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大宋卖火锅 第135章

作者:孟冬十五 标签: 布衣生活 种田 美食 穿越重生

  于三娘两眼含泪,“苍天有眼,法网恢恢,身为于氏女,我不能眼睁睁看她毁了于家!”

  “好一个苍天有眼,法网恢恢!”欧阳修朗声道,“念你为姐妹考虑,本官便记下这顿板子,待案情审理完再决定打或不打。”

  于三娘连声道谢,心下松了口气。

  果然如司南所说,欧阳大人思想开放、性情不羁、最重情义,照着他教的说,欧阳大人果真免了她的打。

  就算不免,司南还有后招。

  司南破天荒地没骑三轮车,而是穿着旧衣裳,拉着一串小豆丁,一边哭一边赶往开封府。

  沿途经过大大小小的街巷,吸引了不少人围观。一家人到达开封府的时候,后面跟了无数看热闹的。

  司南一把鼻涕一把泪,“小子丢了钱,定然是胡氏偷的,那天晚上只有她进过小子的屋子!三娘子可以作证,胡氏就是在戌时撬了小子家房门……”

  ——刚好和于三娘状告生母案合上了。

  “藏钱的地方是我娘常用的,除了小子只有胡氏知道。从前我们两家交好,胡氏偶尔手头紧,来小子家借钱,见过我娘从青砖下取。”

  ——侧面指责胡氏白眼狼,进一步证实了三娘的话。

  “之所以断定是戌时,是因为只有那个时辰小子家大黄狗和小羊羔会跑出去,找对面的小女娃玩耍,这一点只有熟识的人才知道!”

  ——你看多体贴,连家里有狗,为什么进了人没动静都解释了!

  “大人若想找证据,大可以到胡氏家中翻检,那几把银豆子是中秋宴上官家赏给小子的,跟别处的工艺并不相同,胡氏不懂,大人定能看出来!”

  ——南哥开始扯大旗了!非常委婉、非常侧面地提醒欧阳修,自己可是为国朝争过光的!

  扯完大旗还不忘示弱:“那是给崽子们备下的读书钱啊!徐大儒那边已经说好了,进了孟冬就参加旬试,几个崽子日夜苦读,千盼万盼,上学的钱竟被偷了!”

  ——妥妥的博同情!欧阳修自己便是读书人,数年苦读,经历了一番波折才考中进士,最能感同身受。

  小崽几个配合地哭起来。

  司南该强硬强硬,该装可怜装可怜,表情十分到位,台词极具感染力。

  衙外诸人感同身受,攥着拳头请欧阳大人将胡氏绳之以法。

  欧阳修不说话,就静静地看着司南。

  突然就理解包拯了。

  倘若这位司小东家把他的画像挂在火锅店做招牌,他八成也会像老包那样干跳脚,没法子。

  明明长着个人样,怎么就精得跟猴似的?

  接下来的事,毫无悬念。差役们冲进于家的时候,胡氏正在藏钱。

  ——其实,如果她狠狠心,把那几把银豆子扔了,来个死无对证,兴许还能保住命。偏偏贪得无厌,被抓了个正着。

  起初胡氏还不肯认,愣说司南让人把钱藏到她屋里,用来陷害她,即使打了板子用了刑,都咬着牙没改口。

  胡氏一边挨板子一边大声叫骂:“姓司的!你玷污我女儿,如今又来陷害我,就不怕下十八层地狱吗?”

  可谓是目眦尽裂、声声泣血,那惨绝的模样,倒像真是司南冤枉了她。

  百姓们心里的天平渐渐倾斜,有人小声议论,是不是有什么误会,就连欧阳修都皱起了眉头。

  于三娘失声痛哭:“生而为人,不得尊严,愿以死明志,只求大人还我清白!”

  说着,便一头碰在梁柱上。

  幸亏槐树眼疾手快,扯了她一把。没撞死,只是头磕破了,鲜血直流。

  槐树也顾不上这是什么场合了,一把抱住,几乎要哭了,“你要死了,我怎么办!”

  ——围观之人眼明心亮,一眼便看出来,于三娘跟这个小后生才是一对,根本没司小东家什么事!

  偏偏胡氏还借此为自己开脱:“我可怜的女儿啊,不知为何被姓司的迷了心,连亲娘都诬陷!”

  谁都没想到,挺身而出的会是脾气和软的于大娘,“娘,够了!您就招了吧!不要再害三妹了,也别再挨打了!”

  二娘、七宝瑟缩成一团,依旧鼓起勇气,跟于大娘一起作证,那银豆子就是胡氏从司家偷的。

  至此,终于真相大白。

  围观百姓看了场大戏,皆是唏嘘。

  没想到,胡氏竟这般歹毒,为了钱财不惜以亲生女儿为饵,板子都打到身上了还是不认罪。

  案件经过借着众人的口传遍京城,再也没人说于三娘不检点,反倒开始同情她。

  在此之前,于家的三个孩子并不知道,偷盗罪在大宋有多严重,以为顶多和于三儿一样,关两年就会放出来。

  《宋刑统·贼盗律》规定:“窃盗脏满五贯文足陌,处死。”也就是说,偷钱超过五贯的,就要杀头。

  当堂宣判,秋后问斩。

  司南并没有愧疚之心,一切祸根都是胡氏自己埋下的,他没有添一滴油、加一点醋。

  唯一担心的是,唐玄回来之后怎么办?

  这件事他从头到尾都没跟唐玄说!

  那个家伙,会闹脾气吧?

第83章 冷战???

  胡氏会被判死刑, 除了律法规定外,有一个很重要的因素——她是有预谋地盗窃。

  茶汤巷位于汴京最里圈,抬眼就能望见皇宫大内, 治安一向好,自赵室定都后就没发生过抢劫盗窃之事。

  百姓们出去串个门、买个菜, 大门都不锁, 像司南这种挂个大锁的还算是谨慎的。

  胡氏寻了个江湖惯犯,买了把“万能钥匙”, 把于三娘背进屋里之后,又用一对专门用来起青砖的细竹板把那个藏钱的洞抠开。

  司南没说谎,这些钱确实是给孩子们上学准备的,其余大头存进了钱庄。

  有那么一瞬间, 司南犹豫过, 要不要把钱说少点, 比如四贯。只要少于五贯, 胡氏就不会死。看在孩子们的面子上, 给她个教训得了。

  转念一想,胡氏拿钱的时候, 想着只拿四贯了吗?差役敲着锣铜满大街嚷嚷“盗钱五贯以上处死”, 她不知道吗?

  当初她撺掇于三儿举报他私铸铜器, 可想过放他一马?如果她知道接受教训, 就不会一次又一次作妖。

  钱是胡氏拿的, 没人逼她, 司南只不过是依照律法, 自保而已。

  在此之前,胡氏不是没有机会挽回错误。

  那天晚上她藏钱的时候被于七宝看到了,于七宝哭着求她还回去, 她不仅把于七宝打了一顿,关了起来,还威胁他,如果他敢告诉二郎,就把于三娘卖了。

  现在的于七宝已经不是从前的于七宝了,在火锅店做工的这些日子,他和于三娘的关系变得特别好。如果胡氏说卖他,他一点都不怕,换成卖于三娘,七宝怕了。

  胡氏疯魔了。

  她并非不怕死,就是忍不住。

  看到那些白花花的银子、看到司家人比她过得好,她就嫉妒得红了眼!

  她没跟任何人说过,她原本是官家之女。

  那年北地大旱,她爹贪墨银钱,事发之后怕被砍头,才乔装成流民带着一家人逃了。

  后来阴差阳错,还是死在了路上,只有胡氏自己活下来。说起来,还是月玲珑拉了她一把。

  当时,月玲珑也混在流民之中,胡氏一眼就看出,她的言谈举止不像普通农妇,于是主动和她结交,后来,还真靠她捡了一条命。

  两个人一起来到京城,明明都是流民、都有不俗的出身,凭什么月玲珑能被狄青大将军认作师妹,而她就只能在小小的浣衣坊中做一个低贱的洗衣婢?

  再后来,各自婚嫁,两个人的差距越拉越大,胡氏心里的阴暗就像污浊的下水道,肮脏、刺鼻。

  其实,月玲珑嫁给司旭的时候,司旭还只是一个小小的商贩,没有开酒楼,更没有万贯家财。

  胡氏嫁给于三儿的时候,于三儿已经脱了奴籍,能说会道,长得也好,用司家给的钱盘了一间小小的酒坊,日日都有不错的进项。

  对于胡氏来说,已经是最好的选择了。她却不想这些,只知道嫉妒月玲珑。

  她就像潜伏在阴暗处的一条毒蛇,只等着咬月玲珑一口。司家人过得不好,她心情就好了,这已经成了一种扭曲的执念,根植在她心里。

  如果这次她不死,以后还会更疯狂地对付司家人。于三儿、于三娘都搭进去了,都没让她有丝毫悔意,于大娘、于二娘,还有于七宝都不能幸免。

  “我不后悔,一点都不后悔!”

  “她说如果大郎哥不肯娶,就卖掉我,拿着钱离开汴京!我亲耳听到她跟徐婆子说,连出京的船都雇好了!”

  “如果不是大郎哥力保,咱们姐妹三个会被充为军妓、七宝贬为奴籍,她偷钱的时候,可想过这些?”

  于三娘声声控诉,嘴上说着狠话,实际不断发抖。她是自责的,尽管胡氏那般害她,她还是控制不住地自责。

  于大娘抱住三娘,放声大哭:“不是你的错,要怪就怪我,是我站出去作证的……老天爷,要下地狱就让我一个人下吧!”

  二娘、七宝也哭成了泪人。

  是他们亲口作证,将生母送上了断送台。

  一生的阴影,要如何治愈?

  于家的厄运并没有就此终结。

  于大娘成亲的日子定在了八月二十,嫁妆前几天刚送过去,如今出了这么大的事,男方又原封不动地抬了回来。

  对方并非刻薄人家,虽然没把胡氏的过错怪罪到于大娘身上,然而,结亲是两个家族、乃至两个姓氏的结合。

  于三儿坐牢,对方看在于大娘的面子上,忍了;没承想,没过多久胡氏又要被砍头,男方那边说什么也不愿迎于大娘进门。

  于七宝气坏了,像个小男子汉似的站出来,拦着对方,不让他们把嫁妆抬进门。

  这桩婚事是于大娘千盼万盼的!

  未来姐夫和自家从小相识,最是忠厚老实!

  于二娘哭着求。

  于三娘也难得软下态度,打起精神,好声好气地解释。

  然而,没有用。

  就算未来姐夫再喜欢于大娘,他的爹娘叔伯也不会同意。

  ——犯了大罪,是要株连亲族的。

  于大娘反倒很平静,她觉得这是对自己的惩罚。老天爷罚了她,反倒让她心安一些,她应该受的。

  邻居们没有看于家的热闹,而是主动帮他们和男方那边交涉,嫁妆聘礼一样样清点完毕,很平静、很体面地解决了这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