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渣一世界 第141章

作者:十一有闲 标签: 虐恋情深 相爱相杀 穿越重生

  蛊既然已经制成,陆维就将它放到一边,拿出抽屉深处锁着的厚厚一叠,记录了立色奶奶毕生的制蛊经验,由立色奶奶口述、原身笔录的《蛊谱》。

  把那叠字纸拿在手中翻阅,只见上面一字一句写的非常认真,但笔触幼稚,还时不时夹杂着汉语拼音。

  立色奶奶年轻的时候没能赶上义务教育,是识不得几个字的。原身九岁那年,刚上小学四年级,立色奶奶已经八十九岁,不知道自己还能活多久,所以就让原身把这些记录下来,就算哪一天她有了意外,也不至于断了传承。

  原身九岁的时候,非常单纯软萌,还没有后来那么多想法,奶奶说什么就是什么,每天放学回来就认认真真的记录,倒是把这件冗繁的事情完成得不错。

  当然,小孩子忘性大,完成了这件事之后,这叠《蛊谱》也就被锁在抽屉里不见天日,到现在原身早就已经不记得上面写了什么。

  精神力强大所形成的一个重要能力,就是过目不忘,能够记住一切自己想要记住的文字图形。这个能力因为没有超出普通人类的极限,所以在任何世界都是生效的。

  伴随着窗外深沉的夜色,陆维在明亮的灯光下,一页一页的仔细翻阅。等到他翻完最后一页纸,《蛊谱》就完完全全印在他的脑海中。

  不过就算是完全记住,距离真正理解它、将它融会贯通实际应用到制蛊控蛊,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

  然后,陆维就把那叠纸拿到厨房去烧掉了。

  虽然有点对不起立色奶奶,但他来这个世界是为了消灭巫蛊之术,遇见了像这样的东西,当然是能毁则毁。

  接下来陆维又去洗了个澡,这个时候已经过了晚上11:00,于是上床睡觉。

  第二天早晨6:00,陆维被这个身体的生物钟叫醒,于是像往常一样起床做早饭,和立色奶奶一起吃过之后才回到自己的房间。

  立色奶奶一天忙到晚,中饭和晚饭都是陆维给她端过去,也只有早饭这个点儿她不是很忙,能坐在一起吃顿饭、说两句话。

  这还是她没有闭关炼蛊的时候,她若是闭关,房门一锁,陆维能连着好几个月见不到她。而她在闭关期间不饮不食,想必是靠着什么蛊,维持生命和活动能力。

  陆维把铁盒拿在手里,精神力投放进去,发现盒子里的白虫已经结成了一个厚茧。而这个厚茧正在轻微的颤动着,里面蛊虫已成,就差破茧而出。

  点燃引诱蛊虫尽快破茧的香,打开铁盒盖,没过多久,就看见从里面爬出来一只直径约为0.5cm,色泽为浅豆绿的虫子。

  这虫子跟常见的“疾驰蛊”结构上差不多,但体形更小,颜色也并非通常的白色。

  炼蛊的过程中,确实有极小的蛊虫变异机率。至于变得更强还是更弱,甚至衍生出新的品种来,全看运气。

  蛊虫分五等,白、绿、蓝、紫、金。

  五等之中,按照从弱到强排列,白色蛊最弱最普遍,金色蛊最强最稀有。

  在这五等之上,还有二色、三色、四色,乃至传说中的五色蛊。

  如果按颜色来判断的话,这只蛊虫应该是变得更强?

  最普通基础的蛊虫变异,而且是这样浅的豆绿色,想必强的程度也有限。

  陆维没有怎么在意。

  根据原身的记忆,他知道蛊之一道有多么艰难凶险,也完全没有作过第一次炼蛊,就能炼出什么强大蛊虫的指望。

  像现在这样,已经属于意外的惊喜。

  见蛊虫爬出,陆维举起手臂,他的左腕上戴着一个厚实的银镯,银镯制作十分精美,遍布优美的凹凸纹路,上面有三十个大小不等,可以旋开、用来放置蛊虫的孔洞。

  陆维旋开其中一个闲置的孔洞,引导这只“疾驰蛊”爬进去,然后再旋上盖子。

  这只镯子原身从小就戴着,哪怕是闭上眼睛,只凭镯子上的纹路手感,也知道哪一只蛊虫对应在哪个孔洞里面,根本无需思考就能快速的取出。

  像这种东西寨子里人手一件甚至几件,按照每个人的使用习惯,不一定都是做成镯子的形态,有做成项圈的、有做发簪的,还有做成戒指的。

  它们对于弄蛊的人来说,就是第二生命。所以每个人都必须对它熟悉到不能再熟悉,能够做到顷刻间辨认取蛊,就连原身这样的半吊子也不例外。

  经过昨夜的成功制蛊,陆维觉得自己可以尝试继续炼制别的蛊虫,于是找出一只竹做的蛊罐,揣进腰间专门放蛊罐的兜里,就出了门。

  这一次他想要炼制的,仍然是白等蛊虫,名为“二牛蛊”,顾名思义,把此蛊种进身体之后,人就会生出相当于两头牛的蛮力来。

  这种蛊在人体内能存活半年左右的时间,几十年前周边的寨子,每到干农活的季节都会来找白彝求这种蛊,比买牛划算的多。

  当然,现在这种蛊因为很多运动员肯出高价求,价格水涨船高,周边的寨子是用不起了。

  炼制这种蛊,需要在水边以竹罐引虫,所以陆维就朝附近的一条小溪方向而去。

  刚到溪边,却看见寨里的一群十几岁半大小子,正围着口铁锅说说笑笑,锅里炸着什么东西。

  远远望见陆维过来,有人朝他挥手招呼:“陆哥,炸蜈蚣,上好的猴儿酒,过来一起吃呀!”

  陆维眼见这样,就走了过去。

  适才跟陆维打招呼的人瘦瘦小小,容貌清秀,正蹲在那里往炸好的蜈蚣刷调料,手脚非常利落,问旁边的人:“要不要辣一点?”

  江元亮的这一世,倒是比他原世界的本来面目要好看许多。

  原身本就和江元亮熟识,江元亮也非常好认,他的名字完全没有改,而且狗腿巴结的神态跟从前一模一样。

  陆维入乡随俗的跟这群半大小子们围坐在一起,用筷子挟起条炸到金黄的肥大蜈蚣,蘸以酱料送入嘴里,酥脆包裹着鲜甜,美味至极。

  再配上一点猴儿酒,霎时全身三万八千个毛孔,都透着难以言喻的舒爽。

  蜈蚣这东西形貌狰狞,普通人见了往往头皮发麻、很难入口,但对苗寨里的人来说,却是无上美味。

  半大小子们正是能吃的时候,这些对他们来说就是个零嘴儿,不耽误日常三顿饭。

  大家的任务并不冲突,陆维本没有打算和江元亮相认,江元亮却凑过来,神神秘秘的低声道:“陆哥,你觉醒了啊?”

  “是啊。”既然江元亮主动凑过来,陆维也就大方的承认,“怎么看出来的?”

  “上一个世界我也有关注陆哥,不过陆哥一两年就完成任务离开,没来得及跟陆哥有什么交集。”江元亮拍马屁道,“像陆哥这样英明神武、气质独特的大佬,小江我当然是一眼就能认出。”

  陆维不由失笑。

  江元亮这人也知道分寸,确认过陆维觉醒之后,就没有继续再缠着陆维多说、引起旁人注意。

  一百多条蜈蚣很快就在说笑声中,被五六名半大小子分食殆尽,大家还没过瘾,于是挖开不远处做了标记的泥土。

  泥土里面埋着一只死去半月的大公鸡,而公鸡的尸体内外,都爬满了蜈蚣。

  鸡和蜈蚣就是这样的天敌,又相生相克。蜈蚣是最怕鸡的,鸡看见蜈蚣必啄而吞食,但鸡死后埋在土里,又是养殖蜈蚣最好的载体。

  又从公鸡身上取出百来条肥大蜈蚣,在溪水里淘洗干净,丢进锅里油炸。

  蜈蚣是有毒的,但它有毒的蛋白质会在高温下变化,转为无毒。而且蜈蚣毒是进入血液,才能起到对人体最大的破坏作用,通过肠胃吸收的话,其毒性基本上可以忽略不计。

  当然,保险起见还是要将它炸透,才可以放心食用。

  蜈蚣炸到一半,却看见远处来了个中年男人,揪着名瘦到皮包骨的青年,把青年拖在溪边丢下,嘴里骂着晦气,吐了口唾沫,就离开了。

  那青年看上去只得二十岁左右,凌乱的长发遮挡住了上半边脸,只能看见毫无血色的双唇微微翕张,线条单薄优美的下巴,以及秀挺的鼻尖。

  青年从头到尾都没有任何挣扎,身子直挺挺地躺在溪边上,露出来的手脚和颈项青紫淤伤交叠。

  半大小子们见中年男人走了,连东西都顾不得吃,乌泱泱围了过去看躺在溪边的青年。

  “唉呀,死了吗?”有人问。

  苗寨的小子们胆儿肥,马上有人过去探了探青年的脖颈动脉,翻开青年的眼皮,遗憾道:“死啦。”

  “哎,说起这个外来的奴隶有够倒霉,在林子里迷了路,结果被王正平给捡走。”有貌似知道内情的感叹,“王正平是个变态的,专门捡外来人试蛊折磨,听说在他家地下室前后已经整死了四、五个人。整死了还不管埋,就往山林溪边一丢,等着野兽拖走。”

  “因为这个奴隶长得特别好看,所以王正平天天换着花样折磨他,这才不到两年就死了。”

  “咦,为什么长得好看,就要折磨他呀?”有人不解。

  “我也不知道。”讲话的小子显然也是道听途说,搔了搔短发,“大概……大概就是因为王正平长得难看,羡慕嫉妒恨这样吧。”

  苗寨里的传统观念,黑彝为贵族,白彝为平民,黑彝和白彝之外,尽皆为贱民奴隶,其价值性命相当于牲畜牛马之流。

  然而,就算对家畜猫狗,人相处久了都是有感情的;更何况对待同类,尽管划分了等阶,正常人怎么都会有一些爱护和同理心。

  这就相当于,在你身边有个变态专门抓流浪的猫狗进行虐待,尽管从道德层面对这变态非常反感,不愿意和他成为朋友来往,但也就仅此而已。

  小子们谈论的时候,都带着惋惜的语气,也都对王正平表示了厌恶之情,却并没有把这当成什么大事。

  就像是陆维所在的原世界,路边轧死条流浪猫狗,人们围过去看看、讨论一番这种程度。

  江元亮在一旁咽了口口水,偷眼看了看陆维的侧脸,觉得既然人已经死了,事情无可挽回,还是不要告诉陆维了。

  他们这些人,每个都有自己的任务,虽然存在于同一个世界,却往往不能互相干涉。

  这两年的时间里,作为曾经的同伴,江元亮也无数次犹豫过,要不要出手相救?但一方面他没有这个实力,另一方面如果他干涉了,导致镇玄的任务无法完成,那反而是害了镇玄。

  镇玄这样,也算是完成了这个世界的任务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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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4章

  陆维垂眼望向那具尸体,开口道:“怪可怜的,把他埋了吧。”

  语气淡淡,如同躺在脚边的是一条死去的小猫小狗。

  这个悲剧,由王正平这个始作俑者一手酿成,而苗寨其余人的不作为,也都是帮凶。

  但陆维初来乍到,没有显赫的身份,更没有绝对的力量,无法挑战撼动苗寨自古以来,根深蒂固的阶级观念。相反,他要得到周边人的认同、彼此保持良好的关系,就必须遵循这里的处事规则。

  如同当初在第一个世界,他在没有得到绝对的权力之前,也必须执臣子礼,向刘琥弯下他的膝盖。

  更何况人死都死了,陆维就算想要救助,也已经是无力回天。

  陆维的这一提议,立即得到了苗寨小子们的响应。

  当然,所谓的“埋”也不过是在附近找块儿干燥些的地方,挖个坑把尸体丢下去,再填上土,摆上两块溪边的鹅卵石,形成一个简陋的坟包。

  此后,小子们心里带着做了好人好事的雀跃感,一起把剩下的炸蜈蚣吃尽,这才三三两两的散去。

  说起来,苗寨的近两代人为了识字、更好和日新月异的外界沟通交流,基本上都受过义务教育,有人甚至上过大学,虽然没有把人人平等当回事儿,却还是有许多外界观念不动声色的渗入融合进来。

  就如同看起来古朴原始的苗寨,实际上家家户户都安装了现代化的电器,用上了方便的洗浴卫生设施,新旧两代人、新旧两代的观念都在不断磨合碰撞。

  尽管苗寨从传统观念上认为,黑彝白彝之外尽皆为奴隶贱民,但实际上寨子里根本没有多少人,会像王正平那样私养外来人为奴隶,大家虽然心里带着高高在上的优越感,但与外来人基本上是合作的关系。

  毕竟,如果没有外来人到寨中求蛊,他们不能拥有现在这么方便优渥的生活。而外面制造的很多电子设备,以及各类创意产品,也是相当有趣。

  陆维留在溪边引虫,引虫的过程比较无聊。

  就是把竹制的蛊罐旋开,往里面丢入引虫香,然后等上两三个小时,期间还得忍受各种虫子的嗡嗡声和爬行声。

  陆维见这里是一片空荡荡的开阔地,十几里之内有没有人过来都尽收眼底,也不怕有人拿了他的蛊罐,于是就离得远了些,避开虫子们行经的范畴,打算估摸着时间到了再过去。

  这个时候,只见一只半大的黄狗跑过来,被两只大狗在后面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