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才被废后成了我的道侣 第104章

作者:老大白猫 标签: 玄幻灵异

  不行了,不能再看了。

  等到第一个暗扣解开之后,谭渡之身上竟然出了一层薄汗。

  叶缓归哼哼唧唧的坐起来,谭渡之连忙摁住他:“怎么了?想要喝水吗?”

  叶缓归迷糊的说道:“洗澡。”

  叶缓归有睡前洗澡的习惯,今天吃了烤肉还喝了酒,想洗澡很正常。

  谭渡之横抱起叶缓归,他眼神复杂:“好,我们去洗澡。”

  谭渡之不是第一次看到叶缓归的身体,在回来的路上,叶缓归每天都要泡澡。他还会用丝瓜瓤子左搓搓右搓搓,把自己全身搓成粉色。

  那段时间,谭渡之只知道叶缓归皮肤很白。

  也不是他第一次触碰叶缓归的身体,之前在不归林中,叶缓归被妖兽伤到,就是他给叶缓归换的药。那一次,他注意到叶缓归的双腿笔直又修长,腰也很细。

  而这一次,他的眼睛黏在叶缓归身上就再也挪不开了。这幅身体就像是散发着光芒,牢牢的吸引了他的注意力。

  细细看去,小叶子身体的每一个部位都恰到好处。无论是圆润的肩头还是圆润的指头,每一处都好可爱。

  温水泡得叶缓归眼皮都睁不开,他头靠在浴桶的边缘,享受着谭渡之用毛巾帮他擦洗身体。

  谭真人第一次伺候人,却意外的温柔。他学着叶缓归平日帮他洗澡的样子,温热的毛巾从他的脖子滑到了肩膀,再滑到了胸口,最后浸到了水下。

  突然间叶缓归不舒服地哼了一声,他挣扎了一下:“难受……”

  谭渡之愣了一下:“哪里难受?”难道是他用力太大了?也是,自己并不擅长照顾别人,加上他修为高,不注意就会将叶缓归身上捏出些伤痕。

  叶缓归迷迷糊糊的挣扎着:“难受……放开……”

  谭渡之纳闷不已,放开什么?愣了一下他猛然回神——

  “抱,抱歉……”

  谭渡之触电一般缩回了手,往常叶缓归照顾他的时候总会很注意分寸,怎么今天换成他,他就失了方寸?!

  谭渡之脑海中的神经一下就断了,他竟然在自己都没意识到的时候做了这么失礼的事!说好的发乎情止乎礼呢?!怎么到了叶缓归面前都不管用了!

  盛彦月曾经不止一次在他面前说他冷淡,就连他自己都觉得道侣之间的事不过如此。他不懂那些沉迷于其中的修士是什么感觉,他也不想知道。

  如今他能理解了,也正是从这一刻开始,他确定了一件事:不是他冷淡,而是他之前没有遇到能让他心动的人。

  趁人之危不是君子所为,他没有趁人之危。他只是在帮他。

  谭渡之俯下身,他认真的盯着双眼朦胧的叶缓归:“小叶,需要我帮忙就点点头……”

  招财进宝竖起了耳朵,他们好像听到了铲屎的在呜咽,发生什么事了?小两只扭头看了看房间,又低头看了看面前的烤肉块。

  嗯,还是吃完了再去看看铲屎的吧!烤肉真香!

  然而不等它们过去,盥洗室没声音了。只见衣衫微湿的谭渡之抱着沉睡过去的叶缓归走出了来。叶缓归脖子后面红了一片,唇瓣也微微的肿了。

  熟睡的小叶子躺在了柔软的床上呼吸均匀,怎么看怎么可爱。谭渡之坐在床沿上握着他的手,等他看清叶缓归脖子后面的红痕时,他有些迷惑:脖子后面怎么红了呢?难道是卡在浴桶上了?

  不,不对,方才他怕小叶子不舒服特意用左手托着他的脖子,所以红痕……是他留下来的。

  谭渡之第一次审视自己的双手,平生第一次,他没有因为满手的老茧感觉到自豪。

  记得他修行之初,有个人对他说过,他的手很好看,应该好好保护。他当时听了很反感,修士当以修行为主,怎能因为顾忌皮囊就缩手缩脚?

  这一刻,他有些想笑,保护好手和认真修行并不冲突啊!他的道侣理应得到更好的享受啊!

  叶缓归翻了个身抱住了翘翘:“嗯~老谭~”

  谭渡之眼神温柔:“我在。”

  没一会翘翘再一次躺在了地上,长脖子的布偶脸怼着地面,看起来委屈极了。

第八十二章

  137.鲜血旺(上)

  在家里睡觉就是香,叶缓归睡得很香还做了个美梦。第二天一早,他双眼一睁,发现谭渡之已经不在床上了,他的枕边则放上了几朵红彤彤的开得正鲜艳的美人蕉。

  一看就知道是老谭赶早摘的。

  这是叶缓归种在果林子那边的美人蕉,美人蕉的花柄中有蜜水。今年夏天的第一朵美人蕉的蜜水,叶缓归留给了谭渡之,从那天开始老谭就记住了这股清甜。

  自从老谭身体恢复之后,他每天早上都会去美人蕉那边溜达一圈,看到新鲜的花他就会摘回来和叶缓归一起分享。

  然后他便会在门口淬炼剑招,老谭是个刻苦的修士,即便现在修为很厉害了,在修行一事上,他从不曾懈怠。

  看到花朵,叶缓归有些恍惚。他昨天好像做了个和老谭相关的梦,梦里老谭握住了他的命脉,而他则哭着求饶。

  想到这里,叶缓归老脸一红。他要赶紧把后面的房子给修好,这样老谭就不用和他挤在一张床上了,他也不会做这些乱七八糟的梦了。

  叶缓归将花托从花柄上折下来,将里面的花蜜给吸了后,他慢吞吞的下了床。刚走出卧室,他就从看到谭渡之在院门口挥剑。

  老谭的剑招大开大合,他人长得又好看,挥剑的时候帅极了!每次叶缓归看到都会流下羡慕的口水,然而每当老谭看到他在偷看,就会快速的收回剑。

  谭渡之怕吵醒叶缓归睡觉,还特意给自己加了个结界。即便如此,叶缓归一出卧室门,他还是感觉到了。谭真人挽了个华丽的剑花后收回了剑,他很清楚自己用什么样的姿势能让叶缓归看直了眼。

  只见他右手倒握着长剑背在身后,侧身微微转头露出了一个温柔的笑:“醒了?”

  叶缓归立刻就没出息的嘿嘿傻笑上了,笑了好一会儿他才回过神来:“饿了吧?我这就做早饭。”

  谭渡之眉眼弯弯:“昨晚睡得好吗?”

  叶缓归立刻想到了他那个奇怪的梦,他吱吱呜呜:“睡……睡得特别香。”

  谭渡之又补充了一句:“身体有没有不舒服的地方?”

  叶缓归嘿嘿笑着挠挠头发:“没有啊,挺好的。”

  老谭有些失望:“这样啊,那就好。”

  叶缓归想到了一件可怕的事:“老谭,我昨天喝醉了之后是不是对你做了什么失礼的事?”

  要不然他怎么会这么问呢?难道他在半梦半醒中化身泰迪了吗?糟糕了,如果真是那样,老谭该怎么看他?

  谭渡之温声道:“还好,你喝醉了就睡了。因为你之前没醉过,我担心你喝醉了会哪里不舒服。你没事就好。”

  叶缓归这才松了一口气:“嘿嘿~那就好。”

  谭渡之眼神暗了暗,他转了个话题:“今天早上吃什么?”

  叶缓归打开他家碗柜看了看,碗柜中放着昨天从小香猪身上取下来的猪血,红彤彤的一大盆。

  叶缓归思考了片刻后问道:“老谭,你吃过血旺吗?”

  谭渡之摇摇头:“没有。”

  叶缓归道:“那我试着做一下血旺怎么样?”

  白鹭镇上有个婆婆很会做血旺,做好的血旺又滑又嫩。每天早上婆婆都会去屠夫那里拿新鲜的血回来自己煮,只要三文钱就能买到一大碗,不用一个时辰就能卖光。叶缓归有幸吃过几次,浇了辣椒油的血旺鲜嫩爽滑,他辣得一头汗还是舍不得丢手。

  看到这一大盆的血,叶缓归的手就开始痒痒了:“我向婆婆问过做血旺的技巧,让我试试吧?”

  谭渡之笑了:“好。”

  昨天取了血之后叶缓归就将盆子放在了碗柜中,从碗柜中取出木盆时,木盆中的血液还没凝固。此时盆中血与水的比例差不多是一比三,一头半大的小香猪明明出不了几斤血,而大盆中的血却沉甸甸的装了大半盆。

  叶缓归拿了一个水瓢舀起盆中的血,他将水瓢举得高高的,然后将水瓢中的血冲到了下面的木盆中。血液相撞产生了很多红色的泡沫,一股血腥味弥漫开来。

  一连冲了小半柱香的时间,盆中的血沫起得厚厚的,叶缓归这才停止了手里的动作。他将血沫都捞出来丢到了水槽中,此时盆中露出了一盆红艳艳的血。

  叶缓归道:“好,先把它放在这里,不要动它。”

  血旺能不能凝结,做出来的味道好不好就看这一步了。婆婆交代过,如果此时有人动了血,血旺就会凝结得不好。

  叶缓归在木盆上盖上了一层纱布,他拍拍手:“我去地里转一转,老谭要一起去吗?”

  昨天回来光顾着杀猪吃肉了,他暂时还没时间去地里溜达。

  谭渡之笑道:“同去。”

  几天没回,地里的庄稼看着也没有多大的变化。倒是几种果树有了变化,变化最大的是叶缓归种在南山附近的无花果树。

  无花果从入夏开始每天都能熟几个,他种的是紫皮的品种,只要熟了就能看到紫色的果子大咧咧的挂在树干上。也许是附近的鸟儿不喜欢无花果的味道,成熟的无花果们裂开了嘴巴都没能吸引来鸟儿啄食。

  叶缓归三两下就摘了一筲箕的无花果,这种蜜甜的果实有一股特殊的味道,一开始吃的时候会不习惯,可是一旦习惯了这个味道,就会觉得这是难得的美味。

  除了无花果,果林中的枣子也开始发红了。叶缓归种的枣子是本地最常见的品种,椭圆形,成熟的时候皮子微微泛白,朝着太阳的那一面会微微发红。

  叶缓归揪了两个枣子递给谭渡之一个:“看看能不能吃了。”

  谭真人啃了一口老老实实的回答道:“没什么味道。”

  没什么味道就对了,这种枣子就是产量高,没东西吃的时候可以当做消遣。但凡有别的水果,叶缓归都不带看它一眼的。

  可就是这样的枣子在很长的一段时间之内成了小叶子唯一的期待。

  叶缓归珍惜的啃着枣子:“这棵枣树据说是我爹种下的,可我还没出生,爹就没了。严伯不会种庄稼,也不太会照顾孩子,他还活着的时候,每当到了枣子成熟的季节,他都要对我说我爹的事。有关我家长辈的事,我都是听严伯和福伯说的。”

  谭渡之心中酸溜溜的,他和叶缓归不同,因为他天资很好,在修为没消失之前,他的日子过得很不错。至少物质这一块,谭家和九霄仙门没有少他的。

  谭渡之安慰道:“别难过。”

  叶缓归抬头看了看高大的枣树笑道:“没难过,我这个人其实没那么多愁善感。或者也可以说我笨,因为很多事情除非我自己亲眼看过亲身经历过,我才能有感触。”

  就像严伯说他爹爹的事,他没见过他爹爹,所以爹爹是什么人,他做过什么事,他听了也就忘记了。但是如果他亲眼看见过他爹,同他生活过听他说过话。严伯再同他说他爹爹的事时,他脑子里面就有了代入感——哦,原来我爹是这样的人啊,他做过这么多事。

  谭渡之能理解叶缓归,很多事情没发生在自己身上,确实很难感同身受。

  叶缓归眯着眼睛看了看枣树的树冠:“今年的枣子结了好多啊,比往年都多!我想试试做点蜜枣,可是我家的这个品种好像不太适合做蜜枣……要是想不到消灭枣子的好办法,枣子要浪费了。”

  谭渡之温声道:“可以送人。”

  叶缓归扭头想了想:“对哦!御兽宗……说错了,青木宗有那么多内门弟子和杂役呢,总有人好这一口的。”

  谭渡之笑而不语,掌门赏的枣子,即便不好这一口,下面的人也不会表现出来。珍珠湾叶缓归的善意不一定能被人珍惜,但是青木宗宗主叶缓归的善意,很多人抢都抢不来。

  这就是可怕的现实。

  等他们两人说说笑笑的回厨房时,木盆中的血已经凝结成了血膏。叶缓归先前的泡沫捞得彻底,血膏的表面干净的像是一面镜子,稍稍动一动木盆,它就像蒸熟的蛋羹一样晃动着。

  叶缓归满意极了,他提着菜刀在血膏上划了起来,没一会儿血膏就被他划出了两寸大小的块。此时看向表面是看不出刀痕的,但是只要稍稍晃动血膏,鲜红色的表皮就会露出下方暗色的内里。

  叶缓归在血膏面浇了两勺清水,平静像是镜面的血膏顿时站不住了,它们松散的在水中摇晃着,轻易的离开了木盆。

  谭渡之惊讶道:“我从不知血液还能这么处理。”

  谭渡之经常见血,血液经常伴随着厮杀,血液一度是他不想触碰的污脏。没想到经过叶缓归的手,这些红色的液体竟然能呈现出如此华丽又平静的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