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未婚妻也跑了? 第5章

作者:云岁意 标签: 玄幻灵异

  他们没有再继续观察下去,这里越来越危险了,倒不如放手一搏,从洞窟内的空气状态来看,肯定还有别的通路的。

  敖霖泽抱紧了宁谦光,两人继续向洞穴深处探索。

  两位金丹修士的比拼,也终于走到了终点,洞窟中的妖兽,明显更胜一筹,那位金丹修士就算心中再愤恨不平,也没法再往洞窟之中前进一步了。

  等那金丹修士的气息消失,敖霖泽他们只是略略放松了些许,便又紧张了起来。

  这座洞窟看起来实在太过诡异了,他们往里走了差不多一刻钟,却再没有见过任何一只活的虫子,就像是剩下的那些活物,全去吸收毒物了似的,周围只剩下一片一片脱水干瘪的虫皮。

  这里肯定还发生了什么他们暂且不知道的变故!

第10章 有灵

  始终坚持着与敖霖泽选择的方向相反这一原则,他们竟然也没有遇上什么死路,反而一路顺畅,而且感觉越走周围越宽敞起来。

  因为没有强敌在前,宁谦光坚持想要自己行动,但在找寻方向上,始终没有表示过任何反对的敖霖泽,却在这一点上不肯退让一步:“你现在法力仍然不足平日的一成,如果有意外状况,我根本来不及援手。”

  共同经历过一番生死,两个原本身份略有些尴尬的青年,关系倒是更进了一步,已经能够称得上是好朋友了。

  就像现在这样,敖霖泽自然而然的表达了对宁谦光的关心,而宁谦光也能坦然接受他的好意。

  被人背在背上就背着吧,反正他的这点重量,对于敖霖泽来说,不过是九牛一毛,而他……勉强也算是享有了神话之中大能的待遇——暂且体会一下龙族坐骑“风驰电掣”一般的感觉。

  由此想到修真界中流传的故事化本,宁谦光兴致勃勃的道:“霖泽,我读过的那些故事话本里,像你这样的龙族子弟,在修为尚低的时候,身边都会一直跟着什么高手,作为护卫之类的,但我看你和敖昀伊都没有,可见故事只是故事而已。”

  虽然他始终觉得,有护卫在才更合理一点,毕竟在陆上历练,对于这些年纪尚小,身上的血液鳞甲作为上好的材料,又受到不少修士觊觎的龙族来说,有太多太多的危险了。

  一个金丹就能让他们这样狼狈,在霄水界中,不畏惧龙族的报复,只求能得到那些材料的修士,又有能力对他们出手的人实在太多。宁谦光代入父母之心想了想,是绝对不放心他们独自游历的,没想到居然跟他以为的完全不一样。

  尤其是敖霖泽这样,连方向感也没有的,更是需要精心照顾。

  然后宁谦光就听敖霖泽淡淡承认:“我有个护卫。”他顿了顿,补充道:“敖昀伊也有的。”

  可是这两回眼看着他们受伤、遇险,也没见过他们所谓的护卫啊。

  听完宁谦光委婉的疑问后,敖霖泽一向淡然的神情终于多出了两分局促,他先道:“敖昀伊的护卫文玉夫人,是因为她想逃婚离家,未免被抓回去,特意甩开的。”

  宁谦光意味深长的哦了一声,然后目光灼灼的追问:“你也是甩开护卫,偷偷离家的吗?”

  敖霖泽摇了摇头,他父母倒是主动问他要不要出门游历,散散心的,毕竟未婚妻悔婚这种大事,对于龙族来说,也是一件了不得的八卦了,问题就在于:“元叔叔在认路上,也只比我好一点。”

  于是他们两个就那么走丢了,茫茫人海间,足足三个月都没能找到彼此,反而在种种因缘巧合之下,已经离对方越来越远了。

  宁谦光忍笑着拍了拍敖霖泽的肩膀,没有什么诚意的安慰他道:“你们肯定能够再见的。”他想了想又提议道:“我最近也没有什么一定要做的事情,不如我们从雪山回去之后,就陪你去找你那位元叔叔吧?”

  这时的宁谦光还不知道,他随口的一句提议,居然会给他带来一段那样漫长的旅程……不过就算知道了,大约也不会后悔吧,毕竟旅途之中的收获,也已是他生命之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了。

  敖霖泽握了握宁谦光搭在他肩膀处的手,轻轻嗯了一声。

  定下了游历的目标,于是他们两个现在要面临的小问题,就是如何从眼前这个路线乱七八糟,还隐藏着什么了不得的妖兽的洞穴中离开了。

  宁谦光根据他们行走的时间判断,此时他们大约已经进入了那座雪山的山腹之中,之前一段路上经常可以见到的虫皮,此时已经消失不见,他们有预感,自己即将触碰到这个洞穴里,最核心的隐秘。

  只是随意绕过了一个拐角,他们所警惕并期待着的一切,就突然出现在了他们眼前。

  巨大的山腹像是个倒扣的巨大漏斗,边缘错落着至少上百个山洞,不知通往何处。

  他们所在的洞穴,离地面还有至少两三米高,但宁谦光他们往下一看,都觉得略有些眼晕——难怪他们之前那段路都没有看见什么虫皮,原来全部都聚在了这里,密密的铺满了整个洞穴地步,一眼看过去,至少累了有一米厚。

  在这里死去的虫子的数量之多,让宁谦光想想都觉得有些晕眩。而在这些虫皮中,还有些奄奄一息,勉强摇动着身体的巨虫,在宁谦光他们注视的时候,其中一条骤然破开,一团白色的精气化作白芒冲上半空,只剩下一条与周围一样的虫皮。

  顺着那道精芒向上一看,在数十丈高的洞穴顶端,挂着数个三米来高的巨茧,看起来跟他们之前遇到的那个很是相似,唯一的区别是,在洞顶之上的这些,几乎每一个的下端,都有着一个巴掌大小的圆孔,显然已经有什么从中离开了。

  再看这些巨茧的颜色,从低到高,渐渐的便从原来的纯白色,变成了淡淡的金色,直到最高处,还没有破开孔洞的巨茧,已经成了纯正而灿烂的金色。

  宁谦光恍然大悟,难怪洞穴之中的那只金丹妖兽,一直躲在洞穴之中,没有主动迎战追着他们来的那个金丹修士,原来它正在晋级的紧要关头。

  妖兽的进阶跟修士又有不同,在同样达到金丹期之后,大部分的妖修都要经历七次进阶,化出人面、手足……直到最终修炼成道体,便成为了在修真界中已能够呼风唤雨的出窍期修士——中间跳过了人族修士的元婴期,但是进阶时的困难艰险,却比人族修士更险恶许多。

  敖霖泽跟宁谦光对视一眼,现在倒是他们的机会了,那位妖修大能现在肯定没时间找他们麻烦……

  就在此时,却见地面上累积的虫尸突然像浪潮一般翻滚了起来,巨大的灵力波动从地面喷涌而出,几乎叫人难以呼吸。

  宁谦光胸口一滞,但他现在也管不了那么多了,只一心看着眼前发生的异变。从地底飞出来一条极像龙的灵体,直直扑向洞顶的金色巨茧。

  这到底是什么玩意?他怎么都没有见过?!

  敖霖泽脸上同样是遮掩不住的惊讶,他牵过了宁谦光的手,慎重的写下了两个字——“御灵”。

  宁谦光也是心头巨震,也难怪敖霖泽也会吃惊了,御灵这种生物,还是在上古时代的神话中有过记载。

  万物皆有灵,得遇机缘便可化形或者开启灵智,从此走上修真大道。所谓树灵、火灵、土灵等等,它们开启灵智极为艰难,但化形成功之后,只要不陨落,至少也能修成散仙境界。

  而按照这种理论,积聚了大量灵气的灵石矿脉,也有可能点化成灵——这种便是御灵了。

  难怪雪域三宗占据此地数百年,却直到现在才发现这条灵石矿脉了,矿脉有灵之后,它就会为了自保,故意移向普通人寻找不到的地方,躲避修士的注意。

  只是可惜,最近还是被雪域三宗发现了。

  宁谦光也不想去猜测这个传说中的灵物,为何要跟眼前的巨茧战得不死不休了,神仙打架,他们这样子的凡人还是趁早离开比较好。

  他拉了拉敖霖泽的衣袖,两人有志一同的想往后退。不过半步,就被一堵无形的法力之墙牢牢挡住。

  宁谦光感觉自己嘴里有点发苦,大敌当前,这两个大仙为啥还有余力“照顾”到他们这样的无名小卒?

第11章 收获

  两个拥有金丹级别的实力的存在,激烈争斗之时的余波,也不是普通凝脉修士能够轻易抵挡的。

  好在敖霖泽并不属于“普通”那一类,有他暂做守卫,宁谦光才能一心一意的入定修炼。

  正是因为周围太过危险,他才要尽快恢复可以一战的实力,否则他只会拖累敖霖泽而已。

  不过两位大能的交锋,对于想要尽快补足灵力的宁谦光来说,倒是另外一种意义上的好机会。御灵每一次被击中,身体之上就会浮现一层极其细小的闪烁着琉璃光泽的水晶颗粒,纷纷扬扬的洒落下来。

  如果不看周围的环境,倒是一幅颇为梦幻的画面,事实上,对于宁谦光来说,也颇为美妙——这些可全部都是能媲美上品甚至极品灵石的灵气聚合物!

  便是他们紫霄派的长老们,除非是正要突破的紧要关头,也没谁会舍得大批量用这种级别的灵石来修炼,高阶灵石的功用更为丰富,比起补充灵力,其它需求更加迫切。而宁谦光更是近乎奢侈的沐浴了一场灵石雨。

  这种小颗粒的灵力水晶,几乎没有杂质,吸收入体内之后,几乎不用费劲,就能自然而然的转化为醇厚的灵力,还别有一种活泼的跃动感,像是有生命一样,能够加快灵力大周天的运转——对于想要突破修为瓶颈的修士来说,是再好不过的辅助品。

  在这些灵石的帮助下,宁谦光只花费了不到一刻钟的时间,就彻底将体内的灵力补充完毕,放在平日,缓缓吸收天地间的灵气转化灵力,耗时至少是一个时辰。

  等他再睁开眼时,两位大能的争斗还在继续着,并未分出胜负,战况显得越发焦灼起来。

  只是刚刚还显得极为庞大的御灵,现在只有一开始的一半大小了,整个山洞中铺满了一层细碎的水晶。宁谦光吸收掉的部分,不过是千万分之一而已。

  如果忽略掉两个不死不休的金丹大能,还有铺了满地的虫尸,看起来还很唯美的样子——像是在山洞中,下起了一场晶莹透明的雪。

  而且这些雪花,还非常贵……非常非常贵。

  宁谦光看看这些水晶,根本换算不过来,自己刚刚那一场修炼,大约相当于花费了多少中品灵石——他可是平日修炼,连下品灵石都不怎么舍得用的,勤俭节约的好孩子。

  原来土豪们的世界这么爽的吗?宁谦光一时心绪有些复杂。

  不过这么多灵石,不用也是浪费了。敖霖泽在他的劝说下,也闭目积蓄法力,等两人都恢复了状态,那两位大能的血战,却还没有分出胜负来,只是眼看着他们变得越来越虚弱了。

  巨茧上的金色,肉眼可见的变得浅淡起来,有下面两层的巨茧作为对比,能够很直观的看到,巨茧的颜色几乎已经趋向于白色了。

  而御灵的变化,则更为剧烈,它甚至已经缩小到了仅有十米长,虽然气场依然充满威势,但给人的危险感已经大不如前。

  终于,拥有更多灵力支撑的御灵,把握住了机会,破开了巨茧的防护,一口咬在了巨茧的丝网之上,以宁谦光他们的眼力,能够清楚的看见,那巨茧被它破开了一个巴掌大小的孔。

  巨茧内的生物忿恨的咆哮了一声,似乎是受了什么无法挽救的损害。它从空洞之中喷出一口紫色的毒液,正中御灵咬住巨茧拼命撕扯的巨口,御灵迅速收口后退,但离得太近,毒液仅稍微蹭到御灵的牙齿,就将那颗威风凛凛的獠牙瞬间腐蚀到只剩一半。

  既然已经不死不休了,那就同归于尽吧!

  御灵吃痛之下更是愤怒,但还不等它把身躯缠绕到巨茧之上,将它彻底勒成一堆碎片,以泄心头之恨,就听见洞窟边缘,传来一声轰然巨响——有什么东西正在冲击着它们之前布下的防护。

  本意只是防止两个小虫子逃跑的法力之墙,现在却误打误撞的把叫人头痛的敌人也拦了下来。

  眼看那层防护还能勉强支撑一段时间,不知道为什么对彼此有那么大仇恨的御灵和金色巨茧,仍然不肯放过彼此,就这样一击之后,分出个生死吧!

  两个金丹大能,各自拿出自己压箱底的手段,再次纠缠在了一起。

  宁谦光他们却没有两个主人公那样专注——也许是因为那只后来的巨虫,离他们实在有些太近了。近到宁谦光能够清楚的看见,它屎黄色的翅膀,还有接连喷出,不断腐蚀着法力屏障的屎绿色毒气。

  以宁谦光的审美来看,这只巨虫实在是非常丑了。他跟敖霖泽对视一眼,同时想到了之前在洞口看见的那只白色巨茧,虽然因为形态变化,让对方的气息也发生了极大改变,但是那种令人毛骨悚然的气场,仍然未变。

  从洞窟之中的满地虫尸,还有在金色巨茧跟那位金丹修士对战之时,那只白色巨茧偷摸发展自身实力的举动来看,很难相信它现在如此激动的想要破开防护,是想要来支援金色巨茧,它定然也不怀好意。

  而最倒霉的还是宁谦光他们,不管这三位谁最终取得了胜利,下一步肯定也是要来对付他们的,谁叫他们对于哪一方来说都是“外人”?而且实力还最弱。

  虽然承认这一点,让人觉得有些无力,但是这种层次的斗争,还不是现在的他们能够插手的,却也是事实。

  看着头顶越发焦灼的战况,和喷吐毒烟近乎疯狂的屎黄色巨虫,宁谦光突然灵机一动,向敖霖泽提议到:“不如我们先收集一批这些水晶灵石吧。”

  现在正好是三方都没有精力来管他们两个的好时候,错过了就没有下次机会了。

  敖霖泽似乎是没有见过像宁谦光这样勤俭持家的修士,愣了一愣,才点点头道:“这些全部都收走吗?”宁谦光兴致勃勃的道:“一丝一毫都不要剩下!”这些可都是灵石啊!能换来多少天材地宝、珍品丹丸哦!

  当然了,坐拥东海的龙族可能并不缺这些东西,但是谁会嫌自己的灵石太多呢?

第12章 得宝

  不知道两位大能在注意到宁谦光他们的动静的时候,心里是什么想法,但就像宁谦光猜测的那样,它们根本腾不出手来收拾这两个胆大包天的凝脉修士。

  而敖霖泽的动作又极快,他的风系法术更是极为娴熟,轻轻松松的就能把细小到与灰尘无异的水晶灵石全部收集起来,却又不会带入其它的杂质。

  宁谦光的动作也不慢,他甚至还有精力把收集起来的灵石,分为上中下三品。虽然灵石本身并没有什么区别,但是收集来的区域却有分别,最下品的,当然是从虫尸之上收集来的那一层。

  虽然灵石只是储放灵力的一种材料,能够被修士所利用的灵力,跟灵石的外壳并没有什么关系,但他还是打定主意,那些下品晶石绝对不拿来修炼或者去炼丹。

  收拾完眼前这一大片区域,宁谦光还极为大胆的晃到了那只后来搅局的巨虫面前,仗着对方短时间内,根本拿这个法力护盾没有办法,便极为轻松的清理起地上的晶石。

  那只丑到宁谦光都不忍心看的虫子,见到宁谦光居然还敢来挑衅,将那些原本应该属于它的“食物”收走,恨得甚至连喷吐毒雾都忘了,整只虫子气愤的扑到了光罩之上,用身体狠狠撞击光罩,发出咚咚的沉闷声响。

  而宁谦光则不慌不忙的把它眼前的那些晶石全部搜罗一空,再飞快扫过那只虫子一眼,心里默默感慨,看来是刚刚促进它成长的那些毒雾烧坏了它的脑子,毒雾烧灼还能慢慢消磨掉那层光罩呢,仅用身体撞击,光罩除了轻微摇晃一下,别的什么反应都没有,根本什么用都没有啊!

  本想转身就走的宁谦光,摸了摸自己的下巴,不,其实并不是没有用处。他再看了看头顶胶着在一起,彼此绝不肯退让半步的洞顶巨茧跟御灵,这倒是个调节护罩破裂时间的好法子。

  若是法力护罩在两位大能还未分出胜负的时候,就破裂开来,这只没脑子的巨虫,肯定第一时间把目标放在宁谦光他们身上,而若是护罩破裂得太慢,头顶两位谁先得到了胜利,首先也是要对付宁谦光他们的。

  如此这般,倒不如让光罩恰好在分出胜负时破裂,趁他们三方狗咬狗的时候,才是他跟敖霖泽,带着大批晶石一起逃跑的最佳时机。

  把这想法跟敖霖泽一说,对方只是沉默又感慨的看了他一眼,就主动承担起了引诱黄色巨虫的职责:“我的速度更快,要是有个什么万一,我可以选择的余地更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