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古代开书坊 第146章

作者:洋葱怪 标签: 系统 种田 穿越重生

厌厌睁着大大的眼睛, 看看这, 看看那, 弥雪洇弯下腰开始写名字时, 厌厌的目光便停留在那张随喜簿上。

弥雪洇写完名字,直起身来,看向老和尚, 他正想问问是谁每次从蒲团下面拿走他的信的, 忽然感觉衣服下摆被拽了一下。

他低下头,看见厌厌伸出短短的食指,指着桌子上:“那是什么。”

慈眉善目的老和尚耐心地解释道:“小施主, 这是随喜簿,上面记录着像这位公子一样的善人,随喜给小庙的香火钱,小庙每天诵经时,会为善人们祈福,愿他们无病无灾,平安喜乐。”

“那,我能看看嘛?”厌厌问道。

老和尚双手合十:“请便。”

厌厌抓起随喜簿,在手中翻开,她草草翻了一阵,说道:“这里光线太暗,我能拿到院子里看看嘛?”

老和尚修佛修得一副好脾气,仍是双手合十,笑眯眯地说:“请便。”

厌厌毫不客气地抓着随喜簿出去,她走到院中,发现弥雪洇仍站在桌前,便向弥雪洇使了个眼色,示意他出来。

弥雪洇不愿助长厌厌这样嚣张的气焰,他有些不乐意地走出去,正待教育厌厌不可以这样没有礼貌,就被厌厌把随喜簿塞了个满怀:“诶?”

“我不识字。”厌厌坦然地说,“你看看,上面有没有上一次你来寄信时的记录。”

弥雪洇一怔,不由自主便顺着厌厌的话开始翻随喜簿,小庙里上门随喜的人不多,很快就翻到了弥雪洇六天前来寄信的记录,他还记得,他这封信是劝说那位女作者出来写书的,他在信里写了很多鼓舞的话,可是这封信却如同石沉大海,没有丝毫回音。

想到此处,弥雪洇不由得有些灰心丧气,但他仍是强打着精神,回答厌厌:“有的。”

“很好,”厌厌鼓着腮帮子,思索了一下,问道,“现在你顺着那条记录往后看,有没有一个人随喜的数额特别多?而且这个人的名字出现的频率特别高,每隔两三天就会来一次?”

弥雪洇按着厌厌说的条件,翻找了一番,果然找到了一个名字:“有,他叫来福。”

“是个家丁的名字,”厌厌道,“你看他最近两次出现是什么时候?”

“分别是……六天前和三天前。”

“很好,这就是运气了!”厌厌握起小拳头,“他就是在你和那位女作者之间传信的人,今天他还会来。”

“你怎么知道?”弥雪洇愈发诧异了。

话音刚落,寺庙外的街道上传来一阵脚步声。

因为兰因寺特别偏僻,外头的小巷子很安静,一旦有人经过,脚步声便很明显。

“怎么办?”弥雪洇顿时紧张了,“有人来了。”

厌厌抓起他手里的随喜簿,扔到桌上,在老和尚诧异的目光中,拉着弥雪洇的手往外走,一边走一边说:“哥哥你骗人,这庙里一点意思都没有,烟熏火燎的,呛得我睁不开眼睛,咱们快走吧!”

弥雪洇迷惑地被厌厌拉了出去,临出门时,与一名青衣家丁擦肩而过,那名家丁戴着一顶枣红小帽,低着头匆匆走过,并未多看弥雪洇一眼。

“就是那个人。”

两人来到寺庙外的街道上,厌厌十分肯定地对弥雪洇说。

“你怎么知道?”弥雪洇诧异地瞪圆了眼睛。

“因为你要写信给女作者,你们约定了把信放在哪里,却没有约定什么时候放,为了确保能收到你的信,女作者派来的人必须每隔一段时间就来看一次,同时,为了让老和尚帮助他留意你送的信,他会多给老和尚一些香火钱,所以我让你看规律出现的名字,在你送信之后随喜了一大笔钱的名字。”厌厌一本正经地说道。

“厌厌,你好聪明!”弥雪洇由衷地夸奖道。

厌厌绷着小脸,但是小脚丫已经不安分地在地上骄傲地蹭起来:“其实也没什么了不起,不过我姐姐以前这样给人送过信。”

弥雪洇并不知道厌厌的来历,只当她是宋凌霄又在哪里大发善心买回来的可怜小姑娘。

大概,就像云澜那样吧。

“你姐姐?”弥雪洇好奇。

“嘘。”厌厌一拽弥雪洇,两人躲在门后的柴火堆后面,透过柴火缝隙,看见那个戴着枣红小帽的家丁匆匆走了出来,快步向小巷口走去。

“走,我们跟着他,就可以找到那位大小姐的家在哪里了。”厌厌立刻追上去。

弥雪洇忙跟上厌厌,两人向巷口跑去。

厌厌的行动速度非常快,身姿轻盈得就像一头小豹子,要想跟上她,必须专心致志。

弥雪洇跟着厌厌跑进洒满阳光的大街上,穿梭在车水马龙的街道中,他紧紧盯着厌厌忽左忽右的身影,丝毫不敢放松。

待厌厌放慢步伐,来到一处墙角,停了下来,扒着墙角往道路的另外一边看时,弥雪洇才上气不接下气地问道:“那你、你又怎么知道……他就是来福?”

厌厌甚至没有再进入寺庙里核对一下随喜簿,就十分笃定地说,这个人,就是来福!

“因为他是女扮男装。”厌厌头也不回地说道,“大小姐的心腹,自然不会是男人。”

弥雪洇倒吸一口凉气,他都没发现!

“她进去了……就是这里……”厌厌一边探着小脑袋观察那名扮作家丁“来福”的丫鬟,一边汇报实时进展,“不会吧,竟然是这里,我前两天刚在鬼地方上过——”

“你们两个在这里鬼鬼祟祟的干什么?”一个正直洪亮的声音响起。

“——上过学。”厌厌回过头,看见那个高大挺拔的薛家公子哥正站在太阳地里,面露狐疑地看向这边。

弥雪洇也惊慌失措地抬起头,看见薛璞的一刻,他直想扒拉出一个地缝钻进去。

“不会吧。”厌厌面无表情地说,“写小说的竟然是夫子。”

厌厌已经看透了一切。

但是,在她身边,狭路相逢的弥雪洇和薛璞,却显然在另外一个世界里,并没有听到她的碎碎念。

那个世界的主题是——狗血-耽美-架空历史。

薛璞看见那个纤细柔弱的身影,扒在自己家围墙外面偷窥的时候,根本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他试探着上前叫了一声,那洁白优美的颈子转过来,绝美的小脸上露出惊慌凄楚之色,一双仿佛会说话的大眼睛里弥漫上一层雾气,他朝思暮想的人——小弥——正在他家围墙外面偷看他。

偏偏还被他撞破了。

好不容易收敛起内心涌动的情潮,发誓要与他一刀两断,以此来向那残酷无情的书坊主证明自己的忠诚,好在寄人篱下的环境下得到一丝喘息的余地,可怜的小弥,却仍然抑制不住内心如潮水般汹涌的感情,天还没黑,就守在他家墙角,只想看他一眼。

这样可爱又凄惶的小弥,惹得薛璞那副古井无波的心肠,再次死灰复燃,他不是没有希望的,对吗?他的希望分明是很大的!差点被他自己的愚蠢错过了!

小弥分明还是关注他的,只是碍于凌霄书坊的面子,他不能直接表现出对一个竞争对手的柔情,在学堂里,故意对薛璞避而不见,在达摩院前,故意用冷脸朝着薛璞,伤害这个英俊大男孩的心——天啊,原来小弥在这样做的时候,心里也是非常矛盾的,甚至,他的心也和薛璞一样,在滴血!

“啊,”厌厌干巴巴地说道,“我们只是路过。”

“不!”薛璞上前一步,堵住了弥雪洇的去路,将他堵在墙角,“我知道你不是路过,你是故意的。”

“我、我不是,我没有。”弥雪洇强作镇定。

“你就是,你就有。”薛璞用手臂撑在弥雪洇脸畔,防止他逃走,一边不断接近他,用一种执着激烈的目光深深地凝视着他。

上次在国子监,薛璞给宋凌霄鞠躬道歉时,弥雪洇还觉得薛璞这个人还可以,没有他想象的那么糟糕。

但是这一次在墙角重逢,弥雪洇发现,自己大错特错了,只是因为一次鞠躬道歉,就可以忘记薛璞之前是怎么天天跟踪他,对他拉拉扯扯,经常说一些莫名其妙的话了吗?

“你是不是,还倾慕着——”薛璞伸出手,试探着去触碰小弥瓷白娇小的耳垂,一缕青丝垂在那片美景之中,如同冰雪乍开的河畔,一枝绿烟朦胧的柳条在风中轻轻撩拨着。

又来了,又来了,那种恐怖的感觉,弥雪洇的身子无法移动,只能眼睁睁地看着薛璞的手无限接近自己的脖子,薛璞会因为他不接受他的道歉,就把他的脖子拧断吗?

与此同时,薛璞高大英挺的身形如同小山般倾倒向弥雪洇的方向,他热切的红唇按照狗血大神牵引的方向,将会准确地落在弥雪洇脸上,然后他们——

“既然被你发现了,那就不必再废话。”这是,一个讨人厌的小女孩声音从薛璞和弥雪洇中间偏下的位置传来。

薛璞没当回事,甜美的点心附近总是有一些苍蝇在叫唤,当务之急是吃点心而不是赶苍蝇。

然而,就在下一刻——

“啊!!”薛璞膝盖下面传来一阵剧痛。

说时迟,那时快,厌厌踹完薛璞之后,一把拉住弥雪洇的手,将他从薛璞的阴影笼罩中拽出来,薛璞本来可以准确落点在弥雪洇脸上的嘴巴硬生生撞在了老薛家坚硬的石子外墙上。

一缕血,顺着薛璞的下巴流了下来。

厌厌拉着吓呆的弥雪洇一阵跑,一直跑出薛府前面那条漫长的巷子,来到外面的街道上。

“上车!”厌厌叫来一辆马车,推着弥雪洇上了车,车夫打了个呼哨,马儿小跑起来,驶向达摩院。

“就是她了!”厌厌一捶手心。

“啊?谁?”弥雪洇这时才从刚才的恐怖现场回过神来。

“女作者,我知道她是谁了!”厌厌笃定地说道,“是薛琬。”

“薛琬?”

“对,就是薛璞的妹妹!”

……

“什么?你能确定吗?”

晚些时候,达摩院中,宋凌霄听说大女主爽文的作者,应该就是厌厌的女夫子薛琬时,不由得大为惊诧。

“厌厌和弥雪洇亲眼看见取信的人走进了薛府。”厌厌说道,“薛府只有一位大小姐,就是厌厌学堂的薛夫子,绝对不会错。”

薛琬!薛璞的妹妹!

没有人比弥雪洇更震惊了。

一直以来,和他联系的人,竟然是薛璞的妹妹?

薛璞那么讨厌通俗小说,绝不可能允许他妹妹些这种东西,之前的《银鉴月》与薛璞没有直接关系,都被他举报到了京州府衙门,如果被他知道,自己的妹妹也在写通俗小说——那后果简直不堪设想啊。

怪不得那位女作者在信里千般拒绝弥雪洇的邀请,说他们家风严苛,她的父亲一旦知道她在写小说,一定会把她打死。

薛璞尚且如此,那位将薛璞教育成这副样子的薛尚书就更不用说了。

弥雪洇只觉五雷轰顶,完了,这个项目是做不成了!

“弥雪洇?”宋凌霄发现弥雪洇又在走神,他在弥雪洇眼前晃了晃手,将弥雪洇的注意力拉回来,“你能不能把那本书的手稿拿过来给我看看?”

“啊……我这就去。”弥雪洇脸色煞白地站起来,如同一个鬼魂儿般飘道了楼上,不一会儿,又飘下来,将女作者的手稿交给宋凌霄。

宋凌霄没有看手稿,而是举起来闻了闻,神色凝重起来:“是‘黄山松’的香味,我怎么早没发觉,这味道这么熟悉,原来关窍在这里。”

“黄山松”,那是薛琬用的墨汁里面自制的一种香料,是薛琬的专用香,现在,这卷手稿上也有这种香味。

毫无疑问,那位女作者的身份真相大白了——正是薛琬!

宋凌霄暗想,薛琬还真是深藏不露,他压根没看出来她是那种会写小说的人,只当她是一位的道德楷模,标准的千金大小姐,教授女孩子们《孝经》《女德》的古板夫子。

有些想不明白的事儿,至此变得清晰透彻,比如薛琬为什么一见到他就会叫他“宋坊主”,为什么会在没人注意的时候对他露出高深莫测的笑容。

这都是因为——他们两个真的暗通款曲了啊!

一阵沉默。

“宋公子,怎么办……我们……还做吗?”弥雪洇弱弱地问道。

这个事儿真是越想越头疼,怪不得薛琬不肯透露自己的身份,怪不得她不肯答应弥雪洇的出版邀约,原来她的家世真的很可怕,吏部尚书之女,那可是仅次于内阁的实权部门领导啊,在那个家庭里,小姐的喜好是什么是完全不重要的,重要的是名誉,薛尚书甚至连女儿出来见到外男都视之为丑事,何况是女儿写的小说满大街都能看到这种可怕的情况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