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荒团宠是福星 第22章

作者:姑妄信之 标签: 仙侠修真 种田 古代架空

  “儿砸,你呢?”女娲轻轻推了柳疏舟一把。

  “什么?”柳疏舟茫然。

  女娲:“你愿不愿意跟我们一起搬去三十三天外?”和伏羲商量以后,女娲决定还是到三十三天外去开辟道场,一来那里比较清静,适合修行,一来也符合女娲的圣人身份。

  三十三天外?柳疏舟想到一个问题:三十三天外乃脱离洪荒大陆的小世界,如果去了那里,就相当于“跳出三界外,不在五行中”。

  如果是柳疏舟刚穿来洪荒那会儿有去三十三天外的机会,定会满口答应,毕竟那里是圣人道场,只要自己不作死,那性命定是无忧的。可现在他却犹豫了——

  待久了,便发现洪荒其实也没有想象中那么可怕,这里山河秀美,水土肥沃,种出来的粮食口味极佳。

  三十三天外那是另一个世界了,圣人道场固然不错,但除此之外,只有无尽的罡风为伴,就连种个地都找不到地方,说不定连灵识通都用不了。

  最重要的是,他在洪荒还结识了不少朋友,赵公明,三霄,金光仙……离开蓬莱岛前,他们还给自己办了个盛大的欢送会,期望自己能早日回来呢。

  对了,还有通天。虽说他一开始并不愿做通天的徒弟,但相处久了,也不得不承认,做通天的徒弟还是很幸福的。有他在,自己一切的奇思怪想都能被付诸实践,生活因此也更加多彩。

  原来不知不觉间,他已拥有了这么多。

  一想到去了三十三天外以后,这一切就要离自己远去,柳疏舟不由心慌。

  “我,我……”柳疏舟深吸一口气,下定决心,“干娘,舅舅,我想留在这里。”

  伏羲女娲对视一眼,伏羲沉声问:“你当真考虑好了?”

  有些事,在说之前觉得难以启齿,一旦开了口,却觉得没什么大不了的。柳疏舟点头,再次道:“我想留下。”

  “是因为通天?”女娲眉梢一挑,语气透着几分怨念。

  “也不完全是啦……”柳疏舟脸上一烫,不知为何,有一种和人偷|情当场被抓个正着的窘迫。奇怪,明明是很正常的事,他为什么要心虚呢?

  “人族才刚刚诞生,他们这么脆弱,我留下来也可以照看照看他们。嗯,就是这样的。”柳疏舟忙补充。

  “哦——”女娲拖长音。

  柳疏舟:“……”怎么感觉越描越黑了?

  “小妹,疏舟说的也有道理。”伏羲果然是善解人意的好舅舅,出来打圆场,“人族毕竟是你造的,他们现在什么都不懂,咱们若都搬去了不周山,只怕会出事。”

  “行叭。”女娲勉强答应了。

  柳疏舟松了口气。

  说到人族,他不由又想起那句“人遁其一”。这句话究竟有什么深意呢?

  人族将来是有大气运,这点柳疏舟不否认。但也必须承认这是很多很多年以后的事了,现在的人族,不过是洪荒中最年轻、最脆弱的种族罢了,要说他们身负大道,是洪荒的“一线生机”,未免也太不切实际。

  等一下!柳疏舟脑子灵光一闪,突然反应过来——差点忘了,自己也是人啊!

  大概是在此界生活太久,他竟忘了,自己其实也是人族出身,女娲所造的那些人里,说不定就有他的祖宗哩。

  那鸿钧所说的“人”指的会不会是自己?

  柳疏舟先是被自己大胆的念头吓了一跳,随即一想,咦,其实也不是没这个可能呀。

  他至今不明白自己为什么会穿越,也许是上天跟自己开的一个玩笑,也许是……天道的安排。

  柳疏舟内心更偏向是后者,因为身为天道意志化身的鸿钧默许了他的存在。

  如果是后者,那天道为什么要做如此安排呢?

  哈哈,难道天道认为自己是洪荒的“一线生机”?柳疏舟自嘲道。

  且慢!这好像也没毛病?

  自打他穿越后就一反先前的非酋霉运,接连遇上贵人,甚至可以这么说,他认识的人加起来,可以代表小半个洪荒。

  除我之外,全员超人?

  不对。老话说得好,人以群分,这么一想,夹在这群超人类中间的自己,似乎也没有自以为的那样普通吧。

  非要举例的话……呃,救红云算不算?

  在他所知的洪荒故事里,红云最终惨|死于冥河老祖之手,而在这个世界,因柳疏舟的插手,红云得以保全性命。不久前红云还给他寄了五庄观的人参果呢。

  话又说回来,干娘她成功造人,好像也与我有关啊……柳疏舟后知后觉想。

  难道……我可以改变历史?

  得出这一结论的柳疏舟先是被自己的大胆吓了一跳,随即隐隐有几分兴奋,兴奋中又夹着几分迷茫和忐忑,心里像是开了个调料铺子,酸甜苦辣咸五味俱全。

  他在想,如果这个猜想是真的,那自己该怎么做?

  是选择插手洪荒之事,改变历史走向,还是躲避纷扰,苟全性命于天道?

  如果是过去的柳疏舟,他会毫不犹豫选择前者,那时他的想法很简单,只想平安顺遂过一生,什么伟业啊不朽啊,谁喜欢谁上,雨他无瓜。

  可现在,他犹豫了。

  以他的实力和对历史的预知,想要躲避日后洪荒的几次量劫还是很容易的,可扪心自问,他真的忍心独自保命,而眼睁睁看着亲友们相继走向灭亡?

  他仿佛看到前方有两条路,左边是条可知的安全的小径,路的尽头是座小木屋,或许不够宽敞舒适,但足以供他遮风避雨,一生无忧。而右边却是迷雾重重,或许通往天堂,或许走向地狱。

  他知道自己一旦迈出第一步,就无法回头。

  左,还是右?

  ***

  成圣,是洪荒修行者的终极目标。

  现今已知的证道成圣方法共有三种,一是祖神盘古以力证道,结果在成圣的同时身陨道消。且不说有没有盘古那力气,此法太过霸道,pass掉。

  二是道祖鸿钧斩三尸证道,此法好是好,但也忒难了些,君不见洪荒万万年来也只出了一个鸿钧?

  女娲的成圣之法给众修行者指明了一条康庄大道,力有不逮,三尸也斩不出来,没关系,还可以功德证道哇。看女娲多幸运,就因创了人族,上天降下大量功德,就立马成圣了。

  女娲造人成圣的消息传开后,一时间,全洪荒掀起了创造新物种的热潮。大家都抱着相同的心理——女娲可以,我为什么不行?

  事实证明,他们还真不行,造出的东西大多无生命,即便勉强造出了能跑能跳的生灵,却也长得奇形怪状,质量非常不稳定,比如冥河老祖所造的阿修罗族。

  总而言之言而总之,尽管也有人造出了新种族,但自女娲之后就再也无人获得如此多的功德成圣。于是有人猜测,女娲之所以能成圣,不是因为她造出了新的种族,而是因为她造出的是人族。

  人族,虽然是洪荒中最脆弱的种族,却有任何种族都比不上的优势——他们个个都是天生道体。

  或许就因这个原因,女娲才得以成圣?

  抱着这个想法的人不在少数,就连三清也包含在内。这不,三清为了早日成圣,决定专门来不周山一趟,近距离观察人族,或许从中能窥透成圣的奥秘。

  现下女娲伏羲已搬到了三十三天外的娲皇宫,柳疏舟留下来照顾这些尚还非常弱小的人族,又当爹又当妈,总算把他们照顾得妥妥当当。收到通天的消息后,他专门抽了个空,出来接人。

  要知道接近人族可不是那么容易的事,女娲在离开之前,专门为这些弱小的人类划了块地,用结界圈住,一方面是防野兽,另一方面,则是防那些居心不良者。

  毕竟以人族这体质,在洪荒中就跟《西游记》里的唐僧一样抢眼,这要是有人突发奇想,想尝一尝天生道体的肉是什么味道的,那就完犊子了。就算不为了吃肉,想把人族偷回去研究的人也不在少数。

  女娲的担心不无道理,近日来意图混入人族的人不少,好在女娲的结界给力,把他们给挡在了外边。

  蓬莱路远,等三清来到不周山时,此地已聚集了不少人。仔细一瞅,嚯,还有熟人呢。

  “通天道友,你们也是来看人族的?”问话的是帝俊。他性子圆滑,和谁都能交朋友,与他那一心只顾修行的弟弟太一完全不一样。

  通天挑了挑眉,并不意外会在这里见到帝俊。早就听说他想集结洪荒妖族建立一个天庭了,为此四处拉拢人,通天也被他找过,理由是通天座下有不少弟子都是妖族出身,论起来大家都是一家人。

  好一个一家人。通天有时候还蛮佩服帝俊的口才,或许这就是政客的自我修养?

  虽说都同在紫霄宫听道,通天个性洒脱,自觉跟帝俊是两种人,过去不打算与他深交,现在就更没这个心思了。他笑了笑,打着哈哈道:“天生道体谁都没见过,本君也来凑凑热闹。”

  帝俊也跟着笑,心里却在想:听说通天有个徒弟也是天生道体,还与女娲有点关系,不知究竟是真是假。

  帝俊留了个心眼,见三清朝一个僻静的方向走去,也悄悄跟在他们身后一探究竟。

  “师父,道德师伯,元始师伯。”不多时,帝俊看到一身着青衣的年轻男子从人族部落的方向出来,向三清行礼。

  传言果然是真的,通天真有个天生道体的徒弟!帝俊吃了一惊。

  通天手脚真快啊,帝俊酸溜溜地想。他这回来不周山,也是想接近人族,但他并非是为了成圣。

  帝俊对成圣并没有什么执念——一旦成圣,就不能插手洪荒之事,否则要受天道之罚。帝俊的理想是率领妖族统一洪荒,成为天下霸主,成圣什么的,并非是他的道。

  帝俊此行目的却是拉拢人族。人族乃天生道体,洪荒最棒的修行者,如果人族肯帮忙,归顺妖族,那定能早日实现统一大业。

  奈何,帝俊和其他修行者一样,被拒之门外,压根没机会见到人族。

  帝俊眼睁睁看着那柳疏舟将结界打开了个口子,把三清接入了人族部落中。

  结界当着他的面又关上,帝俊轻叹口气,看来还得另找机会。

  作者有话要说:这章写了好久,够肥的吧!!!

  感谢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我要杀了我哥5瓶

第29章

  人族部落是在柳疏舟的规划下建立的,最中间是住所,外围则是农田,再远一点是树林。有山有水,别有滋味。

  柳疏舟住在部落中央最大的那间木屋,可见他的地位在人族中有多高。说来也挺神奇的,在座的明明都是他的老祖宗,结果却是他这个孙孙孙孙孙子辈的成了他们的老大。

  “这屋子也是徒弟你建的吧。”通天精于炼器,木工自然也不在话下,只一眼就看出这是柳疏舟的手笔。

  “没办法,他们什么都不懂,都得慢慢教。”柳疏舟摸了摸一个抱他腿的人族小孩,从袖子里掏出一把山楂果给他,结果一群孩子都跑了过来要果子吃。

  通天见孩子们天真可爱,不由心痒痒,悄悄向柳疏舟打探道:“徒弟啊,人族也能修道吧?”

  柳疏舟岂会不知道他在想什么?似笑非笑斜睨了他一眼,通天窘迫地摸了摸鼻子,嘟囔道:“我就是问问而已嘛……”

  不是柳疏舟小气,实在因为眼下人族太弱小了,他们还在学习基本生活常识的阶段呢,要真到了蓬莱岛,谁来照顾他们?

  柳疏舟带着三清到了部落外的耕地上,这个时间点,有不少人都在这里劳作。

  通天略为吃惊:“徒弟,他们难道也要酿酒?”在蓬莱岛时,大家种粮食主要是为了酿酒。

  “食者,民之天也。”柳疏舟笑着摇头,调侃道,“师父你太不知人族艰苦了,种粮食是为了果腹啊。”

  通天有点尴尬,他已经很久没跟人族这样弱小的种族打过交道了,竟忘了吃饭问题才是最大的问题。

  “天大地大,还是吃饭最大啊。”柳疏舟感慨。要不是碰上了女娲通天,恐怕穿越后他也得为温饱问题而烦恼。

  人族不比修行者,可以用法术呼风唤雨,进行耕作。此刻人族正用原始的石器农具开垦一片新田,见他们劳作辛苦,通天又忍不住道:“徒弟,为何不帮他们?”

  要帮忙太容易了,只要动动手指,就能帮他们垦地犁田,通天不明白柳疏舟为什么不去帮他们。

  柳疏舟摇头笑道:“能帮他们一时,却帮不了他们一世。我已传授他们该如何耕地种粮,剩下的,就要靠他们自己了。”

  他不是不愿帮,而是不能帮。求人不如求己,如果人族习惯了依靠他,那么就永远无法独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