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家米虫,虫虫虫! 第74章

作者:孟冬十五 标签: 宫廷侯爵 爽文 甜文 穿越重生

  当年,她用一种极巧妙的法子救下被绿豆糕噎住的太后,这才得以养在宫中,封为郡君。

  就是命不太好。

  亲生父母早亡,自小养在祖父母膝下。十六岁那年说了一门亲事,还没过门未婚夫就得急症死了。后来住在宫里,听说太后有意赐婚,只是尚未成行,祖父就得了急症。

  大概是不想再耽误三年罢,突然就嫁给了崔沅。

  十几年前怀过一个孩子,却遭遇难产,孩子没活下来,她也伤了身子,再不能生。如今膝下一双儿女,皆是庶出。

  李玺叹息一声:“我瞧着她们母女间感情不错,崔兰心也是个活泼讨喜的,也算幸事。”

  自打进了门,李玺的手就没放开那只玉玦,魏禹的眼睛也没离开他的手。

  魏少卿随口应道:“嗯,那崔小娘子确实不错。”

  小福王喝羊汤的动作一顿,好心情顿时减了三分——崔兰心也在入学宫的名单中!

  他清了清嗓子,试探道:“你有没有觉得她很好看?”

  魏少卿气闷:“你又觉得她好看了?”

  两个人望着对方,双双冒起酸泡泡。

  小福王迅速做出决定:不能让崔兰心靠近书昀兄!

  魏少卿无奈叹气:小金虫虫这个看脸的毛病,得治。

  作者有话要说: 啦啦啦,一更!【昨天0点又更了一章,没看的宝宝可以去瞅瞅】昨天是因为家里的小狗子被邻居家的大狗咬了,特别难过,所以晚了,今天会按时更哒!

  

  48、见色起意

  

  

  吃完饭,魏禹带着李玺去了三木先生家。

  和李玺想得很不一样,这位名声极大的制琴匠人并没住在繁华的城北,而是住在长安城极萧条,甚至有野兽出没的西南角。

  三木先生家倒是挺大,只是房屋矮小,大片空地种着树、养着马。魏禹说,是用来做琴的。

  三木先生的发妻多年前就去世了,如今同两个儿子并儿媳、孙子、孙女一起生活。一家人皆是憨厚的模样,待人诚恳热情,丝毫不像外界传说的那般清高孤傲。

  李玺发现,木家人非常敬重魏禹,连带着对他也很好。

  三木先生领着魏禹去拿琴了,李玺在堂屋等着他。三木先生的儿子同儿媳都陪他坐着,一会儿给他倒茶,一会儿请他吃点心。

  李玺忍不住问了一句,才知道,原来魏禹所说的“帮过三木先生一个小忙”,是救了他们全家的命。

  当年,有人瞧上了三木先生的手艺,设计陷害他,京兆府已经判了,全家获罪。

  是魏禹觉出不对,冒着得罪上峰的风险,坚持查明真相,这才还了木家清白。

  也是因为这个案子,魏禹的才能被圣人注意到,擢入大理寺,一步步走到少卿的位置。

  数年过去,木家人依旧记得他的恩情。只是魏禹从未求过回报,即便有达官显贵想借他的手买木家的琴,他都没应过。

  这次为了李玺,他破天荒找上了门。

  三木先生须发皆白,身体佝偻,一双手却稳得很,尤其是调琴的时候,整个人都精神起来,仿佛年轻了二十岁。

  “此琴名为‘一心’,是我木氏先祖亲手所制,比郑氏的‘水鸣涧’丝毫不差。恩公若不嫌弃,便收下它罢。”

  虽三木先生没有明说,魏禹也能猜到,这把一心琴是木氏的传家宝。

  他摆摆手,笑道:“初学者抚琴,用不着如此宝物,先生换一把罢。”

  三木先生一愣,“不是少卿自用?”

  “嗯,不是我。”魏禹勾了勾唇,“送给心上人的。”

  ——这三个字单是念出来,都有着隐秘的欢喜。

  三木先生笑笑,把一心琴往前递了递,“既如此,就更该送最好的。”

  “不瞒先生,他并非爱琴之人,从来静不下心奏完一曲,只是喜欢花花绿绿热热闹闹的。先生若有那雕着花、五彩弦的,不妨拿出来,他必定喜欢。”

  “听着是位活泼的……可是外面那位小贵人?”

  魏禹顿了下,坦率地点了点头。

  三木先生了然一笑,小心翼翼地将一心琴放下,转而走至外间,从架上取下一个雕着花的窄长木箱。

  箱盖打开,露出里面的琴。

  琴上没有雕花,却绘着古朴的祥云纹,七根琴弦确是五彩的,配着翘起的琴头与琴尾,单是看着,便仿佛听到了乐音袅袅,有人羽化成仙。

  魏禹当即笑了,“就它了。”

  不得不说,他太了解李玺了。

  李玺看到这琴,顿时不管不顾地抱了起来。

  “不用怀疑,明天这把琴在课室一亮相,一定成为全长安最好看的一把!什么鸟鸣涧、雨霖琴,都比不上我的!”

  瞧着他抱琴的姿势,三木先生直捂脸,万分庆幸没把一心琴给他。

  魏禹却不然,小金虫虫灿烂的笑才是他的心之所向。别说只是抱琴,就是摔了、烧了都不带眨一下眼的。

  从和平坊出来,天色已经很晚了,慈恩寺的晚钟敲响三百下,坊门快要关闭了。

  李玺非常大男子主义地把魏少卿送回家,还霸道地要求:“明后两天休沐,再开学贵女们肯定就要去了,你就好好待在男学那边,即使山长让你去教小娘子也不许答应,知不知道?”

  “下臣遵命。”魏禹玩笑般执了执手。

  小福王扬起眉眼,捏起拳头撞了撞他的胸口,江湖气十足,“那我走了,你乖乖睡觉。”

  “好。”魏少卿满含笑意。

  李玺翻身上马,迎着漫天的晚霞,扬尘而去。

  身前有府兵开道,身后有暗卫相护,沿途百姓纷纷退散,执金吾的街使为其鸣锣。

  如此金贵夺目的小福王,是他的。

  魏少卿并不是一个天生自信的人,相反他很谨慎,走一步看三步,付出总是远远超过得到。唯有面对感情,他从未迟疑、从未退缩过,而李玺,也给了他远超付出的惊喜。

  他很庆幸。

  从未如此感谢过上苍。

  回到小院,看到了一个意外的人,他的二妹妹,魏清清。

  之所以叫二妹妹,是因为在他心里,有一个位置永远留给了那个因难产而亡的亲妹妹。

  魏清清在某些方面和他很像,比如不甘平凡,力争上游,但她又有个致命的弱点——才华配不上野心。

  心比天高,努力不够,总爱想一些旁门左道。然而,她永远看不透这一点,只会怪命运不公,怪自己是女子,得到的机会少。

  她今天出现在这里,魏禹并不奇怪。

  “兄长,我给你做了件衣裳,你试试哪里不合适,我再去改。”魏清清一改平日孤高的模样,小意讨好。

  魏禹并没试,只是淡声道:“你想说什么,直说罢。”

  魏清清咬了咬唇,“兄长,你非要如此吗?打算永远都不把我们当成一家人吗?”

  魏禹揉了揉太阳穴,“你若不想说就出去。”

  魏清清不甘地看着他,道:“既然兄长已经猜到了,那就请兄长帮忙吧,我想入宫。”

  魏禹并不惊讶,淡淡道:“圣人旨意,五品以上的官员家眷只是有入选资格,能不能最终擢选入宫不是我说了算的。”

  魏清清绞着帕子,期待道:“我知道,只要兄长允许我去就好。”

  魏禹盯着她的眼睛,一字一顿:“这条路,不止鲜花着锦,还有荆棘遍布,稍有不慎就会丢掉性命,清娘,你可想好了?”

  “我想好了,想得不能再想了。”魏清清坚定道。

  “你别后悔。”

  “百死不悔。”

  魏禹轻叹一声:“明日我会安排,出去罢。”

  “多谢兄长。”魏清清规规矩矩地施了一礼,这才退了出去。

  魏禹把视线落在那件衣服上,靛青底,墨色暗纹,是他在家里惯爱穿的样式。

  他自己那件腋下破了,李婆婆剪了块同色的布料随意补了几针,尚且能穿,就是不大体面。

  选妃的圣旨刚刚颁下,魏清清不可能一天之内就做出这件袍子。

  就像当年,萧氏把他赶去外祖家,即便在猎山遇见也装作不认识。是魏清清隔着车窗扔给他一支银钗,才让他有勇气,也有资本逃离舅母的掌控,独自去平康坊闯荡。

  这就是为什么,魏禹会答应帮魏清清。

  

  五月末,夏日最是繁盛的时候。

  郎君娘子们穿着鲜艳的衣衫,映着红花绿柳,走到哪里都是靓丽的风景线。

  就算……毫无形象地扒在墙头。

  “别挤别挤,再挤石头就翻了,咱们都得掉下去。”李玺暗搓搓推了李木槿一把,自己占据了视野最好的位置。

  “不让我挤,你却挤得欢,要点脸成不?”李木槿反手把他推到贺兰璞那边。

  贺兰璞好脾气地笑笑,“我这里地方大,玺哥哥就在这儿吧!”

  李玺不满,想报复回去,柴蓝蓝突然道:“快别闹了,尚宫局的马车到了。”

  郎君娘子们精神一振,巴巴地看过去,可比上课时认真多了。

  六尚局的马车,载的正是入选的贵女,还有教导贵女们礼仪学问的女先生。

  第一个下来的便是长宁郡君郑嘉柔。

  “哇~”墙头上惊呼一片。

  前·长安第一美人,风姿不减当年。岁月似乎对她格外优待,未曾在她身上留下多少痕迹,倒是为她沉淀出二八年华不曾有的从容与风韵。

  李玺摸了摸腰间的玉玦,心里怪怪的。不知道为什么,对她有种莫名的好感。

  明明不大喜欢郑宩来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