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靠话本养夫郎 第3章

作者:清光入怀 标签: 生子 布衣生活 穿越重生

  “哦?”郑成安来了兴趣,“你倒说说,你口中的话本有多有趣?”

  连星整个人顿时生动起来,积极地向他介绍:“就比如那个《常胜将军》,他世代为国,征战疆场,遇神杀神遇佛杀佛,他会使计谋、设陷阱让敌军有来无回,他还孤身一人杀入敌军首营,千米外取其首级……”

  连星说得兴奋,但郑成安只觉得这故事无聊得很,哪有他那些狗血故事吸引人,道:“你只喜欢打打杀杀的故事吗?女子和双儿的故事想不想听?”

  连星感兴趣道:“还有写女子和双儿的故事吗?是什么?”

  “当然有啊,一名女子为争取自由坚强斗争的故事。”看了他一眼,郑成安问,“你想听吗?”

  连星有些不好意思,但今日这般的机会一旦错过就再也没了,一年到头他难得听上一回故事,现在有人愿意给他讲,还是一个全新的故事,连星自然受不住这诱惑,咬着唇小声道:“想听。”

  “咳咳……”郑成安清清嗓子,讲了自己前世写的那本成绩一般的《冥王追妻:逃爱99次》,“冯兰儿是漠北将军家的独女,她生长在大漠,在那片土地上生活洒脱,活得恣意潇洒,一袭红衣烈烈如火,她打马扬鞭,笑起来像大漠的红日一样明艳,声音像铃铛一样清脆悦耳。然而京城不安于将军手握重兵,一旨令下,将其许配给了京城的明王……”

  “封号虽是明王,但实则大家私下都称之为‘冥王’,此人面若好女,但性情阴狠,手段毒辣,主管京城诏狱,手中沾染的鲜血数不胜数……”

  “冯兰儿告别父母,孤身带着护卫去了京城,紫禁城,那可是一个吃人的地方,里面住的都是人精般的人物,使的阴私伎俩数不胜数,里面不知埋了多少枯骨红颜……”

  “这个笑容明艳的少女以为迎接自己的是华灯璀璨的繁华城池,却不知后来……”

  “……”

  “冥王对娶进来的娇妻不闻不问,觉得像她那种跳脱的性子是给他惹麻烦、丢面子,每当遇见这种事,他都要训斥冯兰儿一番……”

  “冯兰儿前头十几年从未经历过这样的事情:说错话了要罚,礼仪不标准要罚抄《女戒》,请安晚了一息要跪一个时辰……”

  “没有人为她说话,那些笑着为她开脱的人转头又将另一滩污水泼她身上……”

  “……她过得不快乐极了,郁郁寡欢,人被折磨得皮包骨头,终于有一天下定了决心逃了出去。那天冥王回府后没有听到叽叽喳喳的声响,有些不习惯,第二日终于发现自己的内院已经没了那抹俏丽的人影,他心底一颤,立即封锁城池,派遣属下严查人踪。”郑成安舔了舔唇,说了这么久,已经干得不行,“行了,今天就说到这里。”

  连星眼眶泛着湿意,真情实感地为着故事里的人物伤心,他一脸意犹未尽,想要接着听下去,“虽然是皇帝赐婚,按礼不该逃,可是看她能逃出去我真的好开心啊!那座城果然是吃人的地方!”

  “不过,后面是什么啊?兰儿能逃出去吗?她会过上自由的生活吗?那个什么冥王应该抓不住她吧?抓不住吧?”

  郑成安笑着问道:“怎么,是你的话本有趣,还是我的故事有趣啊?”

  “这……”连星耍了个心眼,“我又没听完,怎么知道哪个有趣呢?”

  郑成安:“既然分不出来,那就算了。”

  连星刚要放下心来,又听他道,“那我以后就不讲了。”

  连星急了:“别不讲啊,你你你,你的故事最有趣。”

  郑成安乐了,心满意足:“说了这么久,嘴巴都干了。”

  连星:“我去倒水。”

  一口气喝了两碗水后,郑成安终于畅快地喘口气,“行了,天也不早了,早点睡吧。”

  连星应了一声,刚要离开,转瞬又想起了什么,纠结了一下,鼓起勇气问道:“那个,明天……你还继续讲吗?”

  郑成安笑了一下:“你怎么对这个执念那么深呢?不是说外面的话本很有趣吗?”

  连星撇嘴道:“哪有,其实那些说书人的故事从我小时候就是那几个,我听了十几年了变都没变过,听得我都快会背了。”

  他的表情哀怨,说完又用那种希冀的、充满期待的目光看着他,郑成安被他看的有些受不了,偏了一下头避开他的眼睛,不自在道:“好了好了,答应你了。”

  连星嘴角明显的弯了一下。

  他的入睡速度很快,说去睡觉没多久郑成安就听到了平稳的呼吸声,郑成安昏迷时睡的太久,此时反而睡不着了。

  他有些不明白,明明连星听得也很入迷,他也是全照着热点写的,后面还是标准的追妻火葬场,而且也火葬得很彻底,足足追了99次才he,99个理由想下来,上百万的文章写下来,当时他就想以后再也不写火葬场了。

  他后来又跟着热点开了两本,那两本还是刚开头呢,故事没头没尾的,郑成安到现在还放心不下。

  郑成安叹了口气,看了一眼屋内的摆设,只有空荡荡的柱子支撑着重量,所有的家具陈设简单朴素极了,颜色也灰扑扑的,没有一点多余的装饰。

  听李氏介绍的时候他也能感觉到,家中原本还有一些积蓄,但他又是昏迷买药,又是冲喜娶亲,直接将整个家中所剩无几的积蓄花得一干二净。

  而刚刚连星对他随口一提的故事如此痴迷,倒让他从中发现了新的生机。

  或许……他那些套路性的故事,在这里,反而能重获新生。

  不然,明天试试,把自己的故事在这个全新的世界重新写出来?

  第二日郑成安就能站起来了,可能也多亏他昏迷的时候也有连星早晚给他按摩全身,才让他现在没有肌肉萎缩。

  他扶着桌子在屋里找了几圈,却没有发现什么笔墨纸砚,唯有两张破旧的毛边纸,脆的像块薄薄的饼干,他都不敢有什么大动作,生怕一不小心就七零八碎了。

  最后郑成安在桌角捡到一只剩下几根毛的稀疏的毛笔,桌上还有指头块大小被剩下的墨锭,郑成安叹口气,算了,凑活凑活也能用。

  郑成安抬笔歪歪扭扭的写下几个字,《一胎双宝:总裁爹地哄崽忙》《护国神尊》,这是他还未上架的两本书,想到这他有些难过,这两本加起来都几十万字了还没见到钱,刚要收钱他就猝死来这了。

  刚巧连星从外面进来,郑成安便让他过来,向他讲了一下自己这个小甜文。

  毕竟他对这个时代的社会环境还不太熟悉,万一有什么忌讳被他不小心写出来就完了,也能顺便摸摸这里的口味,看看是写甜饼还是狗血。

  连星听完皱了一下眉,神色复杂。

  郑成安心里一突,镇定道:“没事,有什么你就直说。”

  连星小心地看了他一眼:“嗯……这本,有什么吸引人听下去的点吗?”

  没有吗?郑成安震惊了,他还信誓旦旦觉得这本成绩不差的,“女主开头因为意外和男主一度春风,后来逃至世外桃源之地,产下一对双胞胎。”

  连星纠结道:“虽然杀生不好,但是……我觉得……唉……她还是不该生下这孩子。”

  “那男子也是,怎么能这样欺负人呢?她就不该离开,让他负责才是。”

  郑成安目瞪口呆:“那之后呢?五年后她带着孩子回去,两个孩子,一个冰雪可爱,一个绝世神童,大家不喜欢吗?”

  “这里就更不对了,既然有了适合生活的地方,也生了孩子,就好好的在那里生活不好吗?为什么要回来?”连星气愤极了,恨铁不成钢道,“就算孩子再聪明,再可爱,他们也不会留下母亲这个污点的,尤其是男子那般的大家族,若是被沉塘可怎么办啊?”

  说着连星突然意识到面前这人是故事的主人,主宰这些人物的命运,他眼睛亮晶晶的,期待道:“要不你别让她回去了,回去肯定不会有好日子的,就让她好好在世外桃源生活吧。”郑成安神情恍惚,喃喃地应着:“好,好,不回去,不回去了。”

  连星看到了他纸上的字迹,奇怪道:“你这是什么字,怎么缺胳膊少腿的?奇怪,这样缺了笔画我竟也看得懂?”

  “还有,这笔怎么就剩这几根毛了?”

  郑成安头疼道:“别提了,这还是好不容易找到的呢,家里就这点了。”

  连星好想让他再买一支,可想到家里的境况,连药钱都是靠他白天去山上挖草药跟徐大夫抵的,他看着这只光秃秃的毛笔,心里默默做了决定。

  郑成安从未想过自己曾经这么自信的带球跑还未开始就折戟笔下,可是连星提出的那些点也确实有道理,在这样的时代若还是带球跑,那女子肯定要经受更多的磨难,太苦了,不符合甜文的调性。

  带球跑必然是行不通了。

  同时他想到了自己那本《护国神尊》,也是标准的男频神豪文。

  虽然是常被网上群嘲的那种简介“堂堂神尊,回家后却发现妻子和女儿住在狗窝,他一声令下……”,看起来挺庸俗,但其实收益普遍还不错。

第4章 野猪

  只是……

  郑成安想了想自己曾经写过的剧情,从头到尾都是无脑打脸,那种跺跺脚就能让整片大陆灰飞烟灭的人物让他写还行,就这么说出来总有种莫名的尴尬。

  而且,男主目无法纪,强者为尊的话,总让人感觉像在挑战统治阶级的底线,尤其是后来男主还进了政界。

  啧啧,郑成安现在想起来都牙疼,算了算了,为了小命着想,还是换个普普通通的题材吧。

  第二日中午,太阳出来,郑成安停下手中的笔,小心地把好不容易写满的一张纸放在一旁,让上面的墨慢慢干透,趁着这个时间,他迈着颤颤巍巍的双腿从屋里走了出来。

  郑成安扶着院墙慢慢绕圈,锻炼自己的肌肉,李氏坐在屋檐下,旁边放着一个针线筐,动作利索,上下翻飞,不知道在绣什么东西。

  郑成安慢慢走了一圈,觉得今天家里有些安静,就问道:“阿姆,连星和我爹去哪了?”

  李氏道:“你爹去地里薅草了,连星?”他想了想,看见墙边没了那个小柳篮,“哦,可能去山上采药了。”

  “采药?”郑成安奇怪道,“怎么还采药?大夫不是说我今天就不用喝药了吗?”

  李氏头也不抬地说:“你那药钱欠的还多着呢,徐大夫人好,说钱就不用补了,多采点药给他就好。”

  走了半个小时左右,郑成安就觉得有些累了,背上隐隐有薄汗透出,但目前其实还只是最基础的热身运动。

  不过他走的时间太长觉得有些烦了,就打了两把不伦不类的太极拳,又学了学神医华佗的五禽戏。

  李氏绣了一会,抬起头瞧了几眼,皱着眉道:“你这是咋了?手脚不听使唤了不成?”

  郑成安喘着气,从地上爬起来,慢慢地说:“这叫‘五禽戏’,呼,锻炼身体的……呼,是个好东西。”

  “是不是好东西我不知道,不过……”李氏撇撇嘴,把手里的东西放下,站起来朝院门口走去,“我知道你这副模样肯定不好看,跟狗爬似的,我得把门关了去。”

  郑成安:?你可真是我亲爹!

  李氏刚到院门口打算把门关上,习惯性地先往门外看了一眼,结果刚好看见有个小孩子飞奔着朝他这里跑过来,是张家的小狗蛋。

  狗蛋脸蛋红扑扑的,跑得又急又兴奋,和李氏的目光对上时眼睛唰的一下就亮了,他高兴地喊:“阿么阿么!新夫郎哥哥打到猪了!好大的猪!”

  李氏霎时愣了,猪?什么猪?

  谁是新夫郎哥哥?

  狗蛋跑得快,很快就到了李氏近前,李氏有些懵懵的,“乖狗蛋,你刚刚说什么,再给么么说一遍。”

  狗蛋又重复了一遍:“阿么,是那个,嗯……”

  他似乎也有些苦恼自己该叫什么称呼,小眼睛转呀转刚好看到了院里的郑成安,顿时眼前一亮,指着郑成安道:“是他,安子哥哥的夫郎,他打了好大一头猪回来了!”

  ……连……星?

  小孩子的声音很尖锐,他自己激动得上蹿下跳,连郑成安在院里也听到了他说的话。

  怎么会是连星?

  那分明是个帅气又纯情的小可爱,怎么可能打得到野猪?

  郑成安瞬间回忆起幼时村里村民们养的大白猪,一只就有好几百斤,杀猪时那嘶吼的凄厉叫声隔了一个村子都听得见,那只猪好歹还是三四个成年男人才勉强压制住的,连星自己怎么可能?!

  还没等他回忆完全,就听到有重重的脚步声缓缓逼近。

  门口的狗蛋高兴地跳着迎接,手舞足蹈的,甚至还有许多村人跟着凑起了热闹。

  郑成安就看见,一个在他眼中高大帅气的男子,抗着一只足有他人几倍大的黑猪从门外缓缓走近,野猪身上的毛发太长,看不出有多少伤口,但能看见连星褐色的粗布衫被染得血迹斑斑,甚至有些地方浸得太湿还在顺着衣角往下淌,淅淅沥沥地滴了一地。

  郑成安咽了咽口水,整个人瞠目结舌,而连星竟然还在不慌不忙地跟李氏说,把他右手抓着的和野猪前蹄锁在一起的柳篮接下来。

  郑成安有些窒息,他眨了眨眼,抬起头看向门外,刚好对上了门口被堵的郑父茫然的双眼。

  连星一直在门口站着像是在等着什么总也不进来,郑父被村里人喜气洋洋地从地里头喊回来,现在还一脸懵,不知道发生了什么,门口还挤满了人,他在外边堵着也看不清里面发生了什么。

  他只好拍拍前面的人:“让让。”

  “阿爹。”连星简单地把事情一说,“我在山上遇见头受了伤的野猪,就弄死带下来了,刚刚下山的时候碰见了村里人,他们说想买些野猪肉,你看现在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