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之种田大户 第211章

作者:陌上花开人如玉 标签: 穿越重生

  等屋子里的人开始陆续离开,一个候在外面的人低调地走进屋,附在程财夫郎的耳边低声说:“少夫郎请你过去一趟。”

  轻轻的一句话却犹如雷声在耳边爆炸,程财管事的夫郎肚子上的肥肉一抖,看着那个满脸微笑传话的人:“我、我知道了,麻烦你带路吧。”

  林夏至把程财管事的夫郎叫过去完全没有提之前的事,就是纯粹的和他聊两句,问问他对这个学堂的看法。

  程财管事的夫郎战战兢兢和林夏至聊完天出来,他乱颤的心才重新回到胸膛,感觉自己重新活了过来。

  回想着自己刚才都对着少夫郎说了些什么,他使劲拍了拍自己的头,瞧他这猪脑子,居然把该说的不该说的都说完了,不知道少夫郎会怎么想。

  林夏至没什么想法,他另外又找了几个管事夫郎聊了聊,听听他们的想法。

  说好了给他们三天时间,这件事就这样暂时定了下来。

  从别院学堂出来,林夏至刚回到程宅就被出自拉着帮忙试吃一样新菜——叫花鸡。

  这道菜林夏至没有让杨雨生先做,主要是最近杨雨生那边有些忙,所以林夏至直接找上聚福楼的大厨。

  叫花鸡做起来不难,就是将鸡去毛去内脏洗干净,用各种调料腌制入味后再往肚子里塞例如香菇笋子一类带着香气的吃食,然后裹上荷叶、泥巴,放到火堆里烤熟。

  这个做法和竹筒饭有一点点像,都是将生的食材放在封闭的空间中,然后用火将之闷,能够完美锁住那些食物中原有的鲜香。

  前两个月,林夏至让李家开始多养一批鸡出来,现如今这些鸡都养大了。

  其实,林夏至需要的其实只是它们身上的羽毛,准备试着做一下羽绒服,冬天穿厚厚一层棉花在身上重得很,这时候的棉花都是实打实的棉花。

  鸡毛有了用处,剩下的鸡肉不能浪费,就只能想别的办法消耗掉,所以林夏至才提出来了叫花鸡的吃法。

  酒楼的大厨不知道这些,他们得了林夏至的吩咐赶紧将这道新菜研究出来,一个个对此很是重视。

  林夏至现在已经很少给聚福楼出菜谱了,大多数时候是大厨们自行研究新菜,推出之后是好评还是差评大家都不确定。

  主要原因是新考评标准的出现,以前大厨们想新菜不会这么积极,也不会那么重视顾客的看法、现在,顾客们的看法对聚福楼的厨子、跑堂等人而言都非常重要,不仅关系着他们工钱能不能加一加,还决定了他们以后再进一步发展的空间。

  有足够的动力加上聚福楼大厨的厨艺本就不错,林夏至给他们说了之后,没多久就做了几种不同味道的样品。

  每一种味道都很好,比起杨雨申的手艺只差了一点点,这是因为大厨做的菜都是给酒楼的,不像杨雨生是想着做给家里人吃会根据大家的口味调整。

  现在叫花鸡的配方已经很好,只需要再修正几个细节就可以做出来给客人们吃了。

  有了林夏至的肯定,聚福楼的大厨们都非常高兴,摩拳擦掌领着后厨的人员一起再研究研究,早一天开卖就多一分优势。

  这是酒楼内部的良性竞争型,有程闻柳把控着其中的度,林夏至不需要操心。

  最先上这道叫花鸡的聚福楼,是一家其他县的分店,进店的客人毫无预兆地闻到一股从未闻过的鲜香。

  懂规矩的老客人眼神一亮,招呼过来店门口站着的跑堂:“是不是又有新菜了?”

  “客官,您的鼻子可真是太厉害了。我们这菜还没端上来给大家试吃,您就已经闻到了。”跑堂满脸笑容,“这道菜厨房还没有做完,您要吃的话还得再等会儿。”

  “这道菜叫什么?是用什么做的?怎么会这么香?”客人忍不住又嗅了两下,今天他非要吃到这道菜不可,实在是太香了,要是没吃到他回去了指定得对这个味道牵肠挂肚。

  “这套菜的名字叫做叫花鸡,是用一整只鸡做成的,至于说味道,那当然是因为我们聚福楼的大厨们厉害,做出来的味道都非常香。”

  空气中的香味越来越浓郁,客人咽了口唾沫:“我要吃上一整份,不是免费的只有一两口的那种。”

  “这——”聚福楼的跑堂迟疑了一下,之前掌柜的说先拿几只鸡出来做试吃,没有说可以提前卖给客人。

  “你在犹豫什么?”客人急得拍桌子,眼看着进来的人越来越多,他一定要抢到一份。

  “我去帮您问一问掌柜看看能不能提前预定。”新菜都是要提前预定的,今天正是叫花鸡第一天推出来。

  “钱先给你。”跑堂转身的时候,那个客人突然掏出一颗银塞给他,他担心着一来一往的时间会耽搁,毕竟这种新菜都是要靠抢的,晚了可就没有。

  跑操小二苦笑一声,收下那位客人的银子,赶紧在他催促的目光中走向掌柜的柜台。

  这一次叫花鸡和以前的新菜不一样,因为鸡肉准备的非常充分,数量足够多,所以今天来聚福楼吃叫花鸡的客人们大多都吃得到,只是来晚了需要等等。

  不过根据掌柜的经验,即便准备的在充分,前几天也会有客人依旧觉得不够吃,所以叫花鸡依旧需要预交定金排号,和普通的菜不一样。

  客人拿着跑堂小二找回来的银子和序号一的号牌,高兴得咧嘴直笑,非常大方地给了小二赏钱。

  叫花鸡的香味和他吃到嘴里的口味非常般配,闻着有多香,吃起来比闻着还要香。

  只见那位客人一个人就将一整只鸡吃完,他还有种意犹未尽的感觉,赶紧把跑堂小二叫过来再预定两只,中午没吃完拿回家,晚上接着吃。

  叫花鸡的香味,从这个县的聚福楼飘到另外一个县的聚福楼,在林夏至的夫郎学堂开起来时,叫花鸡已经出现在了每个聚福楼分店里,没有一个落下。

  三天后,林夏至带着教这些夫郎们识字地夫子进屋,看着教室里满满当当的人挑了挑眉,居然没有一个缺席。

  林夏至当初说的是让这些夫郎回去同他们家里人商量,他们家里人就是程家的管事,大家都很支持自家夫郎在这个学堂里学东西。

第384章 原来是羽绒服

  实际上,那些管事们就算不支持也得支持。

  林夏至是谁?程闻柳的夫郎,程家的少夫郎,自己一家人的主子,衣食爹么,这是他弄出来教夫郎们识字做事的地方,这些精明的管事们当然不可能让自家夫郎错过。

  虽说现在他们大部分在程阿爹手上做事,少数在程闻柳手上做事,可再过个几年,等程阿爹把自己手上的产业以交给程闻柳,他们所有人不都会在程闻柳的手上做事。

  万一去的人少了让少夫郎不满意,在少爷耳边吹点枕头风,他们这些在外面做管事的汉子岂不是要倒霉?

  何况跟在少夫郎身边,能够结识其他管事的夫郎,打探打探消息,对大家而言是件好事。

  “没想到大家对读书识字这么有热情,那我就不耽搁大家时间,先请夫子上第一节 课。”林夏至将教书的夫子请进去,主动后退两步离开。

  大部分夫郎本就有基础,他们多少认识一些字,学起来不算困难,一节课半个时辰很快过去,林小冬进门把这些夫郎请去隔壁的教室。

  在这个教室里,林夏至给大家准备了一件已经做好的羽绒服,让他们传下去轮流观看。

  一圈看下来,大家都搞不明白林夏至要做什么?

  “现在咱们所有人都看过了,我的问题就是——有没有人看出来里边塞的是什么东西?”林夏至将羽绒服收起来,一件宽大蓬松的外袍很快被压缩得又薄又小。

  在场的夫郎们都知道睡袋,他们清楚睡袋可以卷得那么小,可刚才少夫郎给他们看的这个东西明显不是睡袋,是怎么做到裹得那么小的呢?

  不只是非常小,刚才他们拿在手上的时候还感觉非常的轻,比刚刚晒了太阳的新棉花还要更轻更蓬松。

  见大家都不说话,林夏至放开对羽绒服的压缩,让坐在第一排的一个夫郎穿上它。

  这件羽绒服做的非常大,即便那位夫郎已经穿上了薄袄子,还是能非常容易的套上羽绒服。

  大家好奇林夏至这个举动的意思,都静静地看着那位穿了羽绒服的夫郎。

  没一会儿,那个穿上了羽绒服的夫郎就热得受不了将羽绒服脱了下来:“少夫郎,这件衣服穿着太热了,我都出了一身汗。”

  热?这么轻的一件衣服居然能让他感觉热得受不了?

  大家定睛一看,穿了衣服的那个人脸色微红,额头和鼻尖居然都冒出了点点汗意。

  在大家难以置信的眼神中,林夏至又随机挑了一个人,让他穿上羽绒服试试效果。

  第二个人同样穿不了一会儿就忍不住将羽绒服脱了下来。

  第三个人还是如此。

  在座都是为家里人穿衣吃饭操劳的夫郎们,这个让大家穿一会儿就忍不住出汗的衣服引起了他们的好奇,如果天气再冷一点,穿它就很合适,不会感觉热。

  “这衣服是用鸡羽绒做的,我给它取名羽绒服,用羽绒做的衣服比棉花暖和轻巧,所以咱们这段时间要学的第一个东西就是制作羽绒服。”林夏至揭晓最后谜底。

  羽绒?一个大家平日里会忽略、杀了鸡都扔掉的东西居然会有这样的效果,让所有人猜不到、想不到。

  “羽绒服的羽绒从选料、到清洗、到干燥,最后制作成成品是一个非常复杂的过程,目前我手上这一件羽绒服是一个绣哥儿整整做了五天才做出来的。当然,处理羽绒不用大家来,我们的教室是教大家直接用羽绒制作羽绒服。”

  这夫郎看着林夏至手上的羽绒服,眼睛都在放光,他们想的只有一点——那就是学了回去给自家汉子做。

  看着大家学习的精神头这么强,林夏至把会做羽绒服的那位绣哥儿请进去,转身离开教室。

  “少夫郎,你让这些夫郎做羽绒服,等他们学会了以后还有其他安排吗?”林小冬觉得林夏至做了那么久的安排,应该不会只做这么一件事。

  “到时候你就知道了,小孩子家家的怎么话那么多?想太多当心长不高。”林夏至快步往外走去,他脑子里又有了一个主意,可能要麻烦程闻柳再去找一次逍遥王。

  说起来他已经让程闻柳去找了几次逍遥王了,每次就去说一两件事情,好在逍遥王最近一直都在江宁县,不然想找他还不容易找到。

  这个主意和战争没有一点儿关系,是林夏至刚才在讲台上灵光一现,突然想到的,和做生意有关系。

  虽说景国整体环境都比较和睦,但是跨区域的大商户终究是少数,区域之间的商品不能流通就不能创造价值,或者因为数量稀少,它们的价格超过了他们本身应该有的,这些都不利于商业发展。

  林夏至回到程宅,拿起笔和纸开始将自己脑袋里的设想写出来。

  力量过于分散,想要得到发展就必须团结,所以林夏至提出来了一个新词——商盟。

  商盟,顾名思义就是商业联盟。

  商盟可以大可以小,可以根据行业划分,可以根据手上的物质条件来划分,可以很随意,也可以非常正式。

  既然是找逍遥王把商盟做出来,林夏至自然是想弄一个正式正规,对加盟成员有强大约束力的商盟。

  林夏至回到家之后,一直奋笔疾书,把他觉得有用的东西都记了下来。

  因为脑子里有东西,林夏至写得非常快,等他写完之后才发现不合适的地方,又赶紧修改。

  等到程闻柳回来时,林夏至刚刚修改完成,有了一份他觉得还比较满意的初稿。

  程闻柳听到林夏至说他又有了新的想法又要去找逍遥王,下意识苦笑一声。

  “这一次和打仗没关系了,你先看完我写的这个东西。”林夏至推了推程闻柳,将手上的初稿拿给他。

  这……

  程闻柳看完之后皱眉思考起来,夏哥儿提出来的商盟很有新意,这些条例既约束盟友之间的行为,又可以促进大家的发展,他看着这样一份盟约都有一种想加入的冲动。

  林夏至想法固然是好的,可是在程闻柳看来,有些地方有些不贴合实际,在景国不容易实现不说,还容易被人钻空子。

  程闻柳拿起笔在林夏至的初稿上修改起来,把他觉得不好的地方改掉,然后将他改过的拿给程阿爹看。

  程阿爹不愧是老江湖,看到这份程闻柳修改过的稿子,又给他指出了好些需要改动的地方。

  等到这一份盟约的初稿修改完成,程闻柳才带着一份誊抄好、干净整洁的稿子去找逍遥王。

  逍遥王最近因为程闻柳的几个“小意见”忙得不可开交,听到外面的人通报说他又来了,赶紧停下手上的事接见他。

  逍遥王以为程闻柳又会带来什么新的、战争中用得上的东西,看到他这次拿了一摞纸过来想必是比以前更有用的,暗自压抑下自己内心的激动。

  “王爷,请您过目。”程闻柳将手上厚厚一摞纸双手奉上。

  逍遥王接过这一摞纸一看,和自己预想的不太一样,不过这上面的东西也很新奇很有意思,他沉下心来仔细研读。

  逍遥王掌管的生意可以说涵盖了大部分行业,他一边看这份商盟条约,一边飞速想着这份条约如果实施会给景国的商业带来什么好处。

  商业发展了起来,国库就能有更多收入,国家就能鞥强盛,想到这些,逍遥王心头的激动不亚于第一次看到酒精有助于伤口恢复,毕竟做生意才是他真正拿手的地方,他能够在这上面大展拳脚。

  逍遥王将商盟条约放在旁边,对程闻柳说道:“闻柳,你们这个想法非常的好,这个条约先放在我这儿看看,过几天我再去找你。”

  “没问题,欢迎王爷随时来找我。”既然逍遥王对商盟条约感兴趣,程闻柳就不用费口舌劝说,他还想着早点回去和林夏至一起逗小包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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