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说点进来的都发财了 第144章

作者:月海妖后 标签: 灵异神怪 娱乐圈 强强 穿越重生

  苏落辰和燕明昇的,由谁保证他们可以永远记得彼此呢?

  大斧高高举起,却没有挥下,苏落辰在犹豫。

  “住手!你要干什么!”大羿的声音传来,他感应到建木受到强大灵力的威胁,放下空调协会的事,赶来这里,正看见巨大的盘古斧高悬,眼看就要砍下。

  三枝锐利金箭,挟裹着大羿身为上古神灵的巨大灵力,向苏落辰射来。

  站在一旁的燕明昇,想也没想,飞身上步,挡在苏落辰面前。

  苏落辰只见他身子猛然一震,箭势力道十足,从他的背后透出,继续向苏落辰飞来。

  燕明昇想要转身抓住穿过他身体的箭,却慢了一步,他无限眷恋地看着苏落辰,嘴唇颤抖着做出无声的口型:“快跑!”

  便倒在地上,鲜血染红了土地。

  苏落辰觉得整个人都僵硬了,沾着燕明昇鲜血的金箭越迫越近,碰到他的身上,浅浅划出一道痕迹。

  仅仅是一点点破皮,金箭便再也无法前进。

  巨大的盘古斧,将那棵新栽不久的建木,完完整整的砍做两断。

  建木灵气枯竭,迅速化做飞灰。

  五年的时光重置,除了一些基础建设的改变,大地上的山川河岳并没有太大的变化。

  人也没有什么变化。

  哭着说“叫人学医,天打雷劈”的医科本科毕业生,重回高三的教室里填志愿,第一志愿依旧是医科大学。

  发誓再不进股市的股民,喜滋滋的在最高点开户入市。

  为了离婚而打的要死要活的夫妻俩,正为了他们的爱情而与家人抗争。

  只有一些天生对灵气变化敏感的人,将那五年的记忆当成一段梦境。

  有公司即将倒闭的社畜,马上去学了新的技能增强竞争力。

  有人断然从一段纠缠不清的pua中摆脱出来。

  有人开始理财,不再当一个见新即入,有推就买的月光族。

  吴晓又一次在练舞室里见到了江海。

  此时的他们,一个叫燕明昇,一个叫苏落辰,他们之间的纠葛刚刚开始。

  ·

  “魔王大人,卫队在黑暗森林里捡到一个人,应该如何处置?”

  魔王摸着下巴,满心困惑:“是勇者吗?来这么早?”

  “他没有带武器。”

  “啊?这么不走心的吗!”魔王几乎可以确定,这是一个打着救公主名头,来魔王城骗吃骗喝的坏人。

  侍卫恭敬问:“还是把他绑去当奴隶吗?”

  “啊?”魔王不知道自家什么时候还多了这项业务了。

  魔王城里的众人也很不适应。

  五年前魔王大人突然性情大变,精于算计,竟然主动攻击神皇,还主动与人类王国联络。

  说的话做的事,都不像他。

  昨天他又突然变回来了,如果用魔兽比的话,前五年的那个魔王是地狱深渊暗黑龙,这个魔王是三头犬崽崽。

  魔王对那五年的事非常模糊,好在五年来,魔王城加强了每日文件管理归档工作,魔王只要翻翻文件,就知道五年间的某一天,魔王城里发生了什么事,做了什么决定,甚至吃的什么东西,用的是什么调料,城中平均物价……

  与神皇和人类王国的干架也一笔不差的记录了下来。

  签的一百多份条约、备忘录、秘密协定,也全部能看到。

  魔王很快补齐了五年间的记忆,偶尔还有些不适应。

  比如使用人类当奴隶。

  “他们要吃要喝还要洗澡穿衣,很浪费啊……”魔王对这个决定不是太满意。

  他决定去看看这个白吃白喝的人是什么样,要是特别能吃的话,还是早点放回去比较好。

  魔王看见一个身形修长的年轻人,被魔兵按着,跪伏在地上。

  他的容貌俊秀,一双黑色的眼睛像看不见底的古井。

  见到魔王,年轻人就大声叫冤:“我不是奸细,我是杜兰公司的执行总裁程霖,这是什么地方……”

  魔王摸着下巴,抬头望天:“杜兰……啊,我知道,那是一个离这里很远的王国,在食骨沙漠边缘,执行总裁……是不是摄政王的意思?”

  魔王蹲下来,同情地看着他:“你是不是杜兰王国的摄政王,王子长大夺回大权,并且要把你赶尽杀绝,所以你逃到了这里?哦,真是太可怜了。”

  魔王想了想又说:“如果我把你卖给杜兰王子,他会不会出很多钱?”

  年轻人:“……”

  魔王抓头:“算了,万一他说不要了,留给我自己玩,那不是亏了。看你长得这么好看,不如卖给隔壁的女王。”

  年轻人:“……”

  “就这么卖肯定卖不出好价钱,得洗干净。来人,把他弄去洗洗,要洗得香喷喷的。”

  年轻人忽然伸手抓住了魔王的裤角:“不……”

  魔王低头,想甩开他的手,惊讶的发现,这个年轻人的手指上戴着一枚戒指,这枚戒指他也有,一模一样的材质。

  镶嵌的那块石头一直灰暗沉寂,魔王不喜欢,便将戒指扔在房间里没有戴。

  “啊!原来是个偷戒指的贼!”魔王震惊,这年头,还有进魔王城偷东西的人类吗!

  偷得还是这么难看的戒指,人类的贼一点审美和价值判断能力都没有的吗?!

  魔王抬手把年轻人手指上的戒指撸下来。

  却发现与自己的那枚不太一样。

  “这是我的戒指!”年轻人焦急地嚷道。

  魔王闪身回去取了自己的戒指。

  两枚戒指几乎一模一样,只有刻的图案不同。

  一个刻着飞翔的小燕子,一个刻着魔王尾巴和尖角。

  此时,两枚戒指上镶的那块丑丑的灰石头发出了紫色的光芒。

  【啊,要管魔王城的钱吗?那就只能封他当魔后了。】

  【我不想跟你分开,但是给你打上魔印,你就不能回到自己的世界了。】

  【如果是你帮我管魔王城的话,我就不用干活啦……】

  【你真的愿意和我在一起吗?】

  【小燕子,你不要死!】

  如潮水般的回忆涌入两人心头,魔王一下子将年轻人扑倒在草地上,撕开他的上衣,只见年轻人的肩膀上留着魔王留下的魔印,胸口还有三点红色痕迹。

  “是你……是你……”魔王将头埋在年轻人的胸前,“小燕子,我想起来了……”

  魔兵们早就退出草地。

  魔王城流传出一个消息:“魔王抓到了偷他戒指的小贼,并亲口咬死他。”

  从不杀人类的魔王要咬死人类,太凶残了,喷火龙听了连夜搬家。

  过了几天,传说中被魔王亲口咬死的人类,被封为魔后。

  贺礼几乎要把魔王城淹没了。

  年轻人:“为什么会有这么多贺礼?”

  魔王(骄傲脸):“都是我绑架过的公主们送的,还有一些当上了国王的勇者。”

  魔王挽着年轻人的手,站在城堡的阳台上,迎接万千魔王城百姓的祝贺。

  从此,他们过着幸福快乐的生活,直到永远。

第111章 番外:魔王城的日常……

  婚礼那一天, 魔王领着魔后到处转悠,对每一位宾客介绍:“我结婚啦,这是我的魔后。”

  众魔把尊贵魔后的名字念的五花八门, 十分诡异,最终只记住魔后是天上会飞的一种鸟。

  魔后很厉害,他曾经抢劫了一个王子一遍又一遍,全身金光灿烂的王子被他抢成光秃秃。

  又假扮成皇帝的女儿混进宫里,放走皇帝的宠妃, 最后拐走皇帝的儿子。

  众魔们对这位新来的魔后心悦臣服。

  抢王子?

  众所周知,王子是不死之身,跟王子过不去, 就是给王子送经验值。

  如果王子败在谁手上,那完了,可以马上准备葬礼。

  放走皇帝的宠妃又拐走皇帝的儿子!

  众所周知,只有魔王的女儿才是二五仔, 专业反水投奔王子,前几任魔王都是这么死的。

  魔后竟然勾引了皇帝的儿子!出色!

  简直是以一人之力,挑战了所有魔族不可能完成的事!

  而且他对魔王大人温柔体贴, 婚礼现场, 魔王走到哪里, 就跟到哪里,眼睛一直看着魔王, 脸上始终挂着发自内心的笑意。

  完美的魔后人选。

  ·

  “魔后呢?”新婚第二天,魔王睡到中午才醒,身旁已经空无一人。

  负责打扫房间的扫把妖回答:“魔后殿下已经去听政室了。”

  “诶???”魔王从床上一坐而起,床单从身上滑下,露出斑斑点点的红色痕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