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一次失败的重逢及其后续 第29章

作者:汶汶乡 标签: 奇幻魔幻 玄幻灵异

  “有。我的兄弟姊妹,我的一个侄子,我的……子女。”

  “哈!你有子女?你怎么没说过?!和谁生的!”

  “一个是养子,另一个是实验产物,用我的血造出来的。”

  “……我想知道你们亲子关系好吗?”

  “龙成年以后,和父母就不存在亲子关系,只有力量的压制。严格来说我现在没有子女。”

  “‘更像人类’哈?”

  “……”

  *

  约翰真的没想到,下午再见到莱彻斯时,对方已经帮他约好了传送法阵的票,目的地是长汀外海岸边。长汀外海岸,这是个什么概念呢?在约翰生前那个时候,这里是凡人所能到达的最东边的地方了。

  长汀是大陆东边一块长条形的岛,或者说一小块儿大陆也行。大陆上的人习惯把长汀叫岛,而长汀人喜欢把自己这片地儿叫陆,他们管大陆的称呼则是西陆。长汀和大陆之间是一片海峡,大陆人管它叫东海,长汀人管它叫西海,不过两边人都承认一个共同的称呼,内海,这里风平浪静,渔业繁荣,和外海大大滴不一样。

  外海,就是长汀东面那片大海。帕雷萨那时候,他们都管那儿叫不渡之海,凡人渡不过去的海。海岸线不是碎石滩,就是高高的嶙峋的断崖,据说从那里眺望,远方的天总是灰蒙蒙的,远处不是风暴,就是大雾弥漫。吟游诗人传唱的古老歌谣里说,浓雾里有骇人的幽灵,是无数溺水的海盗和渔民的鬼魂,而风暴里则有海怪出没,它们的身躯堪比巨龙,庞大的尾鳍可以掀翻任何船舰。

  普通人不会出航外海。也就是说,不普通的人会。那些身怀绝技的,有着非凡天赋的人,凭着他们的——坦白来说就是魔法——可以到外海去寻找他们想寻找的东西。反正约翰记得他那个时候是这样的。而且约翰那个时候,不凡的人大部分都严格遵守着不干涉凡世默约,他们的行踪是被有默契的隐藏的,于是究竟是什么样的人在外海出航,他们一般多少人一起,怎么出航——约翰,或者说帕雷萨·海泽拉姆,知道的不多。他知道比较清楚的是上古的传说,精灵从森林举族迁离,在长汀登船而去,消失在外海的迷雾里,从此大陆上绝迹了他们的倩影。

  ……当然,在他复活的这个时代,精灵早就回来好几百年了。不渡之海这个名号也早被弃用了。这儿时常往来航船运送旅客,来大陆旅行的精灵,去永恒之洲旅行的人类,商品贸易,两地特产,虽然航运业始终由精灵垄断,但外海毕竟不再像从前那样,是只存在于传说和歌谣里的秘密地域了。

  答应帮忙,一下子就要跑到极东,这真是——好吧,也不算很折腾,毕竟在遇到赫莫斯前一无所有的人生里,约翰畅想的旅行计划是有到外海岸看一看这项的,而且那时候他畅想的生活可没现在轻松。他那时候以为自己离开盖沙家后就彻底陷入举目无亲的境地了,只能慢慢地一路一边打工一边旅行,传送阵不要想,火车票都不一定能攒出来。人家都是理想比现实更丰满,他倒是现实比理想更美好了。

  不过赫莫斯很不高兴,因为普通的传送阵是传送不了龙的,他得自己飞过去,飞一天。而传送阵呢,从进去到出来,最多不过十五分钟。也就是说……

  “或者,”冰糖先生在旁边提议道,“让多伊先生骑您过去也可以?”

  但赫莫斯阴沉地看着年轻的白龙。

  “我现在没法化形,带他飞很不安全。”他说。

  “啊?——哦——是啊!您说的对,阁下。”冰糖很生硬地附和道。

  约翰实在很想知道“没法化形”是什么意思——赫莫斯不是动不动就冒出鳞片吗?怎么就没法化形了?但有莱彻斯在场,约翰不好发问。它们龙都是很看重隐私的,真名被闲杂人等知道都要千里追杀……

  最后事情拍板了,约翰去传送阵,赫莫斯去飞。

  外海岸是全大陆精灵密集的地方,这里的传送站就是精灵造的,建筑风格很有精灵特色。传送完毕,约翰抬头一看,是一片浓密的绿叶。精灵住在森林里,和人类森林里的村落的概念不同,他们是真的住在森林里,在树之间,他们的房子是要把树考虑进整体结构的。这个传送站,就沿袭了这种风格。墙壁和树干融为一体,雕着精致的藤蔓花纹,或者干脆就垂着真的藤蔓。空气里飘着植物的清香,头顶还有鸟叫。

  不过大厅地板上的鸟屎也很多……

  约翰在大厅里慢慢走着,不急着出站,打量这个风格奇妙的地方,以及他周围风格奇妙的人。在皇城也是能看见精灵的,皇城里约翰看见过精灵龙裔白魔鬼,但只是偶尔出现罢了。但这里,精灵可不是偶尔出现。整个大厅里,将近一半都是精灵。刚刚和约翰一起坐传送阵,约翰以为是人类的好几个人,在大厅里摘了帽子,撤了伪装,露出他们向后伸展的尖耳朵以及独树一帜的头发颜色,什么色都有,红橙黄绿青蓝紫,不过都是浅色,从天窗落下的阳光在这些精灵的头发上照出柔和的光圈。约翰扫了一眼,还没有和他之前见过的那位精灵女士一样的深绿色头发的。

  瓦露缇娜,法尔蒂娜在北地的变体,这还是法尔蒂娜告诉他的,天知道她从哪本书里看来的……

  这是一个巧合吗?一位叫帕雷萨的将军,有个叫瓦露缇娜的副手,而且普尔基涅本人告诉他,那个帕雷萨长得和他一模一样,还喜欢管她叫法尔蒂娜——传记里的解释是,丹马克虽说是北地贵族,小时候却是在雷诺西斯郡长大的,口音都带着雷诺西斯那片儿的味道。雷诺西斯,帕雷萨的祖国,当时沃野势力最强大的两个国家之一,帕雷萨自己把它变成了沃野势力最大的国家没有之一。然而后来北地阿洛维一统大陆,把沃野大大小小的国家都灭了,也包括雷诺西斯。现在这个名字还有,是一个郡,但地域范围小得多。

  约翰并不能确定是不是自己神经紧张,这真的是个巧合。赫莫斯给他念书的时候,对丹马克和他诸多奇妙的巧合是很无动于衷的……不过按约翰自己这么些年来对赫莫斯的了解,龙对这位帕雷萨不感兴趣也很正常,龙不会爱屋及乌。约翰自己呢,当初看到普尔基涅哭,潜意识里联想到了法尔蒂娜和雷蒙娜,就忍不住开始做多余的事了。但龙绝对不会这样的,它们就算在潜意识也把每个人分得很清楚,对一个人的感情不会牵连到另一个人,它们不接受相似,不接受赝品——看看它怎么对待那个魔像吧!要是有个和雷蒙娜一模一样的魔像放在他面前,他肯定要毁了它,因为他会因为看到它感到痛苦。但赫莫斯就不会,他把它仅仅只当个魔像用,根本不觉得有什么不舒服的地方。

  当然,在约翰眼里,这也是他的一个迷人之处。

  约翰走出传送站,他看着这个充满精灵风情的城镇,刚才的新奇感已经消退一半了。他希望赫莫斯在他身边,龙说他哪都去过,肯定能告诉他很多有意思的事情。就算赫莫斯什么都不说,他仅仅在那里站着就已经很有意思了。

  *

  树荫下站着一个女人,她带着一顶帽子,夹着一本书,盯着不远处传送站的大门。她穿着奇怪,那件裙子,造型上很像那种在外长期旅行的冒险者会穿的皮革制品,但是一个真的冒险者一般不会特意(即便是订制)把衣服做成露出胸脯和大腿的款式,也不会在边缘缀着精致的小蕾丝,也不会选择穿一个跟高到夸张的高跟高筒皮靴。这套衣服足够漂亮,足够暴露,也足够没用,好像穿着它的人就是要炫耀自己的美和独特。

  这让不少人类皱起眉头。不是说她炫耀她的身体的美是不对的,现在许多贵妇人都流行穿那种露出一半胸脯的裙子,没准下一个时代她们就会流行穿露出一半大腿的裙子,天知道什么样的衣服在什么时候会变成正当的——但是在它不正当的时候,在大庭广众之下穿,是绝对不正当的。女人都炫耀她们的美,但正经的女人遵守时代给她们定的规则;也有那些极个别的,炫耀美又不遵守规则的,古往今来她们有个共同的名字——荡妇。

  而那些路过的精灵呢,更别提了——他们中的大部分一直觉得人类不像他们一样把自己从上到下全包起来只露出脸实在是人类不会抑制他们自我炫耀的虚荣心的证明……

  但是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人敢来找她的事。那些不会魔法的人能看见她那张圆润的脸上,那双琥珀一样的金色双瞳,就知道这女人是龙裔天生能打;而那些会魔法的人和精灵,能直接感受到她庞大的魔力带来的压迫感和威慑力,就知道这女人是真龙少惹为妙。

  所以她在那里呆了有二十分钟,尽管有不少不善的视线落到她身上,还是没人靠近她。

  她突然动了,取出腋下那本书,翻到结尾某页,看着上面那张半身像,又看看远处人来人往的传送站。她走出了树荫,顺手把这本路上刚从书店买的《帕雷萨·丹马克传》扔进了垃圾桶,朝那个和画像一模一样的人走过去。

  她在距离他十几米的时候,这个人就发现了有个奇装异服的女人盯着他走过来。他看上去愣了一下,然后改变了原来的方向,也朝她走过来。

  她打量着他,不懂为什么博古亚提起这位“新欢”总是支支吾吾,好像他身上有很多不能说的秘密似的——分明就很普通嘛!他看着她,视线先落到了她的腿和胸,然后才终于看她的脸。

  龙女脸上露出一个甜美的微笑:“您好,约翰·多伊先生吗?我是黑渊处刑者雪梨,临时缉拿队的成员之一。”

  约翰听到她的自我介绍,很努力不要笑出来。你们龙是吃可爱长大的吗?特派员给自己起的代号是冰糖,处刑者给自己起的代号是雪梨?

  “……冒昧请问,您是因为喜欢吃雪梨才起这个代号的吗?”

  “是这样没错,”雪梨女士笑着点头,还补了一句,“对,冰糖他也是因为喜欢吃冰糖才起代号叫冰糖的!”

  那么以此类推的话,赫莫斯他……

  约翰觉得自己还是不要把时间浪费在这种沙雕问题上。

  “我们接下来有什么安排吗?”他问。

  “在赫莫斯阁下到达前,您想做什么随您喜欢。我只是负责保证您不受伤——您的伤会牵连到赫莫斯阁下,我们不希望再出现上次那样,您濒临死亡,他濒临暴走的情况。”

  “上次的情况这么严重吗?”

  “阁下他重伤未愈,身体虚弱,出点伤就容易暴走。所以您一定要好好的啊!要是他不小心暴走,龙王就要把他强行关回在黑渊了。您和他共享生命,龙王肯定不会放任您在外面瞎晃荡,肯定也要把您一起关进黑渊。为了您自己的自由,请务必远离危险啊!”

  “……操。”

  “您说什么?”

  “我刚才什么也没说,您听错了吧哈哈哈。”

第26章 翠丝塔·切利

  红龙落在整座岛的最顶点,变回了人形,望着下方站在凸出的断崖边上的凡野精灵。高处的风很大,精灵深绿色的头发在风中狂舞,身上的披风被吹得猎猎作响。但她本人巍然不动,如同一棵笔直的树,伫立在危险的崖边,沉默地眺望着远方。可这里不是普通的大海,这里看不到广阔无垠的大海和天空,灰色的迷雾笼罩了远处的一切,隐隐能看见几道闪电的微光,说明远处的某处正经历一场暴风雨。这里的暴风雨可不普通,寻常的航船就不用提了,哪怕是精灵那些被施了层层魔法的航船,在这里也有沉没之虞。飞到这儿的时候,那些风暴和迷雾实在烦人,但躲在这儿,这些天然的陷阱和屏障就变得可爱起来,红龙在心里盼望那些过来寻找他们的家伙们,要么在海雾里发疯迷失,要么在风暴里葬身大海。

  “你在看什么?”红龙辛铎发问道。他向来是个直白的人,能开口问的绝对不自己瞎猜。他出众的听力捕捉到了他的契约者的回答,混杂在呜呜的风声里:“我没有在‘看’。”

  “哦?那你在干什么?”

  “我在想那搅局的一人一龙。”

  辛铎摸摸鼻子。

  “那头龙很强大,”他挑自己知道的说,“大概是处刑者以上。”

  “我以为那种级别的龙是不大爱和弱小的物种签下契约共享生命的。”她说。她的话语隐含着的某种意味几乎是重重戳到红龙的痛处了。要是别人说这种话,红龙肯定立刻火了,甚至当他们结下情谊的最初阶段,辛铎还会被她时时表露的卑下态度惹火。不过现在,这么久的时间之后,红龙学会了习以为常——别去想瓦露蒂娜话中之话。

  辛铎挠挠下巴:“但黑渊最敬业的处刑者就和一个半精灵分享她的永生了。”

  “你说过她是龙里的异类。”

  “她是个异类。据说她像我一样,被人类抚养长大。”

  另一位被人类抚养长大的异类陷入沉思。

  “她为什么要和那个半精灵分享生命?”瓦露蒂娜问。

  “我不知道。她们是龙王钦定的屠龙者,见过她们的龙可没什么好下场。”辛铎坦诚地说。

  事实上,大部分龙都对处刑者雪梨和她的半精灵契约者的关系了如指掌,并且乐于把这个八卦传播给那些不知道的小年轻。因为当事人从来没有避讳过她们的同性恋关系,甚至不客气地说,那位处刑者简直恨不得让全世界都知道——她·的·老·婆·天·下·第·一·可·爱!!!

  辛铎不知道,是因为他的同族社交圈实在很恶劣。他在黑渊之外,和其他龙基本上要么两看相厌,要么你死我活;在黑渊里……红龙辛铎,有生之年只去过一次黑渊。

  那次是“解救”他和他的孪生兄弟的龙领他们去的。他们兄弟俩在那里接受了一系列测试(其实就是被扔进一个幻境打架),得到了成年的认可(“我们成不成年干嘛需要你们都认可?”当时的辛铎发脾气道),获得了自由(未成年的龙除非有监护龙陪伴不然不许出黑渊)。没有限制后辛铎迫不及待想飞出这个鬼地方,但他的孪生弟弟却想留下来多呆会儿。于是两个人一起进的黑渊,只有辛铎一个出来了。而且打那以后,他再没回到黑渊,也再没见到过弟弟——直到前不久,他差点撕碎了他。

  “话又说回来,”对于自己的孤陋寡闻并无自知之明的红龙又说,“你在那个人类引发骚乱的第一时刻,为什么没有解决他?”

  “我以为我已经向你和君特解释过了,我当时判断失误,以为他被电到后会放弃的。我不会再犯这种错误。”

  “你可以不把真实原因告诉君特,”辛铎说,“你也不打算告诉我吗?是,你给自己立下规矩,不杀无辜平民,就像你崇拜的那个人——但你可不是他,你不是一个真正善良的人,瓦露缇娜·普尔基涅,你不杀人,仅仅是因为你要证明你有原则,而不是因为你有良心。”

  凡野精灵转过身看他。

  “用不着你来告诉我我是什么。”她说。她沙哑的嗓音带着讥诮和凶狠。

  “不,我是想告诉你——你骗不了我。你到底为什么对那个人类心慈手软?我想知道。告诉我吧。”

  我想知道。告诉我吧。他看着她,理直气壮,等她回答:告诉他,或者不告诉他。

  这是瓦露缇娜最喜欢这头龙的地方,他说起话来过于坦白直爽,好像完全不懂要让心里的东西多绕几个弯再表达出来。

  这很奇怪,因为辛铎并不是年轻到没有发展出完善人格和智力的幼龙(它们像小孩儿一样,只会说祈愿和祈使)。瓦露缇娜曾经认真地怀疑过,红龙是不是小时候被弄坏了脑子。那时候都这么干,是传统,历史悠久。在幼龙刚孵化出来,鳞片尚且柔软的时候,把冰锥从眼眶捅进去,捣烂它们的一部分大脑,使它们温驯,忠诚,易于操控和处决。黑渊也不怎么管这些白痴的同族,龙崇敬强者,族群意识淡薄,如果不是因为有个圣母心的龙王,到现在人们还会做竞技场看见这种智力低下的幼龙在笼子里搏斗厮杀。

  有些凡野精灵也会被这么处理,要少得多,因为精灵不管成年还是幼年都和人类外形接近,很多人(卖家或者买家)会因为罪恶感罢手。但龙就不一样了,它们在幼年期时是没法完全化形的,最多是半人半龙的模样。野兽不会引起太多同情。

  不过前不久,见过辛铎怎样惟妙惟肖伪装成他的兄弟后,瓦露缇娜明白辛铎那种言行做派不是因为脑子有缺陷,而是仅仅性格使然。他伪装的莱卓温吞礼貌,像极了一个普普通通的人类青年,最多有一点腼腆。这又引发了瓦露缇娜新一轮惊奇——他的孪生兄弟竟然与他这么不一样;他与他的孪生兄弟许久未见,竟然在打一架后就能摸透了他现在的气质,将他模仿得惟妙惟肖。

  惟妙惟肖。

  瓦露缇娜的思绪再次回到这些天来困扰她的那个问题上。她很肯定约翰·多伊不是帕雷萨·丹马克,但是为什么,他看上去那么像她的帕雷萨少爷,她的帕雷萨大人,她的将军和领袖,仿佛就像……就像辛铎模仿出的莱卓,两条看上去一模一样的河,因为某种无法改变,无法模仿的特质,流向截然不同的方向。

  *

  约翰不想让自己看起来那么少见多怪。所以在看到雪梨女士和一个半精灵姑娘当众热吻时,他让自己保持礼貌而不失尴尬的微笑。被雪梨女士热吻的那个姑娘,在刚开始那会儿,好像是没料到会遇见龙女,看见这个向她猛扑过来的大美人陡然一愣,就这么个功夫龙的爪子就糊上她了,怎么扒也扒不掉。

  她进来时身边还有好几个精灵,对这两个秀恩爱的姑娘视而不见,绕道而行。然后他们就看到了约翰。

  精灵都很美,美到好多人觉得他们的长相都没什么区别——反正就都是美嘛!约翰乍看这几位精灵,勉强用头发颜色给他们做了区分:淡蓝,淡绿,淡金,两位淡红。他们有相似的好看的明眸,漂亮的唇形和脸型,以及色度区分不大的白皙皮肤。他们面无表情,冷若冰霜,裹着披风把上半身罩起来,走动时披风敞开缝隙,能看到他们穿着很精灵风格的衣服——从脖子包到脚,贴身到人类无法想象,格外凸现出他们优美的腰线和修长的四肢。约翰无法确定他们谁是男谁是女,喉结被遮住了,而胸呢——感谢流行小说推广了这么个常识:女精灵的胸几乎都和男精灵一样平,如果某位精灵看上去比较有料,最可能的情况是这个精灵胸肌发达。

  当美比较鲜见时,它可以作为一种特点,像珠宝一样吸引目光;但像精灵的族群这样,美如此泛滥的时候,反倒是不美更能让人眼前一亮。所以当这几个人走进来时,约翰第一眼注意到的不是他们,而是他们之中那位美貌和精灵比差着一大截的女士,现下正被雪梨抱着亲的那位半精灵——谢天谢地,处刑者终于发泄完了她见到伴侣时激荡起的感情,放开了她的恋人。接着在场所有人就听见了这龙的伴侣的大叫:

  “我操你他妈的你在搞什么?”

  约翰看向那姑娘,那姑娘也看向他,然后又去瞪雪梨:“别告诉我你把那个人类带过来了……”她的声音颇有点咬牙切齿的意味。

  她看上去火气十足,让约翰有点惊讶。要知道当约翰提出想去看看他们目前搜集的资料时,雪梨小姐可是毫不犹豫地答应了。约翰本以为这代表着,把他带到他们工作和暂住的地方不会造成什么麻烦。

  不过他很快又想通了。之前在传送站,处刑者小姐的潜台词很明显:约翰想干什么干什么,正事等赫莫斯到了后再说,反正真有用,能追踪到三名逃犯的是赫莫斯,不是约翰。这可真是风水轮流转。遥想当年,帕雷萨·海泽拉姆是领主,赫莫斯装成一个游侠勾搭他,最后在一起了,除了他自己没人知道这家伙是传说人物寒冰之龙,他身边好多人特别嫌弃赫莫斯,觉得这个游侠不会射箭剑术一般,性格傲慢目中无人,除了脸稍微好看一点实在不讨人喜欢,而脸也就是普通程度的好看而已……如果不是帕雷萨自己说一不二,他们肯定就不只在背地里叨唠:这家伙一无是处咋就被领主看上了?

  现在也轮到他被嫌弃一无是处了啊……

  雪梨小姐捏捏恋人的脸,在她耳边悄悄说了点什么。半精灵的表情仍旧阴沉,但不再开口了。雪梨高兴地蹭蹭她,然后转向那几位精灵。

  “诸位,这是约翰·多伊先生,”处刑者扬着调子,唱歌一样介绍,“我们长老阁下的‘龙骑士’。”

  龙骑士,约翰注意到这个词她用的是古代语,是个在现代语看来古里古怪的专有名词,取自古代语里的龙和发誓,直译的话应该是龙誓者。约翰隐约能记起这个词的来龙去脉:传说两位半神——雷电之龙和烈焰之龙——发明了誓约魔法,将他们的命运和他们所选定的凡人的命运交缠在一起。后来这个魔法一点点进化为契约魔法,身着铠甲的勇士和混血的巨龙,交融他们彼此的血液形成契约。那个时候,两位半神早就销声匿迹,他们的魔法也面目全非,只剩这个名词仍旧沿用,解释的重点却不在和龙共享命运,而是能骑龙在天上战斗的骑士们。而在约翰所处的现代呢,这个名词也不怎么提了,大概专业书籍里会提?反正约翰是很少听到有人用这么古奥难懂的词。大家一般都用现代语的“龙骑士”,龙-骑-士。

  “之前可不是这么讲好的,”短暂的沉默后,一个精灵开口了,是淡金色头发的那位,从声线判断是女性,“之前告诉我们的是我们不需要——”她像是选择用词,停顿了一下,“招待那个人类。”

  “不需要招待,但有义务保证多伊先生的安全,我仅仅是重申一下这一点。”

  “你的义务,请注意。”淡金色头发的精灵说。

  “你可以叫莉亚帮你看着他。”两位“淡红”中的一位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