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吉米同行 作者:向家小十   文案:   一支摇滚乐队的日常制杖生活   防雷:沙雕文学,土味欧美,自我满足的YY,设定和背景狗屎一样。   内容标签: 欢喜冤家 重生 励志人生 美娱   搜索关键字:主角:詹姆斯 ┃ 配角: ┃ 其它:   作品简评:命运错位的吉米被天使带回十年前,让他重新站在了命运的分岔路口。而这一次,他选择成为一支摇滚乐队的主唱。摇滚是什么?摇滚是真实的态度,是力量的节奏,是生命的狂欢,是看清生活是坨狗屎后,依然能热爱着这狗屎一样的生活。本文题材新颖,故事有趣,借主角吉米的视角,讲述了一支摇滚乐队的日常快乐生活。鼓手敲门也要敲出节奏,贝斯手一天到晚嘣嘣嘣,主唱和吉他手时而相亲相爱,又时而相爱相杀。但当这一群逗比站到舞台上,就能呼风唤雨、无所不能!与吉米同行,带你一览乐队趣事。 第1章   水流哗啦啦地响着,詹姆斯把手放在水龙头下,用力去揉搓一双黑乎乎的手。   他整整一下午都在加班干活,给好几辆车做四轮保养、打黄油。然后,爬到车底去换机油滤清器什么的。   这些脏活让他指甲缝里都是黑色,而且满手都是难闻的汽油味,洗都洗不掉。   但作为一名汽修工来说,这是每天正常的工作流程,尽管他打心眼里不喜欢这些活儿。   可生活就是这样,詹姆斯知足常乐。   他用肥皂尽可能仔细地洗干净双手,换下那身脏兮兮的工装,对着镜子咧开嘴笑了笑,才高高兴兴地跑出去,和来接班的同事告别,再顺手掏了根烟,让尼古丁一点点儿舒缓着因为熬夜加班导致过度疲惫的神经,吊儿郎当地走向自己那辆破破烂烂的皮卡,下班回家。   但当他开开心心坐进驾驶座,握着方向盘,发动车子,把车开出大约七八百米时……   一个低沉又认真的声音突兀地在耳边响起:“吉米,你不该抽烟。”   什什么鬼!   詹姆斯受惊过度,差点儿没握住方向盘,嘴里的烟掉在大腿上,烫得他差点儿兔子一样蹦起来,车子更是在公路上不受控制地呈现出一个Z型扭曲路线,橡胶轮胎剧烈摩擦着地面,发出紧急刹车时才会有的刺耳声音和些许火花。   “上帝啊!”   感谢这是条偏僻又人烟稀少的公路,没出事。   詹姆斯慌手慌脚地把车停到路边,才惊魂甫定地喘着粗气,瞪大眼睛,一脸愤怒地转头去看车后座上突然出现的奇怪男人:“你他妈从哪冒出来的?”   “上帝?不不,我不是。”   那名古怪的男人表情认真地回答:“你这点儿小事,还不值得让上帝亲自来处理。”   “Damn it!”詹姆斯咒骂了一句:“你在说胡话吗?嗑药磕大了?”   但男人还是一副严肃认真的样子:“我没嗑药,也没说胡话。而且,吉米,你不该讲脏话。”   “等等,别叫我吉米,我们没那么熟,叫我詹姆斯!我不需要别人告诉我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直说吧,你到底是个什么玩意儿?”   詹姆斯烦躁地用手拍着方向盘,喊了起来:“见鬼了!你到底什么时候爬上我车的?强盗、小偷还是精神病?算了,现在!滚下去!不然我报警了!”   “你不该这么暴躁,你应该……应该更心平气和一点儿。”   那名男人继续用一脸不赞同的表情发表着自己的观点。   詹姆斯更生气了:“住口,混蛋!你莫名其妙地出现在我车上,又莫名其妙地说什么不应该这样不应该那样,还他妈地要求我心平气和?你以为自己是谁?”   “你是在害怕吗?”   “胡说!我会怕你?”   男人不由得疑惑地眨了眨眼,身子却突然前倾!   詹姆斯本能地后缩,眼中不受控制地流露出一抹惊惧。   “你就是在害怕,怕我伤害你。”那个古怪的男人下着结论。   与此同时,他脸上还出现了一抹恍然大悟后的理解,语气温和地解释:“别怕,詹姆斯,我对你没有任何恶意。   “你自说自话的真是够了!混蛋,滚下我的车。”詹姆斯更加气恼地嚷嚷。   那名奇怪男人困惑不解地望着他自言自语起来:“是我做错了什么吗?对不起,我可以道歉的。但这是我第一次来人间,还不太懂和人类沟通交流的正确方法……”   这都是些什么鬼玩意儿啊?   还人间?人类?   詹姆斯用看疯子的眼神望着他,果然是精神病吧?   他趁着男人出神的时候,随手拨了个999:“喂,麻烦给精神病院去个电话?我车里有个危险的疯子……”   “什么?”那个奇怪的男人生气地提高了音量:“我!不!是!疯!子!”   而神奇的是,伴随着他的声音,那台用来打电话的老式手机居然碎裂开来。   先是一道道裂纹如同蜘蛛网一样出现在屏幕上,然后‘砰’地一声,天女散花一样碎成了无数个小碎块……   詹姆斯当场傻眼。   那个男人依旧正儿八经地板着脸,一字一字地郑重强调:“听着,我是上帝的杰出作品,是上帝创造了我!你不能侮辱我!”   卧卧卧卧——卧槽?!   空气一瞬间凝滞起来。   詹姆斯近乎呆滞地望着眼前的这一幕。   他终于意识到,有什么超出想象力的玩意儿出现在现实世界里了。   “我,我不能继续和这家伙待在一起了,万一他把我也弄碎怎么办?看吧,手机就是我的前车之鉴。”   他内心深处有点儿瑟瑟发抖,拥有丰富想象力的大脑,清楚地浮现出这个极为可怕的联想,条件反射地要开车门、冲出去逃生。   可那个男人却从后头一把抓住他的胳膊,力道很大,根本挣扎不开。   他皱着眉不解地说:“等等,你要走?太没礼貌了,我还没有把话说完呢,我……天!你脑子里都在想些什么啊?我不会弄碎你的,你和手机根本不一样,你比它重要。别走,好吧,我道歉,我刚才是无意识的,而且是你先说我是疯子的,你别怕,我不会那么对你。”   无意识就可以这么吓人的吗?   又不是在演什么超能力失控干了一堆糟心事但主角总被原谅的好莱坞狗血大片!   詹姆斯真的被吓到了。   他神色惊惧,整个人一副快要窒息的样子,慌张得像只待宰小猪,可还强撑着结结巴巴地努力自救:“别,别杀我!我很穷的,你杀了我也没有多少钱,最最最最贵的手机都被你炸了!”   “你听我说……”   “啊啊,别杀我。”   男人呆了几秒,嘟嘟囔囔地不高兴起来:“算了,说不清楚。”   他伸出了手,一簇白光在他的掌心闪烁着。   詹姆斯反射性地闭了下眼睛……   白光淹没了他。   当他再次睁开眼睛后,整个世界都变了。   他回到了十年前,十六岁刚刚辍学的那一年。   别问他为什么知道是这个时间段,因为就是自然而然地知道了。   大脑中出现神奇的认知,有一种超自然的神秘力量让他确信,眼前一切都是真实的。   “可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詹姆斯眼圈还有点儿泛红地喃喃自语。   他茫然地站在十年前属于自己的那间狭小卧室里,左右环视着熟悉又陌生的四周。   然后,无意识的一个低头,他惊讶地注意到自己的双手,那是一双无比干净、白皙的手,没有曾被反复擦伤、割伤、刺伤所导致的细细密密伤痕,也没有了长年累月造成的暗色泥污,更没有了充斥在指缝间、永远洗不净的黑色机油……那些岁月留下的风霜痕迹全都在这一刻神奇地消泯无踪了。   “就是这么一回事。”   那个神秘男人的声音又一次平静地响起。   詹姆斯慌忙转过身,挥着双手徒劳地想抓点儿什么保护自己。   可面对这么不科学的现实情况,他最后也只能瞪圆眼睛,张口结舌地说不出一句话来。   “我是来帮你的,因为你的命运是错误的。”男人认真地解释说:“詹姆斯,不,詹姆斯。别怕,我是来帮助你的。”   “什么,什么错了?你要帮我什么?”   “命运!我们要修正它,改变它,让你重新走上正确的命运轨道。”   “你开玩笑的吧?”   詹姆斯一脑袋的浆糊,不可思议又疑惑地追问着:“千万别告诉我,我是什么见鬼的救世主?为了世界和平,得努力战斗,拯救人类,打败坏蛋什么的,我不擅长打架,我根本做不到……还有,你,你到底是谁?”   “我没开玩笑,你确实不是救世主,但……”   男人凝视着詹姆斯说:“你也不应该是一名普普通通的汽修工,你是天堂内定的singer之一,和音乐家巴赫一样,死后要升天堂,为上帝演奏乐章的,这才是你本来的命运,至于我是谁?”   他顿了顿,诚恳地自我介绍着:“你好,詹姆斯。我是一名天使。”   詹姆斯大脑彻底死机。   他久久呆滞,几乎失去所有语言。   在这期间,那名自称天使的男人始终维持着和刚才一模一样的诚恳表情,安静耐心地等他回神。   许久,詹姆斯才勉强笑了一下。   可这一切对他来说,依然是一道充斥着种种难以理解又荒谬难言的谜题。   面对着等回应的天使……   他想了半天也不知道如何回应,最后冲口而出:“如果,我是说如果,天使都长你这样的话,我可能根本不会考虑什么上天堂的事。”   天使似乎缺乏幽默感。   他的脸上浮现出一抹困惑的表情,依旧是认真严肃的语气:“请问,我有什么问题吗?”   可这时候,詹姆斯终于掉线的脑袋却又上线了。   他想起这位天使‘无意识’时的杀伤力,欲言又止,最终深吸了一口气,无力地回答:“没什么,忘了我刚才的瞎说。没问题,你当然没问题……”   才怪!   事实上,这个自称天使的男人会让所有相信天使的人美梦破碎。   因为那是一名身高接近两米的肌肉壮汉,健硕魁梧,膀大腰圆,整体如人型巨兽。   尽管这个人型巨兽自始至终语气平缓,气质温和,面部表情毫无攻击力,一双眼睛既如初生婴儿一般真诚纯洁,同时又像看透世情的老人一样温和包容,可这依然不能掩盖一个‘那熊一般极具压迫力的庞大身型和快要撑爆衣服的大块肌肉,成功粉碎了詹姆斯心中关于小天使这个词汇本应产生的所有美好想象’的残酷事实。   没有翅膀,不是金发美少女。   性别男也就算了,还不是什么年少中性美少年,而是超大只的肌肉壮汉……   这算什么?   天堂新出产的一代巨肌天使吗?! 第2章   詹姆斯莱蒙,小名吉米(只有爸爸哥哥和最好的朋友可以这么叫他),出生在一个单亲家庭。   他的母亲在他出生的那一天,不幸撒手离世,抛下了还在襁褓之中的幼子和一个从来不会照顾自己的笨蛋丈夫,以及年仅六岁的长子林德。   这件事非常糟糕。   最糟糕的地方主要在于,莱蒙家一大一小的两个男人不得不在丧妻(丧母)的悲痛万分中,还要手忙脚乱地去面对一个只会扯着嗓子嚎啕大哭的小婴儿。   他们对此束手无策、精神几乎崩溃。   那就是一出活生生的人间悲剧!   婴儿期的詹姆斯就是个恶魔。   他天天都在哭,永远都在哭!   饿了哭;渴了哭;枕头不舒服哭;尿了哭;不开心哭;睡不着哭;一天二十四小时,想什么时候哭就什么时候哭,不管别人忙闲,也不管白天黑夜……   父亲约翰和哥哥林德全都被他折磨地筋疲力尽,家里尿布奶瓶满天飞。   后来詹姆斯不哭了。   可又有新的麻烦出现。   长大的孩子总会有自己的小想法和小心思,可父亲老约翰天生缺乏温柔细胞,不擅长任何倾听和理解。   他带孩子像是在养小狗,这里并无任何贬义,而是单纯代表他的某些行为,具体表现在会大方地给吃给喝给钱,遇到事情会以命令语气为主,闲着没事也会领出门溜溜,至于说什么来一场温情的谈话和一个父亲拥抱……实在抱歉,硬汉约翰无能为力。   除此以外,“别逗了,你以为自己是个Jimmygirl吗?”   哥哥林德,一个几乎继承了父亲所有钢铁直男基因,甚至还会将之变本加厉发扬光大的混蛋,这时候总会站出来,恶劣地替爸爸嘲笑、打击自己心思敏感的弟弟:“拜托,认清性别再撒娇,老弟,你又不是个妹妹。”   “性别歧视什么的太过分了!再说,凭你俩那个低情商,就算我是个妹妹也好不到哪里去。”詹姆斯忍不住愤愤地想:“因为你们两个混蛋根本就不知道怎么说人话。”   所以,打从有记忆以来,家里的气氛就和温馨挂不上边。   但这不代表父亲和兄长不爱他。   事实上,年少时的林德在常常紧紧地抱着他不撒手,就像是抱着一个随时会有人来抢的举世无双大宝贝,还非常中二叛逆地向全世界(他自以为)宣告:“吉米是我的,没人能把他从我的身边夺走。”   而詹姆斯年幼时确实金发碧眼,皮肤白皙,洋娃娃一样可爱到爆炸。   他光着屁股,乖乖地依偎在哥哥林德的怀里,咬大拇指,眼睛亮晶晶地流着口水傻笑。   老爹约翰会特别自然地拿出一个破相机,咔嚓咔嚓地给这对‘恩爱’的兄弟拍下无数张‘后来林德谨慎珍藏,但詹姆斯总想找出来统统烧掉’的照片。   在这样全是男人的家庭中,自然也免不了经常爆发一些激烈的争吵和干架……   可他们都知道,这就是家人,打破脑袋得先送去医院治疗,治完后再继续打的存在。   所以,詹姆斯既没有什么遗憾要弥补,也没什么逝去的梦想要追逐,更没什么仇恨要去报复。   这场突如其来的穿越时空事件,着实让他莫名其妙,外加无所适从。硬要说的话,就是‘我活得好好,生活也逐渐迈入正轨,哪怕是天大的好事,也不值得我去改变’的烦躁感。   但那艹蛋的巨肌天使根本没有给他任何选择的机会,忽然一下子就把他带回十六岁,仅仅留下一句‘有天赋,不努力的话,天赋也会消磨殆尽,所以,好好练习唱歌,等你死的时候,我会再来接你上天堂’的鼓励(等你死什么的,大概也算是鼓励吧)后,就扑腾着翅膀离开了。   多么令人窒息的操作。   天堂企业的HR如果一直都是这么招聘的话,它至今没倒闭的原因一定是竞争对手地狱太没用了!   但不管怎么说,年轻十岁是一件好事。   詹姆斯在屋子里发了一会儿呆,就决定下楼去找找老爹和哥哥,然后再去思考接下来的事情。   他推开自己卧室的那扇门,走过记忆中昏暗狭小的走廊,下楼梯,空气中弥漫着二手香烟、劣质啤酒和苏格兰威士忌的味道……   楼下有一大一小两个实打实的混蛋——他的老爹约翰和大哥林德。   两人无所事事地窝在小客厅沙发里,一边抽烟、喝啤酒,一边全神贯注地对着电视机里正播出的某个恶俗又弱智的节目指手画脚,外加拍着大腿夸张地嘎嘎大笑。   “咦,小混蛋,你烧退了?”林德率先发现了弟弟说。   于是,詹姆斯的亲爹老约翰也闻声抬起了头:“哈哈,我就知道你死不了,好小子!”   第一个想法是‘原来十年前的这一天我是在生病吗’?   接着就是‘听听,这是和病人说的话吗’?   詹姆斯面无表情,内心世界波涛汹涌。   十年后的他忙于工作,太久没和这样混账的亲爹、亲哥接触了,一时间有点儿接不上茬。   但不得不说,这感觉挺神奇的!   整整十年,莱蒙家男人们的画风好像从来没有变过,半点儿都不会让人有生疏感。简单总结一下就是:不管什么时候,他们都傻逼的毫无体贴可言。   “还傻站着干什么啊,吉米?”   在所有人注意不到的时候,哥哥林德快速地打量了他一眼,确定弟弟看起来不像是还病着的样子,就十分心大地随手一指厨房:“我给你留了病号饭,自己去厨房拿吧。”   病号饭啊!   在听到这个单词后,早就模糊的记忆终于重新浮上水面。   詹姆斯终于想起了这一天。   他慢慢地移动脚步,走到厨房里,果然看到桌子上属于自己的那一份,出自大厨林德之手的所谓‘病号饭’。   一个大大的盘子里头,放着黑糊糊的烤香蕉,一大堆被鸡蛋液包裹、又撒了黏糊糊酱料的炸鱼和薯条,还有夹着卷心菜叶和培根的面包片。   说实话,林德大约尽力了。   饭的份量很足(他通常给自己做的时候,一般只搞个简陋的三明治),还有水果、蔬菜和主食。   不过问题在于,哪怕他尽心尽力,也没能挽救自己的地狱级厨艺。   而且,他很可能是叼着烟做的饭。   因为詹姆斯至今还清清楚楚地记得,十年前的这一天,他大病初愈,饥肠辘辘地来到厨房吃所谓的病号饭,却在烤香蕉上吃到了烟灰……至于什么炸鱼薯条中吃到鸡蛋壳、卷心菜里出现没弄干净的菜虫子,培根好像过期食品,基本都属于常规的补钙、补蛋白和瞎几把日常操作了。   唉,病号饭!   真是谢谢大哥了。   不过,当年的詹姆斯可没现在好说话。   他那会儿还在叛逆期,脾气火爆,又病后情绪失控,气冲冲地直接端着盘子跑出去,全砸在林德的那张大脸上!   兄弟俩大打出手,把家里的客厅给砸了个稀巴烂。   他俩的亲爹差点儿气疯,转身掏猎枪想崩了两个不省心的混球。   再后来……   林德向他心爱的吉米弟弟道歉了,关于做饭的时候不专心,想些杂七杂八事情什么的……   可问题在于,他只是一个哥哥,又不是被花钱雇佣的厨师,压根也没义务给弟弟做饭。   想到这里,十年后的詹姆斯就叹了一口气。   他又想起自己上蹿下跳,血泪控诉被亲生兄长虐待,认为全世界都对不起自己的样子了,深深地觉得丢人。   如果这么一想,回到十年前也挺好。   起码这一次,他不会把盘子扣在林德那混蛋哥哥的大脸上,尽管那么干他妈的爽爆了!   詹姆斯一边想,一边半秒钟都不犹豫地把所谓的病号饭倒进了垃圾桶里。   然后,他听到了身后哥哥林德不敢置信的抓狂声音:“艹你妈!你他妈的在干什么?在干什么!!那是我特意给你做的!花了我足足半小时!”   哦,花了足足半小时,成果就这屎样?   十年后的詹姆斯实在不想和他吵架。   可这时候,客厅里的老爹约翰却爆炸了。   他猛地站起来,扯着嗓子叫骂:“林德莱蒙你小子该死地说什么?你想艹谁妈?那也是你妈!”   真是一团乱! 第3章   热热闹闹地吵了一架后,亲爹和亲哥终于消停了。   虽然黑暗料理界大师林德始终对于‘辛辛苦苦做的爱心病号饭被弟弟不领情倒掉’这件事耿耿于怀,一直在旁边嘟嘟囔囔‘小混蛋哎哟,我真后悔啊,真后悔啊!后悔当年没用尿布捂死你’。   快去他妈的吧!   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詹姆斯内心深处最后一点儿对混蛋老哥的愧疚被消磨得一干二净,点滴不剩,只想让他Shut up!   这时候,一家之主的老约翰咳嗽了一声,打断了两兄弟的目光(互瞪)交流。   他假模假样地拿着几张报纸,问了一句话:“你想好以后做什么了吗,吉米?”   詹姆斯终于恍然大悟,为什么天使会带他回到这一天。   因为这一天是他职业生涯的起点。   其实也没什么好说的。   十年前的这个时期,和他同一个阶层、又不打算继续上学的孩子多数都会选择进工厂,因为这是流行,也因为伯明翰这边有一堆的工厂,什么柴油机、喷气发动机、冶金、化学、食品和纺织等各种各样的工业部门,到处都是。   但不得不说,老约翰是一个相对聪明的人。   他自己就是个普普通通的工人,却并没有盲目跟随社会潮流,把两个儿子也统统送进工厂子承父业,反而有着自己的一套逻辑:“与其进工厂当工人,不如去当学徒工,学点儿手艺。工人可以被辞退,可手艺一旦学会了就是自己的,能受用一辈子。“   时至今日,詹姆斯对自家老爹的说法依然会赞同地点头:“没错。”   老约翰于是高高兴兴地指着报纸上的招工专栏,列出了几个可供选择的工作,大概就是:水管工、屠宰场杀鸡工,建筑工地电焊工……   重来一回,詹姆斯听着那些狗屎一般的工作,再一次觉得成为汽修工的自己是无比明智的。   但考虑到那个巨肌天使关于天赋命运的说法,他忍不住多嘴问了一句:“我能都不选吗?”   “可以,那你想干什么?”   “呃,有人说我唱歌挺好听的。”   “……所以?”   “我能不能去唱歌?”   屋子里一下子安静了。   老爹和老哥都近乎茫然地看着他。   然后,林德疑惑地提出了一个很实际的问题:“唱歌也是一份工作吗?哪里招聘?周薪给多少?每天工作多少小时?有假期吗?”   好问题!   詹姆斯挺想现在就去天堂问问上帝的。   把唱歌当职业这种事根本就是异想天开。   对,也许正如天使所说的那样,他有天赋,可天赋又不能当饭吃。   难道要用人间数十年的光阴来换取死后天堂的一份工作吗?   不了!不了!   詹姆斯很快就明智地用一句‘我只是开个玩笑’结束了这个和家人的短暂对话。   他重新思考工作方面的问题,考虑到前世做汽修工的丰富工作经验,决定给自己定一个初期小目标,按照老路线,去修车厂当学徒工,然后早早出师,努力工作,再攒钱开个修车厂当老板,假如发展顺利,还可以搞个全国连锁什么的。   “不行!”天使说。   在第二天,他在前往修车厂的路上,被拦住了。   “你不是说回天堂了吗?怎么又来了?”詹姆斯困惑不解地问。   “我如果不来,你就又去做汽修工了吗?”身高快有两米的巨型壮汉天使特别生气地说:“我耗费精力把你带回十年前,不是让你在未来当修车厂老板的,天堂没有汽车,也不缺修车的。”   “嗨,别抗拒新鲜事物啊!其实你们真的可以考虑引进一下汽车,总用翅膀来回飞多累啊。”   詹姆斯貌似诚恳地给出了建议。   可天使完全不懂什么叫调侃。   他照旧皱着眉,正经、认真又耐心地解释:“我们飞得很快,还可以瞬移,比汽车强很多。“   在魔法系和科学系的大比拼方面,詹姆斯自认没有发言权。   所以,他放弃那个话题,转而望着眼前这个较真的天使,有些自暴自弃地犯浑说:“得了,你饶了我吧!我是不可能去唱歌的,你好好回天堂过日子,别瞎掺和人间的事了。我命中注定是要当修车工的,我喜欢当修车工,你可以走啦。”   “你明明不喜欢当修车工,为什么要撒谎?”   天使露出了费解的表情:“你命中注定要当个歌手。而且,你心里不是这么说的,你根本不喜欢过期机油黏在手上脏乎乎的,也不喜欢日复一日地干同一件无聊事,应付一群不认识的无聊人……”   “我心里?天使都会读心吗?”詹姆斯吃惊地问。   “一点点儿,但事实上,我能看到你的灵魂……它,它很漂亮。”说到这里,两米高的肌肉壮汉居然露出了一个不好意思的少女系表情。   詹姆斯顿时感觉不自在极了,没人喜欢被看穿。   可与此同时,他发现自己和这只天使有点儿严重沟通障碍。   对于人类来说,工作就是工作,是养活自己的方式。毕竟,人总不能因为工作很狗屎、老板是坨狗屎、未来要干一辈子狗屎、还要和一群狗屎同事打交道就彻底放弃养家糊口吧?   可不食人间烟火的天使似乎没办法理解这一点儿。   这只天使依然表情无辜,安静耐心地望着他,棱角分明的脸上再次露出费解的神色:“人类太复杂了。”   他有些搞不懂地感慨着,又嘟囔了一句:“算了,说不清楚。“   于是,在詹姆斯还没反应过来的时候,白光又一次淹没了他。   这就非常艹蛋了!   能想象吗?   詹姆斯重新回到了那间卧室里。   他仓皇地打开门,下楼梯,混蛋老爹和老哥坐在沙发里抽烟喝酒,看着电视机嘎嘎大笑,同样的对话,厨房里同样的黑暗料理。   唯一的不同在于……   这一次,詹姆斯吸取教训,没把病号饭倒进垃圾桶。   可蠢货哥哥林德兴致冲冲地跑过来说:“快吃,我特意为你做的,做了半个小时。”   詹姆斯这时正被天使的骚操作闹得心烦意乱。   他真心实意地不想再和哥哥吵架,就勉强自己吃了一口,但实在没忍住,还是吐了。   林德就又一次抓狂了:“艹你妈啊!你故意的对不对?你故意的对不对?你就是这么对待你亲哥的劳动成果吗?”   老约翰在客厅咆哮:“他妈的疯了吧!林德你想艹谁?那也是你妈!”   噩梦!   噩梦!   噩梦!   詹姆斯才是快疯了的那一个。   因为接下来,他进入了一个死循环。   每当他想去做点儿别的什么工作,那个见鬼的、讲不通道理、又蛮横固执的天使就会立刻出现,把他重新移回到这一天,让他重新做出‘正确’的职业选择!   在接近五十次循环后,詹姆斯从坚强不屈到好言相劝再到咆哮叫骂,最后终于认命屈服。   他第五十一次回到那间卧室中,整个人崩溃又抓狂地朝着天花板大喊大叫着:“好吧,你赢了!滚吧,混账天使,滚回你的天堂去!见鬼的,我他妈的去唱歌!去唱歌行了吧!”   那个该死的天使始终沉默着不坑声。   但说不好又躲在什么地方暗中偷窥!   詹姆斯气得混身发抖,近乎暴怒地拉开门,气势汹汹地走下楼,不用林德招呼就主动去厨房找那个该死的病号饭。   然后,他又一次把盘子狠狠拍在了混账哥哥的大脸上,挥着手臂吼:“五十次!足足五十次!我每一次都不想和你吵架,你他妈回回都能找到理由给我添乱、和我吵起来,就他妈的为了一份屎一样的饭!五十次,你和我吵了五十次!想吵架是吧?那就来啊!来啊!”   林德懵逼地看着弟弟,一时间居然被镇住了。   他抬起手抹了一把脸,难得地结巴了一下:“这,这是怎么了?”   约翰老爹同样很懵。   他放下刚拿起的报纸,和大儿子面面相觑,迟疑地回答:“也许……就业压力太大了?” 第4章   尽管答应了那个该死的天使。   可实际上,詹姆斯对歌手这职业毫无概念。   自古隔行如隔山,突然让一个曾经的汽修工转行去唱歌,大概只有三流小说才会这么没逻辑地瞎编。而且,更让人心烦的一点是,他还没办法光明正大地告诉亲爹和亲哥这件事,总不能对他们说:“我不去工作了,天使喊我去唱歌。“   假如这么说了,老约翰和林德肯定会呵呵他一脸,摩拳擦掌地问:“天使?吉米,你见过恶魔吗?”然后,给他来一顿巨疼的混合双打。   所以,他只好每天假装对爸爸和哥哥说去修车厂当学徒工。   可实际上,在走出家门后,他就孤单地四处找能唱歌的地方,以及能通过唱歌赚钱的工作。   在无所事事了三天,又想放弃的时候……   一张乱贴在窗户上的小广告突然被风吹落到了他的脚下。   这就像是命运的关键转折点儿。   后来,詹姆斯非常怀疑是某个天使的杰作。但在当时,他压根没想那么多,条件反射地就捡起了那张薄薄的纸,也抓住了一根救命稻草,上面写着:诚招乐队主唱。   感谢英格兰普及的基础教育。   半文盲的詹姆斯好歹认识这几个简单的单词,但问题是,应聘一名乐队主唱一般需要什么条件?   基于不懂就问的原则。   他四处张望了一下,随手拉了一个看起来很懂的路人打听起来:“嗨,兄弟,你觉得怎么才能当个乐队主唱?”   这个后来在他记忆里已经面容模糊的路人不知道出于什么心思,给出了一个相当绝妙(讽刺)的回答:“长得好看,能装逼,会唱歌,什么乐器都不会,又不想一个人傻逼地站在舞台上。”   詹姆斯欣然大喜:“太好了,我每一条都符合,这不正是给我准备的活儿吗?!”   然后,他就愉快地跑去应聘了。   那名随口乱说的路人事后很可能以为遇到了一个疯子,或者好忽悠的傻子。   可詹姆斯其实是在用这种外人难以理解的方式给自己打打气。   现实有时候就像片沼泽地,如果不想黯然沉沦,就要尽可能地让生活变得多姿多彩一点儿,起码不要那么无趣。   曾经碌碌无为的十年时光,也许确实没能提升他多少智慧,但在这十年里,唯一值得骄傲的地方,大概就在于成熟的人生态度了——面对艹蛋生活的超高容忍度、永远积极向上的乐观态度,以及……日渐加厚的一层层脸皮!   接下来就是去面试。   詹姆斯特意去找了找资料,但在互联网还没普及的十年前,再怎么努力翻阅报纸、杂志,也很难找到真正有用的信息,最后,他心大地决定凭天赋上了(假如真有那玩意儿的话)。   那是一场很简陋,也不怎么正式的面试。   面试官是两个年龄不大、经验也不足的年轻人;面试地点是在一所小学的空教室里,这所学校下午低年级会放假,空下来的教室就可以向外租用,租金很便宜。   詹姆斯起初以为会有很多竞争对手。   可实际上,来面试的只有他一个人。   “成了,十拿九稳。”他兴奋地握拳对自己说。   但糟糕的是,在面试一开始,他才说了一个自我介绍,其中一名面试官就认出了他。   “见鬼!吉米莱蒙,怎么会是你这个白痴?你怎么会来面试主唱?”   “别叫我吉米,詹姆斯,叫我詹姆斯。我为什么不能来面试?”詹姆斯条件反射地回了一句。   接着,他重新抬起头,一边打量那名认出自己的面试官,一边在脑袋里翻找久远的记忆。   翻找的过程很快。   并没有用多少时间,他就近乎震惊地喊出了对方的名字:“兰斯温菲尔德?你怎么会跑来玩乐队?”   “对,没错,是我。我想玩就玩了,这是我的乐队。”兰斯温菲尔德简单地说。   然后,他又很狐疑地问了一句:“我怎么不记得你以前当过主唱,还经验丰富?”   “因为我一向比较谦虚,从不四处炫耀。”詹姆斯谨慎地回答。   “少扯淡了,你就是个白痴!”兰斯的唇角不由自主地翘起来。   “咳,反正来都来了,你一时半会儿也招不到别人,就让我试试。“   詹姆斯不爽不忙地继续厚着脸皮自荐:“反正你瞧,这儿也没多少人来应聘。”   “可我宁缺毋滥。”兰斯嘴硬地说。   但其实给个机会也没什么,他只是……   别看他们互相认出了对方。   可实际上,他们之间一点儿都不熟。   至于说为什么能认出对方。   当然是因为他们出自同一所学校,还恰巧是学校里非常有名的学生。   所有学生在走进那所学校时,第一眼都会看到一个非常大的橱窗,里头会时不时地粘贴了一些的优秀学生的照片和事迹。其中,兰斯温菲尔德也名列其中,并且,在他的简单介绍那里,总会有一连串、超级多又各种各样的头衔,什么学生会主席、优秀青年协会成员、艺术俱乐部会员、辩论赛最佳辩手等等。   总之,绝对的优等生、绝对的好学生、别人家的孩子、老师们的宝贝!   这就导致学校中同届的学生几乎都听过他的名字!   而詹姆斯的出名是另一种极端,捣蛋鬼、天天逃课、考试不及格、顶撞老师、打架斗殴什么的,于是,经常会被赶出教室(老师看着他太闹心了),站在橱窗前一米处罚站。   至于他俩人的交集点就在这里了……   由于罚站时太无聊,詹姆斯经常会盯着橱窗里兰斯的大头照发呆。   兰斯当年可能也很无聊,其实不管是好学生,还是坏学生,学校生活都挺没意思的,所以,他就跑过去搭话了。   “你总盯着他看做什么?是因为他帅吗?”   “不是,是因为他最娘。”   说完后,詹姆斯转过头,想看看是谁在和自己搭话。   结果,他看到一张十分眼熟、很娘,但已经被气到扭曲变形、仿佛张嘴就能喷火的魔王脸。   这事真不怪他嘴欠!   谁能想到,世界上会有这种指着自己照片,自恋地问陌生人‘是不是很帅’的闷骚?   好啦,现世报来了。   “其实,我不太想和长相太娘的人组队。”某个心胸狭窄的家伙假惺惺地以牙还牙。   “可你不能因为我好看就歧视我啊。”詹姆斯宽容又有理有据地回答。   另一个年纪稍大的面试官噗嗤一声笑了。   大概是看出他俩之间有点儿什么猫腻儿,他忍着笑地站出来打圆场:“嗨,兰斯,这小子看起来挺逗的,好歹让他唱几句?”   兰斯不甘不愿地同意了。   但在詹姆斯唱之前,他信誓旦旦地立了一个Flag:“相信我,只有大傻子才愿意和这家伙组队。”   哈哈哈,他就是那个大傻子!   詹姆斯没怎么怯场地唱了《你永远不会独行》(You\'ll Never Walk Alone)。   这个时候,他会唱的歌不多,最熟的就是利物浦足球俱乐部的队歌,没办法,时间仓促,只有这首歌他最熟,铁杆红军球迷从小唱到大,还能边唱边骂边喝酒边加油边吹口哨……   然后,他就被录取了。   感谢利物浦,利物浦万岁!   爱利物浦一辈子,么么哒!   后来,兰斯在电视节目里提起这次面试。   他一边回忆一边语气复杂地说:“那时候的吉米,唱歌真的就像一坨臭狗屎,标准的足球流氓吼式唱法,跑调、忘词、发音乱糟糟……可我听完之后,立刻把其他所有备选歌手的名字从我的名单中统统划掉了。没办法,懂歌唱技巧的歌手有无数个,可歌声中有灵魂的歌手万里挑一。”   詹姆斯虽然听不懂这段话到底是夸自己,还是损自己。   但这并不妨碍他日常吐槽兰斯的表里不一:“撒谎,他有个P的名单啊!那张名单上的名字自始至终只有一个,那就是我——詹姆斯莱蒙!” 第5章   乐队是个连名字都没有的草台班子。   而这个草台班子据说完全是兰斯凭借一腔热情搭建的。   鬼知道一个优等生为什么会做这种事。   但总之,他是乐队的主音吉他手,负责乐队的一切事务,包括租用场地、协调时间排练、筹备器乐设备、找场子洽谈演出,以及最重要的一点儿……发薪。   兰斯给詹姆斯的实习期周薪是两英镑,听起来很少。   但在这年代,这薪水可能比一些学徒工的工资高一点儿。   所以,詹姆斯终于可以松一口气了。   他之前一直在骗老爹和老哥,说自己已经去修车厂当了学徒工。可哪怕是学徒工,也会有一份微薄工资的,假如到时候兜里连一先令都掏不出来的话,绝对会被家里人发现他根本没去什么修车厂,而是整天在大街上游荡、鬼混的糟糕事实。   至于说把真实情况告知家人什么的……   他既不想因为‘不务正业’而品尝亲爹和亲哥的爱的铁拳,也不想因为‘务了正业’又被某个混账天使再次给扔回过去那一天,继续来上五十多次循环。所以,只能暂且选择隐瞒,等真正做出点儿事业(起码能养活自己了),再去想办法说服家人。   基于以上这些缘故,詹姆斯免不了对这个尚且陌生的乐队上起心来。毕竟,如果离开这支乐队,他根本不知道自己还能上哪再去找一份既能唱歌又能拿薪水的工作。   所以,在加入乐队的第一天,他就非常有新员工自觉,积极主动地投入到工作中:“嗨,伙计们,我们的乐队是演奏什么的?在哪演奏?平时都需要唱什么歌?听说最近有首《蜜糖蜜糖我爱你》挺流行,要不要我现在去学学?”   “你在开什么白痴玩笑啊?”   兰斯匪夷所思地望着他:“你看看我们像是玩那种娘兮兮音乐的人吗?唱那玩意儿就和喝牛奶加两颗糖一样腻人。”   受父亲和哥哥影响,一向不怎么注重外在形象的詹姆斯愣了一下。   他下意识地去打量自己的两个队友。   作为主音吉他手的兰斯温菲尔德还是以前那个优等生的样子,看起来干干净净、温文有礼。   事实上,他身上有一种特别讲究的独特气质,仿佛穿什么都像是私人定制款,哪怕是普普通通的黑西装白衬衫,只要搭配上那张很娘,不,精致的脸和两条大长腿,立刻给人一种可以马上上T台走秀的时尚感,十足十的衣冠禽兽,不,斯文俊秀。   但另一个人,也就是面试那天出现的另一位面试官——乐队的鼓手鲍德温巴洛,却是截然相反的风格。根据短暂的接触来看,他脾气很好,人也挺温和,是个好人,可就是审美古怪,或者说特立独行。   他生得高高瘦瘦,却把自己打扮地像课本插图里的耶稣,浓密的长卷发垂在肩头,一大把胡子乱糟糟地遮住了半张脸,然后,穿的衣服好像买大了一号,像是挂在什么竹竿上一样,在身上松松垮垮地塌陷着。   这样的两个人凑在一块谈风格?   詹姆斯只能老老实实地承认:“我看不出来。“   兰斯的蓝眼睛里立刻闪烁出明显的笑意。   这个生性傲慢自恋的家伙很可能还在为之前的小事记仇,见缝插针地捉弄人。   但鲍德温巴洛从来不会无端端地难为人:“别逗他了,兰斯。”   这个老实人又一次帮忙解围地对詹姆斯说:“我们要组一个摇滚乐队。”   “那种砰砰咚咚特别吵的音乐?”詹姆斯不禁脱口而出。   “天,喊你白痴一点儿都不差,你真是什么都不知道。”兰斯翻了个白眼,又情不自禁地叹了一口气。   哪怕是历经十年磨练的厚脸皮,这时候也浮上了一抹尴尬的红晕。   詹姆斯虽然偶尔会犯浑,但在一些事情上却是非分明。   兰斯他们招主唱,应该是想让乐队尽快地运转起来,可谁知却遇到一个什么都不会的。   虽然这是一场双向选择,可自己的到来确实是给别人带来了一些小麻烦。   于是,他干脆地低头:“抱歉,我会努力学的。”   但他这么一示弱……   牙尖嘴利的兰斯反而不知道怎么应付了,只能拿蓝眼睛求助地望向自己的好友。   鲍德温巴洛永远那么可靠。   他好脾气地摸了摸詹姆斯的脑袋:“没事,其实兰斯接触摇滚乐也没多久。”   “喂!”兰斯立刻气得蹦起来。   他嚷嚷着:“老鲍,你应该是我这边儿的!”   詹姆斯顿时窃笑起来。   他咧开嘴,朝着兰斯得意地笑出了两颗极为显眼的小虎牙,一双会说话的绿眼睛立刻又变得神气活现起来,仿佛是在说‘嗨,你也没比我强到那里去’。   然后,他们结伴跑去鲍德温的家里听歌。   因为只有他目前是一个人租房子住,可以在屋子里随便玩,不用担心太过吵闹而被父母训斥。   当然了,单身汉的家里没那么干净。   好在大家都不计较,哪怕是总打扮光鲜亮丽的兰斯也仅仅是为了臭美,而不是本身有洁癖。   男孩子们踢开地上的生活垃圾,席地而坐,因为简陋的出租屋里根本没有沙发和椅子。   接下来,他们用了一下午的时间,让詹姆斯简单地了解到摇滚乐有很多种类,并不都是吵吵嚷嚷的;然后,又让他认识了几个梳着马桶盖发型的人。   那是兰斯最崇拜的摇滚明星——The Beatles(披头士,也叫甲壳虫乐队)。   现在,他们也是詹姆斯崇拜的偶像了。   那感觉真是太赞了!   当音乐声响起,就像是天空突然裂开,一束光投射下来,整个世界、整个人生都明亮起来。   虽然这么说很奇怪……   但事实上,詹姆斯直到这一刻才意识到音乐之美。   也许以前他从未留意过这些,也许是生活的压力让他从来没有像这样静静地听一首歌……   总之,不管是什么原因,懵懵懂懂的他就是一下子开窍了,就像是被施了一种神奇魔法,类似东方那边的什么佛祖的当头棒喝?   当一首歌放完,兰斯见猎心喜,忍不住抓过一把吉他,珍惜地抱到怀里,轻轻地拨着琴弦,开始模仿着弹奏那首歌的吉他旋律。   詹姆斯看呆了。   曾经记忆中那个刻板、自负、有点儿自恋的优等生形象正一点点儿消失,替换成了一个更为神奇和高大的形象。   一个抱着吉他就像是抱着全世界的男孩,虽然是坐在地板上,但气势已然非同一般。   他骄傲地扬着头,仿佛能呼风唤雨一般自信,蓝色的眼睛明亮如夜空中的星星,修长的手指轻描淡写地在几根细细的吉他弦上来回拨动,动作行云流水,把一曲《Hey Jude》弹得回肠荡气。   詹姆斯像是中邪一样,情不自禁又迫切地想参与进去,或者说走进那个瑰丽音乐世界中。   他轻咳了一声,有点儿尴尬又不太自信地轻轻哼唱,然后,小心翼翼地慢慢提高着音量,像是一只从树洞里探出头的胆怯兔子,先探出一个前爪,试探着,试探着……   但没想到的是,素来傲慢的兰斯却没有笑话他,反而用温柔的蓝眼睛鼓励地望着他。   于是,兔子欢快地出了洞,愉悦地扭着短毛球尾巴,在吉他默契地配合和引导下,神奇又磕磕绊绊地唱完了整首歌。   那一刻,似乎有什么看不见的东西在酝酿并悄悄地发生着质的改变,属于主唱和吉他手之间才会产生的特有联系正在初步建立,那是一种相遇后必然发生的化学反应,分子破裂成原子,原子重新排列组合生成了新分子。   鲍德温巴洛点燃了一根烟,微笑着坐在一边的单人木板床上。   这一刻,他仿佛处在了神的角度,居高临下地俯视着两个小队友不经意间的第一次稚嫩配合,心中已经预感到了乐队的成功。   尽管那时候,他们还一无所有。 第6章   短短一个下午,三个人就像是脑残追星族一样,翻来覆去地听歌,还模仿披头士的一些演奏。   詹姆斯的兴趣被完全、彻底地激了起来。   音乐就是有这种无与伦比的魅力。   虽然它什么都没做,仅仅是不经意地在詹姆斯心中洒下了那么几点星火,可就是这点儿星火最终发展成了一场燎原大火,轻而易举地让一个本来不情不愿的顽固瞬间狂热到疯狂。   在离开鲍德温巴洛的家后,他强行按捺着自己想在大街上就手舞足蹈的欲望,同时,脑海里还不受控制地环绕着兰斯弹出的那一段段美妙的吉他旋律。   等终于到家,发现家里没人的时候,他干脆在空无一人的客厅里夸张地边唱、边比划着过瘾。   而且,由于太陶醉其中的缘故,压根没听到钥匙开锁的声音。   “你他妈的在干什么啊?”   林德莱蒙站在门口看着自己的傻逼兄弟,表情充满了困惑和不解。   于是……   张着嘴,伸展双臂,朝着脑袋顶的天花板用力蹦,正做一个飞天动作的詹姆斯瞬间僵住了:“你,你看错了。”   缓慢收回手臂,站稳,再装出若无其事的样子。   他短时间内大概都不会忘记这种尴尬的感觉了。   但这并不能阻挡他对音乐突然迸发的狂热。   他现在就像是个刚找到心爱玩具的小孩子,虽然暂时不知道是不是只有三分钟热度,可就是满心的迫不及待和热情满溢。   作为最熟悉的家人,老约翰和林德自然很快就注意到了他的不同寻常。   “你是遇上什么好事了吗,吉米?”   当晚吃饭的时候,餐桌旁的老约翰瞟过去一眼,假装漫不经心地问儿子。   “可以这么说吧。”詹姆斯诚实地给出了一个肯定答复。   另一边的林德笑着喝了一口啤酒,斜着眼睛意味深长地问:“很漂亮吧?你遇上的那个?”   “什么?”詹姆斯一时间没反应过来。   但脑子里不由自主地浮现出兰斯那副极具欺骗性的出色容貌,哪怕是站在同性的立场,他也不禁点了点头:“是挺漂亮的。”   “我就知道!”林德顿时似笑非笑起来。   他和亲爹老约翰交换了一个成年男人之间的暧昧眼神:“看来我们的小吉米长大了啊!”   詹姆斯这才意识到自家混蛋爹和混蛋哥想歪到什么地方去了。   他立刻辩解:“根本不是你们想的那样……”   但林德却开始用叉子敲着盘子起哄,还吵吵嚷嚷着说什么jimmygirl脸红了jimmygirl害羞了的鬼话。   世界上为什么会有哥哥这种混账存在?   詹姆斯快烦死他了,可碍于暂时没办法坦白乐队的事情,只好板着脸什么都不说,随他怎么想去吧。   因为没人搭腔,林德玩了一会儿也不闹了。   他很活跃地转开话题,又和自家父亲老约翰讨论起了一些时政类话题,顺便一起骂骂保守党。   十年前的这个时间段,英国还是保守党当政。   他们搞出很多关于政府削减开支一类的政策,但这样一来,其实就会相应地减少人民很多福利。虽然从长远的角度来说,确实为政府节省了大笔的开支,有利于以后发展,可无端端被削减福利的全国人民根本不会领情。   比如,那位女首相撒切尔夫人曾经干的那件倒霉事——取消中小学生免费牛奶供应。   尽管她的这个政策为政府每年节省出近乎800万英镑的开支,可人们(包括老约翰在内)却都愤怒地把她视为一个牛奶大盗,全民公敌!   太丧心病狂了!   怎么能让孩子们没免费牛奶喝呢?   这事必须骂!   骂她个狗血淋头才解恨。   所以,詹姆斯一口一口咬着三明治,无奈又好笑地听着属于工党支持者的亲爹和亲哥在那义愤填膺地狂骂保守党,左一个Fuck,右一个Fuck聊得简直热火朝天,而他自己却走神地只想着披头士那些令人魂牵梦萦的歌曲。   天,他们怎么唱得那么好!那么好!   让人的心都飞了!   为此,他一整个晚上都没睡好。   梦里全都是一个个活泼跳跃着的可爱音符,它们欢欢喜喜地狂奔而来……   那只巨大的肌肉天使隐身站在床头,悄悄张开翅膀遮挡着过于明亮而扰人美梦的月光。   他静静凝视詹姆斯熟睡的容颜,偷偷窥视那童话般充满音符的梦境,一切还都刚刚开始,而他对此,乐见其成。   也许天赋论是对的。   在此之前,詹姆斯只顾忙来忙去,活得懵懵懂懂,从来没有对任何事物产生过如现在对音乐一样的强烈渴盼和向往。   而这一刻,神奇的力量破空而来,劈散迷雾,让他和音乐终于得以相遇,然后就像是磁铁的正负两极,从相遇的那一刻起,就注定了天雷勾地火地紧紧相吸。   所以,第二天一大早,他像只撒欢小狗一样跑去鲍德温家敲门,充分展现着新员工热情高涨,迫不及待想要投身工作的积极一面。   但昨晚借宿在这边,还霸占了单人床的兰斯温菲尔德却只赏给他一根中指:“滚!”   被抢走床,睡了一晚上地板的鲍德温巴洛还帮忙解释:“别介意,兰斯低血压,每天早上都比较……六亲不认。”   詹姆斯只好可怜兮兮地坐到客厅的地板上,一边耐心地等那家伙起床,一边和鲍德温巴洛小声闲聊。   但他俩也还不怎么熟,而詹姆斯现在的音乐知识也较少,很快就没什么话题了。   鲍德温巴洛跑去外面抽烟,让他自己在屋子里随意玩。   詹姆斯只好百无聊赖地翻地上的一摞杂志,有娱乐八卦方面,也有类似playboy那种色情刊物,可都没什么意思。   足足等了一个来小时,兰斯才顶着几撮黑色呆毛睡眼惺忪、梦游一样地爬起来。   但更令人发指的是,他居然在厕所里用了一个多小时来打理仪表。   等他终于衣着光鲜地出现在客厅时……   詹姆斯心中那高涨的兴奋火焰几乎快被冷水浇灭了。   “你到底在厕所里都干了什么啊,居然需要一个小时?照镜子吗?”   “没错,这么帅的我,怎么也看都看不够。”   “……”   这一刻,昨天默契合作后,好不容易塑造出的一点点儿友情几乎消失殆尽。   詹姆斯打从心眼里纳闷:“我昨天怎么会觉得这厚颜无耻的家伙会是个好人?”   算了,吵架没意思。   和发工资的老板吵架更没意思(这才是重点)。   但兰斯大概也有什么地方不满意。   他上上下下地打量詹姆斯,眼神极端挑剔,还把双臂抱在胸前,摆出一如既往的傲慢姿势,唇角挂着十分欠揍的假笑,颇有点儿挑衅意味地说:“你对我有什么意见吗?”   假如是十年前的詹姆斯绝对能和他打起来。   但有着十年社畜经验的詹姆斯却只是简单地问:“没意见,我们接下来做点儿什么?”   兰斯扬了扬眉毛,似乎对他这样平静的反应有一点儿吃惊,又有点儿本能地怀疑。   这时候,鲍德温巴洛抽完烟从外头走了进来。   他可能只听到了詹姆斯的话,立刻建议了一句:“先商量个队名,还有继续招人的事。”   于是,未来主唱和吉他手之间互看不顺眼的对峙又一次被及时地打断了。   屋子里的气氛重新回归和平。   三个人都开始思考队名和招人的事。   这两件事确实非常重要,队名就不用说了,那是团队的招牌;至于招人也正常,还没听说有哪个乐队是只靠三个成员支撑的。   不过,事情很快就被解决了。   前一个问题,兰斯执意要把乐队命名为Planet(行星)。   詹姆斯其实很不理解,因为按照常识来说,行星不发光,是围绕恒星转的。   所以,到底为什么要把乐队比喻成不发光的星星?那还不如干脆叫Star(恒星)呢。   可某个被宠坏的优等生异常难搞,性子十分执着,而且,闹起来没完没了,不达目的誓不罢休。   大家都不想和他争论,队名这事也就只能先这么订了。   接下来,是招人的问题。   鲍德温和兰斯商量,为了乐队的完整和发展,最少也要再招一个贝斯手才行。   并且,他主动提议了一个人选,理由是:“他妈妈人很好,挺支持大家搞音乐的,而且,他家里有一个挺大的废旧车库……你们懂吧?买一赠一,我们可以省点儿钱。”   懂!   当然懂!   废旧车库嘛。   大家互相对视一眼,不约而同地在心里想:“不错,不错,将来排练的地方也有了。”   于是,这名贝斯手就被招了进来。   他叫西奥维尔金,是个性格开朗的傻小子,以前是弹吉他的,现在改行弹贝斯【注】,大家都唤他西奥。   但有很长一段时间,詹姆斯都在心里悄悄喊他——废车库。   同时,他还偷偷喊过鲍德温——耶稣;喊兰斯——Lady! 第7章   “鲍德温他妈的巴洛!你要拉我组团!我他妈要和鲍德温当队友了!” 西奥维尔金激动地呈呐喊状。   “是的,没错,别那么夸张。但西奥你想清楚,是贝斯手,不是吉他手。”鲍德温理智冷静地提醒着。   “谁他妈要管那么多啊!贝斯难道会比吉他更难弹吗?我绝对没问题。”   西奥信誓旦旦地说:“它比吉他还少两根弦呢。”   鲍德温忍不住笑了起来。   他走过去拍拍西奥的肩膀,又亲热地和他拥抱了一下。   另一头,詹姆斯对这样的情景不禁有几分好奇。   他小声问兰斯:“鲍德温很出名吗?”   “很出名。”兰斯低声回答:“他以前是XX乐队的鼓手。”   “呃,抱歉,我对这些还不熟,那个XX乐队很出名吗?”詹姆斯接着追问。   “差点儿和唱片公司签约出道,你说出不出名?”   “Wow,那鲍德温现在怎么……”   “签约后,他们主唱可能太开心了,当晚就吸毒过量、猝死家中。没办法,乐队解散了。”   “卧槽!”   这可真是……   人生变幻无常,你永远不会知道下一刻是上天堂,还是下地狱。   只不过,还有一个问题:鲍德温后来又怎么会和兰斯混在一起组乐队的?   可还没等他接着追问,西奥维尔金就颠颠地跑过来,热情地和大家做自我介绍了。   詹姆斯只好把到嘴边的疑惑咽了回去。   但后来一段时间里,好奇心旺盛的他还是通过兰斯和鲍德温的只言片语,拼凑出了整件事的来龙去脉。   当时,哪怕XX乐队解散,成员四散,可曾被唱片公司看上的经历,依然让鼓手鲍德温巴洛在圈子中变得小有名气,甚至还接到了好几个团队的邀请。   只是前车之鉴,这一次鲍德温在选择正式入伙前难免谨慎很多。   他完全不想再去那些虽然有名气,也有实力,可成员生活作风堕落、性格又糟糕的团队了。   可问题在于,这个时期流行的论调是live fast,die young(纵情生活,至死不衰。其实就是趁着年轻努力作死),所以,很少有愿意主动自律的团体,绝大多数青少年的生活都过得非常放纵,不吸毒、只是抽抽大麻都算是很健康的生活了。   这使得很有原则的鲍德温在很长一段时间都有些绝望,找不到合心意的活儿干,一度穷困潦倒地去饭店刷盘子。   这时候,假如他是吉他手、或者主唱,没准还能站大街上卖个唱。   可他偏偏是个鼓手,真没听说哪个鼓手能背着一堆架子鼓,一个人在街头卖唱的。   于是,在日子越过越糟心的时候……   某个优等生找上门,也为他带来了生活的一线转机。   假如忽略性格上的缺陷而言,兰斯温菲尔德的外表颇具欺骗性。   他有一头深黑色的柔软头发,还有一张精致漂亮的脸,丝绒般的长睫毛下是一双富有感情的深邃蓝眼睛,纤细的唇像是玫瑰花瓣一样。所以,他总能仗着无害的外表,轻轻松松营造出一种诚恳又真挚的谈话氛围。这使得他在对着鲍德温表述全部音乐梦想,并斩钉截铁地承诺‘永远不会放纵自己,也会督促乐队内部所有成员团结一致,走向成功’时,极具说服力。   虽然大家心里都清楚,什么永远、永久的都是小孩子的话,可鲍德温巴洛还是被他说服了。   只是等他加入后,才吃惊地发现:骗子!   因为这坑爹的乐队竟然只有自己和兰斯两个人!   但兰斯依旧不慌不忙地告诉他:“我们现在就招人,这样多好啊,你都不用担心未来融入问题,一进来就是元老,还可以挑些合得来、看顺眼的同伴。”   是,是这样的吗?   可怜的鲍德温被忽悠得晕头转向,竟然还觉得他说得有道理。   ‘这是坑蒙拐骗吧?’   知道前因后果的詹姆斯忍不住这么想。   可鲍德温不知道中了什么邪;也许是被骗后要面子死撑;也许确实真心那么想的;也许兰斯实在太好看了,没人能轻易拒绝他的请求……   反正,他很长一段时间都在自我催眠,认为兰斯从来没忽悠过自己,而是用音乐才华打动了自己,两个人是高水流水遇知音,志同道合。   再之后的发展就是……   詹姆斯懵懵懂懂地闯进来,还积极主动地学习着融入;紧接着,自带车库的西奥维尔金也被鲍德温发展了进来。   乐队整个组合过程,宛如一场传销:有刻意骗来的,有无意拐来的,有被忽悠瘸了的下线主动发展来的……   至此,传销头子兰斯温菲尔德高踞在食物链顶端,才微微矜持地露出一抹满意的微笑。   真是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   但回归当前正题,西奥维尔金的这次加入,还是挺重要的,代表着乐队终于初具雏形、渐渐迈向正轨。乐队成员们很快就不客气地彻底侵占他家废旧车库,把现有的乐器和设备都搬了进去,并抓紧一切时间地开始安排了第一场排练。   第一次排练的时候,天气不算好。   确切地说,英国的天气就没怎么好过,总是阴沉沉的天空,看不到一点儿阳光。   这样一来,废旧车库就很阴冷,大家虽然尽可能穿厚一点儿,可还是觉得冷。   而且,除了冷外,更多的是无所适从。万事开头难,大家都不知道该做什么,从哪做起也是个大问题。   兰斯又一次主动站出来,快速地掌控全局。   他特别自然地发号施令,把这间阴冷狭窄的废旧车库当成一个舞台,颇具权威地指挥着每个人站到属于自己的位置上,再挨个儿谈话,帮助大家分析一会儿该怎么表演,和大家具体怎么配合。   詹姆斯表现得很乖巧听话。   从某方面来讲,学渣总是仰望学霸的。   他其实很崇拜那些成绩好又聪明还能被老师宠爱的孩子,尽管嘴上不承认。   兰斯就是个让学渣仰望的存在。   詹姆斯永远不知道这家伙脑子是怎么长的。   比如,那些该死的拼写课,他这辈子都没办法考及格,课本上乱七八糟字母们每天都像是在开一场超大的狂欢Party,不停地在脑袋里跳踢踏舞,哒!哒!哒,哒!哒!哒,没完没了,根本一眼都看不下去!   可兰斯一节课就能翻完一本书!   人和人的差距怎么能这么大?   果然还是修车简单点儿……   哦,对了,现在还有唱歌。   总之,他们开始排练。   非常好玩,就像是学校组织一场大合唱,开始的时候,总会有人跟不上调子,或者跑调。   乐队也一样。   团体协作从来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   兰斯此时的吉他技巧已经相当熟练,但在配合队友方面却还差着点儿火候。   他猝不及防之下,接连弹错好几个和弦后,立刻不高兴起来,整张脸都变得面无表情,耳朵还有点儿羞愧地泛红。显然,这种低级错误对于一向都是完美主义、对别人严格,对自己更严格,又有着强烈自尊和固执天性的摩羯座来说,简直不能容忍;   鲍德温巴洛不愧是有演出经验,又技巧娴熟的人,对这种状况并不意外,是唯一表现不错的人。   他仅仅是皱着眉头,一下一下地敲着鼓,试图调节整首歌的节奏,再想办法把已经偏到十万八千里的调子拉回来。   可也有句话叫‘孤掌难鸣,独臂难支’。   在集体跑偏的时候,他独自一人最终还是无力回天;   接着是贝斯手西奥……   应该还有人记得吧?他以前是弹吉他的。   所以,尽管这孩子是个人才,弹得激情四射,满脑袋的长发甩得飞起,头拼命地前仰后俯,又扭腰摆臀地展现出摇滚明星的装逼范儿,也不能掩盖他作为一名贝斯初学者,正在一下一下弹棉花的人间真实。   这一刻,车库中男孩们不仅仅身上发冷……   他们的心情也快和外头的天气一样阴冷阴冷的了。   除了詹姆斯!   他的情绪一直没受到任何干扰,始终闭着眼睛,自得其乐地沉浸其中,唱得高亢又感情丰富,区区一个人,却能把所有的乐器声都压下去,把一首歌完完整整、一字不漏地从头唱到了尾。   事实上,如果不是他一直坚持没有停下歌声的缘故……   这场谈不上默契的表演很可能在一开始就被暂停了。   但主唱还唱时,伴奏停了不太好。   这有点儿像是打架,大家既然约好一起上,哪怕明知道打不过,碍于义气也还是得在场上苦苦支撑,总不能扔下傻逼主唱一个人。   所以,他们只好继续荒腔走板地演奏着噪音,直到结束……   完美!   詹姆斯重新睁开了眼睛。   他潇洒地转过身,舔了舔有些干的唇,在胸前朝着队友们比出两个大拇指,绿眼睛中盈满了骄傲和自我陶醉:“God,I\'m good!”   什么?什么?   兰斯愕然抬头:“可你一直也没在调上啊,兄弟!” 第8章   排练的这段时间里,兰斯一直自动承担着领导大家的责任。   他尽心尽力,认真严谨,极为注重专业性,只是有时候太较真,尤其在气急时,往往本性暴露,口不择言,丝毫不给人留任何情面,刻薄地让人简直想跳楼。   贝斯手西奥维尔金因为天性中的那点儿散漫和不求上进,一个走神就被他骂得险些想退队。   有时候闹得不可开交,詹姆斯还会主动上前,悄悄提醒‘想想车库,兄弟’。   兰斯每次都气得抓狂,抓着他衣领低吼:“你什么意思?我会在乎一个车库吗?”   但事后,他确实偃旗息鼓,对西奥仁慈许多(詹姆斯:呵呵)。   为此,毫不知情的西奥对总帮自己说话的詹姆斯感激不尽。   他俩的友谊就这么突飞猛进起来。   当然,有一个严厉的领导者也是好事。   在兰斯每天都不松懈地指挥和督促下,大家配合得越来越默契。甚至有时候,他一个眼神瞟过去,成员们就能立刻会意,赶紧该弹的弹、该敲的敲,该唱的也唱起来。   “我仿佛不是加入了一个业余摇滚乐队,而是入读了英国皇家音乐学院。”   西奥偷偷和詹姆斯这么吐槽说。   但詹姆斯却觉得这样挺好,作为初学者,多练习总是好事。   而且,和独生子的西奥不同,作为莱蒙家最小的孩子,他早早就习惯了在被亲爹和亲哥的命令下生活,导致他对这种被人管束的练习毫无异议,反而总能看到好的一面,比如,他现在学了很多首歌,每首歌基本都能在调上了,真可谓一大进步。   西奥大概也就是随便抱怨一下,过过嘴瘾。   事实上,有着吉他基础的他才是进步最快的一个,他现在已经把贝斯弹得有模有样,偶尔还能耍出一点儿高难度的技巧。   至于鲍德温,完全不用说,一直稳定发挥!   他的每个鼓点都仿佛能准确地敲在人心尖上,咚!咚!咚!   至此,Planet合唱团,不对,是Planet乐队很快就练熟了大约二十来首曲子。   其中多数是披头士的歌,也有那么三四首是近期的流行金曲。   乐队成员们进入了膨胀阶段,都开始蠢蠢欲动起来。   他们开始集体期盼着,期盼着走出废旧车库,寻找更广阔的舞台。   但演出机会并不好找。   这时候玩乐队的人很多,其中不乏厉害的角色,而一支刚刚组队,还没什么名声和业绩的团队暂时还没办法与这些乐队竞争。   为了得到演出机会……   大家做出了一个相当艰难的决定:不计报酬进行演出。   ——兰斯的好主意。   这个满脑袋鬼主意,浑身都是心眼的漂亮小子认为,乐队当前的主要任务就是练兵,只有大家都熟练了舞台,也熟练了观众,彼此配合到天衣无缝的地步了,才算是一个合格的乐队。而一个合格的乐队,在未来会有更多赚钱的机会。相反,假如现在为了钱计较太多,反而会错失成长的良机。   道理讲得非常好。   只是……   全身心沉浸音乐中的詹姆斯终于想起了一件至关重要的事:   在排练的这一个月里,除了第一周的两英镑外,兰斯从来没把说好的工资发给他,也许是最近大家太投入,所以,忘了?   于是,他直接找了过去。   两个人之间有了这样的一段对话:   “兰斯,你是不是还欠我三周的工资?”   “有吗?”   “有的。”   “哦,那你先记账,以后还。”   工资还他妈的能记账?   詹姆斯目瞪口呆、哑口无言。   但这时候,他已经彻底跌坑里爬不出去了。   先不说什么狗屁的音乐梦想,辛辛苦苦排练快一个月,现在辞职不干,之前的汗水岂不是都白流了?   值得欣慰的是,乐队中还有比他更惨的。   自带车库的西奥有一次在詹姆斯抱怨工资问题时,居然吃惊地说:“什么?加入乐队还有工资?我们难道不是为了梦想吗?”   詹姆斯心里立刻平衡了。   后来每次轮到他给乐队搬设备、打扫场地时,他总喜欢把西奥叫过来一起干:“为了梦想!为了梦想!为了梦想,伙计!”   后来西奥再也不说梦想了。   詹姆斯懂他。   但抱怨归抱怨,其实大家心里都有数。   詹姆斯就不用说了;鲍德温早年为音乐离家出走,好不容易要熬出头,却遭遇乐队解散,后来一直没出路,穷得差点儿卖鼓(一套架子鼓还是挺贵的);西奥如果不加入乐队,就是街头不入流的小混混,整天无所事事,一直在家吃父母,手里也没多少钱。   所以,目前,乐队的财务全靠兰斯在支撑。   他的家境是所有成员中最好的一个,再加上学习好,每年都能拿奖学金,攒下来也是一笔大数目。可问题在于,他的花销同样大,比如,西奥的贝斯就是他出钱买的;除此以外,他还要给自己买吉他,给乐队买音箱和外置放大器一类的设备,这些玩意儿都是填不满的巨坑!   不做事的时候,往往觉得钱花不完。   可一做点儿什么,简直事事都要钱,这世界真他妈不是东西。   但哪怕是这种艰难的情况……   他依然固执地坚持‘不计报酬的练兵式演出,直到乐队水平真正达到及格线,再考虑赚钱’的长远计划,宁可不要脸地耍赖、拖欠成员工资,也坚决不在事关乐队前途问题上头有一丝一毫地妥协。   大家还能说什么?   虽然他们私底下都认为兰斯过于苛刻求全,可也知道这样做是为了大家好,所以,只能加倍地努力练习,争取让Planet早日成为一个成熟的、能自己去赚钱的乐队。   于是在排练阶段,他们都练得很疯狂。   最疯的应该还是詹姆斯和兰斯两个人。   莱蒙家里,老约翰和林德不得不开始面对一个连洗澡、上厕所都要陶醉地引吭高歌一曲的神经病,但开弓没有回头箭,詹姆斯根本没办法停下来。   他心里其实也很茫然,那些对即将改变的命运和未知生活的恐惧,时常涌上心头。   拜某个混账天使所赐,除了唱歌外,他完全不知道自己还能干什么了。   另一边,兰斯就简单多了。   头顶优等生的光环,父母放心,很少管他,所以,他开始长时间借宿鲍德温家练吉他。   由于鲍德温家里只有一张单人床,他就跑去二手市场买了一个便宜的厚床垫回来来睡。   可又由于他睡床垫总是辗转反侧,一晚上、一晚上地睡不着,黑眼圈越来越大,最终,鲍德温只好让出了那张属于自己的单人床(他后来怀疑兰斯是装的,目的就是为了抢床睡)。   但不管怎么说,兰斯成功霸占了那张狭小的单人床,开始了鸠占鹊巢之路。   他靠着墙,难得姿势乖巧地蜷缩在床角,那张漂亮的脸上盈满热枕和认真,手里紧紧抱着自己的第一任情人,一把常见的泰利龙(telecaster)电吉他(Fender公司出产,便宜白枫木做的琴颈,造型优雅古典,音色清脆动听。为了够炫够、够与众不同,他在上头画了零零散散的几颗星星),然后,忽略周围的一切声音,全神贯注地继续白天的练习,一遍遍地弹奏重复的旋律。   有些旋律听一遍很好听。   可假如连续听上一百遍……   鲍德温巴洛被他烦得头到炸了,只能半夜出门散步。   后来他在电视节目上公开说:“我的好脾气大半都是被兰斯那自私的混蛋给硬磨出来的。”   终于,他们开始了一场接一场的演出。   完全和想象中的不一样。   婚庆典礼、生日Party、大家族聚餐宴会、某某公司的年中晚会……   通常雇佣他们的人并不是想听什么带劲儿的摇滚曲目,只是因为这个乐队不要钱。   唯一赚到钱的一次是……   ——嗨,漂亮小伙们,快来一首《幸福快乐就好》[注1]。   ——那是什么?   ——你们不是乐队吗?   ——对。   ——那就唱啊,《幸福快乐就好》。   ——可,可我不会唱这个。   ——你们不是乐队吗?   ——对,但我们是摇滚……   ——是乐队就应该会唱,算了,你会唱什么?   ——扭曲与嚎叫[注2]。   ——什么?怎么会有人喜欢听这种狗屎?可怕!千万别在这儿嚎叫,给你一英镑,快滚!   ——……Thanks. 第9章   詹姆斯用那一英镑买了一些烟和糖果。   但兰斯对于这一英镑耿耿于怀:“你不该拿它,这是对我们的侮辱。”   “快闭嘴吧,我希望这种侮辱能再多点儿。”   詹姆斯粗暴地撕开糖果的包装袋,满不在乎地扔了一块糖塞到嘴里,顺手还特别自然地给这个较真优等生嘴里也塞了一颗。   神色愤愤的兰斯顿时被詹姆斯这个哄孩子般的喂糖行为给弄愣了,一向高傲的漂亮脸上竟流露出些许茫然和无措。   “甜吗?”詹姆斯笑嘻嘻地故意问。   “甜。”兰斯傻乎乎地反射性回答。   总是精明的人突然变傻实在太有喜感。   一旁的鲍德温和西奥都快要笑死。   虽然兰斯很快就反应过来,瞬间变脸,恶狠狠地把他们全都瞪了一遍……   不过,这么一打岔,大家也没心情再追究一英镑的事了。   四个人沉默地分了所有的烟和糖。   然后,詹姆斯吐着烟圈问:“那个狗屎的快乐幸福怎么唱?哪里能听到?我去学。”   “可你自己都说了,那是狗屎,狗屎啊。”西奥这破孩子瞎叫唤着,神色间满满地鄙视。   詹姆斯气恼地瞪了他一眼,没好气地说:“挨饿的时候,狗屎也得吃。”   “你太恶心了,我宁可饿死也不吃狗屎!我们不是摇滚乐队吗?唱那玩意儿就不酷了。”西奥这小破孩子很受打击地嚷嚷着。   “酷什么酷,酷的前提是生存,活着才能酷,死了什么都没有,懂吗?不唱点儿人们普遍能接受的,总被赶来赶去,乐队还怎么拓展业务范围?”有着十年社畜经验的詹姆斯教育着他说。   可西奥还是撅着嘴闹脾气。   鲍德温安慰地摸了摸他的头,委婉地安慰说:“摇滚乐队也不是整天唱摇滚的,我们只当是学点儿别的音乐当辅助。而且,人们既然都爱听,那些歌应该也是有优点的。”   西奥表现得不情不愿。   但兰斯嘴唇动了动,欲言又止,最终也没有提出反对意见。   事情就这么定下来了。   乐队还是主要唱摇滚,可为了争取更多出头的机会,也要试着学一些大众喜欢的歌曲。   也许就是从这一刻起,乐队的行为模式开始渐渐成型。   兰斯负责坚持大方向和保持纯粹;詹姆斯负责在艰难时期做出必要的一些妥协。   接下来,由于乐队的歌曲库扩大,不再固执地只唱摇滚,越来越多的人开始请他们去表演,演奏那些烂大街的口水歌,偶尔还能赚到钱了。   他们两周跑了二三十个场子,却都不是特别开心,包括詹姆斯在内。   他第一次发现有时候赚到钱也不会开心,因为得到的观众反馈并不是真正想要的那种。   这并非是他们做得不够好。   事实上,哪怕是头猪,天天站在舞台上,表演二三十次后,台风都会变得稳健起来。   兰斯的练兵计划虽艰难,却的确是正确的方向。   这支新生的乐队在一次次演出中一点点儿地蜕变着,每场都有进步,年轻小伙子们的成长速度十分惊人。   只是人们固有的思维模式蒙蔽住了眼睛和耳朵,根本不会注意到这些。   在大多数选择免费乐队来演出的活动中,参与者们通常是不会对乐队表演水平抱有任何期待的,尤其是像Planet乐队这样,充满年轻人面孔的新乐队,看着就很不值得信任。   在他们看来,乐队的存在就是给活动提供一个背景音,不需要多高明的技巧,也不需要有多出色的歌声,只要乐队能中规中矩地表演,烘托一下场内气氛就足够了。   这导致活动从头到尾,几乎没有人会去认真倾听那些演奏……   他们总是端着酒杯,三五成群地聚在一起,热热闹闹交谈,对响起的音乐声听而不闻。   渐渐被队友们同化,也开始热爱起摇滚的詹姆斯对此紧紧皱眉,忧心忡忡却找不到破局的方法。   直到有一天,他们应邀去参加一个什么社区交流会的玩意儿,大概是某个社区组织的一些联谊活动,通常这种活动都是居民集资、自发组织,一般没什么钱,于是在找乐队的时候,自然而然地找上了很便宜的他们。   收到邀请后,大家习惯地收拾收拾设备,打了一辆车过去。   组织活动的一个负责人递过来一个节目单,上头大概写了在什么时间,需要唱哪几首歌什么的,不出意料,又是那些烦死人的口水歌。   而且,由于省钱的缘故,负责人并没能请到多少艺人来表演。   这就导致Planet乐队的表演时间变长了。   如果是早一阵子,初出茅庐的大家会很高兴有这种练习的机会。   可观众们长期的不配合和冷淡,已经深深地打击了乐队中每个人的自信心和积极性,再加上总要求演奏一些乐队成员不喜欢的歌曲,使得本应美妙、又激情的演出,渐渐变成了一种枯燥乏味的任务。   所以,一听说居然要演一整晚……   大家的脸色都不太好。   詹姆斯不喜欢这种死气沉沉的氛围。   莱蒙家一向信奉‘笑着死’原则,哪怕遭遇再倒霉的事,只要能笑就多笑笑。   于是,他率先站出来,露出笑容,两颗虎牙若隐若现的,还挥着手臂招呼大家,鼓舞士气:“好啦,好啦,都别想了!开工,开工,兄弟们!说不定今天有好事呢!”   哪还能有什么好事呢?   临时搭建、超级简陋,什么都没有,只放几把椅子的舞台;设备全都是自带来的;阴沉沉的天空和乱糟糟的现场,有长餐桌和几个烤肉架(詹姆斯:也许表演完还能混一顿饭吃);以及不管表演多卖力、多精彩,都依然能把自己当聋子的木头观众们。   詹姆斯站在舞台上喃喃自语:“太他妈的棒了,简直和我想的地狱一模一样。”   兰斯阴沉着脸,低头在旁边调琴弦。   见多识广的鲍德温面无表情地望着远方。   西奥大概想装逼地倚着墙抽烟,可神色呆滞,宛如制杖。   底下的人们忙着聊天、吃东西、喝啤酒、烤肉、交流社区邻里之间的虚伪感情,对舞台上请来的乐队毫不关心。   等演出开始,詹姆斯强忍不喜,唱完了什么流行却矫情、内里空无一物的幸福快乐、蜜糖我爱你一类的破玩意儿,却毫无反馈后,兰斯终于忍无可忍地爆发了。   要詹姆斯说,这是早晚的事。   别看这家伙容貌漂亮、无害,又很擅长在家长、老师面前装什么懂事的好孩子,但都是狗屁!   当年因为无意地一句‘很娘’,整整一年,他因为各种各样的理由被请了多少次家长来着?屁股都快被亲爹抽烂了,十有八九是这不要脸小子在背后打得小报告,什么逃课、不写作业、欺负同学(没有的事)等等,整整一年啊!魔鬼!   兰斯温菲尔德这家伙就是个两面人,对外看起来是又漂亮又谦逊有礼,其实内里自视极高,谁都瞧不起,骨子里好强又傲慢,往往不能容忍别人的轻视和忽略。   两周显然已是极限。   他突然暴起,一脚踹翻了身后的一把凳子。   巨大、刺耳的声响打断了整场演奏,也让底下只顾聊天的观众们终于受惊地抬起了头。   这一刻,詹姆斯、鲍德温和西奥目瞪口呆地望着他,场下的观众们也搞不清状况地望着他。   所有人心里想得大概都是:疯了吗?   兰斯用那双漂亮的蓝眼睛鹰一般地俯视全场,气势汹汹,仿佛马上要捋袖子和什么人干仗一般。   他冷着脸,把音箱音量调到最大,不顾功率过载地将吉他拾音器调得快要靠近琴弦,使得声音信号变得强劲无比,同时,修长灵活的手指开始了飞快地拨动,一段即兴的吉他Solo被发泄成了刺耳的长嗥,乍起的电流声像是水花掉进了沸腾的油锅中,瞬间劈里啪啦起来,紧接着,又是战斗机俯冲而下的啸叫……   在苦苦压抑近两周后!   沉寂许久的电吉他终于畅快发声,如一把冲锋枪般,开始疯狂扫射全场! 第10章   兰斯爆发的最初几秒钟,所有人大脑里都是一片空白。   可凭借之前几十场演出的默契,乐队其他成员是最先反应过来的。   抱着贝斯,一副快睡着样子的西奥原地蹦起来,发出了一声兴奋的嚎叫。   这破孩子是标准的不搞事不开心类型。   鲍德温勾起唇角,举着鼓槌指向天空,势不可挡地重重砸落,一连串地‘砰——砰——砰’!   密集又充满快节奏感的鼓声,很快和吉他声汇合,紧接着,低沉的贝斯声也出现了。   詹姆斯的手里紧紧握着麦克风,一种近乎狂热的激情从身体中苏醒,呼唤着他站到舞台的最中央去发出自己的声音。他在面试时折服兰斯的嗓音非常美,清亮、又极富穿透力,仿如雄鹰振翅高飞,直上云霄后,又在高空中一圈圈地盘旋、逡巡……   世界好像被按下暂停键。   有那么一刻,人们只是呆呆地望着这些看起来有点儿疯狂的男孩子们,完全回不过神来。   等稍稍回神,年纪大一点儿的人流露出不知所措的眼神。   他们听习惯了中规中矩的背景音演奏,对舞台上充满了快节奏和尖叫嘶吼的嘈杂乐曲有点儿接受不良,外加摸不着头脑;   可社区里的那些青少年们却眼前一亮。   他们不由自主地朝着舞台方向涌去,像是一条条小河最终汇聚成大河,齐齐挤在舞台下方,近乎崇拜地望着乐队。   但不管观众是什么反应,乐队的四名成员都再没有朝台下看一眼。   他们这会儿只想尽情地唱一场,就自顾自地演出着,只当是回到了那个废旧、狭窄、又无人问津的小车库中,无需担心外界纷扰,只需旁若无人、沉浸其中、全情投入。   然而,越是这样,人们越是无法把目光从他们的身上挪开。   因为他们的音乐中有一种触动人心弦的闪亮东西,倔强和坚持,勇气和希望什么的,像是海明威书中搏击鲨鱼的老人,看起来是那么的坚不可摧,永不屈服,毫不动摇!   “我从来没见过这样的乐队……”   后来一位老先生笑着说:“这些孩子们不像是来唱歌的,反而像是来战斗的。向我们,向所有不识货的观众宣战。”   其实,他这点儿说得没错。   那时候的乐队成员早就憋了一肚子的火。   兰斯完全搞不明白怎么会有傻逼不喜欢看他们乐队表演。   也许他们还不完美,可但凡只要一个人有耳朵,仔细听,都能听得出他们有多出色和精彩;   鲍德温更是感觉自己糟透了。   本来都快签约出唱片了,结果坑货主唱玩死了自己,完全是乐极生悲。后来一路坎坷,同期鼓手或多或少混得风生水起,可自己加入新乐队至今还没起色,真是说不出的憋屈;   西奥也难过,本来是装逼耍帅进乐队,结果发现乐队生活一点儿都不酷,天天都难受想哭;   至于詹姆斯,他唱幸福快乐唱到想吐了,P个幸福快乐啊,每天都在怀疑人生:“我他妈真的有天赋吗?那混账天使是不是耍我?我要不要再试一次退出乐队,改行修车?”   每个人都在不爽,每个人都在心里埋怨。   于是,带着快能毁天灭地的怨气,还在中二期的少年们在舞台上集体爆发了。   这本质就是一场情绪上的宣泄。   詹姆斯和兰斯肩并肩地站在前面,在震耳欲聋的音乐中,朝着观众比中指来宣泄不满。   他们的双脚用力跺着地板,给歌打拍子,临时搭建的简陋舞台,木板被他俩跺到近乎震颤。   而在他们身后不远处,鲍德温的鼓槌舞得快要飞起来,鼓声震耳欲聋;   西奥的贝斯弹得行云流水,从来没有这么好过。   大家齐心协力,仅仅四个成员的乐队,却营造出地动山摇的现场气氛。   到演奏的最后阶段,詹姆斯的每一句歌词都像是吼出来的,兰斯的手指疯狂地扫着吉他琴弦,而鲍德温和西奥也在拼命用鼓声和贝斯声为他俩填补着节奏上的不足……   舞台下本来零零落落分散着的青少年们早就聚集在了一起。   他们不顾父母不赞同的目光和阻止,齐齐跑过去,簇拥在舞台下,快乐地喊叫着,还把两个手臂全都举得高高。   Planet乐队总算有了支持者。   这种感觉无疑令人心醉神迷。   这并不是他们一生中最好的表演。   因为不成熟、经验不足、技巧不够、舞台表现力也欠缺……   但这绝对是他们最真情实感的一次表演。   唯一可惜的是……   收尾不太好。   一位须发皆白的老大爷突然就捂着胸口倒了下去。   当时的情景,从舞台上往下看,仿佛是电影里一个夸张、戏剧化的慢镜头……尖叫、慌乱的人群,兵荒马乱的现场,没人再理表演了。   哪怕多活十年,曾经安分守己的詹姆斯也从没见过这种场面。   他快被吓死了:“怎,怎么回事?我,我,我们这算间接杀人吗?用承担法律责任吗?”   “什么,杀人?当然不,你他妈开什么玩笑?”   兰斯愕然反驳,可他脸白得像一张纸。   “别逗了,又不是我们让他得心脏病的。”鲍德温强撑着嘴硬说。   “可是,可是,是我们让他犯病的啊。”西奥有点儿慌。   “也就是说,我们是杀人凶手了?”   “住口,吉米!我们不是!”   “我们会被调查吗?会坐牢吗?我得去图书馆查查法律条文,见鬼,要找律师吗?”   “住口,兰斯!你想太多了!”   “假如警察问,我们该怎么说?唱死了个人?呃,我知道不对,但听起来挺酷。”   “住口,西奥!这一点儿都不酷,你根本没在帮忙。”   “鲍德温,你要不要先去剪一下头发。”   “住……什么?”   “听说长发在监狱里会被当成女的,捡肥皂什么的!”   “够了,吉米!我们不会进监狱!这事和我们无关!还有,肥皂掉了我永远都不会去捡的!你们现在统统都给劳资闭嘴!Shut up!Shut up!!Shut up!!!”   鲍德温大概快被这群年纪小又没见过世面的队友给活生生逼疯了。   可作为最年长的一员,他不得不装出成竹在胸的样子来稳定人心。   但总之,对不起。   为所有的事、所有的人,全都是我们的错。   没经历过多少事,还有些稚嫩的少年们集体陷入了害怕和深深的负罪感中。   直到那位老爷爷被成功抢救回来,已经平安无恙后,大家才松了一口气。   可与此同时,‘搞砸演出’这事依然让人倍感无力。   第二天,他们在鲍德温租住的小房子里,抽着烟,像四坨大型垃圾一样颓废、绝望地躺在地上,连薯片都懒得放到嘴里嚼,茶也不喝了……   然后,那位差点儿心脏病风嗝屁的老爷爷的儿子找上了门。   他兴奋地挥着手臂说:“我爸爸太喜欢你们的歌了!他说,你们的歌声让他重新感受到了生命的活力和宝贵!”   “E……Excuse me?”   “你们要来我家开的俱乐部表演吗?” 第11章   太神奇了!   在失望那么多回后,居然能时来运转?   谢天谢地。   詹姆斯总算看到凭‘卖唱’来养家糊口的希望了。   当天,他打电话回家和亲爹、亲哥再次撒谎说去参加同事家里的Party,暂时不回家。然后,就尽情地和队友们在一起庆祝一整晚……唱歌、跳舞、弹吉他,蹦蹦跳跳,外加一通瞎唱,直到邻居不堪忍受,以‘扰民’的名义威胁要报警,这群兴奋过度的小傻瓜们才彻底消停。   但是……   伙计们,这绝对是近期最值得高兴的事情了。   不仅仅是终于有了一份工作,而是自己的音乐终于被认可被肯定被接受!   所以,再怎么庆祝都不为过。   只是林德莱蒙可能不会这么想:“我该高兴吗?我的小弟弟现在学会夜不归宿了?”   凌晨三点才进家门的詹姆斯茫然地眨了眨绿眼睛,却又故作天真地说:“为什么不高兴呢?林德,你快点儿习惯吧,我以后可能还会有很多活动的……”   林德被他的这个无耻回答给逗笑了。   他毫不犹豫地伸出两条强壮的胳膊,像抓小鸡仔一样,把詹姆斯搂进了怀里,又特别用力去揉搓那头软软金毛,嘿嘿嘿地笑着,怪里怪气地说:“吉米,吉米,你这个小流氓!”   詹姆斯立刻意识到,自家满脑子黄色废料的亲哥必然是脑补了什么不和谐的东西。   但他想不到更好的借口来解释这些天的忙碌和夜不归宿,或许,让林德认为自己和某个(不存在的)女朋友在外鬼混是个好法子?   于是,夜不归宿的事情就混过去了。   林德在误会后,果然积极主动帮忙在老爹那头打掩护了。   他会说一些‘什么?凌晨回家,没有的事。你刚睡着,吉米就回来了,差不多是十一点多,我记得清清楚楚,可能是有点儿晚,可他是男孩子,总要有点儿社交’这样的说辞。   瞧啊!   这就是亲兄弟之间的正常操作——你当贼来我放风(不是)。   只不过后遗症是……   他开始热衷于八卦那个不存在女友的一些事情,问了好多关于‘身材好吗?脸漂亮吗?胸大吗?性格怎么样’一类招人烦的问题,还塞了好几盒安全套过来,交代着‘别搞出人命’。   詹姆斯完全不想知道亲哥到底脑补了一些什么不良玩意儿。   他通常总会摆出恼羞成怒的样子:“滚滚滚滚滚!”   林德有时候会大笑,有时候又会感叹‘我的男孩有秘密了,连哥哥都不能说’以及‘我的弟弟完全被姑娘们抢走了’。   可不管怎么说,詹姆斯很爱这个烦人的哥哥,像世界上所有弟弟爱哥哥那样爱。   尽管混蛋林德总嘲笑他是Jimmygirl,可他们永远都会站在一边……   但一个人在事业起步阶段,往往是顾不上家人感受的。   詹姆斯很快就没空在和哥哥玩了。他现在满脑袋都是乐队的事情,每一分每一秒都在琢磨怎么当好一个主唱,怎么唱歌、怎么表演、怎么煽动观众让他们更加热情,怎么更好的把自己的声音融入到大家的演奏中……   虽然不知道自己拥有的天赋是否真如那只天使所说的厉害。   可他确实对此如痴如醉。   那种找到毕生精神支柱的清醒愉悦感,把曾经碌碌无为的十年反衬得如同一场大梦。   假如没有音乐的话,似乎整个人都只是在昏沉地生存着,而不是清醒地活着。   总之,他现在已经完全忘记那十年里的自己一天到晚除了工作外都干过些什么事了?   稀里糊涂,像是弄丢了灵魂。   一天后,詹姆斯不再胡思乱想。   因为乐队的大家和俱乐部那边订好了演出时间,开始兴奋地筹备起表演的事情了。   从某方面来说,忽略之前那些不算正式的练兵活动……   这才应该是他们首次在正式场合的亮相和登场!   大家非常重视。   兰斯还专门提了一个建议:“我们应该统一着装,像披头士那样,一看就是个团体。”   鲍德温很赞同地点了点头。   西奥兴致勃勃地问:“我们要穿什么风格的衣服?我想酷一点儿的那种……”   这时候,詹姆斯理智地问了一句:“抱歉,你们兜里还有多少钱买新衣服?”   不怪他这么问。   因为近一段时间的演出,基本都是赔本赚吆喝。   想想吧,一直以来,演出费没收多少,可东奔西跑时,总得租车拉设备,这些全是自掏腰包。   所以,詹姆斯完全是出于现实才提醒的。   但所有人都不赞同地望着他,仿佛他刚刚不是说了一句话,而是放了一个P!   尴尬的停顿。   空气真是可耻地安静。   “其实……着装也不是多重要的东西。”   鲍德温咳嗽一声,试图挽尊:“我们又不是那种遇到点儿P事就沉不住气的小孩子。摇滚明星就是做真实的自己,我们想穿什么穿什么,非要搞个规定出来,那可太不摇滚了。”   兰斯叼着烟,摆出一副很不屑的姿势:“行吧,随便穿穿,反正也不是什么大场面。”   西奥也在一旁附和:“就是,就是,随便穿!弄得太隆重,好像我们没见过世面一样。”   ‘可我们就是没见过什么世面啊……’詹姆斯特别想这么说。   但出于怕被恼羞成怒队友们群殴的心理,他这回终于识相地乖乖闭嘴了。   于是,大家约好:演出当天,干脆都穿随便一点儿,像日常排练那么简单。   ……谁信谁是大傻子!   一群心机Boy穿上了自己最好的衣服,打扮得好像不是去唱歌,而是去招蜂引蝶地坐台。   兰斯穿了较休闲的西装,打了发蜡,每一根头发丝都被整理地恰到好处,漂亮的脸上挂着秀气的笑容,俊美无害,让女孩子看了就想朝他扑上去;鲍德温继续他宽松的穿衣风格,可大衣里头那件格子衫绝对是今年新款,而且,他还把长发整整齐齐地扎在脑后,长长的胡须编了两个俏皮的小辫子;西奥的风格更夸张了,皮夹克、牛仔裤,浑身叮叮当当挂了一堆破烂金属,明显是不管贝斯弹得好不好,酷炫摇滚范儿要先摆出来。   最后是詹姆斯。   哦,这回他是大傻子。 第12章   这场演出真是妙极了!   所有看过的人大概都会说:行星(Planet)乐队的主唱是整个舞台的亮点。   虽然他在刚登上舞台时,底下观众们全都忍不住地发出了笑声。   毕竟,大家还是第一次看到有人穿着运动服和旧雨靴上台的,虽然知道外头八成又在下雨了,可也不用这么专门来提醒吧?而且,当他站在舞台中央,望着场下观众,表情定格的那一刻,简直像是误入兔子洞的爱丽丝,格格不入、茫然、又惹人怜爱……   但说实话,接下来的场面太有乐儿了。   因为这个奇怪的主唱很快就镇定了下来,面色凝重,似乎下定决心要做点儿什么,然后,他果然做了让人出乎意料的事情……全程没闲着,拿着麦克风上蹿下跳,跑满全场,乐队中打扮光鲜亮丽的三个成员统统成为了他捉弄人的道具。   “我知道我又搞错了!”   事后,詹姆斯这么解释说:“把舞台表演随便穿穿当成真话的我就是个傻子,可这依然不能让我原谅那些没有提醒我的混蛋队友们。一个人被嘲笑算怎么回事?作为团体,我决定……拉所有人下水。”   虽然这么做的话,估计事后会招人嫌。   可去他妈的!   反正单细胞生物最容易热血上头,一时冲动。   总之,想干就干了。   要知道,比起其他人,主唱在舞台上无疑拥有更大的自由。   因为他们不用弹奏乐器,唯一的乐器就是他们自己。   所以,詹姆斯可以自由自在地活动。   于是,他跑去架子鼓后头,把鲍德温脑后的发带一把拽开,让他重新变回耶稣;又转身追着贝斯手西奥,把他的皮夹克拉链扯开,露出里头丑到爆的橘红色T恤;再手贱地揉了一把兰斯的宝贝头发,弄乱他费劲儿打理的发型,换来冷酷地一瞥、一根中指和一句‘Fuck off’。   然后,他不以为意地继续高高兴兴唱歌,如同人来疯一般地跑来跑去,反复欺负三个由于正在演奏而不能还手的队友,把所有队友的面部表情都整成了‘冷漠.JPG’,最后,还玩high到直接爬上从没见过的大个儿音箱,再激情地从上往下蹦,一次,两次,三次,四次……!   这时候,观众已经完全被动感的音乐所感染。   而主唱堪称疯子一般的举动更煽动起了人心中的热情,他们哈哈大笑着,鼓掌尖叫,放开一切束缚,跟着音乐的快节奏一起晃动身体,高高举着胳膊和那个贱贱的主唱一起蹦来跳去,兴奋地挥洒汗水,享受青春和热情。   只有本来站在旁边笑呵呵围观表演的俱乐部老板瞬间变脸。   他那一刻的心都在滴血了,大概终于体会到亲爹当初犯心脏病的感觉了,气得想直冲舞台,却被拥挤在舞台前的观众们给阻住了道路,只能在下头如疯子一般地大喊大叫:“小混球,别碰我的音箱!别碰它!别——碰它!!!它超贵!!超贵!!卖了你也赔不起!”   这个时期,真的很少遇到这么活泼的主唱,哪怕有,碍于没网络的缘故,传播范围也很小。   从整体上来说,大多数人唱歌还都喜欢一动不动地站在那里,看起来彬彬有礼又风度翩翩,偶尔在歌曲到了高潮时,会稍微加一点儿手部动作来加强情绪,或者来回走动一下,和观众进行小幅度地互动。   可詹姆斯不是。   他像是从外星球来的另一种生物,或者说多动症患儿童,面部表情十分丰富,肢体动作也朝气蓬勃、活力四射、极富感染力,连那些不停捉弄队友们后得逞的坏笑都不会让人觉得厌烦,反而像是面对邻居家那些总是踢球不小心砸窗户的混蛋坏小子们,好气好笑之余,又满心无奈地拿他们没办法。   更为重要的是,他自信从容,声线极稳,哪怕是这么活跃地跑来跑去,唱出的每一句歌词依然能优美动听,让人挑不出一点儿毛病,尤其是高音部分,当那透彻、强劲的嗓音响起时,几乎掀起了全场的狂热,现场气氛好到爆炸!   有些人就是这样!   在舞台下可能毫不起眼,可只要一上台,天生就是舞台的宠儿。   毫无疑问!   行星乐队在俱乐部的首场演出——成功!   全场最佳——詹姆斯莱蒙,一个穿着旧雨靴上台,却能抢光所有人风头的混蛋小子。   但在表演结束后,詹姆斯却不得不面对被自己整整捉弄了一晚上的三个倒霉队友。   兰斯、鲍德温和西奥全都冷着脸瞪他。   “可以不打脸吗?我待会儿还想回家。”   詹姆斯苦着脸,睁着那双可怜兮兮的绿色眼睛,几根手指不安地搅在一起,心虚又乖巧地请求着。   然后,他的队友们就不客气、气势汹汹地扑过来……   热情地拥抱了他!   “唱得真好啊,吉米。”“你大概是个天才,吉米。”“听着,混球,观众喜欢你!”   他们一边这么说,一边用力啪啪啪地拍他后背,拍得他几乎一个踉跄,一头栽倒在地上!   虽然这其中肯定存有嫉妒、羡慕,或者其他一些更复杂的情绪。   但他们的夸赞表扬和喜悦开心确实是真心实意的。   詹姆斯呆了呆后,就傻气地笑了起来。   他不再是场上乱跑的小疯子了,反而有一点儿腼腆,不好意思地低下头,又忍不住得意地咧开嘴,露出了两颗尖尖的小虎牙。   另一头,在没有了人群的阻挠后,俱乐部的老板也终于艰难地爬上了舞台:“恭喜,演出很精彩!”   说完这句客气话后,他才气喘吁吁又郑重其事地发出警告:“但是,听着,永远别再去爬我超贵的音箱,小子!再有一次,我就开除你们!”   很遗憾!   这句话,他后来可能说了得有三十遍,每一次都被当成耳旁风。   而且,主要是到了后期……   詹姆斯绝对比那台音箱值钱,一大进步,可喜可贺。   接下来的时间里,这家俱乐部开始了场场爆满。   有时候,人们甚至需要排着队慢慢入场。   大家的接受度出奇得高,可能这一点儿和乐队成员的颜值普遍较高也有关。   他们似乎很容易就接受了这种‘主唱跑来跑去,偶尔跑去捉弄队友’的奇怪设定,不会因为他过分与众不同而觉得讨厌,反而看得很开心,觉得很好玩。   而事实上……   在此之前,詹姆斯也是站在那一动不动唱歌的,顶多也就是跺跺脚。   直到这一次后,他才开始渐渐注意到舞台风格的塑造问题。   “我不是想自己去跳个舞什么的,那样是舍本逐末,我懂。只是木头桩子一样傻站在那里,有点儿太无聊了。”他和队友们商量着这件事。   “可你蹦来跳去的时候,一点儿都不酷啊,反而宛如制杖!”西奥惊讶地回复。   詹姆斯想了想回答:“可假如在制杖和无聊之间,我宁愿选择制杖,起码能娱人娱己。”   鲍德温保持沉默,他对此没有任何发言权。   因为鼓手们永远都是被禁锢在一群大鼓后头的小可怜,动都动不了。   兰斯假模假样地思考了一会儿。   然后,他点点头同意了,还语气深沉又富有哲理地赞同着:“摇滚,就是要做真实的自己!”   詹姆斯很高兴能得到认可。   但三秒钟后,他反应过来:“操!等等,我是不是又被这贱人含沙射影地骂了?” 第13章   詹姆斯的人生开始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最明显的一点儿是作息时间的调整,俱乐部是在晚间营业,所以,他们只好把排练和学习放在白天,然后,晚上去工作。   兰斯继续霸占鲍德温租住的小屋和单人床;   西奥偶尔会跑来陪鲍德温一起打地铺。   詹姆斯又一次对家人撒谎,说以后负责在修车厂值夜班。   对这种说法,老约翰和林德都有点儿半信半疑。   但詹姆斯这时已经被舞台上的聚光灯迷住了心窍。   他似乎完全忘记了当初答应天使时的不情不愿,每天醒来最想干的第一件事就是兴冲冲地去找兰斯他们,一起排练,一起喝苹果酒,一起听那些好听的歌,然后,在一起去那家俱乐部工作,接受观众们热情的掌声。   俱乐部的演出非常辛苦,   从营业开始到营业结束,乐队需要表演差不多七、八个小时,中间可能偶尔会有人来帮忙串一下场子,让演出的大家稍稍消息,可其它时间几乎一刻都不能停,强度很大。   俱乐部的老板德怀特先生不算是个坏人。   可作为利益的追逐者,他同样拥有资本家压榨员工的天性。   在看到越来越多的客人涌入俱乐部后,他最爱干的事情就是兴奋地跑去后台,催促正在休息的乐队,然后,像轰一群小鸡崽子们一样,把弱小、可怜又无助的他们统统轰到舞台上,哪怕兰斯还没整理完发型,詹姆斯嘴里也还有半块没咽下去的三明治……   “唱!唱!唱!”   舞台下面的观众也不依不饶地喊叫着,晃眼睛的灯光一通乱打。   每当这时,詹姆斯都会不由自主地抬手遮一下眼睛,心中产生一种不知身在何处的茫然。   但兰斯那熟悉又温柔的吉他前奏声总能恰好到处地响起,一如既往地稳定和正常发挥,带着毫不动摇的强大气场,像是黑暗中一盏指路的明灯,引领着大家继续前行。于是,贝斯声、鼓声和歌声随后也会跟着响起,一切重新进入正轨,精彩的演出又一次拉开序幕。   但这种中规中矩的表现,并不能让俱乐部老板德怀特先生足够满意。   “你们得学会和观众斗智斗勇。”   他私下里和大家说:“你们得真正摆出摇滚明星的范儿来,征服他们,操控他们,让他们为你们哭,为你们笑,为你们鼓掌!为你们尖叫!为你们彻底疯狂!我希望你们能更放得开一点儿,摇滚应该是最性感的音乐,它让人想要动起来。所以,加把劲儿,狂野些,别像那些拘谨的小学生一样,你们要勇于展示自己的魅力!假如男人不想成为你们,女人也不想和你们make love,那你们唱摇滚还有什么意思?”   最后这几句话直白得让詹姆斯满脸通红。   可确实有那么点儿让人思考和学习的歪理在。   于是,乐队确实做出了一些改变,每个成员都尝试着在舞台上加入一些煽动人心的动作。   而幸运的是,在这个时候,他们有充足的时间和条件去一场场实验,并通过观众的反应来进行及时地改善。   所有成员都展现出一种惊人的韧性。   没有人说放弃,没有人偷懒划水,每个人都在尽自己所能地去完成一场场表演,所以,他们进步的速度堪比坐火箭上天。   只是非常挑战人的精神状态!   客人们来俱乐部听歌跳舞找炮友,high上两三小时就可以转身走人,但乐队必须从头到尾地坚守阵地,并且,还得一直处在亢奋状态中来演奏,以确保演出精彩、客人们不会失望。   有时候结束演出,四个人根本来不及回家,就累得在后台东倒西歪地睡过去。   等睡到一半,还有可能被饿醒,因为表演一整晚都没吃没喝,贪婪的胃空空荡荡,饿得几乎想开始吞噬自己。   曾经有摇滚明星说,没在俱乐部、酒吧、舞厅等场所混过的乐队,不会成为好乐队。   虽然这话可能过于绝对,但不得不说,混乱的场合确实非常锻炼人。   比如,有时候会有喝醉酒的客人闹事。   哪怕俱乐部的保镖们极力阻止,醉醺醺的他们依然会见缝插针地往舞台上扔酒瓶子、扔鞋、扔衣服、扔乱七八糟的一切东西。   这属于常规操作。   很多观众们也没什么恶意,可能就是太开心了,开心得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了!   第一次遭遇这种事的时候,西奥被吓了一跳,不小心弹错了音。   猝不及防之下,整首歌的旋律都被打乱,演奏也停了下来。   但俱乐部的老板德怀特先生却根本不当回事。   他挥着手臂,在台下像只大猩猩一样地狂喊狂叫:“都他妈梦游吗?继续,继续,不要停。”   大家面面相觑,也只能战战兢兢地继续表演了。   事后,德怀特先生得意洋洋地嘲笑他们当时受惊的表现:“你们就像一群没见过世面的小娘们!这算什么啊,真正的音乐家,哪怕面临枪林弹雨,也不会停下演奏。”   “可他们有时候甚至扔菜刀!!菜刀!!扔菜刀上来啊,老板!”   “那你们就拿回去洗洗用吧,不用专门和我汇报了,这方面我很大方的。”   “操!”   在这种情况下,大家不得不每天耳听六路、眼观八方,躲闪技能全点到满值,生怕一个不小心就被台下丢上来暗器给打破头。   直到有一天,扔上来的酒瓶在摔碎的那一刻,飞溅的玻璃渣划过詹姆斯的脸,留下一道很细却清晰的血痕。   这一幕,恰好被站在旁边的兰斯看到。   他瞬间怒了,立刻把观众扔上来的东西捡起来,以牙还牙地全扔下去,又把詹姆斯一把推到了一边,对着麦克风破口大骂Fuck,骂骂咧咧地叫嚣着,让扔酒瓶的人有种上台来一对一。   詹姆斯简直惊呆:“这他妈的到底是谁?我好像才是那个天天被全校通报批评的坏学生吧?”   最终,那个扔东西的怂货根本没敢上台。   但那天的现场气氛火热到爆炸。   没人喜欢看忍气吞声的怂逼,看热闹不嫌事大的观众就喜欢这种拍案而起、一怒拔剑的戏剧化桥段。   德怀特先生高兴坏了,在结束营业后的凌晨,还专门请他们吃了顿饭。   俱乐部的土豆饼很好吃,饿了一晚上的詹姆斯一口气吃了十多个。   从那以后,他们再也不怕了。   因为恐惧没办法带来尊重,只会带来变本加厉的欺压。   所以,必须给予回击!   不管回击的力度是大是小、是强是弱,但一定要表现出‘劳资不愿被欺负’的强硬态度。   之后,还碰上过打群架的。   有一次最严重,全场无差别攻击,桌子、椅子、酒瓶子满天飞,还会出现更危险的飞刀,一支支嗖嗖嗖地飞过头顶,徒留一身冷汗。   但此时,差不多已经从小鸡崽迅速进化成战斗鸡的乐队,对此完全视若无睹。   他们镇定自若地唱着什么战斗、死亡一类的歌,唯恐天下不乱地继续煽动人们的情绪,为这场混乱增砖添瓦。   可这一次,俱乐部老板德怀特先生自己反而撑不住了。   因为群殴规模太大,俱乐部快被砸光,而且,警察可能也会来调查,到时候就得停业整顿。   于是,他再一次朝着舞台冲,大猩猩一般挥着手臂,狂喊狂叫:“你们!你们别他妈唱了!停下,停下!停下!!”   詹姆斯的绿眼珠转了转,勾起唇角,故意装傻地对着麦克风喊了回去:“别担心我们,老板!真正的音乐家,哪怕面临枪林弹雨,也不会停下演奏。冲啊,伙计们,战斗!战斗!!战斗!!!干死那群狗娘养的!”   好小子,说得好啊!   底下群情振奋,群殴中的人们于是打得更欢了,完全是你死我活。   德怀特气得肺都要炸了。   但这时候,没时间讲道理,他只能选择妥协:“你们,你们唱首温柔点儿的。”   “什么,听不到?大声点儿,别像个娘们!”   “我说他妈的唱首温柔点儿的,别他妈的火上浇油了!吉米你这个该死的小王八蛋!你有种给我等着……”   “别叫我吉米。”詹姆斯说。   然后,他很给老板面子地回头和兰斯他们商量了一下。   半分钟不到,俱乐部出现了这样的场景:   舞台下打得头破血流。   舞台上唱着哈利路亚。   在神爱世人的背景音中……   斗殴的混帐们有点儿崩溃:“操啊!台上唱歌的傻逼是谁?快让他闭嘴!”   世界就是这样,没人能让所有人都满意。   但看吧,所谓的处变不惊、从容应对,就是这么练出来的!   嘿!嘿!嘿!   摇滚人生,其乐无穷!! 第14章   那场大规模斗殴事件结束后,德怀特先生并没有责怪詹姆斯的故意使坏。   他只是愤愤地把一个土豆饼粗暴地塞到这个坏小子嘴里,把他噎得直翻白眼。   后来,鲍德温和西奥讨论,认为德怀特先生应该挺喜欢詹姆斯的。   这就像某些老师总会对个别的坏学生印象深刻又宠爱有加,没有道理,却也没什么稀奇。   但詹姆斯对这种难得的待遇却很受宠若惊。   和兰斯这个优等生不一样,他的成长过程中是很少得到过什么额外的偏爱和优待的,所以,偶尔只要有人能稍微流露出那么一点儿善意,他一双绿眼睛就像是受到表扬的小狗一样,一下子兴奋地闪亮、闪亮起来!   兰斯看不上他这样没出息的表现,经常会在这种时候,粗暴地一把将他拽走。   然后,两个人跑去吃三明治、喝苹果酒,甚至亲密到分享一根烟。   这其实有点儿好玩。   因为在此之前,詹姆斯从来没想过自己有一天会和兰斯成为关系这么亲近的朋友。   毕竟,兰斯是一个距离他很远的家伙。   别人家的孩子,老师心中的宝贝,长得最好看,学习最好,花见花开,人见人爱,甚至连亲爹老约翰都曾说过‘兰斯温菲尔德真是个好孩子’这样的话。   老实说,詹姆斯从来不敢想象自己能和这么优秀的人站在一起。   哪怕在成为队友的初期阶段,他依然认为两人只能算是一种合作,或者说雇佣关系,甚至在私底下,还很担忧自己根本没有天使说的那什么狗屎天赋,到时候就会被兰斯毫不客气地开除出乐队。   但现在,同甘共苦的经历,一下子拉近了距离。尤其是兰斯之前在舞台上义气帮他出头的事,让他立刻就把对方视为了自己最好的朋友了。   于是,关系越来越好。   好到能肩并肩一起散步的地步。   每当他们起得特别早,或者工作一整夜没睡,又睡不着的时候,他们就会出门随便走走。   因为利物浦是工业城市,空气不好,清早的天空有时候也是雾蒙蒙的,但街道上还是会出现一些遛狗的人。   这个时候,往往是詹姆斯最厌烦自己名字的时候……   有一次兰斯喊了一声吉米,起码有五六个声音同时回应,其中两个的回应声还是汪汪汪!   谢谢啊,老爹!   你真是给你儿子起了个颇具国民知名度的好名字。   在兰斯发出肆无忌惮的嘲笑时,詹姆斯也只能这么讪讪地想了。   但这些细微小事反而更促进了两个人的友谊,也给詹姆斯带来了又一场改变。   因为兰斯终于再也不用顾虑交浅言深的问题,可以尽情地畅所欲言了。   他第一件事就是直言不讳又充满嫌弃地批评吉米的站姿,要求他下次站在话筒前时,务必把两腿分开站立,而不是像木头桩子一样规规矩矩地双腿并拢,显得又蠢又傻又呆,作为主唱却缺乏威严感,根本不能掌控舞台。   詹姆斯真的完全能理解他为什么以前不说这事,非要等两人关系好了才开口。   因为关系好了,他就不好意思再去打爆这嘴毒家伙的脑袋了。   什么叫木头桩子?   什么叫又蠢又傻又呆?   一直以来,我到底在你心里是个什么丢人的形象啊?   但与此同时……   他又觉得,忽略那些性格问题,兰斯人很好,对待朋友真诚坦率,也乐于为朋友提供帮助。   比如,接下来的一段时间里,兰斯开始耐心地教他认乐谱、吹口琴,商讨舞台表演怎么做才精彩。除此以外,甚至还帮他挑衣服、设计发型,以及选一些演出时可以戴的首饰。   在最后这方面,鲍德温忍不住开玩笑地调侃兰斯的表现‘像是一个兴致勃勃准备打扮洋娃娃的小女孩’。   但西奥却不太欣赏兰斯的行为。   他这个人看起来大大咧咧,有时候还会犯二,可其实是个非常有主见的人,所以,他极度不喜欢这种‘别人对自己的穿着打扮、演出风格都指手画脚’的行为。   “哪怕我穿个破麻袋,那也是我自己的东西。”   他私下对詹姆斯说:“你不觉得,兰斯有强迫症吗?他总喜欢掌控周围的一切。”   詹姆斯觉得他想多了。   作为家中最小的孩子,他太习惯被这种被亲爹亲哥从头管到脚的日子了。好意见接受,不好的意见想办法阳奉阴违就是了,非要一天到晚叫嚣什么独立、个性,绝对会被亲爹亲哥联手打爆!   而且,他也确实对外在形象设计方面一窍不通,审美更是惨绝人寰。   于是,几乎没怎么考虑和挣扎,就很轻易地顺从了兰斯的所有想法,任由对方按照喜好来打扮自己。   当林德再次见到弟弟的时候,差点儿把嘴里的茶全喷出来。   乱糟糟鸟窝一样的金发被打理成型,终于完整地露出了那张白皙干净的脸,眉毛也修剪过,一个总是邋邋遢遢穿运动服和深色工装、踩一双旧雨靴的家伙,居然也会有换上不禁脏的白衬衫、牛仔裤和球鞋,看起来干干净净、像大教堂壁画上金发碧眼小天使的一天?   “你这是被,被包养了吗?”   “……不好看吗?”   “当然,看起来像极了娘炮!”   “Fuck you!”   早知道会这样,混蛋哥哥!   詹姆斯没注意到林德一瞬间不怎么高兴的别扭表情,也忘记了当年自己评价兰斯的照片时,也曾用过‘很娘’这样的形容词,反而在心里埋怨哥哥不说好话。   然后,他没有在家里多停留,很快就又兴冲冲地跑出去找兰斯了。   这种表现毫无疑问带给了林德一种“弟弟彻底不再属于我”的强烈失落感。   但詹姆斯的心中,现在只有唱歌、乐队、表演、俱乐部、新交的好朋友兰斯。   尤其是最后一项。   在剥离学霸和学渣的光环,在彻底熟悉并打开心扉后,性格截然不同的他们无比惊奇地发现,彼此在音乐上居然有着太多的共鸣。   他们在一起听唱片时,完全不需要任何言语交流。只要听到好的地方,他们立刻会抬起头对视一眼,毫无疑问,总能从对方眼中看到相同的赞赏目光;而听到不好的地方,又几乎会在同时咒骂出声,完全的心意相通、品味一致。   这种一致又间接促进了两个人在舞台上的合作。   主唱不再全场乱跑,开始频繁地在主音吉他手身边蹦蹦跳跳,转来转去,一会儿要把金毛脑袋靠过去,一会儿又要伸手去搂肩膀,一会儿出现在左边,一会儿出现在右边,一会儿又在后头蹦蹦蹦……可以说是极其制杖,闹得人阵阵眼晕。   但那场面却又十分不科学的美妙,总能让人看得目不转睛。   兰斯的五官精致,但不笑时,深黑的发色会让他在气质上显得有几分高冷,像是生在悬崖边的凌霄花,漂亮是漂亮,可危险又有距离感,是可望不可即的美;   而金发的主唱却截然相反,他在把过多又乱糟糟的头发梳理好后,完整地露出了一双精灵般的绿眼睛,每每毫无形象,肆无忌惮咧着大嘴,呲着两颗虎牙大笑的样子,可以说十分可亲可爱,毫无一点儿架子和距离感,仿佛你只要一伸手,就能轻而易举地触摸到他、拥抱到他,甚至轻轻亲吻到他……   后者的亲切感巧妙地中和了前者骨子里散发出的冷淡。   当他们在碰触彼此的那一刻,冷淡的人,唇边会出现一抹冰雪初融的浅笑,手指拨动,电吉他发出近乎炫技般的激烈鸣叫;看起来闹腾的家伙,绿眼睛也会流露出一抹温柔,低音唱得千回百转。   这就像是把铝丝放到空气中点燃,一下子就能迸射出耀目的白光。   奇妙的化学反应!   只要他们对视、微笑、脑袋凑在一起低声说几句话……   无数观众就会情不自禁地在舞台下疯狂尖叫。   在这种时候,连之前看不惯兰斯对詹姆斯‘指手画脚、多管闲事’行为的西奥,也只能不怎么情愿地承认:“如果不是兰斯,我想不到吉米能有这么耀眼。好吧,也许兰斯将来不当吉他手了,还可以去干干造型师的活儿。”   然而,正当詹姆斯每天开开心心唱歌,表演也越来越受欢迎,和兰斯渐渐亲密无间的时候……   某天,兰斯却拒绝了他‘一起玩’的邀请,理由是:“我得回家补作业了。”   空气瞬间安静。   好不容易拉近的距离,一下子变得有几万光年那么远。   詹姆斯不敢置信地望着他,在补作业这个可怕词语下,近乎敬畏地瑟瑟发抖。 第15章   兰斯说补作业的时候,大家刚好因为俱乐部装修而休了两天假。   他们聚集在鲍德温租住的小屋子里,席地而坐,热火朝天地聊着前几天的表演和俱乐部中发生的一些乐子。   但这些热闹的声音,在兰斯轻描淡写地说出补作业后的那一刻,全都消失了。   詹姆斯仅仅是对所谓的‘作业‘生出了敬畏心理,其实并没有立刻反应过来这意味着什么。   但鲍德温的反应却非常迅速。   他猛地转过头,力道大得让人担心他会扭到脖子,表情也极度震惊,冲口而出就是一句:“你还要上学?”   兰斯顺口就给出了肯定的答复。   他懒洋洋地用手指夹着根香烟,漫不经心地吐出一个个烟圈,神色平静的像是说‘我今晚要吃三明治’一样简单。   一片死寂。   接下来的一幕像是电影中的戏剧桥段。   鲍德温突然就站了起来,一拳挥了出去!   兰斯猝不及防之下,直接被打得朝后仰了下去,。   鲍德温不依不饶地愤怒扑了上去。   从来不吃亏的兰斯立刻不甘示弱地还以颜色。   可鲍德温显然更胜一筹。   永远别低估一个乐队鼓手的战斗力,哪怕他长得像在圣光中降临的耶稣。   鲍德温打起人简直和他敲鼓一样充满了节奏感,咚咚锵,咚咚锵,咚咚咚锵!   虽然这么说不合适,但真是……非常他妈的爽!   当然了,兰斯也不不甘示弱,疯狂展开反击。   他们在地上疯狂翻滚,还狠命朝着对方又踢又踹,场面完全是不可开交。   詹姆斯和西奥在旁边都看傻了!   等他俩终于回过神,才急忙上前拉架。一人搂住一个,像是拔萝卜一样死命地往后扯,费了半天的劲儿才把这两个莫名其妙,偏偏又都在怒火中烧的暴徒们给硬生生地拉开了。   詹姆斯满脸的莫名其妙。   他一边抱着兰斯往后拽,一边不停地问:“你们这是怎么了?这是怎么了?怎么了?”   一向好脾气的鲍德温破口大骂:“操,骗子!兰斯温菲尔德你这个骗子!”   兰斯一张漂亮的脸气到扭曲了,不顾风度地怒吼了一声:“鲍德温巴洛,你他妈疯了!?”   太混乱了。   这还是乐队成立以来的第一次内讧。   更让人怎么想都想不到的是,内讧的双方居然是:   总是好脾气的老大哥鼓手鲍德温巴洛PK对外永远优雅讲礼貌的优等生兰斯温菲尔德。   多么不可思议啊!   詹姆斯有一瞬间觉得这个世界异常地不真实。   这时候,兰斯和鲍德温开始了第二回 合的battle,互相对骂。   在骂人这方面,鲍德温明显落入下风,气到结巴,最后在兰斯小泼妇一般狂风暴雨般的大骂中,只会重复一句‘骗子,骗子,骗,骗,骗子’。   而詹姆斯则被兰斯彻底刷新了世界观。   学霸就是了不起啊,骂人的词汇量都那么丰富,还擅用各种比喻,什么你脑袋和喝干净的啤酒瓶一样空,和饼干渣一样干……   假如这时候能有摄像机,詹姆斯太想把这一幕从头到尾地拍下来,拿给学校里的那群老师们看看:“瞧啊!这就是你们喜欢的优等生宝贝儿。”   最终,兰斯骂了个痛快,气冲冲地摔门而去。   鲍德温反而像是打了败仗一样,颓然地坐在地板上,拿着瓶啤酒往嘴里灌。   气氛很尴尬。   但直到这个时候,詹姆斯还是没搞清楚怎么回事,可又不太敢说话。   过了一会儿,鲍德温稍稍冷静了下来。   他主动开口,低声问了一句:“你们怎么想?解散乐队,各回各家,还是继续坚持?”   等等!这他妈怎么回事?   为什么突然就扯上解散乐队了?   詹姆斯差点儿疯了。   他真的很有一种‘看电视剧时,不小心错过一百集,一下子从第一集 跳到最后一集’的懵逼感。   但很快,鲍德温就给出了提示。   他叹着气问:“傻小子,你听过有人边上学边搞乐队,还两不耽误的吗?”   电光火石间,詹姆斯终于恍然大悟,理解了鲍德温的意思。   兰斯这混蛋既然那么重视学业,还他妈组什么乐队?   纯玩玩吗?   老实说,假如站在局外人立场,他这个操作其实挺聪明又带着点儿小狡猾的。   爱好和学业兼顾,既过了玩瘾,学业也没耽误。   可问题是……   他让乐队里的其他成员怎么办?   詹姆斯自己就不用说了,曾经创下过全部科目都不及格的记录,别说在考卷上写答案了,实际上,他连考卷上的问题都看不懂。说起来,他妈的d和b,q和p到底有什么区别?所以,根本没办法继续读书。事实上,学校肯给毕业证,证明他确实在英国教育体系中混过,已经是很宽容的一件事了;   西奥也差不多类似的情况。   只不过,他不像詹姆斯那样学不会,而是纯属厌学,他曾说过‘学习让我呕吐’这样类似的话,如果不玩音乐,他没准会选择在街头当混混;   最后是鲍德温。   他更纯粹一点儿,是那种过分的理想主义者。据他自己闲聊时提起,是从十五岁就不顾父母阻拦,为音乐离家出走,四处混乐队,寻求实现梦想的机会。   所以,大家虽然没明说,可实际上都是拿乐队当事业来发展的。   他们不是玩玩,而是正儿八经地拼搏,不成功就结伴一起去搬砖。   除了音乐……   他们一无所有,毫无退路,只能向前。   其实,詹姆斯和西奥在情感上可能还好一点儿。   前者一开始没这方面概念,只是莫名其妙地踏上了唱歌的路;后者是闲着没事干,被鲍德温拉进来的。   只有鲍德温……   他是实打实地在追梦,还曾接近过梦想的边缘,只是当时坑爹主唱吸毒猝死,让他直接从天堂掉到了地狱。接下来,他专门高标准严要求地挑了快半年乐队,却眼瞎地被兰斯忽悠到一个‘无钱、无人手、无经验’的三无新人乐队,辛辛苦苦地经历长时间努力,好不容易欣喜地看到点儿一个优秀乐队渐渐成型的希望了。   那个把大家都拉进来,组建了整支乐队的家伙说要回家补作业了?   多么操蛋的事啊!   “我今年都他妈二十五了,十年,十年了啊!!我还能拼几个十年?”   鲍德温坐在地上哭了起来,眼泪流到了那把大胡子上,样子狼狈又有点儿好笑。   詹姆斯叹着气,低下头,摆出了一副感同身受的表情。   但西奥却震惊地说了一句:“什么,你才二十五吗?我以为你都三十五了!”   操!这破孩子总在该闭嘴的时候说实话!   于是,愤怒的鼓手站起来,砰砰两拳把他给捶了出去。   其实,詹姆斯也超想跟着西奥就这么离开的,彻底远离这尴尬的场面。   可鲍德温却硬拉着他一起喝酒。   詹姆斯不得不留下来,陪悲痛欲绝的队友一起喝闷酒。   真的不是性别歧视!   假如一个小姑娘在面前哭得梨花带雨,他还是很愿意发挥下英伦绅士风度,去安慰和拥抱一下的,可一个有着浓密长发、胡子一大把,说二十五岁,面相却有三十五、打架很猛,还有肌肉的大老爷们儿拉着你衣袖痛哭流涕,哪怕哭得有多么情真意切,你都只会想一脚把他踹开。   总之,鲍德温心都碎了。   晚上睡觉的时候,他躺在地板上反复念叨兰斯骗他,说什么一起创业,一起为梦想努力,一起签唱片公司赚大钱,都他妈是骗子!然后,他又开始深刻反省自己:“我怎么能看人长得好看就信了他的鬼话呢?我怎么能看人长得好看就信了他的鬼话呢?我怎么能看人长得好看就信了他的鬼话呢?”   詹姆斯一边喝啤酒,一边从中get到了一个重点——鲍德温可能是个颜控。   他生无可恋地朝着天花板翻了个白眼,虽没敢说出口,却在心里疯狂吐槽刷屏:“我懂,别说了,你就是看他长得好看!傻了吧!那么多乐队邀请你加入,你挑三拣四,最后找了个心最黑,手最毒,最他妈擅长持靓行凶的,现在吃亏上当又能怪谁?”   “老鲍啊,兰斯现在也不在这儿……”不想听鲍德温继续抱怨的詹姆斯想换个话题。   “住口,别为他说话。”鲍德温愤怒地说。   “我不是要给他说好话,我是说兰斯现在……”   “住口,别提他的名字!”   “我不是,是兰斯……”   “住口!住口!住口!”   “够了!听我说完!”   连续被打断,詹姆斯忍无可忍地大喊一声:“我他妈不是要提他,也没打算帮他说话。我是说,他今晚人都不在,你为什么还躺地板上,不去睡床?”   屋子里又一次安静了。   鲍德温举着啤酒瓶的手抖了抖,灯光下,晶莹的酒液缓缓流下来,浇在了胡子上。   他表情呆滞了足足好几秒,才慢慢地说:“……习惯了。”   卧槽,兰斯太他妈不是玩意儿了!   这一刻,詹姆斯真替他心酸了。 第16章   第二天,鲍德温就恢复平静了。   他本质是个友善的人,只是太渴望成功才会举止失措,所以现在脑子一清醒,立刻对自己的冲动行为愧疚起来,还专门感谢了詹姆斯昨晚的陪伴和安慰。   如果戳人痛脚和火上浇油都能算陪伴和安慰的话……   是的,詹姆斯十分有理由接受这份感谢!   但他良心未泯,急忙推拒:“不不,不用谢,也没帮上什么忙……”   鲍德温比了一个停止的手势,不太想继续讨论这个稍显凄凉的话题。   然后,他一边催促詹姆斯快点儿起床,一边自顾自地走进卫生间开始洗漱、打理仪表,拿着小梳子一下一下梳胡须,还说什么别迟到,一会儿还要去西奥家的那个废旧仓库进行练习。   詹姆斯非常惊讶:“迟到?昨天……我是说,我们今天还,还练习?”   鲍德温严肃地转过头,很酷地回了他一句:“为什么不?我们还没解散吧?”   ……有理有据!   詹姆斯有点儿搞不懂这个发展,却还是乖乖地爬起来,去刷牙洗脸了。   从头到尾,他都没敢再提昨晚的事情,生怕又刺激到对方。   可如果说他脑子里什么都没想的话,那绝对是瞎说。   事实上,兰斯伤害的绝不只是鲍德温一个人。   尽管站在局外人的角度来说,他的选择根本没错,在关乎未来人生发展的事情,考虑周全,或者自私点儿都是应该的。   但客观上能够理解,情感上却难以接受。   作为他的队友,詹姆斯觉得有点儿伤心。可他的这种伤心和鲍德温的伤心相比,又有一些本质上的不同,不是什么被欺骗、被隐瞒、被背叛的伤心,而是视为好朋友的人,却会在有一天离开自己的伤心。   曾经有人说,乐队就像是一艘大船,成员们都是这艘船上的水手。   所以,大家如果想要走得更远,必须同舟共济地扬帆起航,齐心合力地征服惊涛骇浪,再风雨同舟地朝着一个方向奋力前行。   听起来浪漫极了!   可世事无常,假如船行半路……有人硬要下船了,怎么办?   怀揣着这种过分柔软细腻,乃至敏感的小心思,詹姆斯一路无言。   他沉默地跟着鲍德温一起来到了西奥家的废旧车库。   出人意料,居然有人比他们到的还早。   他们在车库门口,听到了一阵吉他声。   两人对视一眼。   詹姆斯上前一步,推开了车库的门。   昏暗的车库一下子明亮起来。   昨天还气势汹汹和鲍德温干仗的兰斯低着头,正神色平和地抱着吉他,翘着脚坐在一个破烂木头箱子上。   他神色平静,唇边叼着一根烟,哪怕是听到有人进来的声音时,也没有停下手上的动作,仅仅是微抬一下眼皮。修长的手指夹着一个小巧的三角形拨片,继续在吉他琴弦上行云流水地拨动着,一段优美到极致的吉他solo飞速地宣泄而出,像是高高举起的红葡萄酒瓶轻轻地倾斜十五度后,一道红色酒液就优雅地从瓶口流泻而出,连空气中都弥漫起阵阵馥郁的芳香……   有些东西是讲究一眼认定的。   从这一刻起,哪怕后来再合作过多少出色的吉他手,什么激情四射型的,什么玩弄技术到极致型的,什么风车大旋转杂技型的……在詹姆斯的心中,兰斯都始终牢牢占据了第一的位置,永不动摇。   而随着吉他的声音,詹姆斯心里的不安也被渐渐抚平了。   心里有什么空着的地方被重新一点点儿地填满,如一盏盛满了葡萄酒的酒杯。   音乐永远是不会骗人的。   不是真正热爱音乐的人是弹不出这样美妙旋律的。   所以,这一刻,不管他之前做过什么,有没有解释的理由。   詹姆斯都暗自决定原谅他。   至于鲍德温……   他一声不吭地站在旁边,并不知道在想什么。   两个人傻站在那听,一个人坐在那自顾自地弹。   这种古怪的气氛,一直到西奥的到来,才被打破。   “Hi,伙计们,你们都傻站在这儿干什么?”   这个十分擅长破坏气氛的家伙大大咧咧地一上来就这么问,。   兰斯的吉他声停了。   他索性把吉他放到了一边,拿下唇边的香烟,抬起头,朝着大家无辜地笑了笑。   鲍德温就神色凝重地走了过去。   两个人一站一坐地对视了几秒,像是演一出默剧。   詹姆斯超怕他们又打起来,急忙上前几步,做出随时拉架的准备。   西奥也有点儿懵,在旁边嘀嘀咕咕:“这,这,昨天还没打够吗?”   可让大家担心的事情并没有发生。   鲍德温仅仅是伸出了手,然后,兰斯就自然地握住他的手,一个借力站了起来。   他俩一下子和好如初了。   等等,这他妈的不科学!   当然!   在后续的练习过程中,兰斯还是委婉又诚挚地说了一些‘会把乐队的事情始终放在心上,绝对不会让乐队就这么解散,音乐是梦想,学业只是为了应付父母’一类的废话(这事还有点儿后续,他确实做到了今天的承诺,但代价是所有科目全挂)。   不过,在当时无凭无据的情况下,鲍德温就又对他的话深信不疑了(多好的人啊)。   他还为之前的冲动打人的事连续道了三次歉,并赌咒发誓地承诺以后绝不再干这种事。   兰斯大方地表示了谅解。   两个人疾风骤雨般地在五分钟内重建了原本的友情。   说真的,詹姆斯挺喜欢有兰斯这个朋友的。   可这依然没办法让‘兰斯本质是个混蛋’的标签彻底从他的心里消失,哪怕他其实和鲍德温一样对这家伙没什么脾气。   但想想吧!整件事的发展过程中,一直都是被忽悠的鲍德温在愤怒、在伤心,在后悔、在愧疚、在道歉,在辗转反侧、夜不能寐、备受煎熬……   而作为始作俑者的兰斯从头到尾没有说过一句对不起,或者类似含义的词语。   这让詹姆斯很难想明白。   他一直认为:不管是什么人,有心还是无心,因为什么迫不得已的缘故,只要是确实伤害到了别人,那他就应该道歉。   但兰斯没有。   那家伙只是一大早坐在车库里,轻描淡写地弹弹吉他,无辜地笑笑,再顺口说了几个谁都能想出来的烂大街借口,就简单地把这件事给糊弄过去了。   但鲍德温不计较,别人也没插话的余地。   好在乐队的气氛总算又好了起来,而且,可能是也算一起经历过打架了,成员之间的关系也比以前更亲密了一些。   这也勉强算因祸得福。   后来,詹姆斯还好奇地问了一句:“你在车库里弹的那个调子是什么?叫什么名字?以前没听过啊。”   兰斯的脸上立刻浮现出了一抹明显的笑意:“没听过吗?没听过就对了。”   然后,他露出一副想装满不在乎却又克制不住兴奋的得瑟表情:“那是我写的。”   “Fuck!这不可能!”   詹姆斯张大嘴巴,满脸惊叹地望着他:“真是你写的吗?上帝啊,你怎么能写出那么棒的东西?”   兰斯愉悦地微笑起来,手指轻弹了下烟灰,似笑非笑地逗他:“想知道?”   詹姆斯用力点头,绿眼睛发光地注视他,充满了渴望:“想。”   于是,兰斯告诉他:“简单!我只要照照镜子,旋律就会轻轻松松地浮现在我脑海中了。每一个音符都在活泼地围着我跳舞,真是赞美我自己。I'm pretty boy,I'm good-looking~!”   啊啊啊!你这个大傻逼!   詹姆斯再也不想和他说一句话。 第17章   兰斯弹的那一段充满自恋氛围的自创吉它曲十分悦耳动听。   他对此十分自得,后来又试着弹了好几次,想把这个简单的片段填补、扩充,使之成为一个完整的曲子,但暂时还没什么灵感。   西奥十分羡慕嫉妒恨。   别看他现在转行当贝斯手了,但最开始也是学吉他的。   所以,他愤愤不平又间接地展开了一番抱怨:“太讨厌那些有天赋的人了,记得我刚学吉他的头几年,别提多可怜了,连怎么换和弦都不会,更别说想玩什么新花样了。可有些人简直是生来就打击人的,明明也才没学多久,可一首歌听个两三遍就能完完整整地从头弹到尾,现在居然还能搞自创了,真是见鬼,上帝为什么对有些人这么好?”   詹姆斯被他酸溜溜的口吻逗得想笑。   可兰斯却微微一笑,假模假样地抱着吉他欠了欠身,一副看似彬彬有礼,实则欠揍的得瑟样儿:“我就当你是在夸奖我了。”   西奥气得直咬牙。   他抬手在贝斯上横扫,弹出一堆杂音。   “得啦,好歹你贝斯弹得还不错,站舞台上看着挺酷。”詹姆斯举起两个大号的彩色沙锤,好心地安慰说:“你瞧,我现在只能到台上玩棒棒糖。”   然后,他举着两个红红绿绿的沙锤,在头顶挥舞,一边做鬼脸,一边模仿学校啦啦队少女舞花球,时而热情,又时而假装娇羞地在大家身边蹦来跳去,在沙锤沙沙作响的音色中,把所有人都逗得哈哈大笑。   这是兰斯永远都做不到的事情。   他能把大家聚到一起,但让大家都能心情愉快,开开心心去干活儿的人,只有詹姆斯。   总之,团队成员们就这样在一场场的练习和演出中,变得越来越团结和默契起来。   但这时候,一件事情的出现,却打乱了他们平静的生活步调。   德怀特先生连续给他们放三天的假,要求他们这三天都不用去俱乐部了。   有假期当然是好事,大家又不是那种满腔热情为了工作可以不吃不喝不享受的神经病,可这次得到假期的原因,却让所有人都不怎么开心。   一支据说是来自澳大利亚,正在进行什么巡演的小型乐队来到了这所城市。   精明的德怀特先生及时地抓住了这次机会,凭借之前行星乐队帮俱乐部带来的超高人气,和最近内部装修后相对不错的场地,成功争取到这支外国乐队在此地的三天演出承办权。   这无疑意味着,行星乐队辛苦耕耘出来的舞台被抢了。   德怀特先生这事办得也太伤感情了吧。   站在俱乐部的角度来说,成为正规的演出承办方,再请到一支已经小有声名(不管是真有,还是吹出来的有),正在四处巡演中的外国乐队来做现场表演,所获得的好处有很多,不仅仅是售卖门票所得的利润,还包括一些提升整个俱乐部档次和名气的潜在影响。   所以,德怀特先生的选择不能算错。   而且,他这人也非常仁义,没有过河拆桥的意思,反而主动安抚詹姆斯他们,承诺着说:“三个晚上,他们演出就三个晚上,唱完就走,很短暂的。接下来的时间,舞台还是你们的。”   所有人集体沉默。   没吭声,但也没公然反对。   可事实上,他们心里都有一种被侵犯到领土的深深憋屈感。   这绝对一点儿都不夸张。   但凡愿意跑到舞台上表演的家伙,都是一些自我表现意识旺盛的人。   他们通常都会发自内心地认为‘我是最棒的’,所以,往往划地为疆,中二地把整个表演场馆视作自己的领域,把来看表演的观众视作臣民,而他们自己就是舞台上独一无二的王。   那么,丢掉了属于自己的舞台,和被侵略者侵略有什么区别?   “那狗屎的乐队唱得比我们还棒吗?”詹姆斯忍不住地问。   “没听过,但外来的袋鼠够新鲜啊!”德怀特先生诙谐又诚实地说:“起码目前门票卖得还不错。”   去死吧!   有袋鼠就了不起吗?   在这个时期,乐队的大家都还没见过多少大世面,还颇有点儿坐井观天的意思。   可他们年轻气盛、一腔血气,鲍德温二十五岁,西奥十九岁,兰斯十七岁,詹姆斯十六岁 (哪怕加上那曾经浑浑噩噩的十年,也才二十六岁)。所以,几乎每个人心高气傲,谁都不服,根本没办法在见都没见过的情况下,就对一个外来乐队心悦诚服地主动让出属于自己的舞台。   可遗憾的是,俱乐部所有权不属于他们。   这事从一开始就不是他们能做主儿的。   为此,大家郁郁不乐了很久。   连詹姆斯都没什么心情去逗大家笑了。   但事情的转折点儿在于……   这支袋鼠乐队居然向俱乐部提出了一个要求。   这个要求大略意思是想找个没什么名气的本地乐队过来帮忙暖下场。   也就是相当于赛前热身。   大多数观众进场看表演时,都不可能立刻就全情投入进去,往往需要一个短暂的适应时间。   所以,那支袋鼠乐队想省事一点儿,在他们准备正式演出前的这段适应时间里,先找个暖场乐队上台,帮忙调动一下观众情绪,让刚进场的观众尽快安静下来,并利用短暂的时间,营造出现场表演需要的气氛,间接再起一个抛砖引玉的作用后。然后,他们来一个闪亮登场!   德怀特先生压根没考虑太多。   他得知这个要求后,早上去俱乐部时就顺路开车到鲍德温家这边敲门了。   来开门的人是一头金发乱糟糟、睡眼惺忪的詹姆斯。   经常昼伏夜出的作息使得其他人这个时间还在屋子里睡懒觉。   德怀特先生也不太想进屋。   毕竟,男孩子的家通常和干净整洁这类词汇绝缘,尤其是这种可能有四个男孩子时不时就合住的地方。   所以,他干脆站在门口把暖场的事情说了。   詹姆斯那双漂亮的绿眼睛几乎瞬间清醒,还迸发出了灼热的光芒。   他立刻咧开了嘴,呲着两颗尖尖小虎牙,笑容可掬地拍着胸脯,语气超诚恳地保证:“没问题,交给我们!我们干活儿,你放心!”   德怀特先生不由得很满意地笑起来。   他还拍了拍詹姆斯的肩膀,夸了句“Good boy”,然后无比放心地离开了。   在他身后,詹姆斯先贼兮兮地把着大门,探着脑袋,竖起耳朵听了半天脚步声,确定人渐渐走远后,才猛地高举起右臂,用力在空中挥一下拳头,欢呼了一声!   紧接着,他急不可耐地转身,连跑带跳、旋风一般地冲进屋里,一脸灿烂地把所有人统统吵醒,大声地吆喝着:“来啊,兄弟们!决一胜负的时刻到了!做好准备,回头抄家伙,干死那群袋鼠!抢光他们的风头!”   别误会,不是打架。   而是带上吉他、贝斯、架子鼓去来一个先声夺人!   暖场?热身?抛砖引玉?   呸!   做梦!   滚回土澳Fuck袋鼠去吧!   凌晨三点才睡着,低血压严重的兰斯被吵到不行,冷着一张臭脸从单人床上爬起来。   他面无表情地穿上衣服、仔细地刷牙洗脸、认真梳头、抹发蜡、打理发型、喷香水……然后,才重新转过身,捋起袖子,把正亢奋到上蹿下跳,围着自己疯狂转圈跳舞,还嗷嗷叫的制杖一拳KO倒在地:“你他妈再敢大早上吵人睡觉,我就把你扔到默西河里去喂鱼。” 第18章   袋鼠乐队在俱乐部演出的时间订为周五、周六和周日的三天。   事情似乎确实如德怀特先生所说的那样,‘外来的袋鼠够新鲜’,在周五还没到演出正式开始的时间里,俱乐部中就已经挤满了人。   可能是这个年代供人们娱乐的东西还太少,所以,难得来了个外国乐队做演出,很多人都觉得很新鲜。有些面相稚嫩的青少年甚至没来得及换下过于正式的套装(也就是学校的校服),仅仅把西服外套脱下来随手一扔,或搭在肩膀上就跑了过来,一眼看过去就能猜到他们才刚刚下学。俱乐部的保安们往往对此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室内一片热火朝天的景象。   各种喧闹声,时不时听到尖叫和哄笑。   这时候,总喜欢事必躬亲的德怀特先生费劲儿地穿过拥挤的人群,焦急地拉着一名服务生,大声问:“行星乐队?负责暖场的行星乐队在哪?该死,不会放我鸽子吧?我在后台没看见他们……”   “那是因为后台没我们下脚的地方了。”   一个熟悉的声音从他身后响起,詹姆斯双手插在衣兜里,叼着一根烟走了过来,乱糟糟的金发在灯光下闪着光,明亮的绿眼睛带着笑,用满不在乎的玩笑语气说:“袋鼠们几乎霸占了后台所有的空间。”   “别抱怨啦,吉米!”德怀特先生被他的语气逗笑。   他干脆张开手臂拥抱了这个总给自己找麻烦的坏小子,边用手轻轻拍着他的后背,边又在他耳边低声安抚着:“你已经是个大孩子了,不要像个被抢了玩具的小孩一样不高兴。来,表现大方点儿,只需要三天!对了,一会儿记得把暖场时间控制在三分半到四分钟左右,总之,别超过五分钟。现在听我的,赶紧去舞台上准备,等下幕布就要拉起来了。”   “别叫我吉米。”詹姆斯很无奈地抗议着。   然后,他朝坐在吧台角落里休息的队友们用力挥了挥手臂,又指指舞台,示意要开始了。   兰斯他们就站起来,一起朝着舞台的方向走过去。   詹姆斯挥挥手告别德怀特先生,快跑几步追上了他们:“嗨,兄弟们!我们要不要喊个口号,比如行星必胜一类的?”   “不,绝不!那么做一点儿都不酷。”西奥一口拒绝。   “场合不对,下次在后台没人的时候,可以陪你玩。”鲍德温好脾气地耐心说。   “你闲的没事干了吗?”兰斯微停了一下脚步。   他漫不经心地伸手把詹姆斯唇边那根快抽到头的香烟拿过来,放自己嘴里吸完了最后两口后,才随手扔到地上,再抬脚踩灭:“少废话,上台!”   詹姆斯挠了挠头发,只好放弃了这个鼓舞士气的好法子。   他和队友们肩并肩地朝着舞台走去。   没有怯场!   没有紧张!   也没有恐惧!   他们满腔的雄心壮志,一心只想夺回属于自己的舞台。   四个人抬头挺胸地大步朝前走,姿态仿佛西部片中准备去进行生死决战的牛仔们。   周围认识乐队的人群习惯性地为他们让出了一条道路。   偶尔还有几个喜欢他们表演的人会喊他们的名字。   可他们现在一心只想打一场胜仗,对这些声音全都置之不理,无比傲慢地一路走上了战场。   假如能给配个背景音乐的话,这时候的调子一定激昂又中二!   此时,幕布还没拉起。   鲍德温坐在了一堆大鼓中间,随手转了几下鼓槌;西奥低头调整着贝斯的肩带;兰斯弯腰把他们的乐器插到内置12英寸喇叭的两个巨型音箱上,同时不动声色地把音量给调到了最大;詹姆斯难得安静地站在立式麦克风前,闭着眼睛回想待会儿要唱的歌词。   大约过了半分钟,工作人员跑上台和他们说可以开始了。   幕布缓缓拉开……   他们只有五分钟时间!   五分钟!   兰斯没耐心等幕布完全拉开。   在幕布才拉起一点儿的时候,他就故意让电吉他发出了噼啪作响的电流声,然后,是几声不和谐又刺耳的啸叫。   底下的人群下意识地捂了耳朵,但注意力成功地被吸引到了舞台上,意识到有表演要开始了。   但让他们想象不到的是,这次的开始比以往的开始还要更加激烈和迅速。   电吉他一上来就发出了近乎狂风骤雨般的压倒性声音。   沉重的鼓声开始‘砰——砰——砰’地汇聚其中,强势地为旋律增添动感和活力,接着,滔滔不绝的贝斯声也响起,前奏旋律如大瀑布一般奔腾而下,几乎势不可挡。   这时,大幕完全拉开。   詹姆斯把唇靠近麦克风,一双望着台下的绿眼睛像是急于抓到猎物的猫一样凶狠、迫不及待又志在必得。   和以往不同,他这次是吼出了第一句歌词。   那种压低声线后,有些沙哑却充满力量的嗓音极具爆发力,让底下的观众们一下子被震住了。这感觉就好像是去饭店吃饭,看到服务员开始上菜,本以为是一道简单开胃菜,可结果直接上了超豪华大餐!   吉他声、鼓声、贝斯声和人声交织在一起,给室内带来一阵阵的轰鸣,连墙壁似乎都在颤动。   所有人都情不自禁地跟着音乐动了起来,他们猛烈地晃动脑袋,摇动身子,睁大眼睛,兴奋又狂热地仰着头,这一刻的舞台像是一个拥有磁力的吸铁石,让人完全没办法移开视线。   两百一十六场!   这是乐队成立以来的第两百一十六场演出,还不算私底下的近千次练习。   如今,那些付出的辛勤汗水终于都有了甘美的回报。   詹姆斯在舞台上卖力又疯狂地奔跑跳跃,肆无忌惮地用自己的热情去点燃、去感染所有的观众。   他全情投入,不停地挥舞手臂去煽动观众,当看到底下的人群像是巨大的浪潮一样,在自己的指挥下,开始一波波地涌动和起伏的时候,心头就浮现出无与伦比的巨大满足感!   但更让他骄傲的是……   德怀特先生还有几个明显是袋鼠乐队的成员居然也站到了舞台边,脸上是和观众们一样激动的表情,似乎也沉浸在了他们的表演中!   有什么是比征服台下观众更值得高兴的事吗?   当然有!   那就是征服你的对手!   让他们也为你鼓掌!为你尖叫!   四分半钟!   完全没有超出规定时限。   行星乐队圆满,或者说超出想象地完成了暖场任务,让俱乐部中的所有观众都high了起来。   但事实上,他们表演造成的后果,却使得袋鼠乐队迟迟没办法登台表演。   不仅仅是观众们的问题,还在于设备……音箱爆了!   “你是故意的吧?把音箱开到最大超负荷状态不说,还把吉他也开那么大。”詹姆斯小声问。   兰斯坚决不认,一脸正直:“我不是我没有你胡说,我只是想让演出的效果好,什么过载?我听不懂。”   这优等生真是坏透了!   乐队所有人不约而同地朝给他比了一个中指。   这时,被过大音量搞到喇叭都烧坏的可怜音箱被抬下了舞台,临时换上了备用的旧音箱。   袋鼠乐队们才在观众们的嘘声和啤酒瓶的投掷中登场。   可不怎么好的环境氛围,加上音响效果也不行的结果就是……   黯然收场。   他们演得很卖力,也有自己的精彩。   但对比下来就显得不行了。   可这种对比本身就是不公平的。   因为詹姆斯他们等于是把所有的爆发点都集中在暖场的四分半钟里,可袋鼠乐队根本不可能在两三小时的漫长演出中,从头到尾都保持在最高峰的状态中。   这事办得不地道。   而且,还损人不利己,万一传出去的话,业内名声也不好听。   毕竟,大家都是搞乐队的,虽然会有竞争,可也有互帮互助的情况在,彼此帮暖场,顺便蹭蹭朋友的演出,慢慢才能出头。可如果是一支专抢别人风头的乐队,谁以后还敢再找他们来暖场啊!   所以说,詹姆斯他们这时候真的是年轻气盛,做事不计后果。   终于反应过来怎么回事的德怀特先生快心脏病发了。   他颤抖地指着詹姆斯他们,气得快连骂人的话都想不起来了。   先不说被玩坏的音箱,关键在于……   袋鼠乐队的演出还有两天,他们这么一搞,周六周日的门票还怎么卖?   被情绪冲昏头的乐队四人可能这时候才慢慢意识到这些问题。   但他们在后台或站或坐,却都倔强的不吭声,也不愿认错。   许久……必须感谢袋鼠乐队。   这群被欺负了的傻袋鼠们不仅没有为被抢风头的事情生气,反而对他们的表演有极高的评价,并大方、真诚地发出了‘同台合作演出’的邀请。   詹姆斯对此特别吃惊。   他后来很长一段时间都记得这件事。   也许音乐行业内总有一些小肚鸡肠、心胸狭隘的人存在,同行间竞争也极度残酷,没什么高尚和善良可言。   可就像今天所发生的那样,只要你的才华和天赋足以证明自己的实力,总会有一些人愿意不计前嫌,慷慨、无私又热情地伸出手,引领着年轻不懂事却拥有着无限未来的音乐家们正式入场! 第19章   由于临时决定要合作演出的缘故,两支乐队不得不在周六白天进行了磨合和重新排练。   这时候,四个坏小子总算意识到事情的重要性,不再闹着抢风头了,表现得既配合又乖巧。   袋鼠乐队是有自己原创歌曲的。   所以,詹姆斯他们必须学新歌。   可在刚开始学习时,詹姆斯和兰斯不约而同地拒绝了乐谱。   前者是最近才开始学识谱,还没认太利索,怕丢人;后者是懒得看,心高气傲地认为没什么难得住自己。   尽管如此,两人学习的进度都不慢。   詹姆斯每首歌练习几次后,立刻能唱的七七八八,不管什么调子都难不倒他,完全是天生的金嗓子;兰斯的吉他弹得灵动有力、不落俗套,偶尔即兴发挥,随手弹出的几段和弦能让大家惊为天人。   这对乐队未来的双子星在不经意间的表现,完全惊艳了整个袋鼠乐队   这种明显被上帝眷顾过的天赋,让袋鼠乐队的主音吉他手几乎忍不下去了。   他用无比嫉妒和羡慕的口吻同袋鼠的主唱乔什说:“我今天终于懂了,乐谱这垃圾玩意儿是给我这种没音乐天分的人用的,天才不需要这种低效率的东西,他们想弹就弹,想唱就唱。”   主唱乔什大笑着跑过去,热情拥抱了自己的吉他手,还亲昵地吻了吻他的额头,安慰着说:“没事,有我陪着你一起受打击。”   詹姆斯近乎惊奇地看着这一幕。   然后,他下意识地望了一眼自己的吉他手。   兰斯冷若冰霜地眯起眼睛:“别想!”   他斩钉截铁地说:“我不要和你拥抱、亲吻,我们不适合这种黏兮兮的友情!”   “可我还什么都没说啊。”   “你全都写在脸上了。”   詹姆斯疑惑地伸手摸了下脸。   兰斯一脸不忍目睹地转过头,可唇角却翘了起来。   周六晚上的演出很顺利。   在摒弃前嫌、化敌为友后,两个乐队同心协力的合作,但私底下难以避免的也有小小的较劲儿情绪,所以,每个人都竭尽全力地发挥到最好,成功为俱乐部带来了一场完美的狂欢。   鲍德温作为鼓手,参与了两首歌的演出;西奥有三首歌是作为贝斯手演出,一首歌还兼职了节奏吉他手;兰斯直接和袋鼠的主音吉他手站在一起,从头弹到了尾;詹姆斯和主唱乔什一起合唱了两首歌,又独唱一首歌。   底下的观众们几乎快爱死他们,尖叫、欢呼,在舞池里跳上一整晚。   德怀特先生终于可以把心装回肚子里,不用担心俱乐部赔钱了。   音乐这玩意儿真他妈的不可思议啊!   它总能让来自不同国家的陌生人从生疏变得亲密,从相互对立变成至交好友。   说到这里,必须提一下目前和行星乐队关系最好的袋鼠主唱乔什。   乔什是一个高高瘦瘦,相貌堂堂,脸上总挂着明朗笑容的人。   他性格成熟,胸怀广阔,能包容年轻人的冲动和任性。在排练时,他对行星乐队最友善,连那场气死人的暖场,都能不计较地夸了好几次,认为很精彩。   不过,可能是同为主唱的缘故,他最喜欢找詹姆斯聊天,也不吝啬地传授了很多在舞台上的表演经验和发音技巧。   有一次,他还闲聊地提及,自己以前是名长跑运动员,后来发现,最喜欢的是跳舞,于是,他就来乐队唱歌了。   这都什么玩意儿?   你们袋鼠乐队到底是多缺主唱啊?   假如两人还是敌对关系的话,以詹姆斯的性格,绝对会嘴贱地来上一句:“你应该去当舞男,而不是来唱歌。”   因为……   实话实说:乔什唱得烂极了!   他的嗓音条件仅仅一般,并不出色。   如果单独在台上唱歌,观众可能听不出来。   可一旦他和詹姆斯同时站在舞台上,再一起开嗓……抱歉,声音太路人甲,可以忽略了!   如果不是周六演出当天,詹姆斯为之前暖场一事理亏地有意相让,那两首合唱曲目绝对能搞出一方碾压另一方的杯具效果。   当然,乔什并不是一无是处。   如果真的样样都不行,也不会有赞助商愿意花钱支持他们来巡演了。   事实上,袋鼠们是一支很重视舞台视觉效果的乐队,走得是华丽摇滚(Glam Rock)的路子。   在吸引观众目光方面,乔什和他的乐队有属于自己的绝活儿。   比如,乔什自己。   如他之前所说的那样,舞蹈跳得非常好,两条大长腿随着音乐自由舞动时,自有一股迷人的魅力在。而且,他每次上台都会化很浓重又夸张的舞台妆,脸涂得发白,眼睛周围扫上金粉,穿着艳丽的舞台服,什么金光闪闪的紧身长裤,有些中性的蕾丝泡泡袖外套一类……   这样一来,只要他站在舞台上,观众就很难忽略他再去看别人。   乔什不介意做这些事,确切地说,他非常喜欢,或者说将这种表演视为展现自身音乐理念的组成部分。假如所有的装扮都不足够震撼,他甚至不介意在台上跳脱衣舞。   所以,他们的现场气氛很热烈。   与他们的这种表现相比,詹姆斯在舞台上跑来跑去的行为就有些孩子气了。   由此可见,那天的暖场,虽然乐队的大家表现得够精彩,可如果不是打了袋鼠们一个措手不及,兰斯又故意间接弄坏音箱,还真说不好谁胜谁负。   总之,在没有网络进行无穷无尽的信息轰炸,使人们渐渐对什么娱乐方式都看厌的年代里,袋鼠乐队们的这种舞台表演给行星乐队的所有人都带来了极大的震撼感。   他们直接向这些年轻人展露出了一个更加瑰丽绚烂的舞台,激情到可以燃烧的舞步,完全放开自我拘束的狂野表演,展露最真实的自己,五光十色的视觉效果……   别误会!   这并不是说詹姆斯他们想抛弃擅长的一面,去原封不动地模仿袋鼠乐队的表演方式。   他们只是在心里被种下了‘原来他妈的还能这么做’这样的一颗种子。   坐井观天的狭窄眼界一下子被豁然打开,终于见识到不同于以往的美丽风景。   之后的过程吗?   只能说……大家玩得很开心。   音乐总能带给人快乐!   当那美妙的旋律响起,现实生活中所有不敢表达的情绪都可以肆无忌惮地全部释放出来,说不能说的话,做不敢做的事,哪怕是发出一声隐藏在心底多年的罪恶嘶吼,也不会有人觉得奇怪……   周日最后一场演出,大家比周六还玩得疯。   主唱、吉他手、贝斯手、连鼓手都会趁着没事时,偷偷跑出来蹦两下,舞台上两支乐队亲密无间地在一起又唱又跳,舞台下的观众有时候激动地根本顾不上听歌,浑身是汗,满脸通红地扯着嗓子大喊大叫,跳舞跳得快昏过去。   但到演出临近结束时,又发生了一件事。   起因是詹姆斯幸运地得到了一次独唱机会。   那是一首袋鼠的主音吉他手前一段时间才创作出来,唱澳洲绵羊的歌。   歌曲不算特别经典,但不怎么难唱,而且,朗朗上口又很可爱,比如,主唱在唱的时候,乐队其他人会帮忙和声,发一些‘咩~’这样的声音。   乔什一直觉得这首歌唱起来太幼稚,可又没办法对自家的吉他手说‘不,我不唱’。   于是,他干脆交给詹姆斯,美其名曰这首歌更适合年轻人,打算等他唱完后,再和乐队成员一起表演个压轴的节目。然后,这场为期三天的演出就可以圆满结束了。   詹姆斯这时候还不太挑歌,只要有的唱就都拿来唱。   所以,他很爽快地答应了。   然后,乔什后悔了。   因为詹姆斯把这首歌唱得……令人难以形容!   这首歌是抒发对澳洲家乡的思念和热爱(在外巡演,袋鼠的主音吉他手想家了),乔什自己试着唱的时候,给人感觉就像是一个牧羊人回到了草原上,看着羊群茁壮成长,发出了喜悦的感叹和赞美。   可詹姆斯唱的时候,对很多语句转折处会有一种出于本能(让自己唱起来更舒服的方式)的细腻调整和处理,使得歌曲被演绎出了迥然不同的迷人风格。   这也无所谓!   翻唱比原唱好听的事也不是没发生过。   但问题在于,当他站在那,绿眼睛专注地凝视前方,一脸单纯地唱什么抚摸我的小羊,挥着鞭子驱赶羊群一类的歌词,简直让人……浑身颤抖。   这首歌的词曲作者,那位袋鼠吉他手目瞪口呆地望着詹姆斯,连吉他都忘了弹。   他可能做梦都想不到自己正儿八经写出来的&牧羊人&,居然被唱出这种天真又诱惑的效果。   幸好,兰斯的技术足以弥补他那一刻的失误。   在察觉到旁边人的失误后,他不动声色地拨动琴弦,自然无比地接替对方往下弹。   而他和詹姆斯的默契一向很好,哪怕不用排练,当詹姆斯的声音高起来时,吉他声就会压低,稳稳地托着他的声音进行配合,当詹姆斯需要停顿的时候,吉他声又会行云流水地响起……   詹姆斯太熟悉兰斯的吉他声了,几乎一听到,就立刻回眸朝他灿烂一笑。   那头乱糟糟的金发在灯光下闪耀着,晶莹的汗珠从额角缓缓滑落,绿眼睛洋溢着快乐的笑,神采飞扬。   兰斯微微颔首,反射性地回了一个微笑。   这一次,詹姆斯难得地没四处蹦跶,紧紧地握着麦克风,一句一句唱着我的小羊,我的小羊……柔情蜜意又认认真真,可不知为什么,他越是认真,越是唱得人心尖儿都发痒。   当他轻轻唱到最后一句,还习惯性地朝着台下伸出手,‘嗨,该跟我回家了,我的小羊’,简直像是发出了什么不得了的邀请一样,底下观众突然就疯了一般,尖叫着往上冲。   俱乐部的保安起初还尽职尽责地要过去阻拦。   可面对汹涌的人潮,哪怕是两米的肌肉壮汉,一个个也脸色发白,有心无力地瑟瑟发抖了。   唱歌的人自己还没反应过来怎么回事。   经验丰富的乔什却脸色一变,直接扔了麦克风,一把将他拦腰抱起,朝着后台就跑。   詹姆斯手里还攥着麦克风,表情懵逼地喊:“怎么回事?还有一个节目呢!你还得唱歌……”   袋鼠乔什抱着他奋力狂奔:“别他妈管唱歌了,狼来了!你没看见吗?狼来了!” 第20章   不用拿乐器,反应快又没有队友爱的主唱们成功跑掉了。   但舞台上的其他人却来不及离开,立刻遭到了观众们惨无人道的蹂躏,不,应该说是爱的表达。   当西奥破口大骂‘我屁股被人捏肿了’;当鲍德温超委屈地低声说‘我头发被拽掉一缕’;当兰斯怒气冲冲地不说话,却顶着一脸口红印,穿着被撕坏的衬衫,满脸低气压,仿佛要爆炸一样地出现在后台……   完好无恙,还能和乔什嘻嘻哈哈聊天的詹姆斯立刻噤若寒蝉。   这事大概给兰斯留下了永久的心理阴影。   因为,和詹姆斯热情的性格不一样,这位优等生大多数时间都像只猫一样摸不得、碰不得,极度讨厌被陌生人靠近。   所以,为了避免再次出现类似的事情,在成名后的一段时间,他戏剧化地雇佣了一队保镖,专门负责隔离所有不认识的人。每次出行都会前呼后拥,自己巨有安全感地被八个壮汉围在中央进行保护,名副其实的行星乐队小公举。   那场面活他妈笑死个人!   明明很精明的人怎么就时不时干傻逼事呢?   但真感谢(Fuck)他的这些矫情,间接给整个乐队刷了无数存在感,也为某些无良媒体小报提供了一大堆可以供人胡说八道,外加编造出种种荒诞离奇……关于‘八个壮汉和四个男人住在一起到底每天都干了什么’的好素材,操!   不过,那都是以后的事了。   此时,幸运逃过一劫的詹姆斯暂时对这种情况的严重性还没有正确认知,只觉得好玩。   他不像兰斯从小被人夸到大,各种好话听了一堆,都快听到腻歪。   难得受欢迎的傻小子心里是美滋滋的:“被人喜欢总比被人讨厌强吧?观众那么热情完全是对我的褒奖,这都是爱啊!”   另一方面,与他俩虽有惊奇,但态度始终轻描淡写的表现不一样。   袋鼠乐队的每个成员几乎都在用无比惊叹的目光注视着这两个男孩子。   只有同行才会知道这种事有多难发生。   观众是很难讨好的,通常只有少数人具备这种掌控舞台的天赋,他们一般是最让人羡慕的那一种,天生不用做什么,只要简单地站到聚光灯底下,就可以吸引住别人的目光。   说来悲哀。   这种天赋所能达到的效果,往往是大多数人在舞台上狂扭两小时屁股都很难做得到的。   “瞧吧!连他们自己都根本没意识到自己在舞台上的样子到底有多迷人。”   开朗的乔什望着自顾自拿毛巾擦汗、一脸平常的两个小子,忍不住在心里灰心丧气地想:“上帝果然是不公平的。”   但可能是被打击着、被打击着就习惯了。   好心的袋鼠乐队很快就展现出了前辈应有的风范。   他们围着四个年轻人,鼓励地拍他们肩膀,亲热地和他们交谈,又热情地传授舞台表演技巧,还拉着他们一起在摄影师面前摆POSE拍集体照。   最后,等观众们渐渐离去后,他们还一起走出后台,在俱乐部的大厅里聚餐,工作人员搬来了一箱一箱的香槟庆祝演出的成功。大家高高兴兴地聚在一起,唱歌跳舞讲笑话,还大合唱了那首本应作为压轴却由于观众太激动而没能登场的歌曲。   德怀特先生面带微笑地看着他们玩了后半夜,再东倒西歪地醉倒在地板上。   然后,他坏心眼地抓摄影师拍下了这一幕,留作纪念。   在那张照片里,兰斯的形象算是最好的。   他抱着一向片刻不离手的宝贝吉他,安静地枕在詹姆斯的腿上,露出半个漂亮的侧脸,一向打理整齐的黑发难得有些凌乱地垂落,紧闭着一双眼睛,沉沉睡去;詹姆斯的金发在灯光下闪光,他歪着脑袋,倚靠在墙壁上,和一旁差不多姿势的西奥头靠头地睡在一起;鲍德温直接平躺在他们三个前方不远处的地板上,旁边没喝完的酒瓶倒在了地上,他无知无觉地醉过去,任由酒瓶流出的酒水打湿了胡子和衣服。   而作为照片的大背景,袋鼠乐队那边的情况也不怎么样。   一个个喝得晕头转向,躺倒一地,还有虽没躺倒,却明显喝到断片儿,站在桌子上的,趴在椅子上的,躺地上双目无神,望着天花板自言自语的……   但快乐的时光总是短暂。   酒醒后的下午,袋鼠乐队必须要离开这里了。   巡演有严格的日程表。   他们不能在同一个地方停留太长时间,必须按照计划启程,匆匆赶赴下一个场地进行演出。   在离去前,袋鼠乐队成员们专门向他们新交的四个小朋友告别。   袋鼠的鼓手和贝斯手跑去找鲍德温和西奥交流感情,而那名吉他手先生和乔什也分别找上了詹姆斯和兰斯说话。   “那首《牧羊人》……送给你唱吧。”   袋鼠的吉他手先生表情十分纠结地对詹姆斯吞吞吐吐着:“虽然,呃,你唱的效果和我想表达、想要的,唔,都不太一样,但似乎比起乔什,它确实更适合你。”   “送给我?真的吗?!”詹姆斯感觉十分梦幻。   他一脸惊喜到不敢置信的表情,用手指着自己的鼻子问:“我也能有自己的歌了?”   从来没想到会收到这样贵重的礼物,所以,一双绿眼睛几乎放光一般明亮起来。   这种喜形于色的表现,无疑让袋鼠的吉他手先生心里那点儿不甘不愿全都烟消云散,还有了一种‘给对人了’的安心感。   送出礼物能得到珍视和喜爱的反馈。   这绝对是送礼人最欣赏的反应了。   吉他手先生于是认真地点了点头。   他还上前温柔地拥抱了詹姆斯,鼓励着:“好好干吧,小子。”   与此同时,乔什也正在另一边和兰斯提起歌曲的事情:“……詹姆斯唱牧羊人唱得很好,可你们也要考虑考虑以后的事情。”   他态度十分恳切地规劝说:“如果只是简单玩玩那唱什么歌曲自然都无所谓,可假如想要长久的发展,甚至真正走出去,一个乐队必须要有属于自己,独特又原创的东西才行。我知道你们都爱披头士,模仿得也很像,这很好。但人们都爱披头士,可世界上永远只有那一个披头士。”   兰斯虽然骄傲,但并非不听劝的人。   何况,乔什说得很诚恳,绝对的经验之谈,所以,他脸上不由得流露出一抹思考的表情。   见此,乔什才欣慰地轻轻点头。   他感慨又夹杂一丝羡慕地说:“在排练时,我听过你也试着弹了些属于自己的几段旋律,很动听。所以听我的,孩子,你有非常好的天赋,坚持下去,别荒废它,也别辜负你那双被神亲吻过的手。”   这群袋鼠太暖了吧!   果然以柔克刚才是王道吗?   别说当初口口声声要打败他们的詹姆斯早就丧失抵抗力,利落地竖起白旗投降;   在告别的这一刻,连兰斯也彻底沦陷在连环的温情攻击下,只剩乖乖点头的份了。   于是,等到袋鼠乐队正式离开的时刻……   行星乐队的四个青少年全都一脸的依依不舍。   他们和所有的袋鼠成员拥抱,难过地注视着他们一个个走上大巴,站在原地迟迟不走。   袋鼠乐队的成员们显然也格外不舍,感情丰富地还抹了抹眼泪,不断隔着车窗朝他们挥手道别。   詹姆斯瘪着嘴,很不开心。   但在大巴启动走远的那一刻,他突然振奋精神,跑了几步追上去,用力地挥舞双手喊起来:“祝你们巡演成功!乔什,加油!袋鼠乐队必胜!袋鼠乐队必胜!袋鼠乐队必胜!”   大巴车的司机可能是照顾他们的离别之情,起步开得很慢,这时可能刚刚前行了不到一千米。   然后,一个急刹车停了下来!   在行星乐队四人又惊又喜的目光中……   它缓缓地倒回了原地!   窗口打开了。   乔什探出了脑袋,一张脸都被气红了。   “吉米莱蒙!你这个小混蛋!啊啊啊!”   他劈头盖脸就是一通吼:“什么袋鼠乐队?什么袋鼠乐队?澳大利亚有袋鼠,我们就应该是袋鼠乐队吗?你们英国还有知更鸟,你们怎么不叫鸟乐队!这他妈是谁规定的狗屎道理?袋鼠你个脑袋啊!听清楚了,混账!我们叫希望乐队!希望乐队!!希望!!乐队!!!”   “……哦哦。”詹姆斯尴尬地眨了眨绿眼睛。   他重新举起右手,傻乎乎像童子军敬礼一样地挥挥:“希望乐队必胜!希望乐队必胜!希望乐队必胜!”   鲍德温和西奥十分无语。   他俩不约而同地假装看向两边,进行了一场迷之对话:“瞧啊,那有条狗正在拉屎。”“是哦,那是条狗。”   兰斯低头抽烟,头都不想抬了。   他在内心深处无比高冷地嫌弃着所有人:“为什么这个制杖团只有我是正常人。”   “小混蛋。”   乔什愤愤地又骂了一声,才把头重新缩回去,让司机开车。   袋鼠……不,希望乐队的大巴车再次启动,缓缓朝前行驶。   车里隐隐约约地传出了欢声笑语,感伤的离别气氛已经荡然无存。   这一次,没人再有心情去隔着车窗挥手洒泪地告别了。   但真正的友谊往往不在于形式。   詹姆斯理解。 第21章   希望(袋鼠)乐队虽然离开了。   但他们给行星乐队带来的影响仍然在持续,并不断地发酵着。   兰斯十分认可乔什临走时说的话。   一支真正的乐队必须有原创性,如果没有原创,那就像无薪之火,很快会燃烧殆尽。   可不管是鲍德温、西奥,还是詹姆斯,暂时都没点亮这方面的才能。   甚至连兰斯自己那被人称赞的天赋,也不过是仅仅搞出几个小旋律片段,而事实上,将这些零散的旋律片段顺利地结合为一首风格统一的好听歌曲,并不那么容易。   兰斯进入了艰难的创作瓶颈期。   有一天,在鲍德温租住的小屋里,他郑重其事地坐在那张唯一的单人床上,暴君一般地居高临下地命令所有人统统闭嘴,不许打扰。   因为,他将写出一首能和披头士代表作Yesterday相媲美的经典歌曲!   说完后,他神色肃穆地打开一个笔记本,旁边放了一支笔,开始坐在那,抱着吉他,静静等待灵感的到来。   碍于他对内超烂的脾气。   怕打扰他的鲍德温出门去抽烟;西奥可不想傻坐着,也跟着去大街上溜达了。   最后,只有詹姆斯出于对创作歌曲的好奇,自告奋勇说要帮忙地留了下来。   他坐在床边的地毯上,仰着脑袋,一脸激动的笑容,目露崇拜地望着兰斯,等着他灵光乍现,奋笔疾书,创作出某种震撼的神曲!   但一个小时过去了,笔记本还是空空的,兰斯望着天花板,神色形如痴呆。   詹姆斯的崇拜目光一点点儿消失,表情渐渐转为怀疑,笑容也渐渐消失。   当鲍德温和西奥两人嘻嘻哈哈抱着啤酒,推门进来的时候……   屋子里的两个人还维持着之前的姿势,一点儿都没变,。   鲍德温向来厚道一点儿:“呃,要不先喝瓶啤酒再继续想?”   西奥直接哈哈大笑:“看来灵感女神看不上你们两个衰男啊。”   兰斯立刻蹦起来,恼羞成怒地用空白的笔记本敲他的头。   鲍德温急忙放下啤酒,跑过去拉架,詹姆斯跑过去,偷喝刚买回来的啤酒。   至于创作歌曲……   算了,等哪天灵感女神有空再约吧。   大家打打闹闹很快就把这事给混过去了。   不管是鲍德温、西奥还是詹姆斯都没把这事当回事,甚至很谅解地安慰兰斯一些‘这没什么啊,不是所有人都能写歌作曲的,我们再想别的办法’类似的话语。   但他们的安慰话语可能白费了。   因为在兰斯的脑海里,应该是这样的逻辑:什么叫‘不是所有人都能写歌作曲的’?我也算所有人吗?我他妈不应该是个天才吗?   有时候,人执拗起来根本没法儿劝。   尤其这个执拗的人叫兰斯温菲尔德的时候……   此后好几个月的时间里,他都在沉迷写歌作曲,可就是不开窍。   由于太过沉迷其中,曾经的优等生还干出了一件完全不像是他会干的事,破罐子破摔地在期末考试的试卷上画乐谱和写歌词……   至于为什么说破罐子破摔?   要知道,在詹姆斯的心中,兰斯是超强优等生。   可那绝对是学渣对学霸的过度美化。   事实上,兰斯仅仅是比一般孩子聪明,又更擅长学习,外加懂得怎么讨老师喜欢而已。   可如今,乐队的事情占用了他大部分的时间和精力。长时间的演出和昼伏夜出的作息让他经常找各种借口向学校请假和逃课,这自然而然就导致了学业成绩渐渐呈现全盘崩溃的趋势。   只是他没太当回事。   或者说,成绩倒退往往是一个不知不觉的过程,自己可能也没察觉。   等到考试那一天——糟了!   没错,就是这一次——所有科目全挂。   兰斯在下了考场后,已经心中有数。   但他又不想告诉父母,于是想出了一个胆大包天的操作,让鲍德温冒充他家长,干脆来学校给他办个临时休学。   只是鲍德温又做错了什么呢?   可怜的鼓手不停地重复:“我才二十五,不是三十五!真的不是三十五,需要我现在回老家开个出生证明吗?而且,你怎么突然想休学了?虽然说这样我会很高兴,因为你能更专注乐队,但兄弟,我不想你将来后悔。”   兰斯可能有点儿感动。   但他还是坚持了休学的念头。   在这个阶段,他经历了快百场演出,感受到了在舞台上表演的快乐,又见识到可以去全世界各处巡演的袋鼠乐队,已经对学校一成不变的无聊课程和制式化的教育模式渐渐失去了兴趣。   这就像是雏鹰可以在天空中展翅翱翔后,就再也不想回鸡窝里去住。   尽管母鸡翅膀下头挺暖和的。   所以,这次失败的考试仅仅是一条导火索。   假如他想挽回的话,以他的聪明才智还是很容易把那些落下课程补回来的,再随便编个谎话,让一向都相信他的老师给一次补考机会的。   但他完全想不出这么做有什么意义?   他想办好一个乐队,想成为一个超棒的摇滚吉他手,想带着自己的乐队在未来某一天和袋鼠乐队一样到处去巡演,接受观众的欢呼,而不是去上课、去考学,将来再顺应父母的心愿,去当个会计、牙医、律师一类无聊又乏味的玩意儿,碌碌无为地混日子,直到中年秃顶……呸呸!   总之,他下定决心要和自己的队友一样选择离开学校。   只是出于行事周全的考虑,他更倾向于办理休学,这才是找鲍德温来冒充家长的原因。   但祸不单行。   兰斯的好运气终于用光了。   有一名学生认出了在俱乐部舞台上表演的他们,然后在老师面前说漏了嘴。   学校的校长和老师简直震惊,望着他的目光充满了失望、心痛和愤怒,如同在看一名误入歧途、即将走上犯罪道路的少年犯。   至于鲍德温……   他大概被当成了某种诱拐犯,没立刻叫警察,大概是因为没证据。   请家长,谈话,各种折腾。   幸运的是,兰斯的妈妈,也就是温菲尔德太太理智又开明。   鲍德温在事后给不在场的詹姆斯和西奥复述了那段温馨的母子对话。   “你下定决心了吗?”   “是的。”   “你能赚到养活自己的钱吗?”   “俱乐部现在每周给我二十镑了,以后可能还会再涨。”   “听起来不错,那好吧。”   “什么?您答应了?我以为,你会想让我成为什么会计,律师……”   “说什么呢?孩子又不是为了取悦父母才出生的。”   这位母亲想了想,很认真地说了一番话:“兰斯,你十七岁,不是七岁了。现在不是我们想让你成为什么的问题,而是你真正想成为什么的问题了。我希望你能去做自己喜欢的事情,前提是你真正想清楚了,不是一时冲动。如果确实拿定主意,决心不改,那就去做吧。保护好自己,别让我们操心。还有,我必须告诉你,生活不是那么容易的,你有很大的几率会遭遇失败,但也别害怕。亲爱的,你足够年轻,有无数次可以后悔重来的机会。只要到时候,记得和今天一样骄傲地回来,我和你爸爸都在家里等你吃饭。”   兰斯郑重其事地告诉她:“我不会失败。”   然后,母子拥抱了,温馨地手拉手去办休学了。   兰斯的妈妈绝对是世界上最棒的妈妈!   詹姆斯听到这里的时候,绿眼睛都快泛泪光了。   他超激动地连续追问兰斯:“你家里有姐妹吗?你妈妈有和我年龄相当的侄女、外甥女吗?再不行,你妈妈有单身的妹妹吗?”   兰斯:“闭嘴,我家没人会看上你这个制杖!”   那一刻,詹姆斯挺失落的。   但这事还没发展到高潮。   鲍德温继续讲后边发生的事情。   好不容易家长不反对,学校那边的顽固派管理层却拒绝了保留学籍、办休学的做法。   因为他们固执地认为,假如兰斯是因病,或因为家庭变故而不得不办理休学,学校勉强是可以同意的,但为了跑去什么不三不四的娱乐场所自甘堕落的工作,才来办理休学,简直不可理喻!学校没有这种先例!   兰斯的父母和学校的顽固派足足争论了两个小时,也没能挽回校长的心意。   要么直接退学;要么改邪归正,和某些不三不四的社会闲散人士(鲍德温:我只是个敲鼓的)一刀两断,写检查承认错误,重新回来认真读书考学。   兰斯选择了直接退学。   这个决定让兰斯的妈妈有些伤感。   毕竟,在此之前,她儿子一直是个让妈妈骄傲的好学生,落差实在有点儿大。   兰斯自己也知道,所以一直表现得很沉默。   但在走出学校的那一刻,他还是主动过去拥抱了自己的妈妈,并且别出心裁地安慰说:“别为我难过,妈妈。相信你的儿子,他们不要我这事根本不算什么。因为……等我五年,也许用不了五年,我会靠我的乐队赚够买下这所学校的钱。”   鲍德温原封不动地重复了后头这句话:“兰斯说,我会靠我的乐队赚够买下这所学校的钱。”   他特别激动,仿佛看到行星乐队终于重回太空,开始遨游宇宙了一般。   “哇哦~!”   詹姆斯和西奥也异口同声地感叹着,纷纷鼓掌。   优等生退学都和差生不一样。   剧情居然这么跌宕起伏。   兰斯为此精神振奋,开始在笔记本上奋笔疾书,仿佛无聊的人生终于有了目标。   目标就是:五年买下一所学校。   这一刻,詹姆斯终于意识到,表面精明的兰斯很可能是个……   ——花五年去赚钱就为买一所破学校?   ——不能吃不能喝不能住不能玩更不能makelove,买来干什么?纯做慈善吗?   ……是个傻逼。   没错了! 第22章   兰斯的退学,也代表着行星乐队中的所有成员都脱离了当时人们传统思想中认知的正道,反而自甘堕落地走上一条歪门邪道。假如他们不想以后被人视为社会渣滓的话,只能孤注一掷,一门心思靠音乐去闯出个名堂,来彻底证明自己的选择是对的。   没后路了!   大家虽没针对这事专门进行讨论,但每个人心里都清楚地知道:“该玩点儿真格的了。”   这时候,兰斯的灵感女神终于姗姗来迟。   她间接地提醒了大家:只要找准触发点,事情就会变得简单。   而退学这事……   毫无疑问,绝对是一大触发点,它成功地给兰斯带来了很多新思路。   当晚,他顺顺当当地写出了一首歌,将它命名为《Meretricious》,并在第二天见到詹姆斯后,兴冲冲地把记录着乐谱和歌词的笔记本递了过去,自己则抱着吉他准备充当伴奏,让他试着开口唱一下,看看哪里不合适,好继续修改。   詹姆斯反射性地接过笔记本。   但他仅仅是看到歌名就傻眼了:“卧槽,这单词什么玩意儿?”   屋子里陷入了一阵短暂的沉默。   不小心暴露了什么的詹姆斯,窘迫又掩饰地笑了笑。   然后,他想假装刚才的事没发生,抱着将功补过的心思,开始睁大眼睛,直勾勾地盯着笔记本上的歌词,竭尽所能地想把它们唱出来,可越是紧张越是认不出。   他有些神经质地用手指在一行一行的单词上划来划去,试图去看清那些模糊又让脑袋晕眩的讨厌存在,可额角都快冒汗了,也完全是无用功。   大约是度日如年的几秒钟……   兰斯突然从他的手里抽回了笔记本。   詹姆斯都没好意思抬头,太没面子了!   但心里除了一如既往升起的愤怒、焦躁和习惯性委屈外,又隐隐地多了丝愧疚。   尽管他以前可从不认为自己读不出单词这事到底有什么可愧疚的?人又不是神,不可能掌握所有的技能,理直气壮一点儿说,有些人一辈子连车都不会开,不也活得好好的!但问题是,如果这件事是所有人都能轻松做到,只有自己做不到的话,那似乎……好吧,确实挺扫人兴的。   何况,兰斯刚才明明那么期待的样子。   “人都有不擅长的东西,你说对吧,兄弟?”詹姆斯打岔地说。   他的绿眼睛有些紧张地左顾右盼,却还努力试着缓和气氛,笑嘻嘻地说:“毕竟,我不像你那么聪明呀。不过,你也别太得意,不能因为这个就把我当笨蛋,我只是不那么聪明……”   但兰斯没说什么。   他平静的声音很快在詹姆斯耳边响起:“Meretricious(华而不实)。和他分手吧,和他分手吧,他不是个真男人……”   詹姆斯微微一怔,立刻意识到对方正在把歌词读给自己听,不由得惊讶地抬起头。   兰斯注意到了他的反应。   他板起脸,弯起手指去敲他的头,严肃地说:“别走神,认真听。”   没有嫌弃,没有嘲笑,没有批评……   没有任何让人产生“我可能就是个垃圾”想法的话语!   Yes!这他妈才是我的好兄弟!   詹姆斯嘿嘿傻笑着点头,松了一口气,全身心地放松了下来,绿眼睛亮晶晶,舌头还满足地舔了舔两颗尖尖小虎牙。   下一刻,他就像撒欢的小狗一样开心又信赖地晃着尾巴凑过去,还把脑袋亲昵地虚搭在兰斯的肩膀上,一边和他一起去看那个笔记本,一边竖着耳朵,全神贯注地去听每一句歌词。   然后,随着兰斯的声音,那些以往怎么都看不清,搞不懂的单词,突然之间在大脑中逐渐变得清晰起来,好像一道闪电终于劈开蒙昧混沌的黑暗,带来了一束光明。   只用两遍!   他就把整首歌的歌词全都记住了,包括那个超级难念的Meretricious.   不可思议!   奇迹一般!   ‘但我和兰斯认识并成为好朋友,这事本身就是奇迹吧。’詹姆斯在心里想着,并且悄悄地感谢了那位巨肌天使。   他有生以来第一次默默虔诚祈祷:“哥们,我以后再也不抱怨你破坏我好好的生活了,也不再嫌弃你巨大的肌肉和性别了!谢谢你为我做的一切,假如下次还来看我的话,务必让我请你喝一杯茶吧。”   接下来的事情就简单了。   他俩一个弹吉他伴奏,一个高高兴兴地唱歌,配合默契地把这首歌慢慢修改,雕琢成型。   从某种意义上来讲,这首歌的词曲完全是由兰斯一手包办。   但很多地方又不可避免地存在詹姆斯的影子。   詹姆斯对音乐有一种得天独厚的敏感。   他总能找到那些听起来不合适的细节和段落,快速反应,将之提炼出来,并试着用有些笨拙的方式给出建议,比如“这里调子起高一点儿会好听吧?这里要不来个假声?这里加个转折更有层次感”等等。   兰斯没有随便拒绝任何一个提议。   他以一种让人难以想象的谦逊态度,虚心纳谏后,斟酌着决定是不是采用,当确定建议可行时,就不厌其烦、绞尽脑汁地将歌曲来回修改。   循环往复。   直到两个人都满意!   因此,兰斯暗自计划着,在写词曲作者署名时,一定要在后头也添上詹姆斯的名字。   除此以外,还得说说这首歌的内容。   它是以一名暗恋者的口吻,规劝一名姑娘尽快和自己华而不实的男友分手,并极尽刻薄地去历数那个虚伪男人所做出的种种造作和无聊行为,什么穿萨维尔西服(仿版),拥有劳斯莱斯车(模型),喝拉菲红酒(葡萄汁)。所以,最后……和我走吧,姑娘!我带你去见识、见识什么叫真!男!人!   对了。   他俩在歌名方面还产生了一些争议。   詹姆斯坚持认为Meretricious不太接地气,既不在中学词汇表里,也不是A打头。   所以,他要求换成类似于‘抛弃他,甩了他,和他分手’这样的简单名字,容易记不说,还非常点题,一目了然,又气势十足。   但兰斯不太想改。   他认为,什么‘抛弃他,甩了他,和他分手’简直恶俗,而且,詹姆斯之所以想改名,纯粹是出于私心,因为一开始不认识这个单词的他,对这个单词最不熟,也最怀恨在心。   最重要的是,这首歌表面意义确实如上所说,嚣张的暗恋者光明正大地劝姑娘和男友分手。   但实际上,这绝对不仅仅是一首‘劝分歌’,它内里还有一些别的东西。   兰斯不确定詹姆斯能不能猜到。   他和所有人有着一样的烦恼,既希望被理解,又不想被人直白地看穿。可归根到底,人没有喜欢孤单的,所以,想被理解的期待可能更大一些。   事实上,詹姆斯一点儿都没让他失望。   他听到歌词后的第一时间,就知道兰斯在搞什么鬼了。   瞧啊,记仇的音乐天才在发泄了。   那个要分手的男友,绝对是在象征着学校管理层中的那些顽固派。他在歌词中极尽刻薄,辛辣地讽刺嘲笑他们一天到晚装模做样,道貌岸然,假做绅士,实际灵魂乏味空洞,如同塑料制品一般廉价,别说恶魔了,猪都不吃。毫无生命力,本质自我阉割,不算是真男人。   当然,这仅仅是猜测。   具体到底是不是这个意思,还需小心试探。   于是,一方隐隐期待,一方想要试探。   当詹姆斯提出“我再唱一遍给你听”时,两人各怀鬼胎地对视了一眼。   兰斯若有所思地望着他,手指灵活地在吉他上拨动,前奏的旋律又一次流畅地响起……   詹姆斯一本正经地在旁边轻轻打拍子,一副很认真的样子,可到了快开口的时候,却猛地朝他做了个鬼脸。   太突兀了!   兰斯差点儿被弄得弹错弦。   可还来不及生气,詹姆斯就挤眉弄眼地开口唱起来。   他故意用一种很贱的声线,又损又带着点儿坏笑意味的口吻,重新演绎了这首歌。   “和他分手!和他分手!他不是个真——男——人——”   比如,唱这句的后半句时,他会拖着怪里怪气的长腔,在“不是个真男人”那里故意咬字格外清晰,绿眼睛还意有所指地瞟了瞟……   这个混蛋!   简直像是被什么东西直击心脏!   兰斯克制地抿了抿唇,吉他却弹得越发行云流水。   他们无声对视一眼,完全不需任何言语的交流。   然后,兰斯勾起唇角开始浅笑。   詹姆斯也露出了有些狡黠的笑容。   一种说不出的喜悦就这样涌上了心头。   世界就此变得不同。   那感觉实在是妙不可言啊!   在音乐中,两个本质不同人,居然能做到完全理解、情感共鸣、心意相通。   为此,他们还脉脉对视了好一会儿。   可在唱完歌后,那种奇妙的感觉就戛然而止了。   而且,两个男孩子不约而同地挪开了视线,因为……实在是娘兮兮地恶心人!   之后,他们又兴冲冲地喊来鲍德温和西奥。   乐队四个人齐齐聚集在西奥家的旧车库中,一起排练了这首新歌。   虽然鲍德温和西奥没有和詹姆斯一样,一眼就看穿这首歌的内在含义。   但他们同样喜欢这首朗朗上口的歌。   更何况,这歌是兰斯写的,是只属于行星乐队的。哪怕是出于一种‘自家孩子最好’的心理,他们也绝不会认为它很差。   没想到的事,等正式排练时,一种神奇的感觉居然笼罩了整支乐队。   那是一种极度契合的感觉,在以前的排练中从未出现过。   乐队成员全都专注、热情地做着自己的工作。鲍德温为整首歌配上有节奏的鼓点;西奥的贝斯随后步步跟进;兰斯的吉他从不让人失望;詹姆斯这次的歌声真是贱得既想让人一拳把他打死,又想将他一把抓过来,搂到怀里重重亲一口!   大家优势互补,整个乐队合二为一,齐心协力地开辟出了一个音乐世界。   而在这个音乐世界里,不再有披头士,不再有滚石,不再有其它什么知名摇滚乐队的影子……   它是一个崭新的世界,属于行星乐队、独一无二的崭新世界! 第23章   新歌《Meretricious》最终在詹姆斯的坚持下,被改为了《和他分手》。   因为他说:“披头士都不敢起这么难念的名字,朗朗上口才能易于大众传播。”   鲍德温和西奥也是相同的看法。   毕竟,他俩也属于[盯着歌名看半天,自然而然跳过这个单词,去看歌词和乐谱]的那一类人。   而兰斯本质上对‘取悦大众’这个做法很不屑。   可他又总是矛盾地想获得人们更多的赞美,所以,最终少数服从多数地默认了改名。   在接下来的几个月的时间里,行星乐队开始试着去表演他们的新歌。   德怀特先生的俱乐部很正规,平时会有固定的演出节目单,所以,要尝试新歌,必须见缝插针。   一开始也没有很一鸣惊人,而是一场反复实验。   他们在舞台上对这首歌进行了各种各样的演绎。有慢半拍的舒缓节奏;有疾风骤雨般的一连串嘶吼;有以鼓声引领全曲的时候;也有让吉他成为主导的时候,最终,选出观众较为喜欢的一个版本。   这是非常难得的经历。   他们所处的环境极为宽松,没有任何压力,德怀特先生纵容他们在表演完节目单内容后,夹带私货地表演自己的东西;俱乐部的观众也不介意听到一些新奇玩意儿,顶多遇到不好听的时候,就把乱七八糟的东西扔上台,叫嚣主唱闭嘴。   对于行星乐队来说,这段生涯是他们所有音乐事业生涯中不可或缺的基础。   他们在这里磨练技艺,学习表演,锻炼临场应变能力,培养和队友的默契,并且……玩个痛快!   “大家就是在玩。”后来鲍德温都这么笑着地比划说:“像在玩一个排列组合的小游戏,重音,低音,慢着唱,快着唱。嗨,今天轮到谁想当主角了?西奥吗?OK,那就以你为主!”   一直玩到快圣诞节的时候……   兰斯的笔记本里已经写了大约二百来首歌,《为你分手》的表演模式和最终版本也确定下来。   德怀特先生计划在俱乐部搞个节前活动。   于是,詹姆斯他们打算在活动上,正式、隆重地推出这首歌。   鲍德温和西奥有些紧张。   兰斯当局者迷,之前试验阶段还好,现在,对自己写出的歌难免心怀忐忑。   毕竟,观众是世界上最难琢磨的一种生物。   你想让他们笑的时候,他们可能会胡乱脑补你‘强颜欢笑’而为你哭天抹泪;等你又想让他们感动到落泪时,他们却会在底下因为你‘做作的表现’而哈哈哈地笑掉假牙!   ——必须和观众们斗智斗勇。   想办法战胜他们!   否则,好歌也有可能被埋没,不是吗?   詹姆斯转悠着一双活泼明亮的绿眼睛,想搞点儿噱头出来,让大家意识到这是首好歌。   但具体怎么实施……   先得找个帮手!   鲍德温老实巴交就算了。   至于兰斯这个自恋的家伙,第一反应肯定是问:“你是对我的歌没信心吗?”   这种见鬼的问题他妈的就是个陷阱!   詹姆斯太了解他了,完全能在脑内预演到下一步……   如果回答有信心。   他会说:“那你还想去乱搞什么歪门邪道?傻逼!”   如果回答没信心。   他会说:“你他妈敢对我的歌没信心?你这个傻逼!”   反正都是傻逼。   所以,詹姆斯决定不管他。   在某天演出结束,大家各回各家的时候……   他选择追上背着贝斯离开的西奥:“嘿,西奥,等等。”   “叫我?什么事啊,吉米?”西奥停下脚步,惊讶地回头望着他。   詹姆斯快跑几步过来问:“你想泡妞吗?”   西奥瞬间兴奋,连额头的青春痘都快膨胀了。   他两眼放光地连声问:“什么意思?你要给我介绍妞吗?天啊,吉米!你真是大好人。”   “不不,是有个妞想主动认识你。”   詹姆斯急忙解释说。   西奥立刻更激动了。   他还左顾右盼地张望起来:“这么有眼光吗?她在哪?长得好看吗?”   “今天我们演出时,吧台靠南边角落那个金发姑娘……叫丽莎的那个。”   “等等……我记得,那姑娘旁边好像坐了个男的?”   “对,没错了,那是她大哥。”   “哦,是她想和我交往吗?”   “她让我转告你,如果你明天能在舞台上送她一首歌,她就随便你怎么样。”   “卧槽!你说得是真的吗?随便我怎么样?!!”   “对,客厅沙发、汽车后座、街边小巷子……没错。但前提是你得给姑娘点儿面子,整出个大场面来,她的意思是让你给她当众献首歌。”   “可我不会唱歌啊,兄弟?我又不是主唱。”   “没事,我帮你!回头我把麦克风给你,你就说,这首歌献给丽莎小姐,然后,我代你唱完。”   “吉米!!吉米!!吉米!从现在起,你就是我最好的兄弟了!”   “当然,你也一直是我的好兄弟,西奥!”   詹姆斯诚恳地说。   第二天,行星乐队表演的时候……   詹姆斯就跑过去,把麦克风递到西奥嘴边。   不管是兰斯,还是鲍德温都愣了!   他俩全都是一脸‘你俩他妈的在搞什么鬼’的WTF表情。   但坐在吧台角落的丽莎小姐太好看了。   色迷心窍,色迷心窍啊!   西奥根本顾不上鲍德温和兰斯狐疑的视线。   他像只发情小狗一样颠颠凑到麦克风处,用装逼的口吻说出了事先商量好的台词:“下一首歌,送给我最爱的丽莎小姐!请听完这首歌后,立刻和我约会!”   俱乐部一片安静。   闲聊、吃东西、喝酒的人全停了下来,他们惊讶地抬起头,望着舞台。   詹姆斯在全场瞩目中,笑嘻嘻地收回麦克风。   然后,他示意兰斯开始下一首歌。   《和他分手》的悠扬吉他前奏响起。   然后,一声爆炸般的嘶吼:“和他分手吧,和他分手吧!他不!是!个!真——男——人!”   观众们先是一愣,继而大笑。   紧接着,他们就开始起哄了,鼓掌,瞎叫唤,瞅着吧台旁涨红脸的丽莎小姐哈哈大笑。   乐队演奏的旋律很活泼紧凑。   詹姆斯也唱得很欢快,他做鬼脸,蹦蹦跳跳,时而有些贱的挖苦,时而又运用那天生的好嗓子表达着恳切、哀求、深情等种种情绪,反复重复着‘和他分手,和他分手,和他分手……’。   那种声音的魔力,带得全场都热闹起来。   甚至由于听得太投入了,所有凑热闹的人都在拍着桌子跟着嗷嗷叫:‘和他分手!和他分手!和他分手!’   等歌声结束,在潮水一般的喧闹呼声中,丽莎小姐干脆带着她又高又壮的‘兄弟’走上了舞台。   然后,那个又高又壮的‘兄弟’迈开大步,走到西奥面前,居高临下地俯视着,态度却客客气气地问:“请问你是什么意思?我们上周才结的婚,差不多整个俱乐部的人都知道的。现在,你是想泡我老婆吗?”   什么?结婚?   不,我不知道啊!   你们不是兄妹吗?   虚假情报害死人!   草你妈啊,詹姆斯!   狗屎的客厅沙发、汽车后座、街边小巷子……   我在那能干什么?   挨揍吗?   西奥慌张起来:弱小、可怜,又无助.JPG   兰斯和鲍德温搞不清状况地望着这一幕。   詹姆斯双手插兜,吹着口哨,若无其事地下台了。   尽管他一下舞台,立刻叫来俱乐部的保安人员维持秩序,及时地制止了某位大兄弟也许、可能会对西奥做出的某种暴力活动。然后,还主动走过去向丽莎和她老公做出解释,表明这是一个‘没拿捏好分寸的表演’,并给出了诚恳的道歉。   这对常来俱乐部,出了名性格好的恩爱夫妇(西奥的日常消息实在太不灵通了)无奈又好笑地原谅了这群捣蛋鬼,还觉得整件事很有趣,间接促进他们感情什么的(后来,他们成了乐队的铁杆歌迷,还一直认为这首歌是为他们而做)。   但西奥还是气得足足一个月没理詹姆斯。   而且,还整天找机会想报复他。   詹姆斯无所谓。   他整别人的时候,就有被人整的准备。   可做人总得找点儿乐子,假如生活一成不变、波澜不惊,兰斯也写不出《和他分手》了;而他现在也不会是站在舞台上唱歌,而是在修车厂帮人换轮胎。   说实话,享受完舞台上璀璨的聚光灯后,谁他妈还想干那种垃圾活儿啊!   于是,某天演出结束后,大家累得混身是汗,找俱乐部工作人员借地方冲澡后……   西奥的报复来了。   等詹姆斯从洗漱间出来时,发现自己的衣服全都不翼而飞。   那小王八蛋只给他留了一条女款的厚长裙,搭在他常坐的那把椅子上,旁边是一张纸条,写着:这是你应得的报酬!   “所以,你们就眼睁睁地看着他这么对我?都不打算帮帮我了?”   詹姆斯一边拿毛巾擦头发,一边拎着那条裙子在那装可怜。   鲍德温尴尬又歉疚地回答:“抱歉,兰斯说,我们不应该插手你和西奥之间的幼儿园恩怨。”   兰斯更直接:“你活该,吉米。”   行吧,不就是穿裙子吗?有什么大不了的!只当是让西奥那小子消气了。   反正这事绝不可能会比读不出课文被老师当着全班同学的面一直骂到想钻桌子底还糟糕!   为了避免光屁股裸奔的命运,詹姆斯套上了那条看起来挺厚实的长裙,但空荡荡的感觉,毫无安全感,也不保暖。   所以说,姑娘们啊,你们怎么会喜欢穿这玩意儿?   但出于不想被人看笑话的心理……   在兰斯若有所思地注视下,詹姆斯故作淡定地叼起一根烟,硬撑着表现出‘真男人不惧穿裙子’的模样。   他理了理还有些潮湿的金发,昂首挺胸,仿佛穿的不是什么狗屎的女式厚长裙,而是萨维尔街的订制西装。   鲍德温不好意思又好奇地偷偷看他。   兰斯发自内心地觉得不可思议,怎么有人的脸皮能这么厚?   接下来,詹姆斯开始仔细思考,演出已经结束,可以趁着人少的后门混出去,悄悄离开,在没被什么人发现之前,赶快找个地方换衣服,立刻又是一条好汉!   但墨菲定律说了:如果你担心某种情况会发生,那么,它就很有可能发生。   詹姆斯内心深处应该还是很担心撞上熟人的。   于是,他果然就撞上了熟人——亲哥林德。   虽然早就犹犹豫豫地想把乐队的事情告诉家人……   但怎么都不应该是这种形式吧?   ‘天使难道不再眷顾我了吗?’詹姆斯自己都忧伤了。   可电光火石之间……   他转念一想,发现这是一桩大好事:有一名卖唱弟弟,肯定比有一个异装癖弟弟更能让人接受吧?   (林德:……)   于是,他又乐观地高兴起来:‘哈!哈!哈!天使果然还是眷顾我的!’   ——谢谢你啊,西奥。   ——你这份回礼可真他妈帮大忙了!   詹姆斯笑呵呵地张开手臂,姿态坦然又热情:“林德!大哥!我最最亲爱的兄弟!别害怕,也别一脸震惊。相信我,事情远远没你想得那么糟糕……”   终于从惊吓中回神的林德立刻脱下外套,迈开长腿跑过去,迅速又细心地把糟心弟弟给包了个严严实实:“但你他妈每一次都只会让事情变得更糟糕,闭尼玛的嘴!吉米,回家再说!” 第24章   [非洲野牛]   ——你想要个卖唱的弟弟呢?还是想要个异装癖的弟弟呢?我个人建议你选前者。   ——滚你的,吉米!我两个都他妈的不想要!   以上是莱蒙两兄弟进家门后的第一阶段交谈。   詹姆斯交代了新工作,还好心地列出一道选择题,但惨遭亲哥不配合。   林德快气疯了。   他直挺挺地坐在沙发里,阴沉着一张脸,死死瞪着那个穿着女式厚长裙、光着两条腿走来走去,还坦荡荡开冰箱门,去拿牛奶喝,完全没有一点儿羞耻心的倒霉弟弟!   “这他妈还是我傻乎乎的可爱弟弟吗?”   他恨不得立刻蹦起来、扑上去,把人掐着脖子拎起来,重新给团吧团吧塞回母亲子宫里,拜托她老人家行行好,等十个月后再生一遍,最好这回能生一个听话、乖巧、懂事、不惹事、也不长penis的妹妹。   这样一来……   眼前场景也许就不会那么让人眼瞎了!   另一头,与亲哥激烈的情绪完全相反,詹姆斯从头到尾都挺镇定。   他甚至不着急把裙子换下来,一路晃晃悠悠地在屋里溜达,开冰箱、喝牛奶,心中有一种‘尘埃落定‘的放松感。一直悬在心头的那块重石终于落地,曾经被自己胡思乱想给整出来的紧张和忐忑也奇迹地消失不见,只剩下一点儿‘隐瞒家人’后的浅浅愧疚。而这点儿愧疚,也在看到亲哥那张难以用语言来形容的臭脸后,坏心眼地转化为了想爆笑的冲动。   沉默了一会儿,林德才再次发问:“所以,你说在修车厂当学徒工是假的?”   詹姆斯试图替自己辩解:“虽然没去,但我也不是无所事事,唱歌也给钱……”   “闭嘴,谎话精!接下来,我问你答。”   “……哦。”   “从你辍学到现在,你是不是从没去过修车厂,一直都在骗我们?”   “也不算骗啊,我只是去做了别的事……”   “是还是不是?”   “……是。”   “你天天夜不归宿,根本不是交了女朋友?”   “……是,没交。”   “那些什么同事之间正常社交也是假的?天天出门都是去那什么俱乐部鬼混?”   “不是鬼混……好吧,好吧,是!”   “你唱的什么歌?他们为什么给你钱?你跳脱衣舞了?是不是让人摸你屁股、往你内裤里塞钱了?”   “操!林——德——莱——蒙!你他妈有种再说一遍?”   詹姆斯炸了!   这混球说的是人话吗?有这么暗示自己亲弟弟是男妓、脱衣舞男的吗?   两兄弟开始愤怒地互瞪。   他俩梗着脖子,身子前倾,开始捋袖子,身后仿佛扑腾起隐形的肉翅膀,宛如两只蓄势待发的斗鸡。   不知道是谁先动了手。   但总之,他们打了起来。   在这个只有男人组成的家庭里,兄弟拿干仗当日常沟通实在太正常了。   通常有点儿什么事情难以解决、又引起了争论、偏偏一时半会儿还都讲不清时,最好的方法就是走过去,利落地给对方一拳。因为如果不动手,对方早晚也会动手。还不如先下手为强,抢占先机,至于有什么事,都等打完再说。   但在打斗过程中……   林德下手并不重,他压根没心情和亲弟弟掐架,他只是看到那条女式长裙子就控制不住地心里直冒火,有时候宁可挨上一拳,也要坚持地伸手,试图把那条碍眼裙子从弟弟身上扒下来;而詹姆斯气他口不择言、胡说八道,反而出手没怎么留情,成功占据上风,还翻身骑在他身上,用力挥拳。   于是,等老约翰开门进来时,就看到在客厅里,‘穿着裙子的小儿子,骑在大儿子身上,大儿子正在伸手用力撕扯小儿子裙子’的可怕场景。   一向健健康康的老头儿差点儿吐血:“上帝啊!”   他悲痛地冲口而出:“我他妈造了什么孽?这是什么见鬼的兄弟情趣Play吗?”   亲爹!亲爹!!我的亲爹啊!!!   求求你,不会说话就闭嘴行吗?!!!   你这也太懂了吧!   一天到晚都在看什么狗屎付费玩意儿啊?!   再次证明,嘴贱这东西也能属于家族遗传!   约翰老爹刚刚一句话,杀伤力堪比原子弹。   得啦,不用费劲儿过去拉架了。   两兄弟几乎是瞬间分开,彼此嫌弃。   接下来,两兄弟开始和亲爹做出一通解释。   基本都是詹姆斯在说,说队友的恶作剧,说自己的卖唱新事业,说刚才的打架;而林德则负责在这个过程中骂骂咧咧,发出‘谎话精!骗子!胡说!白眼狼!被外人忽悠的小傻逼’等类似单词和词组,快烦死人了。   老约翰的反应无需复述。   他完全就是林德之前的部分翻版,只不过是相对冷静的惊疑不定版。   除此以外,还多了一些细致的对话。   比如……   “你刚刚说自己唱什么?”   “摇滚。”   “有人听吗?”   “很多人。”   “都穿裙子?”   “……这个,看个人喜好吧。”   “所以,你好这个?”   “我不是我没有,那是队友恶作剧!”   “那……那摇滚是什么?”   “是,是你上台瞎唱,最后说自己唱的是摇滚,也没人能反驳的一种玩意儿。”   “呃,为什么?”   “因为没人给摇滚下定义。”   “我不明白,也不太懂,你到底唱什么啊?”   “要不,我唱一句给你听听?”   然后,詹姆斯唱了《和他分手》的第一段。   他正常发挥,但连流行音乐都不听的老约翰顿时更搞不明白了:“怎么会有人愿意为这种东西付钱?”   林德立刻发出一声嗤笑。   他还不忘讽刺一句:“听起来就不是什么正经东西。”   詹姆斯没理他,继续诚恳地望着亲爹。   可亲爹老约翰持续茫然ing。   唉,同人不同命。   和兰斯顺利得到父母认可不同,不管是老约翰还是林德,看来都不欣赏詹姆斯的这个新职业。   只是,和林德胡思乱想,还下意识产生‘那种不三不四职业有什么好’的观念不一样;   老约翰一点儿都没怀疑小儿子做人的底线,他纯粹是在操心这孩子未来的生计。   对于经历过国家经济衰落、物资贫乏时期的上一辈成年人,大脑里会永远都存储着过去那种紧巴巴生活的记忆。所以,在孩子们考虑什么假大空梦想的时候,他们考虑的第一件事永远都是:‘这份工作能不能让你将来不被饿死?’   所以,老约翰忍不住问了一句:“唱歌有前途吗?”   林德立刻意识到什么,不满地喊了一声:“爸爸!”   詹姆斯同样敏锐地察觉到了他话语中的松动。   他当即信誓旦旦地保证着:“当然有,知道披头士吗?他们是我们利物浦本地人,后来火遍了全世界,他们唱得就是摇滚。”   “哦哦。”对音乐从不关注的老约翰应付地哼了两声。   他皱着眉回忆:“我好像有一点儿印象。”   詹姆斯继续信口胡诌。   他把未来描绘得天花乱坠,仿佛只要干了这一行,钱、名气、地位全都唾手可得。   老约翰和林德一个字都不信。   但他们也知道,詹姆斯做出这样的表现,无疑是执迷不悟,打算一条道要走到黑了。   最终,这件事没有得出任何结论。   老约翰既不赞同,也不反对。但在他看来,小儿子在离开学校,开始工作的那一刻起,已经算个成年人了。而作为父亲,是没办法硬去干涉一名成年人未来生活和工作的,孩子大了管不了,他又不可能养这孩子一辈子。   林德的态度比较坚决。   他根本是不讲任何道理地反对。   但詹姆斯才不想理他。   有种就再干一架,谁怕谁啊!!   “我已经长大了,混蛋林德。”   詹姆斯在心里烦躁地抗议着:“你不能因为比我早出生了六年,就永远只记得我比你小六岁这个事,然后因为这个事就要一辈子都把我当成小六岁的不懂事弟弟来管教,虽然我确实是比你小六岁的弟弟。”   所以,他是真不想搭理林德。   但他这种过于简单粗暴、或者说丝毫不委婉的叛逆态度,明显刺伤了林德的心。   这可是亲手带大的弟弟!   亲爹不在家时,自己拿过奶瓶,换过尿布,听他牙牙学语地喊哥哥,抱他出门晒太阳,扶着他学走路,为他擦眼泪鼻涕,帮他打架出头、写作业、开家长会……   现在长大了,翅膀硬了!   居然是这种态度?   林德根本不能接受这种现实。   他恶狠狠地瞪着不听话的弟弟,一气之下离家出走了(詹姆斯:你幼稚不幼稚?),并在第二天,找机会把兰斯打了。   卧槽!?   等——等等!   怎么回事?亲哥!亲哥啊!   你他妈到底是什么强盗思维逻辑?   不揍自己弟弟,跑去打别人家孩子?   然而,兰斯又做错了什么?   那个一向自恋的家伙也快疯了,左边那只漂亮的蓝眼睛被打青打肿一圈,看起来特别丑。   他用一只手紧紧捂着半张脸,气冲冲地跑来找詹姆斯告状:“你哥那个混账王八蛋!威胁我必须立刻开除你,要不然见我一次打一次。我让他滚去操自己,他就给了我一拳!”   什么?   詹姆斯简直震惊!   这都是什么令人窒息的操作?   为什么兰斯向家里坦白乐队的事情,就能得到漂亮妈妈的理解、拥抱、亲吻和支持;   而自己同样诚实地坦白了这件事,却前有亲爹态度冷漠、置之不理,后有亲哥各种添乱……   还有,兰斯你要点儿脸、做个男人行吗?   打架打输了不自己去找回场子居然跑过来告状?   这都是什么狗屎的家人,狗屎的队友,还有狗屎的事啊!然而,还有更狗屎的事。   兰斯用满腔怒气发泄出了一首新歌,名字叫《非洲野牛》(Syncerus caffer)。   整首歌通篇都在骂街,拿野牛暗喻林德……傻大笨粗、耀武扬威的蠢货!蠢货!我会看着你在狮子的爪牙下逃窜!逃窜!你这个畜生!你这个畜生!你一定会被鬣狗咬死,一定会被秃鹫啃光,最后化成草原上天然风干的粪便!粪便!   虽然写歌骂人发泄这种事,属于‘对人没什么伤害,也不痛不痒,还有几分可爱’的文明行为。   可问题重点在于——行星乐队的主唱是林德最爱的亲弟弟詹姆斯。   对林德来说……   这大概才是最绝的报复吧。   [水火不容]   兰斯说:“你哥就是一个变态!虽然我没有亲兄弟,但什么哥哥会把弟弟视为自己的所有物?他到底把你当什么了,洋娃娃吗?”   林德说:“兰斯温菲尔德是条花言巧语的毒蛇,他把你从我身边骗走,让你整天不务正业,把你变成一个我快认不出来的娘炮,现在还挑拨我们之间的兄弟关系,我就该一枪崩了他脑袋!”   詹姆斯对这种莫名其妙爆发的战争极度无语又无能为力。   他保持着一种很微妙的态度,尽可能两不相帮,除了制止双方使用武力,以免造成重大伤亡外,其它什么见面互骂、碰到就互相挑衅一类的行为,多数选择装傻地无视了。   毕竟,一边是关系非常亲密,又有同一个音乐梦想的志同道合好朋友;一边又是从小一起长大,总在照顾自己的亲哥哥。   这时候,他不管站到那一边,都只会得到‘你背叛了我’的愤怒眼神。   记仇的西奥为此幸灾乐祸,高兴地看笑话。   詹姆斯只能和相对友好的队友鲍德温偷偷抱怨,诉说心中委屈:“怎么办啊?我还没结婚,就已经感受到已婚男人夹在老妈和老婆之间是多么痛苦的一件事了,而这全都是拜那两个自以为是的混蛋所赐。”   总被当情绪垃圾桶的鲍德温面带耶稣般悲悯的表情,沉默着倾听。   然而,在他内心深处,灵魂却在咆哮:怎么办?怎么办?可去你妈的怎么办吧?我还能说什么呢?我才二十五岁,既没当过别人妈,也没当过别人老婆!   但事情也不是总这么糟糕,还是有好消息出现的。   随着行星乐队拥有了属于自己的新歌,每场演出也总能获得观众不错反应后,一些音乐圈子中的经纪人开始渐渐注意到了这支年轻又拥有无限潜力的独立摇滚乐队。   但可能是他们出头时间太短的缘故。   一些真正厉害的家伙还在观望,而另一些不知道从哪冒出来的牛鬼蛇神,却抱着捡便宜的念头蜂拥而至。   这些人各式各样,既有一身西装,相貌堂堂的;也有穿着皮夹克,牛仔裤,吊儿郎当的……   但最相同的一点儿在于:他们都声称可以把行星乐队捧红。   如果真信他们的话……   那才是脑残呢!   这些人让乐队签的经纪人合同里总有一堆数不清的陷阱,或者说,那就是个卖身契。里头充满了巨额的抽成,漫长的年限,以及少得可怜的自由。   尽管他们信誓旦旦地许下承诺:只要签下合约,立刻就有什么快速渠道可以联系唱片公司,三天内就为乐队出唱片。   兰斯还是毫不犹豫地全部拒绝了。   这无疑是一个正确的决策。   当时,有另一支较为出名的小乐队难以抗拒出唱片的诱惑,签了合同,差不多不到一年时间,整支乐队就被糟蹋地再无任何前途可言。   所以,不管以后外人怎么想。   兰斯都才是行星乐队里那个绝对不可或缺的灵魂人物。   如果把乐队比喻成海盗船的话,那他就是这艘船真正掌舵的船长。   全靠他头脑清醒和不贪小利的英明决策指挥,才能带领大家一路乘风破浪、不惧艰险地坚定向前!   不过,那都是后头的事了。   在这个时期,大家还不知道那些害虫经纪人的真正危害,虽同样知道那些合同都很扯淡,可对兰斯果断拒绝的行为还是有点儿迟疑。   詹姆斯和西奥情绪上好一点儿,毕竟第一次,没太大感觉:但鲍德温明显是最失落的,因为他已经等得太久、太久了。   兰斯显然也考虑了很多。   为了五年买学校(詹姆斯一直觉得这就是个笑话),他同样不想继续原地等待下去。于是,他想出了一个有点儿异想天开的主意:“我们也出去巡演,不走出去的话,永远都不会有机遇。”   “什么?巡演?怎么巡?”   所有人都不明所以地望着他:“我们既没有经纪人,也没有投资人,更没有收到什么邀请……”   “经纪人可以找临时的,没有收到邀请就主动上门去自荐,至于投资人,也无所谓,我们可以自费,只要想做,就总能想到办法。”   兰斯看了看大家说:“唯一的问题在于,如果一旦做出决定,我们就必须辞掉俱乐部的工作。”   辞职?   这不是一件很容易就能立刻决断的事。   没成名的乐队通常少有好待遇,能有一个固定场所演出,还有一个按期付工资的老板,绝对是一件幸运的事。   所以,一旦辞掉,也就意味着失去稳定的生活和工资,重新回到之前那种四处找演出机会,还不一定赚到多少钱的颠沛生活中。   有些东西没得到过,放弃是不会感觉痛苦的。   可一旦得到,再被要求放弃就会变得痛苦起来。   但最终大家还是决定辞职。   因为他们敢拼敢闯,生来就不是什么安分的人,也从来不愿意听天由命!   主意已定。   兰斯很快就找来(忽悠)了一个人,并和他签署了一份简单的合作协议。   詹姆斯很怀疑这家伙是被兰斯骗来的。   因为他肯定不会知道,所谓行星乐队的巡演总经理,其实代表了要在接下来的旅程中,充当经纪人、助理、保镖、设备保管员等等所有职位,并且,调音、催场、搬鼓,无所不做,无所不能。   当然,其实也没那么惨,大家肯定不会把所有事都丢给他的。   行星乐队统共就这么几个人,自然也不会有人摆什么大明星架子。大家只要有时间肯定都愿意伸手去帮一把。可有时候,乐队的主要任务还是演出,能帮的肯定有限。   总之,拜行星乐队所赐。   这个倒霉孩子后来的外号就是:万能的戴维斯。   戴维斯是个高高瘦瘦,满脸雀斑,戴着一副老式近视眼镜的年轻人。   他也才二十多岁,正直精力最充沛的年龄,性格外向开朗,又很有亲和力,可以轻松和不同阶层的人聊上天,很适合需要和各方面打交道的巡演经理职位。   更棒的一点儿是,由于他从小就对音乐满腔热情,可一点儿天赋没有,是个五音不全的体质,所以,只能选择退而求其次,从事给乐队打杂的工作。别看他年纪不大,实则经验丰富,很久以前就跟过很多团队去巡演过,除了摇滚乐队外,还有一些古典乐队和芭蕾舞团什么的,巡演的套路全都懂,是个难得的优秀人才。   而他的梦想也是当一名掌控大局的巡演经理。   只不过,碍于他目前的年龄和资历,还没人敢轻易把巡演这么重要的工作交到他的手上。   多亏兰斯慧眼识人。   现在这个还没被人发现的宝贝属于行星了。   戴维斯很乐观,在发现所谓巡演团队只有四个人时,也没觉得上当受骗。   他觉得,真正成了一名巡演经理,并伴随着一支有潜力的新乐队一起成长,未尝不是一件好玩的事情。   好哥们!这太对詹姆斯的路子了!   如果没有乐观精神,他早就被这操蛋的世界逼疯了。   之后,戴维斯对这次旅行充满了期待,迫不及待地就开始和兰斯凑在一起规划起出行路线,敲定场地和设施,讨论简单的宣传策略,做好基础预算等种种繁琐问题。   在此期间,行星乐队正式向俱乐部提出了辞职。   德怀特先生有点儿惊讶,以为他们对薪酬不满,还试图挽留。   但在得知他们竟然打算自费去巡演后,他就吃了一惊,并在确认他们不会改变主意后,感叹了一句:“果然是年轻人啊!”   然后,他利落地同意了乐队的辞职,还慷慨地以私人名义赞助了乐队一笔钱,来支持他们的巡演。   这笔钱不多,但真是一场及时雨!   兰斯这时候正缺钱缺得恨不能把所有人都拉到大街上按斤卖了。   很快,万事俱备只欠东风。   但临行前,詹姆斯和兰斯又打了起来。   兰斯那天正在一家琴行看吉他。   虽然詹姆斯一直不明白他既然已经有一把了,为什么总还想再买一把,再买一把,再买一把……   可兰斯每次看到吉他,都像是七八岁小男孩看到糖果店中琳琅满目糖果一样,双眼冒光,咬着手指头,边流口水,边指着柜台就大声宣布:“我全要!全要!”   总之,在他恋恋不舍地看完吉他,却只买了几根吉他弦,走出来的时候……   埋伏在旁边的林德就猛地窜了出来,挥着拳就朝他那张好看的脸打去。   可兰斯也没那么好欺负。   拜很多人那种‘喜欢你就欺负你’和一部分‘你好看我就嫉妒你’的奇怪心理现象,绝大多数长得好看,偏偏性子又好强的人都会有一副不错的身手。所以,他虽然一开始没反应过来,吃了点儿小亏,可后续也是不甘示弱地奋力还击起来。   两个人在大街上扭打起来。   一群无聊的人仿佛看到了什么好玩的事情,齐齐凑过来,在旁边大呼小叫:“哈哈,上啊!揍他!揍他!加油!”   真是一团乱。   直到终于有人把他们给拉开,这场突如其来的街头斗殴才告一段落。   詹姆斯这回真快被林德气吐血了。   “我受够了!林德莱蒙,你到底想干什么?”   他怒气冲天地朝着亲哥大喊大叫,在空中挥舞拳头来增加气势。   但这招对林德没用。   他瞥过去一眼,平静地说:“那毒蛇小子要拐跑我弟弟,你说我要干什么?”   “拐跑?”兰斯重复这个单词。   然后,他露出一个嘲讽的笑容:“有趣,听起来像是我要带你弟弟去私奔一样。”   “住口,你这个不男不女的人渣!”   “某些人最好照照镜子,仔细看看谁更像是个变态。”   这他妈的都什么傻逼对话?   詹姆斯快疯了!   他想冲过去,把这两混蛋都揍一顿。   鲍德温和西奥及时把他拉住,硬拖了出去。   然后,西奥不计前嫌地陪着他喝了一晚上酒,留下可怜鲍德温去面对那两个针锋相对、水火不容的冤家对头。   感谢鲍德温!   他不是像耶稣,他可能就是个耶稣。   在他的劝说下,林德和兰斯奇迹般的握手言和。   并且,林德居然也跑来要求加入他们的巡演队伍,当司机什么的。   对此,詹姆斯十分吃惊。   他满脸怀疑地望着亲哥:“你是不是昨晚就被人杀死了,现在的你其实是兰斯找来的陌生人假扮的?”   林德说:“要我现在帮你回忆一下某个小傻逼被狗追得吓尿裤子还哇哇哭的事吗?”   詹姆斯:“不用了,混蛋。”   [Our kid]   詹姆斯对‘林德态度前后转变的原因’很好奇,一直追问鲍德温是怎么做到的。   但鲍德温却说:“我什么都没做,最后是兰斯和他谈的。”   詹姆斯更好奇了。   可不管是林德,还是兰斯似乎都没打算和他来一场谈话,解释清楚整件事的前因后果。   而林德也要加入巡演队伍这件事,又让詹姆斯暂时顾不上追究原因了。   他不明白林德为什么要这么做,他明明和乐队中的大家完全不一样。   这么说吧,行星乐队是个狂热者聚集地。   乐队里的人或多或少都愿意为音乐付出所能付出的一切,所以,在他们看来,抛家舍业,孤注一掷的巡演行为是很正常的一件事。   可对于现实主义的林德来说:这他妈真不是什么邪教组织吗?   在这个年代,大部分人都习惯生老病死一辈子不离开家乡,过本本分分的生活。   可现在,一群半大小伙子为了一个虚无缥缈的梦想,抛弃稳定的工作,花着自己辛苦攒下来的钱,居无定所地去各种陌生地方流浪,这不是脑子有毛病吗?   所以,支持他加入到巡演乐队中的唯一理由只能是:他(Our kid)在这里,那我也在。   詹姆斯对此有点儿感动,也有点儿不安。   他不喜欢亲哥为自己去做不愿意的事,可林德一向固执己见,没办法劝他改主意。   作为独生子的兰斯半点没有这份兄弟情打动。   他的反应直接就是:“林德莱蒙就是个变态吧!听说过恋父恋母的,没听过恋弟的!”   可怜的鲍德温从后头拼命劝他:“你少说两句吧,再被打成鼻青脸肿,我们还怎么上台表演?”   提起这事,兰斯更生气了:“那个混蛋东西,肯定是故意照我脸打的,他嫉妒我好看!”   自恋成这样……   鲍德温也是无言以对了。   然而,不管内部多么不和谐,他们一行人还是上路了。   大家凑钱租下一辆面包车,在里头塞上音箱、吉他、贝斯、架子鼓和一些行李,林德在前头开车,戴维斯坐在副驾驶,拿着地图帮忙指路,其他人和设备全挤坐在后头。   万事开头难。   第一天的旅程就不算特别顺,车开到半道抛锚了。   所有人都傻眼了。   兰斯张嘴就骂:“这他妈谁租的烂车?站出来挨打!”   新上任的巡演经理戴维斯弱弱地从旁小声发言:“……好像是你租的。”   兰斯立刻改口:“操!等我回去就投诉这家租车公司。”   尽管状况紧急,所有人还是差点儿没被他给逗笑了。   此时,前不着村后不着地,还要在晚上八点前赶到之前联系好要去演出的那间镇上酒吧。   见鬼了!   这时候,詹姆斯挺身而出。   他翻出一个工具箱,拎着箱子就下了车,在所有人也包括他亲哥惊疑不定的注视下,叼着一个扳手,拿着个钳子,淡定地钻到车底下,发挥出熟练的修车技能,捣鼓了一会儿,修好了!   英雄!   解救全队的英雄!   所有人用力为他鼓掌。   连一向骄傲的兰斯都对他赞赏有加。   在大家的表扬声中,詹姆斯得意地笑出一对尖尖虎牙。   但他内心深处却对此哭笑不得:“我知道,我早晚有一天会获得大家的刮目相看。可万万没想到,这一天到来得是如此之快!可惜我凭的不是唱歌,是修车……”   之后枯燥的旅程还在继续。   一路颠簸后,他们总算到达了那家小镇上的酒吧。   地方狭小、舞台设施简陋。   可由于很少有乐队来这么偏僻的地方,所以,听说有演出,整个小镇上的人就像是赶集一样地来了好多。   很多年轻又天真的乡下小姑娘们站在舞台下方,活泼又可爱,像一群叽叽喳喳的小鸟,满脸期待又异常热情,只要稍稍煽动,她们就睁大眼睛,捂着嘴巴尖叫,配合得不行。   气氛太好了!   乐队的大家立刻High起来。   他们一首接一首的唱歌,一连唱了十来首。   连兰斯都在一阵阵掌声中,难得炫技地来了一段吉他solo.   林德不参加表演,和戴维斯坐在一起,负责看守行李和一些设备,防止有人趁乱浑水摸鱼。   这种破烂酒吧连后台都没有,根本没办法好好存放,只能把暂时用不到的东西全堆在角落里。   “你弟弟有一把好嗓子,他唱得真好。”戴维斯边探头去看表演,边忍不住地这么说。   “是吗?我其实听不太出来。”林德诚实地回答:“我对音乐没鉴赏力。”   “哈哈,这要什么鉴赏力啊,哥们。”戴维斯被他逗笑了。   他推了推鼻梁上的眼镜说:“你仔细听,是不是有一种很有力量的感觉?”   这时候,詹姆斯正在唱那首《非洲野牛》。   对这首歌真正起源还不知道的林德十分谨慎地回答:“我觉得,他好像在骂街。”   “骂得爽吗?”   “挺爽。”   “那就行了。”   “……?”   林德还是不明白。   但他清楚地意识到了一点:舞台上的弟弟和平时的弟弟是完全不同的。   平时的弟弟虽然骨子里也很活泼,可大多数时间会克制,显得不那么起眼又低调。   可舞台上的弟弟……好吧,整场下来就没见他消停过,存在感强得惊人!   不过,这也很正常。   因为舞台上的詹姆斯不仅仅是自己,还是行星乐队的主唱。   主唱代表整个乐队。   所以,他要负责替乐队发出声音,传递出所有的信息和激烈的情感。   这一刻,他的声音就是整个乐队的声音;他的情绪就是整个乐队的情绪。   乐队会追随他、辅佐他、高举着他不断地向上!向上!再向上,直到他把整个气氛都带到一个绝对Briliant的地步,直到全场沸腾!   而当一个摇滚乐队主唱真正释放自己时,所能展现出的性感,是让人难以想象的。   林德终于见识到了弟弟有多受欢迎。   这所小城镇的姑娘们在演出快结束时,已经疯了。   她们扯着脖子朝舞台上尖叫,目不转睛地盯着乐队中的每一个人,好像他们不是人,而是神。   等到散场时,林德不得不先冲进一群香喷喷的姑娘们中间,把自家蠢弟弟给扛出来。   当时有个姑娘正拽着他脖子上的十字架项链,另一个姑娘却刚好拽到了另一头,两个姑娘一起用力,差点儿没把他给勒死在当场。   唉,温柔乡是英雄冢啊。   可尽管如此,詹姆斯依然面无惧色,在安全被自家大哥抱在怀里后,还不安分地试图扭转身子,朝后头的那群姑娘们拼命挥手,换来了她们再次激动地尖叫。   “瞧,姑娘们多精神啊!所以,我爱她们,真的,我爱她们每一个人!”他充满感情地说。   “你可闭嘴吧!”林德又想揍他了。   但下一刻,詹姆斯突然低头,双手捧着亲哥的脸,热情地用力亲了一口:“我也爱你,大哥!”   林德一个踉跄,差点儿没把蠢货弟弟给扔出去:“操!”   绿眼睛的小混蛋在他怀里神采飞扬地哈哈大笑。   林德叹了一口气后,终于也释怀地笑了起来。   吵吵闹闹的莱蒙兄弟又一次尽释前嫌。   这使得看到这一幕的兰斯不由得一脸深思起来。   但思考结束后,他始终坚持原有观点不动摇:“我还是觉得,这很变态!”   作者有话要说:【注】英国北部一些城市的方言,提到man的时候,偶尔会亲昵地说our kid,很可爱的发音。 第25章 男性自尊   “对不起,吉米。”   在那场演出结束后的某天,林德突然下车,追着弟弟跑过去道歉。   “啊?为什么?”詹姆斯莫名其妙地望着他。   “Everything.”林德低声说。   “你吃错药了?”   詹姆斯下意识地反应:“还是撞到头了?”   然后,林德就生气了。   “你够了吧!”他恼羞成怒地说:“如果你是个有礼貌的孩子,在你大哥向你道歉的时候,你要做的事情就是立刻接受,说‘好的,没关系’。而不是像个傻逼一样地问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去你妈的为什么!”   “可我只问了一声为什么,没问三声,还有我根本不知道你为什么道歉,那为什么要接受?有礼貌?你听听你自己说的话,你跟我提有礼貌?”   詹姆斯巨委屈地争辩着:“而且你这样哪里有道歉的样子?”   林德沉默着开始生闷气。   可这事奇奇怪怪,也不知道他到底是在气谁。   有这种别扭倒霉哥哥的詹姆斯只能艰难地更换了一个站姿,耐心等他重新开口。   但他自己由衷地希望,这个过程能快一点儿,因为他下车跑出来,是找地儿撒尿的,不是和哥哥来一场心灵沟通的。   最终,林德还是有些艰难地说出了口:“作为哥哥,我可能不够尽责,对你也不够关心,吉米。我真的不知道你是阅读障碍症,其实,其实,我一直误以为你智商有问题……”   “没事,我自己也不知道。”詹姆斯顺口安慰。   但下一刻,他猛地蹦起来:“什么,你说我有什么症?我病了?我有病?我哪有病?”   “你不知道?”林德非常震惊。   “我该知道吗?没人告诉我啊?”詹姆斯的表情一瞬间无助又可怜:“天,你说那什么玩意儿不是绝症吧?我真病了?我没觉得啊?昨天我还在舞台上跑了十来圈不带大喘气的呢!”   两兄弟集体懵逼对视。   林德只好从头说起:“放心,不是绝症。其实,是你那个娘娘腔队友,没错,就是叫兰斯温菲尔德的家伙告诉我的。那天,我们吵架,我气得说了一句,没人能因为你智商有问题就随便欺骗你(詹姆斯:……)。但他反驳我说,你其实是个天才(詹姆斯怀疑:不可能吧,他一直都骂我制杖),根本没有智商问题什么的。然后,我说,你当初连26个字母都认不全(詹姆斯:卧槽,你是我亲哥吗?在别人面前说我的黑历史)。他就说,那只是阅读障碍症,在这方面有问题,可不代表别的方面有问题,起码在音乐上,你可能就是个天才。然后,我就问他什么叫阅读障碍症……”   詹姆斯实在无力吐槽这段话中的‘我弟弟智商有问题’的事情了。   他只是呆呆地问出了最关心的一个问题:“那到底什么是阅读障碍症?”   “他说,是大脑对视觉和听觉处理不太到位,咳,你知道,太理论的东西我也搞不懂。但弟弟,我们得抓一个重点,这个重点就是,阅读障碍症不是智商有问题。兰斯那小子还说,有很多名人都有这毛病,什么达芬奇一类的。如果那样的话……”   林德停顿了一下,语气变得复杂又骄傲起来:“吉米,你不是智商有问题,你他妈可能是个天才啊。”   “……哦。”詹姆斯完全不知道该说什么了。   当了快二十来年白痴,现在发现自己没准可以当个天才?世界还有比这更戏剧化的事吗?   “喂,只有一个‘哦’吗?”相比起弟弟的平静,林德反而重新激动起来。   他不满地追着弟弟:“你现在知道自己是天才了啊,兄弟!快说点儿什么呀?你都不高兴吗?”   但詹姆斯想了想:“憋不住了,我先去撒个尿行吗?”   一盆冷水!林德又想锤爆这个倒霉弟弟了。   “你瞪我干什么?我下车就是为了撒尿的啊!是你追上来一直不停地说、不停地说,我快尿裤子了。”   “行吧,行吧,你去尿吧……哎,等等,我也去。”   于是,两兄弟肩并肩地站在树根底下放水。   直到这时候,詹姆斯才后知后觉又有点儿不安地问了一句:“我他妈真会是个天才吗?”   “是啊,大天才。”   林德却已经失去兴趣,懒洋洋地回答着。   “太棒了!”詹姆斯终于兴奋起来。   他直接侧过身子提议:“哥们,来个交叉庆祝下。”   林德无语地瞥了他一眼,还是纵容地侧了下身子:“行吧。”   两道水流交叉而过,彻底冲掉了曾经的弱智阴影。   詹姆斯终于身心舒畅地吹了声口哨:原来我是个天才啊。   林德侧头望着他,也不禁微微笑了起来。   可能是去太久的缘故。   当兄弟俩回到车上的时候,却同时收到了看似关心,实则幸灾乐祸的‘便秘就要多喝水’安慰。   他俩不约而同地回了个中指,但不管怎么说……   在吵吵闹闹中,林德再次启动车,朝前行驶了。   只是这一次,詹姆斯总忍不住偷偷去看兰斯。   那个黑发蓝眼的吉他手安静地靠在车窗上,闭目养神,漂亮的脸在阳光下,仿佛会发光一样。   詹姆斯困惑又不解地很想去问他一声:“在我认不出单词的时候,所有人都认为是我不努力学习和智商有问题,可为什么,为什么只有你发现了我是阅读障碍症呢?”   最终,他什么也没有问。   因为他知道,以兰斯自负的性格而言,能给出的答案,无非是‘我比别人聪明’或者‘别人看不出是他们傻’这样的类似回答。但他在背后到底为这个‘聪明’曾做过什么,是从来不会说给别人听的。   “现在这样也挺好的。”   詹姆斯单纯又幸福地傻笑着:“我最好的哥哥和我最好的朋友全都陪在我身边。”   之后,巡演还在继续。   这时代的巡演其实是很常见的,但通常会分为两种:赚钱的和不赚钱的。   前者一般是出了名的乐队,背后有广告商、有唱片公司支持,还有无数嗷嗷待哺的歌迷们挥舞着钞票哭着喊着求着他们去表演;   后者就是一些不出名小乐队,什么都没有,为扩大自身影响力,吸引唱片公司的注意,特地赔本赚吆喝、自动自发地四处跑。   人人都想做第一种。   可事实上全是第二种。   第二种的日子一点儿都不好过。   想想吧,六个男人天天坐在一辆车上,朝夕相对。   (兰斯后来回忆时都忍不住自嘲:这是他妈的什么变态配置!)   一开始,大家说起话、聊起天的时候,话题还算新奇有趣,可以互相瞎扯淡、吹牛逼、讲讲带颜色的笑话,甚至一起搞个大合唱,来增进了解、促进团结。   但等这样持续大约一周后……   所有人都彻底混熟了,熟到什么程度呢?大概是手拉手上厕所的次数太多,连彼此撒尿部位形状长得像香蕉还是辣椒都一清二楚了。于是,那些新奇有趣的感觉瞬间如潮水一般迅速退去,宛如婚姻生活进入七年之痒,彼此相看两厌,相同的疲倦袭上心头,话都懒得再多说一句。   更何况,他们的巡演生活也很累。   长途旅行的时间过长,往往会让人身心俱疲,可在疲惫的同时,却还要在舞台上精神亢奋地取悦观众……再加上一些大大小小、繁琐不断的麻烦。诸如,吉他弹着弹着,断弦了;歌唱着唱着,停电了;音响不行,演出效果像屎一样;观众不友好,总在下头乱喊乱叫等等,全都让人克制不住地烦躁。   最常遇到的问题之一,还有迟到。   在没有GPS的年代,有时碰上路况不好,或者半道迷路,迟到就会变成常有的事。   假如运气好的话,迟到十分钟以内还是可以控制的,继续上台多表演一会儿作为补偿就行;   可有时候,迟到半小时甚至一小时,他们上台也就只能表演三分钟,一首歌的时间了。   这时候,还想获得观众的欢呼鼓掌,通常做梦比较快。   相反,等那么久都没看到精彩表演的观众绝对会骂街,朝他们扔各种杂物,来抗议和表达不满。   乐队只能狼狈退场,一镑演出费都拿不到。   但这种自发式巡演本来也没打算赚钱,所以,大家对此的态度还算淡定。   只是钱越用越少,相对应的住宿条件也直线下降。   为了省钱,他们不去住旅馆了(兰斯后来回忆:到底什么旅馆能同意让六个男人住一间房呢?我有几次去开房,前台那位大姐看我的目光都不对了!所以还不如干脆不住。什么?订两间房?开什么玩笑?我还要留着钱买吉他和音箱呢)。后来,他们就借住在别人(通常会是好心歌迷)家的仓库里,睡在一堆积满尘土、乱七八糟的杂物中间,感觉像是集体都被扔进了垃圾堆里……   神奇的是,这么艰苦的旅程,居然一直没有人提出异议。   连一向挑剔的兰斯都没说过一句‘我们回去吧’这样泄气的话。   但事实上,早在旅行快一个月左右的时候,詹姆斯就受不住了。   他起初不懂得适当收敛、量力而为,总是场场竭尽全力,在舞台上,动作很多地跑来跳去,相当于每天跑上几公里,所以,没多久,就把自己给累狠了。可他看看明明很矫情却还在坚持中的兰斯,就没办法开这个口,心里想:“难道我要当第一个临阵脱逃的人吗?不行!”   于是,詹姆斯继续不服输地苦苦坚持,并默默期盼有人能发出‘巡演就到此为止吧’的声音。   可很遗憾,一直没人说。   直到很久以后,他才知道了某个神秘的真相……   那就是——当时所有人的想法都和他一样!   兰斯:[再忍忍,吉米那天咳嗽了,他肯定想放弃,到时候我就来个顺手推舟。]   鲍德温:[兰斯最近说话少了,可能是想放弃了。他提的时候,我就假装勉强点点头。]   西奥:[好想放弃啊!好想放弃啊!等吉米先说吧,他都咳嗽一晚上了。]   戴维斯:[太累了!太累了!这个乐队的人都是铁人吗?都这么累了就先回去吧。]   林德:[卧槽!搞音乐都这么拼吗?算了,我不能拖吉米的后腿,忍!]   每天早上,大家会互相热情地打招呼问好,尽情展现出作为队友温情的一面,同时,又眼含期待和鼓励地等着某个人能勇敢地站出来说‘我们别巡演了,回家吧’。然后,大家就可以顺理成章地表示‘既然你这么说了,那我只好……’,愉快地放弃回家了;   可一直到晚上,所有人却只能失望、落寞又疲惫地躺在随便什么简陋的地方,满脸都写着对队友的不高兴、不理解、埋怨和仇恨,含着泪巨委屈地进入梦乡。因为,[始终没人说放弃,而我绝不能做第一个放弃的懦夫,可接下来还要继续这么累下去,我的天啊!我想回家,我想我妈,我想洗热水澡,我想睡大床,我想喝茶……]   大家都不容易。   非常心酸了。   他们一路坚持着继续巡演,朝着伦敦的方向。   却始终没人发现那个不能言说的秘密。   直到很多年后,歌迷们才从他们偶尔回忆的字里行间发现:[这群家伙根本不是什么媒体宣传的励志偶像!真正支撑他们一路撑下去的,也从来不是什么对音乐无休无止的追求,更不是对摇滚乐无与伦比的热爱,而是……男人那没用、无聊又可怜的自尊心。]   作者有话要说:【注】阅读障碍症有出现过天才,但不是阅读障碍症都是天才。文中林德认为阅读障碍症是天才,完全是没文化外加弟控光环的影响。对于这个病,大家可以自行百度,是生理,不是心理。简单举个例子,This is hard to read这样一句话,在阅读障碍症患者眼里会变成:Th isis har dt or ea d,或者itTs si drah toeard,所以他们没办法读写。早期信息不发达不流通时代,一些小地方的人不知道这个病,就会造成误解,现在信息发达后,已经有专门治疗机构,一旦老师发现有类似情况,就会及时纠正,很多是可以减轻症状并痊愈的。   拍这个病的电影有一部获奖的印度片,很好看,有兴趣可以看《地球上的星星》。 第26章 世无定事   将近两个月的巡演给整支乐队带来了翻天覆地的重大变化。   最明显的一点儿应该是在乐队的整体气质上。   在出发之前,他们还是一群怀揣梦想,也许有一点儿叛逆,可本质依然是温和无害的小兔子;   但等旅程接近一半的时候,这群兔子全被残酷生活逼迫着亮出了狰狞的獠牙。   最让人印象深刻的一件事,大概就是某次被拖欠,不,是被赖掉了工资。   当时,一名酒吧老板在演出前,承诺会付给他们二十磅的演出费,如果观众的反响足够热烈,还会有成倍的奖金。   所以,他们从晚上七点一直卖力地演到凌晨四点,让所有观众都尽兴而归。   但在演出结束后,老板却想赖账。   可他明显欺负错了人。   巡演团队中有六个男人,没有一个是孬种。   大家仗着人多势众就想立刻给他来一个深刻教训,告诉他一个‘做人需要讲诚信’的道理。   但没想到的是,这个被逼到墙角的酒吧老板却掏出了一把枪!   场面瞬间安静。   多荒谬啊!   世界上怎么会有这种王八蛋葛朗台?   为了赖掉二十磅不惜掏枪?   酒吧老板横眉怒目,却又耀武扬威地瞪着乐队说:“我就是不付钱,你们怎么说吧。”   最爆脾气的西奥立刻就想不顾一切地冲过去……   “哎,您做得对,不给就不给吧。”   詹姆斯却急忙一个箭步冲上前,左胳膊拦腰抱住西奥,右胳膊伸开,死命拦着也想冲上去的大家,特别利落地服了软:“行啦,行啦,我们走就是了。”   酒吧老板冷笑一声,拿枪比划着他们。   他态度嚣张到了极点:“知道就好,一群臭傻逼,快滚!”   于是,詹姆斯恨不得生出八只手,才能费劲儿地拽着愤怒中的亲哥,搂着冲动的西奥,又拉着快爆发的兰斯,喊着鲍德温和戴维斯都快点儿跟上,简直是连求带哄才把所有人给安全地带出了这间酒吧。   但直到林德开车离开时……   大家心中依然难以平静。   “就这么算了?就这么算了?”   兰斯气得脸发白。   “吉米,你也太胆小了,他拿枪也就是吓唬吓唬我们,还真敢开枪不成?”   西奥还在嘴硬地嚷嚷着叫嚣:“我们回去找他!不要钱也揍他一顿。”   “别啊,他真开枪怎么办?我们还要巡演呢,万一伤了你们谁,都不是他能赔得起的。”   詹姆斯笑嘻嘻的,还从兜里摸出盒烟,一人递了一根过去:“来来来,都消消气。”   大家还是愤愤不平。   然后,詹姆斯就开始扯些杂七杂八的话题来转移注意力,时而还说个笑话逗大家开心。   等过了一会儿,他又闹着让林德在前头停一下,说要下车去买点儿路上吃的东西,还不停念叨着想吃什么什么三明治。   大家被他烦得不行。   而且,他们这会儿有点儿不理智地迁怒情绪,认为詹姆斯在这事上表现得太怂了,遇到危险就退缩,太不像个男人。   所以,没一个人理他。   詹姆斯只好自己溜溜达达地下了车。   结果……   一去不复返!   其实,在他下车不到五分钟的时候,林德就后悔了。   怂包弟弟也是亲弟弟啊!万一出事怎么办?   他开始在前头不断地拿手指一下一下敲方向盘,一副坐立不安的样子;   其他人被闹得也胡思乱想起来,纷纷忧心忡忡地往窗外张望。   差不多足足二十多分钟过去了。   正当每个人都等得心烦意乱、担心到不行的时候……   一辆有点儿破烂的红色雪佛兰慢慢悠悠地开了过来,开始在旁边‘嘀嘀嘀’地不停按喇叭。   林德这会儿不想再惹事,直接把车往路边靠了靠,给它让路。   可那辆红色雪佛兰得寸进尺,继续跟过来,没完没了地继续按喇叭。   行星乐队的所有人都炸了!   今天这是怎么回事啊?人善被人欺?   林德直接拉开门下车,气势汹汹地要冲过去打架。   其他人也蓄势待发,随时准备过去帮忙。   但那辆红色雪佛兰的车门打开后,一个久等不至的人突然出现在了大家眼前,乱糟糟的金发在风中飞扬。   他懒洋洋地趴在鲜红色的车门上,眉飞色舞地朝他们吹了一声口哨,熟悉的狡黠绿眼睛,熟悉的灿烂笑容,熟悉的两颗尖尖小虎牙……   “操!吉米!”兰斯望着窗外的眼睛都直了。   他拍着窗户语无伦次:“你他妈,你他妈……”   “怎么回事?车哪来的?”林德满心疑惑。   “呃……我偷的。”詹姆斯老实地回答。   “偷?偷谁的?”   “You know~……某个不付工资的黑心老板?”   “Shit!你怎么做到的?”   “这个嘛,说来话长……因为我在梦里修了十年车后,对汽车这玩意儿各种构造都无师自通。”   “胡扯!”   “嘿嘿嘿。”   必须声明,这事做得不对。   不合法,也不道德。   可所有人当时都觉得太特么解气了!   恶人就该有恶人磨。   所有人都撒欢地跑下车,对着詹姆斯又抱又亲又摸又拍:“干得漂亮啊,吉米!”“臭小子,我就知道你憋着坏呢!”“你这家伙居然不叫上大家一起。”“哈哈哈哈,太棒了!那混蛋活该遭报应!”   乱糟糟一通后,就是火速撤离案发现场!   再之后……   这辆车被抵押给了一家卖三明治的快餐店。   顶着对方一脸看傻子的神情,换来了一顿价值二十磅的晚饭。   没错,就是二十磅。   因为说好二十磅那就二十磅……   在乐队所有人眼中,它只值二十磅。   大家自觉光明正大、坦坦荡荡,只拿自己应得的那一份。   这事发生后,给团队带来了很多潜移默化的影响。   比如,乐队四名成员,包括兰斯在内,都不愿意再穿太规规矩矩的服装,或者对外表现出什么温和有礼的样子了。因为,往往越是好脾气,越容易被人当成好欺负的角色。为此,他们宁愿塑造出一个看起来不太好惹的恶人形象,也不想再被人欺负。   于是,兰斯越发高冷,在舞台上几乎不再露出笑容;鲍德温变本加厉地邋里邋遢,看着就像个孤僻又古怪的人;西奥一直致力于装酷,年纪轻轻就纹了一胳膊的花臂;詹姆斯算是变化最小的,他还是喜欢对人笑,可实际上,却是乐队中最难接近的人。   与此同时,他们也沾染上了一些恶习。   由于长时间的演出,导致他们完全把舞台当作了一个可以尽情发泄情绪的地方。   而在没有纪律的拘束下,他们开始显得过分放松。   他们学会了在舞台上抽烟、拎着啤酒瓶子喝酒,有几次,詹姆斯唱累了,还会趁着兰斯吉他solo时,蹲下去和前排观众肆无忌惮地聊天。   这些行为极不专业。   可在巡演阶段也算有利有弊,因为它帮助乐队成功拉近了和歌迷的距离。   他们每演一场,歌迷的数量就会增加一些。   甚至,还出现了追着他们巡演路线跑的死忠歌迷。   但当他们好不容易长途跋涉到伦敦,又凭借他们的巡演经理戴维斯以前的人脉,联系到一家规模较大的酒吧,准备演出时,却被半道打断了。   几名警察走了进来,声称接到举报,有未成年人进入酒吧。   然后,只有三个月就十八岁的詹姆斯就倒霉地被警察叔叔带走,接受再教育了。   乐队没有了主唱,演出自然也不了了之。   另一支叫什么草莓的乐队立刻抓住机会,接替他们完成了演出,并在当晚大放异彩,顺利被一家唱片公司的星探看中,签下了一张唱片合约。   至此……   詹姆斯他们才明白,警察那一出是怎么回事。   “想听我自责吗?因为我的年龄拖了大家的后腿?”   詹姆斯对兰斯、鲍德温和西奥怒气冲冲地说:“那你们可要失望了!事实上,我心里现在根本升不起什么愧疚、自责、遗憾或者其它的什么狗屎情绪!我满怀斗志地想大干一场,一心只想把草莓乐队那群贱逼的脑袋全塞到我家厕所里(林德:喂,会堵的,咱家厕所做错了什么),然后,再给那家眼瞎耳朵也聋的唱片公司唱十遍烂草莓!兰斯,你会写的对吧?给我写一首《烂草莓》吧?”   在鲍德温、西奥、戴维斯和林德都还有点儿混乱的眼神中……   兰斯淡定地掏出笔记本,细心地翻好页数后,愉悦地递了过去:“给你!我已经写好了,不用谢。”   作者有话要说:PS.我查了半天英国法律,找不到他们国家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具体颁布时间什么的,所以,暂时把‘未成年不许进入酒吧’这一条当已经颁布了的吧!如果时间出现bug,只当架空,请原谅我! 第27章 腐烂草莓   詹姆斯的话并不是随便拿来吹牛的。   事实上,在持续两个月艰难的巡演活动后,凭借过硬的实力,行星乐队渐渐已经从一支地方上的小俱乐部乐队升级成为在几个城市间都小有名气的新人乐队了,并还拥有了一定数量的固定粉丝。   在没有互联网,信息传递并不发达的时代里,仅仅凭借自身努力达到这种程度,绝对是非常厉害的存在了。所以,尽管他们的名气和粉丝还都称不上多,在某些真正明星们的眼中也不值一提,可这已经使得他们在同其他不出名乐队竞争时,无形中具备一种天然优势。   甚至,那家签下草莓乐队,厂牌名叫回声的唱片公司,一开始也是冲着他们去的。   在此之前,戴维斯曾找人录下过一段乐队演奏的小样带,投递到很多唱片公司中,很多公司表示很感兴趣,有时间的话,也愿意看看他们的现场表演。   当然,这些回复大多是客气话。   但也有不全是客气话的,比如,签下草莓乐队的回声公司,他们当时就是抱着‘说不定能捞到大鱼’的投机心思,派出了星探来考察。   只是让人没想到的是,一进酒吧大门,就看见行星的主唱被警察带走。   由此,负责考察的那名星探就产生了不太好的脑补。   之后,就是作为多年地头蛇,凑巧提前得到内部消息,巧妙搞走竞争对手,在当晚刻意精心准备的草莓乐队——粉墨登场!他们这个晚上的演出超水平发挥,在没有更好对比的情况下,这位星探立刻决定舍弃行星,转而全力推荐草莓。   但金子在哪都会发光。   尽管回声唱片公司错过了行星乐队,可随后,依然有好几家唱片公司的负责人,也在随后考察过后,试着向行星乐队如今的临时经纪人戴维斯递上了名片。   难得的是,兰斯没有因草莓乐队的阴招而冲昏脑袋,报仇心切地随便选一家唱片公司签下合同。   他纵容自家主唱在四处演出时,肆无忌惮地唱什么《烂草莓》,更不介意自家主唱嘴里偶尔蹦出些不干不净的脏话,来含沙射影地公然辱骂唱片公司眼瞎耳聋。但在乐队发展前景上,却牢牢把握着大方向,始终坚持‘不贱卖’原则,稳住心态,坐地起价,耐心地等着最适合乐队的唱片公司上门。   对于很多想出头想疯了的乐队来说,他这种行为简直令人发指。   也有一些好心的前辈乐手偶尔碰到,会隐晦地劝说两句:“也别拖太久,会有风险的。音乐行业瞬息万变,有些事一旦错过就要后悔一生。”   风险?   这世界上,是有什么好事不用冒风险就能得到的吗?   假如不想冒风险的话,那还出来组什么乐队,当什么摇滚明星?   老老实实在家里的沙发中舒舒服服地坐着看电视不是更好?   所以,兰斯礼貌、认真地谢过那些提醒的人,却始终固执地等待。   他就是这样的一个人,看似平和的外表下,内心深处却有着绝对的骄傲:“我是最好的吉他手,我的主唱是最好的主唱,我的乐队也是最好的乐队!所以,我们值得更好。”   在这种信念的支撑下,他们等到了Mixer唱片公司的埃布尔。   但非常有趣的是……   埃布尔第一次看到行星乐队演出的时候,正处在事业生涯的最危险阶段。   作为Mixer唱片公司旗下的A&R(artist and repertoire)部门,也就是艺人制作部的职员,埃布尔平时的工作就是挖掘、储备和包装艺人。如果签下的艺人是一名歌手,那还会涉及到帮歌手寻找合适的唱片制作人、督促歌手出唱片,并担任歌手与唱片公司沟通桥梁等等一堆的工作。   总之,事务繁琐,每天还承担巨大的竞争压力。   至于为什么说他正处于事业生涯的最危险阶段?   “因为死亡战车!我恨死亡战车!”   那天晚上,埃布尔坐在吧台旁借酒装疯,醉醺醺地喃喃自语。   去年,他花大价钱签下了一支名叫死亡战车的摇滚乐队,光是预付订金就给出了足足四千磅!   之后,公司对此寄予厚望,指望这架死亡战车能一战成名,特意做了很多前期宣传,并提前为乐队未来的发展打通各种渠道关系。整个公司整装待发,只等他们把唱片制作完毕,所有部门就会一起发力,团结一致地推动死亡战车,注视着它霸道地踏上征程,直到征服整个英格兰。   然而,足足六个月。   这支乐队放浪形骸地花光四千磅,一个个裤兜比屁股还干净,做出来的唱片却是一坨卖不出去的狗屎!   所以说,签艺人有时候就像是一场风险投资,你永远不知道会赚还是赔。   但唯一能确定的一点是,一旦你赔了,那结果绝不会是喜闻乐见的。   如今,埃布尔就是那个赔了的倒霉蛋。   死亡战车乐队那群混蛋几乎将他逼入绝境。   在公司里,市场部恨他,因为他们没办法把那张狗屎唱片推广出去;无线电部门也恨他,因为他们想尽一切办法,英国的那些广播电台都不愿意播放唱片上的歌,因为歌曲内容极为血腥暴力不文明;唱片公司的老板更恨他,因为他花出去的四千磅,等于白白扔进水里,连水花都没溅起一个,此外,那张占用公司大量资源、花了不少钱的狗屎唱片,直到今日依然没有卖出去,这种行为就像是占着卫生间不拉屎,还扯光了所有卫生纸一样恶心透顶。   埃布尔四面受敌。   这时候,大概只有竞争对手还爱他了!   因为他的失败恰好能衬托当初那些没能签下死亡战车乐队的人是多么的明智。   也曾和他抢着要同死亡战车签约,最终败给他的人,如今全从失败者摇身一变成了‘我早就猜到死亡战车不行’的先知,他们一副对此早有预料的高深莫测表情,还能时不时悲悯温和(幸灾乐祸)地和人在聊天时说上一句:“唉,可怜的埃布尔!”   都他妈去见鬼吧!   埃布尔实在不想看到这些人的虚伪嘴脸。   但屋漏偏逢连夜雨。   在他最低落、最消沉、也是最失败的时刻,公司里又开始流传出了一条‘明年这个时候,A&R部门将会开除一个人’的情报消息,几乎公司里的每一个人都对着他露出一抹同情,仿佛无形中认定了他就是那个人:“唉,可怜的埃布尔!”   可怜的埃布尔!   可怜的埃布尔!   可怜的埃布尔!   他居然不知不觉一下子就站在了悬崖边上。   只要有人稍稍一用力,他就会迅速向下坠落,直到摔得粉身碎骨。   “我该怎么办?我该怎么办?我该怎么办?”埃布尔的大脑在不停地运转着。   他虽然在酒吧里买醉发泄情绪,可内心深处是绝不甘心就此黯然退场的。   行星乐队就是在这个时候上台了。   一个个吊儿郎当的,带着他们在巡演过程中形成的不良恶习,吉他手嘴里斜叼着一根烟,冷淡地自顾自低头调音;主唱一头金发乱糟糟,手里抓着个啤酒瓶,边喝边上台;鼓手把鼓槌在手里灵活地转着,像是在耍杂技;贝斯手穿了个黑色的背心,露出了胳膊上的青色纹身。   埃布尔只是一眼,就满是厌恶地皱起了眉头,眉宇间情不自禁地流露出了一抹反感。   他忍不住地喃喃自语着:“又是一群自以为会弹几下棉花就能瞎几把组乐队的傻逼们!”   显然,前不久才被死亡战车乐队坑惨的他,对所有的摇滚乐队都产生了迁怒之情。   但这时候,舞台上的聚光灯亮起来,一道光刚好打在了主唱和吉他手的脸上,埃布尔的视线一下子停住了。   其实,说句不好听的话……   从事音乐行业的大部分人在热爱音乐方面可能都比不上一个普普通通的歌迷。   如埃布尔就曾在私下里说过:“艺术不是我的责任,赚钱才是我的第一要务。”   所以,当他注意到黑发吉他手沉静下来时,那近乎无敌的美丽容颜;注意到金发主唱在笑出一对小虎牙,近乎灿烂的气场时,心中就不由得微微一动,仿佛看到了一张张钞票上印制的英女王头像正朝着自己面露出一抹神秘而迷人的微笑。   更巧的是,那天行星乐队正在唱《烂草莓》。   和乐队的其它极富力量和攻击力的歌曲相比,这首歌轻快、活泼,带着戏谑的调侃口吻,可却异常甜美。   苹果香蕉橘子梨,只有草莓烂掉啦!   樱桃柠檬菠萝蜜,只有草莓烂掉啦!   草莓天天都在买,草莓天天都在烂!   金发的主唱像个小疯子一样,在舞台上围着吉他手疯狂旋转。   但黑发的吉他手始终面无表情,手下没停地让充满动感的吉他声笼罩在整个舞台上。   可怜的草莓,可悲的草莓,被踩烂啦,被抓烂啦,被压得汁液淋漓烂掉啦!   最甜的草莓,最贵的草莓,最先烂掉的草莓,最没战斗力的草莓,烂掉啦!烂掉啦!!草莓今天又烂掉啦!!   那音色真是又纯又透,内容既幼稚又吵闹,语气又贱又坏,充满恶意。   可听得人就是移不开耳朵,像是在炎热的夏日,猛地灌下了一杯柠檬水,满嘴酸涩的爽。   压根不想管什么狗屎音乐的埃布尔自己可能都没注意到。   他的手已经不由自主地在大腿上跟着音乐节奏一下一下地打拍子了。   又唱了一段后,金发的主唱终于消停了。   可能是跑累了也跳累了,他喘着气,小流氓一样地半蹲在舞台中央,一手握着麦克风,另一只手却捏着一颗不知道从哪拿过来的草莓,也许是刚刚哪个观众给的。   总之,这个家伙就这么装模做样地对着那颗被举高的草莓叹气,唱着最后一段:“唉!没用的草莓!”   接着,他就无比欠揍又自然地把那颗草莓含在了粉红色的唇中间,朝着底下观众一边笑,一边用牙齿慢动作地咬了下去,白色的齿尖轻而易举地扎破草莓脆弱的表皮,咬碎了,红色的汁液微微溅出,有一点儿残留在唇边。然后,他伸出舌头,餍足地舔了舔唇,又左右舔了舔小虎牙,突然张开嘴巴,炫耀地朝着台下观众展示被咬碎的草莓渣,可很快又意识到动作不太好,满是不好意思地合上了嘴。   从头到尾,撩拨观众而不自知,还傻乎乎地捂着嘴,偷笑得像个得意的小坏蛋。   最后,他干脆一屁股坐在舞台上,像在家里一样自在,懒洋洋地跟着吉他的伴奏声,继续拖着长腔慢慢地重复着最后一句:“啦啦啦——可怜的~草……莓…烂掉啦!你买的草莓,烂——掉——啦!”   这一刻,埃尔文敢对着上帝发誓!   在这小子在那无知无觉吃草莓时,绝对有无数人蠢蠢欲动地想扑上去,把他按在舞台上,亲亲他的唇,帮他舔干净唇边的每一滴草莓汁,甚至……这其中也包括了自己! 第28章 一张单曲   埃布尔精神恍惚地走出酒吧大门.   但当有认识他的人,问起“怎么样?有没有遇到什么好艺人”时,他立刻振奋起精神地回答:“没有!今晚舞台上那支叫行星的乐队非常糟糕。正常人是不会想和他们签合同的。我怀疑,他们就像是另一个死亡战车,一样的毫无自觉和纪律性,在舞台上喝酒、抽烟、吃东西,言语粗野,行为下流,谁要是签了他们,那可是纯粹自找麻烦。”   说完这些话后,他就匆匆离开。   但下一刻,他却用最快的速度打通了行星乐队临时经纪人戴维斯的电话,一上来没有一句废话地直接开门见山:“我是Mixer唱片公司A&R部门的埃布尔,我要给行星一份唱片合约。”   瞧吧!   埃布尔是个很有趣的家伙。   暂且忽略他近年来的落魄,曾经的他也是一名业内传奇人物,履历绝对称得上精彩。名校毕业的高材生,今年即将迈入三十岁,从业七年。   在前四年的职业生涯中,他眼光精准,下手狠准,曾签下过大批红极一时的艺人,为唱片公司赚来大笔英镑,深受唱片公司老板的信任。   但遗憾的是,四年之后,他渐渐力不从心,很少能再签到优秀的艺人了。   业内也有一些传言,认为‘埃布尔的品味陈旧,已经落伍于时代,不适合再继续混这行了’。   为了要证明自己。   他随后费尽心思地签下了死亡战车乐队,想打一个漂亮的翻身仗。   可惜,时来运去不由人……   死亡战车真成死亡的战车了。   事业低谷,公司明年还有了裁员传闻,简直衰到极点!   很多人面对这种情况,可能都会战战兢兢地不敢在多做什么,先想办法保住手头的这份工作。   可埃布尔不甘心。   他风光过,荣耀过,所以格外忍受不了落魄,宁可放手一搏,也不愿就此黯然收场。而现在,行星乐队成了他的一个希望。   此时,和戴维斯通过电话后,已经凌晨三点。   他没有回家,而是开车到公司老板的家门口,按响了门铃。   “最后一次!”   埃布尔无所畏惧、斩钉截铁地对睡眼惺忪,还穿着睡衣的老板说:“给我公司最好的签约条件,我还你一个年度大热组合!假如不成功,这回不用别人赶,我自己走。”   也许是看在他以往对公司的贡献上,也许是出于对他曾经才华的信任,也许是他近乎决绝的话语还是打动了老板,决定给一次机会。   总之,他成功得到了自己想要的。   第二天,埃布尔顺利和行星乐队正式签下了唱片合同。   整个过程进展之迅速让人应接不暇。   好比二战时德军偷袭波兰,闪电战再现!   后来,很多人认为是埃布尔慧眼识人,从酒吧中挖掘出了行星乐队。   但事情的真相应该是,兰斯选择了埃布尔。   因为……   兰斯:“我们对于别的人,别的唱片公司来说,是可以随时舍弃的一笔交易,但对于快一无所有的埃布尔来说,我们是他的唯一和永远也没办法放弃的最后筹码……更何况,他给出的条件确实是最好的。”   于是,双方一拍即合,其乐融融。   也许还不能说其乐融融,因为这仅仅是一个合作的开端,后头还有很多需要磨合的问题和矛盾急待处理。   尽管埃布尔非常看重行星乐队。   可他依然对乐队的四名成员存在着诸多不满,比如:“你们到底是怎么定义自己形象的?”   詹姆斯、鲍德温和西奥都被这个问题给问愣了。   他们本以为会问些音乐方面的事,可没想到居然要问形象?一时间无比茫然。   只有兰斯自信地伸出三根手指,回答了他:“美男子、天才、吉他手。”   詹姆斯望着他的绿眼睛里立刻又一次盈满了崇拜的光芒。   埃布尔无言许久。   最终什么也没说。   但他并没有放弃这件事。   因为,除了音乐外,乐队的形象问题是至关重要的。   每一个乐队想要迈向成功,都必须具备一种有辨识力的风格,属于整个团体的统一风格。   可行星乐队成员此时的风格非常混乱。   兰斯的风格相对比较英伦。   他拥有各式各样的衬衫、西装和大衣,属于乐队中唯一形象管理最合格的人。   但其他人……   鼓手鲍德温永远穿大一号仿佛麻袋一样的衣服,再加上邋遢的长发和胡子让人抓狂;   贝斯手西奥是个杀马特,一天到晚沉迷装酷,在大家没太注意的时候,已经搞出了刺猬一样的发型,换上了一身破洞装,还挂着叮叮当当的金属项链,整个人看着就像是街头小混混;   至于主唱詹姆斯。   他根本没风格和审美,一般是身边有什么就穿什么。在舞台上还好,有灯光和音乐帮忙加特效;在舞台下,时常灰头土脸,完全就是邻居家傻儿子。   最后,埃布尔干脆不再去询问他们的意见了,直接找来专门的形象设计师,想重新为四个人设计形象。   但在这一点儿,连不计较形象问题的詹姆斯都提出了异议。   因为埃布尔让形象设计师给四个人统一着装,统一发型,模仿当年的披头士。   “听着,埃布尔。”詹姆斯第一个站出来反对。   并不想冒犯这位刚开始合作的人,他尽可能让自己好声好气地表明观点:“我爱披头士,非常的爱!可以这么说,假如披头士的约翰列侬能站到我面前,端茶倒水下跪求签名,我他妈什么都愿意为他干。但你要把我变成他,那我可就不乐意了!这个道理很简单,他是披头士,而我是行星,我们本质是不一样的,谁也没办法成为谁,懂吗?”   埃布尔吃了一惊。   可能是之前那首《烂草莓》被唱得过于甜美,以至于带给了他一定程度上的误解。让他错以为,这个被队友们亲昵喊吉米的男孩子是一个可爱的金发甜心。   可显然,他搞错了。   詹姆斯那无比清醒的头脑和傻白甜的外表是成反比的,他骨子里隐藏的叛逆和骄傲,并不比兰斯少多少,只是一向更擅长压抑下去而已。   埃布尔顿时无限惊奇地注视着他。   可奇怪的是,他心中没有一丁点儿被忤逆的怒意,反而有一种从沙砾堆中发现一颗钻石后的激动和隐隐兴奋感。   可能是因为……   他清楚地知道:比起一个天真诱人、只能吸引到短暂目光的花瓶,人们势必会更爱一个美丽又自由不羁的灵魂。   最终,他做出了让步,不再要求乐队统一服装和发型,只要求所有人必须在形象设计师的专业建议下,对自身的发型和着装进行必要的改进。   但他还有两点不能让步的强硬要求:   鲍德温的长发可以不剪,但要改为扎起来,可胡子必须剃掉;西奥必须改换风格,行星乐队不是玩重金属摇滚的,他目前的风格和乐队整体风格严重不符。   西奥随遇而安地点了点头。   他现在年轻又不丑,什么风格都能轻松hold住,打扮成之前那样,仅仅是因为够酷、好玩,既然不行,换一种新风格也无所谓。   至于鲍德温。   他对这次的签约机会最为珍惜,脾气又温和,所以,很容易就妥协地答应把胡子剃掉了。   相识快一年多!   詹姆斯终于见到了鲍德温隐藏在胡须下的本来面目。   出乎意料的……很英俊!   那是一个很爱脸红的腼腆男人。   而且,在没有了胡须的遮挡后,鲍德温的脸红次数可能都快破世界纪录了。   他异常窘迫和不自然地摸着下巴:“有点儿古怪,是吧?”   “不不不!”大家纷纷摇头。   连西奥都真心实意地说了一句:“鲍德温,我相信你二十五岁了。”   鲍德温立刻又脸红了。   他纠正一句:“咳,我今年二十六了。”   总之,等所有人做完发型,换了身新衣服,再重新站在一起后……   埃布尔惊喜坏了,心想:“见鬼!我他妈居然签下了一个颜值这么高的团?”   于是,他立刻决定一定要把这点儿利用起来,找摄影师,大海报、封面赶紧儿地拍起来!   说实在的!   埃布尔这傻逼神经兮兮折腾的这些玩意儿,几乎快把詹姆斯他们烦死了。比起搞这些杂七杂八的东西,进录音室做音乐才是他们最想做的事。   于是,他们开始反复要求“先干正事”。   在几天后,终于成功走进了录音室。   录的第一首歌是《烂草莓》。   又是埃布尔的馊主意。   他建议乐队先发行一张单曲,曲目就选《烂草莓》。   大家都不想同意。   因为比起《烂草莓》,他们更喜欢《和他分手》和《非洲野牛》。前者涉及到很多演奏技巧,能突显乐队成员的技术性;后者整首歌气势如虹,给人不明觉厉的酷炫感觉。   而《烂草莓》就有点儿没意思了。   兰斯写它一方面是为发泄怨气,另一方面是哄着自家主唱玩的。   所以,这首歌不管是从艺术性,还是技术性上来讲,都是最差的。   那就是一首很口水的流行歌,一点儿也不酷,更展现不出什么感情和思想,除了朗朗上口外,没别的好处。   可埃布尔却很喜欢这首歌,这种喜欢到底具体来源于什么就不知道了。   他坚持要用这首歌,认为这首歌适合参加什么热门金曲排行榜,并预言说:“它一定会爬升到排行榜的前二十!”   这个时代的排行榜含金量还很大,加上传播渠道有限。   新人的歌曲如果能进入前二十已经是一个了不起的成绩了。   毕竟还是这行业新人的大家只好半信半疑地同意了。   这是乐队的第一次正式录音。   埃布尔请来了一个据说是知名制作人的家伙掌控全局。   乐队成员们只需要听制作人的指挥,让演奏就演奏,让唱歌就唱歌,一遍一遍又一遍。   一开始大家都很认真。   可越到后面就越枯燥,也就越没办法集中精力。   大约三天后,在詹姆斯最厌倦,甚至忍不住边唱开始边走神的时候……   那位制作人却突然说:“好,结束了。”   “什么?”詹姆斯顿时心虚起来。   他担心之前走神影响歌曲中人声的效果,立刻忧心忡忡地过去问:“要不要我再唱一遍?抱歉,刚才有一句发挥得不好,唱得可能像屎一样。”   那位制作人安慰他:“别担心,我是专门负责给屎抛光的。” 第29章 广播电台   一片寂静。   直到那位声称专门负责给屎抛光的制作人终于意识到了什么地抬起头:“呃,对不起,我冒犯到你了吗?”   詹姆斯才勉强一笑地回答他:“没有!只是麻烦……麻烦您抛完光后再给打个蜡!”   在制作人茫然的视线中,他一刻也不再停留地转身,离开了这间录音室。   西奥忍着笑看了一眼那名制作人,快步追上去:“哥们,别介意,他大概只是开玩笑。”   “我没介意,我还得谢谢他愿意帮忙给我的屎抛光。操他妈的,不胜荣幸。”詹姆斯回答。   鲍德温一下子笑得满脸通红。   但兰斯没怎么笑,反而不动声色地走过去,伸手拍了拍他的肩膀。   还不怎么开心的詹姆斯反射性地回头。   可在对上兰斯的眼睛的那一刻时,立刻就意识到:‘他懂我。’   这事也没谁对谁错。   只是自尊心有点儿受伤,毕竟,‘我可以随便说自己唱的歌像屎,因为那是谦虚。但假如别人也跟着这么说,哪怕是圣人大概也想捋袖子,冲上去battle一场了,不是吗?’   好在詹姆斯一向胸怀豁达、乐观又不记仇,脾气是来得快,去得也快。   他很快又把注意力放在了别的事上。   在这家Mixer唱片公司里,摆放着一个作为日常装饰用的展柜,柜子里有很多著名音乐人的周边和纪念品,什么滚石主唱米克贾格尔签名的钱包、披头士全体人员签名的专辑、印着某个不认识钢琴家大头像的T恤等等一系列的玩意儿。   “我想要披头士的那张有签名的专辑,要是有人能送给我这个,让我做什么都行。”   詹姆斯每次路过,都忍不住过去扒柜子,一脸眼巴巴地渴望着说。   同为披头士乐迷的兰斯也会走过去看看。   但他会特别淡定地说:“我也想要,可我更想将来有一天,人们把我的签名专辑也放在里头展览。”   瞧这思想觉悟……   学霸和学渣的巨大差距。   那天的录音结束后,暂时就没什么事了。   戴维斯原本还帮他们约了伦敦几家比较著名俱乐部和酒吧,打算让他们再去演几场,来扩大乐队的知名度,可詹姆斯的未成年始终是个问题,没人举报无所谓,一旦有人举报又会多生事端。   既然已经签了唱片约,那就没必要再去冒这种不必要的风险了。   权衡利弊后,他干脆推掉所有演出,询问大家要不要趁着现在还有时间回一趟家。   毕竟,他们真的已经离家很久了。   巧合的是,埃布尔也打算跟他们去一趟利物浦。   因为严格来说,由于詹姆斯是未成年的缘故,他自己签的那份合同还不算是合法合同,必须让监护人再给补一个签名才行。其实,如果怕麻烦的话,也可以直接等几个月,等他成年了,重新另签一份。   但埃布尔目前手头除了行星乐队,也没什么别的艺人。   他就想干脆跟着乐队跑一趟,看看他们出生的地方,了解一下每个成员的家庭背景,方便以后的宣传和推广工作。   和来时的走走停停、还要四处停下来进行演出不一样,回程就简单多了。   利物浦和伦敦的距离本来也没多远,他们很快就顺利地返回了家乡   之后的事情进展也顺利。   车开到利物浦后,大家各回各家。   为了合约的事,埃布尔则跟着詹姆斯和林德两兄弟一起去莱蒙家。   然后,他看到了有趣的一幕……   在进家门前,莱蒙家的两兄弟不约而同发地停下脚步,互相打量一下,还帮彼此略作整理。   他们尽可能让自己显得状态良好,光鲜亮丽,仿佛只是一起结伴出门旅游,沿途吃好、喝好、睡大床,而不是出门卖唱、缺吃少喝、居无定所,艰难地寻找事业发展机遇。   然后,他们才推开了家门。   老约翰是近乎惊喜地迎接了两个儿子的回归。   他直接跑过来,帽子扔到一边,露出大大的笑容,挨着个儿地去拥抱两个儿子:“回来就好,回来就好。”   但这么一拥抱……   两兄弟之前做的所有准备就全白费了。   老约翰的神色顿了一下,但照顾两个孩子的自尊心又什么也没说。   直到很久以后,他才在一次偶然的记者采访中提及:“他们那会儿看起来一点都不好,穿得好有什么用?我一抱过去立刻就知道了。林德明显瘦了一圈,我的小吉米,胳膊腿都快变成柴火棍儿了。”   可当时父子团聚的气氛还是好的。   詹姆斯还用一般只有家里最受宠小儿子才会有的语气,得意地向父亲介绍了埃布尔,也炫耀地提到了那张唱片合约。   老约翰挺惊讶的。   他其实已经做好了‘儿子失败归来,安慰后再帮忙找靠谱工作’的全计划,可没想到詹姆斯居然真能靠自己在唱歌这件事上闯出一条路来。   他为此又是骄傲又是高兴。   但到了埃布尔让他签字时,他却也没失去理智,反而表现出一种过分谨慎和精明的态度,不卑不亢地说:“对不起,我看不懂这些,所以,我要把它拿给懂得人去看看,等研究明白了再决定要不要签字。”   埃布尔没有任何意见。   相反,他十分欣赏吉米能有这样头脑清醒的家人。   有些艺人自身条件不错,可家人却都唯利是图。   假如艺人成年还好,虽有碍名声,但可以狠狠心断绝关系;可如果未成年的话,往往会被迫沦为赚钱机器,被家庭活活拖累死的情况,绝不少见。   不过,他这份轻松愉快的心情很快就没办法保持下去了   因为老约翰是一点儿没撒谎。   说是研究,他就真的把合同拿去好好研究了。   而且,是那种逐字逐句地研究了整整三天。   除此以外,他还专门花了一笔钱去找个好律师,最后,把所有的条条款款都搞得清清楚楚,又和埃布尔交涉了整整一下午,才正式签下了自己的名字。   别说詹姆斯看得目瞪口呆了。   连林德都被亲爹的这个操作给震住了。   莱蒙家最有责任心的长子一边心生佩服,一边暗自后悔自己这个当哥的不够负责,在弟弟签合同时,居然从没考虑过这些,感觉又从亲爹那里学到了‘保护弟弟’的新招。   埃布尔原计划是签完合同就回伦敦,继续去推行单曲发行事宜。   结果被老约翰这么一搞,生生耽误了快一周。   等好不容易处理好合同,他就再没闲心做别的事了,匆匆赶回伦敦去解决这些天堆积的工作。   幸好,Mixer唱片公司的宣传团队一向靠谱,并没有因为他不在而出什么乱子。   一切事务都有条不紊地运行和朝前推进着。   最先立功的是无线电部门,他们成功让BBC的广播电台同意在明天早上六点的时候,播放《烂草莓》。   别的队友不知道是什么表现。   反正詹姆斯在得知这个消息后,就激动地凌晨两三点爬起来,抱着一大杯热茶,开心地守在收音机旁边等着听自己的歌了。   时间过得太慢了。   一直等到差十多分钟六点的时候,他本来想把亲爹和亲哥喊起来一起等,可事到临头,反而又紧张起来,担心有什么变故,电台不播他的歌了,到时候失望岂不是一家人都跟着失望。   于是,在他患得患失、胡思乱想的时候……   熟悉的吉他旋律声响了起来,六点居然到了!   实在太难以形容那种感觉了,成功的喜悦一瞬间席卷心头!   詹姆斯原地蹦了起来,他把收音机拧到最大音量,开始满屋子撒欢地狂奔:“爸爸,大哥,快起来听啊!是我的歌!我的歌!我上广播了!我上广播了!!别睡了!起来high!起来high!”   林德和老约翰很快就被他吵了起来。   亲爹和亲哥全都好脾气地纵容着他:“行啊,行啊,吉米太厉害了!”“快,快过来让我们听听。”   詹姆斯急忙示意他们去听收音机。   然后,在一片安静中,从收音机里传来了一个发音纯正又很甜美的声音:“干干净净,整整洁洁,用心洗衣,洁净世界……”   林德呆滞地望着天花板,什么都不说地沉默着。   老约翰看了一眼小儿子,又看了一眼小儿子,再看了一眼小儿子,才干咳了一声,挣扎着说:“呃,这个歌嘛,脆生生的,还是很好听的……”   “爸!你想什么呢?”   詹姆斯无助又委屈地打断了他:“那是干洗店的广告,我的歌已经放完了。”   “吓死我了!我说怎么是女声。”   老约翰抚着胸口,松了一口气地一屁股坐到了沙发上。 第30章 所有问题   没能让老约翰听到自己的歌,詹姆斯有点儿遗憾。   毕竟,由于阅读障碍的缘故,他早些年总是因为写不出作业、上课读不出课文等等一系列的问题,给家里添麻烦。各种请家长的事件更是层出不穷,时常连累亲爹也经常被老师训得面红耳赤,所以,他在内心深处,非常想让老爹也替自己骄傲一回。   可惜,这次难得的机会被他一大早的患得患失和犹豫不定给糟蹋了。   但没关系,他乐观地重新振作精神:“还会有新机会的。”   新机会来得很快。   因为,一夜之间,烂草莓变成烂大街了。   不是贬义。   只是这首歌实在太容易学了(兰斯:挖苦人泄愤要那么复杂干什么)。   过于简单的旋律,导致随便什么人听完,都能跟着唱上几句。   尤其是在广播电台放完后,那回旋反复,极富洗脑和魔性的段落,可能依然会在大脑里一遍一遍又一遍地浮现,‘草莓烂掉啦,烂掉啦,烂掉啦!你的草莓烂掉啦’,这时候,哪怕是个白痴,大概都能跟着一起唱了。   而最有趣的地方在于……   这首歌本身虽然是容易学的,可假如想和原唱者唱出一样的感觉,却又没什么人能做到。   因为主唱的唱腔和声音几乎是不可复制的。   作为北英格兰利物浦的本地人,詹姆斯不管是说话,还是唱歌,其实一直带有浓重的地方特色,他的口音不是最常听的那种慢悠悠,吐字清晰,又优雅的英式官方发音,而是一口利物浦当地方言音,也就是传说中的Scouse(炖杂烩)Accent.   这种口音的主要特征是吞音、略音非常严重,对外属于能不能听懂全看命口音。   一般在发音时,他会不自觉地能省就省,能略就略,而且语速一说快,经常是叽里咕噜叽里咕噜一大段,别说外国人了,连本国非利物浦本地的English Speaker都不见得能听懂。最简单的例子,what正常来讲是what,可詹姆斯经常会习惯性地吞掉‘t‘,直接说wha?   所以,尽管唱歌时,他会刻意控制着咬字清楚一点儿(也就是说英语普通话)。   但如果仔细听,依然能感受到那种别人难以模仿的独特风格,单词和单词之间总会有含含糊糊的少音和联音,使得这首歌听起来含含糊糊,像是一个年纪不大的少年由于不高兴,干脆嘟着嘴唱出来的。   而且,由于是正儿八经的录音室版本,自然没了现场表演时故意挑衅的贱贱感和诱惑感,反而带了一种英国人比较习惯的随性和慵懒感。不同于一些流行歌曲过于激烈高强节奏所带来的剧烈冲击,简单地就像是随口哼唱出来的一支小调,没有任何侵略性和刻意感,让人一脸无奈地听完了‘邻家孩子嘟嘟囔囔的抱怨’,可除了会心一笑外,并不会升起一丁点儿的反感。   除此以外,如果懂行的人可能还会注意到,这首歌的旋律简单却设置得很精妙,负责节奏的鼓声敲得极有技术,虽有好几段是重复的,可鼓手却能将之敲得松弛有度,不紧不慢,并在一些延伸的节拍上巧妙处理,既不喧宾夺主,又能和主唱的声音结合得恰到好处;而吉他声每次出现的时机,也颇具点睛效果。   于是,整首歌听下来,配乐和人声浑然一体,毫无雕琢斧凿痕迹,一气呵成。   节奏轻快、朗朗上口又容易学的歌声,很快就赢得了一部分受众群体的欢迎。   尽管这时候,已经开始有乐评认为,歌曲本身弱智且无意义,重复段落太多,简单到近乎乏味。   可这依然不能阻挡大众对它开始了热情的传唱。   在行星乐队重返伦敦时,大街小巷几乎谁都能哼上一句‘你的xx(可替换词语)烂掉啦,烂掉啦’。   与此同时,这首单曲也得以从热门金曲排行榜的最底部,如一只和兔子赛跑的乌龟一般,缓慢却没有停止地一名接一名的向上攀爬到了第四十七位,并还在慢慢地继续向上攀爬中,形势一片大好。   为了再加一把力,当行星乐队刚刚回到伦敦,埃布尔就跑来通知他们,准备上电视。   并且,这位做事雷厉风行,可确实有几分死板的家伙发给每个人一份资料。   兰斯接过资料后,却没有立刻低头去看,而是不引人注意的后退一步,低声问:“要帮忙吗?”   詹姆斯感激地望了他一眼,却摇了摇头。   兰斯于是理解地点点头,不再说什么了。   真奇怪,明明知道那是一个本质很傲慢的人,可詹姆斯时不时就会难以自控地产生一种‘他很善解人意’的错觉。   对此他也没有再想太多,而是低头去看属于自己的那份资料。   自从知道自己不是智商低,是阅读障碍症,并且,这个症状是可以改善甚至治愈后,他就再也不会因为读写问题而紧张了,尽管依然在这方面进展地跌跌撞撞,比别人都要费力百倍,可好歹还是有了点儿进步。   所以,他把烟叼到了唇边,腾出手指头去按着纸张上的单词,一个字一个字地往下看,试着靠自己来解决一切问题。   他略有些艰难地边看边读着:“吉米,喜欢红色,这他妈谁说的?爱吃炸鱼和薯条,那得看是什么炸鱼吧!我哥做的炸鱼一般都是黑糊糊的。乐队主唱,会吹口琴、摇沙锤……唔,口琴刚学没多久,沙锤这个没错。很爱队友,咦,我爱他们吗?其实,我每天都想揍他们一顿。虽然学习不好,但非常喜欢学习……等等,这是谁说的?喜欢学习的人是兰斯好吗?从事音乐和喜欢唱歌的原因是,从小狂热地爱好音乐,音乐能带给人快乐,想要让更多的人和我一样快乐,所以决心退学、追逐梦想?真奇怪,我他妈是弱智吗?想给人快乐,怎么不去马戏团当小丑,或者去学当脱口秀主持人呢?”   正皱着眉头看资料的乐队所有成员都哈哈笑了起来。   他们干脆也不看了,近乎放肆地把资料随手扔到一边,评价说:“通篇胡说八道。”   那一刻,埃布尔脸都气白了。   后来大家才知道,这几份资料是他花了不少钱,找什么厉害的职业写手帮忙写出来,要用于后期宣传的。   ——如果早知道的话,我们对他的态度可能会……   ——好一点儿?   ——不,让他滚蛋!白花钱,写得什么傻逼玩意儿啊!   总之,埃布尔这回真生气了。   他对行星乐队的喜爱绝对毋庸置疑,可乐队成员身上的某些特质又让他反感和头疼,那种嬉笑怒骂,肆意妄为,过于随性的举止,带着青年人无所畏惧的傲慢,也许爱他们的人会更爱,可恨他们的人也会更恨。   这样不行!   “明天,不许抽烟,不许喝酒,不许讲脏话。”埃布尔猛地站了起来说。   他用力地拍了一下桌子,提高音量地朝他们喊:“听着,都给背熟这些资料,明天你们就要上电视,出现在无数人家里的电视机上。我绝对不允许你们做出种种业余和自毁前程的事,你们就算是要硬装,也要给我装得有模有样。”   大家都有点儿愣住了。   因为埃布尔从一开始表现得很温和,甚至有些百依百顺,如今突然爆发就有点儿吓人。   “这,这是被气疯了?”   詹姆斯咬着烟嘴,忍不住在心里嘀咕:“别啊,你要是疯了,我们还没出的专辑怎么办啊?”   幸亏埃布尔不知道他心里想什么……   否则,可能会被气到吐血吧。   总之,这一刻的安静,让埃布尔以为自己终于压制住了这群坏小子。   他扬眉吐气地站起来,大摇大摆地走过去,还把詹姆斯唇边斜叼着的那根烟给拿下来,顺手扔进垃圾桶。然后,他轻轻拍了拍金发主唱的脸,温和地说:“吉米,听话!当个好男孩,懂吗?”   詹姆斯表情古怪地望着他,抿了下唇,清澈的绿眼睛倒映着对方的身影。   几秒后,他咧开嘴,痞气地笑了起来,唇边两颗尖尖的小虎牙若隐若现:“懂啊!装乖对吗?不就是装乖吗?说说看,你想看我怎么乖?要像只小猫一样趴到地上吗?在地毯上打个滚,露出小肚皮……喵~喵~喵?怎么样?乖不乖?”   他肯定不知道自己模仿小猫喵喵叫的样子多可爱。   埃布尔都看到愣住了。   可乐队其他人似乎都对此没什么意外表现,反而习以为常地大笑起来。   于是,埃布尔缓了缓情绪,将之理解为一个玩笑,还微笑着试图缓和气氛:“很有趣。”   但事实上……   那显然是一个吉米式嘲讽。   第二天的电视节目里……   ——请问,你还这么年轻,是怎么想到从事音乐行业,还组乐队的呢?   ——天使喊我去唱歌。   ——什么?   ——被学校劝退,没钱没工作没女人喜欢不会任何乐器还想出风头,于是搞个乐队当主唱。真他妈的棒啊,所有问题都解决了。   去你妈的所有问题都解决了!   这个混账小子!   在公司里,关注这期电视节目的埃布尔整个人仿佛被雷劈到头顶冒烟。   他那得了帕金森一般的手颤抖地指着电视机,有生以来第一次不顾公共场合地爆了粗:“操!” 第31章 我行我素   埃布尔很快就意识到一个悲惨的事实:   他没办法控制自己签下的这支乐队,也没办法在这群混账小子面前竖立应有的威严。   在他看来,这群混小子们属于‘初出茅庐,年轻叛逆,却又偏偏在某方面才华横溢。虽然也经历过一些小坎坷,可总得来说,一路走来还算顺风顺水’,所以,格外难搞。   因为他们不像有些音乐人那样早早被沉重的现实压弯了腰,从生活中学到了妥协和退让的艺术。相反,打从一开始,他们对传统、对权威就没有丝毫的敬畏感,反而时时刻刻都在跃跃欲试地想挑事,一天到晚琢磨着怎么才能无事生非!俨然一个问题儿童军团。   “你们到底想怎么样?”   埃布尔一边思索,一边耐着性子试着从另一个角度来和詹姆斯他们沟通:“我们都想让乐队发展得越来越好,可你们现在的表现完全和我们想要达到的目标背道而驰。相信我,媒体绝对不会欣赏你的那番言论的,吉米!他们肯定会认为,你将给青少年带来坏的影响。你要知道,这对你很不利,家长也不会希望他们的孩子喜欢你这样一个偶像。”   “可我并不想让他们喜欢我啊,麻烦别叫我吉米。”   詹姆斯很自然地回答:“他们只要负责听歌就好了,为什么要喜欢我?”   这一刻,埃布尔沉默了。   他像个和丈夫吵架怎么都吵不通的神经质家庭主妇,满心疲惫又……濒临破碎!   如果换个人,他大可以陈述利弊,从名气,金钱、地位等方方面面的角度去说服对方,可面对一个明摆着就是‘你讲得这些全是狗屁,我他妈一点儿都不关心。我只关心什么时候能去唱歌、去表演、去做我的新专辑’的混蛋孩子,还能说什么?   最终,兰斯解救了他。   当然,那或许也不能算是解救,而是另一种形式的摧残。   “其实,你可以试试换个思路的。”   黑发蓝眼的吉他手用温和的语气说:“无意指责。但你得承认,埃布尔,你的运作方式不适合我们。不谦虚地说,你手里有一支虽然与众不同但实力还算过得去的乐队,可你居然不想着怎么去展现它独特的一面,却要求我们改变自己,变成和大众审美相一致的玩意儿?得了吧,那种东西市面上多得是,买一送一,天天贱价处理!搞清楚啊,哥们!我们是行星,我们悬浮在太空中,我们和地球上任何垃圾都他妈的不一样!”   听听!   这才是有水平的人话!   詹姆斯第一个鼓掌叫好,认为兰斯完全说出了自己的心声!   尽管平时,他的种种骄傲自负行为会很烦人,可假如能和他站在统一战线,看他这么对付别人的时候,就会说不出的过瘾了。   我们是行星,我们悬浮在太空中,我们和地球上任何垃圾都他妈的不一样!   酷啊!   埃布尔一声绝望地叹息。   想要说服乐队去改变的他,最终,反而被兰斯被说服了,或者说,事已至此,也没别的法子。   但这个起步真是糟糕。   不管是烂草莓的简单旋律,还是乐队主唱公然表示‘我就是退学没事干才选择唱歌’的随性态度,都非常引人非议,外界对这个新人乐队产生了各种不看好的声音。   有嘲笑他们歌曲庸俗弱智的;有含沙射影讽刺他们出身下层社会,满嘴方言的;有指责他们不务正业,在电视上发言像个混混,给社会带来不良影响的;还有笑话他们的相貌,因为全员都太好看,所以不像是男人,仿佛又一个辣妹组合出道了。   但是!   Who TM care?   一群口是心非的家伙!   《烂草莓》一路在热门金曲榜上狂飙到十四位,当乐队开始发行第一张单曲唱片时,单从新人角度来说,销量可以说是非常可观了。   那张发行的单曲是一种八厘米,只放两首歌的小唱片,分为AB两面。   A面是《烂草莓》,B面多加了一首《非洲野牛》。   风格极端分裂的唱片,充满了恶作剧的意味。   埃布尔后来认定,这又是詹姆斯搞得鬼,但事实上,出主意的是兰斯。   这张唱片的效果大概就是……   想想吧,当《烂草莓》那轻快又甜美的调子响起来,你满心愉悦地坐下来,泡一杯茶,打开一本书,想要放松一下时,随手换到了B面,突然就是一嗓子嚎叫,甜美的金发主唱张开嘴,露出了狰狞的獠牙,不再卖萌,不再嘟着嘴抱怨,却开始哑着声音吼叫骂街:蠢货!傻大笨粗、耀武扬威的蠢货!你这个畜生!你这个畜生……   Darling~!!   请务必来信告知行星乐队,你现在的心情还好吗?   歌迷:Fuck off!   这张唱片的封面是乐队四位成员站在一起的合照。   詹姆斯和兰斯站在前头,詹姆斯笑得一脸灿烂,虎牙尖尖;而兰斯则是漫不经心地看着镜头;鲍德温和西奥站在他俩身后不远处,一个在腼腆地微笑,一个做了个怪模怪样的鬼脸。   很多经济富裕的可爱姑娘们,去音像店时,有可能是冲着封面买的。   理由是:“唱片封面上的男孩子太英俊了!这么英俊的男孩子唱歌一定好听。”   恭喜,逻辑满分!   媒体那边又有素材可以报道了,比如,痛心疾首地谴责青少年荒唐的购物观念,谴责家庭素质教育的种种缺失了。   但这些新闻消息……   詹姆斯其实全都不知道。   塞翁失马焉知非福吧!   因为阅读障碍症的影响,他至今还没有养成看报纸、杂志的习惯。   而作为一个新人乐队,暂时也没什么记者会花大代价、不顾一切地对他们围追堵截,更没有大牌到拥有天天在电视上都被人提起的资格。   所以,他几乎没有受到任何影响地继续该干什么干什么,唱歌、学跳舞,外加吹口琴、玩沙锤和小铃鼓,一天到晚生活丰富多彩。   他的这种态度,无疑给乐队其他人带来了某种启示。   兰斯第一个把那些什么报纸杂志给扔到了一边,不去理睬。   鲍德温和西奥可能是相对比较在意外界评价的一个。   可说实话,鼓手和贝斯手这两个职位太容易被忽视了。   人们的攻击总是最先瞄准主唱,其次是站在主唱旁边的吉他手,这两个职位基本上是每个乐队中最大的靶子。   所以,在媒体们各种唱衰的时候,鼓手和贝斯手大可以手拉手地站在后头吃瓜看戏。   一旦有什么狂风暴雨来了……   不要怕,不要慌,站在前头负责堵枪眼的主唱和吉他手还没倒下!   于是,在媒体BlaBlaBlaBlaBlaBla……地唱独角戏半个月后,行星乐队才给出了一个反应。   或者说,应该算是通知和宣传:我们要去巡演啦!去巡演啦!   这回是正式巡演,有赞助商有唱片公司支持的那种……   为宣传(卖掉更多的)单曲唱片去巡演(卖唱)啦!!   谁他妈想知道这个啊!摔!   大家更想看得是你们接受采访、反驳、争辩、撕破脸、和记者你来我往地互相打嘴架,谢谢。   没人刻意去做什么。   但正是因为他们没做什么,反而把一部分的乐评人和媒体给气了个够呛。   我行我素!自以为是!   太傲慢了!实在太傲慢了!   这可真是误会。   行星乐队的所有成员都那么忙碌、那么努力地天天排练,怎么可能有多余时间去气一些无关紧要的人呢?   他们一天到晚都在琢磨着一件生死攸关的大事——   如何才能让歌迷痛快地掏钱? 第32章 草莓乐队   被乐队折磨坏的埃布尔故意这么吓唬所有人:“从现在开始,你们最好抓紧每一分每一秒去睡觉!因为接下来的行程,我不会让你们有一刻清闲。”   但行星乐队的所有人都不在乎,尤其是詹姆斯……   他最近似乎对捉弄埃布尔的行为有点儿上瘾,用一种近乎挑衅的轻佻语气回应:“你能做什么安排啊?不会又是那种无聊的电视节目吧?好吧,尽管放马来,我正寂寞难耐呢。”   不提电视节目还好!   一提电视节目,埃布尔就想表演个原地爆炸。   他紧紧盯着那双让人又爱又恨的绿眼睛,恨得牙痒痒地强笑了一下:“保证让你满意。”   紧接着,他就气势汹汹地旋风一样冲了出去,开始疯狂地投入到筹备工作中,最多的演出场次,最大的曝光度……被气坏的男人下定决心要让这个混小子完全陷入到忙碌中,忙碌到再也没时间说一些惹人生气的话,也没时间再拿绿眼睛去挑衅人!   “吉米,你干什么总要惹他?”   兰斯皱着眉,私底下不满地提醒了一句:“埃布尔这人思想是有些陈旧,有时候也经常跟不上我们,可他现在还有用,你差不多就行了,把关系搞僵对我们没好处。”   詹姆斯笑嘻嘻地回答:“只是好玩儿而已。放心,我有分寸的。”   兰斯半信半疑地看了他一眼,不再说话了。   接下来,乐队的大家开始全心全意地备战这次巡演。   正规的巡演和以前开车四处卖唱是完全不同的,首先,他们得配合宣传,在摄影师的摆弄下拍出各种海报和宣传照;其次,他们不能再想唱什么唱什么了,而是需要递交出一份固定的演出节目单;最后,不停地排练即将在舞台上表演的曲目,直到合四为一,成为完美的整体。   另一边,巡演团队的组建也在紧锣密鼓地进行着。   一个正规的乐队背后会有一整个团队来跟着他们到处跑,为他们服务。   在这个团队中,会有负责舞台电路和各种机械设施的电气工程师、负责安全的主管、设备管理员、吉他调音师、还有掌控巡演团队预算最讨人厌的财务人员等等一堆人。   而这一堆人手底下还会有一些帮忙打杂的跑腿人员,以及一些必要的底层工人。   总之,一个摇滚大团的常驻固定人员通常最低也要二三十人。   如果赶上一些规模大的演出,他们还可能会需要在当地雇佣几百人来当临时工,只有这样才能维持住整个团队日常的基本运转。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些人全靠乐队吃饭。   乐队出名、赚钱,他们也会随之水涨船高,除了工资和奖金外,还有一些资历上的好处。   这种好处一般是隐形的。   可等他们将来想换工作,需要在业内提及曾经履历时,说‘我跟过全文主角的行星乐队’和‘我跟过只出现在前期,但已经快被作者遗忘的袋鼠乐队’完全就是两个概念。   不过,一个运转良好的团队是很少频繁更换内部成员的。   这些常驻人员在加入到巡演团队中后,只要不出意外情况,很可能会跟随乐队十多年,乃至二十年之久,在此期间,他们会和乐队成员一起东奔西跑、南征北战、荣辱与共。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些人和乐队是一种共生关系。   因此,他们往往会极端维护乐队,乐于帮乐队收拾种种烂摊子,保护乐队的所有成员,喜乐队之所喜,忧乐队之所忧,时间长了,甚至会和乐队成员们形成一种另类的亲情关系。   但如何管理这些人?   乐队成员肯定是没时间的,所以,这就需要巡演经理的存在了。   詹姆斯他们起初十分自然地认为这个职位应该属于戴维斯。   那个在最艰苦时期就跟着他们一起奋斗,存在感不高,兼职过各种角色,却始终尽职尽责帮助大家的男人。   但埃布尔不信任他:“太年轻,还没有独立带过团,经验不足的结果就是搞砸你们的演出。”   然后,他态度强硬地推荐了一个据说曾带团历经两百场现场演出,有着丰富经验的巡演经理人,一个叫比尔的男人。   由于詹姆斯之前一系列不听话行为,这时候的埃布尔大概快被逼到濒临抓狂边缘了。   所以,乐队的大家有些不确定自己继续提反对意见的话,会不会把他彻底给刺激疯了?可是,戴维斯是他们的好朋友,怎么能不帮朋友说话?   一时间,气氛就有些压抑。   最终,詹姆斯认为不能辜负彼此的友谊,决心再次去危险边缘来个大鹏展翅时……   戴维斯主动退了一步。   这个戴着老式眼镜,有着可爱雀斑的男人主动承认了自己在经验上的不足,表示愿意成为比尔的副手,一起为巡演团队做出贡献。   他真是一个非常好的人。   不管外界以后承不承认,他都应该是乐队的第五人。   可当时的情况,确实处理起来比较麻烦。   埃布尔连续竖立威信失败,如果连更换巡演经理这种事都再次被驳回的话,很可能会气得自此放手不管,但乐队也需要他。   现实总是这么两难。   大多数人都希望自己能做个有情有义的好兄弟、好朋友,可实际上,所有人最终都只能在权衡利弊后,做出相对正确的选择。   不过,更换巡演经理成功这件事总算让埃布尔破碎的自信心有所回归。   他继续忙碌起来,每天甚至同时开着两部电话,不断地核实乐队演出的具体时间和地点,突发强迫症爆发一般,任何含糊、不确定的单词都能立刻让他火上心头,变得充满攻击性。   在这段时间里,他漂亮的助理小姐每次进办公室都战战兢兢,生怕莫名其妙遭到迁怒。   但埃布尔从这种忙碌中,自虐地感到了一种奇特的兴奋和满足感,那是一种在刚毕业从事这一行时,浑身是劲儿,一心大干一场的激情。   “和年轻人在一起待久了,我怎么也变得沉不住气了?”   他有时候忍不住这么反思,认为自己居然这么简单就被一个未成年的几句话给激得像是打了鸡血一样的行为有些傻。   可当他下一次看到詹姆斯时,依然会被那个金发的小混蛋气得火冒三丈。   那小子在气人方面绝对天赋异禀,无师自通,哪怕一句话不说,一双绿眼睛也总能生动形象地表达出一种‘哦,你只有这点儿本事吗’的似笑非笑感。   总之,整个团队都在日夜不停地高强度运转。   很快,伦敦地铁里就挂上了行星乐队即将巡演的大幅海报。   一个月……   二十三场演出全部确认无误。   乐队的第一场演出被安排在了一个剧院里。   在此之前,他们从来没有在这种地方表演过,以前的俱乐部、酒吧还有一些其它什么乱七八糟的临时场所中,舞台总是很小的。四个人之间的距离会很近,一个转身,一个侧头就能看到队友在旁边朝你微笑。可这里的舞台变得很大,他们必须重新熟悉舞台,确认彼此的站位,以免正式表演的时候,出现问题。   但这些都不是问题。   在提前试音的那一天,鲍德温坐在一堆架子鼓后头,像转笔一样地换着花样转鼓槌(鼓手通常都会这一手),神态自然随意,非常有大将之风;西奥摆着酷酷的姿势,摆弄他的贝斯;兰斯坐在一边镇定自若地给吉他换琴弦;詹姆斯环视整个剧场,在舞台上来回转悠着,像某种野生动物一大早巡视领地一般认真。   然后,巡演团队中一个工作人员气喘吁吁地跑过来。   他无比兴奋地喊着:“天!你们知道吗?演出的门票全他妈卖光了!”   詹姆斯站在高高的舞台上,立刻露出了一个异常灿烂的微笑。   后来那名工作人员说:“只冲那个自信的笑容,我就觉得演出绝对不会砸!”   但当晚的演出其实没什么可供多说的。   因为是第一场,大家开局平平,稳中求胜,先努力去熟悉场地和新来的观众们。   等随着他们越来越习惯舞台和底下观众后,才慢慢掀起了几个小高潮。   可即使是这几个小高潮,相比以前他们的表演,其实也不算什么。   只不过……   在这场演出中,詹姆斯明显暴露出了‘情绪在高峰期就会变得难以自控’的性格特质。   正如那张单曲专辑一般,他前一秒能高高兴兴地唱什么‘草莓烂掉了’,后一秒就会突然爆发出高音‘你会被鬣狗咬死’的诅咒,声线极端地转变,带给观众视听享受的同时,也会有很多的惊吓。   不过,每次他这么做的时候,一些姑娘们就很给面子地开始尖叫。   于是,乐队的表演就会更加如鱼得水,在观众们嘈杂的声音中自由翱翔。   尽管他们在这个时期多数是凭本能去演出……   可显然,在一众无聊的合唱团中,行星这支充满力量、节奏感、生命力、坚持拒绝回归平庸,又棱角分明的乐队,在整个乐坛已经变得独树一帜,而他们也在努力尝试着去建立属于自己的独有风格。   这一次,在表演结束后,终于有记者跑来采访了。   一个不知道是哪家小报的记者,带着前些日子一直被忽视的怨气,心心念念想搞个大新闻的冲了上来追着问:“打扰一下,听说你们的那首《烂草莓》,灵感来源是草莓乐队?”   于是,行星乐队的所有人都停下了脚步。   金发的主唱一脸诧异和茫然地慢动作回头:“Wha……?草莓乐队,那是什么?”   作者有话要说:最后应该是what,吉米的方言音把‘t’给吞掉了。 第33章 年满十六   詹姆斯的态度自然真实,以至于那名记者开始怀疑自己消息来源的正确性,不得不重新换了一个问题。   草莓乐队的事情,就如同风过水无痕一般被大家有意无意地忽略了。   之后,这份规模不大的小报还是刊登了这次采访,在豆腐块那么大一点儿版面中这么简单介绍着:[吉米莱蒙,行星乐队主唱,金发绿眼,皮肤雪白的英俊男孩,身型纤瘦单薄,嗓音却极具爆发力,高音低音驾驭自如,性子有点儿混不吝,但在舞台上,非常耀眼。]   当时的行星乐队还处在‘歌红人不红’的状态。哪怕大街上很多人都在传唱《烂草莓》,可依然没多少人认识他们。   所以,报纸就只大概写了写相对表现显眼的主唱,没提及其他人。   然而,几周后。   随着一场接一场的密集巡演,他们迅速地席卷了整个伦敦!   埃布尔安排的二十七场演出,场次多在伦敦各大高校的周边,这个受众群体选得太妙了。   那里是十几岁青少年们的天下。   他们衣食无忧,可却实实在在是被社会遗忘的群体。   成年人……不管是家长还是老师,通常只会要求他们按部就班地走在正确道路上,却从不想去知道他们生活中遭遇过什么挫折,心里真正想要的是什么;更不会有时间去关注他们内心深处的情感世界。   面对那些由成长带来的敏感和不安,无处倾诉的青春期忧愁、苦闷和烦恼……   大人们只会说:“等你长大就好了。”   可什么时候才能长大?   现在,行星乐队帮他们提供了一个最好的情绪发泄场所。   每当夜晚降临,金发主唱就能从天而降,为他们点燃一场燎原大火,烧光现实中所有的愤懑和无助,从音乐中得到救赎。   比起录音室,詹姆斯无疑更喜欢现场演出。   因为只有在现场,他才可以拿着麦克风想怎么疯就怎么疯,想怎么唱就怎么唱,肆无忌惮地宣泄身体内部的所有情感。   每当这个时候,他那打了鸡血般的激动,也总能带给所有人一种难以抵挡的强烈气场,那仿佛灌注了灵魂的音乐会带给全场以超乎想象的享受。   “对我来说,如果我唱完后,观众们还能老老实实、一动不动地坐着,那就是一种侮辱。”   那个穿着、打扮都土里土气,经常一脸痴呆,因为连自己都怀疑自己智商有问题,行为举止就总显得不自信,哪怕硬撑着无所谓,可心里仍觉得低人一头的利物浦男孩已经彻底消失了。   取而代之的,是舞台上张扬和傲气的身影。   詹姆斯渐渐开始有了作为一名乐队主唱的绝对自信。   有一次在演出前,他看着那些端端正正的观众,立刻皱起了眉头,干脆模仿当年披头士约翰列侬所做过的行为,粗鲁地对舞台下面的观众提出要求:“没钱的鼓鼓掌,有钱的把你们身上珠宝弄出点儿响!”   这事搞得埃布尔一度很头大。   他认为:“你可以学披头士,但能不能学点儿好的地方?比如,穿点儿正式演出服什么的。”   于是,在下一场演出前,他还不死心地让那个巡演经理比尔送来了四套价格很贵的西装,建议他们演出时穿。   兰斯并不想把彼此关系弄得太僵,再者他本来也常穿西装,所以,接受良好地穿上了这套演出服;其他人也觉得,犯不上在这种小事上继续刺激埃布尔,就跟着一起穿了。   一开始并没有什么,个别观众还因为他们帅气的西装扮相而欢呼了几声。   可当詹姆斯开始唱起那首《和他分手》时……   事情开始变得不对劲儿了。   詹姆斯觉得,这太讽刺了。   因为……   “我不能一边穿着西装,一边唱什么‘他是个华而不实的男人,他穿着西装,他扎着领带,他装模做样,他不是个真男人’,这他妈是在骂我自己了吧?“   于是,他脑袋一热,在舞台上把西装给脱了。   别说巡演经理了……   连旁边的兰斯表情都是一懵。   幸好,他如今弹吉他的技术已经接近炉火纯青,才没被自家主唱时不时的神来一笔给惊吓到弹错音。   可这事还没完……   当詹姆斯再一次唱‘他穿着西装,他扎着领带,他装模做样’时,直接把脱下来的西装外套给扔到了舞台下!   底下本就激动的观众瞬间成了一锅烧沸的水。   他们争抢着那件外套,无数姑娘们也一脸满脸狂热地喊着‘啊啊啊吉米’,拼命地挥舞双手。   在还没有什么荧光棒的时代里……   想想吧,几千人同时举起双手在头顶挥舞,那场面简直震撼!   詹姆斯望着这一切,心情愉快地笑了起来,他的绿眼睛注视着前方,却给每个人都带来了一种‘他正在看我’的甜蜜错觉。   他把唇贴在麦克风上说话,所有人耳边就都能清楚地听到那轻轻地呼吸和急促喘息的性感声音。   场中观众紧张地望着他。   可他仅仅是笑出了两颗尖尖虎牙,用低音在人们耳边沙哑地说:“Darling,我希望你们玩得开心。”   观众们当即尖叫着回答:“开心!”   詹姆斯于是扯下了脖子上的领带,狠狠掷到地上,拉开颈口处让人感到束缚的一排衬衫扣子,双手抓住麦克风,用尽全身力气地一声嘶吼:“那就一起躁起来吧!”   现场气氛瞬间癫狂到了一定境界。   金发主唱开始在舞台上奔跑,手臂在空中按着砰砰砰的鼓声一下!一下!一下!奋力地挥动!灯光透过凌乱的白色衬衫,打在那节劲瘦有力的腰腹处,朦朦胧胧,若隐若现。   没有人再傻乎乎地坐到椅子上了。   他们全都站起来,不顾一切地蹦着跳着喊着。   一群傻姑娘被迷得晕头转向。   她们满脸通红,眼睛眨都不眨地死死盯着舞台,整颗心脏都只为舞台上的人跳动。   埃布尔(最后一次)尝试想打造的‘干干净净,新一代青少年偶像’的心血又白费了。   他可能一直都没搞清楚,从一开始,行星乐队玩得就是摇滚。当然,没事时,也可以唱唱《烂草莓》那种有点儿流行音乐风格的口水歌,毕竟,那可是钱啊!没钱连吉他琴弦都买不起。   可有一点儿……   他们的骨子里,依旧不是什么安分存在;他们真心想玩的酷音乐,从来不是什么《烂草莓》。   詹姆斯没有乖乖地穿着西装唱歌,反而将之变成了一件演出道具。   他肆意破坏西装的行为,表达着自身极端的叛逆和抗拒权威指挥的坚决态度。   当然,这种态度带来的社会舆论,可就不那么友好了。   很多人不喜欢他们活力四射、火花四溅的现场表演,也不欣赏他们反复煽动现场观众情绪的行为。   有记者在当时曾做过一个街头采访。   一位衣着得体的英伦绅士直接声称:“他们就是一群从利物浦乡下来的小流氓团伙,我绝不会让我女儿和这种流氓碰面的。”   但当有人把这件事告诉詹姆斯时……   这小子简直乐坏了。   他笑得绿眼睛弯弯,连小虎牙都露了出来,还对着镜头做了个搞笑的鬼脸,愉快地给出一个气死人不偿命的回答:“没事的,叔叔。在您不知道的时候,您女儿已经和我一起亲过嘴了。”   这可不算完全说谎。   当演出结束后,好多姑娘都眷恋不舍地迟迟不走。   她们满腔热情地围着乐队,围着舞台上耀眼夺目的金发主唱,鼓起一生中最大的勇气,一副可怜幼猫样地发出小小声的请求:“吉米,亲亲我行吗?”   詹姆斯心软了。   他微笑地低头,予取予求地轻轻给了那几个姑娘一人一个温柔又不掺杂任何情欲的吻。   姑娘们激动到落泪:去他妈的追星!这就是我的爱情!!   但这真不是爱情。   接受传统教育长大的女孩子们总被束缚在条条框框之中,成年人除了教给她们压抑外,什么都没告诉过她们。   所以,她们心中所有的情感都聚积在心中,无处发泄,当遇到一个正确的人,不管那个人是谁,只要能够让她们满足脑中全部想象,同时,又有着一定的距离,以至于没办法伤害到她们的时候,那股聚积成山的情感,就会没有任何顾忌和拘束地疯狂倾泻而出,势不可挡!   詹姆斯不觉得满足少女小小的幻想有什么不对。   能被人这么喜欢,他简直是发自内心地感激着一切,不管是天使还是上帝,还是每一个愿意说喜欢的歌迷们:‘虽然我很糟糕,可能也不太值得人喜欢,但请尽量多喜欢我一会儿吧,这感觉太棒了。’   兰斯厌恶他这么做:“你太纵容歌迷。”   詹姆斯无所谓地回答:“只是亲一下而已。”   “欲望是无穷的,一旦对方习惯了向你索取,有朝一日你给不出时,事情就会变得麻烦。”   “拜托,你是天生的悲观主义吗?为什么要想那么远?而且,女孩子都很可爱,她们不傻,有分寸的。”   一直在舞台上配合默契的两个人第一次起了争执。   詹姆斯天性中带着一种散漫自由,一旦不再被现实束缚,骨子里不切实际的浪漫主义就会彻底暴露;而兰斯无疑更务实一些,做事谨慎小心,虽偶有爆发疯狂,却依然可以归为标准的现实主义。   最终,他们彼此都很难说服对方。   只好各做各的。   兰斯保持高冷和距离,不打算和任何歌迷有任何接触;詹姆斯高兴时,却乐于接触一切歌迷,把他们当朋友,和他们一起疯。有时候,他在舞台上唱歌唱到一半时,还会不务正业地走下去和前排歌迷握手。   巡演继续,场场爆满。   姑娘们占了大多数,她们在台下眼神火热,喊得声嘶力竭。   这也给兰斯带来了新的灵感。   一天吃早饭时,他突然把烟放到嘴里叼起,腾出手来从兜里掏出一根眉笔,又拿过一张餐巾纸,边想边断断续续写了一小段后,随手团了团就丢给詹姆斯。   詹姆斯刚吞下一口煎蛋,面带疑惑地从桌上捡起那团皱巴巴的餐巾纸,低头打开一看,才发现是一首新歌的开头。   他小心地对着单词辨认了一会儿,才奇怪地问:“唔,这个歌名<她今年十六岁>,是我看错了吗?好像没什么意思?”   兰斯用命令式的傲慢口气说:“再想。”   下一刻,詹姆斯拍案叫绝:“Fuck!有你的啊!”   此时,英国法律规定自愿sex行为的最低年龄……正是十六岁!   [她今年十六岁了,十六岁了。]   [哥们,你懂我的意思……]   作者有话要说:我不确定有没有人真写过类似的歌曲,写本章这首歌时,我的记忆出现了模糊,不确定是以前看过听过,自己脑海有残留印象才写出来,还是我自己构思瞎编,梦里梦见过。   【今日份的求生欲】国情不一样的!国情不一样的!主角团是流氓团,但和我没关系。 第34章 我的队友   <她今年十六岁>的歌词,最终是由詹姆斯和兰斯共同完成的。   确切地说,应该是兰斯在写完一部分,拿给詹姆斯看后,詹姆斯突然有点儿不满意他的那部分歌词内容,在争执几句后,又互相妥协,一人搞定了一半。   接着,是新歌的旋律部分,这部分有很多的问题需要解决。   兰斯让自己的吉他声在这首歌中占据了除主唱人声外的最主要角色,但与此同时,他又希望这首歌能带给听众一种震撼的效果,所以,节奏方面必须足够强劲儿。   这就需要鲍德温和西奥两人的配合,因为鼓和贝斯通常都负责着歌曲的节奏。   其中,鼓声对技巧方面的要求并不高,但必须绝对精准,每一下都敲在正确的位置上,不能出一点儿差错。鲍德温在这方面手很稳,几乎不会出问题;难得是……贝斯需要一些较强的技巧,来弹出起伏顿挫的戏剧感来。可西奥却一直是个神经刀,他发挥好的时候,往往总能让大家眼前一亮,可一旦发挥不好的时候,贝斯声基本可以被忽略了。   不过,西奥很喜欢这首歌。   他承诺会多练几遍,保证上台不出问题。   然而,这并没有解决全部的问题。   兰斯还想在歌曲中再加入一种声音,使得整首歌的基调变得轻快。   这个声音,成了最麻烦的事情。   他先后尝试了吉他、口琴、铃鼓、小提琴,甚至钢琴、竖笛、萨克斯等一堆的乐器,但都不符合整首歌的风格,也不是心里想要的那种感觉。   此时,二十七场巡演已经临近尾声,他们只剩两场没有完成。   这也就意味着,如果再不搞定新歌,可能就没机会在巡演上表演它了。   在詹姆斯看来,这是无所谓的事情。   这次巡演不表演,还有下次机会。   但兰斯却很长一段时间都不高兴。   他有时候像个孩子一样,得到了什么新玩具,就兴冲冲地想出去显摆和炫耀,假如他不能把玩具拿出去,不能立刻、马上收获别家小孩子们的羡慕目光,那他就会闷闷不乐,心情糟糕。   如果是别人闷闷不乐的话,大家其实是可以假装看不到的。   但兰斯在闷闷不乐的时候,却非常麻烦。   别误会,他不会乱发脾气,更不会随便迁怒谁。   他只是变得格外不能容忍错误,比如,大家排练的时候,总难免出点儿小错,鼓声敲错了一拍,贝斯声进得有点儿早了,或者詹姆斯唱错词了……   完啦!   黑发蓝眼的吉他手会立刻投以厌恶和愤怒的匕首般目光。   那目光……怎么说呢?   就像是看到一只苍蝇在自己面前叉开两条细腿开始拉屎。   没人受得了这种气氛。   一向较为情绪化的西奥第一个投降了,他偷偷扯着詹姆斯的衣袖说:“吉米,拜托去搞点儿什么出来,让兰斯开心开心。”   詹姆斯当场就懵逼了:“等等,为什么是我啊?我既不是他妈,也不是他女朋友,为什么要负责让他开心?“   然后,西奥说:“可他是你的吉他手啊,主唱都要负责哄吉他手开心的。”   骗人的吧?   怎么可能会有这种说法?   但他还是去了。   不是因为什么‘主唱必须哄吉他手开心’的狗屁道理,而是因为他有责任心,认为不能再继续放任兰斯搅乱整个团队的气氛,把大家都搞得战战兢兢了。   可怎么让人开心是个问题。   詹姆斯试着过去讲了两个笑话,却只换来了兰斯一种看傻子的眼神,以及一句:“你脑子没问题吧?”   这种混球根本不值得我为他克服阅读障碍症,专门跑去读笑话大全!   我到底为什么要遭这个罪?   詹姆斯恼火地转过身,生气地不理他了。   他朝着等结果的鲍德温和西奥摊开手,吊儿郎当地吹了一声口哨,表示自己也无能为力。   然后,他就看到鲍德温和西奥的眼睛一下子睁大了。   可还不等他反应过来,身后的兰斯突然就扯住了他后衣领,把他整个人都朝后拽得一个踉跄。   紧接着,他就被气势汹汹的兰斯给推到了旁边的墙角里,后背抵着墙壁,满脸惊恐地望着突然发疯的黑发吉他手,结结巴巴地问:“你,你干什么?”   这一刻,他差点儿以为要挨揍了。   结果……   兰斯却问:“你刚刚是不是吹口哨了?”   “呃,是吧,但我可以解释,我不是针对你……”   “再吹一遍!”   “什么?”   “再吹一遍!”   于是,他就乖乖地吹了一遍。   兰斯说:“再吹一遍。”   詹姆斯:??   接下来……   能想象吗?   可怜的金发主唱被他的黑发吉他手逼迫着,在墙角里傻乎乎地撅着嘴,吹了足足半小时的口哨。   半小时啊!   兄弟们,你们知道那是什么概念吗?   嘴都吹酸了。   操他妈的口哨!   王八蛋兰斯终于找到了他想要的声音!   在这个过程中,鲍德温和西奥从头到尾都在假装聊怎么演奏什么的事情,将主唱的求救眼神彻底无视,完全没有过去帮忙解围的意思。   他们真是世界上最棒的好队友!   永远不忍心看自家队友遭殃,通常会选择背转过身。   不过,好消息是……   <她今年十六岁>终于被完成了。   时间刚刚好。   巡演还剩最后一场,乐队的大家立刻决定用这首歌作为最后的收尾。   此时,大家都筋疲力尽了。   一个月二十多场连续的巡演让人过足了表演的瘾,但太累了!   每天二十四小时,一刻不停,除了排练就是上舞台。   高强的演出频率让所有人的脸上都浮现出一抹疲态。   可尽管如此,体力依然不是什么问题。   人在年轻的时候,总有一股浑身上下都使不完的劲儿。   真正的问题在于精神状态……   没有人能二十四小时都保持在亢奋的高光状态中。   但演出的性质又决定了乐队所有成员必须准时准点儿地high起来才行。   否则,表演的人都半死不活,又怎么有脸去指责观众不配合呢?难道让观众们全靠自己脑补来调动情绪吗?   因此,在后几场的演出中,几个人无师自通地开始靠喝酒来刺激神经。   他们一般不会喝太多,四个人分一瓶,少量的酒精刚好可以让人处在一个恰好兴奋却又不会过度的微妙状态中……   但这次,由于是最后一场的缘故。   所以,他们一时没忍住……多喝了一点儿。   作者有话要说:说一个吉他手哄主唱的——滚石乐队的吉他手基思·理查兹和主唱米克贾格尔。   基爷是约翰尼德普的偶像,也就是加勒比海盗中船长他爹的扮演者。   他非常擅长一句话气死主唱,再一句话给哄回来(不是)。   基爷:演什么电影,不务正业。   (能像你这样唱歌跳舞的人,根本就用不着去做别的)   PS.后来他自己打脸了,在加勒比海盗里,不过也许他觉得,客串不算演电影。   基爷:你太老了,浓妆不适合你。   (你可是米加贾格尔啊!你穿T恤都比唱华丽摇滚的人好看十倍)。   【注】你们不要太相信我的话,看个乐子就行,我一般CP脑,经常脑补。 第35章 势均力敌   但事实上,真正喝醉的人只有兰斯。   其他人后来的狂热劲儿,顶多算是借着酒劲儿装疯。   所以,那天最崩的人反而是一向表现最稳定和正常的黑发吉他手。   “这能怪我吗?”   詹姆斯在事后十分困惑不解地嘀咕:“是,我承认,是我建议把啤酒换成威士忌,可我怎么知道他那么不能喝呢?他平时在家都不喝酒吗?”   要知道,英国是一个全民酒鬼的国度。   一般孩子五岁时,就有机会在家长无视下,偷偷在家喝几口苹果酒了。   在这种大环境中长大的人,或多或少都得有点儿酒量吧?   所以,詹姆斯真的没想到,会直接把兰斯给灌醉了。   兰斯上台的时候就很不对劲儿了。   他脚步不稳、晕乎乎地站在舞台上,居然不忘礼貌地朝观众欠了欠身,然后,还笑了笑。   这不正常。   他一向喜欢在台上装高冷,很少和观众互动,互动的活儿一向都是詹姆斯负责的。   接下来,那就更不对了!   因为他摆出了一个时常被人们戏称为‘进攻体位‘的吉他手流氓站姿,也就是叉开两条大长腿,强势地站在舞台上,同时,吉他的背带放长,把他最近的新情人,一拿到唱片签约预付金后,立刻买回来的玫瑰木吉他直垂至裆部,琴颈部位正对观众席……   这么说吧,从那个部位,不管拿什么突起的玩意儿直抵人群都不会是什么好动作。   尽管很多知名吉他手经常这么干,来吸引观众注意力,可那动作什么时候看都依然足够下流。   尤其是这种姿势在弹奏时,如果弯腰去拨吉他弦,像虾米一样的姿势无疑是不够酷炫的。   所以,吉他手们又发明了后仰式拨弦法。他们会在身子向后仰的同时,腰腹部开始用力,一下一下地向前挺胯,这样就能将放得过于靠下的吉他给挺起来,同时,手臂伸长(没错,这个动作歧视短胳膊),修长灵活的手指,或者手指夹着的拨片,就可以开始自如地拨动吉他琴弦了。   具体技术上的要求暂且不提。   但长眼睛的都能看出来,这个姿势非常Yellow。因为这时候的吉他往往就像是男人多出来的某种体外器官,而手指连拨它的动作……好吧,不言而喻了。   兰斯以前很少这么干的。   在此之前,他更习惯把吉他抱到胸前,每次表演时,端庄又安静地低下头,以一种优雅的姿势自如弹奏,技巧熟练又行云流水,姿态矜持又骄傲地像个王子。   可现在,他喝多了,表情迷迷糊糊的,仿佛随时就会睡过去,身子笨拙地摇摇晃晃,摆着那个臭名昭著的‘进攻体位‘站姿,脸上的笑容反而比平时多……   只是怎么看怎么都不对劲儿!   但他自己并没意识到状态不对,嘴里居然还叼着半截烟,一双蓝眼睛醉眼朦胧地半眯着。   如果说完全醉了,似乎还有点儿理智;说没醉吧,可又与平常不同。   詹姆斯担心地瞥了他一眼,担心接下来的演出效果。   但显然,兰斯哪怕闭着眼睛,也还能弹吉他。   按照这次的演出节目单,最先一首歌是《非洲野牛》。   这首歌开头是鼓声做前奏,接着是吉他声。   当鲍德温的鼓声砰砰砰响起时……   电吉他的声音立刻如闪电一般也激烈地同时响了起来,完全无缝衔接,不差一分一秒!甚至,由于力道的关系,吉他的声音比平时还要够劲儿,似乎没有受到任何影响。   詹姆斯立刻放心!   喝醉的兰斯也是个超厉害的吉他手。   他于是重新转回视线,站在麦克风前等前奏过去。   在这期间,他的脚尖已经熟练地在舞台上轻轻地来回滑动,同时,手臂高高地举过了头,一下一下地在头顶上方打起了拍子,自然地摆动身体,来调动起现场观众的情绪。   观众果然被金发主唱的动作吸引,聚精会神地盯着舞台,等待着歌声响起。   但下一刻,詹姆斯却发现,自己放心兰斯放心得太早了。   兰斯还是失控了。   或者说自顾自地玩high了?   在一个摇滚乐队里,吉他手是唯一可以和主唱争夺地位和观众视线的存在。   有些吉他手存在特别强的歌曲中,甚至能把主唱的人声衬得像是背景伴奏。   但以往兰斯会将自己视为行星的一部分。   他较真的个性,使得他很少会像詹姆斯那样搞什么即兴表演和发挥,并且,为了歌曲整体的和谐统一,他还会主动配合主唱的歌声来降低吉他的存在感。   但他现在喝多了。   于是,电吉他声立刻以一种绝对霸道的姿态笼罩了全场,锋芒毕露。   正在盯着金发主唱看的观众们瞬间就被黑发的吉他手给震住了。   他们下意识地将视线转到了吉他手的身上,近乎惊艳地注意到了这个总低着头弹吉他的人居然有一副超漂亮的面孔。   黑发的吉他手旁若无人地向后仰着身子,仿佛已经沉醉在了自己的音乐世界中。   他时而俯身,时而后仰,头自然地随着音乐甩动着,手指快速地拨动着吉他琴弦,在突如其来的一段吉他solo中魅力四射,极具碾压力的吉他连复段,像是一连串的音符猛地跳跃到空中,然后一个一个排着队地爆开,如寒冰乍裂,扑面而来的侵略感,咄咄逼人,不容忽略。   詹姆斯吃惊地侧头望他。   但兰斯完全没有注意到。   他沉浸在弹奏中,俊美的容颜在灯光照射下,如同神明降临,姿态无比的自负、傲慢,以一种理所当然的姿态接管了整个舞台,抢了所有人的风头。   太理所当然了。   反而让人没办法升起什么愤怒。   但关键问题在于……   他弹错调子了!   可能是之前一段时间,天天惦记新歌的缘故。   所以,兰斯一开始还顺着鲍德温的鼓声,习惯性地弹了一段<非洲野牛>。但等他开始失控自high时,solo部分弹出来的曲调猛地一个急转弯,就拐到了<她今年十六岁>的前奏上。   这他妈是要翻车的节奏啊!!   鲍德温立刻察觉出来不对,鼓声中就有点儿透着犹疑,但好歹节拍没乱,顺着敲了下去;西奥那头贝斯声虽也没停,可却明显出现了几个乱音……   虽然情况有点儿糟糕,可不知道为什么,只要想到兰斯清醒后的表情……   詹姆斯就坏心眼地想大笑!   但该救场的时候还是得救场。   他镇定地击了一下掌,先将鲍德温和西奥的注意力引过来,再猛地开口,用一种毫不逊色于自家吉他手的霸道方式,横冲直撞地硬插进去,从未展现过过一声狂野高音在空中炸裂开来,瞬间就压下了全部的吉他声,重夺舞台控制权:“她今年十六岁!十——六——岁!”   兰斯微微一惊。   他下意识地晃了晃脑袋,吉他声虽然没停,但总算不再自high了,而是把旋律转到了歌曲上。   同一时间,鼓声和贝斯声终于回归正轨。   鲍德温意识到詹姆斯打算将错就错‘换歌’来补救失误的意图,立刻毫不犹豫地把调子快速切换到本来要作为压轴演唱的<她今年十六岁>上,右手快速地敲过一个个鼓点儿,左手指尖旋转,一个反手就敲在了镲片上,重新拉开整首歌的序幕;西奥随后跟上,贝斯配合鼓声,释放出强劲的声音,牢牢抓住了节奏。   底下的观众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还以为这是预先排练好的。   而吉他的发疯和戏剧化调子骤变的音乐效果,让他们反而疯狂地鼓起掌来。   可一边鼓掌,又一边又忍不住有些抓狂。   因为在这一刻,他们一会儿被鼓手转鼓槌和爆裂的鼓点所吸引;一会儿又会被贝斯手弹出的呼啸低音引动。两个耳朵没闲着的同时,那头吉他手不甘示弱地再次展开轰炸,同时还用一种霸道的弹奏姿势让他们根本舍不得挪开眼睛,这本来就难以取舍了,金发主唱又他妈地蹦到了舞台正中央,冲着观众席来了一嗓子。   “Shit!为什么我没长四只眼睛,六只耳朵!”   这大概是在场所有观众共同的心声了。   然而,这一刻,主唱和吉他手的战斗才刚刚打响。   俊美的黑发吉他手终于不再像以前那样站着牢牢不动了。   他瞥了一眼主唱,开始存在感异常强烈地在台上晃动行走,高高瘦瘦的身体不断剧烈地后仰、前倾,黑发随着动作不停地甩动着,弹奏时,还做出了大风车的动作,右手臂快速猛烈如直升机螺旋桨一样地抡起,手指大幅度地扫弦,带出一种极具分量感的气震感,仿佛二战时德军冲入城市上空的战机一般,狂轰滥炸!   与此同时,金发主唱也在舞台上来回地奔跑。   他举着麦克风,同样不甘示弱地爆发出了前几场从未出现过的激情。   那令人羡慕到极点的嗓子,一声声飙起的高音仿佛能刺穿人的心扉一般,带着同样极具侵略性的张力,在舞台上低空徘徊……而声音中的性感和暧昧的歌词联结在一起时,又带起了一阵让人几乎难以自控的战栗感:“她今年十六岁!十——六——岁!哥们,你懂我的意思!”   “带她去玩,带她去浪,让她——快活儿!让她——尖叫!让她——上天堂!”   “哥们,你懂我的意思!”   “Come on,baby!”   吉他的尖啸又一次不容人忽视地强势地插入……   观众的两只眼睛都不知道该往哪看是好了,一会儿转头去看吉他手,一会儿又抓头去看主唱,脑袋来回不停地转动,生怕漏看一点儿。   吉他手和主唱近乎疯了一般地抢夺着舞台的控制权和观众的全部注意力,你来我往,短兵相接!   观众仿佛根本不是来听歌的,而是来看战争的,一场势均力敌又反复拉锯的战争。   可是,当他们好不容易适应了这种激烈的战斗节奏时……   吉他手和主唱又不知道什么时候突然走到了一起。   好在总算不用担心眼睛看不过来了。   可下一刻,刚才斗得你死我活的两人又相视一笑,仿佛达成什么马上休战的默契一般。   接下来,吉他声又一次发出急促地连串颤音。   这一段应该是吹口哨的。   可金发主唱这一刻却莫名其妙地升起了古怪的想法,用压喉的唱法,在让喉咙高度紧张时,又仿佛被什么东西压着一样地制造出了阵阵低音的延续和震荡感,接着,声音由低到高地一点点地慢慢响起。   因为这么唱有些费力。   所以,他一手紧握麦克风,另一只手直接搂住黑发吉他手的肩膀,将自身的重量全都信赖地压了过去,同时配合着吉他的一声声急促的顿挫感,整个身体绷紧后,发出了一连串破碎的单音:“啊,啊!啊……啊啊,啊——!!”   操!操!操!   全场在沉默了一秒后,爆发出了疯狂地尖叫!   醉生梦死,骨软筋酥!   鲍德温和西奥也high了起来!   鼓槌每一下都仿佛敲在了天灵盖上!   贝斯在颅内疯狂飙车!   观众们沉迷在吉他和主唱时而对峙,时而又联合的激烈战斗中,彻底晕眩。   他们整个人都不知道自己在哪里了。   可当他们完全迷失时,狂暴的吉他声却又突然缓和平息起来。   这时候的主唱和吉他手靠得那么近、那么近,近得金发和黑发都混在了一起。而灯光下,额角地汗珠正缓缓滑落……   两人互相依偎着。   歌声神奇地又变回内敛。   在那么近乎露骨的狂野和挑逗后,金发主唱的声音却又重回了平和。   他歌声中带着小心翼翼的珍惜和爱怜,近乎轻声细语、千回百转地吟唱出了最后的一段:“哥们,你懂我的意思!她今年十六岁,十六岁!哥们,你懂我的意思,她今年十六岁……给她极致的爱,给她温柔的爱,给她完美的爱,给她真正的爱,给她全部的爱,给她一生一次忘不了的爱。哥们,你懂我的意思,她今年十六岁,十……十六岁!”   最难以抗拒的诱惑……   大概就是流氓突然温柔。   金发主唱神色疲惫地从自家晕乎乎吉他手的嘴里拿过那半截快燃尽的烟,低头抽了最后一口。   而黑发的吉他手一边弹着吉他,一边梦游一般地望了他一眼,唇角勾起,微微一笑。   姑娘们紧紧地攥着拳头,仿佛被两种极端的情感来回拉扯着撕裂了灵魂。   她们一边喊着“吉米!吉米!吉米”,一边又不知道该怎么抒发心中汹涌澎拜的情绪,最终忍不住地落了泪。   作者有话要说:[注]专业问题都瞎编,请忽略,不要考据;国外Yellow选手多不胜数(现场宛如当街那啥的也挺常见),所以,不是我乱写,我非常小清新的;日常瞎编,不要太追究细节。   最后,作者不支持任何酗酒和乱X行为,我是正经人。 第36章 Fuck off!   临场篡改演出节目单、不打一声招呼就唱什么新写的歌……   最后,由于‘吉他手喝多睡过去了,没人弹吉他’这种可笑的理由,只唱一首歌就结束了演出。   埃布尔对这支乐队层出不穷的搞事能力彻底服气了。   可该问的事还是需要问清楚,于是,他把四人叫到自己的办公室里,尽可能耐心地问了起来。   “鲍德温,能告诉我,你后来为什么要在舞台上踹低音鼓吗?”   “抱歉……我,我可能喝醉了。”   “西奥,你又是为什么躺舞台上弹贝斯,那样不难受吗?站着弹不行吗?”   “我喝醉了。”   “詹姆斯,到底是谁让你在舞台上发出那种……那种……那种叫声的?”   “没……大概喝醉了。”   “兰斯……”   埃布尔顿了一下,绝望地放弃着:“算了,我知道你也喝醉了。”   兰斯面无表情地仰躺在沙发中,两条大长腿交叠着搭在前头茶几上,一动不动。   但在听到埃布尔的话后,他十分无力地自辩了一句:“……只有我才是真醉。”   埃布尔不信。   他已经认定这群混小子都是一伙的。   不过,有意思的地方在于……   埃布尔想了很久很久,却实在想不出什么合适的理由来解释‘突然改变的演出节目单’,‘詹姆斯莫名其妙的叫声’,以及‘为什么表演在一首歌之后就突然宣告结束了’的事情。   最终,他只能和记者说了一样的话:“他们喝醉了!”   因为喝醉取消演出……好吧,合情合理。   英格兰代代都不缺桀骜不驯又放浪形骸的天才,只要你拿出真材实料出来就行。   所以,埃布尔刚刚和娱乐媒体打完交道,就把行星乐队的四个混蛋小子给扔进了录音室。   他难得地用了点儿讽刺语气:“你们不是一个个都很能吗?那赶快行行好,给我搞个年度大热金曲出来交差!到时候,随便你们在舞台上干什么都行……“   “干什么都行?”詹姆斯条件反射地反问了一句。   埃布尔惊地差点儿蹦起来:“你还想干什么?”   “不,不,我就是顺口问问。”詹姆斯忙解释。   但埃布尔望着他的目光挺绝望的。   接着,就是重回录音室。   真糟糕,大家才刚刚结束二十多场巡演,一天都没歇!   这次的制作人还是那位合作过一次,声称‘专业为屎抛光’的家伙。   他其实是个不错的人,经验丰富,还会讲(虽然大家不爱听,但很有哲理)的冷笑话。   但这一次,在正式录音还没有开始的时候……   兰斯就站出来说:“抱歉,这次由我们自己做主。”   什么什么?   制作人和埃布尔都满脸懵逼地看着他。   ‘太他妈酷了!’只有詹姆斯意识到发生了什么。   他几乎是立刻就眼睛一亮,一双绿眼睛情不自禁地激动望向兰斯,在心里这么想。   在外人看来,这四个小混蛋无法无天、任性妄为到顶点,每天想干什么就干什么,想怼谁就怼谁,姿态永远那么强硬,谁也不服,谁也不怕。   可根本不是这样!   事实上,他们经常在妥协。   比如,为了赚钱而发行自己并不喜欢的<烂草莓>;   再比如,哪怕不满‘给屎抛光’的说法,也没有翻脸,反而选择平静地离开。   他们一直没被人打死的原因大概就在于此了——吃得了亏,也忍得下苦。   只是,永远不要给他们任何翻盘的机会,否则,分分钟给你全还回来!   在这方面最具代表性的角色大概就是兰斯!   没把握的时候,他一声不吭。   可只要他心里一旦有了底气……   那么,抱歉了!   ——录音室现在要由我们做主!   ——哪怕是给屎抛光,我们他妈的也想自己来!   那名制作人愣住了。   他先迟疑地看了看乐队的四个人,又面带询问地望了一眼埃布尔,有点儿搞不清当前状况。   然而……   埃布尔又做错了什么?   这可怜的家伙,心里可能只有一句话在反复不断又崩溃地单曲循环着:“又搞事,又搞事,又搞事……又他妈的给我搞事!!!啊——!!!!!”   兰斯是有备而来。   从某方面来说,他本质并不是个勤奋的人,但灵魂深处的虚荣、傲慢和超强控制欲,总能逼迫他展现出远超常人的才华。毕竟,以他自负又矫情的性格,有一次被人左右的录音经历已经够受得了,再来一次,不用别人怎么他,他自己可能就会疯!   所以,在那名制作人和埃布尔接下来的各种质疑中……   他不慌不忙、沉着应对,并极为自负地夸下海口,要做一张真正属于乐队风格的单曲,而不是那种流行却大众化的玩意儿。   埃布尔有点儿生气。   因为他觉得,演出的事情差点儿搞砸也就算了,可现在连录音居然都要挑战权威了吗?   但还没等他气恼地说出什么难听的话来时……   詹姆斯居然难得地服软求他了:“让我们试一试吧,试一试又不会有什么问题,埃布尔?”   一个整天捣乱,各种找事,还不听话的坏小子,突然变乖了。   埃布尔差点儿就立刻缴械投降,但在最后一刻凭借理智地拒绝着:“不,别想,没门!”   但詹姆斯继续缠着他,试图帮兰斯争取到这个机会。   另一头,兰斯自己则在对付制作人。   他有理有据地解释自己的创作意图,包括想要达到的与众不同效果,用词精准又专业(鬼知道他背后下了多少功夫),而且十分有煽动性,时不时就问一句:“难道你真不想听听看……的效果吗?你难道没有作为音乐人的好奇心吗?相信我,你要是错过它,以后一定会后悔的。”   最终,在埃布尔快坚持不住,几乎要对着詹姆斯那双盈满请求的绿眼睛说Yes的时候……   制作人提前对兰斯投降了:“那,那就试一试吧。”   于是,詹姆斯立刻收起讨好的笑容。   他用完就丢地朝着埃布尔做了一个鬼脸,不客气地转过身,嘴里还唱了起来:“他是个古板的男人,他穿着西装,他扎着领带,他磨磨唧唧,他不是个真男人。”   卧槽!埃布尔这一刻是真想抽他了。   但接下来,让他幸灾乐祸的是……   当要开始第一遍试音时,兰斯突然犹豫地朝着詹姆斯问了一句:“你那天表演,没吹口哨?”   “对,我心血来潮换了个声音,就是……反正随便叫叫,凭感觉。”詹姆斯满不在乎地回答。   “可我现在不记得当时的情景了,你再叫一遍,我听听哪种效果好。”兰斯说。   詹姆斯瞬间结巴了:“啊?按,按照原计划,吹,吹口哨不行吗?”   “再叫一遍。”   兰斯重复地说。   等等!   这个熟悉的语气。   一下子勾起了詹姆斯的惨痛回忆……关于某次被逼着吹了足足半小时口哨的可怕回忆。   笑容渐渐消失.jpg   ——你确定不是因为‘我提议换威士忌,结果害你喝醉’的事来公报私仇吗?   ——我不确定,但既然录音的事我负责,那我让你叫你就得叫。所以,我有什么理由不让你叫?   ——我他妈刚刚还在帮你说话,你这个……Fuck off! 第37章 两个版本   显然,兰斯是在开玩笑的(也许)。   在接下来的录音中,他们都是正儿八经地工作着的,甚至为了避免詹姆斯太尴尬,在需要录那一段的时候,大家还主动地避出去,让他自行发挥。   一切看起来似乎都井井有条。   但他们的工作方式,让那位制作人依然有点儿不敢苟同。   在他看来,录音是一种对精确性和技术性都要求很高的工作。   有很多乐队在舞台上表现得异常精彩,可到了录音室都会折戟沉沙。因为在这里,没有任何感性的东西,也没有观众去聆听、去和他们互动,从头到尾,他们都只能孤单地演奏,旁边只有制作人在挑剔地望着他们,整个过程像是进行某种单调乏味的技术工作,而不是随性地去享受音乐。   据说在更早以前,录音室异常‘神圣’。   神圣到什么地步?每个工作人员都要穿不同颜色的制服,上下级分明,所有人都必须在自己的位置上工作,然后,大家一起在严肃和沉默中完成制作。   感谢上帝!   现在没傻逼这么干了。   可尽管如此,录音室对很多感性的音乐人来说,依然不那么愉快。   如今,兰斯野心勃勃地想改变这种情况。   他像是野兽圈地盘一样地霸占了整间录音室,试图彻底将这里变成一个实现自己全部音乐理念的根据地,让一切都符合他的心意、按照他的想法去进行,而不是听别人指挥做什么。   于是,他开始了。   先搞一个乱七八糟的框架,接着,就开始放任队友们的即兴发挥,一点点儿往里填充出不同的音色和旋律。   但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演奏方式,自己的节奏、自己的情感和想法。   所以,大杂烩的效果只会变得很可笑。   可兰斯对此没有任何不满和消极情绪。   他一个人在录音室里待了足足三天三夜,处理所有的素材,并努力将一切整合到一起。   在此期间,詹姆斯、鲍德温和西奥都已经录完了属于自己的那部分。   他们暂时没什么事做,自然也就没必要待在录音室里发呆,哪怕中间需要补录,也可以再赶过来,所以,他们就结伴约好一起出去玩了。   此时,对音乐没兴趣,又发现自己没办法帮弟弟做什么,正无所事事,计划回家,或者干点儿别的什么的林德刚好也加入了进来。   他充当了三个人的司机,以及‘遇到歌迷后,帮忙打掩护的’临时安保人员,带着三个人吃喝玩乐外加伦敦三日游!   工作那么久,那么久……   这一刻,终于可以玩爽了!   于是,等詹姆斯终于想起他的吉他手,跑去录音室探望时……   兰斯已经累得躺在录音室地板上睡着了,黑发凌乱地垂在额角,脸色黯淡无光,还有巨大的黑眼圈,隐隐有一种很脆弱的感觉。   尽管知道他睡醒后,依然是那个自负自恋又傲慢的混蛋,永远挑剔和嫌弃着周围的一切。   可这一刻,内心敏感,又无可救药的浪漫主义人士,詹姆斯的心中就涌动起了一种,想靠近他、想抱抱他,想问一句‘Are you all right’?再认真地告诉他‘你已经很棒了,不需要这么拼命’的巨大冲动。   可惜,兰斯并不领情。   当他发现詹姆斯试图给自己来个公主抱的时候,直接就是一句凶狠的‘Fuck off’。   后来,他还把这段倒霉的记忆完全从脑袋里删除了。   因为……   住口!   头不梳?脸不洗?牙没刷?邋邋遢遢睡地板上?那绝不会是我!   但他删除没用,不承认也没用。   因为詹姆斯后来上访谈节目,深情地把这件事讲给了全世界听。   这混账王八蛋!!   兰斯这辈子都弄不明白他为什么要这么做:“是想气死我吗?”   总之,<她今年十六岁>就这么录完了。   这首歌录得其实不怎么样。   没有经过任何精心准备,也没有搞什么几十次排练后,让大家变得整齐划一,反而从头到尾有点儿像是在薄冰上翩翩起舞,每一个动作都危险而美丽。   “这肯定会非常糟糕。”   在听之前,制作人就信誓旦旦地说。   但下一刻,他就被歌曲的效果震撼了。   不完美,绝对的不完美!   可有些东西本来就不需要完美的。   不完美才是摇滚啊。   那是一头自由的野兽,你不能把野兽关进笼子里欣赏。   你得让它尽情地去奔跑,仅仅是在它跑偏时,冲上去揍它一顿,逼它回到正确路线上就可以了。   必须松弛适度才行。   但只有最专业的人才能听出来,哪些是精心编排的,那些是纯粹瞎几把即兴发挥的。   这完全不合逻辑,明明一堆乱七八糟的元素拼凑在一起,为什么反而有一种浑然一体的感觉?   大概是因为……音乐不是技术。   它本来就应该是真实的,发自内心的,有灵魂,有生命,有力量的。   制作人在听完整首歌后,就呆住了。   然后,他深深地望着兰斯说:“你可能不知道,你做出了一首年度金曲。”   兰斯微微一笑。   他平静又自信地回答:“不,我知道。”   听听!   这世界还有比他更傲慢的人了吗?   没有!   这是行星乐队发行的第二首单曲,和<烂草莓>一样,依旧AB两面。   当然,这回是截然不同的风格。   AB两面都是一首歌,两个版本。   A面是口哨版本,B面是现场版本。   在口哨版本中,詹姆斯是在极端放松的情况下,笑着录的,边吹还边朝周围的队友眨眼睛。   所以,全程把那一段旋律吹得活泼又俏皮,仿佛是一名情窦初开的少年,正热情地朝着小姑娘发出了某种邀请。   这个版本一出,立刻就被电台播放了。   而且,这一次不是那种在固定时间里进行吝啬地短暂播出,还只播一遍;相反,好几个时段都进行了循环播放,并且,一举攻占了青少年最喜欢收听的那几个音乐节目。   而另一个现场版本的发展也不逊色。   不知道兰斯是怎么想出来的,他完美地复制了当时现场的效果,在某些地方甚至还采用了观众们声嘶力竭尖叫的音频素材,作为背景音,它整体设置的结构很巧妙,不喧宾夺主,却又将那种现场才会有的气氛烘托到了极致。假如有歌迷买了这张唱片,应该起码能从中感受到至少百分之六十的现场火热度。   从这一点儿来讲……   詹姆斯十分敏锐地发现:这混蛋之前说什么喝醉全忘记了,果然都是瞎话!   但不管怎么说,由于现场版本的某些不和谐性,是没办法在电台播放的。   兰斯干脆将这个版本做到了极致,旋律制作得更加激烈,节奏也异常凶猛,甚至可以说,整首歌唯一稍稍缓和的部分,可能只有詹姆斯后来独自录下的那段令人震惊的喘息和若隐若现的单音呻吟部分。   这个版本由Mixer唱片公司运作后,迅速被推销到了各大俱乐部、酒吧还有舞厅等场所。   每天晚上,如果走到某些特定的街道,人们往往会听到一声无耻地嘶吼‘她今年十六岁,哥们,你懂我的意思’。   这直接导致,在一些特定圈子里,现场版本比口哨版本更受欢迎。   因为它代替无数荷尔蒙旺盛的青少年们发出了内心深处隐藏,却又从不敢轻易言说的声音。   世界开始变得不真实起来。   一群从北方利物浦来的年轻小伙子,一个‘说话都不利索,每回被记者采访,叽里咕噜一嘴利物浦土话,可能还需要人帮忙翻译’的主唱,居然在英国最时尚的城市伦敦中掀起了一轮新的青春风暴?   可事实就是这么不真实。   乐队男孩们好看的外表,节奏感十足的强劲儿音乐,令人饱受惊吓和咋舌的现场表演,与众不同又鲜明独特的个性,全都引起了人们的广泛关注,让他们迅速地成为了新一代的话题人物。   同时,无数电视节目制作人也向他们发来了邀请。 第38章 孩子动物   如果可以,埃布尔任何一个电视节目都不想让他们去。   回想一下詹姆斯上次所谓的‘所有问题都解决了’,他提前就开始头疼起来。   可现在正是<她今年十六岁>销售、推广和打榜的关键时期,有些事是必须去做的。   好在由于整支乐队特立独行的风格,本身就具备着超强的新闻话题性,所以,很多电视节目都发来了邀请。   这也就意味着埃布尔的选择范围更广更多。从而使得他可以为那群坏小子们精挑细选出一些,既有一定国民知名度,能够起到宣传作用。同时,风格又相对温和,(尽可能)不会引起麻烦的节目。   于是,他先挑中了一个叫什么<贝蒂娜的下午茶>,大概内容就是邀请明星嘉宾,大家一起愉快地喝喝茶、聊聊天的电视访谈节目。   这个节目的气氛整体很轻松,并且,女主持人贝蒂娜不是特别漂亮的类型,可气质温和可亲,从来不会问嘉宾太尖锐的问题,反而会站在粉丝的角度问一些小问题,帮助大家从另一个角度去了解那些喜欢的明星。   节目效果非常好!   好到詹姆斯迅速地有了人生中的第一条绯闻……和女主持人。   这事也不全怪他。   从一个全是男性成员的家庭中长大,詹姆斯缺少和女性正常相处的生活经验,也不擅长和女性打交道,经常惹恼她们。   但矛盾的另一方面在于……   在刚接触时,他又很懂得利用自己的优势去讨好她们。   用林德的话来说就是:“我弟弟从小就很擅长激起很多女人的母性。由于他一出生妈妈就不在了的缘故,我家左邻右舍,整条街的奶奶阿姨姐姐妹妹们一看到他就会情不自禁地流露出无比爱怜的神色。不过,吉米在正常状态下,不喜欢被人当小可怜儿。只是偶尔他也会想要个妈妈,想找个替代品来寄托感情。这时候,他就会容忍一下,去装装可怜,表现得又乖又无助,看起来非常sweet。然后,我家周围那些软心肠又傻乎乎的女人们立刻会带他回家,像对待流浪小动物那样短暂地收留他,投喂他,给他慰藉和拥抱,亲吻他的额头,哪怕他要离开了,也会再给他塞上一口袋糖……”   与此同时……   在上节目前,埃布尔专门对着詹姆斯千叮咛万嘱咐了好几遍,要求他这次态度好一点儿。   詹姆斯答应了。   于是,当面对女主持人贝蒂娜时,他自然而然地开启了林德所说的那种sweet模式。   从节目开始到节目结束,他一直都用那双绿眼睛认认真真地注视主持人,还在回答问题时,每一句话都在讨她欢喜。   比如,当贝蒂娜替粉丝问出‘你们喜欢什么类型的女孩子’时……   兰斯会狡猾地把问题回答得很宽泛,什么性格好,善良、活泼一类的废话;鲍德温出人意料地会脸红,却会低声回答‘手指修长的’;而西奥会说‘能玩到一起,陪我疯的’。   这些答案虽然各有不同,可都挑不出什么大毛病。   只有詹姆斯冒出来一句:“像你一样的。”   如果是了解他的林德在场,一定会告诉所有人:“我弟弟对每个女人都这么说。”   可林德不在,所有人都当真了。   毕竟,行星乐队的这位金发主唱看起来那么年轻,而年轻人的感情往往就是这么激烈、戏剧化,又充满了不稳定性。所以,突然喜欢上一个比自己年长、又成熟的女性似乎不是什么不可能的事情,再加上他当时的样子看起来也不像是在开玩笑。   之后,类似的对话在又断断续续地出现了好几次。   最后,贝蒂娜在节目中就控制不住地脸红了。不过,凭借着多年的工作经验,她还是能坚持转开话题,没有任何失误地完成了录制。   可詹姆斯的表现显然不会被人忽略。   以至于当乐队大家重新回到后台时,兰斯立刻皱着眉头,将詹姆斯直接拽到一边生气质问:“你他妈刚刚在节目上到底什么意思?想泡妞也要看看场合吧!”   “你说什么啊?谁泡妞了?”詹姆斯吃了一惊。   他似乎完全没意识到自己的行为问题,惊讶地回答:“是说我对贝蒂娜的态度太好了吗?喂,你是真忘,还是假忘?是埃布尔让我们对主持人态度好一点儿的啊。所以,我这次一直很认真地像对妈妈一样地对她,态度好得不得了。”   什么?对妈妈一样?   了解他家庭状况的兰斯隐隐有些懂了。   某个没妈的小傻逼大概根本不知道什么才叫和妈妈相处的正确模式。   他所以为的和妈妈相处模式指不定从哪瞎学的。   但女主持人贝蒂娜很受刺激。   她刚才心情忐忑地走到后台,心里犹豫又挣扎地想和詹姆斯说点儿什么……结果就不小心听到了这么一段话。   整个人都不好了!   她简直想抛开以往温柔形象地立刻咆哮:“老娘见鬼的哪里像你妈啊,你这个制杖!”   那真是很尴尬的一幕。   在发现贝蒂娜面无表情地就站在不远处时,连兰斯这个无关人士都想拔腿逃跑了。   可詹姆斯完全没意识到自己行为上的问题,还很自然地笑出了两个招牌小虎牙,主动朝着女主持人打招呼:“贝蒂娜,还有什么需要我做的吗?”   贝蒂娜极力保持冷静:“有一件事。”   詹姆斯热情地回应着:“什么事啊,你尽管说。”   贝蒂娜说:“快点儿滚。”   詹姆斯立刻意识到自己又搞砸了什么。   ……和以前一样。   女人的心思太难懂了。   这个阶段,埃布尔大概是认命了。   他懒得再和詹姆斯一般计较,也不想考虑四个人的什么形象问题,只专注曝光度地又继续安排他们上了几次电视。   始终没什么好玩有趣的玩意儿。   所有节目都千篇一律,对话内容无聊又乏味。   人们喜欢翻来覆去地询问他们的家庭,他们曾经的学业,他们的喜好,他们对爱情的态度……   一个段子能被问五十遍!这群人都是弱智吗?   在没了初上节目的新鲜感后,詹姆斯他们就越来越不耐烦,也越来越疲惫。   比起一天到晚被打听私事,他们内心深处更想和人讨论音乐和歌曲的事情,谈谈一些创作理念,谈谈吉他弹奏技巧什么的……   但没有!   一个都没有。   最终,他们悟出了一条真理:   所有节目的本质都是为娱乐大众准备的,如果你想上节目找人聊聊什么调音法啊,什么E7和弦一类的玩意儿,人们只会觉得你疯了。   可问题是,作为一个乐队……   他们的工作原来不是唱歌、弹乐器、站在舞台上表演,而是向大众讲述真实的自我经历、编各种段子和笑话逗大家开心,以及,汇报择偶观念的吗?   ——伙计们,太棒了!   ——这可比唱歌简单多了。   ——不用绞尽脑汁地写新歌,不用在舞台上累到快吐了,不用唱得声嘶力竭到破音……   ——只要擅长满嘴跑火车就能轻松赢得观众的掌声。   ——嗨,我爱这个!   本来应该是以上这样发展的。   可有一次,某个节目的主持人问詹姆斯:“你希望自己未来的女朋友是和你一样是金色头发,还是黑色头发,或者红色头发呢?”   这到底是谁想出来的傻逼问题?   一个人难道还要看头发颜色来挑女朋友吗?   但不管内心在如何吐槽……   詹姆斯当时还是耐着性子,尽(关)量(爱)亲(弱)和(智)地回答:“哥们,你不知道吗?世界上还有一个词叫染发。”   然后,主持人和现场观众们就开始哈哈大笑。   詹姆斯完全不知道他们在笑什么。   那一刻,他只能表情木然地望着远方,过了一会儿,突然在内心深处痛哭流涕地忏悔起来:“我他妈真是贱啊!真贱啊!操他妈的,我现在宁可去舞台上跑到吐,唱到破音,也不想再在这里和傻逼待一分钟。”   总之,出于这种越来越强烈的反娱乐心态,   他们面对媒体的态度,开始一次比一次冷淡;一次比一次懒得装模作样;也就一次比一次真实,最后发展到,平时什么样子,上电视就还什么样子。   但对于埃布尔来说,这可能是属于‘才态度好没几天,又开始原形毕露’的典型代表。   他每天战战兢兢地接电话,生怕那个电视节目的制作人找上门来怒吼:“快把你家艺人领走,他们快把主持人打死了。”   ——喂,别脑补了,行吗?   詹姆斯对此完全无法理解:“我们就是骂骂脏话,本质没那么暴力的。”   哪怕乐队的知名度随着他们一次次出现在电视上确确实实地得到了显著的提升。   但在这个时期,由于或直接或间接不配合的缘故,他们的形象是真不好。   詹姆斯由于底层生活经历影响,说话习惯糟糕,情绪一上来就会狂飙掺着脏话的利物浦方言;兰斯正常情况下,(大部分时间)是能温和友善地代表乐队去发言,同外人沟通的,但太傲慢,有时候讽刺起人时,会非常地损;鲍德温不喜欢说话,他只想沉默地躲到架子鼓后头,安静地一个人待着,到了需要敲鼓时,就砰砰砰地闪亮登场;西奥是个二货,时不时会让对话变得极端低俗,进入直白的金钱、名气、女人等中二的话题中……   媒体自然而然就把整支乐队给定义为‘利物浦乡下来的混混军团’。   詹姆斯还额外赢得了流氓的称号。   因为他之前和女歌迷过于亲近的态度……   还在<贝蒂娜的下午茶>中‘调戏’了女主持人。   等等,天大的冤枉!   前一个污蔑也就算了,后一个关于贝蒂娜的谣言……   詹姆斯为了不连累别人,特别想去解释一下。   谢天谢地,他被兰斯及时地拦住了。   毕竟,私底下被贝蒂娜听到那段话已经够尴尬了!   假如他还专门跑去和媒体公开说什么‘我没调戏她,我把她当妈妈一样’,贝蒂娜大概会提着刀过来杀人了。   因为这事。   新人乐队主唱和著名节目主持人的绯闻又被炒了起来。   也因此,哪怕两个当事人在节目结束后都没再有什么接触,也没有流露出什么任何要和对方发展感情的意思,依然不乏有媒体想去追踪报道一下。   詹姆斯不禁对贝蒂娜心怀愧疚,认为是自己连累了她。   但很快,他一点儿也不再愧疚了。   因为贝蒂娜实在太绝了!   那天,一个记者幸运地堵到了这位女主持人。   他急忙抛出这个问题:“你以后有没有可能和行星乐队的主唱詹姆斯交往,成为男女朋友呢?”   贝蒂娜不假思索地回答:“不会!”   答案给得太快太决绝了,反而更引人好奇。   那名记者敏感地眼前一亮,立刻追问:“为什么?”   贝蒂娜一边极有气势地踩着高跟鞋离开,一边冷冷回答:“我从不和孩子或动物上床,所以他第一时间就被Pass了。”   当天,报纸上发表了这则对话。   并且,撰稿人还体贴地给配了张照片。   照片里,很可能是被抓拍,所以根本没有半点儿准备的金发主唱,在镜头前一脸错愕和迷糊地抬起了头,脑袋顶上是一行充满了喜感的字:[孩子?or动物?]   这事快把兰斯笑死了。   但詹姆斯缺根筋地根本就没搞明白这是个怎么发展?贝蒂娜怎么就突然生气了?两个人怎么就突然有绯闻了?然后,她为什么要这么说?怎么就扯到上床了?以及,这么说到底是什么意思?   总之,他什么都不理解。   整个人稀里糊涂,一头雾水。   兰斯只顾着哈哈哈,根本帮不上一点儿忙。   偏偏还有记者找上门来,问他对此有什么感想。   詹姆斯那双灵活的绿眼睛立刻盈满了不耐烦的神色。   他不怎么高兴地咬着一根烟,痞气十足又暴躁地用利物浦的方言骂骂咧咧地就说了一大串:“我他妈能有什么感想啊?又不是我说的话,谁说的你问谁去。反正我肯定是人,不是动物,我又没毛没爪子没尾巴的。至于说孩子,我操啊,要我现在脱裤子证明吗?” 第39章 特立独行?   那个记者目瞪口呆地回去后,在报纸上给詹姆斯的评价是——彻头彻尾的小流氓!   詹姆斯很委屈。   但没人同情他,因为这全都是他自己管不住嘴、乱说话的结果。   兰斯直接告诉他:“以后不知道该说什么的时候,麻烦请闭嘴!”   然后,连大哥林德也取笑他:“你说都说了,怎么没干脆脱了?好歹不白担一回流氓的名头。”   詹姆斯不想理他,可心中苦闷无处诉说。   于是,他给家里老爹拨了个电话:“爹啊,你千万别信外面那些混蛋媒体的瞎报道!”   老约翰在那边一头雾水:“什么?什么?媒体报道什么了?”   詹姆斯趁机抱怨又烦躁地叽里咕噜解释了一大堆:“他们天天瞎说……说我调戏女主持人,以及,呃,我要在公众场合脱裤子什么的,可我没脱。好吧,我是那么说了,可我全都没做。不是,我说了的意思也就是单纯地说了……但我没想要真的去做。你懂我的意思吗?我那是信口胡诌,类似吵架的时候,话赶话什么的。”   ——哦哦,明白,女主持人好看吗?   ——爹啊!   ——哦哦,没事。脱裤子也没什么,只要记得里头穿上内裤就行。   ——爹啊啊!!   好了!   亲情热线到此为止。   詹姆斯大概也只有这个时候才会庆幸家里没女性长辈的存在。   绝大多数男人的脸皮更厚,对混账事的接受度和容忍度都相对要高一些。   总之,经过一系列的事情后,媒体就把行星乐队刻画成了小混混的形象。   但神奇的地方在于……   他们越是这么写,每当乐队开始演出的时候,跑来买票的观众就会越多。   然后,埃布尔就有了一个新念头。   他其实是个聪明人,只是偶尔太看重利益得失。   怎么说呢?   他搞出了一个炒作的新法子。   在某天,当大家想去酒吧放松一下的时候……   埃布尔突然问:“你们介不介意让记者过去拍几张照片?”   拍照片?好啊,可以。   大家都觉得无所谓。也只有兰斯还记得提一句‘拍好看点儿就行’的要求。   埃布尔答应了。   然后,大家就跑去一边喝酒,间或和周围美女聊个天,一边等记者来。可等到半夜,他们也没见有什么记者过来采访和拍照。   四个人喝得都有些晕乎乎,干脆也不等了,直接往回走。他们这时候都以为,可能是埃布尔临时改了主意,没通知到什么记者。   结果,在第二天,报纸上就刊登出了一则‘行星乐队在酒吧和美女彻夜狂欢’的新闻,还配了清晰的照片和一些似是而非,但又特别符合人们心中对‘坏小子’想象的假消息。   很显然了。   这是埃布尔给出了消息后,让记者去偷拍的。   他的解释是:“既然媒体想看你们搞点儿什么事,那我们就搞给他们看好了,可以增加曝光率。”   很难说清楚当时心中那油然而生的荒唐感。   但詹姆斯却是有那么一瞬间特别地想爆笑:“还他妈的能这么玩吗?”   刚刚好不容易才迈进这个浮华世界大门的青少年们,终于意识到这个世界光鲜背后的虚假一面。   但值得庆幸的地方在于,乐队中没有宁折不弯、为什么艺术和真实纯粹到了极致的小傻瓜。所有人从小生存的环境都不允许他们过于清高,而习惯了摸爬滚打后,自然也就擅长同流合污。   更何况,没偷、没抢、没杀人、没伤害谁,也没勉强自己去装模做样……   只是换一种方式营销炒作,为什么不呢?   与其天天和媒体对着干……   这种暗中利用模式实在很棒!   于是,他们默许了埃布尔的一些行为。   没办法,商业和音乐终究是两条不同的路,假如想要两者兼得,就得做出适当妥协。   音乐是可以随便玩的,加点儿什么、减点儿什么,无所谓,反正最后只要好听就行;可商业却是要把人给按到一个模板中,进行包装和改造,找出准确的卖点,再定位销售群体,然后,才能卖出去。   这一回,埃布尔显然是成功找到了乐队的卖点。   经过他几次三番地运作,行星乐队的四个坏小子顺利地成为了青少年阶层的偶像。   他们挑战权威、桀骜不驯。   他们我行我素,又才华横溢。   那些处于青春期又荷尔蒙旺盛的青少年们来说,这种又坏又酷的个性形象简直无法抗拒!更何况,这些坏蛋们做了所有人内心深处想做而不能做的事情,偏偏还成功了。   这一切,都足以让孩子们心甘情愿地将‘特立独行’的行星乐队给捧上天。   与此同时,乐队的那首<她今年十六岁>也成功攻占了全国各大高校,并在本周顺利爬升到了热门金曲排行榜的前三,开始与另外两首歌展开了激烈的冠军争夺战。   一切发展都像是在坐火箭。   所有人还没反应过来就被送上了天!   如果说,他们从一开始就认定了,自己未来能成为一个明星,那才是说谎呢。   詹姆斯加入乐队的时候,去除掉某些超自然因素的话,仅仅想找份能赚钱的活儿;   兰斯组建乐队的时候,起初应该是出于爱好,后来才越玩越认真起来;   鲍德温是最专注的一个,等于是拿这个当事业来发展,但他也没敢把未来想得多美好,一切皆是未知数;   西奥随波逐流,因为家里有个破车库而幸运地雀屏中选,一路稀里糊涂地混了下来。甚至有一段时间,他还自嘲地称自己像个突然被王子娶回家的幸运灰姑娘。   总之,一夜成名了。   也许这份名气没那么大,可整个乐队也算是上过电视、出过唱片,在舞台上表演过,还有专属于自己后勤队伍的大团了。   可事实上,每个人都还都没能及时地适应这种身份上的骤然转变。   有一次,詹姆斯随随便便就跑出去买牛肉汉堡,几个姑娘突然就冲出来,围着他,让他给签名。   “你们都是从哪冒出来的?”他那时候很惊喜,没想到会在日常生活中还能有这种待遇。   所以,他特别友善地给她们签名,习惯性开玩笑地说着一些好听的话:“爱琴海的浪花里吗?【注】”   姑娘们立刻嘻嘻哈哈地笑起来。   然后,有大胆的女孩会回复他:“是啊,专为追逐你而来,我的阿多尼斯。”   这个阶段,为了改善阅读障碍症的问题,詹姆斯正在每天坚持读书。   他最近刚好在读莎士比亚的一些诗。   当然,别考虑什么文学素养。   这纯粹是为因为诗歌的每一行都相对较短,读起来会简单一点儿,而且,从实用主义角度讲,诗读多了,没准会对写歌词有帮助。   所以,才读完那篇《维纳斯与阿多尼斯》的詹姆斯立刻意识到,自己被姑娘们给反调戏了。   可他完全不知道怎么回应,惯常总是脱口而出的脏话是没办法对着这些姑娘们说的。   他只能闭上嘴,脸有些微红地低下头去继续认真签名,装出一副‘我听不懂你说了什么’的正经样子。   可能是他这一刻的样子太温和无害了。   那个胆大的姑娘居然踮着脚尖地亲了亲他。   其实,是很轻微的那种……   小心翼翼,像是被一只小鸟颤抖着啄了一小下。   所以,詹姆斯也没生气。   他好脾气地朝她笑了笑。   这下好了!   所有的姑娘们都闹着也要亲了。   詹姆斯尴尬地摆手拒绝着,急忙往前走。可姑娘们就是要追着他一起走。   最后,他只好妥协地挨个儿过去亲了亲她们的额头,像是对待邻居家小妹妹一样。   但遗憾的是,可能除了兰斯外……   大概没有人会相信,一个有着凌乱飞扬的金发和一双邪气绿眼睛,气质吊儿郎当,对记者态度恶劣,满嘴脏话,烟酒不离手的坏小子会有一颗温柔的心。   所以,媒体后来的报道就是:<看看这个利物浦来的小流氓!>、<他在大庭广众之下都做了些什么?>以及<谁会把女儿嫁给这种花心男?>   兰斯把这些报纸全扔到詹姆斯的面前,嘲讽地说:“看看你做的好事。”   鲍德温在一旁不停地笑。   而西奥满脸羡慕:“行啊,哥们!”   但詹姆斯自己其实很绝望。   他绝望的地方,并不在于又一次不小心制造出了乱七八糟的绯闻,和一直被歪曲的形象。   因为他根本不在乎被人说什么。   他真正在意的是,所有人似乎都认定他是个四处睡姑娘的风流浪子、情场老手!   而他想来想去,似乎也只能憋屈地选择默认。   可真相……根本不是这样。   无法澄清。   难道跑出去大声喊‘我是处男’吗?   那更丢人了吧。   最后,他干脆继续拿自己的阅读障碍症当借口,假装什么都不知道。   之后,不仅仅是詹姆斯,这样走在大街上被认出来的事情,其他人也开始遇到了。   兰斯有一次被堵在了琴行里,然后这个混蛋特别令人拍案叫绝地直接打电话报了警;鲍德温被追得爬了墙;西奥倒是挺想和詹姆斯一样,也和姑娘们聊聊天的。但可怕的是,他那回碰上的男粉……救命!   终于,行星乐队的大家终于后知后觉地意识到:“我们是不是也得被迫加入大晚上出门还要戴墨镜的傻逼行列之中了?”   “是的。”   西奥肯定地回答,并建议说:“但既然我们要加入,那就别再用傻逼来形容了。”   “同意。”   大家异口同声地说。   作者有话要说:【注】希腊神话中的爱与美之神阿佛洛狄忒是由爱琴海的海水泡沫中诞生,而阿佛洛狄忒后来到了罗马神话中,又被称为维纳斯。莎士比亚写过一篇长诗叫《维纳斯与阿多尼斯》,这首诗写得是维纳斯追求阿多尼斯,追得很热烈很那啥,有兴趣地可以去看看。   所以,吉米开玩笑问她们是不是从爱琴海的海浪来,其实是夸她们是美神化身。   然后,她们称吉米是阿多尼斯,就是在暗喻维纳斯不择手段追求阿多尼斯的事情。 第40章 默契天成   当那首<她今年十六岁>的单曲,成功冲入排行榜前三后,兰斯的压力骤然增大。   埃布尔开始天天催他写歌,让他抓紧一切时间,趁着单曲还在榜的时候,凑够曲目,搞一张专辑出来卖。   因为按照他以往的经验,通常单曲在榜单前十的时候,专辑都有极大的可能会大卖,如果之后的运气也足够好,能一举夺冠的话,那专辑销量必然还会有一次暴涨。   可问题是,哪有那么多好歌能凑够一个专辑?   兰斯虽然自负,可也没自负到认为自己随便瞎扯淡,就能再搞出什么大热金曲来。   但大家都对他信心十足。   好像他就是一个什么热门金曲的制造机器,只需轻轻按一下开始,立刻就能像打印机一样快速地在一堆白纸上印出歌词和乐谱来一样。   真是谢谢信任了!   这个时期,行星乐队已经搬出了酒店,住到一个公司帮忙租下来的两层公寓里。   所以,兰斯有了一个单独的房间。   他当天就把自己关在了屋子里,坐在桌前,瞪着满桌子的空白纸和笔发呆。并且,他心情特别奇怪地想:“我到底是怎么沦落到这个地步的?我不是个吉他手、兼职才写写词做做曲的吗?可为什么现在写歌都成了我一个人的事,好像是我应尽的义务一样?”   这问题大概无解。   但越是胡思乱想,越是写不出。   灵感这玩意儿就是这么讨厌。   它想来得时候,哪怕是用眉笔在餐巾纸上瞎划拉,都能随便搞出个调子来;可如果它不想来的时候,任你准备了多么好的纸和笔,不出现就是不出现。   他抱起吉他,随手乱拨地想找找灵感。   可这一天不知道是不是好运耗尽,一个不小心居然弦断了。   真见鬼了!   兰斯气地把吉他扔到一边,心情恶劣到了极点。   他又下楼去找灵感,也想看看队友们都在做什么,却发现屋子里居然空荡荡的,一个人都没有。   没人知道他那一刻的脑子里到底都想了些什么玩意儿。   但怎么说呢?   有时候人的失控就在一瞬间。   总之,等詹姆斯他们从外头玩回来,就看到这混蛋面无表情地站在了一片废墟中,正漫不经心地微微低着头,拿打火机给自己点烟。   是的!   废墟!   他把屋子里所有能砸的东西全都给砸了!   电视机、冰箱、茶几、窗户、柜子、杯子、碗……   卧槽啊!   鲍德温惊地说不出话来。   西奥更是哀嚎了一声:“上帝啊,兰斯,你他妈都在家干了什么!”   詹姆斯震惊地望着一地狼藉,却与众不同地冒出来一句:“纾压吗?”   兰斯瞥了他一眼,没说话。   詹姆斯就干脆走过去,伸手去搂他的肩膀,笑着追问一句:“爽了吗?”   在西奥不可置信‘你居然还有心情去问他爽不爽?我们家都被砸了,你就这么纵容他吧’的愤怒指责中……   兰斯若无其事地勾了下唇角,很勉勉强强的样子:“还成吧。”   但大概没人都理解‘不爽就拆家’的这个操作。   而且,把那么多东西都砸烂也很累的吧?   可兰斯也没主动给一个什么合情合理的解释。   反正从那以后,没人敢再留他一个人在家了。   至于房子的严重毁坏问题,大家根本想不到任何可以拿来和房东交代的理由,也不想赔钱。   因为,这个时期的他们口袋里依然没多少钱。   别看他们渐渐出名了,发展得也很不错。   可英国这时候有一个很变态的制度,大概内容就是,唱片发行十二个月后才能拿到钱,如果是在海外发行的话,那时间可能还会更长一些。所以,如果他们跑去问财务人员的话,肯定会被告知收益的数字正在日渐增长什么的,可乐队所有人都没看到过真正的钱。   在这种情况下,他们决定装死地等埃布尔出现后,甩锅给他。   但这时候的埃布尔正忙着另一个计划。   他托人找关系地想把行星乐队塞进一个大型全国巡演队伍里。   因为这支巡演队伍的规模很大,参加的人数众多,主要比较出名的,有前辈级别的音乐人劳伦斯曼利、英国甜心乔安妮、海边男孩组合,还有罗莎姐妹等等。可以想象,假如行星也能加入到了这场巡演中,不管是从社交的角度,还是名气和发展角度来讲,都会是一次较大的提升。   但目前为止,巡演负责人还没有给他答复。   所以,他暂时没空过来管他们。   幸好,兰斯的灵感又回来了,短时间内应该不会再执着去拆家了。   他跑回屋子里奋笔疾书,还把詹姆斯也叫进去帮忙。   其实也没什么忙的。   詹姆斯就无聊地坐一边等,每次让他唱的时候就听话地开口唱,这让他隐隐约约总有一种‘我和兰斯的吉他可能是同等地位’的错觉。   但不得不说,创作是一种很私人,也很情绪化的过程。   如果一个人能完全无保留地向另一个人展示出所有的时候,通常也是一种信任的代表。   所以,尽管詹姆斯这个时期对创作什么歌曲的兴趣还不大,却依然接受了这个邀请。   接下来,大约有一周左右的时间,他们俩一直都在屋里折腾那些旋律和歌词。   和以前一样!   或者说,正如兰斯预料的那样,两个人在一起的效率果然更高一些。   熬了三四天,算上兰斯以前创作的歌,还有这些天搞出来的新歌,再加上几首翻唱的经典,差不多能凑够一张专辑后,两个人才彻底停了下来。   詹姆斯仰躺到床上。   他累得直接哀叹一句:“太麻烦了,以后你还是自己写,不要找我了。”   但兰斯假装没听到他的话。   他这个时候已经发现,自家金发主唱和自己在音乐方面很可能是最佳的创作搭档,每次他们在一起时,都会有着非常好的默契,并且还能彼此互补。   最早确认这一点儿的时候,还是因为那首<她今年十六岁>的现场表演。   尽管兰斯一直说什么不记得喝醉后的事情,可那确实是在说谎。   他始终都没忘记詹姆斯倚靠在自己身上时的感觉。   呼吸、心跳、热度,还有那令人欣羡、宛如被上帝亲吻过的喉咙发出的美妙嗓音。   在音乐中,或者说,在醉酒导致的模糊意识中,他当时失控展现出的极富侵略性和攻击性的吉他旋律,是很破坏歌曲整体性的。因为不管是想攻击还是想侵略,必须有同样实力的对手正面接下来,才可以让场面变得精彩。否则,那就是一场单方面碾压,碾压到最后,只剩下乏味。   可整件事最妙的一点儿就在于——棋逢对手,将遇良才。   当詹姆斯察觉到了吉他旋律中咄咄逼人的情感时,完全不经思考地顺着旋律,放弃了过于轻松却弱势的口哨,反而用了也许会令大众诟病,但确实是人类表达激烈情绪时的最自然声音,借此来对抗激烈的吉他旋律,并配合着吉他声,向观众呈现出了高潮、起伏又跌宕的情感变化。   是他的临场应变促成了整首歌的精彩,从而使得整首歌的演绎达成一比一战平的效果。   势均力敌的感觉太美妙!   以至于兰斯后来在随身笔记本中清楚地写着:“I’ve never met anyone like him.”   总之,歌曲凑够数后,还需要进行挑选,来确保整张专辑有个统一的主题。   这些问题需要去录音室中,和那位制作人先生一起商量着来了。   而这个时候,又一个好消息传来。   <她今年十六岁>除了在排行榜上大放光彩外,还将行星乐队送上了《流行之巅》(Top of the pop)!   《流行之巅》(Top of the pop)是当时全英国最具代表性、也最有名气的音乐节目了。   鲍德温和西奥都特别激动地说:“我以前做梦都想来这个节目。”   但当大家兴高采烈地准备上节目去好好表演的时候,却发现了一个让人难过的真相。   在这个节目上表演的时候,根本不需要真唱,也没人去真唱,大家都是全程假唱的。   太残酷了!   对于从小就看节目的忠实观众来说,这就像是告诉小孩子圣诞老人并不存在一样残酷。   别说鲍德温他们了。   连兰斯都露出了可以称之为‘童年梦碎’的悲伤表情:“……全都是假唱吗?” 第41章 唱歌表演   我们其实是好人,从来没想过主动去捣乱,大家能明白吗?   只是总有人想和我们捣乱。   ——By詹姆斯莱蒙   其实,假唱这个事挺正常的。   现实又不是童话,人没办法时时刻刻都尽善尽美地保持在高光的状态中,偶尔状态不佳,或者出现伤病的问题,这时候却要上节目了怎么办?   对于一些注重节目效果,奉行完美主义的制作人来说,如果把所有的希望都寄托于嘉宾并不稳定的临场发挥上,那无异于是将节目的命运交托于他人之手。   既然如此,那大家假唱吧。   这样一来,你不用担心唱不好被骂,我也不用担心你一上节目就翻车,搞砸我的节目。   合情合理,顺理成章,皆大欢喜。   至于电视机前的观众……拜托,他们根本看不出来的!或者再换一种说法,观众们看节目的时候,应该也不想前一秒还好好欣赏音乐,后一秒主唱破音地给来个突发车祸吧?多扫兴啊!所以,假唱也算是替观众负责了。   因此,上节目假唱就慢慢成了一条业内约定俗成、众所周知的规则。   但此时,对音乐界还存有不切实际幻想的四个人,却深受打击。   好吧!   在‘媒体报道是可以操控着制造出假新闻’事件后,原来‘电视节目里的表演’也都是假的。   童年梦想破灭。   对这档节目的期待荡然无存。   可由于这档节目的重要性,埃布尔还又把四个人叫到了办公室里。   他一开始什么也没说,先盯着他们看了半天,直到屋子里的气氛显得紧绷又严肃时,才直接放了狠话:“这次节目结束后,我不想接到任何投诉电话。否则,你们干脆什么也别干,直接滚回利物浦,去找家俱乐部混日子吧。”   行星乐队的所有人都没反驳这段话。   大家平静地点了点头,向他保证一定会认真上节目。   然而,他们如此听话的表现,却让埃布尔惊疑不定起来。   他不由得悲哀地在心里想:“我终于被这群混蛋给整出神经病了。明明‘认真上节目’是我想听到的正确回答,可心里怎么就直发慌呢?”   但到了下午的时候,他就放心了。   因为这四个坏小子难得地换了新衣服,打扮得光鲜亮丽,看起来精气神足。   尤其是詹姆斯,几乎一下子让人眼前一亮。   他难得地换了一身颇具英伦感的西装,扎了领带,戴了一顶平顶卷边圆帽。虽然由于气质方面的问题,看起来仍不够稳重,显得有些过分活泼,可这又刚好符合之前塑造的青少年偶像身份,朝气蓬勃。   埃布尔心情终于好了起来。   毕竟,如果没有一天到晚那些狗屁倒灶的事,他是真得非常非常喜欢詹姆斯的。   虽然从大众审美角度来讲,詹姆斯不是特别漂亮的类型,起码比不上兰斯五官精致好看。   可他身上总有一种奇特的活力,那种对什么都满不在乎的样子,总能自得其乐的快活架势,就好像你把他扔到垃圾堆里,他都能高高兴兴地从垃圾堆里站出来,把垃圾桶举过头顶,挥舞着给你高唱一首[love me baby]一样。   总之,这次乐队大家对节目的重视表现,让埃布尔十分欣慰。   他难得激动地把所有人都夸了一遍:“西奥你这件宽松的白衬衣不错啊!鲍德温你是应该换换风格了,牛仔外套穿上多精神啊!兰斯,你穿什么都好看!咦,你这件T恤上印的是利物鸟吗?看起来风格很独特嘛。吉米,吉米!我的男孩啊,你早该这么穿了。来来,照照镜子,多英俊!”   听到这些真心实意地夸奖,四个大男孩都不约而同地朝他露出了或灿烂或腼腆的笑容。   埃布尔一瞬间老父亲般心满意足地感动了,有一种辛辛苦苦养的自家崽崽们终于听话了的超强成就感。当天,他就像是打了鸡血一样,干劲十足又心甘情愿地继续帮孩子们忙碌起巡演,还有专辑的工作去了。   等他忙完一轮,才想起节目的事情。   惊讶地发现,这次居然真得一个投诉电话都没有!   但他还是不放心地给那边节目较熟的一名工作人员拨了个电话,问问情况。   那名工作人员哈哈笑着让他放心:“现场来的观众都快爱死主唱了,他真漂亮不是吗?还有吉他手也很帅!姑娘们迷死他们了,你就是爱瞎操心。行了,没事,放心,放心!”   至此,埃布尔终于不再惦记这事了。   他心情舒爽地倒了杯红酒,舒舒服服地坐在沙发里,打算休息一会儿。   不过,休息的途中,他临时决定让助理小姐帮忙把提前录好的节目拿出来放一下,打算欣赏一下自家孩子在电视上的精彩(听话)表现。   然后,他把一口红酒喷了出来。   知道吗?   世界上绝大部分人都是脸盲,只是程度分轻重而已。   对于一个刚刚出道的组合团,如果平时根本没注意的话,你真得能分清谁是主唱,谁是吉他,谁是鼓手,谁是贝斯吗?假如……再不看头发颜色和发型,不看眼睛颜色,也不看穿衣风格的话?   所以,吉他手也可以站在麦克风前唱歌;主唱也能用弹棉花的姿势狂扫吉他弦;鼓手抱着贝斯缩在角落中梦游弹奏;贝斯手在后头癫狂地敲着鼓……   一切浑然天成,毫无破绽。   这完全是可行的啊!   只要后台给配上伴奏带……   Anything is possible!   此时,电视屏幕上……   西奥坐在一堆鼓后头过了一回敲鼓的瘾,一边敲着根本就不会出声的鼓,一边疯狂甩头,摆出了酷炫姿态;鲍德温不怎么习惯地抱着贝斯,尽可能地装模做样弹奏着,还不太自然地试着在舞台上小范围移动,毕竟,作为一名鼓手,他可是生平第一次能在舞台上动起来啊!   然后,兰斯站在最前方,平时用来弹吉他的修长手指紧握麦克风,姿势十分到位。   他模仿着詹姆斯平时的样子,在舞台上走来走去,差一点儿跳脱劲儿,却有别样的潇洒,同时还不忘大大方方地朝着观众席飞出一个个指尖吻。   而用帽子遮挡住显眼金发的詹姆斯站在舞台右侧。   他模仿着自家搭档平时高冷的样子,面无表情地抱着吉他,时不时就酷酷地挥着手臂来了个大风车式扫弦,同时身体还前俯后仰地激烈晃动,仿佛真得在弹奏什么绝世篇章一般,气势十足。只是偶尔镜头扫过的时候,他就有点儿破功地勾起唇角,坏笑地眨下眼睛。可下一刻,又板起脸继续装了下去……   现场气氛超热烈。   那些跑来看现场的观众们可能根本没意识到什么问题,她们是真被撩得很激动了。   在她们眼中,主唱太好看,吉他手也帅,鼓手看起来超卖力气,贝斯手有点儿腼腆可那么也努力地在弹奏着。他们和别的团真是一点儿都不一样!   别的团每次上节目都仿佛神游(假唱又不需要卖力气)。   只有他们这个团是全程不划水地敬业表演,认真到感动英国,太棒了!   然而,这一刻……   他们不是乐手,他们是演员。   ——玩得开心吧,吉米?   ——God,I'm good!弹吉他,我一定也是最棒的!   ——哥们,清醒点儿,你拿的那把吉他根本就没声。   作者有话要说:【注】本章的梗来自绿洲乐队OASIS,他们在假唱节目中,搞过一回主唱和吉他手换位的操作。   PS.英国人其实挺擅长自黑的,搞不清楚他们脑回路。他们早年有个收视率很好的音乐节目,但制作人就是要求假唱,属于大家都知道是假唱,但还要继续表演假唱的类型。于是,有很多歌手不高兴,他们开始在节目中假装各种露陷,到有声音的时候,故意闭嘴什么,吉他手全程梦游,应付地拨两下什么的。   最绝的除了主唱和吉他换位外,还有一个是主唱不拿麦克风,拎着一束玫瑰(好像是玫瑰,记不清是什么花了)上台认真地表演了‘我没麦克风也能发声’绝技的。   尽管如此,腐国人的娱乐精神挺强,好像还是很喜欢那个节目的,这个节目从七几年一直活到06年,06年被取消了每周五放的模式,依然还能保留着圣诞专辑,可以说是历史悠久了。   PS.资料不全,以上科普有些有我理解和猜测成分,可能有错误,请见谅。 第42章 一张专辑   这事说起来好笑。   但仔细想想,可操作性确实很强。   毕竟,行星乐队虽然一直在不停地演出,也上了一些节目进行曝光。   可在这个时期,他们的演出尚且局限在伦敦和利物浦这两所城市一带,去的电视节目也只是一些影响力不高的小节目,至于取得的成就,也仅仅是发行了两张单曲唱片。   所以,人们对乐队的认识程度,还不足以支撑他们能分辨出每一个成员。   而在信息并不发达,也缺乏交流的时代中,哪怕是发现‘金发主唱跑去弹吉他,黑发吉他手拿着麦克风开始唱歌’的一部分歌迷,也想象不到其中的问题,或者说,谁又能想到乐队居然敢在这么重要又大型的节目中玩这一手?   所以,绝大多数歌迷反而一脸惊喜地看着电视,单纯天真地嚷嚷着:“上帝啊,吉米居然还会弹吉他,他真有才华!”以及“没想到兰斯不弹吉他,唱歌也好好听啊!”   接下来的发展,有点儿类似<皇帝的新衣>现实版。   终于发现真相的节目组不能把假唱这事直接放明面上,自然也就不好意思去指责乐队说:“你们怎么能不按规定假唱呢?”   同样的道理,埃布尔也没办法主动去和节目组道歉说:“对不起啊,我家那个倒霉熊孩子乐队没按要求去假唱。”   双方保持了一种古怪的默契,不约而同地保守着共同的秘密。   他们全都沉默着,仿佛这件事从没发生过一样。   但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该知道的人差不多都知道了这事。   一部分乐坛的前辈们,尤其是那些也玩摇滚,现在虽然开始修身养性,但本质还是老流氓的前辈们在知道这事后,都对这个节目组的倒霉遭遇十分地幸灾乐祸,并且,还嘻嘻哈哈地在私下里愉悦地表示:“他妈的笑死人了,真想会会这四个混小子!”   很难说清这支乐队到底是怎么做到这一切的。   他们身上就像是有一种神秘的力量,特别讨人喜欢,哪怕整天胡作非为,也常常让人无法抗拒。   与此同时,尽管他们桀骜不驯地偷偷恶作剧了<流行之巅>。   可这个重量级的电视节目依然帮助他们正式出现在了全国人民的面前,使得很多人知道了这个乐队,并在还没真正接触到他们的音乐之前,就已经注意到了四名成员格外亮眼的外貌。   这一年,主唱詹姆斯终于十八岁了,可以不用蹭别人的烟抽,而是光明正大跑去买烟,也不怕被警察查身份证了。但他身型还没太长开,依然有些单薄,加上运动量大,每天都闲不住,精力旺盛到连日常走路都要蹦来跳去地不消停,哪怕吃再多,也胖不起来,握麦克风时,手腕细得像是能被折断一样。在这次的‘模仿秀’活动中,他假扮自家吉他手假装高冷严肃,可偶尔一个搞怪的小表情立刻露馅,那种眉飞色舞、鲜活又明艳的感觉,绝对是只此一家,别无分号。   至于比他大一点儿的吉他手兰斯,那是公认最好看的人。甚至,在这时候就已经有歌迷开始偷偷喊他‘美人’的外号了。他黑发蓝眼,五官精致,高高瘦瘦的衣架子,外加天生英伦气质,单看外表不看内在的话,温文有礼又举止优雅,绝对是最符合大众审美的类型(由于他快一米九的身高,经常会把也有一米八的主唱衬得像个矮子)。平时低调不理人还好,结果这回一学自家主唱朝着观众飞吻,立刻涨了一波粉,只是大部分可能都是颜粉。   鼓手鲍德温是全团最壮的一个,但没什么攻击力,属于沉稳类型,敲鼓时,偶尔能看到他激情的一面,可日常却很温和,还有些腼腆,有一部分群体大概会喜欢这种男人,安全感超强;   贝斯手西奥是个永远的中二少年,经常把自己搞成非主流杀马特,但也不是什么人都能hold住那种糟蹋的,所以,他长得一点儿都不丑,只是审美堪忧。而这次‘模仿秀’中,他模仿鲍德温敲鼓的缘故,难得地换了服装,自然也就露出了相对不出色,却也眉清目秀的外貌。   总之,四个好看又不同风格的人组合着出现在屏幕上。   对很多人来说,那真是很难抗拒的诱惑。   从节目播出后,Mixer唱片公司内部空气中就盈满了某种可以称之为激动和兴奋的元素。   这时候,透过一些数据来看,整个公司所有人都开始隐隐地猜到,他们这回是真得要推出一个大热组合了。   太棒了!   要知道,在经济效益不好的年代里,一个大热组合往往能救活一家公司,让成千上百的职员们不失业、有饭吃。尽管现在大家没处在经济效益不好的年代,也不用担心失业没饭吃的问题,可一个大热组合的出现,依然会给大家带来极大的收益。   为了稳固这种成果。   公司几乎调动起了所有能调动的资源,全力去推着行星乐队往前走。   作为签下乐队的直接负责人埃布尔更是扬眉吐气,彻底证明了自己的实力。   但他没有就此停下脚步,反而打铁趁热地借助公司的帮助,终于搞定了之前那位负责巡演的负责人,如愿以偿地把行星乐队塞进了那场大型全国巡演之中。   但还有一个问题是……   在巡演之前,出于商业利益最大化的角度,他想让乐队先把专辑给录出来。然而,这样一来的话,留给行星乐队用来制作整个专辑的时间,加加减减也就只有不到四周的时间。   “不可能,时间太赶了,我们做不完的。”   那位差不多已经快成了乐队固定搭档的音乐制作人拒绝地说:“我承认你之前单曲唱片的事干得不错,小子!可专辑没那么简单的,你不可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搞定它!”   并且,他语重心长地劝说着:“听我说两句,小子!千万别被外界的浮华迷了眼,也别信唱片公司天天忽悠你们赶快出专辑的那些鬼话,他们一心只想卖专辑捞钱,根本不会认真去管你们的死活。这个世界上从来就没什么新鲜事,你到了我这个年纪就见得多了。很多乐队的头炮和你们一样,也曾打得挺响亮。可他们就是太急于求成,加上周围人不负责任地煽动,最后反而没稳住局面,搞出了一堆烂玩意儿卖不出去,自毁前程,也失去了歌迷的信任和爱戴。你们还年轻,也还有时间,没必要过早地透支自己,音乐质量才是决定胜负的一切。”   他说得句句在理。   可有些道理往往是针对那些平庸之人的。   兰斯一向自负地认为自己是个天才。   而且,他还有点儿那种艺术家的固执脾气,认定了就不听劝,争强好胜,一向都迎难而上,从不会在机会来临前选择放弃,所以,执意地坚持着说:“试试吧,只当是赌一场。如果做不出来,我再放弃也不晚。”   于是,所有人加上那名制作人就都得陪他一起发疯地工作。   没真正经历过的人,是绝对不会知道兰斯本质是多惹人烦的。   他强迫所有人陪着他熬夜工作。   大家从傍晚开始,一直录到早上五六点。   詹姆斯清楚地记得,那天,当他第N次唱完最后一段的时候,太阳都升起来了。   清早的阳光明亮又暖和地照进室内,可他却连睁眼的力气都没有,只想躺下好好睡一觉。   可兰斯那混蛋还是说:“不行,这一句的音不准。”   他一边琢磨,一边提要求:“听起来不是我要的感觉,你再唱一遍。”   詹姆斯都快想哭了。   后来,他发现‘再’这个单词经常被用到自己身上,以至于每次做噩梦的时候,都是兰斯各种的‘再吹一遍,再叫一遍,再唱一遍,again,again,again,again……’翻来覆去,魔音贯耳,永无休止。   然而,在其他人眼中,这两人却是自成天地,默契得不可思议。   因为有时候詹姆斯不仅仅要录自己的那部分,还无形中要帮兰斯充当着翻译的角色。   鲍德温后来回忆说:“他们俩之间好像有一种我们听不懂的语言,兰斯有时候录着录着,会突然来了新的灵感,之后就会转过来对着我们说,这里改一改,接着哼了个调子。因为那是他突然想到,所以经常哼得乱七八糟。再加上,你们也知道的,兰斯高音上不去、低音下不来的嗓子和弹吉他技巧一向是成反比的。懂吗?我和西奥回回都听得一头雾水。可西奥每次问吉米说,你听懂了吗?吉米却会说懂了啊,挺简单的。然后,他自然地给我们重复唱了一遍。哦!我们这才搞懂了,试着按新调子改了改。”   争分夺秒的高强度工作,不可避免地也影响了整张专辑的风格。   如果有对音乐极端敏感的人应该能清楚地感受到,专辑中每一首歌的旋律都那么紧迫感十足,主唱的歌声透着烦躁和怒意,鼓声经常沉闷地咚咚咚响起,贝斯声带着激烈的怒火,吉他声也是快速又猛烈,他们就像是在被什么追赶一番,焦虑不安又奋力向前。   最后的效果,可以说是——完全具备了行星乐队的鲜明特色。   总是不完美却又神奇地有着独属于自己的独特魅力。   兰斯满意的同时,也有点儿遗憾。   因为做得确实太赶太赶了,总觉得还有好多缺陷。   可是后来,在有时间后,出于弥补心理,大家也曾试着再搞一个重录版本。   但缺少了那种紧迫感后,反而让专辑失去了应有的美丽特质,于是,重录版不了了之。   这张耗时三周半左右,仓促完成、完全是硬赶出来的专辑,由于时间问题,仅仅收录了十首歌,外加一首发行了的单曲<她今年十六岁>。   没有<烂草莓>。   尽管<烂草莓>传唱度很广,听起来也很可爱。可兰斯一直挺讨厌<烂草莓>那首歌的,总认为它没什么水平,也太庸俗,所以,经常任性无视它,这次也以风格不符为理由,强行将它淘汰了。   埃布尔心里隐隐有些遗憾。   他是因为那首歌才决定签下乐队的,所以,对那首歌挺有感情,可惜,没人能在创作方面逼兰斯让步。   就是这么一张专辑,彻底让乐队的每个人都精疲力尽了。   但它是行星乐队的第一张专辑,当它完成时,所有人都很激动。   兰斯把这张专辑命名为《声音》。   被爱和被理想化的声音,乐器的声音,或者歌唱者的声音。有时候,它们会在梦中和我们说话,深思时,心灵会听到它们,那是生命最初的声音。   作者有话要说:PS.我查了一下,发现很多摇滚歌手回忆当年,会提到什么几周就完成了专辑,什么几天就搞完几首歌的话。   假如他们没吹牛的话,那么,早年歌手搞专辑可能和现在不太一样,大概有点儿类似港片那种吧,早年拍个电影也是飞快,所以有粗制滥造的,也有纯天然的妙手偶得之作。   如果有错误,请告知我,我再改,改不了,就……原谅我吧。 第43章 对外战争   没等专辑做出来成品,那场全国联合巡演就开始了。   于是,詹姆斯他们也顾不上再继续折腾专辑的事,而是选择把剩下需要收尾的工作全抛给了那位制作人和埃布尔处理,接着,就匆匆地踏上了巡演之路。   但由于专辑制作的事情耽误了很多时间,所以,他们出发得有点儿晚了。   为了追上巡演大部队,司机在和他们商量路线时,就提议‘中间干脆不停车休息,直接开夜车’,这样也能早点儿到达目的地。   詹姆斯他们很通情达理地同意了。   但这也就意味着,他们当晚要睡在车上了。   幸运的是,这次Mixer公司很大方地给他们租了一辆双层巴士,空间还算宽裕。   而且,车厢两侧有床位,那种分上下两层的狭窄单人床,很简陋,却也足够拿来休息了。   兰斯直接就选了下铺。   他认为,上铺没有安全感。   可詹姆斯很新奇地要了个上铺,还来回地爬上、爬下了两圈,仗着身手灵活,还顺便嘲笑了自家吉他手的胆小。   另一边,对爬上爬下没什么兴趣的鲍德温也选择了下铺。   西奥只好选了剩下的那个上铺。   司机的经验丰富,车一路开得很平稳。   可依然不如脚踏实地舒服,总是晃晃悠悠的,兰斯比较挑剔,休息得就不算太好。   等到了差不多凌晨时,才迷迷糊糊地睡着。   结果,才刚睡着没多久,耳边就是一声……   “砰——!”   重物坠地的声音响起。   他顿时一个激灵清醒了,本来就低血压的他立刻气得想蹦起来揍人。   可一睁眼,却诧异地看到自家主唱正姿势古怪地趴在地板上,一动不动。   “这他妈的怎么回事?”   兰斯还没反应过来,没好气地问了一句。   对面的上铺里的西奥表情呆愣。   他指了指地上的詹姆斯,结巴地回答:“摔,摔,摔下去了!”   下一刻,距离较近的鲍德温反应飞快地从床上就跳了下来。   他匆忙跑过去查看:“喂喂,没事吧?吉米,没事吧?还活着吗?应我一声,吉米?”   呸呸呸!   什么话啊,上铺又不高。   只不过是不小心从上铺翻身摔下去后……   把右手给摔骨折了而已。   “怎么样?还能继续巡演吗?”   乐队的那个巡演经理比尔匆匆赶过来,十分忧心忡忡地问。   “行,怎么不行?我一般也不用右手唱歌。”让医生给右手打了个石膏固定住后,詹姆斯还挺乐观地说。   但他还是没忍住地呲牙咧嘴,又嘟着嘴地抱怨了一句:“但真挺疼的啊。”   “那怎么办啊?”   比尔这个时候大概已经开始理解埃布尔当初被折磨的心情了,谁睡个上铺还能把自己折腾骨折啊?他发愁地安抚着詹姆斯说:“要不要给你买点止痛药什么的吗?”   “止痛药有什么用啊,药吃多了对身体不好,你还不如给我来瓶啤酒。”   詹姆斯绿眼睛亮晶晶,积极地建议着:“真的,我喝了酒就不疼了。”   这要是换个人,大概绝对不会给他酒喝。   但比尔恰好属于那种对乐队成员尽可能百依百顺类型的巡演经理。   于是,他说:“没啤酒,但我那有托斯卡纳产的甜酒。”   詹姆斯顿时眼前一亮:“好极了,真是因祸得福啊!快给我来一瓶,不,两瓶!”   这真不是个好征兆。   接下来,小酒鬼詹姆斯用完好的那只左手拎着酒瓶,开始作死地试图把自己灌醉,一醉解千疼。   什么?骨折不能喝酒?   Fuck it!   兰斯这时候心情不好,也懒得去管他。   睡眠不够,多日工作积攒下的无尽疲惫,以及对‘傻逼队友睡个上铺都能把自己摔骨折事件’的气恼,一时间全涌上心头,负面情绪开始渐渐反弹,所有的一切都让他情绪糟糕透顶了。   鲍德温最近也开始感觉疲惫,坐在一旁不说话。   西奥抱着贝斯在发呆。   之前仗着年轻,超负荷工作所带来的后遗症慢慢浮现出来。   所有人的状态都开始出现或多或少的问题了。   可更糟糕的事发生了。   当他们紧赶慢赶地赶上大部队,正走下车,打算好好休整一下,筹备明天的表演时……   一个工作人员匆匆跑过来,突然告诉他们:“行星乐队吗?一个小时后上场。”   ——什么?可我们的表演时间不是安排在明天吗?   ——对,改了,提前了。   ——那为什么不提前通知?   ——呃,我这不是已经提前一个小时通知你们了?   ——是吗?那真他妈的谢谢你了!   ——不,不客气!   这混账玩意儿通知完后,就不管不顾地跑了。   只剩下乐队一众人在原地面面相觑。   兰斯突然想起一件事,脸色一变地迈开长腿,三步并作两步地跳上了大巴车。   但没用了。   他们傻逼主唱的止疼计划现在已经奏效了。   这会儿,他正抱着个酒瓶子,金发垂在脸颊旁,安静又乖巧地醉死在了角落里,完全、彻底是指望不上了。   “你们谁还能唱歌?”兰斯冷冷地转过头问。   鲍德温和西奥互相对视了一眼,最终,全部用沉默作为了回答。   “操!”兰斯直接气得爆了粗。   当晚,行星乐队孤立无援。   他们没有主唱,跑去找负责人改节目单却被拒绝了。   这种倒霉到极点的情况下,只能选择上台为观众表演二十分钟纯音乐了。   真见鬼!   又他妈的不是交响乐团!   兰斯责任心还是很强的,一开始是真想撑过去的。   要知道,他自己这时候也有很长时间没有休息好了,情绪也糟糕,可为了表演,却还努力地弹了那首不喜欢,但确实传唱度高的<烂草莓>,寄希望于有会唱的观众帮忙,再带动着所有人跟着一起唱,然后,熬过这段艰难的表演时间。   因为是联合巡演,他们的节目其实只要撑二十分钟就行。   可这边的观众不知道是没听过这首歌,还是有什么别的缘故,就是不买账。   在发现乐队显然是出了问题后,他们全都‘热烈’地给予了回应,先是破口大骂着,接着就纷纷把酒瓶子、鞋、石头、可乐瓶都扔了上去。   要是以往谁敢这么干,兰斯早火了。   可这回理亏,所以……   他面无表情地想:“随便吧!反正不过是……一群看不惯又干不掉我们的王八蛋!”   但之后,还是出问题了。   黑发蓝眼的吉他手绝对可以对着天发誓:一开始,他是真想就这么忍过去的。   可他还是没忍住。   观众们后来越来越过分了。   当然,也不全怪他们,乐队当时的表演水平不行也是主要原因。   总之,好像是有人骂他娘娘腔了,又喊了一句什么Suck my dick一类的侮辱性的话。   可去他妈的吧!   谁都不是什么忍者神龟!   兰斯直接炸了。   他冷笑着朝台下观众挑衅地比了个中指,还做了个Fuck的口型。   他真不该这么做的。   观众们一下子就被勾起了火。   好了。   更多的东西被愤怒的观众砸了上去,那现场就跟下雹子似的。   兰斯干脆不弹吉他了,反正也没主唱,直接把麦克风拿过来开始回骂。   底下观众群情激愤地跟着骂。   台上和台下开始对骂。   兰斯冷着脸在台上走来走去,一边是为了躲闪,一边试图把扔上来的东西全都再给扔回去……   这么个神奇的发展,让西奥一开始都看愣了。   但最神奇的还是鲍德温。   这个沉默的鼓手冷淡地甩着鼓槌,居然没停地继续在那‘咚咚锵、咚咚锵、咚咚咚锵’地敲着鼓点,态度随性自然,身后仿佛有千军万马一般,TMD酷毙了!   于是,西奥镇定了。   他也玩了起来,单手拨弦,还笑嘻嘻地让贝斯发出了粗糙的‘嘣!嘣!嘣!’声音,来给自家吉他手增添点儿声势。   忽略这其中的离谱性……   那场面其实挺热闹、有趣的!   单从这方面来说,行星乐队这几个家伙在挑动观众方面一直都有着得天独厚的天赋。   所以,他们经常是既能让观众欢喜得快死掉,也能让观众全气到心肌梗塞。   总之,等他们被受不了的主办方催促着结束所谓的‘演出’,走下舞台后,一整场演出都不得不临时暂停了。   因为工作人员需要先上台去收走那些垃圾。   只有把舞台收拾干净了,下一个要演出的乐队才能上场。否则,台上到处都是乱七八糟的东西,几乎没个下脚的地方。   下一个要登场的乐队是那个什么海边男孩组合。   一群同样年轻、但一看就是乖孩子的青少年们站在舞台另一侧,一个个小鸡仔一样瑟瑟发抖地看着眼前这个火爆的场面,显然被吓到了。   这时候,兰斯点燃了一根烟,叼在嘴里走下来,身后还跟着沉默鲍德温和笑呵呵的西奥。   他气势汹汹地大步从那几名什么海边男孩组合面前经过,全程目不斜视,看都没看他们一眼。   而他们居然也低着头,一声没敢吭。   那个场面,对比十分惨烈。   好像刚刚丢人不是行星乐队……   反而是什么都没做的海边男孩一样。   但对于行星来说,这依然是无比糟糕的巡演开端。   他们不止在观众面前丢了脸,也在同行们面前失了面子。   但说实话!   兰斯发泄完后,情绪就开始奇迹般的好转了许多。   后来和他们关系比较好的劳伦斯,一位同样参加了这次巡演的前辈音乐人,很厉害的布鲁斯吉他手,属于那种自弹自唱就能Hold住全场的大师级人物。   他对兰斯他们三个人当时表现的评价还挺欣赏的,专门带着笑意地调侃了一句:“很不错,虽然场面有点儿尴尬,可从头到尾气势都没丢。不知道真相的人,没准还以为你们是凯旋而归呢!”   那才不是凯旋而归,是快气死了。   可这一次的事至此还没完。   第二天一早,他们的朋友,也就是之前充当他们临时经纪人的戴维斯又带来了一个消息:“你们这次被人阴了。本来你们的演出应该是明天的,有人换了节目单。”   “谁?”詹姆斯抱着宿醉的脑袋混乱地问。   “迈克坎贝尔。”戴维斯回答了一个陌生的人名。   “那是谁啊?”兰斯扔给詹姆斯一瓶矿泉水,让他缓缓,继续问。   “你们不知道?”戴维斯很震惊。   “名人?还是有什么新闻,为什么我们该知道?”兰斯不耐烦地反问。   “那是唱<何时有人来爱我>的歌手,你们那首<她今年十六岁>最近一直在和它争夺排行榜第一名啊!可你们居然不知道他是谁?”戴维斯是真被这群狂傲的家伙给惊到了,居然连竞争对手都没关注过。   ——什么玩意儿啊!   ——听都没听说过。   ——真有这么个人吗?   ——我们需要认识他吗?   大概真得是物以类聚。   这一刻,行星乐队的所有人脸上居然全都清清楚楚地显示着这几句话。   然后,詹姆斯还忍不住地问了一句:“那他调换节目单,让我们出个丑,他就能得第一名了?”   戴维斯推了推眼镜,用十分无奈的语气回答他:“当然不能,但是能解气啊!而且,其实他也做得没太过分。只是调换下顺序什么,应该是想整你们一下。毕竟,你们初来乍到,又仓促上台,来不及准备,可能会出点儿小错。可谁知道居然那么巧啊,吉米你居然会醉死过去,结果……   大家终于搞明白来龙去脉了!   在他们自己走霉运的时候,又被贱人在身后推了一把。   刚好,兰斯这时候冷静下来了。   他开始挑事:“这事不能算了,我们自己倒霉也就算了,被人欺负就不行。”   “对,不行。”大家赞同地说。   “那什么坎贝尔他妈的算哪颗葱啊!耍这种手段也配和我们竞争?”兰斯继续说。   “没错!他也配?”大家继续赞同。   “搞他!”兰斯下了结论。   所有人的情绪都被调动了起来。   大家开始琢磨怎么报复回去。   其实,行星乐队所有人都应该感谢迈克坎贝尔。   因为在大家情绪最糟糕,就差彼此闹矛盾的时候,这家伙主动送上门来让人发泄了。   众所周知的是,从古至今,转移内部矛盾的最好办法,永远且只有一条捷径。   那就是——对外战争! 第44章 <一条真理>   后来詹姆斯发现了一条经久不变的真理,那就是给予行星乐队最大帮助的人,往往不是亲人、不是朋友、不是粉丝,更不是那些挥着钞票的大佬们,而是——敌人。   因为从某方面来说,乐队四名成员除了兰斯是个完美主义,并在音乐上有一定的野心外,其他人的进取心其实都不是很强。   詹姆斯最开始的想法,是找个可以养活自己又能唱歌的工作,刚好目前这工作挺合适,于是,皆大欢喜;   鲍德温总念叨着想搞一个好乐队,成为一个好鼓手,可他对什么才算好乐队压根没概念。现在,出了唱片,也小有名气,好像就挺好的了吧?   西奥更是没志气,一路都是混混混。   而且,他现在就已经产生了‘我出过唱片,我上过电视,我登上了流行之巅,我他妈的这么牛逼了,以后还要干啥’的不争气念头了。   所以,在这个时间段里,大家都有点儿精神上的疲软。   简单来说,就是失去了更高的目标和方向,不知道接下来该做什么。   如果放任这种情绪下去,哪怕兰斯再能折腾,搞不好他们也就是昙花一现了。   但在这个关键的转折期……   敌人出现简直就是世界上最好用的兴奋剂。   那感觉比磕了什么药都爽!   大家立刻来劲儿了。   什么团结一致啊、同仇敌忾啊。   反正就是又有了奔头!   于是,詹姆斯现在面临的情况就是:一觉醒来,还没搞清东南西北、身在何处,身边的兄弟们就在兰斯这个混蛋的呼吁下,热血沸腾地准备要和什么人去干起来了。   他还能说什么?   肯定是捋起袖子带头冲上去,一起上啊!   别误会,不是去群殴谁。   尽管娱乐媒体总喜欢报道他们是利物浦混混帮,调侃他们,说他们混黑没准比搞音乐还有前途。   可大家毕竟是做音乐的文明人,归根到底还是要用音乐上的实力说话。   刚好……   由于主唱醒了的缘故,昨晚上还冲在最前线的吉他手一边悄悄地退居二线,一边把快掉线的智商给原封不动地拉回了原位。   其实,待在别人背后挑事,把周围搞得鸡飞狗跳,自己再那么装逼地往旁边一站,若无其事地仿佛出淤泥而不染,这才是优等生兰斯曾经最喜欢的状态。   只可惜自从他混了这支流氓团后,风评一路下跌。昨晚上更是一时冲动和观众直接对骂,被砸了一身酒,还毁了一件西装,简直是人生当中一大败笔。   如今,又可以把詹姆斯顶前头了。   他立刻卸下重任,恢复冷静地开始充当狗头军师角色:“开局不利,先别管那个什么见鬼的迈克垃圾,我们得想办法扭转一下大家对我们糟糕的坏印象。”   “等等?”   詹姆斯这时候还有点儿茫然:“你们昨天晚上到底都干什么了?怎么还糟糕的坏印象?”   这一刻有点儿过于安静了。   主要是因为,以往干坏事的人都是詹姆斯,大家偶尔还会假装正经地去谴责一下,嫌他太闹腾什么的。   可现在好了。   昨晚上詹姆斯是倒下、彻底安静了。   但他们自己却站出来,现原形了!   可见,物以类聚绝对是有道理的。   大家自觉失去以往正直的立场,彼此都有点儿尴尬。   于是,过了好一会儿,兰斯才委婉地回答:“我和观众进行了一场你来我往地热烈对话(对骂)和互动(互相丢垃圾)。”   然后,他停顿了一下,很狡猾地甩锅,一副落寞的样子:“我也没办法,你又不在,总得有人站出来应付观众。”   詹姆斯信以为真,神色就愧疚起来。   这一刻,他望着‘脆弱’的兰斯,心中不由得升起一股保护欲,在心里埋怨自己醉酒误事,才害得他那么辛苦。   鲍德温也很诚实地在一旁点头,并且简单地补充:“我敲了敲鼓(给兰斯做了个BGM)。”   西奥在旁边乐呵呵地凑热闹:“对,对,我弹了弹贝斯(瞎几把弹,还帮兰斯吓唬观众)。”   詹姆斯这时候根本不知道自家队友们昨晚上的丰功伟绩,更不知道当时的场面有多激烈,还真以为是队友们尽心尽力地演出,只是乐队没主唱的缘故,才导致演出砸了锅,受到了观众的谴责。   想到导致这一切的原因都在于节目突然调换一事,他化满腔愧疚为怒火,立刻把那个什么迈克彻底拉入了黑名单。   然而,迈克坎贝尔没料到这种发展……   他这人智商可能有点儿欠费。   真正的聪明人想害人时,肯定得搞一把大的,最好让对手从此一蹶不振,永远不会再有任何机会出现在自己面前;相反,这种不轻不重,还被人发现的捉弄和恶作剧更像是一种小孩子把戏。   整个过程完全就是‘得罪人,自己还没捞一点儿好处’的标准傻逼行为。   一般只有蠢货才喜欢这么做。   可以说,他根本就是吃饱了撑着没事干,一天到晚闲得蛋疼才这么找打呢!   大家本来井水不犯河水的。   至于什么热门金曲榜单……   拜托!   那玩意儿又不是打一架,赢了就能得冠军的,挑事挑得根本没必要吧?   现在好了。   他成功给自己制造了敌人,梁子就此结下。   可更傻逼的地方在于,这蠢货居然对此没有一点儿危机意识,完全不知道自己做了什么。   当他看到行星乐队那天晚上的遭遇后,仅仅是幸灾乐祸地笑了一下,转头就把这事给忘到了脑后……   到底是什么给了他‘别人会一直乖乖被欺负,不会报复’的错觉?   很快,詹姆斯他们的报复就来了。   他们直接打电话给埃布尔,拜托他给这次巡演的某个投资人打电话,要求把他们今后所有的演出,全部……没错,全部的演出,都和迈克坎贝尔的演出放到一起,在前在后都无所谓。   埃布尔被他们折磨地快要逆来顺受了。   在得知他们又想搞事后,他心中已经了没有任何过激情绪,反而尽可能冷静地和兰斯分析了一下事情的可行性,然后,转头就真把事情给办成了。   从这点儿来说,行星乐队还算保持了一贯的智商水平。   虽然他们时常也会冲动地失了智,可一路排除万难地走到现在,还是和他们自身对大方向的把握和敏感是绝对有关系的。   这一次,他们同样找对了正确的切入点儿。如果换作找这次巡演的负责人来做这件事,负责人很可能会顾虑整体演出的效果,不让他们如此乱来。   可投资人就不一样了。   他们投资巡演,或者是想要从中赚钱,或者想要借着巡演为自己打个广告。所以,巡演越是有爆点、有噱头,带来的影响力也就越大,他们从中的获益也就会越丰。   如今,行星乐队送上了现成的新闻,何乐而不为呢?   于是,迈克坎贝尔就倒霉了。   在第二天的演出中,当他刚唱完那首正和<她今年十六岁>你争我夺排行榜第一位的<何时有人来爱我>,并深情地浅吟低唱,念着最后一句歌词‘何时有人,何时有人来爱我’时……   詹姆斯挥舞着完好的那只手臂,热情洋溢地一路喊着:‘Darling,现在,现在就有!现在就有!’   然后,他小跑着上了舞台,用还裹着石膏的右手和左手举起一个巨大的裸体充气娃娃,强硬地塞到了对方的怀里。   迈克简直惊呆了。   和行星那群小流氓们不一样,他是真没见过这样的。   很久很久之后,他还特委屈地对记者这么说:“我的精神受到了严重的戕害。”   但在当时,他是直接气恼地把娃娃扔到舞台上,就要下去。   可行星乐队的其他人也开始上台了。   并且,就在迈克坎贝尔气冲冲地经过他们身边,要下台的时候……   兰斯突然上前一步,按住他的肩膀,极为微妙地挡住了他的路,漫不经心地指了指地上的充气娃娃:“麻烦,带走你的爱人。”   西奥幸灾乐祸地站在不远处,笑嘻嘻地望着这一幕。   鲍德温沉默地没说话,可也不远不近地站着。   这就是有乐队的好处了!   懂吗?   那贱人是个独唱哈哈哈!   当时的舞台上,行星乐队有四个人,可他只有一个人。   当然了。   舞台周围还是有很多工作人员的,肯定不会眼睁睁地看他挨揍。   但兰斯又开始装逼,手指灵活地转起了一把刀锋雪亮的短刀。   像是詹姆斯的嗓子被上帝祝福过一样;   他的手大概也被上帝亲吻过,凡是用手来玩的技巧类东西,他总能快速地会,又玩地得心应手。   那把短刀在他手里轻盈飞舞,姿势极美,可在外人眼中看来却危险异常。刀锋穿梭在手指间,寒光四射,分分钟就好像能切断手指头一样。   迈克坎贝尔立刻怂了。   毕竟,昨晚上兰斯和观众对骂的一幕给他留下了颇为深刻的印象。那让他打从心眼里产生了一种‘这人就是个疯子’的想法。所以,他不太确定,对方万一真一刀捅过来时,这么近的距离,那些巡演工作人员还来不来得及跑过来救他?   衡量一下生命安全和面子的轻重问题……   他果断忍辱负重地弯腰抱起了那个充气娃娃,狼狈又愤愤地冲下了舞台。   兰斯轻蔑地笑了笑,重新收起了刀。   其实,那刀压根没开刃。   舞台上的事情说来复杂。   可全部过程速战速决,耗时不到两分钟。   底下的观众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   他们还以为这是什么事先安排好的表演,觉得这发展有点儿喜感和戏剧化,在底下哈哈大笑。   接下来,詹姆斯他们不再理睬迈克坎贝尔的事,而是全身心地投入到了自己的表演之中。   但这时候,还有一部分观众可能还记得昨晚的遭遇,认出兰斯等人后,立刻开始喝倒彩,让他们滚下去。   这些对于行星乐队来说,根本不算什么威胁。   还记得当年他们刚组乐队时的情景吗?   俱乐部的醉汉们攻击力更大。   而且,当年他们挤在面包车中去沿途巡演时,一路遭遇的冷漠和暴力更多。   谁还不是身经百战啊!   四个人该干什么干什么,根本不理睬观众们的瞎嚷嚷。   当然!   最重要的是,他们现在有主唱了,他们现在是完整的了。   只要乐队是完整的。   只要四个人一起站在舞台上。   那他们就无所畏惧,狂妄地可以征服世界!   <倾尽全力>   因为是联合巡演的缘故,主办方还设置了一个负责报幕的主持人。   但观众又不是来看主持人的。   所以,这个不重要的职位并没有另外聘什么专业人士,而是由巡演工作人员临时充当。   这些工作人员不用站到舞台上,就在角落一侧,时不时用单调乏味的声音,啰里啰嗦地出声提醒观众:“大家注意,下面轮到XX乐队登场了。”   在迈克坎贝尔下台后。   那个临时主持人毫无起伏的声音就也随之响了起来:“大家安静一下,现在出场的是行星乐队,他们为大家带来的表演曲目是……”   不等他说完,詹姆斯就拿着麦克风,突然跳到了音箱上:“行了,别他妈的废话,我自己来!”   然后,他用力挥着那只打了石膏、还缠着绷带的右手来吸引所有人的注意力。同时,开始用聊天的口吻和观众说起了闲话:“嗨,大家,我是行星乐队的主唱詹姆斯。你们可能不认识我,但应该认识我旁边的几个兄弟。我听说,有人在昨晚上给他们来了个精彩的欢迎!”   西奥下意识地抬起头,一边整理贝斯的肩带,一边低声问兰斯:“操,他想干什么?”   和昨晚完全不一样的兰斯叼着烟站在一旁,信赖地把舞台让给了自家主唱,懒洋洋地含糊回答:“兴奋了吧,随他。”   “听着,那没什么稀奇的,我们以前常遇这种事……”詹姆斯在那头继续叨叨叨地和观众们闲聊。   但早有爆脾气的观众直接砸了一个酒瓶上来,大喊:“滚下去,混蛋!”   “抱歉,不会!麻烦你上来演示下。”詹姆斯不甘示弱地立刻比了个中指。   然后,他继续慢条斯理地说:“以前我就常遇到你们这样的无聊人,吐口水的、扔酒瓶的、丢硬币的、砸杯子的、扔菜刀的,对了,菜刀我们捡回去洗洗用了……”   底下的观众忍不住笑了一下。   可这并没有扭转昨晚乐队留下的坏印象,他们很快又板起脸,齐声嚷嚷着:“滚下去!滚下去!滚下去!”   詹姆斯不恼不气,神态悠闲地在黑色音箱上蹲了下来。   他朝着观众们露出了一抹灿烂的笑,那头金发在阳光下真是明亮又晃眼,语气变得更加慢悠悠起来:“然后吧,我就开始想啊,想啊,观众这么热情,我必须得回报点儿什么。可说实在的,我那会儿真的太穷了。我们他妈的什么都没有,除了我们自己……”   观众们又开始被他引得好奇起来,表情不屑又疑惑地仰着头望他。   但人群中还是有一些人坚持嚷嚷着一些脏话。   詹姆斯重新从音箱上站了起来。   他用那双绿眼睛注视着所有人,扯开了话题:“我知道,昨晚上大家不太愉快,因为我兄弟没能让你们爽到!”   观众们一片哗然。   他们又是笑又是叫地骂起来,纷纷让他闭嘴,还继续朝他砸东西。   “但今天不会了,我保证。”   詹姆斯灵活地侧身,躲开一个酒瓶子,回转身,继续好声好气地轻声对着麦克风重复:“不会了,我保证。为了回报大家的热情……”   他猛地跳下音箱,提高音量,爆发出了一声嘶哑地大喊:“我他妈站在这儿!唱到你们爽上天!啊——!!Here we go!”   操!这个疯子!   所有人都被吓了一跳,全场都是一寂。   “砰——砰——砰!”   低音鼓的轰鸣声准确地响起。   电吉他爆发出激烈的旋律,音量大得仿佛要拆楼,旋律较往常还要残暴。   “她——今年——十六岁!哥们,你懂我的意思!”   詹姆斯踩在音箱上,对着麦克风,压住嗓子,爆发出了极具压迫力的嘶吼。   那嗓音太让人惊艳了!   观众们终于消停,确切地说,他们全被震住了,大脑一片空白。   接下来的一切,又一次进入到行星乐队习惯的节奏之中。   詹姆斯在舞台上兴奋地奔跑,用尽全身的力气唱出每一句台词,那充满了力量感的歌声,带着一种少年的锐气和咄咄逼人的攻击性,他狂热地挥舞手臂,摆动身体,用最大限度去煽动观众们的情绪。   这才是好的摇滚明星,他们不止让自己疯狂,还能带动别人一起疯狂。   场面很快就变得狂野热烈了起来。   那变化之快,简直让人惊叹!   观众永远是健忘的。   只要表演得足够精彩,立刻就能让他们遗忘之前的狗屎,全情地投入到对音乐的享受中。   现在,昨晚上那个该死的黑发蓝眼吉他手也不会让他们看了心烦了,反而透着惊人的帅气。   兰斯又一次安静地站在了舞台一侧,恢复了以往的高冷形象。   他漫不经心地叼着烟,手指自然地划过琴弦,身体从容地随着音乐摆动。可手下滑出近乎爆裂的吉他音,偏偏却搭配着他随性潇洒的姿态,顿时出现了极为强烈的反差感。   这时,歌曲唱到了中间环节……   詹姆斯下意识地将目光转向他。   兰斯同时也望向了他。   于是,那种在音乐中独有的默契又一次神奇的出现了。   他们对视着,有一种“全世界都只有彼此两人”的错觉。   只一个眼色,兰斯就知道詹姆斯想做什么。   于是,吉他的尖啸音猛地插入。   同时,他一边手下不停地弹奏,一边慢慢地朝着对方走过去。   金发的主唱笑容灿烂,非常热情地伸出手,用手臂紧紧地揽住黑发吉他手的肩膀,再次信任地把身子全都倚靠在了对方的肩膀上。   他上扬着头,金发汗湿地黏在额角边,脸颊因为剧烈的跑动而有些潮红,麦克风被高高举起,用尽力气,猛地从喉咙里发出了一声低哑地喊叫:“啊————!!!”   “从那天开始,一切都不一样了。”   海边男孩组合的主唱加尼特后来回忆这次巡演时说。   他说这话时的表情特别复杂:“行星乐队的那几个成员全是怪物,尤其是主唱。你听过那个金发主唱的唱法了吗?他中间嘶吼的那个‘啊——’的长音,我光是在旁边听,都觉得嗓子异常难受,他怎么唱出来的?感觉还轻轻松松、驾驭自如的样子?明明一个单音节,竟然能唱得跌宕起伏、千回百转,让人心弦颤动……真他妈的见鬼了!上帝造人也太不公平了!”   ——可这还不是最可怕。   ——最可怕的是他们的表演!   ——有一种特别的魅力,怎么说呢?就是竭尽全力的感觉。你们懂吗?不是说别人不尽力,而是他们更疯狂!   ——他们的每一次表演都激烈地像是要把心脏从胸腔中一把掏出来,然后,亲手捧着给观众们看!   ——你们能想象嘛?倾尽一切!倾尽一切!   ——拜托,哥们,那只是一场普通的表演啊,观众也就才几百人。   ——我不是说要应付观众,可真的有必要做到这种程度吗?   这当然——是他妈的——有必要的!   如果不这样做,怎么能抢尽所有人、尤其是某个贱人的风头呢?   那一天,依然是二十分钟的表演时间。   詹姆斯一共只唱了四首歌,中间体贴地给自家吉他手留出了专门用来炫技、很长很长的吉他Solo时间,来帮他一雪昨晚独奏时,险些被观众赶下舞台的耻辱。   兰斯对此表现得满不在乎。   但他心里应该是挺爽的。所以,之后的Solo弹得荡气回肠,与自家主唱对视的时候,那双蓝眼睛里也仿佛有着无尽的温柔和笑意。   等四首歌唱完,临近下场时,金发主唱又一次跳到了音箱上。   他居高临下地俯视着底下的观众们,故意用带着笑意的嗓音,挑逗地问了所有人一句话:“嗨,这次……爽了吗?”   没人回答这个问题。   观众们傻乎乎地望着舞台,但那种沉迷的表情绝对是对表演最大的褒奖。   等行星乐队这次走下舞台时,全场都在鼓掌。   还有人试图拦住他们,想让他们再唱一曲。   随后要登场的英国甜心乔安妮忍不住无奈地朝他们露出了一个哀怨的表情。   可这时候,詹姆斯已经不是在舞台上的活跃表情了,而是抱着右手嗷嗷叫了。   他绿眼睛里闪着泪花:“疼!疼!疼!”   “刚才那么用力挥的时候,你怎么想不到疼?”兰斯有些恼火地数落自家主唱。   然后,他焦急转身,随手抓了一个工作人员问:“这里有医生吗?”   接下来,形势开始彻底逆转了。   搞砸巡演开端的行星乐队,反而以火箭般的速度进行逆袭,成为了巡演队伍中最受欢迎的一支乐队。   每到一个新地点,他们总能用最快的速度收割当地所有的观众,抢走所有人的注意力,就像是一辆出现在战场的重量级坦克,轰隆隆地横冲直撞,暴力地碾压着前方所有的一切。   他们那种近乎癫狂的表现力,总能拉着观众以最快的速度,坠落、沉沦到音乐的狂欢世界之中。   第一天,第二天,第三天……   当有一天,那位迈克坎贝尔在舞台上唱歌时,台下的人群开始交头接耳了,没人再认真听他唱歌了。   但等他走下舞台时,观众却爆发出了最激动的掌声、欢呼声和口哨声。   因为在他后面,行星乐队上场了。   这对迈克坎贝尔来说,无疑是一种羞辱。   可现在,詹姆斯他们连充气娃娃都懒得给他送了。   他们只是阴魂不散地持续把自己的演出排在他的前面,或者后面。   但不管在前面,还是在后面,都要做到务必抢光这家伙的所有歌迷,光明正大地挤压他所有的生存空间。   这是非常欺负人的。   迈克坎贝尔是个唱情歌的,他在现场表现力这方面本就有所不足,和注重现场表演的行星乐队前后排列,以短击长,极端吃亏。   如果节目编排合理,他站在那静静唱情歌,还是能吸引住一部分观众的。   可如今他被行星乐队鬼魂一样地缠着,简直是每场表演都在地狱里煎熬,可偏偏还没处说理去。   接下来,更大的打击也来了。   在巡演路程行进到一半时,这一期的热门金曲排行榜终于有了结果。   詹姆斯他们四个人,还有这次的巡演经理比尔、戴维斯,以及团队中的其他一些工作人员,大家全都坐在那辆巡演巴士上,静静地等待着最后的消息。   如果没有迈克坎贝尔搞的那一出,大家其实不太在意这个。   可现在,战火已经开启。   前头的事情都搞了!如果最后一战输掉,那就有点儿丢人了。   大家难得地有点儿紧张。   詹姆斯没忍住又去拿酒喝;兰斯低头安静地抽烟;鲍德温来回地转着鼓槌,一直在走神;西奥闲不住地走来走去。   终于,电话声响起了。   巡演经理比尔有点儿紧张地接起了电话……   这时候,所有人都眼也不眨地望着他。   大家都不由自主地去观察他的表情,想知道是好消息还是坏消息。   下一刻,比尔挂掉了电话。   他沉默三秒后,突然释然一笑,对所有人说:“开香槟吧,男孩们!”   尘埃落定!   欢呼声立刻在巴士中响了起来!   西奥兴奋地在空中挥拳:“我们是第一了?这就第一了?”   鲍德温也有些激动地回答他:“对,我们第一了!”   詹姆斯直接高兴地蹦起来。   他欢欢喜喜地抱着身旁的吉他手用力地亲了一口,嚷嚷着:“我们赢了!赢了!”   兰斯下意识地一怔。   他摸着被亲的脸颊,望向那个活蹦乱跳的金发主唱,也不由得笑了起来。   这时候,没人扫兴地再去提什么迈克坎贝尔了。   至于他那个排名第二的歌,什么<何时有人来爱我>,更没人提了。   哈哈哈!   谁要听那种垃圾! 第45章 吉他吉他   迈克坎贝尔在排行榜出结果后的第二天,选择退出了这场全国巡演。   当然,名义上是因病导致的。   可所有人心里都明白是怎么回事。   当时,行星乐队夺冠后,不可避免地去接受了几次记者采访。   别的采访还都好好的。   尽管詹姆斯说话总是太直接,利物浦方言音又很重,还时不时带了点儿脏话,可他身上有一股自由自在的坦荡劲儿,张扬肆意地生长,生命力旺盛又野性十足,哪怕有着天然不加修饰的粗鲁性格,依然十分吸引人。   所以,采访整体是顺利的。   但后来,有记者提到了迈克坎贝尔的<何时有人来爱我>,还问詹姆斯对这首排行榜第二的歌有什么看法。   兰斯后来分析,认为这十有八九是故意制造新闻。因为他们之前在巡演过程中和迈克坎贝尔起冲突,又彼此竞争的事情,一直不算是什么秘密,稍微打听一下就能知道了。   但若说记者故意找茬应该也算不上。因为按照正常人的逻辑,一般胜利者总会选择得饶人处且饶人,起码在明面上,也就是公众场合,都会表现出一些风度。所以,记者可能仅仅是例行公事地提问,心里已经做好了‘听一波商业互吹’的准备。   然而,很遗憾,詹姆斯没这个概念。   在他看来,这就像是两个人打架。当你费劲儿地把敌人给打倒在地后,不去朝他吐口唾沫,说点儿损话,上去踩一脚,活活气死他,难道还要伸出友好之手去拉他起来?那一开始的时候,还打什么架啊,大家手拉手一起唱哈利路亚不好吗?   于是,当听到记者那个问题后……   詹姆斯那双绿眼睛立刻灵活地转了转,还露出了若有所思的表情。   “迈克的那首<何时有人来爱我>啊?”   他装作想不起来的样子,侧头望向兰斯,问了一句:“何时……何时,那句怎么唱来着?”   兰斯当时正坐一边抽烟,也没多想,把烟从唇边拿开,一边回忆着那首歌的旋律,一边随口给他哼了几句:“何时,何时有人来爱我,何时有人来爱我……”   然后,詹姆斯立刻‘哦’了一声,学着迈克坎贝尔在舞台上的深情表情,闭着眼睛,轻轻地伸出了左手,装做陶醉状地唱了起来:“噢~噢~噢~!不会,不会有了,不会有的……不会有人来爱你的!可,可怜的迈克啊,永远,永远,永远不(Never)会有人来爱你的,除了sex……sex……sex doll——!!!”   唱到这里时……   他才重新睁开那双绿眼睛,微微一侧头,特别快速地偷偷朝着镜头坏笑着挤了一下眼。   那名记者还没反应过来,开口就是:“等等,歌词好像不是这个吧。”   旁边的人早就笑喷了:这特么也太贱了吧!   人家那边是<何时有人来爱我>?   你这边就给来一个<不会有人来爱你,除了sex doll>!   “吉米!吉米!你怎么能这么坏啊!”   这大概会是所有看到这一幕的人心中浮现出的那又好笑又无奈的想法了。   迈克坎贝尔是真的快被气疯了。   他这辈子大概从来没见过这么混账的对手,思来想去,想去思来,却发现正面交锋干不过,背后交锋好像也没对方不要脸,要想不被气死,那就只剩下唯一的选择了——退出。   这才是他称病退出巡演的真正原因。   然而,这种行为依然没有换来行星乐队的原谅。   詹姆斯只要想起来了,就会拿他开玩笑。   他那阵子经常和记者乱说话。   “我和迈克不一样,他只有sex doll,但我是有人爱的,好多姑娘都爱我。”   “等等,好多姑娘都爱你?你怎么知道的?”   “我就是知道的,她们肯定喜欢我,我唱歌挺好听的。和迈克不一样,他只有sex doll.”   “那你会去追她们吗?”   “不用啊,她们会来追我的。”   “……”   忽略其中的谜之自信,关键是……   迈克迈克迈克,谁他妈和你那么熟啊!而且一口一个sex doll!!   迈克坎贝尔快被这混蛋给活活逼疯了。   他后来终于忍不住了,在接受采访的时候,痛苦又无辜地卖惨说:“我真不知道詹姆斯莱蒙是怎么回事!我没得罪他,可他现在天天拿我取笑,就像个恶霸一样。大家都知道,我根本没有sex doll,见鬼的,那都是他胡编滥造的!他像个神经病,纠缠个没完没了。我对此很难过,已经辗转反侧地失眠了很久……”   可当记者把这个采访专门拿过来,放给詹姆斯看完,并质问他:“吉米,你不觉得自己对迈克太过分了吗?”   詹姆斯没什么表情地回答:“不觉得啊,他就是个傻逼!这会儿还他妈地装无辜了。”   他的语气和用词都很有那种街头混混风格:“你可以去告诉他一声——先撩者贱啊,哥们!你去问问他,这事到底是谁他妈挑起来的,他心里真不知道吗?出来混的都知道,要是真想服软了,起码先把前头的事了了!好歹表示表示,道个歉吧?P都没有,还他妈辗转反侧呢?你搁床上辗转反侧,是sex doll不够美,还是某方面功能障碍了?”   迈克大概买凶杀人的心都有了。   此时,他真的万分后悔惹上流氓,并在此之后,不得不装死地销声匿迹了一段时间,来躲避周围人的嘲笑。   与此同时,行星乐队也是真红了,全国范围的。   这一点儿能从巡演中清楚地感受到。   最开始,他们加入这场全国联合巡演时,有点儿像是关系户,专门来蹭热度的。   所以,一开始没多少人愿意搭理他们,加上他们自己开局不利,差点儿和观众打起来,也给一部分前辈们留下了糟糕的印象。   后来,詹姆斯带着成员们卖力表演,才重新赢回了部分人的好感。   在那个时候,这支乐队仍然只能说是一支有点儿潜力,在伦敦和利物浦小有名气,可将来能不能红,还需看命的乐队。   但现在不同了。   他们的歌登上了榜首,单曲唱片的销量相当可观,马上还有一张专辑要出,完全是用真实的成绩证明了自己的实力,同时也迎来了尊重。   这个阶段,他们终于融入到了巡演的大部队之中,而不是像之前那样,如生活在一座孤岛上了。   曾经被抢过风头的什么海边男孩组合,还有英国甜心乔安妮都不计前嫌地朝着他们伸出了友谊之手,此外,还包括对他们一直很欣赏的那位布鲁斯吉他手前辈劳伦斯。   不过,劳伦斯其实不算是整个乐队的朋友。   他只能算是兰斯的忘年交。   最开始的时候,也是兰斯专门跑去找他求教吉他方面的一些技法问题。   那时候,乐手之间的交流是很频繁的,谁要是搞个什么花样,还小家子气地保密,是会被人看不起的。所以,只要是看得上眼的,彼此能玩得来,大家会互通有无。只要过去问一句‘你这段是怎么弹出来的’?对方十有八九会颇为得意地教给你。   所以,兰斯很快就借着求教的机会,和这位前辈混熟了。   他俩出于对吉他的相同热爱,友情简直突飞猛进。   这让詹姆斯有点儿心生嫉妒:“你之前从来不让我碰你今年新买的那把落日色吉他,可现在,你却把它拿过去,给陌生人随便看、随便摸。”   “劳伦斯不是陌生人,是我的朋友。”   兰斯莫名其妙地回答:“再说,你又不会弹吉他,非要碰我的吉他干什么?碰坏了怎么办?”   这叫什么话!   太让人生气了。   那破玩意儿碰一下就会坏吗?   詹姆斯气得立刻质问他:“我还比不上一把吉他吗?”   兰斯深深地凝视着他说:“哥们,我那把落日色的吉他价值五千多英镑,分期付款,我到现在还没还完钱呢。” 第46章   <我更重要!>   有一句话是这么说来着……   假如吉他是恋人的话,那多数吉他手都是滥交爱好者。   按照詹姆斯的想法,一个人有两把吉他就已经足够用了。一把可以拿到舞台上表演;另一把就放在下头以防万一。毕竟,谁知道表演的时候会遇到什么问题?万一赶上琴弦断了,或者什么其它问题,可以用来替换。   但兰斯不是这么想的。   他在这方面大概和女人买口红一样,各种色号都要来一个,讲究地快能逼死直男,什么玫瑰木的音色比枫木温暖,什么琴体的空腔会影响音色,造成延音效果不好,什么危地马拉的一种木料有些硬,但音色更亮……   所以,舞台表演应该有舞台表演专用的吉他,录音室也应该有录音室专用的吉他。甚至,弹哪首歌用哪个吉他效果好也要讲究一番。比如,在弹那首<她今年十六岁>,他更喜欢用那把红色的玫瑰木吉他。   总之一句话,买!买!买!   没钱分期也要买。   詹姆斯终于弄明白,这家伙为什么明明是所有人中家境最好的一个,可最后却沦落到和他们一样穷的原因了……   这么想想,还是唱歌省钱。   暂时忽略吉他的问题。   反正当兰斯抱着吉他和巡演团队中的老前辈交流技术和音乐时,其他成员也都和别的艺人有了接触。   要知道,乐队成员们的性格绝对并没有媒体报道的那么混蛋和流氓。所以,他们很快就都各自交上了一些合得来的朋友。   至此,巡演过程终于开始变得轻松愉快起来。   但这时候,已经到了巡演的后半段。   此时,行星的名气已经彻底打了出去。   因此,随着他们的旅程,越来越多行星的歌迷们都结着伴蜂拥而来,专门就为了听他们唱现场。   詹姆斯觉得那场景挺不可思议的。   尤其是巡演团队的某些工作人员出于讨好他的心思,和他讲起一些狂热歌迷们的行为时……   他特别惊讶地睁大了那双绿眼睛,冲口而出一句:“什么?开着车横跨两个城市,一路跟着我们的大巴车跑,就为了听我们在舞台上的二十分钟?疯了吧!”   此时,海边男孩组合的主唱加尼特对此就特别的羡慕嫉妒恨了。   在漫长的巡演途中,他和詹姆斯勉强算是成了酒友,常常在一起喝酒聊天(最开始的起因是加尼特之前因为兰斯和观众对骂的事被震住了,所以,用敬佩的表情和詹姆斯说你们乐队的吉他手看起来好强啊)什么的。   所以,他俩的关系还不错。   但哪怕关系再好,加尼特还是控制不住委屈情绪地在记者面前抱怨了起来:“我们有一次倒霉地排在他们前面表演,一首歌还没唱完,底下的歌迷就全部都喊着要行星!也太不给我们面子了吧?喂,你们睁大眼睛,好好看一看啊,我还在上面呢!”   那位被称为英国甜心的乔安妮也挺难过的。   她也在采访中抱怨:“有一天,我的演出也是被排在了行星乐队的前面。你们知道啊,他们最近超火啊!所以,我没上台的时候,压力就巨大,十分紧张,可等上台后,我惊讶地发现,底下有很多的男观众,顿时不紧张了。我想着,这肯定是我的粉了,因为行星他们一向都是女粉多。所以,我就很感动了,在舞台上边唱边表白,还一直感谢大家能赶来,说了好多‘我爱你们’的话。但!是!”   “但是,等我下台的时候,主持人在旁边才说一句‘下面是……’,那群臭男人们就一反刚才的平淡表现,嗷嗷叫着,举起了双臂……OK,我懂了,他们等得也是他妈的行星。”   这位容貌甜美的可爱姑娘气呼呼地质问:“但这年头,男艺人都要开始和女艺人抢男粉了吗?”   看到这个采访的观众们快笑死了。   但这也间接说明了行星乐队粉丝群体正在发生着变化和扩大。   在早期,詹姆斯他们一直吸引的都是女粉丝,尤其是那些十六七、满脑子浪漫的女孩子。   可现在,随着乐队的发展,终于逐渐有男性观众慢慢出现了。   这是个好现象,只是这些男性观众们喜欢他们的原因,暂时没人猜得到。   也许是因为他们独特的性格和强硬的对外行事风格,也许单纯是因为他们的歌听起来很过瘾。   在这个时期,行星乐队的风头已经开始压倒巡演中的所有人了。   没什么艺人愿意再排在他们前头演出。   当然,排在后头就更不愿意了,因为听完行星的观众们根本不想再听别的了。   这时候,和兰斯交好,并在这次巡演计划中身份最高的布鲁斯吉他手劳伦斯主动地站了出来。   他去找了巡演的负责人,调侃地说:“嗨,我觉得,你该给那些小伙子们挂头牌了!”   酷啊!   乐队开始负责压轴表演了,他们的演出时长也从二十分钟延长到了半小时。   到了这个时期,大概所有人都认为乐队的四人已经算是明星了。可詹姆斯他们自己还是缺乏这种感觉,因为太忙了。   能理解吗?   哪怕他们的单曲第一,演出开始场场爆满,粉丝也越来越多,最近听说新专辑的销路也非常棒!   但是……   他们每天的大部分时间还是要睡在大巴车里,长途跋涉地全国各地到处跑。   偶尔行程不是那么紧张的时候,才有机会下车去找家酒店开房休息。   至于旅途中唯一的变化大概就是,詹姆斯不睡上铺了,兰斯主动把‘安全的’下铺让给了他。   除此以外,巡演经理比尔还亲自带人给车里铺了一层厚厚的地毯,生怕再把谁给摔骨折了。   这场巡演规模大又冗长,足足历时一年多。他们从一个城市辗转奔波到另一个城市,过几天可能又要折回去再表演一次。   具体的路线和安排,大家也不知道是怎么弄的,反正每天就是抓紧时间休息,排练、偶尔接受采访,兰斯有灵感了就继续在笔记本上写歌,接着,就是登上舞台上奋力表演。   有时候,大家到了一些经济还不发达的城镇中,住宿和饮食条件差得不行。   詹姆斯有一次在汉堡里吃到小虫子,转头去洗手间狂吐,狗屎的明星,完全没有任何明星待遇。   可乐队的每场表演依旧很拼。   或者说,他们每一场表演都在尽可能地做到最好。   有一次,一家剧院的音响效果特别烂。   底下的观众很多都听不清歌声,可詹姆斯还是大声地唱了全场,甚至不顾危险地跳下舞台,试图让所有人都听到自己的声音。   这让其他巡演团队都有点儿不能理解。   但行星乐队的四个人从来没对此做过任何解释。   直到有媒体注意到他们卖力的现场。   他们就想:这倒是可以做一期‘敬业’的专题。   当埃布尔得知这个消息时,差点儿没感动地热泪盈眶,情绪超级激动:“终于他妈的可以塑造点儿正面形象了。”   他真快受够了一堆什么‘乐队主唱私生活糜烂,什么吉他手和观众对骂’一类的烦人消息了。   有时候,别说詹姆斯他们,连他都快烦死这些整天瞎说八道的娱乐媒体了。   好看的男孩子就一定会四处睡女孩吗?   一天到晚都乱写什么玩意儿啊?能不能有点儿想象力和创造力。   但詹姆斯的表现还是让埃布尔失望了。   也不能说失望,只是一向如此。   他这次没太讲脏话。   可是,却对‘敬业’这个说辞似乎完全不感兴趣,也不想要这个评价。   怎么说呢?   他的想法和别人都不太一样。   那天,接受采访的时候,詹姆斯正蹲在大巴车的一侧,一边晒太阳一边抽烟,姿势非常像某些街头无业游民,有股无所事事的懒洋洋劲儿,在听到记者的问题后,还挺奇怪的:“敬业?不是啊,那不是我。我在舞台上表演,是因为我享受那个过程,你们懂吗?我现在喜欢唱歌,这和敬业没多大关系。嗯,和观众也没关系的。他们爱看,我当然高兴啦!不对!”   说到这里,他又用力地摇摇头,把金发甩得有点儿凌乱,很孩子气地纠正了一句:“是非常非常非常高兴。然后,我一高兴了就挺愿意逗逗他们的。大家可以一起交流感情,一起分享快乐。毕竟,我也想要有人喜欢我啊,我喜欢所有喜欢我的人。”   “但这不能算是敬业吧,敬业不是这样的,敬业应该是……唔,我不知道,反正不该是我这样。我就是想这么做就这么做了,举个例子来说,观众们要是那天不爱看了,难道我就真不唱不演了吗?那不能的,兄弟,我还是得唱。我怎么能不唱?我死了还都得去给上帝唱呢!所以,谁管他们爱看不爱看啊,我该怎样就怎样。对了,你知道吗?每次洗澡的时候,我也唱得挺投入的,虽然兰斯老让闭嘴。”   记者完全是哭笑不得。   一个女记者还故意逗他:“那你现在唱一句给我听听吧,吉米。”   詹姆斯一下子笑出两颗尖尖的小虎牙。   他那双绿眼睛亮晶晶的,故意说:“我才不给你唱呢,你又没花钱买票。”   不过,也有比较想制造新闻的记者继续追问他:“所以,你觉得自己高兴比观众高兴还重要了?”   詹姆斯就不再笑了。   他低头抽了几口烟,满不在乎地回答着:“哥们,那是肯定的啊!我要是在舞台上都不高兴了,那观众还能高兴得起来吗?你先搞清楚因果关系再来和我说话。”   这小混蛋真是……   让人没办法说!   几个专门来采访,想帮他塑造正面形象的记者都给闹得彻底没话说了。   幸运的是,兰斯在这方面可比詹姆斯好沟通多了。   随着行星乐队越来越有名字,人们自然也注意到了这位总和主唱一起站在舞台中央,既能把吉他弹得出神入化,还能作得了词、写得了曲,长相也异常俊美的黑发蓝眼吉他手。   从某方面来说,他同样是这个乐队重要的灵魂角色。   因此,每次和詹姆斯沟通不畅时,记者们会跑来找兰斯交谈,来缓解一下郁闷的心情。   同样的问题,兰斯就很善解人意了,回答得中规中矩:“没错,观众当然是最重要的,我们每次站在舞台上,都在想竭尽全力地为大家献上最好的表演。是的,一直是观众支持着我们一路走到现在的。最早,我们在俱乐部表演时,观众们的欢呼声就一直是我们的动力,感谢大家。”   太他妈的虚伪了!   詹姆斯私底下和西奥吐槽说:“虽然我挺爱这家伙的,但有时候真受不了他这个睁眼说瞎话的劲儿!他要真有那么爱观众,怎么没见他走下舞台,去和观众们握握手?真正一直坚持和观众互动的人,是我,不是他!”   根本没被记者采访的西奥沮丧地拨拉着贝斯弦,耷拉着脑袋,并不想说话。   喂!   没人注意到贝斯手也很帅也很重要吗?   鲍德温:对,还有鼓手。   <回到家乡>   有一天演出结束的时候,巡演经理比尔突然走过来说:“来来,给你们看个好东西。”   当时大家都很累了。   尤其是詹姆斯和兰斯,他俩几乎承担了所有‘通过在舞台上跑动来吸引观众目光’的任务。   所以,每次演出,詹姆斯大约要跑个十多公里,然后,兰斯少一点儿吧,可也得负重(吉他)五公里。   因此,累到不行的詹姆斯,特别没好气地回了他一句:“有什么事不能明天说吗?”   但一向很会看人眼色的比尔这回却跟瞎了一样,坚持念叨:“你们得看看,一定得看看。”   詹姆斯捏着拳头都想揍他了。   结果,他却掏出一个盒子,献宝地递了过来说:“看看,你们的新专辑。”   说来有趣。   由于大家忙着一场场的排练和演出,结果,这张专辑明明发行了很久,可他们自己却根本没见到成品。   一时间,大家还真有点儿惊讶了。   但詹姆斯有一点儿想接过来,可又有些犹豫地眯着眼睛望过去问:“这个封面是怎么回事?   “怎么了?”   比尔没反应过来地问:“你们四个人的卡通画像啊。”   詹姆斯盯着那个脑袋顶上多了对猫耳朵的自己,快恶心吐了。   真不知道谁他妈的这么有才,画的图这么让人崩溃。   先不说金发主唱猫化吧;兰斯后头多了对白翅膀也很坑爹;西奥虽然一向审美异常,可那小恶魔画像也把他雷够呛,鲍德温相对好点儿,他还是个人。   埃布尔后来得意地告诉他们:“这代表了全世界,天堂地狱动物和人,都被你们一网打尽。”   可去他妈的!   为什么我就是动物?   詹姆斯把里头的唱片拿出来后,愤愤地用石头把外头的盒子给砸烂了。   兰斯后悔无比。   当初都那么拼命做专辑了,为什么不干脆坚持到做完?   早知道会有这么雷人的封面,当初还不如搞个白纸,抄段歌词当封面。   总之,四名成员都挺讨厌这个专辑封面的。   但遗憾的是,在之后很长一段时间里,他们都将不得不面对一群拿着这张专辑,跑来要签名的粉丝。   与此同时,大量的乐评也开始涌现了。   可说实话,别指望从评论家嘴里听到什么好话。   在这方面,兰斯受到的批评力度很大。   他装得满不在乎,其实快在乎死了,因为一直就很期待得到一些好评,所以,受到的打击也就更大一点儿。   当时,有个特别刻薄的乐评人喜欢胡说八道,说:[旋律听起来像是儿歌,简单地小学生都能写出来,而歌词空洞庸俗,毫无意义。不过,谁能指望一群青少年写出什么有深度的作品?还有……他们的现场是一团糟,观众买票进场其实不是为了享受音乐,而是为了看主唱表演百米冲刺跑吧?我看不出这有什么意义!还有背着吉他,电线杆一样晃晃悠悠的吉他手,是喝醉了,还是身体有什么问题?一把吉他的重量好像就能轻易把他压趴下!]   兰斯很生气。   很长时间,他就冷着脸,谁也不理。   詹姆斯只好走过去,担负起当年由西奥信口胡诌出来的那个‘主唱应该哄吉他手开心’的责任,拥抱他,哄他,真心实意地夸奖他:“全都是睁眼说瞎话的,那些欢呼的现场观众,每一个都知道你有多棒。听着,兰斯,你他妈就是我心里的神,发自内心的。”   这时候,兰斯通常会伸出手,去拍拍他的后背,或者干脆回抱一把。   然后,为了换换脑子。   两个人就开始在一起搞点儿新歌。   音乐永远是宣泄情绪的最好方式。   在鲍德温和西奥跑出去交朋友、玩的时候,这两个人就会一起躲在他们的巡演大巴车上,研究怎么改歌词,摸索着去生成一些新的优美旋律。   也正是在这些创作过程中,詹姆斯才能越来越了解自己的这个创作搭档,不仅仅是那些美好的一面,也包括虚伪、恶毒、做作的一面。   比如,他在公开场合的时候,还会很谦逊地说什么‘谢谢戴利先生的评价,虽然我不赞同,但我会继续努力’一类的瞎话,但私底下却写过一首<祝戴利先生今年就死>的骂人歌。   对了,戴利先生就是写那个刻薄乐评的人。   在那首骂人歌里,那些歌词糟糕透顶,外加各种脏话,以及希望某个人快点儿死去的诅咒。拿到外面去的话,绝对没人想得到,那是出自兰斯之手,一个看起来又漂亮又讲礼貌的家伙。   当然,那种糟糕的玩意儿纯粹是发泄,写完就撕掉了。   可詹姆斯全都知道得一清二楚。   怎么说呢?其实,他有时候觉得兰斯这样挺累的,真那么气了,还不如直接过去把人打一顿,何必呢?   但从另一个角度来说,比起兰斯一贯装模做样的对外表现……   他发现,自己似乎更喜欢这家伙展露那些内心深处的小恶毒,因为看起来更真实,尤其是当这一面只会在自己面前展露时,那实在是非常令人愉快的感觉。   这就好像他们已经亲密到不分彼此,合二为一了一样。   除了吉他外,兰斯大概差不多已经和詹姆斯分享了自己全部的一切。   对他来说,这绝对是很难得的坦诚了。   他们的那种突飞猛进的亲密关系,根本没办法遮掩,直接就被反应在了舞台表演中。   兰斯外在始终相对冷淡一点儿。   摩羯座的那种闷骚在他身上表现得淋漓尽致,哪怕心里真的蠢蠢欲动地想做什么,可每回也都会压抑在心里,只拿那双蓝眼睛去安静地注视詹姆斯。   然后,詹姆斯总会及时地体会到,并立刻给予回应,主动热情地跑过去,搂他的肩膀,亲他的脸,把话筒拿过去,让他陪着自己一起唱歌。   “你能不能别一天到晚黏糊糊的,好好唱歌?”兰斯装作不高兴的样子说。   “可我想让你陪我一起唱啊。”詹姆斯回答。   “专辑封面绝对是搞错了。”这时候,兰斯在习惯了那个雷人封面后,开始主动拿那玩意儿开玩笑了:“他们应该给你画个狗耳朵,猫才没你这么粘人。”   “得了吧,我都不喜欢。我讨厌狗,我被狗追着咬过。”詹姆斯嘟囔着说。   “肯定是你惹它了,狗才不会随便咬人。”爱狗人士发表着根本没依据的话。   然而,不管乐评怎么说。   这一年里,那张专辑始终都卖得很好。   只是乐队四人对外的风评依旧呈现着两极化的趋势。爱他们的歌迷非常爱,烦他们的人也照样天天流氓、混混地骂着。   之后,差不多又快到十二月……   巡演的路线在绕来绕去后,居然重回了他们的家乡利物浦。   行星乐队四个成员已经很久没回家了。   在那时候,大家还都习惯写信。   所以,西奥和兰斯经常是一封接一封的信往家寄;鲍德温偶尔也会写信,但他当年好像是离家出走,和家人关系不太好,信就写得比较少。   而詹姆斯由于阅读障碍症的缘故,相对较少动笔。不过,他每换一所城市,都会给家里的老爹、以及由于‘不想跟着他巡演,对音乐也没兴趣,早早回利物浦’的大哥林德寄明信片。   他喜欢在明信片背后,用小学生字迹写一些什么‘我今天在XX唱歌,我唱得他妈的屌爆了,你们听不到可真遗憾’的话。   然后,隔一段时间,他会收到亲爹和亲哥的回信。   和兰斯他妈那种‘你要保护自己,好好吃饭,注意健康,妈妈很想你’永远不会是一个画风的。   老约翰:“加油,为你骄傲,儿子。PS.要是可以的话,请尽量别穿裙子上舞台,苏格兰裙除外。”   林德:“呵呵,我相信你牛逼吹得屌爆了!祝一切顺利吧,老弟。”   甭管回信的画风有什么异同吧。   在没想起家乡这回事的时候,大家完全可以装想不起来地四处浪,但都到家门口了,那种压抑在内心的思乡情绪一下子就全都起来了。   詹姆斯第一个蹦起来,跑去找巡演负责人甜言蜜语,试图说服他多安排几场演出,这样就可以在利物浦停留的时间多一点儿。   那位巡演总负责人现在也和他们混得也很熟了。   毕竟,大家在一起巡演也好快大半年了。   可正是因为太熟了,他才万分惊讶。   平时恨不得骄傲到上天的小子,现在跑过来帮忙端茶递水献殷勤,那感觉实在太爽了吧?   所以,他故意板着脸,装着不同意,在享受了好一会儿后,才告诉他:“放心吧,我们要在这儿停一周呢。”   得偿所愿。   詹姆斯把茶壶放下,转身走人了。   还端着茶杯等茶水的巡演总负责人立刻气笑了:“混账小子,下次有事你别想再求我了!”   詹姆斯过河拆桥地回给他一个中指。 第47章 挑衅引诱   行星乐队这次的归家之旅非常坎坷。   一开始,那位巡演的总负责人就给出了一个前提条件:先完成演出。   也就是说,只有演出结束,才同意他们利用闲暇时间回家,去探望家人。   这要求不过分,本来就是该做的工作。   所以,大家立刻就答应了。   但问题出在,他们这时候总忘记自己的身份,也完全没有明星的自觉,对自己的受欢迎程度也估计错误。   在当晚演出的时候,舞台底下就聚集了差不多有一两千人。   而巧合的是,在这一两千人里,又有着乐队成员都非常熟悉的面孔,最早可以追溯到俱乐部时期的那一部分歌迷。   在演出还没开始前,詹姆斯刚好一眼就看到了那些熟悉的面孔。   然后,这傻瓜就直接从后台跑了出去。   他本来是想过去叙叙旧,再问问德怀特先生最近过得怎么样一类的……   结果,舞台下的这些歌迷们看到他后,一下子就沸腾了。   他们尖叫着:‘吉米!吉米!吉米!’开始如潮水一样纷纷地朝他涌了过来。   有想和他说话的,有想和他握手的,还有想拉住他的衣服,来吸引注意力的……   詹姆斯起初还没反应过来,下意识地回应了几个人。   可不知道是怎么回事,也不知道最开始的人是谁……总之,大概是一个用力过大,只突然听到‘撕拉’地一声响,金发主唱为表演而特意穿的那件白衬衫就被硬生生地给扯了一道口子。   詹姆斯当时就愣住了。   接着,更多的人失控地朝他扑了过去。   好多人伸出手开始扯他的衣服,还有人想扑上去摸摸他、抱抱他、甚至亲亲他,反正整个场面一下子就全乱套了。   詹姆斯根本没想到会有这种后果。   和兰斯喜欢和人保持距离不一样,他一向较爱和观众接触……   可在以前,也没遇见过这样的啊?   他顿时不开心起来,皱着眉伸手去推周围人。可此时,前挤后拥,背后被人一推,险些一踉跄地趴到地上,最后,只能勉强坚持着站稳,再试图重新挣扎着走出人群。   但太难了。   他几乎完全被人群淹没了。整个人就像是一条在惊涛骇浪中,勉强艰难前行的小船,拼命往前走的同时,周围还不停地有鲨鱼想把他拽回水中吞掉。那感觉真让人窒息。   这时候,兰斯最快地发现了不对。   他一边当机立断地通知保安去救人,一边却跑到了舞台上。   保安们急忙冲去解救可怜的金发主唱。   兰斯直接跑上舞台上,拿起麦克风,对着下头就开始喊:“让开,麻烦大家让一下。听我说,都听我说!我们他妈的就这一个傻逼主唱。求求你们,行行好,别弄死他,要不然我还得再找一个。”   操!   这混蛋说得是人话吗?   人群中的詹姆斯怒从心头起,心里直想骂娘!   幸运的是……   这时候,几名保安终于把他从人群中给抢了回来。   在底下那群疯歌迷的各种尖叫和反复呼喊声中,詹姆斯气冲冲地回了后台。   这时候,他上身的衣服都被撕成一块块碎布条了,两个胳膊也有着被人抓过的淤青,后背还被指甲抓出了一道道的血痕,要不是一直努力扯着裤子,搞不好裤子也得被人给扯下去。   真他妈见鬼。   这些人都疯了吗?   兰斯第一个迎过来,那双蓝眼睛中盈满了担忧:“没事吧?”   “放心,不会给你换主唱的机会。”詹姆斯没好气又针锋相对地回了一句。   但兰斯却直接扑了过来,伸出手臂,紧紧地抱住了他,非常、非常地用力。   这一刻,两个人贴得特别近,近得既能感受到彼此的体温,也能听见彼此的心跳声。   詹姆斯没被疯狂的歌迷吓到,却被他的反应给吓到了。因为从来没看到兰斯有这么失态的表现。   ‘……这胆小鬼大概是被吓坏了?’   他有一点儿不自在地暗自思量。   可是,想到他失态的原因,莫名地又有点儿开心,像是小时候吃到的第一勺蜂蜜,心里美滋滋的。   于是,他犹豫又体谅地拍了拍兰斯的后背说:“别怕!换你被歌迷围了,我他妈肯定不会在舞台上说胡话,保证不换吉他手,还第一时间赶去救你。”   兰斯立刻松开他:“Fuck off!”   詹姆斯委屈地瘪嘴:“又生气?”   这事只能算是演出前的一个小插曲。   除了兰斯后来又神经紧张地找了一堆保安站舞台下保护大家安全外……   詹姆斯神经粗大地完全没受到任何影响。   因为衣服被撕坏,而且后背抓痕实在有点疼的缘故,他干脆不顾兰斯反对,直接裸着上了台,但全程都像是什么事都没发生过一样,该唱就唱,该跑就继续跑,声线依旧惊艳,发挥全程稳定。   反而是平时最稳定,哪怕喝醉也不错音的兰斯精神恍惚地一连弹错好几个音。   如果不是大家足够默契,及时救场,搞不好又要翻车。   等到演出结束,歌迷们还迟迟不走,行星乐队不得不应主办方要求,上台加演了一场。   也直到这时候,兰斯的发挥才重新又变回了正常状态。   之后,他们为了躲避那些锲而不舍又徘徊不散的歌迷,又在后台足足多待了两个小时。   他们坐在后台瞎聊天,自然免不了提到了之前的回家计划。   “我原计划要陪我妈妈出门逛个街的。”   西奥发愁地问:“我现在还能去吗?”   鲍德温也愁:“我本来想买火车票回家的,会不会和詹姆斯一样被人围了?”   大家开始面面相觑,终于有了‘乐队已经走红’的正确认知。   好在虽然他们自己犯傻,但巡演这边的工作人员不傻。   埃布尔给他们照得那位巡演经理比尔非常负责地给四个人都雇了一辆车,并让司机挨个儿地送他们回家,车里还配了几名保镖,来确保他们的安全。   虽然这时候的配置都很简陋。   但工作人员们已经做到了所能做到的一切。   詹姆斯第一次享受这种待遇,满脸新奇地在保镖的护送下回了家。   亲爹和亲哥都热情地欢迎了他。   只是……   老约翰一眼就看到他脖子上被指甲抓破的痕迹,还有手腕上的几块淤青,一时间变得欲言又止:“你,你在外头……也别太乱搞了啊,我现在还没孙子孙女出来吧?”   “亲爹啊!!你能不脑补吗?”   詹姆斯只好把遇到疯狂歌迷的事情解释了一遍。   老约翰半信半疑。   但这时候,时间已经太晚了,大家还是决定先休息,有事睡醒再说。   第二天,当詹姆斯起床后,发现亲爹和亲哥全都表情复杂地在客厅里看着他。   “怎么了?”   他一边问,一边走了过去,然后,惊讶地发现桌子上放了好几份报纸上,而这些报纸上,无一例外地全刊登了他昨晚裸着上身的照片。   “吉米啊!”老约翰咳嗽一声,有点儿尴尬地说:“报纸上说你上舞台前,要先和人来一炮,才有精神唱歌?”   “我没有,我不是,他瞎说。”   詹姆斯反射性地辩解。   林德也抓了一份报纸出来,语气很幸灾乐祸地说:“这份也说你和一个黑发的姑娘在角落里展开了‘疯狂大战’,而她就是把你后背抓成那样的罪魁祸首……”   詹姆斯立刻反驳:“我没干过,你们别整天看这种乱七八糟瞎说的报纸!”   老约翰叹了一口气。   然后,他直接把桌子上报纸抓起来扔进了垃圾桶:“吉米,你长大了……”   “喂喂,你们不是真信了吧?我真没干过。”詹姆斯生气地打断他嚷嚷。   “我当然知道你没干过。”   老约翰点了根烟,很自然地说:“你外表看起来厉害,可骨子里依然是个小傻瓜。听着,儿子,我只是想告诉你,现在你负面新闻太多了。当然,我是不信的,可挺多不了解的傻逼们没准就都信了,你在外头多注意安全。”   詹姆斯特别感动:“爹啊!”   老约翰又说:“昨晚休息得怎么样?”   “特别好!在哪都不如在家好。”詹姆斯继续感动地抒情。   “哦,那你收拾收拾就继续回去工作吧。”老约翰点点头回应他。   詹姆斯整个人都懵了:“什么?等等,可我才刚回来啊!”   “对啊,你刚回来,咱家门口就有人扎营了。”林德一脸无奈地开口:“我们都不敢开门了。”   詹姆斯疑惑地望着他。   林德于是转身拉开了窗帘,指了指外头。   詹姆斯狐疑地走过去,惊讶地发现,外头居然有一群青少年正在窗外兴奋地朝自己挥手。   而在他们旁边不远处,有好几个搭好的、那种露宿野营用的帐篷,显然,他们昨晚上就住旁边了。   “疯了,都疯了!”   詹姆斯放下窗帘,语气震惊地说。   然而,这事不仅仅发生在他一个人身上。   很快,兰斯在电话中的恼火声音也证明了同样有歌迷找去了他家里。   于是,才到家没多久的四个成员,为了不给家里人添麻烦,只好又离开了。   他们重新聚集,又一起回到了巡演团队订下用来休息的酒店。   彼此面面相觑,心情都有点儿不好。   西奥第一个恼火地嚷嚷:“为什么我他妈都到家了,结果还是出来住酒店?”   是啊,为什么?   恰巧,埃布尔又找了记者来给詹姆斯做采访,主要想让他解释一下报纸那张裸上身照片的事,虽然揣测他私生活混乱的假新闻已经很多了,可也不能一直听之任之,能解释还是解释一下。   于是,詹姆斯不得不又对着记者复述了一遍事情经过。   然后,他又想趁机劝劝歌迷们冷静,就借着这个机会,随口对着镜头说:“听着,我不太明白你们心中的真实想法。可其实,你们做的这些都是没必要的事情。想想吧……如果你真抓住我了,又能对我做什么呢?”   “这个傻逼!”   兰斯采访还没看完,就想把电视给砸了。   其实,不管是他,还是鲍德温和西奥都能理解自家主唱的真实意思。   他应该是想说‘你抓住了我,又不能对我怎么样。所以,伙计,冷静点儿,别做没用的事了’。   可问题在于,詹姆斯长得实在不像个好人。   他那张脸完全不适合说什么劝人向善的话,那一头张扬的金发,还有一双总也不安分的活泼绿眼睛,对着镜头一脸满不在乎地说什么……   ——如果你真抓住我了,又能对我做什么呢?   拜托!根本没一点儿阻止的作用啊!   反而更像是一种……挑衅,或者说是引诱? 第48章   〈去看比赛〉   有人说,组乐队就像是和一群陌生人结婚。   没结婚之前看对方是哪哪都挺好的,可结了婚,才发现对方身上全是缺点,整一个混蛋!   而且,新婚夫妻都还会吵架呢!   所以,四个天天凑一起,又都有性格和脾气的男人们之间不出点儿矛盾,那绝对是瞎说。   这次,当詹姆斯在节目中又一次乱说话后,兰斯直接不想理他了。   并且,鲍德温和西奥也挺不高兴的。   西奥直接说:“我恨死他了!”   他嘟嘟囔囔地抱怨起来:“还不够大家心烦的吗?他说这话和[我在这儿,你们有本事就快点儿来抓我]有什么区别?我他妈的真不想哪天刚站舞台上,就听到工作人员说[你们主唱被人抓走,所以抱歉,演出取消了]这样的P话。”   鲍德温不喜欢火上浇油,所以,当时没抱怨什么。   但他后来和别的交好乐队一起玩时,却不小心说漏了嘴:“我这辈子可能就没遇见过什么靠谱的主唱。最早有一个唱歌跑调还非要装腔作势的,后来有一个吸毒暴毙的,现在这个是满嘴跑火车……”   好不容易搞到的探亲假泡汤了。   那些神通广大的歌迷们就像是世界上最厉害的侦探,比福尔摩斯还福尔摩斯!   他们准确地找到了行星所有成员的家庭住址,时不时就在旁边徘徊……   尤其是詹姆斯家的大门口,一些人还安营扎寨了,一副长长久久就这么住下来的样子。   但事实上,虽然詹姆斯家这边的情况比较严重,可在所有的家庭之中,老约翰和林德的适应性却是最好的。   想想吧,能养出詹姆斯那种混不吝个性的两个男人,指望他们多好脾气吗?   那必然是不能的。   这两人的段数只会比詹姆斯更高。   起码他家的jimmygirl日常都是在动动嘴,这两人惹急了是能直接捏着拳头上的。   所以,只要让人操心的小儿子不在家……   两个同样神经粗大的男人心里就没什么可担心的,无所畏惧,也没人敢惹。偶尔高兴了,还能和歌迷打声招呼,扯几句闲话,整体气氛和乐融融。   与之对比,兰斯家的情况就不太好了。   温菲尔德夫人有点儿害怕那些陌生歌迷所表现出的狂热情绪,以至于兰斯事业上的成功,反而成为了她的困扰。   更何况,除了歌迷过于狂热的问题外,‘儿子长时间离家不回,好不容易回来,又要被迫再次离开’的事,都让她打心眼里觉得难过,长时间情绪不振,闷闷不乐。   虽然是她自己当初主动支持了儿子去做喜欢的事。   可若是认真来讲,温菲尔德夫人可能更希望兰斯不当什么明星,而是只做个普普通通的人。甚至,学业也不用特别得好,只要认真能学到一技之长就行。那样,将来可以当个会计、律师或者医生一类的职业。等长大后,最好能和她住在同一条街上,再娶个喜欢的姑娘,生几个孩子,等她老了退休后,可以时不时地过去看一看就太好了。   现在,这些想法全都没办法实现了。   因为兰斯成了一个明星。   可怜的兰斯妈妈只好让自己努力去适应做一个明星妈妈的感觉。   最开始是非常艰难的。   因为这个母亲不得不面对各种乱七八糟的报道,今天报纸上说‘兰斯和人打架斗殴满脸血(只是在玩番茄酱啊)’,明天报纸上又说‘行星乐队跑去参加什么乱交party(只是几个吉他手聚会,虽然他们一起抱着吉他的弹奏姿势是挺引人遐想的)’,后天报纸又说‘吉他手演出发挥失常,即将被乐队开除’。   真是够了!   够了!   在兰斯坚定地告诉她‘只有我亲口对你说的话,才是真的’后,她就果断烧掉了所有的报纸,决定不再相信任何小道新闻和八卦。   但不得不说,这些事情严重地干扰了一个普通家庭的正常生活。   为了不给家里带来更大的困扰,乐队的四个成员短时间内都不会回家了,他们想尽量降低自己家人的存在感。   因此,有家不能回的他们,只好和队友们一起坐在酒店中,闷闷不乐地发呆。   可在这种群体低落的氛围中……   詹姆斯这混蛋简直就是一股泥石流!   他好像根本没受到任何打击,还有心情在采访中公然‘挑逗’粉丝(詹姆斯:我不是我没有),简直是主动蹦出来给大家当泄愤的靶子。   一时间,三个人哪怕能猜到他没别的意思,也快烦死他了。   于是,当詹姆斯结束了采访,回到酒店后,发现自己莫名其妙地被所有人给孤立了。   没人理他。   他就像是一团看不见的隐形空气一样。   后来,鲍德温回忆这件事,还有些歉意地解释起来:“我们就是想给他一点儿教训,让他以后别总是乱说话。不过,我们那时候情绪有点儿失控,然后想迁怒……该死的!”   他停顿了一下,有些纠结地说:“其实这不对,这真挺不对的。我们知道,这事不怪吉米。但你们知道,吉米有时候看起来真是太混账了。大家都特别难过,可他还在那活蹦乱跳的,格格不入又非常破坏气氛。我们就想让他也跟着一起难过……见鬼了,他好像什么都不在乎。但他越是不在乎,别人就会越想让他在乎。算了,我也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了,你们懂吗?”   詹姆斯反正是不懂的。   他从头到尾都没搞明白大家在难受个什么劲儿?   粉丝是挺疯狂的,回不了家也挺郁闷。   可是,大家都健健康康的,既没有人受伤,也没有人生病……   那还他妈的低落什么啊?   该玩就继续玩起来!   所以,对于队友们的冷淡,他采取的应对措施就是不停地缠上去。   让所有人都能感受到他那双绿眼睛中的情绪是多么的热情和真诚:“别弹吉他了,我们一起玩会儿吧。”或者“西奥,要陪我喝杯酒吗?”再或者“要不要一起去游泳?那边游泳池这会儿没人……”   然后就是不停的‘Play with Me!Play with Me!Play with Me!’   大家就开始撑不住了。   这有点儿像是……明知道家里的金毛特别不听话,总会把家里搞得一团乱,还时不时在家随地大小便,可当它晃着尾巴,黏糊糊地凑过来时,你还是想摸摸头,抱抱它,然后,原谅一切。   不到半天的时间……   三个人就气消了。   他们彼此对视了一眼,十分泄气地想:得啦,这事就这么算了吧!   恰好,为了让大家重新振作精神……   詹姆斯又提出了一个邀请:“嗨,我们去看现场足球比赛吧!今晚上,利物浦对曼联。”   他活蹦乱跳地比划了一个有点儿拙劣的射门姿势,热情地说:“伙计们,懂我意思吧!嗨!踢爆!!这么踢爆他们的屁股!!”   这时候,四个人已经注定回不了家了。   可请下来的假还没过完,正闲着无聊。   更何况,对于几个正处在好动阶段的年轻人来说,让他们天天窝酒店里,安静等假期结束,那根本就是酷刑。   所以,哪怕詹姆斯不说,他们也就再忍个半天,估计也得搞出点儿事来。   现在这个时机刚刚好。   大家一方面不想和詹姆斯继续置气,可以就势下个台阶;另一方面,作为英国人,跑去看足球比赛还需要什么另外原因吗?那必然不用的。   所以,当詹姆斯在他们面前蹦来跳去,不停地念叨“来吧,来吧,来吧!陪我去看吧!我们一起去,我买票,我请你们”的时候……   大家稍微假装犹豫一下后,立刻就果断地同意了。   詹姆斯欢呼一声。   不过,这次出门,他们总算有点儿常识了。一个个都裹了围巾,戴了墨镜和帽子,很低调地从酒店走了出去。   这个时期,红军利物浦还是足球界的真正霸主。   讨厌的苏格兰人弗格森刚刚才接掌曼联帅印没多久,前几年甚至被自己俱乐部的球迷叫嚣下课。   可以想象,如果不是前有海瑟尔惨案导致俱乐部被禁止参加欧洲赛事足足七年之久,后又有狗屎的希尔斯堡惨案拖后腿……詹姆斯无比坚信,凭红军利物浦的实力,绝对能横扫整个欧洲。   但有着十年后记忆的他,也郁闷地知道一个事实……   马上!   曼联就他妈的要彻底抖起来了!   好在这会儿曼联还没彻底起来呢。   所以,过来看未来死敌输球绝对是很爽的一件事。   至于以后?   大不了不看了!   别嫌他心怀不良。   实在是足球的世界里,根本没有什么你好我好他好大家好的说法!   只要是利物浦球迷,那就必须牢牢地记住一件事:仇恨曼联的一切!   恨他的球员!   恨他的教练!   恨他的球迷!   恨他的吉祥物……什么丑逼玩意儿啊!   呸!   于是,当詹姆斯刚站到KOP看台的红色海洋中时……   他干的第一件事就是振臂高呼:“干他娘的曼联!利物浦万岁——!!!”   他那个嗓门实在太亮了。   周围的利物浦球迷顿时哈哈大笑起来,激动地跟着他一起喊了起来:“干他娘的曼联!干他娘的曼联!利物浦万岁!!”   没来过现场看球的人,永远不知道那气氛有多疯狂。   比赛还没开始,两边球迷已经开始炒热了气氛,空气中都弥漫着名为狂热的因子。   然后,詹姆斯就彻底地high了。   他完全把自家三个队友扔到脑后,全身心地投入到利物浦狂热球迷群体中,和一群以前根本不认识、各种年龄、阶层都有的球迷们勾肩搭背,带头一起高唱队歌《你永远不会独行》(You'll Never Walk Alone),大声给自家球员鼓劲儿加油,同时,还要时不时朝着曼联那头发出种种嘘声、嘲笑和疯狂地唾骂。   一旁的兰斯、鲍德温和西奥对这个发展全都面面相觑,表情极度复杂。   最终,还是好脾气的鲍德温无奈地叹了一口气说:“唉,我就知道会是这样。”   <日常吵架>   比赛的经过就不用提了。   反正这一次是利物浦赢了。   所以,这时候,按照兰斯他们的意思就是:“比赛也都看完了,你也high了快两个多小时了,咱们一起回酒店吧。”   但由于詹姆斯给球队加油助威时,实在太卖力气,完全赢得了利物浦好几个老球迷的芳心。   他们就热情地邀请这个围着围巾,看不清脸,但绿眼睛挺活泛的小子一起去酒吧狂欢,庆祝球队的胜利。   不等兰斯他们开口拒绝,詹姆斯就兴冲冲地做主,一口答应了。   他还和兰斯低声抱怨说:“拜托,你别扫兴啊,哥们!这他妈的还不到十点,夜生活才刚刚开始!我们现在回酒店能干什么啊?躺床上空虚寂寞地自x吗?”   兰斯快被他气死了。   可西奥这时候也投了赞成票。   本质爱玩的贝斯手觉得,回酒店一个人待着是很无聊。   鲍德温选择了弃权。   于是,两票对一票的情况下,大家就出发去酒吧狂欢了。   可当他们在半道上……   非常不幸!   他们撞上了红魔曼联还没有离开的一些球迷,可能因为输球不爽而把自己灌醉了,也可能是因为迷路了,或者其它什么见鬼的原因,谁知道呢?   反正没人记得到底是哪方先动的手了。   英国球迷之间时不时爆发点儿冲突,实在是太常见了。   毕竟,足球本来就是一种让人血脉偾张的激情运动。   谁要是情绪稳定地看完一场球,中间不喜悦不愤怒不悲伤,那绝对是脑子有问题。   这他妈就是和平世界的战争!   不把敌人干个死去活来都不算完!   有失去理智直接上去就打起来的;有神智清醒,认为不能让曼联球迷在利物浦出事,主动上去拉架的;也有唯恐天下不乱在旁边凑热闹,叫好的。   詹姆斯哪种都不是。   他这回真是无辜被卷入。   或者说,他之前在看台的表现得太显眼了,一直在带头喊口号,还活跃积极地站起来朝着曼联那边骂人、吐口水、扔矿泉水瓶子,能有多损就有多损。   所以,只要注意到他干得那些事,看不顺眼他的曼联球迷绝对不少。   于是,不知道到底是谁先上来给他来了一拳,反正他不甘示弱地还手了,一还手,理所当然地就被人给硬生生拖入进了战局之中……   这时候,能眼睁睁看着自家傻逼主唱被人打死吗?   兰斯&鲍德温&西奥特别想回答:能!请让这天天找麻烦的混蛋去死吧!   但他们还是讲义气地冲上去帮忙了。   场面太乱,天色也暗。   几十人凑一起打群架,又各打各的,根本找不到自家金毛主唱在哪里。   詹姆斯也不知道和自己打架的人到底是谁。   两个彼此陌生的人就这么大打出手,你一拳我一拳,还在厮打中失去了平衡,双双倒在地上,又滚作了一团。   然后,警察来了。   有人踉踉跄跄地爬起来,大喊一声:“条子来了!快跑。”   喜欢挑事的足球流氓多数经验丰富,一见风声不对,迅速脱离战局,拔腿就跑。   最后,反而是误被卷进来的詹姆斯一行人全被抓捕归案。   真棒!   一窝端!   “干什么,干什么,放开我。”   詹姆斯抬起头,一双绿眼睛努力表现得特别无辜:“我什么都没干啊。”   “老实点儿,少他妈给我来这套。”   警察一边说,一边给他拷上了:“你这种小流氓我见多了。”   ——————————————   这一天,埃布尔才起床没多久,就接到了兰斯打来的电话。   黑发的吉他手在电话中挺冷静地告诉他:“我们被警察给抓了。”   埃布尔当时刚随手拿起了一瓶牛奶,正在给自己冲一碗麦片当临时早餐,手一抖,差点把牛奶撒一裤子。   真刺激啊!   一大早就听到这么个操蛋的消息。   他的大脑瞬间一片空白,完全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   最后,他语无伦次的一串:“哦,嗯,是吗?什么?谢谢你告诉我,一大早真他妈的开胃啊,操!”   兰斯在电话的那一边沉默着。   接下来,埃布尔一边给他们的巡演经理比尔打电话,让他去交保释金接人,一边又不放心地匆匆赶往利物浦,心里简直被‘What the fuck’给刷屏了。   这群混账小子……   他们怎么就这么能?这么能?这么能呢?!!   自从签下了这个乐队。   他觉得,自己起码得少活二十年。   另一头,詹姆斯他们这边的情况其实也没那么严重。   英国一向最盛产的就是绅士和足球流氓,前者不必多言,后者天天干架。   正常来说,警察其实都懒得管。   但这几年的风声相对比较紧。   在英国,足球是工人阶级的狂欢,所以,足球界是有很多工党支持者的。   可当时执政党是保守党,作为保守党代表执政人撒切尔夫人出于政治立场,一直在找借口打压英国球迷。   因此,警察们抓足球流氓的行动力才这么强。但归根到底,一场没有伤亡的斗殴还称不上什么大案要案,在巡演经理比尔及时跑过来,又交了罚金后,在警察局待了一晚上的四个人也就可以离开了。   不过,在他们离开的时候,还有一段小插曲。   那个把詹姆斯左眼打成熊猫眼的大兄弟突然从旁边震惊地喊出了声:“操啊!你居然是吉米莱蒙?”   “Yeah,是我。”   詹姆斯扬着脑袋,吊儿郎当地回望他,挑衅了一句:“怎么?还想再来一架吗,兄弟?”   “我是你的歌迷啊!”   那位大兄弟惊喜、激动地喊:“你别走,别走,来来来,给我先签个名!”   詹姆斯匪夷所思地望着他,指着自己乌青的左眼说:“你他妈都把我打成这鸟样了,你还想要签名?”   然后,他特别解气地比了一个中指:“吃屎去吧,我才不要给曼联球迷签名!”   警察局里,在场的所有人都被逗得哈哈大笑。   连那个被詹姆斯骂的人也忍不住讪讪笑了起来:“小气鬼!现在又不是足球时间。”   詹姆斯不记仇地朝他做了个鬼脸,坚持不给签名的说:“但现在也不是签名时间。”   所有人都在笑,连曼联的球迷也在笑。   这时候,警察局内部的气氛还是挺和乐融融的。   可对于行星乐队来说,外头大概才是真正的挑战。   四个人互相帮忙,稍微整理下各自的仪表,不让自己显得太狼狈后,才一起走出了警察局。   果然不出所料,他们立刻被长枪短炮的记者们给包围了。   无数闻风而至的娱乐媒体全聚集在了门口,闪光灯弄得人都快睁不开眼睛。   有一个记者率先冲了上来。   他问:“吉米,你现在后悔吗?因为打架斗殴差点儿进监狱。”   詹姆斯刚找比尔要了根烟,正在拿打火机点烟,一听这个问题,立刻惊讶地抬起了头:“后悔?你在开什么玩笑?听着,兄弟,为喜欢的足球俱乐部打架不丢人!懂吗?再说这事还犯不上进监狱,你太夸张了。还有别叫我吉米了,怎么现在什么人都开始叫我吉米?”   “你别说了。”兰斯从后头拉了拉他。   黑发的吉他手一脸无奈地站出来,想叉开话题地打官腔:“我们大家都知道,昨天晚上发生的事既不正确,也并不光彩……”   “可我没觉得有什么啊!”   詹姆斯叼着烟从旁边忍不住地插嘴:“我爱利物浦,我得为它战斗!战斗!”   “闭嘴,吉米!”兰斯的语气稍微重一点儿地说。   然后,他重新面对记者,很有礼貌的样子:“抱歉,吉米有时候容易冲动,但相信我,我们不喜欢和人冲突,相信我们,昨晚发生的一切都非我们本意……”   “可我打得挺痛快的。”   “闭嘴,吉米,没人让你说话。”   “可也没人不让我说话,我又没说错什么啊,我是利物浦球迷,我碰上曼联球迷了,不知道因为什么就打了一架,这他妈的是每个英国男孩都会做的事,我为什么要为此愧疚?”   “打架本来就是不对的!”   “操,那你告诉我,我以后怎么办,抱着那群该死的曼联球迷们亲一口,求求他们放过我?娘们都不会这么干!”   “所以,你是娘们了?”   “什么?我当然不是!”   “那你怎么知道娘们不会这么干?”   “呃,唔……操,我就是知道。”   主唱和吉他手就这么莫名其妙地在警察局门口吵了起来。   鲍德温和西奥深觉丢人地想上去把两个都拉走,可根本拉不住。   记者们兴奋地拍摄着,像是发现了什么大新闻一样。   巡演经理比尔绝望地看着这一幕。   他已经猜到接下来报纸版面的头条了,大概会是<行星乐队主唱和吉他手不合,疑似即将解散>吧?   作者有话要说:PS.曼联球迷请原谅我,么么哒!   不过,90届曼联很猛了,吉米之后很长一段时间大概都要为心爱的俱乐部伤心了。   【注】打架和骂人属于特定角色在特定剧情下的展现,请不要随便模仿。 第49章 展示友情   行星乐队被抓进警局的事,很快就被那些讨厌的媒体给报道地全天下都知道了。   更倒霉的是,四个人要是在别的地方还好,可他们刚好就在家乡利物浦。   这也就意味着,哪怕他们不回家,家里人也能很容易找到他们。   于是,等回到酒店的时候,他们面对的不仅仅有是刚才伦敦过来,面无表情的埃布尔,还有一众得知消息后,立刻赶过来的家长们,甚至连路程最远的鲍德温家里都来人了。   刚进酒店的时候,四个人都没想到还会有这个发展。   他们那时候正忙着互相指责和甩锅呢。   兰斯认为:‘如果大家听我的话,看完比赛就回来的话,根本不会有这些倒霉事’;   詹姆斯就说:‘你真他妈会放马后炮啊,又不是只有我一个人想玩,西奥也同意了的’;   西奥更愤怒:‘你俩吵架为什么还要扯我?好事想不到贝斯手,坏事总有贝斯手,贝斯手欠你们钱吗?我他妈是不想回酒店,可我也没让你去打架’;   连好脾气的鲍德温也受不了他们地生气了:‘你们能不能不要再吵了,起码回去吵行不行,别在外头吵了啊,脸还没丢够吗?我是多倒霉进了这么一个乐队啊!’   在这么一团乱的情况下……   兰斯的妈妈极度吃惊地打断了他们的争执:“兰斯!”   大概是兰斯平时装模做样的时候太多了。   所以,温菲尔德夫人从来没见过他这么愤怒和人吵架的样子,一时间惊得都有点儿反应不过来。   于是,所有的声音全消失了,就像是瞬间有人按了消声键。   四个青少年望着一屋子的家长,都有些懵逼。   接下来,除了詹姆斯外……   所有人都必须去和自己的妈妈疯狂地开始解释了:   ——妈妈相信我,我没干坏事,警察抓我,不是因为我干坏事。   ——别激动啊,妈妈,我不会进监狱,我以后也不会学坏,我会好好的,我就是在乐队里一个普通弹吉他弹贝斯敲个鼓的。   ——我不会作奸犯科的,也不会违法犯罪的,请你们放心!   ——天啊,求你了,妈妈,别哭了!   ——你一哭我都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了。   ——求你了,别哭,都是我的错!   但和他们截然不同的是……   詹姆斯这边完全就是另一个世界的画风。   老约翰超兴奋地用肩膀撞了撞小儿子:“听说你和曼联那帮傻逼狠狠干了一架?赢了吗?”   詹姆斯立刻得意了起来:“那还用说吗,老爹?你别看我的左眼青了,可这全是那傻逼垂死反抗的结果,等到后来,我基本就把他给按地上狂抽了。”   林德兴奋地用力抱了抱他:“干得好啊,吉米!曼联那帮傻逼就他妈该狠狠地打,踹他们屁股!把他们全赶出利物浦,让他们滚回曼彻斯特去!”   詹姆斯狂点头,在空中挥了挥拳头:“没错!让他们滚回曼彻斯特去!”   父子三人相视一笑。   他们还将手叠在了一起,特别激动地喊:“利物浦万岁!”   行星乐队的其他三个成员在看到这一幕后,全都表情复杂。   他们终于知道自家主唱那股混劲儿都是哪来的了,合着全是遗传啊!   总之,还是除了詹姆斯……   大家都是好不容易地折腾了半天,承诺了一堆,又保证一堆后,才顺利把这些满心担忧的家长们给安抚下来,又一路亲自地送出酒店,全程真是身心俱疲。   所以,等再一次回到酒店房间里的时候,他们已经彻底失去了吵架的心情。   埃布尔看着他们,一时间也不知道该说什么了。   该说的话,估计都被刚刚那些家长们翻来覆去地说好几遍了,再说也没意思。   于是,他选择走到詹姆斯面前,用手指轻轻去碰了碰乌青的左眼,解恨中又暗含担忧和心疼地问了一句:“疼不疼?”   詹姆斯用那双灵活的绿眼睛去偷偷打量他的脸色。   然后,他小声地试探着问了一句:“我说疼的话,你这次能不生气吗?”   埃布尔一下子就又哭笑不得起来。   他发现自己完全拿这个坏小子没办法,情绪永远都是介于爱恨之间徘徊,不由得闹心地抱怨了一句:“吉米啊吉米,你就不能变乖一点儿吗?”   “可变乖了,那就不是我了。”詹姆斯连想都没想地直接这么回答他。   埃布尔只好叹了一口气,懒得再说些没用的废话了,挨个儿认真嘱咐所有人都留在酒店里好好休息,千万别再出门惹事后,就先转身离开去处理那些剩余的问题了。   四个人站在终于没了外人的屋子里,面面相觑了好一会儿,一时间也不知道该说什么。   最后,还是詹姆斯率先忍不住地笑出来,所有人才也跟着笑了。   这一晚上过得可真是荒唐又精彩!   可哥们,这才是生活吧?!   一群平均年龄还不到二十二岁的青少年……   难道让他们从现在就开始修身养性,准备养老了吗?   那不行啊!   肯定是不行的。   有些人十七岁的时候就死了,只不过七十七岁的时候才下葬。   可绝不能做这样的人啊。   总之,这么胡闹了一通后,大家其实心情已经没那么糟糕了。   在此之前,他们红的速度太快,巡演太辛苦,粉丝又太热情,完全没有任何放松的途径。   从某个方面来说,他们每个人其实都开始有了压力,以至于大家近期情绪糟糕,行事渐渐浮躁。   可这么瞎折腾地闹完,不管是好是坏,反而把情绪都发泄了出去。   这时候,大家其实已经都不再互相生气了。   之前和队友的争吵,也没谁会小心眼地真当一回事地记仇。   但詹姆斯想了想,还是决定去说点儿什么。   他跑到兰斯的面前说:“我知道你是为乐队好,我也不是要故意和你对着干的。”   在兰斯望过来的疑惑目光中……   詹姆斯非常坦率又委婉地隐藏着歉意说:“我真没想主动去惹什么麻烦,或者是专门去和什么人打架的!你知道我的,我没那么好斗。但哥们,可那是利物浦啊!谁他妈骂利物浦我就骂谁,谁因为利物浦想和我干仗,那就让他尽管放马过来!对我来说,为了利物浦打架永远不是错,谁也不能在这上面让我认错!反正我不会认错……但你要是还生气的话,那干脆给我来一拳出气吧!我可以不躲,建议你朝右眼打,这样我就两边刚好平衡了。”   兰斯盯着他看了好一会儿,一副思考的样子,没说话。   詹姆斯摆出一副特别坦荡的样子,站在了他面前。   这一刻,屋子里很安静。   鲍德温和西奥被这种对峙的气氛弄得有点儿坐立不安。   他俩正考虑要不要上前说和一下的时候……   兰斯突然开口了:“我不会随便打人的,行了,就这么算了吧。”   詹姆斯立刻接口:“没事,来吧!朝这儿打,我保证不记仇。”   “吉米,我不……”   “来吧!来吧!”   “我都说了我不……”   “可你心里还有气啊,憋着干什么,打吧,快点儿!”   “走开,吉米。”   “别啊,来嘛来……”   “砰——!”   詹姆斯直接捂着脸蹲了下去。   兰斯那混蛋居然真打啊!   这一刻,詹姆斯的心都快碎了。   他巨委屈地喊了起来:“你怎么能真打?”   兰斯无语了好一会儿,才缓慢地回答他:“哦,下次我会记得假打的。”   然后,他转身去给这傻逼拿热毛巾敷眼睛了。   鲍德温和西奥对视一眼。   两人在勉强憋了差不多三秒后,决定不给主唱留面子地大笑了起来。   更可怜的是,为了粉碎媒体关于[乐队主唱和吉他手闹不合]的消息……   埃布尔又给他俩找了个访谈节目,让他们两个提前商量好,到节目上去表现一下彼此之间有着深厚的友谊,来粉碎那个‘闹不和’的新闻,证明乐队是不会解散的。   詹姆斯不得不青着两眼睛和兰斯一起上了节目,表演相亲相爱。   呸呸,不是表演,也没有什么提前商量好……   别闹了!   他俩还用表演,还用商量吗?   “……我们是经常吵架,可是家人也会争吵啊。”   当主持人问起之前吵架的事情时,詹姆斯很直接地这么说:“而且,不只是那次,其实,我们平时也会吵的,因为一段和弦,一句歌词。创作上有些纠纷,这太正常了。我不知道为什么大家会那么惊讶,你们都不和朋友吵架吗?”   兰斯也在旁边点点头,并且还举了一个明显创作分歧的例子:“其实,大家不知道,<她今年十六岁>的最后一段歌词是吉米写的,就是那段要好好爱她珍惜她那一段。其实,我的想法一开始没那么好,起初我想创作的歌曲是表达少男少女青春期时,彼此迸发的激烈感情,所以,遣词造句之间可能稍微有些过于直白和赤裸,也……唔,好吧,不那么道德吧。吉米为此专门和我争论了很久,他认为歌词不能那么写得那么简单粗暴,要求改成现在那样!见鬼了,我和他争吵了一上午,认为那么做的话,会完全破坏了歌曲整体的气势和风格……可最终,他说服了我!似乎效果还不错。”   主持人特别吃惊:“什么,那一段是吉米写的?”   兰斯平静地点头:“对,他这人比表面看起来温柔多了。”   詹姆斯瞬间有点儿不自在,在旁边抗议:“喂!等等,那不是该给爷们用的词。”   主持人顿时在旁边笑了起来。   但兰斯不理他。   他神态依旧很冷静,像是说绕口令一样地说了起来:“所以,吉米有时候是很让人生气,可我通常不会真的气太久,因为他从来不会用恶意去对待别人,他只是想什么就说什么,我没办法对这样的人生太久的气。”   詹姆斯在旁边补充:“其实是因为他爱我。”   兰斯立刻反驳:“瞎说,因为你是个制杖,我不和制杖生气。”   “才不是呢,你就是爱我。”   “够了,我顶多拿你当兄弟。”   詹姆斯说:“这更瞎说了,你根本不知道什么叫兄弟,因为你是独生子。”   兰斯又被他噎得快没话说了:“你能不能闭嘴。”   “可我是主唱啊,我要是闭嘴了,以后演出怎么办啊?”   “……我今天回去就换掉你这个主唱。”   “那你再也找不到我这么好的主唱了。”   “请问,谁承认你是个好主唱了?”   “所有人,还有你。是你,是你,就是你。”   “我没有。”   在他俩继续吵幼儿园吵架第二轮的时候……   主持人急忙打断了他们:“好了,好了!你们安静点儿,我这里还有一个问题呢。”   于是,两个人又同时转头看向他……   主持人就问出了又一个问题:“这次因为‘打架被抓到警察局’的事情,对你们,或者说对整个乐队有什么影响吗?”   詹姆斯和兰斯互相对视了一眼。   然后,两个人同时说:“不知道(没什么),可能会出首新歌吧!” 第50章 多灾多难   那期采访节目成功地粉碎了‘行星乐队主唱和吉他手不合,即将面临解散’的不实谣言。   很明显,两个人虽然在节目上一直吵架和斗嘴。   可只要长眼睛的人,就都能感觉到他俩的关系已经亲密到了一定程度。   因为只有彼此亲近到一定程度,才会像他们那样毫不避讳地斗嘴和抬扛。而且,当他俩自顾自吵起来的时候,主持人的存在感近乎于零,仿佛那就是个二人世界一样。   这样的默契感觉是根本没办法骗人的。   歌迷们总算不用为自己心爱的乐队瞎担心了,反而期待起他们口中所谓的新歌来。   但新歌的进度一直进展地极为缓慢。   拜之前那些乐评人不太好的言论所赐。   兰斯又开始默默地和自己较起劲儿来,争强好胜地想搞出点儿比以前更好的东西,类似什么超级无敌绝杀的年度大热金曲,来堵所有人的嘴。   詹姆斯对此有点儿满不在乎,认为他没必要试图取悦所有人。   所以,他偶尔会假装开玩笑,实则是安慰地问:“在我心中,你是最好的还不够吗?”   兰斯一边低头去拨吉他琴弦,一边给出了一个非常有道理的嘲讽回答:“吉米,你知道吗?我们不能到了死的时候,还在唱<她今年十六岁>啊!那我可受不了,那还不如直接死了算了。”   詹姆斯立刻无言以对。   但哪怕是认为兰斯说得很有道理,他依然忍不住在日记中吐槽:[他每次都是这样想得多,有时候其实很幼稚,争强好胜地像小孩子一样。]   没错,他最近开始写日记了。   在确定自己智商没问题后,他一直悄悄地在用各种各样的方式一点点地克服着阅读障碍症对自己的影响,比如,闲暇之余去写点儿什么,哪怕只有几个单词,偶尔也会翻一翻书(这些书多半是兰斯随身带的),一次看个几行、或者一页。   整个过程其实是很缓慢的。   毕竟,疾病这玩意儿,不可能像是其他什么一蹴而就的东西,好转的速度总会很漫长。   但詹姆斯难得地对此颇有耐心,始终不紧不慢的保持着自己的步调。   这可能是因为曾经彻底绝望地放弃过,如今发现了希望后,自然就不会再去计较快慢了。   而且,和曾经在学校里被老师逼迫,为了考试及格而硬逼着去看,却什么都看不懂,直到痛苦地自暴自弃,翻开书页,看见那些见鬼的单词就想吐不一样……   他现在重新找回了阅读的乐趣。   这是为自己读书,而不是为什么其它的傻逼玩意儿。   尽管他的大脑依旧有时候合作,有时候不合作。   甚至在不合作的时候,那些字母还是会不买账地在眼前旋转、跳跃,不停跳着踢踏舞。   可这时候,他的情绪早就不用像以前那样自卑、焦虑、伤心、愤怒,又充满压力了。   只要把书放到一边,改天继续看就好了,一切就是如此轻松。   然后,随着阅读量的加深的,他的日记也写得风生水起了。   闲着没事就会写一写,这一次也不例外。   在刚才的那句话后……   他又继续写了一段:[每次看到兰斯这样自寻烦恼,整天都unhappy,我就非常、非常想走过去,拉他起来,伸出手臂紧紧抱住他,安慰他,再带着他一起去跳舞和唱歌,让他重新开心起来。其实,我一直想告诉他:你已经够厉害了,哥们!真没必要再让自己更厉害了。但他有时候性格真的很糟糕,一点儿都不听劝,然而……我依然想保护他。]   当然。   在现实中,他是绝不会对兰斯说出这种话的,因为……感觉会有点儿奇怪?   但在兰斯的每一次艰难地创作过程中,他确实始终都坚持着陪在了旁边,并尽可能地提供着自己能给予的一切帮助。   这时候,短暂又精彩的假期结束了。   巡演团中的人员已经开始陆陆续续地回归。   只不过……   在这个阶段,行星乐队的四个人每次碰到认识的人,都会收到一些,诸如,‘利物浦的比赛不错吧?’‘警察局一夜游感觉怎么样’,再或者‘真是精彩的假期啊,羡慕你们’这样善意的调侃问候。   唉,真是好事不出门。   所有人都知道他们的倒霉事了。   但这也不算什么。   没有为足球而干过架的英国人那还叫英国人吗?   大家的态度都非常坦然,偶尔还会拿自己开开玩笑。   之后,他们又一次踏上了旅程。   此时,这场全国巡演终于渐渐步入了尾声。   詹姆斯他们跟着巡演团队去最后几座城市进行着仅剩下的几场演出。   埃布尔可能是认为,这群混小子一闲下来就会惹事。   所以,他安排了一堆的事情,致力于让四个人除了工作外,没时间和精力再去干别的。   于是,大家除了要不断应付巡演中的每一场表演外,还要应对记者、和歌迷见面、上一些无聊的节目、拍摄杂志封面,以及其他一些杂七杂八的工作。   连番折腾下来,所有人都快累垮了。   但这么密集的曝光频率,效果无疑是立竿见影的。   越来越多的人认识他们、知道他们、喜欢他们了。   他们的歌迷数量正在急剧地增加。   那时候还很流行写信。   Mixer唱片公司几乎一夜之间就被这些歌迷们雪花一样飞来的信给淹没了。   因为行星乐队的成员们还在外地演出。   所以,这些信件只能被装进了麻袋里,放到储物间,等着他们回来再交给他们。   除此以外,现场一场比一场精彩又认真的演出,又带给了他们另外一个意想不到的好处。   那就是——外界舆论的正面认可。   在他们刚出道,还没有受到主流媒体关注的阶段,由于过于出色的容貌、与众不同的性格和相对底层的出身,受到了很多为博销量而整天胡说八道的娱乐小报和杂志的肆意抹黑。   那些小报并从一开始就更愿意把他们描绘成利物浦小混混和流氓的形象。   但现在,随着他们的现场演出不断受到各界人士的正面赞扬后……   舆论终于开始有了初步的逆转。   最初是乐评人会在自己的专栏里写:[……尽管我依然认为行星乐队的歌曲很庸俗和弱智,但不可否认的是,这支乐队的现场演出气氛极为热烈,并非常富有感染力。主唱詹姆斯莱蒙天生就有一副可以用来唱歌的好嗓子,他的嗓音异常令人期待,哪怕是唱起近乎厚颜无耻的歌词,也不会引起人的恶感。昨晚,在听完了他在对歌曲近乎完美,又充满感情的演绎后,我甚至像是重新回到了青春,在某一年闷热又烦躁的夏季里,淋了一场畅快淋漓的大雨。]   接着,更多的主流媒体对行星乐队的现场演出也都给予了高度的评价。   哪怕詹姆斯并不认为自己是‘敬业’的,可比起绝大部分乐队的现场,他们那种竭尽全力到近乎疯狂的表现,还是赢得了很多人的赞誉。   尽管在这个过程中,那些八卦杂志和小报还是更喜欢追着他们的私生活不放,致力于将他们打架斗殴进警局的事反复进行渲染和报道,并编造出他们种种私生活糜烂的假新闻。   但人们对有才华又年轻的青少年无疑是宽容的。最重要的一点儿在于,除了众所周知的打架事件外,其余的那些报道根本连一点儿实质性的证据都拿不出来,于是,所有的八卦和绯闻就真变成了茶余饭后的闲谈,没什么人放在心上了。   可行星乐队大概就像是一艘海盗船。   它永远不喜欢风平浪静的海面,反而更喜欢在惊涛骇浪中前行。   在他们打架斗殴进警局的事情刚刚平息没多久……   又由于歌迷的过分狂热上了一回头条。   在巡演即将顺利结束的最后一场演出中……   几名控制不住情绪的歌迷居然冲上了舞台。   詹姆斯一向喜欢和歌迷交流,所以站在了舞台最前方,靠近观众席的地方。   于是,在猝不及防之下,他直接被一名歌迷直接扑倒在了地上。   这么说吧……   那名歌迷是五十米冲刺一样地跑着上来的,然后,一个快速助跑,再用力一扑!   砰!   近期一直多灾多难的金发主唱直接把后脑勺撞在了地板上,眼前一黑,人事不知了。 第51章 短暂假期   其实,当詹姆斯被抬到后台时,神智就已经恢复了。   只是负责他们的那位巡演经理比尔十分不放心,直接派人把他给送进医院做检查了,大概是生怕他一下子被人给摔傻了。   检查完的结果就是P事没有,除了一点儿头晕、恶心和想吐的症状。   可摔都摔了,如果没有一点儿问题,岂不是白摔了一场?   然后就是……   演出彻底玩完了!   本来这就是全国巡演的最后一场;   本来行星乐队就是最后的压轴表演……   所以,主唱一下线。   正式宣告了这场全国巡演的提前结束。   行星乐队的表演时间是控制在半小时内的,詹姆斯下场之前,也已经表演了差不多十分钟。   也就是说,演出仅仅是提前二十分钟散场。如果这么一想的话,好像也不是差得特别多。   但对于詹姆斯来说,根本不是差多少时间的问题;而是在于——自己在这场全国巡演中的最后收场,一点儿都不酷啊!   看看那些报纸杂志吧!   他们全都是这么写的:行星乐队那个倒霉的主唱……   ‘太过分,人倒霉就不配拥有姓名了吗?’詹姆斯心里超级不爽地抱怨着。   可下一刻,当无意间看到报纸上配的那张照片后,他立刻没心情地再去计较别的什么事了。   因为在那张抓拍的照片中,他震惊地看到,兰斯正举着吉他砸歌迷。   重点不在于砸歌迷……   不管歌迷多可爱,差点儿害他摔死的歌迷也不可爱。   重点在于那把吉他——   落日色,分期付款还没还完,价值五千多英镑的吉他!!   啊啊啊!   兰斯你疯了吗?快放下它!   那是五千英镑的吉他啊!   钱还没还完,摔坏了可怎么赔?   发现这件可怕的事实后……   詹姆斯连续好几天望向兰斯的眼神里,都透着深深地心虚:[落日色的吉他现在还安好吗?要是坏了的话……我得拿什么赔给你啊,我的朋友?]   兰斯根本没想到这傻逼居然会为吉他的事情心虚。   他直接联想到了另一个方面,趁机嘲讽地问:“你现在知道应该和歌迷保持一定距离了吧?”   詹姆斯挺想回答:[我不能因为一颗树坏死了,就放弃一片森林啊!]   考虑到这话说出来肯定又要惹对方生气了,而他现在头还有些晕,一点儿都不想吵架,于是狡猾地换了种说辞,含糊地回了一句:“我下次一定会小心的。”   兰斯满意地点点头,那双蓝眼睛中的恼怒情绪明显缓和很多。   但他并没意识到‘下次会小心’不代表‘下次不去做’,还真以为这家伙终于听一回劝了。   “放心,以后也不会有这种事了。”   黑发的吉他手此时十分冷静地安慰并承诺着:“别怕!你以后只管认真在台上唱歌,其他的事都不用管,我来想办法解决。”   根本没有怕的詹姆斯非常感动。   于是,他把那句‘你下次换个便宜吉他砸人’的劝告默默地咽了回去,选择重新换一个比较不那么容易起争执的新话题,比如,歌曲创作什么的。   然后,他们的对话顺理成章地变成了‘啊,这里的调子应该是这样没错了’;‘等等,过渡段是不是太平淡了?’   接下来,是大家生活相对平缓的阶段。   因为主唱撞到头,且巡演也结束了的缘故,乐队获得了大约一周左右的休息时间。   在这期间,鲍德温突然忙碌起来,跑去给一个生病的鼓手朋友当替补,帮他们的乐队救了好几回场;西奥好像是趁机回了一趟利物浦,探望父母。   兰斯仍然继续琢磨他的新歌,偶尔灵感来了,也会写点儿别的当调剂。   为这事,詹姆斯私下在日记中,还专门吐槽过一句话:[我怀疑兰斯满脑袋yellow,但他太闷骚了,肯定是不会承认的。]   之所以这么说的原因在于……   兰斯每次想要写超棒的新歌没进展时,就会瞎写一些调剂用的歌。   比如,他写过一首<小旅馆>的歌,旋律真得非常富有节奏又轻快活泼。   可歌词是这样的:我们掉进了彼此的臂弯,地上是一堆散乱的衣服……   詹姆斯当时就直接问他:“这歌算是怎么一回事啊?”   可兰斯正经地回答:“你想什么呢?这不就是我们之前巡演时,住旅馆的事吗?”   “但是……掉进彼此的臂弯?”   “我们当初没钱开那么多房间,就是挤着睡的啊!”   “地上散乱的衣服?”   “扔地上的行李啊。”   振振有词,毫无破绽。   对不起,詹姆斯开始怀疑真正满脑袋yellow的人……可能是自己。   总之,类似的歌曲有好几首。   全都是乍一看没问题,可一旦细琢磨,似乎哪哪都有问题的东西。   但既然兰斯说不是……   詹姆斯也只好当作是自己多想。   然后,他继续过着每天专心休养,偶尔唱唱歌的日子。   巡演的那段生活太累了,现在能放个假还是挺好的。   起初,他还天天瘫在沙发上,拿着遥控器当了一阵子电视儿童。   可很快,他就不想再这么颓废地待下去了。   别误会,不是电视不好看!   而是在‘养伤’阶段,所有人都严禁他饮酒。   按理说,他现在也成年了,大可以自己去买酒。   可如果家里一堆人都不让喝的话,那些刚买回来酒,最终下场永远都只能是……进马桶。   对于一个从小跟着亲爹、亲哥,时不时就能拿苹果酒当饮料,拿啤酒当矿泉水喝的小酒鬼来说,这简直太痛苦了。   所以,他很快就不停地闹腾着说自己痊愈了。   埃布尔专程跑过来瞧了几眼,又找医生给他做了一次检查,发现果然是年轻人好得快,确实没什么大问题了。   于是,他立刻行动迅速地给詹姆斯找了份新活儿,给一家音乐杂志拍封面。并且,还挺欣慰地说:“我没想到你居然这么热爱工作啊,吉米!居然这么迫不及待地就要回来工作,那就来吧。”   詹姆斯根本没搞清楚这个发展。   等他想告诉埃布尔‘痊愈不等于结束假期,也许仅仅是想喝瓶啤酒’的时候,已经来不及了。   因此,在埃布尔带他去拍杂志封面照的时候,他就坐在车后头一直抱怨这些天没酒喝……   埃布尔实在被他念叨烦了,顺口敷衍一句:“行啦,你听话地去拍照,等拍完了,我请你喝一杯。”   詹姆斯立刻满意地闭嘴。   杂志封面的拍摄过程没什么意思,对于一个主业是唱歌的歌手来说,指望他表现出模特的专业素养显然不太现实。   但他全程配合,也是想早点儿结束。   所以,让化妆就化妆,让换衣服就去换衣服,让摆姿势也大大方方地摆,照片很快就顺利地拍摄完毕。   拍摄一结束,埃布尔说话算话地带他去附近的一家位置相对隐蔽、人又少的酒吧喝酒。   詹姆斯吸取之前教训,进去时,还特意用围巾遮住半张脸,又戴了一个圆形的眼镜,如果不是熟悉的人,是绝对认不出他来的。   埃布尔对他这一刻的自觉性很满意。   但他一开始仅仅是想让这孩子喝点儿淡啤酒一类的玩意儿解解馋。   结果,詹姆斯非常熟练地一上来就点了伏特加和青柠。   他这时候的小表情特别多,先皱了皱鼻子,对着埃布尔做个鬼脸,最后深吸一口气,一副终于活过来的样子,接着灌了一大口,立刻喜笑颜开。   见此,埃布尔本来想阻止的手就放了下来,心软地想:“算了,也就这一次。”   这时候,一个爽朗的声音突然从背后响起:“好久不见啊,埃布尔。”   他转头一看,发现是个熟人,顿时惊喜地站起来:“布兰德,你刚回国吗?”   两人关系不错的样子,立刻就在旁边叙起了旧。   詹姆斯一开始还没注意,但发现他们聊了足足有五分钟的时候,不由得好奇地抬眼望了过去。   那名男人敏锐地注意到了他的视线,不由得略带笑意地朝着埃布尔眨眨眼,还冒出来一句调侃:“你的新男友吗?这次年龄是不是有点儿小?”   和乐的气氛顿时一僵。   詹姆斯表情茫然地望着他们。   一抹狼狈的表情瞬间从埃布尔的脸上一闪而过:“别乱说话,布兰德!”   他语气急促地解释:“这是我去年签下来的艺人。”   “呃……啊,抱歉。”那名叫布兰德的男人立刻意识到自己误会了,更糟糕的是还说错了话,一时间表情也尴尬了。   他窘迫地连连退后几步,非常歉意地找了个借口,急忙离开了。   这时候,詹姆斯还没搞明白怎么回事。   他用牙齿咬着杯子沿,那双会说话的绿眼睛困惑不解地望着埃布尔:“等等,他说的新男友是什么意思?男?朋友?”   埃布尔完全不想回答这个问题。   他阴沉着脸,语气不快地说:“不关你的事!你喝完没?喝完我们回去。”   詹姆斯还是第一次见到埃布尔用这种语气说话,以前哪怕把他气个半死,他也只是冷着脸,而不是像现在这样,好像极力忍耐,可是分分钟都能爆炸一样。   他立刻识趣地闭嘴,低头快速地把杯里最后一口酒喝完,乖巧地表示随时可以走。   但在送詹姆斯回家的路上,那种古怪的气氛依旧没有丝毫地好转。   埃布尔的情绪很糟糕,隐隐有些自我厌恶感,可又一直在生闷气,也不知道是生自己的气,还是生那个乱说话朋友的气。   詹姆斯这时候已经渐渐反应过来是怎么回事,也意识到自己无意间撞破了什么秘密。   很难说清这一刻心中纷乱的想法。   他思考了半天,在装傻和表示理解这两个选项中间都默默地徘徊了一圈。   最终,考虑到埃布尔明显摆出了不想被人知道私事的态度,他选择装傻,还若无其事地岔开了话题:“我们接下来的工作就是给杂志拍封面吗?”   埃布尔此时仍沉浸在‘隐私被泄露’的种种负面情绪中,但又没办法随便迁怒无辜,心中十分懊恼和羞愤。   詹姆斯适时提的工作问题,刚好给了一个台阶下,他紧握着方向盘的手终于一松,恢复了常用的耐心口吻:“不是,接下来还要拍音乐录像带。”   “什么?”詹姆斯本来只是缓和气氛地随口一问,没想到竟然真有工作在前头等着。   他一时间闷闷不乐起来:“我的假期就这么结束了吗?可我根本没有一点儿感觉啊!” 第52章   <拍摄MV>   在詹姆斯快要下车的时候……   埃布尔想了想,还是主动提及了那件已经不算是秘密的秘密。   他在说话的时候,眼神闪烁,手指也紧张地扣着方向盘,自以为表现得镇定自若,可实际上却更像一只在大冬天,立在电线杆上,即将快冻僵的麻雀一样可怜,语气难堪又尴尬地问着:“你,你不会到处说的吧?”   詹姆斯刚推开车门,一只脚迈出去,准备下车。   但在听到这句话后,他就又停了下来,转过头,一双绿眼睛似笑非笑地望过去,却故意吊人胃口地停顿了足足好几秒,等埃布尔更加紧张和忐忑后,才得意洋洋地嚣张坏笑起来:“那就要看你以后对我有多好了,哥们!”   太欠揍了,小混蛋!   但这回答对埃布尔来说,反而比什么[你放心,我不会说的]类似承诺还要管用。   因为这话透露出两层含义。   一层含义是指[放心,我不会因为这事就和你拆伙];紧接着,另一层含义自然就是[既然我们不拆伙,那我们就是合作伙伴,这事说出去对我可没好处]。   在成年人的世界中,往往利益结合的关系,会比空口说白话更让人觉得信赖。   埃布尔顿时放松下来。   他望着那个绿眼睛小混蛋蹦蹦跳跳地走远,心中很快又涌上了新的烦恼。   因为,从他的情感角度来讲,詹姆斯实在是一个巨大的诱惑。   他年轻健康、活力四射,哪怕是偶尔骂骂咧咧、四处惹麻烦的小流氓样子,也透着一股子野生动物般的性感和近乎危险的诱惑力。   可情感和工作一旦扯上关系,可就不是一件好事了。   埃布尔烦躁却又冷静地思索着:“我对这支乐队似乎投入太多精力了,也许,我该再签几个别的艺人?”   他默默决定,从今天开始要尽可能地和詹姆斯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但詹姆斯对埃布尔的内心纠结一无所知。   或者说,哪怕是他知道了,大概也没办法理解这些,否则,当初也不会在电视节目上公然‘挑衅’歌迷了。   而且,认真说起来……   他最开始是很讨厌埃布尔的,态度时常透着点儿恶劣。   这一点儿从他最初总是屡次挑衅对方的言行中,可以稍见一些端倪。   因为埃布尔的样子,太像一些曾在他生命中出现过的讨厌人了。   西装革履,手表,汽车,提着一板一眼的公文包,自以为跻身到上流社会,就可以高高在上的中产阶级精英,张嘴是一口做作的BBC广播电台腔,地位可能刚提升没多久,立刻虚伪地开始瞧不起底层人民,开口闭口就是‘你们穷是因为不努力’。   ……可去你妈的吧!   哥们,别以己度人,行吗?   每个人面对的战场都是不一样的!   你赢了你厉害……   但少他妈的来别人面前秀优越感!   这有点儿愤青,观念也很偏激。   但不喜欢就是不喜欢。   然而,相处时间长了,詹姆斯就发现,自己误会了。   埃布尔不是他想象中的虚伪人士。   这家伙会耍小手段,也会琢磨一些商业上的弄虚作假的炒作套路,除了思维模式有时候老套传统外,他活得也挺坦然,目标更明确,想签最好的艺人、想赚钱、想出名、想成为业内大佬……   成啊!   这就能一起玩了。   詹姆斯特别喜欢把人划分为两种,能一起玩的和不能一起玩的。   至于一起玩的小伙伴到底是喜欢日男的喜欢日女的喜欢日马喜欢日驴喜欢日狗还是喜欢日猫,那就无所谓了。   哪怕这人喜欢和猪抱在一起在屎里打滚呢,他大概也只会来一句‘你先滚去洗个澡,擦干净手上屎,再来和我握手’。   兰斯对他的评价就是:“大脑太简单,以至于思考不了复杂的事情。”   但不管怎么说,埃布尔的这件小秘密完全是无声无息地就过去了。   一向满嘴跑火车的詹姆斯,始终守口如瓶,从没向外泄露过一个字。   不过,他们第二天去拍音乐录像带的时候,埃布尔没有出现。   詹姆斯没心没肺地压根没多想什么。   这时候的音乐录像带,也就是MV,还没以后那么多花俏的玩法儿,纯粹是为宣传唱片才拍摄的。因此,拍摄过程往往不算太难,成品相对应的也会很简陋。   又由于这次拍的歌曲是<她今年十六岁>。   所以,在拍这部MV时,他们不可避免地认识了一位负责扮演十六岁少女的女演员。   一开始,詹姆斯压根没注意到MV的女主问题。   毕竟,在他看来,音乐录像带归根到底还是要表现音乐的,什么情节啊,女主啊,说到底都只能算是餐盘上的花边点缀。当然,点缀好看了,也是能吸引观众的。可音乐!音乐才应该是重点!不能舍本逐末。   但一天到晚不务正业、没个正经的贝斯手却一眼就注意到了女主。   他悄悄用肩膀撞了一下詹姆斯,嘀嘀咕咕地小声问了一句:“你说,我待会儿要是去追这妞的话,能有多少胜算?”   通常人这么问的时候,想听到的话应该都是鼓励。   类似‘哥们你最棒了,放心去追,一定马到成功’!   但詹姆斯先抬头往那边看了一眼……   结果,他就惊呆了。   兄弟们!   知道那姑娘是谁吗?   凯特·温斯莱特啊!【注】   英国伯克郡飞出去的最美小鸟!   几年后,她将会扮演一个风华绝代的贵族美人。   那位美人在一艘即将沉没的大船上,和莱昂纳多饰演的小白脸爆发出爱情的火花,恩恩爱爱、抵死缠绵,之后,由于秀恩爱死得快,只能伤心欲绝地看着小白脸沉进了海里,再拿着前未婚夫的海洋之心远走高飞。几十年后,重新回归,满头银发不减优雅,带着一个和自己当年一样漂亮的孙女,跑来给人讲爱情故事,讲完后,败家地把海洋之心给扔进了海里……   世界真奇妙!   如果是没被天使拎回来之前,詹姆斯做梦都想不到自己还能接触到这样厉害的人物。   如今,这姑娘虽隐隐约约有了点儿未来的美人影子,可还仅仅是个初出茅庐的年轻少女。   她的履历非常简单,只参加过几场舞台剧表演,并拍过几个不出名的广告,周身也没什么超级巨星的气场,据说还是个戏剧学院没毕业的穷学生,这次拍摄,仅仅是一次业余的兼职打工。   但因为曾经的记忆,在拍摄时,詹姆斯完全控制不了自己,情不自禁地不断把目光投向她……   这让所有人都产生了一点儿误解。   西奥为这事有点儿恼火:“喂,过分了吧?我只是让你帮我看看,可又不是让你也看上她!”   “我不是啊我没有!哦哦,你让我看什么来着?胜算?没有的,你没有的!”   詹姆斯诚恳地说:“兄弟!我觉得你追她纯属没戏,你根本配不上她。别瞪我,我真不是要和你抢人……”   可他在这么说的时候,居然没忍住地又看过去一眼。   这表现简直让西奥气炸了:这混蛋简直欺人太甚!   MV的情节很简单(在兰斯看来挺弱智的)。   为了搭配歌曲,大概内容就是女主年满十六岁了。然后,乐队的四个人开始挨个儿在她面前献殷勤,想各种办法带她出去玩,至于到最后,成功的那个人是兰斯扮演的角色。   “为什么不是我啊?”詹姆斯顿时忍不住地抗议。   西奥立刻在旁边冷哼一声,记仇地给予回击:“很显然,你不配。”   詹姆斯只当没听见。   他没想要泡妞,纯粹是想出风头,再说,和未来大明星有这么一个交集,日后说起来感觉会挺牛逼的。   但导演果断拒绝:“不行,歌曲后半段很温柔,可你看起来就不像个好男人!”   詹姆斯立刻又委屈又冒火:“你他妈瞎说啥?我最好最棒了,那后半段还是我写的呢!我不管我也要。”   西奥就也跟着瞎起哄:“凭什么啊,我还想要呢!我也要。”   鲍德温快烦死这群队友了:“你们能不能别什么事都要吵吵一通?我他妈加入的到底算什么?乐队,还是马戏团?”   然后,兰斯忍无可忍地吼了一嗓子:“都他妈给我闭嘴!”   旁边的凯特快被这群男孩子们给逗笑了。   她一开始还真以为这个乐队如媒体报道的那么桀骜不驯、任性嚣张,来拍MTV时,心情更是忐忑不安。   可显然,永远不要信八卦媒体。   男孩子们吵归吵,可工作的时候,还是老老实实地按照导演的安排拍完了整支MV。   很多年后,已经和乐队成员们都成了好朋友的凯特,在回忆起这次的经历说:“看起来最不好相处的吉米,其实是最好说话的一个人。反而是看起来温和的兰斯,待人虽然彬彬有礼,可却总有一种冷冰冰的距离感。那位黑发的吉他手先生有着属于自己的一个单独世界,并且十分强硬地拒绝别人进入……唔,不过,吉米大概会是个例外。因为,他手里似乎有一张兰斯亲手签发的特别通行证?”   <真正重要>   在拍完MV后,詹姆斯幸运地和凯特温斯莱特搭上了话,还成功要到了电话。   为此,他看起来特别高兴。   西奥已经气得开始瞪他了。   他这会儿当然还谈不上多喜欢凯特,可詹姆斯的行为太不给他面子了,就好像他看上的姑娘,这家伙可以随便抢,完全不用客气一样。   当然,后来詹姆斯并没有主动给凯特打过一个电话。   这让西奥误以为他还是重视自己这个兄弟的,从而又消了气。   可事实上,詹姆斯要电话的行为,有点儿类似影迷要签名,从一开始就什么意思都没有。   至于西奥……根本就是个二逼脑补帝。   总之,忙忙碌碌一天后,四个人无比疲惫地回到了那间公司帮他们租下来的公寓,各回各屋,准备休息。   但当詹姆斯在自己房间里,正换睡衣的时候,突然听到有人在背后说话:“遇上你喜欢的了?”   他惊讶地转过身,望着不知道什么时候过来,就站在门口的兰斯,满脸疑惑地问:“你说什么?”   兰斯没什么表情地单调着重复:“是遇到喜欢的人了吗?那个今天和我们一起拍MV的金发姑娘,你一直盯着她,所有人都看到了,不是吗?”   “我只是想认识她……”   “然后,再把她变成女朋友?”   “听起来挺美好,但可惜,不是。”   詹姆斯挺遗憾地回答:“我们不是一类人,那是个好女孩。”   兰斯审视着他,似乎在确认他话语中的真假,最终才说:“记住你说得话。”   然后,他又补充了几句解释:“我不想看到你和西奥因为女人闹起来,也不想看到有别的东西干扰我们事业的发展。对了,你如果忙完了,来我这边一趟,我有几首歌想让你唱一下。”   “等等,你开玩笑的吧?”詹姆斯直接自动忽略了西奥的事,因为什么抢女人,根本不会发生。   他震惊的是另一件事:“拜托,老大!你知道现在几点了吗?他妈的快十二点了,你居然让我去给你唱歌?唱什么?宝宝快睡快睡再不睡他妈的掐死你摇篮曲吗?”   兰斯一下子大笑起来:“好啊,你尽管来唱。”   然后,詹姆斯就闭上嘴,一点儿办法都没有了。   黑发吉他手笑起来的时候,一双蓝眼睛漂亮地像是阳光下的一片海,让人只想心甘情愿地纵身跃入……   完全没办法拒绝。   又过了大约一周,拍好的MV开始被当时电视中的一个音乐节目给播放了出来。   这时候,自然还没人知道MV中的年轻少女将来会成为国际级别的巨星。   所以,大家把更多的注意力放到了行星乐队四名成员身上,尤其是相对戏份较重的金发主唱和黑发吉他手。   虽然在MV剧情中,这两人演技捉急地扮演着一对情敌的角色。   可每次他俩出现在一起的镜头中,场面却都很和谐、有趣。   比如,有个镜头里……   兰斯穿着西装,在街道上特别淡定地朝前走。詹姆斯从后头冒出来,一路跑到了他前头,然后,一边倒转身子和他说话,一边又从左绕到了右,时不时还要蹦到路边台阶上,活泼地跳上又跳下,场面看起来特别好笑……   尤其是到了最后,明明是两人一起肩并肩朝前走了,可依然能从背影中看出鲜明的差异。   黑发的吉他手走路时,总是稳稳的,上半身很少摇晃;至于金发主唱,他简直是只兔子,走两步就要蹦一下,再蹦一下。   可神奇的是,两个人之间的气氛太好了。   他俩是完全没演技可言的,但莫名地就是有一种氛围,一看就是超默契的那种好朋友,一点情敌感觉都没有。   所以,虽然这场景只出现了可能还不到三十秒,可对大部分歌迷们来说,还是特别喜欢看。   更何况,与其看他们对着不认识的MV女主唱歌、吹口哨,还不如就这么一直看他俩在大马路上一边聊天,一边走到地久天长呢。   至于另两个成员……   鼓手鲍德温一如既往地把自己隐藏在了所有人的身后,由于那些鼓搬起来太麻烦的缘故,只有一个帅气的敲鼓镜头,其他时间都低调地没再出现;西奥这次镜头相对多了一些,时不时就蹲女主家门口嘣嘣嘣地弹贝斯,看起来简直像个变态,但确实也挺帅。   一个整体都这么好看的乐队,歌又好听,现场又精彩……   来自全国各地歌迷们又开始了新一波的热情来信。   Mixer公司几乎快被这些信件淹没了,可总堆在公司里也不是办法。   于是,工作人员们只好帮忙做了一些初步的分门别类后,就开车把信全给他们送到了家里。   兰斯对待信件的态度最冷漠。   他虽然不会随意扔掉,却也懒得看,全扔到杂物室里堆着了。   鲍德温和西奥在这方面有点儿类似。   他俩是属于兴趣来了就拆几封,没兴趣了就扔到一边。   对待歌迷态度最好的人是詹姆斯。   他不止经常会拆信看,偶尔还会笨拙地写回信。   对于一个阅读障碍症来说,写一封没错别字的回信真挺难的。   但他还是去写了。   直到有一天,一心想和这小混蛋保持距离的埃布尔身心俱疲地找上了门。   他抓狂地说:“求求你,吉米,你能不能别再瞎给歌迷们出主意了?”   兰斯他们全都一脸困惑地望着他:“什么?发生了什么?出什么主意?”   然后,埃布尔气急败坏地指着詹姆斯告诉所有人:“这混蛋写信教唆歌迷打群架!!”   “有这回事吗?”詹姆斯无辜地眨眨眼,一副完全没印象的样子。   埃布尔立刻气冲冲地提了一个人名来提醒他。   詹姆斯低头想了半天,才从记忆深处扒拉出来一件事:“哦,是有这么个人。他说在学校一直被人欺负,我好像给他介绍了点儿我曾经的经验。”   “你曾经的经验?”   兰斯语气古怪地重复了一句。   詹姆斯很自然地开始介绍起来:“其实只是一点儿小花招,比如,被打的时候,记住,一定要惨叫,要多惨有多惨!要知道,死撑一般是傻逼才做的。当你开始惨叫,只要不是变态杀人狂,对方肯定也会心虚、害怕,忐忑地想着‘操啊,不会真出事吧’,这么一想,就不敢再下手了。不过,接下来才是重点……”   他兴冲冲地说:“等成功混过这一关后,就得想办法报复回去,要不然还是得继续被欺负。这时候,最好是找点儿什么朋友一起上。如果家里有兄弟姐妹最好,那是最天然的盟友了。没有也别怕,想办法交朋友就是了。学习成绩好,可以帮人写作业;如果什么都不会,那就试着给人讲笑话;再不济花钱买打手……反正别怂!多找几个人一起反击!干他!干他!等他流上几次血,这辈子就再也不敢惹你了!”   埃布尔听得快窒息了。   可他又悲哀地发现,自己可能根本没办法批评这小子。   因为詹姆斯的每一句话都不是瞎编、胡诌的。   从小就野蛮生长的他,但凡说出口的,全是自己真正的人生体会和生活经验。   别人如果说:“这是不对的,这不应该的。”   他就不理解了:“怎么就不对、不应该呢?我就是这么活过来的啊?”   你和他讲道理……   简直就像是在告诉一只野猫:“嗨,别抓老鼠了,老鼠太脏,咱们改吃营养猫粮吧。”   然后,野猫就会用圆圆的绿眼睛沉默地盯着你,认为你是个大傻逼。   最终,埃布尔沉默地把詹姆斯的所有歌迷来信都收走了:“行了,我帮你回信,你以后当没这回事!”   “信你拿走没事,但寄来的巧克力,回头你得给我。”   “……巧克力?”   “对,我们说好了。有个叫艾莉的,我给她寄十份签名,她得给我寄一盒巧克力。”   “……你他妈的还有脸和歌迷要巧克力!!!”   “我没要,那是等价交换。”   “……”   埃布尔后来给他买十盒巧克力,等价交换他偶尔闭嘴。   然而,比较悲哀的是……   这个乐队有问题的从来就不是一个人。   第二天,有记者夸奖他们这次在MV中的表现,并赞美他们很英俊时……   兰斯却出乎所有人意料地反问了一句:“请问,我们乐队的名字现在还是Planet吗?”   “什么?”   那名记者立刻满脸茫然,不明所以地问。   “哦,看来是我误会了。”   兰斯平静地说:“我刚刚以为,我们已经被改名叫P-Boy了!”   詹姆斯立刻放声大笑。   他伸出胳膊,搂住了自家吉他手的脖子,在他脸颊上重重亲了一口!   伙计们,清醒点儿!   别再把最近的那些闲事放心上了。   我们是摇滚乐队,不是他妈的卖脸的偶像歌手。   MV可以拍,宣传可以做,炒作有必要也无所谓!   大家本来就没那么清高!   但是……   音乐!音乐!音乐!   那才是该被重视的,唯一无法让出的,必须去坚守的,血液为之流动、心脏为之跳动的存在。   除了音乐,其他的一切……   全都不重要!   作者有话要说:   【注】凯特的年龄不对,在本文中稍稍差个两三岁吧,大家只当平行时空看吧。   真人部分情节纯属瞎编,请不要考据(比如,我觉得,戏剧学院的凯特女神大概看不上拍MTV这种活儿)。   PS.文中主角性格是有缺陷的,唔,熟悉我的都知道,我喜欢有缺陷的角色(前文我写过主角对埃布尔的态度不好,当时有读者看出来还问我来着23333,我没回答)。 第53章 摇滚明星   钱开始从天上掉下来了。   当第一张专辑销量过百万的时候……   四名成员的银行账户上,终于开始见到钱了。   一笔接一笔的钱被不断地汇进来,就像是涓涓细流终将汇聚成大海。   其中,兰斯赚得最多,因为大部分歌都是他写的。但其他人对此也没什么不满意的,因为现在每个成员个人账户里的钱,对他们来说都已经是一笔巨款,人总要知足。   只是有钱的那天……   詹姆斯盯着自己账户上的数字,看了足足一分钟。   他这辈子没见过这么多钱,一时间的感觉特别不现实,尤其是……亲爹老约翰从不迟到早退、辛辛苦苦地在工厂里干两年的钱,居然没有自己这一刻赚的多:“妈的,这是真的吗?”   “都是假的,连你这个人都是假的。”   兰斯在旁边平静地泼冷水:“世界上根本没有詹姆斯莱蒙这个人,你只是三流小说中的一个虚构人物,银行账户上不断增加的数字,全是作者为证明角色活得很成功,才瞎编滥造出来哄读者开心的。”   詹姆斯无语地比了个中指给他。   然后,他开始兴冲冲地计划该买点儿什么了,但自己也不缺什么,于是,他就想打个电话回家,问问亲爹和亲哥有没有什么想要的东西。   至于兰斯……   他花钱从不需要计划,换了衣服就直接出门,孤身一人站在常去的琴行那,把一张提前写好的超长单子递过去。   在琴行工作人员疑惑的注视中,他把逼装到极致,用手指轻轻点了下单子,非常淡定地说:“这些,我全要!”   琴行的工作人员望着那个超长、超长的单子,立刻深吸了一口气!   这一刻,哪怕眼前的男人是黑发,可在人眼中肯定也是金光闪闪的了。   而与他俩画风不同的是……   鲍德温和西奥拿到钱后,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找房子搬出去住。   “等等,我以为我们的同居生活还不错啊。”   詹姆斯试图阻止地说:“我们这阵子不是一直都住一起吗?”   “抱歉,你口中的‘不错’应该是指你每天凌晨起床,在浴室里边洗澡边飙高音,把所有人都吵醒的事吗?”鲍德温平静地反问。   “……或者,是指你把没喝完的酒瓶子扔得满客厅都是,以及兰斯一不爽就开始砸电视机?”西奥在旁边也补充了一句。   “呃……以前不都这样吗?”詹姆斯尴尬地问。   “可现在不是以前了啊,你不能总是活在以前啊,傻吉米。”西奥好笑地回答。   这话有道理。   而且,除了军队和监狱以外,大概没什么变态是一天到晚都凑在一起过集体生活的。   所以,詹姆斯虽然不愿意,却也只能接受了这个有点儿让人难受的现实。   但他还是忍不住向他们请求:“算我求你们了,别搬太远,行吗?”   鲍德温和西奥敷衍地回答:“尽量吧。”   然后,在一个周日的下午,他俩就利索地拖着行李箱离开了。   大家一起住进来时,每个人都穷得没多少东西。   所以,离开的时候,他们也没带走什么。   只是在搬家的过程中……   詹姆斯全程难过地站在门口,像是被遗弃了一样地望着他们离开,还故意用一种很恶心的口吻叹气:“唉,你们干脆把我的心也带走算了!”   西奥笑得差点儿摔个跟头,   他猛地放下行李箱,一个五十米冲刺地跑回来,用力给自家闹情绪的主唱一个超级大的拥抱,爽快地说:“得啦,兄弟!相信我,过阵子等你找到个漂亮妞,每天都想来一炮、又不想被人围观的时候,你也会巴不得地赶快找个房子搬走了。”   “所以,根本和我在浴室唱歌、乱扔酒瓶没关系……”   詹姆斯立刻犀利地质问:“这才是你要搬出去的真正原因?”   西奥挤眉弄眼地回了他一个不那么正经的坏笑:“也许。”   鲍德温这时候也走过来抱了抱他,忍笑地安慰说:“别闹了,我们明天排练室不就又能见面了?”   这么说也对。   可詹姆斯心里仍然很不爽。   事后,他像个没人陪玩的孩子一样,在日记里发泄了不满:[我想大家都住在一起。这样的话,每当兰斯提出什么有趣的新想法后,我可以立刻跑去挨个儿敲门,把大家全叫出来集合!然后,迅速又激情地来一场即兴表演,这样的生活不好吗?为什么要搬走?好啦,现在我兴致上来了,可身边既没有鼓手,也没有贝斯手了……算了,我他妈自己一个人其实也能唱的挺乐呵!]   醒醒,小傻瓜!   没人能总陪在你身边,还随叫随到!   现实如此,只能妥协。   幸运的是,兰斯没打算搬走。   但这家伙另有打算。   他直接找埃布尔帮忙,把这间本来只是临时租住的公寓买了下来,毫不留恋又无情地把鲍德温和西奥以前住的房间给打通,打算搞一个小型家用录音室。   说实话,他的消费意识非常超前,花钱的速度绝对比赚钱的速度快得多,财务方面经常是前账刚消,立刻又添新账。   所以,詹姆斯就被他的一连串操作给惊到了,还没等反应过来,发现房子的真正主人已经飞速换了人。   于是,他不得不又开始担心起了另一个问题:“你……不会想把我赶出去吧?或者,我得给你付房租了?”   兰斯顿时笑了起来,蓝眼睛有一刻特别明亮。   然后,他走过来,伸手搂着自家金发主唱的肩膀,温和地低下头承诺着:“你想住多久就住多久,不用房租。”   詹姆斯缩了下肩膀,不太自在地从他怀里挣开了,嘟囔着说:“我该和你说谢谢吗?总感觉这事有点儿奇怪。”   但对于性格有些恋旧的他来说,不用搬家换地方,最好的朋友还住在同一间屋子的另一个房间,这就很满足了。   作为报答,他后来陆陆续续地也送了很多东西给兰斯,包括一些挺贵的袖扣、领带、还有各种各样的吉他琴弦,其中一种特别特别细的吉他弦,还是他跑了好几个地方才买到的。   他俩过了一段挺清静的日子,并且,由于朝夕相对的缘故,关系更加密切。尤其是音乐上的一拍即合,总能拉近两个人的心灵距离。   兰斯大概也有同样的感觉。   否则,他绝不会容忍一个人神经病一样在自己家跑来跑去,还把冰箱和客厅角落里全堆满什么啤酒、苹果酒之类的饮品。   有一次在排练的时候,西奥甚至惊奇地发现:“吉米,你这件衬衣是不是和兰斯的那件是一个牌子?”   “哦,就是他的那件,你没发现我穿着明显有点儿大吗?”詹姆斯漫不经心地摆弄着麦克风回答:“我觉得好看,就找他借来穿穿。”   西奥和鲍德温不由得对视了一眼,都觉得挺不可思议。   兰斯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好说话了?平时明明瞎讲究得逼死人,现在居然对这家伙纵容到这份上?   不过,他俩也没想太多。   因为接下来,他们又要出门去演出了。   一开始是兰斯接到了一个电话,电话是劳伦斯打来的。   那位在全国巡演中认识的布鲁斯吉他手前辈客气地问:“能帮个忙吗?”   兰斯对朋友一向是绝对没得说的。   所以,他立刻回答:“你的话,没问题。”   这时候,埃布尔正在为他们筹备夏季巡演的事情。他想等乐队这次的新歌出来后,就立刻开始进行巡演,来借此宣传新唱片。这次完全不用蹭那种联合巡演的团队了,完全可以让行星乐队自己独挑大梁。   也因此,乐队目前没什么重要行程。   当兰斯说[受劳伦斯所托,要去帮一支叫做‘顽童’的摇滚乐队做暖场嘉宾]的时候,埃布尔想都没想地就同意了。   这一趟怎么说呢?   真是大开眼界!   路上的行程没什么可说的,但到了演出的地方时,刚好碰上顽童乐队正在排练。   一看到他们排练时的情景,詹姆斯就非常惊讶。   因为……这么说吧!   行星乐队是四个人的乐队,而顽童乐队是一个人的乐队。   那位一头波浪卷发,穿着紧身皮裤的主唱阿布利特,似乎是将他乐队中的所有成员都看成了自己雇佣的职员,也就是说,除了主唱他自己外,不管是鼓手、贝斯手、键盘手……甚至是吉他手,每一个成员都是可以被开除,然后,进行随意替换的。   因此,他在排练现场不停地指挥所有人配合自己。并且,绝不允许吉他手、或贝斯手的声音盖过自己,假如鼓手稍微慢了一拍,或者敲的节奏不合他心思,就会当场遭到他一通毫不留情的谩骂和侮辱,丝毫不顾周围还有外人看着。   行星乐队的所有人都不太适应这种情况。   詹姆斯私底下也嘀咕:“这也有点儿太过了吧?他还组什么乐队,干嘛不自己去独唱?”   可偏偏阿布利特对他的态度,一开始还挺热情的。   也许是因为两个人同为主唱的缘故?   “嗨,吉米,你平时都怎么收拾他们?”   那天,阿布利特递了根烟过来,随口笑着问。   “收拾谁?”詹姆斯接过烟,但表情有点儿疑惑地问。   “当然是让你乐队里的人都听话啊!那些自以为会两件乐器,就自命不凡,一天到晚总想抢我们风头的傻逼。”阿布利特说。   詹姆斯的表情立刻有点儿古怪。   然后,他先把烟放到嘴里叼着,然后,一边思考,一边慢吞吞地回答:“呃……我通常会给不开心的吉他手讲笑话,直到把他逗开心;偶尔帮我们的鼓手搬搬设备,架子鼓搬来搬去是挺辛苦的活儿;至于贝斯手,我俩时常会互相斗嘴、搞点儿恶作剧什么的。”   阿布利特脸上的微笑表情慢慢消失了。   他沉默地看了詹姆斯好一会儿,才说:“你和报纸上写得完全不一样啊。”   詹姆斯不以为意地笑了笑,随口问了一句:“哦,那报纸上一般怎么写我?”   阿布利特皱着眉回答:“报纸上说你是个流氓,霸道的恶魔什么的。我本来以为,我们会有很多共同语言的。”   “那让你失望了。”   詹姆斯心平气和地否认,摆出很乖巧的姿态:“很显然,那都是假新闻,我不是我没有我脾气超好的。”   阿布利特立刻流露出很失望的神色。   他恨铁不成钢地瞪着詹姆斯:“你这样一点儿也不摇滚!你真给我们主唱丢人。”   詹姆斯又笑了笑,还是没回答。   但他心里继续想:“得了吧!像你这种乐队一霸,根本没朋友的狗屎玩意儿,可别代表我们主唱了,我也嫌你丢人。”   可越是不搭理这家伙,这家伙越是来了劲儿。   他唾沫横飞地指责:“听着,你这样根本不算个摇滚明星!摇滚明星没有认怂的!”   詹姆斯实在不想和他计较。   他还是谦虚地说:“那不是就不是吧,我其实也不是什么时候都很摇滚的。”   阿布利特越发瞧不起人了。   他继续絮絮叨叨地说了一堆废话,总结一下大概意思可能就是‘你太弱了,你个弱逼,你居然被乐队那群垃圾成员欺负,主唱才应该是最了不起的,你看我多牛逼多厉害啊!你不配做个摇滚明星’。   ——你不配做个摇滚明星!   这家伙的语言挺乏味、词汇量也简单,这句话翻来覆去地足足说了三四遍。   詹姆斯已经无聊地开始低头抽烟了,全程不再吭声。   正常情况下,他真没报纸上说得那么暴躁,也不是特别爱挑事的人,对这种口舌之争根本不屑理会:主唱厉害不厉害难道不是看实力吗?把乐队成员都欺负死就算厉害了?那行吧!你牛逼就牛逼你的吧,老子可以静静看着你装逼。   大概真是话不投机半句多的缘故……   阿布利特也懒得和他说话了,转身就走。   之后,偶尔在后台碰上几次,他都是摆出一副眼睛写在脑门上,很看不上他们的样子。   挺气人的。   可行星乐队的大家根本不在乎。   这傻逼谁啊?哦,不认识。   大家只是来帮忙的,演完一场就走,不管别的闲事。   可是,到了演出的那一天。   当詹姆斯他们在台上才唱一半的时候……   那位自以为牛逼的主唱先生阿布利特居然提前上台了。   他一边跳着舞,一边朝着行星乐队傲慢不屑地摆了摆手,大概的意思可能是让他们下台,要不然就配合他、好好当个背景板的意思。   詹姆斯后来才知道,因为他们开场就唱得太好、演得太精彩,有点儿抢风头了。   所以,这人是想上去打断他们的表演,重新掌控住舞台。   这事想想,真是太对不住了!   行星乐队演出一向全力以赴,实在没想到还要照顾弱鸡。   但怎么说呢?   作为暖场乐队总抢人风头确实是不好,之前他们也被袋鼠们教育过了,这要是能提前说一声,大家肯定会进行适当收敛的。   可你既然没提前说,又半道跑过来,还莫名其妙地想打断别人的表演?   詹姆斯就怒从心头起了。   之前说过什么来着?   我们其实是好人,从来没想过主动去捣乱,只是总有人想和我们捣乱。   自称脾气超好的詹姆斯一边淡定地继续唱着歌,一边微笑着走到这傻逼背后,狠狠一脚就把人给踹下了舞台:“还他妈没轮到你呢!”   操,终于爽了!   如你所愿啊!   开心吗,阿布利特?   这一刻,我又是个超酷的摇滚明星了呢^_^!! 第54章 like you?   詹姆斯踹人的时候,还是很有分寸的。   他瞄准的降落点是观众比较多的那一片位置。   这个年代,舞台和观众席的距离还很近。   所以,当阿布利特摔下去的时候,观众们还没搞太明白,他们以为这也是提前商量好的表演,比如,乐队主唱想先来个跳水炒热气氛什么的!   所谓‘跳水’,是指在摇滚现场,个别观众冲上台,或者乐队成员玩high的时候,从舞台上像跳水运动员一样跳下去,这时,底下的观众会全都举起双手,一起接住跳下来的人。然后,开始托着这个人向后传递,或者什么都不做地一直举着,让对方在人潮上方‘游’上一会儿,属于一种很疯狂,但确实时有发生的动作。   总之,阿布利特是安然无恙地落入观众席上方的,被当成了一场‘跳水’。   只不过,作为顽童乐队的主唱,他几乎是立刻就被那些热情的歌迷们尖叫着给淹没了。   等他好不容易在保安的帮助下,衣衫凌乱地从人群中挣扎着爬出来时……   行星乐队时间刚刚好地结束了表演。   于是,阿布利特重新气势汹汹地带着顽童乐队的人走上舞台时……   詹姆斯他们刚好也走下舞台。   冤家路窄,两人迎面撞上。   詹姆斯想了想,礼貌地朝他比了一个口型:“对不住啊。”   阿布利特回了个口型:“操你妈!”   考虑到妈妈已经死了快二十年……   詹姆斯克制了一下蠢蠢欲动的拳头,决定这次就算了。   有趣的是,顽童乐队的其他成员完全不像他们的主唱一样生气。   相反,詹姆斯他们明显可以看出这些人眼中透着一股子幸灾乐祸,还有一个扎马尾辫、打扮有点儿朋克风的男人在阿布利特身后,朝他们眨了眨眼,一副努力忍笑的样子。   所以说,一天到晚在自家成员面前得瑟个什么摇滚明星劲儿?   除了不得人心,还能有什么结果?   阿布利特这人算是个实打实的大蠢货,蠢到詹姆斯实在懒得和他计较。   不过,既然出了这件事,大家也不想继续待下去了,以免再搞出更大的冲突。   但大家也没想立刻走,要不然好像是‘惹了事就逃跑’一样。   所以,他们耐心地等到演出彻底结束后,才淡定地转身回酒店去办理退房手续。   没想到的是……   在他们办手续时,顽童乐队的鼓手,也就是之前上舞台前,冲他们眨眼睛的那个马尾辫男人却找上了门,还热情地招呼问:“嗨,你们要不要一起去我家喝酒?”   行星乐队的所有人都有些惊奇地望着他。   然后,詹姆斯代表大家,满是怀疑地问出了口:“呃,这不是什么陷阱吧?”   那名鼓手立刻哈哈大笑:“当然不是,我们早看阿布利特不顺眼了,你那一脚可真解恨啊!”   说完,他故意打量了一下行星乐队的四个人,又补充一句:“别这样,你们不会是不敢来吧?”   男人有时候真得经不起激!   詹姆斯他们立刻同意了这个邀请。   一方面是明显看得出顽童乐队的成员确实对他们的牛逼主唱厌烦头顶了;   另一方面,他们也不傻,离开之前给埃布尔挂了个电话,当然不可能直接说什么两方起冲突的事情,而是委婉地表示‘今天不回伦敦,因为顽童乐队的鼓手请大家喝酒’,这样一来,也就有人知道他们的去向了。   不过,后者的准备显然是多余的。   那名鼓手没什么搞事的心情,很快就带着他们和大部队汇合了。   他邀请的人挺多,大部分都是顽童乐队的工作人员。   但比起蠢货主唱,这些人显然有趣多了,一直都在聊演出时出的各种笑料,当然,时不时还会嘲笑一下今天阿布利特被踢下舞台的事情。   这些人还全都带着超级大的旅行箱。   所以,詹姆斯一开始以为,这些人和行星乐队一样也都是外地过来,等演出结束就离开这里的。   可显然,他太天真了。   当到达目的地后,这些超大的行李箱被放在了地板上,然后,一个接一个地打开了。   那一刻,这些箱子简直迸发出万丈的光芒。   各种各样、不同国籍的酒应有尽有,它们像是一个个看起来乖巧,脾气却爆裂的个性小美人,全都安安稳稳躺在箱子中,静静地等待着被人临幸。   “操啊!这他妈的是天堂吧!”   小酒鬼詹姆斯的绿眼睛瞬间亮了起来。   兰斯皱了皱眉,却没扫兴地说什么。   鲍德温和西奥对酒没特别爱好,正和人边笑边聊天。   接下来,狂欢开始了。   这群人又蹦又跳又喝又闹……   很快,一些酒量不行地先躺平了。   詹姆斯是玩了一圈,又彻底喝完一轮后,才失去意识的。   那感觉有点儿类似看电视的时候,突然被人拔掉了插头,眼前一黑,彻底断片了。   最后,在这种场合中,还能始终狡猾地维持清醒的,大概只有兰斯了。   由于很烦这场面,他才喝两杯就提前假装喝醉,倚靠在沙发上闭目养神,等所有人都喝晕了,才重新站起来,寻找自家队友们的踪迹……   詹姆斯正坐在地板上,还打了个酒嗝儿。   但当他看到兰斯后,突然信赖地伸出双手,孩子一样地摆出了一个要拥抱的姿势,语气也软了下去:“兰斯,Kiss!”   “What?”兰斯诧异地望了过去。   绿眼睛的醉鬼坚持地仰起头,还闭上眼睛,撅着嘴:“Kiss!”   好吧,好吧!   小傻子!   兰斯想了想,还是纵容地同意了。   黑发的吉他手轻轻俯下身子,和自家金发主唱像两条接吻鱼一样,傻乎乎地嘴对嘴‘啵’了一下。   然后,金发小傻子就心满意足地不再提任何要求了。   他摇摇晃晃地重新站了起来,眼神飘忽地根本找不准方向,最后,原地转了一圈,开始认真地朝着左边的一把白色椅子表白:“你知道吗,兰斯?虽然你很烦很烦,但是……I like you!”   “哦,我现在知道了。”   兰斯站在他身后不动声色地回答:“I like you too.” 第55章 Never Die   詹姆斯第二天醒来的时候,头痛欲裂,口干舌燥。   他抱着脑袋在床上痛苦哀嚎:“昨晚是不是他妈的有贱人趁我喝醉用锤子砸我头了?”   这时候,兰斯叼着烟走过来,随手递给他一杯热牛奶。   金发主唱几乎是感激涕零地双手接过牛奶,在迫不及待灌到嘴里后,才由衷地发出‘我又活过来了’的感叹。然后,他才有心情去查看周围的环境,冲口而出就是:“这他妈的是哪?”   “艾贝家的一间客房。”兰斯坐在床边,弹了弹烟灰,漫不经心地回答。   “谁是艾贝?”詹姆斯反射性地问。   兰斯超级无语地望着他了一会儿,发现他是真得想不起来,只好主动地提醒:“鼓手,顽童乐队的那个鼓手,扎马尾辫,请你喝酒的,这就是他家客房。吉米,你去别人家玩,喝了别人的酒,最后,连别人叫什么都不知道?”   “哦哦,我忘了,但感情又不能用名字来衡量的。而且……”   詹姆斯胡乱地嘀咕着:“艾贝?这年头真是起什么怪名字的都有。”   他抱着脑袋又努力地回想了一会儿。   可宿醉的结果就是脑袋里仿佛被塞了一堆堆的乱毛线团,哪哪都找不到头绪,最终,只好放弃继续想下去了。   但当他挣扎着想从床上爬起来时,却惊奇地发现自己居然连裤子都没穿:“呃,哥们!你知道昨晚上是谁把我拖床上来的吗?我没别的意思,得先谢谢他。毕竟,睡床肯定是比睡地板要舒服多了。但是,下次能不能别这么服务周到,让我他妈的穿着裤子睡就行了。”   “唔,关于昨晚上,你还记得什么?”兰斯立刻饶有兴趣地转过头来问。   “记得……我应该最少喝光了一瓶科尼亚克白兰地吧?”詹姆斯认真地思索。   “哦。”   兰斯立刻失去兴趣,很敷衍地应了一声。   “等等,可你还没回答我问题呢。”   詹姆斯不甘心地追问着:“到底是哪个变态把我搞到床上,还脱我裤子来的?”   “真不好意思,我就是那个变态。”兰斯假笑了一下,没好气地说:“至于帮你脱裤子……”   他叼着烟,斜瞥了一眼过去:“那是因为你喝晕后,直接尿裤子里了,蠢货!”   “不可能吧。”詹姆斯脱口而出就是一句否认。   可是,当他努力去回想昨晚喝醉的情形时,却什么都想不起来了,表情就有些傻眼,一时间困惑不解地自言自语起来:“真他妈的见鬼了!我以前喝醉明明都很老实,没这习惯的吧?难道我这次真没控制住尿裤子了?操啊!一定是外国酒喝不习惯,我第一次喝那品种。下回,下回……算了,我以后还是喝本国酒吧。”   兰斯再次无言地发现自家金发主唱真是心大又好骗,居然就这么立刻接受了‘尿裤子’的‘现实’,还自己找了一个‘外国酒喝不习惯’的理由,完全不去怀疑事情的真假了。   “唉,骗傻子真没成就感。”   他在心里这么想了想,可又忍不住地偷偷觉得好笑。尤其是当对方窘迫地眨巴着那双绿眼睛,开始威逼利诱地求自己别把这事说出去的时候,简直快笑死人了。   不过,那天晚上,除了詹姆斯外,鲍德温和西奥似乎也喝得够呛。   反正大家告别顽童乐队的这些新朋友,坐车赶回伦敦的一路上,行星的四名成员中,有三个都呈现半挂状态,疲惫不堪、睡眼惺忪、精神萎靡,这和从头到尾神采奕奕,精神饱满的兰斯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而且,最烦人的是……   不知道是什么事情导致兰斯特别兴奋,他一路都在滔滔不绝地讲话。   鲍德温和西奥全都半死不活地无视了他。   詹姆斯倒是很想和以往一样去认真地从头听到尾,时不时地再流露出些许崇拜的眼神,来让对方高兴高兴,但他昨晚实在喝得太多,精神疲惫,最终一个不小心就又睡了过去。   等醒来后,兰斯又恢复了往常的那种,‘好听点儿的形容,可以称之为禁欲;不好听的形容,完全可以称为性冷淡’的面无表情。   詹姆斯开始后悔。   他在日记里无比惋惜地写:[有些机会一旦错过就真没有了,比如,听一个不爱说话的人突然长篇大论。话说,他那一路上到底都叨叨了些什么玩意儿?我他妈的怎么一点儿印象都没有?难不成全是废话?]   但他后悔也没用了。   兰斯在事后显然已经失去了谈话的欲望。   而且,回到伦敦后,行星乐队又开始忙碌起来。   其实,和绝大部分工作一样,音乐工作时间长了,一开始的新鲜感也会逐渐荡然无存,每天都在重复着做类似的事情,演出、录音、接受媒体采访、偶尔上一些弱智的电视节目来在观众面前刷一下存在感,以免被公众们遗忘。   但此时,行星乐队还不能拒绝这些推广活动。   他们正在一个事业的关键上升期。   与此同时,英国乐坛上可并不仅仅是只有他们一支摇滚乐队。   除了给他们留下不太好印象的顽童乐队外,比较出名的乐队还有,受爵士乐影响很大、注重歌曲整体旋律性的跳舞的雕塑(詹姆斯:雕塑还他妈的跳上舞了?);风格阴郁却又戏谑,非常喜欢自嘲,时常拿自己找乐子的小丑;以及整个乐队成员都是托尔金书迷,风格走西方魔幻风,又带点吟游诗人感觉,经常唱一些精灵、矮人,歌词时常不知所云,让人困惑不解的冒险团乐队等等。   后来有人专门调侃着总结了这个时期各家乐队的风格:“当你走进学校里,永远被女孩子们尖叫着簇拥包围,有能力泡走全学校漂亮妞的坏男孩们是[行星];被老师带走,进行公开表扬的道德模范是[跳舞的雕塑];抱着书包,站在大门口,已经被开除的非主流是[顽童];自娱自乐玩cosplay的一群宅男是[冒险团];站楼顶上大喊我要自杀,但死活不会往下跳的疯子就是[小丑]。对了,还有一直在操场上集合,不穿上衣露肌肉,卖力做着广播体操(跳舞)却没人看,还时常被遗忘的傻瓜,哦,叫什么来着?想起来了,那是[海边男孩]。”   这还只是一个高度概括的形容。   事实上,音乐圈子能人辈出,竞争残酷性并不比好莱坞差。   那就像是一座庞大的亚马逊热带雨林。   你永远不会知道草丛里、树上、河水边会埋伏着什么危险而致命的野兽。   归根到底一句话,竞争时刻都在。   行星乐队如果不往前走,那就是逆水行舟,不进则退,很快就会被别的乐队所取代。   所以,他们回到伦敦后,几乎没怎么休息,就马不停蹄地进入了录音室。   几周后,第三首单曲[Crazy Never Die]出生了。   作者有话要说:【注】最近文中的乐队名都瞎编的,要是有撞名,大家忽略吧,我实在是懒得查了,取名字好烦,下次直接翻字典,看到哪个单词就用哪个好啦。 第56章 乐子无价   兰斯一开始写歌,完全是硬赶鸭子上架。   没办法啊!   好心的袋鼠提醒他们:“乐队如果不想被淘汰,还想走得长久,那就必须拥有属于自己的原创。你们就算是把披头士的歌唱得再好,再像原唱,也不可能变成披头士。”   有道理!   于是,他回头就想把那个‘能给行星写点儿原创歌的词曲创作人’给挖出来,结果却无言地发现,所有的小伙伴们都在用无比期盼的目光注视着自己……   ‘行吧,行吧,那就我上吧!’   一半出于虚荣心,一半是责任感,他就这么莫名其妙地走上了创作之路。   但一直那么写着写着,他自然而然地就开始像个创作者一样去思考了。   最常思考的东西大概是:“我到底想创作出个什么样子的歌?”   然而,可能因为是野路子出来的缘故……   他这个时期还没找到真正属于自己的路,写歌风格极不稳定,经常是由着性子来,所以,常有一些天马行空的创意。   也因此,当这首歌被制作出来后,所有人的表情就都有点儿古怪。   埃布尔直接惊奇地脱口而出:“九分钟的时长,你没搞错吧?”   是的,这首新歌的全长足足有九分二十四秒。   在平均每首单曲只有二分钟左右的情况下,出现这么一首冗长的歌实在是太古怪了。   毕竟,听众的注意力根本不可能那么集中,一首歌通常如果两分钟还唱不完的话,大部分人就会开始觉得烦了,没耐心听下去。   但兰斯在创作方面很较真。   他立刻冷下脸,语气强硬地说:“要不然就不要它,要不然就这样。”   不过,总爱和人起冲突的詹姆斯每到这个时候,却反而会变得温和起来。   他不会直接和兰斯一样那么决绝,反而主动露出灿烂的笑容,特别热情地从中缓和氛围,顺便努力推销:“相信我们,没问题的!埃布尔,相信我啊!这绝对是超棒的歌,你听听,没问题的,没问题的。”   鲍德温和西奥在这个时候,不管心里是赞同还是反对,一般都不会轻易发言的。   作为一个团队,大家彼此之间是始终存有一种无言默契的,那就是:我们可以争执,可以互相仇视、敌对,有必要的话,还可以公开打一架,但假如有外人在的时候,我们就绝对不可以互相拆台,必须统一阵线,站在同一个阵营中,一致对外,这才是乐队强大的最根本基础。   所以,一遇到眼前这种问题后,大家就开始站一起了。   他们往往会软硬兼施,集体摆出一副寸步不让的姿态,来逼迫埃布尔下决心。   但早就说过了,音乐行业是风险投资……下决心可真难啊!   可怜的埃布尔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发现自己又一次被人推到了一张赌桌前。   为了做出这个艰难、说不定会不小心翻车的选择。   他把录好的音频带回了家,一整晚彻夜不眠、反反复复,又仔仔细细地把这首歌听了足足几百多遍,可越听,心里就越没底气(詹姆斯:废话,什么歌听他妈几百遍也该听吐了)。   最后,他得出了一个结论:“这歌还没牛逼到让我惊为天人的地步。”   然而,转折大约是发生在凌晨三点左右的时候。   埃布尔这么折腾了一晚上,实在是困得受不了,一不小心就在沙发上睡了过去。   可在睡梦中……   “一扇天堂的大门突然向我打开,然后,一束明亮的光照射进来,我的整个心灵都被洗涤了。”   埃布尔对身边人这么激动地说:“我当时就想,上帝啊!这是一首可以敲开天堂大门的好歌。”   于是,突然迷信的某个家伙就这么毅然决然地押下了手中的全部筹码。   但遗憾的是,他这个明明颇富传奇,又很有浪漫色彩的经历到了詹姆斯的嘴里,直接变成了一个笑话:“埃布尔在沙发里睡着了!真他妈的见鬼,他居然听我的歌听到睡着了?他现在还要把这事到处说。听着,我再也不想让他听我的歌了。真是的,我又不是唱催眠曲的。而且,什么狗屎的天堂大门啊!他睡着的时候,肯定没拉客厅的窗帘,熬过夜的大家都应该知道怎么回事。凌晨那会儿,屋里可真是挺亮堂的,月光会照进来的,这大概就是他说得天堂之光吧?但不管怎么说,感谢月光!”   然而,这首‘可以敲开天堂大门’的单曲,发行之路并不顺利。   这完全是可以预料的,因为长度的缘故,BBC的广播电台拒绝播放它,他们的要求是,歌曲的时长应该控制在两分钟二十二秒之内,可以少一点儿时间,但却绝对不可以超过这个时长,不管什么歌都一样,超时就不播。   兰斯绝对不会同意对他的创作搞什么莫名其妙的阉割。   所以,大家只好主动去接受采访,或者上电视卖脸,亲自给这张单曲做宣传。   好在这时候的行星乐队已经有了名气,他们的宣传渠道不再局限于广播电台了。   如果是在更早时期就搞出这种玩意儿,大概出头会很困难。   但话又说回来了。   在刚出道的那会儿,谁又会傻逼地立刻挑战权威呢?   当然是要先积攒资本。   等有了资本,再一步一步地去做自己想做的事情。   兰斯给自己设计的路线,应该就是这样的。   他真是一点儿都不安分。   很显然,在整个乐队中,看起来最活跃总惹麻烦的金发主唱,并不是那么爱找事。正常情况下,只要不惹他,他完全可以自己乖乖坐着喝啤酒,顶多骂几句脏话,超无害的。   反而看似高冷又沉稳的兰斯很不喜欢无聊,总想给自己找点儿挑战。   不过,他属于比较狡猾的类型。比如在创作方面,哪怕心里超级想玩一点儿创新,可心里也清楚地知道,一上来就搞事不行。   所以,他最早会写出自己都不怎么喜欢的作品<烂草莓>,一方面是嘲讽草莓乐队,顺便哄哄主唱开心,一方面通篇都走得流行歌曲路线,借此来迎合市场;之后的<她今年十六岁>,算是稍稍符合了乐队整体的风格,但其实还有一部分元素是在故意迎合大众,争取更多的青少年歌迷。   如今,到第三首单曲了。   对他来说,又可以再做一次改变了……   不改不行。   不改不好玩啊。   音乐不就是这样才有趣吗?   詹姆斯对这种想法是完全理解完全赞同的那种,并且,还会主动过去帮忙。   但埃布尔应该是完全是没办法理解这种想法。   他归根到底是个商人,而不是音乐家,第一个想法就是:“既然<她今年十六岁>那么火,你就再搞个<她今年十七岁><她今年十八岁>不行吗?非得搞什么[Crazy Never Die],听着实在不像个正经歌!”   可惜,创作这事……   他没办法插手,唯一能做的就是帮忙营销。   于是,这一天,詹姆斯和兰斯又一起代表整个乐队去接受采访了。   这次来采访的人是一本叫《音乐快讯》杂志的记者。   因为埃布尔提前打过招呼的缘故,记者的采访问题相对温和,主要目的是配合两个人,对单曲唱片做第一轮的宣传。   所以,在打完招呼后,他的第一个问题是近乎客气地寒暄:“听说你们最近做了一个超长的单曲唱片?”   兰斯没怎么停顿地平静回答:“对。”   詹姆斯低头用勺子搅拌着杯子里的红茶袋子:“嗯,没错,有这回事。”   记者继续问:“为什么会选择做这么与众不同的单曲呢?”   兰斯停顿了一下,表情古怪地回答:“因为好听?”   詹姆斯被兰斯逗笑了,忍不住凑过去撞了下他肩膀:“那必然啊,我们会有不好听的歌吗?”   然后,他兴冲冲地补充起来:“不过,兰斯这么说可就太简单了。我们这回没少玩花样,费了不少劲儿。里头真是特别……特别多的心思呢!加了好多玩意儿,低音合成器、钢琴、还有有趣的背景人声……总之,绝对要给歌迷们一个惊喜。还有,别再说它超长了,九分钟真得很长吗?吃顿饭的功夫不就听完了?还有,到底什么时候开始有这种傻逼规定了,一首歌只能两分钟?拜托,高潮还没到就痿了啊。”   记者忍不住笑了一下:“看起来你们对这张单曲的成绩抱有很强的信心了?”   兰斯瞥了詹姆斯一眼,示意他别说话了。   他自己则负责继续一本正经地打官腔:“我觉得它是挺好的,可我也不能一定保证说,所有人都喜欢它。毕竟,每个人的喜好不太一样。这就像是,有的人可能会觉得摇滚乐非常吵闹,可有的人却会觉得那充满了力量和美感。不过,这首单曲绝对是我们目前所能给出的最好作品了,绝对的诚意之作。我想,真正喜欢行星乐队的歌迷,应该会和我们一样爱它。”   然而,詹姆斯这次是不说话了,还端起茶杯,假装很乖巧地去低头喝茶。   但在黑发吉他手又开始说那些无聊的虚伪话时,他却伸着腿,在桌子下头用力地踢了过去,捣乱加抗议地表示‘你就会整天说空话’。   但他刚刚才踢中两下,兰斯就躲开了。   等他再去踢第三下的时候,一下子就不小心踢到了记者先生,结果,记者‘啊’了一声。   詹姆斯立刻收回腿,继续低着头喝茶,假装什么都没发生。   记者不由得充满困惑地看了看他们。   可由于兰斯的表情很正经,詹姆斯又一直低头喝茶,他很快以为是错觉地尴尬笑了笑。   接着,他把注意力重新集中到采访上,继续提问:“这张单曲的灵感,听说是来源于利物浦和曼联之前的那场比赛?”   这显然是个委婉的问法。   兰斯和詹姆斯都明白对方想问的应该是那场打架进警局的事。   兰斯不动声色,照旧打官腔:“如果说没有受到一点儿影响,那就不太诚实了。但其实,创作到最后的时候,已经和那件事的关系不大了。别看这张单曲的名字叫[Crazy Never Die],其实,这里头没有什么疯狂的意思。我只是想表达一个人乐观、积极、向上的生活,歌是很健康的。”   “对,一定要开开心心地活着。”詹姆斯又从旁边插嘴了。   他用一嘴的利物浦方言兴高采烈地补充着:“不管日子多难过,我们都得乐乐呵呵的,懂吗?哪怕生活是坨狗屎,你也得在里头打滚不是?闲着没事就得去找乐子,因为乐子无价啊,兄弟!”   记者点点头,低头在笔记本上写着些什么。   也就是这个时候!   詹姆斯突然被人从桌子底下报复地踹了一脚,他顿时惊奇地望了过去……   冷黑发吉他手突然朝他微微一笑,还无声地比了一个‘乐子无价’的口型。   詹姆斯的绿眼睛立刻亮了起来:这才对啊,哥们!别那么正经了,一起玩嘛!   他于是高高兴兴地回踹了一脚。   接下来,在枯燥的采访事件中……   两个人在桌子底下开始了你来我往地攻防战,互相踹来踹去,足足好几个来回。   以至于那名记者在结束采访后,突然冒出来一句:“很荣幸今天能采访到你们。但下次……”   他弯腰拍了拍裤子,礼貌又苦恼地问:“我能请你们瞄准了再下脚吗?” 第57章 没有前途   《音乐快讯》的记者先生真是个好人,回去写稿子的时候,只字没提桌子下面发生的那场幼稚攻防战。   他仅仅是在采访稿的末尾处,着重介绍了行星乐队主唱詹姆斯莱蒙童年时期的一段轶事:[众所周知,吉米是一名Kop(利物浦死忠球迷)。但大家不知道的是,他七岁前也曾苦练脚法,并兴高采烈地跑到利物浦科克比青训学院参加试训,据说连踢四五十脚,一球都没进。谢天谢地,利物浦没要他。]   ——谢天谢地,利物浦没要他。   卧槽!   这绝对是报复。   詹姆斯看到这句话时,一颗心都被碾碎了。   他满脸不敢置信地问:“他怎么能这么说?他怎么能对我这么残忍?”   这真是一桩童年惨事。   想想吧,当你前一刻还在幻想着自己将来能身披红色战衣,一骑绝尘地奔跑在安菲尔德的大球场上,带领全队一起为心爱的足球俱乐部攻城拔寨、势不可挡,最终获得胜利女神之热情亲吻,为俱乐部又添一座冠军杯时,下一刻,却悲惨地发现自己连正对球门的足球都踢不进去,是多么刺激的伤心事啊。   七岁的詹姆斯站利物浦青训学院门口哭得可惨了。   直到他发现哭得再惨,俱乐部也不要他后,才一路抽噎着被老约翰牵着手带回了家。   每次想起这件事,詹姆斯心里就说不出的酸涩。   那种感觉大概类似于被最爱的亲妈抛弃吧?虽然他从小就没妈。   所以,尽管他现在也知道自己确实没什么足球天赋,或者说,作为一个手脚难以协调,走路时不时就上演平地摔,更倒霉的是对距离和方向也难以把控的阅读障碍症患者,本来也不太可能成为一个足球运动员。   可是,不能到最爱的俱乐部中踢球……   不管什么时候什么原因,对他来说,都是一件十分值得伤心的事。   这位记者先生,人看着不声不响的,却是个能干大事的。   那么多说坏话的人从来都没伤害到詹姆斯一根头发。   只有他……   扎心了,混蛋!   但大家全都乐坏了。   西奥还火上浇油地来了一句:“改天录完歌,我们去踢球啊,吉米。”   詹姆斯缩在沙发里,一下子更难过了:“滚蛋,踢你屁股去吧!”   这时候,还是兰斯站起来,走过去安慰地抱了一下他:“别难过,你现在已经是最好的主唱了,吉米。”   什么?什么?   从兰斯的嘴里听到这种话,可真是太难得!   想想当年他们刚组乐队的时候,这家伙说什么来着?   只有大傻子才愿意和这家伙组队?哈哈哈,打脸永不停。   总之,哪怕是还在伤心的时候……   能听到兰斯这句肯定的话,詹姆斯的心也有一刻仿佛停滞了。   他百感交集,屏住呼吸,用那双清澈的绿眼睛无比惊奇地望着吉他手   在得到一个肯定的微笑后,一颗心才重新跳跃起来,喜悦也泛上了心头,然后,他立刻真心实意地回赠了一句:“你也是最好的吉他手,兰斯。”   鲍德温和西奥在一旁表示实名呕吐。   他俩齐齐表示对这一波商业互吹看不下去了。   可詹姆斯认为,这两人纯粹是也想听他们夸一句‘你是最好的鼓手’和‘你是最好的贝斯手’什么的。   但别做梦了!   他是有原则的,绝不会去夸那些嘲笑他试训失败的仇人!   不过,虽然那位坏心眼又记仇的记者先生翻出了詹姆斯的伤心事。   可《音乐快讯》的第一波宣传还是做得非常到位。   在没有互联网的年代里,很多人获取资讯信息的渠道都是靠杂志和报纸的宣传。   而《音乐快讯》作为此时乐坛最前沿的舆论喉舌,自身有着强大的受众群体,甚至很多音乐爱好者都是整年整年地订阅,所以,这篇文字采访一出,行星乐队的超长单曲很快就引起了一部分人的兴趣,多数读者看完采访后,都心生好奇,考虑买会来听听,也有一些死忠歌迷立刻表示一定会支持乐队。   但非常有意思的是……   这一张不被唱片公司看好的超长单曲唱片在发行第一天就受到了完全两极分化的待遇。   喜欢它的乐评人纷纷称赞:   [这是一首包含了丰富故事和信息量的歌曲,詹姆斯莱蒙的声音依旧令人惊艳,他在歌曲中一如既往地稳定发挥,展现出了一种如水银泻地般狂野又华丽的唱腔。而兰斯温菲尔德的吉他Solo这次的表现也非常值得称赞,极富技巧性,几段强劲的和弦支撑了整首歌曲,可以说是,为我们带来了数年来最好的布鲁斯吉他演奏。除此以外,我们还能感受到兰斯温菲尔德先生那隐藏在歌曲结构中的绝妙小心思,背景音中的一连串钢琴和弦加上鼓手鲍德温近乎无瑕疵的低音鼓声,使得本来快节奏的摇滚歌曲,展现出一种前所未有的全新风格。总之,这是本年度最值得购买的一张唱片了。]   可另一方面,此前曾说兰斯的歌是儿歌,把他气够呛的乐评人戴利先生这次依然没什么好话。   他的批评言论很短,却非常辛辣和刻薄:[听说行星乐队新出了一首单曲。哦哦,哗众取宠的九分二十四秒啊!我听完后,发现主唱自己占了差不多三分多钟吧。至于剩下的五分钟,人就消失到不知道哪去了,也许他无聊到出门买烟去了吧,毕竟,吉他手没完没了地Solo了足足有五六分钟,他在那站着也没事干……等等,谁能告诉我?这种乐队为什么现在还没解散?]   别说兰斯了。   詹姆斯都快被气死了:“什么叫出门买烟去了,你耳朵聋了?听不到背景音乐里,是有人声的吗?而且,我还努力帮忙摇铃鼓来着。”   可有时候就是这样,没什么东西是能让所有人都喜欢的。   但行星乐队幸运的地方在于,他们的这首单曲意外获得了乐坛中一部分独立音乐制作人的欣赏。   当时的英国乐坛中有一种音乐流派,叫自赏派。   顾名思义,其实就是孤芳自赏。   这个流派的风格简单来说就是‘我自己high我自己的,你们该干嘛就干嘛去’。   不管是乐队成员的行事风格,还是音乐风格,都以此为标准。   个人行事风格暂且不多提了。   但在音乐风格上,他们追求的刚好是挖掘传统吉他的原色并且自得其乐。   当然,由于这个音乐流派太过一意孤行、脱离大众,又没什么创新。   到了现阶段,已经渐渐走向没落。   可行星乐队的这张超长单曲中的精彩吉他solo,却带给了他们一点儿新希望。   而且,詹姆斯他们自出道以来特立独行的作风,也被他们归为了同类。   于是,很多人突然就一下子冒出来,大肆褒奖这张单曲,并趁机做一些音乐上的活动,来宣传自己的音乐理念。这些活动大概就是,各家乐队互相合作、串场演出、搞个聚会一类。   而其中,作为引发这场活动的导火索,行星乐队不可避免地也接受到了邀请。   “我不太感兴趣,听起来就挺没劲儿的。”   对此,詹姆斯的语气有点儿不屑:“我和这群人的理念完全不一样,我喜欢观众,我喜欢有人听我唱歌。当然,没人听,我肯定是该唱还得唱,可这不意味着我应该摆出一副‘你们爱听不听’的态度来,观众花钱就来看这个?他们真不是傻缺吗?谁又不欠谁的,这么搞也太傲慢了。”   但兰斯现在写歌写得越来越多,就也越来越喜欢和各种所谓的音乐制作人进行交流了。   并且,他对这个音乐派别的创作理念也存有好奇的态度,就间接地劝大家接受邀请地说:“不管怎么说,这些人都帮我们的单曲说好话了,哪怕是从礼貌角度讲,我们也该接收邀请,过去看看吧?”   大家一听,也觉得有道理。   詹姆斯也没办法反驳这个理由。   于是,他们就应邀前去参加这次聚会了。   那群人举办聚会的时候,据说是订了一个伦敦巨时髦的酒吧。   可当詹姆斯进去的时候,真没看出到底时髦在哪里的。   如果说有什么不同,大概就是一群男人抽烟喝酒、醉生梦死,外加一群漂亮妞穿着超级暴露的超短裙正在里头来回穿梭。   “来了啊!”一个不认识的人主动过来热络地打着招呼。   行星乐队的四名成员都有点儿迷茫地看着这哥们,心里很搞不清状况,只能选择点点头。   然后,这人特别热情地说:“你们都等着啊,我这就马上给你们安排去。”   “什么?安排什么?”詹姆斯下意识地问了一声。   下一刻,他就闭嘴了。   一个穿低胸裙子的红发姑娘婀娜多姿地走过来,一把就把他给按倒在旁边的椅子上了,然后,撩起裙子,就大大方方地跨坐在他腿上,还笑着问:“嗨,是先帮你吹一个,还是我现在就脱了裙子,咱俩直接搞?”   哎哟我操!   詹姆斯简直震惊了。   一向最能装逼的兰斯也有点儿hold不住了,在旁边开始咳嗽,还用手推另一个姑娘,委婉地说什么香水过敏。   鲍德温在那头结结巴巴了一通‘我,我有女友’;反而是西奥,似乎蠢蠢欲动的样子。   可能愣了大概三秒钟吧,詹姆斯率先尴尬地拒绝了。   他觉得有点儿吃亏,还不想把第一次就交给一个陌生的女人,所以,挺孩子气地说:“我都不选,你先站起来。”   后来,西奥嘲笑他,说他语气里透着一股子欲拒还迎,如果那妞再坚持坚持,他搞不好就失守了。   但这不重要,重要的是……   你们猜后续的发展是什么?   一听到詹姆斯选择拒绝。   那姑娘立刻变脸,但服务周到、态度敬业地提醒了一句:“你们是团体价,你就算是不搞,我们也不会单退一份钱的。”   呃……嗯……   好吧,挺合情合理的。   等等,这他妈的还有团体价?   长见识了。   詹姆斯沉默了足足半分钟,决定立刻离开这间乌烟瘴气的酒吧。   他好声好气地请这位大姐站起来,然后,转身往外走。   行星乐队一向都是同进同退的。   所以,其他人对视一眼后,就也跟着一起走了。   在往回走的路上,每个人都有一点儿尴尬。   可能如西奥这样的小流氓,心里还有点儿小兴奋什么的。   然后,詹姆斯走着走着,突然就停了下来。   他转过身,一双绿眼睛非常认真地望向兰斯,发自内心又极度诚恳地劝说了一句:“兰斯,你甭管什么狗屎的音乐理念了,真不能和这群人瞎掺和。我就这么和你说吧,连招妓都他妈要团购的公司以后还能有什么前途?”   作者有话要说:【注】自赏派在英流行乐坛还算是挺重要的一部分组成,我真不是抹黑这个流派啊哈哈,但滚圈明星玩女人估计也不算抹黑。不过,资料查起来很烦,本文有一部分是瞎编的,如果有错误,大家就当是平行世界,看个乐子吧!   PS.我文中很多音乐方面知识都是乱写的,大家请忽略,如果有音乐方面的学生,请原谅我吧。 第58章 跳起来吧!   因为那场不太愉快的聚会,詹姆斯他们没有再掺和‘自赏派’组织的任何音乐运动。   这里所谓的不愉快并非指昨晚那混乱的男女关系。   毕竟,个人的私生活哪怕再烂再乱,也是他们自己的事情……   但行星乐队的成员们当时单纯是觉得:“这群人搞不出什么大门道来。”   假如要真搞什么音乐活动,好歹拿出章程来,大家一起商量、研究一下,再或者,出一个德高望重能做主的倡导者也行,等到正事解决,大家想玩再玩也不迟啊?   结果,什么都还没有呢,先上来一通瞎搞?   玩不起玩不起,你们自己玩吧!   四个人都不用商量了,互相看了看,就默契地一致认为,这事不靠谱。   所以,等到再次被邀请的时候,他们压根都不用犹豫,立刻拒绝了。   拒绝的理由当然(起码表面上)是十分正当的。   由于这时候,埃布尔正筹备的那场夏季巡演即将开始了,所以,乐队成员们的理由就是:我们需要把更多的精力投入到演出前的排练中。   那些乐队也许信了,也许没信。   但总之,他们后来也没再邀请行星乐队,反而自顾自地展开了那场音乐运动。   好几支乐队都在内部进行了多次理念上的沟通和交流,并互相暖场,主动充当对方演出舞台上的表演嘉宾去帮忙,从这个角度来讲,也算是一种良好、健康的互助活动。   于是,这种表现让他们一度赢得了音乐界的普遍赞扬。   然而,好景不长。   不到一年的时间,这群人很快就起了内讧。   虽然自赏派的音乐理念也曾兴盛、繁荣过,可到了现在这个阶段,无疑已经走到了末路。而当一个理念被时间逐渐证明并不适用的时候,哪怕是联合在一起也没办法扭转乾坤,这些乐队不管是如何地互帮互助,也没能做出真正震撼乐坛的成绩出来。   于是,在看不到希望的痛苦压抑情绪下,乐队和乐队之间开始不断出现争执,并时常互相诋毁,肆无忌惮地恶意中伤别人,自己倒霉也要把对方拉下水等种种糟糕的问题。   最终,这些陷入泥沼中的乐队们都渐渐走向了没落。   只有及时抽身、没有掺和进去的行星乐队侥幸地逃过了一劫。   不过,詹姆斯他们还不知道这些未来。   从某方面来说,那个理由也不全是撒谎,他们这会儿确实正忙碌地准备排练,为着即将到来的演出。   这时候,外界有很多人都认为行星乐队蹿红的速度太快,很不科学。   可要是詹姆斯说,真该让他们亲自来体会一下兰斯那神经病劲儿。   兰斯从一开始对乐队就有着非常苛刻的要求。   他这人其实真得挺难相处的,日常工作又挑剔、又爱发脾气,关键是发脾气还不是自个儿憋着,而是想尽一切办法要让所有人不开心,低气压到让人负面情绪爆棚。而且,时常有一些不近人情又不可理喻的操作。   比如,他早期曾制订过一条乐队规定:每天下午两点集合,准时排练,必须来,谁缺席谁他妈滚蛋。   有一次,西奥下楼梯时,不小心扭到脚,打电话找他请假。   结果他的回答是:“你手断了吗?你平时用脚弹贝斯吗?”   西奥瞬间懵逼:“我,我是手没断,也不用脚弹贝斯,可我不能走路了啊。”   兰斯说:“哦,那就爬过来吧。”   然后,电话就被挂断了。   西奥呆愣地望着电话,半天才反应过来:“操!”   在这种极端自律的情况下,一支乐队还不红,那才是天理难容吧?   不过,很长一段时间,西奥都很疑惑:“我当初是怎么忍住不揍那混蛋的?”   可乐队就是这样发展并进步的。   每一场让观众们为之尖叫的现场演出,固然有灵光一现的即兴演奏,也会有超水平的现场发挥,但一切的基础和最后的精彩,却全都是每天坚持不懈一场又一场地练习后,才能收获的丰厚回报。   所以,不管外界怎么夸张地形容他们的幸运……   每个人都有足够的底气来说:“我得到的,全是我应得的。”   至于那些总是失败,现场演出一团混乱,又找不到出路,想寻求建议的乐队。   詹姆斯他们始终都只能给出一句话:演出前,最少从头到尾认真地排练二十遍以上后,再他妈来抱怨吧!   因为兰斯这个挑剔的混蛋在,所有人在排练时也会不由自主地很投入。   而且,每个人都对这场夏季巡演很重视。   要知道,这是一场完全属于行星自己的演出,再没有什么合作的乐队了。   也就是说,舞台和观众全都是他们自己的了!   他妈的棒透了!   詹姆斯高兴地简直想欢呼着跳起来。   尽管这同时也意味着,假如巡演不顺利的话,也没什么办法把责任推卸给别人了。   可大家会考虑不顺利的事情吗?   什么,不顺利?   不存在的!   总之,为了这场巡演能做到尽善尽美。   四个人没有一句怨言地就在提前租下的排练室里进行了长达几周的刻苦排练。   这时候,只要排练室不断电,大家就能一直练下去……想想真是疯狂。   偶尔,詹姆斯会偷偷在屋里煮茶当放松,加炼乳和茶叶的那种,煮出来后,茶汤特别浓稠,抿一口,烫得一直吐舌头。   但他有一个‘主唱需要保养嗓子’明知道是借口的理由。   所以,兰斯勉强对这个不务正业的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   等到巡演日期临近,在最后一次排练结束后,鲍德温和西奥先离开了。   在正式上路前,他俩还得去处理一些个人的事务。   詹姆斯本是想找兰斯去一起喝一杯的。   可一回头,却看到他正抱着吉他,坐在已经空荡荡的排练室地板上,安静地沉思。   那种奇怪、也不该有的怜惜和保护欲又一次涌上了心头。   然后,詹姆斯就控制不住自己地走过去,还习惯性地弯下腰去拥抱他,同时,语气笃定地预言着:“不用担心,你会成功的。相信我,我们都会成功的,兰斯。”   黑发的吉他手一下子就笑了起来,那双蓝色眼睛真像是一片海。   他抓住詹姆斯要收回的胳膊,把人扯得一个踉跄,然后,倾身过去,第一次在两个人都清醒的时刻,主动地亲了一下金发主唱的脸颊,笑着要求说:“吉米,再唱一次?”   “见鬼,你他妈恶习难改!我就不该理你。”詹姆斯立刻忽视了那个吻,陷入了‘再一次‘的噩梦中。   可兰斯却似乎来了兴致。   他兴致勃勃地站起来,重新调好吉他,手指在琴弦上轻轻一拨:“来,最后一次。”   好吧好吧!   詹姆斯翻了个白眼,不耐烦但还是没办法拒绝地答应了。   可哪怕只是随随便便唱一下,天生对唱歌的喜爱,加上好动的性格,都让他始终没办法一直老老实实、一动不动地站在那,纯粹应付地把歌唱完。   所以,他很快和真正演出时一样,又开始绕着兰斯边跳边唱还边笑地转圈了。   这似乎正是黑发吉他手喜欢看到的。   尽管没有说出口……   可他后来在一首歌的歌词里这样写:   [旋转、舞动、摇铃鼓——嗨呀!]   [——来吧,宝贝,跳起来!] 第59章 厉害导演   在行星乐队以演出为第一要务来进行排练时,埃布尔也没闲着。   他又有了个新计划,想将这次的夏季巡演全程用影像记录下来,回头搞出一个纪录片,拿出去再卖一笔。显然,在他的商人思维模式中,什么东西最终都可以被转化为金钱。   为此,他还精益求精地面试了好几个导演。可真正有名气的大导演肯定是不会来拍这种玩意儿的,所以,多数人选都只是一些年轻又正处在攒资历时期的新人导演。   但埃布尔不太满意。   这个精明的家伙清楚地知道一个道理,那就是:[想要商品卖出大价钱,商品自身就得质量过硬才行]。   如果把这部纪录片最终做得很粗糙,成果像是一些廉价的家庭纪念录影带,或是难看的小成本恐怖片光碟,那就纯粹是费力不讨好,干脆别做了。   否则,也许是有一部分盲目追星的粉丝们愿意掏钱,可投入和产出十有八九不成正比,还有损乐队名声,不利于长远发展。   于是,他是认真地经过一番精挑细选之后,才在心目中初步确定了一个靠谱的人选。   一名叫巴杰特的年轻导演。   他曾给顽童乐队拍摄过一支备受业界好评的MV,自身已经具备了一定的实力和经验。除此以外,他还是一家音乐杂志的特聘供稿人。   这就是说,假如聘请了他,一方面纪录片的质量有了基础保证;另一方面还能利用他的个人影响力,为演出做出一定的宣传,完全是一举两得的好事。   埃布尔立刻联络了他。   巴杰特听完后,也有些意动,只是尚有一些顾虑:“我得和你们乐队的小伙子们提前谈一谈。这事得谈妥了才行。你知道的,埃布尔。如果是巡演纪录片的话,我可能需要进行一定的跟拍,走进他们的后台。我可不想在拍摄的时候,被人拿着扫帚当变态赶出去。”   埃布尔同意了这个合理的要求。   但由于他不放心行星那帮坏小子,干脆又亲自跑过去一趟,先把事情说一遍,然后,提前打招呼:“……这个纪录片很有纪念价值,你们到时候和导演见面的时候,都配合一点儿。尤其是你,吉米,别捣乱。”   詹姆斯听到这句话的时候,正站在排练室的角落中吸烟,立刻反驳:“我从来不捣乱,都是别人找我麻烦。”   然后,他又低头思考了一下,自言自语地嘀咕着:“只是,跟拍,还要进后台?噫,听起来是不太好。”   埃布尔正要解释……   詹姆斯突然抬起头,用夹杂一点儿好奇的清澈眼神直直望了过去,笑着开玩笑地问:“真的什么都拍吗?那我光着身子洗澡,或者脱裤子上厕所的时候呢?也会被拍吗?”   对于某些心怀不轨的人来说,这种普通的对话大概也会变得引人遐想。   埃布尔有一瞬差点儿失控。可理智很快就开始在脑内尖叫,提醒他快收敛一下了。   这很困难!   但作为一个目前以赚钱工作为重的成年人来说,还是能做到的。   他小心翼翼地收回过于灼热的视线,成功地把自己的注意力重新转移到正事上来,并用一种听起来很理智和耐心地口吻解释:“你放心,吉米。隐私是不会被偷拍的,就算是不小心被拍到了,也可以要求他删除,不放出去。”   在詹姆斯好奇又怀疑地注视中……   埃布尔一心想要促成这件事,非常卖力气地举了很多颇具好处的例子,还把那位导演大夸特夸了一遍,最后,反复不停地劝说着:“这对宣传乐队是非常有利的,现在很多乐队都会这么做,粉丝们也希望看到你们。”   很多乐队都这么做?   出于某种竞争心理,詹姆斯他们互相对视一眼后,就有点儿想同意了。   但兰斯保持冷静地说:“还是等我们见完那个导演再确定吧。既然大家要长时间的相处和工作,哪怕是做不到完全合得来,起码也要互相不讨厌吧?”   大家顿时觉得有理。   埃布尔立刻说:“我回去就联系他,让你们见一面。”   但当他电话打过去的时候,巴杰特却歉意地表示,家里出了点儿急事需要去处理,能不能晚点儿再进行这场见面。   埃布尔只好推迟了两方见面的时间。   但话既然说到这个程度,没什么意外的话,事情其实已经属于半订下来了。   接下来的时间,乐队继续忙碌地排练。   期间,他们还抽时间地面试了几名巡演技师,有擅长钢琴和小提琴的,也有吹萨克斯管的。   詹姆斯他们招聘这些乐手是为了在舞台上更丰富和完善一些歌曲的音色。   所以,这些人虽也是乐手,可只能算是被雇佣的临时工,哪怕加入到巡演队伍中,依然不属于行星乐队的成员。   这个阶段也有很多的琐事,每个人都挺忙碌的,以至于……他们忙着忙着,都快已经忘记还要和那名导演见面谈话的事了。   直到巡演即将开始的前一周。   埃布尔认为,这事不能再拖下去了。   他直接给巴杰特打了个电话:“嗨,巴杰特?你到底什么时候有空出来和我们的小伙子们谈一谈?我和他们提前聊过了,认为你的顾虑都不成什么问题。你约个时间吧,我完全可以带着人和合同一起过去,等大家见面说好了……”   “对不起,埃布尔。”   巴杰特导演没等他说完,就打断了他。   这位导演在电话的另一头用歉疚不已的语气说:“我可能暂时不能接你这份活儿了,因为顽童乐队的阿布利特正找我拍音乐录像带呢。你知道的,我和他是多年的好友了,所以,原谅我,我……”   埃布尔直接挂了电话。   这对他来说是很少见的情况。   正常来讲,哪怕心里多么生气,他都会表面上笑呵呵‘没事,我们下次再合作’,然后,等到背地里没人时,再恼火地去骂娘。   可这次……   埃布尔只要想到自己费劲儿地说服詹姆斯他们,还百般夸赞这个半路爽约的混蛋,心里就一阵阵冒火。   他深吸一口气,努力压抑着心中烦躁地想:“我大概是和詹姆斯那混小子待久了,居然脾气也变这么差了。”   可已经半确定的事情,突遭变故,还想要让人心平气和地接受,实在是强人所难。   虽然这时候,还没到最后时刻,再去找个导演也可以,但时间仓促,很难一下子就找到合适的人选。   而且,如果找到不合适的人,鬼知道会拍出来个什么玩意儿!   埃布尔在办公室生了一会儿闷气。   最后,他无奈又愧疚地给詹姆斯他们打电话,告知了这件事。   可能是对詹姆斯怀有一些不切实际妄想的缘故吧。   埃布尔总想在对方面前表现得优秀一点儿,并总能把好消息带给对方。   这就像是雄孔雀在求偶时,喜欢开屏一样。   所以,他讲电话时,哪怕心里不怎么开心,却一直都压抑着所有负面情绪,表现出了一种‘虽然事情出了小问题,可我还搞得定’的游刃有余姿态。   但遗憾的是。詹姆斯在某些事情上,十分精明又敏感。   更何况,埃布尔一提顽童乐队,他立刻就什么都懂了。   “哦,你被人耍了。”   詹姆斯在电话那头直言不讳地总结。   “也可以这么说吧。”   埃布尔试图掩饰自己的失败,让语气不卑不亢又很平静。   “没事,我们可以再去找个比他更好的导演。”詹姆斯在那头兴冲冲地鼓起劲儿说。   埃布尔放松了一些。   他几乎都能想象到那个金发小子这一刻满不在乎的无所谓笑容,他于是也重振精神,立刻承诺起来:“人是有点儿难找,但我一定会搞定的。”   “别担心。”   总是给人找麻烦的金发坏小子在那头难得贴心地安慰起来:“这其实也不是你的错。”   他说得是大实话。   顽童乐队的阿布利特搞这事,那绝对是冲着他来的   但埃布尔还不知道自家能闹的乐队主唱仅仅出了一趟门,就和顽童乐队主唱阿布利特结了仇。   事实上,那场舞台上的风波最终被人当成了一场‘跳水‘表演,虽然‘表演’出现的时间段(才刚开场没多久)有点儿蹊跷。   可阿布利特也不可能闲着没事。四处去和媒体哭诉一番“呜呜呜,行星乐队的王八蛋主唱把我踹下了舞台”,那多丢人啊!   对于一心当个摇滚明星,性子自负的他来说,这故事听起来可一点儿都不摇滚。   至于詹姆斯……   他还没low到踹完人还四处去宣传和炫耀的程度。   因此,完全不知情的埃布尔对詹姆斯这一次表现出的好态度,反而有点儿受宠若惊。   他心中几乎要浮现出一种‘孩子终于长大懂事,懂得体谅大人了’的老父亲欣慰情绪了。   但很快,这种情绪就消失了。   因为在第二天,詹姆斯突然打电话给他:“你给那个傻逼巴杰特准备的导演合同还在吗?”   埃布尔反射性地回答:“在,但你要干什么?”   詹姆斯在电话里兴奋地说:“你准备好了合同,我找到了一个超厉害的导演,等下就带他过来签合同。”   “什么?谁?”   埃布尔又是惊奇又是困惑:“你在哪找的导演?”   但詹姆斯已经挂掉了电话。   埃布尔思来想去,以为真是个超厉害的大导演。毕竟,有时候歌手的社交圈子也是很广的,可能是经谁介绍认识了什么厉害的大导演。   于是,他拿出了那份合同,还告诉助理小姐:“一会儿詹姆斯带人过来,你让他直接来我办公室。”   半个小时后,詹姆斯拉着一个人风风火火地赶到了。   “合同呢?合同呢?现在就签了吧。”这小子一进来就嚷嚷着喊。   埃布尔表情极度怀疑地望着那个非常陌生的人:“等等,你还没和我介绍,他是谁?”   几分钟后……   詹姆斯又把埃布尔给整崩溃了。   高中辍学、阅读障碍症患者、当过酒保、砌过墙、清理过下水道……   现任职业是电影放映员。   这是超厉害的大导演?   你他妈逗我玩呢吧?   等等!   辍学,阅读障碍症?   “听着,吉米!我不是想冒犯你什么……”   埃布尔一把将詹姆斯拉到一边,小小声问:“但你确定,这不是你……呃,同病相怜的,某个病友吗?”   “你他妈再说一遍?谁有病?”詹姆斯立刻恼了。   “那你为什么向我推荐他?他哪里像个厉害的导演?”埃布尔半点儿不怕地追问着。   “你不懂!”   詹姆斯特别郑重地说:“因为他是盖里奇。” 第60章 得偿所愿   埃布尔一点儿都不想同意詹姆斯的提议。   这个什么根本就不知道从哪冒出来的盖里奇,完全没拍过正式的玩意儿,除了有着一份可笑的电影放映员职业外,还拍过几支糟糕的广告和一些二流乐队的音乐录像带(拍得不知所云),根本就看不到一点儿优点。   可詹姆斯信誓旦旦地拍着胸脯打包票:“相信我,他将来会是英国最棒的导演之一。”   这他妈到底是从哪看出来的?   别说埃布尔了……   连盖里奇自己都一脸古怪地望着他了。   总之,这事没成。   埃布尔除非色令智昏了才会答应他。   詹姆斯对此有点儿尴尬。   他走出公司,在马路边对盖里奇诚恳地说:“我会继续劝他的,你再等等我消息。”   然后,盖里奇沉思了几秒,问了他一个问题:“你是gay吗?”   詹姆斯瞬间被问懵了:“什么?”   未来会有钙导之称的盖里奇深深地打量了他几秒后,终于松了一口气,用一种‘中午吃汉堡’的口气特别轻巧地说:“哦,你这么尽心尽力,我差点儿以为你看上我了。”   詹姆斯无语地回答:“操!你他妈想什么呢?”   盖里奇却没事人一样地耸了耸肩,笑笑说:“好吧。”   这位同样受阅读障碍症困扰,早年辗转十多所学校坎坷求学,接着又在社会底层混迹了一段时间的未来鬼才导演,正处在人生较为低谷阶段。   可能是没得到什么,自然也就无惧失败吧。   所以,他对这事一开始抱得希望也不大,从头到尾就显得很淡定。   可他越是这样淡定,詹姆斯就越觉得,这才是干大事的人,加上未来的记忆,更加想用他了。   于是,之后的发展就很麻烦了,他差不多是正面和埃布尔闹起来。   要知道,埃布尔虽然否决了盖里奇。   可与此同时,他如果想要再找个导演来对乐队进行跟拍,那就必须取得乐队成员们的同意。   于是,问题出现了:不管他找了谁过来,詹姆斯都表示不同意。   这时候,巡演日期一天天临近,事情却陷入僵局。   哪怕一向对詹姆斯很纵容,埃布尔也被彻底激怒了。   他当时气得差点儿就把手里的茶杯朝着那个绿眼睛小混蛋扔过去了。   可哪怕是在这么愤怒的时候,他的大脑依然清楚地知道,以詹姆斯的性格而言,是没有一点儿被驯服可能性的。如果自己直接硬碰硬,结果大概也只会像第一次上电视节目那样,阳奉阴违,甚至制造出更大的混乱来。   所以,他遏制着怒气,紧紧盯着詹姆斯的绿眼睛,最后一次质问:“为什么一定要是盖里奇?”   当时,这一幕发生在排练室内。   除了埃布尔和詹姆斯外,兰斯、鲍德温和西奥也在。   在看到两人如此激烈对峙的情况,本来坐在地板上,自顾自抱着吉他琢磨乐谱的兰斯已经觉得不好,正想要站起来阻止……   可谁知,詹姆斯一句话就化解了这种剑拔弩张的局势。   他还是那一嘴的利村方言,带着说了句非常街头混混的话:“兄弟,我得帮你出口气啊!”   埃布尔瞬间愕然:“帮我出气?”   “当然啊!你不是被人耍了吗?”   詹姆斯睁着一双比常人都清澈的绿色眼睛,却反差地说着非常糟糕的脏话,恼火又骂骂咧咧了起来:“那逼以为全天下就他一个导演吗?他拍过什么啊,P都不是的玩意儿!挺好啦,虽然你这人也他妈的挺没劲儿的,可也是我的人。我的人就轮不到他欺负。所以,我他妈非得找个更厉害的导演压他,压死他!彻底把他的风头给盖过去!等着吧,等拍完后出了成果,我们摔他脸上,彻底把他以前拍的那些破烂玩意儿给比成屎。”   这是实话。   詹姆斯虽然经常把埃布尔气到抓狂,可他又会护短地不让别人做。   埃布尔什么愤怒都没了,彻底哑火。   这一刻,他终于明白王尔德为什么明知道波西虚荣、肤浅又反复无常,甚至直接导致了自己身败名裂地蹲大狱,最后,却依然旧情难断的真实原因了。   有时候,哪怕心里明知道色令智昏。   可面对一些人的时候,依然没法儿不昏。   埃布尔这辈子都没见过这种类型的男孩子,嘴巴不干不净,对人时好时坏,一身流氓习气,还总惹麻烦,可明明一大箩筐的缺点,放到他身上时,却只显得可爱,甚至连生气的样子都那么真诚迷人,怎么有这样的人,真完蛋啊!   可是……   他到底是因为什么相信那个盖里奇的?还声称这是比巴杰特还厉害的导演?还要把别人的作品比成屎?这都是从哪来的神奇自信?   “我们还可以多花点儿钱,找个更好的导演。”埃布尔不死心地问。   “盖里奇真挺好。”詹姆斯继续坚持盲目信任。   埃布尔大概撑不住了。   最终,他无奈地妥协:“我要看看那个什么盖里奇拍过的东西,我,我不能对你们不负责任。”   可几乎所有人都能听得出,他这个后半句话,明显是又软了下来。   一时间,排练室的其他人都忍不住笑了。   詹姆斯立刻也咧开嘴笑起来,小虎牙尖尖地像个小恶魔。   这时候,兰斯突然笑着朝他招了招手,等詹姆斯疑惑地走过来后,随手将手指间还没抽完的烟塞他嘴里,然后,腾出手来,手指夹着拨片,懒洋洋地在吉他弦上轻轻一拨,一双蓝眼睛含笑地望过去,无比调侃意味地唱了一句:“没人……没人能拒绝他……”   詹姆斯嘿嘿一笑,吸了一口烟,紧接着,又亲昵地凑过去,把烟从唇边拿下来,手指夹着,讨好地递到吉他手的唇边。   兰斯挑了一下眉,微微前倾,就着他的手吸了一口,又似笑非笑地朝着他吐了一个烟圈。   詹姆斯的绿眼睛简直明亮得要命。   他一边咬着重新叼回嘴里的烟头笑,一边开开心心地挨着兰斯的肩膀坐在了旁边,低头翻起了地上乱扔的几本杂志。   这两人分一根烟的互动实在太自然了。   以至于没人觉得有什么不对。   反而是看到这一幕的埃布尔有些窘迫地红了一下脸。   可很快,他又装模做样地正经了起来。   接下来,盖里奇就用大约五分钟的作品征服了埃布尔。   ——当然是不可能的。   此时,未来的英国鬼才导演还没有日后的功力,作品只能说是中规中矩,没出什么太大的问题,可也没有什么特别的闪光点。   但埃布尔这时候也没办法高要求了。   他降低标准地又把样片看了几遍,见没有什么太大的问题后,就同意了这件事。   直到这个时候,这支巡演团队才终于凑齐了所有工作人员,准备上路。   只是,在正式上路前,詹姆斯神奇地接到了那位顽童乐队主唱阿布利特的电话:“听说你们找了个电影放映员当此次巡演纪录片的导演?”   詹姆斯哼了一声:“哦,你他妈谁啊?”   然后,他挂了电话。   阿布利特气到吐血,立刻重新打过去。   这回他不装逼了,在电话一接通就自报家门:“我是阿布利特,听着,吉米莱蒙,你要是想换个好点儿的纪录片导演……”   “滚蛋吧,傻逼!”   詹姆斯相当坦率地破口大骂:“你他妈是大傻逼吧!我刚才是装的,你制杖地听不出来吗?专门想找骂是吧?我就操了,真没见过你这种贱人。”   然后,他骂爽后,又把电话挂了。   阿布利特险些在那头气背过去。   这下好了。   在迈克坎贝尔之后,又有一个唱歌的快被他气到想买凶杀人了。   但很长时间以后,阿布利特才不情不愿地承认地说:“我其实没想干什么,就是想听那小混蛋服个软,可他那破性子怎么就这么操蛋呢?”   然而,詹姆斯对此根本就难以理解。   他知道这件事后,完全没像正常人那样趁机下个台阶,表演个当场和好,反而对着镜头比了根中指:“想让我服软的人可他妈海了去了,先滚去排队吧。” 第61章 反复无常   在这个时期里,詹姆斯绝对是最爱骂脏话的明星了。   虽然他也不是谁都骂,一般是只有惹到他的时候,才是真骂。   可平时说话,‘带脏字’确实是他常有的语言习惯。   这直接导致他上的好多电视节目在播出时,对话部分都会被进行消音处理。   很多人曾以为那么爆脾气的他会为此生气。   可他却对此完全没有意见,非常赞同,还从头到尾都表现得特别宽容和理解:“我也知道这样说话不对、不好,但我改不了啊。我要是不说两个F开头的单词,总觉得一天都过得不得劲儿。我有时候也他妈的也试图克制自己,可一兴奋了,那些单词就会自然而然地被带出来。所以,消音挺好,我喜欢这样,想个法子出来,咱们谁也不难为谁,和和气气,两边都能方便。”   当时,有一家受众群体年龄相对较小、且还都是未成年的电视节目十分别出心裁,搞了一个独特的消音方式,恶搞地用猫叫来代替所有的脏字。   于是,短短半小时的节目里,电视机前的所有观众们,就都能听到詹姆斯在屏幕里喵喵地开始推销他们乐队的新单曲了:“……我喵喵(他妈的)保证这是一首好歌!喵(操),超赞的!你们听了绝不后悔,喵喵喵(操他妈的),反正我就是喵喵地喜欢……”   节目一播出,所有人都要乐疯了。   不少看电视的歌迷甚至反应说自己笑喷出了一屏幕的水。   恰好,有一家小报社的新人狗仔记者为了业绩,想制造点儿新闻出来。   他专门跑过来,埋伏好几天,摸准时间后,拦住了詹姆斯,幸灾乐祸地试图激怒他,用很贱的语气挑衅说:“嗨,吉米,你看昨天那个喵喵节目了吗?感想如何啊?喜欢吗?是喵喵喜欢吗?”   詹姆斯不太想理睬,也不觉得这事有什么好笑的。   反正都是消音,怎么消不都一样吗?反而是周围人这种热烈的反应让他挺困惑不解的,所以,只简单地回了一句:“嗯,行吧,你们高兴就好。”   这种平淡地回答让那名心怀不轨的记者非常惊讶。   他不可思议地望着这个据说脾气超级暴躁的坏小子,一时间都快忘了接下来要干点儿什么了。   反而是詹姆斯打量了他一下,心平气和地问一句:“喝茶吗?”   然后,两个人就结伴喝茶去了,还顺便做了个简短的采访。   在之后的报纸中,这名狗仔记者的言论变成了:[吉米性格超好的,那些说他暴躁又危险的人全都是在污蔑和诋毁!他为人客气友善,爱开玩笑,对所有人一视同仁,没有丝毫明星架子。]   看完报纸后……   认识詹姆斯的一部分人都开始怀疑人生了:“抱歉,你说得这人是谁?是我想的那个吉米吗?”   这让很多人对詹姆斯反复无常的性格都有点儿迷惑不解。   他到底算是脾气好,还是脾气坏?他到底是善良,还是邪恶?他有时三言两语就会和人当街打架斗殴;可有时候,连对一名想故意激怒自己的小报狗仔记者都能态度友善地发出邀请,还平和地坐在一起喝茶……   但在人们这种迷惑的态度中,詹姆斯一点儿也不想傻逼地跑去专门说什么解释的话,而是选择继续该干什么就干什么地做着自己的事情。   反而是兰斯经常会帮他在一些场合进行澄清,时不时就会说一些‘吉米脾气其实比我好,性格也比我好’的真话,可这些真话从他嘴里说出来,不知道为什么,总有一种‘听起来完全像是出于兄弟情义,为了照顾队友才讲出来的’客气话感觉。   这时候,行星乐队的夏季巡演已经拉开了序幕。   尽管这一时期的乐队,在对外形象上都颇为叛逆和恶劣,让很多保守人士时常摇头。可有时候就是这样,没什么东西能讨好到所有人。   所以,乐队在得罪一批人的同时,也获得了另一批人的疯狂喜爱。   他们说别人不敢说的话,做别人不敢做的事。被禁锢在现实牢笼中的人们似乎总能从他们身上看到人生的无限可能,也在他们身上寄托了无数难以言说的情感。   众所周知,每个人内心深处或多或少都会藏着想放纵一下的疯狂念头。   学校那么地屎,家庭也那么地屎,工作更他妈地屎,而音乐正是最好的媒介,看似危险又混乱的摇滚乐队现场演出,没准反而是一个相对安全的宣泄场所。   想想吧!   买票入场——跟着乐队high起来——唱歌、跳舞、纵情狂欢——结束后,一切恢复原样,收拾收拾,回家睡觉,睁开眼就是崭新的一天。   因此,当巡演一开启售票,不管人们心里究竟怎么想,门票售卖的速度就是超乎想象的火爆。   并且,在演出前,粉丝们的狂热态度就初现端倪了。   演出第一晚的当天,大约在下午三四点,行星乐队一行人刚下车,即将走进场馆时……   两边突然就呼啦啦地窜出了好多的歌迷。   要知道,一座场馆通常会有很多个入口,而乐队的到达时间也不确定。   所以,没人知道乐队会从哪个入口进入,也不可能知道他们具体什么时间到。   可现在,歌迷们就是神奇地一下子冒出来了。   真不知道是从天而降?还是从地底下钻出来的?然后,风风火火地朝着他们跑过来。   好在提前雇好的保安们立刻警惕地拉起一道道的围栏,将人群全给拦在了道路两侧。   可他们在围栏外头,依然能发出各种尖叫和呼喊声,并朝着喜欢的乐队奋力地挥舞手臂。   兰斯不喜欢这种场合,或者说心里可能隐隐还有点儿阴影。   尽管摩羯座有着根植于内心深处的闷骚,可哪怕心里真想搞点什么事情,也总喜欢由自己来主动和掌控,从而自然而然会讨厌一切超出控制的事物,更时常害怕暴露内心真实情感,所以,这种过分狂热场合总会让他缺乏安全感。   因此,歌迷们越热情,他越不自在,戴着一个酷酷的墨镜,突然就面无表情地迈开大步,飞快地开始朝前走起来,连一个眼神都没有给歌迷。那样子仿佛是身后有什么恶狗正在追,恨不得后背长出两翅膀,脚不着地,一下子飞进场馆中,回到自己的安全领域里,把所有的陌生人全屏蔽到视线外。   相反,詹姆斯却不由得停下了脚步。   他用那双绿眼睛满是好奇地望着这些歌迷们,还忍不住找了旁边一个姑娘主动搭话:“嗨,你们怎么知道我们这个时候会经过这里,这太神通广大了吧?”   那名姑娘立刻激动地满脸通红。   她语无伦次又无比兴奋地告诉他:“我们,我们知道你们今天一定会到,但不知道,不知道时间和具体那个进场口。所以,我们一大早就来了,从早上七点就站在这里等,一直等到现在。每个门口都有人在等,一旦看到你们到了,就会立刻把消息通知别人,然后,我们就全赶过来了。”   詹姆斯肃然起敬。   从早上七点等到下午三四点,还有组织的进行,牛逼啊!   可他又有一瞬间非常局促,或者说有点儿太受宠若惊了。   于是,他冲口而出一句脏话:“操,为四个混蛋他妈的不值得。”   兰斯这时候已经一路竞走,走得快没影儿了。   但鲍德温和西奥还在前头没多远,刚好听到了这句话,忍不住齐齐无语地回头瞪了他两眼。   那姑娘也是又想笑又想哭的,一边目不转睛地盯着他看,一边在那卡带了一样地说:“值,值得啊,值,值得的,值得的。”   詹姆斯当时就想:“我他妈该怎么办啊?哎哟,操!我好像什么都干不了啊。”   然后,他开始边走边给人签名,虽然字写得和狗屎一样。   保安们无奈地跟在他旁边,心里大概恨死他多事了,完全是在增加别人的工作量。   可詹姆斯没办法啊,当有人对他好的时候,如果不给出点儿表示,总觉得自己就真变混蛋了。   他们未来纪录片的导演盖里奇静静跟在后头,拿着摄像机默默地记录下了这个有趣的开始。   并且,在詹姆斯即将进入后台时,突然上前拦住他,要求地说:“吉米,对着镜头说几句感想吧。”   “什么?可我没想说的,而且,我特么和谁说啊。”詹姆斯纠结地低头去点烟,同时拒绝地说。   “随便说几句,就当是和歌迷说,也不一定能用到,只是一些素材。”盖里奇温和地说。   詹姆斯就叼着烟,费劲儿地站那想了半天,好不容易才憋出一句话:“我会好好唱歌的。我唱歌应该还能听,操!”   他突然就闹脾气地一巴掌推开摄像头,一边转身往后台走,一边嚷嚷着威胁起来:“Fuck off!不拍了,不拍了,你再拍我砸摄像机了!”   这可能又是一个反复无常的表现。   前一刻还和和气气,后一刻又莫名其妙地发火。   但盖里奇却在镜头中,敏锐地发现了他泛红的小耳朵。   本来对纪录片其实不太感兴趣的他,可能终于发现了这趟旅途的有趣之处。 第62章 演出开始   巡演的第一场演出就来了很多的人。   而且,由于之前乐队已经提前放出风声说,会在这一场演出中唱他们新出的那首超长新歌[Crazy Never Die],所以,除了忠诚的歌迷外,还有一部分想看行星乐队现场的乐评人和音乐记者。   但后头的这部分人和歌迷们不一样。   歌迷们在观看表演的时候,是什么都不管,全身心沉浸在音乐中的,从不会胡思乱想;而他们是背负着任务来的,在观看表演的同时,脑子里大概还要不停地思考着,想一些‘我回去能写一点儿什么呢?好的,坏的,引人注目的,吸引读者的,总之,要让我可以更出名的东西’。   很讨厌。   可必须承认,这也是音乐世界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组成。   兰斯总是很在意那些外部的评价。   从小被人称赞的他有着较高的自尊心和微妙虚荣心,偶尔会升起患得患失的脆弱心思。   相反,从小患有阅读障碍,还没人发现的詹姆斯反而内心强大,对外界一切打击都能坦然面对。   他一向的态度是:“听我的,别去理。”   所以,两个人在后台时,完全呈现出了不同的状态。   詹姆斯随便套了件印着Planet,画着几颗行星的乐队周边T恤,再忍着不耐烦,任由化妆师在脸上涂涂画画了几下后,就悠哉游哉地站一边抽烟了。   可兰斯却开始紧张。   他一紧张就会犯病,各种没完没了地挑剔和找事,对着镜子照半小时后,就去和巡演团队中的一名化妆师沟通什么眼线长点儿好还是短点儿好的没用问题,然后,接着和专门准备演出服的那个服装助理进行了一番关于白衬衣袖子是卷起还是放下的傻逼对话,等这些都闹清楚了,看着手指上的戒指和发型又不满意了起来。   詹姆斯从很久以前就巨嫌弃他这些很娘炮的矫情操作。   于是,一时没忍住,大大咧咧地冒出来一句:“你可够了吧,兰斯!你他妈的是上舞台弹吉他,又不是穿婚纱去嫁人。”   兰斯瞬间转头,一双蓝眼睛恶狠狠地盯着他:“你再说一遍!?”   詹姆斯立刻机智地来了个急转弯似精彩改口:“操!别误会,我的意思是……你他妈的是兰斯温菲尔德啊!你根本从来就不需要考虑那些问题。那些问题应该是像我这样的丑八怪才需要去考虑的。你哪怕是不梳头、不洗澡、不化妆,穿得像个衣衫褴褛的乞丐站在舞台上,也没人会比你好看了。真的,相信我,不会有人不爱你的。”   兰斯那双本来一下子仿佛万里冰封的蓝眼睛瞬间解冻,肉眼可见的春暖花开。   他终于露出了微笑,明明很高兴,却又特别虚伪矜持地谦虚一句:“你夸张了,吉米。而且,你也不丑啊!”   詹姆斯悄悄地松了一口气。   他真不想在快上舞台的时候,还把自家吉他手给惹毛了。   鲍德温坐在角落里,被两个队友的这段互动逗得不行,连紧张感都快笑没了。   西奥直接过去拍了拍詹姆斯的肩膀,在兰斯看不见的地方,给他竖了个大拇指。   接下来,兰斯总算不再去管什么衣服、配饰、发型什么没用的玩意儿了。   但他又开始折腾吉他,那把宝贝很久的落日色吉他拿过来,先背在身上,慢慢地调整着肩带,又拨了下琴弦,再来回走动着,去一点点儿调整成最舒适的姿势。   但这时候,詹姆斯注意到他脚上穿的那双黑色马丁靴侧边装饰用的鞋带开了。   他什么也没想地把烟叼在嘴里,没有丝毫犹豫地走过去,先拍了拍自家吉他手的肩膀,然后,在兰斯回过头,满是疑惑地注视下,非常自然地蹲下去,低下头去认真帮他系鞋带,甚至为了照顾对方一天到晚瞎讲究的自恋心理,特意系了个挺整齐的蝴蝶结。   兰斯微微一怔,脸上流露出一种说不出的柔和表情。   他视线向下地注视着詹姆斯,小心地伸出手,用指尖轻轻地碰了碰那头漂亮的金发。   这一幕,同样被默默拍摄着的盖导给记录在了镜头中……   叼着烟的痞气金发主唱,在主动低头给吉他手系鞋带时,神色却出奇地耐心又平和;而容貌非常英俊,可总有些冷漠,带着强烈距离感、十分不好接近的黑发吉他手的脸上,此时也浮现出了一抹不自知的浅浅笑意。   在化妆室内那种明亮的冷色光照射下,两个人明明一站一蹲,彼此间却有一种奇妙的互相吸引的牵引感,像是磁铁的正负两级。   而透过定格的镜头中看,这又太像是一幅再也容不下任何多余元素的完美画作了。   导演心满意足地端详了一会儿,决定作为纪录片的重要场景之一:主唱和吉他手深厚友情的证明!   这时候,离演出开始的时间也越来越靠近了。   外面的观众们纷纷入席,剧院里已经响起了嗡嗡的喧嚣人声、口哨声,还有尖叫的声浪。   西奥还好奇地跑出去看了看。   然后,他又兴奋地跑回来报信:“放心,都坐满了!”   “Yeah!Yeah!”虽然票全部售出的时候就早有预料,可詹姆斯还是高高兴兴地欢呼着,开心地跑来跑去,和屋子里的每一个人击掌庆祝。   与此同时,那些坐在前排,以前却没看过行星乐队表演的乐评人和一些音乐记者却不约而同地流露出了一抹疑惑的表情。   他们不由自主地抬起了头,去环视周围左右,困惑地发现,很多观众,尤其是一些女孩子的脸上都表现出了极端兴奋和活跃表情,而且,在演出还没开始的时候,她们就开始不吝啬体力地喊叫了起来:“吉米!兰斯!行星!”   大约又过了十分钟,观众们全部到齐,演出时间也刚刚好了。   灯光一下子暗下来,除了出入口的荧光指示外,什么都看不清了。   在黑暗中,喧嚣的人声终于渐渐减弱下来。   观众们期待地望向舞台,等待着即将到来的演出。   然而,当灯光重新亮起来时,舞台却只出现坐在架子鼓后面的鼓手和黑发吉他手两个人的身影。   观众席响起一阵嗡嗡地小声讨论,显然很奇怪这种情况。   谁知,末排观众席处,却爆发出了一波更大的尖叫声。   所有人齐齐循声转头望过去……   只见,两个圆形聚光灯下,金发的主唱和帅气的贝斯手居然从最后一排的走道处神奇地出现了。   他俩齐齐朝着四周观众礼貌地欠了欠身子。   詹姆斯朝着四周满脸不敢置信的观众们更是灿烂一笑。   然后,不等那些观众彻底反应过来,他与另一侧的西奥对视一眼后,两个人同时在响起的鼓声和吉他声中,一起朝着舞台的方向快速跑了起来。   观众们激动地纷纷站起,情不自禁地向着两侧涌去,拼命地朝着他们伸出手臂……   黑暗剧院中,一声声‘吉米,天!西奥’的喊叫,像是浪潮一般,一波接一波地涌上来,几乎没有停息。   聚光灯追逐着两个人跑动的身影,直到他们顺利地跑过所有的观众席,重新站到了舞台上。   这么精心编排的一幕果然先声夺人。   整个场馆内的观众们,情绪立刻被调动起来。   而行星乐队也没有浪费一分钟的时间……   西奥迅速地站在了自己平时站的位置上,拿过贝斯,快速地背到了身上,在鼓声和吉他声响起的时候,稳稳地融入其中,一个音都没错;而詹姆斯静静地站在麦克风前,望着观众们,举起了双手,随着旋律打起了节拍。   那是一首无比熟悉的旋律。   行星的歌迷们心中几乎是不约而同地浮现出了歌名:<她今年十六岁>   演出曲目也是乐队精心准备的。   所以,作为开场,这首最为大众熟知,同时具备着快节奏,和令人无法抗拒旋律的歌曲,显然是最合适的一首了。   事实上也是如此,当詹姆斯唱出第一句‘她今年十六岁’的时候……   无数观众们也同时在下面跟着喊出了下一句‘哥们,你懂我的意思’。   詹姆斯的脸上立刻流露出一抹极为惊讶的表情,那双会说话的绿眼睛瞬间明亮起来。   他惊喜地望着观众,脸上透着完全真实的活力和开心,立刻从舞台的一边跑到另一边,时不时唱一句,又把话筒调转地对着观众席,引着观众们喜悦地跟着一起合唱。   对他这种时不时就心血来潮的举动……   兰斯微微抬眼望了望,也只能一脸无奈地摇摇头,不管了。   而舞台下,那些乐评人和音乐记者却全都被这个合唱的场面给镇住了。   他们还从没见过一开场就这么火爆的表演,正常演出在第一首歌选择上,多数会挑一些既有出彩之处(吸引观众的注意力),可又稍差一点儿(因为开场观众精神往往不够集中,选太好的歌反而浪费)的歌,然后,再一点点儿地引导着观众们,慢慢地渐入佳境。   可现在,行星乐队一上来居然就是这么一首大热金曲。   场馆中那一瞬间爆发出的火热气氛,简直像是在一锅滚油中浇了一盆水,立刻炸锅地油水四溅起来,让初来乍到的人既觉得刺激,却又有一种极不适应的惊吓感。   作者有话要说:为什么是西奥陪着吉米跑?   因为兰斯觉得这么跑很傻逼,没有美感,并不好看。 第63章 Guitar,Guitar!   作为一支摇滚乐队,如果在演出结束后,观众们仍然安安稳稳地坐着不动。   那就是失败。   显然,行星乐队不用担心这个问题了。   当他们唱完第一首歌的时候,很多青少年已经按捺不住地站了起来,跺脚的、吹口哨的,激动地甚至还跳上椅子,在舞台下方制造出了一波接一波的声浪,声势浩大,不像是观众,反而像是乐队的编外演出团。   乐队也没有让他们失望,一首接一首地卖力表演着,用尽一切方法来吸引着观众的注意力。   而第一场演出就来捧场的观众,无疑有着他们的很多歌迷,所以,此时格外地投入和疯狂。   有些敏锐的音乐人注意到,这种现象似乎不仅仅是音乐带来的魔力,也是舞台上四个年轻人,尤其是那名金发主唱和黑发吉他手个体魅力的最佳展现。   每当他们朝着观众们露出微笑,或是凑到一个麦克风前合唱一两句歌词时,绝大多数女性观众都会立刻发出尖叫声来表示支持。   金发主唱詹姆斯莱蒙在舞台下的时候,看起来仅仅是一个有点儿痞气的街头青年,可当他站上舞台后,却能利用令人惊艳的歌声和强烈的肢体动作,释放出极具感染力的情感和力量,轻而易举地让观众们跟着他哭,跟着他笑,跟着他一起歌唱,一起情不自禁地摆动着身体;   而容貌优势最为明显,四个人中最英俊的黑发吉他手,反而显得相对低调。   可如果有人仔细地去观察就会发现,他其实比主唱还要懂得怎么展示自己。尽管他不会像主唱那样活跃,却总会恰到好处地挑出合适的时机,漫不经心地望向观众席勾起唇角,蓝色的眼睛静静地望着未知的前方,却成功制造出一种极佳的效果,让每一个观众都产生一种‘他正在对我笑,正在注视我’的甜蜜错觉。   当然,鼓手鲍德温和贝斯手西奥虽在表现力上可能稍逊色于两个人,却也并非什么都不做。   他们俩在乐队中同样有着属于自己的位置。   鲍德温在敲鼓时,永远有一种沉稳大气的感觉。   他仿佛驾驭着千军万马,却始终指挥若定,技巧纯熟到令人惊叹。那两个鼓槌在鲍德温的手中像是有了生命一样,宛如两只上下翩飞的蝴蝶,当他甩着胳膊,加快速度去敲击那些大鼓时,观众往往只能隐约看到一些虚影。   至于一向喜欢出风头的贝斯手西奥在弹奏时,在表演时却很少和观众互动。   他每次都自顾自地手指翻飞,神色癫狂地沉浸在音乐之中,疯狂地甩着脑袋,同时也甩着皮夹克上的一排排地流苏,大力地挥动手臂,扭动身躯,一个个音符飞出时,就像是飞机低空而过带来的阵阵呼啸。   这四个人在台上演奏时,说不出的合拍和默契,完全融为了一个整体。在张扬着音乐才华的同时,也充分利用自身所具备的一切优势,肆无忌惮地向着观众散发出一支摇滚乐队所能展现出来的全部能量和极致的激情。   他们像是一个巨大的漩涡,将周围的一切全都卷入其中,随着他们旋转、飞舞。   观众们根本没办法转移注意力,只能目不转睛地望着舞台,心跳随之加快,脸上也情不自禁地混杂着惊喜、痴迷和狂热的光芒。   在部分见多识广的乐评人眼中,行星乐队在音乐上的创新并不大,可他们的演出就是说不出的迷人,尤其是那种奉献出一切的激情,完全是从头燃到尾,绝没有一秒钟的敷衍,誓要让观众的每一英镑都花的物有所值。   在这样的氛围下,背负着任务儿来的乐评人们和音乐记者们,尽管脸上还在挣扎着想保持冷静理智的局外人立场来思考,却又在这种气氛地感染下,难以控制地也沉浸了起来。   整整快两个来小时的演出,全场的观众已经没有坐在原位的了。   他们全都站起来,随着音乐摇头晃脑,扭动身体。   这时候,时间也已经临近演出的尾声。   金发的主唱仍在在舞台上没有丝毫懈怠地边唱边跑动着调动大家的情绪,尽管他的嗓音已经渐渐能听出一点儿沙哑。但这种沙哑并没有影响他的演出效果,反而在唱那首<非洲野牛>时,带来了别样的狂野感觉。   尤其是当他重新跑回舞台中央,猛地跳上音箱,神明一般居高临下地俯视全场时……   所有人几乎控制不住地为他尖叫起来:“吉米!吉米!吉米!”   詹姆斯俯视着观众们,被汗打湿的金发垂在额角,脸颊潮红,这些都昭示着身体上的疲惫,可那双绿色的眼睛中却依然有着亢奋的神采。   所以,仅仅只停顿了几秒,他就又一次朝着观众们笑了笑,重新举起麦克风,身子向后微仰,用尽全身力量地嘶吼出了最后一句歌词,然后,重重地将麦克风砸在了舞台上。   在观众的尖叫呼喊中,舞台的灯光熄灭了!   詹姆斯几乎立刻控制不住地蹲下去,疲惫地喘息着。   这时候,吉他技师迅速地跑上舞台,拿着另一把不同音色的吉他递给兰斯。   兰斯一边换吉他,一边低声地询问着自家主唱:“没事吧?”   詹姆斯向后摆摆手,示意没事。   另一名工作人员也跑过来,先递给了他一个圆形的铃鼓,又去把麦克风捡起来,同时匆忙地布置了一下舞台。   等确保一切准备就绪后……   灯光师才重新打亮了舞台的灯光。   翘首以盼的观众们立刻爆发出更加热烈的掌声。   詹姆斯重新站直身子,晃了晃那个铃鼓,没事人一样地笑着从音箱上跳下来,还随手脱掉了已经被汗浸到湿透、黏糊糊的T恤,扔到一边,在一群人的尖叫和口哨声中,光着上身站在工作人员刚放在那的立式麦克风前,眨着一双无辜的绿眼睛,和观众们开玩笑地介绍说:“各位,下一首歌,也是这场演出的最后一首歌——[Crazy Lance].”   黑发的吉他手立刻较真地转过头,对着旁边的一个麦克风纠正说:“是[Crazy Never Die].”   詹姆斯朝他做了个鬼脸,故意加重语气地重复了一遍:“哦,Crazy……Crazy Never Die.”   兰斯不再纠正,反而无奈地朝他一笑。   此时,被周围气氛带入其中,已经过度投入,差点儿忘记正事的乐评人们和音乐记者们也终于如梦初醒。他们急忙集中注意力,等待着这首超长单曲的现场演绎。   可事实上,这些人的心中已有定论。   仅仅从之前引人入胜的精彩表现就可以看出,除非是舞台上的四人有谁意外出现失误,否则,这首单曲只要保持之前那几首歌的水准,就绝不会让人失望。   这时候,詹姆斯又在摇铃鼓了。   他用铃鼓发出清脆而密集的铃声来提醒观众们:“嗨,听,Guitar,Guitar!”   于是,一阵奇怪的吉他音缓缓响起……   观众们下意识地将目光从金发主唱身上又移向了俊美的黑发吉他手。   那些懂行,又曾事先听过这首单曲的部分乐评人们立刻精神一振,在心中暗暗地说了一句:“来了,极具布鲁斯风情的滑棒吉他。”,   所谓的滑棒吉他,是一种吉他的弹奏技巧。   它最早起源于黑人音乐,早年那些生活在底层的黑人吉他手弹吉他时,在较为简陋的环境中,会直接拿啤酒瓶,或者切掉啤酒瓶主体后,仅拿瓶颈来充当滑棒使用,所以,这个技巧又被叫做bottle neck,甚至,现在一些吉他手想装逼时,仍然会拿啤酒瓶来演奏。   兰斯显然对拿什么啤酒瓶装逼不感兴趣。   所以,他仅仅是在左手无名指处戴了一个圆柱形的金属指套,将琴弦按出一阵阵地颤音,同时,右手的手指夹着拨片,也在轻轻地拨弦。在这个过程中,他的神色异常专注而陶醉,普普通通的吉他随着他的弹奏,发出了少见而哀婉的音色,那是一种仿佛在琴弦上抹了黄油一般地顺滑感,一声又一声,如泣如诉,几乎能把人的心都揉碎。   纯炫技的四十秒吉他Solo后,重低音的鼓声才砰砰切入,接着是贝斯声。   但纯器乐演奏的前奏大概就持续了有一分钟左右的时间,可这种器乐之美,宛如天籁,从低吟到轰鸣,余音绵绵回响,绝对不会人产生‘这很冗长’的不耐感觉。   詹姆斯站在立式麦克风前,难得地没有再四处跑动,而是举着铃鼓在一旁按节拍晃着。   等前奏过去,他才踮起脚尖,对着那个被工作人员调得似乎有点儿过高的麦克风仰起了头,唱出第一句极为澄澈的高音:“Crazy Ne~ver Die……”   一时间,全场具寂。   后来有人回忆着说:“兰斯的技巧确实让人想跪,可吉米的声音足让石头为之哭泣。” 第64章 两把吉他   出乎所有人的意料之外。   名叫[Crazy Never Die]的歌,在开篇部分的节奏却极为舒缓,甚至还带有一种迷幻的色彩。   但又与普通的抒情歌截然不同。   詹姆斯唱这首歌的时候,每一个单词都咬得异常清晰,给人一种掷地有声的力量感,反而和他平时吞音严重的利村方言有着完全不一样的感觉。而更为重要的是,他在歌曲中释放的情感,如同一波波扑面而来的浪潮,汹涌而来,势不可挡。   观众们一反之前的喧嚣,鸦雀无声地望着舞台。   他们不约而同地双手交叉握在一起,满脸痴迷地望着那个舞台上的金发神明。   他仰头歌唱的姿势简直像是在热吻麦克风,而向后仰脖子的时候,能清楚地看到那条垂在胸口处的那条长长的银色十字链,还能看到汗水从他的赤裸的上身缓缓地滑落下去,汗津津的他,在舞台灯光的照耀下简直闪闪发光,让人目眩神迷。   可偏偏他自己没有丝毫的自觉,在立式麦克风前,身子不断地后仰,大大方方地自然展露出腰腹部优美的线条,喉结轻轻地滑动着,唱出了令人晕眩的歌声:“我经常在想,生活对我有何意义?糟透的现实和遥远的梦想……”   兰斯抱着吉他站在他身侧的不远处轻轻地走动,视线始终停留在对方的身上。   他随着音乐声,微微摆动身体,手指灵活地拨动间,吉他也随之发出近乎哭泣般的音色。   詹姆斯察觉到他的视线,不由得微微侧头,绿色的眼睛中同样倒映着吉他手的身影。   他情不自禁地回了一抹笑容。   两个人目光对视间,又一次于无声中达成默契。   于是,在詹姆斯又唱完两个段落后,吉他声瞬间有了一个高音,旋律进入了一个转折……   经验丰富的鼓手立刻随之跟上。   此时也越来越默契的贝斯手也稳稳地托举着他们向上。   节奏快了一拍。   金发的主唱于是从立式支架上拿下麦克风,声音瞬间从浅吟低唱又变得狂野了起来:“不知为何,我不知为何……啊——!来狂欢吧!来狂欢吧!那些根本什么意义都没有,都没有……如果刽子手抓住你,就狠狠咬他的枪托!”   此时,之前雇佣的巡演乐师们在舞台看不见的小角落里也开始演奏了。   但他们弹奏的声音很轻,仅仅只起到了一个丰富音色的作用,使背景音乐产生一种厚重感觉。   “他们说Crazy Never Die!C~Crazy Ne~Never Die……Crazy Never Die!”   詹姆斯用近乎咆哮的声音吼出这句歌词。   兰斯的吉他音丝毫不弱地激烈起来,那些闪烁地火花瞬间被点燃成了一场大火。   这个场面太让乐队所有人满足了,只要看看观众们被彻底震撼到的表情,所有人就都心满意足了。   接下来,又是一场精彩的吉他Solo.   这一段也就是之前被乐评人戴利先生批评过的‘主唱买烟’段,他指责兰斯太沉浸于吉他的演奏,演奏时间过长,以至于让主唱没事干,完全可以出门买包烟,回来再接着唱。   但他这话显然是过分夸张了。   尽管吉他Solo确实占据了主导,但主唱并没有闲着没事干,而仅仅是让出了主导权,转而用人声去配合吉他的声音。   事实上,这首[Crazy Never Die]灵感确实来源于他们那次打架斗殴进警局的事情。   但兰斯在创作歌曲时,并没有把思维局限于利物浦和曼联两个俱乐部的竞争上,反而文青地从另一个角度上升了主题,提出了Crazy Never Die的生活态度。   所以,歌词的开篇是‘生活对我有何意义’,紧接着,到了第二段变为‘来狂欢吧’以及‘他们说Crazy Never Die’,之后,一段极度紧张,堪比野蜂飞舞一般的吉他Solo声是既表现出那份疯狂的生活态度,也暗示当他们疯狂地去狂欢时,周围人和现实不断施加的压力。   所以,在这一段的吉他声中,詹姆斯虽然没有唱一句歌词,但会有很多的语气词。   比如,当吉他声升到一个高峰时,他会压着嗓子低声地反复唱‘Crazy,Crazy,Crazy’,当吉他声缓缓低沉到近乎哭音时,他也会适时地在旁边发出近乎喟叹地声音:‘Oh~Oh~!’当然,偶尔也会有几个单音节的‘啊——啊啊——’。   可以说,这一段是技巧巅峰的吉他声和人声的精妙配合。   根本不是什么吉他手沉迷演奏,害得主唱没事干,只能说这一段恰好是吉他为主而已。   虽然对于一些以主唱为主的乐队,这种做法是有点儿喧宾夺主。   但詹姆斯完全不会有什么意见,因为他一直认为乐队是四个人的,平时以自己为主是音乐需要,因为主唱在舞台上本来就有先天的优势,可现在,兰斯想要以吉他为主做一首歌,也没什么不可以的。   因此,他全程都非常配合,尤其是在那段吉他的Solo中,始终目不转睛地注视着兰斯的手,竖起耳朵听着旋律,在需要自己出声的时候,绝不会早一秒,也不会晚一秒地立刻开口。   而这种恰到好处地配合,无疑给兰斯的弹奏带来了非常积极的作用。   合作演出最怕地就是搭档跟不上自己,最后,不但没有强强联手,反而失去自己的优势。可相反,一旦两者默契非凡,珠联璧合时,却又会带来另一种极端地爽感,那种感觉强烈地像是两个互相吸引的精神体在世界的另一个层面中抵死地纠缠在了一起,然后,一起尽情地释放自我。   于是,在这段以吉他为主的Solo中,他很快就high了起来。   知道吗?   但凡痴迷摇滚乐队的人,都会对吉他手痴迷。   吉他手是乐队真正的技术大师,是在狂风暴雨中掌舵的优秀水手。   当他们马力全开的时候,看着吧!   两条长腿叉开站立,旋转大轮臂,疯狂地扫弦,将吉他举过头顶……   他们有数不清的方式来抢夺观众们的眼球,野性地像是南非草原草丛深处的一只豹子,潜伏时优雅从容、不露声色,但当他们开始奔跑捕猎时,又矫健而凶猛。   观众们很快为之目眩神迷,鼓掌喊好。   这一刻,詹姆斯笑得特别开心。   他在一旁心甘情愿地摇着铃鼓,并时不时地开口去配合吉他,心中没有一点儿被抢风头的感觉,反而有一种奇妙的情感,就像是正在对着观众们炫耀什么一般,炫耀自己超棒的乐队,也炫耀自己的吉他手……   “他那么棒,但他是我的吉他手。”   只要这么一想,他就觉得世界无比的美好。   而当漫长又激烈的吉他Solo终于告一段落,旋律渐渐低沉。   兰斯重新从舞台中央开始慢慢往旁边挪动,也重新将位置让给自家主唱。   然而,他的金发主唱却刚好站在他身后不远处,那双明亮、会说话的绿眼睛里,几乎是不加掩饰、清清楚楚地写着赞赏和崇拜。   兰斯抿了抿唇后,心里高兴,却又有些不好意思地露出一抹笑容。   舞台绚丽的灯光中,他长长的睫毛下,一双蓝眼睛流光溢彩,颠倒众生。   詹姆斯一时间只顾看他,险些把最后一段歌词都给忘了。   幸亏之前排练了无数次,凭着本能,他也完美地唱完了最后一段,总算是给这次的首场演出画下了完美的句号。   ——很奇怪!   ——行星乐队在现场的演出和他们在录音室做出来的唱片,完全是两个版本。   在演出结束后,一名乐评人在自己的专栏中,这么满是困惑地写着:[听过单曲唱片,又跑去看完了现场的我,仿佛认识了两支不同的乐队。歌曲内容虽然是一样的,可比起唱片中每首歌虽也较快、但尚符合流行的正常节奏;现场版本的歌曲,在节奏上起码快了两倍不止。]   [并且,两者在表达方式上也有一些差距,录音室版本听起来相对温和传统,而现场版本更具攻击和叛逆性。然而,我们不得不承认的是,不符合传统的现场似乎更为精彩,他们的改变给观众们带来了巨大的冲击感。与此同时,主唱和吉他手的现场表现也非常的放纵和……性感。]   比起这名中立乐评人不解和困惑……   一直致力于黑行星乐队的乐评人戴利先生的话,这一次依旧非常有意思:[我收回之前‘主唱去买烟’的错误评论,行星的吉他手显然不会放主唱出门去买烟的。因为,兰斯温菲尔德在舞台上明显有了两把吉他,一把跨在腰间,一把站在他眼前。]   ——兰斯温菲尔德有两把吉他,一把跨在腰间,一把站在眼前!   他显然依旧在持续讽刺乐队中金发主唱那消失的存在感。   可所有行星的歌迷在看到这个评价后,简直都想撕扯着头发尖叫了:“操!他妈的为什么一个黑能写出这么好听的话!”   与此同时,詹姆斯也饶有兴趣地朝兰斯问了一句:“你看那个戴利这回写的评论了吗?”   兰斯这会儿正倚着墙,伸着长腿,懒洋洋地坐在地板上,怀里照旧抱着他的宝贝吉他。   听到这句话,他随手乱拨了几下弦,若无其事地回答着:“看了,但还是老调重弹,没什么意思。”   “是挺没意思,不过,按照他的说法……”   金发碧眼的主唱坏心眼地突然趴到了他的腿上,开玩笑地问:“你要不要先把吉他放下,试试来弹弹我?” 第65章 Well done   [在我说完那句无心的玩笑话后,兰斯看我的目光有点儿吓人。]   詹姆斯咬着笔头,歪着脑袋想了想,在日记本上继续写:[可我却觉得很有趣,他当时是联想到了什么吗~?反正……我肯定是比他的吉他强他妈百倍不止吧,最起码我不会找他要五千英镑。]   他再次停笔回忆,唇角几乎控制不住地弯起了一丝弧度。   然后,他带着这抹不自知地笑意低头写:[好吧,如果现在还说什么不明白的话,那我就是在装傻了,虽然我确实会装傻。可除了装傻,我能怎么办啊?总不能说‘哥们,你这么看着我,是想和我有点儿什么sex方面的关系吗?’拜托,先不说他有没有这方面意思,反正,我是问不出口这种话的。最关键是,我还不确定自己到底爱不爱他呢?唔,这点儿倒是不用怀疑了,我肯定是很爱他的。但……我要和他上床吗?嗨,那可和舞台上的演出不一样的啊!]   显然,这个阶段的詹姆斯自己也在徘徊和犹豫阶段。   哪怕他比常人多了十年的记忆(虽然那十年浑浑噩噩混得和屎一样),可在感情问题上,有些人活一辈子也不见得就比十四五岁小姑娘果敢、精明多少。   兰斯的想法,詹姆斯猜不透,也懒得猜。   不过,在处理那天后续事件时,两个人又一次展现出了惊人的默契,同时装傻,然后,稀里糊涂地在一种古怪的氛围中,把事情混了过去。   但由于詹姆斯已经隐隐感受到两个人之间那略有些奇怪的暧昧氛围……   所以,在之后的时间里,他总算开始注意分寸,不敢随便和兰斯乱说话了。   而兰斯似乎也显得克制了很多,在舞台下减少了一些肢体接触。   可这么一来……   詹姆斯心里又不太舒服了,那是一种不甘心,以至于总想干点儿什么的蠢蠢欲动感。   于是,在不知不觉中,他在舞台下虽还保持着收敛的姿态,可在舞台上反而越发加倍地放纵,并且,渐渐把注意力放到了‘相对无害的’观众们身上,借着和观众们的无数次互动,来偷偷观察黑发吉他手的一些有趣反应。   此时,一场接一场的巡演,无数疯狂尖叫的歌迷们带给了詹姆斯前所未有的自信心和成就感。   所以,他在展现自己的时候,越来越放得开,经常唱着唱着就会跑下舞台,去和前排的观众们握手;如果是表演当天再喝了点儿酒的话,他还会high到跑去玩‘跳水’,从舞台上猛地跳到人群之上,后果往往是被无数歌迷把T恤都给撕扯成一条一条地挂在身上,再在保安的帮助下,踉踉跄跄地狼狈爬回舞台。   兰斯对他的这些行为深恶痛绝。   可当一个在舞台上到处乱跑的主唱突然想从舞台上往下跳的时候,除非不顾演出地跑去阻止,否则,根本没办法把人给揪回来,而事后再去说,那完全就是个马后炮,半点儿用也没有了。   他为此气得足足好几天吃不下饭。   但更让他生气的是,主唱居然不来哄他了,岂有此理!   可看到兰斯那么生气,詹姆斯却反而开心起来。   他在日记里高高兴兴地写:[Well done,Jimmy!]   另一方面,行星乐队的这场火热的巡演现状,也引起了乐坛上很多人的瞩目。   如今,他们已经不得不承认,曾经那支初出茅庐、虽有些走红,却还不知道是不是昙花一现的利物浦小乐队,正在渐渐地成长为一个庞然大物,变成英国最出名的几支乐队之一。   于是,越来越多的乐评人注意到这支乐队,开始分析他们的音乐,分析他们的风格,分析他们演奏时用到的技巧,以及给整个乐坛带来的影响……   然而,名气带来的往往有好的一面,也会有不好的一面。   越来越多的娱乐媒体注意到了这个很漂亮的‘宝藏’。   很多时候,一些小报根本没什么新鲜的内容,可只要刊登一下四个人的照片,那一期的报纸就会卖得特别快。   根据调查,行星的广大歌迷群中,似乎存在一部分群体,一直致力于搜索四个人的所有照片,只要在报纸上看到,就会把报纸买回家,剪下照片,粘贴到笔记本上,细心地收藏。   于是,越来越多的娱乐媒体开始乐于刊登他们的新闻和照片。   但很快,多数娱乐记者发现,其实,这根本一点儿都不难。   因为行星乐队的主唱詹姆斯和歌迷之间存在着过于亲密的关系。   在这里面,甚至都不用去深挖,就有太多的料可以拿来爆了。   要知道,在乐队巡演的时间里,很多狗仔记者也紧跟在乐队后面,一场场地追着。   所以,他们很容易就能得到很多的新闻。   比如,兰斯一大早在酒店自助餐厅一边吃早餐,一边从桌上随手抽了张保持看的时候,就看到了一条关于他们自己的新闻。   这条新闻的标题是——〈管好你家里的女儿,行星来了!〉   那是一家在外地不出名,但在本地还算有一定名气的报社发行的早报。   在这期早报的头版右下角,有一个豆腐块大小的版面上是这么写的:[行星乐队的演出现场每天都会让人大吃一惊,他们的观众已经疯到了一定的程度。所以,我必须规劝本地的所有家长们,晚上千万关好门,别让姑娘们出门了。在昨晚的演出现场,我曾亲眼所见,一名姑娘脱了黑色蕾丝边的Bra,扔到了舞台上!然后,行星乐队的主唱詹姆斯莱蒙不仅没有一点儿尴尬,或者绅士的无视,反而弯腰捡起那姑娘的胸衣,低头亲吻一下后,挂在了吉他手的吉他琴颈上!]   ‘当’的一声轻响,兰斯把茶杯放在桌子上,瞬间失去了喝茶的心情。   因为他昨晚才因为这件事被詹姆斯给气了个半死,心情实在太糟糕了。   这时候,他不知道以后会有更糟的情况。   因为,这段吵架也被收到了他们的巡演纪录片中。   在那天晚上的演出结束后……   兰斯一进后台就控制不住地骂了出来:“吉米莱蒙!你再敢干这种事,就给我滚出去!”   詹姆斯茫然:“什么事?”   兰斯略尴尬:“捡……捡女士衣物,还挂我吉它上。”   詹姆斯拍掌笑:“哈哈,你干嘛不直接说Bra……”   兰斯:“闭嘴!我不像你一样没廉耻!听着,我受够你在舞台上乱七八糟了。”   詹姆斯:“我没……”   兰斯:“闭嘴,闭嘴!听好了,我们是乐队,不是流氓。”   詹姆斯:“和流氓有他妈什么关系?”   兰斯:“正常人都不会把姑娘激动下扔舞台上的东西捡起来展示……”   詹姆斯:“我没展示。”   兰斯:“闭嘴,听我说,你难得不觉得羞耻吗……”   詹姆斯:“不觉得。”   兰斯:“闭嘴!听我说完,你知不知道你这么做给别人带来多大的尴尬!观众是来听歌的,不是看你耍流氓的……”   詹姆斯:“我不是流氓。”   兰斯:“闭嘴,闭嘴!你觉得这么做很帅吗?”   詹姆斯:“不帅吗?”   兰斯:“当然不帅!”   詹姆斯:“胡说,她们一直冲我尖叫。”   兰斯:“对,我他妈的看到恐怖片也会尖叫。”   詹姆斯:“我又不是恐怖片。”   兰斯:“闭嘴,闭嘴!你那么喜欢和姑娘调情……”   詹姆斯:“哦,你嫉妒了吗?”   兰斯:“(复读机模式)闭嘴,闭嘴,闭嘴……!你那么喜欢和姑娘调情,你他妈还在舞台上唱什么歌?直接下去找人开房啊?Fuck!我快受够你了。”   詹姆斯:“你他妈才够了!我不叫乱七八糟,我也不是流氓。我就操了,明明我才是一直努力回应观众的人,你他妈整天站在那一动不动才让人失望伤心呢,你怎么有脸来指责我?姑娘们都那么激动地把Bra扔上来了,如果我置之不理、假装看不见才叫乱七八糟,她们心里得多失望啊!我爱她们,才乐意回应她们的,你凭什么那么说我?”   兰斯生气:“闭嘴!从今天起,在舞台上只能做和音乐有关的事情,禁止做别的事情,而且,搞清楚,这事并不有趣!”   詹姆斯:“我觉得,很有趣。”   兰斯:“闭嘴!我不管你有什么理由,以后不许做!不许做!”   詹姆斯做鬼脸:“就要做!就要做!就要做!”   兰斯:“那你就滚出去。”   詹姆斯:“我不!”   兰斯:“你简直不能沟通。”   詹姆斯:“你才奇怪……为这么点儿小事和我发脾气。”   兰斯:“对,没错,我会为这点儿小事发脾气,那你就别让我发脾气。”   詹姆斯:“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放心,你生气也很好看的。”   兰斯:……Fuck you!!!   在两个全神贯注吵架的两人身后……   乐队的另外两名成员鲍德温和西奥,就像是观看什么夜间脱口秀节目一样,哈哈大笑着,一起友好地分吃着一大包薯片。 第66章 我很难受   詹姆斯和兰斯其实经常吵架。   如果能把这些吵架全都录下来,估计都够他们乐队出一辈子的专辑了。   吵架的绝大部分原因确实是性格差异和处事风格不同所带来的分歧,但偶尔……   也会有小部分原因是詹姆斯在故意找茬和逗乐子。   可惜,兰斯的性格过于较真,每次都会上当。   有时候,他俩吵到一半,还会拉队友鲍德温和西奥出来站队。   好脾气的鼓手鲍德温一般直接弃权。   贝斯手西奥总会凑热闹地问一句:“我有什么好处?”   然后,每当这个时候,刚刚还吵得热火朝天的主唱和吉他手就会开始一致对外了:“你想要什么好处?明天演出的时候,给你机会,让你站到舞台中央去嘣嘣嘣好不好?”   Shit!没这么歧视贝斯手的!   贝斯手就他妈不配站在舞台中央吗?   站个P队!两个都是混蛋!   西奥再也不想理他们了。   巡演仍然在继续着,行星乐队一场接一场地卖力演了下去。   但和准备充分的首演不同,接下来的演出中,总有一些不尽如人意的地方。   其中,每个乐队在演出时都会遇到,也是最大的问题就是——场地。   这个世界上,没有专为摇滚乐队打造的剧院,多数场所都是为应对各种各样的演出,所以,这也就意味着乐队必须学着去适应一些并不适合的场地。   对于俱乐部乐队出身的行星乐队来所,他们最习惯的演出场所其实并不是那些大场馆,而是空间相对没那么大的酒吧、俱乐部,空间虽小,可人也相对较少,这样唱起来的时候,可以轻轻松松地表演,完全不用担心那些坐在‘山顶‘上的观众们听不到,或者看不清。   但大场馆就不一样了,乐手们站在舞台上,对很多距离较远的观众来说,大概就像是一群又小又矮、声音还不够洪亮的霍比特人,如果倒霉遇上音效设施差的地方,不管主唱在舞台上多么卖力地嘶吼和舞动身体,都不能保证所有观众都满意。   当然了,大场馆还不算是噩梦。   最大的噩梦是露天场所。   在露天场所演出,那真是完全看命。   遇到恶劣天气,也得死撑着演到结束。   而众所周知的是,英国实在太多雨了。   行星乐队的运气就不怎么好,赶上过几次。   其中有一次,在准备演出前,巡演的工作人员再三保证着:“我们提前查过天气预报,三天内都不会有降雨,你们可以放心去演出。”   结果,才唱了三首歌,瓢泼大雨就倾盆而下!   这时候能怎么办?   当然是继续演,不能停!   对于詹姆斯他们来说,只要一场演出开始,无论下面有没有观众,不管天气状况有多糟糕,也必须坚持到底地在舞台上疯狂摇滚,这是乐队所有成员作为专业音乐人的基本认知和固定原则。   所以,整支乐队的演奏始终连贯地前进着。   四名成员的脸上只有沉浸在音乐中的激情,观众是看不到一点儿犹豫的;从他们的演奏中,也绝不会听出一秒的停顿。   旋律依旧激烈而昂扬。   金发主唱自然也没有任何停下的意思,相反,为了克服恶劣的天气情况,他几乎用尽了全身力气去为观众演唱。   乐队的坚定表现很快就安抚了观众。   他们让犹疑不定的观众们迅速集中了精神,并一点点儿地随着音乐沸腾起来。   必须说,恶劣的天气确实影响了乐队的整体发挥。   音色有些扭曲和变形,主唱的声音也不像以往那么优美动听。反而在风雨中显得模糊。   但摇滚很多时候并不是技巧,也不是天赋。   摇滚乐是真正属于人类的凡人之乐,哪怕是普通人也可以登上舞台来一场畅快淋漓地嘶吼!   仔细去听听那鼓声吧!   当人们还在妈妈身体里时,就能听到的‘砰-砰-砰’声。   摇滚乐是生命的声音。   简单而美妙。   那是每个人身体里都存在的本能律动。   而摇滚乐队每次要做的仅仅是——去唤醒它!   Boom!   Ka!Ka!Ka!Ka!   那一刻,台上台下的人全在雨水中自由地跳着、舞着,空中掉落的仿佛也不再是冰凉的雨滴,而是一簇簇明亮的火焰,带着场内所有的人一起燃烧。   然而,这场疯狂演出的代价就是……   ——詹姆斯当天晚上真烧了,烧到三十九度多。   他在舞台上跑得太疯,一身汗又淋半天的雨,下了舞台就站不稳了。   可巡演行程是安排好的,尤其是第二天的演出票都卖出去了,取消已经来不及了。   他只能吃了退烧药,准备去在酒店的床上抱着被子睡一觉,全指望明天能退烧。   兰斯不放心他一个人,在酒店入住的时候,就订了双人房。   结果,詹姆斯躺在酒店并不舒服的床上,头疼、虚弱、乏力,翻来覆去地睡不着。   他就忍不住喊:“兰斯,兰斯,兰斯……”   “什么事?”黑发的吉他手在旁边的那张床上抬起头关切地问。   “我很难受。”詹姆斯难过地说。   “退烧就不难受了,快睡觉……”   从来没照顾过人的独生子黑发吉他手异常诚实又生硬地说。   “兰斯,兰斯!”   詹姆斯就继续嘀咕着。   “什么事?”   “我很难受。”   兰斯:……??   “兰斯,兰斯!”   “什么事?!”   “我很难受。”   兰斯:……!!   “兰斯,兰斯!”   “好了,我知道你很难受,但能睡了吗?”   詹姆斯:……   又过了一会儿,兰斯就听到了一阵窸窸窣窣的声音。   他正要坐起来去看的时候,却发现是詹姆斯不知道什么时候,居然爬到他的床上,并在他的注视下,钻到他的被子里,然后,还伸手抱住了他的腰。   “……吉米?”   “我说了,我很难受。”詹姆斯难过地把脑袋埋在他的手臂处:“哥们,你不能把我赶走,我生病了,我很虚弱,我需要人陪。以前在家的时候,我大哥都会陪我的。”   “可我特么又不是你大哥!”   “而且,你就这么爬上来……”   “好吧,好吧!”   “我知道你脑子大概烧糊涂了。”   兰斯一时间思绪万千。   但最终,他感受着自家金发主唱的呼吸和较高的体温,心情复杂又无奈地分出了一半的床。   可詹姆斯什么都没想。   他在得偿所愿后,立刻就不管不顾地安心睡着了。   只是坑得兰斯忽醒忽睡地辗转了一整夜。   遗憾的是,尽管詹姆斯这一晚休息得似乎不错。   可第二天,他依然在低烧,脸颊烧得通红,好在精神总算恢复了一些。   “还行吗?”   巡演经理比尔还是不放心地专门跑过来问了一声。   詹姆斯正穿着一件厚外套缩在后台角落里,一见是比尔,绿眼睛就是一亮。   他晃了晃脑袋,立刻贼兮兮地笑起来:“哥们,有酒吗?给我来杯金汤力,Fuck世界给你看!”   “可得了吧!”跟在比尔身后的戴维斯立刻上前阻止。   他认真地说:“等你唱完,病好了,想喝什么都有,现在不行。”   “喂,可我要上台了,没有金汤力,一杯啤酒没有吗?上台前都应该喝啤酒的。”   詹姆斯还试图纠缠,却被自家吉他手在后头狠狠地拍了一下脑袋:“别废话,不行就是不行。”   “一口,就一口!”   “没门,一口也不行。”   詹姆斯非常失落。   可每次兰斯真下定决心的时候,他就一点儿办法也没有了。   又过了一会儿,大家上台了。   但兰斯可能是有点儿担心他的缘故,这一场演出时,和他挨得特别近。一向不怎么喜欢到处移动的他,时不时还会跟着在舞台上来回地走动。   而另一方面,如果说一开始,詹姆斯还有一点儿想实在撑不住就应付一下的想法,可当他站在舞台上,看着歌迷们一双双期盼的眼神……   让一群人带着希望而来,失望而去?   操!   我可做不到!   然后,又是一场足足有十公里的长跑。   当兰斯弹出第一声和弦,当鲍德温敲响第一声鼓,当西奥弹起嘣嘣嘣的贝斯……   詹姆斯站在舞台中央蹦来跳去地歌唱,在观众们的欢呼和尖叫声中,爆发出身体中的全部能量,那因为生病而略显嘶哑又粗糙的嗓音,反而别具一格。   除了半路趁兰斯在吉他Solo的时候,躲在音箱后头,悄悄吐了一场外,他没有再出任何问题,奇迹般地唱完了全场,表现堪称完美。而更为奇迹的是,当他走下舞台的那一刻,烧就退了。   也许是卖力气出了汗的缘故,也许是因为……   摇滚歌手不是早死,就是有九条命。   “我大概就是有九条命的。”詹姆斯沾沾自喜地说。   然后,他实力派地演绎了一番‘生命不息,作死不止’,兴冲冲地朝着巡演经理比尔沙哑地吆喝起来:“伙计,我的啤酒呢?来啊,演出顺利结束,该庆祝了!香槟、啤酒开起来!”   然而,兰斯说:“谁敢给他喝一口酒,我开除谁!”   鸦雀无声,无人敢动。   他总是这么地扫兴!   “兰斯,兰斯,兰斯……”   詹姆斯在心里嘀咕着:“我很难受。”   作者有话要说:PS.我很爱贝斯,贝斯的声音很骚了,但贝斯手的存在感不知道为什么,确实在乐队中经常被嘲笑。   主唱:一会儿间奏的地方我要跳个水;吉他:一会儿solo的时候我要跳个水;键盘:一会儿放完采样我要去跳个水;贝司:你们都演着啊,我去跳个水。 第67章 酒和采访   詹姆斯还是喝到了酒,巡演经理比尔给的。   那是一个……怎么说呢?很会对艺人投其所好的人。   众所周知,行星乐队四名成员更为认可的人应该是戴维斯。   那个戴着眼镜,斯斯文文的雀斑青年才是真正陪着他们一路走过来,同甘共苦过的好朋友。   如果不是埃布尔的执意坚持,加上戴维斯自己也觉得经验略有不足,退让了一步,那么,巡演经理这一职位绝对非他莫属,早没什么比尔的事了。   因此,从比尔上任以来,詹姆斯他们虽然没有公开表示过对他的不满,可在日常和他、和戴维斯相处时,理所当然地会表露出一种明显的亲疏有别。   比尔很可能由此产生了一点儿危机感。   但他在这行也混过很多年,清楚地知道艺人总会认识一些关系亲密的朋友,而真正精明的人往往要做的并不是自找麻烦地去和这个‘关系亲密的朋友’作对,引来一些不必要的反感和纠纷,而是应该想办法去搞定源头,也就是艺人本身。   哪怕是和他们成为不了亲密的朋友,也要想办法成为对方依赖信任的人。   只有这样,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从而让自己的地位稳固。   于是,比尔开始悄悄地留意行星乐队的四名成员。   一个摇滚乐队中,主唱和吉他手永远占据着重要的地位。所以,鼓手鲍德温和贝斯手西奥被他列入了‘有机会就拉拉关系,没机会暂时可以忽略’的备选名单;而在相处一段时间后,又由于吉他手兰斯的性格很糟糕,加上他这个人除了吉他外,几乎没什么特别的喜好,刷好感难度太大,就也被列入了‘有机会一定要拉拉关系,但付出和回报短时间不成正比,暂时不考虑’的另一个备选名单。   最后,只剩下詹姆斯了。   虽然这时候媒体总编造种种谣言,说他脾气暴躁,一言不合就干架,私生活混乱,经常和粉丝滥交。   可实际上,他绝对是行星四名成员中,最容易接触的一个人。   举个例子来说,哪怕他如今这么出名了,依然能时不时半蹲在大巴车外头,像个街头小混混一样叼着烟,边晒太阳,边和和巡演的工作人员们凑一起胡侃瞎聊,毫无一点儿架子。   更重要的是,他的个人喜好几乎是摆在了明面上。   在当初的那场全国联合巡演中,比尔就是无意间用几瓶托斯卡纳的甜酒,成功让他醉到错过一场演出,间接害得没有主唱的行星乐队只能在舞台上表演‘交响乐’,也导致兰斯糟糕地和观众对骂了一场。   但由于是詹姆斯主动要的酒,加上后来还有个调换节目单的迈克坎贝尔蹦出来背了黑锅,吸引了乐队成员的主要愤怒,胡乱提供酒的比尔成功逃过一劫,没有被迁怒。   可这事给他带来的好处却非常明显。   詹姆斯因此记住了这个‘会给我酒喝的巡演经理’,并且,渐渐和他熟络了起来。   所以,为了继续讨好詹姆斯,维持住这种关系。   在兰斯发出‘谁敢给吉米喝一口酒,我就开除谁’的警告时,比尔仍然会大胆地偷偷给詹姆斯提供啤酒。不过,由于兰斯的缘故,他也不敢给太多,一小瓶解解馋就算了,喝完还会监督他漱口,确保不会被人发现。   说实话,这事挺搞笑的。   那阵子,由于詹姆斯和兰斯总混在一起,为了离开去喝酒,他不得不为‘几分钟的个人活动(偷偷喝酒)时间’的离开,绞尽脑汁地编造出种种理由……   ——刚刚好像有飞机经过,我出去看一下;   (兰斯:飞机有什么好看的?)   ——那边有个洞,我去抓只兔子;   (兰斯:抓兔子??)   ——我要找个隐蔽的地方,和天使祷告一下,要不然今天的运气不会好。   (兰斯:……和天使祷告?)   有时候,詹姆斯自己也搞不清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事情为什么发展成这样?”他在喝酒的时候瞎琢磨:“从什么时候开始?我一下子变成了那种……结婚后被老婆管得严严实实,连喝口酒都要偷偷摸摸喝的窝囊男人了?”   可人总会遇到克星。   也不见得是怕他,但肯定会怕他不高兴。   反正不管兰斯是真不知道,还是装不知道……   詹姆斯在这段时间里,和巡演经理比尔的‘友情’确实突飞猛进起来。   好在他喝归喝,但很少闹出什么乱子。   或者说,在某些场合,他可能比兰斯还更擅长应对。   当时,行星乐队的演出被排得异常密集。   除了[在詹姆斯带病坚持演完了那场票都卖出去,无法拒绝的一场后,兰斯曾态度坚定地推掉了此后两场演出,让大家得以好好休息了三四天]外,他们几乎是没有一刻停留地在全国各地到处跑,而且,这次和联合巡演每场只需演二十分钟和半小时不一样,在属于他们自己的舞台上,每一场演出最短也得演够一个半小时。   整个生活都在围绕一件事转悠,每天来回奔波着演出,把一首相同的歌反复唱个几百遍。   然后,一天到晚不是睡在巴士车上,就是住在酒店里……   那真不是人应该过的日子。   因此,一旦从舞台上走下来,没有了歌迷们在一旁帮忙加血加蓝,行星乐队的四名成员会立刻丧失所有的生机和活力,变得萎靡不振。   可他们的辛勤付出没有被无视。   除了主流音乐媒体给出的高评价外,甚至有一些同行也开始对他们的现场大肆赞扬。   最夸张的一个人应该是小丑乐队的吉他手凯尔文。   这个人满嘴跑火车,公开在一场采访中对记者说:[我前不久陪女友去看行星乐队的演出了,去之前,我的心情非常不爽,认为这群家伙红不过是因为有一张好看的脸。但让我始料未及的是,当他们开始表演的时候,我比我女友还疯狂。]   然后,他就开始语无伦次了:[吉米实在是太,太棒了!你们知道吗?他的腰特别细,有机会我真想亲自用手去丈量一下,我打赌绝不会超过二十八英寸……他跳起舞来的时候,迷人到不可思议。上帝啊!我从没见过这么厉害、还这么认真的主唱!你们知道他多了不起、多卖力吗?当他唱完全场的时候,浑身都汗津津的,可那样子更加性感撩人了,让人简直想扑过去,用舌头舔去他身上所有的汗珠。相信我,相信我,一定要相信我,不管什么时候去看他的表演,大家都一定会觉得钱没白花,我现在是他的超级,超级,超级粉丝了。]   本来忙碌于巡演的行星乐队是不知道凯尔文这件事的。   可介于小丑乐队本身在英国的知名度也很高,所以,有很多记者立刻转手就把这件事告诉行星了,还专门问他们有什么想法,会不会在之后和小丑乐队展开点儿什么音乐上的合作和往来。   然而,还没等詹姆斯反应过来小丑乐队吉他手是谁的时候……   一向擅长和媒体装模做样的兰斯就气势汹汹地反问了一句:“什么样的变态才会去注意一个摇滚乐队男性主唱的腰围?还舔汗珠,他以为自己是条狗吗?”   谁都没想到行星乐队中平时最稳的人居然恼了,而且,还这么不给同行的面子。   一时间,连空气都安静了。   其实,小丑乐队对外风评一直也挺奇葩的。   这支乐队的音乐风格很治郁,天天一副‘这个世界不好,大家都去死好了’的类型。所以,队内成员不太正常,特别情绪化。像吉他手凯尔文这种莫名其妙的粉丝向发言,放别人身上可能不正常,可放他身上反而是很正常的,甚至可以说,这算是间接友好的表示了。   然而,友好的表示貌似没换来同样友好的回应,反而似乎把人激怒了。   本来兴冲冲跑来,想询问‘两支乐队有没有合作可能’的记者们都有点儿尴尬起来。   这时候,詹姆斯好像才反应过来。   但不同于自家吉他手的突然暴躁,他仅仅是皱了下眉毛,就用近乎命令的口气冷静地问出了一句让形势再次发生变化的问题:“解释一下!那个凯尔文是什么意思?他想对我干什么?”   如果说兰斯骂人是让大家一时间有点儿尴尬,可心里还存有‘捞到点儿大新闻’的暗喜……   詹姆斯这个简单的问题,瞬间让人没法回答了。   其实,对于凯尔文信口开河的那番话,不管行星乐队怎么理解,胜利者都是媒体。   因为最后的结果无非是两种,一种属于商业互吹,你吹完我,我再吹吹你,有机会大家就搞个乐队联谊,场面一片和谐(这是媒体最开始认为最可能的选择);另一种是兰斯这种,立刻翻脸,出口伤人。但可想而知,假如报道出去后,凯尔文那边肯定也会给出类似回应,最后,十有八九就是两方对骂的热闹场面了。   这两种结果,不管最后是哪种,娱乐媒体们都觉得喜闻乐见,有新闻可写。   所以,尴尬归尴尬,他们心里其实一点儿都不慌。   结果,詹姆斯突然来了一个‘我不明白凯尔文什么意思,你们给我翻译翻译’。   大家反而懵了。   Fuck!   这特么怎么翻译?要的就是你们自己去理解啊!   所有娱乐记者都犯难了。   如果大家回答说‘他想摸你腰,舔你身上汗珠’,好像兰斯骂得没错,是挺变态……   但问题是,他们肯定不能这么翻译啊!   如果这么说了,回头凯尔文绝对立刻炸毛甩锅:我没这个意思,我只是夸张地表示欣赏,是媒体乱作阅读理解,从中挑拨两支乐队的友好关系。   于是,面对着詹姆斯那双疑惑的绿眼睛……   这群唯恐天下不乱的娱乐记者们难得地沉默了好一会儿,才语气艰难地解释起来:“其实,凯尔文为人有点儿夸张,他的意思是……看完演出后,他非常喜欢你,已经成了你的粉丝。”   “哦,我唱歌是挺好听的,很多人都喜欢我。”詹姆斯立刻流露出自信又满不在乎的神色。   他仿佛真信了,还如回应普通粉丝一般地简单回答:“替我谢那哥们一声吧。”   所有记者都不知道怎么回答他了,只能用牙疼般的微笑回应。   等采访结束,大家都有点儿心累,并且,他们心里还不约而同地浮现出了一个相同问题:[吉米那小子到底是真没听懂,还是故意装傻?] 第68章 吉米吉米   不管詹姆斯是装傻还是真傻。   他都成功地把本来属于‘局外人’的媒体给拉入了两个乐队之间的‘战场’,哪怕是仅仅扮演了一个翻译的角色,可依然没办法再置身事外了。   所以,媒体在接下来的报道中,没办法,起码不能光明正大地靠着胡乱猜测乱写了。   他们只能用模糊的字眼来表述整件事,哪怕是写了如[小丑乐队吉他手隔空向行星乐队主唱公然示爱]或者[兰斯认为凯尔文是条狗]这样一类的夸张标题,可内容却都一板一眼,完全没有如以往那样含糊其辞,故意挑唆的感觉。   但非常有趣的是,在这则新闻后……   小丑乐队的吉他手凯尔文突然和他热恋还不到三个月的模特女朋友分手了。   时间就在凯尔文公开表示自己是詹姆斯的超级粉丝没多久。   当时,明明还手拉手、亲亲热热一起看演出的情侣居然就这么分了。   有小报记者跑去询问那名模特女友,以为会得到‘摇滚乐手私生活不严谨又出轨’一类老回答。   结果,该女友非常气愤地说起了一件事:“看完演出后,他连续三四天都在三更半夜反复播行星乐队的同一首歌,没错,就是那首<她今年十六岁>,吉米唱歌是很好听。但他妈的,大半夜地放上一整晚?我都快疯了!这到底是个什么神经病?我一生气就跑过去关掉了他的唱片机,他就和我分了!”   这是什么新型渣男?   一些小报记者顿时来了兴趣,又跑去问凯尔文是怎么回事?   此时,凯尔文颓废地缩在椅子里,低头抽烟,双目无神。   许久,他才特别忧伤地来了一句:“她不理解我,她不懂,她太不艺术了!Fuck,我在音乐上受到了沉重一击!为什么<她今年十六岁>不是我写给吉米的?”   什么鬼?   但小报记者还是抓住了一个重点,立刻回去报道:[小丑乐队吉他手凯尔文十分遗憾<她今年十六岁>不是自己创作的。]   但兰斯得知此事后,也抓住一个重点。   他冷笑一声:“想得真美!别说他写不出,写出来,我也不会让我的主唱去唱他写的歌。”   詹姆斯抓到了另一个重点。   他困惑地想:“见鬼,怎么好像全世界的人都可以随随便便叫我吉米了?”   与此同时,兰斯其实和最早的那群记者们有着相同疑问,关于那天的采访……   所以,他后来直接问了出来:“你是真没明白,还是装傻?”   酒店的双人房里(鬼知道主唱病好了,为什么两个人还要开双人房),詹姆斯正叼了一根烟,看一个巨弱智但搞笑的电视节目,闻言不由得神色奇怪地看向他:“我为什么要装傻?”   “那个神经病凯尔文……”兰斯还是有点儿恼火地说。   但詹姆斯打断了他:“很多粉丝都会有类似的想法吧?亲我搂我抱我……啧啧,我他妈活到快……二十岁了,才知道自己这么受欢迎。”   “等等……你到底什么意思?”   兰斯难得地流露出一抹困惑的表情。   “没意思啊,兄弟!对我来说,那个什么凯尔文和舞台下面的粉丝他妈的没有任何不同,不管他出于什么理由说了那些操蛋的傻话,可就因为他是另一支乐队的吉他手,也是搞音乐的,我就要在乎?或者说认真对待他说的话?操!兰斯,你他妈脑子没坏吧?”   詹姆斯说着说着都快想笑了,忍不住提醒了一句:“我们他妈什么时候在乎过别人?”   兰斯的表情顿时变得很有趣了,那是一种恍然醒悟后的恼羞成怒?   很显然,他此时也意识到自己关心则乱了。   确实如此,按照行星乐队一贯的行事准则,完全不用理会什么凯尔文凯什么文的,大可以当作路边的小狗乱吠。而且,很多时候,世界就是这么奇怪,有些东西越是把它们当一回事,事情就会随之变得越复杂;相反,当不把它们当一回事的时候,那不管是什么事情,发展到最后就都不叫事了。   詹姆斯饶有兴趣地看着兰斯终于反应过来,心里已经隐隐猜到他是怎么回事了。   可兰斯并不打算说什么,只是懊恼地抿起唇,不吭声地坐在一边生闷气。   然后,詹姆斯干了一件事。   必须得说,他这个人多数时间做事完全出自本能,而不是大脑的支配。   所以,才会时常有惊人之举。   总之,在兰斯又气又恼又有些难得一见地失控时……   依靠本能行动的金发主唱随手将烟头按熄在茶几上,吊儿郎当地站起来后,坦然撩起了身上T恤的下摆,还用嘴叼住衣角,腾出两只手在腰部比划了一下,语音含混又流氓地说:“哥们,别气了。给你来点儿内部福利,要不要上上手?来来,量一下腰围,看看有没有二十八英寸?”   兰斯那一刻望着他的目光完全无法形容地震惊。   但有一点儿必须说,他那天的手指真挺凉的,而且,不由自主,魂不守舍地不仅仅只摸了腰……   事实上,詹姆斯眼神有一瞬微妙,却依然不躲不闪地站在那,咬着下唇,乖乖地任这闷骚摸遍了上半个身子。   直到他手指终于有些急躁地开始试图继续往下时,才突然放下T恤,一本正经地表示拒绝。   那天的气氛真好啊,空气中似乎都有激情的小火花在闪烁了!所以,兰斯完全搞不清楚他到底怎么回事!   但在他眼睛都快冒火的时候……   这小混蛋居然贱兮兮地凑过来,突兀地问了一句:“怎么样?手感比五千英镑的吉他如何?”   兰斯死死地盯着他,隐忍又犀利地反问了一句:“你想听我说什么?”   谁知,詹姆斯一把抓住他衣领,笑嘻嘻亲了一口他的脸:“分期付款啊,宝贝儿。我他妈不能连把吉他都不如吧?”   ……见他妈鬼了!   什么贱人能这么记仇?   兰斯立刻就想跳起来抓他。   可太晚了!   詹姆斯显然早有准备。   说完那句话后,他就反应超敏捷地朝后一跳,头都不回地朝门那边跑,然后,一阵风一样地冲出门,去找鲍德温和西奥他们蹭住了。   不过,他这辈子大概都忘不了兰斯那一刻青红交加的脸色了,真是解恨。   哈——哈——哈!   后来,兰斯气得把电视给砸了。   第二天,他黑着脸,站在前台那里,给这家酒店签了大约八千多英镑的支票作赔偿,酒店的理由是那间客房短时间内没办法使用,所以,他不止要赔电视机的钱,还得赔偿这些天亏损的房费。   “缺了一台电视机,房子就他妈没办法用了?胡说!根本就是在坑冤大头。   詹姆斯不顾兰斯怒瞪过来的目光,若无其事地站一旁,一边抽烟一边义正言辞地数落着:“你说说,你好端端地砸什么电视?太败家了吧?哎,想当初你多节俭啊!一把吉他五千英镑,还要搞分期付款。现在刚赚到钱没多久,这下好了,足足赔出去八千英镑……”   这小混蛋还他妈敢提五千英镑和分期付款!   兰斯一刀捅死他的心都有了。   但介于黑发吉他手曾经有过拆家的黑历史……   所以,鲍德温和西奥全站在了詹姆斯的这一边,一致谴责兰斯的行为。   不过,他俩这回这么主动的原因不在于正义,在于……酒店差点儿把行星乐队都给拉入黑名单。   进黑名单真不是什么好事情,这意味着以后入住这家连锁酒店要交更多的押金,甚至还会被拒绝入住。   基于这个原因,他俩坚决抵制兰斯的拆家行为:“你以后想拆就拆自己家,出门克制一点儿。”   詹姆斯弹了弹烟灰,幸灾乐祸,笑得两颗尖尖小虎牙都露出来了:“没错,没错,太对了。”   兰斯气得手指都有点儿抖。   对于一个吉他手来说,这绝对是少见的情况。   接下来,他整整一周没和詹姆斯说话。   詹姆斯不怪他。   但凡男人想做点儿什么的时候,被耍了,大概都会想杀人。   只是……   [逗逗他,真挺好玩的。]詹姆斯在日记里这么写。   除此以外,他还总结了一句:[不过,被别人摸和自己摸还是有区别的……操,挺爽。]   作者有话要说:PS.我目前提到的乐队和角色,后头都会用到,所以,不是瞎写的。 第69章 踩到尾巴   乐队是巡演的绝对主角,是所有工作人员心中的重量级衣食父母。   所以,在巡演过程中,乐队每一名成员都会变成绝对的中心。   整个巡演团队都要围着他们打转,确保他们每个人不管是身体情况,还是心理状况,或者什么他妈的精神全都处于及格线之上,最好能达到优秀线,才不会在演出时出什么问题。   为了做到这些,多数巡演团队几乎是把他们当神一样供起来。   巡演经理比尔在这方面就异常操心。   比如,詹姆斯那阵子除了喝酒外,还会喝茶、打游戏和看诗集,比尔就专门雇人给他沏茶,陪他打游戏、在他休息时,在一旁念<莎士比亚>;   兰斯更复杂,他需要化妆师、发型师、服装师……当然,必不可少的是帮忙照顾吉他的技师们。又由于他太挑剔,那些技师必须特别敬业才行,每天都得帮他把所有的吉他擦得干干净净,定期更换琴弦,确保每一个音都准确无误;   鲍德温的毛病相对少一点儿。   但他喜欢每到一地,都买一些特产和明信片寄回家,有时候演出太忙了,只能交代工作人员去帮忙办理这件事。每次交代的时候,都会絮絮叨叨、没完没了、巨细无遗,以至于巡演团队中的工作人员可能比詹姆斯他们这些队友,还要了解鲍德温的感情发展和家庭状况;   至于西奥,他的爱好一直处在变化之中,难搞程度仅次于兰斯。   最近,他迷上了开车,屡次试图和大巴司机争夺方向盘。但坑爹的是,新手、没驾照,酷爱瞎几把开,致力于拉所有人陪葬……   比尔为此很焦虑。   他派出好几个人去帮助西奥,试图给他培养一个新的、安全的爱好。   总之,基于以上原因,只要他们中的谁情绪上稍微有一点儿变化,都会被密切关注他们的巡演工作人员发现,并根据情况轻重程度,向比尔汇报。   所以,当主唱和吉他手突然在舞台下不说话后……   比尔立刻知道了。   但这两人在舞台上明明配合得更好了。   他们的每一个对视、每一个不经意间的肢体动作,每一个妙到巅峰的配合,依然赤裸裸地对外展示着属于两人间那种密不可分的亲近关系。   可一到舞台下,气氛就骤变。   黑发吉他手板起脸,冷漠地一句话都不和自己的主唱说;   而神奇的是,金发主唱全程假装没发现这种情况,若无其事地继续和鼓手、贝斯手队友谈笑风生,神色不仅没有什么生气的迹象,反而还挺高兴的样子。   这到底是怎么个情况?   巡演经理比尔为此忧心忡忡,非常担心两个人的不稳定关系在未来变成一颗妨碍演出的定时炸弹。   为了及时解决这个问题。   他专门找戴维斯谈话:“你知道吉米和兰斯之间是怎么回事?我很担心他俩。”   戴维斯听到这个谈话内容时,就忍不住推了推鼻梁上的眼镜,心里还有点儿啼笑皆非的感觉:“比尔,不用担心。他俩以前就这样,经常像小孩子一样吵架……”   “可小孩子吵架,也可能吵到绝交。”   比尔严肃地打断他说:“关键是我们还在巡演,现在他俩只是舞台下不说话,万一任由他们发展下去,舞台上也不交流了,可怎么办?你知道吗?如果我们不能提早把危险扼杀在萌芽,之后就要承担几倍的风险。”   戴维斯一时间有点儿懵。   但仔细一想,他居然觉得似乎……好像有点儿道理?   比尔继续问:“我们能做点儿什么,才能让他们和好?”   然后,他果断下了一个结论:“这样吧,我先去去找吉米聊聊,你也去问问兰斯,先找到他俩闹矛盾的原因再说。”   戴维斯没办法拒绝,只好同意。   他跑去找兰斯问:“呃,我注意到你和吉米之间似乎有点儿矛盾……”   “我和吉米没有任何矛盾。”   黑发的吉他手果断回答:“我只是最近不想和他说话。”   戴维斯尴尬地笑了笑,无功而返。   另一头,比尔和詹姆斯的沟通也不顺畅。   “我和兰斯没矛盾啊。”金发主唱的态度比兰斯好百倍。   他笑嘻嘻地说:“我俩好着呢,只是他闹别扭不想和我说话。你知道的,像个小姑娘一样。”   如果说有矛盾,还能从中调和。   可两个人都说没矛盾,外人就很难插手了。   比尔无计可施,又仔细观察了几天,发现舞台下的冷战完全没影响舞台上的精彩表演后,稍稍放心,暂时放弃了让两个人尽快和好的想法。   恰好,又有一件事发生。   当时,由于行星乐队火热的现场表演受到了业界内外一片赞扬的声音,所以,很多有机会的音乐人都会出于好奇专门来看他们的演出。   那天晚上,跳舞的雕塑乐队刚好也在附近有演出的活动。   等他们活动结束后,就也兴致勃勃地跑来看了行星的演出。   这也是很出名的一支乐队。   可他们在看完行星乐队的演出后,和当初小丑乐队的吉他手一样,也被震住了。   主唱斯图尔特公开说:“我对行星一见钟情。”   吉他手奥克兰也挺激动:“他们的节奏非常强劲儿,剧院的墙壁仿佛都被震得摇晃了,那些歌曲就像是一群穷凶极恶的强盗,招呼都不打一声,不分三七二十一就一下子霸道地冲进你脑子里。之前,还总有人分析他们的歌,说什么旋律简单,内容乏味。我必须说,那些人实在是想太多了!好歌的唯一标准就是好听。听到这么好听的歌了,还分析什么废话?这时候,只有一句话最合适,那就是——牛逼!”   出于这种欣赏的态度。   在演出结束后,他们就跑去后台,想和行星乐队认识一下。   正如前文所说,行星乐队真得不属于流氓团伙,他们不是和谁都干仗的。   所以,当跳舞的雕塑这群傻白甜出现后,两支音乐风格完全不同的乐队难得地凑到一起,跑到行星乐队的大巴车上,一起聊了个通宵。   最让詹姆斯惊讶的大概就是……   兰斯和那个叫斯图尔特的主唱很聊得来。   那名叫斯图尔特的主唱是个和行星乐队截然不同的人。   他留着规规矩矩的学生头,口音是正宗伦敦腔,长相属于乖巧那一型,棕色眼睛,看起来文静、腼腆,说话时,非常礼貌,有着英国人挺常见的一个毛病,喜欢把‘sorry’当口头禅挂在嘴边。不管什么事情,不管什么原因,他时不时就来一句‘我的错,对不起’。   詹姆斯从来不会这样。   他不喜欢没事认错,比起‘sorry’,更喜欢把‘F’打头的单词当口头禅。   可以说,两者对比鲜明地就像是家猫和野猫。   但作为一个长年和‘野猫’混的兰斯,现在却和‘家猫’聊的热火朝天了。   他们聊得没完没了,从音乐理念一直聊到什么保护不列颠两千年的文明历史和文化,什么拯救濒危野生动物,什么环保势在必行,以及世界和平??   他妈的什么玩意儿?   詹姆斯:笑容渐渐消失.JPG   跳舞的雕塑乐队吉他手奥克兰似乎想和兰斯聊几个指法技巧什么的,结果没想到被自家主唱抢走了谈话机会,一时间有点儿无聊,刚好就转头随口笑着和詹姆斯聊天:“兰斯平时也会关心这类问题吗?我以为全世界只有斯图一个这样善良的傻瓜才喜欢……”   “我不知道兰斯怎么想……”   詹姆斯勉强保持友好地微笑回答:“但我对站在舞台上当神父没兴趣。”   奥克兰傻乎乎地笑起来,完全没听出对方言语间的讽刺,还夸奖着说:“你真有趣,吉米。”   然后,他开始滔滔不绝地说了起来:“其实,有时候我也觉得斯图太理想化,他总试图用音乐来影响世界,多留给歌迷们一些真善美的东西……但是,这很善良不是吗?”   “音乐只是他妈的音乐而已。”詹姆斯无比生硬地回答。   奥克兰依然没有生气,反而惊喜地望着他,赞扬了一句:“吉米,你真得很纯粹。”   然后他继续BlaBlaBlaBla地说起来,说自家主唱的种种‘善良’,顺便礼貌性地赞美一下行星乐队也很棒之类的话。   詹姆斯第一次有吐血的冲动。   他发现,这个乐队的人可能听不懂人话!   但这种沟通不畅并不是最让人生气的。   最让人生气的事情在于……   兰斯和那个叫什么斯图尔特的家伙聊得兴起,直接掏出笔,给他写了一段关于保护动物的歌词。   写歌词!!!?   詹姆斯顿生危机感。   他像是被踩到了无形的尾巴一样,不动声色地眯起眼睛,爪子蠢蠢欲动。   这时候,斯图尔特大概是聊到有点儿口渴,问了一句:“请问,有水吗?”   不等别人反应过来,詹姆斯灵机一动,敏捷地就蹦了起来,热情地从旁边冰箱中掏出一瓶矿泉水扔给他:“有!有!有!给!”   斯图尔特友好地朝他一笑,特别礼貌地说:“谢谢。”   然后,他没防备地拧开瓶盖,张嘴就喝一大口,结果……瞬间喷了个天女散花,阵阵呛咳地鼻涕眼泪都快流下来,脸也涨得通红。   兰斯坐在对面,不幸被喷了个正着:“天杀的,吉米!”   他面无表情地抹了一把脸,咬牙切齿地怒吼:“你又他妈偷偷往矿泉水瓶里灌伏特加!”   詹姆斯天真地甩锅:“可能是伏特加出新包装,采购那边买错了。” 第70章 吊桥效应   斯图尔特那种乖小孩大概这辈子都没喝过这么猛的酒。   他再站起来的时候,身子就开始摇摇晃晃了,但神奇的是,这家伙居然还挺开心的,一脸激动地抒情:“奥克兰,我看到星星了,好多星星……”   兰斯这时候已经受不了地跑去洗脸了。   詹姆斯就饶有兴趣地看着那个酒量严重不行的家伙,在心里猜测:“大概是眼冒金星?”   吉他手奥克兰不得不和其他两名队友表情尴尬地一起去扶自家主唱,阻止晃晃悠悠的他一个不小心摔出车窗,再或者一个不小心栽倒在地,把自己跌得头破血流。   但等发现斯图尔特晕乎乎地犯困,开始试图脱衣服时,奥克兰当机立断地代表全队向行星乐队告辞了:“很高兴认识你们,我们这次就先聊到这儿,有机会再继续。”   詹姆斯装出了依依不舍的表情:“都怪我拿错了饮料,真舍不得你们离开。”   奥克兰露出笑容:“吉米,以后我们一定还有机会再见的。”   詹姆斯一边用力点头,一边毫不挽留地目送了他们的离去。   等兰斯从洗手间弄干净脸出来,大巴车里只剩下他糟心的主唱,外加鲍德温和西奥两个队友了。   鲍德温和西奥正无所事事地坐一边打扑克。   而詹姆斯就像是所有捣完乱后的猫一样,若无其事地躺在那张下铺上,戴着一副大耳机,边听歌边翻一本诗集,一脸的坦坦荡荡和无辜。   兰斯默默地走过去,弯腰直接摘了他的耳机。   在詹姆斯故作疑惑的目光中,他凑过去,低声耳语地问了一句:“故意的?”   “我听不懂你的话。”詹姆斯心想‘傻瓜才认呢’。   然后,他毫无惧色地用清澈的绿眼睛望过去,表情纯洁无比。   “吉米,你真是个白痴!”兰斯完全不需要证据地下了结论。   可正当詹姆斯不服气时,他又说了一句:“你是我的主唱,唯一认可的主唱,没人比得上你。”   詹姆斯立刻心花怒放。   如果不是鲍德温和西奥也在车里的话,他不确定自己会不会又一时冲动地做点儿什么出格的玩意儿。可尽管内心克制了一下,他还是没忍住地立刻伸出胳膊,一把搂住自家吉他手的脖子,仰起头用力地亲了一下:“你他妈终于学会说人话了啊,兰斯!”   跳舞的雕塑那群傻白甜离开后……   过了大约一周,他们似乎才反应过来一点儿什么。   然后,主唱斯图尔特写了一封信给兰斯,依旧傻白甜到一定的境界。   除了一些音乐理念的讨论外,他居然在结尾处这么写:[……抱歉,我不知道是不是想多了。你们的主唱詹姆斯是不是不太喜欢我?那天的酒是在捉弄我吗?希望只是我乱想,但如果是我有什么冒犯他的地方,请务必代我向他道歉。如果仅仅是我乱想,请忽略这件事,对不起。]   兰斯这个人渣完全辜负了斯图尔特的深厚友情。   他转头就把信拿给詹姆斯看了,理由挺光明正大的:“反省下,你欺负别人也就算了,斯图是个好人。”   詹姆斯忍着不耐烦,勉强看完了整封信,却根本没有丝毫愧疚的意思。   他点了根烟,用很无所谓的流氓语气说:“哥们,你知道的啊,我和好人一向处不来。”   之后,兰斯和斯图尔特你来我往地又写了不少信,多数是在沟通音乐上的一些东西。   因为提前得到过承诺,詹姆斯对此也就不介意了,后来还好奇地加入进去,偶尔会让兰斯代笔写一下自己的想法,而这一行为居然让斯图尔特非常开心,还热情地回信说:[真高兴能和吉米也一起讨论,我们现在算是三人讨论组吗?太棒了!]   詹姆斯决定以后都少和傻子计较了。   但那阵子,兰斯在写歌风格上确实受到了斯图尔特的一些影响。   在此之前,他是遇到什么就写什么,很多歌词要不然就是‘哥们,你懂我的意思’,要不然就是‘生活对我有何意义,他们说Crazy Never Die’,全都属于很通俗的范畴。   可认识了斯图尔特后,这家伙居然绞尽脑汁地想……升华主题了?   于是,在巡演的间隙,他费劲儿地写出了三首歌:<沉睡的森林>、<时光流逝>和<最后的狮子>。   主题差不多就是保护自然、保护动物、珍爱生命那一类。   詹姆斯发自内心地认为,这三首歌都非常狗屎。   他太了解自己的吉他手了,那真的不是一个好人。   这么说吧,斯图尔特可以写这种风格的歌、唱这种风格的歌,那是因为他本来就是个好人。   这家伙很有钱,属于不卖唱回家继承遗产也不缺吃喝的有钱小少爷,所以,他从小就心怀天下,致力于世界和平(别笑,他认真的),因此,他唱这类歌很真诚。   但兰斯不行。   别看他和斯图尔特聊得热火朝天,一副很关心世界、很关心环境、也很关心什么濒危野生动物的样子,可这家伙内心深处最关心的就是他自己!   他有企图心,有虚荣心,有野心,是非常现实的男人。   所以,硬是要搞那么不现实的玩意儿,纯粹是被斯图尔特的音乐理念给忽悠了,觉得这类型题材更高大上一点儿,可其实,心里根本也不见得认同。   但音乐是属于‘当你去敷衍它时,它也会敷衍你’的东西。   所以,这三首歌挺空洞的,别人或许还看不出什么,可詹姆斯一看就知道是怎么回事。   ——我不唱这个,太他妈傻逼了。   ——你什么意思?   ——你觉得行星的歌听起来是什么样的?这是我们的歌吗?你他妈写给xx学校合唱团的吧?   ——听着,吉米!你不能因为嫉妒和偏见就这么诋毁我的歌。”   ——你想多了,哥们!这三首歌就是很屎,听清楚了,很!屎!   ——闭嘴!   ——你说得没错,我早他妈的应该闭嘴了。你这三首歌无聊得让我不省人事,跟掉到了棉花堆里一样,全身上下、前后左右,什么劲儿都没有。我说你也还没到八十呢?他妈的都开始给自己写安魂曲了?行啊,哥们!挺会安排的……   ——Fuck off!   兰斯气得七窍生烟,直接把写歌的笔记本砸他脸上了。   然后,又开始冷战。   巡演经理比尔懵逼。   他完全搞不懂这两人是怎么回事?明明之前刚刚好转,怎么又闹上了?太让人操心了!   詹姆斯过完嘴瘾,又开始后悔。   他在日记里写:[兰斯根本不用去学什么斯图尔特,他自身的才华早就远超其他一切人了。他为什么就是不明白?哪怕乐评人总说他的旋律简单,歌词也很乏味,可那么多歌迷狂热的反应还不足以证明什么吗?他的歌、他的音符,从来没有过一点儿刻意雕琢,自然而然地就会从灵魂中流淌儿而出,让人心潮澎湃,情难自禁。可现在,他非要一本正经地把自己圈起来,真叫人生气。]   兰斯更生气,高高兴兴拿作品去分享,结果挨一通骂,这要不是詹姆斯,绝对当场翻脸打起来。   哪怕是詹姆斯,他也气得连在舞台上都不想和他交流了。   詹姆斯为此烦心地挠了挠金发,完全不知道该怎么做。   他实在说不出一些‘你作品挺好,我之前瞎说’的违心话,也没觉得自己做错了什么,充其量就是说话太直接,没给人留面子……   可这就有点儿为难人了!   连道歉好像都挺难说出口的。   最后,只好又一次选择凭本能去做事。   那天演出前,他提前和鲍德温和西奥打了招呼,大概的意思是要他俩演出结束后,暂时换个屋子用,把那间四人更衣室留给自己和兰斯,来单独聊聊,化解矛盾。   鲍德温和西奥都知道两个人最近又闹矛盾,听詹姆斯一说就同意了。   鲍德温还好脾气地认真劝了詹姆斯一句:“都好好说话,别吵架了。”   “放心,我脾气超好的。”   詹姆斯拍着胸脯保证说:“而且,我也不打算和他说什么没用的废话。”   当晚,演出结束,兰斯一回更衣间就觉得奇怪,怎么空荡荡地没人了?   可还没等他反应过来,詹姆斯直接窜进来,反手关了门,还用那天说‘内部福利’时一样的吊儿郎当语气说:“哥们,再给你个特权!今晚上,你可以随时让我闭嘴。”   但兰斯很快发现这个所谓的特权根本又是拿来糊弄人的。   因为詹姆斯这个从不按套路出牌的家伙干脆利落地给他口了一次,中间还问一句:“你还保护环境吗?”   可去你妈的吧!   兰斯恶狠狠地瞪了他一眼!   “对了,你也可以让我闭嘴。”   詹姆斯笑嘻嘻地继续开玩笑建议。   谁他妈在这种时候会让你闭嘴?   兰斯继续瞪他,心里又恨又爱,简直快被逼疯。   不过,这天詹姆斯终于倒霉了一次。   当他不怎么熟练地完事,趁着兰斯还在那边没缓过来,琢磨着就这么结束,打算溜的时候,傻眼地发现这间更衣室的门居然被从外头给锁上了:“操!这他妈谁干的?”   兰斯终于忍不住地笑了出来。   他再也不用着急地招了招手,语气温和地说:“别站那了,过来坐吧!”   另一边,爱操心的巡演经理比尔望着手中的钥匙,露出老父亲般欣慰的笑容。   他在得到主唱和吉他手要进行沟通的消息后,十分担心两个人短时间谈话出不来结果,反而导致情况变得更糟。   于是,他做出了一个自认为很英明的决定,悄悄把门从外头给锁上了,打算把两个人关一起一晚上,共同患难一下。   根据什么吊桥效应一类的狗P理论……   应该能很快就和好如初了吧? 第71章 心领神会   比尔一大早跑去开门。   但这个狡猾的巡演经理生怕受到责骂,专门叫上戴维斯陪他一起。   可戴维斯更根本不知道怎么回事。   他被找过来的时候,完全一头雾水:“什么?吉米和兰斯被关在更衣室了?怎么会这样?谁锁的门?锁之前都不看看里头有没有人吗?”   比尔一脸严肃:“不清楚,也许是工作人员急着下班。”   戴维斯更困惑了:“那你怎么知道他们被锁在更衣室里了?”   比尔回答:“鲍德温和西奥他们说昨晚两个人在更衣室谈话后,一直没回来,所以,我猜的。”   这借口也太牵强了吧?   但碍于对方是直属上级的缘故……   戴维斯只好半信半疑地跟着他一起匆匆跑到了更衣室门口。   比尔掏出钥匙,打开了门。   然后,他礼貌地推开门,示意戴维斯先进。   戴维斯没意识到这家伙的险恶用心,直接走进去,唤了一声:“吉米,兰斯,你们在吗?”   “在。”正窝在椅子里的兰斯回了一声,神色有些疲惫地抬了抬眼皮。   “他妈的终于有人来了,再没人我就要砸门了!”另一头,詹姆斯骂骂咧咧的声音也随之响起。   他从由两张桌子临时拼凑出来的‘床’上猛地翻身下来,一个没站稳差点儿摔倒,幸亏及时用手扶了下桌子,满脸不爽地活动着僵硬的身体,顺便伸了个懒腰:“昨晚他妈的到底那个瞎眼傻逼锁的门?”   比尔举起手:“对不起,我必须得坦白一件事……”   戴维斯这时候正在走神。   因为在詹姆斯伸懒腰的时候,他好像一时眼花地看到了牙印,一时心里犯嘀咕:“也没别人,这是腰带勒出来的?”   可下一刻,比尔放了个猝不及防的炸弹:“戴维斯认为,你们俩需要时间和空间来好好谈一谈。”   “等等?”   戴维斯整个人都愣住了:“什么?你说什么?我什么?”   比尔又用关心的眼神看了一眼戴维斯,仿佛是在说‘对,没错,说得就是你’。   然后,他继续转头和詹姆斯无比恳切地说:“你俩最近似乎有些……呃,沟通不畅,戴维斯作为你们的好朋友,所以,非常担心你们,于是,他想让你们多一点儿沟通……”   然后,这家伙适时地停口,给了大家留下了一个想象的空间。   詹姆斯和兰斯不约而同地扭头,面无表情地注视着戴维斯。   戴维斯一时间满心卧槽,百口莫辩。   职场险恶啊!   从来没想到有人能无耻到这种程度的他,这一刻真是巨懵逼,一脸的‘我不是我没有你胡说’的无助表情,可既没办法解释,也没证据去证明什么。   最糟糕的是,前不久他还应别人真跑到最精明的兰斯面前询问过关于‘两个人矛盾’的事情,仿佛更做实了‘整件事情就是他搞出来’的真相。   一片寂静。   “算了。”从来不和朋友计较的詹姆斯率先开口。   他抬起胳膊闻了闻自己,露出了一脸嫌弃的表情:“昨天出完汗也没地儿洗澡,该死的!我现在简直像一条死了他妈好几天的咸鱼,都别废话了,快给我找个地方洗澡和补觉。”   兰斯也疲倦地笑了笑,虽然没说话,可似乎也没要计较的意思。   他懒洋洋地站起来:“吉米说得对,先走吧。”   这时候,比尔又跑出来献殷勤:“要不要帮你们找个按摩师,技巧超棒,非常解乏。”   詹姆斯和兰斯下意识地对视一眼,齐声拒绝:“改天吧。”   “看吧,双子星的默契又恢复了!”   在戴维斯无语又恼火的注视下,比尔心里也美滋滋的。   但事实上,这一次的默契大概只是因为……   两人身上可能都有一些无法解释清楚的痕迹。   詹姆斯在日记中这么总结了这一晚:[我纵容他做了所有可以做的事,但也没由着他干我。]   然后,他停顿地思考一下,重新写:[地方不对,时间不对,发展也不对,以及人……好吧,这么说有点儿娘们,可我怎么能确定这家伙是真喜欢我?还是,真喜欢上我?]   兰斯很可能对这一切都心领神会。   但他也有一些古怪的心思……   从一开始,他就对自家金发主唱存有一种欲望,尤其是当对方站在舞台上完美诠释出自己写的歌时,几乎成为他身体中最原始情欲的现实投影,心中向往的具现化。   他看人的眼神,他的嘴唇,他的腰……他的皮肤很白,一头漂亮的金发,清澈的眼睛里闪着自由的光……   那一刻,精神领域最爱的音乐和身体领域的极致欲望竟然得以神奇地合二为一!   这让他怎么能不受吸引?   可另一方面,这种极端完美和契合反而带给他一种‘不愿打破’的深深焦灼感:“我要轻易改变眼前的默契和美好吗?一旦改变后,感情的发展将不再由理智掌控。那么,我会不会失去现在的吉米?我得到的吉米又会是我想要的那一个吗?人类天性善变,反复无常,才华横溢如王尔德也会因波西而黯然神伤。而我和吉米的结果又会如何?爱情这东西真是没道理,完全不符合人类趋利避害的本性,彼此将心脏交于对方之手,却毫无约束力,只能寄希望于对方永远不变。可时刻都在运动中的世界,连脚下地球每天都在自西向东的转动着,又会有什么东西是永远不变?”   总之,兰斯文青病发作,开始默默跑去无病呻吟了。   但同一时间,他又舍不得远离……   于是,第二天,当他们继续上路,准备奔赴下一个演出地点时,他又将一张纸讨好地递给了詹姆斯,是那种酒店床头的那种小便签纸,所以,上面的字迹和简谱都很小又凌乱。   “我是不是才说过,我他妈不会唱那些垃圾。”   坐在靠窗位置的詹姆斯转过头,意识到了什么,绿眼睛里明明闪着笑意,却故意抱着胳膊,一副不接的骄傲表情。   “是你喜欢的。”兰斯难得好脾气地低声回答。   然后,他俯下身子,自然而主动地亲了亲金发主唱的脸颊,坐到邻近的座位上,哄着说:“你先看看?”   詹姆斯这才接过那张便签纸。   他最先看到的是字体稍大的标题[The Enchantress](魔女,女巫),有点儿好奇地评价:“看起来似乎不错。”   兰斯笑了笑,低头去点了一根烟。   詹姆斯于是继续看下去:[……她如此改变我,使我在迷狂中颤抖;哭喊、渴求、来回摇摆……她拿走一切,却没有一点儿怜悯……当天光开始破晓,我时昏时醒,而她依然转身离去,转身离去……啊,亲爱的,亲爱的,在我心底有甜蜜流过,从头到脚,轻轻颤栗!]   兰斯叼着烟,一边悄悄打量他神色变化,一边又装若无其事地问:“这回感觉怎么样?”   詹姆斯笑了起来,然后,他用实际行动来表明了自己的观点,先靠近黑发的吉他手,再附到他的耳边哼唱着:“亲爱的,亲爱的,在我心底有甜蜜流过,从头到脚,轻轻颤栗……兰斯,我的调子对吗?要不要再给你唱一遍?”   金发主唱刻意压低的声线和带有温度的轻轻呼吸拂过耳边,瞬间激起一层细密的酥麻。   兰斯的手指不由得颤了一下,烟灰不小心地抖落在了裤子上。   但正当他表面平静,内心闷骚地心潮澎湃时……   贝斯手西奥压根没注意气氛,突然从后座探头过来,好奇地凑起热闹:“兰斯又写新歌了?来来,给我看看。”   兰斯的脸瞬间一沉。   他想都没想地就是一句:“Fuck off!一边儿去,没你的事!”   “太过分了,贝斯手没人权吗?”   事后,西奥在记者采访中愤愤不平地专门提了这件事。   被兰斯气到的他还重点强调了自己在团队中遭受的排挤,絮絮叨叨地说了一通:“我在舞台上的时候,灯光师都不给我打光!兰斯就是个暴君,暴君!”   相反,同样处在被忽略,以及只能坐在舞台后方的鼓手鲍德温对此很淡定。   他温和地开着玩笑:“其实,西奥夸大了,贝斯是有打光的。真正惨的是鼓手才对,我每天都从被禁锢的大后方,用鼓朝着观众们敲出悲怆的哀鸣‘快看我啊,我在这儿’。而且,你们确定有歌迷记住我的名字吗?麻烦这次帮我重点报道一下——我叫鲍德温,不叫‘那个打鼓的’,谢谢。”   记者们被他逗得哈哈大笑。   然后,鲍德温又好心地帮兰斯解释了一下:“兰斯不是有意那么对西奥的,众所周知,行星乐队歌曲的主要创作者一直都是主唱和吉他手。所以,他们是很好的音乐搭档。”   他顿了顿,思考着认真地说:“创作这东西,有时候是很私人的。詹姆斯和兰斯就是这样,他们只能互相接纳,并且,可能对彼此的精神领域都存有一定强烈的独占性,这使得他们会排斥其他人的进入。所以,当他们在创作和交流过程中,偶尔就会显得态度恶劣。但那应该只是无意识的行为,不存在团队问题。西奥只是在不恰当的时候,以不恰当的方式试图闯进去,于是,他得到了理所当然地拒绝。这就好比……我打个可能不太恰当的例子,好比是别人正在make love的时候,你问了一句我能加入吗?被骂滚蛋是很正常的事情。”   歌迷们看完采访后,心情大概都会很复杂。   但行星乐队的画风一向都比较与众不同,哪怕黑料遍地是,他们也能我行我素,完全没有改变自己的意思。   所以,大家也只好捏着鼻子认了:“……呃,抱歉,虽然不太懂你们的操作,以及创作为什么还能用make love比喻?但你说什么就是什么吧,反正歌好听,大家也都开心。”   作者有话要说:PS.我可能有属性忘记告诉大家了。   吉米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弱受,他精神世界强大,这导致对于正常人来说可能算打击的事情,都会由于他太混蛋而被自动忽略和无视;而兰斯是自恋自利型人格,虚荣心强,可他精神状态和意志力都没吉米坚定,经常太在乎一些事情,还会受外界影响,这就有了弱点,有弱点就斗不过吉米,所以,哪怕床上占上风,但精神世界中反而处于弱势,这一章写歌词的时候就有所表现(不过,很多男人写诗写歌词都喜欢假借女人口吻,比如中国古代的怨妇诗)。   这两混蛋经常搞不定对方,可别人一旦没眼色想插进来,立刻就会无辜地被这俩渣给联手炮灰。   所以,顺便也防个雷:后续会有些好孩子不小心进入,没任何错,也不全算是反派,就是纯倒霉,会被这两个混蛋给牵连到炮灰,然而,主角组不会遭报应,良心也不会痛(因为没良心),你们到时候不用声讨主角了,因为这就是两个人的混蛋人设。我这次真的有大纲,而且至今没崩,然后,也不想反复解释什么是非对错问题,让我们求同存异地活着吧。 第72章 思想情感   行星乐队继续忙碌地四处巡演。   在这个阶段,他们的知名度与日俱增,相对带来的就是歌迷规模越来越壮大。   于是,歌迷们在观看演出时,经常变得很疯狂。   这其中,音乐肯定是诱因,舞台上的表演也有一部分决定性关系,但最主要的原因,应该在于演出场馆那种完全封闭的空间,以及庞大歌迷汇聚在一起后,彼此互相感染出的热烈和疯狂气氛……   有一次,演出承办人出于想多赚钱的想法,卖出了太多的票。   可场馆空间有限,所以,舞台下方几乎是人挤人地站立着,而当这群人全high起来后,他们开始一层接一层地拼命往前挤,那情况太糟糕了,最后,甚至有很多人爬上了舞台……   那些爬不上舞台的观众们也不用着急。   因为他们立刻就可以免费欣赏到‘詹姆斯灵活转身,满舞台乱跑,经验丰富地边唱边躲,兰斯直接摘吉他,举着吉他过去砸人’的罕见场景。   每到这种时候,往往是鼓手鲍德温和贝斯手西奥稳稳的发挥着,默默继续支撑着演出的进行。   为此,比尔每到一个新的演出地点,都不得不花钱雇佣更多的保安,让他们在行星乐队表演的时候,排成一排,穿着制服,尽可能显眼地站在舞台周围,随时震慑、并准备上前拦住那些疯狂歌迷,避免他们干扰到演出。   尽管如此,一些歌迷依然执着地想要冲上舞台。   他们偶尔还会和保安发生冲突,导致场面极其混乱,有时候,甚至不得不需要报警,让警察赶来维持秩序。   除此以外,每次演出的售票也变成了一个大场面。   几百名歌迷早早地就站在街道上排队,就为了等待售票处开门,好及时买到演出票。   这种现象,让一部分娱乐媒体都很惊奇。   他们很久没看到如此吸粉的明星了。   事实上,从音乐角度而言,和行星乐队实力差不多的乐队并不算太少,但不管是跳舞的雕塑,还是冒险团和小丑,他们的歌迷似乎都没有这么热情过。   这些歌迷表现出的行为,有时候不像是在针对音乐,而是针对每一名成员,想和他们进行更亲密的接触,靠近、握手、拥抱一类……   于是,这一阵子的娱乐媒体在报道时,都会提一句‘那群孩子们在为他们发疯’,并不约而同地提起很多年前,在英国发生过的一次‘披头士狂热’,那是一场席卷了整个英国各个阶层的疯狂追星狂潮。   埃布尔对此特别激动。   他从伦敦给詹姆斯打电话说:“干得好啊,男孩们!”   詹姆斯笑嘻嘻地在电话另一端,和西奥击掌相庆。   他一边把兰斯刚点燃的烟抢过来自己抽,一边随口问:“除了夸奖外,还有别的事吗?”   埃布尔在电话那头完全可以想象到这一刻某个绿眼睛小混蛋的得瑟样子。   他语气就不由自主地更加温和起来:“其实,还有一件没确定的事,不过,倒是可以提前问问你们……吉米,你想去美国巡演吗?”   “什么?去美国巡演?”   从没出过国詹姆斯惊讶地睁大眼睛,脱口而出就是:“操,我们能吗?”   埃布尔在那头含笑反问了一句:“披头士当年可以,你们为什么不可以?”   詹姆斯顿时心动。   但说是这么说,美国巡演的事,根本不是一时半会儿就能办成的……   所以,詹姆斯他们还是只能先把英国的巡演做完。   这时候,兰斯打算趁着巡演不忙时的间歇,把那首新歌[The Enchantress](女巫)录出来。。   但他手里还有三首新歌,也就是<沉睡的森林>、<时光流逝>和<最后的狮子>,没地方处理。   尽管詹姆斯说这三首歌是垃圾……   可对于每个创作者来说,哪怕偶尔写出的东西真的很烂,可辛苦写出来,也是舍不得放弃的。   于是,他想了想,把歌寄给了斯图尔特。   考虑到是‘自己不要的东西’,詹姆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地装没看见了。   斯图尔特不知道是真审美不足,还是纯粹为了友情而客气……   他专门写一封感谢信过来,先真诚地赞美一番‘歌曲很好,每一首都超棒’,接着,再次郑重道谢:[谢谢你,兰斯。你真是太好了,这真是一份厚礼,也是及时雨!我正愁最近录点儿什么,它就这么恰到好处地出现了。我计划这周立刻就去把它们录出来,到时候会寄样带给你的,再次感谢,你是我最好的朋友。]   兰斯这混蛋毫不心虚地给回了一封热情的信,也称对方是最好的朋友。   但这封信的内容大概就是:‘我们既然是最好的朋友,你又那么喜欢那三首歌……这样吧,我就按低于市场价的一首xxxx价格卖给你了,不用和我客气,谁叫我们是好朋友呢!’   过了几天后,斯图尔特默默地寄来了一张支票。   但这回,没有什么信。   可怜的斯图尔特。   只要想到这孩子上封信中[厚礼]和一堆[感谢],再想到他看到[市场价]和[卖给你]时的表情……   詹姆斯连续几天只要想起这件事,就会想爆笑!   但兰斯在这方面很坦然,完全没觉得自己有什么过分。   他认为‘写词作曲是我的工作,工作就是为了赚钱,既然我付出劳动,那就应该收钱’,再说,尽管詹姆斯嫌弃那三首歌,可作为创作者,他自己不嫌弃啊!而且,用低于市场价的价格卖给斯图尔特,确实是朋友待遇了。   不过,斯图尔特大概不这么想。   那个傻白甜小子很长时间都没再写信过来。   接下来几周后,他们在巡演间隙,抽空去录了那首叫[The Enchantress](女巫)的新歌。   这时候,斯图尔特那边的事情刚好又有了后续发展。   跳舞的雕塑乐队和行星乐队一样,也是一支实力很强的乐队。   在此之前,他们曾发行三支单曲,虽然没有获得榜首,但每一首都在热门金曲排行榜的前十名,是很厉害的成绩了。   可当斯图尔特把<沉睡的森林>拿来当单曲发行后……   这首歌最终却停在第十九名就怎么升都升不上去了,一下子,乐队的前十记录惨遭打破。   兰斯的心情异常沉重。   显然,这件事间接证明他写这个类型歌就是不行。   而且,歌曲得以升到第十九名,可能还是因为遇到斯图尔特的缘故。那孩子的嗓音真诚又温柔,最适合唱一些把爱洒满人间一类的歌了。   所以,当他唱<沉睡的森林>这种保护自然环境的歌曲时,明显带了点儿天然加成作用,才让歌没扑街得太惨烈。   然而,兰斯这人的自尊心一向比天还高,是绝不会承认这个事实的。   所以,当娱乐记者问及这件事时,他内心深处只想奋力推锅,但表面上,还是假模假样地发表了一番似乎很优雅很成熟的官方言论:“我非常喜欢斯图尔特,他的歌声一向动听。只是这毕竟是我们的第一次合作,可能有些地方没有磨合好。毕竟,两个人合作的话,总要互相真正理解了对方想表达的思想和情感才行……斯图他这次太着急了,假如能多给他一点儿时间,一定可以发挥得更好。”   当时,斯图尔特是乐坛上出了名的录歌快,因为心无杂念,进入状态也快。   所以,兰斯这句话其实就是想说[我写的歌一点儿毛病没有,唱不好是因为他太着急了,还没悟出我歌曲中蕴藏的深刻思想情感就瞎几把唱,多思考几年再录就能唱好。]   斯图尔特被兰斯的无耻给震惊了。   当得知这混蛋居然这么推锅的时候,竟然完全不知道该怎么反驳,半天才冒出来一句:“理解他的思想情感?他,他什么思想情感?”   P个思想情感!   听他胡说八道、瞎扯淡呢!   詹姆斯对这个剧情真是一点儿都不意外。   直到睡觉的时候,他都笑得合不拢嘴,不忘拼命给兰斯添堵:“牛逼!牛逼!太妙了!我觉得你以后可以经常这么干,多写点儿破烂出去卖,真是又能赚钱,又能打击竞争对手!”   兰斯用枕头砸他,生气地喊:“闭嘴,我写的歌没有破烂!”   在和记者对话后,这家伙已经给自己洗脑成功,开始深信不疑地认为:‘那首歌变成屎是斯图尔特唱得不好,和我没有关系,我还是完美的那一个!’   大约几天后,行星乐队的新歌[The Enchantress](女巫)也发行了,直接空降榜单前十,顺便还把那首<沉睡的森林>从十九给挤到了二十。   于是,兰斯顺理成章地就把失败移出脑海,重新沉浸在成功的喜悦中。   真不知道斯图尔特这时候会怎么想?   反正詹姆斯在那段时间里,每天又想笑又得意。   虽然他没在兰斯面前表现出来,可在日记里却一点儿都不含糊、也不谦虚地记录着:[瞧吧!他没了我根本就不行,我才是他唯一的主唱和……缪斯。] 第73章 互扯后腿   尽管兰斯那首歌<沉睡的森林>坑了斯图尔特,也间接坑了跳舞雕塑全队。   但外界对这首歌的评论并没有特别差。   毕竟,这首歌好歹也进了金曲榜单前二十,对于一些连榜单前一百名都挤不进去的落魄小乐队们来说,依然是很了不起的成绩。   而且,兰斯不要脸的推锅行为确实也迷惑了不少人,加上后来行星月队后出的那首<女巫>新歌势头凶猛,空降榜单前十,更加让一部分人对‘不是兰斯歌不好,只是斯图尔特没有发挥好,或者是,两个人没有配合好’这种不要脸的说法深信不疑。   一时间,兰斯竟然凭借词曲作家的身份在乐坛里声名鹊起了。   不管在哪个圈子里,创作型人才一般都是抢手货。   所以,一些人开始挥着钞票,纷纷托人找关系地向兰斯邀歌了。   他们也不求像<女巫>那种前十水准,来个<沉睡的森林>那种前二十水平也行啊!   詹姆斯知道后,立刻把兰斯生气时摔给自己身上的那个笔记本给掏了出来。   兰斯太懂了,完全不用说什么,立刻就凑了过去。   然后,两人头挨着头地凑到一块儿,一页页翻着笔记本,把一些写坏的,写一半没灵感就没再继续写的,实验性质的、风格过于偏激的,还有不适合行星乐队风格的乱七八糟歌曲全找出来。   继而,一起狼狈为奸地联手开始拼拼凑凑活动,把莫名其妙的旋律和几段不知所云的歌词瞎几把填到里头,差不多搞出二十多首歌(垃圾)后,就便宜点儿地转手卖了出去。   正常来讲,这么没质量的奸商行为,完全属于‘赚了就跑’的一锤子买卖。   但有趣的是,还真有一首歌挤进了榜单前一百。   那是一首叫<战神>的歌,偏舞曲风格,一个新出道女子组合的经纪人把它买走了。   结果,三个穿着暴露的漂亮妞,一路跳着热舞,喊着战神战神,可能是凭借某种反差,奇迹般地用这首歌冲进了前五十。   并且,她们开始在一些娱乐节目中反复感谢兰斯的歌,每次都要提一句:“这是行星乐队的吉他手兰斯写给我们的。”然后,还会不停地说一些什么‘他非常英俊,有才华’一类的夸奖,仿佛两方不是金钱交易,而是存有什么暧昧关系一般。   显然,这不是感激,而是在蹭热度。   但忽略这种单方面的绯闻炒作,整件事在别人看来就是:兰斯牛逼,随便写什么歌都能上榜!   在没有互联网的时代里,大家获取信息途径太少,根本不知道这差不多是二十分之一的稀有成功率,其中还有很多的运气成分,反而真以为兰斯词曲创作功力已经可以上天了,一时间纷纷不明觉厉,各种敬仰、佩服。   更多的人跑来找兰斯邀歌。   本来只打算干一票的两个混蛋就这么惊喜地发现了一条新财路,相视一笑后,开始继续联手,祸害同行。   另一方面,兰斯这个词曲作者的突然出名,间接又给那首<战神>起了宣传作用,使得那首歌神奇地又小火了一阵子,虽然很快下榜,可确实帮那个女子组合迈出了挺成功的一步。   为了这首歌,还有记者想采访一下兰斯。   其中,有一个新人记者也是这么想的。   但不幸的是,他来晚了,兰斯当时已经接受了另一名记者的采访;   不过,幸运的是,他跑去上厕所时,刚好撞见詹姆斯。   “吉米,我能采访一下你吗?”   “……操!吓得老子都尿歪了!你他妈懂不懂事?别在人撒尿时突然说话!”   “可你撒完就会走……我再找不到新闻就会被开除,我家里有八个孩子要养。”记者开始卖惨。   詹姆斯听得直翻白眼,实在不想理他,提上裤子,转身就走。   “拜托,求你了!求求你!”   记者在他身后一直可怜兮兮地追着喊:“我家里八个孩子会饿死的。”   詹姆斯郁闷地停下了脚步。   他深吸口气,转头问了一句:“你兜里装钱了吗?”   记者愣了一下,急忙掏钱包:“有有有。”   詹姆斯说:“请我喝苹果酒,我就和你聊几分钟。”   这绝不是为那八个不知道是真是假、会不会饿死的孩子们而善心发作。   他只是担心,如果自己不接受采访的话,这傻逼记者没准儿会写个什么‘我和吉米一起上厕所’的操蛋新闻出来拯救自己可悲的职业生涯。   但不得不说,有些人职业发展不顺绝对是有自身原因的。   这名记者就是个超级死心眼。   厉害的记者如果得到这个采访到詹姆斯的机会,肯定不管之前想的是什么,都要立刻围绕詹姆斯来提问题,争取挖掘点儿什么新闻出来;可这名记者来之前计划的是采访兰斯,对采访詹姆斯毫无准备,于是,他对着詹姆斯时,依然不知变通地问出了一些本来想要问兰斯的问题。   这要是换个人,绝对会立刻翻脸。   好在詹姆斯只是看起来暴躁,其实脾气真得挺好的,也不是那种自我为中心的人,对这些事也不太在乎。而且,他和兰斯的亲密关系,让他潜意识里没觉得帮兰斯回答问题有什么不对。甚至可能在他看来,自己和兰斯本就能算是一体。所以,这场本来有些唐突的采访,才得以神奇地进行了下去。   为了避免麻烦,巡演大巴临时驻地距离城里有点儿远。   那名记者匆匆忙忙开车去买苹果酒的时候,还很担心詹姆斯故意耍他。可当他拎着酒赶回来时,却发现那个满嘴脏话的暴躁金发主唱居然真得就站在原地等他,心里感动到不行。   可这份感动依然没让他变聪明。   他一上来就问:“吉米,你知道,兰斯写<战神>花了多长时间吗?”   “知道。”   詹姆斯喝了口苹果酒,告诉他:“七八分钟吧。”   “这么快?”   记者愕然,继续问:“那兰斯是怎么写出这首歌的?”   詹姆斯一向实话实说:“乐队没出名前,哥几个儿一起出门巡演玩,兜里没钱,只能边卖唱边赚钱!有一次大家想吃肉了,凑钱使唤我去买吃的。那么那么少的一点儿钱,所以,我就买了只公鸡回来。你懂我的意思吧?活鸡便宜啊。但等我买回来后,那群王八蛋全都傻眼了,一起骂我蠢逼。我就操了!没一个人他妈的会杀鸡,也没人会做饭。我他妈怎么知道会这样?西奥看起来就是个杀手(西奥:??)!戴维斯明明看着很居家(戴维斯:??),鲍德温看起来也像个家务全能,居然全他妈不会杀鸡和做饭(鲍德温:??)!”   记者听得已经呆住,情不自禁地追问:“然后呢?”   詹姆斯继续喝苹果酒,绿眼睛里有点儿愤愤,似乎还在为当初的事闹脾气。   他不太想回忆地快速说:“然后,然后还能怎么办啊?我和公鸡都没退路了!我他妈拎着菜刀就上去和它搏斗了,反正不管干什么也得先弄死它才行啊。那只死公鸡他妈的快让我尴尬死了,不停地扑腾翅膀,挥爪子,还用尖嘴啄了我好几下。操,我都快疼哭了。所有人都在那看热闹,包括兰斯那混球,他龟缩在最安全的车里,看得津津有味,还用七八分钟写了首歌,夸那只公鸡战力非凡,仿佛阿喀琉斯战神在世……行吧,就这样。酒也喝完了,你还有问题吗?没问题我走了。”   “最后一个问题……”那名记者急忙说。   詹姆斯停下脚步,耐心地等他问问题。   结果,该记者又一次浪费大好机会,好奇地问了一句:“那只鸡好吃吗?”   詹姆斯无语地望了他一眼,把喝光的酒瓶子塞进他手心里,关爱制仗地拍拍他的肩膀建议:“你要是能有机会,还是去换个工作吧,哥们!”   那名记者傻笑着挠了挠脑袋。   詹姆斯自觉日行一善,心情还挺愉快的。   结果,几天后出了问题。   其实,他那个采访没什么大问题,很有平时不着调的行事作风,但也没说什么不能说的话。   可问题在于,兰斯当时也接受了一个采访。   他在那个采访中表示:“<战神>是我读荷马史诗《伊利亚特》时产生的灵感……”然后,他还特别认真地BlaBlaBlaBlaBla说了一通阿喀琉斯的勇武和后来的死亡,以及自己是如何地认真、深刻地思考,并且,经过足足一两个月,才完善出一首歌曲的全过程。   等两篇采访同时出现后,好多人都笑喷了。   然后,记者们又蜂拥而至,含笑问:“你俩谁说得才是真的?”   兰斯面无表情,斩钉截铁地和记者们说:“吉米那混球说的话,一个单词都不能信!”   詹姆斯这时候明显已经被教育过了,耷拉着脑袋,只顾低头抽烟,支支吾吾地说:“呃,你们还是信兰斯吧……我,我就是,就是胡说八道逗人玩儿,瞎编。” 第74章 工作人员   虽然詹姆斯时常出点儿小漏洞。   但他脑子很清醒,有一种野兽本能,很少踩到危险线,应变能力也是一流,比如,像上次小丑乐队吉他手的事,兰斯差点儿让记者们拿到大新闻,他却还能想到换种方式来解决问题。   换句话来说,他的行为看似危险,可其实一直在可控范围内。   而很多团体在对外公关时,也通常都需要这样的两个角色,一个对外态度表现温和,礼貌圆滑地应对尖锐问题;一个对外态度适当强硬,时不时展现出乐队的真实态度,兰斯和詹姆斯显然在这方面无师自通,配合默契。   前提是……别搞突然袭击。   否则,他们就会像现在这样互扯后腿了。   这事最后的结果就是,表面上大家相信了‘兰斯的版本是真的’。   但私底下,所有人都认为:‘詹姆斯的版本才是真的。’   于是,当那个女子组合再次进行现场演出的时候……   有歌迷兴冲冲地把一只公鸡带到了现场。   第二天,很多报纸刊登出那张鸡飞人跳的舞台照片,非常喜感。   该女子组合很长一段时间都没再提什么‘兰斯为我们写了战神’一类的话。   与此同时,那名自称要养八个孩子的狗仔记者再次出现在詹姆斯的面前。   他开开心心地告诉詹姆斯:“我被派来专门跟行星乐队的新闻了。”   詹姆斯前几天没少因为这事被兰斯教训,完全不想看到他。   可这个记者非常上道,特别真诚地递出了苹果酒。   好吧,好吧!   詹姆斯立刻很有原则地看在苹果酒的份上不计较了。   在这个时期,不止这一个人,大部分记者都特别喜欢和詹姆斯打交道。   不仅仅因为他总能制造新闻,而在于他说话做事本来就非常有趣,哪怕满嘴脏话也不显得粗鲁,和他在一起时,总能让人发自内心地快乐,不由自主地就翘起唇角。   而且,他待人态度永远都是一个样。   既不会因为你是大牌报社厉害记者就变得客气,也不会因为你只是个小报新人记者就瞧不起人。只要你的态度好,又没犯到他的忌讳,再幸运地赶上他高兴的时候,他甚至可以没有一点儿架子地请你喝茶、或者站路边一起喝超市里最便宜的苹果酒。   所以,记者们往往会正儿八经地去采访兰斯,却在看到詹姆斯时,笑容满面地和他打招呼、开玩笑。   连兰斯都不得不承认:“所有人都喜欢吉米。”   黑发吉他手对此很有点儿嫉妒。   这个嫉妒不是针对詹姆斯的,而在于他精心给自己艹了个温文尔雅的美好人设,结果受欢迎程度居然不如自家胡作非为、制杖暴躁的主唱,这让他不由得产生一种努力白费,外加‘你们他妈的都瞎了吧’的恼火想法。   詹姆斯总能敏锐地察觉到兰斯的这些有趣的小心思。   对于别人来说,他可能是团队中更好玩的那一个,可在他看来,兰斯才是每天真正的快乐之源。   金发主唱时常忍笑忍到不行,怕被兰斯打死的缘故,没办法和人公开讨论,只能在日记本中写:[事实上,对我来说,兰斯最大的魅力在于,每天努力装逼,却由于自己的破烂脾气,时常不小心露出张牙舞爪的一面……每到那个时候,他就会变得格外真实(好笑)。]   接下来,行星乐队准备在曼彻斯特进行下一场的演出。   恰好,一家影响力颇大,专门为读者提供音乐新闻、音乐图片、专辑评论和音乐节、音乐会信息的一线音乐杂志《十字路口》突然选定他们作为下期杂志封面,并派来了一位专业的知名摄影师为他们拍照片。   这也是扩大乐队影响力和知名度的好机会。   但这位摄影师来的时间太不凑巧,乐队所有人都忙碌着筹备曼彻斯特的这场演出,没时间理他。   比尔作为巡演经理,一大早就跑去和投资商、广告商们说话了。   戴维斯作为副手更是忙,无数鸡毛蒜皮却又重要的小事全都找上了他。   此时,他正忙着和场馆负责人沟通,还尽可能耐心和气地问:“我不明白,既然之前明明说好是四间更衣室,为什么现在只有三间?我们乐队一共有四名成员,你让我现在去和谁解释?”   场馆负责人皱着眉说:“我们也不是故意的,只是有一间更衣室前不久刚好堆满了东西,你让乐队成员挤一挤,反正都是男孩子……”   “这和性别没关系。”   戴维斯打断地说:“提前说了四间那就应该是四间,我告诉他们的时候,也是四间。”   “可现在没有啊!”   场馆负责人也恼起来:“都说里头堆满东西了。”   “你们可以把东西搬出来,等演出结束再搬回去,人手不够的话,我们帮忙。”戴维斯说。   “那是个大工程,太费劲儿……”场馆负责人露出了不太情愿的样子。   戴维斯深吸了一口气。   他看了看左右,直接把手臂搭在这位负责人的肩膀上,凑过去低声说:“听着,我一般不想这么做,但我知道前不久冒险团乐队来这里办过一次演出了,那次,你们给他们开的是四间更衣室。”   “不是,那次凑巧我们更衣室里没堆放东西……”场馆负责人试图辩解。   戴维斯打断了他:“我不想知道你们具体有什么原因,但我也许会在近期的某次记者采访中不小心把这事给说漏嘴。懂吗?是无心的那种,绝非有意。但到那时候,假如有行星的歌迷认为你们瞧不起我们乐队,认为行星乐队比不上冒险团乐队而跑来质问你们,或者找你们麻烦,再或者作为抗议,永远不再买你们这里的演出票……那也和我们没有任何关系。”   场馆负责人第一次遇上这么耍无赖的团队,一时间只能懵逼地看着他   然后,他屈服地问:“……我们什么时候去搬东西。”   戴维斯终于推了下眼镜,露出满意的笑容。   他绅士地殷勤回答:“随时都可以,乐意为您效劳。”   这时候,摄影师也找了过来:“见鬼!你们给我安排的拍摄时间到底是在什么时候?多少时间?”   戴维斯愣了一下,急忙从旁边拿过一个文件夹,一边查看,一边自言自语地回答:“今天恐怕不行了,吉米他们还在路上,待会儿他们赶到场馆后,估计时间也不会太早,还要先进行一下现场排练,熟悉舞台、试音,而且他们排练起来一般会很认真。晚上还有大约三个采访,都是提前约好的,不能推掉。明天演出前半个小时怎么样?那时候他们刚好化完妆,也换了演出服,可以顺便拍照……”   “半个小时?你开玩笑吗?还有,什么叫化完妆换完衣服?什么叫顺便?我不需要别人对我的工作指手画脚!”   摄影师当场炸毛:“我有自己的摄影主题,不需要顺便!什么叫顺便?你必须给我最低四小时的时间来进行拍照,我绝不允许随随便便拍出来一些破烂玩意儿!我是专业的,我以前给很多知名乐队拍过照,从来没有一支乐队敢让我顺便拍拍,还只给半小时!我哪怕拍一窝猫都会兢兢业业地用上一两个小时去找最美的时刻!”   戴维斯头疼欲裂:“对不起,我没有冒犯您的意思。好的,我会联系乐队那边问问看,能不能腾出更多的时间给你拍照,但四个小时太长,我们最近实在有点儿忙。如果乐队成员不同意,那就只有半小时……”   “你知道吗?”   摄影师打断他,明显地炫耀说:“顽童乐队的主唱阿布利特曾经给过我一个月的时间来拍照,我专门为他拍出了一套写真集,最后销量上万册!现在,你还觉得四小时长吗?”   “哇哦,厉害。”戴维斯客气地鼓掌赞美了一下。   但他还是接着说:“我会尽可能去为你争取三小时,但不保证。还有,您真是提醒我了,有一些事必须提前说……”   “什么事?”   摄影师不耐烦地问。   “为了拍摄顺利,不浪费彼此的时间,我和您说几件事,比如,别在詹姆斯面前提顽童乐队的主唱阿布利特。”   戴维斯耐着性子地开始念念叨叨地说了一大堆:“他和阿布利特有点儿不对付,除此以外,还有一些注意事项。在拍照片的时候,鼓手鲍德温很不喜欢化妆,但他脾气很好,你可以好声好气地和他解释,他会同意少来点儿;吉他手兰斯会化妆,但他有专属化妆师,有时候可能还会自己上手,所以,注意千万别直接说他眉毛、眼线,或者妆容很难看,如果那就是他自己画的,他可能会当场翻脸给你看;贝斯手西奥在拍照的时候,会拼命往前挤,想抢镜头,你最好委婉地建议他挪位置,别直接说让他往后退什么,他会认为你看不起贝斯手而给你捣乱;主唱詹姆斯……”   摄影师顿时有点儿听傻了:“主唱又怎么了?”   戴维斯叹气说:“吉米没什么太大的问题,但他有时候非常粘人,会时不时像个考拉一样挂在兰斯身上,多数时间自然而然就那么做了,根本不是有心。所以,你要是能当看不见就当看不见,如果那影响到你的工作,你也不能直接和他说,说了他肯定会觉得很丢脸和没面子,然后消极怠工,不配合你工作。再就是,他喜欢找人讨要酒喝,还会提什么‘你给我酒喝,我就听话’一类的狗屎交易,但明天他还要上台演出,所以,必须提前警告你,别给他酒,一口都不行。”   摄影师呆站在那,不禁喃喃自语:“我他妈明天到底要面对一群什么人?”   戴维斯沉重地回答:“不知道,但我每天都在面对。”   这时候,又一个工作人员兵荒马乱般地匆匆跑过来大喊:“戴维斯,戴维斯,出事了!有一辆运行李的车翻了!”   戴维斯忍无可忍:“操!”   作者有话要说:我这章试着换了个角度写乐队,但也是剧情的一部分,以及戴维斯也是主要角色,没有瞎写。 第75章 关系最好   “我觉得自己都快臭死了。”   詹姆斯下车的时候,忍不住地嘟囔着。   “臭的那个不是你,大概是我。”   西奥在旁边很诚实地说:“昨晚,我们住的那个破地方的淋浴坏了,所以我没洗澡。”   “Fuck!你为什么不叫人去修,或者换个房间?”兰斯立刻离他一米远。   “你是不是忘了我们在舞台上表演了快三个多小时,还他妈被歌迷围追堵截两小时!那时候,我他妈累得只想躺床上睡觉,一动不动。”西奥疲惫地抱着自己的贝斯,无比可怜地哀怨着。   “好了,曼彻斯特的酒店应该不会再出这种低级问题了。”   鲍德温从旁边劝解着说:“待会儿等看完场馆,排练完,我们就去酒店好好休息。”   “我一定要洗个长长长的澡。”   詹姆斯伸了个懒腰:“然后再换身干净的衣服,舒舒服服地睡一觉。”   “先去看舞台。”   兰斯保持着一惯的严格:“演出不能出问题。”   “放心,放心。”   詹姆斯强打起精神说:“不会有问题。”   于是,四个人连酒店都没来得及去,先跑到场馆。   才大致演练了一遍,又有记者过来,想插队做个临时地采访。   因为是熟悉合作过的记者,理所当然得给个面子,所以,一向充当对外发言人的兰斯就跑去接受采访了。   詹姆斯则继续留在舞台上走来走去。   他一手拿着麦克风,一手高举着小铃鼓在脑袋顶上来回摇晃着,声音忽高忽低,时不时还唱两句来试音:“喂喂,那边能听到声音吗?仔细听啊,One!Two!Three……她今年十六岁……这样呢?够清楚吗?”   站在场馆最后排的工作人员及时地挥舞着手臂表示没问题。   詹姆斯就放心地换个方向继续,懒洋洋地耐心重复着:“东边那个角落,再试一下……喂喂……她今年十六岁……”   “……我们必须让坐在最高、最远、最靠后的观众也能清清楚楚地听到每一句歌词。”   平时就负责对外发言的兰斯在舞台旁边的角落中和一名记者解释:“这是我们的工作,如果有人曾经观察过我们的演出,应该能发现吉米总是试图去对着最后排的观众唱歌。因为坐在那里的观众距离舞台最远,不管是听,还是看,都会很费力。吉米总希望来看演出的每一名观众都能真正享受到精彩的音乐,而不是像局外人一样傻坐着。”   “这听起来很温柔。”   记者不禁开玩笑地评价了一句:“但这和他一贯的对外表现不太一样。”   “我知道外界对他的脾气有些过分夸张了……”   兰斯忍不住笑了一下,补充地说:“但接触后你就会发现,他其实真的很好说话。”   这时候,他耳边又响起詹姆斯试音的声音:“可以听到吗?One two three,兰斯今年二十岁!”   “天,又来了!”   黑发的吉他手露出烦躁的表情,朝着舞台喊了一声:“别乱改我的歌词,吉米。”   “兰斯喜欢彼得兔……”   “我没有,那是你!”   “兰斯每天抱着彼得兔睡觉!”   “够了,那是你!”   “兰斯,兰斯,穿裙子的兰斯,带着兔子一起啃萝卜。”   “闭嘴,你这个白痴!”   沉稳的黑发吉他手终于忍无可忍地抛下记者,跑上舞台,试图制止自家主唱拿着麦克风还四处喊,胡说八道地败坏自己的形象。   可詹姆斯转身就跑,一边跑还一边叮叮当当地摇铃鼓,顺便举着麦克风继续胡说八道地气他:“兰斯像个小姑娘一样跺着脚发脾气。”   鲍德温和西奥在旁边看热闹,看得哈哈大笑。   “他们总是这样吗?”   记者好笑地望着这一幕,随口问旁边的工作人员。   正在检查舞台电路的工作人员不由得抬起头:“什么?”   “这么打打闹闹的?”记者问。   由于这名记者是乐队的熟人,经常会为乐队写一些正面的报道。   所以,工作人员在认出他后,就没怎么隐瞒地轻松回答了:“也不总是,单纯就我个人看法而言,吉米可能只是习惯了兰斯总站在他旁边。你知道的,他和兰斯是非常好的朋友,两人之间亲密地像是兄弟一样,还是那种心灵相通的双胞胎。所以,一旦兰斯的注意力不在他身上,他就会想干点什么出来。听起来可能有点儿自我为中心,但大多数主唱都这样(大多数主唱:不是不是),这可能也算是主唱综合症的一种吧。你知道的,所有主唱都喜欢吸引人的目光。可他们就是为此而生的,天生注定在舞台上发光发热!”   记者恍然地点点头。   但不知道为什么,他总觉得这话听着有那里不太对。   这时候,戴维斯急匆匆地跑过来。   他一路跑得有点儿急,在停下后,还抹了抹额角的汗珠,才站到舞台下,仰着头喊:“吉米,吉米,你先别跑了。兰斯,你也先放开他,让他过来一下,我有事情要说。”   “什么事?”   詹姆斯立刻借此挣脱了兰斯抓过来的手臂,跑到舞台边蹲下和戴维斯说话。   “首先,抱歉。”   戴维斯尽量平静地说:“我有一个不怎么好的消息,要告诉你。”   “哦?”詹姆斯漫不经心又好奇地发出一个语气词,还故意配合地板起了脸。   他这时候蹲在舞台边的样子,非常像蹲在餐桌边的猫,面无表情,却自带居高临下气场,神色严肃而沉默地营造着压抑氛围,让被注视的人自动自发地心生愧疚和心虚。   戴维斯显然受到气氛感染,但又没办法避过这件事。   他只能快刀斩乱麻地说:“刚刚有一辆运行李的车出了车祸。”   “操!有人伤亡吗?”   詹姆斯顾不得摆POSE了,急忙追问。   “这倒没有,大家都平安无事,我替他们谢谢你的关心。”戴维斯回答。   “既然没人伤亡……那你他妈的还担心个啥?”詹姆斯瞬间放松,又嘻嘻哈哈地笑了起来。   “但你的行李箱丢了。”戴维斯努力让自己的语气显得平静,尽量不透露出任何负面情绪。   詹姆斯笑容渐渐消失。   他原地懵了三秒:“丢了是他妈的什么意思?”   戴维斯不由得耸了耸肩,试图用轻松的语气来缓解气氛:“找不到,失踪,消失,不翼而飞……”   “我他妈就两个大行李箱吧?”   “要是我没记错的话,对,两个。”   “全没了?”   “是的。”   “我记得,兰斯他妈的足足有二十个行李箱,是我的十倍啊,兄弟!”   “呃,谢天谢地一个也没丢。”   ——我他妈该替他谢谢你们吗?   ——为什么我就这么倒霉?   ——我忙忙碌碌好几天快累死了!   ——指望今晚上好好休息一下,结果都他妈的来给我添堵,操!   伙计们,你们知道人在气急的时候,总会失去理智的。   詹姆斯气得蹦起来。   他没忍住地用力把铃鼓砸在了戴维斯的脑袋上,开始张牙舞爪:“滚去他妈的找啊!你这么来和我说是什么意思?不找了?操!我他妈是警察吗?谁搞丢的让谁去找,找不到就他妈全滚蛋!给老子跳默西河赎罪去!”   铃鼓砰地一声砸在人脑袋上,发出了清脆的声响,立刻吸引了所有人的注意。   戴维斯不由得捂着脑袋后退好几步,可他担心詹姆斯气急之下,再不小心摔下舞台,忙又上前两步,同时伸出手臂去拦挡。   可詹姆斯反射性地就要伸腿踹。   这时候,兰斯跑过来,从后头抓住他乱挥的胳膊,再把人整个儿抱进怀里来阻止:“吉米,冷静。”   “滚蛋,我怎么冷静?丢东西的人又不是你,我的衣服全在里头,我的画册在里头,我爸织的毛衣在里头,林德给我的十字架也在里头,彼得兔也在里头……”   詹姆斯气得伸腿往前乱踹:“操他妈的,我洗完澡连内裤都没得换了,你他妈还叫我冷静!”   “你也可以不穿内裤!行了,别耍小孩子脾气,让人看笑话。”兰斯抓重点能力真是一流。   “我看谁他妈敢笑我!”   詹姆斯一把推开他,可转过身却发现兰斯居然自己就在笑,气坏了:“操,你们一伙的贱人!”   这时候,那名记者和摄像师看到这边的动静,也好奇地走了过来。   詹姆斯终于意识到有外人在,反射性地用手去挡一下摄影头:“Fuck off!”   他又瞪了戴维斯一眼,怒气冲冲地像暴龙一样冲下舞台,工作人员吓得全给他让路,一路乒乒乓乓,还一脚踹翻一个挡路的椅子。   那名记者好笑地望着兰斯,无声地问了一句:“很好说话?”   兰斯无言以对。   但他没着急去理詹姆斯,反而先走下舞台,去戴维斯那边低声问了一句:“没事吧?”   戴维斯捡起掉在地上的铃鼓,叹着气推了推眼镜:“没事,我知道他乱发脾气只是因为最近累坏了。”   他想了想,又补充着说:“他现在大概不想看到我,你待会儿能不能帮我去问问他穿多少号的内裤?我找人去给他买几套备用,总不能真让他不穿……”   兰斯还没来得及细想,就直接给出了答案。   戴维斯不由得一怔,情不自禁地感叹一句:“看来还是你俩关系最好。” 第76章 纷至沓来   曼彻斯特演出的前一天晚上……   詹姆斯和兰斯终于做了,不算是好时机,但有时候压力和苦闷也会促进感情的发展。   为此,詹姆斯在日记里写:[哎,我能怎么办啊?我太可怜了。我他妈洗完澡后,连一件能穿的干净衣服都没有,都怪戴维斯,害得我像个山顶洞人一样衣不蔽体!我在屋里光着屁股,无聊地正想弯腰屈膝,试着摆一下罗丹思想者的姿势时,兰斯跑来敲门了,手里还拎着能把我从原始社会‘嗖‘地一下带回现代社会的内裤和衣服。]   后来,他叼着烟闲聊时,还把这事讲给了斯图尔特听。   那时候,两个性格截然不同的主唱已经成了无话不谈的好朋友(闺蜜)。   但斯图尔特依然极为震惊,无法理解,像是看另一个星球上的神奇动物一般看着他:“所以,你还不确定他是不是爱你的时候,就和他上了床?”   詹姆斯本来很想解释一下说‘我们在精神上有共鸣,彼此有默契,是言语无法表述的情感’一类的话。   但他看着斯图尔特那一本正经的样子就忍不住起了坏心眼,故意装出吊儿郎当的样子去逗他:“嗨,摇滚就是这样的啊,哥们!你不觉得这很有趣吗?走上一条充满着未知、危险和激情的道路,生活从此不再一成不变。”   “不!”斯图尔特的表情特别好玩儿。   这个古板小傻子把脑袋摇得像拨浪鼓,坚持地认为这一点儿都不有趣:“如果你们不相爱,那就是对欲望的肆意放纵,是不好的行为。”   可放纵……   真的不好吗?   詹姆斯慢慢地移动手指,轻轻在兰斯的肩膀处肌肉那里来回抚摸。   那是实实在在的触感,和毛茸茸的彼得兔完全不一样。   “吉米,你知道吗?人是一种很喜欢画地为牢的动物。”兰斯终于得偿所愿。   他的蓝眼睛里闪着光,一晚上都兴奋不已地喋喋不休:“规章制度、法律、道德、阶级思想和各种条条款款,确实是能构建出精密完整,安全又有效率的社会。但当所有人都在安逸中,就会遗忘骨子里的激情。在原始社会时代里,人们应该像狮子、像猎豹一样桀骜,他们奔跑、捕猎、make love;他们自由驰骋在广阔无垠的天地间;他们每时每刻都上演着征服与被征服的生死战斗。如果人一旦遗忘了这些本能的激情,那make love也不过是一种机械运动,为什么还硬要和不中用的人凑一起呢?科学点儿用机器不是更好?所以,激情必不可少……”   “Yeah,Yeah,我知道你很有激情,也已经驰骋了很久……”   詹姆斯捂着耳朵说:“求你,别给我这个文盲上哲学课了,让我睡一会儿,我很累,我还想明天早起去吃自助餐。”   “……这家酒店自助餐味道很好吗?”   “比尔说挺好的。”   “那你也给我带一份回来,我要培根、香肠、鸡蛋、吐司,番茄、焗豆……”   “你他妈为什么不自己去!”   “你知道的,我早上一向都起不来床。”   “操!那你还不快点儿睡?!”   “但我晚上也睡不着啊!”   “……草泥马!”   第二天,食欲让詹姆斯成功爬了起来。   兰斯果然睡得死死,平时看起来有些高冷的脸,也只有在这时候才显得很可亲可爱了。   詹姆斯想了想,偷偷地在他唇上亲了一口,才轻手轻脚地穿上衣服出门。   只是刚出门,他发现自己好像穿错了衣服,兰斯那件修身的白衬衣在他身上晃晃悠悠、宽宽大大,整个人看起来没形没状,再加上乱糟糟的金发,和一脸倦意……   “还好我不出门,只是吃个饭。”   詹姆斯心想。   但下一刻,他就郁闷了。   几个不知道从哪混进来的歌迷把他给缠住了。   “吉米,我好爱你。”   “我也爱你,宝贝儿。但是,麻烦你让让,我想去吃个煎蛋。”   “吉米,你今天非常非常帅。”   “真的吗?你再仔细看看,我还没洗脸。”   “吉米,你是故意这么穿衬衫的吗?这是什么风格,看起来好酷。”   “……垃圾堆的流浪汉风格?”   “吉米,吉米,你今晚会唱<女巫>吗?”   “也许吧。”   “吉米,天!你真的是吉米吗?这就像做梦一样。”   “相信自己,你就是在做梦。而且,我也不是吉米,我是一个‘已经饿到前胸贴后背,操蛋的一大早起床,头不梳脸不洗,只为吃口饭,结果还他妈被你们像动物园猩猩一样围观,一口饭都吃不上’的超级倒霉鬼。所以,现在,我可以暂时不管你们是不是歌迷,直接大喊闭嘴,再让你们Fuck—off吗?”   “你不能那么做,吉米。”   在姑娘们懵逼的表情中,戴维斯带着两个保安从天而降:“姑娘们,请都让让,今晚你们就能在舞台上看到这家伙了。所以,麻烦先给他点儿私人时间去解决一下暴动的肚子,请大家尽量配合。还有你,吉米,你刚才说的那叫什么P话?”   詹姆斯在戴维斯身后,不情不愿地朝那些被吓到的歌迷们做了个鬼脸,张嘴胡说八道了一堆甜言蜜语:“别生气,我爱你们!你们知道的,你们都是个顶个儿的漂亮姑娘,可爱又没架子,除了眼光差点儿喜欢我这个混蛋外,就再没别的缺点了。乖,好姑娘,好好回家,等晚上再来。等我吃饱喝足,就去给你们唱歌,一直唱到你们都开开心心。嘿,你们会来听的吧?不骗人,我唱歌还算他妈的能听听。”   等他说完,大家果然又都笑了起来。   姑娘们全都不记仇地朝他挥手,一路恋恋不舍又开心地跟着保安离开了。   戴维斯看了看四周,直到确定再没有漏网歌迷后,才放心地转过身交代:“你继续吃,我去查一下,看是哪里出的问题,才让她们溜进来的。”   “戴维斯。”詹姆斯挠了挠金发,喊住了他:“呃,我的行李箱……”   “还没找到。”戴维斯快速地回答:“但如果有消息,我第一时间通知你。”   “好吧。”詹姆斯应了一声,又不说话。   戴维斯耐心地看着他:“还有事吗?”   “昨天……”詹姆斯想了想,把凉了的煎蛋递给他:“吃了没?要吃煎蛋吗?”   戴维斯推了推眼镜,拒绝这种幼稚的道歉方式:“早吃过了,你没事的话,我还有工作。”   詹姆斯咬着叉子,装可怜地望着他。   但戴维斯认为不能惯他的脾气,努力忍着笑,冷酷地无视了。   但比尔在看到这一幕后,私下里却跑去指责戴维斯:“他在讨好你,你应该做的就是赶快接受。”   戴维斯无语地望着这位上司:“不关你的事吧?”   比尔难得地露出了一个严肃表情。   然后,他给出一个荒谬的回答:“巡演团队存在的目的,不是制造麻烦,而是去解决所有麻烦,来让乐队每一名成员能高高兴兴地站在舞台上,所以,有点儿职业素养,戴维斯。”   “职业素养,你管这叫职业素养?让他们高兴就算是职业素养?哪怕他们胡作非为?”   “没错,只要他们能完成演出。他们抢劫我放风,他们杀人我递刀,他们放火我浇油,他们嫖娼我付钱!总之,我绝不允许!任何人!在我的地盘上!让我的主唱、我的吉他手、我的鼓手和我的贝斯手不高兴!”   “……你知道什么叫纵容和溺爱吗?”戴维斯简直为这三观惊了。   比尔不屑地瞥了他一眼:“在其位谋其政。戴维斯,你是不是忘了谁给你开工资?”   戴维斯近乎目瞪口呆地望着比尔居然昂首挺胸、无比骄傲地离开了。   他突然发现,这个巡演经理是不是比某些疯狂歌迷还可怕?   接下来,不知道是不是就像詹姆斯说的那样:“我他妈的果然和曼彻斯特这座破城市合不来,利物浦的人就不该来见鬼的曼彻斯特!”   总之,演出当天的下午,又发生了一件极为莫名其妙的事。   Mixer唱片公司那边突然派过来一个叫亚当斯的人。   他一板一眼地通知行星乐队:“从现在起,我将代替埃布尔的职位,接手行星乐队的一应事务。”   “埃布尔呢?”詹姆斯问。   “他今天已经辞职了。”亚当斯回答。   “我他妈是问,他人呢?”   “抱歉,我不知道。”   “那你可以滚了。”   “……”   詹姆斯转头就走,一句话都不想说。   这他妈一天到晚叫什么事?   兰斯担忧地从后头追上来,抓住他的胳膊追问:“吉米,吉米,你还好吧?”   詹姆斯尽量让自己心平气和:“挺好的,兄弟!你放心,只要没人再过来惹我,我还能对着观众们笑容满面一整晚呢。”   兰斯这才放心地笑了笑。   他从旁边工作人员手里接过两个刚接好水的纸杯,顺手递过去一杯。   詹姆斯看了看他,突然扑过去用力抱了他一下后,才伸手接过纸杯,还不忘抱怨一句:“兰斯,我讨厌曼彻斯特!”   这句话才刚刚说完!   旁边就又响起了一阵吵吵嚷嚷的声音。   “见鬼的半小时!我告诉过你!告诉过你!是四个小时!四个小时!半个小时什么都做不了!”   “我很抱歉,但乐队没有足够的时间……“   “闭嘴!我不管有没有时间,但你们不能只给我半小时!”   那个《十字路口》杂志派来的摄影师气势汹汹地朝着戴维斯大喊:“你这个什么都不懂的蠢货业余!你到底知不知道什么叫摄影?你以为拿个傻瓜相机随便拍两下就叫摄影了吗?那种没有生命力的东西我不会用的!你到底有没有替我沟通过,没能力就别干这个活儿,自己是蠢货还连累别人的工作!”   “抱歉,但乐队的主要工作是演出,他们……”戴维斯突然停下,望向摄影师的眼神骤变。   “怎么了?你在看什么?”   摄影师正疑惑不解时,只听戴维斯焦急地一声阻止:“吉米,别!”   一杯水从上方突然浇了下来,直浇得摄影师满头满脸都是水。   他愕然地慢慢转身,却发现行星乐队的金发主唱不闪不避地慢慢收回手臂,还大大方方地把盛水的纸杯给随手丢到身后。   “没人能骂我乐队里的人,除了我。”   这个出了名的利物浦小混混不讲究地用衣摆擦了擦手,漫不经心的说:“你他妈再让我听到一句骂人的话,半小时也没得拍,直接滚!” 第77章 志同道合   兰斯和戴维斯一起,连拖带拽外加一通哄才把发脾气的詹姆斯给拉进后台的更衣室里。   那名摄影师傻站在原地,直到有工作人员小心翼翼地给他递纸巾,示意他擦擦脸上的水时,才羞怒地回神。   另一头,一进更衣室,詹姆斯就像没事人一样跑去吃盘子里的小甜饼了。   尽管被维护很感动,可戴维斯看着他没心没肺的混不吝样子就忍不住头疼。   不过,碍于工作原因,他还是主动地解释了一句:“费恩其实没恶意,只是发发牢骚。”   结果,詹姆斯根本不知道他在说什么,特别无辜地抬起头问了一句:“谁是费恩?”   戴维斯再次意识到,眼前这家伙就不能把他当成个正常人去看,起码不能把那些大家约定俗成的社会规则套用在他身上。他活得太简单和自我了,以至于根本不屑理会那些利益纠葛和纷杂社会关系,对于那些不相关的人,他高兴时还可能会装装客气,不高兴时,是真连人家名字都记不住。   所以,还能说什么呢?   戴维斯只能无奈又简单地回答:“费恩是你刚骂完的那个摄影师。”   詹姆斯点点头,表示知道了。   他继续低头啃小甜饼,好像一切都很正常,什么都没发生过一样。   这就完了?   这就完了?   戴维斯有一瞬间表情非常抓狂。   兰斯在旁边一下子笑出了声。   戴维斯心情无比复杂,心想那就这么算了?要不然还能怎么样?   想到这儿,他就觉得无力,也懒得继续和詹姆斯耗在更衣室里了,推门出去继续工作,顺便还得想办法善后。   兰斯坐到詹姆斯的旁边,伸手去摸了摸他的金发,安慰了一句:“埃布尔的事,我找人去打听了,你别急。”   “我不急。”   已经发泄完情绪,詹姆斯头脑现在可清醒了,语气镇定自若:“只要人没死,那就不叫大事。他病了,我找人给他看病;他丢了,我去报警找;如果是他自个儿脑子坏了犯傻了,我就他妈的捡块石头免费帮他开次瓢清醒下……”   “你对他……对他还挺好。”   兰斯似乎很正常,实则有点儿嫉妒的评论了一句。   “我对所有对我好的人都好。”詹姆斯绕口令一样理所当然地说。   他吃掉最后一口小甜饼,舔舔手指头,斜着绿眼睛去瞪兰斯,终于还是没忍住地小声抱怨起来:“你还有脸说!我他妈对你还不好吗?我对你最好了!你什么都不会,技术那么烂,我都躺好让你随便干,疼都不带喊一声的。”   “啊,很疼吗?”   “恩,唔,我如果说疼,你他妈会不会笑话我娘?”   “不会。”   “那挺疼的,我差点儿哭了,你力气肯定用的不是地方。”   “……对不起?但你下次还是喊出来,别忍着了,要不然我怎么判断你疼还是不疼?”   “我今天要唱歌,万一不小心喊哑了可怎么办?”   “你小点儿声,又不是让你唱高音。”   “兰斯,你说的是人话吗?操!在那种情况下,你他妈的居然还要求我控制音量?”   “那……那下次找个不演出的时候……”   “可以是可以,但到时候,你技术难道就能突飞猛进了?”   兰斯瞬间超有自信了:“我一向擅长学习,多来几次肯定会有进步。放心,这是潜力股,你趁早投资准没错。”   詹姆斯想想有道理。   他决定相信学霸的未来发展,主动凑过去亲一下,鼓励地说:“加油。”   两人达成共识,皆大欢喜。   然后,他们转换话题,接着去讨论今晚演出的正事。   “演出歌单已经给比尔了?”   “西奥拿过去的。”   “最后一首确定是<女巫>?”   “对。”   “我总觉得那首还得再练练,有几段唱得不是特别好。”   “相信我,亲爱的。你只要能站在舞台上,自然而然就会唱到最好了。”   詹姆斯听得心花怒放,完全理解当年在学校里,那些老师为什么都把这混蛋当宝贝了。   这时,巡演经理比尔敲了敲门后,走进来:“抱歉,打扰一下。”   他犹犹豫豫地问:“我听说,你们在找人打听埃布尔的事。”   “对!”“是我们。”   詹姆斯和兰斯下意识地望向他:“你知道?”   比尔有些尴尬地笑了笑:“你们是不是都忘了,我是埃布尔推荐过来的。”   至今为止,这还是他第一次提起自己这个巡演经理的来历:“呃,我俩其实也算是半个好友,以前工作上配合过好几次了。”   詹姆斯这才想起,确实是在埃布尔的固执推荐下,比尔才成为巡演经理的。   当时如果不是戴维斯主动退一步,他们还差点儿因为这事闹起来,   不过,现在不是翻旧账的时候……   詹姆斯直接问:“那你肯定知道他是怎么回事了?”   比尔怕影响到晚上的演出,不太想现在说,还试图推脱:“这事说来话长,我们要不要等演出结束后再说。”   詹姆斯不耐烦极了:“别废话,我现在就要知道!”   比尔求助地望了一眼兰斯。   但黑发的吉他手也淡淡地表示:“我和吉米想得一样。”   比尔彻底没了办法,只好吞吞吐吐地讲起来。   这事说来也挺坑……   反正埃布尔完全是一路霉运到家。一开始是他自己作死,找rent boy开房,结果遇上的是个骗子,直接被抢,人还被扔到荒郊野外,最后,历经一番艰难,报警求助……   如果仅仅是这样也无所谓。   毕竟,警察基于职业道德,是不会闲着没事跑去公开谈论受害人隐私的。   更何况,埃布尔虽然是唱片公司A&R部门的负责人,可自身并不是知名公众人物,本身话题性也没那么大。   但问题是,当时在警局里,有一个酒撞车做笔录的八卦小报狗仔,前不久在追行星乐队新闻时,碰巧见过他。   这名狗仔当时就眼前一亮,一开始想搭讪一下,搞点儿行星乐队的新闻。可后来转念一想,搞了个大新闻。   他出警局后,借题发挥地编造了一条谣言,说埃布尔不仅仅只是找rent boy的问题,平时也会对艺人进行潜规则,只有讨他欢心的艺人,才会有出唱片的机会,通篇没有一个肯定的单词,全都是一些“我猜测,也许,可能”这样的词汇,但每一句又都是在影射行星乐队。   这种谣言的危害性可比什么性向问题还严重。   刚刚出现后,好些看好的艺人们在和Mixer唱片公司签约时,当场反悔,并改签别家的唱片公司。   在这样的情况下,Mixer唱片公司选择立刻将埃布尔开除,虽有落井下石的嫌疑,却也能解释得通。   但这事在詹姆斯看来就完全解释不通。   他露出疑惑的表情:“我没听懂,埃布尔那傻逼到底潜规则了谁?”   比尔回答:“没有,他挺有原则的,从来不找熟人。”   詹姆斯讽刺了一句:“那Mixer为什么解雇他?”   比尔尴尬地笑了笑,有些不知道该怎么回答。   但詹姆斯又不是真不懂。   他只是很反感这种事,一时冲动地直接开口:“去给埃布尔打电话,让他滚过来见我,Mixer唱片公司不用他,我用他。”   作为埃布尔的朋友,比尔顿时露出了惊喜的神色。   但等他匆匆离开,去给埃布尔打电话时,詹姆斯的理智又重新回归。   他歉疚地转头看向正在低头沉思的兰斯问:“呃,我这么做没问题吧?”   兰斯回过神,笑了笑。   他走过去抱住詹姆斯,轻轻在他耳边肯定地说:“只要你想就没有任何问题。”   这话可把詹姆斯感动够呛!   他想,哪怕兰斯下次技术练不好,也还有下下次,下下下次……   然而,这其实只能证明一件事——吉他手的嘴,骗人的鬼!   等到后来,兰斯胸有成竹地使唤着埃布尔,帮乐队跑去和Mixer唱片公司进行撕逼、打官司、抢版权时……   詹姆斯才意识到,自己当年大概是白感动了。这混蛋恐怕在那时候就已经开始算计埃布尔身上的残余利用价值了。   曾经Mixer唱片公司A&R部门高层的内部负责人,在倒戈相向后,朝着老东家捅刀,绝对能精准地瞄准弱点,捅得又准又狠又致命。   但这时候,詹姆斯还什么都不知道,满脑子都是自家吉他手给灌的一碗又一碗迷魂汤。   他身上一直有街头小混混之间那种傻乎乎的义气,虽然平时也欺负人,可在关键时刻,永远二话不说,为朋友不论对错、不计得失、赴汤蹈火,在所不辞。   所以,当他发现兰斯在这时候也愿意站在自己身边,和自己一个立场时,别提多高兴了。   假如兰斯是个女的……   他大概早就兴冲冲地跑去打电话给亲哥林德这么介绍(炫耀)了:“瞧瞧!这是你弟新钓的bird(妞),又辣又特么能干,舞台上陪我唱歌,舞台下陪我打架!我朋友遭难,他也不嫌弃,还乐意陪我一起帮朋友忙!栽了!栽了!上了床,老子他妈的魂儿都射给他!”   作者有话要说:利物浦那边方言,男的叫our kid的同时,女的叫bird……哎,真可爱。 第78章 没有选择   按原订的计划,上舞台前,还需花半个小时的时间把音乐杂志《十字路口》的封面照拍出来。   可因为詹姆斯那么一闹,拍摄时间不得不暂时推后了。   于是,等到演出时间到了,行星乐队直接上了舞台,他们开场的第一首歌是<她今年十六岁>。   这首歌可以说,打从一出现起,就得天独厚地成为了所有青少年们的挚爱。   在这个时代,一群荷尔蒙作祟,又P事不懂的小年轻们把摇滚明星瞎几把扯淡的玩意儿奉为了人生哲理,借此肆意地宣泄着青春期的躁动。   所以,大街上,经常可以看到一群少年们时不时地挤眉弄眼,你先来一句‘她今年十六岁’,他再接一句‘哥们,你懂我的意思’。   然后,彼此就好像是对上什么隐藏暗号一样,瞬间拉近距离,可以互相称兄道弟,变成狐朋狗友了;   相比之下,绝大多数少女们的行为会可爱得多。不会有太多的黄色废料,而仅仅是幻想着拥有一段‘我喜欢他,他也喜欢我’的完美爱情。   所以,她们明显更喜欢詹姆斯写的后半段‘给她真正的爱,给她全部的爱,给她一生一次的爱’什么的。   但不管是喜欢哪一段,都足以证明了这首歌的受欢迎程度。   因此,当前奏响起……   在场的观众们就已经开始沸腾,他们挥着手臂,朝着舞台大喊:“行星!行星!行星!”   OK,走起!   当詹姆斯站在舞台上唱出第一句时……   一直默默跟拍的盖里奇能透过镜头,震惊地看到,狂热的观众们也热情地在下面展开了一场大声合唱,几乎一字不漏。   此时,没有任何一支乐队的现场效果能和行星相提并论。   詹姆斯仿佛天生就应该站在舞台上。   因为他很多时候不是在表演,而是在用真实自我和观众进行精神上的交流,将自己所有的情绪、感情全部倾泻到每一首歌曲中,再准确传达给观众,最后带着观众们和自己一起沉浸在音乐之中。   每一次都要提前赶到演出场馆,搭建舞台、准备设备、清理场地、筹备周边、设置安保,和场馆负责人斗智斗勇,为乐队成员争取更好的待遇……   一直忙忙碌碌到现在,就是为了这精彩一刻的戴维斯和他所带领的巡演工作人员们,全都或站在舞台侧翼,或站在不引人注意的角落中,默默地仰头望着舞台,望着光彩夺目的乐队,心满意足地露出了自豪的表情:“看啊,这就是我们的乐队!”   “这几个小子全他妈是天才,吉米尤其无与伦比。”巡演经理比尔激动地说。   他站在观众席左侧的一个角落中低声劝说着:“你看到没?你看到没?所有的观众都被他们调动起来,整个舞台都on fire!你舍得就这么放弃吗?”   躲在阴影中的埃布尔沉默着。   以前在工作走下坡路的时候,他也会尽可能让自己表现得像个精英,是那种整洁的西装革履,穿梭在办公大楼中标准的高层人士,眼中有着无法掩盖的野心和进取心。   可现在,他的表情显得忧郁和茫然,似乎失去了方向。显然,隐私生活的突然暴露,给他带来的打击,犹胜当初工作上的失利。   但在这个时候,舞台上已经唱完差不多三首歌的詹姆斯,突然朝着观众的方向走了几步说:“有一首歌我很久很久都没唱了,因为我的吉他手不喜欢……”   “我没有。”兰斯在旁边低声反驳,。   尽管他确实不喜欢,但更不喜欢在大众面前暴露自己。   “但这首歌让我认识了个好朋友,他最近出事了,虽然那都不叫事,但现在他没准正在家呜呜哭……”   金发的主唱抬起手装作做样地摆了一个抹眼泪的夸张姿势,逗得底下观众哈哈哈大笑。   然后,他又哼了一声:“但我是不会去劝人的,我不会劝人,他爱怎么样就怎么样。反正,要是脑子进屎就这么随随便便地放弃吧!把自己最喜欢的世界全他妈让给讨厌的贱人们,别心疼,以后还要被贱人们看笑话呢!到那个时候,可千万别他妈来看我的演出!我会在门口立个牌子,写着‘窝囊废不许听詹姆斯唱歌’。这是个超级大损失,你们都听见了没?我唱歌可好听了!”   ‘你他妈脱口秀也说得可好听了。’   兰斯在心里腹诽了一句,直接手指夹着拨片,轻轻地拨动了琴弦,完全不想继续听他废话了。   “……苹果香蕉橘子梨,只有草莓坏掉了。”詹姆斯懒洋洋的声音响了起来。   居然是那首很少在舞台上唱的<腐烂草莓>!   不少观众都惊喜地睁大眼睛,望向了舞台。   埃布尔的神情终于变了。   他慢慢走出阴影,抬起了头,视线越过一排排观众们的肩膀,静静地停在金发主唱的身上。   和第一次见面比,詹姆斯的台风更加自然,但在情感的表达上,却有着明显的不同了。   也许是最近和兰斯陷入恋情的缘故。   他唱这歌时,没有了原本那种攻击意味和恶劣的戏谑意味,反而是那种‘埃布尔曾感受过的古怪诱惑感’更胜一筹。   尤其是唱到‘可怜的草莓,被压到汁液淋漓’时,詹姆斯特别自然地就拿着麦克风走到了黑发吉他手的面前,还伸出手臂去环住吉他手的脖子,整个人都黏黏糊糊地贴在了对方的身上。   然后,他一边用那双绿眼睛专注地注视着自家吉他手,一边用另一只手拿着麦克风继续唱,无意识地舔舔唇后,就灵机一动,把下一句的歌词随口给改了,变成:“可怜的草莓,被压烂到汁液淋漓……汁液淋漓,汁液淋漓,顺着手指流下来……流下来……”   兰斯似乎想到什么,蓝眼睛中罕见地闪过一抹赧意,但唇角却情不自禁地微微翘起。   他难得没计较詹姆斯乱改歌词的行为,任由这家伙贴在自己身上继续唱,只是目光不由自主地一直一直地凝视着对方,完全没办法挪开一秒的视线。   这首歌很久都没在舞台上被演出过了。   所以,观众们居然没有第一时间发现歌词上的变化,他们仅仅是在下头尖叫、吹口哨,激动不已,宛如什么大型邪教现场。   然而,如果这时候跑去问他们有什么可激动的?   他们自己可能也回答不出什么来,只是那种现场无法言说的氛围,主唱和吉他手之间弥漫的暧昧张力,让人血脉偾张,难以抑制的只想大声喊出来。   贝斯手西奥莫名其妙地看着舞台中央出现的这一幕,有点儿搞不清状况。   他后来没忍住一次采访中吐槽了,但显然误会了什么,找的吐槽点儿一点儿都不准:“吉米有时候脾气暴躁是挺人见人烦的,可你们不知道,我觉得他粘起人来的时候更烦。我、鲍德温、兰斯都能过独立生活,自己的事自己做,但他不行,他必须要人陪。这绝对是林德,也就是他大哥给惯得臭毛病。比如,那次的曼彻斯特演出,他非要搂着兰斯唱,还好是唱<腐烂草莓>,旋律简单又好弹,这要是换成[Crazy Never Die],吉米继续这么没完没了地往人身上贴,还怎么弹吉他。兰斯肯定会想把他打死,这么闹下去,那段吉他solo怎么弹?”   至于鼓手鲍德温始终镇定自若地在舞台后方一下一下地敲鼓,对舞台中央两人的互动视而不见。   但事实上,在演出结束后,他比贝斯手西奥还有意见,直接把鼓槌拍在了混蛋主唱和混蛋吉他手的面前,用平静却极为有力的声音含怒通知:“下次,下次再他妈突然临场改演出曲目,你俩就自己去敲鼓。”   鼓手鲍德温是乐队中最稳定的一个成员,从来不乱发脾气。   可一旦他发脾气……   曾经被揍过的兰斯果断闭嘴,不发言。   然而,詹姆斯却满心信赖地抬起头:“可不管我改什么,你都能敲好啊!鲍德温巴洛,你他妈是全世界最棒的鼓手!你无所不能,什么都能做到!”   西奥转身做呕吐状。   鲍德温无奈地说:“……你就是想骗我给你敲鼓。”   兰斯这时候也会开口:“不,这是真心话。”   他注视着鲍德温:“我只会选择最棒的鼓手组队。”   再多的怒火也被浇灭了。   鲍德温能怎么办?   不过,这些是演出后的事情……   在詹姆斯唱<腐烂草莓>的时候,观众是绝对发现不了乐队有一点儿不熟练地方的,这个队伍正在最强盛的时期,他们彼此配合默契,宛如一体。   另一边,埃布尔刚刚那种激动的心情反而平复了下来。   他的脸上终于露出了出事之后的第一抹笑意,自言自语地说:“拿我当由头唱歌,最后唱着唱着却自顾自地玩起来,真是个小混蛋。”   比尔不好发表意见地笑了笑。   然后,他又小心地问了一句:“你考虑得怎么样?要答应吉米吗?”   埃布尔微笑着回答他:“我还能有选择吗?我既没脑子进屎,也没打算当个窝囊废。除此以外,我还想多听听这个小混蛋唱歌,可他也没给我别的选择……”   比尔放心地笑了起来。   埃布尔再次望向舞台,却完全没办法控制自己,满心爱慕地望着那个金发绿眼睛、总能将自己带出绝望的小混蛋…… 第79章 演出结束   因为临时起意,在中间插了一首<腐烂草莓>,加上詹姆斯话太多,和观众互动也比较多的缘故,最后一首歌<女巫>没唱成。   虽然剧院不会建在居民区,也会做一些隔音设置,但当时的演出场所都有十一点就开始宵禁的习惯。   一方面是保守党政府前不久发布了<限制噪音法令>;另一方面,哪怕场馆中的工作人员没什么意见,工会通常也会积极为他们争取合法休息的权利,拒绝大半夜无节制加班行为。   因此,假如一旦有人违反宵禁规定,就需要自行承担相应罚款。   通常这个罚款会被算做是超时费,按分钟来收费;并且,交完超时费罚款还不算完,在此之后,如果不想被工会找麻烦的话,还得再给所有工作人员支付双倍工资的加班费,作为占用他们休息时间的赔偿。   对任何人来说,这都将会是一笔巨款。   对整个巡演团队来说,更是一笔无意义的支出和赔本的买卖。   所以,当舞台提示时间的指示灯开始闪烁不停,主唱詹姆斯却视而不见,打算继续唱下去时……   戴维斯低头看了看表,果断招手,叫来了两个保安,低声和他们耳语地交代两句后,就指挥着他们上舞台了。   这一段时间,由于行星乐队的歌迷们普遍有些狂热的缘故……   巡演经理比尔请的保安,清一色全是重量级选手,身高将近两米左右,一身肌肉,站在那就是一堵墙,极具威慑力的壮汉类型。   于是,这两个十分显眼的壮汉一走上舞台,立刻引起了一部分人疑惑的目光。   除了正对观众席,站在舞台边缘,背对了整个乐队和舞台的金发主唱外,绝大多数人都不由得望向他们,目光充满了好奇。   两名保安对视一眼,默契地兵分两路。   一个保安随着位置的远近,一个接一个地开始通知乐队成员,从站在舞台左侧的贝斯手西奥、接着到位置靠后的鼓手鲍德温,然后,再到相对靠前的吉他手兰斯:“时间到了,再不结束演出,我们就要付超时罚款了。”   鲍德温没什么脾气,仅仅是点点头,表示知道了。   西奥也无所谓,顶多抱怨一句‘怎么这么扫兴’后,就不说什么了。   但兰斯皱了皱眉,十分不情愿。   他技巧熟练地一边拨着吉他弦,一边侧头,抬眼望过去,头脑格外清醒地对着保安低声问出了一连串的问题:“还差几分钟?能不能再唱一首?一分钟需要交多少钱?怎么计算的?如果延长十五分钟,我们预计要交多少钱?”   一向动手不动口更不动脑,根本没这项业务的保安立刻就被昔日学霸给问得直冒冷汗。   最后,他是勉勉强强,又磕磕绊绊地才回答了个含糊的大概。   兰斯思考了下,发现罚款确实很坑,搞不好辛辛苦苦巡演赚得钱,还得赔出去一部分,实在划不来,立刻识时务地同意结束演出。   这名保安终于松了一口气。   然而,另一个保安遇到的问题更麻烦。   兰斯说服起来是比较麻烦,可好歹还会听人说话,和人沟通。   詹姆斯正常情况下能沟通,可情绪上来的时候,却往往不管不顾。   这边,保安跑去找詹姆斯……   可金发主唱正玩得high,还忙着和舞台前排观众互动握手,一起唱歌,完全理都不理他。   保安跑过去,小声说:“吉米,时间到了,不能再唱了。”   詹姆斯假装没听见,继续朝着观众们呲着小虎牙傻乐呵。   保安只好追上去,还挡在他面前:“吉米,再不结束就要付罚款了。”   詹姆斯伸手就想推开他,结果没想到对方身板太重量级,用力过猛之下,自己差点儿往后一个趔趄,顿时恼了:“走开。”   保安无奈地继续说:“吉米,戴维斯说演出该结束了。”   詹姆斯生气地仰起脑袋瞪他,比个中指,骂了句“滚蛋,我要去唱歌”。   接着,他试图绕开这个大块头保安,继续往舞台的另一边跑。   后排的观众们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   但前排的观众全都哈哈大笑起来。   保安尴尬地站在舞台上,好气又好笑地望了望四周。   这时候,戴维斯在舞台下给他比了个催促的手势,又指了指詹姆斯。   保安立刻会意。   在观众们目瞪口呆地尖叫声中,他快步走过去,猛地上前一步,弯下腰,二话不说,一下子把任性的主唱给拦腰举了起来,毫不犹豫地转身往舞台下走。   “草泥马!你干啥~!”   詹姆斯惊得都破音了。   他虽然也不算矮,但这一刻被身板巨大的保安给衬托地实在娇小,可怜兮兮地凌空扑腾着两条又细又瘦的腿,竭力地挣扎,可力气根本比不过专业人士,一点儿都挣不开,神情顿时恼羞成怒又夹杂了一点儿无助。   保安埋头疾走不说话,但任凭他怎么挣扎都不给反应,坚定地朝着舞台下走。   詹姆斯眼看不行了,不甘心地又拿手去按这名保安的肩膀,借力试图不停地往上窜。   他艰难地扭着身子,从这名保安的肩膀那里,努力探出一个金毛小脑袋,拿着麦克风不停地又骂又喊:“放,放我下来,蠢货!快放我下来!你不能这样,卧槽,别!再走下去就到舞台下了!求你了,求你了,我没唱完歌……我还能唱!我还能唱!下一首……女巫……我操!你不许再走了!不许,不许下舞台!混蛋,啊啊啊,我要开除你,你被开除了!你现在就被开除了……你……被……开除……了……FFF——Fuck!!放我下去,我还能唱!唱!唱!”   所有观众都被这个变故给整懵了,先是爆出一阵大笑。   可等他们笑完后,又突然反应过来:等等,不对,卧槽!吉米真被人扛下去!不回来了?   这时候,詹姆斯的声音已经渐行渐远。   观众们却才反应过来这不是表演,顿时不甘心地用力挥舞起了手臂,发出阵阵嘘声和喊叫来表示抗议:“回来!快放他回来!放吉米回来!我们还要听!”   也正在看表演的埃布尔表情一呆,从来没想过还有这种发展……   他忍不住笑起来,望着舞台下那个指挥保安的人,不由得感叹了一句:“那个戴维斯可真厉害。”   比尔皱了皱眉:“死心眼,一板一眼。”   他有些嫉妒地说:“他不过就是仗着和吉米他们是朋友……”   舞台上的黑发吉他手,回头看了看两个队友,在观众们的乱喊乱叫抗议中,淡定自若地走到了舞台中央,把另一个立式麦克风挪过来后,开始收拾剩下的烂摊子。   他先将手臂高高举起,以此来吸引观众们的目光,再猛地向下一挥,用一个大幅度地扫弦为开端!   那一刻,电吉他一瞬间爆发出巨大的能量和生命力,当主唱不在舞台上时,吉他又一次成为了主导。   音量不用压制地彻底调到最大值,即兴演奏出的旋律仿佛暴风雨来临,又仿佛一头出笼野兽,再无拘束、痛痛快快地肆意奔跑、咆哮了起来!   控制在一分钟内的超强炫技,让全场鸦雀无声。   然后,黑发吉他手对着麦克风,轻轻说了一声:“晚安,曼彻斯特。”   在观众席爆发出巨大的喧嚣声浪中……   他潇洒地转身,带着自己的两个队友一起,从容离场。   遥遥地望着这一幕,詹姆斯快要嫉妒死了:“看清楚!看!”   他指着舞台说:“这他妈才应该是一个摇滚明星走下舞台时该有的范儿,本来我也应该这样的,傻大个儿!都他妈的怪你!整个曼彻斯特现在只会记得我是那个被保安给抱下台的小傻逼了!听起来好像是我残废了一样,你个混账王八蛋,都怪你,操!我要开除你,开除你,你可以滚了!”   “戴维斯说了,你不能开除我,你开除我,他就亲自来找你谈话。而且,我只是做了自己该做的工作,你当时也可以自己走下舞台的,可谁叫你不听话!你再唱下去我们就得交一大笔罚款了,你知道吗?还有……”   那个保安快被他烦死:“吉米,你不能一边骗我给你去买了什么狗屎的、和解道歉酒后,还一边不停地继续骂我,你要是再骂,我就把啤酒拿走!我不请你喝了,你个满嘴脏话的坏小孩。”   詹姆斯立刻一把夺过酒,把酒瓶子抱在怀里继续骂:“不还!就要骂!蠢货,傻大个儿,只长肌肉不长脑袋的笨猪……”   “你再骂我真揍你了!”   “……操!我他妈被你害得这么丢脸,你居然连骂都不让我骂!!”   “……好吧,好吧,你骂,你骂!”   “滚蛋,骂个P!你个傻逼,不和你玩了!”   金发主唱突然从地上一跃而起,灵活地扑向了刚从舞台那边走下来的黑发吉他手,笑容灿烂地嚷嚷着:“弹得漂亮!”   兰斯坏心眼地笑起来,逗他说:“你下场时,‘唱’得也漂亮!”   “嘿,笑话我!”   这一刻,詹姆斯心想:“我他妈是按原计划先亲一口,还是打爆他的头后,再亲一口?” 第80章 休想骗我   詹姆斯看到埃布尔的时候……   这位传说中出事又受了打击的男人正和兰斯凑在一起,面色严肃地不知道在讨论什么。   他后来在日记本里形容:[……像两个满心肮脏算计的虚伪政客。]   除此以外,还有就是:[他俩的头靠在一起说话时,让我快失声尖叫了!我如坐针毡地意识到,埃布尔他是喜欢男人的啊!Fuck!万一他看上兰斯了怎么办?]   因为这个突如其来的想法……   詹姆斯在之后的谈话中显得有点儿目光游离、心不在焉起来。   埃布尔被他这样的反应搞得既摸不着头脑,又很手足无措。   他本来很高兴看到詹姆斯,还一直鼓起勇气,试图过去说点儿体己话,起码表达下感谢,如果幸运的话,还可以借此拉近一下关系,哪怕两个人不发生点儿什么,也能更亲密一些。   可明明在自己落难时,毫不犹豫就愿意出手相助的人,却又在这时候,奇怪地显得态度冷淡。   埃布尔颇受打击,甚至局促地回想自己有什么不对的地方,或者最近太邋遢,样子太糟糕?   但詹姆斯一点儿都没意识到,自己那种忽冷忽热、忽远忽近的行为对别人是多大的折磨。   他只是继续走神,去胡思乱想一些乱七八糟的东西:“唔,我虽然没有兰斯好看,但我应该还是比埃布尔好看吧?而且,我他妈的还会唱歌啊!”   埃布尔大概做梦也想不到这些。   他刚刚只是在和兰斯谈工作上的事情。   在此之前,詹姆斯虽然能想到帮朋友一把,但他其实并不太懂具体怎么才能帮忙。   他想的事情很简单,大概就是‘既然埃布尔被公司开除,没工作了,那我就给他一份工作’。   可对于埃布尔来说,重要的根本不是有没有工作,而是在这个行业中重新崛起的筹码。   毕竟,对于一个但凡有点儿自尊心,又有点儿本事的男人来说,如果仅仅想要一份糊口的工作,大概宁愿转行去干别的,也不想被喜欢的人可怜,然后,施舍出一份工作。更何况,他也没到山穷水尽的地步。   而兰斯又是另一种情况。   他在乐队未来发展上想得有些深远。   当然,与其说他想得深远……   不如说他这人足够极品。   明明长得贵气优雅,偏偏性格精明又爱算计。当唱片公司按照合同,从他们身上拿走绝大部分钱,只付给他们一部分少少的钱时,詹姆斯、鲍德温和西奥都觉得很知足,挺多了。可他完全没觉得很多,反而会想:‘这群人从我身上拿走的钱也太多了吧!够我买多少把吉他啊,那本来应该都是我的钱。’   可现在要是贸然跟唱片公司对着干,那无异于是找死的傻逼行为。   所以,他仅仅是心里有这样的念头,却还没有付诸什么行动。   如果埃布尔继续为Mixer唱片公司工作的话,哪怕帮了他们很多忙,他也根本不敢完全去信任对方。   因为一旦乐队和公司之间出现矛盾,很难确定埃布尔到底会站在哪边。   反而是如今,情况刚刚好。   乐队大大方方地接纳埃布尔,既给人一种‘知恩图报’的好印象,同时也能把埃布尔彻底转换为自己人。   所以,兰斯可没詹姆斯那么天真,还想给埃布尔找什么工作。   他直接和埃布尔谈开工作室,自己当老板。   埃布尔这次被开除,本来也有点儿这方面意思,两人这么一交谈,立刻一拍即合,决定合伙开设一家工作室,并把办公地点设在伦敦。   顺理成章,他们又促成了工作室的第一笔交易。   行星乐队和埃布尔所代表的工作室签下了一份正式的经纪合约。   从此以后,乐队终于可以不必自贬身价地亲自出马,或者麻烦戴维斯客串临时经纪人角色了。   等需要去和Mixer唱片公司谈唱片合约问题时,熟知套路的埃布尔再带着专业的律师绝对能给乐队一个满意的答复。   这样一来,隔绝乐队和唱片公司的直接接触,让乐队保持在一个相对超然的地位上了。   签合同的那天,埃布尔搞得非常正规。   他叫了摄影师来拍集体大合照,说要等到照片洗出来后,弄个大相框,挂在新开工作室的墙壁上。   这张照片拍得非常有趣……   兰斯和埃布尔坐在桌子相对的两边,手里各抓着那份合同的一角;詹姆斯坐在最中间,也假模假样地抓着合同中间部分,其实根本没用力;鲍德温、西奥局外人一般,和两个律师站在了三个人的身后。然后,大家一起笑着,看向了镜头。   等到照片洗出来,刨除明显在走神的鲍德温和西奥,以及两个完全就是官方表情的律师后……   坐在桌子旁边的三个人表情极为微妙:应该算是个精明商人的埃布尔却带着一抹浅笑,眉宇间反而有点儿艺术家般的忧郁;詹姆斯笑容最灿烂,明显什么都没想的样子,坐在中间,傻乎乎地像一个花瓶摆设;反而是最漂亮的兰斯,身子微微前倾,含笑望向镜头的眼神极具侵略性,锋芒毕露之余,满满的进取心和权力欲。   接下来,埃布尔并没有和乐队继续待在一起。   他直接奔赴伦敦,准备全心全意地去运营这间刚开张的工作室。   由于初步创办,临时租下来的办公地点非常小,只有两间屋子。   靠门口的那间屋子,雇佣了一名助理来负责做一些打合同、打电话确认演出日期等琐事;至于里头的那间屋子就是埃布尔自己的办公室。   当时,那还是很狭小的空间,放下办公桌椅后,就有点儿紧紧巴巴的。   但埃布尔却执意要在靠墙的地方,放置了一个完全不符合屋子整体风格的大酒柜,并在里头摆满了酒。   很多进出过这间办公室的工作人员对此都很疑惑……   因为埃布尔并不怎么喝酒。   另一边,詹姆斯他们又在拍照。   这次拍照是为那家音乐杂志《十字路口》拍摄封面照。   经过被冷落、被无视、被泼水、又被骂的摄影师费恩终于争取到了三个小时的拍照时间。   他这会儿倒是不怎么记仇,目光专注地望着行星乐队四个人,一门心思想要拍出点儿‘真正富有思想、生命力和灵魂’的作品出来(他自己说的)。   介于之前的不愉快,这次詹姆斯表现得格外配合一点儿。   但在按照摄影师要求换服装的时候,他一看到上衣的样式,表情就变得十分古怪起来:“这种泡泡袖和蝴蝶结……真不是女装吗?”   摄影师费恩正色回答:“当然不是,这是男装。”   他还非常骄傲地告诉所有人说:“这是我自己设计出的衣服款式,我亲自找人做的,我才不会让你们随便穿那些从商店里买来的普通衣服。”   詹姆斯觉得匪夷所思。   他嫌弃地拎起那条明显不分叉,也就是整块布的衣服:“那你告诉我,这他妈是男装?除了苏格兰裙,哪家男装见鬼地会有裙子?”   摄影师费恩立刻愤愤不平地怒斥起来:“到底是谁告诉你穿裙子是女人的专利了?你思想也太肤浅了!着装的规则难道是与生俱来、固定不变的吗?主流的观点难道就一定是正确的吗?为什么女人现在既可以穿裙子、也可以穿裤子,而男人就只能穿裤子?而且,既然女人现在都可以穿裤子了,那男人就应该也被允许穿裙子!否则,那就是性别的不平等!那就是思想的禁锢!”   “……可性别不平等他妈的和我有什么关系?我就是来拍个狗屎的照片……”詹姆斯不耐烦地打断他问。   “因为这次我拍照的主题就是叛逆!”   摄影师费恩激动地解释:“对整个世界既定秩序的勇敢挑战,对社会固有模式的理解反抗,对自我存在的重新定义,以及表达‘我活着!我的存在!就是为了去尝试和体验与众不同的东西,而不是去随波逐流,去做别人都会做的无聊事情’,你不觉得这很酷吗?”   詹姆斯睁着一双绿眼睛,看傻子一样看着他回答:“不觉得,我他妈只觉得你想骗老子穿裙子。”   摄影师费恩愤怒地说:“我看错你了!我以为你是桀骜不驯,又骄傲不羁的摇滚明星,可你骨子根本就是个没有一点儿时尚感和先锋意识的俗人。”   “你说得我不太懂,但我他妈只觉得你在骗我穿裙子。”詹姆斯狐疑地回答。   摄影师费恩深吸一口气:“听着!你们这群混蛋只给了我三小时的拍照时间,所以,我要抓紧时间把照片拍完,而不是浪费珍贵的时间来骗你,所以,一切都是为了照片效果。我发誓,拍出成品后,会先给你们看,不满意就重拍。”   “这句我算听懂了。”   詹姆斯犹犹豫豫地又看了一眼裙子,嘀嘀咕咕地说:“但我他妈的还是觉得你在骗我穿裙子。”   摄影师费恩濒临崩溃:“你卡带了吗?翻来覆去就一句话?”   詹姆斯想了想,总结着:“但我他妈的真觉得……你就是在骗我穿裙子!”   作者有话要说:【注】之前大家弄错了一个点,我总忘记解释。   埃布尔不是乐队的经纪人,他原本是Mixer唱片公司的职员,所以他的工作是卖唱片和打造年度金曲,给公司赚钱。但由于他在事业低谷遭遇行星,加上喜欢詹姆斯,在两方商业利益一致的前提下,就帮忙做了一部分经纪人工作(乐队当时对埃布尔的态度很一般,主要也是因为他不属于自己人,而算是唱片公司的人)。   至于乐队为什么没有找经纪人,一个是没有合适的人,再一个初期乐队业务太少,兰斯控制欲太强,而且不想和任何人分钱,使唤戴维斯当临时经纪人,给友情就行了,不用给钱(我早说过,本文最大的反派就是两混蛋主角,詹姆斯是明面上的反派,兰斯总在背地里搞事),所以,暂时没签经纪人。   本章为什么又签了呢?因为埃布尔开的工作室是和兰斯合伙一起开的,也就是说,这混蛋自己给自己的乐队签了个合同。   总结一下就是:兰斯既不想让经纪人分钱,(以后)也不想让唱片公司分钱,他要最多最大的那份钱。   PS.大概意思是这样,如果有错漏的就请忽略吧!毕竟没真混过这行,肯定有不对的地方,多多见谅。 第81章 性别解放   很多人都觉得美国开放,而英国作为一个出绅士的国度,应该相对保守。   其实,这完全是错误的认知。   英国人在疯玩的时候,那些没文化的土鳖暴发户美国佬连杯茶都还泡不好呢!   错了,他们直到现在也泡不好一杯茶。   早在英国六十年代兴起的不列颠摩斯运动中,就已经证明了阳刚之气不是衡量男子气概的唯一标准。   傲娇又矫情的英国男人们搞不好会坐在一起,像是小姐妹们开茶话会一样,一本正经地讨论着TPO(时间、地点、场合)——除了修身西装窄领带、几何图案的布料再加上尖头皮靴外,还要有连一根头发丝都不能乱的发型。   所以,穿个裙子算什么?   在艺术的领域,那应该叫重塑自我,展现当代男性的新面貌。   总之,詹姆斯最终还是穿了。   正常情况下,他对工作还是挺敬业,前提是钱给够就行。   尽管他始终觉得摄影师费恩是在报复自己之前浇他的那一杯水。   因为既然要展现当代男性的新面貌,为什么不让乐队四个人全都站出来展现一下,而是只选择主唱来展现?   “因为主唱是全队的代表啊!”西奥开开心心地举着手臂说。   对于这种……遇到出风头机会,立刻喊着‘你们不能遗忘贝斯手,贝斯手也是乐队重要组成部分’,可一遇到什么倒霉事,却又会说’主唱是全队的代表,是最重要一个‘的混蛋,应该被拉出去打死。   但如果不是怕刺激到远在利物浦的亲爹和亲哥外,毫无审美的詹姆斯对穿什么真的无所谓,衣服存在的价值不就是为了不光屁股吗?   所以,趁着摄影师去和造型师交流想法的时候,他颠颠地跑去给亲爹挂了个电话:“爸,你知道《十字路口》吗?”   “知道啊!”   老约翰在电话那头用浓浓的利物浦口音爽快地回答:“你每次逃学去的那家糖果店旁边,不就有个十字路口?你八九岁时,总在那附近满街道地乱窜,林德都快担心死了。你猫憎狗嫌的,一天到晚不闲着,不是踢球碎了人家玻璃,就是把别人家小孩打破头。林德怕你出门被车撞死,恨不得天天抱着你过马路。等等,你问这个干什么?”   “行,没事。”詹姆斯放心了。   然后,他随口胡编说:“我偶尔回忆下童年,唔,给写歌词提供点儿灵感。”   老约翰在电话那头突然停顿了几秒。   然后,他开始叹气:“儿子啊!你这么一说我心里就难受。”   詹姆斯赶忙问:“你难受什么?”   老约翰遗憾地感叹:“我光顾着在外工作赚钱,都没怎么参与你的童年,你写歌是不是从来都不提我?”   詹姆斯急忙安抚老父亲的玻璃心:“怎么会?你每回气急拿皮带啪啪抽我屁股时,抽的可他妈有节奏感了。说不定我的音乐天赋全是遗传自你啊,爸爸!”   老约翰顿时破口大骂:“你他妈就是个白痴,吉米。”   然后,他气得挂了电话。   但不管怎么说,这起码证明亲爹和亲哥不会看什么见鬼的《十字路口》杂志。   所以,拍个女装封面,他们应该也不会注意到。   于是,詹姆斯心大地跑去做造型,准备拍照了。   摄影师费恩确实有一点儿公报私仇的意思。可作为一名那么斤斤计较拍照时间的专业人士,在对待自己作品时,是绝不会有任何敷衍和应付的态度。   只是在此之前,他必须让乐队的这群家伙都乖乖听话摆Pose!   这真是一个能把人逼疯的过程:“见鬼的,吉米你就不能从兰斯身上下来吗?还有,别那么粗鲁地把裙摆撩起来,我都快能看到你里头的底裤了;鲍德温你妆不行,化妆师!化妆师……西奥,拜托你退后一点儿;兰斯,天啊,谁给你画的眼线,你不需要眼线(兰斯生气地立刻翻脸:Fuck off,我没化眼线)。”   戴维斯默默在旁边扶额,发现之前的提醒都白说了。   显然,这位摄影师自己也是个任性不听劝的家伙。   总之,拍摄现场一片混乱。   被拍的人不高兴、不配合,负责拍的人也气得快当场暴毙。   好在不管是消极怠工,还是满脸的不高兴,抑或是各种捣乱和一脸怒气……   摄影师费恩还是边哭边完成了工作。   事后,詹姆斯根本不承认‘乐队成员太顽劣,把摄影师气哭’这种‘谣言’。   他咬着一根烟,用含糊不清地口吻振振有词地说:“一个人哭往往是有很多理由的,你们能不能不要为了抹黑我们而抹黑,一天到晚就会把事情全推到我们的头上。费恩他可能只是被自己的作品给感动了,比如,这群人真他妈的太棒了,我从来没遇见过这么棒的团队!然后,他就感动哭了!男人感情丰富点儿不是错,艺术家都这样……”   感情丰富的艺术家摄影师费恩心累地再也不想接关于行星乐队的任何工作。   然而,让人哭笑不得的是,那张艰难困苦、好不容易才拍出来的封面照,却成了他摄影职业生涯的一个小高峰。用他自己的话来说就是:照片成功地富有了思想、生命力和灵魂。   这一期《十字路口》的彩色封面照,是一种拉塞尔前派的油画风格,色彩极度绚烂,却又活色生香。   詹姆斯被造型师给硬套了个假发,是那种维多利亚式的金色波浪卷发,上身穿着松松垮垮的米色泡泡袖衬衣,前襟敞开直至肚脐处,仅仅中间那里用带子系了个蝴蝶结,前胸和腹部都在松散的蝴蝶结后若隐若现,那条之前被嫌弃的裙子,是印着深绿色花纹的华丽金色丝绸裙,裙摆下面是黑色的长靴。而与此同时,他手里紧紧抱着兰斯最宝贝的落日色吉他,神色挑衅又得意的笑望着兰斯那边。   兰斯的服装相对没那么复杂,仅仅是精致的黑色的礼服,可他绝不比模特逊色的容貌本身就是一大亮点,根本不需要服饰去过多的修饰。   只是在照片中,他皱着眉,明显不怎么高兴,可又欲言又止地望了过去,还朝着詹姆斯伸出了一只手。   鲍德温和西奥也是类似黑白搭配的经典礼服。但他俩站在不远处,齐齐望着兰斯和詹姆斯,鲍德温是一脸不耐烦,西奥是一副看热闹的表情。   在这张照片中,每一个人的表情都非常地生动,完全看不出摆拍的痕迹。   整体光线和明暗设置也是恰到好处,单就观赏性而言,也十分赏心悦目。   最重要的是,很多人都从这张照片中瞎几把解读出了自己想要的东西。   比如,除了摄影师自己之前提过的‘通过错位的性别来打破固有性别观念的思想禁锢’外,居然还有人解读出了‘女性吉他手在乐坛的地位问题’。   事实上,在很多年前,摇滚乐一直是男人的领域,而吉他又总被看作男人的某种体外器官。   所以,在摇滚乐的现场演出中,经常看到一群大老爷们癫狂地吼叫乱舞,却很少有女性涉足。   直到随着时间的慢慢发展,女歌迷才渐渐多起来。但作为吉他手出现的女性依然少之又少。   因此,当詹姆斯用女性装扮去紧紧抓着吉他,又面露挑衅时,对应上兰斯、鲍德温和西奥那不以为然的表情,似乎就代表了传统乐坛的一种歧视女性摇滚音乐人的不合理现象。   一群神经病就这么脑补着、脑补着,都快把詹姆斯脑补成性别解放运动的先驱了。   然而,詹姆斯根本什么都没想。   他仅仅是和兰斯聊天时提到说想学一下弹吉他,结果,兰斯这个小气鬼居然舍不得把自己的吉他借他学习用,反而让他自己去买一把,说等买回来再教他。   詹姆斯一气急,就抢了那把落日色的吉他。   兰斯在‘草尼玛放下我吉他’和‘不能打死喜欢人’这两个矛盾想法中来回挣扎了一圈又一圈,既想发火又要拼命克制,伸出手想要回吉他,表情自然而然就呈现出照片中那种愤怒又忍耐的神色了。   至于站在一边的二人组。   鲍德温是‘这两人有完没完’的不耐烦;西奥是‘天天吵,有本事快打啊快打啊’,唯恐天下不乱的兴奋。   所以,从头到尾都和什么性别解放没毛关系。   可是,当所有人都这么说的时候……   这天,老约翰打来了电话:“儿子,我前几天看那个《十字路口》了。”   詹姆斯还没反应过来,随口问:“哦,糖果店还在吗?那只总追着我咬的老狗去世没?”   老约翰咳嗽一声:“我说的是杂志。”   詹姆斯大脑空白了一瞬:“你不是说不知道吗?”   老约翰诧异地反问:“你专门打电话过来提,不就是为了让我去看吗?”   弄巧成拙的詹姆斯:“……操!”   老约翰继续说:“儿子啊,你们艺术家的玩意儿我也不太懂。但你的歌迷们给我解释说,你不是想当女人才穿裙子的,是在搞什么性别解放运动,是做好事,什么平等自由,我也不太懂,可听起来挺高大上的,可能和反种族歧视一个性质吧。哎,你要是喜欢就搞吧。别怕,我这回不拿皮带抽你,我就当不认识你。”   呵呵,真是谢谢支持啊,亲爹!   詹姆斯在无尽的心塞中挂掉了电话。   可更让他受打击的是……   埃布尔直接打电话过来建议:“让吉米再穿几天裙子。”   詹姆斯:“卧槽,你有种再说一遍!”   埃布尔十分现实和势利地告诉他,很多年轻人对他的这种个性、反叛的形象很欣赏,继续保持的话,‘男性裙装’这种噱头,将帮助乐队获得名气上的提升,而名气越来越大,也就意味着更多的赚钱机会。   为了乐队,为了大家,为了钱……   埃布尔下结论:“你继续穿裙子吧,有一就有二、三、四……!” 第82章 帮买裙子   除了那群总喜欢做阅读理解、脑袋有问题的人一通瞎脑补外,绝大多数人都抱着一种娱乐的心态接受了封面照。   在他们看来,这应该只是一种艺术的表现形式,类似于戏剧化、又具备装饰性质的舞台服装。   不过,那期《十字路口》销量真是好极了。   除了庞大歌迷加成外,还因为封面照片拍得实在好看。   事实上,行星乐队出道至今,一直因为乐队成员容貌过于出色,被外界固执地认为是一个青少年偶像组合,从而也间接否认了他们的摇滚乐队身份。   如果换成一些心思敏感的音乐人被这么对待,搞不好会闹出点儿抑郁问题,幸好,行星乐队每个成员的心理承受能力都很强。   对杂志的主要受众群体来说,一张乐队全员颜值在线的封面照,已然是非常吸引人的存在了。而金发主唱的女装形象更是一个巨大的惊喜。   从容貌来讲,吉他手兰斯才一直是乐队中更符合大众审美的那一个,标准的英伦美少年,俊美优雅,贵气十足,一双蓝眼睛如宝石一般熠熠生辉。   可封面照中,人们第一眼看过去,每个人的视线都会完全不受控制地落在了女装主唱身上。   很多人穿衣服容易被衣服左右。   这就好比一个人穿了套萨维街的高订套装后,如果不表现得彬彬有礼、绅士风度一点儿似乎就对不起那身衣服一样。   可詹姆斯从来不会。   他在穿着大哥林德的牛仔裤和补丁衣服时,就是个满街乱跑的疯小子;等穿兰斯的衬衣和西装外套时,也不过把乱跑着疯玩的地方换成了舞台,本质没有任何变化。   兰斯对此非常难以理解,同一件衬衣,在自己身上明明是典型的英伦风格。   但到了詹姆斯的身上,被他把袖子捋起几折,再解开过紧的领口扣子,并无意识地跑跑跳跳后,立刻凌乱地没形没状起来,却偏偏又有一种别样动人的野性美。   所以,詹姆斯穿什么衣服都是他自己。   摄影师费恩就是成功地抓住了他身上这种特质,才能将照片中女装的他拍得格外具有视觉冲击力。   那种感觉很难形容……   身体被包裹在艳丽裙装中的瘦削少年,正处在人生当中最雌雄莫辨的阶段,如果不是特别熟悉詹姆斯的人,大概还没办法一眼认出这是个男人。可忽略性别问题后,谁都能感受到照片中,那种扑面而来的生命力,尤其是被镜头拍到的绿色眼睛,一望可见的清澈见底,但看人的眼光却叛逆挑衅,像是一头在草原上奔跑的猎豹,体型纤细、行动敏捷、毛皮漂亮……野性难驯。   这就像是突然出现在人面前的一个充满诱惑力的巨大挑战!   ——你要不然选择被他征服,要不然选择去征服他!   毫无疑问,这张封面照片在外界引起了无数的风波。   很多人议论纷纷,或支持,或反对……   但不得不说,正如埃布尔提前预料到的那样,这些支持和反对,间接促使行星乐队的名气更大了。   哪怕是连不听摇滚乐的人,这时候也知道有这么一支特立独行,‘主唱穿女装’的乐队存在了。   对于一名音乐人来说,外界不关注自己的音乐,反而过分关注自己的形象,绝非是什么好事。   但詹姆斯这时候还没意识到这些。   或者说,他意识到了一点儿,但也不在乎:“我又不能改变那些已经发生过的操蛋事,在乎有他妈什么用?还不如朝前看!”   离开曼彻斯特时,他丢失的两个行李箱依然神奇的不知所踪。所以,一直在找兰斯借衣服穿,现在更好了,可以抛弃过往,直接去买裙子了……   詹姆斯总觉得这事发展过于戏剧化。   但鲍德温淡定地说:“摇滚人生不就是这样,裙装不叫事,舞台表演一部分而已。”   这么说也对。   舞台上穿什么奇装异服的人都有。   于是,詹姆斯开始苦中作乐地挖掘穿裙子的乐趣。   比如,穿着裙子大摇大摆地走进男厕所,豪放地撩起裙子去放水,把一众男人惊得目瞪口呆。   在这一点儿上,西奥和他完全是狼狈为奸。   每次詹姆斯去恶作剧,他都第一个报名要跟过去看热闹,然后,一路哈哈大笑着出来。   后来,兰斯实在受不了他俩这么傻逼的行为,认为拉低整个乐队的格调(詹姆斯:我们乐队他妈的有什么格调?),强烈要求他俩适可而止。   这两个低级趣味的小混蛋只能不情不愿地结束了这个好玩的恶作剧。   不过,詹姆斯很快就又找到了一个新乐子,一个虽然不能带西奥一起玩,却能和自家吉他手一起玩的新乐子。   两个刚刚才上过床的年轻人,荷尔蒙作祟,在这方面根本没办法太节制。   才几天的功夫,他们三两下就又折腾到了一起,而裙子确实从某方面来说,比裤子更方便一点儿。   当然了!   音乐更重要!音乐更重要!音乐更重要!   哪怕是寻欢作乐外加商业炒作,也绝对不能忘记音乐,音乐才是立身的根本。   所以说,兰斯是个天才。   他在和詹姆斯背着大家一天天地瞎折腾时,折腾着折腾着,就又折腾出了好几首歌。   有一首歌是用酒店床头的签字笔,直接写在詹姆斯后背上的……   至于为什么?   詹姆斯只能骂骂咧咧地说:“那个只会欺负人的操蛋玩意儿,见鬼的灵感来了挡不住?可去他妈的吧!”   坑爹的是,那只酒店的签字笔不知道是个什么墨水,想洗掉真不那么容易。   詹姆斯对此只能保持乐观:“好歹没他妈写在屁股上。”   当时,他们的夏日巡演也只剩下最后几场了……   而以目前的形势来看,詹姆斯势必要以这种裙装的形象出现在舞台上了。   整个巡演团队立刻运作起来,摄影师重新制作宣传海报,造型师和服装师也必须面临新的挑战。   这时期还不怎么得志,有些忧郁的盖里奇默默地扛着摄像机,悄悄地记录着这一切:人前光彩夺目的演出,人后兵荒马乱的场面,还有四名成员如同家人一般打打闹闹,却亲密无间的情谊。   这中间还出了一件有趣的事情……   那名追着詹姆斯,声称家里有八个孩子要养活(其实是他忘记给家里的狗狗绝育,不小心生了八个狗宝宝)的记者拍到的一点儿小八卦。   当时,有一群死忠歌迷总喜欢追着巡演团队到处跑,时常开车跟着乐队横跨好几座城市。   兰斯对这些人没什么感觉。   他既没有感动,也没有反感,单纯地认为:“这是他们自己选择的生活,和我没关系。”   但詹姆斯永远都没办法冷漠对待喜欢自己的人,尤其是那些看起来很柔弱的女孩子。   可能是由于家庭中没有女性成员,加上年幼时对母亲的模糊憧憬,他总是对女性好奇又亲近,所以,偶尔还会主动和她们聊聊天。   问题就是出在他这个瞎扯聊天上了……   他跑去和小姑娘们讨论哪种裙子穿起来更好看,然后,还为难地抱怨着:“兰斯总嫌我没审美,说我买的衣服都巨他妈丑!可这怎么能怪我?操!我以前又不穿裙子,完全没经验啊!”   那群小姑娘恨不得把他捧上天,立刻鼓励他:“吉米,你别担心,你穿什么都好看的。”“对对,吉米,你穿什么裙子都漂亮。”“你根本不用听兰斯的话,你俩是不同的风格,不同的好看。”   所以说,遭受打击的时候,和歌迷聊天准没错了。   在她们眼中,喜欢的明星就没有不好看的时候……   家里有八个孩子的记者看到这一幕后,还调侃他一句:“很得意吗?”   詹姆斯很贱地回答:“当然啦,但你再羡慕也不会有这种机会的。”   然而,他没想到的是……   这个行为似乎给了歌迷们一个错误的暗示。   当他再次登上舞台、还没开口唱歌的时候,各式各样、五颜六色的裙子就被歌迷们想尽一切办法地全扔上了舞台,那场面简直像是在下一场裙子雨……   她们还在下面喊:“兰斯,兰斯,你别嫌弃吉米了,以后我们帮他买好看的小裙子……买好看的小裙子……小裙子!”   黑发的吉他手瞬间转头,面无表情地盯着自家主唱,仿佛在无声地质问:你他妈的又干什么了?   金发的主唱懵逼地看着这一幕:“呃,谢谢?” 第83章 褒贬不一   对于詹姆斯而言,在巨肌天使之前,女性才是多次拯救他于水火之中的真正天使。   想想吧!   你有一个亲哥,他总是一边抽烟,一边笨手笨脚地做饭,烟灰会掉在煎蛋上当点缀,洗完的卷心菜有一股肥皂水的清香,一时眼花能把刷锅用的钢丝球也给你塞到面包里当馅料……   在你还不满十岁,挑食就会被暴力镇压的阶段,只能可怜地瑟瑟发抖,呆坐在餐桌前,悲伤地想着‘啊!我今天要不然就是偷偷把饭全倒进垃圾桶,活活地饿死;要不然就是惨死在傻逼林德的黑暗料理之下‘时……   端着炸鱼薯条、鳗鱼冻和蘑菇面包上门拜访的邻家胖大婶是多么的圣洁和美丽啊!   “感谢上帝,我今天又可以活下来了。”年幼的詹姆斯每回都这么激动地想。   在生活艰难困苦时,也只有这群同情心泛滥的女人们愿意毫无理由地伸出援助之手了。   绝大部分女性经常会傻乎乎地对周围人好,很多男人会因为这种行为而自作多情。   但其实,她们多数时间对人好就是单纯地想那么做,用詹姆斯偶尔甜言蜜语的话来说就是:“上帝用果汁软糖给她们捏了一颗心脏,又软又甜。”   林德的态度和弟弟相反。   他超烦多管闲事的邻居,总觉得这些人和自己抢弟弟,为此,还经常和朋友嘀咕抱怨:“那些女人的脑子进水了吗?想发善心麻烦去孤儿院好吗?我弟弟他妈的根本不是什么需要投喂的流浪小动物!我天天准时准点儿的给他做饭,怎么可能会喂不饱他?那是我的弟弟,我一个人的弟弟。”   林德是个好大哥……   詹姆斯对此没有任何意见,但这并不妨碍他时不时跑到邻居家去装哭喊饿。   女人的善心和学校的营养配餐一度救了他的命。   如今也是一样……   女歌迷们觉得有义务照顾他,就跑过来帮他买裙子了。   还犹豫什么?   当然是高高兴兴地接受啊!   于是,詹姆斯在工作人员的帮助下,厚颜无耻地捡起了所有的裙子,嘱咐工作人员拿下去收好,千万别再弄丢了。然后,又去高高兴兴地告诉观众:“我很喜欢,下次穿给你们看!”   他得意忘形地站在舞台中央,开始逗歌迷们玩:“你们喜欢看我穿裙子吗?”   那天的演出,其实是他第一次穿裙子上舞台,为了不太刺激观众,所以,穿得是拍封面照时,已经被大众熟知的那条裙子。   本来还是有点儿尴尬的。   可被这么一闹,反而彻底放开了。   他眨了眨邪气的绿眼睛,坏笑着做出要撩裙摆的样子问:“真的好看吗?”   观众们在底下尖叫起来,他们还又笑又吹口哨地起哄:“好看!好看!你撩起来啊!撩起来啊!”   这场面太让人无语了。   兰斯忍不住回头看了一眼西奥和鲍德温的反应,直到在两个队友的眼中发现了相同的无奈表情,才确定不是自己有问题。   他无声地朝着场馆的天花板翻了一个白眼,当机立断地拨动琴弦,以此来提醒自家又玩high的主唱注意时间和场合。   这一段时间,他们的每场演出都会出现超时,很难说不是因为主唱太过肆意妄为而造成的。   和观众互动太多、太频繁;突然临时起意就想再多加一首歌;时不时还会跳下舞台,给保安们添麻烦……   从来没有那家乐队的主唱和詹姆斯这个捣蛋鬼一样总是事故频发!   性格其实偏向严谨,没有詹姆斯那么放飞的兰斯越想越心烦,拨出的旋律就隐隐带了点儿意思出来。   詹姆斯对他的吉他声太敏感,几乎是立刻意识到了什么地回过头,不好意思地做了个鬼脸,重新回到自己的位置上。   这时候,演出才正式开始。   可能是怕兰斯真的生气……   在唱开头的几首歌时,金发主场都在围着吉他手转来转去的。   太明显了!   几乎所有人,包括观众在内都能明显看出这家伙对吉他手的讨好态度了。   兰斯没办法继续板着脸了。   除非他想第二天又看到记者乱写什么<行星乐队主唱吉他手不合,疑似解散>的狗屎新闻。   于是,他回了一个微笑。   但他立刻就为这个微笑后悔了。   詹姆斯一个兴奋,得寸进尺地朝他扑过来,将他‘砰‘地一声扑倒在地!   本来好好的电吉他声音戛然而止。   没想到会把人给扑倒的主唱也傻眼了!   “你这个傻逼!”   猝不及防下没站稳的兰斯气得去拽他头发,结果又不小心把假发给扯了下来。   底下的观众爆发出了一阵大笑。   最恨突发事件的兰斯一脸的生无可恋。   詹姆斯却觉得挺好玩,一边从他手里抢过假发,歪歪斜斜地往头上戴,一边哈哈笑着继续把吉他手给压在舞台上。   兰斯气地伸腿试图踹他。   两个人在舞台上几乎滚成了一团。   鼓手鲍德温目不斜视地继续在那‘咚咚锵’,仿佛天崩地裂也不能影响他敲鼓。   西奥趁着他俩没起来,蹦到舞台中央去弹贝斯,狂甩着头发,过了一把主唱的瘾。   如果不是他们的音乐确实好听,而且每次表演都那么拼命卖力……   这种胡作非为大概早就被愤怒的观众打死了吧?而现在,所有人都在底下哈哈哈笑。   可能就是中间玩闹太多……   等把<女巫>唱到一半的时候,表演果然又超时了。   但一来,这一次的演出时间是在下午没有宵禁;二来,只差半首歌,也没人舍得上去打断。   穿着艳丽裙子的金发主唱不再去满场乱跑了,反而乖乖地停驻舞台最中央。   他晃着裙摆,随意地摇着小铃鼓,看起来像个自由自在的吉普赛女郎,一边含笑注视着身边的黑发吉他手,一边在那蕴藏着汹涌律动激烈情感的电吉他旋律中,反复用低哑动人的嗓音去轻轻地吟唱‘亲爱的,亲爱的,在我心底有甜蜜流过……从头到脚,轻轻颤栗’!   剧院那古老的旋转灯光球投下道道光束照耀在两个人身上。   那场景华丽、暧昧又浪漫。   观众们鸦雀无声。   好多歌迷紧紧地握着双手,如同祈祷一样地痴望着瑰丽的舞台。   结束的时候,他们还没反应过来,傻乎乎地看着乐队走下了舞台。然后,突然爆发出了一阵阵的喊声‘行星,吉米,吉米’,没人想就这么结束……   第二天,评论家们对行星乐队的现场演出一如既往做出了高度的评价,并且认为:[目前在现场演出的表现力上,很少有乐队能和行星相提并论。]   与此同时,他们还将詹姆斯模糊性别的新形象视为一种新艺术表现符号。   但有褒就有贬,也不是所有人都能这么想。也有一部分人认为‘哗众取宠、怪诞又荒唐’。   除此以外,一部分同行音乐人也站了出来,凑热闹地发表了一些自己的看法。   曾经由于偷偷调换演出顺序,被詹姆斯嘲讽过,喜欢装模做样的独唱歌手迈克坎贝尔这么对记者说:[吉米有些太着急了,他本来是一个很好的歌手,完全可以凭借自己的实力来发展,而不是什么女装来博取大众的注意力。]   詹姆斯深谙‘吵架时决不能心虚’的原则。   尽管他也没怎么喜欢裙装,可回应时,却理直气壮:[迈克坎贝尔他妈的是谁?和我很熟吗?别什么傻逼都来叫我吉米!而且,谁说我穿女装了?我他妈穿的明明是男装,谁规定男人不能穿裙子了?有种去和苏格兰人说,看打不死他!]   而另一个被詹姆斯踹下舞台的顽童乐队主唱阿布利特在发言时就很直接,没那么遮遮掩掩的。   自诩摇滚明星的家伙完全不像迈克坎贝尔那种说人闲话还要装模作样,他完全摆明车马地公开骂人:[我根本不管吉米穿男装,还是穿女装。我只知道,他不管穿什么都是个混蛋。]   搞事情啊!   记者们瞬间高潮!   那一刻,他们恨不得把采访用的话筒全都戳到阿布利特地嘴里,不停地追问着:[你很讨厌吉米吗?你们之间有什么恩怨吗?你为什么要这么说?]   结果,让所有人失望的是……   阿布利特叨叨叨地说了一通没人能听懂的话:[没错,我讨厌他,我恨他,我嫉妒他,他是个比我还要为所欲为的混蛋!我们的恩怨不算什么,我也根本不会花时间去天天关注他。因为这个世界的普遍定律注定了他早晚都得去改变自己,我不相信他能在余生中继续当一个混蛋,我等着那一天的到来。但假如他到八十岁还坚持混蛋不变的话,我倒是可以勉强原谅他之前的所作所为,请他喝一杯。]   没人明白阿布利特到底在表达什么。   以为挖到大新闻的狗仔记者们面面相觑,最后,各自回去做了一番阅读理解。   但在没有前因后果的情况下,他们也只能随便说了说:[顽童乐队主唱阿布利特公开声称,行星乐队的主唱詹姆斯莱蒙是个混蛋]。   可更让人搞不明白的是……   对阿布利特直接骂人的言论,詹姆斯反而没有像是对迈克坎贝尔那么生气。   他朝着跑来提问的记者嘿嘿一笑,并不解释自己和阿布利特的恩怨,反而露出那两颗尖尖的小虎牙,绿眼睛里满是嫌弃的神色,皱着鼻子说:“谁要和那个自大的傻逼喝酒啊!我就是八十岁了也不喝他的酒。”   还有一些表示欣赏的同行,大多都是随便客气夸夸这个形象颇具创意、艺术性什么的。   但不得不提的是……   最奇葩的一个褒奖来自小丑乐队的吉他手凯尔文。   那个说话夸张,之前还曾由于过分关注詹姆斯的腰,惹得兰斯十分生气的家伙来了个石破天惊地发言。   他在采访中公然说:[我以前只喜欢女人,我不知道自己是不是双性恋,但吉米绝对是我唯一想艹的男人,他的女装扮相让我有反应了。]   作者有话要说:这些乐队时而相爱时而相杀,然而没有特别坏的人,所以,大家放心好了。 第84章 脾气很好   兰斯被小丑乐队这个神经病给气了个半死。   但问题是,他根本就不认识这神经病是谁?而且,对方也不在附近,总不能放弃演出跑去找麻烦吧?   所以,兰斯努力催眠自己没这事,只当吃苹果吃到虫子,恶心归恶心,过后也要努力忘掉。   可他这边刚想把这件事给彻底遗忘……   娱乐媒体那边却根本不愿意放过这么有趣的新闻。   其中,一名预约过采访的记者,直接在提问时,把这件事又给原封不动地复述了一遍,还笑着追问詹姆斯对此有什么感想?   兰斯当场就是一声冷哼,正想骂人……   詹姆斯却在旁边想起了什么地大笑了起来,还抢在他前头开了口:“没什么感想的,其实,别看我这人不怎么样,但我被挺多人追过。”   兰斯到嘴边的话瞬间刹住了。   他转而望向自家主唱:“追过?”   记者也来了兴趣,问得更细致:“是女孩们吗?我知道你的女粉特别多……”   “有女的,也有男的。”   詹姆斯不太好意思地挠了挠头发,绿眼睛里闪烁着笑意。   “什么?有男的?”那个记者很吃惊。   但兰斯似乎更吃惊,一双蓝眼睛眨都不眨地盯着他,仿佛在疑惑地问‘我怎么不知道’?   “有啊,还有挺多的。”   詹姆斯难得脾气好地有问必答:“而且,不像那个小丑乐队的什么来着(记者提醒:凯尔文),对,不像那个凯尔文只是说说,他们一般是有行动的。”   “有,还有行动?!”记者都傻了。   他边问边瞎猜着:“什么行动?冲过来抱你?亲你?”   第一次知道还有这事的兰斯表情都懵逼了,心想:“这都他妈什么时候的事?我怎么一点儿都不知道?”   “没,没啊!”   詹姆斯还洋洋得意地笑起来:“但他们请我喝酒,还送我糖果,什么太妃糖、水果糖和巧克力,我记得,有一次是手工巧克力球,可好吃了,外型包装像是太空中的一颗颗星球,巨他妈酷炫!”   “然后呢?”   “什么然后?”   “没表白什么的?或者提要求?”   “有表白,但我不亲男粉的!嘿,过去踹他妈一脚倒是可以。”   “可你礼物都收了啊。”   “对啊,他们给我的。”   记者一时间非常无语:“他们给你,你就都收了?收了,还要踹人家一脚?”   詹姆斯诧异地看着他,不耐烦地重复了一遍:“他们给我的啊!给我的。”   兰斯终于忍无可忍地一巴掌拍到自家主唱后脑勺上:“给你,你就都收吗?”   “我为什么不能收?”   詹姆斯有些恼恨:“你特么干嘛?很疼的!操!快被你打傻了,你再他妈这样我翻脸了!”   接下来……   这名记者在采访稿的最后一段这么写:   [吉他手兰斯生气地端起了桌子上的一杯茶,突然把水泼向主唱吉米,大声喊着‘我要让你脑子清醒清醒’;]   [主唱吉米反应迅速地端起另一杯茶,以牙还牙地泼向吉他手兰斯,毫不示弱地回击着喊‘你脑子才需要清醒’。]   [然后,被浇了整整两杯茶水的我,不得不中断了这次采访。]   [但幸运的是,这两个小混蛋还算有良心地同意帮我付清洗费。]   这个采访事件逗得很多人哈哈哈大笑。   他们对行星乐队主唱和吉他手之间那种整天打打闹闹的情义一度特别感兴趣。   但对两个当事人来说,这个架吵得挺操蛋的。   兰斯对詹姆斯总是乱收别人东西的行为很反感;可詹姆斯却不明白为什么不能收。   完全是观念上的差异。   兰斯从小到大什么都不缺,虽然不是那种大富之家,可父母双全,又是宝贝独生子,日子过得像个骄傲的小王子,所以,轻易不会要别人的东西;可詹姆斯这种单亲爸爸带两儿子的家庭,时不时接受点儿邻里帮助太正常了。尤其是常年被亲哥黑暗料理荼毒的詹姆斯都快出门要饭了,饿急的时候,谁给他点儿吃的,他第一反应绝不是拒绝,而是立刻塞嘴里   所以,吵到最后……   哪怕兰斯说出‘你要什么我去给你买’的话;詹姆斯仍然觉得‘既然都已经有人送了,你为什么还要去买,天生冤大头吗?’   兰斯气地又和他冷战、不说话了。   詹姆遗憾地想:“哎,看来近期他应该没心情和我上床了,可我刚刚才觉得他技术有进步了。”   结果,兰斯这混蛋并没有因为生气而放弃有趣的床上运动……   但他原则性极强地打定了主意,坚持全程都不和詹姆斯说一句话,直到对方认识到自己犯下的错误,并认真忏悔改正才行。。   “行吧,你高兴就好。”   詹姆斯无所谓地想:“早他妈不想听你这个话痨在床上,给我讲什么生命讲什么哲学了。”   这时候,巡演已经快临近尾声。   在最后的几场演出中,詹姆斯果然把歌迷扔给他的裙子穿了出来。   但不知道是什么缘故,绝大多数歌迷送来的裙子颜色都很鲜艳,大红大绿宝石蓝什么的,浓墨重彩。   这间接导致为了搭配这些衣服,化妆师也开始给詹姆斯画眼线了,刚好他的头发也长了,发型师就不给他戴假发,改为梳小辫子,还在上头串彩色珠子。   他这会儿的身型还没长开,个子虽然不算矮,可是瘦得像根竹竿,腰细,又没胸,整体看起来还真挺像个干巴巴,又营养不良的未成年女孩子。   他这么穿着,偷偷地跑去超市买酒,立刻就被怀疑是未成年要求查身份卡。   然而,当他镇定地掏出身份卡后……   收银员老大爷怒了:“你糊弄人也要差不多一点儿,性别都他妈不一样!”   詹姆斯非常温和地回答:”没错啊,我是男的。”   老大爷狐疑地重复:“你是男的?”   詹姆斯诚恳地说:“嗯,是的,我今天早上还亲手地检查过。”   亲手检查过?   老大爷的表情像是看到了个魔鬼。最终,他坚持不卖酒,因为‘不男不女,看起来不像是个正经人’。   詹姆斯一点儿办法也没有,总不能强求一个性格保守,看起来快八十的老大爷还去听听摇滚,认识下主唱吧?   有时候,这感觉也挺奇怪的。   一方面受到粉丝疯狂的吹捧,仿佛全世界都在爱你;可另一方面,当走出自己所熟悉的舒适区域后,就会发现有那么一批人,根本就不知道你是谁,他们不但不会爱你,还会觉得你不务正业像坏人。   詹姆斯没买到酒,只能灰溜溜地又回去了。   恰巧,他碰见了上次在曼彻斯特把自己从舞台上抱下来的保安,立刻凑过去想忽悠对方去给自己买酒。   “你怎么不自己去?”那名保安十分耿直地问。   詹姆斯也不怕丢脸,非常坦诚地把这事说了:“那老头不卖我啊,我他妈能怎么办?”   保安非常惊奇地看着他:“你居然没生气?”   詹姆斯立刻呸了一声,愤愤不平地说:“我看起来像是随便生气的人吗?我脾气那么好!”   保安哈哈笑着给他道歉。   但有些话真是不禁说,当晚就出事了。   巡演这玩意儿就是各种城市来回地跑。   虽然会有一些死忠歌迷会追着跑,但每到新城市也会面对一些新观众。   而每个城市的风气都不太一样,那位超市老大爷的态度其实就很能代表当地的保守风气了。   这一次乐队一上台表演,台下就不断地开始有人挑事:“你是男的,还是女的?”“你是同性恋吗?”“你个臭傻逼,看这里!”   詹姆斯懒得理会这些人。   他漫不经心地扫视全场,跟着熟悉的音乐继续唱歌。   这时候,前排的一个观众朝着台上扔了一瓶可乐。   因为角度的问题,没砸中詹姆斯,却砸在了兰斯的身上,里头没喝完的可乐瞬间洒在了他的衬衣上,灯光下异常明显……   在所有人都没反应过来的时候,詹姆斯把裙子一撩,一个五十米冲刺跑,纵身一跃就跳了下去。   这一连串动作特别帅气,然后,他和扔可乐瓶的观众在底下打起来。   乐队成员出于习惯,演奏居然还没停止。   于是,金发主唱就如自带BGM一般,在底下跟着节奏地疯狂干架。   尖叫的,吹口哨的,鼓掌叫好起哄的。   全场沸腾! 第85章 吉米撕报   干架这玩意儿非常讲气势。   只要心里有一点儿犹豫,就会立刻显露出来。   可当时的形势是……   这个扔可乐的混蛋是本地人,也就意味着,周围很可能有什么狐朋狗友,或认识的人。   如果一下子不能震住他!   那要对付地就远远不止是一个人了。   从小混在底层的詹姆斯深谙斗殴的种种诀窍。   所以,二话不说,先发制人。   当他一声不吭冲上去时,不管心里怎么想,起码表面上看起来杀气腾腾,完全不像是普通的那种去打一架出出气、发泄下情绪,而是去杀人的,那双清澈的绿眼睛里近乎赤裸地写着:去死!   事实似乎也是如此。   在把人掀翻在地后,砰!砰!砰!砰!砰!砰!詹姆斯骑在那混蛋身上,一拳接一拳地照脸狠砸,血花四溅。   这时候,背景音乐中,还配着鲍德温的低音鼓声,一声声巨特么地有节奏!   旁边看热闹的人没想到这么个发展,都有些看傻。   关键是这场景反差也有点儿太大,金发碧眼、穿着花裙子,姑娘一样的主唱瞬间变身成狂战士?   保安终于姗姗来迟。   他们拼命地挤进人群喊着:“够了,够了,吉米!”   这些倒霉的家伙先把自家打了鸡血一样的主唱给硬拽起来,又急忙去扶那名快被打晕的观众。   詹姆斯抹了一把不小心溅在脸的血迹,满脸地嫌弃,终于从沉默中开口:“傻逼!”   “吉米,回舞台上,马上回去,这里我们来处理!”几个巡演工作人员纷纷过来喊。   詹姆斯这才恨恨地转身,重新气势汹汹地朝着舞台走去。   当他走过去的时候……   周围的人群几乎是无意识地齐齐往两边让开,给他空出了一条路。   明明是喜欢的明星。   可这时候,居然没人敢像以前那样凑过去了。   舞台上,兰斯率先迎过来。   他抱住自家主唱,低声安慰:“没事了,我们继续唱歌。”   詹姆斯平静地点点头。   如果不是脸上还有没擦净的血渍,看起来真是无害极了。   他拿起麦克风,重新站舞台中央,但在开始表演前,却对观众喊了一句:“我是来这里唱歌的,不是他妈的让你们用东西来砸我的!所以,你们最好别他妈再那么干了,懂吗?”   这回没人再当他是好欺负的弱鸡了。   那些挑衅的人全都熄火,底下一片鸦雀无声。   詹姆斯也不理,自顾自地就唱起来。   只不过这一整个晚上,所有歌的感情都不太对劲儿了。每一首歌,包括一些本应很甜蜜的情歌,都被唱得像是随时要把爱人搞死一样……   但无所谓!   释放内心的激情,呈现灵魂中疯狂的一面,才是他妈的摇滚。   观众们很快就被歌曲的新风格吸引,随着音乐的节奏在下面跳了起来。   聚光灯跟着詹姆斯的跑动在舞台上来回转,明亮的灯光下,卖力唱歌的金发主唱全身都被汗水浸透,可他似乎根本感觉不到累,借着音乐来发泄出所有的负面情绪。他的嗓音比平时还要高亢、尖锐,高音处还有一种隐隐的撕裂感,透着无时无刻想要去大打一场的愤怒和不满,像是一团席卷一切的烈火,有着誓要烧光一切的毁灭感。   演到最后,台下的观众几乎都忍不住露出了震撼的表情。   他们忘记了之前的挑衅和斗殴事件,全都兴奋地望着舞台,沉浸其中,高喊着乐队的名字,还试图挽留他们再加唱一曲。   然而,詹姆斯完成原定表演计划,唱完最后一句歌词后,却完全没有以前那样继续和观众互动的意思了。   他把麦克风砸向地面,朝着下方比了个中指后,转身就走!   乐队的其他人也没什么反应,似乎自家主唱做了一件很正常的事情。   他们面无表情地沉默着完成了属于自己的那一部分工作,间接来表示对捣乱观众的不满。   观众们一时间都不知道做什么反应。   一部分人对他们又恨又爱,同时还巨冤地想:“这他妈从头到尾都不关我们的事吧,我们又没挑过事。而且,你打都打赢了?怎么还迁怒?脾气太坏了吧!”   另一边,当乐队三名成员走进后台,却又都笑了起来。   早他们一步回到后台的詹姆斯抱着五六瓶啤酒迎接他们,没事人一样,神采飞扬地嚷嚷:“快!快!快来!都他妈来陪我喝酒!”   所有人正是情绪高涨,也没拒绝,   这一次喝得比较痛快。   詹姆斯自己都不记得最后到底喝了多少瓶,反正他应该喝得最多。   等再次睁开眼睛后,他发现自己躺在了兰斯的旁边,看了看周围的装潢,猜测应该是被什么人扛到了酒店里……   这时,兰斯察觉到旁边的动静,睡眼惺忪地睁开了眼睛。   但他的起床气非常严重,睁开眼睛也不说话,就在旁边皱着眉地不高兴。   詹姆斯晃了晃晕眩的脑袋,努力让自己清醒一点儿。   然后,他开玩笑地问了一句:“你他妈昨晚上没趁我喝醉占我便宜吧?”   兰斯没好气地回答:“滚蛋,我对奸尸没兴趣!别特么吵我,我再睡会儿。”   然后,他毫不犹豫地背转身,继续去睡了。   唉!   为什么要找这么一个男朋友?   詹姆斯无奈地独自爬起了床。   他跑去洗手间洗澡、刷牙,顺便思考一下‘这家酒店的早餐好不好吃’?   然而……   干架一时爽,后续麻烦一大堆。   先是埃布尔从伦敦打电话:“吉米,你能不能有一天让我省心?”   “那还要你有什么用呢?”   詹姆斯调侃地这么回答:“我得不停地给你找点儿活儿,来确保你不失业啊!不用谢了,哥们!”   埃布尔气得挂了电话。   接着,是戴维斯……   他从朋友的角度劝说着:“下次再有这种事,你应该叫保安去做,懂吗?你不能直接自己捋袖子干,这么做对你的形象不好。”   “形象?那你看我长得像地鼠吗?”   “什么?”   “不像吗?!”   詹姆斯说:“我昨晚特么站舞台上时,还以为自己是跑来和观众一起玩打地鼠游戏的,哦,我就是他妈的那操蛋的地鼠。”   戴维斯只能哭笑不得地喊了一声:“……吉米。”   最后,是那个声称‘受害者’的被打混蛋。   他把詹姆斯告上了法庭,要求补偿一百万。   鉴定:纯傻逼无疑!   不过,詹姆斯还是赔钱了。   法院那边帮忙协调一下,赔了医药费一类的玩意儿,大概有几千英镑。   没什么问题!。   考虑到花几千英镑就能把人按到地上揍一顿,很值了。   詹姆斯决定以后从赚的钱里单拨出一部分,作为〈打混蛋储备基金〉。   多么绝妙的主意!   但兰斯说:“别那么干,吉米。”   “为什么啊?”詹姆斯不服气地问。   兰斯苦口婆心地教育他:“你能不能有点儿出息?想出一条‘打了混蛋还不赔钱’的好路子?”   詹姆斯哑口无言。   兰斯说得有道理。   之后,媒体也来找麻烦了。   这个时候,[行星乐队主唱吉米莱蒙公然跳下舞台,当众殴打观众]的消息早就满天飞了。   埃布尔做了一切努力,想把这件事给压下去。但很显然,他们还没有足够的能量来控制舆论。   所以,只能换一种方式来委婉地讲出事情发生的真相了,起码可以凭此来证明詹姆斯既不是毫无缘由的;也不是喝多了就想惹事;更不是天生暴虐。他仅仅是年少气盛、一时冲动才做出了那样的行为。   然后,他还帮詹姆斯在一家很出名的报纸上刊登了一封公开道歉信。   道歉信的大概意思就是:由于XX先生朝着舞台扔东西,险些砸伤兰斯(兰斯:砸伤??),我为了维护朋友,才一时冲动犯了错。但我内心深处,并不想和任何人发生这样不愉快的事,我为这件事道歉。   道歉信和詹姆斯一点儿关系都没有。   全都是埃布尔自己写的。   除此以外,考虑到詹姆斯满嘴跑火车的习惯。   所有人,包括兰斯在内,全都让他先不要和外界沟通;也不要去接受采访;记者问话也别回答;最好连随口的脏话也不许说。   詹姆斯很烦这些莫名其妙的束缚。   但在别人都为自己忙碌时,总不能在背后继续捅娄子吧?他还没那么混蛋!   所以,那段时间他一直都老老实实地躲在酒店里,像个内向的小姑娘一样安安静静地待着,整天翻翻书,唱唱歌,喝喝茶,顺便和兰斯学弹吉他。   可尽管如此,还是没避过去。   狗仔记者们神通广大、又无孔不入。   介于詹姆斯从来不会错过一顿饭的好习惯。   在他又一次早早起床,随便套了条裙子,趿拉着拖鞋,夹着根烟,溜溜达达地跑去吃酒店每天提供的早餐时,一个不小心就被一群记者给围住了。   不知道这群家伙是从哪里钻出来的……   也许是混进来?因为有几个人居然还穿着酒店服务生的衣服。   太他妈神奇了!   这些人当记者实在是屈才,他们最该去的地方应该是军情六局。   总之,这群人像是恶狗抢食一样地冲过来,把詹姆斯团团围住。   其中,有一名可能是常常跟着乐队跑,有几分眼熟的狗仔记者,拿着一张报纸问:“吉米,你对XX发表的言论有什么看法?”   XX是谁?   詹姆斯露出了疑惑不解的神色。不过,想到大家都让他‘别说话‘的要求,他也没问出来。   但可能是面部表情太明显,那名狗仔记者居然神奇地看懂了。   他立刻把报纸递过去,还热情地指着一个小版块:“在这里,在这里……”   詹姆斯不由自主地接过报纸,低头费劲儿地看了一会儿。   然后,他明白了。   被打的那个混蛋居然还敢出来蹦跶。   他在报纸上说:吉米莱蒙会给英国青少年带来不良影响,根本不配当明星。   詹姆斯冷笑了一下,张嘴就想讽刺回去。   可又想到之前答应大家不乱说话,一时间又抿了抿唇。   一群狗仔记者们全都眼都不眨地望着他,满脸期盼地希望他赶快说点儿什么出来,好让大家回去写新闻。   詹姆斯背靠着酒店的墙壁,抬眼看了看他们,一时间不知道该做什么。   然后,他干脆把烟叼到嘴里,神色似笑非笑,两只手抓着那张报纸一用力,咔嚓一撕!   狗仔记者们呆呆地看着他……   酒店昏黄的灯光下,金发主唱此时的眼神一片纯净,根本看不出半点儿打架时的暴虐样子,一头蓬松的金发也淡化了面部轮廓,压根没好好穿、还露出大半皮肤的宝蓝色连衣裙,加上这两天因为外界新闻闹的,什么事都没干,天天和兰斯床上滚来滚去,眉宇间就透出了几分慵懒和餍足的性感。   偏偏他还要搞事,一边叼着烟狡黠地坏笑,一边慢条斯理地把报纸撕成了一条条,撕完还举起来,洋洋得意地抬头朝着人笑,虎牙尖尖,笑得肆意张扬又明艳,简直是天然的诱惑……   詹姆斯根本想不到这群人都在没事脑补什么。   他撕完报纸后,随手往地上一扔,只当已经表明了自己的态度,打算离开。   那群狗仔记者们却突然动了。   他们不约而同地掏出身上带的报纸,没报纸的也直接拿了本杂志,齐齐殷勤地伸出手,全都递到了金发主唱面前,一副‘给你,随便撕‘的态度。   叼着烟的詹姆斯懵逼地站在那。   他那双绿眼睛中,第一次露出了近乎愕然的神色。   作者有话要说:你们知道西西里的美丽传说吗?你们知道晴雯撕扇吗?   哎……我他妈在说什么啊! 第86章 过度段落   那个被殴打后,还想继续碰瓷来骗钱的混蛋,心情应该很崩溃。   因为他在报纸上发表痛斥某暴力主唱的言论已经没有任何人关注了。   一张照片瞬间夺走了所有人在他身上的注意力。   照片里,明明很暴力的主唱却一脸无辜和茫然地靠墙站着,地上是被撕碎的一条条报纸,可周围无数记者齐齐伸出手臂,宛如游鱼抢食一般交错地围聚在四周,纵容地将更多的报纸和杂志递了过去……   “……like sun,like flowers,like moon.”   临时的排练室内,西奥的肚子都快笑疼了:“这是在说吉米吗?这特么明明是玛丽莲梦露!”   连不爱凑热闹的鲍德温也不禁转过头。   他认真地端详一下自家主唱,忍不住也开起了玩笑:“吉米,你穿女装确实比男装好看,要不还是换回裙子吧?”   “Fuck off!”詹姆斯笑骂了一句:“我穿裤子也好看,是不是,兰斯?”   兰斯正在笔记本上写写画画,闻言抬起头,回了一个肯定句:“是。”   “你俩关系真是越来越好。”西奥不由得感叹了一句。   鲍德温抬眼看了看两个人,却没说话。   这时候,巡演工作人员跑过来递了一封信,寄信人是跳舞雕塑乐队的主唱斯图尔特。   詹姆斯挺惊奇,心想:“前不久才被兰斯坑完,居然还来?”   兰斯表情很自然。   他对自己的洗脑一向非常成功,完全没有坑了人的觉悟。哪怕对方突然不联系自己了,他也只会自恋地认为‘大概是唱不好我的歌,没脸见我。不用管,等想明白就好了’。所以,如今又收到了对方的来信,顿时有一种不出所料的自得感,一如既往地伸手就要去接。   但那名工作人员却有着尴尬地避开了他伸过来的手,转而对詹姆斯说:“呃,抱歉,不是给你的,兰斯。吉米,这是寄给你的。”   兰斯一怔:“给吉米?你没看错?”   “给我的?”詹姆斯也挺迷茫。   他一边接过信打开,一边努力回忆,但完全想不出自己和斯图尔特之间能有什么交情,醉酒的交情?   兰斯坐在他旁边,一点儿都不见外地凑过去,准备一起看信   詹姆斯和他太熟了,一时间居然也没察觉到有什么不对。   然后,两个人就一起开始看斯图尔特的来信了:[吉米,希望你允许我这么称呼你……]   詹姆斯非常惊喜:“操!终于有个懂事的了,行啊!冲这个,你想叫就叫吧!。”   接下来,斯图尔特开始连连夸奖他的裙装形象:[……这真的很好!真的很好,你的做法才是正确的,以前的思维确实被禁锢了,我们不应该被固有的性别认知所局限。]   詹姆斯已经开始不耐烦了:“云里雾里的,他到底想说什么?”   兰斯回答:“他大概真信了媒体瞎脑补地什么性别解放了,正在试图和你进行思想上的交流。”   詹姆斯无言以对,还有点儿窘迫:“交流什么啊?我他妈就一个凑热闹的。”   然而,兰斯的猜测无比正确。   斯图尔特居然真的信了媒体的那一番鬼话。   然后,他在信中激动地叨叨叨说了一通赞扬的话,认为詹姆斯的做法是一种思想的进步,是正确的道路,所有音乐人都应该关心和热爱这个世界,并试着用自己的微薄之力,来让这个世界变得更好。最后,他还来了一句:[我们以后能做笔友吗?]   “别理他!”   兰斯果断地建议:“你们俩根本就是两类人,玩不到一起去的。”   詹姆斯也是这么想的。   但被兰斯这么一说,反而升起了叛逆心理。   于是,他坏心眼地给斯图尔特写了一封‘热情’的回信:[既然这么赞同,不如你也穿一次裙子来表示支持吧!亲爱的斯图尔特,我非常期盼你裙装美丽的样子。等我下次见面后,也许还能互相交流一下穿裙子的经验体会。]   兰斯看完这封回信后,立刻不再拦着詹姆斯交笔友了。   因为他觉得,这段友谊长不了。   接下来的巡演旅程已经临近尾声。   所有人其实都在盼着那一天,他们非常疲惫,接连不断的演出早就让大家筋疲力尽了。   也是在这个时候,行星乐队第二次收到了《流行之巅》(Top of the pop)节目的邀请。   没错。   还是上次的那个假唱节目。   于是,乐队一行人连夜乘车赶回伦敦录节目……   曾经被他们耍过一次的节目制作人这次专门派了个实习生过来盯着他们,并进行一番详细地身份检查,确保不会再次发生‘主唱再次变成吉他手,或者鼓手又变成贝斯手‘的神奇操作。   那名年纪不大的实习生尽职尽责地跑来检查。   他拿着照片和真人一个一个地比对,还指着他们念:“吉他手、鼓手、贝斯……呃,主唱,这回没错吧?”   兰斯他们没打算捣乱,纷纷点头表示没错。   只有詹姆斯顺口胡诌:“不是,我们都是假的,外头花钱聘来的演员替身,打扮成乐队成员的样子。发色是染的,眼睛颜色是戴了隐形,然后,还化了妆。比如说我,我其实是女演员……”   实习生惊慌地望着他,居然信了。   他转身就想跑过去,告诉制作人这件‘可怕的事情’。   但詹姆斯立刻意识到:糟糕,会被埃布尔痛骂的。   于是,他急忙蹦起来拦阻:“别走,别走,我开玩笑的,我就是主唱,我是真的,我是真的主唱,不是女演员。”   那名实习生半信半疑地问:“可,可你怎么证明啊?”   詹姆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开始考虑要不要脱裤子给他看一下。   其他人都快笑死。   但这个节目,大家玩得还是挺愉快的。   接受那个假唱的设定后……   所有人都可以趁机挖掘点儿别的表演天赋了。   比如,鲍德温平时敲鼓一下一下正儿八经地敲,现在鼓槌都给换成塑料的了,随便他怎么敲也没什么声音,完全可以挑战下特技敲鼓,把一根根鼓槌扔上天,来个连环抛接;西奥抱着贝斯像个螃蟹一样,从舞台的一边横着挪动到另一边,再横着又挪过来,反正不用弹,怎么跑都不影响表演;兰斯对此兴趣不大,站在那一副快睡着的样子,时不时就忘记拨弦;詹姆斯从头到尾唱得似乎都很敬业,可如果仔细去看口型的话,没有一句歌词能对上。   虽说这个节目有很多可供吐槽的地方,但它在当时确实是国内最强音乐节目。   所以,当行星乐队在连续两次登上这个节目后,名气已经上升到了一个极高的地步。   他们的粉丝越来越多。   于是,开始有歌迷自动自发地成立起了一个俱乐部,名字是简单的‘行星歌迷俱乐部’。又因为俱乐部会定期举办一些活动,所以,想加入的歌迷往往要交一份入会费。   可糟糕的是,最初组织俱乐部的歌迷毫无经验,仅仅是想本地的歌迷们凑一起玩,却低估了形势的严峻性。   很多歌迷都把俱乐部当成了官方组织。   所以,当几千封入会申请突然从全国各地寄过来时,组织者们都懵了。   她们完全应接不暇,也没办法处理。   而当一些不良人士发现这些入会申请信中居然夹杂入会费,也就是钱时,偷偷拆信把钱拿走,在当时还并不怎么安全的邮政体系中,简直是轻而易举的一件事情。   负责组织的那几名歌迷很快陷入了困境之中……   她们既无法原封不动地归还所有人的入会费,也没办法去处理那么多的粉丝申请,最后,只能可怜地写信向乐队紧急求救。 第87章 完美等待   正常来说,由歌迷自发行为所造成的问题是不归乐队管的。   可在信息不发达的年代里,人们很难分辨出消息的真假,包括一部分媒体也一样。   所以,由于那个叫做[行星歌迷俱乐部]的组织,名字取得太正规,很多人就认定那是官方组织了。   于是,在俱乐部组织者们被这事闹得焦头烂额的同时,一媒体们居然也跑过来瞎添乱。   他们有的知道真相,有的根本不知道真相,反正都开始夸大其词地报道起来:行星乐队借歌迷俱乐部骗取大笔入会费;行星歌迷俱乐部的入会费不知所踪;钱都去哪里了?因被偶像慢待,歌迷们决定集体暴动!   那些写信要求入会,还交了入会费的歌迷们看到报纸上的消息后,被煽动地信以为真,十分不满。   他们倒不全是为了钱,那个俱乐部的入会费还是很便宜的(民间组织活动也不会收费很贵)。   主要问题在于,长久得不到反馈!   俱乐部既没有通知说他们入会成功,也没有说入会不成功。   至于他们热切渴望的,真正想知道、想参加、想获得的……   诸如,关于乐队成员们的一些内幕真实消息,专为会员们特意举办的活动,或者一些粉丝独有福利什么的,一点儿都没有!   在这种情况下,硬去解释什么‘行星歌迷俱乐部根本不是官方组织’一类的话,完全没用,歌迷们压根不想听。   况且,詹姆斯也不同意把责任全都推给那几个组织者小姑娘们。   在大家一起开会讨论这件事的时候,他直接对所有人这么说:“她们喜欢我们,她们为我们建俱乐部,她们满腔热情又无私地为我们付出,最后却遭了这么大的罪,整夜整夜地睡不好觉,一个个眼睛都哭肿了,小可怜一样。没错,我他妈一直是个混蛋,可我也是个男人吧,没男人会这么干,除非是软蛋!有问题,我来扛。”   一时间,屋子里特别安静。   詹姆斯环顾四周地问:“嗨,兄弟们,都说句话啊,你们都怎么看?”   埃布尔坐在办公桌后头沉默地翻文件;   巡演经理比尔靠墙站着,脸上神情欲言又止,可左右看了看后,又闭嘴。   鲍德温在旁边抽烟不吭声;   兰斯拨拉着吉他弦,面无表情。   只有西奥没忍住地讽刺了一句:“话都让你说完了,我们还能怎么看?”   于是,这个莫名其妙的歌迷俱乐部责任就被詹姆斯给揽到了乐队的身上。   接下来……   大家就只能讨论怎么解决这件事了。   “最简单的方式,把入会费全退还给歌迷,然后,俱乐部解散。”詹姆斯说。   “钱谁出?”   商人秉性的埃布尔立刻抬头问。   “我出。”詹姆斯几乎没犹豫地回答。   但下一刻,他突然又略尴尬地问了一句:“Shit!我赚得钱够吗?”   这混蛋居然到最后才想到钱的事……   屋子里的所有人都没办法和他计较什么了,全忍不住笑了起来。   后来,西奥提起这事的说法是:“其实大家一开始不高兴,关键并不是钱的问题,当然,钱也是个问题,但没那么重要。真正重要的是,还不等大家商量出什么,吉米就大包大揽地把事情全扛下来,还要把所有人都拖下水……还没男人会这么干,除非是软蛋?可去他妈的吧!我知道他是个好家伙,我也挺喜欢他的。但他这样有时候真讨厌,没人愿意一句话还没来得及说就被代表了。不同意就变软蛋,快得了吧!”   兰斯在这方面比自家主唱精明得多。   他直接否决这个提议:“你闭嘴!相信我,歌迷收到退款也不会高兴的,因为他们要的根本就不是钱。”   詹姆斯立刻问:“那他们要什么?”   兰斯思索了一下,没直接回答,反而问巡演经理比尔:“我们这次巡演还有卖剩下的周边吗?比如,T恤、钥匙链、杯垫、海报、画册什么的?圣诞节快到了,干脆给他们寄圣诞礼物怎么样?”   “没剩下多少。”比尔皱着眉回答。   兰斯想了想:“那专门再做一批?”   “预算,注意预算。”   埃布尔从旁不停地提醒。   “不光是预算的问题,拿这些东西当圣诞礼物可能不太合适。”   比尔忍不住地说:“很多歌迷在我们演出时,就都买过它们了。如果再送他们一份一样的话,意义不大,看起来就很没诚意。”   最后,还是没来参加开会的戴维斯想到了个法子,和比尔相比,整天处理琐事的他更熟悉整个巡演团队。   所以,他立刻就想到了这些天正埋头处理所有拍摄视频的巡演导演盖里奇,于是提议说:“等那部纪录片出来,我们可以给想购买的会员一个折扣价格,同时,再附加多赠送一些小礼品和乐队的签名照。这样一来,基本没什么格外的支出,还能间接帮巡演纪录片打个广告什么的。如果有不愿意要纪录片的,也可以换成其它礼物,到时候统计一下人数,大家再商量。”   所有人都认为这是个好主意。   于是,詹姆斯就兴冲冲地跑去问心中最好的导演盖里奇:“嗨,伙计!我们的纪录片也快完工了吧?”   盖里奇利落地回答:“快了,一周后吧。”   詹姆斯兴奋地把这事转告给埃布尔,算是订了下来。   埃布尔就找熟悉的记者帮忙登报说明相关情况,总不能接手烂摊子,办了好事还被冤枉,同时,让工作人员开始记录目前所有会员的名单和地址,准备到时候邮寄礼物用。   一周后,詹姆斯又积极地跑去问盖里奇:“怎么样,我们的纪录片好了吗?”   盖里奇遗憾地说:“不巧啊,哥们,还没剪完。毕竟,我得给你们都弄好点儿,你们可是行星啊!绝对不能随便应付着玩吧。”   詹姆斯挺感动:“行啊,那我再等等。”   盖里奇拍着胸保证:“放心!”   三天后,詹姆斯锲而不舍地再次出现了:“里奇,我们的进展如何?”   盖里奇兴奋地回答:“进展超棒啊,兄弟!”   “那我今天能看到成果吗?”   “再两周吧,两周后你来问我!”   “哦……等等!一周零三天之前,你好像告诉我的是一周后,现在到了一周后了,你又告诉两周后?”   “完美的东西,就是值得等待的啊!”   两个月过去了……   盖里奇跑来问詹姆斯:“哥们,你们团队最近怎么不供应午餐了?我好几天没吃到那种夹奶酪火腿的特制三明治了。”   詹姆斯拍桌子喊:“你配吃三明治吗?还奶酪火腿?你他妈连生菜叶子都不配吃!快把我们的纪录片吐出来!!不然我打得你吐奶酪!” 第88章 别惹鼓手(不是……)   盖里奇实在太坑太坑了!   直到圣诞节马上都快要到了,他也没把纪录片搞出来。   期间,不管詹姆斯怎么威胁都没用。   最后,给[行星歌迷俱乐部]的圣诞礼物不得不临时又改了。   大家继续集思广益后,又绞尽脑汁地想出了第二个办法。   埃布尔联系厂家,买了一堆便宜的空白磁带。   然后,他让兰斯去写一首符合行星乐队风格的圣诞歌,如果时间来不及的话,轻微改编<圣诞快乐>也行。接着,每个人要想出几句祝福的话,等想好后,乐队所有人就一起进录音室,把这些全都录到那批空白磁带中,再寄给所有的会员歌迷。   詹姆斯他们没意见。   但为了避免歌迷们不喜欢,他们又专门去咨询了[行星歌迷俱乐部]最初的几个组织者小姑娘们。   这群小姑娘们最近备受煎熬,总觉得自己闯了大祸,尤其是好心办坏事,给喜欢的乐队惹了麻烦,一个个都打蔫得不行。   此时,被乐队成员拉过来一起参考给歌迷的礼物,一个个全都受宠若惊,纷纷表示,如果能获得这样的磁带实在太好了!   不过,她们也提了点儿有用的意见。   因为,歌迷们都很想了解乐队的成员们。   所以,她们建议:“能不能再加一个[回歌迷问]一类的栏目,挑一些不是记者想问,而是歌迷常会问到的问题,进行相应的回答。”   考虑到只有歌迷才会知道歌迷想了解什么,他们干脆就把这个[回歌迷问]交给了这几个心怀愧疚的小姑娘们去处理了。   给她们找点儿事做,也免得天天都用一副羞愧到不行的表情看着大家。   那几个姑娘惊喜不已,立刻振奋精神地跑去忙碌了。   这时候,盖里奇还在继续浪。   而且,由于圣诞礼物另想,詹姆斯不再继续天天催促,他更自在了。   然而,好日子没过几天。   除了詹姆斯他们外……   Mixer唱片公司也开始抓狂了。   纪录片这个项目是埃布尔没被开除之前创立的。   当时,埃布尔为拍纪录片的导演,也就是盖里奇,在公司财务部申请了两万五千英镑的制作费用。   所以,假如盖里奇不搞出个纪录片卖的话,整个公司就等于白白扔进去两万五千英镑,却没办法回本!多么坑爹!   眼看着时间一天天过,计划要售卖出去的纪录片却连个影子都没有!这叫什么事?!   Mixer唱片公司立刻派了一名代表跑过来催促,并且,愤怒地给盖里奇划下了一个最后期限,并警告他,如果到期还不能把纪录片弄出来,那就准备法庭见吧。   于是,当詹姆斯又一次跑去找盖里奇的时候,却发现他静静地坐在地上,正一脸不高兴地翻一本法律条文。   他困惑不解地问:“哥们,你干嘛呢?”   盖里奇忧郁而冷静地回答:“我看看自己因为违约被告上法庭的话,需要坐多长时间的牢。”   “卧槽,不至于吧?”詹姆斯整个人都傻逼了。   他把英国未来厉害的鬼才导演给自己搞来拍纪录片,是为了将来装逼用的,可不是为了把人给搞进监狱里的。   “Mixer唱片公司要告我了,那我肯定得坐牢了。”   “哎,你……你这是为什么啊?把纪录片弄出来不就行了吗?”   “我不,我不会把自己都不满意的东西放出去。”   盖里奇说这话时,整个人仿佛都闪着圣光。   他表情坚定,周身散发着名导演那种为艺术拒不妥协的清高气场。   詹姆斯本来因为对方不停拖延的愤愤之情一下子就全没了。   他咬着烟头思索了一会儿:“别啊,哥们。你先别急,我帮你去想想法子吧。你放心,只要有我在,谁都不能让你去坐牢。”   盖里奇不由得惊讶地抬起头望向他,神色微微动容。   然后,詹姆斯就跑去找埃布尔了,求他帮忙找Mixer唱片公司牵线搭桥。让自己来出钱买下那部巡演纪录片的全部版权。   这样一来,无论盖里奇再怎么拖沓,也不会造成Mixer公司的损失,Mixer公司也省了花钱雇人打官司的麻烦了。   埃布尔愕然地望着他:“你疯了吧,吉米?虽然盖里奇是你推荐的导演,造成了损失确实是有你的责任。可这事已成既定事实,又没什么法律条文说推荐人有错,让Mixer公司和那个该死的盖里奇打官司去,你没事还往里瞎掺和什么?再说,盖里奇那混蛋明显搞不出纪录片,这事已经砸了!你钱已经多到没处花,非要扔出去了吗?”   詹姆斯不知道该说什么。   连他自己都觉得这事很扯淡,但是,内心深处实在有罪恶感。毕竟,如果因为自己瞎搞,导致盖里奇未来名导演的命运发生变故,那可太糟了。   所以,为了挽回错误……   他固执地坚持了自己的决定。   埃布尔终究拗不过他,还是答应了。   但他忍不住告诫这个自己喜欢的男孩:“吉米,有时候别太讲什么没用的义气。”   詹姆斯装傻地笑了笑。   之后,他回到盖里奇的住所,从头到尾都没提可能会花出去的两万五千英镑,仅仅是轻轻松松地说:“行啦,事情解决,纪录片你慢慢搞吧,什么时候搞出来告诉我一声就行。”   盖里奇震惊地看着他,许久,才感动地说:“谢了,兄弟。”   可在詹姆斯想离开的时候,他又突然喊了一声:“吉米!“   “还有什么事?”詹姆斯回过头。   盖里奇慢吞吞地说:“其实,这两个月我写了个剧本想拍电影……你要不要给我投点儿钱?”   这两个月我写了个剧本想拍电影!   这两个月我写了个剧本……   两个月……写了个剧本!   写了个剧本!!   詹姆斯的脑袋里‘嗡‘的一声响!   他立刻意识到自己上当受骗了。   两个月搞不出纪录片?   操!两个月都他妈的是在写剧本吧!   “天杀的,盖里奇!你他妈怎么有脸和我说这种话?”詹姆斯气到爆炸!   “因为我不想骗你啊,兄弟。”盖里奇诚恳地说。   “你不想骗我,你就这么搞?”   “我也没办法的。”   “纪录片怎么说?”   “我没灵感。”   “可你都有灵感写剧本!”   “对,写剧本,我有灵感啊!”   “你还敢叫我给你投钱!”   “……我自己没钱啊。”   我他妈看起来像是冤大头吗?   詹姆斯怒不可遏地一个箭步冲过去,就想给他鼻子上来一拳。   可问题是……   他一个不小心看到了那个剧本上歪歪扭扭的标题——《两杆大烟枪》!   “你刚说什么来着?让我投资?”   “如果你不愿意的话……”   “不不不,我愿意。”   “……”   投资!必须投资!   傻瓜才不投呢!   两杆大烟枪,那可是让盖里奇一战成名的影史经典,稳赚不赔。   詹姆斯的态度一下子又变好了。   他化拳头为拍肩,立刻为朋友鼓起劲儿:“加油,加油!”   盖里奇满脸不解,像是看神经病一样地看着对方。   而且,他被詹姆斯的这波操作搞得很不自在。   因为……   [吉米的态度让我一度认为,他在暗恋我。]   他对着采访的记者讲述了一下事情发生的全过程后,开始阐述当时的心路历程:[乐队的纪录片对我来说,实在没什么好玩的,所以我一直都懒得去处理。这也不算骗人,确实是没灵感。但我把用来处理纪录片的时间,全用在构思剧本上也是事实。我本来也没想说实话,可当朋友真心实意对你的时候,你就很难再对他撒谎了。所以,我就说了实话,至于拉投资是顺口。这事不管放谁身上都挺生气的,我理解。所以,我以为吉米会揍我。可他没有,还要给我投资。你们说,什么朋友会这么无私?他是不是暗恋我?]   这采访让花边新闻早就横跨各界的金发主唱又多一则和名导演的绯闻。   詹姆斯看到这个采访后,气得终于找上门去把他揍了一顿,弥补了多年遗憾。   不过,这都是以后的事情……   目前为止,距离投资电影还有点远。   盖里奇可能真得只是顺口一问,剧本还是个草稿。   同时,他很有自知之明地认为自己尚且需要长时间的锻炼,暂时并不具备相应的经验和技术,计划筹备个两三年,彻底有把握了再去做。   基于对那部传奇电影的信任,詹姆斯不仅没有再因为他的拖延而失望,反而表现出了非常强的信心,时不时还鼓励他一下。   但谁都不知道他这份莫名其妙的信心到底来源于何处?   所以,别说盖里奇……   连一直冷眼旁观的兰斯都忍不下去了。   “吉米,你最近好像一直都很忙?”   “没有啊,我没忙啊!”   “我觉得你挺忙的。”   “没啊,真没忙。”   “你很忙。”   “呃……你到底想说什么?”   “来,我们聊会儿?”   “聊什么?”   他俩跑到床上聊了好长的一晚上……   期间,詹姆斯不停地向他保证:“我对盖里奇只有才华上的欣赏,绝对没有其他的意思,我发誓。”   “好的,我也没有其他的意思。”   兰斯故意也学着他的口气说:“我现在对你做的,也只是身体上的欣赏。”   这事好像真把兰斯给惹毛了。   毕竟,詹姆斯可从来没说给他花个两万五千英镑。   ——所以,是因为钱吗?   ——不,是因为你更愿意给谁花钱。   ——所以,还是钱吧!   辛辛苦苦一整晚,第二天还得去录音室录音,解决[行星歌迷俱乐部]的圣诞礼物问题。   詹姆斯第一次感觉到精力有点儿不济。   西奥就端详了他半天,突然好奇地问了一句:“吉米,你昨晚上干什么去了?”   然后,他想了想还说:“走路好像有点儿外八字?”   “草泥马,关你P事!”詹姆斯立刻涨红了脸,脱口而出。   鲍德温刚好从后头走过来,闻言忍不住生气地抬手,用力地拍了下自家主唱的肩膀,皱着眉提醒一句:“吉米,嘴巴放干净点儿……”   “那是队友,不是你的敌人。”   后半句话还含在嘴里没说完……   只是轻轻一巴掌拍在肩膀上,却听到了‘扑通’一声响,平时嚣张到没边儿的金发主唱腿一软,当场跪地上了。   鲍德温近乎呆滞地看着还举在半空中的手,完全不知道是怎么回事。   他差点儿怀疑自己突然获得了什么超能巨力,半天没回神。   西奥也被这场景给震住了:“卧槽,鲍德温。你,你居然对我这么好!这么维护我!”   他满脸敬畏地望着以前从来没有注意,直到现在才发现的……鼓手那属于工人阶级的结实臂膀和强壮的肌肉,暗自庆幸从来没得罪过对方,同时,又不由自主地喃喃自语着:“我们就,就斗个嘴而已,吉米……呃,你其实不用一巴掌把吉米拍地上的,我又不怪他。”   “我没用劲儿啊!我真没用劲儿!”鲍德温百口莫辩,非常委屈。   但在录音室里的所有人都不信。   他们全都一脸‘原来你才是行星中隐藏的最强战力’的敬仰表情。   太太太他妈丢人了!   跪地上没起来的詹姆斯这一刻恨不得挖个洞立刻钻进去,整个人快自燃了,从来没这么丢人过。   鲍德温是个好人。   他出于歉疚的心理,急忙扶起詹姆斯,也不管对方怎么恼羞成怒地乱发脾气,都在旁边不停地道歉:“对不起啊,对不住,是我用的力气太大了……对不起……”   “不,不怪你。”   詹姆斯含糊又咬牙地说。   然而,真正的罪魁祸首又在干什么呢?   黑发吉他手非常混蛋地叼了根烟站在不远处,跟没他什么事一样,一边看热闹一边哈哈笑。 第89章 圣诞礼物   行星歌迷俱乐部的歌迷们在收到含有一盘磁带、一张手写祝福还带乐队集体签名的圣诞贺卡、一些随机周边礼物的圣诞大礼包后,都十分满意。   不过,他们最满意的礼物,还是那盘磁带。   尽管埃布尔是批发的便宜空白磁带。但在找人做了一些精美包装后,样子看起来也很上档次了。   最重要的是,这是符合他们要求的、独特的、非会员无法拥有的,独一无二的礼物。   磁带里头,有行星乐队花了整整一天录制出来的〈圣诞快乐歌〉;有四名成员的圣诞祝福;以及一个[回歌迷问]的简短小栏目。   那首<圣诞快乐歌>是目前唯一的一首,由行星乐队四名成员一起合唱的歌。   而且,歌曲风格很独特。   不是正儿八经的录音室风格,也不是演唱会那种激烈的摇滚风格,反而像是一群人在争着抢着唱儿歌。   当歌迷们第一次把磁带播放出来时,却没有听到音乐声响起,反而是一个陌生的人声……   “喂!喂!能听到吗!”   一个带着点儿鼻音的温和声音像是在打电话一样地自自问自答着:“应该没有问题,那……Ready?”   熟悉的主唱声这时候漫不经心地回答着:“Yeah,Yeah,are we?”   中间又停顿了大约两三秒,有窸窸窣窣的摩擦声,还有一个人捏着嗓子地在做怪声:“Rollin’,Rollin’,Rollin’Rollin\'……”   背景音里,又传出一阵打闹和笑声。   一个懒洋洋的声音突然插进来喊:“都别吵,听我的。One-Two-Three……”   鼓声默契地敲了两声:“砰!砰!”   “OK!One-Two-Three……”   “砰!砰!”   “One-Two-Three……”   “砰!砰!”   吉他声和贝斯声同时奏起优美的旋律。   “咳咳!现在,都给我坐好!放下你们手里的苹果派!糖果也待会儿再吃!”   最熟悉的主唱声音故意粗着嗓子装凶,可声音里却带着明显的笑意:“今年乖不乖?有没有记得把袜子挂好?现在是礼物时间……准备好了吗?Yeah!Here we go!”   所有成员齐声开始合唱:“又是一年结束了,可你依然陪伴在我们的身边,这难道不是最幸福的事情了吗,Honey?当我唱起圣诞快乐时,我们正在朝着你微笑……”   这时,不知道是谁突然对着麦克风用力地亲了一口,发出明显‘啵’的一声。   有人噗嗤一声就笑场了,那个懒洋洋的声音还无奈地说:“……吉米!”   接下来,歌迷们能清楚地听出这四个人开始抢话筒了……   他们你一句我一句地唱起来,还集体排挤主唱,能听到一声清楚的抗议‘你平时唱得够多,这回轮我们’,主唱不甘心地嚷嚷‘那你把贝斯给我弹啊’,‘不给,有本事你抢吉他去’。   背景音乐里,只有鼓声最稳地砰砰着,完全一副‘我不理你们’的高冷姿态。   歌已经唱得全乱套了。   歌迷们哭笑不得地听着一声声的乱糟糟争吵:‘我来!我来,我先唱!’‘滚,我要先来!’‘都闭嘴,我先!’。   詹姆斯聪明地先跑了。   他招呼都不打地就唱起下一句。   其他人立刻扯着嗓子急忙跟上,甚至能听到有人高音处因为太急,都唱得破了音……   听歌的歌迷们快要笑死了。   这特么是什么幼儿园争先恐后的风气。   可所有人听到这段的时候,都特别想去现场拉一回架:‘别急,别急,排好队,一个一个来啊!’   这么乱糟糟地唱到了最后一段,他们才结束了瞎唱。   男孩子们重新变回合唱:“新的一年又开始了,请继续陪在我们身边,相信我,这会是最幸福的事,Honey!新的一年,无论何时,无论何地,愿你们幸福快乐,这是来自……”   鼓声和贝斯声都停了下来。   吉他的琴弦拨得柔情又百转千回。   他们开始一人一句地笑着说:“这是来自詹姆斯、兰斯、西奥、鲍德温的诚挚祝福。”   哎,这群制杖,听得人心都软了。   乐队那种热热闹闹的温馨场面太生动鲜活,如画面一般清晰地呈现在了歌迷们的脑海里,仅仅是这么听着,就忍不住地想嘴角上翘。   之后的圣诞祝福回归正常。   每个人都正儿八经地说了一段话,全都是一些什么祝健康快乐,家庭美满一类的好话……   这个时候,歌迷已经能渐渐分清他们的声音了:温和又带点儿鼻音的是鼓手鲍德温;总喜欢做出点儿怪声的是贝斯手西奥;慢条斯理又透着点儿懒洋洋,最开始把One,Two,Three都喊得性感迷人的是吉他手兰斯;说话时利物浦方言音最严重,低哑又嘟嘟囔囔,可唱歌时却极具穿透性和辨识力的是主唱吉米。   到这里,磁带的A面放完。   歌迷们立刻意犹未尽地继续去听B面。   B面是他们最想听的[回歌迷问]。   然而,歌迷的很多问题都过分私人了。   乐队成员们低估了那群小姑娘们的战斗力。   比如,要一个问题居然是问Make love时,喜欢什么样子的体位……   这个问题一出,其他人集体沉默。   只有詹姆斯随口一句:“想知道的话,亲身体验不是更好?伦敦XX酒店387房间不见不散。”   明知道他又在信口胡诌……   可兰斯还是没忍住:“吉米,你刚说什么?”   詹姆斯面色不变,却飞快改口:“体位是私人问题,无可奉告。”   录音室里,当时的工作人员都笑起来。   以至于连录好的磁带里都能听到时不时就是一声忍不住地偷笑。   接下来,詹姆斯直接略过那些有点儿过分的问题,转而去回答了一些不疼不痒的东西:最喜欢的运动是足球;最喜欢的俱乐部是红军利物浦;最爱的乐队是披头士;平时脾气很好,轻易不会和人生气(歌迷:哈哈哈);最喜欢的吉他手是兰斯(吉米:这种有明显答案的问题还有必要问吗);最害怕的东西,不想告诉别人。   然后,他还提起那次‘裙子雨’,趁机告诉歌迷:“我的裙子真的已经够穿,大家请不要再扔了。”   另一边,兰斯回答喜欢吃什么食物的时候,不经意间提到了一件事:“我不怎么挑食,但我也不做饭。我的手是用来弹吉他,拨琴弦的,不是拿菜刀的。不过,我们的主唱吉米会做饭,利物浦炖菜什么的。我记得……橄榄油、牛肉、洋葱、胡椒粉、盐、麦芽啤酒,土豆、胡萝卜、香叶、百里香和高汤一起放锅里炖,然后,再用甜菜根、紫甘蓝当配菜。虽然成品的外表看起来挺像是一滩呕吐物,但吃起来还可以……”   呕吐物?   这大概是真的不挑食了。   不过,没想到脾气那么坏的吉米居然还会做饭……   歌迷们听得又惊又喜,仿佛又发现了喜欢歌手的另一面。   在这个[回歌迷问]的简短栏目中,绝大部分的问题答案其实还是围绕主唱詹姆斯进行的。   不管是兰斯,还是鲍德温和西奥,他们有时候是无意,有时候是有意,但总会把问题绕到詹姆斯身上。   除了之前那种‘喜欢什么食物’的问题外,还有问‘你们会喜欢女歌迷吗’这样的问题。   他们会回答‘我喜欢我的每一个歌迷,但吉米更喜欢和女歌迷们一起玩啦’,然后BLABLABLA地开始扯点儿自家主唱和女歌迷发生过的一些闲事,把问题给应付过去。   一方面是因为主唱永远站在舞台的最中心,负责吸引注意力的那一个。歌迷们对主唱绝对比对其他成员更感兴趣,并且乐于听到主唱的种种绯闻和轶事,不管是真的,还是假的,回答问题时,提主唱是最不会出错,也最受欢迎的;   另一方面也在于詹姆斯对外展现的强大心理承受力,总给人一种百毒不侵和‘把事情推给他,他全都能搞定’的感觉。   ——哎……哥们,别这样……   ——算了,来吧,我没问题的。   詹姆斯最终还是照单全收了。   谁叫他是主唱!   主唱永远是乐队中最出风头的一个;   主唱永远是乐队中压力最大的一个。   这样的做法确实也让歌迷们很高兴。   很多姑娘们开开心心地戴着耳机,一遍一遍听着磁带,听得倒背如流,还要偷偷写在日记本里,最后,害羞又心满意足地捂着脸在床上做梦,谁少女时期没做过梦呢?   当这批圣诞礼物全都寄走,把歌迷们安抚好后,大家都松了一口气。   可埃布尔又通知他们去参加什么圣诞演出。   乐队所有成员都有点儿懵:“我们才结束巡演啊,怎么又有演出?”   詹姆斯激烈地反对:“我不去,我要回利物浦,我想哥哥想爸爸了。” 第90章 再干一杯   再过完这一年,詹姆斯就要二十岁了。   从十六岁加入乐队;到和乐队一起在俱乐部表演;再到冲动之下的第一场艰苦又自发式的流浪巡演;接着是签约后参加的全国巡演;最后,是今年的夏季巡演,前面几年奋斗,后面又连着两三年都在马不停蹄地演出、演出、演出!   一路走来,外人看来风光无限。   可乐队四名成员早就筋疲力尽了。   他们累毙了,每天都想休假,不想在整天坐着大巴跑来跑去;也不想住什么狗屎的旅店,哪怕是五星级;更不想一天到晚被无数歌迷环绕,天天活在摄像头下,没有一点儿私人空间……   但那个圣诞演出还是没能推掉。   因为埃布尔说:“很多摇滚乐队都接到了邀请,到时候大家都会在一起进行同台竞技,你要让行星乐队失去这次机会吗?你难道不想让行星乐队来一个力压群雄,成为全国公认的、最好的摇滚乐队吗?”   滚蛋,去你妈的激将法吧!   詹姆斯愤怒地瞪着他:“我们去。”   乐队其他三名成员齐齐地叹了一口气。   但他们也没反对的意思,因为确实机会难得,不去不甘心!   可能雄性生物骨子里就是这么好斗吧。   签了演出合同后,事成定局。   詹姆斯只好又跑去给家里打电话:“爸爸,我圣诞不回家了。”   老约翰在电话那头问:“吉米,你说什么?我听不清。”   “爸爸,我圣诞不回家了。”   “什么?我听不清!”   詹姆斯纠结地望了望电话,顺手抓了埃布尔的女助理问:“这电话是坏的?”   女助理愣了一下回答:“好的啊,我早上还用过。”   “好的为什么打不通?”   詹姆斯恼火地随口就一句:“我去你妈的……”   “吉米!!!”   电话的另一边立刻传来老约翰的怒吼声:“你他妈的又欠抽了?再对人好好的小姑娘说脏话老子要你好看!”   “Sorry,Dad,我不是故意的。”詹姆斯烦躁的脑袋瞬间清醒了一下,急忙松开女助理,讨好地比划了个道歉的口型。   然后,他又接着和亲爹讲电话:“我刚刚是在说,我圣诞不回家了。”   老约翰:“你说什么,我听不见。”   詹姆斯一愣,狐疑地重复:“我圣诞不回家了!”   老约翰:“你说什么,听不见。”   詹姆斯:……操!死老头子耍我!你刚刚听我讲脏话听得可清楚了!   另一边,兰斯也往家里打了电话。   他的妈妈依旧善解人意地体谅了儿子。   但兰斯打完电话后,眼圈就红了。   他十分伤感地说:“我现在最对不起的人就是她了,我经常让她伤心。”   詹姆斯不知道该说什么。   他胡乱地安慰着:“那你让她坚强点儿?你现在还不到三十岁……呃,这才只是个开始,以后,以后还有好些年要撑过去呢。”   这个安慰真是绝妙!   兰斯很快将悲伤转化为愤怒了。   之后,鲍德温和西奥也和家里通了一通电话,把‘圣诞不回家’的消息通知了过去。   虽然不知道他们家里人的具体反应。   可显然,都不是很愉快。   于是,四个拥有无数歌迷粉丝,本应意气风发的青少年偶像们,一脸闷闷不乐地坐在排练室冰凉的地板上,抽烟的抽烟,发呆的发呆,喝闷酒的喝闷酒……   按照正常的程序,这时候他们应该抓紧时间为演出排练的。   但他们心情沮丧地完全不想动。   兰斯叼着一根烟,自顾自地抱着吉他在那反复拨拉吉他琴弦,他每次烦心的时候,都会这样做。   许久,不声不响已经灌了一瓶啤酒,喝到自己开始有点儿头晕的詹姆斯却突然问了一句:“等等,你刚刚弹的那一段是什么?”   “什么?”   兰斯诧异地抬起头,思索着回答:“瞎弹的。”   詹姆斯摇摇晃晃地站起来,扑到了他旁边说:“再弹一遍。”   兰斯一怔,重新弹起来。   过了一会儿,和他配合最默契的鲍德温拎着鼓槌竟然不自觉地也加入进来。   砰!   砰——砰!   砰——砰——砰!   鼓声迅速充实了略有些单薄的吉他音。   接着,西奥似乎也若有所思地插了段嘣嘣嘣的贝斯进去,填补了其中的空白。   一段有些杂乱、却颇富节奏感的旋律就这样神奇地渐渐成型。   可这时候,仅仅是光有旋律,却还没有歌词。   但也不急于一时……   他们三个反复地弹着旋律,各自进行着相应的修改和调整。把杂冗不协调,或者多余的地方去掉,接着,不厌其烦地一遍一遍又一遍重复,差不多弹到七八遍的时候……   詹姆斯举着啤酒瓶子突兀地嘶哑着喊了一声:“不要他妈的在圣诞节……有家不能回!”   音乐声微微为之一顿。   但兰斯的唇却微微翘起,他的手指灵活地拨动吉他琴弦,旋律又一次响起……   ——哭泣、喊叫、抱怨,统统没用。   ——你的朋友告诉你,你得听我的!   ——因为游戏规则就是这样……   ——到了战场上,头也不能回!头也不能回……战场上,头也不能回!”   詹姆斯掏了根新烟出来,叼到嘴里,伸手按在兰斯肩膀上,慢慢地弯下了腰去借火。   兰斯会意又默契地漫不经心抬起头,两根烟轻轻碰在一起,细小的火星下,另一支烟顺利被点燃。   詹姆斯重新站起来,深深吸了一口后,把烟夹在指间……   当电吉他发出一串激烈的连复段后,他就扯着嗓子吼了一声:“Fuck it!”   鼓声、贝斯声、吉他声此起彼伏……   排练室内,是金发主唱近乎沙哑地一声声低吼:   ——再干一杯!   ——没醉。   ——再干一杯!   ——Here am I.   ——再干一杯!   ——爽到飞。   ——再来,再来!一杯接一杯,晕头转向,醉成傻逼!哈哈哈   ——你知道的,到了战场上,头也不能回!   ——Whoa~Whoa~yeah……!!   ——再干一杯!干他个天翻地覆!   ——游戏规则就是这样……   ——到了战场上,头也不能回!不能回。   一气呵成地唱完!   詹姆斯把喝光的酒瓶重重砸在了地上。   排练室内一片安静。   许久,西奥冒出来一句:“摇滚牛逼!”   所有人哈哈哈大笑。   烦心事一扫而光。   这是他们第一次共同创作。   而这种默契正是四个人朝夕相伴,又历经数年,同甘共苦才培养出来的,别人是绝对不可能做到,或者复制出来的模式。   早在相遇的那一刻,乐队中的四个人注定要成为彼此羁绊最深的家人。   他们亲如兄弟,命运相连,只要还在一起,就永远不会惧怕任何挑战。   总之,这首刚刚出现的简陋歌曲成功让大家精神一振。   世界上糟心操蛋的事情多不胜数,没人能天天顺心如意,只能向前走……   可如果每次来点儿破事都能多一首好歌的话,也算安慰。   行星乐队的四名成员都很有音乐人觉悟得重新快乐起来。   他们像几年前在鲍德温租住的小屋子里那样,坐在地板上痛痛快快地喝了一通啤酒,干脆利落地把什么P事都抛到脑后!恢复以往的步伐,认真为新的表演做准备。   两天后,他们带着设备来到了那场圣诞演出的现场。   嘿,人真不少!   正和一个爆炸头说话的斯图尔特一眼看到了他们,眼睛一亮地跑了过来:“吉米!”   这亲热的语气弄得詹姆斯有点儿不自在,好像很熟一样:“呃…你好。”   斯图尔特热情地握住詹姆斯的手,还用力地晃了晃:“真高兴又见面了,我的朋友。”   詹姆斯实在不习惯这种类型的人,难得地有了点儿如坐针毡的感觉:“呃,我也很高兴。”   “你上次寄给我的信……”   斯图尔特不太好意思地小声说:“我试了一下,可我穿裙子不太好看。”   “你,你试了?”   詹姆斯惊地音都变了。   “对啊,你说得对。光是嘴上支持是没用的,应该以身作则。”   斯图尔特愉快地说:“我回头有机会再试试,这有点儿难为情,我还在克服阶段。”   詹姆斯求救地望了望兰斯。   然而,兰斯似乎也特别震惊,完全帮不上忙。   于是,他只好慢吞吞地说:“其实,你不用克服。我上次开玩笑……”   “吉米!天,是你吗,吉米?”   又一个声音猛地从身后响起,打断了他和斯图尔特的对话。   但詹姆斯转过头,却看到了一个穿着彩色条纹裤,头发也染成红、绿、蓝三色彩条,完全不认识的奇怪男人正在朝自己激动地挥手:“吉米,吉米!”   “你他妈的谁啊?”詹姆斯很懵地问。   “你,你不认识我吗?”那个男人顿时一脸遭受重大打击的表情,语气异常悲伤地反问。   “我该认识你吗?”詹姆斯莫名其妙地继续问。   “我是凯尔文啊。”奇怪的男人用一种快哭出来的声音说。   詹姆斯有点儿尴尬地后退一步。   他赶忙低声侧头去问兰斯:“凯尔文是谁?我他妈什么时候认识了这么一个傻逼?”   正瞪着凯尔文的兰斯差点儿笑出声来,什么气都没了。   他微笑着回答:“不认识,你以后也不用认识,和我们没关系。” 第91章 心里有数   兰斯的话似乎刺激了凯尔文。   这个头发颜色古怪的男人一个箭步就冲过来,气势汹汹地像是要打人。   詹姆斯反射性地抓住一看就不会打架的斯图尔特后退一步,警惕地望了过去。   结果,这家伙抄起一把吉他,单膝就跪了下来,开始对着他弹吉他?弹得还是<她今年十六岁>的调子?   兰斯瞬间面无表情。   詹姆斯直接就愣在了那里。   然而,凯尔文这个神奇的男人似乎完全没有觉得自己的行为有什么不对劲儿的地方。   他一边激情地弹着吉他,一边目不转睛地凝视着詹姆斯,还自编自改地唱了起来:“我今年二十四岁了,哥们,你懂我的意思吗?”   不懂!   这他妈谁能懂?   但詹姆斯真得被逗笑了。   这哥们也太有乐儿了吧!   不过,凯尔文事后给出的解释是‘想要给吉米留下一个深刻的印象,避免再次被遗忘’。   好吧,确实是很深刻了。   在下一刻,那个刚刚和斯图尔特聊天的爆炸头也走过来。他拍了拍凯尔文的肩膀,一副很熟稔的口吻说:“凯尔文,你能别在这儿丢人了吗?”   凯尔文不由得停下弹奏,回头就说了一句:“你谁啊,多管闲事。”   那个爆炸头懵了。   他足足停顿了好几秒,才说:“我是莫里森啊。”   空气安静。   场面一度极为尴尬。   厚道的斯图尔特努力忍着不笑出声来。   但当他发现詹姆斯似乎不怎么明白的样子后,立刻体贴地低声解释着说:“莫里森是小丑乐队的主唱,凯尔文是小丑乐队的吉他手。”   咦?   听起来好像是一支乐队!   卧槽!那就是一支乐队。   所以,吉他手连自己的主唱都不认识?   这特么是什么神奇乐队?为什么还没解散?   詹姆斯不由得为之震惊。   但斯图尔特急忙小声地在旁边解释了一句:“除了演出的时候,莫里森通常不乐意和队友们一起行动。但他人很好相处的,只是有一些怪念头,或者说悲观主义?他觉得……人与人相处久了,不可避免地就会有一些摩擦,有了摩擦就会有争执,有争执那就会影响乐队的团结,影响了乐队的团结就又会导致乐队的分裂。所以,为了乐队能长长久久地继续下去,他必须和队友们保持一定的距离。”   詹姆斯&兰斯费解:……这他妈的什么歪理?   另一头,两个年度‘最佳’队友还在那边尬聊。   “对不住,莫里森,你换发型了啊?”凯尔文尴尬地抱着吉他,慢慢从地上站起来说。   莫里森尽可能平心静气地回答自家的吉他手:“是啊,我烫了个头(你就不认识我了),你不也染色了吗(我特么不是照样认识你)?”   “我们太久没见面了……”凯尔文试图找借口。   莫里森顺着他的意思说:“对,你说得对,都对。”   这天没法儿聊了。   两个人在那边相对无言。   幸好,斯图尔特发现气氛不对后,立刻开始出言调解。   他先夸了行星乐队的那首歌,又夸凯尔文刚才的吉他别具一格,接着问莫里森前不久去印度的旅行怎么样,有没有什么新灵感?   三言两语间,把所有人的注意力都转移到了音乐上。   不得不说,不管心里都怎么想,也不管性格有多么奇葩,这群人对音乐热爱是共通的。   当莫里森兴致勃勃地提起去学印度西塔琴的事时,所有人的注意力都被吸引了过去。   曾经,披头士在单曲<挪威的森林>中融入了印度西塔琴,用锡塔琴对主旋律进行了反复的演奏,既正式开启了非西方音乐元素和西方流行音乐元素相结合的大门,也使得整首歌曲充满了一种迷幻色彩和异域风情。   所以,作为披头士死忠脑残粉的詹姆斯自然对这个话题十分感兴趣。   与此同时,莫里森这种虚心从印度音乐中汲取营养的海纳百川态度,也让他有所触动,隐约意识到,自己不应该继续原地踏步了,而是勇敢地去试着开拓新的音乐疆域?   这么一番讨论下来,所有人都成功化敌为友了。   对音乐的共同热爱,让他们哪怕是在争论的时候,都会情不自禁地产生一种惺惺相惜之情。   于是,连兰斯都懒得和凯尔文计较了。   毕竟,对一个几个月不见,连自家主唱都不认识的傻逼吉他手,还能去计较什么?   “你知道我最崇拜披头士的一点儿在于什么吗?”   因为和同行交流得太愉快了。   在结束谈话,和兰斯一起走回酒店房间的路上,詹姆斯还在兴致勃勃地谈论这个话题:“他们真是什么都玩得转,歌曲风格多种多样。别人通常只玩一种就费老么大的劲儿了,可他们都玩,还都玩得棒!以布鲁斯摇滚为整体构架,能将非洲节拍、管弦乐、电子音乐、长笛……全他妈地拿过来用上去!顺手拈来、融为一体、浑然天成,同时还兼顾了自身独特的风格。超酷炫,巨他妈好听!你知道吗?他们每一个都是大师级的高手!你知道吗?他们就是神!”   “我们也会是以后年轻人的神。”   兰斯毫不犹豫地回答。   詹姆斯不禁笑了起来。   他抬起绿眼睛,小心地看了看四周,发现没什么人在后,就一把抓起了兰斯的手,低下头去亲吻他手指上的薄茧,慢慢地甜言蜜语着说:“你知道吗?你早就是我的吉他之神了。”   ————————————————   第二天,行星乐队早早来到了圣诞演出的现场,一方面是为了做准备,另一方面也是想看看其他乐队的表演。   不过,虽然埃布尔激詹姆斯来参加这场圣诞演出时,用了‘多支摇滚乐队同台竞技’的说法。   可事实上,这次演出并非是要乐队们比个高下,而是一场慈善性质的演出。   主办方只会付乐队最基本的薪水,至于演出所得票钱都将会捐给一些贫困、失业人士。   但出于年轻人的自傲心理……   大家还是暗地里较劲儿,想要分出个高下。   在这一点儿上,行星乐队中的每个成员都坚定地认为:“我们是最强的,所有人都比不上我们。”   可尽管如此,不管是跳舞雕塑乐队,还是小丑乐队,亦或是和主唱结过梁子、又和鼓手喝过酒的顽童乐队,还有第一次遇到的冒险团乐队,都不可小觑。   英国乐坛从来都是能人辈出,才华横溢的音乐家们更是层出不穷,如夜晚繁星,数不胜数……   并且,和行星乐队一样,年少气盛的他们谁也不服谁,表面上友好,可暗地里也铆足了劲儿地想要争上一争。   行星乐队由于资历尚浅的问题,演出顺序被排在了第七个,相对靠后,又不是压轴的位置。   而且,凑巧的是,排在他们前面登台的乐队居然是顽童乐队。   由于顺序比较近的缘故……   两个乐队不可避免地撞上了。   阿布利特一如既往地招人嫌。   他此时已经换上了演出服,是那种闪着光的银色亮片外套,黑色皮裤,化着很浓的舞台妆,看起来颇为符合人们心中对摇滚明星的那种想象。   当看到詹姆斯的时候,他眼前一亮,立刻大摇大摆地朝着行星乐队走过来,张嘴就是一句:“吉米,听说你们的巡演纪录片计划夭折了?”   又他妈地来了!   但詹姆斯自认脾气好,仅仅是平静地问了一句:“你想说什么?”   阿布利特露出十分小人得志的笑容:“我早提醒过你了,吉米。”   詹姆斯猛地站了起来。   曾被踹下舞台的阿布利特顿时一惊。   他迅速后退好几步,还夸张地做出一个防御姿势。   早因暴躁脾气声名远扬的詹姆斯却根本没这个意识。   他一脸看傻逼的莫名其妙表情:“你干嘛?又不打你。我去旁边抽根烟而已,你至于吗?”   阿布利特更生气了。   他气地直磨牙,恶狠狠地瞪着詹姆斯:“你给我等着,混蛋!”   詹姆斯满不在乎地挥挥手,跟打发小孩似地说:“行吧,你说啥是啥。”   愤怒也是一种极好的能量。   顽童乐队本就排在行星乐队的前头,自然占据了先手的优势。   而当一个愤怒的主唱使出浑身解数来取悦观众时,哪怕是竞争对手,詹姆斯也没办法说他的表演不够好。   阿布利特的表演风格很硬,在舞台上有着非常强的攻击性。   他虽然不怎么奔跑,但会从舞台的左边走到右边,再从右边走到左边,气势很强,面部表情狰狞地像是要去打架,一声声地大吼大叫,很有震撼性。而他乐队中,鼓手艾贝的定音鼓也是一绝,看似轻描淡写,却总能在最恰当的时刻,猛地一击,振聋发聩!   比起上一次的表演,顽童乐队的这场演出完全是超水平发挥。   阿布利特好像憋着一口气一样,疯狂地抢着在场所有乐队的风头。   西奥神色不禁凝重起来。   他忍不住说:“干得好,吉米,直接把人给气得潜力大爆发了。”   “这他妈怎么能怪我?”   詹姆斯愕然反驳:“我今天既没和他吵架,也没揍他,我乖着呢。”   西奥嘀咕着说:“你根本不用和人吵架和打架,你光是站在那就能把人气死再气活一百次了。对自己到底有多欠揍,你心里没点儿数吗?好啦,这家伙看着越来越猛了,我们待会儿怎么办?”   “什么怎么办?”   詹姆斯叼着烟,斜瞥了他一眼:“我们他妈的怕过谁?” 第92章 Fixed star   阿布利特走下舞台的时候,昂首挺胸的样子,骄傲地像只小公鸡。   他似乎想做出目不斜视的表情,可眼角余光又忍不住地詹姆斯那边瞥……   结果发现,行星的金发主唱和那个黑发的吉他手正头和头地靠在一起,说悄悄话,不知道说到了什么,两个人笑得脸都红了,压根没往他这边看一眼。   阿布利特更生气了,就好像是用力挥出去的一拳打在了棉花包上,脸色十分难看,瞪过去一眼后,就气冲冲地走了。   反而是他身后的几个队友,朝着詹姆斯他们那边礼貌地点点头。   那个曾经邀请大家喝酒,那个扎着马尾辫的鼓手艾贝还悄悄地挥了挥手。   鲍德温和西奥急忙也回了个笑。   兰斯也笑着看过去了一眼。   而这时,詹姆斯这注意到顽童乐队的表演结束了:“咦,要到我们了?”   负责照顾他们的工作人员急忙递过去一个小铃鼓。   詹姆斯一把抓过铃鼓,叮铃铃地先晃了晃。   然后,他把唇边压根没抽几口的烟随手就扔到了一边的垃圾桶里,利落地招呼一声:“兄弟们,干活了!”   此时,底下观众的情绪还沉浸在顽童乐队的表演中,以至于当行星乐队走上舞台的时候,他们还在喊着阿布利特的名字。   这可不是个好开头。   但正如詹姆斯所说的那样:“我们他妈的怕过谁?”   大家镇定自若地各就各位,按照原本的计划有条不紊地准备着……   恰好此时,灯光师敬业地将一道白光打向了舞台中央。   在灯光的映衬下,詹姆斯的金发仿佛闪着光,一双好看的绿眼睛笑嘻嘻地望台下一扫,超强的控场能力,让不少喊着阿布利特名字的观众竟不约而同地闭了嘴。   “今天我们要给大家带来一首新歌。”   等观众都安静地差不多后,金发主唱才对着麦克风这么说。   别说观众们听到这里时,有点儿茫然。   好些同行乐队都有点儿懵了。   正常来讲,很少有乐队在这种场合任性地发布新歌。   一来,如果以前没有演出过,那就是并不知道现场效果怎么样,一旦演砸会很丢脸;二来,虽然大家没明说,可私底下较劲儿的意思很明显,在这时候,与其演一首观众都不知道的新歌,肯定是不如演乐队最好的热门金曲,后者肯定会比前者获得的反响更强烈。   但不得不说的是,对于大部分行星的老歌迷来说,这可能才是乐队正常的一贯作风。   想当年刚签约时,他们连什么固定演出节目单都不想提前给出来,只想临场发挥。虽然由于周围人不同意改了,可直到现在,也是经常想起什么就唱什么。   总之就是……   去他妈的提前准备!   去他妈的照本宣科!   时刻迎接挑战,日子才够刺激。   一时间,观众们安静了下来。   他们好奇地望着舞台,等着这个所谓的新歌。   然而,詹姆斯难得地有了一点儿不好意思。   他看了眼身旁不远处,正低头调整吉他音量的黑发吉他手,绿眼睛弯了弯,忍不住笑出两颗尖尖的小虎牙,声音都比以往高一个甜度地说:“这首歌……咳咳,这首歌的名字叫[You’re my fixed star]!”   观众们不由自主一怔:   You’re my fixed star——你是我的……恒星?   等等,你们叫什么乐队来着?   行星乐队?   行星绕着恒星转,行星绕着恒星转……   行星乐队的新歌是[你是我的恒星]?   卧槽!   七拐八弯下来地捋下来,莫名地竟然有点儿古怪的浪漫感……   尤其是行星乐队的歌迷们,更是产生了一种‘难道这是写给我们’的自作多情感。   他们不由自主地望向了舞台,然后,又无比惊奇地发现,平时吊儿郎当的绿眼小恶魔今天似乎真得有些不自在……   新鲜!   那可是连穿着裙子都淡定自若在舞台上跑来跑去的家伙啊!   詹姆斯今天没穿裙子,换回了牛仔裤,确切地说,目前只在唱<女巫>时,他才会换上裙装,来进行相应的舞台表演。   可尽管没穿裙子,当他举起小铃鼓摇晃,松松垮垮的米色衬衫袖子滑落下去时,露出的手腕也显得太过纤细,以至于明明没有一点儿娘气,却依然让整个人莫名地有一种娇俏感。   这一次的开场前奏也别出一格,居然是铃鼓先响。   金发主唱的手腕前后灵活地摆动着,铃鼓上的金属片就敲击、碰撞,发出了叮叮当当的轻响。   端坐在舞台最后方,却时刻眼观六路、耳听八方的鼓手鲍德温在同一时间挥动起了鼓槌。   知道吗?   一个好的鼓手对于整个乐队来说,就是一张可以让所有人安睡的床。   那一连串咚咚咚的轻快鼓声,托着一下又一下的清脆铃鼓声,奠定了整首歌独特的前奏。   接着是一小段的贝斯声,欢快的嘣嘣嘣几声后,主音吉他的清亮声音画龙点睛地响起。   詹姆斯几乎在优美吉他声音响起的那一刻,就控制不住地望了过去。   他真得不愿继续夸奖兰斯的技术了,可有些人就是那么的神奇!   在他内心深处,自家的黑发吉他手就像是个神奇的魔法师,每一次,轻拨吉他琴弦时,都会有五彩斑斓的漂亮音符从他的指尖上飞向空中,载歌载舞,神奇而瑰丽。   在这样无比神奇而瑰丽的音乐中……   一向在舞台上闲不住的金发主唱,这一次却一动不动地站在了麦克风前。   他一边轻轻地摇着铃鼓,一边静静地闭上了那双活泼的绿眼睛,唱出了第一段歌:“你在远方亮起,亮起……摇摇晃晃地转动着身体,像是喝得醉醺醺的小姑娘,轻盈地滑出翩跹的舞步,每一步都闪着明亮的光。”   全场都安静了下来。   斯图尔特喃喃地对自己的队友说:“像个天使。”   当摒除一切多余的东西,原始有力又动人心魄的清澈嗓音特质展露无遗。   詹姆斯闭着眼睛完全沉浸在其中地静静唱着,灯光师为他打上了一层淡淡的柔光,灿烂的金发,白种人特有的白皙肤色和偏瘦的身型,整个人耀眼而明亮。   如果说顽童乐队让所有观众都激动地动了起来。   这一刻的行星乐队就像是一片神秘又静谧的星空一般,让所有观众重新又静了下去。   “你知道我爱你吗,baby?”   詹姆斯睁开了绿色的眼睛,下意识地侧头望向兰斯。   黑发吉他手微笑着回望过去,一边拨动琴弦,一边朝着身前的另一个麦克风,唱着低低的和声:“你知道我爱你吗,baby?”   “你知道我在远远注视你吗,baby?你知道我在围绕你旋转吗,baby?”   詹姆斯又摇晃起了小铃鼓,同时,摇晃起了身体,旋律转而轻快起来,像是小河流水一般哗啦啦的欢快响着:“你知道我爱你吗?你知道我在围绕着你旋转吗?你是我唯一的爱人,住在星空中的爱人,醉醺醺滑出翩跹舞步的爱人,跌跌撞撞的每一步都闪着自由的光,自由的光!”   然后,他又唱了一段后,就走向自家吉他手,大大方方地举起麦克风,示意他一起合唱。   兰斯无奈地微微低头,轻声与他合唱着下一段:“我们可以一起去遥远的星空深处……星空深处徜徉。你是我的恒星,而我是一直围绕你旋转的行星。”   他们互相对视着,共用着一个麦克风,呼吸都交融在一起地静静合唱着同一段歌:“你是我唯一的爱人,你是我的恒星……你是我的恒星,而我是围绕你日夜旋转的行星。”   詹姆斯几乎快忘记摇铃鼓了,完全溺死在那双如海一样的蓝眼中:“你是我唯一的爱人,你是我的恒星……你是我的恒星,而我是围绕你日夜旋转的行星……围绕你日夜旋转的行星……行星!”   鼓声渐渐消失,贝斯和吉他的声音也渐渐低沉直至若隐若无地仅剩一点儿延音……   詹姆斯眨了眨绿眼睛,突然从歌曲的那种情绪中脱离出来,顿时不好意思地朝着兰斯吐了吐舌头,又做了个鬼脸来缓解羞涩。   然后,他重新转头望向观众们……   可观众们似乎沉浸在什么情绪中,场上居然鸦雀无声。   这可尴尬了!   莫非真演砸了?   詹姆斯有些不好意思起来。   可当他尴尬地拉着兰斯跑下舞台时,身后却传来了一阵阵震耳欲聋的剧烈掌声。   他不禁遥遥地回转了头,却困惑地发现好多小姑娘居然在那里抹着眼泪,又哭又笑。   这是喜欢?还是不喜欢?   哎,真是完全搞不懂她们的小脑袋里一天到晚都在想什么……   ——但是,会有人为行星尖叫吗?   ——我不知道,表演已经结束,也没必要关心。   ——今晚,我只想好好地当一颗恒星。   ——让我的吉他手围绕着我旋转……   作者有话要说:先来个摇滚大构架背景科普。   依次是年代、类型、代表乐队。   1959-1970年(早期摇滚)布鲁斯摇滚披头士、滚石   1966-1980年(妖娆艳丽)华丽摇滚平克弗洛伊德大卫鲍伊   1973-1980年(黑暗一代)朋克摇滚性手枪(这个类型我听得不多,不熟)   1970-1991年(永不言败)重金属摇滚黑色安息日、深紫、玛丽莲曼森(这个类型也不怎么听)   1987-1994年(颓废不振)另类摇滚涅槃   1980年至今英伦摇滚绿洲、模糊、山羊皮、立不挺   PS.我写得很随意,目前这个主要是让大家知道什么年代流行什么摇滚,之后详细的,遇到再补充。   还有,我举例乐队时,都是自己听的乐队,所以,不具有任何权威性,如有疏漏和错误,请见谅。 第93章 围着他转   詹姆斯的恒星美梦没能成真。   或者说,必须推迟。   当他们走下舞台时,好多人都跑来打招呼。   音乐的世界有时候很复杂,可有时候也会很纯粹。   那群性格骄傲的音乐人一旦认可你的音乐,往往会比普通人表现得更为直接和热情。   那场面有点儿像是进了一家幼儿园。   一群傻乎乎的同行们像是小孩子一样地跑过来,热情地招呼:“吉米,你唱得真好,我们做朋友好吗?”   当然,成年人不会幼稚地这么说。   他们会假装随口一提地说:“你刚才唱得不错啊,等演出结束后,大家一起来喝一杯吧!”   在这种情况下,詹姆斯也没办法说什么‘快走开,我才不要和你们玩’的扫兴傻话。   所以,等到演出结束后,行星乐队一行四人就这么稀里糊涂地随着大流,上了一辆车,跑去参加什么圣诞Party。   美酒堆成了山。   不知道是谁请的脱衣舞娘在屋子里随着音乐翩翩起舞。   一群人全都抛弃了在舞台上的形象,玩什么的都有。   詹姆斯直接奔着酒去,还和好几个人拼了一通酒;西奥跑去和他的狐朋狗友一起打牌赌钱;鲍德温有固定的鼓手朋友圈,凑在一起闲聊;兰斯边喝可乐边抽烟,时不时和别的乐队的吉他手交流一下弹奏技巧。   总得来说,不认真计较的话,Party上热热闹闹的气氛,还是挺好玩的。   期间,顽童乐队的主唱阿布利特一边抽烟,一边走到詹姆斯旁边,状似不经意地说:“你这次的歌……还不错。”   “你吃错药了吧?”   詹姆斯边喝酒边诧异地问:“居然会夸我?”   阿布利特又露出了生气的表情。   但他忍耐了一下,还是想化敌为友地说:“我只是说实话。”   “哦,行啊,我知道了。”詹姆斯又摆出了那种无所谓的神色。   他用一种理所当然地态度回答:“我唱歌一直挺好听的……唔,我长得也不难看,男粉也挺多。你想崇拜用就直接说吧,我同意了。还有什么要说的吗?没有就让开点儿,我要去那边喝酒了。“   去他妈的!   谁要崇拜你啊!   阿布利特又被他给气了个半死。   他怎么也搞不明白这混蛋为什么这么针对自己。   可詹姆斯根本没把这事放在心上。   他也没刻意针对过阿布利特,只是自觉三观不合,又有矛盾,所以,怎么都处不来。   气走讨厌的阿布利特后……   他又跑去喝了个痛快,最后发酒疯,迷迷糊糊地想去跳游泳池,幸亏被早有准备、经验丰富的保镖们给及时拦住。   兰斯过来接手了这个醉鬼。   詹姆斯就黏人地抱着自家吉他手不撒手了,还一直撅着嘴,像只小动物一样不停地去乱亲人,还哼哼唧唧了两句‘你是我的恒星,而我是一直围绕你旋转的行星’。   斯图尔特注意到这一幕时,不禁开口好奇地问了一句:“他平时也这样吗?”   兰斯一边不嫌麻烦地按着詹姆斯这个小酒鬼,不让他扑腾得太厉害,一边很耐心地回答:“也不是,只有喝醉的时候会这样……偶尔一次,还挺可爱。”   这时候,詹姆斯正把兰斯当树爬,还亲他的脸,抓他的头发往嘴里塞……   一向有轻微洁癖的斯图尔特望着这一幕简直忍不下去了。   他在心里思忖着:“如果是我的队友这么发酒疯的话,我大概也会去照顾。可他要是这么把口水都涂到我脸上……算了,我还是放他自己一个人待着吧。兰斯真是好朋友啊,居然能忍耐。”   这么一想,单纯的斯图尔特又开始觉得兰斯是个好人了。   至于之前发生的事情,也许是误会?   于是,他不再生兰斯的气了,还为眼前两人的深厚友谊感动不已。   等到第二天,詹姆斯醒来,发现Party早早结束。所以,好些人压根没选择留宿,在昨晚已经离开。   兰斯在一旁的大沙发上睡得正熟。   詹姆斯知道他起床气严重,就也没去吵他,自己慢慢爬起来去找水喝,结果又撞见了阿布利特在厨房那边站着吃三明治。   宿醉后,詹姆斯头昏脑胀,心情烦躁。   他没忍住地嚷嚷了起来:“见鬼了,你这人怎么阴魂不散的?难道昨晚也喝多了?看着不像啊!所以,你为什么还不赶快走?千万别告诉我,是因为我的缘故,难道你一直在偷窥我吗?这可有些变态了啊,兄弟!”   阿布利特的表情一言难尽。   他面无表情地回答:“这是我家。”   “哦,你家啊!”   詹姆斯下意识地重复了一句。   想起上次也是在顽童鼓手艾贝的家里喝酒……所以,你们顽童乐队的人都有这种好习惯吗?喜欢把自己的家贡献出来开Party?   詹姆斯一时间有些讪讪。   但他脸皮一向很厚,立刻给了一句夸奖:“地方挺大,还不错。”   阿布利特没好气地翻了个白眼,给了一个生硬回答:“谢谢。”   两个不对付(确切地说,是詹姆斯单方面嫌弃对方)的人总算和平共处了一阵子。   这样玩完后,都搞不清派对举办人的事情,在以后还会时有发生,层出不穷。   因为在行星乐队逐渐成名后,社交活动就不可避免地变多起来。   伦敦社交圈终于向他们开启了大门。   今天一个宴会,明天一个派对。   有时候,詹姆斯根本连举办的主人是谁都不知道。但埃布尔说‘不能拒绝’,就只好去参加。   但大部分时间,他都会只喝酒不说话,所有对外发言均交由兰斯来负责。   兰斯很擅长这些。   尽管他同样出身于利物浦那个粗犷的北方工业城市,可他学习能力很强,在最短的时间内就轻轻松松学会了一口地道的伦敦腔,快速融入其中,和任何人交谈都不再有障碍。   和他不同,詹姆斯的身上就缺乏一种与周围环境快速同化的优秀特质。   他极为强烈的个人风格,始终与整个伦敦社交界格格不入。但与此同时,他身上那种原始又野性的特质,又有着一种别样的吸引力。总得来说,应该就是喜欢他的人和讨厌他的人永远一样多。   与此同时,[You’re my fixed star](你是我的恒星)这首风格和乐队以往风格略有些不同的歌,受到了乐评界的一致好评。   在圣诞演出之后的第二天,报纸上就出现了[流氓也开始唱情歌了]这样的大标题。   媒体们还在底下用戏谑的口吻调侃着:   [别笑,唱得还挺好听的。]   接下来,乐评人有模有样地分析起来:[出乎所有人的意料,行星乐队在圣诞节里,居然走起了轻柔路线。乐器的演奏更加温和,吉他手甚至没有像以往那样炫技,反而返璞归真地采用了传统的吉他拨片弹奏方式,配着吉米莱蒙独特的嗓音,那声音像是夜晚从天堂里飘出来,送给所有人的一个圣诞美梦。]   ——它的旋律不是最好,歌词也不是最好,但却有一种引人的魔力。   ——你们猜,吉米莱蒙在演唱的时候,到底在它身上投入了多少灵魂呢?   ——好吧,也许它不是行星最好的歌,但确实是我听过最迷人甜美的歌了。听完后,我也想和我的妻子一起去静静地看会儿星星了,假如伦敦晚上能看到星星的话。   ——本年度最佳情歌!   那么,问题来了……   记者兴冲冲地跑来提问:“观众们听到这句歌词都激动了!我也喜欢这首歌,但fixed star是指什么?吉米,你们当中有谁恋爱了吗?”   “什么?fixed star就是fixed star啊。”詹姆斯哈哈大笑着避重就轻。   他装傻地表示:“Fixed star,天上的星星嘛!它什么意义都没有。”   记者立刻追问:“你的意思是You’re my fixed star没有任何意义?它不是在表达爱情吗?”   詹姆斯随口胡诌:“没啊,这就是个天文学的知识点,行星围着恒星转。”   这个回答非常不浪漫。   但有趣的是,也许是上次两人在回答不同记者的同一个问题时,不小心给出了不同的答案。   所以,这一次,在那名记者跑去问詹姆斯的同时,另一名记者故技重施地跑来问兰斯了。   果然又有新惊喜。   兰斯用开玩笑的语气说:“吉米就是我的恒星。我唱不了歌,所以,只能去围着他转。”   但他很快又改口了,给出了一个官方回答:“当然,大家也可以理解为歌迷……”   詹姆斯没听到这段采访。   在结束了一堆琐事,又争取到假期后,他连招呼都没打一声,就迫不及待地回家了。   但当他高高兴兴地走到家里时,却愕然地发现家里挤满了陌生人。   詹姆斯摘下墨镜,懵逼地问这些人中唯一认识的亲爹:“这他妈怎么回事?”   老约翰用平静的语气给他介绍了两个姑姑、三个姨妈,还有四个叔叔以及他们的一大堆孩子们。   等等,什么时候莱蒙家也成大家族了?   詹姆斯大脑有点儿混乱,不由得疑惑地望向了老约翰。   但老约翰什么都没说。   然后,詹姆斯突然福至心灵地懂了。   Money!Money!Money!Money!Money!   所有人望向自己的热切眼神里,大概都写着一样的单词。   “哎,我这也算出人头地,给爹涨脸了吧?”   詹姆斯不禁沾沾自喜地想。 第94章 波澜起伏   一个品德高尚的绅士发达了,理应主动照顾家里,帮衬穷亲戚一把。   但詹姆斯看了一眼昨天报纸上清楚的大标题——流氓也开始唱情歌了,突然就松了一口气。   太棒了!   流氓没这份义务。   刚好,前不久去Mixer唱片公司拿支票的时候,有财务人员建议他买房子。   詹姆斯想:“没错,确实是该买了。”   于是,他雷厉风行地找房产经纪人买了一幢大房子,有阳台、游泳池、草坪和白色栅栏……   然后,利落地带着亲爹和亲哥一起搬了进去。   搬走啦!搬走啦!   亲戚?没关系,不用通知了!   至于人去楼空的旧房子……   如果老约翰愿意的话,完全可以卖掉。   但留着其实也挺好的。   詹姆斯心情愉悦地想:“等到没人注意了,我偶尔还可以回去忆苦思甜。”   除此以外,他还买了一辆车,但由于没来得及考驾照的缘故,这辆车就给了林德。   结果,林德看了一眼那烧包的劳斯莱斯只问了一句:“可以换辆卡车吗?”   詹姆斯想了想:“应该可以换好几辆卡车吧。”   “成,那换成卡车吧。我去跑长途运货的时候,还是卡车有用。”林德很实际地说。   “好啊。”詹姆斯理解亲哥的想法,答应得很痛快。   在没有重回十年前,林德也是差不多在这个时期开始创业的。   但那会儿家里没钱,所以,他只能接受雇佣去当司机。车是别人的,赚的钱就只能是固定的薪水。可现在,既然自己有钱了,那就没必要让亲哥再去给别人打工了,买几辆车自己来拉货,起步高不少,还能组个车队什么的。   至于钱的问题……   詹姆斯才不在乎,曾经,那个十年后的亲哥林德给自己花钱时,还不是眼都不眨一下的。   与此同时,那些再次上门却不幸扑空的亲戚们很快就吸引到了不少狗仔记者的注意。   于是,詹姆斯搬家的这个操作,很快就被娱乐媒体拿去报道了。   这时候,确实有一部分人指责他过于冷血,为人不够厚道什么的。   但媒体报道的时候,不知道为什么,重点并不在于‘他不提携穷亲戚’,反而全在于‘穷亲戚上门,摇滚明星带着全家跑路’。   无数边看早报边喝麦片粥的人差点儿把麦片都给笑喷出去。   这特么是什么傻瓜新闻啊!   吉米这家伙是天生的喜剧明星吗?   不少人忍不住开玩笑:“不愧是进过警局的,这逃跑速度一流啊!”   多数正儿八经的绅士们拿着报纸,也是边看边哭笑不得。   可他们又不知道该说什么,最后,只能摇头叹息:“这小子,这小子,这混小子……哎,虽然是从来没见过的陌生亲戚,可这个行为也有点儿……不好说,不好说。”   然而,詹姆斯搞出来的新闻依然没有结束。   他性格中的爱恨分明特质,在他这次回家度假中展现无遗。   在甩开那些不认识的亲戚后……   詹姆斯也没忘记曾经给予过自己巨大帮助,帮助自己免于饿死的左邻右舍。   于是,住在莱蒙家那些左邻右舍的姐姐妹妹、大婶阿姨……   总之,上到八十岁的老奶奶,下到十七八岁的小姑娘,在某天的一大早,全都收到了一大束鲜艳欲滴的红色玫瑰。   并且,由于玫瑰的数量太多太多了。   人人都抱着玫瑰,使得大家都产生了一种‘整条街都被玫瑰淹没’的错觉。   所有人都是又兴奋又疑惑,还以为是社区在搞什么活动,类似女性节日一类的玩意儿。   可她们等啊等,却始终都没有人能站出来,给出明确的通知。   直到有人从玫瑰中翻出了一张小小的感谢卡片……   这张卡片上写着:   [谢谢你超好吃的小甜饼鳗鱼冻奶酪馅饼苹果派果汁糖……]   署名是:[永远爱你的吉米]   所有人都恍然大悟,继而又情不自禁地笑了起来:“哎,吉米啊?那个吉米!”   不过,她们后来对外都这么轻描淡写地解释:“只是普通的邻里来往,以前送小食物的回礼。”   但媒体才不会这么报道。   因为这样听起来太平淡了!   他们更喜欢写[行星乐队主唱吉米豪气十足,挥金如土地给整条街的姑娘买玫瑰求爱]这样的惊悚标题。   好几个记者为此,还跑去追着詹姆斯一直问:“你给整条街的姑娘们都送了玫瑰,那你最喜欢的是哪一个姑娘?”   詹姆斯气得不行:“滚蛋!”   可记者不甘心继续跟着问。   被纠缠得实在太烦了。   他只好回答:“最喜欢啊?最喜欢奶酪女王。”   ——什么?奶酪女王是谁?   ——你们不是都很厉害吗?他妈的滚去自己查!   记者们知道他的脾气,被骂也不怎么生气,还真的嘻嘻哈哈地滚去查了……   最后他们郁闷地发现,年满七十六岁的珍妮奶奶就是大名鼎鼎的奶酪女王。   为什么叫奶酪女王呢?   就是因为她做奶酪可好吃了!   显然,詹姆斯喜欢有一技之长的女性。   但这群讨厌的记者们还是不想放过他的娱乐价值。   所以,那天的报纸标题是:[行星乐队主唱最爱的女人——珍妮]。   啊啊啊!   詹姆斯气坏了。   这群畜生!   七十六岁的老奶奶都不放过!   仅仅回家不到一周……   他就把日子过得这么波澜壮阔,让人钦佩万分。   以至于远在伦敦的埃布尔都疲惫地打电话来,求他消停点儿,别回家休假都还不停地搞事情。   詹姆斯非常冤枉:“我只是普普通通地搬了一个家,顺便感谢左邻右舍!”   你那是普通搬家,不是胜利大逃亡吗?   你感谢左邻右舍,为什么非得送玫瑰?   “什么逃亡?我才不承认?”   詹姆斯理直气壮地回答:“为什么送玫瑰,你傻了吧!女人都喜欢玫瑰。”   埃布尔真是没有任何办法。   后来,兰斯、鲍德温和西奥也纷纷向詹姆斯发来了慰问。   有趣的是,他们也同样遇上了‘一堆亲戚上门’的问题。   只不过,程度深浅不同,每个人的处理方式也不一样。   鲍德温干脆地选择了掏钱,因为在他为梦想离家出走那几年,一些亲戚确实帮他照顾了父母;   西奥的表现十分没心没肺。   他的心理年龄可能是全队最小的那一个了,居然躲去新泡的女朋友家里浪了整个假期,用逃避的方式来应对所有麻烦;   兰斯的做法相对理智和妥帖。   他没给钱,却要来了这些亲戚家孩子的全部资料,客气地表示愿意借钱资助一部分想继续上学的人去上学,至于不想上学的那一部分人,也可以试着帮他们找一份能糊口工作。这个处理过程麻烦是麻烦,但赢得了一堆的感谢。   反正不管如何解决这些事……   四个人都隐隐意识到,这个世界对他们来说,已经渐渐变得不一样了。   看似繁花似锦,却也危机四伏。   太多、太多的人想分享他们的成功了。   并不知道别人是怎么想的……   但詹姆斯自己在日记里是这么写的:[我其实从来不会惧怕别人拿走我的钱,但我害怕自己会变成那种……看谁都像是要拿走我钱的人。]   [如果当别人出于真心而友善地对待我时,我心中的第一个念头不是愉悦的选择接受,而是变成“站住!你他妈的想从我这里得到什么”的满心怀疑和警惕戒备,那该是多么可悲的事啊!]   忽略这些隐忧……   詹姆斯还是和爸爸、哥哥一起度过了一段相对温馨的日子。   P啊!   一点儿都不温馨!   老约翰和林德大概是世界上唯二两个‘不管詹姆斯有钱没钱,态度都始终如一’的人。   可问题是,这也太如一了!   他俩的脑袋里完全没什么摇滚明星的概念。   因为林德想做货运的缘故,退休的老约翰也闲不住地想继续发挥光和热。   所以,老头积极主动地跑去帮忙做后勤了,还要大儿子给自己也开工资。   做就做吧,反正他俩高兴就成。   但这两人一忙不过来,就开始吆喝起来:“吉米,吉米,快点儿出来帮忙!”   吉米能怎么办?   吉米只好也捋起袖子上了。   这假期过得太充实了!   所以,兰斯跑来找他时,就愕然地看到……   他从一辆二手卡车的车底下,骨碌碌地滚了出来,浑身都是泥,嘴里还咬着一个小号的螺丝刀。   由于是趴在地上的姿势,那么仰起头去看人时,样子像极了一条眼睛明亮,正叼着骨头的小脏狗。 第95章 带你私奔   在那么脏兮兮的时候,却撞上了喜欢的人,这让詹姆斯有点儿脸红。   尤其是兰斯还穿了一身看起来就很高级的西装,时髦又帅气。   他一脸困惑不解地问:“吉米,你在干什么啊?”   “林德那个王八蛋,图便宜买二手卡车!”为了掩饰心中这一刻的尴尬,詹姆斯骂骂咧咧了一通话:“他妈的还得我去一辆一辆地重新检修,你怎么过来了?我们的假期还没结束吧?”   “我来看看你。”兰斯饶有兴趣地说。   然后,他走过来,伸出手,想把这家伙从地上拉起来。   詹姆斯控制不住地咧开嘴笑了笑。   他抬起手回应,可在看到手上的机油和泥土后,立刻又想缩回去:“我手现在太脏了。”   但兰斯一把抓住他的手,很用力地把人拉了起来,然后也没有松开手,反而一根手指一根手指地摆弄着玩了玩:“是挺脏的。”   他在掌心处挠了挠,却突然凑过去低声说了一句:“但我想你想得不怕脏了。”   “操!”詹姆斯的耳根立刻红透。   他用力推了一把兰斯,有些不好意思。   “吉米,你他妈弄好没?”   这时候,林德的声音图片响起:“都快中午了。”   詹姆斯急忙收回手:“好了。”   接着,他顿了顿,又大声地补充了一句:“哥,我朋友来了。”   从某方面来说,兰斯的突然拜访,让詹姆斯有一点儿窘迫。   因为他不知道怎么招待对方,家里没有女主人就是这点儿很糟糕了。三个男人过日子太糙,冰箱里都没什么吃的,堆满了啤酒和快餐。至于屋子里,虽称不上脏,但还是挺乱的,而兰斯偏偏又是那么矫情的一个家伙。   不过,幸运的是……   当兰斯想要去讨好什么人的时候,总能装得很不错。   于是,当见到老约翰时,他又摆出了过去那个学校里优等生的礼貌样子,看起来随和又善解人意。   而且,他极为精明地摸准了老约翰的心思,那是一种‘非常想了解儿子的日常工作,却又不知道从哪问起,更不好意思娘们兮兮地一遍遍傻问,偏偏詹姆斯自己粗心大意,从来不和他聊工作,只能自己憋着’的郁闷心理。   所以,在詹姆斯跑去清洗自己时,他就开始不断地和老约翰闲聊一些乐队的趣事,说一说表演,顺便夸了一通詹姆斯在乐队中所起到的重要作用。   没有父母不喜欢听自家儿子好话的。   他很快就把老约翰哄得高高兴兴、眉开眼笑。   甚至,连有点儿讨厌他抢走自家弟弟的林德,在听完这些夸弟弟的话后,都很难得地给了他一个笑脸。   兰斯和他们一起喝了下午茶。   詹姆斯为了这个下午茶,专门翻箱倒柜地找出一块干净的亚麻桌布铺到了桌子上,洗干净茶具后,还出门跑到邻居家要了几个小蛋糕……   林德古怪地望着他:“你是我弟弟,不是妹妹,对吧,jimmygirl?”   詹姆斯立刻凶狠地比了个中指:“Fuck off.”   等喝茶聊天的时候,兰斯和他坐在了一起。   明明空间很大很大,可詹姆斯在低头喝茶时,却能清楚地感觉到,在桌子的下方,他的腿正紧紧地贴着自己,不知道是不是心理作用……很烫。   这事说来挺难为情的……   可都是没办法的事。   他们可才二十来岁,彼此相爱,难分难舍,荷尔蒙又在身体里肆意地作祟,才刚唱完‘你是我的爱人,你是我的恒星,你是我的恒星,而我是围绕你日夜旋转的行星’,就赶上了放假,一连分开了好几天,叫人怎么忍得下去?   当晚,兰斯说要留宿在詹姆斯的家里。   可在晚餐的时候,他偷偷给詹姆斯递了一张小纸条。   在那张小纸条上……   他只写了一句话:[今晚跟我走。]   詹姆斯慢慢地眯起眼,怀疑地望着他。   到了半夜大约两三点的时候,这家伙背着吉他,站在花园里,还拿小石子砸他卧室的窗户。   那天的月亮真是难得的明亮。   他全身都被笼罩在月光,蓝眼睛又深又明亮,笑容狡黠,又少见地带着点儿孩子气。   詹姆斯一秒都没有犹豫地冲下了楼。   他匆匆忙忙地留了一张写着[爸爸,林德,我和兰斯走了]的字条,就头也不回地和兰斯一起离开了家。   太荒唐了!   整个过程像是去私奔一样。   “不是像,这就是私奔。”   兰斯得意洋洋地宣布:“我要把你从莱蒙家里偷走,永远都不还回来!”   听听!   老约翰和林德以后一定会万分后悔招待这么一个拐走自家小儿子的坏蛋。   但这个重度文青爱好者此时的心情显然好到了极点。   他志得意满地发表出一番谬论:“罗密欧如果有我聪明,当年能早点儿这么对朱丽叶的话,也就没有什么爱情悲剧发生了。”   坐在卡车驾驶座上的詹姆斯忍不住回了他一句:“醒醒!罗密欧没这么做,大概是因为他不会开车,朱丽叶肯定也是不会开车的,所以,两个人都跑不远。而你成功的原因,全在于我会开车。”   兰斯哈哈大笑!   哎,多么傻逼的浪漫……   可只要看着他这么神采飞扬的样子,詹姆斯愿意纵容他做任何事情。   不过,前提是要小心开车。   他还没来得及去考驾照,一旦被警察抓到,可就糟了。   接下来的事不必多说……   想一想,假如你跟喜欢的人睡在同一张床上,你会做什么呢?   假期结束的第一天。   鲍德温匆匆赶到兰斯通知的地址,一间提前订好的录音室,还没进屋就听到了一阵争执……   ——Fuck!你笑什么?你嘲笑我?   ——没有,你听错了。   ——胡说,我他妈的清清楚楚听到了!   ——好吧,我是笑了!   ——我写的歌词到底他妈的哪里好笑?   ——[躲在门后哭泣的灰姑娘,你将穿什么去参加王子的宴会?]哈哈哈,我只是没想到你还听童话,吉米。   ——见鬼,我听童话有什么好笑吗?   ——不好笑吗?   ——童话他妈的不好笑!你这个混蛋!   ——随你怎么骂,但我不同意把你的儿歌收到专辑里来……   ——操!这不是儿歌!   ——听起来和儿歌也没区别。   鲍德温无奈地推开了门:“你们两个别闹了。”   但下一刻,面对着瞬间亮起来的一双蓝眼睛和一双绿眼睛,他猛地意识到,自己真不该进来。   “鲍德温你来得正好,快过来评评理。”   詹姆斯飞快地跑过来,把一张纸递到他面前:“你说,这首歌怎么样?”   兰斯在旁边说:“不怎么样!我不想让歌迷误以为行星改行唱儿歌了。”   ——住口,这不是儿歌。   ——这就是。   两个人同时转头,气势汹汹地问:“鲍德温,你说!”   鲍德温不想进入战场。   最终,他木然地回答了一句:“我不知道,我只是个打鼓的。”   西奥是下午时来的。   他神采飞扬地走进来说:“兄弟们,你们得见见我的好姑娘,我爱她。”   兰斯抬起头,一脸严肃地说:“狂风暴雨,惊涛骇浪,船行海上,一片汪洋,罗盘入库,海图放下,我只愿……系缆于你的心上。”   西奥茫然地望着他:“什么?什么?是祝福吗?谢谢啊。”   但兰斯问:“你觉得这个歌词怎么样?”   西奥:……   “很烂,对吧?”詹姆斯在旁边插嘴说。   西奥:……   “闭嘴,比你的儿歌强。”   “海盗故事也是故事,你以为把主角从灰姑娘变成海盗就不是童话了?还不是他妈的一样!”   然后,整间录音室里都充斥着他俩的吵闹声。   这两人吵得不可开交。   许久,西奥望着一旁的鲍德温问:“……今天还能录歌吗?我觉得,他俩吵不出结果了。”   鲍德温木然回答:“我不知道,我只是个打鼓的。”   一个小时后……   西奥打了个哈欠:“我想回家了,咱们走吧。”   鲍德温想了想说:“那走吧。”   詹姆斯&兰斯同时回头,凶狠地喊:“不许走!”   终于……开始录音了。   尽管在录的时候,詹姆斯和兰斯还是吵闹不断。   可这张名为[带你私奔]的专辑在发行时,封面却是他们两个人的合照。   也就是说,没有鲍德温,也没有西奥。   只有他们两个人。   黑发的吉他手倚靠着墙,随意地伸着两条大长腿地坐在地上,头微低,黑发垂落,露出半个侧脸,静静地弹吉他;   金发的主唱坐在旁边的小凳子上,姿势可爱地抱着膝盖,一双绿眼睛无比专注地望着他。   在专辑的封底那里,还醒目地印着一行小字:所有歌曲均由詹姆斯莱蒙和兰斯温菲尔德创作。   曾经有一句话是这么说的。   乐队中最出风头的人永远是最混蛋的人。   所以,完全不够混蛋的鼓手鲍德温和贝斯手西奥,很委屈地失去了应有的存在感。   当专辑火爆销售的时候,人们自然也就只记住了行星乐队的双子星——吉米和兰斯。   直到很久很久以后,歌迷们闲着没事去翻找乐队的(八卦)历史时,才惊奇地发现……   这张什么[带你私奔]专辑他妈的简直就是一张肆无忌惮、赤裸裸的定情专辑! 第96章 出发美国   第二张专辑发行几个月后……   埃布尔突然通知乐队所有人:“大家做好准备,下周你们要去美国巡演了。”   所有人大吃一惊。   哪怕之前听埃布尔提过一次,知道一点儿消息的詹姆斯也忍不住问:“这,这是真的?这就要去了?不可能吧?”   但埃布尔却肯定地告诉他们,还鼓着劲儿说:“没错!男孩们,试着像披头士曾做过的那样,去征服美国吧!”   詹姆斯他们愣了好一会儿后,依然有一种极端的不真实感!   知道吗?   站在利物浦的海边,大洋的彼岸就是美国!   对于绝大多数英国的青少年来说,美国是一个无比向往的梦想之地。   那是一个很强大的国家,经济发达,还是摇滚乐最早的起源,它给英国带来了那么多、那么多有趣、又酷的元素……   总之,能去这样的国家演出……   听起来可太棒了!   不过,埃布尔一再絮絮叨叨地嘱咐着他们:“去国外千万、千万不要再惹事了。想想吧,你们惹了事,我在英国都没办法救你们。尤其是你,吉米!做事情前,一定要先想清楚了,你在外头,也算是代表了英国呢……”   “胡扯!我他妈谁也不代表。”   詹姆斯立刻激烈反驳:“我只会代表我自己,而且我从来不惹事,只有别人惹我。”   埃布尔听了差点儿吐血。   他只好继续反复强调着,这次去美国巡演意义重大,哪怕不成功,也要为乐队塑造出一个良好的形象。   但很遗憾……   詹姆斯完全把他的话当成了耳旁风。   不过,行星乐队即将出发去美国巡演的消息传出,确实也引起了国内一部分人的关注。   英美这几年关系虽好,却始终有互相竞争的一面。   早在六七十年代时,英国的摇滚乐队就曾对美国展开过一场猛烈的进攻。   那时候,刚好在五十年代末、六十年代初期,美国乐坛正处于相对低靡状态。   所以,英国的披头士乐队和滚石乐队等英国摇滚乐队们完全是以势不可挡的姿态,宛如救世主降临一般,瞬间席卷整个美国乐坛,使美国失去了唱片市场的半壁江山和几乎整个金曲排行榜。   这些英国摇滚乐队们在美国掀起了一股英伦浪潮。他们凭借一己之力,将摇滚乐带向了一个崭新的历史阶段,从而也宣告了英国摇滚超级大国的诞生。   后来,美国将这一行为称之为‘不列颠入侵(英伦入侵)’!   站在英国立场,或者从经济学的角度来说,所谓的不列颠入侵,大概算是利用了发源自美国的摇滚乐,成功反过来再向原产地进行回流的一次反倾销成功案例。   哪怕嘴上不说,但对于英国人来说,这可是一件十分值得骄傲的音乐历史事件了。   几十年后的今天,又有新的英国摇滚乐队前往美国巡演了,尽管所有人心里都知道时代不同,美国越来越强势,美国的乐坛也没有六七十年代那么好欺负了。   可大家还是忍不住对此抱有一点儿微妙的期待。   詹姆斯不喜欢这些期待。   正如他对埃布尔说得那样:“我只会代表我自己,我他妈就是个普通唱歌的,别一天到晚地给我扣高帽子。”   可显然不是所有人都能像他一样这么想的。   兰斯、鲍德温和西奥明显受到这些舆论的影响,显得紧张又激动起来。   当然,詹姆斯其实也挺激动的。   但他的激动更像是去一个没见过的新地方玩,兴奋、好奇又很开心。   至于其他三人……   虽然这么说队友不太好,可在他看来,那就是:“仿佛是被人给忽悠瘸了,充满了傻逼一样的使命感。”   ——你们都以为自己是谁啊?美英音乐文化交流大使吗?   ——别逗了!英国外交部可没设过这个职位,也不会有人给你们发薪水。   ——清醒!清醒!你们不过就是一个弹吉他的、一个敲鼓的和一个弹贝斯的……   ——等到了舞台上,你们可以连话都不用说,乖乖在我身后伴奏就行!   很好!   糟心的金发主唱成功地转移了所有人的注意力,再次把仇恨值稳稳拉回自己的身上。   兰斯生气地拍了拍他脑袋。   鲍德温和西奥冷漠地排着队从他面前经过,顺便一起朝他比中指。   总之,他们就是这么稀里糊涂地踏上了去往美国巡演的道路。   随行还带了一些巡演工作人员。   最主要的随行人员是巡演经理比尔和他的副手戴维斯。其他人员,由于节省经费的缘故,被控制在七八人左右,缺的人手到时候只能在本地进行临时雇佣。   不过,在正式登机前,他们又闹出了点儿小事端。   为了避免走私问题。   在登机前,乐队必须提前去海关,登记所有的乐器和设备,列出全部清单,等回来时,也好按照清单进行核对数目。   也是直到这时候……   兰斯才知道,自己居然不被允许带吉他上飞机,而是要选择托运吉他。   他整个人就不行了,抱着那把最爱的落日色吉他死活不撒手,眼圈泛红,一副生离死别的样子,还不停地试图和人进行争辩:“吉娜根本不重的,没必要托运。她不占什么地方,苗条又纤细,我可以抱着她的,或者,我再帮她买一张邻座机票也行。真的不能托运,她是个神经很敏感的小姑娘,离开我一定会吓坏的。“   “吉娜?他居然还给吉他起名字?”   詹姆斯站在旁边面无表情地想:“见鬼了,他和那个什么吉娜才是真爱吧?我感觉自己仿佛是个小三?”   但机场工作人员才不管什么吉娜不吉娜,更不会照顾一把吉他的敏感神经。   他们残忍无情地拒绝了兰斯‘带上飞机’的要求,坚持要他去办托运。   兰斯心有不甘地抱着吉他。   因为詹姆斯这次袖手旁观的缘故,戴维斯只好过去哄他:“飞机很快的,你们就分开一会儿,上了飞机,闭眼睡一觉又能见面了。”   总之,当眼睁睁看着那把叫吉娜的吉他被从自己的怀里给拿走的时候……   兰斯的心都碎了!   然而,詹姆斯一点儿也不想安慰这该死的傻逼恋物癖:“什么玩意儿,有本事跟吉他过一辈子去吧!”   不过,等过安检的时候,他自己也出问题了,因为一瓶白兰地。   “飞机这玩意儿他妈的有什么好?还不如火车!”他愤怒地大声嚷嚷起来:“这也不让带,那也不让带!我他妈干脆裸奔去美国好了!”   巡演经理比尔心累地跑过去劝:“吉米,吉米,别生气,别生气了。等我去那头,就给你买美国酒好不好?这瓶咱们就别带了。”   “行啊,你记得买就行。”   一听有人帮忙买酒,詹姆斯立刻变得好说话了很多。   但正当比尔以为事情终于完美解决了的时候……   詹姆斯熟练地从包里掏了个酒起子,站在安检口,打开瓶就直接喝起来:“等会儿啊,我喝完了再过去,才他妈的一瓶酒,放心,这根本都不叫事。”   是不叫事!   喝完后,他就像是天空中飞翔的大雁一样放飞了自我,一会儿走个Z型,一会儿走个S型,偏偏自我感觉可好了,还笑容灿烂地露出两虎牙:“嘿嘿嘿……”   比尔满脸绝望。   他在内心中呼喊:“上帝啊,救救我吧!这还没到美国,我就已经快哭了。”   这时候,兰斯还沉浸在‘最爱的吉他不在我身边’的痛苦中,也不想理会那个傻逼小酒鬼。   等到好不容易上飞机的时候……   主唱晕晕乎乎,一脸傻笑,还总想往人身上爬;吉他手一脸死了爹的悲伤表情,抱习惯吉他的两只胳膊晃来晃去,空落落地没地方放,表情越发地悲伤;   于是,巡演经理比尔又一次搞了个骚操作。   他主动把詹姆斯推到了兰斯的怀里说:“你俩干脆先互相凑合一下。兰斯,你照顾下吉米,就当是吉他照顾一会儿;吉米你也别到处乱跑了,先乖乖给兰斯当会儿吉他,省得他手都没地方放。”   兰斯面无表情地望着比尔。   如果不是清楚地知道这家伙确实什么都不知道,他都快以为这是专门跑来调侃他俩玩的了。   另一头,贝斯手西奥忙着给女朋友打电话。   但刚挂了电话,他开始拉着身边人狂吐苦水:“我出国这么这么久,她会不会给我戴绿帽子啊?”   ——你就不能想点儿好吗?   所有人都为之无语,却还得安慰他:“不会的,不会的,她会一直等你的。”   鼓手鲍德温大概算是事最少,也是脾气最好的一个。   他没那么多的事,仅仅是带了一大塑料袋的三明治。   “呃,鲍德温,飞机上是供餐的啊!”戴维斯没忍住地提醒说。   “是吗?那卖很贵吧?”鲍德温问。   戴维斯哭笑不得地回答:“……都包含在机票里了,不用另收费。”   鲍德温依旧不紧不慢地说:“哦,那我到美国再吃这些三明治吧。”   ……你到了美国就吃这些自带三明治吗?   戴维斯无言以对。   多么好的孩子!   真是朴实地让人想哭。 第97章 植物乐队   詹姆斯在美国海关入境核查那里又耽误了好长一段时间。   他的利物浦式英语实在让人抓狂,明明听着是英语,可语速一加快,英国人都听不懂,美国海关工作人员差点儿就想去请翻译(假如有的话)了,但最终还是让他顺利通过。   只是在离开时……   对方开玩笑地调侃他了一句:“你是英国人,为什么不说英语?”   “你们听到了吗?听到了吗?我居然被一个美国人指责不会说英语!”   詹姆斯生气地和兰斯抱怨:“美国佬就会说英语吗?真可笑!他们连football是什么都不知道!”   但兰斯没功夫和他讨论英语问题。   他第一时间焦急地冲向行李传送带,去寻找自己心爱的吉娜。   但在找到后,发现搬运时的那些磕磕碰碰,造成了“她”的身体表面居然有了一小块肉眼几乎看不到的伤痕……   兰斯抚摸着她,难过地险些泪洒当场。   鲍德温随手塞给他一块三明治,安慰着说:“没事,没事。兰斯,这才是人生啊,每个人的生命中,总要留下一些痕迹来证明自己真真正正地活过,这也是阅历深厚的象征。”   詹姆斯忍不住地在旁边打岔:“都醒醒,它根本不是人。”   兰斯不满地瞪了他一眼:“闭嘴!”   “好吧,好吧,我不说了。”詹姆斯立刻举起手表示歉意,同时随口说:“你继续检查你的宝贝吉他,我去那边买包烟。”   西奥早就跑没影了。   他自顾自地跑去找电话,迫不及待地给女朋友打电话:“亲爱的,我开始想你了!你想我吗?什么?不想!你怎么能不想我?我在飞机上念叨了你八百遍……”   此时,戴维斯勤勤恳恳地带着好几个行李搬运工人,跑去检查并搬运那些托运来的设备还有行李了。   所以,被留下照顾他们的人只剩下比尔和三四个巡演工作人员了。   这位巡演经理简直快疯了。   他一双眼睛哪看得过来四个人,揉了揉太阳穴后,就开始声嘶力竭地喊了起来:“大家都别乱跑,都来我这边!天啊,吉米,回来,回来!你要什么我去给你买,别自己去;兰斯,对对,你站那抱着吉他别动,求你;鲍德温,停,别吃了,一会儿晚餐该吃不下了;西奥?西奥哪去了?西奥呢?西奥——!!!”   等他们重新结束混乱……   美国这边派来接机的人也来了。   负责他们美国方面巡演行程的是一家和英国Mixer唱片公司有过几次合作的公司,叫RHD音乐公司。   这家公司早期的主营业务是爵士和古典音乐,前不久被华纳音乐集团收购,成为旗下子公司后,计划扩大音乐的经营范围,为音乐爱好者提供更多样化的音乐。所以,这几年也渐渐地涉足流行音乐,R&B,摇滚等多个领域,虽不是美国最好的音乐公司,却也有其独到之处。   但这个独到之处……   目前完全没有获得行星乐队四名成员们的欣赏。   因为他们派来机场接乐队的车,是一辆被涂得花花绿绿的大型公交车。   上头还用一种明亮的骚粉色油漆写着一行花体字:“行星飞来!”   “目前,你们乐队对美国人民来说还比较陌生,所以,我们的计划就是从你们下飞机的一刻立刻开始宣传!”RHD音乐公司的负责人马特这么兴奋地说。   他还指着那个夸张造型的公交车得意洋洋地炫耀:“看!是不是很醒目?当我们开出去的时候,一路上都能被很多人看到了!这样一来,肯定能在人们心中留下强烈的印象。”   詹姆斯一行人:……   最后,作为乐队发言人的兰斯勉勉强强地感叹了一句:“真是令人惊奇的创意啊。”   如果同为闷骚的英国人,应该立刻就会明白他这话绝对没有一点儿夸奖的意思,反而充满了讽刺和不喜。   但在美国人看来这就是夸奖和赞同的意思了。   于是,马特开心地说:“太好了!你也这么觉得吗?我就说这创意很棒。”   兰斯内心深处:……听不懂人话的傻逼!   但木已成舟。   大家只好面无表情地登上了这辆造型十分夸张又充满着迪士尼公主感觉的粉色公交车。   “披头士当年来美国,下飞机坐得是豪华轿车吧?”西奥愤愤不平地嘀咕说。   “很遗憾,我们不是披头士。”鲍德温又掏出了一个三明治,边啃边说。   “我对粉色没意见,可这个实在看着有点儿没面子。我们不是很酷很酷的摇滚乐队吗?”   詹姆斯不高兴地问:“我们可以不坐这个,自己去打车吗?”   “那太失礼了,会得罪人的!”   比尔用无奈的声音说:“吉米,你不能刚来美国就闹事!算我求你了,别说话。”   詹姆斯只好不再说什么了。   但他实在不甘心地反驳了一句:“为什么你们总觉得我会闹事?我脾气明明很好。”   比尔:“对对对,你说得都对。”   另一头,那个负责人马特可一点儿都没感受到大家的抵触情绪。   他在车外头,特别热情地挥舞手臂,拼命地招呼大家:“等一会儿再出发,我们先来拍个集体合照!嗨,英国的兄弟们,别急着上车,可以等到了酒店再休息。你们才刚到美国,都不激动吗?来嘛,来嘛,下来嘛,别害羞。我们一起在这辆漂亮车面前拍个照留纪念!快来,快来,快来啊!”   [这才是第一天!这才是第一天!这才是第一天!]   行星乐队的所有成员都心里默默地念叨着,同时按捺着转身就走的冲动。   然后,他们重新下了车,站在那辆粉色公交车前,面无表情地拍了到美国后的第一张集体合照。   兰斯那个心机鬼精明地躲在了所有人的后头,仅仅只露半张脸;但詹姆斯却因为是主唱的缘故,被大家给挤到了最前方。   因为实在不擅长表情控制,就被拍下了一张撅嘴闹脾气的不高兴照片。   用他的话来说是‘巨他妈的丑’。   可偏偏这张照片后来被流传得最广,还成为了他‘脾气不好’的又一有力证据。   至此,倒霉的行程还不算走完。   在正式去酒店休息前,乐队四个人还要去参加RHD音乐公司专门为他们举办的欢迎酒会   虽然说,欢迎酒会往往是对方重视的表现。   可詹姆斯他们大概真得并不想要这种重视……   “欢迎,欢迎!我盼了你们好久,你们终于来了!”   在晚上的酒会上,一名西装革履,样子很气派,但并不认识的人走过来,这么激动地对他们说:“我超爱你们,也超爱你们的乐队,你们的歌真是太够劲儿了。待会儿你们有空,不,是一定、务必要给我签个名!我发誓,这次要拿到你们植物(Plant)乐队所有人的签名。”   植物(Plant)乐队?   行星(Planet)乐队?   所有人呆滞几秒后,才反应过来。   紧接着,所有人在心里都开始咆哮:E呢?草泥马的E哪去了?被你吃了吗?   “你喜欢植物乐队?那,那你喜欢乐队的那一首歌?”詹姆斯没忍住地又问了一句。   男人没察觉任何不对,还在那继续高兴说:“对,就是你们!唔,喜欢那首歌?这可太难选了,每一首都很好听。不过,我最喜欢你们的那首新歌……抱歉,我光顾着听歌,没太记歌名,就是讲闪亮小星星那一首。太棒了,真是太棒了,入耳难忘,时不时就在我脑海中一遍一遍地回荡!”   “哦~~!我知道你说得是哪一首了。”詹姆斯拖长语调说。   然后,他开始故意瞎扯:“是不是Twinkle Twinkle Little Star?”   “对对对!就是这首!”   男人顺势就接了下来,还一副很喜爱的样子:“我是你们的忠实粉丝!绝对的!”   呵呵!对你妈了个头!   你怎么不说你最爱的主唱叫莫扎特呢?   詹姆斯彻底失去了谈话兴趣。   事实上,这一次,连一向很擅长和人打交道的兰斯都没怎么去说话。   因为,看似热情的表面下,没什么人真正想要交谈,这个欢迎酒会就是走个形式。   他们是主角,但也只是挂名主角而已。   鼓手鲍德温后来一阵见血地总结:“我们不需要发言,他们也不需要和我们进行任何的沟通。所谓的欢迎酒会,就是个商业活动,或者说,一场展览会。而我们就是一批刚刚新买回来、质量也还不错的展览品,可能就是类似乐器一类的玩意儿。除了兰斯那个恋物癖外,还会有人去关心乐器想什么吗?有人愿意和乐器进行交流吗?不,当然不用!所以,我们的作用就是站在那里,与他们一起合照,外加写上他们想要的签名,给他们拿回去炫耀一下,证明有这么回事就行了。”   “对,其实,我挺乐意满足他们的。”   詹姆斯在旁边积极地补充了一句:“所以,我签名时,全给他们签的是——植物(Plant)乐队。你们说,我脾气是不是巨他妈的好!?” 第98章 英美差异   在没来美国前,所有人都对此充满了向往和期待。   可真来到美国了,他们又开始想念起英国了。   “你们听到刚才那个美国佬说什么了吗?他说wastepaper basket.”   兰斯用十分困惑的声音说:“我不明白,垃圾桶就应该是简简单单的bin.Wastepaper basket是个什么玩意儿?扔废纸的垃圾桶?所以,美国的垃圾桶还有特殊分类吗?分成……装废纸的,装塑料袋的,装矿泉水瓶的?”   “别管什么狗屎垃圾桶了,我们先想办法把<她今年十六岁>的问题解决掉。”   詹姆斯异常抓狂地说:“这他妈叫我怎么唱?”   “什么怎么唱?”   兰斯还不知道这事,很莫名其妙地问:“这歌怎么了?”   詹姆斯拿起一张白纸给他看:“这是刚才比尔给我的总结,美国这边的法律规定和我们英国不同。他们的法定成年不全是十六岁。当然也有一部分州的法律是十六岁,可根据统计,还有1个州定得是14岁,2个州定了15岁,6个州定了17岁,10个州定了18岁……”   “Wow——!”   兰斯不知道该说什么地感叹了一声。   但詹姆斯已经濒临抓狂:“所以,如果我们不想被什么未成年保护组织找麻烦的话,在A地,我得唱‘她今年十七岁’;在B地,我又得改成‘她今年十五岁’,真他妈见鬼!我能不能干脆全都改成‘她今年十八岁’?一刀切,最省事了。”   “不行,那歌曲本身的灵魂就变了。”兰斯想都不想地一口拒绝。   “好啊,在吉他有名字后,现在,你的歌也有灵魂了。可我每换一个地方就得见鬼地改一次口,你到底知不知道有多麻烦?”詹姆斯嚷嚷着抗议。   “能有多麻烦?改个口而已。”   “改个口而已?你说得可真他妈轻松!你怎么不今天叫兰斯,明天叫斯兰呢?”   “别乱攀扯,歌词改一下本来没什么难的吧?”   “你行你上!”   “如果我能上的话,你以为还会有你吗?”   “滚蛋,不行就闭嘴!”   “我说,孩子们!下周三就要正式演出了,你们能不能沉稳点儿,别再吵了?”贝斯手西奥无奈地说。   “其实,比起这么一句歌词的问题,我更担心舞台设计。”   鲍德温忧心忡忡地说:“那个马特昨天好像是说要弄点儿新鲜的玩意儿,但你们还记得他那天用来接我们的粉红色公交车吗?”   詹姆斯和兰斯同时沉默。   他俩对视一眼,都从对方眼睛中看到了相同的嫌弃。   “没错,我为你们这次的演出做了很多设计,当然,也包括形象上的……”美国RHD音乐公司这边的负责人马特一脸笑容地对大家说。   然后,他拿出了一个类似素描本的玩意儿,将提前打印好的一页页纸,发给了屋子里的每一个人。除了行星乐队的四名成员外,还有巡演经理比尔和戴维斯也参加了这次讨论会。   “看,这是吉米的造型,绿眼睛既美又邪气,所以,来个坏巫师造型怎么样?兰斯的话,我记得你资料上写的是摩羯座,那戴个类似山羊的那种恶魔角怎么样?肯定又帅又酷;西奥的话,朋克小子?破洞和金属亮片就是你的绝配;鲍德温,你喜欢狮子吗?我们可以给你做个威武又毛绒绒的头套……”   “打断一下,你他妈是在开玩笑吗?我们是上舞台去唱歌的,又不是在马戏团扮小丑的。”詹姆斯不满地说。   “有点儿想象力啊,吉米。造型也是舞台表演的一部分,你们的演出模式太简单,增加多种元素进去,更能吸引到观众,难道不好吗?”   马特没有生气地耐心说服着他们:“请相信我,RHD音乐公司派我来正是为了帮助你们入乡随俗。我们强强联手,才能战无不胜,毕竟,这里是美国,和英国的国情不同。”   詹姆斯顿时有些犹豫地望向别人。   巡演经理比尔赞同了一句:“他说得有点儿道理。”   但兰斯说:“行星的音乐不需要这些噱头,音乐就是音乐。”   一向很懂社交的黑发吉他手,每次在音乐的事情上就会显得格外认真和不容妥协:“我并不排斥做造型,也不排斥什么舞台特效和道具,但那些归根到底都是一些小把戏,是乐队不够自信、想要借助他物来吸引观众的软弱表现。相信我,马特。舞台上,真正起决定性作用的,永远只会是音乐。”   这话说得太直接,尤其是说‘一些小把戏’时的轻蔑语气,让马特都有些下不来台。   “呃,尝试一下应该也可以……”   詹姆斯忙试着打圆场:“但别弄得太夸张就行吧?”   兰斯也意识到刚才的话有些太硬了。   他忙又改口:“假如一定要搞什么,也可以,但不能喧宾夺主。”   马特的神色这才稍稍缓和,继续没事人一样地和他们提舞台方面的安排。   这位美国音乐公司派来的负责人,不管品味怎么样,确实是在尽心尽力地为行星乐队的演出做宣传。   当时,各大音像店已经全面上架了行星乐队的新专辑[带你私奔],并且,只要能联系到的酒吧和俱乐部也全都被派发了一张免费的唱片。   除此以外,正如他自己所说的那样,从乐队一下飞机开始,宣传也立刻展开。   在那辆接机的粉红色公交车上,喷漆涂出的[行星飞来],正是他为这次演出策划的主题。   所以,为了符合这个主题。   马特还告诉大家:“你们出场时,要从天而降地落在舞台上。那种……吉米唱着歌,兰斯弹着吉他,西奥弹着贝斯,从天而降地落到舞台上。”   鲍德温不禁问:“那我呢?”   马特为难地回答:“你在舞台上等着他们从天而降。”   鲍德温:……   马特急忙又解释了一句:“他们可以自己拿着吉他、贝斯和麦克风,但架子鼓……”   鲍德温:“我懂,我在舞台上和我的鼓们等着就好。”   安抚完可怜的鼓手……   马特继续解释自己的想法,大概就是用威亚吊着他们出场,到时候会有灯光和烟雾,总之打造出一种神秘的感觉……   听起来还挺有趣。   不同于兰斯对此的些微反感,詹姆斯反而跃跃欲试,像是准备去游乐园排队玩跳楼机的好奇小孩一样兴奋。   在正式上舞台之前,大家勤奋地排练了数场。并且,在带妆排练的时候,他们反复测试了一下从天而降到舞台的全过程。   兰斯的感觉很不好。   尽管他没有弹错一个音,可在半空中不着力的时候,除了手指头拨弦,身体其他部位都不敢动,总觉得很不舒服,幸好只是一个几分钟的开场;   西奥同样也不习惯。   但他们只需要在空中弹一段<她今年十六岁>的前奏,而这首歌的前奏中,贝斯所占篇幅不大,所以,他只要从容考虑装逼就行,不用像兰斯那样思考太多关于演奏的事情。   而和他俩不一样的是,詹姆斯居然挺喜欢这种悬空的感觉。   他伸展着双臂在那嗷嗷叫:“酷啊啊啊啊,我他妈的飞起来了!再来一次,再来一次!”   因为他看起来太开心……   大家都非常担心,他到了正式演出那天光顾着玩,反而把唱歌给忘了。   但没时间多排练了。   很快就到了正式演出的那一天。   这一天,戴维斯在外头带着工作人员反复检查所有设备和音响,尽可能地确保舞台上不会出现意外事故;   比尔则像个全职保姆一样,在后台守着乐队的四个人,以防他们有事找不到人使唤。   “比尔,比尔,你能过来一下吗?”   兰斯一边任由发型师继续给自己做头发,一边喊。   “当然可以,什么事?”   比尔急忙跑过来问。   正化妆的詹姆斯也好奇地望了过去。   兰斯开始一脸烦恼地絮絮叨叨起来:“唔,这个问题……我不知道是怎么回事。但你看看这个,我明明说要一份薯条,可为什么你们给了我一包薯片?薯条是厚的那种,可以沾肉汁、盐、芝士,薯片是油炸的小薄片,这两个是完全不同的东西。还有这个,我要的是糖果!糖果!为什么给我一大盒士力架?士力架怎么能算是糖果?它不是巧克力条吗?”   他说到这里停了一下,望过去一眼。   比尔忙露出严肃的神色,来表示自己有在认真听,并且很重视这件事。   兰斯就继续婊里婊气地控诉下去:“你们为什么这么对我?我看起来好应付吗?我真的不想给谁添麻烦,也不想让自己显得很挑剔,可我坐在这儿,足足忍了快四十分钟,太困扰了!我只想心无旁骛地上舞台,而不想在上舞台的时候,心里还继续惦记着……我要薯条你们给我薯片,我要糖果你们给我士力架,Fuck!”   “我可以解释的,兰斯。”   比尔用尽可能平和的语气说:“你是不是和工作人员说要Chips和Candy?”   “对,Chips和Candy,怎么了?”   “在美国,Chips是薯片;你想吃薯条的话,得说fries;而且,Candy在我们英国专指糖果,可在美国,巧克力也算Candy.”   “啊啊!什么玩意儿!这根本就是他妈的噩梦!巧克力怎么会是Candy!!”   兰斯瞬间崩溃得把薯片和士力架用力砸了出去,扔得到处都是:“去他妈的美国,美国人全是傻逼!”   “冷静,冷静,兰斯。”   比尔努力地去安抚他:“你是对的,你是对的。都是我的错,是我没有检查好,但我们一会儿还得去表演不是吗?千万别因为这些影响到你的表演。”   “我不会让任何事影响到我的表演。”   兰斯气冲冲地说:“但这个该死的鬼地方,我他妈的要上舞台了,连根薯条都吃不上!”   “多大点儿事啊!”   这时候,化好妆的詹姆斯站了起来说:“反正薯片和薯条都是土豆做的,巧克力和糖果都是甜的,对付着吃吧。兰斯,你就是紧张过度。来,深呼吸,缓一缓就没问题了。”   金发主唱一边悠闲地数落着自家吉他手,一边随手拧开一瓶果汁……   可才喝一口,他就喷了出来!   比尔被他吓得险些蹦起来:“天,你又怎么了?千万别出事!”   “操,骗子!这他妈卖给我的根本不是苹果酒,是苹果汁!”詹姆斯悲愤地瞪着瓶子呐喊。   比尔瞬间无力。   他苦逼地解释说:“……你肯定是买的Cider,Cider在美国就是不含酒精的苹果汁。”   “这个该死的鬼地方,我他妈的要上舞台了,连口苹果酒都喝不上!”   詹姆斯完全抓狂:“去他妈的美国,美国人全是傻逼!没酒精也他妈配叫Cider!!”   “多大点儿事啊!”   兰斯立刻微笑着还了回去:“都是苹果做的,对付着喝吧。吉米,你就是紧张过度。来,深呼吸,缓一缓就没问题了。” 第99章 从天而降   紧张这种情绪就像是晕车一样,哪怕平时好好的,偶尔也会突然发生,并且来势汹汹,无法阻挡。   当兰斯开始一反常态地纠缠薯条薯片和巧克力糖果的问题时,经验丰富的巡演经理比尔就知道要糟!   果然……   下一刻,他又开始和巡演团队中的服装师纠缠起来:   “你觉得温莎结好看吗?会不会显得太英式了?毕竟,这里是美国。”   “不不不,平结不行,太难看了,而且更适合窄领衬衫……”   “够了!你搞得这一坨屎一样的东西是什么鬼玩意儿?你觉得好看吗?”   “你到底有没有审美?你是怎么混进来当服装师的?走后门吗?说说看,托了谁的关系?如果后台够硬的话,我自认倒霉,如果没人,那趁早滚蛋。”   那名服装师被气得脸色发白。   她已经竭尽所能去满足对方了,一条胳膊上搭着大概有数十条不同颜色、不同样式的领带。可这些,居然没有一条能让兰斯利落地说可以,哪怕勉勉强强挑中了一条,又会因为领结的打法而被各种找茬。   距离演出的时间越来越近……   兰斯还在那因为一条领带不依不饶、闹腾个没完没了。   鲍德温实在受不了兰斯,就躲了出去。   反正他不需要和队友们一起搞什么‘从天而降’的把戏,干脆跑到舞台那边配合技工们一起检查自己的鼓具。   至于贝斯手西奥。   他没心没肺外加缺德混蛋程度其实远胜于詹姆斯,所以,在旁边看热闹看得就差鼓掌叫好了。   反而是不用上舞台的巡演经理比尔快被这场面折磨疯了:“吉米,你一定得帮帮我。”   他跑过去对同样不省心,可相对好哄的金发主唱说:“兰斯现在的情绪明显不对头,他以前也挑剔,但通常由他发泄个七八分钟就行,可现在都十多分钟了。”   詹姆斯微微一怔:“咦,这么久了吗?”   他把手里的苹果汁随手扔给一名工作人员,还嘱咐了一句:“你接着研究,我先过去看看。”   那名工作人员哭笑不得地拿着那瓶苹果汁喊:“我研究不出来,我不可能研究出来的,吉米。”   但詹姆斯完全没有改变主意的意思,回身给了他一个加油的手势。   “呃,他让你研究什么?”比尔好奇地问。   “让我研究如何让苹果汁快速发酵成苹果酒。”工作人员木着脸回答。   比尔顿时后悔问这个问题:“……你加油。”   工作人员郁闷地看了他一眼:“认真的吗?如果我能做到这种事,肯定辞职去倒卖苹果汁变的苹果酒,而不是在这里打杂。”   与此同时,詹姆斯用最快的速度安抚了自家吉他手。   他的方法就是让服装师先去休息,再把所有的领带全扔到一边,然后,非常诚恳地说:“兰斯,你根本不需要纠结这些玩意儿,因为你自己就是完美无缺的。”   对一个自恋又矫情的家伙,你和他争辩哪种领带更合适、哪种领结更好看根本就没用!因为,他永远能找出各种各样的理由来反驳你、讽刺你、嘲笑你……所以,这种时候就要把一切多余的干扰项统统排除,开门见山地直接赞美他本身。毕竟,当你在夸他的时候,他总不能把自己也拿出来批评一通吧?   兰斯果然不吭声了。   许久,本质多愁善感的吉他手低声承认着说:“吉米,我有点儿担心,所以心烦意乱,但我会克服的,我每次都能克服。”   詹姆斯上前拥抱了他。   尽管天生就热爱舞台的他其实很难体会这种细腻的情绪,可兰斯这种平时很强势,偶尔却流露出的一点点脆弱,却会恰到好处地勾起他心中那种强烈的保护欲。   “看着我,紧张的时候,你就看着我!”   詹姆斯难得正经地说:“舞台上,只要有我在,你就什么都不用担心。不管发生什么事,我都可以搞定,就算搞不定也没关系……我们在一起。”   兰斯终于笑了。   这时候,有工作人员跑来通知:“观众已经开始入场,准备上台。”   在上舞台前,大家早就把‘从天而降’这一幕排练得驾轻就熟,并认为是万无一失了。   计划的整体过程大致是这样的:   在舞台上,鲍德温这个没办法飞天的鼓手就隐藏在架子鼓后头(别想太复杂,他只是蹲在鼓后头),当同伴们从天而降时,他也会同一时间出现在舞台上,给观众营造出一种突然出现的神秘感(其实就是从蹲着变成站起来);   而詹姆斯、兰斯和西奥他们是被威亚吊着,一边演奏音乐,一边徐徐下落。   当他们成功降落到舞台上时……   应美国音乐公司要求,詹姆斯要站在舞台中央,在歌曲的间隙插上一句,和美国观众们热情地打招呼:“Hello,美国!”   由于演出经费所限,这样简单的布置已经算是费了不少心思。   从这一点儿来说,大家都必须感谢美国这边的公司。   尽管他们分不清行星(Planet)乐队和植物(Plant)乐队的区别。   可为了赚钱,在筹备演出这方面,他们一点儿都没偷工减料,一直都在尽心地试图帮乐队来一个闪亮登场——行星飞来!   然而,再周密的计划,不去正式实施的话,也永远猜不出到底会发生什么问题。   那一天,是行星乐队在洛杉矶的第一场处子秀。但由于前期宣传还算到位的缘故,这支从英国而来的乐队目前还是备受美国人民期待的。   所以,场馆上座率差不多达到了百分之七十,并且,有很多明星、知名乐评人和记者都受邀而来。他们一方面是借此来进行日常社交,另一方面也是想看看这支英国摇滚乐队的水平。   场馆中人声鼎沸。   在演出开始之前,绝大多数观众们都在忙着和邻座的朋友聊天、吃东西、喝饮料,因为他们对即将演出的乐队还毫无概念,多数只是看到宣传就凑热闹地买了票……   另一头,兰斯又在烦恼那个‘从天而降’的出场。   他一遍又一遍地和工作人员确认安全问题,并且在最后一分钟突然反悔:“算了,我不飞了。我要走上舞台,我可以走上去的,相信我,还来得及。鲍德温就不用飞,我也可以不飞。我喜欢脚踏实地,我爱脚踏实地,飞翔是长翅膀鸟儿的技能,那不是我该干的事。”   詹姆斯快笑死了。   可他看着兰斯那张平时精明要强的脸上流露出一种明显紧张、害怕,却又强装镇定的样子,心中又不禁泛起了一丝柔情,想再去抱抱他。   但这时候,没时间给他们谈情说爱,或者互相安慰什么的了。   场馆内的灯开始逐个儿地熄灭,幕布也渐渐升起。   兰斯还在那‘我不飞了,我不飞了’的嚷嚷着……   詹姆斯就猛地打断他:“还记得我说什么吗?看着我,紧张的时候就看着我。”   不等兰斯反应过来,他就跳了下去。   紧接着,西奥笑嘻嘻地朝他眨了眨眼,也跳了下去。   兰斯深吸一口气,终于彻底闭嘴。   他抱紧吉他,干脆利落地跟着跳了。   排练过无数次的效果立刻呈现。   哪怕兰斯磨磨唧唧,又一天到晚地事巨多,可他哪怕脚不着地,依然没忘记表演,一个扫弦,充满动感的旋律也如瀑布一般奔腾而下……   精彩的开场!   观众们被吓了一跳,不约而同地仰起了头,在底下啊啊啊的尖叫着。   然后,舞台上的鲍德温也猛地站起来。   他双手高高举起鼓槌,高大健壮的身躯像是丛林之王(金刚)一样,挥舞着有力的双臂,动作重重又夸张地一下一下地砸落,砰!砰!砰!敲击着大鼓,极具感染力。   西奥的手指拨动,贝斯声巧妙地融入。   詹姆斯在半空中就扯着嗓子喊出了第一句歌词:“她今年十八岁……”   事情进展到这一步时,一切都还非常得完美。   接下来,兰斯和西奥从容地落了地。   他俩飞快扯开绑在腰间用来吊威亚的带子,随手丢到一边,理都不理地开始狂飙吉他和贝斯。   ——紧张的时候就看着我!   于是,当兰斯低头弹完一段,有些担心自己这次弹得不够好,下意识地望向身旁,想寻求自家金发主唱的支持和赞美时……却只看到了两条腿!?   他愕然地顺着那双熟悉的腿,慢慢地仰起头,发现詹姆斯正被悬在半空中,维持在一个‘掉下来虽然摔不死,可又偏偏下不来’的高度上……   演出不能停!   演出不能停!   演出不能停!   操!   快来个人放他下来啊!   兰斯凭本能弹着吉他,因为一慌,还失误地把一段旋律弹了两遍,他抬眼望向四周,想寻求帮助。   为了不破坏整场演出,几名工作人员戴着古怪的头盔,打扮得仿佛伴舞一样匆匆上台了。   他们在台上夸张地跳来跳去,表面看是跳舞,其实是在试图用各种办法,想不引人注意地把金发主唱给拉下来,小声地嚷嚷着:“落下来,落下来啊,是哪里卡住了吗?见鬼的。”   底下的观众们听不到工作人员们的说话声,还以为这是什么喜剧表演,全在那哈哈哈大笑。   感谢无线设备的发明……   让詹姆斯悬在半空也能拿麦克风唱歌。   演出得以继续。   金发主唱在半空中一边蹬着腿,一边悲愤地又唱又骂:“她今年十八岁,哥们,你懂我的意思……草泥马放我下来!”   ——带她去玩,带她去浪!   王八蛋别拿灯闪我(灯光师试图给干活儿的工作人员照个亮)   ——让她——快活儿!让她——尖叫!   傻逼,你不能硬拽!(工作人员拽着他的两条腿,试图硬把他给拽下来)疼啊啊啊,鞋,鞋掉了,操!   ——让她上天堂,哥们,你懂我的意思!   都给我闪开,让我TM好好演出!   在激情四射又充满活力动感的音乐中,詹姆斯在舞台中央的上方,愤怒地蹬着两条腿,敬业地按照美国这边音乐公司的要求,‘热情’地和美国观众们打招呼:“Hello,操他妈的美国!” 第100章 精神胜利   那群美国人……   不,不能地图炮。   正确的说法是,那个场馆的美国工作人员都是傻逼!   他们费了半天的劲儿也没能把詹姆斯给解救下来。   能想象吗?   歌已经唱到第三首,可主唱还在‘飞着’呢!   “剪子!剪子!”   趁着兰斯在吉他Solo的时候,詹姆斯把麦克风从嘴边拿来,扭头冲旁边的工作人员大喊着提醒。   “什么?”   “草泥马,给我拿把剪子来。”   “可那是钢丝绳,剪不断的。”   “傻逼!谁让你剪那里,他妈的把绑住我腰的护带剪开不就行了?”   终于!   这群大傻子一拍脑门,悟了!   他们瞅准一个时机,先不引人注意地跑下舞台,接着,就搞了一把剪子上来。   为了避免影响观众们观看演出,在这个过程中,兰斯和西奥冲到了舞台的最前方,互相配合着来吸引观众们的目光;灯光师也急忙把灯光全打在了吉他手和贝斯手上头,尽可能让大家忽略主唱这边的问题。   大约有三分钟左右,詹姆斯终于成功降落。   他都快感动哭了,总算能脚踏实地站在舞台中央唱歌了。   灯光师大概也心疼这个多灾多难的主唱了,急忙打了一束聚光灯过来,希望帮他赢得观众们的注意。   然后……   詹姆斯大概宁愿继续飞着了!   因为那群傻逼剪护带时……   把他的腰带也一块给剪了。   操!   傻逼美国佬,都去死吧!   “我早就说过,别搞这些和音乐无关的破烂玩意儿。看看!看看!这都是什么鬼?”   兰斯恼火地喊:“见鬼的从天而降,见鬼的演出……”   “可观众们很开心啊。”   美国音乐公司的负责人马特仍然执迷不悟地说:“我不明白,他们都在鼓掌,为你们大笑,为你们欢呼,这样还不好吗?”   “好(个P)!如果我们是一个马戏团的话,这样的反应是挺好的,谢谢。”兰斯讽刺着。   然后,他转过头,望向此次活动中,真正的‘受害人’:“吉米,你怎么说?”   詹姆斯面无表情。   他咬着烟,在一旁吞云吐雾,听到兰斯叫自己,就抬起了头,却所答非所问地来了一句:“马特,你确定昨晚场馆里没人拍照,或者录像吧?”   “当然,现场演出都有‘不许随便拍照录像’的规定。”马特回答。   詹姆斯不耐烦地说:“我他妈的不是问规定,我是问你能肯定、确定没人拍照、录像吗?”   “广义上来讲,应该没有。”   “请狭义地给我说说。”   “亲爱的,不要在意这些细节。观众看得很开心,这才是重点啊!”   马特立刻避重就轻,又苦口婆心地劝说起来:“我们下一场的演出票都提前卖光了,卖光了!吉米,你知道这意味着什么吗?意味着观众们都爱你们!上帝啊,上帝啊!你们真是太棒,太棒了!你们就是最好的摇滚乐队!”   “闭嘴!我他妈才不关心你卖出去了多少票!”   詹姆斯暴躁地重复着:“我要问的是,到底有没有人拍照、录像?我裤子掉下去的那一幕,到底会有多少人看到!”   “吉米,我亲爱的吉米,你不懂!”马特表情无奈地叹息着说。   他伸出手臂搭在詹姆斯的肩膀上,亲热又和气地说:“你必须知道这么一个道理——观众们对于明星八卦的传播,往往要取决于该明星的知名度和他们对该明星的喜爱程度。所以,假如当时是我站在舞台上,裤子掉了的那一刻,根本就不会有人去看,答案没准就是零。而你,究竟会有多少人看到,这就是一个没办法立刻确定的数学难题了。只有综合地考虑了多种因素,比如,你受歌迷们欢迎的程度、行星乐队的未来发展和名气发展等等一系列问题,全都搞清楚后,才有可能推算出大概会有多少人看到。而到此为止,那也仅仅是一种并不精确的推算,是不准确的概数。总之,我没办法直接回答你这个问题。”   詹姆斯无助地望向兰斯。   他用眼神询问着:[这美国佬说的是英语吗?]   兰斯也很无奈。   他用手支着额头,完全不想说话。   马特朝着他们露出一个美国式毫(厚)无(颜)心(无)机(耻)的灿烂笑容:“好啦,伙计们,打起精神来!我们的演出很受欢迎,这是好消息,巡演不就是为了赚钱吗?演出胜利就应该值得高兴。”   他特别兴奋地说:“话题到此为止吧,别再去想那些过去了的事情,有人有兴趣提前看看我们的巡演大巴吗?”   “还是公交车吗?”   西奥忍不住在旁边讽刺了一句。   “什么?当然不是。这回,我给你们租来了一辆超漂亮的房车,它的发动机可好听了,还有空调系统,和装有天窗的淋浴间。对了,我超爱淋浴间的那个天窗!洗完澡可以直接顺着窗户爬到车顶上,慢慢晒干身上的水珠……”   “等等,我不能用毛巾擦干吗?”   鲍德温没忍住地诧异问。   “呃,可你们不觉得,自然风干更艺术吗?想想,站在车顶上,张开双臂,抛弃一切外物困扰,阳光,微风,吹干身体……”   鲍德温面无表情地说:“请给我准备一条毛巾,或者让我自己去买,谢谢。”   “哎,小事情,没问题!”   马特不以为意地继续说:“来吧,来吧,那车真得很棒!我租到它的时候,都快高兴疯了。”   因为一不小心被这家伙绕晕了头,等四个人稀里糊涂地跟着他。先跑去看完了房车,又一起吃了晚餐,并回到酒店后……   兰斯仍然不知道自己关于‘从天而降的抗议’有没有被人采纳;詹姆斯也没有得到‘到底有没有人拍照和录像’的确切答案。   但可以肯定的是,马特没骗他们,演出的反响确实很好。   事实上,不只是下一场,下下一场的票也被预订了一部分出去。   他们的巡演经理比尔还跑过来特别激动地说:“我们将会在这里受邀,连演五场!五场!”   也算是好消息吧?   但不好的地方在于……   马特果然没把兰斯的抗议当一回事。   所有人还得继续从天而降,甚至连鲍德温也得到了更新换代的待遇。   可能是由于乐队受欢迎又眼瞅着要赚钱了的缘故,他们专门给鲍德温搞了一个升降架。   于是,本来脚踏实地的鼓手,被迫把架子鼓搬到了升降架上。到了一起出场的时候,他就得站在徐徐下落的升降架上咚咚锵了,真是对技术的另类考验!   “我们是杂技团吗?”   经过詹姆斯的倒霉事后,兰斯现在反而紧张不起来了,大概是进入破罐子破摔模式?   但他还是对这些玩意儿愤愤不平。   也许有些乐队喜欢搞什么视觉效果,或者进行夸张的舞台表演,来展现自身的艺术……   没人能说视觉系和夸张表演不是艺术。   可那确实不是兰斯喜欢的艺术。   他喜欢简简单单的吉他摇滚,最好是布鲁斯风情的老摇滚,那种娓娓道来,看似漫不经心却又充满了力量和生命力的音乐。   可那群美国佬对此不太感兴趣。   他们只想搞很多很多的噱头,吸引更多的人来买票入场,然后,赚更多的钱。   詹姆斯是适应能力很强的人,虽然第一晚演出有些倒霉,可等事情一过去,他就又高高兴兴起来。   他其实很奇怪为什么所有人都觉得他脾气差。   不过,‘脾气差’也有好处。   当‘从天而降’的出场模式被确定下来,并将继续演下去的时候,没人去找真正提出抗议的兰斯进行相关的沟通,反而纷纷跑来安抚他。   连和他都那么熟的比尔都会小心翼翼地凑过来,生怕他生气地低声劝上一句:“吉米,这次我保证不出事故,你千万别为这个影响心情,行吗?”   ——我答应你的话,有什么好处吗?   ——等表演结束,我亲自去帮你买苹果酒,含酒精的那一种。   ——好极了,成交!   瞧!   两全其美。   不过,在第二场演出要开始之前,还发生了一件事情。   有几名女歌迷在乐队下车的那一刻围过来要签名:“吉米,吉米!”   保镖们第一反应就是将她们挡开……   但众所周知的是,詹姆斯对待歌迷,尤其是女歌迷的态度一向很好。   所以,他示意保镖们放那几名女歌迷过来,并主动帮她们签名。   歌迷们欢呼雀跃地簇拥着詹姆斯,开心地不得了。   但比起英国的很多女歌迷……   这些美国姑娘似乎更大胆一些?   “吉米,真的,你太棒了。”   ——谢谢。   “吉米,我爱你!”   ——我也爱你。   这些是正常对话,但接下来……   “吉米,我喜欢你的歌!我今年十八岁了,你懂吗?”   ——呃,谢谢。   “吉米,我喜欢你的红内裤,和超人一样。”   ——谢谢?相信我,那是个失误。我其实更喜欢你们的那个蝙蝠侠!   对话发展到这个阶段……   詹姆斯已经很无语了,可陆陆续续还有很多更夸张的问题,让他都不好意思继续回答了。   而且,他郁闷地发现……   所有人似乎都知道他裤子掉落的事,并还将之当成了一种表演。所以,歌迷们总是在问他今天表演脱不脱裤子?   ——滚蛋,你们他妈的为什么不干脆去看脱衣舞?   ——可脱衣舞演员没你好看,也没你唱歌好听啊!   詹姆斯:够了!看个脱衣舞还要求这么多?   于是,当又一个姑娘问到时……   他突然有些恼火地抬起头,气势汹汹又眼神犀利地反击了一句:“姑娘们,请诚实地告诉我,你们到底是来看我脱裤子的,还是来听我唱歌的?”   “……唱歌!”   这群歌迷大概是察觉到了他那一刻的杀气,异口同声地回答:“我们当然是听你唱歌的。”   “OK,好姑娘。”   詹姆斯这才满意地重新低头,继续给她们签名。   可当他签完,往场馆里走的时候……   那几名姑娘还是忍不住地又问:“所以,你今天真得不脱了吗?”   詹姆斯顿时气笑。   他想了想,突然转头,朝着他们坏笑着眨了眨眼:“假如你们人够多,又强烈要求的话。”   在歌迷们激动的尖叫中……   他从容不迫地走进了场馆。   兰斯皱着眉不悦地问:“你他妈又搞什么鬼?”   詹姆斯无辜回答:“我他妈什么也没搞!”   那天晚上,来看演出的观众有多少?   这些人中又有多少人是被那几名女歌迷呼朋引伴,跑来不怀好意想看他脱的?   詹姆斯不知道。   反正他顺顺利利地从天而降,顺顺利利地站在舞台中央,顺顺利利地唱着歌,顺顺利利地满场乱跑……   哪怕底下观众喊得声嘶力竭!   自始至终,听而不闻,视而不见!   不脱!不脱!就是不脱!   当看到观众们失落的表情,还听到有个别脾气暴躁的女歌迷失望地在下头骂骗子时……   詹姆斯的绿眼睛亮晶晶,贱贱地朝着舞台下方笑出一对尖尖小虎牙,感受到了一种精神上的胜利。 第101章 敬业吉米   对于美国RHD音乐公司来说,行星乐队演出的结果十分出人意料。   他们以前也曾引进过一些英国乐队,可由于英美两国的国情不同,很多在英国本土十分出名的乐队,来到美国后,却始终不被美国人民接受,最终,水土不服地惨败而归。   所以,他们对行星乐队最初的巡演安排仅仅是一场试水,先看演出效果,再议其它……   但没想到的是,这支乐队却神奇地对了美国观众们的路子。   主唱詹姆斯和美国大众认知中的那种腼腆又含蓄的英国绅士形象不太一样。   他在舞台上笑容灿烂,活力四射,控场能力一流,而且还开得起玩笑,对娱乐大众也不反感。   最重要的是,作为歌手而言,他的喉咙像是被上帝亲吻过一样,声音美妙地让人完全没办法抵挡。   只要一张口,那些优美的音符就会自然而然地倾泻而出,跳跃着在空中活泼起舞,让人根本没时间去认真思考,不由自主、情不自禁地就沉浸在了他创造的音乐世界之中……   除此以外,由于他近期为[带你私奔]那张专辑做宣传,每场演出都要唱<你是我的恒星>等一系列的情歌,再加上乐队普遍好看的外貌,顿时吸引了无数年轻小姑娘的注意。   她们对歌曲不感兴趣,在舞台下总是莫名其妙地发出尖叫,哪怕主唱不小心唱错了词都发现不了,但就是口口声声说喜欢。   兰斯有些反感:“又被当成青少年偶像了吗?”   詹姆斯急忙安慰他:“长得好看没办法啊,我们慢慢来。”   但还是有人注意到音乐的。   很多美国乐评人尤其欣赏那首<你是我的恒星>,认为这首歌充满了真情实感。   从某方面来说,这话没错。   兰斯写过很多歌,多数不是在含沙射影地骂人,就是借题发挥地胡扯,这首歌确实是难得真心,又诚恳。   乐评人们在报纸上这么写:   [我不会搭乘‘行星’以外的任何交通工具展开宇宙之旅。]   [〈你是我的恒星〉这首歌有着最悠扬回荡的吉他旋律,有着最柔美深情的歌词,也有着一位最厉害的主唱。每一次听完,吉米的吟唱都始终在我耳边轻轻回响,仿佛是恋人的爱意在我心中静静地流淌一般。这首歌占据了我心中的一隅,似乎永远都在对我一遍又一遍地不停诉说,我爱你,我爱你,我爱你……]   为此,他们还夸张地说:[詹姆斯莱蒙,一只来自英国的夜莺。]   根据他们的解释,这个称呼是取自英国著名作家王尔德的童话故事《夜莺与玫瑰》,那只至死都吟唱爱情的夜莺。   在这样的氛围中,行星乐队那张[带你私奔]专辑,仅仅一周内就卖出了两万张。   美国的BHD音乐公司原计划中的低成本和小范围的试水式巡演,立刻被紧急扩大了范围,并在旧金山、波士顿、纽约、费城等城市全都订下了演出。   还说什么呢?   开着车上路去卖唱吧!   洛杉矶的五场演出结束,行星乐队连夜就赶往了下一座城市。   早就被迫习惯了这种说走就走的巡演流程。   在那辆租下的房车里,大家表现得像是出门春游一般轻松自在……   兰斯和西奥面对面地坐着打扑克牌玩。   詹姆斯懒洋洋地半躺在兰斯的怀里,挥舞着手臂,时而模仿小火车的嘟嘟叫,时而喝一口苹果酒,兴奋地大声唱大力水手的主题曲:“……I'm Popeye The Sailor Man……I'm strong to the finich,cause i eats me spinach……”   然后,他还生动地模仿动画片里奥利弗的女声,在那扭来扭去地喊:“哦,波比,救我,波比!”   兰斯笑得差点把扑克扔出去。   其他人也笑得不行。   鲍德温坐在旁边抽着烟,一边看兰斯和西奥打牌,一边还笑着拿起鼓槌,开始敲桌子,助纣为虐地帮詹姆斯打拍子。   这时候,比尔从上铺的床上探出个脑袋来说:“你们是不是该睡觉了?”   打牌的继续打牌,唱歌的继续唱歌。   比尔憋气地爬下了床:“我说,已经凌晨一点,你们是不是该睡觉了?”   打牌的继续打牌,唱歌的继续唱歌。   “吉米,你到底上不上床睡觉?”   詹姆斯不理不睬地继续大声唱:“I'm strong to the finich,cause i eats me spinach……”   “兰斯,你再不睡,明天又起不来床。”   “那就不起好了。”黑发吉他手回话的语气超级任性却又理所当然。   “God!”比尔无计可施地原地转了一圈。   最后,他重新爬回到床上,自顾自地去睡了:“真是一群混蛋!”   世界上绝对没有比巡演经理更困难的活儿了。这比幼儿园老师还难,小孩子不听话可以态度强硬一点儿。   但这一车的问题儿童,全他妈是惹不起的祖宗!   当太阳升起,阳光透过车窗照进来的时候……   比尔睁开眼睛,疲惫地从上铺探了个头出去。果然不出所料,昨晚玩得挺high的四只,早上全起不来,没一个睁眼睛的。   他看了看表,发现才六点多,就尽可能不发出声响地爬下了床,挨个儿走过去查看,被子没盖好地给盖好,枕头扔地上的给捡起来……   “Good moring,比尔!”   金发绿眼的小恶魔在阳光下睁开眼,突然慢悠悠地道了一声早安。   他长长的睫毛颤了颤,还打了个大大的哈欠,睡眼惺忪的眼角挂上一滴泪,样子无辜、柔软又天真,和清醒时的任性和锐利完全不一样,连语气都显得很软了:“你别叫我,让我再睡一会儿吧,好比尔。”   “现在,我又成好比尔了?”比尔忍不住地说。   “比比比比尔……”詹姆斯闭上眼睛,拖着长腔喊。   “行啦行啦,再睡一个小时。”   比尔趁机提要求:“不过,你待会儿得负责去叫兰斯,我不想一大早又被他骂。”   詹姆斯闭着眼睛,仿佛在说梦话一般喃喃自语:“兰斯骂人也是很有趣的,而且,他发脾气时,可漂亮了,那叫一个火光四射……”   “火光四射?烧糊了你就不这么想了。”   比尔懒得听他胡扯,低声嘀咕了一句,转身就去忙了。   他先简单洗漱后,就下车,朝着戴维斯所在的那辆车走去。   目前,巡演团队有好几辆车,除了乐队四个人所在的房车外,跟在后头的还有工作人员的大巴车,以及一些拉各种布景道具、乐器音箱设备和行李的车。   此时,戴维斯正在指挥巡演的工作人员检查物品,顺便罗列出下一站需要的采购清单:“待会儿再去买三箱,不,五箱饮用水吧?你们再检查检查,看还有什么需要买的?都快点儿过来报一下,等上路后,就不能停车了。”   “吉米想要一箱苹果酒。”比尔走过去说。   “不行!”   戴维斯犹豫都不犹豫地一口拒绝:“他喝太多了。”   “还是买一箱备用吧!先不给他喝,但他有时候闹起来……你知道的。”比尔好声好气地劝了一句。   “见鬼!简直混蛋。”   戴维斯想了想,还是妥协地在清单上加了苹果酒:“还有别的吗?”   “等我看下,刮胡刀、糖果,对了,是糖果,不要巧克力、薯片、香烟、伏特加……”   “等等,度数低的苹果酒买也就买了,怎么还要伏特加,他这是想上天吗?比尔,我必须得和你谈谈。虽然詹姆斯是我们的衣食父母,但你不能总是这么纵容他,那小子得寸进尺!”   “别这么夸张,戴维斯。”   比尔用无所谓的语气说:“我们的男孩们够听话了,没吸毒,没乱搞女人,认真排练,认真表演,有一点儿小爱好,能有什么问题?”   “但有些小问题总是被纵容也会出大事的。”戴维斯抿着唇一再地强调说。   比尔敷衍地点点头,神色很是不在乎。   但很快,戴维斯一语成箴。   一个小问题果然变成了大问题。   不是喝酒……是糖果!   还记得那盒买错的士力架吗?   因为兰斯挑剔不吃的缘故,就随手扔给了詹姆斯。这家伙小时候倍受黑暗料理荼毒,从来不挑食,但也不知道节制,闲着没事就在那一块一块地啃巧克力,成功把自己吃出了蛀牙。   好不容易到了下一场演出场馆,大家没来得及去看现场,也没来得及去酒店休息,就得先带着他去看牙医。   詹姆斯可怜地捂着脸呜咽。   但他敬业得实在让人钦佩,一上来就问了医生一个当务之急的问题:“蛀牙会影响我开演唱会吗?”   牙医:…… 第102章   <硬币事件>   巡演的一路上总会有无数的坑。   当人们坐在家里设想计划时,应该是这样的:“这个OK,那个也没问题,先这样再那样,继续保持下去,欧耶!非常完美,就这么办!绝对不会出差错,所有的一切我都已经提前想好了!”   可一旦上路,事情就变成了这样:“@#¥%……&*()……”   没有用。   没有用。   所有的计划都是P话!   谁能想到主唱会生蛀牙呢?   在演出前一刻,詹姆斯还在后台捂着脸叫疼……所以,假如说,接下来是一场精彩的演出,那就是纯属骗人玩。   可应该也没太糟吧?   好吧,可能是有点儿糟。   “责任全在我……”   詹姆斯在心里想:“张大嘴的时候,实在是有点疼,所以,我唱得不够好,是我的问题。”   在一片嘘声和砸东西的混乱中,有人还扔了一枚硬币上来,边缘被磨得很尖尖锐,像是小刀片一样,划过脸颊时,留下了一道血痕。   詹姆斯摸了下脸,没当一回事,骂了一句后,还打算继续唱歌。   可兰斯却弯腰捡起了那枚硬币,望了他一眼,突然一言不发地走下了舞台。   太突然了!   詹姆斯一瞬间傻眼。   别,我操!   哥们,不能这样,你不能这样!   演出,演出!   还有演出!   西奥这次倒是吸取了以往的教训,遇到任何事情都没有停下演奏,可表情明显变得惊疑不定起来。   反而是最稳定的鲍德温,被兰斯这一举动给惊到,鼓声有了一秒的停顿。   台下的观众立刻又闹起来。   这事错不在他们,花钱跑来看演出,结果,先是主唱发挥失常,唱得不怎么好听,接着抗议几声,吉他手就耍脾气走人?   在这样的情况下,詹姆斯抿了抿唇,找工作人员要了几片止痛药,同时,示意鲍德温和西奥继续演奏。   如果全程都是观众无理取闹的话,那他绝对是第一个蹦出来反击。   可现在,他觉得,这事归根到底是自己的锅,无节制吃糖长了蛀牙,现场发挥又不好,观众们花钱听得不满意,扔东西抗议,惹怒兰斯……   谁犯错谁弥补!   他必须想办法把场面撑过去。   后半场的演出内容依旧丰富(扯淡)。   架子鼓独奏,贝斯独奏,主唱的人声……两两相加,时不时来个即兴!   嘿!   只要能想象到的排列组合,应有尽有。   詹姆斯吃了止痛药后,就不再去管还有些疼的牙,继续唱下去。   最后的几首歌,他甚至不去看台下喧嚣的观众们,而是去定定地注视后台的方向,希望兰斯能注意到台上的表演还没停,重新回来……   在缺少了吉他配乐后,人声和鼓声、贝斯声的搭配,显得单薄又古怪。   但不怕!   还可以在无伴奏的情况下来一首清唱。   反正不就是唱歌吗?   唱吧!   詹姆斯的声音有一种打动人心的力量。   也许是注意到舞台上乐队的努力,观众们的叫骂声越来越小,最终渐渐平息。   和世间所有的一切东西都不同。   音乐是通往人与人灵魂的桥梁,当一个有着绝妙声音的歌手愿意全情投入地进行演唱时,有那么一霎那间,他的情感甚至会近乎实质化地将人层层包裹,牵引着听众一起去探索灵魂深处……   所以,那像是生命中突然出现一束光!   观众们一点一点地被安抚了下来,他们表情惊疑地注视着舞台,却再也说不出来一句话。   当詹姆斯结束演唱,即将离开时……   他又一次成功赢得了满场的掌声,甚至还有人激动地朝着他喊‘夜莺,夜莺,英国夜莺’!   “听起来像个女的。”   詹姆斯不怎么开心地咕哝着说。   直到他走下舞台,兰斯也没有出现。   但后来,那位美国负责人马特也打电话过来。   他在电话的另一端高兴地说:“干得好啊!下场的演出票又卖光了。”   “什么?还有人买票吗?”   詹姆斯有点儿吃惊,毕竟,吉他手罢演,主唱被逼清唱什么的够糟心了。   “当然,你们表演得那么好。”   马特赞美地回答。   “哦?有多好?是我唱得好,还是吉他弹得好,还是鼓和贝斯好?”   “都好,都好!”   詹姆斯立刻知道,这家伙根本没看他们的演出,消息也不够灵通,并不知道兰斯罢演的事情。   除了卖票!卖票!赚钱!赚钱!这混蛋什么都不关心!   但那会儿,他实在有点儿累了,不太想继续计较什么:“好吧。”   在后台……   也就是詹姆斯还在坚持演出的时候,比尔和兰斯还发生了一场争吵。   一向好脾气的巡演经理愤怒地喊:“你应该回到舞台上去!”   他说:“你不能这么做,兰斯。演出总会碰到各种各样的事,可你不能遇到什么事都这么一走了之!看看吉米,他做得很好,那些观众开始是什么表现,再看看他们现在是什么表现?吉米干得棒极了,他们都将被吉米征服。”   “征服?我不觉得征服一群暴徒有什么值得骄傲的!我不会回去的,这是我的态度。”   兰斯把那枚尖锐边缘的硬币重重拍在了桌子上:“这是人身伤害!我可以容忍观众叫骂,乱扔杂物。可这算什么?我亲眼看到吉米被划伤,你想没想过这玩意儿要是打在眼睛上会是什么后果?主办方在安全措施方面不到位,还要求我们敬业?我和吉米是来表演的,不是来上社会新闻的。”   “你太夸张了,那只是个硬币……”   “真出事后,它就不仅仅是硬币了。”   他们谁也说服不了谁。   比尔认为兰斯太夸张了,这其中可能也有他平时太难搞给人留下的固有印象加成;而兰斯愤怒地认为,这不是一枚硬币,这是一枚饱含恶意的杀伤性凶器,如果这次不摆出强硬的态度来,下次指不定会出什么事。   詹姆斯不知道他俩的争吵。   但私底下,他和兰斯也在吵。   ——你为什么这么做?以前我们的舞台上,还有人扔刀啊?   ——我这回不想忍了。   ——你不想忍了,就他妈把我丢在舞台上?   ——你应该和我一起走。   ——那他妈是演出啊!   ——很显然,傻逼观众们可没把它当演出。如果他们都不尊重我们了,那我们为什么还要尊重他们?   ——可不管怎么样,兰斯,你也不能这么干吧!我他妈一个人被你留在了舞台上……   ——那你他妈为什么不和我一起走?你应该和我一起走!!   总之,争不出谁更有道理。   两人不欢而散。   但是……   为什么不和我一起走?   为什么不和我一起走?   [是啊,为什么呢?]   [我们以前一直都是共同进退的。]   詹姆斯当晚在日记中试着剖析自己的内心世界:[我不能走,也不想走,当我站在舞台上时,我的使命,我的职责,我的义务,我的工作就是去唱歌,一首一首接着一首地去唱,哪怕是唱到嗓子沙哑,不管有没有人听,不管有没有人在意……演出永不停。]   ——演出永不停!   明面上,詹姆斯照旧选择站在兰斯这边,和他一起谴责主办方的安保措施。   鲍德温和西奥也是如此。   这是整个乐队多年的行事原则。   乐队四名成员再次默契地达成统一战线后,直接在第二场演出开始前,找上马特,要求他加派更多的保安。   那个年代看演出,尤其是摇滚这种相对火爆的演出,还不流行什么特别严格的安检。   但主办方是可以事先和观众们说明的,比如,提出一些‘如果一旦被发现携带有危险物品,就会立刻被赶出演出场馆’的威胁。   马特一开始不答应,还想继续敷衍他们。因为,一来,安保措施的增强是要花钱的;二来,他把乐队发生的一切问题都当成了炒作的噱头,目的就是为了卖出更多的唱片和演出门票,来赚更多的钱。   但在他拒绝的第二天……   行星乐队的四名成员不顾巡演的紧张行程,奇迹般地一起出现在他家门口。   詹姆斯在兰斯的吉他伴奏中,深吸一口气,唱起了《星条旗永不落》。   他在门口高声唱:“我们一定得胜,正义属于我方,我们信赖上帝,此语永不忘。你看星条旗将高高飘扬,在这自由国家,勇士的家乡……”   左邻右舍全都惊奇地打开门望了过来。   马特也不得不打开家门,一脸恼火地望着他们。   这一刻,他极其他妈的不爽!   因为他知道,眼前的这个场面代表着,如果自己不答应的话,不仅仅是乐队在自己家门口唱唱歌的小问题,还在于……下一场演出可能要开天窗了!   这群事多的英国佬!   马特腹诽着,可还是被迫答应了加强安保的事。   但兰斯依然不高兴。   他越来越讨厌美国,讨厌美国的食物,讨厌美国的天气,讨厌美国的英语,讨厌美国的审美,讨厌美国把什么都拿来炒作的该死的娱乐氛围,更讨厌必须动用威胁才能维护自身的权益……   好吧,他大概得了很重思乡病。   可此时,英国远在万里之外。   硬币这事,勉强算翻篇了。   谁都不是青春期小女生了,因为一件事别别扭扭地吵上十天半个月,那就也太蠢了。   不过,主唱和吉他手重新和好时,说不清是谁先主动的。   反正是某天酒店里,詹姆斯从快被重物压死的噩梦中惊醒,发现兰斯居然把脑袋搭在他腹部,睡得还挺香。   他懵了几秒后,认真回想一下昨晚,确定自己没喝醉。最后,认定了是这家伙偷偷进来的,目的可能就是……打破僵局,和好如初?   但兰斯的说法是:“不是,我只是走错了屋。”   走错了屋?   去他的吧!   你说是就是吧。   这事只当是个谜了。   当然,在美国演出也是有开心的时候,   只要没有任何意外发生……   刚好又能满足四个条件——音效超赞、观众投入、音乐对路、队友状态好,彼此默契。   那么,演出就会变成一种纯粹的乐趣和享受了!   ——女士们先生们,这里是行星乐队为您奉献的精彩演出!   ——来吧!来吧!   ——我们一起飞上天!   音乐从不吝啬。   它会为所有人插上翅膀,让大家在不知名的宇宙中尽情地飞翔。   不需要有许可。   不需要去学习任何交通法规。   别落地。   只要飞就是了!   <最好观众>   流行音乐就是那么一回事,大家尽可能地多捞钱,不管其它。   ——By詹姆斯莱蒙。   詹姆斯并非对乐队的处境一无所觉。   相反,凭借野兽般的直觉,他有时候比兰斯还要清醒百倍。   但现状没办法改变,人总要学会适应。   随着一场又一场的演出,行星乐队在美国终于声名鹊起,越来越受欢迎。   在他们演出的时候,尖叫声总是震耳欲聋。   可问题是,根本没人会去仔细听他们都在唱什么,年轻的歌迷们疯狂地追逐他们,像是追逐一种想象中的东西,飞蛾补火,在所不惜!   兰斯又开始自找苦吃。   他的文青病发作起来,总是没药能医。在这样的大好局势下,依然每天忧郁,天天和詹姆斯叨叨叨地抱怨:“该死的美国,根本没人懂得欣赏音乐。”   詹姆斯不想打击他。   但难道在英国,所有人就都会欣赏音乐了吗?很多时候,真没必要想太多,音乐更没必要被放得太高!   对于大众来说,什么是好音乐?   一个词足够概括:好听!   詹姆斯想得很明白。   也许在别人看来,他们只是个骗女孩子们的流行偶像乐队。可只要他们始终坚持摇滚,坚持喜欢的音乐路线,坚持做真实的自己,那就足够了。   做自己想做的事情,赚自己应得的钱。   不管外界怎么看,该干什么干什么。   兰斯持续犯病。   长途跋涉的旅行,加上异国他乡的陌生环境,让他这阵子有点儿失去以往的理智。   于是,詹姆斯开始琢磨找点儿事逗逗他。   但这时候,他们又被安排了一场临时演出。   那阵子,美国的主办方为他们安排很多场表演,非常密集,经常一天一场地连续演,很累。   而且,有时候会精力不济。   所以,当巡演经理比尔一大早通知詹姆斯的时候,他对突然又多出来的这一场十分反感:“我们他妈的都是机器人,不用休息吗?”   比尔急忙解释:“这是一场慈善义演,要唱给精神病人们的。”   “什么玩意儿?”   詹姆斯简直无语:“给疯子唱歌,他们能听得懂吗?”   “不是疯子,是精神病人。吉米,你别乱说话,会被骂歧视的。”   比尔无奈地继续解释:“这边政府组织的一个什么大型公益活动,具体的情况我没了解,但基本上每支乐队都会干点儿类似的活儿。马特说,他们公司那边给了固定的指标,让咱们帮帮忙。一定要拒绝也可以,不强求。但演出应该不算太累,小场地,而且,精神病院也会挑一些相对安静的病人,肯定不会找那种有伤人倾向的危险类型当观众的。”   詹姆斯纠结了一阵子,最后,在比尔的劝说下答应了。   但这事出现一个小细节上的问题,那就是……   比尔是在早上和詹姆斯他们说的。   但兰斯通常在早上是起不来床的。   比尔以为,詹姆斯会通知兰斯。   詹姆斯以为,比尔会通知兰斯。   鲍德温和西奥认为:不关我们的事。   结果就是:谁也没通知兰斯。   房车晃晃悠悠地驶向了演出场馆。   行星乐队这回还得给病人们唱歌。   兰斯无知无觉地在随身的笔记本上写写画画,时不时沉思着。   等到了地方,他才露出惊讶的表情。因为,那是一个狭小、简陋,仿佛社区活动教室的房间……   兰斯不禁问:“这次的地方这么小吗?”   詹姆斯随口回答:“公益活动嘛。”   兰斯表情狐疑,可考虑到反正只是一场演出,就也没多说什么。   他们各就各位,自在随意地在舞台上调音、做准备。   过了一会儿,观众们才陆陆续续地走进来,并把这间屋子挤得满满登登。   接下来,乐队开始表演了。   屋子里坐了得有几百人,以至于詹姆斯站在台上时,还不禁想:“美国有这么多精神病啊。”   兰斯的吉他声响起,他开始唱歌。   因为只有几百人,加上屋子面积小的缘故,演出变得不那么费力了,不用担心有观众听不到,不用发愁自己的声音不够大……一切都回归原始,音乐自然而然地在屋里静静流淌!   观众们在底下也痴痴地听着。   没有女孩子此起彼伏的尖叫声,没有穷追不舍、恨不得把他们撕碎的狂热歌迷,没有过分疯狂的目光……   这些病人各有各的病史,又难得出院参加活动,都听得那么认真和专注,偶尔还有一两个人潸然泪下,情不自禁地流露出了回忆往昔的神色。   兰斯不禁深受触动。   他来了兴致,不顾大家惊讶的眼神,还来了一段即兴演奏,吉他Solo时,技巧出神入化。   病人们没理他,自顾自地垂泪,回忆的回忆,望天花板的望天花板,沉浸在自己的世界中……   但总算,行星乐队唱了大约九首歌后,顺顺利利地结束了演出。   詹姆斯心里默默地松了一口气。   因为考虑到是病人,他这回唱得可都是慢歌,生怕惹出了什么事。   但在回去的路上……   兰斯突然发表了一番感慨:“这才是我想要的观众,他们才是真正欣赏音乐的人啊。”   什么?什么?   你说什么?   詹姆斯隐约意识到了不对劲儿。   他想了想,试探地问上一句:“兰斯,你知道今天是什么公益活动吗?”   兰斯漫不经心地回答:“公益活动还有什么?不是筹款,就是送爱心。今天的观众看着不算有钱,是送爱心吗?贫困?失业?还是其它方面?”   詹姆斯不禁望向比尔……   比尔表情严肃地摇了摇头。   明白了!   他不知道底下坐着的人都是精神病患者。   鲍德温和西奥意识到什么后,开始在一边不停地偷笑。   但詹姆斯果断地回答:“没错,就是送爱心。”   为了避免兰斯有朝一日恼羞成怒。   他当即决定,串通所有人,一定要将这件事的真相永远地埋藏下去。   可兰斯还是知道了。   因为,美国的娱乐媒体夸张地报道了这次‘送爱心’事件,称赞这支英国摇滚乐队具有人道主义精神和社会责任心。   兰斯连续一周闷闷不乐。   但好处是,他从此再也不去瞎抱怨什么‘没人懂得欣赏音乐’这样装逼的话了。   詹姆斯私底下其实也很想笑,但从来不在兰斯面前笑。   因为,在日记里,他这样写:[兰斯是个傻子!哈哈哈……但我依然爱这个傻子。] 第103章 巡演琐事   这么说吧。   通常来讲,公关一般是可以分为两种类型的:   一种是坚持保护自己的艺人不受外界干扰,一遇到什么不好的事情,就会先想办法去澄清,并用尽一切办法,让艺人远离媒体骚扰,努力将不良影响降到最低。   行星乐队还在英国的时候,埃布尔一直在这么做。   另一种方法截然相反,是尽可能地让艺人上报纸,不管好的新闻,还是坏的新闻,也不管艺人内心深处具体都是怎么想的,总之,先把曝光率提升上去,名气打出来,然后,才方便进行后续一系列的商业运作。   而美国这边的音乐公司负责人马特就是这么做的。   其实,并不能说后者的行事风格就完全不对。还是有一部分人很欣赏这种运作方式的。   但行星乐队显然和后者不对路。   詹姆斯他们不惧怕负面新闻。   但他们并不喜欢美国那种把一点儿小事喊得全天下都知道的夸张感。   尤其是想到,有些新闻可能是由马特故意放出去的……感觉糟透了。   所以,这段美国之行对整个乐队来说,虽没遇到太大难题,但全程都非常烦躁。   比如,兰斯有一次在路边给一个歌迷签名,恰好那歌迷的身份有点儿特殊,是个最近挺火的模特。   于是,没过几天,报纸上就出现了‘英国摇滚乐队吉他手情迷美国当红女模xx'的花边新闻。   然而,兰斯根本不记得那个歌迷长什么样子了,对整件事件毫无印象。   记性好的詹姆斯看到报纸上的照片后,反而想起了这件事,不服气地争辩了一句:“我记得,那个女歌迷明明说更喜欢我吧?”   兰斯这才笑了起来。   他凑过去,趁机亲了亲自家主唱的脸颊:“对对对,都喜欢你,我也喜欢你。”   除此以外,马特还操作过一件很令人‘钦佩’的事情。   他有一次给行星乐队打电话说:“伙计们,你们想客串下电视剧吗?”   “你确定是客串,而不是让我们做个插曲什么的吗?我们是乐队吧?”詹姆斯困惑地反问。   马特不慌不忙地回答:“咳,是这样的。只是客串,A导演非常非常欣赏你们,想让你们到他的电视剧里客串几个镜头。大家经常合作,关系太好,我不好拒绝啊!只有几个镜头,真的!”   詹姆斯和兰斯对视了一眼,都不太想答应。   但马特锲而不舍,不断地说‘试一试吧,也不一定就行,导演只是太喜欢你们了。再说,哪怕是出于礼貌,好歹一起吃顿饭见一见,只当是满足粉丝的心愿了’。   出于礼貌……   詹姆斯被他烦得不行,只好说:“那就见一见吧,但真不一定答应啊。”   “好的,没问题。”   马特高高兴兴地挂了电话。   然后,他转头给那个A导演也挂了个电话说:“我们公司最近合作的那支英国摇滚乐队实在是太崇拜您了,他们是你的超级粉丝,特别想在您的电视剧中有个镜头……不,不,不要主要角色,也不用太多,露几面就行,真的!他们非常地仰慕您,您看要不要给个机会?哪怕是出于礼貌见一见,一起吃个饭呢?只当是促进英美友谊了。”   出于礼貌……   A导演也不好拒绝得太强硬,只好也答应说:“要不,先见见再说?”   于是,两方碰面了,尴尬地开始交谈。   在这个过程中,双方又不可能直接地问对方“你好啊,听说你是我的粉”?所以,还都以为是对方主动邀请的。   最后,马特成功地促成了这个合作,先是在电视剧中插了一脚,同时又帮行星乐队刷了存在感。   与此同时,他还偷偷卖了狗仔记者们一个人情,把他们叫来‘咔嚓咔嚓’地拍了好几张照片,并在‘照片见报,事情无法挽回’后,再假装生气地说:“什么?居然有狗仔偷拍!太过分了,我回头就去查查看是谁?”   至于说客串的那部电视剧……   摇滚乐手跨界成功的例子的确有,但真的很少很少!   所以,一句话——别去看!   不过,除了这些过分的炒作,以及乐队在音乐上发展的不顺外……   这场美国巡演还是有很多有趣事情发生的。   比如,四个人跑去纹了个身。   长时间的巡演,每天的朝夕相处,乐队四个人彼此共度的时光都快超过他们和家人在一起的时间了。   西奥有一次甚至开玩笑地说:“我们四个这样在一起,简直像是一场无sex的婚姻。”   金发主唱情不自禁地和黑发吉他手对视了一眼,而鼓手鲍德温也不由自主地望了望他俩。   只有贝斯手还在那傻乎乎地提议:“我们得留下点儿什么吧!”   所以,他们就一起去纹身了,集体把Planet纹到了身上,只是位置不同。其中,鲍德温纹在了左胳膊上,西奥纹在了肩膀上,兰斯纹在手腕处,而詹姆斯最夸张,直接纹在了左胸口,离心脏最近的位置。   多么酷!   有人说,组乐队就像是建黑帮。一群中二气场的男人,为了共同的梦想凑到一起,然后,打下相同的烙印……   听起来可真傻逼!   但经过仪式后,他们好像就真变成亲兄弟一样,关系更加亲近起来。   不过,鲍德温和西奥不知道的是……   詹姆斯和兰斯后来单独手拉手地又跑去纹了一次,他们把对方的名字纹在了身上。   接下来,巡演还在继续。   有趣的是,巡演团队中又多了一个成员。   这名成员甚至引发了詹姆斯和兰斯近期的第二场争吵。   那天,詹姆斯特别生气。   他认为,自己在和兰斯的这段恋爱关系仁至义尽,极尽包容和付出!   但兰斯自始至终都是个自私自利,从不考虑别人的混蛋。   昨天晚上,这混蛋招呼没打一声,从外头捡了一条流浪小狗回来,还带上了房车。   詹姆斯这几天睡得很早,所以,并不知道这件事。   直到清早起床,他去洗漱的时候,才猝不及防地发现一只狗居然能大摇大摆地蹲坐在了通往洗手间的必经之路的中央,一身黑毛,眼神凶狠,竖着尾巴摇晃,张开嘴,露出獠牙,突然就‘汪’了一声。   “啊啊啊啊啊……哥,林德,救我!”金发主唱大早上突然飙出此生最高音,差点没把车玻璃震碎。   他一路鬼哭狼嚎地仓惶乱跑,在一嗓子把整车人都喊起来后,又乒乒乓乓地碰倒不少的东西。   西奥差点儿没吓得从上铺摔下来。   鲍德温猛地坐起,脑袋撞上了上铺,发出‘砰’的一声响和一声可怜的哀鸣。   起床气最为严重的兰斯气得把床边的茶杯都砸了。   但兵荒马乱的情景并没有停止,詹姆斯继续叫救命,那只追着他屁股跑的黑狗快要吓死他了。   比尔和戴维斯从外面听到这么大动静,吓了一跳,急忙冲跑了过来。   他们猛地冲上车:“怎么了,怎么了?”   詹姆斯如同看到救星一般扑向他俩:“快把它赶走!赶走!赶走!”   所有人都懵逼地望着他。   鲍德温还有点儿搞不明白怎么回事,捂着被撞的脑门,恼火又无语地问:“吉米,你一大早闹什么鬼?”   “我没闹!他妈的谁把这吓人玩意儿弄到车上来的?见鬼,你们知不知道,它是咬人的!”   詹姆斯躲在比尔身后,气势汹汹地挥着手臂喊:“快把它赶走,赶走!”   “那就是一只狗啊,你以为是什么?”西奥跳下床,一脸莫名其妙地说。   “没错,狗他妈会咬人的,你不知道吗?”詹姆斯继续说。   “吉吉不咬人,是我捡回来的。”兰斯终于也爬起来了。   他还是难得起这么早,走过去抱起那只黑狗,一脸迷茫不解地问:“吉米,你,你怕狗?”   “不是怕,是不喜欢,我不喜欢所有咬人的东西,你快扔掉它。”   “……可我刚带吉吉回来。”   “扔了!扔了!”   “吉米?”   行吧!   先是吉娜,现在又冒出来个吉吉……   这个从来不考虑别人心情的混蛋!   詹姆斯当天就板着脸,搬行李到戴维斯那辆车上去了。   他没办法和会咬人的狗共处一车。   兰斯被这个发展搞得措手不及。   他想过和吉米的各种吵架,但从来没想到还会有这种,一时间哭笑不得。   但正如怕狗的人永远没办法想象把狗养在家里一样……   爱狗的人也永远无法理解怎么有人会害怕狗。更何况,那只叫吉吉的小黑狗还不到一岁,是只单手就能轻而易举地拎起来的奶狗。   “要不,你把狗拿给工作人员养吧?”   鲍德温忍着笑建议说:“吉米好像确实挺怕它的。”   “可到底有什么可怕的?”   西奥把狗随手一拎就抱到了怀里,还特别自然地掰开狗嘴,看了看牙:“这种奶牙怎么可能会去咬人?”   小黑狗似乎感受到什么一样,又汪汪地叫了两声,一双眼睛不安地望着四周。   兰斯犹豫了一下,决定还是去试试说服自家主唱。   “吉米,你看!它很可爱的,而且,毛绒绒的。”   “拿走!拿走!操,离我远点儿。”   “吉米,它不咬人,真的,就是喜欢舔人。”   “啊啊啊,我操!别碰我的手指头!不要咬我。”   围观这一幕的鲍德温和西奥接连爆笑了好多天。   但当他们开始互相打赌,兰斯到底什么时候才会把狗送人,以挽回他们的主唱时……   詹姆斯又搬回来了。   而且,他不止是搬回来,还开始小心翼翼地试着和狗接触了,先握握爪子,再慢慢地从它身边平静走过,而不是飞快逃跑……   神奇!   说服詹姆斯回来也许很容易,可让一个怕狗的人主动接触狗,绝对没那么容易吧?   “你到底是怎么做到的?”西奥忍不住地问。   兰斯露出了一抹神秘的笑容。   这件事弄得整个巡演团队的人都好奇极了。   所有人都特别想知道兰斯是怎么让吉米克服心里恐惧,和狗和睦相处的。   但兰斯不想说什么的时候,几乎没人能从他嘴里套出话来。   更何况,他这人和詹姆斯还不一样,几乎不怎么喝酒,自制力又强,很少有喝醉的时候,连套话的机会都不给!   这事就不了了之了。   不过,当时巡演团队中的工作人员想象力丰富地搞出了很多迷信的猜测,什么‘黑魔法大师兰斯’,什么‘巫术大魔王兰斯’,甚至还有科学向的,什么‘催眠大师兰斯’。   巡演团队长年在路上,空间太封闭。   而封闭就会滋生迷信,所以,很长一段时间,在以讹传讹的情况下,很多人对着兰斯都诚惶诚恐的,生怕得罪黑魔法大师、巫术大魔王、催眠大师(不是)。   但巡演途中,多了一只小动物,天天活泼地跑来跑去,真是一件让人放松心情的事。   兰斯养狗态度很认真,花钱去给小狗打疫苗,办证件,打算巡演结束,带着它一起回英国。   于是,詹姆斯不可避免地和这只狗天天接触起来,感情也好起来。   等他和小黑狗吉吉感情稳固后……   兰斯才重新提起那个所有人都想知道的秘密,而且,他还是在一次单独采访中提到的……   “吉米小时候被狗追着咬过一次,所以,他有童年阴影,很怕狗。可我当时又不知道,就捡到了吉吉。对,吉吉就是西奥他们说的那只小黑狗。我捡它的时候,它浑身都沾满了泥,可怜巴巴,又脏兮兮在地上仰着头看我,其实,眼神有点儿像吉米。这也是我把它捡回去的原因之一。”   “但再像也没用啊,吉米当时快怕死它了。而且,他还和我说,有他没狗,有狗没他。可我刚捡回来,总不能不负责任再丢掉。好吧,又想要狗,又想要我的主唱,可怎么办?”   记者不禁也感叹了一句:“是挺为难的,那你到底是怎么让吉米接受吉吉的?”   兰斯从这里就开始笑场。   他一直笑,一直笑,笑得都快不行了,才边笑边说:“我跑去和吉米说,你知道吗?其实是有让狗不咬人的办法吗?吉米说,不可能,狗都是咬人的。”   “我说,你说得对,确实没办法让所有的狗不咬人,但让特定的狗不咬人是可以的。吉米其实也喜欢狗,就是害怕,听我这么说,他就很好奇地问我,是吗?那怎么做?我立刻告诉他,把那只狗的狗毛带在身上,狗的鼻子很灵,能闻到自己的气味,知道这是自己人后,就不会咬了。吉米半信半疑地问我,骗人的吧?我立刻拿出准备好的吉吉一撮狗毛说,你瞧,我一直带着,它就从来没咬我。吉米特别震惊,真的吗?这么厉害啊!”   记者忍不住追问:“然后呢?”   兰斯说:“然后,哈哈哈哈,他太有创意了,直接把狗毛绑到了头发上,哈哈哈哈哈,和吉吉愉快地去玩耍了。后来哈哈哈哈哈,他还告诉我说,这办法超管用,吉吉果然没咬他哈哈哈哈。”   “我没瞎编,都是真的哈哈哈……不信你们去翻那阵子的演出录像,仔细看,他金色头发上有一撮特别明显的黑狗毛,特别明显。”   记者也快笑喷了:“哈哈哈,你,你后来告诉他真相了吗?”   兰斯大笑着回答:“什么真相?不,我才不要告诉他,我过几天还想再养一条哈士奇。过阵子,你们没准又能看到他在头发上绑灰白狗毛了哈哈哈。”   作者有话要说:PS.兰斯没故意拿狗吓吉米,一开始不知道,后来,他是扯淡个法子想试试看能不能让吉米主动去接触狗狗。而吉米小时候就喜欢招猫逗狗,被狗咬才有心理阴影,但他本质还是喜欢狗,所以一听有法子不被咬立刻就兴冲冲地上了,没被咬后,对那个扯淡法子信以为真,才天天带狗毛。不过,也是因为说这话的是兰斯,他对兰斯的信任度较高。 第104章 本质不变   兰斯捡回来的那只小黑狗成功把詹姆斯拐跑了。   他在发现这只狗不会咬自己后,童年时招猫逗狗的精神头再次复苏,而且变本加厉地爆发出惊人的热情,天天和狗凑在一起玩。   尽管这只狗品种不纯,对很多人来说也不是好狗,因为它没有丝毫羞耻心,更不知忠诚为何物,谁叫都答应,连对陌生人都会狂摇尾巴。   可只要它能乖乖地做一只不咬人狗,詹姆斯就还能继续爱下去。   当时,巡演团队中的一名摄影师给他俩拍了一张叫[吉米、吉吉和足球]合影。   那是一个阳光明媚的午后。   巡演车队停在不远处,中间的一片空地上,一人一狗兴奋地追着一个足球跑来跑去。由于人踢球的技术不怎么样,时不时就来一次踢空,而狗也不行,足球对现在的奶狗还有点儿大,小黑狗每次张嘴也咬不对地方。   所以,一人一狗追一球!   整个场景看起来特别温馨又好笑。   摄影师眼疾手快地把这一幕给定格了。   恰好,当时照片的右下角落里,还有兰斯的一个侧影。   应该……   算另类的一家三口照吧?   照片拍得很有趣。   摄影师将其发在了当时美国的一家报纸上后,哪怕是不听摇滚,不认识照片里的主角,很多人依然不由自主地把照片剪下来,做起了收藏。   在这时候,乐队想要出头就得不停地巡演。   时间长了,如果乐队成员不自己找点儿事干的话,一天到晚就会无聊死。再加上演出的压力很大,很多乐队的成员就是这种无聊的旅途中渐渐堕落起来,什么玩女人、吸毒,以及,其他各种想不到的,荒唐又乱七八糟的勾当。   但非常凑巧的是……   行星这支乐队中,由于鼓手鲍德温亲眼见过曾经乐队主唱吸毒过量而死的场面,所以,对瘾君子极度憎恨,从而杜绝了毒品的出现;而詹姆斯那阵子和兰斯正处于热恋期,再漂亮的姑娘也没办法吸引他们,所以,房车上也没出现过女人;至于西奥,他本来是自制力是最差的一个,可人在群体中,孤掌难鸣,也就做不出什么了。   但旅途慢慢,所有人又必须找点儿事情来打发时间。   鲍德温每天坚持练四小时的鼓,西奥也开始试着学学编曲。   而詹姆斯,除了逗狗、踢足球外,还上着声乐类的课程,并且,继续和兰斯学弹吉他。   兰斯教吉他还算有耐心,但这家伙很不会鼓励人。   有一次,詹姆斯抱怨了一句:“我越学越觉得无聊了,怎么办?”   兰斯就泼冷水:“放弃吧,你不适合弹吉他。”   但当詹姆斯开始瞪他的时候……   他又急忙补充地解释了一句:“我不知道,反正我从拿起吉他的那一刻起,从来没有一分钟觉得无聊过,每次都兴奋得像是刚得到礼物的孩子。”   这话假如是别人说的,詹姆斯可能还是会怀疑和生气。   可兰斯说这话时,却能让人清楚地感受到他话语中蕴含的强烈情感,字字句句货真价实,没有一点儿矫饰和虚伪的地方。   于是,詹姆斯闭嘴练习去了。   兰斯在旁边听着,一点儿都不将就,只要听到一个漏音,或者错误,会立刻打断,要他重弹。   两人在那一站一坐地对着弹吉他,完全沉浸在二人世界中……   可初学者那种弹棉花技巧,让鲍德温和西奥烦得不行。   后来,鲍德温在评论‘吉米学吉他’的事时,只说了一句话:“我那时候特别想拎着他的脚,用力挥动手臂,把他从车窗户那里,‘嗖’地一声,就给扔出去,扔得远远的!”   但集体生活,必须互相忍耐。   好在詹姆斯的学习进度相对于常人还是快的。也许是明师出高徒的缘故,在一次演出中,他已经能背着吉他和兰斯在舞台上稍稍配合了,那时候,他弹得最熟最好的一首歌是[你是我的恒星]。   长时间的一起生活,往往会放大所有人的缺点,并制造出鸡毛蒜皮的小矛盾。   在没有朝夕相伴前……   鼓手鲍德温是一个性格稳重成熟、虽然偶尔吐槽队友但无伤大雅的好男人。   但大家一起上路后,詹姆斯就觉得这家伙比西奥还要可恶,明明什么都看得明白,却总是有意见也不吭声,瞎几把装智者,什么都闷在肚子里,仿佛正在看人笑话,又仿佛别人都对不起他(鲍德温:滚蛋,老子保持沉默,还有错了?);   西奥也一样,没天天在一起的时候,金属控,活泼、中二、虽然爱瞎凑热闹,但不失有趣的小逗逼。   可相处时间一长,詹姆斯就觉得,他不会看人眼色,总在不恰当的时候胡乱发言,品味低俗,有时候超级烦人。   至于兰斯,对外不用说了,一直很优雅懂礼貌,偶尔还会装内向艺术家。   可私底下,他的各种坏毛病罄竹难书,挑剔、傲慢、矫情、找事、自私、虚荣……   最后是他自己。   他不知道自己是什么形象,大概就是唱歌好听吧?但内在,情绪化、酒鬼、邋遢、叛逆……智商,大概不高。   他们越是彼此了解,越是互相嫌弃。   每天吵闹不休,却又能快速和好如初。   这听起来很矛盾。   但悲哀的是,人的一生中,总在和自己亲近的人争吵。   不过,好的发展是,[带你私奔]这张专辑在美国的销售榜上慢慢地攀爬着,随着他们一场接一场的巡演,大笔大笔的钱朝着他们热情地飞来。   在这个阶段,美国这边公司派来的财务人员还会定期跑来向他们报账。   因为没到最后结算的时候,这个期间是看不到钱的,只知道账面上的数字在增长。   所以,他们带来的都是报表一类的玩意儿。   可除了兰斯稍微懂一点儿(大部分都不懂)外,詹姆斯、鲍德温和西奥都不懂这些玩意儿,只知道‘哦,我们赚钱了’,更具体的就不知道了。   这是搞艺术人的通病吗?   当鲍德温敲起鼓来,让所有人的心脏都会随之跳动;西奥的贝斯也能帅到让人抖腿不止;兰斯认真起来时,电吉他如轰炸机一样震翻全场;至于詹姆斯,现在连美国观众都喊他夜莺。   然而,在舞台上呼风唤雨的四个人却因为财务问题发愁和犯难。   如果是在英国,他们会找一些信得过的人来帮忙解决;可在美国,他们谁都信不过。   而且,美国巡演实在让人不痛快。   他们心里或多或少地产生了“如果这么折腾还不赚钱的话,这一趟他妈的岂不是白来了”的现实想法。这其中也包括兰斯在内,这家伙就是矛盾得要命,时常犯文青病,可一遇到事,又该死的斤斤计较和精明。   转天,他就主动把这事给挑明了:“兄弟们,我们得有点儿防备。”   他在那里专门举了几个例子,都是曾经名气很大,可稀里糊涂被唱片公司骗、被经纪人骗、被财务骗,最后穷的只能露宿街头的傻瓜:“明白吗?我们必须得把态度摆出来。”   很多时候,搞艺术的不好意思开口谈钱。   似乎谈了钱就亵渎音乐一样,可没钱谈什么音乐?买把好吉他还得五千英镑呢!   所以,面对完全看不懂的财务报表,尤其汇报的财务人员还全是美国这边公司的人时……   四个人立刻串通一气。   詹姆斯直接当着那些财务会计们的面,把一把雪亮、锋利的餐刀插在桌子上。   他吊儿郎当地踩着椅子问:“你们没骗我吧?”   西奥和鲍德温一左一右地站在旁边。   两个人同样面无表情,虎视眈眈地盯着财务人员,仿佛在演什么黑帮电影。   最坏的是兰斯。   他从一旁的文件夹里掏出几份准备好的资料递给这些财务会计们……   当那些财务会计们望着那份可能比自己写的个人简历都还要详细十倍的个人资料时,表情都僵硬了。   “听着,我知道你们每一个人的家在哪,家人在哪,所以,别想骗我们。”   兰斯平静地威胁着:“当然,如果没有问题,那大家以后合作愉快。”   你们真是摇滚乐队吗?   你们不是什么英国的摇滚黑帮吧?   所有财务人员大概都在内心深处疯狂吐槽。   但不管他们怎么想的,表面都是一副‘不会,不会,我们很有职业操守’的尴尬微笑。   这事后来被兰斯随手写在了歌里。   詹姆斯每次在舞台上,一双绿眼睛挑衅又邪气地望着观众席,边跳边唱:“我的枪已上膛,宝贝儿!我知道你家在哪,我知道你家在哪!别逼我找上门去……”   女孩子们在台下为之激动尖叫,几乎快要晕过去。   然而,她们并不知道,这歌其实是写给会计的。   嘿,伙计,别骗我们的钱!   我知道你家在哪!我知道你家在哪!   别逼我找上门去!   英国的那些媒体以前也许不算说错。   哪怕他们从来没真正堕落,生活也挺健康,可透过现象看本质,这还是一群流氓,只是穿上好衣服,假模假样地站在了舞台上。 第105章   <夜莺先生>   在美国巡演的这段时间,行星乐队的四名成员都异常想念家乡。   美国这种异国他乡让他们毫无归属感,还间接加重了他们对大不列颠的爱。   他们思乡到什么地步呢?   有一次,赶上外头下雨,四个人不约而同地从车上下来,冲进了雨中……   没错,连英国那种糟糕到极点的天气。   他们现在都开始怀念了。   但也许是否极泰来吧!   在他们思乡之情最浓的时候,巡演反而出现了一点儿起色。   刚在美国巡演的时候,整个乐队其实根本没有找准正确方向。   虽然美国人也说英语,可毕竟是两个国家。所以,他们一直摸不清楚美国观众的兴趣点到底在哪里?   而且,因为外国人的身份,偶尔可能还会流露出自己都没察觉到的矜持和距离感。   直到巡演进行了快两个月的时候,他们才终于渐渐找到了点儿感觉。   这个时期,美国的经济正在颠簸中缓缓前行,可失业危机也渐渐抬头。   在这样的背景下,人们渐渐变得焦虑无措,失去了生活的方向,并急于通过什么东西来发泄一下自己的无助和恐慌情绪,此时,行星乐队的音乐对于整个大环境来说,就有些太柔和了。   音乐虽然说应该是无关其他的。   可事实上,真正经典并传唱较广的歌曲无一不是抓住时代脉搏,或者符合整个社会环境需求,或者帮大众表达出情感和心声的杰作。   [带你私奔]这张专辑中一共有九首歌。   除了<你是我的恒星>外,还有<派对公主>、<女巫>、<带我回家>、<你是我的恒星>、<圣诞不回家>、<海盗船长>、<失控>和<当硬币掉落>等歌曲。   但正如之前所说,这是詹姆斯和兰斯的一张定情专辑。   所以,专辑里,几乎一半的曲目都是情歌,还是那种明显英伦风格,透着委婉又诗意的爱情歌曲,虽然每一首都是优秀的作品,却并不怎么符合美国观众们的喜好。   事实上,如果不是他们四个人容貌上的优势,无意中走了青春期小女孩们的偶像路线,也许这次并不对路的巡演会成为一场彻底的灾难。   可尽管如此,行星乐队的处境依然不太妙。   美国摇滚圈目前更盛行重金属和朋克摇滚,因为这种类型的摇滚有着强大的宣泄作用,它能帮苦闷的人群将身体上的压力和情感全都宣泄出来。   在察觉到这一点儿后,为了汲取一些音乐上的营养,詹姆斯他们曾专门跑去酒吧观看,并学习一些美国本土乐队的演出。   那些驻扎在小酒吧中的本土乐队,演出通常又糙又脏又乱,可那种嘈杂、疯狂和野蛮的风格依然有很多值得学习的地方。   于是,在后续的演出中,他们开始尝试着做出改变。当然不能是完全一模一样的模仿,而是不失自身风格的同时,将每一首歌的旋律改造地更为强烈,时不时增加重复段落和切入鼓点来加重歌曲的力量感。   并且,詹姆斯还在试着让自己的歌声变得更具穿透性和感染力……   永远去学习的态度和及时做出的细微改变,帮助他们逐渐走出困局。   后续的演出,观众们终于不再只为他们的脸尖叫,也开始试着倾听他们的歌。   情况终于好转。   四个人找到路子,立刻同心协力,在繁忙的演出中,坚持着试图创作出更好的音乐。   只要给他们时间……   他们坚信,自己一定能创作出真正打动美国观众的音乐。   但美国音乐公司不打算给他们改进和思考的时间。他们也不需要乐队有什么创新,更不想让乐队表演什么新歌。   因为在这次巡演的计划中,卖的是[带你私奔]这张专辑。如果乐队唱了不在专辑上的新歌,那对促销这张专辑毫无益处。   所以,负责人马特并不同意他们唱任何新歌,哪怕新歌可能会更受观众欢迎。他仅仅是不断地催促乐队继续去进行表演,一场接一场地演,几乎不留什么空隙,还找了很多垃圾电视节目和类似上次那种电视剧来增强曝光率。   没办法说美国音乐公司的行为有错。   站在他们的立场,他们和英国Mixer唱片公司谈下的合作,投入的金钱,都是为了推广[带你私奔]这张专辑,自然会围着这张专辑打转。相反,乐队如果硬搞别的东西,才是违反合同,毫无契约精神的表现。   詹姆斯他们能理解,只是不痛快。   但除了偶尔在演出时,把细节地方悄悄改一下,假装是临场发挥外,也别无他法了。   另一方面,美国音乐公司的运营手段非常过硬。   哪怕是经济不景气的情况下,演出和唱片依然是赚钱的。   钱,钱,钱!   钱越赚越多!   承认吧,这就是一场圈钱之旅。   去他妈的音乐!   人在搞不清状况,心中还怀抱期待的时候,是最痛苦的时候……   可一旦破罐子破摔后,一切事情就会变得异常简单。   英国歌迷们更喜欢听詹姆斯唱[你是我的恒星]。   因为,他们会脑补那歌是为自己而作,内里深情无限,一字一句仿佛敲在心上,越听越开心;   但美国歌迷对这首歌的观感,虽然也认为悦耳动听,但也没觉得多么喜欢。   原因在于,一来,行星乐队对于他们来说,是个新乐队,暂时没有粉丝基础,并不期待主唱给自己唱什么情歌;二来,英国人有一种phlegm的精神特性,在情感的表达上更喜欢绕个弯,类似理解[你是我的恒星],还得联想一下这个乐队叫行星,继而想到行星是绕着恒星转的,最后才领会到真意。对于并不认识这个乐队的美国观众们来说,大概是一头雾水,并且,他们更喜欢简单直接、不绕弯子的表达。   詹姆斯他们初来乍到时,并没有意识到这些微妙的差异。   所以,他们不管怎么表演,都有一种力气用不对地方的感觉。   如今,巡演快到尾声,钱也赚得差不多了,他们决定做点儿一直想做的事。   比如,利用剩下的时间来验证他们在音乐上的想法。   当时有一场演出,他们在后台化妆和换服装。   场馆的负责人一脸三观破碎地望着詹姆斯在造型师的帮助下,换上了一条不知道哪个歌迷送的,有点儿吉普赛风格的长裙子,又挂上了一堆叮叮当当的挂饰,还在金发上穿彩色串珠……   他忍不住地问:“你到底是男的,还是女的?”   詹姆斯笑了:“男的。”   “你穿裙子?”   “你可以理解为演出服。”   “哪个男人会穿这种演出服?”   “……我?”   “喂,我没开玩笑!”   “我他妈的也没有啊。”   两人面面相觑,气氛一时间有些尴尬。   最终,詹姆斯还是在这家伙边摇头边不赞成的目光下,穿着裙子上了舞台。   这次演出,是用[女巫]先开的场。   兰斯修改了原本娓娓道来意味的缓慢旋律,以贝斯的低音反复段开头,接着,詹姆斯直接把声音飙到最高,使得声音听起来有一种粗野和失控感:[她如此改变我,使我在迷狂中颤抖;哭喊、渴求、来回摇摆……]   紧接着,是很有摇滚意味的鼓声,连续砰!砰!砰的巨响。   兰斯的电吉他声顺势插入,有劲道的吉他重复段,为刚刚才唱完最高音的主唱争取到了足够缓和的时间。   詹姆斯这时候会一边缓着嗓子,一边伸出手臂来挥舞,用力地打着节拍。   他在舞台上,笑容灿烂,绿眼睛明亮有神。   底下的观众一时间都有点儿反应不过来。   毕竟,他们听说是一支英国摇滚乐队,先是看到‘女’主唱就很奇怪了,谁知一上来就是这么露骨的歌曲。   但乐队这会儿正进入状态,也不去理台下观众的反应。   詹姆斯对着麦克风,将嗓音天赋发挥到极致,从身体深处发出真情实意地嘶喊:[她拿走一切,却没有一点儿怜悯……当天光破晓,我时昏时醒,她依然转身离去,转身离去……啊——亲爱的,亲爱的,在我心底有甜蜜流过,从头到脚,轻轻颤栗!]   场下的观众忍不住停下所有交谈,目不转睛地望向了舞台。   很明显,这场演出的开头不错。   因为头开得好,接下来的表演自然也是一气呵成。   虽然和之前唱的曲目似乎一样,可这一场唱的所有歌,都是兰斯出于实验性质,专门为适应美国观众审美特意改造后的歌,很多旋律和唱法都做出了一些调整。   显然,他的感觉没错,终于找对了路。   虽然不能说全部歌曲都是让观众喜欢,可确实有那么几首歌完全吸引了底下的观众。   站在舞台上的乐队四人,由于居高临下的缘故,能清楚看到观众脸上那种被震撼表情的,以及当歌曲唱到高潮部分时,那种仿佛全身过电一般的躁动。   那感觉太棒了!   “看来,美国人民还是很热情的嘛!”詹姆斯笑嘻嘻地感叹了一句。   然后,他心满意足地朝着舞台下挥手,结束了今晚的演出。   但当他们回到后台的时候,出了一点儿小问题。   一个壮汉居然提着个黑箱子闯了进来:“你们刚刚唱歌的那位女主唱呢?”   所有人都惊恐地望着他们。   因为那个黑箱子看起来实在很像是好莱坞电影中放武器的玩意儿,而众所周知的是,美国是个枪支泛滥的地方。   詹姆斯立刻站出来:“什么事?”   兰斯也站起来,警惕地望着那个壮汉。   然而,这个快吓死人的家伙打开黑箱子后,却露出了里头的一大束玫瑰花。   他还有点儿害羞地问:“我能请你喝杯酒吗,夜莺小姐?”   所有人:……   另一头,一听到喝酒,詹姆斯反射性地差点儿就答应了。   可话到嘴边,又被兰斯瞪了回去。   于是,只能遗憾地说:“不了,不了。”   然后,他咳嗽了一声,特意纠正说:“不是小姐,是先生。”   这一刻,空气都安静了。   詹姆斯不明所以地望过去,正对上了那名壮汉男歌迷的崩溃表情。   “你……你,是男的?”   “对啊,你不知道吗?”   话音刚落,那个壮汉就脸色惨白,心碎地抱着玫瑰,转身跑了。   而且,他跑得飞快,仿佛生怕詹姆斯去追一样。   乐队所有人顿时哈哈哈大笑起来。   詹姆斯更是又气又笑:“傻逼!我嗓音他妈的那么明显,他听不出来吗?居然还真把我当女的。”   兰斯刚点了一根烟,在旁边开玩笑地说:“也许他脑补了一个嗓音沙哑的金发美人。”   詹姆斯瞪过去一眼,低头就着他的手吸了一口烟,才重新站直身体伸懒腰:“不关我的事。”   兰斯望了望手指间被自家主唱唇上口红染上一层红的烟蒂,眯起眼,突然含笑问了一句:“那我能请你喝杯酒吗,夜莺先生?”   接下来,两个人就神秘失踪了,不知道去哪里鬼混。   所有人都再没看见他们。   在巡演经理比尔快急疯了的时候……   西奥还很不高兴地抱怨:“见鬼,偷溜出去玩也不带我们!”   鲍德温心累地说:“相信我,你不会想和他俩一起玩的。”   <放飞白鸽>   从这场演出后,在美国的巡演终于开始变得有趣了一点儿。   在此之前,詹姆斯他们对美国BHD音乐公司把行星(Planet)叫成植物(Plant)的事情还有些生气。   可现在,他们却都由衷地庆幸起来。   因为一个连乐队名字都叫不对的公司,肯定不会去认真听行星乐队的歌。   那么,在宣传[带你私奔]的专辑时,他们完全可以夹带私货地挂羊头卖狗肉,玩一些在美国新学会,但以前还没怎么玩过的曲风。   至此,乐队把美国当成了一个大型的游乐园,彻底自顾自地玩了起来。   只是让兰斯有点儿难以接受的是……   詹姆斯居然迷上了重金属摇滚。   迷上重金属摇滚其实也不算太夸张。   毕竟,他这人的性子一向很野,好奇心又强,对音乐的各种领域都很想尝试尝试。   兰斯也不会反对。   虽然他个人这几年更偏爱老式布鲁斯摇滚,可目前,行星乐队的曲风还没完全定型,一直都是兼容并蓄的措施,他也不介意各方面都试一下。   但问题是,很多重金属摇滚的演出都戾气十足。   往往在演出临近结束的时候,乐队还会将舞台上的所有东西统统砸毁,使得场面非常混乱、火爆。   詹姆斯跑去看了几场后,最感兴趣的事情,居然是砸吉他。   他兴致勃勃在地和兰斯说:“我也想找个机会,试一试在舞台上狂砸吉他的感觉。”   那一刻,兰斯望向他的目光十分难以理解,为什么砸吉他?吉他那么贵,你为什么会想砸?   虽然他理解重金属摇滚一般会用这种表演方式来展现愤怒、厌倦、恐惧和焦虑等情绪,反抗社会主流文化,以此为武器对抗整个世界。   但他每回见到类似的场景,实在是毫无共鸣,只想抱着心爱的吉他躲到很远很远的地方。   不过,詹姆斯想要的砸吉他时机很快就到了。   一次演出的时候,他们再次遇上了不友好的观众。   其实,对于乐队来说,遇到什么观众真是全凭运气。   尤其是这种一个城市接一个城市的巡演,没人能提前知道会遇到什么样的人。   反正当他们登上舞台时,饱含敌意的观众就开始找茬了。   具体原因是什么,詹姆斯他们压根不知道。   也许因为他们是外国人,也许因为不喜欢他们的音乐,也许是吃饱了撑的没事干,也许是在别处受了气想拿他们发泄……总之,人在想要挑事的时候,永远会有多种多样的原因。   但无所谓,行星乐队虽不敢妄称什么阅历丰富的老牌乐队,可他们确实已经身经百战。   所以,只要观众们还在可控范围内,他们就可以继续视若无睹地继续工作。   而由于上次他们找马特抗议的缘故,目前乐队的安保措施勉强还算能看。   这些观众在底下骂归骂,暂时也没什么更过激的举动。   可詹姆斯明显流露出想要搞事的意思。   他那种跃跃欲试的样子,和小黑狗吉吉蓄势待发,冲出去追赶足球时的表情完全一模一样。   “吉米,别打架。”   兰斯当时根本没想太多。   距离他们讨论重金属摇滚的事情,已经过去好多天了。   所以,他仅仅是走过去,低声提醒了一句。   詹姆斯回给他一个天真的笑脸。   但兰斯不知道的是,自家主唱最近沉迷重金属摇滚,每天听得热血沸腾,恨不得手握冲锋枪出门去扫射一番,都快成新一代中二之王了。   在演出到一半的时候……   底下的观众又起哄起骂他们:“滚回英国去。”   金发主唱那双绿眼睛就冷冷地就瞥过去一眼。   然后,他停下了唱歌,极为突兀地抡起属于自己的那把吉他,狂暴地砸向一旁的音箱,制造出足够吸引全场的震耳欲聋的轰鸣声。   在所有人目瞪口呆的注视下……   他开始反复、疯狂地在舞台上来回虐待和砸毁那把吉他。   而最让人害怕的是,他搞这么暴力的举动时,一双绿眼睛里闪烁的全是兴奋到极点的光芒,像是干什么有趣的事情。   兰斯整个人都懵了。   等反应过来的时候,他下意识地抱紧自己的吉他,在对方看过来的时候,还不由自主吓地连退三步。   底下的观众也愣在那里。   如果是重金属摇滚的场子,这种行为是很正常的。   可现在也不是重金属摇滚的场子吧。   前一刻还柔情蜜意唱情歌,下一刻就猛砸琴?   接下来,在詹姆斯砸完,破坏欲得到充分满足,重新回来,继续举着麦克风笑嘻嘻地唱歌时,没人再吭声了。   所有人都觉得,他脑子有问题,大概是‘惹谁别惹神经病’的感觉吧?   美国娱乐媒体后来在报道这件事的时候,给出的评价是:   [打扮的像个女人,骨子里却是只野兽。]   但詹姆斯只是想趁机过个瘾,看别人砸得酣畅淋漓,自己就也想体会一把;再来……底下的观众太讨厌了,吓唬他们一下。   不过,这事带来的另一个后果是……   以前他还能摸一摸兰斯的吉他,现在他连靠近吉他,都会被兰斯恶狠狠瞪了。   尽管他当时砸的是自己买的练习吉他。   但兰斯认为:“我怀疑,你根本分不清吉他和吉他的区别。为了避免误伤,你以后离我的吉他远点儿,要砸就接着砸自己的去。”   “我怎么可能认不出吉他?”   詹姆斯辩解地说:“我现在好歹也会弹吉他了。”   “对啊,学会弹了,就把吉他砸了。”   兰斯很没好气地说:“真后悔教你。”   之后,詹姆斯彻底放飞。   行星乐队在美国的演出事故就再没停过了。   但为了缓解上一场砸吉他给观众们造成的心理阴影。   马特打电话给他们,还出了一个馊主意,建议他们在舞台上放飞和平鸽,一方面鸽子象征和平,反对暴力;另一方面他们是英国人,刚好能说明英美友好。   其实,这事以前也有乐队干过。   以前英国摇滚乐队放鸽子、放蝴蝶、放蝙蝠的……那是应有尽有。   最早放鸽子的乐队是齐柏林飞艇。   当时,一只白鸽还刚好落在主唱的手上,被拍下了非常漂亮的照片。   所以,詹姆斯他们听了这个提议,认为不就是模仿前辈们嘛!   这可比什么上电视类的炒作容易多了,不算太让人难以接受,就同意了。   于是,美国BHD音乐公司那边的工作人员给他们提了一笼又一笼的白鸽。   詹姆斯对一切不咬人的小动物都抱有好感。   所以,他带着那只小黑狗吉吉,闲着没事就跑去喂鸽子,喂鸽子,喂鸽子,没完没了的喂鸽子!   演出的那一天,在行星乐队四个人刚站上舞台的时候……   工作人员们立刻从一旁配合地放飞了那些象征和平的美丽白鸽!   但没想到场景完全不唯美。   甚至可以说很糟糕了。   吃太多又是直肠子的鸽子们,刚飞到观众席上空,就开始劈里啪啦地投掷炸弹。   观众们:…… 第106章 Rock N'Roll   鸽子们真是好样的!   在所有人都没反应过来的时候……   詹姆斯激动地要死。   他在舞台上一蹦三尺高,抓着麦克风兴奋地振臂高呼:“Rock N'Roll(摇滚)!Rock N'Roll(摇滚)!Rock N'Roll(摇滚)!”   底下的女观众们开始尖叫,但这次不是为乐队,而是为身上的鸽子屎。   男观众们又一次气得面目狰狞,忍无可忍地朝舞台扔啤酒瓶:“草泥马,傻逼闭嘴!”   鸽子们咕咕咕地在空中扑腾着翅膀飞来飞去,眼神无辜、纯洁又美丽。   观众们全在底下破口大骂。   那场面的混乱程度完全没法说。   可詹姆斯还在舞台上蹦来跳去地哈哈哈笑,时不时一嗓子:“摇滚牛逼!”   在旁边的兰斯笑得眼泪都快出来了。   负责演出的工作人员快疯了,完全不知道怎么处理这个情况。   他们围着舞台跑来跑去,一边安抚和拦阻那些群情激奋的观众们,一边求助地望向巡演经理比尔,表情十分可怜。   这时候,比尔急忙弯着腰跑上了舞台。   但他左右看了看,发现不争气的主唱只顾着逗观众们玩儿;一向冷静的吉他手兰斯这回也忙着哈哈哈笑;从来都没顶事过的贝斯手西奥就差手里抓包瓜子在那幸灾乐祸地看戏了。   最后,居然只有稳重的鼓手看起来还算靠谱了。   比尔于是跑过去说:“鲍德温,快想想办法啊。”   鲍德温刚拿过架子鼓旁边的一瓶啤酒喝了一口,侧头看向他,表情一点儿都没变的那种平静,连说话的语气都不紧不慢的:“想什么办法?”   比尔着急地说:“这样还怎么表演?要不你和詹姆斯他们说一声,大家先暂停一下,让观众们出去收拾收拾?”   鲍德温慢吞吞地回答:“不用,这么着也挺好。”   比尔快急死了:“你在逗我吗?一身鸟屎哪里好?”   “没关系的。”   鲍德温好声好气地说:“别担心,他们很快就会忘记鸟屎这回事了。”   “怎么可能?”   比尔话还没说完……   鲍德温笑了。   然后,他招呼都不打一声,猛地就挥起了手中的鼓槌,低音的鼓声‘砰砰砰’地一声接一声响起,明明只有一个人和几个鼓,却营造出大军步步压境的超强气场!   还不等比尔反应过来“演出开始了”,耳边就是一声撕心裂肺的嘶吼:“啊——!啊——!!啊——!!”   他吓了一跳,抬起头就看见詹姆斯握着麦克风飙出了高音,那种从身体深处爆发出,没有一点儿做作和夸张,纯正不掺假的情感自然倾泻而出,在音箱的辅助下,碾压全场。   詹姆斯头都不用回,仅凭默契就顺着鼓声唱了起来:“C~Crazy!Ne~Never Die!”   同一时间,吉他和贝斯同时插入。   四个人的默契展现到了极致。   他们根本不用提前商量。   鲍德温的鼓声起头,詹姆斯立刻张嘴开唱,兰斯顺势接上,西奥查漏补缺,用贝斯将鼓声的节奏和吉他的旋律融合在一起,使整首歌浑然一体。   激烈的旋律,高音处雌雄莫辨的尖锐声线,干脆凌厉的扫弦,通过音箱发出喷火般的尖啸。   站在舞台前方的黑发吉他手漫不经心地叼着烟,随着音乐摇摆着高高瘦瘦的身体,看似优雅实则闷骚;旁边的金发主唱明亮耀眼,情绪外放地来回跑动,用力挥动手臂,看起来瘦弱的身躯却爆发出巨大的音量。   全他妈给老子High起来!   谁还有空去在乎什么鸟屎!   是的,没人在乎。   最开始的时候,还有人抱怨鸟屎,但很快他们就全然沉浸在音乐中了。   “你们看起来还不错嘛。”   演出结束后,一个骂得最欢的观众跑过来这么说。   在此之前,詹姆斯和刚忙完的戴维斯起了争执:“为什么鲍德温可以在舞台上喝啤酒,我不行?”   结果,戴维斯一听:“什么?鲍德温在台上喝啤酒了?”   詹姆斯:……   戴维斯立刻跑去把鲍德温训了一顿。   鲍德温差点儿没气死。   等戴维斯一走,他难得地朝詹姆斯爆了粗:“你他妈的就不能闭嘴!”   因为理亏,詹姆斯没敢还嘴。   这时候,讨人厌的观众刚好撞枪口上,他转头就是不给面子的一声冷笑:“我打架也不错,下次你他妈再敢扔酒瓶子,我就冲下去抽你的脸。”   观众:……   但不管怎么说,演出确实精彩异常。   而且,这场鸽子屎事件并不仅仅是行星乐队巡演过程的一个小事件。同时,它后来成为了摇滚音乐史上的一个重要事件。   在大约有二十年后,曾参与、制造了整个摇滚乐的历史的著名杂志《滚石》将其评为:改变摇滚历史的重要演出之一。   它成为了行星乐队职业生涯的第一个转折点。   也是从这一场演出结束后,主唱詹姆斯的台风正式进入最癫狂的时期,而乐队整体的音乐风格也从虽然快节奏,但本质还是软绵绵,相对偏流行的情歌和青少年烦恼叛逆一类的肤浅玩意儿,转向了更加具有深度的方向。   不过,当时的大家还想不到那么远。   观众们享受到一场激情四射的演出,而乐队四个成员发泄了来美国后的种种憋闷和郁气。   美国音乐公司的负责人马特恰好也在附近,得到‘乐队的白鸽演出成功,并且还大受好评’的消息后……   他就在乐队当时入住的假日酒店里,为他们准备了一场庆祝Party。   这人平时讨厌,可关键时刻却非常会来事。   所以,当他兴高采烈地推着一车不同牌子的苏格兰威士忌、白兰地、伏特加什么的,当然,还有必不可少的香槟,出现在大家面前的时候……   詹姆斯望向他的目光就像是看到了活的圣诞老人上门送温暖!   当晚,好久没喝尽兴的他,不顾所有人的拦阻,彻底喝高,醉得东倒西歪。   最后脑海里的残留印象是……   他爬到一张餐桌上,对着自家吉他手大跳脱衣舞……似乎是被兰斯恼火地给强行抱了下去?   第二天,醒来的时候,已经中午了。   詹姆斯发现自己又躺在那辆狭窄逼仄的巡演房车里,不由得恼火地抱怨了一句:“狗屎?我们不是应该有一天休息的时间吗?为什么又睡到车里?”   车里一片安静。   没人想理他。   兰斯面无表情地低头翻书;西奥用小勺子自顾自地挖果冻吃;鲍德温戴着耳机听歌,手指还本能地小幅度敲着桌子打节拍。   詹姆斯望了望四周,顿时头疼地坐了起来,一双绿眼睛可怜兮兮地睁着:“都怎么了?发生什么事了?呃,比尔?这是怎么回事?”   被点名的超级保姆,他们的巡演经理比尔试图委婉地回答:“吉米,你还记得昨晚的事吗?”   “昨晚,我……”   詹姆斯眨眨眼,绿眼睛有点儿不好意思地瞥了兰斯一眼:“呃,我喝醉了。你们懂吧?醉了的我,那就不是我了。好吧,如果没记错的话,我是不是跳脱衣舞了?这也没什么吧!我都上了快半年舞蹈课了,技术应该还行,你们好歹白看一场,难道不好看吗?”   比尔一言难尽地说:“可你不止是跳脱衣舞。”   詹姆斯眨眨眼:“哦?”   比尔艰难地回答:“你跪在桌子上亲……呃,亲了兰斯。”   詹姆斯脸红了一下,强装镇定地说:“哦,没事,兰斯不会介意的。”   “你,你还在马特酒杯里撒了泡尿。马特脸都绿了。”   “你不是开玩笑吧?”   比尔苦笑一声:“我也想。”   “操!我这么猛吗?”詹姆斯感叹一声。   但他很快就理直气壮起来:“其实也没什么,我大概喝多找不到厕所。再说,不尿杯子里,难道尿他嘴里吗?反正在杯子里,他可以选择喝或不喝,我又不勉强谁……”   “可还没完。”   “什么?我真拿刀逼他喝了?我居然这么恨他吗?”   “那到没……兰斯实在看不下去你发疯,就把你抱回到房间里,让你睡觉。”   “哦,那不就没事了?”   “可你一开始装睡,兰斯一走,你就偷溜出去,也不知道怎么搞的,反正你把马特的汽车给开走了,还直接开进了酒店的游泳池。”   “等等,你再说一遍,我干什么了?”   “你开着马特的汽车,冲进了酒店的游泳池。”   “我干的?”   “对,等我们从游泳池里把你捞上来后,大家就被酒店给赶出来了。”   “……”   比尔无力地说:“所以,从昨天开始,行星乐队已经被终身禁止入住假日酒店。”   车里一片沉默。   所有人不约而同地抬起头。   他们或谴责、或恼火、或无奈地等着看这个糟心的主唱会给出个什么反应。   但詹姆斯想了想,只说了一句话:“听起来倒像是摇滚明星该干的事。”   然后,他高高举起手臂,像是在舞台上一样,举过头顶,懒洋洋地挥了挥,孩子一样欠揍地喊着口号:“Yeah!Yeah!Rock N'Roll(摇滚)!Rock N'Roll(摇滚)!Rock N'Roll(摇滚)!” 第107章 摇滚梦想   虽然詹姆斯醉酒闹事,搞得大家都很抓狂。   但一来,马特本来就不得人心,看他倒霉,大家幸灾乐祸都来不及,根本不会主动开口帮他说一句话;二来,木已成舟,只能往好处想,虽然假日酒店以后禁止大家入住,可还有别的酒店,顶多麻烦点儿,也不算大事。   所以,大家逮住机会,把主唱骂了一顿后,也就不再抓着这事不放了。   当时,整个行星巡演团队都知道他们的乐队主唱嗜酒。   但除了戴维斯外,几乎没什么人去真正干预过这件事。   连兰斯也仅仅是注意别让他喝醉了上舞台而已。   并不是说大家不关心他,只是这和整个大不列颠的国情有一定的关系。   英国是个全民皆酒的国度,   曾经有人在马路上,被车给撞倒了,爬起来后的第一件事,就是走向旁边的酒吧走去;除此以外,还有‘赶上恐怖袭击,逃跑时,手里不忘拎啤酒瓶’的奇葩。   所以,英国人对酒的爱好简直是刻在了基因里,整个国家的气氛就是如此,满大街都是拎着酒瓶瞎晃悠的年轻人。   对比之下,自家主唱闲着没事虽然也总喜欢喝几杯,可大部分时间都只是很乖地喝喝啤酒,根本不耽误事。   但与此同时,詹姆斯却发现了酒精对自己的一些帮助。   接连不断的演出已经让他精神上极度疲惫,而表演往往又需要激情。   通常情况下,假如观众反应热烈,也是能将情绪反馈给表演者的。   可事实上,这种情况少之又少,多数的演出,都是要靠表演者来想尽一切办法炒热氛围,调动起观众的情绪,再与之互动。   这样一来,表演者自身承担的压力是巨大的。   最困难的一点儿在于情绪的控制,没人能始终控制住自己,让情绪一直停留在及格线上。哪怕乐观如詹姆斯,偶尔也会有陷入低沉的时刻,而这个时候,几杯酒往往可以让人尽快地兴奋起来,进入到应有的状态中。   也许理由并不算充足。   但对于一个本就嗜酒的主唱来说,这个理由已经非常充分了!   詹姆斯立刻以此为借口,要求在上舞台前,必须能喝几口酒。   当时的情况是……   比尔几乎立刻同意,别说喝几口,几瓶都行,只要好好上舞台表演;戴维斯坚决反对;鲍德温和西奥觉得没什么,而且,他俩认为,詹姆斯主唱又不是小孩子,没必要管太严;兰斯是反对,可他反对的不是特别坚定。   于是,美国最后的几场演出……   詹姆斯成功地赢得了‘上台前喝一杯’的待遇;而兰斯主动担负起监督的责任,决不让他多喝一口。   在这个时期……   可以说,所有人都在围着不省心的主唱打转。   没办法!   一个乐队之中,主唱的待遇和权利永远都是最高级的。   而詹姆斯似乎也确实需要人看着。   说来奇怪,自从他加入乐队以来就时常多灾多难,什么把胳膊摔骨折、发烧,再就是长蛀牙……   虽然每一次,他难受又没办法地强撑着上了舞台,活蹦乱跳两小时,再唱满全场下来后,就什么P事也没有了,生命力顽强程度堪比小强。   可大家总有一种“不看着他,就会出事”的感觉。   但万万没想到……   在最后一场演出的时候,多灾多难的主唱没事,一直健康无比的吉他手食物中毒,直接拉医院洗胃去了。更神奇的地方在于,两人寸步不离,吃得明明还是一样的东西。   “现在,你们知道谁才是真正的豌豆公主了吗?”詹姆斯趁机调侃了一句。   兰斯躺在医院的病床上,给了他一个毫无杀伤力的愤怒眼神。   根据医生的说法,情况不算严重。   唯一的问题是,兰斯这虚弱的样子,应该是强撑都没办法强撑着上舞台了。   巡演团队的人于是聚集在一起,为难地讨论晚上的演出该怎么办?   詹姆斯直接给出建议:“退钱吧,没吉他手,根本没法儿演。”   巡演经理比尔急忙拿‘兰斯罢演’的那次举例子:“可是上次,兰斯先离场后,你不是……”   “那是意外,我当时站在舞台上没办法停下来,才只能那么唱下去,可效果其实挺屎的。”   詹姆斯果断地回答:“但现在,摆明了表演不会好看,还不如趁早退观众们的钱,反正我们跑了大半个美国,不差这最后一场了。”   “我们还有时间,也许可以去找个临时吉他手来顶替一下?”戴维斯突然建议说。   “拒绝,我不和别的吉他手合作。”詹姆斯想都不想地回答。   不过,鼓手鲍德温回答得相对委婉一点儿:“陌生人不一定能和我们配合好。”   贝斯手西奥在一旁连连点头赞同。   显然,他们都不想找陌生吉他手合作。   一时间,事情就僵持起来。   这时候,马特又跑来了。   他开始用各种理由来说服詹姆斯他们继续表演:“还记得那些鸽子屎吗?这次的观众中,就有很多鸽子屎观众(詹姆斯:你怎么知道?你调查过了?),他们不顾再次遭遇鸽子屎的风险,匆匆赶来看你们的演出,假如看不到的话,该有多失望啊!(詹姆斯:……)而且,除了他们以外,那些天天跟着你们跑的忠实歌迷也很可怜了。这可是乐队在美国最后的一场演出,你们不能对他们这么残忍!”   詹姆斯、鲍德温和西奥面面相觑,一时间不知道该怎么决定为好。   在此之前,乐队的大事小事其实都是爱操心的兰斯决定的,他们三个人还真没有主动决定过什么事。   这时候,马特又委婉地提了下他们之间的合同问题,又说了说,如果真不演出的话,不只是退票钱,可能还要赔出去的一大堆违约金。   他这么软硬兼施地来回反复说……   詹姆斯他们就犹豫了:“可是,吉他手?”   马特立刻拍着胸脯保证:“我有一个现成的人选。你放心,我现在就给他打电话。”   不得不说,马特这人烦是烦,可能成为美国BHD音乐公司这边的负责人,绝对是有其独到之处的。   詹姆斯之前喝醉后,对他做了那么失礼的事情,可他现在居然能像没事人一样再次出现,而且,该干什么干什么,对乐队的态度也一直不变。   尽管他一直以来的炒作和宣传手段十分让人厌恶和反感。   可如果能站在他的立场,单从工作角度而言,确实也没人能挑出一点儿漏洞。   总之,在他的反复纠缠之下……   詹姆斯只好勉强答应去见一见那个所谓的临时吉他手人选。   马特信誓旦旦地说:“你放心,绝对合格!”   可能是为了缓和氛围,他还开了一个玩笑:“放心,这个吉他手本职并不搞音乐,不会抢兰斯饭碗的。”   抢兰斯的饭碗?   那得看有没有本事!   詹姆斯第一个假笑两声,略带嘲讽地说了一句:“Very interesting!”   然而,没想到的是,马特推荐的吉他手看着真是非常!非常的面熟!   连西奥都不禁犹豫着和詹姆斯耳语了这么一句:“吉米,你看,他像不像,像不像那个剪刀手?”   “啥玩意?剪什么?”   詹姆斯还没反应过来。   一旁的鼓手鲍德温大概只觉得这两人很不务正业。此时,一向做主导的兰斯不在,也只有自己最年长最靠谱了。   所以,他主动代表乐队发问:“你叫什么名字?”   那个穿着夹克和T恤,手臂上有个酷炫印第安酋长纹身,气质独特的英俊男人自我介绍说:“约翰尼德普。”   约翰尼德普,剪刀手爱德华??!!!   正喝啤酒的詹姆斯直接喷了出来。   鲍德温急忙往旁边躲了躲,一脸嫌弃地望着他:“吉米!”   但詹姆斯根本没理他,一双绿眼睛直愣愣地朝着那个自称约翰尼德普的家伙望过去,结果发现,果然是<剪刀手爱德华>中的爱德华!   他不禁脱口就是一句:“你知道吗?和好莱坞不一样的,吉他手可以不看脸,但必须会弹吉他。”   约翰尼德普笑了。   詹姆斯立刻强调:“我他妈没在开玩笑。”   德普就点点头。   然后,他寡言地也没辩解,却从身后把电吉他拿了出来,一边开始弯腰去连音箱,一边问:“我现在可以弹给你们听听。你们想听什么?[Crazy Never Die]?[女巫]?”   接下来……   好吧,他弹得还挺是那么回事的。   但在下午排练的时候,詹姆斯很快就失望了。   这事不怪德普,主要是他自己太浪了。   兰斯临场发挥的功力一流,所以,总由着他在舞台上随便唱,想唱什么唱什么,想怎么唱就怎么唱,反正不管他唱什么,吉他始终都能跟得上,哪怕不小心唱跑调了(好久没有出现过这种问题了),没事,大不了改个旋律照样把跑掉变成正调,保证观众听不出来。   可兰斯不在……   他只能中规中矩地唱了。   这不仅仅是吉他技巧的问题,还关乎人与人的默契问题。   所以,詹姆斯只能一边怀念兰斯在自己身边的日子,一边试着和临时的搭档培养默契。   在这个过程中,他好奇地随口问了一句:“你不是当演员吗?怎么突然想到来玩摇滚了?”   德普笑了笑回答:“当演员是为了糊口,摇滚才是梦想。”   作者有话要说:【注】加勒比海盗是2003年,吉米重生前还没到2003年,所以他只知道剪刀手爱德华。   介绍下约翰尼德普,著名摇滚界脑残粉,偶像是滚石乐队的吉他手。他锲而不舍地追星,想尽一切办法打入偶像的社交圈,各种曲线救国,最后好不容易认识了偶像的儿子,从此又在偶像家里坚持不懈地蹭了两年饭,险些被当成毒品贩子,两年后才获得认可,把偶像追成了爹(不是!   别误会……加勒比海盗三,他偶像只是去客串了杰克船长他爹!大家搜加勒比海盗3的话应该有这条轶闻。   但不管怎么说,德普为全世界的脑残粉做出了榜样。   PS.约翰尼德普近年来负面新闻多,我也不想理,反正我爱杰克船长。 第108章 来个后仰   约翰尼德普的吉他弹得还不错。   可詹姆斯和他就是不来电,或者说,没什么化学反应。   并且,两个人之间还有一个问题。   詹姆斯是披头士的脑残粉,而约翰尼德普是滚石的死忠。   对于绝大多数摇滚界晚辈们来说,早年的披头士乐队和滚石乐队完全是并驾齐驱的两个乐队,他们在摇滚史上的地位不分上下,相当于硬币的两面。   但按照现在的话来说,那就是对家!   如果在披头士和滚石鼎盛时期,又能有网络的话……   哪怕明知道两支乐队彼此之间都是很好的朋友……   作为双方的粉丝,詹姆斯和德普大概还是得先掐一场。   所以,讨论音乐的时候,两个人就吵了几架。   不过,由于德普是个语死早,完全和兰斯那个毒舌不一样,詹姆斯在这次的吵架中,完全占据上风,十分得意洋洋。   鲍德温和西奥对这个情景十分无语。   他俩甚至私下讨论着:“主唱和吉他手是不是天生相克的属性?兰斯也就算了,一个临时来兼职的,怎么也能吵得起来?”   但是,吵归吵,演出还是得演的。   短暂的一下午时间,显然是不足以磨合到一起的。   可兰斯此时又不在……   詹姆斯只好绞尽脑汁地靠自己来另想办法。   他这时候已经同兰斯学了快一年左右的吉他,虽然天赋一般,别的不敢说,但行星乐队自己的曲目,还是弹得足够熟练了。   于是,他决定在晚上演出的时候,干脆也带着吉他上台,由更熟悉鲍德温、西奥和乐队歌曲的自己来做主音吉他,而让德普做节奏吉他来压好和弦并弹一些Riff等作为补充。   除此以外的变化还有……   在德普的从旁建议(煽动)下,詹姆斯这次没穿裙子,反而走了朋克风,黑色夹克紧身皮裤,又让化妆师给画了一个烟熏妆。   没问题了,上台!   然而,观众们的眼睛太尖了。   尤其是一些确实跟着行星乐队跑了好几场的歌迷,立刻就发现乐队吉他手居然换了人。   虽然说新换的吉他手也是个很另类的帅哥,而且,似乎还是个有几分眼熟的帅哥……   但在之前的演出中,行星乐队的黑发吉他手已经给观众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高高瘦瘦的外型,俊美的容颜,超强的吉他技巧,叼着烟,总是漫不经心地去拨弦,轻描淡写地自带优雅,又有一点儿冷漠的英式风情,和天生灿烂明艳的金发主唱时常站在一起,肩并肩地立在舞台最中央的聚光灯下,哪怕是不去听歌,光是看着他俩,也让人感觉到无比地赏心悦目、心旷神怡,简直如一幅非常美丽的画一般。   所以,一时间歌迷们纷纷不满地抗议起来:“兰斯!吉他手!兰斯!兰斯!”   詹姆斯顿时有点儿替兰斯感动。   他急忙上前,主动解释了一下‘吉他手食物中毒‘的事情。   观众们还是不情不愿,可在听了这个解释后,也知道闹下去没什么用了。   他们只好又吵闹了一会儿,才不甘不愿地平静下来,等待表演。   詹姆斯也没忘快步走到德普那边,安慰地拍了拍他的肩膀。   本来就是出于爱好,作为临时帮忙插进来的德普对观众反应很理解,直接大方地示意没事。   接下来,乐队按部就班地开始表演。   不得不说的是,这场表演并不是行星最差的一场,但肯定也不会最好的一场。   这是中规中矩、但也算是在及格线上的一场演出。   德普的演奏没出一点儿差错,只是碍于排练时间太短,双方默契度和配合都还有问题,所以,大家都是全按着排练时的计划来,谁都不敢搞什么即兴,生怕出问题。   这样一来,自然也就没什么额外的惊喜表现了。   有趣的是,德普这人的外表看起来很不好惹,似乎怪异叛逆,但实则性格害羞内向,这一点儿从他的台风上就能看出来,上了舞台去弹吉他,居然都一点儿不抢风头地躲到了舞台的角落里。   要知道,贝斯手西奥在最初的时候,可是也想站中间的,只是被自家主唱和吉他手一起排挤到了一边,那两人霸占舞台,其他人根本插不进去;   可德普是根本不用人排挤。   他主动就跑到另一边去自顾自地弹吉他去了,还真如他所说的那样,这趟来帮忙表演,就是为了过瘾,特别大方地把整个舞台中央全都让给了主唱。   于是,詹姆斯一个人抱着吉他现在了舞台中央。   他颇为孤单地自弹自唱,每一分每一秒都在想念兰斯,因为没办法在唱一半的时候,走过去亲亲抱抱骚扰一下自家吉他手了……一下子连唱歌都有点儿兴趣缺缺。   但演出还是进展地很顺利。   短暂的演出中,观众们暂时是听不出太细节东西的,虽然也会觉得和平时略有差异,却还不至于因此而砸场子。   更何况,詹姆斯的责任心也不允许自己在舞台上敷衍应付,哪怕情绪上有点儿低落,也一直都在卖力地表演。   由于要弹吉他的缘故,他这次没法再在舞台上到处跑动了,而只能站在话筒架前边弹边唱,所以,为了调动起场上气氛,向观众们展现出自己所能展现出的最好。   詹姆斯一直把吉他弹得特别‘激烈’。   这里的‘激烈’不是说他技巧多好,而是把逼装到极致!哪怕不是吉他大师,也要装出吉他大师的样子。   于是,前俯后仰,手指横扫,范儿要摆得足足!至于疏漏的地方……没事,有德普在后头补充。   总之,詹姆斯坚定地认为:只要站在舞台上,不管是唱歌还是弹吉他,我就是最亮的星!   只是在临近演出结尾的时候,他可能略微有些用力过猛了。   当时,刚刚唱完倒数第二首歌,在歌曲的末尾,有一段吉他Solo(由于兰斯的缘故,行星很多歌曲都会穿插一些可供吉他手发挥的吉他Solo)。   其实,这一段兰斯不在,也可以不弹。   但詹姆斯装逼上瘾,大概真有兰斯附体的错觉,他不止弹了,姿势还摆得特别足,前俯后仰,腰软得仿佛怎么弯都没问题。   结果,当他又一次巨陶醉地向后仰着身体,叉开双腿向后弯,同时,手指在吉他弦上疯狂横扫的时候……   一个不小心,后仰过了头,直接一个下腰,头部和上半身倒在舞台上,但腿和下半身还支撑着,整个呈凸形,腰腹部悬空了。偏偏音乐还没停下,兰斯搞得这段吉他SOLO特别长。   此时,吉他还在詹姆斯的肚子部位。   所以,他两只手还得继续伸着去拨动琴弦,要不然,音乐就得停了。   可这个姿势……   他站不起来啊!   詹姆斯急得一脑门子汗。   吉他手这么玩的话,也无所谓了,反正躺着也能弹吉他。   但问题是,他是主唱啊!   弹完这一段,还得继续站着唱歌呢!   刚刚因为用手弹吉他的缘故,他又没办法拿着麦克风。   所以,到下一首歌,就得站起来,到立式麦克风架前,对着麦克风唱才行。   现在怎么办?怎么办?怎么办?   然后,他又开始想兰斯,要是兰斯还在的话,一个眼神过去,肯定能注意到他现在窘迫的情况。   但兰斯不在!   所有人……所有人大概都以为他在装逼,躺着弹吉他很酷什么的!   简直快想哭了。   詹姆斯拼命朝着周围所有人使眼色,一双绿眼睛眨得跟路口坏了的红绿灯一样,绿灯闪烁个没完没了。   台下的比尔倒是看见他使眼色了。   这傻逼居然还冲他挥手笑!   鲍德温看都不看他一眼,神色冷淡。   西奥倒是看了他一眼,但果然就是以为他在装逼,直接翻了个白眼给他。   至于德普……   那就是个社恐加自闭,低着头,沉浸式弹吉他,根本不带抬头的!!!   詹姆斯快哭了。   他琢磨着,不行就停下演奏,丢人点儿地爬起来了吧。   感谢戴维斯!   戴维斯真好!   戴维斯终于注意到他了。   这位最细心的人无语地推了推眼镜,猫着腰从舞台的后方艰难地爬上来,尽量降低存在感地悄悄蹭到詹姆斯旁边,伸手抓住他的肩膀,从后头费劲儿地一用力把他给推站了起来。   得救了!   詹姆斯眉开眼笑地站直身体,复活地在吉他上来了个扫弦,朝着舞台下观众露出灿烂笑容。   在他的身后,救世主戴维斯默默地爬下舞台,深藏功与名。   也是直到这个时候,鲍德温、西奥和德普才后知后觉地注意到自家主唱刚才的真实情况。   三人险些笑到岔气。 第109章 一视同仁   “嘿,吉米,来个下腰!”   演出结束后,西奥在后台嚷嚷着起哄。   鲍德温在一旁笑得都快肚子疼了。   连德普也是一脸笑意。   但詹姆斯才不理他们。   在舞台上表演得太投入,又不是什么不光彩的事情。   而且,从另一方面来说,这个小事故让大家相处得更自然了一些。   约翰尼德普其实并不是一个擅长交际的人。尽管他内心深处也挺狂野,可日常生活中却不怎么喜欢说话,加上又是刚认识没多久,自然和乐队三名成员有着明显的隔阂,等一起上完舞台,又经历了这么个笑话后……   大家才彻底放开,算是交起了朋友。   詹姆斯怼人的时候很多,可骨子里却是个很喜欢交朋友的人。   别看他天天和乐队三个人混在一起,似乎社交圈只有彼此一样。可事实上,他的交际网发展得十分庞大,同行之间,别的乐队成员,诸如斯图尔特那样的就不用说了;还有天天打交道的形形色色、各种职业的歌迷;可以一起喝茶、喝酒的娱乐八卦记者们;甚至还有跨界的主持人、导演和演员;超市混熟后,终于不再买烟买酒时,查他身份证的收银员……   在他看来,人生漫长,认识更多的人是好玩的一件事。   所以,在乐队其他成员压根没注意到的时候,他的朋友早就遍布各界。   这次对德普也是一样……   詹姆斯直接就伸出了友谊之手,邀请他一起参加演出结束后的庆祝Party.   一直是摇滚爱好者的德普自然立刻答应了下来。   比起演电影,这家伙对摇滚乐队才是真爱。   因为是在美国的最后一场演出,所以,这场Party的规模办得比之前大。   除了还在病床上的兰斯没参加外,行星乐队的三个人,加上编外成员德普,巡演团队中所有跟着来美国的英国工作人员,还有一些本地雇佣的临时工,以及美国BHD音乐公司派来帮忙的一众职员,包括那些财务会计们,全都欢聚一堂。   现场热热闹闹的像是过圣诞节,桌子上摆满了各种食物,甜品、披萨以及一桶桶的啤酒,还有成瓶的葡萄酒、香槟什么的。   之前工作中造成的所有矛盾和摩擦都被暂时放到了一边,在这个时候,所有人都不记仇地开开心心玩起来。   作为美国音乐公司的代表,马特还主动地站了出来,大肆夸奖了一番行星乐队一路走来的敬业表现,并展望了一番下次再合作的可能性。   再合作?   乐队所有人:呵呵。   但由于隔天就要离开了,詹姆斯他们这次都很给面子地都没再说什么。   只是乐队对外发言的负责人兰斯不在这里,最后只好由年纪最大、性格最稳重的鲍德温出面,客气地说了几句‘承蒙照顾’一类的废话,达成‘你好我好大家好’的美好(虚假)局面。   等Party正式开始,很多漂亮姑娘们不知道从哪冒出来,像是一群蝴蝶一样在场内飞舞起来。   詹姆斯暗自猜测,这些人十有八九是马特搞出来的,只有他喜欢搞这种事。   不过,这也算是摇滚界的传统项目了。   那时候,很多摇滚乐手都会说:不泡妞?还他妈玩什么摇滚?   姑娘们热情地围过来,很温柔很体贴一点儿都不做作。   她们暗示地说:“吉米,表演棒极了!要不要找个地方,我们深入了解下?”   ——还是先浅浅聊下吧,你们知道football吗?   ——你是说……呃,橄榄球吗?   ——你们会爱利物浦吗?   ——呃,你的家乡?听说是座挺友好的城市?如果你想的话,我当然可以爱!   ——那你们有谁会弹吉他吗?   ——……   ——对不起,我们之间大概没有可聊的,再见!   ——……   詹姆斯并非不知道她们的意思。   他只是该装傻的时候就装装傻。   别说他现在还正喜欢着兰斯,暂时没有出轨的打算,就算是真的那一天恢复了单身,他也不会想和不认识的人搞,尤其是这些明显都是专业Star Fucker的女人们……   知道吗?   有些Star Fucker生活十分混乱,几乎不怎么挑人。   她们对摇滚明星的态度一向是“一视同仁,不分先后,来了就搞”。   然而,这不是最可怕的。   最可怕的是,假如对方有‘文豪’潜质的话……   几年后,她可能会著书立说,并且出版大卖,把你的床上表现和习惯全都公之于众,并且和自己曾搞过的所有人进行一番对比和精妙解说。继而,全世界的人都会知道,那些曾经停泊在她那座港湾里的大大小小船只中,到底谁是泰坦尼克号,谁是小舢板了。   詹姆斯没时光倒流前,曾听人聊天时提过类似的事情(当小黄文讨论的),虽然具体不清楚,可仅仅是大概有这么个印象,就已经十分无语了。   西奥对这些一无所知。   此时,美国巡演快大半年,远距离加上通讯不便利的缘故,他和国内女朋友的联系越来越少,所以,当他被几个姑娘簇拥和奉承时,颇受打击的虚荣心瞬间得到满足,情绪高涨。   另一头,鼓手鲍德温也非常受欢迎。   在他身边围着的姑娘,可比西奥那边多出好几个,弄得他脸都红了……   虽然平时圈子里总喜欢拿鼓手开涮,但现实中,真得别小瞧了他们。   鼓手们在床上展露的‘节奏感’但凡只要有在台上表现得一半那么厉害,就会非常受欢迎了。   詹姆斯打定主意不去凑这个热闹。   他一边忙着喝酒,一边出于照顾新人的心理,跑去和约翰尼德普互换了联系方式,还鼓励并瞎许诺了一番:“嗨,哥们,你吉他基础不错,技术也过得去,但还得多练练才行,可千万别放弃。等你将来如果在好莱坞混不下去了,干脆来英国投奔我吧。我可以帮你问问,看那个乐队缺吉他手。”   德普不由一笑。   他把手中的烟放到一边,转而端起啤酒杯郑重地和他碰了碰杯:“谢了。“   詹姆斯根本没当一回事,没心没肺地傻笑笑,转身又去四处找人碰杯喝酒了。   他根本不知道在差点儿让盖里奇因为毁约而入狱后,险些又把一个演员的命运之路给带歪。   这时候,德普刚刚凭借<剪刀手爱德华>获得金球奖提名,前途虽然看似光明,可在好莱坞那种群星璀璨的地方也只能说是初露头角。   真正令他大爆的<加勒比海盗>还要等到2003年才会被搬上荧幕。   而詹姆斯在时光倒流前,那部电影还没拍出来,自然也就根本不知道这家伙未来会红到什么程度,因此,才以己度人地产生了‘既然能弹吉他,为什么还要拍电影’的单纯想法。   后来很多年后,德普提起这件事时说:“当时我确实动心了,如果不是刚接了〈邦尼和琼〉那部片子的话,真实差点儿就收拾行李,去英国追我的摇滚梦了。”   幸好他没去,否则就没有杰克船长了。   这场Party的气氛非常好。   毕竟,疲惫繁重巡演终于结束,大家都很放松。   尤其是思乡严重的詹姆斯、鲍德温和西奥他们一想到‘终于能回英国’了,就开心地不行,还心情复杂地对‘讨厌的美国’生出了那么一点点儿依依不舍的情绪来。   连詹姆斯这么粗线条的家伙都琢磨了一阵子:“哎,其实美国披萨挺好吃的。”   他们这么热热闹闹地玩到半夜,才终于散去。   不过,因为上次詹姆斯“喝醉酒把汽车开到游泳池里,害大家被假日酒店拉黑名单”的事情……   这次开Party的场所是另一家酒店,并且,为了避免再次出什么事故,所有人都在自动自发地监督着他,不让他喝多。   于是,詹姆斯酒没喝多少,后半程就被替换成可乐了,只能郁闷地保持清醒直到Party结束。   在此期间,他闲着无聊地摸到厨房,和这家酒店的厨师套了套近乎,一起商量着,给小黑狗吉吉做了一份狗饭,什么新鲜的蔬菜、切好的肉和鱼,再加点儿水果,保证口味的同时,营养也要均衡嘛。   在酒店厨师认认真真地按照他的要求做狗饭时……   他还掏钱让酒店服务员出门去给买了个好看的蓝色饭盒,等厨师做好了,就把精心烹饪出来的大盒狗饭装好,拎了回去。   这是个非常可怕的错误。   在詹姆斯钻到浴室里洗澡的时候……   和他住一间房,刚被工作人员从医院接回来的兰斯进门了。   他恰好看到了桌子上的饭盒。   走过去,打开饭盒,少盐少油、清淡好消化。   本来因为舞台上被替换而不痛快的黑发吉他手不由得勾起唇角。   他以为是专门给自己带的,就静静坐下来,一口一口地吃了起来。   小黑狗吉吉呜呜两声从地上爬起来。   它仰着小脑袋,朝着主人摇了摇尾巴。   作者有话要说:总觉得摇滚不提Groupie骨肉皮(果儿)不现实,可我又实在懒得写(不太符合国情),这章含蓄点儿带过吧。因为不喜欢听骨肉皮这个翻译,所以用了Star Fucker,你们知道是一个意思就好了。   其实,Groupie这个圈子的姑娘有一些挺好的,好多摇滚明星早年吃软饭(滚圈真不适合小学生追星,人渣太多,听歌就行),全靠她们养。而且,这个圈子里比较厉害的姑娘,还有嫁给总统总理,混成第一夫人的,也是牛逼。 第110章 鼓手职责   詹姆斯走出浴室的时候,一眼就看到兰斯正在吃狗饭。   糟了!   关键时刻,他灵机一动,(自以为)机智地说了一句:“别全吃了,给我也留一口。”   兰斯果然停下来,朝他笑了笑,又招招手,然后,‘大方’地和他一起分享了剩下的狗饭。   后来,很多人知道这件事后,都搞不清楚这位金发主唱的迷之脑回路。   正常人面对这种情况,要不然就是解释清楚情况,赶快道歉;要不然就是将错就错,装不知道地一直瞒下去。   陪着一起吃是什么见鬼的操作?   但詹姆斯却很有自己的一套逻辑,认为立刻承认,肯定会被骂死;而瞒着不说也不行,纸包不住火。而且,打包狗饭的时候,所有人都看到了,这事瞒住的可能性太小,撒谎被识破,搞不好下场会更惨。   所以,一起吃吧!   他极其天真地想:“我都陪着一起共患难了,总不能再怪我了吧?”   兰斯:……!!   当他知道整件事的时候,气得恨不得抡起吉他砸死这混蛋。   但由于他妈妈从小的家庭教育足够到位的缘故,他就算在生气时,一般也会克制自己做出不理智的事情,所以,最严重也只会砸东西来发泄情绪,不会轻易对亲人和朋友动手。   因此,他直接暴力地把那个蓝色饭盒在詹姆斯面前砸了个稀巴烂,却一句重话都没说。   但詹姆斯觉得,这就是另类的杀鸡给猴看,根本目的还是警告自己,只好赶忙跑过去道歉。   虽然他打心眼里觉得,酒店厨师的手艺很不错,做得狗饭除了味道淡外,其实还挺好吃的,起码比林德的黑暗料理要好吃一百倍,所以,根本闹不明白,这到底有什么值得生气的?   恰好,在两个人沟通不畅的时候……   鲍德温暴露了自己的‘知情人’身份。   那天……   一开始是詹姆斯不想吵架,在“带回来的饭是狗饭”真相暴露的第二天,他选择直接把自家吉他手拉上了床,试图通过某种运动,来把这事给敷衍过去。   但兰斯太生气,在情绪激动的时候,一直在啃他、咬他,结果,搞得他胸口和脖子一片红紫痕迹。   第二天,兰斯还没消气。   之前生病带来的负面情绪,被替换的吉他手位置,加上狗饭这事,简直是迎面一套组合拳,把他给砸得头昏脑胀、晕头转向,外加失去理智,心情低落到了极点,自然没空关注其他。   而詹姆斯一向不怎么照镜子,性格粗枝大叶,自然也没注意到什么不同。   结果,鲍德温实在看不下去了。   他当着黑发吉他手的面,递给金发主唱一条棕色的围巾,无奈地嘱咐了一句:“你俩差不多地收敛点儿,这就要回国了。”   兰斯和詹姆斯不约而同疑惑地望向他。   鲍德温窘迫地咳嗽了一声,被看得有点儿尴尬,指了指脖子那里,结结巴巴地补充说:“吉米,你脖子,脖子上的痕迹……”   两个人这才反应过来,接着,又不约而同地流露出相似的惊疑表情,继续望着鲍德温。   “放心,我,我没和人说过。”   鲍德温很不自在地说:“其实,你俩想怎么着都行,这是你们的自由。早年,大卫鲍伊还公开说自己是双性恋,和滚石主唱米克被人捉奸在床……呃,总之,这事在咱们圈子里也不算新鲜。但是,但是,真被爆出去也挺麻烦的,社会舆论或许不赞成。再说,那些讨人厌、外加猎奇的人也很多,会影响正常生活吧,所以,所以,你俩还是能低调就低调点儿瞒着吧。”   性格温厚的鼓手在说这些话的时候,眼神十分清澈,没有一点儿负面情绪,只有认真和关心。   往日性情其实带着几分桀骜,并不怎么听人劝的主唱和吉他手不由得都流露出了感动神色,然后,难得乖巧地接受了他的这些劝告。   可接下来的日子,鲍德温开始后悔了。   因为作为乐队中唯一的知情人,他彻底沦为这对情侣的情绪垃圾桶。   兰斯把之前的痛苦和伤心一股脑地向着可靠的鼓手倾诉出来:“吉米就是个混蛋王八蛋!他傻逼吗?问题的重点怎么会在于狗饭?我是那么小气的人吗?(鲍德温默默:……是的。)问题的重点明明在于,他想着给狗带吃的,却从来都没想过我!我生病了,我在医院里,我他妈眼睁睁地看着你们用一个业余演员来代替我,顶替我的位置……”   话说到这里,鲍德温不得不先插嘴解释了一句:“那是不得已,兰斯。我们都知道,你是乐队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事实上,没有你,吉米那一场唱得也很不自在。”   “行了吧!这事暂且不说……可之后?”   天性敏感的黑发吉他手情绪特别激动地说:“他在见到我后,对我连只言片语的关心和问候都没有,只记得要给狗带饭!给狗带饭!给狗带饭!可我呢?我他妈在他心里到底是什么?我连狗都不如吗?你知道的,我不是想要去和小狗争什么,吉吉还是我捡回来的。可吉米想到了狗,却想不到我吗?我一直很喜欢吉吉,可现在,我根本没办法再去面对它了,我现在只要一看见它,就会忍不住地去想……在吉米心中,我到底算什么?我是不是连狗都不如?”   “他,他那个脑子,可能根本没考虑那么多吧。”鲍德温哭笑不得地猜测说。   他望着吉他手隐隐泛红的眼圈,一副气到要哭的表情,一时间无语到了极点。   可兰斯似乎特别伤心,紧紧地抿着唇,一副对这事难以释怀的样子。   他一脸倔强地忍半天,最后还是没绷住地转过头去,悄悄用手指拭去眼角的泪痕。   鲍德温整个人都方了:“……操!别哭,你别哭啊!”   兰斯忍着泪花:“我没哭!”   另一头,性格那么乐观积极的詹姆斯也快憋一肚子怨气没处说了。   他先和鲍德温讲了一下自己‘共患难的机智(制杖)操作’。   鲍德温:……   接着,他开始指责兰斯越来越不讲道理和总是不依不饶的行为:“这个人生起气来简直没完没了的!我就闹不明白他了,到底能有多大的事啊?不就是误吃狗饭吗?我都和他一起吃了,这还不行吗?成吧!想闹就闹,我哄着,反正我是男人嘛,我得让着他……“   “等等!”   鲍德温忍不住打断一句:“抱歉,打扰你一下,兰斯也不是女的。”   “可他表现太娘们了,完全不男人,一天到晚磨磨唧唧,为点儿鸡毛蒜皮就要和我吵!”   詹姆斯叼着烟,仗着是在背后吐槽,兰斯也听不见,说起话来别提多么肆无忌惮了:“我可男人了,一直都让着他。但没想到,哄也哄了,床上也都依着他了,还让他咬来咬去地泄愤,哎,反正我一向皮实,也不觉得疼,怎么着都行……”   “咳咳,吉米啊,这块可以略过了。”   “没事,老鲍,咱们都这么熟,我不介意你知道的。”   鲍德温额角的青筋都要蹦起来:“我他妈的很介意!我也不想知道!”   愤怒的鼓手攥着拳头挥舞着威胁:“你闭嘴跳过;要不然就立刻滚蛋,别和我抱怨。”   “呃,好吧,总之就,就那么一回事。”   詹姆斯识趣地跳过这一块,夹着烟,吐了个烟圈,转而继续扯别的:“他还指责什么我不给他带饭,我他妈敢给他带饭吗?操!那家伙一天到晚娇贵地跟个小公举似的,明明是吃一样的饭,我吃坏肚子了,跑几趟厕所就行了;他就能把自己吃成见鬼的食物中毒!还得进医院去洗胃!这他妈的都叫什么事?现在更烦人了,整天和我纠缠什么连狗都不如?我就操了!我都陪着他一起把吉吉的晚饭吃光,害吉吉饿一个晚上了,这还不足以证明他比吉吉地位高吗?这还叫他不如狗吗?我对他明明比对狗好多了吧!”   什么?   吉吉又做错了什么?   鲍德温完全无语地说:“你俩能别祸害狗吗?”   “一开始忘了,但也没一直饿着,我半夜想起来,上厕所的时候,偷偷给它倒了点儿狗粮。”詹姆斯又解释了一句。   然后,他才特别苦恼地说:“可你说这事给闹得……他最近一直不和我说话。要不,你帮我去说说吧。”   这一刻,鲍德温的表情很迷茫:为什么我去说?鼓手还要兼这种活儿吗?   但没办法,为了乐队的和谐团结……   他想了想,还是去了。   “兰斯,吉米想和你说话,你要不和他谈谈,把事情说开了。”   “哼,我还以为他不想和我说话了。”   “不会的,他特别想。”鲍德温尽职尽责地劝说着。   兰斯开始不吭声。   但鲍德温明白,这是想要个台阶下了。   于是,他跑去找詹姆斯说:“你快去吧,兰斯也早就想和你说话了。”   詹姆斯高高兴兴去了。   几个小时后,两人又凑一起写歌和遛狗了。   很长一段时间,鼓手鲍德温都是这样兢兢业业、不求名、不求利、无私地为乐队每一天的团结稳定作出着卓越的贡献,他才是整个团队中,真正的幕后英雄。 第111章 奇怪印象   行星乐队在美国巡演了差不多有八个多月,期间,一共举办五十多场演出,行程之密集非常令人心惊。而且,在巡演过程中,他们状况频出,一路走来,十分辛苦。   整个团队已经尽了全力。   可很多问题依然没办法避免。   多数都是一些不可控的因素。   诸如,乐队成员们的身体状态和精神状态好坏;场馆设备的质量,音质效果合不合格;当天观众们的素质和情绪是否在线等等。   但最折磨乐队的,大概还是在音乐问题,美国观众对纯英式音乐存在一定的隔阂,行星乐队很多在英国非常受欢迎的歌曲,在美国却不被欣赏,继而导致乐队在早期巡演过程中,必须费尽心力才能使得整场演出顺利进行下去。   而美国音乐公司这边的营销策略也带给了他们一定的压力,那种纯娱乐大众性质的夸张营销,如果换作是喜剧演员,搞笑、喜剧路线的艺人、或者是一些真正的青春偶像组合大概会很适应,并全盘接受,可对于一支摇滚乐队来说,完全就是精神上的摧残。   因为在他们的营销下,美国这边的娱乐媒体在宣传方面经常把重点放在他们的外貌上,将他们当作是来自英国的美少年组合一类的玩意儿。   在詹姆斯他们看来,十分糟心!   总之,在美国的这些日子里……   整个乐队已经耗尽了心力。   终于结束后,所有人都思乡心切,迫不及待地想回家了。   所以,当埃布尔询问,要不要把回国的消息委婉地透露给英国的娱乐媒体,或者让一些歌迷来接机的时候……   行星乐队的四名成员全都明确地表示拒绝:“实在太累,不想再去应付任何人了。”   埃布尔于是没有做任何多余的举动,仅仅是体贴地派了一辆车来接他们。   他这个行为让所有人都很舒服,尤其是在经历了美国负责人马特那种不达目的誓不罢休、死活都要纠缠到底、用尽一切办法说服人的讨厌作风后,自家经纪人的行事风格真是可靠又温柔。   詹姆斯不禁在电话中发出了一声由衷地感叹:“埃布尔你真好,我在美国就很想念你。”   对于家庭中年龄最小的一个,又时常出门在左邻右舍骗吃骗喝的人来说,这样的话根本算不上是什么好话,完全是张口就来。   但在电话旁边的人,还有比尔、戴维斯和乐队其他三名成员,大家都忍不住地疑惑望向他,满脸都是:“我们在美国怎么没听你提过一句埃布尔?更没听你说过一句想念他的话?”   可对于埃布尔来说,能听到这样的话,心情实在称得上万分惊喜、心花怒放!   “呃,谢谢?”   他在电话的另一头有点儿受宠若惊地道谢。并且,在犹豫了三四秒后,还是没忍住地轻轻低声:“我也……我也很想你,吉米。”   于是,这位经纪人先生立刻把之前想要说的,关于‘听说你在美国害得整个乐队都被假日酒店拉入黑名单了;听说你把美国那边负责人的汽车开到游泳池里去了;听说你搞一堆鸽子在观众头上拉屎;听说……’等,种种数落他恶劣行为的教训话全都抛到脑后,决定从今以后,凡事往前看,翻旧账没意义。   詹姆斯在无知无觉中幸运地避过了一场可能会被唠唠叨叨、没完没了的说教。   不过,尽管埃布尔听从他们的建议,没有做出任何炒作他们回国的举动。   可当行星乐队的四名成员一走下飞机的时候,仍然被个别眼尖的歌迷给认了出来。   因为保密措施到位,多数人并不知道他们回国,加上这年代的通讯不发达,哪怕是认出来了,也来不及通知别人。   所以,最后追着他们跑的歌迷也不算多,大约就是二三十个人左右。   兰斯对这种场合一向极端缺乏安全感。   他戴上墨镜,看都不看地大步朝前走,直到成功走进保镖们的包围圈中,让自己处在了不会遭遇危险的位置中,才稍稍安心。对于歌迷们‘兰斯,兰斯,兰斯’的喊叫声,完全理都不理,态度显得极其高冷。可事实上,在他内心深处,只是觉得太热情的歌迷很吓人;   鲍德温和西奥的态度算是普普通通。   假如有歌迷冲上来,他俩也会签名,或者拍个照什么的,但并没有停下来一直配合歌迷的打算。   只有詹姆斯这边的画风完全不一样。   一开始也是很正常的签名活动,只不过可能比队友们态度显得热情一点儿,签得更多一点。   但后来,他十分好奇地指着身旁女歌迷穿的那件底色是白色,但表面却有着斑驳鲜艳颜色的外套,惊叹地问:“你这件外套哪买的,太他妈酷了吧!”   “喜欢吗?喜欢送你!”   那个女歌迷立刻豪爽地脱下外套,不容拒绝地塞到了他的怀里:“你在外头买不到,我自己扎染的。”   对方的动作太彪悍了,詹姆斯还没来得及反应,衣服就被硬塞进了怀里。   等听到那句话,他还被震住了:“什么?自己扎染,这么牛逼吗?”   那个绿眼睛睁得大大,嘴巴也张大,露出尖尖小虎牙,有点儿惊讶到近乎崇拜的表情,让周围的歌迷全都忍不住地哈哈笑起来。   好几个人立刻过来凑热闹:“吉米,吉米,你看我的外套怎么样?虽然不是自己扎染的,但你喜欢吗?喜欢也送你。”   接下来……   事态发展之迅速,令人瞠目结舌。   像是当年在舞台上疯狂朝他扔裙子一样,这些歌迷居然都打算当场就脱下外套送他。   虽然他们里头肯定还穿着别的衣服,可这场景实在让人一言难尽……   戴维斯一看情况不好,急忙从后头匆匆赶过来。   他带着两三个保镖,板着脸,充当坏人地把这些歌迷统统都给隔离到外围,抓着詹姆斯的手就往前走:“别废话,快走,快走。”   但詹姆斯一边走,一边还试图弯腰去捡地上扔下来的外套。   戴维斯气得想抽他,干脆直接示意身后保镖,曾经在曼彻斯特把人抱下舞台的保镖,这次驾轻就熟地上前,一个拦腰就把人给抱起来,不容反抗地快走几步,又把人给塞进了车里。   詹姆斯懵逼地就到了车里,还没反应过来这个情况。   他下意识地敲了敲车窗,小动物一样地瞪着眼睛:“你他妈不能这样,戴维斯混蛋!”   戴维斯弯下腰,对着车窗里的人微微一笑,推了推眼镜说:“我能!”   然后,他重新站直身子,对着司机挥了挥手,命令着:“开车!”   汽车猛地发动,出于惯性的缘故,詹姆斯顿时不稳地晃悠了一下。   他又是惊奇又是纳闷地问了一句:“怎么回事?他现在怎么这么厉害了?”   车里所有的人都哈哈大笑。   西奥根本不给他留面子地讽刺了一句:“你以为都是被谁逼的?”   这事当天就上了报纸,也间接宣告了行星的回归。   但一开始,还没有太多人注意,巧合的是,当年曾第一个和詹姆斯传过绯闻,但因为态度坚决地否认,加上后来又没怎么再合作,导致绯闻没炒起来的女主持人贝蒂娜得知此事时,恰巧正在节目上。   当时,嘉宾刚好提到以前的‘舞台送裙子’事件,就又和这次‘机场送外套’事件对比着开了个玩笑。   女主持人贝蒂娜却失口说了一句:“不稀奇,那混蛋最擅长勾起人的母性……”   话才说一半,她立刻刹住,没再继续。   但电视机前的所有观众却实实在在地都听到了这半句话。   暂时忽略这位女主持人会不会又因为这句话,和詹姆斯传出点儿什么绯闻来,   好多行星的歌迷们不禁仔细想了想,这句话……似乎、好像,还真是有那么一回事。   哪怕詹姆斯那双绿眼睛再怎么邪气地看着不像是个好人,哪怕他再怎么打架斗殴、满嘴脏话,一副生命力顽强小混混的样子。可总给人一种‘从小没妈,根本照顾不了自个儿,一个错眼没注意,就会在看不到的地方挨饿受冻’的奇怪印象。   这种印象直接让他的所有歌迷总有一种不停地脑补他很惨,然后,想要去照顾他、保护他的古怪责任感。   甚至是这次的美国之旅……   所有粉丝们都有一种‘看啊!他在外头日子一定不好过,都瘦了’的感觉,继而又会庆幸地想:还好回国了,回国我们就又能就近照顾他了。   詹姆斯对此也很莫名其妙。   但当有狗仔记者堵到他,还问他怎么想的时候……   “我他妈能怎么想?当然是往好处想。”   他还是超自信地望着摄像头回答:“我唱歌好听,我长得也不难看!姑娘们喜欢我不是很正常的吗?所以,大家只要跟着我学,就能泡到最美的妞!”   鲍德温:……兰斯吗? 第112章 双重背叛   刚从异国他乡回来的行星乐队终于感受到了来自祖国人民的喜爱。   对于美国观众们来说,他们可能仅仅只是一支来长得好看、歌听着虽然也还算好听,但不太符合本国欣赏水平,现场气氛营造比较好的普通外国乐队;但对于绝大多数英国人民来说,这就是自己家的乐队,哪怕天天搞事出问题,没有旋律、歌词制杖,可依然是个好乐队。   只不过,让英国歌迷们失望的是,行星乐队在回国后,并没有立刻积极地投入到工作之中。相反,他们拒绝了好几个电视节目的邀请,计划好好休息一下。   四五年连续不断的巡演,不管是对他们的身体,还是精神都是一种重压。   很多时候,哪怕周围所有事情明明进展顺利,可生理和心理方面的疲惫所导致的负面情绪,几乎无可避免。   那段时间里,兰斯会频繁地流露出低落神情,经常一个人生闷气;西奥时不时四处找茬,一副想和人吵架的样子;鲍德温素来稳重成熟,轻易不愿意与人为难,可偶尔也会冒出一两句不太中听的话;最后,哪怕活蹦乱跳如詹姆斯,也会在一个人的时候,突然变得沉默。   这些看似很小的征兆都代表着整支乐队的能量濒临耗尽,急需休整。   所有人已经完全不想工作,只想出去找个轻松的空间彻底地透一透气,好好调整一下身体和精神上的状态,再来谈工作上的事。   埃布尔很想体谅他们。   但作为经纪人,从乐队的事业发展角度来讲,刚回英国就销声匿迹不太好。   于是,他给出一个相对比较和缓的工作建议:“你们要不这样,找一个安静的地方,一边休息,一边录个歌。试试再出一张唱片,实在懒得做,搞个单曲也行。而且,Mixer唱片公司那边的意思,也是这样,趁着刚从美国回来,打铁趁热。”   乐队四个人面面相觑,都不怎么情愿。   连续工作那么久,一天二十四小时不休息,他们只想要一个大长假,什么都不想、毫无负担地去释放身上的压力。   最后,但埃布尔说得也有道理。   而且,他主动帮乐队四个人在一处农场里租了一个二层的乡间别墅,又派出了一名录音师和一辆移动录音车,表示既能满足他们的度假需求,又等让他们有灵感的时候,随时去搞点儿音乐:“试试看吧,说不定你们玩着玩着,就又开始想做音乐了。”   这其实依然是委婉的工作建议。   因为埃布尔太了解这些人了。音乐对他们来说,根本就是生活必需品,一日都不可少。别看现在累得抱怨,可真让他们清闲几天,肯定又是抱着吉他、弹着贝斯、敲着鼓、扯着嗓子地走起来!   詹姆斯他们并没有识破自家经纪人内心深处的想法,除了度假地点不是自己挑的,有些不满外……他们都以为主动权还依然在自己的手中:“反正到了农场以后,也没人管,我们想玩就玩,做不做音乐,可以另说。”   于是,他们就同意了这个计划。   但在出发去这个农场之前,四个人还是想先回趟家,各自和家人团聚一下。   这也是应该的事情。   埃布尔没再说什么。   不过,让他非常高兴的是,詹姆斯居然从美国带了礼物给他。   那天,当乐队一行人离开后,平时看起来惹人生气的绿眼睛小恶魔却折返了回来,轻轻敲响他的门,再笑嘻嘻地把一个小盒子放到了他的办公桌上。   埃布尔起初没反应过来:“这是什么?”   詹姆斯回答:“给你带的礼物。”   埃布尔第一反应就是:“……你又惹什么事了?”   “操!”   詹姆斯瞬间翻脸,伸手就要把盒子拿走,还嚷嚷着:“不给你了!不给你了!”   埃布尔忙按住了他的手,好声好气地道歉:“别,吉米,我说错了,对不起。”   然后,他拿起盒子,发现上面还用缎带打了蝴蝶结,不禁又笑了笑,打开一看是块男士的手表。   “我真没想到你居然会带礼物给我。”   埃布尔惊讶又诚实地说出了这一刻的感受。   “随便拿着玩吧!”   詹姆斯脾气来得快去得也快,这时候又用一种大方中透着点儿粗鲁的暴发户口吻说:“我他妈现在也有点儿钱了,不花出去心里难受。”   埃布尔本来涌上心头的柔情全都化作了哭笑不得。   他像是个爱操心的老父亲一样劝说了一句:“有钱就购置点儿产业,别胡乱花钱。”   詹姆斯漫不经心地点了点头。   但不得不说,在辛苦地付出后,能得到这么正面的回报,确实是一件值得高兴的事情。   为此,埃布尔真得高兴了一整天。   他心里美滋滋地想:“去国外还想着带礼物给我,那我在这小子心中还是很重要的吧!”   但后来,他发现,周围好多人……整个工作室的员工;巡演团队的员工;还有唱片公司经常接触、合作的工作人员;甚至是接触过几次的八卦狗仔记者;和常见的死忠歌迷们,全都收到了詹姆斯带回来的美国礼物,什么加州牛奶糖一类的小玩意儿,女职员可能还会额外再多出一束鲜花,虽然这些礼物加起来的价格也没有他的那份手表贵,但人人有份。   埃布尔:……   这一刻,在他内心深处的想法大概是:   [原来我不是特殊的那一个!]   [这小子也太他妈会做人了吧!]   [我终于知道,为什么所有人都愿意纵容他胡作非为了!]   最终……   他也只能无奈地用‘我的礼物是最贵的’来安慰自己了。   忽略这些不提。   在回到英国的第二天,四名成员终于可以原地解散,各自拖着行李箱,告别了身边这几个“天天对着看,哪怕外界说有多么多么的帅,也已经看到腻歪想吐”的队友们,踏上回家的道路了。   不过有趣的是……   兰斯捡回来的小黑狗吉吉,彻底叛变!   虽然兰斯有很多在外人看来十分自私的行为,平时又非常难搞、难接近。   但他对所有划归到自己领域中的人、事、物都存有一份基本的责任感。   所以,尽管之前因为狗饭的事情和詹姆斯吵架,还难得地对着鲍德温哭诉了一番‘我一看到狗,就会想起我连狗都不如’的悲伤心事。   但在事情过去没多久后,他还是忍着难过,去认真地履行主人的职责了。   比如,带着小黑狗吉吉一起玩‘你扔我捡’的小游戏。   发生这件事的时候,巡演团队还没从美国离开。   工作人员当时正忙碌地收拾设备,核对清单,该提前申报的东西,抓紧时间去申报,力争不会在过海关时,带了不该带的东西,出现什么被怀疑走私的意外情况。   这时,不用筹备演出的乐队四人就相对清闲很多。   鲍德温和西奥乔装打扮一番就带着几个保镖出门逛街去了。   詹姆斯本来想凑热闹地和他们一起去玩的,但前天晚上打游戏通宵,第二天没能爬起来。   而兰斯食物中毒后,肠胃一直感觉不太好,情绪郁郁,懒得出门,所以,挺有闲工夫地去陪狗玩了。   他一边散步,一边随手扔出一个小型的塑料飞盘,围在他腿边的小黑狗吉吉每次都会如离弦之箭一般,猛地冲出去,然后,一个飞扑去叼住飞盘,用力摇着尾巴,颠颠跑回来,乖乖地把飞盘递到主人的手里,眼巴巴地仰着头,等他先拍拍自己的头,再把飞盘扔出去。   如此循环往复。   虽然兰斯完全不能理解‘狗咬飞盘’的乐趣到底是什么,但他心情好的时候,是很愿意满足对方的。   但当他第三次随手扔出飞盘时,由于没看太仔细,也没控制力道,把飞盘不小心扔到了旁边的一个小水坑里。   考虑到小黑狗吉吉目前只是只没长大的小小狗,那个对人很浅的水坑,对它来说就有点儿深了,兰斯立刻决定不为难狗,自己过去捡。   但没想到的事……   小黑狗吉吉勇敢地跳到了水坑中,施展着祖传的狗刨技巧,扑腾着水,成功地靠近并一口咬住飞盘,又从水坑中挣扎着爬上岸,抖了抖毛,再次颠颠地朝着兰斯跑过来。   兰斯见此,不禁勾起唇角,笑着夸了一句:“好狗狗!”   这时候,刚刚在睡懒觉的詹姆斯也从车上走了下来。   小黑狗吉吉眼睛一亮,直接略过了夸奖自己的兰斯,却兴奋地朝着詹姆斯跑过去,还把那个好不容易叼回来的飞盘放到了詹姆斯的脚下。   兰斯伸出接飞盘的手,僵硬地停顿在了半空中。   他望着小黑狗吉吉,神色充满了不敢置信的震惊,既为他不顾一切下水也要捡飞盘的勇气,也为他毫不犹豫背叛主人的不忠诚……   詹姆斯毫无所觉,也不嫌脏地抱起了吉吉,还高高兴兴地低头亲了亲它的小鼻子。   一人一狗同时转过了头,两双明亮的眼睛开心地望着兰斯。   然而,兰斯望着他俩,并没有感受到相同的欢喜。   他仿佛受到了双重背叛,面无表情地望着一人一狗,难过地默默走开了。   但没人,也没狗注意到他。   詹姆斯成功代替兰斯,和吉吉玩起了丢飞盘游戏。   从那以后……   小黑狗吉吉就成了詹姆斯的狗。 第113章 嘿嘿老爸   兰斯冤枉了詹姆斯和吉吉……   这一人一狗绝对没背着他做了什么,而是因为吉吉这条狗从来没有什么忠诚的概念。   这是一只傻狗。   它对所有的人类都很友好,经常傻乎乎地跟着人跑,谁给吃的、谁陪它玩,它就会对谁讨好地摇尾巴。   因此,哪怕时不时还是怕被狗咬的詹姆斯也没办法再去怕这条傻狗了。   但当他回家……   林德看到他居然抱着一条狗的样子,还是吃了一惊:“天,你不怕狗了?”   詹姆斯得意非常地告诉亲哥:“我带着吉吉的狗毛,对了,吉吉就是我抱的这条狗。带着狗毛,它就不会咬我了。”   “你说带着狗毛是什么意思?”   林德困惑不解地问。   这时候,兰斯还没去接受采访,说出事实真相。   所以,詹姆斯对狗毛理论深信不疑。   听到林德问,他立刻炫耀地把兰斯‘带着那只狗的狗毛就不会被那只狗咬’的知识点告诉了亲哥。   很难形容林德那一刻的表情。   在弟弟参加乐队、出门闯荡、并且赚了大钱后,他一度失落地想:“Our kid长大了,以后再也不需要我了。”   但万万没想到的是……   哪怕参加乐队、出门闯荡、并且赚了大钱后,傻弟弟还是那个傻弟弟。   林德忍不住咆哮:“你脑子进水了吗?居然信这玩意儿!”   詹姆斯辩解了一句:“可真得管用,吉吉就没咬我。”   “狗又不是都咬人。”   “胡说,狗就是都咬人的。”   有着被狗追咬阴影的詹姆斯立刻反驳。   不善言辞的林德说不清楚,只能恼火地问:“你到底信你哥,还是信你那个傻逼队友?”   “呃……哥啊。”   詹姆斯尽量语气缓和地说:“我当然是信你的,但你也有不知道的东西啊!这个不是信不信的问题,是知道不知道的问题。不知道又不是什么丢人的事,你看,我以前也不知道这个方法,还是兰斯告诉我的。真的,兰斯知道的事情可多了!”   林德险些被傻弟弟气死。   去你妈的可多了!   带狗毛也叫知道的事情多吗?   这事闹得他心里不爽。   尤其是,前不久兰斯上门做客,半夜还拐走了自家弟弟。   林德憋了一肚子的火,对兰斯的好感值降到最低,心里只有一个想法:“王八蛋小白脸,天天拐我弟弟、骗我弟弟,真他妈想弄死他!”   可詹姆斯对兰斯很信任。   不管谁说那家伙什么,他都会下意识地给出反驳的话语。   林德非常憋屈。   而且,投鼠忌器。   毕竟,兰斯是詹姆斯的队友。   他一方面想‘毫不留情地揭穿那个小白脸虚伪丑恶的真面目’,一方面又顾忌‘队友间关系不好会不会影响傻弟弟的事业发展’。   总之,黑狗吉吉的突然出现,搞地让林德都快失眠了。因为父亲不靠谱,总把弟弟也当责任的长兄,又开始忧心弟弟会不会被人骗……   老约翰倒是没像林德这么想东想西,天天脑补。   这位一直都称不上负责任的父亲有着自己的一套做事逻辑。   当日渐长大的儿子们想要去做什么的时候,他通常只会问一句‘你想好了吗’?如果回答‘没想好’,他就会说‘那你再回去想想’;如果回答‘想好了’,他也不会乱发表任何意见,只会说:‘OK,需要我做什么?’   这种绝对自由的放养式教育,带来了两种极端结果。   大儿子整天把弟弟当儿子照顾,责任心强到不行;小儿子总有自己的想法,想干什么就干什么,不喜欢被任何人所左右。   在这样的情况下,老约翰现在已经很少发表什么意见去干涉两个儿子的未来发展了。   所以,在看到詹姆斯又一次回家后,他仅仅是露出一个灿烂的笑容,张开双臂欢迎着小儿子,同时开玩笑地说:“儿子,我还以为你会趁着半夜偷偷爬窗户回来。“   詹姆斯立刻知道亲爹是对之前半夜离家的事有意见了。   但他故意装没听懂,亲亲热热地抱着老约翰喊:“我想你,我爱你,爸爸!”   好吧,好吧,小混蛋!   老约翰认命地拍了拍他的后背,不再翻旧账了。   “这次回家能待多久?”   “三天吧。”   “才三天?”   “还得去录歌……”   老约翰和林德都有点儿不高兴,但也没办法改变这种情况。   为了这三天难得的一家人团聚时间,林德和老约翰不约而同地暂停了手头的工作,专心陪着小儿子一起来度过这短暂的假期。   但假期第二天的时候,老约翰突然问了一句:“吉米,那个叫贝蒂娜的姑娘是你女朋友吗?”   “谁?”詹姆斯有点儿想不起来了。   “<贝蒂娜的下午茶>那个电视节目的女主持人,挺温柔的样子。”   “哦哦,不是,她很早以前就说过不喜欢我了。”   “可是,报纸上……“   “爸爸,报纸上都是乱说的。”   “那这些……也是乱说的了?”   老约翰突然从抽屉里掏出了一摞被整理得整整齐齐的剪报。   詹姆斯拿过来一看,惊奇地发现一张张全是自己的花边新闻,有他亲吻女歌迷的照片,有和女主持人站在一起说话的照片,还有几张是他和同行女歌手碰见聊天的照片……   不知道摄影师到底是个什么心理,每一张都拍得特别暧昧。   别说老约翰了,连詹姆斯自己看了都觉得:“卧槽,这天天换女友的花心小子他娘的是谁?”   “都不是吗?”   老约翰偷偷打量着他的神色,什么都没看出来后,不禁略有些失望地问。   “都不是。”   詹姆斯无语地回答:“爹啊,你收藏这些干什么?”   老约翰叹了一口气:“哎,这不是,赚点钱、泡个妞、成个家、做个爱、生个娃,你也到年纪了?”   詹姆斯眨了眨绿眼睛,立刻狡猾地祸水东引:“……我不急,还有林德呢。”   “林德,我可以天天催,但你只在家三天。”老约翰说。   这话说得有理!   但詹姆斯沉默了一会儿后,回答:“但爹啊,我暂时没这方面的想法。”   “没想法,你怎么会没想法呢?”   老约翰有点儿着急地说:“正常人都会有想法的!”   詹姆斯琢磨了一下,肃穆地说:“我现在心思全都在音乐上,每次创造一首歌的过程就相当于一次Make love,我一天到晚都在忙着创造歌曲,天天都在Make love的状态,所以就没精力找妞了。爸爸,我是一心要为音乐献身的。”   “放你娘的P!”   老约翰气乐了:“你以为你爹是傻逼吗?音乐家多了去了,莫扎特英年早逝,照样有儿子。”   詹姆斯激动地一拍大腿:“没错,所以他英年早逝了啊。”   老约翰的脸都气白了:“滚吧!”   但詹姆斯看得出,自家老父亲大概确实挺操心自己终身大事的。   他当晚忍不住在日记本中这么写:   [老约翰是个心很大的人,记得我上小学的时候,被人欺负,在操场上和人打架,有些失控地用石头把一个小子打得头破血流。老师跑过来拉开了我,然后,一路都在吓唬我:“警察马上就会把你给抓走的,吉米!”;“你可能要蹲监狱了,吉米!”;“你爸爸以后再也不会要你这个坏孩子了,吉米。”]   [啊!老师,求你了,不要报警。我让他原样打回来行不行?随便打,保证不躲!]   [我真得快吓尿了。]   [那时候,我才七八岁吧?在办公室哭得筋疲力尽。]   [老约翰终于来了。]   [那个老师就把这件事添油加醋地告诉了他。]   [但他转过头,一句训斥的话都没有,只笑着摸摸我的头,问了一句:“吉米,打赢了吗?”]   [嘿嘿嘿!]   [看见没,这特么是我老爸!]   [他对我和林德有一种愧疚心理,可能因为一直忙于赚钱养家糊口而忽略了我们。所以,从来不会对我们提太多的要求,只希望我们能过得平安、快乐。]   [其实,这份愧疚大可不必,假如他不去努力赚钱养家的话,林德连做黑暗料理都没钱买食材,搞不好直接会给我煮菜刀吃?相信我,林德那混蛋做得出这么有创意的事!所以,不管怎么说,我爱你,爸爸,是你让我免于喝什么煮菜刀汤。]   [成绩、学业、工作、生活习惯……你一直心很大,从来不会向我提任何要求。]   [如今,你终于向我提要求了。]   [我应该答应你的。]   [但我没办法答应。]   [因为,我没办法对自己的心说谎。]   [我不知道未来会是什么样子,更不知道以后的自己会不会改变。可现在,我只知道,每当我看见兰斯的时候,心里就会像是高脚杯被斟满了红酒一样被填得满满;又像是倒在玻璃杯中的金黄色啤酒,从下向上地升起了无数快乐的白色气泡泡。他笑起来那么好看,还会弹吉他……]   ——我为什么喜欢兰斯呢?   ——很简单很简单,他笑起来那么好看,还会弹吉他。   [所以,嘿嘿,老爸,去催催林德吧!让他赚点钱、泡个妞、成个家、做个爱、生个娃,让他努努力,连着我的那份一起,全都来个双份,怎么样?哦,对了,妞泡一个就行。] 第114章 古怪诅咒   虽然假期仅仅是三天,但詹姆斯却感觉漫长得足足快有三年。   当然,他并非不想和亲哥和亲爹们在一起。   只是,老约翰对他终身大事的关注有点儿让人为难;而林德……   詹姆斯时常怀疑,这家伙是不是已经凭借某种野兽般的直觉,察觉到了些什么?   因为林德对兰斯的敌意,尽管没有直接地表述出来,可几乎浓烈地快要溢于言表了。按照道理来讲,两个人之间无冤无仇的,不至于到这种程度吧?   比如,他经常委婉地旁敲侧击:“你们乐队有人会欺负你吗?比如,那个弹吉他的?”   詹姆斯肯定要回答:“怎么可能啊?我们乐队很团结的。”   林德点点头,但完全不信。   他会继续说:“哦,但有时候知人知面不知心,也得防备一下,比如,那个弹吉他的。”   “哥啊。”   詹姆斯哭笑不得地问:“这和弹吉他有什么关系?”   林德毫不犹豫地回答:“弹吉他的看着都不像是好人。”   但实际上,他根本不关注乐队,截止到目前,也仅仅只认识一个吉他手——那就是兰斯。   可一边是亲哥哥,一边是喜欢的人,外加志同道合的好队友。   吉米能怎么办呢?   吉米只能开始装傻。   说起装傻……   在很久很久以前,这就是他的拿手好戏了。   早年由于老约翰常年不在家,林德对他的保护欲高涨到了一个可怕的地步。这位责任心超强的长兄喜欢每天勤奋不懈地在厨房奋斗,坚持准时、准点儿地为亲弟弟做出一份份丰盛的黑暗料理;同时,他非常讨厌左邻右舍来投喂自家弟弟的,每次都会给人摆脸色,还会孩子气地警告所有人:“把你们邪恶的手统统拿开,离我弟弟远一点儿。”   但这些左邻右舍,其实全是詹姆斯主动引来的,为了逃避林德的黑暗料理。   而一个可怜的、没有妈妈、吃不饱饭的男孩,那些上了年纪的大婶奶奶们每每看见,都会心软的不得了。   林德不知道,就是讨厌她们,还觉得她们吃饱了撑的没事干,和自己抢弟弟。   左邻右舍们倒是不怎么讨厌林德,只是单纯地认为,这孩子脾气太执拗了,照顾不好弟弟,还不让别人帮忙。   但出于根植在基因中的求生本能,詹姆斯那时候总能在双方之间游走自如。   哪怕是一旦真的爆发正面冲突!   他始终年幼、天真、无辜、单纯,以及……什么都不知道。   如今,也是一样。   当林德又一次在他耳边嘀嘀咕咕地试图灌输‘兰斯看着就不像好人,必须防备’的观念时……   詹姆斯又装出什么都不知道的样子,开始一连串的附和:“哦哦,你说得对。好好,没问题。哦哦,好的,可以。”   林德念叨一阵子就满意了。   他心想:“兰斯是个什么玩意儿啊,还想和我抢弟弟!看,吉米还是我听话的弟弟。”   但当他不再数落吉他手的种种不好,换了一种说法,调侃地随口问一句:“假如吉他手那么厉害的话,他们为什么不出去单干?”   还在走神的詹姆斯:“哦哦,好的,可以。”   林德瞬间沉默。   哪怕是疼爱弟弟的兄长,一生之中也总会有那么一两次,非常想捶死整天敷衍自己的傻逼弟弟。   三天的假期时间一晃就过去了。   不管和家人多么依依不舍,詹姆斯还是抱着“自以为”唯一的一条不会咬他的小黑狗吉吉,坐上了埃布尔派来接他的汽车。   这辆车把他送到一个偏僻的咖啡馆,让他在这里等着和队友们汇合。   咖啡馆里没什么人。   詹姆斯抱着吉吉走进去,刚好一眼看到鲍德温已经坐在了里头。   这位鼓手应该是第一个到的。   他正在坐在角落里,低着头沉默地吃着一块司康饼。   詹姆斯先放下狗,跑去买了一杯咖啡,才走过来问了一句:“嗨,老鲍,假期过得怎么样?”   鲍德温抬起头,苦着脸却相当坦率地回答:“不怎么样,老婆和我闹离婚了。”   詹姆斯直接把刚喝一口的咖啡全给喷了出来:“你他妈说什么?”   在他脚边的小黑狗吉吉被吓了一跳,猛地昂头汪汪了两声。   “你们这么激动干什么?”   鲍德温很莫名其妙地望着他:“我老婆和我闹离婚,关你和狗什么事?”   “我操,问题是……你他妈什么时候结婚的?”詹姆斯简直懵逼。   “我们的上一个假期,出发去美国前的那几天。”鲍德温用一种特别淡定的语气回答。   “操啊!你他妈的办婚礼居然都不请我们?而且,回来之后也只字不提?”   “……没办婚礼,我当时喝醉了,莫名其妙地就领了证。虽然我一直喜欢她,她说也一直说喜欢我的,但我也不知道这事怎么提,我自己还晕头转向呢!还没等搞明白,咱们就又去美国了……”   结婚也特么能这么莫名其妙?   詹姆斯沉默了几秒后,给自家鼓手竖起了大拇指:“牛逼!”   对于身处摇滚乐队,却始终在本本分分做人的鼓手来说……   这应该也算是一件很摇滚的事情了吧?   詹姆斯决定不追究队友的私事,继续追问:“那离婚又是怎么回事?”   鲍德温的语气依旧很平稳地举例子回答:“如果你新婚还不到一周,突然就因为工作跑到国外,巡演八个多月后再回来,你老婆也会过不下去地想和你闹离婚的。”   “呃,我不会。”   詹姆斯突然眯起眼,得意地咧开嘴,笑出了一对尖尖的小虎牙:“嘿嘿,他通常跟着我一起去巡演。”   操!这对狗男男!   鲍德温瞬间失去了所有聊天的欲望。   两人就坐着,接着等队友。   第三个到达的人是兰斯。   黑发吉他手的状态看起来比在美国的时候强了不少,也许是不再奔波劳碌的缘故,皮肤重新恢复光泽,乍看还是很高冷难以靠近。   可当他看到两个队友,却不由得真心地笑了起来,那笑容莫名地给人一种孩子般甜美的感觉。   詹姆斯忍不住就在心里胡思乱想:“这个变化……难道是因为他又有足够的时间去护肤保养、画眉毛眼线,外加摆弄两小时头发了吗?”   当然,这是开玩笑的。   上帝造人的时候,应该是分为细加工、粗加工和不加工三种类型。   詹姆斯一直觉得自己属于粗加工,不难看,但相对一般没被加工过的人还算看得过去。   而兰斯大概就是细加工出来的典型,这人什么都没做,仅仅是从外头走进咖啡馆,就让人有一种整间屋子都亮堂起来的感觉。   尤其是……   在詹姆斯和鲍德温进来时,都需要自己去前台点单的冷漠咖啡馆,居然钻出来了一个服务员,特别殷勤地过来询问兰斯需要什么了。   兰斯完全不知道这是独家待遇,特别自然地在那点单,而且,因为矫情的缘故,还说了几个要求,什么半糖,牛奶多少一类……   鲍德温和詹姆斯不由得无语地对视了一眼,一切尽在不言中。   这时候,兰斯点完单,看了一眼他们俩,随口就也问了一句:“假期都过得怎么样?”   詹姆斯:“还行。”   鲍德温:“不好。”   兰斯顿时好奇地看了看鲍德温,正想详细问……   最后一个到的西奥,突然冲了过来,冲着他们三人嚎啕大哭。   所有人都被他哭傻了。   詹姆斯连忙问:“哎哎,你这是怎么了?怎么了?谁欺负你了?”   一向走朋克风,喜欢装逼的西奥哭得简直涕泪横流、伤心欲绝:“琳达,琳达和别的男人跑了。”   等等,琳达是谁?   哦哦,西奥之前交的那个女朋友,一直电话打得难分难舍的那一个。   大家想明白了。   但也不知道该说什么,只能满脸同情地望着他在那哭。   这感情上的事……   兄弟们可帮不上忙了啊!   于是,詹姆斯他们只好沉默着,耐心地等西奥哭完,等他整理好情绪后,再说出发的事情。   但在这期间,詹姆斯忍不住地望了望鲍德温,又望了望西奥,突然感觉这乐队似乎有点儿不对劲儿啊!   怎么出门巡演一趟回来,两队友的爱情都进入了分崩离析状态?   这难道是什么‘异性恋必分手’的古怪诅咒吗?   作者有话要说:其实不是,就是远距离恋爱T_T 第115章 举起猎枪   西奥伤心欲绝。   他从咖啡馆出来后,就坐在车上哭,一直哭到他们的度假目的地,还一直哭着恶狠狠地喊:“我一定要把那个带走琳达的杂种找出来,我要宰了他!宰了他!”   詹姆斯他们面面相觑,根本不知道该怎么安慰他。   主要是,他这段恋爱谈得实在是……来得快去得也快。   而且,整个过程听起来像是故事一样:   酒吧认识的漂亮姑娘,一夜情之后互许终身,难分难舍热恋不到两周。男方因为工作需要,跑去国外八个多月,女方等了一阵子,实在懒得等,或者遇上更好的,就干脆利落地分手了。   从现实角度来讲,詹姆斯真心认为这事没有什么对错。   再好的姑娘总不能莫名其妙地等上八个多月吧?不可预知性太多了,鬼知道男人在国外是真的在工作,还是已经另觅新欢?   但肯定不能直接和西奥这么说……   所以,詹姆斯试图在车里讨论点儿关于这次度假的问题,来转移一下大家的注意力。   “听埃布尔说,我们这次去的农场会有很多动物,吉吉应该也很高兴。”   小黑狗听到自己的名字,立刻开心地抬起了头,一脸黑糊糊的毛中间露出了两个亮晶晶的圆眼睛,还很配合地汪汪两声。   但兰斯看到它就想起那天被一人一狗背叛的不爽往事。   他别别扭扭地不想理这种心里没主人的狗,记仇地转开头,眼不见心不烦地望向车窗外。   反而是鲍德温好脾气地说了一句:“是吗?都有什么动物?”   这才没让车里冷场,话题得以进行了下去。   等他俩聊了会儿动物后,车里已经明显感觉到路面有些颠簸了。   望了望车窗外,路的两边也已经看不到什么现代化建筑物了,反而是大片大片的绿色草地,上面零零落落地点缀着一些白色或黄色的野花。乍一见之下,确实还挺令人心旷神怡的。   当四个人到达目的地时,惊讶地发现戴维斯早早就带着一些人过来帮忙收拾和整理了。也就是说,他们到地方后,什么都不用做,只需要吃喝玩乐搞音乐就行了。   詹姆斯有些不太适应这种生活。   这话说来可能有点儿矫情……   可好像一夜之间,自从行星乐队成名的那一天开始,他们的整个世界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生活和以往是真的截然不同了。   尽管没人直接告诉他们什么,但周围的态度全变了。   除音乐外,所有人都不再要求他们去做别的什么事了。出门多数时间都是车接车送;想要吃什么,也会有专人去采购和烹饪;他们可以提出任何要求,合理的会被满足和纵容,不合理的也会想办法满足,或寻找替代品;有时候,哪怕是连鞋带开了,都会有人立刻蹲下去帮他们系起来……   从一无所有到活得像个王子。   做梦一样。   “房子已经收拾好了,厨房在这边,但估计你们也不会做什么饭。我给你们带了个厨师,想吃什么就和她说。洗手间这里,这里,二十四小时热水,卧室的话在这边……”   这时候,戴维斯开始带着他们参观这间租住的乡间别墅,顺便介绍屋子里的情况,还指了指二楼的几个沿着走廊一字排开的屋子说:“床单被罩都是我们一早过来换洗的,保证是干净的,你们待会儿自己挑着住就行。”   詹姆斯他们没什么意见地拎着行李箱随便挑了间屋子住了进去。   排除西奥和鲍德温在感情上的不顺外,目前一切事情都还发展顺利。   周围很安静,没有任何汽车和现代化工业的喧嚣,只有鸭子叫、羊咩咩,还有牛马的嘶鸣声。   第一天的时候,大家很新鲜,专门结伴出去溜达了一圈。   詹姆斯运动细胞超级强,适应能力也特别好,和周围的牧民简单学了一下骑马后,就挑了一只脾气好的小母马骑了上去,哒哒哒地跑着去凑热闹放羊了。   小黑狗吉吉跟在旁边跑来跑去,时不时追着小鸟一扑一扑的,偶尔还会去和小羊们玩耍。   西奥始终有点儿郁郁寡欢,在鲍德温的陪同下,在周围默默地散步。   兰斯悠悠闲闲地在一楼客厅那里弹了一会儿钢琴,站在窗前欣赏了一下优美宁静的乡间风景,再喝上一杯温度适宜的下午茶,放了点儿音乐,也觉得这样的日子很放松舒服。   除此以外,埃布尔可能担心他们日子太无聊,专门还让戴维斯带了很多玩具过来,什么新出的电子游戏、弓箭、点唱机、拼装玩具、赛车沙盘、足球、桌球台等等。   所以,到了晚上的时候,大家也不愁没玩的。   他们凑在一起热热闹闹地玩到半夜,连西奥都暂时遗忘了失恋的痛苦,和詹姆斯一起灌了两瓶啤酒。   但第二天,兰斯就气疯了。   农场里有一只膘肥体壮、妻妾成群的大公鸡。它鲜红的鸡冠子就像是一簇明亮的火焰,脖子上还生着如同黄金甲一样的金黄色羽毛,走在草地上时,昂首阔步,尾部翎毛高高翘起,神气活现,威风、骄傲的不得了。   它每天都会在五六点左右,扑腾着大翅膀,低空一跃到栅栏上,朝着天空上的太阳,喔喔喔地叫唤起来。   那嗓门!那高音!   别提了,反正詹姆斯是甘拜下风。   但问题在于,它叫的方向,正对着……   如果没工作,每天都要睡懒觉睡到中午的兰斯的卧室窗户。   要知道,黑发吉他手在正常状态下不过是有些婊和事儿,但他还有两种不正常状态,一种就是早上被吵醒;另一种是音乐被质疑。后者,在有所准备的前提下,是能稍稍克制下去的;前者,往往起床气发完了,理智才能重新回归。   于是,起床气超级严重的他当天就怒气冲冲地跑去找农场主人理论了,要求让那只公鸡闭嘴。   农场主人被逗笑了:“客人你别闹了,我怎么可能让公鸡闭嘴啊?它又听不懂我说什么。再说,人类管天管地,也不能管公鸡打鸣、母鸡下蛋吧?”   兰斯坚持地说:“我是来度假的,不是来听公鸡打鸣的。它严重干扰到我的度假,你要不然就退钱,我不住了;要不然就让它闭嘴!”   农场主人看他的目光大概像是看一个来找茬的白痴。   于是,他没好气地说:“我管不了公鸡,也不退钱,谁管得了公鸡,你去找谁吧。”   这时候,得到消息的戴维斯急忙把兰斯拉了回来,顺便和农场主人道了个歉。   他又是无语又是没办法地把兰斯给哄了回去:“我那有耳塞,还有隔音好的耳机,一会儿全给你拿过去……”   兰斯不吭声,一双蓝眼睛凶狠地瞪着外头那只正领着母鸡们四处溜达、觅食的可恶公鸡。   大家都以为这事没后续了。   詹姆斯还哈哈地嘲笑了一番兰斯:“你真是够了!和公鸡计较?”   但在第二天。   当勤劳的大公鸡一早又站在栅栏上开始‘喔喔喔——’的时候……   还穿着睡衣的兰斯突然从二楼窗户探出一个脑袋,一双蓝眼睛如寒冰一般。   他冷冷地朝着那只扰人睡觉的公鸡举起了猎枪!   喔喔喔——!   砰!   喔喔……   砰!   喔……喔……   砰!砰!   枪法巨烂的杀鸡凶手连开数枪!   大公鸡终于还是没能逃脱噩运,一头栽下栅栏,垂死挣扎地扑腾两下翅膀,最终,英勇地牺牲在了太阳刚刚升起的时刻,死不瞑目。   二楼的兰斯平静地关上了窗户,拉上窗帘,继续回到床上去补眠。   别墅里的所有人都给吓蒙了。   英国在九七年时,才出台了枪支管制的法律,所以,这时候持枪还是合法的。   兰斯屋子里有猎枪这事,其实并不算让人惊奇,真正让人震惊的是,他这个行动力……一大早说干就干,拿起猎枪去射公鸡?   正在一楼客厅吃早饭的鲍德温端着茶杯的手都抖了一下,勺子碰到杯壁,还发出了叮叮当当地脆响。   西奥连伤心都顾不上了。   他瞪大眼睛就是一声:“操!牛逼!”   戴维斯望着总是和兰斯黏黏糊糊挤在一起,酒店里还时不时开一间房,睡一起的詹姆斯突然沉默了几秒。   然后,他忍不住地发出了源自内心的疑问:“吉米啊,你怎么还活着呢?”   詹姆斯根本没明白这句话的意思。   他和小黑狗吉吉兴奋地欢呼一声,一起冲出去,不到一分钟,又抓着那只死公鸡冲回来,没心没肺地在厨房里嚷嚷着喊:“我们中午吃烤鸡?”   所有人:……   但没人反对这个‘烤鸡’的建议。   戴维斯跑去给得知此事后,哭笑不得的农场主人赔礼道歉,顺便花一大笔钱买下那只公鸡。   中午的时候,英勇牺牲的大公鸡就被端上了餐桌,变成了一只鲜香美味、金黄流油的烤鸡。   母鸡们咯咯咯地在外头欢快地叫着。   詹姆斯望了望屋外这群无知无觉的遗孀们,悲悯地叹一口气,咽下了香喷喷的鸡肉:啧啧,真香!   兰斯从头到尾还在板着脸生闷气。   因为最靠近他的一只公鸡虽然死了,可附近喜欢打鸣的公鸡还有很多、很多……   这让他每天被吵醒后,都非常想要毁天灭地,产生了‘我要不要拿起枪,去扫荡方圆十里内的公鸡’的真实想法。   幸亏戴维斯不知道他想什么,要不然大概会疯。   可尽管如此……   那段时间里,所有的工作人员对兰斯的态度都特别小心翼翼,生怕惹到他。   所以,知道为什么所有人都知道詹姆斯脾气不好,却从来不怕他,最怕的人反而是兰斯吗?   答案就在于此了。   詹姆斯脾气是不好,可杀伤性是真得很小。   但兰斯气急了,谁也不知道他会干出点儿什么来。   作者有话要说:PS.兰斯是个作精,人设始终不崩。   以及,本文主角就是最大的反派,我之前就说过了。 第116章 贝斯胜利   音乐真是个好东西。   它能帮人舒缓一切负面情绪。   在兰斯和公鸡结下深仇大恨、并且耿耿于怀的时候……   当晚,詹姆斯以找人一起打游戏为理由,跑去他房间,直接一起睡了。   天知道,当西奥看到主唱从吉他手房间中自然地走出来时,表情是多么的古怪。   但鼓手鲍德温似乎一脸平常的样子,在旁边说了一声:“早上好。”   西奥立刻觉得,哦,是自己大惊小怪了,这事大概很正常吧。   所以,是最近大概伤心过度了吗?怎么看到点儿什么都惊讶?   不过,在西奥先下楼去吃早饭的时候……   鲍德温指了指兰斯卧室的门,随口问了一句:“今天没被吵起来?”   “醒了……”   詹姆斯嘿嘿笑了笑:“我想办法又给哄睡了。”   鲍德温立刻不想继续问下去了。   他转而问:“今天还去骑马吗?”   “不去了,今天陪兰斯去听歌。”   詹姆斯回答说:“我看到埃布尔给带的东西里,有几张今年新出的唱片,我有点儿想去听听。”   鲍德温点点头,不再说什么了。   下午的时候,詹姆斯和兰斯果然在一楼的一间空屋子里,一起静静地听歌了。   他俩在听歌方面非常合得来,经常是没完没了的听,有时候还要单曲循环反复的听,一边听一边琢磨,而且,还会一个小时接一个小时地听下去。因为,有些优秀的歌曲,瑰丽如王冠上的璀璨明珠,永远都不会听腻。   这么听着听着,他们还会时不时地大笑起来。   鲍德温和西奥偶尔过来,经常会很奇怪地看着他俩,搞不明白他们在笑什么。   其实,有时候他俩自己都不知道具体是笑什么。也许仅仅是听到歌词里的一个意有所指的短语,或者,是看到了什么有趣的东西。   总之,每次对视一眼后,他们就是有一种奇怪的默契在心中,忍不住地想开怀大笑。   埃布尔的小算盘也成功了。   四个人明明超级想要度假和休息,可在农场玩了几天后,又死性不改、不约而同地把注意力重新转移到了音乐上。   从某方面来说,他们是天生为音乐而生的人。   虽然西奥认为,这完全是因为‘乡下能玩得东西太少’的缘故。   可不得不说,当四个人在一起,又没什么好玩的事时,他们脑子里浮现出的共同念头就是:音乐!音乐!音乐!   早就等着这一天的埃布尔,提前就为他们准备好了施展身手的场所。   于是,等了很久的录音师和移动录音车立刻出现在了所有人的面前。   负责把他们带过来的戴维斯还主动站出来,笑眯眯地指了指那些录音设备说:“来吧!”   詹姆斯眨了眨一双绿眼睛,随口就哼唱了一句:”你的心机我都清清楚楚,清清楚楚,算了,让你得偿所愿,得偿所愿……”   兰斯漫不经心地低头,点燃一根烟,笑了。   鲍德温和西奥对视一眼,无奈地叹了一口气。   什么都别说了。   兄弟们,开工吧!   但在刚开始的时候,大家却有好几天都没搞出点儿什么像样的东西来。   确切的说,好东西应有尽有,可真正让人完全满意的少。   行星乐队目前已经出过三首单曲和两张专辑了。   三首单曲分别是[腐烂草莓]、[她今年十六岁]和[Crazy Never Die]。   两张专辑是早期的<声音>和近期的<带你私奔>。   其中,第一张专辑内制作稚嫩,还带着点儿流行金曲的意味。但考虑到,当时好不容易才签约,乐队的大家还是比较现实的,没有好高骛远,而是出于迎合大众心理制作的这张专辑;   等到第二张专辑的时候,乐队由于终于有了点儿底气,这张专辑里就有了很多乐队自身的风格。虽然情歌偏多,但其实已经具备一定的思想。   比如,曾被詹姆斯嘲笑的那首<派对公主>,歌词里有着这样的两句话:[躲在门后哭泣的灰姑娘,你将穿什么去参加王子的宴会?一件打着补丁的破旧裙子?她将成为宴会上的小丑!]。   但除了这两句台词外……   在结尾段,兰斯又开始鼓励灰姑娘走出房间,因为:[Come on,don’t be shy,the world is waiting].   但出于不喜欢被外界媒体过分解读的缘故,他们也从来没有想刻意去这么宣传过。   在当时的社会环境中,人们异常在意金钱和社会上的成功,过分追逐外表,讲究穿正确的衣服和所谓正确的鞋子,否则就会被人嘲笑。一心只想向上爬,却对世界漠不关心的人太多了。   但大众并非一点儿都没感觉到的。   所以,当他借这首歌来鼓励另一部分人群,说不管前方是什么,不管面对什么,都要‘don’t be shy,the world is waiting’的时候,很多歌迷其实是能从中隐隐汲取到一点儿安慰的。   而且,詹姆斯虽然笑话他说这就是‘灰姑娘的故事’。   但事实上,他在演唱时,将这首歌中蕴含的情感阐释的非常到位,语气异常得温柔,同时,在唱到高音部分时,情感饱满、极为振奋人心。   以至于很多女性歌迷都反应说:在听吉米唱don’t be shy,the world is waiting时,我仿佛看到……他真的朝着我伸出了手!   除此以外……   在专辑中,[女巫]中勾勒的是以女性为主导的爱情,[失控]是在写拥挤的伦敦地铁和交通堵塞,[当硬币掉落]写的是失业增多的底层生活缩影。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以兰斯的冷漠和自私,绝非刻意去描写这些事情的。   但他性格的矛盾点儿就在于此了。冷漠自私的另一面,却是对外界极度敏感的情绪感知,同时也带来了一定程度的多愁善感,所以,他总能察觉到周围环境和生活中的细微变化,轻而易举能体会到别人察觉不到的情感,从而将其全部记录下来。   之后,他就可以凭本能写出这些足以反应社会现状的歌曲。   不过,詹姆斯私底下有些情人眼里出西施,始终认为兰斯那不是冷漠自私,而是自我保护意识太浓。   但不管他出于什么心理创造出的这张专辑,这张专辑中的歌曲确实有很多的地方都成功触碰到了人们的内心。   除了好听外,多数英国歌迷都从中感受到了一种‘我想说,却说不出,或不知道怎么说,你替我间接说出来的同时,还鼓励和安慰了我的’东西。   相对而言,由于社会环境和国情不同的缘故,美国歌迷似乎就没有这种感触。   也因此,这张专辑在英国的销量好得出奇。甚至,哪怕现在过了宣传期,断断续续地仍然有人在购买。   只是,另一方面来讲,这张专辑的成功也给乐队带来了一种障碍和压力。   歌曲多得是。   可怎么才能超越前作?   世界上所有的音乐人都希望下一张专辑会更好、更大卖,彻底地超越上一张。   但多数人都会折戟沉沙。   这就像是很多演员一样,在塑造出了一个非常经典角色后,就很难出现超越这个新角色的新作品。哪怕到他们死,人们脑海里留下的印象,恐怕也始终是那一个角色。   但超越自我谈何容易?   所以,乐队四个人一时间都陷入了苦闷的创作低谷。   兰斯这时候并没有失去信心。   他不相信自己一辈子只能出那一张好专辑,所以,静静地等待着灵感的再次降临。   最后,万万没想到的是,打破僵局的人是贝斯手西奥。   这个因为家里有个破车库,就因缘巧合加入乐队,并一直艰难坚持到现在的贝斯手,在詹姆斯和兰斯这对才华横溢双子星的双重压迫下,在鲍德温经验丰富又技巧娴熟的光环下,终于得到了一次展现自身才华的机会。   在此之前,行星乐队的歌曲前奏,多数都是鲍德温的鼓声先起头。   但西奥这一次却用贝斯的嘣嘣嘣弹奏出了一段非常抓人耳的前奏,并且,他接下来用贝斯弹出的主歌部分,也充满了一种只有贝斯才会有的,那种让人忍不住抖腿的惊艳节奏感。   这个有趣的旋律让其他三名成员全都精神一振。   接着,兰斯迅速毛塞顿开地写出了连接整首歌的连复段,再把后头的和弦变化也搞定;鲍德温瞅准时机地给加上了相应的鼓点。   至于詹姆斯……   他用一种漫不经心的态度就把歌词给填上了。   当时,西奥、鲍德温和兰斯正在试着磨合弹奏整首歌的旋律。   詹姆斯在旁边等得无聊,就编着歌词唱了起来:“一步一步,一步一步!听,她走了!”   西奥郁闷地望了他一眼,沉默地低头继续嘣嘣嘣。   詹姆斯随口接着唱:“她离开了我的生活,她带走了一切,我的心、我的肝,我的肺,除了躯壳,什么都没剩下……我想念我的女孩,曾在我怀中的女孩!听,他妈的一步一步,她离开了!离开了!”   这首明明有点儿悲伤,但听起来却很欢快又带着点儿中二的失恋歌,名字叫——离我而去。   但后来,很多歌迷都喜欢称它为——惊喜!我终于TMD能听到贝斯声了。   作者有话要说:我时常光顾码字,忘记安利,今天终于想起来。   推一首贝斯存在感很高的歌——Another One Bites the Dust歌手:Queen   这首歌的前奏就是贝斯,那个嘣嘣嘣的声音,鼓点也特别好(我好爱鼓手),再就是,也不知道是哪位大神翻译的歌词,上来第一句话是(让贝斯先骚一会儿),笑死我。 第117章 和平万岁   西奥这一次的表现虽然有些出乎大家的意料,但其实细想也不奇怪。   当身边一直有强大创作力的伙伴,又是整天混在一起的情况下,人往往也会受到一定感染,想要去模仿,去学着站在创作者的角度去思考周围的人、事、物。   并且,一天到晚、长年累月地都在从事一样的事情时,自然而然也会变成这个行业的专家。   西奥常年弹贝斯,别的方面不说,在弹贝斯方面早就是行业中的佼佼者了。   所以,这么多种元素相加。   他一旦有了灵感,突然思如泉涌是无比正常的事情。   总之,行星乐队四个人一起花了几天的时间,录制完了这首<离我而去>。   虽然从某方面来说,这首以贝斯为主导的歌,和<圣诞不回家>一样,都算是四个人集体合作的成果。   但不可否认的是,这首歌的主要创作人应该是西奥。   所以,歌曲的风格也和行星乐队以往的风格截然不同。   这首歌的节奏快,节拍强烈,贝斯弹得闷音沉重,吉他也用了简单粗暴的三和弦,鼓声刻意塑造得混乱而激烈。   整体听下来,充满了一种躁动和明显的情感宣泄感,典型的朋克摇滚风。   这首和以往风格迥异的歌确实不失为一首杰作。   可在兰斯看来,却并不具备作为单曲唱片销售的潜力。所以,他决定先不急发行,而是想将其收入到下一张专辑中。   由于乐队中真正主事人一直是兰斯。   而他又总能做出对乐队更好更有益的决定,大家对此就也没什么意见。   这时候,乐坛上的另一只乐队冒险团突然异军突起地出现在了大众们眼前。   而且,继行星乐队后,他们也登上了那本名叫<十字路口>杂志的封面照,并被媒体誉为‘近年来英格兰最优秀的一支摇滚乐队’。   这支乐队的风格以往就在乐坛上独树一帜,一直走魔幻风格。歌曲总在唱一些什么精灵、矮人、兽人的故事,带着点儿吟游诗人风格。起初,虽然也有一定的名气,可一直由于风格不够大众化的缘故,还从来没有获得公众如此广泛的关注。   但恰好就在这个月,他们发行了一支名为<消失精灵>的单曲唱片。   在这首极具失真和迷幻感的单曲中,精灵成为一个固执己见却又傲慢自大的意象,他们曾经美丽高贵,可由于没有跟上历史的发展,最终,还是渐渐消失在了世界上。   媒体给出的评价是:一曲优美的精灵挽歌。   但从某方面来说,这首歌和他们以往发行的那些魔幻风格的歌曲没有什么大区别,并没有太多的创新,充其量不过是更加优美,加入了一些低音竖笛和古典吉他的独特声音,使得歌曲有一种自然又哀婉之感,可仅仅这样,似乎也谈不上有多么的优秀。   但在这个时期,英国保守党已经四次连任执政党,统治这个国家快要长达二十年了,正是时局动荡、人心思变的关键时刻。   而冒险团的这首<消失精灵>一出,就被人解读为讽刺保守党之作。由于切合了现实情况,曲风也确实有优美独特之处,一时间单曲唱片大卖,还博得了不少评论家的喝彩。   这事本来和行星乐队毫无关系。   虽然是竞争对手,但正常竞争,大家也没怕过。   如果说一定有什么关系的话……   那就是出于商业角度考虑,埃布尔打电话过来,让他们暂缓发行专辑,等冒险团乐队的这波宣传过去再说。   也并非示弱。   而是争取利益的最大化。   据说早年披头士乐队和滚石乐队这对竞争对手私下就会互相沟通。一方提前询问“这周你们发单曲吗?”,如果另一方的回答是‘不发’,这边就可以放心地发单曲去了。   因为,这样错开的话,他们可以轮流占据排行榜,避开不必要的损失,而不是和势均力敌的对手拼得两败俱伤。   所以,埃布尔认为,大家没必要和冒险团对上。   詹姆斯他们也没什么意见。   一来,他们手头也没合适发行的单曲;二来,美国巡演太累,他们都还没休息过来。   但第二天早上,大家一起吃早饭的时候,闲着没事翻报纸的西奥突然摔了手中杯子。   坐他对面的詹姆斯被吓了一跳:“操,拿稳点儿!你他妈发癫痫吗?”   “琳达,是琳达啊!”西奥却自顾自地在那头激动地喊了起来。   “什么玩意儿?琳什么?”詹姆斯还没反应过来。   西奥情绪激烈地一边指着报纸,一边语无伦次地大声喊着:“琳达,我,我女朋友,她,她在上头!在上头!”   詹姆斯皱着眉望他,严厉地说:“好好说话,怎么回事?”   鲍德温不耐烦听西奥缠杂不清地解释,直接一把夺过那张报纸,低头看了起来。   西奥在旁边急得转来转去,焦躁不安的样子,像极了当初在美国公益表演活动中的某些精神病观众。   詹姆斯干脆也站起来,走到鲍德温的身后,探头去看是什么情况。   出于阅读障碍症的缘故,他一般看东西先看图片,再看文字。所以,最先看到一个很漂亮、打扮也很时尚的姑娘正在照片中,和一个男人接吻。照片拍得唯美又温馨,接着目光缓缓移动,再看向大标题,却发现,上头写着:[冒险团主唱红发道尔夜会佳人。]   等等?   西奥说什么来着?他女朋友?   冒险团主唱红发陶德夜会佳人。   也就是说,冒险团主唱夜会的这个佳人是他女朋友?   所以,西奥的女朋友在绿了他之后,转头又找了个玩摇滚的男人?   这是和摇滚乐手干上了不成?   她是什么见鬼的眼光啊?   但忽略这方面不谈。   西奥好不容易好了两天的情绪彻底又崩了,他又开始非常挑战人类神经地抹起眼泪了。   詹姆斯忍不住流露出一脸嫌弃。   不是说男人不能哭,但没见过这么能哭的。   然后,西奥一边哭,一边嚷嚷着说要现在就开车回伦敦,去找那个什么琳达问个清楚。   鲍德温急忙拦着,十分担心以他这种状态开车上路,别说到伦敦了,指不定半路上就出事。   但有些人属于越劝越来劲儿的类型。   西奥一开始可能确实是伤心,也确实是想要赶回伦敦去问清楚。但时间早就过去了一阵子,他心里其实已经没了刚知道‘女朋友跑了’时那么伤心欲绝了,这会儿就是不痛快地想闹一闹。   如果这时候没人理他,也就没事了。   可这会儿,出于队友情,鲍德温和詹姆斯都开始劝他了。   然后,戴维斯和其他工作人员听到声音,也跑过来帮忙劝……   被这么多人围着、劝着、安慰着,西奥反而越想越伤心,在客厅就大闹了起来,大喊大叫着犯起了浑:“都别拦我!你们都别拦我!我要去找她!我要让她给我滚出来,当着我的面说清楚。呜呜,我还要杀了那个男人,我要宰了那个撬我墙角的死杂种!我要杀了他,杀了他!杀了他!”   “你要杀了谁?”   正当他们在一楼客厅闹得不可开交的时候,一个声音突然从大家头顶方向冷冷地响起。   所有人下意识地循声一抬头……   结果看见兰斯扛着一杆猎枪,就站在二楼的楼梯处,正目露凶光地瞪着他们。   底下一群人全怂了。   一楼客厅里瞬间鸦雀无声,连空气似乎都停滞了。   一向沉稳的鲍德温这时候都有点儿发怵了。   他急忙说:“兰斯,没事,没事。你先把那玩意儿放下来,小心走火。”   詹姆斯倒是没怕。   他挠了挠头,傻笑一下,哪壶不开提哪壶地问了一句:“嘿,你怎么起来了,再去睡会儿?”   “你们吵得和地震一样,我他妈睡得着吗?”兰斯愤怒地举起了猎枪。   别啊!!冷静!   看清楚,下面不是公鸡!!   一时间,所有人都想趴下了。   兰斯又继续扫视全场:“刚才谁喊要杀人的?站出来。”   鲍德温和詹姆斯立刻毫无兄弟情义的同时伸手。   两人一用力,将躲后头的西奥给硬生生推了出去。   在被女人甩后,又被兄弟背叛……   西奥哭得更伤心了。   迎着兰斯凶狠的目光,他一边哭到打嗝儿,一边结结巴巴地哽咽着:“没……不,不杀谁!谁也不杀!和平万岁!”   “又不杀了?”兰斯耐心问。   “不杀!不杀!”西奥脑袋摇得跟个拨浪鼓似的:“我爱和平,和平万岁!”   兰斯平静地收起猎枪,遗憾地说:“早知道就不下来给你送枪了。”   作者有话要说:兰斯正直:想什么呢?我是杀队友的人吗?我就是个递枪的! 第118章 狐朋狗友   西奥的表现让兰斯十分瞧不上。   在骄傲的黑发吉他手看来,在家里TMD和队友们闹算什么了不起?还要让人去哄着劝着?真以为自己是什么绝世小宝宝吗?   最重要的是……   吵到了他睡觉!   所以,在这天之后,他再没给西奥一个好脸色,在工作中更没有一点儿照顾可怜失恋男的意思。   但在接下来的时间里,西奥也确实闹得有点儿不像话。   他虽然被兰斯给镇住,渐渐也恢复了冷静,不再荒唐地闹着说什么要回伦敦去杀人了。可由于心中苦闷难以排遣,开始借酒消愁。   詹姆斯眼睁睁地看着自己冰箱里的存货被他一瓶接一瓶地喝光,心痛到不行。   醉醺醺的西奥半点儿自觉都没有。   他的状态糟糕透顶。   那首<离我而去>是昙花一现之作。   或者说,他当时心里可能还有希望,但在受到更大的刺激后,彻底绝望了,反而没能再搞出点什么新玩意儿出来。   有一次,他们一起试着排练一首兰斯新写的歌时……   当鲍德温开始敲鼓,敲了前奏的大约二十秒后,发现贝斯没跟上,就又重新敲了一遍。期间,他不断地示意西奥,足足有三四次。甚至,还一反平时稳稳敲鼓的状态,故意放大动作的幅度,用夸张的肢体动作来暗示:嗨,兄弟,别傻愣着了!贝斯该进了!贝斯!贝斯!   但西奥就是傻站在那半天都没反应,心完全不再这上头了。   等他终于反应过来,开始拿着拨片去弹贝斯的时候,好好的节奏全被他给打乱了。   兰斯火冒三丈。   他气得把吉他都砸在了桌子上,指着门说:“滚出去。”   西奥又是羞愧又是难过地说:“对不起,我,我会调整好自己的,再让我试一次。”   但兰斯没给他留一点儿面子,当着所有队友,还有工作人员的面说:“滚!”   西奥很狼狈地退出了排练室。   这事很符合兰斯的一贯的行事风格。   但也给人不近人情的感觉。   被戴维斯带到别墅里工作的那些职员们为此,在聊天时,偶尔也会提起那么两句:   “维尔金(西奥的姓氏)看起来像是个花心混小子,可没想到居然是这么深情的男人。”   “对啊,是没想到。这回,那个叫琳达的女人应该是伤他很深。”   “情伤难愈,也不知道到底需要多久才能恢复了。”   “难说,不过,温菲尔德先生(兰斯)对他似乎有点儿太冷漠了,看起来连安慰他一下的意思都没有。”   太冷漠了。   这个评语很长一段时间都成为兰斯的一个标签。   连詹姆斯都委婉地提醒了他一下:“西奥最近很伤心,你不要总和他计较……”   “伤心?伤的是虚荣心吧!”   兰斯认为这事非常好笑:“这种感情问题本来就是双向的。我看,他在巡演途中,也没少看别的漂亮妹子一眼。尤其是我们巡演后期,他都快把那个女朋友忘到脑后了吧?假如他这回不是被女朋友甩,导致面子挂不住的话,指不定回来没几天自己也会选择分手。所以,你说,他现在的伤心到底是有多少为了那姑娘,还是为了自己的被甩?”   詹姆斯惊讶地望着他,没想到会听到这种言论。   他忍不住地抗议说:“你他妈怎么能这么想?西奥肯定是喜欢她才会这么难过的。”   兰斯转过头,似笑非笑地望着他,蓝眼睛带着一种冰冷的透彻感:“你确定?”   詹姆斯抿了抿唇,哼了一声,又瞪过去一眼,忍不住骂骂咧咧地数落说:“你他妈的能不能正常点儿,这种事不管因为什么鬼!但你兄弟出问题,难道不应该好好安慰安慰吗?整天泼尼玛的冷水算什么朋友?”   兰斯想了想,用詹姆斯曾回答记者的一句话给出了答案:“哦,我是独生子。”   詹姆斯被他活活气笑了。   但兰斯的恼火也是有道理的。   因为在西奥发挥失常的情况下,录音时需要的贝斯部分,只能由他顶上了。   也就是说,他每次得先搞完自己的吉他部分,转头得再接着替西奥把属于贝斯的部分弹完。并且,每次弹的时候,还得先想想怎么搞出点儿不同的风格,免得让人一听,就觉得贝斯和吉他弹出来是一个样的。   这样一来,就等于是一个人干了两个人的活儿。   但帮西奥做完后,却连一句谢谢也得不到,因为这傻逼还一天到晚半死不活地把大好的时间浪费在狗屎的失恋上,天天念叨着他那个妞琳达琳达的名字。这种不着调的行为,简直是整个乐队的叛徒!   只想专心搞音乐的兰斯快烦透了。   但这样的情况大概足足持续了得有两三天……   西奥完全沉浸在自己的世界中,对外的表现,就是那种特别有病的类型,天天和人念叨‘我和琳达是多么多么恩爱,她怎么能这么对我,我到底哪里做错了,她为什么不爱我’。   听第一遍同情他,听第二遍想劝劝他,听第三遍开始想骂醒他,听第四遍……   只想让他闭嘴!   连脾气最好的鲍德温都快受不了了。   在大家看来,有问题就去解决,解决不了就想办法,实在想不出办法,大不了把糟心事情先放一边,做好手头上的事情,天天胡闹算怎么回事?   兰斯失去耐心。   他给西奥下最后通牒:“如果你不能调整好自己的状态,还搞什么音乐?一天到晚抱怨有P用?不行就趁早滚蛋,别拖大家后腿!”   其实,这是吓唬人,只是想让西奥意识到什么才是更重要的。   但说实话,男人们凑一起的时候,让谁真心实意地服软都不太现实。   西奥平时是有点儿怕兰斯,可被这么一激,叛逆心上来。   想到兰斯说什么一天到晚抱怨有P用,瞬间被点醒的他,当晚打算来一场秘密逃亡,目的地自然是伦敦,至于具体做什么,他没想好,反正先去找到琳达再说。   但没想到的是,他当晚刚鬼鬼祟祟地又出别墅大门,迎面就在院子里,撞上了詹姆斯。   “操!你半夜不睡觉干什么?”   这俩不省心的玩意儿,几乎是异口同声地互相质问起来。   最后,是詹姆斯先开口:“那个……隔壁农场里的莉莉生孩子了,我就想过去看看。”   西奥差点儿以为自己听错了:“操!女人生孩子关你什么事?又不是你的种?等等,不会吧?你什么时候搞出来的?”   “放P!我他妈才来这里不到一周,你家一周就能搞出个孩子啊?”   詹姆斯又骂又解释说:“你他妈脑子里想什么呢?莉莉是只羊!我去看小羊羔了。”   西奥有点儿无语。   他低声咕哝了一句:“隔壁的农场,你混得可真熟啊,还看小羊羔。”   詹姆斯没理他这茬,追问:“你呢?你干什么去?”   西奥犹豫了一下,考虑到眼前这个算得上是半个狐朋狗友,就委婉地说:“我最近的状态不太好……”   詹姆斯呵呵笑了笑:“太客气了,你那是不太好吗?你那是狗屎。”   西奥也破罐子破摔了:“随你怎么说吧,反正我得想办法改善了。”   “没错,是要改善。”詹姆斯赞同地说。   “所以,我有个好主意!”西奥这时候突然就灵机一动,来了想法:“我打算这就赶去伦敦,把我女友琳达重新抢回来,这事就全解决了。”   “啊,是吗?”   詹姆斯肃然起敬,彻底为他的‘绝妙好主意’惊叹。   西奥沾沾自喜地说:“没错,假如能再顺便把撬我墙角的小子狠狠揍一遍,事情就更完美了。”   “你是真脑子有病吧?”   詹姆斯实在装不下去了:“先不说琳达跟不跟你走?只说你单枪匹马地跑去找人麻烦,不被揍一顿就不错了,还想把别人揍一顿?还好主意,你他妈操蛋去吧!”   西奥生气地瞪着他,可憋了半天,结果只冒出来一句话:“那你跟不跟我一起去?”   “什么?”   詹姆斯莫名其妙地看着他:“我特么傻啊,跟你干这不靠谱的事!”   “好兄弟不应该同甘共苦吗?”   “是有这么个说法。”   “兄弟!帮我啊!”   “……”   说不清到底是‘为兄弟两肋插刀’的义气想法作祟,还是纯粹无事生非、想凑热闹(兰斯认为是后者)。   反正詹姆斯后来还是被西奥说服,给大家留了一张纸条,真和贝斯手一起连夜开车跑了。   第二天……   所有人看到纸条后,都茫然了。   戴维斯头疼地想原地爆炸,却还要去想解决办法地说:“我待会儿给伦敦那边打个电话,然后就去把他俩给找回来。”   鲍德温不放心队友,也想跟着回去。   但戴维斯身心疲惫,认为应付一个糟心的贝斯手和一个糟心的主唱已经让他耗尽心力,不想再多应付一个也要自己操心的鼓手了。   所以,他断然拒绝说:“不用,你不用去了,好好在家待着吧(求求你,千万别再给我增加工作量了)。”   但鲍德温压根没察觉到他话语中的潜藏含义。   他皱着眉继续坚持说:“不行,我还是不放心,我要和你一起去。”   他俩这么一争论……   毫无疑问。   兰斯又被吵起来了。   他阴着脸从楼上走下来,对这次的度假生活彻底深恶痛绝,因为自打来到这里,就没有几回是能一觉睡到自然醒的,不由得暗自愤怒地想,这辈子绝不再来什么见鬼的乡下。   可他没想到,还有更糟的在后头……   等得知詹姆斯和西奥手拉手半夜跑路的时候,内心深处简直被‘卧槽’刷屏了。   曾经带着恋人玩什么罗密欧茱莉亚离家出走的浪漫全都被这件糟心的事情给覆盖。   “原来我不是独一无二的……”他心中浮现出这么一个念头:“这他妈什么傻逼媳妇,也太好勾搭了吧?谁张口就特么跟谁走?”   作者有话要说:PS.多数吉他手都会弹贝斯,贝斯手好些还是吉他手转行,可能是类似乐器之间,一理通百理通。 第119章 算是报仇?   行星乐队的四个成员性格各异。   主唱詹姆斯看似鲁莽冲动,可心中有底线和原则,还有自己的一套行事逻辑。   通常情况下,他很少主动惹事,可遇到事也不会怕事,舞台上哪怕情况糟糕到了极点,也会坚持演到结束;   吉他手兰斯早熟又精明,虽然矫情、作逼、小公举。但他自身有本事、也有才华,只要不出大问题,始终能Hold住场面,掌控事态发展;   鼓手鲍德温成熟稳重,经历的事情多,看事情透彻,是团队中最稳的一环。   只有贝斯手西奥……   其实,他本质是个没长大的小孩。   这孩子的人生充满了一种偶然性。   他最初玩摇滚并不是爱音乐,而是为了装逼。   想想,多酷炫啊!   给自己搞个莫西干头,抱着把吉他(那会儿还没改行),浑身挂满金属饰品,再给鼻子、耳朵钻几个眼,挂上环,来个烟熏妆,画得像鬼一样,穿着紧身的皮衣皮裤,走在大街上人人侧目。自我感觉良好,出尽风头!   之后玩着玩着,才慢慢入了门。   刚好因为家里有个废旧车库,就被鲍德温带着人找过来,加入了乐队。虽然因为吉他手有兰斯了,自己只能改行去弹贝斯,但也无所谓,关键是要酷!   乐队早期,四个人想法也不一样。   鲍德温想成为真正专业的音乐人,职业的鼓手;兰斯完全是精英思维,要搞就必须最好,要出名、要有钱、要成为英国第一好的乐队;詹姆斯没想那么多,就是赚够能养活自己的钱。   而没什么存在感的西奥更简单:“我就是不想去正儿八经地工作,也不想去上学。参加了乐队,我就能和爸爸妈妈们说,行啦,不用你们帮我找学校找工作了,我现在手里有活儿!”   他就是这么一个心智不成熟的如同熊孩子,喜欢依赖人,喜欢有归属感,让他单干绝对受不了,不是自己作死,就是一辈子出不了头,属于只能混乐队,被大家带着走的类型。   所以,心智不成熟到谈个恋爱被女人甩了,也能要死要活地闹成现在这个狗屎样子。   詹姆斯有时其实会把他当弟弟看。   尽管按照表面年龄而言,西奥比他还大三岁。   但兄弟情义肯定是早就有了。   而一旦作兄弟,总是要互相援救的。   这就好比,当年他被坏狗追得满大街逃跑,上天无路、下地无门时,林德会从天而降地把狗赶走。   所以,他现在也不介意去帮西奥赶走身边的‘恶狗’。   这就是兄弟。   生活环境不同的兰斯可能永远都不会懂这种行事规则:去为兄弟赴汤蹈火,不去评判对与错。   反正他俩就这么简单地上了路。   看似十分荒唐,但也挺有乐子。   詹姆斯边开车边问:“那个……西奥,你知道琳达在哪吗?”   西奥一秒都没停顿地给了个干脆的回答:“不知道!”   “好答案……棒极了。那请问,我们去哪找她?”詹姆斯继续问。   “就找那个Cosplay团,找那个红头发的杂种。”西奥这一次回答得信心满满。   “哦,那你找到了能怎么说?”   “交出琳达,不然老子灭了你!”   “……”   “你觉得怎么样?”   “他妈的棒极了!西奥,你是个天才。”   “哈哈是吗?谢……等下,我觉得你这个语气像是骂我?”   “没错,傻逼!”   “……吉米!!”   两个人一路打打闹闹地把车开回伦敦。   但具体去哪找人,西奥那个猪脑袋根本毫无头绪。   还好詹姆斯跟了过来。   他想了想,怕被骂,没敢给埃布尔打电话,在附近找了一个电话亭,给跳舞雕塑的主唱斯图尔特拨了过去:“哥们,帮个忙!”   斯图尔特听出了他的声音,惊喜地在电话那头喊了一声:“吉米,是你吗?你现在在哪?我这阵子还想抽时间过去找你玩。你们在美国的演出怎么样?有趣吗?”   詹姆斯顺口吹牛:“有趣!有趣的不得了!你不知道,我当时一开嗓,那群没见识的美国佬们就全他妈燃爆了!”   斯图尔特就在电话那边笑到不行。   他特别捧场地说:“对对,你唱得就是好,我从来没听过比你更好听的声音了。吉米,你就是天使!!”   有那么一瞬间,詹姆斯这么厚脸皮的人都被夸得脸红了。   为了缓解窘迫,他咳嗽一声,重新把话题拉回来:“呃,斯图,我找你打听一个事儿?”   斯图尔特在那边问:“嗯?你说?”   詹姆斯就问:“你知道那个冒险团乐队的主唱道尔住哪吗?或者最近能在哪找到他?”   “我和道尔也只见过几次,他性格挺内向的,还不是特别熟。不过,冒险团乐队最近听说有一场演出,就在西区那边的蒲公英俱乐部。你回头可以去那边找找看。”斯图尔特很热情地回答着。   同时,他也忍不住好奇地问了一句:“不过,你怎么想起要找他了?”   “唔……”   詹姆斯顺口胡诌:“我前几天听他们歌不错,就想认识认识。”   “哦哦,这样。”   由于乐坛上音乐人之间惺惺相惜的事挺多,所以,斯图尔特没有丝毫怀疑地接受了这个理由,还顺口用讨论的口气聊了起来:“你也听那首<消失精灵>了吗?那首歌里头穿插的长笛声真的是很优美,而且旋律也很动听……”   詹姆斯压根还没来得及听这首歌,一时间接不上话茬,只能胡乱地附和起来:“是,好听!牛逼!对,你说得对。”   斯图尔特完全没察觉到这份敷衍。   他谈兴大发地叨叨叨起来,将整首歌从开头分析到结尾,并且,由于性格温柔的关系,说出来的话多数都是在夸赞。   可西奥还在旁边等着……   詹姆斯哪有耐心听他讲这个?   于是,他对着电话开始:“你说什么?我听不清!什么?该死,这什么破电话啊?斯图,斯图,天啊,能听见吗?听不见!见鬼了。”   斯图尔特在那边信以为真,还傻乎乎地跟着喊:“能听见啊!吉米,你能听见我说话吗?吉米?吉米?”   另一边,西奥茫然地望着詹姆斯在那又是磕话筒,又是大声喊的,样子特别浮夸。   这时候,詹姆斯表演完毕,挂掉了电话。   他转头看西奥的时候,还特别自然地解释了一句:“信号不太好。”   西奥狐疑地点点头,一脸‘你又在胡说’的表情。   詹姆斯视而不见地继续说:“打听到了,冒险团乐队今晚在蒲公英俱乐部有表演。”   西奥反射性地问:“你不是说信号不好吗?”   詹姆斯回答:“没错,之后的信号就不好了。”   接下来,不用说了。   詹姆斯开车又带着西奥转战那个什么蒲公英俱乐部。   可买票入场的时候,又出现一个问题。   斯图尔特在电话里,可没说这家俱乐部招待客人居然还他妈的分男女。   “今晚是女士之夜,懂吗?只有性别是女的客人,才能买票入场。”保安指着俱乐部门口的演出海报说。   “可冒险团乐队也是女的吗?你们怎么不把他们也排除在外?”詹姆斯愤愤不平地问。   保安一下子笑了起来。   他说:“小子,不是什么人都能成为摇滚明星的啊。”   乔装打扮的詹姆斯这一刻很想摘掉墨镜,再把围巾和帽子统统扯下来,大声问一句:“摇滚明星他妈的有什么可了不起的?”   但考虑到如果这么干的话,迎来的后果大概是——埃布尔疯,埃布尔疯完兰斯疯。   于是,他忍了一口气,先领着西奥转身离开了。   西奥这个小傻子跟在旁边,着急地不停问:“吉米,怎么办?怎么办?”   他无比迷茫地站在马路上,表情很无助地催促说:“吉米,你鬼主意多,快想想办法。”   詹姆斯沉思了几秒,果然想出了一个好办法(馊主意):“我们打扮成女的再去买票吧。不就是女士之夜吗?女的去买票,总不会不让买了吧?”   西奥瞬间苦了脸。   他有些不情愿地说:“可是,可是……万一查身份证呢?”   “你不会说忘带了!”   詹姆斯没好气地说。   “吉米,可是,可是我没穿过女装啊!”   “所以,你特么想听我说什么?恭喜破处?”   事情进展得太古怪了。   在西奥的想象中,自己应该如同美国西部片的牛仔一样,全服武装,腰上别着刀和枪,满腔仇恨却又表现得深沉而内敛(装逼),如同一个来自地狱的复仇幽灵,一脚踹开俱乐部的大门,朝着琳达和冒险团乐队的主唱道尔悲愤地大喊一声:“想不到吧!哈哈哈,想不到会看到我吧!你们这对狗男女,去死吧!”   但当他和自家主唱组队后,一切就都变了……   他戴上假发,穿了短皮裙,还套了可怕的渔网袜,摇摇晃晃地踩着高跟鞋,又化了妆,一边感受双腿间风吹蛋蛋凉的微风,想着当姑娘真不是容易事,一边又跟着自家制杖主唱这么男扮女装,鬼鬼祟祟、历经艰辛地混进俱乐部……   操!   什么复仇的气势都没了。   “选择组队的队友太重要了啊!”   西奥在心里默默琢磨着这件事,越想就越后悔:“吉米这个傻逼就知道整天地穿裙子穿裙子,才穿得满脑袋都是穿裙子!假如是兰斯的话,说不好我们就能拎着猎枪上了。”   但木已成舟。   自己选得队友,穿了裙子也不能拆伙。   西奥只能认了!   到现在为止,他那强烈的感情都快被生生给磨没了,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的真实写照。   但詹姆斯的状态还很稳定。   出于道德底线,他还头脑非常清醒地表示:虽然我们是来找事的,但不能干扰乐队的演出。   所以,他又特意安抚西奥一番:“别急,放心!等待会儿演出结束了,我保证带你去找到那个道尔,一定让他给你个交待。”   西奥含含糊糊地点了点头。   由于女装经验太少的缘故,他对此羞愧地恨不得挖个坑把自己埋起来。   反而是詹姆斯早就习惯穿裙子的感觉。   但由于他以前的女装照片也挺多,怕被认出来,这次专门找人帮忙画了一脸的浓妆。   等确定别人认不出后,他就兴冲冲地混迹在观众群中,准备看演出,只差几声尖叫,就和那些冒险团乐队的追星女歌迷们别无二致了。   猪队友不靠谱。   西奥开始渐渐绝望。   这时候,詹姆斯自顾自地和周围女歌迷聊了起来。   “呃,有没有人说过……你像……你有点儿像是一个人?”一名女歌迷还犹豫地向他搭话说。   “像谁?”詹姆斯转换了下声线,尽量让声音听起来略带沙哑却介于中性之间。   那名女歌迷果然没听出来,反而继续说出了一个预料中的答案:“吉米莱蒙。”   “听着耳熟,那是谁?”詹姆斯装傻地问。   女歌迷兴冲冲地介绍起来:“是我喜欢的另一个摇滚明星啦,很棒的。”   詹姆斯笑嘻嘻地逗她:“但肯定没冒险团好。”   “不是一个风格的,行星乐队也很棒的,改天你有机会真得可以去听听。”   “好啊,好啊。”   这时候,冒险团乐队走上了舞台。   果然是出了名的Cosplay团。   鼓手坐在架子鼓后头,似乎打扮成了矮人;吉他手打扮成了长耳朵精灵;贝斯手似乎是个半兽人;主唱道尔看不出什么,但据说脑袋上的角,代表着是Cos巨龙?   光这么看着,还是挺好玩的。   詹姆斯就和观众们一起在底下一起欢呼和鼓掌。   说起来,他还是第一次这么站在舞台底下,看别的乐队表演。   这个体验挺好玩的。   尤其是当冒险团乐队的音乐声响起来的时候……   操!   真他妈好听啊!   于是,西奥目呲俱裂地看着自家主唱叛国投敌,一跃而起,跳到最中央的舞池中,和其他人一起随着音乐跳起了舞。   如果不是身上的女装太别扭!   如果不是穿不习惯高跟鞋……   他绝对会立刻冲上去咆哮了:“老子他妈的找你来帮我一起报仇的!不是让你来这里蹦迪的,哥们!”   然而,詹姆斯并没有感受到西奥的满腔愤怒。   他现在不用操心演出问题,不用去想什么歌词和旋律,在舞池里,可以随着变幻的灯光,随着好听的音乐自由地蹦蹦跳跳就行,脑子里什么都不用想地舞动身体!   享受音乐,真是妙不可言。   这他妈才是生活。   服务生,来杯啤酒!   Yeah,跳起来!   来,再来杯啤酒!   好嘞,接着蹦!   西奥持续地绝望:……我真傻,我真是傻,我居然以为带上个吉米,就能人多力量大,却不知道猪就是猪,牵到伦敦也是猪!   总之,詹姆斯‘报仇’也不忘娱乐,把西奥暂时抛到脑后,高高兴兴地蹦了个痛快。   由于他这几年为了在舞台上能表演得更好,一直持续在上舞蹈和声乐课……   所以,作为专业人士。   他其实不止是蹦了个痛快,还技压了全场,远处的观众不说。周围的好几个观众都不由自主地侧头去看他跳舞,看他把一头金发摇得凌凌乱,看他自然地闭着眼睛,一脸陶醉地在那晃动着小细腰蹦啊蹦,那种肢体间透露出的力量和美感,十分令人惊艳。   因此,演出快到结尾的时候……   一个明显是工作人员的男人走过来,悄悄趁人不注意的时候,递过来了一张小纸条。   詹姆斯正跳累了,拎着个啤酒瓶子,以对于女性而言,有点儿粗鲁的动作仰着头喝啤酒。   所以,他瞥了一眼纸条,没去接,反而挑了挑眉毛,灯光下,一双翡翠般绿眼睛满是疑惑,不明所以地问了一句:“什么事?”   那名工作人员小心翼翼地靠近他,低声说了一句:“道尔演出结束后,会去找你。”   道尔是谁?   道尔,道尔,听着耳熟。   哦哦,是西奥的那个情敌!   他要找我?   等等,不应该是去找西奥吗?找我干什么?   那名工作人员大概没见过这么不开窍的女歌迷,又提醒了一句:“你先去这个酒店等他。”   詹姆斯终于反应过来了,心想:“操他妈的居然是把我当女人来约炮?”   因为实在震惊,他一时间僵在了那里。   但那名工作人员可能以为他高兴傻了,直接把那张写着酒店房号的纸条塞在他手里,鼓励一笑后,匆匆离开了。   其实,也不怪别人看错。   俱乐部的灯光昏昏暗暗的,他又给自己搞个大浓妆,在舞厅里跳得比谁都欢、全场瞩目……   但詹姆斯转念想了想,发现这是个帮西奥直面情敌的好机会。   他终于不再去舞池中蹦迪了,转而去寻找小伙伴的踪影。   很显然!   他和西奥的猪队友程度不相上下。   当詹姆斯不务正业,跑去蹦迪时……   西奥绝望着、绝望着,居然抛下队友,自己跑出去另想办法了。   所以,詹姆斯转了一圈也没找到西奥。   他看着手里那张小纸条,琢磨着机不失,失不再来,一冲动,干脆决定就这么上了。   酒店的客房里,冒险团的主唱道尔走了进来。   他有一头红发,所以,媒体经常称呼他为红发道尔,他不是那种特别看起来强壮的类型,但身材看着精瘦有力,脸上通常没什么表情,有点儿面瘫倾向,偶尔在舞台上情绪激动时,才会流露出一种淡淡的忧伤神色。   詹姆斯打量着这个人,暗自评估对方的武力值,在心里琢磨着,是先帮西奥问问琳达的事,还是先把人给揍一顿。   另一边,道尔温和地望着他,微微一笑说:“别怕,我真的只是想找人聊聊天。能告诉我,你的名字吗?”   “唔,吉娜。”詹姆斯随口胡诌。   道尔没听出来,反而想要聊天一样地问了起来:“吉娜,你喜欢冒险团乐队吗?”   詹姆斯随口应付着:“还好。”   “喜欢我们的歌?”   “Yeah.”   “喜欢哪一首?”   “呃……<消失精灵>?”   以前没听过冒险团乐队的詹姆斯只能回答了近期最火的这一首。   但道尔却皱了皱眉,神色变得冷淡了一些:“为什么会喜欢这首?”   詹姆斯压根不知道这首歌什么调子。   但他转了转眼珠,机灵地把斯图尔特之前在电话中的点评,原封不动地又照搬了过来:“还行吧,里头穿插的长笛声真的是很优美,而且旋律也很动听……”   道尔认真地听着,脸色很快从冷淡转为热情。   他越听眼神越明亮,望着眼前人的目光就越温柔:“对对,没错,你也这么想吗?太好了,我也是这么想的。其实,我觉得,中间的这一段还有些不太完美……”   这下好!   又跑题了。   搞音乐的大概都这个毛病,一谈上音乐就刹不住车。   詹姆斯也一样。   一开始是敷衍,脑子里还琢磨着西奥的事情,可当真开始讨论起来,他也控制不住自己了。   正当这一场古怪的‘约炮’or‘复仇’活动,彻底跑偏成不知道什么样子的时候……   客房的门被敲醒了。   詹姆斯这时候恰好离门比较近,随手就打开了门。   门外,一个漂亮的女孩哭红了眼睛,望着屋子里的两人,愤怒地质问着:“你这是什么意思?你不爱我了吗?”   道尔急忙辩解:“不,不,我当然爱你,琳达。”   詹姆斯的眼睛一下子亮了。   “那现在这算什么?”琳达哭着喊。   “我只是情绪苦闷,想找人聊聊天,我们刚才什么都没做,只是在谈音乐,真的。”道尔解释说。   “好!但你必须做出选择了,道尔……”   琳达努力维持冷静地说:“和我走,我就相信你,或者,继续和她在这儿,在这儿谈音乐?”   詹姆斯不禁想,道尔应该会选择立刻和琳达走吧。   他有心想帮西奥搞搞破坏,但又觉得这么破坏别人情侣关系不太好,正犹豫时……   红发的道尔经过了一番剧烈的思考和挣扎:“我爱你,琳达。”   他诚实地说:“但我想继续谈音乐,你先出去。”   作者有话要说:哎,搞音乐的要什么女朋友啊! 第120章 多么有趣   在詹姆斯目瞪口呆地注视下……   琳达小姐果然被这个选择给气跑了。   但道尔没事人一样地转过头,凝视着詹姆斯的那双绿眼睛,温柔地说:“来,吉娜,我们还可以继续,刚才说到哪了?”   然后,他就自己想了起来,突然就开始唱那一段:“我的心怀着希望而跳动……”   歌曲确实非常优美动听!   可詹姆斯却没办法像刚才那样投入了。   他忍不住开始胡思乱想:“我是不是得想办法去通知西奥一声?还有……这家伙到底是怎么个意思?赶走了自己的女朋友后,居然有心情在这儿接着给我唱歌?唔,我现在也没什么事了,是不是得快点儿想个法子赶紧闪人?”   这时候,一段唱完。   道尔热切地望着眼前的金发美女,期望得到更好的回馈和灵感。尽管以他的目光来说,这姑娘的妆太浓是个很大的缺陷,但尚可以忍受,更何况,能找到音乐上共鸣的人太难了。   可詹姆斯并不理解他的心思,反而被这目光看得毛骨悚然,想把事先藏枕头底下的刀抽出来防身了,自然也没有立刻回答。   道尔等了好久,也没等到回应。   他顿时有点儿失望地叹起了气:“你也不想理我了吗,Honey?”   詹姆斯无意识地眨了眨眼。   事情发展太过神奇,他大脑里已经一片空白,根本不知道该说什么了。   “我最近的感觉糟透了。”   道尔突然沮丧地坐到床边,开始忧郁地自言自语起来:“这并不是我的错,我只是想安安静静地做音乐。我也没想过成名,更不关注政治,我其实什么都不想要。可现在糟透了,都怪这首歌。不不,也不能这么说,歌是好的,只是人们强加给它太多东西了。你知道吗?不管我走到哪里,现在都会有人一下子冒出来,举着话筒,围着我问,对保守党和工党之争有什么看法。天啊,这真是太愚蠢了,没人听我的歌吗?精灵到底和保守党有什么关系?太可笑了。我的看法,我的看法,我根本就没有看法……”   詹姆斯终于有点儿听明白了。   这可能是传说中的心理脆弱人群,还没做好成名的准备,却又被周围以一种出人意料,或者说自己并不想要的方式成名后,产生的各种苦闷和烦恼。   这些苦闷和烦恼十分私人化。   因为,没办法和工作团队抱怨,他自己就是团队的领导者;也没办法和亲人朋友抱怨,因为亲人和朋友们还在为他的成功而高兴喝彩时,总不能猛地泼一盆冷水过去说‘我不想要这个结果’。   于是,他内心深处积压了一堆不爽的情绪,大概早就想找个人来倾诉了。   恰好,詹姆斯这次刚好提及到<消失精灵>这首作为一切事情导火索的歌,还偏偏‘点评’地很到位(感谢斯图尔特),又展现出相当专业的音乐素养,这才激起他隐藏在心底的强烈倾诉欲。   ‘OK!这题我会做!’   比起和这位主唱不可避免地造成某些肉体冲突,临时义务扮演一下心理医生的角色还是可以接受的。   长年和兰斯那个文青一起混,詹姆斯自认还是能理解这些人的,他不由得松了一口气,立刻给出了一个馊主意:“GO fuck yourself.”   “什么?”   还在絮絮叨叨地抱怨媒体胡说八道带给自己巨大压力的道尔愣了一下。   “你可以直接这么骂回去啊,兄弟。”   詹姆斯热情地介绍经验丰富:“语气粗暴点儿,让他们统统都他妈的滚蛋。如果你一直表现得太好欺负,那就别怪他们缠着你。”   道尔皱着眉,犹豫地回答:“……可他们该在报纸上骂我了。”   “你怕什么,又不影响卖唱片。”詹姆斯理直气壮地说。   “呃?”   “想想,等他们都死光了。你的歌照样还他妈的有人唱,怕个鸟!打起精神来啊,兄弟!捋袖子,和他们干到底!谁怕谁啊?你骂我也骂。”   道尔不可思议地看着他:“……你真是惊到我了,女孩!”   “那要我教你怎么骂人吗?”   “啊?”   如果说刚开始的时候,是詹姆斯搞不清事情的发展;那么现在,就是道尔搞不清事情的发展了。   他倾诉苦恼是临时起意,但归根到底选择来酒店开房,心里还是蠢蠢欲动地想发生点儿什么。   毕竟,难得遇到音乐上能自由沟通,性格又这么新奇、有个性的女孩,不发生点儿什么,也未免太浪费这个美好的晚上了。   只是这女孩好像有些……太粗鲁了?   “算了,算了,世界上哪有完美无缺的人啊?”道尔在心里安慰着自己。   于是,詹姆斯的骂人教学并没能持续太久。   一方面是对方根本不配合,另一方面在于,他很快发现,红头发的那个家伙可能是在逗自己玩?   倾诉苦恼应该是真的。   但如果说承受不住什么的,就有些不清楚真假了……   但他刚刚绝对是有“装可怜,骗女孩子同情心”的嫌疑。   因为在接下来的发展中,他屡次试图想要和詹姆斯来个拥抱和拉手,来“安慰受伤的脆弱心灵”。   “你不是说很爱那位琳达小姐吗?”   詹姆斯果断躲开了他的手问。   “是的,我爱她。但现在,我没办法控制地也爱你了。吉娜,你真的没感受到吗?我和你在音乐有很多的共鸣。我想和你在一起。我动心了,动心了!求你,别让我失去你。”道尔温情地说。   “……其实,我们可以继续谈音乐。”   “是的,没错,但除了音乐,我们应该也还可以谈谈别的。”   道尔一边说,一边试图拉他的手。   詹姆斯不由得站起来躲闪。   两个人在屋子里,一个想靠近,一个又想要躲……   最后,他们围着床开始转来转去、你追我逃起来。   ——吉娜小姐,我想和你永远在一起,从来没有一个人能这么触碰到我的心。   ——你可以去医院,找外科医生做个开胸手术。到时候,你的心脏想怎么被触碰就怎么被触碰。   ——哈哈,你太幽默了,吉娜。但为什么要抗拒我呢?我邀请你,而你应约而来,我们难道不是早有默契吗?你是在害怕吗?可我不会伤害你的。   ——其实……我只是怕伤害你。   詹姆斯终于玩腻围着床绕圈子跑来跑去的傻逼游戏。   他蹦到床上,去枕头底下掏刀,想来一场暴力威胁说:“好了,游戏到此为止。”   但还不等他把刀掏出来……   道尔整个人就崩了。   他突然尖叫一声:“等等!你,你是男人?”   詹姆斯一愣,低头一看,发现不慎走光了。   他急忙伸手,把由于动作幅度太大,而飞起的裙子往下压了压,随口回了一句:“对啊!”   道尔在那继续尖叫:“你是变态吗?”   詹姆斯顿时没好气了:“关你P事!”   “怎么不关我的事?你是男人,可为什么还答应我来酒店的邀请?”道尔气恼地喊。   但下一刻,他猛地醒悟,突然后退了好几步,一脸得警惕:“你是不是觊觎我的身体?你不要过来,也不要再靠近我!我警告你,我不是gay,我不和男人做!”   詹姆斯刚好把刀从枕头底下抽出来。   闻言,他不由得一脸懵逼地转头:“你他妈脑子里一天到晚都是些什么黄色废料啊!”   道尔惊恐地望着那把刀,结结巴巴地说:“你,你,你别碰我!你拿刀……拿刀,我也不会和你上床的!我会报警,我发誓,我一定会报警的。”   詹姆斯看了一眼刀,又看了一眼他,突然觉得事情有趣起来。   他挥挥刀,坏笑着说:“来吧,来个拥抱,拉拉手。”   道尔惊慌失措地绕着床开始跑:“不了,不了。”   詹姆斯嘿嘿一笑,兴高采烈地追了上去:“来嘛,来嘛!”   ——不!不!   ——来嘛!来嘛!   酒店的客房里继续鸡飞狗跳着。   另一头,西奥也不是什么都没做。   在詹姆斯和道尔探讨‘花心、眼瞎、找错人所带来的危害’时……   贝斯手西奥历经艰难险阻地成功混进了冒险团乐队的后台。   他藏在一个装服装的超大箱子里,静静地等着主唱道尔的出现。   但这时候,由于没有提前和队友詹姆斯进行沟通的缘故,他还不知道,主唱道尔会在演出结束后,直接在工作人员们的掩护下,跑去酒店会‘佳人’,根本不回后台了。   所以,这将是一场注定没有结果的悲伤等待。   一无所知的西奥耐心地等着,等着……   睡着了!   这也是可以理解的。   想想吧,一夜未睡地赶回伦敦,四处奔波,想尽一切办法地混进俱乐部,中间无聊的时候,还喝了几杯酒下去。   如今,躺在舒舒服服的大箱子里,屋子里温度适宜,酒劲儿一上来。   ……   于是,当冒险团乐队的其他成员吵吵闹闹地回到了后台……他还在箱子里睡觉。   接下来,冒险团乐队的成员们开始了卸妆、换衣服、聊天、喝香槟、吃东西……他还在箱子里睡觉。   直到有工作人员来收拾后台。   服装师的一个小助理勤劳地一件一件捡起扔在地上的凌乱演出服……他还在箱子里睡觉。   但当小助理抱着这些捡起来的衣服,想放回箱子里时,却惊恐地发现里头居然躺着一个人!   此时……   西奥的假发早就掉了,眼影、口红也全花了,露着平坦的胸,短裙子下头,还有两条长着腿毛却套着渔网袜的腿……   小助理立刻吓得发出了一声撕心裂肺的惨叫。   从睡梦中被吵醒的西奥,顿时受惊过度地也发出了一声撕心裂肺的惨叫。   冒险团的鼓手、贝斯手、吉他手全被吓得颤抖,差点儿原地蹦起来。   他们急忙回头去看,到底发生了什么?   西奥慌手慌脚地从大箱子里,伸出一个脑袋,一个戴着假发发网,妆也全花的脑袋,尤其是口红,那真是狰狞大口,一嘴鲜红!   三个人:……   队伍中,最胆小的吉他手上来就是一阵鬼哭狼嚎:“啊啊啊啊啊啊啊啊,有鬼啊啊,天哪!箱子里有鬼!有鬼啊啊!救命!!!”   西奥的脑子彻底清醒。   他一下子冒着冷汗意识到,这是个什么样的危险境遇:自己男扮女装、躺在冒险团乐队后台装服装的箱子里,而周围全是冒险团乐队的人!   这是会被打死吧?   不被打死也会丢光脸的!   关键时刻,智商终于上线。   在所有人都还没反应过来的时候……   他当机立断,连滚带爬地从大箱子里钻了出来,撒开两条长腿,砰地一声撞开后台更衣室的大门,光着脚开始沿着走廊一路狂奔,身后是冒险团乐队成员们的啊啊啊啊尖叫背景音。   西奥拼命地跑啊跑啊,使出吃奶的劲儿向外头冲刺,生怕被人抓到。   当他成功跑出俱乐部,把自己跑地快要吐血后,终于忍不住地弯下腰,双手撑着膝盖地大笑起来。   嘿——嘿——嘿!   多么有趣,伙计们!   冒险团的那群傻逼肯定快被吓死了。   后台有鬼啊哈哈哈!!   作者有话要说:道尔的话半真半假的听,骗女孩子是有,但也确实在倾诉苦恼,寻求安慰。   他也不是坏人,可很花心,毕竟,挑女士之夜去演出的乐队。 第121章 疯狂否认   詹姆斯和西奥后来成功汇合。   在他俩一起鼓捣变装的那间酒店里。   “兄弟,终于找到你了!!”   两人四目相对的那一刻,实在是太激动了。   但碍于他俩目前的打扮和地点……   他们还是默契地决定,等到一起回了客房里,再进行交换情报的工作。   于是,顶着前台酒店服务员仿佛在看变态的目光,两个人脚步飞快地跑回了房间。   结果,一进门不小心照到了镜子。   两人都被自己目前的外型给吓了一跳。   衣服皱巴巴的,妆全花了,假睫毛半掉不掉,整体形象简直和某类吓人的廉价站街女没两样。   他俩尴尬一笑,又不急着说话了,匆匆跑去卸妆、洗澡、换衣服。   接下来,才是互相分享故事的时刻。   西奥先讲了自己后台扮鬼,吓得冒险团成员啊啊叫的事;   詹姆斯随后讲了自己女装被主唱道尔勾搭,成功拆散一对情侣,让琳达恢复单身,但转而暴露男人身份,差点儿把道尔吓坏的事。   故事讲完了。   两个二逼青年相对无言。   “你还要去找琳达吗?”詹姆斯率先问。   “我,我也不知道。”西奥迷茫地回答。   人的情感实在是太难以言说了。   明明之前还为了对方要死要活,可折腾了这么一晚上,历经艰险、重新得到希望后,西奥心底反而莫名有了一种索然无味和怅然若失的感觉。   可能年轻时候的爱情都是这样,虽然既不成熟,也不理性,可来势汹汹,仿佛能用尽一辈子的热情!   但来得快,却也去得也快,仿佛突然之间,心就冷了。   詹姆斯体贴地没再多问什么。   他打电话叫了客服服务,给服务员塞小费,让人去买了好几瓶啤酒:“来,喝酒。”   一时想不清楚的西奥,也只能这么和他一起喝起来了。   等兰斯他们找过来的时候,就只看到这两个烂醉倒地的家伙。   兰斯沉着脸不说话。   但戴维斯松了一口气:“还好,还好,只是在喝酒。”   这时候,所有人都没想太多,真以为他们跑来伦敦后,什么都没干,只是在酒店里喝了一晚上的酒。   等到酒醒后,西奥终于恢复了原样。   他给乐队的所有人道歉,为耽误的工作道歉,还承诺日后会努力弹贝斯,绝不再干这么荒唐的事了。   詹姆斯也道歉。   不过,他的道歉其实挺敷衍的,只说了一句不该没打招呼,就带着西奥乱跑。   其实,那都不该叫道歉,只能算是一句解释。毕竟,在他看来,去给自家兄弟帮忙,没什么值得道歉的。   只是兰斯这边挺难哄的。   比起帮西奥的忙,黑发吉他手更生气的地方可能在于,自家恋人居然和谁都能来个‘夜奔’?   但这方面的不爽却有点儿难以言说。   如果说出来,好像显得小孩子一样,幼稚又无理取闹。   所以,他没办法直接说出口,只能寄希望于自家恋人能够意会,并且快点儿给自己乖乖道歉。   但意会这玩意儿……   抱歉,詹姆斯暂时没有点亮这个技能。   兰斯陷入了矛盾之中,又想闹脾气,又想亲亲抱抱。   最后,他只能一边生气,一边默不作声地在床上欺负人。   但那句话怎么说来着?   男人在床上的话是统统不能信的。   哪怕詹姆斯好几次在床上已经被欺负到赌咒发誓,连连说:“都听你的,以后全都听你的,什么都听你的,你说往东我不往西,你说什么我做什么。”   但等到下了床,他就翻脸不认了:“我他妈说过吗?真的说过吗?哈哈哈,肯定是哄你玩的吧?兰斯你太好笑了,居然还会当真。”   居然还会当真!   兰斯气得想抽他。   另一方面,詹姆斯和西奥还非常有默契地只字没提他俩那天晚上分别捉弄冒险团乐队的事。   因为整个过程既扯淡又尴尬,两个人不约而同地都想让那天晚上的黑历史就这么不为人所知地静静消失,成为永远的秘密。   但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   尽管詹姆斯捉弄完道尔后,立刻就离开了;尽管西奥一路低着头狂奔,还奔出去好远……   可他俩那矫健的身影……   还是没能逃脱狗仔记者们的相机。   恰逢此时,冒险团乐队因为刚刚发布的新歌<消失精灵>而走红,是最受媒体瞩目的时刻。   所以,每个成员身边都一直埋伏着不少的狗仔记者们在等新闻。   跟拍道尔的那名狗仔记者就幸运地拍到了詹姆斯女装,从道尔酒店的房间里走出来的照片;   而跟拍乐队其他成员的记者则幸运地拍到了西奥一路狂奔出来的照片。   虽然说拍到了这两张照片。   可最初,照片太模糊了,两个人穿着女装,妆容夸张的一个个简直连妈都认不出,所以,哪怕是狗仔们也都没反应过来是怎么回事。   而且,拍到詹姆斯身影的那张照片,由于拍到的狗仔记者没认出詹姆斯。   他单纯地以为,这是发生在主唱道尔的身上,又一桩平淡无奇的风流韵事。   但在这个年代里,摇滚明星的床上从来都不缺女人,并且,这也是属于人尽皆知的事情。   很多成名的摇滚明星甚至可以毫不掩饰地在电视上公然声称:‘我组乐队就是为了泡妞。’   因此,拍到这张照片的狗仔记者判断了一下后,就认为照片的价值并不高,随手给扔到了垃圾桶里。   可这时候,拍到狂奔那张照片的狗仔却突然有了新发现。   他没能认出西奥,却认出了一个纹身。   当初,行星四个成员一起去纹身时,西奥选择把队名‘Planet’纹在了肩膀上。   所以,当他狂奔的时候,虽然脸和鬼有一拼,让人完全没办法认出他的真面目。可由于衣衫不整的缘故,却使得肩膀上花体字‘Planet’的纹身露了出来,同时间接暴露出了自己的真实身份。   常年追踪报道娱乐新闻的狗仔记者,嗅觉一般都是十分敏锐的。   他立刻把行星乐队曾经的照片翻出来进行对照,发现狂奔照片中主角肩膀上的那个纹身,不论是字体、角度、颜色等方方面面,果然都和贝斯手西奥肩膀的那个纹身一模一样。   虽然也有可能是粉丝模仿之作,但照片再糊,还能对比身型和体态……   总之,这么一对比后,差不多就有了五六成的把握,该记者顿时大喜:“有新闻了!”   这些狗仔都是平时没新闻都要瞎编点儿新闻出来,但凡有个两三成把握就能把事情写成十成可信的角色。   而现在,可是足足有了五六成把握!   于是,他行动力超快地跑去打听了一下事情发生的全部经过,回家就凭着自己的脑补,成功编撰出一篇新闻稿,标题为:[行星乐队贝斯手西奥扮鬼大闹冒险团乐队后台]。   在这篇由臆造和想象而出的新闻中,他认为,西奥扮成鬼,去大闹冒险团后台的原因在于嫉妒。   因为:[众所周知,行星乐队在去美国巡演之前,曾有多首单曲荣登排行榜前十,一时风头无两,几乎没有其他乐队能够与之争锋。但当他们前往美国巡演后,冒险团乐队却异军突起,成功抢占国内市场。如今,更是凭借一首<消失精灵>,取代行星乐队,被媒体誉为‘全英最好的摇滚乐队’,所以,在行星乐队在回归后,心中的不满,就可想而知了。]   新闻有理有据地这么一发表,再搭配上西奥那张狂奔图,以及对冒险团乐队遇鬼的一段采访(冒险团乐队在接受采访的时候,还不知道西奥这回事。他们还信誓旦旦地发表了一番‘后台绝对有鬼’的迷信话),很多歌迷们看完新闻,都有些信以为真。   行星乐队的歌迷开始不停地给乐队写信、打电话,离得近地还会直接跑过去,试图偶遇喜欢的歌手,给予一点儿爱的鼓励,表示:“我们一点儿都不喜欢冒险团,只喜欢你们!别着急,好好做自己的音乐,加油。”   而冒险团乐队的歌迷就有些气恼了。   他们议论纷纷:“我们乐队唱得好听就是好听,能在排行榜是实力,扮鬼吓人也太恶心了吧?”   这时候的网络还不发达,双方歌迷们苦于没有即时通讯的工具,没办法直接撕逼。   于是,他们纷纷转而向各自喜欢的乐队提要求:“你们快点儿出专辑单曲,我们负责买买买支持!”   然而,事情的发展并没有到此为止。   西奥扮鬼大闹后台的照片一出,行星乐队和冒险团乐队的矛盾又被报道……   那名拍到詹姆斯女装从道尔酒店客房中出来的狗仔记者也终于想起了那个眼熟的金发女郎是谁!   他猛地一拍脑袋,惊喜交加:“卧槽!我居然漏了这么大的新闻。”   这名狗仔记者立刻疯狂跑回家中,费了半天的劲儿,才从好几天没倒的垃圾桶中,成功翻出了那张照片。   于是,在‘嫉妒冒险团单曲’的说法刚出来没多久,又一个新说法横空出世。   这名有了新发现的狗仔记者先写:[行星乐队主唱吉米莱蒙酒店女装夜会冒险团主唱道尔]。   为了突出重点,这期新闻发布的报纸上,在‘女装夜会’那里,专门做了放大一号字体的安排。   紧接着,这名狗仔记者一本正经地驳斥了另一家报社狗仔关于‘西奥出于嫉妒冒险团乐队新单曲'的事情。   他转而激动地帮忙解释说:[嫉妒确实是嫉妒,但和什么单曲没关系,真相其实是出于爱情上的嫉妒。]   神特么爱情上的嫉妒!   看到这里时,好多读者就都忍不住开始脑补:“爱情上的嫉妒?莫非是两男争一女?”   从某方面来说,这一刻观众们的脑洞是非常正确,且贴合现实的。   然而,在八卦报纸上,胡编乱造的狗仔记者却偏偏写出了最不像是‘真相’的所谓‘真相’:[行星乐队主唱吉米和贝斯手西奥早在多年就已经相恋,两人年龄相当,又有共同爱好,还一起组了乐队,一路并肩而行到现在。可万万没想到的是,吉米突然移情别恋了冒险团的主唱道尔,并在当晚与道尔在酒店相会。于是,西奥妒火中烧,才有了扮鬼吓人的报复举动。]   这剧情……   这剧情真是狗血得峰回路转!   所有看到报纸这一块的歌迷都快要喷饭了:“操!还他妈有比这更扯的新闻了吗?”   但不得不说,虽然扯淡,可极具娱乐性。   当大家看到两支摇滚乐队被以这种奇怪方式拉到一起后,实在是都快要笑死。   甚至,两支乐队的歌迷群也陷入了迷茫之中:“真的假的?道尔和吉米在一起了?”   紧接着,他们疯狂摇头:“我不信!我不信!我不信!不可能!”   另一边,作为新闻中的主要当事人。   詹姆斯和西奥倒霉地又被拎出来勒令坦白从宽了。   本以为事情过去后,就能万事无忧。   可没想到计划虽然万无一失、算无遗策,最终却还是TMD栽在了那群讨厌的狗仔们手里!   一群傻逼!   都他妈瞎添什么乱啊!   总之,为了平息和应对接下来的舆论,必须让大家心里有数,所以,他们得对着所有人详详细细地交代那晚发生过的荒唐事了。   哎,别提多丢人了。   可事情发展到现在这个地步,也只能交代了。   西奥心理素质不行,先撑不住地开始坦白了,什么一路开夜车到伦敦,想办法去找冒险团乐队,女装混进演出的俱乐部,最后跑去人家后台,不小心在放服装的大箱子里睡着,被发现的时候,由于妆容吓人,被当成了鬼。   期间,埃布尔、戴维斯他们那几个想板着脸装严肃,可最后都忍不住地笑出声来了。   毕竟,这事听着太他妈滑稽了。   另一头,发现实在躲不过去了…   詹姆斯只好也开始交代,但留了一个心眼,只交待到‘琳达被赶走’的那里,并没提后头暴露性别,又和道尔逗着玩的事。   主要是他近期不太敢再招惹兰斯了,那家伙好像吃错药一样,频繁又莫名其妙地发疯,快把他给整散架了。   可哪怕只交代了一半的事情……   其跌宕起伏的情节,依然足够让埃布尔、戴维斯他们大笑到停都停不住了。   甚至,连本来想生气的兰斯都没绷住,一下子笑了出来。   但事后,他还是又吃醋又得意地拉住自家金发主唱的手,轻声在他耳边说:“吉米,你是我的!”   詹姆斯眨了眨那双绿眼睛,笑容灿烂。   他回握住黑发吉他手那生有薄茧的手,力求公平地这么说:“对对,我是你的,但你也是我的。”   不过,暂且不提他俩谈情说爱的事。   针对目前两支乐队要面临的舆论问题。   埃布尔想了想说:“我待会儿去联系一下冒险团乐队的经纪人,看他们那边怎么说。吉米,西奥,你们俩最近都别再做任何多余的事了,都等我安排。还有假期的事……好吧,我不是想催你们工作,但既然媒体们已经提到行星乐队从美国回来的事情,你们是不是也该出来活动、活动,露露脸了?兰斯,最近能出个单曲吗?”   兰斯回答:“可以。”   他回答得太迅速,连问这句话的埃布尔都惊了一下:“呃,那好。”   詹姆斯、西奥和鲍德温也全都诧异地望向他。   因为单曲什么的,在此之前,大家明明都是毫无头绪的。   虽然西奥爆发出了一首<离我而去>。   但兰斯之前明明说过,那首歌会被放入专辑中,不会作为单曲发行的。   可现在,他的表情又特别笃定,仿佛一切尽在掌握之中了。   大家想了想,以为他心中自有打算,也也就不说什么了。   唯独鲍德温暗自在心里猜测了一下:“莫非?这是想和冒险团乐队争上一争?”   作为最早和兰斯组队的队友,他显然非常了解黑发吉他手骨子里的傲慢和争强好胜性格的,一时间还有点儿忧心:“时间有点儿太赶了吧?”   与此同时,冒险团乐队所有成员也都很懵逼了。   因为在前不久,除了主唱道尔没在‘遇鬼现场’,所以不曾发言外。   其他三名成员都已经神神叨叨地在好几个记者的采访中,发表了无比精妙(沙雕)的言论,关于某种神秘黑巫术、被诅咒的后台,和流浪幽灵的故事。   如果他们不是搞音乐的,完全可以去写故事了。   只能说不愧是热爱魔幻的Cosplay团,每个人的脑洞都大得惊人。   然而,如今真相大白。   三名还随身带着吉祥物、十字架、教堂求来圣水等种种乱七八糟东西的成员们互相对视着,齐齐露出了一抹尴尬的微笑。   但更尴尬的人不是他们,而是‘夜会女装吉米’的道尔。   大家尤其是想到,前不久琳达还和他闹起了分手……   于是,所有人的目光都无比灼热地望向了他,直到有人实在忍不住了,终于好奇又激动地问了出来:“道尔,你真的,真的和吉米有一腿吗?”   道尔气坏了。   他疯狂否认:“我不是!我没有!都别瞎说。我不喜欢男人,我也不喜欢什么吉米,我和那讨人厌的混蛋一点儿关系都没有!!”   这时候,詹姆斯刚好接到一个电话。   一直都很好脾气的斯图尔特在电话里尽可能委婉地问:“吉米,我不知道这么问会不会有些冒犯。但是你和道尔……你们是真的吗?呃,你之前还向我打听他,所以,我算是帮了你们……帮你们……那个那个?”   “不是!不是!不是!”   迎着旁边兰斯又一次瞪过来的目光,詹姆斯也开始疯狂否认:“没有的事,求求你别瞎想,别脑补,统统都是假的!我和傻逼道尔他妈的没关系,一点儿关系都没有。”   但搞事一时爽,事后澄清火葬场。   为了平息近期胡说八道的舆论,证明两个乐队只是普通朋友关系,埃布尔和对方的经纪人居然安排他们一起去参加活动。   詹姆斯&道尔:不了吧?! 第122章 魔法对决   埃布尔建议乐队参加的这个活动,是一场慈善义演。组织者恰好还是乐队的一个熟人,是在最早那次全国联合巡演中认识的,和兰斯交好的那位布鲁斯吉他手劳伦斯。   他举办这个活动的目的,是推动什么脑部肿瘤的研究。   当时,圈子里有一位同样上了年纪的前辈音乐人得了这个病,但由于治疗费用高昂,家中不堪重负。   但在当时的音乐界,还有着一种很古老的传统。   这种传统起源于早期四处卖艺的流浪艺人。那些出生底层,艺术却还不被大众认可时的艺人,总是在四处流浪、露宿街头、普遍都穷,甚至死后衣不蔽体,毕竟,艺术不能当饭吃。   所以,同行之间渐渐形成了互帮互助的风气。哪怕大家在活着的时候,互相竞争,互相嫌弃、互相看不惯对方,可假如对方生重病、要去世了,却几乎人人都会伸出援助之手,主动一起集资来负担丧葬费用,甚至有能力还会帮忙教养后人。   这种互相援手的风气在老一辈音乐人中特别常见。   所以,劳伦斯在得知那位同行生病,却苦于高昂的诊费时,立刻找了几个朋友来演出,想为其筹款。   但没想到的是,响应的同行有很多。   于是,他一琢磨,干脆扩大规模,搞出一个小型慈善演出,将多余的钱全部捐出,来推动医学上对此的研究。   也因此,不仅仅只有行星乐队和冒险团乐队前来参加。   斯图尔特的跳舞雕塑乐队,还有小丑乐队、海边男孩组合等很多乐队都跑来参加了。   得知这个消息后,詹姆斯总算放心。   他现在可不想再和那个什么道尔单独相处,还搞什么友谊互动了。所以,集体活动最好,表面装一下,再摆拍几张,事情也就过去了。   但与此同时,兰斯却不这么想。   他现在可以不去和别的乐队争强好胜,但一点儿都不想输给那个冒险团乐队。   还是那句老话。   每次给予行星乐队最大帮助的人,不是亲人、不是朋友、不是粉丝,更不是那些挥着钞票的大佬们,而是——敌人,或者说对手。   乐队生活和普通工作是有着很大不同。   对于普通工作来说,准点上下班,从来不迟到早退,认真把分配到手里的工作全都处理得妥妥当当,只要不出太大的差错,就能都得到基本的及格分了,而这些,还是有一定模式和固定评估标准的;可乐队不一样,他们也会在演出前认真排练,可在一些没有演出、手头又没活儿、自由度极高的日子里,那就是全凭自觉。   巡演耗尽了这支乐队的能量,回国后的假期又导致所有人过度放松。   没有目标和进取心是所有人身上时不时就出现的问题。   幸好,冒险团乐队的崛起,又给了大家一个奋斗的动力。   虽然詹姆斯和西奥之前做出来的事都很扯淡,可好歹折腾一圈后,乐队又有前进的干劲儿了。   埃布尔很高兴看到他们这样。   但他内心深处,依然由衷地希望,大家的干劲儿能全用在发单曲、发专辑和演出上,可千万别又搞出什么奇怪的八卦绯闻出来。   为此,他专门和詹姆斯进行了一场一对一的谈话。   但谈话内容千篇一律,都是一些什么‘你安分点,别捣乱,不许干这个,不许干那个’什么的。   詹姆斯答应得特别爽快:“好嘞!”   然后,在埃布尔终于放心的时候,他又会假装乖巧地问一句:“那我还能干点儿啥呢?站舞台上当牧师吗?”   经纪人气得说不出话,每天内心世界都在‘抽他’和‘亲他’两个选项中来回徘徊。   最终,只能选择愤愤地离去。   但事实上,埃布尔总是忘记‘物以类聚’和‘一个巴掌拍不响’的道理。   假如没有行星乐队其他三名成员直接,或间接地挑事,乃至从旁协助,詹姆斯一个人能搞出的事往往是有限的。   所以,当詹姆斯也没打算去搞什么的时候,兰斯又悄悄站出来试图搅风搅雨。   黑发吉他手因为“道尔给詹姆斯递小纸条,并且还一起进了酒店客房”的事怀恨在心。   但他一向拿詹姆斯没办法,所以,柿子找软的捏,只想找另一个当事人的麻烦(道尔:???)。   可这人的性格又非常闷骚和别扭,想寻求队友帮忙的时候,从来不会直率地开口说:‘哥们,我因为XX人或XX事很不爽,你们都过来给我搭把手,整死那孙子。’   他一般会拐弯抹角地撇清自己,另换一种说法,或另找一个借口,尽可能把一桩私人恩怨上升到集体荣辱的程度,这样一来,所有的发言就都会变得光明正大又毫无私心。   因此,在收到埃布尔通知,接下来会和冒险团乐队一起参加一个慈善晚会,并同台竞技时……   当天排练结束后,他状似随口地问了一句话:“西奥,冒险团那叫道尔的小子就是撬你墙角的情敌吧?”   西奥前几天才在詹姆斯的陪同下疯了一通,情绪上稍稍好转,没想到又被自家吉他手给狠戳了一下心窝子,一时间不由流露出了一抹郁闷的神色。   但他天真地以为兰斯是无意的,所以也没生气地答应了一声:“嗯,是啊,就是他。”   兰斯假装没看见他这一刻难看的脸色。   他低头点了根烟,抽一口又问:“那你打算怎么办啊?以前没碰上,哥们也帮不了你忙。可这回既然都撞上了,这事就不能这么算了。”   西奥果然又被挑得有点儿蠢蠢欲动。   但之前才和詹姆斯一起搞事上报纸,刚挨完训,自然还没那么快就又提起兴致来,不由得说了一句:“可不是嘛!但埃布尔都说了,这次要和平建交,和平建交,我就……哎,算了。”   “不行,可不能这么算了。”   兰斯咬着烟似乎在为兄弟抱不平:“没碰面咱们无所谓啊,可碰面了还示弱,那丢的就是我们整个乐队的脸了。”   还不等西奥说什么……   在旁边听的詹姆斯就立刻上钩了,义愤填膺地说:“兰斯说得对!不能认怂。”   鼓手鲍德温早就看透一切。   他知道兰斯又拿西奥当枪使,可这话不能直接说,说了破坏乐队团结。   可低头考虑了一下,觉得和冒险团良性竞争,是有利于乐队发展的。   于是,他也表态:“成,不能认怂。”   西奥这时候感受到兄弟们的‘真挚情义’,感动得快哭了:“兰斯,哎,兰斯,哥们当初误会你了!你这人一点儿也不冷血,你和詹姆斯都是我的好兄弟!”   ‘一点也不冷血’的兰斯毫不心虚地点了点头:“以后记住我的好就行,怎么着?你有想法没?”   西奥立刻开始努力想。   于是,他就问:“那哥几个一起去把道尔揍一顿?”   兰斯特别无语地瞥了他一眼:“想什么呢?我们是搞音乐的,又不是混黑,别总这么暴力。”   然后,他就说:“我写了首新歌,比那什么狗屎精灵强。这次,咱们光明正大地把冒险团压下去。但问题是,要彻底排练出成果,可能得花不少时间,这几天大家都得加班了……”   西奥一听立刻保证:“加班我没问题!”   紧接着,都不用兰斯说了,西奥就主动跑求着詹姆斯和鲍德温一起加班了。   詹姆斯自然地答应说:“好。”   鲍德温怜爱地看了一眼被兰斯推出来当枪使的贝斯手,叹了一口气:“没问题。”   什么假期都没了。   所有人全住到排练室里,没日没夜地练起来。   但除了正面对决外……   兰斯还缺德地搞了一件事。   在参加慈善演出的那一天,他在后台找了一个伏都教的巫师出来做法(吓唬人)。   在这里必须说明一下,冒险团乐队这群人有一个远近知名的问题,那就是这群人特别迷信。   西奥当初能扮鬼顺利逃脱,一方面是他跑得快;另一方面还在于,冒险团乐队上上下下都特别迷信,对鬼的真实存在深信不疑。   这种迷信主要是由于他们在音乐创造上总玩魔幻一类的玩意儿,自然免不了在日常总看一些神话传说、鬼怪故事,并且时常和一些宗教分子打交道,也就导致了整个乐队都弥漫着一种与正常人不太一样的神秘气场。   从某方面来说,这种神秘气场被带到表演的舞台上,还是格外吸引人的。   尤其是当他们试图通过音乐来制造失真和迷幻感的时候,更能带动观众们与之共沉沦。   可与此同时,他们在现实生活中,就会格外注意这些神神鬼鬼的事情。   所以,当兰斯找了个什么巫师,在后台神神叨叨开始做法的时候……   别的乐队没什么感觉,冒险团整个乐队的人感觉都不太好了。   那个自称是伏都教巫师的神棍从后台转了一圈,中间不发一语,但偏偏却在冒险团乐队的更衣室门口停驻了大约二十秒。   主唱道尔的汗毛都竖了起来,满脸惊恐地望着他。   但那个伏都教的巫师却什么都没说地离开了。   道尔慌里慌张地关上更衣室的门。   他和自己的队友们一起,把更衣室撒了一地的盐,还把十字架、上帝画像全带在了身上。   这时候,冒险团的鼓手还试图把换衣服用的大镜子给推到门口。   所有人都不明所以地望着他。   主唱道尔诧异地问:“你干什么?”   鼓手信誓旦旦地说:“以前有个萨泰里阿教的法师教过我一个咒语,等我念完后,镜子可以帮助我们反弹诅咒。” 第123章 这是魔法!   在行星四名成员中,兰斯的气质是最优雅贵气,相貌也是最精致的一个。   而且,出于性格(足够虚伪)的原因,他平时总会代表全队去和媒体打交道,表现在外的样子也一直很彬彬有礼(装模做样),并不像其他队友那么喜欢出风头和闹事,整体看来就是一个很好脾气又很低调的音乐人。   可事实上,整个乐队就属他最小心眼最事多最缺德。   当詹姆斯和道尔的绯闻一出,他就耿耿于怀,一心想找事,但他又下不了手收拾詹姆斯,所以只能瞄上道尔。   埃布尔也是个傻子,只知道天天死盯着詹姆斯,让他别惹事,却不知道还有更可怕的存在埋伏在队伍里。   要知道,詹姆斯惹事从来都是一人做事一人担;可兰斯每次想搞事的话,却喜欢团结周围所有能够团结的力量,大家一起上。   于是,在伏都教巫师走没多久……   行星乐队集体又换上了印有奇怪符号的黑色斗篷,把脸化得挺白,手上还涂着黑色指甲油,一个个神神秘秘地出现在了后台的走廊上。   别说冒险团乐队了,连别的乐队也很好奇了。   但摇滚乐队嘛,什么非主流打扮都有,大家虽然好奇,可忙着准备自己的表演,也没人在意。   只有和行星关系比较好的斯图尔特朝着詹姆斯招手,问了一句:“吉米,这是你们今晚的演出服吗?”   早就和兰斯串通一气的詹姆斯就笑嘻嘻地说:“对啊,我们今天会用音乐舞蹈和祭品来献祭神明,让神明保佑病患者都能早早痊愈。”   斯图尔特笑了起来:“那我就等着看你们表演了。”   两人又简短地聊了几句后,就分开了。   但行星乐队四个人却没有选择回自己的更衣室。   他们和刚才的那个伏都教巫师又做了一样的事,在后台绕了一圈,然后,在冒险团乐队更衣室的门口停驻了二十秒。   冒险团乐队的所有人看到这一幕都惊惧极了,尤其是想到最近媒体总喜欢报道一些关于“两支乐队结怨”的小道消息。   尽管他们一直觉得,那都是夸大其词。   可现在,他们有点儿不敢确定了:“莫非我们没当真,但行星乐队把那些消息当真,这回一门心思要诅咒我们了?”   主唱道尔咬着指甲,又给自己多挂了两个辟邪的十字架。   他心中忐忑不安,尤其是那些人在自家更衣室门口莫名其妙地停顿二十秒,真是让人又是好奇又是害怕。   “你们怎么看?”他忍不住问。   可是,没人回答。   旁边队友一个顶事的都没有,全那么不争气,一个个在那对着上帝画像一直不停地念念叨叨。   思来想去,想去思来。   道尔终于按捺不住了。   这一刻,他表现出了作为一个乐队领导者的勇气,走出更衣室的大门,朝着詹姆斯他们走去,并且,语气很严厉地开口问了一句:“你们到底在我们的更衣室门口干什么?”   早就串通一气的行星乐队却没打算回答他。   詹姆斯他们默契十足,突然就整整齐齐地转过头,一排四个脑袋同时动作,黑色斗篷下是四张笑而不语的脸。   道尔顿时懵了好几秒,都结巴了:“你们,你们想干什么!”   四个人继续不说话,迎着他的只有一张张神秘的笑脸。   道尔立刻惊恐地后退好几步。   他用快哭出来的声音问:“你们到底对我们干了什么?说话啊。”   詹姆斯他们脸上的表情依旧,一点儿都没变,继续望着他微笑、微笑、不停地微笑,笑得人毛骨悚然。   道尔本来就迷信,现在快被吓死了,再也不问了,猛地转身就跑。   在他身后,詹姆斯松了一口气。   他揉了揉脸嘀咕说:“这小子行不行啊?我其实都不太明白,这么笑一笑他妈的又能管什么?有那么吓人吗?”   “你没看到他那吓坏的表情吗?你们还嫌我排练这个没用,现在看到威力了吧!”兰斯收起笑容,语气暗含得意地说:“记住,以后听我的没错!”   “哈哈哈那个胆小鬼。”   西奥看到情敌倒霉很高兴,还做了个鬼脸。   “真不敢相信,我居然会陪你们做这种幼稚的事。”   鲍德温一边在旁边吐槽,一边又忍不住地笑起来。   这时候,没空让他们玩了。   因为慈善晚会,也不分什么压轴和特邀嘉宾了。   组织者劳伦斯自己就只是个普通的音乐人,也不太擅长安排这些。   所以,行星乐队说来参加,他就随便给插到了节目单里,刚好顺序比较靠前。   于是,晚会才开场没多久就轮到了。   乐队几个人也就不再去继续吓唬冒险团了,赶快收拾收拾,就套着黑色斗篷上了舞台。   但对于冒险团乐队来说,最糟糕的地方在于,他们的节目被排在行星乐队的后面,因为,也是临时插进去的……   这就是说,他们虽然可以一开始在更衣室里躲诅咒不出门,但到行星乐队一首歌唱完,也就是中后期部分,他们还是必须走出更衣室,做好上台准备。   道尔一点儿都不想出去。   他现在内心充满了恐惧,在更衣室里一直嚷嚷:“我不,我不,行星乐队邪门极了!他们刚才一定是找了巫师施法诅咒我们。他们肯定还有别的黑巫术等着我们,听说伏都教还会做活死人和巫毒娃娃。我不要!我不要和他们碰面,那群玩黑魔法的疯子。”   冒险团乐队的经纪人一点儿都不迷信。   他根本不信道尔说的什么诅咒的话,反而无语极了:“拜托,醒醒!整天一直玩黑魔法的人不是你们吗?什么精灵、法师、矮人一类的。别闹了,待会儿行星乐队的人下来,你们还得握握手,站一起拍个照,也好澄清之前的绯闻,证明两队之间友谊深厚,没有不和。”   道尔坚定地表示拒绝。   他坚持地说:“我不,我宁可被人当gay,也不要接触会黑魔法的人。”   另一头,会黑魔法的人演出非常成功。   虽然大家一起合伙吓唬人,但乐队在表演上从来都是靠谱的。   为了配合他们装神弄鬼的新歌,整个场馆的灯都被熄灭,只留下舞台上隐隐约约的几束灯光。   詹姆斯平静地站在立式麦克风前,完全没有刚才胡闹的样子,黑色的斗篷帽子下,隐隐露出几缕金色的发丝,画了黑色眼线的绿眼睛,目光却温柔地像是海浪一样地凝视着全场。   此时,伴随着刻意制造出的若有若无音效,他仿佛念咒语一般缓缓地开口,故意压低声线,用沙哑的嗓音营造气氛地轻轻讲述:“在拥有历史的数百年前,当人们遭遇病痛时……冥冥之中的希望之神就会为我们带来平静,带来勇气,带来战胜病痛的力量。”   观众们在底下紧张地握着双手,又是好奇又是害怕地望着舞台。   “……我们会在神的庇佑下前行。”   这时候,鼓声突然一下一下地响起,灯光明亮了起来,主唱将黑色斗篷扔到一边,抓起麦克风高声唱出第一句:“不要——畏惧,不要——哭,神会在天上静静地望着我们……”   兰斯没有摘掉黑色的斗篷,低着头在旁边静静拨动吉他。   他整个人的形象反而更像个神奇的施法者,一连串音符自然而然地从纤长优雅的手指上跳跃而出,和詹姆斯的人声结合在一起,浑然天成的默契。   观众们诧异地望着舞台。   因为这首歌和以往快节奏旋律都有所不同,金发的主唱拉长了唱腔,沙哑的嗓音唱出地却是一句句听起来很伤感的歌词,仿佛是身处病痛之中的呻吟,让人忍不住想落泪。   但到第二段的时候,却又出现一个简单的小高潮:“……感受到咒语的力量了吗?感受到咒语的力量吗?当太阳出现,一切阴霾都将散去,都将散去。”   金发的主唱睁着那双绿色的眼睛,张开嘴,用力地一遍遍去问‘感受到咒语的力量了吗’时,又带着一种希望的力量。   和以往总是High翻全场不同。   这一次,场馆内一片安静。   空中只有金发主唱在一声声嘶哑地唱着:‘不要畏惧,不要哭,神会在天上静静地望着我们。’   歌曲旋律极度简单,可就是这么一遍遍地重复回荡在人的耳边,一遍又一遍,鼓声和贝斯轻得几乎听不见,仿佛正在哭泣的吉他声占据了配乐的主导。   观众们听着听着,心中先是泛起一抹酸楚,可不知道为什么,偏偏又没有绝望的感觉,仿佛只要痛痛快快地大哭一场后,就还能坚强地上路。   以往,人们看行星乐队的表演,注意力会不由自主地停留在存在感很强的主唱和吉他手身上。   但这一刻,所有人的注意力都在这首歌上,甚至,当嘶哑的声音响起的某一刻,有些人已经没有去看舞台的心情,反而是一种眼泪夺眶而出的感觉。   谁能想到这样的一首歌,四个人只排练了三天?   虽然是加班后的三天三晚。   终于被经纪人劝出更衣室的冒险团所有成员这时候刚好都站在舞台的另一侧,等着上场了。   他们全都是一脸被镇住的表情。   道尔不敢置信地望着舞台。   然后,他突然伸出胳膊指着詹姆斯,对所有人信誓旦旦地说:“黑魔法,黑魔法!我发誓,这绝对是黑魔法!那个……那个叫吉米的家伙,一定是出卖了自己的灵魂才交换了这么抚慰人心的嗓音!这是黑魔法的力量!一定是!” 第124章 魔法好友   那仿佛就是黑魔法的力量。   当行星乐队走下舞台的时候,底下观众还鸦雀无声。   可当他们走下舞台,就快走到冒险团乐队的前方时,观众们才反应过来地爆发出了极大的喧嚣声。   很多人热泪盈眶地喊着他们的名字,还请求他们重新回到舞台再唱一遍。   但慈善晚会的节目单是固定的,并不是行星乐队的个人演唱会。   所以,最终乐队也没有返场。   另一头,行星乐队和冒险团乐队也再次碰面。   按照双方经纪人的要求,两个乐队的其他成员可以随意,只要互相表现得友好一点儿就行。   但作为绯闻的主要当事人——詹姆斯和道尔,也就是两个主唱必须要互相握一手,再拥抱一下,大大方方地展现出彼此友谊深厚,女装并不代表什么,去酒店开房也不代表什么,可能仅仅是畅谈音乐。   可这个计划一出,不管是詹姆斯,还是道尔,都不约而同地拒绝了拥抱这个项目,只勉强认可握手。   道尔近期被搞得心理阴影挺大,在无法保证对方性别为女前,应该很长一段时间都不会出门约炮了。   所以,对着把自己搞成这样的人,还拥抱?快算了吧!   至于詹姆斯……   他又不傻,当着兰斯的面,和绯闻对象亲密拥抱,这绝对是找死的节奏。   所以,在两人极度抗拒下。   拥抱就被取消了。   于是,在行星乐队走下舞台,而冒险团乐队即将上舞台的时候,两个人就只需要客客气气地握个手了。   被双方经纪人提前请来的狗仔记者拿出了相机蓄势待发,只等“和平建交”这一刻了。   可这时候,道尔还沉浸在‘这个人是个出卖灵魂的黑魔法使用者‘的脑补中,犹犹豫豫了半天,才勉强地伸出手。   反而是詹姆斯这一次面带微笑,非常符合埃布尔‘不惹事‘的教导,在道尔刚刚伸出手的时候,立刻上前一步,主动握住他的手,晃两下,还鼓励一句:“表演加油!”   道尔胡乱地点点头。   但下一刻,他的脸色变了,摊开的手掌心里,是一大坨黏糊糊、黄黄白白的沙拉酱。   已经不用上台表演的詹姆斯随手拿脱下来的黑斗篷擦了擦手,恶魔一样朝他笑出了尖尖虎牙:“嘿嘿,表演加油。”   和冒险团经纪人、记者一起站在旁边,因为不放心,亲自跑来守着想把这事处理完的埃布尔一口老血差点儿没喷出来。   他简直想化身哥斯拉,朝着詹姆斯咆哮了:你这都哪来的功夫准备的沙拉酱?为了弄别人一手,还得先抹自己一手?自损八百就为了伤敌一千,你到底几岁了,幼稚不幼稚啊!   道尔也恶心坏了。   所以,在临上舞台的那一刻,他突然勇敢大爆发地冲了过去,一边大喊“我,我不怕你的黑魔法!”然后,一边把手上的沙拉酱抹了猝不及防的詹姆斯一脸。   捉弄人上瘾,却忘记别人也会反抗的詹姆斯愣了一下,被黄白色的沙拉酱迎面抹一脸。   但还不等他再次反击……   道尔就像是被谁踩着尾巴一样,飞快地逃窜到了舞台上。   周围好多看热闹的人懵了几秒,全都哈哈大笑起来。   连本来还想咆哮的埃布尔都忍不住幸灾乐祸地笑起来。   他不客气地大声嘲笑起自家艺人:“吉米,吉米。看,玩过头了吧?”   “你刚才看见他那个样子了吗?”詹姆斯所答非所问地说。   他伸出小舌头,不讲究又调皮地舔舔唇角边的沙拉酱,咧嘴呲牙笑,完全不见一点儿生气的样子,绿眼睛里全是满满的笑意,古灵精怪的,让人看得又是好气又是好笑。   兰斯实在看不惯他这样,突然一把抢过他手里的黑斗篷,用力地擦他的脸。   詹姆斯吓了一跳,反应过来,就不老实地哈哈笑:“轻点,轻点,哎哟,这是脸,不是屁股!操,哈哈,兰斯你刚刚看见没?那家伙的表情太逗了!像是要同归于尽一样,你们刚才都看见了吗?好像我真得立刻能发出黑魔法一样哈哈哈。”   被他这么一嚷嚷,好几个人想起道尔的表情,扑哧一声也笑。   一时间,后台全是笑声。   那名被找来拍什么友情的记者果断地删掉了刚才那张无聊的握手照片,转而留下了那张道尔把沙拉酱抹在詹姆斯脸上的照片。   在这张照片里,一个咬牙跳起,愤怒反击,仿佛是兔子急了也咬人;一个一脸坏笑、愕然呆愣,像是被老鼠踢了一脚的傻猫,整张照片,生动鲜活极了。   只是唯一的问题是……   ‘放出去后,两个人的绯闻会不会更多?’狗仔记者深深地思考了一下。   但最终,他决定假装不知道这个可能,把明显更有趣的照片放出去。   握手那么没意思的一幕,还是算了吧!   埃布尔和冒险团乐队的经纪人并不知道要被狗仔记者背后坑一把。   两个人还挺高兴地交谈了几句,又互相谈了谈合作的可能,其乐融融。   舞台上,冒险团乐队唱了那首<消失精灵>。   和行星乐队总喜欢在现场搞什么临场发挥不同,绝大多数乐队在表演时,都会选择唱一些传唱度较高的歌曲,以避免冷场。   作为近期国内大火的单曲。   观众们几乎都听过。   所以,他们一边听,一边还跟着唱,现场气氛虽没行星乐队刚才那么夸张地仿佛被施了黑魔法,也同样热热闹闹。   只是意外发生在冒险团乐队下台的那一刻,当道尔表演的时候,自然是全情地投入,暂时忘了别的事情。   可在演唱完毕,要下舞台的时候,他又开始琢磨‘黑魔法的事‘了。   这么一走神……   他就被舞台上的一根电线给绊倒在了地上,还结结实实地摔了一跟头。   冒险团乐队的其他成员慌忙跑过去,把他给扶了起来。   结果,道尔一站起来就说:“诅咒!你们看,这就是诅咒!”   “可你只是摔了个跟头啊!”   “是诅咒,诅咒让我摔跟头!”   大家无言以对。   迷信到这份上也没谁了。   不过,詹姆斯虽然凑热闹还支持了兰斯这次装神弄鬼的恶作剧计划。   可看到道尔那样,他又觉得:“为西奥报仇也差不多了,别把人真吓坏了。”   连西奥自己也没心情搞下去了。   他先谢了一下队友们,就说:“这么算了吧!我气也出够了。”   但兰斯心想:“我他妈还没出够气呢,最好吓死那傻逼,让他眼瞎,分不清男女!”   可他也知道,如果不适可而止的话,接下来已经没办法打着‘为西奥报仇‘的旗号了。   到那时候,自己搞不好就得暴露了。   所以,他只好默默收回了更多计划好的黑魔法大礼包,顺便在心里嫌弃了西奥一番:“报个仇都这么心慈手软,真没用。”   鲍德温揉揉太阳穴,暗自庆幸:“这么傻的事总算结束了。”   于是,大家商量妥当,詹姆斯就跑去和冒险团乐队和解了。   他没说西奥感情上的问题,只解释说:“恶作剧闹着玩的,根本没有什么伏都教的巫师,那是找人假扮的,也没有黑魔法和诅咒,你也别自己吓自己了。”   道尔不相信,手握十字架,一脸严肃地声称:“你休想让我放松警惕。”   然后,他还争强好胜地对詹姆斯展开宣战:“你别得意,等我也学会新法术,就来找你一决高下。”   新法术??   麻烦先把智商提一下行吗?   詹姆斯心想:“我真他妈傻逼了,居然还专门跑来给这种神经病做解释?”   可他不知道的是……   道尔后来搞什么环球旅行,很长一段时间都在刻苦钻研各国巫术,还写信和他交流什么魔法问题,自荐帮他们表演的舞台画魔法阵,并且,一直试图和结为探索魔法道路上的好朋友。 第125章 恶毒混蛋   行星乐队发行的最新单曲的名字叫<神的咒语>,唱片封套用了小黑狗吉吉的照片。   那是吉吉的两张对比照片,流浪时,瘦骨嶙峋,毛发乱糟糟,有些地方还秃了一块的可怜小狗;等被收养后,毛发变得润泽又光滑,胖乎乎还精气神足。   这是詹姆斯的建议。   兰斯一开始嫌弃吉吉,不想同意,但后来选择障碍症发作,在好几个封面设计上犹豫不定,最后,在没什么更好选择的前提下,只能认了。   这首听起来有些励志的单曲一出,直接空降英国单曲榜第三位,把同样正在艰难爬榜的<消失精灵>从第三给硬生生挤到了第四位。   太过突然,以至于很多人在没开始听歌前,还有些愤愤不平。   尤其是冒险团的歌迷:“什么神啊咒语的凭什么这么猛?什么歌能这么好听?行星乐队是很厉害,可有那么厉害吗?”   但当他们听完歌后,哪怕是抱着挑毛病的心思听,也没办法昧着良心说‘不好听’。   连很多乐评人都在报纸上写:[如果说<她今年十六岁>是送给青少年成年的最好礼物,那么,<神的咒语>是送给所有处于伤痛、挫折和苦难中的安神曲。]   [当刚听这首歌的时候,我以为又会是一场无病呻吟;当美丽、哀恸的吉他前奏响起时,我又觉得,这可能不失为一首旋律优美的单曲;但当吉米的声音一出,我就再也没办法走神去做别的事了,那真是被上帝亲吻过的喉咙。]   [吉米的嗓音非常具有穿透性,别人唱歌是站在地上唱;可他唱歌时,却像是飞在天上!]   [他在演唱这首歌时,一字一句发音清晰,断句也很准确(他平时如果也能这么说话,记者采访的时候,一定会省很多麻烦)。但这都不是最重要的,因为歌曲最动人之处往往不在于技巧,而在于那些自然而然流露出的丰富和细腻的情感。而经过吉米沙哑嗓音的演绎,这首歌在带给人伤感、破碎的同时,却又有着温暖和希望。非要形容的话,很多歌迷说得已经很贴切了——哀而不伤,痛哭一场,我们还可以重新上路!]   一时间简直是铺天盖地的赞誉。   好几个挑剔的乐评人终于开始夸奖词曲作者了,认为这是兰斯的突破之作。   兰斯对此有些受宠若惊。   因为他一向都不得乐评人的喜欢,没想到随手写出来的一首歌,虽然自我感觉也不错,可仅仅是为了应付那场慈善演出,后来是注意到现场反响很好,才阴错阳差推出了单曲。   如今,居然收到了这么多的高评价?   他心中不免得意,在接下来很多天,都拿着吉他反复弹那首歌的旋律。   由于他太嘚瑟,弹得次数太多,每次还总闭着眼睛,沉浸其中……   詹姆斯很快听腻歪了,每次发现他又开始陶醉其中,一时半会儿也回不了神的时候,就会偷偷抱着足球,跑出去踢球玩。   兰斯每回弹完一睁眼,都发现屋里少了个人:“吉米?”   鲍德温和西奥假装什么都不知道:“什么?”   除了新单曲的问题外……   狗仔记者拍下来的‘互抹沙拉酱’照片,果然并没有化解‘酒店开房’的绯闻,反而把詹姆斯和道尔这两名主唱的关系弄得更加扑朔迷离。   好多人传着小道消息,认为詹姆斯和道尔就是有一腿。   一些道德底线较低的狗仔开始公然冲过来,频繁地询问他们两个人:“你们是gay吗?今年要出柜吗?”   道尔气得不行,拼命辩解:“不是,不是,我有女朋友。”   但消息灵通的记者上来就是一句:“可我听说,你女朋友正和你闹分手啊。”   那是谁害的啊!!   这下好了,道尔百口莫辩。   相反,詹姆斯对这些事情异常镇定。   他最近一段时间戒烟、戒酒地养嗓子,所以,总叼着一根烟,却又不被允许点燃,只能纯过过嘴瘾,心情不爽,表情就很不耐烦,结果还碰上几个狗仔记者这么没眼色地冲上来,傻愣愣地问这种傻逼问题,心里就更不高兴,张口就是一句:“关你P事!”   一些和他关系不错的狗仔知道他的性格一向如此,回去也就含蓄地写了写他的破脾气,顺便开玩笑地调侃他是“被戳中痛脚,恼羞成怒”。   但一些被他惹恼的记者却在报纸上写了一堆瞎编滥造的东西,还把詹姆斯和道尔的关系描绘得黏黏糊糊,仿佛他俩开完演唱会,就在后台迫不及待地来了一发,还被人看到了一样。   这种描写实在是满足某些猎奇读者的心理。   无辜被连累,又一次躺枪的道尔实在冤枉,每次接受采访都在那反复不停地说:“我不是我没有别胡说。”   相反,詹姆斯真是百毒不侵。   谁骂他,他立刻就骂回去;谁朝他扔东西,他能立刻蹦过去来个单人PK,每次都不用保镖帮忙,自己就能一挑三;谁在报纸上乱写,他只当没看见,哪怕是看见了,也不当一回事,还在采访中说:“随便写吧,要不然你们没饭吃。”   因为态度太过坦然无畏,搞得人反而分不清真假。   与此同时,绯闻的炒作还间接让两支乐队的单曲火了一把。而这两支单曲,为了争夺榜首,在排行榜上又展开了一轮接一轮的交锋。   竞争激烈。   绯闻就越炒越热。   在这时候,跳舞雕塑的主唱斯图尔特在一次电视谈话节目中不小心提了这个话题。   一直以来说话其实有些直的单纯孩子想帮朋友说话,上来就是很生气的一句:“绯闻都是胡编瞎说,吉米和我在一起的时间,都比和道尔在一起的时间长,他俩怎么可能有什么?”   说得好啊!   八卦小报们心想:“新绯闻又有了。”   詹姆斯一觉醒来,发现自己和斯图尔特的绯闻居然也出现了。   兰斯那一刻的表情真是一言难尽。   同一时间,很多八卦小报和一些浮夸的杂志终于发现了促销的秘诀。   有好几家底线较低的固定报纸开始喜欢从情的角度报道乐队了,还声称行星乐队的主唱是英国私生活最混乱的歌手。   恰好,詹姆斯现在已经彻底从乐队初组时,那个只能说笑起来可爱却有几分傻气,穿着打扮都还非常土气的男孩子,渐渐蜕变成了台风狂野(浪到飞起),站在舞台上就性感到让人移不开眼睛的摇滚明星。可以说,不管是颜值还是气质上都达成了一次完美的逆袭。   所以,面对这样一天比一天好看,台风还那么让人心潮澎湃的摇滚明星,让读者相信他的清白也挺困难的。   如果说以前的报道总编他和女歌迷们乱搞,现在的报道就变成了他和男孩子乱搞了。   而且,他搞得还都是乐坛上的同行,什么斯图尔特、道尔、还有偶尔一起喝酒的海边男孩主唱加尼特,甚至连顽童乐队的主唱阿不列特都榜上有名。   因为太荒唐,涉及面太广……   这些扯淡的新闻到后期基本没什么人会信了,可不知道为什么,销量却始终存在,报纸杂志断断续续地总能卖出去。   最后,连泡制这些新闻的记者和报社都有点儿搞不明白。   为此,他们还专门开会讨论了这件事。   “为什么读者明知道是假的,还要买回去看?”   “呃,我问过一些读者,他们似乎很喜欢看吉米和男人在一起?”   这特么又是什么见鬼的道理?   所有人都百思不得其解。   但如果让后世人看到的话,可能就是腐国崛起的前期征兆吧?   可对于八卦小报和花边杂志来说,不用考虑太多,既然读者们爱看,那就肯定要编……不,要写啊!   于是,无数小报狗仔们发挥自己的文采,绞尽脑汁地写起了:[吉米和斯图的二三事]、[吉米对道尔说:把你挤下排行榜,但我还是爱你的]、[吉米和加尼特喝醉后做了什么?]、[阿布利特想和吉米八十岁了也一起喝茶](阿布利特:什么?我那次是嘲讽)。   总之,各种小故事层出不穷,还精彩纷呈。   兰斯已经看到麻木。   詹姆斯还有心为之惊叹:……牛逼!   但这还不是整件事情发展的高潮。   最高潮的地方在于一个脑回路格外古怪的家伙居然真身上阵。   小丑乐队的吉他手凯尔文愤怒地公开发表了对狗仔记者们的谴责:[你们这些狗仔们一天到晚实在是太恶毒了!]   [想想吧,假如你和吉米是很好很好的朋友,你们时常在一起弹琴唱歌、喝茶聊音乐。他高兴的时候,还会围着你唱歌和跳舞,会眨着绿眼睛朝你笑得明艳又灿烂、迷人美丽。那一刻,你就像是整个人都被浸到了一罐甜甜蜂蜜里,幸福得要升天了!]   [然而,第二天,那些该死的狗仔们就会把这一切都变成了报纸上的绯闻和供人谈笑的闲话。]   [这简直是对双方之间那美好情义的严重侮辱,看到这样的报道,当事人该有多伤心啊!]   [我和吉米也是好朋友,所以,我能想象得出,这种侮辱造成的伤心会有多严重。]   [但更严重、更让人伤心的事是……]   [我从昨天晚上开始,翻遍了我能收集到的、所有的八卦小报和一些破烂的杂志,都没有找到一条我和吉米的绯闻。难道从来没有人关注过我和吉米之间的情义吗?在主唱们中间,吉他手不配有姓名吗?所以,我还得亲自出马写这么一篇东西,你们真是恶毒又混蛋!]   真正没有姓名的兰斯:…… 第126章 否极泰来   在一片纷纷扰扰、又乱七八糟的绯闻之中,单曲排行榜之争终于落下了帷幕。   行星乐队险胜冒险团乐队。   那首充满了希望和力量的<神的咒语>,在那一年的整个十一月里,都牢牢雄据在英国单曲榜的榜单榜首,而被它压在第二名的正是冒险团乐队的<消失精灵>。   很显然,哪怕是去了美国大半年,实力雄厚的行星乐队想要重夺英国乐坛地位依然称得上轻而易举。   但一部分冒险团乐队的歌迷对此非常不服气。   他们到处宣传,认为此事背后有作假和暗箱操控的嫌疑,因为那年的英国执政党依然是保守党。所以,作为影射保守党的批判歌曲<消失精灵>,政府肯定是不会让它成为排行榜第一位的。   但行星乐队的歌迷也不是好惹的。   他们听到这种谣言后,立刻犀利地反驳:“<消失精灵>在音乐上根本没有多么杰出吧?如果它不是影射保守党的批判歌曲,还能占据排行榜的第二位吗?如果没有这层关系,我怀疑它甚至到不了前十名。”   两方顿时吵了起来。   还有人唯恐天下不乱地跑去询问两支乐队,怎么看待这次排行榜事件?   行星乐队这边,詹姆斯瞬间变脸,直接怼过去一句:“Fuck that!我们赢了,他们输了,就是这么简单。”   他还伸出手指,痞气地指指前方,又指了指自己:“不服再来战。”   完全吉米式回答,都成名这么多年,语气里,仍然有着始终没办法消失的街头混混约架气场。   堵着他的那名狗仔记者一边好笑,一边又忙碌地记着他的话。   而另一边,被自家主唱胡乱发言曾坑过好多次的兰斯在这次的采访中,上来第一句话就是:“你们有谁知道吉米说什么了吗?如果他已经说了什么,那我干脆别说了。”   好几个记者笑了出来。   不过,兰斯也只是开玩笑。   接下来,他正儿八经地发表了一番早就准备充分的外交辞令:“冒险团乐队一直都是一个非常杰出的乐队。他们的吉他手韦斯顿非常棒,我之前和他有过技术上的交流,他非常好,一点儿也不藏私;还有冒险团的鼓手和贝斯手,他们在节奏上的掌控真是登峰造极,令人佩服。所以,我们之间的关系很好,并不存在媒体所报道的那种恶性竞争。虽然这次大家都认为行星乐队的歌更好听一点儿,但我其实并不怎么在意(詹姆斯:骗鬼呢,你在意死了)。只不过,单曲排行榜一直都是这样充满了不确定性,没有人能永远保证自己每次都是第一名(詹姆斯:别装了,你就是想回回第一),所以,我们真正要做的事就是尽量让那些和音乐无关的事情影响不到我们自身,把精力放到音乐上,更加地专注于音乐,做出一首一首的好听的歌来送给我们的歌迷!谢谢歌迷们的一直支持!”   发言太官方、太假大空了。   以至于采访的记者都有点儿不想和他继续说话了。   所以……   真得不怪大家平时炒绯闻都不想带他一起玩。这人平时对外发言(除非被詹姆斯气急)实在缺乏娱乐性,一板一眼地太无聊了,根本有吉米那么活蹦乱跳,逗起来好玩,每次发言还精彩,心理承受力又超高……   同一时间,冒险团乐队没接受采访,而是主动上了个电视节目进行澄清。   事实上,他们被那个所谓的‘排行榜暗箱操控’给恶心得够呛。   别误会,他们不是真以为有什么暗箱操控,纯粹是恶心歌迷们帮他们找的那个输了借口(当然,也不全怪歌迷,歌迷们也是受到了误导):什么叫因为影射保守党才导致不能得第一啊?   那首歌从头到尾就只是个单纯的魔幻故事,没有保守党的P事,全是无聊人给脑补的。   之前道尔对着女装吉娜诉苦时,所说的[我不关注政治,我也没那么想成名,我就是想安安静静地做音乐]这些话,全是真的。   冒险团整个乐队对自己的新歌<消失精灵>被牵强附会地赋予了政治意义这事都深恶痛绝。   所以,尽管这首歌确实借此得以大卖和爆红,可道尔他们也因此对这首歌由迁怒而产生了深深的厌恶情绪。如果不是为了工作,他们甚至不想在舞台上唱这首歌了。   因此,在电视节目中,道尔率先站了出来,展现出绝佳的风度:“行星乐队赢得光明正大,这次的单曲之争绝对公平公正,没什么可说的,请大家不要随便乱想。”   这么一套组合拳打下来。   不管是哪方的歌迷都没意见了。   虽然有个别仍然不服气的歌迷还是会冒出几句:“道尔你疯了吗?还是真和那个吉米在一起了吗?居然帮敌人说话?”   但这种毕竟是少数。   既然两支乐队都其乐融融,友谊第一,比赛第二……   此时,尚没有网络来帮忙互相串联、团结在一起搞事的朴实歌迷们基本就放弃继续闹下去了。   不过,在那个年代可供娱乐的东西实在太少。所以,有一部分歌迷还是闲着没事干,研究了一番两支乐队的发言。   然后,他们发现行星乐队那个好看的黑发吉他手的发言看似完美无缺,但有一个很小很小的漏洞很有趣。   那就是:他夸了一圈冒险团乐队的成员,什么吉他手、鼓手和贝斯手,可唯独没夸主唱道尔。   因为是太小太小的细节了。   歌迷们仅仅在小圈子中讨论几句:“这是不小心说漏了?”“可能,哪能全都面面俱到啊。”   直到很多年后,关注过这事的歌迷才恍然大悟某个黑发吉他手到底是有多小心眼。   不过,当时单纯的大家还是什么都没发现。   受到媒体的误导,他们还在天天等着两个主唱出点儿什么新故事来看看呢。   可实际上,詹姆斯和道尔在日常几乎没有任何交集。   而且,道尔迷信地害怕黑魔法,平时说话,都要通过斯图尔特来传达:“听着,我已经破解了你的黑魔法,你再也不能诅咒我了!”   詹姆斯:呸!你有本事当面说啊!   斯图尔特快要笑死了:“你们两个怎么这么好玩?”   詹姆斯无奈地说:“那是他,不是我。”   不过,斯图尔特还是因此而笑了很久。   笑完后,他还感叹了一句:“我最近都没这么开心过了。”   詹姆斯朋友多的原因就在于他这人平时闹腾,可有时候又会非常贴心。   他早看出斯图尔特的状态不对,却体贴地什么都没说,可一旦对方流露出想要倾吐的意思,立刻表现出愿意分担的意思:“发生了什么?有什么需要帮忙的吗?”   斯图尔特犹豫了一下,摇摇头,没有说什么,只是又聊了几句音乐上的问题,就告辞离去了。   后来,詹姆斯才知道跳舞雕塑乐队当时也发行了一首单曲。   但在他们和冒险团争夺榜首的时候,跳舞雕塑的这首单曲却再次惨遭滑铁卢,还创出了该乐队的历史最低位,一路滑落到排行榜三十七位。   这直接导致唱片公司对他们失去信心。   所以,本来原计划是发行完单曲后,再发行一张早就筹备好的专辑。可单曲遭遇挫折的事情一出,唱片公司担心专辑也会变成赔钱的买卖,立刻要求他们暂缓出专辑,重新整理。   对于一支乐队来说,这无异于是晴天霹雳。   但事业上的危机,音乐上的失败是也没办法和朋友倾诉的。所以,斯图尔特最终没有说什么。   但和跳舞雕塑恰恰相反,行星乐队在单曲夺冠后,立刻推出了乐队的第三张专辑。   这次兰斯想不到什么名字了。   詹姆斯又在旁边出了一个馊主意,建议就叫[行星三]。   于是,并没有什么一和二的[行星三]横空出世。   这张专辑的封面用了梵高的星空图,在巨大的漩涡、纠结的星云中间,树像是火焰一样无畏地直上云端,不屈、挣扎和奋斗。   随后,有乐评人称这张专辑为:[行星近年来最好的专辑。]   以及:[兰斯温菲尔德这位年轻的词曲作家终于成功地向大众证明了他的才华。]   以前总喜欢批评兰斯的乐评人戴利先生这次也难得地评价说:[音乐中的力量和韧性被吉米的歌喉表达的淋漓尽致,鲍德温和西奥的爆炸性伴奏,仿佛正在猛烈的摇滚着。]   然后是非常傲娇的一句:[吉他弹得也还行吧!兰斯这次做的歌还挺好听。]   事实上,不止是乐评人纷纷好评。   专辑一出,没等乐队辛辛苦苦地去推广和宣传,第一天就卖出了七千多张。   可以想象,接下来的销售也不愁了,破个百万应该没问题。   这一年,结束辛苦的美国巡演,回到英国后,行星乐队就像是终于否极泰来,所有的好事都赶上了。   但好运气还没完……   临近年底的时候,NME杂志的音乐奖也向他们亲切地招了招手。 第127章 飞翔歌唱   这一年对于行星乐队来说,绝对是丰收又忙碌的一年。   NME音乐奖把最佳单曲奖颁给了那首<神的咒语>。   现场颁奖的那天,当听到主持人贝蒂娜念出‘行星乐队’的时候,詹姆斯他们都快高兴疯了。   以前四个人觉得能登上从小就看的电视节目<流行之巅>就是这辈子最成功的事了,可没想到,现在居然还能拿音乐奖了。   兰斯、鲍德温和西奥高兴地从座位上站起来,想要上去领奖了。   唯独詹姆斯突然想起一件事,和大家往前走了没两步,突然一个转身,又返就回去,扯着埃布尔的西装领子,恶霸一般地低声嚷嚷:“快,快,快去给我爸我哥打电话,让他们看电视!我他妈忘记告诉他们了。”   埃布尔哭笑不得,一边急忙劝他快点儿上台,一边又保证马上就去打电话,并且,还承诺说:“你放心,哪怕是错过颁奖直播也没事,我早就提前通知让人给你录下来了,到时候,你可以把录像带拿给他们反复看。”   詹姆斯这才放心地松开了手。   这时候,兰斯、鲍德温和西奥根本没等他,早就朝着舞台走去。   等三个人站在舞台上,还分别和主持人寒暄几句后,自家主唱才开始朝着舞台跑。   不过,当詹姆斯发现自己上台晚了后,直接就是一个五十米冲刺地跑过去,上台阶时,还连蹦带跳,仿佛八九岁孩子一样跳脱,看得在场的好些人一边笑一边摇头。   早站在舞台上的兰斯一副优雅贵气的样子,还自顾自地叼了一根烟,一脸调侃地望着他。   可谁知,詹姆斯最看不惯他这么云淡风轻地装逼,坏心眼一起,上舞台后,居然也没停下来,一个助跑,再来个纵身一跃,就跳到了兰斯的身上。   底下的嘉宾们全都哈哈地笑了起来。   但NME杂志的音乐颁奖礼一向都不那么严肃,所以,也没什么人跑出来阻止。   兰斯猝不及防之下,没站稳就被他给压倒在了舞台上,再没办法装逼,脱口而出就是一句:“Fuck!”   主持人贝蒂娜、鲍德温和西奥先是惊了一下,然后,也都看笑话地笑起来。   詹姆斯跨坐在他的身上,伸手就捧着他的脑袋,不顾他挣扎地重重在脑门上亲了一口,接着,还从他嘴里抽出了那根烟,叼到自己嘴里,才大大方方地站起来,仿佛没事人一样,淡定自若地走向了主持人贝蒂娜。   虽然曾经有点儿小恩怨,还曾经传过几次绯闻。   但贝蒂娜心里只是觉得,他一直长不大像个小孩,对他本人其实并无恶感,所以,这时候也是笑望着他。   詹姆斯从她手中接过奖杯,又礼貌地和她一起做了个贴面礼,才互相客气地对话了几句。   “谢谢,真高兴能再次见到你。”   “不客气,我一点儿都不想来,真怕回头媒体又要乱写了。”   “多写点儿吧,我都好久没和漂亮姐姐传过绯闻了。”詹姆斯故意放软了语气说。   “你有漂亮哥哥就好了。”贝蒂娜想起这阵子乱七八糟的新闻,不由得笑了起来。   詹姆斯挠了挠头,也不在乎地笑了。   两个曾经的绯闻对象和好如初。   这时候,兰斯终于站了起来。   他从后头先仔细地整理了一下衣服和发型,才走过来,一来就泄愤地揉乱了詹姆斯的金发。   但詹姆斯才没他那么在乎形象,不以为意地回头望他,还咧嘴一笑,随手把奖杯递过去,想和他一起拿奖杯。   兰斯笑了笑,会意地拿过奖杯另一边。   然后,两个人默契地同时用力,共同把奖杯举过了头顶。   底下的嘉宾立刻配合地鼓起了掌。   自我感觉毫无存在感的鲍德温默默地退后两步,还及时地一把抓住也想凑上去摸奖杯的没眼色西奥一起,给自家主唱和吉他手留出了一个同框合照的机会。   西奥一脸莫名其妙,搞不清状况地问:“喂,你抓我干什么?”   这时候,刚好詹姆斯和兰斯也收回了手臂,不再举着奖杯摆Pose了。   鲍德温于是顺手松开西奥,语气淡定地回答:“紧张,不小心抓错了。”   西奥无语地看了他一眼,没说什么,重新高高兴兴地上前,想要摸奖杯了。   这时候,该拍的合照拍完。   詹姆斯笑嘻嘻地直接把奖杯塞到西奥的怀里,任由他摸个够。   西奥还挺高兴,乐呵呵地抱着奖杯不撒手。   鲍德温笑了笑,也站到他旁边,看了几眼那个奖杯。   同一时间,主持人贝蒂娜适时地让出位置,让行星乐队过来说获奖感言。   一般获奖人是乐队的时候,发言不是派个代表,就是一人说两三句。   但行星乐队中,由于鲍德温在陌生人面前,性格略显腼腆,不喜欢对外发言;西奥根本不知道该说什么,日常连采访都很少接;詹姆斯是不怕发言,可他的问题是想到什么说什么。   所以,这种场合只能是吉他手的活儿了。   不过,兰斯的行事风格在整个乐坛并不是秘密。   这个总爱扯些外交辞令的黑发吉他手异常狡猾,很少能从他的话中找到什么有价值的东西。   所以,参加这次颁奖典礼的音乐人都挂着那种客客气气微笑,以为他又要开始说废话。   但这一次,黑发吉他手难得地出人意料了。   一开始,他确实对着话筒说了一通感谢来感谢去的官方辞令。   可在即将结束获奖感言的时候……   他却又多说了一句:“但我最想感谢的人,其实,正站在我身边,我们的主唱——吉米莱蒙!”   正无所事事站后头发呆的詹姆斯惊了一下,继而满脸疑惑地望向兰斯,似乎是在问:“之前你可没说还有这一出啊?”   但兰斯却侧头含笑地望着他,仿佛不是在对所有的观众和嘉宾发言,而是只对着他一个人讲什么情话:“如果没有吉米美妙的嗓音和努力,那么,我们今天也不可能站在这里。所以,吉米是我最重要的人,最重要的主唱。”   这句话一落,摄像头自然就转向了詹姆斯。   一向痞气的金发主唱非常惊喜地咧开了嘴,两颗小虎牙尖尖地露出来,笑得那叫一个明艳灿烂、春暖花开。   “所以,耽误大家几分钟的时间,我想……我想为他念一小段诗。”   兰斯继续侧头对着话筒,一边凝视詹姆斯,一边这么说。   这种时候,自然是没人扫兴去反对的。   黑发的吉他手有些不好意思地咳了一声,才对着话筒念出了诗名:“To a Skylark.”   “哦——!!”   在场的所有人立刻流露出了恍然的神色:“致云雀!”   不少乐坛的前辈们还不禁笑了起来,纷纷点了点头,在心里羡慕地想:“吉米那个嗓子……哎!”   兰斯一边看着詹姆斯,一边就这么为他念起了诗:“你好啊,快乐的精灵。你似乎从不是飞禽,从天堂或天堂的邻近,以酣畅淋漓的乐音,不事雕琢的艺术,倾吐你的衷心。”   一种喜悦的感觉无比迅速地席卷詹姆斯的全身,强烈得几乎快有一种晕眩感。   他忍不住睁大眼睛,目不转睛地注视着自己的吉他手。如果身后有尾巴的话,大概都要翘高高的,再把尾巴毛也给乐开花了。   因为读书少的缘故,他还在心里用贫乏的词汇胡思乱想着:“哎,他真好,真好!这诗谁写的?写得好!写得妙啊!我明天回去就找出来全背下!”   兰斯其实也有一点儿不太好意思。   可考虑到近一段时间那些乱七八糟的绯闻……   他认为自己很有必要加强一下在大众眼中的存在感了。   在报纸上传绯闻算什么能耐,有本事也上音乐奖颁奖舞台上来个PK啊!   所以,他一眨不眨地回望着詹姆斯,丝毫不躲闪对方有些过于炽热的视线,还语气稳稳地念出了想要念的最后的几句:“从地面你一跃而上……永远歌唱着飞翔,飞翔着歌唱。”   詹姆斯忍不住地靠近他,情不自禁地又给了他一个拥抱。   两个人对视一眼,那种奇妙的默契感充盈在心中。   尽管詹姆斯是第一次听到这首诗,可他却不有自主地和兰斯一起,同时朝着话筒的方向低下了头。   他们对视着,头紧挨着头,脸也快要贴到脸,那是几乎能感受到对方呼吸的近距离……然后,才一起对着话筒重复说:“永远歌唱着飞翔,飞翔着歌唱。”   诗念完了。   两个人久久地对视几秒。   这次兰斯主动地伸出胳膊,依旧是大大方方地搂过自家金发主唱的头,低头亲了一下。   詹姆斯配合地侧头过去让他亲,笑容灿烂无比。   鲍德温和西奥在一旁默默地鼓掌。   这一刻,除了站在舞台上外,他俩的行为举止和表情神态和底下嘉宾们一模一样(局外人)。   作者有话要说:singing still dost soar,and soaring ever singest.   英文其实应该更有感觉,但写小说还是中文吧。 第128章 未知发展   那天的颁奖典礼结束后,行星乐队所有人都一起跑出去庆祝了。   但詹姆斯被自家吉他手在舞台上撩得晕晕乎乎、神志不清,只想和兰斯腻在一起,连香槟酒都顾不上喝了。   所以,庆功宴才开始,两个人就半路偷跑了。   詹姆斯清清楚楚地记得他俩是怎么打车回到伦敦的那个家,怎么急不可耐地打开门,怎么反脚踢上门,又是怎么拥抱着、亲吻着,然后,一起栽倒在床上的……   第二天一早,兰斯难得地起床出门,拿回来一摞订阅的报纸。然后,愉悦地发现,终于如愿以偿!   他昨晚在NME音乐奖上的表现,在今天直接上了头版头条,名字还直接和自家主唱并列到了一起。   但有趣的是,没有什么八卦媒体和娱乐小报,只有无数主流媒体的种种赞誉之词。   他们盛赞行星乐队中金发主唱和黑发吉他手之间感天动地的兄弟情,并称他们为‘英国最佳搭档’,祝福他们在今后的日子中,创作出更多的经典作品。   穿着睡衣的兰斯坐在餐桌前,左手端着一杯热茶,右手似乎漫不经心地翻着这些报纸,越翻心情越不爽。   但詹姆斯特别高兴。   他坐在吉他手旁边,小姑娘一样拿着把剪子,把所有提到两个人的报道都仔仔细细地剪下来,想待会儿全拿回去贴到自己的日记本里。   等兰斯翻了一圈的报纸和杂志后,就一声不吭地陷入了迷之沉默。   詹姆斯有点儿奇怪地望过去:“不高兴吗?”   “哦,高兴。”   兰斯满脸写着不高兴地敷衍说。   詹姆斯只当他又闹别扭了,凑过去亲了亲:“哎,我真挺高兴的!刚认识你的时候,可从来没想过会像今天这样。”   兰斯一怔,似乎想起了以前的事情,终于笑了出来。   詹姆斯还回忆着说:“那天,我在走廊里罚站,哎,你突然就在我背后说话……”   “不是。”兰斯突然说。   詹姆斯愣了一下:“什么?”   “你也许是那天认识的我,但我可不是那天认识的你。”兰斯笑着说。   “啊?”詹姆斯有点儿惊奇地望向他。   “你可是学校里的名人啊,吉米。”兰斯感叹地说。   然后,他把茶杯放回到了桌子上,抽出一根烟点燃,盯着烟头的些许火星,漫不经心地抛出来了一句话:“我认识你的时候,你正在足球场上挨打……”   “不可能!”詹姆斯惊讶极了:“我上小学三年级后,就再没挨过打了。”   兰斯没理地继续说:“……等过了几周,你又打回去了。”   “等等,这倒是我的作风。但这都什么时候的事了啊?”   詹姆斯觉得这记忆可能有点儿太久远了。   兰斯没理他,自顾自地吸了一口烟。   然后,他微微一笑地解释:“我在学校时,座位靠窗,正对足球场。”   詹姆斯不由得绿眼睛一亮:“所以……”   兰斯回答:“所以,你从入学以来,只要是在足球场约架,我差不多都看过。”   “嘿嘿,我打架帅吧?”   “你对鼻青脸肿是不是有什么误解?”   “那你还看那么久?”詹姆斯不服气地叫了起来。   “我无聊看个乐子。”兰斯一边在嘴上回答,一边在心里说:“看看小傻子到底什么时候服软……”   “等等。”   詹姆斯突然想起一件事:“我记得,每回事态一严重就特么会有老师出现?神出鬼没的……”   兰斯坦然地回答:“对,我干的。”   “……你,你别告诉我,你那会儿就喜欢我?”詹姆斯不禁满脸狐疑地望向自家吉他手。   兰斯一下子笑了起来:“你想多了,怎么可能?”   怎么就不可能呢?   詹姆斯还想继续追问。   但兰斯这人太能憋了。   只要他不想说,把自己活活憋死也不会透露一个单词。   [说不定……他真暗恋我很久了。]   詹姆斯在日记里写,然后,又觉得太自恋,难为情地把这句话划掉了。接着,又写了一句:[算了,不想以前的事,反正我们现在在一起了。]   除此以外,他还随手写了一句:[在卧室里,客厅里,院子里,街道上,舞台上……只要回头,就能看到我的吉他手在哪里。]   过了一段时间后,他把这句话改了改,当歌词用了。改动的地方挺小,就只是把‘吉他手’改为了‘爱人’。   接下来的日子过得飞快。   凭新专辑证明了自身实力的行星乐队又开始新的一轮巡演。   但是,这次的巡演却和以前有点儿不同。   从一开始就状况频出。   怎么说呢?   在此之前,一群乡下来的小傻子,连怎么使唤人都不会,所以,除了注重形象的兰斯总带着什么专属服装师、造型师以外,其他成员身边顶多也就是配一个助理,偶尔有事情需要办,多数是找巡演团队中的工作人员帮忙。   但这一次,鲍德温和西奥身边多了一堆不认识的人。   以至于詹姆斯很快意识到:“如果不算是兰斯的话,我他妈居然是唯一一个独自上路的人?”   先说鼓手鲍德温的问题。   他这次出门巡演,居然带上了他老婆。   那个据说要和他闹离婚,但也算是彼此相爱,似乎还有点儿青梅竹马关系的姑娘,名字叫爱丽娜还是艾丽莎的,詹姆斯记不清了。   但因为她烫了一个挺有趣的蓬蓬头,所以,他私底下和兰斯说话总是会用‘那个蓬蓬头’来进行指代,说顺口就变成‘蓬蓬’了,后来还不谨慎地说漏了嘴。但那姑娘的脾气和鲍德温简直一样好,不仅没介意,还笑着同意了他们这么叫。之后,大家就都‘蓬蓬,蓬蓬’地喊她了。   正常来讲,巡演中的摇滚乐队是有一条约定俗成潜规则的,那就是不带家属。   一来,这可能会分散乐手的注意力,造成在排练和演出中精神不集中;二来,男人扎堆的地方,带女人容易出现纠纷;三来,很多摇滚乐队在外玩得比较疯,带了正式家属,大家都会不自在。   但行星乐队在后两者方面基本不会出问题,至于第一条……   鲍德温的稳定性一向是最强的,而且,他专门和大家解释了一下:“我老婆向我下最后通牒了,如果我继续失踪状态,她的原话,她这次就离婚离定了。所以,我只能带着她一起上路。”   詹姆斯非常理解,想要家庭和事业两全是很困难的。   鲍德温能想出这种办法,已经很尽力了。   可既然带着老婆上路,那就不能和以前一样了。   单身汉怎么混日子都行,反正大家都一样,谁也不嫌弃谁。   但有妻子在旁边,鲍德温首先要做的就是从乘坐的那辆房车中搬出去。   他可以和詹姆斯、兰斯、西奥住在车里,但不能让妻子也这么跟着一起混住。   所以,他很快就买了一辆属于自己的新车,带着妻子搬了过去。   詹姆斯只能眼睁睁地看着他离开了。   那个感觉有点儿类似于当初大家赚了钱就毫不犹豫搬出去公寓时的感觉。   但这事虽然突兀,也算尚可理解。   接下来是西奥……   巡演开始的时候,这个贝斯手身边居然多了一堆跟班。   詹姆斯搞不清楚那些人有什么用?   奉承他?帮他出门跑腿买烟买酒?   但西奥说:“这是我妈和我爸给我找的职业规划团队。”   詹姆斯:……再说一遍,啥玩意?   西奥稀里糊涂地解释了一圈。   看得出来,他自己本人应该也挺茫然。   但大概意思就是协助他发展个人事业。   这事说来好像也没什么错。   随着行星乐队的名气越来越大,西奥的父母自然免不了出于关心,注意到了一些细节。   比如,有些找上门的工作通常是给整个乐队的,可也有些工作邀请针对的是单个人。而乐队的经纪人埃布尔,一般会安排整个乐队的活动,立场是站乐队整体的。因此,他对个人的工作邀请,虽然也不会拦着,但并不会给予太多的关注,即使是关注,更多的也会先扶持乐队中商业价值最高的主唱和吉他手,而不是看起来不算太重要的鼓手和贝斯。   所以,西奥的父母出于担心儿子未来发展方面的考虑,经人介绍后,专门为他请来了一个专业的团队,希望能帮助儿子在自身的事业上能有一个更大的进步和发展。   这个团队果然很‘专业’。   他们上来就给西奥联系了一个电影的客串工作。   于是,在西奥忙碌巡演工作的同时,可能还要时不时请假,飞回伦敦去拍电影。   詹姆斯:……   出于好奇的缘故,詹姆斯还专门凑热闹地跑去看了看西奥拍电影的样子!   他在恐怖片中扮演一个杀人狂,用贝斯来杀人!   据说这个角色是用锤头杀人的,但由于西奥来客串,剧本专门为他而改。   听起来真有诚意啊!   詹姆斯非常无语了:“什么玩意儿?贝斯怎么能杀人?”   导演耐心解释:“琴弦勒死脖子啊,或者直接举着贝斯把人的脑袋打烂……”   詹姆斯:……   然后,导演又热情地问:“你要不要也来客串,可以用声音杀人?”   詹姆斯急忙摇头拒绝:“不了,不了。”   他心想:“声音都能杀人了,还会有歌迷敢买我的唱片吗?” 第129章 车祸现场   假如摇滚乐队是一艘海盗船,通常担任船长职位的,或者是主唱,或者是吉他手,而行星乐队的船长,大概应该算是兰斯。   是他组建了这个乐队,也是他一直把握着乐队的每一个发展方向,更是他为乐队尽心尽力。   但与此同时,他同样有着自己的追求。   当鲍德温为家庭和事业的两全而苦恼不已时,当西奥莫名其妙去给电影跑龙套时……   作为掌控大局的船长,最应该立刻站出来说点儿什么的兰斯,却没能第一时间反应过来。   因为他当时也在为一些音乐上的事情而苦恼。   这一年,Grunge Rock来了。   Grunge Rock垃圾摇滚,一种起源于美国西雅图,深深根植于地下的新型摇滚乐。它混杂了朋克摇滚早期的愤怒、重金属摇滚的扭曲和迂回,通过强烈、反复演奏的段落和重型的鼓声,让整体风格变得‘很脏‘。   与此同时,这些歌曲在歌词方面,会呈现出一种极端的焦虑状态。这也是由于当时美国失业危机重新抬头的大背景造成的。   所以,作品多呈现一种愤怒、挫折、厌倦、悲伤、恐惧和消沉的情绪。   其实,这事早有征兆。   当行星乐队在美国巡演时,之所以屡屡不受美国观众的欢迎,就是因为这类摇滚乐正在慢慢占据美国的摇滚乐市场。   如今,这股浪潮开始向英国涌来。   很多人曾说,摇滚乐其实就像是一个钟摆,而英国和美国在它的左右两边,指针总是一会儿向左,又一会儿向右。   曾经五六十年代,指针停留在英国。   所以,在披头士乐队、滚石乐队的带领下,英国摇滚乐大举入侵了美国市场。   但这一次,毫无疑问。   指针又晃回了美国。   当行星乐队巡演时,兰斯敏锐地感受到了这股浪潮。   恰好,当时垃圾摇滚的领军人物涅槃乐队正在英国巡演,引发了阵阵轰动。   所以,在詹姆斯还有闲心去好奇围观西奥拍电影的时候,兰斯先跑去看了涅槃乐队的演出。   主唱兼吉他手的科特柯本在舞台上穿了有着标志性老旧涂鸦的T恤,一件又皱又旧的格子衬衣,和一条洗到发白,膝盖有洞的破烂牛仔裤,看起来有些邋邋遢遢。   这是一向讲究的兰斯最不喜欢的类型,目前为止,类似打扮却还能让他容忍的人只有詹姆斯。   不过,当演出开始的时候,他就再也不会去计较这位美国歌手的穿着打扮了。   虽然从同行竞争的立场来讲,他实在不想去多说这个人的现场有多么的不可思议。   但在看似嘈杂和混乱的现场,所有人都能感受到主唱由衷的真诚歌声。   那并非是浅薄无知的抱怨,而是对日常生活的真实到近乎残酷的反馈,内心中的痛苦、愤怒和挣扎全都赤裸裸地通过音乐展现出来,真实地就像是迎面给了人好几个耳光。   而且,因为痛苦得太真实,当他在演出的后半段,近乎自毁一般摔了吉他、推倒了音响、还砸了架子鼓,总之,疯狂地毁掉了舞台上所有一切能看到的器材时候……   兰斯难得地能够理解这种表现形式,并且毫无反感。   他甚至还走神地想了一下:“比起这种狂野的演出风格,吉米那次砸吉他的时候,简直像是小猫伸爪子把杯子推下桌子,一点儿都不吓人。”   虽然并不想承认。   但此刻,兰斯确实有一种落后于人的感觉,而这种感觉随后就让争强好胜的他陷入到了创作的痛苦瓶颈之中,暂时无暇去理会乐队其他成员的事情了。   这趟巡演,行星乐队演得都不开心。   在没演出的时候,他们再也不是聚在一起了。   吉他手兰斯时常待在移动录音车中,一根接一根地抽烟,同时,还不厌其烦地一遍又一遍听着那些……在外人看来,明明是一模一样的吉他Solo,试图从中找出新的创作灵感。   鼓手鲍德温总是陪着他的妻子,并且在妻子和乐队工作之间疲于奔命。   虽然他竭力试图平衡两者的需求,可除了传说中永远在流浪的吉普赛女郎,大概没有一个女人喜欢这样奔波的巡演生活,没有房子,没有花园,没有厨房,没有热心的邻居,没有熟悉的亲人,甚至没有认识的人,也没有……家。   在詹姆斯看来,蓬蓬并不是个讨厌的女人,因为她从来没对鲍德温过分要求什么。   可很多时候,并不需要主动开口,她的想法、她的情感、她的一举一动都在表露着自身的想法和情感。   然后,还有贝斯手西奥……   一个恐怖片的客串居然让他来回地奔波了好几趟,还要参与狗屎的宣传?   当然,这也没什么。   可是,西奥并不是一个精力充沛又意志力足够强的家伙。   当他因为跑来跑去,过度的忙碌,而在舞台上打哈欠时……   詹姆斯就开始觉得这事不对了。   不过,他自己当时在舞台上的状态也不好,也没没办法说别人。   在这段时间里,他此生的挚爱——利物浦足球俱乐部不幸丢掉了联赛冠军。   虽然在没时光倒流前,经历过一次了。   可没想到再来一次,还是一样的伤心欲绝。   种种倒霉的事袭来……   导致那天的演出在后来被认为是——行星乐队最有名的一次车祸现场。   没一个人在线……   救都救不回来。   那天,是在一间小剧院里演出。   巡演经理比尔让工作人员给他们送来了核对好的演出曲目单。   詹姆斯、兰斯和西奥拿到曲目单后,大概看一眼,记住了这场要演的曲目,就随手放到一旁桌子上,想让鲍德温回来后,也看一眼。   这时候,鲍德温在后台的角落中,忙着和妻子说话,大概就是安慰她,再耐心等几场演出,就能一起回家了一类的温馨话。   这一安慰就安慰到了快上台的时候,鲍德温重回更衣室后,负责地想去看一眼曲目单。   虽然听起来时间很仓促,但事实上,这对他来说,根本不是问题。以他的技术和乐队整体的默契配合,哪怕是即兴演奏也照样Hold住场面。   否则,按照以前詹姆斯和兰斯动不动就放飞的频率,乐队早就崩了无数次。   但鲍德温拿曲目单的时候,桌子上的那张曲目单偏偏掉到了地上…   他就问西奥:“这场演出的曲目单呢?”   西奥随口说:“桌子那吧。”   鲍德温找了一圈,没找到。   最后,他拉开桌子的抽屉,发现了里头有一张曲目单,就快速地看了一遍。   但那张曲目单是很久很久以前的。   比如,它上面写的第一首开场曲是<她今年十六岁>,可是按照推广专辑的要求来说,这场的开场曲应该是<神的咒语>。前者鼓声先起,声音很大,掌控整首歌节奏;后者是吉他先来,制造神秘的音效,鼓声随后响起,而且,声音相对较小,是背景点缀的作用。   所以,当乐队上台表演时,吉他和鼓的声音一上来,就来了个激烈地撞车!   兰斯不敢置信地扭头去看从来都稳定的鼓手,一脸想杀人的表情。   太明显了,底下观众自然也注意到了。   他们立刻发出一阵喧闹的声响。   鲍德温做了一个道歉的手势。   经验丰富的鼓手这时候还稳得住,他淡定地随手来了一段几十秒的鼓Solo,巧妙地把这块掩饰过去,然后,示意兰斯继续……   因为在舞台上,兰斯也没办法计较。   他恼火地瞪了鲍德温一眼后,就继续弹起了吉他。   与此同时,詹姆斯也收回视线,对着立式麦克风压低嗓音,念着歌曲开头的那一段词了:“在拥有历史的数百年前,当人们遭遇病痛时……”   这时候,本该响起的贝斯声又没响。   西奥凌晨才从那个恐怖片的片场匆匆赶回来,身体和精神都异常疲惫,一个不小心就走神了。   当贝斯该进的时候,他在舞台上打了个大哈欠。   詹姆斯回头看了他一眼,没说什么。   兰斯这一刻要是能爆炸,大概会立刻拉着全队一起同归于尽。   但在舞台上,总不能立刻冲过去,暴打贝斯手和鼓手,他忍一口气地继续弹着吉他。   詹姆斯情绪本就低落,在乐队连续错了两回后,也有点儿心烦意乱。   于是,他接着念:“冥冥之中的足球之神会为我们带来平静,带来勇气,带来战胜病痛的力量……”   等等,什么?   兰斯猛地一个扭头,差点儿没把脖子给扭折了:哥们,你他妈说什么?足球之神??   底下个别的观众听到这句口误都有点儿懵。   但他们以为是主唱改着玩,就哈哈地笑起来。   詹姆斯根本没察觉出自己念错了词。   他一头雾水,既搞不懂观众笑什么,也不明白兰斯为什么突然用那种恼火的眼神瞪自己。   接下来,有些事情可能就像是多米诺骨牌,当碰倒了第一块骨牌时,其余的骨牌都会出现连锁反应,纷纷倒下!   所以,当鼓手、贝斯手、主唱先后出错后,吉他手虽然稳稳地过了前奏,并顺利地进入歌唱阶段,但最终,还是在又气又恼之中,弹错了调子。   重新振奋精神,一心想卯足干劲儿地应对垃圾摇滚所带来威胁的兰斯,一不小心就弹了段新创的旋律……   这回好了,詹姆斯也唱不下去了。   他扭头谴责地看了看所有人。   兰斯回瞪他一眼,又冷冷地瞪着鲍德温和西奥,张嘴就是:“你们他妈的怎么回事?”   鲍德温一向好脾气,加上有错在先,虽然还不知道曲目单出问题的事,但还是一脸无奈地忍耐说:“别说了,我们重来吧。”   西奥属于不会看人眼色类型。   他上来就是一句很拱火的话:“又不全是我的错,大家不都错了吗?”   去你妈的杀人贝斯吧!   兰斯当场就想给他表演个杀人吉他。   如果不是台下观众一阵吹口哨的、起哄的声音响起,这一刻,台上没准真能打起来。   詹姆斯急忙站出来救场,对着麦克风商量说:“别吵了,我重新给你们唱。”   他心里知道,得说点儿什么,好给身后的队友们争取一点儿调整状态的时间。   可问题是,他也在情绪低落的时期,一时间不知道说什么。   最后,他干脆想什么就说什么了:“前不久利物浦丢了冠军,我心里特别难过,你们能不能安慰我一下?”   这句话说完后,底下观众鸦雀无声。   所有人都表情古怪地望着他。   金发主唱不明所以地眨了眨那双漂亮的绿眼睛,神色很疑惑。   等过了好几秒后,他才迟钝地想起:“咦,今天在哪演出来着?好像是……曼彻斯特?曼联的大本营?”   作者有话要说:【注1】垃圾摇滚不是垃圾,只是名称而已,也是摇滚历史上一种很棒的摇滚,不过我确实不怎么听,有错误请原谅我。   【注2】想来想去不想写利物浦的希斯堡惨案了,当没发生过吧。   【注3】涅槃乐队是很好的乐队,科特也是个小天使,但我思考来思考去,因为怕写崩,所以,只把他们当做背景写了,不会参与到剧情中来。我发现我每次都这样,想写同人和喜欢乐队的互动,结果因为太喜欢,反而担忧写不好,又不想让他们去衬托主角,只能无奈放弃,真是纠结。 第130章 演出结束   身陷敌营……还他妈敢求安慰?   曼彻斯特的观众们全都冷漠脸:呵呵!   一片沉寂中,当场馆中不知道哪个缺德鬼开始带着大家一起唱曼联队歌《Glory Glory Man United》的时候……   詹姆斯的脸色立刻沉了下来。   在英国,一旦涉及到足球立场之争,事情往往会变得没有一点儿转圜的可能。   对于死忠球迷们来说,别说是对一个摇滚明星了,哪怕是英国首相,只要是对家的,还光明正大站自己面前,那也是照嘘不误。   曼彻斯特的好些球迷观众们一瞬间进入了战斗状态。   他们非常气人又挑衅地开始一遍遍唱着光荣属于曼联。   巡演经理比尔快被这场面吓坏了:“见鬼,我们要不要提前报个警?”   戴维斯皱着眉望着自家糟心的主唱,犹豫着说:“再看看情况,不行再报警。”   剧场内的保安们也注意到了这个古怪的氛围。   想到一些球迷屡次闹事出现的惨案,好几个壮汉忍不住悄悄地在胸前划了个十字,默默祈祷着:“千万别出事,千万别出事,可千万别出事。”   台上台下的气氛都变得异常紧张起来。   兰斯、鲍德温和西奥也顾不上再继续吵架了,同时转头望向自家主唱。   兰斯也知道情况紧急。   他忙跑到自家金发主唱的旁边,安慰地抱了抱他。   但从小就是利物浦死忠的詹姆斯这一次并没有被成功安抚,不仅没理他,还生气地望着舞台下。   可舞台下的观众也丝毫没有给他面子的意思,比着中指喊:“滚回利物浦去!”   一时间各种叫骂声响彻全场。   场面极度混乱。   兰斯犹豫了一下,突然低头在詹姆斯耳边问了一句:“要不然,这次的演出算了吧,我们不唱了?”   什么,演出?   操,还有演出!   金发主唱终于回了神。   这一刻,在满场的‘荣耀属于曼联’的歌声中,他心中涌起了一股异常恼火的情绪,但这并不是针对观众,而是针对自己:“我太蠢了!我太蠢了!”   演出对所有人来说应该是一场愉快的享受,可居然搞成现在的样子。   不应该,不应该是这样的。   詹姆斯立刻朝兰斯摇了摇头,还说了一句大实话:“不唱恐怕不行,这个气氛,歌迷们搞不好会暴动的。”   事实上,专业的保安们在这时候已经全副武装地移到了舞台正前方,就是怕出事。   但已经有好几个观众在发现乐队在舞台上没反应后,纷纷离开了座位。   他们跑到舞台前,伸着胳膊放肆地去拍打舞台了,嚷嚷着:“你们他妈的还唱不唱?不唱就滚回利物浦去,傻逼!”   几个保安走过来,拉着他们的胳膊,想把他们拉走。   可更多曼彻斯特的观众们在身后虎视眈眈,以至于保安们此时也不敢让动作显得太粗暴,以免激怒更多的观众。   兰斯忧心忡忡地望着舞台下。   他一向很惧怕这种场面,但还是低声说:“没事,吉米。不想唱就不唱了,我们回后台躲一躲。”   詹姆斯摇摇头:“不理他们,唱吧。”   他深吸口气,推开兰斯,重新站在立式麦克风前,语气平淡,却又毫不示弱地说:“你们花钱进来应该是想听我唱歌的。但如果你们他妈的不在乎这个钱,今晚只想在这儿给我唱什么狗屎曼联,那我也不介意站这儿听一会儿。”   底下嘘声四起!   观众们虽然也不再唱曼联队歌了,却纷纷回骂:“狗屎的利物浦。”   詹姆斯这次没再废话。   他简单地报起了歌名:“你是……”   砰!   一个酒瓶子砸在他脚下,碎裂开来。   詹姆斯下意识地往后一躲,及时地躲开了。   他示意要上前的兰斯没事,就又重新地站了回去:“你是我的恒星。”   观众们闹哄哄地在下面继续叫骂,还往台上吐口水。   但詹姆斯都没理会,自顾自地唱起来。   从这里开始,行星乐队的演出曲目彻底打乱。   毫无疑问,詹姆斯这一刻的脑袋还是挺冷静的。毕竟,在观众情绪过于激动的时候,如果再唱什么Crazy Never Die,那真是火上浇油。   所以,他才临时决定先唱一首情歌来平缓过激的情绪。然后,让舞台重新进入到往日的节奏之中。   想象总是美好的。   可他高估了乐队所有成员的自我控制能力。   糟糕的观众,糟糕的表演,还有本身的状态和情绪不佳,都让他们一时间没办法立刻进入应有的表演状态。   而音乐这种抒发感情的东西,那是容不得一点点儿敷衍的。   于是,主唱詹姆斯唱得不对劲儿,情绪投入不进去;吉他手兰斯也弹得有些别扭,总觉得什么地方很不舒服;鼓手鲍德温敲鼓时,再也没有往日那么行云流水了;贝斯手西奥整场都在梦游,不是漏一段,就是在不该出现的时候,突然冒出来一段。   曼彻斯特的观众们因此愤怒到了顶点。   他们根本不知道乐队这是怎么回事,还以为他们是故意的。   全场群情激愤地大吼了起来:“滚回利物浦去!滚回利物浦去!滚回利物浦去!”   无数东西被扔上来,绝对是大场面!   鞋子、打火机、杯子、烟头、酒瓶……下雨一样噼里啪啦地全砸在舞台上。   最后,还有一些观众试图冲上舞台。   他们在底下发起了一轮轮的冲锋,一排排保安们费劲儿地拦在舞台前头,衣服被扯烂,帽子也掉落在了地上,头发更是凌乱,还死命地挡着那些激动的观众们。   演出也根本没法儿继续进行下去了。   这时候,有一个观众终于突破重围地爬了上来,没人知道他到底想干什么,但一上来,就试图去拉兰斯的吉他琴颈。   詹姆斯眯起眼睛,上去就是狠狠一脚,把人给干净利落地踹下了舞台。   骚乱开始。   台上台下变成一场攻防战。   巡演经理比尔着急了。   他拽着戴维斯的胳膊,跳脚地喊:“报警!快!立刻报警!不能让他们伤了乐队。”   戴维斯这次没犹豫,直接打了报警电话。   好在曼彻斯特不是什么小镇子,警力还算充沛,一接到报警电话后,就及时地选择出警,赶来维持现场的秩序。   可尽管如此……   在警察没来之前,好些冲到舞台上的观众还是砸烂了不少设备,有些电线都被生生扯断。   但对于巡演团队里的所有工作人员来说:“人安全!只要人安全就是胜利!”   保安们护着乐队先逃回了后台,又从后台上车,匆匆忙忙地离开了这所场馆。   这一刻,所有人心里想得大概都是:“傻逼主唱半夜发疯!他妈的敢在曼联的场子里说什么利物浦得冠军,我们还活着出来就谢天谢地吧!”   之后,为安全起见。   行星乐队还赔钱取消了接下来在曼彻斯特的两场演出,他们原定计划是在这里连演三场的。   作者有话要说:曼彻斯特除了曼联球迷还有曼城球迷,但据说西部曼联球迷多,东部曼城球迷多,所以,大家默认文中场馆所在地是西部吧,我就不写那么详细了。   其实,不管曼城曼联……反正不是利物浦,就这样。 第131章 各种想法   好事一般好几年来一次,但坏事通常喜欢连着来。   命运这个小婊子最喜欢玩这招了,趁人倒霉时,上来就一通爆捶,恨不得把人给直接捶死。   所以,逃出场馆后,还在车上,乐队四个人就爆发了一场激烈的争吵。   兰斯率先冲西奥发火:“你他妈怎么回事?在台上弹得什么狗屎玩意儿?”   “全是我的问题吗?你能不能别天天针对我!”西奥气得跳起来:“是我他妈的在曼彻斯特说利物浦要夺冠吗?”   “我没说利物浦要夺冠,虽然利物浦确实应该他妈的夺冠,但已经输了。”詹姆斯立刻插嘴。   “够了!别再提利物浦了,行吗?”鲍德温头疼地试图阻止。   “你又是怎么回事?”   鲍德温不吭声还好,他一说话,詹姆斯也来气了,立刻调转枪头:“演出节目单早他妈给你了,一上来还敲错!这他娘的和利物浦有什么关系,我只是说错一句话,你们今天全他妈不在状态!”   鲍德温顿时也恼了:“我怎么知道演出单错了?操他妈的我看到的明明是……”   “是个P!你这阵子除了陪老婆,脑子里还有什么?”詹姆斯直接骂了出来。   “都闭嘴吧!”兰斯冷着脸说:“还没闹够吗?”   “说得好像你一点儿责任都没有。”   西奥又不服气地怼了一声:“你自己不也弹错了!”   兰斯忍无可忍地炸了。   他朝着所有人喊:“我他妈的有错?我天天在录音室里待上十几二十几个小时,给乐队写歌作曲,P个私人时间都没有!你们呢?你们都他妈一天到晚干什么去了?拍电影?带老婆逛街?踢足球?”   詹姆斯猛地抬起头,表情有点儿不敢置信。   他还是第一次意识到兰斯心中居然有这么大的怨气。   “如果我也拿那么多钱,我他妈也可……”西奥猛地闭嘴,脸色异常难看。   “好啊,终于说实话了!”   兰斯冷笑着为他拍了拍手,一脸嘲讽地说:“想要钱也不去他妈的照照镜子,看看自己配不配,他妈的有没有那个本事?谁对我有意见?说啊!干脆今天说个痛快!”   “行了,兰斯!”鲍德温阻止地说。   “怎么,你也想和我谈钱?”兰斯立刻刺猬一样地反击。   这一刻,车里鸦雀无声。   所有人都不说话了,没人打圆场,或者说,已经没人敢保证打圆场的话说出来后,会不会引发另一轮争吵,因为话题太敏感。   詹姆斯有点儿搞不明白话题怎么进展到这份上的。   他困惑不解地将目光缓缓地投向最开始提及这个话题的西奥……   但西奥却回避了他的眼神,沉默地看着车窗外,闭着嘴不说话。   詹姆斯于是将目光移向了旁边,鼓手鲍德温烦恼地皱着眉,一副心事重重的样子,这让他有点儿失望;最后,他又一次移动了视线,发现黑发吉他手完全不用自己安慰,脸上挂着一种近乎刻薄的讽刺神色,没有一点儿伤心的意思,只有一种‘我早有预料’的冷漠,并且,极具攻击性,就像是周围全是敌人一样。   这叫什么事啊?   这叫什么事啊?   他心想:“这他妈就是我的兄弟吗?这他妈就是我的兄弟!这他妈就是我的好兄弟!”   很长一段时间后,他才对此释怀。   当想去做一件很难的事情时,个体力量有所不足,必然要依赖集体的力量,所以,大家会聚在一起,向着同一个目标努力。   但当事情完成了,个体就需要脱离集体,去独立发展。所以,不是人变了,只是对他们来说,集体已经成为了一种桎梏。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路要走,人又不是机器,我们没办法要求一个人把一生都奉献给一件。   ——更何况,人人都想当主角,谁甘心做一辈子的配角?   ——这就像是职业足球运动员的转会一样。   ——不是不忠诚,只是有自己的事业。   但当时,詹姆斯伤透了心。   关键不在于演出的混乱,而在于他突然发现,一直以为团结的乐队,居然有着这么的问题,而自以为亲如兄弟的成员,却也都有着各自的心思。   这一刻,曾经忽略过的事情全都浮现在了心头。   鲍德温每次提起家里事时,一次比一次的沉默,还有无数次因为家人而流露出的疲惫和压力;西奥时不时提及对自己在乐队中地位的不满,尤其是上次创作出<离我而去>,却被兰斯认为不适合发行单曲时的冷淡神色;还有兰斯……   詹姆斯并不想把自己喜欢的人想得太坏了,虽然那确实就是个坏蛋。   可兰斯脸上那种仿佛早有预料的讽刺、防备和攻击,还是太让人伤心,就好像他从来没把鲍德温和西奥当成亲密的队友、兄弟一样,冷漠地让人心凉。   “都这样了,我们以后还怎么做队友、做兄弟啊!”   詹姆斯在心里这么反复问着自己:“我们他妈的还怎么做兄弟啊?”   他后来在日记中这样写:   [乐队什么都没有的时候,我们那么的亲密,整天都混在一起,吃在一起、住在一起,打架在一起,喝酒在一起,甚至连他妈的撒尿都在一起!]   [在那个时候,我们每天站在舞台上,脑子里只有一件事,那就是怎么表演,怎么让观众high到尿裤子!]   [可现在呢?]   [妈的!妈的!妈的!操!]   当晚,终于回到入住酒店时,兰斯似乎还想拉着詹姆斯说点儿什么。   可詹姆斯现在的情绪很差,不想理他。   他跑去前台那边另开了一个房间,自顾自地拿着房卡钻了进去,又毫不犹豫地甩上了门。   兰斯一直追到门口,差点儿就撞门上。   他咬着唇,瞪着关上的门,许久,一拳砸在了旁边的墙上。   “唔,威士忌、伏特加、白兰地,什么都行,随便给我来几瓶。”   房间里,詹姆斯一刻没停留地拿起了电话,打给客服服务:“对,没有特殊要求,什么牌子都可以。要大瓶的,超大瓶,有冰块就来一点儿!要求……快,快点儿。”   把自己喝了一个烂醉后,他终于不再那么难过了,还顺利地把整个世界都抛到了脑后。   ——兰斯,披头士那么棒啊!   ——我们会更棒的。   去你妈的更棒!   他喝着喝着突然就笑了起来:“哈哈哈哈哈,太好笑了!几坨狗屎站到舞台上后,就都他妈把自己当摇滚巨星了!那歌怎么唱来着?”   ——哭泣、喊叫、抱怨,统统没用。   ——因为游戏规则就是这样……   ——到了战场上,头也不能回!   ——再干一杯!   第二天,行星乐队在曼彻斯特引发的这场骚乱立刻登上了报纸的头条。   毫无疑问,造成这场混乱的原因被归结为:主唱在曼彻斯特公然挑衅曼联球迷。   这个锅背得真是稳稳。   所以,詹姆斯被客房的电话吵醒后,接起电话就听到一个问题:“吉米,你对昨晚演出的混乱怎么看?”   听起来像是那家报纸的记者,神通广大地居然搞到了电话,还打了进来。   也许是给酒店服务人员塞了钱?   但管他的!   詹姆斯这时脑袋都还晕着呢。   他醉醺醺地回了一句“滚你妈的”就挂掉了电话。   后来,他才知道那是个见鬼的综艺节目……   也就是说,他用‘滚你妈的’给全国观看这个节目的观众道了一个早安。   行吧,听起来还挺酷。   但尽管詹姆斯不在意背锅这件事。   可行星乐队的其他三名成员还是足够坦荡。   他们并没有把责任都推给主唱,反而纷纷站出来承担起属于自己的责任。   鲍德温先坦白说:“我拿错了演出的节目单,是我在开头先敲错鼓的,对不起。”   西奥也解释了:“对不起,由于工作冲突,我有几个地方没弹好。”   兰斯面无表情地说:“鲍德温和西奥一出错,我就他妈的急疯了。所以,后来也弹错了,对不起,是我的责任。”   鲍德温&西奥:……草泥马!   事情又恢复到了原点。   所有人都在粉饰太平,维持表面的和谐。   至于媒体的评论……别理就行。   反正摇滚乐队不是偶像,一向不负责充当什么好榜样、好形象,那是海边男孩组合的活儿。   可有些裂痕终究还是留在了每一名成员的心里。   巡演还没有完成,所有人就都各怀心思了……   西奥在那些跟班,不,职业策划团的怂恿下频繁地接一堆乱七八糟的事务,什么综艺电视节目,什么电影、电视剧客串,像个傻逼一样站在了荧幕上,曝光率猛增,一时间风头非常强。   这大概就是他想要的,凭自己出风头,而不是作为一个总是没存在感的贝斯手。   鲍德温的妻子蓬蓬似乎看出点儿端倪。   她也没有什么坏心思,和西奥的父母一样,有点儿想让鲍德温转行的意思,还天真地问:“如果你也去拍电影,是不是以后就不用到处巡演,不用这样跑来跑去了?是不是我们就能有个家,从此安顿下来了?”   鲍德温苦笑着说:“我不会演戏,我只是个敲鼓的。”   在蓬蓬失望的神情中,他大概很想抚平妻子的所有不安。   兰斯对发生的一切事情都不加阻止。   他冷眼旁观地放任着,似乎心中也有自己的想法。   可在那时候……   吉米又在想什么呢?”   很多年后,詹姆斯这样说:“我想得其实很简单。我只想,兰斯的发际线能不能别再继续向后移了?这对爱情来说,真是一个很大的考验。”   作者有话要说:其实,吉米在损兰斯。 第132章 爸爸爸爸   在Grunge Rock垃圾摇滚正式入侵英国前,在摇滚方面,真正有实力和行星乐队竞争的乐队,只有跳舞雕塑和冒险团乐队。   除此以外,海边男孩类似偶像组合;小丑乐队的风格太阴暗;顽童乐队的歌又太吵太闹。   但在Grunge Rock垃圾摇滚出现后,英国乐坛彻底迎来了翻天覆地的一天。   跳舞雕塑乐队首当其冲,率先遭遇了极为惨烈的滑铁卢。   事情是这样的,斯图尔特在经历了那次单曲掉落排行榜前三十的失败后,带着乐队再接再厉地卷土重来了。   他和兰斯一样,都是那种非常敏锐的音乐人,所以,在绝大部分人还懵懵懂懂的情况下,就已经注意到了垃圾摇滚对英国的入侵。   但和兰斯不一样的地方在于……   他这人有一种极强的社会、国家责任感!   兰斯感觉到垃圾摇滚的威胁时,第一个反应是:“他们的音乐很好听,我想写出比他们更好听的音乐来。”   而斯图尔特在感受到垃圾摇滚所带来的威胁时,第一个反应却是:“他们的音乐很好听,但他们带来的音乐氛围不怎么友好。消极、颓废的感觉很糟糕,而且,那是属于美国的音乐,英国有更好的音乐,没必要去模仿他们。”   所以,兰斯仅仅是想创作出几首好听的歌,不管这些歌到底是什么风格。   但斯图尔特却坚定地想:“我们应该把垃圾摇滚赶回美国!英国有英国自己的音乐。”   在这样的情况下,跳舞雕塑做出了一张新专辑,名字叫<美丽的英格兰>。   这张专辑将整支乐队险些带入地狱。   因为在这个时期,Grunge Rock垃圾摇滚早就不仅仅是美国一个国家的潮流了,它是一股席卷全球的浪潮!   斯图尔特带着他的乐队想要去抵御这股浪潮的行为,等于是以个人的力量去撼动历史的车轮,螳臂挡车,自取灭亡。   所以,他们的这张别出心裁,逆潮流而行的新专辑,好不容易发行后,扑街到了一个极其凄惨的地步。   凄惨到什么地步?   唱片卖不出去,又占地方,所以,两辆大卡车拉着数以百张的专辑到了垃圾处理厂,哗啦啦地全都倾倒了下去。   但有趣的是,大约二三十年后,这批唱片中仅剩的、没被销毁、卖出去的那几张却被在网络上炒成了天价。   因为在摇滚乐的历史中,斯图尔特的这张唱片相当于新生摇滚乐,也就是英伦摇滚(Britpop)的开端。   可惜在遍地垃圾摇滚的情况下,它并没有获得大众的认可,甚至乐评人都没有意识到它的重要性。   领先时代太多,反而不被认可的跳舞雕塑陷入了一种非常糟糕的处境中。   媒体对他们冷嘲热讽,认为主唱斯图尔特和吉他手奥克兰已经才尽;连很多的歌迷们对他们都非常失望;大众对他们也异常冷漠,仿佛忘记了他们曾经创作过的那么多好听歌曲,只跟着媒体一起嘲笑:“哎,过气了,看来以后也没什么起色了。”   世界有时候就是残忍得可怕。   假如一个乐队能不断地写出好歌,场场演出又都能超水平发挥的话,哪怕他们抽烟、喝酒、玩女人,那也可以被说成是真性情,浪子风流;可假如一个乐队没有写出好歌,现场演出又没什么出彩的话,他们抽烟,会被认为是吸毒,他们喝几杯酒就变成了酗酒,带着女朋友逛街,就是花心渣男。   跳舞雕塑乐队随后就陷入到了第二种情况的尴尬中,所有成员在这一段时间不管去做什么事,都会遭到媒体恶意丑化和嘲笑,这使得队内的气氛变得消沉后紧张。   作为一力主张,不顾大家反对,非要制作<美丽的英格兰>的主唱斯图尔特不免遭到了大家的集体埋怨。   这时候,吉他手奥克兰试图向周围大环境妥协,模仿垃圾摇滚的模式做一首新歌。   但斯图尔特极度愤怒,坚持反对,认为是背叛音乐,违反原则和底线的行为。   吉他手奥克兰说:“你顽固不化,音乐是有包容性的。”   主唱斯图尔特毫不客气地说:“我只做我喜欢的音乐。”   两个人为此大吵一架,不欢而散。   斯图尔特难过地离家出走。   他心情抑郁难以排解,一路开车到曼彻斯特(行星乐队当时还没从曼彻斯特离开),约吉米出来一起喝酒,还将事情全盘托出,并非是为了寻求帮助,仅仅是想要倾诉心中的苦闷。   詹姆斯听着他吐苦水,再想想自己乐队现在的惨样子,一时间不禁升起了同病相怜的情绪。   多么巧啊!   同一时间,英国最好的两支摇滚乐队都陷入了队内不和的困境中……   斯图尔特继续呜咽地提及了那些被扔进垃圾处理厂的崭新唱片,难过地不停哭诉:“吉米,它们就像是我创造的孩子们,才刚刚来到这个世界上,还没经历什么就夭折了……但我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它们被成堆成堆地销毁,呜呜,爸爸对不起他们……”   詹姆斯一杯接一杯地喝着威士忌,心中苦闷可一点儿不比斯图尔特少。   因为在斯图尔特来的前一天,兰斯慎重地告诉了他一件事:“吉米,你冷静点儿听我说。我们乐队必须有所改变了!为了应对更激烈的竞争和新的形势,我们需要让乐队变得更强大!不能单纯靠情义做事,而应该靠纪律和严格的规章制度。有些事情现在去做的话,肯定会伤感情,可有些时候,改变是必须的。我们必须忠于自己,忠于音乐。”   ——抱歉,请说一点儿我他妈能听懂的话!   ——我要开除西奥!   ——操!   “事情怎么变成这样了?事情怎么变成这样了?事情怎么变成这样了?”   詹姆斯不停地问着自己。   的确,西奥是个小傻逼!   詹姆斯曾经无数次怀疑这家伙的情商可能只有小学三年级,永远不懂得看人眼色,总在不该说话的时候说话。   但他虽然偶尔还会因为舞台上的位置和打光而喋喋不休的抱怨,每一次也都会做好自己的工作,单纯、直率!   好吧,还有容易受人忽悠。   拍他妈什么狗屎的电影啊!   不管怎么说,事情真已经发展到必须换人的地步了吗?   究竟是西奥再没有一点儿可以挽救的可能?还是说……   兰斯压根就没想过去挽救这个队友?   因为西奥总喜欢拆他台、和他唱反调?   其实,他俩之间的矛盾从建队以来就一直存在。   这么说吧,兰斯是一个非常高傲,并且对人对己都要求严格的人。   尽管如此,他偶尔也是会有弹错音的时候……   鲍德温和詹姆斯都知道他好面子,通常心知肚明,却会假装没听出来。   只有西奥!   由于早期总是出错,被兰斯训过了太多次的缘故,所以,每当他偶尔看到兰斯也出错的时候,立刻会像是扳回一城地兴奋喊出来,惹得兰斯总是瞪他,心中极度不满。   可西奥没什么恶意。   他多数时间傻乎乎,指出兰斯错误的行为,就像是小孩子看到大人不小心摔跟头后,立刻开心地扯着妈妈的手喊:“那个哥哥好笨,居然和我一样也摔跟头。”   别怀疑,一个性质。   所以,兰斯现在想开除西奥的行为,让詹姆斯十分怀疑,到底是真如他所说的那样为了乐队的发展,还是单纯看不顺眼西奥。   这事他妈的糟透了!   詹姆斯根本不知道自己该怎么做,更不知道自己该不该答应兰斯的这个提议。   正好斯图尔特找过来,约他喝酒。   他立刻以此为借口,迫不及待地摆脱了糟心的乐队。   两个最近日子都非常倒霉的男人在酒吧里你一杯我一杯地买醉。   喝着喝着,詹姆斯不小心失控了。   和斯图尔特偶尔喝闷酒不一样,他本来就嗜酒,这一阵子心烦意乱之下,喝得实在太多太多,而且都是烈酒。   所以,他很快就又醉醺醺起来,还产生了幻觉。   当斯图尔特在旁边倾诉的时候……   兰斯的声音也在耳边同时、循环地响了起来。   ——呜呜,爸爸对不起他们。   ——吉米,你冷静点儿听我说。   ——呜呜,爸爸对不起他们。   ——我们乐队必须有所改变了!   ——呜呜,爸爸对不起他们。   ——为了应对更激烈的竞争和新的形势,我们需要让乐队变得更强大!   ——呜呜,爸爸对不起他们。   ——有些事情现在去做的话,肯定会伤感情,但有些时候,改变是必须的。   ——呜呜,爸爸对不起他们。   ——我们必须忠于自己,忠于音乐。   ——呜呜,爸爸对不起他们。   ——我要开除西奥!   ——我要开除西奥!   ——我要开除西奥!   啊啊啊啊啊啊啊!!   草泥马兰斯!   眼前一黑,詹姆斯失去了所有的意识。   但根据斯图尔特后来的说法是……   他突然站起来发酒疯,一身酒气,还特别疯狂,不顾别人阻止、踉踉跄跄地冲回了酒店,期间,力大无穷,怎么拉都拉不住,还在酒店的前台大吵大闹,并在兰斯出来后,扯着黑发吉他手的衣领哭着大喊大叫:“我他妈不会让你伤害我的孩子!爸爸不能对不起他啊!”   为此,斯图尔特陷入了极端的愧疚之中:“对不起,对不起,都是我,都是我一直在你耳边唠叨,是我的错……”   詹姆斯抬起手,用力揉了揉自己的脸,乐观地往好处想:“没事,好歹我当的是爸爸。” 第133章 啊啊救命   ——吉米,你真的有孩子了吗?   ——有啊!   ——什么?谁?   ——行星就是我的孩子。我是爸爸,兰斯是妈妈,我俩一起生了行星。   兰斯把一摞有着类似采访新闻的报纸全砸到了自家傻逼主唱的脑袋上:“你再说一遍,谁是爸爸?”   叼着烟的詹姆斯咧着嘴笑了笑,一张一张地捡起报纸,好脾气地商量:“别计较!别计较,大不了下次换你当爸爸,嘿嘿。”   兰斯实在不想和他说话。   之前那么多次想要绯闻没有,可这次没想要却冒出来了一堆,只是‘妈妈’这个角色,实在让人心塞。   但詹姆斯这会儿并不想吵架。   他想好好和兰斯谈谈,解决问题,再给西奥一次机会。   想了一会儿后,他用了一个自认为可以的开场白:“西奥年纪太小了……”   兰斯一下子就被逗笑了,还是那种讽刺的笑:“他比你还大三岁,吉米!”   “操,你非得这样吗?”   詹姆斯顿时急了,站起来就说:“我们他妈的可是一路走过来的,同甘共苦,兰斯。”   “他跟不上我们,他的心不再音乐上。”   兰斯慢慢走过去,拥抱着他,很感性地说:”我知道,这样会很伤感情,可音乐之神没有怜悯之心,我们要做的是忠于音乐。”   “你说得都有道理,你总是有道理,兰斯。但是……”詹姆斯毫不犹豫地从他怀里挣脱,压根不吃这一套。   他一字一句地说:“你他妈不能赶走我的兄弟。”   兰斯凝视他许久,蓝眼睛在这一刻异常的深邃。   最终,他移开了目光,用一种勉勉强强的语气敷衍着:“那就再给他一次机会吧。”   但詹姆斯立刻高兴起来!   他欢呼一声,扑到黑发吉他手的怀里,还高高兴兴地把人亲了又亲。   兰斯慢慢也露出了笑容。   不得不说,粗枝大叶的性格让詹姆斯忽略了很多的事。   兰斯仅仅是答应给一次机会,却没有明确地答应不会开除西奥。   而且,当这个狡猾的混蛋一门心思想做什么事情的时候,谁也不能阻止。   西奥这傻逼在面对算计时,几乎是毫无反抗之力。   当然,这其中也有他自己性格缺陷,外加周围人帮着他作死的因素在。   最开始的时候,是排练问题。   还记得行星乐队最早的排练室规则吗?   ——每天下午两点集合,准时排练,必须来,谁缺席谁他妈滚蛋。   由于乐队现在事务很多,没办法确定具体的排练时间。   可为了演出的质量,乐队依然要保持着定期排练的习惯,并且不允许缺席。   但西奥现在的事情太多了。   那个什么职业规划团队给他接了太多和音乐无关的活儿。   一开始西奥也不喜欢。   可是太多人围着他、奉承他、捧着他。   比起做一个在舞台上,没人看到,只能衬托主唱和吉他手、毫无存在感的贝斯手,这种被人包围的生活实在太美好。   所以,他乐颠颠地飞来飞去到处跑,行程忙碌。于是,某天的排练迟到了。   兰斯故意没理他。   詹姆斯压根没注意这点儿小事。   以往鼓手鲍德温会细心一点儿提醒。   可他现在自顾不暇,老婆蓬蓬天天都在发愁,还望着他叹气,偶尔还落泪,导致他每天为自己的婚姻苦恼。   西奥在一片沉默中,傻乎乎地抱着贝斯就直接加入了排练中,连一句道歉都没说。   之后,他又迟到两次,却又惊奇地发现了一件事:不管来多晚,兰斯都不骂人了?   正当他为此疑惑不安时……   周围的跟班们却笑着说:“规则都是成名前的事,你看哪个大明星还和没成名前那么搞啊?大家的工作都这么得忙了。”   西奥一想:“有道理啊。”   他太忙了,根本没注意到兰斯故意的放纵……   于是,当忙不过来的时候,排练请假也开始了。   这时候,詹姆斯觉得不对劲儿了,开始打电话叫他赶快过来。   可詹姆斯在乐队中,由于年龄最小,又爱玩,加上性格的原因,没什么威严。   所以,西奥根本不怕他,随便推脱几句,又被那些跟班们给叫走了。   接下来,忙到忘了的时候,无缘无故的缺席也出现了。   詹姆斯一天给他打八通电话,起初还能接通,后来就完全打不通了。   当时,他们的巡演还有几场。   由于西奥这么缺席排练的缘故,他自然也不知道兰斯在排练时,把一首歌改了一小段旋律,演出时,果然弹错了。   改的这段其实无伤大雅,并不会造成什么演出事故。   但问题是,只要懂音乐的人,都能听出贝斯手出了问题。   这时候,如果直接找兰斯对峙也没用,只会自取其辱。   因为他肯定会理直气壮地说:“改后更好听,我当然要选择更好听的。至于为什么没人通知你?呵呵,那就要问你他妈排练时侯去哪了?”   除此以外,当兰斯想排挤一个人时,冷暴力是方方面面的。   他又一次把自己放在道德制高点儿,时不时一脸愤怒地和所有人控诉贝斯手的恶劣行径,口口声声:“西奥根本不在乎乐队了!他只想自己出名,他已经不把乐队的事放在心上。我从来没想过他是这种人……”   巡演团队不少工作人员都信以为真。   他们一路跟着乐队南征北战,对乐队忠心耿耿,此时,看到西奥这样的行为,非常生气。   于是,西奥莫名其妙地众叛亲离了。   并且,他还懵懵懂懂地在所有人眼中,变成了一个‘虚荣自私、一门心思只想红、抛弃乐队、背叛兄弟’的人。   这真的是冤枉。   西奥是傻,是总想装酷、出风头。   可如果说他想离开乐队,那是根本不可能的事情。   他骨子里就还是个小孩,比任何人都依赖这个乐队,也依赖乐队中的成员,让他独自去单飞,就像是把羽毛没长齐的鸟崽子给扔出窝去一样可怜。   但遗憾的是,兰斯容不下他了。   在兰斯看来:“你性格差,但才华好,可以;你才华差,但性格好,比如像老黄牛一样勤勤恳恳工作,也可以;如果既无才华,也没好性格,但情商高,懂得调解团队关系,还可以;但假如你性格不好、才华一般,情商低地让人想掐死,虽然不是坏人,没坏念头,可天天想抢风头,又不干什么活儿,那我他妈为什么要容忍你?你对乐队有什么贡献?”   当西奥又一次演出失误的时候……   兰斯直接通知詹姆斯:“我给过他机会了。”   这一次,他压根没等詹姆斯同意,甚至也没问过鲍德温的意见,就宣判了西奥的命运。   早有准备的律师和经纪人埃布尔代他去向可怜的贝斯手传达了这个不幸的消息。   西奥惊呆了。   他从来没想过还会有被开除这回事,大概以为加入乐队就会永远都在乐队里待着?   与此同时,这事也让詹姆斯非常恼火。   他在问过埃布尔后,发现自己被兰斯忽悠了。   因为根据埃布尔的说法……   这个狡猾的吉他手几个月前就一直和他商量开除西奥的事了,中间从来没有变过想法。   也就是说……   之前根本是假装答应,骗他的!   当然,埃布尔也是赞同开除西奥的。   在他看来,西奥的行为是拿整个乐队当跳板,实际上只想发展自己的事业。   詹姆斯知道不是的。   因为,西奥没这个智商。   但这些暂且不去争论……   兰斯的欺骗行为让他火冒三丈!   那是叫给西奥机会吗?   那根本就是设套坑人!   “你他妈是不是觉得全世界就你最聪明?”   詹姆斯气势汹汹地跑去找兰斯对质:“你他妈是不是觉得我特别好哄骗?你他妈是不是把我耍得团团转心里巨得意?”   兰斯混蛋地试图蒙混过关。   他微笑着说:“怎么会呢?吉米,我那么喜欢你,你在我心里一直很聪明。”   “我可去你妈的!你这个阴险狡猾的王八蛋!”詹姆斯看着他这样笑就一肚子的气。   他像那些在舞台下被气疯的歌迷一样,随手抓起身边的东西就朝着兰斯狠狠扔了过去。   杯垫、抱枕、书、杂志、报纸、水果刀……   卧槽!   等等!   ……拿错了!   詹姆斯惊恐地看着寒光凛凛的水果刀在空中划过一道弧线,直直朝着兰斯的脑袋飞去。   “啊啊啊!救命,我男人要死在我手里了!”他绝望地腿一软,险些跪倒在地。   作者有话要说:其实这里可以写:兰斯被飞刀戳死,吉米进了监狱,全文完。   好啦,兰斯就是坏蛋人设,一直没崩。   其实,我曾经想设定他上辈子没吉米的时候,是被人砍死的,但懒得写上辈子的事。 第134章 法网恢恢   水果刀险之又险地擦着兰斯的脸飞了过去,‘当’地一声掉落在了地上。   詹姆斯惊魂甫定地望着兰斯,腿都有点儿软。   但兰斯的脸色骤变:“你他妈为了西奥拿刀丢我?!!”   “我不是故意的。”   詹姆斯慌忙跑过去,想看看他有没有伤到。   但兰斯却推了他一把,那双蓝眼睛一瞬间像是结冰的海。   可他捏着拳头半天,还是没动手,选择转身去气势汹汹地砸东西泄愤:“Fuck!Fuck!Fuck!”   詹姆斯虽然被吓了一跳,可心情依然不爽,犹豫了一下,干脆也加入了砸东西的队伍中……   两个人在酒店客房中,二话不说地乒乒乓乓一通暴砸!   当埃布尔收到酒店的投诉电话,匆匆赶过来时,只看到他俩完好无损地肩并肩站在一堆废墟中,还一边聊天,一边互相点烟抽。   而令人发指地是……   在他俩的身后,酒店的客房里,花瓶、电视机、空调、茶几、桌子、椅子,窗户,甚至连卫生间坐便器上的瓷盖也拿下来摔了个粉碎!   酒店好几名工作人员现在一旁,围着他们指指点点,表情严肃,仿佛怕他们跑了一样地监视着他们。   “先生们啊。”   埃布尔深吸一口气走过来,面无表情地讽刺问:“说说,我到底该如何为你们效劳?麻烦看看你们干的好事!哪怕一只狗,也不会把自己的窝搞成这个狗屎样子。”   “你可能没养过狗。”   詹姆斯忍不住说:“吉吉以前经常在狗垫子上撒尿拉屎,还乱咬。”   “哦,谢谢科普。所以,我该感到欣慰吗?你比狗强,没拉在床上?”埃布尔很有礼貌地说。   詹姆斯立刻闭嘴。   兰斯在旁边幸灾乐祸地笑了起来。   埃布尔看了他一眼,不想继续和他们纠缠对错的问题了。   而且,他也懒得理这两个神经病,转身直接去和酒店沟通,商量赔款,外加说好话,做出种种保证,尽可能让两个人避免进入黑名单。   毕竟,才被假日酒店拉黑没多久,假如再被这家酒店也给扔到黑名单去,搞不好会成为所有酒店的‘名人’!   到时候,巡演出门还能住哪?不住有口碑保证的连锁酒店,每天睡小旅馆吗?   但这场砸毁酒店客房的发泄,也是有好处的。主唱和吉他手之间的对立情绪总算稍稍缓和,气氛没那么紧张了。   可实际上,双方的裂痕依然存在。   尤其是,随后又发生了一件事——西奥突然把所有人都告上了法庭。   从来没想到会走到这一步,詹姆斯震惊极了。   这时候,詹姆斯和鲍德温对‘开除西奥’的事情还有一些不满,并没有死心,一直试图帮他说话。   可他这么一搞,完全把自己放在了乐队的对立面,哪怕是为了维护整个乐队的利益,詹姆斯和鲍德温也没办法再帮他说一句话了,否则,整个乐队都可能会付出巨大代价。   但站在西奥的角度来说,无端突然被团队开除后,他还怎么相信曾经信任的朋友、兄弟不会再坑自己?   那么,为了讨回公道自然只有快速地诉诸法律,抢占先机,而不是忍气吞声地默默离开,像是一个被榨干的柠檬那样干瘪、难看、没用。   所以,当行星乐队再次聚集到一起的时候,居然是在法庭上。   詹姆斯、兰斯和鲍德温站在一起,遥遥望着另一边的西奥,双方的表情各异。   这一幕后来被拍了下来,照片出现在大大小小的媒体和报纸上,引起了无数人的议论纷纷。   但不得不说,兰斯又一次暴露出‘准备充分’的一面,什么合同、什么协议,他分分钟拿出一堆所谓的证据,而这些东西,甚至连詹姆斯和鲍德温都毫无印象,更别说从来都不怎么细心的西奥了。   可不管准备多么充分,打官司终究是要走程序、费时间的,一来一回,折腾个没完没了。   詹姆斯根本听不懂律师们反复纠缠的那些东西。   事实上,他在这场看似短暂,可感觉漫长的官司中受尽煎熬。因为他必须站在兰斯,也就是乐队这边。可与此同时就意味着,他必须调转枪头,和曾经的兄弟、伙伴、朋友同室操戈。   兰斯频繁地去拥抱他,有时候,还会把他的脑袋放到自己的肩颈处,反复安慰说:“没事,没事,快结束了。”   可詹姆斯只感到无力和茫然,眼前昏昏沉沉,再也看不到未来前进的方向。   最终,这场让人难受的官司还是落下了帷幕。   具体情况詹姆斯搞不太明白,似乎是西奥确实落在下风,可作为乐队中多年元老,他也有一些鱼死网破的法子……   那些法子听起来可能有点儿下三滥,但别忘了,行星乐队中,除了兰斯是个优等生外,其他三人当年都是混迹利物浦街头的无业青年。   所以,鲍德温无法忍受地对兰斯说:“他要钱就给他钱,何况,那本来也是他应得的。我,我不想继续这样下去了。”   最终庭外和解。   行星乐队付给了西奥一大笔钱。   兰斯对这个结果非常不满,被告上法庭这事弄得他很不爽,被威胁给钱就更不爽。   可此时,行星乐队还有巡演计划没有完成,还有新专辑没有录,谁都不想再纠缠在这场官司中了。一笔钱买断,是个好买卖。   于是,法庭判决书一下,事情彻底成了定局。   双方在法庭门口最后一次碰面。   西奥恶狠狠地瞪着他们所有人,仿佛是在说:“我看你们能得意到什么时候?”   詹姆斯的心都快碎了:“他这是连我也一起恨了。”   这一刻,他沉浸在了一片迷惘和痛苦之中,却也隐隐意识到,曾经那种紧密团结、宛如亲兄弟、一致对外的日子,结束了。   接下来,行星必须招聘新的贝斯手。   以后要一起演出,自然一点儿都不能将就。   于是,詹姆斯、兰斯和鲍德温不得不开始一个接一个地面试贝斯手。   作为全英国出名的摇滚乐队,无数贝斯手都抱着想一跃龙门的心思,投来了简历。   兰斯大概认为这是一件很简单的事情。   毕竟,在他看来,弹贝斯又不难弹。   但这绝不是容易的事情。   在一个完整的摇滚乐队中,鼓、贝斯、吉他和主唱是最基础、最标准的配置,缺一不可。   通常的运作机制是:鼓手掌控整首歌的节奏,吉他手掌控整首歌的旋律,而贝斯就是脚踩鼓点,撑起旋律,连接沟通两者的桥梁。   假如没有低音贝斯,整首歌就会像是飘在天上,毫无着力点。   所以,尽管乐坛上贝斯手日常没有存在感,在一些前奏和过门中甚至可以站舞台上发呆、不需要弹奏;还时常因为不如吉他有旋律,声音没有鼓突出而被观众忽略。   但贝斯手在乐队中的重要性一点儿都不小。想想吧,如果一首摇滚的歌曲,却没有低音频段会是什么效果?   当然,学会弹贝斯对于很多音乐人来说还是简单的。   可自己在家嘣嘣嘣是一回事,加入到乐队中,将吉他、鼓、主唱的人声全都连接、整合的完美无缺、浑然一体,往往又是另一回事了。   曾经,西奥的技术也许不是最好。   但他有一个巨大的优势在于,他是和乐队一起成长起来的。   当他改行做贝斯手后,可以说不管是技术、还是风格全都是为行星乐队量身打造。   同时,多年默契,让他熟悉乐队中每一个成员演奏时的习惯,当鲍德温转一下鼓槌,他立刻知道该在哪切入;当兰斯开始原地小幅度走动,他也能马上反应过来,这里得托一下了。   但换成陌生、又没默契、还不适应行星乐队演奏风格的贝斯手,这些配合就会变得困难。   也就是说,他们得招一个技术比西奥强很多的贝斯手,才能彻底顶替西奥的位置,因为默契不够,得用技术来凑。   也因此,这场贝斯手的面试堪称群魔乱舞,各种各样的贝斯手层出不穷。   有一边弹着贝斯,一边还要扭来扭曲的舞王;有给自己搞了一堆音箱,把贝斯声搞得震天响的设备狗;还有死命甩头,恨不得把脑袋都甩飞的摇头一族……   哪怕他们各个风格独特,贝斯技术也惊天动地……   但詹姆斯真是受够了!   他退出这场招聘活动,连续数天借酒消愁。   兰斯和鲍德温忙着招贝斯手,一时疏忽了他的状态,他就在外头越喝越多……   直到有一天,他抓着酒瓶子,醉倒在了大街上,半醉半醒中,突然发现有个猥琐男正在扒他裤子。   操!什么话都别说了。   詹姆斯猛地一酒瓶子砸过去,血花四溅,把人开瓢,当晚就住进了警察局。   这事按理来说只是小纠纷。   詹姆斯给埃布尔打完电话,以为自己很快就能走了。   可结果,他莫名其妙被关监狱去了,穿着囚服,拿着名牌,还拍了好几张监狱照,正面、左面、右面,咔嚓,咔嚓,咔嚓!   不认识的狱友嘿嘿一声:“小子,怎么进来的?”   詹姆斯目前还晕着:“干他娘的,我怎么知道?”   还好,还好!   也就待了一天。   埃布尔、兰斯和鲍德温,还有一堆记者全都跑来接他了……   也是直到这时候,詹姆斯才知道自己不是因为给人开瓢入狱,而是因为偷盗入狱。   操他妈的多年前有个傻逼酒吧老板不付他们工钱,他偷了一辆红色雪佛兰,卖出去二十英镑,完全自助式地把工钱给结了。   结果,酒吧老板报警立案了。   啊!这么多年,这么多年!   终于缉拿归案。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来,为能干(傻逼)的英国警务人员干一杯!   作者有话要说:本章是普法和思想教育课,偷车应该是26章,我真是写好多了啊。   PS.我没研究英国法律,其实我想研究来着,可提英国法律的资料本来就少,更何况是把九十年代的英国法律,所以大家看着玩,别考据了,错了请见谅。 第135章 小题大做   不得已,又上了一次法庭。   但碍于情有可原,加上当年违法犯罪的时候,还是个未成年。   法官仅仅是让交罚金,如果拒不交罚金的话,就要入狱五个月。   那当然是交罚金了事啊!   不过,作为宽大处理的条件,他们希望行星乐队能在这里来一场小型演出,给XX学校的孩子们集资一笔可以购买新校车的钱,算是回馈社会做善事。   詹姆斯自然答应了下来。   但这场演出也没办法立刻开始,因为乐队还在招贝斯手……   在詹姆斯出事之前,他们已经面试了十多个贝斯手,却还没有任何头绪。   并非是没有技术高超的贝斯手。   可很多时候,合奏是一种非常微妙的事情,它需要奇特的化学反应。这就好比在上好的咖啡里,加一点儿牛奶可以变得好喝,可如果加茶叶呢?哪怕是加特别贵、特别珍惜的茶叶,味道大概也不会好了。   兰斯心烦到不行,怎么都搞不明白,为什么贝斯手这么难找?   事实上,如果不是还需要弹吉他,他都想亲身上阵了。   显然,世界上还是普通人多,如他一般十项全能的天才少之又少。   当兰斯继续绞尽脑汁地想办法时,詹姆斯这边东窗事发了。   不过,也不能说全怪詹姆斯,按道理来说,偷车这事,他们人人有份。   幸好,事情不算大。   只是……   “吉米,你最近喝酒喝得太多了。”交完罚金的那天,在回去的路上,兰斯突然这么说。   “哦,有吗?”詹姆斯漫不经心地回答。   “你现在一天最少一瓶威士忌,你还问我有没有?”兰斯生气地指责说。   “对不起?”詹姆斯随口敷衍地说。   这么不端正的态度,让兰斯不由得皱起了眉。   可说实话,詹姆斯目前想不出除了喝酒还能干什么。   他曾天真地以为,行星乐队会是自己的第二个家。而兰斯、鲍德温和西奥自然就是自己的兄弟(当然,兰斯还兼职了他的爱人)。   所以,在他心中,这一切都是非常稳定的关系。他们一起同甘共苦,一起说笑打闹,一起分享喜怒伤悲,一起去对抗整个世界!他们才应该是一伙儿的,没有什么唱片公司,没有什么粉丝,更没有什么经纪人,没有什么广告商、赞助商……只有他们四个人,才永远是同一阵营中的伙伴!家人会吵架,但家人永远不会分开。   自始至终,他从未对乐队成员之间的这种情义产生过一丝一毫的怀疑。   但西奥被轻而易举地开除了。   詹姆斯不敢相信这个事实。   而且,真正让他难过的不仅仅是‘西奥被开除’这件事本身,更在于这件事所象征的含义……   比如,兰斯并没有像他一样把乐队成员看作家人;   比如,乐队四人组并不是密不可分,而是可以被替换的。   这才是最让人难过的。   一切美好的想象从此破灭。   只要一想到这里……   詹姆斯就忍不住拿着兰斯的小镜子来回对着自己照,心想:“我怎么那么蠢呢?哦哦,原来傻逼长这样啊。”   接着,他又会想:“我得干点儿什么分散分散注意力?要不然太伤心了,可我能干什么呢?”   行星乐队人员不齐,没有演出、没有录音,最近负面新闻太多,活动也暂停。   所以,一天到晚,无所事事。   于是,他跑去开了瓶威士忌。   这次,为了避免再给大家惹麻烦,他听话地哪也没去,只在酒店客房里自斟自饮,还是躺在床上喝,因为这样喝完可以就势倒在床上乖乖睡觉。   但当他又一次从宿醉中醒来,睁开眼睛的时候……   却看到兰斯鬼一样地沉默立在床边,顿时吓得差点没蹦起来:“操!怎么回事你?别告诉我,我他妈又惹祸了?”   “那到没有。”兰斯语气复杂地说。   “行吧,可你站我这儿干什么?”詹姆斯随口问。   “你快臭死了,吉米。”兰斯所答非所问地说。   “哦,我这就去洗澡。”詹姆斯漫不经心地回应着。   “快点儿,洗完和我去一下临时会议室那边,有事和你说。”兰斯又嘱咐说。   “怎么?招到贝斯手了?”詹姆斯不禁问。   “还没,但快了。别问了,你先去洗澡。”兰斯推着他催促说。   詹姆斯于是摇摇晃晃地进了浴室,因为想着兰斯还在外头等,非常快速地洗个澡冲出来。   等换好衣服,出门时,他还顺手从桌子上还拎了瓶啤酒:“走吧,临时会议室在几楼来着。二楼,对吗?”   兰斯那双蓝色的眼睛冷冷地盯着他手里的啤酒停顿了几秒,然后,才点点头。   詹姆斯下意识地把酒往身后藏了藏,讪笑了一下,却没打算解释什么。   兰斯也没说什么。   他带头朝着临时会议室的方向走去。   詹姆斯笑了笑,满不在乎地跟在他后面,还咬开啤酒瓶盖,喝了一口。   当两个人都走进临时会议室后……   詹姆斯一抬头,就忍不住一声感叹:“嘿,人还挺齐!”   这时候,门突然就被站在旁边的埃布尔给关上了。   等等,这什么意思?   詹姆斯一怔,开始觉得不对劲儿了。   他狐疑地打量着屋子里的一堆人,兰斯、鲍德温、经纪人埃布尔、乐队巡演经理比尔、多年好友戴维斯等,这些人一起开会算正常。   可怎么还有些别人?   到也不是陌生人,都算自己的朋友。比如,那个曾把自己抱下舞台的保镖、和自己关系很好的电工、聊过天的食堂厨师、房车司机……巡演团队中的绝大多数熟悉的工作人员,为什么全在这儿?   “你们……”詹姆斯瞬间酒醒了。   他质问地望向所有人:“你们什么意思?”   不得不说,‘西奥被开除’这件事给他带来了点儿心理阴影。   所以,他心里浮现出的第一个想法就是:“他妈的西奥走了,现在又轮到我了?”   幸好不是。   兰斯率先开了口,老调重弹地说:“吉米,你得戒酒。”   詹姆斯愣了一下。   他表情古怪地望向兰斯:“你搞这么大场面,就他妈的让我戒酒?”   埃布尔立刻忧心忡忡地接口:“对。”   他情真意切地说:“为了身体,吉米。你喝酒喝太凶,这样下去,身体受不住,我很担心,我们都很担心。”   “我给你联系、安排了一个戒酒互助会,你去那里戒酒吧。”   戴维斯推了推眼镜,冷静理智地说:“你是个歌手,不能对自己的嗓子一点儿都不注意。”   “吉米,我不想继续抱着你走。”   那个保镖试图开玩笑地缓和气氛说:“所以,你会自己去的,对吧?”   连食堂的厨师都说:“吉米,去戒酒,回来就给你做好吃的。”   然后,所有人都开始附和起来:“吉米,你就听话吧!”“吉米,去戒酒!”“吉米,乖,别喝酒了!”“吉米,去吧,去吧,大家都给你联系好了!”   每个人都这么说。   一个屋子里的所有人,全都在针对一个人!   感觉被针对了的詹姆斯莫名有一种孤立无援的感觉,尽管这些人的出发点儿都是所谓的‘为你好’,但他依然觉得被背叛了。   尤其是这种借助团体力量的行为,站在正义一边的行为,十分可恶!   这很明显就是兰斯的一贯做法,联络所有人施压,让他听话。   詹姆斯被恶心坏了。   而且,知道吗?   通常因为什么东西上瘾的人,是从来不会承认自己有瘾的。他们一般会觉得那是爱好,是乐趣,是一切尽在掌握中的、是可以控制的。   所以,在这时候的詹姆斯看来:“这也太小题大做了吧?”   但此时兰斯那边人多势众……   所以,他虽然心里生气,却还不想立刻吵架,仅仅想把这件事敷衍过去,就勉强笑着说:“英国哪有男人不喝酒的?”   “但没人像你那么喝!”   兰斯忍无可忍地说:“你早上刷牙都他妈拿白兰地漱口,天天喝到醉死,我每天回房间根本看不到清醒的时刻,你是想找死吗?”   “我只是最近没事做啊,而且,你看不到我清醒,是因为你天天忙着筹划大事,哪有空理我?”   詹姆斯趁机又讽刺他一句,并且,完全不承认地反驳说:“更何况,我又没耽误过正事!”   “如果你耽误了正事,你以为自己还会站在这儿吗?”兰斯更愤怒了。   “那你开除我啊,和开除西奥一样。”詹姆斯不怒反笑。   他还咧开嘴,露出两颗尖尖虎牙,那笑容往常极度可爱,可这时候出现,却又恶魔一样可恶。   两个人差点儿就说僵。   这时候,鲍德温终于开口了:“都他妈的闭嘴,还没闹够吗?”   沉稳的鼓手难得地发火了。   然后,他也说:“吉米,去戒酒!”   詹姆斯:……操!   最终,他还是被兰斯送到了什么狗屎的戒酒互助会。   这个什么狗屎的互助会收费很贵,但也物有所值,因为它的活动场所设在一个郊区的全封闭高级疗养院里。   在这里,一滴酒都没有,彻底隔绝酒精,方便为所有致力于戒酒人士打造无酒精环境,从而逐渐消除对酒精的依赖。   在这里,詹姆斯还被分到一个高级单间。   但问题是,他面临的第一个问题不是关于酒精的问题,而是这里居然需要依靠自己来打理内务。   扫地、擦地、叠被子、洗衣服……   如果有必要,还可以自己做早餐。   “看起来环境还不错。”陪着詹姆斯一起过来的兰斯站着说话不腰疼地感叹。   但詹姆斯快疯了:“兰斯王八蛋!你他妈告诉我一句实话,这到底是戒酒互助会,还是狗屎的新娘训练营?”   作者有话要说:可能有人不理解吉米的反应……   这么说吧,如果某天,你家爸爸妈妈联合所有你认识的人包围着你说:戒网吧!网络不是好东西。   233333网络好坏我们不评判,网络和酒不一样也不用管,主要帮大家带入理解一下吉米当时的心情。 第136章 Fuck off   狗屎的戒酒协会太傻逼了!   收拾屋子、铺床叠被得也就算了,每天的行程还要安排地满满。   主要是避免让戒酒者一天到晚闲着没事干,又想起喝酒的事情。   所以,早上要一起向上帝祈祷,接着吃早餐,然后就是集体治疗、吃午餐、心理讲座、心理检测、体育锻炼,接着吃晚饭,饭后活动,最后睡觉。   别的其实都还好说……   最烦人的就是集体治疗。   为什么叫戒酒互助会呢?   因为一群戒酒者会凑在一起(签过保密协议的),大家围坐成一圈,开始互相袒露心声,面对面、眼对眼地直接进行交流。   一般会谈曾经酒后做过什么伤害亲朋好友的事情,谈酗酒带来的种种危害,或者谈自己的伤心事也行,偶尔也会有一些优秀毕业学员过来以身作则,给他们讲述‘戒酒后的幸福人生’。   总之,就是要对着所有人来讲述自己的伤心故事,发泄所有的负面情绪,互相安慰鼓励,并从彼此身上汲取一些改变的力量。   因为负责詹姆斯的工作人员极力推荐他参加这个项目,不参加就缠着他说个没完。   所以,詹姆斯第一天就去参加了。   第一天的主题是酒精带来的危害。   在座的所有人都开始讲述酗酒后做的种种惨事。   有一个秃头男伤心欲绝地说:“我喝醉后,眼前是一片湛蓝的美丽大海,我跳了进去。”   詹姆斯不禁问:“然后呢?”   秃头男拍着轮椅悲痛地回答:“我从一楼阳台跳下去,摔断了腿。”   所有人倒吸一口气,惊恐地看着他。   詹姆斯:……   接下来,所有人都絮絮叨叨,或痛哭流涕或、哽咽难言地讲了醉酒后,做下的种种错事。   这些错事或者是伤了亲朋好友的心,或者是耽误了大事,或者是让自己的人生彻底陷入低谷……   然后,轮到詹姆斯了。   他想了半天,才想起一件事:“有个合作公司的负责人很可恶,据别人说,我喝醉后,在他杯子里撒了泡尿,还把他的车给开进了游泳池。”   所有人都目不转睛地望着他,等他说出下文,类似负责人大怒,合作取消,被训斥被谴责等种种悲惨的后果。   但詹姆斯只感叹了一句:“真他妈爽啊!”   全场寂静无声。   工作人员尴尬地缓和气氛说:“呃,吉米,你这样做是不对的。”   他试图委婉地劝说:“你知道真正的报复是什么吗?”   “是什么?”詹姆斯好奇地问。   工作人员于是耐心地解释说:“是凭借你自己的真正实力去折服他,去赢得他的尊重,而不是借助酒后,去做……呃,撒尿什么的。”   “那……用自己的真正实力去折服他,去赢得尊重需要多长时间呢?”詹姆斯不禁继续追问。   工作人员立刻鼓励地说:“这个嘛,每个人有不同的情况。也许一天,也许一周,也许一年,也许十年,但只要你勇敢地去做,就一定会实现的。”   用十年时间去折服一个讨厌的人?   那到底什么样子的傻逼会把宝贵的时间浪费在这种傻逼问题上?   詹姆斯实在没忍住地说:“你知道吗?我五分钟不到就能撒一泡尿。”   工作人员愣住了:“啊?”   詹姆斯只好耐心地解释说:“所以,我他妈为什么不用五分钟就解决这件事,还要去等一天、一周、一年、十年?”   工作人员哑口无言。   他只能从道德层面予以谴责,反复说什么:“这是不对的,这样不好……”   但这根本说服不了詹姆斯。   他冷眼旁观眼前一切,心想:“路子不对啊,哥们!你这样说对我可没用,一点儿用都没有。”   接下来的心理治疗……   也很扯淡!   做心理测试的时候,前几个问题还好。   但其中有一个问题是:“一周Make love几次?”   詹姆斯现在想起兰斯就生气。   他火冒三丈地回答:“这和戒酒有关系吗?我他妈又不用几把喝酒!”   负责做心理测试的医生:……   后来给他写的标语是:怀疑有躁狂症倾向。   全他妈扯淡。   见鬼的医生看多了精神病后,看谁都像是精神病了!   之后的时间里,詹姆斯根本不去参加什么集体治疗和什么心理检测。   他每天吃完饭后,就躲开那群神经病的热心工作人员,蹲外头院子里发呆,闲得天天看蚂蚁搬家。   第三天的时候,这些工作人员Hold不住他了。   他们给兰斯那边打电话,意思是让家人朋友来劝说詹姆斯配合治疗什么的。   兰斯打了电话过来……   詹姆斯张嘴就是一句:“喂,我的小宝贝儿在吗?”   兰斯在那头不禁笑了起来:“吉米?”   詹姆斯说:“哦,兰斯啊!别误会,我在问吉吉呢。”   兰斯把电话给挂了。   詹姆斯就重新把电话递给工作人员,摆出失落表情,绿眼睛闪着泪光,抿着唇,倔强地说:“他一句话都不想和我交流。”   要知道,虽然他平时不配合工作,但他好看啊!而且,一向强势的人突然来了个示弱,这谁受得住?   疗养院这边的一名女工作人员立刻心软,还安慰他:“我们会和他好好谈的,你先回去,放心。”   在詹姆斯走后不到半分钟……   她立刻回拨了电话过去,把兰斯给训了一顿,那种义正言辞的语调:“你不知道戒酒者往往需要家人的鼓励和支持吗?你的态度会直接影响他的治疗进度,你不能那么对他……”   詹姆斯扒着门缝听了一会儿,发现这姑娘正义感十足,而且,训人的时候,就像是老师骂坏学生,滔滔不绝可以念上两小时,顿时解气很多。   于是,他满意地就离开,决定继续回院子里看蚂蚁搬家了。   但第四天的时候,詹姆斯又接到了一个电话。   这通电话却让他有点儿难受了。   因为来电人是老约翰。   “吉米,你以前告诉我别信报纸上的东西,但是,你们乐队……呃,最近负面新闻有点儿多。”   老约翰在电话那边小心翼翼地问:“而且,兰斯说你在戒酒?”   王八蛋居然告家长!   詹姆斯现在劈了兰斯的心都有了,但亲爹问了又不能不回答,只能含含糊糊地说:“我就是想健康生活嘛!这不是乐队人不齐,没什么事干,我就趁机去体验健康生活了。”   老约翰不知道是真信了,还是装信了,继续说:“那你打算什么时候结束健康生活?”   “快了,快了!”詹姆斯敷衍地回答。   “你说那个什么乐队人不齐?”老约翰又问。   “对,西奥被开除了。”詹姆斯说。   “对对,我听说了……你没事吧?”老约翰似乎试探地问。   詹姆斯犹豫着回答:“没事。”   “那就好,那就好!”   老约翰没话找话的嘀咕。   可一时间,电话两端的人都陷入了沉默。   老约翰怕无意中戳到儿子的伤心事;   詹姆斯不想让老父亲担心。   最终,还是詹姆斯没忍住。   家里小儿子可能就是这样,不管到了多少岁,不管在外头表现得多么刺猬,遇到亲爹亲哥都得翻个身,露出脆弱的软肚皮来。   所以,他犹豫和不安地问:“爹啊……要是,要是有一天,我也被开除了……”   “那这个乐队就彻底完蛋,没救了。”   老约翰不等他说完,立刻斩钉截铁地说:“儿子,你是最重要的,你可是主唱啊!”   ——你可是主唱啊!   太他妈对了!   在挂断电话后,詹姆斯心想:“没错!我才是他妈的主唱,行星是我的乐队,不管怎么样,我都得让这操蛋的乐队继续前进。”   去死吧戒酒互助组!   他妈的受够了!   他粗暴地扔掉电话,从工作人员身旁走过,大步朝着疗养院的大门走去。   那些工作人员一愣,急忙追上去喊:“吉米,吉米,你要去哪?”   “去我该去的地方。”   “可你的戒酒疗程还没完成。”   “让它去死!”   “……”   ——草泥马的兰斯温菲尔德。   ——老子杀回来了!   ——以后的日子……   ——咱们走着瞧! 第137章 灵性之路   没有人对詹姆斯的回归有异议,包括兰斯在内。   不过,表现最为热情的还应该是小黑狗吉吉,毛绒绒、肉乎乎的小东西兴奋地冲过来,屁股后的小尾巴摇得只能看到一道道虚影,迫不及待地往人身上扑。   詹姆斯实在太爱它了。   不管世界如何变化,只有它是永远不会变的,比如,当鲍德温拿出骨头后,它会立刻抛弃刚回家的主人,为了食物再次朝人摇起尾巴,多么可爱、诚实。   “戒酒互助会的感觉怎么样?”   兰斯坐在一边叼着烟,一边翻着手里的资料,没事人一样漫不经心地问。   “超级棒,Thank you very much(谢谢你全家)!”詹姆斯微笑着回答。   兰斯也笑了。   两个人都没提之前的事情,一切似乎又变得自然起来。   不得不说的是,虽然詹姆斯之前的情绪糟糕,难过又气愤。可他从来没真正想过有一次‘我不爱兰斯了’这个可能,相反,正因为爱,才更加愤怒。   但他现在又想开了:“去他妈的吧,操蛋的日子还得过,且走着瞧吧。”   于是,他大大方方地走过去,如以往一样从兰斯的唇边拿过那根烟,吸了一口,又递回去问:“贝斯手招聘的怎么样?”   兰斯悄悄打量了他一下,发现他终于不再为西奥的事情闹脾气了,不由得松了一口气。   但提到贝斯手,他又不禁皱起了眉头。   “看来是没结果了。”   詹姆斯在心中暗想:“不出所料。”   这时候,鲍德温从旁边插嘴说:“二十分钟后,还有一拨,你要不要也跟着听听?”   “哦,那就听听吧。”詹姆斯无所谓地回答。   接下来的招聘自然继续了。   这个时候面试的人选已经是被筛选过一轮的人了。   也就是说,来的人贝斯技术都在及格线上,只是要测试一下合奏。   毕竟,技术再好,如果没办法和乐队兼容也百搭……   这期间,主要工作得交给鲍德温。   作为乐队的节奏组,鼓手和贝斯手的配合就像是主唱和吉他手的配合一样,必须首先合得来才行。   鲍德温坐在架子鼓后头,开始一遍遍配合来应聘的贝斯手敲鼓。   詹姆斯把两条腿搭在桌子上听着,表情似笑非笑;而一旁正儿八经的兰斯,脸色却越来越严肃了。   显然,生性傲慢的黑发吉他手终于意识到:西奥的存在并非那么一无是处。   同一样乐器,但每个乐手的弹奏风格都不一样。   摇滚圈中,很多厉害的乐手在早年的学习中,都会把乐谱扔到一边。什么五线谱,和他妈的监狱没两样!乐手们通常会只凭自己的耳朵去听。耳朵听到、指尖流出,一切都是自然而然又简单。   相反,如果按照乐谱去弹奏的话,反而会时常出现一种‘乐谱不对’的问题。   他们会无比清楚地感受到:“我明明照着官方乐谱弹了八百遍,可为什么还不是歌里的那个声音?”   其实很简单。   用吉他来举例子的话,弹一首歌时,乐手在弦与弦之间弹奏,当按完一个弦,再去按下一个弦时,上一个弦很可能还没有停,并在持续地颤动和回响着,而这种颤音和下一个弹出的音有时候会交汇在一起,组成更有趣的声音。   对普通人来说,音符只是固定、已知的那几个,按照乐谱进行排列组合,弹出固定的旋律。   但对于真正玩音乐的乐手们来说,那种别人不知道的弦外之音才是最美妙、也是最值得去探索的存在。   这些弦外之音往往要取决于各种方面,使用的乐器(这就是兰斯喜欢收藏各种吉他的原因)使用的音箱、弹奏时的力度、小动作、精神状态、甚至站姿、手势、演出环境等一系列的微妙元素。   比如,刚刚来应聘的贝斯手以前是学古典音乐的,所以,当他弹起贝斯时,旋律上非常不错,可力量上却明显不够,这样一来,感觉上风格就不够摇滚;   除此以外,还有一个贝斯手够摇滚,技术也非常高超,但他分分钟能把低音贝斯给弹成独奏。   前者肯定不行。   但对于后者,詹姆斯倒是不介意来这么一个人。   可兰斯是‘乐队里除了我,没人可以再独奏抢风头’。   不过,他肯定不会这么直接说,一般给的回复是‘风格不符’。   这么一来二去的,居然找不到比西奥更好的人选了。   因为西奥是野路子出身,弹奏技巧十分独特。   由于早年技术不过硬,为了顺利留在乐队中,他的弹奏方向一直是尽可能地去衬托所有的队友,将每个人的声音连接起来,并借鉴朋克摇滚那种简单的弹奏风格,在低音部分给予整个乐队力量上的支持。但同时,又由于时刻想出风头的缘故,他会玩一些小心机(兰斯曾经很厌恶这一点儿),从而在不重要的环节中,稍稍让贝斯有一点儿存在感。   但正是他这种孩子气的做法,为行星乐队的好几首歌曲增加了有趣的地方。   如最早的<腐烂草莓>,还有之后的<她今年十六岁>中,贝斯心机的插花和点缀,反而让整首歌中充满了一种俏皮的少年心气。   现在,选择中规中矩、不搞小动作的贝斯手,兰斯嫌人家的旋律太平庸,不配加入乐队;选择技巧高超、喜欢炫技的贝斯手,兰斯又不想被人喧宾夺主,说人家风格不对……   最后,挑来挑去挑不到人。   当晚在酒店的客房里,詹姆斯默默地欣赏了一下兰斯焦头烂额的烦恼样子,才把一张纸条递了过去:“你打这个电话试试。”   “谁的电话?”兰斯疑惑地抬起头问。   “冒险团乐队的贝斯手桑德森。”詹姆斯回答。   兰斯不由得眯起了眼,露出一个有点儿阴险的表情:“冒险团乐队?怎么?你的意思是挖墙角?”   詹姆斯翻了个白眼:“我是那种人吗?你到底多少天没看报纸了?”   “好几天。”   兰斯一怔:“发生什么事了?”   “冒险团乐队正闹解散,你不知道吗?”   “闹解散?”   看来是真不知道了。   詹姆斯告诉他:“其实也不能算是解散,道尔给我写信说他要踏上探索灵性之路,暂时要给乐队放长假了,所以,我们可以试试借用下他们的贝斯手,假如用得好的话……你懂的。”   兰斯对上了自家主唱那张狡猾的绿眼睛,自然会意一笑。   ——用得好的话,当然就不还了!   不过,他还是有点儿疑惑:“灵性之路又是怎么回事?”   詹姆斯干脆把道尔的信拿给他看。   然后,兰斯发现自己居然看不懂英语了:“这特么什么玩意儿?”   “你得先斜着看,再横着看,接着竖着看……”詹姆斯从旁指导说。   “你俩通信还需要加密吗?”   “不是,道尔说,这样顺序画出来就是个魔法符号,可以驱除诅咒。”   兰斯无言以对,只好根据指导来读信。   他费了半天劲儿才搞明白怎么回事。   从道尔的字面意思来说,应该是‘信了什么灵教,而信了这个教后,就要学会找回属于人类本源的灵性。要保持什么沉默,远离人世间的喧嚣,让心安静下来,去聆听世间的声音,从而提升自己的意识形态,只有意识形态提升了,才能更加靠近上帝’。   不过,在兰斯看来,这家伙就是最近压力过大,加上莫名其妙爆红,又被卷入政党之争,心烦之下想逃避现实。   但不管怎么说,这个‘保持沉默,走上灵性之路’还是让人很崩溃!   想想吧,乐队主唱要开始保持沉默了!   乐队还怎么搞?   这事前两天早就闹起来了,甚至一度压过了行星乐队更换贝斯手的新闻。   毕竟,见过乐队为钱、为名、为感情纠纷等各种各样理由解散的,还是头一次遇到主唱这种信了邪教,大手一挥,给全体成员放长假,结果,导致成员不满要闹解散的。   一时间,冒险团乐队快要传为笑谈。   如果不是兰斯刻意躲避近期关于行星的负面新闻,加上又忙着招聘贝斯手的话,大概早注意到这些消息了。   然而,这并不是重点。   重点在于,兰斯发现,道尔信了邪教后,居然还敢极力煽动自家主唱一起!   什么叫做你的苦恼我都知晓?   什么叫做世间真正的爱源于沉默?   什么叫做如果想要得到解脱,不如和我一起,沉默一段时间去静静聆听这个世界……   兰斯飞快地抄起桌子上的打火机,把信纸点燃了。   在詹姆斯诧异的目光中,他语气坚定地说:“别听这傻逼的,你那也不许去,你是我的主唱。”   然后,他抓过一张不知道哪个贝斯手的简历资料,在纸背面写了咄咄逼人的几行字,又气势汹汹地把纸拍在了桌子上:   ——我在哪里?   ——我的眼里是谁?   ——我为谁弹吉他唱歌?   ——我拥谁入怀?   ——爱情是什么?   詹姆斯望了他许久……   然后,他也抽出一根笔,在后面补写:   ——我在你心里。   ——我的眼里只有你。   ——我为你弹吉他唱歌。   ——我拥你入怀。   ——爱情就是你。   作者有话要说:吉米之前的痛苦其实不全是为了西奥,还有对爱情的患得患失。   因为兰斯在这件事上暴露出的行事风格很冷漠,所以他问老约翰‘如果我被开除了呢’,不过他这人自我调节能力很强的,所以在疗养院日子也随遇而安,只是懒得出来见兰斯,想明白就出来了,以后的事以后再说。   PS.感情线就是没虐的,两个坏蛋总为别的事掐,但感情上一直一对一,所以不要脑补了。 第138章 新贝斯手   冒险团乐队是一窝子宅男。   所以,虽然贝斯手桑德森有四分之一的黑种人血统,肤色较深,嘴唇很厚,一脑袋的自来卷,但性格上完全没有黑种人常见的那种爽朗,反而有些腼腆,不喜欢说话,和以前西奥的性格完全是两个极端。   以至于当大家一开始见面后,都有点儿不知道该怎么沟通,好在玩音乐不需要语言。   当他和鲍德温配合着,先合奏了两首歌后,詹姆斯和兰斯就对视一眼,同时松了一口气,意识到:成了,我们终于他妈的又有贝斯手了。   但歌曲风格还是不免变得有些不同了。   那种少年飞扬和俏皮感消失,换来的是一种更加优美和松弛有度的节奏,是属于冒险团乐队悠扬且不疾不徐魔幻风的一点儿残留。   但这根本不算什么。   反正以后有的是日子慢慢磨合。   不过,既然人凑齐,第一件事就是得先把主唱的事给解决了。   也就是詹姆斯答应当地法庭帮XX学校做个小型演出,为他们买校车集资。   虽然只是个小型演出,还是不收钱做的慈善。   但这确实称得上是行星乐队更换成员后的第一场演出,大家都想好好搞,当成是一次练兵。   可演出还没开始,在排练的时候,主唱和吉他手就吵了起来。   詹姆斯要求说:“我要先唱[她今年十六岁],然后再唱[Crazy Never Die]。”   “不行,我早说了,先唱[神的咒语]。”兰斯专断地说。   “我这阵子快把这些歌唱八百遍了,现在又不推销唱片,为什么还不能换以前的歌唱唱?”詹姆斯烦恼地说。   “哪首歌没唱八百遍?嫌烦你就别当乐队主唱,去大街卖艺,没人管你唱什么。”   兰斯坚持地说:“这事我说了算,乐队是我的,先唱[神的咒语]。”   “我他妈才是主唱!乐队怎么就成你一个人的了,操!”   “少他妈废话,这就是我的乐队,我组建的乐队,连你也是我招进来的。”   “你是不是忘了?你他妈早八百年就没付过我工资了。什么狗屎老板,我早把你开除了。”   “你现在要吗?我现在付给你。”   “滚蛋吧!一周才他妈两英镑。”   “呵呵,我现在还觉得给多了。”   鲍德温拿了块布从容地擦着鼓槌,从旁边问了一声:“喂,你们商量好没?第一首歌到底打算唱什么?”   詹姆斯&兰斯:“[她今年十六岁]”“[神的咒语]”   “你他妈是不是非和我作对!”   “少发神经,我从来不和傻逼作对!”   “你才是傻逼,傻逼!”   “醒醒,你一门学科都没得过A!”   “什么?”   “我以前所有考试都是A,傻逼!”   新来的贝斯手桑德森表情呆滞地望着这一切,满脸的迷茫。   然后,他左右张望一下,决定还是去请教一下屋子里唯一的正常人,外加算是这个乐队的前辈——鼓手鲍德温:“呃,他俩……他俩这样吵没事吧?我们要不要过去劝一下,万一打起来?”   鲍德温抬起头,不明所以地问:“打起来?这不还没打吗?”   他耐心地安抚着新人:“没事,不用担心,一会儿就好。”   话音刚落……   ‘砰‘的一声,兰斯一脚就把詹姆斯正坐着的椅子给踹倒了:“闭嘴,闭嘴!听我的!”   “操,贱人!你他妈还暗算我?”   因为椅子被踹倒,险些摔地上的詹姆斯蹦起来,张牙舞爪地抓起桌子上的茶杯就以牙还牙地丢过去。   “一天到晚无理取闹!”   兰斯气疯地也还以颜色,把一本书给拍了过去:“我动手又怎么样?”   屋子里立刻响起乒乒乓乓的砸东西声。   所有的东西都开始脱离地心引力,在空中飞来飞去……   新来的贝斯手桑德森几乎快哭出来了。   他急忙抓着鲍德温的手臂问:“这就是你说得一会儿就好?天啊!我到底加入了一个什么乐队啊?现在是拉架,还是怎么办?”   鲍德温满脸困惑不解地看着他,搞不清状况地问:“你到底怎么了?这不是很正常的的事情吗?难道你们冒险团乐队从来都不吵架吗?”   “我们吵架,但是……”   桑德森疯狂摇头地说:“我们吵架不这样的啊!”   “那什么样?不动手?”   鲍德温好奇地猜测问。   “道尔会说,以后再也不理你们了,然后跑出去。”   桑德森回忆说:“我们有时候也会很过分地说,道尔你这样很讨厌……”   这时候,在两人聊天的身后……   恍如背景音一般的声音响起,种种‘Fuck you!Shit!Go to hell’开始反复不断地循环响起。   桑德森听着无数F开头的叫骂,一时间再也说不下去了。   “呃……听起来真温柔!”鲍德温感叹了一声,心想:“别人家的乐队。”   接着,他眼明手快地伸手按着桑德森的头喊了一声:“低头!”   桑德森下意识地一个低头,刚好躲过了一个不小心被误投过来的茶杯垫。   他呆滞地看着那个掉落在脚边的茶杯垫,虽然这玩意儿被砸到也不会很疼。可到底是为什么鲍德温能把‘熟练躲避暗器‘这种事当作是习以为常的事情啊?这他妈到底是个什么乐队?   “怎么?你也想参加进去吗?”鲍德温见他低头瞅着那个茶杯垫,根据以往和西奥的相处经验,还以为这位也跃跃欲试地想加入到‘团体运动‘之中了。   但考虑到好不容易才招到贝斯,他难得地提点了对方一点儿经验:“如果没有别人也参加的话,这种情况,你还是不要参加了。西奥当年就有些傻,老想跟着他俩一起玩。可每次才一插进去,这两混蛋就化敌为友,联合攻击外敌,每次西奥的下场都挺惨。所以听我的,你别去瞎掺和,站旁边看着就行。”   桑德森哭丧着脸问:“你管这叫玩?”   鲍德温一怔:“又没真打,也没见血,怎么不叫玩?”   没真打?没见血就行吗?   这一刻,新手贝斯极度窒息:“为什么这种乐队还没解散!为什么我们冒险团那么和和气气的乐队却解散了?我不明白!我想不明白!”   但不管他多么想不明白……   主唱和吉他手混战一场,把排练时弄得乱七八糟后,还是互相妥协了,决定开场歌唱[你是我的恒星],至于引发争执的[她今年十六岁]和[神的咒语]就都不唱了。   桑德森:……所以刚才到底在争什么?   但这并不算完,接下来还有更让人心累的。   争完开场曲,还要争最后一首唱什么;争完演出曲目,继续争演出服怎么穿;争完演出服,还要因为中午吃什么争一遍……   “不能这样啊,你们不能坑我啊!”   桑德森又有点儿忧心地问鲍德温:“哥们,你跟我说句实话!这乐队是不是也要解散了?我不能从一个散伙的乐队又跳槽到另一个要散伙的乐队里啊!“   鲍德温立刻露出多年磨练、稳定大局、又安抚人心的微笑。   他语气平缓地说:“不要担心,不要担心,放平心态。”   正当桑德森以为他下一句话是‘我们肯定不会解散‘的安慰时……   这位看起来成熟稳重的鼓手笑容可掬地告诉他:“待在一个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突然解散的乐队里,难道不够刺激吗?这也是乐趣所在啊,兄弟!Rock N'Roll!”   这一刻,新来的贝斯手桑德森终于深刻理解了‘物以类聚’这个词的含义。   可现在,合同也签了,对外新闻也发布了,已经上了贼船,想下也难了。   幸运的是,虽然演出前,主唱詹姆斯和吉他手兰斯在一起吵个没完没了。   但正如鲍德温所说的那样,并没真闹出什么事。   他们只是性格、想法和习惯不一样,所以,非常容易起争执,可多数这些争执并不伤害感情。   至于说互丢东西,根本就是类似小姑娘互相丢洋娃娃的表现形式,只是他们相对更凶残,破坏力也更大。   至此,桑德森稍稍安心,总算不用担心刚就业接着就失业了。   可他不知道,自己职业生涯的新挑战还层出不穷。   那天的演出,行星乐队以新阵容出现在了舞台上。   詹姆斯一曲[你是的恒星]成功掀起当晚的第一个小高潮。尽管是简陋的小场馆里,可灯光的照耀下,他的金色长发就像是一团燃烧的金色火焰;至于兰斯的吉他更是弹得深情款款,黑发吉他手帅气的随音乐摆动身躯,英俊性感的程度,毫不逊色于主唱;鲍德温的鼓声稳到极致,一下一下自带权威感;而新来的桑德森虽然还和行星乐队有陌生的地方,可技术过硬,又甘为人后,默默作出贡献,所以,全程配合下来没有一点儿问题。   当赢得观众们的第一阵掌声后,毕竟是首秀的桑德森终于放松了之前紧绷的神经,心想:“看来是没什么问题了。”   但下一刻,他就傻逼了!   主唱詹姆斯晃悠着小铃鼓在舞台上突然去煽动观众:“你们想听什么歌,大点声告诉我!”   底下的观众们可真是一点儿都不客气,齐声喊:“<她今年十六岁>!”   也有喊别的歌,但绝大多数人想听<她今年十六岁>。   因为行星乐队这一阵子忙着宣传新唱片,很久没在现场唱过以前的歌了。   詹姆斯立刻眼睛一亮,高兴了。   他朝着兰斯得意一笑,虎牙尖尖,还挑衅地把小铃鼓摇得叮叮当当乱响:“好啊!我们一起唱!”   兰斯不屑地挪开视线,但也没反对。   鲍德温神色更一点儿都没变,特别习以为常地开始敲起了<她今年十六岁>的前奏了。   但这鼓一声一声敲得桑德森险些想吐血:“我他妈昨天练了一晚上今天的演出曲目!你们临场给我来这出!”   没办法,凭记忆上吧!   考验临场发挥的时候到了!   才发挥完一首……   吉他手兰斯不甘心只有主唱搞事,也不示弱地过去抢话筒,宣布:“下一首[神的咒语]。”   老老实实半辈子的桑德森有一瞬间想拎起贝斯,把舞台中央这两个祸害全给砸死。   好在演出还是顺利地结束了。   但下舞台时,桑德森累出了一身的汗,又是紧张,又是全神贯注,加上还有首演带来的压力,整个人快不行了。   考虑到以后的日子……   他鼓起勇气对着詹姆斯和兰斯提出了抗议:“哥们,你们不能这样啊!太突然了,万一我要是没练那几首歌,不就出演出事故了?”   兰斯用一种理所当然的(苛刻)语气问:“兄弟,当你加入一个乐队的时候,难道不应该把这个乐队的歌都练一遍吗?”   桑德森:“可我才来第三天啊。”   詹姆斯从后头先拍了拍他的肩膀,又自然而然地搂住了他脖子,嬉皮笑脸地说:“但哥们,这就是人生啊!”   他很有道理地说:“人生就是没有准备!我们毫无准备地来到这个世界上,毫无准备地应对这个世界,再毫无准备地离开这个世界!谁他妈能知道明天会发生什么呢?所以,要时刻做好准备!做好准备!好啦,现在演出结束,别想了。来,一起欢呼吧!Yeah——!Yeah——!”   新任贝斯手木然地看着这些人:[我叫桑德森,今天是我找到新工作的第三天……想辞职。] 第139章 流氓习性   桑德森后来在BBC拍的一个关于摇滚的纪录片里这么说:[流氓习性像是烙铁一样烙在了行星乐队的每个成员身上,甚至还成为了整支乐队的灵魂。他们在舞台上一些让人看得很过瘾的挑衅式态度,正是源于此。]   他说得不算错。   哪怕成为了一名歌手,可江山易改本性难移,詹姆斯一直没办法忘记曾经混迹街头的日子。   事实上,如果不是玩得摇滚,他大概早就不干了。   去他妈的天使吧!休想让老子像个神父一样悲天悯人地站在舞台上!   幸好,摇滚音乐和流行音乐不一样。   摇滚本身就是一种真实的态度、一种力量的节奏、一种生命的狂欢!   所以,想看规规矩矩、老老实实、毫无个性的乐队,那就去找个漂亮男孩组合,别听摇滚。   很多时候,当詹姆斯踏上舞台,就能敏锐地感受到那种从四面八方传来的无尽期待感:“你能给我们带来什么?”   而很多时候……   他愿意去回应这些期待。   能理解吗?   每个人心里都住着一个愤怒的魔鬼,但魔鬼被关在了社会规则所设置的天然牢笼中。在白天的时候,他们要为金钱折腰、要逼着自己去辛辛苦苦地奔波着讨生活、要对着一群傻逼点头哈腰……   但在做这些事情的时候,他们心中也存在着一个吉米!   这个吉米不用去权衡利弊,不用畏畏缩缩,想说什么就说什么;想骂人就会痛快地骂人;想和人干架会二话不说地冲下去打个头破血流;想把自己灌个烂醉就灌个烂醉;想在仇人的酒杯里撒尿也不会有一分钟的迟疑。   当人们从报纸上看到这个吉米又做了什么的时候,有多少人在表面的谴责下,是幸灾乐祸的笑,是心里暗爽地欢呼‘干得好’。   当<她今年十六岁>出现的时候,多少青少年还将他们奉为了英雄。因为,他们光明正大地告诉所有人:说爱并不羞耻,谈sex更不羞耻!   有些东西永远都是能引起人们内心深处共鸣的,可只有摇滚才可以这样。   说不能说的话,发出最黑暗的罪恶怂恿。   所以,詹姆斯站出来,自然地展现出一切。当然,如果说他一直在表演,那是不可能的,没人能表演那么久。   但不掩饰真实的本性还是能做到的。   ——吉米,你真的是个流氓吗?   ——亲爱的,这要看你了,你希望我是吗?   一切就是这么简单的。   人们需要什么,就给他们什么。   所以,对詹姆斯来说,人们的看法都是虚幻,他只要做自己就好。   在舞台上纵情燃烧,唱足两小时,不耗尽自己决不罢休!   至于离开的西奥……   他在日记里写:[不管别人怎么想,我的兄弟永远都会在我的心里,我的歌声里,我的一切里……]   或许,正是因为他的这种毫不懈怠地超常发挥……   在接下来剩余的几场巡演中,尽管全国都被垃圾摇滚的浪潮剧烈地冲击着,行星乐队依然是少数几支依然能继续卖出演出票的人气乐队。   但他们的演出也不是始终一帆风顺的。   最大的问题大概在于——詹姆斯已经不再轻易让着兰斯了。   主唱和吉他手是最亲密的伙伴,可过近的距离也就意味着他们需要共同处理很多的问题。   在处理这些问题上,因为性格、观念和行事风格不同,詹姆斯很难和兰斯达成一致,以往他愿意让着心思敏感又脆弱的小公主兰斯……   但现在,他发现经常性地让着对方,反而导致这家伙习以为常、得寸进尺地不把他当回事了!   可能是产生了‘反正吉米最后也会让步’的错误想法,所以,兰斯经常性地独断专行,像之前开除西奥的事情就是如此,不经商量,不听意见。   那还说什么?   为了重夺话语权,先吵吧!   两个人开始各种吵,小到后台要吃什么,大到舞台上怎么走位……   全要先吵一遍再决定。   虽然两个人大多数吵架都没什么火气,更像是斗嘴。   但新来的贝斯手桑德森依然被这种天天破口大骂的争吵,给搞得神经衰弱,十分崩溃。   他以前还和队友一起时不时嫌弃下主唱道尔的神经病,可现在发现,主唱道尔实在太温和无害了,以前面目可憎的坏队友们也都是一个个善良的小天使。   这让他都忍不住天天祈祷了:“上帝保佑,冒险团快点儿重组吧!”   与此同时,这一年的英国乐坛实在是称得上损兵折将。   先是行星乐队更换贝斯手的事;接着,冒险团乐队主唱坑爹地信邪教,导致乐队不幸散伙;然后,顽童乐队的鼓手艾贝从移动舞台上掉下来,摔断了腿;最后,连跳舞雕塑这样的模范好团队,都传来了一阵阵队内不和的负面新闻。   可以说,垃圾摇滚目前是全无敌手,更加势不可挡地席卷了整个英国。   人们能在街道上能听到它,在酒吧、俱乐部里能听到它、甚至连空气中都弥漫着垃圾摇滚的气息。   不过,有趣的是……   詹姆斯在注意到垃圾摇滚后,和兰斯感受到威胁的反应并不一样。   和兰斯的警惕不同,他很欣赏这股垃圾摇滚的浪潮,就像是小孩子遇到了新玩具一样雀跃:“这是新音乐啊,我喜欢!兰斯,我们也不用整天玩以前的老套东西了,可以试试融入进去,搞点儿新玩意儿出来玩啦!”   显然,在他看来,只有不断的新元素出现,才能促进音乐的进步。   但兰斯一点儿都不喜欢垃圾摇滚:“我对模仿别人没兴趣。”   他低头抽着烟,不高兴地说:“我们做好自己就行了。”   可詹姆斯没有罢休。   他在听了一阵子涅槃后,也想搞点儿类似的东西。   这可把兰斯给惹到了。   因为在黑发吉他手看来,那是竞争对手。而且,在垃圾摇滚全国泛滥的情况下,跑去模仿,行为简直像是在随大流的三流乐队,这是生性高傲的他无法忍受的事情。   这事差点儿让两个人彻底地大吵一架。   幸亏,斯图尔特的到来打断了他们。   在新贝斯手桑德森感激的目光中……   斯图尔特什么都不知道地回以一个友好的笑容,心里却不禁想:“果然是冒险团乐队出来的,主唱道尔信了邪教,贝斯手怎么看着也神神叨叨的?”   然后,他重新和詹姆斯他们说明了来意,邀请行星乐队一起去参加跳舞雕塑举办的一场关于专辑<美丽的英格兰>的演唱会。 第140章 英伦之歌   当行星乐队出现在斯图尔特的演出现场时,兰斯和詹姆斯都有点儿茫然。   因为这场演出居然是完全不收费的,谁想进都可以。   “租下这么一个体育场,一整天也要好多钱吧?”詹姆斯不禁低声问兰斯,语气有些不可思议地说:“斯图他们竟然不收钱?”   兰斯也皱了皱眉,一时间弄不明白斯图尔特在搞什么了。   这时候,过来迎接行星乐队,并给他们引路进场的一名工作人员听到了詹姆斯的话,随口插了一句:“不止一天,连续三天都不收钱。”   “开三天?全免费?”詹姆斯震惊了。   虽然他也不是那么计较钱的人,可对于斯图尔特的这个(冤大头)操作还是搞不懂了。   毕竟,哪怕是做慈善,一般也是要扣除成本费后,再把剩余所得捐出去的。   但这种租下场馆自己演出,却不收钱的行为,完全是赔钱。   如果是一些十八线小乐队,还可以理解为想要增加曝光率,属于赔本赚吆喝;再或者是有实力雄厚的赞助商支持,也能理解为财大气粗。   可问题是,跳舞雕塑乐队比行星乐队成名还要早一点儿,根本不需要靠免费来赚名气了;至于说赞助商,也没听说他们遇到什么赞助商啊?   总之,詹姆斯和兰斯互相对视一眼,彼此都从对方眼中看到了疑惑,都觉得这场演出有点儿蹊跷。尤其是当他们走进去,居然又看到不少的同行和熟人,应该也是受邀而来……   这更奇怪了。   不是说同行不愿意看同行的演出,但很少有开演唱会,却请一堆同行的道理吧?   此时,距离演出开始的时间还早,兰斯想去和周围同行打个招呼,顺便打听打听情况;詹姆斯懒得应酬,决定干脆去后台和斯图尔特打个招呼,有疑问不如直接问本人。   于是,两人分头行事。   但当詹姆斯来到后台的时候,却发现斯图尔特正扶着墙,对着垃圾桶呕吐。   “艹!你这是有……怎么了?”   詹姆斯差点儿冒出一句“你有了”,考虑到对方的性格,又忙把话改了回去。   “吉米,你来了!”斯图尔特朝他露出了一个笑容。   然后,他拿纸擦了擦嘴,脸色煞白,却露出了一个不好意思的表情:“没事,没事,我就是有点儿紧张。”   “紧张?”詹姆斯重复着这个词。   “对,你上舞台前不会紧张吗?”斯图尔特随口问。   “如果你说的紧张是你这样的话,当然不。”詹姆斯回答。   “那可真好。”斯图尔特羡慕地说。   詹姆斯于是不想问什么了。   他走过去说:“哥们,别怕,我把勇气分你一点儿。”   斯图尔特笑了起来,脸上那种犹豫不决和忐忑的表情消失了,他抱了抱詹姆斯,却突然问了一句:“我们第一次见面时,你给我喝的是什么?”   “啊?”   詹姆斯愣了一下,绿眼睛转了转,坚持把谎话贯彻始终:“矿泉水。”   “小坏蛋!”斯图尔特一下子笑了起来。   他感叹了一句:“吉米,你这样真好,千万别变,永远都别变。”   詹姆斯莫名其妙地看着他。   但斯图尔特没再说什么,只是朝他笑。   那天他穿得很正式,西装三件套,还有英伦款修身的长风衣,但全身上下只有黑白两色,没有任何装饰品,也没什么奇怪的妆容,看起来郑重其事地像是要去参加什么晚宴,而不是去开摇滚演唱会。   不过,当他笑起来时,眉目舒展,那种正经到近乎严肃的气氛瞬间退去,又有了平时温和可亲的感觉。   詹姆斯不禁说:“这样才对,笑一笑,你是最棒的。”   斯图尔特深吸一口气,微笑着说:“谢谢你,吉米。”   之后,詹姆斯就不在后台继续添乱了,重新回到观众席上。   不过,当演出开始,他发现,跳舞雕塑乐队“近期形势不好”的新闻,确实不是媒体夸大其词的报道。   因为是免费演出的关系,体育场内还是来了好些人的,可当斯图尔特站在舞台上,向所有观众问好时,底下甚至没什么人给予回应,更别说欢呼鼓掌了。   但显然,跳舞雕塑乐队对此有些预料。   他们没什么失落的表情,平静地开始了演出……   斯图尔特身上已经看不出一点儿在后台紧张的样子。   相反,他展现出的台风十分强势,虽然不像詹姆斯喜欢到处跑来跳去,可不管是眼神、表情,还是每一个动作,都带着一种绝对的自信感,并且,当他全神贯注地唱歌时,连微笑都很少。   詹姆斯觉得这种反差还挺有趣。   不过,等斯图尔特唱到一半的时候,他就受不了了,悄悄拽着兰斯的袖子,却不说话。   兰斯莫名其妙地看着他,低声问:“你又怎么了?”   詹姆斯就抓起他的袖子,假装抹了抹眼睛说:“好听得快哭了。”   兰斯:……   斯图尔特的这张<美丽的英格兰>是献给祖国的赞美诗。   如果认真倾听的观众,能从他的每一首歌中,听出他内心深处对这个国家的浓浓的爱,苏格兰、威尔士,湖区……美丽的岛国,漂亮的海岸线,还有城堡、教堂、贯穿全国的铁路……   他用悠扬的旋律和唯美诗意的歌词将英格兰描绘得那么美,几乎是理想和梦幻的天国。   本来就非常容易被音乐打动的詹姆斯毫无身份压力地为舞台上的朋友挥舞着手臂叫好。   兰斯默默地退后两步。   他一边静静聆听斯图尔特的歌声,一边假装不认识旁边的人。   但事实上,如詹姆斯这样的想法的人并不多。多数观众们在斯图尔特的歌声响起时,却流露出了一抹不耐的神色。   有时候,好音乐并不一定能流行。   尽管斯图尔特的这些歌有独到之处,但缺点也十分明显,那就是有一种无形的门槛,它不是乍一听入耳就朗朗上口的类型,如果没有绝佳的敏感,往往要静静听一会儿,才能感受到歌曲中的深厚情感。   但当整个环境都是嘈杂又充满冲击力的垃圾摇滚时,纯英式风格的音乐听起来就显得太平淡了。   所以,被垃圾摇滚那种直抒胸臆惯坏了耳朵的很多年轻人们,根本没什么耐心去体验歌曲中的情感,没听一会儿,就转身离去了。   大约两个多小时的演出,在倒数还有好几首歌的时候,整个场地就已经走了三分之二的观众。   而剩下稀稀落落的三分之一观众里,只剩下事先邀请的同行、媒体记者、一部分乐队死忠粉,一部分上了年龄的人了。   这情景实在是说不出的讽刺。   因为跳舞雕塑乐队和行星乐队一样,最初占据的也是青少年市场。   可如今,愿意安安静静听他们唱一曲英伦之歌的人,居然绝大部分都是那些年纪稍大的人了。   舞台上的乐队对台下的一切视若无睹。   他们似乎对观众的去留都不怎么关心。   直到演出进行到了最后一首歌……   此时,演出现场走的人太多了,场地已经有些空荡荡,很有几分难堪。   但斯图尔特的脸上依然没什么多余的表情,反而镇定自若地脱掉长风衣,扔到了一边,握着麦克风,诚恳地对剩下的观众说了一句话:“大家,我想说,美国不是一个好选择,而我一直为英格兰骄傲。”   然后,他开始唱最后一首歌,也就是和专辑同名的那首[美丽的英格兰]。   事实上,斯图尔特的嗓音条件没有詹姆斯好,到了高音会变得很尖细,有时会显得绵软无力。   可这种脆弱感却有一种孩童般的澄澈和固执,而这种嗓音的特质在这首[美丽的英格兰]中被展现的淋淋尽致。   他就像是一个疯狂热爱这个国家的孩子,情感真挚又热烈,哪怕无数人说不好,也要固执又哽咽地一句句去反驳。   以至于……   出于创作者思维,虽然也在听歌,但一直在心中和自己暗暗比较,并分析其中优劣的兰斯,在这一刻终于也为之动容。   詹姆斯早就再次给斯图尔特鼓掌了。   他那么真诚地注视着自己的好朋友,恨不得把一双绿眼睛都写上“好听”这个单词!   斯图尔特唱得投入无比,当他热泪盈眶地举起英国红白蓝三色米字旗,静静唱着[美丽的英格兰],在舞台上挥动起那面国旗时……   全场鸦雀无声。   一向对外形象内敛又优雅的主唱在这一刻爆发出了巨大的情感能量。   他将国旗披在身上,一遍遍歌颂着‘美丽的英格兰’,一滴晶莹的泪珠从眼角滚落。   詹姆斯和兰斯都有些被震到。   他们终于有些理解这场演出的含义了。   “我一直为英格兰骄傲。”   斯图尔特再次重复这句话。   ——英格兰!美丽的英格兰,永恒的英格兰。   ——如果我命定要死去,也要倒在英格兰无尽的苍穹之下,呼出最后一口英伦之气。   这一刻,他看起来那么顽固,就像是一个日落西山的没落英国贵族,明明疲惫不堪,却也要坚持着,试图支撑起往昔祖辈的荣光,哪怕被势不可挡的烈焰焚烧一起成灰,也要固执地站在一片废墟上苦苦坚守……   作者有话要说:这才是主角啊!忧国忧民的主角! 第141章 你的野心   在演出结束的第二天,几乎所有报道这场演出的报纸都用了同一张照片。   在这张照片中,稍显空旷的场馆里,舞台上的斯图尔特一个人孤单又执着地挥动着米字旗。   很显然,斯图尔特不惜自费来做三天的演出,就是想号召所有的音乐人一起来努力,重新唤起英国人民对英伦音乐的热爱,从而抵制美国垃圾摇滚的大肆入侵。   所以,他在后续的采访中先解释了一下别人对自己的一些误解:“我不是说英国人就比别的国家的人更高贵,也不反对用美式口音来唱歌,更没觉得英音有多么的高大上。假如我让人感受到了这种意思,那我愿意为此道歉。”   接着,他又略带孩子气地直言不讳谈起自己的观念:“但我想说的是,英国本来是有着自己独有文化的。可现在,我们必须承认,我们的文化正在遭受外国文化的侵袭,甚至面临逐步遗失的悲惨命运。而我是英国人,我为我的祖国骄傲,我爱伦敦,我爱泰晤士河,我爱我们的下午茶……所以,我憎恨街上那些讨厌的可乐和快餐!它们正在侵略我的祖国,把我的国家变成一个讨厌的可乐之国。”   至于站在音乐层面上……   斯图尔特的言论更加犀利,大概也只有这个时候,才能看出他也是一名拥有强烈个性的摇滚明星:“垃圾摇滚全都是垃圾,他们就应该滚出英国!”   “不,我不是在骂涅槃,涅槃乐队的音乐是好的,可我们得承认,他们确实给英国开了一个不太好的头儿。太多模仿他们的乐队都糟透了,只得其形不得其神!比如,那群人只听到‘让我们恣意享乐’这样的类似歌词,就也开始学着玩这一套,还把各种消极、低落的情绪四处传播,教唆所有人颓靡不振、去肆意放纵和挥霍青春、金钱,却从不考虑歌曲具备的真正内涵。而从旋律的角度上,它还让人们变得只注重强烈的感官刺激,却忽略了对真正艺术和美的欣赏。   他停顿了一下,又继续激动地说:“我不知道听那种音乐和看好莱坞的[大白鲨]能有什么区别?但起码有一点是我知道的,美国的乐队正在横扫全英。我们要做的事情就是去尽力阻止,不管做不做得到,我们都应该、也有义务去做。音乐无国界,但音乐人有自己的祖国。我不能让几十年后的英格兰上空只回荡着美国的音乐;让全英国下一代的青少年都失去对自己祖国的信心,让他们心中留下‘美国是好的,是世界文化霸主’的固有印象,却忘记了英国自身就有着悠久而光荣璀璨的两千年历史。我必须告诉他们,英格兰非常美丽……非常,非常的美丽!”   然而,不幸的是……   他的演出并没有达到想要的效果。   因为<美丽的英格兰>这张专辑本身就是商业竞争失败的作品。   失败也就意味着——它并不受大众的欢迎。   一个不受大众欢迎的作品是缺乏现实说服力的。   更何况,跳舞雕塑乐队并不是什么德高望重的角色。他们最初也曾被视为流行音乐团队,而一个流行音乐的团队现在突然跳出来,倡导大家去热爱祖国,总有一种古怪的感觉。   于是,一部分人认为他们是借此来进行商业炒作,以挽回专辑扑街的损失;还有一部分人认可斯图尔特的理念,却不认为他有这个资历来号召英国乐坛;   剩下的一部分人在垃圾摇滚来势汹汹的外部环境中,认为斯图尔特的做法根本不靠谱,以卵击石,螳臂挡车,毫无意义。   所以,最终的结果并非如斯图尔特所想的那样,能够让所有的英国音乐人团结一致地站在一起,共同抵抗这场美国摇滚音乐的入侵。   反而是像把石子扔进水里,激起了几个水花、荡起几圈涟漪后,水面就又恢复了平静。   斯图尔特为此陷入苦恼,但不甘心就此放弃。   幸运的是,那场三天免费的演出却让他的队友们看到了他心中的信念,总算不再埋怨主唱的一意孤行,而是给他提供了支持,并纷纷鼓励他创作出更能证明自己的音乐。   斯图尔特这才得已重新振作起来。   他一边创作自己的音乐,一边再次和乐坛上的朋友们联系,试图获得更多人的支持和帮助。而他联系的这些人中,自然也包括了行星乐队。   事实上,詹姆斯和兰斯也讨论过这个话题。   那天演出结束后,两人真的被跳舞雕塑给震到不行。   万万没想到……   在他们还忙着闹内讧、找人替换贝斯手的时候,斯图尔特已经将音乐上升到了国家和社会,两方的思想境界瞬间拉开,几乎不在一个层面上了。   兰斯有点儿沮丧地回到家里后,抱着吉他弹了足足半小时。   这也是他思考和抒发情绪的一贯办法。   詹姆斯一开始还坐着听了一会儿,后来就决定不再保持沉默了。   他上前一步,抓住兰斯的手,先将他手指间的金属拨片随手扔到了桌子上,然后,才低头亲亲他手指上的薄茧:“你打算一直都不说话吗?”   “我不知道该说什么。”   兰斯诚实地回答:“你是怎么想的?”   “说实话,我也没什么想法。”   詹姆斯坦率地给出了一个出人意料的回答:“我很佩服斯图,但从我的角度而言,我觉得他有时候太傲慢和自视甚高了。”   “太傲慢?自视甚高?为什么这么说?”兰斯微微一怔,下意识地咀嚼着这个词。   他完全没想到会得到这个答案:“我以为你们是好朋友。”   “我们是好朋友,但我早前就说过了,我和他在很多方面其实都合不来。”   詹姆斯叹了一口气,不太想说朋友的坏话,转而一如既往地护短说:“不过,既然我们已经成了好朋友,我也不介意帮他一把!不就是玩点儿英式音乐吗?我们又不是没搞过。再说,你也喜欢……”   “你怎么知道我喜欢?我什么时候说过我喜欢了?”兰斯不解地又问。   “我前阵子说想做些类似垃圾摇滚那样的音乐,你不是不愿意,还和我吵吗?”詹姆斯回答。   “你误会了,我不愿意不是因为讨厌垃圾摇滚,是因为我不喜欢随大流!”   兰斯忍不住地强调起来:“听着,吉米!时代永远都在变,最早流行布鲁斯摇滚,接着流行华丽摇滚,之后还有重金属和朋克,现在又是垃圾摇滚。可明年呢?你知道明年会流行什么吗?我们不能流行什么就做什么,那样做就只能跟着别人走!我们必须拥有属于自己的东西,本质的东西,而不是一天到晚去随波逐流,这才是我的音乐理念。”   但詹姆斯才不想理会他的那么多解释,直切要害地问:“所以,你的决定也是响应斯图,一起做英式音乐了吗?这是你想要的本质东西吗?”   兰斯不由得沉默了几秒。   他重新抽回了手,掏出一根烟低头点燃,深深地吸了一口才说:“吉米啊,你知道吗?新玩意儿的兴起,可不是那么容易,这很容易失败的。”   詹姆斯痞气地笑了笑,一把抢过他手里的烟,也吸了一口,漫不经心地问了一句:“失败又能怎么样?情况能有多糟糕啊?”   兰斯注视着他的眼睛回答:“也许……从此成为一个再也不被大众接受的过气乐队。”   “哦,听起来不错,看来我以后上街买菜不用戴口罩了!”詹姆斯不以为意地做了个鬼脸。   可紧接着,他似乎猛地想到了什么,突然就抬起那双灵活的绿眼睛,眯着眼细细打量了好几眼黑发吉他手的表情后,唇角就慢慢地绽开了一抹笑:“你是不是……”   兰斯没什么表情地望过去。   他还装傻地问:“是什么?”   詹姆斯的脸上流露出了一抹‘让我抓到了’的坏笑:“兰斯,兰斯。”   他念叨着黑发吉他手的名字,却没直接回答,凑过去撞了一下对方的肩膀,轻声耳语着:“你说了失败,但是,如果我们成功了呢?”   兰斯深深地凝视着他,目光深邃而奇特,像是一片捉摸不透的深海。   许久,他才缓缓地笑了起来,说出了真实的想法,而语气中也透露出了真实的野心:“成功的话,我们将成为新音乐的领军人物,英国乐坛的救世主。”   詹姆斯强压笑容,故作冷静地说:“所以……”   兰斯微笑着伸出手,修长的手指轻轻地抚摸着詹姆斯的额头、眉毛、脸颊、耳朵,最后停留在唇上。   然后,他把脸贴近,在亲了亲詹姆斯的唇后,才轻轻地说:“所以,我们又要并肩战斗了!赌上一切,吉米。”   但金发主唱并不甘心这样轻描淡写的亲吻。   他伸出双臂环绕着黑发吉他手的肩膀,主动交换了一个深深的吻。   然后,两个坏蛋相视而笑。 第142章 最好歌手   “知道我为什么说斯图太过傲慢和自视甚高吗?”   在做出想要正式入局的决定后,詹姆斯也不再隐瞒自己的观点。   他直接和兰斯讨论了起来:“斯图尔特是个好人,但他太习惯站在自己的角度去看问题了。啧啧,一个不愁吃、不愁喝的好命小子!还说什么大家痴迷垃圾摇滚是不好的事情,可他到底有没有认真思考过垃圾摇滚是怎么兴起的?有没有想过大家为什么会选择去痴迷垃圾摇滚?”   “很好,继续说。”   兰斯随口鼓励了一声,一本正经地拿着笔在本子上写写画画着。   “虽然我不懂什么国家大事,但根据我听垃圾摇滚的感觉。那是一种非常强力和真实的音乐,它叛逆又猛烈地抨击着这个社会和世界,直指社会弊端和一些世俗偏见。它帮我骂出我想骂的话,把世界的残酷和黑暗揭露出来。让我情不自禁地释放出所有的负面情绪,我觉得过瘾,也觉得酷。”詹姆斯用力挥着手臂说。   兰斯一脸思考地继续在笔记本上写。   詹姆斯站起来在屋子里转悠了两圈,又重新回到原来的话题:“这也是我说斯图尔特傲慢的地方了,他的理念是非常好,可其实挺空洞的,也挺不切合实际的。想想吧,你和一群失业到吃不上饭的工人们谈爱国?你还是和迷茫找不到方向的青少年谈爱国?或者,你和整天忙忙碌碌,几乎快被这个社会逼疯的人谈爱国?谈不通后,就高高在上地说着一些没用的批判话。什么我们的文化正在被侵袭,我们的国家已经被快餐占领了。可滚他妈的吧,我不是骂斯图,但他有时候真是站着说话不腰疼,快餐多便宜啊!又穷又饿的时候,换成我,我他妈也吃快餐啊!”   兰斯点点头,继续埋头拿笔写写画画:“很有道理。”   于是,詹姆斯就受到鼓舞一般接着说了:“斯图尔特之前的那张<美丽的英格兰>为什么会失败?不仅仅是垃圾摇滚的冲击,而在于他没有写到点子上。整张专辑太讲道理了,没有贴近现实,有些像一个高高悬挂在空中的楼阁。像我们这样,能领会到他音乐的思想和情感后,就很容易受到触动,欣赏到其中的美丽。可对于绝大部分人来说,想听个音乐放松一下的时候,却被灌输了一堆的道理,哎……”   “是了。”   兰斯轻轻地叹了一口气:”曲高和寡,艺术感太强,反而失去了大众的支持。”   他随手把笔和本子往桌上一扔,伸着两条大长腿,很是烦恼地问:“但问题来了,你觉得……我们怎么才能写出一个既代表英伦,又接地气,还让人觉得好听的歌。”   “你问我,这他妈不是你的活儿吗?”詹姆斯吃惊地脱口而出。   兰斯:……   但詹姆斯很快就笑嘻嘻地吐了吐舌头,不再刺激自家吉他手了。   他重新坐回沙发里,随手拿过兰斯的歌词本,想看看对方刚才都记录了什么,是不是把自己刚才说的所有‘至理名言’都速记下来了。   但当他打开笔记本,却看到好几个卡通画,里头是一个长着不知道是狗耳朵还是猫耳朵的卡通人。   什么玩意儿?   詹姆斯又翻了好几页,发现自己刚才说的话,根本一个单词都没有!   他现在终于体会到以前学校老师为什么那么恨自己了。   谁和他一样认认真真讲半天,结果发现听的人根本一个单词都没记下来,也会被气死!   “你刚才拿着笔写半天,就画出这么个玩意?”   詹姆斯生气地晃了晃笔记本问:“这他妈是什么?你是不是他妈的根本没听我说话?”   “一只会说话的小狗。”兰斯镇定自若地回答。   “什么?”詹姆斯还没反应过来。   兰斯回答说:“那是一只会说话的小狗。”   “P!你家狗才会说话!还小狗会说话,它说什么了?”詹姆斯生气地问问。   “它刚问我……你是不是他妈的根本没听我说话?”兰斯忍着笑回答。   詹姆斯立刻把笔记本砸了这混蛋的脑门上。   无可讳言。   兰斯和詹姆斯这时候都齐心协力地酝酿着,想成为新式音乐的领军人物,一如涅槃乐队之于垃圾摇滚。   詹姆斯可能更多的是追求这个奋斗的过程;而兰斯应该是不甘为人下的野心作祟。   但不得不说的是,想达到这一步还早得很呢,目前世界还是垃圾摇滚的。   这个类型的音乐正处于发展得最鼎盛时期,几乎没什么人可以抵抗。哪怕是行星乐队有意想要拼一拼,却也不能什么都不准备地就硬碰硬,否则,绝对会沦落到和跳舞雕塑乐队一个下场。   于是,他们保持冷静,并不着急立刻就推出音乐。而是在埃布尔的帮助下,先完成一些之前拖欠的工作,接受了一些的采访来增加乐队的曝光率。   毕竟,他们在更换贝斯手后,又忙着跑去巡演的事情,所以,行星乐队已经有很长一段时间没接受采访,也没有上过电视了。   所以,这次埃布尔先找了家关系不错的媒体来给他们做个采访。   可尽管彼此关系不错,采访方面的提问一开始还是围绕更换贝斯手的事情上。   或者说,采访一开始,记者就问到了这方面。   他直接问:“能谈谈为什么要开除贝斯手西奥吗?”   兰斯和詹姆斯对视一眼。   詹姆斯不高兴地转开了头。   兰斯想了想,就很官方地回答了:[西奥已经离开,我并不想对他曾经的行为多说什么。(詹姆斯咳嗽了一声)但我希望大家理解,不过是谁开掉自己的朋友和兄弟都绝非是一件开心的事。这事,我甚至做了缩头乌龟,让律师和经纪人代我去和西奥说得这件事。所以,我内心深处对此也同样悲痛。但这一切都是为了乐队更好的发展,改变是必须的,也有可能是破坏性的,为了最好的未来,我们往往要做出牺牲。]   总之,他扯了一通自己的为难和悲伤,又说了决定多么难下,可结论就是必须这么做。   可到头来,一句话都没说为什么,而某些话可能还在影射是西奥’曾经的行为’。   另一头,詹姆斯抿了抿唇,回答就非常冷硬和直接:[我不想谈这件事,下一个!]   这名提问的记者险些被他给噎死。   但只要采访过行星乐队主唱的人,几乎没有不知道他这个破脾气的。   所以,记者无奈地摇了摇头后,就继续问下一个问题了。   而下一个问题自然也是时刻关注热点,正是斯图尔特的事情:“你们对跳舞雕塑乐队主唱斯图尔特提出的英式理念音乐有什么看法,是支持?还是反对?”   兰斯心中虽然有了打算,可这会儿还没到暴露野心的时候,所以,说话很谦虚:[英国确实应该有自己美丽的东西,垃圾摇滚其实也很好,但它不是我们的,这很遗憾。至于斯图的理念,当然是很好的。可我还没自大到自己能做什么拯救世界的事(詹姆斯:呵呵)这听起来有点儿责任过重,但未来有一天,假如能做出点儿什么也不错,我当然愿意略尽绵薄之力,义不容辞。]   一天到晚嘴里说不出一句实话。   相反,詹姆斯的回答就有趣多了。   他对采访,遇到不喜欢的问题一向是要不然干脆说不想回答,要不然就会说点儿惊人的言论。   之前就属于前者……   此时,他出于对音乐的热爱,本心中对什么英式音乐、美式音乐都没什么太大的感觉,只是出身和立场导致必然只能选择英式音乐。   可面对采访时,他又不愿意对另一种音乐风格太过诋毁,就随口胡诌起来:[你们知道吗?我他妈的是个天才!但天才生在了英国,所以,不想听英国人唱歌的就滚蛋吧!以后别后悔就行!你们会错过世界上最好听的音乐!]   “吉米?”兰斯在旁边扶额,喊了他一声。   可詹姆斯朝他咧嘴一笑,绿眼睛一弯,虎牙尖尖,一如既往的得意洋洋,完全不在乎的样子。   采访的记者也快被他逗笑了:“所以,你的意思是,自己是全英国最好的歌手吗?”   詹姆斯毫不犹豫地自信回答:“当然,我是最好的!”   记者突然灵机一动。   他转头望向兰斯问出了一个问题:“那兰斯,你也觉得詹姆斯是最好的歌手吗?”   兰斯微微一怔,脸上的面具一样的微笑终于破功。   他的蓝眼睛中几乎是没办法掩饰地流露出了真切的笑意,也不再回复那些外交辞令了,无奈又认真地说:“你知道吗?歌词是用脑子想的,音乐是从心流淌出来的,而嗓音却是上帝给予的。所以,吉米当然是最好的歌手,你们不都说他的嗓子被上帝亲吻过吗?”   这话让詹姆斯非常满意。   但当记者结束采访,他突然想起一个漏洞:“兰斯?”   “什么事?”   詹姆斯狐疑地问:“我的嗓子只有你亲过……”   作者有话要说:兰斯骄傲:没错,我就是你的上帝!(别信 第143章 可以替换?   对于很多单纯的年轻人来说,只要是实力摆在那,一切事情都会变得简单。   可很多时候,实力确实是通往成功的一把钥匙,可也仅仅是一把钥匙而已。想要走到拴着锁的门前,是需要通过多重障碍,而这些障碍很多时候,光凭自身的实力,是根本没办法通过的。   斯图尔特称得上是个理想主义和纯粹主义。   在他看来,只要大家齐心合力一起去创造出足够多且足够优秀的英式音乐。那么,外来的垃圾摇滚浪潮自然而然就会被遏制,从而,属于英伦的音乐再次登上摇滚乐的王座。   但问题是,流行音乐一向都是反应社会变化的晴雨表。音乐从来都不是孤立存在的,往往是需要根植、生长于社会的土壤之中。   当时的英国,由于保守党领袖撒切尔夫人的政治理念是:拒绝让政府去做人民的奶妈,每个人应该对自己负责,去处理好自己的事情。   所以,她用铁腕手段大肆削减无数高福利政策,包括前文提及的中小学牛奶供给福利。   这种理念受到很多人的反对。   但从长远利益来讲,确实使英国经济体系避免了被高福利未来的巨额开支所拖垮。   可另一方面,这个理念使得整个社会环境极具恶化,强者更强,弱者更弱,贫富两极分化严峻,失业率高居不下。   在这样的社会背景下,强者和精英阶层虽没什么问题,但中下层人民的生活糟糕透顶。   于是,垃圾摇滚应运而生,音乐中的颓靡和消沉真实地反应了很多人心中的情感,讽刺了社会现实,才得以充当了这个时代最强的背景音。   不过,碍于时代的局限性,哪怕聪慧如兰斯也很难将这些问题分析得透彻。   詹姆斯相对好一点儿,有些隐隐约约的理解,这种理解是他出于自身阶级的些许感悟,可让他把事情说透,也有些困难。   不过,他俩起码有一点儿是绝对能想明白的,那就是:“像斯图尔特那样空喊口号是没办法成事的。”   更何况……   以他俩的性格,和当初出道时怼了好多同行的惨淡人缘而言,喊口号也不太适用。   所以,兰斯对詹姆斯说:“搞事是搞事,可我们不能傻乎乎自己上,得想个法子,把更多的人拉上这条英伦之船。”   詹姆斯绿眼睛狡黠地转了转,立刻有了个主意。   “没问题啊,办得到。”他拍着胸脯保证着,但同时也说:“不过,再好的办法也得有前提。我们的前提是,你必须得搞出点儿技压群雄的好音乐才行,要不然等好不容易把那群家伙拉上了船,可谁是老大?   兰斯露出了一抹曾被乐评人形容的“自命不凡的笑容”。   显然,他已经有思路了。   在这个时候,他有了一个新灵感,想做一张故事专辑,由好几首环环相扣、脉络清晰的组歌构成。   专辑的具体内容是讲述了一名英国人从生到死的一生。一开始是序曲性质的<新生>,接着是这个人的家庭生活,学校生活,社会生活……   在具体的这些生活过程历程中,会涉及到英国几十年来的种种社会变化和社会热点事件,既有城市化的快速发展,导致昔日玩耍的乡间绿地,全都变作了高楼大厦;也有学校中遭遇的校园暴力事件。接着,还有步入社会后,社会对一部分少数群体的歧视和忽略等等。   说实话,这专辑光是听就觉得很难搞。   因为,主题又大、又多、又杂、又宽泛。   埃布尔的工作室这几年又签下了很多艺人,规模正在逐步发展壮大。   但他还是习惯性地重视行星,所以在得知此事后,就匆忙赶过来确认,还开玩笑地问了一句:“你确定这东西能卖出去吗?我们不能继续做点儿热门金曲吗?”   兰斯皱着眉不耐地回答:“以前做得够多了。”   詹姆斯对此更是毫无意见。   热门金曲确实总能带来大批的钱。可当人把钱赚到一定程度自然就想追求点儿别的了。   所以,他和兰斯一样,迫不及待地想要探索出一条新音乐的道路。   当然,有了新音乐后,也要把别的英国音乐人一起拉上船。   于是,他干脆抓着埃布尔商量起来刚刚想到的那个主意:“我记得你认识<十字路口>杂志的编辑?”   “只是认识而已。”埃布尔望着他回答。   “那等过一段时间,你能不能说服他们,出一期英伦乐队的专刊?”詹姆斯笑嘻嘻地问。   兰斯瞬间会意。   埃布尔起初没反应过来,但略一想也恍然了:“你这是想公开点名啊!”   没错!   既然斯图尔特大声疾呼、号召没用,那干脆来个公开点名,直接把人归到英伦乐队之中,看他们有没有反应,其实,没反应也无所谓,反正也被归类了。   见他们都懂了,詹姆斯嘿嘿一笑,不再多说。   但他绿眼睛明亮,两颗虎牙尖尖,又出了这个‘强拉人上船’的主意,真是像极了额头长角,还举着叉子的小恶魔。   之后,兰斯开始全力筹备那张新专辑。   詹姆斯一如既往地给予了他非常多的支持,他们花了大量的时间在一起讨论各种想法,试图解决所有出现的问题,有时候,鲍德温和新来的贝斯手桑德森也会给出一些建议。   但在专辑大体框架成型后,兰斯又做了一件事。   他极端精明地找来了律师和会计事务所的员工,未雨绸缪地在专辑正式开始制作前,就让大家提前来了一场关于写歌功劳和歌曲发行方面的讨论。最终目的是想让大家签下一份版税的合同,在刨除发行商的抽成和团队管理所需要担负的一部分金钱外,正式划定各自的分成,避免在未来引起纠纷。   这事做得没错。   制定好条条款款后,有助于整个团队按章办事,日后不出乱子。   但问题在于,兰斯在划定分成时,除了他自己占大头,并承认詹姆斯对专辑的贡献,给予了一部分版税分成外,却认为鲍德温和新来贝斯手桑德森都不怎么参与专辑的正式操作,所以,不应该得到更多,只给了高额的雇佣费用。   这事让鲍德温受到了一定的打击,一方面认为这是兰斯对自己乐队成员身份的否定;另一方面在于……自己作为乐队元老,待遇居然和新人一样?   所以,当他看到那张合同后,表情非常糟糕,简直就像是耶稣马上要被钉上十字架了一样。   新人贝斯手桑德森签名签得最利索。   他刚刚才来没多久,一来不具备挑战兰斯权威的能力,二来也没指望能获得太多,干脆利落地就签了名。   詹姆斯并不知道鲍德温的问题。   他只在律师的帮助下,看了看自己的合同,发现和以前没什么区别,就也随手签了下来。   最后,只剩下鲍德温没签了……   识大体的鼓手想了想,还是没有把事情闹开,而是抬起头问兰斯:“我们单独谈谈?”   刚签完合同的詹姆斯狐疑地望着这两个人。   但两个人完全没有想和他解释的意思。   他俩一起走到里间屋子,还关上了门。   隔音太好了,哪怕詹姆斯把耳朵贴门上偷听,也没听到他们具体谈什么。   但经过这么一番秘密的谈话后……   鲍德温回来后,就面无表情地签下了那份合同。   直到很久后,詹姆斯才知道兰斯这混蛋到底干了多少王八蛋的事。   鲍德温多年后可能已经不在乎了。   所以,他在一期电视节目中这么随口提起这件事:[兰斯当时对我说,不,我没有不重视你,老鲍!你是我的好朋友,永远不变的好朋友。如果你缺钱找我要,只要我有,二话不说可以全给你。但是,这专辑是我的,这些歌也是我的,不能给你。]   ——不能给我?这些歌都不属于我吗?你的意思是我在乐队里,一点儿贡献都没有吗?   ——可除了打鼓,你确实没贡献啊。   ——除了打鼓是什么意思?呵呵,我还需要弹吉他吗?   ——我不是这个意思……   ——在你心中,除了吉米,我和西奥一样都是可以随便找人替换的吧?   ——也不是……好吧,其实,乐队中除了我以外,没谁是不可替换的……你说吉米?嗯,吉米很好,但吉米也能换掉,说不定哪天我就想和女主唱合作了呢。   ——兰斯?!   ——谁规定必须有乐队才能创作音乐,我完全可以先把音乐搞出来,然后,再去找合适的人来演奏它。所以,只有我才是乐队,其他所有人都是可以替换的。   鲍德温说到这里的时候,已经气笑了。   他后来在电视节目上笑着评价:[那是个混蛋!不过,是个有才华的混蛋。]   但在当时……   兰斯这番傲慢到近乎自负的话,确实让鲍德温气得无言以对。   如果他的脾气再暴躁一点儿,很可能会扭头就走,自此退出乐队。   但这个从建队开始就一直在队伍中的鼓手,早将行星乐队视为了生命中最重要的一个支柱,他舍不得离开乐队,所以,还是选择了妥协。   兰斯后来给出的解释是:“很多人的想法都是在不断变化的,我当时傲慢了。可那张专辑是我的心血,类似自己的亲生孩子,我迫切地想要保护它,不让它被人抢走。不过,我用词确实不当,因为太得意。但那又有什么没办法呢?我当时才二十多岁,你们不能要求一个二十多岁的年轻人说话滴水不漏,一点儿错都不犯吧?”   但詹姆斯得知这事后,根本不去理会他的任何辩解。   他才不像西奥那么傻乎乎,也不像鲍德温忍气吞声,当场就暴跳如雷地冲过去找人算账:“换掉我?你他妈居然想换掉我!信不信我咬断你喉咙!打爆你狗头!”   作者有话要说:兰斯没想换吉米,他就是太得意了,吹牛逼 第144章 拼凑歌词   其实,也不怪兰斯又飘了……   在那段时间,他进入了创作的高峰期,几乎每天都在写歌,激情四溢。   有一次,詹姆斯陪他熬夜,不小心睡着在旁边打起了呼噜。   可兰斯听了一会儿呼噜声,居然根据这打呼噜的起伏和节奏写出了一段旋律,第二天故意抱着吉他弹给对方听,在收获一番例行夸奖后,整个人都牛逼得想上天了:我真他妈是个天才!   詹姆斯:……   这张专辑一共有十二首歌:<新生>、<宝贝,我们来看看彼得兔>、<为什么把我关在天堂外>、<两年以后>、<城市怎么了>、<我想和你做爱>、<奶酪、威士忌、圣诞火鸡>、<伦敦一夜>、<玫瑰永不枯萎>、<魔鬼的交易>、<迷途>、<我们相爱>。   而这段旋律后来成了第二首歌<宝贝,我们来看看彼得兔>的前奏。   总之,兰斯现在就是如有神助,写什么都对头。   后来,等版税合同签好进录音室,专辑中计划的大约十二首歌已经写得差不多了。   行星乐队就一起进了埃布尔提前租好的那间豪华录音室。   詹姆斯望着屋子里的所有人,队友们,还有录音师和那位再次被请来,却由于得罪了自己至今没有姓名的‘给屎抛光’制作人先生,说了一句:“大家,准备好了吗?”   所有人纷纷点头,回应他:“好了,没问题。”   于是,他满意地用力一挥手,吆喝着:“来吧,一起摇滚!”   至此,也拉开了录音的序幕。   但尽管站在前头负责鼓舞士气的人是他。   可事实上,兰斯才是录音室的主导者。   除了詹姆斯外,几乎没人能反驳他的言论。   不过,在新专辑的录制过程中,他也没什么让人能反驳的,始终维持着一种让人难以想象的激情,时不时还会和詹姆斯一起迸发出很多灵感的火花。   他们开始了彻夜奋战。   不吃不喝!不眠不休!全身心地投入!   新来的贝斯手被这种工作压力给整得苦不堪言。   冒险团乐队以前的工作风格可不是这样的,用桑德森的话来说‘我们本质是一群热爱大自然的小精灵’,所以,他们每天虽然也会努力工作,努力做音乐,但更会享受生活。   可万万没想到,别人家的乐队和自己的乐队风格完全不一样。   而在他看来,行星乐队就像是一个大型精神病院,主唱高兴时小天使,不高兴时火药桶;吉他手强迫症控制狂晚期患者,作精到了极致;鼓手看似老实,可似乎有点儿感知障碍,或者认知障碍,居然始终都觉得自己的乐队很正常。   你们根本不正常好吗?   除此以外,还有那种工作强度……   贝斯手桑德森感觉自己像是被奴隶主压迫的奴隶,每天从早干到晚,还不许叫苦叫累。   他整个人都绝望了:“你们不休息吗?你们不喝水吗?你们不吃饭吗?(你们都是魔鬼吗?)”   但他得到的回答永远是:“做完这里再休息喝。”   可到底什么时候才能做完啊!!   不管是詹姆斯、兰斯还是鲍德温……   他们面对音乐时的态度,有时候疯狂地简直像是邪教徒一样,活着就是为了音乐,心脏只为音乐而跳动!   虽然这么说的话,听起来让人很钦佩感动……   可置身其中,只觉得害怕!   桑德森偶尔会很戏剧(Drama)地想:“啊,我要为这部作品献出生命了。”   不小心被詹姆斯看到过了一次,绿眼睛的主唱完全没安慰他,反而露出恶魔般的微笑:“听说灵魂也是能继续干活儿的!,而且不用付工钱。”   桑德森无言以对。   但乐队成员的这种狂热从一开始就是帮助行星走向成功的最强法宝。   所以,哪怕之前被兰斯气得够呛,可鲍德温却依然情不自禁地为那一首首歌曲而倾倒,为自己能演奏这些音乐而感到由衷的开心和满足;新来的贝斯手桑德森也是一样,起初他实在受不了这个工作强度,差点儿辞职。但作为音乐人,他能感知到兰斯的这些歌有多么的棒,以至于不舍得就这么离开,所以,只能苦兮兮地继续撑下去。   在这场录制中,所有人都把自己弄得筋疲力尽,精神却截然相反地亢奋到不行。   尤其是当看着那一首首歌经过制作,最终,出落得性感又美丽时,那种心情就像是看着孩子长大了的父母一样,欣慰又快乐。   录到后期,他们彻底耗干了自己。   但当时,还差最后一首歌的歌词没写出来。   詹姆斯望着兰斯,想看看他有什么想法。   但兰斯难得地示弱:“我现在想不出什么了,要不等几天……”   两个人对视了一会儿后……   詹姆斯突然又有了一个鬼主意:“这专辑是我们的,也是献给所有行星歌迷的,那为什么不让歌迷们也一起参与进来?”   “歌迷们一起参与进来?你想怎么做?”兰斯惊奇地望着他。   詹姆斯当即给埃布尔打了一个电话,让他把歌迷们以前寄给行星的来信都拿一些过来。   埃布尔警惕地说:“你又想干什么?别煽动歌迷做一些不该做的事……“   詹姆斯这儿正累得要死,闻言有些恼火,气地上来就是一嗓子:“我他妈到底干什么了?整天说我干坏事、干坏事,你什么时候见过我杀人?”   喂!   杀人才算干坏事吗?   埃布尔一时间真是哭笑不得。   可听电话里的人真有点儿急了,他也不敢再说什么,只能好声好气地先哄了一句:“行啊,行啊,一会儿给你拿过去!不过,你要歌迷的来信干什么?”   “写不出歌词,找找灵感。”   詹姆斯见他答应了,也不难为他,直接把目的说了出来。   埃布尔听得半信半疑:“歌迷来信能有什么鬼灵感?”   但他还是找人开车给他们送了几麻袋的歌迷来信。   詹姆斯拿到这些信后,立刻把信全都倾倒在了地板上,无数的歌迷来信堆在一起,仿佛是一座小山。   他告诉大家,可以像是抽签一样地随便抓几封出来,然后,再从歌迷来信的话语中,挑选自己喜欢的句子和词,最后凑在一起,来充当最后那首歌的歌词。   异想天开的法子!   可屋子里所有玩音乐的人却都觉得:Wow!!   乐队和歌迷共同的创作?   这也太他妈浪漫了吧。   兰斯、鲍德温的眼睛都是一亮,连贝斯手桑德森都觉得事情有趣极了。   于是,他们开始了。   兰斯拿起笔在旁边做记录,顺便还需要把一些不合适的句子改得更适合整首歌。   詹姆斯作为主唱,决定先从自己开始。   他率先抽了一封信:“唔,我选这句作为这首歌的开头吧!听起来挺可爱……我看到了你,却因过度欢喜而昏厥了!”   其他三个人全都笑了起来。   詹姆斯耸了耸肩说:“还能写信,看来是平安无事。”   然后,兰斯也抽了一个信封出来:“我时常做梦,梦里有你。”   鲍德温也不说废话地抽了一个信封说:“你开口唱歌的那一刻,星星掉了下来。”   詹姆斯又忍不住了:“我是怪物吗?又昏厥又害得星星掉下来?”   大家不由得全笑了起来。   终于轮到桑德森。   第一次参加行星集体活动的他兴致勃勃地抽出一个信封,结果脸一下子涨得黑里透红,等到大家忍不住也想去看时,才说:“亲亲你,抱抱你,抚摸你,爱你……”   众人立刻有些明白这信里大概写了点儿带颜色的东西,互相挤眉弄眼了一下,不再去追究了。   接着,他们就这样你一句我一句地凑够了一首歌的长度。   当最后一句“我希望你好,只因你无与伦比的好”念完……   这首歌也算是拼凑出来了。   不过,由于是拼凑出来,歌词与歌词之间几乎毫无联系。   可每一句都那么真心实意,凑在一起却仿佛是一首真挚的情歌。   詹姆斯把那些拆开的歌迷来信重新收好,又出门找工作人员帮忙把这些歌迷的姓名和通讯地址都记录下来,计划为这份歌词单付一份报酬给她们。   另一头,兰斯快速地修改着旋律和歌词,使得两者更加契合。   等修改好了,他也不给詹姆斯乐谱了,干脆抱起吉他弹了一遍。   詹姆斯从没让他失望过,只听了一遍,就立刻拿着改过的歌词唱了起来。   等唱完,大家又各抒己见地凑一起改了改细节,很快进录音室把这首歌录完了。   这是专辑的最后一首歌<我们相爱>。   詹姆斯戴着大大的耳麦,站在录音棚的玻璃后头,唱完了这首歌。   当他闭着眼睛,释放所有的情感去唱最后一句“我希望你好,只因你无与伦比的好”歌词时……   贝斯手桑德森饱含感情地说:“门打开了,一束星光照了进来!”   本来想把专辑命名为[行星四]的兰斯立刻把专辑名字改成了[Starshine](星光)。 第145章 英伦音乐   行星乐队全体成员在录音室里待了足足一个半月,成功完成了[Starshine]这张专辑。   当时詹姆斯就自恋地想:“有些专辑真他妈能让人跪下!十二首歌,首首经典。”   这也只是想想,还没经过市场的考验。   也正是在这时候,他们一直合作的那家Mixer唱片公司得知‘专辑制作完毕’的消息,派遣之前‘替代埃布尔职位,作为乐队和唱片公司新任联络人代表’亚当斯,过来试听[Starshine]这张专辑。   亚当斯在之前的专辑[行星三]中,也曾与他们有过一些相对愉快的合作。   但他和当初的埃布尔是一个毛病,多数时间的思考方向都更侧重于商业层面,对音乐本身的艺术价值并不太看重。   所以,当他听完[Starshine]的母带后,给出的评价是:“音乐很不错,可听起来……似乎不太符合当前的流行趋势。”   詹姆斯立刻知道他所谓的‘流行趋势’就是指垃圾摇滚的风格。   于是,兰斯解释了一句:“这专辑不是垃圾摇滚,是以英伦为主题的新音乐,整张专辑都在讲述我们国家的生活。”   “英伦主题?新音乐?”   亚当斯立刻犹豫起来,不太确定这样逆潮流而行的唱片是否能够在销量上站住脚。   一时间,他陷入了左右摇摆的矛盾中。   其实,像他们这样的A&R制作人最恨新型、实验类、无法判断未来发展的唱片了。   因为这些唱片时常会令他们面临一种压力巨大、令人愁到秃头的选择。   在面临这些选择时,他们往往必须代表身后的唱片公司做出一个关键性质的决定——签,还是不签。   一旦选择签下唱片,赚了还好说,假如赔了,那就是他决策失误,被开除;   但如果选择不签,不签也不是没风险。   因为这张被漏掉的唱片假如被别家公司推红后,也属于他决策失误,被开除。   所以,不管是选择签,还是选择不签,他都要独自承担‘被开除’的风险。   于是,这位Mixer唱片公司的代表一时间难以决断。   詹姆斯不由得望了一眼转行为自家经纪人的埃布尔。   他第一次觉得,这家伙以前还挺有魄力的,起码在他负责行星乐队的时候,可没像这位一样磨磨唧唧、犹豫不决。   最终,亚当斯的胆子还是不够大。   他向行星乐队提出了一个请求:“你们能不能先举办一场小型的演出,我想看看音乐的现场表现效果。   所谓的现场表现效果,其实只是一种委婉说法。   真正的相反应该是想看看现场观众们的反应,再看看这些与潮流不同的新音乐能不能被观众们接受,同时,也是根据观众们的反应来看看唱片未来的销售潜力能有多少。   詹姆斯和兰斯互相对视一眼后,都没立刻回答。   埃布尔适时地站出来:“抱歉,演出的话,可能要推后一段时间了,最近乐队还有一些商业活动……”   亚当斯不知道这是推托之辞,没想太多地同意了。   等他离开后,埃布尔立刻提醒说:“我们不着急签合同,按照原计划,等过一阵子,看看哪家出价更高。”   詹姆斯他们纷纷点头。   然后,埃布尔又补充了一句:“当然,如果Mixer出价相对较高的话,我仍然建议还是尽量选择Mixer唱片公司。毕竟大家合作多年,我也更熟悉他们的运作模式。”   詹姆斯和兰斯对此没什么意见。   这几年,他们银行账户上源源不断的进账和日渐增长的数值,早就充分证明了埃布尔在商业运作方面的可信赖性和能力。   至于埃布尔为什么说‘过一阵子,看看哪家出价更高’,詹姆斯和兰斯也心知肚明。   这当然是因为……   他们筹谋了很久的一场[聚焦英伦]大型活动,即将正式拉开序幕了。   如之前商量好的那样,[十字路口]杂志率先做出一期标题名为<我们的英伦乐队>的专题。   在这一期的杂志中,行星乐队再次登上了杂志封面,四名成员这次的着装都与以往有着很大不同。   詹姆斯不再穿女装;鲍德温也不穿那些过于宽松的衣服了;兰斯变化不大;贝斯手桑德森为配合自己的新乐队,也没再穿什么Cosplay风格的神秘黑斗篷。   他们换上了属于英伦风格的服饰,内敛的线条,看似沉稳的中简约款式,简约到酷,仅仅通过细节和别致的搭配来微妙地彰显英国人闷骚的个性,再通过少许的鲜艳色彩点缀,如站在最前方詹姆斯手中拿着的一束鲜红玫瑰,这样恰到好处地去暗示出摇滚乐队隐藏的叛逆本性。   普通读者们可能只会注意到封面行星乐队成员们的英俊和帅气。   但无数音乐人却从这个封面就隐隐猜到了本期杂志的主要内容。   果然,杂志挨个儿地介绍了一番属于英国乐坛的‘英伦乐队’,其中,多处用词都很微妙地写着这是‘我们的乐队’。   没错,这就是詹姆斯他们联合埃布尔一起搞出来的‘公开点名’。   在这场公开点名中,除了行星乐队这个始作俑者外,跳舞雕塑乐队自然也必不可少,之后,还有小丑乐队、顽童乐队、海边男孩等大大小小,差不多足足凑齐了十个乐队。   虽然从名气上来讲,这些乐队之间有着很大的差距。   可在杂志极具煽动力的介绍中,显然将他们一视同仁地视为了英伦乐坛的标志性乐队,并对他们寄予厚望,希望他们能在接下来的音乐创作中彰显属于英伦的魅力。   除了斯图尔特十分惊喜外,激动地和队友们不停地说:“你们看啊,我们的努力没白费,我们不是孤单的,还有人也注意到了英伦音乐没落的问题,我们有志同道合的人了。”   但其他被‘点名’的乐队全都集体懵逼。   他们完全是一头雾水:“怎么回事啊?怎么回事啊?[十字路口]这是发什么疯?硬赶鸭子上架吗?我们什么时候说要创作什么英伦音乐了?怎么就变成英伦乐坛代表了?而且,你们这话说的……我们不彰显英伦的魅力就不配做英伦乐队了吗?”   这个时期,讯息传递的速度还没那么快,人们获取信息的渠道又单一。   绝大多数乐队的自带歌迷群发现这些乐队出现在杂志上,还集体表现出要‘复兴英伦’(其他乐队:我不是我没有别胡说)的态度后,完全没怀疑,立刻傻白甜地相信了,还为了帮助喜爱的乐队,在有意和无意间,也开始传播起了英伦音乐这一种类型音乐。   埃布尔抓准时机,将人脉关系全动用起来。   很快借着这个势头,又联系了好几家报刊杂志,开始围绕英伦音乐的理念进行反复的宣传。   一波接着一波,在大媒体报道完后……   还有一些八卦小报也被其误导,以为是什么火热的新闻,同样跟风报道了一阵子。   除此以外,各家乐队的大部分歌迷们也在争相讨论。   在网络还不算特别发达的年代里,成功坑蒙拐骗地营造出了一种虚假的繁荣景象。   哪怕当时绝大多数人并没有对英伦理念有多认可,也没有多少人像斯图尔特一样忧国忧民地意识到英伦音乐的重要……   但更多的人却在这种虚假繁荣的不断宣传下,也开始随大流地认为:咦,英伦理念的音乐这是要崛起了?   斯图尔特开心极了。   他还以为接下来就是英伦乐坛百花齐放的美好景象了。   但实际上,除了跳舞雕塑已扑街的<美丽的英格兰>,和早有预谋的行星乐队外,还没乐队认真搞出什么英伦创作。   并且,如果没有质量过硬的音乐代表作出现的话,虚假的繁荣终归会变成虚假的。   外部手段是很重要。   可一切的外部手段进展到了后期,却还是要靠真正的实力来支撑。   行星乐队的新专辑正是为此准备。   经过将近三四个月的猛烈造势和宣传后,将大部分英国人民的视线吸引到英伦音乐上后,终于等到了他们最合适的出场时机!   兰斯这几天克制不住紧张地都有点儿手抖:“吉米,你准备好了吗?”   詹姆斯每次都没办法抵抗他这种强势下却偶尔又流露出的脆弱,立刻握住他的手后,才肯定地回答:“准备好了。   ——你怎么不紧张?搞这么大摊子,万一失败怎么办?   ——失败啊,没事。那就回家排队领失业救济金呗,怕个鸟! 第146章 一场演出   在举办第一场正式演出前……   埃布尔还和詹姆斯他们重点商讨过一件事,关于演出场地规模的大小和票价的问题。   当时埃布尔给了他们两个选择:一个是模仿跳舞雕塑乐队,租一个大场馆,把票价调低,或者干脆免费。   这样做的好处十分明显,毕竟,人们对于免费的东西,哪怕不喜欢也不介意去看上一眼的。所以,根本不用担心没观众,缺点在于一旦演出不够精彩,根本留不住观众;   另一个选择就是选择小场馆,票价稍微贵一点儿。   这样一来,愿意买票入场的观众绝大多数都应该是乐队的死忠歌迷。等于是无形中可以将一些对摇滚不感兴趣、对行星乐队曲风也不接受的观众筛除出去。   同时,因为场馆的规模小,哪怕票价昂贵,按照行星乐队一向的号召力,也应该还是能卖光门票的。   所以,当再有人想买票入场,会惊讶地发现门票早早卖光了,反而油然而生一种‘这演出很火爆’的想法。于是,出于得不到反而是最好的心理,更想看了。   “当然要选第二种!”詹姆斯非常实际地说:“万一他妈的砸锅了,好歹我还赚了最后一波。”   他顺便吐槽了一下自家好友:“斯图尔特是个有钱不要的小傻瓜,我可不是。”   “人们总是更珍惜付过钱的东西。”兰斯也感叹了一句。   然后,他冠冕堂皇地说:“我不在乎钱,但比起大场面,我还是更喜欢小场馆爆满的感觉。”   于是,埃布尔就为乐队租用了一个能容纳三四百人的小场馆,并订下了第一场演出的时间。   虽然碍于场馆面积和票价的缘故,有些遗憾不能让更多的歌迷进入,但这场演出全程都会被高清录像,用于后期的宣传和推广。   事实果然如所料的那样。   稀少的票量,加上行星乐队出新专辑的号召,在很多乐迷还没反应过来时,票就被一些时刻关注乐队的死忠歌迷给买光了。   但行星乐队出道至今,全国的歌迷可不仅仅只有三四百人了。   所以,由于不知道乐队晚上只是出于实验性质地演一场,很多消息不灵通、错过时间没买到票的歌迷们,直到演出前才发现买不到票了。   于是,他们焦急地跑到演出场馆外的专属售票亭去排队,试图去购买第二场演出、或者第三场演出的演出票。等得知没有第二场、第三场的演出后,也不甘心离开,全都失落地站在场外来回徘徊,想看看有没有人出票。   当载着乐队成员们的车从街上经过,提前去会所排练时,詹姆斯透过车窗恰好看到了这一幕。   不得不说,知道有这么多人支持和喜欢自己,那感觉太美妙了,立刻就像是一针兴奋剂一样猛地注入到了血管里,还没上舞台,已经让人精神一振。   然而,每次上舞台前,状态都不怎么样的兰斯却在旁边低着头。   继前些天紧张到发抖后,他又有了新的解压法子,充满了神经质地一直在撕一个超市的塑料包装袋,还把塑料袋撕成一条一条的。   对自家吉他手时不时的情绪低落渐渐习以为常的詹姆斯无语地看过去一眼,不禁在心中叹着气地思索:“哎,怎么有人能把强势和脆弱结合得这么恰到好处呢?平时那么可恨,这会儿又那么可怜。他现在肯定紧张坏了,但我能怎么帮他?”   后来,当兰斯终于把那个塑料袋成功撕得支离破碎,仿佛完成一项事业一样松了一口气时……   他的制杖恋人从旁边变戏法儿一样地掏出最少十个塑料袋递过去,体贴大方地说:“撕吧,撕完还有,管够!”   必须得说,詹姆斯自己也不像是外在表现得那么镇定自若。   但他一向对未知的挑战都跃跃欲试,反而是一些常规的演出经常让他提不起兴致来,这使得他越是在大场面和关键场合越能稳得住。   而另一方面,兰斯也不是真如外在表现得那么脆弱。   他只是得失心太重,太想得到成功反而患得患失。可这种情绪通常只维持在舞台下,一旦上了舞台,出于对音乐的热爱,他会自动遗忘这些多余的想法,成为永远稳定可靠的厉害吉他手。   在到达会所后,四个人排练了几遍,主要是为了熟悉场地。   在最后一次排练结束后,贝斯手桑德森开始反常地唠叨起来,给大家讲了一个巨龙故事,什么宝物的看守者,古蛇传说一类的玩意儿。   虽然话题有趣,可和目前的状况有点儿不太搭。   大家都意识到,他这应该是为了掩饰紧张。不过,冒险团乐队出来的都喜欢讲故事缓解情绪吗?   所有人还是体贴地配合着他扯起了别的话题,没有刻意去提今晚的演出。   詹姆斯随口提了一些修车小技巧,兰斯娴熟又长篇大论地讲起了吉他技法,鲍德温非常有自娱精神地讲了几个鼓手的冷笑话:“我小时候告诉我妈说想当个鼓手,她告诉我,没问题,你长大了就能当。”   说实话,在演出开始前,没人能提前预料演出的结果。   哪怕行星乐队的四名成员全都不是新人了,一种新音乐的第一次演出,对他们来说仍然是一场严峻的考验。   提出与潮流相悖的理念,这绝不是可以让人随便就处之泰然的东西,而大家所能做的也只有竭尽全力。   当然,相对而言鲍德温和桑德森身上的压力可能还要轻一些。   因为詹姆斯和兰斯后来并没有将‘试图成为英伦音乐领军人物’的野望,告知两个人,并非是信不过,而是这种发言,很多时候也只能他们两人自己分享,说出去总给人一种过于狂傲之感。   所以,可能在鲍德温和桑德森看来,即使演出失败,也只是失败了一张专辑,大不了从头再来。   但只有詹姆斯和兰斯清楚地知道:失败就意味着失去一个成就自身野心的宝贵机会,而机会往往一去不复返,不伟大毋宁死。   到了晚上的时候……   场馆中的景象颇为令人欣慰!   到了进场的时间,在五颜六色的霓虹灯的照耀下,早就等在外头的观众们像是潮水一般涌了进来,喧嚣的声音一下子充斥在耳边。   这不像是什么听古典音乐,大家可以西装革履,按照引座员的指示,安静地就座,而是无数青少年像是一群小土匪一样冲杀进来,脸上全是兴奋的表情,他们大声谈笑,热情似火。   詹姆斯他们玩了一个小花招。   由于这场演出规模小、经费也有限,乐队就没搞什么闪亮出场。   所以,大家换好服装,也化完妆后,提前十来分钟就待在舞台上了。   但在一片黑暗中,没有灯光,台下的观众根本看不到他们,自顾自地大声聊天和说笑。   于是,当灯光亮起的那一刻,舞台上早就摆好POSE的四个人,突然一下子就神奇地现身在了观众们的面前。   无数尖叫声响起!   不知道是受到惊吓,还是太激动了。   随着金发主唱干脆利落的一声‘欢迎大家来到行星的世界……’   台下的掌声和欢呼声几乎响彻天际。   但还不等所有观众都适应这个开场,一秒钟都不耽搁的,‘砰砰砰’的爆裂鼓声瞬间响起,接着,是长啸的电吉他声,最后是稳稳的贝斯,低调地衔接起了两者,整支乐队一句废话都没有地进入了正题。   无数霓虹色的灯光开始晃动起来,整个舞台被点缀出一种近乎迷幻的色彩,而第一首歌<新生>的风格也是如此。   这首歌的歌词有很多模糊的意象,诸如‘我见到一个新生婴儿在黑色的天空下出生,他周围环绕着数不清的野兽……’   当前奏结束,詹姆斯抓起麦克风,就在舞台上肆意地飙起了高音。   那天赐一般的嗓音,如一柄利剑一样地划过天空,又冲开了场馆中喧天的吵闹之声,在场馆的上空一圈一圈地回荡。   那应该是行星乐队最好的一次现场。   乐队像是一只巨大的蜘蛛,竭尽全力地用音乐来编织出一张巨网,将场馆牢牢套住,在网内对着舞台下的‘猎物’发动了激烈的攻击。场馆内整个空气都在燃烧,所有舞台下的观众都被音乐冲击得如痴如醉,激情澎拜。   在第一首歌中,鼓手鲍德温快速猛烈地敲击,联合低音的贝斯手桑德森一起,为歌曲制作出基础的节奏骨架,而主唱詹姆斯得天独厚的嗓音清清楚楚地飘荡在燃烧的空气中,吉他手兰斯演奏出的旋律神秘莫测,时而透彻地让人心悸,时而又突然飘忽,让人遍寻不到踪迹。   后来,很多媒体造谣说他们在这场表演中嗑了药。   因为舞台上的四个人那沉浸其中,将生命献祭给音乐的神色和让人分不清现实和虚幻的乐音,实在太过迷离梦幻,以至于显得有些脱离现实。   作者有话要说:总想一笔带过演唱会,业余外行写这玩意儿是真傻啊! 第147章 我们去哪   [星光]这张专辑应该可以算是一张概念专辑,也就是专辑中的所有乐曲全部围绕一个相同主题的音乐专辑。   兰斯最早的灵感来源于披头士乐队的[佩珀军士孤独心俱乐部],那也是开创概念专辑的始祖。   他当时的创作理念十分简单粗暴,就是想搞出一张有统一主题的专辑出来。   同时,又为了反对垃圾摇滚那种颓靡和消沉的曲风,故意反着来,想弄一些积极向上的玩意儿,于是,[星光]这张专辑的主题被设定为——希望永存。   为了‘希望永存’主题,十二首歌被做成了一套组歌,以一个虚构人物‘星光’为线索,串联了这十二首歌。   因此,兰斯在专辑的封套内页中,还特意编写了一段故事。   这个故事的大致梗概是:   一个普普通通的人星光(无性别,可代表任何人)出生于一个工人家庭。   他出生的时候,就是家庭最最贫苦的时期,如歌词所写‘生在黑色天空下,城市之中野兽环绕’。但新生命的出现,依然为这个家带来了喜悦,这就是——<新生>,迷惘艰难却又充满希望;   然后,是平静的家庭生活,一段非常甜蜜的柔摇滚,美妙的旋律带着脉脉温情,时不时就是一句<宝贝,我们来看看彼得兔>。在这里,毫无疑问,爱和希望无处不在。   接下来,由于经济萧条、失业率激增为星光家庭带来的一系列的灾难,父亲不堪重负生病去世,母亲随后也在车祸中失去生命,幸福生活不在后,是主人公嘶哑地一声声质问:为什么把我关在天堂外?为什么把我关在天堂外?   到这里,会有一次小高潮,也就是<为什么把我关在天堂外>?   这也是主人公丧失希望后的强力质问。   鼓手鲍德温会重重地击鼓,以一种夸张的强节奏来展示出主人公内心的愤怒,而兰斯的电吉他也会故意营造出尖锐的噪音来进行配合。   主唱詹姆斯也会唱出一种癫狂到了极致的声音,仿佛恨不得把五脏六腑都吼出来扔下舞台,又恨不得把每一个单词都咬烂了,转而吐到人的脸上。   所以,当詹姆斯唱到这首歌时……   台下的观众几乎难以控制情绪,他们在舞台下如浪一般滚动起伏,跟着乐队们一起狂喊乱叫,现场几乎变成了一片声音的海洋。   <两年以后>是校园冷暴力,作为孤儿的星光属于社会边缘人,受到排挤和欺压;<城市怎么了>是描写城市化扩张的问题。   这两首歌一起把演出的节奏缓了下来。   金发主唱会用冷漠的语气去描述学校冷暴力的情景,没有一句批判,却将世界的残酷尽数地展现在眼前;同理,对英国近年来一味发展经济的过度城市化问题,也仅仅是描述了一些现象,关于噪音污染、环境污染、交通拥堵、治安恶化……兰斯用一头大怪兽来象征城市,在歌词中写‘怪兽吞没了绿地,也贪婪地吞食着希望’,这两首歌后来被认为是兰斯难得的有内涵之作。   之后,孤单生活在城市中的星光恋爱了,又有了一连串的情歌。   <我想和你做爱>是主人公在孤单寂寞中遇到喜欢人时的心声;<奶酪、威士忌、圣诞火鸡>是一段温馨的热恋生活。   可到了<伦敦一夜>时,星光喜欢的人再次离开,这首歌情绪极为低落,可颓而不废,主人公始终没有完全绝望,于是,才有<玫瑰永不枯萎>的努力振作。   可振作的同时,又有<魔鬼的交易>。   魔鬼来诱惑星光,声称可以满足一切愿望,所以,<迷途>出现。   在这几首歌中,希望之光似乎微弱地随时会熄灭,却从来没有消失。   尽管主人公迷失,但希望的天使仍然会在某一天,将他带出绝望。   所以,歌迷来信拼凑出歌词的<我们相爱>。   希望天使终会伸出手,打破星光的黑暗世界,让他在一片热情和涌动的爱意中,迷途知返,迎接新的人生。   至此,‘希望永存’的主题成功贯穿了十二首歌。   除了詹姆斯那让人赞叹和欣羡不已的嗓音外,整整十二首旋律,兰斯也展现出最为变幻莫测的高超吉他技巧。   在正式演出的场合,任何人包括詹姆斯在内,都没办法再看出黑发吉他手身上一丝一毫的紧张。   他自信地用电吉他建构出了一个庞大又恢弘的音乐世界,有时是明亮优雅如小夜曲,有时又是荒野中回荡的凄厉长啸,修长手指在吉他弦上自如地跳动,敲击,停顿,弹奏技巧多种多样,让人眼花缭乱,叹为观止,可不管怎么弹,都能发出天籁之音,时而强烈,时而不羁的旋律彻底地征服了所有在场观众的心。   不过,最为让观众心潮澎湃的地方还在于两个人绝妙无比的配合。   人声和吉他声搭配的天衣无缝,默契近乎天成。   这一点儿,再没有比谁比当事人更有感觉了。   所以,唱到爱情那部分的时候,詹姆斯会情不自禁地望向吉他手,唱出一句句的歌词,而兰斯有心想要克制,却也总是不由自主地去凝视自家主唱。   两个人旁若无人地对视,那种奇妙的化学反应是如此的明显,让他们总是自成一个世界,用目光、用音乐、用灵魂去进行一场无声的交流……   这一刻,两人立在舞台最中央,如同高悬于夜空中最为闪耀的一对双子星。   可能一方面在于演出的精彩,另一方面也在于今晚前来场馆的观众全是行星乐队的歌迷。   所以,现场的狂热气氛几乎达到了顶峰。   在四百来名歌迷们的眼中,行星乐队在这一晚的演出堪称辉煌灿烂。   当然,最受他们喜欢的仍然是主唱詹姆斯。   金发主唱依然那么喜欢和歌迷互动。   当气氛最热烈的时候,舞台下没有一个人坐着,所以,观众们全都普通潮水一样,热烈地朝前涌着,还一路涌到了舞台的下方。   詹姆斯一看到他们就会立刻走过去,弯腰去挨个儿握手。   只是,当他重新站直身体唱歌时,前排很多没能和他握手的歌迷们纷纷不甘心地伸出双手去摸他的脚、脚踝和小腿……简直像是邪教现场,狂热的信徒去触碰神明一般。   詹姆斯在察觉到后,惊讶地微微低头,一双绿眼睛那么明亮地闪耀着,又朝着他们不好意思地笑了笑。   兰斯习惯性地站在一个舞台下观众够不到自己的安全地方。   在看到詹姆斯的举动后,他瞥过去一眼,没说话,却明显露出了不赞同的神色。   说起来有趣的是……   演出往往十分累人,所以,为了保证演出的质量,多数音乐人私底下会进行一些锻炼,以保证自己有足够的体力来支撑下来尽两三小时的满场演出。   于是,生性好动、在舞台上也闲不住的詹姆斯果断选择了跳舞和健身。   而兰斯自然也做出了一个选择,选择——站在舞台上不动……来节省体力。   所以,这几年来,人们依然能看到金发主唱在舞台上跑来跑去,时不时还拎着立式麦克风的支架上下舞动;   至于同样站在舞台中央的黑发吉他手,出道那些年还稍微跑动一下,这几年是完全不想动了,简直就是一个立在那一动不动的高高瘦瘦衣架子。金发主唱有时候跑累了,还会特别自然地把自己‘挂’在‘衣架’上歇一会儿。   但不管他俩的舞台表现形式如何得不同。   在这一晚,在那四百来名的歌迷们的眼中,他们都在台上熠熠生辉,虽然唱着英国人熟悉无比的生活,却一点儿都不枯燥乏味,反而充满了新奇感;他们的每一首歌都那么美妙动听,可又不像是听完垃圾摇滚,发泄完负面情绪后的空虚和迷惘,如这张专辑的主题一样,似乎可以感受并触摸到实质化的希望,让人得到安慰;他们看起来那么英俊又性感,让人恨不得把心都给他们……   毋庸置疑,行星乐队首战告捷。   [星光]也赢了。   当激动的歌迷们在场馆外久久地徘徊不去,还试图去围追堵截乐队的时候……   行星乐队一行人正在后台更衣室里吃夜宵。   他们打算按照老规矩办,先躲一会儿,等歌迷们散一散再出去。   亢奋后的茫然,鲍德温咬着三明治发呆。   桑德森的表情也很疲惫,可又因为参加了这场演出而有些高兴。   兰斯点了一根烟,掩饰着心中的不安和兴奋。   因为,尽管演出取得了成功,但他目前还不确定自己想要的目的有没有达到?   詹姆斯在演出结束后,已经把所有事情抛到脑后,什么都不想了。   他给自己先倒了杯淡啤酒,随口问了一句:“我们(待会儿)要去哪,兰斯?”   利物浦那含混的口音让兰斯听漏了‘待会儿’。   所以,他似乎是半开玩笑地给了一个野心勃勃的回答:“去世界之巅。” 第148章 吉米啊啊   在演出结束的第二天。   Mixer唱片公司立刻以飞快地速度和行星乐队签订了合约。   埃布尔对着昔日的老东家毫不手软,列出了种种有利于乐队的条件。   亚当斯一开始还试图来一场讲价还价。   但太晚了。   此时,形势已经逆转。   通过演出现场的火热场面,行星乐队已经证明了哪怕不是垃圾摇滚风格的音乐,也一样能受到人们狂热的喜爱。所以,为了避免被其他竞争对手唱片公司抢先一步,他一咬牙还是代表公司急忙签下了合约。   接着,无数乐评也纷纷井喷一样地涌现。   明明只是一次小型演出,可来观看演出的乐评人却神奇地全都发表了评论,而且,几乎是无一差评。   [我对星光这张专辑的发行已经迫不及待了。]   一名乐评人这么说:[如果专辑内容和演唱会一致的话。在演唱会中,吉米一共唱了十二首歌,我不想说一些众所周知的事情,比如,夸他唱得有多好。]   [我只想说,很多人听歌总喜欢跳着听。可这十二首歌,不管别人会怎么做,但如果是我买了专辑,我一定会从头到尾地一遍遍听。因为十二首歌的风格各异,<新生>编曲颇具迷幻感,<宝贝,我们去看看彼得兔>有着无可比拟的甜美和温馨;<为什么把我关在天堂外>带了点儿朋克喧嚣气息,<伦敦一夜>和<玫瑰永不枯萎>又有点儿抒情歌谣风格……]   [很多人知道,多种风格的音乐虽然能证明创作者的才华横溢,可往往也会让专辑显得混乱。但行星乐队聪明的地方就在于设置一个主题,让所有的音乐不是胡乱地堆砌在一起,而是去统一地为主题进行服务,才达成了浑然一体的和谐局面。]   [并且,这十二首歌就像是一张网,网罗了英国当代城市中遭遇的种种问题,以普通人的视角贴近生活,歌曲中充满了连续不间断的饱满情感,时而温馨、时而愤怒、时而饱受折磨、时而又冷漠嘲讽,当人们低落到谷底时,又会峰回路转迎来新生,给人鼓舞,让人永不放弃希望。]   [这是一张绝对值得一听的专辑。]   [精彩绝伦,一首都不想错过。]   连那个总是黑兰斯的戴利先生都难得地给出了一份表扬:[十二首歌组成一场堪比史诗般的表演,虽然其中有刻意的小心机,但瑕不掩瑜,堪称英伦音乐的代表之作。总体来说,兰斯温菲尔德还是有能力写出和创作出色歌曲的,前提是他能少一点儿功利。]   哪怕话语中有了‘堪比史诗’和‘英伦音乐代表之作’这样的夸奖词汇。   可兰斯还是盯着‘功利’那个单词看了半天。   詹姆斯随口安慰了他一句:“快他妈的别理了,我们还一堆事要做呢。”   这话说得没错。   当专辑开始正式发行后……什么宣传、演出、现场签售,一样接着一样地出现,没人再有功夫去伤春悲秋,或者计较什么了。   这个时期,尽管兰斯野心勃勃,每天都梦想着成为世界第一。   但他本质依然是个很实际的人,还没自信到狂妄的地步,心里虽觉得专辑会成功,可具体能成功到什么程度,也没特别深想过。   所以,行星乐队在推出这张专辑后的受欢迎程度,已经完全超出了他的预料。   比如,在专辑发行的当天晚上,他们进行了第二场演出。   这次不是小场馆了,而是换成大场馆,售出的票也不局限于几百张了。   但歌迷们不知道这个情况。   所以,在演出前,很多上次没买到票的歌迷吸取了教训,在这个没有网络购票的年代,他们居然拿着帐篷跑去售票亭钱扎营,等着放票。   这一幕很快就出现在了报纸上。   人们对突如其来的‘行星热潮’十分惊奇。   那一天的演出还算顺利。   如今,新来的贝斯手桑德森也终于与他们基本磨合完毕。   当晚,四人得以在舞台上配合默契、融为一体,演出称得上是激情燃烧。   所以,观众们的情绪异常高涨。   为了确保安全,舞台还围了一圈的保镖,在演出散场时,还抽调了很多警察来帮忙疏散人群。   并且,在这次演出结束后,斯图尔特还给他们打了电话。   他在电话的那一头特别开心地说:“吉米,吉米!你们太棒了,我也去听了!”   “呃……谢谢。”詹姆斯一向不擅长应对这种傻白甜的类型,除了说谢谢根本不知道该说什么。   因为按照正常逻辑来讲,两支乐队虽然交好,可某方面来说,也是竞争对手啊!   但斯图尔特根本不在意这些,在那边自顾自地兴奋说了起来,大概就是祝贺他们成功,并表示非常喜欢[星光]这张以英伦为主题的专辑,说这张专辑棒极了,还说等专辑正式发行后,一定也要买一百张支持……   他说了一堆,到最后都有点儿激动地语无伦次了。   直到詹姆斯挂电话的时候,还觉得耳边环绕着斯图尔特开心的声音,不禁感叹说:“买一百张支持,斯图真是我的好朋友。”   重点其实是在一百张吧?   兰斯非常无语地问了一句:“你们到底怎么成为好朋友的?”   詹姆斯回忆了半天,才想起来:“哦,一起探讨女装技巧。”   兰斯立刻闭嘴,还收回了所有吃醋的小心思。   但乐评人、媒体、歌迷、同行的反应……   这仅仅是一个开始。   在音像店签售的那天,场面更加混乱。   当时,有大批、大批的歌迷全都闻风而来,可由于活动举办者低估了歌迷们的数量和狂热,预先准备的人手就有些不足。   在签售开始前,行星乐队站在音像店中,就有些表情愕然地隔着玻璃门与歌迷们对视,似乎也没想到会来这么多人。   那些歌迷们疯狂地拥挤在门前,前排的姑娘把脸贴在玻璃上,用力地拍着玻璃,歇斯底里地喊着詹姆斯和兰斯的名字,尖叫和欢呼声几乎震耳欲聋。   兰斯的脸立刻有点儿白:“这特么什么见鬼的签售,我们马上走,不签了。”   “没那么严重吧?”詹姆斯望了望外头,也有点儿懵逼。   但他还是一如既往地乐观:“等会儿一定会有人来维持秩序、让他们排好队的。到时候,我们按原计划就好……”   兰斯完全不信什么狗屎的原计划。   如果知道原计划有这么多的人,打死他也不来做什么该死的签售。   但来都来了。   而且,这种活动的举办也是要投入一定先期资金的。   所以,在工作人员匆忙过来的请求和劝说下。   再加上詹姆斯也在旁边说什么‘别这样,我们不签,他们很为难,而且歌迷有什么危险的’,兰斯勉勉强强地答应了。   于是,音像店的门打开,人潮如海水一般涌了进来……   签售的时候是没什么问题的。   姑娘们开开心心地抱着买好的唱片过来排队,然后,递给乐队签名,胆子小的签完就走,胆子大的再说上几句话离开,看起来没什么难度。   事情出在签售结束的时候……   结束的时候,现场的工作人员一般会分成两拨,一拨护着乐队四个人上车,一拨负责去拦住追过来的歌迷。   可由于没预料到现场这么多人,人手不足的结果就是根本拦不住数量巨大的歌迷。   无数狂热的歌迷轻而易举地就冲破了警戒线,还喊着叫着地追着乐队而来,在车外敲着车窗,喊着他们的名字。   此时,已经坐上车的兰斯吓得差点儿没跳起来。   他忍不住地拍着前座的椅背,一连串地命令着:“快开车,开车!开车!”   司机也很害怕被包围,一刻都不想多待了。   所以,他听到命令后,立刻躲开越来越多的人群,先慢速,在缓缓加速地冲了出去。   在一片兵荒马乱的逃难中,兰斯紧紧地抱着吉他盒子,鲍德温忧心忡忡地望着窗外,桑德森闭着眼低头祈祷。三个人一路都紧张地不行,直到发现那些歌迷们距离自己越来越远,不可能再追上来后,才松了一口气。   “幸好,幸好,我们走得及时。”   贝斯手桑德森睁开眼睛,庆幸地感激了下上帝。   兰斯的表情也好了很多。   但他还是忍不住地念叨了一句:“下次再有这种意外就应该趁早走。这次是走得早,万一走晚那才是真完了。”   鲍德温和桑德森都点头赞同。   可总觉得缺了点儿什么,兰斯不禁奇怪地望向自己旁边:“吉米,你怎么一直都不说话,吉……等等!停车——!!”   另一头,刚从洗手间出来的詹姆斯望着空荡荡的音像店和一堆徘徊不去的歌迷们对上了眼。   他茫然地问了一句:“怎么回事?你看到兰斯他们去哪了吗?”   歌迷们眼前一亮:“吉米你没走啊啊啊——!”   詹姆斯慌张:“啊啊啊……别过来,操!” 第149章 英伦摇滚   被不小心给落下,还被一群狂热歌迷给包围。   这事换了乐队里的谁,搞不好都会留下严重的心理阴影。   可幸好詹姆斯心理素质过硬,生命力也一向顽强。   当大家惊慌失措地折回去接自家倒霉主唱时,却无语地发现……   他在音像店里,已经忽悠着那些歌迷们一起,开了一场临时的、无伴奏的、单人演唱会。   绿眼睛的金发主唱笑嘻嘻地顶着一脸的口红印子,衣衫还有点儿凌乱地站在签售时用的那张桌子上,一边指挥歌迷们不要乱来,一边又拿着个大喇叭非常应景地唱起来:“为什么把我关在天堂外?为什么把我关在天堂外?是不是我——唱得声音太高了?”   他是唱得挺高。   虽然音乐效果就别提了,可电喇叭确实声音大……而且,很帅。   周围的歌迷们都快激动坏了。   他们热泪盈眶地仰着头,一起帮着唱起了和声:“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   詹姆斯继续深情唱:“请不要把门关得太严,我还想试一试。”   歌迷们和声:“试一试!试一试!试一试!”   金发主唱在桌子上蹦了蹦,用力一挥胳膊,又是一嗓子喊:“为什么把我关在天堂外?”   歌迷们也扯着嗓子跟着喊:“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   行啊!   百人小合唱,走起!   坐在车里的兰斯隔着车玻璃注视着那些口红印,沉默了许久。   他才语气复杂地说:“玩得挺开心的啊。”   连鲍德温都忍不住笑了起来,开玩笑地说了一句:“干脆别打扰他了,让他唱完十二首歌……”   那个新来的贝斯手桑德森茫然地看了看他俩,又惊叹地看了看在歌迷包围中依然挥洒自如的金发主唱,一时间心潮起伏地想:“哎哟喂,我他妈这是来了个什么不靠谱的乐队啊!”   但这事真没给詹姆斯留下任何阴影。   虽然之前猝不及防,被几个姑娘强吻,扯衣服的时候,还是有点儿难为情。   可说到底,光天化日之下,谁也不敢把他怎么着啊!   好多姑娘们其实就是扯着他,扯着他不给走,可她们也不敢真做点儿什么。   虽然人数多了,有点儿吓人   毕竟,每个人都扑上来亲一口的话,几百来号人,那也太可怕了。   所以,詹姆斯还是对所有的队友都给予了一番郑重地谴责:“你们真他妈行啊!我就上个厕所回来,你们就全没影了!跑路不带我,你们还是不是兄弟了?你们这么无情地抛弃我,还把我遗弃在狼群中,全是叛徒!叛徒!”   大家自知理亏,任由他发泄了一番。   可某个金发主唱堪比话痨,居然叨叨叨地骂了足足十分钟,还一副又委屈又难过的样子,让人快烦死了。   这时候,非常清楚自家主唱性格的鲍德温直接冒出一句:“你随便骂,骂到想停为止。但提前和你说一声,别想让我给你买什么苹果酒。”   兰斯也在旁边点头:“没错,别想趁机喝酒。虽然上次戒酒没戒利索,可好歹戒了一阵子,继续保持。好了,你可以接着骂了。”   贝斯手桑德森一头雾水地看着这一幕,心想:“什么意思?怎么回事?”   刚刚还义愤填膺,控诉被遗弃的金发主唱居然闭嘴了。   他一脸不高兴地说:“骂个狗屎啊!没酒我骂个P,浪费老子时间。”   贝斯手桑德森彻底无语了:“这都什么人啊?合着你刚才生气全都是装的?你这么能!怎么不去影坛混呢?”   除此以外,兰斯似乎对狂热歌迷群体的恐惧程度又加深了。   也差不多就是在这个时期,因为‘音像店这次提前计划没做好,人手不足,而且,詹姆斯还不小心落下,还被歌迷包围’的事情,导致他不再相信任何活动组织者口中所谓的安全措施了。于是,他自己花钱,雇佣了一队专业的贴身保镖,只要出门就让那群人围着自己,前呼后拥,场面极其令人无语。   先不提那些八卦小报后来写得一些难听的话……   单单是生活上,整这么一堆保镖出来就很烦了。   想想那场景!   当你想去和好朋友聊天、吹牛逼的时候,好朋友身边站着一堆不认识的陌生人,还靠得挺近……立刻什么话都不想再说了。   这事甚至间接让兰斯和队友们的交流减少了很多。   那些保镖很多时候,就像是一堵无形的墙,将他和其他人彻底分割成了两部分,除了工作上的交流,没人愿意再和他说别的了。   不过,兰斯可能并不在乎。   哪怕在没有保镖的时候,他也很少参与到聊天的话题中,多数时间都在那研究什么乐谱和歌词。   另一方面,出于某种古怪的怜惜之情……   詹姆斯最初对兰斯的这个作为其实还没那么生气,仅仅是想:“哎,那天肯定是被吓坏了吧?等再过一阵子,事情淡了,我再去劝劝他吧。”   可后来,又出了一件事。   通常情况下,熟悉行星乐队的工作人员在订酒店的时候,都会习惯性给兰斯和詹姆斯他俩订一间房,因为早几年,两个人总是用‘一起音乐创作’为借口住在一起。   但随着<星光>专辑的火热,为了宣传,乐队要参加的活动越来越多。   有时候会由活动主办方那边负责订酒店,而按照乐队目前的规格,谁也不会给他们订什么省钱的双人间了,肯定是一人一间。   刚好最近有一次活动,就遇上了这样的情况。   要知道,除非打算公开出柜了,有些事情是能做不能说。   所以,詹姆斯接过房卡时,肯定不能说‘我和兰斯睡一床的,这间房很多余,退了吧’。   他干脆地接了房卡。   但到晚上睡觉的时候,就颠颠跑去找兰斯了。   以前他们也这么操作过好几次……   结果这次,还没走进兰斯的房间,就被他雇的两保镖给拦门口了。   “什么意思?”   詹姆斯不禁气笑了:“我看着像什么危险分子吗?”   “温菲尔德先生正在洗澡。”   保镖客客气气又尽职尽责地说:“您如果有事找他的话,请十分钟后再过来。”   詹姆斯顿时懵了三秒。   但他不想在酒店走廊里和保镖吵架,就耐下性子,好声好气地商量着说:“洗澡没事啊,我见过他光屁股好几回了。”   两保镖表情不由得古怪起来。   但他们还是恪尽职守地说:“不行。”   “我真见过啊!我连他几把长啥样都知道!”詹姆斯气得跳脚。   保镖们:“……抱歉,还是不行。”   詹姆斯气呼呼地走了。   两分钟后,他在楼底下扔石头,把兰斯那个房间的玻璃全给砸了。   砸完就跑。   爽!   当然了,这种事瞒不住。   一来,他是大摇大摆地跑去砸;二来,酒店也有各种监控。   最终的结果就是,詹姆斯站一边漠不关心地抽烟……   兰斯面无表情地签支票,付赔款,同时,还得嘱咐保镖,以后不用拦这个危险分子。   但詹姆斯对这个特殊待遇一点儿也没觉得多高兴。   他直接问:“你就不能让这些保镖别这么天天跟前跟后的?有必要吗?我们有那么危险吗?”   兰斯毫不犹豫地拒绝:“我可不想像你一样,我不喜欢被人碰,不喜欢被人强吻,更不喜欢被人撕衣服。”   虽然这话好像没什么错,可詹姆斯总觉得他话中有话,或者说,话里泛着一股子酸?   反正,关于保镖的争执不了了之……   但不管怎么说,这事害得人床上兴致全无。   后来,詹姆斯还在日记里难得生气地写:[我一向都不怎么把自己当回事,但兰斯太喜欢把自己当回事了。]   如果忽略这些小矛盾的话……   这一段时间的行星乐队还是非常成功的。   在<星光>这张专辑出现后,行星乐队就霸占了所有音乐新闻的头条。   越来越多的眼睛聚焦在了这支乐队上,媒体也开始越来越频繁地在报道中称他们为‘复兴英伦音乐的希望’。   事实上,从专辑发行的那一天开始,<星光>就开始正式奋战在销量排行榜上了。   此时,原本排行榜上热销的专辑几乎都是垃圾摇滚风格的,而<星光>的存在完全可以说是异军突起。   那简直就像是一场登山运动。   所有人都眼睁睁地看着它这么一路坚定不移地攀爬向上,一步一步地逐渐靠近顶峰。   尽管这时候,垃圾摇滚仍然在牢牢占据着主流市场。   但<星光>却硬生生凭借自身极高的音乐质量从中杀出了一条生路,有一周,甚至还夺得了‘本周最佳专辑’的成好,如它所歌颂的‘希望永存’主题一样,让英国乐坛中的其他乐队看到一线生机:哪怕不做垃圾摇滚风格的音乐,认认真真去做英伦音乐,一样也能有所成就。   这让行星乐队一夜之间超越了所有同时代的乐队。   毫无疑问,他们已经渐渐成为流行乐坛的新一代领袖。   越来越多的乐队在他们的引领下,重新投入了英伦音乐的探索之中……   一石激起千层浪,英伦摇滚(Britpop)的时代终于要来了。 第150章 人的变化   在这段时间里,行星乐队的进展太顺利了,顺利到大家都觉得有点儿不可思议了。   毕竟,在<星光>之前,斯图尔特也曾经提倡过英伦音乐的理念,但他所遭受的打击几乎是致命的。   可与之相反,行星乐队却顺利地取得了前所未有的成功。   这事让乐坛上的很多人百思不得其解,只能勉强归为实力问题。   直到很长一段时间后,人们重新去审视这一时期的历史,才分析出了一个更为靠谱的结论:跳舞雕塑乐队的失败全在于——他们入场太早了。   很多事情的成功,除了实力外,往往还需要一份时机和运气。   斯图尔特在提出英伦音乐时,理念还不够成熟,做出来的音乐太高大上,口号是喊得响亮,却激不起人们的普遍认同感。而且,当时的垃圾摇滚正是最为鼎盛的时期,以弱去打强,自然就只有失败的下场;   但当詹姆斯和兰斯正式入场时,潮流风向已然在悄悄地逆转。并且,他们吸取了斯图尔特失败的教训,在以英伦为主题的音乐道路上,探索得更为深入和细节,且立足于普通人生活,让人听了更有共鸣,还狡猾地添加很多流行和商业上的元素,这才使得他们最终获得了成功。   只能说,行星乐队把握住了时机,运气和实力也不错,自然也就成功得无可置疑。   这时候,无数英伦乐队也紧跟其后。   不管是重整旗鼓的跳舞雕塑乐队,还是小丑乐队、顽童乐队……甚至是海边男孩组合等等。这一年的英伦乐坛风起云涌,无数乐队纷纷推出了以英伦为主题的单曲和专辑,向垃圾摇滚掀起了反攻之战。   其中,最早取得成功的行星乐队始终是最亮的一颗星。并且,他们毫无疑问地成为了这次反攻浪潮中的领军人物。   尽管英伦音乐的理念是斯图尔特最先提出。   但很遗憾,人们往往只会记得第一个成功者,而不会去理此前有多少失败者。   没人记得那个挥着米字旗,孤独地站在舞台上,一遍遍唱着<美丽的英格兰>的少年了;所有人都只记得<星光>,也只记得行星!   斯图尔特对此没发表任何看法。   面对一些记者别有用心的询问,他也始终保持着沉默。   相反,他的队友们对此很不服气。   尤其是吉他手奥克兰有一次不小心被记者们的反复询问给绕晕了头,不小心冲口就是:“别问了!别问了!我不知道行星乐队有多好。他们的音乐是很好,可我们也不差。而且,斯图才是英伦理念的真正创始人,我们之前就创作过<美丽的英格兰>这张专辑了,我们才是最先做英伦音乐的乐队。”   英国的媒体一向是无事也要生非。   奥克兰失口说出的这些话,被他们拿回去稍加改动就变成了:[跳舞雕塑乐队吉他手奥克兰认为,行星乐队偷走了他们的英伦理念,英伦音乐创始人应为斯图尔特]。   这事发生的时候,詹姆斯和兰斯正在录制一个电视节目。   为了提高收视率,节目主持人立刻把这事拿出来询问。   兰斯皱了皱眉,习惯性地绕圈子回答:“我们没偷什么主题,没想去迎合什么主题,或者迎合什么人。我们只是想做属于自己的音乐,一些冲击耳膜的东西,闹腾、真实又有力量。我在创作音乐时,通常优先考虑的问题是音与音的融合感,以及,它们背后所应该具备的节奏,而不是什么主题,那是次要的东西。至于说歌曲中涉及到的一些英伦部分,这很简单,我是英国人,我自然要写英国的东西。”   节目主持人不太想听到这么四平八稳的回答。   于是,他转头又问詹姆斯:“吉米,你怎么想?”   詹姆斯简单地回答:“<星光>成功了,<星光>更牛逼,就这样。”   兰斯在旁边不禁为之失笑。   詹姆斯真心没有一点儿讽刺的意思。   他只是想陈述一个事实,不管英伦音乐是谁开得头?可最先成功的就是行星乐队,所以,行星乐队就是更厉害!   看完这个节目……   斯图尔特受刺激了。   人的心理是非常复杂的。   尽管他发自内心地希望有更多的乐队一起来振兴英伦音乐。可与此同时,他却也由衷地希望自己和自己所在的乐队是这一浪潮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但现在,浪潮来了。   可自己和自己的乐队却在掉队的边缘。   詹姆斯的那一句‘<星光>成功了,<星光>更牛逼’,也让他再次想起了<美丽的英格兰>那张专辑的惨败。   斯图尔特心中的胜负欲重燃。   他不怨恨吉米,也不像队友们那样迁怒于‘行星偷走了我们的英伦主题’,而是不甘心顶着失败者的名号。   于是,他暗暗决定,重新集中精力去创作第二张英伦主题的专辑,再光明正大地和行星乐队一较高下。   完全不知道自己的话居然间接激励和刺激了好友。   詹姆斯在参加完节目后,就把这事抛到脑后,因为他自己的烦心事够多了。   此时,在外界看来,行星乐队虽然像是一艘扬帆起航的巨船,乘风破浪、势不可挡,但内部问题依然存在。   在詹姆斯看来,曾经的掌舵人兰斯已经变得令人难以忍受极了。   在砸窗户事件后,虽然詹姆斯出入他的房间再也没有被保镖阻拦。   可其它的时间里,那群保镖照旧将兰斯和乐队其他人隔绝开来。   明明一个乐队中有四个成员,可日常闲聊的时候,却只剩下三个人。   在三个人中,贝斯手桑德森还经常由于性格和喜好的问题,多数时间玩不到一块儿去;只剩下鼓手鲍德温,可他也需要时不时地去陪老婆蓬蓬。   于是,詹姆斯发现自己想找个人说话都找不到了。   他开始频繁和小黑狗吉吉玩,因为吉吉从来不会变,不会对人下命令,也不会揪着他嗜酒这一弱点痛打,更永远不会拿几根骨头雇佣几条大狗把自己圈起来,不让摸不让碰不让亲……   另一头,在工作方面,兰斯也是肆无忌惮地在独揽大权。   事业上的屡次成功让他有些膨胀,渐渐不再和成员们商量任何事情,而是自己做决定后,再随便使唤个助理、保镖、或者其他什么工作人员去通知大家,就好像所有人都变成了他的雇员。   詹姆斯偶尔想提一下反对意见。   可兰斯压根不听,倒不是说驳回意见时的态度有多不好……   但他每次都会用那种想笑又无奈的眼神这么说:“别傻了,吉米。”或者是,“你得听我的,小傻子,你想的东西根本就行不通。”   如果说这话的人不是兰斯。   詹姆斯绝对会上去就是一拳:你他妈说谁傻呢?   其实,这些话单挑出来看似乎也没什么问题。   可从某方面来说,兰斯显然自视甚高到一个顶点了。他变得独断专行,不愿意再去接受别人的意见,不管是对的还是错的。他被那些成功后,扑面而来的赞美和奉承给迷昏了头,真把自己当成什么绝世天才了。   这人怎么能变成这样?   在行星刚建立的那几年来,兰斯明明那么可爱。他才华横溢,有点儿骄傲,嘴巴虽然毒,可从来没有瞧不起人过,偶尔会和队友闹脾气,可那也都是些小事……   詹姆斯以前那么喜欢和兰斯待在一起,一天二十四小时都不想分开,也从来不会觉得腻烦。   他依然爱他,但他现在完全不想和这傻逼共处一室。   但是,从另一个方面来说,兰斯变成这样……   大家就真的一点儿责任都没有吗?   詹姆斯在日记里分析:[不管是我,还是鲍德温和西奥……我们都习惯于依赖他,把那些需要决断的琐事全都交给他处理,总认为他是我们中最聪明的那一个。所以,他代我们承担了所有的压力,包揽了所有的琐事,发展到现在,又演变成了大权独揽。这其中,……是不是也有我们促成的结果?现在,我们如果一下子把责任全丢到他身上,光去指责他变了,那就太无耻。但他现在这样,却又让我觉得难过,我该怎么办?]   这时候,兰斯也觉得最近几天不对劲儿,跑来找他了。   他面色严肃地走过来问:“吉米,你晚上去哪了?”   “屋子里睡觉。”詹姆斯正烦恼着,就也没好气地回答。   “你为什么不来找我?”兰斯耐着性子又问。   “没什么事,找你干什么?”詹姆斯随口回答。   “你没什么事就不来找我吗?”兰斯不由得走过去抱住了他,低头耳语着暗示说:“可你都不想我吗,吉米?”   詹姆斯气恼地推开他:“我他妈又不是专门提供客房服务的!”   兰斯被噎得有点儿说不出话来。   他用那双蓝眼睛犹疑地打量着自家绿眼睛主唱,似乎很想不明白的样子,许久,才冒出来一句:“吉米,你,你是不是背着我有别人了?” 第151章 几场演出   ——吉米,你是不是背着我有别人了?   ——操!这都被你知道了?   ——什么?是谁?!   ——你猜?   兰斯有时候混账起来能气死人。   可神奇的地方在于,詹姆斯如果想气哭他,一般也特别简单。   比如,在上述对话结束后……   他眼圈就红了,死撑着没落泪地愤怒问:“是谁?”   詹姆斯立刻不逗他了:“骗你的。”   兰斯半信半疑地望着他……   詹姆斯干脆揪着他的衣领,给了他一个吻。   但很长一段时间,兰斯依然看谁都像情敌,还偷偷躲在屋子里,写出一首<不要欺骗我>的失恋歌。   歌词杀气腾腾,分分钟就要同归于尽的样子。   詹姆斯拎着歌词纸看半天,还是忍不住笑了起来。   所以说,兰斯这个人简直矛盾死了,一方面傲慢自负,总想搞点儿专制独裁的事;可另一方面,他又情感脆弱,文青病晚期,一天到晚,怕这怕那,受一点儿委屈都要掉眼泪。   但不可否认的是……   他们至今还爱着彼此。   所以,兰斯会因为詹姆斯的一个玩笑而伤心。   而詹姆斯自己还不是各种生气,可也还是舍不得放手。   于是,他在日记里写:[好吧,好吧,那我再试试。]   接下来的日子,行星乐队重新进入了工作状态。   巡演、全国巡演,又是一所城市一所城市地开始来回奔波。   但他们的演出票不愁卖,场场爆满。   连<星光>这张专辑,也被认为是全英国最好卖的专辑之一。   每次到了演出开票前,无数青少年就在街边排着长队,兴奋地等待着。   他们仿佛根本不在乎时间,只要能买到演出票,耗再多的时间也值得。   偶尔会有记者跑去做采访:“你们为什么会这么喜欢行星乐队?”   一名女歌迷兴奋地语无伦次回答:“从来没有一支乐队像行星那样,他们明明唱出了那么糟糕的事情,可音乐却总让我觉得振奋,仿佛只要大哭一场后,就还能爬起来。能做出这么厉害的歌,他们真得非常棒啊!还有兰斯弹吉他的样子太帅了,但我更爱吉米,我要给他生孩子,哈哈!”   光看购票情况,就可想而知了。   行星乐队的演出现场,也是同样火爆。   聚光灯照下来,被誉为行星乐队双子星的金发的主唱和黑发吉他手,总会肩并肩地站在舞台最中央。   两个人有时候相视一笑,有时候仅仅是凑到一个麦克风前合唱那么一两句,底下就总能听到女歌迷们此起彼伏的尖叫声。   一些关注他们演出的记者拍到了很多现场观众如痴如醉的癫狂照片,还将这些照片发布在了一些报纸上,标题就是——行星乐队演出现场的歌迷们!   很多没看过现场的人看着照片很吃惊。   他们实在难以理解那些观众们这样的情绪,尽管他们也承认<星光>是一张好听的专辑,可还是不明白现场观众为什么会那么疯狂。   然而,行星乐队的现场演出和专辑一向都是两回事。   录音室制作出的专辑会显得稍微温柔点儿,节奏也相对缓慢,声音听起来也更清晰;可现场,乐队的节奏多数都会快一点儿,音量也会被调高,再加上喧嚣吵闹的现场感,营造出的气氛热烈到无与伦比的地步。   而且,经过了多年不间断的演出,詹姆斯和兰斯在舞台上的配合早就浑然一体,默契天成。   和以往相比,他们这几年在舞台表演方面更加成熟。黑发吉他手越来越旁若无人,神色自信到近乎傲慢,但每当他修长的手指拨过琴弦,就能让电吉他发出一声声张狂的嘶吼;金发主唱也是越来越放飞了,兴致来时,会随着音乐跳蛇舞,腰和腿都软得像是没骨头一样,唱着唱着,还把外套脱了丢下舞台……   台下每次都是一片混乱,甚至有那么十几分钟,底下全是尖叫声。   在这种环境中,哪怕是唱跑了调估计都没人听出来。   有一次,在唱<玫瑰永不枯萎>时,一个女歌迷扔了一支玫瑰到舞台上。   詹姆斯随手捡起来,亲了一下玫瑰的花瓣表示感谢。   这本来是很普通的小事(除了演出结束后,兰斯趁他去洗脸,偷偷把玫瑰扔进了垃圾桶)。   但他显然低估了自己受欢迎的程度。   因为在下一场的演出中,大把大把的玫瑰花全被扔到了舞台上,和当年扔小裙子一样豪爽。   她们还在下头喊:“吉米,吉米,喜欢吗?”   喜欢……个鬼啊!   太他妈可怕了。   姑娘们啊,你们是不是忘记了?   玫瑰都是带刺的啊!!   詹姆斯不得不开始躲避这些‘暗器’袭击。   本来不愿意在舞台上移动的兰斯也被迫走动了起来。   “站在舞台上的我们就像是大号的靶子!”黑发吉他手事后不高兴地抱怨说。   “如果是砸酒瓶的傻逼,我能骂回去!可对着那些喜欢我们的女孩子,我怎么骂啊?”詹姆斯也犯愁地说。   不过,别看犯愁……   在下一场演出的时候,他还是重点强调了一遍这件事:“都听着!都听着!我唱歌的时候,不许任何人再往舞台上扔皮鞋、裙子、外套、酒瓶、杯子、手表、金链子、肉干、饼干和玫瑰花……总之,统统不许扔,都给我乖乖听歌!”   底下观众又是一阵爆笑。   他们一直都知道有人扔东西,可没想到还有扔肉干和金链子的?   结果,这场演出确实是没人扔他说的那些东西了。   可到了结尾的时候,还是有人扔了好几包安全套上来。   当兰斯低头在吉他Solo的时候……   詹姆斯颠颠地跑过去捡起、拆开,还一口气吹出好几个形状古怪的白色小气球,放飞几个在舞台上。   兰斯一边弹吉他,一边勾起唇角笑。   底下的观众也全都笑疯了。   只有金发主唱没什么变化,笑容一如既往的明艳灿烂,虽然左手抓着一个白色小气球捏来捏去地玩,可还是声线稳稳地唱完了最后那一首<我们相爱>。   “大家,知道吗?生命就是一个轮回,当我们相爱(专辑的最后一首歌)后……”   他不忘继续调戏歌迷地举起了小气球,绿眼睛闪亮,小虎牙尖尖地坏笑着:“放飞它,就又有了新生(专辑的第一首歌)!我爱你们!”   歌迷们真是快疯了。   媒体后来描述说:[那些孩子们爆发出一波又一波的尖叫,脸上全是迷醉和狂热的神情。]   还有音乐行业的记者试图去分析这个现象:   [尽管现场演出的气氛往往会对人的情绪波动有一定的加成和传染的作用,可行星乐队的现场似乎更严重,他们的歌迷也称得上是全英国最疯狂的歌迷了,而这全都要归功于主唱吉米莱蒙。]   记者用很复杂的情感继续写:[那个利物浦的偷车贼、小混混、绿眼睛小恶魔,好了,随便什么称呼吧,实在是太擅长挑动歌迷的情绪了。]   [从那首狡猾的、据传说是用歌迷来信拼凑出的<我们相爱>,再到现在舞台上近乎厚颜无耻的拿着安全套说什么新生,他真是有史以来、前所未见的奇葩。]   可不管詹姆斯有多么奇葩!   歌迷们就是喜欢他。   除此以外,<星光>这张专辑还在持续大卖,而专辑中的<宝贝,我们去看看彼得兔>、<为什么把我关在天堂外>、<玫瑰永不枯萎>等多首歌都在全国电台中有着极高的播放率。   行星乐队的发展更是迅猛无比。   他们原本就是英国较火的一支乐队,如今,更上一层楼。   一向喜欢玩弄外交辞令的兰斯都在记者的采访时露出了微笑。   他难得地说了真心话:“没错,我们就是全英国最好的乐队!”   旁边的詹姆斯不服气地搭腔:“不,不是全英国,是全世界最好的乐队。”   但他说完后,却又咧开嘴笑了起来,露出两颗尖尖小虎牙,仿佛只是在开玩笑一般。   于是,记者又问了他们一句:“那你们对目前占据主流的垃圾摇滚怎么看?”   兰斯微微一笑,委婉地说:“美国的垃圾摇滚是一种不错的音乐,我也很欣赏涅槃乐队。但请别忘了,这里是英格兰!”   詹姆斯在旁边假装崇拜地看着他,还在后头挥舞着两只手臂做加油的姿势。   当记者问到他的看法时,他就指了指兰斯笑嘻嘻又豪言壮语地说:“你刚刚不是都已经听到了吗?我家吉他手说了,这里是英格兰啊!所以,垃圾摇滚还是识相地快点儿滚回美国去吧!”   ——我们既然能用第一张专辑<星光>杀出一条路,那走着瞧吧!   ——等我们第二张专辑出来,就他妈的彻底把垃圾摇滚全部赶出市场!   这可真是非常厉害的宣言。   但遗憾的是,流行乐的命运发展往往曲折又不尽如人意。   在英伦摇滚叫嚣反攻的这一年……   垃圾摇滚中代表乐队——涅槃乐队的主唱科特科本,也是垃圾摇滚最重要的领军人物在西雅图家中开枪自杀,时年27岁。   作者有话要说:本文是立场问题,其实垃圾摇滚中有很多好听的歌,比如涅槃乐队,他们主唱科特柯本真是小天使的! 第152章 校花校草   科特柯本的自杀,让整个音乐界都陷入到了悲伤之中,没有人想过会出这种事。   哪怕是一心想反攻垃圾摇滚的英伦乐队,也没什么人希望看到这样的结果,因为他们都想赢得光明正大,而不是……这种乘人之危、胜之不武。   涅槃乐队的歌迷们开始自动自发地走上街头,举行了集体的悼念活动。   兰斯看着电视里播放的悼念场景,若有所思地低声念着科特柯本遗书中的那句话:“与其苟延残喘,不如纵情燃烧。”   詹姆斯从他身后走过,突然把一瓶矿泉水浇在了他脑袋上……   兰斯懵了两秒,转头就破口大骂:“吉米!你他妈发什么疯吗?”   詹姆斯问:“还燃烧吗?”   兰斯快被气死了:“你他妈傻逼吧!我看起来像是会自杀的人吗?”   詹姆斯理直气壮地回答:“不像,但这样我就有借口浇你一脸水了啊!”   所有的感动全都消失,兰斯立刻还以颜色地把桌上的果汁全砸了过去。   当酒店服务员来清洁房间时,看着那满屋的狼藉:……   从这一刻起,他们彻底成了所有酒店都非常讨厌接待的客人。   但忽略这对永远都在吵闹和打架中的小傻瓜们……   同一年,在他们忙忙碌碌地巡演时,流行乐坛的形势瞬息万变。   随着领军人物涅槃乐队主唱科特柯本的死亡,也宣告了垃圾摇滚类型音乐的即将谢幕。   在很长一段时间,垃圾摇滚都没再出现过什么杰出的角色了,而社会大环境中,经济的逐渐好转,也让本就发源于经济萧条和失业危机中的垃圾摇滚渐渐失去了主流市场,这也直接导致了整个音乐市场出现了一种真空。   但所有的音乐产业和传媒业都不希望看到这种影响他们赚钱的真空。   于是,他们迫切地想要寻找一支能代替涅槃乐队,填补这片真空的新乐队。   毫无疑问,正在全国巡演,演出场场爆满,坚持英伦理念,专辑销售量节节攀升,又拥有大量歌迷的行星乐队率先进入了他们的视线。   媒体们不约而同地转向这支乐队,开始频繁报道起他们的各种新闻,音乐杂志也开始重视起英伦摇滚的理念,铺天盖地的宣传,将行星乐队推向了前台。   连BBC的一些官方电台都宣扬起英伦摇滚的理念,并直接用‘本土保卫战’这样的字眼来煽动全国民众,一时间,英伦摇滚渐渐取代垃圾摇滚,成为了新一代的主流音乐。   兰斯以前想过会成功。   但他没想到会获得这么快、这么巨大的成功。   完全是不战而胜。   他们在一片喧嚣中莫名其妙地就成了全英国最好的乐队。   不久前,詹姆斯对着记者说的玩笑话居然成真了!   在一片茫然中,乐队又一次收到了<流行之巅>电视节目的邀请。   这已经是他们第三次登上<流行之巅>了。   但和前两次不一样的是,曾经因假唱逐渐在业内沦为笑话的<流行之巅>,由于英伦音乐的复兴,为了好好制作一期英伦专题,特意更换了节目制作人。所以,行星乐队终于可以在电视节目中真正的演唱一回了。   在那一天,乐队全部英伦风打扮。   詹姆斯剪短了金发,头戴一顶福尔摩斯同款的猎鹿帽,又穿了一身英伦学生的校服,衬衫马甲加西装外套,领口系着精致的暗红色蝴蝶结,下身穿半短裤、长筒袜和系带鞋;兰斯也穿了同款的校服,只是细节上有些不同,比如,把短裤换成了长裤,蝴蝶结换成了领带,帽子是普通的八角帽。   贝斯手桑德森和鼓手鲍德温的年龄稍大一些,所以都没穿校服,仅仅是一身英伦风的西装。   只不过桑德森由于有着四分之一的黑种人血统,皮肤偏黑,自带天赋技能隐身的缘故,专门在里头穿了红色的格子衬衫,避免在舞台上‘突然失踪’;而鲍德温为了打鼓方便,没有穿拘束的西装外套,还把衬衫袖子卷了起来。   这种焕然一新的装扮,让行星乐队刚刚到达电视台就引起了一阵骚动。   不少人充满了惊讶地望着他们,尤其是金发主唱和黑发吉他手,他们这样难得的学院青少年打扮,让所有人第一次意识到,这两个似乎成名多年的摇滚明星,还那么年轻。   早就习惯为人注视的生活,行星乐队四个人从走廊经过的时候,并没有在意四周的目光。   但兰斯迈开两条长腿,自顾自地走在最前方,神色高冷不怎么和人交流;詹姆斯一开始是走在他旁边,可时不时就要转身去和后边的鲍德温和桑德森说话,说完又要跑过去追兰斯,追到了,仰头说没几句话,又转头去找鲍德温和桑德森。   在外人看来,这就好像金发主唱特别活泼地在四个人周围不停地跑来跑去、蹦蹦跳跳,孩子一样总是闲不住的样子。但事实上,詹姆斯只是在努力增加大家的交流,不断地寻找共同话题,想让乐队的气氛变好一点儿。   不得不说,他的努力还是起到了一点儿作用。   在上舞台之前,很久没有交流过的四个成员终于聊起了天。   贝斯手桑德森还提了提以前冒险团乐队上<流行之巅>时的情景,顺便又打听了一下业内早就传遍的那件关于‘行星乐队更换角色假唱,戏耍节目组’的事。   后头这事一提出来,连兰斯都笑了。   他不由得含笑望向当初想出馊主意的自家主唱。   詹姆斯兴致勃勃地还想仔细给桑德森说一遍经过;   但鲍德温比较厚道,看了看周围<流行之巅>节目的工作人员们,咳嗽了一声,急忙走过去转开了话题。   这么互相一交流,到了上舞台的时候,詹姆斯的心情简直好到爆。   他不禁信心满满地想:“看吧,只要我努力,让团队的气氛恢复原样,一定还是可以做到的。”   这种信心也被他带到了舞台上。   当晚,节目主持人高声地介绍着:“电视机前的观众们,请听这一首<伦敦一夜>,欢迎行星乐队!”   下一秒,镜头转向另一边的舞台,灯光全都亮了起来。   先是一个乐队整体的镜头,那身全新英伦风的装扮,让电视机前的观众都是一个惊喜。   先是鲍德温的一个镜头,稳重的鼓手习惯性地转了一下鼓槌,潇洒地敲下了第一声;   然后,是贝斯手桑德森,他弹贝斯的方式比较低调,低着头,全神贯注地拨弦,只露半张脸;   接着,是吉他手兰斯。   作为行星乐队中的双子星之一,摄像师专门给了一个特写镜头,观众能清楚地看到他堪比男模般的高瘦身材和俊美容颜.   最后,自然是主唱詹姆斯……   结果,所有观众都被吓了一跳!   因为金发主唱居然跑到摄像师的正前方,把整张脸都凑到摄像头前,古灵精怪的脸,还呲着两个小虎牙坏笑。   “啊啊啊——!”这大概是所有观看电视的歌迷们的共同尖叫了。   在高清的镜头下,每个人都能清楚地看到金发主唱那长长的睫毛,清澈的绿眼睛和曲线柔和的唇……   但很快,他就离开了摄像头,重新回到了舞台中央,随着音乐唱起来。   在这首<伦敦一夜>中,主人公星光喜欢的人又一次离开了他,开头较为慢节奏,在一声又一声的鼓声里,吉他也弹得柔情万种。   因为心情好的缘故,金发主唱故意用双手紧紧抓着麦克风,扮演着歌曲中的主人公,摆出了一个十分少女的祈祷姿势,仰着头,闭着眼睛,唱得特别甜蜜和陶醉:“除了你怀里,在任何地方的等待都是那么心烦……你心中有个小小的港口,足以停泊我的船。”   兰斯一边弹,一边瞥他一眼,差点儿没笑出来。   明明是回忆爱情时,一个甜蜜的前奏,偏偏被唱出了制杖感,除了这家伙也是没谁了。   底下的观众也有忍不住笑的。   但下一刻,节奏慢慢增强,吉他也随之发出震颤的泣音。   詹姆斯的声音也随之渐渐升高。   他拿下麦克风,轻轻地在舞台上来回走动,神色变得也忧伤起来,一声声地唱着:“泰晤士河已结冰,你没有回来。你心中有个小小的港口,却不想停泊我的船,属于我们的货物没有卸在这里……”   那音色美得像是来自天堂的声音,久久飞翔、徘徊在半空中。   所有观众都不约而同地紧紧交握着双手,眼都不眨一下地注视着屏幕中的人。   但下一刻,吉他的旋律又强烈起来,主唱的声音也随之重新振奋。   这时候,一直自顾自地唱歌,似乎完全不打算和电视机前观众互动的金发主唱,却又突然转向了镜头微笑,清澈绿眼睛的笑意像是一道照亮了黑夜的光,歌声又一次重新充满了力量和旺盛的生命力:“我必须学会坚强,学会坚强!一只鸟儿也会跺跺脚,张开翅膀!我也要乘风波浪在海上……这世界瞬息万变,这世界瞬息万变……亲爱的,我终会找到停泊的地方。”   ——亲爱的,我终会找到停泊的地方。   又一次,他又一次转过头,望着黑发吉他手唱完了这一句。   兰斯静静地注视着他,轻轻拨着琴弦,优美的音符从他的手指间跳跃着飞出……   余音袅袅中,两人遥遥对视。   再没有比这个更好的结尾了,只是……   由于那天的校服打扮,很多观众形容这一幕的时候,总会说:“好像……呃,看到校花要和校草在一起了。” 第153章 什么乐队?   ——校花?哈哈哈,兰斯是挺好看的。   ——吉米,校花是说你。   詹姆斯的笑容僵在了脸上:“什么意思?”   跑来采访的狗仔记者又是想笑,又怕把这个坏脾气的主唱给惹急了,只好强忍着笑意地去解释:“大家觉得你更像校花。”   “意思是……我更好看?”   詹姆斯的脸上没了笑容,反而困惑不解起来:“我他妈难道比兰斯还好看吗?”   “不是,校花也不是光好看,是说……呃,更中性。”狗仔记者被问得有点儿晕。   他总觉得这话题好像又被带歪了,明明是自己想问眼前这人‘对被叫校花有什么感想’;可现在,怎么变成了他得给人解释‘校花是什么’了?   “中性又是什么意思?我看起来很娘娘腔吗?”詹姆斯皱起眉头。   他忍不住为自己辩解了一句:“以前又不是我想穿裙子的,是歌曲传达思想的需要,那个什么性别平权,反正我是男人,不是女人。”   “不,不是说你娘娘腔,是说……是说你身上有男性的特点,也有女性的特点。”   “说啥呢,哥们?骂我呢?我他妈看着像人妖吗?”   狗仔记者彻底被绕晕了:“没啊。”   最后,他妥协了:“好吧,你比兰斯好看。”   “那不对,兰斯肯定更好看。”   詹姆斯又不同意了。   “行啊,你说谁好看就谁好看吧。”   连狗仔记者也被他烦得妥协了。   “所以,他是校花。”   “……行行行!”   不管谁是校花,还是谁是校草。   行星乐队的新造型确实引起了大众的普遍热议。   毕竟,他们出道以来,一直都是坏小子的形象,加上出生于北方利物浦那样的工业城市,主唱詹姆斯身上总带着一种大大咧咧又粗糙的底层工人气质。   可谁知,突然换上了干干净净的英式校服,虽然笑得仍然那么古灵精怪的,但看起来真像个好学生了。   然而,一部分青少年歌迷们虽然纷纷表示很喜欢他们这样穿,因为看着帅气又英俊;   但也有一部分歌迷却认为他们这样的穿着打扮很做作,而且,背叛了自身所在的工人阶级,反而投入到了虚伪的中产阶级阵营。   对后一种观点,詹姆斯只有一句话:“我他妈想穿什么穿什么!”   可这事后来确实给他们造成了一点儿麻烦……又有人试图往舞台上扔烂鸡蛋了。   当时,詹姆斯看着衣服上的鸡蛋液,有那么一瞬间气得想摔话筒不干了。   直到听到兰斯的吉他声,才冷静下来。   尽管那场的演出最后获得的评价很高,也赢得了很多观众的心……   可詹姆斯还是觉得挺烦的。   与此同时,越来越多的乐队也发行了属于英伦风格的专辑。   但这些专辑暂时都没能冲击到行星乐队的地位。   詹姆斯他们依然在这场英伦摇滚的浪潮中遥遥领先、地位稳固。   并且,那张专辑<星光>开始带着他们疯狂扫荡起年末的各大音乐奖项了,什么票选年度最佳专辑,什么最受乐迷欢迎专辑……   总之,那一年可以称‘行星年’了。   各种乱七八糟的奖项全都颁给了行星乐队。   神奇的是,兰斯还得了一个什么‘最性感男人’奖。   詹姆斯非常莫名其妙,不小心就说漏了嘴:“这奖到底是怎么评的?最性感什么意思?他这人性欲其实不怎么强,每天沉迷写歌,无心make love的。”   他说这话没别的意思,只是陈述句。   因为兰斯确实经常彻夜不眠的把精力用在音乐创作上。   可兰斯被气得七窍生烟:“你他妈就不能闭嘴,傻逼!”   詹姆斯闭嘴了。   但周围的记者早就全都哈哈哈地快笑疯了。   尽管兰斯事后补充说:“吉米一天到晚胡说八道,他说得话,一个单词都不能信……”   可记者们也是很机智的。   他们笑眯眯地反问了一句:“所以,你的意思是自己性欲很强?”   兰斯脸都被气白了。   第二天的报纸果然出现了调侃黑发吉他手性欲的新闻。   不过,由于詹姆斯说得太坦然了,以至于看了这些新闻的人除了吐槽一句‘兰斯性欲强不强,吉米你怎么知道’的类似话外,居然又一次神奇地避过了本应属于两个人的绯闻。   当晚,兰斯气急败坏地在床上追问了自家主唱好多遍:“什么叫我性欲不怎么强?”   詹姆斯能说什么,只好拿他的话来回答:“我一天到晚胡说八道,一个单词都别信……Fuck you!轻点儿!”   真是让人唏嘘啊!   男人可悲的的好胜心,非要逼人说假话。   最后,在又扫荡了一圈零零碎碎的奖项后……   他们甚至拿下了英国最具影响力、有着‘英国格莱美’之称的全英音乐奖。   这可是个大奖。   连兰斯都一扫之前的高冷,变得喜气洋洋,连那破脾气都温和起来。   于是,行星乐队的全体成员和围绕着他们工作的工作人员一起举办了庆功会。   大家兴高采烈地在庆功会上喝酒、跳舞、唱歌,互相碰杯,勾肩搭背,热情地聊着天……   这可以说是在西奥走后,詹姆斯难得的高兴时刻了。   他拉着兰斯的手,在庆功会上,到处窜来窜去,和鲍德温好好的喝了一杯,又和桑德森一起说了说话,自己还跑去和比尔、戴维斯,甚至巡演团队中的电工、厨师……全都打了招呼。   一切都恢复了曾经的和乐融融。   这一刻,詹姆斯不禁重新升起了对行星乐队的无限希望。   他喝得醉醺醺,都不忘抓着兰斯的手傻笑说:“Planet Forever!”   接下来……   真是一段美好的日子。   行星乐队的地位在飞速地上升着。   如果说以前他们还顶着‘流行偶像’的称号,在<星光>这张专辑后,他们彻底成为了乐坛上颇具实力的音乐人。   兰斯的写词、作曲能力终于得到了大众的认可,越来越多人向他高价邀歌;詹姆斯作为主唱的唱功和舞台表现力,同样受到了广泛的称赞;连总是被忽略的鼓手鲍德温和新来的贝斯手桑德斯也备受好评。   面对大好形势,兰斯想要趁胜追击。   他立刻计划推出下一张专辑。   与此同时,埃布尔也带来了另一个好消息。   他已经联系好赞助商,在新的一年里,乐队将开始全欧洲巡演!   ——我们要去哪,兰斯?   ——去世界之巅。   曾经说过的话,正在一一兑现。   詹姆斯不由得猛地抬起头,踌躇满志又热血沸腾地望着所有人,正想喊个口号来鼓舞下士气……   鼓手鲍德温突然抬起头。   他说:“我不干了。”   室内一瞬间安静地落针可闻。   所有人都愕然地望着他,仿佛被按了什么暂停键。   直到几秒后,詹姆斯才开始哈哈大笑:“差点儿就被你吓到,别开这种玩笑啊,老鲍!”   鲍德温说:“我没开玩笑。”   “怎么可能啊!你那么重视乐队……”   詹姆斯继续哈哈大笑:“记得以前兰斯也要退出乐队,你还揍他来着哈哈,不可能的。”   鲍德温的脸色越来越难看了。   贝斯手桑德森有点儿受不了这个气氛。   他悄悄拽了拽这个时常冒傻气的主唱,小声提醒:“呃,吉米,先别笑了,我觉得他是认真的。”   “别逗了!不可能的。”   詹姆斯肯定无比地说:“谁退出,鲍德温也不可能退的。”   但这时,兰斯也皱着眉开口了:“听起来有点儿像真的。”   鲍德温立刻跟着说:“是真的!”   詹姆斯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然后,他再也笑不出来了。   “你他妈怎么能现在撂挑子?你知不知道自己他妈的在说什么?”   金发主唱第一次朝着自己的队友露出了十分愤怒的表情:“兄弟,我们接下来要征服全欧洲!征服全欧洲!你懂不懂这到底是什么意思?你现在和我们说不干了?你他妈的想玩什么?听着,我给你一个机会,把刚才的话吞回去,我就当什么都没发生。”   “吉米!”鲍德温深深地叹了一口气。   他疲惫又沉重地说:“我是真不干了。”   下一刻,詹姆斯就恶狠狠地扑了上去。   鲍德温猝不及防地被扑倒了。   两个人扭打在一起,周围乱成一片,全都是“别打了,天啊!”“快!快拉开他们!”“吉米,乖,松手,松手!”的喊声。   詹姆斯负面情绪上头,一时被刺激地红了眼,一拳接着一拳地砸过去;偏偏鲍德温可能出于歉疚的缘故,一直没怎么还手,仅仅是极力地防御和躲闪,这样一来就落了下风,一不小心就被一拳打中了鼻子,血就从鼻子里喷了出来……   埃布尔的女助理见到血,吓得就是一声尖叫,险些没晕过去。   这时候,保镖终于赶到了。   两个虎背熊腰的大汉一边一个地把人给拉开了。   “鲍德温你这个叛徒!他妈的你有种再给老子说一遍退出!”   詹姆斯被保镖从后头抱着,却还不甘心地拼命蹬腿,张牙舞爪地试图过去继续打。   鲍德温一把推开身后的保镖,拿手背抹了下鼻子,结果发现一手背的血。   他气得直甩手:“够了!不干就是不干了。”   “不行!我不同意!谁他妈想退出行星,除非躺棺材里抬出去!”   “……”   这什么强盗作风?   半道才加入行星的贝斯手桑德森简直看呆了,他不禁喃喃自语:“我他妈,我他妈到底加入的是个什么乐队啊?” 第154章 外部矛盾   鲍德温是一个非常有主见的人。   虽然他不喜欢把事情都挂在嘴边,但他只要想做一件事,绝对是说做就做,行动力超强。   所以,哪怕是和詹姆斯打了一架,他依然没有任何动摇,按照原计划给所有人发了声明,坚持要退出行星乐队。   这事发生得太突然。   而且,毫无预兆。   除了暴跳如雷、至今不能接受现实的詹姆斯外,连半道加入的贝斯手桑德森都忍不住困惑不解地多嘴问了一句:“兄弟,我们发展态势正好,你一定要现在走吗?”   鲍德温不由得望了他一眼,可能有些事情面对好兄弟说不出口,但面对不太熟的人反而更能说出口。   所以,他叹了一口气说:“我十多岁就为音乐梦想选择了离家出走,虽然从不后悔。但这二十多年来,我每一天都在路上,为了音乐奔波跋涉。如今,我快三十岁,总也该做点儿别的。”   这话说得没错。   桑德森立刻露出了理解的表情。   之后,等知道了鲍德温的这番话,更多的工作人员在劝阻无效的情况下,也只好选择了祝福。   但詹姆斯却拒绝原谅鲍德温。   他不接受这个消息,像只鸵鸟一样把脑袋扎进土里,躲到了卧室里,只当没这回事。   兰斯也很不高兴。   但他考虑的是接下来乐队的发展,为此,不免抱怨了一番:“以前我们曾把乐队比作一艘船。如果船快要沉了,那大家各奔东西无可厚非。毕竟,到了那个时候,船上的老鼠都要四散逃亡。可如今,我们的大船很棒,还即将远航,这时候离开算怎么回事?”   鲍德温根本没理兰斯。   但在正式离队的那一天,他还是专门跑去敲了敲自家主唱卧室的门:“吉米,吉米?”   詹姆斯在里头不吭声。   鲍德温就继续敲门:“吉米,吉米,你都不出来和我说声再见吗?”   “滚啊!”詹姆斯喊。   然后,他隔着门开始破口大骂。   鲍德温平时不喜多言,但也有脾气,而且绝不是那种乖乖站在那挨骂的人。一听詹姆斯满嘴的污言秽语,立刻转身走人,毫不犹豫。   甚至后来,他回忆起这事,还特别生气地说:“如果不是知道那小王八蛋的狗脾气,我真他妈想踹门进去,用消毒水给他洗嘴!”   于是,等詹姆斯骂痛快才开门时……   门外早就空无一人!   鲍德温走得潇洒无比,干脆利落。   可在乐队地位上升,并取得巨大商业成功的时候,鼓手的突然退出,显然是十分令人惊奇的事情。   一时间众说纷纭。   媒体对这其中的原因更是非常好奇。   所以,在鲍德温离开后,一群记者蜂拥而至,想要挖出鲍德温的离队的真实原因,到底是队内不和?还是金钱上的纠纷?亦或者是有什么更加光怪离奇的新闻?   这事闹得有点儿大。   但当埃布尔提议要不要专门开个记者招待会解释的时候,兰斯却没同意。   更注重实际的吉他手完全不想把乐队的内部问题全都暴露在闪光灯下,只想快点儿找个鼓手来顶替鲍德温的位置,保持住乐队在上升期的地位。   所以,在得不到新闻的情况下……   狗仔记者们只好想尽一切办法、抓住任何时机,来对行星目前剩余的成员进行采访,试图通过蛛丝马迹来寻找鲍德温离队的真实原因。   其中,贝斯手桑德森的回答是众所周知的原因:“可能是想回归家庭了吧,鲍德温自己也说多年专注音乐,也到了回家的时候。”   接着,吉他手兰斯心烦意乱地回了一句:“离队?我不知道。也许是桑德森说的情况吧。他前阵子也一直和他老婆闹不合,情感问题。再就是,他和吉米打架打输了……”   最后这个理由,天知道他当时是怎么想的,可能只是顺口一说,也可能是随口甩锅甩习惯了,更可能是一向是乐队最稳定的鲍德温离开,让他头脑发昏了。   总之,等八卦小报开始出现“暴力主唱打跑鼓手”的标题时,詹姆斯整个人都懵了。   他立刻愤而反击:“我他妈!什么叫和我打架打输了?艹!真他妈当你脾气好吗?我看鲍德温就是受不了你这混蛋才离开的。”   于是,继乐队鼓手离职后……   吉他手和主唱的互相甩锅,还互相指责谩骂也登上了报纸的头条。   一时间,关于‘行星乐队即将解散’的流言甚嚣尘上。   兰斯非常生气,指责詹姆斯说:“你是制杖吗?我一时间说错话,你不说去帮忙遮掩一下,还要火上浇油!”   詹姆斯根本不吃亏:“艹!你特么一句‘说错话’就想让事情过去?可我他妈活该被人说暴力狂吗?”   兰斯振振有词:“你不暴力吗?你没和鲍德温打架吗?我说得有错吗?”   詹姆斯气笑了。   他干脆也不反驳了,直接捏着拳头野蛮地说:“行啊!我暴力!我现在还他妈想打跑吉他手,你要不要来试试?”   兰斯:……   他抿了抿唇,识相地换了话题:“现在外面天天炒我们解散的新闻,你说怎么办?”   詹姆斯持续冷笑:“爱说什么说什么,别人的嘴,关我P事!”   兰斯被他气了个半死。   但这样的争吵频繁发生……   有一次,在录音室里,两个人又为录音的问题吵了起来。   詹姆斯认为录下的人声部分已经足够完美,不需要再录。   可兰斯却非要他再唱几遍,挑选最佳的一版。   “根本没必要,第一次就是最好的一次。”   “你还没唱,怎么知道下一次不会更好?”   “我他妈就是知道。”   “闭嘴,听我的!”   贝斯手桑德森苦着脸坐在角落里,和录音师对着抽烟:“这他妈到底什么时候才是个头儿啊!”   和行星乐队已经合作多年的录音师说:“哎,别想了。没头儿的,打我来的那一天,他俩就这么吵,要不你去劝劝?”   贝斯手桑德森瞅了瞅两个人,有点儿胆怯:“算了,算了,再等等。”   于是,他和录音师只好相对叹气。   桑德森那阵子的精神压力非常巨大。   一方面鼓手没了,另一方面在于,没了从中调解两人矛盾的鼓手鲍德温后,主唱和吉他手天天吵架,吵急了,还开始互相砸东西。   这使得他总有一种‘我一觉醒来,这破乐队就特么解散了’的错觉。   虽然说乐队解散什么的也不是罕见的事情。可问题是,他前不久才从冒险团乐队的解散中缓过来,如果刚加入的乐队又解散了……那可真是连续失业,简直把人逼疯。   幸好,詹姆斯和兰斯吵了一段时间后,也吵不下去了。   因为他俩都意识到,继续这么吵,鲍德温不会回来,乐队那是吃枣药丸。   于是,两个人又开始了冷战。   这时候,在沉寂足足一年多,斯图尔特带着跳舞雕塑乐队卷土重来了。   在<美丽的英格兰>那张专辑之后,他们的第二张新专辑<我们的城市>吸取了上一次失败的教训,不再把主题设置的大而空,反而着眼于现实生活的细节,讲述起城市生活的方方面面。这其中,还有斯图尔特最关注、也是最擅长的环境保护问题。   尽管在一部分乐评人看来,这张专辑中的很多歌曲带有一些明显的极端反美情绪,其中‘反复、不断地批判美国的一切事物,并反复强调英国才是最好’的观点,似乎有些用力过猛,反而使音乐带有一定狭隘的民族主义观念。   可不得不说,这确实是一张可以供人去反复听的好专辑。   与此同时,另一支乐队也异军突起。   小丑乐队也发布了一张颇具影响力的专辑,这张专辑颇为贴合乐队的风格,名叫<马戏团>,而他们的专辑也是用小丑的形象做为封面。   和习惯以情动人的行星乐队,以及忧国忧民的跳舞雕塑乐队完全不同。   小丑乐队在专辑中描写了一些社会边缘人士,什么智商有问题的人、醉倒街头的酒鬼、残疾乞丐等等,通过这些形形色色的人,用诙谐搞笑的表演方式来演绎一出出生活的悲剧,别出心裁,又独树一帜。   虽然三支乐队同样是写英伦主题。   可听了行星的歌,人们会想要更努力地去生活,因为希望永存;听了跳舞雕塑的歌,人们会被唤起对祖国的爱,回想自己从小生活的国家是多么的美丽;   而听了小丑乐队的歌,人们先是哈哈大笑,继而又会意识到曾经光辉璀璨的日不落帝国,如今,反而正在一步步走向衰落,那在光鲜的外表下,已然存在着那么多的阴影,和数不清又难以解决的社会问题……   可以说,不管是小丑乐队,还是跳舞雕塑乐队,都是实力雄厚,来势汹汹地奋起直追。   在行星乐队还在闹不和时,英国乐坛渐渐发展成三国鼎立之势。   并且,除了这三支乐队外,还有很多乐队也在雄心勃勃地试图冲击他们的地位。   在这样的危险形势下,兰斯根本不给詹姆斯什么怀念鲍德温的时间了……   他说:“帮我,吉米!乐队不能到此为止。” 第155章 二选一吧   在很多不知情人的眼中,詹姆斯是个惹祸精,好像一天到晚总在惹事。   甚至兰斯一度也这么觉得,以至于他曾经以为自己是詹姆斯的唯一。   直到后来有一年,詹姆斯过生日,低调地没通知谁,只说喊一些朋友来聚聚。   兰斯没觉得他能有多少朋友,结果,到了日子,足足有七八十人跑来‘聚聚’。   而且,虽然大部分是玩音乐的,可除了这些人外,还有什么画家、诗人、先锋艺术家,以及足球运动员等等一系列涉及各个行业的人。可以说,这个交际范围之广,简直让人目瞪口呆。   为此,兰斯失落很久。   他的心情大概是:“我本以为自己是你的唯一,结果没想到,你在外头的墙头那么那么多……”   所以,在开除贝斯手西奥后,兰斯和鲍德温怎么都找不到合适人时,交际圈最广的詹姆斯不再颓废,稍一认真,立刻就有了新人选,成功找来了桑德森。   这一次,兰斯在找不到合适鼓手后,第一反应自然也是找他商量。   詹姆斯一开始没给出回应。   他现在的情绪糟糕透顶,对整个行星乐队都产生了一种厌倦心理,甚至,还破罐子破摔地产生了“干脆让乐队解散吧”这样的负面心理。   兰斯似乎意识到了什么。   他深深地望了詹姆斯一眼说:“不管怎么样,行星是我们的乐队。”   “可也是鲍德温的,西奥的……”   詹姆斯在心里默默地说。   之后,他跑去一间相对偏僻、荒凉的小教堂,虔诚地跪在十字架下祈祷着说:“神啊,天使啊!不管你们谁今天在家,麻烦应我一声。告诉我,我到底该怎么办啊?”   这时候,一个声音神奇地随之响起:“你要带着行星,勇敢向前冲!”   “……听起来好像不是那个巨肌天使,所以,这又是谁?这是神的声音吗?”   詹姆斯愕然抬起头,满脸惊奇地在心中想。   于是,他接着祈祷:“神啊!您的意思是,让我赶快招一个新鼓手,重新带着乐队继续演出吗?”   那个声音说:“对对,没错,你得加油演出啊!我还等着看你们演唱会呢。”   这上帝也太接地气了吧!   詹姆斯暗自思量了一下。   然后,他又觉得不对劲儿,不由得试探地问了一句:“那……您想看我们开演唱会吗?您要票吗?我这里有票……”   “给我!给我!”一个破破烂烂好像乞丐的流浪汉从十字架后边窜了出来。   他有着明显没修剪过、乱糟糟的头发和胡子,明显好多天都没洗的脏脸,但有一双挺热情的眼睛:“吉米,吉米,把票给我吧。”   “草泥马!你他妈谁啊!”詹姆斯震惊了。   “你刚不是对着我祈祷了吗?你还说要把票给我!”流浪汉激动地说。   “我他妈说给神……”   “神下不来了,我可以!我可以替他!”   替你麻痹啊!!   詹姆斯愤怒得一跃而起:“去你妈的,敢耍我!”   他气势汹汹地冲过去,一心想把这骗人玩的混蛋抽一顿。   流浪汉见势不妙,拔腿就跑。   但一边跑,他还一边喊:“我是歌迷,你不能打歌迷!我是歌迷!我是歌迷!你不能打歌迷!”   两人在教堂里跑了好几圈。   可那个流浪汉跑太快了,简直兔子一样!   詹姆斯根本追不上他,只能气喘呼呼地在后头喊:“你他妈还要票不要?”   “要要要!”流浪汉终于停下。   詹姆斯一个箭步上去,一把揪住他,上去就是一拳:“傻逼!演出都还没确定,有个P的票啊!”   流浪汉开始惨叫哀嚎。   但其实,根本就没打到人……   詹姆斯捏着拳头,举在半空中,无语了好一会儿,突然又觉得怪没意思了。   最后,两人一起蹲教堂外头抽烟了。   流浪汉一边抽烟一边感叹:“其实,我看你们演唱会看了好几年了。”   “哦。”   詹姆斯随口问:“那都有什么感想吗?”   “有啊!”   流浪汉开始哭惨:“票挺贵,越来越贵,我捡好久的垃圾,才够买一张山顶的演出票。”   詹姆斯干脆也哭惨:“可我卖唱也是要养活自己啊,票不贵我吃什么喝什么,喝西北风吗?”   不过等说完,他没忍住又问了一句:“既然嫌贵你不会不看?还他妈还非要看?”   流浪汉不禁叹了一口气。   他沧桑地吐着烟圈:“谁叫我喜欢你啊,捡垃圾也得养你。”   詹姆斯‘感动’得快哭了:“……呵,我特么用你养,傻逼!”   之后,他就跑去给乐队找鼓手了。   还能怎么办啊?   想想吧,连他妈流浪汉都说要攒钱买你的演出票了,你怎么能忍心告诉歌迷们说‘没演出了’。   ——因为游戏规则就是这样……   ——到了战场上,头也不能回!   这一天晚上……   顽童乐队刚结束一场演出,所有的成员都陆陆续续地回到了后台的临时休息室里。   主唱阿布利特坐在镜子前卸妆,突然听到了一阵敲门声。   他头也不回地就吆喝了一声:“谁在门边?去开个门。”   接着,身后响起了走动的声音和开门的声音……   但在门打开后,屋子里的所有喧嚣声一瞬间全停了。   “怎么回事?是谁来了?”阿布利特不禁诧异地转头。   然后,他就看到了行星乐队的主唱詹姆斯和吉他手兰斯走进了休息室。   “什么鬼!你们来这儿干什么?”   阿布利特立刻沉下脸,不满地问:“我可不记得有邀请过你们。”   兰斯没吭声。   他难得地退后半步,让出了对外发言权。   詹姆斯扫了一眼休息室中的所有人,才转过头来地说:“我们的鼓手鲍德温巴洛离队了。”   “我知道。”阿布利特下意识地说了一句。   然后,他又幸灾乐祸起来:“可这他妈关我P事!”   詹姆斯就望着他说:“我想要艾贝!”   阿布利特顿时愣住:“什么?你再说一遍!”   “艾贝。来,你看那边,就是站那里,扎马尾的,傻乎乎,脖子上栓一根链子,你们之前的鼓手。”詹姆斯体谅他‘智商低’,还挺耐心地给他指了指。   阿布利特立刻恶狠狠瞪他一眼。   他刚才根本不是没听清,而是太震惊。   事情发展太出乎意料了!   这年头,居然还有公然找上门,当面挖墙脚的?   这算怎么回事?   太嚣张了吧?   休息室中,顽童乐队的成员们也纷纷露出了惊疑不定的目光。   一旁被点名的鼓手艾贝完全是满头的雾水,不得不匆忙地和周边的队友们不停地解释:“我不知道,我真不知道,我不知道有这事啊,跟我没关系的,真的!”   天知道,他最近虽然在顽童乐队中待得不太开心,可也没背着人另找别家啊!   “你他妈想要我就得给吗?那是我的鼓手!”   这时候,阿布利特终于回过了神,气势汹汹地骂起来:“滚蛋!不给!”   “可是,自从去年艾贝从移动舞台上掉下来,还摔断腿休整两个月后,你们就找了新鼓手胡克斯来替代他。但等他痊愈后……到现在为止,已经有连续五场演出,你们都没让他参加了。”   詹姆斯有理有据又慢条斯理地分析说:“既然你们有了新鼓手胡克斯,也用不到他了,那为什么不让给我?”   顽童乐队最近一直顶替艾贝上台演出的新鼓手胡克斯闻言,立刻有些不安地望了一眼阿布利特。   他很担心自己被炮灰。   但阿布利特听得快要窒息了。   他怒气值满溢地怒吼起来:“你打听我们乐队的事干什么?你打听我们乐队的事干什么?我愿意用哪个鼓手关你鸟事?你他妈先去管好行星别解散吧!”   “对啊,为了不解散,我这不是来找鼓手了吗?”詹姆斯完全不生气。   他心平气和、不紧不慢地继续在那气人:“你到底用不用他?不用我带走了。你要是用他的话,把那边的鼓手胡克斯借我用一阵子也行。一个乐队总不能有两个鼓手吧?来吧,二选一,早晚的事。总得下个决定吧?听我的,阿布利特,你得勇敢点儿!别优柔寡断、像个娘们一样!有点儿摇滚明星的干脆样子。来啊,别磨磨唧唧的,选吧!”   阿布利特整个人都快被绕晕了。   可还没等他理顺这个关系……   前鼓手艾贝和近期的替补鼓手胡克斯就全望向了阿布利特。   哪怕明知道其中有挑拨的意思,可这事确实是‘一个乐队总不能有两个鼓手吧’。   这话说得一点儿错都没有!   所以,尽管他俩一句话没说,可明显被詹姆斯摸准了心思,望向阿布利特的眼睛中情不自禁地流露出一种‘你要选哪一个’的追问神色。   阿布利特快被活活气死了。   他心想:“去你妈的二选一吧!狗屎的二选一!什么二选一全他妈是你提出来的。那明明都是我的鼓手,我费劲儿找来的鼓手,你他妈不来瞎搅和的话,老子这边啥事都没有。”   没见过这么不要脸的。   居然光明正大地上门抢鼓手,还抢得义正言辞。 第156章 樱桃树下   一个乐队确实不能有两个鼓手。   但在詹姆斯上门前,阿布利特已经在暗中考察和衡量到底要留下谁了,只是还没得出最终结论。   按照经验而言,一直是顽童乐队一员的艾贝无疑是乐队最好的选择;   但近几年来,由于阿布利特作风霸道,老队员多有抱怨,艾贝自然也是如此,所以,阿布利特有心让新来、且更听话的胡克斯取代他。但胡克斯来的时日有些短、暂时不好服众,况且,也不确定他到底能不能完全胜任鼓手一职,因此还在犹豫中……   结果,詹姆斯找上门不说,还非常缺德的把隐藏的矛盾一下子给挑到明面上,逼着人二选一。   偏偏队里的两个鼓手可能也有类似的想法,一时间被戳中心事,居然也‘投敌’地要求他立刻给出选择结果。   阿布利特又气又急。   可事已至此,矛盾被激化,哪怕把行星这两混蛋赶走,队里两个鼓手的问题也必须要解决了。   最后,他犹豫了很久,选择了放弃艾贝。   可如果詹姆斯没这么嚣张找上门的话,他或许还不会这么下决定,毕竟,艾贝是老成员,技术也好,而且,合作多年。   但詹姆斯和兰斯这么跑过直言要艾贝,总给他一种‘艾贝和行星私交很好’的想法。   这样一来,他心里就有点儿不舒服了,很不愿意留下一个心里有别家乐队的鼓手(艾贝:我不是我没有我只和他们喝过一次酒)。   于是,艾贝就这么莫名其妙地被扫地出门了。   在他狼狈地左扛右抱着他的一堆架子鼓,离开顽童乐队的时候,整个人的表情都是懵的。   “这怎么回事啊,哥们?”   他一脸迷茫地说:“我就,我就这么(被)改换门庭了?”   “对啊!你现在是我们行星的了。”   詹姆斯豪爽地拍着他的肩膀,信誓旦旦地保证说:“别担心,别害怕!从今以后大家就是好队友了!有我罩着你,你只要好好敲鼓就行,我脾气好,比阿布利特好说话多了。”   “好队友?”   艾贝犹疑地望着他们:“真的吗?”   詹姆斯重重点头说:“当然。”   连兰斯都勾起唇角,也回给了他一个象征友好的微笑。   艾贝勉强放心地露出了一个笑容:“好吧!”   然后,他求助地说:“那你们快来帮我搬下鼓吧,这玩意儿实在太重了。”   搬鼓啊?   兰斯突然低头看了看表:“我和埃布尔约了五分钟后见面。这样,你们先回去,一会儿见。”   詹姆斯望了望不远处:“我想去那边音像店买个唱片。这样,你自己先回,一会儿见。”   艾贝目瞪口呆地看着两人就这么自然地溜走了。   他抱着沉甸甸的架子鼓,呆滞地站在原地:等等,不是说好的好队友吗?连鼓都不帮忙搬一把吗?骗子!   但甭管怎么坑蒙拐骗偷抢……   反正行星乐队又有鼓手了。   在艾贝把自己安顿下来后,他们就抓紧时间,在租下的排练室中,进行了一次短暂的彩排。   只是,鼓声一响!   詹姆斯和兰斯就不由得对视了一眼。   他们都从对方的眼中看到了相同的意思:“这风格和鲍德温可不一样啊。”   要知道,鲍德温敲鼓一向喜欢‘稳’,偶尔兴致来了,也会玩一些花样。   但大多数时间,他甘居幕后,鼓声简洁,却富有力量感,并且,由于性格相对腼腆的关系,绝少会在舞台上做出什么夸张的动作来表演。   但艾贝不一样。   他鼓声中带有一点儿年轻男子的轻浮感觉,每一声鼓似乎都没敲到最实处,一下连着一下,那声音听起来有些飘忽,像是要飞了一般。   并且,刨除音乐风格外,他的表演动作幅度很大,两个手臂挥舞地异常剧烈,虽然是坐在凳子上敲,可上半身也来回地晃动,甩头,面部表情咬牙切齿……整体给人的感觉是激情四射、引人瞩目。   从音乐角度而言,他鼓敲得没毛病。虽然和鲍德温的风格不一样,但毕竟鼓技一流,也能融入行星乐队的歌曲体系中,好间接给行星乐队带来了另一种崭新元素和新鲜的活力;   但从舞台表演的角度来讲,兰斯又有些嫌弃艾贝那些多余又夸张的动作。   可是,容不得他挑剔了,欧洲巡演在即,乐队要发下一张新专辑的消息也传了出去,工作山一般地全堆在眼前,不能没有鼓手……   于是,艾贝就正式加入了行星。   他来的当天就进了录音室。   当时,兰斯为下一张专辑准备了大概有五十来首歌,计划从这五十首中,再精挑细选出十二首放入新专辑中。   这也就意味着,艾贝刚来就得在最短的时间内先学会五十来首新歌。   他呆滞地看着那一本乐谱,一遍遍悲痛地自言自语说:“上了贼船!上了贼船!上了贼船了!”   贝斯手桑德森在旁边连连点头,对此深有同感。   詹姆斯笑嘻嘻地不发表什么看法,但时不时会给大家买啤酒喝;而兰斯……用艾贝的话来说‘他像是一个刚获得了新奴隶的残暴奴隶主,激动地挥着鞭子让奴隶们拼命干活’。   但抱怨归抱怨,艾贝对待工作还是非常认真的。   他一边跟着行星乐队排练,一边努力去学那五十首歌,用近乎光速的时间把五十首歌全都学会。   在这个过程中,詹姆斯和兰斯又吵了好几架,吵架的原因各种各样,可能因为选歌,可能因为舞台造型,也可能因为一句简短的歌词,更可能因为中午吃什么饭?   尽管他俩仍然相爱,可由于性格和观念上的巨大差异,随便什么事都能拿来大吵一架。   而且,没有鲍德温从中拉架,他俩吵起来经常是没完没了。   贝斯手桑德森根本不擅长处理这种情况。   他时常站在旁边着急,压力山大地自言自语:“这可怎么办?这可怎么办?”   新来的鼓手艾贝反而饶有兴趣地望着这一幕。   大概由于顽童乐队也不是什么和谐好乐队,他对此适应得特别好,几天后,还主动帮忙火上浇油了。   那天,当詹姆斯气急,又一次找东西想砸兰斯的脑袋时,艾贝特别自然地把鼓槌塞到了他手里……   那一瞬间,空气都安静了。   “你他妈在干嘛?”詹姆斯不禁问。   “帮你递武器。”艾贝自然地回答。   “谁他妈告诉你,我要用武器了?”   詹姆斯又愕然地追问。   “你们不是要打架吗?”   艾贝也惊奇地回答:“我帮你还不好吗?”   詹姆斯看着手里的鼓槌,半响无语:……   艾贝还在一旁催促:“快,快打啊!打完咱们好继续录歌。”   詹姆斯和兰斯全沉默了。   唯独贝斯手桑德森忍不住地问了一句:“艾贝,你,你在顽童乐队总打架吗?”   艾贝哈哈一笑回答:“怎么会呢,兄弟?你都想什么呢?我当然不打架的啊!”   正当桑德森稍稍松了一口气说:“我就说嘛,除了行星这么奇葩,哪有乐队整天……”   可不等他说完……   艾贝又补充了一句:“我一般都是挨打的啊。”   贝斯手桑德森瞬间木然,心想:“这世界还有正常的乐队吗?我真想念我的团,我们除了喜欢钻研黑魔法外,再没有任何不良嗜好了。”   总之,被艾贝一打岔,詹姆斯和兰斯也吵不下去了。   也许这就是……不管方式怎么样,鼓手都自带劝架功能?   大家重新把注意力集中到了新专辑的录制上。   此时,乐坛上瞬息万变,跳舞雕塑乐队和小丑乐队的新专辑都大受好评。   反而是行星乐队有点儿落入下风。   毕竟,如今的乐队看起来太像是杂牌军了,成员是东拼西凑的,彼此磨合都不到一年;而且,据说入队后,主唱和吉他手还天天地闹内讧,乐队看起来实在有些可怜。一时间,所有媒体都开始唱衰,还有人猜起了他们的解散时间。   但竞争对手越强大,境遇越恶劣,詹姆斯越是斗志昂扬。   他试图给队友们鼓劲儿地喊:“哥们,知道我们要去哪吗?”   在艾贝和桑德森没反应过来的目光下……   兰斯叼着烟,含笑地配合回答:“世界之巅!”   他俩一问一答,态度那么淡定和理所当然,仿佛已经胜卷在握一般自信满满。   半路进来的两名成员艾贝和桑德森顿时被情绪感染,也不再继续紧张和不安下去了。   那段时间的工作效率非常惊人。   一天录一首歌,再加上后期混音,不到一个月,新专辑就制作完成。   这张名为<意外>的专辑一经推出,同样大受好评。   但又和<星光>中每一首歌都受到大众欢迎不同。   在<意外>这张专辑中,一首名叫[樱桃树]的歌,彻底成为了行星乐队这个阶段最为经典的代表作。   这首歌后来还被评为了英伦十大伤感歌曲之一。   ——长大的我们相遇在樱桃树下,互相客气地聊着曾经的年少时光。   ——我们是说要做最好的朋友,却各奔东西。   ——直到我们都忘记了……   ——在同一棵樱桃树下,有过怎样的繁花开绽。   当第一次在录音室里,唱起这首异常忧伤的歌时,还戴着大耳机的詹姆斯突然就意识到了什么。   他不由得抬起头,一双绿眼睛定定地望向了兰斯所在的方向。   黑发吉他手似乎也察觉到什么地抬起了头。   他隔着玻璃与自家金发主唱久久地对视着。   ——我们都忘记了,在同一棵树下,有过怎样的繁花开绽。   后来,詹姆斯在日记里写:[直到这首歌出现后,我才意识到,兰斯也是有血有肉、会受伤的。他并非如表现得那么无坚不摧、冷酷无情。而鲍德温和西奥的离开,对他来说,应该也没有看起来的那么轻松。他只是……总让自己看起来像是个混蛋而已。] 第157章 漫画角色   在前一张专辑<星光>的带动下,<意外>这张新专辑一入榜立刻登顶。   但这并不代表<意外>这张专辑比<星光>更优秀,而是在于,当<星光>发行的时候,人们还想不到行星乐队会做得那么好。所以,不管是媒体宣传,还是一开始的起步都并不是很高。可等<星光>彻底火了后,绝大部分人才意识到‘天啊,我错过了什么’。然后,所有人都开始称赞乐队,并对下一张专辑充满了期待。   因此,当行星乐队又做出一张新专辑后,不管是媒体,还是歌迷都抱着一种‘这回不会错过’的想法,有点儿类似于‘补偿过度’心理。   人们狂热地迷恋着行星乐队,迷恋着金发主唱的声音和黑发吉他手那绝妙的吉他声,连新专辑的一个音符都还没听,就开始信誓旦旦地说‘那是一张超棒的专辑’。后来,甚至还有歌迷这么说:“吉米哪怕是唱儿歌,我都要买来听一百遍。”   所以,尽管<意外>这张专辑的水平其实并没有超越<星光>,却依然取得了很高的荣誉。   这张专辑幸运地在榜单前二十待了足足有一年,销量之好,前所未见。   但跳舞雕塑乐队的<玫瑰树>和小丑乐队的<马戏团>同样在后头紧追不舍。   如果不是行星乐队提前在英伦摇滚的浪潮中抢占了一份先机,还真不好说现在到底是谁胜谁负。   接下来的日子,行星乐队开始忙碌的欧洲巡演。   比起那次在美国巡演的笨拙,这一次他们显得老练、成熟很多,台风也更稳。   除此以外,每场演出前都要进行排练。   詹姆斯为了演出效果,还试着改动一些歌词,比如,在法国就不用‘泰晤士河’了,而是试着将之改为‘塞纳河’什么的。熟悉的地名,应该会让当地的观众更有共鸣,演出效果也更好。   但兰斯对这种改变非常不满意。   作为歌曲的创作者,他认为,随便改动歌曲有时候就像是把他的孩子们全都抓去做整容,而且,还是经常失败的整容。   “讨好观众是没有尽头的。”   他这么对詹姆斯说:“我们要做就做自己的音乐,一味讨好反而会失去自身的特色。比如,你把‘泰晤士河’改成了‘莱茵河’,虽然看似是简单的变动,但整首歌的英伦感已经荡然无存。”   “艹!我可没讨好谁,我也犯不着去讨好谁。”   詹姆斯自然地回答:“我只是想让买票入场的观众们高兴点儿,不是讨好,这是收钱办事!不过,你既然觉得我这么改不对,那还他妈的不快点儿过来帮我改个合适的,傻站那干什么?”   兰斯被这个理直气壮使唤人的无耻劲儿给惊到了。   但最终,他还是拗不过自家主唱的意思,走过去帮忙了。   因为准备充分,歌曲本身又优秀,加上乐队现场表现力和感染力一向惊人的缘故。   这一年的巡演,行星乐队横扫欧洲。   之后,在年末的时候,埃布尔又给他们联系了几场在亚洲的演出,其中包括日本、韩国什么的。   “为什么没种花国?”   詹姆斯这阵子迷上种花国的美食,每天外卖必叫种花菜,什么左宗棠鸡、油炸馄饨、酸甜虾……本来他还想着,等到了种花国,演出结束后,刚好还能出门浪,可以再去吃只烤鸭。   结果,巡演经理比尔回答他:“种花国那边签证根本办不下来。”   “为什么?为什么办不下来?”詹姆斯很迷茫。   比尔尴尬地笑了笑,一时间不知道该怎么解释。   反而是戴维斯推了推眼镜,说出了一句大实话:“可能是你名声太差了,吉米。”   詹姆斯眨了眨绿眼睛,表情是毫无自觉地无辜和迷茫。   但拜英国那群狗仔小报记者乱七八糟瞎写所赐。   在不知情的人们看来,他一直都是利物浦混混、偷车贼、酒鬼、嗑药,外加异装癖……而且,众所周知,行星的演唱会现场一向较为疯狂,主唱和吉他手有时候激动起来宛如当街xx,所以,种花国为了保护自己国家青少年的身心健康发展,毅然决然地拒绝了这颗资本主义毒草的入境,态度坚定地把他拦在了国门之外。   操!没有了好名声,连特么烤鸭都没得吃吗?   总是‘放纵小报记者乱写,心里根本不在乎,也从来不管’的詹姆斯,大概是第一次意识到名声的重要性:“我他妈抽烟、喝酒、骂人、打架,但我真的是个好人啊!”   比尔无奈地摊手,表示无能为力。   戴维斯忍着笑,趁机劝了一句:“以后可注意点儿吧!”   太不甘心了!   詹姆斯一边准备出发去日本做演出,一边使唤比尔继续帮自己向种花国申请签证。   而且,他还找到一个新思路:“我这次不演出,只进去吃个烤鸭行不行?”   比尔一向对他百依百顺,听他这么说,还真不嫌辛苦地帮忙跑去问了。   种花大使馆那边负责办签证的工作人员快要笑死,但还是拒绝了他:“不行。”   但出于照顾外国友人的心思……   个别工作人员私下里作为朋友,友好地帮忙指出了一条出路:“你们主唱实在是想吃种花菜,干脆去香港吧。虽然没烤鸭,但那边可以吃到正宗的粤菜。”[注1]   可惜,知道得太晚了。   此时行程已定,没办法再做多余的变动。   行星乐队只能先按原计划去日本。   这个时代,摇滚明星都很喜欢来日本开演唱会,因为,在日本有着大量的摇滚歌迷,很多在国内也许没那么出名的摇滚明星在来到日本后,反而能享受一番巨星的待遇。   所以,当行星乐队走下飞机的那一刻,他们望着一堆跑来接机的日本歌迷们,都惊呆了。   “Fuck!这些人都他妈的怎么回事?疯了吗?”   詹姆斯十分难以理解:“连英语都不会说,演出也还没看,就冲过来说喜欢我?”   兰斯想了想说:“可能听过你唱歌。”   詹姆斯半信半疑:“大概是吧。”   在日本的这场演出也还进行得很顺利。   但在刚开始时,日本的歌迷疯狂得让人有些害怕。他们一个个的反应非常剧烈,尖叫声震耳欲聋暂且不说,当他们潮水一样涌过来,还踮着脚拼命挥着手臂向上够的时候,放在舞台边的几个大音箱都差点儿被他们乱挥的手臂给撞倒。   面对这种情景,詹姆斯反应极快地抓起麦克风,用简单的英语不停地喊着“晚上好”。   当观众也开始冲着他回应后……   他立刻跑到前面和观众进行互动,凭借这种方式来给队友们争夺更多的调音和检查的准备时间。   直到兰斯轻轻拨着吉他的琴弦,提醒他已经准备就绪,不用再拖时间了……   他才重新回到舞台中央,献上了当晚的一场精彩表演。   这场表演精彩到什么程度?   直到很多年后,重新提起这一天,很多日本的歌迷依然会一脸迷恋地回忆着那一天:“吉米唱歌的时候,仿佛会发光。”   在演出结束离开的时候,詹姆斯收到了很多日本歌迷送来的礼物。   其中,有一个礼物让他觉得很有趣,那是一本薄薄的漫画书,画的刚好就是行星乐队。   “嘿,我变成漫画角色了!快看,我变成漫画角色了。”詹姆斯兴奋地和周围人炫耀。   “不稀奇。”巡演团队中的一个了解日本这边情况的工作人员随口就给他科普了一番。   他表示:作为动漫大国,日本歌迷是有着独特的追星方式——画下来,画成故事!   比如,著名漫画家矢泽爱的漫画<娜娜>中男主角本城莲的原型,就是曾经英国朋克摇滚乐队性手枪的贝司手席德(sid)[注2]。   尽管知道收到一份以自己为主角的漫画书不算特例,但詹姆斯还是挺高兴的。   在回英国的飞机上,他决心一定要认认真真地把那个漫画看几遍。   只是一仔细看……   詹姆斯总觉得有点儿不对劲儿起来:“这漫画怎么画的?我和兰斯用一个麦克风唱歌时,有靠这么近过吗?这也就一毫米吧?都快亲上了!”   作者有话要说:[注1]97年香港才回归,不过,文中这个时间点,中英关系应该也还可以。   [注2]娜娜连载是在1999年,按照文中时间脉络,其实还没出现,只当平行时空吧,大家见谅。主要是因为我很想提一下当时日本漫画和摇滚的交际,感觉很有趣,我以前喜欢过日漫,但等开始听摇滚了,惊讶地发现两者居然是有交叉点的,那感觉真有趣。 第158章 一张专辑   获奖、获奖、获奖!   虽然跳舞雕塑乐队和小丑乐队的实力同样雄厚,但抢占了先机的行星乐队还是独领风骚,在那一两年里,他们几乎把所有能拿的奖都拿了个够,唱片销量也在节节攀升,屡破记录。   行星乐队一跃而成英国乐坛上,最红的一支乐队,并且,主宰了英伦摇滚这个新生的音乐圈。   同时代的乐队暂时都无力和他们争锋。   可尽管如此,一些潜在的队内矛盾始终没有消除,并且随着时间的发展,还在一点点地加剧。   如今,整个行星乐队的气氛已经和以前完全不一样了。   在乐队的两位元老鼓手鲍德温和贝斯手西奥离开后,行星乐队的内部再也不是以前那种亲密无间,仿佛家人一样的团结关系了,而是渐渐转变成兰斯所想要的形式,一个有着规章制度的企业,而他自己大概就是这家企业的老板。   从此,所有队内的成员们都像是员工一样,彼此之间不再有什么私人感情上的交流,当没工作的时候,他们会各行其是;有工作的时候,虽然也会准时准点儿地来工作,可全都是公事公办的标准态度。   詹姆斯那么喜欢凑热闹的人,却从不知道艾贝平时出门会去哪玩?也不知道桑德森每天把自己关在屋子里到底研究了哪些黑魔法?更不知道兰斯天天在录音室里,一遍遍地弹吉他到底是怎么个意思?不满意?   总之,队员和队员之间毫无交流。   曾经‘四名成员亲兄弟一般聚在一起,喝酒聊天,互为依靠,互相讨论音乐,互相激发灵感,最后一起合作写歌的画面’,再也看不到了。   对于兰斯来说,这样的工作模式可以接受。   他的强迫症,他的控制欲,他那与外表截然相反的强势性格,都让他很快就适应了这种生活:下达命令,再让人去执行,没人有意见,也没人会反对……挺好的。   但詹姆斯对乐队这种冷淡的氛围却产生了发自内心的深刻厌倦。   他每天都在日记里,没完没了地发牢骚:[如果真想要什么都自己来做主的话,那还组乐队做什么?乐队存在的意义不就在于合作吗?有什么事都大家商量着来,热热闹闹,团结一致,齐头并进,不好吗?既然非要搞专制独裁,还不如干脆自己滚出去单飞……]   这真的只是普通的发牢骚。   毕竟,他对兰斯目前的情感一直极为复杂,一方面,他确实发自内心地爱这个男人,爱他的才华,爱他的敏感,爱他的笑容,爱他一切;可另一方面,每当兰斯又做出一些独断专行,让她不高兴的事,比如,根本不和队友们商量,擅自决定参加什么什么演出一类,他就又想把白眼都翻到天花板上去了。   但万万没想到的是,偶尔的一次牢骚居然变真了,或者说,是半真。   在行星乐队的新专辑刚发布没多久,兰斯又发了一张专辑。   然而,这张专辑不是行星乐队的,甚至大家都不知道,而是他自己的……一张纯吉他音乐专辑。   詹姆斯很不满。   事实上,纵观历史上的所有摇滚乐队,主唱和吉他手一直是最容易出现矛盾的两个人。   作为主唱,毫无疑问,那是舞台中央的焦点,是整个乐队中,最容易出风头的位置;   但吉他手一向也不简单,所有爱摇滚的观众都会爱吉他手,吉他手是乐队中唯一能够和主唱平分天下的角色。   所以,主唱和吉他手的竞争往往会由此而起。   主唱不想让人抢风头,所以,不给吉他手Solo的时间,把吉他手当伴奏用,或者根本不把吉他手当一回事,从不给予对方尊重。于是,吉他手怒而出走,乐队解散;   如果吉他手抢风头,比主唱还受欢迎,在Solo的时候,非要把独奏来回弹上三遍,没准足足有二十分钟(别怀疑,好的吉他手弹起Solo,连绵不绝所带来的爽感堪比make love,观众只会想让他不要停)。   一般这种情况下,他们会闭着眼睛,肆意摇摆身体,自顾自沉浸其中,害得主唱无所事事,下舞台去抽了半盒烟,才轮到自己唱歌。几天后,主唱不干了,乐队解散。   完全没办法说谁对谁错,大家都站在同一个舞台上,凭什么你就要独占舞台?   (所以,鼓手&贝斯手:我们也想要Solo!主唱&吉他手:滚蛋!于是,乐队解散。)   从这方面而言,行星乐队的主唱和吉他手一直以来的和谐关系,堪称业内楷模。   尽管在外界很多人看来,詹姆斯有些街头小混混习气,日常脾气也很暴躁。   可他从来不是那种喜欢独占舞台风头的主唱。相反,从行星乐队初建的那一天开始,他就大大方方地与兰斯平分了整个舞台,并且,丝毫不介意对方偶尔兴致来时,把吉他Solo弹得没完没了,甚至还间接支持着那些炫技行为,还总在媒体面前各种夸兰斯多么多么厉害……   而兰斯在演出时,也一向尽职尽责。   虽然他性格上有着极端自恋的一面,也从不愿被别人抢风头,可唯独对詹姆斯称得上是尽心尽力。要知道,詹姆斯的嗓音天赋条件确实非常好,可在他自顾自飙高音飙得太高时,往往会有一种刺耳感,使得人声和器乐的声音之间产生一种割离。这时候,兰斯的吉他音往往会完全地给予配合,一层层的旋律轻轻地流淌在空气中,宛如最贴身的丝绸一般将之层层细心包裹,将那些过于锋利的棱角全都包在里头,让歌曲听上去更加美妙动听。   所以,两个人配合默契,从来没因为舞台表演闹过任何矛盾。   可现在,兰斯居然不声不响地给自己搞了张个人专辑……   詹姆斯不可避免地心生不满。   也许在兰斯看来:[我已经做好了乐队中的所有工作,那我用空闲时间去搞点儿个人副业完全是正常的,没必要再向谁去汇报什么。]   可这事根本不能这么算的。   兰斯温菲尔德这个名字,本来就代表着行星乐队的吉他手,所以,他出一张专辑,哪怕是纯吉他声音,人们想的肯定也是‘行星乐队吉他手出的专辑’,而不是‘吉他手兰斯出专辑’。   当然,乐队本来就是属于大家的。   如果兰斯想借着行星乐队的名气做点儿什么也无可厚非。   可詹姆斯却很难不去想:“你既然都跑去自己搞什么狗屎的个人事业了,那你以后主要的精力到底要放在那边?乐队,还是个人?你是不是已经忘记自己当初开除西奥的事了?在你心中,到底行星乐队的事业重要,还是自己个人的事业重要?”   不过,他都不用问,就能轻而易举地猜到兰斯的想法。   黑发吉他手肯定会振振有词地说:“我没有限制乐队成员搞副业,我限制的是乐队成员搞副业耽误主业。所以,我和西奥不一样,我有自制力,而西奥没有。”   但这种理由完全不能说服詹姆斯。   在他看来,两者性质差别不大,都是在一心二用。而且,兰斯的行为搞不好比西奥更糟糕。   西奥好歹是去做什么恐怖片客串,恐怖片那玩意儿和音乐是扯不上关系的。   所以,西奥虽然因为客串演员耽误了行星乐队的事情,但危害性并不巨大。   可兰斯作为行星乐队的主要词曲创作者,当他去出个人吉他专辑的时候……   这就涉及到一个问题:你写出来的音乐,是优先给乐队用?还是会优先给自己的吉他专辑用?   如果是后者,那么也就意味着,给乐队一些挑剩下的?   不是说非要霸道地要求对方把最好的东西全都奉献给乐队……   可这事就是办得非常别扭。   而且,越想越是让人心里非常、极其地不爽。   于是,在一次演出中,当黑发吉他手又一次开始炫技的吉他Solo,抱着吉他在舞台上闭着眼,沉浸无比地狂飙一串串音符时……   一向乖巧地站旁边摇铃鼓,偶尔还拍拍手,晃晃身体来帮忙打拍子的金发主唱却悄悄地走过去,坏猫一般地伸出了爪子,在所有观众们的注目下,一爪子揪住吉他和吉他音箱的连接线,报复地用力一拔!   场馆中一片安静,所有人都傻了。   只有黑发的吉他手还无知无觉地抱着不出声的电吉他,站在舞台上,还在那激情、陶醉地弹着,弹着……仿佛在演着一幕哑剧。   当兰斯终于意识到不对的时候……   他重新睁开蓝色的眼睛,迷茫地望着四周,那张平时精明又漂亮的脸,大概是有生以来第一次流露出了懵逼的表情,仿佛在问‘咦,怎么没声了,声呢’?   底下的观众终于反应过来,哈哈哈地大笑出声,以为是某种表演。   金发主唱不慌不忙地从黑发吉他手旁边轻盈走过,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趁着吉他手低头去找连接线时,拿起麦克风继续唱起了下一段。   ——吉他Solo,呵呵!   ——以后少他妈在老子面前炫了!   ——滚去你自己的专辑里弹。   ——混蛋玩意儿。 第159章 所谓矛盾   詹姆斯拔音箱线拔得太光明正大,毫无遮掩了,以至于兰斯一下舞台就知道是怎么回事了。   他怒气冲冲地追上去喊:“吉米!!!”   詹姆斯最近气也不顺,理都不想理地继续朝前走。   兰斯一急,伸手就去抓他肩膀……   要知道,虽然兰斯这人身上有着数不清的缺点,但他只要还有理智就从不会轻易动用暴力。   所以,他跑过来时,很大的可能只是想骂骂人,再或者,有人理论一番,抓肩膀也仅仅是想让人别走了,停下说话。   但和兰斯相反的地方在于……   詹姆斯虽然有数不清的优点,可他的缺点一向也很明显,情绪化严重的时候,一向是动手不动嘴。   于是,他快走两步,动作熟练地抓起一旁桌子上的啤酒瓶,回头就是一挥。   兰斯冲得太急,没注意到还有这么一个天外飞瓶。   于是,只听‘砰’地一声,他就干脆利落地被敲昏在地上了。   同样刚下舞台的鼓手艾贝和贝斯手桑德森都惊呆了。   两个人齐齐卧槽:这他妈到底是什么乐队?   一个刚好追过来,想要采访他们的记者也目瞪口呆地望着这一幕。   在他身后的摄像机拍下了全过程。   而由于吉他手不幸被主唱敲昏事件……   行星乐队被迫取消了一场演出。   又因为有记者在场,还拍下了视频。   所以,这事很快就报道的全天下都知道了。   众所周知,摇滚乐队必经的过程一般都是这样的:艰苦奋斗——终于成名、爬上巅峰——纸醉金迷、醉生梦死、矛盾丛生、撕逼大战——不欢而散!   所以,行星乐队一出事,英国所有的八卦小报大概都快高潮了:[这是要解散的前奏吗?]   特别是当黑发吉他手冷着一张脸,额头还包着一块白色纱布,在四五个保镖的保护下,回到酒店时,他们全都一拥而上,激动地包围了他:“请问,行星乐队是要解散了吗?”;“你和主唱吉米是有什么矛盾吗?”;“兰斯,你对吉米的行为怎么看?你会起诉吉米吗?”   兰斯戴着墨镜,神色冷漠,一言不发,在保镖们的开路下,自顾自地迈开长腿朝前走。   但狗仔记者们穷追不舍,一边追,还一边喊:“兰斯,兰斯!请回答问题,请回答我们的问题。”   兰斯完全不予理睬。   他径自朝着酒店里头走去。   这家酒店的管理很严,再往里走,非酒店客人的记者们就要进不去了。   所以,正当所有人都以为这次采访要无功而返的时候……   黑发吉他手突然抬起头,望着一个方向停住了脚步。   狗仔记者们不由得为之好奇起来,就也顺着他的目光看过去,这才发现‘敲昏’事件中的另一位当事人,居然也在。   金发主唱独自一个人站在不远的角落阴影处抽烟,听到喧闹的声音才转过头。   他用手指夹着烟,那双绿眼睛里一点儿愧疚都没有,反而带着点儿幸灾乐祸地笑,又吸一口烟后,还大摇大摆地仰着头,慢悠悠地向上吐了个烟圈……   “吉米,吉米!”   一个记者猛地一激动就冲了过去。   酒店的工作人员匆忙过来拉他。   可他在地上硬赖着,死活不走地大喊:“吉米,吉米,行星是要解散了吗?”   可还没等詹姆斯没说什么……   兰斯甩开了所有人,气势汹汹地走过去。   旁边的闪光灯疯狂地闪烁起来。   所有人都激动地看着这一幕,在心里想:“大新闻啊!打起来!打起来!打起来!”   可下一刻,走过去的黑发吉他手根本没一点儿动手的意思。   相反,他一个低头就吻上了金发主唱的唇。   暴躁坏脾气的金发主唱居然也没反抗。   他俩就这么在众人面前来了个一触即收,又浅尝辄止的Kiss!   但兰斯脸上的墨镜还是被这么突然的动作给撞得一歪,露出了镜片下方一双深蓝色的眼睛。   所有人都呆了。   有好几个人甚至受惊地忘记了拍照。   兰斯这时才重新转过头。   他推了一下墨镜,望着所有的狗仔记者们问:“够了吗?你们还要我怎么证明?我俩没有任何问题,行星乐队也不会解散。”   詹姆斯在一旁漫不经心地舔了下嘴唇。   他重新把烟叼回了唇边,笑嘻嘻地没说话。   显然,不管回去怎么打。   在对外方面,他和兰斯始终是统一战线的。   剧情变化太快。   分分钟就错过一个季。   记者们根本搞不清楚这到底是个怎么回事:“可你们,你们昨天……”   “闹着玩的。”兰斯说。   “他欠揍。”詹姆斯也说。   除了音乐外,两个人再一次暴露了日常生活中,毫无默契的特性。   他俩对视一眼后,又不约而同地换起了借口。   “他觉得我欠揍。”兰斯改口说。   “哦,闹着玩的。”詹姆斯也改口说。   两个人无语地再次对视了一眼。   最终,他们终于统一了口径:“闹着玩的时候,我觉得他欠揍他觉得我欠揍。”   所有的记者无语:……我们看起来像是好糊弄的傻子吗?   也许看起来不像!   可行星乐队这群家伙明显就是经常把人当傻子糊弄。   不过,每次这种糊弄的过程其实也非常有趣。   因为詹姆斯日常总不小心就给兰斯拆台的好习惯。所以,那段时间,几乎是所有的记者都喜欢分头去找两个人,再用同一个问题来做采访。   只要不给他俩留出统一口径的串供时间……   那么,每次得到的两个答案放到一起时,都会变得非常喜感。   比如……   记者问:“兰斯吉米,那天的打架事件是因为你们之间有了矛盾吗?”   此时,兰斯情绪稍稍恢复正常,智商在线,立刻又把老一套拿出来用了。   他冠冕堂皇地解释‘被酒瓶敲昏’事件说:“我们没有任何矛盾,我和吉米从小一起长大,经常打打闹闹,这都是正常情况。而且,男孩子在一起怎么可能不打架?昨天只不过是打闹的时候,吉米不小心失了手。可如果我们不是摇滚明星的话,这根本就是一件鸡毛蒜皮的小事。简单地举例来说,你平时会关注邻居家的男孩子们怎么打架吗?”   但相比较他的官方套话……   詹姆斯的回答无疑更得八卦杂志小报们的欢心,而且,他总能恰到好处地进行拆台,把自家吉他手给扔到大坑里,再多填上一点儿土。   所以,并不知道兰斯的说法时,他上来就是一句:“矛盾?怎么可能没有矛盾?没矛盾我会揍他吗?我又不是暴力狂。还有什么打打闹闹,胡扯!打打闹闹才不这样,兰斯又他妈的瞎说。他以前在学校是优等生,根本不屑和我这样的学渣打打闹闹。好吧,至于说这次是为了什么闹矛盾,那可就太多了,数都数不清……而且,但凡能说得出来的问题,那就不叫问题。”   然后,他接着继续给兰斯拆台:“邻居家的男孩子们打架?哈哈,兰斯说的?他真这么说了?他一天到晚可真会瞎扯啊!我和他才不是邻居家男孩子打架。我们这个模式更有点儿像是……唔,父母为了孩子争吵。记得吗?以前大家不是常常调侃说,组乐队就像是结婚吗?我和他可能就是这样,行星是我们的孩子,所以,我们俩才总吵架。这有点儿像是……兰斯会说‘我们把孩子送到超贵的私立学校,让孩子学这个学那个,一天二十四小时不得闲,最后成长为精英’,我会说‘我们把孩子送家附近的学校吧,让他想学什么学什么,开开心心长大就成’。于是,开吵!可你们要知道,这种吵架不算什么,每个家庭都会出现。归根到底,我们都是为了养‘孩子’,让‘孩子’更好。”   狗仔记者于是继续追问:“所以,你们不是真的内讧?行星也不会解散了?那你和兰斯\吉米的真实关系到底是什么样?你俩还好吗?酒店大堂的那个吻是不是做戏?”   兰斯沉稳地回答:“这还用说吗?当然是不解散,也没有内讧。我和吉米的真实关系……我们是最好的兄弟啊。我们之间一直亲密无间,所以,我们才不会拆伙。至于那个吻……”   难得光明正大一回,又被认为是‘做戏’。   兰斯也不知该喜还是该忧地无奈挥了挥手:“你们随便写吧。不过……”   他委婉地倾诉(暗示)说:“我确实爱吉米,他是我最好的队友、主唱、朋友、家人和一切。”   另一头,詹姆斯回答又不太一样,反而透着点儿没心没肺:“解散嘛,以后的事儿有谁能知道呢?内讧也不知道,反正现在不会。我和兰斯的真实关系,我之前不是已经说了吗?我俩在一起很久,还有了‘孩子’,他是我‘孩子’的另一位家长……” 第160章 无妄之灾   行星乐队的热度还在持续上升,可队内矛盾始终难以解决。   尤其是主唱詹姆斯和吉他手兰斯的关系还在持续恶化。   那段时间,兰斯在排练时,经常骂新来的鼓手艾贝。   艾贝也倒霉,在顽童被阿布利特骂,来了行星又被兰斯骂。   但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艾贝也是一朵奇葩。   要知道,不是所有的乐手都能如兰斯这样,自始至终都待在一个乐队中,大部分乐手都像是普通人找工作那样,不断地应聘,不断地辞职,或不断地被开除,直到有一天运气大爆发找到适合自己的乐队。   鼓手艾贝就是这样。   他在加入顽童乐队之前,曾经混迹了足足二十五个乐队。   这是他自己说的,不知道其中有没有吹牛的成分。   但哪怕是在吹牛,应该也有一部分是真实的。   所以,为了能够在这些乐队中出头……   艾贝养成了在舞台上抢风头的不良习惯,他鼓技确实是一流,可偏偏有很多额外的小动作,比如,疯狂地随着节奏甩头,敲到高潮时,还会动作表情都很夸张地仿佛要一下子晕倒在鼓上一样,宛如在演戏剧。   如果他的位置是主唱,做这些动作不算什么;如果他是在一个表演性质浓的乐队,也不算什么。   可问题在于,行星乐队是一个以吉他音乐为主的乐队,乐队的核心就是主唱和吉他手,所以,一个鼓手在后头疯狂表演算怎么回事?   兰斯没办法容忍自己在弹吉他时,有这么一个人在自己身后做出种种怪样来逗观众。   所以,他在排练时,就总是指责艾贝这不对那不对……   艾贝也知道自己有这个毛病,以前顽童乐队的主唱阿布利特也很不满他这点儿。   但这是他早年混小乐队,想出头才养成的习惯,可随着时间的发展,已经渐渐成了自身独特的演奏风格,还吸引了一部分粉丝,所以,他并不想完全改掉,自然只能挨骂。   这时候,詹姆斯就会站出来帮艾贝主持正义:“你凭什么骂艾贝?艾贝想怎么敲鼓就他妈怎么敲鼓!你有本事自己敲鼓,自己弹贝斯,自己去唱歌啊!操!”   兰斯大怒:“你不要无理取闹,我们是在排练,排练时,有谁不对当然要指出来。”   “可你就是对的吗?”   “我当然是对的。”   “我觉得不大对。”   “你是傻逼。”   主要战场成功转移。   主唱和吉他手开始互相指责和对骂……   他俩一骂起来,还会翻旧账。   兰斯把当年詹姆斯给狗带饭却不给他带饭的事情翻出来说一遍;詹姆斯指责他找不到纸时,居然在自己的彼得兔身子上写歌词的无耻行径。   两个人在那里吵得天翻地覆,连排练都顾不上了。   本来被骂的艾贝一脸无语。   可他刚想走开,随便找个地方抽烟去的时候……   两个吵得一团火热的人,却又会同时转向他:“你去哪?”“你干什么去?”“排练的时候,不许早退。”“不好好排练想滚蛋吗?”   艾贝懵逼:合着我挨完骂,还得站旁边,继续听你俩吵架?   接下来很长一段时间,事情就变成……   兰斯骂艾贝,詹姆斯非要帮艾贝出头;   兰斯背着詹姆斯继续骂艾贝,骂的更凶。   而詹姆斯又展现出一贯的不靠谱和没心没肺的一面了。   因为他是标准的管杀不管埋,吵完架,自己痛快了后,转头就把这事忘了,徒留艾贝一个人在水深火热中,面对狂怒还记仇的兰斯。   其实,他要是不瞎出头,兰斯骂完就没事了。   现在好了……   无辜遭殃的艾贝:操!我他妈招谁惹谁了?   好在兰斯还知道适可而止。   毕竟,这年头找个对路的好鼓手也不容易,而且,频繁更换人员可不利于乐队的长久发展。   但这事还是让他心情非常糟糕。   詹姆斯当然也不高兴。   他们互相看不顺眼。   兰斯快被詹姆斯给气死,可又舍不得拿他怎么样。   詹姆斯也烦透兰斯的性格,却又还想和他在一起。   两个人这个时期的关系错综复杂,感情扑朔迷离,十分难以言表。   在此期间,詹姆斯还做了一件事……   当时,贝斯手桑德森依然保持着每天钻研黑魔法的习惯。   有一次,他不小心把自己的黑魔法笔记落在了排练室里,等回去找的时候,刚好看到詹姆斯正拿着那个笔记本,一脸若有所思的表情。   “这个魔法是真的吗?”   “什么?”   詹姆斯指了指笔记本上那个什么‘实现愿望’的魔法问:“这个真的有作用吗?”   如果换作正常人的思维,这时候肯定会说:“不是,不会,你别信,那只是传说。”   但对于一个小学辍学,知识水平很低,虽然贝斯弹得不错,却是个文盲,外加还狂热迷信黑魔法的人来说:“没错,那就是真的!”   贝斯手桑德森信誓旦旦地说:“相信我,这个笔记是魔法师的真迹,我花了大价钱才买来的。”   “那你试过吗?”詹姆斯继续追问。   桑德森说:“还没来得及试。”   詹姆斯点点头。   然后,他在桑德森‘你是不是该把笔记还我了’的迫切注视下,自然地把笔记本揣怀里,带走了。   当天晚上,兰斯从半夜中惊醒。   他惊恐地看到床边摆了一堆蜡烛,还画什么诡异的荧光五芒星,差点儿没昏过去。   詹姆斯站在床尾,举着根白蜡烛,绿眼睛在蜡烛的光芒下,如黑暗中的猫眼一般,神秘又邪恶。   他幽幽地问:“How old are you?”   瞬间听出对方的声音,兰斯立刻从恐惧中回神,一秒从小可怜变身哥斯拉。   他暴跳如雷地怒吼:“吉米,你这个傻逼!你他妈有病吗?滚!!!”   魔法阵没起作用吗?   詹姆斯的脸上流露出了失望的神色。   没错,How old are you!   比起现在这个总想在乐队中搞一言堂的兰斯,詹姆斯是多么怀念那个十七岁,有点儿小骄傲,可大多数时间会笑会闹的优等生啊!   黑魔法阵失败了。   然后,他又偷偷熬起了魔药,也是按照那个笔记本上的配方。   可熬出来的成果有点儿吓人,绿油油,还泛着小白气泡……   詹姆斯想了想,决定吃水不忘挖井人地跑去找桑德森:“你先试试,这是梦想成真魔药,我昨天煮了一晚上。”   桑德森确实迷信黑魔法。   但桑德森不是傻,知道这是拿自己当实验品,立刻给予严肃的拒绝:“我不吃我不信你走开。”   ——你不是说都是真的,花了大价钱,你怎么能不信不吃呢?   ——我信黑魔法笔记,但我不信你啊!   事后,詹姆斯痛心疾首地做出了一个结论:“桑德森根本就不是真心热爱黑魔法的。”   另一方面,他自己也没勇气喝那碗魔药,只好倒掉了。   桑德森这才松了一口气。   他太怕詹姆斯不依不饶地非逼自己喝那碗看着就很毒药的魔药了,总觉得这混蛋干得出那种缺德事。   由此可见,别看詹姆斯总是自诩正义,还天天抱怨兰斯在乐队中搞什么独裁。   事实上,他自己也不是个好人。   所有的乐队成员,包括离队的鲍德温和西奥,以及所有的巡演工作人员,还不是天天都在容忍他那个想一出来一出的烂脾气。   惹了兰斯,是会面临被开除,被扣薪水,被找茬、被找麻烦的种种报复;   可惹了詹姆斯,他一般疯子一样地直接冲过去动手……   正常工作的人,哪有天天准备干架的?   所以,比起兰斯,大家有时候更怕他,尤其是怕他不分场合地动手,或者发酒疯。   不过,詹姆斯通常没这种自觉。   他最近的自我感觉特别良好,认为自己又仗义、又大方、又好说话,始终站在正义的阵营里,和乐队所有的成员一起努力对抗兰斯的强权政治。   兰斯后来终于知道这件事后,差点儿没气笑了。   他后来吐槽说:“可去他妈的,他自己就是个霸王。”   不过,在詹姆斯不停地闹事时……   兰斯那时候也是不甘示弱的。   他对詹姆斯的容忍也快达到新高峰了。   因为他也知道詹姆斯是因为鲍德温和西奥的事情怪自己,虽然在这两件事上,他不认为自己有什么错的,可他体谅詹姆斯的心情,所以,连‘被酒瓶敲昏’这种事都容忍了下来,结果,这混蛋半夜三更还敢搞什么瘆人的黑魔法?   这事不能继续忍了!   再他妈忍下去自己都快变忍者神龟了!   为了给詹姆斯一个记忆深刻的教训,兰斯决定立刻给出有力的回击。   于是,他冷酷地把贝斯手桑德森的一大堆黑魔法书找出来,当着詹姆斯的面全烧掉了。   可怜的贝斯手桑德森根本不知道怎么回事。   他茫然地看着地上的一堆灰:……   詹姆斯气疯了:“你他妈敢!你居然敢!你怎么能这么对我和桑德森!!”   他后来还把这事和之前艾贝的事情说给了记者听,愤怒又委屈地倾诉着:“兰斯平时就是这么欺负我们的,艾贝和桑德森在他面前都不敢说话(艾贝和桑德森:我们只是不想掺和你俩的烂事)。我以前那么爱他,可我从来没有想到过他会变得这么坏。”   艾贝和桑德森心累:……求求你们做个人吧。 第161章 你怎么看?   当满大街都在放行星乐队的歌时……   人们每天却都在关注:这支乐队到底什么时候才会解散?   主唱和吉他手持续不断地制造出种种热点新闻。   他们像是水火不容,天天都在吵架和争执,但另一方面,却又谁也离不开谁,彼此难分难舍,感情深厚。   所有人都被他俩这种古怪的状态所吸引。   甚至,还有心理学家试图去分析两个人的心理状况……   连行星乐队的歌迷们对此也是议论纷纷。   在西奥和鲍德温退出乐队时,不少歌迷就很为此伤心,但毕竟那只是不怎么惹人注意的鼓手和贝斯手,而且,行星乐队很快发专辑又发单曲的,每一次的歌还都超好听,大家就也渐渐释怀。   可现在,主唱和吉他手频繁冲突,每一次的冲突还挺激烈。   这就导致他们的歌迷群也同样陷入了冲突之中,主唱的粉丝和吉他手的粉丝隐隐出现了对立的局面。   詹姆斯的粉丝群一直非常巨大,属于那种满腔热情、前仆后继、又无穷无尽的类型;   而兰斯的粉丝群人数相对偏少一点儿,可兵贵精不贵多,其中有几个非常厉害的角色,这些人根本不粉乐队,纯粹是爱慕兰斯写词作曲的才华,所以,自身也是博览群书类型,一旦詹姆斯的粉丝想要黑兰斯,这几个人就会立刻挺身而出,以一挡百。   所以,两方私底下掐了几次,居然神奇地掐成了平局。   碍于前不久还在打架的糟心主唱和吉他手似乎又和好了的缘故,两方被折腾习惯了的粉丝又心累地保持起了微妙的沉默。   与此同时,在闹也闹过,打也打过,吵也吵过后……   詹姆斯发现,自己还是对兰斯的那张吉他音乐专辑耿耿于怀。   那张专辑卖得很好,算是兰斯近期最得意的一件事了。   但詹姆斯一点儿都不想祝贺他,不只是冠冕堂皇的‘你到底选个人,还是选集体’的问题,还因为一个非常难以说出口的问题:“你搞这张不需要主唱的专辑是他妈的什么意思?把我排除在你的音乐世界外?”   只要想到这种可能……   他就野蛮地恨不得把兰斯所有的吉他全砸烂,再用吉他把兰斯的脑袋也敲烂。   出于报复的心理……   詹姆斯产生了一个念头:“操,我他妈也要去出个人专辑!”   但这时候,恰巧又发生了一件事。   这一年,由于兰斯忙着搞自己的吉他音乐专辑,所以,行星乐队没出什么新专辑和新单曲。   于是,先有小丑乐队的一首<马戏团>成为年度金曲,并拿下了最佳单曲奖。   接着,重新崛起的跳舞雕塑乐队,也靠那张<玫瑰树>专辑也拿下了全英音乐大奖中的最佳专辑奖。   这些对詹姆斯来说其实不算什么。   一个乐队不管多么厉害,也不可能包揽全部的奖项,如果那样以为的话,未免太傲慢了。   可在颁奖典礼的第二天,报纸上却出现了这样的标题:   [斯图尔特认为,吉米和兰斯如果能把吵架的精力放到音乐上的话,绝对不会如现在一样颗粒无收。]   詹姆斯二话不说就给斯图尔特拨了个电话:“报纸上的话是你说的?”   斯图尔特在电话那头回答:“是,但是,我不……”   詹姆斯挂了电话。   他这时候虽然表现得很生气,可其实心里也没那么生气,因为斯图尔特这个傻白甜一向如此,随便说点儿什么话,接着,被八卦小报扭曲报道一番,就编成了一条新闻。   他绝对是说了点儿什么,但原话应该不是报纸上那样。   可尽管如此,詹姆斯还是很烦斯图尔特多管闲事:“我和兰斯吵架,别人他妈的看热闹也就算了,你掺和个什么劲儿?得奖了不起啊!”   之后,兰斯也看到了这篇报道。   他可能是终于想起自己还有个乐队,不再搞自己那见鬼的吉他纯音乐了。   比起詹姆斯只是生生闷气就算了。   兰斯在看完这则新闻后,就盯着‘颗粒无收’那几个单词冷笑,并且,在一次采访中,状似无意地提了提行星乐队接下来的新单曲和专辑计划。   从某方面来说,这算是一种委婉的挑战。   兰斯虽然争强好胜,但由于行星乐队和跳舞雕塑乐队一向交好,詹姆斯和斯图尔特还是好朋友,所以,他是真没打算做什么强势的回击。   可媒体新闻又一次神奇地将他的话变成了:   [行星吉他手兰斯正式回应斯图尔特,新的一年,再较高下。]   尽管兰斯心里想的是:‘操,我没这么说过。’   但他却不能解释,因为一解释好像就是‘狠话放出去又怂了’,所以,他只好沉默。   斯图尔特脾气一向很好,可音乐人都有自己的个性,否则,他当初也不会固执地自费也要推销什么英伦音乐了,所以,在报纸上看到兰斯的话后,他就也笑着给出了回应:“兰斯真的这么说吗?那就比比试试吧。”   媒体新闻报道就写:[跳舞雕塑乐队VS行星乐队,谁输谁赢?]   看起来像是报道什么拳击赛一样。   詹姆斯饶有兴趣地翻了几张报纸,惊讶地发现几乎所有报纸都在报道这件事。   他咬着烟头奇怪地问:“怎么感觉全英国都希望我们和斯图尔特他们干起来?”   “你怕吗?”兰斯的手指按住吉他弦,随口问。   “你他妈见我什么时候怕过?”詹姆斯反问。   “那就比一比。”兰斯说。   “比吧。”詹姆斯满不在乎地说。   截止到这里……   不管是詹姆斯和兰斯,还是斯图尔特,都没把这事放在心上,认为是很普通的乐坛竞争。   可显然,他们都搞错了。   报纸、杂志、电视、街头巷尾,全都报道起了这场竞争,而且,用词非常激烈,什么争夺乐坛王座,什么英伦摇滚领袖之争,什么反击之战……   一夜之间,两支曾经交好的乐队却像是有着深仇大恨一样。   他们仿佛已经绝交,还互相扔了白手绢,随时都要登上决斗台战斗个你死我活。   这些极具煽动性的报道,暂时没能撼动两支乐队。   可双方的歌迷群却难以不受任何影响,当媒体大声疾呼‘谁为行星加油’时,行星歌迷群中那些充满了荷尔蒙旺盛的青少年们恨不得捋袖子冲上去;当媒体继续呼喊‘谁为跳舞雕塑鼓劲儿’时,跳舞雕塑乐队的歌迷群中同样不理智的少男少女们也是热血沸腾。   于是,在乐队还没有发表正式看法之前……   双方歌迷群体的火药味却渐渐浓厚了起来。   斯图尔特敏锐地察觉到有什么不对劲儿。   他急忙给詹姆斯打了电话:“吉米,你知道媒体最近……”   “没事,一堆起哄的。”   詹姆斯用漫不经心的口吻说:“这就像是在街头打架,周围一堆王八蛋瞎起哄,指望看我们的热闹,别理他们。”   斯图尔特这才放心了很多。   可他放心得太早了。   接下来,形势依然在恶化……   因为不知道是哪方面出错,两支乐队居然撞了演出场次。   在同一天,同一个时间,同一个城市,同一条街道,同一家剧院内的两个不同大厅中……   行星乐队和跳舞雕塑乐队各自举行了一场演出。   这事后来成了个谜团。   谁也不知道到底是那边的经纪团队出了问题,竟然把处在竞争位置的两支乐队放在了一处演出,并且没有做任何提前的措施和准备。   当然,双方的观众是不用担心没有的。   因为他们都是英国目前正当红的乐队,粉丝数量巨大。   但真正糟糕的地方在于……   被媒体前些日子报道煽动了的粉丝们在演出还没开始前,就狭路相逢了。   他们互相审视着对方,也许最初只是一点儿口舌之争。   可当为演出而来的双方粉丝群体大规模地聚集后,气氛就慢慢变得越来越不对了,空气中开始火花四溅,互相叫骂的人也越来越多,接着,也不知道是谁先动了手。总之,他们打了起来,一边打一边骂,越来越多的人加入进去,吵闹声、尖叫声、哭喊……乱成一片。   具体的情况,詹姆斯并不知情。   他当时在后台换好了演出服,正翻看歌词,避免上台忘词。   结果,工作人员匆忙地跑过来通知,有人在外头打架,所以,担心会有危险,演出临时取消了。   詹姆斯还搞不明白为什么打个架就取消演出?   他心想:“打个架还危险,至于吗?”   但一向注重安全的兰斯很赞同这种处理方式,特别配合。   于是,他们只好在保镖的保护下,从场馆的后门离开了。   可到了第二天的早上,当詹姆斯戴着墨镜和帽子,带着小黑狗吉吉出门溜的时候……   一群不知道藏在哪里的记者们冲出来包围了他:   “吉米,吉米,你怎么看?”   “看?哦,还行吧!虽然黑狗看着是不怎么好看,但吉吉还是很乖巧、很听话、不咬人的……”   “对死去的两个粉丝,你怎么看?”   “什么?!!!” 第162章 一场争斗   摇滚历史上不乏类似的灾难。   曾经最惨烈的一次是谁人乐队,他们在1979年的演出中,由于现场有七千多名观众,却只有两个入口,又没有足够的检票和安保人员,导致十一名观众在混乱进场时,被踩踏而死。   可那毕竟只是历史。   谁也想不到惨案还会在自己身边发生。   所以,詹姆斯在听到这个消息时,当场呆若木鸡。   记者们还在拼命地往前挤,像是一群眼睛冒绿光的野狼,一个个话筒几乎要戳到他嘴里……   这一刻,他们其实并不关心死去的两个人。   他们关心的是‘吉米能说点儿什么出来,给他们当新闻’。   但詹姆斯从来不傻。   一向喜欢和媒体胡扯的他在那一天出奇的冷静,抱着小黑狗吉吉,一言不发地沉默着,绝不给任何人落下把柄,更不给记者们乱写新闻的机会。直到埃布尔带着十多名保镖终于赶过来,冲进人群,把他和吉吉一起‘救’了出来。   事后,大家一起待在酒店的客房里看电视上的相关新闻报道,他们看着那场冲突的一些模糊视频……   贝斯手桑德森似乎哭了;兰斯神经质地咬着手指头,把自己藏在了房间的阴影中;艾贝烦躁地走来走去,不停喃喃自语着‘怎么会这样,怎么会这样’。   至于詹姆斯……   他先给自己灌了一瓶啤酒。   风口浪尖上,乐队成员们都不敢轻易对外发言。   但为了缓解心中的悲伤和难过,詹姆斯还是想做点儿什么。   后来,他拉着所有人在排练室中举行了一场小型的演出,只为弥补那两个不幸逝去的粉丝。   排练室内,没有一个外人。   只有他们的好朋友戴维斯拿着摄像机拍下了这一幕。   詹姆斯用那双绿眼睛温柔地注视着那两名粉丝的照片说:“亲爱的,我知道,你们今年已经十六岁了。你们穿上了时髦的小裙子,化上精致的妆,在镜子前照了两百次,只为漂漂亮亮地出现在心爱的乐队前;你们提前七八个小时提前跑去剧院,只为一个‘在演出前或许能偶遇心爱乐队成员’的可能;你们希望站在最前排的位置,离心爱的乐队更近一些、更近一些,近到能听到他们急促的呼吸,看到他们疲惫的流着汗,清晰地感受到空气中美妙的旋律……现在,都实现了。这些美好的元素全部属于你们,并伴随你们永久。”   没有人说话,也没有额外的观众了。   所有人都在排练室中,认认真真地为那两位逝去的粉丝,表演着那场本已经被取消的演出。   这份录像带被戴维斯在风波平息后,悄悄地寄到了两名遇害粉丝的家中,直到很多很多年后,才为大众所知。   另一方面,埃布尔带着一整个公关团队去对外发言。   他先表达了一番对逝去粉丝的悲伤之情,又委婉地提醒所有人:“乐队成员是来为观众们表演的,发生这样的事情,并不是他们想要的。”   也许在有些人看来,这是有些推卸责任的言论。   可埃布尔只想保护自己的艺人们。   生命逝去不管对谁来说都是可怕又难过的事情,作为一名经纪人,他只能先做好自己的工作。   绝大多数人也能理解乐队本身的无辜。   毕竟,这场乐队之间的竞争从一开始就是媒体不断地煽动,两支乐队自始至终都没有正式发声过……   随着时间的发展,事情渐渐平息。   但在这个时候,斯图尔特却不小心说错了话。   事实上,那天冲突的晚上,两方粉丝们的争执点就在于:行星乐队是不是偷走了跳舞雕塑乐队的英伦理念?   这个争议点以前就曾出现过。   正常来说,确实是斯图尔特率先发行了<美丽的英格兰>专辑,并且不断地呼吁重视英国本土音乐,抵抗垃圾摇滚。   但他的这些行为并没有引起什么回应,反而失败了个彻底。   之后,行星乐队抓住了时代的脉搏,在恰当的时机入场,同样也是宣扬英伦本土音乐,号召抵抗垃圾摇滚,却成功创作了辉煌。   所以,如果非说行星乐队偷走了斯图尔特的理念,似乎有一定的道理。   可问题在于,两支乐队的音乐风格截然不同,根本谈不上谁模仿睡。至于英伦理念什么的,都是英国人,都提倡本土音乐,这完全是很自然而然的事情,怎么能说是‘偷走理念’?   所以,两支乐队其实根本不在乎这事。   但不知道为什么,双方粉丝却总因为这个问题吵起来。   那天也是如此,具体源头搞不清楚了。   可两方粉丝就是因为这个争执而对骂起来,骂着骂着又动上了手,最后,规模扩大,酿成悲剧。   其中,去世的两名粉丝,一名是来看跳舞雕塑乐队演出的,她坚持斯图尔特才是提出英伦理念的第一人;另一名的立场比较模糊,似乎既喜欢行星也不讨厌跳舞雕塑,但可能更喜欢行星一些,是来看行星乐队演出的,根本不想参与争执,纯属是被牵连进来,天降横祸。   但不管怎么说,斯图尔特大概真是受刺激太大,脑子不正常。   他先是不顾经纪人的劝阻,跑去参加了粉丝们的葬礼;参加也就算了,他还对着逝去的粉丝说了一句话:“我不会辜负你们的喜欢,我会证明给你们看。”   这孩子有时候太坑了!   熟悉斯图的人应该都知道,他这人一直没什么心眼,所以,难过悲伤中说这么一句话,可能只是随口一说。这话肯定也不是冲着行星乐队去的,他不是那种人,而他口中的所谓证明,很可能是说以后会好好做音乐,让自己变得更加优秀、更值得人喜欢什么的……   但问题是,他说这话的这个时间点太敏感。   两个乐队竞争,两方粉丝大战……   所以,你想证明什么?你能证明什么?   证明跳舞雕塑比行星更强吗?   本来刚刚因为悲剧事件稍稍平息下来的战火,又一次被点燃!   媒体继续对行星乐队和跳舞雕塑乐队之间的恩怨大肆报道起来。然后,全英国上上下下的所有人都被卷入了这场争斗之中,每个人都自觉或不自觉地开始关注起这场竞争,大街小巷全是讨论的声音。   行星乐队不应战都不行。   或者说,哪怕没有应战,也被大众舆论给一步步地推向战场。   事情变得越来越恶心。   没人再关注那两个刚刚逝去的生命,却把全部的注意力都转移到了两支乐队的争斗之中。   他们在旁边鼓劲儿、加油,通过各种各样的渠道,电视、报纸、杂志以及逐渐兴起的网络论坛,给无数人科普两支乐队的恩恩怨怨,历数他们之间曾经有过的交集。其中,连当初兰斯给斯图尔特写歌的事情,和有一次斯图尔特上节目说漏嘴的关于‘吉米把烈酒当矿泉水递给我’的事情全都挖了出来,成为他们双方交恶的证据。   别说外人了……   连两支乐队的成员看着那些详尽的科普,都有点儿懵逼:“我们之间居然这么仇深似海吗?”   在这种乱七八糟的情况下,詹姆斯和兰斯只好暂时摒弃前嫌,开始计划去做新的专辑和单曲。   但这一次,他们的兴致都不高。   主动做音乐和被逼着做音乐完全是两种感觉。   更何况,那一段时间的环境太恶劣了。   总有一些跳舞雕塑乐队的粉丝冒出来,对着他们唱<美丽的英格兰>,还拿生鸡蛋砸他们。   詹姆斯快气炸了。   如果不是兰斯死命拉他,他绝对要冲上去给这群人一个教训。   但同一时间,斯图尔特也遭遇着一样的待遇。   而且,公平地说,行星乐队的粉丝可比跳舞雕塑乐队的粉丝过分多了。   可詹姆斯和兰斯不知道。   这个时代,信息传输没那么迅速,他俩根本不知道斯图尔特遭遇了什么,只是愤愤不平于跳舞雕塑乐队那些粉丝的行为,以至于失口在狗仔记者面前骂了好几句脏话。   唯恐天下不乱的狗仔记者立刻把这些话煽风点火地转述给了跳舞雕塑乐队。   斯图尔特尚且没说什么……   已经彻底被两方对峙气氛挑动了敏感神经的吉他手奥克兰怒了:“但凡受过教育,有点儿教养的人都不应该整天把生殖器挂在嘴边,吉米如果不会说话,就麻烦请他闭嘴。”   然而,詹姆斯的回应非常流氓:“你个JB,有本事来打我啊!”   说到这里,必须提一下人的承受度问题。   由于每个人的生长环境和所受教养的不同对脏话的接受度也不一样。   对于曾经十多年都混迹街头的詹姆斯来说,说脏话就像是说hello一样,很多时候不带恶意,纯粹是语言习惯,发泄情绪专用语;   但对于家境良好,所处社交圈也相对中上层的斯图尔特和奥克兰来说,这些脏话听起来非常刺耳,并且令人生气。   假如双方还是友好关系,他们多半不会去深想,一笑置之。   但在双方关系持续恶化,斗争情绪越演越烈的情况下,詹姆斯的言行一下子激起了跳舞雕塑乐队所有成员的愤怒。   一时间,两支乐队进入了一种完全不可调和的仇恨局面里。   形势严重到两方人员不小心碰上后,都会无视对方。   斯图尔特对此茫然又难过,根本搞不清楚这是怎么一个发展走向……   在察觉到事态越来越失控后,他特别想要停止这场无意义的争斗。   正常的音乐交流和竞争是好事。   但现在的形势,明显不正常了!   为了挽回友情,也为了停止这场争斗。   斯图尔特天真地想率先做出示好行为。   于是,在詹姆斯已经不接他电话的情况下,他偷偷跑到了电视台的后台。   当时,行星乐队正在上一个谈话节目。   等节目结束,行星乐队一行人往出走的时候……   斯图尔特从斜刺里冲出来,一把抱住詹姆斯,用力吻他一下,以示友好。   在詹姆斯愣在原地的那一刻……   兰斯给所有人表演了一个原地爆炸。 第163章 乐队斗争   兰斯扯着斯图尔特的衣领,上去就是一拳!   所有人都惊呆了。   通常来讲,行星乐队的一贯行为模式都是:詹姆斯动手,兰斯动口。   大家还是第一次见到黑发吉他手和人打架。   在此期间,詹姆斯凭借自己身经百战的经验,还给出了一个精准判断:不管是率先出手的兰斯,亦或是被动反击的斯图尔特,在打架这方面,都是弱鸡!   不过,周围其他工作人员可不像他这么不靠谱。别人打生打死,他还有心情在那衡量战斗力。   大家很快地冲上去,及时拉开了他们。   可尽管拉开了,兰斯依然怒气冲冲地瞪着斯图尔特喊:“你他妈刚刚在干什么?你个傻逼!”   斯图尔特整个人都懵了:“我……我,我只是……我只是想,大家回到以前的友好……”   兰斯不客气地打断他:“滚!”   斯图尔特无助地望向詹姆斯:“吉米……”   但兰斯比他还要迅速地回头,用那双蓝眼睛警告地瞪着自家主唱:“吉米!”   金发的主唱看了看自己的朋友,又看了看自己的恋人。   他无奈地摊了摊手:“斯图,我们改天再聊吧。”   于是,斯图尔特的示好计划夭折在了半路,稀里糊涂地离开了。   他在莫名其妙地打完一架后,都不知道计划哪里出了问题,普通的拥抱和亲吻有什么不对吗?   而且,因为这些事情发生在公共场合的缘故,不管是斯图尔特冲过来抱着詹姆斯亲吻,还是兰斯愤怒的挥拳,全都立刻出现在了报纸的头条,为两支乐队的恩怨历史又一次增砖添瓦。   (有趣的是,后来很多歌迷都收藏了第一张照片。因为他们觉得,被偷亲那一刻的吉米一下子睁大眼睛,一脸愕然的样子非常可爱。)   另一头,先不说跳舞雕塑乐队成员对斯图尔特擅自行动的埋怨,以及看到他被打的愤愤和心疼;   在行星乐队这边,大家对兰斯突然的愤怒也是非常不解,却又碍于他一贯不近人情的作风不太敢问。   但让人惊讶的是……   兰斯的愤怒没有到此为止。   在斯图尔特没搞那么荒唐的示好前,黑发吉他手对外的发言是一贯的虚伪风格,长年累月保持着[我们是友好竞争。我们很棒,跳舞雕塑也很棒,他们的音乐其实还不错,我喜欢斯图尔特的声音]这种冠冕堂皇的商业互吹习惯。   但在这件事之后,兰斯的发言变成了非常招人恨的话:   [如今什么狗P都可以被叫音乐了,我们为什么要和跳舞雕塑乐队竞争?当然是因为要把惹人厌的大型垃圾彻底清除出市场,让他们滚蛋!]   记者们听到这样的言论后,第一反应都是抬起头好好地打量了他一番:这真的是吉他手兰斯吗?不会是主唱吉米冒充的吧?   詹姆斯私底下想让他适可而止:“艹!别这样啊,斯图是我的朋友。”   兰斯冷冷地说:“他当着我的面亲你。”   “你他妈还在乎这个?”   詹姆斯有点儿好笑地问。   “可除了这个,我他妈已经不知道该在乎什么了!”兰斯想都不想地回答着。   他在这么说的时候,脸上难得地流露出一抹脆弱的神色,这是非常罕见的现象。   黑发吉他手太习惯于把所有的情感都埋藏在心底,连去发泄都不会轻易地去发泄,更不用提这样直接表露出来了。   通常,人们是只能从他弹奏的吉他声和那些书写的旋律、歌词中,才能略微窥探出他的一二心思。   “你要谈谈吗?”   詹姆斯犹豫了一下问。   兰斯笑了一下,绕口令一样地问:“我有什么是你不知道,或者,你有什么是我不知道的?”   是的,没有。   他们一起长大,一路走来,不管是好的一面,还是坏的一面,彼此都是清清楚楚的。   他俩不禁安静地互相对视着,最后,却不约而同地笑了。   “停战吧,吉米,起码今晚得停战,我太累了。”   “行吧,但你仍然是个混蛋。”   这一晚,他们不再去管外界的什么风风雨雨,也不再在乎那些内忧外患,而是毫无顾忌地去亲吻和爱抚……像是多年前刚刚热恋时一样……   后来,詹姆斯在日记里写:   [我爱他,他爱我,这点儿毋庸置疑。事实上,对我们而言,感情反而是最简单和最容易处理的事情,因为我们不会轻易动摇。真正难办的事情反而在于现实……音乐理念、工作方式、生活方式、未来理想上的不同。]   同一时间,在行星乐队和跳舞雕塑乐队间的关系极速恶化,全英国人民都在等着他们一较高下时……   另一名重要角色终于粉墨登场了。   此时,英国政府由保守党执政已经长达快十八年,人心思变。   新工党领袖托尼布莱尔,正式走入人们的视线范围内,并成为了这一年英首相大选中的热门人物。   又由于这位新工党领袖是一名摇滚爱好者,大学时期还曾加入过一支叫什么丑陋谣言的摇滚乐队   所以,在保守党和工党的大选斗争中,这位新工党领袖别出心裁地提出了一种有别于前任保守党的新型政治模式,并为了表现出亲民和活力的一面,开始大力拉拢乐坛的音乐人。其中,自然免不了行星和跳舞雕塑这两支闹得举国皆知的乐队。   他的这份拉拢和关注,又给两支乐队的争斗加了一把火。   非常凑巧的是,跳舞雕塑乐队全体成员都出身在伦敦,应该算是中产阶级富裕家庭;而行星乐队的成员多数出生于底层,主唱詹姆斯和吉他手兰斯都是北方利物浦出生,被归属到了工人阶级那一边。   所以,一场普通的音乐竞争,被扭曲了本来的含义,从音乐上的竞争,渐渐演变成南(伦敦)北(利物浦)之争,以及工人阶级对中产阶级的战争。   情况变得更复杂起来。   但起初大家并没有发现。   跳舞雕塑乐队的成员这时候因为‘斯图尔特被打’的事情,单纯地没有去思考别的问题,只想讲义气地把‘嚣张过分’的行星乐队给打败,帮斯图尔特出出气;   另一头,行星乐队的詹姆斯和兰斯其实也没太在乎这种事。他俩在稍稍和睦了一点儿后,就忙着跑进录音室搞音乐去了。   只是,行星乐队中还有一个人注意到周围的这些情况后,发出了一句犹豫的提醒:“你们有没有觉得,我们和跳舞雕塑乐队的情况……是人为造成的?”   “什么意思?”   詹姆斯下意识地问。   在冒险团乐队解散后来到行星的贝斯手吞吞吐吐地说:“你们还记得我们冒险团当年的那首<消失精灵>吗?道尔发新歌的时候很开心,但后来……所有人都说这首歌代表什么保守党。”   桑德森说到这里,就有些愤愤起来。   他恼怒地说:“保守党和我们有什么关系?根本就是牵强附会。我们写得就是精灵,和什么保守党工党P关系都没有!道尔为这事生闷气很久,最后,受不了才解散的乐队……”   “等等,他不是去研究黑魔法了吗?”   詹姆斯瞬间发现疑点。   “呃,研究黑魔法也是一方面。”   桑德森犹豫了一下,最后,还是说了实话:“另一方面,借机躲一下,免得被政客们拿来利用……”   詹姆斯听的眼睛都瞪圆了。   他心想:“道尔那家伙也太狡猾了吧!果然不能小看这些人,表面装疯卖傻,内里比谁都精明!”   但桑德森的话都说到这份上了……   如果还听不懂,那就真是傻子了。   两个乐队竞争的事情,打从一开始就透着不对劲儿。   媒体们肆无忌惮,全都不断地在煽风点火,还搞什么两支乐队的英伦大战,反复地炒作个没完没了,恨不得让他们拼个你死我活。   接着,大选临近,新工党领袖也冒出来露面……   前不久,他还邀请行星乐队的人一起喝什么见鬼的下午茶。   如果这其中没什么关系,那才是见鬼!   詹姆斯困惑地抿了抿唇,小声地自言自语了一句:“这他妈的到底怎么回事?他想干什么?拉拢我们?”   兰斯不动声色地抓过他的手,轻轻在他的掌心里写:“助选。” 第164章 英伦对决   在兰斯提出‘助选’的时候……   詹姆斯就已经沉默了。   可事情并没有到此为止。   兰斯又在他的掌心写了‘音乐市场’和‘本土文化’。   詹姆斯一句话都说不出来了。   尽管猜到这场无意义的争斗背后有着无数人在煽风点火,可在兰斯挑破之前,他真的没有想到这么复杂。   这不仅仅是政治的问题了,除了政客想借此来宣扬自己的政治理念外,还有着无数的幕后人士也在推动这场争斗。两支全英国最火的乐队树大招风,早就沦为了多方势力角逐的焦点。   音乐市场方面,在垃圾摇滚的浪潮正式退却后,全世界的音乐市场出现了短暂的空白,而正崛起的英伦摇滚虽然已经在英国音乐人的努力下逐渐崛起,但受限于英国独有的文化和风格,虽然在英国大受欢迎,但在世界范围的发展速度,却远不如当年垃圾摇滚那么迅猛。   所以,整个音乐行业陷入了一个短暂的低谷。   这是绝大多数试图从音乐行业中掘金的资本持有者不想看到的事情。   于是,他们早就在暗地里谋划着,想要推上一把,让英伦摇滚正式统领流行乐坛。   也只有这样,他们才能卖出更多的音乐唱片,卖出更多的音乐杂志,音乐周边、音乐演出票……让整个音乐圈子重新活跃起来。   能想象吗?   当两个拥有这庞大歌迷群的流行乐队争斗起来,无数人都将会被卷入其中。   他们为乐队加油助威,为乐队的销量而纷纷解囊,帮助乐队打榜和自动自发的宣传,整个市场会活跃起来。而在这其中,最大的获利者永远都不会是乐队,而是那些借此机会售卖出大部分商品的资本持有者。   除此以外,本土文化方面,也可以借着两个乐队争夺英伦摇滚领导地位的机会,大力推行起了英伦理念,唤起全国人民对祖国音乐文化的热爱。   这将是一场全民的狂欢。   政客可以借由两个乐队的争斗间接讲述自己的政治理念,拉拢更多的选民;音乐行业的资本持有者们可以炒作两个乐队的争斗,让他们展开销量大战,从中卖出更多东西,盘活整个音乐市场,牟取巨额金钱利益;本土英伦文化也可以借此来一场关注英伦,聚焦英伦的推广。   政治、经济、文化……   这就是一张巨网兜头罩下来,无处可逃,也无路可退!   全世界都在逼他们来一场决斗。   一场万众瞩目的英伦对决。   “吉米,我们只能继续下去。”兰斯语气坚定地说。   但詹姆斯没什么表情地问:“哦,那你想怎么办?”   兰斯沉默了好一会儿,却出乎意料地没说什么‘我们要赢,我们要胜利’一类的话。   相反,他停顿很久,却有些谨慎地说了一句:“做到最好。”   詹姆斯诧异地望了他一眼后,又无比了然地回答:“好!”   显然,哪怕是一向很有上进心的兰斯对这场掺杂了太多音乐外元素的争斗也没有办法抱持太多的好感。   可如果任性地选择退出,乐队后果又会变得很糟糕,不战而逃,沦为失败者,被不明真相的人群鄙视……   而更糟糕的是,这对那些幕后操纵者毫无损伤,想要借此牟利的资本家只需要再换一支乐队扶持,就能继续炒作这场争斗。比如,实力同样不弱的小丑乐队,就可以随时顶上。   因此,兰斯在权衡利弊后,也只能这么选择。   波涛汹涌更行舟,认真做好自己的本职,做好自己的音乐,至于结果,随它去!   詹姆斯对兰斯的这个决定有些欣慰。   因为他知道,哪怕兰斯总有这样那样的野心和缺陷,可作为一名音乐人,他从来没有失去应有的底线。   不过,他还是在日记中难得动脑地认真剖析了这件事:   [整个世界确实都在逼我们。可事实上,从另一个层面来说,整个世界的大门也朝我们打开了。]   [事情都是具有两面性的,不管那群资本家们想怎么借我们牟利,或者借我们炒作,他们首先要做到的事情就是得想办法,拿出各种各样的资源,广开大门来把我们推向全世界。只有我们出名了,火爆全球了,他们的计划才能继续下去。]   然后,他停顿了一下写:   [兰斯一定很渴望这个机会,却又骄傲地不屑这种资本的运营,而我……我其实没想太多,但我会陪着他走到最后。]   谁能不渴望呢?   在无数人的推动下,那可是货真价实的世界之巅。   詹姆斯不知道斯图尔特有没有看透这些弯弯绕绕。   但他知道,不管原因是什么,斯图尔特同样没有退出这场争斗。   既然如此,双方只能是敌人。   于是,从这一天开始,到这场英伦大战落下帷幕,他和斯图尔特再没有说过一句话。   可尽管把事情想得如此透彻和清晰,甚至从商业角度来说,这场营销也许称得上互利双赢。   但詹姆斯依然有点儿不爽,因为这意味着:他们向世界妥协了。   在外人看来,这也许有点儿得了便宜还卖乖。   因为在这场争斗中,两支乐队获得的资源是其他乐队所不可想象的。在后来,他们之间的争斗甚至上了十点档的新闻,彻底成了举国上下家喻户晓的人物。   可在当时,詹姆斯在日记中是这么写的:   [成名之路是那么的难走,尤其是当这条路走到后半程时,你会恐惧地发现——没有什么纯粹的音乐,曾经的梦想、理念全都沦为了一桶桶的残渣和废料!]   [但既然做出了决定,就必须他妈的坚持走下去!]   [所以,别他妈自怨自艾,让自己哀怨地像个娘们一样让人瞧不起了!]   [我们要考虑的,应该只有音乐!]   想清楚一切后,詹姆斯和兰斯就全身心地投入到了新单曲的创作之中……   这是两个人一贯的习惯。   当事情乱七八糟的时候,就把所有的情绪和感情都投注于音乐的创作中,用音乐来书写自己的心声……   然而,显然不是所有人都如这两个混蛋一样有着钢铁般神经的。   他们俩属于一天吵十次架,照样能死撑着不解散的奇葩;属于天天打得头破血流,第二天照样能坐在录音室里默契搞音乐的神奇搭档。   所以,只要他俩还稳得住。   乐队中的鼓手艾贝和贝斯手桑德森虽同样为现状不安,却仍然能保持正常的工作态度。   可另一边,曾经天真地想通过拥抱亲吻好友詹姆斯来示好的斯图尔特却撑不住了。   他同样不傻,很快就敏锐地看明白一部分局势。   在终于意识到两支乐队间的争斗是多方推动、不可避免,必有一战的时候,他陷入了极端的痛苦之中,并且,对吉他手奥克兰深深地说:“我对这一切都感到恶心!”   吉他手奥克兰这时候还不能理解他的痛苦,只好尽力地去安慰:“没事的,斯图。别担心,我们会赢的,我们一定会赢的,我们肯定会赢的。”   可斯图尔特想得根本不是赢。   他有好胜心,但他的好胜心只存在于音乐上,而不是现在这样,一场普通的音乐交流变成了如今的局面,音乐不再是音乐,而变成了什么狗屎的南北之争和什么工人阶级对决中产阶级。   这都是些什么鬼?   当音乐不再纯粹,那还是音乐吗?   有一瞬间,斯图尔特仿佛置身于狂风暴雨的海浪之中,一波波的浪潮狠狠打过来,可自己却无力抵抗。   因此,奥克兰的话不仅没有安慰到他,反而让他更加痛苦了。   这种痛苦甚至没办法倾诉。   很多东西是只能意会,而不适合说得太透彻,也不一定能被人理解。   这时候,兰斯和詹姆斯可以互相理解、互相鼓励、互相讨论和互相支撑着彼此前行。   可斯图尔特只能靠自己熬过去。   作为乐坛中少见的好孩子,从来都是烟酒不沾、人品高尚、与人为善、爱国爱慈善事业的斯图尔特却在这段时间里彻底out of control了。   他疯狂地酗酒,情况可能比当年被扔进戒酒互助协会的詹姆斯还糟糕。   而他的队友们一边努力地去安慰他的同时,一边又不可避免地对他产生了埋怨的情绪。   在两支乐队争斗如此激烈的时刻,主唱没有起到任何英明的领导作用,反而自暴自弃地疯狂酗酒,而且,以前斯图尔特也总是这么天真和任性,自顾自地做自己想做的音乐,间接导致了好几次扑街。   种种矛盾积累之下,队员们的不满情绪几乎快要满溢,全靠吉他手奥克兰的及时压制,乐队才没能散架。   可不管两支乐队的成员们具体都是如何想的,情绪怎么样……   这场英伦大战都如同一个重型坦克,势不可挡地轰隆隆碾压而来。所有被卷入其中的音乐人都如地上一颗颗的不值钱小石子,无力抵抗地被无情碾压而过。   但是行星乐队的詹姆斯和兰斯还是不甘就此默默地选择屈服。   他们还是尽可能地做出了一些微弱的抗争。   当时,媒体对两支乐队争斗所打出的标题是:   [到底谁将登上王座?谁将戴上王冠,正式加冕为王?]   所以,行星乐队用于这场争斗的新单曲名字就是:<去他妈的王冠>(Fuck The Crown). 第165章 截然不同   在后世人眼中,这场英伦对决绝对是整个九十年代中最为浓墨重彩的一笔。   作为参与对决的两支乐队自然免不了随之水涨船高,摇身一变,成了当时流行乐坛的重要代表。而这场对决事件,也成为了流行音乐史上不可或缺的一桩历史事件(考试必考)。   但对于明白其中猫腻的音乐人来说,那只是一场无聊的营销和炒作。   可人们不得不承认,这场无聊的营销炒作,确实成功引爆了整个乐坛。   同时代的音乐人可能还没搞明白怎么回事,就开始被强迫站队,还不停地被媒体反复问:“你觉得谁会赢?为什么?你觉得谁的实力更强?你站那边?”   这都什么和什么啊?   那些音乐人们一头雾水。   可在这段时间,行星乐队和跳舞雕塑乐队的大势已成,根本没人能抵挡。   其他的乐队就这么倒霉地全都沦为了行星乐队和跳舞雕塑乐队斗争中的陪衬。   如顽童乐队的主唱阿布利特就对这种局面非常愤怒。   也许,这其中有自己不能出风头的羡慕嫉妒恨吧。   总之,他后来对着媒体的愤怒发言,有一定程度可能确实反映出一部分和行星乐队、跳舞雕塑乐队同时代音乐人的真实心声:“我压根他妈的就不关心他们谁输谁赢,这两支破乐队怎么就成了争夺英伦音乐王位的最后两个候选人了?当我们全都死了吗?还他妈站队?有病吧!我站我自己!我才是王!”   但不管这些桀骜的音乐人心中是有多么的不忿,对这个糟糕局面是有多么的不满,或者,聪明一点儿的,可能还会对两支深陷泥沼之中的乐队有那么一点点儿的同情。   在幕后资本之手的运作下,两个乐队持续被关注着,并且,渐渐地成了公众瞩目的焦点,全国上下所有人都在盼着他们快点儿拼出个你死我活。   这简直像是打开了一个潘多拉魔盒,整个国家都陷入到一种极为荒谬可笑的狂欢中……   如果不是真正经历过那个时代的人,是很难想象那个场景的,可能也没办法去想象,到底什么样子的傻子们会在一夜之间丧失理智,只为了两支乐队无聊的销量之争而热血沸腾呢?   那段时间,所有的八卦杂志和报刊全都投入到这场对决的报道中。   连各大博彩公司都凑热闹地开出了盘口,以供人们对最终结局进行押注:[你们觉得那支乐队会赢?那支乐队会输?把钱押在哪个乐队身上才能大赚一笔?来吧,试试看!挑个自己看好的乐队,努力搏一搏!暴富的机会就在你们眼前了!来来来,暴富的机会就在你们眼前了!]   所有人都开始谈论起这两支乐队。   哪怕他们不是什么音乐爱好者,也从来不听摇滚。   可他们就是热烈地讨论着两支乐队的输赢成败,大街小巷全都在放两支乐队的歌曲,让人们瞬间有一种重回英国摇滚音乐黄金时代的错觉。   但错觉始终只是错觉。   音乐市场的这场狂欢注定了只是一场虚假的繁荣,或者说,回光返照。   这里暂且不提。   但在这样的局势下,在行星乐队订下发行新单曲的日期后,跳舞雕塑乐队也把发行新单曲的时间订在了同一天。   双方决一死战的火药味非常浓烈。   唱片行业针对此事做出的种种设置也很是恶意。   那天,当售卖唱片的音像店大门一打开,人们冲进音像店,一眼就能看到摆在门口的两个货架。   在左边的货架上,是行星乐队的单曲唱片、海报和周边;而与之并排,放在右边的货架,就是跳舞雕塑乐队的单曲唱片、海报和周边。   两张唱片和两张印着乐队成员的超大幅海报,显眼地并排摆放在所有人一眼就能看到的地方,仿佛是一场无声的大决战。   只要在两个货架旁边站那么一会儿,就能清楚地看到,冲进来的顾客到底会拿走哪个乐队的单曲唱片,而货架上所剩的唱片数量,更是鲜明又直接地展示着,那支乐队更受欢迎。   对于歌迷们来说,如果不想自己心爱的乐队落后,更是要竭尽所能地去买、去支持。   那简直是一场销售狂潮,整个音乐行业都为之沸腾。   当时的电视节目都忍不住报道说:“在披头士乐队和滚石乐队之后,音乐界还从未见过如此盛况。”   但事实上,这纯属是胡说八道,外加火上浇油。   披头士乐队和滚石乐队当年根本就没闹成这个样子。   单曲发行的冲突本来是可以避免的。   当年的披头士乐队和滚石乐队就是这么做的。他们双方的成员们都是非常精明的,私下里时常进行电话沟通:[这次你们先发行单曲,我们两周后再发行]。这样一来,只要彼此错开一定的时间,就可以轮流当榜首,获得双赢。   可如今,行星乐队和跳舞雕塑乐队却非要进行一场正面对决,仿佛彼此间真有什么深仇大恨一般。   人们因此渐渐默认了他们是死对头,是仇敌,却没人知道……   他们本来是能在一起喝酒、聊天、互相写歌的好朋友。   实际上,这次的单曲发行时间根本不是两支乐队做主的。   他们也不知道这到底是由哪方面导致的失误,或者故意失误所引起的。   到底是谁先推迟了发行时间?   又是由谁提前了发行时间?   才导致了双方同一时间发行?   没人知道,这场发行时间的严重撞车,彻底成了一个未解之谜。   但如果让詹姆斯来说,大概就是:“艹他妈的全是商业化运作的结果。”   他后来抽着烟去回忆整件事,得出的一个结论就是:“那一天,我们和斯图尔特他们都他妈不幸地被人当成了某种待价而沽的商品,还被并排摆在货架上……”   然后,他停顿了一会儿。   当前来采访的记者开始担心他为此发火、生气的时候,他却笑出一对尖尖的小虎牙,像个吸完血的小吸血鬼一样,透着心满意足的心大劲儿:“嘿嘿,可卖了不少钱。”   记者不禁为之失笑。   然后,他又接着问:“那你对此有什么感想吗?”   詹姆斯吊儿郎当地翘起二郎腿,一头金发在阳光下闪着光,绿眼睛也一如既往的清澈,低头想了想,没心没肺又自得其乐地抽了一口烟后,才随口无耻地回答:“感想啊……唔,我的那张海报拍得挺好看,大概,大概有我真人风采的三分之一吧。不少妹儿老喜欢了,抢购!”   记者就追问:“没男的买?”   詹姆斯顿了顿:“也有吧,但我不关心男的。”   记者快要笑死了。   但同样的问题轮到斯图尔特时……   在这场争斗中备受折磨的斯图尔特抬手按住了额头,曾经总打扮得光鲜亮丽,像个英伦王子的男人两眼无神,每一个肢体语言都透露着疲惫和厌倦。   他用沙哑又颓废的嗓音,沉闷地回答:“感想?我不知道……我的整个人生都被这件事给改变了。这世界有点儿奇妙,你知道吗?我和吉米本来是很好的朋友,可现在,却成了颇具国民知名度的一对仇敌。”   “我恨透了这场愚蠢至极的争斗,可也是这场争斗让我意识到,世界并不如我所看到的那样简单……不,我其实不应该说这个,没意义。但当时,你知道吗?我走到大街上时,会有人冲我喊,嘿,你逊爆了,中产阶级杂种!哈……哈,还是第一次有人这么称呼我。”   “说实话,我以前从来不觉得阶层能代表什么,那应该只是个名称和划分方式而已。工人阶级并不如有些人说得那么粗鄙和庸俗,中产阶级也不全是什么虚伪做作的伪君子。我认为只要大家互相了解,就能和睦共处,见鬼……”   他突然抬起头,望着摄像机镜头,露出了一个有点儿自嘲、无力又忧伤的笑容:“吉米以前说过我太骄傲的话,我没放在心上。也许,也许他是对的,我是如此的愚蠢和幼稚。”   另一头,记者把这事也说给了詹姆斯听:“在你们两支乐队争斗的时候,斯图尔特说有人喊他……呃,中产阶级杂种,你们呢?你们有没有类似这方面的困扰?”   詹姆斯用手指夹着烟,认真地倾听着问题,但听到这里时,却不禁皱了下眉毛,表情还有点儿困惑。   然后,他漫不经心地弹了弹烟灰,才语气轻快地回答:“困扰?从来没有过。你们知道的,我和斯图不一样,他有时候蠢得都不知道还击,但一般没人敢在我面前这么说。”   很显然。   面临同样糟糕的局势时,两个乐队的带头人却有着截然不同的情绪、观念和态度。   斯图尔特苦苦挣扎、艰难维持表面的正常,极力不让自己倒下;   而詹姆斯处之淡然,是哪怕被扔进沼泽地里,也会尽可能让自己苦中作乐、活得如鱼得水的极品人才。   作者有话要说:不太想描述这场争斗,因为多方操控的争斗描述起来挺无力,先间接写一下吧!   【注】昨晚码完字忘记写了,本章英伦事件由真实事件改编而成,90年代时期,英伦摇滚大战确实爆发了,分别是绿洲乐队和模糊乐队(简称粥糊)有兴趣可以百度。不过,为了避免误导大家,文中对争斗的分析,比如政治经济文化各方面推动什么的,都是我编的,你们别信。 第166章 真正荣耀   虽然行星乐队早在<星光>和<意外>两张专辑后,就已一跃而成所谓的英伦摇滚救世主。   但直到他们在这场和跳舞雕塑乐队莫名其妙的销量大战中取胜,用一曲<去他妈的王冠>(Fuck The Crown)骂遍所有人后,才正式登基加冕,真是非常绝妙的讽刺。   在媒体铺天盖地的闪光灯下,詹姆斯和兰斯神态高傲地拿下了所有可以拿到的奖项。   可在这样巨大的荣光之下,所有人都有意无意地无视了他们在这首歌中表达的叛逆、不满和愤怒的情感,尤其是新工党领袖托尼布莱尔更是在多处场合称他们是工人阶级的杰出代表,全然不顾自己其实也在行星音乐中的嘲讽和谩骂范围内……   如果说詹姆斯和兰斯始终没有受到外界影响,那肯定是假的。   想想吧,利物浦小城镇普通家庭出身的两个普通人,一跃而成整个国家的摇滚之神,巨大的声誉、突然被抬高无数倍的地位、人们疯狂的喜爱,就像是一颗颗包裹着层层砒霜的美味糖球,哪怕明知道致命,却也想要一口吞下。   他们极力保持着不卑不亢的态度,试图在烈火烹油,鲜花着锦中维持着以往的态度。   但裂痕已经非常明显。   那段时间里,兰斯的对外发言技巧十分精湛。   在他十八九岁的时候,还时常暴露出自己的真实情绪,被激怒后会对骂。   可如今,人们在他的身上已经看不出一点儿曾经的桀骜不驯和稚嫩了。   他看起来比那些什么牛津、剑桥毕业的人精们还要精明狡猾,或者说虚伪,一句句冠冕堂皇的话张口就来,什么很高兴为英伦摇滚的流行尽一份心力,什么我们国家的音乐文化值得每一个音乐人为之努力,一堆废话,将所有的尖锐和棱角全都包裹得严严实实,让人看不出他说的到底是真心话还是假话。   但另一方面,詹姆斯依然有什么说什么,专业拆台一百年。   他不屑、更不想去掩盖自己真实的内心世界。   记者说:“吉米,对于你们被称为英伦音乐的救世主,你有什么感想?”   他会回答:“哦,不错的噱头,唱片公司估计都他妈乐疯了。”   记者说:“吉米,你们现在成了工人阶级的代表……”   他直接打断:“新工党可没支持我竞选国家首相,我算他妈的哪门子代表?”   记者说:“吉米,兰斯说<去他妈的王冠>(Fuck The Crown)什么含义都没有……”   他说:“兰斯胡说八道,这歌就是骂你们的,骂你们所有人的!去他妈的英伦大战。音乐没有输赢,只有好听不好听,爱听不爱听。凡是把音乐上升到别的层面的人都是傻逼,都应该去他妈的。”   每当这样的采访结束,两人独处时,兰斯都会狠狠地瞪着他。   可詹姆斯从不怕他,继续用那双绿眼睛回瞪过去。   最终演变成一场场的冷战。   他们明明赢了下来,明明登上了巅峰,却并不快乐。   随后,两人还一起登上了<名利场>的封面,在‘酷不列颠’这个专题中被隆重地介绍着。   他们穿着印有国旗的衣服出现在公共场合,成了这个时代的符号,流行文化的代表。   与此同时,在争斗中惨遭败北的跳舞雕塑乐队却无法忍受一个自暴自弃加发疯的主唱了。   他们开除了斯图尔特,由吉他手奥克兰暂代主唱一职。   同年,随着英伦之战中,代表工人阶级(媒体炒作用语)的行星乐队获得了胜利,新工党也在政治大选中,如愿以偿地击败保守党,结束了保守党长达十八年的统治。而新工党领袖托尼布莱尔顺理成章地正式入主唐宁街,摇身一变成为这个国家的新任领导人。他给行星乐队发出一封邀请函,邀请两人参加当天的晚宴。   当埃布尔拿着这封邀请函出现的时候,乐队所有人都惊呆了。   尽管这位新工党的领袖曾在那场英伦之争中,明显地炒作和利用乐队来博得选民的欢心,可那毕竟是都是过去的事情了,如今,他变成了国家的首相,还发了邀请函过来……   一国首相发来的邀请函啊!   去?还是不去?   “非常感谢,但我他妈的不去。”詹姆斯蹲在椅子上闷闷地抽烟。   哪怕功成名就,他这样子看起来依然像个街头小流氓。   “为什么不去?”   兰斯用手指夹着那张邀请函说:“我们当然要去,我们是胜利者。”   “你在逗我吗?”   詹姆斯气恼地拿了桌上的笔记本丢他:“你是不是忘记他怎么利用我们拉选票的了?我们去那干什么?跪舔那群无耻政客吗?艹他妈没完没了的政治,和我们有什么关系?”   “既然利用都被利用了,难道不该收回点儿利息吗?”   兰斯点燃了一根烟,神色间隐隐有着一抹向往:“那是唐宁街十号啊,吉米。”   “是啊,首相官邸,出入全是这个国家的高层,足够满足野心的地方。”   “你非得这么说话吗,吉米?”   “那你要我怎么说话?”詹姆斯冷笑一声。   他猛地从椅子上跳下来,绿眼睛冒着火,像是一只发怒的猫:“我他妈忍你很久了!你最近有没有照过镜子?你他妈还知不知道自己是谁?知不知道自己是干什么的?外面人瞎吹什么救世主,你还真把自己当一回事了?我告诉你,兰斯,我们他妈的什么都不是!我就是个唱歌的,你就是个弹吉他的,甭管外头多么洪水滔天,都和我们没关系,去他妈的政治!该唱歌就继续唱歌,该他妈的弹吉他就继续弹吉他!”   “够了!”兰斯扔掉了手里的烟。   他同样站起来,愤怒地俯视着自己的主唱,自己的恋人:“你他妈凭什么指责我?你以为我愿意这么做吗?乐队他妈的建成以来,你们都管过什么事?合同是我在谈,媒体也是我在应付,演出前,是我在指挥所有工作人员检查音箱、检查灯光,检查他妈的一切!西奥喊着不公平,可什么都不做,连贝斯都他妈我给弹;鲍德温之前还好,后来天天想着怎么哄他的傻逼老婆,最后直接一走了之;你呢?喝酒骂人,惹事生非吗?你们既然什么都不做,那自然是我来做!可当我做了一切后,你们就继续拖他妈的后腿。指责我功利心重,控制欲强!草泥马,吉米,你怎么能这么无耻!功利心有错吗?一个乐队如果没有进取心,它还怎么往前走?你告诉我!它还怎么往前走?”   詹姆斯却笑了。   他轻声问了一句:“往前走?可你想往哪走?唐宁街十号吗?”   兰斯沉默地望着他,一语不发。   詹姆斯的唇角不禁勾起一个极为讽刺的弧度:“你他妈到底还想要什么,兰斯?名,我们有了;钱,银行账户的数字我都他妈的数不清,你还想要什么?”   两人又一次不欢而散。   可奇怪的是,詹姆斯这一次心中没有任何感觉,甚至没有了以往的那种痛苦和挣扎。   但他在日记中,却近乎残忍地剖析着自己:[比起兰斯,更虚伪的人一直是我。]   [不管是西奥,还是鲍德温的离开,除了争吵和酗酒外,我没有做出过任何实质性的行为,因为我爱兰斯,比起他们,我更爱兰斯。我为了爱情,放弃了友情。我表面上什么都没做,其实早就让自己站在了兰斯这边……]   [如果一个人什么事都不去做,那就永远不会犯错;可如果一个人主动去做事的话,不管事情做得好,还是坏,别人总能从中挑出一堆问题来。]   [在我埋怨兰斯冷酷、无情、控制欲强的时候,他只不过是一直在努力做事而已。他一直目标明确地做着自认为正确的事……而没能让他意识到走偏了路,甚至让他把自己封闭到一个孤立无援的世界里,那应该是我的失败。]   [如今,他继续朝着自以为正确的方向走,可我却不知道该怎么拉回他。]   [我该怎么办?]   在这里,他很困惑地写:[我他妈成了明星,那么多的人望着舞台上的我尖叫,像膜拜神一样的望着我,好像我无所不能,可我为什么依然感到无助?]   然后,他又自问自答地写:[是了,我唱歌好听,也不可能一夜变天才。我其实……其实仍然是很多年前的那个,那个缩在角落里,连他妈ABC都念不出来的蠢货!]   当晚,詹姆斯流着泪,笨拙又认真地给兰斯写了一封信,把当面说不出口的话写在了信里……   他偷偷地跑过去,把信塞进了兰斯卧室的门缝里,试图做最后的努力:   ——我不要很多的名气,只要你弹吉他,我唱歌。   ——我也不要很多的钱,只要有饭吃、有衣服穿,脑袋顶上再有个天花板,能和你在一起就行。   ——所以,你能不能回到十九岁?   ——那个连唱一首通俗歌曲<幸福快乐就好>来糊口都不愿意,坚持不与世界妥协,坚持要唱摇滚的十九岁兰斯。   ——兰斯,我最爱的人!   ——你忘记了吗?   ——音乐的荣耀,从来不是什么首相的夸赞,也不在于什么进入唐宁街十号的所谓认可。   ——音乐的荣耀,仅仅是听的人兴奋地拍拍手、或者跺跺脚,然后,眼睛亮晶晶地说上一句‘真好听啊!’   作者有话要说:在吉米的角度,兰斯自私冷漠又有野心;可在兰斯的角度却是,他一直维持乐队的运转,帮助乐队走向巅峰。   PS.我对英国领导人没什么看法,文中瞎编乱造,请不要代入现实。 第167章 表演继续   兰斯看到了那封信后,也哭了。   但他还是选择去了唐宁街。   这其中也许有一小部分野心作祟。   但更多的原因可能在于,不是什么人都能毫无顾忌地拒绝一国首相的邀请。   以他生性多思多虑的稳妥性格而言,根本做不到像詹姆斯那样不管不顾、什么都不在乎。   所以,尽管收到了詹姆斯的那封信,他心里难过,却依然一意孤行,打扮得整洁漂亮,准时准点儿地出现在唐宁街十号,还和新任首相一起摆出一个握手的POSE,朝着镜头露出一个公式化的微笑。   ‘咔嚓’一声,画面定格!   作为一名哪怕在俊男靓女娱乐圈中,也称得上漂亮的黑发吉他手。如今,在众多秃头、或半秃,没秃也称不上好看的中老年政客,和所谓的社会名流们的衬托下,在这张照片中简直英俊得耀眼夺目、闪闪发光。   也因此,这幅照片后来非常得出名。   出名到二三十年后,依然有颜控的小姑娘们透过照片,一眼万年地喜欢上这个牛逼到可以和首相握手,又俊美惊人的黑发吉他手(爷爷)。   但事实上,在兰斯朝着镜头露出微笑的时候,心中早就没有了任何快乐。   因为在那一刻,他彻底沦为了政客用于作秀和展览的存在,是新工党领袖为了证明自己是个开明领导人,愿意贴近民众,了解流行时尚,推行更为现代化执政模式而竖起的一个显眼标识。   在这里,没人重视他的音乐。   人们看重地仅仅是他那个所谓的摇滚明星身份。   尽管心中早有预料,却没想到糟糕到这种程度。   他于是全程安静地站在角落里,端着香槟微笑,扮演一个完美的花瓶,整个人与这里所有的一切都格格不入。   但如果忽略种种糟心事情的话……   这事确实让兰斯声名大噪。   他的大众知名度在这一夜后,达到了最高,而且,不管多少年后,人们只要提到九十年代最杰出的吉他手,都不可避免地想起这位曾和首相握手的美人。   但这件事也让兰斯在当时音乐人圈子中的名声变坏了。   同时代很多清高的艺术家对他‘屈服于权贵’的做法很是不屑。相反,拒绝首相邀请的詹姆斯反而一扫之前胡作非为、街头混混和流氓的坏名声,成了有骨气音乐人的代表。   不过,外人的看法根本不算什么。   对于行星乐队来说,最关键的问题反而在于,当兰斯从唐宁街回来的时候……   当时,对整件事极度不满的詹姆斯率先开口找茬:“听着,兰斯,我他妈受不了!我们是摇滚乐队,不是首相的御用乐师。”   兰斯定定地望着他,突然点了点头:“你说得对,那我们开个会讨论吧。”   于是,詹姆斯气势汹汹地叫来了埃布尔、戴维斯、比尔,还有现任鼓手艾贝和现任贝斯手桑德森等所有人,打算当着众人的面,骂也要彻底把兰斯给骂醒。   可等人都来齐后,兰斯却抢先第一个发言:“听着,我们是摇滚乐队,不是首相的御用乐师。但因为我去唐宁街的缘故,这事变麻烦了。”   詹姆斯立刻冷笑:“你现在才知道不对,早他妈怎么不听我的?”   兰斯没理他,继续说:“所以,我决定退出乐队。”   詹姆斯:……   晴天霹雳!   所有人都惊呆了。   但兰斯平静地站起来说:“我退出后,应该没人会再把乐队和工党联系上了。所以,就这样。”   然后,他走出了房间,再也没有回来。   就这样?   就这样你麻痹啊!   詹姆斯气得想掀桌。   事情发展成这样,真是匪夷所思。   要知道,詹姆斯有时候也会生气地想退出乐队,可始终坚持到了现在。   他从来没想过兰斯会离开,因为兰斯看起来就像是放不下的那一个,重视行星乐队重视的不得了,以至于要全权掌握这支乐队,并且,表现得像是为了维护乐队能舍弃一切。   所以,这是气话吗?   在场所有人都面面相觑,不敢相信自己所听到的是真话。   但如果不是气话……   那西奥当初被开除真是不冤了。   毕竟,这家伙认真起来,连自己都开除。   接下来,兰斯消失了足足一个月,似乎铁了心要退出乐队。   埃布尔着急得不行,忧心忡忡地跑来问詹姆斯:“你们到底怎么回事?行星不会就这么解散吧?”   詹姆斯什么都不知道,也是一头雾水。   所以,他恶狠狠地回了一句:“我他妈怎么知道?又不是我要退出,滚去问那个bitch!”   那段时间真混乱啊!   所有工作全都暂停,没有演出、没有录音,也没有什么采访和上电视了,明明是乐队声名最为鼎盛的时期,可由于吉他手‘离家出走’,所有一切都叫停了。   别说詹姆斯感到被背叛……   连任劳任怨的埃布尔都对兰斯升起了非常不满的情绪:“到底出了什么事,好歹站出来说清楚啊!突然消失算怎么回事?”   一时间,行星乐队的工作团队全都陷入了人心惶惶之中。   詹姆斯借酒浇愁,险些又喝多。   直到很久后,大家才知道,兰斯在那段时间的日子不怎么好过。   他一直表现得很强势,以至于所有人都忘记了,当他独揽大权,撑起整支乐队时,也还不到二十岁。   媒体每时每刻的强烈关注;歌迷们一天到晚的期盼和过分的狂热;乐评人永远都在批评的严厉态度;唱片公司的种种要求和制约;队内成员间的种种矛盾关系;和吉米的感情危机;再加上如今的政治问题……   让兰斯终于也有些Hold不住了。   他不是超人,同样身心俱疲……   “那感觉就像是坐在旋转木马上,一开始我只是好胜地想让它转起来,转得快一点儿,最好比别人都快……”   一向好强的黑发吉他手大约是在七八年后,才重新提起这件事,但还是说得很委婉:“可我没想到,它真得就转起来了,一圈一圈又一圈地转,越转越快,越转越快,越转越快,越转越快……太快了,太快了!这时候,我想下去,却被死死地困在了上面。动弹不得,停不下来,头晕目眩,我被困住了!被困住了,你懂吗?吉米说了很多,我理解他的意思,但太晚了……被困住了,我被困住了。”   此时,行星乐队已攀登至巅峰。   可事实上,最让人难过的地方在于,巅峰就代表着无处可攀……只能下落。   在这时期,行星乐队的全部能量也终于耗尽。   不止是詹姆斯厌倦了这样的生活,连兰斯的精神状态也差到极点。   他那阵子情绪低落,脑子一片混乱,甚至对自己产生怀疑,每走一步心中都产生恐惧,而唐宁街十号的那次彻底让人失望的体验,也像是压倒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   当初,垃圾摇滚当年的领军人物科特柯本,在家中开枪自杀,他还和詹姆斯说:“你看我像是自杀的人吗?”   可现在……   他有那么一瞬间,脑袋里竟清清楚楚地浮现出科特柯本遗书中那句话:“与其苟延残喘,不如纵情燃烧。”   不过,幸运的是,虽然遭受了打击,可他并不是什么偏激性格,足够顽强,也足够自私和自恋,并且,那份强烈的自恋天性还帮助他成功战胜了由压力带来的短暂自毁情绪。   因为,当他宅了几天,偶然照了照镜子后,立刻被自己的邋遢状态吓了一跳,也不想燃烧了,赶快洗了洗脸,做了个面膜,又抹了一堆护肤品,转头找了根眉笔,还认真地给自己画了画眉毛……   但毋庸置疑的是,所有成功的流行乐队都会经历属于自己的帝国时期。   但他们的帝国也会如世间王朝一样,终将坍塌,行星也是如此。   兰斯沉寂一个月,调整好情绪,重新回到乐队后,就开始认真处理关于自己即将退出的一系列事宜。   在此期间,他也写了一张纸条,同样悄悄地从詹姆斯的门缝里塞了进去。   ——哪怕没有我,表演也要继续。   ——Planet forever!   ——只要你愿意,我永远为你弹吉他。   ——吉米,我也爱你。   如果剖析一下兰斯的想法,大概是:‘我虽然承受不了压力,也认为自己没能力继续带领乐队前进,反而还会拖乐队的后腿,所以我选择退出。但我还是爱你的,只要你呼唤我,我就愿意为你弹吉他。’   从某方面来说,虽然那天从唐宁街回来,情绪一时失控说了退出的话。   但死鸭子嘴硬的他内心深处,何尝不是在暗搓搓地等着自家主唱哭着挽留自己。   然而,遗憾的是,在某些问题上足够直男的詹姆斯没能Get到他这么含含糊糊又九曲十八弯的心思。   相反,他看到那张纸条后,又被气到了。   什么叫没有你,表演也在继续?   真当没你不行了吗?   什么叫还愿意为我弹吉他?   你他妈都退出了,还弹个P的吉他!   恰巧在这个时间点儿,小丑乐队的主唱莫里森不幸出了个小车祸,没有生命危险,但暂时没办法上台唱歌。   可他们乐队正在全国巡演,还有两场的演出票已经卖出去了。   于是,小丑乐队的吉他手凯尔文力排众议,跑来找詹姆斯帮忙救场,哭着喊着让他过去帮忙唱两场。   詹姆斯仗义地答应了。   当天晚上,他就和小丑乐队的吉他手凯尔文站在了舞台上。   作者有话要说:直接说吧,这两人感情上就是没问题的。   但随着网络的即将普及,吉米大概要进入一天发二十条推骂吉他手,等睡前再删掉的……我不知道这叫什么状态,大概就是阴天打孩子闲着也是闲着。 第168章 两个吉他   在小丑乐队主唱莫里森出车祸,不能演出,暂时让詹姆斯来顶替的时候……   乐队的工作团队急忙通知了那些提前购票的歌迷们:[演出不会取消的,但主唱临时更换为行星乐队的主唱吉米。所以,如果大家不介意的话,可以在当天照常入场,尽情享受音乐;如果介意的话,请在演出前,及时来售票窗口办理退票。]   这个通知一出,绝大部分歌迷都没选择退票,表示对詹姆斯和小丑乐队的合作十分好奇,更加期待演出开始,还有一部分行星歌迷跑去高价求票。   所以,小丑乐队的这两场演出并没有因为主唱出事就陷入危机,反而把演出票全卖光了。   第一场演出还算正常。   詹姆斯现在对行星乐队心情十分复杂,加上兰斯要退出的事情弄得他心情很糟糕,所以,为了转移注意力,才接受了凯尔文给的邀请,并和小丑乐队的其他成员磨合几天后,就站上了舞台。   因为是第一场,周围不是自己的队友,外加不是自己的地盘……   他表现得只能说是中规中矩。   但到了第二场演出的时候,事情突然有了一个一百八十度的超级大转弯!   所有买票来听小丑乐队演唱会的歌迷,那天晚上都会很懵,或者说,连小丑乐队的成员也挺懵。   因为,第二场演出要开始的时候,吉米准时来了。   可问题是,买一送一,兰斯也跟着来了。   “他俩的关系好像确实如媒体说得那样不太好,兰斯好几次想和吉米说说话,可吉米都装听不见。最后,兰斯不说话了,跑去找凯尔文的麻烦……”   被媒体报道误导的小丑乐队贝斯手后来形容那个场景说:“他沉着脸,一路快步走到凯尔文的面前,两个人对视了好一会儿,像是高手过招前的互相打量,中间仿佛有什么噼里啪啦的电流一样。吉米根本不理他的队友吉他手,自顾自地跑到旁边,和我们乐队的化妆师、服装师,还有她们的助理聊天说话。那群平时工作认真的姑娘们被他逗得一脸意乱情迷,连要干什么都忘记了。唉,难怪媒体总说他花心风流,谁要有他那个讨女人欢心的本事,大概也很难不花心。”   “不好意思,扯远了。”   小丑乐队的贝斯手尴尬地揉了揉鼻子,继续说:“我刚说到哪里了?总之,兰斯走到了凯尔文的面前,当时的气氛特别严峻,吉米看起来非常不靠谱,只顾泡妞,完全指望不上了。于是,我和杜威(鼓手)都做好上去拉架的准备。结果……兰斯突然掏出一把落日色吉他,凯尔文也从旁边拿出了一把樱桃红吉他。两个人站在那里,对着弹了一小时吉他。“   对着弹了一小时吉他?   这是什么傻逼的新式决斗方式吗?   吉他手脑回路都这样吗?   采访的记者差点儿没笑死。   但小丑乐队的这个话痨贝斯手还在喋喋不休地描述那个场景,大概就是气氛肃穆,两个吉他高手全都特别郑重,神色没有一点儿开玩笑的意思,认认真真把吉他弹了个杀气腾腾。   所有人都不知道这两个吉他手到底是怎么沟通的。   反正他们一语不发地弹吉他,对飙了一个小时后,似乎勉强达成了一致。   结局就是,两个吉他手在第二场演出的那天晚上,一起站在了舞台上。   在詹姆斯代替莫里森的第二场演出中,阵容神奇地演变成了双吉他模式。   毕竟是小丑乐队的演出……   所以,兰斯退让一步,让出主音吉他手的位置,担当辅助作用的节奏吉他手。   那天,这个阵容一上台,舞台下的歌迷们就呆了。   他们心里又惊又喜:“除了吉米,兰斯居然也来了!这是惊喜吗?这他妈是什么神奇的合体阵容啊!老子一张票也买得太值了!听了小丑,还能听个行星!”   演出一点儿都没让人失望,比第一场强好多。   事实上,当时有坐在前排的乐迷,偷偷把这场演出从头录到尾,并在后来分享到了网络上,让更多的人看到。   排除人们对音乐的讨论外……   不少看到视频的歌迷认为:在这场演出中,可以拿出来说的、恩怨情仇的梗儿也太多太多了!   比如,最开始的阵容一亮相。   虽然很多乐队都有双吉他手配置,可以前詹姆斯和兰斯的互动太出名。   所以,看到出场那一幕的歌迷们立刻开玩笑地给出评论:[一个主唱怎么能配两个吉他手?吉米啊吉米,你脚踏两条船,太不忠诚、不专一了。]   而同一时间,视频中的主唱和两个吉他手……   詹姆斯笑望着观众,兰斯面无表情的冷漠着,而一旁的凯尔文满脸‘上位成功’的高兴表情。   歌迷们看得连连感叹:[这是多么复杂的三角关系啊。]   接下来,是演出的开始。   因为是应邀救场,詹姆斯自然是接着唱小丑乐队的歌,比起第一场演出,时不时得低头看看手掌心写的歌词提示,生怕唱一半就忘词,第二场演出,他已经完全驾轻就熟了。   要知道,小丑乐队歌曲的特色是披着搞笑的皮来治郁所有人,而这种风格的音乐和主唱莫里森有很大的关系,他在歌唱技巧的运用上登峰造极,时常模仿多个角色的声音,才能通过嬉笑怒骂的态度来表现歌曲中的思想内涵,时常给人一种看透世事的智者感觉。   可风格不同,詹姆斯永远不可能达到那种效果。   比起莫里斯的技巧和通透,他更注重强烈情感的表达,比如,他唱情歌时,总能唱出一种暧昧和迷离的性感;可在正常唱歌时,却又会带着一往无前的气势,听众轻而易举就能感受到那种力量感和蓬勃的生命力,甚至,由于太用力的缘故,偶尔还会让人有一种很累的感觉。   所以,当他唱起热热闹闹的<马戏团>,那就是真得热热闹闹.满场地跑来跳去,时不时唱着唱着就翻起了白眼,还做鬼脸,把好好的治郁歌生生给唱成了制杖歌,但那份活泼和轻快却能点燃全场,感染所有观众跟着他一起肆意地舞蹈和欢笑。   当观众们为此欢呼鼓掌时……   詹姆斯左右看了看,还主动来了一次互动。   他把麦克风拿到吉他手凯尔文的唇边,示意要一起合唱着整首歌的高潮段落。   这可和中规中矩的第一场演出不一样。   在此之前,詹姆斯帮忙归帮忙,但站舞台上纯唱歌,一点儿没有和人互动的意思。   于是,很多眼明心亮的歌迷忍不住吐槽:   [每次舞台上有兰斯在,吉米你就放飞自己,随便浪吗?]   不过,凯尔文是激动得差点儿没上天,以至于表现得可能有点儿丢人。   他把身子紧紧靠过去,眼睛一眨不眨地望着舞台上格外耀眼的金发主唱,那样子不像是同台表演的合作者,反而像是个骨灰级的脑残粉。   歌迷对此的评价是:[真是够了!你们两个能不能收敛点儿?想想医院里的莫里森站后面的兰斯,是不是玩别人家的主唱吉他手都特别开心?]   詹姆斯在这一刻表现出绝佳的风度。   他纵容地伸出手臂揽住凯尔文的肩膀,还把麦克风放在两人中央,一起合唱最后一段:“涂起油彩跳起舞,我只是一名逗人开心的小丑啊——!”   凯尔文也陶醉地跟着一起唱:“涂起油彩跳起舞,我只是一名逗人开心的小丑啊……”   然而,事实证明……   詹姆斯的贴心永远都只是个幻觉。   凯尔文陶醉的时间大概也就持续了十秒。   因为他很快就‘啊——’不下去了。   灯光师不知道出于什么心思在这时候给他俩打了个光。   于是,底下绝大部分观众清清楚楚地看到:   金发主唱一脸恶魔般的坏笑,呲着两颗尖尖虎牙,展现出惊人的肺活量,没完没了地在那拉长音地唱着尾音:“啊——————!”   而吉他手凯尔文脸上的笑容渐渐消失,和喜欢歌手合唱的快乐也没有了。   因为,他明显快‘啊’到断气,神色有点儿尴尬,最后实在撑不住,也顾不得继续合唱,猛地闭上嘴后,假装低头去弹吉他。   詹姆斯呲着牙在那笑,绿眼睛中闪过十分得意的情绪。   他松开凯尔文,自顾自地又继续‘啊’了大约十秒,才心满意足地结束这首歌。   看清台上发生一切的前排观众快笑死了。   还有几个小丑乐队的歌迷在底下笑着为自家吉他手抱不平,凑在一起乱糟糟地朝舞台喊:“吉米,你幼稚不幼稚啊!你这个幼稚鬼!”   詹姆斯假装没听见。   后来的歌迷们给出评论:[看,行星主唱欺压别人家吉他手的现场,吉米恶霸。]   因为这件事……   后来音乐人都拒绝同他一起合唱,怕又被耍了。   这时候还一无所知的詹姆斯继续在那唱歌。   凯尔文一边瞅着金发主唱傻笑,一边熟练地弹着吉他。   那位偷偷录像的歌迷不知道出于什么心思,也许是行星的死忠歌迷?   总之,她在这种情况下,居然也没忘记地给舞台上备受冷落的兰斯来了一个特写镜头……   后来看视频的歌迷们都被吓了一跳,评论也是一连串的[卧槽!卧槽!卧槽!]   然后,他们说:[我他妈差点儿以为自己看的不是演唱会,而是恐怖片了!兰斯温菲尔德你行不行啊?故意的吗?那是什么阴森森的恶鬼表情?吓死老子了!] 第169章 暂时分居?   在乐迷们看来,小丑乐队乐队的这场演出完全实力演绎了一出‘血雨腥风’。   两个吉他手一上舞台,就有点儿互相抢风头,彼此之间暗潮汹涌;与此同时,金发主唱十分放飞自我,不停地表现‘出墙’行为,时不时就拉着别家乐队吉他手做互动,惹得自己家的吉他手表情阴森森地都快如和日本恐怖片女鬼媲美了。   而且,等演出结束后,这出‘血雨腥风’也没完。   据说还有歌迷亲眼看到,行星的主唱和吉他手在后台吵架。然后,本来就是第三者插足的二货吉他手凯尔文居然还积极主动地掺和进去,帮着行星主唱吉米去骂行星的吉他手兰斯,场面一度混乱,差点儿打起来。   这个说法只是传言,不能算是真的。   那天在后台,吵架是没吵架的,因为詹姆斯根本不理兰斯,但确实打了起来。   正确地来说,兰斯当时和凯尔文起了争执。   主要是他当时想解释去唐宁街十号的事情,刚说了一句:“吉米,那天唐宁街……”   不等詹姆斯说什么,凯尔文就在旁边瞎插嘴了。   他还特别义愤填膺:“唐宁街,对了,唐宁街!你怎么能那么做?你真不该那么做!兰斯,我们都为你沮丧。行星乐队出道以来一直都象征着个性、反叛和自由,你们本来应该是想做什么就做什么,想干什么干什么的摇滚明星,可你现在居然跑去唐宁街,你知道这意味着什么吗?你妥协了,你主动把自己关进了笼子里……”   这他妈的关你什么事啊?   正想和自家主唱好好交谈的兰斯被气得七窍生烟。   更何况,以他的高傲哪受得了被同行这么数落。   于是,他冷着脸朝着凯尔文走过去,也没打算真干架,可能只是想走近点儿吵架……   但着急拉架的詹姆斯突然就冲过去,还一把抱住了凯尔文的腰。   于是,向来很会抓住时机的兰斯当机立断,‘配合默契’地一拳就过去了。   被抱住、不能动弹的凯尔文顿时被打了个乌眼青。   飞来横祸,他懵逼地望望詹姆斯,又望望兰斯:……   詹姆斯立刻尴尬地松开手:“对不住啊,兄弟。”   兰斯却又来了一句:“谢了啊,吉米。”   凯尔文:……你们俩真不是故意的吗?   但不管是故意,还是无意。   小丑乐队的这两场演出仅仅是一场小插曲,并没有阻止行星乐队接下来的事态发展。   在这个阶段,对于所有人来说,吉他手兰斯退出一事已注定无法挽回了。   不全是政治的原因,政治只是压垮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   早在政治问题真正出现前,乐队就有了各种各样的问题。   不管是詹姆斯,还是兰斯,内心深处早就意识到,继续这样坚持下去已经失去了意义。   当初,大家一起组建乐队是单纯为了音乐。   那时候的所有人都懵懵懂懂,只知道往前走。   可如今,当他们渐渐长大后,每个人想要的东西不再一样,脑子里的思想观念、人生追求、生活态度、乃至音乐理念都开始渐渐不同,争吵才会频繁地爆发。   而当吵架的时间开始比创作音乐的时间还要长时,一切失去了控制。   这根本不是谁对谁错的问题,只是大家都长大了。   归根到底一句话,是该到分开的时候了……   他们从十七八岁时就一直在马不停蹄地演出,到如今,足足有七八年。   想想吧,什么人能始终保持热情,去不间断地工作七八年,四处流浪(巡演),居无定所?   也是时候该歇歇,再认真思考一下以后该做点儿什么了。   所以,在这个阶段,詹姆斯虽然还是不高兴,也拒绝和兰斯说话,甚至每次和人提到黑发吉他手时,还会口出恶言地称呼对方‘那个混蛋,那个叛徒,那个傻逼’,但心里也没多少真正的怨恨。   他只是在日记中写:[随他自己耍去吧!我懒得理了。]   但另一头,兰斯也没闲着,而是筹划举办一场大型无座演唱会。   作为一名即将退出乐队的成员,他不甘心如此轻易就狗带,想给自己设计一个盛大退场。   当然,这是对外的说辞。   真正的原因还是詹姆斯和小丑乐队吉他手凯尔文的那场同台演出严重地刺激了他。   音乐总是需要交流的。   他没办法自私地要求自家主唱一辈子都只和自己合作,更何况,他现在都要退出乐队了。   尽管兰斯自信地认为,别的吉他手对吉米来说,只能算是超市售卖的大众服饰,即使是优秀吉他手,也只能算是一些名牌服饰。只有自己!只有自己才是为吉米量身定制的高级服装。   但道理也在于此了——如果没有了量身定制,也不能叫吉米出门裸奔啊。   可道理归道理……   凯尔文和詹姆斯一起站在舞台上的场景,总在脑海里晃荡,而且,每晃荡一次,兰斯都恨不得提着猎枪冲过去,把人给打成筛子!   思来想去,想去思来。   他雄心壮志地决定在离开乐队之前,一定要给吉米留下一个毕生难忘的印象。   难忘到什么程度?   最好难忘到他日后哪怕是阅遍世间所有吉他手,也要有‘兰斯是最好’的念头。   想到这里……   近期情绪低落的黑发吉他手重燃斗志,誓要将自己英雄伟岸的身姿深深地烙印在自家主唱的心里,哪怕将来詹姆斯‘不得已’去和别的吉他手同台合作了,自己也要横插一脚,哪怕人暂时不在舞台上,身影依然长存于自家主唱内心和脑海中。   这样一来,未来不管詹姆斯想怎么和别的吉他手合作,自己都会始终‘存在’于一旁,可以彻底将有可能发生的二人互动统统变成一场3P(不是……)。   总之,在兰斯的坚持下,一场将近二十多万人的大型无座演唱会就这么拉开了序幕。   尽管他和埃布尔商讨很久,还不自信地考虑到‘假如没有人来,我们要不要干脆搞成一场不收费的义务演出’什么的问题,然而……   票卖光了!   “我其实没想到会卖光,即使是只卖出去一半,我也心满意足。”   一向高傲的兰斯难得地说出这样谦虚的话,足见他确实没料到能有如此规模。   与此同时,哪怕明知道这是兰斯的告别演出……   詹姆斯也很难不为这么盛大的规模而动容:“二十万人?天,我们能让所有人都听到和享受到音乐吗?”   可这时候没办法考虑太多了,事情已经是箭在弦上不得不发。   乐队的工作团队飞速地运转了起来,所有人都为能参与到这桩盛事中而感到自豪,他们竭尽全力地为这场演唱会做着各种各样的准备工作,力求尽善尽美,不出差错。   当然,最重要的就是安保团队,没人想再看到悲剧发生。   乐队专门为此拨了一笔款项,雇佣一批专业的保安人员,确保观众们的安全。   工作团队中,最为细心的戴维斯带着工作人员去搭建舞台。   他走来走去地巡视,检查每一个电路,检查舞台的每一处结构,生怕有一点儿问题。   更擅长和人打交道的比尔则忙碌地联系着各方人手,协调多方关系。   总之,在这场演唱会开始前,所有人都忙得忘记了担忧,也忘记了这是兰斯的一场谢幕演出。   在演出开始前,行星乐队的现任四名成员还一起去看场地。   他们站在还没有搭建完整的巨型舞台上,朝着远处眺望,只要想到那大片大片的场地上会挤满上万的观众,所有人都忍不住为之激动到颤抖。   鼓手艾贝和贝斯手桑德森在舞台上各自地走动着,尽情地去想象着演出当天的情景。   兰斯在这时候又一次悄悄走过去,试图和詹姆斯讲和。   他情真意切地说:“吉米,即使我退出行星,可只要你需要帮忙,只要一句话,我就会过来。”   “我需要,你过来?等等,这话听着挺耳熟的。”詹姆斯不由得陷入了一阵思考。   然后,他想了好一会儿,才恍然大悟:“我知道了,以前玛丽阿姨她老公离婚时,也是这么和玛丽阿姨说的。”   啥玩意?   兰斯懵了两秒后,急忙解释:“我们又不是离婚。”   但詹姆斯似乎完全想明白了,并且对自己的想法还深信不疑。   他冷笑一声,气势十足地说:“这就是离婚!听着,孩子(乐队)和狗都归我,你净身出户!滚蛋!”   兰斯忍不住辩解:“吉米,我没和你离婚,我只是退出乐队,可这又不影响我们的感情,也不影响我们继续交往下去。”   詹姆斯眯着那双绿眼睛审视他一会儿。   然后,他评价说:“听起来更无耻了,你这是离婚后,既不想养孩子,也不想养狗,却还想和我保持Sex关系。”   兰斯无言以对,一时间有些被洗脑。   自家主唱神奇的脑回路太魔性了,怎么似乎、好像真是那么一回事……   见鬼,差一点儿被带偏了!   他们可还没结婚呢。   但兰斯沉思了几秒后,决定顺着对方:“我真他妈不知道你到底是怎么想出这么狗血玩意儿的,但我也不想知道了。只是,不管你怎么胡思乱想。这婚,我肯定是不会离的!我们充其量算是暂时分居……”   作者有话要说:PS.皇后乐队的波希米亚狂想曲国内上映了,可喜可贺。没记错的话,是这个月的22号上映,大家有机会都去影院看看吧,因为电影的票房收入一部分会被捐赠给艾滋病救助慈善基金。而且,虽然这部影片从电影的角度来说,可能不算是最好,但确实是给乐迷最好的礼品,电影中的好些个歌曲都是乐队的代表作,特别振奋人心,可以当演唱会去听。并且,作为纪录片,也算把乐队的发展都公允地讲了一遍,该提到的都提到了,如果是乐队的粉,应该是非常棒的享受。   再PS.我很爱皇后乐队,但之前有读者,可能是只看过波希米亚狂想曲的缘故,总觉得我这篇文主角发展历程和皇后乐队相似什么的,我前阵子更新量太大,所以也没空解释。但这次刚好又写到万人演出情节了,作为求生欲一向最强的作者,我还是解释下吧。   英国摇滚乐队的发展经历是有固定套路的。所以,我没专门去模仿那个乐队,虽然有些情节和梗儿是取材自真实历史事件,比如之前的英伦大战(部分细节依然是我自己编的),但乐队整体的发展脉络,我只是按套路走的。   英国摇滚乐队的发展一般都是:几个人组建乐队——俱乐部酒吧去演出,运气好被发掘;运气不好就自发巡演,想办法去出道(早年自发巡演的乐队非常多,都是为了推广自己,国内似乎有个词叫走穴,是类似的意思)——出道后发唱片继续巡演——遇到问题,和唱片公司对抗,队员分赃不均(不是),音乐理念不同——各种各样矛盾,闹解散。   此外,有三个比较明显的情节问题(万人演出就是一个):   第一个情节,我写超长歌曲,电台不播这个情节……这个真是非常巧了,我写的时候,波希米亚狂想曲还没有国内版本呢。当时,我想写乐队出一个超长歌曲,灵感来源真不是皇后乐队,是因为很多音乐人都有类似的怨气,比如,齐柏林飞艇、尼尔杨、谁人、大卫鲍伊都曾创作过超长歌曲,并抱怨电台由于时长问题不给播。没想到写出来后,波米国内也有了资源,跑去一看,发现神奇地撞了这个情节。只能说英国摇滚乐队遇到的问题大体一样,或者说,BBC的广播电台引发了众怒。但如果仔细看就知道,我文中这一段和波米的情节内核是不同的,我当时想写超长单曲的目的是想写渐渐没落的主音吉他手超长Solo问题,帮兰斯塑造下形象,而波米发超长单曲是要搞新型音乐,歌剧和流行音乐的创新结合;   第二个情节,皇后乐队跑乡下农场搞音乐也不是独有的情节,跑乡下搞创作这也是个惯例。在他们之前,很多摇滚乐队,包括披头士、滚石、克莱普顿、黑安、齐柏林等等,全都在乡下搞过音乐,大概是远离人烟,方便思考。而且,皇后乐队在农场留下的那个录音室,后来绿洲乐队也跑去用了一次,在那搞出一张厉害的新专辑;   第三个情节,就是本章提到的万人演出,但要知道,伍德斯托克音乐节那天,观众曾有四十五万人;滚石乐队当年海德公园的演出也有过五十万人;后来的绿洲乐队演出也有二十五万人……不全都列举出来了,所以,万人演出也不是什么特有情节,很多乐队巅峰期都会有这么辉煌一段的。只不过,皇后乐队最猛的地方在于巡演时,观众超过一百万,英国国内超过四十万,创下了英国史上演唱会观众数字记录。   我很爱皇后乐队,皇后乐队的成就也非常伟大,但乐队发展是个套路,我最早开文时,波米国外都没播,国内更没资源,模仿电影情节什么的,还真谈不上。   但是,假如主角团能有一点点儿让粉丝联想到皇后(或者自己心爱乐队)当年的峥嵘岁月,我发自内心地深表荣幸。 第170章 演出落幕   演唱会临时起意,举办地有些仓促。   但数百万英镑全砸过去,很多事情就变得简单起来。   工作人员加班加点儿的干活,一切都有条不紊地快速推进着。   出于重视心理,兰斯还频繁地跑去查看舞台场景的搭建情况。他一如既往地监督了所有的准备工作,还检查了包括灯光、监听、扩声系统等种种设施。   随着时间的发展,仿佛只是一眨眼的功夫,所有的一切都准备就绪,并且蓄势待发!   也许还有一些细节处理不到位,但演出一旦订下日期,这就像是乘着雪橇向下俯冲一样,既无法在陡峭的斜坡上略作停顿,也没办法临时转变方向,只能寄希望于能有足够的运气来安全着陆,同时,兵来将挡水来土掩。   演出是在晚上,但由于人数众多的缘故,是提前检票。   有记者拍摄到了数万观众排着队进场的那一刻,并用了‘大军压境’这个词来进行形容。   乱糟糟的声音充斥在整片场地中,无数的人流涌进来。   人们成群结队地进场,兴奋地望向巨大的舞台,气氛乐观又昂扬,哪怕演出还没开始,也能从他们时不时爆发出的阵阵欢呼声中感受到那种充满热烈的期待之情。   但这时候,行星乐队在哪?   在天上。   行星一行人乘坐着直升飞机在空中一圈圈地徘徊着。   他们望着下方人头攒动的情景,一时间都有些说不出话来。   演出还没开始,观众们已经开始沸腾。   他们不停地在下头喊:“行星!行星!”   詹姆斯不由得望着这一幕,怔怔地出神了。   这一刻,生活中的烦心事和永无休止的争吵全都被按下了暂停键,眼前只有不远千里赶来的歌迷们黑压压身影,耳边充斥是他们兴奋和期待的呼喊。   一种根植于内心深处,却因为令人疲惫工作和碌碌生活而逐渐消失的情感正在重新苏醒。   那是每次初登舞台,都想拼尽全力,只为获得观众一声赞美的最原始冲动。   ——销量、排行榜、同行竞争、队友争吵……   ——最初……最初只是想唱歌给人听而已。   人在成功的时候,遗忘初心的速度真是快到不可思议。   可现在醒悟也还不晚。   詹姆斯轻轻地闭上眼睛,静静去感受数十万歌迷们的热情。   他想:“我这次一定要唱个爽。”   总会在上舞台前紧张的兰斯望了望下方的人山人海,又一次悄悄握住了自家主唱的手。   詹姆斯这一次没有拒绝,他反手回握了过去,低声说:“来一场精彩演出吧,兰斯。”   “来一场精彩演出吧!”   当詹姆斯第二次这么说的时候,在直升机上提前开了一瓶香槟。   所有人都举起了酒杯,一饮而尽。   “这次一定要唱个爽!”詹姆斯又一次想。   当夜幕低垂,场馆中一片黑暗时,爆裂的鼓声像是燃烧弹一样地炸裂开来。   早就等待多时的观众们把淤积多时的期待、渴望和狂热的冲动随着鼓声一起宣泄而出,刹那间,掌声和欢呼声响彻天际。   舞台上的灯光瞬间大亮。   电吉他狂嚣的声音宛如利剑划破了夜空,穿着黑白色西装的黑发吉他手一如既往地高冷,面无表情地叼着烟,抱紧吉他站在了舞台的最中央,明明看起来高高瘦瘦、弱不禁风,可每一个拨弦都能带来一声声地轰鸣。   “她今年十六岁!十——六——岁!”金发主唱从后头边唱边走了出来。   全场的灯光都暗了下去,只有一束光打出,照亮了他的脸,而距离舞台较远距离的观众们也能在大屏幕上清楚地看到他一把搂住吉他手的肩膀,用无论听了多少次都为之惊艳的嗓音唱出了大家早就耳熟能详的经典歌曲。   台下数十万的观众在舞台下齐声合唱,几乎一字不漏。   庞大的人群一直绵延至很远很远,完全看不到尽头,因为是无座演唱会,所有人都站着,还有举条幅的,他们随着音乐而起舞,有些女孩子还骑在了男朋友的肩膀上,挥舞手臂,晃动身体……   在这样狂热的气氛下,不管是谁,都只想一直、一直地继续下去,永远不要停。   行星乐队唱了足足三个小时,一首接一首地唱下去,从[她今年十六岁]、[和他分手]、[非洲野牛]唱到[Crazy Never Die],再唱[女巫]、[圣诞不回家]、[海盗船长],接着[神的咒语],然后是[宝贝,我们来看看彼得兔]、[为什么把我关在天堂外]、[我们相爱]、[樱桃树]……   以往乐队巡演,往往是为了推销新专辑、卖唱片。   所以,在演出时,总会先选择唱正销售中的唱片上的曲目,至于很多歌迷偶尔想听的一些老曲目,却不一定都能听到。   但这一次的演唱会没有这方面的顾虑了,不止曲目可以随意唱,演出时间也较平时长。   不管是乐队,还是歌迷都彻底唱听了个爽!   詹姆斯在舞台上纵情燃烧,不耗尽自己决不罢休。   他在舞台上来回跑动,汗水从额角滑落,因为实在太热,唱几首就脱一件衣服,最后裸着上身嘶哑地喊出一句句歌词,那一刻,就像是……把手伸到皮肤下,打断胸骨,打开胸腔,把心都掏出来给人看。   同一时间,作为乐队双子星的另一个人,同样不容忽视。   黑发吉他手有着与生俱来的贵气,尤其是喜欢穿着整整齐齐的西装,表演风格乍看似乎很内敛,可如果仔细观察就会发现,矛盾才是他真正的风格,看似优雅的高高瘦瘦身体,却癫狂地像个衣架一样摇晃着,表情高冷,可吉他却顶在跨部,琴头向上,充满着某种进攻性,修长手指快速地拨弦,一串串狂野的音符就那么飞到空气中,让空气也为之燃烧。   当这两个人站在舞台上时,为观众所带来的享受,绝非是一加一等于二那么简单。   而是几倍几倍的快感。   他们对视的火热目光,他们紧紧贴在一起的身影,他们合唱共用一麦时呼吸的交融……   有歌迷私底下这么评价:“抛开肉身,以音乐为媒介,一场情欲的狂欢。”   但金发主唱并没有刻意这么做。   他只是在一首接一首地演唱时,不小心被这些熟悉的歌曲勾起了太多、太多的回忆。   不管是‘在我心底有甜蜜流过,从头到脚,轻轻颤栗’的[女巫],还是‘到了战场上,头也不能回’的[圣诞不回家],再到‘同一棵树下,曾繁花开绽’的[樱桃树]……   这些,全部都是行星乐队一步步走来最珍贵的记忆。   所以,詹姆斯根本无需刻意去调动什么情绪,那些浓烈的感情自然而然地就会随着音乐倾泻而出,势不可挡。   兰斯似乎也感受到了什么。   他一边弹吉他,一边也定定地望着金发主唱,目光没有一刻偏离。   台下歌迷疯狂地哭喊着,尖叫、鼓掌、欢呼。   他们为心爱的乐队用力来回挥舞手臂,从上往下看,像被名为音乐的神明控制着,如潮汐一样时涨时落地起起伏伏着。   此时,没人知道这是兰斯退出乐队的最后一场谢幕演出。   但不管多漫长的旅途,也终会走到尽头。   天下没有不散的筵席。   当演出终于临近尾声,舞台上的音乐有一个短暂的停歇。   金发主唱沉默地站在最中央,被汗浸湿的金发垂在脸颊旁边,脸上惯有的笑容也消失了,看不到尖尖的虎牙,也看不到那双绿眼睛中明亮的光,他单手握着麦克风,手指因为过分用力而显得有些发白,然后,念出了最后一首歌的歌名:“You’re my fixed star(你是我的恒星)。”   兰斯又望了过去一眼。   然后,他一语不发地轻轻拨动琴弦,静静地弹出前奏。   詹姆斯闭上了眼睛,静静地唱了起来:“你在远方亮起,亮起……摇摇晃晃地转动着身体,像是喝得醉醺醺的小姑娘,轻盈地滑出翩跹的舞步。”   ——我七岁的时候,坐在无聊的教室里,望着窗外发呆,你在楼下的小操场上打架;   “你知道我在远远注视你吗,baby?”   ——我十四岁的时候,你被老师叫到走廊里罚站,我悄悄站在你身后搭讪;   “你知道我爱你吗?醉醺醺滑出翩跹舞步的爱人。”   ——我十八岁的时候,想要组建乐队,你跑来自荐当主唱;   “你知道我爱你吗?你知道我在围绕着你旋转吗?”   ——我十九岁的时候,我们一起站在了舞台上,一起被骂被砸被吐口水被喝倒彩,一起流浪一起巡演,一起签约一起赚大钱,一起写歌一起打架,一起蹲监狱一起对抗全世界……   “你是我唯一的爱人,住在星空中的爱人!”   ——我二十六岁了,决定退出乐队。   “我们可以一起去遥远的星空深处……星空深处徜徉。”   詹姆斯唱到这一句时,几乎快要唱不下去。   兰斯从旁边清清楚楚地看到他眼中的泪光。   詹姆斯同样察觉到了这一点儿,眼睁睁看着物是人非,怎么可能不难过?   但道理是这个道理,他一边继续唱“你是我的恒星,而我是围绕你日夜旋转的行星”,一边还是选择闭上眼睛,并不想被任何人发现这一刻的软弱,但还是有一滴泪成了落网之鱼,顺着眼角静静滑落……   那一刻,兰斯突然就为‘退出’后悔了。   毕竟,不管外部有多少困难,行星都是他的乐队;不管内部有多少矛盾,吉米都是他的爱人。   黑发吉他手紧紧地抿起了唇。   他大脑一片混乱地想着,要不要就这么算了?要不要另想办法?   可不等他想明白,耳边突然响起自家主唱兼爱人的声音:“这是我最后一次唱You’re my fixed star(你是我的恒星)了!因为,兰斯操他妈的温菲尔德要离开行星了!去他妈的行星,去他妈的恒星,全都是骗子!骗子!”   金发主唱愤怒地将麦克风扔到了地上。   他猛地转身扑过去,从后头粗暴地一把扯住了吉他手黑色的头发,将人扯得一个踉跄后,却踮起脚尖,重重地吻在了他的唇上……   舞台下方的数十万观众都惊呆了。   全场鸦雀无声了大约两三秒,然后就是巨大的喧嚣声,吹口哨、尖叫、哭喊两个人名字,什么声音都有。   另一边,兰斯完全被这一套‘组合拳’给打懵了。   而雷厉风行帮‘退出’的金发主唱这时也松开了手。   他弯腰捡起麦克风,语气落寞地说:“告别吻,你可以滚了!” 第171章 各奔东西   唱歌,亲吻,骂人,最后还不解恨!   当兰斯走过来,试图安慰自家主唱时……   詹姆斯一把夺走他的宝贝吉他,往地上一通猛砸后,还把残骸扔给了舞台下的观众。   黑发吉他手猝不及防,眼睁睁看着伴随了自己无数岁月、甚至在媒体采访时,被戏称为此生最爱妻子的落日色吉他被砸毁,心痛如绞,差点儿晕过去。   但下一刻,没疯够的金发主唱根本不给他一点儿生气的机会,突然跑下了舞台,作死地冲向底下的观众,瞬间就被如潮一般的人群淹没。   保镖们一个个目瞪口呆,随即一脸崩溃地也快步起来,紧跟着冲入人群,费劲儿地把不省心的主唱从一众疯狂的歌迷群中给硬生生地拽了出来,又把人重新给抱了回去。   当天际开始发白,詹姆斯疲惫地坐在舞台上,却不想就此结束。   他的绿眼睛望了望天空,身上还有着观众们过于激动,不小心用指甲划出的道道红痕,但神情依然满不在乎,手也继续握着麦克风,嗓音嘶哑、没完没了地接着唱起了下一首歌,根本不管演出有没有到结束的时间,也不管队友们还给不给自己伴奏。   另一头,早在他跳下舞台时,吉他技师就匆匆忙忙走上舞台,递给了兰斯一把备用吉他。   黑发吉他手面无表情地接过备用吉他,调了调琴弦,当自家主唱继续唱歌时,他也随之默契地低头,在旁边弹起来,可刚弹没一会儿,不知道是为了损毁的吉他,还是为了吉米,眼泪就情不自禁地掉下来。一滴滴砸在了琴弦上。   鼓手艾贝和贝斯手桑德森面面相觑,搞不清楚这是个什么情况。   但作为乐手来说,只要人还在舞台,那就永远有且只有一个选择:让演出继续。   于是,詹姆斯一首接一首地唱下去,兰斯在旁边也没停地狂飙电吉他。   明明演出已到结束时间,可这两个人偏偏表现地更加激情。   鼓手艾贝和贝斯手桑德森面面相觑,也只好继续努力地伴奏。   台下的观众们爆发出不顾一切地哭喊、尖叫,他们狂热地朝着舞台中央的双子星大喊:“We love you Jimmy!We love you Lance!”   詹姆斯怔怔地望着下方的人潮,突然无意识地朝前伸出了左手,想要握住点儿什么。   而陷在狂热情绪中的观众们压根没想太多,也回应地朝他举起了手,似乎想去回握住……   二十多万人同时朝着舞台伸出手,连率先发起这一行为的金发主唱都为之震惊。   那一刻,他俯视着舞台下的乐迷们,感觉自己像是操纵潮汐的神明一般,无所不能。   这是音乐所能给予音乐人的巨大荣耀和认可。   而获得这些的一天,本应是最开心的一天。   可偏偏也是在这一天,他的音乐搭档,他的吉他手宣告了离去。   愤怒、悲伤、欢愉、爱、茫然……   混乱复杂的情绪在心中纷纷闪现,让詹姆斯有些失神。   他不知道该做什么,似乎唯一的能做的事情就是接着唱歌,尽情享受每一分钟,让演出变得更长,让分离来得更晚。   演唱会持续了很久很久,不管是舞台上,还是舞台下,最后都筋疲力尽。   到了结束的那一刻,无数人在气氛和情绪的驱使下,泪洒当场。   在这场足足有二十多万人参加的演唱会后……   詹姆斯和兰斯终于一跃而成真正的摇滚明星,甚至在几十年后,也没有失去这一光环。   尤其是随着时间迈入21世纪,互联网变得更加发达,人们渐渐习惯‘足不出户就知天下事’后,现场演唱会将再难有如现在这样的规模。于是,当大家回顾历史,会惊讶地发现,兰斯的这一场谢幕演出,竟阴差阳错地成为了本世纪末的最后一场狂欢。   在此之后,选秀歌手和偶像组合将会霸占荧屏。   如挥着斧子野兽一般粗野、疯狂、个性、叛逆,永远桀骜不驯,又我行我素的摇滚乐,终将会一点点儿走向没落。   行星乐队在这场演唱会后,获得了业界极高的赞誉。   很多音乐人都对他们格外精彩的现场演出给出了正面评价,但对‘兰斯退出乐队’的这个消息,他们都或多或少地表示了遗憾:“不管他们的友情出了什么问题,在音乐上,兰斯和吉米一直是一对最佳搭档,他们共同创作出了很多值得人一听再听的好歌。”   相反,在行星出道时,一直坚持黑兰斯的乐评人戴利先生却给出了有些不同,却难得相对公允的见解:[小孩子总喜欢聚在一起玩游戏,可成年人会更喜欢独来独往、有自己的私人空间。兰斯和吉米是音乐上百年难得一遇的最佳搭档,但二人各自的才华也会被这种合作所掩盖,在恰当的时间选择单飞,各自发展事业,未尝不是另一种可喜的发展。]   然而,和乐坛不同的是,英国媒体似乎更热衷于报道演唱会上主唱和吉他手的那一个吻。   于是,吉米和兰斯一起出柜的消息在一夜之间占据了各大报纸的头版头条。   可惜的是,由于两个人表现得太自然,这次依然没多少人信。   有行星歌迷在街头被采访时,还很正经地这么说:[主唱和吉他手一直都是好朋友啊,不要什么都扯上爱情嘛!你没有兄弟姐妹吗?难道你从来不会亲吻自己的兄弟姐妹吗?比起这个消息,我更想知道……兰斯真地要退出行星了吗?他怎么能抛下吉米?]   所有人都想知道这个问题。   这种行为在外人看来是非常不科学和难以理解的。   毕竟,前不久,这支代表英伦摇滚的乐队才刚刚攀登到顶峰,吉他手兰斯还跑去唐宁街十号和新首相握了个手。所以,很难想象,在这样的辉煌时刻,乐队却爆出这样的新闻。   无数记者纷纷想要找到当事人来一场采访。   但让所有人郁闷的是,在宣布了这样的退出新闻后,不管是吉他手兰斯,还是主唱吉米,全都不知所踪,没人知道两个人跑到哪去了。而从乐队鼓手艾贝和贝斯手桑德森那里得出的消息仅仅是:两个人都为此感到难过,所以,出门散心了。   散心?散什么心?   无数专门报道娱乐新闻的狗仔记者快疯了:搞出个大新闻就闹失踪?见鬼的散心!   散心当然只是托辞……   在演唱会结束后,不管是兰斯,还是詹姆斯大概都想冷静一下,所以,两个人不约而同地各奔东西。   当时,英国著名的谍战电影007系列正在拍摄中,制片方那边向兰斯邀歌,请他帮忙写一首主题曲,要求是特工和美女,既能表现出詹姆斯邦德的放荡不羁和潇洒,同时又要有间谍行走于危险中,时刻徘徊在生死边缘的那种淡淡伤感,由于给的报酬非常可观,加上没有英国人会不喜欢詹姆斯邦德,所以,他立刻同意了。   与此同时,这也是他作为正式退出行星乐队后的第一件工作。   所以,兰斯格外重视地跑去剧组,和导演、编剧、演员都认真地讨论了一番,才谨慎地下笔,在这个过程中,他自然也顾不上外界有什么纷纷扰扰了。   另一头,詹姆斯的状态差了一点儿。   在演唱会结束后,他其实也没多伤心,只是情绪还是低落,干脆跑回利物浦家里,想在家人的关心下,颓几天来缓解糟糕的情绪。   结果,他亲爹和亲哥忙着搞什么物流运输,说什么生意发展到关键时期,根本没空理他。   偏偏莱蒙家是一家子酒鬼,亲爹和亲哥虽然不在家,可冰箱里却放了一堆酒,詹姆斯在家闲着无聊地一拉冰箱门,绿眼睛就亮了:“操!这谁受得了啊!”   詹姆斯的酒瘾其实不严重。   但他心情不好时,总喜欢借酒醉来宣泄情绪,一开始还克制着喝喝淡啤酒和苹果酒,可喝着喝着不过瘾,后来就直接开了白兰地和威士忌。   等林德抽空回家看弟弟,发现詹姆斯正醉醺醺地拿刀对着心脏比划,吓得差点儿没当场升天。   其实,詹姆斯只是喝多后,脑子不清醒,想想乐队现况,再看当年纹在心口的那个行星纹身十分不顺眼,又懒得出门去洗,想拿刀划几道完事了,结果,不幸被林德看到!   事情一下子搞大了。   亲爹老约翰和亲哥林德都以为他在闹自杀。   面对快抓狂的亲爹和亲哥……   詹姆斯只好避重就轻地说‘喝多了’。   实在不想亲哥和亲爹担心。   他还积极主动地表示说,马上就去戒酒互助协会,看心理医生,保证不会再出这种事情。   然后,不等林德和老约翰反应过来……   他就颠颠地逃去上次的那家高级疗养院。   别人是来戒酒的。   只有他是为了躲家人,跑来‘度假’的。   所以,别人跑去开会交流,努力戒掉酒精。   他就蹲小公园里,边晒太阳边抽烟。   这天,难得有阳光,气温也恰到好处。   他蹲花坛边看蚂蚁搬家,突然听到有人在旁边说:“看,那个人是挺有名的摇滚主唱。”   詹姆斯以为是在说自己,下意识地一抬头。   没想到,居然看见了穿着病号服的斯图尔特!   他下意识地揉揉眼睛,以为看错了,等发现没看错后,冲口而出就是一句:“卧槽!斯图,你他妈怎么也进来了?”   斯图尔特听到熟悉的声音后,不由得回头。   他也惊讶地睁大了眼睛:“吉米,你怎么在这儿?!”   两个人面面相觑,都特别震惊。   老实说,詹姆斯这辈子大概都忘不了这一幕了。   真是搞笑死了!   想想吧,英伦摇滚的杰出代表人物,闹出过全国人民都跟着一起看热闹、起哄的英伦大战,还是全英国最出名的两个摇滚乐队主唱,最后他妈的齐聚疗养院!   哈哈哈!这到底是什么黑色幽默?   然后,他就忍不住地笑了起来,笑啊笑啊笑啊,直到哭了出来。 第172章 新的合作   虽然这么说有点儿不太道德。   可人倒霉的时候,如果看到别人比自己更倒霉,往往会得到一种另类的安慰。   所以,当詹姆斯看到斯图尔特那忧伤的样子,顿时释怀了:“我可不能和他一样那么胡思乱想啊!我得这么想……我还能唱歌,我还有个乐队,我没得绝症,更没有意外身故的可能,我他妈还伤心个啥?”   等他这么一想开,就又有精力来关心自家小伙伴了:“斯图,我听说你被开除了,但具体怎么回事?你可是主唱啊!”   “我不清楚,是奥克兰说我被开除了。然后,他抛下我,带着乐队去巡演。”斯图尔特疲惫地用手支着脑袋,神色有点儿茫然,可那双温润棕色眼睛中又带着点儿受伤地讲述自己之前的经历:“我其实记不太清楚怎么回事了,那阵子喝得醉醺醺的,大概是看起来太糟糕了。所以,我让奥克兰很失望,他可能认为我没救了,变成了彻彻底底的酒鬼。但我那时候,我确实酗酒,可我不是酒鬼,我只是,只是想不明白……”   他困惑地不断反思:“我一直以为自己在重塑英伦的文化和音乐,在为国家贡献力量,可到了最后,这更像是一场营销。很多人指责我的音乐狭隘、偏激、过于,过于民族主义,也许他们说得对,我太不合时宜了。”   久别重逢和他乡遇故知的喜悦瞬间消失了。   詹姆斯神色呆滞地望着他,把‘和小伙伴相拥哭泣,一起大骂吉他手都是贱人’的想法默默咽回肚子里,世界上怎么有这种遇到事情就不断反思自己错误、折磨自己的傻蛋?   斯图尔特继续折磨自己。   他时而说‘我不该提出英伦这个不成熟的理念’,时而又反悔说‘但英伦音乐的存在是没错的,错的应该是解读的人’,三秒后,又变成了‘可我还是做得不够好’。   詹姆斯一脸不耐烦。   他知道斯图尔特是个好人,可最烦对方的一点就在于‘闲着没事想太多’。   人是应该思考。   可假如光坐在那里,想个三天三夜也没结果啊!   所以,詹姆斯很快就自动屏蔽了斯图尔特的所有言论,按照自己的思维模式走。   他是这么想的:“没了兰斯我也要唱歌!等等,斯图的吉他弹得好像也不错……”   于是顺理成章地一个邀请:“一起唱歌吗,哥们?”   “什么?”斯图尔特有些愕然。   “我记得你也会弹吉他,干脆来行星和我一起唱歌。”詹姆斯随口说。   可说完后,他越想越觉得这是个不错的主意,斯图尔特虽然偶尔有些固执和傻乎乎,可人不讨厌,而且才华也有,绝对是个很好的合作者。   可斯图尔特面对这个邀请有点儿迷糊。   他不知道这话题是怎么拐过来的:“啊?”   “啊什么啊?歌手不唱歌就像是狗不汪汪叫了一样可怕。”   “额……”   “没了兰斯我也要做音乐,难道你没了奥克兰就不做音乐了吗?”   “我当然做,只是……”   可行动派的詹姆斯根本没有再给他任何自怨自艾、外加犹豫的时间。   他直接站起来,一把拉起斯图尔特的手,朝着疗养院外走去   斯图尔特慌了:“等等,吉米,我们,我们现在,现在就走吗?”   “对啊,从这边到市区打车四十分钟,刚好找个地方吃午饭,下午陪我进录音室,有首歌在我脑海里徘徊很久了。”詹姆斯理所当然地回答。   “什么?这太快了吧。”斯图尔特大概从来没见过这样说干就干的人,整个人都有点儿懵,还被拉得踉踉跄跄地朝前跑:“我们才刚见面,聊了不到半小时,我行李还没收……”   “带什么行李,说不定过几天还来住!”可詹姆斯自然地说,扯着他就是一路狂奔。   疗养院的工作人员:……   等斯图尔特吃饱喝足,站到录音室里的时候,仿佛还有一种做梦的感觉。   可行动力惊人的詹姆斯完全不给他继续胡思乱想的机会,兴冲冲地哼了一段旋律出来:“来来,我们扩充下,再改改细节,这调子在我脑袋里萦绕快几个月,歌词我都写得差不多了。”   “哎,听起来不错。”斯图尔特眼睛立刻一亮。   尽管他这阵子一直处在低潮状态,可作为音乐人的本能依然存在:“歌词拿来我看看。”   詹姆斯随手抽了张纸巾,就开始在上头写歌词。   但等他把纸巾递过去的时候……   斯图尔特的表情一言难尽:“你们平时写歌都这么随意的吗?”   詹姆斯一怔,突然恍然地发现,四处乱写歌这个毛病,是被兰斯带坏的,一时间有点儿怅然。   不过,斯图尔特也没有继续追究的意思。   他低头去看歌词,可看了半天,又有点儿不好意思地问:“这几个单词念什么?”   詹姆斯看了看,尴尬地发现自己把好几个单词的字母顺序写错了。   以往兰斯知道他阅读障碍症的问题,看到这些错字,随便推理下就能得出结论,所以,从来没直接对他提过。   “写错了。”詹姆斯不好意思地承认错误。   他挠挠头,又改了改。   这回总算没问题了。   但斯图尔特一边看却一边笑了出来:“天,吉米,你真要唱这歌吗?”   “什么意思?有问题吗?”詹姆斯睁着无辜的绿眼睛问。   “没问题,但太明显了,看起来就像是……”斯图尔特顿了顿,很厚道地没说太明白。   但詹姆斯眨眨眼,似乎完全不在意地说:“看起来就像是在骂兰斯?”   斯图尔特不好意思地笑了笑,没说话。   詹姆斯特别痛快地给出肯定答复:“对,没错,我就是写来骂他的。”   斯图尔特除了笑外,也不知道该做什么表情了。   接下来,在外界纷纷扰扰地猜测行星乐队会不会就此解散的时候,他俩开始一起混了。   这个过程出乎意料地有趣。   和斯图尔特一起搞创作,是和兰斯完全不一样的感受。   这两人在音乐才华上不相上下,但在性格上,却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   斯图尔特的性格很好,而且,还是一个非常有耐心的人。   简单举例,如果有一天,詹姆斯说‘我有一个灵感,但想不起来了’。   兰斯通常会简单地说:‘想不起来的灵感那就不叫灵感’;   斯图尔特却会耐心地说:‘来,吉米,我们一起去喝杯茶,慢慢想一想’,然后,他可能还会带着詹姆斯一起回忆灵感升起时的情景,正在做什么事情,想什么事情,吃什么东西,听什么歌,直到能顺理找回那个灵感,或者詹姆斯自己彻底放弃。   尽管在音乐方面,詹姆斯还不能和斯图尔特产生如和兰斯一样的共鸣。   可从创作角度来讲,这是他第一次成为平等的创作者。   以往行星乐队的词曲创作者是兰斯,歌多数是他作为主导创作,而詹姆斯通常是从歌手的角度来提供建议,偶尔参与创作,也是抱着‘我帮兰斯查漏补缺’或者‘我有点儿想法,你能用就用,不能用就算了’这样的念头。   但现在不一样了。   说是合作,斯图尔特就不会胡乱抢夺主导权,反而会帮着詹姆斯一起完善歌曲,并且,最终歌曲的风格绝对不会是‘斯图尔特式’的,而是詹姆斯的原汁原味。   这样一来,看着那一首首歌曲,成就感十足。   詹姆斯兴致勃勃地又写了好几首,而这种积极状态,又反过来感染了斯图尔特,让斯图尔特也写出好几首歌。   良性循环下,两个人居然凑一起写了好几首歌。   然后,詹姆斯干脆把鼓手艾贝和贝斯手桑德森也叫到录音室,四个人一起玩了回即兴演奏。   詹姆斯的吉他学自兰斯,这么多年下来,水平也算中等,平时自弹自唱,出门卖艺没问题。   斯图尔特的吉他和他的吉他手奥克兰是同出一门,两人当年找的一个老师,所以,技术水平其实不分上下。   但后来组乐队的时候……   斯图的说法是:“因为奥克兰觉得我比较好看,所以,我成了主唱,他当了吉他手。”   詹姆斯:“谁规定主唱必须比吉他手好看的?”   可不管怎么说,现在的行星乐队相当于有了‘两’个主唱,‘两’个吉他手了。   于是,他们又尝试了好几种表演方式。   双吉他模式,两人同时带着吉他边弹边唱,再或者互换角色,轮流当主唱和轮流当吉他手。   多种可能搭配,多种音乐形式的表现。   成员们每天讨论、争执、互相开玩笑、时不时有灵感立刻就来一场即兴演奏!   詹姆斯一下子兴奋了:“我他妈又活过来了!”   “这才是我想要的氛围啊!”他在心里想:“我喜欢合作,我喜欢热热闹闹的合作,我喜欢获得回应,我喜欢获得货真价实、而不是出于某种目的的虚伪回应!”   这段时间,他们搞了好多歌。   也许这些歌没之前那么经典,但都挺快活的。   某天,乐队经纪人埃布尔担忧地跑来查看乐队的情况,先是惊奇地发现斯图尔特居然会在这里?接着又发现了那些新歌……   他不由自主地问了一句:“你们为什么不干脆凑个专辑?”   “专辑吗?还是先来个单曲试试水。”   詹姆斯得瑟地递给他一个样带:“来,听听看。” 第173章 从未遗忘   “That\'s enough,Jimmy.”埃布尔听完那首歌后,这么说。   “什么意思?这特么不是一首好歌吗?”詹姆斯疑惑地问。   “歌没问题,但这么说太过分了。”埃布尔不赞同地说。   “怎么说?”詹姆斯问。   “你就是一坨屎,还有最差吉他手什么的。”   “我写得不是实话吗?”   彼此认识这么多年,埃布尔早就不给他留面子了。   他直接就是一句:“是不是实话,你自己心里清楚。”   “……我以为你是站我这边的。”詹姆斯被噎了一下。   他瞪了瞪绿眼睛,开始胡搅蛮缠,还一脸愤愤地指责:“可你居然为他说话。”   埃布尔被他这种‘小孩子吵架拉同盟’的方式给逗笑了一下。   他瞥了一眼旁边的斯图尔特,还有鼓手艾贝和贝斯手桑德森,伸出手揽住詹姆斯的肩膀,转了个身,将人拉到屋外的一个角落里,低头小声问:“不提你骂兰斯的事,你自己最好想想清楚。我们先说点儿别的,斯图尔特怎么回事?他怎么在这儿?还帮你做什么音乐,你们不是死对头……”   “我们不是。”   詹姆斯忍不住打断他:“什么死对头,什么英伦大战,全都是外头一群傻逼强加到我们身上的。”   “可外面人都以为你们是,英伦大战又不是假的,销量之争也不是没发生过。”   埃布尔不以为然地继续说:“所以,他在这儿干什么?加入行星吗?”   “兰斯走了,我总得再找个吉他手吧。”   “你的人选是斯图尔特?”   詹姆斯特别自然地点点头,好像这就是件普普通通的事情一样。   他甚至还有闲工夫从自家经纪人口袋里掏了根烟出来,低头点燃。   埃布尔深吸一口气,一时间大脑都有点儿混乱。   毕竟,哪怕两个人私底下多么交好,在之前那场波及到全国范围的英伦大战中,两个人就是敌人,而且,那种敌对关系被炒作地几乎不可调和,简直象是足球界的德比一样,所以,歌迷们看到这两个人凑一起的感觉,大概类似于球迷们看到利物浦和曼联在足球场上不在你死我活,而是友谊第一比赛第二了。   “多么大的噱头!如果运用好了,哪怕兰斯退出行星,也一样能搞个大新闻。”   习惯于商业运作的埃布尔又有点儿激动了。   如果说世界上最不希望行星乐队没落、解散的人大概就是他了。   哪怕他现在手底下签了很多赚钱的艺人,有唱歌好听的,有跳舞好看的,有长得好看又听话的,可最让他挂心地始终是这支曾真正付出过心血的乐队,是某个总惹事、时而贴心又时而糟心,但一直都符合他全部sex幻想的绿眼睛小恶魔,可惜,他和兰斯……   等等,兰斯退出了。   他突然从激动中回神,悄悄地打量起了詹姆斯。   早就脱离少年形态的金发主唱懒洋洋地坐着,叼着烟的姿势一如既往地痞气十足,看起来十分难搞和难以接近,可一笑起来,绿眼睛神采飞扬,小虎牙也平添几分可爱,但可爱只是表象,内在本质是个混蛋,尤其……明明都是个成年男人了,可半点儿成熟也没有,始终有着孩子一样随心所欲的坏脾气。   在很久以前,作为经纪人的埃布尔就注意到了吉米和兰斯过于亲密的举止。   因为这两人很多时候几乎不加遮掩。   这事一度让他死心。   毕竟,兰斯和吉米志同道合、年龄相当,又才华横溢,不管从哪方面来讲,他都没什么优势。   可现在,想到兰斯和吉米的争吵、退出……   他那颗本来死寂的心又一次跳动起来,不禁犹犹豫豫地喊了一声:“吉米?”   詹姆斯叼着烟,含糊地问了一句:“什么?”   “你和兰斯既然闹翻了……额,要不要,要不要考虑下……我。”   埃布尔把这句话说得吞吞吐吐,七拐八弯,还做好了对方听不懂的准备。   然而,出乎意料的是……   詹姆斯了然地望着他,回答地却干脆利落:“不骗你,我和兰斯没分手。”   埃布尔尴尬几秒后,迅速地撤退了。   但在离去之前,这个尽职尽责,或者说看着这群‘孩子’一步步长大又成功的男人,还是颇有风度地指了指那支单曲的样带,强颜欢笑地提醒了一句:“既然,既然你们没分手,就,就少说点儿伤人心的话吧。”   詹姆斯没回答。   他咬着烟头,金发垂在额角,脸上流露出一抹不太高兴的神色。   很多年后,埃布尔在自己的回忆录里,高度赞扬地写:[很多人都认为吉米傻,可那只是错觉。由于阅读障碍的缘故,他早年确实没读过什么书。但他非常聪明,有一种洞察世事的精明,可难得的是,他从不故作聪明。]   [……他平时看似什么都不在乎,还有点儿粗鲁,可实际上是个很体贴的人。所以,他很可能是很早以前就发现了我的感情,却从来没有说出来过,这避免了我的难堪。等到我忍耐不住地提出时,他又一点儿都不拖沓地直接给出拒绝答案,看似有点儿残忍,却也是最好的处理方式。吉米真的是一个很好的人,善良、真诚又坦率,如果和他在一起,安全感一定会非常强。]   然而,好笑的是……   后来,詹姆斯在日记里是这么写的:[埃布尔喜欢我这件事,我发现得挺晚。可发现后,想了想,对我也没啥坏处。埃布尔把我照顾得挺好,纵容我胡作非为,还收集了很多好喝又贵的酒给我,所以,我决定装不知道地享受每一天。不过,他今天居然和我直接说出来,那就只能拒绝了。]   最后,他尽显混蛋本色,充满遗憾地写了一句结语:   [上次应该多拿两瓶的,我大概以后都喝不上那些酒了。]   但不管两个人对这段‘单相思’的看法有什么异同,起码心底深处有一点儿认知是一样的。   那就是:我们不合适。   身处音乐行业,但更擅长商业运作,本质非常现实的埃布尔;   和视音乐为生命必需品,认为商业应该为音乐让路,骨子里是个浪漫主义的詹姆斯。   他们完全就是两类人。   埃布尔永远没办法像兰斯一样和他在一起弹吉他唱歌;詹姆斯也没办法和埃布尔凑一起讨论什么炒作和运营。   所以,还是保持距离吧。   只有距离,才能产生美感;只有距离,才能给予滤镜一个充足生存空间。   这事算是风平浪静地过去了。   但詹姆斯不得不审视自己的新单曲了:“看起来真的很伤人吗?”   “有一点儿。”斯图尔特从旁边说。   可天性温和的他又补充一句,棕色的眼睛写满信任:“可我知道,吉米,你只是在说气话,兰斯应该也会这么想的。”   ‘不,那混蛋小心眼又记仇,肯定不会和你一个想法。’詹姆斯在心里说。   于是,直到这一天结束,他也没想出拿这首单曲怎么办。   但在太阳下山后,一个很久不见的故人却神奇地出现了。   未来的鬼才导演盖里奇还是沉默寡言的样子,递过一个盒子说:“你说过会给我投资。”   “是那么回事,你要多少钱?”   詹姆斯有点儿懵地接过盒子:“这是什么?”   “录像带,你们N年前的那个纪录片,我剪好了。”   盖里奇毫不心虚地回答。   卧槽,N年前!   亏他还说得出口。   詹姆斯一脸嫌弃地望着他。   可盖里奇却很自然地报了个钱数。   如今早就不缺钱的詹姆斯翻了个白眼:“走吧,找律师,签合同!你这次要是拍电影也给我拖个N年,我他妈雇人砍了你!”   盖里奇脸上一闪而过一抹喜色:“不会的。”   他难得地说了实话:“这部电影我想了好多年,非常又挑战性,和你们那种无聊的纪录片完全不是一个级别。”   如果不是那部影片是《两杆大烟枪》,詹姆斯真想现在就雇人砍死他。   接下来就是在律师的帮助下,签合同,给支票……   早在银行账户的数字渐渐增多时,詹姆斯就雇了人帮忙理财,如今,给钱拍电影也按照正常投资模式走就可以了。所以,在一群专业人士的帮助下,事情进展地顺利无比。   很快,詹姆斯就不用在某个鸽子导演身上耗费精力了。   他抱着盖里奇给的那个盒子,回到了伦敦的另一个家里……   因为和兰斯吵架的缘故,他刚刚搬出之前合住的公寓,仓促地买了个房子。   他一边开冰箱拿啤酒,一边打算看看N年前的纪录片到底是个什么鬼样子。   开头一片黑屏,可背景音里却能听到熟悉的鼓声,一下一下强劲有力。   詹姆斯喝了口啤酒,自言自语着:“啧,非洲野牛!一听就是鲍德温敲的鼓,一个字,稳!”   这时候,一声尖叫,詹姆斯被吓了一跳,下意识地抬起头。   接着,那种现场演出才会有的喧闹声突兀地出现。   可屏幕依然是一片漆黑的画面。   但属于自己的声音却带着一股明显的笑意响起,还压过了所有的喧嚣声:[各位,下一首歌是这场演出的最后一首歌——Crazy Lance.]   接着,另一个无比熟悉的声音从一旁也小小声地响起。   他固执地纠正着:[是Crazy Never Die.] 第174章 我不相信   ——吉米,吉米,你能亲亲我吗?   ——可以啊。   被女歌迷们簇拥包围的金发主唱笑出了一对尖尖的小虎牙……   可下一刻,他的吻落在了贝斯手西奥的脸上。   确切地说,一个快速地剪辑后,场景再次变幻到了舞台上。   在这个镜头中,贝斯手西奥正坐在地上喘气,脸颊通红,金发主唱和黑发吉他手站在他两边,两个人同时弯腰,一左一右地亲在他脸颊上,又低声说了些什么,西奥就被哄得傻乎乎地笑起来。   这一场拍摄的时候,距离较远,没能录下三个人的对话。   但詹姆斯清楚地记得,那天的西奥有点儿低烧,可演出不能停,所以,他和兰斯才会担心地跑过去问,说得话应该都是一些没什么含义的絮絮低语,类似“没事吧,再坚持一下,你没问题的”一类。   然后,镜头后移。   在他们三个人的身后,是鼓手鲍德温含笑的注视。   “我们曾经那么亲密吗?西奥也有那么敬业的时候?兰斯以前对西奥的态度这么好过吗?”   詹姆斯有点儿茫然地回忆着当年的那些细节。   不得不说,从一个旁观者(盖里奇)的角度来观看曾经发生过的事情,实在是很古怪的感觉。   明明那些发生的事情都是自己的亲身经历,可很多事却似是而非,和记忆截然不同。   盖里奇把纪录片拍的非常紧凑。   詹姆斯甚至看到视频中的自己买酒没钱,给超市收银员写欠条这种丢脸的细节;还有兰斯一个人的时候,居然偷偷拿针线缝东西,缝的还是彼得兔裂开的一道小口子……   “什么?那个裂开的小口是兰斯缝上的?”   詹姆斯震惊地说:“那混蛋还骗我说彼得兔会自愈!我就说不可能的!”   接着,连一向没什么存在感的鼓手鲍德温也难得地多了好几个镜头。   他和几个歌迷坐一起聊天喝酒,几个歌迷小心地问,能不能介绍他们认识下吉米和兰斯。   鲍德温无奈地自我调侃着说:“行啊,习惯了。所有找我聊天喝酒的人都只是想通过我认识吉米,或者兰斯,再或者西奥,唯独没有找我的,可能是因为我长得不够好看吧!”   歌迷们一下子大笑起来。   但在背景音中,却又能清楚地听到鲍德温那包容的旁白声:“在说完了这句抱怨后,我以为自己会收到安慰。”   镜头转回到那群歌迷们身上。   他们安慰地说:“没关系的,鲍德温。就算你丑,我们也爱你。”   这是安慰吗?这是安慰吗?这是安慰吗?   鲍德温困惑不解地在背景音中充满了怀疑地自问:“……我不丑吧?”   屏幕前的詹姆斯拍着桌子哈哈大笑起来。   他从来不知道自家鼓手还有过这样的经历。   另一头,当詹姆斯看着N年前的纪录片时,兰斯刚好结束了007电影的配乐工作。   他全副武装地乘飞机回到了伦敦,戴着墨镜、帽子,穿着长风衣,身边跟着两保镖,还有一个给他拖行李箱的助理,从机场的特殊渠道前呼后拥、旁若无人地走过。   如今,长达七八年的乐队生涯,让天生矫情、又敏感、易受伤的小公举,彻底厌烦了总是暴露在公众眼皮子底下的生活,更不想再毫无安全感地置身于‘疯狂可怕’的歌迷们中间,日夜担忧自己的傻逼主唱有一天会被歌迷们撕成碎片。   更何况……   在那场二十多万人的谢幕演出后,在英伦之争胜利,在成功跑到唐宁街十号和首相握手拍照后,姑且不论他心中到底是开心还是不开心,这些一连串的成就,已经帮他和行星乐队站在了乐坛之巅。   “我们还能超越自己吗?”兰斯私下里会这么想。   从目前的情况来看,答案显然是否定的。   这并非是信心的问题,而是当人爬到山巅后,举目四望,除了下山,别无退路。   一来,队内环境矛盾重重,隐忧无数;二来,队外环境烈火烹油,前路艰难;三来,他和主唱之间存在着很多理念上的不合,而且,他的存在可能阻碍了詹姆斯在音乐上的发展。   把歌曲全都准备好,只要唱就可以了。   这样自然就不用去自己思考了,可同时也会慢慢失去自主创作的能力。   詹姆斯就是如此。   所以,虽然同样难过,可分开才是对大家,对乐队,对詹姆斯都好的行为。   想清楚一切后,兰斯对自己的人生重新做出了规划。   他不想继续站在舞台上,也厌烦了继续被无数人关注,而是试着让自己转向幕后工作。   于是……在十分重情重义,自我控制力不足,情绪起伏不定,时常酗酒的詹姆斯还悲愤地像条小疯狗一样,绿眼睛犀利地巡睃着某个混蛋吉他手的要害部位,想上去咬一口时,这个从小脑袋就特别好使,为人精明又有才华,做事有条理,除了偶尔思维方式奇葩,待人处事略有些刻薄的黑发吉他手已经渐渐理顺了自己未来要走的道路。   但为了避免被小疯狗状态下的主唱乱咬,也为了未来事业的发展。   兰斯临时决定地跑出去工作,一直也没联系詹姆斯,刻意让两个人都冷静一下,至于说詹姆斯会不会一蹶不振……别逗了!   正如詹姆斯清楚地了解他的小自私、虚荣、自恋和功利的一面;   他同样也无比了解詹姆斯这个几乎是从小一起长大的竹马——神经粗大、意志力顽强、爱迁怒,动不动作死,但永远不会放任自己一直处于负面情绪之中,于是……   等他忙完手头工作,算算时间后,无比笃定地想:“吉米应该没那么气了。”   确实没那么气了,日子过得还美滋滋了。   他看着电视屏幕中激动到手舞足蹈的某个综艺节目主持人,一时间竟有点儿咬牙切齿。   因为主持人正在屏幕中夸张地大声疾呼着:“太想不到了!太想不到了!跳舞雕塑乐队前主唱斯图尔特昨天宣布加入行星乐队,和吉米一起充当主唱和吉他手的职位……”   这他妈是怎么回事?   这他妈是怎么回事?   别说兰斯了!   在这一刻,电视机前无数歌迷都发出了不敢置信地尖叫:“骗人,说好的死敌!说好的竞争对手呢?说好的老死不相往来呢!”   在英伦之战中,为心爱乐队疯狂打call,顺便污言秽语、用尽各种方式去猛烈攻击对家乐队的歌迷们,为他们的合作掉下了‘感动’的热泪:“草泥马这什么玩意儿啊!吉米,你这个混账狗人,兰斯‘尸骨未寒’,才走不到一个月啊!”   没有一点点儿准备……   昔日撕逼的死敌握手言和,还一起相亲相爱地合作唱歌了!   这是什么见鬼的邪教?   世界为什么如此玄幻?   ‘我不相信!我不相信!我不相信!’两方歌迷们在内心狂喊着。   可如果是斯图尔特吉米的话……为什么,为什么有点儿带感啊!   在很久以前,英国有一个笑话。   如果你问一个利物浦死忠的球迷:“你最关注什么,最了解什么?”他很可能告诉你:“我最关注傻逼曼联,最了解傻逼曼联。假如曼联有一天不行了,我比谁都着急!操他妈的傻逼曼联只能被利物浦干死!”   基于这种心理。   尽管英伦之争中,两支乐队的歌迷天天撕逼,日日掐架,但在撕的过程中,他们的潜意识里,又是承认对方实力的,也认为对方是仅次于自家乐队的厉害乐队。   所以,按照正常逻辑来说,在兰斯退出后,行星乐队的歌迷们本来是抱着‘不管吉米找了谁当新任吉他手,我都不接受,不同意,不高兴’的三不原则。   可那是斯图尔特啊!   前不久还和自家乐队斗得旗鼓相当的斯图尔特!   吉米这是把对家的主唱给抢过来了吗?   为什么那么想说‘干得好’呢?   总之,行星的这个操作让歌迷们的心情复杂到了极点,根本不知该喜,该忧,还是该怒……   他们一方面难以接受这种巨变,另一方面又有点儿被这个别出心裁的邪教组合,给勾起了微妙的期待心理和强烈的好奇心。   很多歌迷都控制不住自己地去想‘斯图尔特和吉米合作出来的歌,那得是个什么样子?什么风格?最终的结果,到底会是强强联手?还是水土不服地搞出个四不像?’   所有人的目光都不由自主地投向行星乐队这个无比神奇的乐队。   至于为什么要说是神奇?   用顽童乐队主唱阿布利特特别嘴贱的话来说:“这他妈到底是什么杂交品种、乱交大会?我们乐队的叛徒鼓手艾贝,神经病冒险团的贝斯手,雕塑的主唱兼职吉他手,还有行星这个已经没人要的主唱……这群人凑一起干嘛?上演失败者联盟吗?”   总是喜欢拱火的狗仔记者们把这话告诉了詹姆斯。   暴脾气的金发主唱不耐烦地说:“阿布利特他妈的到底什么毛病?怎么哪都有他?他能不能好好地去唱首歌,别那么变态地天天关注我!是不是失败者,我说了不算,他说了不算,只有乐迷们说了才算!周三新单曲发售,别怪我没提前通知,是很好听、很好听的歌!” 第175章 隔空狠挠   单曲发售的那一天,无数好奇的人冲到了音像店,买下了这张价格并不贵的单曲唱片。   同一时间,詹姆斯还带着行星乐队登上了一期定期推荐英国本土乐队的音乐节目。   这个节目的主持人一见他走上舞台就热情地打招呼:“你好啊,吉米,最近一直没怎么见你。”   “太多逼事了,我在家消化消化。”詹姆斯实话实说:“那场万人演唱会后,我足足缓了一个多月。”   “因为兰斯的退出?”主持人不可避免地提到了这个问题。   “对,他不和我玩了。”詹姆斯挺随意地回答。   “他怎么不和你玩了啊?”主持人追求节目效果地追问。   “那你得问他。”詹姆斯怼了一句。   主持人不计较地一笑,继续追问:“说说吧,你是怎么想的啊?”   詹姆斯翻了翻白眼:“我特么没想啊,我这不又找别人陪我接着玩了嘛。”   主持人接着问:“所以,你找了斯图尔特?”   “对啊。”詹姆斯回答的理所当然,还朝斯图尔特招手。   这个节目的拍摄现场有两个临近的舞台。   一边的舞台上是沙发、茶几和饮料,供主持人和嘉宾们一起谈话、交流;另一边的舞台上则摆满了乐器和音响设备,是每期乐队用来表演的场所。   此时,詹姆斯和主持人站在一起,为这期节目录个轻松的开头。   而行星乐队的另外三名成员,包括斯图尔特就站在了另一块舞台上,等着一会儿的表演……   此时,詹姆斯提到斯图尔特……   节目组的摄像师立刻调转摄像机,往那边的舞台拍过去,还专门给了一个镜头。   和詹姆斯完全两个风格的斯图尔特笑了笑,就不再理会镜头了。   他自顾自地低头去调整吉他肩带了。   于是,镜头就又转回到主持人的身上。   这时候,主持人也不再和詹姆斯聊天了。   他对着镜头开始了一段热情的介绍:“电视机前的观众朋友们和现场的观众们,大家已经看到,新一代的行星乐队再次踏上征程。这一次,他们拥有了一位实力非凡的新成员斯图尔特。今晚,正是他们的首次亮相!他们将为我们现场表演新单曲<别误会>,有请……行星!”   在他介绍的这段时间里,詹姆斯也回到了那个用于演出的舞台上。   他先和鼓手艾贝击掌,接着,又和贝斯手桑德森拥抱了一下,最后,站在斯图尔特旁边,拍了拍他的肩膀:“再次站在舞台上,感觉如何?”   斯图尔特笑起来:“非常好。”   随着他的话落,大厅内的灯光熄灭,又到了演出的时候……   咚!咚!咚!   鼓声和吉他声突兀地连续、反复响起,营造出一种异常急促地感觉。   詹姆斯抓起旁边鼓架上的铃鼓,高举过头,用力地摇晃起来。   漂亮的金发凌乱地散在额角,他面无表情地瞪着前方,一只手没停地摇着铃鼓,另一只手却紧紧地握住了麦克风,上来就是一声吼:“你说你要离开了,恍如晴天霹雳!我躺在床上思考,你有什么了不起?”   鼓声敲得一声比一声急促。   艾贝夸张在凳子上左摇右晃,按照詹姆斯的嘱咐‘用力敲’,把胳膊抡成风车。   贝斯手桑德森在旁边紧紧地跟着鼓声,用贝斯的低音增强整首歌旋律的力度。   金发主唱一动不动地站在麦克风前,绿眼睛瞪着前方,气势汹汹地接着唱:“我想再见你一面,和你说点事儿!别——误——会!我他妈就是想问问你,你有什么了不起?”   吉他声插了进来,一阵强烈的连复段,加强了主唱的质问语气,仿佛也在跟着一起质问:   你有什么了不起?你有什么了不起?你有什么了不起?   詹姆斯一把抓过麦克风,开始在舞台上来回走动。   有幸来到现场的观众们此时已经被激烈的前奏吸引了全部的心神,在座位上用力地挥舞手臂,试图吸引金发主唱的注意力。   “当我唱起这首歌,我就会想起你。”   詹姆斯摇晃着铃鼓漫不经心地唱,但下一句,他却朝着天花板翻了个明显的白眼:“宝贝儿,别误会!”   ——回忆太他妈糟了。   ——你就是一坨屎。   ——我过去纯粹是浪费时间。   ——你就是一坨屎!   一段狂风骤雨般的骂街,金发主唱压着嗓子,故意让嗓音呈现出一种沙哑和撕裂感,来营造歌曲中愤怒情绪,而且,明明日常说话时,总是含糊不清、也改不掉的利物浦方言,可唱这首歌,却把每个单词的发音都咬得异常准,显得一字一句异常有力。   骂完这一段后,金发主唱在灯光下露出了灿烂耀眼的笑容。   在吉他、鼓声和贝斯的伴奏中,他摇晃着铃鼓,绿眼睛望着远方,用一种较前一段骂街略微缓和,又带着点儿甜蜜的语调唱了起来:“甜心,你真以为自己是什么举世无双吉他手吗?别——误——会!你是最差的一个!亲爱的,你早就落伍了。”   这也骂得太直白了吧!   很多观众们忍不住起哄地站起来,高举起手臂,兴奋地用力挥舞。   金发主唱眨了眨眼,身体也随着音乐摆动。   同时,他抓着铃鼓的手在胸前微微抬起,痞气地比出一根中指,一脸的嫌弃,另一只手却举起麦克风放在嘴边继续唱:“我已经厌烦了和你在一起。当你离开后,我肯定会和别的吉他手在一起。凯尔文比你强多了,奥克兰也不错;连斯图尔特弹吉他都强你无数倍!我真的已经厌烦了和你在一起。”   吉米你这是有多恨兰斯啊!   居然还专门写歌来骂人?   比起现场凑热闹的观众……   很多观看电视的行星乐队死忠歌迷反而对此有点儿无语。   向着吉米吧,感觉对不起兰斯;   向着兰斯……看吉米那个炸毛的样子,又有点儿心疼。   最终,由于音乐旋律实在太有劲儿了,骂得又痛快!   大家很快就忍不住地跟着摇晃起了身体,暂时把那份矛盾给扔到了脑后。   金发主唱还在那恶狠狠地反复唱着:   ——听到你离开,我喜笑颜开!   ——听到你离开,我欢呼雀跃!   ——听到你离开,我把你全忘光!   鼓声咚咚咚地来了一串狠敲。   吉他也在用力地扫弦。   詹姆斯开始在舞台上疯狂跑动。   他从左跑到右,又从右跑到左,还跑到舞台前排,伸出手臂,用铃鼓去挨个儿地敲过那些观众朝着自己伸出的手……   这些互动让现场的观众们更兴奋了。   摄影师的镜头还给了一下主持人,可这时候,连主持人都在那随着音乐拍手了。   一个优秀的摇滚乐队主唱往往不仅需要唱功,舞台表现能力同样不可或缺,而詹姆斯无疑在这方面属于佼佼者。   当他认真投入,并试图让观众们和自己一起high起来时,就像是用了什么黑巫术一样(道尔的评价),整个节目的录制现场都肉眼可见地像是一锅煮热的汤,彻底地沸腾起来。   在这样火热的氛围中,他握紧麦克风,猛地跳到音箱上,用力地唱出了最后一段:“听到你离开,我把你全忘光!你弹吉他的样子,我全忘了!全——忘——了!你滚蛋后,我肯定要和别的吉他手在一起!在一起!!”   他把铃鼓随手抛到了地上,站在音箱上,居高临下地望着所有人,久久不语。   鼓声渐渐减小,贝斯声的音压得非常低,隐隐透着一种压抑的感觉。   反而是斯图尔特镇定自若地低着头。   他抱着吉他,轻轻拨动琴弦,弹奏出一个个优美又安静的音符。   许久,詹姆斯才重新举起了麦克风。   他在优美的吉他声中,若无其事又漫不经心地唱出了最后一句歌词:“我梦里……嗯,梦里是这么想的。” 第176章 作死搞事   詹姆斯的那首新单曲[别误会],指向性有点儿太明显了。   在单曲唱片一发行,电视节目一播出后,一堆想要搞个大新闻的狗仔记者就扑向了另一位当事人——行星乐队刚刚退出没多久的吉他手兰斯。   “兰斯,你听过吉米的新歌了吗?”“请问,听完那首[别误会]有什么感想吗?”“[别误会]这首歌是讲什么?吉米对你的退出是不是很不满?”   兰斯一出门就被成群的记者给团团包围了。   他们竭力地伸长胳膊,试图越过那几个报表,把一支支话筒直直地伸到吉他手的面前,一脸激动地盼着他说点儿什么。   兰斯淡定地推了下墨镜,示意那些敬业的保镖们稍稍让开一点儿缝隙。   然后,曾经的行星乐队官方对外发言人重操旧业,又来了一通睁眼说瞎话的解释:“新歌?听过了,旋律还行,没感想。你们不要脑补太多了,这首歌表面在说歌手和吉他手,实际上只是用歌手和吉他手来指代情侣关系,所以,那就是一首普通的情歌,和我退出乐队的事没有一点儿关系。至于说我退出乐队,那只是因为我们都长大了,我们都不是十六七岁的年纪了,我们也需要去各自发展。没有什么队内矛盾,我退出前和吉米商议过,他没什么不满。”   ‘呵呵!你当我们是傻子吗?’   这一刻,围绕着他的记者们不约而同地流露出‘我听你在鬼扯’的不信表情。   然而,和詹姆斯的坦率不一样,兰斯是一个永远都把自己藏很深的男人。   哪怕全天下都知道了事情真相,只要他不愿意说出来,就能坚持不懈地说瞎话,说瞎话,说瞎话!   最后说得连八卦狗仔记者们都想唾弃他了。   幸好还有吉米……专注给吉他手拆台一百年不变的暴脾气主唱。   “这首歌当然是给兰斯写的,我写的,词、曲都是我写的,完完全全的经典吧?”   金发主唱洋洋得意地说:“斯图帮忙改了点儿细节,但大部分都他妈是我的活儿,原汁原味,超赞。”   瞧瞧,这才是记者们想听到的回答。   他们于是接着问:“你为什么这么写啊?这么写有什么意义?你骂了整首歌,偏偏最后一句那么写……你到底是想要兰斯回来,还是让他别回来啊?”   “我没想过,他愿意回来就回来,不愿意回来也随便。我本来也没想写最后一句,他背叛我跑去单飞就活该挨骂……”   詹姆斯点了根烟,也没抽,就望着一缕缕的烟边发呆边说:“但是有时候,我得让自己诚实点儿。人越不承认什么,越重视什么。兰斯是个很棒的吉他手,作词作曲都好,他和我又老么早就认识了,还一直合作。硬要说恨他恨得不行,那不可能、不现实。所以,虽然有点儿丢脸,有点儿难过啊,但我就是得承认这一点儿。承认了就是放过自己,一句大实话的歌词能算什么啊?如果总是耿耿于怀,才过不去呢。人哪有顺心如意的,反正我唱我的歌,他……随他去吧!然后,我该干啥干啥去,心无挂碍,给我来两杯啤酒,我他妈又能上天了。”   记者们全笑了起来,采访詹姆斯永远比采访兰斯有更多的快乐。   还有熟悉的记者忍不住地调侃一句:“你还想上天啊,吉米?”   “嘿,那是个比喻。”   詹姆斯一本正经地自嘲着:“我现在老么有学问了。写歌作词,还他妈会用比喻了。”   等采访完两个人后,记者们立刻出了新闻稿。   几乎每一家报社和杂志都不约而同地把两个人的采访放在了同一页,进行对比;连一些电视节目都把两个人回答问题的视频剪辑在了一起。   ——[别误会]那首歌讲什么的?   兰斯:一首普通的情歌,吉他手和主唱都是代指,没有意义。   吉米:那就是写兰斯的。   所有看了新闻的人都哈哈大笑。   这两人能不能商量好再发言?一天到晚怎么回事?专门出来搞笑的吗?   尤其是对于行星乐队的歌迷们来说,明明核心成员兰斯的退出是一件十分让人痛心的事情。   可这群人一连串的操作下来,闹得大家全都只想看戏了。   还有詹姆斯的那首歌……   在网络兴起的时代里,有歌迷甚至在关于行星乐队的论坛中疑惑地发帖子:[吉米到底是怎么做到把一首好好的歌给唱成汪汪汪汪喵~~效果的!又绝情又深情,疯狗状态到奶喵状态也能一键切换真是神了!]   底下一群人哈哈哈。   还有人回帖说:[这真的是在骂人吗?听完萌得一脸血!]   但正当所有人喜闻乐见地继续等着看热闹时,兰斯派了个律师过来。   忽略一堆听不懂的法律条文和种种什么权利的问题,重点在于:以后不许用行星当乐队名!   什么?   对于正在制作新专辑的詹姆斯他们来说,简直是晴天霹雳。   很久以后,兰斯才吞吞吐吐地承认错误:“你在歌里说什么和别的吉他手……所以,我当时想把斯图尔特赶走。我让律师过去……我以为,你起码会打个电话给我。到时候,我就能提提条件,顺便叙旧和好了。”   还提提条件、叙旧和好!   想得真美啊!   事与愿违,詹姆斯哪知道这狗人心里又在别扭算计个什么鬼啊!   他直接气炸了:“行星是他一个人的吗?呸!不要脸!”   埃布尔耐着性子说:“按照当初的合同来说,鲍德温已经自动放弃,西奥拿钱走人,乐队是你们俩的……所以,他如果坚持不同意,你确实不能用。”   “去他妈的吧!”   詹姆斯绿眼睛尖锐地瞪着可怜的经纪人,愤怒到了极点。   但埃布尔对这事无能为力。   事实上,他虽然很爱行星,可这几年实在被乐队的种种变故折腾得要命,也烦到不行。   詹姆斯和兰斯又吵了起来。   他俩也不通电话,也不见面,就通过各种狗仔记者进行隔空喊话。   面对送上门来的娱乐新闻。   那些娱乐八卦小报们感激得要命,都快高兴疯了。   兰斯:我有权利这么做。   吉米:Fuck you!   兰斯:我认为,我们需要坐下来好好谈谈。   吉米:Fuck you!   兰斯:行星乐队也是我的乐队,我爱它不下于你,但目前你的音乐路线……   吉米:Fuck you!   兰斯:吉米,你能好好说话吗?   吉米:Fuck you!Fuck you!Fuck you!!!   斯图尔特并不知道自己在这两个人的掐架中无辜地充当了什么小三的角色。   但他特别心疼吉米,愤愤地想:“兰斯真是太过分了,他怎么能这么对你!”   为此,当两个人吵得热火朝天的时候……   他居然也插了一脚,跑去找记者,义正言辞地公开声援小伙伴:“兰斯没理由让吉米放弃行星这个名称,也许他曾为乐队做出过杰出的贡献,但他现在主动退出了,主动退出本来就意味着自动放弃这个乐队。而且,在他走后,吉米花费很长时间去组织乐队继续工作,还认真筹备唱片和新专辑,他提出这种要求简直无理取闹、莫名其妙。”   兰斯第一次发现斯图尔特是个这么烦人的家伙。   但他也知道自己有点儿弄巧成拙,一时间不太敢吭声了,还悄悄把派去的律师也叫了回来,明显之前就是雷声大雨点小,故意吓唬人的行为。   但詹姆斯却觉得没意思:“算了,我再组个新乐队吧。”   他这人一向坦率诚实得过分,既然这么想了,就也这么说了。   为了支持自家小伙伴,斯图尔特终于把之前关于英伦之战所导致的烦恼和忧郁全抛到一边,振作起来,仗义地在旁边帮忙组建新乐队,同时,拼命给小伙伴加血补蓝(鼓劲儿加油)。   詹姆斯被奶得斗志昂扬、精神抖擞,一心重整河山、再创佳绩。   另一头的兰斯却有点儿慌了:这发展和我想得不一样。   其实,如果论对行星乐队的重视程度,所有人加起来都比不上他。   詹姆斯重视行星乐队的地方在于人。   他天生爱热闹,喜欢合作,也喜欢收到回应和反馈,不喜欢单干,所以,有行星乐队固然是一件好事,可如果没有,只要人在,大不了再建一个。   但对于兰斯来说,这支乐队是他一手创建,一路带领爬上巅峰,最后,更是为了乐队的前景和发展,忍痛退出,将之留给自家恋人,心思细腻复杂到极点,快把自己感动哭了。   所以,听说詹姆斯要组新乐队,哪怕明知道是自己作死搞事的结果……   他心里依然很委屈。   为了阻止詹姆斯搞什么新乐队。   他冲到埃布尔家里,暴躁地抓着人衣领威胁:“你快想办法帮我和吉米和好,要不然别想活着出门。”   倒了八辈子血霉的埃布尔懵逼:……这他妈和我有个P关系?! 第177章 一只黑狗   兰斯找埃布尔帮忙,还是很理直气壮的。   他的理由是:“你签的艺人出现矛盾,你作为经纪人难道不该调解吗?”   埃布尔忍不住嘲讽:“你还知道自己是我签的艺人啊?你这气势都快赶上我祖宗了。”   兰斯瞪着他:“别废话。”   但埃布尔还是没帮他的忙,或者说,也帮不上什么忙。   他的理由十分简单:“哪怕我是经纪人,一个正常人也不可能同时让两个混蛋满意。”   说谁混蛋呢!   兰斯气得又威逼了一会儿,可又不能真把人弄死,最终,只好恼火地摔门而去,无功而返地另想办法。   同一时间,詹姆斯也不想继续坐那继续酝酿负面情绪,彻底坚定了‘抛弃行星、组建新乐队’的想法。   他在日记里写:[走的走、退的退,闹到最后,只剩我一个人。操,去他妈的行星!我也不干了,我要搞点儿自己的音乐。]   这事说出去可能会让行星的歌迷们哭死。   因为,乐队成员们全像扔旧衣服一样,毫不留恋地扔掉了行星。   可认真说起来,世界上哪有不灭的王朝;   人人都说‘不变’,又哪有什么不变的东西。   总是拖着一点儿意思也没有,还不如当断则断。   于是,决心已下,事成定局。   詹姆斯表面上一切如常,心里却还是很失落和不舍。   但以他的性格,是绝对不肯默默缩在角落里难过的,不高兴就会想办法发泄出来。   在此之前,外界对‘兰斯的退出’和行星乐队在最辉煌时期分崩离析的命运充满了好奇,猜测出了很多种理由,可行星乐队始终没有正面回应过这方面的话题。   恰好在这个时候,詹姆斯写了[别误会]这首歌来骂兰斯……   一般对于那些喜欢乐队的歌迷们来说,在不知内情的前提下,心爱乐队始终‘坚守到最后’的那名成员往往会更加容易博得同情和心疼。   更何况,这位‘坚守到最后’的成员所作所为还没什么可挑剔的。   有记者问及乐队解散的问题时……   詹姆斯当时可是完全理直气壮回答的:“我怎么知道别人在想什么?反正,行星乐队一直都是我在照顾着,我他妈的每天认真排练、卖力气表演、和观众互动,高烧、骨折、被观众扔烂鸡蛋、扔刀子也坚持站在舞台上从头唱到尾。该做的我全都做了,主唱当得是敬职敬业,别人他妈的没理由说我!”   歌迷们对‘兰斯的退出’就很难理解了。   他们觉得:“有什么困难不能大家一起面对?乐队辛辛苦苦走到现在,为什么不珍惜?你怎么舍得留下吉米一个人?听听吉米的歌,你都不后悔吗?”   作为行星乐队主音吉他手、长得好看、吉他弹得棒、台风优雅,对外性格虽有点儿高冷,可只要不深交,这人还是会塑造出一种好脾气假相的。所以,兰斯的歌迷其实也不少。   但他主动退出乐队,不管什么原因,这种退出就是有点儿抛弃的感觉。   这么一来,他的一部分歌迷也转而同情‘留守’乐队的金发主唱去了。   一心想搞乐队,没想单飞的詹姆斯反而顺顺当当地抢占了道德制高点。   虽然他不见得喜欢占这种上风,可并不妨碍他借着大众同情的受害者身份,闲着没事就用‘叛徒’来代指兰斯,天天把‘你背叛我,背叛乐队’挂嘴边。并且,为了发泄心中积攒的负面情绪,还专门接受了某知名音乐杂志记者的采访,在采访中含沙射影地把兰斯骂一顿出气。   “有些叛徒长得好看,才华也有点儿,说起话特别高大上,但脑子不清醒,被奉承几句就忘记自己叫什么了!退出,还单飞……呵呵!”   他呸了一下,不客气地挑衅说:“我过阵子就出新专辑了。接下来,我倒要看看那些叛徒能做出什么音乐来。”   兰斯做不出和他对骂的事,只能憋着,假装什么都不知道。   可骂完后,詹姆斯还是不怎么开心。   当天,他带着新乐队排练,气氛低沉、压抑得要命。   鼓手艾贝和贝斯手桑德森都不太想掺和詹姆斯和兰斯之间的矛盾。   等排练结束,他俩就先离开了。   只有斯图尔特特别仗义地陪在‘伤心的’詹姆斯旁边,还试图找话题来转移他的注意力。   “别难过,吉米。我、艾贝和桑德森都在。以后叫不叫行星无所谓,重新取个新名字好了。”   “……新名字?”   “对啊,既然要组新乐队,得有个名字吧?”   “我还没想好。”   取个独一无二又酷炫的好名字可麻烦了。   从日常迷信角度来讲,名字可能会涉及到乐队发展顺利不顺利的问题;从现实角度说,出名乐队是要做周边的,所以,还要考虑印刷什么的问题……   詹姆斯烦恼得不行。   但恰巧在这个时候,终于发生了一件喜事。   那天,由于斯图尔特想安慰他,所以,两个人一起回了新买的那间房子。   但在他们下车,走进院子的时候,詹姆斯突然隐约听到了几声小小的呜呜声……   他下意思地四下看了看,本来以为自己听错了。   谁知,他一眼就看到了院子里,属于小黑狗吉吉的狗窝似乎有点儿不对。   于是,他走过去,近乎目瞪口呆地看到了吉吉的狗窝里,竟然出现了好几只毛都没长齐的小狗崽,而那只傻乎乎,总喜欢活蹦乱跳的吉吉狗第一次没有热情地迎接主人,反而用一种慈祥的目光,专注地望着身下的那几只小狗崽,还低头温柔地挨个儿舔了舔它们的小脑袋。   詹姆斯在这一刻恍然大悟:小黑狗吉吉原来是一条母狗!   然后,他还意识到:在经历了一场春天,和不知名公狗鬼混后,这位勇敢的英雄母亲独自一狗,竟然成功地下了一窝,足足有七八只崽子!这是个吉兆啊!   新生命,新生命诞生了!   所有的失落情绪一扫而空。   “斯图……斯图……快来!”詹姆斯激动地热泪盈眶,朝着小伙伴拼命招手。   “怎么?怎么了?”斯图尔特匆忙地走过来询问。   “我当爸爸了!”   詹姆斯骄傲地指着那一窝狗崽子说。   斯图尔特十分迷茫地看看狗,再看看吉米,犹犹豫豫地说:“……恭喜?”   不久之后,他们的新乐队成了黑狗乐队。 第178章 如释重负   新生命的诞生永远带给人希望。   在拥有一窝小狗崽,并发现这些小狗崽也不会咬人,还亲昵地用湿漉漉的鼻子蹭自己的手指后,曾经怕狗的詹姆斯陷入了狂喜之中:“果然是好孩子,我得把它们养大成狗,一只都不能死!”   自诩为狗爸爸的他突然体会到了一些野生动物的感觉,有那么一瞬间冲动地想要立刻冲出家门,去猎捕更多的食物来养育狗崽,让它们茁壮成长。   于是,詹姆斯决定加快新乐队的进程,录音、制作专辑、发行、巡演。   在这个过程中,兰斯还寄过一个快递。   当时,詹姆斯正和斯图尔特商量挑选新专辑中的曲目。   鼓手艾贝和贝斯手桑德森偶尔也会出声给点儿建议,不过,他俩和斯图尔特不一样,并不属于创作型乐手,只能是针对各自擅长的乐器部分发表一些看法。   这时候,快递送到了。   在看到寄件人的名字后,詹姆斯就已经有点儿楞,心想:‘兰斯给我寄东西?他不会当面过来给吗?难道怕我揍他?’   斯图尔特刚好站在旁边,也看到了寄件人的名字。   他忧心地望了望好友,生恐‘被抛弃、脆弱’的好朋友再次受到前队友的刺激。   另一头,詹姆斯想不通后,也不想了,随手拆开快递。   快递里头是一张唱片,当他疑惑地拿起唱片时,一张字条也轻飘飘地掉在了地上。   斯图尔特反射性地弯腰帮忙捡起了那张字条,不经意地一瞥,发现上面写着:Planet forever!   ‘这什么意思?’他困惑地想:‘兰斯不是都退出乐队了?写这么个字条什么意思?’   “傻逼!”詹姆斯突然在旁边骂了一声,显然是知道兰斯是什么意思了。   但他没解释,反而抓着那张唱片笑了起来,那对好久不见的尖尖小虎牙难得地又露了出来。   “兰斯的新唱片吗?”斯图尔特出于好奇地心理,忍不住问了一句。   “不是。”詹姆斯有些得意地说:“披头士的唱片,有全体成员签名的那种……”   “Wow.”斯图尔特不禁感叹了一声,流露出一抹羡慕的神色。   作为流行音乐史上影响力最大的英国摇滚乐队,可以说,现在所有的摇滚乐手都受过披头士的影响,并且,有很大部分乐手,和詹姆斯一样是他们的粉丝。   可尽管如此,斯图尔特还是搞不明白兰斯的意图。   在詹姆斯计划放弃行星,要组建什么黑狗新乐队的时候,寄来一张披头士的唱片和一张字条到底有什么意义?   [他居然还记得我说过的话。]   詹姆斯在日记里百感交集地写:[那年我好像还不到十八岁,做梦都想要一张有披头士签名的唱片。我说,如果有人能送给我这个,叫我做什么都行。哎,他居然还记得!]   一个性格高傲又很自我的人,唯独把你说过的每一句话都记在心里……   詹姆斯差点儿就被感动地不搞新乐队了。   之所以说是差点儿,是因为埃布尔看到那张唱片后,随口说了一句:“咦,这不是兰斯找我要的那张披头士唱片吗?”   “等等,找你要的?”詹姆斯诧异地问。   “对,Mixer唱片公司展柜里的那个,封面左上角磕过一次,不过,里头唱片是完好的。”   埃布尔一边回忆,还一边笑了起来:“当初那张[Crazy Never Die]唱片大卖后,兰斯硬找我要的。我那阵子还没从Mixer唱片公司离职,一晃也都这么多年了……”   一晃也都这么多年了   也都这么多年了!   这么多年了!   “他妈的这么多年了,那混蛋玩意儿居然才给我!”   詹姆斯气得七窍生烟:“他明知道我想要!他是故意的,故意的!故意留着今天提条件!”   兰斯巨冤!   他找埃布尔要唱片确实是因为詹姆斯当初那句‘想要’的话。   至于说什么留起来等着提条件什么的,也有一点点儿小心思,可绝没吉米想得那么过分。   这事和乐队现任鼓手艾贝还有一点儿关系,多年前,行星乐队给顽童乐队暖场,当年还是顽童乐队鼓手的艾贝事后请他们一起喝酒,吉米喝醉后,曾对兰斯说了一句‘I like you’,而兰斯心中触动,也回了一句。再后来,他就想找点儿东西当礼物,至于提条件什么的,自然是想提点儿不太和谐的,可阴差阳错地一直没用上……   如今,如果没有被埃布尔说漏嘴的话,用的时机也挺好。   遗憾的是,时运不济。   詹姆斯生气地给兰斯寄了回礼——黑狗吉吉和狗崽们的好几坨狗屎,并且决定让那个混蛋兰斯去死,披头士的签名唱片当然要留下,但什么条件、什么Planet forever根本不用理。   他还在日记中写:[在凭借音乐成为摇滚巨星后,我曾有一种‘无坚不摧、战无不胜’的错觉。我将行星乐队当成自己的第二个家庭,立志让乐队成为世界上最火的乐队。为了这个目标,我一直全力以赴,从登上舞台的那一天开始,从不懈怠,哪怕唱到喉咙红肿沙哑,也要坚持到底。对此,我从未后悔。可以说,我把自己最好的时光都给了行星,和行星告别对我来说,像是切割灵魂,这并非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但当我困难地迈出这一步后,悲喜交加之余,却又觉得一下子轻松起来。]   是的,轻松。   当乐队元老级别的成员纷纷离开后,行星乐队的担子几乎全压在了詹姆斯的身上。   想想吧,多年霸榜的顶尖乐队,突然不复往日辉煌,外界会怎么想?   尽管詹姆斯精神坚韧,有一种万事不在乎的劲儿,可压力就像地球上的重力一样无处不在、永不消失,还每时每刻都在扯着人向下坠,对于一心想上天的人来说,这太累了。   如今,甩掉行星这个包袱,从头开始……   压力消失了,步子也轻快了,詹姆斯自觉身体轻飘飘地又能浪上天了。   这个结果挺好,在最辉煌的时候离开,让所有人只记得行星最辉煌的那一刻。   詹姆斯于是彻底想开,将行星抛到脑后,钻到录音室里,一门心思和斯图尔特搞创作,为他的黑狗乐队制作第一张新专辑。   于是,兰斯难受了。   先不说把他恶心够呛的回礼,单说詹姆斯的行为,让他有一种‘夫妻离婚,都想要孩子。但一方觉得另一方的条件更好,忍痛退让,把孩子留给了另一方。可没想到,几个月后,另一方结了新欢,把孩子扔了,还打算再生个新孩子’的悲痛和愤怒感。   为了发泄负面情绪……   兰斯弹了一晚上吉他,还竟弹一些伤感的歌,弹得自己潸然泪下。   埃布尔真是一个很好的人,明明知道兰斯是情敌,可多数时间依然关怀着他。   或者说,他虽然喜欢詹姆斯,可同时,却又能理解两个人之间的契合,也佩服兰斯的才华。   于是,他看到黑发吉他手这个样子,非常担心对方会出事。   毕竟,很多搞艺术的人,才华横溢的同时,内心细腻、感知敏锐、神经过度纤细,最容易把自己折腾出点儿什么抑郁自闭出来的。   思来想去,他干脆给兰斯找了个(据说很有名的)治疗师。   在八九十年的时候,一些心理治疗类的玩意儿刚刚兴起,从业人士自然也就良莠不齐,专业度一般,可每次一堆专业术语,往往也能忽悠得人云里雾里,所以,深受大众欢迎和好评。   恰好,黑发吉他手最近也一直在思考人生。   他怎么都搞不明白那么牛逼的自己是怎么把日子过成这样的?   因此,在签完保密协议后,他打算和治疗师好好地谈一谈,认真找找原因。   关于事业,关于爱情……   具体叙述过程就不说了,但兰斯的性格其实挺明显的。   所以,那名不知道有没有真本事的知名治疗师在认真倾听后,很容易就得出一个结论:太自负了!   但话不能直接说,避免刺激‘病人’。   他决定委婉暗示,让对方主动认识到自己的性格缺陷。   于是,治疗师就温和地问:“兰斯,介意我问几个问题吗?”   黑发吉他手怀疑地望着他,最终点了点头。   “你曾经和乐队的队友们起过争执吗?”   “当然,哪怕是亲兄弟也会吵架。”   “那一般这种争执最后谁赢了。”   “我。”   “为什么?”   “什么为什么?我是对的。”   “可他们每次都是错的吗?”   “是啊。”   “你确定。”   “我确定。”   治疗师无奈地笑了起来。   然后,他建议说:“晚上回家后,你躺在床上好好地想一想,不是想自己做错了什么,而是想你的队友们到底是不是都错了,他们的意见真的没有正确的时候吗?等你想到了,再来找我。”   兰斯半信半疑地回去了。   当晚,他躺在床上,回忆这么多年的种种经历。   想着,想着,想着……   突然间,就像是一道闪电劈下,瞬间划破漫长的黑夜,照亮了一切。   曾经和队友、和恋人起的争执纷纷浮现在脑海中,兰斯幡然醒悟,难过地把头埋在枕头中痛哭失声,无法自己。   他终于想明白了,也搞清楚了!   第二天,他顶着一双哭到红肿的眼睛来到治疗师的办公室。   治疗师欣慰地望着他:“你想好了?”   “是的,谢谢您,医生!”兰斯感激地说。   “不用谢,这是我的工作。”治疗师微笑着又问:“介意说一说吗?”   兰斯摇了摇头,表示不介意。   他轻轻地叹了一口气:“这就像是布鲁诺被教皇当成异端烧死一样,人太聪明总是难以被理解。虽然我每次都是对的,但他们都不理解我。”   “……什么,什么?”   治疗师懵逼地望着他。   “我虽然总是正确,可其他人没我聪明,自然难以理解我。”   兰斯信誓旦旦地说:“但早晚有一天,随着时间的变化,他们也会渐渐理解我的,就像现代人开始理解布鲁诺一样!”   治疗师:……   兰斯再次感激地望了过去:“多谢您的提醒,我才终于找到了关键症结。”   这一刻,他如释重负。   作者有话要说:PS.吉米想要唱片是29章。 第179章 各自忙碌   凭借奇葩的脑回路和自成一派的独特思维,兰斯顺利解决了自己的心理问题。   他摆脱所有负面情绪,重新振作起来。   等埃布尔从治疗师那里得知前因后果后,已经不知道该说什么了。   只能说,行星乐队的双子星绝对是整个乐坛中,抗压能力最强的两个人了。   不过,主唱詹姆斯性格有点儿混不吝,自身坚强,又精神坚韧,凡事不在乎,也不要脸,所以,他在抗压方面的能力,还是能够被人理解的;可吉他手兰斯就不一样了。这个人不管是从外在看,还是内里来讲,都完全和坚强搭不上边。   从行星乐队出道起,歌迷们就总能听到一些类似于‘吉米带病唱歌;吉米手臂骨折,身残志坚继续唱歌’等新闻。可吉他手兰斯,一个食物中毒就能轻轻松松地击倒他,让他住院好几天。并且,时不时就眼角泛红,一副死撑着才不哭的样子,都准备要退出了,最后还要吉米替他说出来(兰斯:不是),接着,自己在舞台上哭了一场。后来,被吉米写歌骂得狗血淋头,也不敢回嘴……   这样的人怎么也看不出有什么抗压能力。   然而,他就是和吉米一道走来,斯图尔特那阵子和队友闹不和,快崩溃地去看精神科了,这人折腾一圈,依旧能维持高冷姿态。   埃布尔以前不明白,现在终于明白了。   吉米一般是靠不要脸取胜,这人则是太要脸了,纯粹靠自恋取胜,脑子里根深蒂固的逻辑大概就是:‘我怎么可能会错?我一直是最棒的!怎么会有人不喜欢我呢?我不怪你们,一定是你们还没理解我!’   但好在结果不错,不用担心他会得抑郁了。   换句话说,祸害遗千年,大概全天下人抑郁,也轮不到他。   兰斯自己可没想那么多,解决了心魔后,就重新投入到了工作中……   一直以来,他虽然性格有些缺陷,人缘也没詹姆斯好,但作为行星乐队的核心创作人,没人能否认他的才华。而且,他眼光犀利,在挑选工作方面独具慧眼,比如,之前为007系列创作的主题曲,在电影上映后,也是颇受好评,充分证明了自身的实力。   于是,各种工作邀约纷纷而来。   一时间,他反而忙碌起来。   另一头,詹姆斯的新乐队发展却出了点儿问题。   他将黑狗吉吉几个狗崽出生的那一天,也视为自己(新乐队)的出生日,干劲儿十足地制作出了一张专辑唱片,但却和一直合作的唱片公司闹掰了。   这事也不能全怪唱片公司。   哪怕是在音乐行业,不赚钱的买卖也没人做。‘行星’这个名头的消失,已经让唱片公司有些不满,但詹姆斯和斯图尔特的名气还在,所以,他们对这张新唱片也抱有一定的期待。但没想到的是,两个英伦摇滚的领军人物,却不约而同地达成一致,都不打算继续走英伦摇滚的老路子了。   唱片公司最害怕的事情,就是音乐家搞什么实验性质的音乐。   这种实验而未经验证的东西,一般不是大赔就是大赚,可不管是赔是赚,过程中承担的风险都很大。而且,在唱片没制作完成的时候,斯图尔特还搞出了些麻烦。   当时,有人采访斯图尔特,谈到了英伦摇滚。   在绝大多数人看来,英伦摇滚的话题不是什么需要避讳的话题。   但没人知道的是,不管是斯图尔特,还是詹姆斯,对什么英伦摇滚都不太感兴趣了。   相对而言,詹姆斯不在乎,只是觉得厌烦;至于斯图尔特,反而有一点儿因爱生恨的意思。   “英伦摇滚就是一场人为制造的巨大营销。很多音乐是好的,但这个潮流不会持久。”   斯图尔特毫不客气地揭破了真相,并下了个断言说:“英伦摇滚很快就会死去。”   说到这里的时候,他又想起之前的英伦之战,想起那些被人硬架到高处的感觉,情绪愤懑不满、复杂难言,一时冲动,指出了一件没人敢说的事实:“英国本土音乐是很美,但音乐只是音乐,和别的因素毫无关系。现在,工党整天宣传新生的英伦摇滚,还试图拿它当招牌和政绩,可你们是真不知道,还是假不知道?英伦摇滚真正发起时,当政党还是保守党吧?”   这话白天刚说完,晚上就收到一张小纸条。   纸条上没头没尾、却客客气气地写着:请不要谈论某些事。   斯图尔特失望到了极点。   他对詹姆斯说:“这就是我们的政府,我们的祖国?连言论自由都做不到!”   詹姆斯无言以对:……   他心想:“你他妈就差明着说工党窃取保守党政绩了,还怪人家限制你言论自由?没把你抓起来就够不错了。你特么是不是忘了,工党现在才是咱们国家的执政党!”   斯图尔特其实也不是不懂这个道理。   但他性格中就有一种天真地执拗,总喜欢把是非黑白搞得清清楚楚。曾经,很多人觉得摇滚乐是叛逆的表现,而他那种平和的性格根本不适合摇滚,然而,事实证明,音乐太能反应一个人的本质了,斯图尔特本质也不是一个安分的人。   后来,詹姆斯忍不住和很多人抱屈:“哎,你们整天指责我乱说话,还骂人,可你们见我什么时候说错过什么话?或者,骂了什么不该骂的人吗?没有!我通常也就是随便骂骂街。可有些人,你看着他脾气好,会说话,可偶尔冒出几句,就让人想搞死他。”   为了避免新队友说错话,外加被人搞死。   詹姆斯抓着斯图尔特一起在录音室里搞创作,坚决不出门,熬了几天几夜,废寝忘食。   当时,鼓手艾贝和贝斯手桑德森都有点儿撑不住。   他俩躺在地板上死活不起来,一起哀嚎:“我要吃东西,我要吃牛排、金枪鱼三明治,意大利面……什么都行,我不要再录了。”   后来,所有人横七竖八地睡在了调音台的下面,直到新专辑制作完毕。   那是一张很带劲儿的专辑,节奏猛烈、凶猛,像是在战斗。   从这方面来说,詹姆斯在音乐理念上确实和兰斯出现了一些分歧。   在行星乐队后期,可能是生活越来越好的缘故,兰斯的音乐风格越来越往抒情方向走,商业化的意味很重,旋律朗朗上口,更受大众欢迎;这个方向,詹姆斯称不上讨厌,可天性闹腾的他更喜欢行星乐队早年的一些作品,那种侵略性严重,听起来非常酷,又渗透着男子气概的作品。   因此,当这张完全符合詹姆斯喜好的专辑制作完成,他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满足。   遗憾的是,和曾经行星乐队的风格有点儿差异,同时,还不符合当前英伦摇滚的潮流,唱片公司听完专辑后,都不太敢接手,生怕赔钱。   作为一直当红的歌手,这种遭遇打成名以来就很少见了。   詹姆斯感觉自己又回到了行星乐队刚创建的时候,没签约,到处找门路。   不过,埃布尔还是靠谱的。   他最后联系了一家虽然规模不大,却愿意合作的唱片公司。   因为,新合作的唱片公司实力不够,所以,在巡演的时候,詹姆斯干脆自掏腰包。   当然,钱自然也不能白掏,演出收入,他就拿大头了。   这样一来,除了主唱身份外,他似乎又扮演起了老板的角色。   “这让我浑身不舒服。”   詹姆斯私底下和那个曾把他抱下舞台的保镖嘀咕:“戴维斯居然开始对着我汇报工作了,我他妈懂个鬼啊!只能装听懂的样子说,行啊,你自己看着办。”   跟了他很多年,都混成熟人的保镖先生哭笑不得。   他不禁抗议地说:“你能不能别把什么秘密都告诉我,我只是个保镖。”   “你也只能是个保镖,没前途了。”   詹姆斯恼羞成怒地说:“你他妈是不是非要我直接说?我是想让你告诉戴维斯,别什么事都找我,我听不懂,能自己解决就自己解决。”   “那你干嘛不直接去和戴维斯说?”   “……我不要面子吗?”   兰斯当初在的时候,巡演队伍可没这么多事。   不,应该说,兰斯在的时候,出于控制狂的性格,早把这些事全揽过去处理了。   不喜欢管事的詹姆斯暗自叹了一口气,对黑发吉他手的恼怒之情稍稍消减。   刚好盖里奇打电话找他,让他帮忙介绍几个音乐人,为了电影《两杆大烟枪》配乐的事,他想了想,干脆就把兰斯的电话给了盖里奇,让他们自己联系。   然而,兰斯对盖里奇的印象糟透了。   不只是当年纪录片被鸽的事情,还在于詹姆斯对这个导演那种莫名其妙地重视,唤起了他内心深处隐藏的嫉妒:‘这两人到底他妈的什么关系’,所以,他非常不想帮忙。   但盖里奇是带着礼物来的。   除了那套多年前的纪录片外,居然还有长达两三小时的拍摄花絮。   纪录片暂且不说,在拍摄花絮中……   兰斯望着屏幕中,那个肆无忌惮跨坐在自己大腿上,把手搭在自己的肩膀上,一边唱歌,又一边咧嘴笑,绿眼睛亮晶晶却透着点儿不怀好意的金发主唱,怔怔地有些回不过神。   他后来说:[不知道是不是拍摄的问题,我总觉得,吉米在屏幕中有一种惊人的美。不在于外在的美(外在肯定还是我更好看),而在于那种野生鲜活的劲儿,像是天空中扑棱翅膀的飞鸟,又像是水中轻盈摆尾的游鱼。]   总之,冲着詹姆斯的面子,他勉强答应了盖里奇的邀请。   不过参与进去后,电影的精彩程度也让他挺吃惊的。   埃布尔作为经纪人,自然知道这件事的首尾。   他对詹姆斯彻底无语:“为什么你能一边写歌破口大骂兰斯,仿佛你俩已经彻底决裂、老死不相往来,另一边又帮兰斯介绍工作?”   考虑到盖里奇新人导演的身份,这部电影没准会是个烂片。   埃布尔甚至怀疑:“难道吉米故意陷害兰斯?不应该啊,他自己也在电影里投钱了!”   百思不得其解!   他最终只能放弃思考两个人的想法,也再次证明自己和这两人绝对不是一类人。   正当两个奇葩各自发展,忙于工作时……   音乐行业又迎来了一场堪称腥风血雨的变革。   MP3播放器被发明了,乔布斯把这项技术运用到了ipod上,人人都跑去买ipod。   唱片行业遭受了有史以来最大的一次剧变——唱片,卖不出去了。 第180章 并不有趣   每一个新行业的兴起,虽然都是人类进步的象征,可却是旧有行业的灾难。   当MP3播放器出现,音乐行业不可避免地遭受严重冲击,唱片业无疑首当其冲,整个唱片销售市场都走向了低靡。   唱片公司不得不依靠裁员来艰难维持收支平衡,大批大批的音乐行业人士一夜之间失了业。   那一天,起码有数十人抱着盛有私人物品的箱子,近乎茫然地站在街头,无处可去。   还有一些小型唱片公司支撑不下去,破产后被惨遭收购。   整个音乐行业瞬息万变,所有音乐人都陷入了不知所措的情绪中。   詹姆斯刚刚创建的黑狗乐队也倒霉地赶上了这波巨浪。   但他们幸运的地方在于,船够大够结实,暂时还不会被巨浪掀翻。因为,整体唱片行业虽然不景气,可人们固有的习惯却不是一天半天就能改变的,所以,绝大多数人依然还保持着购买唱片的习惯,只是正在渐渐减少这方面的花费。于是,哪怕唱片销售市场衰退,可高端市场始终不变,好音乐依旧能赚钱,肯定赚得没以往多,却不会遭受太大的损失。   詹姆斯和斯图尔特两个人都是乐坛上风云一时的人物,自身具备一定的号召力,加上他俩联手制作的这张新专辑,虽然与以往风格有些不同,可过硬的质量也值得乐迷买来收藏。   于是,那家机缘巧合签下黑狗乐队这张唱片的小型唱片公司,凭借这张新专辑反而在风雨飘摇的音乐行业中熬了过去。   “可惜了。”   埃布尔对这个结果还是难免遗憾:“如果几年前,这张专辑的首周销量绝不仅止于此。”   如果兰斯在场,大概也会不甘心地和他一起念叨这事,然后,想出种种办法来增加唱片销量。   可换成了詹姆斯,却十分知足常乐,还不负责任地抛下一句“没赔钱就行”,满不在乎地继续忙他的现场演出去了。   埃布尔无奈地只好自己想办法。   唱片公司的建议是,除了制作更多周边贩卖外,还可以……涨票价。   要知道,MP3播放器的出现虽然冲击了唱片行业,可现场演出在短时间内还无法被替代。   人们依然愿意亲临现场,感受音乐气氛,那么,为了弥补唱片销售不景气的情况,干脆把现场演出的票价提上来。   如今,黑狗乐队的鼓手艾贝和贝斯手桑德森都不是喜欢管事的类型,斯图尔特更是纯粹的音乐人,詹姆斯不在乎琐事,于是,乐队四人谁都不知道演出票价涨了的事情。   直到他们登上舞台……   知道吗?   舞台上的音乐人都喜欢对着投入的观众们演出,尤其是那些非常出名、或者成名多年有着死忠粉丝的老牌乐队,当他们登上舞台,向下一眼望去的时候,前排坐着的观众几乎各个都是熟面孔,个别甚至能被直接喊出名字。   这些死忠乐迷多年跟随、支持乐队,早就成了乐队的另一个组成部分。他们熟悉主唱的唱歌方式,几乎会唱所有的歌,哪怕是新出的新歌,所以,当主唱在舞台上声嘶力竭地呐喊时,他们也会在下方疯狂地给予最强回应、反馈,让场上场下融为一体。   只是这一次,票价突然上涨,大部分死忠歌迷没有准备,碍于经济实力,反而买不到所谓的VIP票区,统统坐后排看演出了。   所以,詹姆斯向下望去,诧异地看到了一排排根本不认识的陌生观众。   但演出在即,自然也不是计较这个的时候,更何况,只听说观众挑着看演出的,没听说有艺人还能挑观众的。所以,他收敛心神,在舞台上认真唱歌,和队友们一起竭尽全力地为现场所有人呈现出最精彩的表演。   美中不足的地方在于,那些坐在前排(VIP票区)的观众最开始时的配合度并不高。   他们有点儿类似于行星乐队早年刚崛起时遇到的那类人,打扮得像是去听歌剧,还傻乎乎地坐在那不动,连跟着节奏拍拍手都不会,格格不入,需要舞台上的人想尽一切办法,才能被调动起情绪,融入进来。   这不算什么。   只是更让人尴尬的地方在于,这些不知道从哪冒出来的土老帽观众完全不懂摇滚场子的规矩。   当时,詹姆斯唱到演出快结尾的部分,把在场所有观众都给唱得high了起来,还看到前排那些陌生又古怪的观众们终于也激动地站了起来,一上舞台就变得情绪化严重的他,心中顿时充满成就感,兴奋到不行,干脆激情地来了个纵身一跃!   万万没想到的是……   前排的这些土老帽观众根本不知道什么叫跳水。   当看到主唱从舞台上跳下来的时候,他们受惊地居然向两边让开了。   让,让开了?!!   草泥马!   谁跳水的时候遇上过这个啊??!!   砰——!   刚刚还在舞台上光芒四射的主唱狼狈地摔在了地上。   操!巨他妈疼!   而且,腿好像摔折了。   詹姆斯龇牙咧嘴地在地上挣扎,艰难地爬行了几步,就疼得撑不住了。   灯光师大概也着急,在这时候没眼色地给打了束光过去。   詹姆斯不好意思地捂住脸。   他心想:“这下好了,所有人都看到我倒霉的样子了。”   保镖们挤开人群,匆匆冲过来,将人给抱回了后台。   在这期间,音乐也没停。   舞台上,斯图尔特、艾贝和桑德森还没反应过来。   但对于职业音乐人来说,太习惯于应付突发场面了,詹姆斯没了声,他们以为是在底下被歌迷缠住了,于是,架子鼓Solo,吉他Solo,贝斯……算了。对,吉他手以前也是当过主唱的,能临时顶替一下,于是,排列组合,即兴合奏,大家继续走起,绝不让场面冷下来。   本来就是临近尾声,所以,这段救场的表演很快就结束了。   整场演出也算没出岔子。   这期间,詹姆斯早就因为‘跳水摔断腿’被迅速地送进医院,顺便还被保送了这几天的报纸杂志的头版头条。   但问题是,如果一个摇滚明星在台上玩跳水,观众连接都不接他……   一般在摇滚圈子里来说,通常代表的含义就是:这人的演出太烂,大家都不想搭理他。   因此,詹姆斯自觉大丢面子。   这时候,他还不知道这批买前排票的观众和以往不一样,是外行的有钱人,所以,一时间心里还挺不自在的:“我唱得很难听吗?不会啊!”   但不管他多么想立刻把这件黑历史毁尸灭迹……   媒体肯定是不会放过这条新闻的。   他们追逐着詹姆斯的身影,不断地围着他问:“吉米,你为什么要从舞台上跳下去?”“吉米,你是自杀吗?”“吉米,你跳水的时候,为什么观众不接你?”“吉米……”   詹姆斯一条腿打着石膏,坐在轮椅里,郁闷极了。   他心想:“老子风光无限的牛逼事一抓一大把,怎么没见你们这么积极热情过?等老子倒霉、出丑了,你们倒是一窝蜂地冲过来了!”   不过,郁闷归郁闷,还是得把这些讨厌的记者给打发走。   他于是没好气地回答:“别叫我吉米,我不认识你们!我就是……就是跳水不小心挑错地方了,对,跳错地方了。没自杀,我怎么可能自杀?观众不接我,肯定是没看见我!行了,都滚蛋。”   但胡说八道完全没用。   现场的摄影师清清楚楚地拍下了事情发生的全过程。   其中,有金发主唱激情地纵身一跃;有那群外行观众在看天外飞人时,下意识向两边闪避的行为;还有可怜的主唱惨烈地摔在地上,又艰难爬起,最后被保镖给抱下去的可怜样子。   这事让好些同行快笑死了。   尤其是和詹姆斯有过冲突的一些人,纷纷给他打电话,上来就是假装关心的虚伪调侃:“吉米,听说你跳水下去,观众接都不接?这一届观众不行啊!哈哈!”   在这样的情况下,好几个记者也幸灾乐祸地跑过来给詹姆斯看这个视频,还问他有什么感想。   詹姆斯心里十分生气,可还是死撑着嘴硬:“呵呵,挺有趣的。音乐需要体验,我又多了种体验。”   很多事就是不重视反而会被忽略,越在意越重视反而让事情越闹越大。   詹姆斯一开始跳水没人接,自觉丢脸,说话就含含糊糊,被戳穿后,还一直嘴硬……   这么一来,所有人都被他给逗笑了。   媒体们一边写‘吉米跳水摔断腿’,一边干脆把那些喜欢玩跳水的摇滚明星统统罗列一番,还认真分析每位明星跳水时的有趣经历,搞得一本正经的。   这事闹来闹去,都快整得和喜剧一样了。   而詹姆斯自己也是心大,情绪来得快去得也快,再看看别的摇滚明星跳水趣事,心态很快就调整好了,也不在乎被人取笑的事了。   可谁知道,传说中和詹姆斯闹矛盾(离婚)的吉他手兰斯突然站了出来。   他情绪激动,恼火到不行,语气也很激烈:“什么时候骨折也是可以拿来说笑的事情了?这问题很严重得好不好?吉米说有趣是因为他天生乐观、不爱计较,外加给你们面子。但你们竟然也觉得这事有趣?那你们为什么不自己也摔断腿试试?听着,这事根本谈不上有趣,骨折要养好久,日常生活都不方便了,撒尿都得坐着撒了(詹姆斯:……)。反正我想不出哪里有趣,谁要是再说这事有趣,那只能证明他是个傻逼。” 第181章 新的时代   兰斯的突然发言,让外界喧闹的媒体都为之一静。   大家似乎终于意识到,不管这事有多搞笑,可怜摔断腿的金发主唱都是受害者,于是,又纷纷发了几篇呼吁艺人一定要注意舞台安全的报道。   但很多行星乐队的早期歌迷们却又被勾起了希望。   他们眼巴巴地盼望着:“兰斯这算是在关心吉米吗?兰斯这是主动示好吗?你俩是不是要和好了?行星是不是有望重组?”   詹姆斯默不吭声。   哪怕是被记者正面问到这个话题,他也会装傻地胡乱回答:“什么?和好?兰斯说的?你们别瞎说,兰斯那混蛋从不认错的。”   如果有敏锐的人,大概会注意到‘认错’这个说法。   显然,在主唱詹姆斯看来,吉他手兰斯是该和自己认错的。但从目前来看,兰斯又是另一种态度了,他几乎还维持着和过往一样的态度,并保持着一副‘我什么事都没做过,我根本不知道你在生什么气’的无辜样子。   于是,这两人只能继续维持着这种让围观群众全都处在云里雾里的状态。   这时候,兰斯还不是很着急,他认认真真地搞自己的电影配乐,同时,闲着没事干地串联了一部分音乐人一起联合去声讨那个新出现的MP3:“也许这种音频模式确实给人带来了极大的便利,也让更多的人欣赏到音乐!但我实在太讨厌它了!眼睁睁看着自己辛辛苦苦做出来的一首歌,被压缩成只有自己身体的5%大小后播放出来……我的天啊,听听!那质量,那声音,全完蛋了!整首歌一直在为自己破碎的身体惨叫哀嚎,毫无优美可言。”   不过,这种反对时代进步的言论,很快使得他被归类为‘守旧势力’,以及,那就是为了‘卖唱片赚钱’的功利行为。   另一头,詹姆斯也在因为另一种时代的变革而生气。   当主唱舞台跳水摔断腿后,大家只是觉得他这次倒霉,或者抱怨下观众们居然不接住他,却并不会去做什么。但戴维斯是个很较真也很细致的人,他特地跑去调查了这件事,最终发现是埃布尔和唱片公司联手卖高价演出票,导致前排坐了大量有钱凑热闹,却根本不懂行的观众,才造成了这场惨案……   戴维斯犹豫了许久,还是把这事告诉了詹姆斯。   但在说完这件事后,他又专门诚恳地分析了其中的利弊:“吉米,我告诉你,是觉得你应该知道。但我不希望你为此生气,现在,唱片卖得不好,我们巡演的队伍每天都会花掉大笔的钱,这些钱都是你的,埃布尔只是想挽回损失,不希望你赔钱。”   简单地说就是,以前开巡演的目的是卖唱片,票价并不贵,纯宣传作用;可现在,唱片卖不出去了,只能提高演出票价,靠演出赚一部分钱,来保障收支平衡。   詹姆斯脾气不好,但并不是不识好歹的人。   他知道埃布尔是为自己省钱,但这事听起来实在有点儿……说不出的不舒服。   认真想想,其实又有点儿好笑。   摇滚乐起源于早年被受压迫的黑人种族,是真正从烂泥中发展出来的接地气的音乐,可时至今日,它发展得越来越快,渐渐走向更广阔的世界后,居然一下子变成了有钱人才能听的玩意儿了。   这是个有点儿沉重的问题。   詹姆斯没办法固执己见地告诉所有人‘不许涨价’,但他也不想让那些多年来追着自己的死忠歌迷们失望。   于是,他找上了埃布尔:“我要单设一个区。”   “什么?”埃布尔没明白地问。   “在那个VIP座位前排一点儿,靠边角也成,我要设个站位区。”   “站位区?那是什么?”   “靠近舞台,比VIP还要靠前一点儿;视野可能会稍差,但并不影响观看表演;把座椅都撤掉,要站着看表演,但这样就可以多站一些人;票价尽可能地调到最低,先到先得。这样一来,死忠歌迷可以通过抢购的方式,也能近距离地听歌了。”   “可是,你这么搞得话,那些所谓的VIP票还有什么意义?”   “他们能坐着,能坐着啊。”   “可谁听摇滚还愿意坐着?”   “呵呵,当然是把我摔地上的那群傻逼啊。”   这就是记仇吧!   埃布尔无言以对。   但詹姆斯下定决心要这么干了。   他开始胡搅蛮缠:“我他妈没阻止你们涨价的事,现在难道设个站位区都不行了吗?”   “不是不行,但这么一搞VIP的票价不好订了。如果降价的话,等于舍弃了一部分收入。”   “那就舍弃好了。”   “吉米,拜托你想清楚再说话!”   “我想清楚了啊,我就乐意前排都是爱我爱得要死的妹儿们,看着她们我可来劲儿了。”   埃布尔一边在心里吐槽‘你把男歌迷置于何地’,一边无奈地去处理这件事了。   所有的合同都要重新签,所有的演出场地还要重新布置,新增的站票也要通知那些死忠的歌迷们,该做的说明和宣传都要做出来……   只要一想到增加了这么多的工作,埃布尔就提不起精神来。   可詹姆斯的这个决定一宣布,确实让那些歌迷们感动,他们才不在乎演出时,是站着还是坐着,重要的是,这一行为让他们再次可以近距离地靠近喜欢的歌手,近距离地沉浸在最爱歌手的歌声之中了。   但和乐队合作的人就不那么开心了。   哪怕詹姆斯愿意负担那部分收入损失,在他们看来,金发主唱依然是个任性又多事的家伙。   尽管如此,站位区还是在詹姆斯的坚持下,成功设立。   并且,塞翁失马的是,到了演出的时候,那些死忠歌迷们和乐队居然神奇地形成了一种相互呼应的关系。   他们的存在间接起到炒热全场气氛的作用。   当詹姆斯唱歌时,那场面几乎是群情激昂地给出回馈。   歌迷们总会在该打拍子的地方帮忙打拍子;在合唱的时候,一起大声唱出来;到了叫好的时候,更是不会吝啬于掌声和尖叫。这些都让现场演出的气氛好到爆炸,从而也成就了一段‘吉米的现场,去了永远不后悔’的乐坛神话。甚至在很多年后,哪怕是网络越来越发达,凡是有詹姆斯在的演出,依然会有无数人愿意不远万里地赶去捧场。   不过,这些是以后的事情了。   在站位区设立的初期,并没有人有足够的远见想到那么远,连詹姆斯自己都没想过。他只是继续带着乐队巡演。而且,由于腿骨折的缘故,不得不坐在轮椅上,来完成接下来的演出。   所以,当有记者问他对自己的职业生涯有什么感想时。   他回答说:“你们都知道,我酗酒、我打架、我还天天骂脏话,很多人说我他妈就是个底层的流氓和混混,但我至今一路走得稳稳当当,还站得比一般人都高,并且,该干啥干啥,想干啥干啥,其原因大概就在于,我会做好我自己的本职工作,从未懈怠。而有些天天忙着拍广告的制仗就不一样了,,我真想问问他们,到底有没有好好唱过一首歌?他妈的不用后期调音的那种,真正站在舞台上,用生命、用灵魂唱得汗流浃背,唱得血脉偾张,唱得筋疲力尽,唱得醉生梦死……]   从这个回答就能感受到他一贯的工作态度了。   哪怕是断了腿,金发主唱也要推着轮椅在舞台上转来转去,激情放飞自我。   与此同时,可能是腿骨折,日常总需要人帮忙的缘故。   一向不那么细心的詹姆斯突然注意到了斯图尔特的心理问题。   事实上,斯图尔特的心理状态较前一段时间已经好转了很多,但仍然没有彻底被解决。   那场英伦之争一度让他自我否认,对自己的音乐理念也产生了怀疑,媒体、民众将他视为不食人间烟火,又无聊乏味的中产阶级傻逼,而跳舞雕塑乐队的队友们也没有给他什么理解和支持,认为他软弱又多思,像个天真任性的傻白甜艺术生,最后还开除了他。   可以说,不管是内部矛盾,还是外部压力,都对斯图尔特造成了很深的伤害。   詹姆斯能把人从疗养院中拉出来的最大原因在于——他需要的是一个吉他手。   没错!   现在的斯图尔特对‘主唱’这种,站在舞台中央,直面观众,又要代表乐队来承受媒体最大压力的位子已经产生了恐惧。他完全不想像以前那样,站在那里被人们评头论足,而如果仅仅做为一名配合主唱的乐手就不用烦恼这个问题了,他可以把自己隐藏在乐器后,这样就不用离开挚爱的音乐了。   从某方面来说,这是一种明显的逃避心理。   但斯图尔特一直隐藏得很好,还表现得极为无私,一副愿意这么默默奉献的姿态。   可詹姆斯在注意到后,立刻对此嗤之以鼻,明明人还坐在轮椅中,可一挥手之间,气势特别足:“得了吧,斯图!”   他对好友直言不讳地说:“哥们,别装模做样了!我们都是主唱,你以为我看不出你内心到底渴望什么吗?唱歌!唱歌!唱歌!你骨子里就是个歌手!有些东西是根植在灵魂深处、无法改变的。”   在斯图尔特无奈又茫然地注视中……   詹姆斯独断专行地说:“下一场演出,你和我一起唱。不是帮我唱和声,是我们一起唱。”   作者有话要说:这章提到的一些东西,我不确定大家都感兴趣,但确实是我自己想写……希望不会觉得枯燥。   PS.写个小剧场,其实也不算小剧场,就是兰斯和吉米的一些采访。   记者:“行星刚创建的时候,日子很苦吧?我听说你们还流浪着去巡演?”   兰斯:[非常艰苦,所有人都想象不到的艰苦。每天挤在一辆快散架破车上晃悠,一晃就是几十个小时。吉米他哥根本不认路,时不时就把我们带到一个鸟不拉屎的地方露宿荒野。偶尔好不容易找到一家像是恐怖片中出现的破烂旅店都要谢天谢地。但我们没钱,只能住最破最烂的房间,屋子里什么都没有,热水也没有,卫生间也没有。起夜上厕所还得出门,在走廊里遇上好几只灰毛大老鼠,我快吓死。这辈子,我都不要再过那种生活。]   吉米:[没觉得苦啊,超好玩的。林德,我哥开车带着我们一路远行,大家热热闹闹地在车上聊天。那时候没导航,林德那个笨蛋总迷路,但他迷路也迷得超有天分,总能找到优美安静的地方,有草地,有树林,有野花,我们就像是出门去野营,有趣极了。有时候运气好也能找到家旅店,虽然没热水,卫生间在外头有点儿麻烦,但有床啊!出门在外有张床真是超幸福!更有趣的是,半夜撒尿时,我刚掏出小鸟来放水,一队小老鼠就排着队跑过,它们大概也要去开演唱会?但不好意思啊,不小心浇了你们一头哈哈哈。有机会真应该开车再去这么走一趟,好玩极了。” 第182章 恩将仇报   下定决心帮斯图尔特重建信心后,詹姆斯就想去找跳舞雕塑乐队的歌迷聊聊。   但这事听着就不靠谱。   先不说当年跳舞雕塑乐队歌迷和行星乐队歌迷撕逼掐架的事……   关键在于一个出名的摇滚明星跑出门去找曾经对家的歌迷?都不怕出现安全问题吗?   詹姆斯想一出来一出,认定了就要去做。   可碍于腿骨折的缘故,他自己一个人搞不定,就还得找个帮忙的。   当时,詹姆斯新组建的黑狗乐队沿用了行星乐队巡演时的原班人马。   所以,巡演经理的比尔和已经渐渐升职为业务经理的戴维斯,和以往一样,继续带着诸如吉他技师、贝斯技师、电气工程师、安保人员等一系列的工作人员为新乐队服务。   正常来说,好友戴维斯是最不会背叛他,也是最好的朋友,很适合帮忙的角色。   但他性格太较真,又太重视什么所谓的安全,这事一说出来,十有八九会被驳回。   于是,詹姆斯思来想去,还是找了对自己百依百顺,有时候稍微不靠谱,可胜在一门心思讨好自己的狗腿子比尔帮忙:“嗨,伙计!陪我出个门,去找跳舞雕塑的歌迷谈谈。”   “什么?找谁的歌迷?”比尔很迷茫:“吉米,你是不是把行星说成雕塑了?”   “我像那么不靠谱的人吗?你没听错,就是找跳舞雕塑的歌迷。”詹姆斯强调地说。   “可你找他们干什么啊?”   “斯图自信心不足,我找人给他打打气。”   这能行吗?怎么听怎么扯淡!   要是戴维斯在的话,绝对会来一句:“滚蛋歇着去吧!一天到晚,不够你添乱的。”   可轮到比尔的时候,虽然也觉得这事不正常,却没勇气正面反驳坏脾气的金发主唱,只能很委婉地来了一句:“要不我去找吧,你就别去了。”   詹姆斯瞪着绿眼睛:“我他妈就要去。”   毫无骨气可言的比尔立刻屈服。   他悄悄地带着詹姆斯离开巡演团队驻扎的酒店,跑去找什么见鬼的跳舞雕塑乐队的歌迷。   詹姆斯的狗屎运一如既往得好。   他顺利找到了跳舞雕塑乐队曾经歌迷俱乐部中,一个算是组织者的女歌迷,但在斯图尔特退出乐队后,这名女歌迷难以接受没有斯图尔特的乐队,也伤心地退出了歌迷俱乐部。   她后来在网络上讲述了整件事的全过程:[那天,我和朋友一起刚刚看完电影出来。正当我想去街边超市买几瓶饮料的时候,我看到行星乐队,不,唔,现在应该说是黑狗乐队的主唱吉米莱蒙。他坐在轮椅里,戴着帽子、墨镜和口罩,把自己遮得严严实实,像个变态。但也幸亏如此,否则在这么繁华的街道出现,以他的受欢迎程度,一定造成交通堵塞的。不过,我不是他的粉丝。比起无法无天的坏小子,我一向更喜欢斯图尔特那样温和又美好,宛如天使一样的人,所以,我还能保持一下表面的平静。但吉米……好吧,他也确实让人难以拒绝。]   [当他摘下墨镜和口罩,露出那双绿宝石一样漂亮的眼睛,咧开嘴朝我痞气地坏笑时,两颗小虎牙尖尖的样子,简直像是小恶魔的诱惑。他抬起手指了指我,漫不经心地像是叫什么小猫小狗一样,勾着手指让我过去。我左右看了看确定是在叫我,立刻把等我买饮料回去的朋友们全都抛之脑后,跑了过去。拜托,拜托,我心中的最爱的人还是斯图,请务必相信我,我只是不小心被路边恶魔诱惑着跑偏了……一点点儿。]   [正当我情不自禁地脑补着‘是继续忠贞不渝地爱斯图,还是爬墙爱一下吉米’的时候,诧异地发现,吉米居然是为了斯图而来的……]   [他客客气气地求我,用出了名的利物浦口音,含含糊糊却很好听:“好姑娘,组织点儿人行吗?把当初你们那些漂亮妹儿们都叫上,搞个啦啦队出来,去给斯图打打气,加加油!”]   [吉米也太好了吧!以前听说他和斯图是好朋友,我还以为是假相,没想到是真的。]   这姑娘最后感叹地说:[而且,别说我本来就是斯图的歌迷,单说吉米的请求,当他笑着用绿色的眼睛凝视一个人时,没人能拒绝得了他。再理智的姑娘在他面前,大概都会变成一个只知道说好的傻瓜。他和我说话时,虽然口音有点儿难辨,但那么有礼貌,看得出对朋友也很好,为什么总有人说他是小混混、流氓呢?]   在詹姆斯和斯图的女歌迷沟通期间,比尔除了帮忙推轮椅外,其实,什么也没做。   但在回到巡演团队驻扎的酒店时,私自外出的两个人被戴维斯抓了个正着。   戴维斯知道整件事后,气得要死。   他再也无法忍受比尔这个只会当狗腿子的顶头上司了,下定决心要把没原则、没底线的比尔给挤下去干别的,自己来当巡演经理。   但值得一提的是,当比尔被戴维斯篡权夺位时……   那个从她任职以来,鞠躬尽碎地照顾、一门心思讨好的金发小混蛋没帮他说一句话,反而在旁边没良心地看热闹:“加油,戴维斯,你能行!上啊!唔,比尔……额,你也加油。”   很快就到了下一场演出的时间。   斯图尔特在后台又紧张吐了。   詹姆斯不禁想起之前的那次,这家伙搞免费英伦演唱会,也是在后台扶着墙吐。   他于是转着轮椅过去安慰:“大概吐着吐着就能习惯了,别担心,没事。”   神特么吐着吐着就习惯了!   斯图尔特差点儿没笑出来,压抑心情稍稍缓解。但他此时的脸色依然有点儿发白,心中不太安稳,不禁忐忑地问了一句:“吉米,你确定要让我来唱开场吗?我知道你是为了我好,但我还不想搞砸你的演出。”   “那你他妈就别搞砸。”   金发主唱推着轮椅来回转悠了一圈,语气满不在乎地回答。   斯图尔特无奈地抿了下唇,流露出一抹苦笑。   但他虽然有一些心理问题,可不是那种软弱性格的人,更不会做出临阵退缩的事。   于是,在演出开始后,两个人就一起出现在了舞台上。   那个女歌迷果然找来了很多跳舞雕塑乐队曾经的歌迷们,其中不乏漂亮姑娘,她们全都在距离舞台最近的站位区。   当斯图尔特站在舞台上的那一刻,这些歌迷们立刻爆发出了一声声地尖叫。   他们欢呼雀跃地呼喊着斯图尔特的名字,还拉起‘斯图加油,我们永远支持你’的条幅,就像是一群叽叽喳喳的小鸟,明亮、热情又亢奋。   女孩子们真是世间珍宝。   詹姆斯对这个由自己设计、一上场就出现的场面心满意足。   斯图尔特愕然地望着这一幕,感动地眼含热泪。   詹姆斯可受不了这个,忙伸手去拉他胳膊,低声凑到他耳边:“嗨,哥们!你要是还紧张的话,就看着我唱吧。”   这时候,鼓手艾贝没注意到两个人的反应,见时间差不多,一鼓槌敲下去,拉起了整晚演出的序幕。贝斯手桑德森也紧随着鼓声,节奏组的两人,配合默契地将第一首歌的前奏演绎地节奏感十足,同时又轻快、活泼,像是好多人聚在一起跳舞一样。   斯图尔特弯着腰,定定注视着自家好友。   在这一刻,他棕色的眼睛中倒映着好友关切又包容的神情,耳边是自己和好友一起创作的美妙音乐,台下是歌迷们热情地支持。那些曾经困扰他很久的沉重东西,终于如同潮水一般快速地逝去,又像是日光下的水渍一样,看似缓慢却飞快地被蒸发殆尽。   詹姆斯搞不清楚斯图尔特在想什么,但此时,前奏结束,该唱歌了。   他自然地举起麦克风,先鼓励地望了一眼斯图,接着就按照事先排列过的那样,率先唱出了第一句:“我怀念你的那支花,梦想和希望写在花瓣上……”   “他们碾碎了脆弱的花瓣。”斯图尔特站直了身体,唱出下一句。   他低头望着金发主唱,一边轻轻地弹着吉他,一边朝着旁边的立式话筒唱出了下一句:“他们碾碎脆弱的花,摧毁人的希望和梦想。总有人不让我说话,我猜有人恨透了我们的真实!我的朋友啊!”   詹姆斯摇晃起了铃鼓,笑嘻嘻地在旁边接口:“我的朋友,他们正恼火地看着我们的表演。”   “握住我的手,听我的心跳声……全都是真实的,真实的。”斯图尔特侧着头微笑,手指轻轻地拨着琴弦。   两人相视一笑,齐声唱:“我的朋友啊,他们在看我们的表演!我的朋友啊!不管怎样,那就表演!来一场精彩的表演。”   这首歌斯图尔特写得毫无攻击性,旋律简单轻快地让人想愉悦地跳起来,它也没什么深刻的思想,目的更不是传递什么重要信息,仅仅如歌中所唱的那样‘不管怎样,那就表演,来一场精彩的表演’!   毫无疑问地成功。   站位区的观众们全都情不自禁地晃动起身体,挥舞手臂兴奋地一下一下地打起了拍子。   斯图尔特清楚地感受到,有什么活力重新回到了身体中……   而他正一点点儿地在快乐的音乐声中复苏、并寻找回曾经的那个自己。   “大家来一起唱啊!”   金发主唱开开心心地举起手臂,人来疯地大喊着。   斯图尔特也笑了起来。   受气氛感染,他摆脱了那些束缚自己的原则,难得地放纵了一回,在兴奋地把吉他扔到了一边后,突然跑过去,弯腰把詹姆斯从轮椅上打横抱起来,在舞台中央旋转!旋转!旋转!   ——谢谢,吉米,我的朋友!   ——草泥马,恩将仇报的混蛋!我特么一男的被公主抱能看吗?操!放老子下来! 第183章 崭新生活   有些事看起来很难,可一旦迈出第一步就会变得简单起来。   斯图尔特的问题就是这样,作为跳舞雕塑乐队曾经的核心和领导者,他性格也许称不上什么强势,可绝不软弱。一时的心理问题给他带来了低潮和困扰,但只要有机会,他也能靠自己走出来。   如今,詹姆斯提供了这个机会。   好友的鼓励、歌迷们的支持、永远没办法抗拒的舞台、还有毕生追求的美妙音乐,当这些元素集合到一起,当气氛热烈到了极致,斯图尔特立刻不再矫情地紧紧抓住了这个机会,完成了他的一次涅槃。   后半段的演出中,他和詹姆斯一起合唱了十来首歌。   在这些歌中,有黑狗乐队的新歌,也有属于行星乐队的歌,更有跳舞雕塑乐队的歌,两个主唱你一句我一句,唱得全场掌声雷动,唱得歌迷们如痴如醉。   不少歌迷被这场演出中出人意料的‘双主唱’合作给弄得神魂颠倒。   甚至在演出结束后,还意犹未尽地跑去买唱片,以至于在唱片市场明明最萎靡的阶段,黑狗乐队的新专辑销量居然因此神奇地有所提升。而那张专辑唱片也没让歌迷失望,他们无比惊喜地发现了一个秘密,那就是,在专辑中好几首歌居然是神奇的双声道。   所以,当他们听歌时,左耳是吉米‘我把自己藏在花里’,右耳就是斯图‘花正在枯萎’。   这两人一唱一和,将好几首歌演绎地异常温柔又动人心弦。   除此以外,那个被詹姆斯找来给斯图尔特鼓劲儿的姑娘在这场演出结束后,也专门在博客中激动地记录了这场演出。   [我活了!我好了!我觉得我又行了!]   她夸张地写着前因后果:[你们知道的!在斯图退出乐队后,我也从跳舞雕塑乐队的粉丝俱乐部退出了。没有斯图小天使的跳舞雕塑根本不是我喜欢的乐队。我当时伤心透了,发誓这辈子都不会再追乐队了。但万万没想到的是……仅仅几个月后,我又沦陷了。]   [关注我的博客的大家都知道,我以前不喜欢吉米的。那小子就是个流氓,骂人、打架、进监狱,前科累累,出道就唱什么‘她今年十六岁,哥们,你懂我的意思’,这叫什么P话?太低俗、太下流了!这样的家伙,哪怕长得再好看,嗓音再好听,我都要擦亮眼睛认清‘他是个混蛋’的事实。]   [以上,都是我没见吉米前的想法。]   [当吉米为了斯图来找我的时候,咳咳,你们懂的。]   [总之,我绝不是因为吉米这坏蛋才来看演出的,是为了斯图。]   [不过,当斯图和吉米一起站在舞台上时,我的爱情又苏醒了。]   [那天,斯图穿了一套白西装,帅得不行不行的。除了他,我从来没见过谁能把白西装穿得那么好看;吉米穿了件印有黑狗的白色半袖,大概是坐着轮椅的缘故,看不出以往那种混蛋的气场,漂亮的金发垂在脸颊旁,反而有点儿秀气可爱。这两人一起出现在舞台上,可真是要了人命了!]   [等他们一起唱歌,我几乎原地昏厥。]   [能想象吗?一开始唱还没什么。可后来,斯图为了照顾吉米,不顾姿势的别扭,费劲儿地弯着腰,亲手举着麦克风放到了吉米的唇边(斯图!我的斯图!你眼睛怎么了?你没看到吉米手里也抓着一个麦克风吗?)这两个人就头靠着头,共用一个麦克风(吉米,吉米,你手里还有一个啊,为什么非要共用一个,麦克风抢着用会更好用吗?)一起唱什么‘握住我的手,听我的心跳声,来一场精彩的表演’……喘息迷离,喉结翻涌,声音互相交织在一起,视线也在空中相交……然后,斯图不知道中了什么邪,突然一下子把吉米抱了起来!!抱!了!起!来!还是公主抱!还要转圈圈——!卧槽!卧槽!]   这两人到底怎么回事?   写到这里的时候,可能是被那场面刺激得太深了。   这姑娘还专门写了一长段来咆哮:[斯图你在搞什么!这不是你会干的事啊!你崩人设了你知道吗?你居然抱着吉米转圈圈?吉米明明比你高,比你脾气差,比你能打,比你不好惹!所以,你到底是怎么想的啊?不怕他暴打你吗?还有,你上哪练的臂力?说实话吧!你退出乐队后到底干什么了?就这样还心理抑郁去什么疗养院!骗鬼呢,你他妈练举重去了吧!!]   等吐槽完,这姑娘又话锋一转:[呃,虽然有点儿震惊,但其实场面还挺好看的。而且,其实仔细想想,斯图这方面有前科,以前他就很喜欢和人亲密接触,只不过这次和吉米……]   [哎,我不知道该说什么了,反正当时就惊呆了。毕竟,双主唱搭配还是第一次见。周围妹子们全在尖叫,最后,斯图转够了圈,终于放下吉米时,居然还低头亲了亲他那头金发(救命,我缺氧)!这特么是什么名场面?周围的妹子叫得更大声,吉米好像脸红了,等等,是,是害羞吗?天,我仿佛打开了新世界的大门!为什么从来没有人告诉过我,吉米居然是这种性格?jimmy!!baby!!谣言害死人啊!什么混混流氓的,这分明是块果汁小软糖!]   不不,所有人都误会了。   脸红并不一定是害羞,还有可能是被气的。   詹姆斯不高兴地朝着斯图尔特发脾气:“都他妈怪你,全世界的人都在问我被公主抱是什么感觉!Fuck,简直他妈的糟心死了!一群王八蛋,都想笑话我!”   “别理他们。”   斯图尔特好脾气地回答:“他们就是嫉妒你。”   “……呃,嫉妒我?”   “因为你好看、有才华、唱歌好听、讲义气,大家都爱你。”   “对对,你说得对。我完全同意啊,哥们!”詹姆斯如遇知音一般地连声附和。   他有点儿得意又要硬装不在乎地低头掩饰下,还点了根烟:“那我……嗯,先不计较了。”   巡演团队的所有人都在一旁拼命忍笑。   唯独斯图尔特面不改色,解决完心理问题的他,这一刻的战斗力完全翻倍,尤其在安抚坏脾气好友上,展现出了绝佳的顺毛技巧。   这个技巧对于整个巡演团队来说,都是及时雨一般的存在。   在兰斯统领乐队时,由于黑发吉他手自身是个控制狂,所以,总是苛刻地要求整个团队必须井然有序,一点儿错都不能犯,有时候就会显得很没人情味儿,以至于詹姆斯受不了他,时常串通团队中的工作人员给他捣乱,或者搞点儿恶作剧当乐子。   然而,这并不代表詹姆斯是什么好人。   他和兰斯的混账程度一向不相上下,只是表现不同。比如,他脾气不好,情绪一上来,就会乱发脾气,连戴维斯都被他骂过。而且,遇上找茬的,一不冷静就会冲上去和人干架,往往不分场合、不分时间,想一出来一出,闹得工作人员每每特别崩溃。哪怕他事后会反省、道歉,甚至被人指着鼻子指责也不怎么恼火,可屡教不改,情绪一上来,谁也拦不住啊。   现在好了。   走了一个兰斯,又来了一个斯图。   但幸运的是,和前吉他手兰斯总是硬碰硬、天天和主唱吵架不一样,斯图尔特是一个特别擅长曲线救国、相对高情商的人。所以,每次詹姆斯闹脾气,他会自然而然地说一些好听的话,还会找事情来转移对方的注意力,从而起到安抚和降温作用。   当初,行星乐队出道以来,和不少乐队都有过或直接、或间接的冲突。   这其中固然有竞争因素在,其实更多的原因,绝对是吉米和兰斯那糟糕脾气闹的   同样是摇滚乐队,跳舞雕塑就没有这种事。   斯图尔特在乐坛上的人缘好得出奇,哪怕是有过竞争的对手,也和他有点儿交情。   之前,他情绪低落,心理问题严重,所以,没联络那些朋友。   如今,重新振作,就忍不住想联系一下朋友了。   于是,在接下来的巡演中,他干脆带着詹姆斯开始了一段超棒的音乐交流之旅。   他大方地介绍了很多乐队的乐手和詹姆斯认识,有时候演出还会邀请一些嘉宾来一起合作。   这些合作太多、太频繁了。   很长一段时间,新闻报道都是‘吉米、斯图又和XX人合作演出’了。   大概是玩得太开心。   詹姆斯完全把‘前吉他手’给忘了,一天到晚忙着和认识的新朋友们搞合作。   被日渐遗忘的兰斯不屑、愤恨、伤心,还在私底下恶意诋毁:“斯图尔特这家伙根本就是一朵乐坛交际花。”   然后,他还特别恶毒地嘲讽:“在交际花的带领下,新创建的傻逼黑狗乐队也正式进入了他妈的‘乱交’阶段。”   可只是这么骂骂根本不解恨啊。   他一天比一天生气,有一次开车,看到吉米和斯图站在路边聊天,恨得差点儿踩一脚油门冲过去撞死这两人,最后,照照镜子,还是担心那么激烈的报复行动会伤到自己好看的脸,就抹着眼泪把车又开走了。   接下来,那些无聊的报纸和杂志还在天天报道吉米的动向,什么吉米和斯图又两男一麦了(兰斯:不知廉耻),和XX贝斯手在舞台上默契击掌了(兰斯:贝斯手就是太闲了),和XX鼓手一起学敲鼓(兰斯:敲鼓还用学?和大猩猩敲胸口有什么区别?),和XX制作人一起进录音室两天两夜不出门(兰斯:两天两夜?你们他妈的录史诗呢)!   “操!我也要找人合作。”   黑发吉他手一天到晚酸来酸去,终于忍不住,决定反击:“等着瞧吧!” 第184章 逐年递减   在兰斯决定找人合作前,其实,还发生了一件插曲。   由于早年詹姆斯对歌迷们的态度非常好,还时常进行各种互动,所以,哪怕是行星乐队都解散了,但歌迷群依然存在。并且,在这些年里,他们为这支乐队操碎了心。   从一开始,主唱和吉他手开始闹‘离婚’时,他们就伤心欲绝,觉得行星快完蛋了。   最后,果然完蛋了。   但考虑到‘离婚’后,还有‘复婚’可能,大家又都抱着一份微弱的希望。   可万万没想到的是,一向脾气暴躁,可唯独对自家吉他手十分体贴照顾的主唱吉米居然‘因爱生恨’,在‘离婚’后,天天狂骂兰斯,一口一个‘那个傻逼,那个白痴,那个蠢货’,并且还专门写歌去骂,一副从此势不两立的仇恨样子。   “吉米,吉米,好孩子!你不能这样啊!”   所有歌迷都被搞得很绝望:“你把兰斯骂急了,以后还怎么和好啊!”   多年追星,他们或多或少也了解一点儿这些人的性格了。   单就外界风评来说,吉米骂人打架,是脾气不好的那类人。可常年追着行星乐队到处跑的歌迷们都知道,看起来一身痞气,不像好人的金发主唱其实特别好说话。通常不忙的时候,那是要签名给签名,要合照给合照,即使被歌迷冲过来抱了、亲了,顶多也就笑骂一句,完全不生气;反而是看起来文弱的黑发吉他手,高傲自恋、矫情又记仇,被歌迷强吻一口,恨不得再雇二十个保镖来保护自己,有歌迷冲上舞台想要一个拥抱,他是抬脚就踹、举吉他就砸,炸毛猫一般蹦起来,态度异常恶劣、难搞,所以,被人这么反复咒骂,那是铁定会翻脸啊!   然而,出乎意料的是,兰斯没翻脸。   在詹姆斯的疯狗式乱咬中,他保持了缩头乌龟般的沉默。   歌迷们心中不由得一喜:这是余情未了啊。   他们还脑补幻想:“这是能挽回的意思吧?那骂吧,骂吧,骂完就和好,你俩开心就行。”   可没过一段时间,吉米不骂了。   但让歌迷遗憾的是,这不是和好复婚的征兆,这是移情别恋的象征。   在行星乐队的很多粉丝看来,吉米和斯图尔特组了什么黑狗乐队后,心就飞了。   这对疗养院好友简直打得火热,一天到晚凑在一起,还在舞台上各种‘恩爱’,让人不能忍。   很多娱乐八卦小报看到这一点儿,为了销量,也在报纸上瞎写一些似是而非的玩意儿。   比如,他们会写:有人(专门追着乐队跑,一心要睡乐手的Star Fucker)爆料,斯图和吉米找了她们一起玩NP,但最终,他俩玩到了一起,根本不理别人。   ……这信息量也太大了吧!   N那个P也就算了,你们俩还抛下妹子,自己玩起来?   歌迷们一边不信,一边等着看后续。   按理说,正常人,或者说正常男人被这么污蔑,都会忍不住站出来自我辩解,甚至可能会和绯闻对象稍稍保持一些距离,来避免流言加剧。   但詹姆斯就不是个正常人,他一向我行我素,根本不在乎流言蜚语;   而斯图尔特也不算是正常人,他看起来像是那种乖学生,可性子非常执拗,有自己的一套原则,一就是一,二就是二,谁也别想让他说什么违心的话。   所以,甭管外界说什么,他俩一不辩解,二不生气,继续淡定地凑一起,如胶如膝、难分难舍地……   搞音乐。   当时网络不发达,还没有什么组CP的说法。   但英国人的腐已经初露端倪。   大批支持‘双主唱’在一起的邪教开始逐渐冒头。   以至于很多行星乐队的女歌迷特别不高兴,面对这种‘污蔑’,义愤填膺,拍案而起。   她们勇敢地站出来,帮忙辩解的话是:“你们胡说!你们造谣!你们诽谤!吉米和斯图之间绝对是清白的!因为吉米要搞也是和兰斯搞,他俩才是从小一起长大的好兄弟,一起组乐队的好队友,一起同居的好朋友,一起搞创作的灵魂伴侣,最早在舞台上两男一麦的狗男男!”   先不说别人看了这些消息都是什么无语的想法,反而是多年没有存在感的兰斯发现了歌迷们的说法后,十分感动,认为除了‘狗男男’这个词不太好听外,其他的……都对啊!   然后,他更生气了,还特别心酸地想:“连歌迷们都知道的事,吉米你不知道吗?我们才是一边的啊,我们才是上过床的恋人啊!也只有我才能取代你的彼得兔,把你的丑兔子从床上扔下去,斯图尔特算是个什么玩意儿!”   当时,有些歌迷神通广大、锲而不舍,还跑到兰斯的公寓外头堵人,见到兰斯出门就鼓起勇气冲过去表示支持:“兰斯,我不管什么斯图尔特,我只认有你和吉米的乐队!你快把吉米带回来!”   一向特别讨厌被歌迷打扰日常生活的兰斯难得地被打动了。   他对歌迷的态度出奇地好,还认真回答:“你们放心,我知道接下来该怎么做。”   要知道,行星乐队可能是一开始挑错主唱的缘故,在武力派吉米的带领下,成员们一向都不以智商见长,并且未来发展方向全跑偏成了‘能动手就不BB’。   但唯独黑发吉他手一枝独秀,始终是乐队的智商担当。   所以,在得到他信心满满的答复后,歌迷们很欣慰,也很放心。   他们欢欣鼓舞地等着兰斯把自家主唱给找回来,幻想自家乐队能从此复婚重组、相亲相爱。   第二天,兰斯果然公布一条消息。   关于他要和迈克坎贝尔合作的消息。   等等,谁?   你说要和谁合作?   歌迷们全懵了。   他们陷入了巨大的迷茫之中:……迈克坎贝尔是谁啊?吉米有这个名字吗?   事实上,提起迈克坎贝尔,那也是熟人了。   这人和行星乐队曾有过一段恩怨。   当年,在行星乐队刚出道时,乐队发行的单曲<她今年十六岁>曾和这人的<何时有人来爱我>单曲争夺过排行榜的冠军之位。并且,在全国联合巡演的那一次,这人还给行星找了一点儿小麻烦,不过,最终成了乐队的手下败将。   这人也不是没名气,毕竟当年金曲榜第二的水平。   但他走的是商业化流行音乐路线,和摇滚圈子交集一向比较少。   所以,常年听摇滚的歌迷们才一时想不出这人是谁。   最后,大家费了半天的劲儿,才把这人从记忆深处挖了出来,然后,集体悲愤到吐血:“兰斯!你智商是逐年递减的吗?还是已经被狗吃了?你就是要这么挽回吉米的吗?”   兰斯的智商还在,也没有逐年递减。   他只是先找个突破口,想要吉米给出个激烈的反应。   因为,有时候不怕吵架,最怕的是没架可吵。   可打从吉米和斯图搞在一起后,就好像完全忘了自己一样,一天到晚合作搞音乐就不说了,业余时间居然还凑在一起踢足球、健身、旅游度假……   生活健康,无忧无虑。   曾经的绿眼睛小混蛋仿佛从此改邪归正,要和心有大爱、忧国忧民、正直善良的斯图尔特一起踏上‘维护世界和平’的道路。   太,太让人害怕了!   说好一起浪,你怎么能半路从了良?   作为‘前夫’的兰斯阴沉着脸,像个打不死的反派一样默默琢磨着必须搞事:“这不行啊,我不能就这么被遗忘了。”   正所谓,最了解(怎么气死)你的人,永远都是你的枕边人。   兰斯心里清楚得很,这时候他要是真跑去找吉米谈什么挽回,正和斯图玩开心的吉米不见得愿意搭理他,可能还会很不屑地讽刺几句;但他要是和迈克坎贝尔合作,吉米绝对能立刻气炸。   作为玩摇滚的硬汉(吉米自诩),他非常、非常、非常瞧不起迈克坎贝尔这个人。   当年行星刚出道的时候,确实年轻气盛,和挺多人结过仇,可这些仇人也是要分层次的。   比如,顽童乐队的主唱阿布利特勉强算是较高层次的敌人,甚至有点儿亦敌亦友的意思。   这人很硬气,不管吃多少次亏,逮到机会就要跑出来怼吉米。吉米虽然懒得理他,可偶尔也难得地承认,阿布利特的音乐还有那么几首能听;   但迈克坎贝尔绝对属于最低最低的层次。   他在音乐上造诣有限,这几年,玩了一些流行音乐,但那些歌,用吉米的话来形容就是‘等女孩子们长大后,就会全忘记’的典型。除此以外,这人就是个小人,属于那种玩阴谋玩不起来,偏偏又小心眼,只敢背后搞点儿恶心人小动作,事后还不敢承认,就会装可怜的窝囊废。   所以,詹姆斯平时基本无视这人,觉得他连敌人都不配当。   可就是这么一个傻逼,兰斯自降身价、自甘堕落地和他合作,这他妈侮辱谁呢?!!   作者有话要说:【注】迈克坎贝尔在前文43章的时候出现过,这人其实也不是特别坏,虽然不是好人,但其实只是有点儿小自私的蠢孩子。文中是站吉米视角,而吉米不是好人,他对自己看不上的人,态度就会变得很混蛋。 第185章 想砸场子   迈克坎贝尔这事,让詹姆斯气坏了!   当然,都这么多年过去了,他早就不是当初那个一听自家吉他手要找人合作就闹别扭,像是被踩尾巴猫一样炸毛的人了。更何况,他自己都和斯图尔特一起合作,总不能因为这事再闹别扭。   所以,他根本不是气兰斯和别人合作,也不是气兰斯和以前的敌人合作。   他是气兰斯找了个傻逼当合作对象,指不定搞出什么超级大烂歌,自砸招牌。   没错!   他始终认为,迈克坎贝尔就是个没用的傻逼。   所以,当前来采访的记者问他是什么感想时,他不客气地对这个极度看不顺眼的家伙进行了三百六十度、全方位、无死角的严重人身攻击,并给出一个‘这就是一个人形制仗’的结论。   在这个过程中,他没有一点儿风度,连珠炮似地吐出一连串带着浓重利村口音,那种外地人听都听不懂的脏话,干脆利落地问候了迈克坎贝尔的祖宗八百代。最后,还不忘损了兰斯一句:“如果有些人想和傻逼混,那我还能有什么感想呢?好吧,祝你智商不被傻逼拉低到同一水平线。”   哪怕以前就领教过这家伙的流氓作风,迈克还是被气了个半死。   但只要一想到自己这次挖了詹姆斯的墙角,心里又有点儿暗爽,所以,在接受采访时,他表现得很宽容,只不过故意提了提某些人大概并不想听的事:“我不会和吉米计较,毕竟,行星解散了,他心情不好,我能理解。”   詹姆斯没再给回应。   另一头,兰斯既不帮新的合作伙伴迈克出头,也不回应詹姆斯骂人的话,而是私底下打了个电话过去,非常贱地说:“吉米,我发现迈克人不错。”   “去死吧你们。”詹姆斯说。   兰斯有点儿想笑。   尽管在詹姆斯看来,和迈克坎贝尔合作是一件自贬身价的事。   但思维模式素来自成一体、根本不在乎外界声音的兰斯对此并不在乎。   在他看来,迈克坎贝尔是主动上门(没错,这家伙是主动凑上来的)、高价求歌,所以,收钱办事很正常,谈不上什么身价问题。   也因此,等气完自家主唱后,他没想太多,就继续和迈克合作。   录单曲、发行唱片、筹备几场现场演出,控制狂重出江湖。   在这个过程中,迈克毫无自主权,根本插不上一句话,心中暗恨。   而且,也许是曾经有过恩怨的缘故,他总觉得,兰斯在故意整自己。   当时,在录音室里,一句歌词他唱了七八十遍还不给通过,只能反复、反复地唱,唱到喉咙都快哑了,才勉勉强强录成功。   但等他把成品拿过来一听,心中一片卧槽刷了屏,因为他发现最终采用的版本,居然是第一遍唱的那个版本!!这特么真不是耍人玩吗?   但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兰斯虽然同意和他合作,可自始至终都摆出一副‘所有事都得听我的,不听立刻滚蛋’的高傲态度。   不是什么人都和吉米一样,有能力有脾气有资本和他对着撕的。   迈克暂时没什么底气,他早年走商业化流行音乐路线,可时代变化快,流行瞬息万变,纯商业路子的歌手也许能红一时,却很难出经典,所以,这几年已经开始走下坡路。   为了维持自身地位,也为了能唱几首有热度的歌曲,他才求上兰斯,主要目的是冲着他的词曲创作能力,至于这其中,到底有没有一点儿‘听说兰斯和吉米闹掰,趁机挖墙脚气吉米,间接报仇’的意思,那就只有他自己才知道了。   恰逢兰斯也想找点儿事来气吉米。   于是,两人一拍即合。   但在这场各怀鬼胎的合作中,迈克满腔悲愤,每天都在脑补‘自己被兰斯耍着玩’的屈辱经历。   另一头,兰斯也快后悔死了。   他真没那个闲工夫耍迈克玩(他只喜欢逗吉米玩)。   所以,让迈克唱了七八十遍还不给过的原因在于,唱得太烂了啊!   以前兰斯也给别人写歌,但多数是写完送过去,收钱完事,售后不管。   这次为了气吉米,他难得地参与到了制作中,结果震惊地发现:“这唱得什么几把玩意儿!”   等迈克唱了七八十遍都依然毫无起色后,兰斯差点儿就不干了。   可合同也签了,之前宣传什么合作也宣传了,半道说不干显然是不现实的。   其实迈克唱得没那么差,可那得看具体和谁比。   兰斯打从出道那天开始,合作的歌手就没有一个差的。   最开始是吉米,可吉米的嗓音条件,众多音乐人给出的评价是‘百年难得一遇’。   当年,他还没学过声乐,纯凭本能的一嗓子过去,都能把人震得目瞪口呆。等后来,系统的学习和上课后,那是如虎添翼,很多人说难唱的曲子,他拿过来看一遍,再确认一遍,三遍之内,绝对能唱得完美无缺;   接着,是和斯图尔特合作,斯图尔特的嗓音条件没吉米好,但他的优势在于专注,当他人坐在录音室里,那就是心无杂念,只想音乐;   除此以外,还有一些成名多年的前辈,虽然热度不如年轻人,可年过半百还能持续活跃在乐坛上,本身也是实力的象征了。   这就导致,兰斯有了一个十分错误的认知。   他认为,但凡出来当歌手的人,或多或少在唱歌上,应该都是有点儿才能的。   然而,他忽略了世界上还有另一种人,那就是被唱片公司包装出来的偶像。   这些人通常会唱流行歌曲(KTV水准即可),能大大方方地站在舞台上,懂得怎么在镜头前表现自己,长的不难看,然后,走点儿狗屎运,红了!   迈克就是这么一个典型。   此人属于街边发廊级别的帅哥,唱片公司最初给他设定的路线就是什么‘情歌王子’,恰好出道时,唱了两首朗朗上口的流行歌,赶上了潮流趋势,外加抓着麦克风唱情歌的样子,确实有几分英俊,于是,迷惑了一众患有青春期眼瞎病症的小姑娘们,从此踏入歌手行列。   因此,录音室里,他没有一点儿消极怠工,是真的实力有限。   如果是别的音乐制作人,面对这种类型的歌手,虽然心里可能不爽,但面上过得去也就算了。   偏偏兰斯是个完美主义的强迫症啊!   实力差对他来说,那就是一个人原罪,活该被碾压成渣,扔进厕所,冲进下水道,从此彻底消失在他面前,不碍他的眼!   于是,他经常性把迈克骂得跟狗似的,从来不给一个好脸,认为吉米那一句‘这就是一个人形制仗’实在是至理名言,有识人之明(吉米这么棒,他更爱吉米了),简直应该裱起来,挂到录音室里,从此以儆效尤。   但现在懊恼也没用,木已成舟。   但由于迈克这么辣鸡,接下来的‘气吉米’计划似乎也办法进展了。   兰斯决定不再搞事,先把迈克这个烂摊子解决,并无耻地做好‘搞出烂歌后,立刻甩锅’的计划。   与此同时,詹姆斯也觉得怪没意思的。   他对兰斯的感情目前处在‘爱是肯定爱,可气也是真的气’阶段,一时间不知道怎么处理,干脆放置到一边,让时间来决定。   于是,兰斯先缩,吉米又冷处理。   所有围观群众都已经搬好桌椅,拿着瓜子准备好看热闹,却发现没戏看了。   这怎么行呢?   这不是辜负观众吗?   说到这里,必须得说一件事。   这两人早年持才傲物,行事太嚣张,直接间接得罪人无数。虽然都没大仇恨,但基本都是‘你倒霉我高兴’的类型。   歌迷们天天为他俩的事哭天抹泪地求复合。   可他俩得罪的那些人看到他俩吵架,闹崩,一路戏剧化发展却都快笑死了,幸灾乐祸到不行,每天兴致勃勃地看他俩热闹,跟追连载电视剧似的。   如今,一发现两人突然消停……   他们心里反而像是缺了点儿什么一样,集体空虚寂寞冷了。   于是,也不知道究竟是谁干的。   没准是很多人合伙。   总之,当詹姆斯和斯图尔特正给一家杂志拍封面照,并在拍照间隙,一边站走廊抽烟,一边回答几个记者的临时采访时,一个工作人员走过来,递给他一个盒子。   詹姆斯疑惑地问了一句:“什么东西?”   工作人员满脸茫然说不知道。   詹姆斯就叼起烟,三两下拆开了盒子。   结果他发现,里头是一张兰斯和迈克合作的单曲唱片,以及一张现场演出的前排票。   这什么意思?   炫耀?得瑟?   他妈的当面挑衅啊!   欺人太甚!(兰斯:这回真不是我。)   詹姆斯气炸了。   没有一点点儿预警,他抓起那张唱片,狠狠就给砸到墙上,碎片四溅。   几名在场的记者全吓了一跳,反射性地低头躲闪那些塑料碎片。   距离墙稍近一点儿的记者还机灵地悄悄移动过去,瞥了瞥地上那个摔烂的唱片盒。   斯图尔特听到声音,匆匆从屋子里走出来,诧异地问:“怎么了?”   几名记者就指了指地上摔碎的唱片,又指了指还生着气的詹姆斯……   斯图尔特一脸疑惑地走过去,弯腰捡起那张摔烂的唱片。   等看到封面上兰斯和迈克的名字后,他瞬间了然。   人气成这样子,也别指望继续采访和拍照了。   詹姆斯沉着脸站在一边,心里不爽到极点。   对兰斯和吉米这错综复杂关系已经彻底无语的斯图尔特根本不知道该说什么了。   他只好站在朋友的立场,问了一句:“接下来怎么办?要我帮忙吗?”   詹姆斯咬着烟头,阴沉沉地盯着那张现场演出的前排票回答:“我想去砸场子。”   斯图尔特愕然:……什么? 第186章 轻轻耳语   一位和詹姆斯关系不错的记者后来曾在网上提过这样一段对话。   也不是什么正儿八经地采访,只是行星乐队巡演路上一段闲聊。   当时这位记者突发奇想地问了一个问题:“吉米,如果你去演唱会的话,会做什么?”   他的意思是‘不作歌手,作为观众’的角色去演唱会。   但詹姆斯没有理解其中含义。   他用看弱智的眼神看着这个记者,理所当然地回答:“我去唱歌。”   记者懵了一下,急忙补充一句:“我的意思是,你在观众席的时候……”   詹姆斯继续用看弱智的眼神回答:“上舞台,去唱歌。”   他妈的笑死人!   彼时还和金发主唱形影不离的黑发吉他手听完这段对话后,笑得差点儿背过气去。   那名记者先楞了一会儿,最后也忍不住笑了起来。   他后来还充满感情地写过这样的话:[这就是吉米,一名天生注定要在舞台上唱歌的歌手。]   有趣的是……   几年后,这个对话成真了。   那天,詹姆斯和斯图尔特简单地说了自己的砸场子计划。   他想在迈克坎贝尔和兰斯演出的那天,跳上舞台,假装受邀嘉宾,抢走舞台和观众。   “这么做不好吧,吉米。”   为人厚道的斯图尔特在得知好友的这个异想天开的计划后,内心纠结,试图阻拦:“这样不行,这不合适啊……”   詹姆斯快被他唧唧歪歪、没完没了的劝说烦死。   他早几年就和斯图尔特合不来,如今一看,果然!这确实是个很好的人,可这人实在是没趣得很。如果不是他的音乐偶尔还称得上带劲儿,真不敢相信这是个唱摇滚的歌手。   当然,不是说摇滚歌手一定要胡作非为,可起码做人要有个摇滚的态度吧!   摇滚乐从来和安全、安静、金钱、名气、地位统统没有关系,它是水、是风、是火、是本能的东西,是人生的态度,是对权威和主流的蔑视,老老实实、安分守己、循规蹈矩可不是什么好事。   有什么事,该做什么想做什么就去做好了!   别他妈遗憾回首往事……个P啊!   只要想想自己冲上舞台,抢走那个傻逼迈克的全部风头……   詹姆斯就热血沸腾,难以自抑。   这时候谁拦他都是和他过不去!   于是,斯图尔特没能劝服他,自己反而还被气够呛。   因为詹姆斯这个小混蛋嫌弃他不够摇滚的同时,直接上升到了乐队层面的攻击,嘴贱地说‘跳舞雕塑乐队的歌太软,没力量,根本不算摇滚乐队,只能算个弹吉他、敲鼓、唱歌乐队’。   斯图尔特被气得脸都白了,差点儿和他当场绝交。   但到了迈克坎贝尔和兰斯合作演出的那一天,他还是没好气地跟着去了,一方面是想再拦一下,另一方面就是:“我怕你被打死了都没人管。”   詹姆斯嘿嘿一笑。   他好哥们一样亲热地揽住斯图的肩膀,又不嫌对方不够摇滚了。   他们一起来到了演出的场馆。   那是个小场馆。   而且,由于迈克坎贝尔表现力不够,只能算是个录音室歌手,所以,现场号召力不大。   这就导致,来看现场的几百人中,最低有三分之一是冲着兰斯来的。   但演出开始后,那些冲着兰斯来的观众就惊讶地发现,在行星乐队时,一向和吉米站在舞台中央的黑发吉他手居然站在了舞台的角落里,连灯光师都没怎么给他打光。   事实上,这是兰斯自己的意思。   截止到目前为止,兰斯已经一万次后悔和迈克坎贝尔合作了,因为这个流行歌手有一种神奇的本事:他能把所有激情四射的歌都唱得平平淡淡。   要知道,兰斯并不是一个很好相处的人,但与性格相反的是,他在工作上极端苛刻、认真。   因此,不管出于什么原因,当他答应为迈克坎贝尔写歌后,确实就认认真真地考虑了这个人擅长唱的曲风。   由于走流行歌手路线的迈克一直在唱情歌。   所以,为他写的新歌自然也是一首情歌,名字还借用了人们都熟识,万圣节那个小孩要糖的典故,起名叫[Trick or treat](不给糖就捣蛋)。   但作为情歌,歌词中肯定不是小孩子了,而是一个漂亮姑娘‘不给糖就捣蛋’。   然而,迈克当时看到这首歌后,却有点儿失望,搞不明白一个万圣节的典故有什么好唱的。   兰斯很无语,唱不对还他妈嫌歌不好?   想想当年他和吉米在一起时,纸巾上一句‘她今年十六岁’,对方立刻心领神会,什么都不用教不用解释,可这个制仗家伙……   有那么一瞬间,兰斯真不想把歌给迈克唱了,简直是明珠暗投。   可合同签了,只好将就着把歌给发行了。至于提前订好的演出,也只能混过去。   所以,在演出开始时,兰斯就在舞台上划水了。   这里的划水是指保持一贯水准,但拒绝做任何即兴演奏,以及暴露自身的一些精彩弹奏,致力于让自己成为一个普普通通的背景板,彻底从这场水平不高的演出中消失,最好的结果是,将来有人提到这场演出时,彻底遗忘‘吉他手是兰斯’这个丢人的事实。   但詹姆斯看到他这样被气坏了:“操!我他妈受不了。”   他在舞台下简直暴跳如雷:“迈克坎贝尔那个逼居然敢这么欺负人!我他妈的都没让兰斯站在舞台角落里过……操他的!”   斯图尔特一时间心情五味杂陈。   在来之前,这家伙还一口一个‘兰斯傻逼’,可一看到黑发吉他手‘被欺负’,立刻就气成这样,真是让人不知道说什么好了。   但这事在詹姆斯的逻辑里,是很正常的。   他当然可以骂兰斯、欺负兰斯,甚至只要他有时间和精力,一天二十四小时破口大骂这傻逼都可以,但别人欺负兰斯就不行,除了他自己,没人有这个权利。   因此,只要一想到那么傲气的兰斯‘可怜兮兮’地被挤到舞台上没灯光的阴暗角落里,低头给人伴奏……   詹姆斯就恨不得炸了舞台。   事已至此,斯图尔特也不废话去劝阻了。   他知道,看这情景,再劝什么都没用。   通常摇滚乐队演出的场子,保镖一定要备齐。   因为以摇滚乐的激烈程度,所有人的情绪都将失去控制,诸如,歌迷疯一般冲向舞台,歌手忽然蹦下去跳水……这都是常态,所以,必须要保镖从旁看着,及时给予反应。   可遗憾的是,迈克坎贝尔作为常年唱慢悠悠情歌的KTV歌手,对此没什么经验。   而他的团队也习惯了以往那种平平静静演出,平平静静结束的美好(无聊)演出过程,在安保方面就有些疏忽。   于是,当迈克唱完那首代表作,什么何时有人来爱他的傻逼歌后……   坐在前排位置的詹姆斯突然站了起来,周围的观众不由得好奇地望过去一眼,但也没太在意。   詹姆斯开始摘帽子、口罩、脱外套,还原地蹦两下热身,然后,一个助跑就从舞台侧面矫健地窜上了舞台!   周围一片哗然,齐齐愕然地望着这一幕。   但本来站在角落的兰斯却眼神一亮,连正脸都还没看到,仅一个侧影就认出了他。   这时候,安保人员才反应过来。   但太晚了。   先不说舞台上有兰斯这个吃里扒外的吉他手立刻‘投敌’。   舞台下还有不会打架、但很仗义的斯图尔特冲上去帮忙拦阻。   在迈克震惊到痴呆的目光中……   金发绿眼睛的小混蛋为了避免被人轰下台,急忙笑着蹭过去,动作自然地像回自己家一样,还伸胳膊揽住他肩膀,特别亲昵地从他手中接过麦克风,朝着台下就是一嗓子:“大家!有人,有人认识我吗?”   舞台上,五颜六色的绚丽灯光下,他标志性的金发闪闪发亮,绿眼睛明亮地望着台下的观众们,脸上是灿烂的笑。   ——啊啊!啊!   ——Jimmy!Jimmy!Jimmy!   跑来看兰斯的观众怎么可能会不认识吉米?   一时间全场都响起了吉米吉米的声音!   更夸张的是,好些行星的女歌迷激动地快要晕倒,以为遇上了什么惊天大彩蛋。   因为……兰斯和吉米是站在同一个舞台上的。   她们开心地快跳起来,音调一转,齐声朝着舞台喊起来:“吉米,吉米,吉米宝贝儿!”   前头喊喊吉米没什么,可后头喊的这叫个什么玩意儿!   詹姆斯恼羞成怒:“Shut up!”   可底下观众根本不怕他,有起哄吹口哨的,还有哈哈大笑的。   詹姆斯自己气了几秒后,发现没用,只好假装没听见地转开了话题,按照原计划地说:“唔,很高兴受邀来参加这场演出,接下来,将由我为大家带来……”   他在这里故意停顿了几秒,直到观众们稍稍安静后,才压低嗓子一声嚎:“Trick or treat——!”   等等,这是……   迈克的新歌?!   观众们不由得一怔。   可他们哪想到会有人不请自来,还以为这也是演出安排的特殊惊喜,顿时又齐声欢呼起来。   什么?什么?!   旁边站着的正主迈克整个人都懵逼了:谁邀请你了?谁允许你唱这歌了?开什么玩笑呢!你怎么满嘴胡说八道的!?   可全场观众根本什么都不知道,还在那欢呼雀跃着。   而且,更让迈克郁闷的是,一向喜欢装好人的他,干不出撕破脸的流氓事,所以,在这样的场景下,只好露出一抹尴尬的微笑,假装对方真是自己找来的特邀嘉宾。   这时,一旁的电吉他不管不顾地飙出了Trick or treat的狂暴前奏,比平常起码快两倍不止。   但速度带来的变化也是显而易见的,那一瞬间,肾上激素狂飙的感觉几乎难以用语言来形容!   全场为之一静。   下一刻,掌声雷动!   这特么才是行星!这特么才是行星啊!   很多老歌迷听着那熟悉的狂飙吉他音,想哭又兴奋地挥舞起了双臂,整个场馆一瞬间像是活过来了一样,空气中都弥漫起了热烈而疯狂的因子。   迈克不由得为之一惊。   他本有些不甘心这么被夺走舞台,可悄悄在心里试着想唱一句,却发现自己根本跟不上兰斯那么快那么猛的狂野节奏,一时又有些沮丧。   但詹姆斯对这种节奏毫不意外。   他从容俯视舞台下的观众,成竹在胸、自信满满,当电吉他声又一次划破上空,猛地拔起话筒架,踩着节奏,一步一步走到舞台最中央,微微侧头,似笑非笑地朝着多日不见的混蛋吉他手勾了勾手指。   兰斯也笑了。   他终于不躲在暗处的角落里,朝着舞台中央走去。   昔日分道扬镳的双子星又一次站在了一起。   他们互相凝视对方的眼睛,曾经属于两个人的化学反应,那种奇特而剧烈的情感力量立刻又出现了。   詹姆斯率先移开视线。   他随着节奏摆动身体,抓住话筒架,一开嗓就燃爆全场:“我看见有个姑娘正在蠢蠢欲动,烈焰红唇,长腿细腰,晃动裙摆……”   “她轻轻在你耳边说,嗨,不给糖就捣蛋——!”   然后,他像歌词中写的那样,唇几乎贴在话筒上,轻轻地来回移动,模仿正在耳语的样子,绿眼睛含笑望着前方,唇慢慢地吐出了每一个单词:“Hi,Baby!Trick or treat——!”   这一刻,舞台下的尖叫声简直震耳欲聋。   所有人激动地喊着叫着,一股具象化的热浪几乎扑面而来。   明明也站在舞台上,却彻底沦为路人的迈克呆滞地望着这一幕。   他像是第一次听到这首歌一样,浑身颤栗地自言自语:“还特么能这么唱?还特么能这么唱?这歌居然还特么能这么唱?”   作者有话要说:迈克:我懂了!我唱不好是因为不够骚不够浪!(不是……   PS.举着话筒架唱歌的歌手有很多很多很多,所以,波米皇后主唱不是唯一的一个,大家不要看了一部电影就全都代入,以为那是他的代表了。牙叔重要的应该是气势,那种积极向上有力又阳刚的(健美操)感觉,有些流氓主唱抓着话筒架,跳下舞台,横扫千军地去干架;还有些低俗主唱拿着话筒架,看起来像是在跳钢管舞;更有些恶棍主唱非常过分,举着话筒架去砸鼓手,总之,这些行为太低俗太恶劣,就不点名批评了(都别信)。 第187章 无耻表现   詹姆斯和兰斯这事做得非常混蛋。   但纵观两人的人生轨迹,混蛋的事一直也没少干。   明明是演出主角的迈克彻底沦为无事可做的闲人。   他根本没办法夺回原本属于自己的舞台,首先,他嗓音不如人,也没办法时不时伴着吉他声来几声意味不明的啊啊啊地叫声来渲染气氛;其次,他做不来脱光上衣,穿着低腰皮裤,随着音乐把细腰和屁股都扭得让人一阵阵口干舌燥;最后,他和黑发吉他手之间,永远不会爆发出那种凶猛又极具冲击感,让人看了浑身火热,恨不得当场来一发的激烈反应。   所以,当全场观众high得群魔乱舞、神志不清、狂欢乱叫地响遍场馆时……   他忍无可忍地叫了保安。   这场临时起意的演出就这么戛然而止。   后来看演出的歌迷痛苦地形容说:[……像是快到最高点时,突然萎了。]   詹姆斯又一次被保安给扛了下去。   不过,这回是笑着下台的,一点儿没反抗,因为他本来也没打算帮迈克唱全场,唱一首,抢足风头,目的就达到了。   事后,好多同行都对迈克这制仗脑子很无语。   大家的看法是:“你要不然一开始就叫保安把人轰下去,别给吉米那混蛋说话机会,反正当时是你的主场,你想怎么收拾他就怎么收拾他;如果一时间没反应过来,让他唱了,那你干脆表现出关系很好的样子,和他一起唱完这场演出,起码能蹭个热度。毕竟,那金发混蛋确实招歌迷喜欢。可你这操作……他都抢完风头了,你再去把人赶走还有什么用?”   但对于一个不算太聪明的人来说,面对突发事件很难思考那么多。   多数时候,都是在凭本能去做。   不过,让迈克更气的是,詹姆斯是被抱下舞台了,可兰斯居然也默不吭声地拎着吉他一起下去,理由是:太久没上舞台,有点儿晕灯了。   晕灯?   你怎么不晕太阳呢!   真他妈是个无耻的好理由!   兰斯的吉他技师不得不被硬拽上舞台,临时顶替了兰斯。   从这一刻起,迈克和兰斯的合作大概就已经快宣告完蛋了。   但这还不是最崩溃的。   迈克当时以为兰斯只是临时下去,过会儿就上来,谁知道这人一去不复返。   另一头,在詹姆斯被保安抱下舞台后,终于在后台和兰斯重新面对面了。   不过,他一开始没打算理人,只想在后台稍微收拾一下,然后,干脆利落地走人。   但嘴毒的黑发吉他手上来就是一句:“你还要搞那个狗屎的黑狗合唱团吗?”   你他妈说谁是合唱团呢?!   詹姆斯立刻用绿眼睛恶狠狠地瞪了过去:“那你呢?”   他一边拽着脖子上因为动作剧烈而不小心缠在一起的银色十字架链子,一边很不客气地讽刺回去:“继续躲在迈克坎贝尔那个傻逼的屁股后头当个伴奏乐手?”他   兰斯笑了起来,难得示弱地垂了一下头,却又悄悄地抬起了眼,那双漂亮的蓝色眼睛像是海一样深邃地凝视着金发主唱,语气就像个小姑娘一样,有些害羞又出奇坦率地说:“可谁都比不上你啊,吉米。你总是最好的……”   他眯起眼睛,视线如有实质地扫过金发主唱赤裸的胸膛、结实的小腹、依旧没什么变化但手感绝对很好的细腰……语气暧昧又暗示地总结:“无论哪方面。”   操!操!操!   这家伙居然在勾引人!   那一刹那,哪怕压抑了一段时间却依然熟悉炽热的情感汹涌而来。   有时候思维简直和动物没区别(斯图尔特的形容)的金发主唱毫不犹豫地扑了上去。   任谁都想不到,他俩就这么在演出后台胡天胡地地搞起来。   这种乱七八糟的疯狂大概也只有他俩才干得出来。   不过,詹姆斯挺后悔这件事:“我他妈还没原谅他呢!”   可有时候气氛到了,兴致上来了,面前又是一个出了名好看的黑发美人,再加上舞台上本来就high得不行……总之,男人的自制力,也就那么回事吧。   值得一提的是,中间的时候,迈克还跑来敲门。   原因在于,当詹姆斯和兰斯纷纷下台后,观众们都不干了,齐齐在下头抗议,闹得本来是主角的迈克又怂了。他是坚决不想让詹姆斯出现了,一个舞台上怎么能有两个主唱?但他这时候还是想让兰斯重新回到舞台上、帮忙撑下场子的。   于是,唱完几首歌,感觉自己实在坚持得很艰难……   趁着其他乐手Solo救场时,他气急败坏地冲回后台。   砰!砰!砰!   迈克边敲门边喊:“兰斯,你晕灯好点儿没?”   晕灯这借口一听就是纯粹扯淡。   但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没撕破脸,也只好这么说了。   兰斯在里头喘着气:“好,好一些了,谢谢。”   迈克故作热情地喊:“那快上台吧,伙计!我们还有演出呢。”   “去,去不了啊……”   兰斯咬着牙在里头说:“我正忙着,操……”   迈克一脸莫名其妙,忙把耳朵贴在门上:“你说什么?”   结果,他愕然地听到了一连串污言秽语的骂街声。   曾经行星乐队那个捣乱的主唱用那极具辨识力的嗓音正在里头破口大骂。   可因为语速太快,加上利物浦那种明明是英语但不少英国人都听不懂的乱七八糟口音,导致迈克一句没听懂,隐约几个单词,什么戴不戴,里头、外头的问题,可以说是非常古怪的争吵。   迈克还想继续敲门,却听到里头又响起了乒乒乓乓的声音。   “这是打起来了?”他暗自在心里想,有点儿犹豫了。   毕竟,他是找人来演出的,不是找人打架的。   万一门被敲开了,两个混蛋斗殴再连累到无辜的自己……   他顿时退缩,心里非常卧槽。   这两人到底怎么一回事?关系到底是好还是不好?传说中反目成仇了,可舞台上恨不得黏在一起变连体婴;舞台上似乎重修旧好了,可下了舞台就干仗?   迈克想得头都快大了一圈,算是彻底搞不懂这复杂关系了。   但听着里头那兵荒马乱的情景……他不得不放弃叫兰斯重回舞台的计划,自己一个人去应付接下来的演出,简直是被两混蛋坑得一脸血!   可事实上,在兰斯的休息室里,场面并没有如迈克想象的那样大打出手,一片狼藉什么的。   摔摔打打听着很大声,不过是金发主唱闹脾气,一片疾风骤雨的表象下,实则风平浪静。   詹姆斯一脸不高兴地穿好裤子,一把夺过兰斯嘴边的烟,叼到自己嘴里后,又光着脚翻箱倒柜地在屋子里找纸笔,去写一个便签:“你们这边演出经理叫什么名字?”   兰斯懒洋洋地倚靠在沙发里,一边伸手再去拿烟,一边好奇地看着詹姆斯转来转去。   听到这个问题后,他将两条长腿搭在前头茶几上,才随口回答:“似乎是史密斯?再或者文森特?迈克自己找的,我一般不关注这种无关紧要的人。不过,你问这个干什么?”   詹姆斯终于找到了纸笔,没回答兰斯,先在便签纸上写写画画了一阵。   然后,他把写好的便签纸啪地一声按在兰斯的脑门上,没好气地回答:“干这个!”   兰斯也不气,漫不经心地接过那张便签纸,才看一眼就笑了。   因为便签纸上,被詹姆斯认真又一板一眼地写了几行字:[亲爱的史密斯,或者他妈的文森特经理,这次演出后台的长沙发有一点儿窄,躺不开……不过,也还算舒服,我就不多说什么废话了。但是,我必须要提醒您一件十分重要的事情。作为一名专业、尽职的演出经理,您应该照顾到乐队成员的方方面面,为他们准备好应该准备的一切。所以,在休息室里怎么能疏忽地不放安全套呢?这是对大家身体健康和人身安全的极大疏忽,下次记得一定要放哦。] 第188章 所谓重组   在那场坑死人的演出结束后,迈克和兰斯迅速地了断了彼此的合作关系。   由于接连取消几场演出的缘故,兰斯赔了点儿钱进去。不过,他一向在理财方面有独到之处,每年又有大笔版权费入账,也不在乎赔出去的那点儿钱。   只是……倒霉的迈克留下了心理阴影,后半生几乎没再开过演唱会,两混蛋真是害人不浅。   但随着网络时代的到来,不开演唱会也不怎么影响卖歌就是了。   除此以外,这场演出还给行星乐队曾经的歌迷群体带来了巨大惊喜。   兰斯和吉米短暂聚首和同台演出,让他们激动兴奋之余,情不自禁地开始热烈讨论,并期盼着双子星的再次合体(舞台上),有些锲而不舍的家伙还日夜守在詹姆斯家门口(自从兰斯粗暴地使唤保镖把围过来的歌迷全赶走后,已经没什么歌迷敢堵他了),只为询问一句‘行星是要重组了吗’?   詹姆斯压根没想过这个可能。   尽管他才和兰斯鬼混完,也承认两人之间感情还在,可感情和事业完全是两码事。   哪怕是一起睡了,也不能改变他们事业上早就分道扬镳的现状啊。   再说,他自己做乐队也挺开心的,黑狗乐队事没行星那么棒,但也蒸蒸日上,自己和斯图尔特之间的化学反应虽然不如和兰斯那么强烈,可日渐磨合之下也渐渐默契,玩音乐够用了。   于是,不管是熟悉的歌迷,还是媒体找上门来询问这件事。   他都只觉得好笑,每次就都漫不经心地回答:“没啊,我没听说有这事。再说,行星乐队重组什么啊,好好看看现状吧,大家早就各忙各的事了。前阵子,我听说西奥快成恐怖片BOSS专业户了,真弱智,但他一贯如此,开心就行啊;鲍德温听说孩子都抱两了,天天在家喂奶洗尿布,没准鼓槌都拿不动了;兰斯那个傻逼正和制仗迈克一起玩过家家;至于我,我和斯图还打算继续带着黑狗巡演呢!下一站,澳大利亚怎么样?对了,你们知道袋鼠乐队吗?我和他们主唱是老朋友了……”   接下来,和以往任何一次采访一样。   行星乐队的这对双子星一贯喜欢互相拆台玩。   在詹姆斯这么说完没过多久,兰斯居然也接受了采访。   在采访中,他对记者肯定地说:“对,没错,我们正在考虑重组。”   大新闻啊!   媒体全亢奋了。   但这事……   詹姆斯是最后一个知道的。   突然‘被重组’的他一出门就被群情激动的狗仔记者们给围了,一个个死命伸着胳膊,把话筒拼命往前伸,差点儿就戳进他嘴里,场面特别火爆:“吉米,行星乐队什么时候重组?”“吉米,听说你和兰斯要重组行星,会邀请鲍德温和西奥吗?”“吉米!你为什么突然和兰斯决定重组行星?”   詹姆斯一脸迷茫:我是谁我在哪我他妈做什么了?   他这回真懵了,满脑袋都是‘你们说啥狗屎玩意呢?我他妈怎么什么都不知道?’   这事一度搞得他特别被动。   那些听到消息立刻重新蜂拥而至的媒体和歌迷其实还不算什么难题,因为只是陌生人;但真正麻烦的地方在于内部,是面对黑狗乐队队友们的质问。   鼓手艾贝在顽童乐队时,有过差点儿被人替换的经历,在这方面十分敏感。   他率先愤愤地问出口:“吉米,你要解散黑狗乐队的话,都不提前通知我们吗?”   詹姆斯一脑子浆糊!   他气急败坏地一连串抱屈:“解散?我没啊,我没做过,我真没做过!操,兰斯那个狗人竟他妈地找麻烦,我他妈不知道怎么回事。”   鼓手艾贝和贝斯手桑德森全都怀疑地看着他,不太相信的样子。   因为这事,黑狗乐队人心惶惶了好一阵子。   斯图尔特的情绪相对稳定。   他仅仅是深深地看了好友一眼,欲言又止,最终什么都没说。   詹姆斯对此很欣慰,为好友对自己始终不变的信任。   此时,快被‘行星乐队重组’这个莫名其妙新闻烦死的他下决心要改变现状:“我要上路,我要上舞台唱歌,我要带着黑狗乐队一起前进!操他妈的,绝不让兰斯那混蛋的阴谋得逞!但我才不要傻逼地解释个没完没了。看着吧,事实胜于雄辩。”   等他把想去巡演的事告诉队友们,努力把大家的情绪全都安抚住后,兰斯寄了封信过来。   信里是厚厚的一叠稿件,全是这阵子写的新歌。   哪怕过了这么多年,詹姆斯也没办法拒绝这个。   不管是感情,还是事业,他都可以毫无顾忌地和兰斯吵个天翻地覆……   可唯独音乐,必须郑重、严肃!   每次看到兰斯写出的精彩新歌,自认没多少学问,却足够虔诚的他,永远都会瞬间变成十多年前那个刚刚推开音乐殿堂大门,激动地四处仰望,眉开眼笑,虎牙尖尖,兴奋地就像个孩子一样的傻小子。   所以,他不止认认真真地看完信,还把对这些歌的感想、思考和一些建议全都记下来,又跑去录音室录了一段,给兰斯寄了回去。在他看来,这只是一场音乐上的交流。   但没想到的是,兰斯开心地和记者这么说:“我和吉米在重组行星这件事情上已经有了一定的默契,而且,我们最近还共同创作了很多新歌,等行星将来出新专的时候,也许用得上。”   詹姆斯又懵了:……   说得和真的一样,我他妈都快信了!   这也太无耻了吧!   外界因此流言四起,纷纷说他马上就会解散黑狗,重新回到行星乐队。   黑狗乐队的队友们很难不受这些流言的干扰。   比起艾贝的直接问,贝斯手桑德森相对委婉多了,他一开始搞黑魔法来测算命运,由于自身魔力不足,命运看不清楚,只好采用正常人的方式,去旁敲侧击一番。   詹姆斯被这些破事活活烦死。   而且,他这人其实有点儿不切实际的情义,还有点儿旧式人做派,大抵是那种‘好兄弟之间还需要一遍遍解释吗?彼此不信任,还算什么好兄弟’。   但显然,别人不是这么想的,语言才是沟通最重要组成元素。   他如果始终不和大家谈谈,那就真人心散了。   面对这种情况,詹姆斯也只好妥协。   他不得不一遍遍重复解释‘我喜欢黑狗,我没打算重组行星’,这让他不爽极了。   这种不爽在看到兰斯的时候达到了顶点。   那天,黑发吉他手找上了门,这家伙打扮地一如既往精心,完全的衣冠禽兽,头发丝都不乱一根,明明没太阳,还装逼地戴着墨镜,站在他家院子外,一边按门铃,一边往里眺望。   一见是他,詹姆斯气得捋袖子,从屋子里冲出来:“你还敢来!”   兰斯愕然:“我为什么不敢来?”   詹姆斯恼火地问:“你说!我他妈什么时候答应你重组行星?”   “你也没说不答应啊。”兰斯很不以为然地回答:“我这不是过来专门问你了。   “你没问我之前就和记者乱说……”   “不可能,我说的是正在考虑。”兰斯振振有词地强调说:“是考虑。”   詹姆斯被噎了一下,一时间还真挑不出毛病。   早该料到的,这混蛋说话滴水不漏,从头到尾没用肯定句式,只是一点点儿的暗示就成功让一群傻子们瞎跟着狂欢了,实在是让人恼火。   可另一方面,詹姆斯又觉得,兰斯纯属多余干这事。   这混蛋大概真以为世界围绕他转,他想解散就解散,想重组就重组?做梦吧!   于是,他直接下逐客令:“你滚!我不重组。我现在有乐队,有队友,还准备去巡演……”   兰斯说:“你再考虑一下。”   詹姆斯直接打断他:“我不考……”   他一瞬间停住了,目光震惊地望着前方。   在兰斯身后不远处的那辆车里,突然下来了两个人。   退出乐队后,根本不再讲究形象,头发胡子已经茂盛如杂草,整体形象堪比原始野人般的鼓手鲍德温朝他挥了挥手,温和笑着打招呼:“吉米,好久不见。”   詹姆斯揉了揉眼睛,差点儿以为看错了。   如果说这个还算正常的话,那么接下来还有更不正常的。   另一个穿着皮裤皮夹克,周身叮叮当当挂着一堆破铜烂铁,看起来异常非主流的家伙也在这时转过了头,居然是贝斯手西奥!   詹姆斯整个人都惊呆了。   西奥这倒霉孩子快步走了过来。   他眼巴巴地望着昔日总在一起玩耍的小伙伴,用快哭出来的声音,近乎语无伦次地哽咽着:“吉,吉米,对不起!你后来写给我的信,我,我其实全都收到了,每一封都珍藏着!我只是不敢回复你啊,我一直很想你,特别想你。你是我最好的朋友,我每天、每时、每刻都在想念大家一起在舞台上表演的情景。吉米,我不要当演员了。我们,我们重新一起玩音乐吧,我想给你们弹贝斯。”   詹姆斯彻底僵在原地。   半响,他才把目光慢慢移向兰斯,看着黑发吉他手事不关己地摘下墨镜,若无其事地站在一边,在注意到自己的目光后,自然地微微一笑,心中顿时只有一个字可以形容此刻的心情:“操!” 第189章 瞬间顿悟   詹姆斯对外偶尔会表现出很强的攻击性,可本质上,他属于非常被动的人。   由于是莱蒙家中最小的儿子,他在家时,特别习惯听林德的话(林德的控制欲也挺强,所以兰斯才总说他变态,只是对音乐不感兴趣,才让弟弟和人跑了),到后来组乐队时,兰斯什么事都喜欢管,他自然而然也就听兰斯的话。   外界人绝对想不到,脾气那么坏的吉米,对‘自己人’几乎称得上逆来顺受,只要不是太差劲儿的要求,哪怕嘴上抱怨,基本也都会答应;不答应,也会想办法做点儿什么来补偿。   从某方面来说,兰斯多年来的为所欲为有一半就是他一直纵容出来的(当然,兰斯本身也足够混蛋,才会那么自然地就往错误方向发展)。   但尽管詹姆斯对‘自己人’足够容忍,可有时候遇上太欺负人的,他也忍不下去。   兰斯这阵子简直是一直踩着他的脸做大鹏展翅,完全不把他当一回事……   这谁忍得下去?   詹姆斯这时候已经不打算和兰斯讲道理了,因为兰斯这人思维模式和正常人不一样。他很多时候其实很真诚,对身边的人会很护短,但问题是,很多在别人看来很过分的事情,他自己根本不觉得,时不时搞个幺蛾子闹得人措手不及。   比如,在行星重组这件事上,先不说他这个退出乐队的人又怎么心血来潮折腾重组,单说他找来鲍德温和西奥两人,这绝对是下了大功夫的。鲍德温先不说,西奥肯定恨死他了,当初可是他把西奥从乐队里开除的,最后,他们反目成仇后,还闹上法庭一次。所以,说服西奥绝对不容易,鬼知道他付出了什么代价,才让西奥同意过来。起码,詹姆斯这么多年一直坚持给西奥写信,都没收到过一封回信。   而兰斯能找来鲍德温,又说服西奥,这绝对是花了大功夫的,足见想要重组的诚意。   甚至在他看来,这事还是一个大惊喜。   毕竟,吉米怎么能不爱行星呢?   那可是行星啊!   所以,与其说他不重视自家主唱兼恋人的感受,不如说他过于轻视那个黑狗乐队了。   在他想来,黑狗乐队明显就是行星乐队的替代品,是吉米失去行星后,打发无聊的玩具,连乐队名字都透着一股子敷衍感,黑狗……这一听就是随便取的嘛!(詹姆斯:过分了啊!哪里随便?)   总之,这人就是太自我为中心了。   所以,詹姆斯这次压根不打算和他讲道理,直接冲出去,一拳朝他脸上砸过去。   这时候,不得不提一下从来都是唯恐天下不乱的西奥。   按照詹姆斯的思路,虽然兰斯总惹自己生气,可人和人的感情是没办法割裂的,也就是揍几下出出气就得了。   可对于行事一直荒唐、又和兰斯有旧怨的贝斯手哪可能放过这样的大场面!   他当即开足马力地喊了一嗓子‘不要打,让我来’,冲上去就也照着兰斯来了一拳。   詹姆斯虽然想揍兰斯,可没打算和别人一起群殴他,下意识地还伸手帮忙挡了一下。   兰斯利落地躲到了詹姆斯身后,眯起眼睛,长腿一伸,一脚就踹在西奥肚子上。   一时间惨叫声、叫骂声响彻在空气里……   沉迷于家庭温馨生活的鼓手鲍德温,太久没遭遇这么摇滚的场面了。他呆滞了几秒后,终于反应过来地上前拉架,结果,迎面就是三个拳头,心中大怒,忍不住地骂了一声:“操他妈的你们看着点儿打!”   场面一度混乱到了极点。   偏偏詹姆斯住的这个小区,邻居较为‘热情’。   几分钟后,邻居家老太太就报警了。   当时,一辆警车从远处开来,一个急刹车就停在了詹姆斯他们面前。   两个明显中年发福的胖警员用不符合身型的矫健身手,从警车上一跃而下,朝着他们跑过来,一边跑,还一边大声嚷嚷着让他们全都脸朝下趴在地板上。   隔壁报警的老太太从窗户探出一个脑袋。   她指着詹姆斯他们夸张地大喊,激动地假牙都快喷出去:“抓他们!他们要杀人!”   “杀人?你他妈开玩笑呢?”詹姆斯反射性地反驳。   但很遗憾,英国条子在执行公务时,是不会听什么解释的,按照他们的逻辑,有什么要说的统统去法官面前申诉,听解释可不在他们的职责范围内,所以,刚重聚的乐队四人一个不落地全被拷上了。   好些在詹姆斯家门口常年蹲点儿的狗仔记者们都快笑死了。   他们干脆也不隐藏了,光明正大地站出来,追着警车拿相机一通狂拍。   还有熟悉的狗仔记者笑呵呵地喊:“嗨,吉米,又进去啦!”   詹姆斯回头就比了个中指,但下一刻就被警察粗暴地塞进了警车。   后来,他们被审讯后的记录是这么写的:   吉米:殴打兰斯,对其造成人身伤害。   西奥:协助吉米殴打兰斯,对其造成人身伤害。   鲍德温巴洛:阻止吉米和西奥殴打兰斯,过程中误伤了吉米、西奥、兰斯。   (警察:?)   兰斯:无辜受害者。   (吉米:无辜个P,他殴打我了;西奥:他踹我了;鲍德温:我也被误伤了;兰斯:我就是无辜受害者。)   埃布尔赶来警察局交保释金的时候,看到这样的案件记录,都气笑了。   詹姆斯坚持认为这不是他的错,振振有词地说:“我他妈只想给兰斯这傻逼一个教训,他妈的那个老不死地居然报警说我们要杀人!去死吧!我是每天都有那么几次想搞死他,但那只是想想,想想他妈的又不犯法。”   西奥这时候也学聪明了。   他坚持不承认自己出于‘记恨兰斯赶自己出乐队’而趁火打劫的‘协助者’身份,声称:“你们搞错了,我和鲍德温一样,我是拉架的,我没帮吉米打人。”   鲍德温面无表情地望着远处:“我也是拉架的。”   詹姆斯从旁搭腔:“对啊,他牛逼着呢!爆裂鼓手啊!拉着拉着一来气,把我们全揍了。”   兰斯在旁边不发一言地抽烟,一脸I Don\'t care的冷漠!   这人太自恋,时刻都注重形象,所以,有一种神奇的装逼本事,越是狼狈和糟糕越把逼装到极致。因此,哪怕他被打得破了相,连衬衫都差点儿被撕成条,扣子丢了好几个,裸了半个胸口,可高高瘦瘦地站在那,周身依然透着一种颓废又傲气的高冷感,绝不比一些男模差,如果这时候有人拍照,随便来几张没准还能上杂志封面。   埃布尔也不知道该说什么,盯着他们看半天,有点儿没招。   但他无力之余,神奇地又有一种熟悉感,因为很多年前,行星乐队刚建立时,这四个混蛋就是这么常常搞事的:“你们到底想怎么样?可怜可怜你们的经纪人,唔……”说到这里,他顿了一下,望了望已经不是自己手下艺人的西奥和鲍德温又补充了一句:“曾经的经纪人。告诉我,我他妈还能为你们做什么啊?”   “我们要重组了。”兰斯说。   “你他妈说梦话呢。”詹姆斯立刻反驳。   “吉米,你不把我当朋友了吗?”不等兰斯说什么,西奥又快哭了。   鲍德温从头到尾都挺冷静:“我其实无所谓……”   詹姆斯翻了个白眼。   他不再理别人,只对西奥和气地说:“哥们,要玩音乐随时欢迎来找我,但行星都是他妈过去的事了,人不能总活在过去。”   人不能总活在过去!   这话说得太他妈有哲理了。   在说完这句话后,詹姆斯突然释怀。   他陷入了沉思:“我为什么要生气呢?因为我重视我的乐队……可那都是过去的事了。所以,我根本没必要生气,兰斯不管说什么,我都没必要和他生气。他说什么重组,那就让他去说,和我有什么关系?”   于是,他一下子心平气和了:“我不想重组行星,玩音乐可以叫我。但重组,没商量。”   兰斯、鲍德温保持着沉默。   西奥这蠢货在旁边吸着鼻涕,发出了一声哽咽。   詹姆斯挺胸抬头,意志坚定。   他突然意识到,行星乐队早就不是他生命中最重要的东西了。与其站在这里和昔日好友追忆往昔辉煌,再或者,和最爱的音乐搭档吵个天翻地覆,打个你死我活,倒不如趁着天气不错去做做运动,强身健体。   于是,在走出警察局,和兰斯、鲍德温和西奥他们分开后……   他心血来潮地先跑去洗纹身。   那个曾被纹在胸口,还被他喝醉用刀划过一次的行星纹身,终于就这么一点点地被洗掉了。   Planet Forever?   扯他妈淡呢!   在这个过程中,詹姆斯毫无感觉。   他在日记里写:[我以为自己会大哭一场,或者大醉一场,再或者,连续几天闷闷不乐,悲伤地追忆我逝去的青春。但是我没有,我和纹身师礼貌地说了声谢谢,然后,高高兴兴地去游泳了。我在水里自由自在地活动着四肢,嘿,看我的!蛙泳、自由泳、再来个蝶泳……好吧,那只是想象。我一般和吉吉一起肩并肩地游,我俩游得可好了。嗨!嗨!朝前看,黑!狗!] 第190章 粉丝论坛   当行星四人再次因为打架斗殴被警察抓走后,虽由于‘受害者’兰斯不打算追究的缘故,也没有什么后续麻烦事。   但詹姆斯明确拒绝重组行星的事情却彻底瞒不住了,行星乐队的粉丝论坛顿时一片凄风苦雨。   提起行星的这个歌迷论坛,其实在整个乐坛都很有名。   尤其是后来行星解散,詹姆斯和别家乐队频繁合作时,论坛渐渐出现别家乐队的歌迷,导致整个论坛都渐渐发展成为了一个音乐性质的综合论坛。   不过,论坛最早期还是属于行星的。   它由行星乐队粉丝俱乐部的几个小姑娘联合创办。那几个小姑娘也是熟人,就是早年一时冲动办粉丝俱乐部,却行事稚嫩,管理不到位,外加错估形势,把会员的入会费弄丢,最后不得不写信找乐队求救的那几位。   如今,她们也都历练出来了。   当网络出现,并越来越发达后,是她们率先为心爱乐队做出这个粉丝论坛,并积极号召大家发言和分享、交流信息,来增加论坛活跃度。   于是,论坛中出现了很多有趣的帖子。   排除瞎编烂造的类型……   时至今日,论坛加精的帖子里,还有一个[车胎扎了怎么办?]的神奇帖子。   在这个帖子中,发帖人详详细细地讲述了一个近乎奇幻的故事:[看完演唱会,车胎不知道怎么被扎破了,幸好,我们有带备胎。但糟糕的是,我男朋友可能是一个笨蛋,他折腾半天也没把轮胎换上。]   [这时候,让我吃惊的是……吉米不知道从哪冒了出来。当时,演唱会刚结束,他被汗全都浸湿的金发还湿漉漉的,脸也有点儿发红,怀里抱着三瓶苹果酒(猜测是从后台偷溜出去买酒喝的)。他一上来就笑嘻嘻地问‘要帮忙吗?’然后,熟练地帮我们把车胎换了。]   帖子底下最开始的时候,全是‘……’以及骗人,怎么可能’的不敢置信发言。   不过,很快有歌迷贴了一些采访稿,来证明吉米确实会修车,因为‘早期巡演车坏了,都是他修的’;接着,发帖人也放了几张站在车前的签名合照。   于是,底下留言全都变成了羡慕嫉妒的‘啊啊啊啊我也想要吉米帮我换轮胎’。   这事引发了歌迷群体的一轮新风潮。   无数行星乐队的歌迷在提想要什么愿望时,会开玩笑地提一句‘想要吉米帮我换轮胎’。   很多不小心误入论坛的人看到这个愿望都有点儿懵:“行星歌迷这是什么古怪画风?听说过想和偶像Kiss、拥抱、谈恋爱的,没听说过想要偶像帮忙换轮胎的。”   此外,关于黑发吉他手兰斯的神奇帖子也不少。   有一个[妆哭花了,包里没带化妆品怎么办?]的加精帖子,和吉米那个换轮胎帖并排被置顶,简直相映成趣。   在这个帖子里,发帖人说:   [准备和男朋友一起看行星的演唱会,约好场馆外见,却突然被分手。我跑到演出场馆的一个偏僻侧门处,以为没什么人来,蹲在那哭得鼻涕眼泪一脸,精心画的妆也全花了。谁知,兰斯刚好开车路过。他可能是为了避开热情的歌迷,特意选了这个偏僻的入口。]   [如果是平时能遇到他,我肯定兴奋得要死。可当时太狼狈,只想躲开。但他偏偏把车停在了我面前,问我‘你是来看演唱会的?’我哭着说‘是。’然后,他问‘哪个位置?’我有点儿茫然,却还是告诉他‘第二排’。结果,他立刻皱着眉问‘那你是被逼着来的?’我说‘不是。’他没好气地问‘那你哭什么?’我说‘我被男友甩了。’他于是打量了我一下说‘是挺丑,难怪被甩。’我当时就想哭死在原地算了。可下一刻,他从车里掏了一堆东西,什么湿纸巾、镜子、粉底、眼影、眉笔、口红等等,还找了个袋子装好才扔给我‘去洗个脸,把自己收拾能看点儿,再来听演唱会’。]   讲完这个故事后,发帖人还专门抒发了一大段花痴做梦的话,大概就是‘他真好看,他人也好,他太温柔了,他后来把化妆品全送我了,他是不是对我有意思’。   但和吉米那个被实名羡慕嫉妒的贴子不一样。   在这个帖子下头,全都是冷静到了极点的发言:[醒醒,姑娘!所谓‘把自己收拾能看点儿,再来听演唱会’根本不是在安慰你。根据我多年追兰斯那个狗人的经验,以他的完美主义和矫情劲儿,十有八九是不想看到前排观众在舞台底下哭,或者被记者拍到你在台下哭。你当时要是告诉他,你坐后排,你看他理不理你?至于送化妆品……虽然不想打击你,但你都用过了,那死洁癖肯定不会再要了。]   除此以外,还有贝斯手西奥和好几个女歌迷风流韵事的帖子,其中,居然有匿名人士曝光了他在床上的表现(不知真假);至于鼓手鲍德温,也有跑去喝酒,碰上几个歌迷,想假装自己不是鲍德温,却不幸被歌迷识破,被迫不情愿合照的帖子。   后来,在斯图尔特和詹姆斯一起组成黑狗乐队的那段时间里,跳舞雕塑的歌迷们曾好奇地跑来这个论坛翻帖子看,最后,全都无言地留下了一句:[贵队的日常真是让人惊叹]。   大概是由于类似的沙雕事迹太多。   歌迷们对这个乐队实在欠缺应有距离感了。   于是,当乐队接二连三地分裂,他们一个个分析起原因时,挥斥方遒,完全没有一点儿给乐队一众人留面子的意思。当时,那个分析帖子里,足足汇聚了四波人。   第一波站鲍德温和西奥的立场。   他们这么发言:[行星乐队最早是鼓手鲍德温和吉他手兰斯两个人牵头组建的,结果,现在人人都知道兰斯组建乐队,却把鲍德温给忘了。事实上,鲍德温才是行星乐队的定海神针,他和贝斯手西奥一起构成了乐队的节奏组,并为乐队早期所有歌曲提供了可供发挥的坚实基础。他俩的鼓声和贝斯都是一绝,别具特色。不信你们听行星乐队早年有他俩在时的那几首歌,哪怕桑得森和艾贝的技术也不弱,可替代他俩后,那鼓点和贝斯的演奏方式也一点儿都没变过。]   [这证明什么?证明他俩组的节奏组已经是最完美的了。]   [他俩的离开,对行星乐队来说,绝对是一个重大打击,新歌迷的感觉还差点儿,但对老歌迷们来说,哪怕同样的演奏方式,同样的旋律,可那种怼天怼地、桀骜不驯的丰沛情感却很难再听到了。]   [而且,他俩都是很讲义气的人。兰斯这个烂人一向含糊其辞,但根据吉米的一些话,就足以证明了。比如,当年,大家不出名,四处巡演时,兰斯被人笑话娘娘腔,是鲍德温走过去,二话不说地先给人一拳;后来,吉米跑去打群架被围,也是鲍德温冲过去把吉米救出来。至于西奥,我们都知道,不管是打人,还是被打,这孩子从来没有一次掉线过。当然,这可能有点儿傻,可你要是有这么个傻朋友,你不感动吗?]   [但就是这么好的朋友,这么重要的成员,兰斯和吉米都没珍惜!]   [西奥当年想搞点儿个人副业,兰斯这个混蛋就是看不顺眼他,不断地排挤、找事,一步步把西奥往悬崖边推;鲍德温更不用说了,明明是乐队元老级成员,可居然没拿到版权,据说兰斯给了什么奖金,但这事令人心寒。最关键的是,吉米在这个过程中也不是什么好人角色,他的表现和夹在媳妇、亲妈之间的渣男几乎一摸一样,装聋作哑,无耻到极点!]   [不过,这两混蛋也没得好。鲍德温和西奥一直以来算是他俩缓冲带,可惜没被珍惜。这么说吧,西奥的离开,为乐队埋下了导火索;鲍德温的离开,为乐队敲响了丧钟。两个人全退队,兰斯和吉米果然闹翻。]   [所以,是兰斯和吉米两个混蛋导致了乐队的解散。]   第二波人站了吉他手兰斯的立场:   [行星乐队是谁创建的?乐队所有的歌曲是谁写的?兰斯绝对他妈的是这个乐队的灵魂!无兰斯不行星,这个没人有意见吧?]   [你们随便掐他矫情、作、虚伪、找事、装模做样,可你们都得心甘情愿地承认,乐队整个音乐方向都是兰斯一手掌握;乐队的成功,他起决定性作用。你们说他开除西奥,对鲍德温苛刻,是不近人情!可乐队又不是过家家,西奥不敬业就该被开除,留着不敬业的成员才是对歌迷的不负责任;对鲍德温苛刻更是无稽之谈,词曲都是兰斯做的,还提什么版权分配不公?凭什么啊!讲朋友感情,你那么讲感情怎么不把家产分朋友一半?]   [而且,我们用事实说话啊,鲍德温和西奥离开后,行星乐队照样良好运转,连出好几张精品专。不管外界是褒是贬,该出专辑就出专辑,一张张热门金曲足以证明实力。]   [至于说乐队分裂,那纯粹是吉米找事吧!]   [是,兰斯过于精明,但当别人都自顾自忙自己时,整个乐队的运转都是他来做的,没他主持大局,乐队有没有出头之日都不一定,还有空在这里扯谁对谁错?吉米是对歌迷态度好,喜欢互动,你们也都爱他。但你们别忘了,最爱惹事的也是他,时常乱说话,酗酒、还打架,把所有人闹得焦头烂额,是谁给他收烂摊子?兰斯,兰斯,还是兰斯!]   [所以,他俩闹翻完全是意料中的事情,兰斯不想再收烂摊子了,退出有什么错?]   [无兰斯不行星,吉米太任性妄为,让人不能忍下去。]   第三波自然是站吉米的立场:   [胡说八道,吉米才是乐队的灵魂!行星乐队的标志性声音是吉米,行星乐队的整体风格从一开始也是由吉米奠定的。他在舞台上叛逆嚣张的绿眼睛坏男孩形象,让多少观众为之心折!]   [舞台上最有存在感的人是他,歌迷群体中人气最高的也是他,他就是行星乐队的精神。是他凭借个人魅力,带领着乐队走向了成功。连兰斯那个烂人自己都说,吉米给了他无数的创作灵感,没有吉米,他根本做不出那么多的好歌!]   [从乐队成立的那一刻起,吉米始终不变,坚守本心,自始至终都认真对待音乐,兰斯发脾气闹别扭的时候,他照样在舞台上从不放松、竭尽全力,每场演唱下来,前排观众都能清楚地看到他筋疲力尽的样子……心疼。]   [相比较之下,兰斯一天到晚关心杂事,每天不是想着什么独揽大权,就是怎么欺负吉米,我有一次溜去后台,亲眼看到他把吉米按到了墙上!怎么着,还想打人吗?来来来,我和你打!如果不是被保镖拎出去了,我肯定冲上去制止。见鬼!谁家吉他手这么嚣张?在舞台上弹solo弹得没完没了,还把主唱风头抢光?只有兰斯这个狗人!不就是仗着吉米对兄弟好吗?实在太过分了。后来还持宠而娇地搞什么退出。乐队解散根本就是他折腾的吧?那些说是吉米责任的人也太可笑了!这种事追究原因难道不是追究退出的人吗?吉米后来一直坚守还做错了?]   [吉米才是行星乐队的标志!他对音乐的专注和纯粹,对生活的坦率和真诚,不知道甩了兰斯多少条街!我爱吉米,说他坏话的都是傻逼,兰斯才是导致解散的万恶之源。]   第四波站了贝斯手桑德森和鼓手艾贝的立场:   [楼上你们都太过分了,行星乐队后期是桑德森和艾贝在认真付出,行星解散前的最后几张专辑,他俩绝对是立下了汗马功劳,但现在提起行星,两个人居然至今没有姓名!]   [虽然解散的事和后加入的他俩肯定没什么太大关系,但明显不公平待遇足以证明……]   [行星乐队辣鸡,活该解散!] 第191章 峰回路转   由于洗完纹身立刻在游泳池里作死,詹姆斯第二天就高烧了。   他昏昏沉沉地躺在床上,神志模糊,还缺席了黑狗乐队的日常排练。   埃布尔找上门时,就听到黑狗吉吉带着它的那一窝崽子们在屋里一声声惊恐地嚎叫。   可怜的经纪人先生吓了个半死,急忙打电话,叫救护车。   詹姆斯被抬上救护车的这一幕,当天就出现在各大报纸头条上。   在无良媒体的报道下,他仿佛下一刻就要与世长辞。   这可真吓到不少人。   据说有些詹姆斯的死忠粉在街上就失声痛哭:为什么会是那么好的吉米,怎么不是兰斯那个狗人?   忽略个别粉丝的过激发言。   埃布尔不得不离开医院,匆忙跑去接受采访,来向外界说明‘吉米只是发烧,不是要死了’。   当时,摇滚明星要不然就是早死,要不然就是命硬如蟑螂。   毫无疑问,詹姆斯属于后者。   当所有人都还为他忧心忡忡时……   他退了烧后,立刻以匪夷所思的速度好转起来。   医生建议:“你可以多休息一段时间。”   詹姆斯:“不了吧,我明天还想上台唱歌呢。”   值得一提的是,这事把兰斯也吓坏了。   在詹姆斯拒绝行星重组后,他根本没死心,更没感受到任何挫折,还对西奥和鲍德温信心满满地承诺:“放心,吉米会改主意的。”   可没等他再折腾点儿什么事出来,才分开不到一天的功夫,这人就被救护车拉走了。   等兰斯看到报纸上那张‘被抬上担架’的照片时,整个人都僵了。   所以,詹姆斯睁开眼后,看到的第一个人就是他。   这人坐病床边,像是在演什么苦情剧,眼圈通红地小声来了一句:“不重组就不重组,你别折腾自己了。”   詹姆斯:……你是谁你脑子有病你是在和我说话?   显然自恋、情感丰富、神经纤细敏感的音乐人兰斯脑回路又一次跑偏,金发主唱‘洗完纹身还游泳’的二逼行为,被他无端端地理解为‘内心难受,折磨自己’的感性行为。   躺在病床上的詹姆斯眨了下绿眼睛,一时不知道怎么回应。   但兰斯对自己的脑补坚信不疑,为了安慰‘内心痛苦挣扎,有抑郁倾向’的金发主唱,他素来傲气又英俊的脸上难得地流露出一抹温柔,那样子居然还有点儿满腔柔情的sweetly感觉,只是好像开启了什么奇怪的按钮,突然话痨个没完没了,什么鲍德温有了两个儿子,什么西奥到现在都是混蛋,什么虽然大家都还想凑一起玩,但重组也没那么重要,千万不要有什么太大压力……   千万,千万不要有压力!   兰斯反复地重复这句话,生怕詹姆斯真因为压力大而抑郁了。   詹姆斯一开始挺不耐烦,还觉得有点儿好笑,可听着听着又心软了。   虽然这么说太肤浅,可这人实在是太好看,平时傲气太盛,看起来就很有距离感,不容易让人亲近。可如今,他急红了眼睛,担忧又难过地用那双蓝眼睛关切望过来时,但凡有点儿审美的人大概都要倒抽一口凉气。   等鲍德温上了年纪,闲着没事出自传的时候,还曾非常坦率地写过这样一段话:[当初,我在找人组乐队的时候,有三支乐队可以选择,一支乐队有多年演出经验,只差一个机会就能出头;一支乐队是新手乐队,可成员较齐,而且都是想认真搞出点儿成绩来的;还有一支乐队是玩朋克的,音乐上不说什么,成员们都非常酷。最后,我选了兰斯。因为,他有‘pretty face’,看起来就像是明星。]   其实,他最后一句话大可不必写。   什么看起来就像是明星都是找的借口,废话那么多,也掩盖不了他是看脸挑乐队的事实。   可惜有时候,越好看的人越没良心。   所有东西都得到的太容易,反而不懂什么叫珍惜,兰斯显然就是个中翘楚。   詹姆斯看脸程度没鲍德温那么深,可也时常在这上头栽跟头。   兰斯每次眼圈一红,他就撑不住地想举双手投降,那感觉简直和有些男的害怕女人掉眼泪一样。   但可能是由于多年前在邻家奶奶大妈姐姐妹妹那讨食物的经历,詹姆斯太习惯照顾和迁就女性了,但凡黑发吉他手流露出一点儿近乎女性的脆弱感,他本能地就想过去哄一哄。   所以,为了缓和(破坏)气氛,也为了不让兰斯继续脑补下去,更为了不让自己在心软之下做出一些不正确决定……   他琢磨半天,终于找准时机打断了兰斯没完没了的唠叨:“你先让让,我下床撒泡尿。”   黑发吉他手瞬间沉默。   他面无表情地站起来,让开了。   詹姆斯立刻用完全不像个病人的矫健身手跳下床,敏捷地冲向了卫生间!   兰斯一方面觉得自己刚才的话可能都白说了;另一方面,却又真心为他松了一口气,人没事就什么都好。   峰回路转!   本来闹得不愉快的两个人,因为兰斯难得的真情流露,冷战终于出现了一个缓和期。   于是,在外界纷纷扰扰地讨论‘行星乐队重组失败,主唱和吉他手矛盾重重’的时候……   这两人又可以手拉手地一起并肩上厕所了。   ——(吹口哨)嘿,哥们,来个交叉!   ——幼稚!   ——嘿嘿嘿,Woooohoooo!!!   ——……   对于行星歌迷们来说,非常扑朔迷离的一段时间也来临了。   在这个阶段,他们完全搞不清楚金发主唱和黑发吉他手之间的关系是好是坏了。   曾经互不往来的金发主唱和黑发吉他手再次恢复了联系。   有记者还拍到了‘兰斯跑去听黑狗乐队唱歌’的照片。   在黑狗乐队的那场演唱会中,身边带了几个保镖,又戴着帽子、口罩和墨镜的黑发吉他手低调地站在舞台左侧角落的第一排,既方便听歌,也比较隐蔽,不容易被发现。   然而,他虽然不想惹人瞩目。   可詹姆斯却是“喜欢,我就一定要表现出来”的热情性格,所以,两人关系刚刚才缓和了那么一点儿……   他就不计前嫌地边唱边跳地走过去,还从舞台上弯下腰,一直、一直对着兰斯唱歌。   一向自我保护意识超强的高冷吉他手这时候也根本顾不得周围歌迷投过来的无数疑惑视线了,几乎是情不自禁地抬起头,仰视詹姆斯,还伸手轻轻扶住了他的肩膀。   于是,金发主唱笑眯眯地唱完一段,趁着斯图尔特在旁边低头弹吉他间奏时,撅起嘴亲了兰斯一口。   此时,麦克风还没挪开,‘啵’的一声响遍全场,无数歌迷激动地爆发出了一声声尖叫。   听到声音,本来专注弹奏的斯图尔特在旁边不禁疑惑地抬头,但他没认出来兰斯,以为吉米又在乱撩歌迷了,不由纵容一笑。   詹姆斯也玩够了,就继续回舞台中央唱歌。   只是专业的狗仔记者们,自然眼疾手快地抓拍到了那一幕,还通过照片认出了兰斯。   但兰斯和吉米早年就很亲近,音乐上的灵魂伴侣,舞台上时常搞骚操作,亲密举动多到看起来就像是假的(两男的谈恋爱哪有光明正大到这份上的)。   如今,他们又搞一出,记者们都懒得报道了。   可看着两人在照片中火花四溅的感觉,他们还是尽职尽责地猜测(编造)着:[行星乐队主唱和吉他手和好了,行星疑似要重组。]   简直是溜粉玩!   因为,当歌迷再次抱有期待时,詹姆斯接受了采访,一听这问题就笑个不停,果断否认:“没啊,没啊,不重组,我才不要重组。哈哈,什么,我亲了兰斯吗?不会吧,大概认错了,以为是个漂亮女歌迷。”   骗鬼呢!   什么视力才能近距离地把昔日队友看成女人?   兰斯对此不发一言。   大家又找不到什么新闻,只好酸溜溜地来几句‘吉米讽刺兰斯像个女人’也就完事了。   此时,詹姆斯自顾自地带着黑狗乐队又开始了一轮巡演。   虽然在互联网的冲击下,唱片一直卖得不太顺利,可他们的演出精彩,一向不愁卖票问题。   在这种情况下,行星乐队的歌迷们又开始觉得重组没戏了。   可没想到的是,兰斯还是把行星给重组了。   只是……   重组后的乐队,只有他自己这个吉他手、以及鼓手鲍德温和贝斯手西奥,压根没主唱,或者说,谁愿意唱谁唱。   有时候,爱出风头的西奥会唱两句;鲍德温喝多了的时候,也会唱;兰斯自己也会小声哼几句,虽然高音上不去、低音下不来,可歌是自己写的,感情还是很到位的;等闲着没事搞演出时,跑来的歌迷们也会在底下跟唱。   除此以外,兰斯做了一个和詹姆斯一摸一样的纸板人放在舞台上,可能是借物思人,可能是表明虚位以待的态度,亦或者纯粹只是假装主唱一直都在,四个成员还整整齐齐……   每到演出的时候,他就面无表情地背着吉他,抱着那个纸板吉米走到舞台上,然后,小心翼翼地把纸板放在舞台中央,自己在一旁弹吉他。   大概……   但凡真情实感追乐队,最后都会遭报应。   对于行星乐队的粉丝们来说,这一幕简直是巨型催泪弹,谁受得住啊!   他们看着美貌吉他手这么一天天地形单影只、孤苦伶仃,心酸到不行。   好糊弄的粉丝们几乎立刻选择性地遗忘了黑发吉他手本质是个作精的事实,开始心痛地为他落泪,还在论坛里呼吁:[吉米,你理理兰斯啊!];[吉米,兰斯昨天唱——你是我的恒星了。];[吉米,你怎么这么狠心啊,好歹常回家看看。]   但詹姆斯在黑狗乐队大权独握,想怎么浪怎么浪,连唱完歌砸吉他,都没人在旁边‘吉他那么可爱你怎么能砸吉他’地嘀咕自己了,根本不想回行星。   兰斯对此也没意见。   粉丝们天天帮他哭惨,可他自己完全没感觉。   一来,‘我的吉他旋律完美无缺,不用人声修饰也挺好听’;   二来,‘纸板吉米从来不会和我吵架,虽然没吉米好,但看着也挺高兴’;   三来,哪怕和吉米不站在同一个舞台上,但……我前不久用‘你自己住,生病都没人知道’为理由,(死皮赖脸地)搬吉米家里住了(美滋滋)。   所以,他兴冲冲地用胳膊夹着纸板吉米去继续演出了。   歌迷们也继续为他‘痴心不改、苦守寒窑’般的‘悲惨’生活,真心实意地心痛、落泪! 第192章 Bad girl   兰斯的好心情也没持续多久。   在他搬进詹姆斯家里第三天的时候,就忍不下去了。   詹姆斯属于那种自己过日子就会非常随便,随便到邋遢的类型。   所以,他家里是乱如垃圾场,尤其是黑狗吉吉前不久又生了一窝狗崽子,这么一来,家里快有十多条狗了,满屋子都是狗味。但最可怕的是,一些几个月大小狗崽子不懂事,时不时就会在家里拉一坨。   于是,当兰斯某天睡醒下床,一脚踩到狗屎时,整个人都崩溃了。   他僵硬了几秒后,转身抓起枕头,猛砸还在熟睡中的詹姆斯。   可怜的金发主唱一大早险些因一坨狗屎命丧枕边人之手:“哎哟,哎哟,别打!”   于是,斯图尔特遭遇了有生以来最匪夷所思的事。   他的好朋友詹姆斯居然郑重其事地问了他一个问题:“我能把我心爱的女儿放心地交付给你吗?你是否愿意无论顺境、逆境,富裕、贫穷,健康、疾病,快乐、忧愁,都将毫无保留地爱她吗?”   斯图尔特很不讲义气地拒绝了。   他摸摸詹姆斯的头,皱着眉头问了一句:“吉米,你是不是早起撞到头了?你哪有女儿?你就算是有女儿,也没到十八岁吧?”   “什么十八岁,她还不到一岁。”詹姆斯说。   第二天,他还是把女儿送给了斯图,那是一只黑白毛小狗崽,眼睛又大又圆,满脸天真懵懂。   斯图尔特哭笑不得地接过了狗。   之后,在兰斯的闹腾下,詹姆斯陆陆续续又送出去好几只养不过来的小狗崽,当然了,全是考察过的朋友,有钱有时间有精力对狗也有爱心。   然后,兰斯带着黑狗吉吉去做了个绝育,又雇一堆人来清扫房间,各种藏污纳垢的缝隙全都清洁地干干净净;还找园丁去整理庭院,计划今年夏天报名参加‘社区最佳花园’竞赛;还把詹姆斯的衣橱也清理一遍,那些乱七八糟、落伍的、不常穿的衣服统统扔进垃圾桶。   面对这些巨变……   詹姆斯私底下在日记里写:[我像个娶到老婆的单身汉一样,痛并快乐着。哎,累了!还瞎折腾个啥?好好过日子吧!]   除了生活上的变化外。   事业上,两个人也发生了一点儿变化。   现在,詹姆斯认认真真地和黑狗乐队一起玩音乐,已经不再像前几年那样一天到晚、张口闭口地骂兰斯叛徒,还总是一副对行星解散意难平的样子了,平时也懒得理会媒体的挑拨,变得沉默起来;   但有趣的是,以前骂不还口的兰斯却开始频繁对外发言。他一边带着纸板吉米做演出,一边开始极其不要脸地吹自家恋人:‘我从未见过如吉米一般厉害的歌手’;‘别人唱歌是用嗓子,吉米用灵魂’;‘吉米唱出的音符比原子弹的能量还巨大’;‘吉米太棒了,我只想给吉米弹吉他’。   要知道,兰斯自出道以来,就是一个出了名傲慢自负的混蛋。   如今,他居然放下架子,主动伸出求和之手,把吉米吹上天,偏偏吉米一点儿回行星的意思都没有,这到底是什么悲情虐恋般的故事啊?   好些歌迷们为此泪流成河。   然后,黑狗乐队解散了。   太突然!   太晴天霹雳了!   但有时候,事情的发生就是这么让人猝不及防。   一开始是鼓手艾贝旧伤复发,当年他从移动舞台上摔下来,为了顽童接下来的演出,也为了和对手竞争位置,他养伤养得不太认真。没想到几年后复发,反而更严重,医生那边建议他最好修养个一两年,彻底好利索了再说;接着,曾经冒险团的主唱道尔学成黑魔法归来(詹姆斯:什么他妈的玩意儿?),朝着贝斯手桑德森再次伸出了魔法友谊之手;   最后,斯图尔特闲聊时,和吉米说了一句:“我想做张个人Solo专辑。”   后来,他特委屈地解释,自己没别的意思,也没想退出黑狗,就是静极思动,也想唱歌了。但考虑到,他的音乐风格和詹姆斯不一样,所以,才想去独自搞一张的。   但詹姆斯误会了。   正如兰斯当年诉委屈时的说辞:‘你们光说我矫情、难伺候,可怎么不说吉米一发脾气就六亲不认?’   不过,根据那些跟了两人多年的工作人员反馈:这两人都不是什么好鸟。   总之,詹姆斯一听斯图尔特那句‘意味不明’的话,狗脾气上来,当场暴走,音乐也不搞了,直接把手里吉他‘砰’一声摔地上,丝毫不给面子地甩手就走:“少他妈废话,想滚就滚。”   斯图尔特愣住了。   等反应过来,他气得几乎说不出话来,心里想‘怎么能这么混蛋!怎么能这么混蛋’!   几个月后,詹姆斯搞清楚误会,立刻打电话给他道歉,一次不够有诚意,就打算再打一次。   可在第一次的时候,斯图尔特就很软地原谅他了:“好啦,没关系,下次不要这样了。”   但不管怎么说。   组建了有两三年的黑狗乐队,寿命也终于到头了。   不过,比起行星乐队当年让万人痛哭的大场面解散,黑狗乐队是一场无声无息地散伙。   外界几乎没什么新闻,成员们就悄悄地分道扬镳了。   可由于这支乐队成员是个大杂烩的缘故,歌迷们相对还算冷静。   他们一边感叹‘世事变化’,一边又开始暗搓搓地期盼吉米回行星了。   但詹姆斯完全没这个意思。   他渴望新鲜的元素,更有趣的音乐,至于行星,暂时还没有想回去的心情。   而兰斯现在也淡定了。   他最近觉得,纸板吉米很好,随便亲,从来不用担心挨揍。   与此同时,在这一年,音乐市场又迎来一场巨变。   肖恩帕克,也就是未来Facebook的创始人,联手一个叫肖恩范宁的人才,一起搞出来了一个叫Napster的软件。这个软件是最早期的在线音乐服务,它具备强大的搜索功能,能够搜索到互联网上几乎所有的MP3音频文件。   在此之前,音乐虽然可以转换为MP3模式,但人们也只能小范围内互相交流,没有统一的平台,如今,新型的资源交流平台终于被正式搭建成功了。   从此,一人购买唱片,上传分享,可以多人下载。   假如可以免费,谁愿意花钱呢?几乎没人买唱片了。   这个软件彻底颠覆整个世界的音乐格局。   哪怕唱片公司用‘侵权’将他们告上法庭,依然没办法阻止网络下载模式的飞速发展。   时代不一样了。   音乐不值钱了。   音乐市场在接下来的几年都将进入寒冬。   并且,在市场重新建立起新秩序前,谁的唱片都卖不出价。   无数音乐人对此无奈,并在一些公众场合或多或少地感叹一番‘辣鸡MP3毁了唱片,互联网上一群傻逼,音乐未来到底会是什么样子?’。   一向有点儿不食人间烟火的斯图尔特对此更是不解。   这人运气一直挺差的,先不说早前英伦之争被牵连的有多冤了,只说现在,好不容易振奋起来想搞个Solo专辑,先是惹怒詹姆斯,间接导致黑狗解散,接着,又碰上音乐界巨变,唱片卖不出去,整个人都茫然了。   所以,他在一次采访中这么困惑地说:“我并不排斥新事物的出现,MP3音频模式和音乐平台确实更加便捷,还让更多没条件的人也享受到音乐带来的快乐,这本是一件很好的事。我真正难以理解的是,有些有条件的人宁愿花十英镑去买一些垃圾食品,也不愿意花两英镑买一张唱片。我这里不是说让大家都买我的唱片,我是在说所有的唱片。好的音乐是能给人带来巨大改变,甚至改变人一生命运,而垃圾食品只会让人变胖、变丑、得糖尿病和高血压。所以,为什么不选择买一张音质比MP3更棒、自己也喜欢、还更便宜的唱片好好欣赏和收藏呢?”   兰斯在这个阶段没什么发言。   但他做了一件事。   这件事,用詹姆斯的话来说就是:[你们绝对想不到兰斯有多聪明。]   他投资了一批专业人才,去研究怎么提高音频质量。   在所有传统音乐人还在死抱着唱片模式不放,单方面嫌弃MP3音质差劲儿时,兰斯已经开始进行改善音质的工作了:“互联网的出现必将摧毁很多的产业,在这种时候,与其因循守旧、抱怨连天,不如投身其中,积累资本,试着抢一抢新行业的份额。”   不过,和这群事业心旺盛的家伙相比,一向缺乏进取心的詹姆斯在黑狗乐队解散后的日子,就十分无所事事了。   他无所事事到什么程度呢?   跑去参加社区足球比赛,和一堆平均岁数快六十的大爷们一起踢足球,单刀不进。   如果不是他每回摔在草地上,都会不好意思地冲人傻笑,绿眼睛亮晶晶,虎牙尖尖的样子,特别可爱,这群老大爷们早就烦得不想带他玩了。   这么无所事事时间长了。   歌迷们基本认定‘他就是嘴硬、加面子过不去,迟早会和兰斯复合,重回行星’的时候……   詹姆斯突然被小丑乐队的吉他手凯尔文给勾搭走了。   这位曾经把‘表白吉米’当日常工作的吉他手,在消失好多年后,终于又杀回来了。   前不久,小丑乐队的主唱厌烦乐队模式,决定单飞。   所以,乐队二号人物吉他手凯尔文一跃而成乐队领袖,为了不让乐队解散,他必须再找个主唱,而作为吉米多年脑残粉,在找主唱时,第一人选不用说了。   詹姆斯考虑几秒,回想一下小丑乐队那几个成员,实力不错,也打过交道,就同意试试。   但当他兴高采烈地迎接新工作,跑去小丑乐队时,却傻眼了。   夸张的假睫毛,闪亮亮的金属眼影,烈焰红唇,高跟鞋……   二逼凯尔文居然把小丑乐队改成了一支变装乐队,队名也从小丑变成了——Bad girl(坏女孩)。 第193章 挺好看的   在黑狗乐队也解散后,詹姆斯沉寂了很长一段时间。   虽然伤春悲秋这种事和他画风一贯不相符,可连续参与的两个乐队纷纷解散,也确实让他有点儿闹心,想要歇一歇了。   当时,音乐市场巨变,无数唱片公司倒闭。   但詹姆斯还真不缺钱,早年投资盖里奇那笔钱,现在早就连本带利地赚了回来;多年前,他按照专业理财人士的建议,外加算是重生后的一点儿模糊记忆,买的那堆股票,每年也在稳步增值;更别说,以前巡演时,由于不想总是住酒店,他在各地还买过几处房产。   所以,他短时间内也没打算立刻就工作。   这期间,不管是综艺节目,还是知名杂志、报纸的邀请,自然也勾不起他任何参与兴趣了。   直到一个认识多年的熟人求上门来,他才勉勉强强地答应做个采访。   那个熟人也算多年好友了。当年,他们刚认识时,这人只是一个刚入行的小新人记者,为了得到一次采访机会,不惜胡扯家里有八个孩子要养……这么多年过去,没想到也渐渐成了什么业内知名记者。   可以说,正是詹姆斯无意间给出的一次采访机会,才拯救了他毫无起色的职业生涯。   也因此,这么多年来,不管外界媒体怎么煽风点火,或者,趁着行星乐队解散时落井下石,这个记者始终站在詹姆斯这一边,帮他说好话。   詹姆斯表面上从来没说过什么,心里还是记下了这份情。   于是,对方一求上门,他就立刻答应了。   当天,两人就一边喝茶,一边做了个简单的采访。   不过,全程都是闲聊模式:   ——外界说你脾气挺差的?   ——啊,没这回事,我只是不伪装自己。我高兴就撒欢,不高兴就发脾气。我才不当双面人,表面笑嘻嘻背后草泥马,我一般当面就骂了。   ——可你不能控制下吗?有时候也会骂错人的。   ——哎,哥们!我要是能控制得了自己,你就看不见我了。   ——什么意思?   ——我就认认真真考大学,不当摇滚明星了。   ——哈哈,这么说也有点儿道理。   ——至于骂错人,我会道歉,基本和我关系好的人都不计较了,比如斯图尔特,我俩之间那点儿破事,很快就翻篇了,握手言和。   ——可假如对方非要计较,怎么办?   ——那他肯定就和我关系不好了。唔……好吧,说实话,我其实也没办法。随他去吧,我还是该干啥干啥去。你懂我的意思吗?我总不能下半辈子全用来道歉吧?那还活不活了?反正话放这儿了,我道歉,要么接受,要么就他妈自己憋着继续生气去,最好憋到蛋疼。   (记者忍不住大笑。)   ——这么多年,你就没一点儿改变吗?   ——改变嘛……唔,还是有的。   ——什么改变?   ——哎,你说,我都快三十了,也开始要脸要面儿了不是?所以,我酒喝得少了,这样就不会撒酒疯;我也不穿小裙子,虽然裙子挺好穿的,可不男人啊;更不怎么骂脏话了,像是‘操他妈的’这样的话很少说了。对了,我现在还不睡懒觉了,天天和吉吉,也就是我的狗一起早起跑步。我追它屁股后头,时不时停下,弯腰给它捡屎……   ——哈哈哈,吉米,我真没办法想象你给狗捡屎的样子。   ——嘿,这才哪到哪啊,我沿途还会主动和人打招呼唠嗑呢,‘哎呀,你家狗看着也是棒棒哒,皮毛真光亮!平常都吃的什么粮啊?办美容卡了吗?一个月去几次?’哎哟,这么想想真是太操蛋了!操啊,我怎么把日子过得跟家庭妇女似的。   基于以上采访内容。   当凯尔文发出邀请,詹姆斯很快答应,还兴冲冲跑过去,是完全可以理解的一件事。   毕竟,家庭妇女鼓起勇气,重回一个很棒的工作岗位时,总会对未来充满不切实际的期待。   但问题是,一向知道凯尔文不靠谱,可万万没料到,这人能不靠谱到这个程度。   那一天晚上,浓妆艳抹,打扮得堪比变装皇后的吉他手转过身,兴冲冲地朝他挥手:“快来!快来!亲爱的,再有一分钟,我们就上台了。你喜欢长裙,还是短裙?鞋子什么码?我帮你去借双高跟鞋!对了,口红喜欢什么色号?”   也曾浪到飞起,如今却对外声称‘年近三十,也开始要脸要面儿’的金发主唱这一刻只想自戳双目,转身就走。   他心想:“卧槽,哥们!你他妈找我当主唱时,可没说是这样,这样……的一支乐队啊。”   哪怕凯尔文组织这场临时演出,目的仅仅是测试大家能不能配合,所以,现场只有不到五十名观众。但和日常生活的随意妄为不同,一向对演出、对观众都有着极强责任心的詹姆斯最终还是强忍着生理不适,仓促地套上一条不是特别合身,但银色亮片、灯光下,足以闪瞎狗眼的紧身、性感风格连衣裙,站上了舞台。   全程演出……应该还行吧。   詹姆斯在满腔懊恼中唱完了预订的七八首歌,就扔了话筒回后台。   “太棒了,吉米!”吉他手凯尔文冲回后台时这么喊。   “哦。”詹姆斯飞快地换回男装。   “我们以后一定会合作愉快的。”   “……我不这么想。”   “啊?”   “你们还是另找主唱吧。”   虽然挺想找个乐队一起玩儿的,但詹姆斯早就不想穿女装了,自然也就根本不想加入什么变装乐队。所以,演出结束,拒绝了凯尔文的热情挽留,他闷闷不乐地回了家。   如果仅仅是这样,那也就没后续的事情了。   可到了晚上的时候,詹姆斯犹犹豫豫地向兰斯倾诉了一番。   除了小丑乐队改名叫Bad girl,并且成为一个变装乐队的事,还包括后来……凯尔文又打了二十多个电话,反复哀求他去当主唱的事。   最后,他眨巴着漂亮的绿眼睛,不好意思又踌躇地问:“你说我要不要去啊?好难决定的。”   兰斯一贯不解风情,又特别烦那个天天朝吉米告白的凯尔文。   所以,他压根没听出詹姆斯话语中静极思动、口是心非、已经有点儿蠢蠢欲动的小心思,回复了这么一句:“不想去那就不去,反正你穿女装也不怎么好看。”   詹姆斯立刻面无表情地望着他。   然后,他飞速改变主意,答应凯尔文,跑去给Bad girl当主唱了。   ——你他妈问我建议,结果问完不听,那你还问我干什么?   兰斯满腔不满和抱怨,又不敢说。   因为前阵子好不容易才和詹姆斯关系缓和,实在不想又吵一架。   可这事太让他生气和难过了,思来想去,就按照多年前的习惯,跑去找无辜、但早就了解他俩关系的鼓手鲍德温倾诉。   然而鲍德温又做错了什么?   因为颜控,多年来在兰斯这儿吃了无数亏,至今还死不悔改的鼓手只能无语地听完了全过程。   兰斯还朝他哭诉:“你说我该怎么办啊?吉米是不是喜新厌旧地看上凯尔文那个变态了?”   鲍德温的内心在咆哮:‘怎么办?怎么办?我他妈又不和吉米谈恋爱,你问我怎么办?我一个男人为什么还要去管两个男人的感情问题。’   但漂亮的黑发吉他手睁着一双蓝眼睛,求知若渴地望着他。   鲍德温只好回答:“呃,你怎么能说吉米女装不好看呢?”   “他现在胡子都不刮干净就穿裙子,那能好看吗?”   兰斯振振有词地说:“而且,他自己也不喜欢穿女装啊,我是顺着他说的。”   鲍德温觉得他没救了,不抓紧机会邀请吉米重回行星,反而吃饱了撑的diss人家女装不好看。   但看在多年友谊的份上,他还是很厚道地帮忙答疑解惑:“这和吉米喜不喜欢女装没关系,你得这么想,如果吉米说你不好看了,你什么心情?”   “不!可!能!”兰斯飞快掏出小镜子看一眼,发现镜中自己依然完美无缺后,才松了一口气。   然后,他信心满满地回答:“我好看。”   鲍德温无言以对。   他开始认真思索一个问题:‘我居然傻逼到相信这混蛋能让行星重组成功?我是不是做梦还比较快一点儿?就这样!他得哪辈子才能把主唱给哄回来?难道我下辈子真要和他一起带着个纸板主唱,持续成为整个乐坛的笑柄吗?我是不是该回家和老婆接着生孩子去?’   不过,兰斯的智商还是在线的。   在被鲍德温点出是哪句话说错后,他就用自己的思维模式将之理解了一番,得出‘吉米是怕我嫌弃他不好看,所以闹别扭’的结论。   “他真是想多了,我找伴侣从来不看脸,因为都没我好看。”   兰斯这么和鲍德温说:“不过,这事是我不对,我一定会弥补他的。”   鲍德温稍稍放心,还琢磨着两人和好后,慢慢想办法再把吉米挖回行星来。   考虑到吉米骨子里自尊心挺强,现在年纪大了,也不怎么适合穿女装了,如果真像兰斯说得那样不好看,可能过不了几天,他就会选择退出,这么一想,行星重组还是很有戏的。   几天后,兰斯邀请他一起去看Bad girl的演出了。   鲍德温望着舞台上明显比队友们都好看,并且,十分光彩夺目的金发主唱,大吃一惊:“吉米明明挺好看,你还说他不好看。”   兰斯的脸上立刻露出一抹几乎掩饰不住的笑容。   他用一种想炫耀又要假装淡然的嘚瑟口吻说:“哦,我打扮的。”   这一刻,鲍德温的表情都裂了:……操,这就是弥补吗?你他妈这是在资敌! 第194章 一起上路   说来奇怪,兰斯整天算计着想重组那会儿,詹姆斯真是看都懒得看他一眼。   可当他想法发生转变,认为‘只要吉米无病无灾,还一直在自己身边,哪怕行星不重组也可以’的时候,詹姆斯反而没之前那么抵触和反感了。   虽然他不会立刻退出刚刚才加入的坏女孩乐队,重回行星。   但偶尔闲着的时候,他又愿意和兰斯混在一起了,像很多年前那样,一大早尽可能轻手轻脚地起床,避免吵醒某个起床气严重的混蛋,然后,先出门遛狗,再回来,钻进厨房做两个煎蛋,外加泡个茶什么的。   等兰斯艰难地从床上爬起来,洗漱完毕,他们刚好可以一起听着歌吃早饭。   两个坏蛋肩并肩地悠闲坐在沙发上,人手一杯茶,开始默契十足地聊天(八卦):‘听说斯图尔特出了首新歌,唱什么爱能改变世界,我真搞不懂他脑袋里一天到晚都是些什么玩意儿’;‘斯图那小子就这样,你又不是第一天认识他’;‘成吧,反正我不会听什么爱能改变世界(做鬼脸);‘我也不听’;‘算了,还是听吧,斯图是我朋友’。   等吃完早晚,两个人各奔东西。   兰斯手头还有几个工作没完成;詹姆斯需要赶去排练室,和队友们一起排练。   坏女孩乐队的成员实力都不差,而且,别看他们搞什么变装这么变态,可这些人并不哗众取宠,相反,行事非常低调,为人处事也温和谦逊,尤其是吉他手凯尔文,几乎对詹姆斯百依百顺。   此时,在原来的主唱单飞后,他们继续留下组乐队的原因既不是什么想要东山再起,更不是什么维持乐队的荣光(乐队名都改了),争名逐利,仅仅是想要继续玩音乐。   所以,他们的演出频率并不算高,一周有个一两次,每次都是自己租场地,发发小广告和海报,收少少的门票钱,谁愿意来谁来。   如果换作那些年轻想出名的乐队,这样做肯定是自寻死路。   但不管是詹姆斯,还是其他人都是出过名,也不缺钱的,大家凑一起就是玩,没人有意见。   接下来的一、两年里,他们一直保持着这样的运营模式。   出于好玩,也出于不想让人知道自己变装的心理,主唱詹姆斯对外自称吉娜,吉他手凯尔文就顺口胡诌自己叫凯蒂……好多认识他们的老粉丝一边哈哈笑,一边也跟着叫起来。   但由于他们变装太成功的缘故,很多新观众居然没有认出他们的本来身份,还误以为他们是什么新出的女团。虽然说‘她们’妆浓了点儿,服装夸张了点,头发像彩条了点儿,胸平了点儿,个别成员壮得像男人了点儿,但不管是舞台风格,还是音乐。   那都是没得说,又辣又带劲儿!   于是,还真有一些在老唱片公司倒闭后,新出现的唱片公司星探找上门来,想签下他们。   这些新公司的星探可能是新人,初入行又消息不灵通,傻乎乎地就跑了过来。   这事太好笑了。   不过,虽然坏女孩乐队一直以来都是在玩票性质、小打小闹地自娱自乐,但假如能顺便出一张唱片什么的,也没什么不可以。   于是,詹姆斯一半出于(等签约时,告知对方性别)的恶作剧心理,一半抱着好好考察唱片公司,找一家靠谱的合作的心思,还真跟几个公司打了一番交道。   最后,他和其他成员们一起商量了一下,决定选一家小唱片公司,低调点儿搞一张就算了。   可没想到,在签约前一天,他们居然被拒绝了。   那家小唱片公司的代表人说:“你们的歌听起来有点儿无聊。”   詹姆斯坐在那听傻了。   他出道至今,还是第一次听人说自己的歌无聊。   “你们自称是摇滚乐队,对吧?”那个人继续说。   “嗯。”   “可摇滚这玩意儿都快过时了,你们能唱点儿别的吗?”   “……过时了?”   “对,就这样吧!这次虽然没合作成,但也许下次还有机会,你还有什么要说的吗?”   “有。”   “什么?”   “去你大爷的!”   摇滚乐会过时吗?   当然会,没有永远都流行的音乐,但这话轮不到他说,一个什么都不懂的傻逼!   詹姆斯气呼呼地站起来,把杯子砸在他脸上,杯子里的水还打湿了他崭新的西装。   然后,这傻逼开始尖叫:“保安!”   太搞笑了。   大家干脆自己凑钱出唱片,有一首歌叫[玩火],成绩也马马虎虎吧,年度金曲第三。   后来,詹姆斯在酒吧再次碰见那个唱片公司的代表人时,故意装作没看见的样子。   但他转头朝着兰斯大声地说:“真没什么可庆祝的,不是第一名,我他妈都不好意思说。”   兰斯顿时笑起来。   可能在他看来,不管是多么低端的炫耀,只要放在金发主唱身上,都可爱的要命,像是绿眼睛的坏猫高高翘起尾巴,表面矜持地不动,实则尾巴尖都快摇晃出了虚影。   在这个时期,詹姆斯已经不怎么抗拒重组行星了。   他只是觉得没必要。   过去的就让它过去,为什么还要回到过去呢?   但很多事情也许是冥冥注定,很快,一个重组的契机出现了。   多年前,当行星乐队在曼彻斯特巡演时,詹姆斯曾经丢过一次行李。   如今,那个偷行李箱的贼终于投案自首了。   他自称得了癌症,所以,有些东西想要交待一下。   哎,所谓日防夜防家贼难防,果然是很有道理的一句话。   因为,这个偷行李箱的贼不是别人,正是他们巡演团队中,最不起眼的一名工作人员。   但这家伙真是让所有人都大吃一惊。   他请求行星乐队四个人去他的家,也就是他的‘贼窝’去参观。   出于人道主义精神,或者其他什么……   反正行星乐队四个人最终同意了。   可当他们一起踏进他的‘贼窝’时……   四个人全惊呆了!   那几乎是一个行星乐队的小型展览馆。   封印的记忆在这一刻瞬间被唤醒,那些乐队成员历年来的照片、演出票根、杂志、最早发行的磁带、剪报、乐队周边玩具、海报、小广告,甚至还有录音室录废掉的样带,詹姆斯曾穿过的演出服、兰斯用过的吉他拨片、西奥扔过的一把旧贝斯、鲍德温剪掉的头发(??)和丢了好久的鼓槌……   乐队每一年发生的大事小事,这里都能找到相关的新闻报道,还有当时事件中的代表性物件。   可以说,只要能想到的,和乐队有关的东西,应有尽有!   “兰斯,快看这个!”   金发主唱一脸惊喜地指着墙上挂着的一件白T恤:“我当初建议做的那个周边,利物鸟像是抱足球一样抱着一颗行星。当年你看完就给否了,也没再制作。”   兰斯抬头看了看丑出天际的白T恤,喃喃自语:“我还以为全销毁了。”   当他看到詹姆斯兴冲冲地把T恤搞下来,还打算套身上时,内心的审美在哀鸣:“不……”   “咦,居然有这张照片。”金发主唱又一次惊呼着跑过去,喜新厌旧地把T恤扔到了一边。   兰斯不由得也望过去了一眼,发现是一张‘他俩在后台抢一个三明治’的照片,比较坑爹的是,当时是用嘴抢,一人咬住一边,死活不松口:“真他妈见鬼,黑历史!”   但无奈地移开视线后,发现在‘毫无形象抢三明治’照片的旁边,又是一张没见过的合照。   这张照片就很温馨了,詹姆斯坐在一个沙发里,左手举着一本书,苦恼地望着书页,右手却轻轻地放在了兰斯的额头处,而兰斯特别安心地闭着眼睛,头枕在他的腿上,两条长腿搭在另一头的沙发扶手上,沉沉地睡着,。   两人下意识地对视一眼,久久不语。   直到西奥和鲍德温也发出了惊讶的声音,招呼他们一起过去看,才回过神来……   尽管这只是个‘贼窝’。   但对于行星乐队的四个人来说,这更像是一个记忆的迷宫。   那些曾经以为遗忘了的东西,再次一一涌现在眼前。   他们原来是如此的亲密,彼此之间,宛如家人。   “你们能原谅我吗?”   得了癌症的那个贼这么追问着。   没人有空理他。   四个人痴迷地望着屋子里的一切,并且,致力于把他的家洗劫一空。   詹姆斯如强盗一般,左手抓着自己失而复得的大号彼得兔,右手抱着一个装满了自己和兰斯照片、还有一些零零碎碎周边、演出现场磁带的大纸箱子,一边往外走,一边警告地说:“别关门,别关门啊!我待会儿派人来搬东西。”   兰斯跟在他身后,帮忙拖了一个装满东西的大行李箱。   西奥喜滋滋地抱了个小纸箱子:“大丰收!”   他开心地说:“找到好几个有我专访的杂志,我要拿给我妈看看。”   鲍德温拎着好几个鼓槌也走了出来:“对不住,吉米,我冤枉你了。”   厚道的鼓手道歉说:“我之前以为自己丢的鼓槌都是你拿走玩了,因为你之前就总拿我的鼓槌敲墙玩……”   “哦,没事,我也有不对。都这么多年了,我们就别翻旧账了。”詹姆斯很大度地回应着。   “我也知道你不是爱计较的人,但那次你和兰斯吵架,其实,内裤上的芥末是我撒的。”鲍德温诚实地忏悔着:“对不起。”   詹姆斯:“鲍!德!温!!!”   鲍德温继续说:“还有之前在酒店,把你吓得半夜跑兰斯房间的窗外鬼影,也是我干的。我就搞了个人体模型,戴上长假发,用绳子拴着,一点点儿地垂了下去。你一出门叫酒店服务员,我就立刻给拉上去,所以,你们什么都没发现。”   ……听见了吗?   永远别得罪老实人!   人怎么能这么坏啊!   詹姆斯气得想和鼓手真人PK。   兰斯快笑断气了。   反而是西奥像以前一样,满脸崇拜地望着鼓手:“不愧是鲍德温啊!”   气过、笑过、也闹过后,多年不见的隔阂终于一点点儿消失,大家又像曾经那样熟悉起来。   然后,兰斯轻声问:“吉米,我们还能一起上路吗?” 第195章 乐队重组?   詹姆斯起初是有点儿犹豫的。   这一段时间,他和兰斯相处得很好。毕竟,不管发生什么,他们之间的感情始终都在。从小相识到现在都快二十多年了,这样长久的情义,哪怕不算爱情,仅仅说友谊,也早就是不可割裂和舍弃的。   但感情在,并不代表乐队就能顺利重组。   先不说两个人平时行事风格和性格上的差异会不会在重组后,又带来一堆的矛盾和争执?单说重组一个曾经那么辉煌的乐队,到底有没有必要?   考虑到重组需要涉及的种种麻烦事,詹姆斯没有立刻答复兰斯。   但在晚上,他习惯性地在日记上记录整件事的经过,并且,边思考,边写下自己的想法:[真的有必要重组行星吗?让它留在巅峰不好吗?如果我们重组后失败……]   然后,詹姆斯停下来想了好一会儿,才慢慢地划掉了[重组失败]这一行字。   他长长地叹了一口气,接着自嘲地笑了:“我居然也他妈会这么想?”   知道吗?   很多人玩摇滚,是因为不想长大。   因为摇滚乐本质就是属于孩子(不单指生理年龄)的音乐。   孩子往往不会思考,他们有了情绪就要啊啊啊叫着发泄,才不管你是高兴还是不高兴。   很多最开始玩摇滚的小混蛋其实都不到二十岁。   当他们想唱歌了,根本不会去想东想西地考虑,直接跑去杂货店偷几个装牛奶的箱子,找个空地方,堆叠到一起,再勇敢地跳上去,不考虑技巧、不考虑调子、不考虑观众是鼓掌还是喝倒彩,放开嗓子,疯狂嚎叫,将内心中所有积存的情感,肆无忌惮地宣泄而出!   这就是摇滚!   但太过激烈的情感很难一直维持下去,除了天赋异禀、心理强大的家伙,没人能永远这样。   通常要不了几年,过于激烈的情感就会耗干一个人。   然后,这些人会乖乖收起年少时的轻狂不羁,不再愤怒、不再叛逆,变得负责任、成熟,融入社会……也就变得不再那么摇滚。   这好比当一个人开始权衡利弊后,自然不会像少年时一样一往无前。   要么摇滚,要么放弃。   所以……   ——我会放弃吗?我会害怕失败吗?   ——去他妈的!!   阔别几年后,行星原始四人组终于重新聚首。   很奇怪,四人按照舞台站位站好的那一刻,一种奇特的气场笼罩了整个排练室,而当他们一起在排练室里奏响第一声音符时,那种化学反应,像是有什么神秘的存在发出了一声‘点火’的命令,一阵山崩海啸后,载着‘行星’的运载火箭就这么拖着长长的烈焰,猛地拔地而起,直冲云霄。   所有人伴随着凶猛的音乐做着属于自己的那份熟练工作。   每个人都如重回水中的游鱼一样,感受到了由衷的放松和契合,然后,轻轻一个摆尾,那些曾经的难过、怨愤、不干和委屈就被统统扫到一边,过往快乐、幸福的记忆重新浮现在眼前。   他们情不自禁地在音乐中互望着彼此,仿佛心有灵犀一般,虽然没有说一句话,可眼神却表达出了一切,兴奋、激动和喜悦,以及:“兄弟们,我们又回来了!”   兰斯:[直到这一刻,我才知道,原来我和那些歌迷一样,一直在盼望这一天的到来。]   吉米:[不太想承认,好吧,我洗得掉身上的纹身,但洗不掉心里的纹身。在我内心深处,行星从未消失。而我真正想要的东西,也很简单,就是和这三个混蛋一起,弹弹吉他、贝斯、敲敲鼓,再唱唱歌。]   鲍德温:[我早就不在乎名气和金钱了,我只是偶尔有点儿后悔当年的轻易放弃,这是我的错。如今,我只希望我的朋友们还能回来。]   西奥:[我有阵子非常怨恨他们,很长时间都不联系他们,可又控制不住地思念他们。我们在一起经历过那么多困难,还做过那么多开心的事。不管怎么说,我都没办法不去爱他们。我这几年开始常常回想过去……吉米,兰斯,鲍德温,让我们再次带着行星起飞吧!]   接下来,他们回到录音室,专注于音乐,对外界不闻不问,一首歌一首歌,一个音轨一个音轨地研究行星乐队回归后的第一张专辑,努力做到尽善尽美。   不过,在这期间,兰斯超级惹人烦的强迫症又犯了。   值得庆幸的是,他这回的语气有所改善。   “停,宝贝儿!你还得再唱一遍了,这不是你最好的表现。”黑发吉他手温柔地说。   戴着超大耳机,站在麦克风前的詹姆斯不由得翻了个白眼:“你以为把话说好听一点儿,我就不会再生气了吗?你每一次都这样,每一次!每一次!我他妈快唱二十遍!你见鬼地和别人合作时,也是这么欠揍的吗?”   “当然不会啦!他们又不是你,你唱二十遍出来的效果,那群傻瓜得唱二百遍才行。”   兰斯叼着烟,还笑着朝他比了个金属礼,哄着说:“亲爱的,来吧!再坚持下,你没问题的,你是谁啊!你是最棒的吉米!”   西奥和鲍德温在旁边都忍不住被逗笑了。   詹姆斯不满地瞪了这些看热闹的人一眼,没好气地妥协:“少他妈废话,继续。”   没人比兰斯这挑剔的混蛋更严格。   要想让他满意,绝不能有一点点儿保留,得唱得筋疲力尽才行。   只不过……   比起当年命令和嫌弃的口吻,这家伙好歹学会用甜言蜜语哄人了。   “对,就这样!吉米,唱啊,你他妈简直令人惊奇!”   黑发吉他手在一旁继续夸奖,可大概是不擅长说好话,语气有时候显得太假,以至于扯着嗓子已经唱到脸都涨红的金发主唱忍了又忍,还是忍不住冷笑着回了他一个中指。   西奥拍着桌子笑得东倒西歪。   鲍德温边笑边感叹:“你们俩啊,哈哈哈……   一切进展都还不错,大家摒弃前嫌,相处得和乐融融。   但外界压力一点儿都不轻松,媒体夸张地把一个普通的乐队重组形容为‘时隔多年,行星乐队终于准备重新夺回属于他们的王冠了’。   纯属胡说!   行星一直以来都是Fuck The Crown!   所以说,重组乐队的发展有时候真是比新人乐队还难。   最初的总是最好的,人们总会自动美化记忆中的美好。   曾经的歌迷们对行星乐队寄予了太多的期望。   如果将这件事看作一次答卷考试,那么,新人乐队往往只要答六十分就不会让人失望,可作为重组乐队,不拿到八十分的话,就太糟糕了。   甚至,人们还在期盼它拿一百分。   说来残酷,但绝大多数人可能都会这么想:如果不能比以前的行星乐队更好,你们还他妈重组个P啊!   虽然所有人重聚后,都是信心满满。   可大家也知道事情的严重性,所以,他们只好小心翼翼地做着复出的准备,排练就排练了足足两个月,一点点儿地磨合,一点点儿地找回曾经的默契,一切从头开始,怀着破釜沉舟的心情。   要么成功,再创辉煌;   要么全盘皆输,丢人地解散回家。   想好一切后……   大家如兰斯所说的那样,再次一起上路了。   第一站是利物浦。   回到最初的起点,重走当年的巡演路。   很多熟悉的工作人员被再次招集。   比尔和戴维斯率领的巡演团队几乎是当年的原班人马,这些人伴随了行星乐队多年,风风雨雨都走过,如今,又能在有生之年看到心爱乐队重组,全都激动不已。   “我早就等着这一天了。”当年专门为四个人打理日常琐事的生活助理整个人都乐傻了。   他语无伦次地就念叨了一大串:“我,我该为你们准备什么来着?天啊,我脑子一团乱!快让我想想,让我想想!啊,吉米,你还要威士忌吗?是不是先帮你灌到矿泉水瓶子里?(吉米:操!快闭嘴)兰斯,我这就去给你买烟,你卸妆水要哪个牌子来着?(兰斯:胡说,我不化妆)对了,还得再买一打闹钟回来(兰斯:……);鲍德温你要刮胡刀吗?(鲍德温:不,不用了)西奥,束身衣(西奥:别他妈看我,我不是变态,我只是不想被人看出来有小肚子!!)……”   所有人都这么兴奋的后果就是,詹姆斯他们压力更大了。   而他们的经纪人先生埃布尔每次遇到这种事就会变得非常添乱。他处理别的事情都很好,一堆烦人又复杂的商业合同到了他手中,总是会被安排得明明白白。可最烦人的就是在这种时候,他老说一些让人心烦的话:“你们千万、千万别搞砸,第一场演出非常重要。”   又来了!又来了!   在人紧张的时候这么说,不是火上浇油吗?   如果换成早些年,詹姆斯十有八九会说点儿什么混账话来气他。   可考虑到和埃布尔也是多年的友谊。   金发主唱决定找个委婉的借口把人支出去:“埃布尔,你能帮我个忙吗?”   “什么忙?”   “出去帮我们把门关一下。”   埃布尔沉默了几秒后,才恨恨地说:“你他妈真是一点儿没变,小混蛋!”   他走出去,泄愤地关门,力道大的连门框都颤了颤。   兰斯似笑非笑地望着自家主唱,没说话。   詹姆斯却若无其事地拍了拍手,拉回所有人的注意力:“听着,兄弟们,别理埃布尔一天到晚叨逼叨地瞎扯淡!都听我的,咱们上了舞台,永远只做一件事!”   西奥和鲍德温下意识地望向他。   詹姆斯大笑着跳了起来,神采飞扬地举起手,和每个队友用力击掌:“干翻一切!”   作者有话要说:兰斯:你是泰迪吗?   PS.一直觉得人成熟后就会变得沉默,在没受到教育之前,人们对感情的表达应该是非常直接的,比如小婴儿的哭嚎,还有很多熊孩子根本不顾场合,啊啊啊叫得声嘶力竭,成年人总会觉得吵闹,但实际上,这应该也是最原始的情感宣泄。所以,假如自家熊孩子在家嘶吼,别一味地喝止,找找缘由。或者,试试培养下以后唱摇滚(扯淡呢,别信…… 第196章 真假行星   行星乐队重组后的第一场演出选择了一个不算太大的场馆,大约能容纳千人左右。   但在几分钟内,门票就被一抢而空。   在演出前,埃尔布忍不住和比尔、戴维斯他们私下抱怨好几回:“如果不是吉米他们执意要选择这家场馆,哪怕十倍以上数量的门票也能轻易卖出去。”   熟知行星乐队众人的戴维斯平静地给出答案:“这家场馆附近有一个小俱乐部,那是行星乐队出道时工作过的地方。事实上,如果不是那家俱乐部场地实在太小,只能容纳百人,吉米搞不好会选择那里,他一向恋旧。”   恋旧?这行为确实很吉米。   埃布尔无奈一笑,终于不再说什么了。   但恋旧也是件好事。   对行星乐队来说,这座城市、这条街、这个场馆就是他们的老家、大本营。在这里,他们有着牢固又庞大的歌迷基础,无数死忠粉早就迫不及待地等着‘乐队重组’这一天了。   不管是谁,只要在这一天踏入这条街道,第一眼就会看到那十分壮观的长队。   由于这是一场不设座位的演出,卖的全是站票,所以,想要离舞台近又方便听歌的好位置,只能早早过来排队,所以,哪怕演出是在晚上开始,歌迷们也会提前三四个小时赶来,在外头耐心地等着入场。   当天色渐暗,他们的脸上不见排队导致的疲惫,反而随着演出时间的临近而更加亢奋,在五光十色的灯光下嘻嘻哈哈地交谈,碰到带有摄像机的记者,还会冲到镜头前,一边挥手,一边狂热地大喊:“吉米,兰斯,我爱你们,我要给你生孩子!”   记者们都被这火爆场景给震住了。   他们心想:“嘿,演出还没开始呢,都先悠着点啊,姑娘们!”   随着夜色渐沉,通往光明之所的大门终于打开。   黑压压的人群一拥而上地开始检票入场,封闭的场馆内四处都是喧嚣的人声。   不过,重组后的行星乐队只想回归摇滚音乐本质,没搞什么噱头。   鼓手鲍德温早早坐在了舞台上,一直安安静静地躲在那些酷炫的大鼓后头,一边淡定地喝着啤酒,一边看观众入场,顺便耐心地等着其他队友上台。   西奥第二个上场,作为乐队的节奏组,他和鼓手的配合是所有歌曲的基础。   在他上台时,观众已经进场一大半,立刻有眼尖的歌迷看到,热情地喊着他的名字挥手。   西奥立刻露出惊喜的笑容,没想到时隔这么多年,还有歌迷知道自己。   他立刻傻乎乎地笑着,也朝台下用力挥手了。   这时候,兰斯也从一边走了上来。   台下观众立刻把更大的欢呼声献给了吉他手(西奥:……)。   然而,更招人嫉妒的是,面对歌迷们这么热烈的欢迎,他的态度十分冷淡。   用詹姆斯和他闹翻那阵子屡屡讽刺的话来说就是:‘知道兰斯那混蛋被人称为贵族式的优雅是什么意思吗?意思就是把逼装到极致!’   但不管是装,还是本性如此。   兰斯都表现得旁若无人,像是压根没听到观众们声音一样,连个笑脸都没有,自顾自地弯腰去检查吉他和音箱连接线,然后,站直身体,低着头开始调弦。   这一次,他带上台的是一把樱桃渐变色的吉他。   在吉米迁怒地砸坏了他常用的那把名叫吉娜的落日色吉他后,为了这场演出,他认认真真地从自己那数量已扩充到快一千的庞大‘后宫’中,精挑细选了这个红美人。   这是一家著名吉他品牌在邀请了他做代言人后,专门为他量身定做,每一个细节都是按照他的使用习惯制作而成,并且,在左上角还刻有他的艺术签名。   遗憾的是,美人通常遇人不淑。   在使用一段时间后,由于某个混蛋总是边抽烟边弹琴的破习惯,琴柄处多了好几个被烟头烫到的印子,但搭配吉他手一身黑白色调,在舞台灯光下依然颜值爆表、熠熠生辉。   强迫症一般地检查完用的设备,兰斯朝着舞台旁的工作人员招了招手,低声问:“吉米呢?”   工作人员一路小跑过来,特别有眼色地先给他点了根烟后,回答:“马上来。”   兰斯点点头,又抽了几口烟,才深吸一口气来缓解不可避免的紧张。   当隐隐看到金发主唱的身影时,剧院灯光就暗了下来。于是,乐队还没奏出一个音符,掌声就已经震耳欲聋地响起来,那一阵阵巨大的声浪重重地拍打在四周墙壁上,又被墙壁弹了回去,在每个人的耳边隆隆回荡,场馆特有的封闭环境,虽极端闷热,却立刻营造出了热烈而疯狂的群体氛围。   时间已到!   鼓手鲍德温放下啤酒瓶,不紧不慢地挽起衣袖,灯光下能清楚地看到手臂上结实的肌肉,鼓槌在手中灵活地转动着,然后,‘砰’地一声重重敲了下去。   同一时间,西奥的贝斯也默契地响起。   向来行为浮夸的贝斯手还抱着贝斯原地旋转了一圈,手指重重扫过琴弦,身上一堆破铜烂铁的金属装饰物还随之发出了轻微地叮叮当当声。   另一边的兰斯没做什么额外动作。   但和以往站着一动不动弹琴的样子也略有不同,他叼着烟,一脚踩在舞台前方音箱上,吉他被架在腰间,身体随着节奏微微晃动,俊美的脸上没什么表情,手下不停,只有狂飙的电吉他声响彻了整个场馆。   直到这时候,詹姆斯才跑上舞台。   但他一上台就抢光了所有队友的风头。   聚光灯追逐着他跑上舞台的身影,金发主唱对着麦克风发疯大喊:“我他妈在这条街唱了足足两年,所以,我来这儿唱歌不需要操他妈的自我介绍!来!告诉我,你们认识我吗?我他妈的是谁?”   他举起话筒架,倒转过去,把麦克风朝向观众席,侧头做出倾听姿势。   歌迷们在下头兴奋地齐声大喊:“吉米!吉米!吉米!”   “重来一遍,我是谁?”   “吉米!”   “我们是谁?”   “行星!”   “有傻逼说我们要去重夺王冠?”   “Fuck The Crown!”   鼓声、贝斯、电吉他立刻天衣无缝地插入进来。   以兰斯、西奥和鲍德温为核心的配合,永远都会有一种来势汹汹宛,如野生动物发动攻击一般的迅猛激烈感,也许很多杰出的乐手都能轻而易举地弹奏出一摸一样的旋律,可没人能模仿出旋律中深沉而强烈的情感和气势。   詹姆斯用双手紧握住麦克风,从喉咙深处发出了一阵阵的低吼。   观众们全都激动地开始用力往前挤,保安们急忙跑过去维护秩序。   一首[Fuck The Crown]开场,直接把屋顶震翻。   重组的行星乐队从一开始就展现出了一种势不可挡的声势!   在[Fuck The Crown]之后,詹姆斯他们又演了[她今年十六岁]和[Crazy Never Die],本来还想再唱几首《星光》专辑中的歌,但考虑到当时西奥已经离队……   虽然大家现在摒弃前嫌了,可偶尔还是要照顾一下队友心情的。而且,乐队以前有那么多好听的老歌,现在又有新歌,也没必要非要唱那几首了。   所以唱完三首老歌,充分调动起歌迷们的情绪后,他们开始唱新歌,一首接一首。   兰斯憋了好几年的成果,每首都很好听。   其中,有一首[I'm falling]明显写得是乐队解散时的心情。   他在歌中形容自己正不断地falling,哪怕拼命向上伸手,却依然触碰不到爱人的指尖。   大概粉丝永远比正主更真情实感。   詹姆斯才低吟浅唱到一半时,底下很多歌迷已经泣不成声。   “我看到很多观众一边拼命地挥舞手臂,一边颤抖着,捂住脸哭泣。”   一名现场的保安还这样回忆着说:“不是少数,是绝大多数,看得出还是成年人。相反,那些十六七的孩子虽然也听得很high,可反而没什么想哭的感觉。”   但如果再去问那些哭泣的观众‘为什么哭’的问题时,往往会得到这样的回答:“谁说我哭了,你看不出来吗?我他妈是在笑!在笑!什么?为什么笑?这不是废话吗?看到兰斯那狗人falling我快笑死了!好吧,前头都是瞎说,我只是……只是高兴!操!我的乐队又他妈回来了!”   这场演出时间超长,足足持续了三个小时,中间有短暂的休息。   几乎没有哪个歌手会连唱三小时,可行星乐队就是这么做了。   因为所有观众是那么地投入地享受着每一首歌。   直到临近结束的最后一刻,全身几乎都被汗水浸湿的金发主唱依然站在舞台上,疲惫却纵容地笑问:“还想听什么?我都唱给你们听。”   这一刻,万事万物都停止了,全场寂静无声。   然后,不知道是谁起的头,开始有稀稀落落的歌迷唱起了那首[你是我的恒星],并且,越来越多的人也加入了进来,还跟着一起唱。   无数个声音慢慢地汇聚在一起,齐声合唱,震耳欲聋却又温暖人心!   那场景、那感觉太不可思议了。   詹姆斯微张着嘴,呆呆地望着台下的歌迷们,惊讶得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兰斯、西奥和鲍德温也震惊地忘记了演奏。   场馆中只回荡着歌迷们大声的合唱。   他们举着写有乐队名字的标语,挥舞着手臂,一声声地唱着:   ——你是我唯一的爱人,你是我的恒星。   ——你是我的恒星,我是围绕你日夜旋转的行星。   “这一段是我写来向吉米告白用的。当年,我拿给他看时,他还一反常态地害羞了。”   兰斯后来委屈地抱怨:“可我没想到几年后,歌迷会这么唱给他听。那场景是很美,但是,只要一想到……别人拿着你费劲儿写出来的情书,向你爱人告白了。你懂吗?那首歌本来应该是我和吉米的,独属于我们俩的!”   詹姆斯被歌迷们给感动哭了。   他还在日记中写:[以后兰斯这狗人再惹我生气,我就踹了他!哎哟,我他妈有那么多、那么多行星(歌迷),也不稀罕他这一颗了。]   再后来,2006年的时候,冥王星突然被踢出了行星行列。   詹姆斯恍然大悟:“我就奇怪你怎么能一边写出[你是我的恒星]这种歌,一边还天天和我吵个没完没了呢!你其实是冥王星那个假行星吧!”   作者有话要说:PS.我想念冥王星,想念九大行星了。冥王星到底做错了什么?他还有机会回来吗?真情实感地落泪。 第197章 我最喜欢   当重组第一场演出成功后,一场被称为‘马拉松式巡演’的旅程正式拉开了帷幕。   乐队四名成员决心搞出点儿成绩来,再攀高峰。   在此期间,詹姆斯极富人道主义地给那个偷自己行李箱的贼(粉丝)寄了一封信,一边鼓励他同病魔作斗争,一边告诉他,想再要回那些收藏品就别做梦了,以及,生着病就别想看现场演出了。   接着,他们先是进行全国巡演,然后,走出国门,横扫欧洲,之后还去了南美……   当折腾一圈后,又再次来到美国。   这一次,实力更强、也无人掣肘的乐队终于大获成功了。   他们快节奏的歌曲固然总是让观众激动亢奋、血脉偾张,但真正令人心醉神迷的地方始终是作品中积极向上、温暖人心的一面。但这一份功劳,并不在词曲作者兰斯的身上,而在于主唱吉米。   [吉米其实也没对着大家讲道理(文盲大概也不会讲道理),但他一直是那么做的。]   歌迷这样调侃地说:[想想有什么事能让吉米消沉颓废吗?能有什么事是吉米扛不过去的吗?不管遇到什么困难,碰到多么难过的事,他都是先跑去喝几杯,然后就回来解决问题。干得过就干,干不过就想办法绕开,实在不行就耗着,看谁先撑不住……]   于是,主唱的这种处世哲学几乎贯穿了行星乐队的全部歌曲,那种强烈的情感和洒脱作风,自然也带出了整支乐队独有风格,疯狂却永不颓废,对生活永远抱有乐观之心。   四个人一起在舞台上演奏,音乐变成了一种连接一切的纽带,那一声声的鼓点、贝斯和吉他声,以及主唱的歌声,自然地流淌在空气中,最终无比完美地汇聚在一起,带给了所有现场观众无与伦比的享受。   除此以外,在美国演出时,还发生了一件值得纪念的事情。   当时,正赶上乐队的老朋友约翰尼德普正在给迪士尼公司拍那部<加勒比海盗:黑珍珠号的诅咒>,他知道行星乐队又来美国巡演时,就打了个电话过去问:“要不要来电影客串下?”   兰斯和鲍德温都对跨界工作毫无兴趣,但詹姆斯和西奥兴冲冲地去了。   两个人本色客串了坏得掉渣、又穷凶极恶的海盗马仔,把牙齿涂黑,梳了一头脏辫,衣衫褴褛如流浪汉,在伟大的巴博萨船长带领下,把杰克船长逼到跳海,互相击掌、得意一笑。   事后,德普对着记者说:“我挺后悔邀请他们的,西奥好点儿,吉米演得烂透了。”   显然,不是每一个玩音乐的都能有演戏天分。这基本断绝了詹姆斯的好莱坞巨星幻想,他只能嘴硬地表示:“我是歌手,又不是演员。”   但有趣的是,他们客串参演时,是抱着好玩的心态,也是想帮好友德普做做宣传。而且,总有人喜欢把摇滚乐队形容成一艘海盗船,所以,扮演一下海盗也是不错的经历。   但没想到的是,这部电影最后火得不行,成了经典,后续还拍了好几部续集,使得他的人生履历中,还多了这么一部电影,也是十分好玩了。   之后,他们还通过德普认识了他的好基友玛丽莲曼森。   那哥们酷毙了,玩工业金属,台风黑暗到不行,整天不是烧圣经就就是骂上帝,用媒体的话来说就是‘美国家长的噩梦’。而且,白面、红唇、黑眼线,一言不合就自残。如果翻翻他的演唱会视频,还能看到,大约在96年的时候,他在舞台上拿着啤酒瓶碎片从胸部一直划到肋骨边缘,就这么鲜血淋漓地唱完了后半场。   这一年,他刚好也带着队友进行新一轮巡演。   行星一众人过去友情帮忙地做了个暖场,演完没急着走,顺便看了全场。   非常精彩,并且,他们还有幸看到主唱曼森和吉他手John5由于对现场演出的音乐节奏快慢问题看法不一致,在舞台上就来了一场真人PK,场面十分火爆。   让人难过的是,这位技术高超的吉他手在这一场PK后,因音乐理念问题,终在第二年选择离队,从此分道扬镳。   在摇滚的世界里,这样的事情屡见不鲜。   如行星乐队这般吵过、闹过、打过,最后依然能携手上路的,实在少之又少。   兰斯对此很是感触,很长一段时间里,态度都非常缓和,脾气变得特别好。   每次詹姆斯一发脾气,他就在那心(婊)平(里)气(婊)和(气)地说:“我不跟你争,虽然你做错了,但我决定原谅你。好啦,没关系。”   詹姆斯更气。   不过,他脾气来得快去得也快,扑上去咬几口泄愤,转头又乐呵呵地唱歌去了。   但忽略这些细节,在乐队重组后,两个人相处简直是重回年少时光。   如果说之前的‘离婚’是七年之痒造成的彼此厌倦,那么,‘复合’后的两个人似乎又找回了曾经逝去的激情,一时间难分难舍、宛如重新热恋。   兰斯又开始吹主唱了:“我从来没见过像吉米那么棒的歌手!他每次站在舞台上唱歌时,都动人心魄,我仿佛看到了有巨大的翅膀在他身后慢慢展开,天使的翅膀。”   詹姆斯投桃报李地吹吉他手:“兰斯是世界上最棒的吉他手,没有之一!”   这两个混蛋简直反复无常地像是初中小女生,今天打了,明天好了。   备受二人折磨的行星乐队歌迷们默默在网络上发着当年詹姆斯辱骂兰斯的一张张截图,顺便还配了那首叫[别误会]的歌:‘当你离开后,我肯定和别的吉他手在一起了,凯尔文比你强多了,奥克兰也不错。’   所以说,公众人物没事就不要乱说话,哪怕你自己都不记得了,你的那些死忠粉丝都会帮你记得牢牢的,并且,时刻准备着,在你忘记时,拿出来……打你的脸!   但不得不说,这两人还在一起实在太好了。   只要他们一起站在舞台上时,才是最放松的,兰斯不会显得过度理智和冷漠,吉米也不会因为心有顾忌而不敢放开了玩,他们一起弹琴唱歌,那兴高采烈的样子,简直像两个刚刚得到圣诞礼物的孩子一样,快乐、满足、又幸福。   ——吉米,你想怎么唱?   ——玩点儿刺激的怎么样?   ——没问题,尽情唱吧!   一切的一切,就是这么简单,兰斯从不让人失望!   金发主唱舞台上笑容灿烂,绿眼睛明亮、虎牙尖尖的样子,一如少年。   他们没刻意对外公开过恋情,但一直都住在一起。   在行星乐队没有演出的时候,詹姆斯还会跑去和坏女孩乐队一起玩,兰斯也拎着吉他想过去一起玩,但由于不愿穿女装的缘故,被坏女孩乐队毫不犹豫地拒绝了:“我们不和男人一起玩。”   兰斯当场懵逼:??   詹姆斯快笑晕过去!   但兰斯一如既往地快速调整好心态。   他吃不到葡萄地想:“这么沙雕的乐队根本不配拥有我这么厉害的吉他手。”   很多年后,兰斯出了本自传是这么写的:   [“好的,好的!你是,你是,你是最厉害的吉他手!”]   [那天,吉米一边敷衍地哄着我,一边随口问:“那最厉害的吉他手先生,能不能弹个曲子给我听听?”]   [当然!当然能!]   [我永远愿意为你弹吉他!]   [但不能表现得太急切。]   [那太没面子了,好像随便几句好话就能让我不生气一样。]   [所以,我要慢条斯理地整理好袖子,照照镜子看看头发有没有乱掉,再舒舒服服地坐到门口台阶上,坐的姿势要帅气,再低头点燃一根烟,淡定地抽几口,才假装无所谓地拿过我心爱的吉他,高高兴兴地为他弹一曲热情、奔放又自由(非常适合跳舞)的<弗拉明戈>。]   [吉米刚才一直全神贯注地在院子里追着黑狗吉吉最小的狗儿子跑,对我忽视到了极点……]   [但看着吧,我轻而易举就能夺回他的全部注意力。]   [其实也没多难(美滋滋)。]   [当我的吉他声一响起,他立刻停下追逐那只傻狗了,还竖着耳朵听,很快,就不由自主地随着音乐晃动起身体,然后,迈开了舞步。阳光下,整个人都像是在舞台上一样闪闪发光。]   [对,就是这样!]   [我最喜欢了!]   ——旋转、舞动、摇铃鼓——嗨呀!   ——来吧,宝贝,跳起来!   作者有话要说:PS.皇后乐队[Innuendo]这首歌很棒,可我不是特别喜欢听(可能我就喜欢靡靡之音),但03:17那里,吉他手梅校长的弗拉明戈真是百听不厌,每次旋律一响起,都特别激动,好听到爆,吹炸!   再PS.玛丽莲曼森和吉他手五爷舞台真人PK挺逗的,可以搜‘来看米老鼠和小丑打架’,John5也是我超喜欢的一个吉他手,他脾气可好了(曼森的暗黑风舞台效果如果能接受的话,其实有挺多乐子)。 第198章   [废话]   这篇文后续写得不好,给大家道个歉吧。   原计划从头到尾没憋屈,主角一直挺乐呵。   但二月中旬,我家猫去世,可能受影响,情绪一落千丈。直到完结这个月,才好一点儿。   其实也是顾不上难过,有人给我条狗子养(果然治愈失恋最好的方式就是开始新恋情)。   之后,硬盘又完蛋了……   还说要给大家科普乐队,可资料随着硬盘一起完蛋,实在懒得再找,看那天有心情吧。   【番外在作话】   作者有话要说:PS.V章不让发空章,唠叨几句凑个字数。   番外如下:   .   ——关于同性爱情。   兰斯:没什么不一样,我弹吉他,他唱歌,就这么简单。   吉米:除了没办法操怀孕外,和异性恋一样。   .   ——关于兄弟。   兰斯:吉米就是我的兄弟,我的爱人。   吉米:一天到晚胡说八道,我又不会想和林德上床。   .   ——关于社交网络。   兰斯:什么样的傻逼会一天到晚放自己的照片在网络上,给一群根本不认识的陌生人看?   吉米:太好玩了!我一天要发二十条!来,兰斯。看这里,笑一个!   .   兰斯:我太好看了,行吧!发给我,我放网上给大家看看。   吉米:……   .   ——关于歌迷。   兰斯(沉思):歌迷还是好的,但他们永远不知道在正确的时间做正确的事情。比如,我上次弹错了,他们还拼命叫好。其实,最近几年的歌迷越发不像话了!我怀疑他们根本不是来听歌、或者看我弹吉他的,他们一门心思只想看我和吉米打啵。   吉米:歌迷啊,都挺好。但我喜欢漂亮妹儿,不喜欢汉子。上次有个一见我就脱光上衣,在胸口写‘吉米我爱你’的男歌迷,太让人崩溃了,他还有胸毛,壮得和熊似的,你们知道吗?   .   ——关于出柜。   兰斯:我不太想提,因为我妈伤透心了。但我也没什么办法,对不起。   吉米:老约翰说‘他不管成年人的选择,只要别后悔就行’;让我烦心的是林德,他总想找兰斯麻烦。在他看来,一切都是兰斯带坏了我……听着,大哥!你弟弟没那么傻逼,其实是我主动的。什么?你问为什么?拜托,你要是能再给我找一个有兰斯这么好看、吉他弹得这么好、会赚钱、还能陪我一起打架的妞来,我就踹了他,选那个妞。   .   ——关于朋友。   兰斯:朋友也没必要太靠近吧?大家应该保持一定的距离,这样友谊才能长远。   吉米:我以前自己住时,家钥匙都扔门口花盆里,所有朋友都知道,随便进,随便住,随便来玩儿。   .   ——关于演电影。   兰斯:不务正业!   吉米:挺好玩的,但德普说我演技如屎。   .   ——关于同行。   兰斯:都没我强。   吉米:我喜欢和大家一起玩。   .   ——关于头发。   兰斯:我扎头巾是因为看起来比较帅,我发际线好好的。   吉米(晃脑袋):始终像雄狮一样,鬃毛茂盛!   .   ——关于整容。   兰斯:我听说有什么抽脂和拉皮。   吉米:你够了!   .   ——关于采访。   兰斯:没什么要说的,一切都好。   吉米:我天天和兰斯吵架,他什么都想管,连内裤都要规定放到固定位置,最好能叠成玫瑰花形状,简直变态。   .   ——关于自wei。   兰斯:吉米不在的时候,唔,撸吉他还不够爽吗?   吉米:我没什么创新精神,从来不会在面包片上戳个洞就开干,也不会去找他妈什么矿泉水瓶剪个口,一般情况下就是,就是普通那种……操!什么鬼问题。   .   ——关于打架。   兰斯:头脑简单的人才总喜欢动手。   吉米:想打就打了。   .   西奥(嫌弃):吉米看起来凶,其实就是只炸毛的猫,打架技术只能说一般,但气势非常足,很能唬人。行星身手真正好的人是鲍德温,兰斯就别提了。我记得,早年我们还不出名时,有一次,吉米被人围起来打,兰斯冲过去‘要打他先打我’,然后,两个人一起挨揍,直到鲍德温带着我去救他们。   鲍德温:其实我只是个敲鼓的。   .   ——关于纪录片。   兰斯:乐队每年巡演都会拍一些视频,前阵子雇人整理了一下放到了收费网上,赚得还挺多。   吉米:没什么感觉,都过去的事了。   .   看之前,歌迷(激动):啊啊啊,乐队的历史。   看之后,歌迷(嫌弃):哦,没羞没臊的恋爱纪实!   .   ——关于女装。   兰斯:我不穿,但喜欢看吉米穿。   吉米:就是不让你光屁股的衣服,一切外在形容都是人类瞎赋予的。   .   ——关于食物。   兰斯:我对食物没要求,但吉米你下次能不能早点儿回来?见鬼的热一热就能吃,怎么热啊?   鲍德温:我这辈子没见过居然有人能把微波炉给炸了。   .   吉米:好吃的都喜欢吃!不过,一般在后台,果汁糖默认都是我的,谁也不会偷吃。   西奥:谁敢啊?上次不小心吃了他一块果汁糖的保镖,被这个蛮不讲理的小泼妇泼了一身水,还指着鼻子骂。   .   ——关于过生日。   西奥&鲍德温准时准点儿发推:[生日快乐,兰斯。]   吉米:忘了。   .   西奥&鲍德温准时准点儿发推:[生日快乐,吉米。]   兰斯:哼,我也忘了。   .   歌迷(操碎心):啊啊啊,你们又吵架了吗?为什么不祝对方生日快乐?   .   兰斯:别起那么早,困死了。   吉米:活该!昨晚一直抓着我不放的是谁?   .   ——关于戒酒。   兰斯:说了戒酒就要戒酒,一杯酒也不许喝。   吉米:戒酒并不代表从此不喝酒,而是要让人正确地喝酒。   .   ——关于戒烟。   兰斯:不戒,我抽烟的样子很帅。   吉米:为了保护嗓子戒了,偶尔抢兰斯的抽几口过过瘾。   .   ——关于足球。   兰斯(恼火):我这辈子都不想陪吉米现场去看球,太丢人了!跟个犯人一样被警察看着,好像我们是什么恐怖分子一样。   吉米:利物浦万岁!   .   ——关于自传。   兰斯:吉米有点儿生气,因为我在自传里写他……呃,到处乱勾引人。但这本来也没什么错啊,那个什么见鬼的凯尔文到现在还天天宣称看见你就硬了呢!   吉米:为了反驳兰斯瞎编滥造,还写什么我追着他不放的鬼话。我一生气,把日记当自传出了。   .   歌迷们(惊喜):Yeah——!!   .   ——关于天使。   兰斯:吉米就是天使。   吉米:呃……前阵子有个巨肌天使过来找我道歉,说认错人了,他要找的人是斯图尔特。   .   ——关于斯图尔特。   兰斯:好人。   吉米:好人。   .   斯图尔特:Fuck off!放下我刚买的苹果派,他妈的好人就该被你们欺负对吧?   兰斯&吉米: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