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个万人迷儿子是什么体验?   作者:竹浅   文案:   有一个万人迷儿子是什么体验?   高誓:   谢邀,人在局子,刚送渣攻进去。   我儿子是万人迷,从小受各种变态觊觎,我现在已经会倒背刑法了。   ———————   高顾笙是一本不可描述文的主角,从十八岁开始往后的人生,全都被马赛克覆盖。   高誓是高顾笙他爹。   高誓看到剧情后,默默握紧了拳头。   硬了,拳头硬了。   霸道总裁:你注定是我笼中的鸟儿,拖着被折断的双翅,只能为我歌唱   高誓:天凉了,该让某总裁破产了。   【震惊!某厉姓总裁因巨额偷税漏税入狱!】   病娇影帝:你是上天最完美的杰作,是我收藏室中永不凋谢的玫瑰   高誓:很好,我让你看看是玫瑰红还是你的鼻血红。   【震惊!某萧姓影帝竟是连环杀人狂!】   深情赛车手:别笑,你笑了就不像他了   高誓:别哭,留着点眼泪进去再哭   【震惊!某著名赛车手竟曾肇事逃逸!】   冷情天师:你是我的饵料,是我永生永世的囚徒。   高誓……没等高誓动手,高顾笙上去就给了正在念咒的天师一个左勾拳,物理打断施法。   看着不可置信地被带走送进局子的天师,高顾笙吹了吹拳头,洋洋得意,像只吃了鱼的小狐狸。   “现在这年头谁还等你慢吞吞地念完咒再打,你说是不是,老爸?”   高誓满意点头。   “孺子可教也。”   ————————————————   高誓没想到,自己出门一趟,捡了一个失忆的道长回家。   道长什么都不记得,连生活常识都不清楚,干净得像一张白纸。   高誓没办法,只好手把手地教。   道长又乖又单纯,看高誓的眼睛总是亮晶晶的。   直到有一次,高誓在一次任务中,遇到了他无法对付的强大鬼怪。   他要死了。   意识模糊的前一秒,他还在想,早知道就答应给道长带冰淇淋了。   可他不知道,在他昏迷之后,一道身影接住了他倒下的身体。   应不解一手抱着高誓,一手拿着桃木剑,脸上是高誓从未见过的冰冷。   谁都不能夺走他的高队长。   鬼怪也不行。   注:   老爹高誓26,儿子高顾笙18,亲父子   年龄差是本文最大的伏笔,第一章 会解释儿子怎么找回来的,文章后期会揭露高顾笙诞生的原因   做个不恰当的比喻,儿子是“无性生殖”诞生的。   cp   应不解×高誓   白切黑|道长攻,暴躁队长受   甜乎乎的1v1~   高顾笙小朋友没有cp,是一个励志成为霸总的男人。   注:   1.架空背景,请勿带入现实   2.文章中法律知识均为架空,参考的现实法律条文会放在作话   内容标签: 强强 都市情缘 东方玄幻 校园   搜索关键字:主角:高誓,应不解 ┃ 配角:高顾笙 ┃ 其它:   一句话简介:谢邀:人在局子,刚把渣攻送进去   立意:不论是面对“命中注定”,还是“上天安排”的挫折,都不要颓然自弃 楔子 高誓:老子第一次扫黄,就扫到了自己的儿子   “温凉,我们就先走了啊!”   温凉将手边的少年扶住,笑着遥遥招了招手。   今天是温凉的生日,邀请了同学们来参加他的生日聚会。   夜深之后,同学们再次道过祝福,便三三两两地各自回家。有温凉在,谁也不好意思提议去那些未成年人止入的地方。   温凉太温柔,也太干净。   他会润物细无声地化解两个男生的争执,让他们重归于好;会细心而快速地划分三三两两的小组,让男生护送女生回家;也会照顾女孩子,点了热果汁和牛奶来代替酒水。   再这样的人面前,好像就连说句过分的玩笑话,都是对他的一种亵渎。   “阿笙?阿笙,醒醒。”温凉轻轻拍了拍被自己扶住的少年,少年似乎已经醉得不省人事了。他无奈地叹了口气,笑着摸了摸少年的头,“酒量怎么这么差呀,说了让你不要喝了。”   夜已经深了,温凉抬头看看酒店正挂在侧墙的大钟,扶着少年走向柜台。   “学、学长。”有人小声地叫着,温凉回过头去,看见了红着脸低着头的女孩。   “是周同学呀,这么晚了怎么还不回家?”   周依依一听温凉的声音,本就红透了的脸颊红地要滴出血来,不敢看温凉的脸,只敢低着头看着他白色衬衫的一角,隐隐能闻到清新的柠檬味。   周依依感觉自己的脑子成了一团浆糊,先前准备好的告白一个字都想不起来。   “学、学长,我……”周依依抓着衣角的手收紧又松开。   温凉温和安慰道:“没关系,不要紧张,慢慢说。”他将少年又往身上拉了拉,承受住他大半的重量。   周依依余光瞥见温凉的动作,心里一惊,自己怎么忘了学长还扶着一个人,是不是给学长添麻烦了?   她慌乱抬头,什么都顾不得了,“学长!我、我喜欢你很久了!从高二就开始喜欢你,所以你可不可以给我、给我……一个机会。”   越到后面声音越小,直到最后轻微细若蚊蝇。   好喜欢他。   温凉依旧是笑着,只是目光中带了些苦恼,周依依心里一凉。   她爱慕许久的学长,带着歉意的回绝,乘着盛夏的晚风,温和又坚定地被送到她的耳畔,“对不起,我有喜欢的人了。”   周依依的心沉到井底,即便曾一次次告诉自己,“学长这么优秀肯定不会答应,我只是不想给自己留遗憾”,却依旧忍不住红了眼眶。   万一呢,万一呢。   毕竟,是喜欢了五年的人啊。   她低下头来,让为了今天精心打理的长发遮住面颊,哪怕被拒绝,也不想让温凉看见自己的眼睛。   温凉的声音再次响起,他语速很慢,像是字句斟酌。   “依依,你是个好女孩,你值得更好的。”   “我听见你喜欢我,真的很感谢你,因为是你,让我知道曾有一个女孩,将她最宝贵年纪里的爱给了我。”   “但是对不起,我有喜欢的人了,我很爱他。”   “你这么漂亮,又聪明又温柔,我想你一定能找到一个你爱的,也爱你的男孩子。”   “依依,谢谢你。”   周依依抬起头,隔着一层水汽看他,温凉褐色的眼睛温柔得像春水,看向他的目光,就像是哥哥看着自己淘气的妹妹,无声的纵容与拒绝。   她突然由衷地羡慕起那个被温凉喜欢的女孩,连最后一丝嫉妒也烟消云散。   周依依不好意思地抽了抽鼻子,温凉笑着将纸巾递过去,周依依低头擦去自己的眼泪,连同有些花掉的,为了让自己的眼睛显得大一些的眼妆一并擦掉,温凉耐心地等着她,等到周依依再次抬起头,虽然还红着眼角,脸上已经挂起了一惯没心没肺的笑容。   “啊,涂着睫毛膏总感觉眨眼睛很重啊,现在轻松多了。”   “其实学长,我也没有多想和你在一起,就是感觉追了这么多年,不表白一下太可惜啦哈哈。”   “现在心愿完成啦,还打听到了一个八卦~血赚血赚!”   周依依笑着后退几步,笑着摆手,笑着道:“学长,那我就先走啦,不早了,再不回家妈妈又要唠叨了。”   她像往常一样,蹦跳着走远了,她的速度那么快,连温凉的一句“要不要找人送送你”都没来得及说出口。   她小跑到门口,突然回过头,用力地摆了摆手,脸上挂着大大的笑容,她用力地做着口型。   她毫不顾忌形象,脸因为夸张的口型滑稽地扭曲,看不出方才那个害羞得连话都说不出来的女孩的影子。   ——学长,再见。   温凉无奈笑着冲她点头,周依依转身跑远。   跑着跑着,眼泪就掉了下来。   学长那么好,他喜欢的,一定也是很好很好的人。   ……   温凉目送周依依跑远,走向柜台,依然带着温和的笑容,“劳烦,开一间房。”说着拿出了自己的身份证。   柜台前的服务员手脚利落,一边查找着空房,一边说:“这个小兄弟看起来喝了很多啊,今晚上你可安生不了。”   温凉摇头笑道:“我学弟,第一次喝酒,一杯就醉成这样了,还是个小孩呢。”   “332房,双人间。”服务生接口,“不打算回家陪女朋友?这个小孩打个电话叫他家长来接呗。”   温凉的眉头微微一皱,等服务员抬头,他依然是笑着的样子,“不要双人间,要大床房,方便些照顾他。”   “他的手机已经没电了,联系不上家长,不过他出来之前已经和家里人说过了。”   “哦哦,这样。”服务员将房卡和身份证一并递给他,温凉接过道谢,顿了顿,笑着打趣:“再说,我还没有追到呢,单身狗一条。”   服务生哈哈大笑,冲着温凉告别。   温凉架着少年走进电梯,哪怕是在电梯中,他依旧笑着,连嘴角勾起的弧度都丝毫不差,脸上的笑容像个面具,莫名让人心底发寒。   ——还没有追到,但是马上就要到手了。   ……   “阿笙?阿笙?”温凉将少年放到床上,摸了摸他的脸颊。   方才少年的脸一直被按在肩上,现在拨开厚重的刘海,摘下老土的眼镜框,方才惊觉,少年竟是如此……惊若天人。   肤如白瓷,鬓若鸦羽,睫毛纤长如蝴蝶振翅,双腮带粉似桃花初绽。嘴唇水润,唇形饱满,酒香氤氲,诱人采撷。   他唇瓣张合着,嘟囔着不明的呓语,带着鼻音的声音软软绵绵,好像猫咪的肉垫,拍在了人的心口处。   温凉定定地看着他的唇,像是被引诱了似的低下头去,越来越近,越来越近,近到能闻见少年唇齿间的酒香,近到能……   “出卖我的爱~背着我离开~知道真相的我眼泪掉下来!”   被调到最大的手机铃声轰然作响,震地温凉一个哆嗦,硬的发疼的某处差点就软了。   他冷着脸拿出少年的手机,那方才被称作没电关机的手机,现在分明还有大半的电。   “未知号码?”温凉冷笑一声挂掉电话,稍加思索干脆将手机关了机。   他俯身凑近少年,摸了摸他的脸颊,声音如同抹了花蜜的棉花糖。   “阿笙,等我,很快你就是我的了……我会、对你好的。”   ***   “高队,怎么?”常洋接过手机,诧异地看着一身警服的男人。   高誓揉揉眉心,“乐乐把电话挂了,他不接陌生号码。”   “呃……”他说队长这次打电话怎么这么快,“队长,你还是换个手机吧,你这个手机都该进博物馆了吧?换我这种,或者庄妹子那种都行。”   “博物馆?”高誓看看自己的诺一亚,摇摇头道,“这个手机结实,待机时长有一周,我觉得挺好用。”又看了看常阳的小米,“你那个屏幕太大,不好用。”   看了眼常阳的电池,剩余电量百分之五十,又补充了句,“耗电太快。”   常阳看见队长用了不知道多少年的手机,嘴角抽了抽。   队长到底是从哪里淘换出来的这个老古董,关键看着还怪新的,就像上周买的。   “队长你看,你用你那手机,经常就忘了充电,我这个一天充一次,保准能记得。万一以后像这次一样,联系不上乐乐呢?”   高誓沉默一会,好像被说服了。   对讲机突然响起,高誓接通,目光一沉。   “走!”   ***   温凉裸着上半身从浴室出来,看见床上的人,目光一软。   他撑在少年的身侧,灯光被挡住,少年就睡在他的影子里,这样看来,好像少年整个都是属于他的。   属于他的。   温凉将身子慢慢压了下去,嘴角勾着淡淡的笑意。   就在千钧一发之际,少年的眼睛豁然睁开!   眼若寒星。   温凉还来不及反应,只听“砰”的一声巨响,温凉一米八五的一个大男人,被打地凌空飞了起来!   牛顿看了沉默,哈桑看了流泪。   少年目光凶狠,就在温凉落地的那一刹那,翻身跨坐了上去,拳拳到肉,毫不留情,把京大众多女生为之疯狂的校草打懵了。   “让你丫的给老子下药!”   “让你丫的敢打老子小雏菊的主意!”   “亏老子还把你当兄弟,你他妈的居然想上我?!”   温凉被劈头盖脸地一顿打,想反抗又不能忽略恨不能将他打毁容的拳头,竟然就被个子比他矮一头的少年压在了身下。   少年借着酒疯出了一口恶气起身想走,却发现自己的身体又软了下来,尤其是两条腿,软绵绵的用不上力气,看来是刚刚积攒的力气已经要被消耗殆尽,心道不妙,左右看看,情急之下拉过床单把温凉的两只手按在一起,用力绑住——   “砰!”   门被撞开的声音。   “咔!”   一脚迈入的声音。   “草!”   表示惊怒的声音。   “扫黄组!给我靠墙脚抱头蹲下!”   ——熟、熟悉的声音……?   少年听见这一声爆喝浑身一哆嗦,看见身下压着的,就围了一条浴巾,还被自己绑住双手的温凉,浑身又一哆嗦。   他哆哆嗦嗦抬起头,果然看到了某张熟悉的脸。   高顾笙看着高誓的脸,看着那张脸从惊讶慢慢变黑,变黑,变黑……觉得自己可能要完蛋了。   高顾笙百口莫辩,高顾笙颤颤巍巍,高顾笙欲哭无泪。   千言万语化作一声小心翼翼的呼唤。   “爸……”   。。。。。。   高誓:万万没想到,老子第一次扫黄,扫到了自己的儿子。 第一章 高誓:谢邀,今年十岁,喜提两岁好大儿   一张客桌,对坐两人。   高誓抱臂,双腿交叠,自上而下俯视着自己刚从警局带回来的好大儿。   “说吧,怎么回事?”   高顾笙垂头丧气,厚重的刘海遮住眼睛,看起来像一颗萎蔫的小白菜,“我也不知道怎么回事。”   高誓一拍桌子,桌子上的橘子们跟着跳了跳,“不知道怎么回事你怎么在宾馆?”   一说这个高顾笙可就不丧了,他也跟着一拍——没拍下去,一转手拿了个橘子。   他一边剥橘子一边道,“老子把那狗东西……”   “啪!”   这次高誓的巴掌落在高顾笙的脑袋上。   “不许说脏话!”   “嗷——!疼死了老爸!”   高顾笙胡乱揉了揉自己的头发,厚重的刘海被掀开,露出一张令人呼吸一窒的脸。   他毫无所觉,轻轻一拔,将一颗橘子从白色的蒂上完整地拔了出来,被他讨好地献给高誓。   “老爸,吃橘子。”   看高誓接过橘子,高顾笙才正色道,“其实今天是温凉的生日,他叫了很多同学去参加聚餐。”   “我的酒量老爸你也知道,白酒两斤开胃——但是这次我喝了半杯啤酒就觉得晕晕乎乎提不起力气了。”   “我有留意过,那啤酒是从同一个瓶子里倒出来的,我旁边的同学喝了没事,单单我喝就醉了。”   “他肯定做了手脚。”   “后来的事情,咳、爸你也知道了,他把我带到宾馆去,我当时没彻底醉死,打了他个措手不及。”   高顾笙看着高誓将最后一块橘子放进嘴里,简洁有力地为这件事做出最后的总结——   “总之,就是我把他当兄弟,他居然想上我!”   “你……”高誓的头有点疼,他估计自己应该是着凉了,草草揉了揉,继续道,“你那什么温学长,怎么回事?你怎么招惹上的?”   高顾笙从小就知道,自己格外容易招惹奇怪的人。   他不在乎外貌,为了以绝后患,干脆剪了个狗啃似的发型,把眉毛剃了,又带了个能遮住半边脸的巨大眼镜,把这张招人的脸彻底遮了起来。   此后,身边果真清净了很多,为他挡狂蜂烂蝶的老父亲终于也能消停几年。   高顾笙一直为自己这个主意而洋洋得意,他说自己这样交到的朋友,都是不在乎外貌的真心朋友。   而事实也如此,能透过高顾笙平庸老土近乎邋遢的外貌,看到他有趣的灵魂【高顾笙自我标榜】的人,最后确实都成为了他的至交好友。   ……虽然高誓怀疑,他就是懒得收拾自己。   进入大学之后,高顾笙依旧保持着这样一幅造型,却意外得到了温凉学长的青睐,高顾笙与温凉一见如故,他本以为自己又将交到一个好友,却没想到发生了之后的事情。   高顾笙苦恼地揉了揉脑袋,道,“我也不知道温凉怎么会对我动手,难道是我没注意的时候,他看到了我的脸?”   高顾笙撩起前额的刘海,被剃得乱七八糟的眉毛暴露出来。   “老爸,你看我的眉毛,这次剃得不够前卫吗?”   高誓定睛一看,只见这一对眉毛,一根被剃得极细,而且高高上挑,大有“开天”的阵势;一根剃成椭圆还被修地下垂,颇有“辟地”的雄风。   这还不算,眉毛的主人为了让自己的“艺术细菌”得到超常的发挥,特地用眉笔把下垂的那一根描了又描,力求得到蜡笔小新同款。   高顾笙这一抬头,挺翘鼻梁下,特地画成香肠嘴的“血盆大口”也暴露出来,让人不由得想起《东成西就》里的西毒。   高誓看了一眼,就觉得眼睛受到了暴击。   高誓:拿走拿走快拿走   这张脸用一个词就可以形容。   惨不忍睹。   但是,当初高誓在宾馆撞见两人的时候,高顾笙脸上一堆乱七八糟的东西已经被擦净了,即便是被乱剃的眉毛也掩不住他的好颜色。   高誓按按额角,想到了另一个可能。   高顾笙的“保护色”,开始失效了。   他抬头,看着儿子又拿起一个橘子拨了起来,纤长白皙的手指动作灵巧,抚弄橘皮时带着股莫名的诱惑力。   零散的碎片灌入脑海,高誓猛地一震,心头涌起难以言喻的压抑感,随之而来的是头部的剧烈疼痛。   “老爸,你怎么了?又头疼了?”   高顾笙连忙放下橘子,几步迈到高誓身边蹲下来。   高誓放下揉额角的手,看见自家儿子满脸担忧,问,“爸,你是不是每个月那几天又到了?”   老父亲忍了忍,默念两遍“这是亲的”,到底没一巴掌拍下去。   他抬手往高顾笙脑袋上一放,使劲儿揉了两把,和搓狗头似的,“没事。”   “爸知道温凉为什么会注意到你了,不过具体原因还需要找道长确认一遍,这几天找老师请个假吧。”   揉乱的头发翘起,露出耳侧一道血印子,那是他与温凉打斗的时候被剐蹭到的。   血印子的周围泛着青紫,他皮肤白,显得格外触目惊心。   高誓的手顿了顿,迎着高顾笙诧异的目光,他把人拎起来,又把人脑袋按进怀里顺了顺毛。   “怕不怕?”   高顾笙本想说两句玩笑话活跃活跃气氛,或者打个哈哈混过去。   他知道爸爸因为自己的事情,已经很久没好好休息过了,不想再让他担心,可到底还是个孩子,当脑袋埋进爸爸怀里的时候,在宾馆受的委屈与险些被性|侵的恐惧猛地涌了上来。   他把头往爸爸怀里钻了钻,像一只遇到危险的鸵鸟,悄悄掉了两滴眼泪。   可过了一会,他深吸一口气,把脑袋从高誓怀里拔萝卜似的拔|出来,蓬松的头发根根翘起,像一颗海胆。   他的眼眶没有红肿,眼角也没有泪痕,没心没肺似的咧嘴笑,露出一口大白牙,“说什么呢老爸!”   “在你面前的可是跆拳道黑带、泰拳精通者、太极资深发烧友、防身术集大成者、无限制格斗八连胜的——高誓队长的儿子!温凉这种小弱鸡,老子一拳一个!”   高誓一巴掌拍在高顾笙的头顶。   “你跟谁老子呢?!”   高顾笙一溜烟地跑走了,临走前还不忘顺走一个橘子,“老爸,我去找老师请假了!”   “快滚快滚。”   ……   高顾笙走后,高誓背靠在沙发上,从烟盒中掏出了一根烟。   他没有点燃,只是叼着,而后点了点佩戴在左臂的手表。   这块手表是机械表,银白的表盘与表带,看起来平平无奇,与路边十几块钱买的并无不同。   然而在高誓的轻击之下,手表迅速变形,本应是调节时间的按钮处开裂,露出了一个USB接口,表盘亮起,一个笑脸显露在表盘上。   “星星为您服务。”^v^   高誓将手表与笔记本连接,打开手表文件夹,数个文档滑过电脑屏幕。   点开被命名为“剧情”的文档,找到其中一段,高誓将其标红。   【剧情开始于乐乐十八岁。】   整个文档密密麻麻,记载是他在八岁到十岁期间,做的一个噩梦。   高誓八岁那年,经历了一场诡异的车祸,当时车上的所有人都看到了在车前一闪而过的白色身影。   为了躲避白影,司机猛打方向盘,车身擦过一旁的护栏,高誓的头撞上车玻璃,留下一块红肿,昏了过去。   奇怪的是,等众人下车后,那白影却不见了,行车记录仪也没有拍到任何东西,只拍到司机莫名其妙的打了方向盘,车身在护栏上蹭掉了一片漆。   更加奇怪的是,车祸之后,高誓陷入了昏睡。   医生检查,那块红肿不应该对他的大脑有任何影响,高誓也并不是昏迷,只是睡着了。   可不管怎么叫,都叫不醒他。   这一睡,就睡了整整三天,在这三天期间,高誓做了一个梦。   这是个噩梦。   他像是观影一样,观看了一个少年的一生。   三天后,他醒来了,却再不记得曾梦到过什么。   只是从那之后每当入睡,这个梦便会如期而至,醒后什么都不会记得。   或许是因为梦的次数实在太多,又或者是别的什么,在他十岁那年,他从梦中醒来,眼睛还未睁开,便大声吼出了一个地点。   【凌山!】   不知为何,这次的记忆没有完全消退,或许与他喊出了梦境中的地点有关。   他抓住零散的记忆片段,让父母带着自己往凌山赶。   到达凌山后,像是有什么在牵引着他。   他凭着感觉一路走,找到了一个小孩。   只有两岁。   浑身光溜溜的,闭着眼蜷缩在草丛中。   高誓将这个小孩带回了家。   这个小孩,便是高顾笙。   ……   高誓想到这里,不由得露出了一丝笑意。   当时高誓父母想将这孩子送到福利院去,因为凌山在郊外,荒无人烟,高顾笙光溜溜地躺在草丛里,周围除了他们的脚印外,再无任何生物出没痕迹,怎么想怎么诡异。   为了高誓的安全考虑,父母打算将高顾笙送到福利院。   当时高誓死死抱着小孩不撒手,直觉如果把小孩送走,那个记不清的噩梦就会变成现实,情急之下脱口而出,“爸爸,不能送走,这是你孙子!”   高誓如今还记得高父脸上那个抽搐的表情。   偏偏当初的高誓越说越觉得有道理,昂首挺胸且理直气壮,“爸妈,你们看,这小孩和我长得多像。”   高父高母无语至极,然而高父向来信奉证据,喜欢讲道理,即便是面对着高誓如此离谱的借口都没有敷衍,为了让高誓不再执着于这个小孩,干脆道,“既然你这么说,那就做个DNA,看看你们有没有血缘关系。”   “如果这不是我孙子,那就送到福利院去,你如果想这个小朋友,可以去找他玩。”   为了儿子一句狡辩的话,硬要拉着俩加起来还不到鞋码一半大小孩去做父子亲缘鉴定,听起来是不是很离谱?   哎,高父就能做出这种事来。   所以说,在高家,胡搅蛮缠是行不通的。   小高誓傻眼了,他当然知道什么是DNA鉴定,也知道这小孩不是自己的孩子。   他只能眼睁睁地看着标本被送进检测室。   面对只讲道理的父亲,撒娇卖乖撒泼耍赖都是纸老虎。   然而,三小时后,医生一步一顿地出来了,僵硬的手指夹着一张鉴定书。   上书:   【检测结果:综合父权指数47271128.1234,父系可能性为99.9999%。】   这下子,不止父母傻眼了,高誓也傻眼了。 第二章 高誓:狗屁的剧情,狗屁的温凉   在最初的震惊过后,高家父母迅速冷静了下来。   两年前的那场诡异车祸,已经让高家父母认识到,这个世界上,或许存在着一些,人们认知之外的事物与情况。   比如行车记录仪无法拍到的白影,又比如,眼前的小孩。   高父当即拿出手机,联系空渺道人。   空渺道人与高家已经结识两年了。   当初,高誓沉睡不醒,急坏了高家上下,正当一向不信鬼神的高家,急病乱投医地开始询问朋友有无认识的灵异人士时,一老道敲响了高家大门。   老道发须皆白,鹤发童颜,一身月白道袍,手持拂尘,仙风道骨。   门一打开,他便道,“老朽观此地有异。”   空渺道人被急坏了的高家人请进门,他看到床上的高誓,问过八字后,面色凝重拿出七枚铜钱,往空中一抛。   下一瞬,双眼猛地闭紧,竟缓缓流下两道血泪。   高家众人纷纷围上去,老道只摆了摆手,“天机不可窥。”   他留下了高誓苏醒的时间与自己的联系方式,便翩然而去。   三日后,高誓果真苏醒。   自此,高家彻底信了鬼神之说。   而如今看到这来路不明的小孩,第一反应便是找空渺道人。   空渺道人来的很快,消息发出去,转瞬大门就被敲响,简直像空渺道人早就预料到高家的情况,特地等在门口似的。   但是空渺道人看到小孩时,也是吃了一惊。   他再次拿出铜钱,想要为这小孩算一卦,却如两年前一样,双目再次流下血泪。   空渺道人道,这孩子与高家有缘,与高誓更是有父子之缘。   几番考量之后,这孩子被留在了高家。   而突然喜当爹的年幼爸爸高誓,坚持要自己给这小孩子起名。   其实高家给孩子起名一向没什么讲究,但是高誓毕竟年纪小,高家人很担心会起个“高球球”“高年糕”之类的名字。   没想到高誓沉吟片刻,仰头,“大名就叫高顾笙,小名叫乐乐,怎么样爸妈?”   在名字脱口而出的那一刻,他想到的是梦中的少年。   虽然已经记不清梦的具体情节,却总觉得,少年在梦中未曾真心笑过。   那就给他取名叫乐乐,往后都快快乐乐的。   ……   高誓叼着烟,将方才突然出现在脑海中的梦境片段敲进电脑。   他手速很快,衬衫袖子挽起,露出一截手臂。   在他苏醒之后,时不时的,脑海中就会出现一些梦境片段,最开始隔五六年才会出现一次,随着高顾笙渐渐长大,出现地越来越频繁了。   这个文档记满了他零星的梦境。   而时间证明了,那个噩梦不仅仅是一个梦,还是以高顾笙为主角的未来。   这个世界,似乎是一本书。   他的预知梦,实则提前浏览了“剧情”。   剧情……   狗屁的剧情。   高誓冷笑一声,看着自己打出的又一段梦境碎片。   在段落的开头,赫然两个大字。   【温凉】   ***   “队长!吃午饭了吗?”   “老大,上次任务的档案我整理好了,你看一下。”   “队长,A市那边有消息了吗?”   ……   一进门,队里的狗子们纷纷从工位前抬起头来,高誓顺手拿过常阳上供的半包薯片,“暂时没什么事,报告写完了就去训练场锻炼锻炼,秋子,你的体能太差了,加二十组引体向上和五十组仰卧起坐。”   冉秋一声哀嚎,“老大,我的脚还没好呢。”   高誓拿起薯片,点点头,“对,所以等你脚好之后再加十圈慢跑和五十组蹲起,去扫个宾馆而已,跑太急把自己脚崴断,真有你的。”   无视冉秋的惨叫,高誓把薯片丢进嘴里,嚼了两下皱起眉头,一看包装,“板栗味?这是什么□□。”   常阳笑嘻嘻道,“老大,咱们有福同享有难同当,有难吃的薯片一起吃,你就帮忙吃一点吧,浪费粮食多不好。”   高誓把剩下的半包薯片丢到常阳怀里,“你说得对,浪费粮食是不好,所以要是我看到你没吃完,就把你上次买的樱花酒酿味乐事一起塞你嘴里。”   被常阳强行投喂数不清的黑暗料理的狗子们纷纷欢呼起来,   “队长万岁!”   “原味永远的神!”   “我再也不要吃韭菜味的薯片了!”   一顿嘻嘻哈哈中,黄杉压低了声音轻声问,“队长,乐乐怎么样了?”   高誓何等灵敏,这群家伙看着是在打闹,实则一个个耳朵都竖了起来,他也知道大家都很关心乐乐,干脆也没压低声音。   “乐乐没什么事,就是有点被吓到了。”   见高誓的神色正常,便知道高顾笙并无大碍,有些凝滞的气氛再度活跃起来。   “也是,姓温的那小子也就是个绣花枕头,哪里打得过咱们乐乐。”   “没想到他看着人模狗样的,实际这么不是东西。”   冉秋突然皱起眉头打断了众人的谈话,“老大,温家出手了,想把温凉捞出来。”   刚回到部门的庄貅貅愣了愣,小声问,“什么温家?”   她今天上午才执行任务回来,只知道乐乐差点出了事。   黄杉解释道,“温凉是温家的人,就是B市的那个温家。”   冉秋迅速点开一个个对话框,双手在键盘上几乎要飞出残影,“温家估计是联系不到乐乐,想花钱解决问题。”   高誓走到冉秋身后,看着监控中的画面,冷笑一声。   “温家。”   “让他们捞,我倒是要看看,他们要怎么把温凉捞出来。”   就在昨天,他记起了部分有关温凉的噩梦记忆。   温凉是一切噩梦的开端。   在梦境的最开始,高顾笙便是如他捡到的那样,小小的一个孩子,躺在凌山的荒草中沉睡,他被乞丐团伙捡到,成为了乞讨组织的一员。   这个乞丐团伙,专门挑小孩子去乞讨,这些小孩子,有的是他们捡到的,有的是拐来卖不出去的。   只有三五岁大的小孩,或是被折断手脚、或是被挖去眼睛,用人造的残疾去博取路人的同情,为他们背后的乞丐团伙带来源源不断的金钱。   幼年的高顾笙生的太好,简直是一个吸金神器,靠他来乞讨,比直接卖掉赚的多。   于是高顾笙便在乞丐团伙艰难生长到六岁。   不幸中的万幸,是高顾笙聪慧,与为首的乞丐周旋,多次打消了对方将自己弄残的念头,勉强保住了身体的健全。   六岁的时候,乞丐团伙被捣毁,他被送到了福利院,这家福利院的院长和阿姨很好,高顾笙吃上了自出生以来的第一顿饱饭。   然而,六岁到十八岁的这一段时光,高顾笙过得却并不平静,在这短短的十二年时间,他曾被人绑架,也曾被犯罪组织领养,他的好相貌成了对准自己的利刃。   一路跌跌撞撞,他长到了十六岁,十六岁到十八岁这两年,仿佛上天终于放过了他,那些普通人一辈子也遇不上一件的事情终于放过了他。   他一边打零工赚学费一边读书,有时候他为了赚钱一天只能睡三个小时,福利院的妈妈心疼他,悄悄给他塞吃的,可福利院也没有钱,偶尔塞给他的吃食,也不过是一个土豆、半根火腿。   最瘦的时候,他的大腿还没有同学的手臂粗,瘦得好像风一吹就折断了。   可是那段日子,是他活了十八年以来,最快乐的时光。   他的寒窗苦读有了回报,在十八岁那年考上重点大学,学校免学杂费,高中还给他发了一笔奖学金。   前途一片光明。   他以为,前途一片光明。   直到他到大学,遇上了温凉。   温凉迷|奸了他,次日醒来后,假惺惺地抱歉,并展开正式的追求,整个学校都知道了,他们学校的校草,温凉学长,有了喜欢的人,正在追求。   所有人都好奇,究竟是什么人,让温凉低声下气地求爱。   高顾笙被扒出来的时候,众人大失所望。   一个孤儿,一个土包子,怎么配得上他们的白月光?   没人去深究这件事的真相,没人管高顾笙的意愿,没人去了解高顾笙的人品,更没有人愿意透过他老土的刘海,与他惊慌却清澈的眼睛对视。   他们只是觉得,如果这样的人都可以入温凉的眼,那么自己也可以。   大多数人对这件事只是感叹两声,但总有一小部分人偏激而自负,他们将所有的不满都发泄在了高顾笙身上。   高顾笙被堵进小巷揍过,被学生会的某个部长暗箱操作,取消了贫困生奖学金,他上交的竞赛材料被使了绊子,还有外校的人来将他堵在角落,大声告诉他,他配不上温凉。   这还不算。   他的课题被爆出了抄袭。   一时之间,群情激奋。   整个学校好像都容不下他。   在这样的明嘲暗讽之下,高顾笙引以为傲的成绩一落千丈,老师也失望地将他排出了课题小组。   就在高顾笙万念俱灰、摇摇晃晃地从老师办公室走出时。   他撞上了温凉。   温柔的温凉学长啊,逆着阳光,眉目尽是担忧与关切。   他轻轻地、珍视地,将高顾笙拥进怀里。   “别怕,你还有我啊。” 第三章 高顾笙:我要二十个。   当你被全世界抛弃,有个人跑到你身边,抱住你,说还有他在——   你会不会动心?   高顾笙动心了。   在长达一年的排挤、暴力与打压之下,他尽力保护福利院不受波及已经拼尽全力。   他看不清他受到的所有伤害,背后都有温凉的影子。   他一头扎进了温凉的陷阱里。   而这一次,高顾笙早早地被高誓带回了家,不必经受风摧雨折,高考成绩比梦中的更为优秀,考上了全国排名TOP3的重点高校。   却没想到,竟然考到了温凉所在的大大学。   或许是“剧情”的影响,两个人终于还是碰面了。   甚至从原来的“超重点高校来演讲的学长”变为了“亲学长”,两人接触机会大大增加。   原本在十八岁之后开启的剧情,提前发生了。   ……   “队长,让乐乐一直跟着你也不是回事,要不然去【灵管所】那边申请两张封印符,试试看有没有用?”黄杉建议。   高誓摇摇头,“我已经有主意了。况且,灵管所那边最近很忙,怕是腾不出人手来。”   冉秋将监控录像整理完毕,借着伸懒腰的力道,蹬了一下桌子。   被黄杉改装过的转椅非常丝滑,眨眼之间便将冉秋带到了常阳身边,他偷吃了一块原味薯片,插话道,   “说起来。老大你们有没有发现,最近咱们出警越来越频繁了?平时一周也出不了一次警,这周都第三次了。”   常阳拍走试图将自己薯片整袋顺走的手,顺便将整个大队都难以下咽的樱花米酿味塞到冉秋手里。   “对啊,而且这段时间,这些鬼怪变得聪明了很多,昨晚的淫鬼居然割裂阴魂,留了一道分|身在服务生身上,要不是灵警那边反应快,怕是要出事。”   庄貅貅轻声附和,“没错,前几天我跟的那次任务,那一只冤死鬼好像也残存着些许生前的记忆。”   高誓靠在桌旁,三指宽的皮带将他的腰肢束出,劲瘦而有力。   他沉思着,手指有一下没一下地轻轻点在桌面上,“或许,只是这段时间阴界活动比较旺盛,又或许……是鬼怪在复苏。”   看着狗子们惊愕的表情,高誓挥了挥手,“具体的还要看灵管所怎么说,想必他们也早就察觉了异样。”   “好了,该干嘛干嘛,我出去一趟。”   “还有冉秋,等我回来要是没看见你在锻炼场,我就亲自和你练一练。”   在冉秋的哀嚎中,高誓走出了大门。   阳光刺目,屋外茂盛的树叶在地上留下一片浓郁的树荫。   在他眼前的这一片树叶,正面接受着阳光的亲吻,背面却结了一层蛛网,上面粘着一颗白色的卵。   这个世界就如同这片树叶。   世界分为阳界与阴界。   普通人生活在阳界,由警|察维持秩序。   阴界是阳界的对立面,人们所能想象到的所有灵异鬼怪,都生存在阴界。   阴界由灵管所维持秩序。   在灵管所中的成员,统一称为灵警。   灵警大多数不擅与普通人接触,普通警|察不了解阴界事务,因此,游走于阴阳之间的异管局出现了。   异常事件管理局,简称异管局,其中的成员知道阴界存在,以刑警身份在阳界行走。   他们被称为异警。   灵警与异警协同出警。出警时,灵警处理鬼怪,异管局为灵警打掩护,隔离普通民众,必要时参与鬼怪围堵。   高誓,便是异管局大队长,也是灵警们最喜欢的配合警,没有之一。   异管局成员,身有些微灵力,却无法修炼,这样的人最容易招来鬼怪。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不同寻常的经历。   也因此,队里的核心成员,都知道高誓有一个只比自己小八岁的亲生儿子。   ……   高誓走到一处空地,掏出自己的诺基亚,打通了空渺道人的电话。   “你身上有她的香水味~是我鼻子犯的罪~”   高誓听着彩铃,脸上划下三道黑线。   “喂,道长,我是高誓。”   “哦哦,小高誓啊,是又搞了什么事吗?”   电话那边隐隐传来激烈的打斗声。   “有人需要技术支持吗?”   “哇哈哈哈哈哈漏漏漏漏漏油了!”   “double kill!”   “triple kill!”   “Quadra kill!”   “Penta kill!”   “Aced.”   一场激烈的团战,在我方队友争先恐后、气急败坏的“干得漂亮”中,落下帷幕。   高誓从电话接通开始,就拿出了一根棒棒糖,糖纸刚拨开,就听到了水晶爆炸游戏结束的声音。   “咳,那个……小高誓?你还在吗?”空渺道人一副无事发生的样子。   高誓叼着棒棒糖,“唔”了一声,将棒棒糖咬碎。   “老头子,之前咱们说好的过几日见面,你什么时候过来,我去接你。”   空渺道人道,“我抢了明天早上的机票,大概明早九点半左右就能到了。”   “怎么?你语气不太对,乐乐出什么事了?”   高誓已经习惯了空渺道人的敏觉,他将昨日发生的事情与空渺道人说了,听得空渺大皱其眉。   “等会,我算一卦。”   高誓眉头一皱,刚想阻止,“等等,你别……”   一句话没说完,就听见了熟悉的喷血声。   高誓扶额,“老头子真是一点记性都不长。”   空渺道人这些年来喷血已经习惯,他混不在意地擦了擦嘴,“没事,都说了但凡关于你高家的事都有古怪,我发现喷了血之后,这些年积累的暗疾反而渐渐消失了,近期尤其明显。”   “好了,我方才算了一卦,窥到一点东西。”   “高顾笙近期有大劫,劫数不断,而且已经开始了。”   空渺道人一开口就扔出个重磅炸弹。   高誓想起梦境中的温凉,脸色黑如锅底。   但温凉只是一个开端。   除了温凉之外,还有很多,窥伺垂涎高顾笙的存在。   高顾笙就像一块唐僧肉。   “可是梦境中,乐乐是在十八岁之后才开始经受劫难的。”   难道他的出现,改动了未来?   可温凉还是与乐乐相遇了。   就像冥冥之中,有什么在牵引着。   空渺道人在电话那头叹了口气,“逆天改命者,皆受命运所戏。”   “之前我算高顾笙,来路归途一片白茫茫,什么都算不出,如今倒是能窥到些许,或许,有什么要开始了。”   “说真的,高顾笙与天命关系太过紧密,最开始若不是我那好徒儿,我不会插手高家的事情。”   这是高誓第二次听空渺提到他徒弟。   第一次,空渺说他徒弟与高家有缘。   空渺的徒弟先天有疾,命中注定活不过三十岁,而度死劫的机遇就在高家。   空渺对高誓很有好感,这些年过去,实实在在地将高誓归到自己的羽翼之下,但对高顾笙,却一直保留着一份警惕,并不亲近。   “我徒弟的命数有些变化,我明日带着他一起过去。”   空渺话头一转,方才沉重的气氛一扫而空,“对了,老道想吃流水轩的火锅,要加麻加辣的,小高誓帮我安排一下。”   高誓脸色又是一黑,“老头子,你忘了上次你吃九宫格,第二天上厕所贴了三张冰凉符才撑过去的事吗?”   空渺道人打了个哈哈,“哎呦,信号不好,挂了挂了,明日记得帮老道安排上啊。”   高誓听着电话里的“嘟嘟嘟”,“啧”了一声,转而拨通了流水轩的预约。   “喂?流水轩?安排一桌火锅记在我名下,加麻加辣。老规矩,再预约一个肛肠科大夫。”   ***   高顾笙向来是个有自知之明的好孩子,既然老爸说了不让他出门,他就严格执行高誓的命令,连房门都不打算出。   他准备好了冰可乐、自热火锅、以及半个冰过的西瓜,舀了一勺西瓜心送进嘴里,满足地眯起眼睛。   “芜湖~战地我来了!”   然而,刚带上耳机,放在电脑桌上的手机就震动起来。   辅导员的电话。   这可不能不接。   等高顾笙挂了电话,上扬的嘴角顿时垂了下来。   电话接通,却不是辅导员的声音。   据那人自己说,他是教务处的老师,通知高顾笙马上到校,要了解昨晚的事情,并隐隐透露出,这件事牵连到了他得罪不起的人,甚至如果他不愿意协商,可能会对他的学籍用些手段。   高顾笙:垮起个小狗逼脸   高顾笙长这么大还没怕过谁,刚才的通话他已经录音,虽然对面的人用词巧妙,这份录音无法作为关键性证据,却也可以作为辅助。   另外,真要说起以势压人来,还不一定谁压谁。   高顾笙屁股和在椅子上生了根似的,一动不打算动。   然而手机却再度响起。   通话显示【温凉】。   温凉?这人不是进去了吗?   高顾笙一怔,皱着眉头接起电话。   “顾笙,我们见一见好吗?”   居然真的是温凉的声音?!   这怎么可能?   “你怎么出来的?”   电话那头的人轻笑一声,“你来见我,我就告诉你。”   高顾笙冷笑一声,“见个屁!老子见你一次打你一次!”   刚想挂断电话,那头却又道,“顾笙,你与那个鬓角有疤的男生关系不错,对吧?”   “还有那个扎着马尾的小学妹,带着眼镜的小学霸。”   高顾笙的脸色阴沉,“你想做什么?”   又是一声轻笑,“我只想见见你呀。”   挂断【温凉】的电话后,高顾笙沉思片刻,打通了高誓的电话。   “喂,老爸。”   “温凉还在里面关着吗?”   “刚才他给我打电话了,让我去教务处见他,还用我朋友威胁我。”   “……还在里面关着?奇了怪了。”   “哦对了老爸,这个老六太阴了,那群二傻子玩不过他,我必须得过去。”   “所以保镖能不能再给我几个?”   “哎呀,让我随便挑,这多不好意思……”   “我要二十个。”   高顾笙挂上电话,心情颇好地哼了两句小曲。   鬼才和你单独见面,群殴不香吗? 第四章 高顾笙:班主任 is watching you   高顾笙挂了电话,对着镜子涂抹一番,确保自己可以一抬头吓走十个流氓后,心满意足地停了手。   他随便套了件衣服,走出家门,便看见五辆车齐刷刷地停在了门口。   有面包车,也有小轿车,有的看起来七八成新,有的看起来像是刚从二手市场淘出来的。   见高顾笙前来,车门齐刷刷地打开,一行二十个壮汉从车里走出,对着高顾笙问候。   “小少爷好!”   高顾笙对保镖们的汽车伪装很满意,只是这些保镖一个个都人高马大,随便一个拿出来,看上去都可以和泰森过两招,实在太过显眼,哪怕是做了伪装也很引人注目,有些不符合高顾笙的低调原则。   但是为了安全嘛,一切都可以往后靠。   这时高顾笙电话响起,“喂?老爸,保镖叔叔们到了,啊?哦哦,好。还是老爸想的周到~”   吹完彩虹屁,挂断电话,高顾笙安心了。   高誓早已考虑到高顾笙的顾虑,还给他安排了三个暗中保护的保镖,这三人隐藏性很好,实力却不必这二十个差。   【要是这都能着了温凉的道,我管他叫爸爸!】   高顾笙恶狠狠地想着,一挥手,豪气万丈,“走!”   【如果温凉再敢对他动手,看我不把他的屎打出来。】   高顾笙雄赳赳气昂昂地往学校赶去,没一会,便看到了学校大门。   京大是全国顶尖大学,每年都会有很多学子慕名而来,观赏京大风光,因此,京大不设门禁,敞开大门欢迎各地学子参观,只需要出示学生证或者身份证登记。   门禁老师反复确认着二十个壮汉的信息,扫描面部以及指纹,证明该同志“身世清白”之后,迟疑地将人放进了大门。   高顾笙听见两个老师的交谈声从背后传来。   “现在的孩子长得可真老成。”   “还有那个小伙子,三十五岁了也不忘学习,好孩子。”   “学无止境啊。”   ……   高顾笙忍俊不禁,“陈叔,夸你好孩子呢。”   保镖队长陈琛无奈——若是自己的眼力没有衰退,那老师比自己还小上两三岁吧。   这么一群人总不能全跟在他身后,和来闹事似的。   高顾笙分出一小队去看自己的朋友们,剩下的人呈圆状分散。   单从人群中走过看不出什么,但若是从上往下看,便能看到这群人以高顾笙为中心,隐隐形成了一个圆形。   不论谁想对高顾笙出手,都会同时受到至少三个人的攻击。   高顾笙却没有立刻赶往教务处,而是打通了辅导员的电话,电话那头,依旧是那个陌生的、自称教务处老师的声音。   “老师,我到学校了,现在去教务处吗?”   挂断电话后,高顾笙有些诧异地挑了挑眉。   他从始至终,都没相信过,电话那头真的是教务处的老师。   京大对老师的品格要求很严,这种滥用职权的老师,怕是在京大藏不了这么久。   况且,高顾笙对自己班的辅导员很有信心,绝不相信他会是助纣为虐的人。   不过让他惊讶的是,电话对面的人竟然这样大胆,直接将见面地点约在了教务处,这是怕他跑?   他沉吟一瞬,拍了一个从学生会出来的学生肩膀,问道,“同学你好,不好意思,我想问一下,今天下午是有什么活动吗?”   “今天下午啊,好像也没……卧槽!”   学生突然被拍,一抬头,就看见了一张惊天地泣鬼神的脸,以为大白天撞鬼了,当即一个哆嗦。   他定睛一看,才发现眼前的分明是一个少年人,虽然一张脸惨不忍睹,但能看出来,年纪似乎比自己还小一些。   学生当即有些羞愧,“今下午没有什么活动。”   出于对高顾笙的愧疚,他绞尽脑汁地想着,总算想起来一个小道消息。   “不过听说有人打算给咱们学校捐款。”   “真假不知道,反正今下午除了有课的老师,基本都不在办公室。”   “捐款?”高顾笙若有所思,“你知道是谁捐的吗?”   学生迟疑了一会,“听说……是温家,就是温学长的温家。”   他说着有些激动。   温凉身为京大校草,在学校的知名度极高,显然眼前这个就是他的迷弟。   高顾笙试探着,“说起来,今天是周六,同学你刚开完会吧?见到温学长了吗?”   同学诧异地看了他一眼,“当然见到了,学长是学生会会长,他不来怎么开。”   可能是因为方才的事情,同学对高顾笙有些愧疚,补偿性地道,“同学,你是不是也很崇拜温学长?”   “如果你想见学长的话,可以在周六下午去图书馆,学长一般都会在那里自习。学长学习的时候不要打扰他,不过等他看完书,如果你运气好的话能和学长说两句话。”   “学长人很好的,一般同学们问他问题,他都会回答。”   高顾笙当然知道温凉的习惯。   他还知道温凉喜欢坐在图书馆靠窗的位置,一边读书一边喝茶,茶叶必须是今年的新茶。   温凉这人其实有些细节性的偏执,很多在旁人看来无关紧要的小细节,他却抓得很死。   思至此,高顾笙脑海中闪过一丝异样。   他想起方才【温凉】给他打电话时,叫的不是“阿笙”,而是“顾笙”。   联想起刚刚这位同学说的,温凉来到了学生会开会,他心中升起一个不可思议的念头。   难道,等着与他见面的【温凉】,不是与他相处两个多月的学长,而是另有其人?   ……   “同学?同学你怎么了?”   高顾笙被对面同学的呼唤声唤醒,他不好意思地笑了笑,“我刚刚想起了一些事情,麻烦你了同学,多谢。”   他挥挥手告别,有风吹过,拨乱他发梢,阳光模糊了他的面容,唯有声音盛着盛夏的风飘来,干净清冽。   那名同学不知为何,心跳突然快了一拍。   “哎,等等……”   同学突然想起,自己还不知道这个学弟的名字。   可人群散乱,那惊鸿一瞥的少年走进人群,不见了。   同学站在原地愣了一会,突然给了自己一巴掌,引得周围的人纷纷侧目而视。   他想起高顾笙那张要人命的脸,不可置信地喃喃,“我他妈的疯了吧……”   ***   高顾笙告别好心的同学,往教务处去。   这一切到底是怎么回事,他大概也清楚了。   估计是【温凉】趁温家捐款,老师们离开办公室的空档,将他约到了办公室。   至于温家的捐款,估计也是为了引开老师们,否则只是捐款的话,联系校长或者财务科就好了,哪里需要教务处的老师也过去。   温家每年都会捐款,这次不过是换成了捐给京大,也算不上什么大动干戈。   高顾笙思考着,终于到了教务处,他伸手敲了敲门。   “请进。”   是给他打电话的、教务处老师的声音。   他推开门,发现里面是两张陌生的面孔。   一个看起来大概四十来岁,头顶头发有些稀疏,戴着方框眼睛,嘴唇两侧有深深的法令纹,看起来非常严厉。   另一个却穿着一身白大褂,面容英俊,笑意温和。   穿着白大褂的那人,他认识,是学校的心理医生。   因为长得过于帅气,导致本应清闲的医务室常常人满为患。   “老师好。”   高顾笙走到两人面前。   “坐。”   四十来岁的那人点点头,努力勾起嘴角,想表现得更加亲和一些,可惜他本就不常笑,此时强行挤出笑容,极其可怕,还不如不笑。   若要说有多可怕,大概就是你在班级里和同学打闹说笑,不经意地一回头,发现班主任正趴在后门的小窗户上往里看,你们四目相对,他缓缓露出了一个微笑。   心脏都要跳停了。   高顾笙眯了眯眼,笑道,“老师怎么称呼,我之前好像没见过您。”   中年人避而不答,只是道,“高同学是吧,昨晚的事情我们知道了,已经确认是温凉的错误,你不要担心,这件事后续我们会解决。”   打什么算盘呢。   高顾笙不动声色,“我相信学校和老师,那老师您叫我来是有什么事情吗?”   中年人露出关切的样子,“昨天发生的事情,有关学校的声誉,我们想与你商量一下,不要在外宣扬。”   高顾笙点点头,“我肯定不会到处说的,毕竟这不是什么光彩的事情。”   高顾笙的语气有点冲,中年人却不以为忤,松了口气,拍了拍身边的心理医生,“这位是常老师,你之前可能见过,是咱们学校的心理医生。”   “这次怕昨晚的事情给你留下心理阴影,找来了这位老师帮你疏导一下情绪。”   学校医务室的医生,水平永远是一个谜。   高顾笙想知道,对方打的是什么主意,便点点头,同意了对方的“好意”。   中年人打开门出去,屋里便只剩下了他与这个姓常的心理医生。   厚厚头发之下,被遮挡住的耳麦中传出一声闷哼。   显然走出去的中年人已经被保镖们撂倒在地。   假老师满身大汉、左右为男地被制服了。 第五章 高顾笙:我没有你这样的狗!   高顾笙看向眼前的心理医生,笑眯眯地道,“常老师,其实我觉得昨天那件事对我没什么影响。”   常载闻言只是笑笑,他的声音很温和,带着某种特殊的韵律,让人想起秋日的清晨,不由自主地放松下来。   “你不要担心,咱们就随便聊聊天,像朋友那样。”   常载很博学,不论高顾笙说起什么,他都能接的上,两人交谈着,气氛渐渐趋于轻松。   蝉在窗外拼命地叫,惊起夏日熏熏的风,翠绿的树叶捧起金色的阳光,在高顾笙的手边,落下一枚清晰的叶影。   夏日的午后,总是那样让人昏昏欲睡。   高顾笙忍不住打了个哈欠,眼前变得模糊。   常载的声音像是隔了一层蒙蒙的雾气。   “……高同学,是不是觉得有点困了?”   “困了就睡吧。”   常载看着眼前的少年。   他似乎有些困了,头一点一点的,像啄米的小鸡。   少年相貌丑陋,却有一头柔软的黑发,随着他低头,遮住后颈的发丝向两侧滑落,露出雪白的脖颈,在阳光下白到几乎透明。   或许是因为阳光太过炽热,少年微露的耳尖与后颈泛着淡淡的粉。   常载心口猛地一跳。   “……高同学,昨晚的事情,你其实记得不太清楚了,我来帮你回忆。”   原本要说出口的话,鬼使神差地在嘴里拐了个弯,故事的主角另换他人。   “其实,你早早地,就对……我,对我——常载,有了好感。”   名字说出口的刹那,一股电流从心口冲上大脑,眼前出现刹那空白,一种难以言喻的满足感将他笼罩。   心脏在胸腔中剧烈跳动。   常载知道,如果他所做的这一切被温家发现,他将会生不如死。   温家的少家主,会用难以想象的可怕手段折磨他,让他后悔来到这个世上。   他分明知道。   可眼前的少年是如此美好,他的脖颈这样纤细,好似一只手就能掌控,带着一种引人破坏的脆弱。   常载不甘心就这样将眼前的人,推到【温凉】怀里。   如果这少年是我的,就好了。   他这样想。   “回忆”还在继续。   “……昨晚,你打听到我在那个酒店下榻,就鼓起勇气来找我。”   “为了壮胆,你喝了酒。”   “你醉了,走错房间,进到了温凉的房中。”   “……你将温凉错认作了我,对他表白,他对你也有意,自然地答应了你。”   “没想到,过了一会,你酒醒了,认出了温凉。”   “你丢失了醉酒后的记忆。”   “……你以为自己险些被侵|犯,但其实,这一切只是个误会。”   常载看着伏在桌上的少年,眸中藏着令人心惊的占有欲,他的声音却温柔到诡异,像是加了糖的蜂蜜,甜腻地惊人。   “你爱我。”   “高顾笙,爱,常载。”   “这一切的起因,只是因为你太爱我了。”   “爱到为我不顾一切。”   少年的脸埋在臂弯中,呼吸有些急促,像是困在了无望的梦魇。   常载伸出手,拇指与中指搭在一起。   他的手指修长,骨节莹润。   “下面,在我打响这个响指之后,你会醒过来。”   “你会‘记起’昨晚的真相。”   “啪。”   随着一声清脆的响指声,高顾笙身子轻轻一震。   然而,却并不如常载所想的那样,高顾笙带着全新的记忆从梦中苏醒。   他的呼吸越发急促,暴露在外的肌肤全染上了一层薄红。   常载心中一惊。   他的催眠从未有过差错,然而看少年的状态,显然是哪里出了问题。   “高同学?高同学!”   常载失了沉着,双手就要扶起高顾笙的头,看看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就在这时,就在常载的手将要碰到眼前人的下一秒,高顾笙动了动。   常载一喜,“高同学,你怎么样了?”   面前的高顾笙像是刚刚睡醒,声音带着一丝柔软的迷茫,“怎么样?”   “对,有没有哪里不舒服?”   常载看着这样的高顾笙,迫不及待地想验证自己的催眠的成果,检阅少年对自己毫无保留的爱意。   “哪里不舒服吗……”   随着话语声,高顾笙缓缓抬起了头。   四目相对。   高顾笙眸子清亮,蕴含着熊熊怒火,这股怒意让他看起来更为生动。   他漆黑的眸子中好似有两个漩涡,要将所有见到这双眼睛的人卷入深渊。   常载意识到不对,他的能感觉到自己的意识在渐渐模糊,这分明是被催眠的前兆。   可他无法动作,甚至身体的每一个细胞都在为这次沉沦而欢呼,好似坠入深渊,便能看见他的神明。   就在常载这一愣之间,高顾笙抓住机会,一拳打向了常载的鼻梁!   这一拳石破天惊,蕴含了他跟随高誓练武以来的所有绝学,暗藏了他这短时间受到的所有怒意,哪怕是人族大帝来了也挡不住这一拳!   他高顾笙说的!   “砰!”   “砰——!”   “小少爷!你有没有事?!”   前一声是高顾笙的拳头,和常载的鼻梁亲密接触的声音。   后一声是保镖们将门撞开的声音。   高顾笙甩了甩手,“我没事,不过这家伙估计不太好。”   保镖们的目光看向躺在地上,人事不省的常载。   “嘶——”   不知是谁悄悄倒吸了一口凉气。   常载满脸是血,不知道的还以为发生了凶杀案,他那副平面眼镜已经碎了,歪歪斜斜地挂在耳朵上。   陈琛走过去,查看了一下他的伤势。   “没什么大碍,鼻梁骨折了,可能有脑震荡。”   高顾笙脾气不错,能让他毫不留情出手的,一定做了什么过分的事。   果不其然,当高顾笙将方才的事情说完后,保镖们的脸都黑了。   他们这么一群人在外面等着,竟然都险些让小少爷着了道,这让他们的脸往哪放?   高顾笙倒是没怎么在意,他随手摘下自己胸口的第二颗扣子,这是一台微型摄像机,将方才的那一幕全部都录了下来。   今日他为了放这枚扣子,特地穿了一件衬衫,随着他的动作,胸口领口扯开,露出精致的锁骨。   他颈侧曲线如此流畅,让人想起优雅的天鹅。   保镖们的目光忍不住被吸引。   倒不含色|欲。   追逐美,本就是生物的天性。   可最快意识到不对的陈琛心底一沉,大步上前,从包中拿出外套,将高顾笙裹得严严实实。   他跟着高誓十几年,对高顾笙身上的问题有些了解,知道有什么变故怕是要发生了。   高顾笙被突然袭击的外套盖了一脸,他满脸懵逼地被陈琛裹成了个粽子,在炎热的夏天,转眼间就出了一身汗。   陈琛面色凝重地与高誓联系。   “好,明白。”   挂断了电话的陈琛对高顾笙道,“小少爷,你的身体出了点问题,咱们必须尽快回去。”   高顾笙倒是没觉得自己哪里不舒服,但是陈琛既然这样说了,高顾笙便也准备走了。   他顺手将通话记录的截图给自己辅导员,提醒老师查看自己的信息是否被盗用,还把刚才的录像发了过去。   不知道这个假老师是什么人,但常载可是实实在在的校医,理应与辅导员说一声。   常载像一条死狗似的被两个保镖夹在中间,恐怕在送进局子之前,要先进一趟医院。   路过常载的时候,常载呻|吟一声,悠悠转醒,正巧看到了从他身旁经过的高顾笙。   就在这一刹那,常载猛地跪下,双手向高顾笙的腿抓了过去。   他神情激动,面色潮红,脸上还糊着刚才被打出的鼻血,用咏叹调高声剖白:   “高同学,我是你的狗!”   高顾笙一哆嗦,“什么鬼?!我没有你这样的狗!”   “啊呸!什么狗不狗的……”   他一边拼命抖腿一边求助性地看向陈琛,“陈叔,你也没说脑震荡还有这种后遗症啊。”   陈琛和他旁边的保镖,拼命地把常载从高顾笙身上往下撕。   常载的力气奇大无比,最后不得不由三个壮汉在他身上叠罗汉。   只留下一只手和一个头的常载,如同被压在五行山下的孙悟空,发出阵阵哀嚎。   “高同学!高同学!没有你我可怎么活啊高同学!”   “高同学——” 第六章 高誓:我儿子的头,像地球   高顾笙终于摆脱了常载。   “这人神经病啊!”   他擦了一把汗。   天气太热了,更不要说他还套着两层外套。   随着他的动作,他身上飘散出一股淡淡的香气。   人无法形容出曾未闻过的味道。   只是像蜜蜂闻到花香一样,本能地被吸引。   陈琛连忙屏住呼吸,眼看前面就是车了,疾走两步,把高顾笙塞进车里。   “陈叔?怎么了陈叔?”   陈琛打了个手势,高顾笙把耳麦按开。   “小少爷,我给老大发了消息,老大一会就过来。”   ……   高誓来的确实很快。   B市堵得很,高誓干脆骑着摩托来了。   他宽肩窄腰,长腿往地上一支,即便车停的偏僻,也吸引了一大片目光。   高誓随手摘下安全帽,几步走到车旁。   陈琛如获大赦似的松了口气。   方才发生的事,已经与高誓说过了。   高誓拉开车门,一股香气扑面而来,这香气并不浓郁,却让人有种头晕目眩感,像是闻到陈年老酿的酒香,不必入口,只闻一下就醉了。   站在一旁的陈琛连忙后退一步,以身体挡住窥视的目光。   但高誓却像闻不到似的,丝毫没受影响。   高誓一进车,就看见儿子可怜巴巴地缩在车里,大夏天还套着两层外套,车里的空调就像放在火焰山的老冰棍似的苟延残喘,伸手一摸额头,一手汗。   高誓把临走前从冰柜拿的冰可乐贴到高顾笙脸上,又揉了一把他汗津津的头发,“外套脱了吧。”   “哪不舒服?”   高誓将空调又打得低了些。   高顾笙一边开可乐,一边感受了一下,“确实很不舒服,老爸,你帅气逼人儿子幼小的心灵收到了巨大的冲击,要喝一整罐可乐才能恢复。”   说来也怪,见到高誓之后,高顾笙身上的香气迅速消散了。   高誓看着儿子“吨吨吨”地将可乐一饮而尽,注意到他手背的血痕,皱了皱眉头,“怎么搞得。”   “没事老爸,这是揍那个傻……傻瓜,出手重了点,蹭破一点皮。”   高顾笙在高誓的死亡凝视中将脏话吞了下去。   高誓看了看,确定不严重,从车座下掏出个医疗箱,给高顾笙贴了个创可贴。   想起刚才自己儿子险些又受伤,高誓心里就生出一股火气。   “刚才那心理医生在哪呢?”   高顾笙见状不妙,连忙将高誓拉住,“爸,冷静,你要是打了人我可就没法考编考公了。”   高誓被眼巴巴的儿子气笑了,“打什么人,你爹我是警察。”   考虑到儿子刚才经历的事情,高誓难得放软了声音,“好了,别害怕。”   “他干的事情,人证物证具在,至少一个故意伤害罪跑不了。”   “一个心理医生,恶意催眠,没有丝毫职业操守,以后没人敢找他,这人算是废了。”   高誓问儿子,“你冉叔叔那边一直接着对温凉的监控,他一直还在里面没出来,周围放了信号屏蔽仪,他不可能给你打电话。你见到给你打电话的那个人了吗?”   高顾笙摇摇头,有一下没一下地玩着空易拉罐。   “没啊老爸,教务处只有一个假老师,一个医生。”   高誓沉思一会,“你先回家——不,你先去剪头发。”   既然高顾笙的保护色已经基本失效,与其尽可能地将自己遮挡起来,不如做人群中最受瞩目的那个。   就像这次,去教务处的人换做是温凉,学校论坛上怕是已经发满了追踪贴。   温凉好像很享受这种万众瞩目的感觉,他有意无意地纵容着那些,在旁人看来会对生活造成困扰的崇拜。   温凉若是出了事,警察能直接从论坛上把温凉出事前的路线给推出来。   虽然说起来是夸张了点,但这是事实。   珍宝放在匣子中,可能失踪一段时间后,才能被人们发觉。但若放在教学广场中央,放在讲台上,放在教学楼的大门前,放在众目睽睽之下,失踪的下一秒就会被发现。   当然,高誓不会让高顾笙像温凉一样,像生活在闪光灯下似的,时时刻刻受人关注。   他只是需要所有见过高顾笙的人,都会对他留下印象。   而做到这件事非常简单。   只需要高顾笙随便找个理发店,把他那头“精心设计”的狗啃发型给修一修。   哪怕是百分百差评的托尼老师,只要能把高顾笙那张脸修剪地露出来,也能收获所有人的赞誉。   高顾笙摸了摸脑袋,不愧是亲父子,高顾笙眨眼间就明白了高誓的打算。   他臭美地一拨刘海,“看样子,我天下第二的帅气要瞒不住了。”   高誓挑了一下眉,笑骂道,“哦?你还挺谦虚,天下第一帅是谁?”   高顾笙狗腿笑道,“那当然是我风流倜傥、玉树临风的老爸啊!”   这时,那些去看望高顾笙朋友的保镖小队回来了,并没有发现什么异样。   高顾笙看了看保镖们拍的照片,很好,这三人无忧无虑的,看起来吃嘛嘛香,并没有收到波及。   高誓在这期间联系了学校,留下两个保镖留在原地保护“案发现场”。   至于常载已经被送到医院去了,没办法,常载的伤势看着实在惨烈。   这么说吧,要是没录像,高誓来了都得迷茫一会,仔细想想谁才是受害者。   “走吧,带你去理头发。”   高誓挑了一辆七八成新的,带着高顾笙上了车。   高顾笙看了看陪着高誓过来的那辆摩托,“老爸,摩托怎么办?”   “让你成哥骑回去。”   成澄是陈琛的得力助手,今年二十岁。   高誓一面发动车一面道,“陈琛说你身上味道已经散了,不过以防万一,就不骑摩托了。”   高顾笙看向窗外。   夏日炽热的阳光毫无保留地扑在漆黑的车座上,成澄像模像样地向高誓敬了个礼,没等高顾笙制止,一屁股坐在了车座上。   下一秒,成澄飞了起来!   “嗷——”   “烫烫烫烫烫!”   阳光毫无保留地将它炙热的爱意,给了成澄的屁股。   高顾笙看着高誓欲言又止。   老爸,你只是不想骑摩托,不是为了报复上次成哥发酒疯,把你的棒棒糖全吃了,对吧?   “怎么了?你不想去理发店?要不我给你剪。”   高誓不明所以地看着儿子便秘似的表情,突然眼前一亮,跃跃欲试,“说来也好久没动过手了,有点怀念。”   高顾笙一听,连连摇头,“不不不,我很想去理发店,我都已经在看发型推荐了。”   开什么玩笑!当年老爸在部队给新兵剃头,一小时能剃一百个!   一百个,这是什么概念?是能从头上看到世界地图的概念!   有高原,有平原,还他妈的有盆地,唯一庆幸的是没有四大洋。   高誓看着儿子递上来的手机,遗憾地发现这个发型自己确实剪不了。   “好,那去你承叔那里吧。” 第七章 高誓:老七,你老了   承泽奇,就是高誓所说的承叔。   承泽奇是顶级妆造,为了追星勇闯娱乐圈,没想到成为了自己喜欢的明星的化妆师之后,发现这个明星的温柔优雅都是装的,实际上她不仅脾气火爆、喜欢打骂助理,还脏话连篇。   承泽奇的滤镜破碎了。   之后,他辞职不干了,自己开了一家化妆店,收了三四个学徒,主打高端定制风。   因为承泽奇出手的妆造引领过多次娱乐圈潮流,加上这家化妆店私密性很好,因此很多名流都喜欢来这里预约造型。   今天,这家预约已经排到两个月之后的化妆店,罕见地没有客人。   “老七,来接客。”   高誓带着高顾笙,推开了化妆店的大门。   “呦,什么风把您吹来了?”   一进门,高誓就看见了承泽奇。   承泽奇穿着一身灰色的休闲西装,留着一嘴络腮胡子,高誓一看他就皱起了眉头,伸手揪了一下他乱糟糟的胡子。   “怎么?你开始走忧郁风了?”   承泽奇连忙从他手里把自己的宝贝胡子救出来,“退退退!我好不容易留起来的。”   高誓挑眉,“又粉上哪个明星了?”   承泽奇一脸正气,“你这个‘又’用的我很不喜欢,我承泽奇是那种喜欢爬墙的人吗?!就不能是因为我想改变改变形象?”   高誓敷衍地点头,“嗯嗯嗯,所以是哪位?”   承泽奇捂脸,做娇羞状,“哎呦,还不是万星集团新推出的偶像,叫白诗。”   “听听,多有诗意的名字,她说理想伴侣是留着络腮胡的男性呢~~~”   高誓嫌弃地挥散满屏的波浪号,“怎么,你打算出山了?”   承泽奇放下手,正色道,“当然没有,我是一个矜持的人,要是每粉一个明星都要出山一次,我都出山千儿八百次了。”   “你这次找我是做什么?你想换个造型?”   说着,承泽奇的眼睛亮了起来。   高誓的外貌极其优越,身型更是天生的衣服架子,穿着路边十块钱三件的老头背心,也会被人怀疑是不是哪家高定的新品。   可惜高誓身为钢铁直男,奉行的宗旨,一向是衣服干净整洁得体即可,仗着有一张好脸胡作非为。   承泽奇觉得这张脸跟着高誓,真是受尽了委屈。   面对承泽奇期待的目光,高誓冷酷无情地泼灭了他眼中的星星,“不是我。”   不等承泽奇失望,高誓顺手把从进屋就一直被忽略的高顾笙,从背后拉了出来。   “给我儿子理个发,弄好看点。”   承泽奇的眼睛都瞪圆了。   若说高誓的脸跟着他受尽了委屈。   那么高顾笙的脸跟着高顾笙,简直就是来受刑的。   承泽奇喜欢美的事物,第一次看见高顾笙这么糟蹋他那张脸,差点没晕过去。   但是他隐约知道高顾笙不能露出真容,便只能一边痛心疾首,一边捂住眼睛不看,掩耳盗铃,这些年他都快忘了高顾笙长什么样了。   这次得知高顾笙要换造型,登时欣喜若狂。   至于什么原因,他也不问,和高誓是这么多年好友了,他知道有些事情不告诉他是为了他好。   当即,承泽奇喜滋滋地拉过高顾笙,想看看给他做什么造型最合适。   他把高顾笙的刘海一掀,顿时有了想流泪的冲动。   辣。   实在是太辣了。   没想到几年过去,高顾笙糟蹋自己脸的功力不退反涨,把他的眼都要辣瞎了。   承泽奇的手哆哆嗦嗦地,缓缓将高顾笙的刘海放下,深吸一口气。   一指大弟子,“准备洗脸的温水和卸妆水!”   一指二弟子,“把我那套修眉理发工具拿来!”   再一指三弟子,“准备洗头的温水和工具!”   眨眼之间,整个店都忙碌了起来。   高顾笙从水中挣扎着把手机页面展示给承泽奇看,“承叔,我想要这个发型,能理吗?”   承泽奇温柔地把他的手机拿走,“叔不允许你用这种发型糟蹋你的脑袋。”   转头承泽奇对高誓怒吼,“老高!你丫的把好好的孩子都带坏了,你看看他选的是什么发型!”   高誓看了看页面上的发型,只见展示的模特头发两边推平,头发向中间梳去,染成红色,高高炸起,就像一朵成色极好的上品鸡冠花。   这就是在车上高顾笙给高誓看的那张图。   高誓点点头,“我觉得确实太花里胡哨了一点,不过孩子喜欢也没什么。”   他说着摇了摇头,拍了拍承泽奇的肩膀,“年轻人有年轻人自己的潮流,老七,你老了。”   承泽奇气的头发竖起,“老个屁!老子年轻美貌二十六一枝花!你看看这发型,这不是二十年前的非主流吗?!”   高誓轻咳一声,在承泽奇的怒火中默默败退,不再撩拨愤怒的美妆大佬。   店里的学徒小姑娘红着脸给高誓递上了水和点心,高誓拿过寄放在承泽奇这里的笔记本处理大队的事务。   他处理事务的时候,脸上没什么表情,电脑屏幕在他脸上映出一层冷光,从侧面看,能看见他优越的下颚线,带着股直刺人心的锋利。   学徒小姑娘看了又看,忍不住用冷水拍拍自己的脸。   而在理发屋之内,高顾笙被按在理发椅上,承泽奇的手不愧被业界称作“上帝之手”的名号,在他剪刀灵巧的动作之下,高顾笙那头狗啃的发型渐渐被修理出形状,露出了他面容的轮廓。   被洗净脸上伪装的少年,眉眼清俊,带着股惊心动魄的美感。   三个弟子的视线不由自主地凝在了高顾笙的身上。   不知过了多久,高誓关上电脑,活动了一下有些僵硬的脊背。   他端起水杯,将温热的茶水一饮而尽,喉结滚动,有种漫不经心的、禁欲的色气。   承泽奇出来,就看见这一幕,不由得感叹,上天还真是偏心,能造出这么一对父子来。   “老高,来,看看你儿子。”   高誓抬头,正看见承泽奇身后的高顾笙。   高顾笙的头发被修剪地很清爽,眉毛应该是被画过了,很好地掩盖住之前它们遭受的劫难。   摘掉了黑框眼镜,才看见高顾笙的眼睛又大又亮,眼尾微微上扬,带着股少年人的狡黠与灵动。   他穿着简简单单的白衬衫,黑色长裤,就像从漫画中走出的清雅少年。   承泽奇扬了扬头,得意道,“怎么样,我的手艺不错吧?”   高誓起身,摸狗头似的摸了一把儿子新剪的脑袋,手感依旧很棒。   “哎哎哎老爸,我的新发型!”   “不错。”   承泽奇感叹,“要是乐乐做我的模特,我做的造型肯定款款都是爆款。”   高誓挑眉,“想得美。”   突然,太阳穴升起一阵剧烈的疼痛,就像有电钻在凿,冷汗霎时间布满了他的额头。   “老高?我靠,老高你怎么了?又头疼?”   承泽奇和高顾笙连忙将高誓一左一右地扶在沙发上坐下。   这次的疼痛持续的时间很短,高誓深深呼吸几次,平复剧烈的心跳。   “没事了,我没事。”   脑海中又涌现出些许零散的片段。   合同……金丝雀……   这次的片段太过零散,高誓无法拼凑出剧情,但之前的经验已经足够让他推断出,怕是有什么关键剧情人物要出现、或者已经出现了。   乐乐的生日就在明天,明天空渺道人也会来,在这期间不能出什么差错。   必须赶紧回家去。   高誓带着高顾笙起身,“老七,我有急事,要先回去了。”   承泽奇眼中还隐隐藏着担忧,但还是笑着,故作惋惜,“还想给你俩搭几套衣服,算了算了,下次再说。”   “还有老高,你可欠我一顿饭,别忘了。”   “知道了知道了。”   开玩笑,让承泽奇搭衣服?他能搭上一整天。   想他高誓在队里负重越野二十公里轻轻松松,被承泽奇拉着换一小时衣服就累得手指都不想动一下了。   高誓带着高顾笙落荒而逃。   “老爸,你头还疼吗?”   出了门,高顾笙还是有些担心。   高誓的头疼的越来越频繁了。   高誓摇摇头,“不疼了,没事。”   他还想再说什么,突然感受到了一道窥视的视线,条件反射地将高顾笙挡在身后。   他眸色微沉,看到了一辆黑色的路虎揽胜。   单面玻璃,无法看到车中的是什么人。   高誓将高顾笙塞进了车中,发动了汽车。   他按响耳麦,“陈琛,查一查,那辆路虎里坐的是什么人。”   而与此同时,路虎的主人也下了一道命令。   语气有些玩味,像看到了心爱猎物的猛兽。   “查一查,刚才那两人的资料。”   “尤其是那个少年,明天之前放到我桌上。” 第八章 高誓:一小偷偷吃瓜果,吃光数十篇学生毕业论文   高誓把儿子送回了家。   “你这两天别出门,明天老头子过来看你。”   高誓说着,揉了揉太阳穴,方才零星的片段、与门口那道眼神告诉他,高顾笙很可能已经被盯上了。   “还有,这几天你遇到什么事,但凡要签合同,一律不要签,先问问我或者你爷爷——算了,他俩的结婚纪念日快到了,老头这几天估计正忙着呢,你先问我,我有事就问你太爷。”   高顾笙乖乖点头,信誓旦旦地保证:“放心吧老爸,从今天开始,我就是一头冬眠的北极熊,除非全球变暖冰山融化,绝对不出窝!”   高誓笑骂,“北极熊冬眠的时候可不会吃这么多东西,你是不是又买快递了?全寄到我单位去了。”   高顾笙故作扭捏,“哎呀,这不是为了安全考虑嘛,老爸你帮我带回来呗?”   高誓狠狠搓了一把儿子的狗头,“我看你就是懒——棒棒糖你爹征用了。”   高顾笙像模像样地站起来敬了个礼,“收到,长官!”   ……   高誓出门之后,掏出诺基亚,打算再给空渺打个电话。   却没想到不等他拨通,空渺的通讯就已经打了进来。   “小高誓吗?”   高誓眉头皱起,“老头子,发生什么事了?”   空渺的声音怎么如此虚弱?   一句话的时间,空渺又狠狠咳嗽了两下,听着似乎要将肺一起咳出来。   空渺在电话那头苦笑两声,“真是……时也命也。”   高誓心一沉,“你在哪里,我带大夫过去。”   空渺道,“不用,我这伤,咳咳、一般大夫可治不了……好了,咳咳、时间不多了,听我说。”   “我这边出了点事,受了点伤,虽然没有大碍,但是我现在不能移动,明天我徒弟单独过去找你。”   顿了顿,空渺又道,“他……情况有些特殊。”   这是高誓第一次听空渺正式介绍他的徒弟。   “人有三魂七魄,小应的一魂一魄是残缺的,魂缺爽灵,魄缺臭肺。”   爽灵掌管人与天地沟通的能力,代表一个人的能力与智慧。   臭肺代表人七情中的“欲”。   换句话直白的说,应不解,是一个无欲无求的傻子。   高誓深吸一口气,拿出打火机,“啪嗒”“啪嗒”地反复按了几下,看着跳跃的火苗,慢慢把心里的担忧与焦躁压了下去。   “他有什么能力?” 高誓垂眸问道,“乐乐身上的问题,你都看不出来怎么回事,他可以吗?”   空渺这么宝贝他的徒弟,不可能把应不解送来送死。   空渺又咳了两声,“他的道学天赋,远在我之上。”   “那些个功法手段,他学起来就像呼吸一样,是本能。”   “若不是他缺了一魂一魄,我怕他被人利用,不让他下山。他如今在外的名号,定能力压整个玄学界。”   话筒中传出的声音粗哑,空渺喘息着,声音就像破了洞的鼓风机。   “这次本就是打算让他给高顾笙看,我不过是个导航,避免他走丢了。”   他哑着嗓子低笑一声,又咳嗽起来。   “咳咳……若是他都解决不了、咳……恐怕这世上就没人能解决了。”   高誓“嗯”了一声,“你徒弟的情况……自己可以坐飞机吗?不如我派人去接他。”   空渺又是苦笑一声,“你以为我不想吗?但是我给他算过一卦。从前他卦象迷茫,一直看不清,唯有这次,显示他不用公共交通工具出山,就是一个死字。”   “我测了开车、乘船、飞机……甚至步行都试过,行不通。”   “小高誓,你费点心,明早去机场接接他。”   “他虽然爽灵残缺,但日常对话还是能听懂的,该叮嘱的我都叮嘱了。”   听着空渺那边沉重的叹息声,高誓咬碎了嘴里的糖果,换了轻松的语气,调笑道,“这么说,你这个爽灵完整的人,下棋还不如一个爽灵残缺的徒弟?”   “我说你是臭棋篓子吧,你还不信。”   “喂!你这小高崽子!”   高誓“啧啧”两声,“打游戏也要徒弟带着才能拿两个人头,我怎么说你好呢。”   空渺那边传来愤怒的辩解声,时不时夹杂着两声咳嗽。   片刻后,挂了电话。   高誓垂眸看着手机屏幕,脸上挂着的笑容消失,他将手机收起,顺手把棒棒糖的棍子丢到了垃圾桶里。   这下麻烦了。   ***   高誓回到异管局,却见狗子们的神情十分严肃,一见到他“此起彼伏”的队长声就响了起来。   “老大,你看看这个案件。”   冉秋扭了一下电脑屏幕,屏幕上是一起看似普通的盗窃案。   吴某原本是一个三好市民,为人和善,在小学教书,但今天却因为盗窃被发现了。   表里不一的人很多,这原本算不上什么稀奇事,但是抓捕他的民警也只是当做寻常案件处理,却没想到不查则已,一查惊人。   民警去他家中搜集的时候,竟然发现他的家里堆满了赃物。   小到学生的橡皮,大到空调的外机,最离谱的是,他居然不知道从哪里偷了一兜子牛粪回来,整个家里和在田地里一样,满是五谷轮回的芬芳。   去他家搜查的民警脸都绿了,他偷来的那条狗把装牛粪的袋子咬破了,霍霍得整个家里铺满了牛粪,所有进门的人,临走的时候脚底都沾了点“土特产”。   高誓见过很多小偷,这么荤素不忌的还是第一次,“偷窃癖?”   冉秋摇头,“不是,这事儿奇怪就奇怪在这了,所有证据都表明,他是从近一周才开始疯狂偷窃的。”   吴某所住的居民楼,在一个老小区,街里街坊都做了几十年了,不少老人是看着吴某长大的,没理由吴某偷了这么多年,最近才被发现。   而且邻里之间太熟了,谁家有个异动不出一天就能传遍整个小区,这也是吴某被发现的原因之一。   他被热心的群众举报了。   吴某作案手法非常巧妙,完全不像一个初次犯罪的人,不过还是警方技高一筹,在吴某又一次作案之前,将之当场拿下。   可民警那边经验丰富的老警察都说,吴某的手法,没偷个二十年,做不到这么精细。   这就奇怪了。   如今吴某被扣在所里,该判的都判了。   他偷的东西累计价值破了百万,其中最昂贵的是农科院那边栽培的新品种草莓,他吃也就算了,还把人家的苗一起拔了,损失超过三十万。   不仅如此,他还一路吃了不少瓜果蔬菜,不少学生的毕业论文被他吃进了肚子。   现在学生们都在网上对吴某“听我说,谢谢你,因为有你,温暖了四季”。   常阳看了吴某干的破事,哭笑不得,“这也太缺德了,明知价值进行的盗窃,他这次没有十年出不来了,有可能会被判无期。”   高誓双手抱臂,手指有一下没一下地轻点小臂,“这人有点问题,移交灵管所那边了吗?”   冉秋点点头,“庄妹子和老黄把人押过去了。”   “这人被抓住的时候,一直喊自己是冤枉的,那表情不像是假的,但是刚老黄发来了讯息,说这人一路上试图用衣服拉链、曲别针甚至树叶梗等小物件,多次开锁,最后直接给他换了一身衣服才老实。”   “前后差别也太大了。”   常阳突然道,“哎你们说,他这像不像传说中的鬼上身?”   这么说着,他自己都觉得不可能,有点不好意思地笑了,“哎,也不对,鬼怪只剩下吸食阳气的本能,别说这么细致得作案了,要真是鬼怪,这人恐怕活不过两天。”   高誓突然道,“也不一定。”   冉秋与常阳猛地看向他。   高誓淡淡道,“还记得之前说过的,A市的事吗?”   “最近遇到的,有自主意识的鬼怪,好像越来越多了。”   他说着,太阳穴突然升起一阵异常尖锐的疼痛。   这次的疼痛来势汹汹,竟然让他有种眩晕感,高誓抵住桌子撑住身体,左手微微颤抖着抓住兜中的棒棒糖,猛地用硬棍刺向自己的小臂。   可黑暗依旧涌向了他。   乐乐……   他被拖入了黑暗的梦境中。 第九章 高誓:就是你他妈叫鬼怪啊   高誓知道自己现在在做梦。   这个梦他在十岁之前,曾做过成千上万次,只要入睡,就会反复地做这个梦。   现在,他站在虚空中,向下看。   看见了高顾笙。   或者说,梦境中的“主角”。   这是高顾笙被迫与温凉发生关系之后的事情。   ……   高顾笙的精神很萎靡,厚重的刘海遮住了他的眼睛,却遮不住眼底的青黑。   他已经很久没睡过好觉了。   自从与温凉发生关系之后,不仅他原本平静的生活被打破,他还发现,在暗中好像多了许多窥视他的视线。   起初,他以为这是温凉的爱慕者对他的恶意。   可很快,他发现这些视线中所蕴含的,似乎不仅是恶意,还有欲念。   那是一种与温凉看他的时候,别无二致的欲念。   “他们”,在看着他。   可他不知道,“他们”究竟是谁。   去福利院的时候,“他们”看着他。   上课的时候,“他们”看着他。   被温凉的爱慕者锁在厕所的时候,“他们”看着他。   甚至当他独处的时候,“他们”也在看着他。   他们无处不在。   福利院的小孩子,突然对着他长大了嘴,口中是不属于人类的利齿。   空调的出风口里,有猩红的眼睛。   厕所的坑洞里,回荡着缥缈的歌声。   白天他要忍受来自温凉爱慕者的无尽骚扰,夜晚他将迷失在永恒的黑夜。   他的精神日益衰退。   那些不知名的东西,离他越来越近,甚至开始试着触碰他。   终于有一天,宿舍。   他的舍友们或者去约会,或者外出游玩,宿舍只剩下他一个人。   深夜,他莫名惊醒,感受到来自小腹的紧张感,犹豫了一下,还是翻身下床,去上厕所。   他所在的学校,宿舍楼老旧,寝室内没有建设厕所,唯有走廊有一个公厕。   他一个人走在长长的、寂静的走廊中,整个走廊回荡着他的脚步声。   “啪嗒”。   “啪嗒”。   被人窥视的感觉又出现了。   宿舍楼已经熄灯,唯有昏暗的月光照亮面前的小片空地,在看不清的阴影里,仿佛挤着无数的人形。   “他们”,在看着他。   高顾笙心头一紧,加快了步子。   可平时走惯了的走廊,今夜却长得没有尽头。   无意间瞥到一侧宿舍的门派,门牌号暗红,在月光下好似干涸的血。   207……   高誓心口猛地一跳。   这不是,我的宿舍吗?   鬼打墙?   就在他发现的这一刹那,那些暗中的东西仿佛也终于放弃了戏耍他,挣扎着要钻出阴影。   他吓得狂奔起来,却如同空中踏步一样,身边的景色一动不动,。   走廊越来越冷,分明是盛夏,却冷得像严冬。   冷气无孔不入,他穿着单薄的短袖,身体开始僵硬,几乎要冻死在走廊。   有什么比雪花还要冰冷的东西,触碰着他的肌肤。   形状竟然有些像人手,密密麻麻。   他死死咬住嘴唇,以疼痛保持着清醒。   “有人吗?救命!救命!”   “救命——”   “命——”   他从嗓子里挤出呼救,微微发颤的声音在走廊中飘摇,却无人回应。   两侧的寝室寂静而黑暗,就像走在停尸间。   身体开始麻木,越来越多的手掌抓住了他。   一咬牙,他转过头冲向了宿舍。   能动了!   他一头扎进宿舍里,猛地关上宿舍门,身上的寒意如同遇见烈日的霜一样融化。   他钻进了被子里,打开床头灯。   被子仿佛一层温暖的结界,他像抓住唯一的浮木似的,死死抓着小床头灯,发着抖。   对他来说,白天意味着无止境的羞辱与折磨,但这一次,他从未像今天一样,期待着天亮。   夏日又闷又热,头顶的风扇半死不活地转着,吱呀吱呀的声音像将死之人的呻.吟。   他蒙在被子里,闷了一身的汗。   汗水淌进他的眼睛,可他不敢掀开被子,只能祈祷着天快些亮。   不知过了多久,被子外蒙蒙的有了些亮光。   他试探着关掉床头灯,果然外面显得更亮了些。   他小心地掀开被子的一角,一缕光照了进来。   天亮了!   他登时欣喜若狂,掀开了被子。   然而,周遭依旧一片漆黑,唯有他面前,站着一个漆黑的人形。   原来刚才在发光的,是他的眼睛。   他僵在原地,看着黑影的嘴巴缓缓地裂开。   “找到你了。”   ……   “队长!”   “卧槽老大你可算醒了!怎么样?哪里有不舒服的地方吗?”   “队长你别急,先喝口糖水。”   高誓被众人七手八脚地从沙发上扶起来,他撑着额头,仿佛还能听见梦境中高顾笙无助的求救声。   【有人吗?救命!救命!!】   他灌下一被糖水,压住火气。   “我没事。”   高誓深吸一口气,“乐乐那边可能出事了,我得回去一趟,有事打我电话。”   说着,人已经坐上了驾驶座。   “队长——你现在行不行啊,我开车带你回去吧——”   常阳的声音没追上高誓的车尾气。   几人面面厮觑。   常阳摸了摸鼻子,“看起来队长很生气啊,不知道这次梦到了什么。”   冉秋心有余悸地收起葡萄糖,“感觉现在队长能打十个我。”   常阳咳了一声,“也不知道谁‘有幸’得到队长爱的陪练。”   “要不要提前打救护车?”   “说什么呢,你看队长生龙活虎的样子,像是需要救护车的人吗?”   “不是,我的意思是说……要不要给队长去逮的罪犯叫一辆?”   ***   方才一梦过去,已经入了夜。   B市的夜晚依旧热闹,各种灯光将黑夜映得如同白昼。   高顾笙住的别墅,却漆黑一片。   高誓皱紧了眉头,疾步走进大门。   分明是盛夏,一进门却有种特别的森冷,寒气直往骨缝钻。   想起梦中的一幕幕,被那杯糖水压住的火气又窜了上来。   他大步走到高顾笙的房门前,敲了敲房门,里面没有任何声音。   高誓不在身边的时候,高顾笙睡眠很浅,有一点动静就会惊醒,不可能听不见。   高誓拉了拉门,发现门被反锁了。   他皱起眉头,也顾不上去找钥匙,后退两步,猛地踹向房门。   整栋别墅的门都是特别定制的,质量极好,却被高誓一脚踹开。   房间里静悄悄的,高顾笙闭眼躺在床上,像是睡着了。   但高誓能感受到,在房间中,挨挨挤挤地,有什么东西存在着。   这些东西如同流动的黑雾,挤满了整个房间。   高誓将受欺负的儿子抱在怀里,他的身体冰冷得惊人,唯有微微起伏的胸膛还能证明他还活着。   高誓心里一沉,咬破手指,抹在高顾笙的眉心处。   手指咬破的刹那,空中似乎发出一声惨叫,那些无形的东西像是被什么吓退了似的,高誓与高顾笙周围出现一圈真空。   血抹到眉心,像是被血烫到,高顾笙动了动,体温开始渐渐回升。   高誓摸摸他脑袋,将他轻轻放在了床上。   他从怀里掏出了烟盒,然后拿出了一根烟,点燃。   沾血的手指在烟身上留下诡异的红色纹路。   高誓低着头,吸了一口,缓缓吐出。   这一口烟雾却没有散去,在房间中弥漫,烟雾所过之处,出现淡淡的人形轮廓。   有一道,正隐隐与高顾笙重合。   高誓冷笑一声,一伸手,竟然将那道人形从高顾笙身上剥离了下来!   人形发出一声尖叫,仿佛在不可置信,为什么眼前这个人竟然能触碰到它。   高誓咬着烟蒂,一手提着人形的脑袋,一手成拳猛地砸了下去!   “小兔崽子,敢碰我儿子?”   这可是能将实木门的一脚踹开的高誓。   只一拳,那道身影就黯淡了许多。   身影再次发出凄厉的惨叫,那些被烟气勾出人形的黑影狼狈地四下逃窜。   然而,这带着血气的烟雾像一座牢笼,将所有的黑影都困在了这个房间。   曾经它们趋之若鹜的房间,成了如今逃不出的绝望牢笼。   高誓一拳又一拳,他手上抓住了黑影颜色越发浅淡,几乎要消失在空中。   它再次发出惨叫,这次的叫声中多了几分急促,仿佛在催促着周围的黑影一起反击。   走投无路的黑影们像是在眨眼之间达成了一致,如同黑色的浪潮一样向高誓涌去!   然而下一秒,所有的黑影都被震开,几个直接与高誓接触的黑影,留下一声惨叫,消失在半空中。   高誓的身上发出人眼无法看到的金光,金光浓郁到几乎到了刺眼的地步,黑影们如同被放在阳光下的吸血鬼,惨叫着、融化着衰退。   高誓低笑一声。   这一声如同催命的恶鬼,令鬼汗毛倒竖。   高誓是整个灵管所最喜欢的配合警。   当年的空渺道人为他算命,批了十六个大字。   【八字全阳,功德随身。】   【鬼神莫近,邪祟不侵。】   高誓看着挤在一起的黑影们,狞笑一声。   “现在,该我了。” 第十章 高誓:经验之谈,榴莲不要在家烤   一点火光在他指尖明灭。   月光清冷,模糊了他的轮廓,在他眼中留下半轮弯月。   高誓靠在窗边,缓缓吐出一口白色的烟气,随着夜风消散在窗外。   远处,一辆银色的车飞速驶来,如同刺破黑暗的一道银色闪电。   高誓将夹着烟的手伸出窗外,食指与中指轻轻一碾,余下的半支烟便化作点点星光,消失在半空中。   他的目光穿过小厅与半掩的房门,落在沉睡的高顾笙身上,目光稍稍柔和了。   而后他收回目光,走向楼梯。   ……   “高哥!高哥!我的妈呀高哥,你没事吧?!乐乐呢?!”   银色的跑车门还没打开,车主的声音就先窜了出来。   明明一秒前车离着自己还有十来步远,一秒后一个银色的脑袋就凑到了面前。   这是一个少年。   他有一头银色的短发,金色的眼睛,穿着橘色的T恤与白色短裤。   然而奇怪的是,他的身上绑着层层叠叠的绷带。   尤其是左臂与右腿,绑得看不到一点裸露在外的肌肤。一根绷带从右边额头到左边脸颊,将他右眼蒙住,露出的左边额头上,长着一只小指长短的白角,尖端还带着点粉色。   看上去就像从哪个漫展上溜出来的COSER。   高誓看着撞过来的脑袋,皱着眉头按住对方的脑袋,把他推地靠后一步,“谁是你妈,乐乐没事。”   说着,他从兜里拿出一只小玻璃瓶。   玻璃瓶很小,一只手就能握住。   对方的眼睛豁然睁大。   不借助烟雾,在高誓的眼中,这只是个普通的空瓶子,与用来养水宝宝的小玻璃瓶很像。   唯一的不同,大概是这小瓶子很冰,用手握了这么久都没有染上丝毫暖意。   如果不考虑里面装的是什么东西,夏天用来避暑倒是个很不错的选择,绿色环保无公害。   然而在银色脑袋的眼中,这一只小瓶子呈现纯然的黑色,黑色太过浓郁,竟然呈现出固态的质感,在月光下如同一整块漆黑的砚台。   唯有一闪而过的扭曲鬼脸,能证明里面的东西确实是在流动着的——不是什么有趣的东西。   银色脑袋结结巴巴地比划了两下,瞠目结舌道,“高、高哥,你是把色鬼和梦鬼的老巢给端了吗?”   高誓不耐烦“啧”了一声,将小玻璃瓶上下抛了抛,“银羚,这东西你们要不要?”   “要要要!”   被称作银羚的少年心惊胆战,脑袋跟着被抛上抛下的玻璃瓶一点一点,直到高誓把玻璃瓶抛给他,他才手忙脚乱地接住,松了口气。   “我的高大爷、爷爷!我叫您老爷爷行不?您别这么玩啊,吓得我心脏都跳出来了。”   高誓哼笑一声,“你们灵管所出品的东西,不是一向品质不错吗?我记得这小瓶子之前经过了十级抗压试验。”   银羚被他问得一愣。   对哦,吓糊涂了。   但是谁会像眼前这位大爷一样,把装着上百只鬼怪的锁灵瓶当石子儿玩?   高誓双臂环胸,淡淡道,“现在是不是该说说,为什么在你们的巡查范围之内,没有发现这群东西了吧?”   银羚脸上原本的喜悦一僵,登时露出愧疚的神色,他干巴巴地道,“高哥,抱歉……”   银羚,便是灵管所的一员。   灵管所的成员不多,但是各有神异之处,以自己的方式保护所巡查的区域。   B市在银羚小队的管辖范围,而银羚的小队中,以速度见长的就有三个人,逛完整个B市只需要十分钟。   理应不该出现今晚的纰漏。   银羚苍白地解释,“今晚是小羽毛和我巡逻,但是我们在路上遇到鬼打墙,现在才出来。”   他说着,也觉得这个解释没什么说服力,沮丧地低下了头。   不管怎么说,今晚的事情确实是他们的失职。   这群鬼怪聚集需要时间,这期间他们居然一直没有发现异样,任由他们聚集成如此庞大的规模,几乎要形成鬼蜮。   如果今晚在这的不是高誓,哪怕换成他,都不一定能将事情解决。   他垂头丧气地等着高誓的训诫,可等了一会,却没有任何动静,抬头一看,却见高誓望向天空,若有所思的样子。   “高哥?”   “你们刚才说……”高誓顿了顿,“说你们来的时候,遇到了鬼打墙?”   “有鬼眼和玄玉在,不应该困你们这么久吧?”   鬼眼和玄玉是银羚队里的队员。   鬼眼的眼睛可以看破一切幻境,玄玉则极擅阵法,有这两人在,几乎没什么能困住他们小队。   银羚摸了摸自己的角,“奇怪就奇怪在这。”   “眼睛和小石头都说,没有任何异样。”   “如果是一个人也就算了,可是两个人都这么说……”   银羚的声音渐渐变成了背景音,高誓再次望向天空,皱起了眉头。   是“剧情”的影响吗……   ***   送走了银羚,高誓回到了别墅中。   一进门,就听见高顾笙的房间传来了声响。   醒了?   高誓推门,见高顾笙正皱着眉头哼哼,不知道梦见了什么,像只猫猫虫一样乱咕蛹。   高誓俯身摸了摸他的额头。   就在肌肤接触的那一刹那,高顾笙猛地从床上弹起,眼睛还没睁开,先一拳挥了出去——   “俺老孙来也!”   这一拳遇到了阻力,高顾笙迷迷糊糊还没清醒,心道,【好哇,这妖孽倒是有些本事,也不知是哪个老东西的坐骑,敢动我师父,看俺给他点颜色瞧瞧!】   想到这里,高顾笙心中涌起豪情万丈,“孽畜,吃俺老孙一棒!呔——!”   然而高猴子这一棍可没挥出去,高顾笙终于意识到不对劲,迷迷糊糊地睁眼,就看见自家如来高祖正黑着脸,握着他从床上随手抓过充当金箍棒小猪抱枕。   怪不得梦里总觉得金箍棒软乎乎,他还在想这玩意儿该不会是盗版的吧,如今一看——哦,原来不仅金箍棒是盗版的,连他自己这个孙悟空也是盗版的。   高誓黑着脸摸摸他额头,“做什么梦呢。”   体温恢复正常了。   一提起这个高顾笙可就精神了,他手舞足蹈,“老爸!你不知道我做的噩梦有多可怕!我梦见你是唐僧我是孙猴子,咱们一起去西天取经,你一会被抓走吃肉,一会被抓走成亲,可累死我了。”   他心有余悸地拍拍自己的心口,“特别是盘丝洞那一关,那群蜘蛛精吐的丝到处都是,我被拖到冰水里,差点就没了。”   他蹭到高誓身边,笑嘻嘻道,“幸好师父在那边狂念紧箍咒,我没过一会就从冰水里挣脱出来了。”   高誓看着儿子一副仰头挺胸的样子,看起来还挺骄傲,神似猫咪表情包,心头最后一丝火气也没了,“哦?这么说你在梦里还挺能干。”   高顾笙拍拍胸膛,“那当然!”   高誓揉了一把儿子的脑袋。   没想到在梦境碎片中,折磨乐乐的鬼影居然以这种方式出现,看起来不但没给他留下什么心理阴影,甚至还挺开心。   不过高顾笙本就敏觉,这回清醒了,也察觉出不对了,“老爸,我刚才是不是又差点出事了?”   高誓也没打算隐瞒,瞒着他反而对他不好,便“嗯”了一声,“你被梦鬼和色鬼拖进梦里了。”   高顾笙一呆,“不对吧?那我应该变成唐僧才对啊,为什么我是猴哥?”   “梦里那些漂亮的女妖精全往老爸你身上贴,见到我全是‘这个徒弟尖嘴猴腮,一看就不是个好人’。”   高誓被傻儿子气笑了,一巴掌拍在他的脑袋上,“说不定是因为鬼看了你都发愁,没见过这么呆的小孩。”   “好了,睡醒了就起来吃点东西,想吃什么?”   高顾笙一骨碌从床上爬起来,小跑着跟出去,“老爸我想吃牛肉面和烤榴莲!”   高誓系上围裙,“牛肉面可以,烤榴莲点外卖,不许在家烤。”   “免得阿姨来打扫卫生,又以为咱们家烤屎了。” 第十一章 高誓:《霸道总裁狠狠爱:娇妻别想逃》   第二天一早,高誓便起了。   高顾笙像只小猪一样睡得香甜,高誓给他留了字条,让他起床后去厨房锅里拿饭。   而后高誓开车前往机场。   薄雾未散,这个城市已经开始苏醒。   人声鼎沸,车水马龙,两侧高耸的摩天大楼上,巨大的广告屏播放着香水广告,女子眉眼温柔,提着长裙从深林中款款走出,抬眸一眼,仿佛看到了整个夏日的清凉。   高誓记性好,随意一瞥,就想起这广告上的女明星,正是让承泽奇心碎的那位。   前方信号灯转为绿色,高誓收回目光,缓缓发动。   他的车在八点整稳稳得停在了机场外,   时间还早,他从后座上拿出了一本书。   《霸道总裁狠狠宠:娇妻别想逃》   哦错了,这本看完了。   高誓翻了翻小书柜,又拿出一本。   《契约情人:你是我的劫》   高誓翻开简介。   【五年前,她因为一场意外出卖自己的身体,一纸合同,成为顾氏总裁的契约情人……】   高誓深吸一口气,为自己鼓了鼓劲,拧着眉头看了起来。   合同、金丝雀。   他将这两个关键词告诉小队成员让他们联想的时候,常阳他们七嘴八舌,猜什么的都有。   常阳:“金丝雀?是不是倒卖国家保护动物?这人是个走私犯?”   冉秋一声“卧槽”,“这事儿得移交路队那边吧?大活儿啊!”   黄杉:“那么说,合同就是非法买卖的契约了。”   常阳:“不过我觉得,金丝雀也可能是个代称,金丝雀的级别还不够,如果真是条大鱼,除了金丝雀,还可能有国家二级甚至二级以上的保护动物。”   常阳拍了个马屁,“不愧是我们冉哥,这都能推测出来。”   冉秋:“哪里哪里,常哥你也很不错嘛。”   常阳:“岂敢岂敢,还是冉哥比较厉害。”   ……   几位男士讨论得热火朝天的时候,庄貅貅弱弱道,“或许……金丝雀是指的人呢?”   她在电脑上敲打几下,指着搜索出来的页面,众人看了一眼,登时哑然,   《金丝雀觉醒:娇妻带球跑》   【她,美丽柔弱,一纸契约,成为了霸总的金丝雀!】   【他,冷酷霸道,二十三万,买下她的初夜!】   【她爱上了他,然而,他竟然有一个未婚妻。】   【她决心逃离他的城堡,却没想到自己已经有了身孕!】   【他发现自己的金丝雀消失不见,暴怒,“封锁所有航班,找到她!”】   ……   【她逃,他追!她插翅难飞!】   男士们沉默了。   他们对视一眼,发现庄貅貅说的……竟然该死的有道理。   高誓毫不怀疑,会有那么一位活腻歪了的总裁,用尽各种卑鄙手段强行包养他儿子。   然而包养这种事情对于他来说,确实是个盲区。   为了快速补充这方面的知识,高誓决定双管齐下,一方面从现实中了解这些总裁们的花边新闻,一方面通读这些小说。   庄貅貅热情地贡献出了自己十年前囤积的小说,并贴心地表示不用还了。   目前高誓已经趁着时间间隙看完了那本霸总狠狠宠。   在这本小说里,女主捡到失忆男主、相爱、男主出车祸被家里人找到带回家、忘记女主、女主怀孕去找男主、两人相遇、产生爱的火花、男主又失忆、男女主再相遇……在女主反复唤醒爱人,男主反复失忆之后,两人总算相认了。   就在高誓松口气的功夫,恶毒女配上前离间,怀孕的女主出国了。   男主以为女主要与自己分开,悲痛欲绝之下出了车祸,又他妈的失忆了!   高誓恨不得钻进书里掐着两人脖子问,你们是没有嘴吗?!没有嘴吗!   还有那个男主,一本书下来失忆了五六次,铁做的脑袋也扛不住这么造啊!   不过平心而论,作者文笔很不错,至少高誓的情绪确实被带动了,看完这本书之后很想和作者谈谈人生,再给作者寄一点土特产。   ……   窗外阳光正好,清晨的阳光带着难得的清爽,铺展在书上。   若高誓没有关窗,从窗外能看见青年低着头,逐字逐句地阅读着,阳光吻在他挺拔的鼻梁与薄削的唇,书的每一页都仿若在散发着金光。   这确实是一副极为美好的景色。   前提是不看高誓手里拿着的书的内容。   高誓翻着手里这本契约情人,在经历了女主被男主羞辱,被男主他妈羞辱,被男主的妹妹羞辱,被恶毒女配羞辱,被路人羞辱,以及怀孕、堕胎、怀孕、堕胎、怀孕……之后,高誓满脸恍惚地从书中抬起头来,看了看表。   八点五十了。   这短短的五十分钟,过得竟然如此漫长。   高誓捏了捏鼻梁,活动了一下手腕后推开车门,往接机口走去,他腰肢劲瘦有力,双腿笔直修长,一下车就招惹了大片的目光。   高誓浑然不觉,满脑子都是男主女主的爱恨纠葛。   接机口熙熙攘攘,看一群人举着牌子,上面写着“秦时”二字,似乎是在为哪个明星接机。   高誓掏出手机搜了搜,不由得皱起了眉头。   秦时是时下最大的娱乐公司——万星娱乐的主捧艺人,如今风头正盛。   秦时的粉丝有一个特点,就是疯,秦时和他的团队几乎不约束粉丝的行为,以至于他的粉丝们追星异常疯狂,之前有过不止一次,在接机的时候险些出事。   看今天来的粉丝数量,恐怕找人要麻烦了。   高誓将电话打给空渺,依旧是无人接听。   空渺说,应不解不能拍照,会受惊,所以到现在为止,高誓还不知道应不解长什么样子。   应不解倒是应该看过高誓的照片,可是应不解一个爽灵残缺的人,真的能认出他吗?   高誓闻言,很想当时就坐飞机过去和这个不靠谱的老头过两招,可是空渺却说,应不解很显眼,不管有多少人,一眼就能看见他。   等待的时间格外漫长,焦躁的气氛在大厅蔓延,一对小情侣气势汹汹地吵架。   这是一对同性情侣,个子矮些的少年看起来也就比乐乐大一点,高一些的看起来有二十二三的样子,已经不能称为少年,该称作青年了。   少年握紧了行李箱的拉杆,“你偷偷把我的衣服给退了!你什么意思啊!”   青年不满地用力拍了一下座椅,把旁边的路人吓得往旁边坐了坐,“我什么意思?咱们现在什么情况你不知道吗?!你买一件衣服这么贵,够一个月的饭钱了!”   少年怒道,“贵怎么了?我花的都是我的钱!我跟着你两年,一件新衣服都没买过!”   青年满眼失望地看着他,“小雨,我从来没发现,你竟然是这么物质的人。”   少年气笑了,“我物质?我物质我把房子卖了给你投资?我物质我天天跟你过这种日子过了两年?”   少年气的直哆嗦,“我的衣服都破成什么样子了,你倒是说自己应酬拉投资需要穿新衣服,我呢?!我的衣服破了洞你都不让我买新的!”   “你打算让我怎么出门?靠打马赛克吗?!”   旁边的路人小姑娘没忍住“噗嗤”一声笑了出来,她连忙捂住嘴,谁知青年却像是找到了发泄口一样瞪视过去,“你笑什么笑!啊?!”   小姑娘被吓得连忙往后缩,暗暗观察的众人七手八脚地护住小姑娘,少年一把将青年拉过来,呵斥道,“你冲人家小姑娘发什么火?!”   少年深吸一口气,对被吓到的小姑娘道歉,而后声音冷淡地对青年说,“算了,这些年过去了,我也看清楚你了,算我眼瞎,分手吧。”   谁知方才还满脸不耐烦的青年神色大变,连忙拉住了少年的手臂,恳求道,“小雨,小雨我错了,不要分手好不好?”   就在这时,挂在大厅的时钟拨向九,接机口打开。   这一班的乘客涌了出来。   整个大厅登时如同开了锅的热水般沸腾了起来,青年与少年的声音也被遮住。   高誓最后一眼,看到青年不知说了什么,少年的脸上露出了几分松动的神色。   随着秦时的出现,他的粉丝开始沸腾,接近于暴动,在场的保安拼命地维护秩序,人被挤得挤来挤去,就像早高峰的地铁。   高誓觉得自己不知道被什么绊了一下,低头一看,原来是不知道谁的一只鞋子。   “秦时!秦时!秦时!”   周遭粉丝的呼喊声震耳欲聋。   高誓有些烦躁地低头揉了下耳朵。   就在这低头抬头之间,穿过重重人海,在响遏行云的吵杂声中,他对上了一双眼睛。   那一刹,周遭声音如潮水般退去。   ……   原来空渺说的,是真的。 第十二章 高誓:不抓鬼就要回家继承家业   “哎哎哎别挤啊,我的豆浆!”   “卧槽,我的鞋子哪去了?!”   “挤什么挤啊!”   秦时的粉丝像被摘走了蜂巢的蜜蜂,向着秦时的方向疯狂涌去,机场安保防线迅速被冲破,如同面对液压机的铁块一样无能为力。   那个男人一眨眼就不见了。   高誓皱紧眉头,竭力捕捉着那人的身影,可人民群众的力量果然不是个人能抗衡的,在旁边哭丧着脸的小伙子皮带都快被挤断的时候,突然听见一声闷响。   “砰!”   这声音说来不大,却响在每一个人的耳中。   只见前方,突兀地空出了一大片空地,空地中央,是一个身着白色道袍的青年人。   他周围的人群好像被什么无形的东西推开,呈现圆弧状散开。   而他长发半束半散,黑发黑眼,面无表情,仿佛对周遭的一切都漠不关心,突兀得就像素描画上的一笔水墨。   青年毫不留恋地转身向外走去,被他目光扫过的人登时噤声,下意识地为他让出一条道来。   “刚刚……那是什么?”有人不可置信的回过神来,上下抚摸着自己的身体,“一点都不疼。”   “我靠,这是录节目?走近科学还是魔术世界??”   “可算是不吵了,刚才可吵死了,好好的下了飞机,迎面就是一坨臭狗屎,真是晦气!”   说着“臭狗屎”的贵妇,轻蔑地看了一眼秦时,提着小包走出去。   秦时脸色顿时铁青。   他出道以来,还没人敢在他面前如此放肆。   更令他愤怒的是,他这些之前好像对他多么着迷的粉丝们,现在都一个个地讨论着刚才那个穿道袍的青年!   他还从来没被这样抢过风头!   秦时脸上的表情不加遮掩,众人还在讨论方才发生的事情,无人在意秦时。然而,秦时的反应却全都落入了另一人的眼中。   就在机场的角落,在众人将目光尽数放在秦时身上时,有两个人早已走到了清净处。   这两人都带着黑色鸭舌帽、黑色口罩,黑色墨镜,将脸遮挡地严严实实。   个子高些的,身形比例绝佳,哪怕不看脸都极为惹眼。   若有人能摘下他的伪装,一定会认出,这是站在娱乐圈顶端的演员——萧予圣。   他是最年轻的大满贯影帝,也是粉丝最多的明星,就连秦时在他面前,也只配得上一句评价——   萤火之光,岂敢与皓月争辉。   个子稍矮一些的,是他的经纪人,余西。   被业内成为“金牌经纪人”的余西,此刻看着乱成一团的场景,摇了摇头,“这个秦时火不长久。”   秦时享受被人疯狂追捧的感觉,之前几次粉丝接机引起骚乱的事件,他不以为耻反以为荣。这种极端以自我为中心的性格,早晚要出事。   萧予圣对秦时,连一个眼神都欠奉,笑容略带凉薄。   “蠢货。”   他靠在墙上,看向远处那道袍青年离开的方向,微微皱眉,口中却问着,“厉陌尘这短时间在查什么?弄清楚了吗?”   余西道,“似乎……是在查一个人。”   他两人说着,坐上了来接他们的黑色轿跑,余西从包里拿出一叠资料,在资料的最上面,是一个少年的入学证件照。   这少年留着一头狗啃似的头发,刘海厚重,还带着一副巨大的黑框眼镜,让整个人看起来怯懦又阴郁。   萧予圣最看不得不好看的东西,他像是被伤了眼睛似的,猛地将资料丢开,“什么鬼东西,厉陌尘的口味什么时候变得这么独特了。”   余西道,“这样,你还打算动手吗?”   萧予圣面容扭曲,拧着眉头挣扎了一会,放弃道,“我何必亲自动手。”   ***   高誓没追到人。   那青年像是烈日下的水滴一样,蒸发了。   高誓又给空渺打电话,然而空渺依旧没有接听。   给空渺发了条消息,倒是得了一条自动回复:您好,老道现在正在养伤,有事请留言,老道出关后会一一回复。   高誓头疼地按了按额角。   而此时保镖们的消息也回了过来,纷纷表示没看见什么格外特殊的人。   麻烦了。   当初高誓带着这一群保镖去接机,他的队友们还笑,说他小题大做,不过是接个人,哪里需要这么多人出动,不知道的以为是要直接把人绑走。   现在倒好,二十多双眼睛,愣是一个人都没看见那人去了哪里。   高誓按到通讯录,看着通讯录中的电话号码,叹了口气,按下了拨通键。   “喂——爸。”   “小誓?你还知道给我打电话?!”   高誓将手机拿的离耳朵远了点。   “说吧,这次打算什么时候回来?”   高誓避而不谈,“爸,帮我找个人,关系到你孙子的命。”   电话那头的声音严肃起来,“什么人。”   “看上去和人群格格不入的人。”   高爸爸沉默一瞬,“你改行学哲学了,还是要研究外星生命体?咱们华国的管辖范围已经延伸到了外太空?”   高誓脸色一黑。   看这不靠谱的老头子给的信息有多不靠谱,连他爸这么严谨严肃的人,听到这个要求的第一反应也是莫名其妙。   “目前知道的,他应该是穿着白色道袍,长发。”   高誓顿了顿,补充道,“可能不太聪明。”毕竟爽灵残缺。   电话那头传出一阵敲键盘的声音,“穿道袍的长发男性,应该很好找,找到了给你消息。”   至于“不太聪明”这条消息,高父连提都没和儿子提。   “空渺那边的人?”   高誓“嗯”了一声,“他徒弟。”   高父叹了口气。   高誓不想让自己父母跟着操心,便笑道,“爸,你和妈的结婚纪念日是不是快到了?想好怎么过了吗?”   高父闻言生起气来,“你打算在外面待到什么时候?!”   高誓不说话,他知道以父亲的性格,这期限只要说出口,到了时间他就一定会被带回家去,哪怕是抗也会被扛回去。   见儿子不说话,高父更生气了,“你爷爷四十岁就放手把公司给我了,你太爷爷三十六就把公司给你爷爷了,我呢?!”   高誓轻咳一声,“爸您老当力壮。”   高父,“别油嘴滑舌!我这几天忙得连和你妈的结婚纪念日都只能抽空准备,你赶紧回来!”   高誓敷衍两句,连忙挂断了电话。   他突然想起再过一个月,就是太爷爷的生日,他肯定是要带着乐乐回去的,到时候肯定又要被抓住好一顿唠叨,登时感觉头更疼了。   就在这时,他听到有人喊他。   “高哥!高哥!”   高誓回过头去,看见了银羚,在他身边还站着一身月白道袍的玄玉。   他们这样显眼的装扮,周遭的人来来往往,却好似没看见他们似的。   高誓指了角落一下,几人避开摄像头,在角落处汇合。   高誓问,“你们怎么在这里,有鬼怪出现了?”   玄玉点点头,抬起手中罗盘,“这边有阴气,很重。”   他将罗盘递给银羚拿着,翻了翻自己的袖子,“稍等,我给你开个眼。”   机场人来人往,阳气重,气息斑驳,鬼怪不易成型,体型薄弱的鬼怪更是容易被直接冲散。   能在这种环境中存在的鬼怪,可想而知有多凶。   高誓拿出手机,“我有急事,我让黄杉他们过来。”   银羚摆了摆手,“没事高哥,我们已经通知异管局那边了,现在这边不急。”   “不急?”   鬼怪没有理智,他们只有进食的本能,只需要三天,就能将一个身强力壮的成年男性吸干。   银羚看着远处,面上露出一丝古怪的神情,他摸了摸自己带着浅粉的小角,“这个鬼怪好像有些理智,他没伤过人。”   高誓顺着他们的目光望过去,看见了之前吵架的那对同性情侣。   他分明在之前已经看到青年快把少年哄好了,现在不知道为什么,两人又开始吵架。   “姓陈的我告诉你,这事儿你想都别想!我死也要死在老家的房子里!不会卖的!”   青年温声软语地跟在他身边,“小雨,我知道你对老房子感情很深,但是你爷爷走了这么久,那老房子一直空着,也不住人,太浪费了。”   “我知道你难受,但与其触景伤情,不如把房子卖了,咱们一起去一个新的地方重新开始。”   少年冷笑连连,“好啊,你是不是早就惦记着我家的老房子了?说的好听,还不是让我卖掉!”   青年面上露出了几分伤心的神色,“你怎么能这样想?那栋老房子值几个钱?在你心里我就是图钱的人吗?如果我真的是为了钱,之前那个钱小姐追我的时候,我跟着她走不就好了?我是爱你呀。”   “你忘了我上次摔断了腿,那时候咱们的生活这么坚信,我衣不解带地照顾你,每天就睡三个小时。”   少年面上有几分松动,但依旧坚决道,“总之这事儿你别想了,我不会把老房子卖掉的。”   青年连忙道,“好好好,那就不卖——那房产证你放在哪里了?你说说你,气性这么大,就收拾了这么一个小行李箱就跑出来了,也不怕被人抢了那些贵重东西。”   少年警惕地看他一眼,下意识地攥紧了手中的行李箱拉杆,又松开,“关你什么事!”   青年温柔地靠过去,抱住他的腰肢,“你一声不响地跑出来,我可担心死你了。”   这时玄玉找出了牛眼泪,递给高誓,高誓往眼睛上一抹,眼前的一切都变得模糊起来。   他八字全阳,普通的牛眼泪对他完全没用,即便是玄玉开过光的,也只能看见一个模糊的轮廓。   但这也足够了。   高誓眨了眨眼睛,抬头的瞬间,看见了铺天盖地的黑色雾气。   那些雾气凝成一个隐约的、几乎要顶到天花板的人形,伏在少年背后。   ***   高顾笙伸了个懒腰,从床上醒来。   这一觉睡得酣甜,就是肚子有点饿,感觉能吃下两个八寸的至尊披萨。   一看时间,居然已经十点了,怪不得这么饿。   高顾笙揉了揉肚子,听到了敲门声。   “咚咚咚。”   高顾笙光着脚走近门口,“谁啊?”   他隔着一层大门问。   门那边喊道,“请问是存先生吗?送外卖的!”   高顾笙顿了顿,“你找错了。”   门那边的人连忙道歉,“不好意思啊,请问八栋在哪边?”   “在南边,你走反了。”   那边道谢,而后响起了摩托车发动的声音。   高顾笙走到窗边网上看,从这个角度能看见对面楼的门牌,或许是由于夏季雨水丰沛,爬山虎的藤蔓已经将楼牌号遮住了。   或许是他想多了吧。 第十三章 高誓:渣男大赏   高誓瞳孔骤缩,“一级?不……只有三级?”   鬼怪分为三级。   三级最低,为刚诞生不久,尚未伤人的鬼怪,这种鬼怪最弱,若是遇上像高誓这种命格的人,眨眼间便烟消云散了。   二级其次,多为吸过阳气,却尚未造人死亡的。   一级最高,手上至少有一条人命,而随着它们吸收的阳气越来越多,体型便也会越来越大,越来越凝实,越来越难以对付。   而眼前这个伏在少年背后的鬼怪,身形巨大,几乎要覆盖半边大厅,单看体型像是一级鬼怪,然而从这鬼怪身上,却未曾感受到丝毫血气。   也就是说,它未曾害过人,甚至连阳气都不曾吸收。   目前所知的鬼怪,只能靠吸收阳气壮大自己,在阳界行走会消磨自身,长期不吸收阳气会越来越小,直到彻底消失。   像这个巨型黑影的情况,真是闻所未闻。   高誓想起曾在高顾笙身边捉到的那一窝鬼怪,沉声道,“看来鬼怪的等级制度该更新了。”   银羚也面色凝重地点点头。   周遭的旅人在渐渐变少,他们被不着痕迹地引走,昔日人流来往巨大的大厅,如今只剩他们这寥寥几人。   长着重瞳的男子在半空中显出身形,银羚见到,问他,“眼睛,都送走了?”   鬼眼点点头,又冲高誓点了下头当做打招呼,而后又沉默地回到虚空中。   鬼眼隐匿自身,将玄玉的阵符贴在八方位,形成阵,将路人引出,如今此地只剩他们几人,不必担心伤及无辜。   鬼眼一走,布置在少年与青年身边的幻境当即破裂,他们突然发现周遭无比安静,偌大的大厅竟然只剩下他们两个、与另外几个服装奇异的人。   “这、这是什么情况?”青年色厉内荏地冲着高誓几人吼道,“你们在搞什么??综艺活动吗?”   少年皱着眉头将青年拦住,他将目光锁定在高誓身上,这几个人里就高誓看起来最正常——而且,虽然这人看起来脾气不太好,却莫名的让人有安全感。   “您好,请问刚才发生了什么?”   此时,异管局的人还没赶到,高誓便临时接手了辅助警的任务,他走向两人,保持着一个不远不近的距离,拿出证件照。   “您好,警察,现在我们在执行一项特殊任务,不要惊慌。”   人民警察果然是稳定人心的利器,看到高誓的证件之后,面前的两人肉眼可见地放松下来,青年更是一改之前暴躁的模样,越过少年笑着朝高誓伸手,“您好您好,我们一定配合任务。”   高誓没去握他的手,让青年讨了个没趣,他讪讪地收回手,眼中却闪过一丝怒意。   他伪装不错,却忘了面前这几位是什么人,银羚撇撇嘴,也没说什么,只是低着头一圈圈地解开缠绕在左臂的绷带。   玄玉的罗盘在他手上疯狂转动,他后退一步,周身升起一阵模糊的雾气,他分明就站在那里,却总让人感觉那里空空如也。   而与此同时,少年周围的空间开始轻微扭曲。   周遭的异常惊动了少年背后的巨大鬼影,鬼影将目光对准银羚,发出常人无法听到的巨大咆哮。   银羚露在外的那只眼睛骤然收缩,竟变为如同蟒蛇般的竖瞳。   少年与青年感受到异样,他们下意识地浑身紧绷,警惕地向四周看去,试探着靠向高誓。   青年看似挡在少年身前,在保护他,可他们此时正面对着的是高誓。   高誓笑了一声,拿出烟,点燃。   他吸了一口,看着吐出的白色烟气,“怎么,怕我吃了你的小爱人?”   少年一怔,这才发现自己竟像是被当做肉盾一样,将青年的整个后背护住。   青年下意识地回头一看,连忙将少年拉到胸前,“小雨,你有这份心我就很开心了,但是当初你选择我的时候我说过,要保护你一辈子的,理应我保护你才对。”   是这样吗?   少年怔愣地被拉到青年与高誓之间。   方才,好像是青年主动将他拉到身后的,以一副保护的姿态。   少年被拉到身前的刹那,背后的黑影随即笼罩了青年,然而就在下一瞬,鬼影发出一声惨叫,像是被腐蚀了似,在青年周身形成了一层真空。   一层淡淡的烟气勾勒出鬼影,也在鬼影与两人之间形成了一层保护屏障。   就是现在!   银羚的残影还在原地,可人已经出现在鬼影旁边,过快的速度超过人眼反应的极限,他金色的瞳孔骤缩,如同蛇类的瞳孔般细长。   解开绷带的手变为狰狞的黑色巨大鬼爪,一爪抓向咆哮的鬼影!   形成鬼影的黑雾疯狂蠕动着要躲开这一击,然而它身后突然凭空伸出两只手来,一左一右地抓住了无形的鬼影,银羚的那一爪狠狠地抓在了鬼影的中央!   一声尖利的鬼哭响彻整个大厅,然而鬼影却没有向银羚与鬼眼攻击,反而倾尽全力地扑向了青年!   一抹淡金色在青年周遭荡开,烟气也随之挥散,银羚狂吼一声,“闪开!”   普通人的眼睛看不到鬼怪,然而人体本能的反应为他敲响警钟,这一瞬,他竟然一把捞过身前的少年推向鬼影!   少年猝不及防地被推出,神色懵懂而惶恐,他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   然而鬼影却并未攻击少年,他略显稚嫩的脸庞在黑雾中,像陷入了光怪陆离的梦境。   机会稍纵即逝,鬼影被银羚抓在手中,铺天盖地的黑色雾气被他如同整理床单似的叠起,最后缩成一个小小的圆球。   少年还呆呆的站在原地,当黑雾从他身边流淌过的时候,他不知怎的,双目一酸,竟然落下泪来。   明明普通人的眼睛是看不到鬼怪的,可他却扑向银羚,“刚刚的、那是什么?!”   银羚将黑雾挤压成的圆球放进锁灵瓶里,求助似的,“高哥?”   高誓正看着坐在地上发抖的青年。   在青年的旁边,有一枚玉佩,已经碎了。   高誓走向青年,垂眸,“刚刚推的那一下,心虚吗?”   “你知不知道,你推的这一下,很可能害死他?”   少年茫然的将目光从银羚手中的小瓶子上转移过来。   青年目光躲闪,却大声嚷嚷着,“什么害死他,我明明是怕那东西伤到小雨,所以才要将他推开!”   他大声为自己辩解着,可是所有人都知道,不过是他的托词。   哪怕一直被蒙在鼓里的少年,此时也不再相信他的话了。   可少年似乎并不在乎他,他只是回头看了青年一眼,目光就落在了锁灵瓶上,他恳求道,“能不能让我看看它?”   银羚面上露出为难神色,看向高誓,高誓走向少年,道,“这些东西会吸收人的阳气,普通人尽量不要接触。”   少年焦急,“可是……”   就在高誓离开青年十步远的瞬间——   一道鬼影从少年身上窜出,猛地冲向了青年!   “躲开!!”   玄玉连忙结阵,鬼眼也从虚空中冲出,高誓扑向青年——   然而,谁都没有那道身影快。   就在离着青年咫尺之遥处,一只修长的手抓住了鬼影。   身着白色道袍的青年,垂着眸子,看向手中鬼影,开口,声音清冽。   “你有何冤屈?” 第十四章 高誓:情节严重故意杀人罪   众人看着突兀出现的道袍青年,纷纷摆出了防御的姿态。   这人明显是玄门中人,银羚自发地走上前去,行了一礼,“多谢您出手帮忙,不知阁下名号?”   能悄无声息地出现在玄玉的阵中,足以看出这人的功力深厚,说不定是各组织那几个返老还童的老前辈之一。   然而那道袍青年抬头,只是淡淡地看了银羚一眼,又低下了头。   银羚有些尴尬,求助似的看向高誓。   没办法,玄门众人是一群社恐。   高誓走上前去,地上的那青年此时才后知后觉地察觉到,自己方才离危险只有咫尺之遥,连滚带爬地往外爬。   道袍却看向青年,“别走。”   青年面对这位救了自己的救命恩人还是很识时务的,连忙挤出一个谄笑,“您、您有什么事?”   道袍抓着鬼影的手微微向上抬起,“你是他的因果。”   高誓看着被抓住的黑影,直觉告诉他,这只小鬼影与那只大鬼影出自同源。   他指了指小鬼影问道,“你能听懂它说的话?”   道袍看向高誓,这次他回答了,“嗯。你想听?”   高誓点头,“想。”   “好。”   银羚看着与道袍沟通毫无障碍的高誓,不由得摸了摸自己的鼻子,戳了戳玄玉,小声道,“真不愧是高哥,什么时候咱们也能这样。”   “别想了队长,辅助警存在这么久是有理由的。”   他们只见道袍伸出一根手指,轻轻点了点鬼影的中心,一点柔和的白光闪过,那鬼影竟然凭空拉长、拉长,捏出一个人形来。   少年惊恐地看向凭空出现的人形,连忙扑过去,“爷爷?!爷爷你怎么了!”   银羚也跟着睁大了眼睛,忍不住爆了粗口,“卧槽!你怎么认出这是你爷爷的??”   只见前方出现一个人形……的骨架。   那骨架连忙道歉,“不好意思不好意思,因为阴气不太够,只够捏一半了。”   银羚抓狂,“那你不能捏个空心的人形吗?至少能看见脸啊!”   骨架摸着少年的脑袋,却还不赞同地道,“那可不行,骨架是人体的支撑,只有一张皮算什么,一点都不科学。”   “你的存在就很不科学好吗!”   银羚突然一愣,猛地看向道袍。   他后知后觉地发现,自己居然在和一个鬼怪争辩!   整个阴界都知道,鬼怪没有感情,没有记忆,只有进食的本能。   就算是前段时间发现,鬼怪好像变得聪明了很多,灵管所怀疑世间有什么在悄然改变,让鬼怪们回忆起生前记忆——银羚也从没想过竟然有一天,他能和一个鬼怪争论科学不科学的问题!   少年紧紧抱住骨架的腰椎,把脸死死贴在胸椎上,哭的上气不接下气,“爷爷!呜呜呜……我好想你……之前我都和你说了不要侧躺着看书,你看你都腰间盘突出了……”   骨架看起来很尴尬,“这个……”骨架一阵蠕动,变成了一个相貌和蔼的老人。   银羚,“喂!你不是说这不科学吗?!”   老人假装没听见银羚的话,慈爱地抚摸着少年的脑袋,“小乖长大了。”   银羚,“不要无视我啊魂淡!”   老人与少年这边老幼慈孝,然而,青年却已经吓尿,尤其是当骨架变成老人的模样时,青年两眼一翻,险些昏过去。   他这番模样惹得高誓凝眸,青年感受到高誓的视线,眼睛一亮,朝着高誓的方向爬过去,“你们不是警察吗?快点把这东西抓起来!”   他的声音吸引了众人的目光,而当老人看向青年的那一刹那,眼睛瞬间瞪大,直到眼眶开裂,不复人形。   众人纷纷摆出戒备的姿态,少年的脸被扣在老人怀里,却敏感地察觉到不对,“爷爷……?”   他想扬起的头被老人粗糙而宽大的手按住,老人声音温和,“小乖,爷爷没事,听着,爷爷有事和你说。”   老人的身体瞬间干瘪,好似构成血肉的部分被抽空,一阵黑雾将众人笼罩。   “别抵抗。”   道袍的声音响在每个人的耳畔。   高誓看了一眼道袍,掐灭了指尖的烟。   众人被卷入了幻境中。   ……   这是一间古色古香的房间。   正中的老人带着老花镜,捧着一本大部头,逐字逐句地看着。   “爷爷!”   少年清亮的声音破开一室寂静,老人笑着扶了抚老花镜,“小乖,来啦?”   少年父母早亡,与爷爷相依为命,爷爷给了他的小乖全部的爱意,少年虽没有父母,却依旧长得阳光明媚,如同一棵挺拔的小白杨。   少年与爷爷好一阵说闹,末了,少年脸上挂着幸福,道,“爷爷,我交了一个男朋友,改天带来给您过过眼。”   老人知道少年的性向,在与少年彻夜长谈、为少年分析清楚利弊之后,也选择了接受。   如今,知道最疼爱的小孙子有了爱人,又是欢喜,又是担忧。   画面一转,变为了老人与少年的争吵——说是争吵,也不尽然,不如说是单方面的规劝。   老人疲惫地按了按鼻梁,“小乖,爷爷总觉得你交的这个男朋友眼神不正。”   少年皱着眉头反驳,“爷爷,都什么时代了,您还要以貌取人。”   老人想说什么,却只是叹了口气。   时光飞逝,环境中的少年个子节节拔高,他身边的青年一直未曾改变,从始至终对他体贴入微,老人也放下了芥蒂,真心把青年当做可以托付的人。   他老了,他的身子一直不好,他不怕死,唯独怕自己死后,少年孤苦无依地一人留在世上,茕茕独立,形只影单。   好在如今有人可以陪着他一起走下去。   然而事情老人突发急病之后急转直下,老人常常陷入昏迷,也失去了说话的能力,少年跟在老人身边寸步不离地照顾,然而人力有时尽,在少年沉睡的时候,青年就站在老人床前,用极尽侮辱的词汇辱骂他。   【老不死的东西,这么大年纪了还留着一口气有什么用!】   【这么有钱,一百万都不肯给我,如果投资的话早就赚回来了!】   【还有那个傻叉时雨,你的狗孙子,成天叽叽歪歪的让我陪他,我哪有这么多功夫??】   【妈的本来就不喜欢男人,不过是看他长得还不错,勉为其难当个泻火的玩物,还成天给我气受,给你俩脸了是不是?!】   【还派人调查我?】   青年撕下伪装,喋喋不休地在他面前谩骂着,像是要将自己这几年“忍辱负重”所受的委屈全部还回去。   老人几乎要气疯了,可他的怒火被禁锢在残破的身躯中。   有时候,青年会刻意选在他清醒的时候辱骂,甚至踢床柱子,看着老人愤怒又无能为力的样子洋洋得意。   老人看着青年对少年虚情假意,看着无依无靠的少年越发沦陷,自己却无计可施。   事情的转折发生在一个晚上。   青年的“事业”缺钱了。   他的资金链断开一个大口,需要钱来补救。   青年家境贫寒,靠着老人的人脉才步步发展起来,哪里来的钱。   从哪里弄到钱?   把老人杀了,他就有钱了。   少年如此爱他、信任他,单纯地近乎愚蠢——只要他哄一哄,那些钱就都是他的。   于是那晚,青年拔下了老人的氧气管。   老人死了。   愤怒与执念带着老人的魂魄凝成一只鬼怪,他趴在少年的背后,看着他生前最疼爱的小乖。   他看着青年花言巧语,一次又一次地从少年手里把钱哄走。   他看着青年解借口创业艰辛,让少年节衣缩食,自己却在外面花天酒地。   他看着青年与钱小姐滚在少年收拾的大床上,谈起少年,语气不屑。   他看着青年给钱小姐花完大半钱财,于是他开始哄骗少年卖掉老房子,少年不肯,便设计要让少年去死。   那天,飞驰的汽车冲向毫无戒备的少年,老人凝成的鬼怪费尽半身阴力,保住了少年一条命,只断了一条腿。   但这次的断腿,反而成为了青年的契机。   青年开始试着打感情牌,见少年坚定,又趁少年行动不便,想毒害他。   老人一次又一次地保护了少年,一次又一次地被激起了杀心。   然而,或许青年杀死老人之后,心里有鬼,便去请了一个被开过光的玉佩,老人费尽心思,也没办法靠近青年的身体,反而不断地被消磨自身。   直到今天,老人看着自己越发浅淡的身体,决心放手一搏。   ……   黑雾渐渐淡去。   青年脸色灰白,浑身发抖,“不、不是我……”   他看向高誓,像时抓住一根救命稻草似的抓住高誓的裤腿,“你是警察吧?你应该保护我,这鬼东西在、在污蔑我!”   下一瞬,一个响亮的巴掌响彻整个大厅。   青年的脸颊眨眼之间高高肿起,一个红色的巴掌印在他脸上浮现,活像给囚犯烙上的刺青,宣判了他的死刑。   少年双眼含泪,却怒气汹涌,“混账!”   他的拳头如同雨点般落在青年的脸上、身上,少年发出怒吼,如同被惹怒的野兽。   他双目赤红。   直到这时,青年嘴里还在辩解着,“不、不是我啊,我这么爱、爱你,你信那个鬼东西的话都不信我……”   后来他就说不出话来了。   看着差不多了,高誓伸手拦住少年,“好了,别打了,再打出人命了。”   少年喘息着,浑身应激性地哆嗦着。   干瘪得只剩一张皮的老人,将少年抱进怀里。   很快,少年的呜咽声从老人怀里传出来。   或许是高誓的阻拦给了青年什么错觉,他抱紧高誓的小腿,“把他抓起来!我都快被打死了!把他们全都抓起来!”   高誓轻笑一声,弯腰拍拍他肿的已经看不出人形的脸。   “是该抓起来。”   随着“咔嚓”一声脆响,青年尚未完全扬起的笑容僵在脸上。   高誓握住手铐的另一端,接上了后半句。   “……不过,该抓起来的,是你。” 第十五章 高誓:谁是你警察叔叔   青年感受着手腕冰冷的触感,就像是被一条蛇咬住了似的,他猛地一哆嗦,拼命地甩着手,却怎么也挣脱不开。   “放开我!你们难道要凭借这个鬼东西来指正我??你们根本没有证据!”   高誓蹲下身,看着跪趴在地上,试图远离的青年,“不好意思,重新介绍一下。”   他拿出自己作为异警的证件,“异警,高誓。与灵异鬼怪有关的案件,通通归入异管局和灵管所管理。”   青年的脸色变得灰白,就像刚从坟里挖出来。   高誓嗤笑一声。   警察断阳界案,灵警断阴界案。   高誓说的话其实没错,但之前可从未有过记忆保存如此完整的鬼怪,受害鬼亲自喊冤,还是第一次。   因此老人的话其实只能作为佐证,真的要给青年定罪,还要看阳界那边。   高誓已经联系了A市的警局,队长路行之一听当即带队开始调查。   不消一小时,便已经将所有证据找齐,这才是真正的人证物证具在。   青年的作案手法其实很粗糙,倘若老人死的那天有人察觉不对选择报警,警察到场后一小时内就可以给青年定罪。   然而,唯一知道青年真面目的老人口不能言,身不能动;而青年在少年面前的伪装又太好,未曾让他生出怀疑,这一场卑劣而粗糙谋杀的主使,竟然又逍遥法外两月之久。   好在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害人者终将得到惩罚。   不过这些都是后话了。   这次异管局的队员们来的格外慢,高誓只能暂时等在原地。   高誓挂心自家儿子,暂时把青年交给银羚几人看管。   出了法阵,高誓给儿子打了个电话——现在的法阵越来越与时俱进,附带信号屏蔽功能,不出法阵电话还拨不出去。   高顾笙那边没什么问题,高誓暂时放下心来,然而一回到法阵,就看见青年倒在地上,一副已经不行了的样子,鬼眼几人手足无措的站在青年周围。   见到高誓回来,三人如释重负,“高哥,他晕过去了,怎么办啊?”   银羚哭丧着脸,“我们不是故意的,刚才他突然袭击我想跑,结果把我的绷带拽开了,还把鬼眼的一只手给抓掉了,然后他就吓晕过去了。”   鬼眼摸着自己的断手,满脸无辜。   高誓蹲下身扒开他眼皮看了看,对准他的人中使劲儿一掐,青年悠悠转醒,看见高誓的瞬间,眼泪就飚了出来,猛地抱住了高誓的大腿。   “呜呜呜警察叔叔快把我带走吧!”   “外面好可怕,我想回家……”   高誓看着抱着他腿哭的一把鼻涕一把泪的青年,当即黑了脸。   你丫叫谁叔叔呢?   “好了别哭了,有什么要说的去法庭上说。”   青年现在乖得和鹌鹑似的,让做什么就做什么,闻言连忙点点头。   他紧紧缩在高誓的旁边,乖巧得像一个一百五十斤的孩子。   此时,道袍走到了老人的身旁。   老人笑着向道袍行礼,“多谢道长。”   道袍脸上没什么波动,只是眉眼淡淡道,“既然心愿已了,你该上路了。”   少年瞳孔骤缩,将老人拦在身后,哀求道,“道长要带爷爷去哪里?爷爷之前就是跟着我的,以后继续跟着我不行吗?”   “爷爷很好,他不会出去害人的,可以不让爷爷离开吗?”   老人粗糙苍老的手轻轻按在少年肩膀上,“小乖,不要挡着道长。”   “可是……”   “我能完全想起之前的事情,多亏了这位道长,人有人道,鬼有鬼道,我早就死了,这段日子算是偷来的。如今我心愿已了,也该走了。”   银羚轻咳一声,“不好意思,打断一下。”   他看向道袍,客气道,“前辈,你要带这位老人去哪里?我们之前从未遇到过能保留自主意识的鬼怪,可以先将他交给我们吗?”   之前总是忽视银羚的道袍总算转过头来,“魂魄停留阳界太久,便只能消散,无法入轮回。”   轮回?   听到这个词,银羚愣了愣,急忙道,“轮回?那不是小说中才有的东西吗?”   玄玉点点头,“人魂魄生于天地,又归于天地,只有一世才对。”   道袍摇了摇头,却不再说话了。   高誓看着银羚可怜巴巴的目光,只得开口,“道长,你说他是魂魄?”   道袍点了点头。   高誓发现青年似乎不太喜欢说话,便将想问的东西换了个问法,“鬼怪都是魂魄吗?”   道袍摇头。   高誓,“鬼怪的诞生与执念有关?”   道袍点头。   高誓,“之前魂魄,大部分都不能入轮回?”   道袍点头。   高誓看着眼前乖乖回答的道长,心底升起一股异样的感觉。   “你,可以引导魂魄轮回,对吗?”   道袍定定的看了一眼高誓,“嗯。”   这次却不等高誓问下去,他开口,“地府崩裂,轮回不存。”   “咕噜。”   “此间魂魄飘荡人世,又消散于人世,不再有转世,生前执念与阴气结合,化作‘魅’。”   “咕噜。”   “之前,天地灵气稀薄,魂魄出体便消散于天地,如今天地灵气日益浓郁,魂魄可暂时维持一段时间的形体,携带执念的魂魄存在得更久一些,化作‘鬼’。”   “咕噜。”   什么的东西在“咕噜咕噜”地响?   众人顺着声音,看向了道袍的肚子。   像是感受到众人的目光,肚子发出了极大的抗议声,“咕噜咕噜咕噜!”   道袍低下头,看了眼自己的肚子,叹了口气。   “好饿。”   ……所以你是因为饿得没力气才不想说话吗?!   高誓捏捏鼻梁,恰巧,这时异管局的队员们姗姗来迟,高誓干脆将青年丢给队员们看管。   他对着道袍挥挥手,“走,去吃饭。”   ***   高顾笙挂断了来自老爸的电话。   他刚刚吃完了高誓留下的早餐,舒服地不想动,盘算着,是去打一会游戏好呢,还是去追新番比较好。   他点开一块游戏。   “这款游戏画质不错啊,新发行的?”   “……我去!这不是欺骗消费者吗?!画质相差的程度堪比我化妆前后啊!”   “眼睛!我的眼睛!”   高顾笙捂着被辣瞎的眼睛,颤颤巍巍地关掉了游戏画面。   辣人者人恒辣之,他这半生“作辣多端”,终于得到了报应。   “咚咚咚”。   敲门声响起。   高顾笙泪眼朦胧地抬起头来,走到门边,从监控界面中却空无一人。   倒是门对面的树后,有一只炸毛的黑猫,正对着自家门哈气。   总不能是这只黑猫在敲门吧?   高顾笙被自己的想象逗笑了一下,很快意识到什么,笑容僵在脸上。   “咚咚咚。”   敲门声还在继续。 第十六章 高誓:人呢??!   高誓将第五碗盖饭端给道袍。   周围响起了一片低低的惊叹声。   “这是第五碗了吧??离谱!”   “活的大胃王,我还以为大胃王都是假吃呢。”   “是在直播吗?真帅啊,不知道在哪个平台直播。”   面前的道袍青年眉眼低垂,认认真真地吃着西红柿牛腩盖饭,他吃东西的姿态很优雅,但是速度很快,简直快到让人想不明白,这些吃的到底是怎么进到他嘴里的。   眨眼之间,道袍已经把第五碗饭吃光了。   高誓将第六碗推到道袍面前,道袍这次没接。   “饱了?”   众人纷纷跟着竖起耳朵。   饱了?   道袍点点头。   他瞳色很黑,眼睛很清澈,这样点头看上去竟有种说不出的乖巧。   高誓将第六碗饭拖到自己面前,而后将茶水推到道袍眼下,道袍看着茶杯眨了眨眼,捧着茶杯低头喝了一口。   高誓现在也没心情吃饭,将剩饭打包了。   随即,他问道,“是应不解、应道长吗?”   其实高誓觉得自己问这个问题没什么必要,毕竟在对方出现的刹那,他就确定了对方就是应不解,如今再问一遍,不过是出于职业习惯。   然而出乎意料的是,对面的道袍青年却只是缓缓地眨了下眼睛。   “忘记了。”   这还能忘??   高誓心中升起一股不好的预感,“你记得我吗?”   “不记得了,”道袍顿了顿,做了个补充,“不过感觉很熟悉。”   看着道袍无辜的目光,高誓只觉头痛欲裂,“你还记得什么?记得空渺吗?记得怎么上的飞机吗?”   道袍歪了歪头,像是在仔细地思考着什么,半晌,他摇了摇头,“都不记得了。”   估计是看高誓的脸色太难看,他小声补了一句,“抱歉。”   高誓拿出手机联系空渺,可依旧是无人接听。   他看着乖乖坐着的道袍,平生第二次有了不知如何是好的感觉。   第一次是发现自己有了一个两岁的儿子。   即便几乎已经确定了眼前这人是应不解,但在完全确认之前,他不能让任何一个可疑因素接近高顾笙。   只能让银羚来接人了。   玄门中人都会在灵管所输入一道自身灵气,以记录气息,就像普通人的身份证一样。   只能去灵管所确认对方的身份了。   大不了在等身份确定的时间里,他一直守在自家倒霉儿子身边,就不信这样了还有哪个不长眼的敢动他。   高誓道,“我一会带你去确认身份。”   他看向高誓,眼神干净地如同幼童。   “嗯。”   仔细观察,能看出他动作似乎有些迟缓,比正常人慢半拍,或许也是爽灵残缺造成的影响。   倒是出乎意料的,在最开始这么多人居然没一个看出他的异样,不知道是该说他沉得住气,失忆了也不慌不忙;还是他们集体被眼前人的从容气度迷了眼,没看出对方丝毫窘迫。   谁能想到,眼前这人居然失忆了。   虽说爽灵不全会带来种种不便,这其中包括健忘,但也从没听说过谁能忘得这么彻底。   他想起空渺在应不解出发前给他算的那一卦,目光微沉。   难道,又是“剧情”的影响吗?   或许只有“乘飞机”才能触发“失忆”?   道袍安安静静地坐在位置上,捧着茶杯,银羚还没来,高誓起身去结账。   在等待的时候,高誓回头看了一眼,道袍也恰好望过来。   他的眼神,高誓只在两种人身上见过。   一种是刚出生、未曾经历人生百味的婴孩。   一种是垂垂老矣、看破红尘俗世的得道高僧。   结账的队伍前进得很快,高誓付好钱的刹那,手机响起。   “喂?高哥,我到了,你们在哪呢?”   高誓回头,“我们在……”   他止住了声音。   道袍不见了。   ***   高顾笙背后的汗毛根根竖起。   敲门声如同催命符,一连三响,仿佛笃定了屋内有人,不开门就要无止境地敲下去。   “咚咚咚。”   “咚咚咚。”   “咚咚咚。”   高顾笙盯着门,小心地向后退去,悄悄拿出了手机,按下应急按键。   高誓的电话号码出现在屏幕。   【对不起,您拨打的号码是空号,请稍后再拨。】   高誓的电话号码怎么可能是空号。   高顾笙心里一凉,在屏幕上顺手一拨,倒退着走到客厅的装饰柜旁,推动了书柜角落一本厚重的精装书。   整个别墅如同被唤醒的巨兽,自各处发出细微的声响。   防盗门锁死,窗户落下厚重的防盗窗,头顶的灯灯罩裂开又合拢,能看到灯罩中分明不只是灯泡,还有如同暗器般的精密机关。   【对不起,您拨打的号码是空号,请稍后再拨。】   整个别墅的一百七十九个摄像头同时睁开眼,人眼无法看到的红外线密布所有的空间,空调在移动,壁画在翻转,餐桌中央装饰性的花瓶漏出黑洞洞的锁灵枪口。   高顾笙的房间中,书柜自动挪移,露出一条暗道。   里面是空渺亲手布置的隔绝阵。   【对不起,您拨打的号码是空号,请稍后再拨。】   高顾笙的身上又开始散发那股淡淡的香气,肾上腺素的注入让他面颊升起淡淡薄红,他眸子黑的发亮,在昏暗的室内悄然而快速地移动,如同黑夜中摄人心魄的精怪。   快一点、再快一点!   宽大的领口微斜,露出的锁骨干净而漂亮,细腻白皙的皮肤在一室昏暗中,仿佛也带着莹润的光。   门外的东西似乎察觉到了他的意图,敲门声开始变得急速而剧烈。   “咚咚咚!”   “咚咚咚!”   “咚咚咚咚咚咚咚咚咚!”   高顾笙的手已经抓到了自己房间的门把手。   好,那么只要进隔绝阵……   【对不起,您拨打的号码是空号,请稍后再拨。】   高顾笙突然一僵。   等等。   他记得,他好像已经关了通话。   手机为什么还在响?   【对不起,您拨打的号码是空号,请稍后再拨。】   【对不起,您拨打的号码是空号,请稍后再拨。】   【对不起,您拨打的号码是空号,请稍、稍、稍稍稍稍稍——!!!】   【请死后再拨。】 第十七章 高顾笙:脱离人民群众的道路是行不通的。   电话中原本温和有礼的女声变得尖细,刺得人耳膜生疼,声音夹杂着带着从喉咙中挤出的嘻嘻笑声,一只冰冷的手自屏幕中钻出,握住了高顾笙的手腕。   高顾笙死死咬住舌头,剧烈的疼痛让他保持冷静,空闲的右手去抓挂在脖子的护身符。   这是高誓从灵管所换来的,可以抵挡鬼怪的一次攻击。   然而,手一摸到护身符高顾笙就察觉到了异样。   护身符是软的。   原本里面填着一张符纸,哪怕隔着一层柔软的布料,捏起来也应该有棱有角才对。   只有一种可能。   符纸已经生效过一次了。   高顾笙想起之前找错楼门的外卖,敲门声也是一次三响,频率与这次分明一模一样。   高顾笙身上的香气越发浓郁,令人如同身置花海,满目皆是怒放的晚霞。   那只鬼手仿佛也受到了刺激,从手机中钻出的速度越发快,简直要从一只鬼手上看出“迫不及待”。   鬼手化作一抹青烟,钻进了高顾笙的身体。   高顾笙失去了对身体的掌控。   他穿过客厅,也穿过层层防护。   所有的防护都失了作用。   因为是它们的主人主动要走出保护圈。   【卧槽!快醒过来啊!】   高顾笙在心里拼命地挣扎着,他身上的香气越来越浓郁,几乎要将人溺毙,门外的东西——或者说东西们,仿佛也受到了刺激,规律的敲门声变为激烈而凌乱的撞击声。   高顾笙打开了房门。   门外阳光正好,高顾笙却觉得遍体生寒——不是心理意义上的。高顾笙只觉得自己像是在冰水里泡过似的,骨头都冻僵了。   【老爸救命啊!你帅气逼人芝兰玉树玉树临风的儿子要被绑走了!】   高顾笙的身体被操纵着,一步一步走到闹市。   在此期间,鬼怪越来越多地侵蚀着他身体的掌控权,行走的姿势越来越自然。   高顾笙心里暗暗着急却无济于事。   人越多的地方气息越繁杂,他混入闹市之后,气息会无法被追踪。   少年行走在人群中,他身上的香气如同一把小钩子,引得人不由自主地望过来。   然而,却什么都没有发现。   高顾笙也察觉到了异样,他周身好像被人施了什么障眼法,旁人看不到他的身影。   【我这也算是体验了一把隐身吧……希望控制我身体的鬼小姐别往女厕所走,我可不想离开这个美丽的世界之前,还被坏一次名声。】   高顾笙苦中作乐地想。   大概是觉得气息已经足够混杂,追踪者不可能再跟过来,高顾笙终于被控制着向偏僻处走去。   然而此时,他身上的香气已经浓郁到接近实质。   路过的人情不自禁地看向高顾笙的方向,分明看不到人影,却下意识地跟在高顾笙的身后。   不知不觉间,高顾笙的身后已经缀了一大群人,几乎要形成道路堵塞。   高顾笙在心里摸摸下巴。   【好奇怪啊,为什么这么多人都跟在我身后?】   【鬼小姐不太聪明的样子,说不定幕后主使见到我的时候,我身后跟着成千上万的人民群众?】   高顾笙被想象中的画面逗笑了。   然而,显然幕后主使能关注到这边的情况,很快,高顾笙自觉眼前一花,一步迈出人已走过数步。   【?!】   【传说中的缩地成寸!】   【惨了惨了,要脱离人民群众了。】   然而,还不等高顾笙迈出下一步,却突然被一只手按住了肩膀。   而后,耳边便响起了一声尖利的女声惨叫。   高顾笙恢复了对身体的掌控权。   这一切发生得太快,高顾笙怔了一下才猛地回头看去,他看见了一个穿着白色道袍的青年。   青年看了他一眼,“纯灵之体?”   高顾笙一脸懵逼,“谢谢道长……什么纯灵之体?”   青年却不说话了。   他从怀里拿出一张黄符,咬破指尖,信手而书,高顾笙看见,那黄符上竟然升起了一道金光。   接着,金光内敛,青年将符纸递给他,“可暂时封印。”   “谢、谢谢。”   高顾笙手忙脚乱地收好,不知为何,他总感觉眼前这人说不出的亲切。   “道长,多谢你了,不知道……”   这位道长可是救了他一命,高顾笙还没想好该怎么感谢他,便想先留个联系方式,回头告诉高誓。   然而,就在这一低头抬头之间,道长不见了。   高顾笙此时就在一条小巷子的角落,前后无人,寂静无比,那道长就这么凭空消失了。   高顾笙傻眼了。   随着道长的离开,无形的屏障也随即破裂,小巷子口突然传出了一阵议论声。   “哎?我怎么不由自主的走到这里来了?”   “刚才好像闻到了一阵很好闻的味道,怎么不见了。”   “我的糖葫芦车还在路边上!”   人们莫名其妙地在巷口站了一会,散去了。   高顾笙等着外面没了声音,才缓缓松了口气,悄咪咪地往外望了望,很好,没人了。   他摸摸下巴,沉思。   【刚刚他们说什么?香味?是陈叔说的那种吗?】   【但是我和老爸为什么都闻不到。】   低头看看手机,手机完好如初,高顾笙想起方才那只冰冷的鬼手,暗暗摇头。   【果然,脱离人民群众的道路是走不长久的。】   实在没想出个所以然来,高顾笙决定还是先回家。   俊秀的少年走出巷口,他好像是天生的聚光点,与朋友说笑的女孩们余光掠过他,下一瞬就止住了声音;因为堵车而怒骂的司机,看到从车前走过的少年,怔怔的忘记了下半句;花店的老板在花朵的间隙窥见他,不小心剪掉了一朵盛放的玫瑰。   少年如同吻在花瓣上的金色阳光,美好得像是午后在树荫下的一场梦。   “天哪……”   不知是谁低低吸了一口气,将人们从夏日的幻梦中惊醒。   那少年已经走远了。   一只手捡起掉落的玫瑰,花店老板怔怔地抬起头来,看到客人才连忙道谢,伸手去接那只玫瑰花,“谢谢……”   然而,那客人却并未将花朵还给她,他修长纤细的手指抚摸着娇嫩的花瓣,动作旖旎,如同抚摸情人的皮肤。   他带着一副宽大的墨镜,脸上带着病态的潮红,望着少年离去的方向。   “好美的玫瑰。”   ***   “高哥什么时候能醒?”   “呜呜呜高哥千万不要有事。”   “哭什么,队长还没死呢,你这哭的就差一个唢呐了。”   ……   队员与战友们的声音高誓全都听不到。   道袍消失之后,一股尖锐的痛感袭击了他。   他撑着等到银羚来,只说了一句“他不见了”,便昏了过去。   他又开始做梦。   梦境中的高顾笙遍体鳞伤,瞎了一只眼睛,断了两条腿,像一只破烂的布偶,躺在地上。   他身上满是被撕咬的痕迹。   看不清脸的男人将最后一只鬼怪从高顾笙身上扯出,如同撕裂灵魂的疼痛让他空洞的眼睛有了些许光点,生理性的泪水顺着眼角淌落。   男人看了高顾笙一眼,轻“啧”一声,拽着他的头发,将他脑袋拉起。   “别装死。”   高顾笙仅剩的那只眼看向男人,轻声道,“我真后悔,当初不该滥好心救你。”   男人冷笑一声。   “一个鱼饵罢了,有什么资格说后悔。”   “就算死,你的魂魄也是我的。”   男人拽着他的头发,如同野兽一样,毫不怜惜地吻了下去。   一滴血,从两人唇齿相交处滴落。 第十八章 高誓:看你爹的   高顾笙打了个哆嗦。   “妈的,怎么感觉附近的变态浓度超标了。”   高顾笙胳膊上的汗毛根根竖起,活像一只炸毛的猫团子。   他环视一周,看见一个戴着墨镜的矮个子男人给他比了个手势,指了指角落。那个角落没什么人来往,在阴影处停着一辆黑色的车。   那股令人不适的视线,就来自这两黑车。   高顾笙对旁人的视线很敏感,他能感觉到除了那辆车,对面商铺也有看向这边的视线。   他的心顿时吊了起来。   他在口袋里,按下手机紧急按键,给高誓发送了位置。   犹豫了一下,他还是向着那边走了过去。   既然逃不掉生活的恶意,就只能给生活迎面来两个大逼兜了。   高顾笙不动声色地活动着手指关节。   然而,出乎意料的是,当他走到车旁的时候,车门打开,竟然露出了一张放在街上会引起交通堵塞的脸。   萧予圣。   最年轻的大满贯影帝,当代娱乐圈的顶流。   萧予圣冲他笑了笑,开门见山道,“你好,小同学,我最近要出演一部公益片,觉得里面有个角色很适合你,不知道你感不感兴趣?”   说实话,看见萧予圣的刹那,高顾笙惊讶极了。他对自己的脸的杀伤力有一定了解,但万万没想到,居然还能得到影帝的邀约。   不过高顾笙还是有礼貌地拒绝了,“不好意思,我还在上学,也没有演戏经验,谢谢您的好意。”   高顾笙习惯性地想微微仰头,露出精心设计的“烈焰红唇”,仰到一半突然想起来自己今天没化妆,只好掩饰性地摸了摸脑袋。   萧予圣却意外地坚持,态度温和地简直不像是一个影帝,“没有演戏经验可以培养。在学生时代多尝试一些,才会知道自己最喜欢什么,不是吗?”   萧予圣眉眼微弯,露出一个完美的笑容。   当年他第一次出圈、被人疯狂转载的那张截图,就是白衣少年在树荫下的回眸一笑。   粉丝们在这张照片下疯狂整活。   【对我笑笑,命都给你!】   【你是谁的白衣少年~啊!我的!】   【萧予圣!你——是、我的神!】   【首先我不是南通,但萧予圣能对我笑笑就好了。其次我不是南通,但萧予圣能抱抱我就好了。最后我真的不是南通,但萧予圣能亲亲我就好了。】   【喂上面的,知道你是南通了,快把裤子穿上吧。】   他的笑容,有种蛊惑人心的魔力。   他自信,眼前的少年也将如千万粉丝一样,会被他蛊惑。   然而,少年只是愣了愣,然后再次拒绝了他,“抱歉,我现在没有多余的精力花在演戏上。”   少年离开了。   萧予圣却一直看着高顾笙离去的背影,他呼吸微微急促,面颊泛起潮红,像看见心爱猎物的猛兽,即便是最忠诚的粉丝,见到这副模样的萧予圣,也会怀疑自己是不是认错了人。   余西有些担心地看着他,“喂,你冷静点。”   萧予圣的目光没有转移,贪婪粘在少年身上,像喝醉了酒似的,“你看,这才是完美无缺的艺术品。”   “厉陌尘的眼光,真是越来越差了。”   余西问,“那你还要动厉总看中的那个吗?”   萧予圣玩味地轻笑一声,“当然。”   “让我们的厉总,看见他心心念念的金丝雀”   说着,萧予圣又想起那张丑的惨绝人寰的脸,别的没记住,就记得那张做梦都会被吓醒的嘴,想着,他脸不由得一黑。   “不,还是算了吧,弄到手就够了。”   “我可没有拔火罐的爱好。”   ……   商铺。   带着鸭舌帽的男人,看着刚拍的照片,目瞪口呆。   “这个人,不是厉总让找的那位吗??”   “叫什么来着……高顾笙?他被影帝看中了?”   “没想到偷拍萧大影帝还有意外之喜,得赶紧把照片给厉总看。”   ***   高誓从噩梦中惊醒,旁边的队友们熟练地给高誓递糖水。   “高哥慢慢起,乐乐那边我让人过去看了,在家呢。”   见高誓一睁眼就要弹起来,银羚马上把高誓按住,看着高誓将一杯糖水喝完了,才接着道,“刚才乐乐那边好像出了点事,但是目前已经解决了,乐乐给你发了短信,你看看。”   高誓抓起手机,看见了两条消息,第一条是自家儿子发送的定位,第二条是保平安的短信。   高誓拧起了眉头。   当初他为了以防万一设定了程序,如果儿子发送紧急求救消息,他在一分钟内没有回复,就会直接报给灵管所,这么多年没有用上的程序,没想到今天用上了。   他若有所思,看向姗姗来迟的常阳和庄貅貅,“你们这次路上被耽搁了?”   常阳挠挠头,内疚道,“对……队长我们路上堵车,看实在动不了,我骑着单车过来的,结果就耽搁了。”   看着队友自责的样子,高誓摇了摇头,“不怪你。”   他想起之前没有发现鬼怪聚集的银羚小队,这次被牵制住的常阳等人,以及自己,隐隐确定了,确实有什么在阻拦着高顾笙爬出深渊。   隐藏暗中的、或许是被称为“剧情”的东西,想将命运重新拉上“正轨”。   祂想毁了乐乐。   高誓起身,看着静默的众人,拍了拍手,“好了,打起精神来,垂头丧气的像什么样子。”   常阳担心地看着高誓,“队长,你这段时间晕倒得越来越频繁了,去医院看看吧。”   高誓挑眉,“或许是因为被你买的零食气晕的呢?”   “喂!队长!”常阳抓狂,“你可以质疑我的人品,但是不能质疑我选零食的品味!”   “哦?那你买的那两盒蓝纹奶酪自己消化吧。”   “别啊队长!”   吵吵闹闹地将这群人送走,高誓脸上的笑容淡了下来。   他坐上车,往家开去。   这一路很顺利,没有堵车的情况出现,到家之后,看见高顾笙正盘着腿在客厅打游戏,电视屏幕上的鬼怪发出阴森森的鬼叫声。   ……看来小崽子丝毫没有被之前的事情吓到。   “老爸?你回来啦!”   高顾笙回头看见高誓,热情地扑了过去,将另一只手柄递给高誓,“老爸陪我打这一关,单人模式太难了。”   高誓拿过手柄哼笑,“看你爹的。”   空调清凉,西瓜冰甜,肥宅快乐水里加着冰块,两只杯子一左一右地放好,咕噜噜地冒着气泡。   两人上阵父子兵,把游戏里的鬼打得鬼哭狼嚎,屏幕上出现“GAMEOVER”的字样后,两人动作一致地端起可乐一口闷,然后长长的喝出一口冰凉的气。   通关之后浑身轻松,就像把现实中那群装神弄鬼的家伙们揍了一顿似的,好好地出了一口恶气。   这时,高顾笙才拿出道袍青年给他的符纸,将这短短几个小时期间发生的事情说给高誓听。   高誓听着儿子的描述一愣,“你说的道长,是不是穿着白色道袍,长发,眼睛很黑?”   高顾笙连连点头,“老爸你也看见了?”   高誓不由得扶额,“这应该就是今天你爹我去接的人。”   这算是阴差阳错地达成了请人来这里的目的吗?   高顾笙看了看手上的符纸,叠了叠放进之前放护身符的小荷包里。   他一边叠着一边道,“说起来,老爸,你不觉得道长失忆又被老爸捡到,还管了道长一顿饱饭这个剧情很眼熟吗?”   高誓一愣,紧接着就明白了自家倒霉儿子想说什么,下一秒手就落在了高顾笙后脑勺,“臭小子!敢乱翻我的东西。”   高顾笙被打得“嗷”的一嗓子叫起来,还龇牙咧嘴地嘻嘻笑道,“哎呀,不小心看到的——没想到老爸这么有少女心,居然还看霸道总裁小说。”   高誓想起自己看的那本男主失忆、想起、失忆、再想起……如此反复五六次,让人怀疑现在做男主的标准是不是得有个铁头的《霸道总裁狠狠爱:娇妻别想逃》,又联想到莫名其妙就失忆了的道袍,不由得脸一黑。   怎么办,这剧情、好像真的有点眼熟。   不过道长当然不会像那个可怜男主一样反复失忆的。   ……对吧?   而此时,被无数人惦记着的道袍,正站在荒郊野岭,漆黑的眸子露出点点迷茫。   这是哪里?   肚子好饿…… 第十九章 高誓:不会夸就别硬夸了   空渺的电话依旧打不通,倒是高父那边传来了好消息。   道长找到了。   迷路的道长被找到的时候,警局那边正好捣毁了一家传销窝点,路行之一遍笑的拍桌子一边给高誓打电话吐槽。   “柿子你是不知道有多搞笑!这次我们的便衣本来是为了A市那边的事儿潜伏的,没想到卖煎饼果子的时候,半夜看到一伙人鬼鬼祟祟成群结队地搬家,当时我们的便衣就觉得不对劲。”   “谁家挑着大晚上的搬家啊,这群人也不请搬家公司,就三五个人扛着棉被啥的,热都要热死了。”   “正巧,那个路段的灯泡坏了,小道黑咕隆咚的,抱着书的那个人摔了个大马趴,一跤摔到巷子口,其中一本书正好摔到便衣脚底下,一看书名,霍——”   “《对传销的误解——传销不是犯罪行为的十大理由》!”   路行之在那边把桌子拍地“哐哐”响。   “这还得了?!我们便衣一扔摊破了五个窟窿的煎饼,扑上去就把那一伙人给逮住了。”   “拔出萝卜带出泥,我们把那个窝点给连根拔起了!”   “然后重点来了,这伙人为什么大晚上不睡觉偷偷摸摸举家搬迁呢?是因为他们拐了个精神方面有点问题的群众,这人饭量贼大,据说所有头目一顿饭加起来都吃不了他那么多,而且他饿的很快,一天至少吃五顿,吃不饱就拆房子。”   “没错!拆房子!拆了大门拆床板,拆了地板拆窗框,没过几天,楼里就剩下厨房还是完整的了。”   “因为这名群众智商方面有点问题,那些人给他的洗脑他听不懂,偏偏他力气还特别大,没一个能打得过他的。这人就被拐了一周时间,直接把这个窝点给吃亏本了,那怎么办啊,打又打不过,洗脑又洗不动,而且这人吃不饱就开始拆房子,还专门挑着头目的屋子拆。”   “在整个窝点所有的床和沙发全都被拆碎之后,头目忍无可忍,只好趁着半夜,那位公民睡觉的时候,整个窝点连夜搬家。”   路行之在电话那头快笑断气儿了,“后来我们去原先那个窝点看了,一百五十平的房子,南北都被打通了,一个门都不剩。可怜见的,那头目住的房间,直接被拆回了毛坯房,头目晚上睡觉只能枕着报纸睡。”   “而且他那个房间的纱窗都被拆干净了,开窗一通风,蚊子就和饿了好几年似的往里飞,头目被抓的时候,脸肿的和猪头似的,人脸识别都识别不出来,最后还是人工识别的。”   路行之笑的前仰后合,“该!这群害人的犯罪分子就应该统统关进去,真是一物降一物!哈哈哈哈哈……哎?你咋不笑?不好玩?”   高誓捂着脸,闷声道,“不,很好玩。”   路行之摸摸下巴,“可惜后来那位吃垮一个传销窝点的人才,后来就被领走了,没机会再见一面,也不知道叫什么名字。”   高誓沉默一瞬,“他姓应。”   路行之奇道,“你怎么知道?”   出于多年的办案经验,路行之惊讶,“该不会……”   “没错。”高誓抹了一把脸,“他是我家领走的。”   这几天高誓怕高顾笙又出事,干脆把自己攒了许久的假拿出来休了,在家里陪着倒霉儿子,本来两人开开心心地打着篮球,结果高父一个电话打过来,欲言又止。   “儿,你说的没错,那位应道长,好像真的不太聪明的样子……”   高誓一听,心中就升起了不妙的预感。   紧接着,就从高父口中知道了事情的起末。   “……那个头目便承诺给应道长,说馒头管够,应道长就拿着半块馒头跟着走了。”   “后来老沉说,他去认人的时候道长不认他,不跟着走。老沉想了想,灵机一动,对道长说要带他去吃东西,道长就跟着老沉走了。”   高誓听完后,想起当时连吃五碗饭的应道长,沉默了。   此时父子两人的心情,达到了高度的统一。   谁也没想到,另外两个特征一个也没用上,反倒是凭借两人都没怎么在意的“不怎么聪明”的特征把人认了出来。   高父竭力帮应道长挽尊,“不过应道长还是很严谨的,那个头目没有兑现承诺,道长才会生气,怨不得他拆房子。”   高父显然不会夸人,绞尽脑汁地憋出一句话来,“道长的手艺还不错,那房子拆的很干净,我那位家里养了五条哈士奇的朋友,家里都没拆的这么干净。”   高誓,“……爸,不会夸就别硬夸了。”   高父很有自知之明地闭上了嘴。   而后,高誓便接到了路行之的电话。   路行之听了之后干巴巴地笑,“哈、哈哈,你这位朋友很有个性嘛,以后可以问问他愿不愿意和我们这边达成合作。”   高誓,“……杏子,不会夸就别硬夸了。”   路行之也很有自知之明地闭上了嘴。   高誓看着抱着篮球的儿子,顺手摸了一把他汗津津的脑袋,搓得高顾笙龇牙咧嘴,才心满意足地所回了手,“走吧,去换身衣服,一会应道长来。”   在冲凉的时候,高誓接到了银羚的电话,称高家已经将人送到了,确定了道袍便是应不解。   其实高誓早已确认了道袍的身份,只是出于多年养成的警惕,习惯性地确保高顾笙身边不会出现意外。   如今确认,虽是在意料之中,亦让高誓松了口气。   若说要请人来帮高顾笙,应不解是这天下最合适的人。   他臭肺不全,无欲无求,不会对高顾笙生出不该有的心思。   ……   高家动作很快,高誓刚冲完凉换好衣服,大门便被敲响了。   一开门,门外果然是一双熟悉的眼睛。   头发花白但精神矍铄的沉叔在一旁笑着道,“少爷,这是老爷给您的信。”说着递上一张信封。   信封用金红色的火漆封口,信封手感极佳,一触便知价值不菲,在其上写着四个大字。   “高誓亲启”。   力透纸背。   高誓接过信,对沉叔道了声谢,却没打算看。   沉叔笑道,“少爷不看看吗?”   高誓沉默一瞬,“沉叔,下次让我爸有事发微信。每次催我回家都写火漆信,还要您送过来,我还以为家里要破产了。”   穿着一身严肃黑西装的沉叔笑而不语。   将沉叔送走后,高誓将应不解迎进来。   应不解对他还有点印象,看向他的时候,眼睛里好像有细碎的光点,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想起了出山后唯一一顿饱饭。   高誓对这种像小动物似的眼神最没有抵抗力,他想说的话在嘴边打了个弯,叹了口气,最终道,“饿不饿?”   应不解眼睛一亮,连忙点点头。   高誓恍惚间看到了一条摇成电风扇的大尾巴。 第二十章 高誓:狠还是你狠   高顾笙目瞪口呆地看着桌子上摞起的外卖盘子。   应不解又吃掉了一盆米饭后,从碗里抬起头来,高顾笙下意识一哆嗦,往高誓身边缩了缩。   【卧槽!我差点以为他要把我也吃了!】   高誓却顺手将手边的卤猪肘推过去,“这个也很好吃,都炖脱骨了。可以把肉和汤汁拌在米饭里。”   应不解的眼睛亮晶晶的,照高誓的法子吃了一口,眼睛弯了弯。   高誓动作自如,好像已经投喂了成千上万遍。   从接到高父的电话起,高誓就开始点外卖了。   其实高誓为了应不解的到来已经在流水轩定了一桌饭菜,但看到应不解的饭量之后,果断选择了外卖。   流水轩的菜是好吃,预约都排到半年之后了,但是一顿饭的量还不够应不解垫肚子。   事发突然,为了先让应不解吃饱,高誓含泪舍弃了外卖号。   外卖号的提醒由【请适量点餐,节约粮食哦】到【您好,您的账号存在疑似刷单行为,封号三个月】后,应不解终于吃饱了。   很好,可以说正事了。   出乎意料的是,原本高誓以为应不解又是爽灵残缺又是失忆,要解决高顾笙的问题有点难度,没想到空渺说的没错,这些法术对于应不解来说,就像呼吸一样,是刻在骨头里的。   看着应不解与高顾笙进了隔绝阵,高誓坐在阵外,点开了手表。   【星星为您服务^^】   打开“剧情”文档,里面是这几次昏迷,高誓得到的信息。   在索引文档一栏,温凉的名字旁边,被打上了一个“?”,而往下,是被重点标红的“天师”二字。   上次他在梦中,那面容模糊的男人,便被旁人称为“章天师”。   说来好笑,当初蠢儿子还说他与应不解的相遇像十年之前的小言剧情,但要真的说起来,高顾笙与章天师的相遇才更像。   那是一个雨夜。   高誓站在半空,看到了满身伤痕的高顾笙。   由于高誓只能记得片段,所以他不清楚儿子身上这些伤痕是谁造成的,他只看见高顾笙的右腿有些跛,身子似乎很是虚弱,脸色苍白,羸弱得如同风中拂柳。   可这些伤痕丝毫无损他身上致命的诱惑力,他就像是一地洁白的雪,让人忍不住想要在他身上留下痕迹。   高誓不由得皱起了眉头。   ……   这日,正是霜降。   深夜,细雨连绵,深秋的雨水冷到刺骨。   高顾笙撑着伞,一瘸一拐地走在小巷中。   伞骨断了一根,一滴雨水顺着伞面滑进他略显宽大的领口,冰得他打了个寒颤。   充当手电筒的手机一晃,他看见在家门口,似乎躺着什么东西。   他下意识地后退一步,不知想起了什么,竟然开始微微发抖,脸上露出难以言说的恐惧。   他脸色惨白,看得高誓心里一揪。   过了一会,那东西没有动作,血色渐渐回到了高顾笙脸上。   他大着胆子走上前去,看见了一个人。   高顾笙轻轻拨动男人的脸,发现他已经晕了过去,整个人浸泡在冰冷的雨水中,他整个人冷到冰手,倘若让他继续躺下去,恐怕会失温。   更致命的,是他背后狰狞的伤口,竟然像是被野兽袭击后,留下的伤痕。   高顾笙想要叫救护车,可此时男人突然醒来,抓住他的手腕。   “不要去医院。”   他犹豫了一下,还是将男人拖进了自己的屋子里。   高誓看不清那个男人的脸,不知道是不是所谓“剧情”给那个男人的保护。   梦中的高顾笙为男人包扎伤口、喂药。   半夜男人发起了高烧,高顾笙不眠不休地照顾他,直至天光熹微。   清晨阳光正好,一夜的秋雨后,天空澄澈如洗,高顾笙的手轻轻贴上男人的额头,为他试温。   就在这一刹那,男人睁开了眼睛,撞进一片温暖的秋色。   少年容颜绝色,眉眼温柔,一夜未曾歇息让他的嗓音略带沙哑,却不损动人,恰似金黄的秋叶,被风托着,沙沙落地。   “你醒啦。”   视线交汇,如同穿越了千年的时光,男人听见胸膛中死寂的心脏,像初春第一棵钻出土壤的草芽般,被春日的风与雨水,注入勃勃生机,开始剧烈跳动。   这便是——   农夫与蛇的第一次相遇。   ***   高誓从回忆中抬起头,在“剧情”文档中,已经记载了三个人。   温凉。   章天师。   以及高誓取名【契约者】的人。   如今,温凉已经入狱,这混账在对乐乐动手之前,居然开了录像机,用脚指头想都知道他想做什么。   不过世事无常,这录像机反倒成为了敲定他罪行的罪证。   认证物证具在,就算温家请的律师能说出一朵花来,也没法捞出温凉。   这不仅是猥亵未遂,还是一场性质恶劣的猥亵,当从犯罪现场搜出正在工作的录像机时,温凉的律师脸色紧接着便难看了起来。   过几天,便是对温凉的审判,由于是未遂,因此温凉将会被从轻处罚。   但哪怕是从轻处罚,他的档案上也将永远留下污点。   或许温家的财力能让人忽视他的不足,但当交易的两方实力相当时,对方一定会多考虑考虑温凉的人品。   合作最怕合作对象捅刀子,“表里不一”的标签已经挂在了温凉头上,这辈子怕是摘不下来了。   在高誓的梦中,未来的温凉走的是科研的路线,他研制的药方专利在温家,温家凭借暴利,家族企业蒸蒸日上。   而后温家又开始大肆收购药效略弱的低价药方,无论是断资金链还是恶性宣传,所有的恶劣手段都用净了,温家垄断的趋势已经势不可挡之后,所有人才看清了温凉温文尔雅的面容下,那张可怕的真面目。   温家垄断后,低价药几乎不会被生产,少有的几家坚持生产低价药的药厂,出货渠道也被截断,市面上几乎买不到低价药。   药的价格被节节提高,却无计可施。   这一次,温凉直接进了局子,至少也能关上个两三年,想必未来也会随之改变,至少不会有那么多人因为买药而倾家荡产。   而下一个,是章天师。   按照梦境出现的规律,章天师应该已经注意到高顾笙了,高誓猜测,应该就是那日控制高顾笙出门的幕后黑手。   顺道一提,高誓问过应不解,那日困扰倒霉儿子的鬼手,是如何处理的。   应道长想了想,道:“作恶之鬼,身有孽障,应去孽镜地狱三百年,油锅地狱两百年,枉死地狱三百年。”   高誓一愣,“可是现在地府不是已经不存在了吗?”   应道长点点头,“所以贫道顺应此方天地规则,让她消散了。”   高誓:……好家伙,直接从受刑八百年变成魂飞魄散了。 第二十一章 高誓:瓜田丰收   鬼手消失,天师也会受到反噬,想必未来的一段时间里,天师不会再出来作妖了。   最后,便是【契约者】了。   高誓小说现实两手抓,一边看小说一边求自家老父亲去打探圈里的八卦。   之前的高父,对外一直是严谨严肃的冰山形象,突然开始打探有关包养方面的八卦,让不少人以为找到了示好的途径,各种瓜毫不怜惜地砸向高父,把一向不爱八卦的高父惊得晕头转向。   偏偏高父又是个极其严谨的人,那些真真假假的瓜被高父条条梳理,梳理出了最后的真相。   这些真相实在是太过震撼人心,什么“孙家备受宠爱的小儿子其实是假的,不仅鸠溏淉篜里占鹊巢,还和自家大哥搞上了,现在孙家父母想把真儿子接回来,孙大哥怕自己的假弟弟真情人受委屈,居然把自己的股份分了一半给假弟弟,气的孙父一天之内进了三次医院”。   高父点评:DNA 检测是个好东西。   高誓点评:生这种儿子不如生个叉烧。   乐乐点评:爸你放心,我绝对不是叉烧!   什么“周家公司最近好像在闹鬼,闹得人心惶惶,周家表示绝对是有人在作怪,拿出一点五倍加班费要求员工继续加班,并请专家查明真相。而其实周家请的所谓的破案专家是两个道士,是不是真的闹鬼不清楚,反正俩道士是假的,第二天连滚带爬地跑出公司,鞋子都跑掉了一只,要不是鞋子太臭,还以为在cos灰姑娘”。   高父点评:周家压迫员工压迫得厉害,就算这次不出事,下次也会出事。   高誓点评:请真道士出手的价格可不便宜,只花了三万居然能请到两位,用屁股想都知道是假的。   乐乐点评:一点五倍加班费??周家眼里还有《劳动保护法》吗?!   什么“吴家老爷子以七十六岁高龄让二十岁的情人生下一对龙凤胎,震撼整个吴家,然而吴家众人根本不敢轻举妄动,因为吴老爷子掌控了大半股份。”   高父点评:……世风日下。   高誓点评:……为老不尊。   乐乐点评:……老当益壮。   这些瓜一口比一口香,一开始只是爷仨的严肃讨论,然后高母兴致勃勃地端着盘子加入了战场,在和自家婆婆八卦之后,高奶奶按捺不住,开着超跑拉着高太奶奶就到了高宅。   高爷爷和高太爷无奈,只好追随着自家妻子的脚步,闻瓜而动。   就连家族群都被改名,改成了“高家吃瓜小分队”。   要知道,这边的瓜虽然不是一手瓜,却绝对真实,这谁不爱吃啊。   高父天天打听和“包养”有关的八卦,一来二去的,外面的人还以为高家这对模范夫妇感情破裂了。   殊不知,每一个疲惫的高父背后,都有端着盘子等瓜吃的祖孙五代。   高父:这日子,是一天也过不下去了!   在高父的辛勤努力之下,如今的高誓已经能分析出梦境中可能发生了什么。   为了防患于未然,高誓准备了一笔不小的资金。   只是,他没想到,这么快就能用到。   ……   高誓按下“保存”,从梳理中抬起头来。   眼前的封印也接近尾声。   阵法发出淡蓝色的光晕将两人包裹,高誓能明显地感觉到有什么在改变。   这次封印,封印的是高顾笙那要命的引灵之体,在梦中,高顾笙成年之后万鬼缠身,便是这体质的惹下的祸事。   鬼怪在阳界游荡,想要不被磨灭自身,有两种方法。   一种是吸收人类的阳气,另一种,便是靠近引灵之体。   引灵之体对于鬼怪有极强的滋补作用,比起吸收阳气更盛。   拥有引灵之体的人,就像是一个引力场,吸引着灵力与阴气,同时也吸引着鬼怪。   离引灵之体越近,受到的滋补就越强。   最关键的是,引灵之体的能力是被动的,也就是无论其本人是否愿意,都会给附近的鬼怪以滋养。   这便是在梦中,高顾笙受万鬼缠身的原因。   这种体质很罕见,梦中的高顾笙也曾试图自救过,但他所遇到的道士,要么想将他占为己有,要么根本不知道解决的办法。   唯一一个真心想帮助高顾笙的人,与高顾笙一起,翻遍了古籍,也没找到造成高顾笙这种境地的原因。   直到高顾笙遇上了章天师,被榨干最后一寸血肉,才得知了造成自己灾难的源头。   好在,应不解可以帮高顾笙封印。   淡蓝的光晕渐渐转为柔和的白,收缩着,直到只能笼住高顾笙一人。   像是被打破了的琉璃瓶,光晕在触碰到肌肤的刹那,化作星星点点的光点,涌入高顾笙的体内。   就在这一刹那,高誓似乎看见高顾笙身后升起了一道虚影,虚影眨眼不见,化作高顾笙身上银色的纹路,竟让他看起来有种说不出的干净与圣洁。   伴随着应不解肚子“咕噜”一声,高顾笙睁开了眼睛。   高誓冲应不解道谢,“道长,饭菜已经做好了,在桌上。”   应不解站起来,径直向门外走去。   这次封印用了足足三个小时,想必应不解是饿狠了。   高誓拉过儿子,“怎么样,有哪里不舒服吗?”   高顾笙向老父亲展示了一下自己的肱二头肌,摆了个健美先生的姿势,“感觉好极了!”   之前总围绕他的阴冷感不见了,感觉像卸掉了枷锁似的轻松。   高誓撩起儿子的衣服下摆,只看到了软绵绵的肚子,没看到纹身。   “咋了老爸?”   高顾笙摸摸肚子。   高誓拍了一把他的肚子,放下衣摆皱眉道,“刚才好像在你身上看到了银色的纹身。”   高顾笙自己撩起来看看,只看到了白嫩嫩的肚子肉。   他戳戳自己的肚子,悲从中来。   “不!我不要纹身,我要八块腹肌!”   高誓无语,“这都哪儿跟哪儿,去吃饭。”   高顾笙哭唧唧地往饭厅走去。   其实在最开始,高誓有想过,梦中的高顾笙之所以那样羸弱无助,原因之一就是他那好像风一吹就倒的小身板。   梦中的高顾笙皮肤白皙,身段纤软,漂亮又易碎,他身上有种说不出的破碎感,让人忍不住想要将他弄哭,看他眼尾染上漂亮的殷红。   显然,这种外貌很符合那几个渣攻的口味。   高誓曾考虑过,要不要带着高顾笙习武或者健身,练出一身健硕的腱子肉,这样不仅能防身,还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起初,高顾笙听了这个打算感觉非常兴奋,作为一个目前看不出丝毫变弯迹象的男性,他非常向往肌肉,尤其是家里有个身材不错的老爸做对比,更让他对自己软绵绵的肉肉们充满了怨念。   然而,高顾笙跟着高誓练了很久后,一点改变体型的迹象都没有,身上的肉肉虽然蕴含着巨大的爆发力,但看上去依旧绵软,他的身形依旧单薄,简直违反了肌肉与力量的普遍规律。   要知道,高誓虽然看上去身形修长,身材也并不夸张,属于薄肌型,但不必发力就能看到漂亮的手臂肌肉线条,自然放松的情况下也能看见腹肌。   但高顾笙,肚子上的腹肌只能说是硬瘦出来的,还要吸着气儿才能看见。   太离谱了。   尤其是当高顾笙发现连日的野外训练丝毫没有让自己变黑,反而因为运动,皮肤越发的白里透红后,他心态崩了。   从此,他的审美就往肌肉壮汉的路上发展,且一去不复回。   自家老爸在世人眼中好到炸裂的身材已经不是他的目标了,他的目标是那种有巨大肌肉块,胳膊比大腿还粗的健美先生。如果这位健美先生有古铜色的皮肤,肌肉块上抹上甘油酯,在灯光下闪闪发亮,高顾笙的魂儿都能被勾走。   可见“适当健身吸引异性,过度健身吸引同性”是有一定道理的。   不过高顾笙径自悲愤的时候,高誓却也越发感受到了这世界的反常。   好像有什么无形的力量压制住了高顾笙,不让他改变自己的外貌与体型。   是为了“剧情”服务吗? 第二十二章 高誓:老头背心,十元三件   在封印之后,高家的生活就要恢复正轨了,高誓和高顾笙,该上班上班,该上学上学,唯有一个应道长不知该怎么安排,高誓想了想,干脆给应道长带到单位登记了一下,把人放在了家属休息室。   实在是应不解之前被半块馒头拐走的事,把高誓给弄怕了,他真怕哪天应不解又消失不见,隔几天他高誓不得不顶着“某诈骗团伙被吃破产”、“某黑煤窑被吃破产”或者“某拐卖集团被吃破产”之类的的新闻,去路行之那里领人。   说曹操曹操到,刚想到路行之,路队就打了电话来,“柿子,周末不聚了。”   高誓皱眉,估计路行之是要出任务。   出任务的事不能多说,但是这样紧急的临时调动,要么急要么大。都是差不多的工作,没必要多说什么,高誓只是道:“有事给我打电话。”   然而,高誓挂了电话后,总有种隐隐的不安感,像是有什么事要发生。   “队长?咋了?要不要吃奥利奥?”   高誓的思维被打断,顺手拿了片饼干。   常阳摇头叹气,“什么时候奥利奥能出一款新款,只有奥奥没有利利就好了。”   冉秋高声反驳,“不!没有利利的奥利奥是不完整的!”   两个活宝吵成一团,百忙之中冉秋抽出空来抬头一眼,叫停了奥利奥之战,仰头对高誓道,“老大,发了条通知,大熊被借调去A市了。”   常阳惊讶,“啊?大熊不是刚出完任务吗?怎么又去?”   冉秋把奥利奥咬得咔咔作响,聚精会神地看着电脑,高誓走到他身后,看到了那封通知。   通知上只是简单做了暂调通知,并没有说明原因。   高誓想起刚才去路行之的那一通通话,突然问道,“秋子,你之前说,A市的那边的案件变多了?”   冉秋连连点头,“何止啊老大,不只是A市,咱们这边的工作量也变大了,我觉得老大你之前说的鬼怪复苏说不定是真的。”   高誓若有所思,“统计一下,异管局和灵管所的出警增多情况,是不是A市为中心,向四周扩散。”   “得嘞!”   常阳蹬着转椅滑到高誓身边,“队长,你的意思是,A市那边有问题?”   高誓,“只是个猜测。”   他垂了眸子,长而细直的睫毛,在眼睑投下小片阴影。   “之前A市的事情还没有结果。”   常阳,“就是之前黄哥跟的失踪案?”   “对。”   A市的失踪案起先以为是有鬼怪作祟,A市异警灵警全部出动,甚至暂调了B市的人手,最终却只抓获了一批人贩子,没有发现丝毫鬼怪作祟的痕迹。   本以为事情会就此结束,但谁都没想到,失踪还在继续。   只是失踪的频率变得更低,而A市的人口多,流动量大,寻常失踪一段时间不会被发现,甚至邻居房东会以为只是出远门了,这大大增加了追踪的难度。   黄杉拧着眉头,神色凝重,“那一次确实没有感受到任何阴气,这次怎么又把大熊调走了?难道是发现了什么?”   这时,冉秋那边敲键盘的声音一停,“做好了!”   他没有抬头,拧着眉头死死盯着屏幕,冷色的屏幕光映着他的脸,将他的脸照得煞白。   “队长说的是真的。”   “从这个月初开始,以A市为中心,越靠近A市,异管局出警次数越多,截止到目前,A市异管局出警三十二次,与前一个月相比,涨了三倍还多。”   冉秋仰起头,涩声补充了一个大家都知道的消息,“这个月才到二十二号,还有九天才结束。”   高誓沉声道,“立刻上报。”   除A市外,哪怕是与A市毗邻的B市,增高程度也没有过于反常。加之夏季的鬼怪活动本就比冬季更为频繁,很容易将异常增多当做正常现象。   冉秋立马上报,下一秒就接到了回复通知,然而,整个办公室的气氛却没有得到缓解。   他们游走在阴阳两界,太知道鬼怪对普通人有多大的危害了。   高誓轻轻吐出一口气,“好了,打起精神来,一个个垂头丧气的。”   他往冉秋背上拍了一巴掌,冉秋“嗷”的一声叫起来,“老大,你又拍我!”   “这几天盯通知盯得紧一点,可能鬼怪的分类会有变动。”   上次应不解说的“魅”与“鬼”的分类,已经得到了灵管所的重视,灵管所联系到了高誓,想必这几日就会有新的等级制度出台了。   ***   下班之后,高誓带着应不解往承泽奇那边去。   没有空渺看着,应不解自己压根就没有要带日常衣服的常识,穿着一身道袍就下了山。   被传销组织拐走后,原本头目看他道袍太显眼,想让他换下来,应不解不换。   他不愿意换就没办法了,打又打不过,只好随他去了。   高誓倒是想到了他可能没带日用衣服,联系沉叔给他买了些衣服回来,但也仅限于此。   嘱咐沉叔的时候,高誓正忙着和路行之分析案件,稀里糊涂的,沉叔就送了一大批精工细作的礼服西装来。   高誓:“……沉叔,你怎么想到送这些过来的。”   沉叔:“少爷,我以为你是为了老家主的寿宴才让我准备衣服的。”   ……这话倒也没错。   太爷爷的寿辰要到了,沉叔甚至不仅准备了他和乐乐的礼服,甚至连应不解的都准备了。   但是总不能穿着礼服去大排档,这像话吗。   沉叔微笑建议道,“不如联系几家常合作的,来为应道长定制几套衣服。”   高誓摆了摆手,“不用,他现在没换洗衣服了,急着用,我带他去老七那边给他挑两套。”   高誓对衣服的要求一直都是干净整洁舒适,高誓深知自己的德行,要是自己给应道长挑,说不定会挑什么玩意儿,没准会挑两件高定版老头背心也说不定。   所以还是让承泽奇帮忙吧。   ……   高誓开着车,应不解坐在后座。   从后视镜能看到,应不解正认认真真地吃着拇指生煎包。   生煎包小巧可爱,底部带着一层脆壳,内里包着一包肉汁,肉汁鲜美,肉馅劲道。   应不解左手托着袋子,右手拿着竹签,一口一个。   这样有烟火气的食物,也不知怎么被他吃的这般仙气,好像吃的不是生煎包,而是龙肝凤髓。   大概是察觉到了他的视线,应不解抬起头,与他在镜子中对视。   应不解的眼睛很黑,让人莫名想到深井,看似清澈,实则深不见底。心怀鬼胎的人与之对视久了,没由来的会有种毛骨纵然之感。   高誓倒不会。   虽然应不解看起来总是没什么表情的样子,但吃到喜欢的东西,就会有有趣的微表情,像个小孩似的。   高誓冲应不解一笑。   让高誓没想到的是,应不解竟然眨了眨眼睛,像第一次见到世界的小孩子似的,也学着高誓的样子,缓缓地弯了眉眼,扬起了嘴角。   好似冰雪消融。   ***   万星娱乐总公司,在大厦的最高层,几乎所有房间被打通,组成了一个足足有四百平米的办公厅。   这是万星总裁的专属办公区。   三面环形落地窗,为这一层楼提供了极好的观赏视野,站在巨大的落地窗前,可以从二十七楼俯瞰城市的美景。   “厉总,这是高顾笙的资料。”   秘书恭敬地弯下腰,将一沓资料递向坐在老板椅上的男人。   男人此时正俯瞰着黄昏时城市的车水马龙,天边一片汹涌的火烧云,好像要将城市燃烧。   光影打在男人棱角分明的脸上,却未曾有丝毫柔和他凌厉的气势,秘书看了一眼便不敢再看。   他坐在漫天红霞中,像是掌控天地的修罗。   他没有立刻接过资料,只是问,“萧予圣后来还和他有过联系吗?”   “没有过了。”   他嗤笑一声,如刀削的面庞带着股说不出的邪肆,“没想到他也注意到他了,有趣。”   他便是萧予圣口中的厉陌尘,他凭借一张采访照片出圈,得到了许多明星辛勤一辈子也得不到的热度。   厉家的掌门人,今年不过才二十八岁,却已经能做到喜怒不显于型,或者说,见识过大风大浪的人,不会为小河的流水而波动。   他也一直为自己的这份定力自傲。   ……直到,他看到了高顾笙剪发前的照片。   厉陌尘“腾”得从椅子上坐了起来,猛地合拢了私聊,深深呼吸平复心跳,然后再次小心翼翼地打开——   高顾笙那一对过于前卫的眉毛一上一下,仿佛对他say Hi。   厉陌尘手指微微颤抖着合上资料。   妈的……我一定是在做噩梦。 第二十三章 高誓:看乐子看到自己身上了吧   “老七?你怎么没精打采的?”   高誓一进化妆屋就被吓了一跳。   如果说承泽奇前几天的胡子,还称得上是修剪得当,给人一种颓废又优雅的叔感,现在承泽奇看起来可完全是个流浪汉了。   承泽奇“嘤嘤嘤”着抬起头来,露出胡子拉碴的脸,神情颇为幽怨,“我家的白诗宝贝,很久没有活动了。”   “我现在……我去!”   承泽奇豁然起身,一眨眼的功夫就到了应不解面前,让高誓怀疑他祖上是不是认识楚留香、白玉堂之类的人物。   承泽奇猛地回过头,“老高!你从哪拉过来这么个大帅比!”   他的眼神短暂地分给了高誓一瞬,又粘回了应不解身上,两眼放光地围着应不解绕圈,就像饿了几天的狼看到了一堆肉骨头,发出了“啧啧啧”、“嘿嘿嘿”之类奇怪的声音。   高誓忍无可忍地把他从应不解身边拉开,“这是……”高誓顿了顿,突然发现自己不知道该怎么介绍应不解,最后只得道,“这是我的贵客,你给挑几套日常的衣服。”   承泽奇“哦~”了一嗓子,抛给高誓一个暧昧的眼神,“我懂~交给我~”   可惜承泽奇的头发几天没打理过,现在刘海全都垂下来,和门纱似的,把眼睛遮出了“犹抱琵琶半遮面”的韵味,好似那阿富汗猎犬,高誓半点没接收到承泽奇语气中的暧昧。   高誓晃晃车钥匙,“走了。”   在路上,承泽奇打量着高誓车内装饰,嫌弃道,“你这里面装饰的,也就乐乐给你挑的这个猴哥挂坠有点年轻人的意思了,不知道的还以为你开了你爸的车。”   高誓挑眉,他承认承泽奇的能力足以引领穿衣妆容的潮流,但要论车,还真不能听承泽奇的意见。   他问承泽奇,“你那辆骚包的粉色超跑呢?怎么还得我来接你。”   承泽奇摆了摆手,“别说了,晦气,撞了。”   高誓笑道,“谁啊,敢撞我们承老七的车?”   这话可不是高誓偏颇。   承泽奇对他那辆跑车宝贝得很,开了这么多年车,没有过一次违规,行车永远卡着规定的最低限速。   上次他非要带高誓出门兜风炫耀自己的新车,专程开到了郊外,原本想感受顶级超跑的推背感,结果高誓亲眼看见一钓鱼的老爷爷蹬着三轮,晃晃悠悠地从旁边过去了。   高誓可不信,承泽奇是违规的那个。   一提这事儿,承泽奇脸上露出如同吃了翔一样的表情。   “老高你知道孙家那事儿不?”   “孙家?狸猫换太子?”   高誓可太知道了,这段时间知道的瓜有他多?   承泽奇恶狠狠地拍了一下自己大腿,把自己拍的龇牙咧嘴,“没错!”   “我那天正开着我家小粉兜风呢,没开出五十米,一个人‘啪叽’摔我车前面了,我他妈连油门都没踩!他哭着往前跑,压根没抬头看,直接撞我车上了,你说这不是碰瓷是什么?”   承泽奇越说火气越大,“那小子不知道戴了什么饰品,把我的车漆刮下来一层,都露底漆了。我这车的车漆本来难调,他还刮得这么厉害,问了店里,完全补好至少要两天,这还是我叫我老子直接调了漆过来,省了调漆的时间。”   高誓知道承泽奇的脾气,单单是车漆被刮,虽然心疼但是不至于生气,于是猜测道,“然后呢?他做什么了?难道是反咬一口?”   承泽奇像愤怒的小猪一样“哼哼”了几声,“他还不如反咬一口呢!那小子一抬头,我认出来了,是孙家的小少爷……啊不对,现在孙家不认他了。哎,总之这人就是在孙家养了十九年的那位,孙琦。”   “照理说,我的车都被刮成这样了,孙琦把修车钱赔给我,不过分吧?”   承泽奇说到这里,露出了奇怪的表情,“结果你知道他说什么吗?他冲我流了两滴眼泪,然后说‘带我走吧’。”   “我当时觉得莫名其妙,怎么就‘带他走’了?难道他现在身无分无打算以身抵账?”   “不至于吧,孙家老大不是和他一起私奔了吗?难道几十万还拿不出来?”   “我当时懵了。还没想好该怎么办,孙琦就把手伸向我,让我拉他一把。”   高誓也被孙琦这骚操作整蒙了,“那你拉了吗?”   承泽奇满脸的“晦气”,“我当时不是给他整蒙了吗,下意识就伸手拉他一把,谁知道他顺着杆往上爬,伸手就去拉我的副驾驶车门。”   “他一站起来我才知道,原来他带着一身乱七八糟的金属链子,手掌还带着好几枚有棱有角的戒指,整个人就是一行走的大型五金店,怪不得我的宝贝小粉被划成这副鬼样子!”   正是红灯,承泽奇从后座上探出头,给高誓看了一眼照片。   怎么说呢,那车的前盖划痕,非常有后现代艺术感,从划痕的数量大致可以推断,孙琦走路应该挺费劲的,毕竟带着这么多金属链子,走路是挺沉的。   高誓注意到应不解也看了过来,看得却不是屏幕,倒像是在看手机,模样似乎有点好奇。   “他借力站起来之后,伸手就往我副驾驶门上摸,那戒指一摸一道白印子,他还说粉色的车不好看,正好这次换个车漆。”   承泽奇气的脸都涨红了。   高誓有点同情,“然后呢?你怎么处理的。”   承泽奇道,“还能怎么办?把他拉开了,然后叫他哥过来赔钱。”   这事儿可真是莫名其妙,承泽奇气哼哼地说,“孙琦这小子之前被惯坏了,当年孙夫人怀着小儿子的时候,出了车祸,小孩生下来就格外体弱,所以就多宠溺了几分,谁能想到当年孙琦他亲妈偷偷换了孩子,让自家孩子去享福,偷了孙家的孩子放在自家受苦。”   “孙家肯定接受不了偏宠了十九年的孩子居然是别人家的,这孩子的亲生父母不仅换走了自己的亲儿子,还像使唤仆人似的使唤自己儿子,他们的儿子反倒是在孙家享福。”   “这不,孙家打算把两个孩子换回去。”   “其实孙家已经对孙琦仁至义尽了,这么多年的相处,多少是有感情的,至少没直接报警,把孙琦亲爸妈给抓走,还给了孙琦一套房子和一大笔钱,足够普通人衣食无忧地过一辈子了。”   “但是你看,孙琦这是做了什么事!他居然和孙家老大勾搭在一起了!之前他俩可是做了十九年的亲兄弟啊!说实话这事儿一个巴掌拍不响,孙家老大也有错,咱别掺和进去,看个乐子就得了。”   说到这里,高誓忍不住笑道,“没想到吧,看乐子把自己给搭进去了。”   承泽奇委屈吧啦地控诉,“谁说不是,这人都被宠坏了,刮了我的车居然连句道歉都不说。”   高誓看他实在可怜,换了个话题,问道,“说来,你追的星怎么了?多久没营业过了?”   提起白诗,承泽奇就精神起来了,“她在微博上发文,说要去参加个训练营,但是没说什么时候训练完。现在的她发的微博全是引流和转发,没有自己的一点事情。”   说着说着他的声音又低了下去,“这都一个月过去了,一点新消息都没有。”   高誓皱眉,“会不会是被冷藏了?”   承泽奇连连摇头,“不能不能,诗诗是整个女团人气最高的,唱跳都很棒,万星昏了头才会冷藏她。”   高誓对娱乐圈的事情不了解,听承泽奇这样说了,便安慰道,“那说不定只是在训练呢?训练期间不能带手机,所以让经纪人管理微博,所以才没有营业。”   承泽奇叹了口气,“也不知道诗诗什么时候能被放出来。”   高誓踩下刹车,“你说的像她在坐牢似的。”   承泽奇连忙“呸呸呸”,“诗诗才不是法制咖。”   高誓敷衍地应着,打开车门,“好好好,你家诗诗最好了——到了,下车。”   高誓带着两人来到了B市的商业圈,这里从平价摊位到轻奢定制应有尽有。   承泽奇一拨头发,切换战斗状态,瞬间从等待爱豆营业的小可怜,变成了挥斥方遒的大将军。   进入到工作状态下的他,气场全开,就连高誓也要暂避锋芒——不避的话会被拉着连换八十套衣服,关键是那八十套看起来好像没什么区别。   高誓看着精神起来的承泽奇,也松了口气。   哪怕不提承泽奇本身的家室,只靠他本人的身份,想见那些明星其实轻而易举,无数明星想求承泽奇专门为自己设计妆容与发型,如果承泽奇放开每日接待客户的限制,他那小小的化妆屋,门槛都会被踏破。   可偏偏他追星就像所有的粉丝一样,从没给自己用过半点特权,就连抢票最多都只是让自己的徒弟们帮忙一起抢。   这或许就是他追星的方式。   高誓等在门口,看着门外的车水马龙。   每个人的脸上都带着不同的表情,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人生。   这时,高誓突然听到了一声猫叫。   “咪~”   他侧头看过去,在拐角,贴着墙根的阴影处,有只小猫。   小猫看起来很瘦弱,很小,大概只有几个月大,正往一个老奶奶腿上蹭。   “咪~咪~”   那老人两边嘴角向下撇着,看起来很严肃,非常不好接近。   她低骂着,“我都说了我讨厌猫这种东西,死猫怎么还往我身上蹭。”   她伸腿把猫往外推,高誓刚想起身,却发现那老人的动作和她嘴上不饶猫的语气不相符,伸腿的动作轻轻柔柔的,小猫还以为在和它玩,依旧蹭着她的腿撒娇。   “咪~咪~”   老人满脸的不耐烦,“好了好了别叫了,和催债鬼似的。”   她弯下腰,从怀里拿出一根火腿,“吃吧,小催债鬼。”   小猫喵喵叫着咬住火腿,一边吃一边发出满足的呼噜声。   老人嘴里依旧在低骂着,“这么瘦,也不知道整天吃的东西都去哪了,别哪天饿死在外头。”   “我可不喜欢猫,我不会领走你的,你最好自己找户人家好蹭吃蹭喝。”   “小小猫还娇气得很,这不能吃那不能吃的,猫吃的东西都快比人贵了。”   小猫吃饱了,满足地给自己洗脸,然后往老人手上蹭。   老人像躲瘟疫似的躲开了,“吃饱了吧,吃饱了我走了。”   “咪!咪!”   见老人要走,小猫的声音急切了些,往老人的方向跟过去,老人大步走着头也不回。   “都说了我最讨厌猫,不可能会养一只干巴巴的小瘦猫。” 第二十四章 高誓:应道长……太不见外了   “老高!”   承泽奇突然喊高誓,“你过来一下。”   高誓脚步一顿,走过去。   不得不说,在挑衣服的时候,突然被承泽奇这么来一嗓子,还怪吓人的。   却见承泽奇低声对他道,“应先生进去一段时间了,现在还没出来,你进去看看。”   高誓脑门上冒出一个问号,还没反应过来就被推进了更衣室。   更衣室有股淡淡的沉香香气,应不解拿着承泽奇挑好的衣服,呆呆的坐在小椅子上,见高誓进来,脸还是那张面无表情的脸,只是不知怎的,看上去莫名有点可怜。   更衣室不算小,但是放两个大男人还是有些逼仄。   “应道长,怎么不试试衣服?不喜欢这几件?”   应不解缓缓摇了摇头。   不是?高誓顿了顿,突然想起银羚的那一身绷带,问,“这身道袍是法宝之类的吗?脱了会对你有危害吗?”   应不解又摇了摇头。   他低头看着手里的T恤,半晌,“不会。”   “什么?”   “不会穿。”   高誓一呆,哭笑不得,“我教你。”   是他的错,前几天在家里面,应不解也只穿道袍,他以为应不解是不喜欢穿别人穿过的衣服,没考虑到他是不会穿。   高誓想起在来时路上,应不解看承泽奇手机时好奇的眼神。   看来应不解这次的失忆比想象中还要严重,就连一些常识都不记得了。   想到这,高誓看着应不解又有点心软。   都这样子了,居然还能记住封印的办法,真像是空渺说的,玄门法术对他来说像是呼吸一样的存在。   好在高誓自小就开始自告奋勇地带乐乐,不过是带个年龄大点的小孩子嘛,这点事情手到擒来。   他将T恤撑开,做了个“套头”的动作,“这样穿,找领口低的一面在前面,直接套就好了。”   应不解认真地点点头,高誓松了口气,看来这个大孩子还挺好带的。   这一口气没松完,就见应不解穿着道袍,直接把T恤套到了头上。   高誓:……   高誓扶额,“不,这个是单穿的,你要先把道袍脱了。”   应不解颔首,脖子上还套着T恤就开始解腰带,高誓伸手把T恤从他脖子上拿下来。   高誓一伸手才发现,应不解居然比他高。   高誓自己一米八一的个子已经不算矮了,应不解居然比他还要高。   就这一伸手的功夫,应不解已经将道袍脱了干净,随着他的动作,那股沉香香气越发浓郁。   高誓顺手又将T恤套回了应不解的头上,应不解呆了呆,然后乖乖照着高誓说的,将T恤拉了下来。   然后就不动了。   高誓按按额角,拿过一旁的裤子,“裤子也换一下吧,和你的道袍裤差不多,你应该会穿?”   应不解看了一会高誓手中的裤子,小声道,“我没见过这种裤子。”   高誓低头一看,看见了满裤子的洞。   承泽奇给应不解搭了条破洞牛仔裤。   破洞就破洞吧,可这未免也太破了,哪怕穿着牛仔裤去玩徒手攀岩也破不成这样子,这简直就是一堆绳子。   怪不得应道长不会穿,这裤子膝盖上的窟窿比裤腿还大,他恐怕连裤腰都找不到,没准从膝盖穿进去,一只脚从裤腿伸出来,另一只脚从裤腰伸出来。   高誓咬牙道,“等会,我给你换一套。”   高誓一出更衣室就拎上了承泽奇的耳朵,“老七你给我换两套正常的衣服来!”   承泽奇疼得一连串的“哎哎哎”,“你在质疑我的品味?!”   承泽奇振振有词,“你朋友的身材一看就很好,很多衣服都能驾驭,你别看这身衣服好像不太好穿,但对应先生来说完全不是问题!”   高誓气笑了,“他平时要跟着我去警局,你让他穿这个?不知道的还以为他是犯事儿被抓了。”   承泽奇摸摸鼻子,“好吧好吧,真是的,你自己钢铁直男还要拽着别人跟你一起直,我这是给你福利哎,非要穿到警局去吗,平时你俩出去玩穿不行吗?真是不识好人心,有你哭的时候……”   承泽奇这一顿嘀嘀咕咕没入了高誓的耳朵,高誓挑了一身很简单的衣服,上衣是水墨风的落肩衬衫,下身是条垂感不错的白色长裤。   他总觉得应不解很适合这种带古风元素的衣服。   高誓本想只将衣服递过去,又想到应不解可能不会系扣子,便跟了进去。   应不解是会系扣子的,他的里衣便是盘扣,但衬衫上的扣子他却不会扣。   高誓伸手帮他扣好,一边扣着,一边教他。   虽然爽灵不全,但应不解意外的学的很快,他伸手自己去扣,与高誓的手指一触即分。   高誓皱了皱眉头。   他的手好凉,像一块冷玉。   “应道长,你冷吗?”   应不解摇了摇头,系好了最后一粒扣子。   “不冷。”   他想了想,又道,“我一直很凉。”   是说自己体温一直很低?   玄门的人有点特异之处很正常,看灵管所那一群人就知道了。   高誓见他换好衬衫,才想起一个严肃的问题。   “你……里面穿了内裤吗?”   高誓与应不解面面厮觑。   应不解露出迷茫的表情,“何为‘内裤’?”   聪明的应同学联想能力很棒,“是指亵衣吗?”   高誓欲言又止,“你这样想……也可以。”   “要脱吗?”   高誓看着一连认真的应不解,差点一口气没上来,“不用!”   应不解点点头。   高誓松了口气,还盘算着一会还要带应不解去买内衣裤,“这种裤子你会穿吧,我先出……”   一句话没说完,应不解已经毫不见外地脱下了外裤。   猝不及防的高誓:……   高誓背过身。   好吧,至少这次知道应道长该穿什么型号的内裤了。   出于多年保护自家蠢儿子的经验,高誓又开始发愁应不解对人太过没有防备心的问题,要是自己刚才再多说一句,现在恐怕就要和应不解“坦诚相待”了。   看来以后还要专门给应不解科普一下自我保护的问题,毕竟应不解的容貌太盛,又像是一张白纸似的,别人说什么他信什么,太容易被人盯上了。   身后传来窸窸窣窣的声音,随着动作,沉香味在小小的更衣室弥漫,高誓突然觉得有点不自在。   两个大老爷们有什么好不自在的,之前又不是没和承泽奇路行之几个一起光膀子过。   可放在朋友身上很正常的事情,放在应不解身上,就很奇怪。   高誓胡思乱想着,听见轻轻一声“好了”。   高誓转过身。   这身,应不解穿果然合适。   高誓与应不解推门出去,承泽奇原本还在对高誓挤眼,看到应不解的一瞬下意识屏住了呼吸   应不解皮肤很白,是那种像冷玉似的白,头发与眼睛却很黑。   他以发带高高束起,长长的马尾垂于身后,披散肩头。   宽半袖下,露出一截手臂,肌肉线条既不羸弱,也不过分夸张,增一分减一分都会被减了颜色。   扣子扣到最上面,带着凌然不可侵犯的禁欲感。   他垂着眸子,好像什么都不放在心上,游离于尘世。   然而当他抬起眼睛,那双纯黑的眼睛里,好像藏着一个轮回,无人敢与之对视。   半晌,承泽奇才缓缓呼出了那口气。   周遭的吸气声此起彼伏。   承泽奇抬头一看,才发现周围不知何时围了好大一圈人。   承泽奇三人顶不住过于热情的围观群众,落荒而逃。   遥遥的还能听见售货员的声音。   “先生,这款衬衫和长裤我们真没有了。”   “女士,我们明白您激动的心情,但是我们也不知道客户的信息。”   “这位先生和这位女士!请您二位冷静,不要扒模特身上的衣服!”   ……   承泽奇给高誓比了个大拇指,“不错啊老高,你的审美提高了不少。”   高誓给他比了个中指,“闭嘴吧,快着点,下一家。”   其实高誓知道,自己的审美依旧平平无奇,刚才造成的轰动,全靠脑袋里的灵光一闪。   其实这套衣服很普通,很常见,唯一不平常的,是穿的人是应不解。   却见应不解看向角落处,他伸手拉了拉高誓的衣角。   高誓看过去,看到了买糖葫芦的老爷爷。   “想吃糖葫芦?等着。”   高誓走过去,应不解也跟着走了过去,却是走到了拐角处。   慢半拍的承泽奇赶过去,只听见应不解零碎几句话。   “……一命。”   “确定吗?”   “畜牲道……”   承泽奇脚步一顿,却见应不解已经从拐角处走了出来。   那拐角之后,分明空无一人。   望着应不解黑洞洞的眼睛,承泽奇身上升起一股寒意。   “你……”   “你俩做什么呢?快上车!他们追过来了!”   高誓遥遥得招呼一声,承泽奇只觉阳光强横地撕破了这一处莫名令人胆寒的空间,他忙回应,“来了来了!”   一帮人坐上车,高誓开出三四条街后回头看看,“散了。还好,刚才那么混乱,倒也没人拦着咱们。”   承泽奇摸了摸鼻子,没有说话。   也就是高誓没有察觉。   应不解吸引人,却同时让人莫名的有些害怕,他会让人联想到云端的仙人,手掌翻覆,便是沧海桑田,所有站在他身边的,都成了陪衬。   那是一种近乎恐惧的敬畏,就连他也不能幸免,即便这位应先生看起来似乎很好说话。   像现在,接过高誓给的糖葫芦吃的正开心呢。   承泽奇想着,一愣。   他突然发现,好像高誓一直是站在应不解身边的,他们并肩而立得如此和谐,毫不突兀,就好像他们是并蒂而生的花,生来就是该站在一起的。   承泽奇的视线在两人之间来回,突然一扬眉。   高誓开着车,不好回头,只笑骂道,“老七,贼兮兮的笑什么呢?一看就没安好心。”   承泽奇一个字拧出了山路十八弯:“哎呦~我在看我们高队长呢~玉树临风气势惊人呀~”   “滚滚滚。”   ***   高顾笙今天总算回到学校了。   上午没课,他和那几只担心自己的狗子们约了时间,打算一起聚个餐。   谁知没走两步呢,就看见了相当劲爆的一幕。   孙家的真少爷,一拳砸在了假少爷的脸上。   真少爷红了眼,还要再打,被一群人七手八脚地按住,接着就听见了一声清脆的耳光声。   按着真少爷的同学们都惊呆了,不由自主地松开了手。   孙家大少孙琅玕,狠狠地给了自己亲弟弟一耳光,然后指着他的鼻子,恨其不争地呵斥,“我真希望,你不是我弟弟。”   真少爷孙珺的脸上,眨眼之间就浮现出一个通红的巴掌印。   接着孙家主和孙夫人也挤进了人群中。   在传闻中,孙家主和孙夫人一直是偏向亲儿子的。   可这次,他们挤进人群之后,却走向了假少爷孙琦——不,就在前几天,他随亲父母改了姓,应该叫贾琦了——他们看着贾琦脸上的伤痕,心疼地轻抚着,轻声问他痛不痛。   全程没有给孙珺一个眼神。   孙珺顶着脸上高高肿起的巴掌印,唇角挂着血丝,泪水将眼睛憋得通红。   他好像被遗忘了。 第二十五章 高顾笙:攻略个屁   高顾笙在同学们的讨论声中,知道了事情的来龙去脉。   贾琦与孙珺都是艺术学院美术学系的学生,就在一周之后,有一场艺术展要举办。   这一场每隔四年才面向全国高校举办一次,规模宏大,参展者众多,所有参展者的作品都会摆在展览馆一月之久。   这一月期间客流量巨大,或许哪幅作品就入了谁的眼,或许哪幅作品就出了圈。   而更具有吸引力的,是圈里几位极负盛名的老先生,会来艺术展收徒。   艺术展每四年举办一次,也就是说,所有人都只能参加一次艺术展。   由于是面向全国,参展人数众多,所以整个京大也只抢到了三个名额,贾琦与孙珺各占一个。   这三个名额,是学生们在大大小小的比赛中厮杀出来的。   今天就是交作品的时间了。   然而,贾琦的作品却被孙珺给毁了。   在监控中,孙珺将一管子颜料毫无保留地喷在了贾琦的画上,再无抢救的可能。   “你说孙珺干嘛这么想不开,他的画我看了,画的不比贾琦差,他这是干嘛呢。”   “谁知道,看来就算是孙家的真儿子,在那种家庭里养了十九年,也……啧。”   “这次孙珺要被取消参展资格了吧?哎,一下子浪费了两个名额。”   “不一定,贾琦说不定还能拿出一幅画呢?”   “哎,还有一周就要参展了,就算他能再拿出来一幅,匆匆忙忙完成的到底是比不过精心准备的。”   ……   “哎,我记得之前孙家家主和孙夫人都比较偏宠孙珺的,今天怎么看都不看孙珺一眼?”   “可能是彻底失望了吧。”   ……   周遭的议论声沸沸扬扬,孙珺抱着画板,孤零零的站在人群中。   高顾笙之前和孙珺没有交集,也只是吃瓜的时候听过一耳朵孙家的事情,直到今日才看故事的主角。   可是,不知道为什么,高顾笙从看见孙家父母的那一刻开始,就觉得总有种莫名的违和感。   这种违和感并不强烈,至少高顾笙现在还没找出究竟是哪里不对劲,但他能看出,孙珺的状态不太对。   孙珺脸色不正常的惨白,只有脸上那个肿的很高的巴掌印红得刺眼,他的身体在众人的视线中微微打颤,瞳孔有些涣散。   一开始高顾笙只以为他受到孙家的刺激,一时接受不了,但现在看来,孙珺的身体好像不太对劲。   高顾笙盯着孙珺红肿的脸颊看了一会,心中浮现出一个怀疑——该不会,孙珺被孙琅玕这一巴掌打得脑震荡了吧?   不能吧?   这得下多狠的手?   这么想着,就见孙珺吐了出来。   周围的群众“嗡”的一声,急急忙忙地向后退去,恰好方便了高顾笙,高顾笙从原本的外围直接变成了离孙珺最近的那个。   高顾笙定睛一看,典型的喷射型呕吐。   其实孙珺没吐出什么东西,他看起来很久没吃东西了,只吐出一些水,没什么异味,视觉上的冲击也不大。可孙家人却像是怕沾上什么脏东西似的,猛地向后退去,如同在躲避洪水猛兽。   这就像是压垮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孙珺摇摇欲坠,满目绝望。   高顾笙本能地察觉到不对,当即上前一步,握住孙珺的手腕,接着心里一惊。   一抹寒光闪过,高顾笙才看见他手中竟然握着一把美工刀!   孙琅玕看到美工刀的瞬间暴怒,冲孙珺吼道,“我作为兄长不过是教育了一下你,你竟然想动刀子?!然后呢?你还想捅死我不成?!”   高顾笙扶住满身冷汗的虚弱孙珺,毫不客气地吼回去,“你是不是瞎?你捅人的时候反手握刀?你一耳光把你弟弟打得脑震荡了,你还说这只是‘教育一下’??”   孙琅玕被高顾笙骂的拉不下脸,“我们孙家的事情,和你一个外人有什么关系!”   高顾笙把孙珺的长袖往上一撸,翻身挡住众人的视线,却将孙珺的手腕递到了孙家人眼前,那袖口下掩藏的,竟然是层层叠叠的伤疤。   “你是真不明白还是假不明白?是真不知道还是装不知道?”   孙珺哪里是想捅死孙琅玕,他是想捅死自己。   不等孙琅玕反应,高顾笙把孙珺往背上一抗,“行了,孙大少,你如果觉得这是你们孙家的事,那就好好的回家教育,别堵在学校吵,既然到了学校,就别把你孙家那一套放在学校用。”   “孙珺都脑震荡了,你安静点吧。”   高顾笙背着孙珺往医务室去。   孙家这几个人身上处处透着古怪,孙珺是唯一的正常人。   学生们说,孙珺是在画室毁了贾琦的画,教室的摄像头早在前几天已经坏了,拍下孙珺作案证据的手机,是属于一名学生的。   这次的机会很宝贵,贾琦性格多疑且骄纵,听说孙家老大专门给他在校外买了一间画室,供他画画,这次怎么会把自己参赛的画放在学校?   还有那名学生的录像由来也很古怪。   画室很少有人拍照,有些敏感,录像更不用说。   这名学生说,自己本来是在和女朋友开视频,突然被老师叫出门,以为自己关上摄像头了,却没想到没关,恰好记录下了孙珺的一系列作案证据。   先不说“恰巧被老师叫出门”“恰巧忘关摄像头”“恰巧把手机摆在了正对贾琦画的对面”“恰巧拍到孙珺作案”这一系列的恰巧——只说一点。   一个正处于热恋期的少男,真的会忘带手机吗?   这件事处处是古怪,如今证据不足,高顾笙没打算站在哪一边,只是觉得孙珺现在的状态很不好,需要去医务室。   同时,在高誓身边长大的高顾笙,也无法理解怎么会有孙琅玕这种家人。   本来高顾笙没想与孙家多做纠缠,实在是因为孙珺现在的状态很糟糕,高顾笙怀疑孙珺身上绝对不只有脑震荡这一个毛病,他割腕这么多次,心理恐怕也有点问题。   却没想到,他不过走出几步,忽然听到身后劲风响起,多年与老爸对练的经验让高顾笙猛地一侧身,然而身后背着一个人,到底不如自己灵活,只是勉强躲过了这一击,却被剐掉了半边口罩,耳朵火辣辣地疼。   在高顾笙转身的这一刹,时间仿若静止,熙然的人群如同被按下静音般禁声。   呼吸停止,血液停滞,心跳停止。   就连风与阳光也悄无声息地失去了色彩。   这世上,好像唯有眼前的少年是鲜活的。   他眉头微蹙,面上带着薄怒,更添灵动。   盛夏的热气扭曲着空间,遥遥的模糊了视线。   少年是自盛夏中诞生的精灵,生于阳光,随着朝阳而来,伴着夕阳而去,永远睡在阳光里。   是因为炎热天气导致晕眩,而产生的幻影。   是无数死于沙漠者,死前看到的绿洲。   就在这一片寂静中,高顾笙模模糊糊地,听到了从贾琦那边传来了一道声音。   【SSS级攻略对象出现,请立即开始攻略!请立即开始攻略!请立即开始攻略!!】 第二十六章 高誓:强.奸罪、猥亵罪、传播淫.秽物品罪   什么声音?   攻略对象?   谁?   我?   高顾笙迅速环视周围,发现除了自己之外,好像没人听到这个声音。   他收了目光,看向愣住的孙琅玕,微微眯眼。   这是在学校里,不能用暴力解决问题,不过这个人他算是记住了。   他一低头,校内安保电话就拨了出去,“喂?安保老师吗?有人在学校门口闹事!我被袭击了!”   他一张口,众人这才如梦方醒似的,纷纷清醒过来,窃窃私语声如同雷声后的急雨般炸开,却无人敢高声说话,好像怕自己声音太大,眼前幻影般美好的少年就如像阳光下的泡泡,眨眼消失不见。   孙琅玕反应了两秒才反应过来高顾笙干了什么,他恼怒道,“你——”   随着一声清脆的耳光声,他的后半截话被强行打断。   原本围绕在贾琦身边的孙家父母不知何时离开了。   孙父悄无声息地靠近毫无所觉的孙琅玕,上去就给了他一巴掌。   “爸?”   孙琅玕不可置信地看着背刺他的老父亲,目光震撼,就像看见了一名潜伏的刺客。   孙母则走向了高顾笙。   她的目光中只有高顾笙背后的孙珺。   高顾笙皱了皱眉,下意识地后退一步。   这一步像踩在孙母的心尖儿上,她猛地止住了脚步。   孙珺从高顾笙的肩上抬起头,眼中好像蒙着一层雾气,灰蒙蒙的,没有光。   高顾笙警惕地看着她,态度客气而疏离,“孙夫人,我要带孙珺去医务室了。”   孙夫人急切道,“让我……”   高顾笙轻声打断她,“抱歉,夫人。”   他看着她,“刚才您在哪里呢?”   孙珺眩晕呕吐的时候,她在哪里呢?   孙琅玕指着孙珺破口大骂的时候,她在哪里呢?   她陪在她的宝贝儿子贾琦身边,连一个目光都吝啬赠与孙珺。   现在却表现地这样急切,转折地太过生硬了,不是吗?   其实高顾笙的语气很温和,他并没有多说什么,他只是在好奇,好奇为什么方才把孙珺当脏东西的孙母,如今反而心疼起他了。   可孙母的脸色因为这轻声的一句疑问,猛地失去了血色。   高顾笙的目光扫过孙父与孙母。   这两个人,很奇怪。   分明刚才一副没了贾琦就不能活的样子,现在倒开始为孙珺打抱不平了。   太生硬了。   生硬到就像是有一只手,将他们方才的记忆强行擦去了。   周围的同学们也不知道该做什么才好,眼前的这一切就像是一场荒诞又无厘头的闹剧,转折突兀而可笑。   但这毕竟是孙珺的父母,如果孙珺愿意的话,跟着他们走也无可厚非,高顾笙便侧头低声问孙珺,“你要跟你妈妈走,还是我先带你去看医生?”   孙夫人迫切地看着孙珺,眼中饱含希冀。   孙珺缓缓地眨了眨眼睛,天地在他眼前微微扭曲,他止不住地恶心,好像有什么在他胃里挣扎。   他突然觉得好累。   于是他将眼睛埋在了少年温暖的颈窝间,声音微涩。   “带我走吧。”   ***   “攻略对象?”   高顾笙在电话那头叽叽喳喳,“对啊老爸!虽然我不知道为什么能听见奇怪的声音,但是我读小说多年的经验告诉我,这玩意儿就是系统!”   “老爸我是SSS级的攻略对象哎~”   声音听着还挺美。   高誓打击道,“也是SSS级的受害对象。”   高顾笙问,“老爸,你说孙家人是不是都被攻略了,所以才表现得那么奇怪,我记得一月之前孙珺他爸妈还很宠他呢。”   高誓看着校门口那场闹剧,流传出的视频,滑到孙家父母的出场,按了暂停键。   “不像。”   他放慢到0.5倍速,一遍遍回放着孙家父母从团团围住贾琦到奔向孙珺的片段,最终在一幕按了暂停键。   高誓将这一幅画面慢慢放大。   整个电脑屏幕被孙夫人的眼睛占满。   这是一双呆滞无神的眼睛,就好像被抽走了魂魄,只留下一具肉身。   找到了。   高誓对着话筒低声道,“贾琦应该可以操控别人,不出意外的话,孙家父母应该是被操控了。”   “操控?!”高顾笙不可置信,“太危险了吧?是不是他抢银行都不用抢,行长直接站在门口欢迎他,他走之后,行长能把善后都给他做好了?”   高誓原本严肃的心情被高顾笙这一顿疯狂输出闹的啼笑皆非,“不至于那么严重。准确来说,这种效果更像是催眠,需要特定的条件,没有那么神异。”   说到这里,高誓突然想起之前狂喊着“我是你的狗”被拉走的那位心理医生。   当时他想催眠乐乐,但是不知道为什么,自己反而变成了这副模样。   那个心理医生倒也厉害,以一己之力扰得整个看守所不得安宁,从“高同学,我是你的狗!”喊到“高同学,你是我的神!”,不知道的还以为“高同学”是传说中的狗神。   高誓将进度条往后拉,拉到孙家父母突然的转变,然后一点点倒放。   所有的转变,好像都在高顾笙露出脸开始。   “喂喂?老爸,你在听吗?”   高誓往后靠到椅背上,揉了揉眉心,“在呢。”   高顾笙道,“老爸,我要去看看……嗯?你好。”   乐乐像是在和什么人对话。   这么想着,高顾笙按了收音,那边的声音传入听筒。   “是,我是高顾笙,你们是?”   “是这样的高同学,我们boss想见你一面。”   “你们boss是谁?”   “你过去就知道了,请。”   “不好意思。”   “高同学,不是所有人都有这样的机会的,请你多考虑一下。”   “不用考虑了,要见面就大大方方地见面,你这样什么信息都不向我透露,我很难不怀疑你们有什么打算。”   高誓皱眉。   乐乐这是又被缠住了?   “这是我的名片,如果你考虑清楚了,随时可以打电话找我。”   一阵脚步声后,高顾笙的声音重新出现在话筒中,“老爸。”   “怎么了,刚才那些是什么人?”   “不知道,看上去像是秘书之类的角色,藏头露尾的,一看就不是什么好东西。”   秘书……   高誓想起之前得到的两个信息点。   合同。   金丝雀。   难道,是【契约者】出手了?   高誓声音低沉,“在学校他们不敢动手,我让阿莲跟着你。”   高顾笙,“阿莲姐是很厉害啦,但是阿莲姐毕竟是女孩子,老爸你给我派个男保镖?”   高誓叹了口气,提示道,“你还没有发现吗?这短时间对你动手的都是男性,就是因为阿莲是女孩子我才派她去的。”   “啊??”   电话那边静了静,高顾笙发出一阵惨叫,“不是吧!这什么倒霉的体质!”   高誓揉了揉眉心,“扯远了。先说贾琦的事——你对催眠类的东西,有一定抵抗力,贾琦的那些控制手段对你没什么用处,但是被他攻略的对象,和被催眠对象不一样。”   “孙琅玕应该就是他的攻略对象。”顿了顿,高誓补充,“之一。”   “这段时间你打起精神来,观察一下贾琦和谁走的比较近,但凡和他走的近的,一律警惕。”   “孙琅玕能为了他和父母反目成仇,顶着整个圈里都知道的不孝名声,难保不会有人为了他对你动手。”   “还有,贾琦身上的‘系统’,和小说里的高科技造物不一样,这应该是个产生于本世界的活物。”   ……   挂断电话,高誓陷入了沉思。   显然,乐乐对那些“催眠”“操控”之类的手段有一定免疫力,甚至有破解和反控能力。   触发条件是什么呢?   看到乐乐的脸?亦或是闻到乐乐身上的香气?   如果乐乐有反击能力,那么在梦境中,为什么会……   高誓想起糟糕的画面,脸色变得阴沉起来。   梦境中的高顾笙胆怯而容易轻信他人,轻易便被温凉蛊惑,因此,那心理医生出现得没有这么早。   大概是在“剧情”的前中期。   被鬼怪缠身的高顾笙,时而能看到旁人看不到的东西,怀疑自己精神出了问题。   恰巧,常载作为顶级心理医生,来高顾笙所在的城市进行心理健康教育宣讲。   他们相遇了。   高顾笙“幸运”地抽到了常载心理咨询的名额。   那是一场噩梦的开始。   常载对高顾笙动了歪心思,对他进行催眠,让他彻底失去了自己。   常载在高顾笙意识不清醒的时候,让高顾笙做出种种不雅的举动,拍下照片与视频。   他又觉得没了意识的高顾笙,少了几分趣味与风情,便时不时让高顾笙清醒,看着满墙照片与屏幕中循环播放的视频崩溃。   他不会让高顾笙死的。   虽然,或许高顾笙宁愿自己死在那个雨夜。   ……   高誓从回忆中回过神,他剥了一个棒棒糖放进嘴里,咔咔咬碎,然后又拨了一个,再次咬碎。   一旁的常阳小心翼翼地凑过来,“队长,别咬了,小心你的牙。”   高誓拿过常阳递过来的特质棒棒糖,这种棒棒糖密度很高,非常坚硬,听说可以舔很久很久。   高誓放进嘴里,用虎牙磨了磨,好歹是不再咬了。   众人松了口气。   高誓问,“常载那事处理的怎么样了?”   冉秋调出档案,“他和温凉一起,再过三天上审判法庭。”   高誓“嗯”了一声,起身,“老黄、小庄、常阳,走,跟我去个地方。”   常阳从椅子上蹦起来,“又有案件了?”   高誓含着棒棒糖,声音有些含糊,却带着股令人毛骨悚然的寒意,他笑道,“不算,只是一个猜测,或许能给那两个人渣多判几年。”   梦境中,常载对高顾笙做的那些事情,看起来好像过于熟练了。   而且,高顾笙被关在一个暗室里。   总不能常载临时起意将高顾笙带走,又临时起意,在短短一个小时之内,刨出了一个“设备齐全”的暗室吧?   因此,高誓断定,高顾笙不是唯一的受害者。   ……   三日后,审判法庭开庭。   常载以强.奸、强.奸未遂、猥.亵、传播淫.秽物品罪,判处死刑。   然而,本应与常载一同审判的温凉,却被延期了。   因为温家说,被捕的那个不是温凉,而是温凉的双胞胎弟弟,温炎。   可是高誓记得,温凉是独生子才对。 第二十七章 高顾笙:你爹来了   “喂?爸, 温家这一代有几个孩子?温凉有双胞胎弟弟吗?”   高誓咬着棒棒糖,吐字却很清晰。   “温家老一辈是兄弟两个,温时待和温疾行, 温疾行游手好闲, 未曾娶妻。”   “所以温家新一代,明面上只有温凉一个孩子, 没听说温凉是双胞胎。”   “不过温凉的父亲温时待, 虽然能力不错,但他……”   电话那头顿了顿,严谨的高父试图尽可能将瓜切明白,“……他私生活很不检点,外面包养着不少情人,之前还有情人怀着孕上门逼宫。”   “怀着孕啊……”高誓的虎牙磨了磨棒棒糖, 发出轻微的“咔咔”声, “温时待的那些私生子们, 有人见过吗?和温凉生的像不像?”   高父立即明白了高誓的意思,他仔细想了想, 诧异道, “奇怪, 我竟然一点消息都没听说过。”   高父现在可是养瓜大户,毫不夸张地说,狗仔见了高父都要喊一声祖师爷。   可有关温家私生子的事情, 高父竟然半点都不知道。   不合理。   单看温时待的情人能挺着肚子去逼宫,就不可能是个安分的主。   这样的情人, 温时待养了不止一个。   让这些有“雄心壮志”的情人们, 像古代养在别庄的外室一样, 老老实实地等着夫君来临幸——可能吗?   高誓手上不停, 给冉秋发了消息,让他去查温时待那几位闹得整个圈子人尽皆知的情人,她们名下孩子的信息。   冉秋回了个“好嘞”,高誓合上电脑,转而问道,“爸,你知道温时待的妻子叫什么吗?”   高父气不打一处来,“平时让你记一记圈子里的人,你脑子都用到哪里去了?!”   高誓老老实实挨训,“我只记得她姓廖。”   高父见儿子认错了,也不再纠结“不务正业”的儿子,脑子都用到什么地方去了,转而道,“记住了,温夫人的大名是廖子兔。”   “兔?”高誓一愣,“哪个字?”   “兔子的兔。”   好特别的名字。   很少有人会用“兔”这个字做名。   “温夫人来自哪个地方?好像没听说过温夫人家里的情况。”   高父道,“温时待只说过来自东部的一个村子……霏霏,你来了。”   高誓习以为常地听着电话那头父母好一顿黏糊,无聊地控制着光标在电脑屏幕上划来划去,过了一会,高母接过电话,“山山,怎么啦?”   “妈,我想问问温时待夫人的信息。”   高母想了想道,“温夫人平时不怎么与人交际,圈子里好像没有谁和她走的比较近,活动也不怎么出席。”   “不过温时待倒是和温夫人很恩爱。”   高誓把棒棒糖拿出来,“爸说温时待私生活不太检点。”   高母“嗯”了一声,“妈妈也有点想不明白。”   “爱一个人是体现在细节里的,之前妈妈偶尔遇到过一次他们,他们没看见妈妈。”   “当时公园就要闭园了,你钱阿姨的手机找不到了,一起找的时候,看见一辆黑车停在路边,车门打开,温时待走了下来。”   “他转到副驾那边给温夫人开门,温夫人往外出的时候,温时待很自然地一只手挡住门框,防止温夫人磕到脑袋。”   “他们逆着人群,说说笑笑地往公园深处走,温时待的手臂上还挎着温夫人的包。”   “温时待看温夫人的眼神,特别深情,我看得都有点羡慕了。”   电话那头声音突然远了,隐约传出声音。   “我不深情吗?嗯?”   “哎呀,都这么大年纪了还吃什么醋。”   “明天咱们也去公园好不好?”   “笨蛋。”   “说谁笨蛋呢?”   “说你……”   眼看话题越扯越远,高誓连忙咳嗽两声,“爸妈,注意点影响。”   高父不满地问,“你怎么还在?”   高誓:对不起哦爸,不出意外的话未来几十年我都在。   高母挤开高父,“好啦不管你爸,继续说。”   “上次我遇到他们,还是在一年前,他们的感情看起来非常好。”   “所以我也不明白,为什么温时待能做出那些事情。”   ……   “浪子回头?绝不可能!”   承泽奇看着突然造访的高誓,诧异道,“你怎么突然对温家的事感兴趣了?”   高誓简单将温家的情况说给承泽奇,“……所以,一个娘家没有背景,来自偏远村落的女人,是怎么斗过那些气势汹汹的情人,让私生子们销声匿迹的呢?”   高誓道:“从温时待执掌温家后的几次商战可以看出,温时待此人极度理性,利益至上,出手果断狠辣。”   “不仅如此,他曾为了利益果断背叛过和自家互为盟友的吴家,并趁机打压,势要将吴家彻底按死。此人斩草就要除根,绝不留后患。”   “导致很长一段时间吴家只能靠着之前的底蕴苟延残喘,直到最近才开始慢慢好转。”   承泽奇插了一句,“吴家?我听说吴家老爷子的那对老来子好像没了。”   “嗯,天生体弱,不到满月就没了。”   承泽奇叹了声世事无常。   “照你这么说,温时待这个人,不像是能为了一个女人扭转自己决定的人。”   “除非,这个女人的价值很高,能为他提供极大的助力,或者——”承泽奇眨眨眼,开了个玩笑,“或者他被鬼上身了。”   高誓嗤笑皆非,“想什么呢。”   “不过有一点你说的对,温时待这人不是那种沉溺于情爱的,他花心滥情又极度理性,从最开始他会娶廖子兔为妻,就有点奇怪。”   高誓陷入了沉思,“说起来,最初温家在温时待手上第一次起跃,好像是因为温家推出了一种新药。”   承泽奇睁大眼睛,“你是说,那新药的药方是温夫人给的?”   高誓摇了摇头,“猜测而已。”   承泽奇却喃喃,“不,你说的没错,东边确实有不少偏远地区有自己的秘方,说不定温时待就是因为想要温夫人手里的秘方才娶了她。否则以温时待的算计,他会选个略低一级的独生女结婚,或者和同层次的小姐联姻。”   高誓将话题扯回原处,“所以,难道是因为温夫人又拿出了药方,勒令温时待将他的私生子处理好?”   “可我妈又说,温时待对温夫人的感情不是假的。”   承泽奇要被绕晕了,“那这不就又回到最初的话题了嘛?可是温时待这人也绝不可能浪子回头啊?都是男人,谁不知道谁的小心思。”   他扳着手指,“就像我,其实我追星也是在偶像身上找心理慰藉,他们给我带来情绪价值,我为他们应援。”   “你看圈里的那秦时,虽然是个纯流量,不会演戏非要走演员的路线,让他跟着老师好好学表演,结果被狗仔拍到上课时间溜出去吃烧烤,喜怒哀乐都只会靠吼表达感情,也没什么能拿得出手的作品——但是人家脸好看啊。”   “脸好看,看了能让人开心,这不就给他的粉丝们提供情绪价值了吗?”   “换句话说,他们能给我提供价值。”   “我最开始追的那谁谁谁,哦,舍亭榭。一开始我以为她是温柔那一挂的嘛,结果知道她的真面目之后,她就不能给我提供正面情绪价值了,也就是说对我没价值了,所以我就脱粉了。”   “要让我再回头去追她的星,还舍弃我之前的所有墙头,你觉得可能吗?”   承泽奇一摊手,“根本就不可能嘛!”   “所以温时待根本不可能会浪子回头。”   话音一转,承泽奇又开始猛男落泪,“我家的诗诗宝贝还是没有消息~呜呜呜~我特别需要诗诗宝贝提供的情绪价值~”   高誓挥散满屋的波浪号,“其实还有一点很奇怪。”   承泽奇道,“你说的是私生子就算长得像,也不可能一模一样的事吧?”   承泽奇将抱枕抱在怀里,“对啊,就算能给出条件,让私生子替代温凉坐牢——可他们怎么替换呢?先不说他们打算怎么偷天换日,把局子里的温凉和局子外的私生子换个个儿,单说DNA检测这一关就过不了。”   承泽奇说的,高誓当然都知道,可如今却像是身在迷雾中,看不清温家到底是什么打算。   高誓垂了眸子,换了话题,“先不说这个了,还有件事想问你。”   “什么?老高你咋突然这么严肃。”   “你和贾琦撞见的那天,你身上有没有什么异样?比如头疼、意识模糊、头昏脑涨之类的。”   承泽奇笑道,“怎么了?你怎么突然变得疑神疑鬼起来了。让我想想……”   承泽奇想着想着,突然一愣。   “卧槽!你这么一说,好像还真有。”   “那天我觉得格外热,从出门到车上的一段距离,我后背都湿透了,感觉热气把远处的电线杆子都扭曲了。”   “到了车上才感觉凉快点。”   “贾琦碰瓷之后,我不得下车去看看吗?好家伙,一推开车门,感觉整个人和挂在烤炉里的烤鸭似的,感觉要被烤干了,汗把我出门前打理了俩小时的发型都浸透了。”   “我被热的头昏脑涨,整个脑袋都是晕的,尤其是看见贾琦的时候,感觉热的头都要掉下来了,像中暑了一样。”   “直到那小子不经我同意直接开车门,我被车里的凉风一吹,这才舒服过来。”   “现在想想,那天其实才二十九度,我穿的半袖休闲西装,根本不该热成那狗样。”   车里……   高誓突然问,“乐乐送你的猪八戒摆件你还放在车里吗?”   承泽奇一仰头,“那当然!乐乐宝贝送的东西我肯定要放好。”   那个猪八戒摆件是乐乐亲手刻的,高誓车上的是孙悟空,当初刻的时候,乐乐刚开始学雕刻,还不小心割破了手指。   结合已经知道的消息看,或许贾琦与承泽奇相遇的那天,贾琦通过系统,对他使用了“道具”。   但因为乐乐的原因,道具被破解了。   关键点,就是那个猪八戒摆件。   高誓松了口气,“算你命大。”   “什么?”   “没什么,我是说,过几天乐乐要送你个护身符,你给我随身带着,知道不?”   “嗨呀,还用你提醒!”   高誓一边和承泽奇斗嘴,一边却在思考。   既然乐乐似乎有种破解“催眠”“操控”的能力,那在梦中为何却依旧遭受了那些折辱呢?   这时,腰间手机一震。   【冉秋:查好了老大。】   【冉秋:老大你刚才让我去查的那几个人,她们的孩子都是“父不详”,最关键的是,孩子都不到满月就夭折了。】   高誓握住手机,心底升起一阵寒意。   廖子兔这个名字的命名方式、来自东部、古方、早夭的孩子——在这几个条件重叠之下,似乎有什么东西呼之欲出。   他立刻打电话给乐乐。   “喂?老爸?”   “这几天遇到‘温凉’了吗?”   “没。”   高顾笙走出病房,找了个没人的角落。   “老爸,温凉怎么了?”   “你小心点他,他身上有点问题。”   “爸你是说,他和鬼怪会扯上关系?”   “目前还不清楚,我已经上报了,温家人准备偷梁换柱,这个案子应该归灵管所处理。”   “好,老爸我这几天都没见过他。”   “嗯,护身符带了吗?”   高顾笙摸摸心口,“带了,放心吧老爸。”   有脚步声响起,高顾笙全身瞬间紧绷,警惕地抬头看过去,看见只是个过路人,缓缓放松了身体。   高誓察觉到异常,低声问,“怎么了?”   高顾笙被自家老爸一问,本来没什么的事,突然格外让人委屈,“老爸你不知道,这几天我过得什么日子!”   “三天前,我去食堂打饭,那天有限量的蒜蓉排骨和酸菜鱼,我跑的气儿差点没上来,才跑过体育院的那帮畜生,抢到最后一份饭。结果贾琦冒冒失失跑过来,踩到地上的水渍,手里的奶茶全泼过来了——谁家喝奶茶把盖子全撕了喝啊!”   “我躲得急,倒是没什么事儿,刚松了口气,贾琦又撞过来,我的饭全撒了!”   “他还说要给我带他亲自做的饭,呸!他知道我为了抢这最后一份限量菜,我有多努力吗?!”   “两天前,我在宿舍,快熄灯了准备休息了,贾琦突然只穿着件刚刚盖过屁股的浴袍来敲门,说他屋里的花洒坏了,想借我的浴室。”   “他后面还跟着他们宿舍的两个舍友,一直瞪我,好像怕我把他吃了似的。”   “嘿我这个暴脾气,拿着扳手就过去了,结果老爸你猜怎么着?他们浴室的花洒被人卸了,结果装不上去了——我恶心得拿着扳手就回来了!”   “一天前,我出了趟学校去买吃的,回来路上遇到一伙小混混,想和我‘谈谈心’,我这几天火气正大着呢,转头就把这几个人给放倒了。”   高顾笙委屈死了,“老爸这几天贾琦天天围着我转,我的运气都被转差了,诸事不顺,居然还能撞上小混混!我估计这群小混混就是贾琦派来的,但是他们什么也不说,一口咬定只是缺钱了。”   高誓无语扶额,“你……算了,你记得离着贾琦远点。”   高顾笙异想天开,“老爸,你说能不能把那个系统从贾琦身上拿出来,我还真有点好奇,系统本体究竟是个什么东西——难道贾琦是小说里说的穿越者?穿越自带金手指?”   高誓警告道:“别打那系统的主意,我和你说过了,这个系统不会是高科技产物,应该是本世界产生的活物。”   高誓从来都相信,世界之外还会有世界,宇宙之外仍有宇宙,但他不信系统会是其他世界的产物。   “剧情”把高顾笙盯得这么紧,拼尽全力想要修正被高誓改变的未来,如果系统真的是外世界产物,恐怕早就将之清除了。   高顾笙摸了摸下巴,“可是老爸,贾琦真的有点古怪。”   “贾琦就像是【团宠、逆袭、多男配、耽美小说】的男主角一样,身边的男性基本都对他有点意思。”   “我之前以为他只和孙琅玕在一起了,没想到,他身边围着不少人,他那两个室友,一个是体育系的系草,一个是数学系的学霸,居然愿意……呃,这叫什么,‘共事一夫’?‘共事一妻’?”   “哎不管了,总之就是他们三个居然能和平共处,给孙琅玕戴了那么大一顶绿帽子。”   “还有孙珺还在他妈肚子里的时候,被定了个娃娃亲,算是指腹为婚。现在那未婚夫也追着贾琦示好。”   “还有还有,还有一个最离谱的——之前孙珺的贵人、国画大师礼大师,表示了对贾琦的欣赏——卧槽礼大师都五十多了,有儿有女,真是不要脸了!”   高顾笙说着摊手,“相比起来,可怜的小珺儿就是恶毒男配,百般陷害,终遭厌弃。”   说起孙珺,高誓问,“我去看了贾琦亲生父母的住处,周围的邻居都说,虽然那对父母对孙珺并不好,还逼着他辍学打工,但孙珺很坚强,也很乐观,绘画的天赋被礼大师发现,礼大师赞助他上了大学。”   “能在这种环境中还保持积极向上的孩子,为什么会自杀呢?”   高顾笙顺手买了杯咖啡,坐在角落处的长椅上,“这个事儿我也问过孙珺。”   “感觉他醒了之后很冷静,也挺理智的,不像是那种会自残的人,我就问他了。”   “他说,他去看过心理医生,医生诊断他没有心理问题。”   “每次自残前,他心里都会突然涌起一股丧气和悲伤,不由自主地回忆不好的回忆。”   “不过他每次都及时清醒了过来,否则就不是自残,而是自杀了。”   高顾笙试探着问:“难道,这也是贾琦干的?”   高誓道,“有可能,毕竟转变太突兀了。”   高顾笙嘀咕,“那这人可真是不科学。”   像是突然想起了什么,高顾笙发了张照片给高誓,“老爸,你看贾琦的这张图片,是别人拍了发在论坛上的。”   “他的外貌好像有些变化,也来越漂亮了,漂亮得有点邪性。”   “还有我记得他之前的眼睛是下垂的,现在变成上挑的了,但是周围没人问他怎么回事。”   “最离谱的是,我一开始以为这是加了滤镜的照片,没想到没加,我怎么感觉这人周围和加了特效似的在闪光啊。”   高誓看着照片,确实,照片中的贾琦眸子微微上挑,带着股勾人的邪性魅意。   灯光打在他身上,好像自带柔光效果,边缘加了羽化,背景加了模糊,总之就是会让人一眼就看到他。   “带好你的护身符,这几天我在和孙家接触,别被他钻了空子。”   “还有,做个护身符,里面放上你刻的小猪,给你承叔寄过来,你承叔被贾琦盯上了。”   电话那头响起铃声,片刻。   “我要去出任务了,这几天小心点,有事情打电话。”   “好,老爸再见。”   高顾笙看着挂断的通话,收起了手机。   他端着咖啡,往教室走去。   再过一会要上金融学,也不知道贾琦会不会又来作妖。   高顾笙默默叹了口气。   真是癞□□趴脚上了。   经过上次的修花洒事件之后,高顾笙现在看到贾琦浑身难受。   真是难为了他们宿舍的第四个舍友。   灌肠的道具那么便宜,为什么要拆了花洒灌?贾琦和他的两个后攻,平时难道都不在宿舍洗澡的吗??   到教室之后,高顾笙习惯性地往第一排一扫,一眼就看到了对他挥手的好友们。   “小笙,就等你了。”云知意甩了一下马尾,给高顾笙让开一条道。   高顾笙进门之后,如同一个强效聚光灯,吸引了所有人的目光。   直到他落座,同学们的目光也不由自主地往他那边飘去。   云知意捏了把高顾笙的脸,“啧,都过去这么多天了,大家还没看习惯小笙的脸。这几天第一排都有抢座的了,今天老娘七点二十就过来占座,还差点没占到。”   “小笙你厉害啊,以一己之力提高了前排上座率。”   高顾笙故意龇牙咧嘴,“哎呀云姐痛痛痛!”   “放屁,老娘就没使劲儿!”   从云知意的魔爪下逃脱后,高顾笙一甩头发,摸着下巴露出个油腻的笑容,“没办法,哥的魅力无人能挡~”   旁人做出来多少都会显得油腻的动作,被高顾笙做起来竟然如此自然,带着少年的意气与张扬,好像他天生便该是众人的焦点。   关注着他的同学竟一时间看呆了,心中有个声音在呐喊——   【对,这样美好的少年,生来就该受到万千瞩目。】   感受到周围的视线,坐在高顾笙身旁,带着眼镜的男生一托眼镜起身,“请大家准备一下上节课老师布置的问答作业,老师一会要提问。”   金融学的杀伤力果然不容小觑,此言一出,众人纷纷低头,将全身心的精力都用在了哄金融学这个磨人的小妖精身上,教室里顿时多了十几对父子。   “江湖救急江湖救急!爸爸们借我抄抄,课代表说老师一会提问。”   “儿子等会等会,我还没背完。”   “来乖儿子,爸爸做完了,借你抄!”   ……   金融学课代表坐在椅子上,茫然地摸了摸脑袋,开始思考老师究竟是什么时候又任命了一个课代表。   云知意冲戴眼镜的男生挑眉,“行啊眼镜儿,不愧是数学系学神,装课代表装的这么像。”   周镜托了托眼镜,“之前你叫我来给小笙挡人我还不信,没想到居然是真的。”   云知意哼笑一声,“老娘什么时候骗过你。”   “小笙这张脸太招人了,如果不能保证他左右两边没空位,肯定会有人靠着他坐,借机对他动手动脚的。”   “今天左右两头的座椅都被坐满了,只好坐中间了,墨桦又不在,只好叫你了。”   这话并不是云知意危言耸听。   就在两天前,云知意和高顾笙来晚了,高顾笙自己坐在了第一排。   平时第一排的上座率很低,没想到这一天,呈现了大学生涯从未出现过的奇景——人数居然是从前往后递减的,平时的黄金座位最后一排,居然空无一人。   那一天马哲老师讲得激情洋溢,一口气叫了十个学生起来回答问题。   高顾笙左右都是人,左边那个大兄弟一张脸通红,也不敢看他,却方便了右边的人动作——   没错,右边的是贾琦。   贾琦在上课的时候,把手往高顾笙大腿上放,还试图和高顾笙发生一些更加“深入”的交流。   高顾笙这能忍?   他一把就揪住了贾琦的手指。   高顾笙的力气大的惊人,贾琦却是自小娇生惯养的少爷,被高顾笙这么一抓,手上立马多了两圈红印子,手指差点被卸下来。   ……   老师在上课前五分钟准时到达,他翻开书,果然让大家准备准备上节课的问答作业,一会要提问。   而在上课铃即将响起的前一秒,贾琦花团锦簇地进来了。   花团锦簇用在这里可不是个形容词。   高顾笙是真的在他进来的瞬间,看到了他身边成片成片开放的鲜花,这些鲜花就像是特效一样悬浮在他身边合拢又消失。   高顾笙:妈的,我的眼睛出问题了??   他用力眨了眨眼,又晃了晃头。   接着,一个声音闯入耳朵。   【滴,“闭月羞花”一次性效果卡使用成功!】   哦。   又是这种没用的效果卡。   之前他还看贾琦用过“冷若冰霜”效果卡,瞬间就把和他对骂的同学手里的可乐变成了可乐冰沙。   还有“仙姿玉貌”效果卡,贾琦用过之后脚底下升起白色烟雾,自带舞台效果。刚巧消防车路过,以为天太热把他鞋底烧着了,兜头给他一管子水。   目前看来,这系统,除了那莫名其妙的控制效果之外,其他的技能还都挺鸡肋的。   【这是……狗……卡!】   嗯?这个声音他之前没听到过,不是电子音,倒是有点像贾琦的声音。   【但是刚才SSS级攻略目标看向你的时间长达二十五秒,是这几天之内最久的对视。】   他那时候是在看贾琦脑门儿上那朵慢慢合上的大红花!   【真……吗?】   【当然,我们系统出品,必为精品。】   破案了,看来新出现的这个声音真的是贾琦的心声。   讲台上的老师敲了敲桌子,“上课!”   高顾笙一边记笔记,一边听着系统和贾琦的对话,随着时间的推移,贾琦的心声越来越清晰,就像是终于找到了信号的老式电视机。   他发现,只有贾琦与系统对话时的心声他可以听到,其他时候是听不到的。   不过这也足够了。   高顾笙收敛心神,认真上课。   他没有发现,在整个教室,高顾笙与贾琦就像是两个漩涡,强劲的吸力吸引着身边的同学无意识地往两人的方向看去。   贾琦漩涡的吸引力越强,高顾笙漩涡便跟着越强,贾琦漩涡的吸力遇到高顾笙,节节败退。   “……好,这位同学回答地不错,那么下面看这个问题的变形,有谁能回答一下呢?”   随着老师的声音,同学们纷纷从书中抬起头来,看向大屏幕。   屏幕上给出的问题难度极高,与其说是变形,不如说是只套了一层相似的伪装,问题核心都变了。   高顾笙来了兴趣,在纸上打着草稿。   这时,老师有点惊喜的声音响起,“哦?这位同学这么快就有答案了?请起。”   贾琦站起,他昂首挺胸,带着股骄傲的自信劲儿,流利而清晰得做出解答。   学霸很容易博得大家的好感,教室中顿时响起了一片“沙沙”记笔记的声音,这是对这次回答最高的赞誉。   原本高顾笙也会很佩服贾琦——如果他听不到贾琦和系统对话的话。   【一个答案而已,怎么会这么贵?!居然花了我十点积分!】   【这道题很难找,所以要价比较高。】   【高顾笙真是块木头,世界上不会有比他还钢铁的钢铁直男了!之前我扮傻白甜贤惠小白花,他只顾着心疼那两道破菜。】   【我扮演风情万种的钓系美人,他不仅差点把我手指掰下来,还骂我不讲公德!】   【我找了黑哥他们想玩一出英雄救美,结果我的天,他是什么怪力男啊,自己一个人把黑哥他们六个人给收拾了,还统统送进局子了!幸好我早有准备,把他们六个都拿下了,黑哥和那几个哥哥都不舍得把我供出来,要不现在在局子的就是我了!】   【高顾笙不是金融学系的第一吗?我这次走势均力敌的学神对手路线,就不信拿不下他!】   高顾笙——高顾笙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之前的那些行为难道是在撩我?妈的有这么撩人的吗?真的会有人吃这一套吗?难道他身边那群男人都是这么被拿下的?对了说起来为什么他身边只有男人没有女人?我记得他之前是不是和一个学妹搞过暧昧来着?是他其实只喜欢男人,还是只有男人被列为攻略对象?   高顾笙脑海里跑马的时候,贾琦回答完毕,正等待着老师的赞扬。   然而讲台上的老师眉头紧锁,不像是开心的样子。   半晌,他才让贾琦坐下。   高顾笙注意到了这一点,却猜不出原因。   坐下的贾琦打了个哈欠。   【给我开个屏蔽屏障,我困了,想睡一会,昨晚和林昆周达折腾到太晚了。】   【这老头讲的真催眠。】   说着,他又打了个哈欠。   然后旁若无人地趴在了桌子上。   【好的,屏蔽屏障已开启。】   贾琦打了个哈欠,也不知道是昨晚实在太累,还是老师讲的确实催眠,他一趴下没过两分钟,就睡着了。   原本眼神不由自主往他这边瞥的老师,目光也回到了同学们身上。   整个教室好像只有高顾笙能看见呼呼大睡的贾琦。   ——居然还打呼噜,实在是太过分了!   估计是睡觉姿势不对,那呼噜声奇大无比,直直得往高顾笙耳朵里钻,高顾笙被吵得连老师的话都听不见。   看来那个屏蔽屏障没把高顾笙一起屏蔽。   【要是那个屏蔽屏障失效就好了。】   高顾笙脑袋里突然闪过这个念头。   下一秒,贾琦的呼噜声响彻了整个教室。   震得老师手一抖,粉笔掉在地上摔成三截。   老师的神经也随之崩成三截。   滴!老师发动了攻击技能——粉笔头百发百中!   随着“啪”的一声脆响,老师怒吼出声。   “你是哪个班的?!给我滚出去!”   金融学的老教授实力极强,但是为人有点可爱的古板,对课堂要求很严格,让大学的同学们继续享受高中的课堂纪律。   贾琦这下子可算是彻底惹怒了老教授。   贾琦揉着红肿的额头惊醒,在脑海里尖叫。   【不是说给我开屏蔽屏障了吗?!他怎么还能看见我!!!】   【快!给我开一个傀儡卡,让这个糟老头子给我道歉!!!】   不同于脑海中的喧嚣,众人面前的贾琦看起来很是冷静。   他微微仰头,像是被刁民冤枉的王子,等待着刁民涕泗横流地递上台阶祈求原谅。   然而,随着【傀儡卡已生效】的通知声一同响起的,不是老教授给的台阶和宽容,而是老教授的怒火。   “在那站着做什么?还要我请你出去吗?!”   “刚才我就想说,顾忌着你的面子没当着大家的面说,现在看来你这么嚣张地上课时间睡觉,看来也不想要面子了。”   “这道题是我出的,全网都没有答案。那么请问同学,你是怎么做到和我整理的答案一、字、不、差、的?!”   ……   最终,贾琦灰溜溜地跑出了教室。   下面是自由问答时间,高顾笙借口上厕所,向老师报告后出去了。   他却没有去厕所,而是跟在了贾琦的后面。   没办法,听声音这个技能大概有一百米左右的限制,现在贾琦心理波动比较大,没准能听到不少东西。   【为什么这次屏蔽屏障和傀儡卡都失效了?!】   【上次给妆造大师用的魅惑卡也失效了!】   【系统你到底有没有找到问题究竟是出在哪!】   妆造大师?难道是指承叔?   【系统自检无问题。】   【那这两天为什么总失效??再这样下去,别说攻略SSS级对象了,恐怕我连孙家那两个老东西都操控不住了!他们这几天老想去看孙珺,孙珺有什么好看的!】   【果然不是亲生的父母就是不亲近,我都叫了二十年的爸妈了,居然还比不上孙珺,他们居然还想让我从孙家搬出去,让我给那两个又蠢又贪的东西叫爸妈?做梦!】   【上天为什么这么不公平,既然错换了人生,就继续错下去好了,为什么要再换回来!】   高顾笙被气得咬牙切齿,这世上怎么会有这么不要脸的人?!   【系统你说话!道具卡再失效,我没法继续改善生活环境,你也别想要积分了!】   【原本上次能攻略下承泽奇的话,这次我就能得提高艺术天赋了,碾压孙珺不在话下,结果当时你掉链子,承泽奇没攻略下来,我只好出此下策。】   【烦死了,看见那张画就烦,一点灵感都没有,一笔都不想动。】   画?   贾琦参赛的画不是被孙珺毁了吗?   【不行,还是要让孙珺彻底退赛我才能安心。】   【这次人证物证都在,我看孙珺怎么狡辩。】   【要是你的傀儡卡都像是给孙珺和赵一用的这么好用,那就好了。】   赵一就是那一名为贾琦作证的,恰巧录下孙珺作案全过程的同学。   原来是这样。   怪不得孙珺会做出这种事。   美是共通的,高顾笙虽然不专修艺术,但是能看出他们画的画好坏。   他觉得以孙珺的水平,完全不必多此一举,去毁了贾琦的画。   现在看来,果然如此。   【不行了,画展照常举办,就给了六天的延长期限,还剩三天,我得赶紧完成才行。】   【烦死了,还要找机会把画带回画室去——要是你当时没有掉链子,我把承泽奇攻略下来,现在就没这么多事了!】   【我现在再去催一催学校,把孙珺的参赛资格取消。】   贾琦走远了。   高顾笙拔腿就往反方向跑去。   好、好得很。   居然李代桃僵,用一副假画陷害到孙珺险些自尽,名声皆失。   如果没有猜错的话,贾琦应该会把真画放在那个地方……   还有,他要赶在贾琦之前,先告诉孙珺这个消息。   高顾笙狂奔着,露出一抹冷笑。   嘿,贾琦和小系统,你爹来了。 第二十八章 高顾笙:我拳打贾琦,脚踢系统,天下第二帅!   找到孙珺的时候, 孙珺刚刚下课。   看见负责画展的前来画室,所有同学都停住了收拾画具的手。   他们暗暗的往孙珺的方向看。   孙珺会被取消参展资格吗?   孙珺的事情会怎么处理?   孙珺会被记过吗?   所有美术生都知道,自己呕心沥血花了一个月甚至更久准备的参赛作品, 被人毁了的那一刻, 究竟多让人崩溃。   因此,之前在他们眼中, 天赋惊人温和豁达的孙珺, 就变成了狭隘而恶毒的小人。   同学们默默地远离了他,孙珺像携带了可怖的传染病似的,画板周围形成了一圈无人区。   孙珺毫无所觉似的,安安静静地作画。   画中是成片的向日葵,阳光明媚,天空湛蓝, 一眼望去, 恍惚间甚至能听见风吹过田野的声音。   握住画笔, 就像是握住了他的生命。   画展老师看见他,眼中闪过一丝怜悯, 可他又想起这个学生恶劣的人品, 目光重归冷静。   天赋这么好又努力的孩子, 人品怎么就这么低劣呢。   “孙珺同学是吗,跟我出来一下。”   孙珺从颜料中抬起头,缓缓眨了眨眼睛。   他还没有完全恢复, 反应还有些慢,他在床上躺了三天, 就撑着起了。   因为他的画还没有画完。   出事的那天, 他原本想完成画作的收尾, 后来却失去了意识。   等清醒过来, 他手里握着一管黑色颜料,眼前是已经看不出原本面目的画作。   他轻轻笑了笑,“老师,等一下,我还有一笔没画完。”   画展老师心中升起一股莫名的怒意,不知道是在气眼前的学生浪费了一生一次的机会,还是在气他这幅不知悔改的模样。   画展老师冷声道,“不用画了。”   本应在私下告诉的他的话,脱口而出,“你的资格被取消了。”   孙珺握着画笔的手一顿,可他依旧蘸了颜料,轻柔地,落下了最后一笔。   最后一笔落补全花瓣上的阳光,整幅画里装了一整个夏日。   老师心中的火气越演越烈,可最终,他还是什么都没做,只是失望的看着孙珺,像看一个无可救药的混账。   与贾琦交好的同学情不自禁地出口嘲讽,“孙珺你装什么装呢?装成这副可怜兮兮的样子给谁看啊?”   “就是,搞得谁欺负你了似的。”   “贾琦画了那么久的画,你不到十秒就毁了,你心里就没有一点愧疚吗?”   “真可怕,这种人。”   “离你远点,免得哪天被你记恨上了。”   ……   而站在一旁的贾琦从进教室起,就没有说什么,只是用满怀恶意的目光看着他,其中蕴藏着讥笑与讽刺。   孙珺握着画笔的手慢慢收紧,他的头越来越晕,所有谴责的声音像一把一把利刃,欲将他撕碎。   可他甚至无法为自己辩解什么。   因为他也不知道,那天究竟为什么会发生那种事。   明明他从头到尾都没想过,要毁了贾琦的画。   他这么骄傲自负的一个人,自信可以堂堂正正轻轻松松打败贾琦,何必要多此一举。   可他没法解释。   他的罪证被拍摄得清清楚楚,手机的录像那么清晰,甚至能看清他手腕上的一颗黑痣。   溺水般的绝望感涌上来。   又来了,又是这种感觉。   理智在挣扎着向外界求救,可绝望的情绪拖着理智,势要与之共坠深渊。   “孙珺!”   就在这时,教室门被打开。   不,或许用“撞开”来形容更合适。   气喘吁吁的少年撞开门,盛夏的阳光涌进教室,少年背着阳光,冲他弯了眉眼。   那一瞬,他好像穿过千里万里,来到了他笔下的向日葵花田。   少年便是他最后那一次落笔,所化作的阳光。   ……   高顾笙坦然自若地走向孙珺,众人下意识地为他让开一条路线,也不知是被他气势所震,还是被他的容貌引诱。   高顾笙在心里暗暗点头。   【不错不错,没想到我的脸还能起□□的作用。】   【以后再遇上变态,我先使一招美男计,然后一个滑铲把他斩于马下。】   高顾笙在众人的瞩目中走到孙珺身边站好,“老师,你说取消孙珺名额的原因,是孙珺毁了贾琦的画是吗?”   画展老师回过神来,脸色不太好看,“没错,我们京大对学生的首要要求,就是人品。”   高顾笙笑笑,“这么说,只要孙珺没有毁掉贾琦的画,就可以继续参展?”   老师皱眉,“自然。”   贾琦看着高顾笙眉眼间的笑意,心中涌起不妙的预感。   可他来不及反应,就见高顾笙从背后硕大的包裹中,小心翼翼地拿出了一幅画。   画还粘在画板上,外面小心地包裹了白布,保护得很仔细。   孙珺看到白布一角精美的刺绣,瞳孔一缩。   “这是……”   “请大家欣赏——”高顾笙声音清朗,响彻整个教室。   随着“刷拉”一声,布匹被猛地掀开,飞扬在空中。   含着笑意的尾音将这场闹剧推向高|潮。   “请大家欣赏——贾琦同学的大作。”   一幅完成了一半的画暴露在众人的目光中。   有同学一愣,失声,“贾琦的画?!他的画不是被孙珺毁了吗!”   “该不会是仿制的吧?”   “进度和之前咱们看到的一模一样。”   孙珺呆愣地看着这幅画,无数疑问挤在他心口。   高顾笙冲他眨了下眼睛,又对方才提出质疑的那个学生道,“你觉得是仿制的?”   “虽然我不是学画画的,不过我知道,世界上不可能有与真品一模一样的赝品,不如你来看看这幅画究竟是真品还是赝品?”   被点名的同学干脆地走到了画前,仔仔细细地看着。   高顾笙已经知道,这幅画便是真品了。   因为贾琦的尖叫声在他脑海中疯狂乱窜,就像只被吓到的耗子。   【他怎么会找到我的画?!我明明放在画室的了!】   【屏蔽屏障怎么会又失效??】   【系统!!!】   没错,贾琦正是利用了灯下黑的心理,将画作直接放在了角落的画板堆里。   这个教室刚刚发生过毁画事件,在监控修好之前,没有同学敢在这里画画。   加上系统施加的屏蔽屏障,可以让来打扫卫生的同学忽略掉贾琦的画板。   所以说,这是一次几乎是万无一失的藏匿。   可惜谁都没想到,系统的那些小花招对高顾笙完全无效。   高顾笙一进门就看见了贾琦的板子。   贾琦不知道还用了什么效果卡,板子居然是微微悬在地面的,周围形成了一个真空场,确保画不会被弄脏。   让高顾笙找板子之旅愈发顺利。   贾琦还在脑海中尖叫。   【快,使用傀儡卡,对那个男生使用傀儡卡!】   【控制他,让他证明这幅画是伪造的!】   高顾笙心头一紧。   虽说推测他能破解系统的催眠与操控,但之前都是误打误撞做到的,真的要主动出击,他还有点紧张。   回想着高誓给他分析的推测,高顾笙在系统的提示效果卡使用成功的提示音中开口,“这位同学。”   男生下意识地回过头看向高顾笙,高顾笙离他很近,清楚地看到男生的瞳孔涣散了一瞬,又恢复清醒。   这一瞬实在太短,短到男生几乎没有察觉。   反倒是因为高顾笙靠的太近,让男生红了脸。   “怎、怎么了?”   “没什么,我只是想问一下,能做出判断了吗?”   说道专业方面,男生恢复到冷静专业的状态,“这幅画就是贾琦画的。”   “之前老师说过,贾琦的画面偏灰,画到亮部的时候,喜欢调一点黑色进去,这幅画的所有亮部都是一种蒙蒙的灰色。”   “而且贾琦提笔有个习惯,喜欢往右收一下,你们看,这几笔的末端都有一个小钩子。”   听到男生的话,同学们纷纷凑过去看。   “真的哎。”   “我记得当时看贾琦的画的时候,右下角的房子没画完,只画了半截烟筒……卧槽,这幅画也只花了半截,连落笔顺序都一样。”   “这幅画是真的,那之前孙珺毁了的是什么?”   众人面面厮觑,最后一起看向老师。   大家已经意识到,这其中有什么问题了。   孙珺恐怕是被冤枉的。   毕竟孙珺是整个美术系最有天赋的学生,赝品不可能骗过孙珺的眼睛。   贾琦的脸色惨白。   此时他甚至不再去训斥系统,也不再去纠结傀儡卡为什么没用。   他的心声只剩两个字。   【完了……】   画展老师看着这幅画脸色变化莫测,想起自己对贾琦的怜悯,感觉自己就是个笑话。   但看到孙珺,他又奇异的感到有点安慰。   幸好,能画出充满希望的画作的,不是一个人品低劣的人。   他深吸一口气,将火气压下去,“孙珺的参赛资格保留,这件事学校会继续追查。”   他扫过孙珺与贾琦,意味深长地道,“京大对学生的首要要求,就是人品与道德。”   ……   孙珺与贾琦的事情迅速传遍了美术系,同学们为自己之前的言语而对孙珺感到抱歉,这几天孙珺收到了很多来自同学们的道歉。   他并不计较,宽容而大度——不要说同学们,就连他自己都曾怀疑过,是不是自己精神出了问题,分裂出了双重人格,才做出这种事来。   其实同学们的心情,他都能理解。   可是,他依旧无比感激,有一个人能在他自己都开始怀疑自己的时候,依旧相信着他。   孙珺将画展的门票递给高顾笙。   “你……过几天有没有时间去画展看看我的画呢?”   高顾笙看着似乎有些紧张的孙珺,笑着一把夺过,“当然有了——乐意至极!”   ……   话是这么说的。   然而,画展开幕当天,高顾笙直接被汹涌的人潮挤蒙了。   他甚至亲眼看见一个男同学拉着别人的男朋友挤向了前方,一边挤一边嘴里还嘟囔,“宝贝你的手怎么这么糙了?”   留下两位男士的两个女朋友面面厮觑。   “我擦——为什么会这么挤啊!A市有艺术细胞的人这么多吗??”   这位男同学的声音听起来格外悲愤,高顾笙百忙之中低头一看,男同学脚上的人字拖,就剩下了一个“人”。   “兄弟你这装备不行,穿着人字拖画展都不让你进。”   男同学闻言奋力把手里挤成馅饼的包子高高举起,以证清白,“我不是来看画展的!我只是想吃个早餐,被卷进来了!”   旁边个子有点矮、身形纤细轻盈的大哥,被挤在两个壮汉之间,两脚都不着地儿,俨然一副放弃挣扎的样子,“哎,没办法,这次开幕式请了明星来,就是最近很火的那个秦时,他的粉丝们都快疯了。”   周围的人群这才恍然大悟,纷纷点头,一副受教的表情。   高顾笙在人群间挤来挤去,虽然感觉胃都被挤出来了,但和旁边的几个大哥聊天,还觉得挺有趣。   殊不知,他们在讨论秦时的时候,秦时也在往这个方向看。   秦时的目光黏在了高顾笙的侧脸,攀过他高耸的鼻梁,顺着口罩滑落,一直落在他雪白的脖颈上。   目光沉欲,带着似要将眼前人拆吃入腹的贪婪。   “没想到,我还有这么秀色可餐的粉丝呢。” 第二十九章 高顾笙:你谁啊大哥?   挤了好久, 开幕式之后,人群终于开始流动了。   说实话,刚才的开幕式, 高顾笙连秦时的脑袋都没看见, 只能看见他狂热汹涌的粉丝们。   他甚至看到了一个孕妇,举着看起来相当专业的设备为秦时拍摄。   这么多的人, 高顾笙路过的时候, 正好看见孕妇不知道被谁挤了一下,一个踉跄,高顾笙一个箭步上前,眼疾手快地把人扶住。   “谢、谢谢。”   孕妇抬起头,看见高顾笙没有被口罩遮住的半张脸,被惊艳地愣了一下。   “没事。”   “阿、你……”高顾笙和高誓的朋友们相处久了, 叫叔叔阿姨习惯了, 差点脱口而出阿姨, 眼前的孕妇看起来年纪不大,他想了想, 还是什么都没有叫, 只是道, “这边太挤了,有点危险,我帮你拎摄像机到那边吧。”   高顾笙指了指较为宽阔的一处。   孕妇却摇了摇头, 抱歉地笑笑,“谢谢你啦, 不过那边视野不好。”   她举了一下手中的摄像机, 又指了指应该是秦时的方向。   高顾笙看了一眼孕妇大概有六七个月的肚子, 有点担心, 但也没法说什么。   好不容易进到了会场,迎面的冷气一吹,高顾笙感觉自己瞬间活了过来。   秦时的粉丝都狂热地聚在门外,会场里面反而很安静,会场的大门将内外隔成两个不同的世界。   这样也好,里面安静凉爽,高顾笙舒展了一下身体,慢慢地往会场中走去。   艺术是直击人心的,伟大的画作不必观赏者有多高的艺术造诣,也能体会到作品中传达的感情。   高顾笙一边走,一边看,他在看画,旁人也在看他。   身材挺拔、眉目清朗的干净少年走过长长的画廊,也像是一幅画。   高顾笙沉浸在画展的张张作品中,直到一个不太和谐的声音将他惊醒。   “陆大师,您看,这是这孩子的画。”   “他画的是清晨的乡村,晨雾未散金乌已升时的场景。”   “他是我们美术系天赋最好、最用功的学生,不知道有没有成为您弟子的荣幸呢?”   高顾笙一个转弯,就看见了殷勤地向一面容严肃的老人推荐画作的礼大师。   哦?这位不是那个五十多岁有儿有女,还和贾琦暧昧不清的礼大师吗?   看他这态度,那老人就是被这次画展吸引来的大师之一了。   高顾笙猜的没错,下一秒,像是印证他的想法似的,就听见了贾琦的心声。   【油画大师吴勤,油画界的顶级大师,这次一定要被他收为关门弟子!】   既然贾琦在,高顾笙没打算露面。   那位被称为吴勤的大师,高顾笙这个不了解美术界的小白,都听过他的名声。   只见吴勤双手背在身后,面容严肃,他看着贾琦的画,就像是目光锐利的鹰隼,在打量自己的晚饭。   很难想象,像刀锋一样锋利的人,能画出《乡村的云》这么温暖又柔软的画作。   这次贾琦也选了乡村作为题材,估计是为了投其所好。   吴勤的气场极其强大,礼大师也算是个大师了,却被压得大气儿不敢出一声。   末了,他摇了摇头,继续向一侧走。   贾琦着急了,他站在吴勤的视觉死角,握住礼大师的食指轻轻晃了晃。   礼大师顿时明白了他的意思,笑道,“这孩子一直很仰慕您,很想得到您的指点。”   被推到面前的贾琦也露出一个笑容,“吴大师您好,我是贾琦,希望可以听听您指出我的不足,日后加以改正。”   被拦住的吴勤目露不悦,他看了一眼礼大师,见礼大师笑着对他点了点头,他板着脸又回到了贾琦的画前。   方才他给足了两人台阶,现在一开口,就是毫不留情的批评。   “这幅画,画者有点灵气,但基础根本没练到位!看看这里的线条,让一个认真练了一个月的初学者来打,都比这幅画要好!”   “还有调色,只顾着追求那什么高级感,乱七八糟地在色调里加灰色,整个画面都糊成一片了!画雾景也是有明暗的,看看这幅画,明明有了太阳,居然还是一片灰色。”   “最后,你要追求写实,要画清晨的村子,就好好地在清晨看一看,不要把你的臆想加到画上!”   最后一句话,摆明了是在指责贾琦想画写实画又不肯去亲眼看一看。   五六点的村子早就苏醒了,哪里像他画的一样一片死寂。   相比起这个,更严重的指责,是对他基础的指责,一巴掌就把刚才礼大师的吹捧扇了回去。   是,贾琦的天赋是好,但是吴勤身为顶尖油画大师,什么天赋的学生没见过?贾琦的天赋在送到他面前的学生中,也就称得上中等。   就连古文中的方仲永这种顶级天赋,不勤加苦练都会泯然众人,更不要说贾琦了。   吴勤重重地“哼”了一声,大踏步走远,贾琦的脸红一阵白一阵,把礼大师的手指都抓红了,礼大师却也只是站在原地。   吴勤走后,礼大师苦笑一声,安慰道,“小琦,吴大师最厌恶旁人纠缠,现在你认下错误也就罢了,你若是跟着纠缠他,恐怕他会彻底厌弃了你,你在圈子里就没法混了。”   贾琦心中愤愤,却还是强撑着露出了笑来,眼底含愁,“我知道了,还是谢谢老师帮我引推,我回去会苦练基础的。”   他衣服泫然欲泣的样子,看得礼大师好一阵心疼,他想将眼前的学生抱入怀中,手指微微颤抖,却最终没有越过最后那一道线。   他不能害了他的学生。   在角落处的高顾笙心满意足地转过身,脑海里还充斥着贾琦愤怒的吼声。   【系统都怪你!上次如果不是莫名其妙的失效了,我得到承泽奇的天赋点,这次拜师还不是轻轻松松!】   【可恶,为什么吴勤不能攻略也不能操控!】   系统机械的声音响起,【吴勤年纪超过六十岁,不是攻略目标。】   【吴勤意志坚定,保守赞誉,对操控有极强免疫,无法实施操作。】   贾琦只能在脑海中发疯。   【混账!那你还有什么用处!】   【该死,这个恶心的老男人该不会想抱我吧,好恶心,要不是为了打击孙珺,我才不要攻略他。】   ……   离开了贾琦,高顾笙在画展中溜溜转转,在婉拒了几个加微信的请求后,他看到了一副有点奇怪的画。   这幅画很抽象,不知道的还以为是小孩子的涂鸦,可是看得久了,却让人莫名感到压抑和不适。   有点意思。   画的名字处是一片空白。   高顾笙站在画前良久,直到一道声音响起,“你看了这幅画很久,你觉得这幅画怎么样?”   高顾笙回头,居然看见了吴勤。   这位德高望重的老爷子戴着口罩,像一个普通的老人一样站在他右后方。   高顾笙老老实实地道,“我对美术没什么研究,只是来看朋友的画。”   吴勤笑了一声,道,“这幅画挺幼稚的,不知道是不是画展的工作人员把自家孩子的画挂上去了,没想到你却看了这么久,我有点好奇,你看的时候在想什么。”   吴老爷子讲话还真是不留情面,不知道他性格的还以为他这是在奚落高顾笙没有艺术细胞。   高顾笙无奈道,“吴大师,这幅画是不是您徒弟画的?您就别笑话我了。”   被点破身份,吴勤有点惊讶,却坚持道,“说说吧,我有些好奇。”   见推辞不过,高顾笙干脆道,“那我可就说了,您老别生气。”   “这幅画乍得一看确实挺稚嫩的,不过看久了觉得有点压抑,感觉有点难受,有种……”   高顾笙想了想,想到一个恰当的比喻,“像是被忘在角落忘记浇水的植物,除了自己没人在乎,但是却依旧挣扎着想活下去。”   吴勤定定的看着他,突然笑了。   其实吴勤不太适合笑,因为他平时太严肃,不常笑,所以看起来很僵硬,甚至有点可怕。   但他还是笑了,“小友,你要不要做我的学生?”   高顾笙惊讶,“啊?我?”   他连忙拒绝,“吴大师,我之前从没学过画画。”   吴勤却坚持道,“画画什么时候都能学,你对情绪的感知非常敏感,天赋很高。”   高顾笙苦笑,“我活了这么大为唯一能和艺术沾上边的,就是学过几年乐器,之前家里也问过我要不要学画画的,但是我气走三个美术老师之后就认命了。”   怕吴勤不信,高顾笙随手掏出手机打开便签,调成手绘模式,当场给吴大师花了条曾练习一个月的中国龙。   吴勤看着这条龙久久不言,半晌,“这条虫……”   “是龙。”高顾笙弱弱提醒。   吴勤看着那屎黄色的弯弯曲曲的线条,和头上基佬紫叉子似的龙角,沉默了。   片刻后,吴勤闭上了被辣出眼泪的眼睛,默默地别过了头。   两人有默契地换了个话题。   “吴大师,这幅画是谁的画?您还没说呢。”   “这是我的画。”   高顾笙惊讶了,“您不是写实派吗?”   吴勤像恶作剧成功的小孩子似的,“偶尔也会尝试尝试新的风格,看画展的参展人员怀疑人生也很有趣。”   高顾笙摸了摸鼻子,“您这是画的什么主题?”   吴勤的笑容淡了。   “我画的,是被城市化遗忘的村庄。”   ……   两人一边低声交谈着,一边逛着画展,高顾笙发现这位老爷子的用词真是犀利,许多在他看来还不错的画作被老爷子批得一文不值,高顾笙悄悄把手机上的龙收了起来,这才知道吴大师对他有多看好、多温和。   逛着逛着,吴大师叹了口气。   高顾笙问道,“您累了?”   吴大师无奈笑道,“我每天早上跑步五公里,这点路累什么。我是看今年的画展,觉得又收不到徒弟了。”   他痛心疾首的看着高顾笙,高顾笙默默地扭过了头,轻咳一声,“那个,要不您陪我去看看我朋友的画?”   高顾笙看吴勤对礼大师推荐人的做法有点不喜的样子,本来没想在吴大师面前提孙珺的名字,免得引起吴勤的厌恶,没想到吴勤居然很是失望,像是要转身离开的样子,当即着了急。   这次画展展出画作贾琦肯定做了手脚,他的画被摆在更为靠近入口的位置,走上几十步就能看到,刚好是观赏者进入了状态,人群散开又不太拥挤的,身上的暑气恰好被空调吹散的位置。   而孙珺的画却被摆在了很深处,至少现在高顾笙和吴勤已经逛了两个小时,都没看到孙珺的画。   越往后,观赏者的精神和身体越疲惫。   吴勤看刚才还高谈阔论的高顾笙,如今小心翼翼怕他不适的样子,觉得有点好笑,“我又没说不看了,来都来了,自然要看到最后,走吧,先去看你朋友的画。”   高顾笙舒了口气。   终于,在两人又走走停停半小时后,在临近画展的末端,他们到了孙珺的画前。   挂在墙上的完整画作,比之前看到的更加震撼。   好美的向日葵田。   单单是看着,都觉得身体暖洋洋地,说不出的舒服惬意,甚至能想象到画者坐在花田中时,那舒展的眉目,与放松的肩。   两人静静地看了一会,高顾笙回头,“吴大……”   一句话没说完,吴勤就按住了他的肩膀,“你朋友的联系方式你有吧?给我一份!”   看着吴勤眼中闪烁的光,高顾笙呲牙一笑,“好嘞!”   ……   吴勤道了声歉就迫不及待地拿着孙珺的联系方式急匆匆地出门了,高顾笙愉快地哼了支小曲,这里实在太偏,四下无人,高顾笙哼歌的声音如同百灵鸟在丛林间歌唱,空灵而清越。   突然,一道和声加入了高顾笙的哼唱中。   高顾笙回头看去,看到一张外界无数粉丝为之疯狂的脸。   秦时摘下墨镜,挑眉一笑。   “My Love.”   “你唱的是我刚出道的时候,在选秀比赛上唱的歌,这么久的事情都记得,你是我的粉丝吧?”   他一步上前,靠近高顾笙的耳侧,轻笑着,温热的吐息随着性感的低音震颤耳膜。   “小粉丝,要不要我的签名呢?” 第三十章 高誓:重金悬赏喂龙勇士   高顾笙连忙后退一步拉开距离。   卧槽, 当初云知意也没告诉他,她追的偶像这么“平易近人”啊。   眼看秦时已经拿出了笔,这时无论是说“我不是你的粉丝, 大哥你谁啊”还是拒绝签名都太尴尬了, 他只好尬笑着默认了粉籍。   【云姐之前就想要秦时的签名来着,这次就当是给云姐要的。】   秦时撕下便利签, 看着高顾笙将签名放进手机壳后面, 嘴角的弧度越发明显,他轻笑一声,“这样就够了吗?”   高顾笙满脸懵逼的抬起头,就见秦时猛地靠近他,眼神暧昧而迷离。   “要不要合照,嗯?”   高誓一抬头就看见一张大脸呼了过来, 拼尽全力才忍住了让自己的拳头和对方鼻梁“友好会晤”的冲动, 结果这一退, 就退到了墙边。   两人气息纠缠。   高顾笙心中警铃大作,又有些不可置信。   【不会吧不会吧, 我还带着口罩呢, 今天可就露了半张脸!】   他勉强笑着, “不用了……”   “不要害羞,小粉丝。”   秦时打断高顾笙的话,单手撑在他的头侧。   “今天恰好遇到了你, 我可以满足你的一天的愿望,就当是——”他冲高顾笙眨了下右眼, “给粉丝的福利了。”   高顾笙的鸡皮疙瘩随着这一眨眼集体起立。   【云姐, 你当初没说你的偶像这么油啊!】   眼看助理就要举起手机, 高顾笙实在忍不下去了, 一把将秦时推开,“不好意思,我其实不是你的粉丝,我是给我朋友要的签名。”   秦时却并不觉得尴尬,他自信一笑,“眼神是骗不了人的,小粉丝,你的眼神在说,你喜欢我。”   “况且——”   “就算不是粉丝,也可以成为粉丝,不是吗?”   高顾笙一边尬笑着躲开秦时,一边倒退着往外走,“不好意思不好意思,我突然想起来我爸说过,十二点之前到不了家就打断我的腿,我先走了。”   高顾笙落荒而逃。   秦时看着高顾笙远去的背影,轻笑,“我承认你的小花招吸引到我了。”   “不过欲擒故纵的把戏,只能玩一次哦。”   “下次见面,希望你能变得坦诚起来,小粉丝。”   ……   高顾笙逃出画展后,低头看了一眼透明手机壳里放的签名,心里直犯膈应。   他把手机反过来,来了个眼不见心不烦。   点开通讯录,熟练地拨通高誓的电话,又是不在服务区。   高顾笙有点担心。   “老爸这次出的任务很危险吗,已经四天联系不到人了。”   ***   时间推到四天前。   高誓挂断高顾笙的电话,顺手拿起一旁的车钥匙,承泽奇刚好从厨房出来。   他端着果盘,果盘边还放着两听果酒,“老高你现在就走?别啊,陪看会综艺喝两杯,今天下午你不是休班吗。”   高誓晃了晃车钥匙,“有个紧急任务,回来陪你喝。”   承泽奇故作严肃,“你可别说这种话,你看电影里,这么说的最后都嗝屁了。”   高誓笑骂,“去你的,你没了我都没不了,等着,回来喝死你。”   承泽奇打开偶像白诗参加训练营前的综艺录像,挥了挥手,“快去快去,看看谁喝死谁。”   高誓往异管局赶的时候,顺路把应不解捎上了。   如今应不解已经学会熟练使用外卖了,高誓把自己的副卡绑在应不解的支付宝上,让他饿了就点吃的,高誓隔一会就能收到一条消费记录,也算是能确保应不解的安全。   可能做父母的都有这个习惯,高誓自己在外面和队员吃大排档的时候,也没觉得外卖哪儿不干净,坐在矮板凳上,围着一盆龙虾一盘烧烤,吃的心满意足。但是高誓一看见高顾笙吃外卖,就老觉得自家儿子吃的不是外卖,而是地沟油和添加剂。   所以高誓搬出来的时候,顺便招了个阿姨做饭和收拾家务。阿姨手脚利落,做的饭也又干净又合胃口。   有时候阿姨不在家,高誓就会亲自上手给高顾笙做饭。   但自从应不解到了高家后,阿姨的日子就变得不好过起来。   第一天,他就把做饭阿姨给累倒了。   高誓回家之后,阿姨揉着红肿的手腕哭着说,她颠了一整天的勺,实在顶不住了,当年在老家收麦子的工作强度都没这么大。   高誓看着阿姨红肿的手腕,干脆地批了阿姨半月的假期,顺便给了阿姨一笔补偿让她赶紧去医院开个消肿药。   阿姨走后,高誓点开腕表,打开家政APP,试图以数量补全工作量。   不知道是不是应不解前段时间给高顾笙封印引灵之体消耗太大,这段时间应不解的饭量是越来越大了。   应不解坐在高誓身边,吃着蛋卷看着高誓的侧脸。   高誓以为他是在看屏幕,从包里拿出个最新款的智能机递给他,简单教了他拨打电话的方法。   看着应不解低头摆弄手机去了,高誓利落地选出两个评分极高的做饭阿姨,开出高额工资,请两位阿姨来试营业——   然后她们试营业之后就都辞职不干了。   不是高誓给的工资不够高,可这高工资也要有命拿才行,一天十六小时高强度做饭,这谁受得了。   高誓不信邪的又点了两个,不出一天,人又辞职了。   市场上的高分做饭阿姨就那么多,高誓点无可点,在家政圈里流传起某个别墅区的可怕传闻——   那家子姓高的,太可怕了,一天能吃这——么多!那一家开出的高额工资哪里是工资,根本就是重金悬赏喂龙勇士!   高誓郁闷了,只好教应不解点外卖。   一开始,高誓已经拿出了辅导高顾笙做作业的耐心,准备多教几次直到教会,没想到聪明的应同学看了一遍,就成功地点了三份肉蟹煲,并在半小时后拿到了外卖。   高誓:嗯……该说食物不愧是推动智商发展的根本动力吗。   尝到甜头的应不解学会点外卖后,三天之内所有的外卖小哥都认识了这片别墅区。   有时候三四个外卖小哥还能在别墅区门口碰头——   呦,你也来送外卖啊?   对啊,你也是?   托应不解的福,高誓认识了很多之前从未吃过的东西。   虽然应不解已经具备了独立生活的能力,但某人毕竟有被拐走的前科,因此高誓平时上班都会把应不解一起带着。   这次出任务也是。   再者,应不解虽然爽灵不全,但从上次机场事件能看出来,他自保没有问题。   同时他是国家系统登记过的道士,因此只要不是出绝对保密级别的任务,在报备过的前提下,应不解也可以参与。   国家积极吸纳有能力的奇人。   ……   一切准备完毕后,高誓和应不解到了异管局。   高誓一进门就被塞了一打资料,常阳咬着一片厚切吐司,一边穿着外套一边往外走,含糊不清地解释,“得长,介次系饿级任哦!”(队长,这次是二级任务!)   高誓闻言立即点人,“阳子、老黄!”   他一挥手,“走,边走边说!”   异管局的任务和鬼怪一样分为三级,一级为最高,三级为最低。   越高级的任务,涉及到的范围越大,善后工作越难处理,出动的异警越多。   平时的任务多为三级任务,出动一名异警便足够,这次二级任务,则需要出动三名异警。   常阳把吐司压成一个球,一口吞了下去,发动了汽车。   黄杉坐在副驾驶上,半转过身来,对高誓道,“队长,你看这份资料,这事儿有点邪门。”   高誓草草地翻了翻,发现这次出任务的目的地,竟然是周家企业。   他想起之前自家老父亲含辛茹苦打听到的瓜,食指轻轻敲了两下资料。   周家闹鬼的事情,难道是真的?   手下的这份资料,准确来说,是周家企业的一个新员工,对自己经历的描述。   ……   车熙是一名刚毕业不久的大学生,毕业之后,很幸运地进入了周家企业工作。   周家主要涉足各类食品,最有名的,是周家的肉制品系列,周家的半成品肉类,物美价廉,是许多饭店的心头好。   车熙进入周家企业后,成为了一名普通的销售部职员。   然而,进入周氏的喜悦只维持到了入职的那一天。   因为周氏是真的不把员工当人看,进单位第一天就开始加班,直接加到晚上十一点。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接触不良,灯光有些昏暗,车熙打了个哈欠,看看带自己的前辈让整理的报表,还有一小部分没整理完。   身旁的同事却已经开始收拾东西了。   不仅是身边的同事,科室里好几个同事那边都传来了收拾东西的窸窣声。   邻桌同事小声道,“走吧走吧,趁着主管不在,赶紧走。”   车熙有些为难地挠了挠头,“师父让整理的报表还没整理完,我等会弄完了再走。”   邻桌同事想说什么,瞥见主管的衣角,只好闭上了嘴巴,转而冲主管笑道,“今天的工作我都做完了,发我们组长邮箱了。”   主管点点头,不发一言。   邻桌同事连忙提着包走出了门口。   在临走前,看了车熙一眼。   车熙对上她的眼神,心里升起一股隐隐的不安。   主管走到车熙身边,皱眉,“还没有做完吗?留着工作到第二天可不是什么好习惯。”   车熙在心里把主管喷了一顿,心说,【要不是你丫突发奇想,把原本下周的总结会议提到了明天,我也不至于上班第一天就加班到这个点!果然,领导多多少少都有点傻x,区别是,做出的决定是一拍脑袋想出来的,还是一拍屁股想出来的。】   想是这么想,面上还是得赔笑。   “再过一会我就能做完了。”   主管喜怒难辨地点了点头,“记得明天开会之前做好。”   车熙连连点头。   结果没过一会,他就听见了一阵悦耳的声浪,主管开着值他五十六年工资的豪车下班了。   【果然啊。】   车熙在心里哀嚎。   【拼死拼活五十年,主管五菱换超跑。】   没办法,抱怨归抱怨,工作害得做。   不知过了多久,他听见钟声响起,一连响了十二下。   居然已经十二点了。   头顶的灯光越发昏暗,居然闪了闪。   【不是吧,大公司的灯泡也这么劣质吗?】   车熙嘴里嘟囔着,又打了个呵欠,想去接一杯咖啡。   这时,科里的电话突然响起,尖锐的铃声吓得车熙一哆嗦,险些喂自己新买的球鞋喝上半杯冷咖啡。   “哪个客户啊,这大半夜的还打电话。”   车熙有些烦躁不安。   有些客户的电话一打就是半个小时,他的报表还差个结尾没收,而明天他还要赶七点钟的地铁。   叹了口气,车熙顺手将杯子放在咖啡机上,准备去接电话。   然而,就在离座机一步之遥处,车熙像被钉在了地上似的,不能移动半分。   他看见了座机被剪掉的电话线。   他突然想起,在白天入职的时候,曾看到过这半截在桌子旁微微晃动的电话线,还曾问过邻桌同事,为什么要把电话线剪断。   当时同事怎么说的来着?   同事眼中闪过一丝惊恐,她缩回脑袋,将整个身体埋在了小小的工作隔间,隔间响起了噼里啪啦的键盘声。   当时车熙还以为自己说错了什么话。   过了一会,他突然听到了一声很轻很轻的回答。   “为了不接……的电话。”   轻的像是幻觉。   现在。   那半截电话线就耷拉在桌子旁。   桌子上的座机还在响。 第三十一章 高誓:应道长失踪技能点满   车熙的背后被冷汗浸透。   头顶的灯闪了闪, 发出不堪重负的“啪”的一声,彻底熄灭。   整栋大楼陷入了一片漆黑。   车熙看向窗外,公路上流淌的灯光与远处摩天大楼的亮色尽数消失, 窗外只有一片蒙蒙的黑色。   就像是整栋大楼被放进了一只漆黑的匣子。   车熙颤抖着手指, 握住了门把手。   逃!逃出去!   他点亮手机自带的手电筒,黑暗中微弱的灯光不但没有为他带来安心, 反而让他越发不安。   路过电梯的瞬间, 本应停电的电梯自动打开,里面灯光温暖,如同一个诱人的陷阱。   他猛地哆嗦了一下,脚步一转跑向楼梯。   手机微弱的灯光照亮了前方一小片楼梯,他闷头往下赶,可手中的手机突然开始疯狂震动, 屏幕上闪烁着未知号码的来电。   车熙目露惊恐, 分明没有点接听, 却自动进入通话,话筒中传出的声音沉闷, 像是在一个极小的空间里, 挤得声音都变了形。   “半……工厂……”   心中的恐惧疯狂膨胀, 车熙用力将手机摔在地上,手机当即黑屏关机,通话也自动挂断。   他微微松了口气, 却听手机铃声再次响起,地上的手机自动开机, 碎裂的屏幕显示出通话界面。   车熙彻底崩溃, 发疯似的将手机踩成一堆零件。   他粗喘着, 闷头顺着楼梯往下冲。   一层、两层、三层……   渐渐地, 他停下了脚步。   他工作的楼层不高,为什么,跑了这么久还没能到门口?   他靠近墙壁,想看清层号,可没了手机的光照,在黑暗中根本看不清楼层。   他竭力转动着角度。   直到,踩到了什么东西。   这是什么?   他扶着墙壁慢慢蹲下身,看见了被他踩碎的手机。   ……   口述到这里就结束了,因为当事人晕了过去,等醒来发现自己躺在公司大门前。   高誓合上档案。   常阳趁着等红灯的间隙,往嘴里灌了半瓶矿泉水,这才把刚才那个面包团子彻底咽下去,他从后视镜看高誓,“队长,我去搜了关于周家企业的资料,发现周家闹鬼的传闻已经持续一段时间了,只是没人当真。”   黄杉补充,“周家企业奉行狼性文化,员工被迫‘自愿利用下班时间提升自己’,激起了不少基层员工的不满,之前还逮到过员工装神弄鬼戏弄组长。”   常阳一愣,一边发动汽车一边问,“不是吧?戏弄组长?他是不想干了吗?”   黄杉无奈地笑了笑,“对。那个员工其实已经递交了辞职申请,但是组长还不知道,依旧将自己的工作交给他,逼迫他加班完成。”   “被戏弄的主管风评很差,多次抢夺手下员工的功劳,还经常把自己的工作往员工头上推,辞职的员工因为本身能力很强,所以是受压迫最狠的一个。”   “辞职员工在组长的办公室留下了不少小机关,因此,在很长的一段时间内,组长和进到组长办公室的员工,都被吓到过。”   “所以,在最初传言周家闹鬼的时候,都以为是之前戏弄组长的小机关还没被破坏干净。”   “后来,大家发现不对,是因为组长升职换了办公室之后,那些奇怪的事情不但没有消失,反而像是有意识似的,跟着组长从他的办公室‘扩散’了。”   高誓咬住棒棒糖,右手点在档案上,车熙在电话中听到的一句话。   【半……工厂……】   是有什么特殊的含义?还是,只是车熙在惊恐中听错了?   还有邻桌同事所说的,【为了不接……的电话】,那被含糊过去的名字,究竟是什么?   ***   银羚带着人率先赶往周氏大楼,高誓四人则往那个曾“装神弄鬼”的辞职员工那边赶。   那名员工名叫广庆,如今在商业街开了家不大不小的店铺。   高誓一落地就发现周围挺眼熟,仔细一看,原来这就是当初应不解引起骚乱的那家店。   高誓和应不解实在太惹眼,广庆还记着让围观群众把模特身上的展示品都扒光的罪魁祸首,一看见他们,热情地从“全军出击”的游戏开始音效中抬起头来,“哎?你们好你们好,今天要买什么?给你们打三折!”   为了低调,高誓他们穿的都是常服,没了一身警服震慑,周围还记得应不解的顾客们,有点骚动。   高誓见状不对,连忙让广庆带着他们去了待客室。   广庆看看飘逸出尘的应不解,又看看清朗俊帅的高誓,激动地两眼放光,“你们有意做我家的模特吗?价格好商量!”   高誓拿出证件,公事公办,“我们有点事情想问你。”   ……   “啊……我只是在临走前开了个小玩笑,没必要出动警察叔叔吧。”   “小机关?哦哦,其实我只是在组长办公室放了几个小播音机,就是有点类似哄小孩的娃娃,你们知道吧?一按就响,我设定的音效是女鬼出场音乐。我还在他书柜后面放了个小闹钟,设置每隔十二个小时就会播放恐怖音效。”   “主要是傻逼组长好像信那些神神鬼鬼的东西,桌子上又是佛像又是三清像的,供了老大一堆,身边还带着串佛珠,房间里还烧着香,味道太浓了,我都要被熏吐了——所以我就挑能吓到他的东西吓吓他喽。”   “一共有几个?不多,真不多,这些可都要花钱的,一共就三个,虽然一开始那傻逼可能会被吓到,但是这些东西很容易就能被找出来吧?”   “剪断电话线?哎呀,破坏公家财产要赔钱的,我怎么会剪断电话线——什么?电话线被剪断了?我走的时候还好好地。”   “我打骚扰电话干嘛呀,我现在小日子过得有滋有味的,虽然进货和考察市场累点,但是总比在公司拼死拼活养活那个傻逼组长好。”   “奇怪的事情?没啊,我觉得最奇怪的事情就是那个傻逼组长能做到组长的位置上,听说现在还升职了?无所谓,反正现在我也辞职了,不管我的事情了。”   ……   从服装店离开,高誓反复看着广庆的口述,并未发现问题,对于广庆来说,他只是在离职前做了个小小的恶作剧。   在他离职之后,他说的那三个小玩意儿也很快就被组长找出,但诡异的事情却并没有就此终止。   至少从这个员工身上看,他并没有任何问题。   但他所叙述时所说的一件事,引起了高誓的注意。   【哎呀警察叔……不对不对,不好意思啊,习惯了。】   【警察兄弟们,其实要说奇怪,还有个事确实有点奇怪。】   【我们部门有点特殊,别的组组长都没有单独的房间,我们组长却有,我怀疑他是高层的亲戚——因为他自己单独一间,整天关着门在办公室不知道做什么,加上每次午休之前,他都喜欢在组里逛一圈,挑挑刺,顺路调戏调戏小姑娘,天时地利人和,所以我就想整整他——谁知道他居然在房间放监控!】   【我进去不久就被发现了,没过多久,傻逼组长就赶过来了,我都听见他脚步声了。】   【但是不知道为什么,他在门口转了几圈,然后离开了。】   【我赶紧趁着空档溜出去,后来组长查监控发现,我摸进门那个时间段,监控居然恰好花了屏,全是雪花。】   【这事儿挺奇怪吧?感觉太巧合了,好像有人帮我整他似的。】   高誓从不相信巧合。   人受到惊吓后,魂魄受惊,阳火飘摇,这个时候很容易被鬼怪趁虚而入。   广庆说,他在放播音器和闹钟的时候,像有人在帮他,或许是真的。   有什么鬼怪被困在组长的房间,想借此机会挣脱而出。   这么说,周氏的鬼怪,至少与那个组长有些渊源。   既然如此,高誓四人便往周氏赶去。   不过在出发之前,高誓发现应不解险些又不见了。   刚想给应不解打电话,就见他从拐角出走过来,身后还跟着一只小猫。   高誓记性好,一眼就认出这只小猫就是上次被嘴硬心软的老婆婆喂过的那只。   看见应不解出来,高誓松了口气,“道长,你离开之前与我说一声,我担心联系不上你。”   某人的失踪技能已经点满,高誓可没信心在某个幸运的诈骗团伙被应不解吃空前,把他救回来。   应不解点点头,自然地站到了高誓身边,与高誓保持着一拳的距离。   不知道是不是高誓的错觉,总觉得应不解的站位离自己越来越近了,记得之前刚见面的时候,应不解身边和真空似的,与自己相处的时候,总也要保持一两米远。   可能是更熟悉了,道长就放开些了?   高誓没再去想。   那只小瘦猫很乖,看见应不解向着高誓走去,便在原地蹲了下来,小尾巴一甩一甩。   高誓临走前回头看了一眼这只有灵性的小猫,觉得之前那位老婆婆说的不错,这小猫吃的东西也不知道都吃到哪里去了,总也不见长大。   ……   到周氏之后,发现玄玉的阵法已经布置了一半,鬼眼隐匿身形站在半空中,不知道在看什么。   银羚见高誓几人前来,如获大赦,赶忙跑过来,“高哥你们可算到了!”   银羚烦躁地抓抓银色的头发,“高哥,周氏的员工是一群狠人,加班能加到半夜,大楼气息特别混杂,我本来追到了一缕阴气,结果一进大门就被打散了。”   高誓将棒棒糖咬碎,“别急,我有点头绪了,不过要先找个人问问情况。”   高誓要问的,就是被吓晕过去的车熙的邻桌同事,那个曾好心提醒他快走的女孩子。   兵分两路,黄杉带着常阳去与周家总裁见面,高誓与应不解去找人。   出示证件后,高誓与应不解很顺利得进到了大楼中,找到了那个女孩。   只是看这个女孩的状态,似乎不太好,她黑眼圈很重,像是受了惊似的,一点小小的声音就会让她有很大反应。   高誓轻轻碰碰应不解,低声问,“道长,她身上有阴气吗?”   应不解点了点头,又补充道,“楼阴气重,他们都有阴气。”   应不解很少开口,高誓已经习惯了他安安静静地点头或是摇头,乍得一听他的声音,有些不习惯。   尤其是应不解略高他一点,在他耳畔说话的时候,总觉得耳朵有种说不出的酥麻。   高誓揉了揉耳朵,“能看清哪里阴气最重吗?”   应不解摇了摇头,“人气太杂,冲散了。”   高誓想起之前吃的瓜。   【周家拿出一点五倍加班费,要求员工加班。】   周家之前要求员工们“自愿”利用空闲时间提升自己,加班费一分不出,之前也有员工试图告周家,却因为证据不足不但没有告成,反而没了工作,被行业封杀。   周家的抠搜是整个行业出了名的,但因为提成高,名气大,就业前景好,还是让无数求职者趋之若鹜。   能让周家松口出加班费,要么是因为某个项目到了紧要关头不能缺人,要么是因为为了破除谣言,稳定军心。   周家最近没有什么大项目要做。   但如果换个思路,把“冲散阴气”当做一个大项目呢?   高誓收敛了心神,拉了拉应不解,“走吧,去问问那个小姑娘,周氏究竟有什么秘密。”   小姑娘被叫出来的时候,眼神有些警惕,她看起来年纪不大,应该刚毕业不久。   在高誓出示证件之后,她看起来更紧张了。   高誓安抚道,“别紧张,我们只是想问一些关于周氏的问题。”   听见和自己没关系,小姑娘终于放松下来。   高誓随意问了几个问题,然后道,“你看起来很疲惫,工作压力比较大吗?”   刚才还对答如流的小姑娘突然变得支支吾吾起来,“啊……嗯,有点吧。”   高誓笑笑,“刚毕业不久,已经能负责项目的核心部分,你已经很棒了。”   原本面对着两个大帅哥,不可避免生出绮念的小姑娘,听见这句话眼眶突然就红了。   不知道为什么,她想起另一个城市的爸妈了。   或许是因为高誓的语气太温柔,态度太温和,又或者是因为别的什么,她犹豫了一下,最终下定决心,抬起头,“警察同志,你们快走吧,周氏不干净。”   “这里在闹鬼。”   见高誓与应不解没什么反应,她有些着急,“你们不要不信!我的邻桌同事就是因为闹鬼事件才生病不来的!”   高誓道,“你不要着急,我们就是为了车熙的事情来的。”   “看笔录里面,车熙说,你在临走前叫他也一起走,是因为什么?”   “为什么要剪断电话线?”   小姑娘像是想起了什么可怖的事情,嘴唇微微哆嗦着,“是、是因为,这座大楼一过晚上十二点,就会消失。”   “消失?”   “对的。大概一个月之前,我因为整理文件加班到十二点半,工作完一抬头,看见窗外全黑了。”   “一开始,我以为是阴天了,就走到窗户旁看,却发现从窗口往外开什么都看不见,就像是被泡在墨水里。”   “这座大楼从B市消失了。”   “这时,前台的电话线还没被剪断,我突然听到电话响起,赶紧过去接听,我当时特别害怕,很想有个人能和我说说话。”   “但是接听之后,那边只有一个男人的喘气声。”   小姑娘脸色惨白,微微打着寒战,“他的声音很急促,很闷,就像是……就像是被什么压住胸口发出来的声音。”   “我很害怕,想挂电话,那个声音却说话了,他说‘工厂’。”   “我赶紧把电话挂断了,缩在我的工位上,盯着那个电话盯了一晚没敢合眼。”   高誓问,“后来还发生别的什么了吗?”   小姑娘摇了摇头,“没有了,天亮后同事们陆陆续续地来了。”   高誓与应不解对视一眼。   看来,那只鬼怪的力量在增强,能给车熙不断地打电话,在一月前却只能给小姑娘打一个。   “领导说,这是广庆的——就是那个辞职员工——恶作剧,一开始只有加班到深夜的同时会接到电话,后来在白天也偶尔会接到电话了。”   “所以就把电话线剪断了。”   小姑娘又开始发抖,“可我知道,不是的!”   “因为电话中那个男人的声音虽然变形得厉害,但我后来不断地回忆,发现我认识他!”   “他叫焦湖,比我早入职一年。”   “可是、可是……可是他早就失踪了!” 第三十二章 高誓:应道长真好使   “失踪?”   一条新线索。   高誓手指微动, 想去拿糖果,看着眼前的小姑娘已经完全陷入了恐惧中,他索性将口袋里最后一根糖递了过去。   “别害怕, 我们在这里。”   小姑娘接过棒棒糖, 一边抖一边拨开糖纸。   或许甜甜的巧克力味真的能让人放松,又或许是眼前的高誓让人十分安心, 小姑娘终于不再发抖。   “是的, 他、焦湖,失踪了。”   “焦湖比我早入职一年,他也是刚毕业就考上了周氏,在安全管理部门工作。”   “他很开朗,部门的员工他多多少少都能地聊上几句。”   “他……帮过我很多。”   小姑娘双手搅在一起。   “他工作很负责,被组长甩工作加班也从来没抱怨过, 很积极地往下面的工厂跑。”   “安全管理部门, 多得是‘领导一张嘴, 下属跑断腿’的杂活,也没什么奖金和提成。”   “我记得焦湖的大学专业是食品营养与检测, 原本可以去技术部门的, 结果不知道为什么去了安全管理部门, 实在是屈才。”   说起焦湖,小姑娘表现出了一丝对公司的愤懑。   “安全管理部门的组长,他、他很过分, 总让焦湖去跑工厂做安全科普和检查,自己一动不动, 反而把好处全占了。”   看得出来, 小姑娘说到这里很是气愤, 却不会骂人, 憋了很久,只骂出一声“过分”。   高誓问道,“之前广庆在销售部,销售部的主管也喜欢压着下属加班,甚至抢下属的项目,自己独占好处,这种情况在周氏是普遍现象吗?”   小姑娘被问的愣了一下,有点心虚地左右看了看。   高誓安抚道,“没事,不会有人听到。”   小姑娘轻轻“嗯”了一声,“挺普遍的吧,在、在闹鬼之前,经常加班到凌晨,之前还有个销售部的同事连续加班一周,突发心梗。”   “那个时候,销售部的组长——就是之后升职为主管的那个组长,还在装修他的办公室,那间办公室装修地比家里还舒服。”   小姑娘咬了咬下唇,“没办法啊,毕竟周氏也是个大企业,对非本地人也比较友好,虽然没有加班费,有时候还会被抢功劳,但是奖金很高。离开周氏的话,很难找到比周氏还好的工作了。”   “我自己来到B市,B市的消费太高了,房租也很高,手里的积蓄只够我辞职之后在这里坚持半年。”   “但是发生了这种事情之后,我实在是太害怕了,如果不是因为提前离职,手头这个项目的奖金就拿不到了,我早就辞职了。”   小姑娘语气中透露着深深的无奈。   高誓听着小姑娘有点离题的叹息,突然注意到了之前并未注意过的一件事,“你说,周氏对非本地人比较友好,是什么意思?”   小姑娘解释道,“很多大企业怕非本地员工不稳定,所以招聘的时候优先录取本地人,周氏不一样,录取的很多人都是非本地人呢。”   高誓微微皱眉,感觉有什么一闪而过,“焦湖是本地人吗?”   小姑娘摇摇头,“不是。”   高誓点点头,示意小姑娘继续。   “焦湖做事很认真,很快就被主管发现了,主管是空降的,想培养自己的人,所以有点培养焦湖,给焦湖升职的意思。”   “恰好,那时一组组长的工作出了纰漏。”   “焦湖马上就能升职了。”   “但就在这个节骨眼上,焦湖失踪了。”   “上面说,焦湖辞职了。”   高誓听到这里,问道,“既然说了焦湖辞职了,你为什么还坚持认为他是失踪呢?”   小姑娘双手握拳,“因为在他离职之后,把单位所有人都拉黑删除了。”   “焦湖是一个很热情的人,没必要这么做。”   “就算他是假装的热情,但他和同事们都相处的不错,没必要做这种事情,断了关系。”   “另外,他马上就要升职了,为什么还要辞职?”   “他之前和我说过的,他一直有一个梦想,想在B市买一座房子,和哥哥一起住。”   “他需要钱,除非有了更好的公司挖他,他跳了槽,否则他没理由辞职。”   “但是自从他走后,我一直在关注同行的公司,没听说他去了那家公司。”   “他明明很缺钱的,可是在离职后,却没有一点音信。”   高誓闻言,手中的笔轻轻点了点本子,“他有一个哥哥?”   小姑娘点点头,“他和我聊天的时候说过这么一句,没细说。”   高誓在本子上标了一下。   本子上记载着他列出的疑点。   电话——工厂——焦湖。   鬼来电中,提到了“工厂”二字,失踪的焦湖负责的工作也需要跑工厂。   在鬼来电中,还提到了“ban”这个音。   是指什么呢?   绊?扮?还是半?   周家的主营品类,就是肉制品半成品。   所以,工厂指的是,肉制品半成品工厂吗?   高誓向小姑娘点点头道谢,示意该问的已经问完了。   “感谢你的配合。”   小姑娘却并没有立刻离开,她双手握紧又松开。   “电话里的声音就是焦湖的,他听起来很痛苦……他、他不是离职,是失踪了,请、请你们一定要找到他!”   “有什么事情尽管问我,我知道的全都会说的!有什么你们需要知道的信息,我不知道也可以帮你们打听,我在这里工作,打听事情总会方便很多的。”   “麻烦你们了!”   高誓看着小姑娘的发旋,轻声道,“放心,我们一定会找到他。”   ……   常阳与黄杉两人与周氏的交涉起初并不顺利,直到他们直接出示了特殊封锁文件,表明了身份。   封锁文件上标明的封锁时间是晚上十一点之后,尽可能减少对普通人造成的影响。   高誓让冉秋去查询焦湖和组长的个人信息,远程提供支援。   而他与应不解,马不停蹄地往工厂赶去。   周氏公司大,旗下工厂也大,他们出具证件后,负责人将他们带到了工厂车间。   高誓示意负责人不必跟着他们,但应不解的一头长发实在太显眼,所过之处人人都要看一眼,高誓正想着该怎么办的时候,应不解轻轻碰了碰他的手臂。   “不想,瞩目?”   “嗯,被太多人盯着的话会有点麻烦。”   应不解闻言,单手掐了一个诀,高誓便发现,他们两人的存在感一下子变低了。   高誓轻轻“嘶”了一声。   这可太方便了。   应道长居然还有这种作用。   得益于应道长的诀,两人的游走非常顺利,然而,却依旧没发现什么异样。   到了休息时间,工人们三三两两地凑在一起狼吞虎咽地吃着午饭,高誓过去看了看,是周氏自己产的半成品加工肉制品。   闻起来很香。   高誓问应不解,“道长,你想吃哪种?”   他左右看了看,发现一种肉丸子最受欢迎。   这个肉丸子叫做“安心肉丸”,闻起来喷香扑鼻,香料味很重,排在这个窗口打饭的人最多。   高誓看了一眼价格,发现安心肉丸最便宜。   便宜是便宜,这个价格是不是太便宜了点?难道走的是薄利多销的路线?   应不解看了一眼食堂,一副兴致缺缺的样子。   这可奇了,应道长胃口一向不错,空口吃馒头都津津有味,这么多肉反而吃不下了。   高誓低声问,“道长身体不适?”   应不解摇摇头,他看了一眼窗口,又道,“这些,难吃。”   既然难吃就算了,高誓从外面点了份饭菜,先给应道长垫垫肚子,他自己则捧着一份食堂盒饭混进了工人间。   他原本挺拔的脊背变得微微有些佝偻,被拨下的刘海遮住眼睛,也遮住了过于锐利的目光,他捧着盒饭往食堂一凑,分明装扮也没什么变化,却看起来就像是个普通工人。   几个工人正在一边吃一边抱怨。   “娘希匹,忙得和傻逼似的,老子回家都没力气和婆娘浪,婆娘都有意见了。”   “谁不是!回家倒头就睡,第二天起来接着干。”   “十二个小时轮休一次,老子上次差点睡机器里头!”   这可是危险度不小的高强度工作,十二个小时太长了,六到八小时才合适。   高誓跟着骂了几句,没过一会就和工人们勾肩搭背起来。   “要我说啊,实在不行就休息休息,钱再重要也得有命拿,要不你看之前的那谁谁,啧啧啧……老惨了。”   “草!吃饭呢,说这些干嘛。”   高誓心头一动,从兜里掏出一包早准备好的大前门,开始散烟,“哥们,说说呗,啥事儿啊。”   “呦!大前门!够劲儿!”   几个人接过烟,吞云吐雾间,话匣子也被打开,“兄弟你刚来的吧?这事儿都是好些年前的了,应该是四年前还是五年前的事。”   最先接过烟的人,压低了声音,几个人的脑袋凑到了一起,“以前啊,咱工厂有个人,叫胡雨水。”   “他就在半成品这边的工厂上班,是流水线上的,挣得多,也累。”   “有次估计是实在太累了,可能是打了个瞌睡,大半夜的,手臂给卷到机器里了。”   “我的妈,当时那个场面啊……太惨了。”   他脸上露出几分不忍,“整条胳膊都被打成肉沫了,要不是反应快,好悬人也给卷进去。”   “后来胡雨水被送到医院抢救,本来都快出院了,结果情况突然恶化,人没了。”   “那个医院好像还是什么私人医院,医药费可贵了,结果也没把人保住”   “造孽啊。后来工厂赔了家属些钱,也不知道有多少,总之是不了了之了。”   旁边的人搭话,“咱们还是得自己注意点,都是家里的劳动力,这人真没了,家里的老娘和婆娘咋办?”   “哎,不说了不说了,兄弟你刚来,还有别的啥想知道的吗?咱说点别的,我当时在场,看见那一幕——我的娘,胡雨水的手臂被打得稀碎,碎得和饺子馅一样,我看了一眼半年没吃的下去肉。”   高誓做出恶心的表情,他看看自己的盒饭,又看看工人,“那啥,当时出事的那个机器……”   工人道,“好像是给拉走了吧,出了这事哪还能再用,要不这食堂谁吃的下去啊。”   高誓松了口气,“多谢了哥,我以后会注意。”   另一个工人叹了口气,“老胡出院前几天,我还和他打过电话,他当时说工厂黑心,他断了胳膊居然只给这么一点钱,没想到没过两天人就没了。估计老胡走后,给老胡家里的补偿金也不算多,这段时间老胡老被提起来,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他走的不安生,心里有怨。”   高誓捕捉到了重点,“老被提起来?还有谁问啊?这不都是四五年前的事儿了吗?”   “害,焦湖同志呗!”   几人讨论着,“焦湖虽然是坐办公室的,但对咱们很好,一点儿也不傲气。”   “对啊,他之前问了咱们之前工厂出事的事儿,说不能长时间疲劳、疲劳什么来着……”   “疲劳作业!”   “对!不能长时间疲劳作业,想帮咱们向上面反应,能不能两班倒换成三班倒。”   “之前的安全科普工作都是焦湖同志来的,上次我犯困,头发差点被卷进去,也是他及时提醒的。”   “可惜后来辞职了。”   看来焦湖在这的名声确实不错,几人七嘴八舌地夸赞着焦湖。   就在这时,一道不和谐的声音刺进来,“呆吧愣痴!我看啊,那焦湖就不是个好东西!”   高誓几人看过去,看见了一个身材细瘦的工人。   他“呸”了一声,“当时出事儿的时候,我和老胡在一条线上,我俩平时一个宿舍,关系好得很。”   “不知道焦湖从哪知道的,之前一段时间天天找我问老胡的事儿,搞得我那段时间一做梦都是血糊糊的一片。”   “他是不是变态啊!”   几个工人接着不干了。   “你个傻狗才是变态!”   “焦湖问的仔细也是为了大家好!”   细瘦工人又是“呸”的一声,“一群大白鹅,他问、他有必要问老胡平常的事儿吗?什么喜欢吃什么,什么平时喜欢去哪,和查户口似的。”   工人们才不管他说什么,全都怼回去,细瘦工人骂了句怏怏地走了。   高誓心头一动,“胡雨水家里还有什么亲戚吗?”   工人想了想,“有,我记得他说过,他爸妈没得早,倒是有个弟弟。”   另一个工人跟着道,“我也记得,他经常向我们炫耀他的弟弟,说他弟弟特别聪明,他一定要供弟弟读出大学来。”   ……   高誓走出工厂,手上还端着饭盒,里面的饭菜还没动。   应道长就在墙角那里等着他。   大热天,应道长也不知道找个凉快地方,就这么直愣愣的站在阳光下。   他皮肤很白,阳光照耀下,像剔透的白玉。   听见高誓的声音,他望过来,眼睛清透地像水种上佳的黑翡翠,在阳光下也是纯然而漂亮的黑。   他走向高誓,高誓给冉秋发了条信息。   【查一查胡雨水和焦湖的关系,用我的权限。】   【收到!】   胡雨水和焦湖。   胡雨水有个弟弟。   焦湖有个哥哥。   焦湖对胡雨水过度关注。   焦湖没有应聘专业对口的技术管理部门,反而去入职了没什么出路的安全管理部门。   胡雨水死于安全事故。   焦湖与胡雨水的死,都与周氏工厂有关。   虽然焦湖和胡雨水两人长得半点不像,但足以让高誓去怀疑,两人之间的关系。   高誓收起手机。   见应不解一直盯着他的饭盒,他问道,“道长想吃这个吗?”   难道是又改主意,想尝尝看了?   应不解摇头,“难吃。”   还没吃过怎么就说不好吃了?   看应不解反抗这么厉害,高誓反而有点好奇,这东西到底有多难吃。   插了一个最受欢迎的肉丸子,高誓咬了一口,就皱起了眉头。   这丸子闻着很香,但高誓味觉灵敏,一嚼只觉满口都是添加剂的味道,这哪里是往肉里放添加剂,简直是往添加剂里加了点肉沫。   高誓从小接受不能浪费粮食的教育,但是这个丸子越嚼添加剂的味道越浓,高誓从胃里隐隐的开始犯恶心,最终还是吐掉了。   他拿起清水漱漱口,看着饭盒里的肉。   闻起来味道都不错,但全是添加剂调出来的味道。   添加剂……   高誓心头一动。   ***   高誓四人在傍晚汇合,整理一天的信息。   其实之前出任务大多没这么麻烦,毕竟人有人道,鬼有鬼道,对付鬼怪,用阴界的手法即可。   奈何周氏人气太杂,把阴气撞散了,只能用阳界的手法,尽可能去推断鬼怪的信息,有备无患。   高誓率先将今日得知的消息大致叙述。   “……另外,刚才秋子给我发了信息,焦湖曾用名胡惊蛰,是胡雨水的亲弟弟。”   高誓推出两张照片,“这是焦湖整容前的照片。”   能看出,胡雨水与焦湖很像,一眼就能看出是两兄弟。   常阳咬着笔帽,“这……胡雨水和焦湖家里经济情况不好,焦湖整容又改名,进入到哥哥曾工作的单位,不管怎么想都有问题。”   黄杉沉声应道,“当初胡雨水出事时候,被送到了私人医院,我查了一下,那家医院在周氏一个小辈名下,会不会胡雨水的死有问题?”   常阳补充,“工人们说,当初给胡雨水出事,给的补偿金不多,我查了一下银行流水,发现当初给的补偿金有一百万,已经算超额补偿了。”   “以这破工厂的尿性,简直是天上下红雨了。”   黄杉道,“焦湖的整容费用,一大部分就是出自这笔补偿款。”   几人对视一眼,达成共识。   当年胡雨水的死,绝对有问题。   或许那一大笔补偿款,就是为了遮掩住什么。   胡雨水为什么必须死?他一个普通工人,能挡到谁的路?   还是说,他知道了什么不该知道的东西?   高誓看了一眼手机屏幕。   ……   晚上十一点。   周氏大楼的最后一盏灯光也熄灭了。   越来越多的周氏员工晚上加班撞鬼,有的员工受惊不小,干脆年终奖和项目提成都不要了,直接辞职,有的咬咬牙在坚持着,却也不敢加班到凌晨。   B市的夜晚亮如白昼,马路上的车辆如同流淌的星河,唯独周氏大楼漆黑一片,像被整个城市分割了出来。   银羚不知从哪跳了出来,银色的头发在黑夜中仿佛在发光。   “高哥!小石头已经布好大阵了,不会有人误闯。”   “好。”高誓,“阳子和老黄在外面辅助玄玉。”   “是!”   众人准备好工具,时间指向十一点半,周氏黑洞洞的大门像巨兽的嘴,欲择人而噬。   在周氏旁边,还放着一张宣传立牌。   画中的女人微微侧头,系着围裙,看起来温柔又贤惠。   高誓知道她,她是承泽奇追的第一个偶像,舍亭榭。   也是那个让承泽奇伤心流泪,彻底退出娱乐圈妆造设计,自己开了一家小店的偶像。   在立牌的右下方是舍亭榭的签名,最下方有一行小字。   万星娱乐。   高誓的头突然闷闷地疼了一下,快得像是错觉。   高誓按了按额角。   “走吧。”   率先走向了大门。   夜晚的周氏与白天果然有些不一样。   银羚一进门,手臂上的寒毛就炸了起来。   “这只鬼怪很强,高哥小心些。”   大概是因为没了员工没日没夜的加班,白日残留的混杂人气渐渐变得淡薄。   头顶的灯光昏暗,接触不良似的闪动。   高誓一行人走过焦湖曾经的工位,那里现在还是空缺着的,不远处是安全生产部门一组组长的工位。   果然,其他组的组长没有个人办公室。   他们走到销售部主管——那个曾经被广庆捉弄过的组长——的办公室前。   这间办公室看起来宽敞,打开后里面却有些拥挤,在桌子上密密麻麻地摆着各家神佛,墙上挂着乾坤镜和桃木剑。   由于摆放得实在太过密集,反而不会让人安心,反而有一种诡异的毛骨悚然感。   桌上的佛像嘴角挂着的笑容,在惨白的灯光下看起来有几分诡异。   屋里飘荡着浓郁呛人的佛香味,熏得银羚一进门就连打了三个喷嚏,又干呕一声,眼泪都呛出来了。   “好恶心的味道,天天熏香,这人不会把自己腌入味吗?”   银羚受不了地退了出来,深深的呼吸几次。   高誓打量着这件办公室,有一种奇怪的违和感。   此时,钟声响起。   灯光开始闪烁。   惨白昏暗的灯光,变成如同染血似的暗红,照得人脸上带着一层不祥的红光。   有什么在背后一闪而过。   走到工作区域,挨挨挤挤的工位后,好像有什么存在。   银羚几人警惕着,将高誓护在中心。   回到安全生产部门时,部长桌上的书无风自动,快速翻到“车间安全”一页,红彤彤的警告红得仿佛要滴血。   电话铃声响起。   高誓看向银羚,“找到阴气源头了吗?电话?”   银羚面色凝重地摇头,“不是电话。”   鬼眼的眼睛变得青金色,扫视着周围。   灯在此刻发出“嘶”的一声,彻底熄灭。   而同时,复印机开始自动运转。   银羚拿过打印出的纸张,上面竟然是自己的脸。   打印纸中的银羚,满脸惊恐,像是看到什么极为可怖的东西,他的眼睛瞪大,几乎要撕裂眼眶。   就像是将银羚的头按在机器上直接扫描复印了出来。   复印还在继续。   常阳、黄杉、玄玉……每个人的表情都极尽惊恐,让人汗毛直立。   正对面拿着打印纸的时候,会让人有一种错觉,纸上的人是活的,他们恐惧的东西就在身后。   银羚“嘶”了一声,骂了声晦气。   鬼眼也拿过了自己的纸。   纸上的鬼眼长大了嘴巴,在尖叫。   下一张该打印高誓或应不解了。   然而,复印机却发出一连串的杂音,接着冒出阵阵黑烟。   几人面面厮觑,银羚爆了一声粗口,“我擦——高哥你的命格这么硬?!把鬼克死机了?”   高誓挑了挑眉,“别瞎说,说不定是应道长的缘故。”   鬼眼一直没有出声,青金色的眼睛环视四周,想找出阴气的源头。   周氏整日人来人往太多,人气太杂,加上躲在周氏的鬼怪没有真正出手,一时间竟然找寻不到。   周遭寂静无声,陷入了僵持。   这样耗下去不行,灵管所与异管局要做的就是“快准狠”,尽可能减少鬼怪对阳界的影响,耗下去有弊无利。   既然如此,不如主动出击。   “之前车熙提到过,他想离开周氏这一层,却始终无法离开,在楼梯陷入了无限循环,不如去楼梯看看。”银羚提议。   一行人往楼梯走去。   高誓路过宣传部门,看见主管的桌子上摆着舍亭榭的海报。   海报的右下角依旧写着“万星娱乐”。   高誓的头又是抽痛一次。   一次可以当做是偶然,两次就不行了。   万星娱乐……他记得,万星娱乐的总裁,叫厉陌尘。   总裁、合同、金丝雀……   这位厉总,会是【契约者】吗?   高誓收敛心神,暂且放过。   一行人走到了楼梯,果然开始循环往复,走不出这一层。   “鬼打墙。”这次鬼眼分辨出了简单的区域。   “这一层的阴气比别的层要重一些,鬼怪的本体就在这一层。”   可这一层如此宽广,找寻起来太过耗费时间。   恰在这时,高誓的手机一震,在寂静空旷的大厅中格外明显。   银羚奇道,“在小石头的阵法里还能接受信号?”   高誓看着短信,轻拍了一下身旁的应不解。   银羚摸摸鼻子,没说话。   总觉得自从有了应道长之后,他们就都失宠了……   高誓看着刚刚收到的消息——   【检测结果出来了。】   【这个产品完全不合格,添加剂含量超标在其次,里面还加了一种胶,这种胶特性几乎与卡拉胶一模一样,但是比卡拉胶便宜,因为这种胶对人体有害,长期食用对人体的心血管有慢性损伤!】   【这是从哪里拿的样本???这是在慢性杀人!!!】   高誓将手机放回口袋。   这下,一切都串上了。   胡雨水必须死,因为他发现了工厂的秘密。 第三十三章 高誓:葡萄味   高誓低声道, “我有办法刺激鬼怪现身,但是可能会有点危险。”   银羚拍拍胸脯,“没事高哥, 你尽管刺激!”   高誓得了保证, 点点头,对着虚空道, “焦湖——还是叫你胡惊蛰呢?”   话音刚落, 寂静的室内突然开始变得吵杂,有风声平地而起。   银羚三人戒备地将高誓护在中间,应不解紧紧贴着高誓的身侧。   “你改名易姓整容来到这里,是为了调查你哥哥胡雨水的死因,对吗?”   风声更大了,像什么在呼啸, 又像是冤死之人的呐喊。   “胡雨水无意间发现工厂使用违规添加剂, 被周氏的人发现, 秘密处死,胡雨水在死前给你留了什么信息, 让你确信他的死不是意外。”   “你收到的通知, 是胡雨水因为工厂安全事故死亡, 所以你进入了安全管理部门,积极往工厂跑,就是为了在工人口中拼凑出当年的真相。”   风如同刀子, 吹地人脸庞生疼。   “最终,你也发现了工厂的秘密。”   “所以你也死了。”   风声在此刻达到最大, 有什么咆哮着向高誓冲来。   “找到了!”   鬼眼双眸一定, 银羚手臂绷带层层脱落, 露出手臂繁复至极的黑色纹路。   阴风所过之处, 桌椅翻倒,瓶盘破碎。   “不好!他失控了!”   银羚金色的瞳孔越发明亮,如同两轮满月,他头顶的角开始长长,手成爪状,一爪撕下一块阴气。   鬼眼隐入虚空,破碎着鬼影形成的幻象,寻找着鬼影的本体。   高誓站在狂风中,他脸色有些苍白,尖锐的疼痛刺激着他的大脑。   可他说话的声音,依旧很平稳,听不出半点痛楚,“你搜集到了给周氏定罪的证据,对吗?”   “你想让同事们知道,当年的真相,所以每当阴气最盛的时候,你就会成为同事们口中的‘鬼’。”   高誓自言自语似的分析着。   “你的怨气很重,但最开始你似乎很虚弱,不但只能在阴气最重的时候出现,对同事们的提醒也只能在晚上进行。”   “为什么?是因为有什么影响到了你吗?”   “影响……镇压……”   高誓垂着的眸子猛地睁开。   “走!他的尸体在组长的房间!”   随着高誓的声音,鬼影的体型膨胀到了顶峰,它包裹住整座大楼,浓稠的黑夜将大楼与外界彻底隔绝。   他将周氏吞进了肚子里,放进了他形成的鬼蜮中。   所以,深夜值班的同事往外看,只能看到一篇黑雾。   顶着鬼影的攻击,一行人冲向组长的办公室。   高誓的身上发出淡淡的金光,脸色愈发苍白。   他咬紧了牙关,免得发出抑制不住的呻|吟。   这时,身体突然一轻。   应不解将高誓的大半力道放在了自己身上,接着嘴里被塞进什么东西。   甜的,葡萄味。   应不解给他嘴里塞了一个葡萄味的糖。   纵使是在如此危机的情况下,高誓的大脑还是空白了一瞬。   没想到自己有一天居然会被应不解投喂。   终于闯进了组长的办公室。   桌上的神佛塑像已经裂开大半,完好的身上也有了裂纹。   佛像笑着的嘴角裂开,带上了森森鬼气。   唯有屋里佛香更重,几乎要化作实质。   “高哥!他的尸体在哪里?!”   在哪里?   【……组长,还在装修他的办公室。】   【……后来组长查监控发现,我摸进门那个时间段,监控居然恰好花了屏,全是雪花。】   【我觉得最奇怪的事情就是那个傻逼组长能做到组长的位置上,听说现在还升职了?】   【房间里还烧着香,味道太浓了……】   【这间办公室外面看起来很大,里面却有点挤,有种奇怪的感觉。】   高誓指着挂着乾坤镜的墙壁。   “他在墙里。”   银羚完全解开右臂的绷带,“好。”   他纤细的手臂开始膨胀,黑色的纹身如同活物一样开始游动。   “轰——!!!”   墙壁发出巨响,不堪重负地寸寸裂开。   在墙壁正中,出现了一个大洞。   一股恶臭涌出。   伴随着恶臭的出现的,还有一具腐烂的尸体。   鬼影——焦湖,扑向了自己的尸体。   高誓瞳孔一缩,“应道长!”   应不解应声而起,玉石雕琢似的手虚虚一握,整个楼层安静了下来。   他面无表情地、像抓住黑色绸缎似的抓住那些缥缈的鬼气与阴气,在银羚和鬼眼不可置信的目光中一点点收拢,最终握成拳头大小的一团。   应不解口唇微动,像是在说话,可又听不到他在说什么。   高誓蹲下身,看着那具尸体,尸体身高一米七五左右,身体□□。   刚才鬼影看见尸体的第一反应,是扑向尸体。   他在意的是什么?   自己生前的尸体?还是说,尸体还藏着什么秘密?   高誓的虎牙轻轻剐蹭着糖果,香甜的葡萄味缓缓弥漫。   所有撞鬼的同事,都被困在了这一层,焦湖想让所有人知道,周家做的恶事。   尸体是□□的。   他搜集到了给周氏定罪的证据。   高誓闭上眼,微微用力,糖果发出“咔”的一声脆响。   “找到了。”   高誓的手,伸向了尸体的肚子。   在应不解手中发着抖却依旧在微弱挣扎的黑影,突然安静了下来。   黑影一改之前的反抗,像是在和应不解交谈着什么。   应不解松开了手。   黑影飘到了自己生前身体的旁边,划开了尸体的肚子。   一团满是血肉脏污、看不清原形的东西缓缓升起,外面的塑料袋层层剥落,最终露出了里面的一枚优盘。   优盘缓缓地飘到了高誓的掌心。   这就是,黑影拼尽全力想送出去的证据。   胡家两兄弟先后因此而死的证据。   给周家定罪的证据。   黑影像是了却了所有的心愿,主动回到了应不解的掌心。   应不解像是在和黑影交谈着什么,片刻,他转头看向高誓。   “想看吗?”   “什么?”   “焦湖生前的记忆。”   ***   胡雨水和胡惊蛰是两兄弟。   胡雨水比弟弟大五岁,他十七岁的时候父母没了,此后便和弟弟相依为命。   弟弟脑子好。   他常和人这么说。   弟弟的成绩从没落出过年级前三,他想,自己脑子不行,但至少要把弟弟供出来,不能让弟弟辍学。   于是他十七岁就开始外出打工,从弟弟初中供到了高中。   索性弟弟很争气,十八岁那年,考上了全国重点大学。   弟弟收到录取通知书那天,他高兴得买了两条烟,给工厂的朋友散了一圈。   “我弟弟考上大学了!重点大学!”   弟弟说,“哥,我读大学可以使劲儿学,拿奖学金,还可以办理助学贷款,你以后别这么拼命了。”   胡雨水太累了,他显得比同龄人年纪大许多。   胡雨水嘴上应着好好好,心里却想,不能让弟弟被同学们笑话。   他还记得弟弟十三岁那年,穿着破了补丁的校服裤,被学校的坏小子们嘲笑戏弄,哭了一路。   回到家,却依旧笑着说,他回来了,今天过得很开心。   所以,他得多干点、再多干点。   听说周氏给的钱多,就是累点,他就进了周氏。   周氏工作确实累,需要高强度连续工作十二小时。   他不想请假休息。   有时候,为了多赚些钱,他会帮同事顶一会班,同事们都说他是铁人。   可终究不是真的铁人。   有一天,他困得受不了,站着睡着了。   是两秒?还是五秒?   他被卷进了机器里。   他的手臂没了。   他被送到医院,工厂说这是他的失误,所以只能赔偿五万元。   五万?开什么玩笑!   他不服气,但也没想走法院程序,因为他想要到更多。   他知道,这种事故走法院程序赔偿少,私了反而给的更多,他想再多要一些。   这家私立医院,就连一个护士都趋炎附势,看他是个普通工人,也没花多少心思照看,反而方便了他溜出去。   他要闹到工厂去。   那时,正是深夜。   他原本只是想看看工厂里的环境,工友们对这件事什么看法,怎么闹才能利益最大化,却在工厂后门看到了一辆大货车。   两个司机聊着天。   “那边的料不够了。”   “没办法,卖得好,只能先从这边拿。”   他本能地感觉到不对劲,悄悄爬上货车车厢,跟了过去。   或许只是想多闹一些钱,又或许,是隐约察觉到了不对,他跟了过去,自此酿成惨剧。   他发现了一个完全不合格的披皮工厂,里面制造着肉丸,这些肉丸与他们工厂里那些肉丸用料完全不一样,却用的是一样的包装,都被成为“安心肉丸”。   一边是真正生产赚钱的大头,一边是应付检查的面子工程。   这些劣质肉丸,用的是大骨头上残留的肉丝,几乎不能称之为肉的边角料加上添加剂和胶制作,浓重的添加剂香精味道掩盖了一切不足。   因为弟弟的缘故,他还发现了更可怕的事情,那就是那所谓的胶,长期食用是对人体有害的。   拍下了照片,发给了弟弟。   但他最终没能逃出去。   他的尸体被放入机器捣碎,成为工厂产生的垃圾,被运往垃圾场,消失地无声无息。   以上,便是焦湖查到的真相。   当年的焦湖得知噩耗之后,因为哥哥曾发给自己的模糊的照片,坚信哥哥不是意外死亡。   他改名、整容,借着大学专业对口,在毕业后考入周家企业安全管理部门,不断地考察工厂,只为了找到当初哥哥给自己发的照片上的工厂。   后来他找到了。   他秘密的搜集着证据,直到被公司高层发现他的异常举动。   他将优盘吞进肚子里,他知道,他们想得到他手中的证据,然后销毁掉。   他偏不让他们如愿。   后来他要死了。   销售部的组长笑的一脸谄媚。   “您别担心,我来处理他。”   “嗯,辛苦你了,之前那个姓胡的工人就没处理好,工厂闹了好久鬼,最后停工一个月,找了人来才处理好的。”   后来,他被砌进墙里,眉心是乾坤镜,胸口是桃木剑。   他的尸体与怨恨一起被压在水泥里,疯狂发酵,等着破土而出的那一天。   ……   “周家大楼怎么封了?”   “你没听说吗?大楼里面找出一具尸体!”   “我的天啊,听说是被封在墙里的。”   “周氏的安心肉丸的事儿你们知道了吗?”   “知道了知道了,妈的丧良心的东西,这种东西都敢卖!”   “听说周氏高层全被带走了,和串蚂蚱似的,一个连着一个,有几个想跑来着,被直接当场逮住带走了。”   “这次周氏要完了。”   前几日还人声鼎沸的周氏,今日已经变成了一座鬼楼,寂静、空无一人。   门前印着当红明星舍亭榭的立牌已经破旧,边缘发黄,带着股难以言说的暮气。   人们聚在楼下,看着一座巨擘的崩塌。   人群中,有一个小姑娘,看着远去的警车,哭的不能自已。   七日后,周氏定罪。   杀人罪涉案人员,判处死刑到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不等。   安心肉丸案件涉案人员,董事长自下二十余名涉案人员,判处死刑到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不等,判处罚金人民币8955.4566万元。   而从大楼中走出的高誓几人,陷入了蒙圈中。   “怎么回事?怎么一晃三天就过去了??!”银羚不死心的看着日期,露出了怀疑人生的表情。   玄玉眼底青黑,“你们在里面呆了三天,我、我不行了,好困……”   维持了三天大阵的玄玉头一歪,就陷入了沉睡。   常阳疯狂抓着脑袋,发出一声惨叫,“我的游戏活动!结束了!”   高誓拿出手机给高顾笙打着电话,被挂断了,没过两秒,收到一条短信。   【老爸!!!你终于出来了!!!】   连着用的感叹号可以看出来自家蠢儿子有多兴奋,这语气不知道的还以为是孙悟空终于从五指山下钻出来了。   【老爸你等等我,我现在在上课,马上出去!!!】   看见儿子没事就好,高誓回了个,【没事,先上课,一会打过来。】   【好!!!】   在大楼里看了看焦湖的回忆,就莫名其妙地过了三天,肚子还不怎么饿,真是种新奇的体验。   应不解跟在高誓身边,低着头。   高誓这才想起,“应道长,是不是饿了?走,去吃东西。”   应不解迟疑着点了点头,又摇摇头。   他小声说,“对不起。”   “我不知道会用这么长时间。”   高誓笑道,“看不看是我选的,怎么能怪你。”   应不解看起来放松了很多,“我忘记了很多东西,有一些,还不够熟练。”   “嗯。”高誓进入汽车,点开腕表,“没关系,慢慢来,你总会想起来的。”   应不解这种情况恐怕不是普通的失忆,不过没关系,应不解帮了他这么大的忙,等空渺出关之后,他会问空渺让应不解恢复的方法,帮他恢复记忆,找回残缺的爽灵与臭肺。   “道长想吃什……”   高誓滑动着屏幕的手突然顿住。   【星星检测到与乐乐有关词条10987条,请问是否立刻进行查看?】   高誓点开最顶上的词条,映入眼帘的,赫然是:   【姐妹们!找到那个死皮赖脸扒着秦时哥哥不放的丑八怪了!】   下面跟着的图片,赫然是高顾笙理发之前的照片。 第三十四章 高誓:这算盘打得我在周氏都听到了   在这短短的三天期间, 到底发生了什么?   高誓的头还在一阵阵地闷疼着,却暂时顾不得了,眼看自家儿子就要携带一张震撼人心的照片火遍全网了, 是个人都冷静不下来。   他连忙打通自家老父亲的电话, “喂?爸!”   在瓜王的帮助下,高誓用了短短一分钟弄清了这三天网上发生的事情。   事情的最开始, 起源于今天上午, 秦时粉丝抓拍的一张照片。   照片很是唯美。   昏黄的路灯下,男人与少年的身影交叠,硕大的玉兰花开得灿烂,花树将他们的身影遮得绰约,如同一对亲密的恋人。   如果这是一对普通的小情侣,肯定会得到众人的祝福, 坏就坏在有人认出了照片中的男人——   这不秦时吗?!   这下可捅了马蜂窝, 粉丝们从“不会吧?”到“不会吧!”的转变, 只花了一上午。   发出照片的粉丝,是京大的学生, 而秦溏淉篜里时的行踪没有遮掩, 公司早就对外通知, 说秦时准备拍一部公益片,打算去B市选角。   最重要的是,京大确实有一大片玉兰花花树林。   秦时粉丝多, 一上午的时间,别说确定秦时身份了, 连照片拍摄地点和都被扒了出来, 还有人拉着自家姐妹/男友去拍照打卡, 短短两小时, 秦时同款火爆全网。   常年不关大门的京大不得不关闭大门,开启学生证检测,但慕名而来的人依旧络绎不绝,当真是八仙过海,各显神通,保安队大爷的嘴皮子都快磨出火星子了。   全网上午确定正主,下午就开始扒和秦时贴贴的少年。   如果秦时主动站出来保护高顾笙还好,偏偏秦时在微博发了张照片。   照片上是一盏烛火,有一只飞蛾正冲着烛火扑去。   配文:生为烛火。   粉丝们一看,集体怒了。   哥哥发的这条微博的意思,不就是说这人死粘着哥哥不放吗?!   对啊,哥哥是烛火,是光,才会吸引一些蛾子。   更有甚者,猜测高顾笙会不会是秦时的私生。   私生饭在饭圈就像是定时炸弹,受到整个饭圈的抵制。   于是没撑过一小时,高顾笙就被扒出来了。   ——不过其实说实话,这也不是什么难事,秦时从一开始就表现了对高顾笙的看好,无视表演和艺术的一众学生,偏偏点了个金融的参演,稍稍一对比高顾笙和照片少年的身形,就能对比出来。   但最后的关键一步却出了差错。   站姐把高顾笙“易容后”的照片发到了网上。   然后这个词条无可避免地爆了。   【我擦——秦流量的口味这么惊世骇俗?】   【别侮辱我们家哥哥好吗?】   【这不就是农夫与蛇的故事??我们哥哥给他参演的机会,他却往哥哥身上扑,不要脸!】   ……   还有更多恶毒的评论,属于那种需要铺满马赛克才能发出来的程度。   高顾笙的脸带着秦时的流量,直接火出了圈。   “高顾笙”这个名字,像病毒一样疯狂传播,没过一小时,整个网都知道了高顾笙这个人。   高誓看着网上辱骂高顾笙的词条,太阳穴突突地跳,“咱们的舆论部门怎么没有动作?”   电话那头的高父也很头疼,“怎么没有,没用。”   舆论爆发地太快了。   高家在娱乐圈没有企业,高顾笙被扒出来之后,高家舆论部门一面联络万星娱乐,一面去堵那些狗仔的嘴。   可秦时的站姐不为名不为利,只为了秦时不收委屈,不要高家许的利益也要把高顾笙爆出来。   没办法,高家开始压热搜。   一面给高顾笙的事情降热度,一面联系狗仔,开始爆娱乐圈的瓜,试图转移视线。   但没用。   一是秦时是目前国内的顶级流量,其他一线流量的热度加起来都打不过他。   二是高顾笙的脸委实惊世骇俗,配合上【秦时审美】【秦时重口味】之类的词条,杀疯了。   热搜五十条,秦时高顾笙独占半面江山。   高誓按了按额角。   最要命的是,在高顾笙的照片下,居然还有人发出这类评论。   【兄弟们怎么办,我居然觉得ggs有点好看。】   【射射,已经谢了。】   【楼上的口味这么重???不用都向你们正主看齐吧?!】   【男酮真可怕,我做梦都想不到这张脸还有人夸。】   【我是女的,但是u1s1,我明明是个颜狗,但是不知道为什么也老是想看ggs,一天不看浑身难受,看了之后难受一天。】   ……   高誓一时之间不知道该发愁倒霉儿子的吸引力越来越强横了,这么丑的易容还能凭借颜值勾人心动;还是该发愁,儿子之前明明只会吸引男性,现在变得男女通吃起来。   说起来……当初好像也没说引灵之体只会吸引男性。   高誓按着额角,趴在方向盘上问应不解,“道长,引灵之体局限于男性吗?”   吃着棉花糖的应不解摇摇头,“所有生灵。”   很好。   疲惫的老父亲仰面躺在座椅上,捂住了眼睛。   他之前一直被噩梦折磨,下意识觉得会被高顾笙吸引的只有男性。   不过这样的话,处理这件事反倒是变得简单起来了。   既然全网已经都知道了高顾笙这个人,堵不如疏,与其遮遮掩掩压热度,不如直接将高顾笙理发后的照片发在网上,让所有人看看,真正的高顾笙。   届时,谣言不攻自破。   毕竟大多数喜爱反馈的情绪是正向的、温和的,少数喜爱的反馈是带有摧毁欲与负面情绪的。   梦中那几个混账就是后者。   而现在,高顾笙在网上受到的对待几乎全是恶意的,总不会比现在还差了。   这时,高顾笙应该是上完了课,打了电话过来,“老爸!你去哪里了怎么现在才回来!”   高誓感觉自己的头疼从太阳穴蔓延到了后脑勺,但语气依旧平稳。   “出任务,时间比较长。”   “看微博了吗?”高誓顿了顿,“没看就先别看了。”   高顾笙一向听自家老爸的话,但是这次高顾笙挠挠头,“老爸,我看了,不过这些都没啥事,我同学们都知道情况不是这样的。”   “现在看见我被诽谤,不少同学帮我在网上帮我澄清。”   “还有现在京大大门被封了,外面的人也进不来,我觉得和平时没什么区别。”   说着说着,高誓听见高顾笙像是对身边的人说,“够了够了云姐,别投喂我了,你这么温柔我有点瘆得慌。”   接着高誓听见电话那头一个声音清亮的女声响起,“要不是看你被黑的这么惨,老娘才不伺候你,给老娘吃!”   “顾笙,你就从了云知意吧,难得这个男人婆这么温柔一次。”   “你给老娘滚!”   高誓在电话这头听得啼笑皆非,感觉头疼都被缓解了几分,想必有这些朋友陪伴着乐乐,他也不会像梦中那样……   高誓眸色沉了沉。   “老爸老爸,你还在吗?”   “嗯。”   同学们熙熙攘攘的说话声渐远,听起来高顾笙到了安静的角落。   “老爸我和你说,我这几天都被恶心死了。”   “我前几天去画展的时候,和秦时遇上了,这人特别油腻,我那天口罩都没摘,不知道为什么他就盯上我了。”   “我当时赶紧跑了,本来以为到了学校就没事了,结果万星娱乐说要拍一个公益片,宣传环保的,男主是秦时,女主是舍亭榭,余下的配角打算选用新人,选着选着就选到我们学校了。”   万星娱乐……最近出现的次数确实很多啊。   “剧情”定律,当某样东西或某个人被频繁提到,说明有关它的剧情就快要开始了。   “……我真的是想不明白,为什么剧组选角秦时也跟着来,我怕被秦时发现,云姐叫我去围观明星我都没去,结果剧组来我们学校的第二天正巧碰上国庆晚会,现场那么多人啊,上万人,他他妈……妈都没想到,他一眼就盯上我了!”   高顾笙气急之下差点爆粗口,幸好嘴刹及时。   小心翼翼地观察了下老爸没说他,丝滑地接上了之前愤怒的情绪,继续道,“我们学校那么多人啊,秦时选中我也就算了,一群人面前他就表现对我的看好,不停地暗示这个剧组多么好,不参演是我的损失,我明确拒绝了也没用,下次该说还是说。”   “他粉丝本来就多,搞得有一小部分觉得她家哥哥低声下气地,是我不识抬举。”   “他还私下找过我,动作很暧昧,什么帮我拧瓶盖、撩头发,我说最好保持距离,他说他求贤若渴,还老借机说一些看起来是玩笑的话。”   “其实我蛮喜欢你的。”   “给你个机会,得到我。”   “粉丝面对我可能会害羞甚至自卑吧,我理解。”   “啊啊啊——我拒绝他就说我欲擒故纵,耳朵和聋了似的,还自以为很深情。”   “最好笑的是,有次我被他问烦了,直接问他,他是不是想追我——呜呜呜我这句话问出来我都觉得我嘴脏了。”   “老爸你猜他回答我什么?他说,‘我心里怎么想的,你不知道吗,小傻瓜’。”   高誓在这头听得眉头紧锁,背上的寒毛根根竖起,他默念两遍“不能打人”,深吸一口气,问,“然后呢?”   高顾笙也在电话那头搓了搓自己的鸡皮疙瘩,“我说我听不懂,让他直说。”   “他说给我个机会,让我摘星。”   “我问他,他的女友粉和男友粉很多,会为我官宣吗?”   “他说,‘小粉丝,你知道的,男人不能只有爱情,还要有事业,如果官宣可能会掉很多粉丝,所以委屈你等一等好吗’。”   高誓捂住了额头。   好一个鱼和熊掌可兼得的渣男。   这算盘打得他在周氏都能听见了。   娱乐圈里没名没分不官宣跟了渣男七八年,到头来悄无声息被甩,看着渣男事业依旧风生水起的可怜嫂子还少吗?   最关键的是,外界几乎没人知道高顾笙和高家的关系,他们能查到的资料,也就是高顾笙是单亲家庭的孩子,父亲是警察。   如果这段关系开始,秦时那边的视角,自己将会占据绝对优势地位,到头来高顾笙怎么翻都翻不出去。   两父子相对沉默,都被秦时恶心的需要缓一缓。   片刻,高顾笙才道,“他这话说的有点太熟练了,有点问题。”   高顾笙一抖,“熟练是挺熟练,不过真的有人吃这一套吗?”   高誓道,“我车里那本《邪魅影帝爱上娇俏小助理》你不是看了吗?”   高顾笙心虚不吱声。   情话这东西,分谁说、对谁说。   你觉得很油很腻的话,在爱着对方的人眼中,可能刚刚好。   高顾笙从最开始就对秦时没什么好感,他说出一朵花来,高顾笙也只会警惕,更不要说——   秦时确实有点油……   高誓给舆论部发了指令,让他们去查有关秦时的黑料,重点关注桃色新闻。   高誓滑动着页面,观看词条。   看到了高誓同学发的,为高顾笙澄清的言论。   但是没有什么热度,像是被刻意压了。   还有一张放了高顾笙照片的,照片莫名其妙裂开了,让人很难不怀疑,是秦时那边的手笔。   被癞□□黏上的高贵天鹅,不仅能激起很多现实中被纠缠的小姑娘的同理心,还能通过虐粉来固粉,一举两得。   高誓看热点词条已经更新,飘得最高的是【谈谈你在现实生活中遇到的纠缠不放的猥琐男女】。   这个词条里,很多男女谈了自己曾被不喜欢的人纠缠的经历,已经上升到了社会问题,秦时借这个热度粉丝再创新高。   可很少有人知道,看似是受害者的秦时,其实是一个加害者。   高誓垂下眸子,滑动着承泽奇给自己发来的相片,“乐乐,高家会派人澄清,把你现在的照片发到网上,你做好准备。”   高顾笙“啊”了一声,“好啊老爸,你儿子天下第二帅,看谁还把我和秦时相提并论!”   高誓啼笑皆非,“哦?你还挺谦虚,那谁是天下第一帅?”   “那当然是我帅气逼人的老爸啦~” 第三十五章 高誓:我让你跳   什么都可以怀疑, 唯独不能怀疑高顾笙的吸引力。   美人各有千秋,每个人的审美并不相同,可高顾笙不一样——他的出生就是为了定义美, 他就是美的化身。   所有美好的词都是为他量身定做。   这是一张抓拍。   照片上的少年正不知和谁打闹着, 脸上洋溢着快乐的笑容,青春感扑面而来。   他站在阳光下, 阳光把他拥入怀中。   高顾笙的照片传到网上, 十分钟后,网络瘫痪。   从围博崩到某瓣,从颤音崩到某站,程序员紧急加班,头发掉了一片又一片。   【老婆,我的, 嘿嘿……】   【十分钟后我要他的全部资料!】   【(尖叫)(阴暗的爬行)(扭曲)(不可名状的爱意)(疯狂)】   【给大家介绍一下, 这是我男朋友】   【楼上的, 要不是他现在在我旁边哄我,我就信了】   【我不是男同, 但是、但是……草!】   ……   高顾笙的照片冲击力太大, 以至于很多人只看见了照片, 没注意澄清言论,等冷静下来才发现,这张神颜少年, 居然是一小时前被疯狂转载全网黑的高顾笙!   【不是吧不是吧不是吧??!】   【别什么人都来碰瓷我家宝贝儿好吗!】   【营销号能不能动动脑子啊!】   直到p图大v发言。   【这是两张脸部图片,叠上了。】   短短一句话, 让网友们看了又看。   接着整形科医生、骨科医生、摄影大v等纷纷入场, 锤定了这两张图片里是同一人。   这……   秦时的一部分颜粉看见高顾笙的照片后当场倒戈。   【说真的, 现在再看之前的词条, 总觉得“癞□□”另有其人(另附秦时出圈照与高顾笙照片)。】   【对不起,秦时,以后咱们还是做陌生人吧,我爬墙了。】   【我不是这个世界上唯一一个为两个男人动心的女人吧呜呜呜。】   秦时的颜当然无可置疑,但是与高顾笙一比高下立判,任谁都没法昧着良心说高顾笙是癞□□。   之前一边倒的局势达到微妙平衡后,终于一部分理性讨论党浮出水面。   有讨论照片的。   【其实这张照片也不一定是敲定了两人就有什么关系啊,说不定只是借位呢?大家看,玉兰花开得很旺盛,把两人的身体都挡住了,是不是在拥抱都不一定。况且如果人家是朋友的话,抱一抱也没什么吧。】   【楼上说照片可能是借位的,有道理,但是两人没什么关系绝不可能!   首先是之前qs发的微博,那个“我为烛火”的微博大家都看了吧?如果是朋友的话直接澄清不行吗?为什么要发这么让人误会的微博?   其次是qs的眼神,众所周知,qs演技稀烂,上次剧里的狗子演技都比他好,你们看这张照片他的眼神,都快把ggs给吃了!】   有讨论微博的。   【这个……咱们不会是误会了吧?那个“我为烛火”的“为”字,也没说是二声还是四声啊。qs是不是说他自己是飞蛾?】   【烛火不烛火的我不知道,但是我知道今下午黑ggs这么狠,都有粉丝晒了火车票,扬言要给ggs泼硫酸了,如果秦时在乎ggs,不会不发声明保护他。】   有讨论颜值和追求的关系的。   【高顾笙这颜值还用纠缠吗?他说句话,我命都给他!】   【哥哥又不是你,说不定高不是哥哥喜欢的类型呢?】   【又来了又来了!能不能别老看脸!长得好看也不一定人人都喜欢啊!谁说长得丑就不可能被纠缠了,难道看见杀人犯长得好看还要免罪吗?!】   【楼上说的有道理,咱们不是野兽,不能只看外貌。但是……这是第一次有人说秦时长得丑吧?我看第一遍居然没觉得有违和感,我疯了还是这个世界疯了?】   还有讨论秦时人品的。   【呵呵,我一直对秦时没好感,之前还看见秦时和自家粉丝合照,又搂腰又摸肚子,说不定这次是秦时看见人家长得好看动了歪心思,想动手动脚,没想到被驳了面子,所以气不过引导粉丝网爆呢?】   【我也……之前我穿着露肩上衣去接机,得到了合照的机会,他把手搭我肩上,手指一直在摩挲我的肩膀,不知道是不是故意的,还碰到了我的脖子,越想越膈应,慢慢就脱粉了。】   【楼上蹭热度?你长什么样啊在这唧唧歪歪,娱乐圈女明星好看的不比你多?也没见哥哥传出什么绯闻来,别自作多情了好吗?】   【楼上疯狗,鉴定完毕。】   ……   高誓盯着讨论秦时人品的话题,轻轻地敲了敲桌子。   下一秒,影帝萧予圣发声。   【其实我很中意高顾笙同学,曾想邀请他成为我公益片的男主,我相信我看中的演员不会做出这种事(握拳)(握拳)。】   网络再次瘫痪,   萧予圣与秦时不同,他的颜值完全不输于秦时,粉丝却是实打实地靠着一部部口碑绝佳的作品攒起来的。   换句话说,两人根本不在一个级别,秦时如果想与萧予圣开战,将会被惨烈地碾压。   萧予圣不太喜欢微博营业,他的微博上都是公事公办的剧组宣传照,近一年首次发无关剧组的微博,居然是关于一个素人少年。   高誓看着萧予圣的微博,头更疼了,这次的疼痛来势汹汹,伴随着零碎的片段。   他脸色惨白,额头微汗,面色却依旧无波无澜,“星星,通知舆论部,那些证据可以慢慢放了。”   说完,高誓便昏了过去。   手腕上的星星还在一板一眼地回答收到,在一旁吃桃子的应不解一闪,下一瞬出现在高誓身边,双腿恰好给他做了枕头。   高誓在昏迷中,眉头也是紧锁的。   他额发垂下,遮掩了过于凌厉的气势,让人能够直视他的面容而不被灼伤。   令人惊讶的年轻。   应不解轻轻拨开他的额发,眼中似有什么闪过,却又恢复成一潭死水。   其实高誓前几天,也才过二十六岁的生日。   他的气势太容易让人当做上位者,当做大哥,当做精神支柱。在小队里他是无所不能的高队长,在高顾笙面前他是最可靠的父亲。   应不解的右手轻轻覆上他的眼睛,一股白光从高誓的眉心缓缓涌入。   高誓的眉头慢慢舒展了。   应不解的吐息带着桃子的甜香。   “好梦。”   ……   高顾笙是什么人,他可是警惕心被高誓给养爆表的人,秦时这么纠缠他,他难道就一点动作都没有?   在最开始,高顾笙就有“秦时是一个明星”的意识了,因此,秦时在公共场合所有的明示暗示,他全都正面拒绝,学校的同学都可以为他作证,也因为他拒绝次数太多,引起了某些粉丝的不满,如今反倒是成为了证明他“清白”的证据。   其次,高顾笙尽可能地减少和秦时的私下接触,哪怕真的有两个人单独接触的情况,高顾笙也尽可能将地点控制在有人的场合。   高顾笙倒不是怕秦时强迫他——笑话,秦时那体格还能强迫?   之前高顾笙的体育课选了跆拳道项目,秦时非得兴致勃勃地跑上来和高顾笙过两招,说是什么想考察考察大家的身体灵活性,因为在要拍的公益片里,需要演员们跋山涉水——然而,看他那贼眉鼠眼的样子,高顾笙就能猜到他丫在打什么主意。   秦时确实有两下子,毕竟之前在男团,唱跳需要一定体力支撑,加上前几个都是女同学,力量比秦时天然稍差一些,被秦时轻松制服。   秦时没说自己用跆拳道对打,所以相当于实战,他仗着自己体力好,在比试的时候搂个腰,蹭个肩,吃个豆腐,被碰的女同学有的觉得不太对劲,但秦时的动作完全可以说是比试中常见的接触,而有的只窃喜于自己能和偶像亲密接触中。   好好一场比试打得就像交谊舞大会。   几个女同学身在局中看不清,高顾笙却看得一清二楚,轮到他的时候,他眼看着秦时对他来了个自以为很帅气的挑眉,笑道:“我可不会手下留情哦。”   高顾笙一笑,“正合我意!”   接着高顾笙一脚把秦时撂倒在地。   秦时蒙了。   周围的同学也有点蒙。   他们知道高顾笙体育相当不错,但没想到能把人高马大的秦时一脚踢地上。   秦时爬起来,勉强露出个不服输的笑容,“是我轻敌了,再来!”   ……   然后他又被高顾笙踢地上了。   如此反复三次,高顾笙道,“算了吧。”   秦时脸色青青白白。   “你的底盘不太稳。”   一旁的老师连忙过来打圆场,“刚才秦先生已经过了好几场,想必体力也跟不上了。”   一边说着一边给自己的爱徒打眼色,高顾笙背着秦时冲老师眨眨眼,做了个给嘴巴拉拉链的动作,然后一笑。   由此可见,两人之间的力量完全没有可比性,高顾笙让他一只手,秦时都打不过他,完全不怕什么强迫。   高顾笙只是在避免.流言蜚语,毕竟瓜田李下。   而除此之外,高顾笙身边还跟着三个隐匿特别好的保镖,保镖首领是云姨。   保镖们拍下了高顾笙与秦时所有的独处画面,而且还是不同的角度,伪装成过路人,让可信程度翻倍。   不论是高顾笙多次拒绝秦时的视频,还是秦时对高顾笙私下纠缠的视频,被分批次发到了网上。   有图有真相,连角度都有好几个,让粉丝想洗都洗不了。   当然,秦时被高顾笙连续撂倒三次的视频也被发到了网上。   为了保护女同学的隐私,几位女同学的对战没有被发上去,只发了秦时与高顾笙的对战,但是在两人对战中,秦时耍赖和“柔弱”的身姿,还是对他的形象造成了极大的冲击。   【眼瞎了眼瞎了】   【这、这他妈的真是秦时???连一个瘦瘦弱弱的少年人都打不过?秦时可是比高顾笙高半头啊!】   【疯了疯了疯了!秦时下盘真的不稳!该不会真的像话题里说的,秦时私下玩的花,把自己给掏空了吧!】   【yue了,秦时让我想起之前纠缠我的一个男的,我明确拒绝七八次,为了躲他换了五次手机号,他还是穷追不舍,不会真的有男的把死缠烂打当深情吧?】   【我怎么听他们的对话听得有点恶心,秦时说话好油腻啊。】   【楼上的,你不是一个人,我看了视频,感觉今晚要吃不下饭了。】   一夜之间,形式逆转,秦时的房子塌了一半。   秦时一天之内粉丝涨跌数量上百万,和秦时粉丝一起掉的,还有程序员的头发。   ……   万星娱乐。   秦时焦躁地坐在沙发上,看见房门打开,眼前一亮,“牛姐!公司那边怎么说?”   秦时的经纪人按按额头,“你这次犯的不算原则性错误,先别急,公司不会放弃你。”   “但坏就坏在,萧影帝亲自下场了。”   “厉总和萧影帝不和你一直知道,你让他丢了个大脸。”   秦时脸色一白,“那怎么办牛姐?”   牛姐道,“好在你现在的流量在整个娱乐圈也是最高的,万星也暂时没人能比得过你,所以公司不会放弃你,现在咱们要把这件事圆过来。”   “早就和你说,看中哪个无所谓,但尾巴要处理干净,本来还能说是你求贤若渴,让大家误会,没想到你警惕性这么差,被人拍了都不知道,说的话还这么露骨,圆都圆不过来!”   秦时连忙讨饶,“我错了,我真的知道错了牛姐。”   他长得一张好脸,在唱跳上有点天赋,一出道就被厉陌尘力捧,去和萧予圣打擂台,一直顺风顺水,他的粉丝也近乎盲目地支持他,这还是第一次被全网黑,他有点慌了。   牛姐看他这副模样,叹了口气,“现在,你在微博道歉,说很抱歉自己的追求让他苦恼了,中午发的微博,意思是自己才是飞蛾,对他的喜欢如同飞蛾扑火……”   秦时惊叫,“可这样的话我会掉粉的!”   牛姐瞪了他一眼,恨其不争,“你也知道!那你还做这些干什么?!”   “你的路人缘都崩了,你的对家各个都想踩过来吸你的血!这件事已经上升成热点问题了,你再不表态,粉丝都掉干净了!”   “现在你立一个深情人设,没准还能挽回一点。”   秦时连忙拿出手机,“我马上发马上发!”   牛姐看他编辑着微博,语气稍微和缓了些,“这就对了,你给高顾笙道歉,然后说自己以后专注事业,不会再打扰他。”   秦时“嗯”了一声,眼底仍有不甘。   牛姐警告道:“你别有别的心思!”   “高顾笙很可能和高家有关系,中午的时候高家的网络舆论部联系万星娱乐了。”   秦时惊讶地从手机中抬起头,“高家?是……那个高家?”   “高顾笙、姓高……难道是高家人?!”   ……   “高家人?不是。”   厉陌尘坐在老板椅上,垂眸看着打印出的照片。   照片中的少年眉眼明媚,比夏日更灿烂。   “高家五代单传,高家的公子已经二十多了,不是他。”   黎助理小心翼翼地提醒,“厉总,高总前阵子好像对包养相关的事情十分感兴趣,高顾笙会不会是他的私生子?”   厉陌尘靠在椅背上,下颚线带着股冷硬的凌厉。   “不会,高总不会这么蠢。”   但或许,高顾笙是高总的小情儿也说不定。   厉陌尘想起自己的父亲,冷哼一声。   “安排一下,去京大,说打算给京大捐一千万。”   他想要的,还从没失手过。   高顾笙出身于单亲家庭,父亲只是个普通警察,想必生活不至于拮据,也不会太富裕,再加上高总为他出头了,这么看,他被包养的可能性很大。   不是想要钱吗,他也可以给。   这个少年,注定会成为他的金丝雀。   ***   而此时,昏暗的屋子里,萧予圣反复对比着高顾笙的两张照片。   看一眼,我的玫瑰,我的爱人!   看一眼,啊啊啊我的眼睛!我的眼睛瞎了!   在被辣得眼睛痛和被美到心脏险些爆掉的边缘反复横跳。   “不……我不信!”   也不知道是不信高顾笙的颜值差距如此之大,还是不信自己居然嘲讽了厉陌尘这么久,没想到自己想找的少年就在眼皮下。   小屋中,凄厉的男声如泣如诉。   “我不信!我不信啊!!!” 第三十六章 高誓:老子上去就是一拳   高誓又做梦了。   一缕阳光透过窗帘, 落在少年的脚踝,他的皮肤白得接近透明。   他未着寸缕,满身青紫, 纤细的脚腕上, 锁着一根金色的、细细的脚镣,脚踝被磨出一圈殷红。   脆弱而易碎。   仿佛下一秒就会变成泡沫。   他是梦中的高顾笙。   哪怕是在梦中, 高誓的心口都开始抽痛起来, 怒意像是野火,烧透他的五脏六腑。   身材健美的男人转过身,看着双眼空洞的高顾笙,微不可查地皱了皱眉头,俯身,一把掐住他的下巴, 强迫他抬起头。   “怎么, 还没认清现实?还想跑?”   高顾笙缓缓地摇了摇头, 像一个精致却没有灵魂的娃娃。   “呵,你最好记住, 再跑一次, 我不仅把你另一条腿打断, 还会把那家福利院推平。”   高顾笙声音沙哑,“不会的。”   男人满意地收回手,少年的下巴上, 已经多了一个红印子。   “走吧,别让我等太久。”   男人出门之后, 高顾笙艰难起身, 他双腿微微颤抖, 身上惨不忍睹。   他进了浴室, 过了一会走出来,身上却只套了件白色衬衫。   他低着头,手指颤抖着,正系着最后一粒纽扣。   白衬衫很大,边缘在大腿中段扫过,留下暧昧的阴影。   他走出房间,脚踝上的金链随着他的走动,发出清脆的碰撞声。   男人在吃早餐。   高顾笙的早餐只有两碗奶。   他安静地喝光了这些奶,用清水漱口后,走到了客厅的钢琴旁。   他的步伐顿了顿,身体有些僵硬,像是想起了什么不好的回忆,但他依旧走到了钢琴前,坐下。   钢琴声如同流水般从他指尖泻出,他的指尖好似点着晨辉与月光。   然而,男人却突然暴怒。   杯子从他脸侧丢过,一道红痕出现在高顾笙的面上,火辣辣地肿起。   演奏被迫打断。   “你这是什么意思?你在表示不满吗?!”   狠狠的一巴掌扇在脸上,高顾笙被径直扇到了地上,他的身体似乎很虚弱,躺在地上,险些要爬不起。   可男人还不肯放过他。   男人强横地揪着他的领子,将他从地上拖起,“不过一个玩物而已,你有什么资格不满!”   高顾笙的睫毛颤抖着,他低低地咳嗽着,眉眼淡淡。   “我确实是个玩物。”   “所以你把我送到别人床上,我也没办法反抗。”   他抬起头,看着眼前的男人,眼睛黑而空洞。   “所有决定都是你做的,我现在不过是弹了他们喜欢的曲子,你在生气什么呢?”   高誓的脑袋,“嗡”的一声,几乎要炸裂。   他狠狠一拳打向男□□头却穿过了男人的身体。   他就像是死去的亡魂,看着发生的惨剧,无能为力。   怒火烧的他眼睛通红,就在这时,他突然闻到了一股香气。   那是沉香香气混杂着桃子的甜香。   好像有人从背后,握住了他的手腕,告诉他,打上去。   这一次,可以狠狠打到梦中那个渣滓的脸。   高誓毫不犹豫地一拳挥了过去。   这一拳毫无保留,一拳就将男人打翻在地。   碰到了!   高誓一腿横扫而过,打中男人身躯,发出“砰”的一声巨响,男人喷出血来。   这是高誓第一次改变梦境。   即便他知道,这一切都是假的,男人的瞳孔在他闻到桃子味的刹那就失去了光彩,但他还是酣畅淋漓。   ……   高誓动了动,罕见地没有在清醒后立刻睁开眼睛。   刚才那个梦的结局实在太畅快了,让他忍不住想再回味一遍。   但是梦中的甜香好像被带到现实中了,而且脑袋枕着的东西温热,怎么也不像他的枕头。   高誓豁然睁开眼,与应不解来了个大眼瞪小眼。   应不解眨了眨眼睛,迟疑地将刚拨开的桃子味棒棒糖送到高誓嘴边。   高誓感觉大脑有点宕机,下意识咬住棒棒糖,从沙发上爬起来。   两人相顾无言。   或者说,出于尴尬和疑惑的,只有高誓一个。   片刻,高誓轻咳一声,“谢谢应道长。”   应不解高冷地“嗯”了一声,如果不看他手忙脚乱地扒山竹的动作,还是会相信他是一个高冷的道长,而不是嘴里塞了山竹肉没法说话。   高誓哭笑不得,拿过一根牙签,戳了几下一捏,山竹就被完整拨开。   高誓递给应不解,就看他眼前一亮,开开心心地一口闷了下去。   见状,高誓索性一边扒山竹,一边开门见山道,“道长,刚在在梦里……是你吗?”   他问的含糊,应不解却听懂了,又“嗯”了一声。   他把嘴里的山竹肉咽下,道,“你很生气。”   “什么?”高誓诧异地抬起头,却见应不解把目光从食物上挪开,认认真真地看着他。   被这样专注地看着,不会有人怀疑,应不解是个爽灵不全的人。   “不要生气。”   “我帮你。”   应不解说完这些,就又低下头,开始吃高誓扒的山竹。   高誓看着应不解,总觉得,像是被戳了一下心脏,有种奇怪的、酸涩的感觉。   高誓抓了一把头发,深深吐出一口气,想说什么,最终却只是将手边装满山竹的瓷盘推到应不解面前,“道长,多吃点。”   应不解忙着吃山竹,百忙之中又“嗯”了一声。   ……   高誓开始回忆梦中的片段。   很显然,梦中的男人,之前的【契约者】,就是万星娱乐的总裁,厉陌尘。   看来厉陌尘是通过胁迫的手段,让梦中的高顾笙成为了他的金丝雀,又不知道发生了什么,或者是交换玩伴,或者是换取资源,高顾笙被送到了别人的床上。   再后来,高顾笙又回到了厉陌尘的身边,而这次的厉陌尘对高顾笙控制欲更加强横,甚至在高顾笙逃跑之后,打断了他的一条腿。   高誓记录到这里,拳头又硬了。   他做了几次深呼吸,才压下直接驾车到万星娱乐,暴打厉陌尘的冲动。   高誓点燃一根烟,架在烟灰缸上,任由烟气缓缓升起。   咬碎嘴里的薄荷糖,任由清凉的甜意刺激着感官,高誓浏览着之前的记忆片段。   在记录【章天师】的一部分,高顾笙与章天师的初遇里,高顾笙的腿就是有点跛的,看来是因为厉陌尘的缘故落下了病根。   高誓面无表情地将薄荷糖吞下,又剥开一根棒棒糖。   他这次打开了记录着圈里某些人信息的文件。   翻到厉陌尘这一页。   厉家是在三代前发家的,一直在娱乐圈发展,经过这么多年的发展,厉家在娱乐圈可谓只手遮天,小半个娱乐圈的艺人都和万星娱乐有点关系。   厉陌尘的父亲能力一般,只有守成,但厉陌尘天赋却极为出众,不仅年纪轻轻就得到厉家老家主的认可,接替父亲的位置成为厉家总裁,还带着厉家更上一层楼。   他的野心不止于此,最近似乎有往房地产方面发展的意向。   房地产……   在梦里的厉陌尘,已经成功了。   而高誓记得,在不久之后,就有一次土地竞拍。   高誓拨通高父的电话,“喂?爸。”   “长话短说。”   高父的声音透着被打搅的不爽,高誓一看时间,明天是爸妈的结婚纪念日,估计高父正忙着呢。   高誓听话地长话短说,“爸,给我一个亿。”   “什么?!”   听着电话那头的声音,高誓草草解释,“一月后有个土地竞拍,我可能要参加。”   高父不爽道,“怎么,家里的企业不管,就想去搞地?”   又来了又来了。   没办法,人在屋檐下,高誓耐着性子解释,“爸,我梦见厉陌尘往房地产方面发展成功了。”   高父冷静下来,沉声问,“厉陌尘也是你梦里欺负过乐乐的人?”   高誓应了一声,“不出意外的话,过几天我梦到的线索就能猜到他拍的是哪块地,地咱们可以转卖,但绝不能落在厉陌尘手里。”   “好,这几天让你沉叔转给你。”   “你爷爷生日快到了,记得准备。”   高誓咬碎棒棒糖,笑道,“都准备好了,爷爷肯定喜欢。”   “还有,这几天没事少给我和你妈打电话。”   高誓“嗯嗯嗯”,“知道了知道了,老头儿和妈结婚纪念日过得愉快——”   “嘟嘟嘟……”   那边电话挂了。   和自家老父亲通话之后,心情都好了不少,高誓把烟按灭,点开热搜。   秦时道歉的热搜高高挂起。   高誓看了一遍,冷哼一声。   还没完呢。   他向来信奉的是斩草要除根。   况且,目前秦时是万星娱乐的摇钱树,能把秦时处理掉,也算是斩断了厉陌尘的左膀右臂。   这时,高誓收到了一条消息。   【老板,秦时之前疑似和女人开过房。】   接着那边发过来一张照片,照片上,是秦时与一个女人并肩往酒店走去。   高誓问,【保真?什么时候的照片?】   【一年之前的照片了。】   【圈里的一个狗仔,品行不太好,拿着这张照片向秦时那边要了十万的封口费,自己却偷偷留了一份没删。】   【他一直有赌点小钱的习惯,上次跟一个明星跟到X市地下赌场,明星没抓拍到,自己倒是犯了赌瘾,裤子都输光了,还欠了一屁股债,现在红了眼似的,要把之前没删的照片卖出去。】   【不过这个狗仔的职业技术也不咋样,全是些捕风捉影的事情,只有这张照片有点东西。】   高誓看着这张照片,照片拍的很模糊,秦时背对着相机,衣服倒是和那天秦时公演穿的衣服对上了,身形也能叠上,但这还不算决定性的证据,想洗白很简单。   这张照片不能单独放出去,如果能拍到决定性的照片,给合集充个数也不错。   照片上的女人正侧过头和秦时说话,眉眼间带着羞涩的笑意,很轻易就能看出两人的关系不一般。   高誓又看了这张照片一会,看不出什么新线索了,顺手给高顾笙转过去。   【不是决定性的,先别往网上发,如果遇到什么事的话可以威胁秦时收手。】   而后他又给侦查保镖回消息,【好,跟一下秦时,看看能不能拍到照片。】   【收到。】   收起手机,手表上恰好弹出一条消息。   【感谢万星娱乐总裁厉陌尘,为我校捐款一千万!】   是他关注的,乐乐学校的微博。   高誓皱了皱眉头,刚想给高顾笙打电话,就见高顾笙的电话打了过来。   “老爸!你给我发的照片上的那个姐姐,我见过!”   “之前去画展的时候,请了秦时做开幕演出,这个姐姐当时怀着孕在下面给秦时拍照!”   “卧槽,孩子不会是秦时的吧?!” 第三十七章 高誓:斩草除根   踏破铁鞋无觅处, 得来全不费工夫。   用在此时,恰到好处。   有了目标,再去找秦时的麻烦, 就好找多了。   侦探团只用了不到半小时, 就找出照片中的女人。   她叫韩之苗,是秦时的站姐之一, 成为他的站姐已经有三年了。   在网络几乎所有的社交软件, 内容几乎都是关于秦时的。   更致命的是,侦探团找出了她的小号,在小号中,她记录了自己的日常生活。她就像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幸福妻子一样,虽然与自己的爱人聚少离多,但恩爱非常, 她还有了身孕, 让她一天比一天更加期待未来。   而秦时虽然目前在向演员方向转型, 但毫不夸张地说,一条狗演技都比他好是真的。   秦时上一部剧是演的人与妖之间的故事, 里面有一个配角是一只狗妖, 狗妖在兽形态的扮演者, 是一条网红小狗,这只狗妖为了救人,牺牲了自己, 最后一幕,是它以兽形态被秦时抱在怀里, 发出几声呜咽, 然后死去。   导演想表现的是张狂的狗妖为了救人, 死前极其狼狈可怜, 想说话都无法口吐人言,只能以狗的形态发出两声呜咽,它的遗言将会是整部电影永远解不开的迷。   因此,最后死在秦时怀里的,必须是狗。   一开始导演还担心网红小狗听不懂指令,都做好了一直重拍的打算,没想到网红小狗感情充沛,望着主人手里的鸡肉条,眼里甚至出现了水光。   反倒是应该表现悲痛的秦时木愣愣地像根木头,导演提点了一次后,他倒是试图竭力表现悲伤了,但他表现的方式就是鼻孔翕动、双目瞪圆、怒吼,让人很难不怀疑他下一秒就要喊“紫薇——!”。   这一场戏的时间全花在了秦时身上,网红小狗最后都累得打哈欠。   然后不知道哪家狗仔这么损,居然把秦时翻车的几次偷拍了下来,做成一个不到一分钟的短视频花絮给发了出去。   顿时,网上吵翻了天,粉丝竭力帮秦时洗地,但黑粉们从这短短一分钟的视频中截出了数个表情包,两边打得热火朝天,相当热闹。   不过打到最后,“秦时演技不如狗”的名号,算是洗不掉了。   到最后,也没找出究竟是哪个狗仔这么勇。   综上,秦时虽然正向演员方向转型,但显然,某人的演技只能吸引一大批黑粉,他如今的粉丝基本都是在作为偶像期间积累的,起码百分之六十以上是女友粉。   如果他被爆出和自家站姐有了一个孩子,对他的流量将会是极大的打击。   高誓看着韩之苗的微博,感觉有些替她难过。   她是真的很喜欢秦时。   可她喜欢的秦时,心里装的却不只是她。   【老板,秦时身上有大料可挖!】   思索间,侦探团那边发来了消息,附上一张微博名截图。   【老板,这个姑娘好像也和秦时有点关系!】   高誓早已料到秦时身上不干净,【好,继续查。】   【收到!】   高誓轻轻敲了敲桌面。   他做事,向来信奉斩草要除根,秦时这事儿没完,既然要动手,就要把他处理地干干净净。   况且,秦时是万星娱乐力捧的明星,目前无人可取代他的流量,如果能让秦时彻底塌房,无异于斩断厉陌尘的左膀右臂。   说起左膀右臂,让万星娱乐力捧的,还有一个人。   就是当初让承泽奇伤碎了心的舍亭榭。   舍亭榭最近在银屏上的次数好像变多了。   还有周家的代言,别看周家的代言很接地气,但周家的企业做的很大,走的是薄利多销的路线,每一家超市和小店都能看见周家的产品,如果舍亭榭能接下这个代言,她的国民识别度将会大大提升。   这次倒是阴差阳错的,挡了挡舍亭榭的进阶之路。   高誓舒展了一下身体,去浴室冲了个凉。   在冲凉期间又接到了几条消息。   其实出任务之后,有一段时间的休假,短则一天,长则一周。   因为异警虽然比普通人的灵气更盛,但毕竟本身归根结底还是普通人,沾染了阴气会让人精神不振,昏昏欲睡,时间久了还会让人体弱生病。   因此,在出任务之后都会有一个短短的假期,让异警们外出晒晒太阳,驱散身上的阴气。   虽然一般阴气近不了高誓的身,但毕竟出任务也是个体力活,高誓也需要休息,所以在高誓休息的时候,队里的消息不重要的冉秋就会直接处理,实在无法处理才会找高誓。   这次,就有一个好像不太重要,但对高誓很重要的消息。   温炎被判刑了。   当初,温学长试图迷|奸高顾笙,被当场抓获,后来在审讯中,温家人说,警方抓的不是温凉,而是温凉的双胞胎弟弟,温炎。   监控全程对准被捉到的青年,加上在高誓的提议之下,灵管所也派出一人查这件事,因此,温家绝不可能偷天换日。   所以,在局子里待着的这个,就是当初抓到的那个人。   可高顾笙直觉敏锐,可以确定当初对他动手的就是温凉,至于温炎,他连见都没见过。   不管怎么说,在留证指纹之后,被抓到的那个被无缝送进了监狱。   这事儿其实很奇怪。   温凉是温家的少家主,京大校草,学生会会长,荣光加身。   温炎默默无闻,在圈子里查无此人。   如果温家想让温炎顶替了温凉的身份,图的是什么呢?   如果温炎和温凉一样优秀,也没必要这么多年藏着掖着了。   那就是为了保持“温凉”这个名字的干净?   等真正的温凉出狱之后,两人再交换身份,神不知鬼不觉地将所有污水都泼在温炎身上。   这个猜测倒是有些可能。   高誓轻轻摩挲了一下下巴。   总归敢对高顾笙动手的那个被判了三年半,近期是没发出来捣乱了。   梦中的温凉,除了本身的能力,也离不开家里的支持。   能在梦中搞垄断的家族,要说手上有多干净,高誓是不信的。   这三年半期间,他会好好盯着温家。   高誓想到这里,轻笑一声,感觉自己成了故事里的大反派。   ……   一周后,周家的事情彻底落下帷幕。   当年的食品产业巨头轰然倒塌。   秦时这几天倒也安分了不少,发了道歉声明之后,后面的几天还发了几张自己跟表演课老师上课的照片,一副洗心革面的样子。   粉丝们纷纷露出头来。   【其实哥哥只是太喜欢笙笙了而已,笙笙这样的谁不喜欢啊。】   【现在哥哥已经知道错了,大家再给哥哥一个机会吧,谁不会犯错呢?】   【纯路人,有一说一,其实秦时也没做错什么吧?就是某些粉丝太疯了,又人肉又骂人,秦时真可怜,被牵连了。】   除了粉丝们小心翼翼的试探,“原谅秦时”和“其实秦时也没做错什么”的言论也越来越多。   高誓知道,万星的水军开始下场带节奏了。   互联网的记忆太浅淡了。   如果不把人彻底按死,秦时过不了多久又会恢复到原本风光无限的样子。   好在经过侦探团一周不眠不休的加班,秦时已经被扒得干干净净。   高誓看着手上的文件,只能用四个字形容——触目惊心。   他按下心里的火气,刚把棒棒糖塞嘴里,倒霉儿子就给自己打来了电话。   “老爸,今天那个万星娱乐的总裁,来我们学校了。”   “他不是已经捐完钱了吗,怎么又来了?”   高誓敏锐地察觉到了一丝不对。   ***   高顾笙这几天过的相当惬意。   孙珺被吴大师看中,收为关门弟子,想必以后肯定会成为像吴勤一样的大师。   孙珺的事情刺激到了贾琦,这段时间好像是在忙着拜师。   在礼大师的帮助下,还是成功拜了一位师父,叫武仁。   武仁大师虽然听起来让人想起某种在中秋节备受冷落的月饼,但本人还是很有实力的,在画坛的名号也只比吴勤略低一头。   听说当年吴勤和武仁有些摩擦,可能这也是武仁收下贾琦做徒弟的原因之一。   毕竟贾琦虽然天赋尚可,但倦怠和自作聪明是致命伤,武仁虽比吴勤略逊一筹,也看不上贾琦这样的学生。   武仁大概是对贾琦寄予了极大的期待,贾琦这段时间忙得脚不沾地,别说来跟着他上课了,一周时间连人影都见不到,高顾笙乐得清闲。   今天要测体育一千米,高顾笙换上统一的运动服,往操场走。   运动服是白色的短袖,蓝色的短裤,高顾笙的露出的小腿被蓝色的短裤一衬,在阳光下简直白的晃眼。   他浑然不觉,去自动贩卖机买了两瓶冰水,看见赶来的云知意,顺手抛给她一瓶。   “小笙,你看那边的揽胜,我怎么觉得有点眼熟?”   云知意皱着眉头看向那边。   “我怎么记得那是厉总的车?不是都捐完款了吗?他怎么又来了?”   高顾笙心里一个“咯噔”。   他突然想起之前莫名其妙说让他去见一见他们“boss”的奇怪男人。   喂喂喂,不是吧? 第三十八章 高顾笙:呲呲——   小说里一天三百六十五天, 有三百天都在追妻的总裁,是骗人的。   正常情况下,厉陌尘绝不可能闲得无聊到京大来浪费时间。如果说上一次捐款是因为厉家要回馈社会, 这一次无缘无故地来京大遛弯, 就值得深思了。   还是那句老话,高顾笙从没怀疑过自己这张脸的杀伤力, 自作多情总比为时已晚好。   高顾笙浑身寒毛炸起, 赶紧给自家老爸打电话报信。   不知道是不是他太过精神敏感,总觉得有道视线如影随形地跟着他。   ……   车内,厉陌尘盯着高顾笙远去的背影,目光让人想起猎鹰或是野狼。   厉陌尘原本的计划,是在高顾笙面前展现财力。   被包养不就是求财吗?高家能给他的,他厉陌尘也能给。   但是事情的发展和他想象的不一样。   这几日, 曾给高顾笙递过名片的黎助理, 在学校忙着后续事项, 并遵从他的指示在学校里逛了两圈,明面上是说要看看学生们的生活环境怎么样, 实际上是为了让学生们熟悉他的脸, 尤其是让高顾笙意识到, 曾要与他见面的boss,是厉陌尘。   然而,已经过去一周了, 高顾笙却并没有联系自己。   厉陌尘已经没心情慢慢等着鱼儿上钩了。   因为高顾笙的照片被发到网上,他的这张脸确实太过引人注意, 有人想将他签到自己名下成为明星, 有人却想将他收到怀里。   觊觎他的人太多, 虽然厉陌尘自信高顾笙不可能拒绝他, 但自认的囊中之物被人窥视,确实让人很不舒服。   况且,成为明星确实比成为某个人的专宠要好得多。   毫不夸张的说,高顾笙不需要会唱歌跳舞,不需要会演戏,他只需要往那一站,就会有无数人为他买单。   流量至上的年代,就连秦时这种东西都能被捧上神坛,更不要说高顾笙。   在娱乐圈,学历高的明星向来稀缺,高顾笙不但是B市高考榜眼,还是金融系的学霸,高顾笙完全可以凭借神颜学霸的名号一举成神。   他代表着令人惊叹的流连,与源源不断的收入。   不会有人能心甘情愿地放弃这块大蛋糕。   所以,起初只是想包养高顾笙的厉陌尘改变了主意。   他没必要将一切都摆在明面上,身为娱乐圈的巨头,他完全可以直接把高顾笙签到万星娱乐。   一个没有接触过娱乐圈的穷学生,真的能找出合同上所有的被动过的手脚吗?   厉陌尘看着车外,直到高顾笙的背影隐没在树荫中。   他势在必得。   ***   暗红的跑道上,青春的少年少女们尽情挥洒着汗水,高顾笙一马当先,把第二名拉了有十几米的距离。   他眉眼肆意张扬,黑发被吹得向后飞起,晶莹的汗水洒落,整个人熠熠生辉。   “第一!”   高顾笙快走两步,缓冲着慢下脚步,一旁的云知意抛给他一瓶水。   “行啊小笙,又是第一。”   高顾笙扬眉,“那是!”   他看见一旁的墨桦,锤了锤墨桦的手臂,“华子,你怎么有空过来了?”   墨桦是高顾笙四人小分队里的最后一位,体育系。   墨桦再过一段时间就会被招进国家队,因此,他的老师平时将他看得很严,高顾笙他们也有段时间没见他了。   高顾笙羡慕地看着墨桦手臂上凸起的肌肉,虽然不是他最喜欢的那种肌肉块,但有总比没有强。   “呜呜呜华子你的肌肉越来越漂亮了。”   高顾笙捏了捏自己软乎乎的手臂,又捏了捏墨桦的手臂,流下了羡慕的泪水。   云知意嫌弃地拍了高顾笙的脑门一下,“口意——不要用这张脸做出这么猥琐的表情!”   墨桦的表情不多,但此时他的脸上写满了生无可恋。   他揉了揉额角,“周达和贾琦……太过分了。”   “哦?”   高顾笙和云知意竖起了耳朵。   墨桦平时两耳不闻窗外事,他们真的很好奇,这两个人到底是做了什么,能让墨桦说出“过分”二字。   墨桦木着脸被八卦的两人拉到了墙角,看着两张写满求知欲的脸,他叹了口气,“周达和贾琦,在更衣室。”   “我撞见了。”   ……好!   字句精炼,字字珠玑。   短短两句就造成了两次冲击。   云知意张了张嘴,“是、是我想的那个意思?”   墨桦沉重的点了点头。   高顾笙之前受淋浴头事件冲击过一次,这次受到的震撼倒是没云知意那么夸张,他缓了一会,评价道,“周达……精力挺旺盛。”   云知意不可置信,“不是,你们每天练成那个鬼样子——上次聚餐前一晚你被加练,结果第二天爬不起来,小笙还以为你瘫了,急急忙忙地去找校医,他路痴得要死,急糊涂了逢人就问‘校医院在哪?墨桦瘫痪了!’结果半天之后整个体育学院都知道,墨大神被活活练残了。吓得你教练一把年纪了一把鼻涕一把泪的,看着怪可怜的。”   “都这样了周达还有心情搞七搞八??”   被提起黑历史,高顾笙面红耳赤,“别念了!师父别念了!”   墨桦想起当年被教练的眼泪鼻涕糊了一身的背心,脸上默默滑过三道黑线。   “不……周达这段时间的训练确实出了问题,他的体能下降了不少,这周教练已经警告他了,说再这样要把他踢出训练队,但是周达没听。”   “林昆也是这样。”   不知何时过来的周镜开口。   云知意被吓了一跳,猛地转身,马尾向着周镜脸上抽过去,被周镜后退一步及时躲开。   他左手抱着一摞资料,右手淡定地推了推眼镜。   “这次的数学交流会,林昆的资格被取消了。”   云知意扬眉,“周大学神还会关注别人?”   云知意这话没有嘲讽的意思——周镜连跳两级直接报送入学,数学竞赛杀得高年级学长学姐胆战心惊,大一被教授直接吸纳入组,自此之后一战成名。   然而,这样的周镜也有缺点,他的缺点就是不会处理人际关系,难听点说就是情商低、极低。   高顾笙几人每天都担心他走在路上会被人套麻袋。   周镜能分出精力关注林昆才是怪事。   周镜道,“之前听顾笙说起贾琦的林昆的事情,我就多关注了一点。”   他又推了推眼镜,“林昆这段时间在数学组的成绩下降很厉害,教授说他心思不在学习上,等不起他,干脆踢出去了。”   高顾笙摇摇头,想起那个淋浴头,神情扭曲,“他和贾琦夜夜笙歌,还有精力干别的就怪了。”   四人同时摇头,“他们宿舍的第四个舍友,太惨了……”   此时,高顾笙脑海中突然有什么闪过。   等等,之前他听到贾琦的心声,说什么【如果能攻略承泽奇,就可以得到他的一部分天赋点】……?   什么意思?   难道周达和林昆的堕落,不只是因为夜夜笙歌,还因为被贾琦夺走了【天赋点】?   恰在此时,墨桦不知想到了什么,皱了皱眉,问周镜,“你……这段时间贾琦有没有刻意接近你?”   看着周镜竭力回想,但依旧茫然的目光,墨桦默默地将上一句话收回,“当我没问。”   让周镜注意到他身边的人,实在是太难了。   高顾笙却面色严肃地抓住了墨桦的手臂,“等等!贾琦这段时间刻意接近你了?”   墨桦看了眼高顾笙的手,“嗯。”   回想着,墨桦再次皱起眉头,显得有些难以启齿,“那次撞到他们的事情之后,有次他只穿着我的T恤问我,要不要和他试一试。”   墨桦的眉头皱得更紧了,“明明我的T恤都放在衣柜里了,那是我刚洗的T恤。”   墨桦有点洁癖,回想起这一段还是有些生气,难得说了一长串的话,“贾琦根本不缺钱,为什么要穿我的衣服,那件衣服我刚洗好收起来。”   云知意一脑门的黑线,“你个钢铁直男,这叫男友衬衫。”   墨桦才不管衬衫不衬衫,一想起贾琦穿过那件T恤,就浑身难受,只能把衣服拆了当抹布。   高顾笙闻言倒是松了口气,“那就好,华子好好保持,别靠贾琦太近了,我觉得他有点问题。”   他勾起脖颈处的线,“我给你们的护身符都带着了吗?”   几人纷纷将护身符勾出,“带着呢。”   高顾笙可不想自己和贾琦斗智斗勇,回头一看小伙伴们被偷了家。   他笑道,“回头把孙珺介绍给你们认识,他人不错。”   正当几人凑在一起聊天,一人走过来,准确地锁定了高顾笙,“高同学是吗?请问有时间吗?”   高顾笙几人警惕地看向来人。   云知意率先将人认出,“黎助理?”   黎助理向云知意点点头,“同学你好。”   高顾笙此时心脏倒是缓缓放回了肚子。   果然来了。   ……   高顾笙跟黎助理走到了一偏僻处。   这是学校的湖。   京大占地面积极广,湖就有四个,分别占据东西南北四个方位,有的里面种着花,有的里面养着鱼,还有的养着五六只天鹅,实乃学校约会圣地。   但唯独眼前的这个湖最清净,几乎没什么人来。   一个男人,背对他们站着,望着湖水。   他身姿高挑,肩宽腿长,带着久居高位的威严。   高顾笙站定,便见对方回过头来。   他见过这个男人,万星娱乐的总裁,厉陌尘。   高顾笙冲厉陌尘露出了个属于学生的笑容,有点羞赧,有点崇拜,还有点胆怯,“您好。”   厉陌尘眸色变深,意味深长道,“你好,高同学。”   他上前一步,他的身高比高顾笙要高不少,有种难以言说的压迫感,语气倒很和缓,让人想起,被蛇毒麻痹而死的猎物,在死前的感受也是舒适温暖的。   “高同学,我之前让助理找过你。”   “你是……”高顾笙故作惊讶。   “不错,我很看好你。”厉陌尘嘴角的弧度变大,“不知道你是否愿意……”   与万星娱乐签约呢?   “不好意思,打扰了——”   一道声音突兀地插|进两人的交谈中。   接着,一个整个京大都知道的人,走进两人的视线。   君子端方,温润如玉。   这是高顾笙自从那件事之后,第一次见到“温凉”——   不,这不可能是温凉。   高顾笙直觉何等敏锐,即便眼前人连微笑的弧度都与温凉一模一样,但高顾笙就是知道,他不是温凉。   或者,该称呼他为,温炎。   温炎嘴上说着抱歉,却依旧走了过来,插入两人之间,笑容真诚,看不出问题。   “您好,厉先生,感谢您为我校捐款,我代表全校师生感谢您。”   “呲呲——”   厉陌尘被突然闯入的人打断,很是不爽,但眼前这人不仅仅是京大的学生会会长,还是温家的少爷,年轻有为,他不得不耐着性子与他周旋。   “过誉了,我只是做了该做的事情而已。”   “呲呲——”   说完,正常情况下,温炎应该识趣儿地离开。   可温炎依旧挂着温温和和的笑容,“这次厉总悄悄来,是为了看捐款有没有落到实处吗?这几日都是黎助理来安排后续事项,您如果想亲自逛逛京大的话,我很乐意为您效劳。”   厉陌尘察觉到了异样,这种掌中之物被人觊觎的感觉,实在太过熟悉,他第一次正视温炎的眼睛。   厉陌尘在温炎假意温和的外表下,看到了他丝毫不加遮掩的占有欲。   “呲呲——”   有意思,被越多人争夺的东西,抢到手才最有成就感,不是吗?   他微微仰起头,开口——   “呲呲——”   什么声音?   两人齐齐回头看去,看到了正在给自己喷花露水的高顾笙。   “呲呲——”   “呲呲——”   高顾笙感受到两人的视线,边给自己喷边试探着问,“你们……也来点?”   东西南北,唯独南边的湖边最清净。   因为这边的蚊子,特、别、多。   高顾笙看看围着温炎嗡嗡叫的蚊子群,又看看厉陌尘腮边和手背通红的蚊子包,诚恳道,“别和我客气。”   “呲呲——” 第三十九章 高顾笙:六神护体,天下无敌!   高顾笙对着静默的温校草和霸总, 热情洋溢推销着手里的花露水。   “这边蚊子可猛了,之前有个学长和女朋友在这约会,被毒蚊子咬了小腿, 小腿整个肿起来, 完全不能动了,他还以为得了绝症, 晚上哭着给家里写遗书, 还和女朋友分手,说自己外面有人了。”   “学长女朋友气不过,一路过五关斩六将,强闯男寝,发现了哭得眼睛肿到睁不开的学长,硬生生把学长抗到医务室, 大夫一检查发现是被蚊子咬了。”   “学校都说, 古有梁山伯与祝英台双双化蝴蝶, 今有京大小情侣一蚊定终身。后来两人结婚了,也算是一段佳话——厉总, 您的脸肿了, 真的不喷一点吗?这款six god 是老牌子了, 很好用。”   肿着脸的厉陌尘觉得被高顾笙这一番话说得脸更肿了,而且奇痒无比,但碍于霸总的威严, 又不好在两人面前挠,只好强行对花露水感兴趣, 问道, “six god?国外的牌子?”   高顾笙连连摇头, “不不不, 国产老牌花露水,只是考虑到您之前在国外留学,可能听英文比较习惯,实际上,我还是更喜欢他的中文名——六神。”   “六神花露水,清凉舒爽,止痒驱蚊;不纠结不困扰,裸露自然本色。”   高顾笙附上露出八颗牙齿的完美笑容。   厉陌尘伸出的手僵在半路。   温炎忍不住“扑哧”一声笑了出来,他忍着笑,“笙笙说的没错,这款花露水很好用,国产大牌。”   不等温炎高兴够,高顾笙又转过头来,对准温炎,“温学长,你也喷一点吧。”   高顾笙满脸恳切,“你看你周围这一大团蚊子,虽然好像不咬人,应该都是公蚊子吧,但是老围着学长转也不是个事。”   这下轮到厉陌尘笑了,他凉凉道,“温少爷还是喷一些吧,被公蚊子围着求偶也就算了,如果不小心说话飞进嘴里才膈应。”   他比了个手势,“请。”   如果不看他已经高高肿起的侧脸,还是挺优雅的。   温炎依旧笑的温文尔雅,“还是厉总先请吧,您看您的脸肿成这样子,如果毁容了就不好了。”   ……   最终,这场对话没能继续下去。   主要是厉陌尘的左脸又被蚊子咬了一口,而且有只不长眼的蚊子,对着温炎的鼻孔就飞了过去。   唯有高顾笙六神护体,万蚊从中过,红包不沾身。   高顾笙看着离去的厉陌尘,总觉得厉陌尘的脸,神似网上爆火的表情包,蜂蜜小狗。   想必厉总有一段时间不会想再来京大了。   高顾笙回头对温炎挥挥手,神态很是敷衍,“走了啊,温学长。”   温炎却叫住高顾笙,“顾笙,等一下。”   他目光中露出愧疚与难过,温润的黑眸像沉水的黑色玉石,如果让他的迷妹迷弟们看到他这副样子,都要把心掏给他。   “之前的那件事,我很抱歉。”   “我没想到他会这么做。”   高顾笙对他连一个笑容都欠奉,“没事,反正已经进去了。”   温炎没想到高顾笙会这么说话,被噎了一下,“顾笙在生我的气吗?”   高顾笙意有所指地道,“怎么会呢,我从始至终都没生过你的气,毕竟不是你做的。”   高顾笙对温炎挥手告别,这次温炎没有叫住他。   看着高顾笙的背影,温炎面上的失落哀伤尽数散去,轻轻地笑了。   他身边的蚊子群,像喝醉了酒似的,给他身边的草丛下了一场黑色的雨。   ***   剧场。   秦时再次NG,忍耐许久的导演终于把手里的剧本摔在了地上。   导演粗喘着,感受到了自己导演生涯从未体会过的挑战,想当年去非洲大草原拍纪录片,也没遭过这种罪,现在看着木头似的秦时,他宁愿去大草原追着象群跑,或是被象群追着跑。   副导演连忙出来打圆场,用了死力气把导演往后拉,“大家先休息一下,一会再拍这一幕,秦时再找找感觉。”   开玩笑,眼前这位可是流量大明星,真得罪死了,他和导演两个人要去喝西北风了。   不过说真的,看秦时的微博天天发上演技课程的照片,这演技怎么就一点都不见长进呢?   秦时脸色难看地走向休息室,被当众下面子,对他来说是个很大的打击。   和他搭戏的舍亭榭走过来,温温柔柔地笑着,“秦哥,要不要咱们来提前对对戏?”   简简单单的一句话,却让秦时暴怒,他皮笑肉不笑地说,“不用了,我去休息会。”   “虽然你挺会演的,但你还是提前看看你的戏吧。。”   秦时走后,舍亭榭站在原地,做出一副失魂落魄的样子,勉强笑了笑,语气依旧是温温柔柔的,她对小助理说,“秦哥现在可能是心情不太好吧,我也去看看戏。”   她走后,众人窃窃私语。   “秦时这几天脾气不太好啊。”   “就是,亭榭姐好心和他搭戏他都不搭理。”   “别说了,他们这些顶流的事情,咱们这种十八线没法掺和。”   舍亭榭回到自己的休息室,脸上接着变了一副模样,“哈,什么垃圾东西,敢下我的面子!”   “亏他还是一哥,今天NG这么多次,狗的演技都比他好!”   “不就是仗着一张好脸被捧上去的吗?没了万星这傻逼什么都不是!”   舍亭榭骂着,小助理沉默地给她端了杯咖啡。   她骂人之后会口渴,就要喝咖啡,如果没有为她准备,下一个被骂的就是助理们了。   舍亭榭接过咖啡,喝了一口,眉头紧跟着就是一皱,“说了咖啡只要四十五度的,你给我倒这么烫的咖啡,是想烫死我是不是?!”   咖啡下一秒就泼了小助理一身。   她仍不解气,修剪精致的长指甲狠狠掐住小助理的手臂内侧软肉,几乎要陷入她的肉里。   小助理沉默着不吭声,脸侧苍白地忍受着。   辩解也没用,之前她尝试过辩解,后来发现,其实舍亭榭或许只是想找个理由发泄而已,久而久之就不辩解了。   就像是这次的咖啡,为了让舍亭榭入口温度保持在四十五度,她会在咖啡四十九到四十六度的时候端给她,再烫也不会烫到哪里去。   可舍亭榭不乐意,那就差一度也不行。   舍亭榭发泄之后,心情好了很多,她拨了拨长发,“秦时那个傻逼早晚得凉,到时候万星首捧的就是我,我要让那坨狗屎跪下来给我擦鞋子。”   她看也不看小助理,走出了门,另一个助理同情地看了小助理一眼,连忙跟了上去。   出了门的舍亭榭,又是一副温婉的样子。   而另一边的秦时,刚刚骂完舍亭榭。   “面上温温柔柔,私下又是打骂助理、又是骂自家粉丝是猪,都是一个公司的,谁不知道谁啊!”   这种女人送给他睡他都不要,晚上都要被吓醒,担心这个蛇蝎女会不会把他阉了。   秦时猛灌两口水,点开聊天软件。   【姐姐,今晚有空吗?】   那边秒回。   【有空哦,小时想姐姐了吗?】   秦时换了个坐姿。   【姐姐,我有点想你了,今晚见一面?】   【在金龙酒店可以吗?咱们可以在旋转餐厅一起看夜景。】   【好,我去订酒店,等你~】   秦时点开女人最近的朋友圈,欣赏着照片中性感诱人的女人,顺手回了条消息,【姐姐,那条黑色长裙很适合你。】   【小时一直在关注姐姐吗?】   秦时看着照片,脑海中想到的却是高顾笙那天穿着简单白T的模样,阳光清纯的少年,在床上不知会露出什么样的媚态。   手上却不停,【那当然了,姐姐可是我的女朋友,我不关注姐姐要关注谁啊?】   【小嘴儿真甜,晚上见。】   【晚上见~】   秦时收起手机,想起高顾笙,心里还是升起浓浓的不甘心,即便已经过去两个多星期了,他依然忘不了高顾笙,甚至渴求越发旺盛。   他看着手机相册中,下载下来的高顾笙的照片,又爱又恨。   “我的小粉丝……”   ……   夜。   一场云雨之后,秦时饕足地点了一根烟,靠在床头。   身边的女人靠在他怀里,在他胸口落下一个吻。   看着平日雷厉风行的女人如此乖巧,这让他很有成就感。   两人温存着,女人的手机响了响,她伸手去够手机,两人还恋恋不舍地深吻着。   过了好一会,女人轻喘着将秦时轻轻推开,“别闹,让我看看消息。”   秦时在她身后坐着,双手不老实地乱摸。   她欲拒还迎、漫不经心地点开手机一看,瞳孔便是一缩。   “小时!快看围脖!”   短短十分钟,围脖热度爆炸。   置顶的热搜直接红到发黑。   【秦时与数名女子有亲密关系】   简简单单的一句话,连感叹号都没用,却直接冲到热搜第一!   秦时这时候也顾不上怀里的温香软玉,抓过手机就开始刷围脖。   发这条围脖的是一个知名吃瓜博主,向来以石锤为卖点。   这条围脖依旧很硬,上来就是一连串的图。   图片中是秦时与不同女人的照片。   秦时的脑袋“轰”的一声。   因为他发现,照片中的女人们,真的和他发生过关系!   在下面跟着的,是这些女人们在围脖的自证发声。   秦时坐在床上,脑海中只剩一个念头。   他完了。 第四十章 高誓:战吗?战啊!   秦时双手颤抖着翻看着围脖, 不受控制地点进下方指控他的女孩们的主页,那些曾经写满了爱意的围脖,被最上方的控诉压住。   没错, 不是高仿号, 这就是他的粉丝们。   或者说,曾经的粉丝。   “小时, 这是真的?”   身边传来的声音很冷, 掺了冰碴子似的,与方才的柔情蜜意判若两人,以至于他甚至没反应过来这是谁的声音。   身旁的女人看他这副模样还有什么不明白的,顿时怒火中烧,狠狠给了他一巴掌,清脆的巴掌声后, 那张俊俏的脸上登时多了个巴掌印。   秦时被这一巴掌打清醒了, 他眼看着女人套上衣服就要走, 也顾不得什么形象不形象,连滚带爬地往女人那边靠, 抓住她的手腕, 目露恳求, “姐姐你听我解释,事情不是你想的那样!”   女人低头看着这张曾让自己着迷的脸,如今半边脸高高肿起, 连带着那边的眼睛也有些发肿,看起来说不出的可笑, 一时竟想不起当初自己爱他什么。   她用力将他甩开, 冷笑道, “滚。你再不放手, 我也去围脖上发个声。”   女人转身提着挎包走出门,忍不住骂了一声晦气。   秦时的脑子现在很乱,他用力地抓着头发,手机恰好响起,看着上面经纪人“牛姐”的来电,他眼前一亮,连忙接通,“牛姐!牛姐帮帮我!”   通话口中传来了牛姐隐忍着怒意的声音,“你现在在哪呢?”   秦时讷讷说不出话。   牛姐登时怒不可遏,“你在金龙酒店是不是?!”   秦时脱口而出,“你怎么知道?!”   牛姐气得破口大骂,“你看看微博!你个猪脑子!去约也就算了,还瞒着我!有狗仔把你去金龙酒店的照片发到围脖了!”   “现在不知道有多少狗仔蹲在外面,就等着抓你!”   秦时的冷汗一下子下来了,他仓皇无措地问,“牛姐,我、我该怎么办?”   牛姐骂了一通,总算是冷静了下来,她果断下令,“你现在找个地方躲着,我已经派人去接你了。”   “事情舆论部已经在处理了,你不要乱发什么东西。”   “还有,别私下联系你的那些床伴,免得被人抓住把柄。”   秦时连忙答应。   金龙酒店的私密性很好,狗仔不可能闯进来,刚才和他约会的女人想必也不至于将他的房间号说出来。   但是经过今晚的事情,他已经不再相信身边这些床伴了,他怕女人怀恨在心,故意搞他,所以草草洗漱一下,把自己全副武装地收拾好了,准备出门。   在洗脸的时候,一照镜子他才发现,刚才女人打他的时候真是半分力气都没收,一巴掌下去,肿起一个完整的巴掌印,甚至渗出丝丝血迹,稍微碰一碰就疼得要命。   但是没办法,他为了遮住脸,只能龇牙咧嘴吸着气儿带上口罩。   不得不说牛姐不愧给他收拾烂摊子收拾出经验了,找的人确实专业,竟然几乎没人发现他就这么悄无声息地走了。   说是几乎,是因为高誓的人不但发现了秦时的踪迹,还顺手拍了照,并且热情地把照片赠与了众多知名大v。   这么重磅的消息,只有一个小小的、算不上条件的附加条件。   顿时,高誓收到了十几条“活菩萨”的真诚赞美。   至于要问高誓为什么能掌握到秦时的一手资料——无他,全靠人多。   高誓聘请的人,从高级侦探狗仔,到在街上闪着蒲扇遛弯的大妈,只有你想不到,没有他请不到,秦时身边随便身边走过一个唱着“战吗?战啊!这褴褛的披风”的小朋友,都有可能是高誓花五根棒棒糖“重金”聘请的小眼线。   不得不说,高顾笙喜欢人海战术十有八九是跟他爹学的。   秦时上车,后座上坐着公益片剧组里的一个小演员,小演员勉强笑笑,对秦时道,“秦哥,牛姐说让我和你拍张合照,然后给你发围脖。”   至于为什么发围脖,当然是为了洗白那张照片,给他草一个勤勤恳恳拍戏的人设,伪造不在场证明。   小演员心里和吃了翔似的。   要说之前,能和秦时合影一张蹭个热度,以秦时的流量来说可是天大的喜事,但现在摆明了是给秦时作伪证,围脖上的锤这么硬,能不能翻还不知道,别到时候秦时洗白了,他被人骂糊了。   小演员突然开始后悔,之前没接那个肚子比水牛还大的李总的名片,导致自己一点背景没有,只能被拉着当垫脚石。   牛姐就是细心,车后备箱居然做了个简单的布景,虽然像假领子一样只有屁股大的地方,但是两人拍张大头贴,后面的布景粗糙一点也看不出什么端倪,可以伪装成两人是在剧组拍的照。   秦时和小演员匆匆忙忙拍了照,发了围脖,这条围脖立马冲上热搜,秦时稍微松了口气。   起码先把酒店的事情解决了。   秦时不停地刷新着下面粉黑对战,粉丝哭着喊着【我们相信哥哥,哥哥不是这样的人】,黑子疯狂嘲讽【锤都这么实了,也只有你们装看不见】。   时间没过多久,也就过了十来分钟,身边的小演员突然疯狂拉他的袖子,“秦哥!秦哥你快看热搜!”   秦时忙切出去一看,最新的冲上榜首的热搜,居然是他出酒店的照片,时间就在他发了和小演员合照之后五分钟。   这时刚好到了公司楼下,秦时慌里慌张地下车,腿一软差点摔了个狗啃泥。   小演员都不想扶他,目光鄙夷,也不知道秦时今晚到底是玩的多疯,站都站不稳了。   在休息室里见到牛姐,秦时真的是一点形象都顾不上了,他急得直结巴,“牛、牛姐!我我我……”   牛姐看了他一眼,是秦时从未见过的颓废与丧气。   “别下蛋了,想想退圈以后怎么办吧。”   秦时坐到牛姐身边,求道,“牛姐,帮我想想办法吧!求你了!我在你手底下这么久,给公司赚了这么多钱,厉总不会放弃我的!”   牛姐按了按额角,“你得罪人了。”   秦时茫然地问,“我……谁?”   牛姐将面前的笔记本拖到秦时面前,指着围脖上的石锤照片,“你从出酒店的时候就被盯上了,还被拍了照片。”   照片很是清晰,一张拍到了他从酒店急急忙忙出来的场景,一张拍到了他上车的场景。   尤其是他弯着腰上车的哪张,拍照的角度居然是从下往上的,完美地拍到了秦时戴着口罩的脸,也不知道摄影师拍照的时候到底用的是什么姿势。   ——其实这张照片是承泽奇他五岁的侄儿嗦着棒棒糖,用小天才儿童手表拍的。   牛姐道,“他们明明在刚出酒店的时候就拍了照片,却按着不发,等到你发了澄清围脖之后才发,摆明了就是想搞你。”   如果拍照片了之后直接发布,后续公司可以洗白说秦时是去谈生意、见朋友,会有一些粉丝信的。   但在秦时发了澄清围脖之后再发照片,摆明了就是打秦时的脸,很容易让人联想到之前的热搜,怀疑秦时是不是做了什么见不得人的事情——如果不是什么见不得人的事,为什么要伪造证据?。   比偶像塌房更令人愤怒的是,自己的偶像满口谎言,企图将粉丝像白痴一样戏弄。   当初高誓给众多大v提出的条件,就是,等秦时的澄清——或者说狡辩——发出来之后,再发他们手里的照片。   如果秦时选择道歉,这张照片就没了用处。   但高誓相信,以秦时和他经纪人的习惯,第一反应肯定不是道歉,而是狡辩。   他算对了。   牛姐疲惫地按住了额角,“公司去联系这些发声人了,看看能不能用钱换她们改口。”   “你做了什么,为什么她们今天突然……”   “我不知道、牛姐,我真的不知道。”秦时崩溃地把手插进头发里,“我明明瞒得好好的,她们根本不知道还有其他人,都以为自己才是我的女朋友,我给她们说,我现在在事业上升期,而且为了她好,不能和别人公布我们的关系,否则其他粉丝的愤怒会影响到她。”   “明明之前还好好的……”   “还有她们到底是怎么联系上的?”   “有人在搞你。”   牛姐又重复了一遍,“有人在搞你。”   “你好好想想,究竟得罪了谁。”   秦时捂住额头。   谁?究竟是谁?!谁要毁了他!   难道……难道是高顾笙?   可不对啊,不是传言高顾笙最多也就是高家某个人的小情儿吗?为了个小情儿,不惜得罪万星?   那还会有谁?   最开始那条揭露微博红的发黑,越来越多的人点进被秦时欺骗伤害过的受害者的微博,谴责秦时的行径。   里面不仅有女性,甚至还有一个少年。   最要命的是,年纪最小的那个女孩只有十六岁,还未成年。   女孩的父母已经准备告秦时诱骗未成年发生性关系了。   一张张照片被扒出。   秦时偏爱年纪偏小的女孩子,这样的女孩子阅历不足,顺手买件廉价的礼物就能哄得对方团团转,宁愿自己省吃俭用去打工,也要为他花钱买名牌,哪怕忘了准备礼物,路上摘几朵花,说是自己看见了花觉得对方肯定会喜欢,都会让小女孩喜笑颜开。   但错不在这些女孩子们身上。   她们的爱意浓烈地像一团火,是秦时卑劣得用谎言去骗取她们的喜欢。   而现在,终于到了反噬的时候。   那个未成年的小姑娘,在第一夜之后,疼得睡不着觉,看见熟睡的枕边人,又是爱慕又是欢喜,不顾秦时白日的警告,偷偷地用手机拍下了两人的合照。   照片中只拍了脸,两个脑袋靠在一起,只拍了两人靠在一起的半张脸,女孩闭着眼,额上疼得冷汗直流,嘴角却掩不住笑意。   他们背景的白色的、带着酒店标志的床单,暴露了他们拍照的所在。   少女小心翼翼地将这张照片藏在加密的相册里。   后来,少女怀孕,秦时让她打了胎,并和她断了关系。   在秦时长时间的打压之下,少女只觉得是自己不够好,也不敢把这件事告诉父母,一日复一日,形成了中度抑郁。   后来,他们发现了这张照片。   在高誓找上门之后,他们几乎是迫不及待地想让秦时这个禽兽,受到应有的惩罚。   那曾被少女好好珍惜的照片,并没有发到网上,而是成为了法庭对峙的证据。   高誓为少女安排了医院和心理医生,医生们说,少女恢复得还不错,只是情况依旧不稳定,时好时坏。   高誓看着少女的样子,觉得秦时这种玩弄别人感情的混账,现在所受的惩罚,还不够。   还有一个十九岁的女孩子。   高誓找到她的时候,她不相信侦探们说的话,坚持这些人都是黑子,想让她毁了秦时。   但当她将信将疑地来到高誓给她说的地点,看到那几张熟悉或不熟悉的面孔时,她奔溃了。   尤其是里面有一个几乎所有粉丝都知道的人。   韩之苗。   秦时的头号站姐,就连怀着孕也会参加秦时的所有演出,出图极其精致,很多粉丝猜测她是专业摄影师,还可能是个单亲妈妈。   因为韩子苗已经怀孕五六个月了,依旧奋战在追星的第一线,有时候人山人海的公演,她也大着肚子扛着摄像机冲在最前面,就算她老公支持她追星,也不可能放任她一个人去这么危险的地方。   毕竟,那可是险些引起踩踏事故的、秦时的现场。   现在,韩之苗红着眼告诉她,她肚子里的孩子,就是秦时的。   这样,一切都说得通了。   其实对于高誓来说,高誓可以直接把证据给那些大v,因为他手下的侦探们真的很能干,哪怕那些受害者不站出来发声控诉、不告诉受害者直接揭露真相、甚至是那些受害者全都站在秦时那边,他也能把秦时扒干净——但他最后想了想,还是决定和受害者联系。   甚至最后,他组织了一场受害者见面会。   最开始,他是觉得不忍心。   韩之苗还怀着孕,十六岁的少女正受抑郁的折磨,还有那个被强行掰弯的青年正劝自己接受秦时。   如果突然把这个消息爆出来,对他们的刺激太大了,高誓怕他们会出事。   刚拿到证据的时候,他一边咬着烟蒂,一边恶狠狠地骂了一声“草”。   后来,没想到倒是,还能让几个无法相信的女孩正视现实,变得坚强起来,走出这段错不在她们的失败感情。   有时候,柔弱的女孩子面对比自己更弱小的存在,会变得比谁都坚强。   当她们看到韩之苗的时候,她们出离愤怒了。   韩之苗曾为秦时做过什么,她们身为粉丝都清清楚楚,越是这样,越是愤怒。   谁家真的疼爱女朋友的男生,会让女朋友未婚先孕,挺着大肚子为自己冲锋陷阵?   从韩之苗身上,她们也看到了秦时眼中的自己。   为了不让更多受害者受伤,他们决定联合起来,揭露秦时的真面目。   明星难道不应该站在前方闪闪发光,将粉丝们引导为更好的人吗?   秦时,不配做他们的星星   ……   电话铃声响起,牛姐连忙接起电话,“怎么样?!有人愿意改口吗?”   不知电话那头说了什么,牛姐的脸色变得苍白,最终,只道,“好……我知道了。”   “牛姐!牛姐怎么样?!如果钱不够我可以加!我还有钱,我可以加的!”   牛姐摇头,“不是钱的问题。”   看着秦时焦急的样子,她冷笑,“说了不要动你的那些站姐不要动不要动,你就是不听!你那些站姐为了你,几十万上百万地砸,你觉得她们会缺钱?”   能走到秦时面前的粉丝,哪个不是砸了钱的。   秦时的惨白着脸,“我、可、可里面不是还有几个家境一般的普通粉丝吗?”   牛姐深吸一口气,“她们不松口。”   总有男人觉得,女人都是虚荣的、拜金的,只要有钱什么都好说。   可那些陪着秦时过了这么久的女孩子们的青春与真心,仅仅用钱就能买来吗?   况且,能把秦时碰过的女人集合起来的人,会缺钱吗?   或许公司这边加着价,幕后的那个人,也在加着价,永远比公司高,永远不可能松口。   牛姐疲惫地站起身。   她低头看着秦时,感觉秦时好像一条狗。   当年她把秦时一手带出来,满是雄心壮志,却没想到,会走到这一天。   手机里大牌商家发来的消息叮叮当当响个不停,她冷静地宣布。   “你完了。”   秦时被众多大牌解约,一夜之间,高楼坍塌。   他仍有一部分粉丝,在支持着他。   【哥哥长得这么帅,她们有什么不满意的。】   【我永远支持哥哥!】   【不说了,我就是颜狗。】   但到底是回不去之前娱乐圈顶流的位置了。   公司也下了通知,让他先安静一段时间,这样的通知和冷藏无异。   巨额赔偿金将他的银行卡掏空了,他还背上了一大笔债务。   而再过几日,他还要和那对差点被毁了孩子的父母打官司。   还有那个曾被他强行掰弯的青年,当初他用了半是强迫半是诱哄的手段,如今要告他猥亵。   他蹲在出租屋里。   他的房子也被卖了还债,如今只能住出租屋,牛姐看在和他以往的交情上,到底是给他找了一家便宜实惠的出租屋,一室一厅,秦时一个人也够住了,地段也不错。   但这对住惯了大房子的秦时来说,简直和睡在马桶里没什么区别。   他不甘心。   他想不通,明明三天前他还和美人在五星级的金龙酒店逍遥快活,如今怎么就睡在了这种小小的出租屋里。   他拿出手机,之前和他在金龙约会的女人早已拉黑了他的微信。   女人家里有权有势,这也是他虽然偏爱少女,但愿意和她发生关系的原因。如果女人还愿意给他花钱,或许他能换一座大点的房子。   没报什么希望地按下女人的电话号码,响了几声之后,竟然通了。   女人那边声音很喧嚣,像是在酒吧。   他屏住呼吸,这几日的酗酒让他的声音有些沙哑,但也多了几分迷人的诱惑,他用尽这半生最诱人的声音,轻声道,“姐姐,我想你了。”   出乎意料,女人竟然没挂断电话。   这让秦时升起了一丝希望。   女人轻声道,“小时,其实我也想你。”   秦时的眼睛睁大,心中狂喜,“那……”   女人道,“我在金色年华,你来找我?”   “好!好!”   秦时忙不迭地从沙发上蹦起来,他用最快速度将自己打理成从前那个熠熠闪光的顶流,打了车往金色年华赶。   “姐姐,我到了,你在哪?”   “小时,姐姐在金色年华旁边的小巷子。”   女人的声音带着勾人的暗示。   秦时热血沸腾,暗暗回想着女人的偏好,这次如果能把女人伺候舒服了,说不定……   “姐姐,我来——啊!”   然而,一进小巷,迎头就是一闷棍。   秦时被打蒙了。   性感优雅的女人穿着黑裙,站在巷子中间,周围围着很多身形高大的打手,她看着秦时,满是厌恶,“我不是说了吗?别再纠缠我。”   “打。”   “别打出人命就行,”   打手们围了上来。   ……   清晨。   秦时手指动了动,摇摇晃晃地爬起来。   这群打手下手很有分寸,甚至没伤到他的骨头,全是皮外伤。   但是在临走前,划花了他的脸。   女人笑的像恶魔,“小时,姐姐实在喜欢你这张脸,所以为了姐姐不心软,就对不起了哦~”   “这样你以后也没法凭脸骗人了吧。”   “这些是补偿。”   轻飘飘的五张粉色钞票,落在他的脸上。   ……   秦时颤颤巍巍地掏出手机,手机已经碎了,但破碎的手机屏,还是照出了他的脸。   他疯了似的将手机摔在地上。   不!   不!他的脸!!!他才不要做一个丑八怪!!!   就在这时。   “秦时?”   秦时的动作猛地一顿,他看见了韩之苗。   韩之苗,不是他最喜欢的女人,却是最爱他的。   她为了他,在四十度的天气,扛着对男生来说也很沉重的设备为他拍照;她为了他,通宵修图是常事;她为了他,半夜两点坐着飞机去给他跟拍。   她为了他,还怀了一个孩子……   她好像永远都是那么温柔,那么包容,她没有那些小女生的黏糊劲儿,却把一腔热情都用在了他的身上。   韩之苗在他见过的女生里,其实算不上漂亮,最开始他想下手的,其实是另一个站姐。   那次,为了巩固粉丝,他办了三日小型粉丝交流会,来的都是站姐和为他打榜几十万的富婆,原本他想进另一个站姐的房间,却阴差阳错进到了她的房间里。   她还没睡,刚洗过澡,穿着有些幼稚的粉色睡衣,长袖长裤,保守到老土。   他原本想随便说两句然后去找另一个站姐的,可或许是那天韩之苗含着星光的眼睛太亮,又或许是她的面颊上被水汽蒸出的粉色有点可爱,他鬼使神差地留了下来。   后来,她就成了他的地下女友——之一。   她不是他最喜欢的,却是最令他感到放松的。   有时候,他也会愿意和她玩一玩扮演一家三口的游戏。   现在,看见她,他像是受了天大的委屈似的,红了眼眶。   “苗苗……”   他踉跄着上前,想抱住她。   却被她皱着眉头躲开了。   秦时有些慌张,他急切地说,“苗苗,我错了,我不该不公开你的事情,我和你结婚好不好?以后我就守着你和孩子。”   他说着,迫切地看向韩之苗的肚子,想说些什么,却呆在了原地。   韩之苗原本高高鼓起的肚子,已经变平了。   他这才注意到,她的脸色有些苍白,人也比之前瘦削了很多,衣服穿在她身上,有种空荡荡的感觉。   韩之苗将手腕从他手中挣脱出来,“孩子我打了。”   “以后……”   她像是想说什么,但或许是因为想说的太多,反而不知道该说什么。   最终,她只是道,“以后,咱们两不相干。”   她转身走了。   像甩掉了一个包袱,与过去告别,说不出的潇洒。   秦时想上前一步抓住她的手腕,他心中有说不出的愤怒,或许是愤怒一直追在他身后的韩之苗居然会离开,又或许是愤怒她不经自己同意打掉了孩子。   但是他看见原处接韩之苗的人,又有些怂了,忍不住往后退了两步,躲进阴影里。   原处,冲着韩之苗招手的,正是那个十九岁的小粉丝。   她们都曾被秦时骗过。   崩溃的小粉丝被韩之苗细心安慰着,慢慢地坚强了起来,开始心疼韩之苗。   韩之苗或许才是她们中最难过的那个,却依旧像个大姐姐一样,安慰着她们。   小粉丝与韩之苗相见恨晚,得知韩之苗做引产手术,家里人不在本地的时候,自告奋勇地承担起照顾她的责任。   她们有一样的爱好,一个温柔坚强,一个活泼乐观,很快就成为了一对很好很好的朋友。   现在,她们要一起携手走向新生。   秦时看着她们的背影,突然就崩溃了。   他用力抓着自己的头发,几乎要把头发扯下来。   那些曾爱他爱得死去活来的女人不爱了,他的粉丝离开了,他的脸也毁了,他什么都没有了。   到底为什么会变成这样?!   他回想着,好像从见到高顾笙之后,事情就变得不对劲起来了。   高顾笙、高顾笙。   第一次相见时的少年,戴着口罩,眉眼带笑,带着少年人特有的青春与活力,无声地吸引着众人的目光。   就算是现在想起来,他也会忍不住心动。   原本他是双性恋偏女性的。   可高顾笙给他的感觉,是他约过的这么多人都不曾给过他的。   太干净了,太纯洁了,洁白到极致,反而会引发人心底的阴暗欲望。   高顾笙……   【既然我已经被毁了,不如拉着他一起下地狱吧。】 第四十一章 高誓:敢动我儿子?   今天天气不错。   高顾笙刚上完课, 正盘算着下午没有课,是约小伙伴去吃饭比较好,还是回家一趟比较好。   路过的同学们低声讨论着秦时的事情。   这几天比较引人注目的“真假少爷”事件都无法吸引大家的目光了, 全把注意力集中在了秦时身上。   没办法, 顶流嘛。   秦时塌房那天,正是晚上, 高顾笙正在篮球场打篮球, 被同学突如其来的一嗓子吓了一跳,扣篮差点没扣到墨桦脑袋上。   “秦时——我草——!!!”   这一嗓子真是石破天惊,宿舍楼那边的声控灯依次亮起,教室的窗户上挤满了脑袋,一边吃手机上的瓜,一边看操场上的瓜。   有个伤心少女在操场上一边哭着一边狂奔, 身边跟着的闺蜜跑得上气不接下气, 还不忘连连劝阻, “这玩意儿可不兴草啊……”   伤心的粉丝们有的分布在操场上,势要化悲愤为动力, 争取抓住夏天的尾巴, 再瘦几斤;有的在图书馆奋笔疾书, 那恶狠狠翻《刑法》的气势,让人很难不怀疑他是想当场考出律师证,给秦时再加几年;还有的从关东煮一路吃到大盘鸡, 本来哭的情难自已,结果吃着吃着就笑出了声。   高顾笙老气横秋的感叹了一声, 真是人生百态啊。   这几天随着证据的不断曝光, 他的粉丝们纷纷脱粉, 唯剩一小部分死忠在摇旗呐喊, 也再不成气候。   就像鲸落,秦时的塌房将流量分给了下方的明星们,学校的追星族们开始将目光转向其他明星。   不过高顾笙觉得,比起“鲸落”,还是“鲨凋”更适合秦时。   言归正传,现在高顾笙正考虑着下午的半天空暇要怎么安排,就听身边走过的两个女同学讨论着影帝萧予圣。   “听说影帝要出山了?上一步作品是一年前的了吧。”   “这次好像是为了拍公益片……怎么?打算粉影帝?”   “对啊,我与其粉一个除了脸什么都不是的,还不如粉一个长得好又有实力的,可惜影帝平时都不怎么营业。”   ……   随着秦时塌房,一大堆讨论横空出世,基本上都是在批判流量为王的现象,也因为这次反思,越来越多的实力派走进了大家的眼中。   其中,又有颜又有实力的萧予圣,是被提起次数最多的,也是这次秦时塌房事件最大的获益人。   不过萧影帝好像真的不怎么关心这些事,别的明星早就开始发动态营业留粉了,萧予圣的微博上一条还是为高顾笙声援。   说起来,萧予圣好像也没必要刻意去留粉,他的作品好像有一种特殊的魔力,像黑洞一样吸引着看客。   高顾笙漫不经心地逛着商场,目光一凝,看见了新款的百花棒棒糖。一套二十四根,透明的糖壳里封着漂亮的花朵,为首的是樱花棒棒糖,相当精致漂亮。   高顾笙目光扫过,又看见了几款之前没见过的棒棒糖,当即下定决心下午回家一趟。   高顾笙走后,甜点区的补货员习以为常地看了一眼货架,又回仓库拿了一箱新的。   在排队结账的时候,高顾笙前面排了几名女同学,正讨论着萧予圣。   “哥哥发动态了!”   “什么什么?!萧影帝发什么了?”   “他说新公益片开始选角了,是关于拐卖题材的。”   “之前秦时也说要拍公益片来着,如果他没事的话,两边正好打擂台。”   “哎呀,秦时的演技……啧。不说他,晦气。”   “说起来,之前咱们学校的高顾笙之前是不是被影帝点过名来着?”   ……   前面的两个同学聊着天结账完离开了,轮到了高顾笙。   高顾笙一边暗暗感叹最近萧予圣很火,一边把手里的棒棒糖递过去结账。   上次萧予圣为他声援后,他通过围脖向萧予圣表示了感谢,萧予圣回的消息也很温和,堪称进退有度,并没有趁此机会再次提出让高顾笙参演的事情。   按理说这样温和有礼、提携后辈的人,应该让人很有好感才对,但是不知道为什么,高顾笙看见萧予圣总有种莫名的抵触,能避则避。   不过他也不怎么用围脖,号上空白一片,只有几条转发抽奖的动态,被萧予圣知道就知道了。   “一共五百。”   “滴——”   高顾笙扛着各种各样的棒棒糖离开,收银员一看就是见惯了大场面的人,一副波澜不惊的样子,倒是把后面那位结账的男同学惊住了。   “哎——同学等等!”   高顾笙没走两步被那个男同学拦住,眼看那个男同学连自己买的可乐都不要了,应该有什么重要的事情。   “同学,能去那边说吗,我、我想和你商量个事儿。”   男同学看见高顾笙的眼睛,突然晃了一下神,不知道为什么脸一热。   他在心里暗暗惊恐:卧槽!这可是个男的啊!   高顾笙不知道他心里所想,见他着急,便跟着他去了人比较少的拐角。   “什么事同学?”   男同学忍不住又看了眼高顾笙,才道,“是这样,我看你买这么多棒棒糖是为了向喜欢的女生告白吧?”   最近很流行棒棒糖花束。   高顾笙刚想否认,就听男生说,“你告白完能不能便宜点卖给我?我女朋友这两天过生日。”   高顾笙的动作一顿,不可置信道,“你是想……”   “对!”男同学爽快承认,“你要是没告白成功,这花卖给我你还能回点血,你要是告白成功了……”   男同学下意识皱了皱眉头,微表情被高顾笙尽收眼底。   “你要是告白成功了,她也吃不上这么多。”   “这些棒棒糖我听你买花了五百,我不用这么多,我要一半就行,给你一百怎么样?”   “咱俩加个微信回头好商量。”   男同学已经拿出了手机,高顾笙却没有动作,“我说兄弟,你送你女朋友生日礼物,还买二手的?我告白失败了的棒棒糖,你再转送你女朋友,不嫌晦气吗?”   男同学讪讪道,“哎呀,这有什么的,女人过节不就是要过一个仪式感,我仪式感给了,她还有什么不满意的。”   “你先加我微信,这事儿你好我好,咱们回头说。”   高顾笙看他目露急切,深吸一口气,忍住了把棒棒糖轮到他脑袋上的冲动。   经过这些天,高顾笙也对自己的吸引力有了一定的了解,他可以天然让人产生好感,但是这种好感会不会转化为疯狂的爱意,影响因素其实有很多。   最重要的一条就是,如果一对情侣真心相爱,那他们两人对高顾笙的好感就不会转化为爱意。   眼前的这个男同学,这么急切地想要加他的微信,最初的目的显然已经变了。   ——不过用他的体质也能看出来,能送女朋友二手礼物的,肚子里打的是什么算盘。   高顾笙最讨厌不真诚的人,也懒得和他说话,转身就走,无视了身后的叫喊。   他体力不错,扛着一袋子棒棒糖依旧健步如飞,那男同学很快就被甩在身后了。   高顾笙一边走,一边拿出手机给高誓打电话。   “喂?老爸,我下午没课,回家一趟。”   “嘿嘿,老爸猜,我带了什么东西?”   “哇!老爸真是料事如神!”   高顾笙隔着话筒海豹鼓掌。   “嗯嗯好,那我先吃个饭。”   “老爸再见。”   高顾笙挂断电话。   就在今天上午,他身边的保镖两个吃坏了肚子,云姨家里出了急事,都不得不离开急急忙忙离开,高誓派来的新保镖还要两小时才能到,要回家只能独自回家。   然而他现在的情况可不敢坐公共交通工具,不然分分钟上演十八禁剧情。   当然,以他的武力值,剧情应该会被分到【暴力、血腥】一栏。   如此,只好等着车来接。   高顾笙站在餐厅门口盘算,中午是吃鸡蛋灌饼还是把子肉盖饭。   麻辣烫是暂时别想了,那两个吃坏肚子的保镖就是吃麻辣烫吃的,吃坏肚子的不仅有他的两个保镖,还有不少同学,可能是因为麻辣烫的食材没洗干净,目前窗口已经被关闭了。   就在这时,一个熟悉的男人走到了他面前。   “同学,我们boss在车里等你,可以过去谈一谈吗?”   这张脸别提多熟悉了,高顾笙都不知道见过多少遍了。   眼前人正是往他这边跑了很多次的黎助理。   那他说的boss,自然是厉陌尘了。   那辆路虎揽胜正在角落处低调地等着,高顾笙想了想,光天化日之下这群人也不敢做些什么,干脆点头答应,如果还是想让他签约加入娱乐圈,他就干脆拒绝好了,他们总不能逼自己签。   ***   京大门口的保安看了眼前这个男人好几眼,总觉得怎么看怎么可疑。   这个男人大热天捂着口罩戴着帽子,帽檐压得很低,还穿着长袖长裤,看一眼都觉得要被热化了。   前段时间秦时的粉丝很疯,扬言要报复高顾笙,京大不得不开启了门禁,后来高顾笙照片曝光、事情翻转后,门口那些徘徊的偏激粉丝和狗仔才被彻底散开。   虽然现在门禁解除了,也不排除有居心不良的人想破坏学校的安宁。   保安手一伸,“请登记。”   男人一怔,然后慢吞吞地拿起笔,开始登记。   保安看似漫不经心地问道,“这么热的天气,怎么穿这么多?”   男人低低咳了两声,声音沙哑,“我……怕吓到人。”   他似是挣扎了一下,然后对着保安揭开口罩的一角。   从保安的角度,看不到他的眼睛,只能看到他脸上狰狞的伤疤,把脸毁得一片血肉模糊。   保安暗暗倒抽一口气,心生怜悯,“你这种情况,其实不捂着口罩更好,痊愈得更快。”   男人苦笑一声,“我知道,但是今天来接弟弟放学,怕吓到别的同学。”   保安见状也不说什么了,只摇摇头,在心底叹了一声。   男人低着头快步走进学校中,隐没在人群里。   保安却没有发现,在男人宽松的外套下,盖住的匕首与药瓶。   ***   “签约?”   高顾笙摇头,“不好意思厉总,我大学学的是金融,也没有进入娱乐圈发展的打算。”   车内的厉陌尘闻言转过头,与高顾笙对上了目光。   高顾笙只觉如同时光逆转,回到了与萧予圣讨论的时候。   当时也是,萧予圣在车里,他在车外,这次亦然。   唯一不同的,应该就是这次高顾笙拒绝的更加坚定,而眼前的万星经纪人,态度更为强硬。   经纪人面对着他,“你应该对你自己有很清晰的认识。秦时的事情之后,凡是知道秦时的人都知道了你,你的知名度很高,趁现在出道,完全可以狠狠吸一次粉。”   “你的学习成绩不错,可以立学霸人设,在娱乐圈这是比较少见的。”   “你的体育成绩也不错,跆拳道能练好的人,身体的柔韧性和协调性也不会差,练习舞蹈对你也不成问题。”   经纪人一条条指出高顾笙的优势,语气干脆果断,让人忍不住信服。   “你如果想出道,现在是最好的时机,天时地利人和,过了这一次,你如果再想进入娱乐圈,就不会有这么好的机会了。”   “万星娱乐捧出过很多明星,以你的资质和自身条件,在万星的操作下,会爆火。”   “你完全可以过上更好的生活。”   经纪人带了些引诱的意味。   “每年这么多人挤破了脑袋想进娱乐圈,多少人在剧组转了十来年,也只是个龙套,没人认识。”   “但你不一样,你完全可以站在舞台上,享受万众瞩目。”   “到时候,不论是粉丝的喜爱,还是大牌的邀约,都得到得轻而易举。”   “或者说些更实际的吧,你火之后,随随便便接一个广告代言,都能拿到这个数。”   “你说你学金融,金融毕业之后还不是进大公司打工?一年辛辛苦苦赚到的钱,还不如一线拍一条广告赚的多。”   他道,“你不必现在就做决定,先看看万星给出的合同,我可以保证,放眼娱乐圈所有公司,不会比万星更有诚意的合同。”   经纪人将合同递给高顾笙。   高顾笙匆匆扫了一眼,合同似乎确实不错,应该是B级合同了,目前的娱乐圈签合同,给新人的基本都是D级C级,看得出来,对方确实很有诚意。   只不过,高顾笙还是果断道,“不好意思,我确实没有进娱乐圈发展的打算。”   开玩笑,他可是立志成为霸总的男人。   高顾笙看起来委实“油盐不进”,经纪人这下犯了难,一般遇到这种情况,他们也就给个联系方式,以后估计也不会再见了。当了这么多年金牌经纪人他还是有点眼力的,面前的高顾笙看起来半点没有进娱乐圈的意思,把心思放在他身上只会是浪费时间。   可身后掌管他奖金的老板来之前就下了死命令,一定要把高顾笙签进万星,他几乎已经能感受到身后老板不满的视线了。   这时,身后传来厉陌尘的声音,“合同提到A级。”   厉陌尘推门下车,看向高顾笙的目光极其锐利,带着猛兽的势在必得,“这是万星给出的最高合约。”   经纪人连忙补充,“你去打听打听,整个娱乐业也没公司给新人这么高的合同了。”   面对着两人迫切的目光,高顾笙心里升起一阵无奈:这俩人怎么就听不懂人话?他现在就像是被普信男缠上的小姑娘似的,拒绝就是欲拒还迎,就是谈条件,反正不是真心拒绝。   该说不愧是能捧出秦时的公司吗?   高顾笙再次强调,“我不打算进娱乐圈,抱歉了。”   想必厉陌尘没被这么严厉地拒绝过,他眉头皱起,带着几分不满,气势就格外压人。   高顾笙浑然不惧地与之对视,竟然丝毫没漏怯。   经济人夹在两人中间,额角缓缓流下一滴冷汗。   厉陌尘沉声道,“你可想好了,这次不进,以后再想进就没那么容易了。”   高顾笙干脆道,“我考虑得很清楚,厉先生。”   厉陌尘笑了一声,听不出是什么意思,却在这次对视中先行移开了目光,“那就祝你前途似锦了,高同学。”   高顾笙露出了职业假笑,“彼此彼此。”   厉陌尘上车,揽胜发出低沉的咆哮远去。   就在这一瞬,高顾笙听到了呼喊他名字的声音。   “高顾笙!”   高顾笙下意识地转头,却只看见了一个穿着粉色裙子的小女孩,小女孩不过三四岁,是学校老师的老来女,平时偶尔会带着她去办公室,高顾笙曾见过她几次。小女孩很喜欢这个大哥哥,一见他就咧开嘴笑了。   然而高顾笙的汗毛登时炸起!   不是因为刚才喊他的声音分明是个男人,一转头却只看见了个小女孩,而是因为那小女孩双手抱着一只实验用玻璃瓶,里面摇晃着淡黄透明的粘稠液体,标签上写的竟然是“浓硫酸”!   她浑然不知自己怀里抱着的什么东西,看见高顾笙之后,她甚至费力地单手抱住了那只对她来说过于沉重光滑的玻璃瓶,另一只手张开,要高顾笙抱。   “哥、哥哥,抱抱。”   小女孩的手臂力量本就小,她换了单手抱,玻璃瓶摇摇欲坠,猛地一歪,下一秒就要砸落!   高顾笙顾不得许多,合身扑了过去,那瓶浓硫酸恰在此时掉落,高顾笙带着小女孩猛地掠开,眼看浓硫酸砸在地上,溅开。   不等他松口气,口鼻突然被蒙住!   他这一躲,恰好撞进守株待兔的男人身侧,正是气力不济,注意力被炸开的浓硫酸吸引的时候,一时之间竟然被人得逞。   毛巾上涂了□□,高顾笙惊怒之下吸气,登时头晕目眩,四肢渐渐脱力。   他心道不好,刚想挣扎,却见一把匕首抵在了小女孩的脖颈上。   小女孩还以为是在玩游戏,咯咯笑了起来,她一笑,那薄嫩的皮肤几次要蹭到尖锐的刀刃。   如果他要反抗,匕首就会刺入小女孩的喉咙。   机会稍纵即逝,就犹豫了这一瞬,高顾笙的手脚便软了下来。   身后的男人从喉咙中发出低沉沙哑的笑声。   “我就知道,不会动手的。”   “你太干净了,小粉丝。”   高顾笙的意识开始模糊,但仍认出了身后这人,正是秦时。   他在心里疯狂骂娘,可手软脚软,提不起力气。   这里虽然僻静,但毕竟不是绝对安全,秦时显然打算速战速决,更加用力地捂住了他的口鼻。   他几乎能感受到秦时炽热的吐息,带着令人恶心的黏腻。   “小粉丝,你该喜欢我的。”   “如果从一开始,你就承认了,那……”   “——砰!!!”   秦时的声音被一声巨响猛地打断!   身后突然失去束缚,高顾笙眼前一黑,就要软倒下去,被一把捞起。   他勉强支撑着眼皮,看向秦时的方向,昏迷前最后一个想法是——   他飞的好高啊。   ……   高誓一手捞着软趴趴已经没了意识的儿子,一脚把秦时踹地高高飞起,路过的同学恰恰看到这一幕,只觉踹出的那条腿长而有力,像把杀人刀。   踹人的青年目光凌厉,带着杀气,长腿还未收回,隐约可见肌肉线条起伏如猎豹,充满暴力的美感。   直到他目光一转,看向自己。   同学这才后知后觉地发出一声尖叫。   “啊——!!!”   这位男同学的声调,拔到了之前从未有过的高度。   他倒是反应机敏,转头就跑,一边跑一边用他那刚开了嗓的声音放声尖叫,“老师!保安大叔!有人打人了!!!”   高誓一句话还没说开口,那位男同学已经跑得影子都看不到了。   应不解拖着秦时的后腿把人拖过来,就像拖一头待宰的挣扎的猪。   秦时很是顽强,虽然高誓刚才那一脚绝对不轻,但他依然在做无用的挣扎。   应不解的力气大到可怖,只用一只手,也不见得怎么用力,就把秦时拖了过来,那只漂亮的手就像一只铁锁,把秦时紧紧锁住,秦时几乎怀疑自己的脚踝要被捏断了。   小女孩后知后觉地地开始嚎啕大哭,高誓给她手里塞了根棒棒糖也没哄好,但暂时也顾不上她了。   把小女孩放到安全的地方哭,他将自家倒霉儿子放在地上检查了下,稍稍松了口气。   那毛巾上倒是只涂了□□,没放别的什么,高顾笙昏一会应该就能醒了。   秦时还在垂死挣扎,竟然不知从哪又掏出个匕首扎向应不解。   应不解顺手把匕首掰断,秦时吓傻了。   高誓看着秦时,心中怒意升腾,他本就不是什么好脾气的人,此时头都快被气炸了。   “我来!”   高誓一把将秦时双手反剪按倒在地,半身力量压在他身上,一手迅速搜身。   这一搜,居然还搜到了一副手|铐!   高誓真的要炸了,他冷笑一声,“手|铐是吧?看来你很喜欢!”   他顺手就扣在了秦时手腕上。   再一摸,很好,还有一把麻绳和一盒套子!   高誓抓起麻绳就给秦时来了个五花大绑,秦时被绑成了一个粽子。   应不解蹲下身帮高誓把人按好,方便他紧绳子,势必要把秦时勒瘦一整圈。   就在这时,之前那个开了嗓的同学带着一群人浩浩荡荡跑了过来,“就是这里,就是他们!”   高誓一抬头,猝不及防地和一群人打了个照面。   不知是谁口吐芬芳地感慨,“卧槽!玩的这么野!”   开嗓同学指着秦时的手腕尖叫,“他们还用了情|趣手|铐!”   高誓下意识地顺着他指的方向一看,秦时双手手腕拷着的手铐内里带着一圈毛绒内衬,看起来果然不太正经。   那内衬还他妈是粉色的!   再看看秦时身上绑的麻绳,和地上散落的套子,高誓感觉自己的异警生涯从未受到过如此艰巨的挑战。 第四十二章 高誓:非法持有易制毒化学品   寻找女儿的老师打破了死一样的尴尬。   四十多岁的大男人, 看见女儿的一刹那,腿软了一下,连忙把女儿抱在怀里。   当听完高誓说了当时的情况之后, 更是哭的涕泗横流, 在自己的同事和学生面前也顾不得形象,心中满是后怕。   老师哭的太狠, 直接把怀里的女儿给哭蒙了, 小女孩咬着手指,看看抱着自己哭的老父亲,又看看周围的围观群众,满脸茫然。   我、我这是继续哭还是不哭啊?   保安提着石灰石和水管过来处理地上的浓硫酸,据小女孩断断续续的证词,这瓶东西是秦时给她的, 当时说的是让她帮忙拿一会。   乐于助人的小女孩怎么也想不到, 竟然会有人将她作为胁迫别人善心的筹码。   早在开嗓男生冲出去的时候, 他就一边呼救一边报了警,因为看高誓踹人的那个力度和秦时原地起飞的高度, 不管怎么看这已经不是一起简单的打架了。   时间刚好, 警车没过几分钟就高叫着“来了来了来了”冲到了案发现场, 两名警察下车,人群自动让开一条小路,两人这么一低头, 霍!恰好就和抬起头的高誓对上了眼。   “高哥?!”   高誓被当场“充公”,警车又高喊着“来了来了来了”, 把高誓一家三口全部打包带走。   救护车紧随其后, “哎——呦~哎——呦~”地把秦时和看管秦时的警察送往医院。   其实高顾笙也应该送到医院看看, 但是现在保镖不在, 他不敢让高顾笙离了自己的视线。   好在高顾笙的问题不大,应该一会就能醒了。   说起保镖,高誓不得不怀疑,这次实在是太巧了。   原本派了三名保镖跟着高顾笙,就是为了以防万一被调虎离山,可这次三个人居然一起出事。   云姨那边的情况已经问清楚了,突发急事是她的母亲突然晕倒。   奇怪的是,云姨到医院后,她母亲就醒了。   为了以防万一,还是做了一遍检查,检查结果显示,除了部分激素偏高以外,她母亲的身体极好,比现在很多二十来岁天天熬夜的年轻人还好,去跳广场舞必站C位,抢鸡蛋所向披靡。   这次晕倒,是因为她遛弯的路上,恰好有两棵蒲公英飘来生根发芽,导致她过敏了。   不过这次过敏来势汹汹,退得也相当干脆,完全没有后遗症。   实在检查不出什么问题,她母亲当即挣扎着就要出院,从云姨传过来的视频可以看出,老太对女儿阻拦她去跳广场舞非常不满。   “哎呀你妈可是广场舞一枝花,身体倍棒!我今晚都和老徐头约好了,还要去挑衣服,去去去小孩子家家的别掺和大人的事儿。”   三十三岁的“小孩子家家”对着高誓苦笑,“队长,我妈这精神头您也看见了,看着好像没什么事儿,但我还是有些不放心,想请几天假。”   高誓爽快地给云姨准了假,但视频挂断后,他刚好收到了另两名保镖的体检报告。   显示食物中毒。   夏天的食物确实很容易变质,这似乎没什么问题,但京大的食堂标准一向以严格闻名,出现这么大的问题,极其少见。   更巧的是,偏偏是今天,云姨的母亲莫名其妙晕倒,秦时潜入学校。   这些年和剧情斗智斗勇的经验告诉高誓,剧情并不能强行改动每个人的命运轨迹,只能用一个个巧合,试图将剧情推向原本的轨道。   比如说梦中的高顾笙与那些渣攻相遇,都是有前因后果的,剧情不可能凭空改动这个世界,也不可能凭空造出不存在于这个世界的东西,比如凭空召唤出哥斯拉把乐乐抢走,然后丢给渣攻。   剧情可能会让云姨的母亲突然晕倒,但这种眩晕无法影响到她的健康,更不能让她在过马路的时候突然晕倒发生事故,剧情能做的仅仅是让她在不影响自身健康、不危及安全的情况下晕一下。   而这种晕倒,还不能直接作用于人,需要借助这个世界的事务作为媒介,比如蒲公英。   至于食物安全问题,剧情更没法插手,剧情既不能加快食物的时间流速,让其快速变质,也不能凭空将干净的食物和不合格的食物调换,更不能让这么多学生一起拉肚子。   所以,高誓倾向于,这次的食物中毒事件要么是有人在捣鬼,要么是学校的麻辣烫窗口进货确实有问题。云姨的母亲晕倒,则是剧情插手。   两个保镖食物中毒之后,剧情出手将云姨调走,给了秦时可趁之机。   那么下一步,就是查一查麻辣烫窗口的负责人了。   思索间,已经到了警局。   应不解和还晕着的高顾笙被送到了休息间,高誓去做笔录。   话说回来,高誓做笔录真是专业对口,不等记笔记的警察问,他自己就将来龙去脉说的清清楚楚。   秦时被高誓那一脚踹断了两根肋骨,不过由于这起案件属于暴力性犯罪,第三人拥有无限防卫权,所以高誓无罪。   后面可能还需要处理一些其他事情,就是后话了。   等过了一会高顾笙醒过来,高顾笙也说了一遍事情的经过——他这也算是一回生二回熟,上次进局子反手把温凉送了进去,这次进局子又把秦时给送了进来。   高顾笙满脸悲愤地抓着高誓的手臂,“老爸,我这是和十八禁过不去了?不是我被当成那个,就是我差点变成被那个的。”   高誓爱怜地摸了一把儿子的狗头,却听自家狗儿子又道,“哎?应该说咱家这是和十八禁过不去了。上次我被当成那个,这次老爸被当成那个,下次该不会爷爷……哎呦!痛痛痛老爸我错了!”   高誓毫不怜惜地掐着儿子的后颈,“你爷爷年纪都这么大了,别让他晚节不保了。”   此时,高顾笙那四十四岁的高龄爷爷,突然打了个喷嚏。   ……   事情处理完,高誓三人就可以回家了。   高誓回头看了一眼警局,又收回了目光。   这次的秦时,强|奸绑架未遂,故意伤人,非法持有易制毒化学品,数罪并罚,性质恶劣,恐怕没有十年是出不来了。   高誓顺手把手搭在儿子脑袋上狠狠揉了两把,招来高顾笙无辜且茫然的目光。   “老爸咋了?”   “没事。”   高誓笑了笑。   在梦中,秦时称不上渣攻,只能算是个路人,是个炮灰。   就在昨天的梦境中,高誓看见秦时如同一条流着腥臭涎水的豺狼,用贪婪的目光打量着高顾笙。   他不敢动手,因为整个公司都知道,高顾笙是厉总的人。   他凝视高顾笙的时候,正撞上了厉陌尘的目光,厉陌尘的目光中满是警告。   他虽然垂涎高顾笙,却不敢挑战厉陌尘的权威,只是阴暗的欲望一日复一日地堆积着。   后来,估计是厉陌尘不知哪根神经搭错了吧。   他被厉陌尘叫去办公室,看见了伏在地毯上,浑身泛着诱人粉红的高顾笙。   高顾笙,被下药了。   厉陌尘掐着高顾笙的下巴,逼迫他抬起头来。   “很倔嘛。”   “我就喜欢把硬骨头打断。”   秦时僵住了,他直觉有什么事情要发生,身体的血液跟随者高顾笙抑制不住的破碎呻|吟而沸腾。   厉陌尘甩开手,抬头看向秦时。   “你不是想上他吗,给你个机会。”   “就在这。”   秦时张了张嘴,发现自己的声音干涩地可怕。   “厉总,我……”   “别给我装纯情。”厉陌尘的语气很不耐烦,“你私下做的那些事我都知道,想不想,说。”   秦时喉头滚动。   他知道,厉总和眼前诱人的少年之间,肯定有什么说不清楚的关系,他掺和进来,未必能善了。   他应该拒绝的。   他应该立刻否认,应该诚惶诚恐,应该指天指地地发誓,自己绝无此意。   可偌大的办公室被一种迷人的香气充斥着,引得他忍不住看向香气的源头——那个浑身微微发抖的少年。   少年抬起头,眼睛几乎失去了焦距,带着凌凌的水光,如月光下的湖水般诱人。   他用目光祈求着,希望秦时可以拯救他,被这双眼睛看着,好像自己便是少年唯一的神明。   秦时心中的恶欲猛地鼓胀,他像是被蛊惑了似的走向高顾笙。   真美。   当秦时扯开少年的衣领时,少年眼中破碎的希望,好像被湖水中被搅碎的月光。   这一刻,他深刻地意识到,所谓蛊惑,不过是个说辞。   分明是他蓬勃的欲念,要拖着干净的月光共赴深渊。   ……   那天的高顾笙,差点死在那件宽广的办公室。   秦时之后,还有下属,厉陌尘的下属好像无穷无尽。   他被迫落入欲望的深渊,被打碎脊梁,被砍断双腿,被剥夺作为一个人的尊严。   他趴在满是污垢的地面上,无神的双眼看着窗外的落日,想不通为什么自己还要活着。   后来,或许是由于厉陌尘那可笑的占有欲,秦时被处理了。   秦时被处理的那天,高顾笙也在,厉陌尘好像觉得他应该开心,应该感恩戴德,感谢日理万机的厉总为他这么个玩物出气。   可他看着哭的涕泗横流的秦时,心中只有一片麻木的悲哀。   秦时死了。   他的众多女朋友们哭的几乎晕厥。   韩之苗听到消息,怀着孕昏倒在马路边,醒来后,得知自己早产的孩子没保住,她自己伤了身子,以后再也不能成为一名母亲。   那个被秦时强行掰弯的青年,本就天性敏感,在秦时死后,患上了严重的双相,手中的画笔失了颜色。   那个十六岁的小姑娘,抑郁越发严重,在得知秦时死后,笑的轻轻的,骗开了父母,换上了自己最喜欢的一件衣服,从高楼上一跃而下。   分明错的不是他们,却是他们受尽折磨。   好在,现在一切都不一样了。   韩之苗和十九岁的女孩互相鼓励着走出了阴霾,那个青年作为唯一一名男性受害者,承担起了保护女孩们的责任,在成为保护者之后,他脸上的笑容反而变多了。   未成年的少女,在心理医生的调节下,症状在渐渐好转,她拜托父母给高誓带来了一封信,少女清隽的字迹写满了感激,她承诺,以后要好好学习,让父母过上好日子。   被秦时伤害过的女孩们互相依偎着,变得更加坚强。   一切都在变好。   还有高顾笙,他的儿子。   高誓低头看向扒拉着书包的高顾笙,高顾笙已经恢复了之前没心没肺似的活泼,十八岁的少年,就该这样满是青春的活力,而不是被锁在房中,一日日枯萎。   “啊啊啊老爸,棒棒糖碎了!这可是我挑的最圆的一个,居然碎了!可恶的秦时,我和你不共戴天!!!”   高顾笙崩溃地拿出一根棍,棍上耷拉着一个塑料包,塑料包里面满是白色的粉末,依稀可见彩色的糖块。   高誓忍不住大笑,“这是什么?打狗棒?”   高顾笙抓狂,“不!为什么会碎得这么彻底!本来这根棒棒糖有锅盖那么大的!”   高誓笑着把棍儿拿过来,在高顾笙可怜巴巴的目光中,将耷拉着的塑料包解开,从里面拿出一块糖丢进嘴里。   “味道不错,不就是碎了点,一样吃。”   看着自家崽子被哄好,高誓心一软,揉了把高顾笙的脑袋,“要不要去游戏厅玩?” 第四十三章 高誓:一书包定乾坤!   对于高顾笙来说, 肆意地外出逛街其实是件稀罕事。   小时候高顾笙被保姆带出去遛弯,差点被人贩子抱走,还是放学回家的高誓及时赶来, 一书包把人贩子砸晕, 才把还是个肉团子的高顾笙救下来。   自此之后,高誓再也不吐槽学校的作业多了。   ——虽然作业多能把人贩子砸晕, 但是, 作业多可是能把人贩子砸晕啊!   以那个人贩子为突破口,顺着这条线,警察们捣毁了一个犯罪团伙,救出了一大批被拐走的儿童,还上了新闻头条。   标题就是【一书包定乾坤!一小学生用书包砸晕人贩子,帮助警察破获大型拐卖团伙!】   由此引发的讨论还有:   【救救小学生!作业多到砸晕人贩子, 何时能给孩子们减负?】   【内卷严重!小学生也要彻夜苦读?】   【xx习题, 多位讲师倾情讲解, 一千页,给您孩子一千夜的陪伴!厚度可达12mm, 防身不二之选!】   当年十二岁实际已经考完小升初的高誓, 一时之间不知道是该辩解自己其实已经小学毕业了, 还是该解释自己书包里的作业不是学校布置的,而是高父布置的。   总之,之后的高顾笙得到了更为严密的保护, 商场之类的更是几乎没有去过,需要什么东西就把品牌方请到家里挑选。   少有的高顾笙的一次外出, 还牵扯出了一起恶性乞讨事件。   后来, 高顾笙就不怎么外出逛街了。   倒是在十一岁之后, 高顾笙身边的变态浓度减少了不少, 高誓觉得可能是在十八岁之前的劫难都度过去了,剧情放松了监督。   所以偶尔,高誓会带着高顾笙出去玩。   说来也怪,基本只要高誓在高顾笙身边,高顾笙就可以安安全全地回来。   ……   “老爸,今晚吃烤肉怎么样?”   高顾笙像从家里出来撒欢儿的狗子似的活蹦乱跳。   “好。应道长有什么想吃的吗?”   正盯着一旁的冰激凌的应不解闻言立刻回过头,“烤肉很好。”   一本正经的样子,好像刚才盯着冰激凌的不是他一样。   高誓觉得有点被可爱到了,虽然用可爱形容一个比自己还高的大男人,好像有点怪。   高誓过去掏手机付款买了三个冰激凌。   “好,那就去吃烤肉。”   高顾笙的冰激凌是可乐味的,应不解是抹茶味,高誓自己的是柠檬味,一行三人拿着冰激凌往前走,吸引了大片的目光。   高顾笙举着冰激凌左顾右盼,看见章鱼小丸子眼前一亮,“老爸,我想吃章鱼小丸子!”   “买。”   高顾笙兴奋地要了两盒最大份的十二个,等着老爸付钱。   虽然他自己手里有不少钱,但自己掏钱买,和给家长撒娇说“我想吃这个”,感觉是不一样的。   高誓对儿子偶尔黏黏糊糊的撒娇很是受用,按高奶奶的话来说,他就是头倔驴,吃软不吃硬。   高誓低头付款的时候,突然感觉有淡淡的抹茶味凑了过来,应不解靠得他很近。   “想尝一尝冰激凌。”   高誓下意识道,“尝吧。”   冰激凌不是给他了吗?   还没反应过来,只觉耳畔一痒,应不解靠了过来。   那一瞬,熙熙攘攘的人流仿佛被尽数隔绝在外,周遭寂静,高誓几乎以为他要吻过来。   可应不解淡粉的唇开合,只是低头咬下了一块柠檬味的冰激凌。   高誓僵站在原地,应不解似乎全然没察觉到气氛的异样,只是评价道,“这个好吃。”   高顾笙原本靠在炉灶旁,看着整只小章鱼被包进面糊里,变成一个个漂亮的金色丸子,摊子老板问要加什么味的酱,高顾笙猛地一回头,“老爸,应道长,你们想……”   高顾笙下意识地住了嘴。   ?   等等,这是什么感觉。   为什么突然感觉自己和老爸应道长不在一个世界?   高誓回过头来,面色自若地道,“番茄吧,应道长呢?”   应不解点点头。   高顾笙转过头,大脑疯狂运转,应道长这是什么意思?他也要番茄是吧?为什么他这态度像是他要和老爸吃一盒?   不对不对,肯定是错觉,应道长是客人嘛,而且饭量这么大,半盒怎么可能够吃的。   高顾笙端着两盒番茄味的章鱼小丸子,递了一盒给应不解,然后打开自己和高誓的那一盒,往高誓面前一递,刚好和应不解的盒子来了个对对碰。   高顾笙:???   面对着高顾笙和高誓惊愕的目光,应不解又把盒子往高誓面前递了递,高誓竟然诡异地从他眼中读出了他的意思——   刚才尝了你的冰激凌,现在给你吃章鱼小丸子。   应不解是谁?是以一己之力吃走六个做饭阿姨的牛人,是高顾笙担心对方顺嘴把自己一块吃了的饿狼,他居然愿意把吃的分出来?   相比起目瞪口呆的高顾笙,曾被应不解喂过糖的高誓倒没这么惊讶,只是刚才那种萦绕在心头的异样越来越重。   高誓本能地想拒绝,但看着应不解清亮亮的眼神,还是戳了一个丸子。   里面整只章鱼吃起来非常过瘾,鲜香爆汁,酸甜的番茄酱爽口解腻,让人意犹未尽。   应不解见高誓将一枚丸子戳走,才心满意足地收回纸盒吃了一个丸子,他吃东西的样子很优雅,也很认真,不知道为什么总会让高誓想起进食的小仓鼠。   “咳咳咳——”   高誓闻声看向高顾笙,“怎么了?呛着了?”   高顾笙眼神飘忽,“嗯……是有点,老爸,来个丸子换换口味。”   高誓一边戳丸子一边道,“不都是番茄味的,换什么……”   他突然顿住。   高誓团了一把儿子的脑袋,“去吃饭!”   ……   这家烤肉店相当有名,食材都是空运来的,非常新鲜。   最重要的是,可以选择自己动手烤和请服务员帮忙烤两种服务。   高誓果断选择了两种服务齐头并进。   平时和高顾笙出门,一般这种能两人一起动手的,高誓一般都会选择两人一起动手,高顾笙很喜欢体验难得的亲子时光。   但是今天跟着应不解,高誓怕这烤盘烤的慢吞吞,让应不解饿晕过去。   肌理漂亮的牛肉滋滋冒油,边缘变成漂亮的焦褐色,浓郁的肉香扑面而来。   培根微微卷曲,肥肉的部分几乎透明,变成薄薄的一片。   巴沙鱼鱼肉雪白,鲜香无比,嫩而弹牙,不必沾酱料,就是一道美味。   高顾笙在烤出两片黑色焦炭之后,一边拨楞着不管怎么搅都不会糊的芝士玉米,一边眼巴巴地看着高誓烤肉。   一旁的应不解面容严肃地对着另一只烤盘,不看他烤炉上有点焦黑的烤肉,还以为他在和厉鬼大战。   高誓熟练地翻动着烤肉,把烤肉分给高顾笙和应不解。   等的口水都要溜出来的高顾笙“嗷呜”一声,饿虎扑食,被烫的龇牙咧嘴也舍不得吐出来。   这时,一只夹子出现,盘子边缘多了片稍稍有些焦的肉片。   高顾笙抬头一看,正看见应不解缩回夹子,而自家老爸盘子里也有一片明显不是自己烤的肉片。   再看应不解面前的烤盘,盘子里只剩下几片黑的看不出原样的东西,高顾笙依稀辨认出了一片土豆。   高誓看着盘子里的烤肉,轻咳一声,“给我的?”   应不解严肃地点点头。   他就烤出来两片能吃的,一片给了高誓,一片给了高顾笙。   高誓道了声谢,将肉片夹到嘴里。   火候稍稍有点过了,说不上多好吃,但也说不上难吃。   高誓一时说不清心里是什么滋味。   应不解爽灵不全,他什么都不懂,就像个小孩子。   他只是想把自己最好的东西,分给他。   高顾笙吃着应不解烤的肉,悄悄抬头看着眼前的高誓和应不解。   妈的,怎么回事,为什么会有种一家三口的感觉啊!   高顾笙十八年以来,第一次正视这个问题——   我爸喜欢的,到底是男的还是女的?   南风知我意***   这一顿饭吃的心思各异,但总的来说还是开心的,吃过饭后高誓带着两人往电玩城去。   高顾笙就是喜欢到电玩城来玩,好像他和高誓就是普普通通的一对父子,热热闹闹,开开心心,不用想他那倒霉催的体质。   三人从娃娃机玩到投篮,从推币机玩到钓鱼池,简直无往不利。   高顾笙身后背着一带娃娃,左手拿着一筐硬币,右手还夹着一只,冲着高誓两人招呼,“老爸!我想玩这个赛车!”   “来。”   高誓坐上驾驶座,和在另一边坐好的高顾笙联机,应不解也坐到了驾驶座上,手上还拿着一杯奶茶。   随着一声令下,三辆赛车疾驰而出。   伴随着高顾笙“哇啊啊啊”“哦吼吼吼”之类奇怪的声音,三辆车先后到达终点,高誓不出所料一马当先,让高顾笙无法接受的是,第一次玩的应不解居然位居第二。   不是说应道长爽灵不全吗?!   高顾笙燃起斗志,“再来!”   明暗交错的灯光下,少年眉眼飞扬,他身边的两个青年,一个剑眉星目,一个飘逸出尘,不知多少目光看向此处。   而在角落里,有一个挑染红色短发的青年,定定的看着高顾笙。   他看着眼前人,像被吸走了魂魄似的,喃喃出声。   “酩月……” 第四十四章 高誓:你在狗叫什么   “老爸老爸, 来比比投篮!”   高顾笙抱着一筐硬币和兔子似的往前窜,高誓紧随其后。   他眉头微拧,挡住看向高顾笙的目光, 向后扫视。   游戏厅人来人往, 似乎并无异样。   “怎么了老爸?”   “没事。”   ……   这次可谓满载而归,高顾笙背后背着一大袋毛绒玩具, 左手拿着一瓶可乐, 右手拿着一个巨型的波板棒棒糖,今天他终于还是心满意足地给老爸带回了一个完整的、圆润的、比高誓和高顾笙俩人脑袋加起来还大的棒棒糖。   高誓左手提着一只毛绒猴子,右手提着一只奥特曼毛绒玩具,他时不时疑惑地看看那只胖乎乎的毛绒奥特曼——做这玩意儿,晚上真的不怕被奥特曼掀被窝吗?   应不解紧随其后,头上左手手肘上挂着一串食品包装袋, 右手拿着一只柠檬味冰激凌, 脑袋上不知何时带上了一只小熊头箍, 配上他面无表情认认真真吃冰激凌的脸,有种说不出的喜感。   月上中天, 一行三人准备回家了。   高誓低头找车钥匙的功夫, 突然听见一声猫叫, 小小的,弱弱的,他低头看去, 见一只小瘦猫正端坐在他们身旁。   高誓觉得有点惊奇,又见到它了。   距离第一次见它, 已经过了快一个月, 小猫却还是瘦瘦小小的一团, 看着也就巴掌大。   高誓半蹲下身, 有点担心这只小猫是不是得了小猫症,他拿出一串墨鱼丸子,摘下一个递给小猫。   “咪~”   小猫蹭了蹭高誓的指尖,咬住墨鱼丸子吃了起来,它看起来很健康,鼻头湿润,毛发油亮,能看得出被人照顾地很好,一边吃一边发出呼噜声。   高顾笙要被萌化了,蹲在高誓身边,也试探着伸出一只手,轻轻蹭了蹭猫咪的脊背,“喵喵喵,好可爱~”   他眼睛亮晶晶地看向高誓,“老爸,我想……”   高誓无情地拒绝了他,“不,你不想。把它带走,它的饲主会伤心的。”   高顾笙惊讶,“它不是一只小流浪吗?”   高誓道,“不,每天都会有个老奶奶来喂他。”   小猫呼噜呼噜地吃掉一个墨鱼丸子,开始清理自己的嘴巴和爪子。   高誓起身,“咱们走吧,不早了。”   小猫却又开始“咪咪”叫了起来。   “老爸,它是不是还没吃饱?”   高顾笙看着小猫,轻轻点了点它的耳朵,小猫耳朵抖了抖,依然“咪咪”叫着,甚至往前走了两步。   它走向的是应不解的方向。   高顾笙有点惊奇,“道长很招小动物喜欢啊。”   可是高誓看那只小猫一边走一边微微发抖,分明是害怕地受不了的样子,却依旧一步步往应不解那边挪。   有点奇怪。   非要打个比方,大概是考砸了的孩子,犹犹豫豫地走向端着红烧排骨的老妈。   应不解低头看着移动过来的毛绒团子,高誓伸手去接应不解手上琳琅满目的食品袋,“我来给你拿着。”   应不解乖乖将手上的东西递过去,然后半蹲下去。   他向着小猫伸出了手,小猫快走两步,几乎要带出残影。   高顾笙不可置信地感叹,“哇哦,应道长好像迪士尼在逃公主!”   高誓给了狗儿子后脑勺一下子。   应不解点中小猫的眉心,指尖溢出一点白色星光,星光一闪而逝,如同幻觉。   应不解收回手,站起身,小猫像喝醉了酒似的摇摇晃晃走了两步,然后“咪咪”叫了两声,端端正正地蹲在了地上。   这次离开,小猫没有再拦他们,只是目送他们远去。   ……   到家之后已经不算早了。   高誓洗漱之后头发还未干,他靠在床头,腿上放着一本书。   床头灯开着,驱散一方黑暗。   静默中,门被轻轻敲了两下,高顾笙抱着枕头探头探脑地将门推开一条缝。   “老爸,我今晚能和你睡吗?”   “来。”   高顾笙连人带枕头扑到床上。   高誓伸手摸了摸高顾笙的额头,不烫。   “害怕吗?”   乐乐今天遇到了秦时这种变态,如果不是他来的及时,恐怕就会被掳走,届时可能会遭受什么,不言而喻。   乐乐晚上玩的好像很开心,但不到一个月遭受两起□□,真的会像他表现得这样无忧无虑吗?   高誓只要一想,便是心头火起,家里的沙袋被他当成渣攻已经锤爆好几个了,可他面上的神情依旧是平稳的,沉着的,好像只要有他在,就没人能伤到他的孩子。   高顾笙抱着毛绒猴子往高誓身边蹭了蹭,老老实实道,“白天的时候还有点害怕,不过见到老爸就不怕了。”   他笑得呲出一口大白牙,看得高誓也笑起来。   “老爸,我是想问你个事。”   高顾笙在旁边盘腿坐好,语气难得很是认真,“老爸,你打算什么时候给我找个妈?”   高誓漫不经心道,“随缘吧,这事儿急不得。”   这么说着,高誓的动作却顿了顿,他好像想到了什么,又像是什么都没想。   高顾笙急道,“哎呀,老爸你都二十六了,老大不小的了,有喜欢的就要主动争取嘛。”   高誓气笑了,“你这是从哪学的催婚台词?还老大不小,你爹我年轻的很。”   高顾笙像个苦口婆心的老阿婆一样,“对对对,老爸帅气逼人年轻有为,但是、但是……”   他绞尽脑汁地想着理由,“但是老爸你看啊,老太爷爷十六岁有老太奶奶陪,太爷爷十八岁了太奶奶陪,爷爷十八岁有奶奶陪,你……”   高誓嗤笑一声,“我八岁就有了你。”   “跳过所有步骤,实现了十年的跨越。”   高顾笙哑口无言。   高誓道,“你是不是觉得我不结婚是因为顾忌着你?”   高顾笙闷闷“嗯”了一声,“有点吧,我觉得老爸没必要因为我不结婚。”   高誓看着抱着猴子团成一团的傻儿子,叹道,“别考虑这么多,你爹确实是因为没遇到心动的。”   他伸手摸了摸高顾笙的脑袋,“今天是受什么刺激了,怎么突然想这个。”   高顾笙张了张嘴,心中的怀疑还是让他犹犹豫的开口,“老爸,是这样的,我想问,你喜欢女的……还是男的啊?”   高誓被这“石破天惊”一句话给惊得差点没把自己儿子的脑袋按进床垫里去,“你一天天的在想什么呢?!”   高誓看着高顾笙严肃开口,“是不是这段时间你被骚扰次数太多,才让你胡思乱想的?”   眼看高誓好像真的很担心,担心到好像随时都能把他带去看医生,高顾笙连忙连连摆手,“不是不是!哎呀,我就是看老爸你好像对女孩子不太感兴趣,所以问问,你不管给我带回来什么样子的后妈,我都会接受良好的!”   “臭小子。”高誓狠狠揉了一把高顾笙的脑袋,建造出了一个完美的鸡窝。   高誓冷静下来想了想,道,“这样吧,爹答应你,如果以后有了心动的,就先告诉你,免得你整天想七想八的。”   高顾笙挠了挠头,虽然过程和结果相去甚远,不过他好像还是在绕了一大圈之后,朦朦胧胧知道了正确答案。   老爸好像真的和应道长没什么。   难道是我多想了?   高顾笙往床上一躺,“那就这么说定了,睡觉睡觉。”   高誓哭笑不得看着装睡的高顾笙,还模拟出了小呼噜。   他摸了摸头发,发现已经干透了,便拉灭了身边的小台灯。   房屋陷入一片黑暗。   高誓一入眠,便坠入了噩梦中。   ……   “顾笙,我爱你。”   “顾笙,你穿这件白色赛车服好不好,我教你。”   “顾笙,你这样真好看。”   “顾笙,你尝尝香芹吧,多吃几次就会喜欢了。”   “顾笙,你不要穿这种衣服,我不喜欢。”   “顾笙,我给你取一个小名好不好?以后我叫你月月,只有我能叫你月月。”   “别胡思乱想,月月。”   “你想多了。”   “……哈,你以为你能比得过他吗?”   “替身罢了。”   “别笑,你笑了就不像他了。”   “滚吧。”   无数碎片裹挟着令人绝望的声音向高誓袭来,如同片片刀片,凌迟乐乐的同时,也在凌迟他。   高誓睫毛颤动,却无法醒来。   身旁的高顾笙在睡梦中也似察觉到了爸爸的不安,皱起了眉头。   这时,房门轻响。   有人推开房门无声进入。   他身上带着一层莹莹的、温和的白光,像无尽黑夜中升起的明月。   正是应不解。   他走到高誓的身边,微微俯下身子,手掌覆上他的眼睛,那些星光便涌入了高誓的体内,高誓的身体缓缓放松下来,他身边的高顾笙也舒展了眉头,陷入了黑甜的梦境。   应不解将手拿开,却见高誓的眉头再次皱起,他想了想,便在高誓床边盘膝坐下,一只手盖在高誓的双眼上。   高誓的身体终于彻底放松下来。   ***   又是梦。   高誓习以为常地以悬浮半空的视角,去看预知的剧情。   这是在梦中的高顾笙被温凉哄骗发生关系之后的事情。   这时候的高顾笙元阳之体已破,万鬼缠身。   他白日要忍受来自温凉爱慕者的骚扰,夜晚则被鬼怪拖入无穷无尽的绮梦。   他的身体状况每况愈下,脸色苍白,摇摇欲坠,双颊却带着不正常的红,眼神水润,有种特殊的魅惑。   今天,他要去福利院看院长妈妈和孩子们。   福利院接近郊区,这是一家很小的福利院,要坐很久的公交才能到。   他对自己节俭到近乎严苛,对福利院却极其大方,他买了很多东西,大包小包几乎要将他埋掉。   而在高誓的视角中,他确实已经被埋在了鬼怪中。   那些鬼怪缠在他的周围,白日吸食灵气与阴气,夜里强行将他拖入绮梦,就像一堆令人作呕的吸血虫。   高顾笙却浑然不知,去福利院看望他的家人们,对他来说是一种精神支撑,这一点光亮,足以让他度过漫漫长夜。   然而,当他到达福利院的时候,一股冷意却从后脊梁升起,他手中的包裹掉在地上,浑然未觉。   那往常充斥着欢声笑语的院子,此时却寂静无声,令人恐惧的寂静弥漫在这一方小小的福利院。   鬼。   无穷无尽的鬼怪向福利院涌去,惊恐的尖叫声打破了一片死寂,他分明听出那是院长妈妈的声音。   他疯了一样向大门跑去,可无论他怎么跑,永远都是在原地打转,离着大门只有几步之遥,却被鬼打墙困在大门之外,眼睁睁看着鬼怪将福利院淹没。   “不——!!!”   高顾笙目眦欲裂,他不明白,为什么突然能看到之前看不到的鬼影,他顾不得别的,他满脑子中只充斥着一个念头——   【是我引来了鬼怪,是我害了大家。】   他挣扎怒吼,却无济于事,高誓能看见高顾笙的人身三火猛地窜起,然后像燃料燃尽似的,越来越微弱。   鬼怪们撕扯着他,欲将他拖入无尽炼狱。   然而,就在这时,有人来到他面前,低声问他,“你怎么了?”   高顾笙双眼模糊地抬起头,看见了一个男人。   男人俊朗非常,气质高贵,他穿着一身黑色高定西装,是高顾笙打工几十年也买不来的奢侈。   令人自惭形秽。   然而,这一切都比不上男人身上的金光。   他身上的金光如同什么利器,鬼怪触之则散,所到之处,一片光明。   高顾笙如同看见了救星,他猛地抓住男人的手,祈求道,“你、你能不能帮帮忙,福利院,去……”   他语无伦次,只能握紧了男人的手。   男人目光中闪过一丝沉色,语气倒是温和,“你是想让我给福利院捐款?”   “不、不……”高顾笙拼命摇着头,怕自己的贪心将男人气走,他指着福利院的大门,声音打颤,“你能不能,进去走一圈,看一看。”   高顾笙知道,自己提出的要求莫名其妙,但他别无办法,他拼命掏着自己的口袋,将自己所有的钱递给男人,“求你……”   男人看着那些毛票,没有去接,只是道,“不过是走一圈而已。”   男人往福利院走去,高顾笙被他带在身旁,他们顺利地走进了大门,男人所过之处,鬼怪散尽,待到男人将福利院逛完一圈,整个福利院已经恢复了往常的安宁。   院长和孩子们从噩梦中醒来,之前的那些恐惧好像只是一个长长的噩梦。   逛完福利院后,男人准备离开,离开前,他给了高顾笙一张名片,上面写着他的身份。   万星娱乐总裁,厉陌尘。   厉陌尘道,“你条件不错,有没有打算进娱乐圈?”   高顾笙想起众人掺杂着恶意与□□的目光,忍不住恐惧,但眼前这个人救了福利院,反正自己的未来……如果进入娱乐圈能报答他,也可以。   男人却不等高顾笙开口,道,“不用急着答复我,你好好考虑考虑,我尊重你的意见,并不想你因为想回报我之类的理由选择进入我的公司。”   厉陌尘说话的语气那么温和,竟然高顾笙忍不住要流泪。   这种将他看做一个正常人的尊重,他已经很久没有体会过了。   厉陌尘坐上车,垂眸看他,“你如果想来,就给我打电话,不想的话也没关系,我只是见才心喜而已。”   车载着厉陌尘远去,高顾笙却站在原地,久久地看着车的去路。   这时候,他以为厉陌尘便是他的救赎。   高顾笙很认真地考虑着要不要进入娱乐圈,其实依照高顾笙的本愿,他是不想的。   自小开始,他就被充满恶意与欲望的视线环绕,他恐惧被人包裹,也恐惧舞台。而在被温凉的爱慕者恶意攻击,也让他彻底不敢与人接触,更不想暴露在众人的视线中。   成为明星,曝光与评论是少不了的,甚至一些隐私都会被扒出,想想就令人窒息。   可是厉陌尘救了福利院,即便厉陌尘本人不知道,但是他真的无以为报。   厉陌尘与他完全是两个世界的人,除了进入厉陌尘的公司、进入娱乐圈帮他好好赚钱,高顾笙想不出别的能回报他的方法。   但不等高顾笙犹豫,福利院就传来了要被收购的消息。   收购福利院的这家公司,高顾笙没听过,但带着人来检查环境的领头人,高顾笙认识。   在他很小的时候,曾被收养过,收养他的家庭其实是向国外有特殊癖好的富商贩卖幼童的组织,而这个组织最大的“供货商”,就是这个负责人曾在的公司。   当年,他被组织收养,经历了黑暗的一年后,终于逃出生天。   刚好赶上整治,那个组织也随之消失。   他以为那个组织已经被惩处,却没想到组织的负责人换了个身份,再次出现在了大众面前。   他不能让福利院被收购!   但是,这家福利院是一家小公司成立的,当年成立福利院的时候,小公司正直兴盛,便成立了福利院来回馈社会。然而,这家小公司近些年濒临破产,将福利院卖出,既能甩开一个只进不出的项目,又能拿到一大笔钱,让公司起死回生,他们为什么不卖?   报警?   十年前的事情,他根本拿不出证据。   难道只凭他的一面之词,就能将这个男人送进去?   怎么办?   当时的高顾笙能想到的,只有一个解决方案,就是将福利院买下来。   他跑了很多地方,请了长假去找曾从福利院中走出来的人,想筹钱。   可是大多数人爱莫能助,他们也只是挣扎在温饱线上。   或者先将福利院的孩子们送到别的福利院中?   可高顾笙所在的小城市福利院本就没有几个,其他的福利院孩子们也很多,资源紧张,根本没办法收下这么多的孩子。   求助无门。   高顾笙想起了厉陌尘。   他拨通了厉陌尘的号码,电话那头的声音磁性又迷人。   “喂?”   ……   高顾笙进入了万星娱乐,成为了一名艺人。   厉陌尘干脆将福利院买了下来,他对高顾笙说,对于厉家来说每年都有捐款额度,花在哪里都一样。   高顾笙明白,不一样的。   他把感激藏在心里,卵足了劲练习着,以他的相貌,很快,就一炮而红。   好像一切都变得好了起来。   直到他无意间得知,最开始收购福利院的那些人,其实也是厉陌尘的手下。   这一切,不过是一个让他心甘情愿走进陷阱的局。   高誓看着高顾笙赤红着眼站在厉陌尘的面前,而厉陌尘彻底撕下和善的伪装,笑容不屑。   他的动作强势至极。   “那怎么办呢?合同你已经签了,违约的话你要拿出三个亿的违约金呢。”   “还有福利院,你要看着它被收购吗?”   他猛地将高顾笙拉到膝上,捏住他的下巴,“乖乖的,别让我生气。”   厉陌尘生不生气高顾笙不知道,反正以上帝视角看这一切的高誓快气死了。   他的太阳穴“突突”地跳着,直到闻到了一股檀香味,突然福至心灵,一脚踹向了厉陌尘。   看着厉陌尘被自己一脚踹出八米远,高誓浑身舒畅,而怒意未消,紧接着又是一拳。   酣畅淋漓。   打到最后,高誓满脑子都是:打这混账不比沙袋爽多了?   梦境渐渐归于黑暗,高誓活动了一下身体,知道自己快要醒了。   然而,他却并没有清醒,反倒是又被卷入了另一个梦境。   他身上穿着繁复的古装,甚至还留着一头长发,眼前屋内的装置大气磅礴,一些小物件以他的见识也闻所未闻、见所未见,只一眼就能看出有多昂贵。   而眼前,却是一盆花。   花生的很奇特,竟然是透明的,像水晶一样清澈,却又像普通的花朵一样柔软。   唯有在花蕊与接近根的地方,有一抹红。   花蕊嫣红,根茎则是极为浅淡的水红,漂亮非常。   他听见自己说,“稀奇,你何时有了这种闲情逸致,开始养花了?”   边说着,边用手轻轻蹭了蹭花的叶片,“灵花,十万年一生,倒叫你寻得了。”   他转过头,见一人身着黑色长袍,上刺大片金色云纹,端坐于案前,正在批阅着什么。   金黑色尊贵,很少有人压得住,这人穿却正合适,不但尊贵,还生生穿出了几分仙气。   他感觉“自己”的心情很不错,往案前一靠,去拨弄那人发端的坠饰。   那人无奈地抬起头,高誓与之四目相对。   竟然是应不解的脸。 第四十五章 高誓:我也是攻略对象?   高誓猛地从梦中惊醒。   天方破晓, 地平线的天空已经泛起了淡淡的鱼肚白。   身边的儿子睡得四仰八叉,像只翻肚皮的猫,一只手还不忘搂着他的新宠大猴子, 嘴角翘起, 也不知道在做什么美梦。   高誓顺手把空调被的一角给他盖到了肚子上,高顾笙浑然不觉, 睡得正香。   看着儿子, 高誓在梦中的戾气被缓缓抚平,他柔和了眉眼,放松下来,才惊觉手里好像抓着什么东西。   他侧头看去,居然看到了应不解。   应不解盘膝坐在床头,一只手与他的手相握, 另一只手撑在床边。   他真是睡糊涂了, 刚才似乎就是应不解将一只手盖住了他的双眼, 他惊醒的时候竟然未曾察觉。   被他的动作动醒,应不解睁开眼睛, 打了个哈欠, 眼尾泛起点点湿意, 然后肚子发出一声哀鸣。   高誓这才发现,应不解的脸色苍白,白得可怕。   他心一惊, 想起梦中的檀香,再联想到之前应不解的每次施法, 他连忙翻身下床, 低声道, “道长, 去吃东西。”   应不解的反应慢了半拍似的,看了他一会,才慢慢地点了点头。   高誓不知他在自己床边守了多久,怕他腿麻,蹲在他身侧将他撑起,应不解满脸茫然地被撑着走了两步,然后自指尖溢出一点星光,“没关系,不疼。”   那一点星光将两人笼罩,高誓只觉清风拂面,浑身清爽无比,这一点星光与道家“清洁符”有异曲同工之妙。   这下连洗漱都不用了,高誓松开应不解,快步走向厨房,先从冰箱拿出即食面包,又冲一杯速溶豆浆递给应不解,让他先吃着,再迅速准备早饭。   应不解的脸色实在是白得太可怕了。   两分钟的阳春面和煎鸡蛋,五分钟的三明治,十分钟的□□腿和包子、烧麦、牛肉面……一直到半小时后送到的外卖,应不解的肚子行程被安排得满满当当。   这时,高誓才放松下来坐到了餐桌上,看着对面应不解的面颊渐渐染上血色。   吃了大概足足有二十分钟,应不解的吃饭速度才放缓了,他的面色也恢复了平时的样子,高誓有点好奇地看了一眼应不解的肚子,依旧是平平的,好奇道长究竟是把饭吃到了哪里。   高誓看着应不解,迟疑了一下,问道,“道长,法力消耗和你吃东西有关吗?”   应不解咽下嘴里的葡萄,点了点头,“施法会饿。”   怪不得应不解今早如此虚弱。   高誓想起在梦中一直环着他的那股檀香香气,只怕应不解是守了他一夜,寸步不离。   其实应不解可以不用管他,他每次做噩梦也都是这么过来的。   或者应不解完全可以离开片刻,把东西拿过来边吃边施法。   可他就这么硬生生守了他一夜。   爽灵不全不知变通?   不是的。   爽灵臭肺不全的人,全凭本能,首要顾忌的应该是自己,而不是别人。   高誓心里五心杂味,他想说什么,又觉得说什么都太轻了,最终只是将手边削好的芒果块递了过去。   ……   天光大亮时,高顾笙迷迷瞪瞪地从床上爬起来,顺着香味晃到餐厅,被摞得整整齐齐的外卖盒子一下子惊清醒了。   餐桌旁,高誓端着咖啡,正看着最近的新闻,应不解则夹起了一筷子牛肉面,听见声音,两人一同抬头看过来。   ……这种一家三口的既视感是怎么回事啊!   高誓道,“醒了?想吃吐司还是阳春面?”   “阳春面……”   高顾笙迷迷糊糊地对着镜子刷牙,总觉得好像哪里不对,又觉得好像本该如此。   他洗了把脸,嘟噜嘟噜像只甩水的小狗似的,把刘海甩出一股“自然美”,对着镜子欣赏了一会自己帅气的脸,心满意足地走向餐桌。   ——如果承泽奇知道,高顾笙把他精心设计的发型,和高顾笙自家脑袋抽风才想出来的、独创的打理刘海方法混为一谈,一定会气的找高誓理论三百回合。   虽然看起来好像确实没什么区别。   高顾笙吃早饭的空档,高誓点开腕表,开始整理昨晚的梦。   “剧情”文档,【契约者】已经更名为【厉陌尘】。   下方出现了新分类【赛车服】。   昨天的梦分为三段,第一段有关【赛车服】,这一段梦境最凌乱,但也能推测出高顾笙经历了什么。   简而言之,就是“替身文学”。   不是高誓看自家儿子滤镜厚,他是真的很难想象出,究竟谁能让蠢儿子做替身。   高顾笙的脸可是足以让围脖瘫痪、让程序员们发际线再度上移一厘米的脸,如果真有人和高顾笙长得像,除非像高顾笙一样藏了十八年,否则早就被爆出来了。   对替身文学的理解在高誓的理解范围之外,他是实在理解不了找替身的人的心理活动——如果足够爱,做什么找替身?   这事儿吧,让白月光知道了,白月光犯恶心;让替身知道了,替身犯恶心;就连找替身的人本人,难道心理不会觉得愧疚?看着被迫模仿成白月光的替身,难道不会有种看见赝品的愤怒感?   高誓想了想,实在没想通,决定一会上班去问问庄貅貅,有没有替身类的小说推荐。   不过从第一段梦境中可以看出,【赛车服】应该是对赛车很感兴趣,至少【白月光】经常参与赛车,喜欢穿白色的赛车服,可以从这一点入手,看看能不能查到【赛车服】究竟是谁。   难道昨天在电玩城,那种被人窥视的感觉,就来自【赛车服】?   高誓整理好第一段梦境,又看向第二段。   第二段暴露的信息就很多了。   虽然梦境依旧不全,但基本能推断出厉陌尘和高顾笙两人的经历。   第二段梦境中,最完整的,是两人的初遇,厉陌尘为福利院驱走满院厉鬼的片段。   这一个梦境片段中,最值得关注的一点,不是高顾笙引鬼,而是厉陌尘驱鬼。   他身上笼罩着一层淡淡的金光,梦境中的高顾笙如此轻信他,不只是因为他帮了福利院,更主要的是因为高顾笙将那一层金光认作了功德金光。   身有功德金光的人,无一不是大善之人。   但功德金光高誓自己就有,他能看出,厉陌尘身上那层金色根本不是功德金光。   功德金光是金黄色,厉陌尘身上那层是暗金色,还掺杂着丝丝血红。   如果要打个比方,高誓是太阳,厉陌尘就是铜块。   高顾笙眼中的“吓退鬼怪”,在高誓眼中,那些鬼怪更像是凭空消失了。   而且,只有手上直接或间接有人命的,周身的气,才会掺杂丝丝缕缕的血色。   高誓伸手拿了一根高顾笙新买的棒棒糖,转头问应不解,“道长,还有什么光和功德金光一样是金色吗?”   想了想,高誓补充,“不是金黄色,是暗金色,掺杂血色。”   应不解有一搭没一搭地吃着红毛丹,闻言仔细想了想,摇了摇头,“记不清了。”   这也没办法。   高誓在备忘录上记下一条,找银羚去问暗金色光华的事。   第二件值得注意的,便是高顾笙引鬼的事。   高顾笙引鬼不假,但福利院被袭击,和高顾笙的体质没关系。   高顾笙是引灵之体,越靠近他灵气越充沛,鬼怪只有本能不会思考,紧紧贴着高顾笙还来不及,怎么可能会扭头袭击福利院?   袭击事件是厉陌尘搞出来的吗?   虽然不知道真相,但不排除这个可能。   第三件值得注意的,则是他这次梦到厉陌尘拍的那块地了。   那块地,是让厉家转型的地王。   也是厉陌尘,将高顾笙拱手让人的原因。   再过一周,便是土地竞价会。   ***   吃过早饭,高誓开车带高顾笙回学校,他自己还要去刑警大队走一趟,处理秦时事情的后续。   高顾笙见高誓叼着他新买的百花系列棒棒糖,兴致冲冲地问高誓,“老爸,怎么样,这个好吃吗?”   高誓顺手向后抛了一个里面封着一朵玫瑰的,高顾笙伸手接住,往嘴里一塞,当即愣住。   他不可置信地又舔了舔,满脸悲愤,“啊啊啊,被骗了!这不就是普通的麦芽棒棒糖吗?!一点花的味道都没有!”   高誓开着车,听着后座儿子和只哈士奇似的嗷嗷叫,忍俊不禁,“麦芽糖味也挺好吃。”   高顾笙嘤嘤嘤,“不一样的老爸。”他心痛地看了一眼百花系列棒棒糖的支付账单,又痛苦地捂住了心口,“不一样的嗷——”   一盒百花系列二百一十八,买这一盒的钱够买多少麦芽糖了!   高誓笑道,“就当尝试新鲜口味了,其实吃到最后还是有花香的,这个樱花味的棒棒糖,里面的樱花是糖渍樱花,你吃一会应该就能尝到玫瑰味了。”   高顾笙稍感安慰,不由得想起曾经买的星空棒棒糖,那是另一笔智商税了。   到学校后,高顾笙非要拉着高誓去买新口味的棒棒糖,应不解还在吃东西,拿着不太方便,就在车上等着。   “老爸,你知道我吃过最奇葩的糖是什么口味吗?麻辣小龙虾味!之前学校还有卖的,现在都下架了,估计赔惨了。”   “麻辣小龙虾……”高誓拒绝去想象那会是什么味道。   两人并肩走着,眼看着前面就是学校超市了,高顾笙却听见了贾琦久违的心声。   【系统,帮我找找有没有道具甩掉他,好烦。】   高顾笙下意识地扫视周围,看见了正在和周达拉拉扯扯的贾琦。   之前听墨桦说还没感觉,今天一看,被周达结结实实吓了一跳。   周达是体育生,身材极其健美,衣服都挡不住蓬勃的荷尔蒙,但现在他瘦了一大圈,肌肉掉了不少,之前的衣服穿在身上空空荡荡。而且他的眼底青黑一片,两颊凹陷,不是一般的憔悴,是那种去海关能被当场扣下搜身的那种憔悴。   高顾笙轻轻拉了拉高誓的衣角,两人悄悄跟在了他们身后。   周达看起来似乎有点神经质,他双手扣住贾琦的肩膀,“你去见谁了?林昆还是孙琅玕?还是别的男人?!为什么不回我的消息!你想甩了我是不是?!”   贾琦眼底泛起泪光,“周哥,你抓疼我了。”   【系统快一点!痛死了,我的肩膀肯定红了!】   周达下意识松开手,却转而将贾琦困在自己与墙间,“小琦,我为你退了队,你别想甩开我。”   贾琦鼻尖微红,轻轻踮起脚,抱住了周达,“周哥,你怎么会这么想,我怎么会甩开你?”   【周达也不照照镜子看看自己,没脑子还不懂情趣,要不是身材好谁会看上他。现在他都脱相了,唯一一点优点也没了。还有,他是自己训练跟不上被退队,说的好像是为了我他主动退的,不要脸。】   “社团组织爬山,我脚扭了,是你把我背下山的,那天晚上咱们一起看的星星,我这辈子都不会忘。”   【口口声声说自己是直男,那天晚上还不是龙精虎猛?为了营造氛围感,我还要故意假装崴脚,在山上喂蚊子,死蚊子正好咬到我那里,难受了我好几天。】   周达似是被贾琦唤醒了曾经“甜蜜”的回忆,目光柔和了很多,回抱住贾琦,“那天晚上的星星,是我看过最美的,我也一辈子不会忘。”   贾琦将头搭在他的肩膀上,周达看不见他的脸,他也不忘装深情,“周哥,所以不要再说那种话了,我这几天忙着准备画,你也知道,老师要带我参加画展,这次我的对手是孙珺,我不想……”   贾琦止住话头,语气中有三分难过,三分不甘,四分倔强,好似那扇形分布图。   周达当即有些愧疚又有些愤怒地抱紧了他,“孙珺真是该死!对不起小琦,是我不够信任你。”   他按着贾琦的肩膀拉开距离,与他对视,“小琦,要不要我让那个孙琦再也没法画画了?”   他狠狠地做了个“打”的手势。   贾琦立马阻止,“不要!我想和他堂堂正正比一场!”   【周达是傻逼吗?!这个节骨眼上打断他的手,肯定会怀疑我!】   周达放软了语气,“小琦就是太善良了,对那种给你泼脏水又抢你的老师的人,没必要留手。”   两人情浓蜜意地靠在了一起,如果听不见贾琦的心声,还真是一对甜蜜蜜的小情侣。   【他肯定又没洗澡,啊啊啊好臭!】   好不容易送走了周达,没能三个人松口气儿,又见林昆找了过来。   如果说周达像是吸了,那林昆就像是嘎了。   周达好歹之前身材很健美,要腹肌有腹肌,要胸肌有胸肌,现在虽然瘦了些,多少还有个人样。林昆之前却是清俊小生那一类型,如今一瘦,虚得看上去能被蚂蚁过肩摔。   林昆来,又和周达走了一样的流程。   虽然林昆这位数学系的前学霸还是有点智商在身上的,但谈恋爱谈的也所剩无几了,在贾琦的甜言蜜语之下,也就比周达多坚持的十分钟,两个人就又甜甜蜜蜜地靠在了一起。   高顾笙:有点智商,但不多,再看看。   好不容易林昆走了,高顾笙和眉头拧得越来越紧的老父亲对视一眼,双双心道,这下子该结束了吧?   没想到一转头,又一个男同学找了过来,让高顾笙直呼邪门,今天这是捅了贾琦后宫的窝了。   这男生长得不错,有个人样,比周达的情况还好点,是个学音乐的。   在高顾笙听了一通贾琦类似于【这人装的人模狗样,音乐天赋居然是做了弊,白瞎了我浪费在他身上的时间!】【呵呵,每次五分钟,觉得自己很厉害,这戏我是演不下去了,谁爱演谁演吧。】之类的吐槽,这个男生也被成功送走。   这场好戏总算能落幕了。   两人离开这里,高顾笙问高誓,“老爸,怎么样?他身上有没有不对劲的地方?我觉得他有点邪门。”   高誓点点头,沉声道,“那几个男生就像是被吸干了似的。”   无论是从□□上,还是从精神上。   高誓道,“不过还好,他手里那个系统的手段有限,只能操控和攻略。曾被操控的孙家父母身体没有受损,只有那些被攻略的才会出现这种情况。”   两人低声交谈着,高顾笙耳中却突然响起一声机械音。   机械音很急促。   【发现攻略目标!攻略目标为S级——沙沙——系统故障,正在重新计算——沙沙——】   【攻略目标为A——SS——SSS——沙沙——系统故障,正在重新计算——沙沙——】   【计算完毕,无可攻略对象。】   高顾笙抬起头,正看见贾琦向着自己的方向望来。   系统说的攻略对象……难道是老爸? 第四十六章 高誓:玩的挺花   “老板, 这是那名名叫贾琦的学生,这段时间接触过的人。”   跟着贾琦的侦探团将整理好的资料递给高誓。   高誓一打开文档,手当即顿住, 看向侦探首领。   侦探首领苦笑一声, “老板,数据我们都核对好几遍了, 真没错。”   高誓低下头, 又仔细地看了一遍那行字:贾琦近一周接触,十九人。发生关系,十一人。   这十九人均为男性。   再往前看,贾琦在前几周也不断地和男性接触,但新增数量远没有这么多,前一周是七人, 再前一周是三人。   更离奇的是, 他和这些男性都保持着联系, 这些男性都知道贾琦的身边人不止一个。   到目前为止,和他发生过关系的男性已经累积到了二十九人, 未发生关系但正处于暧昧期的足足有五十人。   高誓看向侦探拍到的贾琦的照片, 照片中的贾琦眼尾上扬, 白肤红唇,带着一股说不出的魅惑,像只吸人精气的妖精。   他比之前漂亮多了——没错, 是漂亮,而不是帅气。现在的贾琦有种雌雄莫辨的美感。   “系统”还能渐渐改变贾琦的容貌?   或许这就是那些“护肤水”“美颜水”之类奖励的作用?   攻略越多的男人, 就能得到更多的东西, 攻略对象等级越高越难攻略, 攻略成功得到的就越多。   那是为什么, 让贾琦近期的攻略范围突然变大?   高誓细细看过这十九个人,发现他们全是艺术系的学生,有的是表演系、有的是音乐系、有的是舞蹈系,虽然数量上升,但是他们的天赋和外貌身材,比之前的,明显不足。   就像是有什么事情迫在眉睫,贾琦不得不放弃了高质量的攻略对象,想以数量取胜。   之前乐乐说过,攻略男人成功后,可以得到相应的天赋点。   这些男人全是艺术系的学生,加上再过一段时间就是画展比拼,他是不是想吸收那些男人身上的天赋点,来提升自己的天赋,从而战胜孙珺呢?   攻略男人提升自己——简直就像是什么邪术。   贾琦满脑子都是情爱,格局也只放在了与孙珺争斗上,危害倒是不大,如果这种系统落到什么心怀不轨的人身上,问题可就大了。   谁都不知道,这个系统,能不能造出一个“超人”。   好在贾琦基本都是把心思放在了变美和攻略上,高誓看了他的画,画工大有退步,看起来这段时间基本没练习过,一心只想走捷径。   看来即便攻略了林昆这种学霸,也没让他的智商提升多少。   高誓早已将贾琦的事情上报,只是灵管所的人过去看了,也没在他身上发现鬼怪的痕迹。   唯有鬼眼说,看贾琦的眉心有一点红色标记,有些古怪。   高誓又翻看着贾琦男人们的照片和档案,越看眉头越是紧锁,他发现之前看到的周达和林昆憔悴成鬼的样子并不是偶然,贾琦的男人们多少都比之前憔悴了些许,越是优秀,憔悴得越是厉害。   简直像是被吸了阳气。   是因为他们夜夜笙歌的原因?   高誓本能地觉得不对劲,将这条消息上报灵管所,迅速收到了回复。   最近几周高顾笙都没怎么见到过贾琦,还以为他是在埋头苦学,不曾想竟然做了这么多乱七八糟的事情。   听银羚说,他们的人已经开始挨个调查贾琦曾接触过的男人们了,准备看看他们身上有没有阴气残留。   高誓合上档案,侦探团离开后,他又开始准备土地竞拍的事情。   竞拍在三日后举行,高誓让自己名下子公司的经理以子公司的名义去竞拍,也免了自己出面。   承家主管房地产和建筑建材,高誓收拾了一下东西,开车去找承泽奇。   化妆屋今天大门紧锁,闭门谢客,高誓找到给他留的侧门进屋。   承泽奇胡子拉碴,坐在黑漆漆的小房间里,屏幕映得他的脸煞白,看起来比林昆还憔悴。   高誓被吓了一跳,伸手拉开窗帘,陈泽奇发出一声惨叫,“啊啊啊,我要化了要化了!”   高誓伸手把他从位置上拎起来,“几天不见你怎么成这样了?”   承泽奇颓废地低着头,像只被雨淋湿的狗子。   得益于承泽奇的洁癖和强迫症,虽然他的胡子没打理,但是房间倒很是干净整齐,只是太整齐了,简直像是房间主人很久没睡过觉似的。   再看他眼底青黑,高誓估计他真的一段时间没睡觉了,不由得按了按自己的额角,把承泽奇按到床上,“你先休息!”   承泽奇抓住被子,被子遮住了他的胡子,只露出一双眼睛,看起来可怜兮兮的。   “我睡不着。”   高誓稍一想就明白了,“白诗还没结束训练?”   承泽奇摇头,“不是……她结束了,还上了个综艺节目。”   高誓问,“那你不该高兴吗?怎么还把自己搞成这副德行?”   承泽奇说着悲从中来,“呜呜呜……我、我好像又看走眼了……”   高誓拉了一把椅子过来,“说说?”   承泽奇这次是真的委屈。   承泽奇在妆造上的天赋堪称可怖,他当年追着心里的白月光舍亭榭进入了娱乐圈,成为了她的专属妆造师。   当年的舍亭榭还只是个刚出道不久的新人,承泽奇也只是个初出茅庐的新手。   承泽奇以一双妙手将舍亭榭八分的容貌变做十二分,所有妆造都是量身定做,配合她温婉的长相,更显温柔如水。   舍亭榭一炮而红,被称为“国民姐姐”“温柔初恋”。   承泽奇见证了她从查无此人的十八线,变成小花的过程。   也见证了她慢慢撕下伪装,从温柔贴心变得暴躁粗鲁。   原来当初无比吸引他的特性与温柔,全都是演出来的。   温柔是假的,贴心是假的,谦和是假的,就连当初第一眼吸引到他的、那张喂流浪猫的照片,也不是路人偶尔拍到,而是团队营销。   舍亭榭讨厌猫,讨厌一切小动物。   在亲眼看到舍亭榭将一只小猫踹飞之后,承泽奇就彻底失望了。   他赔付违约金,解约了。   随着舍亭榭的爆火,跟在她身边的妆造师也被扒了出来,但凡有眼睛的都知道,承泽奇在舍亭榭的爆火路上起了什么作用,每年都有数不清的公司挖他,但他从未有过动摇,这次他解约,所有人都在盯着他,想看他去了什么公司,自己又有没有机会将他挖到手。   然而让众人惊讶的是,他哪家公司都没去,只是自己开了一家小小的化妆屋。   当年舍亭榭对承泽奇的伤害太深了,就像是一直追随着的月亮陨落了。   后来承泽奇的追星,就变成了见一个爱一个,曾经高誓调侃过,说他是个追星届的海王。   承泽奇不但没反驳,反而笑嘻嘻地承认,称自己只要爬墙爬得快,塌房就永远追不上他。   没想到这次承泽奇居然这么伤心,简直要让高誓想起当年从娱乐圈推出来的承泽奇了。   “……诗诗宝、白诗她参加了一个综艺,综艺上的她和营业的完全不一样。”   承泽奇颓然叙述着,“这是个田园造型改造综艺……”   高誓听到这里满头问号,虽然他不关注娱乐圈,但是也实在想不通为什么“田园”能和“造型改造”放在一起,不过他没打断承泽奇的话,听他继续往下说。   “这个综艺因为名字和创意奇葩,加上有舍亭榭参加,所以热度很高,白诗也是里面的嘉宾之一。”   “我原本很期待的,但是第一期前几天放出来了,里面的白诗就是个又没脑子还独断专行的高级白莲,一开始只是觉得有点怪,后来多看几遍就发现了一些之前没发现的东西,还冲上了热搜。”   “热搜名字就是‘白诗白莲’。”   “我点进去一看,发现不仅是我自己的想法,很多人都这么觉得。”   “我一开始以为是节目组恶意剪辑博热度,但后续爆出一个视频,是节目妆造指导和白诗商量妆造,好心提建议,但白诗将妆造师给推到在泥地里了。”   “一镜到底没有剪辑,画面清晰,不是替身和诋毁,就连那个泥地都被人扒出来,就在节目组拍摄地。”   “白诗的经纪人反应很快,试图把白诗摘干净,公司反应也很迅速。白诗是新推出的女团里人气最高的成员,公司没理由放弃她,这次事故公司反应也很快,应该不是公司的问题。”   承泽奇的声音越来越低。   “所以,就是我又看走眼了……”   承泽奇露出苦笑,“你说的没错,其实我本来都打算等白诗结束完训练,就去应聘成为她的妆造的。”   这种塌房的感觉高誓没经历过,但看承泽奇的状况,就知道他心里肯定不好受。   承家的情况比高家复杂很多,当年的事情高誓都知道,承泽奇一直没走出来,否则承家小公子也不至于整日辗转在一个小小的化妆屋。   “算了,不说她了,老高你今天找我有什么事?”   承泽奇一掀被子就要起来,高誓单手把他按住,“你先睡,醒了之后再说。”   不知道是承泽奇困得狠了,还是有些事情说出来感觉心里轻松了不少,他闭上眼之后,呼吸很快变得平稳而绵长。   高誓走到客厅,打开笔记本,搜索着名为《妆造对对碰》的综艺,浏览着参与的明星。   这个综艺中,万星娱乐的艺人,好像有点多啊。 第四十七章 高誓:一小偷潜入学生家中,只为撕作业   承泽奇被高誓按着睡了个好觉, 总算恢复了些精神气儿,他把络腮胡子剃了,露出俊美的容貌, 颇有种要“从头再来”的意味。   对于高誓所说的要拍地的行为, 承泽奇有些不解,不过还是仔细地给高誓说了注意事项, 还拍胸脯对高誓承诺, 如果高誓把地拍下来,后续的建筑装修他直接找老爷子,给高誓打个骨折价。   高誓哭笑不得,但具体原因没法和承泽奇解释。   因为高誓要拍的那块地所处位置非常偏僻且交通不便,周围环境也算不上山清水秀,建个养老院之类需要清净的住房, 都容易被当成鬼屋。   拍这块地容易被人当成败家子。   在梦中, 这块地几乎没人出价, 被厉陌尘轻松捡漏。   但在拍下后,不出一个月, 国家便公布了修建地铁的计划, 地铁刚好从这块地旁经过, 可谓黄金地段。   霎时间,这块地地价飙升,翻了几十倍, 厉陌尘也因此一拍成名。   高誓就算能说服承泽奇,也不能保证剧情会不会在自己的插手下发生偏移, 虽然他对这块地的规划早有打算, 哪怕赚不回来起码也不会亏——但这时候, 还是不要说什么才好。   承泽奇精神起来后, 高誓也放心了,讹了一把话梅糖放兜里,准备去局里——乐乐买的百花系列棒棒糖全是一个口味的,再喜欢吃也容易吃腻了,还是拿点别的口味交叉着吃。   高誓出门之后,又见到了那只小瘦猫。   高誓记忆力绝佳,他绝不可能认错,可那条商业街离着承泽奇的化妆屋并不算近,这只瘦弱的小猫是怎么跑过来的?   小猫见到他,欢喜地走过来,端正坐下,“咪~”   高誓蹲下身,轻轻摸了摸小猫的脑袋,小猫眯着眼睛发出“呼噜呼噜”的声音。   高誓感受着手指温暖柔软的触感,他低声问,“你怎么过来的?今天回不去的话,老奶奶会担心的。”   小猫“咪咪”两声。   高誓觉得有些好笑,自己怎么会和一只小猫认认真真地说话,好像它能回答似的。   他打开车门,“我一会要路过商业街,要不要把你带过去?”   小猫“咪咪”两声,走开了。   高誓一愣,他看向小猫消失的墙头。   是错觉吗?他怎么好像看到小猫临走前摇了摇头?   ***   一进科里,一群人就叽叽喳喳起来,高誓拿过冉秋递过来的平板,上面新闻显示秦时因为性质恶劣,提前过上了国家包吃包住的日子。   “老大,秦时判了二十年,一代流量崩塌啊。”   常阳手里拿着一包薯片“咔哧咔哧”,他吐槽道,“我搞不懂那些颜粉在想什么,秦时都这样了,居然还有人冲着他的脸粉他,还说什么‘等秦时哥哥出来,这是我们的青春啊’、‘再过二十年出来秦哥哥就是帅大叔了’。”   冉秋转过身,“阳子,这就是你消息不灵通了,秦时不是被毁容了吗?这次开庭他的脸被看见了,那些颜粉一下子不说话了。”   常阳叫了一声好,顺手把递给高誓一把糖,谄笑道,“队长,知道你爱吃糖,多吃点,不够还有。”   高誓一看他这笑,就知道肯定没好事,摊手一看,霍!上次和高顾笙讨论的麻辣小龙虾味就在眼前,旁边还有一枚藤椒味的,真乃人间绝味。   常阳摊开手,“其实还有香菜芥末味的和香菜大蒜的,但是队长不喜欢吃香菜就没给,或许队长愿意……”   “不,我不愿意。”高誓冷漠拒绝,摆手三连。   看了看麻辣小龙虾味,又看了看藤椒味,高誓觉得藤椒味绿油油的包装纸颜色比较清新,率先打开放进嘴里。   “队长,我这次把替身类的小说也带过来了,你……队长你没事吧!!”   高誓默默挥了挥手,感觉自己的脸或许像包装纸一样青。   他“咔咔”几下把糖咬碎,刚刚一进嘴的感觉好像生吞了一口芥末,现在倒是好些了,还有点甜味……不对,他吃糖有甜味不是理所应当的吗?   “谢了小庄,我大概一周可以看完。”高誓看着到他腰那么高的小说,谨慎地道。   庄貅貅脸一红,“没、没事,放队长那就行。”   当年年轻不懂事看得小说回忆起来好羞耻!   庄貅貅说完,又道,“队长,大熊那边有消息吗?”   说起来,A市那边已经把大熊调过去足有三周了,现在居然还没有结束吗?   高誓摇头,“没消息,刑警大队那边也没有。”他扬声问冉秋,“秋子,A市失踪人数有减少吗?异管局出警次数呢?”   冉秋对着电脑一阵“噼里啪啦”,随着他重重按下回车,一张表格展现在桌面上,科里的人顿时都围了上去。   冉秋道,“失踪人数确实少了很多,但是异管局出警次数更多了。”   正说着,案件库里就多了一起异常案件,这是警局那边上报的,转给异管局处理。   冉秋点开一看——   一小偷频频入室盗窃,专挑家里有学生的家庭,进门之后别的也不拿,专撕学生的作业,从高中撕到小学,一周之内作案二百多起,就连幼儿园老师让做的手工作业都不放过,据说一家长为了儿子的手工课通宵做了一夜的灯笼,就眯了个眼的功夫,就变成了一地碎片,气的家长连骂了三天三夜,邻居不得不请了物业和居委会调节。   这小偷来无影去无踪,加上只撕作业,一开始根本没人发现异样,不知有多少小朋友被家长误解,挨了一通毒打,那一周小区里飘荡着孩子的哭声。   那这小偷是怎么被发现的呢?是他晚上偷摸进了一个高三生的家,没想到凌晨两点了高三生还在写作业,小偷偷摸进门,正好和高三生来了个大眼瞪小眼。高三生手里拿着笔,顶着两个黑眼圈,小偷手里拿着撬锁工具,也顶着两个黑眼圈,两人大眼瞪小眼,场面一度非常尴尬。   事故以高三生的尖叫和丢出去的一本《一千页》作为终结——没错,就是之前高誓拿包轮晕人贩子之后,以书厚为卖点疯狂宣传的那本,现在已经从小学生习题发展为小、中、高全阶段习题了。   高三生活捉(砸晕)小偷之后,终于结束了整个小区孩子们的哭嚎,还接受了一个小小的采访。   记者:请问您是抱着什么样的决心,面对一个成年男人临危不惧,将之制服的呢?   高三生:用不着什么决心,我做题做到凌晨两点,怨气比鬼还大。   记者:……那请问您有什么需要和大家分享的吗?比如面对当场撞破盗窃这种情况,孩子们该怎么办?   高三生:啊……那就推荐大家随身携带《一千页》吧,我记得这本书最开始火起来是因为有个小朋友用书包砸晕了人贩子,现在我又砸晕了一个小偷,感觉这里面还是有点玄学在的。   这起案件听起来很好笑,但能转到异管局这边,就说明多少有点问题——比如说,那个小偷精神又没有问题,是什么让他如此废寝忘食、殚精竭虑地去撕孩子们的作业呢?   又比如说,那小偷被捉之后,哭的声嘶力竭,一直喊自己是冤枉的。   “可以侮辱我的人格、但是不能侮辱我的品味和技术!嗷——我偷王行走江湖数十年,但凡出手都是大单子,从小遵守江湖规矩,不对老弱病残出手,见到老奶奶过马路还回去扶,做什么撕小孩作业啊!”   嚎啕声回荡在整个办公室,常阳摸了摸下巴,说出了大家的心声,“这小偷干的这破事儿,是不是有点眼熟啊?”   之前还有个偷牛粪的。   被捉前两周试图偷跑,最近一周又开始喊自己冤枉。   一直沉默着的黄杉突然道,“难道是鬼上身?”   常阳惊讶道,“鬼上身是小说里才有的东西,鬼怪虽然要吸收人类的阳气,但是阳气太重会把鬼怪直接消灭,鬼怪上身之后自己也会烟消云散的。黄哥怎么突然这么说?这可不像是你的风格。”   黄杉苦笑一声,摇了摇头,什么都没说。   高誓道,“说不定,没准黄哥说的没错,之前我说过灵气或许正在复苏。”   高誓立刻对冉秋道,“秋子,上报给灵管所。”   “好嘞!”   高誓的手指轻轻点了点手臂,“在遇到机场鬼之前,咱们也没想过,竟然会有鬼怪还保留着生前的记忆——灵管所那边新的鬼怪等级分类还没出来?”   冉秋摇摇头,“还没,据说是在制定的时候出了点差错,不过也就是这两天了。”   高誓点点头,顺手撕开糖纸,在众人敬佩的目光中将小龙虾味糖果送进嘴里。   常阳期待道,“队长,味道怎么样?”   高誓没说话,扭头把糖吐了,又灌了一杯水,才压下嘴里又咸又辣又油腻的味道,简直像是喝了一口火锅底料凉了之后,上面浮着的一层油。   高誓冷着脸道,“走,阳子,我记得之前说过让你这段时间每天练习闪避五百次,今天看看你有没有长进。”   “啊?不不不队长不要啊——!” 第四十八章 高誓:何来前世   今天是土地竞拍的日子。   高誓早早安排好了人, 进入会场参与竞拍。   厉陌尘见过他的脸,应该也查出了他与乐乐的父子关系,他如果露面, 这神经病总裁不知道会做什么, 为了不打草惊蛇,高誓没有露面。   说起父子关系, 关系登记其实还是多亏了他在异管局的身份。   其实他捡到乐乐之后, 为了方便,一开始高父高母考虑过要不要把乐乐记在他们的名下,高誓死活不同意,倒不是因为不想和自家的儿子做兄弟这种理由,只是他莫名觉得,这样不妥, 这件事关系到乐乐的安危, 不能妥协。   但国家对于人口登记这方面管的很严, 总不能让当年只有十岁的他成为一个两岁孩子的父亲,因此, 乐乐当了好几年的黑户。   直到高誓身上蕴含的惊人的灵性被异管局发现, 他在十六岁那年被提前吸纳进入异管局, 成为异管局外编,乐乐的户口问题才得以解决。   高誓和高顾笙的档案保密等级很高,如果有人想查, 也查不出什么东西。   比方说厉陌尘查高誓和高顾笙,能查到的只有明面上的信息, 两人是法律认可的父子关系, 但高誓的年龄一栏是保密的——别说年龄了, 为了不引起外界怀疑, 就连性别都给保密了,高誓拿到档案后沉默了很久。   不过,可惜高誓想尽办法想给高顾笙一个正式的身份,想让他像所有孩子一样正常上学,却被高顾笙的体质挡住,为了保护年幼的高顾笙,高顾笙十岁之前都是在家接受教学,高誓放学回来,就看见小小的一团扑过来,眼睛亮晶晶地抱着他,叫他爸爸。   那时候高顾笙年纪虽然小,但好像懂得事情很多,他知道自己问高誓外面的世界是怎么样的、去学校上学是什么感觉,会让高誓难过,所以他从不问高誓这些。   只是偶尔,出门的高誓一回头,就能看见窗户上一闪而过的小小身影。   ……   高誓垂下眸子,按住了耳麦。   耳麦中传出助理的声音,“高总,已经进入会场,看到厉总了。”   “好。”   那边传来窸窣声,收音设备被打开。   参与竞拍的人,有的是助理,这一类大多是公司没什么势在必得的决心,只是过来凑个热闹,或者超出预期价就放手的;还有的是公司总裁。这一类则是已经看中了某块地,对其志在必得的。   会场不禁止通话,不过像高誓助理这样直接在会场用上收音设备的,恐怕还是投一份。   刚好,这是公司新研发的收音设备,体积极为小巧,只有手机大小,正好测测功能。   耳麦中出现了一阵沙沙声,接着,主持人的声音清晰地传入耳中。   “……下面,开始1号土地竞拍!”   “五千万!”   “八千万!”   “八千万第二次!”   “成交!”   “啪啪啪啪啪……”   “下面开始2号……”   高誓面前放着笔记本电脑,他再一次浏览参与竞拍的这几块土地。   这次参与竞拍的一共有六块,最后一块压轴的是大家有目共睹的好地,虽然面积在这六块里面是最小的,但最后竞价一定会是全场最高的,或许能破两个亿。   不过高誓的目标不是这块,他的目标是第三块。   第一块位置也不错,用来调动气氛,至于第三位这种不算前不算后的位置,就是留给不怎么样的地了。   没等多久,第三块地开始竞拍。   “起拍价3550万!”   这块地位置实在太过糟糕,是目前的最低价,如果不是面积偏大,恐怕价格会更低,这导致报价后一时间竟然没人出声竞拍。   “四千万。”厉陌尘的声音。   “四千五百万!”助理跟价。   “五千万。”   “五千五百万!”   “六千万!”听声音,厉陌尘已经带出了火气。   “六千五百万!”助理手里握着高誓给的一点三个亿的权限,不慌不忙地加价。   “六千五百万!”   “七千万!”   ……   竞拍价节节上升,高誓能听出厉陌尘心底压着火气,毕竟在梦中厉陌尘以四千万的价格捡了一个大漏,想必心理价位也不会太高,可现在的报价已经比四千万翻了一倍。   更糟糕的是,有一些公司发现这两人咬得死紧,不由得纷纷怀疑他们是不是得了什么内部消息,那块位置糟糕的地立马变得奇货可居起来,有一些公司也开始跟价,厉陌尘的声音越发低沉,像一座要爆发的火山。   然而,那些凑热闹的公司没过多久就又退出了竞价,因为这块地位置实在糟糕,目前一个亿的高价已经与预计收益持平,再加价就要亏了,场上剩余的依旧只有厉陌尘与助理。   “一亿五百万!”   “……1.2个亿。”厉陌尘破釜沉舟,直接加价一千五百万,势要吓退助理。   “1.3个亿!”助理的声音依旧平稳,但高誓立马收到了消息,询问是否继续加价。   【高总,没预算了,要继续加吗?】   高誓轻笑一声,【不用,他不会再报价了。】   梦中虽没提到厉陌尘的底线是多少,但以高誓对万星的形式推断来看,厉陌尘的底线是在1.25亿到1.25亿左右了。   果然,耳麦中传出主持人的报价声。   “1.3亿一次!”   “1.3亿两次!”   “成交!”   “啪啪啪啪啪啪……”   没过一会,助理给高誓发来信息,【高总,厉总走了。】   高誓坐在会场外面的车上,向外看去,刚好看见厉陌尘沉着脸大步走出会场,他关车门的动作格外用力。   高誓看着厉陌尘远去的方向,陷入了沉思。   “剧情”如果只是一本小说,那么自然可以随意书写,厉陌尘随意拍下一块地,然后这块地幸运地刚好在铁路所过之处,也只能让人感叹一句幸运。   可如今是在现实中,一切都要逻辑,刚才厉陌尘的叫价志在必得,拍不到后表现出的恼怒也真情实意,这个漏捡地可不算巧,就像是他早就知道拍下这块地会赚,溢价也要抢到手。   事实上,厉陌尘准备了1.2个亿,超出市价三倍,如果不是高誓横插一脚,这块地一定会到他手里。   这就奇怪了。   政府的铁路规划绝对保密,为的就是防止有人炒地皮,厉陌尘是怎么知道这块地一定会增值呢?   ……   高誓回家之后,仍在思考这个问题。   助理给他发了证书和文件的照片,这块地已经属于高誓了,目前挂在他一个公司的名下。   好在之前他担心的事情没有发生,厉陌尘没有打算买其他的地,这么说至少不会出现在梦中厉家靠着开发转型的事情。   霸总,靠的自然是财力,想要从根源上解决厉陌尘的问题,就要先断了他的财路。   吃过晚饭后,高誓去洗了个澡,换上睡衣出来继续用电脑看文件,别墅里很安静,唯有食品包装袋偶尔发出的窸窣声。   高顾笙不在家的时候,高誓其实很少这么早回家,别墅太空荡了,没什么人气儿,只有偶尔在整理剧情或者思考的时候,他会独自呆在寂静的房间中,直至日落西山。   应不解制造出来的声音其实很小,但不知为什么,却好像让整个别墅活了起来。   不吵闹,也不算寂静,有点像猫窝在膝上,惬意地发出呼噜声。   高誓的双肩自然放松,双手在键盘上舞动,键盘的声音清脆悦耳,一眨眼便入了夜。   吃完一根糖,他下意识地伸手去抓桌面,却抓了个空。   在笔记本旁散落着零碎的糖纸,证明着今日的糖果摄入已经达到临界线。   高誓在心里叹了口气,不等重新将目光转回屏幕,眼前就多了盘葡萄。   青色的葡萄被洗的干净,挂着细细的水珠,在灯光下剔透到近乎透明。它被放在没有任何装饰的白瓷盘中,显得越发晶莹,简直像是一盘翡翠雕琢的珍品。   然而,更精美的是那只端着瓷盘的手,好像匠人精心雕琢的白玉摆件活了过来。   高誓抬头,他看见应不解披散着湿漉漉的长发,穿着上次买的黑色绸缎浴袍,盘膝坐在地毯上,对他倾身过来。   这浴袍长至脚踝,领口也收得只能隐约看见锁骨,不是多露骨诱人的服饰,反而让高誓想起了上次所梦见的,第三段梦境。   如同身份调转,之前是他伸手去撩拨应不解的发饰,这次是应不解俯身为自己递来果子。   他太久不动,迟迟未接,应不解有些诧异地微微歪了歪头,脸上依旧没什么表情,手也依旧端的很稳,高誓偏偏从他这一个细微的动作里看出了询问。   他接过果盘,道了声谢。   看着应不解收回手打算开始向桃子进攻,高誓顿了顿,唤道,“应……道长。”   应不解看过来。   高誓发现应不解听自己说话的时候,会将整个身子转过来,看起来格外认真。   高誓想说,自己上次做梦,梦到了他。可这话说来总觉得有几分奇怪,带着不妙的骚然意味,最终,高誓只是问道,“道长,你知道灵花吗?”   应不解张了张嘴,突然按住了额角,他依旧是没什么表情的,却脸色煞白,额上猛地起了一层薄薄的冷汗。   高誓连忙过去将应不解拖起来,“想不起就不要硬想了!”   过了好一会,应不解才缓了过来,他脸上毫无血色,原本淡粉色的唇也变作粉白。   应不解的身上冷得可怕,高誓不敢放手,只能慢慢地给他喂热水,看着他脸上慢慢染上血色。   过了不知多久,应不解身上温度开始回暖,高誓松了口气,想起身去给应不解拿些吃的,却被他轻轻拉住了衣角。   他的动作轻得像一片羽毛粘在衣角,脸上也无甚表情,高誓却妥协地卸了力道。   “道长不饿吗?”   应不解轻轻摇了摇头。   他抓住高誓衣角的动作却没有放松,就像没安全感的小孩子似的。   他闭上眼,没过一会,呼吸便均匀了。   高誓莫名想起第一次在应不解膝头醒来,那时应不解或许就是这样看着自己。   看来灵花确实是存在的,还与应不解失去的记忆有关。   莫非他做的第三段梦,竟也是要发生或已发生的事情吗?   他之前却从没做过这种梦。   梦中的服饰古色古香,似乎是在过去发生的事情,或者说——上辈子。   可应不解也说过,地府崩裂,轮回不存,既然轮回已经消失,他又哪里来的前世今生? 第四十九章 高誓:不是败家子……   这个梦和之前的不太一样。   高誓这么想着, 就听见自己喊了声,“走啊,整天在这里窝着有什么意思, 去比一场!”   眼前的场景变得清晰, 高誓才发现自己竟在云端之上飞行,他速度极快, 往下望去, 云朵似浪花般向两侧分开,甚是壮阔。   向上是浩浩长空,向下是万里云海。   他翻过身来,逆着飞去,能看见两侧飞速倒退的风景,和跟在身后的人。   那人似是无奈, 似是纵容, 总归是从那幽暗之处随自己出来, “去何处?”   他笑道,“我寻了一方新天地, 定不会影响旁人。”   ……   高誓缓缓睁开眼睛。   窗外已然破晓, 高誓这才发现, 自己居然睡着了。   应不解也有些茫然地睁开眼睛,正与他对上了目光。   他还躺在高誓膝上,指尖抓着高誓的衣角, 两人就这么睡了一夜。   应不解慌忙起身,指尖溢出白色光点, 高誓莫名觉得他有些自责, 高誓眼看他要把那点白光往自己身上放, 高誓连忙挡住他的手腕, “用不着,我……”   高誓说着活动了一下身子,有些诧异,“我身上不酸。”   高誓这话不是骗应不解,他是真觉得不但一点都不酸不痛,还有种说不出的神清气爽。   昨晚那一觉睡得格外酣甜,醒来之后感觉大脑都通透了几分。   高誓怀疑应不解是不是又趁自己睡觉的时候偷偷输灵力了,但看应不解的面色也很不错,不要说比他睡前好得多,甚至比他平时的状态还要好,高誓总觉得那双眼睛亮了很多,就像是木偶娃娃被注入了灵魂。   应不解认真地看了他一会,像医生看自己的病人有没有说谎似的,确认高誓说的都是真话,这才收回了手。   两人吃过早餐后,往公司去,不知道是不是高誓的错觉,总觉得今天的应道长吃的更多了,但好像没平时吃的那么香。   “今天的饭不合口味吗?”   应不解看着高誓的侧脸,好像回答高誓的话总是格外认真,“没有。”   他低头咬了一口桃子,“很好吃。”   高誓边开车边随意道,“应道长,前段时间没得空,这几天我时间比较充裕,咱们去流水轩吃吧?你能吃辣吗?”   应不解顿了顿,“应该不能。”   高誓笑道,“道长不太确定吗?我以为老……老道长的徒弟也会喜欢吃辣。”   每次空渺来流水轩,他都得提前预约几位肛肠科医生。   流水轩的辣锅做得相当正宗,正宗到和肛肠科医院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肛肠科的一半收入都得益于流水轩。   应不解问,“你、喜欢?”   高誓随口道,“还行吧,不算特别能吃辣,但吃辣菜没问题……”   高誓突然发现,刚才应不解居然主动问自己话了。   要不是在开车,高誓肯定要把头转过来。   但应不解问完那一句,就像是耗光了电的小机器人似的,又坐着默默吃水果,和高誓恢复了你问我答的形式。   ***   满室寂静,外面分明是白日,这间房间却遮着厚厚的绒布窗帘,整个房间黑到伸手不见五指。   男人的声音在黑暗中响起,“还有别的财路吗?”   像是被斥责,男人的声音暴躁起来,“不!我已经准备了超出市价三倍的流动资金,却被截胡了!”   桌子被狠狠一拍,在黑暗中发出巨响。   “你不是说这是别人不知道的财路吗?为什么这个人倒像是志在必得似的!”   “我看了,那块地不过是一块在野外的荒地而已,到底有什么财路?难道是下面埋着重宝?”   “不说不说不说!又是不说!!我看不是天机不可泄露,是你自己也不知道吧?”   黑暗中仿佛有什么开始发怒,无形的压力向着男人笼去。   男人却声音淡淡,他蛊惑似的,注视着虚空,“如果是藏宝的话,我大可以夜里带你过去,你将宝藏挖出来就不好了?”   “……呵!既然如此,就别再说这种话!你只不过会动动嘴罢了,出钱出力的全是我!”   “好了,别啰嗦,还有别的什么财路吗?”   ***   高誓白天去公司处理完了那块地的事情,又转头去了异管局。   中间承泽奇还给他打了一次电话,问他拍的是哪块地。   听声音承泽奇恢复得差不多了,估计过几天就可以恢复精力了,高誓也没瞒他,干脆地给他说了自己是拍的三号地。   承泽奇听得倒抽一口凉气,“那个败家子儿是你公司的?!”   高誓无奈,只能说自己猜的果然不错,这个称呼兜兜转转还是落在了自己头上。   承泽奇气的不知该说什么是好,“你、你说你!你要买地建实验室就买!去哪买不行飞的在这边买!B市的地皮多贵啊!”   “好,贵也就算了,你还和厉家那边死磕,非得把四千左右的地翻了三倍才拿下,这还有利润吗!你图什么啊!”   高誓能听见承泽奇在那边愤怒地走来走去,突然,他站定,“不对,你虽然是个炮仗脾气,一点就着,但不是这么个冲动法,你告诉我,厉家是不是欺负乐乐了?”   “他们看乐乐长得好看,想让乐乐进娱乐圈?”   没想到承泽奇误打误撞还说对了,高誓道,“厉陌尘是找过乐乐。”   承泽奇倒吸一口凉气,“厉陌尘?他不是厉家的总裁吗?进娱乐圈是经纪人的事儿,他找乐乐干嘛!”   承泽奇的脚步声越发快了,“不行不行!厉陌尘就是个黑心鬼!乐乐玩不过他,非得被生吞活剥了不行。”   高誓道,“没事,乐乐拒绝了,他对娱乐圈不感兴趣。”   他为了避免承泽奇乱想,找了个借口,“我看那块地感觉很合眼缘,想了想还是决定要那块,本来打算拍到线就不拍了,没想到刚好比厉家高一点。”   “那块地我是打算建实验室,但没打算真的用那块地纯纯做实验室。”   高誓看着手腕上的星星手表,笑了起来,“我打算建立一个,纯粹的科技商场。”   ……   回家路上高誓已经在流水轩定好了桌,这次提前准备,哪怕流水轩的菜分量再少,也能让应不解吃尽兴。   开到一半,路上却堵住了车,一开始以蜗牛的速度缓缓前移,现在干脆不动了。   不少司机打开车窗探出头来,互相询问着情况。   然而不等多久,就不用再问了,因为就在不远处,有滚滚浓烟升起,哪怕是在太阳已经从地平线消失、唯留余晖的情况下,也看得分明。   救护车“呜——呜——”地狂奔而来,身着橘色防火服的消防员们跳下车,便提着水管冲了进去。   司机们纷纷下车,有不少撸着袖子就开始自发救火,运水、帮助消防员降温,高誓也跳下车,一把从刚跑出火场的消防员手里接过遇难者往外搬运。   现场乱而有序,高誓来回跑着,而应不解沉默地背着遇难者跟在高誓身后,不知来回几次,见火场几乎再没有呼救声,高誓一转身才发现,应不解的脸色又变得苍白,今早分明还很红润的唇色此时更是惨白一片。   高誓大惊,低声问,“怎么了?哪里不舒服?”   应不解只是摇摇头。   高誓将兜里的棒棒糖抓住来塞给他,“法力透支了?快吃!”说着将剥开的糖直接递到了应不解嘴边。   应不解咬住糖,却只是摇头,“我不能用法力。”   高誓这才发现,应不解好像一直都是凭肉身力量在救人。   他略带强硬地将应不解按在椅子上,“好了,先吃点东西,休息一会。”   吃了点东西,应不解的脸色没有丝毫好转,反而越发惨白,看面色比刚从火场救出来的遇难者还虚弱,虚弱到医护人员跑过来问了好几次,应不解需不需要帮助。   着火的是居民楼,现下正是众人都下班在家的时候,不仅几乎家家户户都有人,而且这片儿居民楼靠近商业街,烧起来影响格外得大。   现场消防员们正在降温,医护人员来回跑动,交警艰难地维持着交通,有人痛哭、有人庆幸。   现场混乱,火势太旺,消防员的来回交替越来越快,他们身上的温度极高,皮肤变得赤红,却仍在搜救着幸存者。   有人大声喊,“看看自己家里人都在吗?”   一阵“嗡嗡声”之后,有人高呼,“坏了!你们看见贾老太了吗?!”   “我没看见!”   “我也没!”   “贾奶奶每天这个时候都会做饭,她耳朵不好听不见!是不是被封住了?!”   “她在几楼?!”   “六楼!她在六楼!”   众人不由得仰头看去,火势从五楼而起,五楼往上已经成为一片火海。   现场突然陷入一片死寂。   有人声音颤抖,“应、应该出来了吧?”   “老婆子嘴硬命也硬,是不是咱们没看见?”   “是不是送到医院去了?”   没人回答。   所有人都知道,一个独居耳朵又不好的老人,恐怕已经是凶多吉少了。   可就在此时,火场中走出一个人来。   他步履蹒跚,身后还背着一个人,消防员们不顾自己皮肤还在发烫,跑着去接他。   就在他走出火场的刹那,大门轰然断裂。   众人惊愕地看到,在火场上方腾起一道巨大的虚影。   竟像是九尾的灵猫。 第五十章 高誓:小花   高誓上前一把抱起被青年背在身后的人, 竟是曾喂小猫的那个老奶奶。   “贾奶奶!”   “太好了!贾老太没事!”   “草!老子就说这老太婆命硬,他娘的吓死老子了……”   众人纷纷发出欢呼,医护人员纷纷围了上去, 消防员们也露出了笑容。   昏迷的贾奶奶被送上救护车, 高誓突然回头问道,“刚才把贾老太背出来的那位英雄呢?”   众人纷纷跟着回头看去。   “好小伙子, 要不是他, 贾老太就危险了。”   “人呢?他刚才从火场里走出来也很危险吧?”   “没见过他,不是咱小区的,是路过的好心人?”   那好心人竟像是凭空消失了似的,无人寻见。   这场大火被迅速扑灭,是由于夏日温度高,空调长时间运转, 插排负荷过重产生的电火花导致的火灾, 由于救灾及时, 这场大火只波及了一栋楼,虽然楼被烧毁了, 但至少人还在。这场凶猛的火灾竟然无一人死亡, 只有两人轻伤, 不可谓不是一场奇迹。   高誓一身全是黑灰,就像从土里滚出来似的,白衬衫上黑灰错落, 胳膊肘还有个大窟窿,颇有种后现代艺术感。应不解身上倒是没沾什么灰尘, 脸色却比受难人还要糟糕, 得赶紧让应不解回家休息——高誓这么想着回头一看, 应不解不见了。   手机震动, 应不解传来一条消息。   【急事,晚归。】   ***   医院。   由于贾老太的年纪不小了,比不过年轻人,因此医生们重点关注着贾老太。   “钱大夫!刚送来的阿婆身体情况怎么样?用不用安排呼吸机?”   死于火灾的人中,其实只有很少一部分死于火烧,更多是死于吸入有毒物质以及窒息而死。   老人家心肺功能本就衰退了,此时情况更加危机,然而那钱医生却露出奇怪的表情,口罩也遮不住他的疑惑。   “不用……她的身体情况很好,特别好,呼吸道也非常干净,简直不像是从火灾里出来的。”   “她还在昏迷,但应该一会就能醒了。”   “太好了,真是福大命大。”   “听说贾老太还资助着好几个山区的学生,真是好人有好报啊。”   走廊上被一起送来的受难者们议论纷纷。   钱医生也道,“她所在的位置应该没有被火灾波及,或者关着屋门窗户,毒气不至于这么快蔓延过去,总之确实是命大。”   大家都这么说着。   可他们突然听到一声呼唤,那声呼唤并不大,嗓音嘶哑着像是呢喃,可偏偏莫名让人觉得撕心裂肺。   “小花、小花呦——”   “贾奶奶醒了?”   “贾老太醒了!快去看看!”   “大家不要激动,病人需要空气流通!”   钱医生快步走到贾奶奶身旁,贾奶奶一把握住钱医生的手腕,嗓音还嘶哑着,却焦急着问,“大夫!你有没有看见一只小瘦猫?白底儿黄花的小花猫?”   她比划着,急切地看着钱医生,“差不多这么大,怎么吃都不见长……”   钱医生一边安抚着贾奶奶的情绪一边为她做检查,“您不要着急,是您家里养的猫吗?您是被一位好心人救出来的,等现场处理好您可以去找找看,猫比较灵巧,会没事的。”   贾奶奶着急地解释,“不、不是我家猫,我才不会养一只小瘦猫。但我是被它救——”   她突然闭口不谈,转而询问道,“医生,我感觉身体没什么问题,我什么时候可以出院?”   钱医生为她做着检查,越检查越觉得贾老太身体实在健康,简直比一些年轻人的身体还要好,按理说她这么大的年纪遭了火灾,之前又昏迷了一次,实在应该住院观察,但贾老太的身体不管怎么检查都没问题,而且贾老太执意要求尽快出院,因此没过多久,贾老太就出了院。   出院的时候,钱医生还在感叹,也不知道贾老太是怎么保养的,身体竟然这么好。   贾老太走出医院大门,刚想打个车回去,就见一辆黑色帕萨特停在了面前,车窗落下,里面是一个生的极为俊帅,气质一看就让人很有安全感的青年,正是高誓。   “贾奶奶,您要回家吗?我带您回去。”   贾老太有些迟疑,高誓摸出行走阳界用的刑警证给贾老太看了眼,“您放心,我是警察。”   黑色萨塔纳多半用作公务用车,加上高誓端正的长相与气质,让老一辈的人一看就心生亲切,再叠加刑警身份,高誓成功让贾老太坐上了自己的车。   他平稳起步,从后视镜中看着竭力隐藏也隐不住焦急神色的贾老太,问道,“您看起来很着急,是想找什么人吗?”   贾老太含糊其辞,“算是吧,要找。”   高誓道,“您给我说,我可以帮您一起找。”   红灯,他微微侧过头,贾老太的角度刚好可以看到他的半脸,他眉眼间带着的认真让人不由自主地去相信。   贾老太略作犹豫,挣扎了一下,还是道,“不用了,就是找一只小猫而已,不用人民警察帮忙。”   高誓也没再坚持,只是道,“我之前见过您喂小猫,是不是一只白底儿黄花的?那是您养的吗?”   贾老太连连摇头,“我才不养猫,那只就是我看着瘦巴巴的可怜,随手喂的罢了。”   高誓有一搭没一搭地和贾老太聊着天,八字全阳的人身上阳气旺,老人身上阳火弱,很容易得老人的亲近,虽然高誓自己不知道这件事,但没过多久,他确实和贾老太聊在了一起。   贾老太的焦虑被稍微平缓了一些。   然而,就算这样,贾老太也没松口说有关小猫的事情。   高誓回想起在火场看见的巨大虚影,当时有不少人看到了那道虚影,还有人拍了照,但没多少人多想,人们以为那是烟气和火焰恰好组成的昙花一现奇景,就像是天上的云朵偶尔变化出人尽皆知的造型。   可高誓直觉,那并不是巧合。   那名背着贾老太从火场中走出的少年,之后无人见到,就像是凭空消失了一样。   而在那之后,应不解也消失不见。   结合火场中颇似猫形的虚影,高誓可以肯定,这其中必有灵异。   灵管所的人已经在现场处理问题,倒是没找出有鬼怪横行的痕迹,他们记得高誓的摆脱,顺便帮贾奶奶找猫,可玄玉都用上了玄门的追踪法门,依旧没找到那只小猫的踪迹。   高誓按按额角,突然想起承泽奇看那些带着小动物头箍跳舞的综艺,心道那小猫不会是能变成人吧?难道贾老太是变成人的小猫救出来的?   高誓被自己的想法逗笑了,自灵管所成立以来,只有鬼怪这种说法,还没听说过动物也能变成人。   可他头脑隐隐作痛,似乎有什么被压住,在挣扎着告诉他——万物有灵,皆可开智。   灵管所的人向高誓道别,他们在这里找了很久,都没找到那只小猫儿,倒是捉到了两只快要成型的鬼怪。   高誓目送他们远去,见暮色四合中,贾老太手里拿着一只小食盆,里面放着切碎的火腿和馒头,用清水泡着。她佝偻着腰,一边轻轻颠着手里的小食盆,一边叫着,“咪咪——咪咪——”   贾老太的房子被烧毁了,暂时不能住人,高誓担心她一个老人家在外面不安全,便一直安静地跟在她身后。   贾老太原本就嘶哑的嗓音几乎哑得听不出声音了。   高誓原本想替她唤猫儿,可她拒绝了,她说,“小瘦猫鬼机灵得很,只认我的声音,你叫它不出来的。”   高誓拗不过她,只得拿着两瓶水跟在她身后。   灯光一盏盏熄灭,天边泛起一线白色,天要亮了。   就在晨辉的照耀下,贾老太终于找到了那只小瘦猫。   小瘦猫灰扑扑的,身上沾着灰土,毛发被烧焦了,有的地方甚至露出了粉色的皮肤。   它看起来更瘦更小了,简直只有巴掌那么大,一只手就能抓起来。   贾老太颤颤巍巍地,拄着路边捡来的树枝,缓缓地蹲下来,手发着抖,捧起那只小猫。   小猫只有很微弱的呼吸了。   它看见贾老太,很轻很轻地叫了一声,“咪~”   就像以往每一次撒娇一样。   它就看着贾老太的方向,缓缓地,闭上了眼睛。   贾老太看着小猫的尸体,带着哭腔道,“我都说了,我最讨厌猫了,猫都是傻子,我就喂了几根火腿,让你赔上了一条命。”   她最讨厌猫了,这种柔软的、毛乎乎的小动物,给它们一点吃的,就死心塌地地对你,缠着你要跟你回家。   为了你,宁愿要豁出一条命去。   她七岁的时候是这样,不过是把每天的饭节省一点喂给受伤的大狸花,那头蠢蠢的大狸花就在她被人贩子抱着往车上掳的时候,扑上去抓瞎了人贩子的眼睛。后来,它被人贩子们泄愤,砸烂了头。   她六十五的时候也是这样,不就是每天随手喂点火腿给小瘦猫,那成了精的小瘦猫就闯进大火里,把她救了出来。老一辈的话本子说,妖精救人是要散道行的,这快成精的小瘦猫,为了她,把一辈子的道行都散尽了。   她看见了,为她挡住火焰的九条大尾巴,白底儿黄花。   她最讨厌猫了,她才不会养这种蠢兮兮的动物,老人说,给小猫取名就是说以后要养它,所以她就这么一直“咪咪”“咪咪”地叫,叫了很久,也没给它起个名,所以它就算每次都蹭着她的小腿,跟着她跑,她没带它回家。   可是、可是她明明都改变主意了,这只小瘦猫这么小,在夏天的暴雨天气里可能会死的,她都决定好养它了,她都买好食盆,她都给它起好名字了——   可这只蠢蠢的小瘦猫,到死,也没听见她叫它“小花”。 第五十一章 高誓:别想了,傻儿子你是真的没有画画天赋   高誓默默地陪着贾老太安葬了小猫的尸体。   他将贾老太送往临时居住点, 有很多人前来接她,可高誓看着她的背影,总觉得那腰越发伛偻, 像一棵不堪重负的老树。   高誓一夜没睡, 还穿着这件破了个洞的后现代风衬衫,简直像是刚讨饭回来。   他关上车门, 靠在椅背上, 有些疲倦地蒙住了眼睛,耳畔似乎还回荡着贾老太的哽咽,与小猫细微的“咪”。   做了这么久的队长,明知众生皆苦,却依旧看不惯生死别离。   过了不知多久,他打开那部几乎被时代淘汰、待机时间却极长的诺基亚, 给灵管所发了紧急通知短信。   【目标1321, 行为异常。   建议探测方向:精怪。】   灵气复苏, 鬼怪在变化,生物都在变化, 或许古时候话本子里的精怪将会渐渐出现在尘世, 也未可知。   贾琦身上确有古怪, 既然已经确定了不是鬼怪作祟,是否有可能会是如同小花一样的精怪呢?   高誓轻轻吸了一口气,给自己剥了一根荔枝味的棒棒糖。   ……   高誓回家之后的第一件事就是洗澡, 哪怕再困,看自己这一身衣服也睡不着了。这身衣服又脏又破, 可以就地加入丐帮, 鉴于高誓本人气场比较强大, 可以稍作商议, 成为丐帮帮主。   他在洗澡的时候接到了来自流水轩的电话,问今天是否要预约,高誓迟疑了一下,让流水轩保留一桌。   只是不知道应不解什么时候能回来。   高誓这么想着,擦拭着头发往外走,一抬头就看见应不解端正地坐在沙发上,正在吃金丝卷。   应不解转过头来,高誓看见应不解突然出现还有点呆,一时没反应过来,就见他到了自己面前。   应不解看起来非常“新”,他穿着那身白色道袍,完全没有高誓今早的狼狈,除了脸色还有些发白,简直像是刚下山一样干净。   高誓微微松了口气。   还未等开口说些什么,却见应不解抬起手臂,在广袖中翻了翻,单手捧出一只小猫来。   高誓愣在原地。   这只小猫的纹路,竟然与小花一模一样,简直就是小花的缩小版。   它小小一只,还没应不解巴掌大,应该刚出生不久,眼睛还没张开,白底儿黄花,像一只炸了毛的羊毛毡摆件儿,耳朵小小的,肚子倒是圆鼓鼓的,随着呼吸起伏。细小的尾巴围在身侧,时不时微微弹动一下。   他若有所感,轻声问,“你说的急事,就是它吗?”   应不解点点头。   高誓小心地接过小猫,这小猫一看便与普通的小猫不太一样,似乎完全没有警惕心,在应不解和高誓的手上倒来倒去,也没有醒来的迹象。   小猫身体温热,似乎是在梦中感受到了高誓比应不解更高些的体温,舒服地呼噜一声,睡得更沉。   待应不解洗漱完毕,换下道袍,小猫还没有醒来的迹象,在高誓的腿上睡得正香。   高誓见应不解目光下移,以为他是在看小猫,便轻轻捧起来给他看。   应不解顺手接过,放在掌心,低声道,“这是一只妖。”   高誓面色凝重起来,“妖?”   “飞禽走兽、鱼虫飞鸟、草木花藤……有生命之物成精,称之为妖。”   “山川河流、金石玉翡、清风流云……无生命之物成精,称之为怪。”   “人死则七魄散尽,唯留三魂,凭借执念留于世,称之为鬼。”   “这是一只猫妖。”   高誓低头看着那是其貌不扬的小猫,问道,“他有什么神通?与话本里写的一样,能长生不老呼风唤雨吗?”   应不解想了想。   “每一只妖都有属于他们的天赋,妖开智后,寿元绵长,远胜于人。”   高誓沉默一瞬,哑声问,“那话本中的那些神仙灵异,也是真实存在的?”   应不解摇了摇头,他想说什么,最终却只是道,“此间灵气不足,鬼神智不存,万物无法成精,已成精者衰败而死。”   高誓,“现在灵气开始复苏了。”   应不解,“嗯。这只猫妖是第一批成精的妖。它修炼一百年,修为加加减减,最终修得尾巴九条,今日散尽一生修为,换得贾清芬阳寿二十年,余生相伴。”   “二十年后,他们将再入轮回。”   高誓想起应不解曾与小花接触过的每一次,问道,“它曾找过你,就是因为这件事吗?”   应不解,“不算。”   “猫有九条命,天生能看见人身上的死气,贾清芬一生坎坷,灾祸不断,它看贾清芬阳寿将尽,不得善终,便以修为护她余生平安。”   “它不过是求我在他们死后,引入轮回。”   这一瞬间,很多念头充斥在高誓的脑海中。   比如应不解明明爽灵不全、记忆残缺,为什么会知道这么多?   比如应不解分明说过轮回不存,又为什么能将亡魂引入轮回?   比如应不解失去记忆究竟是不是偶然?   比如应不解引轮回之路对自身是不是有损?   又比如……应不解究竟是什么人。   可到底,高誓什么都没有问。   他们带着那只缩小版的小花,去找了贾老太。   贾老太看起来很憔悴,但她伛偻的身躯中却仿佛被放入了巨大的生机,让她有些浑浊的眼睛都变得清亮起来。   她那双清亮的眼睛又红又肿,带着厚重的眼袋和黑眼圈,有很多人状似无意地路过她门前,向之投去担忧的一瞥。   贾老太显然记得这个与她分别不到一天的好心小伙子,虽然眼眶通红,仍开门要招待他们。   高誓不忍让她劳碌,开门见山地捧出小花,问道,“我们今天在路上捡到了一只猫,不知道您是不是愿意养它。”   有路过的邻居心道一声糟糕,大家都知道贾老太最讨厌猫,这两个小伙子怕不是会被轰出去。   正当众人屏息凝气的时候,却见那小猫终于睡醒,第一次睁开了眼。   它看到的第一个人,就是贾老太。   “咪~”   高誓见贾老太愣住,耐心的再次问,“您愿不愿意养这只小猫呢?”   贾老太如梦方醒,忙不迭地伸手去接,“愿意!愿意!”   小猫在她掌心摇摇晃晃地站起,伸长了脖颈用脸颊去蹭她的,“咪~”   贾老太的眼泪夺眶而出。   “小花,小花呦……”   ……   高誓与应不解走出临时居住点,透过隔音不好的墙壁,还能听见贾老太和小花的声音。   “小小猫不能挑食,多吃点,一天天的光吃不长肉,当心被外头的野狗给叼走。”   “咪~”   “诺,我听人说,得做个窝给小猫住,你以后就睡这里头,哎呦——你往我床上跑,弄得满床毛毛!”   “咪!”   “害,就知道网上的东西也不能都信,白瞎了一个窝,我就说喂小猫没这么多讲究,你爱睡哪睡哪,但是这劳什子猫粮得吃完,死贵!我和你说,我可不会迁就你,专门给你做饭。”   “咪咪~”   高誓听得低笑一声。   应不解看向那个小小的、窄窄的临时居住点,“它修为散尽,除了开了灵智之外,与普通的猫无异,也只会有二十年的寿命,会受伤也会死。”   高誓也随着他的目光向后望,“我相信,贾阿婆不会让它受伤,也不会让它死,他们会一起进轮回。”   ***   高顾笙最近烦得很。   因为贾琦不知道抽了什么风,不仅开始疯狂攻略他,连带着他身边的朋友都不放过,每次贾琦看向他的目光,简直就像是要把他生吞活剥了。   一群人凑在一起,每个人脸上都戴着痛苦面具。   墨桦数了数,缓缓比出一个六,“我这周扔了六件衣服,昨晚他还洗了澡爬到我床上躺着,他的头发没擦干,水滴到我的床单上了。”   周镜推了推自己的眼镜,这位一向淡定的学霸此刻手指微微颤抖,他面无表情地说,“我差点被硬上,幸好男人婆来得快。”   云知意愤怒地给了他一个头槌,“滚啦!谁男人婆!你个弱鸡居然差点被强推才更要好好反省吧!”   她拿出小镜子照了照自己,面容狰狞,“啊啊啊!老娘要睡美容觉!老娘的脸都要变成八十岁了!”   云知意作为唯一一名女性,幸运地没有被骚扰,但她这段时间为了三个可怜的男□□奔波,觉都睡不好,看着自己越发憔悴的面容,对贾琦产生了巨大的怒意。   三人一起看向一直捂着脸的高顾笙,“那小笙呢?”   高顾笙沉痛,“三天,二十次——你们知道我这三天是怎么过的吗?!”   高顾笙抓狂,“我上课有他,食堂有他,超市有他,就他妈的连上个厕所都能遇到他,一排空着的厕所他不上,非得站我旁边,小解还把屁股露出来,你说他是不是有病!”   高顾笙暴怒,“他要是再骚扰我,我一定要把他的shift都打出来!!!”   三人对精神看起来已经不太正常的高顾笙报以同情的目光。   贾琦这人太邪门了,他们好像无论跑到哪里都能被他找到,每天和七八个男人深入交流感情,还有余力分出给他们,每日耗费着巨大的精力,不但没有萎靡,反而愈发精神。   他的一双眼睛妩媚而上扬,说不出的风情万种,微微一瞥就能把人的魂儿都勾了去,而他的画也越来越“迷人”,那一幅幅画哪怕只是几道简单的线条,都透着无限的诱惑力,诡异又美丽。   许多男同学明知道他私生活糜烂,却依旧如同飞蛾扑火一般前仆后继。   中间孙珺回来一趟,只看了一眼贾琦的画,就叹了一声“我不如他”,也顾不得许多,又匆匆回去练习,依照孙珺的话说,贾琦的画是有灵魂的。   就这么短短几天,贾琦就以八千万高价卖出去一幅画,两个收藏大家为了得到这幅画的归属权,险些大打出手,最终以八千万的价格买给了其中一位,买到画的收藏家为了买它,不仅拿出了所有现金,甚至低价急售一部分收藏品筹钱。   可就算这样,没买到的那位也一副捶胸跺足的痛苦模样,像是丢了整个世界。   贾琦自此一战成名,有不少人开始为他洗白,说艺术家都有点怪癖,他的男朋友们都没意见,别人也没资格指指点点。   还有人大肆发表作品无罪论,说虽然贾琦的人品不行,但画画技术无可挑剔。   有人爱的他如痴如狂,有人恨之欲其死,可所有人都说他的手被上帝吻过。   今天贾琦就要拍卖他的第二幅作品,这次收藏家们闻讯而来,满目狂热,比秦时的粉丝更加疯狂。   高顾笙抱着好奇看了看他的画,却直接傻眼。   这不就是一堆乱七八糟的线吗?   难道我真的没有绘画天赋? 第五十二章 高誓:他很喜欢你的歌   高顾笙是个谦虚的人, 他知道在国际上其实有不少伟大的艺术画作也只用了简单的线条表达情绪,他看着这一团线,觉得可能是自己见识短浅, 决定听听其他人的解读。   “多么完美的画作!我从这里面看出了贾大师对人类破坏环境的愤怒!”   愤怒?   “这幅画让我心情平静, 我想起了我的故乡,那是一片有着田野的温暖村落。”   温暖?   “看这完美的线条——贾大师身为男性, 竟然是一位女权主义者!”   ?   “胡说!看这个圆形的弧度, 贾大师分明是一位男权主义者!”   ??   “我觉得,一千个人眼中有一千个阿姆雷特,大家看的不一样是正常的,我倒是有不同的见解,我觉得贾大师是一位素食主义者,他分明是在呼吁我们保护地球上的动物们。”   ???   高顾笙听得满头雾水, 终于确定了这群人在瞎掰, 就是不知道为什么能瞎掰得如此真情实感, 而且目光中的狂热不是假的。   高顾笙挠挠头,看了看周围“哦哦哦哦哦”“呦呦呦呦呦”“嗷嗷嗷嗷嗷”的一群人, 感觉自己像是进了花果山。   没过多久, 这幅作品的正主上台, 贾琦出场。   场中响起一片吸气声。   贾琦借用了学校的大讲堂,后面是巨型投影屏,屏幕上完美地倒映出贾琦的脸。   他一双眼睛妩媚地上扬, 带着欲说还休的风情。   “感谢大家对我画作的认可,今天为我的画来到这里……”   他的声音也带着股勾人的轻软, 像是花蜜酿成了酒, 熏得人昏昏欲醉。   高誓环视一圈, 发现周围有不少人目露痴迷, 双颊拓宏,满脸痴态,有的个别保持清醒,却也微微颔首,显然台上的人很得他们好感。   高顾笙直觉这其中有问题,却不知问题出在何处,当机立断给自家老爸发了条消息。   高誓回得极快,【系统可能是一只妖,灵管所的人已经把你们学校围住了,我正在往那边赶,一会如果发生骚乱不要怕。】   高顾笙摸摸鼻子,真是的,还把他当小孩。   前脚高顾笙收到消息,后脚就有人冲上了讲堂——不,高顾笙甚至不能确定那是不是人。   那是一道银色的幻影,速度超过了人眼的极限,高顾笙不知道是不是自己的错觉,好像看见虚空扭曲了一下,隐约出现一个人形,仔细看去却什么都没有。   下一刹那,贾琦软软倒了下去,从他身上窜出一道红色影子,逃之夭夭。   银影与红影前后逃离,台下的人只看见贾琦突然晕倒,登时乱作一团,主持人连忙上台维持秩序,贾琦被送往医院,台下有人突然提声问道,“拍卖会还进行吗?”   这也是大家关心的问题。   可是当众人再度看向画作,看着那堆像极了小孩胡乱涂鸦的线条,突然就没了刚才疯狂想要购买的欲望,甚至觉得自己刚才的想法有些莫名其妙。   众人面面厮觑,有不少人打了退堂鼓,感觉刚才那种疯狂的购买欲简直就像是中了邪。   富商和收藏家有不少人有宗教信仰或信一些比较玄妙的东西,登时不少人率先起身,想离开这个处处透着古怪的拍卖会。   主持人的笑容和在场的秩序一样维持不下去了,只好匆匆打了个圆场,说下次再拍卖。   高顾笙在人群中走出大讲堂,他有预感,或许以后不用再受到贾琦的骚扰了。   ……   “眼睛,那是什么东西?!”   “狐狸。”   “狐狸?”   “对,一只红色的狐狸,想必之前贾琦眉心的纹路就是狐狸寄居之处。”   “该死,它又附身了!”   “十点钟方向,穿红衣服的那个。”   “上!”   没人想到,“系统”竟然是一只狐妖,更没人想到,狐妖的速度竟然会这么快,手段这么难缠。   它通过不断地附身来混淆视线,拖延时间,逃跑的方向人越来越多,也就越来越难找。   银羚他们会被人群绊住手脚,狐妖却不会,人越多,对它越有利。   玄玉本就不以速度见长,被银羚和鬼影两人轮替着带着他快速移动,也会额外消耗体力。   “往金色年华去了?”   银羚一把捞起比自己还高一个头的玄玉扛在肩上,“石头你忍一忍,狐狸的法力要耗尽了!”   然而,等几人停在金色年华之前,却犯了难。   不得不说,狐狸最后的殊死一搏,确实选了个好地方。   金色年华名字虽然土气,但内里却集合了种种玩乐项目,只有你想不到,没有它做不到,相当受青睐。   说白了,这里面的人,一部分因为无聊来找乐子,一部分为了向上爬当乐子,是一种只可意会的利益互换。   里面的人,有身份地位的不少,不少二世祖都喜欢来这里赴约,而那些中间人也很乐意将地点定在此处。这里私密性很强,进门需要会员身份或会员的介绍。   银羚他们当然能进去,但用非常规方式进门,不论是用法术还是用阳界的警察身份都会打草惊蛇。   好在高誓及时赶到,报出会员卡,一行几人顺利进门。   走过一段距离,耳力远超常人的三名异警脸色同时一变,显然是都听见了门童的嘀咕声。   “一带三,玩的挺花啊。”   高誓不只有一张会员卡,另外两张给了黄杉和常阳,六人在内部汇合,然后分为三组,握着玄玉被扛了一路画出来的“破妄符”,一带一地开始搜寻狐妖。   高誓走了两步,道,“稍等。”   他走进洗手间,银羚眼睁睁地看着高誓抓散头发,解开胸口衬衫两颗纽扣,又将衬衫下摆从西裤中拉出来。   解开领口露出的黑色挂饰线自颈间垂下,末端隐没在衬衫之下,让人忍不住想拉开他的衣襟,看看究竟是何种挂饰才配带在他颈上。   银羚看得目瞪口呆,谁能想到高誓就在他面前玩了一出大变活人,从禁欲系的青年,变成了风流倜傥的公子哥。   银羚嘴唇颤抖,“高哥!你为什么这么熟练啊!”   高誓顺手往他肩上一拍,“走吧。”   银羚瞠目结舌,高誓居然连声线都做了修饰,听起来低沉性感,简直能渣哭一只啦啦队。   银羚亦步亦趋地跟在高誓身后,感受着明里暗里羡慕嫉妒的玩味目光,在心里连连骂娘:老子难道像是被嫖的那个吗?!   高誓倒是态度自然,路上甚至遇到了几个二世祖互相寒暄了几句,等高誓人走了,互相一问都不认识,只说是看着这人气势太强,怕得罪了不该得罪的人,多个朋友总比多个敌人好。   银羚被高誓带着简直如入无人之境,没过多久就发现了狐狸的气息。   银羚小声道,“高哥,小石头快来了,一会等他布阵。”   高誓点点头,这间房不远处就是卫生间,高誓对那边扬了扬下巴,然后点了一根烟。   在这里不会引人注意。   然而,高誓的烟一口还没往嘴里送,就见那门打开,从里面跌跌撞撞走出一个人来,随着隔音绝佳的大门打开,喧嚣声一并爆发出来。   “她酒量浅,我敬您一杯,别扰了您的兴致。”   “有舍小姐敬酒,我哪里会被扰了兴致呢……”   “……千总,那个综艺……”   “舍小姐,我看你似乎倒是比白诗更有滋味……”   “千总过誉了,我年纪比小姑娘们可大多了。”   “唉~女人啊,就像酒,越……”   那穿着白裙子的人影跌跌撞撞往卫生间跑来,一个踉跄撞到高誓怀里。   她像是触电似的猛地向后退,却手软脚软险些跌倒。   高誓看她似乎很是面熟,试探着问,“白诗?”   她猛地抬起头来,这张熟悉的脸,不是白诗又是谁。   只见她双颊绯红,眼尾水润,身上发烫,牙齿死死咬住下唇,然而眼神依旧开始涣散。   显然是中招了。   高誓虽然不沾染圈子里的坏毛病,但圈子里的龌龊事知道得清清楚楚,有人中招后求助路人,得了一段天赐良缘,也有人交易没谈拢找人帮自己脱困,待到事情结束反咬救助人一口。因此,他没有视而不见,却也没有干脆地伸出援手,只是语气平缓地问,“里面是你的人,需要我把你送回去吗?”   白诗如编贝般的牙齿紧紧咬合,拼命摇头,她将自己掐得生疼,才抑制住了喉中几乎要溢出来的□□。   “他们……给我下药……我来之前不、不知道……”   “经纪人、害我……”   高誓点点头,几步将她托着走到洗手池旁,扭转水龙头直接将冰冷的水冲到了她的脸上头上。   她打了个哆嗦,可依旧拼命地向水龙头倾斜着身子。   虽然是秋天,但金色年华的冷气依旧开得很足,没一会白诗就开始打哆嗦,但逐渐恢复了力气,眼神也慢慢有了焦距。   玄玉的阵法已经布好,高誓起身,却突然回头问她一句,“你之前几个月的集训,是因为拒绝潜规则被冷藏了吗?”   白诗冻得牙齿“咔咔作响”,脸色青白,但眼神清亮而坚韧,“对。”   “经纪人说,既然我不愿意,就算了,但必要的应酬不能少,这次要去见一个综艺导演。”   “临走前他还说,公司不可能一直让我坐冷板凳,签了约白吃饭不干活,但是不傍千总就没好资源,埋怨我只能去接一些三流的综艺。”   “我看他抱怨地真情实感,没想到来之后没看见导演,只看见了千总。”   高誓看着她,“你潜力很好,你这次拒绝他,你的明星之路可能就毁了。”   白诗道,“不能当明星,我就去酒吧驻场,去当网络歌手,去唱给自己听。如果我的歌声沾上这种脏东西,那才是真的被毁了。”   阵法成,万事俱备,蓄势待发。   高誓又点燃了一根烟,向着大门走去,   “有件事,我替别人提前告诉你。”   “我有一个兄弟是你的粉丝,很喜欢你,和你的歌。” 第五十三章 高誓:土拨鼠开会   高誓与银羚鬼眼进房, 玄玉与常阳黄杉在外控阵。   白诗眼睁睁地看着高誓径直走向关着的大门,然后就这么消失不见了。   白诗瞪得双目溜圆,以为是药效发作自己出现了幻觉。   常阳顺手递给她一件外套, “白小姐, 不要怕,高队和银队带任务一向很快的。”   说着, 常阳还掏出了一把话梅味的瓜子递给她, “别紧张,要不要嗑瓜子?”   白诗恍恍惚惚地接过瓜子,迷迷瞪瞪地还真嗑了起来——别说,这瓜子一嗑,她好像真的没有这么紧张了,现在不像是被迫害的少女目睹灵异现场, 倒像是和村里的老嫂子们一起唠嗑。   玄玉走了过来, “有酸奶味的吗?”   “酸奶的没有, 有柠檬味的,要不?”   “要。”   “1321惨了, 不仅动乐乐, 还专门挑着高队出任务的时候犯浑拍卖, 你猜这次几分钟解决?”   “十分钟。”   “我赌一袋瓜子,不超过八分钟。”   ……   狐妖附身的,好巧不巧正是舍亭榭。   舍亭榭本就生的漂亮, 加上狐妖的魅惑,媚眼如丝, 呵气如兰, 简直要把千总的魂儿给勾走了, 浑然不知自己身上的灵气与阳气正在源源不断地被吸走。   “千总, 再走一个~”舍亭榭几乎要压在千总身上,胸前的隆起若有似无地蹭着千总的手臂。   千总眼中只有眼前的美人,哪里还记得这是酒桌之上,恨不得现在就脱了衣服把事儿给办了,现在舍亭榭让他裸奔他都乐意,更不要说喝杯酒。   “好、喝!喝!”   正当千总呲着牙花子撅着肥厚的嘴唇向舍亭榭凑过去,房间中响起一声暴呵:“警察!全都靠边抱头蹲下!”   这石破天惊的一声可谓当头棒喝,一嗓子把千总吓萎了,一杯酒全浇在了自己圆鼓鼓的肚皮上。   狐妖俯身的舍亭榭面目狰狞,千总余光一瞥,恍惚间竟然看见舍亭榭那张恬静温柔的脸生出细小的红色绒毛,变成了一张狰狞的狐狸脸,登时吓得惨叫一声,声调高了两个八度,海豚听了都鼓掌叫好。   看见大变活狐的不止千总一人,房间中的尖叫声此起彼伏,鸡飞狗跳,如同土拨鼠开会,狐妖想趁乱出逃,可玄玉的阵法岂是这么好突破的。   狐妖本就法力耗尽,这下彻底插翅难逃。   狐妖操纵着舍亭榭的面孔,端的是楚楚可怜,它梨花带雨道,“哥哥们别这样,我害怕……”   下一瞬,却见舍亭榭身上窜出一道红影扑向了高誓,而舍亭榭倒了下去,正倒在千总身上。   三分钟前让千总恨不得“坦诚相见”的美人,三分钟后却像是一条毒蛇,让他涕泗横流地挣扎着逃跑,想必自此之后他再也不会、也不能强迫妇女了。   再说那狐妖,选了一圈,依照狐狸的本能,准确地从一堆正确选项中挑中了错误选项,撕绷带的银羚和鬼眼刚从虚空中伸出来的手都愣住了。   高誓伸手,连角度都没找,狐妖就像蠢兔子一样撞到了高誓这颗木桩上。   狐妖发出一声尖叫,它拼命地挣扎,可高誓的手就像铁钳一样死死抓住它。   它没想到,自己只不过是挑了一个阳气最足,看起来续航最好的“充电宝”,却开出了盲盒隐藏款——八字全阳、功德护体的警察同志。   这buff叠得满满的,它不死谁死。   狐妖欲哭无泪。   狐族为偏阴体质,最喜阳气重的男子,可凡事过犹不及,阳气太重会直接冲伤它的妖魄,更何况这人身上功德金光厚得可怕,像刀刃一样保护着他。   在鬼眼的眼中,高誓身上金色的光火灼烧割裂着狐妖的魂魄,如果说高誓身上的“气势”有这间屋子这么大,那狐妖就只是屋子里小小的一粒芝麻,两人对峙简直就是高射炮打蚊子。   鬼眼也不再隐藏,默默地显出了身形。   千总看着鬼眼这么大一个活人出现在他面前,终于承受不住一晚上的连续冲击,两眼一翻,幸福地晕了过去。   高誓掐着狐妖的脖子,看着狐妖的本体。   手感温热柔软,不像是灵体,与鬼的手感不一样。   这只狐狸毛发火红,很是漂亮,蓬松的大尾巴讨好地蹭着高誓的手腕,黑葡萄似的眼睛像含着泪水般水润可怜。   下一秒它开口,口吐人言,“别抓我呀,我也是迫不得已,你们放了我,叫我做什么都行~”   狐狸的本音男女莫辨、又甜又魅,简直像一把小羽毛轻轻扫过脑子,让人听了过电似的浑身酥麻,那原本害怕的经纪人、某总们和小明星们登时暴起,欲袭击高誓救出狐妖,却被早有准备的银羚拍黄瓜似的一个个拍倒。   狐妖见自己的小手段无法奏效,也不敢继续耍手段了,连忙道,“哎呀,我不就是吸了点阳气嘛,用得着这么粗暴吗?”   银羚气道,“人就靠一口阳气活着,被吸了阳气轻则生病,重则无法恢复,常年缠绵病榻,如果吸狠了还会直接暴毙,这就是你说的‘就是吸了点阳气’?”   “你看看京大那几个学生被你吸的,好好的大小伙子,都被你吸脱相了!那个叫周达的从XXL号变成L号,那个叫林昆的直接从L变成s,都快从立体的变成平面的了!”   “还有那个叫贾琦的学生,一天和七八个男人交合,相貌都变了!”   狐妖的眼睛滴溜溜地转,“他相貌变了是他自己的选择,我又没逼他。”   高誓语气沉沉道,“你只是伪装成系统引诱他。”   狐妖理直气壮道,“我刚苏醒不久,法力微弱,如果不是他自己愿意,我的法力可没法强行替他改变相貌。”   “再说了,我附身的都是心有欲望、常规意义上的坏人,这种人面对诱惑更容易动心,也更好俯身,如果他们心志坚定,会被我附身吗?”   它越说越是理直气壮,前肢摆来摆去,“像那个贾琦,孙家对他可真是仁至义尽了,知道了他是被故意调换的,自己亲儿子在贾琦家里过的还不如路边的乞丐之后,只是让他搬出孙家,还给了他一套房子,一笔现金,和一辆车,这些东西加起来都一千多万了,如果他还在贾家,一辈子都赚不够这些钱。”   “可他呢,偏偏不服气,从自己亲妈找上门要钱开始,就开始做两手准备,一边瞒着孙家,一边勾引当时还是自己哥哥的孙琅玕,甚至之后还让孙琅玕误以为自己强迫了自己的亲弟弟,又是心疼又是懊恼,把孙琅玕整治地服服帖帖,甚至愿意为了他和自己的父母弟弟决裂。”   狐妖毛茸茸的大尾巴摇了摇,“你们是不是以为孙琅玕也是中了我的魅术?我找到贾琦的时候,孙琅玕已经是这样子了。贾琦遇上我之后,用孙琅玕的阳气换了对孙家父母的控制——哎呀,就是和孙琅玕共赴云雨,我可是在他问之后说过了,‘商城’里的东西都需要用他获取的‘天赋点’来兑换。”   银羚不看小说,有些疑惑地重复,“商城?天赋点?”   狐妖为自己的伪装很是感到得意,“我的法力可以做很多事,比如操控啦,布结界啦,隐形、魅惑、变美啦,还有那里的强度也可以被提升哦~”它说着对银羚抛了个媚眼,银羚顿时感觉局部一阵恶寒。   天知道他为什么能从那张毛茸茸的脸上看出妩媚来。   狐妖道,“我告诉贾琦,获取男人的好感以及和男人交欢,就能获取那人身上天赋的一部分,变成‘天赋点’,这些天赋点可以用来提高自己某方面的能力,也可以在商城兑换东西。”   狐妖还没有那么强的能力,可以直接剥夺别人的天赋,比如即便是贾琦攻略了承泽奇,也不会让他一夜之间失去妆造的技巧与灵感,但吸取阳气会让人精神不振,身体虚弱,思维变得迟钝,看起来确实很像被剥夺了部分天赋——阳气吸得狠了,会再无法恢复,身体状况一直很糟糕的情况下,说天赋点被永久剥夺,也有些道理。   至于那所谓的“天赋点”,自然就是阳气了。   所谓的系统,不过是吸收男人身上阳气给狐妖,然后换取狐妖出手罢了。   可笑贾琦以为自己是天命之子,到头来也不过是狐妖吸取阳气的工具。   狐妖道,“我刚苏醒的时候,身体很弱,可没办法强行让贾琦做些什么,我把天赋点说得清清楚楚,他一点没犹豫,当天晚上就和孙琅玕红浪翻被一整夜,然后换取了我操控孙家父母的神志。”   “至于后来的那些男人,贾琦虽然让我用了些手段,但最初我的力量很小,意志不坚定的男人才会被吸引的,就像你刚才说的周达和林昆吧——”   狐妖一指银羚,“他们真是我见过意志力最糟糕的男性了,都没用我出手,贾琦自己就把他们攻略成功了,不过两个好色小人而已,我唯一一次出手也不过是让他们愿意三人同行。”   狐妖的两只小爪子往边上一摊,“我只出手了一次,就是第一次,后来他们觉得三个人也很刺激,之后的几次可不是我动的手。”   “还有那个女人,”狐妖指指舍亭榭,“这个女人表里不一,心思恶毒,嫉妒心强,像今天这种把公司不错的后辈推给油腻男人的局,她不是第一次参加了,当了不知道多少次推手。”   “她看不惯后辈干干净净,又不想让她们抱上大腿,就每次都在酒局上勾引那些小老板,又把后辈推给他们,他们虽然在后辈身上泻了火,但对舍亭榭还是念念不忘,所以后辈也既被得了身子,又捞不到多少好处。”   狐妖讨饶连连,“我可没做什么,都是他们自己的选择。”   高誓冷笑,“巧舌如簧。”   “阳界的人心思再如何,也轮不到阴界的生物来审判。”   狐妖高喊,“我这是为了正义!”   银羚质问道,“正义就是把贾琦变成你的新容器?”   “贾琦外貌的改变,不是偶然的吧?其实是依照你的人形变化的吧?”   “等贾琦彻底变成你的人形,你就会杀死他的魂魄,然后取而代之。”   高誓的手寸寸收紧,“就算是为了正义,也不能动用私行,更不能跨界,否则法律的意义何在。”   狐妖面目狰狞,疯狂挣扎,高誓不为所动,那红色的一团终于被压到了一只小小的锁灵瓶之中。   银羚刚松了一口气,鬼眼突然向躺在地上的舍亭榭扑去,“还有半只!”   那狐妖竟是将自己妖魂一分为二,一半作为魂体袭向高誓吸引视线,一半藏在舍亭榭身体之中伺机而动。   狐妖见这人如此难缠,避无可避,只得向外逃去。   没想到这狐狸居然一跃而出,逃出了玄玉的阵法!   狐妖面露狞笑,等它逃出这一方阵法,看谁还能挡住它!   然而,兔子没有一只撞两次木桩的,狐妖却有。   它这一撞,就亲自把脖子送到了灵管所手上。   银羚匆忙赶出,喜道,“小羽毛!你闭关结束了?!”   只见抓住狐狸的人那人一身雪白,唯有抓住的狐狸和发尾的红绳是红的。   正是闭关刚结束的飞羽。   飞羽和银羚都是白发,银羚的白像一道闪电,飞羽却像是雪花。   飞羽头发略长,以一根褪了色的红绳勉强在后脑束起一个小揪揪,一边眼尾长着银白的鱼鳞,而另一边的耳朵却尖长不似常人,长着雪白的羽毛。   飞羽淡淡道,“每次都是五年,有什么好惊讶的。”   他随手将狐狸丢进锁灵瓶。   “冬雪!”   一声急促的呼唤声响起,众人纷纷回过头去,却见一向镇定冷静的黄杉向着飞羽跑来,“冬雪!”   飞羽转过头,冷硬的面庞上没有一丝表情。   “你是谁?”   黄杉像被这句话钉在了原地,银羚好奇地走过来,“黄哥,这是我们的队员,飞羽。”   “他每隔五年就需要闭关一次,你们还没见过吧?飞羽,这是黄哥。”   黄杉勉强笑笑,“抱歉,我认错了。”   飞羽皱皱眉头,他个子比黄杉高半头,居高临下地看着黄杉,“无聊的搭讪把戏。”   一句话说的黄杉脸色又红又白。   银羚连忙打圆场,“黄哥你别生气,他这人就是这样,嘴臭得很。”   飞羽“嗤”了一声,懒得说话。   高誓将烟按灭,走向飞羽,“不会好好说话,是吗?”   飞羽冷笑,“你管得着我?”   银羚几人没想到转眼间事情就发展到如此地步,纷纷扑过去随时准备拉架。   飞羽现在其实很不好受,他本身和狐妖一样偏阴,被高誓的阳气一冲撞,极为不适。   但他依旧硬撑着冷笑,“哈,怎么,只敢以阳气压人吗?”   说完这一句,他突然就晕了过去。   众人一惊,就连高誓就愣了一下,自己什么都没干,连话都没说一句,这人怎么就昏过去了?碰瓷?   正疑惑,高誓身边突然出现了一个人。   应不解手腕上缠着一枚木牌,木牌末端缀着一对铃铛,他似乎有些茫然,反应慢半拍似的,他抬起手腕,看向高誓,“铃铛响了。”   此时,邀请应不解前来商议鬼怪定级和成精讨论的工作人员们,看着空荡荡的椅子,对脸懵逼。 第五十四章 高誓:被看晕?   在场的人都被眼前这一幕大变活人惊呆了。   其实在前几天, 应不解就已经接到了邀请,国家灵管厅那边邀请应不解作为特邀人员去讨论成精的生物,以及鬼怪分类。   或许是因为自从下山之后, 就没有与高誓分开过, 应不解的情绪有点低沉,自己进了屋, 过了一会, 拿出了两片大拇指指甲大小的黑色木片,自己拿了一片,给了高誓一片。   高誓不明所以地接过来,那木片很简单,形状很规整,上面刻出一个白色的“解”字, 还有一个小孔, 可供绳子穿过。   应不解的木片, 与两枚还没木片一半大的金色钟铃,用一根黑线穿起, 被应不解缠了几圈, 套在手腕上。   高誓依稀看见他的木牌上也刻着字。   “这是守铃, 如果你遇到鬼怪妖精,铃铛会响,我会过来。”应不解道。   高誓虽然觉得应该用不到, 但见应不解满脸认真,还是像被触了一下心脏, 他解下颈间挂饰, 将木牌一并穿到了上面。   原本他颈间挂着的, 是高顾笙学木雕时给他刻的平安牌, 现在平安牌旁又多了一个小小的木牌。   高誓看着手上靠在一起的两个木牌,总觉得有些可爱,他笑道,“我出任务总会遇到鬼怪的,每次都来,太消耗你的法力了。”   “如果我撑不住的话,会给你打电话。”   应不解道,“那就,如果遇到很强的妖气鬼气,我再来。”   “好。”   ……   刚才狐狸出现的时候,应不解没过来,现在飞羽出现,应不解反倒是过来了。   高誓看看被银羚慌慌张张抬起来的飞羽,又看看好像什么都没做到应不解,满腔怒火都化作了无奈,他苦笑道,“道长,他什么时候能醒过来?”   应不解道,“我什么都没做。”   分明是淡淡的语气,高誓却听出了点委屈。   “我只是看了他一眼。”   银羚蹲下身检查了一下,满脸写着“丢死人了”,“应道长……说的没、没错。”   银羚捂着脸,“飞羽他应该是闭关刚出来的原因,有点虚,道长身上灵气太强了,飞羽被、被撞晕了。”   一言既出,八方皆静。   丢人,实在是太丢人了。   见过虚的,没见过虚成这样的。   虚就算了,还差点碰瓷碰到外人身上。   灵管所的脸都要被丢尽了。   一群人打着哈哈,这场捉拿任务轰轰烈烈地开始,尴尬无比地结束。   现场的无关人员会进行记忆清除,但这群人依旧会被带走直接移交刑警大队,因为他们涉嫌聚众淫.乱和强迫卖|淫,从狐妖的口中得知,这似乎不是舍亭榭——或者说是万星娱乐,第一次这么干了。   灵管所的人走净,黄杉才收回了目光,像有心事。   常阳搭上黄杉的肩膀,“黄哥,怎么了?心情不好吗?”   黄杉笑的有些勉强,他对高誓道歉,“抱歉队长,我……”   高誓整理着衣服,随意摆摆手,打断了他的话,“黄哥不关你的事,是飞羽长了一张好嘴,我每次见他都想和他过几招。”   常阳好奇道,“黄哥,刚刚听你叫他冬雪,你们之前认识吗?”   黄杉摇摇头,“应该……是我认错了。”   见他不欲多说,常阳也不再追问。   异管局所有的异警,都有自己的故事。   ……   坐上车,高誓才突然想起,“道长,你走了,那会议怎么办?”   应不解低着头道,“会议已经开完了,他们本想带我去吃东西。”   高誓大概能想象到应不解大变活人给他们带来的惊喜。   他哭笑不得,一抬手,果然看见了上边发来的询问消息,他对应不解道,“道长与他们说一声吧,那边很关心你。”   应不解乖乖点头,回复。   似乎与平常并无不同。   高誓却觉得他有些怏怏的,没什么精神。   高誓略一思索,歉意道,“抱歉应道长,是我不对,我不该没有问你,直接断定是你弄晕了飞羽。”   应道长摇摇头,突然没头没尾地道,“对不起。”   高誓一愣。   应不解低声道,“其实我骗了你,飞羽是我看晕的。”   什么叫“看”晕?   “飞羽有鲲鹏血脉,记忆残缺,魂魄不稳,我可以……”   应不解张了张嘴,脸色突然变得惨白,像是有一只无形的大手在阻止他说下去。   高誓心中一惊,连忙阻止,“不用再说了道长!”   应不解眉头微皱,换了个说法,“他现在很虚弱,他对上我的眼睛会晕倒。”   高誓看应不解的脸色终于变得正常起来,才松了口气,“这也不算是道长的问题,之前银羚已经警告过飞羽很多次了,让他闭关后不要立刻出来,再多闭关十五天稳固魂魄,他一直不听劝,让他吃吃苦头也好。”   应不解见高誓没有生气,也小小地松了口气。   高誓看着应不解的微表情,感觉就像是在看做错了事情的小孩子,被可爱到了。   这时,他才突然想起,“飞羽有鲲鹏血脉?”   应不解点点头,“狐妖的妖气不重,鲲鹏重。”   高誓愕然,“鲲鹏?是山海经里的鲲鹏?”   那不是神话故事里的吗?   应不解点点头。   高誓按按额角,既然古代话本里的神仙妖精都能是真的,山海经里的东西当然也有可能是真的。   说真的,其实他们之前一直以为飞羽异样的外貌是灵气的异常表现。   就像银羚,他的体内封印了一只超一级的鬼怪,他头上的那一根角,就是灵气变异产生的。   “那你说他魂魄不稳,记忆不全?”   应不解仔细想了想,目露茫然,“我只是能看出来,原因想不起来了。”   高誓安抚道,“不用着急,这几天你师父也快出关了,等老头子出关再看看你的记忆能不能回来。”   “道长既然你没能吃成那边请的宴席,我带你去吃。”   “嗯。”   ***   贾琦晕倒之后,过了足足半天,才悠悠转醒。   这好像是个病房。   他感觉自己浑身酸痛无比,身上很是疲惫,没精打采的,就像是最初与周达林昆三个人大战到天亮的感觉一样。   不过后来系统说,赠送给他“回血服务”后,这种感觉就再没有了。   他只需要享受,至于后续那些疲惫疼痛甚至伤口,都会被系统一键清除,如同将错误的程序抹去。   这是怎么了?   【系统,我的回血服务呢?】   没有回答。   【系统?系统!】   依旧没有回答。   贾琦心里一慌,一股不妙的预感笼罩了他。   他一边拼命呼叫着系统,一边跑向卫生间,期间因为双腿发软,还险些摔一跤。   卫生间有一面大镜子,他在其中看到了自己的脸。   微微下垂的眼尾,被金钱堆起来的白皙细嫩的皮肤,红润的唇。   这是一张很清秀的脸。   但不是他用天赋值兑换的,那张堪称祸国殃民的妖孽脸。   这是他自己的脸。   绝对说不上难看,甚至很是清秀可人,但比起那张妖孽脸,简直被秒的渣都不剩。   习惯了大鱼大肉的贾琦,完全没法适应之前的清粥小菜,他失控地捂住脸喊出了声,“系统!啊!!你在哪里!快滚出来!!”   他尖叫着,没有人回应。   渐渐地,他意识到不对。   他这样吵闹,应该会引来护士,可过了这么久,却一个人都没有。   贾琦心里一惊,去扭转门把手,却发现门把手根本无法转动。   他被囚禁了!   难道是他被发现了系统的异样?   还是说之前被他抛弃的某个男人的报复?!   贾琦强迫自己冷静下来,他回想着失去记忆之前的事情,他当时在几百人面前拍卖画作,不可能有人这么明目张胆才对。   记忆的最后一幕,是一个向他袭来的银发少年,分明是少年模样,他却觉得那是一头可怖的怪物。   ……   监视器前,玄玉看着在屋内的贾琦,别过头问,“队长,鬼眼完成了吗?”   银羚一边看着锁灵瓶中小小的狐狸,一边回答道,“马上就好了,一会就能把贾琦放出去了。”   银羚将狐狸放回笼子里,叹气道,“没办法,这次鬼眼要辛苦了,和这小子有肌肤之亲的就有近两百个,要挨个消除记忆,返还狐妖吸取的阳气也不容易。”   玄玉道,“阳气也没办法完全还回去吧?”   银羚随手拿过一个苹果上下抛了抛,然后一口咬下,被酸得龇牙咧嘴,“能还回去十分之一都算多的,尤其是几个和贾琦纠缠太久的,阳气的亏损几乎是不可逆的,除非以后有大造化,否则这辈子都麻烦了,轻则体弱易病、整日无精打采,重则重病缠身,短寿。”   说着,鬼眼的身影显现在虚空中,“好了。”   银羚拍拍手,“好,贾琦可以放出去了。”   ……   贾琦莫名其妙地睡了过去,醒来后,发现自己依旧躺在病房里,但个病房很正常,按按床头的铃,就有护士进门问他需要什么帮助。   这是孙家的私人医院。   那个奇怪的病房,好像只是他的一场梦。   据说,他在晕倒后被送到了医院去,没人发现他的失踪,所有人都对他脸的变化视若不见,他更是找不到在容貌改变期间的任何一张照片。   虽然系统不见了,但他之前的男人们是真实存在的,不少男人专程来看他。   但情况似乎有些不妙。   比如眼前的男人,就是隔壁美术学院的知名海王,虽然画技一般,但长得好看人也会装,交的男女朋友不计其数,曾有被他渣过的男生割腕挽留。   海王留着一头半长的头发,带着令人着迷的忧郁气质,是个系统提示过的高质量攻略对象。   贾琦在晕倒前,与他正处于干柴勾动烈火的阶段,俩人见了面,凭眼神撞出的火花,都能养活一个大型焚化厂。   海王为了贾琦把鱼塘全部放生了,甚至愿意与别的男人“共事一夫”。   他为了贾琦浪子回头,贾琦也十分喜欢这种征服感,前段时间“宠幸”他的时间最长,几乎与近水楼台的林昆周达持平,这也导致这位海王现在已经瘦脱了相,之前是忧郁的帅哥,现在是忧郁的骨头架子,并且可能余生会从一具忧郁的骨头架子变成一具腐烂的骨头架子。   想必之前被这位海王渣过的男男女女看到之后,会非常解气。   但现在,他见到贾琦后就愣了愣,后面的态度明显比之前冷淡了不少,两人之前轻易勾出的火花现在怎么也勾不起,就像两人之间放了一摞《博x传》。   贾琦等海王走后,心里发沉。   这个海王之前的狩猎对象,似乎都是长相极为优越的男女。   简而言之,海王是条颜狗。   现在贾琦的长相虽然还不错,但比起海王的鱼塘,就差多了。   此时那位海王也心里发沉,他这次见贾琦,没了之前为他死为他活的心动,反而对自己陷入了怀疑。   这么普通的长相,我为什么会看上他?   甚至为了他,还把我的鱼塘都放生了?   海王不明所以,但现在还不是与他撕破脸的时候,因为贾琦当初吸引他的点,除了他绝美的脸,还有他的艺术天赋。   两人都是学美术的,贾琦的天赋超绝,他的天赋去教小学生都勉强,当初不过是学习成绩不好,才钻空子花了两个月速成练习,走了美术生的路,他和那些真正有艺术天分、热爱美术的美术生截然不同。   所以,他想抓住贾琦这棵大树,让贾琦多为他介绍些资源,提携一下他,这样他未来才能靠美术吃饭。   话虽如此,面对着贾琦那张脸,实在是难以下咽。   他掏出手机,熟练地点开朋友圈,找到了一条自己放生的鱼儿。   这条鱼儿好像更漂亮了。   海王双手如飞,文字跳进对话框,“今天看到有片树叶变黄了,我的意思是,我有点想你了。”   他自信满满地按下“发送”。   画面上弹出一个红色感叹号——对方还不是您的朋友。   ……   这边海王正疯狂地加着一条条曾经的鱼儿,又收获了一大堆红色感叹号,而那边贾琦送走了一批批来看他的男人们。   他的男人们实在太多了,不论是只有露水姻缘的,还是多次共赴云雨的,恐怕他自己都不知道有多少。   唯一的共同点,就是他们都对他食髓知味,为此愿意抽出时间来看望他。   然而,有几个颜狗看见贾琦后接着就变了脸色,后续的对话在自我怀疑中恍惚度过。   还有不少贾琦的“真爱”,与贾琦在病房胡闹了一次又一次,后续来的男人有的加入战场,有的怀疑人生地离开,他们想不通当初为什么竟然会愿意与别的男人共享爱人,没有当场提出分手,就是保持了人道主义精神。   所有男人唯一的共同点,就是头顶都有点绿油油的。   今天尽情的干柴烈火让贾琦找回了点真实感,和从前被捧着的高高在上的惬意,但没了系统的回血,毫不克制的胡闹让贾琦终于吃了一次苦头。   他双腿打颤发软,之前仗着有系统对男人们的动作也从未有过要求,更未曾让他们克制,只图爽快,如今下.体几乎要感受不到知觉,尤其那细嫩之处,连碰都不敢碰。   他身上痕迹叠着痕迹,满身狼藉未曾打理,简直像个脏兮兮的洋娃娃,可他身边没人帮忙照顾,更没办法自己收拾。   难道要这么过一晚上??   贾琦的脾气本就不算好,如今身上不舒服,更是难受,不禁开始埋怨起最后走的男人,可他仔细想想,最后的男人是谁都有些记不清了。   恰好,这时房门被推开,孙琅玕进了门。   他看着弟弟身上的狼藉一怔,然后默默关上门,走了过来。   贾琦看着眼前曾经的大哥。   贾琦曾将孙琅玕当做自己的退路,后来有了系统,他攻略了许多比孙琅玕更有活力的年龄相当的男生,攻略了很多家境比孙家要好得多的公子哥,还攀上了地位比孙家更高的大师。   那些男人们,有的风趣幽默,有的年轻爽朗,有的忧郁迷人,他渐渐忘记了最初的孙琅玕。   那个曾为了他与父母弟弟决裂的大哥。   他对孙琅玕的语气从最初的讨好勾引,逐渐变成了恃宠而骄的颐指气使,而孙琅玕看着他,从最初的的偏爱心疼,变得越来越沉默寡言,默默地跟在他身后,偶尔收拾他留下的烂摊子。   贾琦警惕地看着孙琅玕,“我现在不舒服,不做了。”   孙琅玕没有说话,只是轻轻叹了口气,俯身抱起他,“我带你去洗漱,小琦。”   孙琅玕的动作很温柔,水温也适度,他一直没有说话,只是默默地为贾琦清洗着满是痕迹的身体,然后为他抹上药膏。   贾琦被他触碰地很舒服,不是那种带着情.欲的舒适,而是那种让疲惫了很久的人昏昏欲睡的舒适。   他带着困意打了个哈欠。   迷迷糊糊地想,孙琅玕一点都不懂情趣,像个闷葫芦似的,半天不说话。   明天,要找谁来陪陪他呢?   ……   贾琦出院了。   其实贾琦本就只是被狐妖在逃跑前狠狠吸了一口阳气,连他本身的阳气都被吸了一部分,所以有些昏昏欲睡,如果没有那天疯狂的医院玩闹,估计出院会更早。   贾琦的身体还是很酸痛,没了系统的回血,他身体的情况,至少要让他再修养半个月。   然而,他没有时间继续休息了。   因为全国画展就要开始了。   这次的画展采取全场直播的形式开展,全国各地对美术感兴趣的观众,都将会涌入这间小小的直播间,观看许多颇负盛名的大师作画。   其中有许多大师极为著名,著名到什么程度呢?这么说吧,当大赛名单公布的时候,有不少网友留言——   【某某?!某大师不是已经不在了吗?!】   【对不起对不起,不知道为什么,可能是在课本上老看到先生的画的原因,我总觉得先生已经仙去了。】   【前面的别搞啊,某大师还有自己的围脖账号呢,你们这些假粉还不快点去关注!】   随着社会节奏越来越快,越是高雅的作品反而越难被大众慢慢欣赏,人们总觉得高雅的艺术离自己很远。信息茧房的形成也让大众的信息来源变得逼仄,似乎形成了越来越多的“圈子”,圈子里面的人交流无障碍,圈子外的人却难以触碰到真正的含义。   为了打破“圈子”,艺术协会决定将这次画展直播。   这次画展实际上是老前辈们来炫耀比拼自己徒弟的,一半放着老先生们的大作,另一半则是年轻弟子们的比拼。   这场大赛不算多正式,彩头也就是老先生们自掏腰包拿出的笔,和绘画协会出的资金买的墨纸砚。   这场大赛真正的价值,是前辈带着小辈入圈认人,如果画作能让其他老先生们认可,以后不管做什么都会方便很多。   因此,贾琦对这次的大会非常重视,这也是他之前以量换质,攻略多个男人,也要凑够足够天赋点的原因。   他不知道,那些所谓的让自己绘画天赋提升的“卡卷”,不过是狐妖在他的画上加了幻象,每个人看到他画的画,都会从中体会到最让自己感到愉悦的情绪。   简而言之,就算贾琦画了一坨屎,被狐妖加上幻象,收藏家们也觉得这是一坨不平凡的屎,这坨屎表达了贾琦对全球变暖的悲伤,表达了对肉食主义者的愤怒,表达了对神佛的敬畏。   贾琦仗着有系统的“天赋提升卡”“灵感提升卡”,只顾着收集天赋点,这段时间完全没有动过笔,甚至连最基础的运笔和色彩都没有过练习,当他再拿起笔后,惊恐地发现自己的画技退步很大,还不如几周之前参加画展的那一张。   绘画这东西和功夫一样,一天不练自己知道,两天不练同行知道,三天不练观众知道。   贾琦脸色惨白,现在练习已经来不及了。   他想到的是,孙珺。   他可以输给任何人,唯独不能输给孙珺。   他手指颤抖着点开手机,看到了孙珺一周前的练习画。   画中寥寥几笔勾出一只郁金香,几乎能隔着屏幕闻到郁金香的香气。   只一眼,贾琦就知道,自己面对孙珺将会是毫无疑问的惨败。   不行!不能让孙珺出风头。   贾琦神经质地咬着自己的指甲。   换了他的画笔?   换了他的颜料?   让他拉肚子当场出丑?   还是打断他的手,让他再也没法拿起画笔? 第五十五章 高顾笙:好大一个包   会展当天。   为保证现场对画家们没有干扰, 所以采取了分区模式,临时隔出来的狭小观赏席被隔音双层玻璃隔开,有些逼仄。   但就这样逼仄的观赏席, 也是外界拿着真金白银也换不来的, 只有画家们的亲属好友才能进入。   云知意不停地往入口那边望,“还有八分钟就开场了, 小笙和菌子怎么还没到?”   墨桦微微皱眉, “电话也打不通。”   周镜推了推眼镜,他四下张望一下,“贾琦……在哪里?”   ……   两小时前。   孙珺五人从孙珺在外租的房子出发,高顾笙拍拍孙珺的肩膀,“菌子,你再检查一下你的包, 我总感觉有点不舒服。”   他烦躁地“啧”了一声, “贾琦静悄悄, 必定在作妖。”   孙珺哭笑不得,但还是从善如流地打开背包开始检查。   他做事向来仔细, 在昨晚睡前已经把背包检查了两次, 就是为了确保这次画展万无一失。   然而, 孙珺这次检查,却发现自己带的颜料有些不对劲。   “嗯?”   他脸上的笑容转为疑惑与凝重。   孙珺对色彩很敏感,有时候市面常见的颜料满足不了他的需求, 他便会自己制作颜料,这次就带了几管自制的。   他爱干净, 带的颜料也是干干净净的, 在颜料管外皮看不到一丝脏污, 简直不像是开过封的。   但这次, 他看见在一管桃黑的外皮上,有一个芝麻大小的黑点。   他将这一管颜料取出,高顾笙凑过头来,“怎么?颜料带少了吗?”   孙珺面目凝重地摇了摇头,微微用力拧开封口,封口很严密,但随着动作,一股极淡的腥味涌出。   孙珺拿出一张纸巾,轻轻蹭了些颜料上去,原本看上去应该是黑色的颜料却呈现出深浅不一的深棕色。   而且这一管颜料水分似乎格外大,卫生纸吸了水变得软趴,颜料周围氤开一圈湿渍,上了色的部分反倒是干的很快,几乎几十秒就干透了。   就算对绘画一窍不通的高顾笙也看出来不对了,他又惊又怒,“卧槽,有人把你颜料换了?!”   这么淡的腥味,很容易就会被颜料的味道遮掩,如果在画展上用它来作画,孙珺就会出个大丑。   他原本是为了画的更好才会自己制作颜料,如果出了问题,一定会被按上个“好高骛远”的名头。   孙珺快速地检查自己的颜料们,又发现了两管被动过手脚的颜料。   高顾笙抓住孙珺的手腕,“走,咱们先去换颜料,等回来看我不锤死做手脚的混账!”   他冲云知意三人一扬手,“你们先去吧,记得给我占个好座位!”   孙珺原本很生气,但看到高顾笙如此气愤,像一只气得膨胀的小河豚,就没那么生气了,他苦笑道,“好了好了,咱们这次提前了两个小时出发,时间足够的。”   两人迅速地往孙珺的住处赶,高顾笙摸摸手臂上竖起的汗毛,“菌子,回头换个地方住吧,我觉得有点不安全。对了,你这次准备画什么?”   孙珺一边开门一边回头道,“……这次还是画花朵吧,我喜——唔!”   高顾笙瞳孔一缩。   就在孙珺打开门的瞬间,一只手迅速伸出来捂住了孙珺的口鼻!   高顾笙对这一招可太熟悉了,条件反射性地一脚踹了过去!   可怕的力道带动着合金宿舍门猛地撞向门口的人,捂住孙珺口鼻的毛巾瞬间脱手,高顾笙一把托住孙珺,“怎么样?!”   孙珺摇了摇头,头有点发晕,但因为高顾笙反应迅速,所以问题不大,他给高顾笙比了个拇指。   “我觉得,还是先看看那、那个人有没有问题比较好。”   他好像听见头盖骨和墙撞击的声音了。   孙珺侧头看去,就见自己的门上多了一个深深的凹痕。   一个人躺在门后,手指微微颤抖,看起来颇有“死不瞑目”的悲愤。   然而,高顾笙没有去检查那个人的伤势,只是托住孙珺,听着往这边走的脚步声,微微皱眉。   他按下紧急联系人按键,看着从四面八方走来的人,叹了口气,“哎,菌子,这次画展之后你还是换个住处吧。”   ……   画展还有五分钟开始,各位前辈已经落座,直播将要接通,摄影师调整着最后的角度。   孙珺还没有来。   吴勤微微拧着眉头,时不时看向入口的方向,主持画展的主持人很是有些恶趣味,偏偏把吴勤和武仁放在了一起。   武仁讥笑道,“莫不是某人的学生未战先怯,不敢来了吧?”   吴勤冷笑一声,“那也比某人的学生炒作画作好。”   武仁扬眉,“不合你心意的画作就是炒作的?真是专横啊老吴。”   ……   两人斗着嘴,却同时看向入口的方向。   这次画展真正的价值在于人脉,如果一个小伙子有中上资质,但持才傲物、不敬前辈,自然也得不到前辈的青睐。   孙珺如果在这么重要的场合迟到,印象分就先打了折扣。   而贾琦早早就来到了画展,他生的好看,妙语连珠,加上之前拍出八千万的一拍成名,让他出尽了风头,不少前辈都对他展开了笑脸,很多小辈也与他迅速打成一片。   现在时间将到,众人纷纷落座,大厅空旷,给每个人的空间很大,这也导致空着的位置显得尤为突兀,有人已经发现了这一处空地,开始议论究竟是那个不知天高地厚的,竟然敢在这么重要的场合迟到。   云知意急的差点揪秃周镜,周镜推着眼镜,另一只手胡乱挥舞着试图抓住云知意的手腕,“别揪了,他们可能出事了,咱们先去报告主办方!”   三人往出口处挤,墨桦一马当先开出一条路,却听倒计时已经开始。   贾琦端坐在位置上,慢条斯理地将颜料撕开,余光撇过满脸冷肃的吴勤,心中冷笑。   现在,恐怕孙珺别说来,就连拿笔都拿不动了吧。   然而,就在这个念头出现的下一秒,有人推门而入。   前面的少年全副武装看不清眉眼,后面的少年笑意温和,他背着一只画包,走到全场唯一的空位上落座,当他将纸笔拿出放好后,计时结束,直播开始。   云知意“哐哐”拍周镜的后背,“小笙你可算来了!你们怎么来的这么慢?”   周镜在云知意的“魔爪”下挣扎,“男人婆放开我!你拍小珺去,拍我做什么!”   高顾笙仰头灌了半瓶水,墨桦从包里拿出创可贴递给高顾笙,“打架了?”   高顾笙把划伤了的手臂往墨桦那一伸,“没事啦,都已经结疤了。”   墨桦拿着创可贴看了看,又把创可贴放了回去。   高顾笙伸了个懒腰,“活动了一下筋骨罢了,不过菌子确实得换个地方住了——贾琦也是。”   ……   贾琦从看见孙珺来的一刹那,心就已经乱了。   为什么……为什么孙珺竟然还能来?!   他分明做好了万全的准备,他找他美术系的男人换了孙珺的颜料,找了周达帮他埋伏在孙珺家里,还找了校外的混混在外埋伏。   到时候,如果孙珺没发现颜料的问题,就会在这次画展上落一个好高骛远的名头,如果孙珺回去换颜料,就会被海王弄晕,直到错过这次画展。   孙珺长得不错,虽然贾琦不愿意承认,但孙珺的底子确实比自己好,这段时间的休养,不用顶着烈日去发传单,也不用洗盘子洗到手脱皮,孙珺的容貌已经基本恢复,虽然不是顶尖的好看,但却是海王会喜欢的那种类型。   海王精虫上脑,一定不会放过孙珺这条大鱼。   就算海王失了手,还有他叫来的打手,这群打手五毒俱全,荤素不忌,孙家条件不错,孙珺人又长得温柔漂亮,完事之后再拍几张照片,不论是威胁还是散播出去取乐,都能彻底毁了孙珺。   他明明将一切都设计好了的。   可孙珺为什么还能来!   贾琦咬咬牙,拿出画笔开始调颜料。   可他心乱成一团,脑袋里也乱哄哄的,还没有恢复的下身也在隐隐作痛,好像一切都在阻拦他画下去。   他已经很久没有拿起画笔了,脑子里好像住着一只吞噬灵感的怪兽,他想不出要画什么。   其实艺术是很需要灵感的事情,主办方早就考虑到了这一点,并没有硬性要求学生们画什么,有些没有灵感的学生会单纯展现自己的基本功炫技。   但这一点确实贾琦做不到的。   他基本功本就不好,荒废许久早就握不住笔了,在这里一画肯定会露馅。   怎么办?怎么办?!   偏偏这时候他的角度还能隐隐看见孙珺的画板,这位置原本方便了他掌握孙珺的动态,此时却变成了另一种折磨。   时间已经过去了一个小时,贾琦草草画了几笔,作画耗费时间很长,有人还未开始动笔,因此贾琦倒是不怎么显眼,可只有他知道,他的后背已经湿透了。   更要命的是,孙珺的运笔如飞,竟然已经勾勒出了雏形,隐约能看出那是一片紫藤萝。   要不然干脆装晕吧,就假装身体不舒服。   但如果让孙珺就这么出风头,实在是不甘心。   贾琦拼命想着破局的办法,但很快,他就不用再想了。   看着直播的网友们随着镜头讨论着,大多数人都把目光放在了孙珺的身上,因为他的进度实在是独树一帜,而另一部分则将目光投向了贾琦,主要是那八千万实在令人羡慕。   【是紫藤萝吗?】   【好快啊。】   【本美术生佩服。】   【贾琦进度有点慢?】   【大师都是这样的,慢工出细活。】   【这次还能再画出一个八千万吗?】   【这算不算是真假少爷的对决啊?】   【什么什么?说来听听?】   楼飞快地被带偏了。   在众人吃瓜回来,看上贾琦与孙珺不由得带上了偏向,有人开始疑惑,【大家基本都开始动笔了,怎么就贾琦好像全无思绪的样子。】   【是不是咱们不懂大师的艺术?】   【狗屁的大师。】   【大师都有点自己的怪癖吧。】   正当众人议论纷纷,大门突然被撞开,直播间的网友们被吓了一跳。   【发生什么了?大家作画需要安静吧?】   “警察!”   随着一声暴呵,道道身影射出,众人还没反应过来,贾琦就被警察按在了地上。   “跟我们走一趟。”   直播画面一黑,被切断了,只留下了满屏幕的问号。   【卧槽!发生了什么???】   【贾大师被带走了!??】   网友炸锅了。 第五十六章 高誓:你是酒精免疫体质   会场的负责人匆忙赶来, 主持人再好的口才面对警察同志们也说不出话了,负责人勉强笑着,打着圆场, “这、这其中是不是有什么误会?”   贾琦拼命挣扎着, “你们是不是抓错人了?我一直在画画!”   结果宣判前,信息不能随意透露, 众人只能眼睁睁地看着贾琦被带走了。   观赏席, 有人豁然站起,向外走去。   云知意悄悄戳戳高顾笙,“小笙,你看那个人,像不像孙琅玕?”   高顾笙顺着看过去,果不其然, 那背影就是孙琅玕的。   周镜擦拭着镜片, 又戴上眼镜, “顾笙,贾琦到底做什么了?”   高顾笙挠挠头, 呲牙一笑, “我找我爸了。”   ……   高顾笙和那群小混混打到一半, 高誓就来了。   拨通紧急联系人的时候,高誓刚到异管局,正和刑警大队的副队长交接工作。   一见高顾笙的紧急电话, 高誓顺手就把副队长和一起来的两名警察一起抓上了车,一辆桑塔纳载着一车警察加一个道士赶到现场, 直接顺藤摸瓜, 端了混混们的快乐老家。   混混们死都想不到, 为什么自己这么多壮汉, 还打不过一个貌似柔弱的美少年。   混混们死都想不通,今天他妈的究竟是谁惹了关二爷不快,来了一车条子直接碾压完成战斗。   一车五个人,四个条子,两个队长。   造孽啊!   他们何德何能!   这进去了都得吹上一顿。   小混混们见到警察,一开始油滑得很,问什么都说不知道,直到他们见到自己的老大双手抱头,靠墙蹲着。   ……心态崩了。   为了减刑,塑料兄弟情当场崩裂,本就是乌合之众,把人分开单独审讯后,曾经做过的事情如同竹筒倒豆子般倾泻而出,他们的一把手二把手被当场定刑,喜提银手镯一份。   那个试图迷晕孙珺的海王,绘画天赋本就稀烂,家里几乎掏空家底送他学美术,就是希望他毕业后能混口饭吃。   他没什么天赋,也不想在这方面用功,一边寻欢作乐,一边想要钓一条大鱼,舒舒服服地当个上门女婿,然而如今瘦成了骷髅架子,连唯一的优点脸都没了,只好紧扒着贾琦这颗大树,期待贾琦能提携一下自己。   贾琦对人心的把握还是有些心得的,因此,对海王许以重利,加上孙珺本身价值的引诱,让海王为自己所用,换了颜料又去绑架孙珺。   海王虽然现在就是一具骷髅架子,但胜在出其不意,加上小混混们的帮助,本以为是万无一失的计策,没想到连人都没见到,就直接昏倒在地。醒来之后不仅头上多了个大包,手腕上还多了一副银手镯,往后有三年时间都要过上国家包吃包住的好日子,也算是全了最初的心愿。   然后就是刑警大队的副队开始叫人,他看向高誓的目光充满了热切,就像是看见了一座金矿——怪不得路队老说跟着高队有肉吃,看看、看看!这就来找了高队一次,就抓了这么一大群渣滓!   高誓被看得寒毛炸起。   一行人迅速将贾琦捉了回去,为这次的行动画上了逗号。   贾琦被捉走,这画展还要继续办下去。   负责人直拍自己脑瓜子,在心里把贾琦骂了一千遍,把提议直播的自己骂了一万遍。   但现在是箭在弦上不得不发了,如果现在停止直播,大家对画界的印象就扭转不过来了,恐怕在未来十年都会是“开着直播就进局子的画协”了。   没办法,对现场稍作收拾后,负责人当机立断开了直播,此时时间才过去二十分钟热搜却已经爆了,有一半词条都是有关贾琦的。   一开直播,大片弹幕涌了进来,一时之间屏幕白茫茫一片,什么都看不清。   过了好一会,屏幕才能看见人脸,主持人笑的好像有人拿枪顶着似的勉强,“刚才出了点突发状况,稍后画协会发出公告,请大家继续观赏。”   好家伙,这时候哪还有人能好好看画,在弹幕上全是找瓜的猹。   【贾大师怎么被带走了??到底怎么回事?】   【我看面相就觉得这人心术不正。】   【呦呦呦,现在还有人迷信这东西呢?我到觉得说不定是个误会,贾大师可是高级人才!】   【lsrz鉴定完毕。】   【烦死了,贾琦都被带走了,怎么还有人给他洗,你们到底看没看过他拍卖的那副画啊,我家狗也能画出来。】   ……   不要说观众们了,就连在现场的大师学生们,心思都随着贾琦被带走了,除了个别不受影响的,其他学生都放弃了之前的灵感,开始炫技。   灵感实在是种很玄妙的东西。   大厅寂静,唯有笔与纸接触时发出的沙沙声。   大师们步子极轻,偶尔悄悄地起身,来到某个学生身边欣赏他的画作,却无人开口。   大厅中颜料味道弥漫,令人安心。   渐渐地,学生们的心思从贾琦那里回来,彻底投入到了画作之中。   随着时间的偏移,越来越多的大师走向了同一个方向。   那是孙珺的所在。   而孙珺窗口的弹幕也逐渐变多,讨论声从贾琦,逐渐向孙珺的画开始偏移。   他的画好像有一种魔力。   这次的绘画长达八个小时,然而实际上,八个小时对于作画来说,也算不上太久。   到傍晚,红霞满天,钟声敲响,所有人收笔,大师们开始点评。   在众多的临摹炫技画作中,孙珺的画作可谓独树一帜。   他画了一幅紫藤萝。   所有人的目光都忍不住跟了过去。   层层叠叠的紫藤萝,铺开深深浅浅的紫,搭成漂亮的拱形桥,好似一眼望不到尽头。   阳光错落,从紫藤萝间洒在小路上,恍惚人间仙境,让人看着就忍不住安静下来,连惊叹声都被咽进肚子里,似是怕惊醒了沉睡的阳光。   那暖融融的阳光好像穿过画纸,洒在了身上,暖洋洋的,让人忍不住想要微笑。   不知过了多久,才出现了第一条弹幕。   【卧槽……】   像是一声信号,弹幕就像泄洪似的涌入,听取卧槽声一片。   高顾笙他们在台下,看着台上的孙珺,他似有所感,冲着他们露出了个明媚的微笑。   高顾笙知道,孙珺这场无声的战斗,打赢了。   而在孙珺接受着大师们欣慰的夸奖,和网友们惊叹的“卧槽”时,贾琦正在看守所里挣扎。   而孙琅玕握紧了拳头,对着警察们说,“其实,那些人是我雇的。”   他低着头,看不清表情。   警察们惊讶地停下了手中的动作,负责这起案件的警察严肃地抬起头,问,“你知道你在说什么吗?”   “我知道。”   贾琦的眼睛好像被点起两簇火焰,他看着孙琅玕,看着这个他曾真心崇拜过的大哥,在经历了这么多男人之后,再次觉得他似乎还不错。   贾琦反应何等机敏,他头一低一抬之间,就换了一副面孔。   他双眼哭红,眼尾含泪,好像真的被委屈狠了似的。   但当他与孙琅玕的目光对上的时候,又带上了些微歉意与愧疚,夹杂着伪装的爱意,好像在对孙琅玕说,【谢谢你大哥,谢谢你为我这么做,我爱你,我最爱你,我会等你出来的,等你出来咱们就永远在一起好不好,我以后再也不会这么做了,我错了。】   一个眼神中好似包含了千言万语,不动声色地推着孙琅玕为他替罪。   孙琅玕看向那个询问他的警察,坚定道,“我知道,那些人真的是我雇的。”   “虽然孙珺是我的亲弟弟,但其实我并不欢迎他。”   孙琅玕深吸一口气,在商战中练就的伪装此时成了他最强的盔甲。   “感情这种东西,是需要培养的,我是个商人,我不能接受自己相处了很多年的弟弟被家里放逐,反而迎进来一个陌生人,这个陌生人还要分走家里的一半继承权。”   孙琅玕字句颇有条理,以最冷酷最理智的声音,欲将自己送进监狱,“我和贾琦的事情,你们应该也知道,贾琦对家里的财产不感兴趣,我和他在一起之后,这些东西都会由我来打理,本来所有安排都是最好的,偏偏孙珺出来横插一脚。”   “所以我想干脆做了他。”   自古以来,人为财死兄弟阋墙的事情并不少见。   他的话是如此有条理,让他自己都觉得,事情本该如此。   然而,主管警察却道,“既然你为了家里的企业可以绑架孙珺,为什么愿意为贾琦坐牢?”   “贾琦进了监狱,对你没有影响,不是吗?”   孙琅玕想说什么,却被高誓打断,他双臂环在胸前,眉眼冷淡,“孙琅玕,有件事你可能不知道。”   “你体内的乙醇脱氢酶远远高于常人。”   “也就是说,你是俗称的千杯不醉。”   “你觉得,区区几杯红酒,就能把你灌醉吗?”   孙琅玕皱着眉头刚想反驳,却突然僵在了原地。   贾琦的脸色一白,“大哥,你别听他的,如果你喝不醉,那晚、那晚怎么会……”   孙琅玕在酒局上向来克制,从未喝醉过,唯一一次醉酒,是要了贾琦的那晚。   他头脑昏沉,记不清事情,醒来后只看到了身边躺着的贾琦,满身狼藉,满脸泪痕。   于是曾经压在心底的情意与欲|望,终于突破了最后的窗户纸,他愧疚却也有淡淡的喜悦。   后来,当孙珺出现,贾琦委屈地找到他哭倒在他怀里时,他无条件的站在了贾琦这边。   因为愧疚,他对贾琦无限纵容。   哪怕最后看着他身边多了那么多男人。   因为他总觉得,或许贾琦就是因为当初自己的强迫,才会走上这条路。   所以到后来,哪怕他看着贾琦对他的态度越来越不耐,哪怕他再也无法从贾琦身上感受到一丝一毫的爱意,哪怕这种跟在贾琦身后的行为,对于他也是一种折磨,他也依旧默默地守在贾琦的身边。   因为他无法释怀的爱意与愧疚。   现在,有人拿着检查报告告诉他,他是酒精免疫体质,天生千杯不醉?   那,那晚的醉酒,究竟算什么?   如果曾让他心动的细节是设计,让他心神震荡的触碰是引诱,让他彻底沉沦的欢愉是陷阱……   那他深夜辗转反侧的痛苦与克制算什么?他一遍又一遍对自己的拷问算什么?他小心翼翼的接触与爱意算什么?   他,又算什么? 第五十七章 高誓:谢谢,我二十六   这份检查报告是真的。   那天晚上的酒, 是他之前经常喝的,放在寝室的。   所以,贾琦骗了自己, 也是真的。   其实怎么会没有察觉呢?   他之前不是没有喝过方才床头的红酒, 不过是多喝了半杯,怎么会醉得晚上发生过什么都忘得一干二净。   只是, 那时候, 他以为自己是借着酒劲儿实现了隐秘的愿望,就像每一个出轨的男人,将自己的冲动推到了酒劲上头,为自己找了一块遮羞布。   真的醉糊涂了,睡觉都来不及,精力不足, 哪里还有酒后冲动一说。   他刻意不去回想那晚发生的事情, 好像这样就能掩藏住自己卑劣的心思。   可他没想到, 当这件事再次被提起,撕开的不是他的伪装, 而是贾琦的。   孙琅玕头脑嗡嗡作响。   他的弟弟, 骗了他。   然后第二天, 就爆出了真假少爷的事情。   他的头脑前所未有的清醒。   所以说,是贾琦的亲生父母早就找到了他,贾琦早就知道了自己的身世, 用他孙琅玕来铺路,只怕自己身份揭晓后会被孙家抛弃。   一切都串起来了。   他一直对自己说, 因为自己的失控, 所以后来贾琦才变成了后来那副花心滥情的模样, 贾琦是在报复自己, 而贾琦对自己态度的转变也是因为那晚的疯狂。   可现在,事实分明告诉他,他才是真正从头到尾被蒙在鼓里的那一个。   孙琅玕在商业打拼十几年,贾琦对上他,还稍显稚嫩,不过是被爱意蒙蔽了双眼,撤下爱意的滤镜,其实看得很清楚。   如果真的爱过他——退一步讲,如果真的把他当做亲人,当做大哥,怎么会愿意让他替自己坐牢呢。   高誓看着孙琅玕惨白着面色站在原地,道,“现在,你还要替他认罪吗?”   其实警察们又不是摆设,谁是主谋当然不会认错,可高誓就要让孙琅玕擦清眼,好好看清他究竟是为了一个什么人,与父母决裂,与真正的亲兄弟决裂。   孙琅玕没有回答,他一步步向后退去,贾琦的目光中的绝望溢了出来。   孙琅玕突然转过身,踉跄着往外跑去,这一刻,他不像是运筹帷幄的商场常胜将军,倒像是条淋了雨的狗。   贾琦的声音从身后传来,声嘶力竭,“大哥!你说过你会一辈子护着我的!哥——!”   ……   贾琦的事情性质恶劣,再加上之前和异常事件有牵扯,所以当天贾琦就进去了,可谓神速。   另外很唯美地跑出去的孙琅玕也因为妨害公务罪被当场抓住,被拘留五天,罚款五百。   晚上,高顾笙几人一起去了火锅店,庆祝孙珺夺冠。   吃着吃着,高顾笙一瞥,看到了熟悉的身影,他一愣,压低了声音,戳戳孙珺,“菌子,那边,是不是你爸妈?”   孙珺望过去,沉默地回过头,吃着盘子里的牛肚。   最开始,孙家爸妈是很欢迎他的,可他不知道自己做错了什么,孙家爸妈突然转变了态度,护着贾琦,将他赶出了孙家。   所以,他才会在外面,租一间又破又旧的小房子。   其实就连租房子的钱,都是吴勤老师借给他的。   他自小不被父母喜爱,从有记忆起,家里的活都是他做,却没吃过一口热菜。   后来他知道,自己不是贾家的亲生孩子,那天,温柔漂亮的孙夫人哭着将他抱进怀里,好闻的香味让他局促不安地握紧了带着洗碗手套的手。   身后慈祥有严厉的贾父也红了眼眶,他摸了摸他的脑袋,轻声道,“欢迎回家。”   那天,美好得像是一场梦。   他欢喜又忐忑。   然而,大哥站在了顶替了他二十年的贾琦身边,为此不惜与父母决裂。   而不久后,原本偏向他的父母突然变得反复无常,时而冷淡时而自责,最后更是将他赶出了孙家。   这下,他彻底没有家了。   幸运的是,那天他遇到了高顾笙,然后又有了这么一群朋友。   于是他笑笑,仰起头来,看着有些担心的看着他的朋友们,“没事了,我早就想通了。”   “咱们吃完了要不要去KTV?学校会不会有门禁?”   云知意一甩马尾,“去!都去!门禁怕什么,咱们直接嗨到天亮!”   他们举起橙汁,“嗨到天亮!”   ……   高顾笙在上厕所的间隙,看了看孙家父母的方向,而后拨通了高誓的电话。   “喂?老爸。”   “嗯嗯,就是孙珺的事,老爸你真是神机妙算。”   “可以给孙珺说吗?”   “真的?!”   “太好了!”   电话那头的高誓把玩着手中的锁灵瓶,柔和了眉眼,“灵管所和异管局成立的意义就是不让阴界的生物影响到阳界,他们身为受害者,当然有资格知道。”   “本来灵管所打算明天传唤孙家的,既然正好人都在,那就今天吧。”   高顾笙挂断电话,再次看向孙家父母的方向。   这次的画展,孙珺只邀请了他们,却没有邀请孙家的任何一个人。   孙珺已经不再奢求亲情了。   可高顾笙知道,他其实应该有的。   他们初遇时,孙家父母动作反常,是因为他们是被系统控制住了。   孙珺是他们宁愿与狼心狗肺的大儿子和养了二十年的假儿子决裂,也要留在怀里好好护着的宝贝,怎么会突然就不爱了呢。   高顾笙的记忆力不如高誓,但还算不错。当他闲暇时候回想起初遇的一幕幕,就会注意到更多细节。   比如说,贾琦这人最喜诛心,他喜欢夺走孙珺最珍贵的东西,以证明自才更为尊贵,他不是不知道,孙家父母对孙珺的重要性。   如果想让孙珺更加崩溃,他大可以亲口让孙家父母去骂孙珺,孙家父母的谩骂比孙琅玕这个从头到尾都没亲近过的大哥更加有杀伤力。   可是被操控的孙家父母只是对贾琦嘘寒问暖。   孙家父母自始始终都是背对着孙珺,直到高顾笙的口罩被扯开,他们恢复神智。   那时候的系统力量很弱,那么是不是可以认为,系统与贾琦都不敢让护子心切的孙家父母看向他们护在心头的孩子,被折磨成这副样子,只怕他们的愤怒与心痛的力量会冲破系统的控制?   系统的控制,无论是对于孙家父母还是孙珺,都是一种折磨。   孙家父母以为,自己真的曾伤害过孙珺,沉浸在痛苦与懊恼中。   孙珺则在被又一次抛弃后,彻底断了对亲情的念想。   可他们本不该如此。   好在,狐妖事件终结,终于可以还给他们一个真相。   ……   高顾笙还以为孙珺会接到传唤电话,没想到没出两分钟,就看见自家老爸从一辆银色跑车的副驾驶上下来,脸色相当难看。   后车门打开,常阳连滚带爬地下来,趴在垃圾桶上就吐了。   “呕——银队你的车技……呕——我没想到眼睛的能力还能这么用……呕——”   银羚尴尬地笑着挠头,“哈、哈哈,赶路习惯了,兵贵神速嘛。”   常阳漱完口,虚弱地、哆哆嗦嗦地靠近了高誓,“神速,太神速了,十公里的路程共计一分半。”   高誓重重地叹了口气遖鳯獨傢,他按按眉心,“走吧,先去包间。”   今晚本就打算把放着狐妖的锁灵瓶转移,既然正巧路过高顾笙他们吃饭的地方,索性就把孙家的事情顺手解决了,反正有玄玉的阵法,没人能偷听——   说来,上次狐狸的本体闯出阵法的事情,被玄玉上报给了自己师门,师门对此非常重视,闭关的师父和师叔们被师祖连夜敲脑门拽出来研究阵法,玄玉路过的时候看见师父师叔各个双眼无神,运笔如飞,“聪明绝顶”,既有高三冲刺时期的风范,又有程序员熬夜救网站的决然。   经过师门上下的研究,惊讶地发现他们如今用的“天地锁灵阵”略有残缺,而完整的部分在门派传承的古籍部分找全。   残缺竟然有六处之多,这些年用来却没有丝毫失误,唯一一次失误就出现在了狐妖身上。   然而,困住狐妖,补全一处残缺足以,那么另外五处残缺又有什么意义呢?   阵法的事情暂且不提,却道孙珺吃着吃着饭突然被叫了出去,连带着在包厢中见到了孙家父母,顺便重组了一次世界观。   由于冲击太大,孙珺回来的时候双眼通红而茫然,云知意还以为他便秘了,对新晋小伙伴的肠胃十分忧心,打算给孙珺亲手做道菜调理肠胃,被周镜高顾笙舍命拦下——开玩笑,云知意做的菜吃了可不只是闹肚子那么简单,总不能孙家人刚解除了误会,就被云知意一盘菜一网打尽送进医院。   孙家误会解除,想必他们有很多话要说,今晚也不用翻墙回校了,自然是各回各家。   “我妈给我发消息,说我堂叔一家来了,让我回家一趟,我就不回校了。”云知意头疼地捂住额头,高顾笙同情地道,“又是你那个二堂叔?”   云知意叹气,“就是他,真是奇怪了,二堂叔那么不要脸的人,怎么能生出堂姐来,要不是堂姐,我家才不搭理他。”   周镜推了推眼镜,“你堂姐是不是签在萧予圣的公司下了?”   云知意马尾一甩,很是为自己的堂姐感到自豪,“对!堂姐可棒了!听说堂姐会出演影帝最近要筹备的那一部公益片!”   几人叽叽喳喳地聊着,与父母和好的孙珺走了过来,孙珺站在爸妈身边,被母亲握住手,像抓住了失而复得的珍宝。   他还有些不适应父母的亲昵,脸颊有些微红,“一起走吧,正好顺路把你们放在学校,就不用打车了。”   孙妈妈看向高顾笙几人的目光很温柔,很和蔼,“谢谢你们照顾小珺,阿姨和叔叔想请你们来家里玩,一起吃个饭,不知道你们有没有时间?”   她是真心感谢这些孩子们,能在他们被控制时间里,成为孙珺的支柱。   孙爸爸不善言辞,轻轻地把手搭在孙珺的肩膀上,像一棵撑着小树苗长大的大树。   几人互相看看,纷纷笑道,“好啊阿姨,那我们就不客气了。”   这时,高顾笙手机铃声响起,他目露惊喜,挂断手机笑道,“我今晚不回学校了,我爸来接我,今晚回家睡!”   话音刚落,孙珺就眼看着给自己做解释的那位、看起来就很可靠但目测不超过二十五的帅气警察,前脚“大变活狐”掐着狐狸的后脖颈给自己和爸妈解释误会,后脚就出现在了高顾笙身旁。   然后高顾笙欢欢喜喜地喊了声“老爸”。   高誓伸手自然地搭在了高顾笙的肩上,对高顾笙的小伙伴们打了个招呼,又对孙家父母点了点头。   小伙伴们呆滞的目光忍不住在孙爸爸搭在孙珺肩上的手,和高誓搭在高顾笙肩上的手之间来回巡视,发现高誓和孙爸爸不仅姿势极其相似,就连看向自己手下小崽子的目光,都是一样的慈爱又严肃。   真是毫无违和感。   唯一的问题就是,高顾笙的爸,看起来是不是太年轻了点?   云知意不可置信的喃喃,“骗人的吧?”   孙爸爸都忍不住低头看看自己的手,又看看高誓的,姿势一比一还原之下,自己分明保养的不错,但对比起高誓,显得尤为苍老,简直就像是两代人,看着高誓不由得肃然起敬。   身为中年男人的基本修养,孙爸爸迫切地想和高誓交流交流养生经验,奈何这种事做得少,他沉吟许久,终于憋出一句恭维。   “顾笙爸爸保养得真不错,看起来也就三十出头。” 第五十八章 高誓:就知道吃!   贾琦进了局子之后, 周围便慢慢寂寥了。   起先还有人来看他,或是带着对他画作价值的贪婪,或是带着残留的感情, 但很快, 来的人越来越少。   当初他和那些男人们纠缠在一起,大多是因为情|欲, 既然贾琦无法满足他们的欲|望, 便也一拍两散了。   而当初他的画作卖出八千万的高价,是因为狐妖在画上施了幻象,如今狐妖被抓,幻象散尽,画的本来面目露出,便从八千万的神作, 变为了一堆废纸, 那名变卖家产的收藏家险些昏过去。   好在灵管所出手, 将贾琦的财产变卖,由于贾琦花钱大手大脚, 当初的八千万早已被花了不少, 他的财产折合为现金归还了六千余万, 虽然不是全部,但也足以让那名收藏家有从头再来的勇气。   至于那张没有被拍卖出去的画作,则无法拍出, 无人问津,最后被清洁阿姨一折两半, 送到了废纸回收站。   孙琅玕被释放后, 去看了一次贾琦, 那时候的贾琦还抱有一丝希望, 他还没改掉骄纵的脾气,监狱的生活不算苦,但对于他来说是难以言说的折磨,他无法接受自己拿笔的手,去拿粗糙的布料,也无法接受自己曾盘过很多男人腰肢的腿,去踩缝纫机。   他看见孙琅玕后,哭泣着求孙琅玕将自己救出去,见孙琅玕并不动摇,终于撕下了面具破口大骂,形象全无。   孙琅玕只是将给他带的东西默默放下,转身离去。   那是孙琅玕最后一次看他。   也是最后一次有人来看他。   贾琦身边围着的男人们不见了,曾经为他痴狂的周达林昆,一个被断了体育路,在大学浑浑噩噩地混日子,一个从学霸变得庸庸碌碌,有时候他们想起贾琦,会带着恨意,却又忍不住回想着当初尽情纵乐的时光。   后来贾琦终于被岁月磨平了一身尖刺,他听着狱友们说起曾经,便开始越来越多地回想起当初在孙家无忧无虑的日子,便开始越来越多地想起孙琅玕。   后来他才知道,其他的男人们,或是贪恋狐妖给他带来的美貌与□□,或是贪恋他能带来的价值,他们近乎疯狂的沉迷,或多或少都有狐妖的参与。   唯有孙琅玕,是没有狐妖的插手,便深深爱上自己的,唯一一个男人。   曾经贾琦最不屑的就是孙琅玕沉默的爱,后来这份爱变为他每个午夜梦回时的懊恼与遗憾。   有时候,他会梦见在孙家的时光,在未得知自己是被抱错的孩子之前。   那时候,他是多么真心地,崇拜着好像无所不能的大哥。   ……   孙琅玕被放出去之后,他从未如此清醒。   其实他当初不是故意和父母作对决裂的,只是他看着贾琦,孤零零地、可怜地望着他,眼里含着泪水将落未落,心便一阵阵地疼。   他只有他了。   他孙琅玕,纵横商场十余年,清醒无比,怎么会赌一时之气,与父母决裂。   他不过是在赌,就赌孙珺在乡下被人磋磨着长大,无法撑起家里的公司,就赌父母对自己的爱意,足以压过那多年未见的弟弟,就赌父母终有一日会服软,会让他回去。   他就这么固执地下注,最终用尽了筹码,满盘皆输。   他回到了孙宅,他突然发现曾经保养很好的母亲,头上已经有了白发,父亲的眼角也有了皱纹,他们曾为他这个白眼狼儿子,彻夜难眠。   而如今,因为他还是爸妈的儿子,所以在他在门前跪了一天一夜后,在孙珺的劝和下,孙家父母还是将他认了回去,但他们都知道,再也回不去从前。   孙琅玕曾经不以为意的那个乡下弟弟,坚韧而灿烂,像一株生长在石头下的种子,终于顶开头顶的巨石,绽开了美丽的花。   孙琅玕后来找孙珺道歉并道谢,孙珺看向他的目光很平静,没有恨意,也没有爱意,就像是个陌生人,他说,“我不是为了你而求情,我是为了爸妈。”   “他们爱你,如果真的放任你在外面病倒,他们会心疼。”   孙琅玕喉头哽咽,半晌,他问,“我曾经打过你,爸妈原谅了我,你不怨他们吗?”   孙珺反而笑了,他笑起来的样子,让孙琅玕想起静静开放的黄色单支郁金香,低调而温柔,“怎么会怨,我爱他们。”   “他们是一对对孩子温柔又有原则的父母,愿意把自己的爱意毫无保留地给予自己的孩子,这是我在小时候无比渴望的。”   “我太幸运了,这么好的父母,竟然是我的爸妈。”   “我与你不一样,他们爱我,我也会毫无保留地爱他们。”   “为了让爸妈开心,也希望你可以学会爱这个世上对自己最好的人。”   孙珺转身走了,只留孙琅玕站在原地。   孙家父母与孙珺在一起的时候,总是笑着的,仿佛有数不清的幸福将他们包裹着,他们之间有密不可分的屏障,将他隔绝在外,让他看起来就像是一个外人。   孙琅玕慢慢地明白,自己究竟为了一个并不爱自己的假弟弟,放弃了什么。   ***   与孙珺几人别过后,高誓带着高顾笙往车那边走,高顾笙像只小鸟似的在高誓身边叽叽喳喳,“老爸看起来可真年轻,看起来只有三十岁出头~”   高誓被气笑了,一巴掌拍在狗儿子脑袋上,“老实点闭嘴。”   高顾笙装的龇牙咧嘴,像小狗崽子一样屁颠屁颠跟在高誓身后跑,“老爸,你晚饭吃了吗?饿不饿?”   高誓,“怎么,还没吃饱吗?”   高顾笙摸摸肚子,“吃是吃饱了,但是那边新开了一条小吃街!”   高誓拍拍高顾笙的脑袋,“就知道吃,走吧。”   “耶!”   高顾笙左手端着一碗铁板虾滑,右手拿着一串铁板鱿鱼,吃得神采飞扬,“老爸我还想吃那个烤面排。”   高誓咽下嘴里的铁板鱿鱼,“他家还卖劈腿茄子,要不要?”   “要!要小份!”   高顾笙跟在高誓身后,少年人的面庞带着令人心醉的笑意,如同一杯薄荷柠檬冰酒,周围的目光或是惊艳或是贪婪,凝在他的身上。   但高顾笙并不在意,只要跟在老爸身边,就不用做那些伪装,也不用时时保持警惕。   高顾笙的脑袋从高誓肩膀上探出来,“老爸,我想吃沙拉和番茄双拼的。”   高誓点点头,看向老板,老板愕然地在两人之间来回看了看,高顾笙笑嘻嘻地贴近高誓的脸,“咋了老板,我和我爹不像?”   虽然高誓和高顾笙的气质相差很多,甚至单看根本联系不到一起,但当两人并排站着的时候,会发现他们其实是像的,大概有五分相似,只不过看高誓的年纪,人们会下意识地认为他们是两兄弟。   老板左右看看,对着高誓比起了个大拇指,“兄弟,这茄子我就不收钱了,咱俩加个微信,聊聊养生啥的?”   ……最终高誓还是付了钱,并冷酷地拒绝了加微信的请求,单手抓走了自己的傻儿子。   这边的夜市小吃街很热闹,常见的不常见的小吃都有,吃到最后,高誓已经吃了个八分饱,高顾笙更是吃到了十分饱,望着手里还剩半碗的冰汤圆,望冰兴叹。   “老爸,吃不下了,咱们可以买个东北饭包带回去当早饭吗?”   “吃不下下次再来,外面的叶子再热一次就黑了。”   高誓的目光扫过人群又收回,直到坐回车上,才微微放松了脊背。   不是他的错觉,有人在跟着他们,没有恶意,却令他很不舒服。   这次会是谁?   厉陌尘?还是章天师?   高誓看了一眼后视镜,“乐乐,绑好安全带,后面有人跟着咱们,看看他到底是谁的人。”   高顾笙双眼一亮,“好嘞!”   高誓踩动油门,开始缓慢加速,信号已经发出,黑色的桑塔纳爆发出与自身全然不符的速度,往郊外飞驰。   “乐乐,万星娱乐的人想接触你的话,一律不要私下见面。”   “尤其是他们想与你签合同,不要签。”   “那只狐妖附身舍亭榭,透漏了不少东西,万星娱乐经纪人私下拉皮条的行为很常见,尤其是底层艺人,如果不是格外出彩,直接被高层看重,想力捧,基本只有走钱色交易这一条路出头。”   指针已经指向一百五,高誓还在加速,两旁的树木变成了残影,在后视镜中,一点车灯飘摇,如狂风中的烛火。   “才两百就不行了吗?看来不是专业的跟踪人员。”   高誓收回目光。   “目前查到的,不少艺人被骗,签了不公平的合同。”   “听到是万星娱乐签人,大部分人下意识觉得大公司不会骗人,所以受害者很多。然而这些合同是合法的,没有太大纰漏,就算请律师告能告赢,后面付出的代价也不会小。”   周围一片荒凉,路灯有气无力地亮着,很有拍鬼片的氛围感。   高誓开始减速,后视镜中可以看到,那两点车灯像是怕高誓再跑了似的,飞速接近。   “厉陌尘手上绝对不干净,甚至有可能见过血。”   “有眼睛的都能看出来,你现在身上的商业价值很高,厉陌尘这人偏执且狠厉,上次你爹我抢了他看中的那块地,这次又把那次聚会的几个员工艺人送进局子,昨天刑警那边还从他名下查到了两名聚众吸毒艺人,现在他公司的股价跌得厉害,可能会对你下手。”   车彻底停下,后面跟着的车急急刹车。   高誓推开车门。   “……比如,开出天价合同,招你入万星娱乐。”   紧跟了一路的车,车门打开,里面的人匆匆走出,脸色有些发白,却依旧挤出了职业笑容,拿出名片递向高誓。   “您好,我是万星娱乐公司的星探,您是高顾笙的父亲吧?请问您是否有意愿让您儿子进娱乐圈发展呢?” 第五十九章 高誓:父子勇闯娱乐圈?   高誓低头看着星探的名片, 轻笑一声,接了过来。   高誓站在阴影处,看不清神色, 但星探见高誓接过名片, 便心下一喜,心道有戏。   娱乐圈里被父母逼着进圈的明星, 其中以童星最多, 他们万星还签了好几个这种小孩。   孩子嘛,尤其是小孩,面对父母总是处于弱势的。   这年头的童星比大人赚钱容易,看着屏幕上白白嫩嫩的小孩,很多做父母的不由自主就把钱包打开了,那票子飞进了童星父母的裤腰带, 也飞进了公司的账单, 谁在乎那小童星乐意不乐意拍广告, 谁在乎那小童星愿不愿意因为拍广告纠正姿势,被抽得一身青紫。   谁在乎。   于是星探见高誓看着名片沉吟, 也顾不得高顾笙, 径直热情地开始介绍公司, 也就没看见高顾笙憋笑憋出的泪花。   “……我们万星娱乐在娱乐圈非常有名,像是秦——舍亭榭,国民姐姐, 就是我们公司的明星,还有周起啊、风蔼啊, 还有最近非常出名的小童星, 皮皮宝宝, 都是我们公司的艺人, 在这方面您大可放心。”   高誓“嗯”了一声,听见高誓的声音,星探大受鼓舞,“您的儿子条件非常好,现在很多年轻人都想进娱乐圈,但娱乐圈对个人条件的要求很高。”   “您儿子之前在网上火了一次,如今时间过去还不久,最好可以尽快利用热度,尽快变现,网络的记忆非常短暂,如果错过这一次,可能就没有这么好的机会了。”   星探隐隐的施加了些压力,这些事他做得熟练,很多本来犹豫的家长,不论是为了自己的钱途还是为了孩子的前途,在他说出这番话后,都会变得果断。   星探也不催促,耐心地等待着高誓的回复,他看着高誓模糊在深夜中的侧脸,鼻梁高挺,下颚线凌厉,他莫名觉得眼前这个人,或许长得不比他儿子差。   如果签不了儿子,签爸爸也行啊。   星探被自己突然冒出来的念头吓了一跳,恨不得甩自己一耳光。   再帅也是四十来岁的人了,总不能叫一个大叔上去又唱又跳地出道,人家是女团男团少年团,把这位爸爸签了算什么?叔团?   哦不对,长得好看的才叫大叔,长得不好看的得叫大爷。   自己肩负着总裁的命令,立了军令状,雄赳赳气昂昂地走出公司,油门踩进油箱里,飙车飙到郊外,结果签回去一个大爷,回公司组个“大爷团”出道?   这像话吗?   可虽然想是这么想的,刚才高誓疯子一样飙车的行径,却莫名给了星探几分奇怪的信心,他总觉得眼前的人有种很多人没有的独特气质,游走在可靠与疯狂之间,像极光一样令人着迷。   “其实娱乐圈的事情,在我儿子被秦时引导网爆之后,我了解过一些。”   高誓漫不经心似的,说出了娱乐圈和万星的禁词。   星探从刚才的怔忪中被一棒子敲醒,暗暗叫了一声糟。   任哪位家长都不会对网爆自己孩子的明星所在的公司有好感。   他刚想拿出合同试图补救,就听高誓道,“其实之前玫瑰娱乐也找过乐乐,想与他签约,给的条件很丰厚,可以让他和影帝同屏。”   星探闻言,心道一声“麻烦”。   玫瑰娱乐是影帝萧予圣的公司,目前正在缓缓壮大,万星娱乐主推流量,而玫瑰娱乐推出的新人可能一开始没什么名气,但只要火起来,都有能拿得出手的好作品,粉丝长得慢但更稳固。   两家公司更像是流量派与实力派的对决。   对于年长者来说,他们更偏向于有实力有作品的实力派。   但星探还没死心,既然眼前的男人说出这件事,就说明他有待价而沽的心思。   毕竟,流量派相比起实力派,有一个最大的优点——变现快。   星探将手提包中的合同递了出去。   他来之前准备了三份合同,原本是想慢慢加价,但现在既然玫瑰娱乐插手,就只能直接给出最高合同了。   这份合同违约金高得可怕,一个普通的工薪家庭恐怕工作一辈子也没办法还清。   见高誓的目光凝在违约金上,星探胸有成竹地笑笑道,“违约金只是约束违反合同的艺人的,只要高顾笙不违反合同,这些也不过是个数字而已。”   高誓问道,“我能拍张照片吗?”   星探连忙道,“您在没签约的情况下,是不能拍照的,这是保密合同。”   高誓点点头,转而一字一句地认真看着合同,星探虽然知道不是几十年的老律师也看不出合同的手脚,但莫名一阵心虚。   他安慰自己,反正眼前这人看也看不出什么,就让他看吧,最好看完后愿意签个约。   片刻,高誓道,“毕竟是有关我儿子的事情,我没法立刻答应。”   星探连连点头,“这是自然的。”   高誓在黑暗中笑了笑,“不知道能不能看看贵公司的环境?比如拍摄环境?”   星探犹豫了一下,“这样吧,咱们加个联系方式您看怎么样?我需要请示一下,毕竟拍摄的地方看管的比较严格,您也不希望您儿子被私生骚扰吧?希望可以理解。”   高誓,“理解。”   私生拿出手机,想加个微信,却没想到高誓居然拿出了一部诺基亚。   诺基亚??   这都被淘汰了□□年吧?怎么还会有人用这么古早的手机?这种手机真的能用微信吗?   星探满脑袋问号,这已经不是手头拮据不拮据的问题了,星探只能归结为高誓有收集老手机的癖好,但他等了半天也没等到高誓拿出第二部 手机。   星探的脸色有些尴尬,心中还有些恼怒,他感觉自己被耍了。   他抬起头,刚想开口,却见手机屏幕的亮光,照亮了高誓的脸。   他的面庞朦胧在月色中,唯有眼眸中映出屏幕的一点亮色,宛若星河倒灌,尽数涌入他眼中。   星探倒吸一口凉气,身为星探的本能和职业素养冲昏了他的头脑,“高先生,或许,您愿意进娱乐圈吗?”   高誓的手一顿,“?”   你知道自己在说什么吗?   高誓怀疑自己是被气傻了,怎么会听到这种话,回头一看,就见那星探面庞涨红,眼睛里闪烁着可怕的光,“高先生!您的个人条件也很优越!如果你愿意签约,我敢保证,一年之内就让您火遍大江南北!”   高誓这一回头,直接在星探心脏上砍出了暴击,他像喝了假酒似的,豪气万丈地一挥手,满脸写着“看啊!这是朕为你打下的江山!”。   “高先生,你如果不放心你儿子在娱乐圈闯荡,完全可以和他一起出道!”   高誓:???   这算什么?父子勇闯娱乐圈?上阵父子兵?   星探完全沉浸在了自己的畅想中,他连两人出道之后,网友的评论都想好了——   我是来加入这个家的,不是来拆散这个家的!   他激动地转了两圈,这时候也不嫌高誓的诺基亚了,热情地调出通话页面,“来!咱们加个联系方式,您随时可以联系我!”   高誓谨慎地握紧了手机,“我是国家公职人员,没有进娱乐圈的打算。”   星探连连点头,“我懂,我都懂!”   我看你什么都不懂!   旁边的高顾笙已经看傻了,他怎么也没想到,自己的老父亲替自己挡灾,眼看着就要把自己给挡进去了。   这波啊,这波是肉包子打狗,有去无回啊!   吓得高顾笙连忙扑过去,“老爸,时间不早了,应道、应叔叔还在家里等着咱们呢。”   星探死死扯住高誓的手臂,“来来来,咱们先留个联系方式,不急不急啊。”   高顾笙想跳起来给他脑门上来一巴掌,他死命把高誓的手臂往自己怀里扯,誓死保护老爸的肉|体,“急!急得很!应叔叔在家要饿死了!”   最终星探保存了高誓的手机号,依依不舍得眺望着高誓的车尾气,如同一块望夫石。   要不是高誓严谨,连车灯都不用开了,星探眼中的亮光宛如两道强光手电,照亮了两人的前路。   黑色轿车喷出的车尾气,不管怎么看都有几分落荒而逃的意味。   ***   黑暗的房间中,伸手不见五指。   “你为什么不早告诉我?!”   一阵低吼。   没有回应,寂静的房间中,只有男人低沉的粗喘回荡。   过了许久,响起了脚步声,厚重的窗帘被拉开,阳光刺目,照亮了男人的面庞。   这张面如刀削的脸,英俊无比,却无人敢直视。   厉陌尘。   万星娱乐的掌权人。   他面色冷硬,却不见黑暗中的失态。   在短短二十天,发生了太多事情,他有种风雨欲来的危机感,好像暗中有人在盯着他。   首先是秦时口碑崩盘,万星娱乐力推的流量崩塌,那个蠢货把自己送进了监狱。   然后是土地竞拍,一块封顶八千万的地,被拍出一点三个亿的高价,就在今天,他用特殊手段提前得知了政府的土地规划,高铁正从那块地经过。瞬间,曾经拍下来会被当做败家子的一块地,价值翻了几十倍,厉家扩增企业的机会就这样错失了。   再然后,就是最近发生的一连串事件,舍亭榭几人以聚众淫|乱,胁迫卖|淫的名头被带进了局子,目前正在和白诗打官司。旗下的艺人又被查出了两个聚众吸|毒,本来是两个潜力一线,这下子不仅没了星途,在局子里要蹲几年都不好说。   这一连串的事情像水逆一样集中发生了,厉陌尘总觉得这一切背后有人在操控着。   艺人是娱乐公司的根基。   所有人都在等着万星娱乐垮台,来分一杯羹。   很多路人原本是不关注娱乐圈的事情,也不知道某个明星的公司是谁,可有个博主偏偏把最近万星出事的艺人列了出来,又被不知道谁买上了热搜。   如今,万星的口碑已经隐隐受到影响了。   虽然这些艺人的合同在公司,不可能跑,但一定会影响到以后的签约。   所以,现在他们需要推出一个人,一个能压下这些所有言论的艺人。   高顾笙,就是很好的选择。   况且……   厉陌尘想起初遇时的那惊鸿一瞥,少年干净的眉眼清亮,皮肤白皙到近乎透明,像一只白瓷杯,漂亮而易碎。   不知道少年哭红了眼睛,眼中的希望被撞得支离破碎,是何等诱人的美景。   他和祂,都很想知道。 第六十章 高誓:皮皮   第二天一早, 高誓就接到了星探的电话,语气相当迫不及待,简直恨不得顺着信号爬过来。   在高顾笙如同目送唐僧进盘丝洞的目光中, 高誓出发了。   厉陌尘确实有点手段, 至少对于旗下艺人们的管理非常严格,刑警大队那边的人在抓了两个污点艺人后, 就再无所获了。   可高誓不信厉陌尘的手真的就这么干净。   这次碰面的地点, 牛肉干广告的拍摄影棚。   今天高誓依旧穿的很简单,黑色衬衫西裤,上衣扎进下装,看起来完全是中年人最喜欢的打扮。   但高誓的身材比例太好,宽肩长腿,三指宽的腰带束出劲瘦有力的腰肢, 一步一步走来时, 简直是踩在了星探的心口上, 生生把中年人三件套穿成了国际大牌。   星探看得头昏脑涨头晕目眩,心里暗暗发狠, 一定要把这人给签下来。   别的不说, 光这身材气质, 就是天生的衣服架子,接男装广告一定能接到手软。   他想着,脸上露出谄笑, “高先生,咱们走吧。”   这次广告拍摄的主角, 是最近风头正盛的皮皮宝宝。   皮皮宝宝是个八岁的小男孩, 长相集合了父母的优点, 皮肤又白又细, 一双眼睛水汪汪的,睫毛又长又翘,简直像一个会动的洋娃娃。   皮皮成名的起源,是皮皮的妈妈拍了皮皮蹲在自家菜园子里拔萝卜的视频,当时只有五岁的小男孩像只努力的小兔子似的用力拔萝卜,结果萝卜没□□,倒是把叶子薅了下来,自己还摔了个屁股蹲。   小孩看看手里的胡萝卜缨子,又看看秃了头的胡萝卜,小脸上茫然的表情被截图做成表情包疯狂转载,从此这个可爱又礼貌的小朋友就走进了大家的视线中,多了一大批妈妈粉、姐姐粉。   后来他被万星签了下来,如今三年过去,越发红火。   毫不夸张得说,只要喜欢孩子的家长,看见皮皮宝宝后的态度都会先柔上三分。   星探也是见高誓似乎挺宠孩子,才带了高誓来看皮皮宝宝。   况且,这次和皮皮宝宝搭戏的,是国民姐姐舍亭榭,舍亭榭温柔漂亮、大方得体,简直是每个男人心中的初恋,星探不信高誓不动心。   ……   到摄影棚的时候,广告已经开始拍了,皮皮宝宝吃着牛肉干,大大的眼睛弯成两枚毛茸茸的月牙,说着广告词,“想每天都能吃到妈妈晒的牛肉干。”   和他搭戏的舍亭榭俯下身,柔柔的笑着,“宝宝……”   “卡!”   导演走过去,“舍小姐注意,你演的是皮皮的妈妈,不是姐姐。”   导演眉头紧锁。   他心里念着面前的这位是万星的头一位,还有小孩子在旁边,没说重话,实际上他心里早就骂了千八百遍。   这位舍小姐和谁演都是一副含情脉脉的样子,和成年男性这么演也就算了,和小孩居然还这么演,把皮皮遮住单看她的表演,简直像是在和自家男人调情!   导演头疼的要死,他又不是那种精益求精的导演,对广告的拍摄没那么较真,毕竟有两个人气流量加持,单看脸商品都能卖爆,但这一切的前提是不能涉及底线!   这一段拿出去,说是□□都有人信。   好在舍亭榭虽然演技不怎么样,但是态度还可以,当即对大家道了歉,说要再去找找感觉,好在今天要拍的广告很短,留了一整天时间,倒是不着急。   舍亭榭走了,皮皮宝宝也从沙发上跳了下来。   皮皮宝宝已经是八岁的男孩子了,但看起来倒只有六七岁,四肢很纤细,脸颊倒是肉嘟嘟的,带着未褪的婴儿肥,越发像个娃娃。   星探没想到一来就遇到卡,不过他早就考虑到了这一点,舍亭榭和皮皮宝宝的组合,不会让导演骂的太难听。   星探指了指向着父母走去的皮皮宝宝,“高先生,您现在的职业想必在外的时间比较长吧,孩子需要父亲的陪伴,如果您和孩子一起进了娱乐圈……”   高誓打断他,“我不会进娱乐圈。”   星探连续被拒绝了两次,但仍不放弃,转而道,“好的,不过就算您不进娱乐圈,也可以为您儿子的前途考虑一下。”   “看我们的拍摄环境,都非常专业,还有教课老师……”   高誓看着拍摄场地,星探热情洋溢地介绍着,他有一搭没一搭地回应,到了最后,星探图穷匕见,“您完全可以像皮皮父母一样,成为皮皮的经纪人,这样也不用担心娱乐圈里的潜规则。”   至于成为经纪人之后,每天面临欲望的挑战,能不能保持本心不沦陷,就不管他们的事了。   高誓“嗯”了一声,也听不出到底是在听还是不在听。   舍亭榭调整完状态,又来和皮皮拍了几条,然而次次都被卡住,不是舍亭榭感情不到位,就是舍亭榭突然忘词,到了最后一条,舍亭榭终于有了点妈样,皮皮宝宝吃的牛肉干却在他说话的时候从嘴里喷出来了正好喷了舍亭榭一脸。   舍亭榭的脸色当即就僵住了。   助理连忙拿着手帕过去,导演喊了卡,皮皮宝宝的爸妈也连忙围在了舍亭榭身边,皮皮宝宝也知道自己做了错事,手足无措地站在原地,局促不安地扣着裤缝。   皮皮妈妈一把将皮皮宝宝拽过来,在他背后一拍,发出“啪”的一声响,“快和阿姨道歉!”   皮皮宝宝被打地一个趔趄,看了看妈妈,又看向舍亭榭,小声道,“姐姐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   舍亭榭勉强挤出一个笑来,“没事,小孩子嘛。”   “我先去补个妆。”   在场录广告的人都散了,高誓也站起身,星探满怀希望地看向他,却听高誓问,“不好意思,卫生间怎么走?”   高誓在星探失望的目光中走向卫生间,他回想起皮皮妈妈拍皮皮的那一巴掌,微微皱眉。   高誓没往卫生间那边走,他转而走向了应该是皮皮一家离去的方向,没走多远,在一处僻静的拐角,他听见了皮皮带着哭腔的声音。   “爸爸妈妈不要吵架了……”   而作为背景音的争吵声虽被刻意压低,却依旧显得十分刺耳。   “你怎么当妈的!啊?!”   “舍小姐这个年纪,你居然让皮皮叫她阿姨?你这是教孩子道歉还是结仇啊?”   “不就是一个称呼,哪有这么严重!”   “都二十六七的人了,皮皮才八岁,叫她姐姐好意思认吗?”   “那就能叫阿姨?你也不看看你自己,一脸褶子,你怎么不问问你自己,好不好意思和人家论一辈的!”   “我怎么不好意思?啊?我也就三十出头!”   “你也不知道打扮打扮自己,我看你像四十多的!”   “呸!你个老不修的东西!你是不是看上那个小骚狐狸了?!”   “你瞎说什么?!”   两人的吵架声越来越大,最终以男人的失败告终,他转而将怒气发泄在儿子身上,“皮皮你今天怎么搞得?”   皮皮哭着,“爸爸,我不想拍了。”   高誓的角度,能看见皮皮张开嘴巴给两人看,“牛肉干好硬,我的牙好疼,嘴巴也疼,舌头也好疼……”   广告中,皮皮需要吃光一整根牛肉干。   这款牛肉干对于皮皮的体型来说,确实不算小,况且因为舍亭榭不断重拍,皮皮一上午的时间已经吃了七八包,他的肚子都鼓起来了。   听见皮皮说不想拍,爸爸妈妈开始“一致对外”,“怎么又说不想拍了?啊?”   皮皮爸爸似乎对皮皮的“娇气”非常不满,“不就是嘴巴破皮了吗?男子汉这点苦都吃不了,将来到社会上能做什么?你现在吃这么一点苦,赚的钱够你花一辈子的!”   皮皮妈妈拉下脸来,“你是不是早就算计着呢?故意不咽下去,故意喷那个小骚狐狸一脸,就是为了不拍是吧?!”   皮皮慌张地辩解,“不、妈妈我没有,我太撑了,吃不下了,恶心。”   他连忙撩起衣服,露出撑得圆鼓鼓的小肚子。   高誓的目光一凝,那小肚子上竟然有道道疤痕,新伤叠着旧伤,简直无法让人相信这是一个孩子的皮肤。   高誓的火气一下子窜了上来。   皮皮妈妈像是看不见皮皮的小肚子,骂骂咧咧地拍了他的后背一巴掌,“要不是你没拍好,你妈我也不用低声下气地给那小骚狐狸道歉!”   皮皮爸爸想说什么,还是闭上了嘴,转而对皮皮道,“我们养你这么大,你得好好赚钱孝敬爸妈知道吗?你说不想拍了,难道你不爱爸爸妈妈了吗?”   他蹲下身,轻轻拍了拍皮皮刚才被皮皮妈妈拍到的地方,皮皮似乎很依赖这个怀抱,他像是怕失去似的,着急着辩白,“皮皮爱爸爸妈妈,会拍很多广告孝敬爸爸妈妈。”   皮皮妈妈蹲下身点点他的额头,“记着点,要不是我们,你哪有今天的好日子。”   皮皮连忙点头,在爸爸怀里把头靠在妈妈肩膀上,像只满足的小鸟。   “皮皮都记着。”   皮皮爸爸和皮皮妈妈两人一边一个牵起皮皮的手,一起向外走去,三个人恢复了之前的“家庭和睦”,外人看见了恐怕还会感叹一句,这家人感情真好。   再没人提起皮皮破了的嘴巴,和撑得鼓起的肚子。   好像他们都忘了。   皮皮也忘了。   ***   舍亭榭在休息室大发雷霆。   她无法想象自己会被恶心的牛肉干碎屑和着口水喷一脸。   “好恶心,这小崽子怎么不去死!”   “肯定是故意的!”   “妈的,那小崽子的嘴破了,居然还有血,恶心!”   “我才二十六,公司居然让我演一个八岁的小崽子的妈??”   “白诗这个贱人!如果不是她,我哪里需要避风头,被她搞丢了好几个代言。”   “那个导演也只会找事,每次都卡我!”   舍亭榭恶毒地谩骂着,抓着皮皮失误的那一次骂个不停,全然不顾自己之前失误了多少次。   骂了很久,终于骂够了,她端起咖啡喝了一口,然后放下。   助理暗暗送了一口气。   这一条广告足足拍了一整天。   与星探分别后,高誓调转车头,又回到了大楼下,他耐心地等在车上。   过了一会,皮皮一家人走了出来,像是因为什么东西找不到了,两个大人又开始互相指责起来,最终两个人拉扯着回了大门,全然不顾皮皮还在外面。   高誓看着孤零零站在门口的皮皮,摇下了车窗。 第六十一章 高誓:治标不治本   “皮皮。”   皮皮抬起头, 四下寻找着声音,最终看见了高誓。   看见陌生人,他迟疑着, 但因为高誓让人莫名感觉非常可靠, 就像是老师曾给他们看过的警察叔叔一样,他还是不由自主地走了过去。   高誓走下车, 半蹲下身子, 与他平视。   “你好皮皮,我叫高誓。”   皮皮双手搅在一起,“高叔叔您好,我叫邱霹,您可以叫我皮皮。”   高誓点点头,他道, “皮皮, 你妈妈平时除了打你的肚子和背, 会不会打你的脖子和头后面?”   高誓的话一出口,皮皮就僵住了。   高誓放柔了语气, 低声道, “头和脖子很脆弱, 是不能打的,你妈妈平时会打你这里吗?”   皮皮下意识地摇了摇头,频频看向大门的方向。   高誓见他紧张, 拿出阳界用的警察证,给皮皮看了一眼, “我是警察, 小朋友不要害怕。”   警察的身份显然很管用, 皮皮肉眼可见地放松了下来, 他看起来有点不好意思,小声道,“警察叔叔。”   高誓看向小小的皮皮,便会不受控制地想起小时候的高顾笙,他轻声道,“你妈妈经常打你吗?”   从刚才的一幕可以看出,皮皮妈妈的脾气更加暴躁,下手没有轻重,短短一天就狠狠拍了皮皮两次,而皮皮爸爸为人更加圆滑精明,这种人一般不会亲自下手。   所以皮皮肚子上的伤大概率是皮皮妈妈打的。   皮皮看了一眼高誓,又很快低下头,“也不经常打,一般都是皮皮做了错事才会打。”   高誓认真的看着皮皮,告诉他,“小孩子不是可以随便打的,国家有儿童保护法,就算是父母,也不能任意殴打自己的小孩。”   他慌忙辩解,“可是大家都是这样的,小果子的妈妈也会打她,屏屏的爸爸也是,广告拍的不好就应该被教育。”   高誓一愣,一股怒火腾得涌上大脑。   “什么?”   “警察叔叔,你、你是要把爸爸妈妈抓走吗?”许是高誓的语气太可怕,皮皮宝宝猛地一哆嗦,他鼓起勇气抬起头,“警察叔叔可以不抓爸爸妈妈吗?我会拍照片,拍广告,还会唱歌跳舞,我能赚很多很多钱,都给您,别抓我爸爸妈妈可以吗?”   高誓从来都不赞同“棍棒底下出孝子”的说法,但不可否认,世上并不是所有的孩子都像乐乐一样乖巧听话,有时候纠正一些熊孩子的错误行为,必须要让他们吃点痛,才能记住。   可皮皮身上的伤,已经远远超过了“教育”的界限,更偏向于“虐待”与“发泄”。   他的情况其实很难界定——清官难断家务事,说的就是如此。   高誓看着眼前的这个孩子,他在本应上学的年纪拍广告,接受着过多的曝光,虽然社交面比在学校上学的孩子更广阔,却没有同龄的朋友,唯一两个亲近的人,就是他的父母。   就算真的报了警,由于没有确凿的证据,加上参考皮皮本人的意愿,可能也就是拘留他父母几天,等他们出来,皮皮的日子可能会更不好过。   就算真的把这两个人抓进去了,又能怎么样呢?皮皮这么依赖他们,突然失去唯二两个亲近的人的陪伴,来到一个陌生的地方,难道真的就是一件好事?   况且看皮皮的表现,他是不会同意换监护人的,那么等他父母出来,还会重复之前的老路。   父母对孩子的影响将持续一生,无解。   高誓低头看向皮皮。   这是一个早熟的孩子,过早接触了社会,却没有匹配相应的知识,他笨拙而拙劣地讨好着高誓,来保护他的爸爸妈妈。   高誓最终没有回答他的话,“你有手机吗?”   “有的。”   他手忙脚乱地把手机拿出来,双眼湿漉漉的,像一只拼命摇尾巴的小狗。   高誓在心里叹了口气,“这是我的号码,你有事可以打给我。”   皮皮连忙点头。   高誓站起身,皮皮随之仰起头来,离开了镜头的美化,可以看出他的头发有些枯黄,是长期营养不良的表现。   他轻轻地,将手放在皮皮那头蓬松又枯黄的头发上,轻轻地揉了揉。   “哎!干什么的?!”   皮皮妈妈看见高誓,气势汹汹地冲过来,一把将皮皮揽到身后,在看清高誓后一愣,又换上了笑脸。   “不好意思,刚看见孩子身边有大人,有点紧张了。”   她谄笑着,“您是打算找我们皮皮拍广告?我家皮皮拍的可好了,网上有好几百万的粉丝,小明星!”   高誓没什么表情地扫过她挤成一条线的眼睛,落在后面的男人身上。   皮皮爸爸一副大家长的样子,彬彬有礼地伸出手来,“犬子和夫人给您带来麻烦了,不知您怎么称呼?”   高誓没伸手。   眼前的男人穿着得体的西装,对比起身边的妻子,显得要年轻一些,也更从容一些。   倒显得皮皮妈妈像是个逢迎小人。   高誓懒得周旋,开门见山道,“虐待儿童是犯法的。”   两个家长脸上的笑容僵住了。   皮皮妈妈接着就变了脸色,简直比绝活“变脸”还要令人拍案叫绝,“你是什么人?我家的事用得着你管?!”   “他是我生的,我爱怎么着就怎么着,真是咸吃萝卜淡操心,自己家的事没收拾好就管别人家的事,手伸得这么长……”   对付这种人,就要掐住他的命脉,高誓晃了一下手机,“只要把你打皮皮的视频放到网上,网友自发抵制皮皮拍的广告,久而久之,你觉得还有广告商找皮皮拍广告吗?”   两人的脸色变了,皮皮妈妈伸手就要抢,高誓往后一退就躲了过去,“我没拍,但保不准别人会拍到。”   高誓越是说实话,他们就越是不信,皮皮爸爸沉下脸来,“你要多少钱?”   高誓觉得这种自作聪明的人最蠢,皮皮爸爸给他的感官比皮皮妈妈还要糟糕,简直是那些在家庭中从不做事、还要高高在上指责妻子孩子的男人的模板。   “我说了,我没拍到什么东西,但你们要知道,就算皮皮是你们的孩子,虐待儿童也是犯法的。”   高誓拉开车门,坐上车,他低头看看皮皮,皮皮看向他的目光有些紧张,又带着些隐隐的期待与喜悦,好像看到了惩善扬恶的超级英雄。   “还有,今晚你们最好带皮皮多运动运动,喝点山楂汁之类助消化的东西,他今天吃的牛肉干太多了。”   高誓最后看了一眼皮皮,发动汽车离去。   想必有他今天的“恐吓”,皮皮的日子会好过很多,至少那对贪财的父母,短时间之内都不会再打皮皮了。   高誓没走远,他围着拍摄基地绕了一圈,就又折返了回来,他听见皮皮妈妈正愤怒地骂着,“我是你妈!我打你怎么了?谁家小孩没挨过打?老话说棍棒底下出孝子,用得着一个外人来多管闲事。”   “以后看见陌生人别搭话听见没?哪天让人给拐走了,卖到山沟沟里面去。”   皮皮妈妈骂了一路,但到底是没再打皮皮。   万星娱乐好手段,把孩子的父母劝来当经纪人,这样孩子被父母管教,无论是以管教的名义责打孩子,还是减少孩子的每日饭量,让孩子营养不良不长个子,来延长幼童体型的维持时间,这些事情都因为“亲子关系”的修饰,而变得合理起来。   高誓松了口气,发动汽车准备回家,却突然心中一凛,他透过车窗看去,看见几人簇拥着一个男人走了出来。   男人带着一副墨镜,嘴角的弧度倒是很温和,他举手投足之间有一种特殊的韵味,如同上世纪的绅士,优雅而有礼。   “萧前辈今天多谢你了,如果不是你带我入戏,我恐怕还要找好久的感觉。”   “萧前辈公司的公益电影是不是要开拍了?好久没看您出演了,太期待了!”   男人游刃有余地回答着问题,照顾着每个人的情绪,如鱼入水。   “……你的进步很快,你很有灵性,只是欠缺一点技巧,不要妄自菲薄。”   “是,女主角找到了,不过重要男配,还没有定住。”   “……嗯,没错,就是高顾笙,我觉得这个男生很适合这个角色,想再争取一下。”   像是感受到了什么,说到“高顾笙”时,男人抬起头,与高誓对上了目光。   车窗的窗户是单向玻璃,男人就像是偶然扫过似的收回了目光,高誓的视线却死死锁在了对方身上。   “星星,帮我查一下萧予圣的相关资料。”   腕表上跳出一张笑脸,“星星已收到!”(〃'▽'〃)   ***   高誓到大门口的时候,正巧撞见刚回来的应不解,还有骑着电动车浩浩荡荡的外卖骑手大队。   骑手大队包围了应不解,高誓隔着黄黄蓝蓝的外卖车,和摇摇摆摆的袋鼠耳朵,与应不解对望,就像被银河隔开的牛郎织女。   高誓觉得自己一定是被皮皮家长气傻了,要不怎么会有这么奇怪的联想。   高誓按了按额角,觉得被气得有些头疼。   可下一秒,他看见应不解双目微睁,向自己冲来。   嗯?怎么?   高誓想回头看看身后,却看见了头顶的天空,剧烈的疼痛将他带入了黑暗的梦境,最后一眼是应不解的脸,他没有说话,焦急却几乎要从眼中溢出来。   ……   一扇门,门上挂着“放映室”的牌子。   高誓很清楚地知道,这是在做梦。   他就站在放映室的门前,跟在少年身后,像一个以旁观者角度看着世界的鬼魂。   高顾笙敲敲门,“萧前辈?”   他推开门。   放映室里面灯未开,光影闪烁,黑洞洞的门户像巨兽的大张的嘴,莫名令人心底生寒。   萧予圣,最年轻的大满贯影帝,就坐在观影席的正中央。   见高顾笙前来,他露出个笑容,忽明忽暗的光线让他被粉丝誉为宝藏的笑容,有些可怖。   “高同学,我发现了一些有意思的东西,想给你看看。”   屏幕上的视频恰好播放结束,自动进入下一个视频的等待页面。   在高顾笙渐渐失去颜色的面色中,萧予圣按下了播放键。 第六十二章 高誓:老子上来就是一拳   “那天偶然间看到的, 很让我惊讶呢,高同学。”   萧予圣站起身,在视频中高顾笙带着哭腔的呻|吟声里, 一步步逼向他。   高顾笙微微颤抖着, 恐惧,却无路可逃, 只能看着萧予圣带着猫抓老鼠的笑意, 将自己困在双臂之间,阴影将他完全笼罩。   “厉陌尘也好,温公子也好。”   “你不想让这些视频,传出去吧?”   “我想你知道,应该做什么,不是吗?”   萧予圣向着高顾笙俯身下去, 然而人还没碰到, 就先挨了一拳。   高誓犹不解气, 紧跟着一脚踹出,随着一阵骨裂声响起, 高誓猛地从梦中惊醒, 意识还停留在倒飞出去的萧予圣身上, 眼前却是应不解的脸。   “水。”   高誓下意识地接过,水是温的,喝一口, 带着好闻的槐花花蜜香气。   他一饮而尽,心情终于从噩梦中平复下来。   应不解见他恢复了平静, 又端起了一旁的水果盘, 他把最后一个无花果吃掉, 开始拆有些凉了的外卖。   看样子, 是他把高誓带回来后,还没顾得上吃饭。   高誓轻轻吐出一口气,“你先吃一点水果,我用微波炉给你热一下再吃。”   应不解看向他,点点头应了一声“嗯”,他唇色有些发白,神色倒是认真。   像只懵懂的小狗。   高誓的心脏被人轻轻掐了一下。   ……   关于怎么对付厉陌尘,高誓已经有了些想法。   从皮皮的口中可以知道,父母作为经纪人,体罚甚至虐待童星不在少数,小孩子们的行程被安排得满满当当,就连一个成年人可能都撑不住这么满的安排,这些孩子们却跟着连轴转,还会因为喊累、不够专注等原因挨打。   高誓找的人打算双管齐下,一方面继续调查成年演员的强迫性质钱色交易现象,另一方面调查童星们的被虐待问题。   土地规划的计划应该过不了多久就会被放出,而今天他也拒绝了星探对他们爷俩的合同邀请,想必厉陌尘很快就会有别的动作来挽救万星娱乐。   他越是动作,露出的破绽便越多。   除此之外,昨晚高誓已经凭借自己近乎可怖的记忆力,将星探给他看的那份合同复制了下来,目前已经交给了老律师,虽然这份合同可能没法作为证据,但每一个可能对厉陌尘造成威胁的可能,他都不会放过。   收敛心神,高誓点开腕表,星星已经将有关萧予圣的所有信息整理了出来。   其实在之前,高誓就对萧予圣有些猜测,以剧情的尿性,玫瑰娱乐能隐隐与万星娱乐抗衡,那它的掌权人,肯定也或多或少与高顾笙有些牵扯。   但高誓没想到,以自己对人渣们的认知,还是浅薄了些。   高誓一闭眼就能想起梦中高顾笙惨白的脸,他双眼中遮不住的绝望。   视频有不止一段,显然是偷拍的,视频主角除了高顾笙,还有温凉和厉陌尘。   温凉和厉陌尘两人都不是东西,有时候会在外面就对高顾笙动手,树林、教室、办公室……也不怪萧予圣的视频拍的格外清晰。   他就以这些视频,要挟着高顾笙。   高誓没梦到前情,不知道当时的高顾笙与萧予圣的关系,但以高誓的观察和对高顾笙的认知看来,当时的高顾笙应该是羡慕信任,乃至于崇拜的。   被自己崇拜的人亲手拖下更深的地狱,高誓能想象到当时的高顾笙有多绝望。   星星的资料已经整理完毕,高顾笙看着网络上所有有关的萧予圣的消息,慢慢地解读着这个人。   萧予圣十五岁以一部电影一战成名,他在其中饰演的男配,不知道成了多少人难以忘怀的白月光,后来他的星途一路坦途,成为最年轻的大满贯影帝。   萧予圣几乎称得上是完美的代名词,他热爱生活,喜欢绘画,也喜欢小动物,喜欢花花草草,他养了一只帅气的拉布拉多,取名叫毛毛。   他的家境不错,有自己的别墅和玫瑰园,在采访中他说他喜欢玫瑰,每日清晨,他从卧室中醒来,推开窗,就能看到满园的玫瑰花。   萧予圣很宠爱自己的狗狗和玫瑰花园,经常会发毛毛开心的吐着舌头在玫瑰园小路上扑蝴蝶的照片。   虽然萧予圣的生活过得略显奢靡,但从没有人以此攻击过他,因为他每年都会拿出大笔的钱来做慈善,是娱乐圈中有名的慈善家。   让萧予圣拿下影帝名号的那一部电影,萧予圣出演的是圣子。   一身纯白的圣子眼含慈悲,将生命献给众生,迎来黑暗之后的黎明。   所有人都沉浸在黎明到来的喜悦之中,无人知晓,曾被他们误解唾弃的圣子,在悬崖之上,看着破晓的晨光,微笑着合上了眼睛。   圣子爱干净,连衣服都只穿纯白,可他死前白衣上不仅沾染了大片的血迹,还滚上了泥土与脏污,可他最后一眼望向山脚村落万家灯火的目光是那样温柔圣洁,就像是在泥潭中开出的花。   这一部电影疯狂出圈,不知有多少人为了圣子哭的肝肠寸断,而萧予圣不仅名字里带着一个圣字,他的品行也都无可挑剔,成功将所有的圣子粉丝都变做了自己的粉丝,他就像是众人心目中的圣子,于是他的粉丝们都称他“殿下”。   说来有些羞耻,可他的粉丝们叫得如此虔诚,他们学着萧予圣的样子去做好事,为了他而变得更好,却让人莫名觉得,他担得起这个称呼。   无论怎么看,萧予圣都像是完美偶像。   甚至就连有些没下限的狗仔在有关他的报道上,用词也是极尽温柔。   他温柔体贴,照顾后辈,热爱小动物与花草,爱画画也爱极限运动,平时还会做慈善。   他就像是一个完美的圣子,没有任何负面情绪能与他关联。   但,是人,就总会有缺点。   当一个人没有任何缺点与怪癖,没有任何负面情绪与阴暗面的时候,这就是最大的问题。   至少,如果萧予圣真的表里如一,在梦里就不会胁迫高顾笙。   萧予圣的完美,只能说明,他的负面情绪被发泄在了其他的地方。   会是什么呢。   高誓的目光停留在萧予圣晒出画作上。   金色的拉布拉多在玫瑰园里扑着蝴蝶,这是个俯瞰的角度,盛放的玫瑰连成一片,在晚霞中,红得有些不祥。   这只狗,好像总是在扑蝴蝶。   高誓低头拨打高顾笙的号码。   “喂?老爸,怎么了老爸?”   “乐乐,萧予圣有问题,他最近可能会接触你。”   电话那头的高顾笙脸一僵,苦笑,“老爸,我刚和萧予圣分开。”   ……   一个小时之前。   高顾笙在食堂吃饭,听见旁边的两三个男生聚在一起边吃饭边聊天。   “不是吧?你真把你女朋友扔在A市自己回来了?”   高顾笙看过去,看见话题的主角,就是之前曾要花钱买自己“二手糖”敷衍女朋友的那个男同学。   男同学看起来有些不耐烦,“她一点都不懂事,我本来就累,她还一直说要出去逛,我都陪她出去逛了,她又在大街上闹脾气,说什么我出来玩还拉着个脸,不乐意就别出来。”   “我看起来很像是想出去玩的样子吗?本来就是为了迁就她才出门,出了门她又不乐意了,我才不惯着她的脾气,就自己回来了。”   同学之一有些傻眼,“你、不是,你们不是做高铁吗?又不是你开车,你还睡了一路,行李都没拿多少,有一半是你女朋友拿的,你累什么啊?”   “而且你们是出去旅游,出去逛不是很正常吗?”   男同学被下了面子,脸色一沉,“你怎么知道当时什么情况,她找你聊天了?”   同学之一很是无语,“拜托,大哥你都不看你女朋友朋友圈的吗?”   男同学怒道,“这么点小事,她还发朋友圈?!”   他打开手机,滑到那一天,照片上是他的背影,他潇洒地推着一个行李箱,另一只手拿着手机大步走在前面,配文“A市,我们来啦!【欢呼】【欢呼】”   女孩子的朋友圈完全看不出负面情绪,然而在照片的一角,有反光的玻璃,隐约能看出女孩子手里提着大包小包,刚才同学之一说“一半行李”都是抬举了他。   男同学的脸色很难看,不做声地给女孩子发消息,愤怒地要求她删除这条朋友圈。   同学之一觉得实在处不来,吃完饭就先走了,另一个同学倒和他“意气相投”,嬉皮笑脸地勾着他的肩膀,“哎,兄弟,你看你把你女朋友自己扔A市,她不理你了吧?之前她都是秒回的。”   男同学沉着脸,“过几天她肯定又像之前一样哭着找我,不用管她。”   另一个同学摸摸下巴,看看朋友圈,道,“要不你还是给她打个电话呗?虽然女人就不能惯着,但是她都好几天没发朋友圈了,看来是真的生气了。”   男同学挥了挥手,“别管她,一会去社团,社团新招了两个妹子,可漂亮了。” 第六十三章 高誓:怨气冲天,可退鬼怪   高顾笙听着男同学的“高谈阔论”, 听得眉头直皱,他端起餐盘从男同学身后经过,在他夹起盘子中唯一一块排骨的时候, 故意重重撞了一下的他的后背。   男同学被撞得手一抖, 排骨向下落去,还没等落地, 一道胖胖的影子一闪而过, 只见京大的学长一口接住排骨,然后心满意足地呼噜着窜走了。   清洁大妈猛地窜出,怒道,“又偷跑进来抢吃的,你给我出去!”   同学们哄然大笑,“哈哈哈, 阿姨今天是不是没给学长吃冻干啊?”   “可怜的学长, 看起来已经有五分钟没吃东西了。”   “食色性也, 我们学长色不了,还不许人家多吃点了?”   猫猫学长发出赞同的“喵喵”声, 见清洁阿姨追过来, 连忙叼起排骨跑走了。   只有男同学受伤的世界达成了。   男同学怒而回头, “你他吗……”   问候族谱的话已经含在了嘴里,却在看见高顾笙脸的一刹那咽了回去。   高顾笙扬了扬眉,没什么诚意地道了声歉, 男同学下意识地喃喃回应,“没、没事。”   高顾笙没想到这人脾气居然还不错, 难道是被自己的武力震慑了?   高顾笙转头往外走, 却没想到男同学突然伸手来抓他, “等等。”   他警惕地闪开, 让男同学抓了个空,男同学扬了扬手机,“喂,你把我的排骨撞掉了,就一句对不起就完了?不过就一块排骨,我也不让你赔了,咱们也算是不打不相识,加个微信认识一下吧?”   他点出微信二维码,冲高顾笙勾唇一笑。   高顾笙看看他,又看看二维码,在他手机上点了几下而后扫码,男同学还没反应过来,高顾笙嗤笑一声,扬长而去。   接着手机播报响起,“微信钱包到账,0.3元。”   他自以为魅力无边,眼前的人却宁愿转账都不愿意加他的联系方式,在这么多人面前下了他的面子。   男同学的脸色一下子变得比刚才看见女朋友的朋友圈还黑。   高顾笙想不通为什么这种男生还会有女朋友。   没走两步,高顾笙就被人拦下了,他这段时间被拦下的次数好像格外多。   他抬起头,只见眼前这人穿着一身黑色休闲西装,颇为面熟,略一思索——这不就是之前拦住他的,萧予圣的经纪人吗?   经纪人余西微笑着冲他伸出手,“你好高先生,我是萧予圣的经纪人,之前我们见过的。”   “我们予圣想见你一面,请问你现在方便吗?有没有时间?”   毕竟是之前曾为自己说过话的人,至少应该去道一声谢。   高顾笙略一思索,反正老爸派来的保镖已经回来在暗处保护他了,不怕再遇到像上次去孙珺家那种事情。   于是高顾笙跟着余西到了角落处,不得不说,厉陌尘和萧予圣的品味还是有几分相似之处的。   这次萧予圣选的地方,正是上次厉陌尘来见他的地方。   高顾笙到的时候,萧予圣正俯身看着学校花圃里的月季花。   月季开得正灿,近秋日,正尽情绽放着生命最后的绚烂,萧予圣骨骼分明的纤长手指轻轻拂过月季柔软的花瓣,暗红的花瓣将他的手指衬得更为白皙,有种靡丽颓废的美感。   阳光从树叶间一跃而下,为他的发尾染上金色的光晕,平添几分神性,若是这张图被粉丝拍到,恐怕又要疯狂传播,成为一张出圈神图。   可惜高顾笙小同学的审美异于常人,他看见这一幕,只是在心里暗暗犯嘀咕:这萧影帝的胆子也真够大的,不戴墨镜就出来乱逛,也不怕被疯狂的狗仔和私生粉给堵住。   萧予圣的睫毛像被风声惊动的蝴蝶,微微一颤,他直起身来,看向高顾笙,上前一步,笑着伸出手。   “高同学你好,咱们见过的,我是萧予圣。”   看着他伸出的手,高顾笙迟疑了一瞬,还是与他握了握。   萧予圣的手指指尖微凉,让高顾笙产生了一种微妙的错觉,像是触碰到了某种冷血动物的鳞片。   “萧影帝,你好。”   高顾笙不知道,就在萧予圣上前一步时,微微调整了站姿,高顾笙的面向也随之调整,此时在萧予圣的眼中,高顾笙身后的月季盛开的热烈,染成一片血色,而高顾笙就站在这一片暗红之间,纯白而干净,强烈的对比让人不由得产生阴暗而隐晦的情绪,想让他如同睡美人般,永远地沉睡在荆棘之中。   萧予圣的眸色微沉,他看着高顾笙,“高同学,你们学校的绿植做得很漂亮。”   高顾笙应着点头,“是植物学的学长学姐们,利用课余时间做的志愿活动。”   志愿活动和大学生的纠缠,完全可以写一部缠绵徘恻的虐恋小说,名字就叫《志愿活动时长和怨种大学生的爱恨情仇》。   曾经在学校里面还流传过一个段子,说是如果丧尸来了不用慌,只需要给学生们布置作业,抵御丧尸一小时算一个服务时长,砍死一个起末算满分,活捉一个直接保研,那么过不了几天丧尸直接变成濒危物种。   高顾笙想到这里,忍不住弯唇笑了笑。   高顾笙没有露出任何失礼的地方,但萧予圣依旧微微皱了皱眉头,他能看出,高顾笙刚刚应该联想到了什么别的事情,而这些事情与自己没有任何关系。   萧予圣有些不爽,但两人的关系如今算不上亲近,他只能轻轻唤了一声高顾笙。   “高同学。”   “这段时间我公司筹备的公益剧剧组开始招人了。”   “对于我来说,你仍然是最适合这部电影里男配的演员,虽然你之前曾说过你不想演戏,但是如果有可能的话,我还是希望你能好好的考虑一下。”   “毕竟我们这一部电影是公益电影,观众对于公益电影更加宽容,你也不用担心自己演不好,而背负一些骂名。”   萧予圣笑道,“我知道,高同学之前曾做过不少志愿活动,做了不少慈善,想必高同学也有一颗为公益事业而献身的心。”   “这次,如果你能参与到我们的电影中来,想必能够更好地为公益事业做出自己的一份贡献。”   “同时,我们也会向你们学校帮你申请学分以及志愿服务时长的。”   萧予圣最后还开了个玩笑,如果是别的学生可能就答应了,毕竟既能出名,又能为慈善做贡献,这不是两全其美吗?   但是高顾笙的情况特殊,他还是摇摇头。   “抱歉了,萧影帝,我的演技真的很糟糕,”他笑着摸了摸自己的头发,“我只怕自己进去会让整部剧都大打折扣。”   “我认为对于一部公益电影来说,演员的演技比一般的电影更加重要,只有好演技才能把观众们带进去让电影有更强的感染力,起到更好的宣传作用。我也不想因我的失误来让这部影片抹黑,所以对不起了。”   高顾笙到最后也跟着开个玩笑,“恐怕我去演的话,本来冲着影帝您来来的观众们,最后都被我吓走了。”   萧予圣笑着摇头,“高同学,我想你对你自己的容貌没有正确认识,你只要出镜,哪怕只凭你的容貌都可以带起巨大的流量。”   高顾笙摇头摇得更加坚决,“那就更不行了,如果都冲着我的脸来,反而本末倒置了。”   高顾笙拒绝得太过坚决,萧予圣哪里看不出他根本就不想演戏,本来以为自己能说服对方,现在看来是没办法了。   他无奈的笑了笑,道,“好吧,如果你改变主意的话,请来找我吧,只有你才适合这个角色。”   高顾笙点头应是,转而道,“之前多谢您在网上帮我说话,知道您现在的情况,恐怕不太方便吃饭,那就请您收下这个小礼物吧。”   高顾笙准备的小礼物是一只钢笔,价格不低却也不至于太高,让人无法接受,是一份非常适合作为谢礼的钢笔。   在钢笔的顶端,缠着一朵盛放的玫瑰。   “看您经常发玫瑰园的照片,我猜您喜欢玫瑰。”   萧予圣显然知道并非常喜欢这一款钢笔,他接到手中后,手指轻轻抚摸过包装壳上烫金纹路,“那就多谢了,我很喜欢。”   “如果有机会,也想请你亲眼看看我的玫瑰园。”   他像是控制不住情绪似的,上前一步,双手虚虚环住了高顾笙。   高顾笙条件反射想一脚踹出去,生生忍了下来。主要是萧予圣的动作非常得体,只是虚虚环住,没有与高顾笙有丝毫的肢体接触,显得温柔又克制。   “高同学,我再说一遍,我心中最适合这个角色的只有你,也只有你来饰演,才能赋予这个角色灵魂,这部剧才是完美的,如果你改变主意请尽管找我,这个角色永远为你而留。”   盛放的月季花旁,高大而翠绿的树下,隽美的青年与被他环抱的少年。   这一幕承载着夏日的尾巴与秋天的拥抱,如同大师所绘浓墨重彩的油画,令人下意识屏住了呼吸。   他们浑然不知,在暗处,有一个摄像头一闪,将这一幕记了下来。   ……   “就是这样了,老爸,我已经和萧予圣见过面了。”高顾笙懊恼地挠了挠头。   高誓从来不会限制他交友,但凡说是有问题的人,那就一定是有问题。   一想到表面上彬彬有礼的萧予圣对他有肮脏而龌龊的想法,高顾笙就恶心得汗毛倒竖。   高誓在听到萧予圣试图抱住高顾笙的时候,手臂上青筋就已经绷起来了,他强压住火气,问道,“乐乐你和他相处的时候,他有没有什么不自然的表现?”   高顾笙想想道,“嗯……没有吧?可能他是影帝的原因,演技比较好?倒是没感觉有什么违和的地方。”   高顾笙冥思苦想,突然一拍脑袋,“哎,对了,老爸,有件事情我不知道是不是我的错觉,我总感觉他和我说话好像有些……嗯,怎么说呢……有些刻意。”   “刻意?”   “对!我总感觉他的动作啊、语气啊什么的,就像是专门设计好似的,有种在演的感觉。”   高顾笙苦恼的挠挠头,说不出来想表达的那种感觉。   高誓想了想,“表演型人格?”   高顾笙想了想,摇头,“也不是,就是感觉他每个动作都是精心设计的,在竭力保证所有的角度都是完美的。”   高顾笙诚恳道,“有点装。”   高誓点了点头,“好,我明白了。”   高誓在挂了电话之后,又在萧予圣的档案上面标了几笔,才将文档关闭。   就在这时手机收到了一条消息,这是灵管所的推送,上面发布了鬼怪最新的分类分级,以及阴界事物的更新。   在这次更新中,鬼与怪被彻底分开,又新增了许多有关阴界生物的科普。   像之前遇到的狐妖,就被当做样本记在了科普上,可谓是被钉上了耻辱柱。想必千年前的狐妖一族看到这一幕,怕是会连夜掀棺材板。   在C市那边还收了一对玉佩,被分类在了精怪一类。   这一对已经有了几百年的历史,后来被一个女孩子买下,将龙玉佩送给了自己的未婚夫,而龙凤玉佩成精之后,将彼此当做自己的爱人,女孩和未婚夫之间的爱意滋养着它们,而它们也反哺着这一对未婚夫妻。   然而,后来女孩子送给渣男的龙玉佩,渣男又转手把它送给了自己的三儿,讨得美人一笑,于是一对玉佩相隔一方。   已经成为精怪的玉佩,在半夜化出人形,就在渣男和小三欢好之后,龙玉佩没收了渣男的作案工具,然后飘然而去。   渣男和小三醒来之后,吓得魂飞天外。   而这段时间怀疑未婚夫不忠而日益憔悴的女孩子,久违地睡了个好觉,第二天一早发现龙佩与凤佩都挂在自己的脖子上。   由于这对玉佩出现了攻击性,所以灵管所在补偿了女孩子的损失后,收了这一对玉佩。   这对玉佩是目前所知的第一对物品成精,但恐怕不会是最后一个   鬼怪的等级依旧被分为三级,种类细化,在处理鬼怪的事情时,将会更加有针对性。   高誓看完后回复完毕,舒展了一下身体,看向身边的应不解。   应不解吃饱了,正有一搭没一搭的往嘴里送着葡萄。   感受到他的目光,应不解转过头来看向高誓,他的目光中带着疑惑。   高誓失笑,道,“道长,多谢你了。以后处理阴界的事情就更加方便了。”   应不解摇摇头。   看不出来是不赞同还是不在意。   “道长,既然你那边的事情忙完了,要不要跟我一起出去?”   应不解点头,跟着高誓站起身来。   应不解回到了熟悉的家属休息室,和几个小朋友大眼瞪小眼,高誓则来到了办公室,一进办公室就听见常阳在那儿绘声绘色地讲着最近捉到的一只小鬼。   庄貅貅和冉秋见高誓进来,庄貅貅递了一包柠檬味话梅,冉秋抛来一瓶话梅味的可乐,让人不由得怀疑常阳最近是不是在挑战话梅味的一百种食物。   “这鬼真是给其他鬼丢了大脸了。   常阳煞有介事地摇摇头,顺便丢了颗话梅进嘴里,被酸的呲牙咧嘴。   “那个鬼吧,是个小孩儿,生前挺喜欢恶作剧的,死了之后保留了生前的意识,依然做着每天在生前最喜欢做的事情,吓唬人。”   “结果呢,这不就翻车了。”   “据那只鬼说,他先进了酒吧——哦对了,这酒吧还是个不正经的酒吧,前脚小鬼被抓,后脚这酒吧就被刑警大队那边带着人给封了——这酒吧里面群魔乱舞,小鬼生前还是个小学生,哪里见过这种仗势,直接把小鬼给吓哭了。”   “小鬼连滚带爬的往外走,迎面被怨气给撞一下。仔细一看,旁边楼房里面,一个高中生凌晨一点了,还在那里背政治。”   “井冈山战役,井冈山战役,井冈山战役的意义是、是、是……是他妈的是什么啊草!”   “高三生背到激动处。随手抄起手边厚重的《一千页》,哐哐就是往桌子上砸,可怜的桌子不堪重负,估计之前被打多了,这次居然直接塌了。”   “小鬼看着那张桌子,感受到了生前被压着学习的痛苦,以及在暑假的最后一天晚上边哭边补作业的恐惧,连滚带爬的逃走了。”   “小鬼儿一天之内被吓两次,冷静下来之后,觉得很是不服气,于是就飘到了一旁的办公楼里。办公楼里已经是凌晨两点了,依旧灯光通明。大门吱一声,发出声响,只见一个头顶一块头皮邓亮的沧桑中年男子,步履沉重的缓步走来。小鬼连忙钻到了电脑里面,准备装成贞子,给男人一个surprise。”   “没想到他刚把头伸出来,那男人看到他不但没害怕,反而哈哈大笑起来,‘我终于累疯了,我看见鬼了!哈哈哈哈哈,老子的年假终于可以休了!!’”   “小鬼没被键盘砸,倒是被男人身上可怕的怨气冲撞得差点魂飞魄散。”   “原来这个中年男人,是凌晨两点被老板叫回去加班的程序员!”   冉秋补充道,“哎哎哎,逻辑严谨点,人家只有二十七岁,什么中年男人。”   常阳从善如流地点头,“没错没错,后来灵管所提起这件事的时候,他的反应异常激烈,激烈就激烈在认错了他的年纪。”   “后来刚好银羚他们巡逻的时候路过这里,感觉到这里有微弱的鬼气,一看,看到了一只倒霉催的小鬼,已经快要魂飞魄散了,于是就顺手把那只小鬼给带了回来,小鬼看见他们和看见亲人似的,没有眼泪地大声嚎啕,简直像被欺负了的小学生。”   他说到这里忍不住摇头叹息,“惨,太惨了。” 第六十四章 高誓:……有点可爱   高誓想到那副场面, 忍不住弯着嘴角摇摇头。   然而,说来有趣归有趣,却暴露了一个问题。   曾经, 存留在这阳界阴界的鬼怪大多数是人类死前执念与怨气的集合体, 他们没有灵性,只有生存的本能, 以人类的阳气为食。   而现在, 在人死后,越来越多的鬼魂游荡在世间,他们不再是只有生存执念的怨气结合体,而是人类无法进入轮回的魂魄。   他们记得生前的事情,也保留着生前的习惯,就像是一个个活生生的人, 只不过被剥离出了□□。   在上面将鬼与怪的概念分开之后, 如今的鬼也与之前的鬼怪区别开来, 那种执念与怨气的集合体,在之前被统一称为“鬼怪”, 而现在则被称为“怨团”。   灵气的浓度在逐渐增加, 越来越多只出现在话本中的鬼怪出现在现实中, 让人不得不怀疑,是否有一天会复现曾经话本中的百鬼夜行的情景,   好在虽然鬼怪的威胁越来越强大, 但是由于灵气的浓度增强,灵管所的灵警们能力也提升得极快, 因此倒是不必担心阴界会失控。   只是, 高誓总会忍不住想起应不解曾说的话——   此界地府崩裂, 轮回不存。   当年究竟发生了什么?   应不解说的是“此界”, 那是否意味着此界之外还有其他世界?   如今,灵气在慢慢的复苏,就好像是要将当年的真相一点点复现,   世间将有大动荡。   高誓直觉,这场大动荡,或许会牵扯到乐乐。   ……   常阳摇头晃脑地讲完小鬼的事情,突然想起什么似的,仰头看向高誓,“队长队长,大熊这次出任务出的也太久了吧,前前后后都俩月没见着他了,A市那边的事情还没有完成吗?”   高誓敲了敲桌子,“那边的事情保密,权限很高,没有回来的征兆。”   高誓说着,下巴向冉秋的方向一扬,“秋子。”   “唉,在呢,老大。”   “A市那边的出警次数最近还有增加吗?”   冉秋拖着厚重的石膏,双手倒是挥舞得飞快,几乎挥舞出残影,一阵噼里啪啦声过后,他重重按下回车键,电脑屏幕上浮现出一张地图。   “在前一段时间里A市异管局的出警次数先是呈现激增趋势,然后维持一段时间的平台期,到如今又有上扬的苗。”   这可不是什么好的预兆。   一群人围在冉秋的身边,一个个眉头皱的死紧。   常阳咋舌,“不是吧我去,咱们B市的警力被抽调出去三分之一,这都没把A市的事情解决?”   高誓点开路行之的朋友圈,发布时间停留在了一月之前。   高誓在对于有关乐乐的事情上,预感一向很准,他总感觉A市的异常或许是针对高顾笙来的。   这种敌人在暗处自己在明处的感觉实在不好受,更难受的是自己明明梦到过不止一次将会发生什么,醒来之后却像是有一只无形的大手,将自己的记忆给抹去了。   高誓拍拍手,“好了,好好干活,把上次的任务档案整理出来。如果情况紧急的话,肯定会通知咱们继续增员的,不要猜测了。”   “好嘞,老大!”   “收到队长!队长要不要来尝尝我这个大枣味话梅糖?”   “队长,上次的小说你看完了吗?我这里还有一些你要不要看看?”   队员们一边叽叽喳喳着,一边迅速的投入到了工作状态中,唯有黄杉,双目空洞地望着虚空出神。   高誓看向在角落处沉思的黄杉,从他刚进来起,黄杉就是这副神不思蜀的样子。   黄杉今年三十五岁,他是他们队里面最为冷静沉稳的一个。   他心思细腻而缜密,是队伍里的老大哥,异管局里一大帮年轻小伙子气血旺盛,虽然大家感情好,但是朝夕相处的,有时候难免会生出点摩擦来,这时候黄杉就会将他们的情绪调节平复下来   自从高誓入队以来,这是第二次见到黄杉露出这般失态的样子。   第一次是黄杉与飞羽的相遇。   难道事情与飞羽有关?   可飞羽隔一段时间就要闭一次关,黄杉自从入队以来,第一次与飞羽见面。   队伍里的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秘密。有些秘密,不想被旁人触及。其他人便默契的不去问。   高誓向着黄杉那边提起的脚步,迟疑一瞬,还是向外拐去,   ……   结束了今天的工作,高誓向着家属休息室走去。   在休息室的应不解,嘴里正叼着棒棒糖,和小朋友们一起坐在电视机前,认真的看着粉红色的吹风机猪。   应不解的长发散落蜿蜒在沙发上,他坐得端正,漆黑的眼眸中倒映着电视剧里的情景,看起来认真又可爱。   高誓莫名觉得自己就像是幼儿园放学后,来接小朋友的家长似的,忍不住在心里笑了一声。   “应道长,走了。”   他向着应不解走去。   应不解站起身,在小朋友们的目送中,走到了高誓身边,生生被高誓品出了几分步履轻快,简直就像是在幼儿园里第一个被家长接走的小朋友。   自己今天是怎么回事?   怎么老想些乱七八糟的东西?   还不等高誓反省,就见几个小朋友惊叹着议论出声。   “哇,他的家长是最早来接的。”   “我也想让妈妈来早点接我。”   “这个哥哥这么高了,为什么还和咱们在一起?”   另一个小朋友奶声奶气且煞有介是地解释,“这你就不懂了吧?我妈妈之前说过,有一个12岁的哥哥,他个子特别特别高,有一米八那么高,但是他去医院的时候挂号,还是要挂儿科。”   她的话引起了小朋友们的一阵惊叹,“哇!你知道的好多,你好厉害!”   高誓哭笑不得,没想到自己身旁看起来一脸严肃的应不解,居然真的和小朋友们比谁的家长来的更早一些。   ……有点可爱。   “道长饿不饿?”坐上车,高誓问道。   应不解摇摇头。   他拍拍自己鼓鼓囊囊的随身斜挎包,这个包是高誓给他买的,估计谁也想不到在这么一个清爽运动型的斜挎包里,居然装的全是吃的   “如果道长不算很饿的话,咱们就先去摄影棚那边看一下。”   应不解是没什么意见的,他坐在副驾驶上,咬着一块儿蓝莓味的厚吐司,面包的奶味儿晕开,倒是诱人。   高誓往那边看了一眼,想着乐乐爱吃蓝莓味的东西,想看看这是什么牌子的,感觉闻起来味道不错,有时间给乐乐也买上一些。   应不解见他看过来,低头看了一眼手中的面包,将面包向着高誓的方向递了过去。   高誓一愣,没想到道长居然会把嘴边的食物分给自己。   他笑道,“我不饿。”   自己总不好和道长抢吃的。   应不解却像是想和朋友分享好吃的东西的小孩子似的,又把面包往他面前推了推。   高誓无法,俯身在吐司上也咬了一口。   这蓝莓吐司蓬松湿软,奶香十足,新鲜的蓝莓果酱当天熬制当天涂抹,吃起来没有过于甜腻的添加剂的味道,酸甜,味道非常棒。   “好吃。”   应不解这才把面包收了回来,他低头看着那并排的两个牙印,不知道在想什么。   高誓两人摄影棚这边,一方面是想看看能不能再遇到萧予圣或者厉陌尘的人,另一方面则是他想到皮皮就又忍不住有些担心。   这个孩子乖巧得过分了。   他觉得父母打他是因为他还不够乖,不够听话,可他不知道,像他这么大的小孩子应该蹭在爸妈身边撒娇,他这个年纪的听话,应该是站在板凳上帮爸爸妈妈刷刷锅洗洗碗,然后得到爸妈的一个香香的吻。   任何一个孩子都不应该在七、八的年纪,在父母健康的情况下,以一己之力支撑起一家人的衣食住行。   他总觉得自己挨打是应该的,这家中所有的不幸都是他的不够听话带来的。   高誓将车停在了楼底,或许人是真的经不起念叨的,他刚想开车门,就看见一个人的影子,一闪而过。定睛看去,赫然是皮皮爸爸。   上次与皮皮爸爸见面的时候,这个中年男人穿着一身得体的西装,进度有理,看起来比他的实际年龄要年轻许多,有几分小姑娘爱的那股大叔感。   虽然他身上有几分想要强行挤进娱乐圈人际网的意思,但不可否认,他略显做作的作为到底是和优雅与得体沾了几分边,很能唬人。   如今,这副有失体面甚至有些鬼祟的样子,引起了高誓的注意力。   这里面一定有问题。   高誓向着皮皮爸爸身影隐没的方向走去,还没把头探出去,就听见了好大一出戏。   “舍小姐,我看见了一个包,总觉得这是包很合你的气质。皮皮的事情真是对不起,希望你能收下这只包,也是我为人父的一点小小歉意。”   皮皮爸爸手里拿着一只小包,那只小包的价格在十五万左右。   十五万在娱乐圈来说绝对算不上多,但当做一份道歉的礼物来说,又显得太为贵重了。 第六十五章 高誓:紧急任务   舍亭榭看着那只小包, 轻笑了一声,摇了摇头道,“小孩子不懂事罢了, 哪里用得着邱先生专程道歉?”   皮皮爸爸连忙上前一步, 将那只小包送到舍亭榭的手里,“舍小姐, 您这话说的重了, 皮皮两次给您找了麻烦,您不但没有怪罪他,作为前辈还认真地教导他,我身为父亲,肯定要谢谢您。”   舍亭榭听了皮皮爸爸的话低笑一声,“好, 那就多谢了。”   皮皮爸爸见舍亭榭收下了小包, 眉眼间闪过一丝遮掩不住的喜悦自得。   他不经意似的扫过自己显然被精心打理过的头发, 问道,“我还在黄金酒店订了一桌, 不知道舍小姐可否愿意和我家皮皮一起吃个饭呢?您放心, 黄金酒店的密闭性很好, 我有做过功课的。”   舍亭榭摇摇头,迅速低头看了一眼手表,歉意的笑了笑, “抱歉了邱先生,我过一会儿还有行程。”   她脚尖向外, 一副时间已经不多了的急切样子, 看她这样, 皮皮爸爸也不好再多说什么, 只好尴尬地笑笑,“好,舍小姐再见。”   皮皮爸爸与舍亭榭分开,高誓心想这下他总要去看皮皮了吧?刚好可以跟着他去看看皮皮的状态。   可不知皮皮爸爸突然想起了些什么,连忙反过身往两人分别的地方跑去,没想到到了分别的地方,口口声声说着自己接下来有事马上就要出发的舍亭榭不但没有走,反而以他从未见过的神情漫不经心似的打量了那只小包,然后嗤笑一声,摇摇头。   皮皮爸爸赶到的时候,只听到了她最后一句话,“15万的便宜货。黄金酒店那么土的地方,也好意思请人吃饭,流水轩还差不多。”   那只皮皮爸爸犹豫了很久才狠心咬牙买下的小包,就那样被舍亭榭漫不经心地丢在了车的后座上。   皮皮爸爸呆愣在地,他看着舍亭榭的车一路远去,过了很久才反应过来,他拳头握的死死的,手背青筋绷起,眉目间满是隐忍的怒气。   他走到两人分别的地方,弯下身摸索了一会儿,找到了一串亮晶晶的钥匙。   皮皮爸爸压着怒气往回走,在角落处等了许久的皮皮妈妈拉着皮皮也等了一肚子的火。   “你个死人,你去哪里了?去了那么长时间?!”   皮皮爸爸不耐烦的一挥手,怒道,“你懂什么?女人家懂什么事情,我如果不去对那些人点头哈腰,你们娘俩能有今天的日子吗?”   皮皮妈妈阴阳怪气的哎呦两声,“得得得还都是你的功劳了?要不是皮皮能拍广告赚钱,你还在厂里要死要活的打工呢。”   皮皮爸爸脸色一黑,想要说什么,高誓走了出来,面对高誓的出现,皮皮爸爸与皮皮妈妈非常警惕。   他们显然记得这个过分英俊,又有着让他们畏惧气质的男人。   “你又来做什么?”   高誓半蹲下身,伸手摸了摸皮皮的额头,摸到了一手冷汗。   皮皮的脸色很苍白,他的小肚子依旧不正常的鼓着,甚至比昨天更为严重。   高誓当即被气笑了。   “你们夫妻俩是一点没把我昨天说的话听进去。”   “你们只顾吵架,就没看出来皮皮的身体不舒服?”   皮皮妈妈率先炸了,想必任何一个家长都听不得别人说自己不会养孩子,她一拉皮皮,皮皮被他拉的一个踉跄,脸色愈发惨白。   她提着皮皮的手臂,“不舒服哪儿呢?我这当妈的都没看出……”   她的话戛然而止,因为皮皮的脸色在夕阳的照耀下显得越发惨白,额头上一层冷汗,无论怎么看都不像是不难受的样子。   皮皮妈妈脸色一变,“你个死孩子,不舒服也不知道吭一声!”   高誓没管这个嘴硬的女人,轻轻按按皮皮的小肚子,放软了声音问道,“胀不胀?疼不疼?”   皮皮抿着嘴巴点点头,声音小小的,“肚肚难受,恶心。”   随着他说话,打了一个小小的嗝,一股难闻的气味,从他嘴里飘了出来。   高誓接着就皱起了眉头。   乐乐小时候贪嘴,半夜从房间里面爬出来,偷偷吃了半盒炸鸡,又灌了半罐可乐,大晚上还吃油腻的东西,根本就消化不了。   为了不被高家人看出来,还死撑着说自己没事儿,结果没过多久,就因为肚子疼,疼得脸色煞白,叫来了私人医生。   皮皮的情况和当时乐乐的情况是一样的,都有些消化不良,而皮皮的情况看起来比乐乐更加严重。   高誓抬头看向两个大人,“皮皮必须马上去医院。”   他干脆一起身把皮皮抱了起来,“你们两个家长怎么当的?孩子脸都白成这样了你们也不带他去医院看一下,昨天我说的话你们是压根没听进去,还是赚钱心切?”   皮皮爸爸和皮皮妈妈当即脸色一变,可能是人越缺什么,反而就越想炫耀些什么,他们分明是靠着皮皮发了家这个时候却不允许别人说他们是一对吸血的父母。   皮皮妈妈当即就想把皮皮从高誓的手里扯过来。   高誓在她的手腕上轻轻一点就化解了她的动作。   说实话,他实在不算是一个脾气好的人,甚至可以说得上是脾气非常暴躁,但对上皮皮这种情况,他还真不能完全用硬的,毕竟皮皮是别人家的孩子。   还是老样子,想要拿捏一个人就要拿捏他们最重要的东西,于是高誓撩起皮皮的刘海给他们看,那张小脸上的化妆品都被冷汗湿花了。   “现在皮皮的情况非常糟糕,必须带他去医院看一下。他这种情况是严重的消化不良。这么小的孩子,吃了这么多难消化的东西,受刺激太厉害,还有可能会引起急性肠胃炎,引起低烧。”   高誓意味深长地补充一句,“——到时候恐怕没有过十天半个月养不起来,就算是硬撑着起来养活你们这对父母,他的胃落下了病根,以后可就没法接食品的广告了。”   高誓这一句话可算是直接说到两人的命根上,皮皮妈妈的脸色一变再变,一把扯过皮皮,这下子高誓没有用力,皮皮被轻轻松松的扯到了她的怀里。   “死孩子你不舒服也不会说,你这个嘴呀笨死了!也不知道是跟谁学的。”   言尽于此,高誓理理身上褶皱站起来。   他低头与皮皮对视一眼,皮皮的脸色非常难看,高誓甚至觉得他已经难受到有点儿难以分辨眼前的情况了,可他看向高誓的时候,依然下意识地弯了弯嘴角。”   高誓就想起小时候的乐乐了。   说实话,当初星探做的决定确实不错,但凡有孩子的爸妈,面对皮皮真的很难狠下心肠来。   他不经意的在皮皮面前亮了一下自己的手机。骨节分明的手指在手机壳上轻轻地点了一下,然后看向皮皮,这个聪明的孩子懂得了高誓的意思。   也不知道是真的心疼孩子,还是心疼皮皮,还是心疼可能会因为生病而失去的广告费,皮皮妈妈有些急不可耐的拉着皮皮去医院,连身后的高誓和与她吵架的丈夫都顾不上了。   高誓直起身来看向那个自始至终未发一言的男人,皮皮爸爸。   或许是由于男性之间天然的敌意,高誓看见他的时候,皮皮爸爸的眼中闪过一丝警惕,但很快被笑意冲淡,他冲他点点头,然后相当官方的客气地说,“多谢你了,先生。虽然皮皮的情况我们之前就已经发现了,但是还是多谢你再次提醒我们。”   他这句话就是想给自己挽尊了,高誓可懒得给人留面子,似笑非笑道,“早就发现了,还舍得让孩子受这个苦?皮皮真的是你的亲儿子吗?”   不顾皮皮爸爸脸色微变,高誓向车走去。   相比起急功近利的皮皮妈妈,皮皮爸爸这个人反而更让高誓不想接触,甚至感到恶心。   这个男人好大喜功,好面子,最重要的是,他就这么轻而易举的用自己的孩子生着病赚来的钱,买了一只包,去讨好另外一个女人。   都是男人,谁看不出来谁的心思?   高誓看着皮皮爸爸好似不动声色的神情,感到尤为恶心。这件事情他一定会告诉皮皮妈妈以及皮皮。   高誓从来不认为遇到这种事情应该装作不知道,去维持一个虚假的平和,缝合一份破碎的婚姻。   不说感情,只是说最单纯的利益关系,皮皮爸爸的行为已经算是动用了夫妻共有财产。   更不要说那十五万块钱还是从皮皮的广告费里出的。   其实对这两人来说,皮皮的归属权一天没有确定,这两人就一天不可能离婚,所以他一定要告诉皮皮,他得让皮皮知道自己面对的是什么情况,他不能眼睁睁的看着这对父母拖累皮皮一辈子。   他从来不认为,像是离婚这种事情,应该瞒着小孩子。   高誓知道,不要看小孩子小,就觉得他什么都不懂,其实小孩子也懂得很多事情。   他也得让皮皮知道,皮皮爸爸拿着他这些。辛辛苦苦赚来的广告费做了什么。   孝顺和愚孝有根本的区别。   ***   皮皮一家三人往医院去了,高誓确认他们去了医院,才默默的驱车返回,而这时候他也从路过人的口中打听到了今天究竟发生了些什么。   高誓听了之后,简直要被这对吸孩子血的父母给气笑了。   合着自己昨天说的话,他们一点没听进去?   昨天皮皮刚吃那么硬的牛肉干吃了很多根,原本就已经够不好消化的了,今天居然又连轴转出来拍广告,从早上五点半就起床就开始拍,一直拍到黄昏,和他演对手戏的还是舍亭榭。   也不知道舍亭榭的演技是真的那么糟糕,还是天生和皮皮犯冲。这次她和皮皮拍的时候,又上演了昨天拍牛肉干广告的情况。   唯一不同的是,今天皮皮吃的是鹌鹑蛋。   鹌鹑蛋是高蛋白食物,对于小孩子来说并不好消化。今天皮皮吃了一整天的鹌鹑蛋,可想而知会有多难受,更不要说他肚子里面装着的牛肉干,还没有消化完全,他嘴里的伤口恐怕也还在流血。   高誓听完了事情的原委暗骂了一声人渣。   他实在不放心皮皮在这么一对不负责任的父母手里,想了想,还是驱车去了医院。   皮皮妈妈正带着皮皮拿药,她一边拿着药,一边指责着皮皮又给她添麻烦。皮皮垂着脑袋也没有反驳什么,只是偶尔讨好的、小心翼翼地牵住妈妈的手。   虽然皮皮妈妈的语气不好,可到底还是给皮皮挂了号,买了药。   “你这个小讨债鬼就是来讨债的!唉,过来吧!”   皮皮妈妈把皮皮给捞到膝盖上面,轻轻地揉着他的肚子,皮皮蜷缩在妈妈的胸口,闭上了眼睛,他的眉头是紧锁的,但嘴角却是微微上翘着的。   高誓看了一会儿,终究还是没有再去打扰。   只是在这里的只有皮皮妈妈和皮皮,却没有看到皮皮爸爸的身影。   ***   在摄影棚附近,高誓离开后不久皮皮爸爸就接到了一通电话,电话中是经常和他一起喝酒的酒肉朋友。   “唉,老邱啊,最近是不是又发了财啊?兄弟几个今天出来聚一聚?”   皮皮爸爸一直觉得一个人的成功总需要其他人来映衬,因此,他虽然自觉现在地位比之前高了不少,但是面对酒肉朋友的喝酒邀约总还是会去。他就喜欢那些人用既羡慕又嫉妒的目光看着他。   谁让他们没像他一样这么有能耐生下一个能给自己赚钱的好儿子?   刚好今天心情不好。   他看了眼皮皮,还是答应道,“行,你们先准备着,我一会就去。”   皮皮妈妈当即皱起眉头,“你又想跑哪去疯去?孩子还生着病呢,你要往哪跑?”   皮皮爸爸不耐烦地挥了挥手,“去应酬,男人的事女人少管。”   “不应酬的话,皮皮的广告从哪儿来的?”   皮皮妈妈撇了撇嘴,可到底还是没说什么。   皮皮爸爸开着他那辆用皮皮广告费买的新车,开车去到了,他们经常约酒的一家小餐馆。   他到的时候,小餐馆里的人已经都坐满了,见到他纷纷起身。   “唉,老邱,现在你儿子成大明星了,你成大忙人了,好久都见不到你一回儿。”   “迟到了啊迟到了,这杯酒,你是不是该罚?”   “我自罚三杯,自罚三杯哈!”   比爸爸豪爽的端起酒杯来,一饮而尽。   他来之后,酒桌上隐隐呈现了众星捧月的情景,他就是被捧的那个月,这种情况让他感觉非常满足。   当时在舍亭榭那里受了气,好像找到了发泄口似的,一下子就被释放了出来。   一群人喝了酒,吵吵嚷嚷得直到深夜。   皮皮爸爸今天由于心情不好,可谓是来者不拒,别人给他送酒过来,他一滴不落的照单全都收下了。   他们这群人凑在一起谈的,也就是那么点儿事儿,酒劲上头有人问,   “唉,老邱啊!你现在儿子是大明星了,你是不是也能接触到不少娱乐圈里的女明星了啊?那长的怎么样?和电视上面都是一样的吗?还有那胸那腿……嘿嘿,真的假的?”   荤段子永远都是酒肉朋友之间打开话题的一把好手,皮皮爸爸有些神气的挺了挺胸,他现在半醉不醉的,但还是能感受到,“兄弟们”崇拜和期待的目光。   “那是!那些明星我也见了不少,你们想知道谁的?”   “最近那个挺有名的?她呀,身材不错,就是那个脸——现在的化妆太厉害了,这人和电视上长的一点都不像,那妆一卸和鬼一样。”   “还有那谁谁谁?她啊……”   谈着谈着,有人突然扬声问道,“那老邱,我听说你儿子这段时间要和大明星舍亭榭一起拍广告啊?你见到大明星了吗?”   提起舍亭榭,皮皮爸爸的好心情,像是被人砍了一刀似的,一下子降了一个大台阶。   “见过,怎么没见过?”   “那舍亭榭真的那么纯?”   有人当即一副非常渊博的样子,起来反驳,“怎么可能?娱乐圈的明星有哪个是真纯的?说不定都被xx了。”   “对呀,没准要身后有多少个金主呢?你看她那身材……”   有人说笑着就不怀好意的看向了皮皮爸爸,“老邱啊,你在家里面可是一家之主。你儿子现在也争气了,能给你赚大钱了。娱乐圈里的那些明星,你能够得着不?”   有人挥挥手,激将法式的说,“哎呦你们这可是——捧人就算了,这把老邱捧的也太高了,这是捧杀呀。”   “皮皮确实挺出名一小明星,但是老邱又不是明星,他怎么能和那些明星们搭线呢?”   皮皮爸爸听得气血上涌,他又回想起了听到的那句话。   舍亭榭就那么漫不经心地把她咬咬牙才买下来的小包丢在车后座,好像那是什么不值钱的小玩意儿,将他好不容易树立起来的自尊心,狠狠地踩在了地上。   ……   皮皮妈妈和皮皮到家之后,时间已经算不上早了。   皮皮喝了些药,可是他感觉自己的情况好像并没有好转,可能是在路上吹了风的原因,他觉得脑袋有些昏昏沉沉的,头晕晕的,还有些发疼。   皮皮妈妈在厨房里面加热从外面买回来的饭,皮皮蜷缩在沙发上面,感觉好像已经很久没有吃过妈妈亲手做的饭了。   曾经他年纪小,家里也不富裕,爸爸在外面的厂里工作。每天都非常辛苦。妈妈侍弄着家里的菜地,菜园里的菜熟了,也不舍得自己吃上一颗,只舍得把卖相不太好看的,自己留着。那些长得漂亮水灵的都拉到了街上出摊卖出去,为家里换取微薄的收入。   但那个时候,妈妈也会在他生日或者过节的时候专门给他包一顿带肉的饺子,或者是把菜里面最大、最漂亮、最水灵、最好卖的那棵菜留给他。   他最喜欢吃的是胡萝卜。   可是从那个拔萝卜的视频拍摄之后,他就再也没有吃过那么好吃的胡萝卜了。   他记忆中的胡萝卜永远都停留在了那个夏天,那是他拔出的最大的一颗,最水灵的一颗,也是最后一颗。   皮皮浑身发冷,这股冷意蔓延得很快。   他是一个听话的孩子,从来不给家长添麻烦,因此他只是想把手边的毯子勾过来,给自己盖上,这时候也没有想到呼唤妈妈来帮忙。   开房门的声音响起,一股酒气涌了进来。   是爸爸回来了。   皮皮迷迷糊糊地这么想。   他依然在努力地伸手去够那一张小毯子。可他的视线有些模糊了,他没看见小毯子上面还放着,妈妈整理出来没收起来的杂物盒,就这么微微用力,杂物盒就一整个扣在了地上。   随着一声巨响,皮皮爸爸和皮皮妈妈都猛然看向了他。   皮皮妈妈一边在围裙上面擦着手一边骂骂咧咧的跑出来,一眼就看到了惨不忍睹的地面。   皮皮妈妈的火气当时就上来了,她伸手抄起一边的晾衣架,把皮皮扒过来,照着他屁股上面就抽了两下。   “你这个孩子怎么就是不听话?我真是上辈子做了孽才生了你这么个怨种。我都这么累了你还天天给老娘找麻烦,都生病了还不好好呆着。”   皮皮想道歉可是他被冷得浑身发抖,已经说不出话来了,   他们却没发现,皮皮爸爸从进屋之后就死死的盯住了那一下一下抽在皮皮身上的衣架,双目渐渐充血。   ……   皮皮爸爸一向是把那些狐朋狗友当做自己炫耀的渠道,可是没想到今天这顿饭吃的是越来越来气。不但被暗暗地嘲讽,有几个胆大包天的,居然还明里暗里的说他是吃孩子本的男人,一家之主,却不能顶起一个家来。   难道舍亭榭也是这么想的吗?   像他这么骄傲,自尊心又重的人,根本无法接受自己竟然被这么一群自己一向是以俯视的状态去对待的狐朋狗友们嘲讽,更无法接受自己精心挑选了许久的贵重礼物,在女神的眼里居然是个不值一提的玩意儿。   不过是个被人xx了的x货。   皮皮爸爸在心里疯狂安慰着自己,可是那股子火气被酒精一浇,愈演愈烈。   他迫切的想要找到发泄的途径,直到他回到家里,看到晾衣架一下一下抽到了孩子的皮肤上   皮皮因为一直没有好好吃饭的原因,被刻意控制着体型,尽量延长幼童期,所以他身形很是纤细。   他那么小,那么脆弱,还是自己的儿子,他一只手就能掌控住,哪怕是将之掐死,对方也没有力气去反抗。   他之前从不亲自动手惩罚皮皮,他懂得比皮皮妈妈多,甚至想过以后可以通过这件事在离婚后争取皮皮的抚养权。   但此时,衣架抽在皮肤和衣服上的沉闷响声刺激着皮皮爸爸的耳膜,他两眼发红,此时酒精终于彻底将怒火催发蔓延到了整个大脑。   他解下了自己的皮带,大步流星的走向前去,在皮皮妈妈从愤怒逐渐转为惊恐的目光中,狠狠地抽到了皮皮的身上。   ***   今天异管局处理一个紧急任务,高誓下班没下成。又转了个身,回到局里加班,加班加到一半,就听见自己的手机铃声响起来,他低头一看,发现是个陌生号码。   “喂?”   电话那头接通了却没有回应,他只听到了,响亮的拍击声。   在鞭打声中夹杂着细微的孩童轻微的挣扎呼救声。   高誓心里一沉,随手抓过一旁前来进行任务对接的刑警。   “走!紧急任务!” 第六十六章 高誓:天凉了,厉家该破产了。   刑警大队的同事们从来没有想过一直开着辆桑塔纳上下班的高誓, 开车竟然能开到这么快。   他打着警笛,警车如同一把利刃,刺入车流, 警车在车辆间穿梭, 如鱼得水。   刑警扣着安全带,死死的抓住门旁的扶手, 感觉自己免费体验了一把云霄飞车, 胃里的东西还没等翻腾,就已经到了地方。   高誓打开门率先下车,他三步并作两步跑上楼梯,身后的刑警匆匆看了一眼,发现这是一座小二层。   高誓用力在门上敲了两下,却不见人来开门, 他脸色一变, 干脆后退两步, 飞起一脚,狠狠的踹在了大门上, 大门应声而开。   门后的场景让两人的脑子“嗡”的一声, 只见在客厅一旁沙发上, 皮皮爸爸正拿着皮带狠狠的往下抽去,被他按在膝盖上的皮皮脸上带着不正常的潮红,身子看起来软软的, 竟然像是已经没了意识。   皮皮妈妈尖叫着扑上去,试图把皮皮从皮皮爸爸手里抢回来, 可女人的力气本就不占优势, 更何况她面对的是一个喝了酒的男人。   皮皮妈妈被甩开, 脊梁骨重重的磕在客厅桌子的硬质玻璃上, 她发出一声闷哼,却再次扑了上去,怒吼着。   “你疯了?!日子不过了!你给老娘住手!”   她重重盖在了皮皮宝宝的身上,于是那根皮带就在她的脊背上再次留下了一道红肿的凸起。   皮皮爸爸扬起手来,还想再打,下一秒,他的手腕却被擒住死死地別在身后。他发出像杀猪一样的惨叫,抓着皮皮的手一松,被应不解眼疾手快地从他怀里夺了出来。   高誓将皮皮爸爸狠狠地压到了地上,他看到高誓的脸更加疯狂,对着皮皮妈妈骂道,“你个臭□□,是不是老早和这个男人有一腿?又是过来教训我,又是带皮皮去医院的,现在还敢带着奸夫上门来了!”   皮皮妈妈被那两下子疼到几近晕厥,听见皮皮爸爸的声音,却依然骂了回去,“狗男人,你是不是傻逼?你睁大眼睛看看。这到底是谁?!”   “老娘当年可是十里八乡一枝花,嫁给你没过多少好日子也就算了,你现在还打老婆打孩子,真是反了你了!”   “你还好意思说我,你别以为你和那个臭不要脸的小狐狸精有一腿的事我不知道!”   皮皮爸爸挣扎着,还想再说些什么,一抬头,却正好看见穿着制服的刑警。   他浑浑噩噩的大脑好像被人倒了一杯冰水似的,那股子酒劲儿一下子就散了,与冰凉地板接触的皮肤开始发冷。   他挣扎了一下,被狠狠地按到了地上,这时候他的酒劲儿终于散尽了,扯起嘴讨好似的笑着,“警察同志,这这都是误会。”   刑警黑着脸放下刚刚拨打完120的手机,一边蹲下身查看着皮皮妈妈和皮皮的情况,一边喝斥道,“误会?哈!如果我们再来晚一会儿,你儿子和老婆就要死在你手里了!”   “你看看你儿子!他烧的现在恐怕得有39度了吧?你们两个做父母的不但没有发现,还把他打成这样子?!”   高誓终于说出了进门之后的第一句话,他声音沉沉,“就算是父母,像你们这样对待孩子,也是犯法的。”   听了这话,皮皮爸爸和皮皮妈妈连忙挣扎起来为自己辩解,“这话也不能这么说呀,我们这都是家里的事儿,谁家当父母的不打孩子呀?”   就连刚刚被皮皮爸爸狠狠抽了的皮皮妈妈也为皮皮爸爸辩解,“我们俩这事儿就是夫妻打架嘛,床头打架床尾和。”   皮皮爸爸应声附和,“对啊对啊,这事儿本来也不该惊扰你们的,也不知道是哪个小兔崽子报了警,让你们多跑了一趟。”   皮皮爸爸这个时候还不忘卖弄自己学的东西,“我这次做的确实不对,以后再也不会了,我发誓以后一定会好好对待我老婆,我孩子的。哦,这件事情也感谢两位警察同志来把我打醒,我回头就送一副锦旗送到你们的队上去。”   高誓看着他疯狂为自己辩解的样子,这一对父母这个时候一直在为自己辩解着,竟然没有过问一句关于皮皮的事情——哪怕皮皮现在发着高烧,刚刚被打过。   孩子是独立的个体,却总有父母把孩子当成自己的所有物。   他不想再和他们说些什么了。   “你们的话留着进去再说吧。”   120来得很快,皮皮被匆匆送往了医院,刑警则带着皮皮爸爸和皮皮妈妈去了局子。   临走之前,高誓捡起在沙发底的手机,那手机还停留在通话页面上。   被送到医院到时候,皮皮已经烧到快40度了,急性肠胃炎引起的急性炎症反应,加上受风引起的高热,反应异常强烈,就算是今晚皮皮爸爸没有打皮皮,以那对一心只有钱钱钱的父母作风,恐怕也没办法及时将皮皮送到医院。   如果今晚高誓他们不来,皮皮大概将会因为这场高烧留下什么后遗症。   男人的力气与女人不同,皮皮爸爸的手劲儿很大,那宽宽的皮带在皮皮窄窄的小身躯上留下了一道道触目惊心的血痕,有些地方甚至皮开肉绽,看得一旁新来的小护士红了眼眶。   然而最严重的是,皮皮爸爸醉酒之后下手不知轻重,他为了按住试图挣扎的皮皮,竟然把皮皮的一根肋骨给压断了,这根肋骨险些就要插进肺里。   医生看了皮皮的情况,直说皮皮命大,不知是哪方神仙庇佑,让皮皮的体温没再往上升,否则他在路上就会被烧成一个聋子。   高誓坐在走廊上,看着来来往往的行人。他心中翻涌着一腔怒火,这股怒火从他的心底开始燃烧,烧向他的四肢百骸。   一只手轻轻地按在他的小臂上,隔着衣料透来微微的凉意。   高誓深吸一口气,看向身边的应不解,语气微微柔和了,“是你吗?”   应不解没有点头也没有摇头,只是轻轻眨了眨眼睛。   清凉的灵气涌入高誓的体内,他知道,恐怕是应不解出了手,皮皮以后才不至于生活在无声的世界中。   其实在最开始看到皮皮身上的伤痕时,高誓愤懑,但是还不至于非常担心,因为皮皮妈妈到底是对皮皮有感情的,她下手有轻重,虽然在孩子身上留下了伤痕,但是绝对不至于造成无法挽留的伤害。   可是他千算万算,没能想到看似衣冠楚楚的皮皮爸爸竟然在不如意之后将自己的愤怒向孩子宣泄。   “道长,好了。”他轻轻拍了拍应不解搭在自己手臂上的手,没察觉到被触碰人微僵的动作。   这次,他一定会把这对不负责任的父母送进局子里,好好清醒一段时间。   皮皮爸爸的行为足以让他被剥夺监护权利,如果皮皮愿意的话,他可以变更监护人。   皮皮在老家其实有不少亲戚,但是皮皮现在的情况特殊,拍了无数广告的他,就是一颗摇钱树,就连他的父母都忍不住压榨他,那有什么资格要求那些亲戚待他如亲子呢?   所以最好的办法,竟然是将一个父母双全,了、亲戚尤在的孩子,送去一家正规的福利院。   上天赠给这个孩子可爱漂亮的外貌,乖巧懂事的性格,却唯独忘了将他送到一对爱他的父母手上,于是他所有的优点便都成了他在这人世间受苦的原罪。   过了不知多久,皮皮终于被送到了病房观察,他的小脸失去了血色一片惨白,嘴唇苍白而干裂,就像是一个即将碎裂的瓷娃娃。   看着这样的皮皮,高誓总会想起乐乐。   在梦中的乐乐,没有被高誓带回高家去,于是,他便开始了这一世的颠肺流离。   乐乐拥有比皮皮更加无解的美貌,在福利院时,他因为美貌而被人领养,却一脚踏入了狼窝里,险些成为国外富豪手中的玩物。   纯洁、善良、美丽、乖巧、温柔……这些本该自然存在的美好,在黑暗的觊觎之下。却成了他们的弱点,没有锋芒就无法保全自我。   既然如此,那他来作他们的锋芒。   在皮皮恢复之后,他会把皮皮送到福利院去,就是那家在梦中收养了乐乐的福利院。不论是在梦中还是在现实中,都证明管理这家福利院的院长和护工们,都是真心为孩子们好的人,因此,高誓早早收购了这家福利院,如今这家福利院已经有梦中的几倍大。   有高家的庇佑,皮皮和这些孩子们,会茁壮生长的。   高誓为皮皮请了两名护工来照顾他,他最后看了一眼还在昏迷中的皮皮,然后大步向外走去。   在调查过程中,其实他还发现了一件很有意思的事情。   与万星娱乐签订合同的童星们分为两类,第一类是被万星娱乐一步一步培养出的小童星,他们虽然称不上大火,但是明眼人都能看出他们身上所蕴含的巨大潜力。   另一类则是在网上突然爆红的小网红们,这些孩子大多是通过某个视频或者是某张照片后爆红的。   在与万星娱乐签约之前,小网红们偶尔也会接几个广告,但是亲子关系并没有太大的变化,而与万星娱乐签订合同之后,这些小童星们就开始了频繁拍摄广告,出演节目。   他们出的广告以及节目大多是那种拿到钱比较快的。   随着加入万星娱乐的集团越长,孩子们的行程就越发紧密。   这种现象可以说是小童星们适应了这样频繁的来回于各个摄影棚以及综艺节目之间的生活,也可以说是相比起之前的赚钱方式更加轻易的来钱,让这些家庭被金钱迷失了双眼,开始不由自主的给孩子安排规划更多的行程。   ——没错,无一例外,这些由小网红变成小童星的孩子们的经纪人,大多是由父母或者是亲戚来担任的。   几乎可以肯定,万星娱乐就是在通过这种方式来压榨孩子们身上的潜力。   或者说,万星娱乐根本没有把这些孩子当作长期培养对象的想法,他们就是把这些孩子们当做一批变相快、提现快的韭菜。   通过快速回报和高收入的拍摄方式来,引诱小童星的家长们,使孩子更多地参与进拍摄项目中,拍的广告和参与的节目越多,曝光率越高,名气上升,那么接到的代言和节目质量和数量自然会提升。   而那些,考虑到孩子学习和健康情况,试图减少孩子的行程的家庭,这些小网红们则都大多数渐渐地淡出了人们的视线。   在高氏的调查结果中显示,公司有时候甚至会把本来找这些孩子的资源,分配给那些来回奔波的小童星们。   可以看出,一旦上了万星娱乐这条大船,获取的资源就像逆水行舟一样,不进则退了。   面对诱惑,很难有人可以咬咬牙干脆地放弃眼前的诱惑,在娱乐圈这个大染缸里,谁都没有办法保持洁白。   最终的结果就是这些小童星们被一步步地压榨着失去商业价值,甚至失去身体健康。   无论是万兴娱乐的诱导,抑或是身为经纪人的父母,没有坚持住本心,最终受伤的还是这些孩子们。   对童星们的压榨,到对旗下艺人的剥削甚至是强迫卖.淫、在合同上做的手脚。这些事情一桩桩一件件地叠起来,成为了一个巨大无比的炸药桶,而皮皮的事情成为了送到他手里的火星。   天凉了,厉家该破产了。   ***   而此时的厉陌尘却没有丝毫被盯上的觉悟,在他的全力周转之下虽然没有如他愿签下高顾笙,万星的资金也已经周转了过来,尤其是他手下的得力干将舍亭榭再次出山。为万星娱乐,搏回了不少关注度。   温饱而思□□,此话果然不假。   厉陌尘既然已经摆脱了公司危机,便不由自主地开始想起那个没有被自己收入旗下的少年。   高顾笙。   厉陌尘手指轻轻的划过照片的一角,照片上的少年眉眼干净而清澈,满是青春与活力,他像是误入凡尘的天使,却又像是本就存在于这世间的芸芸众生。   他身上这种清澈的矛盾感,深深地吸引着厉陌尘。   他拖动着电脑上播放的视频,这个视频是当初高顾笙挺身而出保护孙珺的视频,他的口罩被扯下,少年的眉眼暴露在阳光里,他挺直的脊背像是迎着风霜的松木,整个人美好得如同夏日的泡沫。   “有意思,我还是第一次见到这种男孩。”   他干脆站起身来,身后的秘书连忙问,“总裁,你接下来有什么安排,我去联系司机。”   厉陌尘摆了摆手,“不必了,我自己开车去。”   他松了松领带,走向更衣室。   小东西,咱们很快就能见面了。 第六十七章 高誓:你家没了。   厉陌尘向来是一个行动很迅速的人, 他下定了决心,便驱车赶往高顾笙的学校,可是等开到学校附近却犯了难。   因为他发现, 自己好像没有办法接近高顾笙。   邀请他成为明星?   不, 这个方法已经用过了,被拒绝后他不会再出面第二次, 这有损他的威严。   直接提出包养?   他总觉得高顾笙和那些人不一样, 他似乎不怎么看重金钱,恐怕这招也行不通。如果贸然行动,说不定反而以后就更难搞定这个小家伙了。   厉陌尘苦恼之间,竟然还生出了几分趣味,他没想到这么个小家伙竟然如此难缠。   有趣。   正当他思考的方法时,却在离京大不远处的街道上看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   高顾笙?   他怎么会在这里扫大街?   没错, 在一片秋意中, 高顾笙正挥舞着大大的扫把, 认真地清扫着大街上的落叶,金色的梧桐叶在他脚下、在他头顶, 金灿灿地连成一片。   厉陌尘的眉头拧了起来。   他没想到高顾笙的性子竟然这么倔, 宁愿扫大街也不愿意来他手下当明星, 更不愿意被他包养。   过着这么苦的日子,脊背却依旧如同松木一样挺直。   有意思,真是太有意思了。   厉陌尘意味不明的打量着他薄薄T恤下起伏着的脊背曲线。   隔着这么远高顾笙脸上的神情其实看不太清晰, 偏偏让他怦然心动。   厉陌尘立刻拿起手机,“黎助理, 把这条街封起来。然后叫人过来, 把这条大街打扫干净。”   好, 既然他有骨气想自己赚钱, 那就随他意。   想必自己这样尊重他,又帮助他,他应该会很感动。   黎助理的动作果然快,过了也就是十来分钟,一群穿着黑西装的人,就将这条街的两头堵了起来,街道上三三两两的行人被赶出街道,或是愤怒,或是莫名其妙地看着这群黑西装。   紧接着,更多黑西装戴着墨镜,扛着扫把,浩浩荡荡的,涌入这条街道,开始扫大街。   路人:?就这?大哥们你们对得起你们的腱子肉吗?   正在认真真打扫的高顾笙看着眼前的奇景懵了,眼看着,自己眼前的行人就和落叶一起被清干净了。   这是什么情况?难道是有剧组打算借用自己学校前面这条街拍戏?可这也没人和他这个志愿者说啊?   人多就是快,一口气来了四十多个黑衣人,这条街上人挤人,扫帚压着扫帚,屁股顶着屁股,高顾笙亲眼看到一位臀大肌相当发达的兄弟,将另一位穿着西装的大兄弟一拱拱出老远。   没过一会儿,这条街上就干净得反光了。   正当他丈二和尚摸不到头脑的时候,黑西装们手持扫帚,站在两边列队,颇有种升堂的架势。   从分开到黑衣人间,厉陌尘缓缓走来。   看着眼前的少年,厉陌尘勾唇轻笑,“高同学,你满意你看到的吗?”   什么玩意儿?   厉陌尘玩味得看着眼前无措的少年,“既然这是你的选择,那我尊重你。不过我帮了你的忙,你是不是该给我一点报酬呢。”   高顾笙不可置信地看向厉陌尘,他指了指已经被收拾得反光的大街,声音颤抖,“这、这不会是你干的吧?”   厉陌尘微笑着点头,他自傲得道,“我已经叫人把这条大街封管了,在今天之内,它都会是干净的。”   高顾笙简直要疯了。   他崩溃:我操,这大兄弟神经病啊?!这可是他从千军万马中杀出来好不容易才抢到的志愿服务!   妈的,一个抢活的,他志愿服务时长泡汤了,不骂人都算是素质高。还要奖励?他奖励他一个大逼兜!   高顾笙试探着后退两步,毕竟周围这么多黑西装。要真打起来,他绝对不占胜算。   他压着火气挤出一个假笑,“总裁,我一会还有课,就不陪您在这聊了。”   “拜拜了您哪!”   厉陌尘也没拦他,看着高顾笙的背影,勾唇轻笑。   害羞了,真可爱。   顺利跑走的高顾笙,一从这个神经病的视线消失,当机立断地拿出了手机——   “喂,交警大队吗?是这样的,这里有人违规停车,还非法占有公共设施。他们带人把我们学校门口那条大路给封了,很多车和人都被拦住了,进不来出不去。”   交警大队那边一听,这还得了?什么人敢这么嚣张?   就在黎助理指挥着黑西装阻拦试图看热闹的群众时,两辆警车冲入包围圈,一车交警下来就开始给路边的违规车辆开始贴罚单。   黑西装们,来了四十多个,一共来了十多辆车,每辆车都赏了一张罚单。   另一车交警把这群人和赶羊群似的全都赶到了路边。   顺便,因为这次封路封的声势浩大,性质恶劣,身为罪魁祸首的厉陌尘和黎助理也被带到了警局。   被当场拿下来的厉陌尘不可置信地看着身边的交警,他做梦都没想到,自己堂堂万星娱乐的总裁,竟然有朝一日会被带到局子里。   他拧着眉头道,“我是万星娱乐的总裁。”   交警对这种占用公共设施的人本就愤怒,再一听这人的语气,完全不像是知错就改的样子,心道也不知道是哪家跑出来的脑子有问题的富二代。   队长看他这副不知悔改的样子,怒道,“古时王子犯法仍与庶民同罪。当今社会人人平等,我管你是什么总裁,你就算是董事长,犯了法也得跟我们走一趟!”   ……叱咤风云的厉总就这样被带走了。   高顾笙在暗中观察着情况,看到这群神经病被带走,暗暗松了口气,脑子里都是问号。   这人是什么情况?他是一点法律常识都没有吗?   还封路,真当自己是小说里的霸道总裁呢?   “我要让整个交警大队都知道,这片大街,我为你承包了!”?   然而,高顾笙没想到和神经病总裁的碰撞,这才刚刚开始。   黎助理承担了所有责任,厉陌尘被放了出来。   厉陌尘这次被抓进局子里面,是让他又气又怒,他怎么也想不到,自己有朝一日竟然能体会交警大队一日游,这事儿要是让圈里的人知道了,还不知道会怎么笑他。   他沉着脸站在办公室中,这间漂亮的全景办公室,窗边的光映照着他锋利的容颜。从上向下俯看,能看到壮阔的城市风景,好似将整个城市踩在脚下。   若是平时,他会好好欣赏自己脚下的这片风景。可现在他满脑子都是那个将自己送进去的小混蛋。   有趣,真有趣。   还从来没有人敢对我做这种事情。   厉陌尘想着想着,反而气笑了。   恰在这时,他的另一个助理送上了调查的有关高顾笙的近期资料。   高顾笙因为体质的原因很少出门,换而言之,在别人眼里,高顾笙就是一个死宅,每天保证着家和宿舍的两点一线,也不怎么和朋友外出吃饭。   这主要是因为前一段时间高顾笙身边的保镖没就位。   也因为如此,经常与高顾笙在一起的几个朋友就变得格外显眼起来。   厉陌尘看着高顾笙朋友们的资料,微微挑眉。   放在最上面的是孙珺的资料,孙珺的事情闹得沸沸扬扬,圈子里面都传烂了。他对于这件事情的始末也知道得非常清楚,他经常看的那个视频就是高顾笙伸手去拉孙珺的视频。   听说这位真少爷,如今拜在大师名下,在之前的画展上一战成名,让他彻底的走入了绘画的圈子,人脉关系网也为他打开。   而孙家也是他背后的一大助力,那个孙琅玕这段时间像变了个人似的,只顾埋头工作,就像是在偿罪,孙家的产业扩张速度非常快,贸然对上的话,哪怕是厉家也会吃点苦头。   高顾笙在孙珺最落魄的时候,将他从泥地里拉出来,厉陌尘丝毫不怀疑孙珺会被高顾笙吸引,他可能会是高顾笙身边最令人厌烦的一只苍蝇。   下一张则是云知意的照片,云家大小姐,出现在高顾笙身边最频繁。   再下一份是墨桦的资料,他是体育系特长生,天资很高,可能会进入国家队。从小在孤儿院里面长大,没有背景,但是它背后的福利院。是高家名下的产业,倒是不好从这方面入手。   照片中的墨桦没什么表情,让人感觉莫名危险。   最后一张则是周镜的资料,周镜是数学系的奇才,连跳三级进入京大,在这一群人里面年纪最小,却已经进入了数学系教授的实验组,前途不可限量。   厉陌尘骄傲而自负,他不认为这群小孩子会威胁到他,但他向来是一个喜欢未雨绸缪的人。   既然小猫不乖,敢对他露出爪子,那就别怪他将小猫的指甲剪掉了,也算是略施小惩。   他可以忍受高顾笙的小脾气,他的那些小手段也不会伤他丝毫,但是敢对主人露爪子的小猫有必要接受惩罚,这样他才会知道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   高顾笙跟在他身边后,身边可不能有这些苍蝇。   ……   到了晚上,高顾笙一行人凑在了一起,每个人脸上的表情都十分复杂,其中高顾笙脸色就像是用了十年没刷的锅底。   “来,大家都说一下,今天下午遭遇了什么。”   墨桦整理了一下自己的护腕,“有几个人跟我说,如果是再接近你的话,就打断我的腿,取消我进入国家队的资格。”   孙珺有些无奈得笑了笑,道,“有人跟我说,有孙琅玕在,我不可能拿到孙家的产业,他们可以帮我在孙家拿到实权,代价是不能靠近你。”   周镜推了推自己的眼镜,他手边还放着一摞数学题,“他跟我说让我离你远点,要不然这次找的是我,下次找的就是我爸妈了。”   高顾笙听得火冒三丈,他最烦的就是这种牵扯到身边亲戚朋友的手段,一个假温凉,一个厉陌尘,他真的忍着两个神经病很久了。   没想到之前那次发神经之后,厉陌尘还没完没了了。   他气得额头青筋突突的跳,刚想狠狠地一拍桌子,没想到身边有个人比他拍得还快、声音还大。   只见云知意一拍桌子,愤怒地站了起来。   “什么啊?这是做什么?明明老娘才是小笙身边的唯一的女生吧?为什么他把你们挨个警告了一遍?却偏偏没有警告我?老娘看起来就这么没有魅力吗?!”   高顾笙:……   墨桦:……   孙珺:……   周镜:……   面对这个死亡问题,周镜冷静地推了推眼镜,身先士卒,“有没有一种可能,可能对方觉得你和顾笙有生殖隔离。毕竟人和猴子是没有办法产生爱情的。”   “眼镜!你给老娘死——!!”   高顾笙连忙轻咳一声转移火力,话锋一转,“总之这件事情你们别担心,我会处理的。”   孙珺担心地看着高顾笙,“小笙,我把这件事情与我爸妈说过了,我爸妈说会和厉家那边谈一谈,厉家没必要和我家硬碰硬。你自己别硬撑。”   从云知意的“魔爪”下逃出来的周镜冷静地推了推歪歪斜斜的挂在鼻梁上的眼镜,顺手理了一下像被屁崩过的头发,“顾笙,你是怎么惹上他的?”   高顾笙烦躁的抓抓头发,叹道,“我也不清楚这个神经病是怎么想的,难道是他之前让我进万星娱乐,我没进,他记恨上了?”   “第一次见面这人还挺正常的,现在见面就变成神经病了。”   “难道是哥的魅力太大,就连万兴的总裁也抵挡不住哥的魅力了?”   “我知道帅是一种罪过,我应该被千刀万剐。”   云知意一巴掌拍在他的后脑勺,“正经点小笙,都什么时候了,你还耍宝。”   “你没看出来他这是想干什么吗?他想让你身边的人疏远你,切断你的社交,你赶紧打电话问问你爸有没有事。”   高顾笙一边拨打电话一边说,“这个不太可能,我爸毕竟是公职人员,难不成他能把手伸到局子里去。”   一阵忙音后,那边接通了电话,高顾笙把今天的事情简单一说,然后问道,“所以老爸你那边没事吧?”   高誓那边倒是没有发生什么意外。   黎助理还在交大队里面关着,厉陌尘自己也从局子里面刚走了一遭出来,想必暂时之内对局子有点心理阴影,不太想和有关局子的事情沾边儿了。   不管怎么说,他暂时还不敢嚣张到去动高誓。   虽然知道自家老爹不会有事,但高顾笙还是暗暗松了口气,接着他走到角落处,对自家老父亲道,“老爸,你把上次那二十个保镖们派过来呗,我要和那个傻逼总裁单挑!”   “不,二十个还不够,我要四十个!!!”   听着儿子气急败坏的怒吼,高誓饶是生气,也忍不住被逗笑了,“四十个还单挑?”   高顾笙理直气壮,“当然是单挑啦,是我们四十个单挑他一个。”   高誓摇头,“好了,别闹了。保镖可以派给你,但是你不能让他们去打架群殴,这可是要被抓进去的。”   高顾笙挠挠头,“嗯好,但是如果是他先动手的话,我这应该算是正当防卫吧?”   ……   总而言之,高顾笙最终还是成功地从老爸那里请来了四十名大将。   他回到小伙伴中间,豪气万丈地一挥手,“放心吧,等明天这家伙就能被我处理掉了,你们别担心。”   孙珺苦笑着看着这样子的高顾笙,感觉更担心了。   倒是周镜推推眼镜,理智道,“有你父亲在,好像确实没什么可以担心的,有需要叫我,我把我导师叫上。”   周镜可是老师们的心头宝,高顾笙毫不怀疑,要是周镜开口,那些老教授们真的会冲过来为周镜撑腰。   但是一想到一群白发苍苍的老教授捧着保温杯,拄着拐杖,颤颤巍巍跑过来为自己撑场面,就觉得自己真是罪大恶极。   厉陌尘他何德何能啊!能请得动这么多老教授?呸!他不配!   墨桦还是那个平静冷淡的样子,说话却带着一股狠劲儿,“如果明天需要打架的话可以叫我。”   高顾笙皱眉,“什么打架不打架的,咱们可是文明人。还有华子,你平时注意着点你的身体,你可是未来的运动员,可不能伤着。”   云知意一拍桌子站起来,脑后的马尾辫跟着跳了跳。   “放心吧小笙!老娘不会让这个神经病碰你的!我这就回家,让我爸妈再给我派二十个保镖过来,这些保镖都借给你,放心吧!”   高顾笙热泪盈眶,“云姐,你太豪横了。”   敲定规划,高顾笙开始联系厉陌尘,厉陌尘给高顾笙留了不止一张名片,高顾笙随便翻翻就翻到了一张,他打电话过去。那边响了两声就接听了。   “你好。”   男人的声音低沉而优雅,颇为动人。   只是高顾笙心里暗暗犯嘀咕,心道,这上面名片的电话居然真的是他自己接?他不怕被人打电话烦死吗?   高顾笙不知道的是,从今天下午干了那些缺德事儿之后,厉陌尘就觉得高顾笙会给自己打电话,这不,守着电话一晚上了。   高顾笙懒得和这神经病多兜什么圈子,他开门见山问,“今天下午就是你威胁了我的朋友?”   厉陌尘低笑一声,道,“你就是为了他们给我打电话的?”   高顾笙感觉他说话简直莫名其妙,不因为自己的朋友给打电话,还能因为什么事情?   高顾笙不耐烦,“你有什么资格这么做?”   厉陌尘,“倒不为什么,只是为了给小猫剪剪爪子。”   高顾笙被这句话麻的浑身起鸡皮疙瘩。   “大哥,你下午抢了我的志愿服务活动,还违规占用街道,我只是尽了一个公民应尽的责任而已。”   厉陌尘下意识,“你打电话给交警大队的事情,我可还没找你的麻烦。”   这句话一说出口,厉陌尘就下意识地皱起了眉头,这句话可并不符合他的霸总人设,感觉整个人的逼格都降了下去。   电话那头的声音听起来很是无语,“大哥,你干那事儿还不让人说了吗?咱老实点,这局子该进就进,知错就改,还是一条好汉。”   厉陌尘的脸色彻底黑了下来,这可和他想象中掌控全局的对话完全不一样。   要是在平时敢逮着他的伤疤戳的,他早就收拾了,可眼前这个人不仅戳他伤疤,甚至自己伤疤就是对方亲自制造的。   他听着对方的声音却觉得对方古灵精怪,甚是可爱。   “我想你给我打电话,应该还有别的什么事情?”   他试图把话题掰回来,希望能够主导对话。   高顾笙从善如流道,“啊,没错,关于我朋友的事情,我想找你谈谈,咱们明天约个时间吧,就在我学校旁边的咖啡馆,你觉得怎么样?”   高顾笙一张口,厉陌尘就被这大惊喜给砸晕了。   这可真是意外之喜,厉陌尘之前就想约高顾笙,约了几次都没约到,这次倒是轻而易举得就让这个男孩松了口。   厉陌尘调整了一下坐姿。   他穿着一身黑色的丝绸浴袍,坐在月光下,手里酒杯轻摇,杯中的红酒倒映着月光,反射出漂亮的色泽。   呵,果然,不过是只爪子比较锋利的小猫咪而已,爪子再锋利也还是猫。   主场位置调换,厉陌尘终于找回了熟悉的感觉,不慌不忙起来。   他知道逗小猫不能一直紧绷着,既然小猫对他露出了肚子示好,他也不介意给小猫一点甜头。   于是他爽快道,“好,那就去你学校。”   高顾笙确认了一下,“那就明天早上十点,你没问题吧?”   “没问题。”   厉陌尘还要再说什么,就听见了一阵忙音,电话被挂断了。   他也不恼,看着挂断的电话,摇摇头,几乎可以想象到电话那头的少年被气的面颊红润,双眼晶亮的样子。   一定很可爱。   ……   厉陌尘本来是这么觉得的。   可是他左思右想,也没有想到当他身边只带着一个助理赶到咖啡厅时,迎接他的居然是黑压压的一片黑西装,就像是昨天的地位倒转。   而一群黑西装之中,高顾笙就大马金刀的坐在咖啡厅正中央,翘着二郎腿,一副大爷风范,看起来相当的嚣张。   这可和自己想象中被气出眼泪的小猫咪的样子截然不同,这哪里是小猫,简直就是吃人的猛虎。   厉陌尘还顿了一下,想确认这些黑西装是不是他找同学假扮的,可惜是让他失望了,他也是堂堂总裁,这些人到底是真正的保镖还是临时找人凑出来的群众演员,他一看就知道。   而此时,他也终于察觉到,似乎有什么脱离了他的预期。   就比方说,雇佣这些保镖,哪怕仅仅是雇佣几个小时,它的价值也不应该是一个穷学生能承担的了的。   高顾笙一扬下巴,敲敲桌子,就有一个黑西装上前一步,为他沏茶,高顾笙笑眯眯地挥了挥手,“来,历总坐。”   厉陌尘皱着眉头,“你这是什么意思?”   高顾笙摊了摊手,“什么什么意思?厉总您应该知道,您那天叫了这么多保镖,把路给封住了,我心里很害怕,所以我叫了点人来壮胆子。”   不容厉陌尘辩驳,两个肌肉壮硕的黑西装将厉陌尘半拖半拉地按到了椅子上面,他面前还放了一杯冰美式。   高顾笙邪魅一笑,“怎么样?现在厉总可以好好听我说话了吧?”   厉陌尘面色沉沉,“高顾笙,我对你很有好感,现在收起你的玩笑,还来得及。”   高顾笙笑眯眯道,“哎呀,什么玩笑?我怎么听不懂?我不过是叫厉总来这里喝杯咖啡而已。”   厉陌尘气笑了,“你也不想你的父亲失去工作吧?”   有人骂高顾笙,高顾笙大不了骂回去,骂完之后气儿消了也就算了,但如果是骂高誓,却是碰到了高顾笙的逆鳞,这个仇高顾笙会记到下辈子。   他脸色一下子就沉了下来,冷冽的目光哪里像什么娇软可爱的小猫咪,简直就是一头幼狼。   “有意思,现在厉总嘴还是这么硬。”   两人对视,虚空中仿佛有闪电划过,周围的人大气不敢喘一口,如同看到了两只头狼之间的对决,移开目光便是另一种示弱。   厉陌尘处于弱势位置,却不见丝毫怯意,高顾笙年纪虽小,却已有头狼风范。   然而两人的对视没对视个几十秒就被打断了,一串叮叮当的声音响起,贯穿整个咖啡馆。   这是在咖啡馆里,所有人的手机一起响出的。   高顾笙打了个手势,拿出手机,低头道,“等等,先停一下,我先看看消息。”   厉陌尘脸色一黑,他原本还觉得,如果能征服这样子的高顾笙也会很有趣,没想到对方说把自己放弃,就把自己放弃。   自己把这场对事当做猎人与猎物之间的你追我逃,对方却因为一个消息就把自己给,抛下了。   厉陌尘冷笑,“看来你……”   他话还没说出口,就见高顾笙突然抬起头,看着他目光非常复杂。   “那个厉总,要不你还是先看看消息?”   厉陌尘讽刺道,“我是一个尊重对手的人,不像是某些人……”   高顾笙毫不客气地打断他的话,诚恳地建议,“真的,那个厉总,我觉得你还是看看比较好。”   高顾笙的声音诚恳得就像是对自己偷吃了二里地玉米棒子这件事供认不讳的大狗熊。   他的双眼中写满了真诚   “厉总,你家没了。” 第六十八章 高顾笙:进局子唠唠嗑   #皮皮宝宝 住院#   #白诗舍亭榭#   #秦时#   #万星#   #万星娱乐合同#   一打开热搜, 热搜上有关万星娱乐的就占了五个,个个后面都顶着一个血红血红的“爆”字。   在这些热搜下面,网友们炸了锅, 简直就像是往油锅里面泼入一勺沸水似的, 整个互联网接近瘫痪。   “我□□□□操!我真的不知道该说什么了。”   “妈的,一觉醒来娱乐圈的房子塌了一半。”   ……   “有锤吗?没有锤吧?抱走我们家女神不约, 白诗是从哪里冒出来的?肯定是碰瓷。”   “不像啊, 舍亭榭看起来根本不像是这种人。可是这个爆料的好像是舍亭榭的助理耶,你看图上这胳膊、这腿、还有这背上,也太吓人了吧?难道她真的有打助理的习惯?”   “楼主眼瞎,鉴定完毕。这锤都这么硬了,还闭着眼睛说瞎话。”   ……   “呜呜呜,我看着长大的皮皮宝宝。这么乖巧可爱的孩子, 居然有人心能这么狠心的对待他, 关键这样对待他的人居然还是他的亲生父母?”   “天呐, 他爸妈有没有心啊?这么乖巧可爱的宝贝,我疼都来不及。”   “我也搞不懂, 哪怕他爸妈对皮皮宝宝没有感情呢, 这么一棵摇钱树放在家里面怎么说都得好吃好喝的供着吧?要不是皮皮宝宝他们还不知道在哪个旮旯里面呢。”   “啊!真的气死我了!这两个人能不能判刑啊?!”   ……   “笑死了, 本来以为秦时的房子已经塌的不能再塌了,没想到现在又咣咣上来踩上两脚。”   ……   “说实话,这事儿应该是有人在搞万星娱乐吧, 突然之间就全爆出来了,还全都是实锤。”   “唉, 这事早该报了, 不管是不是有人在搞, 反正报出来了就好, 希望后续有能有个好好的处理。”   “我看我们家姐姐晒出来的合同,真是一边看一边掉眼泪。这个公司也太黑了,姐姐前一段时间每天连轴转,人都消瘦了好多,都有人质疑姐姐是不是吸了,本来以为姐姐这样连轴转至少到手的钱应该有不少,没想到到手不过四五千块钱。”   ……   这场盛大的吃瓜宴席开始于在一个小时之前的一条微博,这条微博以迅雷不及掩耳盗铃之势,迅速地冲上了热搜第一,很明显这背后是有推手。   发表这条微博的是一个娱乐圈大v。   博文是这样的。   【这段时间我一直在观察微博的热搜,发现了一件令我毛骨悚然的事情,话不多说,直接上图。】   博文列举了有关万星娱乐相关事件的热搜、以及没有上热搜但是漏出风声的事件,条理分明的列吃出整整一页,最早的事件甚至可以追溯到八年之前。   在八年之前,有一个小花以清纯出名,在某一天,却被曝出了大量的艳照,人设崩塌,在一片谩骂声中黯然离场。   这名大v发出了当时事件的整个起末,并敏锐地发现在当时并未广泛流通,并在事件结束后被全网范围暗暗删图、所有人怀疑是P图的一张聊天对话中,这名小花提到了“合同”。   在之后,就是从八年前到如今这期间零零散散的事情。除了这几位顶梁柱作的妖,还有小艺人们这段时间身上被扒出过的事情。   按照时间线列举:   狗仔拍到疑似某名艺人在夜场热舞,被辟谣。   某艺人面颊浮肿,身形消瘦,自称是为了贴合角色。   秦时粉丝踩踏事件。   曾有人拍到舍亭榭助理的身上有伤痕。   秦时被曝光与多名对象交往。   皮皮宝宝的粉丝去探望皮皮宝宝,并和他合照,在之后将合照放到了微博上。有细心的网友发现皮皮宝宝的小臂处有一道红痕,疑似是被打之后留下的疤痕。后来,皮皮的家人亲自出门辟谣,表示那只是皮皮身上的印记,请大家不要过多解读。   秦时因多项罪名入狱。   白诗状告经纪人等人引导钱.色交易,胁迫卖.淫。   万星娱乐两名艺人因吸毒入狱。   ……   看似不起眼的小事,在之后都有了令人胆战心惊的结局。将这些事情串联起来才发现,林林总总的事情列成了长长的一页,称得上是触目惊心。   一直列到最近爆出的一组照片。   在照片上,是万星娱乐名下的小网红。   这些小网红们在照片上的精神状态与平时在广告以及节目中表现出的截然不同,他们看起来困倦又疲惫,甚至还有几分胆怯。更让人愤怒的是,在他们身上,或多或少都有不正常的疤痕。   很明显,这是不是由于磕磕碰碰产生的,而是被打出来的。   这些事情一桩桩,一件件串起来,居然高达几十条。   在文章的末尾,大v说:   【或许是我敏感了?可是一个集团发生这么多事情,而且这些事情的重合度非常高,让我很难不阴谋论。   就比方说因为合同而产生的争端就高达五起,我真的会怀疑万星娱乐给艺人签的合同有问题。   而且万星娱乐真的是一家很大的公司,几乎是撑起了娱乐圈的半边天。如果万星娱乐想动什么手脚,那那些艺人真的很难反抗。】   由于这条热搜后面有推手,所以这篇文章在短短几十分钟内浏览量就高达几十万。   在最开始,下面是一片谩骂声,大多数都是这些明星的粉丝在骂这个大v胡言乱语,嘴上没有把门的   这其中,不少明星的战斗力都非常强,看不得自己家的哥哥姐姐被如如此诋毁。   然而还没过半个小时,甚至在前面大v发的这篇文章的热度都没有完全扩散的时候,白诗就站了出来,然后转发了这条微博。   紧接着,有一个自称是舍亭榭助理的人晒出了自己身上的多处伤疤,有打伤拧伤也有烫伤。一片片伤疤,在女孩白皙的身体上,显得尤为触目惊心,在旁边还有医生的伤情诊断证明。   女孩儿说他是舍亭榭的助理。在舍亭榭身边跟了五年,现在合同到期,她终于忍不下去了。   “舍亭榭的脾气非常糟糕,完全不像是平时表现出来的那样,在私下的时候,他稍有不顺心就会打骂我们这些助理,有时候还会把咖啡和热水往我们身上泼。”   “我身上这片烫伤就是他往我身上泼了咖啡却不让我换衣服,继续工作留下的。”   “很多人都羡慕我能成为舍亭榭的助理,当初我也是她的粉丝,因为喜爱,所以走到了她的身边,可是我没想到她本人竟然是这样的。”   “我签了合同,如果跳槽的话,要赔付高额违约金,所以这五年我一直咬牙忍了下来,现在五年的时间过去了,我不想忍了。”   舍亭榭的粉丝与舍亭榭本人对外营造的温温柔柔的形象截然不同,粉丝战斗力非常强,也就是秦时的粉丝能让他们甘拜下风,除此之外,他们过境之处宛如蝗虫过境,寸草不生。   她的粉丝里面嘴臭男占比非常大,他们对小助理的外貌身材进行了全方面的抨击,并最后下了结论,指出小助理这是嫉妒舍亭榭,所以才要给她抹黑。   他们毫无保留的像这个女孩儿倾泻着恶意,言语用词放在任何一个女孩身上都会让她们濒临崩溃。   舍亭榭的名字自带流量,短短几分钟之内。小助理发的声明,就一路扶摇直上,带来的热度几度威胁到了程序员们的头发。   然而,被一群人围攻的小助理却不慌不忙,她显然有备而来,就在热度疯狂上升的时候,干脆地甩出了一段视频、一段音频。   在视频中,舍亭榭面目狰狞,完全不像是平时温柔的样子。她就这么把一杯从咖啡机里刚刚接出来的、温度高达90度的水,泼到了小助理的身上。   而那段音频则是一段长达一分钟的国骂,用词之脏,让人难以想象到这是从一个。以温柔知性为记忆点的女明星的嘴里说出的。   怎么说呢?舍亭榭那些嘴臭男粉丝看了都自愧不如。   这一段视频和音频显然给人们的心灵带来了极大的震撼,甚至有一分钟的空白期。   有人怀疑,这些视频和音频是合成的。   可是没出几分钟,就有大佬跳出来证明这段音频和视频没有任何裁剪的痕迹。   接着又有人开始质疑视频中的舍亭榭并不是她本人,可能是替身。   小助理就像是早有预料似的,又接着甩出了几个视频。视频中,正脸侧脸和背影全都有,都是舍亭榭骂人时的狰狞表情。   舍亭榭的对家,一位时下正火的大花,看热闹不嫌事事大似的给这条微博点了个赞。   过了一会儿赞被取消,她发微博道歉,解释自己是手滑了。   然而没过两分钟,大花就亲自上微博发了一则声明,说刚才的道歉微博根本不是自己发的,而是经纪人发的。   她说赞就是她点的,她就是要吃瓜。   还说早就看不惯舍亭榭这副装模作样的样子了。   女明星直接开撕让这件事情的热度直接拔高到了一个新高度,那个大花干脆借此机会@了一下承泽奇的微博号。   有人在下面问承泽奇是谁。   不少人跳出来解释,承泽奇在娱乐圈的地位可谓是无出其右,只要粉丝们看到自家正主妆造设计师是他那粉丝们的心,就先稳了一半。   “我操,我突然想起来,当初承老师说自己进圈就是为了追星,可是后来他隐退了。开了一家化妆屋。该不会是因为承老师他看清了舍亭榭的真面目吧?!”   “别瞎说好不好?姐姐和承老师是和平分开的。”   “楼上的,你怎么知道是和平分开的?你才是瞎说吧。”   ……   吃瓜群众兴奋地端着碗,等待分瓜,而承泽奇这时接到了舍亭榭的电话。   电话中的舍亭榭与程泽琪说话的语气依然是当年那样,虽然是在求人,可语气中依旧带着自傲的高高在上。   “泽奇,咱们也是合作了这么久的老朋友了,你帮帮我好不好?”   “我又不是明星,我怎么帮你?”   “你只要在网上为我发一则声明,说我不是那样子就好了。”   承泽奇笑了一声,“你觉得我说他们就会信吗?”   舍亭榭连忙说,“当然了,你在圈子里的名气这么高。”   说到这里,舍亭榭的语气变得酸溜溜的,当初明明承泽起是她一个人的专属化妆师,可是后来就因为一个外人和她离了心。   承泽奇离开之后,开了一家化妆屋,整个圈子里面谁都可以找他约造型,她自己想约都要排——甚至还没有排上过。   舍亭榭放软了语气。她很会利用自身的优势,他知道承泽琪最喜欢她这副温温柔柔的样子,于是她轻轻柔柔地说,“咱们好久没见了,这次之后出来吃个饭好吗?有什么误会,是不能说开的呢?”   承泽奇闭上眼睛,他回想起曾追随在舍亭榭身边的一幕幕,最后轻声问,“那当时你为什么不肯向你的助理道歉呢?”   承泽奇话音刚落,舍亭榭就变了脸色,没想到过了这么长时间,承泽奇竟然还记得这件事情,她不就是打了那个小助理一下,承泽奇就要离开她?   承泽奇还说是自己的粉丝呢,身为粉丝不就应该无条件地站在自己追的明星这边吗?   舍亭榭没有及时回答,让承泽奇明白了她的态度,这下承泽奇是彻底心死了。自己喜欢了这么多年的明星,突然就这样放下,说不清是轻松还是失落。   他淡淡地道,“就这样吧。”   他挂上了电话,可是下一秒手机铃声又开始疯狂的响了起来。   舍亭榭再怎么暴躁也知道现在这时候并不是闹脾气的时候,如果能争取到承泽奇为自己发声,自己就有了很大周转的余地,毕竟承泽奇在圈里的名声,真的非常大。   于是舍亭榭服软,“我错了,我已经意识到自己错了,你为我发声之后,我就去找那个小助理道歉,我再给她一笔钱,让她去整容,让她把脸上的疤去掉,好吗?”   承泽奇没有回答,他反而问道,“那你给那些公司老总和小明星牵线换取资源,甚至给那些小明星下药,把他们送到老总的床上去的事情,也是真的吗?”   舍亭榭的脸色一下子就变了。   承泽奇说得直白,但其实舍亭榭现在这件事情中承担的角色非常隐晦,她更多起的只是一个定位的作用,让那些小明星对于这场酒局不设防。   有公司的前辈在,他们会更容易的乖乖走进设好的圈套。   可是不管再怎么狡辩,舍亭榭在里面承担了作用,并且获取了利益,这件事情也是真的。   甚至有些老总是她亲自牵的线的。   没错,她是清纯的国民姐姐,是所有宅男心中的无可撼动的女神,可靠自己去争取资源实在太累了,比不过用更加快捷的方式去换取——反正用来换取资源的,又不是她自己。   那些小明星得到资源,她也得到了资源,这难道不是两全的办法吗?那些小明星高兴还来不及,有什么资格说她。   虽然他心里是这么想的,但是她知道这件事情绝对不能承认,一旦承认她就完了。   她黑着脸问,“你是从哪里听来这些事情的?难道你还信不过我?”   承泽奇干脆的道,“是,我不信你。咱们没有什么可说的了。”   承泽奇再次挂上电话,舍亭榭开始疯狂的电话轰炸。   承泽奇就在这一片喧闹的电话铃声中,发出了自己的微博。   “当初我离开舍亭榭工作室确实是因为舍亭榭和她表现在外的形象判若两人。”   不但如此,他还点赞了白诗的微博。   微博彻底瘫痪。   可是事情并没有就此终结。   越来越多的人跳出来锤舍亭榭,曾经被舍亭榭迫害过的小明星们也勇敢地站出来发声。   这些小明星们不仅揭露了舍亭榭的真面目,同时,他们还提到了万星娱乐的合同。   有人发现了他们提到了合同这件事,但更多的人却沉浸在这场娱乐圈的重大塌方事故中。   粉丝们有理性讨论的,有激情开麦的,但是更多的还是对于万星娱乐的疯狂辱骂——因为大家都察觉到了。最近闹幺蛾子的明星或多或少都和万星娱乐能扯上点关系。   有一两个能扯上关系的也就算了,都能扯上关系,要不就是说万星娱乐的风水不好,要不就是说万星娱乐确实有问题。   路人骂万星娱乐败坏社会风气,粉丝们也骂万星娱乐黑心,压榨他们的墙头。   这些评论不打上马赛克都没法往外发,但尽管如此。那些被发出来的言论还是让人看着眼前一黑。   厉陌尘一看这些评论就知道事情糟糕了。   他这时候哪还有心思去和高顾笙谈风花雪月,他当即起身,甚至顾不上打招呼,就急匆匆地一边打开电话本一边往外走,可是没走几步,就被一群黑西装拦住了去路。   厉陌尘声音冷沉,蕴含着无穷的怒意,“你还想做些什么?我现在很忙,没空陪你玩这些。”   高顾笙从聊天框中抬起头来,笑眯眯地看着他,“厉总,别走啊!这事儿还没完呢。”   “您再等个两分钟。”   高顾笙虽然用的是商量的语气,但被这么一群黑西装夹着,厉陌尘根本没有选择的余地。   他沉着脸,有些焦躁地按了一下胸口。   厉陌尘还想再质问些什么,没想到不用他继续等下去,就看见一条热搜从下面直冲到顶。   #万星娱乐偷税漏税#   厉陌尘的脑子嗡的一声,一下子就炸了。   这条热搜直接把万星语乐的根基给挖了,和之前那些有关艺人的小打小闹根本不一样。   艺人没了,还能再招。但如果万星集团没了可就完了。   厉家的转型计划中途被高誓掺和了一手,还没有开始,现在全部家当都压在万星娱乐上。   刚才那条热搜就像是吹响了起跑的号角,伴随着热搜的上升,其他一些零零散散的热搜也迅速地升了起来,包括但不仅限于:   #秦时漏税#   #舍亭榭漏税#   下面还有其他几个明星,都是万星娱乐叫上号的。   这些明星的偷税漏税金额少则几百万,多则上亿。   而在那条万星娱乐偷税漏税的热搜下 则是厉陌尘——或者说是整个万星娱乐偷税漏税的金额。   居然离谱到高达整整十个亿,   这个数字把人给震得大脑一蒙。   “钱多到一定程度就真的变成一个数字,我看到这个数字,竟然想象不出来到底有多少。”   “我算了算,从单细胞时期开始工作。一直工作到现在,我勉强可以凑够这十个亿。”   “现在的娱乐圈儿还真是有够捞钱的。”   ……   厉陌尘顾不上去看网友的评论了,他被这条消息震得眼前发黑,他想不明白,自己不过是出来见了个面的功夫,自己的家怎么就被偷了?   谁是万星娱乐的总裁?他才是万星娱乐的总裁。   怎么在他不知道的时候偷税漏税的罪名已经被扣上了,前面的那些流程呢?   为什么他没有接收到一点消息?   然而,等不及他思考了,周围的黑西装们向他逼近,他就动弹不得了。   楼下警笛响起。   眼前的高顾笙依然漂亮到失真,他笑得像只狐狸,美好得不可言喻,说出的话,却像是一桶冰水浇在了他的头上。   “厉总,别走啊,咱进局子里面去唠唠呗!” 第六十九章 高顾笙:致命打鸡   对于厉陌尘来说, 今天这一天过的可真是太刺激了。   在一个小时之前,自己还是万星娱乐的总裁,身价过亿, 在娱乐天可谓只手遮天。   在一个小时之后, 他周围一圈黑西装像包粘豆包似的,将他紧紧包住, 再外面是一圈警车, 好似那莲花酥一层包着一层。   一条微博让他直接被定性成违违法乱纪人员,敢要动一动,就地升级成为逃犯。   周围到警笛声四起,堪称四面楚歌,这时的他和西楚霸王狠狠地共情了。   眼前的高顾笙已经躲在了黑西装中间,隔着重重人群笑眯眯的看着他, 眉眼弯弯。   厉陌尘又气又想笑, 没想到这个小家伙竟然还有几分心计, 在占据了绝对优势的情况下,还往后躲, 想把自己给藏起来, 躲到完全安全的地方。   ——真想击破他的防御, 把他拉出来,狠狠地贯穿,看着他惊慌失措的样子, 好好地让他明白,谁才是主导者。   这个念头在他脑海中过了一下, 很快就被警笛声拉回了现实。   他不得不面对眼前的情景——自己已经不再是高高在上的总裁了, 而是将要被拿下的犯罪分子。   肩膀和手臂被有力的大手死死扣住, 哪怕是他经常锻炼的身体, 也没有办法挣脱丝毫,所有的一切都在不断地提醒着他,他马上就要被抓获了。   不,他绝对不能被抓到。   万千念头在厉陌尘的脑海中迅速掠过,他的双眼渐渐变红。   偷税漏税还是小事,大不了让厉家大出血一次,蛰伏几年,只要有他在,厉家就能回到原本的位置上,甚至变得更加辉煌。   可是这次行动如此迅速,谁知道那些人究竟查到了什么东西?   他不能被抓到,如果被抓到的话,可能那些事情就暴露了,那才是真的完了!   咖啡厅大门已经被打开,警察们冲了进来。黑西装让开了路。   十米,五米,两米……   厉陌尘的双眼完全变为血红,他这双血红的眼睛不似人类,看得高顾笙心头猛地一跳,一股不祥的预感冲上心头。   在厉陌尘的眼睛完全变为血红的刹那,控制住他的四个大汉竟然同时高高飞了起来——没错,就是凌空飞起,简直像是被迎面而来的重型卡车给撞飞了。   高顾笙看到在厉陌尘的心□□发出一阵暗金色的光,夹杂着丝丝不详的血色,与他的眼睛的颜色极为相似。   厉陌尘猛地向他冲了过来,他甚至来不及反抗,世界就陷入了一片黑暗中。   “糟了!这是什么东西?!快——”   现场陷入了一片混乱之中,心中不安驱车赶来的高誓只看到一阵暗金色的光芒裹杂着高顾笙,向着远方窜去,然后不见了。   暗金色的光芒,与他在梦境中看到的一模一样。   头爆发出一阵剧痛,高誓死死的咬住舌尖,直到尝出血腥味。   不行,不能在这个时候昏过去,至少不能在这个时候!   片段如同破碎的玻璃刺入他的大脑,梦中的场景一幕幕浮现,将他笼罩。   高誓踉跄跄着向高顾笙的方向追了过去。   剧烈的疼痛让他眼前出现短暂性的失明,有什么声音在耳边爆裂似的响起,那是过于疼痛,身体无法承担而造成的耳鸣。   恰在此时,天空猛地变暗,刚才分明还是晴空高照,艳阳万里,现在不知从何而来的一大片乌云,已经将整片天空笼住。闪电明灭,雷声嘶吼,大雨瓢泼而下。   好像整个世界都在阻止着他。   他身子一晃,感觉自己脚下踩的像是云朵,轻飘飘地无法着力,向前方倒去。   有人将他接住,抱在怀里,轻柔地分开他的唇齿,淡淡的乌檀木香气将他包围。   “睡吧,别担心。”   ……   高顾笙动了动,慢慢睁开了眼睛。   比视觉率先恢复的是嗅觉和听觉,他闻见一股淡淡的霉味儿,就像是放在阴暗中久未打扫的木板散发出的味道。   耳畔是新闻播报,字正腔圆的女声正播报着城市交通的规划。   “……铁路将贯穿坪郊,或许我们可以期望这条铁路将会为B市经济带来新一轮的升级。”   哇哦,老爹果然厉害!之前买的那块地,这下子至少得翻了50倍,赚翻了赚翻了!   高顾笙的视觉终于彻底恢复,他看到了低矮的屋顶。   这间屋子没有开灯,只有电视机的光线在整间房间中变幻着。   “你醒了。”   低沉的声音在他耳畔响起。   说实话,这声音听起来沙哑中带着一丝性感,很有魅力,如果这不是厉陌尘的声音就更好了。   高顾笙艰难地动了动,所有的感官终于全部苏醒,他这才发现自己是躺在床上的,被裹得像个粽子似的严实。   密密麻麻的绳子一层叠着一层,就像是中秋买回来的螃蟹,一斤的螃蟹,半斤的绳。   高顾笙心中瞬间警铃大作,他知道自己的体质究竟有多么要人命,现在小黑屋、危险的男人、捆绑、床——所有的要素都到齐了,真是让他想不在意都难。   高顾笙动了两下,勉强打起精神警惕地望着眼前的厉陌尘。   高顾笙也不知道自己昏迷了多久,大概不会超过一天吧,但是眼前的厉陌尘却已经和之前记忆里的厉总大不相同。   这个厉陌尘的胡子没有刮,下巴上已经出现了短短的一层青茬,整个人透着一种颓废感,偏偏目光如同鹰隼般锋利,这样的反差让他看起来分外迷人。   忽明忽暗的电视机灯光打在他的侧颜上,勾勒出他起伏的肌肉曲线,与锋利的侧颜,随便拍一张照片都是能够破圈的神图。   可惜他面前的是高顾笙。   在高顾笙眼里,厉陌尘就是一个可能威胁到他菊花安危的恐怖分子。   高顾笙虽然被绑得严严实实,但依然摆出了防御的姿态,“厉总,你不过是偷税漏税而已,把税款交上了,进局子几年也就算了,绑架可是重罪啊。”   厉陌尘像是听到了什么好笑的笑话似的,冷笑一声,他猛地俯身过去,与高顾笙呼吸纠缠,两人的鼻尖几乎要贴在一起。   “ 哦?重罪?我还想再犯一件更严重的罪呢。”   光从他背后打过来,高顾笙目光所及之处,皆是一片阴影,厉陌尘手指轻动,虚虚抚上他的鬓发,指尖掠过他的耳朵,又抚上他的脸颊。   “ 我厉陌尘想要做的事情,还没有什么能够阻挡我。”   高顾笙被他摸得起了一身鸡皮疙瘩,身后汗毛根根倒竖。   【卧槽!大哥,什么叫“没有什么能够阻拦你”啊?你这是犯罪!犯罪!犯罪啊你知道不知道?你是没把法律法规放在心上吗?】   这人太危险了,妥妥就是一个不把法律法规看在眼里的犯罪分子。   高顾笙警惕而戒备的目光取悦了厉陌尘,他的目光柔和下来,动作却更具有侵略性。   厉陌尘的手缓缓下移,按住了高顾笙纤细的腰侧。   “其实你都明白吧。”   【我明白你个头啊我明白!】   厉陌尘的手很热,隔着一层衣衫,却依旧要将他烫伤。   高顾笙脸色难看,他感觉自己的后花园岌岌可危。   “大哥,您之前好歹也是堂堂一代总裁,在娱乐圈一手遮天,现在玩强取豪夺的戏码不太合适吧?”   厉陌尘低笑一声,“你的意思是强扭的瓜不甜?”   高顾笙连连点头——这不明摆着吗?   厉陌尘低笑,“谁说不甜?我喜欢的,就是甜的。”   “送上门的太多了,偶尔见到你这种,也蛮有趣。”   他这么说着,手缓缓移动,就要从高顾笙T恤的下摆伸进去。   眼看眼前这人铁了心的要对自己下手,高顾笙实在忍不了了,他腹部发力,趁厉陌尘精.虫上脑警惕心下降,狠狠抬起腿击中了厉陌尘的下三寸。   ——这时就不得不说厉陌尘和高顾笙的姿势了。   高顾笙被捆成一条毛毛虫,厉陌尘想要靠近他,就把一条腿跪在了床边,另一条腿蹬在地上。   这个姿势很有压迫感,但是也把自己的最脆弱的部位暴露给了高顾笙,也不知道是练过铁裆功呢,还是要装逼不要命。   高顾笙才不管这攻击姿势下不下流,他只知道能击退流氓的攻击就是好攻击。   高顾笙这下子可谓是用尽全力,在他坚硬的膝盖和厉陌尘男人身上最脆弱的地方狠狠接触时,他几乎听到了鸡飞蛋打的声音。   厉陌尘猛地弓起腰肢,脸颊像加了特效似的瞬间爆红,整个人就像一只煮熟的虾子。   高顾笙猛地往后一仰,一招兔子蹬鹰,狠狠地把自己四十二码的脚印在了厉陌尘的脸上。   “阿打——!”   厉陌尘受到重击,重重地躺倒在地,高顾笙秉着趁他病要他命的原则,从床上弹起,灵活的毛毛虫从半空中下坠,对能的转换进行了一次完美的演示。   在重力的加持下,只听“咔咔”两声,厉陌尘的肋骨被高顾笙给压断了。   别看高顾笙长得纤细,好歹也是成年男子,这一下子可一点不轻,眼看着厉陌尘就只有出的气儿了。   可惜高顾笙现在也耗尽了力气。真的像一只毛毛虫似的躺在地上动弹不得。   也不知道这绳子的绑法是谁教给厉陌尘的,他越挣扎越紧,之前还只是紧紧绑住的绳子现在已经几乎要勒到他的肉里去了,皮肉与绳子接触的地方被磨得生疼,可能已经磨破了皮。   高顾笙重重地叹了一口气。   他倒不是怕疼怕吃苦的性子,关键是这事儿他憋屈呀。   谁能想到自己在60个壮汉的保护下,还能被厉陌尘给掳走?现在老爸肯定急坏了吧?   虽然厉陌尘已经躺在地上,看起来人事不知了,但高顾笙心里依旧非常紧张,因为他知道厉陌尘在人身上绝对有古怪,一个正常人是不可能突破重重保护将他给掳走的。   况且,那60个壮汉只是明面上的人,在暗地里还有保护他的三名保镖以及一名灵警。   高誓在做了那个梦之后就本能的觉得厉陌尘有些不对,但在梦中他没有展现出丝毫异于常人的能力,在现实生活中更是没有出现任何异样,哪怕是灵管所前去调查也没有查出异常,所以不可能因为这件事情去申请长期的专人保护。   这一位灵警还是因为今天高顾笙要与厉陌尘正面接触,所以才批下来的。   灵警非常非常稀少,每天的任务都非常繁重,所以大家都能理解。   高誓申请灵警也不过是出于对高顾笙的保护,习惯性地将万事都准备周全。   ——谁能想到这么严密的保护都没能保住高顾笙?   高顾笙回想起在出发之前老父亲的谆谆叮嘱,当时还觉得老爸真是小题大做——六十个大汉,你能秒我?   没想到自己这次算是栽了。   唉,这事,去哪说理去?   他摇摇头,瞅了瞅在地上生死不知的厉陌尘,盯着他的脖子看了看,想着自己要不要再补上一脚,但又害怕力气太大把人直接整死了。   没想到下一秒,厉陌尘的胸口就发出了一阵淡淡的金光,暗金色的光芒将厉陌尘全身包裹住,高顾笙听见了细微的咔嚓声,刚才在地上摩擦蹭出的细微伤口,在这股暗金色的光芒下快速痊愈,至于他的肋骨和马赛克,虽然看不见,但也能猜到大概是也好全了。   高顾笙瞳孔骤缩,竭力向后退了两下,奈何身体被绑的结结实实,退也退不了多远。   这股暗金色的光,他是记得的,就在他昏迷之前,厉陌尘的心口也是发出了一阵暗金色的光芒,然后厉陌尘就像是磕了药似的爆种了。   不过是一眨眼的功夫,厉陌尘就再次睁开了眼睛。   他妈的,这下子彻底糟糕了。   厉陌尘睁开了眼睛,与他昏迷前不同,这次他的眼睛竟然是血红的,在血红之中掺杂着一丝淡淡的金光,令人有种莫名的恐惧感,大概是因为这双眼睛实在不似人类。   高顾笙有种莫名的感觉,好像眼前的不是厉陌尘,而是换了一个人。   难道是鬼上身之类的……   高顾笙正胡思乱想间,“厉陌尘”上前一步掐住了他的脖子,将他从地上提了起来。   窒息感与疼痛感,反而让高顾笙越发冷静。高顾笙小腹用劲,提起积攒的最后力量踹向厉陌尘的胸口,可是刚才分明能把厉陌尘轻易踹倒的强大力道,这时却被一只手轻飘飘的卸掉了。   他一手捉住了高顾笙的脚腕。   “小甜点性子挺烈的,我喜欢~”   他用力一甩,高顾笙被重新被扔回了床上。   刚才被掐住脖子的窒息感以及喉咙又痛又痒的感觉,让他剧烈地咳嗽了起来。   生理性的眼泪溢出眼角,高顾笙眼尾绯红,一股淡淡的香气从他身上渐渐地散发开来。   “厉陌尘”眸色变深,他欺身上去,趴在高顾笙的颈窝用力地嗅了嗅,“好香。”   就在这时,厉陌尘的左眼从金红色变成了黑色。   他的左手猛地抓住右手。   “够了,你想做什么?”   “不过是品尝我早就看中了小甜点罢了。”   “你想吃独食?”   “如果不是我的话,你现在恐怕已经重伤了,小甜点已经逃走了。”   高顾笙心下一惊,心道果然不错,眼前的人并不是厉陌尘——或者说并不只是厉陌尘,他身上还有别的什么东西。   许是看出了高顾笙的疑惑,“厉陌尘”转头看向高顾笙,脸上的笑容带着一股子邪气。   “ 不如问问我们的小甜点,看看他怎么想的吧?”   他靠近高顾笙,手指暧昧的拂过高顾笙的耳尖,笑道,“小甜点,你更想和谁做呢?”   高顾笙哑声问,“你们……究竟是什么东西?”   他笑着,“哎呀,你这么说可就太失礼了,我可是邪神。”   邪神?是他想的那种邪神吗?   邪神似是看穿了他心中想法,慢慢道,“我乃上古邪神,近日随灵气复苏而苏醒。若是在远古时期不知有多少童男童女自愿为我献身。”   高顾笙他耸了耸肩,“那还真是对不起了,我就是不乐意。能逼良为娼的神,我看也不是什么正经神仙,说不定在远古时期是邪神的洗脚婢。”   邪神脸色一沉,和缓的气质突然变得很可怕,接着脸色一变,又变成了厉陌尘冷淡,又带着点不耐烦的神情。   “好了,你与他争论这些做什么。”   “至少他得明白,他究竟是为了谁而献身的。”   “我可不想小点心把我误认成你。”   厉陌尘冷笑一声,“哈,那还真是抬举我了。能将你我二人混为一谈。”   高顾笙悄悄地往后挪着,然而,这小动作没有瞒过,那正在争论的两个人。   厉陌尘身上爆发出一阵暗金色的光,接着那股金光从他身上剥离出来,形成了一个暗金色的人形,模模糊糊的看不分明,隐隐约约能看出来是个人形。   看来这两位已经达成协议,决定一起享用他这块可口的“小甜点。   【救命啊爹!你要是再不来的话,你儿子我可就要被这两个禽兽给上了!】   高估生坚定地相信自己的老爸会把他从这两个畜牲手里救出来,现在他要做的就是拖延时间。   他看着这两人,突然灵光一动。   “厉总想要买一块不被所有人看好的地,就是因为这位邪神大人吧?”   “邪神大人?嗯,这个称呼我爱听。”   邪神被这个称呼取悦到了,他有些傲气地扬了扬下巴,“那是当然,厉家能取得如今的成就,有一大半是我的功劳。”   厉陌尘暗皱眉头,却没说什么。   高顾笙盯住了厉陌尘,捕捉到了在他冷淡面容下那一丝不耐。   他心里一安,然后问道,“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厉总这次可没有把那块地拍下来呀。”   被狠狠地戳了一下伤疤,厉陌尘的脸色愈发难看,偏偏旁边的邪神还在补刀。   “我当时可是说了让你准备好足够的资金的,没想到到手的机会你都抓不住。也不知道是谁把那块地买了下来,至少能翻个。四五十倍的收益,这么好的机遇,就拱手让人了。”   厉陌尘怒而沉声道,“我说过我已经做好了万全的准备,只是不知道谁得了先机,比我准备的刚好多了一千万。”   高顾笙看着两人争论起来,心下一定。   赌对了。   厉陌尘此人,霸道独行,强横□□,不允许别人有丝毫反驳的意见。   换言之,他就是一个标准的霸道总裁,把“霸道”演绎的淋漓尽致。   这样的厉总,怎么可能会允许有人在自己身边处处压制他,还要抢他已经看中好的猎物?   只不过是现在形式比人强,厉陌尘没有办法反击罢了。   恐怕厉陌尘一旦得势,就会反杀邪神,甚至将邪神的力量占为己有,白眼狼本狼者就是他了。   这也是明明在他昏迷的时候,厉陌尘完全可以强行对他做出需要打马赛克的事情,但是并没有做,反而耐心等待的原因。   除了他本身的恶趣味之外,应该也不想和邪神共享自己。   那么这个时候,他甚至不需要找太多话题,只需要抛出一个引子,厉陌尘就会乖乖上钩,把时间拖延下去,这是阳谋。   况且,高顾笙刚刚给了厉陌尘一次“致命打鸡”,虽然他那地方好了,估计一时半会儿也站不起来。   高顾笙于是,笑了笑,“好了好了,别吵!”   “看来厉总和邪神大人对这件事情非常不满嘛,这样吧,如果你们愿意放了我的话,我可以告诉你们究竟是谁占了先机把这块地买下来的。”   “如果没有猜错的话,恐怕厉总到现在还没有查出来,真正买下这块地的究竟是谁。”   高顾笙这话将两人的注意力死死地吸引了过来,不但是厉陌尘,就连邪神也非常关注这件事。   在邪神看来,抢地的那个人行为实在太过反常了,以超出市价三倍的金额,抢下了这块地,如果说他没有被谁透漏内部消息,邪神是不信的。   那么,究竟是谁能力比他还要大,让那个抢地的人能够压着底线,把这块地给买回去?   厉陌尘则是静静地看着高顾笙,半晌才缓缓道,“高顾笙,有时候你表现的真不像是一个普通人家的孩子。居然连这种事情都能知道。”   “你还知道些什么?”   高顾笙挑眉,“我可以说,但前提是你们得先放了我。”   邪神笑道,“哎呀,小甜点,你可真是太天真了,现在说不说的还由得着你吗?”   “你觉得以我的能力想让你把真相说出来很难吗?”   高顾笙看了看他们,“果然,你们看来并不想放过我。”   “好吧好吧,我也知道。那至少你们换个地方再和我做那种事,这好歹也是我的初夜,总不能在这种地方就这么潦草的度过。”   高顾笙环视四周,借助周围的光线可以看出这是一间小旅馆,非常小,是那种过夜只需要几十块钱,不需要身份证的那种小旅馆,他甚至可以看到墙角剥落的墙纸以及墙纸下斑驳的痕迹。   他这句话显然是戳中了厉陌尘的心思,想他堂堂万星娱乐的总裁,哪怕是一度春宵,也是挑五星酒店的总统套房,什么时候委屈过自己住这样一个破烂的小旅馆了。   如果不是现在外面有追兵,而邪神的力量尚未完全恢复,他才不会委屈自己。   在他看来,精美的甜点就应该配上精致的餐具,狼吞虎咽地草草吃掉,只会让自己留下遗憾。   况且这份美味的甜点还不是自己独享。   想到这里,他的脸色沉了沉。   “行,我答应你。”   一旁的邪神想说什么,但最终还是没有开口,想必在邪神看来,高顾笙是他们的掌中之物了,再劫难逃。现在他更关注那个力量能够威胁到他的是谁。   这俩人已经被稳住,高顾笙松了口气,他开口就扔出一个重磅炸弹。   “其实买那块地的是我家。”   “什么?这不可能。”   厉陌尘的脸上终于有了点别的什么神色。   他不是没有去查过抢那块地的人,可是查来查去都只查到了一家小公司,这家小公司实在是太小了,小到流动资金也不过是几百万,根本不可能花费一个多亿来买一块人人都不看好的地。   在这家小公司背后,肯定还有其他人。   可是他最终也都没有查到那幕后的人,查到最后他几乎要怀疑自己是不是多想了——可能那家公司的老板就是个人傻钱多的蠢货呢?   可现在,高顾笙告诉他,买下那块地的是他高顾笙家。   开什么玩笑?   厉陌尘沉声道,“你最好不要耍些小花招,你的家庭我已经查过了,你的父亲不过是一个普通的刑警而已,不可能负担得起这块地的价钱。”   高顾笙耸了耸肩,“啊,没错呀,我爹确实是刑警,但是我爷爷有钱呀。”   “你看我姓什么?”   姓什么?当然姓高。   厉陌尘猛地顿住。   他感到事情变得荒谬起来。   “你不会想说你是高家的人吧?可笑!”   高顾笙点头,“没错啊,我就是高家的人,我是高家最小的小少爷。”   厉陌尘几乎要被气笑了,他感觉自己简直就是在浪费时间,听一个什么都不懂的小东西信口开河。   “高家的最新一代今年也不过才26岁,你都已经18岁了,难道你爸只比你大八岁?开什么玩笑?!”   “还是说,你说的爸爸,是金主爸爸。”   高顾笙满头黑线,“什么金主爸爸,你说的现在高家家主是我爷爷!”   他把自己的脸往厉陌尘脸前凑。   “你看看你看看你看看,我这张脸难道和高家家主不像吗?”   厉陌尘邓宁一看,突然发现了一个荒谬的事实——高顾笙居然和高家家主真的有几分相似。   他一愣之后,恍然大悟。   “你是高家主的私生子?”   高顾笙脑门上的黑线一层叠着一层,“你能不能别偷偷给我升辈分?让我爹知道了你就惨了!”   高顾笙往后挪了挪,把自己舒舒服服地靠在了靠枕上。   “既然你查过我,那你应该见过我爹才是呀,难道我和我爹长得不像父子俩吗?”   厉陌尘确实见过高顾笙的父亲,也就是高誓,他拿到照片的时候还以为是手下的人弄错了,高誓的模样怎么看都不像是一个40来岁已经当爹的人。   不看他那过于凌厉的气质,只看外貌的话,简直就像是20岁出头。   但是高誓和高顾笙的相处模式实在是太像一对父子了,而且绝对是亲生的那种。   考虑到有人天生比人老的慢,因此,当时的厉陌尘得知这确实是高顾笙的父亲之后,也没有多想,就把文件放在一边了。   高顾笙见厉陌尘的脸色转为惊骇,他心满意足地点点头,“没错了,我爸就是比我大八岁。”   邪神饶有兴致地围在他身边转了一圈,暗金色光芒飘飘荡荡,高誓感觉这就像是一个强力污染源,给他造成了严重的光污染。   “八岁生子?不,没有那么荒谬。你是通过什么特殊手法得来的吗?难道是养小鬼?”   “还是把已死之人的身躯注入到了新生儿的体内?”   见两人的兴致都已经被勾起,高顾笙心下一定——既然你们都信了,那我可就要开始编了。   高顾笙相信自己老爸一定会找到他的,问题只是时间而已,所以他现在要做的就是编,使劲编,编的越离谱越好,拖延的时间越久越好。   高顾笙又往后靠了靠,将自己完全陷在抱枕里面。   “其实吧,这件事情说来话长。厉总,既然是娱乐圈的总裁,那应该看过不少电视剧电影吧?”   “那也应该看过仙侠剧才是。”   邪神的脸上是从未见过的郑重。   “你的意思是……”   “没错!”   高顾笙眉飞色舞,如果不是现在被捆的严严实实的,说不定还要打个响指。   “我们高家,天生都有灵根,是修仙之体。在我高家祖上,流传着一本修炼典籍……”   随着高顾笙的声音,他身上的香气越来越浓郁。   高顾笙一边拿出自己编作文的功夫,使劲凑字数,一边暗暗祈祷:老爸,你可要快点找到我啊! 第七十章 高誓:磨刀不误砍渣攻   一切都在破碎和重组, 高誓深陷梦魇。   梦中高顾笙的一生如同走马灯般在他眼前掠过,从丫丫学语的孩童,到垂死之时的青年, 所有有关厉陌尘的片段都被翻找了出来。   被欺骗的高顾笙, 崇敬而感激的看着厉陌尘,他以为这就是他的神明。   “谢谢您, 先生。”   得知自己被欺骗后的高顾笙满是愤怒与绝望, 一纸合同却拍在他的眼前。   “你……骗了我……”   厉陌尘一只手便轻松地锁住了高顾笙一对纤细的手腕,将之高高举过头顶。   高顾笙挣扎不得,精致的脸上满是泪痕,满眼绝望。   “我宁愿死!”   宽广的办公室,无数肮脏的手抓向少年白皙的身躯,试图打碎少年挺直的脊梁。   “……”   钢琴前, 高顾笙十指如同翻飞的蝴蝶在琴键上跳跃, 音乐如同月光流水一般, 从他指间淌入整个大厅,周围人的目光如同野兽般贪婪。   他被押在他最爱的钢琴上, 一遍遍的贯穿。   “……”   金色的链子锁住他纤细的脚踝, 在他的脚腕上留下了一道致死都伴随着他的红痕。   【你注定是我笼中的金丝雀, 这一生只为我而开口唱歌。】   ……   在那个贫瘠却温暖的福利院里,大厅中央的那一架二手老钢琴,是高顾笙唯一能够接触到的乐器, 也是福利院所有孩子最温暖的回忆。   他捧着脸坐在地上,仰着头听院长妈妈弹着动人的小曲, 轻声哼唱着甜美的歌谣。   他在别的小朋友在院子外玩玩具的时候, 悄悄跑进大厅里。   他不敢去碰人家钢琴, 于是就背着双手站在钢琴旁看着琴键, 好像仅凭目光,就能让琴键自己跳跃。   院长妈妈发现了他,于是温柔地笑着将他抱上座椅,她抓着他的小手,轻轻地点上钢键上。   从此,他与钢琴结缘。   就在那个并不宽阔的大厅中,就在那家小小的福利院里,就在窗外的阳光将窗棂的影子拓在钢琴上的每个春夏秋冬,他在院长妈妈身边,学会了一首又一首的钢琴曲。   院长妈妈曾很多次感叹,说可惜可惜,若高顾笙不在福利院里,而是能够得到名师指导,以后的音乐圈子定然有他的一席之地。   可是高顾笙并不觉得可惜。   他深爱着钢琴,深爱着福利院,深爱着温柔又和蔼的院长妈妈。   他一直以为钢琴声是慰藉,也是他的救赎。   可是,他不知道,当他在咖啡厅弹钢琴打工时,他纤细的手指如同翻飞的蝴蝶落在琴键上,飞进了钢琴声中,也飞进了许多人的梦里。   他不知道,他挺直的脊背,透着乐观与坚强的眸子,会让多少阴暗生出摧毁的心思。   他不知道,在福利院的见面并不是他与厉陌尘的初遇,他们真正的初遇就是在这家咖啡厅。   厉陌尘坐在车里,而他坐在钢琴旁,厉陌尘透过层层玻璃,看到了他模糊的剪影。   只那一眼,变成了束缚他一生的枷锁。   厉陌尘鬼使神差的叫停了汽车,他推开玻璃门,伴随着风铃的响声,踩着蓝色多瑙河的调子,走进了咖啡厅里,也走进了高顾笙的生命中。   【好漂亮的鸟儿。】   【我要他,只为我而唱歌。】   后来被带回宅子里的高顾笙,每天都会为厉陌尘弹奏钢琴曲。   高顾笙弹过很多曲子,但最多的,是他们初遇时那首《蓝色多瑙河》。   高顾笙不知道,厉陌尘为什么让他一遍又一遍地弹奏着这首曲子   他在禁锢着他的那座别墅中,弹着这首曲子,从日出到黄昏,从被私人占有的金丝雀,到一个供大家赏玩的玩物。   厉陌尘将他带到宴会中,贪婪的视线将他拖入了令人厌恶的泥沼。就在那一天,他的钢琴上沾染了永远洗不净的污渍,他再也没有办法弹琴。   金丝雀被折断双翅,也在挣扎中,被弄哑了嗓子。   身后的钢琴硌得他腰肢生疼,他看着天花板明亮到晃眼的水晶吊灯,眼前闪过院长妈妈花白的头发,孩子们幸福的笑脸,与无数个曾与钢琴相伴的春秋。   最后,一切都破碎在杂乱无章的琴音里。   他活不下去了,却又不能死。   所有的画面都定格在高顾笙空洞的目光中,他那么难过,却连眼泪都流不出了。   高誓手指微微颤抖,他想去抚摸高顾笙的脑袋,可是却摸了一个空。   在梦境中,他不过是以旁观的身份去看一切的幽灵。   心如刀割,无能为力,不外如是。   冷静。   冷静下来。   高誓闭上眼睛,强迫自己从满心悲愤中剥离。   他的大脑中开始对一幕幕分析,分析厉陌尘的变化。   他必须要找出来,厉陌尘身上那一股暗金色的光芒究竟是什么。   在高顾笙的面前,厉陌尘似乎从未暴露过异于常人的细节。但通过时间的变迁,高誓依然可以从细节中看出厉家壮大的速度越来越快。   尤其是在买下那块地之后,厉家完美地实现了转型,开始向多领域发展。   到高顾笙死的时候,厉家已经发展成为了一个无法撼动的庞然大物。   仔细探寻不难发现,厉家的发家其实颇有传奇色彩。   尤其是在梦境中的那位厉总,他的运气似乎格外好,总能捡到别人捡不到的漏。   比方说那块地。   在梦中,他总能以低廉的价格入股一些不被人看好的公司,后来那些公司一个个都给他带来了极其可观的利润。   又比方说,他曾以低廉的价格买下了一块,不被所有人看好的废石头,一切却发现,里面竟然是极品冰种帝王绿。   由于高誓跟随的是高顾笙的视角,所以这些事情知道的并不多,但是从旁人口中的只言片语以及厉陌尘越来越好的生活环境可以看出,这种事情在厉陌尘身边恐怕是屡见不鲜。   高誓可以肯定,厉陌尘身上那一圈暗金色的光芒,绝对不是功德金光。   尤其是暗金色的光芒中夹杂着的丝丝血丝,更不像是吉祥之物。   说厉陌尘功德深厚运气爆表,高誓是不信的。   更大的可能性是他身边养了什么东西。   能够转运的、能够让人发财的——难道是养了小鬼?   高誓回想起曾听过的传闻。   随着灵气的渐渐复苏,曾经话本子中的那些奇闻异谈逐渐变为现实。   可是不对,养小鬼的话,灵管所没可能发现不了。   况且,根据话本所说,养小鬼的人总会遭受反噬。然而在梦境中,厉陌尘不但没有遭受反噬,反而力量一天天的愈发强大,简直就像是……就像是他与暗中帮助他那东西彻底融为一体了。   或者说,简直像是厉陌尘将它吞噬了。   厉陌尘此人霸道独行且疑心病重,不允许身边有第二个声音,像他这样的人不可能会受制于人的。   如果在他身边,一直给他提示的那个东西是活物的话,他一定会将之彻底杀死,再想办法吸收对方的能力。   从梦境中可以看出有两种可能。   第一种,那东西是死物,厉陌尘多次使用之后,久而久之就得到了那东西的能力。   第二种,厉陌尘杀死了那个东西,然后吞噬了对方的力量。   以厉陌尘多疑的性格,他不可能会接受一个有思想的东西与自己融为一体的。   所以,如果那个东西是死物,那么他们可以用别的手段将之从厉陌尘的身上剥离下来。   如果那个东西是活物那就更好办了,以厉陌尘未雨绸缪的性格,他一定早早就开始准备能够对付那东西的物件,他们只需要以厉陌尘为线索,去寻找能够克制那东西的物件就好了。   如果没有记错的话,厉陌尘在近几年买了不少房子,并不是商用,对外的理由是居住。   高誓心思通明,想通的一刹那,眼前的一幕幕尽数化为飞灰。   他醒了过来。   眼睛还没睁开,他便喊道,“去厉陌尘的家里找密室!那里肯定能找到对付厉陌尘的东西!”   “好。”   声音清冷。   高誓此时才睁开眼睛,他愕然发现自己竟然是躺在应不解的怀里,而他放眼望去,目光所及之处,竟然是一片云空。   应不解端着水,将杯口放在了高誓的唇边,高誓下意识的张开嘴,清甜温热的水涌入喉咙,让他焦躁的心也渐渐地平静了下来。   “马上就到了。”   他坐起身,眼睛渐渐睁大,饶是以他的见识,一时竟也说不出话来。   他们现在居然是飞在半空中。   没错,就是仙侠小说似的,御剑飞天。   在他们的脚下是一柄巨大的剑,这把剑的体积似乎并不是具体的,因为当他试探着将手伸向边缘的时候,却发现无法触碰到边缘,让他的手离边缘永远都差那么五六公分,确保不会掉下去。   “应道长,这……”   身边有流云飞过。   高誓抬头,长剑劈开虚空,流云从两侧飞速掠过,这情景竟与梦境重叠。   应不解长发飞散在他身后,如同黑色云雾,高誓一时间分不清这究竟是梦境还是现实。   应不解的手轻轻地按在了剑面上,他道,“这是我的……剑。”   “到了。”   应不解靠近高誓,低声道,“失礼了。”   他环住高誓的腰,高誓感到一阵失重感,下一秒就出现在了地面上。   眼前是一座三层高的别墅。   这座别墅并不是厉陌尘对外公布的住处,也不是他常住的私宅,更不是在梦中囚禁高顾笙的别墅。   应不解,“这座别墅最为特殊,处在聚阳之地,阳气极重,鬼怪无存。”   他分明未说一句话,两人却像是心意相通似的,已经明白了彼此的想法。   这种不用解释默契非常的感觉,让高誓压抑焦躁的心情难得得到了些许疏解。   应不解拉着他一手扣在门上,下一秒两人就已经到了屋里。   虽然有些不合时宜,但高誓还是本能地盯住了应不解的手。   “应道长,在一般情况下,在社会中未经他允许,是不可以私闯住宅的。”   高誓又补充了一句,“不过现在这种情况不算是一般情况,我们是有搜查令的。”   应不解回过头来对他眨眨眼睛,看起来又单纯又无辜,就好像刚才徒手开锁的不是他一样。   高誓被他眨得心跳忽的快了一拍,还以为是太热的缘故。   一进门,高誓就感觉到了一阵暖意。   起初,高誓以为这股暖意是因为这座别墅处在聚阳之地上,所以温度偏高,可是他说了不过短短一句话的功夫,这个暖意就变得更加强烈了。   这暖意似乎并不是直接作用在身体上的,而是从眉心缓缓向外扩散,暖洋洋得极为舒服。   高誓感觉头有点胀胀的,眉心有点发痒,却并不难受。   他抬起头,望向别墅深处,感觉在那里好像有什么东西在召唤他。   他看向应不解,应不解冲他点点头。   “凭直觉走。”   于是高誓就顺应着心底的感觉,缓步向前。他穿过一扇又扇门,穿过长长短短的走廊,最后停在了整个别墅的最中央。   这个别墅非常大,而且造型非常奇特。   天花板中央被打穿,改造成了阳光花房里的玻璃款式,中间打通,阳光可以透过顶楼的玻璃一直照到一楼的地面上。   而沐浴在阳光的正中心,放着一个展示台。   高誓走向那个展示台,随着他的接近,那股仿佛被呼唤着的感觉越发强烈。   终于,高誓走到了展示台旁边。   这座展示台旁边并没有设任何的警报装置。   在最开始,高誓还心有存疑,担心这是不是陷阱,可是当他看清展示台的时候,一瞬间就明白了,周围为何没有防盗装置——   不需要。   在展示台上是一把斧头。   这斧头不算大,从头到尾也不过是成人的巴掌大小。   长的也很普通,就是简简单单的木柄和黑金色的斧面。   可是就是这么一把小斧头,却带着一股浓浓的肃杀之气,要砍过千万人的首级,以人血和生命为燃料,才能锻造出这么一把斧头。   这斧头上的杀气,就能抵得过万千防盗系统。   高誓看见这把小斧头,心中蓦然生出一股亲切的感觉,仿佛眼前的并不是一把小斧头,而是陪伴自己多年的老友。   他缓缓的伸出了手,小斧头像是回应似的,光泽似乎更亮了一些。   应不解眼中闪过一丝光亮,他下意识地往前迈了半步,眸光又重新归于寂静,变成了那个缺魂失魄不谙世事的应道长。   高誓缓缓的握住了斧柄。   就在那一刹那,斧头上有金色的光芒流转,尽数涌入高誓体内。 第七十一章 高誓:他逃,我追,全tm插翅难飞!   那柄小斧头就在高誓的掌心越来越小, 越来越小,最后变成了不过手指长短的一柄小斧头,看起来就像是一个精巧的模型。   高誓愕然, 他转头看向应不解, 应不解走向前来,低头看着他手中的斧头, 眼中似划过万千思绪, 可他张口欲言,下一瞬,眼睛中的神采又消失了。   他道,“这是一件法器。”   “此物与你有缘。”   “宝物有灵,既然认你为主,你拿着就是。”   高誓心念一动, 那柄小斧头在他手里逐渐变大, 眨眼之间便足足有手臂长短。   但他隐隐约约地感觉, 这还不是这把斧头的极限。   他侧头问应不解,“道长, 这斧头可以对付那混帐, 是吗?”   应不解颔首。   高誓低笑一声, 轻抚光滑的斧面,“那咱们快走吧,应道长, 我已经迫不及待要砍下那畜牲的狗头了。”   应不解掐指一算,而后道, “那邪神的力量将我留在高顾笙身上的护身符屏蔽了, 不过还可以通过血亲引去寻他。”   “怎么做?”   应不解看向高誓, “需要他至亲之人的血。”   高誓干脆地伸出手, “来吧。”   应不解从袖中掏出了一把小刀。   他微凉的手轻轻握住高誓的食指,然后用那小刀在高誓的指腹轻轻一划,慢慢地,那指尖缓缓渗出了一滴血珠。   血珠缓缓凝集,而后向下滴落,却并没有落在地上,而是悬浮在了半空之中。   “可以了。”   高誓盯着那滴血珠看了一会儿,有点不放心的问道,“够吗?要不要再来一点?”   应不解的动作也太温柔了,他就像是被蚊子叮了一下似的,这伤口眼看着就要愈合了。   然而,此时应不解的状态却有些不对,他盯着那滴血珠,又看向高誓的手指。   可怖的的饥饿感,抓住了他的胃部。   指尖上的血如同罂粟一般诱惑着他。   “应道长?”   高誓诧异地唤了一声,应不解这才如梦方醒似的,不声不响地用那把小刀刺破了自己的手指。   他对待自己可比对高誓要粗暴多了,血一下子就涌了出来,像断了线的珠子似的,一连串地往下滴落,高誓被吓了一跳,连忙伸手,想掐住应不解的手指帮他止血。   应不解摇头,“没事。”   就在说话的功夫,他那明显比高誓严重很多的伤口,竟然已经愈合了。   高誓略略松了一口气,“道长,你对自己也小心些。”   刚刚的血飙地就像是割开大动脉似的,把应不解结结实实地吓了一跳,   此时,高誓才有心思看向那漂浮在空中的血珠。   中间那一滴红色的血是他的,而那一小滴血珠旁边还有一个稍大点的血珠。   高誓怀疑自己是眼花了,要不然为什么会觉得那一滴血珠上竟然缭绕着丝丝金色。   难道修道还能把血的颜色给修变异了吗?   应不解道,“当今世道灵气不足,我以血液作为载体,向这血亲引提供灵力。”   应不解掐了一个诀,就见高誓那一滴血液突然炸开,变成血雾,那血雾渐渐地向中间汇聚,眼看就要拧成一条细线,遥遥伸向不知所在的远方。   “稍等片刻。”   “很快。”   高誓应了一声,仰头看向那风中红雾似的血线。   突然感觉手指微微一痒。   侧头一看,应不解不知何时竟然已经离他这么近了。   这时他才发现应不解的状态似乎有些不对。   他的眼神似乎是在忍耐着什么,那刹那,高誓竟然从他身上察觉到了一丝难以想象的危险。   就好像他是一块甜美的点心,散发着喷香的香气,被饥饿的应不解盯上了。   “应道长?”   应不解像被唤醒了似的,猛地清醒过来,他看向高誓,下意识地后退了一步。   高誓皱眉,有些担心,“应道长怎么了?是饿了吗?”   应不解瞳孔有些涣散,盯着高誓指尖的血珠喃喃,“好饿。”   “我可以……喝一点你的血吗?”   高誓愕然,但他相信应不解不会伤害他,于是他大方地把手伸了过去,“没问题,不过道长不要喝太多,如果喝太多的话,我没力气了,就没办法去找乐乐了。”   应不解摇头,低低道,“不会……”   他看着面前的那只手,指尖的血珠如同一颗血红的珍珠,无声地引诱着他。   俯身,长发如同瀑布般向身侧垂落,垂直而下构成一座黑色的牢笼。   伸手,一只手轻轻地捧起高誓的手背,另一只手握住了高誓那根尚未完全痊愈的手指。   低头,动作轻柔,就像是落在指尖的一个轻吻。   温热的舌舔舐过伤口,高誓的头皮一下子炸开。   大片烟花在眼前绽放,闪电划过云层,明灭间照亮了他涣散的瞳孔。   灵魂被人触碰拥抱,有什么从他的体内剥离,又有什么,将他紧紧拥住。   分明接触的只有指尖,却仿若抵死缠绵。   爱恋仿佛被刻在骨髓、融入血液,在应不解触碰的刹那,喷涌而出,每个细胞都在喜悦地呼喊他的名字。   ……   半晌,高誓才从刚才的状态回过神,满心惊骇。   难道他是禽兽吗?!   自己的儿子还不知道被那个xx拐到了什么地方去,他现在竟然就对着应道长……?   好像过了一个世纪那么漫长,应不解的唇齿终于离开了他的手指,眉眼带着莫名的怅惘,仿佛依依不舍。   他从怀中掏出了一方帕子为高誓擦拭指尖,高誓这才发现,他指尖的伤口已经完全愈合了,就像是从未出现过一样。   “……谢谢。”   “何必说谢。”   高誓向来光明磊落,从未做过亏心事,没想到有朝一日,他竟然也会出现羞愧这种情绪。一时间竟然无法直视应不解那双清亮的眼睛。   于是他也错过了应不解抬头刹那的眼神。   应不解看向他的目光,带着无穷无尽的欲.念,就好像他是他欲念的化身,是他所有的心魔与执念。   这时,那一滴更大的血珠,突然金光大作。   应不解看过去,那原本飘飘摇摇的血雾已经彻底拧成一条红线。   “好了。”   此时,时间也不过才过去两分钟。   应不解伸手,迟疑了一下,握住了高誓的手腕,两人消失在这座别墅中。   ***   “……所以说就是这样咯。”   高顾笙摊了摊手。   “ 因为我爸没有灵根,而我们高家人因为体质的原因,一生只能有一个孩子,所以说就用滴血的方法生下了我,以期望我是有灵根的。   “ 可惜我随了我爸,我也没有灵根,而且我身体弱,不能再滴血生子了,我们俩给高家丢人了,所以就被赶出来了,也不能以高家的名号在外面行走。”   “不过虽然我爸没灵根,但是他灵力很强,所以在算东西很准——就是算卦,算卦,你懂吧?”   “我爷爷一直觉得算卦这种事情是旁门左道,比不过灵根修炼来的正宗,所以就一直不想认我爸。”   “这次我爸算出来那块地买了之后肯定会发,有财运,而且是大财,会给我高家带来不小的利润。所以我爸就打算用这块地作为回家的敲门砖,把我一起带回高家去。让爷爷知道就算没有灵根,靠算卦也可以不弱于旁人。”   高顾笙口干舌燥地止住了话头。   面前的两个人已经快被他忽悠瘸了。   厉陌尘转头看向邪神,问道,“他说的是真的吗?有几分可信度?”   邪神愣愣地道,“在上古时期,灵气尚且充足的时候,确实有一部分人异于常人,可以腾云驾雾,飞天入地。”   “但你说现在灵气非常薄弱。”   “没错,但是也不排除某些家族确实血脉非常卓越。哪怕灵气薄弱,也可以继续修仙。”   高顾笙悄悄地松了一口气,他就说嘛,面对这种大好处,但凡是个人都会动心的。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嘛。   然而,高顾笙才刚刚放下心来,就见那邪神突然逼近了,将手扣住了他的后脖颈。   但是邪神没有毛手毛脚地做些什么,反而过了片刻就松开了他的手。   邪神目光惊诧,“一般修仙世家的弟子,哪怕身上没有灵根,身上的灵力也会比寻常人要充足——小甜点身上的灵气确实比寻常人充足。”   厉陌尘扫了高顾笙一眼,“那你可以看出他有没有灵根吗?”   不知道是不是高顾笙的错觉,他竟然在那一刹那看出了邪神的目光有些游移。   “现在人的体质与上古已经有了天差地别的差距。我如何能看得出他有没有灵根?”   “不过他说的话十有八九是真的,他身上的灵气真的非常浓郁,浓郁到我都快要忍不住了。”   邪神看着他垂涎欲滴。   高顾笙心头猛地一跳,面上却丝毫不露怯,反而挑眉道,“我说的没错吧?虽然我没有灵根,但因为我家族体质的原因,我身上的灵力可是非常充足的。”   厉陌尘拧着眉头看向邪神,“你现在可不要打他的主意,他身上修仙秘笈的价值可比他本人要高得多。”   厉陌尘与邪神对视一眼,就明白了彼此的心思。   小孩子才做选择题,大人全都要。   修仙秘籍,他们要,高顾笙的人,他们也要。   甚至,说不定可以通过高顾笙进而吞噬整个高家。   高顾笙对渣攻的心思研究得可谓透透彻彻明明白白,现在去考试,立马能捧个博士学位回来,他打眼一看就知道这两人在打什么眉眼官司,不由得心里暗笑一声。   这俩人想的还挺美,还一石二鸟?我让你们人财两空!   高顾笙道,“所以说啊,我都把秘密告诉你们了,咱们就不能换一个更加体面一点的地方吗?这地方的味儿也太重了。”   “我虽然不被高家承认,但是好歹也是高家的小少爷,吃穿住行从没缺过的。”   “我也不是那种娇气的人——但是你们看看这挑的是什么地方?住处稍微简陋点,其实无所谓,但是这地方也太脏了吧?我刚刚还看到一只有我半个手掌那么大的蟑螂飞过去了。”   “卧槽!飞过来了飞过来了!这么大的蟑螂难道不应该出现在南方吗?为什么北方也会有这么大的蟑螂啊?!蟑螂这种东西也开始南北调运了??这个头真的不是只老鼠吗?”   高顾笙喋喋不休的说着话,试图拖延时间。   很明显,现在厉陌尘哪都不敢去,十有八九,他打算收拾东西悄悄跑出国外了。   这家小旅馆很明显是那种连身份证都不需要的黑旅馆,在这里鱼龙混杂,很难被发现。   而这里的气息太过混杂,灵管所那边也不好搜寻自己的踪迹,虽然身上还带着应道长给自己的护身符,但是也不知道应道长和邪神的力量比起来熟强熟弱,能不能感应到他。   所以最好是能劝他们换个地方。   想必厉陌尘这种养尊处优的大总裁,应该很不习惯这种地方。   高顾笙说的没错,厉陌尘确实很厌恶这一家旅馆。   在今天之前,他还不知道原来这世界上竟然有像小猫一样大的肥硕老鼠。   可是现在外面对他通缉得紧,他根本没有办法去正规的酒店,他要做的就是等待时机,偷渡美国。   想他堂堂历史总裁如今竟然沦落到如此地步,不由得让人感慨声世事好轮回。   随着时间的推移,屋子里的香气越来越浓郁,让人像喝了陈年老酒似的头晕目眩。   在这间房子里角落处的那些小动物,窸窸窣窣地都跑了出来,缓缓地向高顾笙聚集,就像是扑火的飞蛾。   邪神身上的光芒忽明忽灭,祂按住了厉陌尘的肩膀,在他脑海中说道,“不行,我要忍不住了!”   “这小甜点实在是太可口了,他身上的灵气好充足,如果吃了他的话,我的能力会大有精进,你也不用继续躲躲藏藏的了,咱们把失去的一切都能拿回来。”   “他手上的修仙秘籍,咱们当然要拿到手,但是我完全可以用搜魂的手法将秘籍搜出来。”   “虽然搜魂会对魂魄的损伤很大,搜完之后人就傻了,但是反正咱们相中的也是他这张脸。傻就傻了吧,傻了还能更听话点。”   厉陌尘看向浑然不知的高顾笙,心里想的却是高顾笙挺身而出,保护孙珺的样子,是他和同学谈笑的样子,是他在一群黑西装的保护下,对他笑得眉眼弯弯的样子。   如果高顾笙人傻了,也不过是空有一具皮囊而已,和一个没用的花瓶有什么区别?   厉陌尘摇了摇头。   他虽然也觉得浑身燥热,但还是本能的察觉到了些许不对。   他看一下从阴暗处跑出来的小动物们,又看着身上的光线,忽明忽暗的邪神,突然问道,“你有没有觉得哪里不舒服?为什么你的神体有些飘忽?”   邪神像是被点醒了似的一愣,祂不知做了什么,慢慢的,身上的光芒稳定下来。   “小甜点身上有问题。”   “他肯定还有别的什么瞒着咱们的。”   邪神突然逼近了高顾笙,甚至没有与厉陌尘商量,突然重重地拍向了高顾笙的头顶。   那一刹那,应不解给高顾笙的封印被震开了一道小缝,虽然很快就修复了,但是就那么短短一个呼吸的时间,高顾笙身上传出了令人难以想象的巨大吸力。   灵气与阴气向他身边疯狂聚集,这间小小的屋子里面骤然升起一阵尚未完全成型的风暴。   邪神看着他,从呆滞到狂喜。   祂的语气甜腻得可怕,“小甜点,原来你还是引灵之体。”   “哈哈哈天助我也!”   厉陌尘看着狂笑到神体忽明忽暗的邪神,问道:“什么是引灵之体?”   “引灵之体可是好东西,有很大的滋补作用。如果是我能彻底的吃掉他,我的能力不仅全部回来了,甚至还可以翻倍!”   邪神看向他的目光是难以言喻的狂热,当下也不再管厉陌尘,径直向高顾笙扑了过去。   “小甜点,放心,我会很温柔的……我会让你一直陪着我!”   “邪神!”厉陌尘抓了一个空。   高顾笙惊呼一声,连忙看向厉陌尘,“大哥你管管你的伙伴,你们不想要修仙秘籍了吗?!”   “虽然我和我爸被驱逐出高家了,但是秘籍是我们从小就要背的,我全都知道!”   此时,邪神已经扑到了高顾笙的身上。   高顾笙奋力挣扎,“如果你们不放过我的话……”   他挣扎中一抬头,剩下半截话突然噎在了喉咙里。   因为他突然看见在厉陌尘的身后,突然出现了两个人影。   一个一身白衣,仙气飘飘,正是应道长。   而另一个扛着斧头的,不是“被迫和他一起被驱逐出高家”的老爹又是谁?   而此时,那作死的邪神还试图撩起他的衣服,语气邪肆。   “小甜点,你怎么不说了?如果不放过你的话,你怎么样呀?哈?”   高顾笙眨眨眼睛,停止了挣扎,眼看着高顾笙对着厉陌尘举起了斧头,慢吞吞道,“如果不放过我的话……我爹就会砍爆你们的狗头!”   他话音未落,厉陌尘连挣扎一下都没有,就直接软倒了下去。   邪神察觉到不对,匆匆回头看去,只看到了向祂逼近的锋利的斧子,那斧子上带着令他窒息的可怕的杀伐之气,灼热得几乎要将祂烫伤。   他躲避不迭,被生生砍下了一道金色的光芒,这一道光芒原本组成了他的手臂。   就在他离开高顾笙身边的下一秒,应不解就已经拖着高顾笙来到了安全的地方,高顾笙身上的绳索瞬间落地。   应不解按住高顾笙的肩膀,莹白的光芒涌入他的体内,高顾笙身上磨破的皮肤立刻恢复如初。   而邪神那道被劈下的暗金色光芒,遇上高誓手中的斧头,就像是雪碰到太阳的,立马就融化了。   邪神发出一声惨叫。   他猛地窜向厉陌尘的体内。   可怜刚刚昏过去的厉陌尘,头顶还顶着大包,就被迫苏醒过来。   “发生什么了?”   “把你身体的控制权给我!快!要不然咱们都得死在这里!”   邪神掌控了厉陌尘身体的控制权,可惜或许是祂身体的一条胳膊被砍掉,所以厉陌尘□□的左臂祂竟然无法操控。   这条胳膊的控制权还是厉陌尘的。   邪神暗暗骂了一声,但此时也顾不得许多了。   “那个拿斧头的,手上那柄斧头是很强横的法器,但他本人是没有灵力的,所以就绕过斧头直接去攻击他,你这条胳膊管得老实点别乱动,要不然削掉了我可没法再给你修复了。”   厉陌尘罕见得没有吭声。   因为他认出了在高誓手中那柄斧头,似乎就是他从花大价钱专程买回来对付邪神的那一把。   当时的卖家只是说这斧头非常凶悍,阳气很重,对付邪神这种东西非常有用,其余的信息他就不知道了。   可是没想到,在高誓手里,它不仅迎风见长长大了生生四五倍,而且还变成了挥向他自己的利器。   厉陌尘的心里第一次生出后悔这种情绪。   可是此时退无可退了。   高誓叼着一根烟,那烟雾缓缓的充斥在整个房间,他看见在厉陌尘的体表散发着一层淡淡的暗金色的光芒,与他在梦里看到的一模一样。   邪神做好准备,和厉陌尘冲了过来。   邪神这次可谓是拼尽了全力,祂就像是一阵缥缈的风似的,无处不在,出现在高誓身边的。   高顾笙接着就急眼了,他紧张地抓住应不解的手臂,“应道长,你、你快去帮帮我爹,我这里没事儿的!”   应不解摇了摇头,“相信他,区区蝼蚁而已。”   高顾笙一愣,他总觉得应不解好像有什么地方不一样了。   下一秒便见那邪神出现在了高誓的身后,厉陌尘的手上爆发出一阵暗金色的光芒,那光芒竟然如同实质般凝成了鬼爪的样子,狠狠地抓向了高誓的后心。   可高誓连回头都没有。   就在鬼爪触碰到他的刹那,高誓身上爆发出一阵金灿灿的光芒,那层光芒形成一道屏障,鬼爪爪在屏障上面,屏障不但没有被损坏丝毫,反而将那鬼爪给反弹着撞了回去,厉陌尘和邪神发出惨叫。   高誓转身一踢,那有力的长腿狠狠地扫中了厉陌尘,好巧不巧,正好踹过厉陌尘的脐下三寸。   厉陌尘的声音立马就高了一个八度。与被绝育的“公公猫”的叫声,有异曲同工之妙。   此时附身在厉陌尘身体内的邪神也顾不得许多,他强忍着疼痛向外逃去。   “不行,我操!”   邪神难得爆了粗口。   “打不了!根本打不了!这人到底是谁?怎么会有这样的怪物?他身上的功德金光怎么会这么浓郁?!”   怎么打?你告诉祂这要怎么打?这人和开挂了似的,身上的功德金光形成了一层可怕的盔甲,手上的斧头更是天生克制祂,关键是这人动作之间,带着一股强烈的阳气,如果没猜错的话,这人恐怕是八字全阳的纯阳之体。   他整个人就像是专门打造出来,用来克制祂的人形大杀器。   你告诉他,他要怎么打?!   不行,快逃!快逃!!快逃!!!   邪神自从苏醒之后就没这么狼狈过,同样的还有曾经只手遮天的大总裁。   此时,两名禽兽共用一具身体,平等地享受着身体的酸痛与疼痛,也算是同甘共苦了。   高誓咬着烟蒂,看向在街道上狂奔出金色残影的厉陌尘。   “道长。”   “好。”   一道轻身符贴上高誓的小腿,一道隐身符贴上了高誓的背心,紧接着高誓身轻如燕,从高楼之上一跃而下。   他扛着斧头,冲向了疯狂逃窜的厉陌尘和邪神。   他逃,他追,他插翅难飞! 第七十二章 高誓:磨刀霍霍向影帝   银羚一行人匆匆赶到的时候, 高誓脚底下踩着,一个手里头抓着一个。   脚底下踩着的那个鸡飞蛋打,手里头抓着的那个生死不知。   低头一看, 某人的裆部老大一个脚印子, 看得在场的几位男士忍不住夹起了腿。   银羚看着高誓,声音微微颤抖。   “高、高哥, 你这都、都解决完了?”   高誓“嗯”了一声, 将装着邪神的锁灵瓶抛给他,银羚手忙脚乱地接了过来。   只见那锁灵瓶底部沉着一滴红色的血液。而在瓶身之中,有一团云雾状的东西,暗金色中夹杂着丝丝缕缕的血色。   这一团东西就是邪神了。   邪神组成的雾气,一会凝聚,一会儿又飘散。祂凝聚时隐约能看出来是个人形, 正对瓶身之外愤怒吼叫。   高誓将烟蒂丢进附近的垃圾桶, 轻轻吐出一口气。   纯阳之体本就体温偏高, 刚刚又是这一通活动,让他有些燥热。   高誓吐出一口灼热的气息, 将额前的短发向上拨起, 露出光洁的额头, 晶莹的汗珠四散。   他尤觉不够,伸手解开领口的扣子。   这时,一阵凉意突然从身边袭来, 让他忍不住惬意地眯了眯眼睛,这时他才向一侧看去, 正是应不解。   身着一身白衣的应不解, 站在深秋的夜色中, 单单是看着, 便让人觉得清冷,便让人想起对着月光开放的昙花。   他整个人就像是一台大型空调,高誓忍不住往应不给那边走了两步。   应不解看了他一眼,不作声地运转灵力,高誓身边的温度于是便又下降了些。   高誓沐浴在凉气中,踢了踢脚下像条死狗似的厉陌尘,对跟随而来异警和灵警道,“就是他招来的邪神,除此之外,我怀疑他身上可能背着命案。”   银羚一听,神色严肃起来,“好。”   高誓越看厉陌尘越觉得心烦,他干脆转过头道,“你们先他给关车上吧,我怕我控制不住自己,一斧头给他劈了。”   恐怕没有任何一个父亲,在自己的孩子险些被畜牲侵犯的时候还能保存理智。   但凡牵扯到阴界的情况下,一律都按阴界的法令处理,阴界最大的宗旨就是不让阴界的生物侵犯到阳界生物的安危,所有触犯这条法令的只有一个死字。   厉陌尘的危险系数很高——其实这也还好,在联管所任职的灵警们的危险系数,其实都不算低,危险系数与灵力含量是成正比的——坏就坏在他运用邪神的力量,在众目睽睽之下,抓住了高顾笙,并做出逃亡的行为。   这种可怕的力量,如果在阳界肆意运用的话,会造成大规模的灾难。   不出所料的话,厉陌尘的后半生估计会在局子里面度过了。   如果查证他真的手上有人命的话,就没法享受国家的包吃包住包分配的规律生活了,直接给他吹唢呐。   高誓没再去管被塞进车厢的厉陌尘,他转身走向刚刚从震惊中回过神儿来的倒霉儿子。   他像撸狗似的,把儿子薅过来,看了看他被绳索捆绑的手腕和脚腕,动作看似粗暴,落在高顾笙的手腕脚踝时却非常温柔。   高顾笙连忙道,“老爸,刚刚应道长帮我治疗了,我一点事都没有。”   他说着上下跳一跳,就像一只活泼又健康的小肥啾。   高誓松了口气,转头向应不解道谢,应不解只是轻轻的摇了摇头。   他伸出食指,轻轻点向高顾笙的眉心。   “用血亲引后,被找寻的人身上会有血雾残留,要清理干净。”   说着,自高顾笙周围,一层肉眼不可见的红雾渐渐成型,化为一滴血珠。   高顾笙睁着眼睛,惊讶地看着那一点悬浮在应不解手上的血珠。   哪个中二少年没有御剑飞仙、凝水成冰的梦想?眼前这位可是活生生的修道大佬!   高顾笙的眼睛,就如同钛合金眼似的锃亮。   可惜他很快就想起了自己那倒霉催的体质,不由得垂下了脑袋,稍稍有些失落。   “……自身的毛发与血液要保护好。”   “血液和毛发是非常重要的媒介,落入敌人的手中,很可能会成为反伤自己的利刃。”   应不解手中那一滴血珠不再增大。   他垂眸,属于高誓的血液依旧诱惑着他,然而这次的诱惑与之前那次不同,具体不同在何处,他却想不明白。   或许是因为他爽灵不全。   终于,他闭了闭眼,压下心底的渴望,缓缓用力,欲将这滴血珠彻底摧毁。   可是就在最后一刹那,第二滴血珠晃晃悠悠地,在先前内滴血珠旁边缓缓成型。   第二滴血珠非常小。大概只有第一滴血珠的十分之一大,若不是在场人的眼力都相当不错,恐怕就要错过。   应不解眸光微凝。   “奇怪……”   “怎么?”   他蹙眉,而后摇了摇头,“或许是我先前放的血有些多了。”   用作灵气载体的血液本应当在血亲引使用完毕之后完全蒸发,可不知怎的,这次竟然残留了一些。   应不解十指握成拳,将那两滴血珠彻底摧毁。   他垂眸看着自己的手掌,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玄玉一连给邪神上了好几道封印,确保万无一失后,凝望着关在锁灵瓶中的邪神虚影问道,“这就是传说中的邪神么?为何如此羸弱?”   “邪神哪怕再弱,至少也应当是一位神才对。按照古话文中所言,'人神有别,乎别之大,如同天堑'。”高誓看了一眼锁灵瓶,哼笑一声。   一位神,怎么可能被他一介凡人扛着斧头打得满街乱窜,最后遍体鳞伤的被强行塞进锁灵瓶里面。   高誓摇摇头,“估计是不知道哪儿来的孤魂野鬼,或是山间精怪冒充的邪神吧。”   只见锁灵瓶中那张虚影开始疯狂挣扎,一会儿变成人形,一会儿就变成雾气,能看出此时邪神的心情很是激动。   银羚看着有趣,干脆戳戳玄玉,玄玉无奈,只得施法打开了锁灵瓶的声音限制,透过一层阵法,邪神的声音模模糊糊的,听着有些失真。   “吾乃上古十大邪神之首!小儿岂敢轻视!我不过是如今灵气不足,我才没有办法维持状态,真是虎落平阳被犬欺!”   高誓冷笑一声,他与那瓶子中的邪神平视,“哦?十大邪神之首?那你知道这十大邪神中的'邪神'值得是名号,其实并不是指'邪恶之神'吗?”   “传言中十大邪神有夜叉,七郎,辟邪,判官,牛头,马面,龙女,狐仙,二郎神,刑天。这十位,哪位是你这副好色猥琐的样子?”   邪神闻言越发生气,祂在瓶子里面上蹿下跳,“不过是寿命只有区区数十载的人类,竟敢妄言邪神!我可是从上古时期存活至今的,人类的传说早就失真了,哪里有我知道的清楚!”   他这副激动的模样,反而让大家愈发怀疑,银羚摸着下巴,仔细地看了看这瓶子,而后道,“确实可以,回去交给研究部的人审一审,那群家伙要是知道这位是传说中的邪神,恐怕要高兴疯了。”   高誓应了一声,“我的血对这家伙有克制作用,转告研究部,如果他们审不出来什么东西的话,我不介意奉献点血帮你们严刑逼供。”   锁灵瓶里的邪神脸都扭曲了,他当即安静下来,默不做声地把自己缩成一团,贴在瓶壁上,远远地离开瓶底的那一摊血,让人很难不去想,在他们从接到高誓所发的信号到赶来这短短的几分钟之内,到底发生了什么惨绝人寰的事情。   高誓也懒得再去理那个怂巴巴的邪神了。   他再度回头看向高顾笙,高顾笙感动道,“老爸,你放心,我没事儿。”   高誓冷笑一声,抓着自家儿子的脖子,就像是拎着小狗崽儿,“哦?你没事儿,我倒是有事想问你——什么叫因为没有灵根,所以被驱逐出高家,什么又叫实在是太想家了,所以说,这次的目标是赚个几十亿?”   高顾笙的冷汗一下子就下来了。   他满嘴跑火车编出来的小作文直接被老爸当场抓获了!   高誓可是一个明事理的家长,他对孩子就从来不用棍棒教育,于是他道,“这周末你太爷过生日,收拾收拾我把你带回去,让你去公司里面挂个职,你也成年了,该跟你爷爷好好学学了。”   高顾笙原本是笑着听着,听着听着脸色一变,他小心翼翼的问道,“老爸,公司的事不是你教我?是爷爷教我?”   高誓撸了一把他的脑袋,“废话,肯定是你爷爷教你。如果我回公司的话,肯定会被你爷爷抓住。”   高顾笙当即苦着一张脸,高誓儿子的一张苦瓜脸给逗乐了,挑眉,“怎么?老师是你爷爷,你不满意?”   高顾笙连忙摇头,“满意,我哪里不满意?我可太满意了!”   高顾笙为人跳脱,高父则严肃严谨,两个人相处起来,简直就是理想主义和现实主义的对碰,日常相处也就罢了,一旦涉及到高父的专业方面,两个人顶起来,谁也不让谁。   “行了,回去吧!”   高誓回头对银羚道,“等会我回去把这次发生的事情写报告整理一份给你。里面还涉及了一些别的东西。”   他说着,扬了扬手中像钥匙扣似的斧头。   银羚比了个OK的手势,“高哥,你赶紧回去休息,你和这两个家伙打了一架,肯定很……”   银羚说着说着,那个“累”字是无论如何也说不出口了,他看高誓面色红润、神采奕奕的样子,不管怎么看都不像累的样子——而且好像比之前更帅了。   高誓本是火爆性子,可大概是因为家里有个孩子的缘故,让他多了几分沉稳。   如今,他就像是一把出窍的宝剑似的,锋芒毕露。   旁人对上他的目光,会下意识的撇开眼睛,在他的注视下,有一种一切都无处遁形的感觉。   银羚心里啧啧两声,心道自家高哥这另一半恐怕是难找了。   高誓锋芒太露,站他身边很难不黯然失色。   正这么想着,他目光一转,恰好看到高誓身边的高顾笙和应不解。   当即就是一愣。   银羚心里刷屏过一连串的卧槽——不是吧?不是吧?乐乐是高哥的儿子,站在他身边显得和谐这他倒能理解,可是应道长和高哥站在一起为什么看起来也这么和谐啊?!这三人站一起,不知道的还以为是一家三口。   银羚晃晃脑袋,把自己脑袋里的废料给晃出去,他想自己一定是这段时间被累糊涂了,回去一定要好好喝两罐奶,然后再泡个热水澡。   银羚对高誓挥挥手,“好了,高哥,我们走了。”   高誓应了一声。   然而,就在玄玉撤下隔绝法阵的刹那,手机信号恢复,消息涌入,银羚的手机发出了一连串的提示音,这又响又振动的,银羚的手差点没握住,把手机给掉地上。   他一面上车,一面嘀嘀咕咕,“怎么回事怎么回事?这信息轰炸的速度,我还以为世界末日了呢。”   他把手机掏出来看,这一看就走不动了。   “高、高哥!你快看微博!你儿子又上热搜了!”   ***   《当红影帝私会秘密情人,照片意境唯美》   点开照片,上面是相拥的两人。   高大的树木,金色的阳光,身后大片怒放的红色月季花。   不得不说,拍照的狗仔还是有几份艺术功底在身上的,这构图,拍的比不少电视剧的剧照都好看,不少人还以为这是哪家剧组的宣传照。   然而定睛一看,那图上的两人不正是萧予圣萧影帝和前段时间频频上热搜的高顾笙吗?!   这张照片的画质该死的清晰,让人怀疑这狗仔之前是不是战地记者。   果不其然,下面最置顶的那条评论就是:   【哎?这个人……高顾笙?】   下面跟着的评论有上千条。   【我操!之前哥哥在微博上说他很看好高顾笙,意思不会是咱们快有嫂子了吧?】   【哇,他们两个看起来也太般配了吧?好耀眼!】   【俊男美男,我可以了!】   【腐癌患者能不能不要过来乱带节奏?说不定人家就是好朋友呢?】   【不是,好朋友的话怎么可能都快亲上了?】   萧影帝的粉丝量可不是闹着玩的,没过多久微博就瘫痪了,大家继续转战其他社交平台,社交平台一个接着一个的开始瘫痪。   程序员们大半夜的被从床上揪起来,任命的开始维护系统。   程序员摸着自己日益稀疏的头顶,看着这个第二次搞垮微博的少年,忍不住悲从中来。   哀鸿遍野的办公室中,一位程序员从抽屉里拿出了三根烟摆在了面前,然后在电脑上面调出了高顾笙的照片。   他恭恭敬敬地拿着三根烟拜了拜,口中喃喃有词。   “高小兄弟,是不是这几天我没拜你,所以你才不高兴了,给我们整一个大的?我给你供烟了,这事儿热度赶紧过去吧,我实在不想半夜再起来加班了!”   另一名程序员探过头来问道,“拜高小兄弟管用不管用?”   程序员放下手中的香烟,“我觉得还挺管用的,就是今天晚上睡前,我这头一次没拜,就出了这么大一个事儿。”   另一名程序员连忙道,“快快快!把照片也发我一张!我也一起!人多力量大嘛!”   办公室中的程序员纷纷起身,“还有我还有我!”   不仅是程序员们被迫加入了这场狂欢。公众号们也加入了这场八卦派对,很快许多吸人眼球的标题被爆了出来。   什么《当红影帝私下密会清纯男大学生,此人竟是他!》   什么《肖影帝与男大学生不得不说的故事》。   什么《疑似当红影帝恋情曝光,影帝曾在微博上发言力挺,称:我很看好他。》   也就是短短的一个小时之内,几乎所有的社交平台都被这则消息给屠榜了。   偏偏也就是这一个小时之内,高誓忙着揍人,银羚他们急匆匆的搜寻厉陌尘的证据。而事故主人公本人还被绑得毛毛虫似的,正胡编乱造。   随便点开一个标题,下面就是有关这则新闻的热切讨论,而高顾笙也拿出手机自己的微信已经被刷屏成99+,上面全是问候的消息。   他点开微博私信,萧影帝给他发了道歉消息,他表示,自己的团队正在压热搜,但是这次热搜好像压不下去了,怀疑背后可能有推手。   况且热搜热东西永远都是疏不如堵,如果众人知道他们之间清清白白的,反而这件事情就一笑而过了,越是压众人越怀疑有猫腻,因此影帝便说要约他出来,两个人好好谈谈找什么理由高顾笙比较容易接受。   萧予圣还说,事实上,他们团队已经有了最好的解决方案,专看他能不能接受。   高顾笙看着这条私信直皱眉头,他又点开那张照片。   很明显,这张照片是借位了,当时萧予圣只是虚虚的将他环住,根本没有照片上显示的这么亲密,照上看起来两人都快亲在一起了。   高誓冷笑一声。   “看来又有幺蛾子要冒出来了。”   ***   层峦叠嶂,山林密布。   如果有修道之人路过这里,会被这里浓郁到近乎凝成实质的阴气鬼气和灵气惊住。   若气有实体,那么从高空中向下看去,周围的气像一个漏斗般向某一处源源不断地汇入。   一片黑暗之中,有谁睁开了眼睛。   他一只眼睛漆黑,另一只眼睛血红,让人莫名的心生恐惧。   他凝视着黑暗中的一点,仿佛在一片黑暗中看到了有意思的画面,发出了怪异的笑声。   “好香。”   “那么就由你,来当我的新娘吧。” 第七十三章 高誓:猴子玩具与蠢儿子不得不说的故事   高顾笙与萧予圣之间的事情疯狂发酵, 而在一个小时之后,这场可怕的舆论已经开始转向人肉搜索。   或者出于好奇,或是出于恶意, 不少人开始自发地挖掘其有关高顾笙的信息, 试图把这个与两名大明星先后传出绯闻的绝色少年给扒出来。   而原本在私信中说了明天见的萧影帝,此时竟然直接给高顾笙打来了电话。   他的声音中带着歉意, 开口便是道歉, “抱歉,高同学,我找人查了你的电话号码。”   高顾笙下意识的便皱起眉头,他其实感觉被冒犯到隐私了,可是对方落落大方的道歉,他也不好说什么。   说到底, 萧予圣虽然让他感觉有点不舒服, 但是从头到尾他都没有做出什么对自己不利的举动, 甚至还为自己声明过一次。   于是高顾笙道,“你好, 萧先生, 我刚刚看了您给我发的私信, 请问您是想问网上的事情的解决办法吗?”   萧予圣在电话那头笑了笑,道,“没错, 这件事情的发酵,远远超出了我们团队的预料。这件事情不仅对我有影响, 想必对你的影响更大。所以我想咱们还是最好尽早把这件事情解决了吧?”   “ 我还是更希望大家去关注我的作品, 我不需要这种事情来营销, 更不需要炒热度。”   他语气中的自信让人没办法去怀疑他话的真实性, 事实上,作为一个以作品出名的影帝。女友粉在他粉丝中数量不少,但是占比却并不大。   高顾笙把手机点开免提,一群人默默地围了上来。   尤其是高誓。   老父亲目光沉沉地盯着手机,那眼神简直恨不得钻到手机里面去,然后把影帝给拖出来吃掉。   可惜电话那头的影帝浑然未觉,道,“这件事情在电话里说的可能不够清楚,不知道你现在有没有时间,咱们在咖啡厅见一面?就选你学校里的那家咖啡厅好吗?”   萧予圣表面上看起来很是细心,甚至专程选的是高顾笙熟悉的地方,打消他的紧张感。   高顾笙提醒,“萧影帝,咱们现在的情况恐怕不太方便见面。”   萧予圣歉意道,“上次的事情确实是我放松警惕了,我没有想到你们学校里面竟然也会混进狗仔,不过这次放心,你们学校的咖啡厅我已经买下来了。放心,很安全。”   高顾笙这次真的是眉头大皱,“那就更不行了,如果被人发现,咖啡厅是你名下的,岂不是更说不清了?”   怎么又是咖啡厅?他真的要对咖啡厅有ptsd了。   萧予圣苦笑道,“当初我买下这家咖啡厅,也没想到会有这么一天。”   “我只是单纯觉得这家咖啡厅做的咖啡很合我的口味,恰逢当时这家咖啡厅地理位置不错,也算是一次不错的投资了,为了保证咖啡的原滋原味,我才将这家咖啡厅买了下来,里面的人都没有换。”   “ 放心,这家咖啡厅也没有挂在我的名下,这里恐怕是最安全的地方了。”   高顾笙还是拒绝,“罢了,咱们在电话里面说吧。”   萧予圣想了想之后,道,“既然已经这么说——我团队这边给出的建议是,可以说我是在和你对戏。”   “你也知道我这段时间在征集人马,之前我也在微博上说过很看好你,我就说咱们是在对戏——你加入了我们剧组,但是演技还稍有欠缺,所以我在带你。”   高誓听得脑门青筋乱蹦。   萧予圣这话说起来其实没什么问题,因为萧予圣在群里面爱护后辈、没有架子,是出了名的,他非常乐意去带新演员以及为演员们指点演技上的不足。   可问题是,之前高顾笙已经拒绝萧予圣邀请他去剧组的建议很多遍了。   高顾笙,“可是后面该怎么办呢?哪怕是现在说我加入了你们剧组,可是最终我到底是没有加入,等到剧照放出来的时候,万一有人旧事重提怎么办?岂不更是欲盖弥彰了?”   萧予圣道,“剧组的人员变动很正常,找一个理由就说你退剧组就可以了。”   高顾笙还是摇头,“话是这么说,但是我觉得不能小看了网友八卦的能力,恐怕在他们看来,我中间有事退剧组,就相当于摆明了对他们说,当初发的声明是假的。”   萧予圣沉默了半晌,笑着问道,“要不然高同学,你就真的来加入我的剧组吧?”   说不清他语气中有多少试探。   此言一出,别说是高誓了,周围这一群大老爷们儿全都在怀疑偷拍了一张照片的狗仔,是不是就是萧予圣自己安排的,要不然哪有会有这么巧的事。   这么想着,萧予圣就像是看透了他们的心思似的解释道,“我知道这样说的话,你肯定会觉得这一切都是我自导自演故意的,但是其实我没有理由这么做。”   萧予圣顿了顿,话语中带着用手不清的优秀作品堆积起来的骄傲,“对不起,我不是在贬低你,也不是在夸耀我自己。”   “我确实觉得你很适合这个角色没错,但是既然你拒绝了我,我就没有强求的道理。演戏这东西,对演员的情绪要求非常高,特别是新演员。你如果是被迫进我剧组的。心里肯定不会情愿。心里的事情就会表达在肢体上和眼神中。”   “为了这部电影,我准备了很久,我不可能会为了自己的一己私欲强行将你拉入剧组的。”   说实话,如果是其他人觉得萧予圣故意算计自己,那肯定要被别人指着骂“好大的脸”,可这件事情放到高顾笙身上就变得合理起来了。   甚至就连周围那一圈灵警异警也没觉得有什么不对。   高顾笙的语气很坚决,“我并不打算进入娱乐圈,萧先生。”   萧予圣那边沉默了,他探口气,问道,“那高同学,你想这件事情该怎么处理呢?”   高顾笙摇了摇头,“其实这件事情很简单,从头到尾都是一个误会罢了,只要说明情况就好了。”   萧予圣又叹了口气,声音中带着些无奈的笑意,就像是历经风霜的前辈在看着提出妄想的晚辈,“高同学,你太想当然了,很多时候人只相信他们所看到的,你该怎么证明呢?”   高顾笙道,“我会找人和我一起还原当时的场景,然后从不同的角度拍摄,其实当初影帝离我的距离还有很大一块距离。如果是从正常角度拍照的话,谁都不会误认咱们的关系。”   萧予圣那边又沉默了片刻,他苦笑,“罢了,既然你这样坚持的话,咱们就先试试吧。”   电话一挂,还不等高誓开口,就见银羚先跳了起来,“不对劲!萧予圣有问题!他绝对有问题!他是不是看上咱们家乐乐了?”   见银羚急成这个样子,高顾笙的心情反而好了些,挠挠头,调侃道,“银叔,萧予圣可是您的偶像,您这就给他定罪罪了?”   银羚分明也长着一张少年的脸,甚至看上去比高顾笙还稚气些,被叫叔叔,却答应得十分自然。   “哎呀,虽然偶像诚可贵,但是乐乐价更高嘛。”   “ 一般大大方方的事情不必躲躲藏藏得做,如果是拐弯抹角躲躲藏藏的实现自己的目的,要么是这个人心里有鬼,要么就是这个人非常偏执。”   不管哪一种都让大家忍不住怀疑他,哪怕他给自己脱罪的理由看上去似乎非常充足。   银羚挥手,“放心吧乐乐。你知道让一张白纸上的黑点儿看起来不明显的办法是什么吗?正确的办法不是尽力清洗这个黑点,让它变淡,而是把整张白纸都染黑。”   ……   十分钟后,一条微博冲破层层热搜,直接封顶。   #厉陌尘入狱#   #厉陌尘绑架#   #万星娱乐厉陌尘#   #厉陌尘高顾笙#   ……   种种娱乐词条,冲破了又萧予圣和高顾笙相关话题组成的防线,强横地挤人们的视线。   当大家抱着好奇的心思将这些热搜点开,都被惊掉了下巴。   【我操!我操!我看见了什么?!】   【入狱了??这、这就入狱了???】   【这年头,粉个明星入狱也就算了,我粉的总裁怎么也塌房了?】   【很简单,因为你粉的总裁是明星的头头。明星都塌了,他们总裁塌不是理所应当的事情吗?上梁不正下梁歪。】   【天呐,他居然还绑架?他是怎么想的呀?】   【我知道!我知道!我当时在现场。】   【放只眼睛。】   【放个屁股。】   【当时吧,是厉陌尘想要包养高顾笙,但是高顾笙不乐意。   因为厉陌尘纠缠高顾笙的次数实在太多了,高顾笙受不了了,所以决定这次见面给他说个明白。   在场人都知道啊,有不少学生都看见了高顾笙为了不被厉陌尘打,还特地找了好多帮手。】   【我作证!我就是京大的学生!】   一个IP地址显示为B市的网友说。   点进他们的主页,确实能从不少蛛丝马迹中看出这些人是货真价实的京大大学生。   但仍然有杠精在那里嘴硬,【人家厉总什么样的美人没见过呀,非得纠缠一个学生?这又不是小说,哪来这么多爱而不得,人家可是娱乐公司总裁耶,帅哥美女这么多,有的是人想往他床上爬。】   下面有人默默的回了一串省略号,【你把这话看着高顾笙的脸再说一遍。】   杠精默默地闭了嘴。   眼看着网友就这件事情达成一致,有人催促道,【楼主接着说呀,然后发生什么了?怎么就变成绑架了?】   【害!那是因为厉陌尘他不还偷税漏税了吗?好家伙,十个亿呀!】   【当时警车过来打算把他就地正法了。没想到这家伙急眼了,抗拒逮捕,不但如此,他顺手把高顾笙绑架了。   这原因吧,我估计一方面是想把高顾笙当人质,另一方面,可能就是咱们厉总觉得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要不然我实在想不明白他为什么这么想不通,竟然把高顾笙给带着逃跑。】   【好家伙,我还记得当初锤秦时的时候,我们家笙宝可是一脚就把那家伙给撂倒了,厉总带着这么一个人形武器是干嘛?想不开呢?】   【比起这个我更好奇,以高顾笙同学的武力,厉总是怎么制服他的?难道厉总的武力比高同学还高?】   楼主:【这个嘛,我就不清楚了,不过当时厉总也不是自己去的,他身边好像也带着人,可能是以多欺少了吧?】   【好家伙,厉总是不是之前就考虑过如果是谈不拢的话,直接把高顾笙绑架呀?我看他的动作很熟练嘛。】   【说实话,这种霸总他强咋了?情节在小说里看看就行,画画现实中真的让人很觉得很可怕。】   【呜呜,我们家笙宝怎么这么可怜呀,被秦时那个畜牲纠缠绑架,现在又被厉总绑架。】   【实不相瞒,我看见高顾笙的时候,心里也有一股冲动……可问题是老子是纯爷们!这事儿真他妈的是见鬼了。】   【楼上的,恭喜你,马上就要打开新世界的大门了。】   【卧槽你是变态吧?高顾笙这是刚被解救出来,你在他下面说这些。】   ……   眼看楼歪了,楼主凭一己之力又把话题给拉了回来。   【总之这事儿啊,高同学真是倒了大霉了。】   收起手机的云知意如同剑客,潇洒地收剑入鞘。战胜归来的女将军,心满意足的喝了一口咖啡。   ……   厉陌尘掌管的万象娱乐,顶起了娱乐圈的大半边天,说是在娱乐圈里面呼风唤雨,也不为过。   如今,厉陌尘被直接抓捕归案,还欠十个亿的税款。   雪上加霜的是,警方那边放出了证据,证明之前在网上疯传的那些有关万星娱乐罪行都是真的,尤其是在万星娱乐剥削艺人的合同,让原本向往着万星娱乐的艺人们望而却步。   同时,万星娱乐不少艺人也纷纷解约脱离万星娱乐这艘快要倒塌的大船,不想和万星娱乐沾上半点关系。   短短的一个上午时间,厉氏股票狂跌,不知道有多少股民哭晕在了股票交易所。   这基本上意味着,万星娱乐算是完了。   同样完了的还有厉家,这个靠着喝人血成长起来的家族,所有的产业都在娱乐圈,如今,万星娱乐倒了,也意味着厉家将不复存在了。   厉陌尘心心念念的商业巨国崩塌了。   眼见着,萧予圣和高顾笙的热搜就被这件事情给压下去了。   网友的记忆是有时限的,今天还为了他而欢呼,明天就翻过墙头去找别人了。   但凡涉及到阴界的案件,审判速度都非常快,不过是一晚上的时间,因为那边据说就有了一些进展,想必最晚三天之后,厉陌尘就可以得到他应有的惩罚。   ……   被带回家的高顾笙整个人没骨头似的窝在软软的沙发里面,正在他们几个人的群里面聊天。   “云姐,牛叉呀!云姐的人脉不负众望的广。”   【熊猫人点赞。】   “小事。”   “有没有受伤?”   “放心吧,身体倍儿棒!”   ……   没错,在那条微博下面,那群为高顾笙证明的学生,全是云知意拉来的。   说实话,这事哪怕是插进去几个假的,甚至是全是假的,网友估计也发现不了,但是云知意硬生生地把当时看见高顾笙领着一群黑西装进咖啡厅的学生们,一个个全都找了出来。   身为学生会副会长,并且明年就会担任学生会会长的云知意,在人脉方面有着极其可怕的天赋。   群里的小伙伴们关心着高顾笙,与高顾笙互动着,看起来高顾笙已经从被绑架的阴影中脱离出来了,他露在外面的小腿一晃一晃的,高兴的就像狗子摇成风扇的小尾巴。   高誓看着他的目光柔软下来。   绑架这种事情嘛,一回生二回熟,绑着绑着就习惯了。   高顾笙曾说。   可是哪怕高顾笙能习惯,身为父亲的高誓怎么可能能习惯呢?   ……   到家后稍作休息调整,高顾笙就把一组借位的照片发到了微博上,发完之后才给萧予圣说自己已经把照片发上去了。   高顾笙当初注册这个微博就是为了声明自己与秦时没什么关系,虽然积累了不少粉丝,但是在上面一条微博也没有发过,这破天荒的头一遭发微博让不少人都好奇的凑了过去,想看看他究竟发的是什么内容。   是声明自己与萧予圣的关系呢?还是打算回应大家的关心,说自己这段时间的情况呢?   然而,当大家打开照片后,所有人都沉默了。   只见高顾笙抱着一个一人高的猴子玩偶,看着动作不难猜出高顾笙是在还原当天的照片。   在剩下的图片中,高顾笙全方位360度无死角的展现了当时高顾笙和萧予圣是怎么拥抱的。   猴子玩偶和高顾笙之间隔着不短的距离,任谁都能看出来,这两人之间根本就是礼貌性的拥抱,充其量说是一句朋友   滑稽的是,高顾笙的这只猴子玩偶呲着个大牙,乐呵的没心没肺,看起来丑萌丑萌的,和照片中萧予圣的反差强烈到让人无法忽视。看的多了,简直一看到影帝,就会想起猴子这张丑萌的脸,相当魔性,但又停不下来。   高顾笙对此配文:   网上传播的照片是借位。   就这么一句话,没了。   不过别的倒也不用再多说什么,毕竟这360度无死角的猴子照片已经彻底的把这件事情给掰清楚了。   高顾笙这条微博下面盖起了高楼。   有人夸高顾笙长的好看,有人问高顾笙有没有意向进入娱乐圈,问着问着,不知道什么时候话题就跑偏了,变成了对高顾笙猴子的讨论。   【笙宝,你这猴子从哪买的?真可爱,我也想买一只。】   高顾笙回了这条微博。   猴子是我爸在电玩城给我换的OVO   不难看出,高顾笙打出这句话的时候有多高兴。   让人不由自主的想起了翘着尾巴昂头挺胸的小猫,得意地向大家展示着爸爸对自己的爱。   高顾笙的粉丝们见居然回了消息,立马捕捉到了华点。   紧接着高顾笙的这条微博下面就被猴子侵占了。   “这小东西乍一看挺丑,但越看越觉得有种诡异的萌点是怎么回事?”   “太离谱了,我之前明明只喜欢乖巧可爱的小动物的,这猴子老大一个比人都高了,不管怎么看也和可爱不沾边啊?”   “有人想要这个猴子吗?想要的话,在弹幕里面打要,我数321,给我上链接!”   ……   不知道的还以为高顾笙住在花果山。   然而,高顾笙很积极的回应着每一条有关猴子的评论,就像是积极建造花果山的猴王。   然而过了一会儿,在高顾笙的评论区里面,突然出现了不和谐的声音,   “高顾笙这波操作……不会是想蹭热度吧?”   “先是秦时,然后又是厉总裁,现在又是萧影帝。”   “这张照片是不是高顾笙给放出来的?毕竟影帝也没必要用这件事情去炒热度。” 第七十四章 高誓:换衣服比打架累多了   有关蹭热度的评论一出, 评论区的风向就彻底转变了。   主要是因为萧予圣的名气实在是太盛了,想蹭他名气的不计其数,别说是能和萧影帝同台了, 哪怕是和他一起参加了一个节目, 节目期间两人之间完全没有互动,也要在宣传的时候带上萧予圣的名字;恰好穿了同一家品牌的衣服, 哪怕是完全搭不上的风格, 也要找营销号吹一波情侣装。   他的粉丝们都被那些蹭热度的搞怕了。   因此,面对频繁出镜的高顾笙,粉丝们警觉了起来。   “你们不觉得他这段时间出镜实在太多次了吗?而且每次出镜他好像都是受害方。”   “ 对啊,而且每次的加害人都是咱们之前从来没有想到过的。”   “其实我觉得这事儿挺魔幻的。秦时是当时最红的流量,厉陌尘又是万星娱乐的老总,现在又牵扯出来一个萧影帝, 过段时间萧影帝该不会也把他给绑架了吧?”   “呸呸呸, 楼上的打嘴。”   “ 他是不是想借机炒作然后进娱乐圈啊?你看他现在微博就发了这么一条微博, 粉丝已经破百万了。”   “就是啊,他这就是在蹭热度吧!”   “仗着咱们影帝脾气好呗!”   “虽然我也挺吃他的颜的, 但是我还是觉得蹭热度不好。”   “你们真是笑死我了, 萧影帝是什么人啊?他如果真的不想让人蹭热度的话, 那高顾笙一个素人怎么可能能蹭到?就算是真的蹭到了,他进了行业后,就不怕被萧予圣封杀吗?说不定人家早就秘密恋爱了, 只不过是你不知道而已。”   “楼上的说的有理,不过我觉得是不是谈恋爱都不一定, 我觉得包养更有可能。之前不是还说有女富豪向他求爱吗?一个是普通人, 一个是富豪, 放谁眼前都知道该怎么选择。”   “对啊, 男人嘛,都是玩玩,真要在一起的话,还得找女的。”   ……   很快,评论区已经从怀疑蹭热度到敲定了高顾笙蹭热度的事实,后面开始对这种行为进行辱骂,眨眼之间又变成了萧予圣和高顾笙两人早有不正当关系,萧予圣假正经,高顾笙卖屁股。   眨眼之间,评论区就变得一片乌烟瘴气。   云知意在小群里面,愤怒地连着发了好几个掀桌子的表情。   【(╯‵□′)╯︵┴─┴肯定是有水军下场了!】   云知意说的没错,现在的评论区里面的水军,单单是能看出来的,就有三四波。   萧予圣的口碑不错是不错,但是他的崛起挡了不少男明星的路,尤其是流量。   有萧予圣在眼前挡着,流量们原本靠着脸就能赚钱,现在免不了要拿出来和萧予圣比一比,关键每次都是流量的粉丝完败。   毕竟萧予圣又有颜值又有实力,还很吃苦耐劳,和那些演戏念123的流量可谓天壤之别。   每次萧予圣拍一部好剧,就会有一波流量被群嘲一次。   平时萧予圣为人自律,很少能挖到他的黑料,这次难得能抓到他的把柄,岂不是要好好的利用起来?   至于那个素人,虽然长的好看,但谁在乎?   毕竟娱乐圈,说话靠的是资本,只要有资本,哪怕是一滩烂泥,也能给到神座上去。   高顾笙的小群里面群情激愤。   云知意不服气,【我也找我爸去安排水军去!这群人的眼睛是瞎了吗?凭小笙的脸还需蹭热度?他本身就是热度!】   周镜发了一个推眼镜的表情包,【我找计算机那边的学长去查这群人的IP地址了。】   墨桦没有说什么,他只是拍了一张照片,高顾笙点开一看——霍!这不是警察局大门口吗?   墨桦,【出校门买器材的时候路过网吧,一个水军用的电脑正对着网吧门口,我在他身后路过,正好看见他在造谣。】   据墨桦说,那个水军登着几十个小号激情发言,也不知道会不会切错了号。   墨桦顺手就把人逮住,送到警局了。   这件事情的牵扯实在太广了,就连忙着在世界各地飞来飞去的孙珺都露了头,在微博上为高顾笙发了声明。   看到自己的小伙伴这么急切,高顾笙很感动,反而不那么生气了。   这时,开门声响起,机械女声播报着“欢迎回家”,高顾笙光着脚踩在厚厚的地毯上跑过去,便看到高誓和应不解走了进来,跟在他们身后的还有沉管家。   沉管家一头花白的头发,戴着白手套,穿着量身定做的管家服,动作得体而优雅。   “少爷,小少爷,应道长。衣服出新品了,夫人让我送过来。”   浩浩荡荡的衣服大队被搬进了衣帽间。   高誓和高顾笙的表情是如出一辙的头疼。   这对父子对于衣服没有半点审美,只要干净整洁得体即可。但这周末就是高誓太爷爷的生日了,高誓太爷爷今年刚好过八十大寿,会办一次盛大的生辰宴,请了很多圈里的人。总不能再穿休闲服。   高誓头疼得按了按太阳穴,叹了口气,在沉管家微笑的注视下无奈妥协,“我们知道了,会试的。”   ……   “队长你看起来怎么这么憔悴?是在为乐乐的事情担心吗?”   庄貅貅凑过来,担心地看着没精打采的高誓。   很少能见到高誓这么没精神的样子。   高誓用手按按太阳穴,摇头道,“不,倒不是因为这件事情担心。”   高誓眼底的青黑,是昨天晚上被承泽奇按着搭配衣服给累的。   关于高顾笙的事情,高誓虽然生气,但其实这件事情非常好解决。   如果水军找别的地方去冲高顾笙也就算了,偏偏选了“蹭萧予圣热度,进娱乐圈”和“为了改善生活条件,自愿被包养”。   可笑,他高家唯一的小少爷还需要蹭热度和傍金主?   后天就是太爷爷的生日宴会了,高顾笙也满十八周岁了,干脆就带着他在大家面前亮亮相。   到时候谣言自然不攻自破。   唯一需要担心的是,谣言会不会变成是高顾笙包养了萧予圣。   高誓这么想着,却听到电话铃声响起,他掏出诺基亚,发现是自家儿子打来的电话。   “乐乐,怎么了?”   电话那头,高顾笙的声音有些无奈,“老爸,不知道是谁把我的个人信息给泄漏出去了,现在我的手机号要被打爆了。所以我就设置成非列表人员不接入了。”   高顾笙喝了一口快乐水,“其实也没事儿,反正我平常也不接陌生来电,就是老爸你给我打电话的时候记得用自己的手机给我打。”   高顾笙说得轻松,但其实真实情况比他所描述的要恶劣许多。   本来他被厉陌尘绑走后,学院那边知道了这件事,一边感叹着自家学院的首席尖子生命途多舛,一边给他准了一周的假,让他好好修整一下。   随便来个正常人,这一个月之内被绑架三次,次次威胁到人身安危,任谁都有些承受不住。   学校是真的担心,高顾笙被绑架身体上没受伤,反而心理上出事儿了。   况且,现在高顾笙还在风口浪尖上。   学校里面有不少萧予圣的粉丝,虽然在学校里面粉丝的行为更加收敛,也会更加理智,但是人多了,里面总会出一两个格外不理智的粉丝,学校一方面考虑到高顾笙的心理状态和人身安全,一方面考虑到学校的秩序,干脆给高顾笙放了一个小短假。   刚好这个周末就是老太爷的生日会了,正好借着这个假期去参加生日会。   高顾笙在家里乐得自在,原本玩着新出的游戏,喝着肥宅快乐水开开心心的,没想到手机铃声突然响起。   第一个电话来的时候,他的游戏正进行到关键时刻,没看号码就接起来,一声问候还没出口,兜头就是一顿辱骂,骂的格外难听,是那种放到网上会被打满星号的程度。   高顾笙直接被骂懵了。   听了一会儿才明白,原来这人是萧宇圣的粉丝。   高顾笙哪里是能受得住委屈的人?当即就把这个不知死活的男粉给骂了一顿。   骂完之后,他神清气爽地挂上了电话。   而在两人通话过程中,仍然有源源不断电话打进来,将他的手机震的嗡嗡响。   高顾笙意识到,他的手机号码暴露了,便也没再接起第二个电话,干脆利落地将手机调整到只允许通话列表人员打入。   这下子,世界才清静下来。   他登上微博一看,这才发现自己的手机号码已经被传得满网络都是了。   最开始发出他手机号码的那个人微博已经被删了,可是有不少人截了图,然后开始病毒式地传播起来。   原本人们就对他有很大的好奇心,当他的号码暴露在大众视野中时,就会造成一场声势浩大的骚扰式网暴。   任谁被手机轰炸,心情都不会好,不过这件事情对高顾笙来说倒也没有格外大的影响——反正骂是骂回去了,骂的神清气爽,至于别的那些电话,反正他也设置了权,打不进来,爱怎么着怎么着吧。   高顾笙顺手报了个网警,然后就给自家老爸打电话报平安。   从小就被特殊体质困扰的高顾笙,有一颗强大的心脏,但是身为父亲的高誓知道这件事后立马就炸了。   他压着火气,先给高家的宣传部和技术部打电话,让他们把躲在微博后面把高顾笙暴露出来的人给揪出来。又让高家的法务部收集材料准备起诉,还顺便报了网警。   而这时高誓上网一看,却发现事情又有了新进展,自家儿子和那个打电话来骚扰他的男粉丝的对话被放到了网上。   然而,在录音中那个男粉丝只是问了一句高顾笙与影帝之间的关系,就遭受了来自高顾笙的长达十分钟的喝斥与指责。   高顾笙的态度非常凶,将那个男粉丝衬得倒是又可怜又无辜,高顾笙的形象也变得嚣张跋扈,傲慢无礼起来。   在这条留言下面,有人为这个男粉丝鸣不平。   “高顾笙的态度怎么这么差呀?人家也没说什么,就是问问他和影帝什么关系而已。”   “就是,我还觉得他长的好看喜欢他,现在看来,看人也不能只看外表。”   还有人在下面疯狂扣问号。   “不是,难道事情不是这个男粉丝先做的吗?不是这个男粉丝先打电话骚扰人家的吗?这个粉丝是谁呀?凭什么打人家电话骚扰呀?”   “不知道谁把笙宝的手机号放到网上去了。这个男粉都指不定是今天第几个打电话过去的人,笙宝今天肯定烦死了。”   还有人质疑这段录音的真实性。   “就我一个人觉得这段录音可能是被恶意剪辑了吗?高顾笙没理由这么暴躁啊,那男粉丝的态度在录音里听起来也不错。”   “还有那个男粉丝能拿出录音来就很可疑,谁通话还录音啊?他是不是早有准备了?”   评论区下面吵成一团。   而此时,在高顾笙学校的论坛上面,也盖起了高楼。   高楼的标题就是【818经济学院的ggs同学。】   【大家都知道吧,最近很出风头的那位。   这是他之前的照片,这是他现在的照片。   楼主啪啪放出来两张图。   大家都能看出来这两张图的对比很大,简直不像是同一个人。说实话我觉得转变突然这么大,肯定有点问题。   要么是整容了,要么是被谁给影响了。   关键是自从他改变了外在形象之后,就开始频繁出风头了。   大家都知道,经济学院是最耗钱的一个学院,每年的学费价格高得要命,听说ggs是单亲家庭,而且家里的条件也很普通。】   1L:【你什么意思?你的意思是说高顾笙是换了形象傍富婆了呗?高顾笙可是把奖学金拿满的年级第一,学费高点是高点,但是他如果是家里比较困难的话,可以向学院申请补助吧?】   楼主:【我可没说这话,是你说的他傍富婆。不过是不是富婆还不一定,有可能是男人呢?哈哈。】   5L:【就算是他的学费有着落,但是经济学院的。学生家境条件都不错,平常的吃穿用度也比普通人高不少。高顾笙在这样一群学生中间,恐怕是挺自卑的。】   7L:【真的,一个人的形象一般不会改动的太大的,他形象突然改的这么大,要不然是他身边有高人指点,要不然就是他遇到了什么事情,突然就懂审美了。】   8L:【支持楼上,我觉得他确实有点问题。说实话现在这年头,笑贫不笑娼嘛。他这张脸要是真想傍金主一个月估计能给他弄个几万块钱吧。   说不定他现在的衣服还有形象什么的,都是他金主给他挑的,毕竟他之前的审美确实太烂了。】   这层楼迅速被盖高,一部分学生在为高顾笙说话,另一部分学生疯狂反击。   然而没过多久,这栋楼就被管理员封掉了。   不过有人截了图,这些截图在学校之间疯狂流传,没过多久,整个江大都知道了高顾笙。   低调了许久的高顾笙,这次可算是彻底出名了。   而就在这时,高顾笙的私信中弹出了萧予圣的消息。   “高同学,我看见网上的事了,你还好吗?”   “我已经发声明约束粉丝了。但是这背后肯定有水军在推动。”   “你之前提出的拍照辟谣的想法看来还不太成熟,咱们要不要见面聊一聊?” 第七十五章 高誓:想捉金丝雀的人成了金丝雀   这次萧予圣还想找什么理由呢?   就像是感受到了他的注视似的, 在私信上又缓缓地蹦出一行字。   “如果你觉得不放心的话,那地点你来挑吧。”   萧予圣好像挺执着于和他见面的。   高顾笙想。   在外面的话,他想做什么?继续找人偷拍他?还是打算直接对他下手?亦或是打算扮演个知心哥哥的形象, 在他受万人唾弃的时候站出来保护他, 展现出一副“即使与世界为敌,我也要和你站在一起”的深情?   其实到目前为止萧予圣并没有对他做出什么过分的举动, 但他就是对萧予圣有一种莫名的抵触和厌恶。   况且之前高誓还对他说过, 让他离萧予圣远点。   梦中的高顾笙所经历的事情实在是太绝望了,因此高誓从头到尾就没考虑过把梦境中发生了什么事情,具体地告诉自家的蠢儿子。   他只给高顾笙说萧予圣不是什么好东西,会威胁到他的生命安全。   高顾笙无条件的信任着自家老爸,本就看萧予圣不顺眼,在听了高誓的话之后, 就看他更不顺眼了。   因此, 当他看到萧予圣给他的私信时, 他第一反应不是感动与愧疚,而是怀疑。   他怀疑自己如今经历的这些, 会不会是萧予圣背后使坏?   高顾笙看着私信, 截图, 发给了高誓。   而此时的高誓,正听着有关厉陌尘的消息。   由于厉陌尘行径实在是太过恶劣,加上他的危险度非常大, 所以根本没等到三天,审判结果今天已经出了。   “我去……我是真的没想到啊, 厉陌尘这狗东西看上去人模狗样的, 手上竟然沾着几十条人命, 你们敢信吗??”   冉秋翘着一条石膏腿, 激动地挥舞着双手,看起来非常激动。   一旁的常阳双眼之中布满血丝,吨吨吨地往嘴里灌咖啡。   这几天是常阳跟着灵警和刑警大队那边去查证据抓人,在今天上午刚刚归队。   查证据的警察们兵分三路,一路去搜集关于万星娱乐内部有关合同方面的证据。   一路去搜有关黄赌毒方面的证据。   最后一路则是顺着高誓的思路去查万星娱乐发家的过程。   万星娱乐里不良艺人的行径以及违规合同事件其实大家已经早早预料了,被搜出来之后,其实心里倒也不是特别惊讶,真正让众人惊讶愤怒的,是调查厉家发家史的时候查出来的东西。   自从厉陌尘接手厉家之后,厉家就像是窜天猴一样一飞冲天,短短十几年之内以坐火箭的速度,迅速成长为在娱乐圈一手遮天的企业巨擎。   然而,细细地探查厉家的发家史之后,却能闻到在这发家史之后的血腥味。   但凡直接或间接挡了厉家利益的,都或多或少出了点意外,轻的是集团里面的艺人解约跑路,重的则是公司老总出事,有的命丧当场,有的则变成了植物人。   总之是不复昨日辉煌。   由于出事的公司算不上很多,大概是七八家左右,踩在一个让人感叹惋惜又不至于多想的界限上,再加上这些公司出事的原因千奇百怪,每一次厉陌尘都有不在场证明,所以没人会联想到厉陌尘身上,导致厉陌尘居然就这么藏到了现在。   娱乐圈里的关系错综复杂,一家公司的对头和对手可能不止一家,而你也没有办法确定对手永远是对手,朋友永远是朋友——这就是厉陌尘最好的伪装。   况且,厉陌尘这人动手并不会采取太过简单粗暴的方式,有时候某家公司挡他的路,他并不会直接去处理这家公司,而是会处理与这家公司有着或直接或间接联系的公司。最后再加上真正动手的是邪神,而邪神用的是非阳界的方法,如此一来,就更难捉到厉陌尘了。   若不是如今抓住了厉陌尘,顺着厉家发家这条线往上撸,厉陌尘恐怕会继续逍遥法外。   常阳往眼睛里滴了一滴眼药水,用力眨了眨干涩的眼睛,然后把档案往前推推。   “太惨了,厉陌尘根本不是人。”   “这个赵家,之前在娱乐圈里面也算得上是声名赫赫,可是就在赵总带着他妻子和女儿外出的时候,出了车祸。”   “他妻子为了保护女儿当场死亡,那脑袋瓜子碎得……唉。”   “而他呢?也成了个废人,下半身完全不能动了。”   “赵家的小姑娘长的漂亮,之前在圈子里面就有几个公子哥想对她下手,但因为赵家的地位,所以也没人真的敢对她动手动脚。如今赵家垮台了,那几个纨绔居然找上门来对着赵家的小姑娘说,他们几个可以包养她,让她给她爸赚医药费——那小姑娘才十六岁!”   别的话常阳也没说,可是在场的人都能想象出,当时赵家父女的心情是多么愤怒屈辱。   一代千金大小姐,有朝一日竟然会被几个当年不如自己的纨绔,提出这样无理的要求。   “在赵总出事之后,赵家公司也没人主持大局了。不知道什么时候,竟然有别公司的奸细混进了赵家里面,若不是赵总警觉,赵家就要被不声不响地挖空了。”   “赵总有魄力,当机立断自断一臂,把赵家产业给卖出去了,可惜主导权不在自己手里,被对方压价压得很厉害,为了不让自己的女儿被那几个纨绔子弟骚扰,赵总带着女儿搬到别的城市去了——你们猜怎么着?那个别的公司的奸细,查来查去最后到时查到了厉陌尘的头上!”   “那天的事故,到最后都没有查出来什么问题,就连赵总自己都觉得,是他开车的时候犯困,整个人都迷瞪了,所以车就出事儿了!”   “这件事情之后,赵总患上了严重的ptsd。他连看都不能看窗外的车,看一眼就浑身哆嗦,到后来慢慢好些了,就整天开始懊恼,后悔那天的自己为什么要犯困。”   “到这里为止,都没查出来任何的问题。不论是看行车记录仪,还是看路边的摄像头,都显示,是赵总自己的问题。”   “可那天赵总根本没有疲劳驾驶,他们是早上出门的,也是早上出事的。那天前一天的晚上,赵总没有熬夜,而是为了保持精力早早睡下了,怎么会突然犯困呢?””   “后来技术部那边,逼问邪神逼出来了,邪神说,那天他给赵总掐了个小法术,让他困了那么一瞬间,就那么一瞬间,从此改变了赵家一家三口的一生。”   常阳的话说完了,整个科室却再也没有人说话。   这就是阴界和阳界,绝对不能互相干涉的原因。   普通人面对灵异神怪,根本没有还手之力,就像是待宰的羔羊。   赵家那位总裁为了这件事情愧疚了整整八年,从一个中年发福的有着啤酒肚的男人,消瘦到皮包骨头。   虽然当初把赵氏卖了,手里也存了一笔钱,但是他的伤实在是太严重了,不管是治疗还是恢复,亦或是用的药,都是一大笔让现在的他们难以支付的开支。   他现在连动作稍微大点都会气喘吁吁,他们的女儿又还应该是在学校里的年纪,家里根本没有收入来源,完全是坐吃山空。   整个家庭的开销都指望着卖公司得来的这一笔钱了。   好在赵家的女儿聪明又坚强,不仅利用课余时间去打工而且还能将自己的成绩稳住,顺顺利利的考上一所好大学。   打工的女儿在他面前永远都是阳光活泼的样子,会开开心心欢欢喜喜地回来,蹲在他面前说今天又赚了多少钱,她说话的时候眼睛总是亮亮的,告诉父亲说:爸,你放心,我现在能养活你了。   任谁说都要说这女儿争气。   可是赵总只觉得心疼。   他的女儿呀,从小被放在心尖尖上,一点苦都不舍得让她吃,想着有他在,总会把他们母女护得好好的。   没想到眨眼之间,他就变成了一个废人。   他经常会想,要不自己干脆去死好了,回到地下去陪自己的亡妻,也能省下一大笔钱留给女儿。   可是他的女儿还这么小,她从小被捧在手里,如珍似宝的长大着,那么乖巧,那么善良,万一被人骗了,该怎么办呢?   他就这么咬着牙撑着,一直撑到了女儿大学毕业,他觉得自己可以死了   可是或许是父女连心,他心存死念的时候,女儿突然表现得很不安。   她经常会在半夜中惊醒,然后摸到他房间里面看看他是不是还在,有时候她会略带焦躁地一遍遍向父亲确认——爸,你会一直陪着我的,对吧?   她把存折掰到父亲的面前,很认真地说,“爸,你看我现在能赚钱了,咱们有钱,。我已经可以养你了。”   她的目光是那么惊慌不安。   她口中说的是现在不用担心钱了,父亲不用再担心自己腿是拖累了。可在她心里,却像个小孩儿似的向父亲哭闹着,恳求着,求父亲不要把她自己留在这世上。   小姑娘实在是太累了,她惶恐不安,又疲惫不堪,黑了眼底跪在父亲的床边,就这么睡着了。   醒来的赵总粗糙的大手轻轻抚摸女儿的发顶,眼泪无声地流了下来。   他得活着。   哪怕是在这世上苟延残喘的活着。   如果他死了,一直以来撑着他女儿的那口气儿,就散了。   也不知,如果赵总知道整件事情都是因为厉陌尘当年让邪神施的一个法诀,他会不会恨到将厉陌尘的骨头一块一块敲碎   ——更可怕的是,赵家的事情并不是个例。   在这些年间,厉陌尘让邪神秘密处理的,单单是公司就有七八家,身上背着的人命有十几条,其他重伤昏迷,或者是变成植物人的,更是多达30几人。   怪不得当初抓厉陌尘,厉陌尘要跑。   他被抓到就是死路一条。   怪不得厉陌尘身上的光芒是暗金色中掺杂着丝丝血色。   那暗金色的光芒是邪神的灵力,丝丝血色则是他身上的杀孽。   庄貅貅追问道,“那最后呢?最后怎么样了?厉陌尘……什么时候死?”   向来温柔羞怯的女孩含着眼泪,好像要用最恶毒的话去诅咒他,可奈何此时她竟然想不出到底是什么样恶毒的诅咒,才能抵得过厉陌尘身上的罪孽。   最终,她只好又问了一遍,“厉陌尘什么时候死?”   常阳深吸了一口气,“庄妹子,别担心,他会死的,但不是现在。”   “厉陌尘被送到研究部去了。”   “因为邪神并不是真的邪神,只不过是一只活了很久很久的鬼。”   庄貅貅愣了一下,“什么?”   “近几个月以来才出现不会吸收活人阳气的鬼怪,邪神已经在厉万成身边存在快十年了,如果邪神真的是鬼怪,厉陌尘应该早就被吸干了。”   冉秋点了点头,“没错,所以这就是研究部要研究的。”   冉秋随手从常阳桌子捞了一块薄荷糖提神儿,被薄荷糖辣的浑身一激灵,他接过话茬,“还以为邪神是多厉害的东西,原来不过是一个在世界上存了很久很久的鬼,还说自己是邪神呢,恐怕给真正的邪神洗脚,人家都看不上。”   在邪神为厉陌尘做的事情暴露之后,它就痛痛快快地将自己的事情也说了出来。也不知道是破罐子破摔了,还是真的怕了研究部的那些手段。   这邪神是一个存活了上千年的老鬼。   在千年之前,灵气已经开始衰弱,因此这老鬼也没有多少道行,反而在当年的灾难中存活了下来。   感受到魂飞魄散的危险,它慌不择路的往森林跑,想着森林的灵气更多一些,还能让他能再苟延残喘一阵,倒是让他误打误撞钻进了一处灵气非常充足的玉石矿。   他就在这座玉石矿中陷入了沉睡,在苏醒的时候,发现自己当年寄身的那块玉石已经被雕琢成了玉佩卖了出去,刚好落到了厉陌尘的手中。   由于在这千年期间,他吸收了整个玉石矿的灵力,只留下了那么一小块玉石,因此它的灵性并没有被磨损,变成只知道吸收灵阳气的鬼怪。   当他发现这个世界上已经再没了那些法力高强的大人物,而他自己的那些法术手段是凡人根本无法招架的之后,他的心开始前所未有的膨胀起来。   他对厉陌尘声称自己是邪神,让厉陌尘来帮助自己恢复灵力。   可惜厉陌尘也不是吃素的,这邪神在死之前只不过是一个采花大盗,又沉睡上千年,对现在的东西不了解。   厉陌尘却是从小接受精英教育,生了一肚子的黑水的厉家家主,厉陌尘害怕邪神的力量增长太快,会对自己不利,因此刻意的压制着邪神恢复力量的程度。   在梦境中后期,厉陌尘更是将邪神彻底吞噬,化作了自己的力量。   说白了,这邪神就是厉陌尘的经验包,来给厉陌尘送新手福利的。   既然邪神和厉陌尘的罪行已经尽数弄清楚,那立刻审判。   由于两人的行为实在是太过恶劣,死刑也无法让他们赎罪,所以干脆将他们判到了研究部门。   技术部和研究部是两群疯子,就连天不怕地不怕的银羚,一般都不会去招惹他们。   如果说技术部的成员是一群时常冒出危险而中二的想法,并且还有实力将这些想法变为现实的技术宅,那么研究部的就是一群科学怪人。   研究部的主要研究项目是灵力灵气以及鬼怪相关,但是实验材料非常稀少,因此他们一个个都化为了雁过拔毛的葛朗台。   他们拔过飞羽的羽毛,摸过银羚的角,骗过玄玉的符,甚至还试图把鬼眼的手也拿来研究研究,吓得鬼眼连开三次虚空穿梭逃跑。   说来可怕,但其实在研究部,除非实验出现意外情况,否则并不会出现不人道的事情,毕竟实验器材难得,他们好好保护还来不及,怎么可能过度消耗?   但是在这群科学狂人进入研究状态之后,他们的眼中没有人,只有研究材料。   可想而知,一向高高在上以我为尊的厉陌尘,在被当作实验材料对待之后,这种落差会让他的自尊心和精神将会受到怎样的折磨。   而在他完成了他的实验服役期之后,将会被处以死刑,就像是处理做完实验的青蛙。   天道好轮回,控制欲强到可怕的厉陌尘,将会被死死控制在这家研究所,上天入地也无法逃窜。   而研究所的众人,看着他的目光与看切好的猪肉、没有意识的鬼怪,成型的怨念……并没有什么不同。   他的狂妄、他的自尊、他的脊梁,将会在一次又一次的实验中,在一日复一日的空旷中,在漫长而虚无的时光中,在永远无法挣脱的牢笼中,经受令他难以忍受的痛苦折磨。就像只能坐在轮椅上从窗口看世界的赵总一样;就像变成了植物人的钱总一样;就像麻木地守着钱总日日以泪洗面的钱夫人一样;就像他曾经害过的那些人一样——就像梦境中的高顾笙一样。   在梦中,他折断了鸟儿的翅膀,将美丽的鸟儿变成了自己专属的金丝雀。   而在现实中,他变成了那只金丝雀。   至于邪神,这只存活了上千年的鬼在被研究部研究了一通之后,又送到了技术部。   技术部将会以邪神为标准去制造更多的武器,不过显然,对于邪神来说,技术部比研究部更加可怕。   技术部的部长向着银羚拍胸脯保证,自己这边会尽量让邪神活的久一点,至少维持住一个月,毕竟还有不少武器没有造出来。银羚对此迟疑怀疑态度。   他觉得以这群技术宅的疯狂,邪神在他们手里可能撑不过半个月就会魂飞魄散。   不过魂飞魄散就魂飞魄散吧,这本就是邪神应受的惩罚,被送到技术部也不过是废物利用罢了。   除此之外,在调查厉家的发展过程时,还调查出来了一点有意思的事情,   厉家从厉爷爷那辈发家,厉爸爸这辈守成,厉陌尘这一辈走向巅峰。   然而,厉爷爷手上其实并不干净。   当年厉家在厉爷爷手中突然雄起,所有人都以为厉爷爷是白手起家,但其实没人知道,厉爷爷之前早就收到了风声,国内要开始严打,于是他当机立断开始洗白。   他年纪够大了,赚够本了,现在只想享受天伦之乐,没心思再打打杀杀了。   他这么做,反倒是误打误撞的将厉家从当年的严打中给摘了出来。   而外界传言中只会守成的厉爸爸,也并不如传说中说的那样无能。   在他担任厉家家主期间,一直以万星娱乐为掩护疯狂洗钱,一点点的将厉家洗白。   最终,传到厉陌尘手中的就是一个洁白的厉家。   可谁能想到,祖孙三代努力,最终还是毁到了厉陌尘的手上。   厉陌尘这人骨子里带着□□的杀性,手上沾的血比他父亲还多。   最终,这些无辜人的鲜血也将厉家一家人重新送进了监狱。   之前还有人在网上说厉陌尘就算是做了这种事情,厉家依然是瘦死骆驼比马大,一点都不影响他家人的荣华富贵。   现在好了,厉家彻底倒下,厉家全家可以一起体验监狱终生居住权限。   厉家所有财产充公,这些钱财将会抽出一部分用作对当年那些受害人的补偿。   厉家不复存在了。   厉陌尘在这个世界上的痕迹,被一点一点的擦干净了。   也不知道在研究部的厉陌尘知道这个消息之后,会是什么表情?   ……   就在科室众人调整好心态,准备重新投入工作状态之后,高誓收到了来自高顾笙的信息。   “老爸,他又约我出去了。”   高誓敏锐的察觉到了不对。   看截图中萧予圣的语气,是不是还发生了什么?   他凭直觉打开了微博和高顾笙的学校论坛,就在他这没有关注微博的不到一个小时的时间里,居然就发生了这么多的事。   高誓看的火气上涌。他反复的深呼吸几次,也没把自己的火气给压下来,干脆从常阳手边拿了一块儿强力薄荷糖,在常阳崇拜的目光中放进嘴里。   他暂时没去管微博的事情,而是将注意力集中在了高顾笙学校的论坛上——说到底,微博上对于高顾笙的抨击依旧集中在蹭热度上面,很好澄清。   但是在高顾笙的学校论坛里,是从高顾笙的人品去抨击他。   针对高顾笙的恶意,几乎不加掩饰。   学校是高顾笙未来几年都要呆着的地方。从他,最熟悉的环境入手,让周围的人排斥他、厌恶他。   然后再以救世主的样子出现在他面前。   这种手段倒是有些熟悉。   高誓想起了一个人。   温凉。   在梦中,温凉就是在各个方面打压高顾笙的,他以自身为诱饵,离间了高顾笙与周围同学的关系;让他的成绩一落千丈,断开与老师的联系;让他在学校里面孤立无援,最终只能依靠自己。   这时,冉秋从电脑后面探出头,“老大,怎么啦?是不是乐乐出事儿了?”   高誓应了一声,“嗯,网上论坛有人恶意造谣。”   冉秋拍拍胸脯,“老大,网址给我。”   由于高顾笙本身的特殊,因此但凡有关他的事情,是在异管局开了通行令的。   高誓找了一张被传的到处都是的截图发给冉秋,又把学校的内部网址给发了过去。   冉秋一看这截图,就皱起了眉头。   “老大,不好查。这个论坛是匿名的,在论坛里面改个名字就相当于是换了一个人。如果之前那栋楼留着的话查起来倒是方便,但现在之前那栋楼被删,而且我不知道是这个论坛的原因,还是背后有高手,这栋楼删的太干净了,数据几乎找不到。”   他眼前的屏幕变为蓝色,白色的数字在屏幕上流动,如同夜幕中流淌着的星河。   “老大,我尽量试试。”   高誓心头一动,“秋子,你能不能查出那个删帖的管理的IP地址?”   冉秋比了个OK的手势,“这简单。”   然而,冉秋这么说了之后,却并没有立刻回复,他皱了皱眉头,然后缓缓松开。   “没想到还有几道防火墙,不过不是我的对手。”   “找到了,IP地址就在京大的六号宿舍303。”   “温凉”,就住在303。 第七十六章 高誓:等传票吧   很好, 最近真是什么牛鬼蛇神都冒出来了,他还没去找那个冒牌货温凉的麻烦,倒是温凉先找上门了。   “秋子, 这段时间温凉在里面老实吗?”   冉秋调出资料看了看, “挺老实,现在他们正在踩缝纫机呢。”   目前学校里的那个温凉和监狱里的这个温凉都还称得上老实, 除了这次出手之外, 也没有别的举动。然而,这次的事,就算是把证据摆在温凉面前,他完全也可以辩解说自己只是不想让这些流言蜚语伤了高顾笙。   暗中捣鬼的事,高誓先给他记下了。   常阳看着那一张张截图,越看越是愤懑, 他仰头问道, “老大, 这可怎么办?那几个东西好像真的很难捉。”   “秋子,怎么样?行吗?”   冉秋皱着眉头摇摇头, “删帖子的人有两把刷子。”   “一开始看数据删的这么干净, 我还以为是他们的论坛机制问题, 但我查了查其他的删除数据,发现都有记录。”   “删这个帖子的人背后绝对有高手,居然能把帖子的相关数据删得干干净净。”   “照理来说, 但凡是上过网的都会有些痕迹,可是这痕迹我是一点也没找着。”   他有些恼怒地往后一靠, 把自己的石膏敲得咣咣作响。   高誓拍了拍他的肩膀, “行了, 别锤你的石膏了, 再给你搞个二次残废。”   “ 呜呜,老大,你可别这么咒我!”   “唉,现在乐乐可怎么办呀?这群小崽子嘴太臭了,我真想顺着网线过去打他。”   高誓不急,经过他的推测,在网上发表诽谤言论的那几个账号和温凉应该不是一伙的,温凉所做的,应该只是把那层楼删掉了而已。   如此,他们的行动之间就存在一个时间差。时间差就是他的机会。   高誓找高顾笙要到他的校园网号码。   校园网只能他们学校的在校学生和老师上,需要对照自己的学生号和密码,而且必须连接校园网,毕业后,论坛号码立刻注销,这也是为了更好的管理学校论坛。   所以可以推断,那几个诽谤者有八成的可能性,是学校的学生,有两成的可能性是外来人员买通学生账号。   高誓扬扬手机,对冉秋道,“秋子,密切关注论坛,我去去就来。”   高誓的单位离高顾笙的学校距离不远,开车没一会就到了。进学校之后,他找了一家奶茶店,在角落坐下,打开了电脑。   高誓思考片刻,打下一行标题——   《我是某同学的熟人,我可以为他作证》   楼主:   【想必之前在论坛里面那个盖了高楼的帖子,大家都看过了吧?因为直接说名字会被封号,所以我就直接用“某同学”来代替了,大家懂得都懂。   我是某同学的同学,和他关系算不上很好,只能说是认识,但我可以为他作证,那个帖子里的信息全部都是造谣。   某同学这个人,一直挺低调的,刚入学那阵,虽然很少和同学交流吧,但是他也没惹过人,没惹过什么事儿,同学求助求助到他身上了,他也会能帮就帮。   所以我就有些好奇,上个帖子怎么某些人的敌意这么大?   经济学院的奖学金刚发下来,我是不是可以合理的怀疑一下,某些人是嫉妒了?】   有关高顾笙的帖子就是热帖,现在高顾笙已经成为了一个自带血腥风雨buff的男人。没过几分钟,楼层就高高盖起,每刷新一次,都会先出现几十层。   2L:   【其实我觉得楼主说的没错。上一个帖子一打开,满满的都是恶意。   某同学不过是换了个形象而已,某些人就开始无端揣测人家被包养什么的,就不能是突然开了窍吗?】   3L:   【对啊,我也觉得,那几条发言真的恶臭。   最高奖学金的评判不是只看成绩,最后还要同学一起投票。如果把某同学的名声搞臭了的话,他就算是成绩再好也没办法拿到最高奖学金了,只能拿二等。二等和一等可是差3000块钱啊!   大家也都知道高顾笙家里的条件算不上很好,这3000块钱对他来说肯定很重要。那些造谣的人到底是何居心。】   ……   5L:【说到底,之前那栋楼根本没有放出来任何确凿的证据,全都是揣测。   造谣可是违法的,这些人可真敢说。】   ……   前面几层楼还是帮高顾笙说话的,但是没过几分钟,对针对高顾笙的恶意言论,就又开始冒出头了。   18L:   【无脑护的都是女生和基佬吧,是不是馋人家身子呢?】   19L:   【高顾笙还真是个交际花,这么多人不分青红皂白地为他说话。】   20L:   【不是吧,不是吧?证据都甩到脸上了,怎么还有人无脑护啊?   你们也不看看,不管是厉陌尘还是秦时,跟高顾笙根本就不是一个层次的好吗?如果不是高顾笙蓄意勾引的话,人家根本连看都不会看他。】   ……   25L:   【到底是谁不分青红皂白啊?一群人连证据都没有,空口白牙地污蔑别人的清白,你说的头头是道,倒是拿出点证据来啊!】   26L:   【我就是之前那个楼的楼主,也不知道是哪个管理员给我删的。   我在这里声明啊,我从头到尾就没有说过他是被包养之类的话。】   30L:   【笑死,楼主怂了】。   35L:   【楼主是怕接到法院传票吧?】   38L:   【就是随口开个玩笑而已,谁知道帖子火了,看来对高顾笙有意见的人不少嘛。】   高誓目光一凝,立马打电话给冉秋。   “ 秋子,看论坛,能把这个人自称是前帖楼主的人的IP地址查出来吗?”   “没问题,小菜一碟,老大。”   没出一分钟,这个人的IP地址就被传到了高誓的手机上。   12号宿舍楼。   离他这么近,高誓深呼吸几次才压下了直接顺着门打上去的冲动。   他先是拨通了,网警和附近警局的电话,以异警亲人受害的权限把事情如实告知,接着又将证据提供给他们。   然后,高誓坐在奶茶店,继续引诱那个楼主和他对线。   没出两分钟,这个帖子就又被管理员给删了。   “秋子,看一下这次删帖的手法和之前是不是一样的?”   “一样的,老大。这个帖子删得也格外干净,一点痕迹都没留,根本不是通过正当程序删除的,而是直接入侵了数据库删的数据。”   高誓点点头。   很好,不怕他出手,就怕他不出手。   温凉这事情做的滴水不漏,没办法给他定罪,所以高誓从头到尾就没有想过将论坛中的事情做为给温凉定罪的证据。   高誓真正需要的,是温凉对学校论坛动的一些小手段。   其实,大多数学校对学校的论坛安全处于一个重视又不重视的微妙平衡中。   论坛,在大多数时候是一个可有可无的存在,很多时候,除了管理论坛的部门定期更新之外,几乎不会有同学看。只有在期末时,才能成为众多学弟学妹们的救命稻草,在论坛首页上飘满了求助帖以及干货。   在大多数时候,论坛对于学生们没有什么用处,其中的内容也基本没有什么要保密的必要。但再不受重视,论坛也是学校的财产,是学校安全性管理的体现,说的通俗点,这就是学校的脸面。   被外人——无论是被外人入侵,还是被学生用了软件修改系统数据,都是会被处分的。   这就像是之前某位学长私自改动食堂饭卡数据似的——之前京大出过一位计算机方面的人才,把食堂的饭卡的余额给改成了200万。   在刷卡的时候给食堂打饭,阿姨结结实实的吓了一跳,然后那位学长被当场拿下。   后来在论坛中,学生们评价这位学长:有脑子,但不多。   温凉倒是有脑子,手段隐蔽,在动手的时候连怎么为自己辩解都想好了,只不过可惜,高誓一样会让他长个记性。   高誓看着证据冷笑一声,将温凉做的那些事情,提交给了他们论坛的安全员老师。   ……   报警没过五分钟,警察就到了。   高誓提供的地点很详细,没出两分钟就找到了那几个同学,这几个人显然不是专业的喷子,删除聊天记录也没删到位,被轻而易举地找出了记录。   如果高顾笙在场,那么他就会发现,那个带头造谣他的楼主,居然是那名要花一百块钱找他买二手糖送女友的男同学。   这几个人被警察叔叔带走的时候,整个人都是懵的。   那个充满恶意的帖子虽然存在时间短,但是热度非常高,而且传播范围非常广,严重破坏了高顾笙的名誉。   高顾笙告这几个人,一告一个准。虽然没到侮辱罪的程度,但一个造谣诽谤罪是跑不了的。   一般这种情况,警察首选的是进行调停。   至于要不要把这几个人告上法庭,高誓还是打算让高顾笙来拿主意,毕竟高顾笙现在已经是一个成年人了。   最终,高顾笙没选择调停   孙珺有些担心,他看着高顾笙,欲言又止。   “小笙,如果你坚持告他们的话,可能会给人留下咄咄逼人的印象,我……”   他张了张嘴,苦笑着,止住了话头。   当初他进入学校之后,贾琦变着花的在背后诋毁他,他的名声糟糕无比,尤其是在贾琦陷害他毁了自己的画之后,他的名声彻底跌落谷底。   他比任何人都懂得“人言可畏”这四个字的威力。   如果这件事情发生在自己身上,他会选择硬刚到底。可当事情发生在高顾笙身上,他就开始变得瞻前顾后起来。   高顾笙像是看穿了他的心思,眨着眼睛笑道,“没关系啊,我就是咄咄逼人,就是得理不饶人。”   “我受了委屈,做什么还要顾及着别的?”   其实高顾笙很是有些一根筋的倔强,他平时也不会为什么而固执,但一旦认准了的事情,从不妥协。   他觉得,既然来这世上一次,那就要痛痛快快得活。   孙珺突然意识到,自己其实是没有办法劝高顾笙的,他看着高顾笙肆意的笑脸,那一身少年张扬的意气,轻轻地叹了口气,也跟着笑了。   若不是高顾笙的这副性格,恐怕当初也不会为自己站出来。   没关系,他现在已经在画圈能说得上话了。在吴老师的带领下,假以时日,他也能成为一位举足轻重的大师。   那样,无论如何,自己都能护得住他的。   高顾笙是他在这世上第一个真正的朋友。   ……   没有过太久时间,那几个学生重新被放了回来,看他们那堪比吃了屎的表情,就大概能猜出他们经历了什么。   既然看他们不好受,自己就好受了。   高顾笙高高兴兴地哼着小曲,声音清越,如同百灵鸟在唱歌。   那名高顾笙想不通为什么会有女朋友的男同学,在高顾笙下课的路上拦他,满脸愤懑,“高顾笙,都是一个学校的同学,你何必咄咄逼人?我都说过了,我只不过是开玩笑而已。”   高顾笙摊摊手,“开个玩笑?不好意思,我可不觉得这是一个玩笑。玩笑要双方都觉得好笑才叫玩笑,你这个,叫诽谤。”   “你知道那几张截图传遍整个学校了吗?如果我没有澄清的话,我会面临什么,你知道吗?”   “整个学校的人都会以为我被包养,都会以为我的奖学金的来源不正常。”   “我还会被影帝那些狂热的粉丝缠上。”回想起糟糕的回忆,他冷笑一声,“之前秦时那次的事情闹得很大,你应该也知道吧?他的脑残粉想堵我,如果不是两位门卫叔叔恪尽职守,我现在应该还在医院里面躺着。”   “你管这个叫做开玩笑?”   男同学被一阵呛声,半天只憋出来一句话,“那你现在不是没事吗?事情也都澄清了,反正也没什么损失,为什么还要发传票?”   他在家是被整个家里捧着独苗苗,上了学之后处了个女朋友,女朋友对他也是千依百顺的,就算偶尔闹闹小脾气,他也不惯着女朋友,所以女朋友在他面前一向很老实。   他何曾被人呛得这么厉害过?   印象中也不过是两次,一次是高顾笙,另一次也是高顾笙。   高估生笑眯眯地道,“哟,没想到速度这么快。现在你们就已经收到去领传票的通知了?”   男同学感觉自己被落了颜面,便开始胡搅蛮缠起来,“高顾笙,你知道吗?你这么得理不饶人,在学院里面没人敢和你深交。”   “还在乎自己的名声呢,你这样子还有什么名声?”   高顾笙笑得像只狐狸,“名不名声的,就不劳您费心了,反正你的名声是彻底臭掉了,咱们法庭见!”   高顾笙说完就走了,没再去管脸色一阵青一阵白的男同学。   ……   后来知道了高顾笙解决过程的老父亲,感觉自家儿子一点也不拖泥带水,让他身心舒爽,回家换衣服都更有动力了。   ***   温凉轻轻地敲了三下门,清脆的敲门声在走廊中回荡着。   窗边的阳光照射在他的侧脸上,勾勒出他清俊的眉眼,让人想起一句诗——   陌上人如玉,公子世无双。   “进。”   温凉推开门,看着面色不愉的辅导员,笑了笑,“老师,您找我有什么事吗?”   原本辅导员还憋着火气,看到温凉温和的笑容,火气就散了一半,他叹了口气,道,“温凉,你糊涂!”   “你说说你干什么不好?非得入侵咱们学校论坛。”   温凉眸光微动,“老师说的是论坛上那两个帖子的事情吗?”   老师痛心疾首,“对啊!要不然还能是什么?”   温凉弯了弯眼睛,也没有反驳,从善如流地承认了,“老师,我是担心高同学的名誉受到损失。”   “那楼里的人骂的实在是太过分了,动用手段也只是想把这两层楼清的干净一些,不信您可以查我的电脑,除了删这两个帖子之外,我再没有动任何的数据。”   老师叹了口气,温凉说的没错,其实学校的技术人员已经将论坛安全方面整体排查过一次了,温凉只删了那两个帖子而已,别的什么都没有做。   “老师相信你,不过你这次做确实是违反校规,给你一次警告处分,还有因为你非法入侵咱们学校论坛数据库,所以管理员的职位就在老师这里先保管几天,你先反省一段时间,这个职位再给你。”   “下次可不能再这么做了。”   辅导员说的好听,但这其实就是收回温凉管理员的权限。   温凉垂下眸子,轻轻地应了一声,道,“老师,我下次不会了。”   辅导员叹了一声气,然后挥挥手,让温凉走。   温凉向老师道别走出教务处后,轻轻地带上了教务处的门。   就在出门那一刹那,他换了一副模样,分明依旧是笑着的,却多了几分让人寒毛倒竖的鬼气。   “有意思。”   ***   时间一晃已经是周末,明日就是高家老太爷爷的八十岁大寿,今天高誓下了班就开车带着高顾笙和应不解往那边赶。   高顾笙认认真真地换上了承泽奇给他挑的衣服:一件奶白色的卫衣,一条灰色直筒卫裤。   按照找承泽奇的说法——高顾笙的脸实在是太要命了,不管是穿什么衣服,都会在这张脸面前沦为陪衬,还不如穿的简单点来突显气质。   奶白色很衬高顾笙的肤色,把他衬得粉雕玉琢的,看起来又乖又干净。   可惜长了一张嘴。   高顾笙看见依旧穿着衬衫黑西裤的高誓,差点没把眼睛突出来,“哎?老爸,你怎么不穿承叔挑的衣服?”   高誓随手把风衣搭在臂弯上,“没必要,今晚上奶奶不在家,没人管我穿什么。”   高誓看了一眼高顾笙,觉得自家儿子这样看起来还怪可爱的,比平常欠儿欠儿的样子看起来乖巧很多,就没忍住伸手抓了一把高顾笙的头发,把他脑袋揉的和个鸡窝似的。   他心情颇好得叫了一声应不解,“应道长,走吧!”   高誓打的是如意算盘,没想到一到了家门口,就看见了坐在大厅里面相谈甚欢的高奶奶和承泽奇。   高奶奶今年六十来岁,依然是个时尚的老太太。她是学服装设计的,天生就对时尚这方面有着敏锐的观察力,和承泽奇那是相当聊得来。   眼前这两位祖宗聊的正尽兴,简直恨不得当场拜个靶子。   高誓一看见这两人就头皮发麻,抬脚就想往外走,“我突然想起来有点东西落在家里面,我得回去拿一趟。”   “唉,山山跑什么?来,让奶奶好好看看。”   “好不容易回家一趟,都不来看看奶奶。”   高奶奶虽然六十多岁了,但是依然有着一头浓密乌黑的头发,她涂着干枯玫瑰色的口红,皮肤白皙而紧致,状态看起来也就是四十来岁的样子。   她长发盘在脑后,耳侧两股长发编成麻花辫,与其余的长发以珍珠发饰盘成玫瑰样式,那珍珠便落与玫瑰中心,变为玫瑰花蕊上的一颗露珠,优雅而精美。   高誓无奈地坐到了高奶奶的身侧,“奶奶,上次我过来还是一周之前,怎么就隔了很长时间了?”   老奶奶上下打量一下自家孙子,又看了看自家重孙子,然后拍了拍高誓的脑袋。   “乐乐穿的还不错,你看看你这穿的是什么东西,还不快换下来。好好的一个二十来岁的小伙子穿的和老头似的,都说了,别跟你爸学。”   承泽奇幸灾乐祸地告状,“奶奶,我这几天可是给老高做了不少衣服搭配,是他不穿的。奶奶,你可得好好管管他,这穿的像什么样子嘛,浪费了一张帅脸。”   高誓闻言,瞪了承泽奇一眼警告他。   承泽奇当即化身嘤嘤的绿茶怪,“奶奶,你看他还瞪我,我说错什么了吗?我给他挑的那身衣服可显年轻了,可好看了,还和乐乐的衣服是亲子装。”   高誓的脑门青筋直跳,接着高奶奶就说出了他最害怕听到的一句话,   “是什么衣服?山山快穿穿,给奶奶看看。”   高誓木着脸说,“奶奶,那件衣服我穿不合适。”   承泽奇大惊小怪,“哪里不合适了?和乐乐是亲子装,怎么乐乐穿合适你穿就不合适了?”   这下子高顾笙也来了兴趣,脑袋凑到自家老爸跟前,“老爸,是亲子装吗?”   高誓把他脑袋推到一边去,“去,关你什么事?一边去。”   高顾笙在自家老爸面前向来是不要脸的,他当即抱着高誓的胳膊嘤嘤撒娇,“老爸穿一下看看嘛,是父子装耶。”   高誓好好一个铁血硬汉,就是扛不住自家儿子撒娇,他拧着眉头无奈地松了松领带,“行行行,别晃了,回去换。”   承泽奇嘿嘿一笑,“老高干嘛不现在换呀?”   高誓又瞪了这个“罪魁祸首”一眼,“衣服又没带过来怎么换?”   承泽奇变魔术似的,从身后掏出两个包,“当当当当——你看这是什么?”   他手上赫然是两套新衣服。   “这是他家出的新款,昨天刚上架,今天我给你带过来了,怎么样?惊喜不惊喜,开心不开心?”   高誓狞笑,“好,可真是太好了。”   承泽奇缩了缩脖子,估计是奇迹山山的游戏太过上头,他不顾高誓的脸色,笑呵呵地拆出卫衣来,“我觉得那身奶白色和你的气质有点违和感。我看这个牌子昨天新出了冷白和炭黑两种限量款,觉得挺适合你和应道长的,当场就抢下来了。”   “我觉得你穿这身黑色的比较合适,白色的给道长穿。”   他一边比划着,一边还不忘让高奶奶一起参与到奇迹山山的快乐中,“高奶奶,您看怎么样?”   高奶奶笑着点头,“不错。”   她又转头看向高誓,“山山呀,你和人家小承学学衣服搭配什么的,你一天一年到头就穿那个衬衫和西裤,我看都看烦了,年轻人嘛,就得有年轻人的样子。”   高誓木着脸,接过了那身衣服。   年轻人?哈。   高家人都不显老,他要是打扮年轻了,往高顾笙旁边一站,谁还会以为自己是乐乐他爹?恐怕都以为自己是乐乐兄弟了。   高誓从小时候的穿搭就倾向于向成人靠拢,因为自己和自己儿子年龄差距实在是太小了,所以为了让自己看起来更有威严,也为了让乐乐更有安全感。他穿衣服从来都是挑着成熟性的穿,反正他对衣服的款式也没有什么偏好,够舒服就好了。   对此,身为设计师的高奶奶表示自己的眼睛受到了摧残,每次见他都要痛心疾首地朝高爷爷表示对资源浪费的痛心。   不过在高顾笙成年之前,高奶奶是尊重高誓选择的,但既然现在高顾笙已经成年了,也有了基本的自保能力,高誓这身衣服就该换换了吧?   要不然好好的一小伙子,气质这么凌厉,穿得又显老,这还怎么找对象。   ……   承泽奇顺手将那身儿白色的递给了应不解。   应不接反应慢了半拍,低头看看衣服,然后跟着高誓去换衣服了,承泽奇有心想叫住他,想了想又闭上了嘴。   他现在还不知道,应道长和自家兄弟进展到哪一步了呢?自己这样贸贸然的阻止,说不定还坏了他俩好事儿。   不过这换衣服都在一起换……啧啧。   承泽奇不知道的是,他是纯属想多了,他们俩一起换,主要是因为高誓怕应道长不会穿卫衣。   没过一会儿,高誓和应不解就换完了。   高奶奶的眼前一亮,“小承的眼光不错。”   卫衣的版型和高誓额前顺下来的额发柔和了他过于凌厉的气质,让原本年纪就不大的高誓显得更加年轻了,偏偏那双眼睛又太坚定,太沉稳,这种反差让人忍不住想要探寻他身上的秘密。   而一旁的应不解穿着那身白色卫衣,依旧把衣服穿得仙气飘飘。他高高扎着马尾,发丝。垂落于肩,目下无尘。让人莫名想到站在钢铁城市上的仙鹤。   承泽奇满脑子只有一个想法——般配。   高奶奶一愣,在两人之间隐晦的看了一眼。   笑容不变,只是夸着两人穿的好看,脑袋里充满了八卦,迫不及待的想和高妈妈高太奶一起分享。   倒是高顾笙,他看着两人愣了愣,下意识地挠了挠脑袋。   虽然自家老爸日常穿衣服都以黑色为主,而应道长从一开始穿的就是一身白色的道袍,但不知道为什么,他在看到这两人的一瞬间,突然觉得,应道长才应该穿黑色的衣服。   他觉得老爸穿冷白色的卫衣,道长穿黑色卫衣应该也会好看,不过现在这样子也不错。   他“哒哒哒”地跑到两人中间站好,笑嘻嘻地搭住了自家老爸的肩膀,看了看身旁应道长,犹豫了一下,又试探着把另一只手搭到了应不解的肩膀上。   “奶奶,承叔,好看不?”   “好看好看。”承泽奇拿着手机来,“咔咔”对着三人拍了几张照片。   他看着照片摇头感叹,“这牌子没找你们三个人宣传,可真是可惜了。”   换完衣服,话题终于回到了正事上面,这事儿自然是高太爷爷的生辰。   虽说是生辰,到现在寿星还没到。   高太爷爷和太奶奶俩人虽然已经是八十的年纪了,但还挺浪漫,每天晚饭之后都要去家里的花棚里一起去看看花,喝杯小酒,兴致来了,两个人就开始你一句我一句地对诗。   小辈们也不打扰,主要是谁也不愿意空着肚子过去,撑着肚子回来。   既然明天的主角还在和自己的老伴看星星看月亮,从诗词歌赋谈到人生哲学,那高誓就不打扰他俩了,独自起身,准备去核对核对明天的来宾名单。   他着重看了看请来的记者。   毕竟明天可是一场好戏。 第七十七章 高誓:脸疼吗?   周柚是一个做户外直播的知名网红。   她人长的漂亮, 尤其是那对眼睛,又黑又亮,再加上剧本有意思, 情商也高, 因此,她在短短一年之内, 从一个小网红变成了粉丝过百万的大网红, 后来更是与自己的榜一——一个小富二代坠入爱河。   小富二代很爱她,扛住父母的压力,和她订了婚,而她也没有让小富二代失望,在男朋友的父母面前落落大方的表现,让自己最终赢得了未来公婆的赞许。   就像是今天, 她被允许以小富二代未婚妻的身份去参加一场生日宴会, 这相当于是她那个有点别扭的婆婆告诉她, 她认可她这个儿媳妇的身份了。   “阿哲,这场生日宴会是不是很重要呀?我看你好像有点紧张。”   周柚男朋友系好领带, 离得稍远些, 认真看看, 然后满意地收回了手。   小富二代点点头,他眉眼间是遮不住的兴奋,“宝宝, 你知道这是谁的生日宴会吗?”   “谁呀?”   “是高家老太爷的生日宴会。”   “什么?!”   高家?是、是那个高家吗?   周柚那双漂亮的眼睛忽然睁大了,她心中有个猜测, 可是又不敢说出来。   小富二代用力地点点头, “没错, 就是那个高家。”   周柚的脸一下子涨红了, 她张张嘴巴,欲言又止,第一次有些失态地问,“那、那他怎么会邀请咱们呀?”   然而,富二代却不以为忤,反而有些自豪的挺了挺胸膛,“说明咱们家族最近发展不错,被高家看见眼里了。”   当对方高于你实在是太多,便连嫉妒的心思都生不起来,留下的唯有崇拜。哪怕是自己的名字与对方相提并论,都觉得是一种荣耀。   周柚与小富二代定亲,已经算是跨越了一个阶级,但小富二代的家庭与高家比起来,又不知道究竟隔了多少个层次了。   B市有四大家族,高家不在这四大家族之列,地位却比他们更高。   如此,高家的影响力可见一斑。   第一次去这么重要的场合,周柚也变得有些手足无措起来,这一对未婚夫妻互相帮对方整理着衣服,心情坎坷地前往赴宴。   周柚从车窗往外看去。   他们要去的,是高家的老宅。   在车窗中,这片绵亘起伏的山脉,听说全都是高家老宅的一部分。   在下车之后,她仰望着面前样式古朴的大门,一时间竟想不出别的形容词,只是想,这电视剧拍的还是保守了,光高家的大门,就比电视剧里的宫殿要壮观许多了。   再看着来来往往的人,有不少都是只能在电视和杂志上见到的人物,顿时,她的紧张情绪达到了巅峰。   但到底是做了这么久的主播,基本的面部管理还是有的,她尽量得体而大方的向周围的人打着招呼,尽可能的给对方留下一个好印象。   到来的人越来越多,熟悉的人三三两两围成圈子交谈起来,更有不少人当场就相呼应堆起来。   除了高家老太爷的寿宴,几乎没人能将圈子里的人叫的这么多、这么齐。   周柚和小富二代找了个空隙,跑到了一处清闲地方,两人对视一眼,深深平复着自己的心跳。   哪怕是早有心理准备,可没想到自己的心理准备还没做充足。   小富二代看了看周围,找到了厕所,给女朋友挥挥手,“宝宝,我去上个厕所,你在外面等等我好吗?”   周柚点点头。   这里四下无人,可心中紧张的情绪却久久不能平息。   她一紧张就会下意识地打开自己的粉丝群。这些粉丝陪伴她走过一路坎坷,在她心里,这些粉丝不仅仅是粉丝,更是她所未谋面的朋友与家人。   粉丝群里,她的粉丝们正在讨论。   “快到直播时间了,不知道今天柚子去哪里直播呢?”   “我觉得上次慰问空巢老人,给他们做饭送吃的那次直播就很棒。那个村子在我家附近,是出了名的空巢老人村,自从柚子过去把那个村带火了,也引起了当地政府的注意,现在老人们的生活好多了。”   “咱们家柚子干的都是正能量的事情。”   看着粉丝群里你言我一语的讨论,周柚这才想起来,因为太过紧张,今天居然忘了请假。   她刚想将页面切到直播间去发表请假条,却没想到,身后突然传出了一道男声。   “嗯?你是主播。”   周柚猛地回头,眼前站着一个穿着粉色休闲西装的帅气男人,他一双多情的桃花眼,留着修剪整齐的络腮胡。   周柚一愣,好不容易平复的心脏又开始狂跳起来,“您,您是承前辈吗?”   但凡是关注过美妆这一行的,多多少少都听到过承泽奇的名字。   承泽奇和高誓不一样,他很乐意在镜头面前展示自己,按照高誓的话来说,就像是一只开屏的花孔雀。因此,不少人都能认出他这双标志性的桃花眼。   承泽奇笑着点了点头,道,“不好意思,刚才我见你一个人在这里站着,担心你是有什么事情需要求助,本来想来问一下你,不小心扫到了你的屏幕。我看上面写着粉丝群,你是主播吗?”   周柚愣愣地点了点头。   承泽奇笑道,“太好了,那么这小姐,不知道您可不可以帮我们一个忙?”   ……   周柚的脚步轻飘飘的,险些忘了自己还在厕所的男朋友。   小富二代看见周柚飘乎乎地走过来,连忙上前一步,“宝宝,你去哪里了?给你打电话你也不回,担心死我了。”   向来温婉的周柚,却正正地昂起了头,第一次没有给自己男朋友回应。   “阿哲,我、我刚才看见美妆大师承泽奇和高家的公子了。”   “他们说想委托我开一场直播。”   富二代男朋友险些惊掉了下巴,“什么?直播?”   “可是在现场不是有记者吗?而且我记得高家已经请专业的直播人员了呀,怎么还要请你呢?”   富二代这话是真的没有恶意,只是单纯的疑惑。别说他了就算是周柚也不明白,现在就像在梦里一样,不相信自己竟然得到了直播的授权许可。   承泽奇对她说,这次直播除了来参加的明星之外,尽量不要拍到来宾的正脸,明星是备注告知过直播协议的,可以拍摄。除此之外,也可以拍摄高家的环境。不过最重要的是,一定要拍清楚是在切蛋糕仪式之后,高家要宣布的事情。   周柚当然不会有意见。   事实上,就算是只拍几张照片,也会为她带来莫大的流量,更不要说高家向她许诺,可以给她一款耳机的推广权限。   但凡和高家的产品沾上边的,都是无数人打破了头也想去争的,居然就这么轻而易举的到了她的手里。   她下定决心,一定要把这场直播拍到尽善尽美。   ……   承泽奇搭上高誓的肩膀,道:“怎么样?你还是不如我想的周全吧?”   高誓没反驳,调侃道,“老承难得靠谱了一次。”   承泽奇那得意的神情,尾巴简直要翘上天了。   “就说嘛,你找的那个直播平台,正规是正规了,可是流量不多呀,平时也基本没有娱乐性的直播,一般去那个平台看直播的,基本上都是企业老总,关注圈里的动向。”   “所以要找就找这些比较接地气的、影响面广的大主播来进行直播。”   “你想啊,娱乐圈和娱乐直播圈其实在很大一部分都是重叠的,现在有不少明星都在网上直播带货了,在微博上关注乐乐的事情的人和看直播的人重合度很高。”   “让娱乐向的主播进行直播,才能把乐乐的真实身份好好地告诉他们,看谁还敢说咱们家乐乐蹭那影帝的热度!”   高誓低笑了一声,“太爷爷也是这么想的,我高家的孩子,还没必要去蹭谁的热度来出名。”   ……   周柚直播间准时开播。   一开播,粉丝们就纷纷涌入,人气飙升,迅速占领榜首。   “来啦来啦柚子。”   “柚子是换设备了吗?今天的拍摄设备好清晰啊,比之前清楚多了。”   “下午好呀柚子。”   在最开始还只是普通的问候,渐渐的,粉丝发现了这次直播最大的华点。   “我操?柚子这个标题是什么情况??”   “高家?哪个高家?”   “啊……是不是打错了,虽然那个高家确实要举办生辰宴,但是……”   面对众人的疑惑,周柚深吸一口气,在摄像头面前露出头来。   她还是第一次看到这种悬浮自动跟随的摄像头。   第一次看到这摄像头的时候,满脑子都是:现在科技已经发展到这种地步了吗??是不是再过不久就要人手一辆悬浮摩托了???   周柚给大家打个招呼,冲着摄像头笑了笑,道:“宝宝们,现在我是在高家进行直播,嗯,就是你们想的那个高家。”   说完后,她连忙补充一句,“这次是主人家许可的哦!不是偷拍。”   弹幕静默了一瞬,然后就像是山体滑坡似的倾泻。   “啊,什么?”   “卧槽,高家?是我想的那个高家吗?是吗?是吗??来个人告诉我,我要疯了!”   “这……我也挺喜欢柚子的,但是柚子这次炒作也炒作太过了吧?柚子,是百万主播没错,但是她毕竟只是个主播。是怎么进的高家?”   “前面的,之前柚子不是说过自己订婚了吗?她男朋友家境好像不错吧?”   “是挺不错的,但是她男朋友的家境应该还碰不到高家这种级别的大佬吧。”   高家人很神秘,也从不炒作,每次见他们,只有在每年的新品发布会上,边上摆着好像从科技电影里面拿出来的新品。   今天居然有一个主播,说要直播高家的生辰宴。   不管是真的还是假的,反正“高家生辰宴直播”这个话题就像是坐了火箭一样疯狂地冲上了热搜第一,身后跟了一个血红血红的“爆”字。   直播间里的弹幕密密麻麻,一层叠着一层,柚子迫不得已将弹幕的屏蔽等级调整到最大,这才勉强看到了人影。   她向观众们解释道,“嗯,大家好,我是柚子,今天呢,直播高家的生辰宴。”   “再次说明一下,我这次直播是经主人家允许的。再说一遍,不是偷拍,不是偷拍,不是偷拍!”   她又拿出自己平时用的便携式的拍摄仪器,然后开着两个机位向众人展示面前拍摄着自己的摄像头。   “看,这就是高家提供给我的新品。怎么样?这个摄像头是不是非常有那种……嗯,电影感?”   只见一个只有乒乓球大小的圆形物体悬浮在周柚的面前,在它身上看不到任何飞行翼,看上去就像是直接漂浮在了空中一样。   “???”   “我眼花了?这是什么东西?”   “现在的科技已经发展到如此地步了吗?我是不是穿越了?”   “什么时候能量产?我就问什么时候能量产?!”   “谁能拒绝一个酷炫的、能飞在半空中围着你转的、360度无死角拍摄的摄像头呢?”   “我是卖摄像头的,我可以很负责任地说,从柚子到直播间画面可以看出,这个摄像头的飞行速度非常平稳,而且始终保持在同一高度,同时,还具有AI捕捉功能,可以确保主播的脸一直是正对着摄像头的,更加难得可贵的是,在满足以上所有条件的前提下,它的画质非常清晰,甚至比市面上大多数的摄像头还要清晰,已经是专业级别的了。所以,这款摄像头已经是一个成品了,也就是说,可能在近两月之内,高家就会将这款摄像头上新,只不过能不能量产就不一定了。”   “前面的,真的假的?”   “我可以保证我说的是真的。其实飞行摄像头咱们国家已经有了,但是因为价格特别高昂,体积比较大,而且飞行不稳,叶片容易被刮到,或是容易被飞行生物扫落,加上画质不清晰,画面摇晃程度大等种种缺点,所以一直没有推广起来。”   “看柚子这个直播间的画质,和这个稳定度。我可以肯定这个摄像头已经是成品了,如果这个摄像头可以量产,只要价格不是过分高,那么100%会成为每一个户外直播博主必带的摄像单品。”   “而且不知道你们有没有发现,今天是有风的,风级还不算低,柚子短这么短的时间内,已经拨了自己的头发好几次了,但是这个摄像头就一直就这么悬浮着,非常平稳,就像是下面有东西在支撑着一样,画面也一点也不摇晃。”   “大佬牛逼!”   “我在意的是,既然高家肯给柚子这个摄像头直播,是不是代表着这个摄像头以后是可以量产的?”   “我操,如果真的量产的话,我一定买爆!”   看着观众们讨论的热火朝天,周柚也没有插嘴。   过了一会儿,见人们激动的情绪渐渐的缓和了,她这才再次开口道,“好啦,高家爸,这款摄像头交给我的时候,给我说过。这个摄像头在一周之后就会上市了,而且价格是比较容易接受的,如果大家感兴趣的话,可以入手一款。”   “一周?一周之后?这么快?”   “柚子,可不可以透个价呀?”   稍稍缓和的弹幕又重新变得激动起来,周柚开始看不清弹幕里自己的脸了。   她凭感觉冲着眨眨眼睛,“这些都是保密的哦,请大家关注一周之后高家的发布会。”   不顾弹幕中的一片哀嚎,周柚开始在高家老宅中逛了起来,从双机位中可以看出。摄像头一直静静地漂浮在她的面前,就像是在引领着主人前进的小宠物似的。   “哎呀,怎么感觉这乒乓球有点可爱呢?”   然而,一开始关注着摄像头的弹幕,渐渐地就被高家老宅吸引。   高家老宅传承多年,样式是那种偏古朴的亭台楼阁,看上去简直就像是古时庭院,满是时光的沧桑,每一步都可入画。   “哇,这也太美了。”   “就像是穿越了一样。”   “可能古代丞相住的就是这种院子吧。”   “某些古装电视剧能不能学着点儿?不要求你像高家老宅看起,但是起码那个皇宫不能破破烂烂和茅草屋似的吧!我感觉古时候地主住的,都比电视剧里皇上住的好。”   此时就连弹幕都少了很多,大家都开始疯狂截图,周柚也不说话,带着大家静静的享受这片美景。   渐渐地,人变多了,周柚周右所向,打开了人脸模糊模式。在摄像头所照之处,所有的人员都是一片模糊的。只有需要自己露面,或者是碰上过来搭讪的明星,才会把模糊模式解开。   此时,观看直播的人数已经超过了5000万,人数还在增加,平台服务器也有些不堪重负,渐渐地变得卡顿起来。平台接收到这边的消息,当机立断叫来五个程序员,三个开始扩增服务器,另外两个随时待命。   五个程序员对视了一眼,纷纷从兜里掏出了香烟和高顾笙的照片。   高神高神保佑我,今天的服务器可千万别崩了,我不想加班啊!   ……   高家大得惊人,周柚的腿都逛酸了,依旧没有逛完。   周柚不着痕迹地活动了活动脚腕,然后笑着对摄像头道:“宝宝们,咱们现在要去宴会了,时间快到了。”   “好的好的,我早就好奇宴会会是什么样子的了。”   “这边环境太好了吧,不舍得,要是有空能去玩一次就好了。”   “哎哎?你们看前面那个人的背影,咋这么像萧影帝?”   周柚看到了这条弹幕,顺着看过去,眼前那人穿着灰色休闲西装和酒红色的衬衫,让人联想到价值高昂的红酒,乘在高脚杯的红酒,在月光下宛如一整块剔透的红宝石。   不是萧予圣又是谁?   既然是明星,那就是可以拍的。   事实上,不少人注意到了身前跟着悬浮摄像头的周柚,对网络信息敏感度非常高的明星们,早就察觉到了周柚直播中所蕴含的巨大流量。   能在高家宴会上露脸,是一件增加热度的事情。不少明星看见周柚在直播,矜持些的,会不着痕迹的往这边靠过来,大胆些的甚至在路上会干脆地向周柚搭讪。   这一路上简直就像是在红毯走秀似的,直播间的观众们大呼过瘾,还有不少明星的粉丝闻风而来,蹲守直播间焦急的寻找着有没有自家的哥哥姐姐。   在明星粉丝的号召力之下,直播平台不负众望地崩溃了,好在五个程序员不是白请的,没出一分钟,直播间被迅速修复。   平台老总看着平台上,流水般的直播打赏,和遥遥领先的直播热度,忍不住笑出了声。   他豪情万丈地一挥手,“大家都打起精神来,好好准备着,等咱们这一次完成,每个人加30%的奖金。”   “好!”   程序员们顿时又精神满满地准备起来。   ……   而这边,周柚调整摄像头,影帝完美地出现在了摄像头中,清晰的摄像头将影帝俊朗的外貌拍摄得格外清晰。   “不愧是影帝!被这种清晰度的摄像头拍,居然也这么帅。”   “今天的影帝穿衣风格和平时不太一样呢,但还是好帅啊。”   “影帝我是你的狗!”   “前面姐妹,把苦茶子穿上。”   “哎呦~人家不是姐妹啦,是兄弟~”   “玩挺变态啊兄弟。”   弹幕再一次冲上一个新高峰,就像是雪地一样,把周柚的脸遮得一点也看不见了。   萧予圣似乎是感受到了旁人的目光,侧头看过来,刚好与周柚对视,周柚快走两步,走到了萧予圣面前,微微冲他鞠躬。   “萧影帝您好,我是您的粉丝,我叫周柚,在直播。”   她说着,指了指悬浮在半空中的摄像头。   萧影帝冲她微笑着打了个招呼,然后又冲着摄像头点头笑笑,“你们好。”   “这就是沉浸式打招呼嘛?我死了,我死了!”   “摄像头清晰度我爱了!怎么感觉比我三万买的摄像头还清楚?”   “这段我截屏了,我要每天晚上睡觉之前舔一遍!”   周柚撇了一眼自己手机上的弹幕,默默的流下了一滴冷汗。幸好影帝看不见弹幕,要不然自己就要被房间的粉丝把脸丢光了。   她有些紧张的看着萧羽生,这个角度,她眼睛好像含着水光似的,格外漂亮。   萧予圣微笑,“你是主播吗?”   周柚连忙点点头。   萧予圣开门见山,“你的眼睛很漂亮,和我最近筹备的电影里的一个小角色有点像,不知道你感不感兴趣?”   周悠倒吸一口冷气,甚至顾不上面部表情管理了。   这可是影帝的戏!   影帝代表了什么?影帝就代表着流量和热度!不要说去影帝的电影里面演小角色了,就算是演一个没有说话,只有脸的背景板都能疯狂涨一波粉丝!   每个网红都有一个进娱乐圈的梦想。在娱乐圈的明星衬托下,网红好像永远是低明星一头的,如果是能往更好的方向发展,谁会拒绝呢?   周柚连忙点头说,“谢谢您的夸奖,如果如果您愿意给我这个机会的话,我会好好珍惜的!”   萧予圣微微一笑,将名片递给她,“这是我的联系方式。”   周柚心细,手背挡了一下,没让摄像头拍到名片。   此时,弹幕已经疯了。   “啊啊啊,咱们家的有有要发达了,要去娱乐圈当明星了。”   “影帝刚刚说了新电影是吧?也不知道新电影什么时候能上。”   “咱们家影帝就是这么慧眼识精,之前不是还有谣言说咱们家影帝为高某人说话是因为对他有意思吗?真应该让那些人好好来看看,影帝只不过是稀人才罢了,别什么猫三狗四的都往营地身上蹭热度。”   周柚看着影帝离去的背影,脚步有些飘忽。   她觉得今天幸运得简直不真实。   “宝宝们,我现在迫切得需要有人掐我一下,让我看看自己是不是在做梦?”   周柚直到落座的时候,脚步还是飘的。   高家待客的大厅,这大厅极其宽敞,在大厅中央摆着长长的桌子。不可计数的食物种类与甜点酒水陈列其上,不少价值千金的食材。就像是随处可买的一样,摆在桌面上。   大厅整体的设计是自助的样式,因为这并不仅仅是一场简单的宴会,还给圈子里面的人提供了一个互相交流的环境,相比起老老实实的坐在位置上面,人们更倾向于摇着酒杯向自己看好的人搭讪,谈谈合作项目或者是家族联姻。   周柚看了一眼正在刷卧槽的弹幕,有些紧张的向男友那边靠了靠,目光死死的看向了高台之上   接着,大厅的灯光暗了下去。   唯有大厅周围亮着一圈萤火虫式的小灯。   没等两分钟,有三人缓步走上台来,大厅灯光缓缓亮起。   这三人,一人年轻些,看着也就三十来岁,面容冷峻,似乎不太好接近。   而第二位则是一位老者。虽说是老者,头发却只是花白,他脊背挺直,笑容温润而和善,目光中仿佛藏着岁月的沧桑,让人一时猜不透他的年纪。   老者并肩而立的则是一位老妇人,老妇人头发盘在脑后,眉眼清亮,分明容颜已经老去,她的灵魂却像是一名少女,看向这个世界,就像是看到了天上闪闪发光的银河,地上大片的鲜花。老妇人也是腰背挺直,步伐优雅。   这三位正是高誓的父亲以及高誓的太爷爷和太奶奶。   弹幕都快要刷疯了。   “这三位是谁呀?有没有人能给我科普一下?不要告诉我过生日的是那个老人,他看上去也就是六十来岁。”   “好家伙,这脊背比我还直。我现在走路都有点驼背。”   “呜呜呜,那位老夫人真的好美啊,她年轻的时候肯定是特别特别漂亮吧!美人在骨不在皮,这话我懂了。希望我老了,也能有这样的样貌体态。”   “前面那位男士是不是高家的公子啊?真的帅死我了,我就受不了这种冰山总裁范。对不起,我要爬墙了。粉总裁不比粉明星爽吗?”   “友善提醒一下,那两位老人就是今天的主角,其中一位今天过八十大寿。另一位是高家现在的家主,虽然在新闻上没有报道过,不过据我推测,现在至少也应该40多岁了【狗头】”   “四十来岁?我怎么感觉他比我还年轻?”   “话说起来,你们有见过高家的少爷吗?   “高家少爷好像没有在新闻上露过面吧,现在还没人知道他究竟长得什么样。”   弹幕疯狂滚动,而台上依然在继续进行。   在高父感谢了大家到来后,高太爷开始讲话,他字句停顿有种特殊的韵律,让人忍不住安静下来听下去。   当年的高太爷与高太奶在战火中相逢,他们一个是留洋回来的少爷,一个是官家的大小姐。两人的体内都有炽热而滚烫的灵魂。他们一见钟情,在战火中相恋,一手建立起了高家。   高太爷在讲话的时候,字句清晰,出口成章,不知道的还以为是背过了稿子,可是他说话的语气如此自然,让人不由得怀疑——这些话该不会他是现场发挥的吧?   而事实确实如此。   高太爷只确定了大体要说什么,具体内容确实是现场发挥的。XD   他说有些话第一次说,才更加能调动人的情绪,一次次排练反而容易没了味道。   高太爷的文采相当惊人,高誓曾怀疑,高太爷和高太奶花前月下吟诗作对,在高太爷的口才养成路程之中,起到了极大的作用。   高太爷说话的时候,手依然紧紧握着高太奶的手,弹幕有人发现了这个细节,疯狂地喊磕到了。   “相逢于战火,相守于和平。没想到我第一对磕生磕死的CP居然是一对老人。”   “老一辈的恋爱不比现在年轻人的甜吗?”   “我天真以为只是来看个生辰宴,没想到还要来吃一口狗粮。”   高太爷讲完话后,众人纷纷举杯,接下来,高太爷话风一转,道,“我们家最小的孩子今年成年了,之前因为身体不太好,所以一直没有带出来与大家见面。”   他说话间,又有两道身影缓步从台下走上来,正是高誓和高顾笙。   高誓穿了一身黑色的休闲西装,里面衬衫也是黑色的。   西装这种东西穿不好的话,只会让人看起来像卖保险的,尤其是黑色西装,这种感觉就更甚。可是高誓气质凌厉如同出鞘利刃,又是天生的衣服架子,根本不必有这种隐忧。   而在他身旁,高顾笙穿着一身香槟色的休闲小西装,还打了同色系的领结,乖巧又可爱,两人站在一起简直就像是黑色杜宾和黄色小博美。   弹幕从高誓出现的一刹那,就已经疯了。   “这男人是谁?!五分钟,我要他的全部资料!”   “什么这男人?这是我老公!我宣布从今天开始,他就是我的新老公了!”   “虽然他穿的这么多,但是为什么我感觉这么色气?好想把他扒光!”   “那姐妹你的胆子挺大的,你看他的眼神,哇去!好锋利!我感觉被他看一眼,我这辈子做的坏事都要供出来了。”   “就是喜欢这种刺激的感觉【色】【色】”   “哎?后面怎么还有一个人哇?这位也长得好好看。”   “卧槽卧槽卧槽!这是人能长出来的脸吗?这该不会是个机器人吧?”   “这张脸,我、我他妈真的受不了了!”   “怎么会有人长这样一张脸啊?太离谱了,太离谱了!不行,我不能再看了,再看下去我要弯了!”   在一片卧槽声中,有一条弹幕横空出世。   “等等等等,你们不觉得后面这个年纪小点的,看起来很眼熟吗?”   “很像是这段时间正处在风口浪尖的爆火的那个高顾笙啊!”   这条弹幕显然是充了钱的,金色的特效将一众花花绿绿的弹幕全部都压了下去。   登时,弹幕出现了两秒钟的空白,然后就像是洪水泄闸一样,铺满了整个屏幕。   服务器又开始卡顿,直播平台的老总一边擦着额头上的汗,一边疯狂地调动着公司的程序员们,务必不要在这个节骨眼上让直播暴毙。   “……真的是高顾笙,我对比过了,绝对没错。”   “高顾笙?之前网上不是说他家条件不好吗?这是怎么回事?”   “高顾笙是高家小少爷?不是,如果高顾笙是小少爷的话,那他前面那个长的特别帅的男的是谁?”   “他们之间绝对有血缘关系,你看他们这眉眼长的有五六分相似,不用做基因鉴定,都能看出来绝对有血缘关系。”   “也就是说,不管怎么样高顾笙肯定是高家人。”   “啊?那如果高顾笙是高家人的话,那他和萧影帝……”   众人都懂得了这条弹幕的未竟之言。   如果高顾笙是高家小公子的话,那他和萧影帝一起上热搜,到底是谁蹭谁的热度?   这一刻,曾经在高顾笙的微博下大肆发表揣测言论的网友,以及坐在台下笑容僵硬的萧予圣,都感觉脸颊像被人扇了一巴掌似的,火辣辣的疼。 第七十八章 高誓:找到你了   高顾笙是高家的孩子吗?   是吗?   不是吗?   在场的以及直播间的所有目光都死死地钉在了高太爷爷的脸上。   高太爷爷没卖关子。他温和地笑了笑, 轻轻地拍了拍高誓的肩膀,又拍了拍高顾笙的肩膀。   “这两个呀,是我的曾孙和玄孙。”   ……   “卧槽卧槽卧槽!曾孙和玄孙?!那岂不是这两个, 一个是高家的少爷, 一个是高家的小少爷?!!”   “ 啊不是,这两个人看起来就是一对兄弟啊, 哪里像父子了?”   “ 能不能来个人劝劝, 让高家人集体出道啊?这颜值不吊打娱乐圈的那些高科技明星吗?”   “高誓公子那个禁欲范儿我实在太爱了!我宣布从今天开始,他就是我的新墙头了!”   “说什么呢?明明是高家的小公子最好看吧,你看他那脸,看他那眼睛,简直就不像是人能够长出来的。”   “ 虽然确实是儿子的脸更精致一点,但是论起气质来, 爸爸更好啊!”   “那些支持爸爸的, 我这么跟你说吧——我是一个钢铁直男, 直了二十八年,就因为今天看直播看看了一眼儿子, 接着就弯了, 然后我不信邪得又给我兄弟看了一眼, 我兄弟也完了,你说这事怎么办吧?”   “我靠,这事儿也能吵起来?小孩子才做选择题, 我都要!”   “嘿嘿嘿,父子盖饭~我来了!”   “你们玩得挺变态啊, 所以我能加入你们吗?”   话题朝着不可描述的方向绝尘而去, 在网警到来之前, 终于有人将话题拉回了正题。   “所以说高顾笙是高家最小的少爷呗, 之前那些说高顾笙是蹭萧予圣流量的都站出来呗?堂堂高家小少爷还需要蹭别人流量?”   “对啊,指不定是谁蹭谁流量呢。”   “ 如果高顾笙是高家小少爷的话,那一切都说得通了,怪不得秦时也好,厉陌尘也好,现在的萧予圣也好,都使劲儿的往他身上贴。人家又有颜又有钱,前途无量,关键是年纪小,看起来比较好骗,让我的话,我也死扒着不放。”   “之前说高顾笙吸血的,现在怎么不说话了?来啊,站出来啊!”   “估计正忙着删自己之前的发言记录吧,某些人的脸都快被打肿了吧?”   “唉,我之前对萧予圣的印象还挺好的,我一直觉得他和娱乐圈的那些人是不一样的,没想到他也是这种人。”   “娱乐圈里有几个干净的?”   ……   从被吸血的可怜影帝到试图攀高枝的麻雀,萧予圣经历这个过程,只用了短短的一句话的时间。   萧予圣坐在台下,看着台上耀眼的高顾笙,他在娱乐圈多年,已经想象到网上的网友会怎么评论他了。   他名气高,之前有不少人试图蹭他的热度,他总是表面上表现出一副愿意提携后辈的样子,暗地里引导粉丝去冲那些蹭他热度和流量的人的社交软件,往往这些人流量没蹭到,反而被扣上一个吸血鬼的标签。   有时候他也会用这一招去对付那些看着不太顺眼的人。那人明明什么都没有做,但最终依旧百口莫辩。   语言是把杀人刀,他把这把刀掌握的很精准。   这一次,锋利的刀刃终于对准了他自己。   原本他处于弱势,这次他却成了被喷被针对的一方,那些网友们不分青红皂白地就将诸多罪名加扣于他身上,他总算也体会到了曾经被他加害过的小明星以及高顾笙的滋味。   可是谁都不知道,他看中高顾笙,真的只是看中他这个人,他也是今天才知道高顾笙是高家小少爷的。   回想起就在前两天,他将娱乐圈的那套用在高顾笙身上,试图用舆论将高顾笙彻底压垮,并且还在他自以为将高顾笙的名声彻底毁掉后站出来,装作一副救世主的样子,对他说:“你想的的方式似乎还有些疏漏,不如咱们出来见面细谈。”   后来他们两个在打电话时,萧予圣心底带着看见猎物一步步走入陷阱的欣喜,语气却显得温柔又善解人意,他对高顾笙说,“没关系的,我还想了别的方案。”   “可以说其实咱们只是在对戏,之前发照片也只是为了不透露相关消息,想给大家一个惊喜,现在因为看到网上的风向越来越糟糕,不得已站出来辟谣了。”   影帝的演技,哪怕有一分的惋惜,也能被演出十分来,他将一切都算得很好,不仅没有指责高顾笙乱出主意,还将后续事情安排好了,如果是梦境中那个缺爱、敏感又屡受迫害的高顾笙,恐怕早就掉入温柔陷阱。   可惜,现实中的高顾笙不仅不缺爱,身后还有强大的后盾。他什么也不怕,自然也不会被这一套温柔拳打得晕头转向。   萧予圣看着站在台上熠熠生辉的高顾笙,眼底沁出一点血红。   他太熟悉这个娱乐圈了,因此他完全能够想象得到,网上现在都在说他什么,他经营了这么多年的名声,被人敲开了一道裂痕。最终,他用到高顾笙身上的手段,加倍反噬到了他自己身上。   如果他知道高顾笙是高家的小少爷,那么他一定不会用这种手段,可惜一切都太迟了。   台上的高顾笙眉眼微扬,带着少年的意气风发,又不失沉稳,多一分则太浮,少一分则太木,任谁看了都要说一句,青年才俊。   萧予圣就这样看着他,目光像一条贪婪的蛇。   他现在不能继续在宴会呆着了,他必须回去,去处理网上的那些腥风血雨。   萧予圣的目光近乎□□地从他的发丝往下扫去,他微微扬起的下颌,他纤细的脖颈,微微凸起的喉结,圆润的指尖。   随着他犹如实质的目光渐渐扫过高顾笙全身,他的嘴角反而渐渐地带上了笑意。   他忘记了,他平常见到的,伪装成玫瑰的花朵实在太多了,都忘记名贵的玫瑰应当是有刺的。   对,没错。   这样名贵的玫瑰怎么能和那些劣质品相比?本来驯服玫瑰最令人愉悦的,就是将玫瑰的刺一根一根剪掉的过程。   他站起身,胸腔中的心脏疯狂跳动,就像是有一粒种子,要从那里发芽。   他迫切的需要做些什么来让自己平静下来。   就在抬头的刹那,他看到了向自己搭讪的那个小主播。   那小主播正的看着台上的高顾笙,因为激动而双颊绯红,眼睛仿佛带着一汪水色。   还不错。   或许是感受到了他的视线,周柚一侧头,正巧与萧予圣对视,萧予圣冲他比了一个听电话的手势,然后笑着冲他挥手告别。   高顾笙站在台上,背后感到一阵凉意,是一种又恐怖又恶心的感觉。向下一扫,心中了然,估计是萧予圣这个变态正打量自己呢。   高顾笙准确无误的在人群中找到了看起来正准备离开会场的萧予圣,哟,傻眼了吧?现在是准备出去处理舆论了吧?   高顾笙学着他那副装模作样的样子,冲他微笑一下,点了点头。   嗯哼,也不知道影帝被自己恶心成什么样子了。   可他却不知道,这一笑宛如玫瑰怒放的瞬间,说不出是青涩还是明媚,是张扬还是肆意,总归,这刹那的笑容,映在镜头中,让不知多少人都失了言语。   就像是断了网络似的,屏幕上的弹幕骤然减少,出现了大片的空白。人们小心翼翼的,生怕惊飞了落在指尖的蝴蝶。   不知过了多久,弹幕突然如同洪水一般出现,系统刹那间崩溃,直播彻底中断。   而这场讨论的声音依然没有停止,在网络上掀起了一阵热潮。   ……   网络上的疯狂,暂时没有影响到会场。   在高家老太爷宣布了高誓和高顾笙的身份之后,这场宴会才算是正式开始。   不过这场宴会高顾笙的主要作用就到此为止了。   宣布高顾笙的身份主要是为了让圈子里那些打听高顾笙身份,明里暗里表示自己想要包养高顾笙的人,睁开眼睛好好看清楚这是谁家的孩子,动手之前先掂量掂量自己惹不惹得起高家。   换句话来说,就是为了给高顾笙撑腰。   至于与这些人交际的事情,还用不着高顾笙来做。   往往圈子里的孩子在年幼时,就会跟着长辈来出席各种宴会,结识玩伴,物色联姻对象。   但是目前高顾笙没有这个必要,因为和高顾笙同辈的基本都还没出生……   就算高誓没打算回家继承家业,想直接让高顾笙接手,暂时也没打算现在就让高顾笙去和这些人接触。   主要是因为高顾笙体质的问题还没解决。   自己圈子里的某些人是什么德行,高誓心知肚明,可别好好一个儿子一个不留神没看住,就羊入虎口了。   高誓左右看看,往高顾笙手里塞了杯果汁,然后把他带到了与高家比较亲近的几家的小辈那边,让他们几个一起玩儿。   高顾笙眨眨眼睛,看着眼前这几个年龄比自己小几岁,但是辈分却足足比自己大一轮的“长辈们”,在心里坏笑两声——   哈哈哈,我高顾笙的霸总之路,就要从今天开始了!   霸总之路第一步,首先收几个小弟。   哈!看我的王霸之气!   ……   把自家儿子给安顿好之后,高誓返身,准备去将应不解也好好安置下来。   应不解穿着一身白色西装,长发梳成一个高马尾,清逸出尘,无论走到哪里都是众人眼中的焦点。   但是应不解对那些投射过来的目光没有丝毫反应,甚至还没有别人看向高誓的目光带给他的反应大。   高誓觉得应不解可能并不太喜欢这种场合。好在他之前就考虑到过了,所以专程为他准备了一个位置。   这个位置可谓是绝佳的干饭地点,在桌子前方有一个巨大的盆景,在这里吃饭,别人很难注意到巨大的盆景后面还藏着一个人。   关键是这里离着后厨的位置也比较近,他专门安排了不止一位厨师专门给应不解做吃的,他想吃什么就做什么。   然而,当高誓带着应不解到了那个位置后,应不解却对这个位置兴致缺缺。   高誓有些差异,问应不解,“道长不喜欢这个位置吗?咱们再换一个?”   应不解摇头,“我想跟着你。”   应不解说这话的时候,简直就像是不愿意去上幼儿园的小朋友似的,高誓的心都被应不解清亮亮的眸子给看软了。   “好,那就一起吧。”   反正他做的事情也没什么必要背着应道长。   高誓从一旁端起一只酒杯,自然地融入到了交谈的人当中,应不解有些好奇得看了看高誓手中的酒杯,给自己也拿了一杯酒,安安静静地跟在高誓的身后。   ……   高家这位少爷,据说打小身体不好,所以基本上没人见他来参加过宴会,一开始人人都以为这位小少爷是个病秧子,没想到这今日这一露面——哪里是什么病秧子?看着目光简直像是一位杀神。   据说前一段时间那会没人看好的地,就是他顶着压力以超出市价的价格给拍下来的。没过一段时间,政府那边就宣布要修建高铁,高铁正正好好经过那块地旁边,众所周知,但凡沿着铁路线的地皮价值都会使劲地往上翻,尤其是高誓手里这块地,更是直接翻了几十倍,一跃成为这次拍卖的地王。   这眼力还有这雷厉风行的手段,就如同每一个重要角色出场的伴奏似的,强势切入了众人的目光之中,只这一件事,就再没人敢小瞧这位高家的少爷。   高誓所过之处,多的是有人端着酒杯来与他攀谈,有人想在他眼前混个眼熟,有人则是想旁敲侧击问出点东西来。   高誓只是对家里公司的事情不感兴趣,不代表他就不会与这些老油条们周旋,他游刃有余的游走在这群老狐狸中间,但高誓走后提着老狐狸对视一眼,纷纷苦笑,感叹一句,果然是自古英雄出少年。   高誓虽然对家里经商的事情不太感兴趣,不过来都来了,他干脆把自己这些年经营的公司给亮出来,在围观人群惊掉了下巴中,当场签了好几个大单子,也算是不虚此行。   远处的高父看着高誓,轻轻地叹了口气。   虽然已经接受了自家儿子十有八九不会回来的事实,但他还是觉得可惜,但凡高誓在商场的天赋稍微低那么一点儿,他都不会觉得这么可惜。   高父看了两眼,觉得心痛,干脆别过头不看了。高父是一个严谨而又认真的人,既然已经答应了儿子让他去实现自己的梦想,他就绝不会插手。儿子想当警察就让他去,大不了高家就让自己孙子继承嘛,早点把这个。继承权给甩出去,自己就可以早点和老婆一起去环游世界了。   高誓将公司亮出来之后,众人才发现这几家近几年影响力不小的公司居然是高誓一手打理的。   如果说之前买地的事情众人对他的评价是,消息灵通,胆子大。那么现在众人对他的。评价便要再加上能够守成这一点。   不少老总默默地抹了一把额上的汗,心里连连犯嘀咕,为什么高家这运气这么好,一个个的全是经商奇才?难道是风水问题?   高誓逛了一圈之后,今日份任务完成,终于可以放松下来到自己熟悉的圈子。这里几个的都是自己的发小,也是难得这个圈子里和他有过交往的人。   “呦,老高,来了?”   “嗯。这位是应不解,我家的贵客。”   高誓确实很少参加宴会。   一来是对家里的这些事情确实不怎么感兴趣。每天应付偶尔出现的噩梦片段就已经消耗了他太多精力。   二来则是和宴会上这些小孩儿实在没有什么共同语言。人家小孩子聚在一起是谈论新出的玩具,是谈论家教老师。他呢?他和这些小孩子要谈什么?难道要谈哪个牌子的尿不湿更好用吗?还是谈怎么样才能把小宝宝的辅食做得不像一坨粑粑似的难看又难吃?   高誓原本心理就比同龄小孩成熟些,更不要说当爹之后,心理是愈发成熟了,看着这些小孩们,简直就是在看自己家的崽崽一样。根本聊不到一起去。只有这几个发小和自己的脑电波同频,平时也会一起聚聚餐。   “说起来,老高你们家乐乐说亲了没。”   高誓嫌弃的看了发小之一一眼,“乐乐才18岁,说什么亲?”   发小之一摇了摇酒杯,冲高顾笙的方向一扬下巴,“那你可得看好了,你瞅瞅这会场里面的小崽子,这眼神一个个的,恨不得把乐乐生吞活剥了。这年纪小的也就算了,那些年纪老的居然还好意思动心思,有几个老不羞的眼神,我看了都觉得恶心。”   高誓冷哼一声,凌厉的目光扫过会场,某些做贼心虚的人登时一个机灵,再不敢看了。   高誓这才将目光收回来,淡淡道,“我在,我儿子就不会被人欺负。”   就算这是一个被剧情掌控的世界,一切发展也都需要合乎常理。   就比方说,当高顾笙背靠的是高家这个足以震慑其他渣攻的家族时。那么高顾笙身边就会少很多苍蝇,梦境中那些他被厉陌尘送给别的男人的情景,不可能会发生。   做一个最坏的假设,哪怕高顾笙真的被厉陌尘绑走,为了折辱他将他送给其他男人,那些人也会顾忌高家不敢要。   但这只是一个次要原因,更主要的原因是,假如这真的是一个被剧情所掌控的事界,那么只要高顾笙顺利到活到剧情终结,是不是就意味着他可以摆脱剧情的控制?哪怕体质无法改变,也不会再招惹这么多渣攻?   “咱们这圈子本来就挺乱的,你也注意着点。吴家的事儿,你知道不?”   高誓当然知道,他爹是谁啊?他爹可是吃瓜小分队队长。   “听说吴老爷子和他之前给他怀了孕的那个二十岁的小情儿分了,然后又找了一个,也是二十来岁。   他说分了,其实还算是给那姑娘个面子,事实上,现实比他说的要不体面很多。   那个为吴家生了一对龙凤胎的姑娘月子都没坐满,吴老爷子就把新人给领回去了,新人也只有二十来岁,肚子鼓起,大概已经有七.八个月了。   圈子里面年纪大的包养年纪小的也不算罕见,就算是吴老爷子直接把人接到家里来,也不是什么稀罕事儿,背后顶多骂一句缺德。可是这一个接着一个往家领是怎么回事?   你要是往家里领一个,还能勉勉强强说是真爱,这一个接着一个得领,简直就是为老不尊。   听说吴家是一分钱的分手费都没给那个坐月子的姑娘。她原本不甘心想要闹来着,吴家人嘴上答应的好好的,结果吴家小公子挑了个下雨天,把她连人带东西给扔出去了。   那姑娘在暴雨里敲了半天门,没人开,没法,只能走,总不能被大雨淋出一身病根。   不知道后面那个进门的姑娘是怎么想的,看到前一个的经历,会不会有兔死狐悲的感觉?   “说起吴家来,你们有没有发现最近吴家的生意倒是越来越好了?”   “确实,他家之前那个木材厂都快倒闭了,现在倒是又变得红火起来了。”   “听说他家还研究出来一项新工艺,这算是时来运转了?”   “新工艺,哪有咱们家老高的工艺新,哎,对了老高,你那块地皮是不是打算用来做科技产品展览来着?什么时候能弄好,弄好了给我来两张票,你要是不给我的话,我可要闹了。”   高誓笑骂一声,“放心,少不了你们的。”   闲谈着,正当几人情绪渐涨时,高誓突然不说话了,几人顺着他的目光一看——霍!谁这么胆大包天竟然过去搭讪乐乐?   ***   高顾笙觉得自己称霸商界的霸主之路开展得非常顺利,如今这几位已经彻底变成了自己的小迷弟小迷妹。   这一群小家伙正商量着要不要去做点别的什么,就听一道明亮好听的男声响起。   “你好,我是归焰。”   高顾笙诧异地应声回头,看见一名青年。   高顾笙看见他的一刹那,还以为自己看到了一团火焰。   这青年穿的是一身红色的条纹西装,不是暗红色,而是正红色,颜色非常明亮,就像是红熊熊燃烧的火焰。   这种夸张的颜色正常人很难驾驭,可偏偏穿在他身上就显得尤为贴切,他的发间挑染着一缕红色,眉眼间带着一股子桀骜。   高顾笙不认他,可是他身后的小家伙们自然有认识的,一个小姑娘连忙上前一步,眼睛里面好像带着星星。   “烈焰!你竟然来参加宴会了,我是你的粉丝,我非常喜欢你!”   高顾笙有些疑惑的看向那个小姑娘,又抬头看看自称归焰的男人。   这人是谁啊?怎么好像很出名的样子?不仅是这个小迷妹,身后那几个小弟眼睛看向他的时候也是亮晶晶的。   怎么办?自己小弟似乎有叛变的趋势。   好在他新交的小朋友们还是顾念着这个新大哥,见他不解,对他解释道,顾笙哥哥,这位是归焰哥哥,他是归家的公子,也是有名的赛车手,代号烈焰。”   烈焰?嗯,这名字和他的形象还是很复合的,他整个人看上去就像是一团跳跃的火焰。   不过,高顾笙对他不太感兴趣,面对他,更多的是警惕。   说起来也不知道是搞笑还是悲伤的,一般这种莫名出现搭讪的、条件优越的男人,基本上都是他需要警惕的目标。   不,这么说还不够准确,应该说“一般这种突然出现的男人,都是他需要警惕的目标”。   曾经老爸给他说,长的比较普通的有问题男性,一般可能会对他虐身,长的帅气的有问题的男性,不仅会虐身还会虐心。   高顾笙听了之后心里直犯嘀咕——怎么着?这怎么听着,自己的世界和本小说似的?难道剧情怎么发展还得看渣攻的脸长的怎么样?   归焰直勾勾地看着高顾笙,“你能过来一下吗?我有些事情想单独和你说。”   高顾笙更加警惕了,他怎么可能单独和一个可疑男人相处?单独相处他担心自己菊花不保啊。   高顾笙下意识看向自家老爸的方向,心里琢磨着该怎么拒绝。   却见高誓就像是已经接收到他的求救信号似的,冲着他这边走了过来。   高誓看着归焰头上那撮红毛,心底冷笑一声。   哈,找到你了。 第七十九章 高誓:???   高顾笙看见自家老爸往这边赶来, 当即稳住了心神。   他对归焰道,“归先生,咱们之前应该不认识吧?有什么话在这里说就好了, 他们都是我的朋友, 我们之间没有什么需要避讳的。”   听见高顾笙认识这么短的一段时间,居然就把自己看做了朋友, 一群小家伙们当时感动非常, 他们纷纷聚在高顾笙的身后,七嘴八舌地说,“对呀对呀,归焰哥哥,我们和顾笙哥哥关系可好了,有什么话说就好了。如果遇到什么困难的话, 我们也都可以帮忙的。”   这些小辈从小就在圈里, 怎么可能看不出来归焰想说的话可能确实不适合旁人听, 可是既然高顾笙都表现出自己不想和他说话的样子了,那他们这些也不能干看着, 看着毕竟是和高家交好的家族, 论远近亲疏, 还轮不到归焰横插一脚。   归焰看起来似乎有些无措,他微微抿了抿唇,看向高顾笙。   不得不说, 一个看似桀骜的男生在你面前突然露出有点像犯了错的大型犬似的表情,确实有点戳人, 可惜高顾笙的审美异于常人, 就算是自己身边的几个小家伙忍不住捂住心口, 他也像是西伯利亚的冻土豆一样冷酷。   高顾笙露出个笑来, “归先生,请问您找我有什么事情吗?”   见高顾笙无动于衷,归焰低垂着的眸子终于抬起,认真地看着他。   “其实是这样的。高顾笙,我对你一见……”   然而,他话音未落,就听一道男声自身后响起。   “归先生是吧?幸会。”   高誓大步走来,   他皮笑肉不笑地伸出手,与归焰一握即分。   一群人大眼瞪小眼,气氛尴尬非常,就像是想要泡小姑娘的男生,告白宣言说到一半,抬头看见了对方的家长,提着杀猪刀气势汹汹地赶来,周围看热闹的过路人是走也不是,不走也不是,总之就是非常尴尬。   归焰看着眼前的男人,男人除了帅到不像总裁之外,还年轻得有些过分了。   但不管再怎么年轻,到底辈分上是高顾笙他爸,归焰有些话就不好说了。   “高先生您好,我是归焰。”   高誓冲他微笑,“归先生,正好我有些话想对你说,您方便过来一下吗?”   这场景宛如刚才的场景重现,归焰简直要以为高誓看透了他内心的想法,亦或是刚才他向高顾笙搭讪的时候,高誓就站在他的身后。   归焰下意识地看了眼高顾笙,然后点头,“荣幸至极。”   到了偏僻的一角,归焰莫名有些不自在,或者说,面前的人给他一种面对谛听的毛骨悚然感,分明他什么都没做,可却像是被看破了内心。   高誓冲他笑笑,从一旁使者的手中端过一杯果汁递给他。   归焰拒绝,“不好意思,我不喝酒。”   “这不是酒,是橙汁。”   归焰很喜欢喝橙汁,于是他接了过来,可是下一秒,他的手就僵住了。   他确实喜欢喝橙汁,他还喜欢甜点,可是这些他从未在镜头前表现过,以至于几乎所有人都以为他讨厌甜的东西。   这到底是巧合还是……?   高誓看着他,又垂眸看向杯中的酒液,“归先生,咱们就看门见山,谈一下正事吧。”   归焰下意识的问道,“正事?”   “对,”高誓轻轻晃了晃酒杯,“比如说,白酩月的事情。”   归焰脸色瞬变。   ***   提前离开会场的萧予圣一出会场,经纪人便已经在门口等着他了。   余西正抱着笔记本在副驾处理着事物,看见萧予圣上车,他放下笔记本,到驾驶座上,“我已经让水军去帮你控制舆论了,粉丝群的大粉也开始带着粉丝下场了。但是这件事恐怕会有些麻烦——不,是很麻烦。”   余西的脸上带着掩藏不住的焦灼。   “高家的影响力实在是太大了,这次口碑两极反转,你身上这个蹭热度的名号,恐怕得费大力气才能扯下来。”   “况且你站得太高了,有不少人想把你拉下水,现在我已经发现好几家的水军在攻击你了。”   萧予圣脑海里还在想着站在台上熠熠生辉的高顾笙,高顾笙笑得那样好看,让他现在的情绪还能保持稳定。   他挥挥手道,“这么做可以,我再宣传一下电影,发几条微博。”   “高家现在不会和我撕破脸的,毕竟在明面上我什么也没做,不是吗?”   “既然高家这次把高顾笙推到众人面前,说明有意让高顾笙接触高家事务,那么,他可以是一个雷厉风行的小少爷,却不可以是一个无理取闹的小少爷。”   只要他做的事没被抓到把柄公之于众,他就还是曾为高顾笙在网上发声过的“恩人”,高顾笙不可能借助高家的力量对他下手。   萧予圣拿出手机打开微博,罕见地停顿了一下,手指轻轻地敲打着车窗,考虑着要写什么内容,这时恰好手机铃声响起,这些电话里面正是周柚的声音。   “萧影帝你好,我是周柚。”   真是打瞌睡有人送枕头,萧予圣微微勾了勾唇,语气温和,“周柚小姐,是吗?您好,请问您什么时候有时间呢?我觉得您的形象非常适合我电影里一个角色,不知道您感不感兴趣呢?感兴趣的话,咱们约个时间来视镜吧。”   电话那头稀有虽然在竭力抑制自己的激动,但欣喜依旧从话筒中溢了出来。   “有时间的,有时间的,我现在就有时间。”   萧予圣故作疑惑,问:“不是要直播吗?”   “刚才直播平台崩溃了,一时半会儿也修不好了,所以我现在就有时间的。”   萧予圣笑笑说:“好。那我在外面等你。”   没过多久,穿着一身小礼服的周柚就急匆匆地赶了出来,她身边还跟着她的小富二代男友。   萧予圣落下车窗冲她微笑,“周小姐,钱先生,来,请坐。”   富二代男友顾念着自己的女朋友,犹豫了一下,还是跟了出来,看到萧予圣,男友警惕地看了看萧予圣,然后贴近了自家女朋友,那神情,似乎是害怕对方将自己的女朋友抢走似的。   周柚心里又是甜蜜,又是羞赧。   哎呀,萧影帝什么样的美女没有见过,怎么可能看得上自己?自家男朋友真是多虑了,这副样子,虽然男朋友小小的吃醋让自己有点甜蜜,但这副样子让影帝看见怎么好意思?   坐到车后座后,余西开着车往市区行驶。   萧予圣将剧本递给周柚,“这剧本不长,你先看看。”   剧本大概只有一千来个字,概述了一个哑巴女孩的故事。   “这是角色比较重要的两个部分,你看一下,然后咱们试一下镜。”   周柚愣住了,“现、现在吗?现在就要试镜吗?”   “嗯,对。不要紧张,这个角色比较重要的是里面蕴含的感情,需要你仔细去体会。至于其他的,如何将这种情绪表达出来以及面对镜头的站位,在后期我会教你。放心,这个角色的镜头不是很多,所以其他的上手也非常简单,你现在读一下剧本。”   谈起专业知识的萧予圣变得严肃起来,周柚也不敢怠慢,连忙开始翻录剧本,这剧本特别短,她不过花几分钟就将剧本看完了,但是为了以防万一,她仍然又多看了两遍。   萧予圣的剧本是有关人口拐卖的。   这个剧本的主线,是一个女大学生在车站,因为好心为一位老婆婆指路,没有想到被绑架带入了深山。   在深山中,她见到了许多和她一样有经历的女人,而周柚试镜的角色,就是在深山中的受害者之一。   这个女孩儿是一个哑巴,她心地善良,有时候会为隔壁经常遭受家暴的母女俩送去饭菜。一年又一年,隔壁房的母亲因为实在无法忍受丈夫的家暴,所以决定带着自己的孩子逃跑,可是家里的钱都在那个酒鬼又家暴的男人身上,她们身无分文,该如何跑呢?   于是她把这个可怜的哑巴女孩卖了。   拐卖进行得很顺利,哑巴女孩对这个印象中可怜又无助的女人毫不设防。   在交易成功之后,哑巴女孩不会说话,便只能用她那双漂亮的眼睛,看着这个她曾帮助过很多次的女人,用目光问她为什么要这样做。   女人被她看的心虚又恼火,她说,“帮人帮到底,送佛送到西。你之前帮过我这么多次,这一次我终于有勇气离开家里的那个鬼东西了。你就帮帮我,最后再给我凑一笔钱吧!”   哑巴女孩被卖到了深山里。   她日夜夜过生不如死的生活,直到女主也被拐卖进了这个村庄,在女主逃跑的夜晚,她们对视。   被养在猪圈里的哑巴女孩,望着七八人组成的逃亡小分队,满眼希冀。   可是哑巴女孩的两条腿都被打断了,女主角没有办法带着女孩一起逃走,这样的哑巴女孩对她们来说是一个彻头彻尾的拖累。   可是,这些人如果逃走了,她们这些被剩下的人,就会更难过了。   女孩看向女主角的目光,从充满了希冀到暗淡到绝望到愤怒乃至歇斯底里,最后又归于平静。   她可以选择大喊大叫,让整个村庄的人都醒来去抓住这群不知死活、妄图逃跑的家伙。   可是最终,她的嘴唇张开了几次,还是闭上了。   周柚要表演的,就是这两幕。   第一幕,她要演哑巴女孩看邻居家大婶的最后一眼。   第二幕,她要演哑巴女孩儿发现自己没办法跟着女主一起逃跑时,内心的情感波动与挣扎。   哑巴女孩没有台词,表演全靠一双眼睛。   过了一会儿,周柚放下了手中的剧本。   萧予圣轻声问,“怎么样?准备好了吗?”   周柚深吸一口气,点了点头。   ……   周柚的表演还算顺利。   剧本写得很好,周柚的情绪被带动的很足,其实她的演技只有一分,但最终,萧予圣给了七分。三分是由于她的外貌与哑巴女孩的契合。另外三分则是得益于她被充分带动的情绪。   萧予圣点点头,然后微笑着伸出手,“那么,欢迎你加入《归途》。”   ……   将两人放到市区,余西问,“确定了?让那个女孩演哑巴女孩?”   萧予圣点了点头道,“一石三鸟,不是吗?”   余西皱着眉头, “一石三鸟?”   “第一点嘛,是她的形象与剧组里哑巴女孩的形象确实比较符合。”萧予圣一边打字一边说。   “第二点嘛——她是一个不错的借口。”   编辑完成,选择发送。   屏幕上面是他新发出的一条微博。   【很开心,今天去宴会时,遇到了一位很符合角色的演员,欢迎周柚小姐加入我们的剧组。】   他在后视镜中,与余西的目光对视,“我怎么可能拜金?我不过是一个见不得人才被埋没的伯乐而已。”   他这条微博发出之后,评论瞬间暴涨。   “哎呀,哥哥终于发微博了,哥哥实在太敬业了,去宴会的时候还不忘给剧组选演员。”   “哥哥我真的要气死了!你看看那些人是怎么说你的?我们哥哥这么敬业,怎么可能是那种拜金的货色?!”   “就是啊,说不定哥哥接触高顾笙的时候,根本不知道他是高家公子呢,在宴会里面不是也说今天才向大众宣布高顾笙的身份吗?哥哥当时肯定只是看见人才心里激动,所以才会去搭讪高顾笙的。”   “呜呜,我是双担,我看见两家粉丝吵架真的是急死了。”   粉丝和水军瞬间涌入战场。   然而,事情其实比萧予圣和余西估计得还要严峻一些,在微博各处都是黑粉水军以及粉丝吵架的痕迹,反而原本处于舆论中的高顾笙被剥离出来了,在他的微博下面全都是舔屏的。   “笙宝,你爸还缺老婆吗?”   “笙宝,今天会不会营业自拍呀。”   “今天是笙宝瘾发作最严重的一次,躺在床上,拼命念笙宝的名字,难受得一直抓自己眼睛!我真的想笙宝想得要发疯了!”   与高顾笙这边的其乐融融不同,在其他微博下,萧予圣有罪党和萧予圣无罪党正在吵的热火朝天。   “之前某影帝的粉丝还在高顾笙的评论区上蹿下跳地说高顾笙蹭你们家影帝的热度呢,现在高顾笙的身份爆出来了,形式逆转了,又变成两人之间是友好合作关系了,又变成你家正主,只是赏识人才了?”   “这么双标,双标狗就是指你们吧,可真牛逼。”   “如果两人真是正常商务合作的话,那你们干什么说人家蹭热度?现在高顾笙的身份报出来了,你们倒是改口了。我不管,反正你这波就是你们影帝在蹭热度。”   “人家高家小公子还需要蹭热度?人家本身就是热度!到底是谁蹭谁的热度?我就问,这波到底是谁蹭谁的热度!”   “之前高顾笙都发图说了,这两人之间只不过是误会而已,你们那里还硬把蹭热度的名头往人家小少爷身上扣。”   “大家好,我是影帝的粉丝,但是也非常喜欢笙宝,请大家不要吵了。我们现在正在排查当初发表不当言论引战的人,因为现在正处在风口浪尖上,所以有很大可能是黑粉冒充粉丝发的,请大家理智一点。给大家带来了不便,非常抱歉,在这里也给笙宝道歉了。”   “你们说黑粉就是黑粉啊?笑死,张嘴闭嘴有理的的都是你们呗。”   “其实影帝也很无辜啊,人家影帝只不过是想去挖掘一个人才而已,现在人才没挖掘到,反而被你们这群粉丝给搅黄了,心里指不定有多生气呢。”   “前两天高顾笙被黑那么厉害,你们家影帝除了转发了一条微博之外,别的啥也没干,别告诉我他不知道这事儿。”   “别吵了别吵了,今天哥哥发新微博了,去宴会他也不找人拉拉赞助之类的,倒是又找出来一个新演员,这也太敬业了吧?”   “啊这……我不是萧予圣的粉丝,都要被他的敬业精神感动了。”   “咱们有多少人是看着萧影帝长大的?被咱们看着长大的萧影帝,真的会有什么坏心思吗?”   “而且影帝也不是什么都没做呀?他不是帮高顾笙转发了他的那条拍照微博吗?不是影帝转发,也没那么多人知道高顾笙的微博吧?”   “对呀,影帝也不知道这件事情闹得这么沸沸扬扬的,影帝这两天在忙着试镜吧?去宴会的时候也还要忙着选角,肯定是因为把精力都用在选角上了呀。”   “就是,高顾笙又不是特例,萧影帝爱护后辈,喜欢提携新人是出了名的。”   ……   随着水军和粉丝的涌入,战场上的风波没有之前那样激烈了,但看这个趋势恐怕依然要持续几天。   是好是坏一张嘴这个道理,萧予圣明白的最为透彻,他这条微博以及引导,也不过是发给想看的人看的,至于那些一意孤行的黑粉和看热闹不嫌事大的吃瓜群众,他们所相信的,不过是自己心里的那个答案而已。   可是话虽如此,萧予圣在部分路人和黑粉心里被贴上一个表里不一的拜金标签,以及不会约束粉丝的无能标签是跑不掉了。   萧予圣多年以来一直从未出现过裂纹的口碑,有些松动了。   萧予圣当然也知道这件事情,可是扭转印象并不是一朝一夕能够完成的,他看着那些反对他的言论,脸色有些发黑,他呼吸变得急促起来,面颊带着不正常的绯红,余西皱眉,然后丢了一块薄荷糖给他。   “冷静点,别看微博了。”   萧予圣像是着了魔似的,不停地翻着那些反对他的言论。   余西见状,干脆地靠边停车,呵道,“萧予圣!”   萧予圣像是被从梦魇中惊醒似的,猛地清醒过来。   他用力将薄荷糖咬碎,任由微辣的口感刺激整个口腔,然后熄灭了手机屏幕。   余西见他冷静下来,重新启动了汽车,转移话题问道,“你既然说的是一石三鸟,那第三呢?”   “第三?”   萧予圣眼底赤红一片,他垂下了眸子,不让余西看到自己的异样,缓缓勾起了嘴角。   “第三嘛,保密。要再过几天才能说。”   ***   解决完归焰的事情之后,高誓又在回来的路上谈了一笔单子,宴会也已经临近期末了。   走到朋友们聚在一起的隐蔽角落,就看见他在临走之前在乖乖吃东西的应不解,如今桌子前面摆了好几瓶酒,而应不解虽然乍得看起来与平时没什么区别,但仔细看去便可以发现,他的目光已经有些涣散了。   高誓连忙上前两步走到应不解旁边。   “怎么喝成这样?”   他顺手将酒杯从应不解手里夺下来,应不解慢了半拍抬头看向他,眼睛水蒙蒙的,像是笼着一层雾气。   然后缓缓的眨了眨眼睛。   这是直接醉懵了。   高誓瞪了几个发小一眼,“你们几个居然和他拼酒。也不看着他点,让他喝成这个样子?”   唯一清醒着的发小,大着舌头,叫苦不迭,“啊不是老高,你倒是睁眼瞅瞅哪边拼赢了?”   男人嘛,联络感情的方式就是酒,在一开始他们看应不接仙气飘飘的,还有点放不开,总有种面对道士泥塑的见了鬼的敬畏感,没想到应不解端起酒喝了一口后,就像是小孩喝到喜欢的饮料似的,一杯接着一杯的喝了起来。   几人一看,嘿,这话题不就来了吗?   一开始还是和和气气地推杯换盏,到后来看着应不解一杯接一杯的下肚,脸色就是不带改的,几人也起了好胜心,开始拼酒,应不解来者不拒,看起来没有丝毫醉的样子,把几人直接喝服气了,一个个的都改口叫哥。   这里面以承泽奇为甚。   承泽奇一直都觉着自家老高和应道长有点儿什么不为人知的关系,今天带应不解来他们发小圈里头见面,在承泽奇心里,这就是事儿成了,来见兄弟了,这不得好好的喝上两杯?   没想到应道长看起来这么一个不沾烟火气的人,竟然这么能喝,把他们这一群人全喝趴下了!   偏偏高誓这心偏得没边了,只看见没什么问题的道长,看不见他们这一圈被喝得横七竖八的发小。   高誓低头看看这一片狼藉,头疼地拍了拍额头,挨个给这几家子打电话。说他们家的少爷先不回去了,哥几个好久没见了,聚一聚。   然后把这几个醉得人事不知的家伙叫人给拉到房间里面先休息着,总不能躺在这里,横尸遍野得,像什么样子。   要是再来个走错房间一夜缠情,带球跑回国火葬场,那可就有意思了。   把这群醉鬼送回房间,最后就是应道长了。   应道长像小学生似的,双手乖乖放在膝盖上面,抬着眼睛看高誓雷厉风行的,把这一群醉鬼送走。   他的眼睛一直随着高誓的动作动作着,看着很专注。   高誓扫了一眼桌子,桌子上有一瓶红酒,一瓶白酒,还有半瓶已经开封的葡萄酒。   应道长的酒量不太好,居然还敢把这几种酒混着喝?这不得罪糊涂了。   然而高誓不知道,应不解之前喝得太多桌子放不下了,已经被侍者收拾走不知道第几桌了。   可惜现在的高誓并不知道。   他看了看应不解,叹了口气,道“应道长,你自己能走路吗?”   应不解慢了半地点点头,然后慢吞吞地站了起来。   高誓一看应不解这状态,干脆将应不解的一条胳膊往自己肩上一搭,然后他扶着应不解的腰往客房走。   高誓就这么把人带回了房间,他一边给应不解脱下西装外套,一边叫人给准备了温水。   “应道长,在外面陌生的场合不能喝醉。”   “这也不像山里那么安全。”   也不知道应不解是听懂还是没听懂,又过了一会儿,才点了点头。   酒劲儿似乎上来了,应不解脸颊和耳朵渐渐地泛起了淡淡的粉色。   他闭上眼睛,纤长的睫毛像蝴蝶,落在了他的眼睑上。   喝醉了都应不解似乎格外粘人,他轻轻地“唔”了一声,然后把额头抵在了高誓的肩膀上。   应不解身上的檀香香气笼罩了他。   高誓放轻了声音,“应道长不舒服吗?”   应不解摇摇头,额头蹭得他颈窝微痒。   眼见着呼吸平稳,竟是看起来要睡着了。   高誓轻手轻脚的将人抱起来,没想到应不解,看着身形修长,重量却不低,高誓想想之前看到的应不接□□着的上身,又觉得这个重量倒也合理。   高誓轻轻地将应不解放在床上,却没料到自己的领带不是何时被应不解藏在了手里,高誓踉跄了一下,连忙撑在床上,好险没压到应不解的身上。   他略微松了一口气,刚想把自己的领带从应不解的手里拉出来,却见应不解微微睁开眼睛,然后又闭上,双手却向上伸来,环住高誓的腰向下一拉。   应不解的力道大的惊人,高誓猝不及防之下,结结实实地被应不解抱了满怀。   应不解就像是抱着一个大抱枕似的,在高誓的头顶蹭了蹭,看起来似乎有就这么睡的打算。   这可不行。   高誓又挣扎了两下,想把自己的脑袋从应不解怀里□□。应不解却抱得越发紧了,这时,门外传来了敲门声,“少爷,新毛巾和贴身衣物。”   高誓无奈,只好推推应不解的腰,“道长?道长,毛巾来了,擦擦身上再睡。”   却见应不解像是被打扰到睡觉的小兔子似的,迷迷糊糊地从喉中挤出一个“唔”,然后从指尖溢出一道白色的灵力,轻轻拍到了高誓的身上,顿时两人周身环绕星星点点的白光,高誓瞬觉整个身子都轻了不少,身上的酒气烟气消散,只留下淡淡的乌檀木香,整个人就像是刚刚泡过澡似的畅快。   得这下子连毛巾都不用了,高誓只得扬声道,“先不用了,送到承泽奇他们几个那里去,给乐乐说,让他早点睡。”   侍者应声离去。   可就算是身上干净了,也不能一起睡吧?   高誓挣扎了一下,没挣脱,苦笑,“道长,你放开我。你得休息了,我不能在这儿睡吧?”   这次应不解听到了,再次睁开眼睛,因为醉酒,他眼圈带着一层粉红,看起来像受了委屈似的,好像在问他为什么不能一起睡。   应不解醉成这个样子,声音却依然是清清冷冷的,蕴含着化不开的悲伤,像是责怪,又像是难过,“说好的,以后不分开了。”   他的声音藏着那么多隐忍的悲伤,就好像多年的等待都揉进了这一句话里。   高誓听了,心口狠狠地被撞了一下,满是酸涩,他自己都不知道这种酸涩从哪里来,那一瞬间他还以为自己又是在做梦,梦中有人一身玄色长袍,光怪陆离的扭曲风景在眼前掠过又崩塌,唯有眼前的人是真实的。   他下意识的回答,“好,不分开。”   他回答完,应不解才心满意足地又合上了眼睛,还不忘用力把高誓重新压进怀里。   高誓一个一米八多的大男人,被这么揽在怀里头,这种新奇的体验恐怕自高誓懂事起就再没有过了。   高誓说不出的别扭,他尝试着稍稍动了动,却见睡梦中的应不解皱起了眉头,他便再也不敢动了   高誓心里叹了口气,心道等再过一会儿,等应道长睡熟了自己再走好了。   他以为自己很难真正的睡着,可是他合上眼睛,紧接着就沉入了梦乡。   ……   高誓看见了归焰。   归焰身边是一个个子比他略矮一点的青年。   高誓知道,他叫白酩月。   自从第一次将目标锁定到赛车手,他便通过数据调出了所有知名赛车手的资料,通过重重排查找出了19名符合条件的赛车手,他将这19名赛车手的资料看得烂熟于心。所以才能在见到归焰的第一眼,就能认出他是谁,并迅速猜出那个可能存在的白月光。   事实上,他猜对了。   如今,在梦境中,高誓于上帝视角看见躺在病床上的白酩月,昂着头冲归焰笑着。   高誓怎么看都觉得这白酩月,比起他的儿子来说,差的远多了。   不说别的,哪怕仅仅只是看样貌,都比不上他儿子的万分之一。   当然,高誓其实有些主观了,如果说像,其实还是有那么一分相似的。   这白酩月的眼睛,有与高顾笙有一分相似,像的也就是这么一分。   归焰似乎有些出神。   白酩月的手微微收紧。   他声音低低的,像是在叹息,然后他苦笑着抬起头看向归焰说,“烈焰,恐怕我以后就不能和你一起上赛道了,医生说,过不了多久,我的左眼就看不见了。”   “还有我的身体……”他抿了抿唇,强打起精神转移话题。   “你今天又给我带了果篮?你呀,果然是钢铁直,真是的,给病人送礼物都不会送。”他笑着抓过一个橙子,拿过水果刀,比了比,却犹豫着迟迟没下手。   归焰连忙将刀从他手里夺走,“你、你要是想吃,我给你剥就好了。”   他看着白酩月比起左眼更加黯淡的右眼,想去抚摸他的脸颊,可是又收回了手,于是他紧紧紧紧地攥住掌心,仿佛这样就能把白酩月留在身边。   “放心吧酩月,我已经为你找到合适的眼角膜和□□了。”   俊美的青年猛地抬起头,欣喜中带着不可置信,“真的吗?”   归焰笑了笑,“当然是真的!酩月,以你的天赋,就连老天都不舍得让你就这么离开赛道。”   “我原本不告诉你,主要是怕时间还没定下来,让你等的心焦。”   “放心吧酩月。你需要做的就是好好养护身体,然后等待眼角膜和肾脏移植。”   白酩月神色有些怔忪,眼泪一颗颗滑落,在被单上晕开一个个水花。   “我、我还以为再不能……”   “瞎说什么?”   白酩月轻轻擦去泪水,冲着归焰笑,“你这么帮我,我真的不知道该如何才能感谢你了。”   归焰摇摇头,“我想要的只是有朝一日,能和你并肩作战。”   离开病房的归焰大踏步地向着回家的方向走去。   走着走着,天空中下起了大雨,他不得已站在屋檐旁避雨。   望着雨丝,他不由得想起了曾与高顾笙的初遇。   在雨中的少年,就像一只被雨水打湿了身子流浪猫似的,可怜又无助,可偏偏他的眼睛是那么清澈,那么悲伤。就那一眼,一向眼高于顶的他,第一次低下了头,问他,“你还好吗?”   也就是那一句话,就将少年的眼睛点亮了。   从此之后,少年追随着他的目光,就一直是亮晶晶的。   如果捐出眼角膜的话,他的眼睛应该就不会这样清亮透彻了吧?   这样的念头只在归焰的心中闪过了短短的一瞬,可是紧接着他又用力摇摇头,将这个念头晃出了脑外。   你在想什么归焰?高顾笙不过从一开始就是酩月的替身罢了,不过酩月的□□罢了,不过是眼睛有一分像酩月罢了。他哪里配和酩月相提并论?   不过是一个没有自己就会死在那场大雨里的可怜虫,现在只是要他一只眼睛和一个肾脏而已。   对,没错,我这么爱酩月,可以为他付出一切。   这件事虽然做起来是有点过分了,不过他也会给高顾生一笔钱,让他保证他后半生一世无忧的。   高誓在半空中气得脑仁儿疼,这个狗东西就这么轻而易举地决定了他儿子肾脏和眼睛的归处。   怪不得在之前的梦境中,他看到儿子状态这么糟糕,有只眼睛灰灰暗暗的,什么都看不见了。   原来是这样。   看来白天他做的还是轻了。   他不应该以一副所有的事情都尽在掌握的样子去警告这畜生,而是应该借酒耍疯,直接一拳把他撂在地上。   高誓狠狠一脚踹向终于做好决定,目光变得坚定起来的归焰踹去。   这一脚不但没有穿过去,反而狠狠地将归焰给踹到了旁边的树上。   高誓心知,这恐怕又是应道长插手了。   高誓知道眼前这些是假的,可他还是忍不住上前狠狠的一拳砸向了归焰高挺的鼻梁,看着他的鼻孔滑稽地滑下两道血痕。   高誓一边揍人一边想,不错,应道长的法力在恢复了,这次的梦境他竟然感觉比之前以往的要真实。   揍完人的高誓神清气爽,他感到梦境开始片片破碎,恐怕马上就要醒来。   随着梦境崩塌,那边的归焰,在一阵扭曲终化为了飞灰。   然而无人知道的是,在一座别墅中,归焰猛地从床上坐起,大口大口地狼狈的喘息着,浑身汗湿。   他手指颤抖着摸向墙壁上的灯,反复检查着自己的身体,又拿起镜子来照自己的脸,可是并未发现任何异常。   好久,他才回过神来。   原来是个噩梦。   好真实的噩梦,在梦中被疯狂殴打的痛楚如此清晰,简直就像是真的被人揍了一顿一样。   在一片漆黑中,有谁对他拳脚相向,可怖的力道让他没有丝毫反抗之力。   归焰暴躁地抓抓头发,脑海里又回想起了白天听到的警告。   “我儿子就是我儿子,高顾笙就是高顾笙。不是白酩月的替代品。”   “但是如果想要取代归家,我有很多种方法。”   归焰勾起嘴角,他想要嗤笑一声,表示不屑。   归家虽然比不过四大家族,但好歹也是仅次于四大家族的一大家族,怎么可能被高家轻而易举地覆灭?   他想笑,可是他笑不出来,不知道为什么,他感觉眼前这个男人真的可以做到这件事情。   贵阳又躺回床上,可这次,像是身体在本能的抗拒着入眠一样,他睡不着了。   ……   “来啊,继续。”   装点精致的庭院,修剪趣味的花草,看得出庭院的主人很有闲情雅致。   在庭院正中,摆着一张小桌,上面放着一壶酒,两只茶杯。   高誓的眼前有些花,看什么东西都带着重影,身子轻飘飘的。   眼前的男人穿着一身轻薄黑袍,轻叹一声。   “你醉了。”   “我没醉,这次的拼酒,我一定要胜过你!”   高誓端起酒杯一饮而尽,一副“小小酒杯,能奈我何”的模样,可脚下都快要使不上力气了。   眼前男人摇摇头轻笑,似乎有些无奈,“你呀……”   男人又端起酒壶,最终只倒出浅浅半杯,他像饮茶似的,将这最后一口酒送入口中,却不料眼前看起来已经醉了的高誓却猛然的起身,一闪便到了他面前,不等他将口中的酒咽下去,便掐住他的下巴,重重地吻了下去。   高誓像一个横行霸道的土匪,将男人口中的酒液掠夺殆尽,而后得意洋洋地道,“我胜了!”   酒劲儿让高誓的面颊染上了一层漂亮的薄红,男人目光微凝,捧着他的面颊,拇指轻轻抚过带着酒香的、晶亮而红润的下唇,“好,那就你胜了。”   他扣住高誓的脖子向下压来,两人形式倒转,男人开始攻城略地。   高誓不甘示弱,环住男人的脖子,反攻回去。   唇齿纠缠之间,酒香越浓。   高誓在这方面也要争个长短,却奈何到底是醉酒,气息略短一截,气喘吁吁地讨了饶。   男人也微微轻喘着,看着脖颈也泛上漂亮绯红的高誓,手指紧了紧,到底,只是低头轻轻吻了吻高誓的唇角,“一胜一负,扯平了,你该歇息了。”   说罢,便将人抱起,高誓不挣扎,但人却不老实,伸手去勾男人微晃的发带。   那发带极为漂亮精致,带着金色的纹路,绕过指间,带着薄薄的凉意。   他像只不听话的猫,将发带绕在指尖,又握进手里,接着他又环住男人的脖子,大抵是觉的男人身上微凉的温度靠着让人觉得舒服,又或是因为狩猎的本能,他看着男人脖颈上微微凸起的青色血管,舔了舔犬齿。   脖颈酥麻麻的痒。   男人抱住高誓肩头的手微微收紧,“收,别闹。”   说罢,进了屋,他摸摸高誓的额头,想让他躺一躺,醒醒酒。   高誓此时,整个人仿佛被分裂成两半,一半冷静的审视着这一切,而另一半却已经躺在躯壳中与梦境中的他融为一体。   这一刻,他便是梦中人。   男人俯身,在他眉心点了点,“你该歇息了。”   他却并不满意,伸手抓住男人的衣襟,仰头与他亲吻。   舌卷犬齿酒意浓,地覆天翻青丝重。   借问郎君,谁家乌锦,结情铺幽宫?   低笑,“可战否?”   眸光微暗,哑声沉沉。   “……须作一生拼,尽君今日欢。”   天边的乌云沉沉地压下,雨滴噼里啪啦地拍在房顶,他们即将远行,去广阔的大海上,对抗狂风巨浪。   高誓分明被暴烈的海风刮得眼尾都红了,却依旧装作浑不在意,拖长了尾音懒洋洋地调笑,“可是今晚的晚宴不称心意?掌舵的手怎么这般无力。”   “我今晚倒是餍足,不如让我来。”   他下巴靠在男人的颈窝,分明天边的乌云仍未散去,越发低沉,他的手却依旧不老实勾着男人的发尾,调笑着男人掌舵的手。   高誓说完,直起身子,侵略性十足地打量着男人的唇。   可下一秒,狂风卷起海啸,远处有雷声隆隆作响,暴风雨的乐章终于在他眼前展开了序幕,他乘坐的扁舟在暴风雨中飘摇。   狂风吹湿他的眼尾,海平线在暴风中朦胧。   他为了将自己固定住,手脚并用抱住船杆,尖锐的犬齿刺入木质的船舷,他透过眼前的水色望向天际的紫色的闪电。   过了半晌,这张暴风雨才进入了终章,小船终于不再被狂浪卷席,海平面缓缓平息。   劫后余生,他这才发现,自己一副好牙口,居然在木质的船舷上留下了一圈咬痕。   他登时心虚,不小心咬了铲屎官的顽皮猫儿似的舔过伤处,好像想掩埋罪证,又像是想补偿什么,却突然感觉自己腰肢一紧。   侧头一看,男人的脖颈青筋绷起。   “收儿……”   高誓心里一突,一个“停”字还没喊出口,天际乌云再次逼近,黑暗中有粗大的雷光劈落,高誓又一次被卷入了暴风雨之中。   直到亮白的闪电划过天边,劈开重重乌云,这场漫长的旅行在终于达到终点,天边乌云散去,露出深邃的苍穹。   崎岖的旅途让他浑身脱力,他被放回床上,此时酒气散尽,他终于看到了男人的正面。   竟然是……应不解的脸!   如同一个响雷,晴天霹雳,高誓猛地睁开了双眼。   他顿了两秒,霍然起身,却被身后的力道一拉,再次跌回床榻上。   一道手臂正环在他腰间。   昨晚竟然就这么睡着了?   高誓惊疑不定地回想着梦中幻象,低头看向两人身上盖着的被子。   高誓深呼吸两次,闭上眼,然后睁开,果断地将被子掀开。   “……草。” 第八十章 高誓:天凉了,白家该破产了。   身为一个生理功能正常的成年男性, 血气方刚,高誓不是没有想过关于情爱的事情,他倒也不急, 左右到现在也没遇到过让自己动心的人,   偏偏没想到,这段时间先是对应道长有了朦朦胧胧的感觉, 自觉已经很过分了, 如今在梦里竟然还……   高誓登时觉得,腰上死死圈住他的那一条胳膊,隔着一层衣服都烫得他腰肢生疼。   一时之间,他竟然不知道到底是该纠结自己性向的问题,还是纠结上下的问题。   高誓低头吐出一口气,他尝试着将自己从应不解的怀里挣脱出去, 可是应不解的力道大得惊人, 饶是高誓都没有办法撼动, 反倒是应道长有被惊醒的迹象,从喉头发出低低的哼声, 像被打扰到睡觉的兔子似的, 看起来有点可怜。   可是现在情况紧急, 可不是觉得应道长可怜就能糊弄了事的,先不说自己湿漉漉的很不舒服,光是男人早上的生理反应就耗尽高誓的耐性。   必须得在它完全苏醒之前挣脱出去, 还不能把应道长惊醒,否则那场面简直尴尬到无以复加。   高誓这么想着, 微微调整了一下姿势, 试图从应不解到怀里向下钻, 却没想到刚往下钻了一点, 应不解又收紧了手臂,还顺便将他“提”了上来,就像是调整抱枕似的。   这次这样的高度,背后应不解的吐息刚好打在他的脖颈上,温热微凉,带着乌檀木的香气。高誓的脑袋嗡的一声,整个人彻底苏醒。   他眼前一黑。   其实在遇到应不解之前,他一直以为自己很排斥男男相恋的事情发生在自己身上,任哪个父亲在梦中看到自己的儿子被男人欺凌长达十几年,恐怕都会如他一般反应,甚至更甚。   因此,他多年的教养只能让他做到尊重,但无法接受这样的事情发生在自己和儿子身上。   没想到……   高誓崩溃地单手捂住了自己的脸。   他妈的,自从他八岁开始做噩梦之后,就没遇到过这么离谱的事情。   好了,那现在确定了,自己确实是对应道长有好感,对于没有好感的人,他连看一眼都欠奉,怎么可能……?   可是应道长对他如何?   没错,应道长确实对自己与别人不同,但是高誓更觉得这或许是因为空渺道人的嘱托,又或者是因为高誓是他下山之后见到的,第一个愿意帮助他的人,所以产生了雏鸟心理罢了。   最主要的是应不解,现在爽灵不全,他真的知道什么叫做情爱吗?   以应不解现在的状态,恐怕他要是哄着应道长和自己在一起,十有八九能成功,可如果真的这么做了,他自己都无法接受自己趁人之危的卑鄙。   但现在这些都不是最重要的事情,最重要的,是他得立马从应不解的怀里钻出去。   ……   等废了九牛二虎之力,好不容易钻出去之后,高誓身上已经大汗淋漓了。他进了趟浴室冲凉,半个小时出来之后,便看见应不解已经起了,他坐在客厅里面,就好像每个早晨一样。   应不解听见脚步声,抬眼看来,这一刹那,他心脏好像被人使劲的攥了一下似的,突突地在他胸腔里打了一个滚。   高誓暗暗倒吸一口气,面上却一派自然,如往常一般问他,“应道长,想吃些什么?”   可没想到,应不解却起身向他走了过来。   “不舒服?”   他伸出手,指尖带着一点温和的白色灵力,伸向高誓的额头。   高誓下意识后退一步,“不、没有。”   望着近在咫尺,神态自然的应不解,高誓忍不住开始想,之前他和应不解的距离……有这么近过吗?   好像是有的,而且之前他已经习惯了这种距离。   应不解看了看他,确认他没有说谎,然后垂下了眼眸,又坐回了沙发上。高誓莫名觉得他像受了委屈的小朋友似的,心里只能苦笑。   “道长,中秋将至,螃蟹膏满黄肥,今早吃蟹粉小笼包?”   应不解点点头,看着似乎不如平时有活力。   高誓走出门后,应不解久久地看着高誓离去的方向,而后低下头看向自己的右手。   ……   吃过早饭,高誓看着微博,这一觉醒来之后,微博上可谓天翻地覆。   昨天的一场争斗中,萧予圣没占到便宜,他的粉丝们反倒舔着脸,纷纷来到高顾笙的微博底下开始道歉,不仅如此,道歉之后还开始一窝蜂地跑到高顾笙的微博底下留言。   有胡言乱语的。   “笙宝笙宝,真的好期待你和影帝的合作呀。   “笙宝,你不接受影帝的邀请,是不是因为网上那些舆论啊?”   “都怪那些脑残粉,笙宝为了避嫌,错过了这么好的机会。”   “是不是笙宝其实本来都已经打算和影帝合作了,结果因为网上的言论放弃了?”   “笙宝,我是双担,萧影帝人很好的,很喜欢提携后辈,脾气也好,入股不亏的。”   有道德绑架的。   “对不起对不起,我们不是故意的,都是我们的错,这次你们两个再相处,我们绝对不插嘴了,笙宝原谅我们好不好?”   “笙宝我们都认错了,就不要怪我们哥哥了,粉丝行为不要上升到明星嘛~”   “笙宝这么善良,肯定会原谅我们的。”   有人间清醒的。   “那些说两人早有合作的,和为高顾笙失去机会惋惜的,能不能先把萧予圣的粉丝牌子摘了再说话??”   “前面那几个,你们这不是道德绑架吗?如果笙宝不是高家少爷,就是个普通的素人,岂不是要被你么这些脑残粉活活冤枉死?凭什么你们道歉了,笙宝就要原谅啊。”   “笑死,萧予圣的粉丝是觉得自家正主错过一条大腿,觉得后悔了?”   “前面的,我觉得不仅是后悔,还后悔又不想拉下脸来,就跑到高顾笙这里叭叭叭说自家正主多么好,错过这次合作多么可惜。”   “高顾笙这颜值,这家室,如果他想演戏的话,高家砸都能砸出一个豪华阵容来,不会真的有人觉得失去了和萧予圣的合作机会是莫大的损失吧?不会吧不会吧?”   有阴谋论的。   “我说啊,这一切该不会都是萧予圣的计划吧?看看之前的回应事件就知道,萧予圣早就想让高顾笙参演了,如果高顾笙想进圈的话,两个人应该早就有联系了,但是好像一直都是萧予圣单方面的邀请,高顾笙从来没给过回应。该不会这一切都是萧予圣计划的,就是为了把高顾笙逼进自己的剧组?”   “上面的,你的推测太离谱了吧?我觉得还不如说是萧予圣早就知道了高顾笙的身份,从秦时那次就开始示好,结果没想到被自家粉丝给坑了。”   还有高顾笙的粉丝以及舔屏的,这些言论由于苦茶子含量太高,可能过不了审,就不放出来给大家看了。   总之所有社交平台一片腥风血雨。   在今早上,高顾笙在平台上发了微博,回应了粉丝的询问,称感谢影帝的赏识,但对演戏不太感兴趣,所以婉拒了。   之前那张照片确实是借位。   影帝想邀请他加入剧组,两人交谈之后,高顾笙婉拒,那个拥抱只不过是个礼貌的告别。   不管微博再度掀起什么风浪,这件事至此画上句号。   而萧予圣那边的拍摄事项,也开始紧锣密鼓地筹备起来,恐怕半年之内都没空找高顾笙的麻烦了。   快乐的高顾笙回到了学校,而高誓也开始着重处理归焰的事情。   【归焰】   归家小公子,知名赛车手,代号“烈焰”。   归家是汽车制造行业的领头羊,他的家顶端奢侈品系列汽车,一辆价格便可高达几亿,同时也是赛车系列的知名品牌。   归焰和家族可谓相辅相成,家族为他提供最好的赛事保障,而他则以自己为活体广告牌,让汽车行业都知道了归家车的存在。   在梦中,这位归家小公子一生都过的潇洒,在年轻时,家族不留余力地供养他,他从不必考虑花销。他用高顾笙的眼角膜和肾救好了白酩月后,两人互相剖白心意,然后订婚、举办婚礼,他们是赛道上的烈焰与月光。   到了身体不适合继续站在赛道上之后,归焰分的了不小的股份和家产,继续过的潇洒的生活。   而在他春风得意时,高顾笙生活在狭窄而脏乱的小巷中,被学校劝退之后,又因为残疾而羸弱的身体,难以找到轻松的工作,又因为过于惊人的美貌,而被人虎视眈眈地觊觎,只能做一些手工活,勉强度日。   因为梦境不全,所以他根本不知道,中间到底发生了什么,为什么归焰口中的“会给高顾笙一笔钱,让他下半生衣食无忧”会变成这样。   但是,高誓绝不会让那个渣滓接近他的乐乐。   高誓骨节分明的手指划过屏幕,点在了“白酩月”这个名字上。   昨晚之后,他让星星帮他将所有有关白酩月的数据整合,又安排了侦探团去查有关白酩月的消息,让他发现了有意思的事情。   白酩月,是下面一个小家族的儿子,家族经营的是汽车配件,但与归家根本无法相比。   他比归焰大两岁,据调查得来的资料,可以知道,归焰是在十六岁那年去看了白酩月的赛车比赛,然后对他一见钟情了。   赛场上的白酩月,果断、冷静、理智,如同一把锐利的刀,又像是天边无法追到的月。   他穿着一身白色赛车服,驾驶着白色贴着银色徽章纹路的赛车,劈开灰色的赛道。夺冠后,他捧着奖杯摘下头盔,晶莹的汗水挥洒,他笑的眉眼微弯,如同西北大漠,映在绿洲中清冷的月色。   就那一眼,让归焰追随着他进了赛道,成为在赛道上熊熊燃烧的烈火。   到此为止,都像是一见钟情的纯爱小说。   可是,就在两年前,白酩月因为家族的事业变迁,出国了。   此后再无音讯,听闻白家要在外国安定下来,而白酩月当然也不会再回来。   后来,在梦中的归焰遇上了高顾笙。   他将深陷泥潭的高顾笙拉出来,为他挑选衣服,带他外出旅行,还会握着他的手,点在法语诗句上,一字一句将浪漫的情诗念给他听。   他带着高顾笙去飙车,看风吹乱两人的发丝,在暮色中驶向模糊的地平线,然后在月色下拥吻。   他教高顾笙学车,在无人的旷野疾驰,高顾笙拨动着变速杆,明明紧张地指尖冰凉,眼睛却越来越亮,他骨子里有种冷静的疯狂,归焰的手轻轻覆盖在他的手背上,侧头看着高顾笙的侧脸,目光缱绻。   他们就像一对普通又不普通的情侣。   直到……   白酩月回来。 第八十一章 高誓:祝福,锁死。   白酩月回来那天, 恰好是归焰的生日,高顾笙在家里为他做了一桌好菜,准备了一屋惊喜, 花了两个月悄悄为他拼了赛车模型, 在家里等他回来。   可分明要去训练的归焰,在下午五点还给他回了电话, 说一会就会到, 可高顾笙一直等到十点,饭菜凉了又热,归焰一直都没有回来。   他的电话打不通,信息也不回,高顾笙担心他出事,想联系他的朋友找他, 可他突然发现, 自己根本没有归焰身边好友的联系方式——或者说, 他几乎没见过几次归焰的朋友。   唯一一次相遇,还是他们在街上恰好撞见。   他能感受到, 紧靠着的归焰的身体, 有那么一刹那的僵硬。   高顾笙什么都做不了, 他只能待在饭桌前,听着时钟的滴答声。   直到晚上,时针滑过十二点, 大门才响起了开门声。   高顾笙几乎要喜极而泣,他跑着去门口迎接归焰, 却看见归焰面颊赤红, 一身酒气。   归焰是赛车手, 他从不喝酒的。   高顾笙担心极了, 可归焰只是说,他的朋友给他准备了庆生晚会,不好不去。   那为什么连消息都不能回呢?   归焰扫了一眼桌上的菜和蛋糕,说自己饱了,吃不下了,看见高顾笙捧出的赛车模型,也只是淡淡地笑了笑,敷衍地说了声喜欢。   可归焰有一个收藏室,里面放的都是他最珍爱的东西,这次,没有将模型收进去。   高顾笙收拾着一桌冷菜,突然觉得这座曾经他认为铺满了爱意的别墅,与之前厉陌尘囚禁他的牢笼并无不同。   第二天,高顾笙发现,在玻璃柜中,多了一只刻字的笔。   字迹清俊有力,上书:赠吾友   ……   白酩月回来之后,归焰回家的次数就越来越少了。   高顾笙告诉自己,归焰的事业更重要,自己不能总这样粘着他。   他坐在门前看花的时候,偶尔会觉得自己像等着出轨老公回家的怨妇,这种可怕的比喻让他浑身一个激灵。   他觉得,自己或许该找些事情干。   他被大学退学了,又被折磨了几年,但他的脑子和学习能力还在,他相信,自己可以重新考上大学。   他想,自己总不能一直在家里当米虫,靠着归焰去养活。   于是,他买了二手的高中课本,开始自学。   学习的日子满足而充实,他被归焰过多牵扯的注意力似乎也终于回到了他的身边,高誓看着在梦中的高顾笙,他在拿到书本的时候,就像侠客握住了他的剑,被磨去棱角的眉眼重新焕发出属于少年的锋芒。   高誓的手隔着一层梦境,虚虚的搭在儿子的头顶,他的发丝在阳光下,泛着漂亮的光晕。   而这段时间的归焰,则一边被白酩月迷得神魂颠倒,两人做着一切他曾幻想着要去做的事情。他们一起赛车,在急转弯的山道上打出漂亮的漂移,你追我赶形成两道绚烂的闪电。   他们狂飙到终点,然后并肩看着太阳从地平线上升起,归焰看着白酩月的侧脸,这一刻,很像吻他。   而另一边,每当归焰与白酩月分开,他就会想起在家里等着他的高顾笙。   高顾笙漂亮又聪慧,曾经,他教他学法语,没想到高顾笙进步竟然如此惊人,没过一个月,就已经可以用法语进行简单的对话。   有一次他回家,看见高顾笙坐在飘窗上,用清越的嗓音念着他曾念给他的法语诗,温柔缱绻。   这样的语言学习能力,随便放到一个学校,都会成为语言学教授出手争夺的宝贝。   可偏偏,他就要用那一把好嗓子,为他悄悄地念情诗。   这段时间,高顾笙更是捡起了课本,说要重新考大学,他说着话的时候,眼中有让他迷恋的光。   曾经,他用高顾笙去怀念白酩月。   现在,他偶尔看着白酩月,会想起高顾笙。   归焰被两种感觉撕扯着,理智告诉他,他应该做个了断,给高顾笙一笔钱,让他远远离开,在白酩月发现之前。   可一向雷厉风行的他,竟然犹豫了。   直到他发现,白酩月真正回来的原因——   他病了,病得很重,需要换眼角膜和肾。   归焰疯了一样动用家族能力,去帮白酩月找捐赠者。   好巧不巧,高顾笙和白酩月,配型成功了。   后来的事情便都知道了。   高顾笙付出了肾脏和眼角膜,白酩月和归焰幸福地生活在了一起。   ……   高顾笙闭着眼睛,回想着他能得到的记忆碎片。   因为是梦境,大多数时候他的视角都与高顾笙绑定在一起,所以白酩月和归焰的动态很多时候他无从得知。   但是在现实中,他倒是发现了有意思的事情。   比如说,白酩月的身体其实在出国后不久,就被查出了问题。   比如说,白酩月的家族,也是在出国后不久,就濒临破产了。   身为白家唯二的公子,身为拥有一半继承权的白家继承人,在那个节骨眼上回国,还像没事人似的接近归焰,就十分可疑了。   况且,高顾笙的存在其实归焰没有刻意隐瞒过,或者说,这位归家小少爷根本没有藏人的经验,随便一查就能将人查个清楚。   况且,白酩月在圈子里的名声还不错,有不少交好的人,也有不少爱慕者追求者。   就算他不去查,也会有人告诉他,高顾笙的存在。   一个清冷又骄傲的人,真的会接受自己的爱人,曾给自己找过替身吗?   那么他是不是可以合理地怀疑,白酩月回国,是因为他想刻意接近归焰,来挽救自己的家族,同时帮自己寻找□□?   在梦中,高顾笙与归焰相遇的时候,高顾笙还不到二十岁,归焰二十五,白酩月二十七。   而如今,白酩月出国一年,高顾笙与归焰提前相遇了。   高誓已经查到,如今白家的状况岌岌可危,白酩月的身体倒是还没有被查出问题,但根据时间推断,他的情况也已经不容乐观了。   高誓轻轻吐出一口气,翻看着自己的记录,想起之前庄貅貅提供给自己的那些替身小说,总感觉事情有些滑稽。   只不过是出个国而已,对于归家来说,出国难道不就是一台私人飞机的事情吗?如果归焰真的舍不得,出国去看他不就好了,这称得上是什么难事吗?   书里那些白月光假死的,他还能勉强理清那些男主们的逻辑,那些白月光出国的,他就真的理不清了。   难道说,是爱之深,怕轻易告白会被拒绝,所以就干脆当个缩头乌龟,欺负欺负替身,然后来一出虐恋情深?   真的足够爱的话,为什么还会找替身?   说白了,就是谁都不爱,男主们爱的只是自己罢了。   归焰也是。   如果这个时候,强行让归焰和白酩月相遇——一个满心算计,一个只爱自己,归焰没了对白酩月的愧疚,白酩月没了高顾笙这个感情催化剂,那事情会怎么发展呢?   他很期待。   ***   这段时间的忙碌暂且告一段落后,高誓去了高家名下的福利院。   就是在梦中,曾收养过高顾笙的那一家。   在高誓梦到之后,就让高家把这家福利院收购了。   高家接手之后,福利院的物资水平好了很多,高誓去的时候,小朋友们正在院子里做游戏,院长妈妈在一旁,一边打着毛衣,一边笑着看着孩子们。   见高誓前来,她当即要起身,高誓冲她摇了摇头,悄无声息地进了院子,走进了皮皮宝宝的那一间房间。   皮皮宝宝的伤势很重,他还不能下床走动,但有一个小姑娘正在他床边,给他读着故事书,孩童稚嫩的声音,随着午后的阳光一起,轻轻地跳到皮皮宝宝的眼皮上,他的头一点一点的,慢慢地,睡着了。   小姑娘合上故事书,看见高誓,也不怕人,小大人似的比了个“嘘”的手势,用气音轻轻地说,“他睡着啦。”   高誓于是轻轻地将皮皮宝宝的手机,放在他的枕头边上。   当初,在那场家暴中,皮皮宝宝的手机被打碎了屏幕,又遗失在那个破碎的家里,后来高誓将手机捡了回去,给他换了一个新的手机屏,又充好电,终于正常开机。   感应到亮度变化,手机屏幕亮起,屏保上还是皮皮宝宝一家三口在乡下时的照片,爸爸妈妈抱着皮皮,三人穿着有些土气,却笑容灿烂。   高誓回头看了最后一眼,跟在小女孩的身后,向外走去。   或许皮皮醒来之后,他会换掉这个屏保,又或许,他会继续保留下去。   总归,都是一段新的旅程了。   走出房门之后,小女孩像一个合格的大姐姐似的,对高誓说,“皮皮这段时间好多了,他晚上也不会再惊醒了,我就说我的故事有魔法,他肯定不会再疼了!”   小女孩得意洋洋的样子,像一只骄傲地挺起胸脯的小鸟。   高誓忍俊不禁,笑道,“对,多亏了你,皮皮好起来你可是大功臣。”   高誓直白的夸奖反而让她有些不好意思了,她挠挠头,“也、也没有啦,蜜糕他们也会给皮皮唱歌,和他一起玩,麻薯还会教他识字呢。皮皮这么大了,会的字还不如葡萄多,羞羞。”   葡萄才六岁。   高誓道,“草莓上次是不是想要一本新的故事书?这次给你带来了,叫上大家去看看。”   草莓眼前一亮,这时恰好院子里的小朋友都做完了游戏,喝水的喝水,休息的休息,她当即小手一挥,“高叔叔来啦,还带了故事书!”   小朋友们的“哇”声此起彼伏,一窝蜂地跑过来,像一群摇摇摆摆的小黄鸭。   这时,高誓一抬头,正巧与之前在院子里陪大家玩的男生对上了视线。   高誓记得他。   他叫墨桦。   也是……在梦中,唯一一个未曾伤害过乐乐的男性。   后来,他为了保护高顾笙,被天师操纵的厉鬼吞噬血肉,万鬼噬身。   到最后,他就剩下了一具骨头架子,依旧保持着,向高顾笙所在,爬去的姿势。 第八十二章 高誓:雷厉风行   “高先生, 您好。”   墨桦看见高誓,站直了腰身。   “你好。”   孩子们像一群快乐的小鸟似的,去车的后备箱选自己喜欢的礼物。   墨桦不善言辞, 半晌, 只道,“谢谢您。”   高誓笑了笑, “谢什么。”   “走, 帮孩子们搬搬东西。”   高誓率先扛起一只极为沉重的行李箱,墨桦紧跟着扛起另一只,两人一前一后地往院子里走。   墨桦从小在福利院长大。   高家接手福利院后,院里的条件就好了很多。而在他展现出过人的运动天赋之后,又领到了高家的赞助金,让他足以像普通家庭的孩子一样上大学, 学体育。   他收到录取通知书的时候, 高家赞助的物资也一同寄到了他手里。   新手机, 笔记本,行李箱, 新衣服, 新被子……父母给新生们准备的物资, 高家也都为他准备了,有时候,墨桦心里会冒出一点莫名其妙的想法, 比如,是不是高家的赞助人家里是不是也有一个上大学的孩子, 才能把所有的物资都准备得这样合适, 分毫不漏。   没想到, 居然是真的。   更没想到, 赞助人家里的孩子,就是自己的朋友。   高誓陪着小朋友们玩了一会,便要回异管局了,临走前,他对墨桦说。   “你不必觉得自己欠了高家什么,高家的慈善基金年年都会拨,但只有足够优秀的孩子,才能争取到更多的资源,你所拥有的,都是你自己争取的。”   “乐乐不知道这家福利院在高家名下。”   “他能有你们这群朋友,我很开心。”   墨桦冷硬的脸上,露出个笑来,他不常笑,笑的却很好看,就像朝阳的第一缕阳光,落在了黑岩上,于是冷硬的岩石也有了温度。   “我知道。”   “不论小笙是不是高家的人,他这辈子都是我最重要的朋友。”   这就足够了。   ……   高誓做事向来雷厉风行,没出一周,白酩月就回了国。   高誓的手下以搭讪掩饰,在他杯子里放了强力安眠药。他本来就因为家里的事情忙得焦头烂额,全靠咖啡续命,阎王来了都要夸一句好身体——所以喝了咖啡之后,反而直接睡死在桌子上,也不是什么稀罕事。   高誓的手下装作惊慌失措的样子把人往医院送,然后垫付了一笔医药费后离去,很有种怕惹事所以逃之夭夭的感觉。   医院在他的血液里检测出了强力安眠药,当然也发现他的身体好像不太好。   因为手下给的钱实在不少,足够给白酩月做个大全套加上三天住院费,所以医院就干脆给白酩月做了所有能做的检查,于是等他醒来就,就发现自己的身体哪哪都是病,尤其是眼睛和肾脏,一个角膜病变,一个尿毒症。   白酩月得知这个消息后,在床上僵住了。   接着,白家又传来了更加糟糕的消息,白家状况更加糟糕,堪称在破产的边缘反复试探——这是因为高誓让高家在国外的产业给白家施压了。   国外的负责人接到自家少爷的指示,当真是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不过依旧完美地完成了高誓的指示,现在白家就像是坐在没系安全带就开动的凌霄飞车上,玩的就是心跳。   恰在此时,住在他隔壁病床的小伙子,看着赛车比赛发出一声欢呼——“烈焰!万岁!”   给小伙子陪床的伙伴也跟着发出一声尖叫,然后又遗憾地道,“可惜这次月光没上场,感觉已经好久没看到过月光了。”   白酩月出了医院,“烈焰”这次的比赛赢得漂亮,最后那一段长距离漂移,更是让人叫破了喉咙。   网吧里的欢呼,书店门口的窃窃私语,路过行人激动到涨红的脸庞。   所有人都在告诉他,“烈焰”是何等风光。   书房的灯亮了一整夜,第二天,白酩月回国了。   白酩月的心理活动如何,高誓不曾得知,不过结局与梦中并无不同。   白酩月回来的第二天,高誓发现他找人去调查了归焰的行踪,然后在一个清晨,白酩月穿着一身白衣,开着一辆雪白的跑车,掠过了归焰的窗前。   那一瞬,归焰刚好拉开窗帘,清晨的第一缕光正破开昏暗的天幕,落在白酩月的车上。   那一道白色的幻影,踩在黑夜与光明的交接,是昙花绽放又凋零的刹那,是即将消失的月光。   归焰僵在窗前,像一座从亘古矗立如今的雕像。   突然,雕像活了过来,归焰疯了一样从二楼翻窗跳下,脚底沾满泥土,却无暇顾及,他冲着幻影消失的方向,撕心裂肺地喊出那个藏于心口日夜亲吻的名字——   “酩月——!!!”   ……   失魂落魄的归焰,当然没有追到他的月光。   不过在三天后的晚宴上,他得知了白酩月回国的消息。   ……   高誓兴致缺缺地翻过两人的相处日常,又把这摞东西销毁。   好,愿这对东西长长久久,别来祸害他的乐乐,此后他们如何相处都和他没关系了。   除此之外,高誓做事的雷厉风行,还体现在另一件事上。   在高誓持之以恒每天一个电话的轰炸下,在某一天,空渺的电话终于接通了。   那边电话一接通,高誓就听见了激烈的游戏播报声。   【开始撤退】   【保护我方防御塔】   “哎,老头……”   “别说话小高誓,老道正在团战!”   【发起进攻!】   “不是,我觉得你现在怂一点比较好。”   “真男人就要勇于面对逆境!”   【请求集合】   【发起进攻!】   【开始撤退!开始撤退!】   【让妲己,看看你的心~】   【被玩坏了……】   高誓:……我以为你说的这么铿锵有力,看起来有1v5的勇气,至少拿的是个上单。   【保护我方妲己】   【保护我方妲己】   【我方水晶正在被攻击】   【妲己我是你爸爸!妲己我是你儿子!】   高誓:看你把这孩子给气的,凭空多了个儿子。   【Defeat!】   高誓:“打完了?”   空渺道人:“……完了。”   空渺道人忧伤的声音从话筒中传出:“老道已经掉到白银三了。”   高誓按按额角,“你来,过来之后我让科里的兄弟带你飞。”   空渺一喜,“真的?咳咳……不是,我是说,徒儿下山这么久了,我这个做师父的也该来看看了。”   高誓顺手拆了一根棒棒糖,“你前段时间到底怎么了?我本来想让直升机把你从山里捞出来,又担心打扰你养伤,就没动手。”   嗯,葡萄味。   空渺“害”了一声,“别提了。”   “老道在徒儿临行前就算了一卦,卦象说说他必须独自下山。老道不信邪,做好了万全的准备,打算硬跟着他一起下山。”   “没想到当天晚上就被一股鬼气给撞了。”   高誓面容一肃,“鬼气?”   空渺点头,“可不是吗?鬼气森森,恐怕已经存在上千年了。”   高誓一急,“那你?”   虽然高誓看不见,但空渺还是摆了摆手,“老道没事。按理说,这么强大的鬼气,早就该被……咳,总之,早就该不存在了,但不知道为什么,到现在还存在于世上。”   “说来也怪,这鬼气虽然强大,但是气息很混杂,并不精纯,而且也没什么意识——就是因为这样,所以老道才能和它打个四六分。”   高誓把棒棒糖咬得咔咔响,“你四它六?”   空渺道人哼声反驳,“当然不是!当然是老道占六,它占四!”   高誓:哦,懂了,你四它六。   空渺道人继续道,“老道受了伤,不过它也没讨得了好,体型缩水了三分之一去,几十年内不会再冒头为祸人间了。”   “原本这伤势还不算重的,但没想到,竟然有蛊趁虚而入,钻进了老道的身体里,这两个月,老道就是和这蛊拼呢。”   高誓愕然,“蛊?就是话本子里说的,苗疆养的蛊?”   空渺“嗯”了一声,“集数种毒虫于坛,埋入土中,使之厮杀,于数日后取出,余一虫,则称蛊。”   “这只是外面的人对蛊的解释,其实,不要说是虫子,就连竹篾石头这种死物都能炼成蛊。真正的蛊,可比传闻中难缠得多。”   “苗疆的蛊确实出名,但在以前,有苗家女子出嫁外界,便将蛊一起带了出去,久而久之,蛊便也不算是苗疆的独属了,不过后来,外界环境变化得厉害,久而久之,在外界的蛊术也渐渐失传了。”   空渺摇摇头,“不过嘛,看来也不是全然失传,要不老道也不会着了道。”   高誓皱着眉头追问,“老头儿,你现在怎么样?那蛊取出来了吗?”   空渺得意洋洋,“那当然,老道是谁?”   高誓听他中气十足的样子,暗暗松了口气,随口问道,“是什么蛊?竟然让你折腾了两个月?”   空渺那边沉默了。   高誓本是随口一问,这下子来了兴致,“是什么?难道是让你游戏连跪的?”   空渺气急败坏,“放屁!是情蛊!情蛊!”   “情蛊这东西很难缠,你给谁用情蛊,那个人就会疯狂地爱上你。老道中了情蛊,失节事小,被利用做坏事可就麻烦了。”   高誓不由得皱起眉头,“老头,你从哪里惹来的风流债?听起来可有些难缠。”   空渺再次气急败坏道,“小小高誓怎么凭空污人清白!老道一生洁身自好,怎么可能沾花惹草!”   高誓把光秃秃的糖棍丢进垃圾桶,道,“老头,你是没沾花惹草,我却有棵草想挖回去养着。”   “我好像,看上你徒弟了。”   高誓,雷厉风行地,无实物告白了。 第八十三章 高誓:我一直在他身边   事实证明, 雷厉风行这一美好的品德是会传染的。   之前出门前要算卦备符画阵破灾……好一通准备的空渺道人,今天花了半小时,用了三张轻身符, 两张隐身符, 和一张缩地成寸符直接狂奔而来,头发好像经历了小区五元一次的洗剪吹套餐似的, 蓬松而有特色。   高誓:两句话, 让老头为我狂奔八百公里。   空渺老人一边走,一边把手伸进蓬松的头发里,往外摘路上撞进来的东西。   落叶、树杈子、垃圾袋,摘着摘着还抓到一只倒霉的小麻雀。   高誓竖起大拇指,“老头,你的新发型不错, 很显高, 还省了背包。”   愤怒的空渺更加愤怒了, 现场给高誓演绎了什么叫“怒发冲冠”,“你你你……小高誓, 我让你照顾我徒儿, 你就是这么照顾他的?!”   看把老人家气得, 头发都跟着一动一动——冒出个毛茸茸的小脑袋来。   哦,原来是小松鼠。   小松鼠飞快地跑远了,空渺的头发终于从看起来像一个毛绒手提包, 变成了一个瘪了的毛绒手提包。   空渺气哼哼地使了个法术,一头长发又变得顺滑起来。   高誓没等他再说什么, 赶紧截下话头, “老头, 吃不吃火锅?”   空渺的满腔怒气堵在胸口不上不下, 最终化作一句,“老道要吃流水轩的!”   ……   愤怒的空渺,在极端愤怒的情况下,一口气吃了三个人饭量的火锅。   看得高誓都有点担心了,“老头,你悠着点,今天来得及,医生还在路上。”   至于什么医生,当然是吃辣菜必备的肛肠科医生了。   老道若有所思地放下筷子上的毛肚包肉,转而端起一旁的开水白菜,“你说得对,得咸淡结合,才能吃得长久。”   高誓看看面前吃得“盘碗高筑”的空渺,又看看一侧不动声色又吃光两盘肥牛的应不解,不由得暗叹,自己预定了双锅桌,又预定了两个大厨,果然是正确的抉择。   高誓的饭量和这对师徒根本没法比,他吃饱之后,就担任起了加菜的工作,看应不解和空渺道人喜欢吃什么,就多加一点,根本不用担心他们吃不完。   应不解自从下山之后,吃东西越来越“挑剔”了。之前的应不解,只要是吃的,就来者不拒,像一个机械地补充能量的木偶人,现在也有了自己的偏好。   比如说这一桌菜,应不解虽然都很喜欢,但最青睐的,还是辣锅里的响铃卷卷虾滑肥牛和佛跳墙。   尤其是佛跳墙,他喝一口,眼睛都跟着亮了一下,接着就将小坛往高誓那边推推。   埋头苦吃的空渺道人显然没看到这一幕。   高誓接过应不解的推荐,稍微有些不自在。   毕竟之前在人家师父面前“口出狂言、一鸣惊人”,现在就对上了无实物告白的对象,还是个爽灵不全的对象,就算是高誓也有些难以承受。   不过佛跳墙确实好吃,感觉今天大厨做得比以往更好吃。   高誓用漏勺给应不解捞了一勺虾滑,放在他面前的小盘子里,粉白的虾滑浸满了辣汤,显得尤为诱人。   应不解夹起一颗送进口中。   他白,被辣激得唇瓣殷红,便更为明显,高誓看了一眼就别过了头。   他看着就不由得回想起,在梦中的应不解是如何寸寸吻咬,直至嘴唇从浅粉变成漂亮的殷红,然后唇齿张合,一声声地唤他。   高誓默默捂住了眼睛,心中为这些不适宜出现的回忆感到一丝崩溃。   其实他生过怀疑。   梦中的场景十分真实,而且应不解的神态也很灵动,不像是现在因为魂魄不全,反应慢半拍的样子。   而且两人的衣饰在梦境中可以回想起细节,高誓的记忆力是何等好,他可以确定,这些东西他绝对没见过。   更重要的是,做梦的话,先不说这个上下问题,至少应道长喊得应该是他的名字吧?   可是在梦中,应道长喊得是“收”。   虽然这个字很少有人放在名字里,但高誓听见的第一时间,就认定了这是个名字,而且他很自然地接受了这是自己的名字——在梦中的名字。   所以,高誓怀疑这个梦和之前的那些预知梦有些关系。   每次他梦见应不解的时候,应不解都守在他身边,就好像应不解是一个让他梦见这些梦的媒介。   这不是预知梦,难道是前世今生?   可轮回已灭,哪里来的前世?   不过好在,不管是不是预知梦,高誓都很确定,自己喜欢的就是眼前这个人。   ……就是眼前这个人,不喜欢自己。   高誓暗暗叹了口气,又舀了一勺响铃卷往应不解盘子里放。   没办法,这件事和他的个人魅力关系不大,主要是因为应不解臭肺不全,情|欲浅薄,基本不会存在情绪波动。   所以,如果真的想对应不解剖白,首先要把他损失的魂魄补全才行。   空渺道人吃得尽兴,准备再来两块响铃卷,他往锅里一看,锅里空荡荡,高誓在桌前——高誓舀了满满一大勺响铃卷,准备往应不解盘子里放。   空渺连忙拦截,“给老道一块。”   高誓分给他一块,还不忘损上两句,“那不是还有两盘子吗?你徒弟喜欢吃,还和小孩抢东西。”   空渺道人摇头晃脑,“咱们当爹妈的,苦了孩子也不能苦了自己嘛。”   他这脑袋摇到一半,就像是没上油的大门似的,发出“嘎吱”一声,猛地向应不解的方向转过去。   “小高誓,你刚才……说什么?”   “徒儿喜欢吃响铃卷?”   高誓诧异地看着他严肃的表情,不由得也跟着严肃了起来,“对……他喜欢吃响铃卷卷虾滑肥牛……怎么了?他不能吃?过敏?”   高誓也看向应不解。   应不解完全没有因为突然变得严肃的气氛耽误到吃饭,他两口一个,吃得又快又优雅,让人很诧异,他究竟是怎么用这么优雅的姿势,吃得这么快的。   空渺道人呆愣愣的摇了摇头,“不……不过敏。”   “但是他臭肺不全,理应无情无欲。”   “食欲,也是一种欲望。”   ……   这顿饭没吃完。   应不解手里还拿着一串青提,就被空渺硬拉走了,高誓在客厅坐着,心脏却跳得一次比一次重,他莫名觉得,自己像等待宣判的犯人。   食欲,也是一种欲望。   他回想起应不解刚下山的时候,那时候他吃饭来者不拒,只要是能入口的从来不挑剔,为了半块馒头都能被拐走,但是那时候的应不解,吃上五六盘炒饭就能饱。   应不解说,世间灵气稀薄,每次动用法术,就必须通过吃饭来补充能量。   后来应不解出手几次,饭量一直保持着可观的水平,高誓一直以为他没有补充够亏损的灵力,所以吃的量,才比最初见面时要多了许多。   这导致高誓忽略了一个很重要的问题。   应不解吃的越来越多了。   食欲也是一种欲望。   高誓以为,应不解的“喜欢吃响铃卷”,只是身体更习惯这种食材,比起欲|望,更接近于肉|体的本能。   可如果真的如同空渺道人所说,那应不解的臭肺,是不是已经在渐渐补全了?   也就是说,他以为无情无欲的应不解,其实已经可以对他动心?   房门一响,空渺两眼都是血迹,习以为常的高誓顺手拿过准备好的温毛巾递过去,目光止不住地往房门看,又收回来,“你又开天眼了?怎么样?”   空渺喃喃,“不可能啊,这不可能啊?”   高誓看着神游天外的空渺,追问,“什么不可能?”   空渺道人下意识道:“徒儿的臭肺……什么时候就补全了呢?”   高誓手一抖,险些把空渺的鼻子一起捂住。   “老头你说什么?臭肺补全?”   “对啊,这段时间你们有没有什么特殊的经历?徒儿的臭肺被补全了!老道找了十几年的残魂,居然就这么自己回来了?”   “怪不得这小子吃东西有偏好了,吃的居然比老道还多!”   高誓把染了血的毛巾放进水盆,“特殊的经历很多,但他好像没有过比较大的反应,他下山之后我一直和他在一起,如果有什么特别大的变动,我应该会发现——”   高誓突然想起应不解凭一己之力捣毁传销窝点的壮举,改口道,“不,如果说特殊的经历,他被传销窝点骗走,然后吃垮了一个窝点,算不算?”   空渺道人摸索着去端茶杯的手一僵,“什么玩意儿??”   自家徒儿这下山生活过的也太过精彩了吧??   ……   然而,听完高誓的叙述,空渺虽然心情复杂,但还是摇了摇头。   “不会是那个传销窝点的问题。”   “他的饭量是一点点增大的,还是突然变大的?”   高誓肯定地道,“是一点点变大的。”   空渺点点头,“那就说明,他的魂魄不是一次性回来的。”   空渺摸了摸自己雪白又整齐胡须,“下山之后他身边有没有多什么东西?老道怀疑,他的魂魄可能是被什么东西给保存了,被他带在身边后,臭肺就慢慢归位了。”   高誓皱着眉头想了想,“没有,我一直在他身边,没看到过什么……”   高誓说着,突然住了嘴。   空渺道人也意识到了什么,与高誓面面厮觑。 第八十四章 高誓:买的好,下次不许买了   高誓下意识地看了一眼房门, 应不解还没出来。   他嗓音干涩,“不可能吧?”   空渺干笑一声,“这怎么可能, 你一个大活人……”   两人大小瞪小眼地对视片刻, 空渺双指一并就往眼睛上划,高誓演技手快地抓住他的手臂, “老头, 你还开天眼?不要眼睛了!”   空渺像只嗷嗷叫唤的哈士奇,“不!今天这个天眼不开,老道寝食难安!”   “一个活人的魂魄怎么能寄居在另一个活人的身上呢?而且没有排斥?没有吞噬?就算被取走也没有副作用???”   “最关键的是当年老道开天眼看你,也没看到徒儿的魂魄啊!”   高誓死死拉住空渺,“当年没看出来你现在就能看出来了?况且是不是附身还不一定,你好歹先去查一查别的物件!”   空渺停下来, 刚才被应不解刺激到的双眼仍未完全恢复, 却依旧转头看向高誓, “那小高誓你想想,徒儿的食欲变好, 应该有个渐变的过程, 中间有没有跨度比较大的阶段?”   其实空渺是想问, 自家那倒霉徒儿有没有对小高誓动手动脚,但自己这一张老脸实在是拉不下来,只能仰天长叹, 心中长嚎——儿女都是债,孽徒啊!   高誓仔细想了想, 还真察觉到一点不同, 就是稍微有些难以启齿。   高誓犹豫了一瞬, 还是如实道, “之前几次我做了预知梦,应不解都跟在我身边,他用灵力帮我操控了梦境,醒来之后,不知道是不是我的错觉,我感觉好像他比之前更活跃,与我相处也更自然了。”   “每次我醒来之后,他都在吃东西,我以为是因为灵力消耗太多,他在补充能量。”   空渺听闻,脸上的表情更加坚定了,“没错了,那是因为你们接触地越是紧密,他缺失的一魄就越快得回到他身上。”   “魂魄从寄存的法器上离去,法器的光泽会变暗淡,那么照理说,魂魄从你体内完全抽离的时候,你应该多少有点感觉的,你回想一下有没有?”   高誓一怔。   他想起去寻斩杀邪神的方法时,应不解问他,能不能尝一尝他的血。   舌尖吻过指尖,舔舐细小的伤口,细小的电流自灵魂深处涌出,那一瞬,好似有什么从他体内抽离。   高誓脸上的表情寸寸裂开,然后又归于空白。   等等,所以那时候他的身体反应……其实是因为附在他身上的一魄被抽离导致的?   对于这件事,高誓只能默默松一口气。   还好,他还以为自己是个畜生,在自家儿子生死不明的时候身体还能背叛理智。   空渺看了看高誓的表情。   好,这下也不用问了,看来小高誓确实有过这样的经历。   基本已经确定了的事情,让空渺反而越发抓心挠肺起来,他怎么都想不通,一个活人的残魂,怎么能寄存在另一个人的身上?   这下子谁来都不好使了,空渺不顾高誓的阻拦,硬生生又开了一次天眼。   “无量天尊!小高誓,一段时间没见,你身上的功德金光怎么又变强了,老道的眼睛都要被刺瞎了!”   “……还不是你非要开天眼,怎么样,能看出点什么吗?”   “金灿灿的一片,像打了圣光似的,什么都……哎哎哎!看见了看见了!”   淡淡的气息痕迹一闪而过,从高誓身上分离,向着一旁飘去,空渺顶着疼痛难忍的眼睛往一旁看了一眼,看见了一抹白衣,再就什么都看不见了。   高誓扶着空渺,用温毛巾擦去脸上的血迹,一抬头正看见应不解走了过来。   空渺任由高誓给他擦血,不可置信的喃喃自语,“怎么会这样,怪不得老道找了这么多年都没找到,原来是这样!”   “怪不得卦象说,这次小应应该独自下山,机缘在高家。”   高誓担心道,“老头,你这次的眼睛是不是又要好几个月看不见了?”   空渺挥挥手,“窥探天机,也就五六个月。”   空渺从广袖中掏出一条黑布条,动作熟练到令人心疼。   然而,应不解指尖却泛起淡淡的白色,往空渺眼前一挥,空渺只觉眼前一片清凉,接着,竟然出现了模糊的虚影。   虽然还是看不清晰,但比之前好多了。   空渺一愣,“小应?你的灵力可以外放了?”   “嗯。”   空渺当下也顾不得自己的眼睛了,脸笑得像朵菊花,“好!好!好!你的机缘果然在高家!”   他笑眯眯地拍拍高誓的手臂,“小高誓啊,这段时间还的麻烦你了。”   高誓当然没意见,不出意外的话,之后自家儿子还要面对一个天师的囚禁,有应不解的保护还怕什么?   除此之外,自己刚刚明白心意,就算还不能剖白,能天天看着应道长,也是好的。   不过,这老头子之前不是还对自己的表白很愤怒吗?他就不怕自己一个兽性大发,对应道长做出什么不理智的事情?老头子可不是什么为了传承衣钵宁愿把弟子送进虎穴的人,或者说,竟然对自己这么信任?   高誓狐疑地看向空渺,空渺心虚地别开了头,“那什么,老道这段时间先住你这边了。”   “好,你的房间一直给你打扫着。”   原来是要亲自过来监督。   虽然他肯定不会在应道长爽灵恢复之前趁虚而入的,但有“家长”监督,还是更令人安心。   空渺看着暗暗松了口气的高誓,又看了眼自己家的徒儿,心里默默叹了口气。   小高誓啊,你们两情相悦,老道总不能当绊脚石,但是自己这个徒儿真不像表面上这么单纯,为了不让你吃亏,老道只能先横插一脚了。   高誓又问,“老头,你说应道长的机缘在高家,那是不是他的爽灵也在我身上?”   空渺摆摆手,“这次老道虽然依旧看得不清楚,但可以肯定,小应的爽灵不在你身上,如果在的话,早就和臭肺一起回归了。”   高誓和空渺说话的时候,应不解就乖乖的坐在一旁的沙发上,看着他们,听着他们说话,却不像是在听有关自己的事情。   也是,应不解爽灵不全,他刚下山的时候,连衣服都不会穿,无论是穿衣吃饭还是用手机,都是高誓一手教出来的。   高誓想,他必须尽快帮道长把他的爽灵找回来。   因为爱和欲不同,爱是感性与理性的糅杂,只有臭肺没有爽灵,应不解可能亲近他,却不可能爱上他。   ……   高誓来到异管局,这段时间的异常事件越来越多了,灵管所那边也正式发文,证明灵气开始大面积复苏。   之前由于灵气稀薄,大家的境界其实都差不多,所以阴界没有境界划分,只有能力划分。如今灵气复苏,差距便被慢慢拉开了,于是灵管所便开始为能修炼的人划分境界。   境界从低到高,分为一阶到九阶,目前公布出的,境界最高的是灵管所的总负责人,为八阶。   灵气复苏,灵警们境界进展飞快,他们的基础打得牢固,哪怕境界飞升,也不会出现副作用,倒是不少玄学门派门下的弟子们,出现了些问题。   “说实话,我之前就觉得玄金寺那边的和尚们不太正经,出家人不是讲究个六根清净,不佩金玉吗?我之前看那边的一个和尚,穿着僧袍,带着手表,脚上还穿着某款限量版运动鞋,手上拿着佛珠勉强看着还有几分出家人的意思,结果仔细一看,居然是墨玉的!”   “就因为玄金寺传承时间久,名头大,所以前去上香的香客很多,因为他们家的主持确实有几分灵力,也在灵管所注册过,所以勉勉强强也不算假货。”   “没想到哇没想到,这次灵气复苏,一下子把玄金寺给噎着了!玄金寺的和尚们,基本都是过去敛财的,没几个真的一心向佛的,好一点的也就是对灵气没什么感觉,糟一些的六根不净还用外力强行提升境界。”   “这其中最离谱的一个啊,是玄金寺的一个和尚,居然长花菜了!”   冉秋听得一声“卧槽”,也顾不上自己还打着石膏的腿,连忙推着桌子借力一滑,“什么什么?是我想的那个花菜吗?”   常阳“啧啧”两声,“没错,就是你想的那个花菜。”   “这小子六根也太不净了,仗着自己长得一副好相貌,当自己是唐僧呢,勇闯女儿国,交了六个女朋友不说,还时不时光顾之前吕队查封的那家夜总会,之前尖锐湿疣被灵力压住了,现在外界灵气一爆发——他本来就是吃药把境界硬提上来的,这下子控制不住体内灵气了,那尖锐湿疣就跟着一块爆发了。”   常阳一摊手,“当时这事儿发生的时候,周围还有许多普通游客,所以我跟着去处理的,这么说吧,我可能一年之内都不想吃花菜了。”   冉秋做了个“呕”的表情,面容扭曲道,“这就是你今天给我们发了风干花菜干吃的理由?”   常阳笑嘻嘻地挠挠头,“这不是实在吃不下了吗?花了好多钱买的,不吃多浪费。”   冉秋把抱枕丢过去,常阳仗着自己一双好腿玩起了闪避游戏。   高誓看着这俩活宝打闹,常阳看见他来打了个招呼,还不忘狗腿得献上新买的小零食。   “队长,看我发现了什么?一个新口味的棒棒糖!”   高誓好奇地接过一看——   【地铁老头看手机.JPG】   这棒棒糖足足有高誓的拳头这么大,透明的包装纸下又白又绿又黄的糖,看起来就像是一朵硕大的花菜,让人不由得联想起刚才的和尚。   再一看包装纸上的口味——牛奶榴莲芥末味。   高誓突然很担心自家队员买这个糖时的精神状态。   眼前二哈似的常阳还在邀功,“队长,这可是最新款的棒棒糖,我可是一看见就想起你了,怎么样,不错吧?”   高誓沉默片刻,第一次看见棒棒糖没了立刻拨开的冲动。   “买的好,下次不要买了。”   冉秋电脑那边响起一阵“滴滴”声,常阳顺手冉秋往那边推,“嗨呀,小秋子你说你一条腿断了还这么活泼干嘛,还不是得我把你推回去?”   冉秋像一只愤怒的海豹,把腿拍的“啪啪”作响。   “等我腿好了,我一定要改变我战五渣的弱鸡体质,变成雄壮的猛男!”   高誓忍俊不禁,“好,我给你记下了,以后就按照黄哥的一半来训练你。”   冉秋感觉自尊心受到了伤害,“老大,我好歹是个男人,就算不按照黄哥来训练,至少按照貅貅的力度来训练吧?”   黄杉笑道,“这几天小庄去出外勤了,你不清楚,就在昨晚,可能是因为灵气复苏的原因,她的力气变得更大了,现在我的训练力度可不如小庄。”   别看庄貅貅看起来纤细的一个小姑娘,看着像是文职工作,但她的力气一直大得惊人,如今因为灵气复苏的原因,力气变得更大了。   高誓忍笑道,“就算是之前,你也没法承受貅貅的训练力度。”   冉秋一面抓过鼠标,一面试图反驳,“我觉得我还是有点潜力的,我……卧槽!”   他凑近了屏幕,“吴家干的这事、这事儿真是……”   “畜生啊!” 第八十五章 高誓:知道什么?让我也听听?   新进了吴家门的这个小情儿, 不知道什么原因流产了,吴家把人往外赶,小情儿这还没下病床呢, 吴家的助理就冷冰冰地说她的东西收拾好了, 让她立马滚。   这谁能受得了?   更不要说这个小情儿还是小四上位,一百斤重的人, 九十八斤的恋爱脑, 哪怕眼看着“前辈”在自己上位的这天被赶出别墅,也觉得是因为自己和吴家老爷子是真爱,结果自己前脚流产,后脚就被往别墅外丢,她怎么接受得了?   然后她就趁着夜色,爬到了吴家别墅的天台上, 还叫来了记者, 威胁吴老爷子出来要个说法。   ……   常阳听着, “啧啧”两声,“这吴家别墅的保卫这么差?轻轻松松让人爬上了楼顶?这要是来个小偷, 偷完东西再睡一觉都不一定能被发现。”   冉秋看着档案摸摸下巴, “好像是因为她和吴家的狗混熟了, 所以狗不咬她,因为吴家落魄了,所以保安队也没招。”   高誓微微皱眉, 常阳敏锐地捕捉到了高誓的表情,“队长, 你知道什么内幕不?”   高誓道, “吴家之前是落魄过, 但这段时间的吴家开始慢慢转运了, 虽然还达不到之前的地位,但绝对谈不上落魄。”   “而且,”高誓屈指轻轻敲了敲桌面,“吴家老爷子很怕死,保安队不可能遣散。”   冉秋猛地抬头,“老大你是说,这里面有问题?”   高誓道,“有可能,先看档案后面怎么说。”   ……   那小情儿爬上楼顶,本来是受不了这委屈,想质问自己的“灵魂伴侣”为什么这么做,也想让吴老爷子回心转意,没想到吴老爷子是出来见她了没错,怀里居然还揽着一个。   霍!吴老爷子真可以啊,前脚小四流产,后脚小五就领进门了。   看她这肚子,得有五个月了吧。   也就是说,吴老爷子同时和很多个小姑娘不清不楚,看谁肚子最大就把谁领进门?   小四气得又哭又叫,看起来要和这对狗男女拼命,吴家老太——也就是吴老爷子的“正室”,就独自站在一旁,拄着拐,头发花白,没什么表情地看着这一场闹剧。   下面闻讯而来的消防员倒是松了口气,看这小四的架势,一时半会是不想跳楼了,说句不好听的,估计她哪怕是进了ICU,也要等到吴老爷子得了马上风再咽气儿。   然而,正当她想转身下楼时,却突然僵住了身子,然后往后后退着走了两步,最后转身跳下了楼。   楼下软垫明明已经铺好,三层的楼高,虽然是头朝下,却也不应该致命。   然而,小四却是头先着了地,只听“咔嚓”一声,她的身体与脖子折成一个可怖的角度,就这么断了。   现场一片死寂,过了片刻,才爆发出一阵尖叫声。   小四的突然死亡打了所有人一个措手不及,原本是消防队的管理范畴,又先叫来了民警,又叫来了刑警。   因为小四死前的行为太反常了。   因为小四请来了很多记者,□□短炮的,虽然没人拍到背面,但正面的视频却要多清晰有多清晰。   只见那小四转头之后,先是一僵,她后退的两步看上去就像是看到了什么极尽可怖的东西,整个人都被吓得僵住了,只能一步一步往后挪。   接着,她反身跳下了楼。   然而,画面定格在她跳楼的瞬间,她两只手是往前伸的,就像是跳水运动员跳水前的准备,要迫不及待地逃离这个天台。   可是她的下半身却抵在天台的边缘,像是挣扎着要往后撤。   这矛盾的一幕,就像是有人在死死拽着她的手臂,将她往下拉。   可视频的画质如此清晰,大家看得分明,她面前就是空旷的空地,是在三层高的半空,根本不可能有人拉扯她。   她跳楼的姿势,与其说是自己跳下去的,倒不如说是被拽下去的。   不知道哪个胆大的记者,居然把镜头拉的这么近,几乎要贴上她的脸,将她死前的表情照得清清楚楚。   她脖子扭成的可怖角度,她几乎要脱离眼眶的眼球,她惊恐又不可置信的表情,看一眼就会做一宿的噩梦。   高誓皱眉,轻轻敲敲屏幕,“等等,这里,倒放一下。”   画面倒转,小四在死前,口唇微动,就像是死前的痉挛。   高誓死死盯住她的唇齿,一字一句模仿她的唇形。   “我……知……道……了……”   几人对视一眼,背后登时升起一阵寒意。   知道?她知道了什么?   高誓面容严肃,声音低沉,“往回倒,看看她在看谁。”   画面再次回退,几人比对着她死前的面向方向,发现她看的,正是吴家老爷子的方向。   高誓冷声道,“秋子把发现报给刑警大队。”   “好!”   高誓回到位置上,吴家的事情已经传得沸沸扬扬,当日的记者实在太多,过路人也多,一些视频照片无可避免地流传了出去。   高誓让星星帮他收集有关吴家的视频与图片,顺便把来源举报给了网警,这种血腥诡异的视频,在网上流传已经触犯到法律了。   星星收集完毕,高誓才知道,当天在现场的人到底有多少,简直像是在开一场演唱会。   这场演出,以演员的纵身一跃为谢幕。   冉秋凑到高誓身边,“老大,你觉得这件事和咱们有关系?”   高誓“嗯”了一声,“灵管所有没有派人去?”   冉秋点点头,“听说是把飞羽派过去了,刚走不久,还没有结果。”   提到飞羽,高誓注意到黄杉出现了一瞬的怔愣。   高誓故作不察,继续道,“好,有消息及时通知我,我怀疑这件事不是普通的自杀。”   高誓说着,滚动的滚轮突然一停,光标停在了一张照片上。   冉秋看着,搓了搓手臂,“真讽刺。”   这张照片不知是谁拍的,颇为有艺术性。   高高在天台之上的、渺小而疯狂的年轻女人,揽着新鲜小情儿的暮年老者,周遭看戏的“观众”。   □□短炮指向天台上以死相逼的年轻女人,围观者的脸上带着令人毛骨悚然的兴奋。焦躁而担忧的消防员只占了一个小角落,在画面的暗处,是冷眼看着这场闹剧的吴家老太。   然而,高誓的目光却停留在角落处,在人群中,有一个女人。   这个女人的脸上没有笑意,也没有兴奋,更没有担心,她脸上露出的情绪,倒更像是悲悯。   格格不入。   她在镜头中占得比例太小,高誓看得不甚清晰,但却有种诡异的熟悉感。   高誓浏览着星星收集的照片与视频,发现在周遭几乎无死角的拍摄中,这个女人却几乎没有上镜,唯二两张照片,一张身影小的可怜,另一张却只有半个背影。   高誓盯着这个背影,总感觉说不出的熟悉。   是谁呢……   高誓的记忆力出色到可怖,他闭上眼睛,过往的经历被一一翻找,他从记忆之海中,捞到了想要的那根针。   这个女人,名叫廖子兔。   是温凉与温炎的母亲。   她为什么会在这里?   温家家大业大,廖子兔作为备受宠爱的温家主母,怎么会孤身一人来到吴家,还满脸悲悯地看着一个甘愿做三的女人?   要知道,当年温凉的父亲可是出了名的花花公子,外面不知道养了多少小情人,还有情人挺着肚子上门逼宫,闹得满城风雨,不知道多少人等着看笑话。   廖子兔身为受害者,怎么会去怜悯一个第三者?   “秋子,查一下,温家主母廖子兔,和这个女人有没有什么联系。”   “好嘞老大!”   随着敲击声,有关廖子兔与小四的官方档案被调出。   小四大名周韵,今年二十岁。   资料显示,她父亲有严重的家暴倾向,曾多次殴打她母亲,曾因为家暴出警就有三次记录,但最后她母亲都选择了原谅,所以还是不了了之了。   父亲的缺席,可能是导致她偏爱年长男性的原因之一。   在吴老爷子之前,她曾交往过两个男性,都是年纪在四十岁以上的中年男人。   在大学时,由于家里情况不好,她在咖啡厅做兼职,因为长相漂亮受到小混混骚扰,是吴老爷子出手,把她从窘况中拯救出来。   自那之后,她和吴老爷子走到了一起。   很多人都以为周韵和吴老爷子在一起是为了钱,但从资料中可以看出,她和吴老爷子在一起完全是因为爱意。   吴老爷子毕竟是一家之主,气度威严,可以以年长者的角度指导周韵,这让她非常着迷。   这种失去自我的扭曲的爱意,让她为吴老爷子怀孕,以第四者的身份,在看到吴家对小三弃之若履的情况下,依旧欢欢喜喜地走进了吴家的大门。   至于廖子兔,很显然,她的资料是后来修改过的,户籍已经被调到了B市。   但以高誓的权限,可以看资料修改之前的原本资料。   在看到原本资料的刹那,高誓的瞳孔骤缩。   这是……   ***   每到国庆,似乎总会下雨。   高顾笙看着积在天边的乌云,盘算着是今晚就回家,还是等明天再走。   树上的叶子有些已经开始变黄,这条林荫小道,颜色将会变得越发缤纷。   就在小道远处,一道好久不见的身影缓缓走来。   眼前的人笑容温柔,弧度完美到像一个假人。   “阿笙,可以聊聊吗?” 第八十六章 高顾笙:从性向开始掐断萌芽   高顾笙已经有一段时间没见过温学长了。   高顾笙警惕地看着眼前人, 心中惊诧。   不知道为什么,他竟然感觉眼前这人是温凉,是应该已经在踩缝纫机的那一位, 而不是后来顶着温凉名号出现的温炎。   而且刚才, 眼前人叫他“阿笙”。   而不是“顾笙”或者“小笙”。   温凉之前一直叫他“阿笙”,后来出现的温炎, 却从未这么叫过他。   就像是想在他面前, 刻意地将“温凉”与“温炎”区分开。   温凉看着高顾笙警惕的样子,笑容有些苦涩,“阿笙,我有些话想对你说。”   “我一直欠你一句道歉。”   “我也没有想到,弟弟居然会用我的身份形象去参加聚会,又利用你对我的信任, 对你……做出这样的事情。”   高顾笙皮笑肉不笑, 道, “事情是学长的弟弟做的,与学长又有什么关系?”   温凉看出了高顾笙毫无掩饰的疏离, 他的手握成拳又松开, “但是阿笙, 我是真的喜欢你。”   “我在第一次见到你的时候,就注意到你了。”   “你还记得吗?在学校后面有一大群猫,很多人都偏爱比较漂亮的那几只, 却总是忽略了那只相貌有些丑陋的瘸腿猫。”   “只有你注意到了它。”   ……   在京大的校园里面,有许多小动物, 这些小动物很亲人, 经常有好心的学生会喂给它们。   学校的后院树林里, 有很多漂亮的猫咪, 个个都被学生们喂的油光水滑,有长得漂亮的猫,也有一些长相普通的、不那么讨喜的猫。   其中有只猫,在被京大救助之前,曾被它的前任主人虐待过,瞎了一只眼睛,也断了一条腿。它身上的毛被烧过,所以光秃秃的一片,看起来不但不可爱,甚至有些丑陋可怖。   学校里喂食的学生们很多,大多学生们其实并不会忽略掉这只有些丑的瘸腿小猫,但是免不了会更偏心那些毛色光滑的漂亮猫咪,有什么好吃的也会先分给漂亮的猫咪。   因此那这些瘸腿小猫虽然并没有挨过饿,却也没有被谁偏爱过。   那天,新生入学,学校里面忙成一片。   新生忙着准备入学,忙着去联系学长学姐,忙着去考察社团,忙着去聚餐。   而学长学姐们呢,有要带新生的,要准备社团工作的,准备社团工作的。   那段时间正是最忙的时候。   学校后面的树林里喂猫的学生少了许多。   温凉就是在那个时候,看见的高顾笙。   正是日落时。   清净的后院中,单薄的少年蹲在地上,脚边围了一群猫。   他的发型厚重,还带着一副巨大的黑框眼镜,看不清相貌。   少年似乎天生便能得到小动物的喜爱,猫咪们将他围在中央,讨好地翻出柔软的腹部,就连在学校里面最警惕、最不亲人的猫老大,也过来蹭了蹭他的手背。   猫咪们分散在地上,就像是长出了一地的毛绒团子。   少年拿出了很多吃的,喂给这群撒娇精。   他看着猫咪们呼噜呼噜地吃着饭,发现在猫群落的边缘处,有一只瘸腿小猫,舔食着别的猫咪吃剩的猫粮,   少年走过去,轻轻地摸了摸瘸腿小猫的脑袋,那只小猫瑟缩了一下,又迟疑着向前走了两步。   在这期间,少年就这么安安静静的等着它。   小猫嗅了嗅他的指尖,然后试探的将脑袋拱在了少年的手心。   它也想被孩子们轻柔的抚摸,可是它漂亮的皮毛早已经在前主人的虐待中,被烧毁,露出了扭曲的皮肤。   已经很久没有人像少年这样抚摸过它了。   他的手很轻柔,很温暖,就像是猫妈妈在轻轻舔着它。   少年给瘸腿小猫单独开了一盒猫罐头,看它发出满足的呼噜声。   橙红的夕阳余晖就这样落在少年的脊背,落在少年光洁的脖颈,宛如为他披上了一层圣光。   那一刻,温凉想起在传说中的天使。   传闻中,天使相貌丑陋却心地善良,与眼前的少年如此契合。   后来,少年进入了学生会,他是学生会的会长,借用职务之便,他知道了这个少年的名字,高顾笙。   越是接触,他便越能发现高顾笙更多的、吸引他的一面,少年就像是一个宝藏,吸引着他的目光,让人期待着,接下来能够看到什么样的惊喜。   温凉就在远处看着,却从未接近,他在暗处看着高顾笙的一举一动,有种掌控一切的满足感。   高顾笙面貌丑陋,发型厚重又土气,眼镜框也让人升不起探究的欲望,厚厚的镜片让他的眼睛看起来又小又晦暗。   更加雪上加霜的是,有一次风刮起他厚重的刘海,温凉看见了他藏在刘海下的那一对眉毛,温凉回到寝室后,怀疑了很久的人生。   而那张藏在口罩下的厚厚的香肠嘴,也令人看了一眼就不想再看。   高顾笙的面貌分明如此丑陋,他一面看一眼就觉得辣眼睛,一面又忍不住被高顾笙惊艳。   无论是少年脆弱的脖颈,还是纤细的腰肢,都有一种令人想要保护又想要摧毁的矛盾美感。   其实世人对于男性的外貌十分宽容,虽然少年模样似乎并不好看,但是温凉完全可以给他中肯的建议,让他换一个清爽的发型,摘掉那副黑框眼镜,再剃掉眉毛去纹一个正常的眉型。   这样,哪怕依旧说不上多帅气,也能称一句清爽   但温凉没有说。   少年丑陋的外表就像是装了钱财的保险箱,平凡朴素的外表让人不会过多的注意到,他这块顽石的内里,是何等珍贵的美玉。   只要高顾笙带着这层伪装,那么就不会被别人过多关注。   那么,真正的少年有多吸引人,就只有他知道。   怀着这种隐秘的欣喜,直到有一天,毛手毛脚宣传部新生提着一桶清洗完水彩笔的污水,跌跌撞撞路过办公室时,将这一桶水撞到了高顾笙身上,这一桶水,将他整个人都泼透了。   那天高顾笙穿着一件白色的简单T恤,上面没有印着繁复的花纹,因此被水湿透后,他的身形看着便格外明显。   那半透的白色T恤贴在他的身上,不但没有起到丝毫遮掩的作用,反而像是打了一层柔光似的引人注目,纤细的腰肢被勾勒的分毫毕现。   新生看着地上的高顾笙,整个人都愣住了,被高顾笙的一身雪白映的头晕目眩。   他像是被蛊惑了似的,上前一步,又上前一步,手几乎就要触碰到他的腰肢。   温凉目光一沉,脱下外套将高顾笙罩住,又将新生喝斥一顿。   新生魂不守舍,在被训斥的时候,目光依旧不住地往高顾笙身上飘。   新生走后,高顾笙对他道谢,温凉却敏锐的发现,在高顾笙的唇角似乎有点点红色,微微晕开。   是水彩?   不对。   温凉脑海中闪过数不清的疑惑。   他向来不如表面上所表现的那样人畜无害。他喜欢窥探别人的秘密,也喜欢将这些秘密掌握在手心的踏实感。   尤其是对于高顾笙。   于是在高顾笙去换衣服时,他悄悄跟了过去。   他来晚一步,没能看到高顾笙藏在衣服之下的雪白皮肤,却看见高顾笙从随身携带的包里掏出了什么东西,抹在掌心,然后往脸上搓开。   他心如擂鼓,知道有什么将要发生。   一捧清水泼在脸上,高顾笙撩起额前被沾湿的厚重刘海,抬起了头。   温凉看着镜子中,高顾笙的面容,意识一片空白。   他以超过700分的高分考入京大,然而在这一刻,却不能想出任何言语去形容眼前的这一副面孔,古往今来所有诗词文章放在他身上,好像都落入了俗套。   温凉从来都不知道,隐藏在黑框眼镜下的,他的那双眼睛,竟然如此明亮而灵动,就像是从天幕之上采下的两颗星辰。   无法动作,无法反应,甚至连呼吸都被人一同遏制。   看着他,你只能看着他。   什么都不能想,什么都不能做。   少年舒展着腰肢,现在他与在外界时似乎全然不同,又似乎,并没有什么区别。   这哪里是一块顽石。   分明是一块不知因何原因,将自己伪装成顽石的美玉。   过了好久,直到少年重新将自己的脸化妆成平时的样子。温凉才慢慢的回过神来,这一刻,他心中翻涌着无数的念头,最终都汇聚成了一句话——   不能再继续这样下去了。   发现少年的另一面,让他心中充斥着难以言喻的满足感,伴随而来的,却是危机感。   少年的模样太过惊艳,总有一天他的伪装会破裂。   他要得到他。   在所有不确定因素到来之前。   于是温凉之前暗暗的观察与窥探转为了明面上的试探与接触,温凉想和谁交好,那么对方便很难拒绝。   如他所愿,他也很快成为了高顾笙的知心学长,成为了高顾笙在这学校中最信任的人之一。   可是后来发生的事情,超出了他的预料。   ……   “那件事情之后,我便没有来找你了。”   “我怕你看见我的脸,就会再次回想起那样的遭遇。可是,我真的忍不住了。”   他苦笑一声,双眼之中的难过愧疚几乎要遮掩不住,如果是被别人看到了,恐怕一颗被坚冰封存的心,都要被这双眼睛给看化了。   “阿笙,我喜欢你,很喜欢。”   京大当之无愧的校草,就这样对他告白了。   在这一片有金色落叶铺就的林荫小道上,在这湛蓝的天空之下,在这满是秋色的秋风之中。   白衬衫被风勾动衣摆,他就像是从漫画中走出来的完美学长,亦或是所有女生脑海中当之无愧的白马王子。   曾经温凉眉眼间的自信与果断,粘上了散不去的忧郁。他一瞬不瞬地看着你,就好像,你是他心中困扰唯一的解药。   几乎没有人能够拒绝这样的告白。   除了高顾笙。   高顾笙的心就像在大润发杀了十年的鱼一样冰冷,“谢谢学长的喜欢,不过我不喜欢男人。”   老子直接在性向上掐断萌芽!   高顾笙冲他点点头,问,“学长还有别的事情吗?没有的话我走了,一会还要上课。”   拜拜了您呐!   温凉欲言又止,最终颓然道,“算了,你去吧。”   “……以后我们还可以当朋友吗?”   可是高顾笙听到他的前一句话时就已经跑远了,像后面追着一群狼似的,后面的那句话自然也没有听见。   看着高顾笙的背影,温凉缓缓收起了脸上淡淡的忧郁颓废,反而露出个笑来。   他的笑容,看起来有种说不出的诡异与危险。   “看到了吗?和他朝夕相处过的,是‘温凉’,是‘温学长’。”   “你最好不要打别的主意。你该知道的,他对于‘温炎’有多厌恶。”   “老实点,配合我。毕竟我们的目的是一样的,不是吗?”   “阿笙,迟早是我们的。”   ***   高顾笙觉得今天这事有点不对劲儿,他向来相信自己的直觉,于是便将事情汇报给了自家老爸。   高誓那边似乎是在忙,匆匆的回了高顾笙一句,让人查一下温凉的行踪,便没有消息了。   高顾笙也不着急,左右身边有三个保镖暗中保护自己呢,自己怕什么?   温凉这家伙看人高马大的,还抵不过他一拳的力道,能揍趴下第一次,就能揍趴下第二次。   高顾笙匆匆地往教室赶去,他这话倒不是唬温凉的,他一会儿是真的有课。   在国庆前一天下午的课程,可太反人性了。   今天这堂课是政治课,他们的政治课是大班,在大教室里面上。   一进门就看见云知意冲着他挥手,在他旁边儿还坐着墨桦、孙珺和周镜。   经济学院和数学学院证治课是一起上的,体育专业和美术专业的政治课,则是在下一节。   墨桦和孙珺难得有空,干脆直接过来了。   这段时间他们的事情实在太多了,五人小分队都没有在一起好好聚过一次。   墨桦让开位置,让高顾笙去里面坐下,现在高顾笙的脸已经成为了固定景点,只要他在第一排,就能保证所有学生的目光都往前看,即便高顾笙戴着口罩,也没有办法阻挡住大家热情的目光。   从一开始的坐立不安,到后来的镇定自若,大家已经习惯了被众人注视着。   尤其是云知意,她用她那可怕的交际整合统率能力,直接给高顾笙组建了一个“高顾笙护卫队”。   按照云知意的话来说,保护高顾笙,就像是对待娱乐圈里的男明星一样,与其让粉丝们毫无组织盲目跟从,不如有几个人站出来成为粉头,来引导粉丝们的行动,这样即可以正确引导粉丝,又可以避免某些粉丝因为过激行为而造成的不良影响。   对此,另外四位不追星的男士只能喊一声nb。   鉴于这庞大的粉丝群体,云知意原本就广阔的消息来源更加广阔了。   高顾笙到的时候,云知意正拧着眉头说校园里一个女孩的事情。   “那女生已经确定失踪一个月了。”   “失踪一个月现在才报警?”   孙珺不可置信地问。   “什么失踪?”刚来的高顾笙问。   云知意解释道,“之前文学院那边有个男生,谈了一个大一的新生,两个人去假期旅游的时候,这男生把女生给自己扔在A市,自己回来了。”   “这男生根本没法女生放在心上,女生一直没消息,他也不问问,以为是女生在闹脾气故意不回复,警察找上门的时候,他还跟自己的兄弟说,自己女朋友离不开他,过段时间就会忍不住回来找他。”   这件事被压了消息,如果不是云知意的消息来源足够多,她也没处得知。   这么恶心人的男生不多见,高顾笙听了云知意的话,立马就把人想起来了,“我知道他。”   “之前我给我爸带棒棒糖回去的时候,这个人还拦住我,问我这些棒棒糖卖不卖。当时我还纳闷儿,为什么会有人买二手的棒棒糖。他给我说,觉得我买这么多棒糖是去表白的,说反正表白之后一般这个糖花也没人真的会吃,干脆打个五折卖给他,他再去送给他的女朋友。”   周镜不可置信地推了推眼镜,“这种男生也能找到女朋友吗?”   没谈过恋爱的、在他们之中年纪最小的周镜,茫然地看了看自己的小伙伴们,奈何这些小伙伴是一群单身狗,放眼望去,他们五个里面竟没有一个人有过恋爱经验。   云知意黑着脸摇摇头,道,“这个小姑娘家里有点问题,她爸妈离异了,现在她爸妈都组建了新家庭,每个月就只给她打钱,别的不问,也不怎么联系。她现在自己生活,和那个男生谈恋爱,应该也是想找个人陪伴自己吧。”   缺爱又不缺钱的女生,确实很容易被不怀好意的男人盯上。   “怪不得,怪不得她失踪这么久才有人发现她人不见了。”   高顾笙突然道,“坏了!我想起之前在A市好像有连环失踪案来着,这小姑娘刚好是去了A市,然后失踪了,到现在都没有音讯,该不会被卷进去了吧?”   “草!”   “那姑娘和男朋友去的时候,刚好是那段时间失踪最严重的时候,就这样,那男生还敢把女朋友给扔在那自己回来??”   高家的长辈夫妻关系都很和睦,就算是在圈里,最严重的也就是养小情儿,还真没哪个畜生敢不顾妻子安危,只顾着自己的情绪,直接把人丢在危险处的。   云知意气得灌了半杯水,“消息被封锁了,具体的我也不是很清楚,不过警方已经介入调查了,希望那姑娘没事。”   然而,话虽如此,但是其实所有人都知道,这个女生失踪了一个月才被发现,恐怕早就凶多吉少了。   被拐卖走的女孩会遭受什么,不必说,也能猜得到。   气氛变得沉重起来。   周镜看了一眼云知意,轻咳一声道,“云知意,影帝那边放出新的拍摄花絮了,你看这个是你表姐吗?”   说起表姐,云知意恢复了些精神,她连忙凑过去,看着播放的花絮,眼睛亮了亮,指着里面一个扎着低马尾的温婉女孩,“这个!这个就是我表姐怎么样?漂亮吧?”   画面中云知意的表姐长相确实漂亮,与云知意明媚英气不同,是那种很典型的江南水乡式的温婉。   最亮眼的还是那双手,纤细而漂亮,有种柔弱无骨的美感。   周镜扫了一眼视频中的女子,又看向云知意,“还好吧。”   云知意哼了一声,“什么叫还好?你这个钢铁直男。”   高顾笙在花序中,还看到了一闪而过的网红周柚。   高顾笙皱皱眉头,说实话,他对萧予圣的印象并不好,但这话说来没有理由,冒冒然说出来,云知意会相信他,但她的表姐肯定不会。   不过,她表姐也不需要自己来提醒,毕竟经过上次自己被全网黑的事情之后,云知意已经彻底撤销了对萧予圣的滤镜。   寡言少语的墨桦看了看视频,突然道,“这个地方好像很偏僻。”   在视频中,虽然照到的地方不多,也可以看到远处的茅草屋,以及胡乱堆放着的木料。   仔细看看地面,似乎都是纯纯的土地和山路,这种路只要一下雨,一脚踩进去就是一个泥坑,如果是运气不好,遇到了是泥地,腿进去了好半天都拔不出来。   马上就是国庆的小长假了,众所周知,在国庆期间下雨总会非常频繁。   看这视频中的情景,如果真的下了暴雨,这一群人在山上日子恐怕会困在山上。   不知道这座山的地势怎么样,别的不怕,就怕剧组会遭遇泥石流。   可为了拍摄不被打搅,拍摄地点也是保密的。   孙珺安慰道,“既然去这么偏僻的地方拍摄,想必剧组应该也有准备了,说不定他们今天下午就已经在往外撤了,不会留在山上。”   云知意闻言松开了眉头,“也是,咱们能想到的事情,更专业的剧组应该能想到。”   墨桦问道,“你们知不知道吴家的事情?”   孙珺接过话茬,“知道,就是昨天晚上发生的事。”   云知意皱起眉头,“我也知道,真是……”   看起来她想说什么,又止住了。   云知意向来不赞成女孩子恋爱脑,之前在她手下有个社员就是很严重的恋爱脑,为了一个渣男寻死腻活的,被云知意插手后,硬生生掰成了一心专注学业事业的女强人,现在已经是一个社团的部长了,每年的奖学金拿到手软。   按照云知意的说法,你若盛开,蝴蝶自来。   现在那个女强人社员被好几个男生追求,与其中一位进展不错,估计这个月就能听到他们的好消息了。   云知意明显不赞同小四的做法,但是考虑到人死为大,她最终还是没有开口说什么。   周镜扶了扶眼镜,“那个视频我也看了,我觉得有些问题。周韵跳楼之前,就像是有人在拽她的手一样。”   几个人有些惊讶,“那个视频你竟然看了!不是被封的很严吗?这次资源种子什么的全被查封了!”   周镜道,“运气好罢了,计算机那边的学长刚好把视频给复原了,我就在他旁边,刚好看到了——虽然复原之后又被删了,还被网警给警告了。”   周镜简单地将视频里的内容叙述一下,他偏科很严重,语文不太好,但就他这平铺直述的叙述方式,也让几人听出了一身冷汗。   周镜理智道,“……不过我不觉得这里面有什么神鬼之事,可能是有什么咱们不知道的作案手法吧。现在,警方已经将事情封锁了,咱们也不用太过担心。”   高顾笙同意,点点头,“放心吧,咱市出警效率大家不都知道吗?”   他这么说着,心里却有点犯嘀咕,老爸这回消息匆匆忙忙的,该不会就是去处理这件事情了吧?   周镜不相信有鬼怪的事情,可他相信啊!他不仅相信他见过,不仅见过,还见过好几次。   就在这时,上课铃声响了。   教室中骚动起来。   “咱们老师怎么还没到?上课铃都响了。”   高顾笙探头看了看,“课代表已经去找老师了,”   他调笑道,“说不定老郑也盼着放国庆呢。”   放在之前,像是这种在小假期之前的下午的课程,一般已经请假请的不剩几个人了,这个教室人这么齐全,靠高顾笙的脸在硬撑。   正当学生们蠢蠢欲动的时候,政治老师从门口走了进来。   老师和善地笑了笑,开玩笑道,“抱歉同学们,老师路上堵车太厉害了,迟到了两分钟,没事!等课间给你们补上!”   同学们登时哀鸿遍野。   在一片笑闹声中,高顾笙却死死盯住了政治老师。   他总觉得,眼前这个老师在进门的刹那,有点奇怪。   说不出的感觉……   是错觉吗? 第八十七章 高誓:这顿火锅请的值……吗?   这样的念头只是在高顾笙的脑海里闪了一瞬, 然而并没有留下什么印象,因为接下来,政治老师开始讲课了。   他们政治老师姓郑, 是一位经验丰富的老教师, 讲课妙趣横生、妙语连珠,即便是大学政治这种很容易被逃课的课程, 在他的课堂上“抬头率”也很高。   以郑老师的水平, 不可能有人能模仿得了他。   高顾笙很快就沉浸到了课堂之中。   两堂课上得很快,有人形容郑老师讲课就像是在冬天洗澡,在进之前不想进,等到出的时候又舍不得出了。   高顾笙收拾着课本,接下来他就没有课了,准备回家。   然而, 郑老师却在临走之前冲着高顾笙挥了挥手, “小高啊!跟我来一下。”   高顾笙觉得有点奇怪, 毕竟在大学里面,老师和学生之间的互动不如在高中时候强了, 一般情况下, 老师记住的更多的是课代表的名字。   这时, 旁边有同学讨论,“哎呀,老郑叫高学神了, 是不是因为这次的政治比赛金融系没人参赛啊?”   “哦哦,有可能, 毕竟高顾笙是咱们系的学霸, 他那个记性, 几道政治题不是轻而易举?”   政治比赛啊……   高顾笙有点儿苦恼地挠挠后脑勺, 还是跟了过去。   到了老郑的办公室,就看见老郑桌子上还放着一摞报名表,高顾笙心一苦,心道这次的政治比赛恐怕是逃不掉了。   老郑往自己的保温杯里接了水,又顺便找出一次性纸杯给高顾笙接了一杯,高顾笙捧着杯子,发现老郑还很贴心地往他杯子里放了一个茶包。   高顾笙接过来喝了一口,尝出了枸杞的味道。   不是,老师,我这么年轻,你居然已经开始给我喝枸杞了?   郑老师笑咪咪的看着他,道,“小高呀,老师有个事想和你说一下。”   高顾笙大义凌然地放下杯子,道,“好了,您老想说什么我都知道。这个这个,吃人嘴短嘛,就冲这杯枸杞茶,我把自己卖给您了!报名表算我一个!”   老师笑着点了点头,“哈哈哈年轻人!你愿意就最好不过了!不过老师还有个事想问你一下。”   “什么?”   老师看着他,高顾笙对上老师的眼睛,心里莫名的打了一个突。   “小高啊,你为什么不愿意……接受你温学长呢?”   “他这么喜欢你。”   高顾笙心中一惊,电光火石之间,明白自己恐怕是中了温凉——抑或是温炎的圈套,他想起身,可是心脏突然开始剧烈跳动,速度越来越快,几乎要炸裂在胸膛。   随着猛然变快的心跳,他的眼前开始出现道道白光,耳边老师的声音越来越年轻,越来越温柔,带着近乎蛊惑的引诱。   “高同学,你为什么不接受温学长?”   “你为什么不接受温炎?”   “你为什么,不接受……我?”   世界在整合变化重组,窗外的光影变得模糊,斑驳成一片光怪陆离的幻影,山川颠倒,云朵飘移,世界在扭曲。   高顾笙头重脚轻,一头磕在了桌子上。   一切都在变化,只有那道温柔的声音,带着引诱,像海妖的歌声,在他耳畔回荡——   “顾笙,小笙,你为什么不接受我?”   ……   高顾笙猛地从桌前抬起头。   窗外蓝天白云,树叶轻摇,随着微风吹过,一片金黄的树叶脱离了树枝,飘飘悠悠打着旋儿下落。   一切似乎都没有什么变化。   原来是个噩梦。   他好像忘记了什么东西,想不起来了。   高顾笙莫名其妙地按了按有些疼痛的额角,对面响起的声音温柔又关切。   “怎么啦?顾笙做噩梦了吗?”   “是……做了一个噩梦。”   在听到这个声音的刹那,心脏的跳动变得剧烈,有一朵花在心尖儿上猛地绽放,高顾笙耳尖都染上了淡淡的绯红。   他不必抬头,就知道眼前的人是温炎。   一只干燥而冰冷的大手,轻轻按上他的额头,高顾笙仰头看向手的主人,眼前人穿着一件简单的黑色衬衫,如同从漫画中走出的少年,“嗯,看起来是个可怕的噩梦。”   高顾笙被突然触碰,整个身子都如同过电一般,再为温炎的触碰而欢欣雀跃着。   喜欢你!喜欢你!喜欢你!   温炎学长,我好喜欢你!   心跳声如擂鼓,每一声都在诉说着他的喜欢。   高顾笙抬起头,如同虔诚的信徒看向他的神明,目光中尽是痴迷。   如果你能喜欢我,那就好了。   ***   高誓的心脏突然剧烈地一跳,他下意识地按住了心口。   “高哥,怎么啦?”   “没事。”高誓摇了摇头。   他转身问,“秋子,怎么样?温凉那边有没有异样?”   “报告老大!没有异样!温凉正在老老实实的睡觉呢。”冉秋调出温凉的屏幕,指着躺在床上的温凉给高誓看,“这段时间他的状态不太好,总是发高烧,一会儿睡一会儿醒的,所以看管比之前更严了,没可能会溜出去的,而且也给他采了DNA进行鉴定,显示就是温凉本人。”   话虽如此,高誓却依然放不下心来。   他低头给自家倒霉儿子发消息。   【查过了,温凉还在里面。】   【但是你自己小心点,这边查到温凉的母亲廖子兔,是苗疆的人。】   在圈子里,大家都只知道温凉的母亲廖子兔来自于一个偏远的村落,后来与温凉的父亲结为夫妻后,户口也迁到了这边。   大家的目光都落在廖子兔来历上,有人觉得温时待是瞎了眼昏了头,才会放弃联姻带来的助力,娶一个在偏远村子里没有背景的女人。   有人觉得他俩人真心相爱,总算有人能治一治温时待这个花花公子。   还有人觉得廖子兔不过一个村姑,飞上枝头也变不成凤凰,等着看笑话。   所有人的目光都放在了廖子兔的身世上,却没有人注意到,廖子兔其实并不是汉族人,而是苗族人。   苗疆人的命名,男子多以“嗲”音开头,女子则以“阿”音开头,名则从自然草木植物动物,以及十二地支中取。   苗姓化汉姓后,“廖”则是一个很常见的形式。   “廖子兔”这个不常见的汉名,想必是从苗名化来的,廖子兔的苗名,如果没有猜错的话,应当是“阿兔”。   ……   苗疆在人们心中留下的印象,向来是神秘与古老。   温时待娶了廖子兔为妻之后,从事于医药研究的温家,在短短五年之内便推出了几款新药,这几款新药为温家带来了难以计数的利润,将温家彻底抬上了四大家族之列。   因此,高誓不得不怀疑,两人所谓浓情蜜意的婚姻的起始,是不是温时待看中了廖子兔手中的苗疆药方?   而几年之后,温时待得到廖子兔手中全部药方后,廖子兔对于温时待再无价值,所以才会故态重萌,流连花丛,甚至不加约束,让小三挺着肚子找上了公司逼宫。   至于后面,温时待又回到了廖子兔身边,做他的三好丈夫,高誓推测,可能与另一样东西有关。   提到苗疆,人们想到的第一印象,往往不是苗疆的特产,而是苗疆的巫蛊之术。   之前,高母曾说过,她曾在公园里看到过廖子兔和温时待的相处,他们之间的亲昵自然,不是能伪装出来的。如果高母说得没错,而他们调查资料显示的也没有错的话,那么温时待对于廖子兔的感情转变,是不是太大了一些?   江山易改,本性难移。   外人都只是说廖子兔好手段,能把自家男人抓得牢牢的,把一个花花公子变成了为爱难以自拔的痴心人。但高誓却想,有没有可能廖子兔的手段,并不是寻常的男欢女爱,而是不应该存在于阳界的——巫蛊之术?   苗疆传闻中,流传最广的一种蛊,就叫做“情蛊”。   传闻中,这是为情所伤的苗疆女子,为留住变心的男子,所炼制的蛊虫。   中了情蛊的人,对下蛊者的爱情,将如磐石一般亘古不移。   温时待前后转变如此之大,会不会是因为中了情蛊呢?   廖子兔在周韵的自杀现场,脸上露出的那怜悯,或许不是为周韵感到可惜,而是想到了为情所伤的自己。   这些东西全是猜测,并没有实际依据,然而,有些事情只凭猜测就必须开始出手调查了。   毕竟,廖子兔这个连圈子聚会都不怎么参加的“富太太”,理应不可能出现在偏远的吴家老宅。   而苗疆,也不仅仅只有下蛊这一种巫术。   但在出发之前,高誓却提前给高顾笙发了信息,让他小心校园里的那个温学长。   他不能确定校园里的那个温学长是不是也会巫蛊之术。   情蛊难缠,就连空渺道人中蛊之后也花了很大的力气,损伤了许多精气,才将情蛊逼出了体外。   是苗疆那边出了什么事情导致苗疆女子集体出山,导致情蛊横行?亦或是那条袭击空渺的情蛊,也与廖子兔有关?   虽然高顾笙身上有不止一道护身符,但高誓左思右想仍不放心,干脆给空渺道人打了电话。   “老头,有没有空?”   “有啊,怎么啦小高誓?”   “能不能帮我去保护一下乐乐?”   空渺严肃起来,“怎么了?高顾笙出什么问题了?”   “没有出什么问题,只不过最近我调查的事情好像与巫蛊之术有些关系,老头,你对付情蛊有经验,我担心他出事,你去帮我看一下他,大概守他个一天左右就好了。等你回来我在流水轩给你摆大席,听说他家新来了一个新主厨,这次给你预约上两个肛肠科医生,绝对不会像上次一……”   “好了好了,别说了,这种事情不要老提起,有损道家颜面。你安心去查案吧,老道现在就去。”   开玩笑,他只不过是顾念着高顾笙,毕竟也是小高誓的儿子,所以才动手的,绝对不是因为什么流水轩,更不是因为那两名肛肠科医生。   上次吃火锅的代价,就是空渺在马桶上坐了一天,手机循环播放了一整天的《菊花爆满山》。   对此,高誓一边打电话请医生来,一边好奇不已,“为什么你都是修道之人了,还抵不过区区一顿火锅的杀伤力?不是说道家以气炼体吗?”   对此,空渺咆哮:炼体归炼体,谁他妈的闲来无事修炼这种地方啊!   空渺也没怎么收拾东西,出门之后想打车,却见半天都没有车来,想往自己身上拍一张缩地成寸符,却发现在下山的时候忘带了。最终,他干脆往身上拍了一张轻身符,拔腿就往京大跑去。   这边高誓说服了空渺之后,心里可算是安定下来,这么多张护身符加持,再加上空渺的保护,就算是梦境中手段莫测的天师来了,也得和高顾笙打上半天。   当即,他们兵分两路,一路前往吴家去查看吴家的事情,而另一对则是跟上了廖子兔。   冉秋虽然翘着一条瘸腿,手边却开着三台机器,同时处理着三方动向,而第三方正是温凉房中的监控。   温凉总算从睡梦中醒了。   他的状态依旧不是很好,看起来神情有些恍惚。   见他起身以后,人员很快便到,为他测量了体温,又监督他服下了退烧药。   温凉在屋内稍微活动了一下筋骨,额上出现了一层薄薄的汗珠,然后又去喝水。   端起杯子的时候,他的手像是有些脱力似的,微微抖了一下,他按了按额角,他匆匆将这杯水喝下,然后躺回床上,像是有些承受不住疲劳似的。   目前看起来并没有什么异样,冉秋的目光从温凉的画面上移开,然后又落在了前往吴家的人身上。   在这两队人身后,飞着两个不过蜜蜂大小的仿昆虫摄像头。   其实,高家展示给大家的民用摄像头,已经是不知道被淘汰过多少代的。   高家真正的尖端技术,是这种昆虫摄像头,国家专供。   这种摄像头就像是真正的昆虫一样,不易引人注目,太阳能充能,续航可达四十八小时。   即便遇到狂风,依然能够保证画面的清晰和平稳。   就像现在镜头中吴家的画面一样。   这次去吴家的灵警是飞羽。   而在考虑指派哪位异警跟随时,黄杉主动站出来要求跟随。   大家都能看出来,黄杉和飞羽之间之前恐怕有什么故事。   高誓不可能让个人感情去影响到任务进度,原本他想让庄貅貅和常阳去跟随,可是不知道黄杉对高誓说了些什么,高誓思索再三后,同意了。   两队人见面后,显然,飞羽还记得这个想“引起他注意”的中年男人。   见到黄杉之后,飞羽从鼻子里呼出一口气,看起来很是欠揍。   相比起一见面就鼻子不是鼻子,眼睛不是眼睛的飞羽,黄杉表现得很淡然,就像是每一次和灵警合作一样,沉稳而冷静,与之前那个失态的黄杉,简直不像是一个人。   反倒是飞羽,诧异地看了几眼之后,终于把他那嚣张不屑的态度给收了起来。   从镜头中可以看到,现在他们已经到了吴家。   吴家的人已经被带去问审过了,显然没有问出任何有关犯罪的事情。虽然周韵摔死之前的动作看起来颇为诡异,但是大家都能看出来,她周围没有任何外力施加,完完全全就是自己跳下的楼。   吴家也知道这一点,他们的配合态度很好,却依然没有问出任何有用的东西,众人口径一致,简直让警察们怀疑,他们之前是不是背过口供。   “怎么回事?我怎么感觉吴家老宅阴森森的呢?”   常阳搓了搓手臂上的鸡皮疙瘩。   常阳的体温高于常人,夏天很难熬,所以平时穿的都是研究部特质的衣服。   可当看到大宅之后,他平生第一次知道了“寒彻骨”的意思。   冷。   无处不在的寒意,透过皮肤往他的骨髓里面钻。   黄杉也有点不适,他看向飞羽,飞羽的瞳孔微颤,扫过整座老宅,却没有看到任何异样。   他摇头,“走吧。”   一行人被引入大宅中。   吴家老爷子,正扶着拐杖站在大厅中,看着前来的三人。   “各位警官好。”   不愧是被乐乐点评为老当益壮的老爷子,除了有钱之外,他本身的条件也非常不错。   虽然已经年过七十,但是他的头发居然还很浓密,让不少年轻人自愧不如,他甚至有不少黑色的头发,让他看起来比实际年纪要年轻了不少。   他的脊背虽然稍稍有些佝偻,但这个小缺点却能被他把容颜给遮掩了过去,他的脸轮廓感很强,虽然年纪大了,依然能够看出年轻时的帅气。   常阳的心里犯嘀咕:这老爷子挺不上相啊,之前在照片里面看起来有这么年轻、这么帅吗?   就在这个念头闪过的瞬间,他隐约听到了小孩子的笑声,还听到了脚步声,就像是从走廊的一头跑到另一头。   嗯?吴家直系应该没有这个年纪的小孩子,难道又是哪个新接到家的私生子?   落座之后,飞羽开门见山地开始询问吴家问题。   相比银羚几人因为社恐所以需要异警来协助,飞羽需要协助的理由,主要是因为不太会用正常语气和人交流。他那副高高在上欠揍模样,让常阳很担心会不会被套麻袋。   好在黄杉好像知道他是什么样的破脾气,在他说话前后进行添加找补,到把飞羽的攻击性柔和了许多。   常阳看着他们一唱一和,心中升起了一种怪异的感觉,就好像这两人已是多年交情,他们配合默契,倒是自己这个黄哥的老同事,有些跟不上节奏了。   或许黄哥之前真的和飞羽认识?   问的问题还是那几个老生常谈的问题,问出了答案,也没有什么特别的地方。   “周韵嘛,嗯,确实是个漂亮的女孩。我之前也是真心喜欢过的,她死了,其实我是有点遗憾的,毕竟她确实很爱我。”   “不不不,我虽然花心,但是我对每一个跟过我的女孩都很大方,我给了她们价格不低的分手费。”   “嗯,前两个闹腾吗?哦,那是因为觉得我给她们的分手费不够。”   “至于周媛,她确实是真心爱我的吧,不过这种令人窒息的爱,我确实也承受不了。”   “没错,我是有很多孩子,可是警官你也看见了,这些孩子没有一个争气的,整个家现在还靠我这把老骨头撑着,所以我想重新要个儿子来培养。”   “夺权?哈!只要我活着,谁敢夺权?我那几个儿子都不成器,整日沉浸于酒色,就连让他们生孩子这点小事都做不好,几个孙子孙女不是早夭就是流产,要不就是死也不生,只好我一把年纪了亲自来。”   “喜欢儿子?嗯,我当然喜欢。我知道现在倡导男女平等了,不过实不相瞒,我确实喜欢儿子比喜欢女儿更多一些。女孩在商场上太容易被人占便宜了,而且心软。相比起女孩,一个儿子更符合我对继承人的认识。”   “至于我们家的女儿,只要打扮漂漂亮亮的,然后嫁给一个好丈夫就行了。有吴家撑腰,她们的丈夫也不敢对她们不好。”   说到这里时,常阳听到了一声愤怒的尖叫,是一个小女孩的声音。   他下意识的回头看了一眼,发现飞羽和黄杉两个人也挣拧着眉头,在四处打量。   黄杉有些不赞同地皱着眉头,看向老爷子,“我老爷子,我记得你有一个四五岁大的孙女?我家里也有一个女孩,家里有孩子的话,这种话最好不要在孩子面前说。”   老爷子满不在乎地摆摆手,“他们听不到。”   有脚步声“啪嗒啪嗒”地从远处向这边跑来,一听就是小孩子脚步声,很急促、很轻。   像是回荡在空旷走廊上似的,带着回音。   头顶的地板上来“咚咚”的声音,应该是有调皮的孩子在拍球。   黄杉再次强调,“现在接到你家里的孩子这么多,我觉得还是注意些言辞比较好。”   “孩子……”   吴老爷子被溅出的茶水烫到了手背,轻轻“嘶”了一声。   “见笑了。”他深吸一口气,然后露出个笑来,“好吧,警官,我知道你家里有女孩的话,可能确实听不得这些话。我知道了,以后我不会在孩子面前说这些话的,其实我对女孩儿也挺好的,至少升在我家,他们能得到在普通家庭里一辈子也得不到的荣华富贵。”   “吴家会好好保护他们的,毕竟也是我的孩子们。”   躲在暗处的孩子,尖叫声停止了,终于满意了似的,发出“咯咯”的笑声。   随着女孩子的笑声响起,其他几个孩子也被感染了,笑声此起彼伏,声音细嫩。   细细听来,这些孩子们的年龄好像不太相同,有的听起来极其稚嫩,竟然像是刚出生不久,而有的,听起来都有四五岁了。   吴家很空旷,他们的笑声就回荡在这座空旷的吴家大宅里面。不知为何,孩童天真的笑声此刻听起来竟然有点慎人。   木板咯吱声响起,伴随着又轻又软的“沙沙”声。   常阳黄杉觉得心底的异样越来越重,他们看向飞羽,可是飞羽却微微皱着眉头,并没有发现什么异样。   吴老爷子的茶终于泡好了,他给三人一人沏了一杯清澈透亮的茶水,盛在杯中颇为漂亮,给阴沉的吴家老宅带来了几分生机。   常阳赞成了一句,“这茶叶不错。”   不知道是什么茶,清脆而透亮,盛在杯中,就像是一块绿色的宝石,散发着茶叶的清香,让人迫不及待地想要尝一尝。   吴家老爷子低头喝了一口,笑道,“这是今年的新茶,几位警官这么久了也有些口渴了吧?请!”   说着,他又饮了一口。   常阳刚想端起茶杯,发现吴老爷子的目光在不经意似的看向自己三人手中的茶杯。   他的手指无意识地轻轻摩挲着茶杯壁,这是有所思考或是紧张的表现。   他在紧张什么?难道是茶杯有问题?   不,他们可是警察,出警都是有记录的,他就算再胆大妄为,也不能对三名警察出手。   况且飞羽和黄哥都已经拿起了茶杯,就算他和黄哥的灵力感应稍微弱些,飞羽可是有鲲鹏血脉的灵警,总不能也被蒙蔽了吧?   那他在紧张些什么呢?   恰好这时,走廊上又传来了一阵脚步声,声音非常吵杂,听起来竟然像是几个孩子打起来了。   常阳轻咳一声,顺势缩回手,道,“吴老爷子,你家孩子好像打起来了,不过去看看吗?”   像是相应似的,那边的打斗声越来越激烈,常阳甚至听到了孩子的哭声。   吴老爷子叹了口气,“几位警官见笑了,这几个刚接回家的孩子,不太懂礼数,整天调皮捣蛋的,我去看看他们。”   吴老爷子拄着拐杖,大步向那边走去。   他腿脚倒是很灵活,完全不像是七十多岁的老人的样子。   “黄哥,我觉得……”   话音未落,就听到了杯子破裂的声音。   转头一看,却见黄杉手中的茶杯被打落在了地上。   飞羽的神情有些恍惚,脸上带着后怕与愤怒,还有一丝格格不入的莫名其妙。   “你疯了!你不知道这是什么东西吗?你就敢往嘴里喝?!”   飞羽吼完这一句,然后又愣住了,他看看自己的手,看看地上被摔碎的茶杯,最后看向了瞳孔有些涣散的黄杉。   常阳连忙上前拉架,“唉唉,飞羽、飞羽,黄哥,黄哥,你们俩怎么了?怎么突然吵起来了?这杯茶有问题吗?”   常阳看了一眼飞羽施出的“海市蜃楼”幻境,又连忙上前拉架。   “谁打他了!”   飞羽下意识的反驳了一声,然后看向自己的手,拍了拍脑袋,像是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说这句话似的。   他现在的样子有些不正常,就像是体内有两个人格在做斗争。   而黄杉被这么一打搅,有些涣散的瞳孔猛地聚焦,他也跟着按按按额角,向飞羽道谢,“多谢你了,阿……飞羽。”   黄杉苦笑着解释,“我刚才看见我的女儿捧着茶杯说,爸爸辛苦了,我下意识的就接过来了,刚想喝,就被打断了,原来是幻境。”   “还是多亏了飞羽。”   黄杉这么落落大方地道谢,反倒让飞羽有些别扭,他嘀咕了一声“你知道就好”,然后默不作声地在茶杯上面点了点,那原本清亮的茶杯竟然变得浑浊,里面那漂浮着的,哪里是翠绿的茶叶,分明是绿色而扁平的虫。   那虫子还活着,在这杯浑浊的液体中,细细的足挥舞着。   常阳的胃中一阵翻腾,一想到自己差点把这虫子喝到嘴里,就浑身起鸡皮疙瘩。   “这是什么东西?难道真的像高哥推测的一样,吴家与廖子兔有牵连,而廖子兔会巫蛊之术?”   “姓高的猜的没错,这是傀儡蛊。”   “进入人体内之后,会盘踞在丹田和识海,用于操纵人的行动,最重要的是,中蛊的人根本没有成为傀儡的自觉,而他们平时的生活习惯也与平时无异,只有在做出重要决定的时候,会被蛊干扰。”   飞羽指尖轻轻一点,三人杯中的虫子便悄无声息地死去了。   常阳一看自己的杯子,这虫子死后,他才发现,原来这不是一条虫子,而是两条。   还有一条伏在杯壁上,颜色一样,看不分明。   “这种蛊在数千年之前练到极致,被蛊虫寄生的人,死掉也会依旧能活着一样行动,甚至意识不到自己已经死了。”   常阳的身体汗毛直竖,“什么?那不就是传说中的丧尸吗!”   “铁线虫入侵?”   “我操!这玩意也太恶心了!怎么办?怎么才能杀了它们?就是不要灵力的那种,杀虫剂行吗?”   “卧槽卧槽,不知道高队家能不能研制出高科技杀虫剂。”   常阳脸色铁青地嘀咕间,却见黄杉脸色微变,“你说虫子是进入人体的丹田和识海?”   “那操控人体的傀儡蛊,是一条虫子先后爬过两处,还是两条虫子各自进入两处?”   飞羽摇头,“不清楚,我也是在记忆传承中得知的。”   说话间,两人的目光转向了常阳的杯子,常阳并没有碰这个茶杯,在他的杯子中,浮着两只蛊的尸体,一条是细细的白色蛊,很不显眼,伏在杯壁上,就像是瓷器的瑕疵。另一条是绿色的蛊,身体扁扁的,像一片在水中漂浮的绿叶。   而在黄杉和飞羽的杯子中,那细如发丝的白色虫子却已经不见了。   两人脸上颜色连接变换,飞羽眼睛一闭,只见他眼尾闪过一道银白色的灵力痕迹,他在食指指尖一刺,指尖紧接着就滴出了几滴散发着异香的白色液体,再过几秒之后,血液颜色恢复成了正常的红色。   飞羽的脸色极其难看,两条蛊虫,一条在杯壁上,另一条在茶水之中,刚刚中招了。   他是鲲鹏血脉,天生是虫类的克星,这蛊一进入他身体就死得不能再死了。   常阳急道,“黄哥怎么办?”   飞羽脸色变化,露出了点屈辱的表情,“……记忆传承没有,我不知道怎么驱虫。”   常阳一边用玄玉新研制的结界传音符发出求救信号,一边疯狂编辑请求增员信息,“黄哥,你有没有感觉到什么不舒服?”   黄杉摇头,“暂时倒是没有……”他说着,突然止住了话头,看向了不远处的走廊。   这时,他们都听到了,有孩子脚步声向这边跑来,越来越近,越来越近。   脚步声分明已经到了大厅之中,可是他们并没有看到任何人的影子。   空气中的寒意好像加深了,顺着他们的脊柱一步步往上爬。   黄杉的目光又开始涣散,他死死掐住自己的掌心,让自己保持清醒。   “我看见了,是孩子,小孩子。”   “什么小孩子?”   飞羽抿着嘴,他的眼中,并没有任何异样。   虽然他的能力因为一次次的沉睡被压制,可是没理由,如果这里面有鬼怪,他会看不见。   黄杉看向走廊,“那边有一个小女孩,生前大概是四五岁的样子。”   之所以说是生前,是因为这个小女孩脸色青白,看起来委实不像是活人。   黄杉面容冷静,如果不去看他开始涣散的瞳孔,和布满冷汗的额头,根本看不出来他在忍受着多大的痛苦。   “那边在天花板的吊灯上。有一个小男孩儿。看起来只有一岁,还穿着尿不湿。”   几人同时抬头看向在半空中微微摇晃着的吊灯,就在飞羽抬头的那刹那,小男孩飞快地离开了,在黄杉的眼中,留下一道残影。   黄杉若有所思,“飞羽,他们好像很怕你。”   他说着,指向发出“沙沙”声的木地板。   “这里,有一个小婴儿在地上爬。”   又另一扇大门。   “这里,有一个小男孩在荡秋千。”   那扇大门正随着风轻轻地晃动着,在黄杉的眼中,大门的门把手上有一个小男孩,像只小猴子似的把两只手吊在门把手上面来回摆动,看见黄杉看过来,咧开布满尖牙的嘴,做了个鬼脸,然后跑远了。   除了这些看起来有些神志的小孩子之外,在地上天花板,走廊上,桌子上……是数不清的血手印。   小小的,看起来比出生婴儿的手还要小。   这些血手印就像是一个个散发着寒气的冰块,布满了整个吴家。   黄杉深吸一口气,“飞羽撤掉结界幻境,小常呼叫增员吧。”   “队长猜的应该没错,如果廖子兔真的会巫蛊之术,那么应该和吴家有所交易。”   “这些孩子里,应该有吴家养的小鬼。”   苗疆巫术,可不仅仅是指巫蛊之术,养小鬼也在其列。   选择孩子,最好是未出生便夭折的婴孩,以他们的胎血和尸骨,炼制成盛纳婴灵的容器,让他们的魂魄,寄居在容器之内。   养小鬼的目的分为五种,为灾祸、是非,破败、隔断、求财。   结合吴家曾经败落,又在短短的两个月之内,重新兴盛的情况来看,养小鬼显然是为了求财。   然而,凡事有得必有失。   驱使小鬼需要用生人的血肉,在最开始,小鬼只需一滴血液,越往后小鬼所需要的血液越多。   而血液中,以生母血液最佳。   小鬼的能力也分三六九等,未出生便死亡的婴灵最为纯净,母子双亡的婴灵怨气最重,直系血脉的婴灵最乖巧,三者结合诞下的婴灵,能力最强。   “怪不得……怪不得进入吴家的两个女人,孩子都没能顺利生下来。一开始我们还以为是吴家老爷子年纪大了,所以孩子天生体弱,现在想,可能这些孩子的早夭就是吴家设计好的,他们想要的根本就不是一个活着的孩子,而是一个死了的、供他们驱使的小鬼!”   “吴家直系子嗣单薄,吴家的孙辈很少有长大成人的,要么早夭要么流产,外界还以为是吴家人的身体不行,难道真相其实是,吴家在用自己的孙辈养小鬼?!”   “没错了,吴家的子辈一个个都花心滥情,流连花丛,没结婚的大有人在,换女友的比比皆是,原来他们不仅仅是贪图美色,更是想让那些女孩给他们吴家生孩子,养小鬼!”   “吴家老爷子当然不喜欢女孩,女孩不能给吴家造小鬼,而且他说的女孩心软,恐怕指的不仅是在商业上,更是在对待自己的孩子上。”   常阳越说越是激动愤怒,他气的浑身发抖,走出结界发出请求增员信息。   而黄杉像是再也支撑不住似的摇摇欲坠,一头栽向了桌子,飞羽即手快地将他拦住。   手掌接触到黄杉的额头,只觉他额头一片冰冷潮湿,飞羽心中闪过一种奇怪的情绪,但是由不得他多想,他们又听见了脚步声。   这次脚步声非常沉重,显然是去而复返的吴家老爷子所发出的。   他当然敢对他们三个下手,因为吴家老爷子手里拿着傀儡蛊。   虽然他下蛊手段拙劣,看得出来,他根本就不是这蛊的真正主人,但这蛊的效力够强,这就足够了,他自信可以完全掌控这三个胆大妄为愣头青。   常阳双手往桌子上一撑,做出一副无力的样子,低声询问飞羽,“求救消息已经发出去了,但赶来需要至少三分钟,你有几成把握?”   飞羽脑海中划过黄杉额上的冷汗,冷声道,“哪怕没有救援,我自己也可以解决他们。”   脚步声越来越近了。 第八十八章 高誓:我要去看看那个小、兔、崽、子!   哪怕是对于圈子里的人来说, 见到廖子兔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因为温时待对外宣称廖子兔身体虚弱,不适合去人多的地方,所以平常的那些宴会和活动几乎不见她参加。   虽然警局那边已经申请下了搜查令, 但是此时, 他们对于廖子兔的一切都是猜测,为了避免打草惊蛇, 还是希望能以更加委婉的方式, 来观察廖子兔本人。   这对于高誓来说算不上什么难事。   “我操!高哥你这么穿真帅啊!”   银羚看着换完衣服的高誓,小海豹拍肚皮似鼓掌。   高誓有些不习惯的,稍稍调整了一下衣领,“走,貅貅。”   庄貅貅穿着高母友情提供的衣服,犹犹豫豫的站在了高誓的身边。   或许别人想见温家有些难度, 但这点难度对于高誓来说算不上什么, 好歹高誓也是高家的少爷, 高誓要来温家,温时待必然会出来接待。   而相应的, 在高誓带女伴来的情况下, 廖子兔这个当家主母也应当出来接待。   就在不久之前, 温凉试图强迫高顾笙,最终反手被高誓给送进了监狱,这件事让高家和温家结下了梁子。   高家肯定不可能原谅温凉的所作所为, 而温家,也觉得高家太过小题大做。   然而, 即便双方再怎么想直接翻脸, 这一次拜访, 也必然会见到温时待和廖子兔本人。   因为高家财力比温家雄厚很多, 就算不在同一个领域,高家想要对温家下手,也会让温家吃不消,为了不触怒高家,温时待必然出现,而廖子兔身为“施害者的母亲”必然要表露态度,来安抚“受害者的父亲”。   ……   一行人驱车到了温家的大宅,庄貅貅跟在高誓身后,看着高誓的手臂迟疑。   似乎有若有似无的视线盯在身后。   庄貅貅心里暗暗叹气——唉,队长这胳膊,她是该挽呢,还是该不挽呢?   最终,出于职业素养,庄貅貅还是挽上了高誓的手臂。   庄貅貅感觉到身后的目光似乎变得更加凝实了。   就在这时,高誓突然转头道,“应道长,有件事情还要拜托你一下。”   “何事?”   “我有些心慌,总觉得乐乐那边可能出了什么问题,你能不能帮我去照看一下乐乐?”   明明应该是没什么的。   乐乐那边有很多不同的护身符,还有空渺保护,应该没什么问题才对的,可是不知道为什么他依旧有些心慌,   他想起曾遇到鬼打墙的银羚,想下山却先后被恶鬼和情蛊纠缠的空渺,总觉得冥冥之中有什么在阻拦着对高顾笙的保护。   每次都觉得准备已经万无一失,可总会有超出预料之外的事情。   在家中那次是这样的,被厉陌尘掳走那次也是。   对待高顾笙这件事情上,似乎只有他和应不解可以逃脱剧情的限制。   “好,”应不解点点头,然而下一秒他却上前一步,轻轻抬起高誓的手,用侧脸蹭了一下高誓的手背,然后身影消失不见。   微凉柔软的触感还停留在手背上,人已经不见了。   高誓有些无奈。   可能是因为应不解的臭肺之魄终于齐全的原因,应不解似乎格外执着于和他更亲密的动作。   在高誓看来,有点像是孩子喜欢依偎在母亲的身旁,据高誓推测,这应该是爽灵不全的原因。   爽灵不全,让应不解的智商停留在年幼的时候,这个时候的孩子,渴望被父母抚摸和拥抱,加上应不解不善言辞,他的“欲”的表达,就更多地通过吃东西和肌肤相贴来满足。   于是应不解偶尔便会蹭到他身边,轻轻地用指尖触碰他的指侧。   应不解从没有过出格的举动,总是小心翼翼的,让高誓有种捡回来的流浪小猫,试探着亲近饲养人的感觉,并没有给他带来什么困扰,所以高誓对应不解的这些小动作一向纵容。   不过这次的动作比之前要亲密一些,是因为臭肺齐全之后第一次离开自己身边有点不舍?就像是送孩子去幼儿园一样?   ……糟糕,有点可爱。   不同于高誓微妙的心情,庄貅貅默默地抚平了自己手臂上的鸡皮疙瘩。   什么呀,刚才应道长抬头看向自己的那眼神是警告吧!绝对是警告吧!   表面上温柔贴贴,背地里宣告主权,没想到你居然是这样的应道长!   庄貅貅在心里发出了同人狼的尖叫。   “准备完毕,注意,一号队准备出发。”   “收到!二号队准备完毕!”   一行人进入到戒备状态,庄貅貅挽着高誓的手臂,两人款款向温家大宅走去。   ……   到大温家大宅门口的时候,温时待正在大门口迎接他们。   其实高誓现在只不过是高家的少爷,就算高家迟早会落在高誓的手里,可是,不管怎么说,温时待是温家家主,高誓是个还没继承高家的继承人,不管是论辈分还是论地位,他都比高誓高了那么一级,理论上他用不着如此迎接到大门口,但是没办法,自家理亏。   温时待已经不知道在心里骂了多少声晦气,他没有想到自己一向放心的儿子居然给他捅了这么大个篓子,他调戏哪家的男生不好,都可以给他摆平,偏偏调戏的是高家小少爷。   这下好了吧?被人给弄到局子里去了吧?   看见眼前这两人,温时待心里直犯嘀咕。   自家儿子都已经进监狱一个了,这俩人怎么还过来?难道是还想继续秋后算账?说到底,那个姓高的小崽子也没真的被办了,自家儿子已经进监狱了,犯不着再继续找麻烦吧?   温时待虽然心理活动非常丰富,但依旧还是面上笑盈盈,客客气气的将高誓两人给迎了进来。   “哈!幸会幸会!早就听说过高家公子大名了!现在您手下的那块地,价格恐怕已经翻了几十倍了吧?”   “温家能在温家主手里用短短几年时间,发展到如此地步,您的成就我望尘莫及。”   两人伸出手,一个口蜜腹剑,一个皮笑肉不笑,庄貅貅在一旁尴尬的脚趾抠地,俩人这演技,简直就像是让她看十八线小网剧里,两个科技兴国脸的男明星,用他们只会瞪眼张嘴的演技来对戏。   两位“男明星”对完戏之后,高誓和庄貅貅可算是被引入温家之中。   果不其然,那传闻中的廖子兔也出现了。   与传闻中不同,廖子兔其实是一位非常美丽而且优雅的女性,乍得一看其实完全看不出来廖子兔出自一个偏僻小村庄之中。   但廖子兔脸色确实有些苍白,看起来状态不算很好,难道传闻是真的?她确实体弱多病,才不能参加人多的场合?   如果这个传闻是真的,那么廖子兔出现在周韵自杀现场的事情就更加可疑了。   这时,管家端上茶壶与茶杯,身为女主人的廖子兔亲自为四人沏茶。   “这是今年的新茶,请。”   廖子兔的声音带着一丝沙,却反而为她别增了一点韵味,让人想起沐浴在雨中的花朵。   她将茶杯递向高誓与庄貅貅,出于礼貌,高誓与庄貅貅伸手去接。   然而,就在递给高誓的那一瞬,高誓的手指与她的指尖一触即分,廖子兔的手一抖,险些将一杯滚烫的茶水浇在高誓的手上。   廖子兔低咳两声,连忙道歉,“抱歉,我的身体不好,刚才手有些端不稳茶杯。”   高誓面上适时地露出了些许关切,“没关系,早就知道您的身体不适,我们这次还带了一些银耳羹以及龟苓膏,虽然论制药高家比不过温家,但还是希望您能尽快好起来。”   廖子兔轻轻点了点头,姿态优雅,就像是一朵在风雨中摇曳着的花朵,“多谢。”   廖子兔面容平静,然而高誓分明发现在听到“龟苓膏”三个字时,她的指尖轻轻地蜷缩了一下。   高誓微微眯起了眼睛,   可以确定了,廖子兔确实有问题。   蛊是至阴至寒之物,而他是纯阳之体,刚才廖子兔对上他反应这么大,说明廖子兔很可能与蛊有联系,甚至她身上就有其他的蛊虫。   此外,蛊虫乃至毒之物,龟苓膏有清热解毒的功效,虽说蛊虫不能以常规理论,但是他们抱着试试看的想法,还是带上了一箱卖出天价的龟苓膏。   从廖子兔的反应可以看出,即便蛊虫可能确实不怕龟苓膏,毕竟还是毒物,本能地也会觉得厌恶。   几人放下茶杯,代表这次的话题终于进入了正题,温时待笑意盈盈地问道,“不知这次高公子来所为何事啊?”   高誓也冲他笑了笑,这次的笑容比之前真实的很多,“这次来主要有两件事情。”   “一,是关于你家公子的。”   温时待叹了口气,“唉……我那混账儿子做出的事情,我也觉得很抱歉。是我管教不严,不过既然我儿子已经被判了三年刑,应当也偿还了他这一次的罪行吧。”   圈子里面的事,按照大家约定成俗的想法,自然是圈子里自己处理,哪里要警察解决的?把脸都丢光了!   温时待气势一变,变得有些锐利。   自家儿子已经进去了,高家还不满足就有些过分了。   高誓却依然是有些漫不经心的样子,似乎温时待的气势对他没有丝毫影响,“不,不是这件事情。我只是有些好奇,之前从未听说过温家有两个儿子,怎么现在突然又出现了一个温家二公子。”   温时待似是松了一口气似的向后靠去,他的姿态显得很放松,但是却瞒不过高誓的眼睛,高誓能从他微微紧绷的肌肉上看出,提到温炎之后,温时待不但没有松了口气,反而更加紧张了,他像是在紧张什么。   他在紧张什么?或者说,他在隐瞒着什么?   温时待脸上的表情,就像是一个普通的,提起自家身体不好的孩子的父亲,“我们家老二啊,他的身体从小就不好,因为身体太差了,所以常年养在病房里面。”   “后来又请了道士帮我家孩子算命,道士说,他的命格太薄了,所以要说他已经死了,骗过阎王。”   温时待摊了摊手说,“虽然这我是不信的,不过我夫人信,而且自己孩子嘛,还是健健康康最重要。这种东西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所以我们家老二就在宅子里面,也不怎么和人见面,所以圈子里面的人也就没见过他。”   他有些苦恼地挠了挠头,“其实这个事儿吧,真的挺难说的……唉—……算了,我实话跟你说了吧,不过高公子,你可别生气——其实我们家老大,才是一开始喜欢高小少爷的那个人。”   “我们家老大的钱包里面放着一张高小少爷的一寸照片,结果不知道怎么回事,就被我们家老二给看见了。这一看见就一发不可收拾——一见钟情了!那个孽子居然给他哥下了安眠药,在聚会的时候代替他哥出门了!”   温时待有些头疼地按了按额角,“他们兄弟俩之前关系感情一直不错。老大吧,他也是顾念着老二一直锁在家里面,所以想跟他说说有趣的事情,就把学校的事□□无巨细的给他说。”   “这下子好了!老二和老大本来就是同卵双胞胎,长得就像。加上老大跟老二说过学校的事情,所以老二扮老大扮得那叫一个像!当天我们还和他一起吃饭来着,就连我们俩都没认出来这个老大居然是老二假扮的。”   “……那事发生之后,我们家老大和老二直接决裂了。老二进了监狱之后,老大是一次也没有进去看过他。”   温时待的脸上适时的露出了些疲惫,“唉……这个事……这个事也怪我教子无方。不过既然老二已经受到惩罚了,高公子,你能不能也别再追究这个事情了?”   温时待这话看似严谨,实则满是漏洞,骗得过旁人却骗不过高誓,不过他也没有戳破,   耳麦中传来银羚的声音,“高哥,外面大阵已经布好了,随时可以发动。”   高誓轻轻敲两下耳麦作为回应。   接着,他没有回答温时待的问题,却看向了一直没有什么存在感的廖子兔。   “第二件事嘛——不知道温夫人和吴家有什么关系呢?”   温时待哈哈笑道,“怎么可能?我家太太身体一直不好,不去人多的地方,怎么可能会和吴家有什么关系?”   “吴家乱的很,说实话,我之前也是风流浪子,不过自从见到我老婆之后,我就收心了,我觉得世界上再没有比我老婆更好的人了,所以对吴家老爷子那做法挺鄙视的——因此我家也不怎么和吴家来往,我老婆是绝对不可能接触到吴家的人的。”   温时待摆了摆手,他像是听到什么好笑的笑话似的,高誓看得出来他的话全都是真心实意的。   而被他点名的廖子兔也只是温柔地笑着,点点头,附和自己丈夫的观点。   “哦?是这样吗?”   高誓拿出照片,然后轻轻地将那张拍到廖子兔侧脸的照片推向了面前的两人。   “吴家混乱那一天,有人拍了照片,我们在照片里面看到了温夫人的身影。”   “不只是这张,”高誓又连接拿出了三四张照片,其中有一张她的正脸拍得格外清晰,简直就像是对在她脸上拍的。   当然,这几张照片真真假假,那张特别精细的更是冉秋直接合成的。   果然,高誓敏锐的发现,廖子兔瞳孔一颤。   温时待看着也皱起了眉头,然后又缓缓的松开,“哎呀,没有想到这世上还有人跟我老婆长的这么像。”   高誓似笑非笑,“哦?真的仅仅是长得像而已吗?”   接着,他又拿出一张照片,在这张照片上可以看出,虽然照片中的人穿着一身宽大的黑色大衣将整个人包裹住,但在行走之间,手腕上刚好折射出一点微光。   这是一个视频中的截图。   这一点微光被冉秋放大处理后,可以模模糊糊看出是一只银镯子。   这只银镯子很特别。   即便放大的倍数太多,显得非常模糊,但是依旧能够看出这条镯子被打磨成一条蛇的形状,蛇眼是红色的,只是不知是红宝石还是红珍珠。   在场几人的目光不约而同的看向了坐在一旁的廖子兔的手腕,在她的手腕上面赫然圈着一只银镯,这只银镯是一条银色小蛇形状,两只眼睛用两颗红宝石代替。   这只小蛇雕刻的极为精美,栩栩如生,鳞片莞然,简直就像是一条真蛇。   高奶奶身为知名的服装、珠宝设计师,都没有看到过这只镯子的同款。   以蛇作为形象的镯子很多,但没有哪只镯子能雕刻的如此精美。   这下温时待再说不出别的什么话,他看了看自家老婆,面上的疑虑显而易见。   “老婆,你那天去温家做什么了?”   还不等廖子兔说话,温时待说,“我老婆这么长时间在家里面也会闷得慌,可能那天恰好去散步,散到了吴家附近吧。吴家那事儿闹得这么大,大家都是人嘛,看看热闹也没什么吧?”   高誓看向廖子兔,“温夫人,您说呢?”   廖子兔,“我只不过是外出散步而已,剩下的事情和我先生说的是一样的。”   高誓似笑非笑,“哈?温家和吴家相差这么远的距离,您散个步,竟然散到吴家去了。”   吴家的宅子比较偏僻,离吴家确实有好大一段距离。   温时待被这样咄咄逼人地询问,有些生气了,“不管怎么说这是我家的家事,高公子问得这么详细,怕是不合适吧!”   高誓定定地看着温时待,突然一笑,看向了廖子兔,“温夫人,您这情蛊下得不错,当年浪荡天涯的温少爷被你拿捏的恰到好处。”   廖子兔抚摸着蛇镯的手一紧,“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   温时待莫名其妙看向高誓,“什么情况?就是传说中苗疆能够操纵人心的那玩意儿吗?没想到高公子也信这东西,我如果被下情蛊了的话,我自己怎么不知道啊?我们之间是真心相爱的,用不着那东西。”   然而,此时却没有人再去关注他了。   银羚与鬼眼从虚空中现身。   银羚动作快如闪电,伸手去抓廖子兔的肩膀,鬼眼防守前方从虚空中现身,挡住廖子兔的逃跑路线。   然而下一瞬,眼前突然一阵白雾闪过,银羚与鬼眼向后倒退而去。   “屏住呼吸,雾气有毒!”   庄貅貅动作利索地从手提小包中拿出两个防毒面罩,一个给自己扣上,另一个递给高誓。   她手中这只小包放的可不是贵妇常见的口红化妆镜,而是满满当当的应急用品。   此时白雾缓缓散去,众人愕然看向前方,只见一条足足有碗口粗细的雪白巨蟒在白雾中现出身形,白蛇的大部分身子盘在地上,而头颅高高竖起,俯视众人。   廖子兔就站在它的身边,一只手轻轻地搭上白蛇的脖子。   那白蛇足足有十几米长,脑袋几乎要触到屋顶。   一旁的温时待简直像是被吓呆了,他看着眼前的白蛇和廖子兔两股战战,但不知道他究竟是真的对他的夫人爱的深沉,还是高誓刚才试探性的随口一说是说准了,他确实是被情蛊所控,左右看到白蛇的温时待,不仅没有像许仙看到白娘子的真身一样被活活吓死,反而哆哆嗦嗦的站到了廖子兔的身边。   “老、老婆,你、你别怕,我来保护你!”   银羚冷笑一声,他的金色的眼瞳几乎要染上血色,“保护,你觉得你的老婆需要你保护吗?她手上的杀孽比你的私生子还多!”   高誓点燃了一根烟,随着烟气渐渐的从他身边晕开,这座房子的真正样子也在他面前渐渐展现。   那看似通体雪白的白蛇,身上竟然掺杂着丝丝缕缕的血线,散发着不详的气息。   而廖子兔也根本不是什么在风雨中迎接风雨的娇花,而是一朵以人血为食物的霸王花,在她身上浓郁得几乎要凝为实质的血气,将她的面容裹得看不清晰。   她身上的血气,甚至比厉陌尘身上的要更浓更重。   有什么在高誓的脑海中一闪而过,他好像知道——为什么温时待再也没有私生子了。   以人的血肉喂食的血蛇蛊已经成长到如此地步,就连银羚看来也感觉有些棘手。   只有高誓看起来都还是那副样子,眉眼没有什么波动。   “所以说,你和吴家做了什么交易呢?”   “是给了吴老头情蛊,让那些女孩子心甘情愿地跟着他?不对,既然你能对周韵的事情感同身受,那么你应该不会助纣为虐的,这情蛊要给也是给周韵。”   “那你和吴家做的交易内容是什么?你身上虽然有杀念,但是却没有怨魂缠绕……你会苗疆的养鬼术,对吗?”   廖子兔抬起眼来,第一次正视除了自己丈夫以外的男人。   “没错,我确实会养鬼。”   她的语气淡淡,像是在说什么最寻常不过的事情。   “我把那些孩子都杀了,然后将他们的魂魄炼成了小鬼,再卖给那些有需要的家族。”   温时待愕然的看着自己的夫人,好像从来没有真的认识过一样。   然而,很快,他竟然抱住廖子兔,安慰道,“没事的,老婆,那些东西你杀就杀了,我真正承认的孩子只有你生的孩子,其他的不过是小畜生而已,你想怎么对待就怎么对待。”   这俩人甜甜蜜蜜的靠在一起,不知道的还以为是一对爱侣。   高誓看着温时待,问,“你是真的没有感觉吗?”   就算之前没有办法确定温时待有没有中情蛊,现在也能确定了。   温时待依然梗着脖子,一副自己很清醒的样子,“哈,我感觉什么?我只知道你们这一群混账跑到我家里来对我老婆打打杀杀的!那些既然是我的孩子,那杀了也就杀了,是我把他们带到这个世界上来的,那他们自然是我手里的东西!是活是死都是我说了算!”   高誓不去看他,只是对着廖子兔又问,“所以说之前吴家接连带过去的那几个怀孕的女孩,也是用来养鬼的是吗?”   廖子兔的另一只手搭上环住自己腰肢的温时待的手背,“世人欲望沟壑无穷,原本我卖给他的那几只小鬼,已经足够让吴家渐渐地好转起来,可他仍然不满足,总觉得吴家崛起太慢,问我有没有其他让吴家崛起更快的办法,所以我就告诉他,最强的小鬼,是用自己的血脉练成的。”   “我只是将这个方法告诉了他,至于他为了养小鬼将自己的小辈给杀尽,就与我无关了。”   庄貅貅气极,“六个孩子!吴老爷子杀了六个孩子。”   吴老爷子说的确实没错。   他吴家子嗣本就薄弱,大概是因为他那几个孩子都不成器,整天在外面花天酒地的,身子搞垮了的缘故,生的小孩也都不太健康。有些出生就夭折了,有些勉勉强强活了下来,又成为吴老爷子养小鬼的原料。   谁知廖子兔听见庄貅貅的话,反倒轻笑了一声,“不,不是六个孩子。这个男人的狠心。可比你们想象的要狠多了。”   “那六个孩子是活下来又死了的,还有许多是未出生便被死了的。”   “毕竟如果说起养小鬼,真正能力最强的,当属还未出生,便已经死亡的婴灵。”   “所以说……他带回去的那些孕妇所谓的流产,其实是吴家下的手?”   廖子兔点了点头。   她身边的巨蟒吞吐着舌头,发出丝丝的声音,一股难闻的腥臭在整个房间弥漫。   或许是她独自一人寂寞了太久,又或许是她觉得眼前这几个不知死活的家伙肯定会死在这里,所以她说话倒是很痛快。   “我知道你们还想问什么,是想问周韵对吧?”   看着眼前愤怒的众人,她倒是开始吊人胃口,话锋一转。   “喂养小鬼最好的食物,是生母的血肉。”   “吴老爷子的身子确实大不如从前了,在外面养着的几个私生子全都夭折了,于是他干脆将他的外面的女人带回了家。”   “整个吴家都知道吴老爷子在养小鬼,可是他们都默许了,就连吴家主母,虽对老爷子把女人带回去的做法心不甘情不愿,却也默认了。他们啊,都舍不得荣华富贵,所以不管是自己的孩子也好,自己的孙子也罢,都可以舍弃,更不要说一个养在外面的私生子。”   “他第一个带回家的女人是争气,给他怀了一对龙凤胎。在七八个月大左右的时候,吴老爷子忍不住下手了。”   “那个时候他的胆子还不够大,那个女人看起来像是因为意外才流产的。”   “那对龙凤胎当场没了呼吸,吴家就多了一对为吴家运财的小鬼。”   “照理说,婴灵本就实力强横,龙凤胎更是个中楚翘,吴老爷子该知足了。”   “但是吴老爷子仍不满足,他想将那个女人杀了血祭,得到更强的小鬼。”   廖子兔低笑一声,“不过倒是有意思,吴家最小的那个儿子,虽不学无术,但坏的也坏不彻底,他当着众人的面将那个女人赶出了吴家大宅,既然已经暴露在众人面前,那么再杀死她过于容易引人注目了,吴老爷子在外面的情人又不止一个,犯不着冒险。”   “所以,吴家又将第二个女人接了进去,想再养一只小鬼,这次要用生母血祭。”   “第二个女人就是周韵。那吴家小儿子又故计重施,把人赶出去,没想到这女人倒是爱吴老爷子,爱的真情实意、情深意切。她想以死相逼,再见吴老爷子一眼。”   “没想到啊!那对龙凤胎还不太懂事,觉得是因为这个女人的原因,他们才失去了母亲,又因为这个女人,自己的父亲也对自己不那么亲近了,所以对周韵有很大的敌意。”   “在阳台上面,原本周韵已经放弃了自杀的念头,想从阳台下去找老爷子好好理论一番,那对龙凤胎却悄悄地爬上了天台。”   “周韵被吓倒,想跑,却被那对龙凤胎扯着摔下了楼。”   廖子兔的手轻轻地抚摸过白蛇的鳞片。   “事情就是这样子了,你们还有什么想问的吗?”   在场的人都被这个故事惊住,会场中一片死寂,最终还是高誓率先开口,“温凉——或者说温炎,他的身上有古怪是吗?”   廖子兔轻笑一声,她的眉眼间竟然闪过一丝得意,“不错,看来被你看出来了。”   “温凉和温炎,我的这一对双胞胎孩子是我这一辈子炼制的最得意的蛊。”   “我为他取名双子蛊。”   银羚失声,“什么?!人竟然也能练蛊!”   廖子兔淡淡道,“练石头这种没有生命的东西,都可以成为石头蛊,那人为什么不可以?”   “我的炎儿先天体弱,出生的时候奄奄一息,几乎要死了,于是我便将他炼成了蛊。”   “如今过了这么多年,他已经是蛊王。”   “他在巫蛊之上的天赋远高于我。”   “所以在平时,炎儿跟着我在宅子里面学习苗疆巫术,凉儿则在外面成为万众瞩目的新星。”   “他们一明一暗,相互扶持,将会成为这世界上最坚不可摧的堡垒。”   “只是我没想到,高顾笙那个小家伙竟然有如此功力,将我的凉儿勾的魂不思蜀,出此下策,而且还被当场抓住,送进了牢狱之中。我不得不让炎儿走出了老宅,代替凉儿去学校上学。”   “凉儿代表的的是对外的公司形象,他的名声必须是毫无瑕疵的。”   所以进监狱的只能是“温炎”这个名字。   高誓微微眯眼,问道,“温凉和温炎是不是有办法联系到彼此?”   温炎就算是对温凉的事情知道得再详细,也不可能扮演得完全一样,更不要说他们在前二十年生活的环境截然不同。   廖子兔点点头,她干脆地说,“没错,你说的不错。因为他们是双子的缘故,双子蛊练成之后,我意外地发现,他们兄弟之间有一种天生的契约,有点像是巫女与蛊之间的契约,却又不完全相同。他们的关系是平等的,只要炎儿同意,凉儿的意识还可以进入到炎儿的身体内。”   高誓想起这阵子温凉发烧生病不断地睡觉,恐怕就是温凉意识进入到了温炎的身体之内,处心积虑地算计他高誓的儿子。   不知道现在乐乐怎么样了。   即便知道应不解和空渺应该都已经到了,但是他心中还是按捺不住焦急。   而此时,庄貅貅看着即便是在这种情况下,也依然站在他身边的温时待问道,“你觉得这么做有意思吗?即便温时待依然守在你的身边,可是不过是因为情蛊的作用,他是真心爱你的吗?”   这句话像是戳中了廖子兔的伤疤,握紧了温时待的手,“当然,他是爱我的。就算是我现在叫他去死,他也会心甘情愿。”   温时待点点头,“就是啊,我肯定是爱我老婆的,我愿意为老婆上刀山下火海,你不要来挑拨我们的感情。”   廖子兔也丝毫不去遮掩自己确实给温时待下了情蛊的事了,反而轻笑道,“哈!这几年,温家多兴盛,过得多好,没有人察觉到这件事,因为他还保留了自己的理智,他和平常没有什么不同,只是更加爱我了而已。”   庄貅貅看向她的目光,带着一丝怜悯,“他爱你这个念头,究竟是他的想法,还是你用情蛊强加给他的想法呢?你能保证即便情蛊取消了,他依旧爱你吗?”   廖子兔的手缩紧,“有什么区别呢?他现在对我的感情是真实的。他当然是爱我的,只要情蛊这辈子不从他身体里出来,那么他这辈子都是爱我的。”   高誓摇了摇头,“操纵木偶陪你自己玩游戏,有意思吗?”   庄貅貅深吸一口气,“你这么漂亮,身怀绝技,哪怕你不在温家,依旧可以过得很好。你放在外面会有大把大把、愿意追求你的、愿意给你真心的男人,你为什么就要在一个花花公子身上吊死?”   庄貅貅毫不客气的撕破她的伤疤,在平常说话会脸红的小姑娘,此时却像是一柄利刃。   “这几年让温家发迹的药方是你给他的吧?你给了他发家的契机,可是当你没用的时候呢,他就一把把你扫开。然后,去找别的女人,甚至允许那些小三小四挺着肚子来找你麻烦。”   高誓淡淡道,“如果你知道,自己只不过是将他当一个木偶来报复他的负心,让他来陪你过家家,那我还能高看你三分。”   庄貅貅恨铁不成钢地看着廖子兔,“你有这样的能力,你却自己麻痹自己,欺骗自己,骗自己他是爱你的,好像你这辈子的意义都是为了这个男人,太可笑了。”   她摇着头,“你一身绝技,却生生的把自己困在他身边。”   “这样的烂人,你居然还想欺骗自己,他是爱你的。”   庄貅貅彻底将廖子兔惹恼了。   廖子兔失态地冲着两人吼,“你们懂什么?!他是我在我们寨子外见到的第一个男人,他当时受了伤,是我将他救了回去,是我照顾他,直到他恢复。我们走过寨子周围丛林的每一处角落,我们有那么多的回忆,他对我许诺了那么多,他怎么可能不爱我?”   白蛇仿佛知道了她的情绪,一改之前温顺的模样,张开血盆大口,牙齿上闪着森森寒光。   高誓看着疯狂的廖子兔,上前一步将庄貅貅挡在自己的身后,他平静地总结,道,“他爱你,但他只是在当时爱你,爱的只是当时的你。”   “他爱自己远胜于爱你。”   “你在他身边这么多年了,你难道你真的不明白吗?江山易改本性难移,你松开了情蛊对他的禁锢,那么他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先杀了你,或者将你囚禁起来,从你身上学习炼蛊的法子。”   “你是知道他的本性的,不是吗?”   “不!他爱我!他是爱我的!”   廖子兔一头长发飞舞,如同美杜莎,而在她身边的温时待连忙安慰着她说, “老婆,我爱你的,我最爱你,我这辈子最爱你,只爱你。”   然而,温时待说的话越是浓情蜜意,便越是显得虚假,就像是一个只会执行指令的机器人,机械地执行着自己的程序。   白蛇跟随着主人的情绪发怒发狂,它喷出一口,浅紫色的毒气,巨大的尾巴猛地扫向几人,银羚的声音在半空中响起。   “躲开!快躲开!这些不是雾气,是虫子!”   那一口紫色的雾气,竟然是由成千上万的小虫子组成的,一沾到身上就会立刻钻入皮肤,至于其中的功效,自然只有廖子兔知道了。   可是此时就连躲避也是难事。   在这个房子之内,是廖子兔的主场,炼蛊之术的诡异之处,不在于铺天盖地的虫子,而在于下蛊手段的神秘莫测,不知道什么时候就能着了道。   显然,眼前的廖子兔,天赋高的令人难以想象,不过是四十来岁的年纪,不仅能将死物炼成蛊,还能用活人炼蛊,简直让人防不胜防。   银羚的速度再快,也躲不过这些无处不在的小虫子,小虫子们咬向他的皮肤,然后被崩倒了牙,密密麻麻的落了下去,可接着就有更多的小虫子扑了上来。   这些虫子一时半会伤不到他,他更担心的是那边的高誓和庄貅貅。   那些虫子好像对高誓手中的烟有些忌惮,他们围在高誓和庄貅貅的烟气周围不敢进入,只吸食着那些烟气,然后纷纷落地。   这种自杀式的袭击让烟气逐渐变少,高誓手中的烟也逐渐变短,可虫子好像无穷无尽。   他烟盒中的烟只剩下一只了,这支抽完,他们将会被无处不在的虫子覆盖。   “他妈的,不管了!”   银羚一把扯下了左眼的绷带,这只眼睛不同于右眼的金黄,竟然是血红的,就像是一滴血。   在银羚的体内,封印着一只强度超过一级的鬼怪。   绷带渐渐脱落,他被绷带缠住的手臂有着漆黑的符文,这些符文好像活过来了一样,在他的身上流动着。   他的身形猛然拔高,一拳挥向了虫子堆,这些虫子就像是下雨似的,噼里啪啦的落在了地上。   强大鬼怪的阴冷气息,让蛊虫也有几分忌惮。   银羚趁机向外传递了空间内部的状况。   鬼眼不断地切割着空间,将这虫子卷进未知领域之中。   可是以数量取胜是最低级,最下等的手段。他们真正要防备的不仅仅是这些像蝗灾一样密密麻麻的虫子堆,而是真正的巫蛊之术。   虫子们想向外扩散,又被玄玉的阵法给挡在了其中。   接到传讯的玄玉,在外一边维持着防护大阵,一边向总部发起支援请求。   这时,他接到消息,去吴家大宅的黄杉几人也遭遇了袭击,时间与他们几乎不分前后,不过,吴家老宅的危险度比这边要低很多,单靠飞羽一人就已经将吴家的人尽数解决,唯一麻烦的是黄杉被下蛊了。   听常阳的语气,黄杉的情况恐怕不容乐观。   玄玉知道银羚解开封印后,理智会随着封印解开的数量而减少,直到完全被恶鬼同化,连忙高誓,“高队,黄哥出问题了。”   高誓轻轻“嗯”了一声,“别担心。”   廖子兔听见了高誓毫无遮掩的声音,目光落在了高誓的耳朵上,“你在外面还有外援?不过也无所谓了。”   因为高誓周围的烟气,已经越来越少,越来越少,眼看虫子就已经碰到他们的皮肤。   其实,当初安排组队的时候,已经思考得非常全面。不管是银羚玄玉还是鬼眼,他们三个人都不怕蛊虫的攻击。鬼眼可以闪入平行空间,银羚封印鬼怪不被诅咒,玄玉站到了大阵之外,蛊虫无法近身。   原本他们的想法是,只要察觉到廖子兔有问题,就直接将人抓走就好了,没有了蛊虫的威胁,他们三个大男人,难道仅凭□□力量还无法抓获一名女子?谁能想到廖子兔身边竟然有一只血蛇蛊,而且用了无数生人血肉喂养血蛇蛊已经长成了极其可怕的存在。   而更难缠的,是那些密密麻麻的虫子,让人应接不暇,他们倒是不会被这些手段缠上,却也没有精力再去保护高誓和庄貅貅。   不过,所有灵警最想合作的异警排行榜的NO.1可不是盖的。   原本知道自己儿子面对的是一个人不人虫不虫的东西,就很是焦躁的高誓,在听到黄杉出事之后,彻底按捺不下脾气。   他原本想直接咬破指尖,以血为盾直接杀到廖子兔面前,却没想到,就在他咬破指尖的刹那,心有所感,在最后一点烟雾散尽之前,拿出了像个钥匙扣似的挂在钥匙上面的小斧头   “尽快解决吧。”   血涂到斧刃,小斧头就像是听懂了他的话一样,见风就长,从不到巴掌大小,逐渐变大、变大、变大……最后竟然有成人的一只手臂长短,比之前更长。   这个斧头看上去平平无奇,上面却流转着一层淡淡的金光,所有的蛊虫碰到这层金光,立马变成了飞灰。   廖子兔脸色猛地一变。   “纯阳之体和法器?”   在握住斧柄的那一瞬间,斧头就像是有生命一样,发出一声快活的龙吟。   遥遥的,竟似有龙吟之声回应。   蛊虫登时停住了活动,它们被压制地无法动弹,纷纷跌落在地。   高誓心随意动,这一斧向着虚空批下。   似乎有法则加于其上,他心中生出玄妙的感觉,这一刻,他直觉自己这一斧劈下去,可以斩断这些蛊虫,斩断眼前的血蛇,斩断时间,斩断空间,斩断应当被审判的一切。   一斧劈下。   时间仿佛与空间一起静止,金光闪过那头血蛇,炸开成万千血花。   准备解开第二层封印的银羚呆住了。   被喷了一身血的廖子兔呆住了。   温时待也呆住了。   温时待就像是一个卡了壳的傀儡似的,动作僵硬的转着头,看向了自己的夫人。   他发出一声尖叫。   “你、你这个毒妇,你就做了什么?!”   他倒退着向后跑去,连滚带爬,还被绊了一脚。   看起来狼狈不已。   廖子兔浑身都是血,却浑然不在意,只看向对她避如蛇蝎的温时待。   “阿待……”   “你别过来,你这个毒妇,你不要过来!离我远一些!”   “你们、你们帮帮我,我是被迫的,我和这个毒妇不是一伙的!”   “高高高公子,你救我,我把温家股份分一半给你!”   看着对她避之不迭的温时待,廖子兔眼中缓缓流下两行血泪。   “你明明说过……永远爱我的……”   “行了行了,叙旧的话,等回头再说。”   银羚强势又蛮不讲理地打断两人的琼瑶对话。   他和鬼眼一人一手一个把人抓住,没给这对犯罪夫妇发挥过盛感情的机会。   “有什么话进局子再说。”   高誓见两人被当场制服,也不把斧头缩小,就这么扛着走了出去,龙行虎步,气势汹汹,宛如杀神,让玄玉的脖子一凉,开始回忆自己最近有没有做错事。   “小玄,有没有缩地成寸或者是挪移空间的符纸?我得去找乐乐。”   高誓冷笑一声。   “我得去好好看看,那个对我儿子动手动脚的小、兔、崽、子。” 第八十九章 高誓:受死吧!   好喜欢温炎。   心脏在随着他而跳动。   “……顾笙, 怎么了?你的脸好红。”   温炎关切地俯身,高顾笙只觉一股热气冲上面颊,眼前温炎俊美的面容几乎要看出重影, 他慌乱地后退, 却忘了自己还坐在椅子上,连人带椅子向后倒去, 好在被温炎眼疾手快地一把抓住。   太近了, 近到几乎能闻到他身上淡淡的柠檬香气。   高顾笙头晕目眩,他觉得自己或许发烧了,否则怎么会这样头重脚轻、心跳快得一下更盛一下?   脸颊被微凉的手捧起,他对上一双漆黑的眼睛,那双眼睛如同最深最深的古井,又像是黎明到来之前的夜。   眼睛的主人微笑着, 如引诱夏娃吃下禁果的毒蛇般, 带着危险而诱人的蛊惑。   “顾笙, 从刚才开始,你就一直在看我, 是有什么话……想和我说吗?”   当然有!   我想告诉你, 我喜欢你!   很喜欢很喜欢……如果你不能回应我, 心脏就难过到要停止跳动了。   眼前的人这样温柔,让他几乎要将爱意脱口而出。   不、不能这样冲动。   如果表白没有成功,可能就连朋友都做不成了。   可眼前的人偏生如此温柔, 被他注视着,有种被肆无忌惮宠溺的感觉, 好像自己无论说什么, 都会被对方全盘接受。   “顾笙, 小笙……”   “你想要什么?”   “只要你亲口说出来……”   【如果……我想要你也喜欢我呢?】   【好喜欢你, 温学长。】   许是因为过度的高温,让他眼前出现了幻影,他只觉万物都在扭曲重组,唯有眼前的这双眼睛,像是茫茫大海中唯一的灯塔,又像是海妖吟唱下,以华美珠宝为幻象掩藏的尸骨。   “只要你亲口说出来……”   被蛊惑的水手向着海妖的方向跌跌撞撞地走去,喃喃着无人能懂的爱语,那是从心口挖出来的情意编写的歌声,“温炎,我……”   【我怎么可能会喜欢你?】   脑海中突兀出现的声音打断了他未说出口的话,那双漆黑的眼睛颜色似乎愈发深沉,仿佛对自己爱的奴隶有所迟疑而不满。   高顾笙在心底反驳,【不!我当然喜欢他!】   耳鸣乍起,世界的背景音被屏蔽,他只能听见巨大的噪声。   【我怎么可能喜欢他?我是得了什么大病吗?!】   【我当然喜欢他!我喜欢他喜欢到愿意为他付出一切!】   【温炎这么恶心的家伙,我瞎了眼也不会喜欢!】   【温学长是世界上最温柔、对我最好的人,我喜欢他理所应当。】   【放屁!对我最好的是我爸!】   【见了鬼的温学长,温学长不是那个、不是那个……】   【温学长就是温炎,是世界上最好的人,是我一生的信仰,是我的星辰与明月,是我一生的爱人。】   【不、不对!温学长明明是……】   剧烈的疼痛从心口乍起,好像有什么东西要从心脏挣脱,他痛苦地捂住了心口,温炎焦急的询问声仿佛隔着一层毛玻璃似的,看不清晰。   云朵落在树枝上,鸟儿死在天空里,树干扭动着枝丫折成一朵破碎的花。   【我爱温炎,我爱的只是温炎。】   【无所谓他是不是“温学长”我爱的只是他而已。】   【如果他能喜欢我就好了。】   【喜欢我吧,温炎。】   【注视我,爱上我,沉溺于我。】   【你怎么能不喜欢我?】   【你该爱我的,爱我更胜己身,爱我如信仰之火,爱我如长夜星辰。】   【来,爱我。】   【渴求的、羞赧的、虔诚的。】   【疯狂的、绝望的、独占的。】   【向我献上你的所有爱意,把我当做你心中唯一的神明。】   【作为回应,神明会亲吻,身为虔诚信徒的你。】   浓郁的花香自高顾笙身上爆开,强横又霸道地充盈整个房间,温炎首当其冲,在闻到花香的刹那,就软下了身形。   无法抵抗,无心抵抗,只想沉溺于花香与神明的注视之中。   一只细小如尘埃的玫红色小虫,像喝醉了酒似的,从高顾笙的心脏剥落。   它迅速壮大,眨眼之间从肉眼几不可见,到米粒大小,就在这眨眼之间,它与温炎体内的情蛊主导关系发生转变,如今温炎才是中情蛊之人。   刚才还高高在上占据主导权的温炎,此时跪在地上,痴迷地看着高顾笙的侧脸,阳光自他身后打来,仿若为他披上一件金纱。   “小笙,我爱你。”   高顾笙坐在桌上,高高在上,分明就在眼前,却像是与世界隔了一层打不破的屏障。   无人能看他,无人能碰他,就连提起他,都是一颗令人陷入痴狂的种子,暗暗地发芽。   他是最为纯净的灵魂,是引诱万物沉沦的,“美”的化身。   他看着温炎,笑的纯真又恶劣,偏偏美的惊心动魄。   脚尖踩上温炎的膝盖,目光扫过信徒痴迷的神情,笑的漫不经心。   “我也爱你呀,温炎。”   他说的如此随意,无人相信他是真心,可又忍不住一遍遍地、侥幸地确认——或许呢?或许他真的也爱我。   高顾笙轻轻抬起脚,温炎连忙捧起,狂热的目光几乎要将墙壁烫穿。   “小笙,我的小笙……”   他终于情难自禁,忍不住低头,就要去亲吻高顾笙的足背。   就在这一刻——   “醒来!”   冷冽的声音在脑海中炸响,高顾笙如同当头棒喝,一个激灵从刚才那种状态中清醒过来,睁眼就看见温炎马上就要亲到自己的限量版球鞋。   “啊啊啊——”老爸送我的鞋!   高顾笙一脚踹出,温炎天生体弱,比温凉还虚,怎么抵得过高顾笙这一脚,直接被踹得倒飞出去。   偏偏都这样了,他还要脸上顶着个鞋印子爬过来,状似善解人意地说,“小笙,原来你喜欢玩这种。”   高顾笙满脸崩溃:我他妈喜欢玩哪种啊!   “你、你不要过来啊!”   高顾笙跳到桌子上,心中无比后悔今天穿了老爸送的生日礼物出门,这双鞋可是全球限量款,更重要的是,这是自家老爸没动用特权,守着点抢到的!   他妈的之前也没听说温凉——啊不温炎,有这个癖好啊!喜欢舔鞋子别舔我的,你自己舔自己的不行吗?!   温炎拿过一旁的教鞭,步步紧逼,“小笙,既然你喜欢,那就依你,被你在身上刻下痕迹似乎也不错。”   高顾笙左看右看没找到防身武器,只能拿起老郑的保温杯挡在身前。   卧槽大兄弟你就没觉得自己说话漏风吗?我刚才把你的门牙踹掉了一个,要不你先去看看你的牙?   温炎这身板也太脆了,万一自己下手重了把人打死怎么办?这不是给老爸丢人吗?   温炎一手拿着狡辩,另一只手开始单手解扣子,“小笙喜欢我穿着衣服,还是脱了呢?”   “我他妈都不喜欢!”   “真是口是心非啊小笙。”   “口是心非你个大西瓜!”   千钧一发之际,房门发出一声巨响,高誓“夺门而入”,顺手把夺的门板丢向了温炎。   “乐乐!”   高誓目眦尽裂!   他用轻身符一路狂奔到此,却看见空渺被鬼打墙困在学校门口打转,应不解倒在教务处门口,手中还竭力维持着结界,他气息奄奄,指向房门。   高誓一力破十会,强闯办公室,他看见了什么?!   他看见自家可怜儿子正站在桌子上瑟瑟发抖(怕被碰到鞋子),手里只有一个保温杯作为武器!(里面装满了老郑新接的滚烫枸杞茶)   而在儿子面前,一个变态衣冠不整,满脸血迹(被踹的),手握凶器(教鞭),正向乐乐走去!   高誓只觉头脑嗡鸣,手中斧头随之发出一声愤怒的龙吟之声,他吐气扬声,斧头携千钧之力向温炎劈下——   “小兔崽子受死吧!”   高顾笙吓得魂飞天外,连忙阻止,“老爸,住手啊——!!!”   ……   高顾笙差点以为,自家老爸下半生要在牢里吃公家饭了。   没想到,那一斧劈下,精神状态似乎有点问题的温炎直接倒下——就像碰瓷似的,一点伤没有,却倒下了。   高顾笙这时候也顾不上鞋子了,连忙跳下桌,哆哆嗦嗦地去探温炎的呼吸,一边探一边哭丧着脸,“老爸,你快跑吧,我就说人是我杀的……”   眼瞅着声音已经带上了哭腔,高誓狠狠一巴掌拍在儿子的后背上,“胡说八道些什么?”   “老爸他这碰瓷技术太高超了,拿命赌,咱……哎?”   高顾笙一愣,他发现手下的人还有呼吸,只是气息比较微弱。   高誓快速扫了一遍自家倒霉儿子,看精神状态不错,一边解释一边向着应不解的方向三步并做两步走去,“温炎被练成人蛊了,现在算是半人半蛊,人蛊共生,我把这房间里的蛊全都砍死了,他跟着受伤晕倒了。”   其实以温家的情况,就算高誓直接出手把人当场击毙也是合法的,没想到自家蠢儿子居然还说什么要让自己快点跑,他来认罪之类的话,听得他好气又好笑,还有点感动。   所以高誓赏给儿子后背两巴掌,“别说这次我没杀人,就算我真的犯了罪,你也应该劝我去自首,而不是畏罪潜逃,还有顶罪……真是的,谁教你的。”   高顾笙小声嘀咕,“还用得着我劝吗,真要出了事,你想去自首我拦都拦不住。”   高誓已经蹲下,查看应不解的情况,他身边守着空渺道人,面色凝重。   高誓一看,心里就是一个“咯噔”。   “老头,应道长的情况……很严重?”   高顾笙想起自己在那种有些可怖的状态中时,听见的那一声“醒来”,分明是应道长的声音。   如果没有应道长,自己说不定会做出什么事来。   在之前几次危机中,应道长也帮过自己很多次,在不知不觉中,应道长已经有了点老爸身上的安全感,好像见到他,自己就可以不用背着危险行走,而是可以安心当做一个被父母保护者的孩子。   他焦急地看着空渺道人,害怕听到一个不好的答案。   他无法接受因为自己,应道长收到不可逆转的伤害。   空渺道人看看高誓,又看看高顾笙,缓缓地点了点头。   “他的情况很严重。”   空渺伸出五根手指头。   “小应灵力消耗过度,脱力了。”   “至少吃五桌流水轩的席面,才能好起来。” 第九十章 高誓:驱蛊的方式有很多。   事实证明, 空渺道人这差价赚的不小,五桌席面有四桌进了应不解的肚子,还有一桌被空渺包圆。   后厨的大厨问了前台好几次, 是谁家公司如此豪横, 居然来流水轩团建。   高顾笙抱着自己点的两道菜瑟瑟发抖,看着一盘又一盘的菜消失在两人的面前, 脑海里只剩下了一句话:气吞万里如虎。   把高顾笙交给这师徒俩, 高誓很放心,他把流水轩的卡给高顾笙之后,就马不停蹄地往吴家赶。   玄玉说,黄杉的情况很不好。   ……   “黄哥!黄哥!”   常阳扛着黄杉,用玄玉给的符纸撑起一片安全的空间,外界的战斗已经平息, 可黄杉的情况却越发恶化。   方才, 三人佯装中招, 骗吴老爷子降低警惕心,没想到吴老爷子警惕非常, 派了小鬼探路。   三人只得反击。   数不清的小鬼从古宅中钻出, 孩子的哭声笑声在此刻显得格外可怖, 这些小鬼年纪有的大概四五岁,有的却只是一团勉强看清五官的胚胎,密密麻麻, 粗粗数来居然有十几个。   这是飞羽第一次看见这些小鬼,在看到这些小鬼的刹那, 他就明白, 为何自己之前没有察觉到它们了。   因为这些小鬼的炼制之法被加以改良, 与蛊虫同炼, 这样炼制的小鬼更听话,就算是之前完全没有养鬼经验的人也可以上手,但相对的,一旦发生反噬,也就越发剧烈。   鲲鹏血脉对蛊有天生的压制作用,这些小鬼本能地躲避他,用尽一切方式来伪装自己。   在自然界中,被捕食者会为了逃避捕食者的追捕,而进化出各种保护自己的方式,这件事放在蛊身上,也是一样的道理。   如今,被吴老爷子驱动,它们就算是恐惧血脉上的压制,也不得不出战。   这就是外行人操控的坏处了,如果是廖子兔在这里,会转身就跑,不会试图与之一战,可在这里的是半桶水的吴老爷子,他强行驱动小鬼发起进攻,无异于羊入虎口。   常阳看着大杀特杀的飞羽,想起了曾经在网上沙雕网友们的问题。   十万只鸭子与一百只狮子对决,谁能赢。   点赞最高的是:   限定时间的话是鸭子,毕竟狮子胃口再大,短时间内应该也吃不下这么多只。   现在,这些小鬼蛊对于飞羽来说,就是鸭子。   然而,正当常阳松了口气的时候,却听黄杉低吼一声:“闪开!”   黄杉中蛊后,为了以防万一,被飞羽绑住了手脚后,又主动要求将自己打晕。   可即便如此,也无法抵抗蛊虫威力,这只蛊虫钻入他的丹田,咬断了绳索,控制他的身体向常阳刺去。   黄杉全身上下只有一颗头能被自己控制,他大声提醒,可是常阳已经避无可避。   情急之下,他对着舌头狠狠咬了下去。   鲜血迸溅,不知是因为疼痛,亦或是因为别的什么,这一瞬,他竟然能够控制自己的身体,虽然只有短短一瞬,黄杉却猛地一晃身子,向着一旁的墙壁撞去!   就算是落下重伤,也不能被控制给队友添乱!   黄杉与墙壁相撞,发出一声闷响,他握着匕首的手软软垂了下去,显然已经被彻底撞断,就算是蛊虫也没法断肢重生。   这一撞用了死力气,黄杉当即软倒下去,常阳连忙冲上去想把丹药喂给黄杉,黄杉却坚定地摇着头,“不……不行……”   他担心自己吃了药,恢复了健全的身体,蛊虫又会控制他伤害队友们。   说完这句话,他就昏死了过去。   就算昏了过去,他也牙关紧咬,常阳掰都掰不开。   无人知晓,在黄杉被衣服遮掩之处,在他的肩膀上,发出了淡淡的银白色光晕。   飞羽解决吴家没花太多力气,如果是真的鬼怪还有些棘手,但不过区区一群蛊鬼,他处理起来轻而易举。   可当他看到昏死的黄杉后,一种比战败更令他焦躁愤怒的情绪涌了上来,“蠢货!怎么不吃药!”   常阳焦躁道,“黄哥怕身体里的蛊虫会继续操控他,飞羽我处理吴家的事情,你快带黄哥去找队长!队长一定有办法!”   飞羽用力掰着黄杉死死咬合的嘴,他不敢再加力道,再加力会让他伤上加伤。   “蠢货!倔驴!”   飞羽又气又急,就连他自己都不知道这种情绪从何而起,明明这人就是个找拙劣借口搭讪的、相貌只能称得上端正的中年男人,他们不过见了两面而已。   激荡的情绪在他体内冲撞,从心口到大脑,他头痛欲裂,有什么模糊的信息在眼前展现,呼之欲出——   【我族后人,对中蛊之人,尽可以血脉压制蛊虫,驱之灭之。】   【……若苏醒未全,亦可……唇齿相贴……津液交换以破蛊术。】   后面还有什么话,他却听不清了。   飞羽猛地从那种玄之又玄的状态中苏醒。   他知道自己与常人有异,别的灵警需要想办法掌控自己的力量,但他掌控力量的方式却像是天生便知的。最初是十年一梦,一梦十年,后来随着时间的推移,他入梦的时间渐渐缩短。在梦中,他会得知许多上古时期的信息,也会慢慢掌握自己的力量。   他也试过在清醒的状态下去获取信息,却从未成功过。   只有这一次……   常阳担心地看着他,“飞羽,你怎么了?”   刚才的飞羽陷入了一种玄之又玄的状况中去,就像是之前他闭关时的样子。   飞羽心中剧烈地挣扎着,当他的目光落在脸色惨白的黄杉身上时,一咬牙,道,“我刚刚,得知了驱蛊的方法。”   常阳眼前一亮,“什么?!快!快救救黄哥!”   或许是那蛊虫也发觉这具身体的的状况及其恶劣,加上操纵它的吴老爷子已经被反噬致死,蛊虫开始在黄杉的体内钻动,试图寻找合适的地方产卵,当做它繁育后代的温床。   蛊虫一旦产卵,就会吸收黄杉本身的生命精血,他会很快死去。   飞羽死死握住拳头,“你先去安排外面的事情,把他……交给我。”   刻不容缓,即便常阳担心地边跑边回头,也没有更好的办法了。   大门关上,一片寂静。   在满地疮痍中,飞羽低头吻了下去。   这一瞬,仿佛灵魂被抽走,黄杉肩膀上的银白纹路亮起,如同找到主人似的,银色光芒欢欣雀跃地试图触碰飞羽,却被无形的力量挡住。   飞羽原本只想救人,对过于亲密的动作很是排斥,可当他们唇齿相贴之时,先控制不住的却是他自己。   有什么熟悉至极的东西呼之欲出,他近乎贪婪地索求着,像一头不知饕足的野兽。   ……   高誓几人匆匆赶到,“黄哥在哪里?”   银羚因为解除了封印的缘故,脸色有些苍白,但精神头却很好,他腋下还夹着研究所的研究人员,“我可以控制鬼怪把蛊驱逐出来,不过可能几天之后都会浑身发寒,阴气重些。”   “这位是路过的研究员,研究所听说蛊虫现世很感兴趣,免费给咱们提供了‘化蛊水’。”   “不过我觉得高哥的驱蛊方式最靠谱,你们不知道高哥刚才有多帅,一下子就把蛊砍成两截了!”   研究员轻咳一声,把眼镜扶正,礼貌地说,“就是这样,所以咱们可以换一个说话姿势吗,银队?”   “……这么多?”   “什么这么多?”   这时,飞羽推门而出,他身后,跟着已经吃过药,重伤恢复地七七八八的黄杉。   飞羽看着眼前的人,想起方才视死如归似的做出的决定,脸色红红白白,感觉自己好像一个傻x。   “……没什么。”   常阳惊喜地扑过去,“黄哥你好啦?!”   “飞羽的驱蛊方式果然管用!”   “我给你们说,刚才飞羽他……哎黄哥,你的嘴怎么这么红,还有点肿,不对,怎么还破了一块?!难道是蛊虫反噬??”   常阳下意识地转头想向飞羽求证,“飞……等等,飞羽你的嘴怎么也这么……唔唔唔队长怎么了?”   高誓默不作声地把常阳给拉到了身边。   闭嘴吧阳子。   ***   这场追捕活动终于落幕,但还有很多后续问题需要处理。   温炎被高誓那一斧头给直接劈散了身为蛊的那一半心,导致他现在变得极其虚弱——原本如果不是廖子兔将他炼制成双子蛊,他出生不久后就会夭折。   有意思的是,温凉发现温炎那边的不对劲,连忙试图将意识进入温炎体内,这一过去就结结实实挨了一斧子,高誓相当于“一斧二温”,差点没直接把这对兄弟给送走。   他们被压上警车,没过多久之前温凉作为学生会主席悄然动用私权干的好事就被翻了出来。   比如像之前,给高顾笙泼了一桶水的那个学生,因为偷窃试卷的罪名被劝退,实际上是温凉插手了。   比如他动用私权,给某些学生暗暗使绊子,那些学生还对他感恩戴德。   又比如,在他的房间暗室中,发现了高顾笙的很多照片和琐碎物件。   在房间的正中央,有一只小猫,被泡在福尔马林中,那就是高顾笙曾喂过的瘸腿小猫,后来它不见了,高顾笙还着急地找了很久。   应不解带着小猫的魂魄回到了高家,小猫看到高顾笙,欢喜地蹭了蹭他的面颊,然后化成了光点。   它终于做了生前一直想做却不敢做的事——亲一亲它的小铲屎官。   它转生了。   高顾笙不知怎的,眼泪就突然落了下来。   “哎?刚刚怎么感觉脸颊痒痒的。”   ……   被操控的老郑也被解救了出来,老郑还以为自己是做了个梦,醒来之后抱着自己的保温杯直犯嘀咕,“这是在哪撞的,怎么凹进去了一大块?还有我打印的报名表们,怎么全是鞋印子?”   对此,心虚的高顾笙不敢说话,并悄悄送了老郑一箱枸杞茶。   吴家那边被一窝端了,在被捕那天,面对铁证,居然还有人梗着脖子反驳,“我是他们的爹!他们的命都是我给的!我拿回来怎么了!”   总有父母将孩子看做自己的所有物,而不是一个独立的人。   梳理吴家关系的时候,可算是把众人都惊掉了下巴,这些吴家后代,有的是吴老爷子的私生子,有的是吴老妇人的私生子,那吴老爷子一声放荡,给自家妻子不知戴了多少顶帽子,最终却没想到,自家还给别的男人养了孩子。   那马上要被反噬致死的吴老爷子,没想到被及时赶来的研究员给硬生生救了下来,研究员两眼放光地看着他,连声要求,这人必须给他们研究所当新的研究对象。   吴老爷子罪孽深重,被直接判入研究所服刑,就这么不人不鬼、半死不活地被救了下来。   万万没想到,听见自以为拿捏了一辈子的妻子,给自己戴了绿帽之后,一口气没上来,直接气死了。   闹得本来准备放鞭炮的研究所差点把大门给哭垮。   在一片混乱之中,吴家小少爷,那两次试图救下受害女孩的人,一反常态的沉默。   他最后看了一眼北方,那是他救下的第一个女孩所在的方向,也是唯一一个。   他算不上好,偏生又坏的不彻底,沉默地看着家族以命换财,舍不得荣华富贵,又不忍看人命消亡。   又或许,还有别的什么原因,在午夜梦回时轻轻地在他耳畔催促——   快啊,救救她。   他闭上眼,好像还能看见胆小又腼腆的女孩给他端来的热粥,那白雾袅袅,在空中飘散。   【你是不是……胃不舒服?】   ……   第三个被带进吴家的女孩,不同于前两个,一个是为了钱,一个是为了人,这女孩是被蛊控制住带进吴家的。   吴老爷子自诩魅力惊人,看中了她,没想到看起来柔柔弱弱的女孩子性子这么烈,在这被绊了个跟头,气急之下就用情蛊操纵了她。   这个女孩福利院出身,勤奋好学,努力进取,只有十九岁,本不该受如此挫折。   女孩的脸被拍到,几乎网上的人都知道,这个女孩当了小五,给一个七十多岁的老男人当了情妇,被迫与一个年纪可以当自己爷爷的老男人夜夜笙歌,还给他怀了一个孩子。   他们本想给女孩抹去记忆,让她彻底忘记这段痛苦的经历,可她还怀着孕。   无奈,只好将她唤醒。   没想到女孩的韧性惊人,她得知这一切后,思考再三,打掉了孩子,却没选择抹除记忆。   那天,她大哭了一场,然后擦干眼泪,走进新的人生。   巧合的是,这个女孩正是高家福利院的人,这也是墨桦关注吴家事件的原因,他不信,这样的女孩会选择给一个老男人当情妇。   高誓找人以福利院资助人的名义与她谈了一次,表示可以给她一笔不小的费用去做全脸整容,可以给她一副全新的面孔。   可女孩看起来这么胆小,就像一株随风飘摇的花,却说,她不需要改头换面,这件事中错的不是她。   依照她的意愿,这笔钱被投入了福利院中。   她说,她以后也会投身福利事业。   联系人感觉很奇怪,为什么这个女孩愿意帮助孩子们,却不愿意留下自己腹中的孩子?   她看出了联系人的疑惑,笑了笑,说,她知道孩子是无辜的,但没办法做到去爱它,更不能明明自己活着,却将孩子丢给福利院。   生活在没有爱、甚至生母的厌恶中长大的孩子,太可悲了。   对于她的决定,联系人不置可否,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见解,但旁人也没资格说对错。   毕竟女孩该有权力决定自己的身体。   ……   事情的最后,是对廖子兔的处理。   高誓还有些事情想问她。   比如,那天空渺遇到的情蛊,究竟是她所操控,还是另有其人。 第九十一章 高誓:我该不会是程咬金转世吧?   “情蛊?”   廖子兔想了想, 道,“确有此事。”   “我曾到那边去找寻药材,不料一只蛊虫失控逃走, 等找回来已经是一日之后了。”   “我没想到, 那边有马尾草,刚好和我那只情蛊药性相冲, 刺激了它。”   高誓沉声问道, “你平日找寻草药,都是直接匿名购买,或是就在B市附近郊外山林找寻,这次你怎么走得这么偏僻?”   廖子兔淡淡道,“不过是某日看到一张那边的照片,觉得深林郁郁葱葱, 与我家乡颇为相似罢了。”   廖子兔说完就不再说话, 她闭上了眼睛, 似是极为疲惫。   高誓看着她,这个曾美丽优雅的女人依旧动人, 脸上却带着抹不去的憔悴疲惫, 她就像是一朵已经为了绽放而燃尽所有生命力的花儿, 等待她的只有凋零。   高誓看着她,突然问,“你还是忘不掉温时待?即便是他这么对你?”   那天的温时待, 在情蛊死去之后,性情大变, 对廖子兔视若猛虎, 避之不迭, 口称“毒妇”。   每一个动作都在表示着对她的排斥和厌恶。   谁都知道, 温时待如今对她根本没有半分爱意。   廖子兔也知道。   高誓道,“这几天,警方彻查温家,发现你对很多普通人动过手,甚至还杀死过一个人,这个人与你无冤无仇,唯一与你们的交集,是他的公司曾是温家的竞争对手。”   “他死的时候,肚子肿胀如同临产孕妇,面目狰狞,被家里人草草埋葬,是你的手法。”   “你是为了温时待杀了他,对吗?”   廖子兔不言。   高誓又道,“其实,温时待的弟弟并不是如他表现出来的那样纨绔,在最开始,他的才华并不低于温时待,但后来却慢慢变得只知享乐,外面的人看了,都叹一声‘伤仲永’,其实他只是察觉到了异样,怕自己也不明不白地死,对吗?”   高誓像是自言自语,没去等廖子兔的反应,自顾自地说着,“温家的问题很严重,商家能犯的问题基本犯了一个遍,这次处置完之后,怕是要衰败了,但温时待的弟弟依旧在四处奔走着,他展现的才能,倒是让很多人很惊讶,说若是温家在他的手上,怕是比在温时待手里要强得多。”   “你们三人,温时待无论是才能还是人品,都是最差的一个。你虽然只控制了温时待对你的感情,对温家的事情从不插手,但你身为下一任族长,手段应该不会弱于温时待。温家,就算是在你的手上,也比在这个男人的手上强很多。”   廖子兔豁然睁开了眼睛,冷声道,“你知道了什么?”   她的目光冷冽,如同雪山上刮来的风,可细细听来,她的声音分明在打颤。   “你本是你族的下一任族长,却不顾父亲反对,跟着温时待逃出深山,还带走了族中药方。温时待虚情假意,从你手中骗走药方后,开始扩大生产。但他并未珍惜这些方子,反而为了降低成本,以廉价的低效药材代替原本的药材。”   高誓与她对视,“不知你午夜梦回之时,有没有梦到过你族先祖之灵。”   廖子兔咬着牙,“你们做了什么?”   高誓看着她,“你知道吗?你走之后,你的母亲哭瞎了双眼,你父亲将族长之位传下后,带着你的母亲走出深山寻你,可你身居豪门,深处简居,他们又怎么找得到。”   “你走了二十年,他们就找了你二十年。”   “他们因为你偷走族中秘药,心中愧疚,将大多家当留给族中,只带了一小部分用作路费,他们一边打工一边找你,明明以他们的本领,完全可以走旁门左道一夜暴富,可他们没有。”   “温家为了卖出秘药,广告打得这样广,从强身健体到针对性治疗。他们但凡买一次药,就能知道你在温家。”   “可是温家的药定价太贵了,他们买不起,所以他们也就一直没有找到你。”   一直很冷静的廖子兔终于崩溃,她浑身发抖,“他们、他们在哪里?”   高誓想起那对白发苍苍的夫妻,终究是心生怜悯。   “那天吴家有人拍到了你的背影,你父亲有一份兼职是在网吧清洁,有人看视频的时候,他看见了你,然后认出了你。”   “他们赶到了温家集团,然后被我们的人发现了。”   高誓看着廖子兔,像是对这场对话没了兴趣,他向后倚去,闭上了眼睛,“温时待的弟弟表示,愿意在财产清理后,将温家的一半家产赠与他们。”   “你身上发生的事情,按照阴界律法,我们需要告知你的责任人,他们听后,愿意见你的话,可以提出申请。”   来见最后一面。   廖子兔做的事情已经足够判处死刑,她罪无可赦。   高誓说完,向外走去,却被廖子兔叫住,“等等。”   高誓回头看她。   廖子兔道,“我杀人,是温时待指示的。”   “不止一个。”   廖子兔像是下定了决心,终于将这些年做的事情全盘托出。   “第一次杀人,是他说,想给那人一个教训。”   “我准备的,原本只是让那人口舌溃烂一月的蛊虫,但下蛊的前一夜,阿待骗我喝下含有辣根菜的果汁,我在给蛊喂血的之后,蛊受刺激发狂,将那人生生折磨致死。”   “然后,他拿着我下蛊的视频威胁我,让我继续去杀人。”   当时的廖子兔满心愧疚,却没想到一向温柔的爱人,露出了獠牙,似乎是找到了她的把柄,将丑陋的一面暴露无遗。   她不明白,为什么曾经最亲密无间的爱人,会变成这幅样子。   亦或是,他本就是这副模样。   “我从未对他有过隐瞒,他知道我的一切弱点,也知道破蛊的方法。”   “可惜,他棋差一着,终究是中了我的情蛊,情蛊无解。”   廖子兔看了高誓一眼,“……在遇到你之前,一直是无解的。”   她笑了一声,“在温家有一个地下室,很隐蔽,在里面有他不少收藏品,还有一个镶嵌着巨大粉钻的电脑。”   “但那台电脑不只是收藏品,真正有用的,都在电脑里。”   这些证据,足以判处温时待死刑。   她的爱人啊,他们纠缠一生,注定死后也要继续纠缠下去。   她恶贯满盈,那他就要陪她一起下地狱。   “……还有。”廖子兔再次叫住了高誓,“你问我的走丢的那只情蛊,回来之后,没多久就死了。”   “死因有些奇怪,它之前应该是想要寄生,又被赶出,但真正致死的原因,是它被过量的阴气冲撞了。”   “它应该是遇上了一头大鬼。”   “我去那处寻草药的原因没有骗你,确实是偶然间看到了那处的图片,想起了家乡。”   “但平时,我不喜看电子产品,唯独那天,打开了电脑,恰巧跳出了那处的图片,现在想来,鬼使神差。”   高誓点点头,见廖子兔闭上了眼睛,看来是真的再没有事情要说。   高誓离去之前,回头看了最后一眼,廖子兔双手死死捂住双眼,泪流满面。   从年少相识,到毅然私奔,到浓情蜜意,到露出獠牙,到喜新厌旧,到自欺欺人,最终,归于尘土。   整个苗疆最美的少女,为了找她,瞎了双眼,被岁月刻花了皮肤,意气风发的族长,为了寻她,弯了脊梁,被风霜磨平了棱角。   不知她是在难过,还是在后悔。   ……   温家这个庞然大物轰然倒塌,令不少人唏嘘感叹。   相对应的,温凉在学校里的名声也彻底臭了。   有意思的是,因为温凉和温炎的特殊性,他们被送到了研究所,不知道是哪个小天才把他们给关到了一起。   这下子可热闹了,温凉温炎本就反目成仇,温凉生气弟弟居然打算背着自己独占高顾笙,温炎则冷笑,自己的好哥哥根本就打算让自己碰高顾笙,只是把自己当工具。   因为温炎身体弱,两人又是生死同命,所以温凉也不敢下死手,两人想尽办法耍手段让对方多吃苦头,闲暇的时候,两人就开始不甘心。   据记载,大致的内容是:   阿笙|小笙本就应该是我的!   我迟早要得到他!   让我见他!   对此,研究人员表示:见个屁,看看你们的前辈邪神和厉陌尘吧,这辈子是别想了。   研究人员对高顾笙给研究所送研究对象的行为表示了极大的赞许,并给高顾笙送上一块锦旗,一副对联。   锦旗上写着:   以身饲狼   勇斗流氓   对联上写着:   舍己为人赠蛊赠神赠对象   一身是胆斗智斗勇斗流氓   横批:再接再厉   对此,不仅“流氓们”有话要说,高队长也非常愤怒,扛着斧头追了研究所所长两条街,把假发都跑掉了。   另外,由于高誓在这次任务中的出色表现,灵管所派人来给高誓做了一次全身体检,本来以为他操纵斧头砍断蛊虫是像灵警们一样,找到了属于自己的,控制灵气的方法,没想到高誓依旧像以前一样,依旧只是一个灵气高于常人的普通人。   也就是说,高誓依旧是异警。   对于高誓的斧头,也做了精密的研究,研究表示,这把斧头除了高誓之外,没人能使用,在别人手里,就像是一把普普通通的斧头似的。   无奈,高誓就当出了个差,进行了长达一月的研究陪伴。   由于斧头硬度极高,无法磨下粉末研究存在时长,只能大致估计存在时间应该不少于五百年。   斧头不像是现存的炼制技术能够炼制的,有点像是玄门的炼器手段。   但是玄门也说不出这斧头的来历和品阶。   到最后,还是没研究出了什么,斧头依旧是给高誓带在身上。   不过斧头的存在也提醒了很多人,像斧头这样的存在,在这世界上可能依旧存在,如果灵警中有人能使用,将会极大地提高战斗力。   况且,据高誓所说,他在使用的时候,斧头发出了龙吟之声,而远处,似乎有呼应。   让人们不得不怀疑,是不是这像斧头这样的武器不止一个,亦或是,这原本就是一对斧头。   对此,高誓想了想自己手持双斧的样子,感觉神似程咬金。   ……妈的,我应该不会是程咬金转世吧?   那乐乐是哪个儿子?   拿着乐乐的身形和影视作品中程咬金的儿子们对比了一下,高誓默默捂住了脸。   如果真的是这样的话,乐乐对肌肉男的向往,也不难理解了。   高誓配合完研究之后,回到家中,放了假叼着薯片打游戏的高顾笙猛地一扭头,欢喜地扑了上来。   “老爸你终于回来了!”   十一月份已经很冷了,虽然家里开着空调还算暖和,不过离着来暖气还有几天,高顾笙穿了一身毛茸茸的猴子连体睡衣,和他的猴子毛绒玩具摆在一起,就像是兄弟俩。   高誓摸了一把高顾笙的脑袋,看到应不解,一愣,差点笑出声。   也不知道高顾笙和空渺俩人是怎么忽悠的应不解,应不解居然也穿着一身毛茸茸的连体睡衣,仔细一看,是北极熊的,整个人白绒绒的一片。   因为衣服太厚,就像是摊在沙发上似的,面无表情地一边看着电视,一边吃着薯片,看起来很有摆烂熊的潜质。   不过高誓知道,应不解应该是在发呆,因为和高顾笙联机打游戏的空渺技术实在是太菜了,连爽灵不全的应不解都能带飞空渺,那空渺的技术可想而知。   高誓不知道是不是自己的错觉,总感觉应不解在转头看向自己的时候,眼睛亮了一下,眉眼间都染上欢喜。   高誓按着高顾笙毛茸茸的脑袋,抬头笑笑,“我回来了。”   ……   这一个月风平浪静,没有不长眼的渣男对高顾笙动手动脚,也没有大案子发生,因为灵气复苏灵警们的实力越发强横,通过对某些不怀好意的存在加以大力打击后,连异警出警的次数都变少了。   “你们这段时间有没有收获?”   高誓问空渺和应不解。   空渺这段时间拉着应不解,到处算应不解残缺的爽灵所在。   空渺摇摇头,叹了口气,“可能是时候未到,只是显示依旧和你高家有缘,具体的就也算不清了。”   既然如此,也不好强求。   高誓刚想宽慰看起来很沮丧的空渺,转头就听见了他的手机里传出了“全军出击”的声音。   高誓:……看来某个老道并不需要安慰。   高誓回来之后,翻看着这段时间的材料,在把单位的事情处理完之后,深吸一口气,打开了有关高顾笙的部分。   这上面,是目前还剩的几个尚未解决的渣男的资料。   萧予圣在深山拍电影,在网上放出的花絮倒是不错,很吸粉。   章天师,没什么动作。   至于归焰,闹出的动静可就大了。   归焰身边的朋友都知道他喜欢白酩月,自从白酩月回国之后,估计归焰是失去了一次就想明白了——犹豫就会败北,真男人就该勇敢出击——所以他毫不犹豫地对白酩月展开了大胆的追求。   包括但不仅限于,送九百九十九朵玫瑰花,玫瑰花束放在超跑后座,一路跑一路洒下玫瑰花瓣。   星星:乱丢垃圾影响市容!影响后车视线!【星星生气】   高父:……大冬天开敞篷超跑,不冷吗?   高誓:……到了地儿之后,玫瑰花杆上还有花瓣吗?   在拍卖会上以一千三百一十四万,拍下镶钻的跑车方向盘,送给白酩月。   星星:超出了市价三百一十万,够星星换好多好多皮肤了。【星星呆滞】   高父:好像不太美观,没什么收藏价值,但如果改装日常用的话,上面的钻会不会太扎手了?   高誓:……败家子。   和白酩月一起去山路飙车,到达终点后,在山顶上看星星。   星星:因为那天天气不好,所以回来之后一个发烧一个感冒,他们出门不看天气预报吗?【星星疑惑】   高父:年轻人的浪漫,不太懂。天冷了,我和你妈打算去海南旅游,过年前会回来的。   高誓:白酩月的眼睛都这样了,飙车还没出事,真是万幸……行了行了知道了=_=。   这一个月的发展和梦里白酩月一直没答应归焰的追求,直到换了肾和眼角膜之后两人才在一起的发展,相差甚远。   不过归焰的追人方法,和梦里比可差多了,到底是梦境不全还是别的什么原因,在梦里白酩月和归焰两个人的相恋,如果不看高顾笙,称得上一句唯美。   唯一一个在山道赛车的约会,和梦里是相似的,结果却造就了一对苦命鸳鸯,一人高烧一人重感冒,双双进了医院。   在梦里,是两人赛车上了山顶后,一起看日出。放在现实中怎么就变成大半夜赛车,上山顶看星星了?   不冷吗?   高誓左思右想,觉得可能还是因为时间的问题。   在现实中,归焰没有高顾笙存在的顾虑,对白酩月的思念正是最浓、最热烈的时候,加上他年纪比梦中小许多,因此人更冲动、更青涩,所以对白酩月也更热情。   大概是因为归焰的追求实在热烈,白酩月似乎有要答应的迹象。   这俩人打得火热,高誓看完就放心了,只要他们两个人别对自己儿子下手就行。   尊重,祝福,锁死。   不过再看下一份资料,高誓的眉头就又皱了起来。   高誓之前就很奇怪,为什么归焰不出国去看白酩月,明明不过是一班飞机的事情。   之前他以为和“剧情”有关,现在看来,好像不是这样。   归焰在白酩月走后,被家人按在家里关了禁闭。   不知道是因为什么?   归焰因为赛车手的身份,简直是个活招牌,给家里的事业带来了极大的助力,如果不是因为很严重的事情,应该不会被关禁闭才是。   因为归家的关禁闭不仅仅是禁足不让外出,还要被关在漆黑的小房间里反思自身,实在不是好受的惩罚。   高誓觉得这里面有问题,让人继续去查。   处理完这些事情,高誓舒展了一下身体,见夜已深,便准备入睡。   不知道是不是日有所思,夜有所梦,在白天看了归焰的档案,在晚上的梦里,就梦见了归焰。   在梦中的归焰走在一片看不清的虚无中,他走了多久,高誓就看了多久,直到眼前出现一个光点。   归焰冲着光点冲了过去,高誓周围的环境跟着一震,他看见了躺在床上的归焰。   然后梦境就破碎了。   高誓在梦中依旧是清醒的,他觉得这个梦没头没尾,有点莫名其妙,不太像是预知梦,可能只是一个单纯的梦境而已。   高誓在梦中正疑惑间,周遭天地再次变动。   狂风呼啸,日月无光,星辰坠落,天崩地裂。   天空变成混沌的一片,灰蒙蒙的,周围飘荡着烟尘,曾经的琼楼玉宇被虚空裂纹撕碎又吞噬,变成一片废墟。   这里有些眼熟。   像是曾第一次梦到应不解的时候,他往天上飞去,低头看的那一眼,与这里何其相似。   数不清的生灵在哀嚎奔逃,高誓感到一股悲伤与愤怒,大概是在梦中的情绪。   他的身体虚弱不堪,提起最后一口气逆着狂风狂奔,风吹得他面颊生疼,在脸上留下一道伤痕。   终于,他来到熟悉的大殿,看到了熟悉的人。   应不解。   梦中的应不解穿着一身黑袍,上纹金丝云纹,往日梳理整齐的长发随狂风飞舞,那虚空中有一黑色漩涡,望不尽尽头,无数生灵投身此间,应不解身上的灵气,正源源不断地涌向那黑色漩涡。   他看到高誓,露出个释然的笑,“你来了。”   高誓拖着疲惫的身体,却依旧竭力让自己看起来与平时无异。   他笑道,“我比你快,这次是我胜了。”   应不解也笑,“好,是你胜了。”   他喷出一口血来,高誓也跟着喷出一口,两人一身狼狈,却依旧在笑。   高誓一步步走向他,猛地天地再次晃动,应不解支撑不住,那黑色漩涡乍然崩裂成千万碎片。   虚空裂痕如同一张巨口,可怖的吸力自两侧传来,两人瞳孔骤缩,上前一步欲握住彼此,却失之交臂。   高誓眼睁睁地看着应不解离他越来越远,他嘶吼着,像是要将一身鲜血燃尽,却只是徒劳。   梦中的应不解第一次褪去了冷静,他用目光咬住高誓,一字一句地承诺。   “等我。” 第九十二章 高誓:乖,不哭   高誓从梦中惊醒。   他脑海中还回荡着应不解的呼喊, 那一声“等我”仿若穿过层层岁月,跨过重重时空,终于传到他耳畔, 让他一时间分不清今夕何夕。   然而, 很快他便察觉到不对,床边分明有窸窣声响, 高誓猛地坐起身, 却见伏在床头的应不解缓缓睁开了眼睛。   每次他做梦,应不解都会来梦中帮他。   然而,不等高誓松一口气,应不解却猛地翻身而起,他动作利落,宛如看见了猎物的猛兽, 与平时截然不同, 以至于高誓一时失神, 只觉一阵天旋地转。   月光透过薄薄的窗纱,轻柔地披在应不解身上, 顺着他的长发滑落, 吻在高誓的肩头。   应不解撑在高誓身上, 目光中蕴藏着千言万语,仿若那个目光穿破梦境,与他在现实中相逢。   应不解俯下身来, 呼吸纠缠,高誓全身紧绷, 目光戒备, 可心脏分明在狂跳, 让他几近窒息, 现实与梦境重叠,他觉得应不解胸前缺了什么,合该让他扯住,然后狠狠地吻上去。   可应不解却像是看出了他的戒备,止住了身形,应不解那目光中千万情绪尽数收敛,方才的侵略性仿若错觉,应不解纤长的睫毛微动,高誓只觉面颊一凉,便见应不解眼眶微红,落下泪来。   哭、哭了?   高誓心头的异样被挥散一空,他连忙坐起来,应不解的力道全然不像刚才的强劲,被他轻轻拉动。   高誓的脑子乱成一团,他下意识地揽过应不解,像哄乐乐似的,摸摸他的脑袋,又拍拍他的后背,“乖,不哭。”   湿意在肩膀上晕开,高誓只觉心脏酸涩难言,眼尾也跟着湿润。   理智与感情像是被分割成了两部分,理智在分析着,看应道长的反应,他或许也与自己做了相同的梦,或许他们前世真的有缘,但感情却在呼喊、在狂欢、在流泪,不知是为了什么。   或许是梦境耗费了太多体力,高誓闭上眼睛,沉沉睡去,应不解从他怀里钻出,眼尾微红。   他伸手,轻轻擦去高誓眼角的一滴泪,而后将之抱进怀里。   他低低地唤着高誓的名字,像是欢喜地不知如何是好,反而不敢动作,唯恐惊飞了指尖的蝴蝶,最终只在发心,落下轻轻一吻。   ……   临近期末,高顾笙也开始了自习室和宿舍之间的来回往返。   自从温凉进去之后,学生会会长的位置就空了出来,云知意这个副会长以压倒性的优势担任会长之位,学生会任务不少,云知意两头跑,偶尔有顾不上看高顾笙的时候,高顾笙周围就会人满为患。   高顾笙觉得,不知道是不是错觉,自己的吸引力好像越来越大了。   其实高顾笙对自己的情况有点担心,即使是应道长说了并无大碍,他还是担心,倒不是担心自己帅到罪无可赦,引起交通堵塞,主要是怕再发生像上次那样,差点失控的情况。   莫名他觉得,如果真的失控了,结果会很可怕。   他妈的,难道老子有第二人格?   高顾笙苦恼地挠挠头。   但当时的事情他记得很清楚,他隐隐知道,与温炎对峙的时候,与其说是失控,不如说是在危机下被激发了本能——属于自保或是狩猎的生存本能。   高顾笙感受到这个念头之后,连夜爬上网站去搜,“什么物种会把别人当狗”,搜出来“女王”“资本家”“路灯”等一系列乱七八糟的关键词,还误入了奇奇怪怪的网站,小脸通黄地出来,差点就打开了新世界的大门。   我总不能是吸人精气的狐狸精吧?   那我爹是什么?老狐狸精?   噫——怎么听上去在骂人。   高顾笙在心里叹着气,习惯性走到了第一排的边缘处坐定,丰富的经验告诉他,坐在后排容易增加受害的几率。   他翻开课本,对四面八方的视线已经习以为常,很快就读了进去。   高顾笙:在这冰冷的世界,唯有课本能带给我一丝温暖。   直到下课铃声响起,高顾笙才抬起了头,他舒展了一下腰肢,熟练地拒绝了几个同学的搭讪,快步走出教室。   然而这时,跟在他身边的保镖现身,在他耳畔低声道,“小少爷,有个人一直在看你,不是学校的学生。”   高顾笙接过相机,上面的照片异常清晰,简直像是直接怼着脸拍的,高顾笙接过相机,一时不知道是该夸赞保镖们的偷拍技术越来越到位了,还是该向老爸恭喜,离他实现科技帝国的梦想又进一步。   相机上的人带着口罩和线帽,只露出一双眼睛,坐在教室的最后一排。   确实可疑,在教室里带什么帽子。   高顾笙觉得奇怪,干脆地把照片发给了自家老爸,高誓低头一看——霍!熟人。   这不是归焰吗?   他不是正和白酩月打得火热吗?怎么来这里了?   高誓皱皱眉头,转头看向冉秋,扬声问道,“秋子,之前我让你找的,在半年前发生、与交通事故有关、造成伤亡的案件,整理出来了吗?”   冉秋比了个OK的手势,“完事儿了老大!符合条件的一共三百多起,都在这里了。”   “辛苦了。”   高誓俯下身,浏览着文档。   “嘿嘿,说什么辛苦不辛苦的,老大心疼我,过几天的康复训练下手轻点呗?”   冉秋像只可怜巴巴的狗子似的看着高誓,他的石膏再过几天就该拆了,虽然他一直喊着要勤加锻炼,洗清耻辱,但一想到是队长亲自训练,就觉得腿有点哆嗦。   高誓似笑非笑,“放心,为了感谢你帮我整理文档,我会好、好、训、练你,帮你洗清耻辱的。”   出任务追捕艳鬼,五出,五归,一伤。   受伤原因:在追捕过程中,左脚拌右脚,平地摔导致腿部骨折。   冉秋就是这个左脚拌右脚的倒霉蛋。   冉秋看着队长阴恻恻的笑容,吓得连忙转移话题,“队长,你要这些文档有什么用啊?”   高誓看着屏幕,目光微动,“或许能把某些法外狂徒,追捕归案呢?”   光标停住。   ——找到了。   ***   归焰猛地从床上坐起,他剧烈喘息着,环视四周,是熟悉的房间。   身边微凉,只有他一个人生活的痕迹。   他一边单手撑着额头,缓缓平复呼吸,一边快速打开手机文件。   填上重重密码,终于打开。   图库。   这里有上百张照片,全都是高顾笙。   他像是在沙漠中长途跋涉的人,终于遇到了绿洲似的,手指微微打着颤,不断地翻阅着一张张照片,直到终于平静。   “高顾笙……”   梦境中的场景再次浮现,眉眼惊艳的少年看着他,全神贯注,好像他是他的救赎。   不,他本来就是他的救赎。   是他将高顾笙从雨夜捡回家,是他养好了高顾笙的嗓子,从嘶哑恢复原本的清亮,也是他一字一句地念着法语情诗,给他一场在午后窗台上,散发着百合香气的梦。   可是理智又将他拉扯回现实。   他的阿月,是蜷缩在雨夜无人认领的流浪小狗,是无人赏识的美玉,是任他索求的爱宠,是全心全意爱着他、就算被他挖肾夺眼、也只是流着泪为自己辩解的信徒。   他在被丢弃前,充满哀求的眼睛,像被雨水洗过的玻璃珠,专注地祈求他的爱意。   高家的小少爷高顾笙,是加冰可乐的第一口,是蛮横地夺走所有人目光的朝阳,是留不住的火烧云,也是无人能捉住的极光。   归焰狂,但他有自知之明。   高家与归家差距极大,就算是他认真追求,高家都不一定会同意,更不要说像梦中一样,将高顾笙变作自己怀中的囚宠。   可是,他,本来就该是他的……   归焰死死按住剧烈跳动的太阳穴,压住越发剧烈的疼痛。   不甘与懊恼在心中升腾,有什么在叫嚣着,呼唤着。   阿月。   那是他为少年取的爱称。   也是为那少年加上的枷锁。 第九十三章 高顾笙:天台的风好大   闹钟响起, 备注是“和酩月一起去游乐园”。   是了。   原本他与白酩月约好,是要去游乐园的。   白酩月的名字对于他来说,就像是一根救命稻草。   ——对, 我喜欢的是白酩月, 我这么多年喜欢的一直是白酩月,前世也好, 今生也罢, 只有酩月,阿……高顾笙不过是个过客。   这辈子他喜欢的是白酩月,也只有白酩月。   他这样来回想了几遍之后,心里好受多了,连忙起床收拾好东西,匆匆赶往相约好的地点。   在平时, 他归焰什么时候等过别人, 向来都是别人等他, 可放在白酩月身上,他甘之如饴。   他到了片刻, 白酩月也到了。   白酩月今日依旧穿了一身白, 白色总让人觉得清冷, 可当白酩月抬头冲他一笑的时候,便觉得整个冬天都随着这一笑变得温暖起来。   归焰心如擂鼓,当初就是白酩月站在领奖台上, 那洒然一笑,将他深深地吸引住, 自此之后, 一见钟情, 就此沉沦。   “酩月。”   “等很久了吗?”   “没有, 我也才到不久。”   白酩月走到游乐园装点精美的摊位,买了两只冰激凌,递给归焰的那一只,正是他最喜欢的可可味。   “谢谢你陪我了游乐园。我这个年纪,还来这里,是不是有些幼稚?”白酩月舔了一口冰激凌,看着熙熙攘攘的人群,笑道。   归焰扫过他粉红的舌尖,乍得被叫到,面红耳赤地慌乱摇头,“哪里幼稚?我也喜欢这里,本来就是我想来玩的。”   他掩盖什么似的,咬了一大口冰激凌,在初冬季节里,呵出一口白雾。   他们一起在游乐园里疯玩,累了两人就一人拿着一杯奶茶,对碰一下,气喘吁吁地相视而笑。   他们坐在公园的长椅上,白酩月买了一只氢气球,绑在手腕上。   他看着旋转木马上,孩子的笑脸,道,“其实,说来好笑。我虽然对游乐园说的头头是道,但其实我小时候没有来过,你是第一个陪我来这里玩的人。”   他迎着归焰惊讶的笑容,面颊微粉,看起来有些不好意思。   “我妈妈身体弱,爸爸要管家里的事情,鲜有时间陪我出来玩,我哥哥是家里的长子,他身上的担子重,也没时间与我出来。”   “我听班里的同学说又去了哪里,又玩了什么,我也会跟着去看看。妈妈给我的零花钱不少,足够我将游乐园的项目玩一个遍,但是当我到游乐园的时候,看到游乐园里的大多都是三五成群或者成双结对的,我便觉得游乐园好像也没那么有趣了。”   白酩月的话勾起了归焰的记忆,他与白酩月何其相似。   那时候的他也是只有父母给的钱,却没人陪伴,精神上的空虚让他喜欢上了极限运动。后来在对白酩月一见钟情之后,开始尝试了解赛车,又被赛车带给他的刺激所吸引。   看着白酩月侧脸,他胸腔中的心脏跳得越来越快,他知道那是两颗相似的心,在互相吸引。   他几乎就要脱口而出,对白酩月说:以后咱们一起来游乐园,只要你叫我,我随时都在。   然而下一瞬,他却突然想起,似乎也曾对谁说过类似的话。   ……   阿月身形单薄,穿着简单而廉价的衣服,笑容却依旧灿烂。   “嗯,虽然是在福利院长大的,但是园长妈妈也会带我们一起玩。”   “游乐园没有去过,不过我在那里干过一段时间的兼职。”   “福利院里面有一台电视机,虽然有点老了,但是画面依旧很清晰。有时候我们就会围在电视机前面一起看电视,电视机只能收到几个台,不过对那个时候的我们,广告也很有趣。”   阿月有些羞赧地笑了笑,他挠了挠头,柔软的面颊泛起淡淡的红晕。   “我还记得广告词呢。”   “金城游乐园,家人相聚的港湾。”   “我一直很想去那里玩一次,所以找兼职的时候,就在游乐园找了一份,虽然玩不到那些游乐项目,不过我穿着玩偶服装发气球的时候,能看到很多笑得很开心的小朋友,就也觉得这份兼职很有趣。”   阿月说起这话的时候,目光中带着憧憬,他的眼睛亮亮的,全然不似刚捡到他的时候,那副灰败的样子。   归焰那时候,觉得胸口好像被撞了一下,不疼,但说不出的酸涩。   他觉得阿月的笑容好看极了,想让这份笑容在阿月的脸上留存得更久一些。   于是归焰脱口而出,“不就是个游乐园吗?有空我带你去。”   他便看到阿月仰起头,冲他笑了。   他的阿月,容颜绝色,经历的风霜没有让他磨损半分。   他笑起来的时候,让人想起在阳光下大片的花田,漫山遍野的花朵在轻风中摇摆着。   “……阿焰,阿焰?”   归焰一个机灵,从回忆中回过神来,眼前正是担忧地看着他的白酩月。   “怎么了?不舒服吗?”   归焰抿了抿唇,移开视线,“不,没有,刚刚只是想起了些事情。”   于是他们便继续在游乐园中游玩,可是归焰却总是忍不住想起在梦境中,笑容羞赧又明媚的阿月。   他情不自禁地将阿月与白酩月做比较,白酩月虽然没有人陪伴,但是至少父母从没有少过他的零花,阿月却从小在福利院长大,不要说游玩,就连吃穿都贴着最低的线。   可就算这样,他依然是乐观的、向上的,就像是从石缝中挣脱出的小草一样,散发着蓬勃的生命力。   比起阿月,酩月是不是有些太……   脑海中突然蹦出这个念头的时候,他自己都被自己吓了一跳,当时他们正准备坐云霄飞车,因为愣神,险些忘记扣上安全带。   云霄飞车将他们带到半空,然后急速向下俯冲。   周围的尖叫和欢笑声回荡在他耳畔。   他侧头看去白酩月的轮廓,白酩月他笑着,眼睛微微弯起,感受到他的注视,回过头来,曾经让他心驰神往的人就在眼前。   眼前的人,才应该是他喜欢的人。   他为什么要求白酩月像阿月一样?他们本就不是一个阶级的人,酩月是昂贵的珠宝,合该被放在柔软的丝绸上,被人捧在掌心珍藏。阿月不过是路边两块钱就能买到的、用石头打磨出的吊坠,把玩一下图个新鲜也就罢了,终归不能与真正的美玉相媲美。   他和酩月都喜欢极限运动,他们阶级相同,他们有共同话题,知道彼此的想法与念头,一个眼神就明白彼此的心意。   他们才应该是天生一对。   可是为什么他却想起自己曾教阿月学车时,他扶着阿月的手,一点点操纵着变速杆加速,阿月的指尖微凉。   自此之后,每当他去比赛,阿月的目光中,总是充满了担心。   这些情绪被掩盖得很好,藏在微笑之下,让他难以辨识。   又或是他从未真正的注视过他。   直到后来,他们共赴云雨,他下手不知轻重,又一次将阿月弄晕。阿月脸上带着潮红,却默默的流泪,其实他以为是自己动作太过分,将阿月弄疼了。   可是,半昏迷的阿月却伸手轻轻地抱住了他,口中喃喃着。   “我好害怕。”   归焰轻声哄他,问他,为什么会怕,又在怕什么。   阿月的眼泪止不住的落,他只是摇头,被逼的急了,才含着哭腔说,他怕归焰会在赛车比赛中受伤。   归焰听了,只觉得是个笑话,当做玩笑听听也就过了,这件事情没在他心里放过,可是为什么现在又偏偏回想起了?   云霄飞车带给他的刺激远比赛车要小很多,他和白酩月两个人没有丝毫休息,又开始走向跳楼机,他们在游乐园中狂欢,玩遍了每一个项目,最终在夜幕降临时,一起登上了摩天轮。   按照计划,他应该在这里在摩天轮走到顶端时,再一次向白酩月表白的。   可是他透过摩天轮的窗,看着一片灯火明灭,心中想的却是,在上辈子,直到他与阿月彻底撕破脸,也没有带他来。   而那名叫“金城”的游乐园,也早已经荒芜了。   ……   星辰满天。   白酩月与归焰一同往回走,他们静静地并肩走在一起,谁也不说话。   过了许久,白酩月终于说,“归焰。你是不是有什么心事?”   “嗯?”归焰下意识转过头来。   白酩月有些担心,“今天你好像有些……在想什么事情?”   白酩月的笑容,或许是在黑暗中的原因,显得有些暗淡,看得归焰的心抽痛一下。   归焰连忙道,“我只是……只是家里发生了一些事情,我突然得知,还有些不能适应,影响到你了吗?抱歉。”   白酩月与高顾笙有一分相似,就在眼尾。   就是这一分相似,平常不仔细看,其实也看不太出,偏偏让归焰在面对白酩月的时候越来越多次的想起他梦中的阿月。   “抱歉,酩月,我有些事,先走了。”   归焰匆匆离去,他怕自己再看着白酩月,思绪会更加烦乱。   白酩月看着归焰的背影,神色莫名。   ***   时间又过去一个月,离期末考试越来越近了,学校里的气氛越来越紧张。   京大的考试一向严格,而且,今年考生们同时得知了一个消息——这学期出题的是“夺命四天王”,监考的是“魔鬼F4”。   上学期挂在一号天王手中的学子不计其数,成绩一出,哀鸿遍野,这次四大天王齐出,想必定要杀个血流成河,万里京大一片红。   考完一场过后,有学生身边散落着对完答案的草稿纸,狂野地扯开羽绒服的拉链,放声高呼:“我命由我不由天!”   有学生在操场上抱着吉他振臂高喊,“先有高数后有天,老师美如画中仙!万水千山总是情,多给一分行不行!”   还有小情侣就像被王母娘娘隔开的苦命鸳鸯一样,急切地抱在了一起,让路过的单身狗受到了成吨的伤害。   而对于高顾笙来说,区区期末考试,小菜一碟。不过他不紧张,身边却有人拉着他紧张。   周镜看着眼前的政治课本,如临大敌,他谨慎地向高顾笙确认了一遍又一遍,“这些背下来就可以吗?这些需要都背下来吗?必须要一字不差吗?可以用自己的话答题吗?”   这一个学期一半时间都在外面各地的画展飞来飞去,导致孙珺看着眼前的文化课两眼发黑,他埋头苦读,眼底青黑,与之前那个文质彬彬的新晋画师大相径庭。   云知意直接双开,一边复兴一边处理学生会事务,让人有点好奇,她考试答题的时候会不会串线。   “劳动力是特殊的商品……喂?嗯,学分整理的事情不急,到下学期之后再说……劳动力商品的使用价值是……喂?作弊处分?作弊处分具体参照学校校规的第三条,但凡有包庇的,按照同等罪过一并处理……使用价值是价值的源泉……喂?图书馆当然是开放的,天台也……什么?!有学生上天台了?!”   众人齐齐看向云知意的手机。   有学生的声音从手机中传出来,颤颤巍巍。   “老师,天台的风好大,我好害怕……” TAT 第九十四章 高顾笙:知识就是力量!   “我进大学之后, 发现这里和高中完全不一样。”   “每天的课基本都不是满的,有时候一整天只有两节课,其余时间在宿舍睡觉还是出去玩都没人管……吸溜吸溜。”   “没有写不完的作业, 有很多社团活动, 在宿舍玩手机遇到查寝的学长学姐,也不用手忙脚乱地把手机往屁股底下藏……吸溜吸溜。”   众人听着天台上那位勇士的演讲, 忍不住跟着点了点头。   “没错没错, 当初我打游戏的时候正好遇到学长查寝,因为被吓了一跳手忙脚乱地藏手机,结果掉下床,后来导致学长不得不在表白墙发声明,告知大一新生们学生会是不会没收手机的。”   “老兄你摔地上了没事吧?”   “没啥事,区区骨裂而已。”   “卧槽, 那你学长岂不是要愧疚死。”   “他愧疚个屁!照顾我大半个学期而已, 便宜他了。”   “话不能这么说吧老兄, 大半个学期,很可以了。”   “你看看他给我脖子上啃的红印子!消都消不下去, 我大热天还得穿高领!”   “……总感觉中间好像省略了什么很重要的东西。”   天台上悲伤的声音还在继续。   “……高中老师说, 再讲一分钟就下课;高中老师说, 体育老师生病了,这节课他来替;高中老师还说,等我们到了大学就轻松了。”   “高中老师说了这么多, 没一句实话,直到我上了大学, 发现大学真的和高中完全不一样的时候, 我以为高中老师终于说了一句真话, 大学生活舒服地就像热水泡脚。”   “——可是!我万万没想到, 原来我们高中老师一句真话都没有!我当年高考都没有考试周这么废寝忘食过!”   “可是呜呜呜……吸溜吸溜——商品的价值,函数极限连续性,血液的组成……我要复习不完了!”   “我现在连英文歌都不敢听,我怕我一听,就想起背了一个学期的abandon!”   不少人感同身受地窃窃私语。   “高考前能知天文地理,高考后只会阿巴阿巴。”   “我就想知道为什么大一不能考四六级!”   “到底是哪个天杀的前辈说没有挂过科的大学是不完整的?!但凡挂科一次,就会影响到整个大学的大部分评优评先!”   “台上这位是个狠人,到期末了还没意识到,医学生根本不是考试周,是考试月?”   “高数还敢不听讲,我当初就是低头捡了一支笔,然后后面的课就再也没听懂过。”   高顾笙仰头看着天台上的小小人影,别过头问,“道理我都懂,不过他声音为什么这么大?还有那个吸溜吸溜的声音是什么,为什么听起来这么像在吸面条?”   看着缓冲垫已经铺好的云知意松了口气,道,“严肃点!什么吸面条……他好像把广播站站长的小喇叭拿走了,站长的小喇叭被他自己改装过,可以连通整个学校的大喇叭。”   “牛人啊!”   周镜推了推眼镜,解说道,“广播站站长就是那个把饭卡里的余额改成两百万,最终被食堂大妈扭送到办公室的那位。顺便一提,也是他找到了有关吴家的视频,结果被网警顺藤摸瓜,把他的数据库一起端了。”   旁边的兄弟热情地送上最新情报,“那位学长被端了足足十个G的种子,后来被辅导员叫去苦口婆心地劝导平时要注意身体。”   “……失敬失敬。”   考试周气氛紧张,学生们娱乐活动少,有人上天台把学生们都吸引了过来。   有人眼疾手快地拨打了火警电话,随着防护设施布置好,同学们的精神一放松,就忍不住被天台上的学生发表的感言吸引。   说的真他么有道理!这小子该不会是艺术团的主持人吧?   “……我真傻,真的,”台上的感言越发催人泪下,“我单知道大学生活舒服得就像泡脚,没想到泡了十六周,最后两周还要把洗脚水喝掉。”   “现在我只想说一句话——后悔,总之就是非常后悔。”   “如果时间能够倒流,我要对刚进大学的我说三个字——去、学、习!如果要给这三个字加一个期限,我希望是一万年。”   随着重重的一声“吸溜”声,天台上那个身影,往前跨了一大步,这让很多沉浸在演讲中的学生猛地回过神来,大惊失色,喊着不要激动。   “老兄!冷静点!大不了这学期挂科,下学期补考就行了!”   “同学!你想想你的网盘!想想你的浏览记录和没清理的垃圾桶!再想想你没格式化的手机!”   正当众人绞尽脑汁地安慰着天台上的同学,后方的消防员和心理专家也即将就位的时候,就见那位同学深深地……向大家鞠了个躬。   众人:???   “我的演讲到此完毕,谢谢大家!”   随着台上学生的潇洒起……哦不好意思没起来,他被消防员当场按倒在地。   就这样了,他还在大声地告诫学弟学妹们,“我们是行为艺术社的社员,此次演讲主旨为给予广大师生柔性劝导,珍惜光阴,好好学习,切莫浪费时间!”   “另外对我们社团感兴趣的学弟学妹们,欢迎加入,有意者请拨打我们的社团电话,13……”   其之敬业,令闻者伤心,见者落泪。   小喇叭在仓促之间没有关,依然在尽职尽责地播报着天台上的互动。   “你小子!你你你……你他妈吓死老子了!你上天台就上天台,你还端着碗牛肉面干什么?!”   “老师息怒!我端牛肉面主要是因为下午要考政治,怕吃酸辣粉这种重油重辣的闹肚子。”   “哦,原来是怕闹肚……你怕个鬼啊!这是重点吗?!我问你为什么一边吸溜牛肉面一边上天台!”   “这不是因为怕学生们期末压力大做出点冲动的事情吗,所以我就先一步做出冲动的事情,告诫学生们不要冲动,这叫柔性劝导。”   “顺便,因为我下午考政治,为了节约时间,所以我就把午饭的时间拿出来演讲了,演讲完正好吃完去复习。”   紧接着,同学们同时听见了喇叭中传出的“砰砰”声,经验丰富的学生很快就听出了那是老师卷成筒的教案,敲打在脑阔上的声音。   “我让你柔性劝导!我让你柔性劝导!”   伴随着天台勇士挨打小狗一样“嘤嘤嘤”的声音,渐渐恢复冷静的老师终于发现,小喇叭还没关。   老师镇定自若地拿起小喇叭,对学生们道,“大家有学习压力可以通过跑步运动、以及找辅导员聊天等方式缓解以及发泄,不要向这位同学学习,也不要因为压力大做出冲动的事情,考试可以考很多次,但生命只有一次。”   “另外,特别警告行为艺术部,不要再做出这种事情,记过一次。”   老师以及行为艺术部,特别是那个天台同学,对消防队队员们再三道歉。同学们看着收起的缓冲设备,纷纷松了口气。   天台同学没想到自己的这次天台演讲会惊动消防队员,连连鞠躬道歉。   正当众人打算该吃饭吃饭该复习复习的时候,却突然听见天台上传来石破天惊的一声“卧槽”,紧接着,一只鞋子就呈抛物线状,直直地冲着底下围观的人群砸了过去。   事情发生得太快,众人都没反应过来,看见飞来横鞋,大家第一反应就是躲避,这一躲中间就空出了一个空地,鞋子落在地上,弹了两下,落在一双脚边,众人刚想看看这个没反引过来的可怜学生是谁,就倒吸一口凉气,一股寒意从心头起,冻得他们僵在原地。   那唯一一个没躲开的人,正将一把剁骨刀从包里抽出。   剁骨刀犹抱琵琶半遮面地半遮半掩,露出的一半闪着森森寒光,让人一看就知道,这是开了刃的剁骨刀,绝对不是什么模型。   拿刀的人穿着围裙,围裙上还有早已干涸变黑的血迹,散发着令人不不适的味道,他头发蓬乱,双眼无神,嘿嘿傻笑,疑似精神有问题。   一开始同学们只以为他是后厨的工作人员,谁能想到,他竟然在人群中悄悄拔出了一把剁骨刀?   他想干什么?   他能干什么?   众人感到一阵恶寒,想逃,却又不敢激怒他,只好缓缓地后退。   凶徒见被发现,也不再掩盖,干脆将包一扔,把剁骨刀整把露了出来。   这把刀的木质刀柄,都被血染成了黑色。   消防队员们迅速拿起武器,想要制服凶徒,保护师生安全,可谁能料到,凶徒却像是突然之间发了狂,前一秒还在傻笑,后一秒就杀气毕露,冲着学生们冲了过来!   顿时,尖叫声划破整个校园,云知意竭力保持冷静,尽可能地疏散同学,避免踩踏事故,一抬头却看见高顾笙撸起了袖子。   云知意瞳孔骤缩,低吼,“小笙别冲动!他有刀!”   是,高顾笙很能打,但是那个人手上有刀,还是锋利的剁骨刀!   高顾笙却摇了摇头,神秘一笑,“放心吧云姐,我不会冲动的,咱们要用知识的力量武装自己。”   “什……”   “走你!”   高顾笙吐气扬声,用力一甩,云知意就见一方形物体直奔凶徒而去,只听一声砰然巨响,凶器滑落,凶徒缓缓仰面倒地。   众人被这突如其来的变故惊得目瞪口呆,高顾笙镇定自若地捡起自己厚如板砖的精装硬壳《一千题》,后知后觉地发现大家都在看自己,他突然觉得自己这个时候好像应该说些什么。   高顾笙于是以专业卖课老师的拍照姿势端起书本,单手握拳,微笑点头。   “知识就是力量。”   ……   这个精彩纷呈的中午,随着上课铃响起的声音,终于落下帷幕。   凶徒被制服后,被迅速送往派出所,消防队员们本以为这次是虚惊一场,没想到京大如此客气,为表歉意还给他们送了个绩效带回去,一群人神情恍惚,大为震惊。   调监控显示,那个凶徒中午时走了近来,看得众人冷汗直冒,正是期末期间,学生们的注意力全都集中在课本上,不要说旁边有个人走来走去,就算是有人被成绩刺激到聚众大跳社会摇……这个还是会被注意到的。   总之,同学们的注意力都分给了亲亲课本,祈祷平时被自己冷落的数妃、英妃等后宫佳丽,再爱自己一次,没精力再分给旁人。   这时候凶徒要动手,学生们在这个肌肉壮硕的凶徒面前,就如同手无缚鸡之力的小鸡仔一样,没有丝毫还手之力。   好巧不巧,天台同学这时候开始发表演讲,把同学们从课本中唤醒,四下交流,凶徒异于学生的装扮与气质让不少学生都把注意力放在了他的身上,凶徒反而没办法悄无声息地拿出剁骨刀。   后来凶徒的刀太亮,反光正好让天台同学看到,多亏了他的慷慨解鞋,提醒了众人,这才没有酿成大祸。   学校给天台同学记了一功,不过功过不抵,这名同学还是被记了一次过。   让凶徒见识到知识的厚度的高顾笙,自然也被记了一功。   不过,就在众人往教室走的时候,高顾笙却微微皱眉,环视一圈。   “怎么了小笙?”   “没什么,可能是我看错了。”   他总觉得,好像有人在看着他,难道又是归焰。   然而问自己的保镖们,却被告知,归焰这次没有来。   难道是错觉?   高顾笙心生疑虑,给高誓发了消息。   【老爸,好像有人盯上我了。】   ……   收到高顾笙消息的时候,高誓正在科室训练队员。   “老、老大,我要死了,再跑下去真的要死了。”   冉秋在跑道上跑着,队里养的乌龟鄙夷地看了他一眼,从他身边超车而过。   高誓冷酷无情,“还有两圈,跑完休息。”   这时,他手机一响,收到了高顾笙的消息。   高顾笙简单地将今中午的事情与高誓说了,高誓将消息看了一遍,又看一遍,本能地感觉这件事有问题。   他当即联系了刑警大队,目前路行之还在A市出任务没回来,管事的依旧是鹿副队。   “今天中午送来的那个吗?确实有点奇怪,我们初步怀疑他精神方面有问题。”   “看看他过一段时间会不会喊冤,以及表现出类似人格分裂的症状?好,有问题我联系你。”   高誓挂上电话。   其实这一个月期间,高顾笙过得很平静,没有像前几个月那样,不停地遇到渣男,他就像是一个普通的大学生一样生活,也不知道是因为剧情的蝴蝶效应把渣男们扇飞了,还是时间没到。   不过高家的身份,确实能有力地让某些不怀好意的人望而却步,比如在梦里那些对高顾笙不怀好意的老总们,哪里还敢开以高顾笙为主角的不和谐派对、举办多人运动大赛,他们现在不仅自己捧着高顾笙,还抡圆了皮带,告诫自家的小兔崽子们,看好自己的裤腰带,不要有什么坏主意。   毕竟,高誓以与高父完全不相符的暴君手段,雷厉风行地告诫了几个有花花肠子的老总,在商场上差点让对方天凉王破后,老总们满头冷汗地把曾偷偷找人偷拍得来的照片销毁了。   这几个人都是圈里有名的色中饿鬼,在高顾笙的身份暴露前,有人找人偷拍高顾笙照片,有人试图联系他威逼利诱进行包养,高誓以百倍奉还,告诉他们,高家的小少爷不是他们能觊觎的。   高奶奶笑眯眯地说,自家孙子很有霸总天赋,这天凉王破的劲儿,要是放在追媳妇儿身上,也不至于单身到现在。   结果前脚高奶奶刚说完,就见后脚高誓拿着想对高顾笙下手的几家企业的违法犯罪证据,把这群法外狂徒给举报了。   能在一起聚众开不和谐派对的老总们,手底下怎么可能是干净的,偷税漏税、逼良为娼都是轻的,重的被查出产品品质问题,直接监狱一世游,到最后,在商场被高誓放过的张三们,还是天凉王破了。   高奶奶一听,直呼好家伙,言情霸总玛丽苏转法治频道,《霸总爹地天才宝贝》转《今日说法》。   除此之外,高誓的科技王国也初见雏形,当初从厉陌尘手里抢的那块地,被早有准备的高誓规划成了一座宏伟至极的科技展览宫殿,在这里,会全免展现高家的高科技产品,并向众人科普科技的发展史。既可以展示高家产品,又可以当做一个科技展览馆来看。   等到铁路铸成,这里定然会扬名万里。   但凡有眼睛的,都能看得出这个科技展览馆的前景,由此看出高誓的能力。   高家五代都身体康健,高父这个高家掌权人正值壮年,高誓这个接班人未来可期,还听说高家的小少爷在学校里成绩极其出众,目前看来,除非高家作大死,否则哪怕是一群人坐吃山空,都能吃上个几十辈,谁会想不开对高顾笙动手。   还有那不信邪的小辈,鬼主意一个接着一个,心道别的不说,如果是自己魅力惊人,让高家小少爷爱的要死要活,那高家的怒火可发泄不到自己身上吧?说不定还能借东风让家族起飞。   结果有那正面示爱的,一见高顾笙的脸就失了魂,原本还说要把高顾笙娶回家,现在口口声声说自己要入赘,给高顾笙做小也没关系。   他家是一脉单传,气的他爸妈把人拖回家往死里揍,被揍得鬼哭狼嚎也没改口,之前桀骜不驯最讨厌学习的中二青年,现在再医院还能望着窗外念两句诗,什么“一见顾笙误终身”,什么“两情若是长久时”。   你问我他为什么在医院?   当然是被他爸妈打的啦。   和他一样症状的还有好几个,一起进了医院当病友,有时候还会因为高顾笙到底是属于谁的大打出手,导致这几人的伤势一直没好。   一般这时候,小护士就会冷酷地用一句话把拆家的二哈们封印。   “别争了,高顾笙连你们的名字都不知道呢。”   还有那曲线救国的,想了破主意,找小混混堵人,想来个英雄救美,结果高顾笙战力太高,三下五除二把小混混撂倒。   还有个倒霉蛋,把真的小混混认成了自己雇的那一批,结果被人来了个敲诈勒索挨揍一条龙。   倒霉蛋捂着脸,气急败坏,“你们知道我是谁吗?!我可是复家二公子!”   小混混们哈哈大笑,“复家二公子很了不起吗?那你知道我们是谁吗?”   “你、你们是谁?”   “呸!不知道你bb个屁!爷爷们打完就走,管你是谁家公子!给我打!”   ……最后还是去而复返的高顾笙把人撂倒,把被打成猪头的二公子拖了出来。   虽然没有英雄救美,但是最后的结局是美人救猪头,结果也是一样的。   倒霉蛋哭的要死要活,说非高顾笙不嫁。   他爸妈死活都想不明白,这高家小少爷怎么还能让好好一中二青年,变成老嫂子。   你问我为什么没有对高顾笙强取豪夺的?   想走法制路线的那一群,当然是都被高誓给送进去了,从禁欲系男神,变成了进狱系男神经。   至于那些想对高顾笙使小手段的,全都被高顾笙自动忽略,正常追人的全都被钢铁直男高顾笙给当做了突发情况,高誓看着保镖报上来的记录,从一开始的“哈哈哈这下不用担心乐乐被骗了”到“乐乐这辈子真的能找到爱人吗”再到“算了,爱怎么着怎么着吧,儿子这情商没救了”。   殊不知,别看高誓对高顾笙的情商痛心疾首,他自己也没好到哪里去。   自从他的身份暴露之后,在高誓作为高家少爷露面的短短几次中,他经历了图书馆偶遇,马路偶遇,咖啡店偶遇。   遇到了拿不到书的娇小少年,演绎穷苦自立小白花的戏精富二代,试图把水泼到高誓身上吸引注意力的笨手笨脚大狗狗。   奈何高家除了高爷爷这个异类之外,都是一脉相承的木头,面对没有威胁的小心机,直接略过。   娇小少年试图吸引高誓,帮自己拿书,高誓奇怪地看他一眼,爬上了拿书梯。   伪装成穷苦却独立小白花的富二代试图假装被高家司机撞,然后在高誓拿钱赔偿的时候,喊出“我才不要你的臭钱”,以博得关注。没想到车上不仅有行车记录仪,还有与高誓商量事宜的鹿副队,让鹿副队完成了史上最快的一次出警,   试图把水泼到高誓身上的大狗狗,不知道为什么自己的手一抖,反而泼了应不解一身,望着看起来又茫然又可怜的应不解,和一边心疼应不解一边生气的高誓,大狗狗百口莫辩。 第九十五章 高誓:泪奔   总而言之, 虽然高誓和高顾笙的生活,放在别人身上堪称鸡飞狗跳,不过鉴于这俩人完全没有被打扰到的感觉, 因此也称得上是平静和谐了。   所以这次, 高顾笙说到学校发生的事情,让高誓十分警觉。   他嘱托了鹿副队, 仍觉不安心, 想了想,干脆起身去找应不解。   应不解越来越粘高誓,若是之前偶尔还会在家里自己点外卖吃,现在直接抛下了自己师父,刮风下雨都要跟着高誓去单位。   可怜空巢道人只能独自住在三层大别墅里,吃着薯片炸鸡, 喝着奶茶可乐, 连个说话的人都没有, 只能打打游戏看看小说,用家庭影院上演“全军出击”。   异管局的异警们, 由于工作特殊, 所以在异管局开设了专门的家属室, 如果异警出任务,家属无人照看,可以送到家属室中, 而上班期间也可以将家属带到家属室休息。   应不解就在家属室里面。   高誓推开门,就看见面无表情的应不解身边爬着一群小家伙, 正排排坐看着电视, 应不解头上不知道被谁带了一个小猪发箍, 看起来又喜感又可爱。   高誓忍俊不禁。   大家听到开门声, 齐刷刷地往这边看过来,应不解当即眼前一亮,从身上撕下两只小家伙放在沙发上,向着他走来,高誓恍惚间看见了幼儿园放学,看见来接自己的家长的小朋友。   “应道长,有件事想麻烦你一下。”   高誓将高顾笙身上的事情简单说了,而后道,“……所以,道长能不能去刑警大队那边看看那凶手,身上有没有什么古怪?”   应不解点点头,然后把高誓的手捧起来,往自己脸上贴贴。   这么久,高誓已经习惯了应不解出门前的亲近,然而每当手背触碰到温热柔软的肌肤时,却依旧忍不住一阵心悸。   应不解将他的手放下来,一本正经道,“片刻便回。”   而后就凭空消失了。   恰巧,此时他听到了黄杉的声音。   “队长,小冉训练完了?”   “没,我下来找应道长有些事。”   黄杉的女儿也在下面的家属室。   黄杉女儿今年五岁,非常乖巧可爱,家里有孩子的同事见到她,都忍不住说,果然有些孩子生下来就是为了报恩的。   黄杉的女儿名叫黄依依,取自“昔我往矣,杨柳依依”一句。相比起黄杉只能说是端正清秀的面容,黄依依很是漂亮,肤白如雪,眸子黑亮,简直像是冰雪铸就的雪娃娃。   看见黄杉,画画的依依站起来,小跑向黄杉,黄杉眉眼弯起,蹲下身将依依抱起来,“依依今天上午做了什么?”   “老师教我们画公鸡和太阳,下午不上课,圆圆老师就把我们接回来啦。”   依依将手中的画展示给黄杉和高誓,高誓看了一眼,为了不伤害孩子的自尊心,默默地别过头去。   怎么说呢……   依依这画,是不是属于抽象派不清楚,反正画的是挺抽象的,要不是依依说那是大公鸡和太阳,高誓还以为是橘子和烟花。   高誓实在是想不明白,黄杉身为他们小队绘画天赋点满的犯罪画像师,生出来的女儿怎么就一点都没遗传到他的天赋。   这幅画,黄杉看了也只能苦笑,“你这画画天赋,还真是和你……”   他后半句话,消散在风里。   或许,黄杉想起了依依的母亲。   其实高誓曾猜想过,或许黄杉那从未提起过的爱人,就是他进入异管局的原因。   黄家父女俩说着贴心话——主要是依依在说,黄杉微笑着听着,依依这个看起来文文静静不喜欢说话的小丫头,遇到自己的爸爸,就好像有说不完的话——高誓的事情已经完成,便打算回去,看看冉秋这小子练的怎么样了。   没想到,这时候,一个意想不到的人影出现在走廊前。   飞羽。   高誓与飞羽的第一次见面可算不上愉快,不过毕竟是以后要合作的对象,彼此之间又没什么深仇大恨,也没必要揪着不放。   一向眼高于顶的飞羽见到高誓,有些别扭地,率先点了点头,便是打招呼了。   高誓回了个招呼,就见飞羽往自己这边走过来了。   “那个……咳。”   飞羽看起来别别扭扭的,“你们队那个黄杉在哪里?”   在上次吴家的事件中,飞羽和黄杉破冰了,在高誓出差的一个月期间,这俩人的关系突飞猛进,常阳说有次他出任务回来,还看见飞羽和黄杉一起往异管局走。   银羚和高誓见面的时候,还说起过这件事,不过在银羚的口中,飞羽和他们说黄杉的情况比较少,每次提起来,要不就是“那个老男人笨死了,要不是我,他就要变成鬼怪的肥料了”,要不就是“黄木头为了感谢我,送了我一个木雕,丑死了”。   某人一边说木雕丑,一边挂着木雕故意往他们面前晃,足足在他们眼前晃了半个月。   飞羽这嘴,和金刚钻碰一下,金刚钻都能裂开道口子。   在银羚的口中,飞羽好似那救人于水火的超级英雄,每次都逮着一个人救,画面描述中充满了古早小言既视感,如果非要描述,那《傲娇冰山的迷糊小甜妻》可以一战。   高誓听完之后,抖了抖自己的鸡皮疙瘩。   而在常阳冉秋几人的眼中,黄杉和飞羽就像是老父亲带叛逆的儿子,要不是黄杉脾气好,还真忍不了飞羽这张破嘴。   另外,那个小木雕本来是黄杉给自家女儿做的幼儿园作业,飞羽走过去瞅了瞅,一副勉为其难的样子收下了,黄杉想说给他的谢礼不是这个,被飞羽误以为是要反悔,一向骄傲的飞羽哪能受得了这气,他横眉竖目,怒气冲冠,把木雕——往怀里一揣,接着就飞走了,那模样简直像后面有鬼在追。   黄杉只能找高顾笙重新带他再刻一个。   不过据高顾笙说,黄叔叔的雕刻技艺真是突飞猛进,第二个比第一个好看多了,不知道飞羽看到了会不会炸毛。   高誓敲了敲自家儿子的脑袋,让他放尊重点,至少在讨论飞羽的时候加一个尊称。   高顾笙从善如流改口,不知道飞羽叔叔看到了会不会炸毛。   高誓想到自家儿子,就想起依依很喜欢爸爸刻的小木雕,天天抱着不撒手,反正体积也不大,黄杉干脆编了条绳子把小木雕当吊坠给依依挂在了脖子上。   难道自己那看热闹不嫌事儿大的倒霉儿子,今日就要预言成真了?   高誓指了指家属休息室,“黄哥在里面陪孩子,你可以稍微等一会。”   谁知原本还别别扭扭,面颊带着可疑红晕的飞羽,一听高誓的话,不可置信地问,“什么?!他有孩子了?!!”   飞羽的脸更红了,但高誓觉得,这两次脸红应该不会是因为同一个原因。   好巧不巧,此时,家属室的门一开,黄杉抱着依依走了出来。   “依依,你……”   “黄杉!”   飞羽气急,绑着小辫子的红绳都跟着一甩一甩,“你有孩子了?!”   黄杉被这么迎头质问,目光茫然,“飞羽啊……嗯,对,我有孩子。”   他像每一个炫耀自己孩子的老父亲一样,往上颠了颠自家宝贝女儿,向着飞羽道,“这是我家孩子,叫依依。”   他说这话的时候,看向飞羽,目光莫名,高誓只能读出一层期待。   飞羽眼尾赤红,“你都有孩子了,你、你还……”   他勉强定了定神,追问道,“你和孩子的妈妈……感情破裂了?”   不等黄杉开口,依依就抢答道,“不是的!爸爸说他最爱妈妈了,爸爸妈妈都最爱依依了!”   依依撅着小嘴,看起来对眼前这个质疑她父母感情的怪哥哥非常警惕。   飞羽闻言,被压下去的火气瞬间爆炸,“你都有爱人了你还来……我做什么?!”   方才因为黄杉的动作,依依胸前挂着的小木雕掉出衣服外,在胸前一晃,接着就被飞羽的目光捕捉到了,气急败坏地低吼,“你还送别人木雕!木雕还、还比送我的更完整!!”   飞羽气的耳边羽毛和眼尾鱼鳞都跟着炸起,要是高顾笙在现场,肯定要惊讶地感慨——飞羽……叔叔的头看起来大了一倍!   飞羽说完,不等黄杉等人反映,就把自己的小木雕狠狠往地上一摔,接着就跑远了。   目睹了一切的高誓久久不言,他看向黄杉,艰难地问道,“黄哥,你……你怎么着他了?”   还有,飞羽刚才是不是哭了?眼圈都红了。   这得受了多大的委屈,都不知道几百岁的人了,怎么和个小屁孩似的泪奔了? 第九十六章 高誓:南无加特林菩萨   高誓看着黄杉, 黄杉看着高誓。   半晌,高誓扶额叹了口气,“黄哥, 我觉得, 这里面可能有什么误会。”   黄杉苦笑,“小孩心性。”   他低头四下看了看, 在角落里将小木雕捡了起来, 依依惴惴不安地问,“爸爸,依依是不是做错事了?”   黄杉摸摸她的脑袋,“你没错,是那个爸爸和那个叔叔有误会。”   “嗯!”依依把毛茸茸的小脑袋蹭在爸爸的颈窝,“那爸爸和叔叔要快点和好哦。”   这个角度的依依, 似乎有种莫名的既视感, 高誓脑海中灵光一闪, 隐隐约约似乎触碰到了什么,此时手机铃声却突然响起。   “道长, 怎么?”   “那人身上附着一只鬼。”   ***   高誓匆匆忙忙赶到灵管所的时候, 应不解正坐在沙发上喝茶。   喝茶倒是没什么, 不过应不解被安置在首位,银羚小队围着桌子围成一圈,时不时往应不解的面前放些零食瓜果, 不知道哪个人才,还摆了个果盘放在应不解面前, 感觉应不解面前就差三炷香了。   高誓刚赶到, 银羚就眼前一亮, 伸手把高誓按在了应不解身边的位置, 没等反应过来,面前的果盘和茶水已经摆好,银羚把烟往高誓面前一递,“高哥,请。”   得,这下子三炷香也有了。   高誓脸一黑,“你们在干嘛?”   银羚嘿嘿直笑,“多亏了你们,帮我们证实了鬼上身的可能。”   人体天然有屏障,阳气可以掩盖鬼怪身上的阴气与鬼气,灵气虽在复苏,却仍不充足,导致灵警们的阴阳眼只能看到空中游荡的鬼怪,却无法看破人体屏障,之前无论是偷牛粪的老师,还是撕作业的小偷,都被怀疑有鬼上身,却无法证明。   就连空渺道人,要看高誓的命数,也要付出极大的代价。   然而,这次应不解却将上身的鬼抓了个正着,刑警大队秘密联系灵管所,银羚正好巡逻到附近,于是便看见,应不解徒手将鬼从凶徒身上抓了出来——现在不能说凶徒了,应该说是受害者。   受害者是失踪了一周的屠宰场屠夫,也亏了他阳气旺盛,杀猪所形成的煞气冲淡了鬼气和阴气,否则普通人被鬼附身一周,早就出事了。   就算这样,受害者也陷入了昏迷,银羚等人看过,恐怕至少要修整一年时间,阳气才能慢慢恢复。   高誓问道,“有头绪了吗?这鬼为什么会附身在他身上?”   受害者一身煞气,也不是附身的好选择。   说到这里,玄玉的面色沉了下来,“鬼被操控了,用的是茅山养鬼术。”   茅山在古籍确实有记载,玄玉的门派在灵气复苏前曾推测过,如果“鬼怪”不是怨气和执念的复合物,而是如同上古时期记载的一样,是人的死魂,那么茅山道术是可行的。   如今灵气复苏,鬼魂得以在世间停留,茅山道术已经完全可以修炼。   但茅山传承已经断了上千年,大家都以为没有后人了,怎么还冒出来一个能熟练应用养鬼术的人?   银羚咬了一口苹果,腮边鼓起一块,“我们比对了灵气库中记录的,现存的灵气,没有类似的,这说明这人要么是与应道长一样,久居深山,要么是刻意隐藏自己。”   国家队灵警的待遇非常好,同时对愿意协助出任务的玄门人士们也非常友善,只要不是心术不正的人,基本都愿意加入灵警,就算是不加入灵管所,也愿意登记灵气进行注册。   这些年刻意隐藏自己的玄门人士,多数都是有所企图的。   有试图复原上古血祭法的邪道人——邪道人因为胆子小,加上社区普法教育普及得好,没敢用人血祭,想了想反正都是血祭,什么血应该都差不多,所以就去买了不少鸡鸭鱼猪牛羊,结果因为动物尸体摆的太久了,臭了,被邻居投诉后被抓获。   邪道人被灵管所抓走后,痛定思痛,放弃血祭,转而开了一家养殖场,养羊。   他立志要用一把刀杀够一万只羊,以血祭刀,目前还差五千八百只。   有觉得自觉天命不凡,立志拯救世界的中二少年——中二少年翻到家族流传下来的修炼法门,并成功掌握,担心国家发现后会把他拉走切片,于是整天心惊胆战,一边小心翼翼摆摊算命,一边东躲西藏,最终被城管以无证经营当场抓获。   念在中二少年从未害过人,加上确实有几分能力,国家特招他为临时刑警,如果试用期合格,将正式聘用他。   中二少年这才知道,曾经他东躲西藏赚的钱,还没临时工的工资高。   还有例如廖子兔这种用邪术害人的,冒头的都被灵管所直接处理了,其中不乏修炼没到家,用邪术害不死人,干脆抗刀亲自上阵,恰巧银行的押运车路过。   这位邪修用□□证明了,在不繁荣发展阶段,修仙体系干不过科技树。   押运车满仓来,满仓走。   现如今,看这名养鬼人的举动,明显属于第三类型。   高誓当即就想到了当初以鬼控制高顾笙的人。   难道是……章天师?   高誓按按眉心,将猜测说了,同时强调,这只是个猜测。   高誓对于梦中的章天师并不了解,他只知道当初高顾笙与章天师的相遇如同小言小说一样梦幻,穷苦却依旧自立自强的残疾少年,在雨夜,在家门口,捡到了一个受伤昏迷的男人。   高誓不知道过程,只知道事情的结局,与小说天差地别。   面对这名在暗处的敌人,高誓有些头疼。   如今高顾笙被应不解加了很多层封印,随身带着好几枚护身符,不用担心鬼上身的问题。   身边跟着三名保镖,加上他自己的身手,遇到像屠夫那样被鬼上身的人,也不必担心。   高誓担心的,是章天师会直接用玄门手段对他下手。   高顾笙引灵之体被封印,没办法动用丝毫的灵气,若是要解除封印,解除的下一秒方圆万里的鬼都会心有所感,向着高顾笙的方向狂奔而来。   高顾笙根本没法修炼,而且被封印体质之后,没法动用灵气,也就不能激发符纸,所以他身上的护身符全是防御型的。   遇到直接施加己身的玄门手段,该怎么办呢?   银羚像是看出了高誓的苦恼,问道,“高哥,你家乐乐身上有没有对付鬼的符纸啊什么的?技术部那边研究出了新东西,你要不要看看?”   高誓闻言,眼睛一亮,“好。”   ……   “所以,这就是你们研发的东西?”   高誓黑着脸看着眼前的加特林。   技术部对高誓的到来,给予了极高的礼仪,由部长亲自讲解,身后还跟着一群技术宅,高誓总觉得他们的目光过于热切,像是要迫不及待地炫耀什么东西。   “这可是我们的得意之作!”部长非常热情,“哪个男孩子没有一个玩枪的梦想,我相信没有男生会拒绝我们武器的外观的!”   “道理我都懂,但是为什么要在上面刻菩萨的图案?”   部长一脸兴奋,“这是因为我们采用的是佛门超度鬼怪的思路,枪管上刻的是菩萨的图案,管口有超度经文,子弹都是特制的,我们许诺,每一颗都被佛门大师开过光!”   “……佛门怎么没把你们赶出去。”   “而且我们改造了管口,原本加特林一分钟只能发射600课子弹,现在可以发射一千颗!就算是不会用枪的也可以轻松掌握,三百六十度无死角防护,把厉鬼全部超度!”   你们在技术部还真是屈才了,国家武装部需要你们这样的人才。   “而且最重要的是,这些子弹只对鬼怪有效,对人体无害,所以可以放心扫射,不用担心伤及无辜!高队你想象一下,等鬼蜮开启,你扛着一挺加特林,所到之处,佛光普照,功德无限啊!”   好家伙,南无加特林菩萨是吧?   高誓捂着额头,“想法不错,但是这么大一把加特林,我怎么带出去呢?”   部长神秘一笑,“别担心,我们还有日用小巧的款型。”   部长猛地掀开身后的绒布,满墙枪械尽入眼,不知道的还以为进了武器库。   他双手张开,一副“这是朕打下的江山”的自豪模样,他身边围观的科员们同时露出了相似的表情,动作神同步,简直就像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   列在墙上的,大到小型火箭筒,小到袖珍手木仓,凡所应有,无所不有。   所有的武器上,都刻着菩萨的头像,菩萨们的脸正对众人,堪称佛光普照。   高誓觉得,自己可能近期都不会接去寺庙的任务了。   “……挺好,有没有外观不这么张扬的,要低调一点的。”   部长连连点头,“当然有!考虑到顾客对外观皮肤以及特殊需求,我们还推出了情侣款!”   这东西还能有情侣款??   眼看着,部长就拿出了另一挺加特林。   上面刻着的菩萨换成了如来。   高誓:…… 第九十七章 高誓:卵生?胎生?   部长热情地对高誓推销着他们的武器。   高誓看着满墙的菩萨和佛祖, 沉默了半晌,决定每一样来上一个。   虽然外表一言难尽,但是好歹杀伤力够, 对吧?   部长见高誓如此配合, 乐的嘴差点没开到耳后根,甚至用上了敬称, “高队, 您的儿子和您为我们的研究事业提供了非常多的实验素材,所以您的第一次购物,我们将会为您打九折。”   高誓掏卡的手一顿,“你们研究这些武器……和实验素材有什么关系?”   实验素材?那不就是邪神那几个混账吗,这几个人明明是被送到研究所的,怎么又和技术部扯上关系了?   部长苍蝇搓手, “我们研究的毕竟是针对鬼怪的武器嘛, 没有实验对象哪行, 所以我们就带着新研发的武器,将他们作为敌方进行试验。在研发过程中, 多亏了他们几个——尤其是那个编号104号——提供的支持。”   “别的鬼怪哪怕是用弱化的武器, 来上一发子弹也就散了, 这个104不一般,可以挨很多发,而且还可以自动修复。”   “104……邪神?”   “对, 就是那个自称邪神的老鬼!嘿嘿,不瞒您说, 虽然国家给我们批的经费挺多的, 不过有些东西我们想研究, 经费还有那么一点点紧张, 卖出这一批武器,我们就又能进行新项目了。”   也就是说,他所买的每一把武器产生的利润,都会变成打向邪神的子弹。   ,高誓当即就把购买量翻了一倍。   绝对不是因为什么想要报复,绝对不是,只不过是有钱任性罢了。   ***   深夜。   今天有个任务耽搁的时间久了,出完任务已经是深夜,黄杉急匆匆地往家属室赶,悄悄推开门,依依就趴在桌子上面,睡着了。   黄杉轻手轻脚的将女儿抱起,依依在他怀里翻了个身,将脸埋在了他的颈窝里面,想来是感受到了熟悉的气息,没被惊醒,反而睡得更沉了。   黄杉摸摸女儿的脑袋,细心地将他的小脸转到自己颈侧的阴影处,轻轻地关上家属室的门。   怕将女儿吵醒,黄杉没开走廊的灯。   这条走廊他走过很多次,闭着眼睛都能知道出口,可是今天晚上的走廊却和往日有些不一样。   他踏到走廊的一刹那,浑身寒毛竖起,他迅速贴到墙壁上,隐匿身形,手腕一翻,一只钢笔从袖口滑落,握于手中。   在空荡荡走廊中,回荡着细碎的脚步声。   他没有开灯,是因为他的眼睛经过灵力的强化,格外敏锐,他怕灯光让依依惊醒,所以刻意没有开灯,那外面那个人,又是因为什么没有开灯?   他轻轻地将依依放在走廊的暗门后,然后贴着墙壁,悄无声息地走上前去。   从他的角度,能看见一抹灰白,在地上轻轻蠕动着。   就是现在!   黄杉冲出拐角,手腕翻转,钢笔尖锐的笔尖在窗口的月光下,闪过锐利的光。   抬头的一刹那,黄杉正巧与那人对上了目光。   他一惊,然而身体已经刹不住车,于是那尖锐的笔尖便抵上了对方的动脉。   四肢纠缠,肌肤相贴,对方看着是格外冷清的人,体温却比常人更高,摸上去竟然有些烫手。   黄杉恍惚一瞬,连忙后退一步,道歉道,“抱歉。”   眼前这人,正是飞羽。   就在刚刚,飞羽像只大耗子似的趴在地板上面   “你来这里做什么?”   “我来这里做什么?关你什么事?”   飞羽倒是没被黄杉的动作惊到,从始至终也没做出过防御的姿势,倒是他的脸上还带着恼意,细细看来倒像是下午的气一直生到了现在。   他像个赌气的小孩子似的,把头扭到一边去,不去看黄杉。   黄杉大脑中灵光一闪,他从怀里掏出白日,被飞羽扔在地上的那个小木雕,“你是在找这个吗?”   飞羽看到小木雕,眼睛都瞪大了,他下意识地想伸手,可是又想起来自己在对方面前扔的木雕,现在伸手就拿多没面子。   于是飞羽有骨气的将手握成拳。   “别人不要的东西才给我……我怎么可能会来找这个的?你不要自作多情!”   飞羽的伪装显然非常糟糕,他时不时的往黄杉的手上瞟一眼,要命的是还自以为非常隐蔽   黄杉哭笑不得,他伸手去抓飞羽的手,飞羽意思意思挣扎了一下,没挣开,便任由黄杉将他的手指掰开,然后将小木雕放进去。   “谁说是别人不要的?这个给你了,就是你的。”   飞羽听见这话,看起来有点高兴了,但他还是扭着头不肯看黄杉。   “你、你女儿脖子上挂的那个,比我这个可精致多了,你敢说我这个不是用来练手的?”   “这个……”黄杉还真不敢说。   飞羽等不到回答,猛地扭过头来睁大眼睛,眼看怒气又要燃起来,黄杉苦笑,“你这脾气还真是……”   “我原本想送你的,是别的礼物,不过见你喜欢这个,所以就把这个送你了。”   黄杉解释, “原本我想送你的,是一根钢笔。”   飞羽的目光顺着黄杉的面颊向下走,一直走到了黄杉的手上,那里正握着一支钢笔。   钢笔上沾染着很浓的黄杉的气息。   “这只是、是送我的吗?”飞羽的脸有些发烫,好在在黑暗中什么都看不出来。   黄杉毫无所觉,抬手看看,“不,这个不是。这一支笔是我用的,用了很多年了。”   黄杉手上的钢笔已经有些掉漆了。   “哦。”   飞羽又恢复了面无表情的样子,好在不再是气鼓鼓的了。   飞羽别别扭扭地道,“行了行了,我才不会在乎这种东西。你是来接你家小孩的吧?你刚刚把她放哪儿了?”   黄杉走两步,从暗门后面轻轻抱起睡得安安稳稳的女儿。   小女孩的脸睡得红扑扑的,像红苹果一样可爱。   飞羽一边从心底觉的这小女孩又可爱又让人想亲近,一边想着她是黄杉和别人的爱情结晶,就打心眼里觉得难受。   “你倒是挺疼爱她的。”   黄杉摸了摸依依的额头,然后将她抱得更舒服一些。   他笑得很温柔,“当然啊,依依是我的宝贝女儿,我不疼她疼谁?”   飞羽说话酸溜溜的,“哼。你不是还有一个你爱的要死要活的爱人吗?”   黄杉脸上的笑容稍淡,他定定的看着飞羽,“对啊,我很爱我的爱人。”   “他们两个,是我生命中不可或缺的部分。”   他说这句话的时候,被隐藏在衣服下的银色印记又开始发出微弱的光芒。   那光芒似乎拼命想飞向飞羽,可是飞羽身上就像是有一层无形的屏障一样,将柔和的光芒挡住了。   飞羽看着黄杉,就像喝了两坛陈醋一样难受。   他的目光这么深情,如果目光看的是……   飞羽咬咬牙,不再去想。   他看看那个小女孩儿,心里挣扎了一下,然后伸手,道,“这小孩儿倒挺可爱的,我送她一个护身符,遇到危险就会激发——你可别多想!我就是单纯觉得这个小孩有眼缘,可不是因为你。”   黄杉一愣,有什么在他脑海中一闪而过,可是还未等他理出头绪,就见飞羽的指尖点向了依依的眉心,飞羽指尖散发出白色的光芒,这些光芒触碰到依依眉心的刹那,一枚白色的印记在依依眉心浮现,这印记倒像是一只展翅的鸟儿。   飞羽浑身一震。   他猛地看向黄杉,“她的妈妈是什么人?为何有我鲲鹏血脉?!”   鲲鹏血脉者,眉心都会出现一枚印记。   黄杉看着他,神色莫名,缓缓道,“其实,准确来说……不应该叫妈妈,应该说,孩子的另一位父亲。”   飞羽瞳孔骤缩,他第一次在黄杉提及他那神出鬼没的爱人时,对上了黄杉的目光,清晰地看到了黄杉眸中他觊觎已久的、令人心动的爱意。   他就是一块榆木疙瘩,也能看出来这些爱意哪里是给那个未出现过的爱人,分明是给他的。   是给他的……   飞羽的脑子中乱成一团,他感觉有什么人在他耳边低声呢喃,像念经似的将他的思绪扯成一团棉絮,他想听清这些声音,想看清眼前一闪而过的画面,可是未得其果,只有头痛愈演愈烈。   在一片混沌中,一个念头渐渐变得清晰——   他挣扎着,问:“难道她身上的鲲鹏血脉……来自于我?”   说出这句话的刹那,飞羽的眼睛闪过一道白光,又归于黑暗,这是由于过度疼痛而导致的暂时性失明。   黄杉欣喜的笑容还未来得及完全绽放,就凝固在脸上,他惊慌失措地扑向了飞羽,飞羽眼前彻底陷入黑暗,重重倒地。   “冬雪?!冬雪——!”   ……   黄杉扛着飞羽冲向了大厅,没过多久,银羚小队与高誓小队尽数围在了黄杉的身边。   一道不可置信的声音划破寂寂深夜——   “我擦?!依依的妈妈是飞羽??!”   “什么?依依还是卵生的?!”   “我勒个去!你孵蛋孵了五年?!!” 第九十八章 高誓:是吗?   黄杉二十四岁的时候, 从街上发现了脏兮兮的飞羽。   那个时候的飞羽大概是因为刚闭关结束,记忆还没有完全恢复,所以脑子里一片空白, 什么都不知道, 流落街头。   黄杉发现他的时候,他正在小巷里面, 周围围着一群小混混。   黄杉虽然长得瘦弱, 但从没缺过锻炼,这几个社会青年组成的小混混团体还不是他的对手,于是他把小混混驱散了,把飞羽带回了家。   飞羽在黄杉家里一住就是一年,这期间他们日久生情,灵肉合一, 黄杉甚至已经带着他去见过了自己的父母。   可是就在一年后, 飞羽突兀的失踪了, 而在他们的床上,留下了一枚硕大的蛋。   “蛋?什么蛋?有多大?”   银羚好奇地追问道。   黄杉想了想, 拿手比了半米左右的高度, “形状有点像是放大的鸡蛋, 通体雪白,上面有银色的花纹,长度大概在半米左右。”   用手触碰的时候, 黄杉能感受到一股血脉相连的温暖。   他甚至能感受到蛋壳下面的生命,感觉蛋壳是在跳动着的。   因此, 他便买了一个恒温箱, 想帮助这枚蛋孵化。   里面的小生命在呼唤着他, 每当黄杉工作结束之后, 都会将手碰在蛋壳上,他感受到蛋壳里的小生命冲他贴过来,就像是在撒娇的小动物。   在最开始,蛋只是一颗看起来长得有些大的蛋,可是渐渐的,它开始自己动了。   蛋壳坚硬异常,它会自己咕噜噜地从恒温箱滚出来,滚到黄杉的床上,黄杉就只好抱着一起睡,就像在孵蛋的鸟儿。   五年之后蛋壳破裂,从里面诞生出了一个小婴儿,就是黄依依。   春去冬又来,时间又过了五年,黄依依五岁了,而黄杉也寻找当年的恋人,找了整整十年。   他没想到,与恋人再次相遇后,恋人却已经完全不记得他们之间的曾经,他呼喊当年的昵称,却被误认为是骚扰。   应不解说,有鲲鹏血脉且正在觉醒的人,分为两个阶段,“鲲期”和“鹏期”。   在鲲期,他们将会闭关沉眠,接受来自血脉传承的记忆,在鹏期则会清醒过来,在人间历练。当这个循环反复九次的时候,他们就会彻底觉醒血脉记忆,能完全发挥来自血脉的力量。   然而,在这个过程中,每当鲲鹏血脉拥有者结束一次闭关,他们都会忘记之前的“鹏期”记忆,这些记忆会随着时间慢慢地复苏,时间大概在一年左右。   在鲲鹏的觉醒期,不能点破鲲鹏血脉继承者的记忆,需要他自己慢慢地回忆,这样,他们才能更好地掌握血脉力量,所以黄杉便一直强忍着,没有说出他们曾经的经历。   可是方才,飞羽终于像是记起曾经的事情了,还问出了“依依是不是他孩子”的话,没想到下一秒却不但没有恢复记忆,还昏倒在地,把黄杉吓得现在手还在发抖。   他们匆忙刚来,对飞羽的情况一筹莫展,还是等应不解到来看了看,说飞羽身上出了点问题,而后便带着昏迷的飞羽来到了空着的会议室检查。   正说着,应不解从房门中走出,众人纷纷看过去。   应不解径直说道,“他体内有一个封印,封住了记忆。”   “什么封印?应道长,那您能解吗?”   黄杉连忙追问。   应不解摇头,“不记得了。”   银羚苦恼地抓抓头发,绷带都被他抓地炸起,“飞羽被封印了记忆?什么时候的事情?他自己一点感觉都没有,难道是唯一一次在外闭关时候的事?”   飞羽因为情况特殊,所以闭关都是选择在总部,唯一一次意外,是他在出任务的时候“鲲期”提前,不得已在山林中闭关。   灵管所见他久久未归,差点以为他已经身死。   应该就是那一次,他闭关后走到了小巷中,然后被黄杉救走。   这封印到底是鲲鹏血脉特有的,还是别的什么原因,谁也没法断定,唯一一个可能知道的应不解,爽灵不全,记忆也不全,也束手无策。   偏偏飞羽在回到灵管所后,慢慢地会想起了除黄杉外所有的记忆,导致整个灵管所、甚至就连他自己都没发现,他的记忆碎片缺了一块。   应不解又道,“飞羽醒来后,可能会因为封印的原因,记不起在昏迷前的事情。”   黄杉张了张嘴,他想说什么,最终只是抿唇点了点头。   过了片刻,飞羽终于重新醒来,他揉揉疼得一跳一跳的额头,然后走出了房门。   出了门,他便一眼看到了空档走廊中的黄杉。   飞羽脸微微一红,别过头,别扭的问道,“我怎么在这里?”   也因此,他没看见黄杉眼中从小心翼翼的期待到失落的过程。   黄杉勉强勾起唇角,笑道,“你刚刚有些不舒服,晕倒了,所以我把你架过来了。你现在还有哪里不舒服吗?”   飞羽有些奇怪地感受了一下周身,皱眉道,“没,我没觉得哪里不舒服,但我当时好像确实是失去记忆了。”   “没有不舒服就好。”   飞羽看着黄杉的笑容,心口闷闷地发疼。   不知道为什么,他总感觉自己忘掉了什么东西。   什么……很重要的东西。   ***   高誓回到家中,看见空渺老人难得在做正经事情。   这家伙前两天天天炸鸡薯片配可乐,连脸都肉眼可见得圆了一圈,今天却看见他久违地穿上了道袍,手里拿着罗盘,脚下踏着八卦阵,面容严肃,念念有词。   高誓看了一眼,觉得他可能在干什么重要的事情,没插手,转而招呼应不解来吃水果。   应不解剥开一个橘子,尝了一口,眼前一亮,剥出两瓣递到高誓嘴边,高誓自然张口咬住。   “好甜。”   应不解便再没往嘴里送,而是看着高誓吃完了,就掰两瓣递到高誓嘴边。   高誓手下不停,利落的将西芹切成小段,与鸡蛋一起快炒,这边又将已经腌制好的猪肘子送进烤箱。   投喂完毕,应不解拿起菜刀,低头看看盆子里那几只水灵灵的西红柿,一阵虚影过后,西红柿每一颗都均匀地分成了八份,乖巧地躺在了盆子里。   他将盘子端给高誓,两人一个切菜,一个炒菜,虽皆不言语,却默契十足。   高誓端起盆子,看看里面的莴苣片,每一片厚度和长度都一模一样,不知道的还以为是机器切割好的成品,他笑着问道,“道长,你之前是练过剑法刀法之类的吗?”   应不解眨眨眼睛,想了想道,“似乎,有点印象……有人教过我。”   他老老实实地回答,“记不清了。”   高誓觉得有些遗憾,没能参与到应不解的过往。如今只能等着那不知道什么时候出现的机缘,将应不解的爽灵恢复,好让他表白心意。   这时,客厅中传来急促的脚步声,就算是在开着抽烟机的厨房里面,也能听得清楚。   高誓擦拭着菜刀,回头一看,果然就看见空渺道人三步并作两步的往这边大步走来。   “老头子,小心点儿,当心你的老腰。”   “什么事这么急急糟糟的,你都这么一把年纪了……”   “我算到小应爽灵的线索了!”   “什么?!”   高誓险些将菜刀掉在地上。   空渺心满意足,一副长辈的样子训斥高誓。   “这么点儿事就急急躁躁的,都这么一大把年纪了还学不会冷静。”   高誓菜也不炒了,“老头子,别卖关子了,你快说,线索在哪里?”   空渺道人道,“显示是在A市,再详细的就没有了。”   A市……   高誓一愣。   乐乐这次去的,就是A市。   ***   高顾笙在放寒假之后并没有第一时间回家,而是和高誓打了个招呼之后,去参加志愿活动,这次志愿活动的地点就是在A市。   前一阵子,A市出现了连环失踪案,调动大批警力前往,民警刑警武警异警灵警……凡是能想到的警种都有。   警方在A市开展调查,顺藤摸瓜,抓了好几伙人贩子,还直接捅炸了在A市的老巢,总算是把A市给抓清净了。   刑警大队的路行之外调已经接近三个月了,而高誓小队的大熊也在外面,从夏天开始就没回来。   任务的详细信息,在结束之前当然不能外传,不过倒是知道,警力已经被调走了大半,至于去何处,更详细的就不知道了。   总之,经过长达两个半月的调查,A市别说人贩子了,就连小偷都不敢露头了,生怕一伸手,就被海量的警察淹没。   就是因为这样,高誓才敢放手让高顾笙去A市。   ……   “云姐,咱这次怎么安排?”   云知意翻出备忘录,“这次咱们先下村,去看望孤寡老人,时间是三天;帮助街道宣传基础健康知识,时间是半天;然后……”   云知意林林总总说了五六条,听得几人头皮发麻,孙珺苦笑道,“居然有、有这么多条吗?”   云知意摊手,“你们可知足吧,多少学生想抢这个志愿活动还抢不到呢,这次的志愿活动能把两个学期的志愿活动分给拉满,一年之内都不用再愁活动时长了。”   说起活动时长,高顾笙就忍不住想起了自己被厉陌尘给搅黄的清洁街道志愿服务活动,当即在心里给厉陌尘扎了一次小人。   这次的志愿活动是校级活动,所以来A市的同学来自不同的专业,一共组成了一支大概有十几人的小队,云知意是小队队长   他们坐在火车上,分成三组。   从上车之后,周镜的脸色就不好看,整个人蔫了吧唧地靠在座位上面,脸色惨白,手里抱着一个呕吐袋。   他有气无力地问,“云知意,咱们学校,不能把交通设施给、给换一换吗?”   云知意轻哼一声,把清凉油给周镜,“学校能报销路费就不错了,你还想换交通工具?”   高顾笙倒是精力旺盛,他鲜少出门,头一次坐火车,整个人都很兴奋,从上车开始就左看右看,一直没闲下来。   他扬扬头,看见另有个女生单独坐在座位上面,没和大部队坐在一起。   他拍了拍云知意问道,“那个女生怎么没和大家坐一起?那边不是还有空位吗?”   云知意看了一眼,有点苦恼,道,“她是文学系的齐巧,她和她女朋友吵架了,现在正一个人生闷气呢。”   要是因为别的事情吵架,她还能劝一劝,小情侣吵架还是让他们自己解决吧。   这对小情侣,一个人坐在走廊这边,一个人坐在走廊那边,分别朝着窗外扭着头,一副死不相见的样子,看起来气鼓鼓的。   小情侣吵架的事儿,能别管还是别管。高顾笙摸了摸鼻子,刚想把目光收回来,就看见坐在齐巧身边的那个老大娘,乐呵地拿出了几个橘子,给自己剥了一个,又给坐在同一张桌子上的几人分了分。   齐巧拿到橘子,有礼貌地道谢,不得不说,在气味混杂的火车上闻到橘子的清香,确实是一件令人开心的事情。   那老大娘慈眉善目的,应该是独自坐火车,她穿着一身常见的花粗布衣服,看起来像是从村里往城市赶去看亲戚的。   高顾笙耳朵灵,他听了一耳朵,这大娘确实是从村里往城市赶,原因相当狗血。   他们村的一个姑娘家里重男轻女,十六岁的女孩就要卖给村口五十岁的瘸腿老光棍,给弟弟攒钱凑彩礼。   这姑娘有志气,凭自己的努力跑出了村子,并且扎稳了脚跟,没想到那对父母听说女儿过的好,就携家带口到大城市里面骚扰姑娘,让她拿钱给弟弟买房。   老大娘这次去就是赶过去给姑娘撑场面的,这个老大娘在村里的地位很高,她说话女孩父母怎么着也得给几分面子。   八卦谁不爱听啊,齐巧也忘了自己在生气了,听得津津有味。   末了,那老大娘还和齐巧聊起来了,两人简直像是一对忘年交似的,一见如故。   老大娘看着小姑娘之前心情不好,又问她不是和男朋友吵架了,齐巧说不是男朋友,是女朋友。   她本以为老人家年纪大,接受不了,但是老大娘面色依旧,轻声细语地道,“女孩子也是你对象啊,小俩口有什么说不开的。”   她劝着齐巧和她的女朋友和好,说了一些劝导的话。   其实老大娘和齐巧说话声音算不上大,但是高顾笙的听力实在太好了,这声音直往他耳朵里面钻,他看看云知意几人,他们就没听到老大娘和齐巧的对话,心里叹了口气。   老大娘和齐巧聊得很投机,在老大娘的安慰下,一对小情侣又和好如初了。   齐巧对面那大哥好心地给齐巧女朋友让了座,让这对小情侣面对面坐着,你一半我一半地分着橘子   火车到站,此时距离A市只剩两站了。   周镜频频地往车外看,简直恨不得直接跳下去。   高顾笙注意到那老大娘也站起了身,似乎要下车,她大包小包的,带的东西不少,齐巧看见了便好心地起身,帮她将大包裹从座位底下拖出来,把老大娘往火车出口送。   然而,那老大娘快下车的时候,却一把抓住了齐巧的手腕,大声道,“巧丫头,你不是说好了要和奶奶回去,不离家出走了吗?你怎么不跟奶奶一起走?”   那老大娘全然不是之前那副轻声细语的模样,这嗓子嚎的,直接把半个车厢的人都吸引了过来。   老大娘的声音还在继续。   “你都这么大了,都该嫁人了,还学城里人玩离家出走那一套!你卷了你爸妈的钱,他们辛辛苦苦攒下的一整年的庄稼钱都被你给带走了,你看看你穿的这身衣服,你再想想你在地里的爹妈,你这孩子简直没有心啊!”   话音刚落,车厢中的人们的目光就看向了齐巧,齐巧的家境不错,穿的都是名牌,登时不少的目光就带上了鄙夷,有几个想出手的好心大哥也将手缩了回来。   齐巧简直惊呆了,她用力地甩着手,可是这老大娘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力气大得惊人,她干枯的手就像是一把铁钳似的,紧紧的抓住她。   齐巧这时候哪还能不明白,她这是遇上了拐卖妇女的团伙。   她一边奋力挣扎着,一边喊道,“你是谁啊?我根本不认识你,你们是不是一群人贩子?”   齐巧的女朋友原本想扑上来,可是却被坐在身边的,铁塔似的壮汉堵住了去路,被抓着扣在了位置上。   老大娘痛心疾首地说,“巧丫头,你大名叫齐巧,你现在在京大读文学系……你不认我们也就算了,怎么还污蔑奶奶是人贩子呢?”   她对齐巧的信息如数家珍,原本还有疑虑的乘客们听着老大娘的话,心里的疑虑也被打消了不少。   有人还是跟着帮腔,“小姑娘,这就是你的不对了,如果是你不认识她的话,他怎么对你的信息说的这么清楚啊?你就乖乖的回去跟你爸妈低头认个错。你的外头倒是享福了,你爸妈在老家受罪,你难道就不愧疚吗?”   齐巧的女朋友低吼,“放屁!她是我女朋友!她爸妈都是大学教授,怎么可能在受苦!”   那老大娘抹着眼泪说,“你不想上学,好,那回去就不上了。你爸妈不就是看着你整天只知道和那些不三不四的人玩说了你两句吗?你用得着离家出走吗?你就为了这么一个不男不女的东西和你爸妈犟嘴,还和她私奔。”   有人附和着,“就是,喜欢女的就喜欢女的呗,你跟你爸妈好好说说不就完了吗?用得着这么干嘛?你爸妈也是为了你好。”   压着齐巧女友的那个壮汉也抹了把眼泪,说,“妹子,哥知道你心里委屈,可是小混账勾着你偷家里的钱,又勾着你离家出走,实在是不像是个好东西。我刚刚还看见她对你动手动脚的,你以为你是你俩都是女的,你就不会吃亏吗?妹子,听哥一句话,你喜欢女的就喜欢女的吧,但是不能是这个人!。”   他又放软了语气,“哥回去开导爸妈,你别在外边瞎逛游了,回去看看爸妈吧,他们想你想的眼睛都要哭瞎了”   几个“好心人”站起来,一边劝着齐巧,一边暗暗使劲儿推着她往外走,他们拉扯着,就要将齐巧带走,而那个铁塔似的壮汉身边也出现了几个男人,他们将齐巧的女朋友抓住,就要带着下火车,一边走,一边还说着,“臭丫头,敢对我妹妹下手……”   云知意见齐巧两人即将被带走,人贩子的表演时间结束,第一阶段的拖延时间随之结束,当即在群里发了个“开始”,接着猛地起身,叉腰怒道,“这是和我们一起来的同学,你们几个是谁啊?我们都见过她亲戚,你们几个我们根本就不认识!”   就在此时,高顾笙熄灭手机屏幕,暗中比了个OK的手势。   报警完毕。   列车长通知完毕。   为了不让这两个姑娘被惦记上,他们必须要尽可能地将这伙人贩子一网打尽。   这个车厢里的人贩子分工明确,数量不少,有的随声附和,有的警惕放哨,单靠他们很容易在混乱中让两个女生受伤,现在他们的任务就是尽一切可能拖延时间。   随着云知意起身,小队同学跟着纷纷起身,七嘴八舌地为齐巧和她女朋友作证。   “就是啊,你们就是一伙人贩子吧,这可是我们同学。”   “齐巧他爸妈都是大学教授。我们怎么没见过有你们这一群亲戚?”   “说齐巧是你们家闺女是吧?那我问你,齐巧穿多大的鞋码?说不出来了吧?”   ……   老大娘傻眼了,她见这小姑娘孤零零的自己坐在位置上面,只有个小女朋友作伴,本来以为是个好下手的,谁知道人家是跟着小队来的?   这“哐哐哐”站起来的,放眼望去,足足有十几个人。   他们常用的伎俩,就是一个打探信息,三四个引导节奏,三四个打手,两个放哨,用人海战术把女孩在公共场合直接绑走。   谁能想到啊,对方的人比自己这边还多!   足足有十几个年轻力壮二十来岁精力最充沛的年轻人!   一群人脸色难看,当下也不去拉齐巧了,那老太婆之前看起来腿脚不利索,现在窜的倒是比兔子都快,跑到了火车站外,众人纷纷伸长脖子往外边看,担心这人跑了,还有不少热心的乘客,七手八脚地将几个露出端倪的壮汉按到在地。   很快,众人就看见老大娘惨白着脸,一步一步地向火车的方向退过来。   往前一看,霍!火车站被警车包围了!   就连那几个火车站接应的,也被一起逮住了,如果老大娘跑到车上去,就会发现前后左右坐着的全是警察,迎接她的将是一副银镯子。   也不知道这些人是走了什么霉运,正巧一车民警巡逻,巡逻到火车站,接到报警后一脚油门一分钟到岗,再加上火车站本来蹲守的刑警,足足三车警察将火车站包了个密不透风,就算是老大娘插着翅膀飞上天上去,也有办法给她拽下来。   一刚刑满释放不久的小偷,脑门上出了一层冷汗,心道今天是什么日子,得亏自己没动歪念头,要不然这刚出来就得进去。   ……   人贩子们被带走后,云知意安排分成两组,她陪着这一对倒霉的小情侣去警察局做口供,另外一群人则收拾大包小包去往附近的宾馆。   本来的打算是今天直接去村里,但是做完笔录之后,会错过今晚的最后一班大巴车,所以一行人决定就近休息。   都是年轻人,在最初的后怕过后,随着而来的就是兴奋,正好是初生牛犊不怕虎的年纪,他们一边在餐厅中吃着饭,一边说笑着。   然而,高顾笙却没有他们这样子的好心情。   墨桦给高顾笙倒了一杯可乐“吓到了?”   高顾笙勉强笑了笑,“我小时候就差点被人贩子给抱走,哪里会怕这种场面?我就是觉得有点、有点……心里有点不安。”   他的直觉向来准确,当下便放下筷子,“要不咱们去接一接云姐吧?眼皮一直跳”   周镜也放下筷子道,“我听刚刚进门的人说,有一段路的路灯坏了,很黑,正好是从警局往宾馆最近的那条路。”   墨桦和孙珺也不吃了,四个人便往警局那边走去   周镜给云知意打电话,却一直没有打通。   高顾笙的眼皮越跳越厉害,他按了按眉心,“咱们快点走。”   几人步履匆匆地往前行去,前面果然有一处地方黑的突兀。   路灯坏了,而且坏的不止一盏,放眼望去,竟然一片黑,看不到尽头。   来来往往的行人,看到这边黑洞洞的,胆子小的,就直接绕路了   高顾笙几人向着黑暗中走去。   走了大概有三四分钟的样子,他们听见了呜呜的闷哼声。   周镜脱口而出,“知意的声音!”   在马路两侧是行道树,声音就在行道树后传来。   几个大男生向着行道树狂奔,顺着声音找去,看见云知意被一个壮汉捂住嘴,控制住了行动。   情急之下,周镜也顾不上自己的战五渣的战力,往前冲去。   然而,下一秒,却见云知意嘴里虽然发着挣扎的声音,脸上的神情却极为冷静,只见她两指一分,猛地往上一戳,那一对纤细修长的手指便直直戳向了绑匪的眼珠子。   绑匪根本没料到这看起来纤细柔弱的小姑娘,还有这个胆子,被戳了个正着。   他嘴里发出一声闷哼,云知意趁着绑匪吃痛,直接在绑匪怀里扭了个圈,膝盖往上一提,正中绑匪的命根子。   只听“砰”的一声巨响,那绑匪痛苦地后退两步,双手死死的捂住下面,整个人弓成一只虾米。   在场的男士们见状都情不自禁地夹住了腿。   云知意从他怀中挣脱出来,顺手捡起一根树枝,向下一甩。   身为云家的大小姐,自然学过一些防身功夫。   云知意最出色的,就是剑术。   她不仅是学生会的主席,还是武术协会的会长。   绑匪痛苦地努力的睁开眼睛,知道这次是遇上了硬茬子,眼看前方来了几个男生,将他包围,他们的站位非常分散,其中有两个男生身形纤细,自己的手臂都有他们的大腿粗,看起来瘦弱不能打的样子,便想也不想的冲着那边冲了出去,想先找一个突破口跑掉。   那个个子看起来高高壮壮的肯定不行,一看就是练家子。   剩下那两个,身形都比较纤细。   绑匪的目光自然而然地被高顾笙吸引了,就在这一刹那,他下定了决心——就冲着高顾笙冲,没准还能捞一个极品。   绑匪冲了过去。   绑匪敏锐地发现,在他冲向高顾笙的时候,他旁边几个男生眼神中闪过一丝怜悯。   他背后的云知意,甚至连抬起的树枝都放了下去。   绑匪心中闪过一丝疑惑,但很快就被挥散。   他可是被那位加持过的人,区区一个小男生……   绑匪冲向了高顾笙。   绑匪倒飞了出去。   高顾笙收回踢出去的脚,点了点头,“非常完美的一击!高顾笙选手得分十分!”   绑匪被踹得不知东南西北,原本只是见人太多想跑掉的,此时却动了杀心。   就在此时,脚步声响起,显然是又有人向这边走来,他不由得心中大喜,想也不想,就冲着那边冲了过去。   他从裤腰上拔出了一把水果刀。   看见他手里的水果刀,顿时响起了好几声惊呼声,绑匪一下子就勒住了,刚刚来人的脖子。   这人也不知道是不是被吓傻了,竟然连反抗都没反抗。   绑匪深深地呼出一口气,猛地转身,向他们威胁道。   “小兔崽子们,你们要是敢报警的话,我现在就在他的脖子上开一个口子,到时候他就是因为你们死的。”   他自小身强力壮,走上拐人绑人卖人的路子后,就没遇到过这么憋屈的事情。   他放完狠话,想看他们惊恐哀求的表情,却见他们一个个都神情古怪地看着他,没有丝毫惊慌。   “敢打老子,你们等着,不把你们都做掉,老子就不是在道上混的!”   “……是吗?”   被劫持的高誓,手轻轻搭上他持刀手臂,扭头微笑。 第九十九章 高誓:要用科学的手段解决问题   绑匪觉得自己优势很大。   绑匪A了上去。   绑匪打出了GG。   高誓拖着像死狗一样的绑匪, 带着小孩儿们向远处走去,那里停着一辆白色的面包车,面包车正在原地疯狂兜圈子, 坐在驾驶座上的司机面色惊恐, 脸色被吓得青白,简直不像活人。   应不解站在一旁负手而立。   他身披月光, 衣袂翻飞, 好似下一秒就要羽化成仙。   可是当他看到高誓的时候,那一身锐利的锋芒便收敛了,他走到高誓身边,看起来像是只求夸奖的小动物。   高誓笑道,“很棒,多谢。”   高誓应不解和空渺三人从B市千里迢迢的来到A市, 刚好路过这里, 看见一辆白色面包车鬼鬼祟祟地停在阴影处。   这一片路灯坏了, 那车停得又偏僻,高誓本能觉得不对, 过去稍稍旁敲侧击一番, 对方就露出了真实面目。   原来这司机是个人贩子, 他在这里负责接应他的同伙,他的同伙则去绑架一个小姑娘。   见情势紧迫,高誓便让应不解在这里处理这个司机, 他则前往前方去救那个受害者,没想到给了他这么大一个惊喜。   高誓看向云知意, 道“你是受害者, 需要去一趟警局。”   云知意眨眨眼睛, 她刚从警局出来, 对流程可谓记忆犹新。   这一天之内,因为人贩子的事情进两次警局,这也没谁了吧?   应不解让还在疯狂在原地兜圈子的司机停下,那司机清醒过来,看到了浑身充满着可靠气息的高誓,当即就痛哭流涕的扑了上去,试图抱住高誓的大腿。   不等高誓动手,应不解就先冷着脸将他踢到一边,也没看见应不解是怎么动手的,那绑匪就已经被绳子绑好,昏了过去。   空渺则走上去,将司机和人贩子像绑蚂蚱似的串成一串,师徒俩配合默契,不知道的还以为有什么兼职。   高誓看得一愣,他看向应不解,应不解地低着头,目光是从未见过的冷漠。   他之前还从未看到过应不解生气的模样。   在人的三魂之中,爽灵对人的性格影响最大,应不解爽灵不全,平时表现地比常人更为呆愣木讷。   高誓之前还从未想过这件事情——应不解的爽灵回归之后,性格与现在会不会相差很大?   然而下一秒,应不解似是感受到了高誓的视线,刚才的冷漠好似幻觉,他走过来,分明比高誓还高半个头,此时却低下了头将额头抵在了高誓的肩膀上,模样是说不出的依恋。   高誓下意识地摸了摸他的长发,心里的那一丝疑虑立刻被打散。   他想,可能应不解从下山之后,与自己相处的时间最多,对自己的雏鸟心态比较严重,就像是小动物会下意识的争夺母亲的注意力一样。   ……糟糕,他现在更需要考虑的,会不会是该如何减轻应不解的依赖?万一应不解真把自己当母亲或者是父亲可怎么办?   他想要给自己找一个爱人,不想给乐乐找一个哥哥啊。   高誓胡思乱想间,却听空渺突然道,“小高誓,徒儿,你们过来一下,我有事情跟你们说。”   空渺脸色严肃,高誓心中诧异,与应不解往那边走去,还不忘回头嘱咐几个小孩儿一句,让他们稍等片刻。   空渺随手布下一道隔音结界,“这个人贩子身上有点古怪,我从他身上定位到了,徒儿的爽灵机缘所在。”   “什么?”   高誓一惊。   应不解的爽灵怎么会和人贩子有关?   空渺按了按眉心,道,“很模糊,我看不透,只能断定这个人贩子和爽灵有些关系,并不是直接的关系,中间应该还有什么中介。”   高誓想了想,仰头问应不解,道,“应道长,刚才那个让人陷入幻境的法术,还能再用一次吗?”   应不解点点头,将手指点在了那个像死狗一样的人贩子身上。   人贩子睁开眼睛,原本迷迷糊糊的人,突然睁大眼睛,像是看到了什么极其可怖的东西,他当即跪倒在地,砰砰的磕起响头。   他磕得非常用力,额头与地面接触,鲜血迸溅。   正当几人以为他是做了什么亏心事时,却听他大喝一声。   “请真仙帮我!”   他在幻境之中,当然不会有什么真仙来帮他,幻境也没有丝毫改变,但他却丝毫不见气馁,分明浑身打哆嗦,依旧反复地磕着头,用越来越多的鲜血去祭祀,他口中的真仙。   高誓等人察觉到不对,空渺在自己身上捏了一个法术,走到人贩子的面前道,“你有什么所求?”   人贩子终于得到回应,欣喜若狂,“真仙!求您帮我!我将会带来更多的处女来为您提供极阴之力!”   就在他将这句话说出口的刹那,他的身体突然开始急速膨胀,整个人鼓胀成了一个肉球,眼看就要像气球一样爆炸。   空渺手中连掐法诀,肉球被无形的压力挤压,又慢慢变回人样。   然而,下一秒绑匪的魂魄却渐渐离体,向一个方向飘去。   应不解出手,将他的魂魄一把抓住,重新塞回□□,他手中灵力涌现,将远处的牵引暂时屏蔽,人贩子重重地跌倒在地,面如金纸。   高誓皱眉,问道:“这是怎么回事?”   高誓没有阴阳眼,他想看到阴界的事物,需要借助外力,比如空渺给他的,用符纸卷成的烟。   鬼魂在烟气所过之处,便会在他眼中现出身形。   此时他没有点烟,变只能看到那人贩子突然像一个肉球似的膨胀起来,简直像是什么邪恶组织的在做人体实验。   空渺面色严肃,他道,“看来这人是被人下了禁言封令,说出某个禁词就会死。死后灵□□炸裂,无处寻觅,灵魂则会被召回为奴。”   “他的禁词,或许是‘极阴之力’?还是拐卖少女提供极阴之力这件事?”   空渺皱眉道,“极阴之力这种说法,倒是没听说过……虽然现在暂时将这人贩子的命给留了下来,可是那真仙一日不除,他就只能以这副半死不活的样子存活下去,意识一旦被唤醒,真仙就会发现他的踪迹。”   “徒儿爽灵的线索又断了。”   高誓摇头,收起了手机,道,“那可不一定。”   ……   二十分钟后,一行人来到了警察局。   警察局值班的警察看到云知意就是一愣,“小姑娘,你怎么又回来了?是还有什么补充吗?”   云知意轻咳一声,道,“不,没有什么补充的,我是想……再来送一个人贩子。”   ……   高誓用高级权限调出了A市这段时间连环失踪案的信息,所有的人贩子团体的贩卖最终目的地,似乎都是在东部一个极其偏僻的山脉。   高誓冲着空渺道,“老头子,你再算一卦试试,应道长的机缘是不是就在这里?”   空渺皱眉掐指一算,接着双目一睁,欣喜道,“真的是这里!小高誓是怎么知道的?”   “A市前一阵子出现了连环失踪案,失踪者都是年轻的女子,年龄从14岁到22岁不等,刚才人贩子说他将会抓更多的女子,给那真仙提供极阴之力,看来是和这起特大失踪案有关。”   A市这段时间警力调动,恐怕也是因为搜到了这条线,于是调动警力往东部去了。   空渺点头,“好!事不宜迟,咱们走!”   高誓道,“等等,带上乐乐,我怕他自己在B市不安全。”   空渺深以为然,“也好,那小子的体质太要命了,最好是跟在你身边。”   在高誓几人身边,无论是来明的还是来阴的,都能给他挡住,但要是在B市就不一定了。   上次章天师施法,高顾笙在重重保护的房子里,依旧被鬼上了身,若不是应不解及时赶到,恐怕就要出事,可谓是防不胜防。   至于高顾笙这边,他们这次的志愿活动也没法做下去了。   先不说他们来到A市之后,一天之内就碰上了两次人贩子,单说第二次云知意遇到袭击这件事,就给他们敲响了警钟。   因为经过警方盘问司机人贩子才知道,他们两人是和火车上那一伙人贩子,是一伙的。   被抓走的那几人里面,有他们的老娘,也有他们的兄弟,他们气不过,加上云知意生的漂亮,转手卖出去也能卖一大笔,他们就决定报复。   那一对小情侣从警察局出来之后,感觉A市不安全,就直接定了回B市的车票,连夜走了,正好给他们提供了机会。   虽然警方盘问后,得知他们真的再没有同伙了,但他们的话学生们谁都不敢真的信,学生们不是各个都有云知意的好身手,若是他们遇上了,恐怕真的会遭遇不测。   不得已,一群人只好又放弃了这次志愿活动。   不过,不幸中的万幸是,云知意他们毕竟也是协助警方办案了,云知意作为队长,便向学校提出了时长申请,申请批得很快,毕竟志愿地点是学校选的,学校也不敢让学生们继续呆在A市了,所以暂时学生们不用愁志愿服务时长了。   于是,告别众人后,高顾笙跟着高誓三人,踏上了去东方的道路。   而此时,云知意接起了电话。   “喂?姐姐?”   “去探班?”   “好啊!” 第一百章 高誓:小松鼠   高誓运用权限向总部提出申请, 获取有关A市以及东部人贩子团伙的相关信息。然而,得到的消息却并不乐观。   因为东部多山,而且山势险峻, 鲜有人烟。   为了避免打草惊蛇, 警方不能动用大型的支援设备和武器,这无疑是给他们的探索和搜寻增加了困难。   更加糟糕的是, 这些人贩子团伙手里有自制的土枪。   况且, 东部山脉绵延,地势复杂,据说这里风水不错,之前还从这里挖出过大型古墓,专家推断,在山中应当还有更多的古墓。但是, 由于地势险峻, 树木茂盛, 验证这个猜测非常困难,这些年发掘的古墓数量并不算多。   这也导致, 对东部山中地形的了解很小。   而人贩子们显然在这里居住已久, 对这边的地形了如指掌, 越发加大了搜寻的难度。   不过警方有将他们一网打尽的决心,这段时间全力出击,已经抓获上百人, 然而,令人心惊的是, 这些人并不是团伙的全部。   从他们的只言片语中可以拼凑出, 在他们之上还有更加神秘的高层, 以及数目远胜于他们的低层成员。   被抓到的这上百人, 无一例外,口风特别严密,抓到之后顶级的刑讯专家们竟然都没有从他们的嘴里撬出来他们的大本营所在,而他们的首领又是何等人物。   现在看来,恐怕不是他们口风严,而是他们背后那位真仙给他们下了禁言。不开口,大不了把底牢坐穿,没准儿那位真仙感动于他们的忠诚,还会前来救他们,一旦开口,只有一个死字。   不过到底是顶级专家,虽然审问不出他们的大本营和顶头上司究竟在哪里,却审讯出了一些有关他们计划的信息。   比如,他们为什么选择在A市进行人口拐卖。   这是因为,上面对他们的“目标”做了规定,“目标”必须是A市女子,且要求是年龄在14到22之间的处女。非处女将会被再次贩卖,贩卖到深山中,成为深山中一些老光棍儿生儿育女的工具。   而他们的分组,也极其有纪律性,这次前往A市的贩卖人口队伍,足足有十支小队,而且每个小队在A市拐到人之后就会立刻出市,另一只待命的小队紧接着进入A市,继续搜寻目标。这样子,最大限度减少连被认出的几率。   这种训练有素的拐卖和对“目标”严格的规定让人不由得怀疑,幕后主使会不会是某个□□份子或邪道人士,在进行邪恶祭祀,亦或是境外组织潜入国内,有组织地进行国际人口贩卖。   好在,在警方的大力抓捕之下,A市的人贩子确实已经被抓到销声匿迹了。   也不知道高顾笙他们究竟是倒霉还是幸运,他们在火车上遇到的那一伙人贩子,正是最后一批,他们坐着火车经过A市,是想和A市的最后几个成员汇合,一起离开。   没想到看到那独自坐在窗边的齐巧,那一伙人忍不住心中贪婪,就动了心思想在收手之前再干一笔,没想到就把自己折在了A市,只能大唱铁窗泪,如果不出意外的话,下半辈子也只能在里面过了。   高誓找人准备了四人的野外生存专业工具,调动直升机停在东部附近,几经辗转,终于来到了山林之中。   ……   山脉起伏,重峦叠嶂,绿树成荫。   不得不说,抛开险峻的地势,这里确实是一处不错的旅游场所。   四人的体力都不错,就连体力最弱的高顾笙也曾蝉联多届武术冠军,路虽不好走,倒也算不上什么。   高顾笙最是开心,这里荒无人烟,他不需要戴口罩,也不需要时时刻刻警惕,担心有人对他图谋不轨,有高誓和应不解陪在身边,他终于做了一回无忧无虑的小孩子,好好疯玩了一次。   在山脚下时,高誓向当地人问了山这边的情况,在山里面还有几个村落,顺着这条崎岖的山路往上走,不至于迷失在大山里。   在真正的探险者和旅客眼中,这些村落是不错的补给点和借宿点,然而,在高誓四人的眼中,这却是一条条有关爽灵的线索。   越是偏远的村落和山区,重男轻女的现象就越是严重,因为在这些偏远地区,人力依然是主要生产力,由于男女的生理结构差异,大部分男性的体力和力量要强于女性。   因此,越是偏远的地区,受教育的条件越是苛刻,重男轻女的现象就越是严重,在这些地区,出现换嫁和卖女儿的现象就越多,发生犯罪行为的比例也越大。   高誓他们既然要顺着人贩子这条线索找,就要去接触这些村落。   山脚下的当地人说,山林中的村落所处地界非常偏僻,他们单知道偏僻,却没想到竟然会这么偏僻,高誓四人走了三天,才将将看到第一个村落的影子。   在这三天期间,他们一个人的影子都没看到。   反倒是拿着罗盘的空渺,找到了一处不大不小的墓,空渺用望气术看了看,说里面埋得估计是个王爷,也不知这墓地存在了多久,一点阴气都没有,估计全都消散了。   这墓所在地方不偏僻,也不是什么风水宝地,不知是时过境迁导致的地形改变,还是说这王爷并不受宠,被草草掩埋,总之这个地方看起来与别处并无不同,若不是空渺拿着罗盘靠望气之术寻找,怕是也发现不了。   高誓在这里做了标记,向组织上报了这边的情况。   之前就听说东边的大墓多,没想到他们进山不过三天就碰到了一个,这让高誓不由得猜测,应不解的前世难道是皇上或者王爷?所谓的机缘,难道是指应不解的墓地?   “哎?老爸,前面是个村庄,咱们今晚就在这儿借宿吗?”   高顾笙问道。   今天天色不好,分明白天还是艳阳高照,现在乌云却突然阴沉沉地压下来,像是落雪的前兆,他们最好还是在村落庄借宿一晚。   高顾笙伸着脖子往村落那边看,“老爸,我怎么好像看到有人扛着摄像机啊?”   摄像机?   高誓几人一怔,定睛看去,果然看着有个工作人员扛着摄像机走了过去。   空渺向上一跃,顺着岩壁往上十几米,落在一处平台上,从高处可以看到,这村庄好像被分割成两半,一半是沉寂的村庄,而另一半则是摆弄着摄像机和打光灯的工作人员,人群来来往往,倒像是一个剧组。   高顾笙一拍脑袋,“我知道了,之前萧予圣不是说要拍一部公益电影吗?我看过他们发的花絮,看地形他们选的好像就是这个村庄。”   这可过于巧了。   高誓可不想自家儿子被萧予圣看到,他正想和应不解和空渺商量,要不要再往前走走,找山洞过夜,却忽觉面上一凉,雪花从天而降,不过眨眼之间,雪花便纷纷落下。   雪花越来越密,风也刮起,细小的冰粒打在面颊上生疼,就像是在催促着他们赶紧进村子里借宿。   能见度迅速降低,在这种天气,他们不可能继续行进。   空渺从平台上跃下,他道,“剧组应该是借用了村庄的一半儿的屋子,估计是为了避免剧情泄露,老道刚才看了看,两边村落完全不互通,小高誓别担心,在这借宿一晚,只要别往剧组那边跑,就不会被发现。”   高誓点点头,“乐乐把口罩和帽子带上。”   “好。”   高顾笙从包里把帽子和口罩翻出来。   如果有可能的话,高誓也不想自家儿子成天戴着口罩,可是哪怕没有隔壁的剧组,他也不敢让高顾笙在村子里露脸。   高顾笙的这张脸,别说是男人女人了,就连动物都忍不住心动。   在他们在山林中的这段时间,有不少晕头转向送上门来的小动物,还有只傻兔子撞在了高顾笙的小腿上,撞晕过去,成了一个现实版的守株待兔。   不但如此,还有只小松鼠,仗着自己身子灵巧,一路跟着他们在树林间跳跃,每次高顾笙醒来,都能发现自己旁边的草地上多了几枚松果。   这只红毛小松鼠灵性十足,高顾笙伸出手,那小松鼠就跳到了他的掌心里面,现在还在高顾笙的口袋里呆着呢。   高顾笙在翻包的时候,那小松鼠也随之跳了出来,它左顾右盼,小鼻子动了动,跳到了大树上,等高顾笙把自己的脸全部遮住,雪已经在地面上染了薄薄的一层白,那小松鼠也回到了高顾笙的脚边。   这次小松鼠给高顾笙带回来了一小块野生灵芝。   这一路上小松鼠没少给高顾笙送东西,顺着小松鼠的脚步过去,便看见离他们不远处的一段朽木阴面,长出了两朵灵芝。   灵芝的个头不算小。   “小高誓,雪越来越大了,快点走吧。”空渺呼唤了一声。   “好。”高誓应着,回头看了那朵灵芝最后一眼,心中闪过一丝疑惑。   靠山吃山,靠水吃水,这朵灵芝长在离村落不远的地方,理应早就被摘走了。 第一百零一章 高誓:古怪的村子   走向村落, 刚到村门口,就有一个佝偻着腰的老爷子看了过来,他面无表情, 不知是不是因为风雪让天地都变成了灰色调的缘故, 老人那双浑浊的眼睛看的人有些不安,很容易让人想起乡村鬼故事中, 吸食人精气的鬼怪。   他目光很景警惕, 上下打量了他们一番,用带着浓重乡音的普通话问道,“你们哪来的?”   高誓上前一步,“你好,我们是来观光风景的背包客,看天色不早了, 又正巧遇上大雪天, 所以想在你们村子里借宿一晚上, 不知道可不可以。”   或许是因为高誓身上那股令人信服的可靠气质,实在是太让人安心了, 老人看到高誓之后脸上的表情明显柔和下来, “我带你们去见村长。”   在老人的带领下, 高誓三人穿过村子,往村子中央走去。   这片村子看起来经济水平还算不错。   在村子里,不少房子都是砖瓦房, 房子看起来很新,大概是最近几年新盖的。   只是, 平时在乡下, 大多数人家的大门白天一般是不关的, 这个村子里却是家家户户大门紧闭, 平添了一份压抑,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在警惕着隔壁剧组的陌生人。   有一群小孩儿说笑打闹着从他们身边跑过,看向几人的目光充满了好奇和警惕。   老人大概是看到了自己的孙子,扬声用方言喊了些什么,大概是嘱托孙子早回家。   小孩应了一声。   回答声还飘在半空中,小孩儿已经跑远了。   路上遇到了几个村民,都向老人打着招呼,有老有少,都是男人。   他们穿过一栋栋房子,终于到了一栋看起来最为高大漂亮的房子   老人扬声呼喊,房子里发出一声回应,跟着回应声,从房间里出来的是一个中年男人。   这个男人长得有点富态,不同于路上看见的几个年轻小伙子那一身腱子肉,相比起他们,中年男人更符合古代大地主奸商形象。他一双小眼睛,看向高誓几人的时候,总像是在打量盘算着什么。   男人冲着他们笑着伸出手,两只小眼睛眯成缝,“你们好,我是这个村子的村长,你们是想来我们村子借宿吗?”   高誓点点头,搬出了之前的那一套说辞,“对,我们是背包客,想来这山里拍风景,但是今天天气不好,想来你们村子借宿一晚。”   “我们会给钱的。”   在高誓说出付钱的话之后,村长的表情明显变得更加热情了,“好说好说。我们村子这片风景最好,之前也经常有来我们这边借宿的,有的很喜欢,还在这儿住了好几晚呢,我带你们去看看房间。”   他们跟着村长往外走,在附近,有一栋小平层,看起来颇为精美。   在小平层的对面,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一栋低矮的土房子,没有院墙,只有一道矮矮的篱笆,围出一块菜园子。院子里面拴着一只狗,正在吃着什么东西,看上去血糊糊的。   听到脚步声,狗抬起头冲着他们呲牙,锐利的牙齿上还沾着血迹。   应不解抬头,淡淡地看过去,狗像是看到什么猛兽似的,夹住了尾巴,连饭也不吃了,窜回了狗房子。   那团血呼呼的东西像是什么动物的内脏,被咬的乱七八糟,看不出来。   村长赔笑道,“对面这家的狗看起来凶,不过不咬人的,也算是给这边儿的平层看家护院了,要是有外人过来,他一叫你们也能听见。”   高誓几人都不怕狗,那只红毛小松鼠躲在高顾笙的口袋里面,悄悄露出个脑袋,也冲着狗呲牙咧嘴,那条毛茸茸的尾巴都炸起来了。   进入小平层后,迎面是一个客厅,客厅很宽敞,足够十几个人在里面开会。推开卧室的门,里面的摆设很齐全,村长道,“这边一共是三间房间,你们要几间?”   “两间吧。”   村长搓了搓手,“好说,这三个房间都是七十块钱一晚上,我也不算占你们便宜,平常提供一日三餐的。”   对于民宿来说,这个价钱确实非常优惠了,更不要说这个村子是在周围这一片中唯一一处可以休息落脚的地方。   这栋小平层没有长久居住的痕迹,倒像是专门用来借住的,如果说专门盖了三间房子做宾馆,又似乎太奢侈了。   这里偏僻,来的人恐怕也不多,十天半个月之内怕是也收不到一个客人。他们收的钱也不多,如果专门盖了三间房来外租,什么时候才能回本?   高誓回想起一路看见的场景。   这村子在山上,没有大块的田地,充其量也就是在门前开辟一小块院子,种种日常吃的蔬菜。   那村子里的人是靠什么为生?   有些村子里面,青年人会外出打工,整个村子留下的都是老弱妇孺。   但是在这个村子里,路上遇到的都是男人,年纪从二十来岁的壮小伙,到六七十岁的老人都有,这就证明在村子里的谋生手段可以满足他们的需要,而且足以让他们盖起新房子。   外面的砖瓦房,看新旧程度,相差不多,基本都是在一个时间段盖起的,说明在大概一两年之内,整个村子的人一起发了一次财。   高誓一边查看环境,一边状似不经意地问道,“村长,我看这一片田地不多,你们平时是上山打猎吗?我们路上遇上不少小动物,想吃点野味。”   村长数着钱,“对啊,靠山吃山,靠水吃水。我们之前就是靠打猎和采摘草药卖钱,自从国家不让用枪之后,打猎就越来越难喽。你们要是想吃点野味的话,我去问问谁家还有风干的兔子肉,今天天气不好,想吃新鲜的不好办。”   “前几天还收回来一只野鸡,不过那东西可不好抓,你们想吃的话,得出钱。”   高誓听着村长的话,暗暗皱眉。   他想起离村落不远的那两颗灵芝。   按照村长的说法,这两颗灵芝不可能能长到这么大。恐怕刚成型不久,就要把木头搬到家里,或者不等灵芝成熟直接采摘了。   而村子里的青壮年也不可能都留在村子里,去外面的城市打工,收入可比靠运气采药稳定。   这边多大墓,难道村子里的人前几年是发现了一处大墓,把里面的文物卖了,所以整个村子才翻新盖了新房?   村长数完钱之后,发现数目不错,便与他们打了个招呼离开,说一会儿晚上会给他们送饭过来。   高誓觉得这个村子处处都是古怪。   他们四人分好了房间,高顾笙与高誓一间。   收拾好之后,高誓从包里面拿出一个小巧的屏蔽仪,这东西也是从技术部买回来的。据说是利用了鬼魂的磁场原理,可以屏蔽到一切的摄像头,让摄像头里面的画面变成雪花,灵警带在身上,可以很好的规避摄像头,那么后勤部善后就不用漫山遍野删录像了。   高誓买了一些,在外住宿的时候用。有些不良商家会在旅馆里面藏着摄像头,这个屏蔽仪东西可以将非法摄像头们屏蔽掉。   收拾完屋子,高誓走向房门外,此时,外面的天空已经完全阴沉了下来,雪在地上积了薄薄的一层。   外界一片昏暗。   高誓往外走两步,看到那个原本拴着狗的院子里,有个老妇人正在埋着什么东西。   她一边冲着那个土堆跺脚,尽力让地面变得平整,一边在嘴里嘟囔着什么。   她说的是方言,高誓听不懂,却见她语气急促,声音很有威胁性,像是在骂着什么人。   这时,她抬头看见了高誓,冲他勉强笑了笑。   老妇人一双吊梢眼,很瘦,看着有些刻薄,这个笑容显得尤为僵硬。   她转身走回了房间。   高誓心中诧异,以惊人的记忆力记下了老妇人的发音,然后将发音传给了冉秋,让冉秋帮自己查一查是什么意思。   山里信号糟糕,不过对于高誓来说,却算不上什么问题。他那个看起来神似诺基亚的手机,其实是一部卫星电话,信号非常好。   他围着村子绕了一圈,越转,心里的疑惑,便越是浓郁。   他在路上遇到了几个人,都是男人,除了那个老妇人之外,竟然一个女人都不曾看到。   而在远处玩的那群小孩子,全都是小男孩儿,无一例外。   小孩子年纪小,没有什么男女大妨的观念,难道或许是这个村子里面,男孩们一起玩,女孩子们一起玩?   高誓绕了一圈之后,回到宾馆中。此时,手机一震,冉秋发回了消息。   高誓一看,遍体生寒。   【老大,你从哪找回来这么脏的一段话。】   【这段话的意思是:千人骑的小贱种,没有用的赔钱货,走地狱里十八遍,来世莫投我家来。】 第一百零二章 高誓:我会让他们去该去的地方   “累死老娘了, 总算到了!”   云知意从山地车驾驶座上跳下来,转而从后座把吐的死去活来的周镜扛下来。   “眼镜儿喝点水,缓一缓。”   看着周镜惨白的脸, 饶是他自己决定一起出来的, 也忍不住心生愧疚。   墨桦孙珺跟着跳下车,云知意自小一起长大的闺中密友田绵也走下车, 几人的脸色都不太好看, 这一路颠的,把他们的胃都快颠出来了。   这还真不能怪云知意的车技,主要是山路实在难走。   云知意有些懊恼。   她答应了表姐来探班后,想起之前看过的花絮中,剧组是在山里拍,恐怕路不好走, 就问了一句, 当时表姐回的干脆。   【这个村子很好找的, 剧组来的时候修剪了路上的杂草树枝,山路能直接通到这边来。】   然后就再没有回消息。   云知意想, 可能是表姐在忙, 或者是山里信号连不上。   她问了问小伙伴们, 反正志愿活动已经办不下去了,要不要一起去探班。   他们几人本来都是为了志愿活动专门空出了时间的,反正也没什么事, 就一起出发了,云知意还叫上了田绵, 田绵是萧予圣的忠实粉丝, 听见探班的消息, 田绵兴奋地一口答应了下来。   虽然云知意对萧予圣没什么好印象, 但是自家密友喜欢,自然要帮忙。   考虑到要去的地方在山里,可能有些东西买不到,所以他们临行前做了攻略,准备得很周全。   可能是为了拍摄不被打扰,剧组选的山网上几乎没人提到过,更不要说什么攻略了,所以当他们到达山脚后,震惊了。   这片山脉几乎看不到人活动的痕迹,虽然确实能看见一条山路,但却非常难走,如果要人来爬,恐怕要爬个三四天才能看见表姐所说的村子。   至于周镜这常年宅在研究室的小胳膊小腿,恐怕到时候村子没找到,人先没了。   云知意干脆直接给附近的家族企业分部打了电话,让人买了两辆山地车,又送了五个保镖过来。   山里开发度太低,云知意担心遇到危险,还聘用了一个野外生存专家。   在准备的过程中,云知意又收到了表姐的消息。   【知知,你快来,我好难过。】   之前云知意的消息,她什么都没回,只是突兀地发来了这一条消息。   云知意感觉到不对劲,再问,却又不回消息了。   娱乐圈本来就乱,恐怕表姐是被欺负了。   他们轮换着开车,足足开了一天半,才找到了剧组。   云知意一边拍着周镜的后背,一边抬头环视,好巧不巧,正好看见自家表姐。   “姐姐!”   云知意一喜,冲着表姐招手。   表姐回头一看,便是一愣,小步朝着他们跑来。   不知道是因为天突然变冷,还是因为夜色四起,天色昏沉,云知意莫名觉得,表姐的笑容,有一丝僵硬。   云知意给他们互相介绍后,拉着她走在前面,嗔怪道,“姐你怎么不回我消息。”   表姐摸摸她的脑袋,苦笑道,“我这里信号太差了,本来想说这边山路开出来了,但有些崎岖,你看看不方便的话就算了,但是发不出去了。”   云知意摸出手机一看,果然,越往剧组走,信号就越微弱。   怪不得表姐一向周全,这次却误导了她们。   云知意低声问道,“姐有人欺负你了吗?我给你出气。”   表姐诧异道,“没有啊。”   她笑着,“剧组里的前辈们脾气都很好,很和善。”   云知意奇怪地拿出手机,“那姐姐你给我发这个做什么?”   云知意拿出手机,表姐发的消息就在屏幕上。   【知知,你快来,我好难过。】   表姐也跟着诧异,她拿出手机,在和云知意的聊天记录页面上,有很多红色感叹号,全是表姐一次次想嘱咐云知意,却没发出去的话。   唯独没有那条【知知,你快来,我好难过。】   ……   夜渐深。   村子里的人入睡好像都很早,外面一片寂静,隐隐能听到隔壁剧组传来的声音。   此时风已经不如白天大了,而那些细小的打得人脸生疼的雪粒子,也已经变成了片片鹅绒般的大雪。这些雪花又轻又软,大得惊人,雪地反着光将天色映衬得越发黑沉,片片雪花在空中缓缓飘落,看上去倒是有些浪漫唯美。   在一片雪白中,应不解与高誓走在小路上,无形的屏障在身边撑起,他们踏雪无痕,雪地上没有留下他们的脚印。   高誓心中有些猜测,需要被验证。   他们走到那家小院子里面,看院子的狗似乎感受到了生人的气息,它直起身子来,向左右望去,却没有看到人影,只是在那一刹那,它感受到了与白天那种令它感到恐惧的气息,当即夹住了尾巴,钻回了自己的小房子里。   高誓回想着白天看那老妇人埋东西的地方,那里已经积起了一层雪花,在最开始,天还不够冷,雪一边下一边化,那靠近泥土的雪,染成一团脏污,土地也变得黏腻。   就是这里了。   高誓拿出随身携带的登山铲,与应不解一起挖土。   他们速度很快,眨眼之间,这里被挖出一个很深很深的坑,高誓才觉得铲子触及到了什么东西,他轻轻地将土扒开,用毛巾裹着,将那东西从坑中捧出,细细地扫去灰土,这东西的全貌终于在眼前展开。   一个女婴。   这是一个很小的小婴儿,看起来大概刚出生了一天,她的皮肤还是皱皱巴巴的,没有伸展开。   原本应该在母亲怀里吃奶的小婴儿,肚子被剖开了,内脏被挖空了,两只眼睛那里也空荡荡的,只剩下了两个黑窟窿。   在看到这句女婴尸体的刹那,之前所有的猜测都被证实。   为什么在这个村子里他只看到了男孩,没看到女孩?   为什么这个村子里在外行走的都是男性?   因为这个村子重男轻女现象极其严重,严重到了他们会将刚出生的女婴杀死。   在很久以前,有这样一个传言,往自家投胎的女婴来来回回都是一个女孩,所以如果不想要女孩,就要把这个投胎的女婴吓走。   就要在女婴出生之后,将头倒着进入尿桶,让女婴窒息,然后将婴儿深埋于地下,经受践踏。   亦或是将婴儿丢进河里,喂给牲畜,挖去眼睛,她困在河中无法投胎,让她入畜生道无法为人,让她失去眼睛看不清投胎的路。   高誓没想到,如此可笑的说法,居然还有人在当真。   尤其是这个村路的经济状况不错,完全可以负担起养几个孩子的费用。   他们只求男不求女,为了这么一个可笑的传言,将所有的刑罚都施加在一个刚出生的孩子身上,源源不断地制造女婴的尸体。   高誓捧着这一具小尸体,手都在微微颤抖。   她的血早就流干了,小小的尸体捧在雪白的毛巾上,却只剩下了一道暗黑的污痕。   这还不是全部。   这不可能是全部。   如此重男轻女,又偏僻的村落,外面不会有女孩愿意嫁进来,而村子里的女孩,也已经都通过河流与土壤重新回到了轮回,所以如果他们想生个孩子继承自己的王位,就只能从外面买人。   应不解与高誓走过一扇又一扇紧闭的大门,墙壁对于他们来说如同无物,他们的身体径直穿过高大大气的大门,穿过高耸的围墙,穿过了精美的房屋,最后在脏臭的猪圈和脏乱不堪的隔间,看到了这个村子的女人们。   为什么在这个村子里,他们只看到了男人,却几乎没有看到女人?   因为这个村子的女人是他们买来的,他们怕这些花大价钱买来的女人跑掉,怕隔壁的剧组发现异样,当然不敢让她们露面。   眼前的这个房间,隔壁就是鸡窝,整个房间里面散发着浓浓的鸡屎味。破碎的衣服和饭菜的残渣留在地板上混合在一起,经过一个夏天的发酵,散发出令人作呕的难闻气味。   就在这间房间里,一个女人就蜷缩在一堆干枯的稻草上,头发乱到看不出原本相貌,脏污结块,身上胡乱裹着一件露出棉絮的棉服。   在睡梦中,她的眉头依旧是皱着的。   在那堆稻草里,有一张黄色的塑料壳,高誓想伸手触碰,却见那沉睡的女人突然惊醒,明明在法术的作用下看不到两人,却依旧警惕地将那塑料片抓进手中,又藏在了身子底下。   在她抓住的刹那,高誓看见了塑料片的全貌。   原来是一张学生证。   证件上的女孩笑容明媚,巧笑倩兮,顾盼生辉。   女人像一个丢在垃圾桶旁,开了线的毛绒玩具。   那张学生证却很完整很干净,就像是有人每天擦拭   高誓看了一眼,便不忍再看。   他心中火气翻涌着,烧的他太阳穴鼓胀着疼。   这样,那些青壮年留在村里的原因,高誓也大概有了头绪。   恐怕这个村子因为严重的重男轻女,导致村子里成年女性稀缺,男女比例严重失衡,外界的女性当然不愿意嫁进这样一个村子,所以,人口买卖开始了。   □□的收缴,珍惜草药的减少,以及昂贵的买媳妇儿的费用几经结合之下,这个村子里的人便开始动歪脑筋。   是无师自通也好,是有人带领也罢,他们从购买者变成了贩卖者。   整个村子都是同谋,他们通过人口买卖一起赚了一大笔钱,所以他们才有钱在相近的时间盖起一栋栋新房。   ……   高誓离开了房屋,乌云阴沉,好像下一秒就要塌陷。   他看向远方,路旁这精美的小二楼,房间中男人手里拿着的最新款手机,藏在衣柜里的名牌手表,所有的这些,都是用一个又一个年轻女孩的未来换来的。   高誓的目光沉沉,他扫过这一间又一间房屋,挂在钥匙上的小斧头微微泛起金光,在黑暗的夜里,好像一只疯狂燃烧的蜡烛。   “我会让他们去该去的地方。”   应不解眉眼冷漠,唯有按住高誓肩膀的掌心滚烫。   “我会帮你。”   高誓通过手机向附近的警方搜捕小队发出信息,告知了这处村落的情况。   由于大雪封山路不好走,所以他们到达的速度可能会稍慢些许,但是他们将连夜赶路,在明天中午之前到达,将整个村子里的人一网打尽。   收起手机,高誓抬眼看向天空。   在村子的另外半边,打光灯、补光灯……各种灯光将那半边村子照的灯火通明。   站在两处交界线上,还能听见那边演员对戏的台词,导演的吆喝。   多可笑。   宣传反拐卖的电影,所租借的拍摄场地,就是一个拐卖村。 第一百零三章 高誓:亲亲?   远处灯光摇晃, 喧嚣声起,看来是剧组结束了一天的拍摄,准备收工。   以这道绿色的铁板围墙为界, 一边是灯火通明、人声鼎沸, 一边是长夜漫漫、星光寂寂。   高誓说不出心中是什么滋味,他转身向小平层走去, 应不解却拉住了他的手臂, 随手向着虚空一抓,一道声音在高誓的耳畔响起。   “周柚,来一下,我给你讲讲今天的戏。”   温柔又不失威严,萧予圣的声音。   没想到应不解能隔空将声音截存。   周柚,是之前去直播高家的那个小主播, 她给高誓的印象还不错, 拍的效果很好, 接人待物进退有度,是个聪明人。   ……   今天的这场戏拍的不太顺利, 问题就在于周柚。   她所扮演的哑巴女孩在这一场戏中, 所有的情绪都需要靠一双眼睛表达出来, 从惊讶到欣喜到绝望,层层递进,对演技的要求很高。   周柚虽然私下尽力练习过, 也找了很多相关的电影来看,但呈现在镜头下时, 却差的太多了。   无奈, 她这一段只能暂缓拍摄。   她心中懊恼, 这个剧组中都是专业演员, 而她之前虽也是艺术系毕业的,但毕业后就当了网红,虽然有个明星梦,平时兴起时也会打磨一下演技,但到底比起剧组中其他人差了许多,她拼命追赶却依旧望尘莫及,不由有些绝望,还有对辜负了萧予圣期许的愧疚。   没想到今天的拍摄结束后,萧予圣就主动叫住了她。   萧予圣叫人的时候,没避开别人,剧组中不由得传出了一片羡慕的窃窃私语声。   萧予圣照顾后辈是娱乐圈公认的,但专门在剧组结束后讲戏确实不多,剖开对他的粉丝滤镜,这可是最年轻的大满贯影帝,随便讲一点就会让人醍醐灌顶。   周柚又是开心又是忐忑,跟着萧予圣往外走。   他们走到僻静处,这里离喧闹的剧组远了些,那些声音都变成了背景音。柔软的雪花从天飘落,雪已经积了厚厚一层,踩上去发出细微的“咯吱”声。   萧予圣看向她,笑了笑,问道,“下雪了,冷不冷?”   周柚一愣,连忙摇摇头。   萧予圣却没再说什么,就好像刚才那句话只不过是一句简单的寒暄,接着就开始给她讲戏。   周柚对人物感情的理解已经很到位了,身为女性,她对小哑巴的经历感同身受,欠缺的是表达技巧,萧予圣给她讲的就是这些。   “……眼睛是心灵的窗户,你的眼睛很漂亮,你要用好你的眼睛。”   “小哑巴在看到女主角的第一时间,是什么反应?”   周柚想了想,道,“应该是惊讶,我觉得还有一点恐惧。”   萧予圣点头,“不错,小哑巴看见女主没有被锁在地窖,却像村子里的男人们一样站在外面,首先感到的是惊讶,然后她会因为想起之前看到的出逃女人们被处刑的画面,以及看见女主后的自我代入感,而感到恐惧。但是除此之外,应该还有麻木,她已经看过太多出逃却被处刑的女人了,已经几乎不抱有希望了。”   “来,你来表演一下这段。”   周柚竭力将自己代入小哑巴。   萧予圣摇了摇头,“你表现得太过了。”   “小哑巴是麻木的,所以你的惊恐不能表现得这么明显,这种惊恐可以是颤动的瞳孔,僵硬的身体,但不能浑身疯狂打摆子。”   周柚的脸烧红了。   好在萧予圣很是温和,他轻轻拍了拍手,“来,看着我。”   在周柚看向萧予圣的一瞬间,整个人汗毛倒竖,明明萧予圣与之前的站姿一样,她却从萧予圣的瞳孔中看出了极致的恐惧,就好像她身后突然出现了一个杀人狂魔,此时正举着斧头向下砍去。可是他的神情是如此镇定,就好像已经看了这一幕千万遍,以至于心中升不起丝毫波澜。   周柚打了个哆嗦,她鬼使神差地向后看去,身后分明是灯火通明的剧组。   再回头,萧予圣笑着看着她,哪有刚才的模样。   周柚连连惊叹,难怪是大满贯影帝,这演技,太牛逼了。   “下面咱们再来讲第二阶段……”   萧予圣将这一幕细细地掰碎了给她讲,不知不觉时间流逝,身后的剧组已经没了声音,天地间好像只剩下了萧予圣的声音。   “……好了,就是这些了,你的进步很大。”   “在表演的时候,注意情绪的递进和表现,有些东西需要你自己去感悟。比如小哑巴在见到女主的第一反应,会有怜悯吗?她的麻木是彻底的麻木还是暗藏希望的麻木?”   萧予圣细细说着,末了,打开保温杯,喝了一口水。   周柚对萧予圣的感激无以复加,她听萧予圣给自己讲了一次,好像被打通了任督二脉,这一刻,她就是小哑巴。   她不知道怎么感谢,只能一直说着谢谢。   萧予圣又笑了,他好像很喜欢笑,笑容总是温柔的,包容的。   “不用谢,你很有潜力,而且能吃苦,我没有看错你。”   他垂下眸子,道,“来,临走之前给你出一道考题。”   “看着我。”   他抬起眼睛,一双漂亮多情的桃花眼,隔着升腾的白色雾气,与她对望。   “……你看出了什么?”   他笑容从嘴角消失,可分明眼尾却是融融春意,他眼中藏着万千情绪,不知是因为隔着白色雾气,亦或是因为他不肯将展露所有情绪,她一时间竟看不清晰。   空气好像变得粘稠,雪花在半空中凝固,唯有那双眼睛,永远流淌着春水般的温柔。   在气氛变得暧昧的前一秒,萧予圣眨了下眼睛,一切都恢复正常,他为她展露的情绪一角也被尽数遮掩,被情绪的主人锁进心脏。   “好了,记得我的问题,等杀青之后,我会找你要答案的。”   ……   高誓紧锁眉头。   这算是什么?   《温柔影帝的掌中宠》?   要不是他知道萧予圣是什么德行的人,他恐怕就要信了。   萧予圣绝对不是什么好东西,周柚恐怕要危险了。   可是他想从周柚身上得到什么呢?   论地位,周柚不过是个百万粉丝的网红,他却是粉丝遍布全球的大满贯影帝。   论财富,无论是周柚还是她的男朋友,都够不到萧予圣的脚。   论相貌,周柚生得不错,但在娱乐圈也只能说是平平无奇,萧予圣却是能仅靠一张照片就狂涨百万粉丝的神颜。   乍得看起来,周柚好像没什么值得图谋的,可越是这样,反而越有问题,越值得警惕。   高誓想了想,让高家开发部联系周柚,就说高家的回馈活动,邀请周柚试用高家新开发的报警器。   然而,一条消息没发完,就看见萧予圣开始走动。   他走了大概□□分钟,几乎要走进山林中去,这才在一片白雪中,看见了一个人影。   这人的相貌有些熟悉,高誓想了想,有点像自家儿子身边那个小朋友,云知意。   联想到云知意,再想到云家的资料,眼前这人的身份呼之欲出。   云婉,云知意的表姐。   云知意的二叔游手好闲,在圈子里风评很糟糕,倒是云婉的风评还可以。   她在这里做什么。   却见两人相见之后,云婉面颊微红,两人交谈甚欢,虽然没有更亲昵的接触,但两人之间暧昧的气氛,有眼睛的都能看出来,随便拍一张,都是狗仔的狂欢。   萧予圣拿出一管护手霜,挤出一点,动作温柔地帮云婉涂在了手上,手指纠缠,肌肤相贴,云婉红着脸任由萧予圣轻柔地帮她按摩着指尖。   “出来也不带手套,你啊。”   他们四目相对,气氛暧昧到不像话,简直下一秒就要在雪地中拥吻。   “这么漂亮的手,该被好好保护。”   “这个送给你。”   他将小小一管便价值上万的护手霜放在云婉掌心,“我这段时间正在做古法护手膏,我的云小姐,你愿意成为我的第一位使用者吗?”   他轻吻云婉的手背,微微抬眸,带着调笑的邀请,他将“我的”咬字微重,好像邀请眼前人使用的,不是护手膏,而是他。   云婉的脸红到耳后,她眼睛亮晶晶的,“我愿意。”   高誓看得眉头紧锁,在梦中萧予圣是个用录像威胁高顾笙的混账,其他的片段很少,但从现实中搜集到的资料,他这种性格的人也不像是什么色中饿鬼,怎么还四处招蜂引蝶呢?   正诧异间,却觉手背温热,应不解也学着萧予圣的样子,捧起高誓的手。   不像萧予圣那样熟练,应不解的动作有些笨拙,高誓以为他又想要贴贴,刚想伸手去碰碰应不解的面颊,却见应不解指尖泛起淡淡的灵力,白色的灵力浓稠如同液态,从高誓的手背渗入身体,灵气入体,高誓只觉通体舒畅。   但他知道,这灵力看起来少,但被压缩后的灵力浓度高到可怕,恐怕会让应不解感到不适,他连忙阻止,“先不要给我灵力……怎么了?怎么突然给我输灵力?”   应不解认真地看着他,指指萧予圣的方向,“涂了白色的,可以亲亲。”   他话音未落,便低头,在高誓的手背上,珍而重之,落下一吻。 第一百零四章 高誓:开始磨斧头   “知知, 剧组这边的房间不够了。”   云婉的脸上露出为难的神色,“本来我找剧组要了一个房间,没想到你会带这么多人来。”   云知意想了想, “这剧组隔壁是个村子吧?我去问问看能不能借宿。”   云婉道, “这边可以住两个人,你和田绵在这边住, 那几个男孩子和保镖去村子那边吧, 你们两个小姑娘借宿不安全。”   没等云知意开口,周镜几个就先同意了,虽然很感谢愿意借宿的人家,但是出门在外,还是要有戒心,之前不是没有爆出来过女生借宿被偷拍私密照的恶劣事件, 在这一方面, 女性要比男性弱势。   云婉做事确实周全, 她提前给云知意布置好了房间,被褥应该也是提前晒过的, 又蓬松又柔软, 在雪天让人很有幸福感。   虽然床是单人床, 但是云知意和田绵在学校寝室的时候,也不是没有挤在一张小床上一起睡过。   拍摄结束后,云婉端着温牛奶敲响了房门, 三个女孩子说了会话,夜色渐深, 云婉与两人道别, 并答应了田绵, 明天带她去看萧予圣。   原本以为换了个陌生环境, 会睡不好,没想到睡意凶猛,云知意和田绵两人,一个接着一个打起了呵欠,两人关上灯,外面风声微弱,她们睡着了。   ……   午夜。   房门被轻轻推开。   有人鱼贯而入,他们浑身散发着寒意,那是穿过风雪所带的气息。   “城里的大小姐,真仙一定满意。”   云知意惊醒,感受到房间里有别人的气息,大惊,想去摸枕边的软剑,却浑身软绵绵地提不起力气,眼皮如同被黏上了胶水般沉重。   身边的田绵睡得酣甜,甚至没有醒来。   这些是什么人?   没听过的口音,是这边的村民?   他们怎么会来剧组?   困意如同恶魔,来势汹汹,身边的人似乎在交流着什么,依旧是听不懂的方言。   趁着还清醒,云知意的手艰难地滑动着,抓住了床头的手机。   不能点亮屏幕,不能发出声音,无信号状态下也无法长按键拨出紧急电话,云知意脑中电光急转,用修剪整齐的指甲,重重划在手机屏的保护膜上。   买手机自带的软膜还没来得及更换,留下了细微的指甲划痕,她想在屏幕上刻下“村民”两字,那几人却已经交流完毕,向着这边走来。   她用最后的力气将田绵护在怀里,而后陷入了沉睡。   ***   高誓回房之后躺在床上,他的脑海中一会是村子里受苦的女孩子们,一会是萧予圣与两个不同女子的暧昧关系,过了很久才有了睡意。   身边的高顾笙睡得倒是没心没肺,单手抱着自己的小号猴子玩偶,仰面朝天,睡得香甜。   高誓看着睡得像只呼噜噜的小猪似的儿子,眉眼紧皱的眉头微松,给他盖了盖被子,摸摸他的脑袋,便睡下了。   高誓没想到,时隔一个月,他竟然又入梦了。   他已经有段时间没有做过预知梦了,不知道是因为剧情偏移地太厉害,还是因为离渣攻们出场的时间还早。   这次在梦中,他看见的是像一个被摔坏了的玩偶似的高顾笙。   他坐在家里的饭桌前,什么都不做,只是呆呆地坐着。   他被丢出了归家,还被拿走了一个肾和一片眼角膜。   他的一只眼睛灰蒙蒙的,像是蒙着一层白色的雾气,身体还未完全恢复好,伤口依旧在一阵阵地发疼,疼痛让他脸色苍白。   闭上眼睛,好像还能感受到窗前的阳光,那带着秋日清爽的风,将郁金香的香气送到他身边。他红着脸被归焰抱在膝上,听他细细的读一首法语情诗,语调缠绵缱绻。   他们拥吻在夏日的黄昏,落日在天空烧成一片金红,归焰看向他的眼睛,仿若流淌着融化的黄金。   【阿月,我爱你。】   他一遍又一遍喃喃着爱语,仿若向神明祈祷的信徒,他们在深夜的星辉□□同攀上顶峰,归焰滚烫的吻落在他的眼尾,垂下的眸子是那样虔诚。   可是画面倒转,天旋地转,他从来都不知道,原来归焰的声音如此冷情。   【抱歉了,酩月需要你的肾和眼角膜,你最乖了,对不对?】   【你真的觉得,我会喜欢一条路边捡来的流浪狗吗?】   【滚!你真有心机,在我面前能藏这么久,本来想让你养到康复后给你一笔钱的,现在看来,你还是死在垃圾桶边最好。】   【让我看到你再接近酩月……你不会想知道后果的。】   他被保镖抓着往外丢出去,这时候他已经没了一只眼睛,看得东西都蒙上一层灰色,他挣扎着想说他没有做,可却被捂着嘴往后拖去,站在归焰身后的白酩月看着单薄又脆弱,望向他的目光,复杂地让他看不清。   他甚至想笑。   他想让白酩月睁开眼看看,自己何德何能被他忌惮,不惜出手诬陷。   归焰是多么爱白酩月啊,相处半年时间,分明白酩月未曾出现,却处处都在。   那郁金香是白酩月最喜欢的花朵,那诗集的译者名为明月,那白衣是白酩月最喜欢穿的颜色,就连为他起的爱称,也是“阿月”。   阿月阿月,在叫他的时候,归焰想的到底是谁呢?   漆黑的回忆将他包裹,如同一脚踏入黏腻腥臭的泥沼,负面情绪引动了暗处伺机而动的眼睛。   阴冷的气息顺着手臂攀爬,高顾笙猛地一抖,从回忆中惊醒。   不知何时,天边已经完全暗了下去,乌云将太阳完全遮掩,分明是盛夏,却有穿透骨髓的阴冷。   高顾笙起身,不顾腰间的疼痛,匆匆忙忙向外走去,他知道,他又被这些东西缠上了。   在还不知道厉陌尘和归焰真实面目的时候,这些鬼东西曾消失过一段时间,但随着两人的真面目暴露,它们又回来了。   高顾笙几乎要以为,自己精神出了问题,得了类似抑郁症的病症,可是他没有钱,曾经被心理医生控制的经历,更让他对这个职业生出了一种本能的恐惧。   到人群中就会好一些了。   高顾笙步履匆匆地向外走去,电话铃声响起,他像受惊的兔子,猛地一抖,这才小心翼翼地拿出手机。   看到联系人的时候,高顾笙紧绷的脊背稍稍放松,“喂?阿桦。”   墨桦与他在福利院便已经认识,他们曾一起从人贩子手中逃出,也曾一起分食同一块饼干,他是高顾笙这一辈子的挚友。   可是,因为他,厉陌尘迁怒福利院的众人,福利院散了。   在福利院倒闭的那天,他悄悄地去看了,他看见院长妈妈哭得满脸是泪,将被分散四方的孩子们哇哇大哭,墨桦站在原地,红了眼眶。   他没脸再去联系墨桦。   但是后来墨桦找到了他,他没有多说自己身上的事情,只是说福利院的倒闭是因自己而起,倒不是因为对自己的经历羞于启齿,他只是不想因为自己,让墨桦被那群畜生盯上。   墨桦会为自己出头的,一定会,他就是这样的人。   墨桦听了他的话,沉默了片刻,他没有多安慰他什么,只是说了福利院所属的公司经营不善的事实,哪怕没有高顾笙,继续下去福利院也会散的。   如果高顾笙真的愧疚,那就好好生活,争取有一天把福利院重新建起来。   他会一起。   撑起一个福利院要多少钱,想也知道是一笔很大的开支,可墨桦的这句话到底是让高顾笙有了目标,能在被萧予圣威胁的时候,坚持下去。   如果说起精神支柱,福利院算一个,墨桦也算一个。   在和墨桦通话的时候,他身边的冷意消散了很多。   ……   回到家中,重新调整好心情的高顾笙为自己做了一顿晚饭。   他做饭的手艺不错,是漂泊在外练出来的。   一碗米饭,一盘西红柿炒蛋,一盘香菇炒油菜,一碗小米粥,身体上的暖意传到心里,不去想归焰,闭上眼睛,强迫自己入睡。   在他入睡之后,一道黑影凝聚在他身边,这是个身着古装的长发男人,他雪肤乌发,偏偏嘴唇殷红,眼尾殷红。   长发垂落,黑影钻入了高顾笙的眉心。   于是高顾笙就在梦中,看到了这个男人。   “你是谁?”   高顾笙在梦中也本能地觉得不对,下意识地向后退去。   男人却如鬼魅般出现在他的身后。   冰冷而纤长的手轻轻抚上他的脖颈,男人低笑着将咬住他的耳尖,“鬼王天麟,你的夫君。”   高誓怒意上涌,他怒视那自称鬼王的男人,梦中的鬼王却若有所感,抬头望来。   高誓双目如电,这一刹,鬼王像是被什么击中似的,猛地一晃,梦境崩塌。   ***   深山。   男人猛地睁开眼睛。   “好锐利的气息。”   他手中握着有些像齿轮的一片掌心大小的东西,这东西似金非金,似玉非玉,入手冰寒,却撒发着融融暖意。   鬼王天麟在苏醒后,在自己的墓中捡到了这个东西。   他不知道这是什么,却本能觉得会对他有很大的帮助,从上面溢散的灵气,在短短几个月时间,就让他重回巅峰。   若能完全掌握,定会让他获益匪浅。   然而刚才,他在感应这东西的时候,却觉一道锐利的气息透过这东西传了出来,几乎要将他的魂体灼伤。   “似乎还有一道隐晦的熟悉的气息,是什么呢……”   正思索间,门前的夜明珠闪动,他漫声道,“进来。”   一人低着头,走进大殿,不敢直视他的容颜。   “真仙,下面送上来三名女子,极阴花都有反应,都是处子,但有一个身上有点特殊,我们拿不准,给您送过来了。”   昏迷的少女被抬到大殿,她脖子上滑落一枚小小的木质护身符,已经毁坏了。   鬼王从之上,感受到了熟悉的气息。   他一怔,低笑出声。   “没想到本王的新娘,不等本王去娶,便自己追来了。”   下一秒,坐在高台之上的鬼王不见了。 第一百零五章 高誓:围山!   高顾笙起身。   他被彻骨的凉意刺到, 一个激灵,清醒过来,这才发现自己不知何时已经不在床上, 而是在山林间快速穿梭, 片片雪花从身旁掠过。   卧槽?   我在做梦??   他低头一看,发现身上缠着黑色的雾气, 这雾气托举着他, 让他离地面有一米多高,避免了被在地上拖行,也限制住了他的行动。   感觉还挺快,一点颠簸都没有,就是这敞篷运输实在有点冷,高顾笙感觉自己的脚脖子都要冻青了。   随着轻微的寒颤, 他身上开始发出淡淡的香气。   他当然知道自己这是又被什么东西盯上了, 但是因为高誓在, 他倒是不怎么紧张,或许还有个可能——他觉得相比起担心可能受到的伤害, 更重要的是现在收到的伤害, 比如说, 这雾气绑架绑得一点都不专业,他要在见到幕后主使之前被冻死了。   高顾笙把手脚缩进连体睡衣里,又抱紧了自己的毛绒玩具, 无奈雾气行进的速度太快,热气还没攒起来, 就被风带走了。   他哆哆嗦嗦地和雾气商量, “兄弟, 你能加温不?再这么下去, 没等我到就要被冻死了。”   雾气停顿了一下,竟然像是听懂了似的,温度渐渐变高。   高顾笙感觉自己冻僵的手脚暖和了起来,他舒活了一下手腕脚腕,“对对,就是这个温度,很好,保持住。”   “这风有点吹人,你能挡挡风吗?”   雾气一回生二回熟,变成球形,将高顾笙包裹住,这下子真的一点都不冷了。   高顾笙低头看看自己的卫星定位手表,估计科技产品遇到灵异事件就会失效,这话不假,他的手表也没信号了,他挠挠头,按了按胸口的护身符。   希望老爸和道长能早点发现我不见了。   高顾笙向四周看去,不知道雾气走了多久,他依旧在深林中穿梭,两边都是别无二致的树木与积雪,看久了有些无聊,高顾笙发现自己没办法把路记下来之后,就打了个呵欠,放弃了催眠般的自救。   他摸了摸雾气,手感很奇特,不太好形容,有点像浓雾天气把手伸出去的感觉,越伸阻力越大,总之也不可能破雾而出——这鬼天气,他就算是真的把雾气破开,也会因为迷路和寒冷冻死在路上。   “你能听懂人话的话,能把我送回去吗?”   黑雾果然没有回应,看来是不行的。   高顾笙抱着玩偶摊在球里,肚子叫了一声。   他伸手戳戳雾球,“老兄,我有点饿,能来点吃的吗?”   黑雾这次停顿的时间有点长,过了一会,一株人参出现在他面前。   高顾笙连连摇头,“不不不,我要能填饱肚子的饭,没有饭零食也行,薯片可乐炸鸡,我不挑的。”   ……   片刻,高顾笙抱着薯片,啃着野果,喝着可乐,满足地打了一个嗝。   他听着风雪的声音,渐渐地,涌起了困意。   老爸现在肯定急坏了吧,老爸和应道长可要快点找到我啊……   ***   高誓仍在梦中。   在梦中的鬼王被击碎的刹那,原本高誓应该从梦中醒来,可这次却没有。   梦境开始变化,他心有所感,知道这次怕是又要梦到疑似前世的世界。   可就在此刻,他在睡梦中感受到了不对,好像有什么令人不适的东西靠近,觊觎着身边的乐乐。   他想起身,可冥冥中有什么,压住了他的灵魂,困意汹涌,将他拖入梦境之中。   方才那一闪而过的不适,被藏进深处。   ……   阳光灿烂。   耳畔有琴声。   应不解一身黑袍,这次他没穿那身正装,没什么装饰,看着比往常多了一分慵懒,他坐于琴前,信手而拨,乐声如潺潺流水,如巍巍高山。   有雄鹰自高崖飞起,双翅一展便是丈余,双翅一震可远飞万里。   高誓兴起,将长斧横于膝上,屈指而弹,铮铮如金戈交鸣,他放声而歌,和着琴声与拍子,惊动天际流云。   忽提斧而起,高誓一笑,口中歌声未停,手中长斧头携开山之势劈向应不解。   琴音乍急,应不解左手连拨,右手扬起,却并未格挡,那斧头便被他牵拉入怀,高誓一惊,刚想收手,人已扑进怀里。   高誓气笑了,“你使诈!这次不算,重新比过!”   应不解莞尔,右手环抱,左手为曲做结。   “兵不厌诈。”   高誓眯眼,趁其不备,仰头吻去。他借着力道,扣着应不解的后颈,攻城略地,末了还威胁似的用犬齿划过应不解的下唇,毫不客气。   高誓轻喘着,翻了个身仰面去捏应不解的面颊,做恶霸状,“知道本神的厉害了吧?”   应不解低笑,“厉害,果真厉害。”   高誓故作生气,“下次还敢不敢了?”   应不解将人往上抱来,“下次还敢。”   “你……”   应不解低头吻下,高誓毫不客气地迎难而上,他一路横行霸道,最终反倒把自己弄到气喘吁吁,最终兵败如山倒,挣扎着要跑,又被按在怀里。   高誓干脆找了个舒适的角度不动了,正巧看见放在一旁的灵花,灵花经过这些年的养护,已经变成通体透明,像飘动的云雾,又像是冬日的冰晶。   高誓好奇的起身轻触叶片,那叶子像小动物似的,轻轻蹭了蹭他的指尖。   高誓回头笑道,“这小东西吸了你的血,算不算是你的孩子?”   他兴致勃勃地和叶片互动着,花朵散发着清幽的香气,令闻者安神。   “怪不得一又收了个徒弟,小家伙确实有趣。”   “要不要给小家伙起个名字?”   高誓对自己起名的水平没有丝毫认知,甚至还有脸征求应不解的意见,“灵花十万年一生,天地精华灵气凝聚而成,得一花瓣,可立地飞升,甚至有传言,百万年整株服下,可窥得天道。它若是日后化成人形外出,恐怕危险。”   “我听一说,贱名好养活,要不要叫狗剩?还是狗蛋?其实我觉得铁柱也不错。”   应不解沉默半晌,委婉道,“有你我在,它不可能会早夭。”   高誓摸了摸光洁的下巴,“有道理,那就叫灵宝?灵花宝宝?”   灵宝……   应不解想了想,道,“它倒是很喜欢音乐声,刚才花朵都往这边靠来。”   高誓听闻,拨了两下琴弦,便见那花朵舒展了花瓣,叶片轻晃,看起来摇头晃脑的,颇为可爱。   高誓弯了眼睛,“那叫乐乐如何?音乐的乐。既然我起名,字就由你来起。”   应不解沉思片刻,缓缓道。   “方才它既然频频望向乐声,不如就叫它……”   “顾笙。”   ……   “乐乐?!”   高誓猛地从床上坐起,入梦前的不适被翻出,他下意识地向身侧摸去,触手一片冰凉。   来不及去思考梦境的含义,他飞身奔向应不解与空渺的房中,却见应不解双眼紧闭,面色惨白,额上有汗,气息微弱,竟仿若刚经历过一场大战。   而他身边的空渺面色严肃,双手拍向他后心,灵气源源不断地涌去。   “老头儿,应道长怎么了?!”   空渺咬牙道,“老道不知道,刚才睡得格外沉,一醒来就小应就这样了。”   高誓上前两步,沉声问道,“我能做什么?”他深吸一口气,“还有,乐乐不见了。”   随着他一身灵气外输,空渺脸色渐渐发白,“小高誓,你没有灵气,没办法给小应送灵气。”   “小应的伤,可能就是与带走高顾笙的人交手留下的。”   高誓从来不曾对自己的能力有过疑问,可他想起梦中他劈山开海的势能,无可避免地升起一丝挫败。   若是他真有梦中那般力量……   懊恼无用。   高誓强迫自己冷静下来,“我去向灵管所总部求援,还有……围山。”   高誓最不缺的就是钱。   这些年,他掌管着高家的研发部,利用自己的商业见识,抽丝剥茧分析梦境中透露出的商机,终于彻底将高家推上无人能望其项背的顶峰,为的就是预防这一天。   梦境与现实中遇到的人有关,若他没有猜错,梦中的鬼王就是人贩子口中的真仙,人贩子的老巢,就在这连绵的山脉之中。   好,既然他没有灵力,他就买尽天下的奇珍异宝,召集天下奇人异事,围山! 第一百零六章 高誓:灵力?   “数据表明, 睡眠时间过长,会变笨。”   周镜看了看表,“现在云知意已经睡了十个小时了。”   墨桦喝了口豆浆, “你敢在她面前说吗?”   周镜推了推眼镜, “有何不敢。”   孙珺微微拧着眉头,看向剧组那边。   这边的村长帮他们安排了住的地方, 他们约好了第二天碰面的时间, 云知意却来迟了。   粥和包子被盆子盖着保温,也抵不住时间推移,已经微凉。   云知意很守时,理应不会迟到。   难道是连日奔波累坏了?还是来到这后水土不服生病了?   孙珺建议道,“既然吃的差不多了,咱们去找她们吧。”   他们一行人穿过铁围栏, 这时剧组还未开工, 行人穿梭, 有演员正坐在位置上翻看着剧本,有摄影师正调试着角度, 他们还听见有人喊着云知意的表姐, 今天似乎有她的戏份。   这时萧予圣提着画板与画笔从雪中走来, 如同冰雪凝成的画仙。   众人见他前来,纷纷来打招呼。   萧予圣喜欢画画,大家都知道, 他每天在拍戏显现之余都会外出采风。   有人热切地问,“不知道萧影帝这次画的是什么, 能不能让我们也欣赏一下?”   墨桦见孙珺有些好奇, 道, “我们去找知意, 你现在这里等一会?”   此时萧予圣已经将画展示出来,画上是林中雪景。   天地苍茫,唯有一株孤木独立。   孙珺看了一眼,道,“不用了,咱们走吧。”   周镜看了一眼,没看出什么,周镜所有点技能点都点在了数学上,对于艺术的方面一窍不通,他见孙珺皱着眉头若有所思,有些好奇地问道,“他画得怎么样?”   “还不错,如果我没有看错,他画树干用的黑色颜料是自己研磨的。”   孙珺抿了抿唇,斟酌着道,“就是……不知道为什么,总觉得有点不舒服。”   孙珺一直坚信,画可以反映作者的状态与心理活动,就算是不同的人画同样的风景,也千差万别。   周镜想了想那副画,充分运用了语文阅读技巧,“苍茫雪地中的一颗孤木,表达了作者孤独的内心,和迎接风雪,不畏艰险的奋斗精神?”   孙珺哭笑不得,“不……”   被这么一打岔,刚才的那种毛骨悚然感也消散了。   或许是他想多了,在看到这幅画的时候,他感觉到的,竟然是“束缚”与“毁灭”。   成片的树林被砍到,所有障碍物都被消除,失去所有保护的那一棵目标,终于无法抵抗了。   他在想什么呢,或许真的是他想多了吧。   孙珺摇摇头,将奇怪的念头抛之脑后。   他们三人带着保镖们去往给云知意和田绵安排的屋子,找来帮忙看情况的女性工作人员上前敲门。   然而,却一直没有回应。   难道是出去了?   工作人员察觉到不对,她让众人后退,然后扭动门把手,门被轻易打开了。   床铺凌乱。   以云知意和田绵的习惯,如果起了床,绝不会任由被子铺在床上,况且,他们还看见了云知意半盖在枕头下的手机。   现在年轻人出门,怎么可能不带手机?   出事了。   保镖心中一凛,其他人也顾不得别的什么,纷纷转过头来,保镖首领经验丰富,让他们不要动,免得破坏什么东□□自走入房中,在床边发现了半个脚印。   这边的地板都是土地面,昨晚定是有人冒着风雪进了房间,进入后,脚上的泥水在地上落下一个印子,他们临走前处理了脚印,却忽略了被床单挡住的这半个。   保镖翻开云知意的枕头,云知意的软剑还在枕下,所有出门的衣服都在,没了一套睡衣,说明她们连反抗都没有,就被带走了。   好歹也是武术社的社长,以她的警惕心,不可能有人在云知意清醒的时候将她悄无声息地带走,说明可能她是被人下了药。   昨晚的晚饭他们是一起吃的,没有问题。   后来她与田绵单独吃了什么东西吗?   拿起云知意的手机,手机电量充足,似乎没有留下什么信息。   屏幕似乎有点不平整,保镖迎着阳光看去。能看出刻的是“村一”。   “一”字靠上,像是想写什么没有写完。   村……   剧组的隔壁就是村子。   她想写什么?   村落?村庄?村路?   还是……村民?   联想到剧组拍摄的题材,就是被拐入大山的女性,挣扎逃生的过程,不禁让人毛骨悚然。   难道他们昨晚,是睡在一个拐子村?   不、怎么可能呢?   他们疯了?剧组这么多人,如果有谁将这件事曝光出去,整个村子都要吃牢饭!   况且剧组在村子隔壁这么久,都相安无事,怎么云知意一来就出事了?   这些人是怎么悄无声息潜入剧组,然后把云知意和田绵带走的?   周镜脸色有点发白,他快速分析着,第一反应,却想到了云知意的表姐。   云知意基本的警惕心是有的,不可能乱吃东西,如果想要让云知意毫无防备地被下药,出手最大可能的人,就是云婉。   而云婉是剧组这边的人,如果这个村子真的有问题,而她联系到了村子里的人,完全可以避过所有人,将云知意绑走。   他们一行人匆匆赶出房间,想去找导演说明这边的情况,可是他们却得知了一个更令人惊讶的消息——   云婉也不见了。   难道真的是她动的手?   还是当时她们三个在一起,被绑匪一起带走了?   绑匪的目标难道是云家和田家?   导演脸色难看,出了这么大的事,不能再拍下去了,这么大的雪,要是人走丢了,是要死人的。可是如果真的报了警,这部剧能不能拍下去都是个未知数。   他看向萧予圣,萧予圣的公司正是这部公益片最大的投资人。   萧予圣点头,严肃道,“人最重要,其他的事情都往后放放。”   他说话的语气令人非常安心。   但孙珺却敏感地从他语气中听出了一丝怒意。   人走丢了,难道不最应该担心吗?难道是因为想到他们的失踪可能会影响到电影的上架所以迁怒?   不……   孙珺想到他的那副画,突然升起一个荒唐的猜想。   他是因为自己的猎物被人觊觎,所以生气。   山上信号糟糕,工作人员们拼命地找信号,却一直都无法接通到任何信号。   没过一会,想要下山报警的工作人员脸色惨白地归来,带来了更糟糕的消息——昨夜的大雪封了山路,崩塌的山石将小道堵死,他们出不去了。   还在勉强保持形象的演员们再也无法保持冷静,他们在临行前谁都没能想到,梦想实现的地方,竟然会成为他们想要拼命逃离的孤岛。   这时,却见一个女演员高兴地欢呼道,“我发出去了!我发出去了!”   她挥舞着手机,屏幕上赫然是求救发送成功的界面。   正是周柚。   上次周柚给高家直播,让高誓很满意,不仅给了周柚一个代言,还送了她一部高家新研发的手机,虽然技术还不成熟,但比起常见手机有个最大的优点——卫星定位求救系统。   没想到,竟然在这里派上了用场。   众人当即松了口气,还不等这一口气出完,就见山林中,走出了一行人,他们包裹地很严,身后都背着登山包,看起来像是背包客。   然而,他们的气质却与背包客完全搭不上边。   为首的那人身形高大,他拉下面罩,出示证件,“你们好,警察。”   坚毅的面容与可靠的气质令人信服。   周柚愣愣的看着手机屏幕,喃喃,“我求救信息才刚发出去啊,5G这么快的吗?”   ***   另一边。   高誓出门,让星星发了信息后,就好像有什么无形的存在察觉到了高家这个bug,开始修复一般,信号彻底消失不见。   同时,他得知下山的路被封了。   高誓那种被什么注视着的感觉越发强烈。   从一开始突然的落雪,到昨晚被强行压制意识,再到今天的信号和封路,就好像有一只大手在推动着他们,走上预定的道路。   难道,“剧情”终于再次出手了?   好在进山的小队,在信号消失前,已经有最近的一支联系了他,不消片刻就会赶到。   高誓转身返回屋子,空渺的脸色已经变成了和应不解一样的惨白,输送灵气已经结束。   高誓连忙就近将空渺拖到位置上,空渺浑身上下一点力气都没了,就像是一块木头般沉重。   接着高誓又去抗应不解。   就在他手碰到应不解的刹那,腰间的小斧头亮起了金色的光芒。   一股暖洋洋的气息灌入身体,然后从体内向着应不解的方向传输过去。   应不解的脸色,肉眼可见地变得红润起来。   高誓不可置信地看着掌心淡淡的金色光芒。   这是……灵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