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家米虫,虫虫虫! 第102章

作者:孟冬十五 标签: 宫廷侯爵 爽文 甜文 穿越重生

  怀着九千九百九十九分醋意,还有一分是自我安慰。

  毫无形象地扒在门上偷听,然而什么都听不到。

  抓心挠肝。

  屋内,只有魏禹和李云萝两个人。

  李云萝亲手给魏禹斟了碗茶,“这一盏,为的是魏少卿的袖子。”

  魏禹接了,道:“请县主给魏某一个理由。”

  李云萝看着窗外,低声道:“我若说是为了小宝,你信吗?”

  “魏某信,但想不通。”

  为了替小金虫虫试探他的真心,安排杀手刺杀,这种事若说是李木槿干出来的,还有可能,换成李云萝,简直匪夷所思。

  李云萝轻叹一声,自嘲道:“是不是很蠢?时间紧迫,我也是没有别的办法了。”

  她和杨氏有杀母之仇。

  这个仇,她是一定要报的。

  这些天,她反复思量,想出三种报仇的方式——不止是想,而是做了周详的计划,立马就可以实施,并且有十成把握可以成功。

  第一种,杀死杨氏。

  用她当年杀害自己生母的方式。

  这对李云萝来说太容易了。

  杨氏还不知道她已经知晓了当年的事,对她并无戒心,她像往常一样每到旬末都会去向杨氏请安,每隔一日送一份亲手做的点心,随随便便放点毒进去,杨氏就会死翘翘。

  事情败露也没关系,最坏的结果,无非就是赐她个杀害嫡母的罪名。

  李云萝不怕,为生母报仇而死,她觉得光荣。

  第二种,揭开当年的换子真相,让杨氏身败名裂,让她失去王妃名分,让宗室再也容不下她。

  这一步也很容易。

  盯着福王府的人太多了,觊觎皇城令的宗亲两个巴掌都数不过来,但凡她稍稍透出一星半点,总会有人追查到底。

  她连手都不用沾,不仅能把事办成,还能全身而退。

  第三种,是最麻烦的一种,也是对杨氏最“仁慈”的一种

  让她永远找不到亲生女儿,错认一个白眼狼当女儿,狗咬狗,天长地久。

  为什么说这一种最麻烦?

  因为,不仅需要做出毫无漏洞的计划,还得有极为忠心、极有能力,同时又敢做敢为的人去执行。

  她怀着身孕,身份又特殊,不可能亲力亲为。

  还有一个非常偶然的条件——她需要在圣人和太后之前找到杨氏的亲生女儿。

  如今,上天已经把这个“偶然”送到了她面前,李云萝毫不犹豫地选择了第三个方案,也是最麻烦的一个。

  不是她贪生怕死,而是为了李玺。

  她还不知道李玺是圣人的骨肉,以为他是胡姬的孩子。

  她担心,万一杨氏死后,圣人彻查,查到李玺并非定王嫡子,不仅亲王的封号会被夺走,还会有性命之忧。

  第二个方案,也是同样的原因。

  大姐和三妹纵然会受到一定的波及,但至少会保有县主尊荣,有太后照拂,有夫家依靠,但是她的小弟,就什么都没有了。

  她不忍心。

  李玺还是一个流口水的小娃娃的时候,就赖在她怀里,和她一同在长乐宫长大,她对李玺的感情如姐弟,也如母子。

  她会为了腹中的孩子不让自己手上沾染鲜血,就会为了李玺忍下杀母之仇。

  最大的恶意,就是让杨氏永远遗憾了。

  上天垂怜,让李玺把蛛蛛带到了她面前,在太后和圣人尚未察觉的时候,她才有了最后一丝报仇的希望。

  接下来,她需要一个人去确认蛛蛛的身世,然后,把她藏起来,永远也不让杨氏找到。

  再恶毒些,还可以挑起蛛蛛对杨氏的仇恨,让她们母女相残。然而,稚子无辜,终归是不忍心。

  好在,命运非常神奇,还有一个杨兮兮可以利用——差点害死自家宝贝弟弟的人,李云萝坑起来一点愧疚之心都没有。

  这就是后话了。

  眼下,最要紧的是“帮手”的人选,或者说,同盟者。

  一切和太后、圣人、福王府有关的人都不行,所以,她身边的亲信都不能用。

  萧家的人也不行,包括萧子睿,她绝不会把这么大的把柄交到对方手上。

  想来想去,只有魏禹。

  自从知道了母亲的死因,她一直在暗中追查,魏禹和圣人在太极殿的密谈、圣人去魏宅的那一夜,以及在那之后李玺对杨氏态度的变化,让她大胆地推断出,魏禹很可能已经知道了李玺的身世。

  如果说之前只是推断,此刻魏禹能找到这里,就已经证实了。

  那些刺客是李玺派在她身边保护她的府兵,一共十二名。不仅她,李仙芝、李木槿都有。

  别说县主,寻常郡王都没有这份殊荣,是当年她出嫁时,李玺怕她性子软,被萧家人欺负,撒泼打滚向圣人求来的。

  圣人被他闹得头疼,顺便也就给李仙芝和李木槿配上了。

  说起来,李玺每次打滚耍赖,都是为了姐姐们,从来没有为自己争取过什么。

  十二府兵说是保护李云萝,不可能整日待在后宅,平日里都是在萧子睿的院子活动。

  魏禹时常过去找萧子睿下棋、看画、说案情,见得多了,也就熟了。

  所以,熊熊子咬下黑衣人面巾的时候,魏禹一眼就认了出来。

  更让李云萝敬佩的是,他很快推断出她会在萧子睿的住处等他。

  ……

  以上这些话,李云萝一字不漏地讲给了魏禹听,包括她的仇恨,以及她对杨氏起的杀心。

  魏禹心情很复杂。

  同情,敬佩,感激,又有点好笑。

  他从来不会小看女子,尤其是李云萝这种充满智慧、外柔内刚的女子。

  但是,这一步棋,她走得当真让人哭笑不得。

  “县主安排那些刺客,就是为了试探试探,我是不是把王爷的性命看得比自己更重要?”

  “杨氏就在猎宫,太后、圣人也一刻不停在寻找那个孩子,蛛蛛既然来了一次,就有可能来第二次、第三次,我怕来不及,只能出此下策。”

  李云萝看了眼他断掉的袖子,赧然道:“魏少卿的官袍,我会补好。”

  魏禹压下唇边的笑意,执手,深深一揖,“如此,便多谢县主了。”

  这个“谢”字不是为了补袖子,而是为了她对李玺的心。

  他们的目标是一致的,护着李玺,让他永远做那个金尊玉贵、随心所欲的小米虫。

  李云萝缓缓地舒了口气。

  她知道,魏禹这是答应了。

  

  被所有人关心着的李玺,在吃烤肉。

  一边吃一边回想着这一天的经历,最刺激的是掉进陷阱,最好玩的是去了天坑,看到那个又好看又特别的小竹楼,最关心的是

  书昀兄为什么会哭?

  虽然没掉眼泪,只是哑着声音哽咽了一下下,却把小福王的心都给咽疼了。

  当时,他们好像说起了小时候?

  李玺后知后觉地发现,他还真不了解书昀兄的小时候。

  刚好,魏清清就在宴上。

  李玺端了盘烤肉,坐到她身边。

  魏清清吓了一跳,生怕李玺一言不合把肉扣在她脸上——她脸皮再厚也不会认为,李玺是来和她搭讪的。

  李玺开门见山:“做个交易吧,一块肉换一个消息——我想知道书昀兄从前的事,尤其是考上状元之前。”

  魏清清看了眼盘中明显烤焦的肉块,松口气的同时,又忍不住笑了,“好。”

  ……

  魏禹换好衣裳来赴宴的时候,看到的就是自家小金虫虫红着鼻头、眼泪汪汪的可爱模样。

  “被烟熏着了?”

  李玺一僵,“就不能是哭的吗?”

  魏禹笑,“敢把小福王惹哭的人,现在已经跪着爬着伏在地上认错了吧?”

  “你说的没错,我这就去让他们跪着爬着认错!”

  小福王又要放大招了!

  华丽丽的亲王服穿上,亮闪闪的仪驾摆好,灯笼打上,火把燃上,府兵开道,金吾卫垫后,大摇大摆、浩浩荡荡地下了山。

  一众宗亲目瞪口呆。

  小福王喝多了吗?

  大晚上的摆什么谱!

  谁家还没辆镶着金边的马车怎么滴?

  还……真没有。

  有也不敢坐。

  酸溜溜的叔叔伯伯堂兄堂弟们满腔酸溜溜无处发泄,只能化成一声酸溜溜的轻哼:“圣人也不知道管管!”

  圣人:谢邀,没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