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那貌美小夫郎 第101章

作者:千畅 标签: 布衣生活 情有独钟 种田文 甜文 古代架空

  再往前是香烛铺子,摆着印了牛头马面纸钱,往下就是便宜一沓的黄表纸钱,什么图案都没有,再旁边是直糊的元宝、衣裳绸缎,守岁烛、描金红蜡烛皆摆得整齐,竹立香一捆一捆的扎好。

  走几家铺子,便是酒铺、药铺,皆是以过年为滋补卖的酒和药材,还有卖瓷器的店铺,不少人为了讨喜庆买上一对瓷碗。

  更多的是路边的小摊贩,手编的竹筐、簸箕、竹篮子、草席、扫帚等等之类,卖野果子的,刚摘下来不久的青菜,卖米面的,还有麻秸、栢枝,诸如此类,光是看着就眼花缭乱。

  猪肉摊子当属最热闹,排着长队不说,每个人至少要一斤的肉。一年到头挣了些钱,等到了过年,至少得买点猪肉来给家里添一点荤腥。

  幸而王商栋早早同屠户订了三斤猪肉、一斤大骨和一斤大肠,不然这时候去排队,早就轮不到他们了。

  王商栋和王阿爹手中提满了东西,就连王商瑾也不可避免的两手都拎着,林以默只拿了一大包五色干果和年画,时不时的东瞧西望,还不忘跟在王阿娘身后。

  对联一直都是王商瑾写的,因着没去买对联。每一年都会备上裁好的红纸,在院门口贴一副,堂屋门口贴一副,灶门口贴上,各个厢房也没落下,每一副对联都不一样,寓意也不同。

  作者有话说:

  上班如上刑,怨气比鬼大,下班了还要加班开会!啊!去死!(讨厌全天底下的资本家压榨啊啊啊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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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4章 辣炒猪肚,拔丝红薯

  小年一过,一直到除夕之前的这段日子,都称为“迎春日”,柳树村有另一种说法,叫“除尘日”。

  一早起来,王家热热闹闹的,吃了早食,各自领了活计开始打扫家中大大小小的地方。

  隔壁有两个村子今天都杀了猪,养得肥膘,两头猪都是肥头大耳的,猪肚子肉眼可见的下垂,可见这两头猪养得多好。

  柳树村不少人听了消息,一大早就等着买一斤两斤的猪肉或者排骨这些,顺道去凑个热闹,一年就这一次杀猪的场景可看,可不得稀罕。更何况,柳树村没一户人家养猪的,想吃猪肉都是去镇上猪肉摊子去买几两、半斤猪肉。

  林以默也去了,是王商栋带着他去的,两个村子都去了。不过第二个村子去得晚,没赶上杀猪的场景,他们等到的时候,已经开始排着队伍买猪肉了。

  王商瑾没跟着一起去,他以前跟大哥去看过一次,实在见不来那个场景。尤其是鲜血溅出来时,他眼前都是花的,两眼一黑,恨不得昏过去。

  于是老老实实跟爹娘呆在家里打扫屋子。

  每个村子杀猪都是有规定的,杀好的猪,主人家选好自个儿留的之后,其余的得先卖给本村的人,等本村的人买完之后,剩下的才是卖给外村的人。

  第一个村子,林以默同郎君在旁边看了许久,一头很大的猪被四五壮汉给擒住,屠刀是提前了一晚磨好的,刀尖磨得发亮。

  主人家熟练的一刀给猪杀了,没让猪经历太多痛苦,新鲜的猪血噗呲噗呲的从刀口流出来,接了满满一盆的猪血。

  猪血一般是主人家留来吃,要是主人家不爱吃猪血的,就会选择卖出去。

  等排到林以默的时候,猪肉剩得不多了,前腿腹部是肉质最好的,主人家自己留了,剩了一些早被同村的人买光了,就连里脊肉和前腿肉也没了。

  林以默掏了钱袋子,买两只猪蹄和一些后腿肉。

  猪肚没多少人买,主要是太难处理,又得要多的调料去煸炒,不然吃到嘴里一股子腥味。与其花这个钱买猪肚,还不如多掏点铜钱去买点猪肉,忙了一年,也该花点钱来好好过个年。

  “郎君,你想吃猪肚吗?”林以默望向了那一盆猪肚,扭头看向了提着猪蹄和后腿肉的郎君,“辣炒肚丝好吃。”

  之前郎君就买过猪肚回家,阿娘就做了辣炒肚丝,林以默想起就馋得很,再者是他跟阿娘学了这道菜,想做一次。

  王商栋没什么异议,看出来是小夫郎想买,便点头说:“想吃。”

  林以默直接将剩的猪肚全买了,他滤干了水,用主人家递来几片的大白菜叶子给裹了起来,裹得严严实实的装进了竹篓里。

  主人家还有点意外,还因为今年的猪肚又没什么人买,得留着自家来吃了。因着林以默买了不少,猪肚都买完了,主人家给他搭了一小块猪的臀尖肉——肉质很嫩,炒来吃很香。

  大多都是不认识林以默的,一开始都被吸引过来是林以默模样十分好看,说是绝色都不足为过。不过年轻一些的姑娘汉子来跟着凑热闹的,还是晓得林以默是上河村最漂亮的双儿,后面嫁给了柳树村的汉子。

  围观热闹的人看到这个貌美夫郎眼睛都不带眨一下,没有半分肉疼,买了两个猪蹄不说,肉也买了不少,甚至还舍得花钱来买猪肚。

  视线更是纷纷投向了林以默,哪家的儿夫郎这般豪气,不怕被自家婆婆婆姆臭骂一顿花钱大手大脚,想走上前同他说道个清楚,可别因为过年高兴冲昏了头脑,把手中那点铜钱花了个干净。但又看到了林以默旁边站着的高壮魁梧的汉子,都闭口不说话了。

  林以默没管别人怎么看他,买到了猪肚,心情分外美滋滋的往第二个村子走,走路都带着欢快的步调,想趁早过去再买一点。

  王商栋将猪蹄和肉都装进了背篓,背起跟在小夫郎身后。

  第二个村子刚杀完猪,开始排起了队伍,林以默见状赶紧拉了郎君来排队。

  这头猪比上个村子的猪要大上一些,因此肉也多了一些,等轮到林以默的时候,还有鲜嫩的里脊肉,他全买了。

  一斤一两重,加上林以默买了五六根猪大骨和几斤猪肚,主人家给他抹了那一两,算账的时候又抹了零头。

  林以默心情颇好,跟主人家道了谢,便开开心心拉着郎君的手一起回家了。

  等放好那些个买回来的肉,林以默和王商栋洗了手,开始加入到打扫屋子的队伍中。

  灶房烧了一锅热水,林以默舀了一盆,兑了两瓢冷水,挽起了袖子,端着木盆去了堂屋,打算从堂屋开始擦洗。

  雕花装饰的栏杆平日瞧着是干净的,林以默用抹布一抹,立即带了脏兮兮的灰尘出来。他先是将门窗都擦过一遍后,又去打了一盆水,再重新擦洗。

  堂屋内基本上空荡荡的,木桌、木椅和小木凳之类的,都被王商栋和王阿爹搬到了前院,一盆水接着一盆水的倒在上头,冲洗掉灰尘,才开始用干抹布给擦一遍。

  王商瑾则是拿了个扫帚,绑到了木棍上头,确认绑结实了之后,他才开始扫屋檐底下结的灰尘和蜘蛛结的网。

  灶房所有的东西都盖好了东西,防止扫屋顶时,灰尘那些掉落进了锅碗瓢盆里。

  林以默擦洗好堂屋,便去打扫了他和郎君的厢房,先是木柜、桌椅擦了一遍,才拿了扫帚扫干净了地。他也顺手将梳妆台上的物件给摆好了,木衣柜、那些木匣子、木柜和木箱内的物件摆得整整齐齐,都有序的排列好,而后拿起桌面的茶壶、茶杯出去洗了。

  王家上上下下都有人忙活着,一个也没闲着。

  小白有样学样的叼了一块抹布——不知是从哪里叼来的一块破烂的干抹布,它前爪子踩在抹布上,小尾巴不停的摇来晃去,十分卖力的后爪子往前一蹬,就往前前进了小半指的距离。

  林以默刚从厢房出来,就看见小白这副模样,不禁笑出了声,随后蹲下了身子揉了揉小白的脑袋,还去灶房蒸笼拿了一个肉包子,掰成了很多块放到了小白的碗里。

  他怕小白没发现,还专门端着小碗,放到小白跟前。

  小白鼻子灵得厉害,稍微嗅了嗅,毅然决然抛弃了那块破烂抹布,蹲坐到地上,尾巴尖还来回摇晃,埋头猛在碗里吃。尤其是等它吃到了肉,开心的朝林以默汪了一声。

  林以默看着它吃了半碗,又从头到尾撸了一遍小白,才起身去了灶房,将茶壶、茶杯一起泡在了滚烫的热水中,他将堂屋喝水的茶杯那些都拿来一块泡了。

  “郎君,帮我取腊肠下来。”

  林以默厨艺渐长,虽比不上王阿娘多年做饭的厨艺,但算得上不错。因此每日都主动包揽了家里早食、午饭和晚饭,有时得空了,林以默还会同王阿娘一起研究新的菜式或者煎些饼子,做一点面食之类。

  灶房外,王阿爹他们都在忙活着。

  王商栋在灶房给小夫郎打下手,顺便烧火,他还在灶口放了五个巴掌大的烤红薯,等小夫郎做完了饭,就扒拉红薯到灶灰里埋上一刻钟就该熟透了。

  案板发出“哐哐哐”的声音,一大块腊肉被林以默切成均匀的薄片,一片片腊肉整齐的码在案板上,旁边是切段的辣椒、大葱和切成了碎末的腌白菜。

  锅一热,林以默就用铁勺舀了一点猪油,往热锅划拉几下,猪油就化了,发出滋滋的声响,他开始煸炒葱段和辣椒。直到香味传了出来,林以默倒入了腌白菜,炒出那股酸味,才将腊肉倒进锅里一块翻炒。

  一盘腊肉炒白菜很快就做好了,林以默先是端着放进了蒸笼里盖住,防止在外面放久了菜变冷了,他打算还得炒几个菜。

  另一边,王商栋正看着火,砂锅里炖煮着萝卜排骨汤。

  林以默涮了锅,给七八个大红薯去了皮,洗干净之后,开始‘哐哐哐’给红薯切成了均匀的一小块,他要做一份拔丝红薯。

  林以默切好红薯后,将红薯块放进清水中浸泡了一小会儿,然后捞取沥干了水份。

  要是红薯块没浸泡的话,附在表面的那一层淀粉在油锅里炸上不过半刻,就会发黑。

  锅很快烧热了,火烧得很大,噼噼啪啪的声音不断的传出来,燃烧的火苗舔舐着锅底,猪肉冒出滚烫的气泡。

  林以默慢慢的放入红薯块炸制,等所有的红薯块都放了进去,他时不时的用铁勺在锅底轻轻搅几下,怕红薯块粘到了锅底变焦。

  红薯块外表泛起了微黄,林以默连忙捞起,用了一个大木盘装着。

  锅里还剩了不少油,他找了一个大碗装了起来,等这些油冷了之后凝固。还能留着继续来炒菜。林以默只留了一点油在锅底,加了糖,又倒了小半勺水,不断的翻炒。

  “郎君,火太大了,小一点。”林以默抽空说了一句,眼睛没离开锅里。

  王商栋连忙抽出了几根柴火,拿火钳捅了几下火堆,火很快就变小了。

  糖慢慢开始融化,颜色有一点浅,冒着很大的泡泡。

  林以默手没停下,继续翻炒着,直到糖全部融化了,变成了金黄色,气泡开始变小了,最后变得很粘稠。

  这时,林以默又说了一句:“郎君,火再小一点。”

  他屏气凝神着,这是最关键的一步,要是火大了,炒好的糖就会变苦、变焦,基本上是不能吃的,可以说是功亏一篑。

  炒好了之后,林以默迅速放入炸好的红薯块,将粘稠的糖均匀翻炒到红薯块上,拔丝红薯才算是做好了。

  林以默将锅洗干净,继续炒菜,就是今早买的猪肚,他要做辣炒肚丝。

  那一整盆猪肚,王商栋都洗了个干净,甚至又过了一遍水,沥干了才端过来给小夫郎。

  锅里的水烧得滚烫,咕咕噜噜的冒起了泡。

  林以默将郎君洗好的猪肚都倒了进去,大火一直煮,直到水面飘起了浮沫,他撇去了浮沫才捞起猪肚,刮洗干净。

  接着,林以默将猪肚放入了砂锅里炖煮,冷水倒进去,没过猪肚,他扔了姜片、葱段、香叶、八角和白木椒,倒了一点王阿爹平日里喝的酒。

  猪肚要炖上小半个时辰,得炖熟了才行。

  于是林以默开始做另一道菜,做个简单的小炒,之前上山挖的鸡枞菌晒干后一直晾在杂物房的簸箕上,偶尔会抓一把来炒肉。

  他去杂物房看了,剩的不多了,他干脆全洗了拿来今天炒来吃。正好主人家送了一小块臀尖肉,跟鸡枞菌干炒着吃合适,又鲜又嫩。

  这道炒完之后,猪肚也炖熟了。

  王商栋捞起猪肚,过了一遍冷水,放凉了猪肚,手脚利落的卤好的猪肚切成了丝。

  林以默涮了锅,舀了一点拔丝红薯剩的猪油放到锅里,将姜片、葱段、八角、白木椒、桂皮和香叶倒进锅内不断的煸炒,直到开始泛起焦黄色,加入了红彤彤的辣椒段,翻炒了一小会儿。

  “郎君,你切好了没?”

  他一说完这句话,王商栋正好停下了刀,最后一点猪肚已经切成了丝:“切好了。”

  林以默便让郎君把切好的猪肚全倒进锅里,猪肚丝一进锅,便发出‘嘶——’的声音,林以默连忙翻炒,很快香味传了出来。

  “阿爹阿娘,弟弟洗手吃饭了!”

  作者有话说:

  恨加班,恨下班之后开会,恨老板qwq

  现在回家基本倒头就睡,对不起老婆们,这么久没更新(对手指)(讨好)(飞奔上去想要老婆们亲亲)(被无情推开)(委屈)(强烈谴责自己)(真诚认错)(开始白日做梦,啥时候有全职写小说的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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