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天都被误会成软饭男 第72章

作者:佐川川 标签: 情有独钟 破镜重圆 都市情缘 穿越重生

  荒唐的答案。

  其实。我只想要一个抱抱啊笨蛋!

  ……

  后来楚潮生真的感冒了。

  温澜:“多喝热水。”

  楚潮生:呵,狗直男。

  知道他爱干净,温澜把酒店的烧水壶来来回回洗了十几遍,最后倒进依云矿泉烧了一壶水。

  “我下去给你买药。”

  男人砰地一声关门走了,没一会提着大包的感冒药和零食回来。

  随后喂他服了药,主动抱着他上床躺着。

  温澜的体温炙热,楚潮生感觉自己像钻进了一个滚沸的热水壶里,暖洋洋的。

  楚潮生故意问:“你不说怕传染给你吗?”

  “骗你的。”温澜闷声道。

  作者有话要说:  谢谢读者三清扔了1个地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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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章

  无限出版社的总部在n市。

  但是它作为全国图书行业的领军人物,在所有一线城市都设有分公司。譬如各地连锁的西弗书店,就是无限旗下的产业。

  还有国内红极一时的年轻作家,张三、李四、二娃、大傻……全都是无限一手捧红的。

  老实说他们的作品从文学性而言并没有太过出彩,青春、玄幻类的题材只是迎合了时下读者的市场。加上各种颜值、天才属性的加持,便在当今的网络时代拥有了大量粉丝,顺利实现名利双收。

  作家协会行业内流传着这样一句话,只要搭上无限这辆顺风车,就等于一脚踏上了买别墅的商业写作暴富路。

  温澜在S市参加签售会前就收到了陈陆寄来的电子合同书。

  这只是其中一份,签完名后传真给公司。等到他办完巡回签售会之后还要再回一趟N市,进行正式的签约。

  微信上。

  陈陆:【合作愉快,公司已经决定捧你了。】

  温澜:【谢谢(玫瑰)】

  陈陆:【我们外派了专业的摄影师和化妆师过来,这次S市的签售不会限制读者拍照,公关部有意在网上进行第一轮宣传。其次,你要创建一个微博号。】温澜想了想,说:【微博营销吗?我不太懂这些。】陈陆:【你不懂没关系,公司这边会帮忙搞定的,包括申请黄V。你只需要定时完成任务,发布一些个人生活照。】温澜:【好的(玫瑰)。】

  这是温澜决定赚大钱而迈出舒适圈的第一步。

  如果说曾经他拼命写小说是为了摆脱原主软饭男的这个身份,那么现在,他是为了让自己和楚潮生的未来过上更好的生活。

  温澜知道楚潮生很有钱。对方以后注定会再回去当总裁,而楚家的富有足够他们几辈子都花不完。

  也许看到这里有很多人会疑问,温澜何必这么努力。

  他完全只需要对楚潮生好点儿,讨好岳父岳母,也可以过上原主那种奢靡的生活。

  但是温澜不想再听到软饭男这个词语了!

  真的晦气!

  他想用自己的方式,去改变这本小说的原定结局,让自己的身份能够配得上楚潮生。

  希望有一天别人谈起他,不会再说“这是楚总的丈夫。”

  而是会说:“楚总的丈夫是个很厉害的小说家”。

  次日,s市海边。

  温澜和无限公司派来的摄影师、化妆师等团队在这里碰面。

  温澜当时还很疑惑:“我们为什么不直接去签售会现场?”

  摄影师:“陈编辑说要先给你拍一组系列写真照。”

  温澜:“?”黑人问号脸。

  拜托,他又不是什劳子明星,虽然答应了打算靠脸吃饭但也没必要这么夸张吧?

  另一边,小芳却已经等不及了,迫不及待地拉着温澜道:“走走走,抓进时间,姐给你化妆去。”

  说完把温澜塞进了停在路边的保姆车里。

  (无限多财大气粗啊,派来接一名作者的车都是进口奔驰级别的。)

  不过小芳心里知道,这也从侧面彰显了无限老总对这名新人作者的看重。

  小芳是业内小有名气被号称为神手的化妆师,这次无限花了高价把她请来,说要给旗下一名网络写手好好打扮一下。

  不是小芳歧视,而是大众固有的形象,这些天天打键盘的作者一般都好看不到哪里去。

  当时小芳:呵,瞧我如何把一个平平无奇的普通人点石成金。

  现在小芳:哦莫哦莫,这是什么绝世神颜!

  (眼泪不争气的从嘴角流出)

  “天啊,你的皮肤也太好了,怎么能做到一点毛孔都没有的!”小芳羡慕道。

  温澜挠了挠头,“有吗?”

  温澜最近被楚潮生强迫着,也开始用上了护肤品,时不时敷下面膜。

  平心而论,他的皮肤很好,光是素颜就非常能打。

  小芳一边给他在脸上喷爽肤水,一边问:“能不能透露一下,你的护肤秘诀?你平常都用什么化妆品啊?”

  小芳问出这句话时非常自然。毕竟是在娱乐圈混过的人精,她一眼就看出温澜绝对不直——这身极有品味的XX牌白衬衫搭配XXX牌浅灰色毛衣,复古的暗红色棱形交叠领带,黑色长裤、脚踩时尚气息十足的MaisonMargiela分趾黑皮靴。

  在小芳看来,正常的直男绝对不会打扮得如此有品位。

  然而事实是,这身衣服,从头到脚,从内.裤到袜子,都是楚潮生给挑的。

  温澜(前直男):有被冒犯到。

  “我也不知道。”温澜有点茫然,“都是我爱人买的,我蹭着用点儿。”

  昨天他顺便带楚潮生去逛了当地的免税商场,买了一大堆东西。

  温澜今天身上穿的这身衣服,就是昨天在店里买的。好家伙,这一通刷卡,十几万没了。

  虽然原主这具身体会对普通面料过敏,十年富贵生活穿惯了好牌子。

  温澜穿过来时也买了不少贵的衣物,但也没贵到这么离谱啊!

  上辈子一直穿某宝9.9包邮背心短裤的抠门老汉温澜:老实说真有点心疼。

  楚潮生当时:“这身特别适合你。”

  温澜连连推拒:“你别给我挑了,我个大老爷们不用穿这么好的衣服,给你买就得了。”

  温澜思想拗不过弯来。他给自己买超出能力范围太贵的东西就会感到心疼,但是给楚潮生买反而会觉得异常快乐。

  “我不缺衣服啊。”楚潮生挽着温澜的胳膊,笑眯眯道:“而且我现在是老公养在酒店里的金丝雀,又不用出门。”

  “倒是你,天天在外面奔波赚钱,需要一身好衣服撑起门面。”

  金丝雀这个词就像冬日里的暖阳一般瞬间让温澜感到有被治愈。

  直男的劣根性又开始发作

  “买!买!买买买!”温澜看着日夜承受自己欢挨而逐渐消瘦的小金丝雀,大手一挥:“不能光我一个人享受,我要把整家店都买下来给你!”

  刷卡时,“滴滴”,店员抱歉道:“您的余额不足”。

  温澜:“……”

  楚潮生:“……”

  尴尬地你侬我侬,尴尬地不分彼此。

  温澜僵硬地扭过身,这才记起自己并不是包养金丝雀的富可敌国总裁,而是一名正在努力赚钱的卑微作者。

  楚潮生叹了口气,拍拍自家老攻的后背,道:

  “没关系,你喜欢的话以后我再买下来送给你。”

  楚潮生内心:反正这整家商场都是我的。

  温澜顽强不息,握拳.jpg,道:

  “不用!我不想让你去讨好父亲!你等着吧,总有一天我会为你买下这家男装店!”

  旁听的店员们听到后:感动得快要落泪了,天啊,这是什么绝美的爱情故事。

  “老天爷,我也想要这样的好男人。”

  “他们好甜5555。”

  店长:“就是左边那个稍矮的男人好像有点眼熟,很像我们集团的总裁。”

  店员:“哈哈哈店长你别开玩笑了,楚总怎么会来我们这犄角旮旯——”

  这时,店长掏出了一本集团内部杂志,将上面的楚总照片与面前的男人做对比。

  得出结论:一毛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