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古代开书坊 第133章

作者:洋葱怪 标签: 系统 种田 穿越重生

“小老板,你猜怎么着,飞飞燕先生竟然是听着我们凌霄书坊的名声来的!”苏老三明明已经四十多岁了,谈起自己的偶像竟然是来投奔自己的,那种小孩儿似的兴奋之情,让他的眼睛泛起明亮的光彩,“飞飞燕先生见到我之后,向我盛赞了《金樽雪》,说他们那边的人都读过《金樽雪》,他本来以为京州没有像建阳书坊一样的地方,现在看来是他狭隘了!他现在唯一一个心愿,就是能够加入到我们凌霄书坊来,所以,他才会给我们投稿,想试试看会不会有回应!”

宋凌霄本来想吐槽这本书的套路也太踏马的多了,不过,放在大兆,也许这还是一种创新?毕竟套路的才是经典的,人家是建阳书坊的台柱子,肯定对这方面研究很深,他还是不要妄自评论了。

如果这位飞飞燕先生愿意加入凌霄书坊,那确实是一件好事,宋凌霄相信,以建阳书坊的写作强度,这位飞飞燕先生绝对是个强输出型作者。

“很好,”宋凌霄盛赞道,“苏掌柜现在也可以兼职编修了,这找作者的能力不是一般的强,如果这一次能够和飞飞燕先生签约,给你记头功。”

苏老三心花怒放:“小老板,不用给老三记头功,如果飞飞燕先生真能成为咱们书坊的作者,就是对老三最大的嘉奖!”

接下来,宋凌霄跟苏老三约了个时间,准备在荟珍阁请这位建阳书坊的台柱子吃顿饭。

这次选题大会真是史无前例的大丰收,宋凌霄十分高兴。

“梁老板,你还有什么额外的惊喜要给我们吗?”宋凌霄看向梁庆。

梁庆吹了个呼哨,双手抬起,抱在脑后,他向后一靠,大喇喇地说:“选题嘛,是没有,不过,我也有个好消息给大家说叨说叨。事情是这样的,我前段时间不是请大家在曲池苑吃了个饭嘛,当时天字间有几位老板,听说咱们凌霄书坊聚餐的事儿,就问我要了几本《绣像本第一奇书》回去,说是也想带到他们那边卖一卖,你们猜怎么着?一下子就脱销了!现在,这几位老板答应我,只要我推出新书,他们都要进货,卖到江南一带。”

宋凌霄带头鼓掌。

梁庆得意洋洋地说道:“所以,大家伙加把劲儿,多出几本书,咱们把建阳书坊的市场也给他抢过来!”

天下第一书坊主,不再是一个梦,而成了实实在在的可以预见的未来,宋凌霄只觉得心潮澎湃,清流书坊已经成为过去,京州城也不再是唯一的战场,他的下一个目标是——全国图书市场!

在迈向天下第一书坊主的道路上,他已经看见了前面那个强劲的对手,那个在历史上赫赫有名的商业出版集团——建阳书坊。

达摩院的会议室里,凌霄书坊的员工们,在这一刻感受到了强烈的集体荣誉感,他们分散开来或许什么都不是,可是,当他们聚集在一起的时候,却已经可以迸发出问鼎图书市场、和建阳书坊一战的力量了么!

眼看着大家士气高涨、情绪激昂,宋凌霄一挥手,团建、聚餐、荟珍阁,安排!

就在会议桌的角角落里,一个个子不高,刚刚露出一个小脑袋的小女孩,趴在桌子上,目光灼灼地盯着宋凌霄。

待到会议散场,众人起身往外走,开始谈论荟珍阁的菜色时,厌厌从椅子上跳了下来,跑到云澜旁边,拽了拽他的袖子。

“云澜哥哥,我可以一起去吗?”

“可以啊。”云澜道,“你还是跟着我吧,别走丢了。”

厌厌这次来,是云澜带着来的。

自从上次气晕西席先生,又惹得宋公子不高兴,厌厌就再也没有机会见到宋公子了。

厌厌一个人呆着无聊,就站在花墙后面,偷看隔壁院子。

云澜大部分时间都在读书,不知道书有什么好读的,厌厌很想找他玩,但是她必须遵守对宋公子的诺言,不能去打扰云澜。

云澜被隔壁的小姑娘用幽怨的目光盯了好几次之后,终于忍不住,和她搭了话。

没想到,聊下来,厌厌倒是挺随和的,没有像宋公子说得那么难以相处。

于是,就有了今天,云澜带着他的小邻居,来参加达摩院的选题大会这一出。

宋凌霄自然也看到了厌厌的身影,他默许了厌厌参会,只要她在一旁安安静静地坐着,他不介意多个人。

不过,宋凌霄并不认为这次选题大会能对厌厌产生什么影响,只是满足了小姑娘的好奇心而已,大人开会,是顶无聊的事,来听上一次,以后也就没什么念想了。

没想到,事情却并非宋凌霄想的那样,在荟珍阁吃完聚餐后,厌厌偷偷溜到宋凌霄身后,拽了拽他的袖子。

宋凌霄回过头,看见小姑娘鼓着腮帮子,圆溜溜的大眼睛望了他一会儿,似乎是做了什么极其艰难的决定一般,绷着小脸说:“宋公子,想做编修的话,是不是一定要识字?”

宋凌霄一愣:“啊,那是肯定的,因为要和文字打交道……”

“那,”厌厌咬了咬嘴唇,“我想识字,我想上学,能不能送我去云澜哥哥的学校呢?”

宋凌霄简直被这突然而至的惊喜砸晕了脑袋,他不敢相信地又问了厌厌两次,确定厌厌是真的想识字,想当编修。

也许厌厌是觉得编修开会都在讲故事,挺好玩的吧,她并不知道编修真正要做的工作是很枯燥乏味的,还要和各种各样的古怪作者打交道。不过,这些都不重要,只要能激发厌厌上学识字的劲头就行。

“你不能去上县学,让我想想……”宋凌霄本来想再给厌厌找个西席先生,但是眼下靠谱的西席先生都被祸祸完了,如今只有一条道,他正色道,“我可以让你去上女学,但是,机会只有一次,一旦你被女学撵出来,我就没办法了,明白吗?”

“嗯,”厌厌点头,“厌厌会努力不被女学赶出来的。”

作者有话要说:  感谢@975的地雷x1,感谢(☆_☆)的营养液+202,wendy的营养液+83,此情无计的营养液+30,哲哲、江东狂士肆次的营养液分别+20,子曰的营养液+15,狸花喵呜、与清梦-、山人没有喵、南鸢离夢、姐姐、Monroe、怀璧其罪,泱泱其秽的营养液分别+10,雪茶摘的营养液+5,梓忆琉晗、小机灵鬼宋凌霄的营养液分别+3,为什么事儿那么多呢、v客的营养液分别+1~

注:①出自劝人格言《莫生气》。

第75章 霸道坊主宋凌霄

  在宋伯的安排下, 厌厌进入京州第一也是唯一一座女学堂,女学堂没有固定地点,轮流在几大主办方家后院举办, 每周两次。

说来令人惊奇,这女学堂里的学生们, 一个个来头很大,说出去绝不输给国子监的监生, 她们之中, 有大学士之女、六部尚书之女, 有封疆大吏家的千金,特地送到京州来上学,能打进这个由一品、二品大员家女眷构成的交际圈的, 绝非等闲之辈。

宋伯给宋凌霄介绍过之后, 宋凌霄倒吸了一口凉气, 他把厌厌放进这么个真正千金大小姐组成的学堂,不会惹出祸事吧。

“小公子请放心, 咱们家这出身, 送过去也并不辱没了他们。”宋伯骄傲地晃了一下肩膀。

宋凌霄迟疑道:“宋伯, 虽然我很想相信你, 但是当初我爹送我进国子监的时候, 好像特别叮嘱我不要强调自己的出身……”

宋郢一直觉得,自己太监的身份,耽误了宋凌霄的发展, 还故意让家里的仆人们管宋凌霄叫公子, 而不是小主子,甚至一度向宋凌霄提议,要不要给他改一个出身, 把他寄养在说出去很有面子的勋贵高门里,后来被宋凌霄坚决拒绝了。

按照这个逻辑,厌厌还不是宋家的正牌千金呢,去了那般贵重的学堂,岂不是要挨人欺负?

“宋伯,我知道你为了给厌厌找女学花费了很大的力气,但是我觉得吧,还是没必要搞得这么隆重,小孩子的心理还不成熟,最好在一个平等开放的环境里成长,健康阳光的成长环境才能塑造出健全完善的人格,如果实在找不到普通的女学堂,我们也可以请一些不那么知名的西席先生来教厌厌。”宋凌霄有些艰难地提议道。

“小公子,你这话就错了,说句托大的话,小公子想到的这些,宋伯早就考虑过了。”宋伯一副胸有成竹的模样说道,“但是,实话不妨告诉小公子,并不是宋伯非要把厌厌送进女学堂,而是女学堂听说了咱们家有一位千金要上学,主动递来邀请信,请我们家千金去上学呢!”

宋凌霄诧异了,他没想到其中竟然有这样的原委。

女学堂竟然会主动来邀请厌厌过去上学,这实在是意外之喜,可是,宋凌霄怎么觉得还是这么不对劲呢。

同样是一批家长,同样是这样的家庭环境熏陶出来的小孩,没理由在国子监里就对太监之子那么微妙,在女学堂里就热情邀请啊。

“女学堂的课程表能不能给我一份?我想知道厌厌每周都在哪里上课。”宋凌霄说道。

“当然可以。”宋伯将事先准备好的课程表拿出来,“小公子请过目。”

宋凌霄并不是真的关心在上什么课,他关心的是在哪儿上课,上课地点一定是主办方决定的,从中可以分辨出女学堂是哪几家在主导。

他将课程表拿到手中一看,不由得倒吸一口凉气。

这基本上是内阁加六部尚书家游了个遍啊!

看看出现频率最高的是礼部尚书袁子眉、武英殿大学士程琳,这女学堂应该就是由他们主办的了,礼部主管科举,武英殿又是官方刻书、精品刻书的代表,这两位在教育界、文化界都是泰斗级的人物,有他们主持女学堂,这学风应该是很正的。

宋凌霄看到课程表,方才松了口气,笑道:“宋伯,那就这么办吧,我去告诉厌厌这个好消息。”

“得嘞!”

……

宋凌霄再次郑重地向厌厌重申了女学堂的严肃性,一旦她决定了上学,就要遵守学堂纪律,和同学们好好相处。

厌厌也点头答应了。

第一天,宋凌霄亲自将厌厌送到礼部尚书家门口,看着她背着个小书篓乖乖地走进高门大户之中,也不知道孩子进去以后会不会和同学们和谐共处,课业能不能跟得上,还有,千万不要惹老师讨厌,否则老师给孩子穿小鞋怎么办……

宋凌霄俨然进入了老父亲状态,甚至眼眶有些发热。

逃学把厌厌送去上学之后,宋凌霄返回平水街,来到荟珍阁,他深吸一口气,把自己从老父亲状态调整回霸道书坊主状态,今天,他必须把场子撑住,让建阳书坊的飞飞燕老师感受到凌霄书坊的实力和诚意。

“飞飞燕先生。”

在苏掌柜的引荐下,宋凌霄终于见到了如雷贯耳的建阳书坊的台柱子飞飞燕老师,令宋凌霄意外的是,飞飞燕老师看起来面色红润、衣着光鲜,不像是苏老三描述的那样“食不果腹”。

也许是他想多了吧,人家飞飞燕老师毕竟曾经辉煌过,手头的积蓄应该还是比较丰厚的,今天是因为重视这次会面,所以才特地换了一身昂贵的松江布长衫。

“宋坊主,久仰久仰。”

在宋凌霄观察飞飞燕的同时,飞飞燕也在观察宋凌霄。

他微微有些诧异,之前听传闻说凌霄书坊的坊主年纪不大,却没想到这样年轻,和他想象中的完全不同。要在京州城开办以出版通俗小说为主的商业书坊,并不容易,必须周旋在官府和百姓之间,两边都不能疏忽了,而且还有一帮思想僵化的腐儒就像那乌桕树上的乌鸦一样,随时准备发起群攻。

宋凌霄这样年轻,他到底是怎么做到的?难道,就像传闻中那样,宋凌霄背后另有高人——一位大太监干爹——主导着一切?

飞飞燕脑海中已将宋凌霄掂量了一遍,脸上却不露分毫端倪,仍是一团和气地寒暄客套着,仿佛对宋凌霄十分钦慕,没有丝毫怀疑。

菜肴还没上来,宋凌霄叫人上了茶水,大家一边品茶,一边天南海北地聊图书出版市场,气氛很快就热络起来了,飞飞燕开始向宋凌霄抱怨他的老东家——建阳书坊。

“唉,说来惭愧,燕某人也算是个小有名气的作者了,这么些年,也给余天王赚了几十万两银子,奈何余天王手里银子流水似的过,根本看不上我这种小作者,抽成更是一天天地往下压,眼看就要揭不开锅了,唉,日子难过啊,俗话说得好,钱难赚,屎难吃,就是这个意思吧。”飞飞燕手中捻着茶杯,一脸苦闷地说。

抱怨,总是能快速拉进陌生人之间的关系,尤其是他们立场相近的时候。

“余天王?”宋凌霄问道,“莫非是贵书坊的余象天坊主?”

“唉,不是他还会是谁呢,”飞飞燕感叹道,“余天王天纵奇才,经营书坊的才华无人能敌,压榨作者的手艺更是登峰造极。宋坊主,不瞒你说,这个事儿说出来挺丢人的,但是今天我和您一见如故,您人品贵重,光风霁月,我相信您,就把话往实地里说了。”

宋凌霄不禁竖起耳朵,要爆料建阳书坊的秘辛了么?快说快说,他想听!

“燕某人去年一共为余天王写了一百万字的书,所得不过这个数。”飞飞燕竖起两根手指。

“两千两?”宋凌霄已经往少里猜了,毕竟人家给余象天挣了几十万两呢。

两千两,已经是个惨绝人寰的数字了。

“两百两。”飞飞燕重重地从鼻孔里发出了愤怒的冷笑。

草,太狠了,一年一百万字,那就是日更三千不断更,足足写满一年,何况古代人不似现代人写书那么方便,可以用电脑打字,人家是用毛笔写,一写写一天,这个强度,对于古代作者来说已经是匪夷所思的了。

何况飞飞燕又不是什么一文不名的小作者,人家有脑洞、懂市场,是成熟的商业作者,让人家以这个强度来写作,一年只给二百两,这是什么绝世黑煤窑出来的究极暗黑包工头!

宋凌霄舒了口气,看来苏老三了解的不错,飞飞燕这次来投诚,动机还是很充分的。

其实,说句掏心窝子的话,宋凌霄并不喜欢挖墙脚,尤其是挖名气很大的作者,今天你能从别人那挖到他,明天就会有另外的人从你这挖走他。

而且,有名气的作者想法总是很多,如果不是自己培养起来的,很难把握得住。

作者的嘴,骗人的鬼,为了拖稿能编出八百种理由,凭什么认为他就不会在关乎自己利益的事情上对你撒谎?

所以,综合以上因素,宋凌霄今天来见飞飞燕,并没有施展出全部功力去套近乎,他想先观察一下,看看飞飞燕的态度是什么:如果飞飞燕是诚心想加入凌霄书坊,那么他不介意给飞飞燕提供一些便利,如果飞飞燕还有其他心思,他也不会紧赶着贴人家的冷屁股。

现在看来,飞飞燕离开建阳书坊,确实是有充分的动机的,只是,这不代表,他就要来凌霄书坊。

“宋坊主,”飞飞燕忽然开口道,“不瞒你说,我方才着实是怀疑了一番,您这么小的年纪,怎么能当得住凌霄书坊这个家,现在我明白了,您确实有非凡之处。”

宋凌霄一怔,他知道自己的形象可能镇不住场子,不过没想到飞飞燕会直接说出来。

“若是一般的书商,听到我抱怨老东家的话,一定会在这个时候向我投来热烈的邀请,告诉我他们书坊的分成多么合理,只要我愿意,他们可以立刻给我一笔钱,让我过上富裕的生活。”飞飞燕笑道,在他身边,苏掌柜露出赧然之色,显然,苏掌柜就是这类书商之一,飞飞燕冲苏掌柜点了一下头,以示歉意,接着说道,“可是,宋坊主却什么都没说,贵书坊明明有对作者非常实惠的薪酬制度,宋坊主却一点没说——我已经听苏掌柜说过了,贵书坊的抽成比例实在是诱人,天底下再也找不到宋坊主这样对作者慷慨、对自己苛刻的善人了。”

宋凌霄坐直了身子:“不敢当,其实也没有对自己苛刻,我一直认为,对作者慷慨,就是对自己慷慨。”

“好,好一个对作者慷慨,就是对自己慷慨!”飞飞燕抚掌盛赞,目光灼灼地望着宋凌霄,俨然对他十分信服了。

苏老三在旁看得心潮澎湃,这就是他们小老板的个人魅力!没有人能够在吸引作者方面胜过小老板!他自己之前和飞飞燕见面时,就没有把持住,不停地抛出优越的条件想要勾搭飞飞燕成为他们书坊的签约作者,但是,飞飞燕却没有立即答应。

现在想来,飞飞燕这样有名气的作者,就算离开了建阳书坊,肯定也是有无数书商想要将他纳入麾下的,是见过世面的大作者了,不可能为了蝇头小利就把自己给托付进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