伥鬼 第64章

作者:银渔 标签: 玄幻灵异

  到他们这个修为,若再进一步,便难如天堑。南离在当前的境界已经待了数十年,如今却隐隐有突破趋势。

  “是,”南离双眼有些发红,“师兄,我想通了,只有加紧修炼,才有力量去护所爱之人,不然只能如我这般,眼睁睁任他离去。”

  青鸿一时沉默不语。

  事到如今,他已相信了南离九分。只是这分明是白日,床帏却垂落而下,颇为可疑。他知晓南离从不在此处入睡,那只是个摆设,却为何……?

  青鸿手中折扇不着痕迹一挥,一阵轻柔的微风拂过,将玉色的床帏掀开了一道暧昧的缝隙。

  青鸿定睛一看。

  楠漨

  床榻上只有灵蚕丝织成的绫罗绸缎,被褥被叠得整整齐齐,其上空无一物,甚至没有半点有人睡过的痕迹。

  便是隐身之术,也做不到这般连一点痕迹不留。

  那阵细风极其柔缓,轻柔布幔倏忽间飘拂而起,又静默地落下了。

  青鸿心里升起几分愧疚来,他竟一时不察,怀疑师弟来。小师弟二百年来从未瞒过他什么,而林逢离去,他不知心里得多么痛苦,他却……

  他想说些什么,终归还是叹了口气,走出了郁木境。望着他离去的背影,南离的眼中却闪着奇异的兴奋光亮。

  他掀开那轻软的罗帐,逄风依然静静卧在被褥间,只不过侧过脸不去看南离,裸露在外的脚踝挂着他亲手缚上的锁链。

  长夜太子极其聪慧,从不做无用之事,他知晓呼救亦是无用的,因此从始至终没有发出一点声音。

  只有他可以看见他。

  只有他可以触碰到他。

  南离望着他,瞳中之色又深邃了几分,他再次欺身而上,咬上他伤痕累累的肩胛。

  躯体交缠之间,南离没有注意到,一串赤红如火的灵珠悄无声息地浮现在那只被栓住的脚踝上。

第113章 旒珠

  轻软帷幔悠悠拂动,随着南离的离去,逄风再度回归的心跳与呼吸也开始减弱。不过,这次指尖的温度却没有完全消散,而是残留了一丝,想必是因为南离的东西还留在体内。

  逄风用伤痕累累的右臂遮住了眼,线条好看的小臂上旧伤叠着新伤,格外刺眼。

  这次南离强迫他与自己神识交融,他的神识是一团无比炽烈的金白火焰,逄风魂魄上留着他的烙印,无从反抗,那团火焰蛮横地往他魂魄深处侵入,几乎灼伤了他。

  那是种极为可怕的神魂颤栗之感,逄风擅长忍耐痛楚,可这又并非纯粹的苦楚。妖兽滚烫神识彻底融入了他,几乎与他不分彼此。

  他有预感,若是意志稍微弱些,便会连魂魄的边界都维系不住,彻底与他相融。

  逄风知道南离想窥探他的情感与记忆。可南离终归是什么也没有看到,尽管他已经完全占有了逄风的魂魄,也寻不到有关他过往的雪泥鸿爪。反倒是逄风,被迫从南离灼热的神识中承受了许多东西。

  他在南离侵入进来的强势神识中,感受到如冰炭般两种截然相反的情感。贸首切骨的浓烈恨意,以及——

  他疲惫地阖上了眼。

  逄风刚契了幼狼那会,曾与灵兽仙师讨教过些驯妖之法。那老者先是叹了口气,捋着胡子道:“太子殿下,老臣其实并不赞同你契了这条狼。兽宛里的狮虎熊豹,鹘鹤雕鹭,你契了什么,臣都不会说什么,但臣唯独不愿你契条狼。”

  他问:“为何?”

  灵兽仙师道:“狼太难驯,不适合初次接触灵宠之人。那些猛兽虽也傲气得很,认了主后,也依然会与人如亲如友。但狼不一样。”

  “狼这种东西,于荒野集群而生。要么它统御其他狼,要么被其他狼统御。位阶严明的狼,根本理解不了对等的关系。”

  “它的狼子野心是刻在骨子里的。你若是契了它,就不得不长期以强横的修为压制住它,让它知晓自己无法反抗于你。一旦你的修为不足以压制它,它便会暴起噬主。”

  “当然,臣并不是担忧太子殿下的修为压制不住它,只是就连灵宠都要时刻提防,未免有些……”

  逄风叹了口气。

  彼时的他太自傲了,以为自己总能压制得住南离的,却没想到会被狼囚在此处,还被按在枕席之间。他知晓狼喜欢用气味标记归属,逄风如今浑身上下,甚至魂魄里外都是狼的味道,恐怕其他妖兽一见都得吓跑。

  ……麻烦的猛兽。

  逄风有些想不通,南离到底是何处知晓这么多折磨人的花法子,就连他也有些受不住了。

  如果只是单纯的痛楚倒还好说,但唯独痛楚之外的东西,他招架不住。那东西轻而易举地刺入脑髓,将逄风的神智搅得一塌糊涂,让他再无法维系理智与清醒。

  他太习惯于将一切牢牢把控在手中,因此极不适应这种失控的感觉。

  曳着脚踝叮当作响的锁链,逄风慢吞吞下了凌乱的床榻。他试着伸出手去。果然,触觉并没有消失,只是他如今的气力,只够翻动那薄薄的书页而已。

  逄风端坐在案前,白皙的指尖方要触及那本<<宝刻丛编>>时,眼前景象却倏地天旋地转,待他清醒过来时,却发现身死时穿的那件素白单衣已经不见踪影了。取而代之的,是另一套繁复奢贵的衣袍。

  他随意瞥了一眼。

  广袖上的云水之纹精细华美,四条栩栩如生的有爪蟒在金丝滚边的朝服盘踞,腰间系着月白缕带,九衮冕的玛瑙旒珠垂落下来,遮盖了视线。

  他如今穿着无比熟悉的繁复太子服,坐在案前,离从前,恐怕只差一柄批阅用的长峰狼毫。

  从前南离咬坏了他的狼毫,他便薅了狼的尾巴尖的毛,又做了支笔。实际上狼的毛太硬,那笔根本写不了字,他这么做也只是为了给狼些教训而已。

  逄风:“……”

  他知晓自己衣着的变换是由于南离的所思所想。事到如今,南离还要自己穿这身做什么?他曾听闻焆都老鸨让倌人打扮成其他身份的模样,去招揽客人。难道南离也在这么想?

  ……狼到底在想什么?

  他最后还是端坐在案前,翻阅起那本晦涩无趣的碑文合录。逄风依然不知晨昏,只能从指尖一点点流逝的温度来判断到底过了多久。

  翻动书页的动作变得愈发困难。

  心口微弱的起伏彻底消失了,逄风也静静停下了动作,那本典籍在全书过半之处摊开,翻到一半的崭新书页晃晃悠悠,成倾斜角度,却再也无法落下。

  他先前隐约嗅到了甜丝丝的味道,恐怕南离点了帐香,如今那萦绕在鼻尖,若有若无的甜味又彻底散去了。

  殿门口传来熟悉的脚步声。

  南离一进殿,便望见逄风那幅模样。

  他穿着那套他无比熟悉的繁复朝服,神色依然凛然,依旧是那杀伐果断、从容自若的长夜太子。只是纤细脖颈上的青黑勒痕,却暴露了他已是自己妖仆的事实。

  在这座大殿里,他无数次将自己打至遍体鳞伤。甚至望见这样的逄风,南离口中便开始分泌涎水,四肢与脊背也开始隐隐作痛。

  他从前总疑心逄风其实并不是人,而是其他更可怕的东西。有很多次,南离亲眼目睹他受了很重的伤,卧在他的脊背上沉沉睡去。逄风也不管自己,只是轻描淡写地留了句话,让他带自己回去。

  狼以为自己的时机到了,数次试图将他从背上拖下来咬死,可逄风就算是手臂折断了,不用剑,也能将狼打得伏在泥土中呜咽求饶。那双狭长的眼似笑非笑望着他:“知错了么?”

  可他终归是落到了自己手里。

  南离像是条饥肠辘辘的狼,将逄风狠狠推倒在那一案桌的书上。满案的典籍坠了一地,包括那册翻了一半的。逄风喘着气,九衮冕上的旒珠因南离剧烈的动作而彼此碰撞,噼里啪啦地响。

  左相曾与他言:“太子殿下,你带上这衮冕,便要时刻仪态尊贵,万不可左顾右盼,举动过激,失了储君之仪。若是稍微一失态,这旒珠就该告诫你了。”

  他意味深长:“当然……其他事也是如此,望殿下于心中践行。”

  从那时起,逄风便没让那九衮冕的玛瑙旒珠响过一声。可如今,它们却碰撞不止,不住发出清脆的响。

  ……全乱了。

第114章 无心

  殿外的树叶日渐凋零,院内金灿灿的桂花开又谢,郁木境打滚的幼兽又换了一批,青鸿暗中派了许多人,去寻他的下落,可这都与逄风无关了。

  没有人能救他,他也不指望他人来救。

  他也开始习惯服饰的改变,但实际上,逄风依然不能理解南离此举的意义——无论换成什么,这些衣物也终归是要被撕烂的。

  今日,逄风穿了束袖的玄色胡服,那胡服收了腰,衬得腰格外细。他的墨发也高高挽起,右手拇指亦套了白玉扳指。

  这是长夜太子春猎时的衣装。

  束袖的胡服更适合挽弓搭箭,他常着这套,与众人一同驱驰逐猎。只不过别人骑马,他骑白狼。

  狼的速度更快,耐力却总是差一些的。但狼不愿意被落在后面,虽说心中不满,却也坚持将马匹甩在身后。

  逄风背上负了箭袋,悠闲地骑在狼背上。他射箭极准,搭在弓弦上的指尖透着冷白,神色漫不经心,却能一箭射下天际盘旋的鹰隼。

  有时逄风会从他的脊背下来,只让狼跟在身后。他侧过脸,与身旁的年轻将军交谈:“逐辰,孤观那进贡来的金狮子不错,不如活捉之后,便契了它。”

  江小将军一脸惊愕:“你有那条蠢狗还不够折腾?还要契别的灵宠?”

  逄风促狭一笑:“一只也是养,两只也是养,有何区别?”

  而然后?

  他揶揄的话语随着春日的细风飘到了南离耳畔,跟在他身旁的狼耳朵动了动,它简直怒火中烧。狼无声无息从逄风的身后溜走了,逄风见状,却也只是挑了挑眉。

  它遵循淡淡的腥气而去,寻到那卧在林间浅寐的雄狮。那比它大了许多的狮子见到它,当即发出了一声震撼山林的雄辉吼叫。可狼如不要命地扑上去,死死咬住它,任那狮子的法术不断打在身上也不松口,南明焰在两条长尾挥舞,将狮子的皮毛烧灼出焦糊的味道。

  狮子的牙齿豁开了它的侧肋,锐爪将雪白的皮毛抓得漫天飞舞。可狼却如疯魔一般,咬住它死死不放,南明焰不住从牙齿撕裂的伤口中进入狮子的身体,焚烧着它的五脏六腑。

  过了许久,那狮子的爪子才无力地垂了下去。南离亦一身是伤。它摇摇欲坠地站了一会,便见逄风与江小将军交谈甚欢,他瞥了狼一眼,却只是淡淡道:“……最珍贵的毛皮全毁掉了,孤果然应当换一只灵宠。”

  逄风睨着它:“将皮毛清洗干净再过来,孤的衣袍不可沾上血。”

  那份屈辱,简直刻在他的骨子里。

  而如今——

  南离坐在床榻上,碧绿的瞳紧盯着逄风的眼睛道:“骑上来,像你以前做的那样。”

  牙齿再次刺入脖颈的皮肉,玉白的扳指从拇指滑落,滚落在床榻底,不见踪影。

  ……

  林逢鲜活的喜好与习惯终归是装出来的。长夜太子并没有这些东西。若不是他口中品尝到的血是甜的热的,那颗心脏在为他而跳,南离都会疑心,他并不是人或者曾经是人的鬼,而是一个死物,是那尊冰冷华美的铜器,于祭天之日取出,其他时候便封存在冰冷的琉璃高柜里,不见天日。

  他从来没有过心的。

  练剑,只是因为剑十步一人,杀人更便捷。

  契灵宠,也仅仅是因为缺个趁手的工具。

  他眼中从来没有喜不喜欢,只有好不好用。所有东西在他手里都是武器,都是能利用之物。

  可他为何要和这么一个人做这种事?为羞辱他么?可逄风本没有心,又怎能感受到耻辱?为毁了他么?可是他连魂魄都交融了,也毁不掉他,甚至连他一生中最微末的琐事也看不到。

  说来可笑,就算最亲密的道侣间,也罕有神魂交融之事。因为这实在太危险了,没有人愿意将神魂全盘暴露给另一人。

  伥鬼之印能支配逄风的身体,支配他的五感六识,却支配不了他的双眼。逄风的眼中却除了厌憎,空无一物。

  他说:“我不想看见你的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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