嫁了个权倾朝野的病秧子 第107章

作者:萝卜蛋 标签: 破镜重圆 宫廷侯爵 强强 古代架空

二人之间并非正儿八经的师徒关系,可情分应该远超师徒才对。可沈执至今为止还在怨恨他三年前从背后打的那一掌。

果不其然,沈执又道:“我同你之间没有半点情分了!我曾经那么相信你,可你却从背后打了我一掌!我可以容忍天底下任何一个陌生人打我一掌,可你不行!”

他总是这样的,略有些孩子脾气,有时候能容忍世间的一切苦难,有时又分外娇气,还无缘无故地毛扎扎。不愿意同人亲近。

夏司深深叹了口气,手心里刚运起的内力,倏忽散了。再深厚的情谊,也比不上从背后偷袭的那一掌来得惨烈。

生生断送了两人之间的情分,终究是立场不同,已经无法回头了。须臾,夏司才道:“你带宁王世子走吧,我打不过你,我输了。”

沈执微微愣了一下,有些难以置信。

虽说他的武功不错,但毕竟右手伤残了,左手不足往日功力的十分之七。夏司又是他的师傅,对他的弱点更是一

清二楚。如何能打不过?

“别演苦肉计,我小时候就见过这招了,我现在已经不是原来的阿则了!”沈执咬牙,飞身一剑当胸刺了过去,夏司微微侧身躲闪,剑刃直接刺穿他的肩胛,大片鲜血绽放出来。

他飞快地同沈执耳语道:“我还你当年那一掌。”

之后,夏司推开沈执,长剑破身而出,往后一掠,倒退了十几步才堪堪停稳,脸色一白,一大口鲜血喷了出来。

其余刺客见夏司受了重伤,纷纷围了上来,沈执刚掠下树梢,众人已经不知去向。

霜七立在马车前面,抬眸盯着沈执。

再观场上横七竖八倒了一地尸首,若不是夜色掩着,怕是血染大地了。沈执反手“锵”得一声将剑收起,快走两步上前,见元殊仍旧坐在马车里,动都不曾动一下,几乎一口唾沫呸他脸上。

可到底是忍住了,沉着脸吩咐下去,再抬眸时,东边已经泛起霞光,心想谢陵再过不久就要起身上早朝了,若是回程快马加鞭,也许能赶上同谢陵吃个早饭。

“多谢,此恩铭记了。”元殊起身,破天荒地拱手道了句谢。

沈执烦躁地摆了摆手:“滚吧,赶紧滚回雁北去!日后再出任何事,皆同我再无关系!”

元殊笑容挺惨淡的,身为人子骤然得知母亲去逝,心情都不会好到哪里去。缓缓从袖中掏出一柄平日里随身携带的折扇,往前一递。

“做甚?想在众目睽睽之下,诬陷我与你勾结?做梦!”沈执倒退一步,并不接。

“你想到何处去了,一柄折扇而已。”元殊惨然一笑,“拿着吧,日后你若来雁北,有了这个就不会有人为难你了。”

“那我更不要了。”沈执抛了抛长剑,讥笑道:“哥哥教我做人,我替他扫清仇敌。你且记住,来日再见,希望是在战场上,我绝不饶你!”

元殊低笑一声,将折扇收了回来,略一思忖,才道:“我竟然不明白,你同谢陵之间到底是恩大于恨,还是恨大过恩。他不杀你,你也不杀他,可好似你们又相互纠缠。比起我来,你似乎更像谢陵的宿敌。”

“不是宿敌,我是他的不二之臣。”沈执甚孩子气的哼哼,“在这个世界上,想杀我的人太多

了,谁愿意真心实意地待我,我就为谁俯首称臣。”

元殊微微愣了一下,不知为何,忽觉有些感伤,并且不知缘由,只是抬眸深深凝视着眼前少年的面容。很久之后,才摇头叹气:“世界上最不能轻信的,便是人与人之间的感情。我以为你经历了那么多,应该早就明白了。”

沈执估摸着元殊也打听到了什么,觉得也没什么不好承认的。大大方方地承认,似乎比畏畏缩缩地遮掩,更加像谢陵的人。

于是点头笑道:“正因如此,我才不接受世子的示好。”

元殊蹙眉,很快又舒展了眉头:“我挺喜欢你的,希望来日再见,你我能化干戈为玉帛。”

“永没有那一天!”

沈执转身就走,飞快地让人清点人数,之后先派人回去传个消息,待将元殊送走之后,抬眸望天,眸色渐渐恢复清明,想起谢陵还在府里等他回去,翻身上马,直接丢下了剩余的羽林军,快马加鞭地回了谢府。

轻手轻脚地推开房门,屋里还亮着盏灯,应该是谢陵特意给他留的。

沈执的心绪平复下来,缓步踱至床前,见谢陵睡得正熟,连睡觉的样子都那么斯文沉静。雪白的衣衫穿他身上,干净明亮,露出的脖颈雪白如玉,隐隐可见几道暗红色的爪印。

这是二人之前欢爱时,自己失控抓的。谢陵也不生气,甚至还攥住他的手,吻了吻他的手指。

一时略有些情动了,沈执深呼口气,单膝跪在地上,凑近谢陵的耳畔,轻声道:“哥哥,你的不二臣回来了。”

谢陵浓郁漆黑的睫毛一颤,缓缓睁开眼睛,勾唇笑道:“欢迎回家。”

第57章 何人清梦绕山溪

元祁派人劫杀宁王世子的事情, 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展开,又惨败收场。

沈执不知夏司任务失败后,回宫要受多大的惩罚,也不甚在意, 听闻元瑾这几日一直在府里躲着,估摸着也怕身上摊事儿。

反而是沈墨轩最近头疼不已,为了几次刺杀案忙得焦头烂额, 短短几日不见, 人就清瘦了好大一圈。

可把沈执心疼死了,原本还想请他晚上来府里吃顿饭,结果话还没说出去,沈墨轩自个儿主动来了。

人来了就来了, 结果还带了好多东西过来。据说是江姑娘派人送来的,都是一些当地的土产。

除了这些土产之外, 还有沈夫人亲自做的一身漂亮衣衫。

其实沈夫人的女红奇差无比,早些年也是女中豪杰, 嫁人为母之后, 才放下刀, 拿起了针线。

沈墨轩不喜欢花里胡哨的衣服,每次都敬谢不敏,沈执也不喜欢花里胡哨的衣服,但他喜欢有人给他做衣服。

沈执从小到大没得到过父母的疼爱,有记忆以来,脑子里就没有母亲的那张脸, 因此,幼年时把元祁当爹又当娘,小哈巴狗似的缩他身边,求怜爱。

当然,事实证明,元祁不仅不给类似父母的宠爱,就连兄宠也吝啬。

双手捧着沈夫人做的这件红衣裳,沈执差点眼泪汪汪。

沈墨轩坐旁边喝茶,打趣道:“明明是我跟江姑娘婚期近了,阿娘不想着帮我做衣裳,偏偏想着你了。你啊你,总叫阿娘牵肠挂肚。”单手点了点沈执。

“轩哥,阿娘那么久没见我了,怎么还知道我的尺寸啊?”沈执将衣服往自己身上比划比划,甚疑惑地抬眸问,“居然还正合身,阿娘怎么做到的?”

沈墨轩低头喝茶,闻言头也不抬地道:“哦,你说尺寸啊,谢陵说的,他说关于你的任何尺寸,他都一清二楚。合身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