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家米虫,虫虫虫! 第58章
作者:孟冬十五
他深知,李玺并非没有才能,只是因为幼年灰暗的记忆让他变得不爱学习、不喜结交同龄伙伴,把自己缩在了壳子里。
如今,他被动地担负起这份责任,尝到其中的甜头,就像撕开了那层密实的茧子,接下来,一定会喜欢上学宫,爱上读书,继而破茧成蝶,愈发耀眼。
同时,又有些惆怅。
从前,小金虫虫的好只有他看到,也只有他护着。往后,他的身边会有越来越多的倾慕者、追随者……
老父亲的辛酸,大抵是相似的。
柴阳穿着铠甲,端着刀,从旁人的角度看上去一派严肃英武,实际在喋喋不休地讲八卦
“书昀听说了吧,二皇子要入兵部了。”
“朝堂上纳妃的事越吵越烈,连太后娘娘都惊动了,圣人恐怕撑不了几天了。”
“说起来,你有没有觉得奇怪,圣人,正值壮年身体康健,为何十几年都没充裕后宫?”
“唉,若果真有小皇子出生,将来这长幼之争,怕是再所难免。”
柴阳撞了撞魏禹,状似无意地问:“书昀,若是你,你选谁?”
魏禹端着手,淡声道:“这话是慎之兄自己想问,还是代表柴家问?”
柴阳摸摸鼻子,坦诚道:“都有吧,你自己的才能自己清楚,若无意外,十年之后必入龙阁,我就不信那些有望诞下皇子的人家没拉拢过你。”
魏禹端着手,沉声道:“慎之,你就不好奇,柴家自从‘太极宫之围’后就退出了储位之争,这次为何让你来试探我?”
柴阳脸色一黑。
最大的可能是……送柴蓝蓝入宫!
“书昀,多谢提醒。”柴阳抱了抱拳,匆匆离开。
他宁可一辈子沉寂下僚,也绝不会把亲妹妹当作跳板!
魏禹看着他,眼神微暗。
这长安城中,清明的、污浊的、有底蕴的或得宠的家族,大抵逃不过对权势的追逐。
这就是一个怪圈,一旦入了局,就有千万双手推着你不得不往前走。
没有尽头。
李玺颠颠地跑了过来,顶着一头被扯乱的小卷毛,小心翼翼地护着一方砚台,巴巴地举到魏禹眼皮底下。
“我跟你说,我是拼了半条命才保住这个,你要敢说不喜欢,我就拿它砸你。”
魏禹帮他理好头发,目光温柔,“喜欢。”
李玺顿时翘起嘴角,“你说,我是不是很争气?”
魏禹微笑,“嗯,争气。”
“没加‘很’。”
魏少卿好脾气地纠正:“很争气。”
小福王得寸进尺,“我是不是你的骄傲?”
“是。”
“以后还打不打手心了?”
“看你表现。”
李玺切了一声,把砚台往他怀里一丢。
白下套了!
突然,学子那边激起一阵骚动。
紧接着,麻雀一样叽叽喳喳的年轻人们不约而同地安静下来,然后,自发地让出一条路。
有人分花拂柳,款款而至。
一席白衣,木钗束发,环佩皆无,只在身后背着一架古琴。
依然风华绝代,惊艳了时光。
李玺下意识抓住腰间的银香囊,喃喃道:“郑哥哥……”
魏禹眼中也闪过一丝喜色,“师兄?”
作者有话要说: 嘻嘻……宝宝们新年快乐!
小包包已经发啦!
38、叫舅舅
心上人来了!
李玺有些紧张,下意识找信任的人依靠,于是抓住了魏禹的腰带。
魏禹意识到不对,抬手裹住他的手腕,“怎么了?”
“郑哥哥回来了……”小福王几乎是颤着小嗓门说出这句话。
魏禹拧眉。
突然生出莫名的危机感。
郑孞大步走来,长袍广袖,仿佛自带清风与花香。
他第一眼看向李玺,盯着他的脸看了好一会儿,桃花眼中含着清浅的笑意,还有某种无法形容的复杂情绪。
然后视线向下,落到两人相牵的手上,俊眉一挑,看向魏禹,“书昀,好久不见。”
魏禹放开李玺的手,执手施礼,“师兄,别来无恙?”
“一切都好。”郑孞上前,不着痕迹地站到两人之间。
李玺呆呆地看着他,下意识松开了魏禹的腰带,努力掩藏住内心的狂喜,“郑哥哥,好久不见。”
郑孞挑眉,桃花眼中漫上浓浓笑意,“当年长姐有幸在太后娘娘宫中住过几年,被太后娘娘收为养女,得封长宁郡君,福王若唤我哥哥,那便差了辈分。”
“那叫什么?”李玺目光灼灼地看着他。
“叫舅舅。”郑孞顿了片刻,不知怀着什么样的心态说出这句话。
李玺咬了咬牙。
舅舅就舅舅,旁边就有个“爹爹”站着呢,还不是该订亲就订亲!
说到爹爹……
李玺终于舍得把注意力分给魏禹,“书昀兄,你认识郑哥、舅舅吗?”
故友重逢,本该是极高兴的,魏禹却不知怎么形容,酸酸涩涩的。
不想说话。
李玺扯了扯他的衣袖,“书昀兄?”
“叫禹哥哥。”魏禹脱口而出。
说出来就后悔了。
李玺却眨巴着晶亮的眸子,调侃道:“禹哥哥,你这是在撒娇吗?”
魏禹最受不了这双澄净的眼睛眨巴眨巴的模样,轻叹一声,道:“我与师兄曾在一处读书,相伴数年,师兄对我颇为照顾。”
“哦,缘份啊。”李玺笑嘻嘻地冒出一句。
郑孞打眼瞧着两人之间旁若无人的亲昵,抿着唇,表情严肃。
他是来学宫任教的,教导这群皇亲贵胄音律和器乐。每日上午在女学那边有一堂大课,下午再来男学这边。
刚刚还发飙揍人的小娘子们,看到这位光风霁月般的俊美郎君,一个个低眉敛目,端出一副世家贵女的姿态。
李玺则变成了小跳蚤,直到进了小课室都没消停。
“书昀书昀,你既然是郑哥哥的师弟,对他一定很了解吧?”
自然是了解的。
可是不想说。
于是翻着书册,敷衍道:“不太了解。”
“那我告诉你啊,我可了解了。”
李玺拱啊拱拱到魏禹身边,倒豆子似的说起来:“郑哥哥是郑家这一代最有出息的子弟,也是长安的世家子中最正直、最有才情的一个。”
“他还很潇洒!当年考中进士科头名,却不肯做官,而是离京游历,饱览名山大川,写了不知道多少首诗——就是有点难背。”
李玺激动得手脚都不知道往哪儿放,“我原本还在发愁,他什么时候才能回长安,没想到突然就回来了,还来学宫做夫子!”
说话的时候,手里紧紧握着那枚银球香囊——如果这只不是魏禹亲手做来送给他的,刚才差点就忍不住送出去了!
其实有点后悔,平时都是一口气戴十个八个,自从魏禹帮他改变形象之后,就换成了只戴一个最喜欢的,也就是魏禹送的这个。
魏禹注意到了他的小动作,脑中灵光一闪,问:“师兄就是你的心上人?”
李玺笑容一僵,心虚地看了魏禹一眼,用非常非常小的声音嘟囔:“你也太聪明了吧,这都能看出来……”
魏禹双拳收紧。
这都看不出来,他这个大理寺少卿就不用做了!
心情大起大落。
小金虫也喜欢男人,于他而言是莫大的惊喜;他喜欢的是别的男人,还是对自己有恩的师兄,这就很悲伤了。
到底不甘心,魏少卿趁着小金虫被兴奋冲昏了头脑,暗搓搓试探:“王爷同师兄如何认识的?”
“他救过我呀!”反正已经暴露了,李玺也就不打算隐瞒了。
“你还记得我之前跟你说,六岁那年我在东市迷路,有人帮了我吧?那个人就是郑哥哥,是他找来的金吾卫,把我送回了宫。”
魏禹拧眉,“就因为这个,你喜欢上了他?”
如果李玺说“是”,他会毫不犹豫地告诉他当年救他的那个人其实是自己,并且会无耻地抹去郑孞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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