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米诺爱情 第69章

作者:霁成欢 标签: 近代现代

  “……”白籁简直为他这么变态的人能有这种伦|理观念而感到震惊,所以他当年是因为什么十六岁就惨遭毒手?!

  还在神思恍惚地忆着当年,他突然脸一板,“欸欸欸,你往哪儿看呢?”

  费朝把视线从余麦的屁股上挪开了,“吃冰糖葫芦么?”

  白籁,“……”

  “——这是什么?”白籁吃着费朝给自己买的冰糖葫芦,嫌弃地看着余麦手里的冰棒。

  余麦拆开袋子闻了闻,一股甜滋滋的香味,“老北京冰棒。”

  “老上海冰棒,哈尔滨老冰棒,全国都有这种冰棒宝贝。”白籁笃定道,“这就盐水冰棒。”

  余麦半信半疑地咬了一口,“真的是盐水冰棒嘤!”

  晚上他们准备去后海的酒吧街逛逛,顺便在那附近吃顿地道的老北京涮羊肉,余麦查了攻略,排队至少要三个小时,于是四个人在南锣鼓巷里买了点小吃,走到拐角一处僻静的地方坐下,准备先吃点儿垫吧垫吧肚子。

  白籁吃完自己的手抓饼去旁边抽烟,费朝陪着他,余麦坐在椅子上认真嘬他的老北京盐水冰棒,米歇尔吃了口自己的驴打滚,余光里看见他的动作,整个人突然一僵。

  就见余麦把大半根冰棒吃进嘴里,然后轻轻嘬了几下尖尖,最后探出一截粉嫩的舌头,自下而上小心翼翼舔掉了从棍子上流下来的盐水。

  米歇尔,“……”

  “米歇尔,晚上我们去后海那里——唔!”

  突然被抓住吻了个正着,余麦惊讶地瞪大了眼睛。

  “你看,我说的没错吧?”不远处,费朝抱着手臂靠在树干上,勾起唇角微微一笑。

  小巷里,余麦浑身紧绷地坐在椅子上一动不动,手里的冰棒滴滴答答往下淌着水儿,米歇尔侧着身,手掌用力把着他的后脑勺,都把他给啃懵了。

  白籁,“……”

第70章

  晚上这顿老北京涮羊肉把余麦都吃陶醉了。

  “这肉居然是直接生切的啊!”余麦举着手机满脸稀奇地给陈俊一看。

  敞亮干净的大厨房里,几个厨师正用新鲜的羊腿片着羊肉卷,余麦一副没见过世面的样子趴在玻璃上围观。

  陈俊一已经回国了,手里拿着块板板在上面贴贴画画,抬头一看,口水呼啦一声飞流三千尺,“怎么不是冻羊肉啊?不愧是首都,老板都太实诚了!”

  “而且超级超级好吃!”余麦坐回到桌边,给他看咕嘟咕嘟冒泡的铜锅,“直接用水涮,我觉得都不用蘸麻酱就好好吃了!”

  米歇尔总算去北京解除了余麦的封印,陈俊一感动之余羡慕得泪流满面,“麦子你大四毕业前我必须得去次北京!”

  余麦张大嘴吃了口米歇尔涮好的羊肉,开心地嗯了一声,看他在视频里忙活个不停,好奇地问,“你又在做什么?”

  陈俊一回国第一天,刚放下行李就被宋琴兰踢出门去给他弟拉票了,到现在一天都没消停过,当然主要是陈俊二也挺争气,居然一路从海选披荆斩棘到了全国前十,宋琴兰这辈子都没想过他们家能出个明星来,现在每天最重要的事就是上微博给他儿子反黑,顺便给他们家鞋厂打个广告。

  经典对话如下:

  黑粉:陈俊二谎报身高的吧,目测最高一米七五!

  愿做你的玫瑰:陈俊二有一米七六哦,请不要造谣[愤怒]![亲亲][玫瑰]佳佳鞋厂内增高矮子乐定制为您服务,链接XXX。

  黑粉:……

  “我这不明天还得出去给我弟拉票么,”陈俊一嘿嘿一笑,把手里精心制作了一整天的板子立起来,得意洋洋地问,“怎么样?能不能给我弟拉到一千张票?”

  四个人齐刷刷抬头一看,“…………”

  【创世纪歌神NO.1】【龙之后裔人气TOP】【绝无水分一七六男神】

  中间贴着陈俊二的大脸自拍照,旁边围着一圈他从小到大的照片,额头上的门帘从长到短又从短到长,简直见证了这十年来中二少年们的流行发展史。

  “最后这个是我妈非要我加上的哈——话说陈俊二现在有一米七了?”陈俊一摸着下巴表示疑惑,回过神后一脸得意地问,“另外几个都是我想的,怎么样?”

  “……”另外三个人埋头吃饭不发表意见,余麦捏着筷子气弱道,“挺好的。”

  陈俊一笑着摸摸板上那些他弟小时候的照片,“我弟这次肯定能拿冠军。”

  晚上九点多吃完饭,四个人在后海那边转了转,等一肚子羊肉消化得差不多了,又慢慢溜达去旁边的酒吧一条街。

  酒吧街上热热闹闹,门口都是负责拉客的小弟,余麦的眼睛被五光十色的灯光照得亮晶晶的,一路上好奇地东张西望,一副待宰羔羊的样子让他走几步就被拦一下,后来四个人都烦了,随便选了家看起来还算清净的进去坐下。

  余麦第一次来酒吧,他自从高考后那次喝得酩酊大醉就再也不敢自己一个人在外面喝酒了,这次有米歇尔陪着整个人都特别兴奋,盯着酒水单什么都想点来尝一尝。

  等酒都上来后,白籁有些意味深长地看着满桌子五颜六色的鸡尾酒,“你点这么多啊?”

  “我第一次来酒吧,”余麦端起一杯粉色的鸡尾酒,开心地猛吸一大口,“有你们陪着有什么关系,米歇尔会照顾我的!”

  就是米歇尔在你才危险啊!白籁冲坐在对面看起来一本正经的米歇尔挑了下眉,后者不动声色地端起另一杯鸡尾酒递给余麦,“尝尝这个。”

  白籁,“……”

  果然看错你小子了!

  北京的夜晚,古色古香的街道上一片灯红酒绿。

  驻唱歌手一股文艺范儿,在台上弹着吉他轻声哼唱,余麦跟着歌声晃动身体,每首歌结束都激动地鼓两下掌。

  “——灯火阑珊 我的心借了你的光是明是暗——”

  “释然慵懒尽欢 时间风干后你与我再无关——”

  一首《小半》结束,那位歌手突然下台,径直朝着他们这桌走来。

  余麦看着她停在米歇尔面前先是愣了一下,紧跟着心里泛起一股酸酸的滋味。

  “小帅哥。”她看着米歇尔嫣然一笑,“请我喝一杯酒?”

  整个酒吧的人都在往这边看,性感妖娆酒吧歌手和年下混血小狼狗,这是什么绝妙的组合啊喂!酒吧里随即响起几声口哨。

  女歌手冲米歇尔眨眨眼睛,索性倚着桌沿靠了过去,“考虑一下?姐姐今晚的时间都是你的。”

  米歇尔看了眼低着头不说话的余麦,抬起桌子下面和他牵着的手,对她说,“酒可以请你,但人是他的。”

  “……”

  几秒后整个酒吧的屋顶都被掀翻了。

  外面的游客纷纷驻足惊愕地看了过来,女歌手回过神,起身失笑着后退一步,“抱歉——”

  白籁简直佩服得五体投地,抬起手啪啪鼓掌,和身边摇着头端起酒杯的费朝相视一笑。

  余麦满脸通红,米歇尔亲了亲他的手背,扬手给那位女歌手点了杯酒,余麦捂住脸,在全场一浪高过一浪的起哄声中害羞地趴在了桌上。

  三、四杯鸡尾酒混着下肚,余麦果然是醉了啊。

  米歇尔牵着他走出酒吧,转身朝他张开手臂,“过来。”

  余麦傻笑两声,一个起跳蹦跶进了他怀里。

  米歇尔勾着他的大腿,在路人的注视中面不改色地朝前走去。

  “瞧瞧这熟练的一套动作,”白籁啧啧两声,突然心神一动,瞄了眼身边神色如常的费朝,一个闪身来到他面前,“宝贝儿,来,到哥哥的怀里来!”

  费朝看都不看地绕过他走了。

  “……”白籁伤心欲绝,“腻了,果然是腻了啊!”

  费朝淡淡的声音顺着风飘进耳朵,“今天你在上面。”

  白籁仿佛被电了一下,浑身一哆嗦,顿时跟打了鸡血似的,转身勾住他的脖子,贴着他的耳朵低笑,“保证给你伺候好了——”

  余麦喝醉了根本坐不直,于是四个人分了两辆出租车,各自回的酒店。

  电梯里余麦就已经开始不老实了,怕他做出什么惊世骇俗的举动把监控那头的保安吓死,米歇尔一路用手掌锁着他的双手把人紧紧扣在怀里。

  刷开房门抱他进去的时候,确认白籁和费朝还没回来,米歇尔踢上门,转身就把他压在了墙上。

  “嗯——”房间里漆黑一片,余麦手脚缠着他,被亲得五迷三道,透过泪光看着窗外繁华的夜景,“梦里的北京好美啊——”

  他不安分地扭了扭身体。

  “先去洗澡。”米歇尔亲着他的锁骨,不由分说抱着他进了房间里的浴室。

  热水放到一半,余麦又黏黏糊糊地缠了上来,米歇尔无奈地笑了一下,他算是发现了,偏过头,“哥哥,你是不是特别喜欢我的腰。”

  余麦动作笨拙地去掀他的T恤,米歇尔直接扬手脱了下来,他傻笑着低头戳了戳他后背上的腰窝。

  “好翘哦。”余麦下巴戳在他肩上,嘿嘿傻笑两声,手指在那里抓啊抓。

  米歇尔,“……”

  “——知道我最喜欢你哪里吗?”

  热气升腾的淋浴室,米歇尔撩起余麦额前湿哒哒的刘海,哑声问。

  “喜欢,”沾满水珠的睫毛颤了颤,余麦看着雾蒙蒙的天花板,“哪里?”

  米歇尔低头亲他的脸和鼻尖,“最喜欢你红着脸咬嘴唇的样子。”

  余麦害羞地咬住嘴唇,米歇尔捏着他脖子后面的肉,眼神瞬间变得更加幽深。

  余麦觉得自己陷入了一团棉花糖似的云朵里。

  米歇尔用力和他十指相扣,“哥哥——”

  余麦搂着他的脖子,被亲得毫无招架之力,鼻子里哼哼唧唧发出猫一样微弱的声音,米歇尔听得耳朵发烫,用力在他耳朵下面嘬了一口,然后撑起上半身看着他,伸出手用力揉了揉他的唇。

  “哥哥,”他哑声...

  余麦眼里的柔光微微一动。

  “——咦,他们还没回来?”

  白籁推开房门,整个套房里寂静无声,不禁纳闷地四处看了看,“不应该啊,不是他们先上的车么?”

  费朝脱下外套放到沙发上,“我想喝水。”

  白籁哦了一声,转身去吧台给他倒水。

  “——唔!”

  漆黑一片的房间里,有什么东西猛地震了一下。

  米歇尔松开手跪立起来,他将汗湿的头发撩到脑后,捞起余麦狠狠吻住。

  “谢谢哥哥,”他在他耳边笑了一下,用法语低声道。

  余麦整个人晕乎乎地像是飘在水面上,听着外面白籁和费朝的说话声崩溃地捂住脸,大气都不敢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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