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诏狱看大门 第219章

作者:雁过寒潭 标签: 平步青云 美食 穿越重生

  “朕自从有记忆开始,身边没有一天是没有万侍长的。”

  朱见深一把握住万贞儿的手,动情地说道,“朕无法想象,有朝一日,朕到了冰冷的地下,身边埋的不是万侍长,而是别的女人……朕做不到……”

  说着,坚强如皇帝,居然眼眶一红,哭了起来。

  “陛下,臣妾比您大太多了岁,注定是要先走一步的。”

  万贞儿自觉这几年的身子越发不好,这痰疾和咳嗽也是日复一日,莫说梨汤了,再多的药也压不下去。

  “万侍长不许胡说!朕和万侍长还有很长的时间呢。”

  朱见深急忙阻止。

  “陛下,臣妾以一个卑贱的侍女之身,有幸保育太子。之后又和陛下结为夫妻,生下阿澜这么好的孩子。已经是天大的福气了。便是现在死了,也没有什么遗憾。”

  “万侍长……”

  “陛下,你我今生无法做结发夫妻,也不能死后同葬。与其像周太后这样强求,弄得天怒人怨,倒不如另寻法子。”

  万贞儿伸出素手,覆上朱见深的唇。

  什么法子?

  朱见深用眼神问道。

  万贞儿起身,先是让所有的宫人内侍们都退下,然后走到内室寝殿中。

  不一会儿,万贞儿托了一个精致的小金匣子走了出来,手里还反握着一把绕着红线的剪刀。

  朱见深一眼就认了出来,这个匣子里放着当初皇长子落下的胎发,一直都由万贞儿保管着。

  在皇长子刚被送走的这几天,万贞儿在想儿子的时候,经常偷偷在夜里将匣子拿出来,抚摸着阿澜的胎发暗暗垂泪。

  也就是后来阿澜大了些,小郎舅时不时地将他带进宫来请安,乃至小住,这匣子出现的次数才少了。

  万贞儿将金匣子放在小桌上。

  朱见深看着她一点点地褪下满头的珠钗,簪环,最终将一头长发披散在肩膀上。

  万贞儿果然是老了,头发被高高盘起的时候还看不出,如今云丝散乱,能看到里面夹杂着不少斑白的发丝。

  万贞儿用左手的手指绕起一圈发丝,在朱见深还没反应过来的时候,用剪子快速地绞下一束头发。

  “万侍长!”

  朱见深惊了。

  万贞儿用一根红色的绳结将发丝从当中束起,笑着抬头,看了看朱见深,“陛下,您可愿意来生,与臣妾做一对结发夫妻,恩爱不疑呢?”

  朱见深恍然大悟,急忙也动手除冠。

  万贞儿走到他的身后,为他取下善翼冠和网巾,也将头发披散了下来,用剪子绞下一缕。

  皇帝乃是龙体,不能有丝毫闪失。平日里怀恩和覃昌为其梳头,掉落下来的头发,也都要收集在一起,放在特别的小罐子中保存。等到百年之后,这个罐子还会和朱见深一起下葬。

  如今他能让万贞儿用剪刀绞下这么一簇来,足见朱见深的决心。

  万贞儿如法炮制,用红绳也从中间束了一个结儿。

  之后,她拿起她的这一簇头发,和朱见深的一起,挽了一个同心结。

  “结发为夫妻……”

  万贞儿抬头,泪光盈盈。

  “恩爱两不疑。”

  朱见深紧紧地握住她的手。

  最后,两人一起将装有他们夫妻和阿澜头发的金匣子,用腊封印了起来,盖上了朱见深平日里作画写字时用的宝玺。

  “等臣妾死后,希望陛下能让我弟弟,把这个盒子带到宫外去,找个地方埋葬起来。”

  万贞儿说道,“贞儿和陛下,一辈子都被困在这个朱红色的高墙之内。如果有来世,希望我们一家三口还能重聚。不要再托生在这帝王之家,而是做一对普通百姓,生在太平岁月,永为天伦之好。”

  “好,南京吧……朕一直想要去南京故都看看,却从未成行。朕之前听小郎舅说过,想要去南京养老,就让他把这个盒子带去南京,埋在这六朝繁华之处。”

  朱见深摩挲着匣子上的花纹,笑着说道。

  “不论天涯海角,臣妾都陪着陛下。”

  万贞儿低头,垂下了幸福的泪水。

第103章 熊孩出关

  万达一行人尚未离开京城,辽东方面却传来了一封“捷报”。

  辽东巡抚陈钺率领其麾下袭击建州三卫,取得了胜利。

  原因是就在正月里,海西女真部落首领散赤哈,联合建州女真,在新年期间趁着边关防卫有所松懈,突袭了奉集堡。烧杀抢掠,无恶不作。

  当地的官民本都沉浸在新年的喜悦中,突然遭逢大劫,损失惨重。加上北方严寒,多少个连绵的村庄和屯子,人丁、牛羊都损失殆尽。

  陈钺得到消息后,带领手下总兵欧阳信发动了进攻,对女真各部进行反击,幸而获胜,于是写了报捷的折子上奏。

  还没出发就听到了这样的“好消息”,汪直越发兴奋,恨不得现在就赶到边关。

  也别打听什么情报了,最好能直接上阵杀敌,那才叫过瘾呢。

  不过参加过多次战场情报搜集工作的杨休羡,却觉得很不对劲。

  “自永乐年设建州三卫以来,朝廷采用的是以夷制夷的方式,以女真、鞑靼人为羁縻卫所首领,他们受朝廷供奉,又能制约本族族人,不但和大明,与他们自己本族也有千丝万缕的联系。突然叛变……恐怕内有隐情。”

  因为这群人很快就要奔赴辽东,因此前日朱见深赐下一张珍贵的辽东舆图,供他们参考。

  如今听到战报,正好展开一观。

  杨休羡打开地图,指着上面奉集堡的位置说到,“你们看奉集堡的位置,这里是开原城,上面是安乐州……”

  “等等!”

  万达匆匆一撇,在地图上看见了一个熟悉的名字。

  “铁岭?”

  宇宙的尽头铁岭?

  白云、黑土、李雪琴的故乡?

  原来这个时候就有铁岭了!

  “说得好,铁岭卫,就是一切的关键所在。”

  杨休羡点了点头,“星海果然大有长进。”

  万达突然被夸,看着汪直递上的佩服的眼神,心虚地低下头,“嘿嘿”两声。

  “洪武八年的时候,朝廷定辽都卫为辽东都司。二十一年,又在奉集堡设置了铁岭卫。之后以铁岭卫为中心,设立了用来解决人口的安乐州和自在州,你们看这个地方——”

  杨休羡招呼万达和汪直走进看仔细,“要说这舆图,用来作战指挥,视察地形地貌,自然是重要的,不过更多的是对大局势方面的把控。你们看这铁岭卫的位置,它北面接的是兀良哈蒙古三卫,东边是海西女真,东南又是建州女真和朝鲜。只要扼住此地,就是扼住了整个北方地区,所以这里乃是军事重地,牵一发而动全身。”

  元朝灭亡之后,为了收拢安抚蒙古、女真的贵族,除了一部分上层阶级被迁往京师定居。从洪武到永乐年间,陆续设立的铁岭卫,自在、安乐两州,就是用来收留投降和被强制从草原迁徙到大明京内的各北方部族的中下阶级。

  所谓“镇抚”就是“镇”和“抚”相结合,大明将他们安排在这几个地方,编入卫、所编制,成为大明武装力量的一部分。

  杨休羡说完,大手在图上一挥,最后在写着“铁岭卫”的黑点上方,收紧了拳头。

  所以铁岭真的是宇宙的尽头么?

  万达瞪大眼睛。

  按照杨休羡的分析,铁岭卫及周边地区奉集堡是一个蒙古,女真,朝鲜各方势力的交融地区,就是因为各个部族互相渗透,又有大明的卫所压制,才能保持着稳定和繁荣。

  若是周围地区发生零星的小战斗还说的过去。真的在奉集堡这个地方闹事,等于是一家单挑另外三家,是非常莽撞的行为。

  但是根据陈钺的上奏,说是从去年本来靠着卖给大明人参和貂皮,用来换取明朝制造的农具的女真人,因为兵部右侍郎马文升禁制农具买卖,被逼无奈之下,才趁着新春前来劫掠,然后导致了奉集堡的战事。

  “未免有些过于儿戏。”

  杨休羡用右手的食指关节敲了敲地图说道。

  “女真人自己也过新春。一般就算他们要打草谷,多半也是冬末春初,青黄不接,自己也没粮食的时候。而且奉集堡还是东北诸部向大明朝贡的必由之地,非关西海女真一族之利。散赤哈为何要做这种损人损己之事,因为自己,害了整个女真三卫……”

  “所以陛下虽然去年就收到了陈钺的请战折子,却迟迟不大规模发兵,原因就在这里啊。”

  万达恍然地点头。

  “只是收到折子的时候是去年十二月,没想到正月里又发生了奉集堡的事件……恐怕这段时间里,又发生了大事。”

  杨休羡双手负在身后,“如果没猜错的话,我们要提前动身了。”

  话音刚落,高会敲了敲门,走进了厅堂。

  “怀恩公公来衙门传旨了。陛下要各位大人提前出发,三日后动身。”

  万达与汪直对视一眼,互相看到了对方眼里的佩服。

  三日之后,天刚蒙蒙亮,打扮成了盐茶商人的万达等人,带着用来掩饰身份的车马货物出了北门,往抚顺方向而去。

  这回微服,是装扮成商队,因此他们还带上了数十个锦衣卫内的校尉同行,比起上回只有寥寥几人就前往广西开酒楼,那人数一下子多了很多。

  辽阳为大明“九边”的中心,自从元代以将,官方就修筑了完整的邮路和驿传。这一行人只需沿着长城的辽东都司驿路走,十天之内,就能到达抚顺。

  众人为了赶路,一路上都加快速度,当日夜里就到达了三河县。

  因为是乔装,所以不能宿在官驿,万达等趁着天黑之前进城,找到了一个民间的车马驿,让人卸车,准备随便打发一晚,明天一早离开。

  三河县靠近京畿,距离通州不远,所以此地还算繁华。

  万达打算等行礼都收拾好了,和汪直一块去县里头逛逛。毕竟小阿直很少离开京城,从一出京开始,这半大的孩子就兴奋得仿佛是出了樊笼的小鸟,看什么都新鲜,瞧什么都有趣。

  “也不知道阿澜现在在宫里怎样了。”

  万达带着风帽,披着一件银鼠色的披风走出了驿站的院子,“最近太子心情不好,他可别再给我闹出什么幺蛾子。”

  “易储”这件事情,在朱见深迅速出手后,被快速地镇压了下去。

  幕后主使吴废后的吃穿用度用被削减了一成,又被勒令禁足,莫说西内,现在是连羊房夹道都出不去了。

  至于周太后,朱见深则禁足她本人和她身边的内侍宫女前往邵妃所在的未央宫。还以邵氏有孕在身,身体沉重为名义,免去了她每日晨昏给王皇后与周太后请安的惯例。彻底杜绝了周太后企图强抢儿媳之子的企图。

  这下把老太太气的够呛,天天在宫里敲敲打打,指桑骂槐。

  据说这次能够这么快抓住吴氏收买的小太监,东厂的新任提督尚铭出了大力气,从而一跃成为朱见深眼前炙手可热的红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