攻占反派大魔王 第69章

作者:宁静de夜 标签: 天作之和 爽文 甜文 穿越重生

  也唯有这样的人,够资格当他的宠物。

  他可是一只眼光很高的龙,不是随随便便的猫猫狗狗能够引起他的兴趣。

  巨龙泡过澡,就慵懒的躺在温泉旁,很快就有三四个白昼精灵围上来,给他按摩擦身体。它似乎更喜欢原形,一直没有再变成人形。

  天寰眼巴巴的瞅了会,忍不住爬上温泉池,夺过白昼精灵手里的毛巾,亲自伺候巨龙。蔓德拉转动巨大的墨绿眼珠,定定瞧了他一会,便由他去了。

  那些白昼精灵也十分乖巧的侍立一旁。

  天寰以往就听过精灵的传闻,他们大都温和淡泊,亲近自然,与世无争。今天一看,确实个个都是好脾气。

  白昼精灵没有性别之分,也极少有浓烈的爱情,由精灵母树中统一诞生的他们,对彼此更多的是纯洁友情和亲情。

  相比思想污秽充满欲望的人类,白昼精灵太过单纯好欺负了。若非受到龙族的庇护,这些种族早已灭绝。

  巨龙很高兴天寰的亲近,挥退了白昼精灵,领着他直接进了自己的卧室。

  说是卧室,其实就是非常广阔的圆顶洞穴,里面整齐的堆放着大量奇珍异宝。没有床幔,正中央用几棵巨木搭建成了结实的床板。

  数不清的藤蔓植物缠绕在床板上,圆润可爱的叶子,靡丽繁复的红花,犹如最华美的地毯,铺设在广阔的空间里。

  十分眼熟。

  蔓德拉在数不清的珍宝箱中翻找,最终扒拉出了一口外表精致小巧的衣柜。它推了一把天寰,示意他上前。

  “这是非常适合你的衣服!”蔓德拉双眼亮晶晶,期待的看着他。化为龙形后,他的声音更为低沉,具有奇特的韵律感。

  在吟游诗人的传颂中,巨龙往往被描写成粗鲁无礼,残忍暴虐,空有强大力量却智商情商极低,毫无浪漫细胞的巨型野兽。

  但其实,龙族作为寿命悠久的智慧生物,哪怕再蠢,在漫长的时光中也学会了大量技能。人类的艺术,音乐等等文化,很多都是龙族,精灵,矮人等种族玩剩下的。

  蔓德拉也曾一度迷恋于人形,并做了大量精致小衣服。可惜,这种兴致过去后,昔日的宝藏便只能封存起来了。

  如今,他终于又有了心怡的人偶娃娃。

  天寰打开衣柜,就见里面塞满了漂亮的人类贵族衣服,镂空的蕾丝边和鲜艳的色彩,令他头皮一麻。

  “蔓德拉,你这里没有其他的衣服吗?”

  听到他直呼自己的名字,巨龙的心里微微一动。明明是很熟悉的名字,但从这个人类嘴里说出来,不知为何令他有点感动。

  难道,是他孤独太久的缘故吗?

  这个念头一闪而过,蔓德拉并没有多想:“这些衣服都是我亲手做的。”

  只这一句话,就将天寰所有的不满都压了下去。

  媳妇亲手做的衣服,他还敢挑剔什么?

  挑挑拣拣,终于找出了一套不那么夸张的剑士服。衣服裤子设计的极有品味,镶嵌宝石的佩剑也能勉强接受,但头上娘兮兮的白银玫瑰王冠是怎么回事。

  难道,蔓德拉的审美点,不在于黄金鹿角,而在于白银玫瑰王冠?

  天寰默默咽下了一口老血。

  为了打动媳妇的芳心,他……忍了!

  蔓德拉高兴的看着他穿上自己准备的衣服,尤其是头上的白银玫瑰王冠,可是他当初花了很长时间,一刀一刀亲手雕刻。

  非常适合这个人类。

  他好像,天生就适合头戴王冠!

  见到他的模样,蔓德拉心里奇异的再次燃起了雕刻王冠的欲/望。各种造型,一天一换,他要将这人类打扮成最高贵奢华的娃娃。

  换装游戏后,蔓德拉开始投喂宠物。

  白昼精灵很快准备好了人类喜欢的食物,装在一个白瓷盆中,抬了过来。

  蔓德拉用爪子一指,慈爱的说:“小乖乖,你饿了吧。”

  他的语气有点诡异,天寰不由打了个哆嗦:“你可以叫我的名字,天寰。”

  蔓德拉歪头:“小寰寰,快吃饭。”

  天寰:“……”

  这熟悉的蛇精病语气,令人心肌梗塞的甜蜜称呼。确实是他媳妇的风格,没跑了。

  与天寰相比,蔓德拉的食物就更丰盛了,整整一只烤全羊,外加一大盆瓜果蔬菜,全都进了他的肚子。

  折腾了一天,巨龙决定早点休息。

  他真的喜欢这个人类,就连睡觉时都不愿和他分开。

  蔓德拉又一头扎进了自己藏宝室,从中翻出了一只巨大的黄金鸟笼,拎出来放在自己的床边。

  “我看你很喜欢黄金,想必会满意这只金笼做你的卧室?”

  这是他二百年前,曾经想要捕捉一只狮鹫而专门打造的金笼,可惜在捕捉的过程中,出手太重,不小心将狮鹫拍死了。

  金笼便束之高阁,直到今天才终于重见天日,有了用武之地。

  但这话听在天寰的耳中,却有了其他的意味。

  巨龙果然很喜欢黄金,连给他准备卧室,都是黄金打造的笼子。

  他默默的瞧了一会,深吸口气,义无反顾的走进金笼,顺手卡上锁扣。

  为了取悦巨龙媳妇,他真的牺牲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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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4章 宠物情人

  当天寰在巨龙巢穴过上衣食住行有人精心照顾的咸鱼宠物生活时,他的同伴晨曦向着光明神殿总部,放飞了一只信隼。

  他回头,扫视一圈伤残的骑士,暗自摇头。

  出师未捷,就被巨龙吓破了胆,包括桑斯坦丁在内,这支屠龙队伍算是废了。

  协助美狄亚公主一起屠龙,并不算很重要。但如今圣骑士天寰被巨龙掳走,那就是关乎光明神殿未来的大事了。

  晨曦心里不无疑惑,天寰的实力如何他最清楚,就算正面对上巨龙,也未必没有一战之力,怎会如此轻易就被掳走了。

  从答应加入屠龙队伍开始,他的同伴就表现的十分古怪。

  “神殿会派人来救天寰阁下吗?”

  美狄亚公主走上前,一脸期盼。她虽然也担心天寰的安危,但若光明神殿能够派出神殿骑士来协助讨伐巨龙,那她的屠龙计划就十拿九稳了。

  晨曦岂不会看不出她的心思,皮笑肉不笑道:“天寰是板上钉钉的继承人,教皇一定不会袖手旁观。”

  他原以为同伴对这位公主有好感,但渐渐又察觉,并非如此。反而是这位公主,一边与守护骑士康斯坦丁暧昧,又时常以爱慕的目光偷窥天寰。

  啧啧,皇室的公主可真是八爪的美人鱼。你以为吻到了她的手,就是得到了她的心,哪里知道人家还有其他的触手。

  他有点庆幸,天寰并不是真的暗恋公主,否则这辈子怕是被吸血到死。

  并不知道同伴已经向光明神殿发出求援信息的天寰,此时正惬意的泡温泉。还别说,龙族确实会享受,衣食住行,样样都是精致奢侈。

  与他们五大三粗的外表极不相符。

  嗯,也有可能,他媳妇就是巨龙中的异类吧。

  相处久了,天寰算看出来了,蔓德拉并不特别喜欢黄金。相比之下,他更沉迷驯养宠物的游戏。在两人熟悉之后,他甚至能爬到巨龙的背上,使劲儿蹦跶来着。

  蔓德拉看他满地撒欢的样子,一脸慈爱。

  其他生活方面,更是有求必应。

  短短几天,他的金笼里就放满了蔓德拉赏赐的金银珠宝。

  巨龙真是名不虚传的富有。

  就是有一点,他很不习惯。

  蔓德拉非常喜欢给他换衣服,刚开始一天一套,后来就发展到了一日三四套,比吃饭频率还高。这些衣服,还都是曼德拉自己手工做的!

  天寰:“……”

  他原本不太想承认,蔓德拉之所以对他好,是因为将他当成了宠物,但后来日子久了,也只能捏着鼻子认下。

  算了,不心急,日久见人心。迟早有一天,他这个圣骑士能够专职成为龙骑士。

  他对巨龙的善意发自内心,巨龙也很察觉到。

  蔓德拉在他的面前,越来越常变成人形。

  刚开始的时候,是绿龙想要为他雕刻王冠,庞大的爪子显然难以做出这种精细活,便自然而热的变成了人形。

  后来,大约是连蔓德拉自己都习惯了,和天寰保持同样的视角高度。

  纤细柔软的人类手掌,可以让他尽情的rua天寰的身躯,而不用担心弄伤他。还能把脸埋进他的胸膛中,享受被他的气息包围的感觉。

  对这个人类接触越多,蔓德拉就越是爱不释手。

  后来更是发展到了,同桌吃饭,同床睡觉。喜欢这个人,似乎是刻在基因里的事,并不需要任何理由。

  天寰对这个超快攻略进度有点懵逼,与前几世不一样,他这辈子并没有做什么感动他媳妇的事儿。而且,第一次见面堪称人生中的黑历史。

  巨龙什么都不缺,他便是有满腔热情,都不知道该怎么追求。

  反而是蔓德拉一直放低了身段,哄着捧着,就怕他不高兴,想要回人类世界去。

  蔓德拉到底把他当成了什么?宠物情人?

  这界限似乎越来越模糊。

  就在天寰在龙的巢穴吃好喝好身体倍棒,美狄亚公主的送嫁队伍终于到了。上百骑士,一路折损过来,到达绿龙巢穴时,只有五六十人了。

  伤亡率近半,美狄亚公主神色灰暗。但就算这样,她也没有临阵逃走。对她来说,最坏的结局就是成为巨龙的禁/脔,生命安全倒是不用太担心。

  从未听说过,巨龙会伤害和亲的公主。

  但她仍旧满腔不甘,她的青春她的未来怎能就这样消耗在一头蛮龙身上。那一夜,蔓德拉化身的黑袍法师,用藤蔓攻击她时的冰冷无情,她记忆犹新。

  那头绿龙,不会对自己抱有一丝一毫的怜悯与温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