浪里舟 第43章

作者:小叔叔我 标签: NP 相爱相杀 穿越重生

第67章 远山近岸

  郑小舟的大四过得算是留校保研生里比较忙碌的了。

  他的保研复试通过了,当下的目标主要是准备经院金融专硕的学费,一年三万八。他这几年打工,自己赚钱自己交学费,手里勉强能攒下一些存款,但还是不够。

  他们学校大四的课程虽然少,兼职、考证再加上一月底的PWC内推实习,他每天的时间几乎是掰碎了来用,忙到脚打后脑勺。

  沈誉一开学大二,专业课渐渐也压上来了,两人待在一起的时间越来越少,但是沈誉一总能抓住机会往郑小舟身边蹭,周末晚上还能缠着人在一起睡一觉。

  人一忙起来时间过的就极其快,尤其是二十岁以后的日子,年龄一岁岁地长,不知不觉就溜过去好几年。

  研一的时候实习公司的前辈聊天时问郑小舟年龄,郑小舟还会恍惚一瞬间,二十几来着?二十二三四五?

  一开始基本属于助理的角色,主要负责ppt制作,数据资料搜集,然后会有些简单的小规模的分析。本科学的那些书本知识在这里并不能起到多大的作用。郑小舟的专业水平算好的了,实际应用的时候仍然有许多地方非常吃力,对接不上。

  也是一次机缘巧合,年底一个经理做项目很急,组里有人请了产假,人手不够进度吃紧。实习生里郑小舟做PPT速度很快,专业度也算OK,所以就被推荐给了经理。郑小舟很好地把握了这个机会,迅速又保质地完成了PPT,同时还有一些不错的想法,深得经理欢喜,于是就直接被调到她身边。

  经理叫做Ivy lee,四十多岁的女人,头发留得极短,身材看得出有常年健身。郑小舟对她有印象,这人是F大的校友,有次市里马拉松比赛,郑小舟为了两万二的奖金报名了,提前练了几个月的跑步,结果最后还是被这个女人超了,连三等奖都没领着。

  Ivy应该也是记住了郑小舟的容貌,见他来实习,也是很惊喜,有心要带他,茶水间倒咖啡的时候也会提点他几句。前辈的经验十分宝贵,郑小舟的工作效率提的很快。

  他也挺感慨的,有的时候人是要靠机缘的,平时社交积累的人脉,学长学姐顺手捎带的内推机会,保研复试时导师的青眼有加,还有实习公司上司的有意提携......如果只是单单地啃书本,这些事情也就轮不上他了。

  同去的实习生大部分都只是做做琐碎的助理工作。但其实那种实习做下来,刷简历也只是个心理安慰,应聘公司HR一细问,阵脚就乱了,如果实习不能真正学到些东西,那也就是在浪费时间。

  跟着Ivy姐做项目是一种享受学习的过程,加班的话,她还会请组里的人吃夜宵,虽然不是很贵的食物,但是组里气氛很好,一起做项目非常有激情。

  最关键的是,Ivy很肯教人。一般一个项目下来,她会先让组员自己去想怎么做,然后再给大家阐述她的思路,指点组员的错误。

  郑小舟在她这边先后做了两个项目,工作强度极高。

  一开始他excel做的非常差劲,几乎都是学校那点浮皮潦草的知识技巧。后来咬着牙硬挤时间自学VBA编程,通过录制宏减轻工作量,渐渐地,收集处理数据的时候也没那么手忙脚乱了。

  他的PPT做的也越来越精进,不像刚实习那会儿那么幼稚了,报告做得简练大方,实习生那点青涩的学生气渐渐褪去了。项目涉猎的范围挺广的,一头扎进去做,一套项目做完之后也成了外行中的内行,收获不小。

  研一的实习经历为他的简历增色不少,毕业之后直接留在了PWC。薪金不错,每日工作量也大得很。月初月末的话,凌晨三四点钟加完班是常态。也亏得郑小舟身体素质比较好,几个月下来仍然挺得住。

  和他一起实习的那群大学生,女孩子就留下一个,男孩子也走了一大半,郑小舟和剩下的这批人处的都不错,团建的时候也会在一起很开心地吃吃喝喝,很快就成为了不错的朋友。

  沈誉一没有读研,他的专业挺冷门的,成绩也大多一塌糊涂,好几科都是挂科之后再补考,好一番折腾才将将毕了业。郑小舟一开始还有点替他发愁,后来看他竟然神不知鬼不觉卖掉了车子,贷款在二环盘了一套门市房。

  一套两层的房子装修一番成了个休闲室,里面有健身房有舞室有猫咖。沈誉一朋友也多,大部分都是有点闲钱的年轻人,带了不少客人来消费,生意也慢慢做起来了,钱也赚起来了,车子也买了辆新的。

  郑小舟觉得不可思议,沈誉一在他眼里,一直都是个长不大的小孩子,没想到这个人也在他注意不到的空间里慢慢成长了。沈誉一脸上那股热血中二的少年气褪却了一些,取而代之的,是那种青年人特有的锐气锋芒。

  有种吾家有儿初长成的感慨。

  郑小舟二十九岁生日那天,沈誉一开车带着郑小舟和三三去朋友家的私房店吃东西。

  三三已经有些老态了,毛色柴了许多,门齿被磨得有些圆了。整只狗不像小时候那么好动了,胃口也变小了。两人便尽可能地多陪他一点,休息的时候会带着他一起。

  狗老了之后会变得无精打采,好像对什么事情都漠不关心似的,但是如果人们不去理他,他会变得更萎靡,狗和人一样,老了的时候都需要陪伴。

  沈誉一的朋友们都非常喜欢三三。

  开这家烤肉店的一对小情侣是沈誉一大学时候街舞社的,没早课的话沈誉一会带着三三在学校附近的公园晨跑。小情侣也晨跑,见着三三必须要狠狠揉一把他蓬松的红毛。

  公园有那种秋千架,三三那时候活泼得很,坐上去,端端地让人摇他。小情侣就好爱怜地过来给他推秋千,一边拿着手机合照,和沈誉一聊阿拉斯加犬的饲养心得。

  现在这两人已经结婚生孩子了,看着三三还是喜欢得不得了。看他渐渐疲老,女的眼睛都是湿的,怕失态,风风火火跑去后厨料理食材去了。

  三个男的靠在座椅里,聊聊母校谈谈工作,吃肉的时候仍然龙精虎猛,喝酒的时候仍然酣畅淋漓——郑小舟的酒量比上学的时候进步了一点,但也只是一点。

  落地窗擦得非常干净,干净到能清清楚楚照出郑小舟嘴唇上的一点点潋滟酒色。

  他的脸有些热,贴到玻璃窗上汲取十一月末的凉意,鼻尖哈出的热气蒸出一小片白雾来,郑小舟的手指无意识地在上面画画。

  一条横,两条横,三条横。擦掉。一条横,两条横,三条横。擦掉.....一条横......

  郑小舟看着白雾中间那道清清明明的横出神。

  他眼花了吗?

  郑小舟的视力一向很好。双眼5.2,从来没有下降过。

  他在那道缝隙里,看到一双很遥远的眼睛。

  那个人,从台阶下面慢慢走上来,先后露出的是:发顶、额头、还有一双黑漆漆的眉眼。

  然后就不再动了。

  很久很久也没有再动。

  好像一座山,自顾自地升起来,露出一点点山巅来。只是隐藏在雾里面了,看也看不真切。

  沈誉一喝醉了,红着脸笑嘻嘻地拱到郑小舟面前,闭着眼睛把郑小舟一把捞过来,大声叫着“干杯”,夸张地和郑小舟碰了碰酒杯,一口喝掉了杯子里的酒液。郑小舟再回过头看的时候,白雾已经散了,那双眼睛也消失了。

  三三的喉咙发出一种咕噜噜的声音。

  沈誉一叫代驾的时候,郑小舟瘫在车座上,手捂住眼睛,要睡不睡的样子。三三缩在他旁边,下巴抵在他的大腿上。

  还是嫌热,郑小舟烦躁起来,把领口扯散掉,车窗降下来,扒在车窗上,无意识地往对面看去。

  一辆黑色的车停在树影下面,橙色路灯光晕投下来,车窗反光,看不清楚里面的光景。

  隔了好一会,那辆车驾驶座的车窗降下来一半,一团烟雾从里面浓烈地冲出来,灯光下显得很分明。

  有隐隐的音乐声。

  很熟悉的调子。

  车窗很快合上了。

  沈誉一叫的代驾到了。

  “舟舟......”沈誉一也坐到后座去,抱着郑小舟的脖子,腻歪了一会,轻轻地说了句:“生日快乐。”

  “马上三十了......快什么乐。”郑小舟笑笑,懒洋洋地挑眉看他,手指捏着他热烫烫的耳廓玩。

  “快乐。”沈誉一固执地说,他直勾勾地盯着郑小舟的眼睛,慢慢道,“舟舟要快乐。”

  “嗯。”郑小舟拍拍他的脸颊。沈誉一脸上的婴儿肥已经褪掉了,骨骼感强了起来,这让沈誉一看起来有那么一丢丢的英气,说这种话的时候,也会更容易让人心跳。

  “舟舟......”沈誉一的眼神有点难过,“我有时候真觉得,你好像一只小舟。”

  “嗯?”郑小舟有点迷糊,强行眨了几下眼让自己的视线清晰起来。他靠在车门上,嘴角勾起来,要笑不笑地看着沈誉一装文艺。

  “好像......合该在水里漂着,一辈子都不会靠岸。”沈誉一被他看的不好意思,却仍是低着头,慢吞吞地把话说了出来,看得出是在心里憋了很久了。

  “操。”郑小舟笑了,眼睫毛都在打颤,咳了一会,才抬眼看他,“你这人今天说话怎么这么矫情啊。”

  “......我说真的。”沈誉一没吭声,过了好久,才憋出一句薄薄的话来。

  “嗯。不靠岸。”郑小舟鄙夷地看着他,皱着眉毛把沈誉一揽过来,让他斜斜靠在自己身上。

  沈誉一怕自己太沉压着他,抬着身子不敢靠实了。

  郑小舟被他逗乐了,手掌摸上他脖颈,歪着头在他耳边低压压说了句什么,沈誉一的眼神瞬间直了。

  过了好久,沈誉一的脸腾的红了,眼睛也聚起水汽来。

  ......

  “不靠岸,岸靠我。”

  他说。

  - the end -

  - maybe -

  畴昔人情如远山,淡而见其巅。——木心《云雀叫了一整天》

  这篇正文就讲到这里了,番外会有各个攻的平行世界,还有现实世界,现实世界结局是open ending。不定期掉落,详情可见微博置顶......

  微博:小叔叔我2019.

  另,潜水的兄嘚们哪,出来合个影不啦?留个评不啦?

  那么,我们下个故事见。

第68章 番外1-赭青篇-现实向

  番外1-赭青篇-现实向

  《回来》

  人由生到死是怎么一个过程?

  心电图机发出尖锐的警报声,基线抖动、细燥,一点点伸展平直,亲人恸哭,括约肌松弛,白布盖下来。

  赭青站在病床前,右手伸出去,被一只布满老年斑的枯手虚虚握着。

  这只手从病号服宽松的袖口处探出来,骨架宽大,青筋虬结,从袖口往里窥去,大臂的肉是不完全的,几十年前弹片划伤,留下疤痕来。

  赭青对这个人有一种很复杂的情绪。

  他的爷爷。赭念宗。

  他回国的第一天就被带到了赭家本宅。

  赭念宗在二楼书房的躺椅里等他,膝上走动着一只毛色生脆的金刚鹦鹉,那畜生见有人进来,警觉地颤动一下头颅,飞到自己的横杆上去了。

  赭青进来,赭念宗也不言语,只是默默地拿眼睛刮了一遍人,手里的金丝楠珠子微微停了一瞬,又继续规律妥帖地抿转起来。

  “长大了。”赭念宗蓦地开了口,音气没落实,没由来的让人皮下发紧。

  赭青不知道怎么答好,小幅度地颔首,目光盯着赭念宗的嘴巴。

  “你......咳、咳咳咳,咳。”赭念宗刚要说什么,就被一阵迅疾剧烈的猛咳打断了,赭青扫了一眼桌子,把上面的杯子连着杯托端过去,赭念宗接了,颤巍巍一把饮去,缓了半天,喘息才平下来。

  那鹦鹉不知受了什么刺激,突然把头歪过来,黑眼睛死死盯下来,从高处俯冲下来落到赭青肩膀上,在他耳边震耳欲聋地大叫道:“来!来!”

  赭青心里一跳,面上仍不显,也不闪躲,只是把那杯子接了过来放回桌上,然后目光平平地看向老爷子。

  “这几个孩子里,你最像他。”赭念宗看他稳重,脸上松了些,抬抬手,示意他坐下。“这鸟,他五岁那年我买来的。命硬着呢,我儿子死了,这东西还活得好好的。”

  赭青来之前也了解了些赭家的情况,知道这说的应当是赭念宗那个英年早逝的大儿子。他也依稀明白老爷子带他回本家的原因了,直系嫡亲的小辈都不靠谱,勉强唤他这个私生的来撑场子。

  带他回来的是赭念宗的二儿子,他的亲生父亲赭珺,去年死了老婆,这回敢把儿子往回接了。赭珺对着这个大儿子是很有一副笑模样的。他心知自己那两个从小娇养的小儿子靠不住,家里这两个老的迟早得死,赶快抱一抱大儿子的大腿,管他亲娘是个什么货色呢,儿子好用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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