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尘 第39章

作者:十三渡一 标签: 娱乐圈 推理悬疑

沈故之所以被冠以“高岭之花”是因为他全程没有笑脸。本来以为只是一个普通的酒会,没想到是某高端时尚杂志30周年庆功酒会。到场的很多都是娱乐圈人士,那曝光度堪比上新闻联播。无疑,把他带到这儿就是要向全世界宣示主权的节奏。沈故避之不及。

但是面对付大小姐这招“先斩后奏”,“强逼就范”,沈故也能见招拆招。

既然没有人认识他是谁,他大可以“没脸没皮”,当众演绎花花公子“负心汉”。

他在付大小姐耳边轻言软语,扬言要送她惊喜,哄得付大小姐心花怒放。

他在众目睽睽之下迈着潇洒的步子走到酒会西侧那一架黑色的三角钢琴面前,解开西服最下边的纽扣,行云流水弹了一曲舒曼的《梦幻曲》。

他的琴技不算特别好,也不算坏,沈家从小注重各方面的教育培养,二老都是深受西方教育的洗涤,钢琴那肯定是必不可少的课程。别忘了叶秋可是国外某知名音乐学府钢琴专业毕业的,可见沈家多注重音乐教育。

只不过沈故对于音乐更多的是停留在欣赏的层次,他内心敏感又丰富,既不羁又细腻,是一个很好的聆听者,他收藏了数不清的古典唱片,深知各个古典音乐背后的典故,但是他却很少练习钢琴,特别是18岁逃离沈暮生的五指山之后,一周两节的钢琴课早就名存实亡了。

好在钢琴虽学了十几年又生疏十几年,那熟悉的手感和手部肌肉的记忆犹在,那从小培养的优雅的气质犹在,他还偏偏生了这样一幅面孔,人们的关注点早就不是琴技而是面前这个人。

其实真正古典钢琴家的手根本没有传说中那样美丽,他们是用血汗铸成他们的梦想和事业,他们的手多半是布满坚硬的厚茧。

玛丽苏小说和偶像剧在这一点上不止要欺骗多少纯良的少女。

而沈故的手却是真正的修长光洁,带着温柔与安定。方才的“高岭之花”在演奏音乐的时候露出明朗而略带醉意的笑容,他沉醉在音乐里,乌亮微卷的头发在眼前闪耀,挺拔的鼻子和微微露出细缝的嘴唇严冷又性感。

这场短短三分钟不到的演奏,这首温暖甜蜜诗情画意的曲子俘获了在场女士的心。

付大小姐从来没有见过他这个样子,他印象中的沈故是随意不羁的,是叛逆无礼的,是狡黠带点粗鲁的。而眼前的沈故是优雅性感的,是温柔明朗的,令人可望不可即。

在众人歆羡的目光中,她内心得到了极大的满足。

她昂首挺胸迈着优雅的步伐,宛如一个公主走到他面前伸出手请他共舞。

酒会的灯光变得柔和,人们放下手中的酒杯,开始跳舞。

她的手指穿过他的手,他温柔安定的手掌拂上她的腰,她想靠近,想要靠在他的肩膀,他却轻轻附在她耳边说:“胸前的铃兰花要掉了。”

语气温柔的就像天上的云朵。

她这才想起,进入酒会的时候,每个人的胸前都别了一朵小小的铃兰,在酒会上你可以喝酒,可以跳舞,但不可以将胸前的铃兰花取下,等到酒会快结束的时候,胸前铃兰完好的伴侣就可以在大合照的时候站在最中间,接受璀璨的灯光和满场的瞩目。除此之外,还有可能登上这本高端时尚杂志30周年庆功版的首封。

“哦,对不起。”她道歉。

“没关系。”他露出一个温柔的笑容。

一舞作罢,在酒会上对他“虎视眈眈”的女人们终于出手。

他的目的已经达成。

“能请你跳支舞吗?”说话的人穿着杏色波纹绸的V领礼服,丰满的上围和轻盈一握的腰身显现出她绝佳的身材。她的眼睛妩媚,让人联想到聊斋故事中妖艳的狐狸。

她是那种让男人一眼就喜欢上的女人,热性奔放,性感又透露着狡黠。

“乐意之至。”沈故弯了弯身子,搭上她伸出的手,在付大小姐错愕的眼神中,揽着她的细腰往舞池中间走去。

她伏在他的肩上,紧贴着身子,随着轻柔的音乐缓缓舞动,就像两个熟识很久的亲密友人。

“现在你不怕把胸前的铃兰花弄掉了?”

“人比花娇”

沈故低沉的声音像鸦片一样令人神往。

“讨厌。”女子娇嗔的拍打了一下他的背,用更加娇媚的语气说,“你是不是注意我很久了?”

“难道,”沈故吐出温热的气息,反问道,“不是你对我虎视眈眈?”

女子惊喜的抬起脸双手捧住他的脸颊,踮起脚在他嘴巴上轻轻啄了一口,大红色的口红蹭到他的嘴唇上,“尽管你这么不给女生面子,但我还是一眼就注意到你。”

“谢谢,我的荣幸。”沈故抬起她的手,在手背上回礼。

“你知道我是谁吗?”她问。

“何必知道,你也同样不知道我是谁。”沈故把她搂得更紧,她巧克力色的波浪长发垂到他的手背上。

不远处的付大小姐细细观察着这一切,心中妒火中烧,可怜的是她还要端起酒杯做出优雅大方状。

不知不觉他们已经连舞三曲。

“我是不是该带你离开这儿了?”她露出狡黠的眸子,瞥了瞥不远处的付大小姐。

沈故点了点她的鼻尖,“真是个聪明的姑娘。”

他们二人在热络的舞池中携手消失,昏暗的舞池灯光打起了掩护,他们离开的悄无声息。

出了宴会厅,二人发现有娱媒记者尾随,那女子不由分说拿起宽大的披肩捂住大半张脸,她脱掉高跟鞋,拎着鞋子光脚任由沈故宽大的手掌牵着她在大街上一路狂奔。

夜晚的风刮在脸上一点都不刺人,她觉得浪漫极了,呼吸和心跳都随着握住她手心的那人步子的起伏。

她本来就是一个爱冒险享受刺激热情的女人。

他们跑过两个街道,路边的灯光渐渐消失,前面是一个夜晚人迹罕至的居民区,后面的娱媒狗仔早就不知被甩到何处。

他松开了手,她在身后兴奋的尖叫。

“太刺激了!”她一边喊,一边甩开手里镶满水晶的黑色高跟鞋,似乎察觉不到脚下细嫩的皮肤隔着丝袜有些轻微擦伤。

他转过头与她相视一笑,两人瘫坐在路边的长椅上。

“你等我一下。”他轻轻拍了拍她的手,起身向不远处的街角走去。

十分钟过后,他手里多了两个白色塑料袋。一个装着红色小盒子一元硬币大小的药膏,一个袋子装着一双蓝色的拖鞋。

她惊喜的问:“这些哪里来的?”

他举着袋子晃了晃,眼睛里像是落入了星星,“那边有个社区门诊,我拿了一小瓶膏药,顺便把他们给病人穿的拖鞋买过来了。”

他俯下身子蹲在她的脚旁,用力把脚上的长丝袜从脚踝撕出一道口子往下剥落。然后从口袋里掏出一张丝巾帕子简单擦拭了一下,仔细检查了一下脚上的擦伤,还好道路十分干净又平坦,她又穿着丝袜,索性擦伤不是很严重。

他拿出药膏,轻轻抹在她擦破皮的脚趾上,然后突然坐在椅子上把自己的黑袜子脱了下来给她穿上。

他开玩笑,“不要嫌弃,没脚气,新袜子我刚穿了半天不到。”

说完又把那双蓝色的拖鞋套在她脚上,“虽然是给病人穿的,但是是一次性的,也消过毒,大可放心。”

她的心彻底被击中了,她没想过她的身边还会出现这样的男子。

优雅,绅士,但是无一丝骄矜的气息;明朗,阳光,却又细心又沉稳。

他穿着礼服拉着她在大马路上奔跑,从来没有顾忌周围人的眼光。

他完美的五官和健美的体型以及良好的素养并没有使他不可一世。

他笑起来的时候眼睛里灿若星辰,既温暖又性感。

她感动的从侧面抱住他,搂住他的脖子。蹲在地上的他被扯得坐在了地上。

她把头埋进他的颈项,刚才在室内各种香水和酒水的香味混合在空气里,掩盖了他身上的味道。刚刚小跑过后,他微微出汗,半扎的小尾巴掉出几束搭在耳边,她闻到了他身上那种特殊的香味。

“你身上有种香味。”她在他耳边说道。

他十分绅士的拿开她挂在脖子上的手,起身把她抱在凳子上坐好,脱下西服搭在她开衩礼服露出的白皙长腿上,然后紧了紧她肩膀上的披肩使之遮住白皙的脖子。

“谢谢你今晚祝我‘脱险’,已经很晚了,我拦车送你回家。”

他越是这样“绅士”,越是这样“守礼”,她就越是想得到他。

“你真不知道我是谁吗?”她似有玩味的望着他笑,早有料到他不会回答,“我第一眼就喜欢你。不是在酒会,我在酒会之前就见过你。”

她起身把身上的西服放在长椅上,走进,附在他的耳边,“TIME小区,C座。”

他恍然大悟,但仍然不惊于色,“今夏小姐,很高兴认识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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