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大宋卖火锅 第130章

作者:孟冬十五 标签: 布衣生活 种田 美食 穿越重生

  ——“策划案”上只说这里有话本表演,没说是讽喻时事的滑稽戏。

  直到瞧见虞美人身上的“官袍”,赵祯又放心了,演的不是他。

  包拯却不高兴了,他亲耳听到,虞美人用柔美的嗓音说:“吾乃包青天,坐镇开封府……”

  这这这……

  他可没说过自己是“青天”!

  这头衔太吓人了,包拯想跑。

  赵祯幸灾乐祸,“包卿,急什么,心虚了?”

  包拯重重一哼,还真就不走了。

  老包一辈子行得正坐得端,不怕骂!

  作为忠实迷弟,司南当然不会骂他。

  表演刚好到热闹处。

  小娥扮演的苦主跪在地上,用涂着胡椒粉的衣袖擦了擦眼,哭得一把鼻涕一把泪——这法子是司南教的。

  “求大人为草民作主!草民同人饮酒,恐醉酒无状,便将十两黄金交于张三保管,谁知他竟不认了!”

  “大人明察!分明是李四血口喷人,草民根本没见过什么金子!”于三娘演的便是张三,一抬眉,一挤眼,活脱脱一个奸诈的小人!

  宾客们纷纷笑了,指着于三娘说:“一定是她说谎。”

  虞美人扮演的包拯自然也看出来了,细细地盘问一番,扭头对旁边的“差役”说了句什么。

  “差役”绕着殿中走了一圈,再回来时手上多了一个钱袋子,钱袋打开,露出一块……石头。

  金色的颜料不能随便用,司南干脆用墨水在石头上写了俩大字——金子。

  众人哈哈大笑。

  演员们丝毫没被笑声影响,该惶恐的惶恐,该惊喜的惊喜。最后,于三娘不得不招了。

  就在众人惊奇之时,由虞美人开口,说出破案经过。

  包拯觉察出张三有问题,便命差役到他家中,对他妻子说:“你丈夫吞了李四的金子,已经招了,快快将金子交出来,否则你也要跟着受罚!”

  妻子一听,吓得连连告饶,忙把金子交了。

  ——这是有史料可查的、包拯真正审理过的“醉酒失金案”,并非后世话本或影视剧的加工附会。

  四个演员表演得非常精彩,台词、节奏步步到位,无疑下了苦功。

  尤其是于三娘,虽然演的是狡猾的反派,却一点儿都不让人讨厌,反而数次引人发笑。

  虞美人演的包拯也沉稳敏锐,处事不惊,令人敬服。她甚至连包拯的小动作、口头禅都学了个十成十,凡是认识包拯的,无不大呼传神。

  旁边的包拯红着老脸,拼命往嘴里塞酒菜。

  官家开怀大笑,多多地赐下赏钱,私心里却又酸溜溜的。

  为啥司小子只知道编故事夸包拯,不夸夸他?

  正想着,第二场戏就来了。

  这次,由蝶恋花扮演官家。

  她生得肤白,略丰满,戏服穿上身,和和气气一笑,还真有那么点意思。

  赵祯一见,顿时笑开了,“这妮子长得细皮嫩肉,可比我俊多了!”

  蝶恋花向来没心没肺,听到这话,以为真在夸她,笑盈盈行了一礼,“官家谬赞,奴生受了。”

  赵祯没料到一个年纪轻轻的小伎人会在他面前如此从容机敏,顿觉有趣。

  戏还没演,就先赏了钱。

  皇后坐在旁边,脸色十分难看,凌厉的目光像小刀子似的嗖嗖往蝶恋花那样漂亮的脸蛋上划拉。

  蝶恋花根本没觉出来,听到铜锣声,连忙坐到“餐桌”前,开始表演。

  她演的是“官家拒食蛤蜊”的典故。这件往事是唐玄告诉他的,司南觉得很有意义就编成了故事,放在中秋宴上演正好应景,虽不像断案戏那样精彩有趣,却别有一番意义。

  正值秋日,官员献上蛤蜊。

  “赵祯”吃着美味,便问:“这吃食打哪儿来的?”

  “官员”道:“远道而来。”

  “赵祯”又问:“花了多少钱?”

  “官员”回:“每枚一千钱。”

  蝶恋花放下筷子,没有发怒,也没有责备官员,只是长长地叹了口气,说:“拿下去吧,不吃了,以后也不许再进献。”

  “官员”大惊,忙问:“是味道不好吗?”

  蝶恋花娇喝:“是因为太贵!区区二十八枚蛤蜊,足足花费二万八千钱,我吃不下,怕撑死!”

  ——这一段,演的是赵祯的检点。

  宗室及老臣们皆感慨万千。

  这些年,他们都拿眼看着,官家可谓是古往今来自制第一君、仁德第一君。能在国朝为官,是他们此生的幸运。

  宰相富弼带头,众臣皆起身,执手,朝官家深深作揖。

  赵祯摆了摆手,略害羞,“‘怕撑死’那句不是朕说的,史官不要乱记啊!”

  众人皆笑。

  戏还没演完,蝶恋花挑着眼梢看向司南。

  司南执起手,遥遥一拜。

  蝶恋花得意了,很清晰、很洪亮地说出最后一句台词:“有这些钱,不知道能吃多少顿火锅!”

  偌大的殿宇陡然一静。

  全场爆笑。

  司南一边笑,一边朝着蝶恋花作了个揖。

  蝶恋花得意了,友情赠送了一句广告:“听说玉堂巷的司氏火锅最正宗,明日便出宫去吃吧!”

  众人又是一阵笑。

  外邦使臣好奇地打听:“司氏火锅是什么?”

  赵祯一边笑一边极力澄清:“朕没说过!不是朕说的!”

  没有用。

  司氏火锅店眼瞅着就要火到外国去了。

  ***

  今天是司南的高光时刻,也是他的进财日!

  宴会结束了,其他人都走了,官家单独把他留下来,要赏他,重赏!

  司南其实想说,什么赏赐都不要,只要您别把唐玄扔到西北就成,想了想又没舍得说。

  整整两匣子亮闪闪的银子啊!

  还是……要银子吧。

  司南怀着一丢丢小愧疚,去郡王府接孩子们——赵宗实和高滔滔走得早,把孩子们一并接回去了。

  槐树没跟他们一起,而是骑着三轮车,在宣德门外等着于三娘。

  于三娘原本跟满庭芳的伎人们一道走着,看到他,掩着嘴笑笑,脚步轻盈地跑了过来。

  “你怎么在这儿?”小娘子脸上的妆还没卸,宫灯映衬下,显出几分超越年龄的娇美。

  槐树别开脸,不甚自然地说:“师父不放心你一个人走夜路,叫我送你回去。”

  伎人们听到了,纷纷打趣:“是司郎君不放心,还是这位小军爷不放心?”

  槐树轻咳一声,耳尖微烫。

  于三娘红着脸,裙子一提,大大方方坐到车斗里。

  倒把槐树弄得一愣。

  于三娘白了他一眼,“不是来接我吗?走吧,回家。”

  “诶!”槐树顿时咧开嘴,灵活地蹿上车,蹭蹭蹭往前骑着,力气爆棚。

  ——还是太嫩。

  换成唐玄,不仅不会飞快地骑,还会故意放慢速度,并且趁人不注意绕个远路,最好是那种偏僻少行人,可以偷偷摸摸干点啥的……啧!

  车斗里有个小木匣,刚好放在她触手可及的地方,盖上刻着“懒梳妆”的字样。

  这是于三娘最喜欢的一家首饰铺子,这种样式的匣子里装的是绢花。她原本也有一朵,被于七宝弄坏了,只剩了一半。

  于三娘小心地打开盖子,是一朵牡丹绢花,淡粉的颜色,花芯处用碎珠装饰,比她那朵更精致,更好看。

  小娘子抬眼,瞧见槐树沁着薄汗的后颈,心尖微颤,“在车斗里捡到一朵花,不知是哪位小娘子丢的?”

  槐树清了清嗓子,道:“你捡到了就是你的。”

  “这么好呀?那我可得多坐两回车,兴许还能多捡几朵。”

  槐树认真道:“只要你坐,就能捡着。”

  于三娘脸红耳热,浓浓的笑意从心底漫上来,上扬的嘴角想压都压不下去。

  快乐和甜蜜总是很短暂。

  刚进巷子,便看到胡氏在门口等着。

  瞧见槐树载着于三娘回来,胡氏上来就要扭她的胳膊。

  槐树腿一伸,手一挡,将她拦住。

  胡氏往左边走,他就往左边挡,胡氏往右边过,他就挪到右边。

  于三娘趁机跳下车,一溜烟跑进了于家小院。

  若放在以往,胡氏早就吊着眼梢骂了,今日难得“大度”,只狠狠瞪了槐树一眼,转身去追于三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