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拆cp之后 第147章

作者:朝陵不夜 标签: 强强 快穿 穿越重生

  无论是亚当。还是后来的战争嫉妒,到现在的厄与奥德里克,他们的命运轨迹早就被神明安排好了。作为神明博弈的棋子。

  智慧的出现是个意外,他让人类能够使用原本只能被人类驱使的元素,魔导师这个人类最强职业出现了。它让人类有了比肩神明的资本。

  神明们恐惧了。他们再次毁灭了人类。人类进入了第三纪元。其中过程会在明天的章节做一个收尾。

  还有不懂的请一定在文下提问丫!

  这原本是两章,因为小天使们想快点进展感情线,那就先把背景快点放完。

  谢谢小天使们有耐心看我啰嗦!笔芯么么哒!

第108章 游吟诗人的屠神之刃(3)

  “又见面了。”莺跟奚白打招呼。

  顿时,酒馆中所有人的视线都聚集在了奚白身上“你好。”他点点头,戴着斗篷看不清表情。随后他拿着酒找个位置坐下,刻意离莺很远。

  坐近了,这个挺可爱的精灵说不定就要重蹈宠物的后尘,被雷劈死。

  奚白郁闷地喝了口酒,旅店老板说是两个魔导师打扮的人从上面飞过去,顺手一个雷把马炸没的。他出来时那两个魔导师早就没影了,只能吃下这个亏。

  如果抓到他们,拿命来赔吧。

  刺客平淡地想。

  “嘿。一天之内相见两次,我想足以证明我们的缘分。”精灵坐到他身边,两个人挨得很近,近到刺客可以闻到精灵身上,混合着草木,酒香,和淡淡蜂蜜香的甜美气息。

  明明外表是个俊美的男人,怎么这么甜?

  刺客转过头,面部轮廓俊朗精致的精灵冲他眨眨眼,尖尖的耳朵格外漂亮。上面戴着翠绿的叶脉形耳环,这是精灵族常见的饰品。

  碧绿色的眼睛也很漂亮,如果收藏起来肯定是绝美的宝石。刺客想着,对方是他见过最美的精灵,让他,有些…蠢蠢欲动…

  尤其是在夜晚酒馆暖光色灯光下,那身蜜色的皮肤仿佛流淌着金黄的蜂蜜一样,盈润诱人。轮廓分明的肌肉让人可以想象绝妙的手感。

  清心寡欲的刺客先生第一次对男性的□□产生了冲动,为什么不是在某种特殊地方遇见,而是要在这个人多又正经的小酒馆里?

  刺客想了很多,尺度很大,很刺激,有颜色。但他说出口只有两个字“让开。”

  虽然他很想养一只精灵,但是为了这个小美人的生命考虑,还是让他离远一点比较好。

  高傲矜贵的精灵碰到这种冷淡的拒绝肯定会愤怒于颜面扫地,但莺只感觉这个冷漠的家伙更迷人,有那样惊人的美貌,为什么要藏在见不得光的斗篷里?他愿意用十万字的长篇史诗歌颂对方的美貌!

  作为精灵里的浪人,莺极度迷恋美色。但无论是高贵纯洁的精灵女王,身姿窈窕空灵魅惑的人鱼王,又或是被誉为神圣光明之女的人类公主。在他看来美则美矣,却如漂亮的摆件,那美于他没有生命。无法让他感觉到灵魂的震动与痴迷。

  直到广场上,他用风魔法吹下眼前人的兜帽,爱神的箭就刺穿他的心脏!无论对方是什么身份,他都为他神魂颠倒。

  简而言之,他馋了。

  “莺不讲故事了?”有人遗憾道。

  “他在和那个黑袍人说话,那人真像个巫师。不过说不定是个漂亮姑娘。”其他人议论。

  奚白一只苍白的手握住酒杯,递进宽大的兜帽里。再拿出来,酒杯就空了。像极了民间传说中晚上出来喝酒的亡灵,黑袍里面其实是一副骨头。

  “想听故事吗?我是一个不错的游吟诗人,如果你觉得我的故事有趣,就拿名字当酬劳,如何?”莺换一种方式和奚白拉近距离。

  奚白喝着酒,兜帽下漆黑的眼睛看着莺。描摹着他的五官,神情。往下落到他敞开的衣间,胸膛上。

  “好。”斗篷下,他唇角微微翘起。

  莺露出灿烂的笑容,张口唱道。

  “神罚面前,所有魔导师联合起来,他们重筑帕瑞斯,冲上神国。发誓和神明决一死战,但人在神明面前终究太弱小。

  十天十夜战争后,神国留下许多神明的尸体,人类魔导师全部几乎全军覆没,只剩下最后一个少年。他的魔导天赋很微弱,因为胆子小留到最后。他恐惧地躲在神殿后,畏惧神明将他找出来杀死。

  天空神发现这条漏网之鱼,他高举权杖,整个天空的雷霆在他杖尖汇聚,暴烈的雷霆巨蛇般扑向少年。他惊恐地睁大眼,耳畔仿佛响起死亡的低语。

  就在这时,一道湮灭一切的黑色刀光划过。他好像真的看到了死神,不然怎么会有人,瞬息之间斩落所有神明?黑眼白发的男人肩上站着只漆黑的乌鸦,在他身前,所有高居于天空的神明都向大地坠落,金色神血洒满天空,将云染成火烧般的金红。神明的残驱坠落大地,神血雨一般浸透土壤。”

  “男人收回武器,仅仅只是一把简单的黑色匕首。却斩落了屹立了两个纪元,凌驾于云端的神明。英雄,你叫什么名字?少年慌乱地问,可以带我离开神国吗?神国在云端上,他下去绝对会活活摔死。男人回过头,他外表奇怪,全黑没有眼白的眼睛,一头雪一样的白发。他看着少年,从地面突然飞出上万只乌鸦,托着少年落到地面。”

  “神明都陨落后,地面的洪水岩浆退去,大地裂开的缝隙却无法愈合。所有魔导师都死在了神战中,只剩下一批体质弱小多病的白银人,他们中的一些躲藏起来,另一些在大地上逃窜时淋到神血,产生了异变。变成了人鱼,精灵,矮人,兽人。一些怪物则变成了魔兽,和龙族。

  剩下的人们迎接了少年的归来,少年自称救世主,改名亚历克斯。亚历克斯带领着剩下的白银人们开启了第三纪元,光明纪。亚历克斯建立了光明教廷,信仰最古四神之一,光明。他赞颂光明的伟大,声称魔导师们和天神几乎要打碎整个世界,是光明神降下神血拯救了人类。人类应信光明为主。

  这些剩下的白银人繁殖一代后失去了祖先们强健的体魄和对魔导的天赋。他们孱弱,天赋微弱。他们已经失去了黄金和白银时代的荣光,他们被称为青铜人。”

  莺唱到一半神父就气哼哼地离开酒馆。

  其他镇民们则哈哈大笑,他们并不相信莺对第二纪末的讲述。怎么可能有人一刀斩落所有神明?他们更愿意相信是历史记载中的那样。魔导师们和神明同归于尽,最古神光明出来抹去一切。初代教皇亚历克斯也的确是英雄而不是无耻的小偷。

  简而言之他们认为莺的这段故事是编的。事实上很多游吟诗人在歌唱史诗时喜欢夹带私货,这很正常。这也使大陆上的史诗多了许多版本,各有各的风格。

  虽然这些镇民们口头上不相信光明神,但他们还是会每早晚拿出光明神像祷告。他们只是对教廷缺乏足够的信任,对神他们仍然是敬畏的。

  莺落下最后一个音节,周围响起一片听客们的掌声。他碧绿色眼睛看向身旁的黑袍人“现在可以告诉我你的名字吗?”

  奚白意味不明的笑笑“我喜欢你的故事,你的知识要超出绝大部分人。我的名字,奚白。”

  “奚白。”精灵重复了一遍对方的名字,觉得这个名字意外的熟悉,这个跟大陆风格格格不入的名字像是被他呼唤过千百年那样熟悉。他发音准确,一点不拗口。

  奚白有点意外对方能把自己的名字叫准。果然,很可爱…兜帽下唇角勾起,他放下酒杯起身“再见。”

  他往酒馆外走,然后在门口停下“可以告诉我那位英雄的名字吗?”

  “鸦杀。”莺看着他的背影“不过那更像一把武器的名字,而不是本名。”

  奚白走出酒馆。外面的街道熏着暖风,房屋前种植的鲜花甜味的香混在风中,吹动他黑袍哗哗作响。广场上零星几只鸽子啄食着不知谁洒下的麦粒。

  天全黑了,高天之上繁星如沙砾,明月冷寂。看,没有了星神月神,星星月亮仍旧存在。夜晚也安静了许多,没有那些恼人的低语。

  奚白摘下兜帽,鸦羽一样的长发在夜晚反射出雪银般的光泽。他吹了个口哨,一只漆黑的乌鸦从夜的浓黑中钻出,落到他肩上。瞳孔幽暗如跳动着鬼火。

  它叼着一枚金戒指递到奚白手中,奚白接过,拍拍它的头,它便振翅飞起自行觅食去了。

  第二日清晨,光辉的太阳再一次从大地边缘升起。

  镇子不大,莺很快凭借好人缘打听到了奚白住在哪。毕竟一个行事古怪的黑袍人在边境民风淳朴地小镇还是很显眼的。

  尤其是——

  种满鲜花的广场上,黑袍人摊开手掌,手心放满麦粒。他脚边挤满了鸽子,咕咕咕叫着,挤挤挨挨。雪白的鸽群中还混进了一只黑乌鸦,在鸽群中左勾右搭。

  “奚白。”莺笑着冲奚白挥手“见到你是一天清晨幸运的开始。”精灵的耳饰在清晨阳光下闪亮,显得尖尖的耳朵莫名吸引人。

  奚白抬头,视线在莺的耳朵上停留一瞬“找我什么事?”他逗弄着想啄食掌心中麦粒的鸽子,想像是精灵跪在他身前他逗弄对方的尖耳朵。

  “镇民们想向你提个建议,但由于羞涩只能让我代劳。”莺坐在奚白身边,看他苍白的手把麦粒洒到地上,那些浑圆雪白的鸽子就来啄食。

  “他们恳求你不要再喂这些鸽子。”莺说“自从你喂食过后,鸽子群已经缩水一半了。”

  奚白手一顿。手下鸽子歪了歪圆圆的脑袋黑豆大的眼睛似乎充满疑惑。只是被自己喂食,这些鸽子也免不了被诅咒…他直接撒尽手中剩余的麦粒,起身准备离开。

  “奚白是个刺客吧。”背后传来莺的声音,精灵坐在花坛边,阳光在金发上耀眼极了。俊美的面容不知倾倒多少少女。

  奚白并不意外被叫破身份,从昨晚莺在酒馆讲的那个故事开始,他就知道对方不简单。他知道很多秘密,作为一个年轻精灵并不该知道的秘闻。

  奚白转身看向莺,他抬手掷出什么。啪嗒,莺只感觉耳畔一凉,他的耳饰落到地上。

  翠绿色耳饰上插着一柄薄薄的细窄小刀。刀身上刻着华美繁复的魔导纹路,刀柄还缠绕着一缕被割断的金发。阳光下反射着耀眼的光。

  鸽群忙着左勾右搭的黑乌鸦突然飞起,叼着那个耳饰向上冲去,没入云中。眨眼就不见了。

  “不要说出去。”奚白声音沙哑“小精灵,乖一点。”

第109章 游吟诗人的屠神之刃(4)

  “别这么冷漠,刺客先生。如果你愿意,我可以为你提供协助。只要你愿意与我同行。”莺笑着说“我没猜错的话,您的目标是布兰伯爵吧。他可不像表面那么简单。”

  “我只知道你现在很危险。”兜帽下,奚白漆黑的眼睛凝视着莺。他并不想伤害对方,但精灵总是在他面前晃悠,偏偏又有着难以忽视的强烈存在感。只要对方一出现奚白就难以控制自己的视线落到对方身上。

  本能想要占有这个漂亮的宠物,但理智告诉他,如果不想摧毁只能远离。

  “你是暗夜里杀戮游走的影子,我愿做你刀尖的玫瑰,用血为你写就史诗。你是月下挂满尸骨的荆棘,我就是为你歌唱的夜莺,把心脏穿在你孤傲的枝头。”莺深情地说“广场上第一次见到你我就确信,我可以为你而死。”

  这么炉火纯青的爱语,究竟是和多少人说过才会如此熟练自然?无名妒火烧上奚白的心脏“我不喜欢和别人听一样的情话,如果你对其他人说过,他们会死。”

  “我赞美过一些美人的容颜如鲜花晨露。只有你,盖过了这大陆所有美景。比人鱼海的明珠耀眼,比深渊更深邃,比神秘的黑夜更迷人。你诠了我的万种心动,你是我愿意用一辈子来歌唱的诗歌。看见你,我安静如幼时在母树的果实中睡眠,喜悦如生命第一次睁开眼。我生长所见的高山大海,走过的每条路,唱的歌,拨动的音符都是为了此刻与你遇见。你是我的风雨雷电,春花冬雪。你是我的奇迹,我的日升日落,爱的光辉照亮我心灵的海。”

  奚白头一次听到如此热烈的告白,在漫长的时间里他习惯一人独行。在黑夜沾取一点冰冷的露水,抹上刀锋。然后割断人的喉咙,带走他的生命。

  但却突然有一个大胆的精灵要沾染这个杀戮者的厄运。也因为他对厄运的可怕一无所知所以才敢靠近。

  奚白站着不动,他在思考怎么拒绝,既是在拒绝精灵也是在拒绝那个心底不断诱惑着自己答应的,恶魔。

  始作俑者,莺并没察觉到对面人的纠结和那沉默拒绝下隐藏着危险。他热烈又迷恋地注视着奚白。

  广场前方突然传来喧闹声,打破了两人之间的寂静。

  “布兰伯爵来了!他在镇教堂门口!”有人高声喊,镇民们纷纷拿起采好的鲜花和做好的蛋糕熏肉出门,往教堂赶。广场里的鸽子也跟着拿着食物的镇民们飞走。

  奚白拉了拉斗篷,转身也走向镇教堂的方向。目标人物来了,两千金币走来。做完这一单可以让他暂时脱离贫穷。

  “等等。”莺跟上他。

  叮。一排寒光飞出,钉在莺跟前的地砖上。细窄的刀整整齐齐扎在坚硬的砖里。闪烁着寒光,每一把上都密密麻麻刻着魔导纹,华美,且贵…高收入的刺客先生贫穷的部分原因就是这些昂贵的魔导武器。

  “不要靠近。”奚白冷漠地说,靠近会死。

  “美人有高傲的权利,这是美丽给予他们的特权。谁让我已经是你的俘虏,即使你更残忍地对待我,我也不会有丝毫怨言,亲爱的。”游吟诗人说起甜言蜜语不要钱一样往外洒,可以让任何一个怀春少男少女溺死。

  “闭嘴。”奚白沙哑的声音从斗篷下传来。其实他原本想说的话是——你欠草?但终究克制住了。

  镇教堂门口聚集了一大批镇民,布兰伯爵站在高台上讲话。

  “感谢镇上的镇民们共同做出的努力。明年的税会进一步减少,王国已经提议从明年开始不再向教廷上供。我们可以攒下更多的钱,一切都会变好!”布兰伯爵激情地讲着。

  台下人群欢呼。神父混在人群里,叹息“凡不信我主者,必受惩。人要为贪婪,傲慢,不敬畏付出代价。诚实,勤劳,温驯才是美德。”

  “伯爵先生!”一个农夫的孩子捧着鲜花跑上高台,举着画送到伯爵面前。山羊胡的和蔼男人弯腰准备抱起这个孩子,下一秒,他的身体停住了。

  孩子清澈的大眼睛中映出一彭炸开的血花。

  一枚魔导箭矢刺穿了布兰伯爵的额头,布兰身上连续闪烁起数种颜色不同的能量罩,但都被这箭矢瞬间刺破。来不及反应,那箭穿透而过,带起一蓬血花,深深钉在教堂后面的大门上。

  失去生命的身体重重倒在地上,溅起一片灰尘。

  人群中,再次飞出一枚箭矢。哆。一张纸被钉在布兰倒下的尸体旁。迅速被血染透成血红色。上面写着一个数字,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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