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子嫁到 第40章

作者:明识 标签: 仙侠修真 强强 生子 古代架空

  林尚书年约五十,身穿囚衣,满脸污渍,正疲惫不堪地倚在墙上,怀里搂着幼女,一下下拍着她的肩哄她入睡。即便如此,他眉眼间依然保持着几分凛然正气,令人动容。

  出发前,爹一再叮嘱,让他务必小心,怀疑有人故意陷害林尚书,逼他离京,然后杀之。

  难道果然如爹所猜想的,有人要杀林尚书?

  “罗大哥,你常年走镖,可知山庄后面这座山叫什么名字?”叶明非问道。

  罗庸:“山庄后面便是不归山,顾名思义,进的去,出不来,活人不归。据说只要踏进此山一步,便会迷失方向,无论怎么走,都是去往山顶的方向,然后再也下不了山。传说山顶有一只喜欢吃人的妖怪,只要人上去,就会成为它的猎物,活活将人拆分入肚,尸骨无存。”

  也就是说,若真有阴谋,他们便被堵在这座山庄里,前有强敌,后无逃路?

  那个渔夫果然有问题,这个山庄更有问题。难怪罗总镖头会这般谨慎。

  如今想离开山庄也不可能了,因为天完全黑了。

  不知是不是众人的错觉,这里的天黑得格外快,似乎是转眼间便漆黑一片,既没有星星,也没有月亮,天空好像被一块漆黑的幕布完全遮挡住了似的。

  晚膳时间,众人在呼呼风声中,默不作声地吃着自带的干粮。

  东北角那一家四口表现得很安静,围成一团静静吃饭,目不斜视,耳不旁听,罗庸却总是忍不住多看他们几眼。

  叶明非喝了一口烈酒,也托着腮看过去,发现那农夫怀里露出一点黄色,应该是明黄色符篆的一角,难不成他们是修仙之人?

  世友仙门百家,有大有小,大的门派有几百上千人,小的门派可能只有一门一户仅数人。

  每门每派各有所长,各有所好,有主修内丹者,有主修外丹者,有主修符篆者,等等不一。

  难不成这一家四口便是主修符篆者?而且此行有任务在身?否则,怎么会在这般微妙的时刻出现在这种微妙的场合?

  罗庸抱着一坛酒,走到一家四口身边,对农夫笑道:“这位老兄,见面即是缘,请你喝上一坛,交个朋友。”

  农夫模样的老头儿站起身,笑眯眯道谢后接过酒。

  罗庸:“几位怎么称呼?”

  农夫:“小老儿姓赵,认识的人都叫我老赵头儿,这是内子,这是一对双生儿女赵汀兰,赵小虎。”

  罗庸:“幸会幸会,不知几位为何会来这里?走亲还是访友?”

  老赵头儿:“我们本想去投奔大儿子,结果天晚了,又没找到客栈,问了本地人,才知道这里有座废弃山庄,因此来这里借宿一宿。唉,这次探亲不走运啊。”

  罗庸:“可不是,谁都没料到漆水河会发生这些变故,看来,咱们还是患难之交。”

  老赵头儿呵呵一笑,“谁说不是呢。”

  “几位虽打扮普通,但修为不浅,应该是修仙之人吧?”叶明非也不拐弯抹角,直接说出心中疑惑。

  老赵头儿干瘦的脸上堆满假笑,“公子好眼力,我们一家本是穷苦农民,但种地太难养活人,便自学了一些法术,自制了一些符咒,又淘来一些便宜的法器,农闲的时候帮人收个妖,捉个鬼,挣点小钱,在众位面前,不值一提,不值一提。”

  罗庸露出惊艳的神情,由衷赞叹道:“原来几位竟是修仙之人,佩服佩服,几位谦虚了,在我们这些普通人眼里,但凡修仙之人,都是了不起的人物,上能捉鬼降妖,下能除魔服怪,是我们老百姓的护佑者呀。”

  不过几句话,罗庸已经跟老赵头儿混熟了,两人蹲在地上喝起酒来。

  叶明非知道这老赵头儿的话不可信,如果只是去探访长子,没必要带这么多符篆和法器。

  而且,一家四口的目光时不时溜到窗外的不归山上。尤其是女儿赵汀兰,秀美的双眸中隐含着泪水,仿佛那不归山上有她在乎的人。

  林尚书一家从捕快手里分到了几块硬邦邦黑乎乎的凉饼子。

  三岁的小姑娘一边噙着泪,一边费力撕咬,努力吞咽的小模样令人心酸。

  八岁的小伙子三两口吃完,眼巴巴地看着妹妹手里的饼子,见妹妹掉了一点饼渣,赶紧捡起来塞回妹妹嘴里,安抚道:“妹妹,要全部吃完哦,不然夜里会饿肚子。”

  这小家伙虽然还没长开,但眉眼间跟林师侄有那么几分相似,长大肯定也是位英俊威武的美男子。

  “嗯,谢谢哥哥。”妹妹点点头,继续费力地啃饼子。小女孩的眉眼跟哥哥一点都不像,应该长得比较像母亲吧。

  叶明非从乾坤袋里取出一些糕点和肉食,丢到小男孩儿怀里。

  他最看不得这么小的孩子受苦了。

  没人看到他是从哪里取出这些吃食的,跟变戏法似的,手里突然就有了这些东西。

  众人惊得张大嘴的同时,心中不免疑惑,难不成他把吃的都藏身上了?可看他体态轻盈,身姿修长,怎么都不像藏了东西的样子。

  ☆、山庄惊魂(三)

  小男孩儿见到怀里的美食,瞬间露出惊喜的表情,先抬头看看叶明非,又扭头看看他爹娘,最后战战兢兢地瞅向四名捕快。

  见捕快们正喝酒划拳,小男孩儿赶紧用衣服把食物包好,躲到爹娘身边,向叶明非磕了个头,算是道谢。

  从他的表情和动作可以看出,这四名捕快一路上没少折磨他们一家人。

  叶明非轻抬下巴,用口型示意道:“送给你和妹妹的,快吃吧。”

  小男孩儿连连点头,偷偷将糕点分给妹妹,又把肉食分给快要饿晕的爹娘,他最后才吃。

  虽然一家人极力避免引起捕快们的注意,但食物的香味还是不可避免地飘了出去。

  一名捕快闻到香味,扭头一看,喝得通红的的脸愈发狰狞,一把抢走林夫人手里的酱肉,醉醺醺道:“娘的,犯人凭什么吃肉,啃霉饼子去吧,老子累死累活保护你们,才应该吃点肉好好补补。”

  他狼吞虎咽地啃完肉,又去夺小女孩儿手里的糕点,“哇,这可是京城老字号最香居的点心,稀少得很,有钱都买不到,据说只有达官显贵才能吃到,呵呵,今儿便宜老子了。”

  另一个捕快见状,也过来抢了些吃,顺便还踢了林尚书一脚,“狗官,说,你从哪里弄来这许多好吃的?竟然还敢瞒着老子,是不是藏你夫人身上了,等老子吃完,可要好好搜搜。”

  说着,这捕快贼眉鼠眼地看向林夫人,林夫人虽然半晕半醒,看不到捕快的脸,但还是本能地颤抖一下,把身体缩得更小,想来,这一路上,没少被捕快们占口头上的便宜。

  男孩儿一见酱肉和糕点被抢走,先是磕头求情,见服软没用,立马扑到捕快身上,想硬抢回来。

  奈何他人小力弱,被推了个趔趄,重重摔倒在地上。他咧着嘴揉了揉屁股,爬起来又去抢,再次被推倒,再去抢,再被推倒......

  叶明非看着这小孩儿,越看越喜欢,倔强,坚强,不服输,不怕事,心里想着,要不干脆认他当干儿子,教他一身本领?

  他并未上前制止,而是想看看这小子接下来会怎么做?身为男孩子,受点磨难才会更出息。

  小男孩儿见自己不是这大块头捕快的对手,不再盲目地冲上去,而是紧抿着嘴唇,低头四处寻找能用的武器,最后,目光定在一条椅子腿上。

  就在这时,罗姑娘突然走过来,劝道:“捕快大哥,您何必跟一个孩子这般计较,就让给他一块吧。”

  江湖中人向来看不上捕快这等狗仗人势之徒,可也不能随便得罪他们,只能耐着性子规劝。

  那捕快一双醉眼滴溜溜转到罗姑娘身上,原本凶悍的表情突然变得猥琐下流,嘻嘻笑道:“这位小娘子心地可真好,长得更好,若你叫我一声亲哥哥,哥哥便考虑给这小子一块肉。”

  闻听此言,罗姑娘一张俏脸瞬间通红,不是羞得,而是气得,只见她一手摸上腰间长剑,柳眉横竖,杏眼圆睁,厉声道:“我好言相劝,你不要太过分。”

  那捕快平日里仗势欺人惯了,知道镖局的人不敢随便得罪官府,越发有恃无恐,竟伸出一只手要摸罗姑娘的脸,“妹子,别害羞,哥哥我可是很会疼人的......”

  但他话未说完,突然眼前人影一晃,罗姑娘已消失不见,而他的脸则被重重打到一边,正一点点红肿起来,浮现出一个大大的巴掌印。

  “是谁打老子?是谁?给老子站出来。”这捕快举着刀瞎嚷嚷,腿有点哆嗦,心里想着,莫不是见鬼了?

  别说他没看清,就是罗庸都没看清自家女儿是怎么突然间来到镖师罗成身边的?

  叶明非却看清了,正是那只伪装成小白脸的龟妖镖师冲过去扇了那捕快一巴掌,同时揽着罗姑娘闪身飞回。

  他身法极快,下手浓重,想必是见不得罗姑娘被人羞辱。

  呵,叶明非失笑,竟还是个多情多义的龟妖。

  “你这个女子一定是妖怪变得,老子杀了你。”捕快找不到打他之人,又不想失了面子,竟污蔑罗文萱是妖怪,举着刀就要劈向她。

  罗庸双手抱拳,挡在女儿身前,施展全身内力,将捕快的大刀震飞出去,然后紧走两步,扶住了摇摇欲坠的捕快,笑道:“捕头大人一定是喝醉了,小女怎么可能是妖怪呢,刚才小女多有冒犯,这里有些碎银和两坛好酒,是我代小女赔罪的,请捕头大人不要跟她这个没见识的小女子一般计较。”

  闯荡江湖多年,罗庸向来知情识趣,懂得变通,任何时候都能保持冷静,笑脸待人。上至朝堂官员,下至泼皮无赖,他都能应对得当。

  他能开创罗家镖局,并将其发展成六省最大的镖局之一,靠的便是三句话:逢人便笑,遇事能忍,和气生财。

  这捕快毫不客气地收了银子和酒,目光还是忍不住在罗文萱脸上身上打转,不怀好意。其他三名捕快也不是什么好鸟,嘻嘻哈哈拿人家姑娘打趣逗乐。

  罗庸尽力挡住女儿,不想徒惹事端,但罗文萱颇有些恼羞成怒,纤手握剑,指节发出“咔咔”的响声。

  而罗成则双手握拳,准备随时伺候这嚣张好色的捕快一顿老龟拳。

  被这些捕快猥琐下流的笑声吵得心烦,叶明非嘴角轻抬,扫了呦呦一眼。

  呦呦早已按耐不住,接收到叶明非的暗示后,兴奋地四蹄抬起,以“饿鹿扑狼”的架势飞扑过去,“砰”一声,用自己沉重的身体把那名醉鬼捕快压倒在身下,只露出一个红彤彤的脑袋和他手里的美食。

  然后,呦呦嘴巴一张,舌头一卷,把捕快手里剩下的糕点全部卷走,吞下肚去,最后还意犹未尽地舔舔嘴巴。

  叶明非扶额,他本想让这吃货把肉和糕点抢回来还给男孩儿的,没想到它自己吃了。

  呦呦动作太快,另外三名捕快反应过来时,只见自己的同伴被小牛一般的大鹿压在身下,已经口吐白沫半死不活。三人“刷刷刷”抽出单刀,喊叫着砍向呦呦。

  呦呦白眼一翻,四蹄一扬,“噗通噗通”将三人踢飞出去。三人撞墙的撞墙,撞地板的撞地板,全摔晕了过去。

  客厅里的其他人全被震住了,目瞪口呆地盯着呦呦,越发怀疑它是神鹿下凡。

  绝对是神鹿,“出蹄”不凡,难怪这位浑身骚气的红衣公子敢孤身行路了,全因身边有这位神鹿当保镖啊。

  将小男孩儿和小女孩儿眼巴巴看着自己,叶明非又变戏法似的取出一些酱肉和糕点,向林家两个小孩儿招招手,“过来。”

  两个小孩儿迟疑着,看看爹娘,看看叶明非,最后实在抵不住美食的诱惑,得到爹的首肯后,才手拉手慢慢靠近。

  “你们叫什么名字?”叶明非问道。

  男孩儿很警惕,把妹妹藏在身后,眼睛虽盯着美食,嘴巴却紧紧闭着,不肯开口报上姓名。

  叶明非失笑,人不大,心眼不少,是个小机灵鬼。

  相反,三岁的妹妹有些傻乎乎的,从哥哥身后探出脑袋,瞪着大眼睛,盯着叶明非手里的吃食流口水。

  叶明非:“不说没关系,我给你们取个小名吧,一个叫小精灵,一个叫小呆瓜,怎么样?”

  男孩儿看了看馋得直咬嘴唇的妹妹,竟然点头道:“谢谢公子,只要给吃的,您想怎么叫都好。”

  叶明非忍不住大笑,能屈能伸,这男孩儿将来肯定不得了,不愧是林师侄的弟弟。

  两个小孩儿拿到吃食,“腾腾腾”跑回爹娘那里,把手里的酱肉和糕点分给爹娘吃。

  一路上,但凡有点吃的,爹娘都悉数留给了他和妹妹,两人饿了一路,早就支撑不住了。

  小男孩儿把酱肉撕成一小块一小块,塞给昏昏沉沉的母亲吃。见母亲吃饱了,又喂给父亲吃。

  等喂完妹妹,酱肉已经所剩无多,他一下子全塞嘴里,嚼得特别香,吃完后还意犹未尽地吮着手指头上的油渍。

  “多谢公子恩情,只是连累公子得罪官府中人,好生过意不去。”吃了东西后,林尚书稍稍恢复了点精神,终于有力气开口。

  叶明非摆摆手,“无妨。”

  林尚书:“恕老夫眼拙,老夫是否见过您却不小心忘了尊驾名姓?”

  叶明非:“什么尊驾不尊驾的,我叫你一声林大哥,你叫我云非吧。”

  林尚书的儿子是他的师侄,这么说来,他和林尚书算是同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