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渣一世界 第139章

作者:十一有闲 标签: 虐恋情深 相爱相杀 穿越重生

  他是被陆维撵走的,当时情绪激动悲伤,就忘了这茬。等他找到了临时居住的地方,取钱付租金的时候看到账户,才想起那笔本来不应该属于自己的钱。

  原初从小就不受父母待见,对他的教育十分严苛,直接导致了他缺爱向往爱的同时,道德观念十分的强。

  不属于他的东西,就算是陆维不在意,他也不会要。

  但陆维明显不想再看见他,他正在考虑是不是先把钱给释清,让释清转交给陆维的时候,就传来了陆维的死讯。

  陆维是抱着葛英的墓碑,心脏衰竭而死。

  之后由继承了陆维遗产的释清出面,将陆维和葛英安葬在一起。

  恋人意外去世,在处理完恋人的身后种种,紧随而去;这件事充满了传奇性,充满了令人感叹的深情,还发生在曾经的巨星和他的同性爱人身上,马上就被传的到处都是。

  原初这个时候才明白过来,陆维为什么要撵他走。

  他为什么没有看出来,陆维根本就不想活下去了?他为什么,没有死皮赖脸的留在陆维身边,那样说不定、说不定陆维就不会决意去陪葛英。

  尽管据官方新闻报道,陆维经过验尸,死于心脏衰竭,但原初和很多人都是不相信的。

  收拾打扮的体面干净,穿着庄重的黑色礼服,抱着曾经恋人的墓碑去世,这分明是经过预谋策划的。

  心脏衰竭,哪里有这么巧的事?

  原初的余生,都活在这种懊悔之中。

  从此,每天去葛英和陆维坟前祭拜的人群里面,多了一名在其中不起眼的、瘸腿的中年男子。

  直至10年、20年、30年后,祭拜的人群逐渐减少到零星无几。人类都是健忘的,又有了新的偶像追逐,已经没有多少人记得葛英。

  但这名瘸腿的、早已步入老年的男子,却风雨无阻,每天都要去坟前待上大半天,或是送上几朵花,或是喃喃自语,说着任何人都不明白的话。

  直到这一世的生命终结。

  ……

  这一次陆维先感受到的,是胸腹间针扎般的疼痛。他睁开双眼,发觉自己睡在火塘旁、一座宽敞的竹楼内。

  头顶上,一盏蛛网遍布的白炽灯亮着,昭示着陆维身处于一个现代社会。

  在他不远处,坐着一名身穿黑衣、胸前背后以及宽大的裙摆上绣满彩色图纹,脖颈头顶都戴着繁复精美银饰的老妇人。

  老妇人不知道究竟有多少岁,但看上去已经很老很老,肤色深棕,瘦消的脸上和枯瘦如柴的手臂上,层层叠叠全是褶皱。

  陆维的眼睛只睁开了瞬间,便又重新闭上,打开系统,查看这个世界的状况和自己的任务。

  这个世界文明相当于陆维的原世界,但陆维所处的地方,却是位于穷乡僻壤的一个苗寨。

  陆维今年十七,是一个孤儿,从小被这位名叫立色的老妇人收养长大,十四岁完成义务教育,初中毕业后就没有再去上过学,而是跟着这名老妇人学蛊。

  是的,这是一个存在着巫蛊的世界;而他所处的寨子,蛊术巫术盛行。

  每年都有很多政要、明星和商界人士,或者仅仅是想达成自己某个愿望的普通人,揣着自己能付出的代价,来到这里秘密求助。

  他的任务就是,令这个世界上的所有巫蛊异术消亡。

  陆维看过自己的生平以及任务简介,并没有睁开双眼,而是开始思考。

  想要令这个世界上的所有巫蛊异术灭亡、吸收其气运,那么他就必须得先在这方面登顶,才有这个可能。

  “陆维,我知道你醒了,就不要再偷懒。”老妇在火塘上反复烤着双手,指尖拈着一只赤红的虫子,用喑哑的声音缓缓道,“米合给你下的情蛊,我拿出来了。你如果能用心学习蛊术,也不会着了她的道儿。”

  因为普及了义务教育,所以寨子里除了像立色这样近百岁的老人之外,大都取了汉化的学名,或许是巧合,陆维这一世的名字仍然没变。

  而他的每一世,相貌都生得相当不错,这一世也没有例外。是个长手长脚,皮肤带着健康的浅棕金色,十分俊俏的苗家儿郎。

  他们这里是少数民族,结婚早,政策也经过放宽,男的年满十八岁,女的年满十六岁就可以领证。四十岁不到就做了爷爷奶奶外公外婆的,比比皆是。

  米合跟陆维同岁,是寨主家的姑娘,曾经和陆维是同班同学。苗族的女儿向来热情奔放,爱一个人就是爱了,多次向陆维示爱未果,再加上周围的竞争对手太多,很有危机感,最后竟不惜向陆维下情蛊,想要借此拴住陆维的心。

  陆维醒来时感受到胸腹间针扎般的疼痛,就是立色从他身体内取出情蛊而造成的。

  陆维翻身从竹床坐起,然后下床,走到立色的身旁:“对不起奶奶,我以后不会再偷懒了。”

  这个苗寨虽然不大,也就住了两、三百户人家,却上下等级分明,而这种上下等级,是以蛊术的高低排列。

  其中蛊术最高明的十户人家,被尊为黑彝,享受最好的资源待遇,地位高居于寨内众人之上,接待外来的高位客人。他们虽然住在苗寨里,实则身家难以计数,所居住的楼房如果走进去的话,就会发现里面装修的富丽堂皇如同宫殿,现代家具和最新款的电器一应俱全,甚至还配备有私人飞机。

  剩余的人家则统称为白彝,只能捡黑彝不要的普通客人接待,赚取一些生活开销。当然,这也是各凭本事的,基本上混个富裕水平没有问题。

  如果说黑彝是贵族,那么白彝就是平民。

  而在寨子里所有人看来,黑彝和白彝之外,尽皆是可供生杀趋使的奴隶贱民;就算是捧着大笔金钱诚心来找他们求助的“客人”,也不曾例外。

  因为拥有超出常人、控制情感气运生死的能力,所以尽管时移世易,现在整个世界已经步入了文明社会,却从古到今,寨子里的人都是这么认为。

  苗寨的人擅长养蛊,而具有各种功效的所谓“蛊虫”,就是将几只、几十只、几百只,乃至上千只毒虫放在一起,令其互相噬咬厮杀,最后活下来的那一只则为“蛊”。

  这种方法,其实就是物竞天择、胜者为王。

  而在他们的生活中,他们也信奉这一点。所以十户黑彝并非固定不变的,每隔五十年,寨内就会举行斗法,改换十户黑彝的名单。

  当然,拥有了最好的资源待遇和大量的钱财之后,强者愈强,所以名单的轮换并不是那么容易,却还是能够带给白彝们一些希望。

  而这五十年一次的斗法,又是极其残酷的;如同蛊虫的互相厮杀,可谓是生死不计,只为选择出最强者。

  五十年前,立色四十多岁,是寨内一户黑彝的主妇,和公婆、丈夫儿女,以及孙子外孙四世同堂,居住在寨内的一幢大楼里。

  然而他们家斗法败了,中了断绝血脉的“落根蛊”,一户人尽皆死绝;立色因为是嫁过来的媳妇,没有这家人的血脉,才能幸免于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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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1章

  失去黑彝的身份,原先居住的房子,以及大部分的财产资源也自然被收回,交给新晋升的黑彝一家。

  立色从此远离苗寨中心,搬进位置偏僻、条件相对简陋的竹楼居住。

  她享受过黑彝的待遇和荣光,又怎么甘心沉寂?于是在这座位置偏僻的竹楼里,她仍然穿着黑彝的衣服,佩戴着从前的首饰,全心全意钻研蛊术,期待有一天能够重新夺回属于自己的地位。

  斗法如养蛊,是物竞天择、你死我活的事情,是他们苗寨一代一代流传下来的规矩。

  人都是有惰性的,唯有这样,才能保证历代对蛊术精进强大的无止境追求。不得不说这很有效,人们千方百计的变强,造就了寨子里的一代又一代弄蛊高手。

  欲戴王冠,必承其重。

  假如寨子遇到了天灾人祸,首先出力保护整个寨子的,也一定会是黑彝。

  所以非常奇异的,立色并不如何怨恨夺取了她全家性命的那户黑彝,她只是怨自己那个时候还不够强大。

  到她80岁的那一年,她意识到自己剩余的时间已经不多。

  尽管在体内种下了延长寿命的“寿蛊”,但世事难料,蛊术之路更是步步凶险,她不能保证,自己能活到寨内斗法重新开启的时间。

  况且随着年龄的增长,她的身体日益衰老无力。纵然能够活到那个时间,她那时候的身体,到底还能不能支撑她,在凶险的斗法中胜出?

  一切都是未知数。

  但她半生都为了这个愿望活着、沉浸于蛊术之中,怎会愿意就此放弃?

  所以,她要为自己寻找一个继承人。

  她的儿孙尽皆死绝,于是她回了趟娘家,在娘家的重孙辈里经过精心挑选,收养了一个父母双亡、资质很好的婴儿,这个婴儿就是陆维。

  立色的娘家在外寨,他们没有异术傍身,生活比较贫困,多年来都靠着立色接济财物。所以当立色提出收养这个生下来就没了爹娘的孩子的时候,娘家人很高兴地就答应了,并且都认为,这个孩子是要跟着立色去享福的。

  因此立色跟陆维,是有隔代血缘关系的,陆维纵然没有被她收养,论辈份也得叫她一声太姨奶奶。

  也大约是因为如此,再加上将对死去儿孙的感情投射到陆维身上,立色很是疼爱陆维。

  陆维小的时候非常可爱软萌、看到毒虫就哇哇大哭,让立色这个老太太心生怜惜,就没怎么忍心拘着他学蛊术;等到陆维长到十岁上,不再害怕毒虫,又有了自己的想法和主意,学习蛊术三天打鱼两天晒网,完全是个半吊子。

  因为陆维根本就不想参与你死我活的斗法,觉得会几手能糊弄外人的蛊术,赚点钱财、轻轻松松的过生活就足够了。

  况且,外面的世界那样大、那样精彩,他可不想一辈子都被困在苗寨里。等他年满十八,就出去闯世界,到处看一看。

  立色坐在火塘旁,将指尖上拈着的红色小虫投入火中,发出两下细微的噼啪声,翻起耷拉的眼皮望向陆维,无奈地叹了口气:“你啊,就是嘴甜,会哄奶奶。不好好练习蛊术,下次你再着了别人的道儿,奶奶就再也不管你了,看你怕不怕?”

  “回你自己的房歇着去吧。”

  陆维喏喏的应了,离开立色的房间,穿过客厅,推开一扇竹门,来到自己的起居室。

  和立色那间只有火塘和竹床等简单生活用具、遍布蛛网的屋子不同,他的这间起居室干净亮堂整洁,安装的有电脑、冰箱、热水器、空调……甚至还有一把价格昂贵,花费二十多万买来的吉他挂在墙上。

  纵然失去了黑彝的尊贵身份,立色却并不缺钱。或者说在这个村寨里,因为时常送上门来的,肯花费大笔钱财实现愿望的“客人”,就没有贫困户。

  但过多的物质、过多的信息浏览,只会令人迷失沉溺、丧失初心斗志,对提高蛊术一点帮助都没有。立色就是明白这点,再加上年老想要清静,所以才会一直住在,简单到家用电器只有个白炽灯泡的房间。

  就连屋内到处可见的蛛网,亦是必须存在的,那是立色喂养各类有毒蜘蛛的地方。

  陆维在床头坐下,打开床头柜的抽屉,取出一只铁制的盒子,里面是原主制作了一半,就失去兴趣放在那里的蛊。

  这只蛊算是很基础的蛊虫,名为“疾驰蛊”,如果往体内种上它,在奔跑的时候,速度就能达到人体所能达到的极限,仪器还检测不出来。

  很多田径选手,国内国外的都有,一到赛事就来寨里求这种蛊;但实际上他们并不是每一个人都能得偿所愿、获得奖牌。

  因为每个人的身体素质、先天结构以及后天培养不同,蛊所能开发的,不过是你自己身体的极限。“疾驰蛊”这东西流传甚广,选手们体内都同样种了“疾驰蛊”的情况下,发挥也是有高有低的。

  而且“疾驰蛊”种下后存活时间只有半个月左右,之后就会死去,毫无副作用的被身体排出。在村里顶层高手们看来不过是小孩子的玩具,糊弄外人骗钱用的。

  现在,陆维打算将它完成。

  原主的蛊术程度在这个村子里,低劣到跟闹着玩似的;而从来没有接触过蛊术,只是继承了原主记忆的陆维,水平也不会比原主更高。

  饭要一口口吃,他先拿这只半成品的蛊试试手。

  陆维揣着那只小铁盒,走下竹楼,正在想去哪个地方去合适,就看见一个长发披肩,穿着绣了繁复彩纹、坠以饰带的黑裙,佩戴着华丽银饰,脸上化了精致妆容的艳丽少女,扑到他的怀里,撒娇道:“阿哥,这几天怎么没见你出来?”

  这就是之前给陆维种了情蛊的,寨主的女儿米合。

  除去立色奶奶自带8米厚的“我家孩子最可爱”滤镜,陆维在老辈儿的人看来,就是个没用的半吊子。

  但他却很受同龄人欢迎。

  寨子里很多女孩子都迷恋他,更难得的是,男孩儿们也不会因此而讨厌排挤他,大都跟他称兄道弟,彼此间关系处得很好。

  米合出生在寨子里蛊术公认排名第一的人家,上面还有两个哥哥,她的蛊术资质比起两个哥哥来说很一般,所以家里并不需要她挑大梁,并没有怎么严格的进行培养。

  她的蛊术比原身还是强一些,在寨里却并不算高明,只不过为了将来的幸福,自打十四五岁起就精心炼制了一只情蛊,并在两个月前给陆维种下。

  所谓情蛊,苗女的一世只能炼出一只、种给一人;而一旦情蛊被破,中蛊者将终身对所有情蛊免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