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之夺玉   作者:逆水舟   文章 类型:原创-纯爱-近代现代-爱情   作品视角:不明   作品风格:正剧   文案:   正文完结,新文《别装了(重生)》   一句话简介:穷小子出人头地变大佬,巧取豪夺暗恋多年贵公子。   架空民国/狗血酸爽修罗场/年下/1VS1/HE   民国第七年,老家发大旱,十七岁的孟连生跟着表叔去上海滩谋生,在码头擦鞋的第三天,遇到了沈玉桐。   彼时,沈家二公子刚留洋归来,风华正茂,风流倜傥,名贵的皮鞋上沾了一点尘土,孟连生低着头小心翼翼擦了许久。   十里洋场,风云变幻。几年后,穷小子孟连生摇身一变,成为谁都得客客气气喊上一声孟老板的大人物,而当年风光无限的沈二公子,却沦为孟老板小公馆的禁脔。   沈玉桐:“当初真是瞎了狗眼,把畜生认成了人。”   孟连生:“不,二公子是慧眼识珠。”   扮猪吃老虎伪白兔攻VS真特么瞎了眼以为攻很纯良的人间富贵花受   立意:努力拼搏收获真爱   内容标签:豪门世家,情有独钟,民国旧影,年代文   搜索关键字:主角:沈玉桐,孟连生|配角:|其它:   一句话简介:穷小子逆袭巧取豪夺贵公子    第1章 他是未经正常教化的畜生,开了灵智,披了人皮,学了人的言行举止   楔子:   暮秋傍晚,阴沉许久的天空,终于淅淅沥沥下起了小雨。   南市小西门,一个穿着白色长衫的年轻男子,疾步穿过绵绵细雨,在一方小小的廊檐下站定。他低头看了眼腕表,又抬起头看了看黑黢黢的天色,那张俊美的脸上,露出一抹焦急的表情。   他应该是在等人。   约莫半刻钟后,大概是衣着单薄,耐不了这秋雨的寒凉,他开始捂着双臂,不自觉地原地轻轻跺脚。   就在这时,一个撑着伞的黑衣男人朝他走过去。   年轻男子先是双眼一亮,继而在看清来人的模样时,又蹙起眉头,露出显而易见的失落,可见这人并非是他在等的人。   “二公子,”黑衣男人走过来,将伞举在他头上,客客气气道,“龙少爷半路被他父亲拦下,你今日怕是等不到他了。小孟说最近变天,担心你着凉,让我带二公子您回去。”   沈玉桐自嘲般笑了笑:“有劳你们费心了。”   他跟着撑伞的黑衣人,走到不远处的一辆小汽车旁,对方体贴地替他打开后车座的门,让他坐上去。   汽车穿过黑沉沉的雨幕,进入法租界,马路两旁的梧桐树,在暗灯中轻轻摇摆着。   望着窗外熟悉的景致,沈玉桐才知道自己被带回的,不是沈家花园,而是富民路那栋小楼,孟连生的私人寓所。   当然,最近也有流言说,这是孟老板专为沈二公子安排的小公馆。   车子在弄堂里一栋洋房门口停下,常安下车替沈玉桐打开车门,又推开洋楼虚掩的大门,领着人进屋。   客厅里的水晶灯亮着,一个西装革履的男子,正坐在沙发上,端着一杯热茶慢慢地饮。   常安走过去恭敬道:“小孟,我送二公子回来了。”   孟连生放下茶杯,点点头温声道:“有劳了,你回去早点休息吧。”   “嗯,你和二公子早点休息。”   常安离开,偌大的洋房里,便只剩下两个人。   沈玉桐站在两米之遥的地方,眉头微微蹙起,神色复杂地望着沙发上的孟连生。   他应该是刚回来不久,衣服还没换下。但在外忙碌一整日,无论是身上的毛呢西装,还是那头短发,都依旧清爽整齐一丝不苟。   这个人生了一副周正俊朗的好皮囊,对外表也颇为讲究,看起来早已是标准的上海滩摩登青年,很难想得出,几年前的他,不过是个刚从乡下来上海谋生的穷酸少年。   孟连生对上他的目光,弯唇轻笑了笑,起身走到他跟前,握住他冰凉的手,道:“这几日变天,怎么出门穿这么少?”   “小孟……”沈玉桐哑声开口,“你非要这样吗?我现在连小龙都不能见了?”   孟连生轻轻摸索着他的手,柔声道:“我是正好听说龙少爷偷偷从松江回上海,被龙叔知道后让人半路拦了回去。知道你和他约了见面,怕你白等,才叫人去接你回来。这两天降温厉害,万一你受风着凉,我看着也心疼。”   他说这话时,认真地凝望着望着对方,乌黑的眸子清澈得仿佛稚童,透出一种自然而然的纯良与无辜,仿佛当真是一片好心受了冤枉。   沈玉桐别开目光,不再看他。过去这几年,他就是被这张皮囊这双眼睛所欺骗所迷惑,才走到如今这个地步。   他说:“小孟,你觉得我们这样有意思吗?”   孟连生轻笑了笑道;“我知道我让二公子失望了,但我自认也不算是十恶不赦的混蛋,对二公子更是一片真心实意。我做这一切,无非是保护二公子,保护你们沈家百年基业。”   沈玉桐不欲与他多说,只闭上眼睛,意兴阑珊地摇摇头。   孟连生对他的冷淡不以为意,又伸手摸摸他微湿的短发,道:“二公子淋了雨,我去给你放热水,你赶紧好好泡个澡,免得着凉。”   他拉着对方往浴室走,走了几步,又转头似是不经意道:“对了二公子,我看你还是别跟龙少爷见面了,但凡他说的话有半句管用,也不至于被龙叔禁足在松江。”说着讥诮一笑,“他若不是龙震飞的儿子,就他那点本事,早已经死了三百回。”   沈玉桐淡声道:“没错,小龙是比不得孟老板你十分之一的本事。但他对我这个朋友至少是一片诚心,这么多年从来没有骗过我。”   孟连生依旧笑得春风和煦:“一个草包的诚心不要也罢。二公子放心,我对你的心绝对比这世上任何一个人都坚定。”   沈玉桐听着他的话,只觉好笑,却又实在笑不出来。   他抬起眼帘,望着对方那双极具欺骗性的眼睛,想将他看得透彻,终究是无功而返。   他与任何人,无论善恶,都不尽相同。   因为他是未经正常教化的畜生,开了灵智,披了人皮,学了人的言行举止,来到尘世,迷惑了所有人。   ====我是正文开始的分割线====   孟连生出生在皖南一个小镇。   据说他娘生他那天,家门口来了个化缘的老和尚。因为媳妇刚平安产下个大胖小子,他爹正是欢天喜地时,便爽快赠了这和尚一壶茶水两碗饭,还顺手添了一把铜板。   老和尚投桃报李,主动为这家新生儿算了个命,说其乃乱世豪杰之命,日后注定辉煌显达。   孟家子嗣不兴,孟父本就是单传,成婚十载,先前膝下只得一个儿子,如今好不容易再添一丁,听了这番话,愈发喜不自胜,不等老和尚说完,又拿了块银元塞进对方手中。   老和尚望着手中银元,悠悠低叹一声,双手合十道了句“阿弥陀佛”,转身飘然离去。   孟父不知离去的老和尚其实还有一句话没说完——然此子命带羊刃,沾杀戮,克至亲,虽能善终,却也断子绝孙。   那时正值满清末年,国势衰微,山河飘摇,但这座遥远的皖南小镇尚未被波及,孟家夫妇常年做行脚商,家中还有一座油坊,在十里八村算得上小富之家,日子过得很是不错。   爹娘常年奔波在外,孟连生从小便是个放养的野孩子。山上捕兽,水里摸鱼,跑得比兔快,爬得比猴高,野得超群绝伦。   及至九岁那年,孟家夫妇行商回家,眼见小儿子人话不会几句,兽鸣鸟叫倒是惟妙惟肖,还徒手打了一只野猪回家,吓得二人赶紧将他送去了镇上私塾。   私塾的先生是个年近半百的老秀才,也是小镇最有学问的人。他毕生志向是考上功名,入朝为官,然而没等到成为举人老爷,先等来了朝廷废除科举。据说听到消息那日,老秀才闷在家中哭了一天一夜。   再后来,连大清也没了,依旧留着长辫子的老秀才成了遗老。   学堂里的小孩儿不爱读书,经常干的一桩调皮事,便是偷偷摸摸去扯老秀才瓜皮帽下的辫子尾巴。   孟连生在这群调皮孩子里倒成了异类,他碰了书拿了笔,得了乐趣,自动收敛了直逼凶禽猛兽的野性。而他在山野的天分,放在学堂照旧适用,什么东西一学就会,连秀才先生温良恭俭让的言行举止都叫他学了个十成。   野孩子摇身一变就成了儒雅内敛的读书郎。   又过了两年,乱世的坏运气,终于降临皖南这座安逸的小镇。   先是附近两支大兵打仗,蝗虫过境一般,卷走了镇上百姓大批钱粮。老秀才代表乡亲们去跟其中一个旅长理论,被个丘八当场一枪打死。大兵走后,附近又闹气了匪乱,孟连生爹娘和大哥出门去做行脚商讨生活,还没走出几十里地,便遇到一群穷凶极恶的土匪,一家三口被推下急湍,尸骨无存。   家中从此只剩下年迈的祖父和十四岁的孟连生,以及一条大黄狗相依为命。   然而坏年景远远还未结束,此后两年,淮河以南又发起大旱,河水干涸,鸟兽绝迹,山上长不出新芽,田地里也再看不到黄灿灿的油菜花。   镇上的人们陆陆续续去远方讨生活,渐渐没了年轻人的身影。   勉勉强强长到十七岁,因为总是缺油少肉吃不饱,原本眉清目秀的孟连生,长成了个细脖子支棱大脑袋的黄皮寡瘦少年郎。又因为缺少玩伴,变得沉默木讷。   而就在这一年夏天,祖父也生了重病,卧床不起。   郎中来瞧病,也不开药,只拍拍连生的肩膀告诉他,祖父已是灯枯油尽,与其浪费药材让他受苦,不如给他吃顿好的,做个饱死鬼上路。   山上已无鸟兽,河中也无鱼虾,孟连生不知如何让祖父吃顿好的,最后只得将目光落在了院子里骨瘦如柴的老黄狗身上。   那晚是个晴朗天,银白的圆月明晃晃挂在空中,冰冷无情地照耀着世间疾苦。少年和陪伴他十几年的老狗,在院子依偎了一夜。   及至月光褪去,晨曦洒落,孟连生拿来菜刀,将老黄狗放血宰杀,炖了一大锅。   神志不清的祖父,已经几日未能进食,但是却啃了一大碗肉,喝下了两碗汤,然后打了个满足的饱嗝,闭上眼睛嘴角含笑,躺在枕头上,再没能醒过来。   下午,孟连生喊来表叔,两人一起吃光了剩下的肉和汤,用一卷破草席将祖父裹上,埋在了后山的坟地。   表叔是个好表叔,年轻时做过镖师,后来镖局没落,他腿脚又受了点伤,便回了乡下。他没娶妻生子,孤家寡人过着日子,孟连生爹娘大哥过世后,家中一老一少多亏他照料。   如今老的不在,表叔丢开铲子,望着刚刚磕过头脑门还沾着泥土的少的,叹息一声,道:“连生,树挪死人挪活,如今你爷没了,你跟叔去上海讨生活,大码头机会多,只要勤快,总不会饿肚子。”   孟连生肚子里还装着老黄狗的肉和汤,他已经很久没尝过饱腹的滋味,才发觉原来吃饱饭是如此快活,这快活甚至减淡了祖父过世的悲伤。   他望着新鲜的坟包,木然地点头:“嗯。”   翌日,孟连生变卖了家里仅有的值钱家什,凑到一点盘缠,与表叔一起踏上去往上海的路。   这一年是民国第七年。   日后名震上海滩的孟连生,离开了皖南的故乡。   *   作者有话要说:   大概是一个感情流的文,虽然剧情也比较粗,但一切剧情都是为爱情服务。   有存稿,放心入坑。    第2章 擦鞋匠VS贵公子   表叔早年做镖师走南闯北,跑过不少码头,很有点谋生的本事,抵达上海的第二天,他便带孟连生在黄浦江入海口的客运码头找到了住处和活计。   活儿是做脚夫扛货,一个月至少能挣六七块大洋。   住处是一间灌风漏雨的工棚,里面几十个地铺,密密麻麻挤在一起,住的都是码头工人,在闷热天里,终日香飘十里。   但胜在便宜,这样一个床位,每月是五角小洋,一两天就能赚下来。   孟连生对这个住处很满意,对脚夫这份活儿也很满意。只要卖力气就能吃饱饭,哪怕吃得并不算好,对于已经饥一顿饱一顿两三年的他来说,也心满意足。   吃饱了饭就有力气,他干活干得十分有劲。   然而一个月后,表叔却无意间发觉,这孩子虽然比先前多长了点肉,脊背却似乎隐约有佝偻的架势。他这才想起孟连生不过十七岁,正是长身体的年纪,每日扛着上百斤的包袱来来回回,别说长个子,只怕年纪轻轻就得被压成个驼背。   表叔没孩子,便将没爹没娘的孟连生,当做自己的孩子,哪个大人也看不得自家孩子变成驼子。   琢磨两日后,他掏钱给孟连生买了一套擦鞋工具,又带他生去码头,观摩老老小小的擦鞋匠们如何干活。   坏年景让孟连生变得沉默寡言,但并不影响他学东西的速度。只看了一会儿,便学会了那套擦鞋的手艺。   翌日,他带着马扎和擦鞋箱去码头出了摊。   码头的擦鞋匠多是小孩和妇人,很少有他这样的少年。这些小孩妇人们仿佛天生的擅长热情主动。每一班邮轮入港,拎着行李箱的旅客,刚刚踏上码头,他们便倾巢而出,拦路虎般拦住穿着皮鞋的男男女女。   “先生太太,需要擦鞋吗?”   “只要两个铜元,就能让你的鞋子跟新的一样。”   “穿着干净的鞋子进家门才吉利。”   大部分人风尘仆仆的旅人,很难抵挡住这样的热情,于是坐下来,高高在上地伸出脚,让擦鞋匠们将皮鞋擦得油光锃亮。仿佛这样就是衣锦还乡。   在这个繁忙的码头,每天出发抵达的旅客,数以千计,只要足够热情主动,能说会道,擦鞋匠们从不缺少生意。   经年累月的饥饿和孤独,让孟连生变成了个三棍子打不出个闷屁的木头桩子。在其他擦鞋匠们,拎着擦鞋布上前热情揽客时,这根木头桩子永远稳如泰山地坐在小马扎上,等待客人自己上门。   幸而码头人多,等其他擦鞋匠面前都坐上了客人,总还能捡到个漏。   孟连生擦鞋赚的钱,比不上当脚夫,但实在是轻松很多,还能让他安静地坐在马扎上,好奇地望着码头上穿着洋装的摩登男女。   总得来说,孟连生擦鞋匠的生涯,开始得还算顺利,穿着光鲜的先生小姐们,大都傲慢挑剔,他没有巧舌如簧哄人开心的本事,甚至都不怎么说话,但他会笑,不管遇到什么样的客人,总是一副笑脸。他生得十分不错,尤其是一双深邃的眼睛,黑眼仁干净得像是孩童一般,带着一股天生的纯良,因为惯常的没什么表情,笑起来也是浅淡的,有种天然的淳朴腼腆,是一副很让人放心的长相。   加之他干活细致,又不像其他擦鞋匠会一边擦鞋一边趁机推销鞋油,客人大都满意,常常还能多得一个铜元的打赏。   何况能够出洋的先生小姐们都是体面人,再如何蛮横无礼,与码头上那些动辄对脚夫打骂的把头来说,实在是可爱许多。   能吃饱喝足,还不用太受累,对于孟连生来说,已经是这两年来最好的日子,所以他对自己在这座大都会的生活,并未有过多展望与遐想。   码头擦鞋的第三天,是个初秋的晴朗日,早上九点,一艘远洋巨轮穿过海平线上驶进港口。   半个钟头后,拎着行李箱的旅客,从这座庞然大物中,鱼贯而出,用风尘仆仆的步伐,将安宁多时的码头填满。   码头对孟连生来说,是十七年来最新奇的世界,能看到各式各样小镇里从未见过的摩登男女,   这几日观看轮船入港后登上码头的旅人,成了他自娱自乐的小游戏。   而在今天这么人里,他一眼就看到了一个英俊青年。   那人夹在人群中,看着应是个贵公子,穿一身细条纹西装,头发梳得整整齐齐,一张白净俊美的脸,在朝阳中熠熠生辉。因为行李箱由身旁的小厮拎着,所以他两手空空闲庭阔步,有种浑然天成的潇洒倜傥。   在密密麻麻的旅客中,堪称鹤立鸡群。   孟连生在码头这些日子,见过不少年轻好看的男女,但像这样英俊到仿佛是画报中走出来的男子,还是头一回见到。   他的目光彻底被这位贵公子所吸引,一双黑眸好奇地追随着他,眼睁睁看着他离自己越来越近。   旁边的擦鞋匠们,早已招揽到客人,开始风风火火地干活,唯有他面前的马扎还空空荡荡。   然而他对此浑然不觉,只依旧用他那双黑沉沉的眼睛,好奇地望着年轻男人。   对方路过他面前时,似乎是觉察他的目光,停下脚步,转头看了眼他的擦鞋箱,又低头看了看脚上的深棕色皮鞋——那上面正有一块不大不小的污渍。   在孟连生的注视下,男子走过来,坐上马扎,伸出脚放在鞋箱的踏板上,弯起嘴角,对上他干净的黑眸,彬彬有礼开口:“小兄弟,擦鞋。”   孟连生这时才回过神来,慌忙低下头,又想起什么似的,抬头对人弯唇轻笑了笑,才再次低下头,拿起擦鞋巾,先仔细将那只皮鞋上的污迹擦拭干净,再抹上鞋油,开始用鞋刷。   秋日海风吹拂而过,钻进鼻间的却不是他熟悉的咸腥,而是一股陌生的香气。   这是男人身上散发的味道,孟连生那时还不知道这种清新淡雅的香味是古龙水,只觉得十分好闻,简直让他有些微醺。   不知是想将这双皮鞋尽量擦得锃亮干净,还是单纯地想多闻一会儿这香味,他小心翼翼将青年脚上的皮鞋擦了许久才完工。   好在男人并未有半点不耐烦,甚至在他擦完后,认真地左右看了看,然后满意地勾起嘴角,从口袋里掏出一个大洋,递给面前的小擦鞋匠。   孟连生看着男人修长指间的这枚大洋,习惯性地对人露出个人畜无害的浅笑,小声认真道:“先生,擦鞋只要两个铜元,一个大洋找不开的。”   男人了然地点点头,然后不以为意地轻笑了声,将银元放在他手中,漫不经心地柔声道:“那就不用找了!”   不等孟连生道谢,他已经起身,拍拍衣服下摆并不存在的尘土,带着一旁的小厮,阔步离开。   孟连生握着这一元巨款,一错不错地望着那人远去的背影,看到他朝一辆黑色小汽车走去。   与此同时,车上下来一位西装革履的中年男人。   因为隔了太远,孟连生听不到两人在说什么,只见激动地拥抱在一起,想来是久别重逢的亲人。   随后两人钻入小汽车,绝尘而去。   直到那汽车已经完全看不见,孟连生才慢悠悠收回目光,低头看向手中这枚闪亮的银元。   做脚夫一个月才顶多赚十来块钱,一个大洋,足够吃上半个月肉臊子面。   他记住了这位出手阔绰的贵公子。   *   作者有话要说:   小擦鞋匠是攻,一个大猛攻→_→   几个月没开文,还有几个人在呀   写正剧比较艰难。   上本还能用穿书骗点人进来,这本就没办法骗了。   PS,虽然是民国背景,但是不虐,大写的HE。    第3章 美男子   “好小子!长大了,大哥差点没敢认!”   沈玉桐在海上漂了两个月,此刻踏上陆地,坐上自家的小汽车,望着窗外早已陌生的风景,只觉得十分不真实。还是他大哥有力的大掌,拍在肩膀上生疼的感觉,让他确定自己已经回到了阔别四年的故乡。   他笑盈盈望着身旁几年未见的兄长,任由对方激动地在自己肩上又拍又捏。   只是脸上在笑,心头却忍不住有些酸涩。他记得很清楚,当初离开时上海时,大哥还是一头青丝,短短几年,那乌黑双鬓不知何时已见白,脸上也有了象征风霜的皱纹。   待对方稍稍平静下来,他才笑着开口:“大哥,这几年家里一切可好?爸爸身体可好?”   沈玉桉点头道:“都挺好的,父亲今日一大早亲自列了菜单准备席面,要给你接风洗尘。”他的手依旧放在沈玉桐的肩膀,一双因为激动而微微泛红的眼睛,噙着浅笑仔细望着他。   当初离家时,自己这幼弟只得十七岁,还是个清瘦单薄的少年,眼下却着实已经是个玉树临风的青年。   原本就是一张好皮囊,如今更是仪表堂堂。   沈家百年来才出这么一个好人才,他不免与有荣焉。   分别四年,兄弟二人自是有说不尽的话,一个钟头的车程,仿佛只是眨眼间的事。   汽车在公租界一处豪宅大门口停下。   这豪宅正是上海滩鼎鼎有名的沈家花园。   十里洋场姓沈的大户不止一家,但要说最富贵的,那还是当属沈家花园里的这一家。   沈家乃晋商出身,由盐发家,在大清末年,曾是华夏四大盐商之一,上海开埠后,当今沈家家主沈行知,一面继续做盐的买卖,一面举家搬迁到上海置宅办厂,赶上实业热潮,从晋中盐商摇身一变,成为上海新贵。   都说富不过三代,但沈家已经足足富了四五代。   沈玉桐正是沈家二公子。   他这位二公子,在偌大的沈家,地位颇有几分特殊。因为沈行知与太太,生下这个小儿子时,都已年逾四十,可谓是老蚌生珠。   沈玉桐上头一兄三姐,最小的姐姐也比他大了十余岁,大哥沈玉桉更是长他整整两轮,。   老来得子自是喜事,沈家二老得了这么个小儿子,比得龙珠还宝贝。加上沈玉桐两岁时,沈太太生病去世,小小年纪没了娘,全家上下更是将他看得金贵。   金贵的沈二公子自己也很争气,从小聪明伶俐,两岁会背三字经,四岁会做文章 。   最重要是还生了一张罕见的漂亮脸蛋。   沈家富足几代,不缺聪明人,就拿玉字辈几兄妹来说,大公子沈玉桉二十岁就独当一面,撑起门庭,三位小姐也个个聪慧过人。   但沈家也从不产美人,哪怕沈行知娶了个漂亮太太,前面那一子三女,都只能说是模样端正,看起来体面,不过是因为学识教养,与美人却都还差了一大截。   唯独沈玉桐像是鸭群里长出的一只白天鹅,生下来就粉雕玉琢,越长大越像画中走出来的漂亮人儿,替几代没出过一个美人的沈家,争下了一大口气。   这样一个二公子,沈家上下哪能不宠着。   偏偏二公子还没被溺爱出坏毛病,他仿佛天生的好脾气,不用谁教,自己便学会礼貌教养,热心和善,说话也总是能讨人欢心,家中从老妈子到小丫鬟,没有人不爱他的。   然而太招人喜欢,也并不是件好事,至少在他爹生沈行知眼中不是。   原来,沈玉桐满周岁那日,沈行知叫算命先生给幼子算了个命。   算出的命,确实是一等一的好命——天降紫薇,福禄双全。   只是命中有一难,正是桃花劫。   沈老爷爱子如命,自然想为幼子化解掉这劳什子的桃花劫,求神拜佛捐功德,从小在幼子身边不放丫头,只放老妈子和小厮。儿子越是多人喜欢,越是心惊胆战,只怕什么时候就来一场桃花劫。   及至十五六岁,沈玉桐彻底长成了个美男子。桃花劫虽未出现,但桃花却是开了一朵又一朵,即使他并非轻浮浪荡,也渐渐传出来个风流之名。   比如十六岁那年,一位与沈家有生意往来的买办家商,带着女儿上门做客,那位千金小姐对沈玉桐一见钟情。   买办家兴西学,小姐深受欧美新思想影响,是个大胆开放的摩登女郎,当着沈家阖家上下放言,要主动追求沈玉桐,与他自由恋爱。此后每日让汽车夫开着自家小汽车,来沈家花园堵人,完全是一副为爱疯狂的架势。   沈行知这个当爹的,与沈玉桉这个当大哥的,见此情形,叫苦不迭,生怕闹出什么大事。倒是沈玉桐十分的不以为意,甚至还与这位买办家小姐做正经约起了会。   幸而就在沈家忧心忡忡时,买办家因为生意关系举家搬迁去天津,这桩鸡飞狗跳的风流韵事才算终结。   沈二公子命中那场桃花劫,显然也与此无关。   当然,这桩风流事,只是沈二公子诸多韵事中的其一。   到中学时,沈玉桐已经因为貌赛潘安才学过人,名扬校内外,时常有隔壁女校大胆的女学生,爬到墙头去偷看他。   原本沈行知还庆幸此时男女尚未同校,中学里全是一色的男学生,应当不会出闹出什么大祸事。   然而,很快便有风声传到沈家,学校里竟然有男同学为了沈玉桐争风吃醋。   可见这桃花劫,兴许还不分男女。   沈老爷子叫苦不迭。   十七岁中学毕业,沈玉桐顺利考上了震旦公学。   毕业礼当天,一个学生想要为他献花,去隔壁教会偷摘玫瑰花,摔断了左腿。一时流言四起,在洋场上流圈子闹得沸沸扬扬。   之所以成为笑谈。   乃是因为,给沈玉桐偷玫瑰摔断腿的学生,他是个男的。   据说这位仁兄在被送往医院的路上,还在为错失献花机会而痛哭流涕。   沈行知清楚幼子并非是天性风流,故意惹上一身桃花债,总是被人追逐喜欢,也并不只是因为生了副好容貌,实在是他出生金玉堆,从小备受宠爱,不知世间疾苦人心复杂,又喜爱读书,对人对事总是过于天真和善。   比如那位为他断腿的男生,就是因为性格懦弱功课糟糕,在学校常常受人欺凌排挤,只有沈玉桐同他亲近做朋友,还不厌其烦帮他辅导功课,做他的靠山,不让他被人欺负。   对方自然感动万分,恨不得为他疯为他狂为他哐哐撞大墙——即使这位仁兄是出于单纯的友情。   也就是这时,沈家在新政府任职的二女婿,被派出使英国。沈行知与大儿子沈玉桉一合计,赶紧将家里这位沾了一身桃花的二公子,打包给女婿女儿,让两人带去英国留洋。   一是断掉二公子在上海滩惹下的众多桃花,二是让他尝点人间疾苦懂得人心险恶。   四年一过,沈二公子学成归来,有没有尝过人间疾苦不好说。但显而易见的,比四年前更加俊朗昳丽,风度翩翩。   *   沈家花园的大门徐徐打开,汽车夫将车子缓缓开进宽敞庭院。   不知谁大叫了一声——“二公子回来啦!”   原本安静的洋房,顿时传来嘈杂喧嚣,乌泱泱一群人从大门口倾巢而出,正是沈家一家老少。   沈玉桐他爹沈行知着一身簇新的深灰色长袍马褂,拄着拐杖走在最前面,身旁依次是周姨娘,大嫂碧云,三个姐姐和姐夫,以及八九个大大小小的侄子和外甥。   “爸爸,我回来了!”沈玉桐打开门下车,几步上前,来到父亲跟前,激动地正要跪下来磕头行大礼。   沈行知及时抓住双臂阻止,颤抖道:“回来就好!回来就好!”   沈玉桐望着眼前白发苍苍的男人,因为生他晚,虽然自己才将将二十出头,父亲却已临近古稀之年,是个真正的老人了。   父子二人望着对方,双眼含泪,都激动得半晌说不出话来。   还是大少奶奶碧云抹着眼睛,将两人唤回神:“父亲,二弟舟车劳顿,先回屋内坐着喝杯茶,慢慢再叙。”   “对对对,”沈玉桉走上来,附和太太的话,“先回屋吧!”   一家人哗啦啦簇拥着沈玉桐,转身走进大宅。   沈家花园已有二十年的历史,当初沈行知在上海滩站稳脚跟,拿下几十亩的地,建了这座西式的花园洋房。   虽是西式建筑,但屋内陈设装潢,处处都是中式传统的奢华典雅。   一屋子人涌进来后,在枣红色天鹅绒沙发依次坐定,兴奋地围着沈玉桐说话。   沈家门风清正,沈行知一生只娶过一个太太,夫妻恩爱,鹣鲽情深,直到太太过世两年,才纳了一个周姨娘服侍左右,几个孩子兄友弟恭姐妹和睦,自然没有寻常大户家的勾心斗角。   二公子留洋归来,对于沈家来说,是个正经八百的大日子。连远嫁南京的大姐,也带着丈夫和三个孩子提前回到娘家。一家上下,除了在北京读书无法赶回来的大侄子,都齐聚在沈家花园,为沈玉桐接风洗尘。   可见沈家二公子,确实地位卓然。   一别四年,见家中一切都与离开时别无二致,久违的熟悉感,扫去了沈玉桐这一路的舟车劳顿,整个人都放松下来。   外面的世界再好,也比上家的温暖。   何况,对沈二公子来说,这世上并不会有比沈家花园更好的地方了。   *   作者有话要说:   说一下啊,这篇文是感情流,所以不是爽文风,但应该是个苏文。    第4章 云与泥   这四年在英吉利,沈玉桐确实日日想家,想父亲和兄姐,然而回到家中,面对沈家上下的热情,也委实有点吃不消。   光是吃饭时,几个姐姐只恨不得像小时候一样,喂到他嘴里,就让他难以招架。毕竟他已经是个大学毕业二十一岁的青年,不再是需要被抱在怀中的稚儿。   为了给他接风,沈行知还专门请了沪上名角儿,来家中唱堂会。整座沈家花园,热闹得堪比过大年。   沈玉桐原本就舟车劳顿,被一家老小的热情轰炸了一天,到了暮色降临时,只觉精疲力尽,等戏班子登场,自己偷溜回了房间休息。   房间是提前收拾好的,床被还散发着阳光的清香。   虽然满身疲惫,但躺在床上,却没什么睡意,他听着外面的热闹,心情说不出的舒畅愉悦。   片刻后,有人来敲门。   “进来!”他没锁门,懒洋洋开口。   进屋的是他大嫂的贴身女佣桃枝,当初走的时候,桃枝还是个十四五岁的黄毛丫头,如今已然是大姑娘。   大姑娘酡红着脸道:“二公子,大少奶奶怕你晚上没吃饱,让我给你送点银耳汤过来。”   “放桌上吧!”沈玉桐失笑。   他哪可能没吃饱,晚上吃饭,在一大家子的投喂下,只差涨破肚皮,这会儿还撑着呢。   桃枝嗯了一声,偷偷掀起眼皮子朝床上半躺的人瞧了眼,只见他家二公子,穿一身湖蓝色真丝睡袍,敞开的衣领子,露出一片白,暖黄灯光下的一张慵懒的脸,也是白净无瑕,真真是戏本子里出来的玉面郎君。   别说,欧罗巴还真是挺养人,二公子当年出去时,虽然也是漂亮人儿,但到底还是个孩子,哪比得上如今这般风采卓然。   大姑娘这样想着,双颊就更红了,支支吾吾道:“那二公子你可别忘了吃。”   “好的。”沈玉桐对于小丫鬟的小鹿乱撞浑然不觉,只温和应声,说完又想起什么似的,“等等。”   “嗯?”   沈玉桐从床头柜上拿起一只精美的盒子,起身走到桃枝跟前:“这是我从英国带回的香水,你拿去和其他姑娘一起分了。”   桃枝欣喜地接过来道:“谢谢二公子。”   沈玉桐笑:“小玩意儿罢了,希望你们姑娘家喜欢。”   桃枝忙不迭点头:“喜欢喜欢,肯定喜欢。”   姑娘们到底是不是真喜欢这些洋人的玩意儿,不得而知,但显而易见的是,今晚收到香水的沈家一众小女佣们,一颗芳心难免要为出洋归来的二公子多跳几下。   *   在沈家花园戏台上大戏开锣时,码头上劳累一天的脚夫们,也陆续收工,去把头那里结算今日的工钱。   因为上午从贵公子手中得了一银元,孟连生接下来一整天的心情都很好。   他背着擦鞋箱,找到表叔时,对方正佝偻着身子,与两个把头争执着什么。   原来是表叔今天干的活能得五角小洋,但是把头却扣了他两角,只给他三角。   那把头是两兄弟,姓陈,码头上的人唤他们陈大陈二,具体名字不得而知。   这两兄弟操着沪郊口音,在码头做了好几年,据说从前也是脚夫,如今做上把头,揽下了所有商家的活,脚夫接活只能从两兄弟手中,在码头上很有点势力。   原本脚夫们干的是计件苦力活,扛多少货得多少钱。但这两兄弟黑心黑肝,时常就会从脚夫的血汗钱中扣下一角两角。   表叔四十多岁的人,身体也算不得好。今日见着货多,为了多赚些钱,咬牙干到快天黑,原本就已微微弯曲的脊背,一天下来更是被压弯了几分。哪晓得竟然被把头扣去快一半,当即和陈大陈二争论起来。   然而陈家兄弟根本懒得理会,只不耐烦地挥挥手:“你要是嫌钱少,明日就不用来干了。”   表叔上前攥住陈大的手臂面红耳赤道:“可我今天明明扛了五角钱的货,怎么只给三角?你们不能这么欺负人?”   陈二不耐烦地将他推开,恶声恶气道:“我就欺负人了,你能怎样?”   陈家两兄弟能从苦力做到把头,除了脑子活,也是因为身手不错,两人不到三十,生着一副彪悍的五短身材,双眉一竖时,很有那么点凶神恶煞的劲儿。   旁边几个原本想为表叔打抱不平的脚夫,见此情形,立马攥着手中几角辛苦钱,默默离开。   孟连生眉头蹙了蹙,走上前将倒地的表叔扶起来,抬头看向气焰嚣张的陈家兄弟。   他年纪小,又生了一双乌沉沉的无辜鹿眼,这样的眼神实在是没有任何威慑力。陈二抬手嫌恶地挥挥驱赶:“赶紧走!别在这里碍手碍脚。”   孟连生没说话,表叔自知这钱讨不回来,只能认栽般叹了口气,拍拍他单薄的肩膀:“算了,走吧!”   孟连生面无表情地看了看陈家兄弟,终于还是扶着表叔转身离开了。   叔侄二人走开数百米,表叔才又摇头晃脑叹道:“想当年你叔我走镖时,跟土匪都干过仗的,哪晓得如今还要为了几角钱在两个毛头小子手下受气。”   他也曾是怀一身抱负的好男儿,可惜遇上坏世道,当年的意气风发,早成过眼云烟,到了这个年纪,只能图个吃饱穿暖。   一旁的孟连生道:“没事的叔,今日我遇到一个出手阔绰的公子擦鞋,给了我一个大洋。我们去吃肉臊子面。”   表叔闻言很为他高兴,展眉笑道:“是吗?那再加一碗猪下水。”   孟连生点头:“没问题。”   叔侄俩常吃的一家面摊,就在码头附近。老板是一对中年夫妇,男人是个忠厚老实的汉子,左手不知出过什么事故,只剩半截,终日藏在空荡荡的袖管里,女人泼辣麻利,还有一把响亮的嗓子,让这个简陋的小面摊,显出几分红火。   平日里来吃面的都是码头上的贩夫走卒,普通的酸菜面不过两个铜元,满满一海碗,足够填饱一个成年汉子的肚子,加一铜元,便能得半勺子肉臊子,是孟连生这一个多月来最爱的美食。   这会儿已过了饭点,三张油乎乎的旧木桌,空了两桌。孟连生扶着表叔在一张桌子坐下,从口袋里掏出一把铜元,要了两碗猪臊子面,外加一大碗猪下水。   对于面摊来说,这是份大生意,老板娘笑呵呵应了一声,抓起两把面条放入煤炉上的大铁锅中。   孟连生将今天挣的钱,掏出来放在桌上清点,二十几个铜元里夹着一枚锃亮的银元,看着十分醒目。他掂在手中感受了片刻那冰凉的温度,脑中不由得浮现白日那位贵公子的模样。   “连生——”表叔见他怔望着钱发呆的模样,将他唤回神,“附近扒手多,赶紧将钱收好。”   孟连生点头,把钱收起来,放进衣服里的暗袋中。   旁边桌上几个码头工人吃完离开,老板还未过来收碗,两个候在一旁多时的小乞儿,快速窜过来,拿起那几只吃光的碗,将里面剩下的残汤倒入一个破盆中。   无奈几个工人吃得都挺干净,两个小乞儿收获寥寥。   孟连生默默看了看两个骨瘦如柴的孩子,待老板娘将面送上桌,他招来两人,将自己那碗面倒入孩子手中残了一个口子的瓷盆中。   两个小乞儿大喜过望,用力对他鞠了个躬,抱着丰收的破盆,朝夜色中跑去。   孟连生又拿出三个铜元又重新叫了一份面。   表叔笑看着他,暗灯下的少年,表情一如既往的疏淡,看不出太多情绪,但天生的一副纯良模样,让人相信他必然是个好心肠的孩子。   连生也确实是,表叔心中暗想。但他才十七岁,人生还那么漫长,在这个乱世里,老实心善显然不是什么好事。   “连生,如今能吃饱饭了,可以想想将来的前程,你想做点什么?”   孟连生微微一愣,抿唇认真想了想,可惜并未想出自己该有个什么前程,于是摇摇头:“我觉得擦鞋就挺好的,多攒点钱,等老家年景好了,就回乡下。”   表叔笑道:“你叔我这个年纪是没什么奔头,你还年轻,机会多得是,人往高处走,既然来了这上海滩,不闯出点名堂就回老家,你甘心?”   孟连生来上海只是为了吃饱肚子,如今每天吃饱饭还能余下一点钱,已经远超他预期,他很满意,所以想不出有什么不甘心。   只是当脑子里冒出码头上那些光鲜亮丽的摩登男女,好像又隐隐知道是为何。   他嚅嗫下嘴唇,想说点什么,最终只不置可否地摇摇头。   热腾腾的肉臊子面和腥膻的猪下水入腹,一整日的劳累,便在这滋味中一扫而空。叔侄两人闷头吃过大半,不远处忽然响起一阵砰砰声。   孟连生抬头循声看去,只见远处一片乌沉沉的黑夜,被漫天华彩的烟火点亮,在空中绽放出一朵朵绚烂的花。   表叔也抬头,对着壮观的场景感慨:“这是租界哪个大户人家在办喜事吧,这一场烟火只怕能抵寻常百姓几年生活了。”   孟连生怔怔然望着远处绽放的盛大烟火,只觉得这个平平无奇的夜晚,忽然变得瑰丽旖旎,如梦如幻。   他好像忽然有点懂了表叔说的不甘心是什么。   与此同时,沈家花园里,沈玉桐正靠在房间阳台,欣赏着这场为他接风洗尘燃放的烟火。   楼下沈家人喜悦的面孔,在烟花明暗交织的光影中若隐若现,几个小辈叽叽喳喳穿梭在庭院里追逐打闹,一派的繁荣和睦,仿佛外界的风雨与这块美好的小天地从来无关。   仿佛这些年,在报上读过的山河飘摇,都是假象。   *   作者有话要说:   不虐,放心    第5章 再遇   孟连生夏末来的上海,转眼已是暮秋。   码头上大部分工人挣钱是为了养家,他和表叔两条光棍,一人吃饱全家不饿,三个月下来,他竟不知不觉攒了十几块钱。工棚里鱼龙混杂,钱财很不安全,即使是睡觉,也得揣在身上。   十几块对普通百姓来说已是巨款,如今上海滩上银行快要取代银号,方便又安全,于是孟连生抽了个下雨的日子,揣着自己和表叔的钱,去了银行。   去银行办业务的人,大都穿得体面,他一个穿着补丁短褂的少年,看起来实在是格格不入。幸而他识字,又善于学习模仿,不动声色地在一旁默默观察了片刻,很顺利地存好了钱,并未闹出洋相。   从银行出来,雨已经停歇。   江南的气候并不算舒适,原本就潮湿,气温骤降下来后,那湿漉漉的寒意简直能侵入骨头缝。   一阵冷风吹过来,孟连生打了个寒噤,低头看了看自己身上的衣衫,想着码头风大,自己口袋里还留了两块钱,决定去给自己和表叔买身过冬的厚衣裳。   到上海三个月,这是他第二次来法租界,而上回不过是路过时匆匆一瞥,这次才能够认真看清楚。   楼房很高,街道很宽,路上的小汽车开得飞快——总之比乡下的牛车马车要快,时不时在积水的路面溅起一片水花。偶尔有电车响着铃声,在路边站牌停下来。   两侧高大的梧桐已在风吹雨打中凋零,只剩几片孤零零的黄叶,摇摇坠挂在枝头。   这一切,让孟连生新奇又淡漠。   然后,在进入一家百货商店前。   他看到了沈玉桐。   他有个好记性,过去两个月,他擦过上千双鞋,见过上千的客人,但他依旧认出了十几米之遥的沈玉桐,除了对方出手阔绰给了他一个大洋,还因为这位贵公子有着一张令人过目不忘的俊美面孔。   孟连生不由自主停下脚步朝人看过去。   彼时的沈二公子,正与小厮阿福拎着从百货商店买好的东西,朝停在路边的一辆黑色雪佛兰小汽车走去。   快要走到车旁时,一个穿着短褂的男人,忽然从他身旁匆匆走过,走了几步,又蓦地拔腿飞奔。   沈玉桐后知后觉反应过来,摸了把西裤口袋,脸色骤然一变:“我的钱夹!”   “钱夹?”阿福显然比他这个少爷更后知后觉。   但有人比他们反应快。   孟连生因为看到了沈玉桐,自然注意到了那偷钱夹的扒手。在那人拔腿飞奔时,他迅速回神,本能地追上去。   干偷鸡摸狗这一门的,最大本事便是跑得快。但从小漫山遍野撒欢的孟连生,比上海滩里机敏的扒手,显然更胜一筹。   他在一条窄巷,追上了男人。   那人被撵得气喘吁吁,眼见前方无路,不得不停下脚步,靠在墙边回头恶狠狠看向追过来的孟连生。   两人年岁相差不多,孟连生也并非生得孔武有力,相反只是个清瘦的少年,一张脸也看起来温和无害。   他那双乌沉沉的眼睛,一错不错地望着男人,脸上惯有的面无表情,一步一步走来,没有愤怒也没有恐惧,只有一种诡异的平静和淡漠。   男人原本看着他一个人追来,并未放在心上,这会儿却因为对方的平静而莫名生出一股忐忑,脸上那虚张声势的凶狠,渐渐垮下来。   他咬牙啐了一口,将钱夹从裤腰里扯出来,一把丢在地上,然后往前跑了两步,双手扒在墙边,像条灵活的壁虎,呲溜翻过墙头,逃之夭夭。   孟连生目送对方从墙头消失,才继续缓缓走上前,从地上拾钱夹。褐色的皮夹子沾了一点尘土,他用手指轻轻擦了干净,然后握着钱夹转身往回走。   走到巷子口时,阿福已经追过来,他是看到孟连生去追扒手的,此刻见他衣着完好,手中握着沈玉桐的褐色钱夹,大松一口气,道:“多谢小兄弟,我们家公子一定会好好感谢你的。”   孟连生沉默地将钱夹递给他。   阿福拿过钱夹,一转头,见沈玉桐已经不紧不慢走过来,忙挥手道:“二公子,这位小兄弟帮忙把钱夹追回了。”   沈玉桐遥遥点头,他今日穿一身黑西装,里面搭衬衣和马甲,脚下是一双黑皮鞋,即使是走在刚刚下过雨的泥泞路,也依旧是一派贵公子的优雅。   走到两人跟前,随手接过长贵手中的钱夹,笑着对孟连生道:“多谢小兄弟仗义相助。”打开钱夹,只看了眼里面的两张相片,并未去清点钞票,然后随手从里面掏出两张十块面额的银元票递给面前的少年,“一点心意当做酬谢,还望小兄弟不要嫌弃。”   孟连生目光落在他手中的银元票,退后两步摆摆手,有些结巴道:“不……不用。”   沈玉桐伸在半空的没有马上收回,怔了下后,不动声色地打量一番面前这位少年人,对方身上破旧的黑短褂,已经有些见短,应该是穿过好几秋。   显然,这是一个穷苦出身的孩子。   最后,他将目光落在孟连生脸上,对方带着一点浅笑,一双乌沉沉的眼睛,定定望着自己,里面是一片纯净赤诚,像是从未被尘世污染一般。   显然,他的拒绝显然并非在跟自己客气。   这不禁让沈玉桐觉得自己手上的两张钱,是对少年好心肠的侮辱。   他笑着将钱收回,道:“小兄弟你帮了我,我总要感谢的,若不然我请你吃顿饭。”   孟连生依旧摆手:“不用了,举手之劳而已。”   沈玉桐又看了他一眼,忽然想到什么似的,咦了一声:“我们是不是在哪里见过?”   孟连生微微一怔,想起那日在码头,对方坐在自己对面,自己看他时,要抬头仰视才行。那时,明明隔得不远,却仿佛一个在云端一个在泥土。   但此刻,两人相对而立,他并不比对方矮多少,看着对方亦只需平视。   他先前并未觉得擦鞋是一样多低贱的活儿,但现下却忽然有点难以启齿,仿佛只要不说,他与对方就是平等的。   于是他本能地摇了下头,连连退后几步,然后摆摆手,转身快步走了。   沈玉桐愕然地看着对方一言不发地离开,怔愣片刻后,又好笑地摇摇头。   一旁的阿福道:“这个小兄弟真是有意思!”   沈玉桐点头笑道:“这世道还有如此仗义不求回报的孩子,确实难得。”   话虽如此,但上海滩这么大,两个云泥之别的人,这点交集实在微不足道,谁也不知道还会不会有下次再见的机会。   他当然也没将这件事如何放在心上。   *   这厢道别沈玉桐的孟连生,揣着身上的两个大洋,进了旁边的百货商店。路过一家西装品牌,他又想起沈玉桐,以及他身上质地精良的笔挺西装。   他低头看了看自己身上的短褂,迈步走了进去。   店员是个身穿三件套的年轻男人,见这样一个打扮的少年人,好奇地东摸摸西看看,脸上露出一丝不屑,仿佛忘了自己也不过只是在给人打工,每个月领一笔不算丰厚的薪水。   他用上等人打量下等人的目光看了眼对方,略带鄙薄地开口:“店里最便宜的西装三元一套,不买的话不要摸,以防弄脏影响出售。”   孟连生缩回放在衣服面料上的手,面无表情看了眼旁边那倨傲的店员。因为看出他的狐假虎威和虚张声势,所以对方的轻视对他来说无关痛痒。   他点点头走了出去,刚刚走到门口,便听里面的人抱怨:“现在一些人,也不掂量一下自己口袋里有几个大洋,什么店都敢进!”   孟连生下意识摸了摸口袋里的两个大洋。   两个大洋买不起西装,他一个擦鞋匠也不需要穿西装。   从百货商店出来,他在附近找了一家便衣的中式成衣店。   老板是个老裁缝,衣裳卖得很便宜,两套成年男人的夹棉短褂,不过五角小洋。孟连生很满意,拎着两套新衣裳,踏着暮秋的斜风细雨,回了码头旁的旧工棚。   *   沈玉桐在老正兴菜馆吃了午饭后,才回到沈家花园。   母亲早逝,大嫂碧云便充当了他的半个娘,碧云是个正经八百的少奶奶,嫁入沈家二十年,过得是正经阔太太日子,虽然年过四十,但保养得宜,圆团团的一张脸不见半丝皱纹,富态优雅,浑身上下戴的珠宝首饰,抵得上寻常人家过几辈子。   见到阿福拎着的大包小包,她笑盈盈拿过来。   因着过几日沈玉桐就要去家中工厂上班,今日出门便是为了购入几件新衣。   碧云翻出出小叔子买的新西装,版型颇佳,质地精良,都是百货商店的牌子货。   “这套多少钱?”她拿起其中一套随口问。   衣服是在百货商店随手买的,沈玉桐没太注意价钱:“好像是十元。”   “这么便宜?”碧云皱眉啧了一声,显然是觉得十元钱的西装配不上小叔子的英俊潇洒,“不过不打紧,这些衣裳你先凑合着穿穿。我给你大哥经常定做衣裳的那家店,都是洋裁缝,做西装的手艺那是没得说,回头大嫂带你去。”   沈玉桐笑:“谢谢大嫂。”   *   作者有话要说:   顶级猎手通常是以猎物姿态登场。   所以不管小擦鞋匠遇到啥事,都不用可怜他,他不值得?    第6章 旧友   江南的冬天,又湿又冷,工棚四面透风,晚上睡觉要挤在一块才能稍稍暖和些。孟连生的邻铺是个与他差不多大的小伙子,名唤肖大成,也来自徽州,跟着同乡一起来的上海,只是同乡没做几日便离开,留下他一个人在码头谋生。   肖大成爱说,孟连生愿意听,又年岁相仿,几个月下来,两人已很熟悉。   现下天气变冷,肖大成便连人带被子挪过来,同孟连生和表叔凑成一床。   肖大大成不仅跟孟连生差不多大,身体也同他一样瘦,个头却要矮上几分。他不如孟连生有力气,做脚夫做得十分辛苦。冬月初时,因为包袱太重,他不慎崴伤了脚,只能停工两日,暂且在工棚里休养。   孤身在外没人照料,孟连生便每日提早从码头上收工,带饭回工棚与大成一起吃。   肖大成虽然力气一般,但是个会过日子的小伙子,不知从哪里捡了个红泥小炉,又买了几块木炭,这种日子,在小炉子里烧上两块碳,煨上一个小汤锅,将菜煮进去,放些醋和酱油,能吃得人从肚子暖遍全身。   这日傍晚,距离脚夫们下工还早,工棚里空空荡荡,两个少年正围着小炉吃晚饭,陈家兄弟从门外气势汹汹走进来。   肖大成胆子只得芝麻大,看到这两人顿时有点哆嗦,手上一抖,夹着的一筷菜落回小锅子。他下意识瞧了眼孟连生,只见对方依旧神色如常地吃着菜,像是对于两个闯进来的不速之客浑然不觉。   两个不速之客粗鲁地将一个一个地铺掀开,似乎是在找什么东西,终于翻到两人跟前,陈大瞧了瞧地上的小泥炉,朝肖大成伸手一指:“把你床铺掀开!”   肖大成怯生生看他一眼,挪过去将自己脏兮兮的旧棉被掀开,里面除了几件皱巴巴的破衣裳,别无他物。   陈二弯身嫌恶地将衣服拎起来抖了抖,什么都没抖出来,便将衣服粗鲁地丢到一边,又一脚踢开旁边孟连生的被子,没脱鞋的脚大喇喇踩上床,一把将枕头翻开。   正在夹菜的孟连生,眉头微微皱了皱,继续将筷子上的菜送入口中。   一无所获的陈二下来,瞧了眼两个正在吃菜的少年。肖大成对上他的目光,结结巴巴问:“二哥,是丢了什么东西吗?”   陈二没理会他,继续往前搜,一无所获之后,又踅身回到两人跟前,觑眼看着两人道:“我大哥丢了一条金链子,你们这屋里手脚不干净的人太多,回头要是看到是谁拿的,赶紧告诉二哥,回头有好活儿派给你。”   肖大成连连点头:“嗯。”   两人正要离开,陈二忽然瞥到肖大成脖子上的一根红线,弯身伸手一拉,一块玉观音从胸口里被拉出来。   肖大成吓了一大跳,想要握住,但还是晚了一步,那玉观音已经被陈二一把扯下攥在手中,他摩挲了下,笑道:“这玩意儿不错啊!”说罢,掏出几个铜元,往惊慌失措的少年身上一丢,“卖给二哥了!”   “不……不不行。”肖大成惊慌失措地起身,“这是我妈留给我的遗物。”   “嫌钱少?”陈二又拿出两角小洋丢给他,“现在够了吧?”   “二……二哥,真不行。这是我妈的遗物,我不能卖。”肖大成简直要被吓哭了,却又不敢上前去夺。   就在陈二将玉观音要丢入自己口袋时,一只手忽然伸过来,将这小小的物件夺走——正是一直盘腿坐在小泥炉前吃菜的孟连生。   码头上的工人就这么多,孟连生虽然只做过一个月脚夫,但陈家两兄弟也认得他,晓得他如今在码头擦鞋。   一直只当他是个沉默寡言老实巴交的孩子,这会儿到手的玉观音被他抢走,陈二不免错愕了下。   孟连生脸上没什么表情,依旧是温和纯良的模样。   陈二嗤回过神来,笑一声:“胆儿挺大啊!”   肖大成吓得瑟瑟发抖,抓住孟连生的手臂轻唤了声“连生”,只是也不知道唤对方有什么用,他想保住母亲留给自己的这枚玉观音,可也知道孟连生与他一样弱小无力,不想让他因为自己受伤害。   孟连生没有回应陈二的话,只弯下身,将对方丢在地上的钱捡起来,伸手递过去,一字一句道:“这是他妈留给他的,不能卖。”   “小兔崽子他娘还挺爱管闲事!”陈二没接钱,抬脚直接踹向他。   他这一脚用了十分力,孟连生没站稳,跌坐在地上。   陈二上来试图将他手中的玉观音抢过来,却不料这少年看着清瘦,力气竟然不小,那只攥紧的手如何都掰不开。   气急败坏之下,陈二又狠狠踹了他几脚。孟连生吃痛地闷哼了两声,但攥着玉观音的手依旧没松开。   一旁的肖大成见状,也不敢上前拉架,直接吓得哭嚎起来。   也不知是因为这嚎声,还是见遇到了头犟驴,在陈二打算继续踹人时,站在一旁的陈大低声轻喝道:“行了,人家不愿卖就别勉强,又不是什么了不得的宝贝。”   陈二听了兄长的话,不情不愿地收了手,站起身啐了一口:“今天放你一马。”   肖大成赶紧连滚带爬挪过来:“谢谢大哥二哥。”   陈二冷哼一声,与兄长拂袖而去。   孟连生坐起身,拍拍身上的尘土,将手中完好无损的玉观音递给肖大成,挪到小泥炉前,仿佛什么都没发生一样,拿起筷子继续吃菜。   肖大成看看手中的玉坠,又看向已经吃上的孟连生,走过来期期艾艾问:“连生,你有没有受伤?”   孟连生掀起眼皮,用他那双黑沉沉的鹿眼看了看他,摇头淡声道:“没事,吃饭吧。”   肖大成在他对面盘腿坐好,哽咽道:“连生,谢谢你,要不是你,我妈留给我的东西,就要被人抢走了。”   孟连生语气依旧平淡:“没事。”   肖大成眼泪啪嗒啪嗒往下掉落:“我好没用,连我妈的东西都差点守不住。姓陈的两兄弟真不是东西,专欺负我们穷苦人。”   孟连生沉默地听他抱怨,良久之后,才又云淡风轻地开口:“那两个人也没什么了不起。”   “可不是么?”肖大成深以为然地点头,“上海滩多得是有头有脸的人物,跟那些人比起来,他们连只蚂蚁都不如。”   只是说完这话,又沮丧地垂下头,如果陈家兄弟连蚂蚁都不如,还要在兄弟二人手下讨饭吃的自己,又能算什么?   他一时愤慨不甘,一时又自怨自艾,总之心情是乱成一团,吃到口中的菜,早没了滋味。   然而对面的孟连生,却始终的一脸平静,连胃口都没受一丝一毫影响。   原本他们是一样的人,应该有一样的烦恼。   可显然,孟连生并没有他这样的烦恼。   *   沈玉桐已经开始家中工厂上班,沈家产业颇多,但主业仍旧是盐。盐自古以来,是跟白银一样的硬通货,时代变幻,无论其他行当如何变幻更迭,只要能做上盐的买卖,永远就不怕赚不上钱。   虽然从庚子年开始,每每遇到割地赔款,都要盐税里抵扣,导致盐税一年比一年高,盐商日子比起早年,要艰难许多,但盐业依旧是最赚钱的行当之一。   沈家在奉贤有盐场,沈玉桐每礼拜过去一两天。   这日刚从盐场返回沈家花园,便听到管家容伯大声道:“二公子,你终于回来了,龙少爷已经等你半天了。”   “小龙来了?”沈玉桐面露惊喜,快步往里走。   容伯道:“可不是么?说是赶了一天一夜的路,今早回的上海,衣服都没换。”   沈玉桐走进洋楼客厅,沙发上坐着一个穿着灰蓝色戎装的男人,双腿大喇喇敞着,颇有几分丘八之风。   见他进来,对方双眼登时睁大,从沙发跳起,三步并作两步两步上前迎上来,一双大手用力攥住他的肩膀:“小凤,总算把你给盼回来了。”   沈玉桐也笑:“小龙,几年不见,你变化挺大的嘛!”   小龙大名叫龙嘉林,是沈玉桐从小一起长大的好友兼同窗。   也是当年为沈玉桐偷玫瑰花摔断腿的那位仁兄。当然,外面那些风言风语不过是谣言,沈玉桐自认与龙嘉林的友谊,比天山雪水还纯洁。   龙嘉林变化确实大,当年的他生得瘦弱,功课又差,加上龙家还未得势,在学校里是个没人喜欢的小可怜虫,只有沈玉桐同他一起玩,一直到毕业分开,他都依旧是瘦弱单薄的少年。   而如今的龙嘉林,身材笔挺人高马大,身上的戎装,更让他显得英姿勃发,堪称是一个英俊帅气的大丘八。   原来当初龙嘉林腿好了后,就被他爹强行丢去了讲武堂,两年之后去去了他爹的军营,四年淬炼下来,被扒了不止一层皮,硬生生改头换面。   一别四年,变化的当然也不止龙嘉林。沈玉桐亦是从翩翩小少年长成一个玉树临风的青年,龙嘉林激动地上下打量他,也不知想到什么,仿佛有点不好意思地摸摸后脑勺:“小凤,你也变了许多。”   小凤是龙嘉林的专属称呼。凤凰栖梧,儿时粉雕玉琢的沈玉桐是沈家的一只凤凰,因而有个小凤凰的小名。只是随着年纪长大,这浮夸的小名便渐渐退出历史舞台。龙嘉林因为被人唤做小龙,觉得龙凤天生是一起的,就像他与沈玉桐的关系,于是“小凤”的称呼便被他坚持唤了下来。   沈玉桐听了他的话,不以为意道:“人长大了总会有变化的。”说罢拉着他回沙发落座,“来,我们坐着慢慢聊。”   沈玉桐出洋那几年时,与龙嘉林通过几封书信,回来这两个月,又天天看报纸,对于龙家的近况大致了解。   四年前龙嘉林他爹龙震飞还只是个旅长,如今却已是权倾一方的镇守史。龙嘉林是龙震飞独子,在军营里挂了参谋一职,未来必然是要接班的。   沈玉桐从前有点无法想象,小龙那样的人如何带兵打仗,不过此刻见到龙嘉林,便打消了疑惑。   人总是会长大的。   小龙已经变成了大龙。   龙嘉林原本自认已经是个坦坦荡荡的男子汉,但现下坐在沈玉桐身旁,也不知是不是太久没见,想看他又有点不敢看,导致一双眼睛做贼似的躲躲闪闪,不知如何安放。   倒是沈玉桐觉察他的异常,笑着在他宽阔的肩膀拍了一巴掌:“作何呢?不认识我了吗?”   龙嘉林再次摸摸头,脸上露出一抹与他气质相违和的赧色:“就是没想到转眼四年就过去了,有些不敢相信。”   沈玉桐感叹道:“是啊!时间过得真快。对了,你这次回上海能待几日?我们约上从前的同学,好好玩几场。”   龙嘉林笑道:“我跟我爹请了半个月的假,加上来回路程,至少也能在上海待个十来天。”   旧友相见,打开话匣子,便有叙不完的旧,叙完之后,又热络地计划接下来几日的行程    第7章 我跟小时候不一样了   天气越来越冷,孟连生收摊后,通常早早回工棚,鲜少在外停留。   这日,他刚点上炉子,肖大成便扶着表叔回来了。   表叔一身袄子湿了个彻底,面颊冻得清白,浑身直打哆嗦,想说点什么,但上下嘴皮打了半天架,一句完整的话都没说出来。   孟连生忙起身将人扶住,担忧地问:“怎么了?”   肖大成双眉倒竖,露出一副义愤填膺的怒状:“还不是陈大陈二,今天又扣了叔工钱,叔找他们说理,动起了手,他们两个直接将叔推下水。这么冷的天,真是缺大德。”   孟连生赶紧给表叔找出干净袄子,替他换上,又将人塞进被褥中。   表叔身子原本就不算好,哪能禁得起大冬天在冷水里冻。孟连生给他喂了半碗热汤,也没能缓过来,依旧是牙齿打战浑身颤抖。   默默望着蜷缩在被子中发抖的男人,孟连生忽然想起儿时,每回表叔从外面回来,都会带一些新奇玩意儿给他们这些孩子。表叔年轻时魁梧健壮,很有些身手,得空的时候还会教他打拳。   那时,在他心目中,表叔是很了不得的人物。   但此刻这个了不得的人物,羸弱得仿佛是秋日枝头上的枯叶,风轻轻一吹,便会摇摇晃晃坠落。   是什么让表叔变成这样的呢?   世道还是命运?   孟连生不得而知,只觉得满心茫然。   表叔彻底被伤了元气,翌日早晨发起高烧,孟连生赶忙请来附近医馆的郎中。郎中把脉之后,开了几服药便走了。   然而喝了几日中药,表叔的身体并未有任何好转,一直昏昏醒醒,昏的时候多,醒的时候少,醒来时脑子也似乎有些糊涂,不大认得人,说不上一句完整话。   及至第四天晚上,才彻底清醒了片刻。   在孟连生喂他吃下一碗药汤后,他抓住对方那只虽然年轻却粗糙无比的手,虚弱地开口:“连生,听叔的话,趁着年轻奔个好前程,再找个媳妇作伴,别学我这样,到头来一无所有。”   孟连生点头:“嗯,我晓得的叔,你好好养病,等好了也别去扛货了,我养你。”   表叔望着他,灰白的脸上勉强露出一个欣慰笑容:“叔晓得你是个聪明孩子,以后定会有出息的。”   孟连生对于自己以后有没有出息并不在意,此刻只想着表叔能快点好转过来。   一直到这时,他还天真以为,表叔不过是伤风着凉,很快就会好起来。   表叔说完这番话,又昏睡了过去。   孟连生就躺在他身侧陪他。   这一晚,好像特别冷,比先前任何一晚都要寒冷。   在拂晓时分,孟连生被冻得睁开了眼睛。他伸手摸向左侧的人,摸到一只没有温度的手。他握着那只冰冷僵硬的手,木然地看着棚顶,心中一片怆然。   “连生,叔怎么样了?”过了稍许,睡在他右侧的肖大成也醒来,竖起身关切地问。   借着晨光,肖大成看了眼那边的表叔,只见对方双目紧闭,面色平和,仿佛还在安然熟睡,只是脸色是一片毫无生气的青白。   孟连生默了片刻,才摇摇头,低声应道:“叔走了。”   他语气很平淡,平淡到好像是在说今天的天气,以至于肖大成怔了片刻才反应过来,继而大惊失色,及时地紧紧捂住嘴巴,才阻止自己尖叫出声。   棚里的工人陆陆续续起来,若是知道里面死了个人,只怕会惹来麻烦。   肖大成坐在连生身旁,一动不敢动,不敢再往表叔那边瞧,因为表叔已经由一个活生生的人变成了尸体。他胆子小,与表叔的那点交情,远远不足以抵消他对死人的恐惧。   而此时的孟连生比表叔更加瘆人,虽然看起来面色如常,但一双黑沉沉的眼睛,睁得很大,许久都不眨一下,仿佛也已经变成了个活死人。   肖大成彻底被吓坏了。   及至棚里的工人都去上工,孟连生的黑眼珠才微微动了动。他慢慢坐起身,伸手为表叔整理好衣裳。   表叔的面容很安详,仿佛离开得并不痛苦。   肖大成见孟连生活过来,终于敢出声,哆哆嗦嗦问:“连生,你要带叔回老家吗?”   孟连生沉默片刻,摇头:“路途太远,手上钱也不够,就算雇到了车马,等回到家,尸体也得发臭。我晚上去郊外找个乱葬岗先把叔葬下,等有钱了再帮他迁坟立碑。”   肖大成因为不敢看表叔,只能一错不错地盯着孟连生,听他这样说,深以为然地点头:“也只能这样,我跟你一起。”   “不用了。”   肖大成没有坚持,毕竟还是害怕。   孟连生在垃圾场里捡来一只轮子和一块木板,做了一只简易独轮车,将裹着棉被的表叔绑在上面,在暮色四合时,拖着这只小车,朝南郊行去。   码头上鱼龙混杂,来自五湖四海的人,操着不同口音,来来去去十分随意,没有人会在意一个平平无奇的中年人,在某个夜晚悄无声息死去。   月明星稀的夜晚,孟连生形单影只地走在空无一人的路上,十里洋场的繁华渐渐远去,这段漫长的旅程,陪伴他的只有表叔早已僵硬的尸身。   *   与此同时,沪郊松江城内的一间温暖馨香的邻水小馆里,沈玉桐正与龙嘉林对饮小酌。   龙嘉林明日就要启程回豫北,邀他一同游古城吃鲈鱼听小曲。沈玉桐欣然赴约,就当是为好友践行。   这家小馆歌女和鲈鱼都是一绝,梨花木圆桌上的清蒸鲈鱼已经吃了一半,坐在前方弹唱的歌女,也唱到了一半。   歌女是个十六七岁的少女,花一样的年纪,脸上只搓了点胭脂,也美得很,每每唱到婉转处,眼神顾盼流波,是恰如其分的娇羞与妩媚。   沈玉桐和龙嘉林今晚都穿着长衫,两人也都是英俊的男子。只是沈玉桐气质温润儒雅,穿上长衫,自带一派风流雅士的气质。而龙嘉林则要粗犷太多,一身天青色长衫穿在他身上,不显风雅,倒有几分盛气凌人。   女人们自然更爱沈玉桐这样温润如玉的男子,何况沈二公子生得是如此昳丽不凡。饶是歌女见惯各式各样的公子哥,他这样的却也是难得一见,唱曲儿时,眼波总往他身上瞧。   龙嘉林少时性格腼腆懦弱,在军营里混了这两年,早染上一些丘八作风。这几日同沈玉桐一起,一直克制着自己,不想给对方留下坏印象,今晚几杯薄酒吃下肚,便渐渐忍不住要现原形。   他看出歌女对沈玉桐那点小心思,从口袋里拿出一把银元票,朝歌女勾勾手指:“过来!”   歌女只得停下拨弦的葱葱玉指,起身朝他款款走过来。   龙少爷伸手粗鲁地一拉,将女人拉在自己腿上,又轻佻地摸了摸女人下巴,拿起银元票塞入她紫色镶彩边斜襟褂子中,大掌还顺手在鼓囊囊的胸前摸了把,做出一副浪荡子的模样:“给爷唱个带劲的。”   歌女是卖艺不卖身的淸倌儿,鲜少遇到这样孟浪的客人,但听老板说过这人身份尊贵,不敢得罪,只能求救般看向对面的沈玉桐。   她这反应更是惹得龙嘉林不快,正要借着酒劲儿发作,却见沈玉桐挥挥手道:“行了,你下去吧。”   歌女如蒙大赦,从龙嘉林身上起来,朝二人鞠了个躬,抱着琵琶慌张张走了出去。   龙嘉林脸色不悦地沉下来。   沈玉桐掀起眼皮,用他那双桃花眼,似笑非笑看向对方,道:“小龙,你在军营里跟人学坏了啊!”   龙嘉林眼珠子一转,弯唇嘿嘿一笑:“哪能呢?我就是看这姑娘总朝你瞟,想让她老实点。”说罢,幽幽叹了口气,“小凤,你什么都好,就是太招人。从前在学校,我光是帮你赶走那些隔壁女校偷看你的女学生,都费了好大工夫。”   沈玉桐对于自己招人这事,其实一直不太以为然,当年若不是学校里有人开玩笑传他貌赛潘安,也不会总引来女学生看他。   女学生看他,无非是好奇罢了。   他对这个话题无甚兴趣,好笑地摇摇头,道:“小龙,你这次回豫北不知几时再回来,自己要多保重。”   龙嘉林将身下的椅子挪到他身旁,脑袋一偏靠在他肩膀:“小凤,你如今回来了,我很快就回上海,我们还像从前那样日日待在一起玩。”   两人不免都忆起少时光阴,那时龙嘉林总是黏着沈玉桐,确实称得上形影不离。每回受了委屈,他就会像这样靠在沈玉桐肩膀,撒娇一般哭哭啼啼。那时他是瘦弱的小龙,娘早逝爹形同虚设,家中也无兄弟姐妹,偌大的公馆里除了佣人,常年只有他一个主子,是个孤单的小可怜虫。沈玉桐常常带他回沈家花园同吃同住,兜里总揣着几颗糖,等他靠在自己肩膀要哭时,就会往他嘴里塞上一颗,小龙便会破涕为笑。   如今的龙嘉林与瘦弱二字早没半点关系,一颗大脑袋靠在自己肩头,沉甸甸得如同压了个千斤顶。这样一个人高马大的丘八撒起娇来,实在是违和。   但在沈玉桐心中,对方依然是那个孤独无助的小龙。   此时口袋中没有糖,他便随手夹了一筷子鲈鱼肉送入龙嘉林口中,道:“我们现在又不是小孩子,各有各的事情要忙,就算你回来,那也不能日日待在一起。不过只要想见面,总是有时间的。”   龙嘉林心满意足地嚼着鲜嫩的鱼肉,抬头看向沈玉桐那张美玉般的脸,道:“小凤,你是我最好的兄弟,也是世上对我最好的人。”   沈玉桐笑说:“比你爸爸还好?”   龙嘉林道:“不一样的好,但我喜欢你这种好。”他依旧将大脑袋靠在对方肩头,想了想,又说,“你以后就对我一个人好,别对其他人好了,好不好?”   沈玉桐挑起眉头,手指抵在他脑门,将他掀开:“又说浑话。”   龙嘉林竖直身子,耍赖一样道:“我不管,以前我是没本事,往后你若是对别人比我好,我就要让那人不好过。”   沈玉桐知道龙嘉林对自己是有一点占有欲的。对方少时只得自己一个朋友,所以每次自己抛开他同别人一起玩,他就会生好几日闷气。   思及此,他好笑地摇摇头:“你怎么还跟小时候一样孩子气。”   龙嘉林望着他,眸中闪过一丝带着戾气的精光,继而又咧嘴一笑:“小凤,你很快就会知道,我跟小时候不一样了。”   沈玉桐并不将他这话放在心上,只转而道:“行了,你明早就得启程,我们再喝两杯,就去休息。”   *   作者有话要说:   竹马VS空降    第8章 荒郊   孟连生选的南郊这片乱葬岗,是白日跟人打听过的,没人管,且埋着许多客死异乡的尸骨亡魂。   他一路拖着表叔摸黑走过来,来到这片山头时,早已到了下半夜。   今晚月色不错,银白月辉,洒在黑漆漆的山头,为他照亮了脚下的路,也让他隐隐约约看清了这片乱葬岗的景况。   大大小小的坟包,凌乱地布满山坡,在低吟般的幽幽夜风下,显得格外荒芜凄凉,仿佛随时都会跳出一个吃人的孤魂野鬼。   但孟连生并不觉得恐惧,相反还有些安心。   这乱葬岗下埋着不知多少客死异乡的亡魂,至少表叔葬在这里,不会太孤单。   江南雨水多,山坡泥土松软,他寻了根木棍,加上自己一双手,刨出一个土坑并不算艰难。挖好坑,他将表叔抱起来,小心翼翼放入坑中,又仔仔细细埋好。再找来一块石头,拿出小刀刻下一行字当做碑文,想着日后若是有了钱,可以寻来这里将表叔迁回老家。   干完这一切,天空已露出一丝鱼肚白。将近十个钟头的徒步跋涉,加上挖坑填土,终于耗尽了孟连生最后一丝力气。   他靠在表叔新鲜的坟包旁,想要小憩片刻,但夜寒露重,一旦停下来,只着薄棉袄子的身体,实在冷得厉害,他只能半睁着眼睛,望着天空的月亮,等待晨光降临。   黎明前的天空和大地,是一种混沌不清的灰沉。   就像是他这些年过的日子。   他记得幼时的日子也是有过色彩的,比如上山上葱郁的草木,田地里的油菜花,私塾里的课桌。   只是后来,亲人一个一个全部离自己而去,只留下饥饿和孤独。及至今日,他亲手送走了最后一个与他相依为命的人,以后就彻底只剩下他一个了。   他并没觉得多悲伤,只是空洞麻木,还有些茫然孤独。   而在这茫然中,又似乎有一缕说不清道不明的情绪,仿佛在告诉他,日后不能再这样活。   第一缕朝阳洒在身上时,孟连生从混混沌沌的思绪中清醒过来,跪在地上给表叔磕了三个头,站起身拍拍裤子上的尘土,头也不回地离开了这片乱葬岗。   *   龙嘉林清晨要启程回豫北。   昨晚即使多喝了几杯酒,沈玉桐也早早起床,为好友送行。   两人出门时,龙嘉林的车子和几个马弁已经等候在驿馆门口。   龙参谋换上了灰蓝色戎装,腰间别着一把枪,高大挺拔威风凛凛,是个英姿飒爽的模样。   几个马弁上来,毕恭毕敬唤了一声:“少爷。”   龙嘉林很有些倨傲地点点头,睥睨着几人,挥挥手:“嗯,你们稍等,我说两句话就上车。”   他显然很有点威信,因为这几个马弁退下的姿势,简直称得上唯唯诺诺。   沈玉桐想,小龙昨晚说得没错,他确实跟小时候不一样了。   龙嘉林对手下是一脸冷酷,如寒冬冰霜,但转而看向沈玉桐时,又是一派春回大地的热情温和,他两只大手抬起来,握住对方的肩膀,朗声笑道:“小凤,我爸爸肯定能会上海做官的,到时候我就能长久待在上海,你要等着我。”   沈玉桐笑着点头:“那我就祝龙叔平步青云。你自己在外也要当心。”   龙嘉林一拍胸口:“放心,我知道保护自己,等我爸爸做了淞沪警察署署长,以后你们沈家在上海,就由我罩着。”   沈玉桐摇摇头,道:“好,我等着你”   龙嘉林扬眉一笑,拍拍胸口:“放心,我命硬得很,肯定不会有事。”   他走到小汽车旁,又转身对立在路牙的沈玉桐挥挥手:“小凤,我有空也会回来看你,你保重。”   沈玉桐抬手回应:“一路顺风,保重。”   目送车子绝尘而去,他脸上的笑容渐渐沉下来,变成一副忧心忡忡的模样。   自从大总统死后,北洋和各路地方军阀四分五裂,谁都想上位,谁也不服谁,你方唱罢我登场的戏码上演了一回又一回。   混战之下,最受苦的总归是平头百姓,他们这些商家当然也不会不好过,实业发展严重受阻碍。上海租界区尚且安宁,但也越来越多势力涌进来,商家一方便要应付洋人,一方面还得上供这些军阀,不然很难得到安宁。   如今上海在江苏辖下,龙震飞是浙江一派,他想回上海掌管淞沪警察署,那必然是江浙两方又得发生摩擦。   他摇头叹气,虽然担忧,但打仗一事,也不受他控制,幸而他们沈家身处租界,即使是最坏的情况发生,要明哲保身也不算难,无非是破点财而已。   他抛开这股杞人忧天,唤来汽车夫去取来,准备回城。   这辆黑色雪佛兰小汽车,是沈老爷子前阵子专门为他添置的,车子很舒适,只是从松江入上海城的这段官道,路况实在不算好,时常就会出现一段坑坑洼洼乱石遍布的土路。   这会儿时日尚早,路上鲜少人马,汽车夫便将车子开得很慢,哪知没行多久,路过一个水坑,车身狠狠颠簸了下,轮子陷入了水坑,动不了了。   汽车夫重新打火启动了好几次,都未能成功,只得对后排座的沈玉桐道:“二公子,还得麻烦你上前踩油门,我下去推车。”   “行!”沈玉桐点头,幸而他是会开车的。   汽车夫从驾驶座下来,他坐上前握住方向盘。然而这泥坑吸力实在不容小觑,汽车夫使出吃奶的劲儿,后车轮始终卡在泥水中出不来。   中年车夫狠狠深呼吸了两口气,擦了把额头的汗,转头四顾。冬日清晨郊外,连只鸟雀都看不到,只怕半天都等不来一辆路过的车马。   正是心急如焚时,汽车夫双眼忽然一亮,原来是后方隐约出现一道身影,正在往他们这个方向走。   他忙跑到车旁,朝驾驶座的沈玉桐道:“二公子,您别急,有人过来了,你在车内稍等片刻,我叫他来帮忙一起推一把。”   沈玉桐原本就没急,就算车子启动不了,等稍晚一点,总会有路过的车马,搭个便车进城不是难事。   他点点头:“你去吧。”   汽车夫三步并作两步两步,沿着土路朝后方跑去,跑到那不紧不慢的行人跟前,见是个十几岁的少年人,面上更是一喜,一脸见到救星的热切模样:“小兄弟,能否搭把手帮我推一下车子。”   这位少年,不是别人,正是准备返回城内的孟连生。   昨晚那一番折腾,眼睛都没真正阖一下,此时的孟连生委实累得厉害,双脚几乎是机械地在行走,以至于反应都变得迟钝,一时只看到面前这男人的嘴巴翕张,却没听进去半个字。   大清早在荒无人烟的郊野,凭空出现个这么个人,其实是有些古怪的,又见这少年形容惫倦,表情有些痴痴愣愣,汽车夫不由有些发憷。但此时急需人帮忙,他也不愿多想,见对方似乎没听明白,又回身指了指前面微微倾斜的汽车,道:“我们车子陷在泥坑里,小兄弟你能帮我推一把吗?”   孟连生一双疲劳的黑眸,慢悠悠随着他的手朝前看去,看到他所指的黑色小汽车,终于后知后觉反应过来,然后点点头:“嗯。”   汽车夫舒了口气,领着人往前走,身后的少年动作慢慢吞吞,堪称龟速,但求人帮忙,也不好催促,他只能减慢速度等着他。   幸而这段路只有不到百米,再如何缓慢,也不过是片刻的功夫。   汽车夫让孟连生站在车尾,自己朝前方喊了一声:“二公子,可以发动了。”   驾驶室的沈玉桐“嗯”了一声。   虽然这孤身一人出现在郊野的少年,看着古怪,但力气是真不小,有了他的帮忙,车轮子在泥坑里打了几下转,很快脱身。   沈玉桐将车子开上前几米熄火,打开车门下车准备亲自感谢帮忙推车的路人,哪晓得双脚刚落地站稳,抬头往后面一看,就蓦地一愣。   距离上回钱夹一事,才过去半个多月,他虽然没将那事太放在心上,但帮他追回钱夹的好心人模样还是记得很清楚的。   此刻在郊外见到这张熟悉的面孔,不由得又惊又喜。   “是你?”沈玉桐笑着大步走过来。   正在对孟连生道谢的汽车夫,听到自家公子这句话,诧异道:“二公子,你认识这位小兄弟?”   沈玉桐笑着点头:“认得认得,这位小兄弟先前也帮过我一次大忙。”他走到孟连生跟前站定,问,“你还记得我吗?上次我钱夹被扒,你帮我追回的。”   早在沈玉桐出声时,孟连生就已经转头看向他。他因为疲倦而变得迟钝的思维,也终于渐渐活过来一点。   只是表情依旧木讷,点点头:“嗯,记得。”   沈玉桐笑:“可真是太巧了,今天你又帮了我一回。”   孟连生淡淡笑了笑,没说话。   沈玉桐又问:“你是要回城吗?”   孟连生点头。   沈玉桐:“那正好,你坐我的车。”   孟连生看了眼前方那辆小汽车,犹疑地嚅嗫了下唇:“不……不用了。”   沈玉桐笑着拉了拉他的手臂:“回城还远着呢,不知几时才能坐到车,赶紧上来吧。”   汽车夫也在一旁附和:“是啊,既然小兄弟跟我们公子相识,又帮了我们大忙,于情于理我们都该载你一程。”   孟连生目光落在沈玉桐那只还未从自己手臂上收回的手,颀长白皙,是养尊处优贵公子才有的手。而自己身上的衣裳,在经过昨晚的折腾,沾了不知多少泥土,甚至被他握着的那处,都有几个明显的泥点子,与那只干净白皙的手,形成鲜明对比。   他不由得生出一股自惭形秽,恨不得打个地洞遁逃。   然而沈玉桐没再给他犹豫的机会,与汽车夫合力拉着他上了车。   两人坐在后排座,孟连生只觉得如坐针毡,害怕自己的脏衣裳,将这干净的车座椅弄脏,更怕自己弄脏了一旁身着月白色熟罗长衫的贵公子。   于是他紧紧贴在旁边的车门,与沈玉桐生生隔出了一个人的距离。   他的脑子此时已经彻底清醒,哪怕刚刚经历了一场大变故,但到底还年纪小,第一次坐小汽车,不免觉得新奇,虽然局促拘谨,一双黑沉沉的眼睛,却也忍不住好奇地打量四周。在汽车夫发动车子时,他又好奇地去看前方驾驶室的方向盘。   沈玉桐见他这有点孩子气的反应,心下了然,也不点破,只随口问:“你怎么大清早一个人在这里?”   孟连生将自己好奇的目光收回,回道:“我昨天来这边做点事,今早回去。”   沈玉桐点点头:“这边车马少,很难搭到车。”   孟连生嗯了一声,昨晚拉着表叔,是不得不走路,今早返程,原本是想搭个过路马车,走了半天,好不容易路过一辆,然而那车夫对他的招手熟视无睹,甚至还用力挥动马鞭,加快速速。   他原本已经打好主意早走回去,没想到会有机会坐上汽车。   他想这位公子真是自己的贵人。    第9章 怜惜般的好感   沈玉桐原本好奇他一个人大清早出现在荒郊野外,但看出对方的拘谨,似乎也不愿多说,于是不再追问,只不动声色将人上下打量了一番。   衣服还是上次那套薄棉短袄,沾了不少泥土。   他未曾有机会真正接触过这样的市井穷苦百姓,但从来觉得众生平等,辛亥之后,皇权瓦解,更是没什么天生的高低贵贱。   这少年穿着打扮虽然寒酸,但一张脸却是出其不意的标致,尤其一双眼睛,黑色瞳仁有着稚儿的纯净,加之睫毛浓长,更显得纯良。   都说相由心生,这必然是个本分善良的孩子,何况他也确实帮了自己两次大忙。   沈玉桐不免对人生出一股怜惜般的好感,他又注意到,少年脸色苍白,眼下泛青,像是困倦交加的模样,忽然想起什么似,问:“对了,你吃过早饭了吗?”   孟连生迟疑片刻,摇头。   不等沈玉桐吩咐,汽车夫已经拿起水壶和一袋点心,朝后排递过来:“小兄弟,进城还早呢,先喝点水吃点东西垫垫肚子。”   孟连生又犹疑了下,才伸手接过来。   一直到这时,他才感受到饥渴交加,水壶里的水还是热的,两口下肚,整个人舒服许多,点心是桂花糕,桂花蜜的香甜和糯米的松软,一碰到舌尖,便让他彻底感受到了饥饿,一开始还慢条斯理,但两口下肚,立刻变得狼吞虎咽。   一连吃完两块,方才意识到旁边的人正看着自己。转头对上沈玉桐含笑的一双桃花眼,顿时耳根子一热,原本因为劳累而苍白的脸,染上了一丝赧色。   沈玉桐笑:“你慢慢吃,不用急。”   孟连生点点头,放慢了速度。   虽然来自皖南乡下,这些日子又与贩夫走卒混迹在一起,但他读过书,写得一手好字,甚至还学了私塾先生那套过时的书生做派,跟那些人是不是一样的。   几块糕点下肚,又灌了几口温水,冰冷空荡的肚子,终于被填满。   一夜未眠,吃饱喝足,孟连生的瞌睡自然也就上来了。   他觉得在别人汽车里睡觉似乎不大礼貌,上下眼皮子分明已经忍不住开始打架,但还是强撑着,只是在汽车微微的颠簸中,那困意越来越强烈,不知不觉两只眼睛就阖上,然后脑袋一偏,磕在车窗,轻微的疼痛,又将他唤醒,他立马反应过来,猛得坐直身体。   沈玉桐见状,道:“你要是困了,睡一会儿,进城后我再叫你。”   孟连生摇摇头,与此同时,静下来的身体,感受到清晨的凉意,忍不住打了个喷嚏。   沈玉桐这才意识到他身上这件薄棉袄子,应该是不怎么保暖,想了想,将肩上的卡其色开司米围巾拿下来递给他:“我看你脸色不大好,戴着这个睡一会儿,别真着凉了。”   孟连生忙不迭摆手:“不用了。”   沈玉桐干脆直接将围巾塞进手中:“小兄弟你就别客气了,戴上好好睡一会儿,回头叫你。”说着,又弯起嘴角,玩笑般道,“放心,我们不会把你卖了的。”   他这般轻松温和的语气,让孟连生放松下来,他低下头看着手中的围巾,犹残留着泥土的粗糙手指,试探般轻轻摩挲了下,柔软而温暖,还带着另一个人的体温。   身体确实越来越觉得冷,想到表叔因为一场风寒而匆匆丧命,他终于还是将围巾戴上。   有了温暖的加持,他到底是没再抵过困意,坚持了片刻后,便不知不觉靠在椅背沉沉睡了过去。   因为实在是太困了,孟连生这一觉睡得格外深沉,哪怕汽车经过一段破路,狠狠颠簸了一会儿,他人几近动摇西翻,脑袋还磕在窗户,也只是迷迷糊糊呓语几句,在梦中自动调整好姿势,又进入黑甜乡。   沈玉桐看在眼中,不由自主轻笑了笑。   车子在一个半钟头后进入城内。   汽车夫从后视镜望了眼后排座上,睡得人事不知的少年,低声道:“二公子,也不知道这位小兄弟住在哪里,前边就要进入夷场了,要不要叫醒他?免得开过了他家。”   沈玉桐原本也打了个盹,这会儿刚醒来,转头看了眼正靠在窗户的孟连生,见他睡得正熟,想必是困得厉害,又抬手看了眼腕上的百达翡丽手表,想了想,道:“不用了,现在还早,我今日也没什么安排,让他多睡会儿,你在前边将车停下,我们等他醒来。”   汽车夫如从善如流将车开到路边熄火,心中暗道,他们二公子就是宅心仁厚。   停车的这个小动静,依旧没有让孟连生醒过来。   及至过了九点钟,路上车马渐渐多起来,孟连生到底还是没睡多久便睁开了眼睛。   因为这一觉睡得太沉,连梦都没做一个,以至于一时竟有些不知今夕何夕,身处何地。   他迷迷糊糊转头,双眼朦胧地看向身旁的人。   沈玉桐见他一脸惺忪,原本漆黑如墨的眼睛,仿佛蒙了一层雾气,愈发显出一股纯真的孩子气,不由得让人生出一丝怜爱,轻笑问:“醒了?”   孟连生眨眨眼睛,又转头看了眼车窗外,看到车水马龙的都会街头,终于回过神来,忙道:“到了吗?我是不是睡了很久?公子你怎么不叫醒我?”   沈玉桐只淡声说:“刚刚才进城,正要叫你你就醒了。对了,你住在哪边,我们送你过去。”   孟连生闻言稍稍松了口气,回道:“我住得不远,在这里下车就好,不好再麻烦你们了。”   沈玉桐知道他八成是在说谎,但想着已进入租界,到处都是黄包车,不远处也有电车,就算他不住附近,回去也方便,于是点点头:“行,那我们就送你到这里。”   孟连生道:“谢谢公子载我回城。”   沈玉桐笑:“若不是你帮忙推车,我现在也回不了城,还得谢谢你才是。”   孟连生抿抿唇:“那我下车了,后会有期。”   “后会有期。”   孟连生打开车门下车,走到路边,蓦地反应过来自己脖子上还围着一条毛绒围巾,他赶紧回身敲敲车窗。   沈玉桐将窗户摇下来,昂头问:“怎么了?”   孟连生将围巾从脖子上拉下来,一股寒意顿时灌如领口内。   他将围巾递到窗口:“公子,你的围巾。”   沈玉桐道:“你拿去戴吧,你帮了我两回也不要酬谢,这围巾就当是我对你两次出手帮助的小谢礼。”怕他误会,顿了下,又笑补充一句,“围巾我只戴过这一回,还是新的,你别嫌弃就行。”   孟连生连连摇头,犹疑片刻,还是收回了手,道了声谢谢,退到路边。   沈玉桐笑着抬手对他挥了挥,正要关窗,忽然想起什么似的,问道:“对了,你叫什么名字?”   孟连生微微一愣,回道:“连生……孟连生。”   沈玉桐点头:“我姓沈,名玉桐。”   孟连生道:“沈公子再会。”   “再会。”   站在路边目送汽车离开后,孟连生才再次迈步。   他看了看手中的开司米围巾,长到十七岁,他没用过什么好东西,但也看得出这条围巾价值不菲,是沈玉桐那样的富家公子才能用得起来的好东西。   他小心翼翼将围巾戴好,摸了下口袋,从里面掏出几枚铜元,走到前面停黄包车的地方,坐上了一辆车。   冬日寒风在人力车夫的奔跑中,迎面呼啸而来,刺得脸颊生疼,但脖子上温暖的开司米围巾,替他挡去了大半寒意。   回到工棚,已临近中午,棚里只零星几个回来小憩的工人,肖大成正坐在床铺边,摆弄他那只小泥炉,见孟连生回来,当即露出一张灿烂笑脸:“连生,你回来了?我买了牛肉,正等你回来炖着吃。”   孟连生轻轻一笑:“多谢。”   他走到床边坐下,默默看着肖大成忙活。   肖大成在炉子里添上一块木炭,将牛肉放入下锅中,转头低声问:“还顺利吧?”   孟连生点头。   “那就好,生死有命,你别太难过,叔在天之灵肯定也希望你过得好。”   “嗯。”   肖大成歪头望着他的脸,见他一如既往的表情寡淡,确实不像多伤心难过的模样,稍稍放心,正要开口说话,目光不经意落在他肩膀的围巾,咦了一声:“你新买了围巾?”   因为见着是好东西,说罢就要伸手去摸一摸。   哪知孟连生却蓦地往后一退,让他伸出的手落了空。   肖大成微微一僵,见他不想让自己摸,只得讪讪笑着退开。   孟连生也意识到自己这反应有些突兀,低声道:“别人给我的。”   “哦。”肖大成点头,他虽然话多,但有个优点,别人不愿多说的,自己便不必多问。   *   沈玉桐回到沈家花园,吃过午饭,刚要去休息,便被他大哥沈玉桉叫去了书房。   沈玉桐她爹沈行知马上就是古稀之年,在幼子出洋之前,就已经做了好几年甩手掌柜,将沈家家业全权交予长子打理。   沈玉桉是个很合格的世家长子,这些年家中产业在他手下,不说是一飞冲天,那也是蒸蒸日上。只是家业庞大,他年岁渐长,一个人总有些力不从心,外人又始终不放心,于是一心盼着幼弟回家后能帮手。   但沈玉桐回来这几个月,只去盐场那边,对商业应酬家中账务,一概不放在心上。他原本想着,在外吃了几年苦,回来先玩一阵子不是什么问题,但这几日见他总跟龙嘉林混在一起,不免警铃大作。   他是一直不大喜欢龙嘉林的,从前是觉得那小子胆小懦弱,脑子似乎也不大好使,总黏着自己弟弟,还闹出一桩摘玫瑰摔断腿的笑话。若不是因为从小看着他长大,知道他是个十三四岁就喜欢偷瞄家中小女佣胸口屁股,十五六岁就逛窑子睡女人的小色胚子,一提起公子圈好男风一事,就不以为然地露出嫌恶,他早阻止两人来往。   加之龙嘉林少时也确实是个小可怜虫,便由着两人交朋友做兄弟,   只是这几年,他爹龙震飞渐渐得势,龙嘉林每次回上海,都会来沈家看看。他亲眼见着龙嘉林一点点变化。   这种变化在他看来,并不是好事。   “小龙走了?”沈玉桉瞧了眼俊美的幼弟,佯装随口问。   沈玉桐点头:“嗯,今早从松江走的。”   沈玉桉佯装沉吟片刻,摆出一副严肃的模样:“大哥明白你与小龙是朋友,但龙家今时不同往日,龙震飞出身世家,不会甘愿在穷乡僻壤做个土皇帝,他的目标是回上海。江浙两边一直在争夺上海,谁也不知最后谁能胜出。我们商贾之家,明哲保身就好,千万不要牵扯进去。”   沈玉桐自是明白兄长所说的道理,他点点头:“我和小龙只是私交,不会掺和彼此的家事。”   沈玉桉道:“你与小龙几年未见,可能不大了解,小龙他可不是从前的小龙了,青出于蓝而胜于蓝,我看假以时日,比他那个爹还心狠手辣。”   沈玉桐对于龙嘉林的事迹自然也有所耳闻,只是这几日相处,虽然对方多了丘八作风,但总体来说,并没有让他觉得多不适,所以也就没将传闻当做一回事。   此时听大哥这样说,沉默片刻,道:“大哥,我有分寸的,如果小龙真的变成心狠手辣的恶人,我自会和他疏远。”   沈玉桉也晓得弟弟虽然个性比较单纯,但从来明辨是非,于是点点头,话锋一转,道:“对了,我看你这阵子去了好几次盐场,是不是对盐场感兴趣?那大哥我先将盐的生意,转给你一部分打理。”   沈玉桐道:“大哥,我先前写信告诉过家里,我在英吉利只读了一年商科,便转去化工系。你知道是为什么吗?”   沈玉桉对弟弟学业的事,自然是清楚的,只是不知内因,听他这样说,好奇地看向他,等待他的答案。   沈玉桐道:“大清朝闭关锁国多年,一直以天\朝自居,被洋人用炮火轰开国门,才知西洋早甩开我们一大截。我去了英吉利,亲眼见证他们的科技,明白我们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学商科救不了国,只有科技和实业才能救国。我们沈家是靠盐发迹,老百姓离不开盐,但时至今日,我们还是用传统工艺制造粗盐,洋人却早吃上精盐,所以他们嘲笑我们华夏是吃土的民族。”   沈家迁居十里洋场几十年,又是大盐商,沈玉桉自是知道洋人总嘲笑国人是“吃土的民族”。   作为盐商,他听了也心中不爽。   但现在国内盐商们,依旧只能靠传统制盐,很难量产出精盐。就拿沈家来说,无论是四川自流井的井盐盐场,还是奉贤海盐,每年只制出几百斤精细的白盐自用和送礼,其余都是土盐和粗盐。   虽然“吃土的民族”一说,对于国人是奇耻大辱,当下却也很难有大的改变。   他见幼弟这番话说得头头是道,不再似当年只知埋头书堆不知人间疾苦的大少爷,心中颇觉欣慰,便问道:“玉桐,你有什么打算?”   沈玉桐正色回:“我想改进制盐工艺,办精盐厂。”   沈玉桉点点头,又问:“具体要怎么做?”   沈玉桐道:“我先要一间实验室做研发,等差不多了,再建厂试生产。”   沈玉桉其实早想过办精盐的事,只是有心无力,一直没能提上日程,此刻见出洋归来的弟弟有了打算,自是万分支持,笑道:“行,我这就差人去办,需要什么你跟大哥说。”   “谢谢大哥。”   沈玉桉豪爽道:“我们要是能办成精盐厂,让普通百姓都吃上便宜精盐,那就能彻底摆脱‘吃土民族’这个蔑称。”   沈玉桐笑着点点头。   因为一时被弟弟办精盐的计划,勾出了一股豪情壮志,沈玉桉又拉着人仔细聊了许久精盐厂的打算,才放了沈玉桐去休息。    第10章 他嘴角弯起一丝弧度,看起来依旧是本分纯良的少年   与肖大成吃完一顿牛肉后,对方去码头上工,孟连生则回到自己床铺上,将肩上的围巾解下来,小心翼翼叠好放在枕头下,然后躺在床上闷头睡了过去。   这一觉当真是睡了个昏天黑地,睡到翌日早上才醒过来。   然后像往常一样,他背着鞋箱和马扎去码头继续去做擦鞋匠。   肖大成原本还有些担心他,但几日下来,发觉他吃好睡好,仿佛表叔的死对他并未有什么影响,才将为对方悬着的一颗心放下来。   只是放下心的同时,又隐约觉得有哪里说不上来的不对劲。   就这样平静地过了几日,孟连生像往常一样收了摊,吃过一碗面,回到工棚。   他坐在床铺上,习惯性伸手去摸枕头下,然而手刚刚探进去,心中便是一个咯噔,赶紧将枕头掀开。   里面除了几份书报,哪里还有围巾的踪影。   他只觉一阵心慌,手忙脚乱又在床铺上寻了一遍,确定沈玉桐给自己的那条围巾不在了。   他怔怔然坐在床铺边,睁大一双黑眸,脑子飞快转动,想要转出点所以然,然而一时间并无头绪。   “连生……”肖大成一回来,见他一副面无血色的鬼样子杵在床边,差点吓一大跳。   孟连生被他这声呼唤唤回神,蓦地起身,双手用力抓住他的肩膀:“有没有看到我放在枕头下的围巾?”   肖大成被他攥得生疼,龇牙咧嘴地倒吸气,一头雾水地反问:“你围巾不见了?”   孟连生手上更用力,脸上闪过一丝戾气:“有没有看到?”   “疼疼疼!”肖大成终于是受不住,他从未见过这样的孟连生,只觉得心惊胆战,想要挣开却完全动不了。须臾后,他忽然想起什么似的,双眼一亮,“对了陈二!我刚回来时,看到他脖子上围了一条围巾,跟你那条很像,不会是他拿了你的吧?”   孟连生寒着脸问:“他人在哪里?”   肖大成摇摇头:“我遇到他时,他拿着烟枪,好像是要躲在哪里去抽大烟。你也晓得他哥不喜欢他抽大烟……”   孟连生不等他说完,已经放开他的手,疾步往外走去。   “哎……连生……”肖大成唤。   孟连生置若罔闻,很快消失在门外的暮色四合中。   *   陈二最近染上了吃鸦片的嗜好,偏偏他哥对阿芙蓉癖十分不以为然,为了躲避陈大,每回瘾头上来,他便找个没人的地方,躲起来抽个痛快。   眼下这小院子,是他这几日才发现的。房子已经坍塌,院子里荒草丛生,应该是废弃多年,长久的没有人造访过。   夜幕之下,很有几分荒凉的鬼魅。   陈二自认一身阳刚之气,鬼怪见了也得乖乖俯首称臣,因而并不害怕一个人待在这僻静荒院。   月上中天,他坐在院中的枯井边,点上一块烟膏,吞云吐雾,只觉得爽快地要上天。   在将上未上时,忽然一道身影走了进来。   陈二掀起眼皮瞧了眼月影下的来人,见不是自己大大哥,便松了口气,不耐烦地挥挥手:“走走走,别打扰我快活。”   孟连生面无表情地看着他,对他的驱赶置若罔闻,一步一步走到他跟前站定,伸手往他肩上那条围巾一指,道:“这是我的围巾。”   陈二正是通体爽快时,慢吞吞昂头看向面前的人,倒是认出这是码头上那小擦鞋匠。   先前只当这是个身材瘦小的孩子,但现下不知是不是坐着的关系,这家伙竟然看着还挺高。   他咧嘴一笑,露出一口发黄的烂牙,伸手拈了拈围巾,道:“你说这是你的围巾,有什么证据?”   孟连生一字一句道:“这就是我的。”   陈二噗嗤笑出声:“这可是好东西,你一个擦鞋匠用得起?若真是你的,那也是从人家那里偷来的。”   孟连生低头看着面前的人,张面无表情的脸上,露出一个嫌恶的表情。   他不再与他多说,直接上手攥住围巾,准备抢过来。   这可惹恼了正在爽快的陈二,他啐了一口,抬腿便朝孟连生出踹去。孟连生一心想抢回围巾,没有躲开,生生吃下这一脚,往后趔趄了一步。   然而就在陈二横眉倒竖,再要补上一脚时,孟连生忽然扑上来,攥住对方的衣领,顺手用围巾将他的脖颈紧紧缠住。   鸦片烟让陈二通体爽快,也让他变得软绵无力,他想要挣脱,却发觉自己的力气,与这个少年比起来,是那样微不足道。   轻而易举就被孟连生从井边拖下来,肩膀和脑袋靠在井口,身子往下倒在泥土地上。对方又欺身上来骑在身上。   然后只觉头皮一紧。   是孟连生攥住了他的头发,下一刻,他原本飘飘欲仙的脑袋,狠狠磕在了身后坚硬的井沿上。   砰!砰!砰!   一下,两下,三下——   鸦片烟带来的爽快,彻底被疼痛取代。   陈二终于害怕起来,一开始他能口齿不清地求饶,但很快就只剩闷哼和呻\\吟。   也不知过了多久,孟连生终于停下手。   月光下,黑漆漆的血迹从井沿上一直蔓延到旁边的杂草中。   他将落在一旁的围巾捡起来,居高临下看向地上的人。   陈二像是一滩烂泥倒在地上,已只剩出的气没有进的气,一双眼睛勉强还能睁开一条线,这让他看清楚月光下那张如同鬼魅一般冰冷的脸。   他原以为自己不怕鬼,可现在才晓得,只是因为从前没遇上恶鬼。   他用仅有的一点意识低声哀求:“饶……饶了我……”   孟连生漠然地看着他,像是在看一只畜生,他没有再打他,因为知道这个人已经活不了。   看着地上的人渐渐没了气息,他弯身将对方拎起来,像拎一头牲口一样,塞进后面的井口,毫无犹豫地丢了进去。   噗通一声之后,便再无声响。   他站在枯井边,弯腰低头朝井下看去。井很深,黑洞洞得仿佛深不见底。   过了片刻,他转过身,拿起手中围巾抖了抖,慢条斯理戴回自己脖颈,还学码头上出洋归来的公子哥一样,仔细绑了个花样。   冰冷的夜风低低吹着,因为有了围巾,便不再觉得寒冷。   孟连生没有马上离开,他坐在井沿边没被血迹沾染的一处,抬头看着天上的月亮渐渐钻入乌云。   想来很快就有一场大雨落下,冲刷掉这里所有的痕迹。   约莫过了半个钟,有脚步声在外面响起,还未见人先闻其声:“老二,你是不是又躲在这里吃鸦片?”   是陈大走了进来。   他走进这个废弃院落,在昏沉的月色中,看清里面那道身影不是自家兄弟,皱了皱眉,冷声问:“看到老二没有?”   孟连生慢悠悠站起身,点头。   原本要转身的陈大问见状,停下脚步,问:“他去了哪里?”   孟连生指了指身后的枯井:“在下面。”   陈大往前走了几步,这会儿也认出了这个小擦鞋匠,先是莫名其妙,继而又觉得好像哪里不对劲,也许是兄弟之间的心灵感应,他忽然意识到什么似的,疾步走过来,趴在井口朝下看去。   因为什么都看不见,只得朝下方高声呼喊:“老二!老二!”   然而除了自己的回声,没有任何回应。   他转过脸,对向身旁的少年,正要问个究竟,忽然瞳孔一缩,惊恐地睁大眼睛。   因为少年手中不知何时多了一块砖石。   虽然意识到危险,却已经反应不过来。孟连生的动作太快了,他还未站起身,那块转头便迎面落在他的脑门。   陈大只觉得一阵钝痛,然后眼前一黑,就什么都不知道了。   在失去意识那一刻,陈大知道自己是要死了,却不知为何会死在这个擦鞋匠手中。   也许这不是擦鞋匠,而是送人去黄泉路的索命无常。   孟连生面无表情看着趴在井上的男人,用手中砖头又在人头上狠狠砸了两下,将个圆脑袋彻底砸开了花,才收回手。   然后将人拎起来,从井口丢下,送他与井下的弟弟团聚。   他做这些时,内心很平静,丝毫都没觉得恐惧,好像杀两个人,跟杀一条狗并没有什么区别。   不,也是有区别的。   亲手宰掉家中大黄狗,他难过了整整一晚。   但是杀了这两人,他只觉得有种神清气爽的痛快。   “叔,我给你报仇了。”他在心中默默道。   天空的月亮彻底被乌云掩盖,一颗雨点落下来,然后是两颗,三颗……   孟连生慢慢往院子外走去,一面走一面伸出手掌,饶有兴致地感受冬日雨滴的冰凉,雨水洗掉了刚刚溅在脸上的几滴血点,那张脸又恢复了惯常的干净无邪。   他嘴角弯起一丝弧度,看起来依旧是本分纯良的少年。   *   作者有话要说:   嘿嘿,刺激不?   以后固定晚上六点更吧。    第11章 第十一 章 救人   作者有话要说:   之前错章 了,重新发了这章 。   *   这场大雨连下了两天两夜。   陈家兄弟是把头,两人的忽然失踪对于整个码头来说不是小事,商家要派活,脚夫要上工,都得通过二人之手。   这座邮轮码头属于公租界,陈家兄弟身旁几个手下,两天没寻到人,便去告了巡捕房。   其实在陈家兄弟失踪第二日,码头已经了好几版传言,有说是得罪大人物被暗中抓走杀死了,还有说是欠了赌债趁夜跑路了,总归都跟他们平时行事嚣张脱不了干系。   巡捕房的人来工棚调查时,是晚上八点多,因为连着两日没人派活,工人们难得无所事事,好些人正凑在床铺上,抽烟的抽烟,赌钱的赌钱,整个棚子里乌烟瘴气。   打头的巡捕是个华人,国字脸上留着两撇八字胡,身后跟的几个手下,除了身旁两个华人,其他几个个子矮小,有着黑黢黢的面颊,戴藤壳帽,大概是越南人。   “巡捕房查案,都排队站好!”国字脸巡捕拿出枪高声喊道。   贩夫走卒们对这些穿制服带枪的巡捕,天然的带着畏惧,这一声高喝,屋子里两波玩牌的人,立马丢下扑克牌,齐刷刷站起来凑成两排。   肖大成那点胆子,在看到国字脸手中的枪时,差点吓得两腿筛糠,拉起躺在床铺看报纸的孟连生,鹌鹑一样站在队伍后面。   国字脸倒是会享受,见人站好,吩咐手下搬来一张凳子,优哉游哉坐下翘起二郎腿,然后让工人们按着顺序,两个一组上前问话。   问的都是相同的问题。   最后一次看到陈家兄弟实在何时何地?   与何人在一起?   知不知道两人最近与谁有过结?   然而一圈问下来,答案大同小异,也看不出谁有嫌疑。   国字脸渐渐露出不耐烦,不知是不是也有吃鸦片的嗜好,开始搓鼻子打呵欠。   终于轮到后排的孟连生和肖大成。   国字脸掀起眼皮子看了眼两人,见是两个老实巴交的孩子,连目光都懒得在两人脸上停留,只挥挥手让手下例行公事赶紧问话。   “你俩最后一次见到陈大陈二,是在何时何地?”   肖大成怯生生看了眼孟连生,哆哆嗦嗦道:“前日傍晚下工的时候,在码头那边。”   孟连生淡声附和:“我也是。”   “他们跟谁在一起?”   肖大成:“陈大在给工人结工钱,陈二拿着烟枪不知要去哪里。”   孟连生依旧道:“我也是。”   肖大成下意识看了他一眼,分明是说了谎,但对方神色无常,倒像只是机械地敷衍。   还没来及想孟连生为何说谎,巡捕又继续问最后一个问题:“你们知道两人最近跟谁有矛盾?”   肖大成小声道:“不太清楚。”   孟连生也摇头。   国字脸见这俩一看就是没什么用的老实孩子,问他们话纯属浪费时间,,不耐烦打了个哈欠,挥手让两人退下。   之后,巡捕们又走过场一样问完剩下的几人,便呼啦啦地走了。   工棚里的男人们又各自凑成几堆,打牌的打牌,闲聊的闲聊。   闲聊的内容,自然是好奇陈大陈二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肖大成竖起耳朵,凑到人堆后听了会儿,但听来听去,也无外乎之前种种猜测,只得悻悻诺会自己床铺。   他左右看了看,爬到靠坐在枕头借着油灯看报纸的孟连生身旁,小声问:“连生,你那天去问陈二要围巾,是在哪里遇到他的?”   孟连生头也不抬地回道:“就在码头附近。”   肖大成:“你问他要了围巾,看到他去了哪里?”   孟连生摇头:“不知道。”   肖大成嚅嗫了下唇,又试探问:“你那天晚上出去好久,是去做什么了?”   孟连生掀起眼皮目光平静地看他一眼,轻描淡写道:“我去吃了碗面,后来见下雨,等雨小一点才回来。”   肖大成点点头:“是哦,那天傍晚下来好大的雨,你回来浑身都打湿了。”   他仿佛是一颗提着的心放下来,凑到对方身旁,与他靠在一起,小声道:“有人说陈大陈二是被人杀死丢进海里喂鱼了。”   “是吗?”   肖大成小声嘟囔:“如果真是这样,那可算是恶人有恶报。”   孟连生任由他靠着,目光落在报纸上的小字,无波无澜地“嗯”了一声。   *   巡捕房在码头四周搜寻了几日,连陈家兄弟的一根毛都没找到,也就放弃了。   陈大陈二在这块码头算是人物,但放眼整个十里洋场,那也不过是上不了台面的无名之辈。码头没了他们,并不会停止运转。乱了几日,很快就有人趁机补上两人的位置,成为新的把头。   新把头照旧会欺负弱小,照旧会克扣脚夫们的血汗钱,与陈家兄弟并无区别。   当然,这一切与孟连生无甚关系,他在码头做着他的擦鞋匠,每日赚上微薄的一两角钱,过着吃不好但也饿不着的平静日子。   及至又过了小半月,这日上午,有远洋邮轮要出港,即将远行的旅客陆们陆续续入港登船,送行的亲朋好友,聚集在码头依依不舍道别。   周围几个擦鞋匠,每每瞅准目标,便争相恐后涌上去揽客,只有孟连生一如既往地坐在自己的小马扎上,等待客人自己上门。   而他喜欢观察人的习惯,让他很快注意到,在离他十几米处,站着一个身穿黑呢大衣,脚踩黑皮鞋的男人。   这人生得颇高,身形也算得上魁梧,在人群中,十分显眼。然而所有揽客的擦鞋匠们,都好像对这么个庞大的目标视而不见,没有一个上前去招揽他这个客人。   孟连生好奇地打量了一番这人,三十多岁的模样,除了高大的身材,还长了一张冷硬的方脸,嘴上留着浓须,眼尾横着一道陈年刀疤,让他看起来颇有几分凶神恶煞。   他双手插兜,口中叼着一根雪茄烟,身后跟着个穿黑色短打的随从。   孟连生在码头这几个月,因为日日观察来来往往的人,基本上已经能从穿衣打扮和行为举止,判断出对方的身份。   学生、商人、贵公子,还有上海滩开埠后冒出来的流氓大亨。   他很快反应过来,擦鞋匠们不是对这个男人视而不见,而是不敢随便接近这样的人。   他默默看了片刻,正要将目光收回,忽然瞥见不远处站着两个神色鬼祟的青年,两人手放在腰间,目光则是如炬地盯着那男人。   孟连生抿抿唇,犹疑了下,站起身,走到男人跟前,低声道:“先生,您的鞋有点脏了,要擦鞋吗?”   柏清河刚刚与出洋的友人道别,正要抽根雪茄烟再离开,冷不丁走上来一个擦鞋匠。他下意识低头瞥了眼自己脚背,那上面还真有一丝污渍。   “行。”他扬扬眉头,随孟连生走到他的擦鞋摊前,大马金刀往马扎上一坐,将一只大脚放在鞋箱上。   坐在他对面的孟连生,拿起鞋刷和鞋油,低头轻车熟路地干活,只是一双眼睛,却没放在面前的皮鞋上,而是不动声色注意着刚刚那两个男人。   他的心罕见得跳得有些快。   眼下正是隆冬时节,他惯常地只穿一身薄棉袄子,并不能抵御凛冽的寒风,但额头却在这寒意中,隐隐有细汗涌出来。   一只鞋子刚擦完,还未来得及打蜡,那两个男人忽然疾步走过来,行至柏清河身后时,各自从腰间闪电般拔出一把锃亮锋利的大砍刀,朝前面那黑色脑袋砍去。   因为变故发生得太快,莫说是背对着两个杀手的柏清河,就是等候在他旁边身手过人的随从常安,也没能立马反应过来,只惊愕地睁大眼睛,本能地伸手去拦,可那两人明显有备而来,分工明确地一人去挡他,一人继续上前去砍柏清河。   眼见另一把砍刀就要落在柏清河头上,将那颗脑袋当场切成两半。电光火石之间,身前低着头的小擦鞋匠,蓦地起身将他抱住,用力往旁边地上一滚。   砍刀堪堪从柏清河头侧擦过,只砍中了那只伸出来抱住柏清河的手臂。   杀人的刀,自然是锋利无比,这一刀划破了孟连生的棉袄袖子,直达骨肉,涌出的鲜血顷刻便将他灰色的棉袄衣袖染成暗红。   眼见一刀失手,杀手自是要迅速冲上来补刀。   而这时的常安已经完全反应过来,在砍刀扬起时,一脚将那人手上的刀踢落,另一个准备扑上去的杀手,亦是被他眼明手快踹飞丈余远。   两个杀手显然是明白与柏清河这位保镖的身手差距,一旦偷袭失败,也就再无机会,两人倒在地上相视一眼,飞快爬起身分开两路逃走。   常安欲追上去,被柏清河叫住:“别追了!这位小兄弟受了伤,先送他去医院。”   他说罢,将孟连生扶起来坐好。   少年因为疼痛,脸颊冒出许多汗,捂着受伤手臂的指间鲜血直涌,可见伤势着实不轻。   柏清河望着他手臂上汹涌的鲜血,心有余悸地舒了口气,想着刚刚若不是这个小擦鞋匠反应快,及时推开自己,此刻冒血的只怕就是自己脖子上这颗脑袋。   真真是千钧一发。   也是他命大。   “小兄弟,你怎么样?”他问。   孟连生垂着眸子摇头。   柏清河见这孩子似乎是吓到,便尽量柔和地安抚道:“你别怕,我这就送你去医院。”   孟连生抬起一双黑沉沉的眼睛望着他点头,是一副惊惧无助的模样。   这是孟连生第二次坐上小汽车。   手臂上的剧痛渐渐变得麻木,他原本就不怕疼,只是到底年纪不大,头回遇到这种情形,多少有些无所适从,还有着怕被人看穿的忐忑,于是去医院这短短一段路,他始终低着头一言不发。   柏清河只当他一个孩子是被吓坏了,亦不好多问什么。   到了医院,孟连生很快被两个白大褂的医护带去处理伤口。   他伤得确实不算轻,一道长刀口,三寸有余,血肉翻飞,伤口深到已隐约可见血淋淋的骨头。但不幸中的万幸是,大概是那层薄棉袄的缓冲,骨头只伤到一点,并不会留下残疾。   柏清河听到医生这样说,方才深深舒了口气。   他在病床旁坐下,看向处理好伤口后,半躺在病床上休息的少年。   大概是失血过多,少年面色苍白,连唇上都没了血色,一双黑眸睁得老大,仿佛还在惊惶之中。   柏清河尽力做出一个和颜悦色的模样,柔声道:“小兄弟你放心,医生说你没有大碍,只是失血过多,得在医院输两天液。你家人在哪里,我让人去通知他们。”   孟连生垂下眸子,小声回道:“我没有家人。”   柏清河听出他是外乡口音,了然地点点头,道:“没关系,这两日我会让人照顾你。”   孟连生道:“谢谢先生。”   柏清河笑:“说谢谢的应该是我,如果今日不是小兄弟你替我挡下这一刀,只怕我已经在码头丧命。小兄弟的救命之恩,我柏某人一定会好好报答。”   孟连生怯生生看了他一眼,嚅嗫了下唇,没有说话。   他眸子漆黑,睫毛浓长,因为脸色苍白,不仅仅是看起来无辜纯良,简直称得上楚楚可怜。   柏清河自认在上海滩摸爬滚打十几年,早练就了一副铁石心肠,但此刻看到这孩子,也忍不住生出一丝久违的恻隐怜爱之心,他想了想道:“小兄弟,你多大了,是哪里人?”   孟连生如实道:“虚岁十八,徽州人。”   柏清河点头,又问:“一个人来的上海?”   孟连生道:“原本是跟表叔一起来的,他前些日子得了风寒过世了。”   柏清河心中又是一阵触动,道:“所以你现在一个人在码头擦鞋讨生活?”   孟连生沉默点头。   柏清河望着他,心下对这孩子的情况大致了然,不由得想到当年刚来上海时,一无所有的自己。   他暗暗叹息一声,没再多问。    第12章 码头擦鞋匠孟连生,成了柏公馆听差小孟。   在决定救下柏清河的那一刻,孟连生其实已经大致猜到对方的身份,却并不知其是上海滩如今风头最盛的大亨之一。   柏清河的立新码头,把控着上海将近一半的内河水运。这些年借着水运的便利,又已发展成上海滩的大土商,把控着公租界和华界烟土提运的大半江山。   自大英帝国从前清开始往华夏倾销鸦片到现在,烟土这门缺德生意已是最赚钱的行当之一。钱多的行当,往往也是兵戎相见的地方,要在这行当站稳脚跟,谁不是踩着尸骨爬上来的狠角色?   柏清河便是其中翘楚。   孟连生在医院住了两日,柏清河为他专程请了一个护工照料,又让家中女佣每日做好大补餐送来医院。   柏清河是个大忙人,但这两日,依旧会亲自来探望他,出院手续亦是他亲自办的。   从这两日的交谈中,他得知孟连生是因为家中发大旱,今年夏天才跟着表叔来上海谋生。   这孩子似乎命不大好,早失怙恃,原本相依为命的表叔,也在前些日子染上风寒过世。   孩子性格老实,不善言辞,多是问一句答一句,但颇有教养,举止也不粗鲁,若是换身好衣裳,大概跟学堂里的学生没什么区别,总之与码头上那些粗俗不堪的贩夫走卒截然不同。   短短两日下来,柏清河对他印象很是不错。   出院时,他自是要亲自送他回去。   两人坐在汽车后排坐,待车子驶出医院门口,他拿出一张支票,递给身旁的少年,道:“小孟,我已经跟医院说好,回头你直接来换药就行,费用都从我账上走。你救我一命,是我柏清河的大恩人。以后有什么事需要帮忙,可以直接来柏公馆找我,这张支票你先拿着用,要是不够花了,再来问我要。”   孟连生低头看到那支票上两百块的数额,顿时惊慌地摆手,支支吾吾道:“不……不……柏先生这太多了,我不能要的。”   他的拒绝完全不像是在客气,甚至还有些惶恐不安,柏清河也不好勉强。他混迹上海滩近二十载,坐到现在这个位置,除了手段,也离不开一个狠字,见的都是人心险恶,已不记得多久未曾遇到过这种老实纯善的孩子。   这让他再次想起十几年前刚来上海的自己,那时他也正是十六七岁,在一家小纱厂做学徒,每日干十几个小时的活,拿到的薪水堪堪能养活自己,还得遭受工头的欺压,日子过得十分艰难,却依旧恪守本分,就跟眼前这个孩子一样。   他叹息一声,收回支票,想了想,又问:“那你往后有什么打算?”   孟连生垂眸沉默片刻,摇头:“走一步算一步,原本就是因为在老家吃上不饭,才来上海讨生活,如今在码头擦鞋,至少能吃饱饭。”   柏清河皱眉道:“男子汉总不能一直给人擦鞋。”   孟连生沉默片刻,低声道:“我初来乍到,人生地不熟,一时半会也找不到更好的事。”   柏清河不动声色地上下打量他一番,这孩子虽然穿着简陋,但生得其实很标致,话不多却并非愚钝,只是性格内敛,仔细一瞧,实则还有股处变不惊的从容,反应也很机敏,不然当时也不会及时救下自己。   他想了想,问:“你好像有点身手?”   孟连生回道:“我表叔是镖师,幼时跟他学过一点拳法。”   柏清河若有所思地点头:“会识字吗?”   孟连生道:“上过几年私塾,可以看书读报。”   柏清河沉吟片刻,道:“这样吧,你救我一命,就是我们的缘分。我也算是有几分薄业,你若是愿意,先去我公馆做个听差,至于日后能做什么,就看你自己的本事了。”   孟连生睫毛微微跳动了下,抬头用那双黑沉沉的眼睛向他,这回他没拒绝,只诚惶诚恐道:“谢谢柏先生。”   柏清河弯唇轻笑,轻拍拍他的肩膀:“小孟,上海滩最不缺就是机会,你还年轻,只要肯干,总有出人头地之时。”   孟连生依旧是那句话:“谢谢柏先生。”   柏清河确定这孩子是真不善言辞。   车子行驶到工棚外,柏清河让孟连生去取家当,自己并未跟进去,只待在车内等他。   因为刚刚傍晚,工棚里只有零星几个工人。   见他进来,这零星几人神色古怪地凑在一起耳语,间或指指点点,显然谈论的对象是他。   他低着头,熟视无睹地朝自己床铺走去。   他的全部家当,不过是一床被子和几件旧衣裳,还有几份让他了解当下上海滩的书报。被子又旧又破,许久未曾洗过,散发着不大好闻的味道,他并不准备带去柏公馆,只掀开枕头,将那条卡其色开司米围巾拿出来,小心翼翼折好装进包裹中。   “连生,你回来了?”   正收拾着,肖大成气喘吁吁跑进来。   孟连生淡淡看他一眼,点头。   肖大成兴奋道:“你出事那日,我正在搬货,听到消息,马上跑去你那边看,没看到你人只看到一地血,可吓死我了。听说你是为了救立新码头的柏老板?是不是真的?”   孟连生点头:“嗯。”   肖大成上下打量他,因为穿着棉袄,并未看到伤处,问:“你这两日是住在医院吗?哪里受伤了?”   孟连生指了指自己左手臂:“这里。”   肖大成担忧道:“严不严重?”   孟连生摇头:“不碍事。”   肖大成松了口气,又问:“对了,柏老板有没有给你酬谢?”   “有的,”孟连生淡淡点头,“不过我没拿。”   肖大成一听,顿时恨铁不成钢地跺跺脚,叽叽咕咕道:“你怎么这么老实?你可是为了救他受了伤的,他那样的大人物,随便拔根毛答谢你,都能够你滋润好几年。你怎么能不要呢?”顿了下又道,“不是我说你,既然你不是为了钱,你一个擦鞋匠,替那种大人物逞什么英雄?”   孟连生淡笑着没说话。   肖大成说到这里,想到什么似的,道:“对了,你的擦鞋箱和马扎我帮你拿了回来,幸好那日我去得及时,不然这些东西估计都被人顺走了。”   “谢谢你大成。”   肖大成不以为意地摆摆手:“谢什么?我们是好兄弟嘛!你不知道,现在那两个新把头比陈大陈二还不如,我原本就没什么力气,干不了这活儿,这两日仔细想了想,打算也去买一套擦鞋工具,日后跟你一起去码头做擦鞋匠。”   孟连生抬头看向他,道:“不用买了,我这套东西送给你。”   “咦?”肖大成睁大眼睛:“那你呢?”   孟连生淡声道:“我要去柏公馆做听差,以后不擦鞋了。”   肖大成蓦地一愣,好半晌才反应过来,支支吾吾问:“你……你要走了,以后不在码头了,也不住这里了?”   “嗯。”孟连生神色平静地点头。   肖大成一时讪讪,半晌才又道:“那……挺好的。”   他望着孟连生,知道对方是有了好去处好前程,他原本该为对方高兴的,但想到自己在这里唯一的伙伴要离开,又只剩下他一个人,便只觉得悲从中来。   他从前总以为孟连生跟自己是一样的人,无依无靠,亦没什么本事,相互作伴彼此依靠,日子才能稍微好过一点。   但现在,他才知孟连生与自己并不相同。   若那日换成自己,定然是不敢去替别人挡刀,当然也就不会有机会进入柏公馆。   孟连生站起身道:“柏先生还在等我,我走了,以后有空再来看你。”   肖大成点头,眼眶微微泛红。   孟连生没再看他,拎着包裹,头也不回地往外走,只是走了两步,又回头看过来,看的却并非站在原处伤春悲秋的肖大成,而是自己那小小的床铺。   回想这四个多月的日子,算不上好,也称不上多坏。   只是让他明白,这不是自己想要过的生活。   除了吃饱肚子,他还能做更多的事。   *   柏公馆位于公租界的虹口,主宅乃是一座三层的红墙洋房。   下了车,孟连生默默跟着柏清河走进大门。   宽敞的大厅,是西洋风的装潢,黑白相错的地砖光滑可鉴,一套真皮沙发横在屋子中央,上方是一盏巨大的水晶吊灯。   孟连生微微低头,眼观鼻鼻观心,虽然好奇,却没敢多看。   一个眉慈目善的老翁迎上来:“先生,你回来了?”   柏清河点点头,道:“钟叔,这是我的救命恩人小孟,日后他就在家里做事了,你带他下去好好安排。”   “这就是小孟啊,我们先生这回可真是多亏了你。”钟叔上下打量一番孟连生,又对柏清河笑道,先生,我这就去安排。”   柏清河混迹十里洋场近二十年,学了一套新式做派,加之年纪不大,家中佣人都喊他先生而不是老爷。   他拍拍孟连生的肩膀:“小孟,这是管家钟叔,以后有什么需要你就跟他说。”   孟连生道:“谢谢柏先生,那就麻烦钟叔了。”   就在这时,上方忽然传来一道脆生生的声音:“爸爸。”   紧接着,一个小小的身影,从楼梯咚咚跑下来,直接跑到柏清河跟前,一头扑进他腰间。   柏清河顺势将人抱起来,在他脑袋顶揉了把,柔声道:“这两日爸爸太忙,没空陪子骏,子骏是不是想爸爸了?”   他怀中的小男孩点点头,一双乌溜溜的眼睛,怯生生看了眼孟连生,像是怕生一样,又赶紧将脸埋在柏清河肩头。   要说小,这孩子其实也并不算太小,约莫六七岁的模样——至少已经不是该被父母抱在怀中的年纪。   但柏清河像抱稚儿一样抱着他,抱得十分的自然。抱了好一会儿,才将人放下,笑着对犹站在原地的孟连生道:“小孟,这是犬子子骏。子骏,这是小孟哥哥,以后就是我们家的人了。”   柏子骏躲在父亲身后,露出一只乌溜溜的眼睛,好奇又小心翼翼往孟连生瞧。   柏清河揉揉儿子的头,无可奈何般笑了笑:“子骏胆子小,从小就怕见生人,小孟你别见怪。”   柏家父子长得几乎没半点相似,柏清河是粗犷锋利的长相,柏子骏却生得粉面桃腮,十分惹人怜爱,许是长得更像母亲。   一旁的钟叔附和道:“我们少爷除了胆子小点,什么都好,可聪明了。”   孟连生弯起嘴角,露出做擦鞋匠时惯有的浅笑,朝柏清河身后的男孩看去。   柏子骏试探着将脑袋伸出来,小声道:“是你救了我爸爸吗?”   孟连生还未回答,柏清河已经替他答道:“没错,就是小孟哥哥救了爸爸。”   柏子骏抿抿唇,像是鼓足勇气一样,终于从父亲身后走出来,郑重其事道:“谢谢小孟哥哥。”   孟连生笑着朝他点点头。   柏清河对于儿子的举动,仿佛很有些惊讶,愣了下才轻笑出声,伸手摸着他的小脑袋,笑道:“看来小孟真和我们家挺投缘的,子骏可从来不会和刚见面的人说话。”   钟叔道:“可不是么!”   孟连生看着害羞的小孩儿,依旧只是笑。   钟叔道:“先生,您陪少爷,我带小孟下去了。”   柏清河点头:“去吧。”   孟连生拎着自己简易的包裹,跟上钟叔,穿过大厅,从一盏琉璃门出去。   入目的是洋房后花园,约莫有两亩地,沿着围墙墙根是一圈冬青树,花圃里则开着鹅黄腊梅和红色山茶花,即使是冬日,也绿意盎然,花团锦簇。   钟叔一面领着孟连生往左侧配楼走,一面絮絮叨叨道:“小孟,我跟你说,你千万别听外面怎么说我们先生,我们先生可是个大好人,公馆里的佣人大都做了好多年,个个舍不得走……”   孟连生一边听一边谦逊地点头,并不插话。   及至来到配楼二层,他已经从老管家口中,将偌大的柏公馆,了解了个六七分。   这座公馆里,佣人听差厨子护院汽车夫加起来二十多个,柏太太几年前因病过世,柏清河并未续弦纳妾,公馆里的主子只有柏家父子二人。   钟叔打开二楼内侧的一扇房门,道:“小孟,以后你就住这间房,我给你拿套床被过来,再让人送点吃的,今日就早点休息,明天我再带你熟悉熟悉。”   孟连生跟着他走进屋,礼貌地鞠了个躬道:“谢谢钟叔。”   上了年纪的人,对谦虚有礼的孩子很容易有好感,钟叔摆摆手笑道:“客气什么!”   柏公馆的吃食自然是相当不错,孟连生好好吃了顿饱饭,又洗了个痛快的热水澡,光溜溜地躺在舒适干净的新床被中,单手枕在脑后,一双黑沉沉的眼睛,好奇地打量自己这个新住处。   不算大,但很干净,床柜书桌一应俱全,屋子里非常暖和,一点不似冬天,他知道这温暖是来自墙角的一块热水汀。   天花板上挂着一只电灯,开关就在床边。   老家乡下和码头边的工棚都没有电灯,他见过的电灯,只有夜晚昏黄的租界街灯。   他到底只得十七岁,还有着孩子心性,平生第一次住上电灯的房间,一时难免玩心四起,抬起那只受伤的手,轻轻按了下开关。   原本明亮的屋子顿时陷入黑暗。   他咔嚓再摁了一下,屋内复又明亮。   咔嚓,咔嚓……   在灯光明灭之间,孟连生的嘴角不由自主弯起一道浅浅的弧度。   *   民国七年冬,码头擦鞋匠孟连生,成了柏公馆听差小孟。   *   作者有话要说:   一个慢热文,我们慢慢讲一个完整且尽量不大一样的故事。   明天整理下存稿,休息一天。    第13章 新生活   清晨,沈家花园。   沈玉桐在奉贤盐场忙了一个多礼拜,昨晚才回家,一早便被外头的鸟叫声吵醒。   他推开窗往后园一看,却见是他爹沈行知正在逗树下鸟笼子里的蓝靛颏。   自从老爷子当了甩手掌柜后,就跟北京城里那些遗老遗少们一样,爱上了养鸟逗鸟这一嗜好。   这只蓝靛颏,是老爷子新宠,巴掌大一只,叫声却极为响亮,幸而清脆婉转,并不惹人烦,反倒是像美妙的乐曲。   沈玉桐笑了笑,披上一件狐毛大氅,下楼来到沈行知跟前。   “爸爸,早!”   沈行知瞧了眼儿子,笑问:“精盐研制得怎么样了?”   沈玉桐道:“很顺利,下个月机器到位,应该就能试生产。”   “好好好。”沈行知闻言喜笑颜开,连连应了几声,“我们沈家几代靠盐吃饭,若是能在制盐上有所突破,打破洋人对精盐的垄断,让老百姓都吃上精盐,也吃得起精盐,也算是一桩利国利民之事,对得起列祖列宗。玉桐,爸爸没白送你出洋。”   沈玉桐笑道:“我也要多谢爸爸送我出洋。”   沈行知又瞧了眼幼子,越看越觉得一表人才,与有荣焉的同时,又不免想起当年算命先生的话。   据他所知,幼子在英吉利这些年,除了第一年玩心比较重,偶尔和女孩子约约会跳跳舞之外,之后便一心学业,从未有过任何风花雪夜之事。   回国这几个月,他这个当爹的更是惊觉,儿子不仅性格成熟稳重许多,似乎对聚会玩乐丝毫不再感兴趣,从前的朋友上门邀他去跳舞打球也一概婉拒,长三书寓更是一步没踏进过,连戏园子都鲜少去,仿佛是一门心思扎进了精盐厂的建设。   这自然是好事,不用担心他惹出什么麻烦的风流韵事。但想到儿子年过弱冠,已经到了婚配年纪,总不能因为那虚无缥缈的桃花劫,就因噎废食,当真是连**都不让他碰。   老爷子轻咳一声,摸着泛白的胡须道:“玉桐,你翻过年就二十二周岁,是该考虑成家立业的事了。我们是新式家庭,不搞父母之命那一套,你的太太你自己选,选好之后让我们过目就行。”   沈玉桐听了父亲的话,不以为意地笑了笑:“爸爸不用担心,你还怕我找不到心仪的对象么?只是我现在心思都在建精盐厂上边,其他的事还是暂且靠一边。我也还年轻,不急的。”   沈行知原本也就是忽然想到这事,随口一提,并不打算做那讨人嫌的老父亲,当然更不担心自己这么一表人才的儿子找不到对象,听他打算暂时一心做事业,倒也欣慰,点点头道:“行,反正你自己的事你自己安排,爸爸只是提醒你一声。”   沈玉桐笑着点头。   父子俩正聊着,沈玉桉也起床下楼,他手中拿着一份泛着油墨味的新报纸,走过来道:“父亲玉桐,你们聊什么呢?”   沈玉桐道:“说精盐的事。”   沈玉桉点头笑道:“父亲,我已经看了玉桐提炼的精盐,跟洋人的品质一样,现在就是等机器回来,改良之后试生产。只要产量能上去,我们沈家的盐,就能改变现在百姓吃土盐粗盐的习惯。”   沈行知拿起一根小草,逗弄着鸟笼的蓝靛颏,摇摇头道:“做精盐这事任重道远,生产出来只是第一步。等生产出来,就是动传统盐商的饭碗,到时候估计还要打一场硬仗。”   沈玉桉一门心思与弟弟做精盐,只想打破洋人垄断,倒是没多想这一茬。   盐业是被官方管得最严的一门行当,无论是谁上位,手中必定抓紧盐税这一块,官盐与私盐,销路基本有固定路线。若他们沈家从粗盐土盐转型到精盐,只要价钱相差无几,经销商和百姓必然首选他们沈家的精盐,从而改变现有的销路局面。   届时传统盐商利益受冲击,他们沈家恐怕就会成为众矢之的。   他正皱眉沉吟,只听沈玉桐道:“所以我们开办精盐厂,首先要得到政府支持。”   沈玉桉点点头:“没错,我回头就跑一趟北京。”   沈行知补充一句:“还有盐运。若是待盐生产出来,运不出去才是最大麻烦。”   沈玉桉嗯了一声,像是想到什么似的,拿起手中报纸道:“前两日柏清河去码头送人,不是差点被人暗杀了么?听说是一个小擦鞋匠救了他。我今天看报纸上写,说背后主使可能是李永年。”   沈行知逗着鸟笼中叽叽喳喳的小玩意儿,仿佛是并不意外,淡声道:“柏清河本来是李永年义子,自立门户后,这几年势头已经快要超过对方,码头生意倒也罢了,最重要是,公租界和华界的烟土提运,柏清河占了一半。李永年哪能坐得住,一山不容二虎,这两人迟早要分出个胜负。”   沈玉桐听过柏清河的名号,但毕竟这几年不在上海,对上海滩的形势并不了解,只能一言不发听着父兄说这事。   沈玉桉蹙起眉头:“他们怎么斗我不关心,但我们盐船出货,都得靠他们的码头,可千万别影响我们的盐运。”   沈行知不甚在意地摇摇头:“当今贩土才是最赚钱的行当,他们两人斗,只会影响土商,跟我们关系不大,我们不要站队就行。”说着叹了口气,又郑重其事道,“鸦片不是好东西,贩土是断子绝孙的行当。你们兄弟俩可万万不能沾染这玩意儿。”   沈玉桉义正言辞道:“爸爸你放心,我最痛恨吃鸦片的人,绝不会沾上一丝一毫。”   沈行知点头,又斜眼看向小儿子,似是要等他也表个态。   沈玉桐好笑道:“爸爸,我在英吉利学了化学,自然很清楚鸦片烟沾不得,你就不用担心我了。”   沈行知失笑,他当然是不担心儿子染上阿芙蓉癖的。   毕竟儿子的劫是桃花劫。   *   沈家花园这厢父慈子孝,兄友弟恭,上海滩另一座大宅里,也开始了新的一天。   孟连生来柏公馆的第一晚,睡了个好觉,早上起来,又与管家佣人们吃了一顿丰盛的早餐。   他那日救柏清河时,只确定他是个大人物,并不晓得他的身份,在医院住了两日,看到报纸,才晓得他就是上海滩鼎鼎有名的大亨柏清河。   柏清河并非一般商人,草莽出生,码头发家,烟土助他登上巅峰。虽然不是青红帮人,走得也是帮会路线,杀人放火都是常事。   乱世之中,原本就是如此,有人脱下官服落草为寇,也有匪寇穿上戎装摇身一变成大兵。   当年孟连生老家两支大兵打仗,其中一支就是土匪出身。   总而言之,柏清河在上海滩,称得上凶名远扬。   但柏公馆下人们的日子,显然过得很不错,女佣们个个唇红齿白,护院听差也身强力壮,早餐有粥有菜还有大肉包子,不限分量吃到管饱。   孟连生在柏公馆的第一顿早餐,吃了个大饱,然后跟着钟叔去住宅客厅去同柏清河问安。   柏清河也已用完早餐,正坐在沙发喝咖啡看报纸。他旁边坐着个高大的年轻男人,西装革履,抹着发油的分头,打理得锃亮,长得不算英俊,但很有几分派头。   这人正是柏清河心腹,立新二当家孙志东。   他正在同柏清河谈码头遇刺那事:“大哥,查清楚了,这回动手的人就是李永年。你看我们是不是……”   柏清河眼睛盯着右手中的报纸,左手拿起咖啡呷了一口,头也不抬道:“李永年的事我自有打算,你不要擅作主张。”   男人讪讪点头:“明白。”   柏清河觉察有人过来,放下咖啡杯,转头看向孟连生,朝他勾唇轻笑了笑。   孟连生毕恭毕敬道:“先生,早上好!”   柏清河点点头:“小孟,不用这样拘谨,柏公馆没那么多规矩。”又上下打量他一眼,又关心问,“刚来还适应吗?”   孟连生道:“嗯,挺好的。”   柏清河拍拍旁边男人的肩膀,道:“志东,这就是救我的那个孩子。”   孙志东抬头,眼睛轻飘飘扫了眼孟连生,是个不大上心的眼神,嘴角一勾,戏谑道:“原来就是你啊,小兄弟运气不错嘛,救了我大哥受一点小伤,换日后吃香喝辣,很划算。”   孟连生扯了扯嘴角,露出一个讪讪的表情。   柏清河觑一眼孙志东,皱眉冷声道:“少说些浑话,小孟是我救命恩人。”又对孟连生说,“小孟,这是跟我一起打拼的好兄弟,也是立新的经理,你叫他东哥就行。”   “东哥。”孟连生恭恭敬敬唤了一声。   孙志东不甚在意地摆摆手,显然是没把这个看着老实巴交的毛头小子放在心上。   柏清河道:“行了志东,你去办你该办的事,李永年的事你不用管。”   孙志东扬眉一笑,道:“好嘞大哥,对了,怎么没看到子骏?每回我来都躲起来。”   柏清河道:“你又不是不晓得子骏怕生。”   “我也不是生人啊!”   柏清河挥挥手:“谁让你不讨小孩子喜欢。”   孙志东不以为意地笑了声,叼上一根烟,双手插着口袋,大摇大摆地走了出去。   钟叔走上前道:“先生,你看给小孟安排点什么活合适?”   柏清河看了眼孟连生的左手臂,因为穿着棉袄,其实看不出所以然,但他见过那手臂上的伤口有多深,这才三天,离痊愈显然还早着。   他又将目光落在孟连生的面孔,少年神色平静,依旧是内敛恭顺的模样。   这孩子如今已知道自己身份,却完全没有挟恩图报,分明是本本分分将自己当做柏公馆的下人。   柏清河心下感叹他这份忠厚老实,淡声道:“小孟手上还有伤,不急着给他派活,带他熟悉一下公馆就行。”   钟叔笑呵呵道:“我也是这样想的,家里现在也不缺人手。”   说罢,便带着人下去了。   孟连生虽是听差,但身份到底有些特殊,公馆上下对他都十分热情友善——毕竟若是没有他,柏清河可能已经丧礼命,公馆里这些人大致是找不到更好的差事。   加之孟连生张了一张纯良无害的标志脸,不善言辞,性格内敛,谁见了都忍不住生出一点怜爱之心。   及至傍晚暮色四合时,他除了认识了公馆里二十几号人,什么都没做,还收到一堆投喂的吃食。   吃过一顿丰盛晚餐,因着见他已经熟悉,钟叔也不再管他,放他一个人去花园里休息。   江南连绵许久的阴雨天,今日终于放晴,晚霞铺了半边天,愈发显得柏公馆这园子葱葱郁郁。几个食过晚餐的白胖小女佣,因为无事可做,待在花园一角闲聊。   孟连生不好走近,自己待在一处花圃旁发呆。   只是这呆还没发多久,便觉察身后似乎有窸窸窣窣的声音,转头一看,却见一只小脑袋蓦地缩回灌木丛。   过了片刻,又小心翼翼探出来,撞到他的目光,再次缩回去。   孟连生想了想,走到旁边一棵棕树旁,伸手扯下两根嫩棕榈叶,一分钟后,手上两只叶子便成了一只活灵活现的蚂蚱。   他将蚂蚱朝那灌木方向扬了扬,那只小脑袋终于再次探出来,只是粉嫩的一张脸,依旧是怯生生的。   这胆小如鼠的小崽子,正是柏公馆的小少爷柏子骏。   孟连生扬起嘴角,对他微微一笑。   他的笑向来人畜无害,且颇有几分迷惑性,让人毫不怀疑他是个毫无危险的少年。   柏子骏显然是因为他这笑卸下心房,犹豫片刻后,仿佛壮了壮胆子,小家伙终于从灌木丛里试探着冒出来,一步一步走到他面前,一双眼睛好奇地望着他手中那只草编蚂蚱。   孟连生将蚂蚱送到他手中。   柏子骏睁大眼睛,露出几分惊喜,小声道:“给我的吗?”   孟连生点头。   柏子骏终于卸下心房般笑开,好奇地捧着蚂蚱左看右看,又问:“你还会做别的吗?”   孟连生点点头,又摘下几根嫩棕叶,在柏子骏好奇的目光中,变出了一只灵活的小蛇。   “哇!”柏子骏惊叹。   孟连生将小蛇送到他面前,柔声道:“你将手指伸进它的嘴巴。”   柏子骏歪头疑惑地将自己一根白白嫩嫩的食指塞入那小蛇口中,孟连生顺势轻轻一拉,那小蛇嘴巴骤然收紧。   他轻笑道:“咬住了!”   柏子骏吓了一跳,赶紧往后抽手,不料越抽反倒越紧。因为很快反应过来,也知道这不是真的小蛇,只觉有趣,忍不住咯咯直笑。   “小孟哥哥,真好玩儿。”小孩稚气道。   与此同时,正来花园寻人的管家钟叔,见到不远处这一大一小其乐融融的场景,不禁诧异地自言自语:“真是抬眼打西边出来了,少爷遇上小孟竟然一点不怕生了。”   *   作者有话要说:   小孟的新生活   故事的新开始    第14章 元宵   转眼已是岁末,这是沈玉桐回家的第一个新年,沈家十分重视,早早开始准备,从小年前夕上上下下就开始忙碌。   待到大年二十九,沈家来了一位客人,正是原本在豫北的龙嘉林。   龙家在上海是有一套大宅子里,就在法租界,离沈家花园算不上远。算是龙家的后花园,龙震飞得势时出去带兵,失势时就回来做寓公。   照理说,龙嘉林回上海过年合情合理,只是他没回自家,直接跑到沈家,宣称自家太清冷,要来跟沈家人一起过年。   沈行知和沈玉桉对这位龙家少爷不胜其烦多年,但沈家都是体面人,也做不出赶人的恶事,加上龙家今时不同往日,不仅不能赶,还得好生伺候才行。   于是这一年沈家年饭的桌上多了个外人,这外人还不止赖在沈家过除夕春节,一直混吃混喝到正月十五过了元宵,都没离开的打算。   沈玉桉见这货日日黏着自家幼弟,背后不知射了不知多少眼刀。幸而沈家房间实在是多,老爷子亲自发话“怎能让龙少爷跟玉桐挤一间屋”,才勉强打消龙嘉林想跟沈玉桐宿一间房的念头。   正月十五傍晚,沈家吃过元宵宴。   沈玉桐想着这些年在英吉利,虽然也有华人庆祝传统节日,但与国内盛况不可同日而语,光是一个城隍庙的灯会,就让他念过不知多少回。   今年终于回家过春节元宵,城隍庙自然是要去逛一逛的。   原本他是要带上侄子侄女一同去玩,但不知是不是因为沈玉桉总关起房门说龙嘉林坏话,两个孩子不愿跟龙嘉林相处,最后沈玉桐只能和龙嘉林各自带一个小厮,坐上黄包车,直奔老城厢。   城隍庙一条街,灯火通明,锣鼓喧嚣,挤满了来看灯会的人,小吃摊子,变戏法的,各式各样的灯,鱼儿灯,蚌壳灯,龙灯,狮子灯,放眼望去,一片火树银花。   大人们无非是来看个热闹,只有小孩子是为了玩,对任何小玩意儿兴致勃勃。沈玉桐自认是大人,所以夹在人群里十分淡定。倒是龙嘉林,看到什么都好奇,一会儿买份吃食,吃两口又扔掉,一会儿买个好玩的玩意,拿上片刻不是扔掉,就是塞给随从。这副做派,倒是跟小时候如出一辙。   “哎小凤,这儿有拉洋片的,先前我只在北京城庙会见过,没想到咱们上海城隍庙也有,走走走,我们去看看。”   那拉洋片的民间艺人,已经开始表演,一个敲锣打鼓,一个说唱,唱得正是一段《大闹明月楼》,片箱子前几个观众正兴致勃勃趴在片箱子前的圆孔观看。   龙嘉林眼珠子转了转,见没了位置,眉头一扬,走上前,直接揪住一个年轻男子的后脖领子,将人从片箱子前拎开。   那人正看在兴头上,猛然间被人打断,当即昂头露出一个怒状,张开嘴巴要骂人。   今日是十五,天上有圆月,地上有明灯,堪称灯火如昼,隔着一米半米的距离,将人瞧出眉是眉眼是眼,不是问题。   沈玉桐没料龙嘉林竟当街干出这样霸道的行为,想要阻止已经来不及,眼见事已发生,正要上前解围时,发觉面前这一身长跑马褂,梳一头油亮亮小分头的青年,颇有几分眼熟。   而这男子原本的一张怒容,在对上旁边高大挺拔的龙嘉林后,先是露出一丝怔忡,继而又迅速便转为一个大大的笑,抱拳做了个揖,腆着一脸道:“哟原来是龙少爷,好久不见!你要看戏吗?我这就把位子让给你!”   说到这里,他又看到了龙嘉林身侧的沈玉桐,双眼一亮,也客客气气行了个礼道:“二公子,听说你从英吉利学成归来,我还想着何时去沈家花园登门拜访,没想到在这里遇到。你和龙少爷果然是焦不离孟的好兄弟。”   沈玉桐笑着抱拳回礼:“吴公子好久不见了。”   这位吴公子全名吴丰文,父辈是做酒楼生意的,家中很有几分阔绰。当年他们在同一所中学念书,吴丰文比他与龙嘉林年长一级,是他们的学长。这人是个典型的纨绔,精通各种吃喝玩乐,学业则是一塌糊涂,在学校里还纠集了几个与他同样的纨绔,专门欺负旁人。   鉴于沈玉桐是沈家二少,人缘又极佳,吴丰文之流倒是不敢欺负他,但他身旁的小可怜虫龙嘉林,则是没逃过这波纨绔恶少的毒手。   然而风水轮流转,从前欺负龙嘉林的恶少,眼下被龙嘉林强行霸占位子,一句怨言都不敢有,不仅没怨言,还卑躬屈膝地讨好着。而且看得出来很恐惧——不能不恐惧,谁叫当年他欺负过龙少爷,这两年每回龙嘉林回上海,他都恨不得躲起来,因为一旦撞上总免不了被削一顿。   悔不当初,谁能想到因为大清灭亡失势的龙家,还能在这个乱世里站起来。   关于龙嘉林这几年在上海做过什么,沈玉桐自是不知。他原本还想解围,但见此情形,自然打消了那点念头。   他对吴丰文没什么好感,什么因结什么果,现世报罢了。   龙嘉林大喇喇在吴丰文的位置坐好,又转身对沈玉桐招招手:“小凤,过来啊!”   说罢,就要推开旁边那正趴在片箱子看戏的男子。   这男子可是正正经经的陌生人,沈玉桐忙阻止他的动作:“我没什么兴趣,你自己看。”   龙嘉林倒也没强求,只瞥了眼犹腆着脸站在身旁的吴丰文,摆摆手道:“吴公子,麻烦你给我买一杯甘蔗汁来。”   吴丰文仿若受宠若惊一般,连连点头:“好好好,我这就去。”   沈玉桐暗自摇头,道:“小龙,你在这里看着,我随便转转,半个钟头后,我们在豫园门口会合。”   龙嘉林不情不愿地撇撇嘴,不大愿意与他分开,却又舍不得面前的拉洋片,只得点头道:“行吧。”   看着他一个大脑袋贴在那片箱子前,沈玉桐叹了口气,带着小厮长贵没入熙熙攘攘的人群。   *   “小孟哥哥,我还想吃一根画糖,要小马的。”   人群中,穿一身小马褂,头戴一顶瓜皮帽的柏子骏,一手提着一只兔儿灯,一手牵着旁边一身长袍的孟连生,昂起脑袋问。   他刚刚已经吃过一根凤凰画糖,为了凤凰能大一点,他还让糖画师傅给画了九根尾巴,美名其曰九尾凤凰。   一根九尾凤凰吃得一干二净,此刻嘴角还有亮晶晶的糖渍,但显然小家伙还没吃够。   他胆子小,很少出门,尤其是人多的地方,当然也鲜少吃这些街头小食,难免新奇。   在柏公馆已经两个月,孟连生很适应,即使伤好了,钟叔也没分给他什么事,整日就帮忙剪剪花枝,扫扫落叶。   他人老实又勤快,看到有人需要帮忙,就上去搭手,很得柏公馆里的人喜爱。   但要说最喜欢他的,当属柏家这位小少爷。   柏子骏因为三四岁时被人绑过一次,吓坏了胆子,平日里见到生人就躲起来,除了照顾他饮食起居的一个阿嬷,以及管家钟叔,对家中其他下人也都不亲近。   但是孟连生来了没几日,这孩子就成天主动黏着他,以前没有柏清河带着,他是断然不出门的,但如今却敢与孟连生一起。哪怕是今日城隍庙这样人来人往的灯会,一开始有些惶恐,走了一会儿就渐渐放松了,只是一直要拉着孟连生的手。   孟连生低头,在灯火下,看到他亮晶晶的红嘴唇,轻笑道:“你爸爸不是交代过,不能吃太多糖吗?我们再买点喝的好不好?”   柏子骏虽然对画糖仍旧念念不完,但还是听话地点点头:“好吧。”   “咦?有猴戏。”   小孩子总是容易是三心二意,刚刚还对糖画念念不忘的柏子骏,在看到猴戏摊,立刻被吸引。。   孟连生顺着他的目光看去,果然见前方不远处,有人在耍猴戏,旁边围了不少人,一面观看一面喝彩。   他牵着柏子骏走过去。   因为人多,他让柏子骏把兔儿灯交给保镖,自己将小家伙抱起来,好让他看得清楚。   是两只一大一小的猴子,穿着前清官服,头戴纬帽,打扮滑稽,但看着十分聪明,在耍猴人的口令下,又是跳圈又是起舞,然后拿着一只碗,跑到观众旁边要钱。   孟连生笑着从口袋里掏出两枚铜元,丢进猴儿手中的碗里。   他是很喜欢猴儿的,幼时在老家的山上玩耍,曾经认识过两只猴子,也是一大一小,一度是他最好的玩伴,后来饥荒来了,那两只猴儿也不知去了何处。   两只大小猴儿表演了一会儿,大概是乏了,耍猴人的哨声已经没什么用,给吃食也没什么用。于是耍猴人拿出鞭子,狠狠抽向那懒怠的小猴。   猴子吃了痛,立马跳起来钻圈儿,滑稽的模样引得观众哄堂大笑。   而柏子骏却被耍猴人的动作吓得捂住眼睛,趴在孟连生耳边道:“小孟哥哥,我怕!”   孟连生忙将他的头抱住,压在自己肩膀,一双黑沉沉的眼睛微微眯起。   小猴儿挨了打,端着小碗又来要钱,这回因为要得不够多,身上又挨了耍猴人的两鞭子。   被打得吱吱直叫的小猴儿,挪到孟连生跟前,顶着一双含泪的眼睛,可怜巴巴对他作揖,那滑稽可怜的模样,都得看客又是哄堂大笑。   就在耍猴人的鞭子要再次落下时,孟连生空出一只手一把将那鞭子截在半空,然后摸了摸小猴儿的脑袋,从腰间掏出一块银元,放入小猴儿手中的碗中。   这可是实打实的大钱。   耍猴人双眼一亮,两步上前,喜笑颜开将那枚银元从猴儿碗中拿起来,在手中颠了颠,低头对小猴儿道:“还不快给客官作个揖。”   那小猴儿连忙双手合十鞠躬。   这逗趣的模样,又是惹得人乐不可支。   孟连生却一点没笑,只低声对耍猴人道:“你别打了。”   拿了人一枚大洋,耍猴人自然是配合地点头,笑嘻嘻道:“不打了不打了。”   心中却只将这少年当做冤大头,哪有耍猴人不打猴的。   “还看吗?”孟连生低声问将脑袋埋在自己肩头的柏子骏。   小家伙试探着将脸抬起来,看了眼那两只猴子,见没再挨打,才彻底将头抬起来,然后摇摇脑袋:“不看了。”   “那我们继续去看灯。”孟连生将人放下来,牵着他往前逛。   *   “二公子,你要看猴戏吗?”阿福见自家少爷站在路边,朝对面那耍猴戏的地方看了许久,却又不上前,终于忍不住开口问。   沈玉桐摇摇头,将目光从孟连生一行人身上收回来,道:“万物有灵,猴戏靠的是欺负猴子,没意思。”   他刚刚盯着耍猴戏那边看,是因为认出了孟连生。   原本以为那孩子是贩夫走卒,但看今日那模样,应该是在哪户大户人家做事。他一开始是想上前打个招呼,但见他与那位小少爷身后跟着两个保镖模样的人,怕他不方便,想想还是作罢。   不过对于刚刚他做的事,却是看得一清二楚。   他弯了弯唇,领着阿福迈步,片刻后,优哉游哉来到豫园入口。   龙嘉林与两个随从已经先到了,吴丰文也在,正卑躬屈膝地站在龙嘉林跟前,也不知说到了什么,龙嘉林忽然抬手给了他一耳光。   “小龙!”沈玉桐眉头轻唤一声,走过去看了眼吴丰文发红的左脸颊,虽然觉得这人活该,但对龙嘉林这种暴行也实在不大喜欢,“干吗呢?”   龙嘉林咧嘴一笑,伸手揽住吴丰文的肩膀,笑呵呵道:“我和吴兄闹着玩呢!”   吴丰文也赶紧笑道:“对对对,闹着玩呢!龙少爷二公子,我还有点事,先告辞了。”   龙嘉林将人松开,拍拍他的肩膀:“行了,有空我们再聚。”   吴丰文如蒙大赦一般,朝他与沈玉桐抱拳鞠躬,逃也一般走了。   龙嘉林见沈玉桐脸色不大好,扬起一张灿烂笑脸,颇有些无赖样地戳戳对方的肩膀,道:“小凤,你生气了?你不会以为我故意仗势欺人吧?”   沈玉桐看了他一眼,叹息一声,道:“如果你仗势欺人欺的是吴丰文这样的人,我不会生气,那是他活该。我只希望你如今得了势有了本事,不要欺负不该欺负的人。”   龙嘉林似是松了口气,揽住的肩膀,笑嘻嘻道:“那是当然。当年吴丰文如何欺负我的,你又不是不知道,若不是有你护着我,我都不知会被欺负成什么样。现在我也只是给点他颜色,并未当真要报复他,已经算是大人大量。”   沈玉桐斜乜他一眼,好笑道:“是,龙少爷大人大量。”   *   豫园中有元宵灯会,比起外面的城隍庙,更是人流如织摩肩接踵。   柏子骏被绑架那年四岁不到,到如今六岁多,今晚是记事以来,第一次来到这么多人地方,豫园里有亭台楼阁,假山水榭,又处处挂着花灯,灯火如昼,对小孩子来说,实在是新奇有趣,即使是怕人,也要一次看个够玩个够。   只是他小小一个,挤在人群里,视线总被挡住不说,还让人挤了好几次。子骏是个胆小害羞的孩子,他想要孟连生抱着自己,却又不好意思开口,于是攥着对方的小手,越抓越近。   孟连生原本也还是个孩子,头回来这种地方,满眼都是新奇,但也没忽略身旁的小少爷,觉察攥着自己的小手已经开始冒汗,低头借着灯火看向柏子骏,见小家伙瓜皮帽下的白脸蛋,已经开始隐隐冒汗,看出他是紧张了,便非常善解人意地问:“少爷,你要我抱你吗?”   柏子骏犹豫片刻,点头小声道:“人太多了,我看不到。”   跟在两人身后的常安一听,道:“少爷,你坐在我肩膀上,我个子高,你看得更清楚。”   柏子骏转头看了他一眼,虽然没拒绝,但小脸上明显露出不愿意。   提着一盏兔儿灯的常安面对自家少爷的无声拒绝,讪讪摸了摸鼻子。   孟连生轻笑了笑,蹲下身一把将愣在原地的柏子骏拉上自己肩头,待站直身体后,坐在他肩上的柏子骏,居高临下望着周遭黑压压的人群,以及美不胜收的风光,当即高兴地笑开,小手往前一指,大声道:“小孟哥哥,前面有灯谜,我们去猜灯谜。”   “好嘞。”   随着人群流动,穿过听涛阁,来到积玉水廊,廊中两侧挂着两排红彤彤的花灯,照得两边碧水荡漾。   花灯上贴着灯谜,许多人正饶有兴致地猜。   孟连生幼时那位私塾先生,最爱猜谜,他得了对方真传,寻常灯谜难不住他,一连猜中几盏灯,更是惹得柏子骏欢欣鼓舞,拍手叫好。   一直到一盏花灯下。   “溪壑分离,红尘游戏,真何趣?名利犹虚,后事终难继。”   柏子骏听都听不懂,更别提猜,皱着眉头问:“小孟哥哥,这是什么意思?”   孟连生盯着那谜面,想了半晌,最终还是摇头:“这个……我也猜不出来。”   这时,一道声音插进来:“谜底是耍的猴儿。”   孟连生闻声,蓦地转头,只见灯光下一张如玉的面赫然出现在自己视线中。   他睁大眼睛,惊愕道:“沈……沈公子。”   沈玉桐笑道:“孟小兄弟,这么巧。”   柏子骏见有人来,也不知是怕孟连生不好意思,还是自己觉得骑在人肩膀上丢人,小身子扭了扭,示意孟连生将他放下来。   孟连生抱着他放在地上,对沈玉桐道:“这是我们主家小少爷。”   沈玉桐点点头,刚刚远远看,其实已经猜到。毕竟孟连生几次出现,并不像是富家少爷。   他笑道:“我刚刚远看就觉得像你,没想到真是。怎么样?猜灯谜还顺利?“”   孟连生有些羞涩地笑:“我也就是玩玩,刚刚这个没猜到,还要你给我解解呢。”   沈玉桐笑说:“这不是我猜出来的,是《石头记》里史湘云史大姑娘出过的一个谜。你看看这谜面溪壑分离,红尘游戏,真何趣?再想想耍的猴儿,是不是都是被人从山里捉来,在城市里供人戏玩。至于这名利犹虚……”   虽然孟连生没仔细读过《石头记》,但听到这里也恍然大悟,想起刚刚耍猴戏那儿的两只猴子,穿衣戴帽的模样,他睁大眼睛点点头:“我晓得了,是说这些猴儿穿上人衣裳扮做文官武将。也就是常说的沐猴而冠。”   沈玉桐点头,笑道:“没错。至于后世终难继……”   孟连生颇有些兴奋接话道:“因为耍猴戏的猴儿总被砍掉尾巴扮人。”   沈玉桐赞许地点点头,笑盈盈道:“小孟兄弟很聪明,若我原先没看过这谜语,应该是如何都猜不出来,但小兄弟一点就通。”   孟连生被他这一夸,有点羞涩地摸摸头:“是沈公子提示,我才想到的。”   沈玉桐道:“那我们继续猜。”   “好啊。”   孟连生再次把柏子骏举上肩头。   小小身儿不大,千两黄金无价,爱搽满面胭脂,常在花前月下。”   “印章 。”两人异口同声。   “两只翅膀难飞翔,既作衣裳又作房,宁让大水掀下海,不叫太阳晒干房。”   “蚌。”又是同时开口。   三番两次之后,沈玉桐也诧异自己和这少年的默契,忍不住歪头借着灯光,笑着看了人一眼,恰好孟连生也笑着朝他看过来。   于是这一眼,便成了两人的心照不宣。   与此同时,看灯的人与来越多,常平常安两个随从,被人挤得不知不觉与孟连生他们隔了好几个人的位置。   旁边有两人为了灯谜争吵起来,两人身旁都有亲友,几句之后,逐渐从二人口角,变成两拨人的推搡。   小小的廊中,密密麻麻挤了这么多人,可谓是牵一发而动全身。   孟连生还沉浸在与沈玉桐一同猜谜的兴奋中,对身外发生的也一切,失去了惯常的敏觉,不知哪里冒出第一只爪子,将他推了一把,因为肩膀上还托着一个柏子骏,猝不及防之下,身体顿时失去平衡。   反应过来时,人已抑制不住往后仰倒,往旁边的围栏外跌去。   踉跄之中,他只能仓皇地将柏子骏先放下来,自己却是无论如何都稳不住,眼见就要掉出去,身子忽然被一只手用力拉住,直接撞入一道身躯上。   沈玉桐刚刚也是被人挤到,还好他反应快,见孟连生要跌倒,赶紧将伸出手他往自己身前一拉。因为人太多,怕拉不住,干脆顺势先将人抱住,直到两人都站稳,才松开双手,笑着舒了口气,道:“好险。”   因为太拥挤,虽然松了手,两人依旧贴在一起。   孟连生抬眼望着面前这张近在迟尺的脸,只有两寸距离,因而连睫毛都看得一清二楚。灯火之下,这张面容光洁无暇,美得如画中人一样。   对方温热的气息扑面而来,他的心忽然乱跳如麻,耳根子也莫名热起来。   直到腰间衣裳被一只小手抓住,柏子骏瓮声瓮的生硬,在嘈杂中传来:“小孟哥哥,你没事吧?”   孟连生这才回过神,勉强抵着人群退开一步,揉了把小家伙戴着瓜皮帽的脑袋,低头道:“没事。”说罢,又抬起头,对面前的沈玉桐笑了笑,说, “多谢沈公子及时拉住我,不然我得被挤下去。”   沈玉桐笑着摇头:“这里人太多,带着小孩子不方便。”   孟连生点点头,又问柏子骏:“你还要猜灯谜吗?”   刚刚那一下柏子骏确实是被吓到了,虽然自己没事,但若不是因为要举着自己,小孟哥哥也不会被人推一把就差点要掉出去,他不敢再让对方举着,拉着对方的手道:“小孟哥哥,我看够了,我们回去吧。”   孟连生点头,又对沈玉桐道:“那沈公子,我们先告辞了,后会有期。”   沈玉桐笑着点头:“后会有期。”   他们这一行人刚转身,没入涌动的人群,龙嘉林便喘着大气粗手粗脚地挤过来,道:“小凤,你怎么走这么快?我这还才猜到三个灯谜,一转眼你就不见了。”   沈玉桐笑道:“谁让你猜得那么慢的?”   龙嘉林道:“别说,今年豫园里这灯谜还真是难得很,我统共才猜中几个。算了,”他伸手一把揽住沈玉桐的肩膀,笑嘻嘻道,“你猜我看就行,就当我也猜中了。”   沈玉桐好笑地摇摇头。   经过刚刚那一遭,他其实也没了太多猜谜的热情,但见龙嘉林兴致盎然,也不好搅了他的雅兴,便与他一道继续看灯。   孟连生穿过人群游廊,快要走出去时,又想起什么似的,转身回头,目光越过熙熙攘攘的人头,往后看去。   只见沈玉桐身旁不知何时出现了个高个子青年,揽着他的肩膀,看起来十分亲密。   *   作者有话要说:   一个地点的剧情不想分开发,于是有了超长的一章 。    第15章 沈家寿宴   墙上的挂钟,已经指到十一点整。   坐在沙发上的柏清河,每每过不到两分钟,就要朝挂钟看一眼,光看挂钟还不够,还要将怀表掏出来仔细核对一下才行。   看完时间之后,又要朝大门口瞥一眼。   钟叔见状,走过来道:“先生,有常安和常平跟着,小孟也是做事仔细的人,你就别担心了,明日一早你不是还要去码头么?早点休息,我等着少爷他们回来就好了。”   柏清河摸了摸鼻子,他确实是在担心儿子。   原本儿子就不是个胆大的孩子,前年被仇家绑架,虽然捡回一条命,但彻底吓破了胆子,家中但凡有客人来,便会吓得躲起来。这两年也不敢出门,唯一出过几次门,都是自己亲自带着。   自打小孟来了家里以后,这孩子虽然话不多,但子骏却罕见地喜欢与他一起,胆大也大了不少,今晚更是主动提出来要小孟带他去灯会玩。   他这个当爹的不放心,一开始是打算跟着,但后来转念一想,他总会老去离开,孩子也终究要离开父亲的羽翼,于是银牙一咬,让子骏单独跟着孟连生出去,只安排了两个身手最好的保镖。   城隍庙灯会能闹到凌晨,这个时候其实还早得很,但墙上挂钟指到十点时,他就开始坐立难安,他知道钟叔说得有道理,但总归是不大放心,不等子骏他们回来,自己先睡是不可能睡的。   就在他准备点上一根雪茄烟缓和焦灼的情绪时,大门外响起了汽车马达声。   他微微一愣,听到大门开启的声音,不由自主舒了口气。   一旁的钟叔也是展颜一笑:“少爷回来了!”   柏清河轻咳一声,佯装淡定地将雪茄放回镶金盒子中,站起身拍拍衣摆,不紧不慢走向玄关。   “先生!”孟连生抱着睡着的柏子骏走进屋。   小孩在车上就已经睡着,下了车也没醒,趴在孟连生肩头睡得人是无知。   柏清河目光落在儿子恬然的小脸上,心中不由得感叹一声,儿子这两年就像一只胆小惊恐的猫,他已经不记得儿子除了在自己面前,何时这样放松过。   他伸手小心翼翼将柏子骏接过来,道:“有劳你了小孟。”   孟连生道:“应该的,少爷是玩累了。”   柏清河点头,轻笑:“你也应该累了,早点去休息吧。”   “先生您也早点休息。”   *   元宵之后,便正式入了春,过了春又是夏。   孟连生头年寒冬进的柏公馆,转眼便在安逸平静度过了两个时节,到了来年盛夏。   这日柏清河从外头回来,看到正在花园里陪儿子玩乐的孟连生,蓦地发觉,短短半年多,这孩子好像长高了一大截,穿着薄衣的身子,也不再是少年人的单薄。   从前面黄肌瘦的小擦鞋匠,长成了一个高大挺拔的英俊青年。   他莫名有些骄傲——为自己的眼光。   “爸爸!”柏子骏觉察父亲的出现,猛得转身跑过来,一头扎进他怀中。   柏清河揉了揉儿子的小脑袋,看向朝自己走过来的孟连生,笑道:“小孟,明天晚上我要去给人做寿,你跟我一起。”   孟连生点头:“好的。”   *   隔日傍晚,钟叔带着一件簇新的竹布长衫敲开了孟连生的门。   “小孟,你待会儿要跟先生去沈家做寿,可不能丢了我们柏公馆的脸面,这是先生让我给你准备的新衣裳,赶紧换上,我再让罗妈给你弄弄头发。”   他话音刚落,拿着剪刀和头油的罗妈,便摆动着胖身子钻进房门,笑呵呵道:“我保管把小孟收拾得俊俏俏。”   两个人围着孟连生一番捯饬,又是换衣衫,又是理头发,还将少年人下巴冒出的胡茬剃得干干净净。   半个小时后,镜子里的少年彻底变了个样,锃亮的小分头,清爽笔挺的竹布衫,怎么看都是一个俊朗的小青年。   罗妈笑道:“瞧瞧!这是谁家的俊小伙?”   孟连生看着镜子里的人,因为觉得有些陌生,又被旁边两人赞不绝口,脸上也忍不住有点发红。   等他出门下楼,路过公馆的大小女佣,瞧他这副焕然一新的模样,都忍不住打趣:“快来瞧!这小公子是谁啊?不会是小孟吧?哎呀,差点认不出来!”   他在柏公馆老实本分,比他年纪小的丫头也不会在他面前羞赧,个个是忍不住对他瞧了又瞧。   孟连生低着头一言不发,仿佛是被女佣们逗得害了羞。   他盯着自己的脚尖,在心中暗想,原来自己也是英俊的。   *   与柏清河坐车到了一栋花园洋房门外停下,孟连生才知道今日柏清河要做寿的沈家,是沈家花园的沈家。   今日是沈行知的七十大寿,沈家花园已经停了不少小汽车和黄包车。   柏清河下了车,挽起一点袖子,瞥一眼孟连生望着前方洋房,怔愣愣的模样,低声叮嘱:“小孟,你是我的随从,不用紧张,跟着我就行。”   孟连生回神:“明白,先生。”   柏清河平时出去应酬,多是带常安常平,这回第一次带自己,他知道自己不能给他丢脸。   他其实并不多紧张,只是有点好奇和兴奋。   他知道,沈玉桐就来自沈家花园。   原先对这座花园洋房,他只是偶尔路过。原本以为柏公馆已足够豪奢,但到了沈家花园才知天外有天,气派比柏公馆更上一层楼。   这些盐商世家,确实是富得流油。他看过报纸,知道沈家如今建了精盐厂,从传统盐商转为现代实业,影响颇大。   二人随着听差来到宴厅,在门口迎客的是沈家大公子沈玉桉。他上前与柏清河握手:“柏老板,好久不见!”   “大公子好久不见!”   二人寒暄完毕,柏清河让孟连生将寿礼交给迎客的听差后,领着他直接到来主桌前。   主桌坐着是今晚的寿星公沈行知,以及他的几个儿女女婿。   左侧是幼子沈玉桐,右侧空出的一个位置,想必是留给门口迎客的长子。沈行知就这两个儿子,但在沈玉桐右侧还坐了一个大个子年轻男子,看着与沈家几个人都不挂相,也显然不是女婿。   孟连生见过他,就在元宵灯会上。   原来这人正是死皮赖脸要挨着沈玉桐坐在主桌的龙嘉林。   柏清河上前做了个揖,道:“沈老先生,祝您福如东海,寿比南山。”   沈行知今日穿着一件深灰色马褂,笑着起身回礼道:“多谢柏老板。”   柏清河道:“沈老客气了。”   与此同时,桌上响起一道惊讶的声音:“孟连生?”   说话的正是沈玉桐,在看到了柏清河身后的孟连生后,他几乎是惊讶地站起来。   相较于他的讶异,孟连生则要平静许多,他只轻轻一笑,点头低声道:“沈公子!”   柏清河未曾见过沈玉桐,不过对于沈二公子大名有所耳闻,听说过沈家二公子面若潘安,是个难得一见的美男子,因而刚刚过来祝寿,扫到桌上的人,很轻易就猜到桌上模样最亮眼夺目那位年轻人便是了。   只是在沈玉桐与孟连生打招呼时,他还是不由得露出惊讶,回头看了眼自家这位小听差,开口道:“二公子与我家小孟相识?”   沈玉桐笑道:“我与小孟有过几面之缘,他帮过我,没想到他是柏公馆的人。”   柏清河笑着点头:“原来如此,那也算是我们柏公馆和沈家花园的缘分,今日是沈老先生的大日子,宾客多,我就不讨嫌站在这里叨扰了。”   沈行知指了指旁边桌子空出的位置,笑道:“那就请柏老板入座。”   沈玉桐从善如流,领着孟连生在一旁坐下。   沈行知这场寿宴,办得不算高调,只请了不到百人的宾客,但都是上海滩有头有脸的大人物。按照习惯,各大人物的随从都在外面等候,进入宴厅的都是伉俪或父子兄弟,鲜少柏清河这样,将随从带进宴厅。   柏清河是草莽出生,没有豪门世家那么多讲究,也并不在意旁人眼光,他没向旁人介绍孟连生身份,只说是自己人,还让他上桌与自己坐在一起。   当然,也并没有人去在乎这个沉默内敛的少年到底什么身份。   沈老爷子是戏迷,今晚沈家为他做寿,专门请了庆春班来唱堂会。庆春班是北京来的戏班子,在上海一炮而红,班主佟如澜成了名角儿。   今日演得是《贵妃醉酒》,扮上戏装的男旦,身段柔美,唱腔婉转,一段唱下来,众人拍手称好。   沈家听差拿了一只盒子,来到沈行知所坐的主桌上,道:“老爷公子,这是今晚准备打赏给佟老板的礼物。”   “好好好!”沈行知点头,抬手示意将盒子打开。   富贵人家打赏戏子,约莫都是金银珠宝,旁边几桌都好奇地看着沈家,想知道今日出手有多阔绰。   哪知,盒子刚打开,几声惊叫便蓦地响起。那听差见到盒子里的状况,也是吓得大叫一声,本能地将手中盒子丢开。   主桌上的沈家人和旁边挨着的两桌客人,都是吓得手忙脚乱离桌。   原来这盒子里竟不是什么珠宝,而是两条吐着信子的毒蛇。一旦获得自由,大概是也是受到惊吓,飞快乱窜。   其中一条直直朝龙嘉林面上扑过去。   所有人都被这突如其来的状况吓到。   说时迟,那时快。就在那毒蛇马上要咬上龙嘉林时,一只手猛然伸出来,掐住小东西的七寸。而桌上一条往下溜去的蛇,被另一只手抓住。   而这两只手出自同一人。   柏清河也是半晌才反应过来,看到孟连生手中一手一条毒蛇,急道:“小孟,你没事吧?”   孟连生摇头,道:“抓住了,不会咬人了。”   虽然宴厅仍旧嘈杂,但总算有惊无险。沈玉桉是见过大场面的人,朝众人道:“不知是家里哪个淘气的孩子跟大家开玩笑,没事了,大家不用怕。”又招来听差,心有余悸地指了指孟连生手中两条毒蛇,“快带这位小兄弟出去把蛇处理了。”   沈玉桐道:“我也去。”   沈玉桉点头,又不放心地嘱咐:“当心点。”   沈玉桐要去,龙嘉林自然要跟上。   一行人来到院子里。   因为那两条毒蛇尖头獠牙,活蹦乱跳,沈家的佣人并不太敢靠近,到了花园里,小心翼翼问抓着蛇的孟连生:“这要怎么弄?会不会咬到人?”   孟连生道:“拿个麻布袋子来。”   听差赶忙去找袋子,片刻后,拿了一个袋子过来。孟连生将蛇小心翼翼对准袋子口,那小蛇仿佛有了灵性一样,顺溜钻了进去。   沈玉桐暗暗称奇,道:“小孟,你怎么这么厉害?”   孟连生道:“乡下蛇多,从小就抓蛇,所以不怕的。”   一旁的龙嘉林,见麻布口子被封上,想到刚刚这小畜生,差点一口咬上他英俊的脸。若真是被咬上,不死也得去掉半条命,顿时怒从胆边生。一把从孟连生手中夺过口袋,丢在地上,抬起穿着皮靴的脚,狠狠朝袋子里的小玩意儿踩去。   “他妈的!敢咬老子,老子踩死你们!”   沈玉桐见他跟失心疯似的,皱眉道:“小龙,差不多得了。”   龙嘉林充耳不闻,依旧狠狠踩着,那麻布袋很快便被蛇血染湿,感觉里面已被踩成一团乱泥,龙少爷方才收回自己一双大脚,神清气爽地扬起嘴角:“好了。”   沈玉桐摇摇头:“小孟,今晚多亏了你,不然不知道出多大的事。”   龙嘉林似乎这才想起自己今晚的救命恩人,豪爽地拍拍他的肩膀,道:“多谢兄弟!”   孟连生抬头,见沈玉桐笑盈盈望着自己,忙不迭摇头:“举手之劳,不用客气。”   *   作者有话要说:   加更   中秋快乐!    第16章 人情   一行人回到宴厅,沈家的人大都不在,宾客也已散去,佣人正在收拾,只剩沈玉桉与柏清河两人在聊着。   “爸爸呢?他老人家没事吧?”沈玉桐走过去问。   沈玉桉蹙眉道:“老爷子受了惊吓,已经回房休息。”他目光落在弟弟旁边的孟连生身上,“我刚正和柏老板聊呢,多亏了他家这位小兄弟,不然今晚只怕是出大事。”   说着又瞅了眼龙嘉林,心道那蛇一放出来就朝这家伙扑去,想来蛇也晓得谁讨人嫌。不过也幸好被柏清河这手下给及时捉住,要是龙家这根独苗,真在沈家花园出点什么事,他们也委实负不起这个责任。   于是对孟连生愈发感激,客客气气道:“小兄弟于我们沈家有大恩,我沈玉桉一定要会好好酬谢。”   柏清河笑说:“今晚小孟是立了大功,我也是没想到他有这一手,刚刚那蛇冒出来,连我都吓了我一跳。”又对孟连生道,“小孟,既然大公子要酬谢你,还不快谢谢大公子。”   孟连生走上前一步抱拳作了个揖,道:“大公子客气了,刚刚不过举手之劳,不用放在心上,酬谢更是不敢当。”   柏清河见他虽然有几分木讷,但十分有礼貌,也不贪功,嘴角露出几分欣然和骄傲。   沈玉桉道:“要的要的,一定要的。”   孟连生便求救似的看向柏清河。   柏清河会意,笑道:“大公子,小孟是个实诚人,他说不要就不是跟你客气,你要真客气,反倒让他不知如何是好。你这份谢意,我帮他收下就好。”   沈玉桐也笑道:“大哥,小孟就是这样的人,我们要是太客气,反倒让他为难。”   沈玉桉听两人这样说,也不再强求,只又感激地看孟连生一眼,然后才把目光落在龙嘉林身上,假惺惺关心道:“对了,小龙没事吧?”   龙嘉林摆摆手:“大哥放心,我没事。”   沈玉桉心中哂笑,谁是你大哥?   正说着,一个穿着月白长衫的年轻男子款款走过来,对沈玉桉行了个礼:“大公子,那我们告辞了。”   这人约莫弱冠年纪,身材清瘦,面如傅粉,眉目含情,说话时带着一股自然的媚态,正是刚刚台上那位卸了妆的杨贵妃,如今上海滩当红的角儿佟如澜。   沈玉桉对他回了个礼,愧疚道:“今晚让佟老板受惊了,回头我会安排听差送上一份厚礼去庆春班赔罪。”   佟如澜弯唇一笑,道:“小孩子的恶作剧罢了,没事的。回头大公子二公子赏脸来看我们庆春班的戏,我就很高兴了。”   他说这话时,一双含了秋水般的眸子,轻飘飘朝沈玉桐瞥了一眼。   “那是当然那是当然。”沈玉桉豪爽道,“我们沈家都是爱戏之人,家父都常以票友自居,日后定然回去多捧场。”   龙嘉林觑着眼睛看了看佟如澜,他是有点看不上这些比女人还魅的男旦的,见对方那双眼睛总往沈玉桐这边瞧,当即不屑地撇撇嘴,豪气地插话道:“大哥,到底哪个王八小犊子这么淘气,在沈伯父的寿宴放出两条蛇?我非揍他一顿不可!”   一说到这个,沈玉桉复又沉下脸色,目光落在一旁的几人身上,话到嘴边,又转口淡声道:“回去审问就知道了。”   其实说这事是家中孩子淘气所为,不过是对宾客的托词,明白的人都是心照不宣。柏清河自是看出沈大少爷不愿当着他这个外人说太多,便抱拳笑道:“大公子二公子龙少爷,那我们也告辞了。”   “好的,柏老板慢走,等有空,我再去柏公馆感谢柏老板和小孟兄弟。”   “不客气。”   沈玉桉正要招呼宴厅里善后的听差送客,沈玉桐先开口道:“我送几位出门。”   龙嘉林将沈玉桐往自己身旁一带,揽住他的肩膀,颇有几分主人家的架势:“我跟你一起。”   沈玉桉原本就被这今晚这一出闹得一肚子火,见龙嘉林对幼弟这副黏糊糊的模样,愈发满火大,也懒得再看。   庆春班五六个人加上柏清河孟连生,一行人也算是浩浩荡荡。   到了门口,正要分别时,佟如澜想起什么似,让一个丫头拿出几张戏票,道:“二公子龙少爷柏老板,我下个礼拜六,要在丹桂戏院登台,连演一个月,几位若是有空,可以赏脸来看。”   柏清河其实对看戏兴趣不大,但他做人也算是八面玲珑,笑着接过两张戏票,道:“佟老板的戏现在是一票难求,这是柏某的荣幸,求之不得。”   沈玉桐也笑着接过票:“佟老板太客气了,我一定去捧场。”又对柏清河笑道,“柏老板,小孟今晚帮了我们沈家大忙,回头我想请小孟专门吃个饭,还请柏老板行个方便。”   柏清河朗声笑道:“方便方便,小孟能交上二公子这样的朋友,我替他高兴还来不及,哪能不方便?”他拍拍孟连生的肩膀,“二公子不放心的话,这顿饭我替小孟先应下了。”   孟连生摸摸头,露出一个内敛羞涩的笑:“二公子太客气了。”   笑着道别后,柏清河领着孟连生上了小汽车。他靠坐在椅背上,将手中两张戏票交给身边的少年,戏谑道:“我不爱看戏,这两张戏票都给你,回头你自己约个姑娘去丹桂戏院,就当长长见识,也方便日后出来做事。”   孟连生被他臊了个大红脸,支支吾吾道:“不用了。”   柏清河大手拍在他肩膀:“小孟,跟外人可以客气,跟我就不不需要了。”   孟连生这回没再拒绝,接过戏票道:“谢谢先生。”   柏清河笑说:“今晚你立了大功,也算是替我在沈家那里挣了一个人情。”   孟连生小心翼翼将戏票收进胸襟内的口袋,借着车内灯光,看了眼身旁的男人,试探问道“先生,沈家是得罪是什么人了吗?”   柏清河轻笑了笑,道:“可不是么?沈家去年建了精盐厂,到现在月产量已经上千吨,价格比粗盐土盐贵不了多少,长江这一带大片的经销商,都争抢着做沈家生意。你想想,他们这是动了多少传统盐商的饭碗?”   孟连生若有所思地点点头,他是进了柏公馆才晓得还有盐巴原来可以那么白那么细。   这半年来,他虽然鲜少出门,但每日都会看报纸,对沈氏精盐厂的各路消息不算陌生,经常看到报上说沈家让精盐走进千家万户,改变华夏人们吃盐的习惯,从此不再是吃土民族。   他想着这是好事,现在听柏清河说起,才晓得原来这盐业一行,竟然还有这么多门门道道。   柏清河见他一脸沉思的模样,笑道:“盐商的事我们不用管,他们这些养尊处优几百年的老爷公子斗也斗不起来什么风浪,也就放个毒蛇小打小闹,我们看个热闹就好。”   孟连生点头。   “不过……”柏清河话锋一转,好奇问道,“我没想到你竟然与沈二公子相识,你们怎么认识的?”   孟连生如实道:“去年一次,我在路上撞见二公子被扒手偷钱包,帮他抢了回来,之后我表叔过世,我去南郊将人下葬,回城时遇到二公子的车陷在泥坑里,帮他推出来后,搭了他的便车。”   柏清河笑:“那倒是有点缘分。”   孟连生抿抿唇没说话。   柏清河又道:“我先前没见过沈二公子,只听说沈氏精盐就是他办起来的,看来他不是寻常只知吃喝玩乐的阔少。你要在上海滩出人头地,多结交这些阔少公子是好事。对了,你晓得他身旁那个龙少爷身份吗?”   孟连生嘴唇嚅嗫了下,像是想到什么似的,摇头道:“不晓得。”   柏清河笑:“我就知道,你整日待在柏公馆,对外面局势估计是一抹黑。这个龙少爷爹是龙震飞,盘踞在苏皖一带的镇守使,坐拥十几万大军。这些军阀养兵没有不靠烟土的,上海又是烟土集散地,谁都想吞这块肥肉,只要龙家那一系得胜,龙震飞就有可能入驻上海,淞沪护军使就得换人。”   孟连生一脸受教地点头。   柏清河见他谦逊而诚恳,拍拍他的肩膀:“没关系,很多事情慢慢学就好。明日开始,你不用再在柏公馆做听差了。”   孟连生睁大眼睛看向他。   柏清河被他这有些傻气的模样逗笑:“怎么?怕我赶你走?你马上十八了吧?你到底有多大的本事,我现在还瞧不出来,不过就临危不乱这一样,已经十分难得,再让你在家里做听差混日子,实在浪费人才,我会让志东带着你去立新做事。”   孟连生眨了眨眼睛,片刻,才反应过来似的,赶紧道:“谢谢先生!”   柏清河摆摆手:“能做什么事还得看你自己本事,不过上海滩向来是长江后浪推前浪,不管出身如何,人人都有机会。”    第17章 青楼   沈玉桐送完一行人,将龙嘉林赶回房休息,自己去了沈行知房间。   沈老爷子原本就有喘疾,今晚被寿宴上那两条毒蛇一吓,当即犯了病,吃了药丸躺在床上好半晌,才顺过气儿来。   沈玉桐进屋时,老爷子正半靠在床头有气无力地同大儿子说话,一旁的老姨娘拿着一柄团扇在轻轻给他扇着。   “爸爸,你怎么样?”   沈行知掀起眼皮子瞧了眼有忧心忡忡的小儿子,摇摇头:“老毛病罢了。”只是刚说完,就重重喘了两口气。   沈玉桐忙上前伸手拍着他的背帮他顺气,终于又才将这口气顺过来。   老爷子摆摆手,慢声慢气道,“如今我们沈家精盐厂才刚刚办起来,就遇到这些事,等产量提高,只怕会有更多麻烦等着,你们兄弟俩日后行事务必要当心,尤其是玉桐,年纪轻资历浅,生意场上许多门门道道都不懂,更是得谨慎才行。”   沈玉桐点头回到:“我明白的爸爸,您别操心这么多,好好保养身体才是正事。”   他望着靠在枕头上的父亲,满头银发早已见不到一丝青色,布满褶皱的面颊也是灰白色。   今日是他七十大寿,自己的父亲已经是个彻头彻尾的老人了。   沈行知倒是对自己身体不甚在意,又继续说:“对了,今晚多亏了柏清河带来的那孩子,既然你认得人家,那可得好好感谢他。若不是这孩子,只怕今晚会出大事。”   沈玉桉也心有余悸地附和;“没错,我刚刚看这小伙子好像性子挺腼腆,他是柏公馆的下人,我们沈家要是大张旗鼓地去弄个什么感谢,怕是吓到人家。既然玉桐你认识他,那这事儿你去办,我们沈家不能欠人人情。”   沈玉桐点头:“嗯,我知道,是该好好谢谢小孟。”   父子三人又闲话几句,兄弟俩安抚老爷子休息,各自回了房。   时日已经不早,然而经过晚上这场闹剧,沈玉桐迟迟未有睡意。一会儿想起那两条毒蛇,一会儿又想到孟连生。   他想自己和这个人,定然是有几分奇妙的缘分。虽然统共才见过四回,但其中三回都是对方出手对自己相助。   常言事不过三,今晚这份大恩情加上前两回小恩,他委实已经欠下了孟连生的大人情。   人情是债,不能不还。   只是以他对孟连生的浅薄了解,直接给银钱,对方肯定不会接受。可除了银钱,还能用什么做谢礼?   沈玉桐一时半会儿想不出来,只能照之前和柏清河说的,先请孟连生吃顿饭,其他的事,以后再说。   只是这顿饭,并不如沈玉桐想象得顺利。   先是寿宴之后,父亲一连卧床三日,他一直守在家中当孝子。待沈行知恢复了七八分,能下楼去逗他那只蓝靛颏儿,他才得空去联系孟连生。   他给柏公馆打了三次电话,其中两次都是晚上九点之后,可别说定下吃饭时间,压根就没找到孟连生的人。   柏公馆管家听到他自报身份找孟连生,倒是颇为殷勤,一口一个小孟,说他最近去了立新做事,忙得很,每日早出晚归,连他都好几天没见过人,等见到人就帮忙转达。   然而之后两日,沈玉桐也没接到孟连生的回应,不知是柏家的管家忘了转达,还是依旧没见到人。   他没想到,自己好不容易请人吃顿饭,竟然这么不容易。   而这厢的孟连生,忙不忙不好说,不过早出晚归,让柏公馆的人都见不到他身影,倒确有其事。   自从柏清河把他交给孙志东,对方确实谨遵大哥嘱托,天天将人带着。但孙志东对这个三棍子打不出一个闷屁的乡下小子,其实并不太看得上眼,认为这样老实木讷的家伙,实在是不会有什么大出息,自然也不够格在立新做事。   然而乡下小子走了狗屎运,阴差阳错成了自己大哥的救命恩人。干他们这行的,最看重的便是情义二字。看在大哥的面上,他必须得好好关照这小子,做不了立新的事不打紧,吃喝玩乐添上他一份就行。加之孟连生虽然沉默本分,但做事勤快,当个跟班,倒是非常好使。   孙志东惯会吃喝玩乐,他家中妻妾成群,个个貌美如花,却也留不住他回家的脚步,仍旧夜夜流连在烟花柳巷,上海滩的各大酒楼赌馆烟馆妓院,处处都有他潇洒的身影。   短短几日,也算是让跟着他的孟连生见了世面。   今晚孙志东带着几个手下,到会乐里兰香馆寻欢作乐。   兰香馆是幺二堂子,里面的倌人比不上长三书寓的才情,但伺候男人的本事,在会乐里找不出第二家。   孙志东平日爱穿西装擦头油,自认摩登又体面,但这改不了他街头小瘪三出身的事实,本质仍旧是个粗鄙流氓,因而对长三书寓知书达理的花国才女没兴趣,专爱幺二堂子里风骚香艳的妓子。他在兰香馆有个老相好,名唤红玉,今日请兄弟喝酒,便是红玉带着几个姐妹,在房里伺候。   热热闹闹的一顿大酒吃完,几个醉醺醺的手下各自带着姑娘回屋,只剩孟连生留在房中,帮着红玉将烂醉如泥的孙志东扶到榻上。   红玉是兰香馆的头牌,年龄只得十**,却已在风尘里打滚五六载,一举一动都是风情。   她今日穿一身烟紫色镶金边宽袖褂子,挽一个低发髻,戴金镶玉的发簪,敷粉的脸颊白如玉脂,嘴唇又红得似雪里盛开的梅,周身隐隐飘着一股浓郁幽香,不知是头油还是脂粉。   安顿好了孙志东,她也盘腿坐上烟榻,伸出葱白一样的柔荑,点燃身前小几上景泰蓝烟灯,又从一只漆木描金烟盒里,取出烟膏,放在烟灯上烧成烟泡,放入一杆象牙烟枪中点上,递给懒洋洋躺在烟榻上的孙志东。   孙志东接过烟枪,闭眼抽了两口,仿佛是通体畅快地舒了口气,慢悠悠抬起眼皮子,瞧了眼站在一旁的孟连生,笑说:“小孟,这是好东西,要不要抽两口?”   孟连生连忙恭恭敬敬摆手:“谢谢东哥,我不吃。”   孙志东嗤笑一声:“乡下小子,不懂享受。”又朝对面的女人说道:“红玉,我这兄弟年纪小,不通人事,今晚安排个姑娘去教教他。”   红玉边给他烧烟,边抬起那双水光潋滟的眼睛瞧向孟连生,笑盈盈道:“好呀!我这就让妈妈给孟公子安排。”   孟连生涨红脸道:“不用了不用了!”   歪在烟榻的孙志东,见他这般惊慌失措的反应,笑得乐不可支,戏谑道:“小孟,大哥让我关照你,我带你来兰香馆见世面,你酒只喝半杯,既不抽烟也不叫姑娘,回头大哥问起来,还以为我待你不好呢。”   孟连生一字一句道:“东哥待我很好的。”   孙志东瞧他这木讷模样,越发觉得这乡下小子没出息,也懒得勉强,摆摆手道:“行了,你这也不要那也不要,跟着木头桩子一样杵在这里,难不成还要等着看我跟红玉干事?”   红玉似娇似嗔啐了他一口。   孟连生知道孙志东是要宿在这里,便道:“那我就先走了。”   孙志东闭着眼睛点头:“嗯,明早来这里等我。”   “好的,东哥。”   孙志东没再管他,闭着眼睛吞云吐雾,眼见就要上天去做神仙。   孟连生走到槅扇门后,正要打开门时,忽然又想到什么似的的,回头遥遥望了眼歪在烟榻的男人。   他知道鸦片烟不是好东西,能让人快活一时,但上了瘾后,身子和钱财便会被这玩意渐渐掏空。他在老家时就见过几个大烟鬼,个个面色灰白形容枯槁,仿佛是被吸了阳气的活死人。   这几日他跟着孙志东,原本见他进进出出都有兄弟们簇拥,出手也很是阔绰,在上海滩是个十分威风的大人物。但此刻见他吃着鸦片的模样,脸色也是一片青白,像失去灵魂的腐朽躯壳。   他想,原来上海滩的大人物也不过如此。   他走出槅扇门,来到外面的走廊,旁边几间房内传来暧昧的莺声燕语,对面一扇玻璃门内,隐约有男女在交颈缠绵。   空气中暗香浮动,是让男人迷醉的女儿香。   然而孟连生内心一片平静。   他走到楼梯口,往兰香馆大厅望去,下方有人正在吃局,锦衣浓妆的妓子们陪着老爷少爷划拳喝酒,一室的酒肉池林纸醉金迷。   他停下脚步,望着眼前喧杂浮华的场景。   这是男人们的销金窟温柔乡。   男人爱美人,仿佛是天经地义的事。美丽的女子,就像是柏公馆花园里姹紫嫣红的花儿,他跟所有人一样,也愿意欣赏她们。   但他很清楚,自己从不爱这些女子,对她们既不能动情也不能动欲。   可男人不爱美丽的女子,还能爱谁?   在孟连生站在楼梯口陷入迷茫时,他看到一道颀长的身影,被两个听差的领着走进兰香馆大门。   他平静的心,蓦地微微一动。   *   作者有话要说:   一句歌词送给小孟:豪杰也许本疯子    第18章 发疯的小龙   沈玉桐几乎是在刚走进兰香馆时,就看到了站在楼梯处的孟连生。   他茕茕孑立般立在那里,像是一个不小心闯入的迷路者,与厅堂觥筹交错的世界一分为二。   他忽然发觉,每次遇到孟连生,似乎总有些出其不意——清晨荒郊,父亲寿宴,而现在更是眼睁睁见他一个人站在妓馆的楼梯中央。   纯良朴实的少年,在这一刻,仿佛变得神秘诡异起来。   在沈玉桐怔愣间,孟连生已经下楼,径自走到他跟前,客气地与他打招呼:“二公子。”   这温和礼貌的声音,将沈玉桐拉回现实。而对方刚刚给他的神秘诡异感,像是错觉一样,瞬间消失。   面前的人他还是穿着上回父亲寿宴那件白罗长衫,表情也依旧敦厚纯良。他略显惊讶般地笑问:“小孟,你怎么这里?”   孟连生回道:“孙老板带我们来这里喝酒。”   沈玉桐想了下,才想起他说的孙老板,应该是立新的二老板孙志东。   他并不不认得这人,只是对方在上海滩名声实在不小,沈家盐运又离不开立新码头,所以对孙志东的名字倒是不陌生。他笑着点点头,虽然觉得孟连生看起来更这里格格不入,但如果他现在是跟着孙志东做事,出入三教九流之地也不足为奇,那人可是出了名的浪荡子。   “原来小孟也会喝花酒。”   他本是随口一句玩笑,但孟连生显然怕被他误会,急急忙忙道:“我只是来喝酒吃饭,他们还在玩,我正要回去。”   沈玉桐虽然只是开玩笑,但见他这样急着解释,心中倒是松了口气,显然这孩子也并不认同狎妓一事。   他现下还有要紧事,无法同他多说,正要与他说声道别然后上楼,忽然想起约他吃饭的事,忙道:“先前不是说要请你吃顿饭的么,这两天打了电话去柏公馆,你人都不在,今晚恰好遇到,你看何时有空?我们定好时间。”   孟连生看出他有急事,道:“我随时都可以的,同老板说一声就行。”   沈玉桐笑:“好,那就明日傍晚如何?”   “没问题的。”   “嗯,明日见,我还有点事,就不多说了。”沈玉桐与他错身而过,走了一步,又想起什么似的,回头问,“对了,你现在是要回柏公馆?一个人?”   孟连生点头。   “那你稍等片刻,我把小龙叫下来,你坐我的车回去。”   “不用了……”   沈玉桐拍拍他的肩膀:“小孟,你不要总跟我这么客气。稍等片刻,我马上就来。”   不等对方回应,他已经径自迈步,跟着个领路的龟公小跑上楼。   孟连生站在原地,一错不错地望着他那道玉树临风的背影,嘴角不由自主涌上一丝弧度,直到对方消失在楼梯的暗影中,才念念不舍般收回目光。   沈玉桐被龟公急匆匆引到龙嘉林房间时,屋内早已是一片狼藉,处处都是碎裂的碗碟和茶盏,而龙少爷此时正拿着一根马鞭,狠狠抽打着一个半趴在地的姑娘。   这姑娘名唤翠玉,在兰香馆也算是个当红倌人,原本生得花容月貌,但此刻鬓乱钗横,一张被泪水糊乱妆容的脸,在乱发下若隐若现,身上的水粉褂子凌乱散开,露出一截伤痕累累的雪白胸脯。   她匍匐在地,手忙脚乱地想躲开龙嘉林的鞭子,但无论爬到哪里,那鞭子始终能准确地落在她身上,换来声声痛苦可怜的哭叫。   堂子里遇到这样那样的客人,并不稀奇,只要给得起钱,别玩得太过火,老鸨都会让倌人们忍下来。烟花女子名如草芥,龙嘉林这样的身份,他想怎么待倌人,别说是倌人自己,就是老鸨也不敢说什么。   可看着酒后完全时候的龙少爷,怕是要闹出人命,老鸨只能叫来他的马弁阻拦。   然而马弁不仅没挡住,还吃了自家少爷好几鞭子,无奈之下,马弁灵机一动,跑去给沈玉桐打了个电话求救。   沈玉桐匆匆赶来,看到就是这场景。   眼见地上那姑娘疼得连爬的力气都没有,他赶紧上前,一把夺过龙嘉林的鞭子,喝道:“小龙,你发什么疯?”   龙嘉林见自己的武器被夺,一张脸染着酒色的张狂面孔,马上露出暴戾之色,扬起沙钵大的拳头就要挥向这不速之客。   幸而身旁的马弁反应及时,一把将他紧紧抱住,大声喊道:“少爷,是二公子……”   龙嘉林听到二公子这三个字,拳头滞在半空,掀起醉醺醺的眼皮瞧向跟前沉着脸的沈玉桐,仿佛是一时没太确定,又眨眨眼睛再次看过去。这回终于是认出了人,他推开箍住自己的马弁,张开双臂朝沈玉桐扑去,拖着长长的声音道:“小……凤……是你啊!”   沈玉桐稍稍退开一步,让他扑了个空。   龙家里趔趄着跪倒在地上,但也没罢休,两只展开的手臂,干脆顺势抱住前面人的腿耍赖。   他那么大个个子,此刻像条大犬一样靠在自己腿上,实在是丢人现眼得狠。沈玉桐叹了口气,朝两个急得满头大汗的马弁说道:“还不快扶你们少爷去车上。”   两个马弁因为刚刚吃了自己少爷好几鞭子,此刻心有余悸,踌躇着上前的动作,乌龟见了都嫌慢。   这不怪他们,实在是这位大少爷发起酒疯来,有如脱缰野狗,逮谁咬谁,他们也是怕得厉害。   也不知是龙嘉林酒疯已经发过,还是因为沈玉桐来了的缘故。这回两个马弁碰到他时,他竟然没有半点反抗。   两人心头一松,赶紧将人扶起来,小心翼翼往外走去。   沈玉桐掏出一张银元票,递给那犹蜷坐在地上抽泣的倌人,柔声道:“姑娘,我这兄弟做了混账事,实在是对不住,你赶紧找个大夫来瞧瞧身上的伤。”   这女子被龙嘉林抽了半个钟头,浑身没一处好的,疼得直抽冷气,自觉是已经掉了半条命。但此刻接过沈玉桐递来的银元票,看到那上面动人的数额,只觉得那半条命就捡了回来,连连止了哭泣鞠躬道谢。   沈玉桐低低叹息一声,转头跟上被扶出去的龙嘉林。   他望着龙嘉林东倒西歪的背影,想到他刚刚的举止,忧心忡忡蹙起眉头。   人总会长大,小龙自然早不是从前的小龙,但他不明白小时候杀鸡都怕的小龙,现在为何只是喝了两杯猫尿,就连手无缚鸡之力的风尘女子也要欺负。   龙嘉林是个魁梧的大个子,这会儿醉成烂泥,身子一直往下坠,两个可怜的马弁使出吃奶的劲儿,才勉强将他扶得住。   眼见到了楼梯口,沈玉桐怕两人镇不住这孽畜,到时三人一块滚下去摔出个好歹,忙上前帮忙一起扶着。   “你们少爷经常这样吗?”他问。   “二公子是说少爷喝酒的事吗?”   “我是问喝酒后随便打人?”   “少爷……是有这么点毛病。”马弁低声回答,但又觉得自己似乎说错了话,赶紧补充一句,“但也不是总是,就是偶尔发酒疯会这样。”   沈玉桐没说话,只偏头看了眼双颊酡红的男人,摇头幽幽叹息一声。   龙嘉林虽然眼睛未睁开,但仿佛能感觉到他似的,口里含混不清地唤了两声“小凤”,身体配合了许多。   三个大男人,终于将个醉鬼安然无恙地扶到一楼,不仅是两个出力最多的马弁,就是做辅助工作的沈玉桐都出了一头汗。   孟连生还站在远处等着,见几人下来,走上前打招呼:“二公子。”   沈玉桐点点头,瞧了眼嘴里呓语着他名字的龙嘉林,对他这副醉鬼模样,实在是有些心烦,没好气在他脸上拍了两巴掌。   因为这两巴掌很用了点力,啪啪的声音简直像是在扇耳光,吓得两个马弁脸色煞白,支支吾吾道:“二……二公子。”   龙嘉林被这一扇,终于是稍稍清醒了一点,睁开眼睛,口齿不清道:“谁……谁打我?”   沈玉桐沉声道:“小龙,你赶紧给我醒醒!”   龙嘉林双目迷离地看着他,咧嘴露出一个大笑:“原来是小凤啊,你打我不要紧,我让你打。”说着,还死皮赖脸一般将自己的脑袋往前凑了凑。   沈玉桐见他这模样,估计一时半会儿是醒不过来,也不再勉强,让马弁继续将他扶出去。   孟连生低声问:“二公子,需要我帮忙吗?”   沈玉桐摇头:“不用了,车子就停在外头。”   孟连生嗯了一声,默默跟上他。   两个马弁废了九牛二虎之力,终于将龙嘉林塞进了沈家小汽车后座,沈玉桐跟着坐进去,又让孟连生进来。   后座坐着三个大男人,着实是拥挤了点,孟连生自觉地默默贴在门边,将空间给旁边两人让出来。   沈玉桐见状,好笑地摇摇头,自己往身旁醉鬼靠了靠。   龙嘉林满身酒味,车厢内那点空气,很快被他污染,实在不大好闻。沈玉桐想自己邀请孟连生坐车,却又让他闻酒臭味,心中有些过意不去,开口道:“小孟,车里味儿有点重,你稍稍忍忍,这边离柏公馆不远,很快就到。”   孟连生曾在码头工棚里,被汗味酒味脚臭味熏陶了四个月,现下车内这点味道,对他来说,根本不值一提,他摇摇头道:“开着窗没事的,二公子要不要坐窗边?”   沈玉桐心领他的好意,笑道:“我不打紧,还得看着这醉鬼。”   汽车夫见后排人坐好,点火发动车子。   哪知车身刚颤了颤,原本醉得一塌糊涂的龙嘉林,忽然坐直身体,瓮声瓮气嘟囔道:“小凤,我难受——”   沈玉桐一见他这模样便知不好,许是要吐,赶紧推开他那边的车门,连踹带拽将人弄下车,刚把人拖到路边枫树旁,龙嘉林便气吞山河般哇的一声,吐了个热火朝天。   沈玉桐眼泪都差点被熏出来,捏着鼻子从车内取了水过来递给他。   龙嘉林吐了这一顿,终于是清醒了六七分,及至几口清水下肚,又醒了两分,除了身体发虚之外,脑袋已经差不多清明,自然也想起今晚自己恃酒行凶干过何事。   他并不觉得自己做了什么恶事,酒后暴力的发泄,让他充满快感。只是被沈玉桐瞧了去,便不是好事。   他一时心虚忐忑,干脆耍赖一般继续装醉,靠在对方肩膀随他回到车上,又哼哼唧唧说难受,让汽车夫不要马上开车。   沈玉桐怕他再吐出来,只能陪他在车内坐着,又将车门打开吹着夜风让他醒酒。   因为一时半刻走不了,只得对犹坐在车内的孟连生倍感歉意道:“小孟,不好意思,我没料到小龙醉成这样,我让汽车夫帮你叫个黄包车。”   孟连生道:“不打紧,我也不急着回去。”   沈玉桐还要说点什么,龙嘉林忽然用力抱住他,在他肩膀蹭了蹭,撒娇一般道:“小凤,我好难受。”   沈玉桐忙拍他的背:“谁让你喝这么多的?”   龙嘉林哼哼唧唧道:“我错了小凤,我就是想着明早又要同你分开去军营,心中难受,忍不住多喝了几杯,你打我吧。”   “我打你作何?”   “我不听话,该打。”   孟连生默默看着两个拥抱在一起的男人,放在车窗边的手指,微微蜷了蜷,不动声色地转过头看向前方路边。   那里暗灯之下,站着一个女人,许是身体不大好,脊背微微有些佝偻,身上的褂子也旧得很,简直要与那暗影融为一团。   两个贩夫走卒模样的男人,走上前与她说了几句什么,大概是价钱没谈拢,男人狠狠将她推了一把,将人推倒在地后,还不罢休,又踹了几脚,然后骂骂咧咧扬长而去。   女人没说什么,缓缓站起来拍拍身上的尘土,整了下微乱的发髻,继续立在路边等候客人。   此时夜已渐深,大概是很难再等到了。   孟连生默默打开车门,下车径自走过去,走到那女人跟前,从怀中里掏出一枚银元递给她。   锃亮的大洋,在暗灯闪闪发光,女人双眼一亮,接过钱,正要拉住孟连生的手,往身后的黑巷里带,然而那递钱的手,已经迅速收回,让她拉了个空。   女人抬头一看,晦暗的眼神蓦地一怔,因为眼前的男人实在是太年轻,也生得太周正,穿得也干净体面,绝不是会在路边找暗娼的那类。   孟连生平静道:“天太晚了,你回家休息吧。”   女人怔怔然望着他,忽然意识到什么似的,眼眶一湿,用力鞠了个躬,跌跌撞撞走了。   孟连生回到车内,原本抱在一团的两个男人已经分开。   全程看着他动作的沈玉桐,蹙眉低声问:“你认识她?”   孟连生摇摇头,淡声说:“我看她好可怜,也许等一晚上都等不来生意,就给她一块钱让她早点回家。”   他说这话时语气平静而真诚。   在花花世界里,这样的真诚实属难觅,沈玉桐不由得有些被触动。正要开口说点什么,却被靠在车窗吹风的龙嘉林轻笑一声打断:“戏子无义**无情,一个暗娼有什么可怜的?”   孟连生道:“也许是家人生了重病,也许是有孩子等着她养活。要不是生活过不下去,谁也不愿意做这种事。”   龙嘉林隔着沈玉桐,歪头看向他,嗤嗤地笑:“那个……你是上回柏清河那个手下吧?柏清河还有你这样傻的手下?”   沈玉桐蹙了蹙眉,掏出怀表看了眼时间,冷声道:“小龙,你没事了吧?没事了就让张叔开车。”又转头对孟连生说,“小孟,我们先送你回去。”   “谢谢二公子。”孟连生点头,他说这话时目光好奇落在沈玉桐手中那块怀表上,一直到对方将表收入怀中,才移开。   *   作者有话要说:   说出来可能不信,小龙是直男    第19章 番菜馆   将人送到柏公馆,沈玉桐没忘记隔天吃饭的事,问孟连生想吃什么,对方思忖片刻,说想吃番菜。   沈玉桐笑着点点头:“行,明天下午五点,我来接你。”   虽然约定的时间是五点,但到了翌日,孟连生跟着孙志东吃过午饭,便告了假。   他先是坐上电车去了一趟百货商场,为自己选了一身棕色西服套装,衣裳价值五个大洋,他在柏公馆的月钱是十元,因为吃住不用花钱,几个月下来,他已经攒了一笔不小的存款。   时值夏日,虽然并未干什么重活,半日下来,也出了不少汗。   回到柏公馆,他去水房洗了一个耗时漫长的凉水澡,拿香胰子在身体上打了足足两遍,头发也用钟叔给他的进口香波搓出两回泡沫,仔细将自己从头到脚洗得干干净净,彻底焕然一新,才顶着一身水汽回到自己房间。   等到头发被窗口的风,吹得半干后,他不紧不慢将新买的衣服拿出来,先是西裤,接着是白衬衣、马甲、一根条纹领带,最后是西服外套。   这是他第一次穿西装,但穿得很顺利,包括胸前那根领带,也打得十分标准。他有个好记性,在店里试穿时,店员帮他打领带,他将动作默记在心。   穿好衣服,他又拿来梳子和头油,将前几日才理过的头发,梳成一个整齐的小分头。   漫长的饥饿和孤独期,让孟连生从未在意过自己这张皮囊。进入柏公馆后,有了丰盛的食物,短短半年,他身子窜高了一大截,肩膀也不再像从前那样单薄。   他彻底长成了一个大人。   钟叔和王妈总夸他生得俊,公馆里好几个小女佣,见着他也开始脸红,他才终于后知后觉意识到,自己也是好看的。   此时,望着镜子里那个浓眉黑眸英俊挺拔的青年。孟连生弯了弯唇,镜中的俊朗男子便也对他轻轻一笑。   他试探着抬手摸了摸头发,镜子里的人也与他做出同样的动作。   孟连生弯唇笑开,对着镜子里的人点点头,在心中道:嗯,这是自己。   四点三刻,他从配楼二层下来,穿过花园时,遇到两个小女佣,小姑娘见他穿着西装,俊得仿若画报里走出来的摩登青年,红着脸道:“小孟,穿这么漂亮,是去约会呢?”   孟连生摇头,一本正经道:“是和朋友约了吃饭。”   小女佣不依不挠地打趣:“女朋友吗?”   孟连生仍旧摇头:“不是呢。”   他个高腿长,说话间已经走过花园,绕过主楼,来到了柏公馆的大门口。   “小孟,要出门?”孟连生在柏公馆人缘极好,门房林伯热情地替他开门。   “嗯。”孟连生点头,客客气气道,“谢谢林伯。”   不怪他人缘好,实在是他这样模样周正,本分又礼貌的孩子,很难让人生出恶感。   今日是个艳阳天,但这会儿的日头已经变得温和,红彤彤的一轮,正往西边挪去,身后远远跟着几朵雪白的云。   西装革履的孟连生,挺直身板站在路边,沐浴在夏日夕阳之下。   或许是有风拂过,他并不觉得热,反倒是有种神清气爽的欢喜,以至于嘴角不由自主弯起一个弧度——当然,他也并不知道自己这副模样,其实看着有点傻。   坐在小汽车内的沈玉桐,隔着老远,就看到了柏公馆门口这傻愣愣的青年。   这种恰到好处的傻,让他看起来如岩上青松,仿佛任何世间的恶和腐朽,都不会跟这个纯良的年轻人有任何关系。   沈玉桐挑起眉头自顾地轻笑了声。   汽车在大门口停稳,他刚刚下车,孟连生便走上来打招呼:“二公子!”   他声音有点高,藏着孩子般的兴奋。   沈玉桐上下打量他一番,笑说:“你怎么站在外面等着?我还说到了让门房叫你呢。”   这是他第一次见孟连生穿西装——实际上,他之前也才见过他五回,头两回是穿粗布短袄,元宵那次是灰扑扑的长袍马褂,父亲寿宴上和兰香馆则是清雅的竹布衫。但好像无论是什么样的装扮,穿在他身上,都十分得理所当然。包括此时一身笔挺西装,仿佛他天生就是该穿西装的,毕竟他实在是一个生得很不错的青年。   孟连生道:“我怕让二公子久等。”   沈玉桐笑:“我请你吃饭,等一等也是应该的。”   孟连生想了想,又说:“反正我也没事做。”   沈玉桐笑着地耸耸肩,拉开车门:“行,上车吧。”   沈玉桐并没有像孟连生一样,为这顿饭特意捯饬一番。他是漂亮矜贵的豪门公子,向来体面优雅,穿着最寻常的衣裳,也能光彩照人。   他并没问孟连生为什么想吃番菜,开埠几十年,上海滩的年轻男女,热衷追求洋玩意儿,孟连生也是年轻人。   沈玉桐对夷场的番菜馆熟悉得很,即是要请客,自然要选最好的餐厅。餐厅就在法租界霞飞路,距离柏公馆并不远,半个多钟头的距离。   待汽车夫停好车,沈玉桐领着孟连生走进路边洋房的餐厅。门里们口站着高鼻深目的门童,穿白马甲系黑领结,恭恭敬敬替两人开门。   沈玉桐客气点头,用英文道谢。   孟连生也对人微微颔首。   餐厅装潢典雅,灯光流泻,唱片机里放着舒缓的西洋音乐,卡座里的客人,低低说着话 ,气氛清静怡人   位置是一早预定好的,二楼临窗的雅座。   侍应生领着两人入座,沈玉桐脱下的西装外套交给对方,孟连生亦是将衣服脱下来,还绅士地用英文道了一句谢谢。   待两人坐定,点餐的侍应生过来交给二人各自一份菜单。   孟连生拿着菜单,这家番菜馆是法国人开办的,菜单一水的英文和法文,他认真地翻阅了会儿,又看向对面的男人。   沈玉桐瞧了他一眼,笑说:“你想吃什么自己点,不用客气的。”   孟连生点头。   沈玉桐随意翻了下手中菜单,很快阖上,抬头朝拿着笔和本子的侍应生,用英文点了一份七分熟的牛排与蘑菇浓汤,外加一份小点心。   待他点完,侍应生又面带微笑看向孟连生,孟连生抿抿唇,将菜单交给对方,用英文点了与沈玉桐一模一样的餐。   他英文意外得流利,沈玉桐不由得怔了下,不过旋即一想,他是柏公馆的人,会英文也不足为奇。   沈玉桐这样想着,伸手将身前白色餐巾打开,铺在膝盖。孟连生也慢条斯理地将白色餐巾铺在腿上。   “你要喝点葡萄酒吗?”沈玉桐问。   孟连生:“都可以。”   沈玉桐点头:“行,那我让侍应生开一瓶红葡萄酒。”   他打了个响指,叫过侍应生点了一瓶店中上好的红葡萄酒。   红色的酒落入晶莹的玻璃杯中,葡萄酒的香味飘散开来。沈玉桐举起酒杯轻轻晃了晃醒酒,然后微微伸向孟连生:“小孟,我先敬你一杯,谢谢你在我父亲寿宴上的及时出手,帮我们沈家化解了一场危机。”   孟连生也跟他一样,轻轻晃了晃杯子,两只玻璃杯在桌子上方轻轻碰了一下,发出低低的一声脆响。他道:“不过是举手之劳,二公子不用客气。”   沈玉桐笑:“是小孟你太客气了,换做别人,只怕早就挟恩图报。”   孟连生羞涩地笑了笑,轻轻抿了口手中的红葡萄酒酒,一股浓郁的香气在口中蔓延。   他只在柏公馆见柏清河晚上偶尔会坐在沙发独自喝一杯,原来是这种味道,倒是比表叔经常喝的白酒,要能入口许多。   两人的餐很快上来。   待沈玉桐切下一块牛排送入口中,孟连生才不紧不慢拿起刀叉。   “今天的牛排还不错吧?”沈玉桐随口问。   孟连生点头。   沈玉桐又笑说:“现在上海滩的年轻人,吃番菜已经成了时髦。不过我还是觉得咱们中餐最好吃,淮扬菜粤菜鲁菜川湘菜,日日换着花样吃,也能吃上一年半载。不像西洋菜吃来吃去就这几样。”   孟连生轻轻笑了笑,低声说:“我没来过番菜馆,想着二公子请客,就来看看是什么样的。”   沈玉桐微微一愣,抬头有些愕然地看向对面穿着马甲梳着分头的青年,怎么看怎么是上海滩的摩登青年,加之刚刚从进门到现在,他行为举止自然而言,该有的西餐礼仪一样不少,甚至还能用英文点菜,他都差点忘了,就在去岁冬日,他还是个穿着褴褛棉袄的穷酸小伙子。   他笑道:“我看你刚刚用英文点餐很熟练,以为你经常来。”   孟连生脸上浮上一丝赧色,小声道:“我怕自己出洋相给你丢脸,刚刚就跟着你点了,其实我就会几个英文单词。”   沈玉桐怔了下,忽然意识到,对方可能从进门开始,就在模仿自己。因为学得太自然,以至于完全看不出他是第一次来吃番菜。   他一面觉得孟连生的郑重其事很有几分可爱,一面又实在是点不可置信,笑问:“你当真只会几个英文单词?”   刚刚点餐虽然用得是很简单的词语,但加起来也算是长句,如果对方是鹦鹉学舌,却如此完整流利地复述出来,这学习能力不得不让他刮目相看。   孟连生点头:“柏家有请先生给小少爷教洋文,我在一旁听了几次。”   沈玉桐心中了然,想起什么似的,又问:“先前我在南郊遇到你时,你还没进柏公馆吧?”   孟连生点头:“那时我刚来上海没多久,还在码头做事,年底才去的柏公馆。”   果不其然,沈玉桐又随口问:“那你是怎么进柏公馆的?”   他不了解柏清河,但进他们沈家花园尚且不易,何况是柏清河那种刀尖舔血树敌无数的大亨,只怕对挑选下人更加严苛谨慎。据说柏家小少爷从前被人绑架过一回,想来不会随便往公馆放人。   孟连生去年才来上海滩,年底就进柏公馆,而且在父亲寿宴上,柏清河还带着他,让他与自己同坐,显然是对他很信任。   孟连生说:“我偶然帮了一回柏先生,他见我一个人在外讨生活不容易,就让我去柏公馆做听差。”顿了下,又补充一句,“柏先生人很好的,跟外面传的不一样。”   沈玉桐望着他那双纯净的黑眸,大概明白了他为何能短短时间得到柏清河信任——一个性子本分纯良的孩子,总是更容易让人放心。   自己只见过他几回,便已经认定他的可靠,更何况是天天见着他的柏清河。   他想了想,笑道:“那你觉得今天的番菜如何?”   “挺好的,我很喜欢。”孟连生点头,又默默看了眼四周,一双如墨的眼睛微微眨了下,因为眼睫浓长,更衬得眼神干净。   这让沈玉桐想起从前去爬山,无意间看到的林中小鹿。   只是他不知道的是,孟连生选择来番菜馆吃这顿饭,并非只是因为想尝鲜,而是这些日子他跟着孙志东吃了不少中式酒楼,味道虽好,却过于喧嚣热闹。恰好一回路过一间番菜馆,他隔着玻璃窗好奇看进去,见里面多是成双成对的男女,穿着体面光鲜,喝着酒吃着菜,低声细语,仿佛雅座里就是两个人的世界。   他那时就想,如果有机会,一定要和沈玉桐吃上这样一顿饭。   就他们两个人。   *   作者有话要说:   小孟,一个天才,天才和魔鬼也就一线之隔。   这个文的写法,走的是一丢丢晦涩写实风,阅读体验肯定不那么爽快丝滑,但故事的完整性不用担心。    第20章 怀表   沈玉桐过往结交的朋友,大都是衣食无忧的公子哥,孟连生与那些人截然不同。他浑然天成的单纯朴实,对沈玉桐来说,实在是新奇得很。   见对方似乎很喜欢喝葡萄酒,高脚杯里的小半杯,一会儿就被喝光。他拿起酒瓶,微微倾身,又给那只空酒杯里倒了小半杯。   抬头间,见孟连生垂眸认真盯着酒杯,便忍不住逗他:“虽然这葡萄酒喝着不像酒,但后劲儿还是挺大的。你小心喝醉了,我把你卖掉。”   孟连生掀起眼帘,因为沈玉桐还倾着身,两人便只隔着半尺多的距离,对面那张那张脸微微含笑的脸,在灯光流泻中,直直撞入他的眸子。   俊美无俦的沈二公子生了一双桃花眼,看人时略带一点笑意,便如含情脉脉,勾人一般。少时他意气风华,不懂收敛,即使本性并不轻浮浪荡,也惹出了不少风流债,平白无故得了风流之名。出洋几年,人长大了性子也稳重许多,懂得了与人该保持怎样的距离。   然而孟连生对他来说,不过是个单纯的少年人,在他面前可以毫不设防地放松,自然不需在意细枝末节。   因而当对方脸颊微微泛红地接过酒杯时,他只道这孩子是被自己开玩笑的话,弄得害羞。   他勾唇笑了笑,坐正身子,又随口问道:“对了小孟,你多大了?”   孟连生回道:“十九。”   “周岁?”   孟连生:“虚岁,周岁马上十八。”   沈玉桐轻笑,果然还是个孩子。他想了想,又问:“你说你一个人在上海讨生活?你家人都还在乡下?”   孟连生抿抿唇,垂下眼帘,低声回道:“我家里已经没亲人了,原本有个表叔,是与他一起来的上海,去年他染了风寒,也不在了。幸好遇到柏先生收留我。”   沈玉桐微微一怔,原本随口问的一句,没想到竟然是在揭人伤疤。   他有些难为情地摸了摸鼻子,想到去年在荒郊遇到他那次,若是早知道他是这样的经历,当时让他进沈家也是不错的。   他想了想,柔声道:“你看我们也挺有缘分的,以后就是朋友了。小孟你有什么事,记得要来找二公子。”   孟连生抬头,用力点头。   沈玉桐见他神色似乎并未难过,稍稍安心,笑道:“上海滩好玩的地方多,你要是想去哪里玩,又不熟悉,二公子以后带你。”   “谢谢二公子。”   两人就这样不紧不慢地聊着,一顿饭吃了一个多钟头。   眼见外面天色暗下来,沈玉桐正要招来侍应生结账,忽然又想起什么似的,从裤子口袋里掏出一枚小小的盒子,放在孟连生跟前。   孟连生不明所以地看向他。   “你帮了我这么多回,我父亲和兄长都说要酬谢你,我知道你不要钱,但无论如何,我也得表示一下我的心意,就挑了一份礼物,你看喜不喜欢?”   孟连生好奇地将盒子打开,看到里面一块崭新的铜怀表。他眸光微微一跳,又像是烫手一样,将表放回去,慌张般推到沈玉桐跟前;“二公子,这个太贵重了,我不能要。”   沈玉桐笑:“比起你帮我们的忙,一块怀表当真微不足道,你若是不收下,才叫我过意不去。当然,我也不是一码换一码,而是觉得与你有缘,交了你这个朋友很开心,算是朋友之间的一个小礼物。”   孟连生抿唇犹豫片刻,终于还是将盒子拿回去。   他低头捧着盒子,睁大一双黑眸,看着那块精美的怀表,像是小孩一样开心地弯起嘴角,显然是为收到这个礼物而欢喜。   “要不要戴上?”沈玉桐笑着开口问,送出去的礼物得到喜欢,他心中也觉愉快。   孟连生点头,将怀表从盒子里拿出来,小心翼翼往腰间的纽扣挂。   沈玉桐见他半天没弄好,干脆起身走到他跟前:“我帮你弄。”   孟连生红着脸抬头看他,将怀表放在他手中。   沈玉桐半蹲下身子,将怀表链一头扣在他马甲第三颗纽扣处,然后将怀表放入入马甲口袋。于是在马甲口袋和纽扣处,便多了一根金色的链条,让孟连生这身装扮更显得摩登贵气几分。   他的头就在孟连生胸口下方,两人只得半尺不到的距离。   孟连生又闻到了那回在码头闻到的那股香味,他如今已经知道这是古龙水的味道,孙志东就经常喷这西洋玩意儿。但相同的味道,从孙志东身上散发出来,便只觉得刺鼻难闻,而在沈玉桐身上,却清雅好闻得让人迷醉。   以至于他忍不住闭上眼,深深吸了一口气。   沈玉桐将怀表给他戴好,退后一点距离,歪头欣赏了一下,颇为满意地点头:“不错。”   孟连生从迷醉中回神,低头摸着口袋里的怀表:“谢谢二公子。”   沈玉桐笑:“小孟,我们已经是朋友,你不用总这样跟我客气。”   于是孟连生抿抿嘴朝他笑了笑,没再说话。   从番菜馆出来,已是暮色四合,天空最后一点余晖也隐没。沈玉桐领着孟连生坐上车,先将人送回了柏公馆。   车子抵达目的地,沈玉桐随着孟连生一起下车,然后绕过车尾,对他伸出手:“小孟,下回再见。”   孟连生在乡下跟着私塾先生学了一套拱手作揖的老派礼节,此刻见对方的手,愣了下才反应过来,赶紧伸出手回应。   他掌腹中的陈年老茧,即使在柏公馆养了半年多,也仍旧很明显,有着与他年龄不符的粗糙。   沈玉桐心中不免又暗暗对这个少年多了几分怜惜。   而对孟连生来说,掌间那种肌肤相碰的感觉,让他心头忍不住微微发颤。被自己握着的这只手白皙光洁,也远比他的柔软,让他一握就几乎舍不得松开。   但他是有理智的人,无论心中如何起波澜,面上依旧温和恭谦,弯唇微微笑了笑,道:“二公子,再见。”   沈玉桐收回手,目送他走进柏公馆大门,才回到车上,吩咐司机开车。   “小孟哥哥!”   刚走进屋,柏子骏便冲过来一把抱住孟连生。最近他去了立新上班,每日早出晚归,小家伙已经好几天没见到他人。   孟连生摸摸小孩的脑袋道:“子骏。”又看向沙发上的柏清河,“柏先生。” ”   柏清河笑着随口问:“听说你跟二公子去吃饭了?”   “嗯。”孟连生点头应道。   柏清河放下手中报纸,上下打量他一番。这孩子确实是一表人才,只可怜出身不好,不过这也不是什么不打紧的事,自己不也是从一穷二白过来的,如今的上海滩,只有有本事,就不怕没机会出人头地。   他笑说:“年轻人是该多交点朋友,沈二公子风评不错,你与他交朋友对你肯定有好处。”   “嗯,我明白的。”孟连生点头,“先生要是没其他事,我就下去了。”   柏清河点点头,有想到什么似的,问:“对了,跟志东一起做事怎么样?”   孟连生道:“东哥很照顾我。”   柏清河看了他一眼,没再问什么:“行,那你休息去吧。”   “先生也早点休息。”孟连生恭恭敬敬道,又摸摸柏子骏的脑袋,“子骏也早点睡,明早小孟哥哥陪你打球。”   柏子骏用力点头:“好。”   孟连生离开了客厅,在回配楼的房间前,先去了一趟厨房,在里面找到两个馒头。   他正是长身体的年纪,一块牛排哪能吃饱,两个大馒头下肚,才心满意足地回房。   回到自己这间小房间里,他先将西装脱下挂在衣架子上,又小心翼翼从马甲上把怀表解下来,放在枕头。然后穿着亵衣亵裤躺上床,将怀表拿在手中,举在上方翻来覆去地看,仿佛要将这怀表每一处细节都记在心里。   光是看还不够,又拿手指轻轻抚摸,一会儿贴在脸上,一会儿放在胸口。满脑子都是今晚的沈玉桐,想到他对自己笑,他替自己系好怀表,他身上淡淡的香气,还有他握着自己的那只手。   心中有种说不上来的欢喜和激动,这情绪太浓烈,浓烈到血液仿佛都要跟着沸腾起来,不宣泄出来简直要爆炸。   孟连生抱着怀表,在床上用力滚来滚去,还是不行,只能起来打了一套拳,使了半个钟头的力气,又去洗了个凉水澡,身体里的那团火才勉强消减下去。   再次躺上床,他强迫自己安静下来,却还是舍不得将怀表与自己分开,于是放在枕侧,关上灯,听着指指针咔哒咔哒在黑暗中响着,渐渐睡了过去。   这一觉睡得既香甜又躁动。   梦中的身体又起了一团火,烧得他浑身难耐,后来这火倒是灭了下去,只是靠得不是用力气,而是另一种方法。   一种他从未体会过,却沉迷不愿醒来的方法。   隔日早上,孟连生醒来,先是茫然地看了会儿白色的天花板,然后坐起身,低头朝自己米色的亵裤看去。   那隆起的布料上面,有一抹还未完全干涸的濡湿痕迹。   *   作者有话要说:   大家不要跟沈二一样,被小孟的外表所迷惑哦。   其实二公子才是真的傻白甜。    第21章 李思危   庆春班原本是北京八大胡同一支戏班子,然而北方京戏竞争太激烈,称得上角儿的不胜枚举。庆春班一直不温不火,老班主过世后,佟如澜这个新班主,便带着庆春班南下谋出路。   事实证明,他这个决定十分明智,南下半载,他成功在上海滩唱成了一等一的红角儿,这回登上丹桂戏院,可谓是一票难求。   沈老爷子寿宴那日,佟如澜赠了沈玉桐两张戏票。沈家一家子都爱看戏,沈老爷子和大公子沈玉桉甚至能称得上票友,从前总在家里搭台子演上两段擅长的《苏三起解》和《铡美案》。   但如今老爷子年事已高,身子骨大不如前,请戏班子来家里唱堂会尚可,去戏园子一听几个钟头,那身子委实受不住。   凑巧佟如澜开演那日,沈玉桉和太太有事,最终沈家派去捧佟老板场的任务,就落在了沈玉桐身上。   沈玉桐爱也看戏,只是他十七岁出洋,在国外这几年,看得多的是文明戏,莎士比亚和王尔德,鲜少接触京戏,如今正好能一饱耳福。   戏票是位于最前排,周围坐得都是上海滩有头有脸的人物。   如今佟老板名声大噪,想捧他的人能排上几里长队。有钱的公子老爷坐在前面,无非是想近距离一睹佟老板的风采。   今晚佟如澜演得是《桃花扇》,柔美的身段和婉转的唱腔,将秦淮名妓的绝代风华,演得活灵活现,仿佛戏文里的李香君就该是台上这模样。   台下自然是一片的鼓掌叫好。   但若说叫得最起劲最大声,还是与沈玉桐隔了一桌的一个大少爷。   这大少爷名叫李思危,上海滩大亨李永年的侄子。李少爷最近捧佟如澜简直捧出了魔怔,从旧戏台一路捧到丹桂戏院。   有戏迷捧当然是好事,只是这李大少爷实则并不懂戏,连叫好这门学问都没摸清,常常叫得不是地方,那时不时突兀响起的一声好字,不仅影响其他观众看戏,还三番五次差点打乱台上的节奏。   偏偏他自己浑然不觉,拔高着嗓门一路叫到了结束。   旁人知道他身份,自然也不敢提醒。   在他的“捧场”下,佟如澜唱得是心惊肉跳,勉强是有惊无险完美地演完了这一场。   谢幕后回到后台休息室,佟老板脸都是青的,幸好有彩妆遮掩,旁人看不出来。   他正对着镜子卸妆,班子里的小丫鬟端着一个托盘走过来:“佟老板,这是李少爷送来的打赏。”   佟如澜冷淡了瞥了一眼,上面除了两根小黄鱼,还有几样看起来价值不菲的珠宝首饰。唱戏是谋生,是为名为利,当然离不得观众的喜爱和捧场。   但他看着这些东西,却一点都高兴不起来。   他想要的捧,是尊重是知音,而不是李思危这种不懂戏,还别有所图的上海滩流氓。   他摆摆手,让丫鬟将东西拿下去,继续对着镜子卸妆,卸完脸上油彩,又拿下头套露出短发,换上一身简单的长衫。   戏台子上玲珑有致的美人,成了纤瘦文雅的男儿。   就在这时,休息室的门被人从外大喇喇推开,原来是李思危不请而入,他朗声笑道:“恭喜佟老板丹桂戏院首演成功,李某已经订了位置。今晚一定要请佟老板去喝一杯酒。”   李思危先前就邀请过佟如澜几次,但除了两回多人局,但凡是单独邀约,对方全都用借口婉拒。   这回佟如澜自然也不打算答应,他站起身笑着对人拱了拱手,道:“李少爷,实在不好意思,我今晚已经跟人约好了。”   李思危显然知道他这是托词,也不打算像从前那样佯装君子不纠缠,歪头笑道:“是吗?不知道佟老板是与哪位约好了,看看是否能算我一个?”   佟如澜脸色微僵,他没料到今晚李思危死皮赖脸程度更上一层楼,随口编的借口,一下不知如何圆过去。   见他这般脸色,李思危露出一个了然又得意的笑容。   只是这笑还没,却被一道声音打断:“李少爷,真是不赶巧,今晚是我约了佟老板。”   李思危闻声转头,看向来人。   上海滩说小当然不小,但说大其实也就这么点大,至少豪门富贾能轻易数得出来,公子圈里的公子哥也就这么多,沈玉桐因为一副好皮囊,曾被人称为上海滩公子之首,出洋四年,这个位置也没人能顶上来。   李思危也是公子哥,仗着李永年这个好叔叔,做尽欺男霸女之事的公子哥。他爱美人,男女都爱,沈玉桐就是标准的美人,然而他能玩倌人捧戏子,却碰不了沈玉桐这样的豪门贵公子。   李思危见过沈玉桐次数不多,上回已经是半年前一场酒会上的远远一瞥。   但每次见到沈家这位二公子,都不得感叹老天爷真是偏心得很,怎么就有人能长成这模样。此刻往佟如澜身旁一站,立马让佟老板的风华减淡了几分。   佟如澜水一般的阴柔之美,沈玉桐则是矜贵优雅的美,天生的贵气,天生的清傲。与他沈家二公子的身份一样,这美也是可远观不可亵玩。   李家发家不过三十来年,李思危少时,也算不得多富贵。他嚣张的气焰,在世家公子沈玉桐面前,几乎是马上泄了下去,甚至不由自主生出一股唯唯诺诺的讨好,拱手弯唇一笑:“原来是二公子,好说好说。”   沈玉桐回了个礼,道:“李少爷,对不住了。”   李思危摆摆手,故做爽朗状:“小事情,本来就该先来后到,那我就不打扰二公子和佟老板的雅兴了,有空再约。”   佟如澜恭恭敬敬送走李思危一行,低头对沈玉桐道:“多谢二公子替我解围。”   沈玉桐不以为意地笑说:“我也见不惯他这种蛮横。”又招招手,让阿福送上一个花篮,“这是家父和家兄让我给佟老板送上的花篮,务必亲自送到,恭喜佟老板演出顺利。”   佟如澜道:“沈老爷和大公子太客气了,还请二公子替我谢谢他们。”   “一定。”   佟如澜收了花篮,又说:“不知二公子有没有空?我想请二公子喝一杯。”   沈玉桐不好拂人好意,笑道:“那就却之不恭了。”   佟如澜请客,自然是他挑地方,地方倒也不远,黄包车半刻中就到。藏在一处弄堂里,窗外爬山虎正绿,淡淡花香袭人。   推开门而入,是一间清幽的私家菜馆,名曰围炉小馆。   小馆没有大厅,只得三间小小雅间,不能宴客,但是是私人聚会的好去处。佟如澜应是早有预定,庆祝自己在丹桂戏院开演。   老板也是厨子,五六十岁的模样,显然与佟如澜很相熟,两人一进来,微微发福的老板便亲自迎上来:“佟老板,您来了?今晚还顺利吧?”   佟如澜点头:“托林伯的福,一切顺利。”   林伯道:“那就好那就好,你与朋友坐着,我这就去准备你爱吃的菜。”   待人离开,沈玉桐好奇地打量这雅致的小房间,笑说:“我倒是不知道上海滩还有这处小馆。”   佟如澜道:“林伯来上海也没几年,二公子先前出洋,不晓得他这地方,倒也正常。”   原来这位林伯原先乃是前清某王府家厨,大清亡了后,王府坐吃山空,渐渐没落,他们这些下人只能另谋出路,他辗转流落到上海,开了这么一间小馆,凭着好手艺,在上海滩饕餮中有了一点薄名。   老板是徽州人,做得是徽州口味,腌鲜鳜鱼,蒸鸡,问政山笋,道道色香味俱全。   沈玉桐吃了几口,忽然想起孟连生。他来自徽州,这些菜应该是他喜欢的,下回请他吃饭可以来这里。   佟如澜见他心不在焉,似乎是在想事情,随口问道:“二公子在想什么?”   沈玉桐笑回:“想起一个朋友,他也是徽州人,应该很喜欢吃这家菜。”   佟如澜也笑,只是心中莫名有些怅然,二公子是天上的月,能叫他睹物思人的,不知是什么样的人物?   沈玉桐还真不是睹物思人,只是看到徽州菜想到孟连生,也没多想,很快便和佟如澜说起了戏。他不是票友,不及父兄那样懂戏,但也算得上戏迷,说起来头头是道。   佟如澜对沈二公子早有所闻,但今日一起喝酒,才晓得他并不是传闻中那样风流,言谈举止毫不轻浮。相反,他尊重京戏,也尊重他这个戏子,是在认真听他讲戏。   佟如澜头回被人这样尊重,心中不免有些感动,想那些捧场的人,就说李思危,虽然送礼送钱,但实际上连西皮二黄,青衣花旦都分不清,无非是想狎弄个戏子罢了。   *   在两人对饮谈戏时,今晚花了大钱打赏,却一无所获的李思危,正在醉心楼的假山中,压着个小倌儿狠狠欺负。   这小倌儿生得柔美又冷清,眼尾有一颗小小的痣,与佟如澜有三分相似。   他捧了这么久的佟如澜,钱财砸进去不知几何,对方却连杯酒都没陪自己喝过,他自然是不甘心,憋了一肚子火气,只能先找个替代品泄泄。   他身下压着小倌儿,脑子里想着佟如澜的身段和面容,但无论如何都倒不了那一点。直到那小倌儿受不住地低泣着伸长脖子。   他借着外面薄光,瞥见那截脖颈上的白皙,脑子里忽然浮现沈玉桐那张俊美的脸,当即闷哼一声,在达到顶峰时,不由自主喊出一声:“二公子!”   发泄完毕,他将小倌儿丢在地上,看着那浑身颤抖的少年,只觉得索然无味。   他懒得管瘫软的小倌,一边整理衣裳一边从假山里面走出来,却瞥到旁边站了一道黑色身影。   这本就是花月场,他原本不在意自己寻刺激被偷听去,只是此刻心烦意乱,以为这人是醉心楼不长眼的听差,走上去就朝人踹上一脚。   不料对方却轻轻往后一退,让他那只大脚落了空。   他嗤了声,抬头仔细一看,却见这人穿着竹布长衫,应该不是听差,而是客人。于是笑了笑道:“这位公子听墙角听得可尽兴?”   孟连生淡声道:“我只是路过。”   他真不是故意听这种事。今晚本来计划去丹桂戏院去听戏,却临时被孙志东抓壮丁,陪他来醉心楼跟人吃酒,酒局正酣时,他受不了妓子们的脂粉味,便出来透口气,路过后院这座假山时,隐约听到里面的人唤了一声“二公子”,便不由自主停下来。   他不认识李思危,也并不知这人口中的“二公子”,与沈玉桐有没有关系,只是下意识觉得很不舒服。   “小孟!”   与此同时,孙志东挽着一个姑娘不知从来冒出来。   “东哥。”孟连生回道。   李思危回头一看,朗声笑道:“哟,原来是孙老板的人!我还以为这位小哥故意听我墙角呢。”   孙志东瞧了眼假山洞口那畏畏缩缩的小倌,笑道:“李少爷好兴致。”转而又道,“李老板可好?”   李思危道:“劳烦孙老板挂念,我叔叔好得很。听说柏老板最近不是太好,我替我叔叔向柏老板问个好。”   孙志东笑道:“哪里听来的传言,我大哥好得很。”   李思危笑:“那就好那就好。”又摆摆手,“孙老板慢慢玩,我先走了。”   转身时不忘随意扫了眼孟连生,然后拂袖而去。走了一段距离,假山那小倌小心翼翼跟上去,只是刚靠近,就被他一脚踹开:“滚远点!”   孙志东挑了下眉头,走到孟连生身边,拍拍他的肩膀:“小孟,原来你不找姑娘,是有这个爱好。好说好说,回头东哥给你挑个漂亮的小倌,你随便玩。”   孟连生忙摆摆手:“东哥误会了,我没有这个爱好。”   “当真没有?”   “千真万确。”   顿了片刻,他又问:“对了东哥,刚刚那个李少爷,是李永年的侄子?顺和的经理?”   “没错,就是这孙子,”孙志东点头,他刚刚跟几个老爷少爷喝酒,有两人刚从丹桂戏院过来,因而对那边戏台子后的小风波有所耳闻,“他最近在捧庆春班的佟如澜佟老板,今晚佟老板在丹桂戏院开演,听说这孙子想邀请人家喝酒,却被沈二公子捷足先登。沈二公子晓得伐?就是沈家花园的那位二少爷,上海滩有名的美男子。”   孟连生:“嗯,晓得。”   *   作者有话要说:   送人头的来了。   明天整理存稿,休息一天哈。    第22章 出手相助   盐场事务繁冗,沈玉桐每个礼拜大半时间都待在奉贤,回到租界,常有聚会邀约,他也多半婉拒,宁愿去听戏放松。   佟如澜在丹桂戏院登台半个月,反响轰动,名声又上一层楼,成了上海滩数一数二的红角儿。他的戏确实好,无论是扮相唱腔还是身段,都挑不出任何毛病。   沈玉桐出洋几年,鲜少听京戏,如今遇到佟如澜这样的角儿,算是彻底解了馋。   他是典型的大少爷做派,虽不像别有所图的老爷公子,各种金银珠宝拼命送,每次听戏打赏的钱也不少。   佟如澜感激他的欣赏,经常在下戏后,请他一起喝杯茶饮个小酒。   于是渐渐便有了沈二公子捧戏子的传闻。   人们对美男子的绯闻韵事总是很感兴趣的,美男子加上当红名角儿,那更是各路小报绝不会错过的素材。   清晨的沈家花园,新一天的报纸在送去沈行知房间前,被沈玉桉及时截留。   沈老爷子身子日渐衰弱,每天的报纸,沈玉桉都会先亲自检查一遍,再让佣人拿给父亲,以免让老人家不小心看到坏消息影响情绪。   得亏今日这报纸没落到老爷子手中,别说是年逾七十的老父亲,就是沈玉桉这个大哥看到“沈二公子捧戏子”这则用词浮夸的花边,都差点气得七窍生烟。   自己这幼弟出洋归来,人长大了稳重许多,连跟朋友出去聚会都很少,难得这一年多什么绯闻韵事都没闹过。哪知,现在这一闹,就闹个全城皆知的大事。   沈玉桐直接拿着报纸去了沈玉桐屋子。   沈二公子这会儿刚起床,正对着镜子穿衣。   沈玉桉看着自己这颀长俊美的弟弟,虽然与有荣焉,却又不免担心,他将报纸往他床上一丢,道:“玉桐,我以为你就是听听戏放松,什么时候捧起戏子来了?”   沈玉桐走到床边,扫了眼报纸上关于自己和佟如澜的那则花边,哭笑不得道:“大哥,报纸上这么乱写你也相信?我什么时候和佟老板秉烛夜谈彻夜不归了?还有什么相公不相公的,真难听。”   沈玉桉道:“你要真没和佟老板有点什么,人家怎么会乱写?”   沈玉桐不以为意地笑:“我就是偶尔看完戏与他一起喝杯茶饮个酒,正常交朋友罢了。”   世家子弟再如何爱戏,梨园行对他们来说也是下九流的行当,再红的角儿,也并不能让他们真正瞧得上,甚至在他们眼中,这些男旦们跟相公差不多。沈玉桉微微蹙眉,严肃道:“玉桐,我晓得你向来交游广阔,但跟戏子交往,还是要注意分寸。”   沈玉桐无奈地笑了笑:“大哥,京戏是艺术,佟老板是名伶,是艺术家,别老抱着你那老古板思想,对人家有偏见。我单纯欣赏佟老板的才华,绝没有其他想法。”   沈玉桉瞧了眼他那张昳丽绝伦的脸,轻笑:“你没有不代表别人没有,我听说佟老板是个清高的人,许多公子老爷三顾茅庐请他吃饭,都请不动,你这时不时与他喝茶喝酒,也难怪被人误会。”   沈玉桐好笑道:“大哥,你就别瞎担心了,我真就交个朋友,一个大男人能吃亏不成?”   沈玉桉见他坦坦荡荡,想着毕竟弟弟已是大人,自己这个做大哥的不好过问太多,最后只得道:“反正你自己注意点。”   “明白。”沈玉桐漫不经心回。   *   沈玉桐没将自己捧戏子的传闻当做一回事,但显然有人放在了心上。   这日,顺和老板李永年娶姨太太摆酒,作为义子的柏清河带上孟连生去赴宴。   李永年今年五十出头,娶的这位八姨太,出身青楼,芳龄十七,做他孙女绰绰有余。李老板大约是很喜爱这位小娇妾,虽然不是正经婚礼,但也摆了几十桌宴客。   还请了佟如澜唱堂会。   李宅是华界的一座中式大宅,仿照的是苏州狮子林,在偌大的上海,算是排得上前几位的豪奢气派。   园中有专门的戏台,吃过饭后,主人宾客便移步戏台前看戏。   孟连生还没去戏园子听过佟老板的戏,这些日子总看到报纸上写沈二公子捧他,今日便忍不住将注意力,全放在这位戏子身上。   及至对方唱完,戏台上换成杂耍班子,他还默默关注着人动向。   然后便见着李思危不知与佟如澜说了句什么,两人一道离开。   “先生,我去解个手。”孟连生眉头微微蹙了下,转头低声对饶有兴致看杂耍的柏清河道。   “嗯,快去快回。”   孟连生离席,默默跟上前方两人。   李宅着实是大得厉害,拐了几条小径,几道游廊,又穿过几扇月门,戏台子那边的喧嚣,便渐渐听不见,只剩大宅里独有的清静。   佟如澜这会儿也觉察不对劲,停下脚步问:“李少爷,怎么还没到?”   刚刚他唱完,正要去卸妆,李思危过来同他道,李永年有一副收藏多时的字画要赠给他,因为字画珍贵,怕粗手粗脚的丫鬟小厮弄坏了,让他亲自去拿。   佟如澜是好风雅之人,闲暇也有收藏字画的爱好,今日李宅宾客上百,又是光天化日之下,他自然没多想,便跟着李思危来了。   直到此时见周遭一个人影也没有,才知道是被这李大少爷骗了。   果不其然,李思危咧嘴一笑,朝旁边一个月洞门指了指:“佟老板,字画就在这个小院里,你跟我进去取。”   佟如澜道:“李少爷去拿,我在这里等着就好。”   李思危却笑着直接上手将他往里拉:“都已经走到这里,佟老板就跟我进去吧。”   佟如澜大惊失色,挣扎着喊道:“李少爷,你要作何?你快放开!”   李思危不仅没放,还干脆一把将他抱起。   佟如澜是男旦,身形比寻常男子要清瘦许多,一把水蛇腰堪称盈盈一握。李思危抱他跟抱着姑娘差不多,不过片刻,便成功将人拖进了小院屋内,那叫喊的声音也被隔绝在房门里。   在被狠狠丢上床榻的那一刻,佟如澜只觉头晕眼花,手忙脚乱要爬起来,又被李思危压下。   李思危身形颇为高大健壮,一屁股坐在佟如澜腰间,只差将那一截柳腰坐断,哪里还能挣扎。   佟如澜吓得快要哭出来,大喊着求饶:“李少爷,你放我过吧,我不是做这种事的人。”   李思危冷笑道:“一个戏子在我面前端什么架子?不就是高级相公么?沈二公子干得你,我就干不得?”说着又俯下身子,凑近他低声问,“你跟我说,二公子在床上是怎么样的?”   佟如澜涨红脸道:“李少爷,你羞辱我也就罢了,为何还要侮辱沈二公子?他不是你这种人,我与他清清白白。”   李思危在他臀上掐了一把,笑道:“清不清白,我得试过才相信。”   想到沈玉桐与这具身体曾纠缠在一起,他就血脉喷张,激动得厉害。   与此同时,外面的孟连生听到里头动静,思忖片刻,迅速折身,看到一个抱着不知什么东西正往前院去的听差,赶紧上前将人拦住,道:“李老板李大少爷有急事,麻烦你帮忙去叫一下。”   听差不认识他,只当是顺和的人,一头雾水地问:“少爷在哪里?”   孟连生往小院方向一指:“应该在那边。”   听差了然点头,低声咕哝:“这日子,少爷不会躲着抽大烟去了吧?”   他怕耽误李永年的急事,慌忙朝小院跑,刚跑进月亮门,便听得里面不寻常的动静,他以为李思危又拉了府中小厮胡闹,也管不得其他,直接敲门叫道:“少爷,老爷有急事找你!”   李思危刚成功扒了佟如澜身上的戏服,正要提枪上阵,听外头这么一叫,愣了下,又骂了句脏话,到底还是翻身下床,边提裤子边气急败坏往外走:“行了,知道了。”   他打开门,见听差伸长个脖子好奇往里瞧,一巴掌拍在他脑门:“看什么看,赶紧走!”   听差什么都没瞧见,悻悻缩回脑袋。   待到两人离去,小院恢复宁静,孟连生悄无声息地走进来,站在门边低声道:“佟老板,没事了,你赶紧去前院人多的地方。”   话音刚落,穿好衣服的佟如澜已经走出来。虽然衣着完整,但妆容凌乱不堪,不用猜也知道刚刚发生了何事。   他知道是这人救了自己,原以为对方是李家的听差,抬头看向他道:“谢谢小兄弟。”   孟连生道:“佟老板不用客气,我是您的戏迷。”   佟如澜凄然一笑,正要再次道谢,目光落在面前这张年轻俊朗的脸,忽然愣了下,片刻后,才迟疑开口:“小兄弟,我看着你似乎有点面熟。”   孟连生笑说:“上回在沈家花园,我见过佟老板。”   佟如澜然大悟般轻呼一声:“你是那个帮忙抓住两条毒蛇的小兄弟,柏老板的人?”   孟连生点点头:“没错,是我。”   佟如澜有些不可思议道:“你刚刚……”   孟连生道:“我出来找茅厕解手,无意中撞见李少爷把你拽进这院子,想起他的一些风评,知道事情不好,就赶紧拉了个听差,说李老板找他。”   佟如澜了然地点点头,艰涩开口:“我也没想到李少爷胆子这么大,若不是你出手相助,我都不知道……”   孟连生道:“举手之劳而已,佟老板不用挂在心上。再说我是你的戏迷,怎可能眼睁睁看你出事。”   佟如澜舒了口气,又问:“说起来,我在丹桂戏院开演了半个多月,好像没见到过你。”   孟连生摸摸头,面露赧色:“那日你赠给柏先生的戏票,原本他是送了我的,但凑巧赶上我手上有差事,没能去得了,后来再想去,佟老板的戏票一票难求,我一直没买上。”   佟如澜心下了然,他如今最低等的票,也被炒到几块大洋一张,还供不应求。这孩子不过是柏清河手下的一个听差,要买到票确实不是件易事。   他笑了笑道:“小兄弟你今日救我一回,我也没别的答谢,以后你的戏票,就有我包了。”   孟连生道:“这怎么好意思?”   佟如澜轻笑:“该说不好意思的是我。你住在哪里?我回头差人把戏票送去府上。”   孟连生道;“我就住在柏公馆,公馆里的人都叫我小孟。”   佟如澜点头:“好的小孟,欢迎你来听我的戏。”   前面戏台子上的表演已接近尾声,佟如澜与他的人会合,被李家丫鬟带去卸妆更衣。孟连生悄无声息地回到柏清河身旁的位子,老老实实做回一个小跟班。   至于李思危,被听差带来,才晓得李永年根本没急事找他,心下明白是被人算计。气冲冲将刚刚那倒霉的听差拉到一旁去责问。   “谁让你来叫我的?”   听差支支吾吾:“一个小兄弟,十八九岁的样子,长得很标致,应该是顺和的人。”   今日顺和的兄弟来了一二十个,长得标致的也不只一两个,李思危又叫他说得具体点。   听差露出一副绞尽脑汁的表情,试图回想起孟连生模样。刚刚那一瞥实在短暂,他只确定那年轻人生得十分标志,也因为这种过分的标志,反倒是没了什么特色,因而叫他仔细描述出长相,却是一句都说不出来。   李思危见这人愣头愣脑,知道是问不出个所以然了,只能愤愤然作罢,想到到嘴的肥肉就这么飞走,一时只觉心如刀绞。    第23章 劫掠   从李宅回到柏公馆的当晚,孟连生就收到了佟如澜的戏票。佟如澜做事很熨帖,知道对方是下人,为了不给他添麻烦,用信封装好,让人投放在柏公馆的信箱。   这些日子,孙志东见孟连生实在是块不可雕的朽木,晚上去寻欢作乐,也就懒得带他。   于是孟连生的夜晚,又空了出来。   佟如澜每个礼拜演三场,孟连生也就一个礼拜三晚泡在丹桂戏院。   他当然不是佟如澜的戏迷,实际上他压根不懂戏。   老家乡下看不到正经京戏,只有上不得台面的草台班子,穿着艳俗的廉价戏服,化着滑稽的妆容,唱得多是不堪入耳的下流词。   如今认真听了佟如澜几场戏,渐渐听出一点名堂,也懂得了达官贵人爱捧戏子无不道理,就那面容身段唱腔,确实是让人见了念念不忘,回味无穷。   及至第二个礼拜,他终于遇到了沈玉桐。   沈二公子坐在最前面的贵宾座,那是三人座的小方桌,摆着茶水果盘,总共只得两排,往后便是一排排的普通座。   距离上回见面已经快一个月,孟连生越过几排人望着对方。   他眼神是很不错的,即使灯光昏黄暗淡,他也将沈玉桐看得一清二楚。   兴许是最近总是艳阳高照,在盐场待得太多,对方仿佛是晒黑了一些,但丝毫不损他的俊美。   有了沈玉桐,这几日戏台上,让孟连生颇感兴趣的杨贵妃崔莺莺柳如是,忽然就变成了浮云,全都不重要了。   而今晚台上的李香君唱了多久,他就看了沈玉桐多久。   *   佟如澜登台的每个晚上,丹桂戏院都座无虚席。坐在前排的沈玉桐没看到后面的孟连生,等台上谢幕之后,他与几个相识的公子老爷寒暄道别,照旧去戏院休息室与佟如澜打招呼。   只是刚刚走休息室大门,便见佟如澜身旁立着一个熟悉的身影。   “小孟!”他惊愕道。   孟连生转头,朝他轻轻一笑:“二公子,好久不见。”   沈玉桐笑着走到他跟前,上下打量他一番,其实也才一个月未见,他总觉得这孩子又长大了不少。   “你怎么在这里?”   孟连生被打看得面露赧色,摸摸鼻子还未回答,卸了半面妆的佟如澜笑着替他道:“小孟先前帮了我一个大忙,他说喜欢我的戏,我就请他来看戏。这个礼拜他都有过来,可惜二公子你先前没在,今天才叫你们遇上。”   沈玉桐没好奇孟连生帮了人什么忙,只是听了这样的话很开心,兴奋地拍怕他的肩膀:“真是个好小子。”又想起什么似的,对佟如澜道,“佟老板,这几日我都在租界,后天你的戏我也要来的,麻烦你到时帮忙去围炉小馆定个位子,等下戏了,我请小孟和你去吃夜宵。对了,你方便的吧?”   佟如澜点头:“我也正想请小孟去林伯那里呢,一直没找到合适的时间,既然二公子说后天,那就后天。”   沈玉桐笑着点头,这才发觉忘了问孟连生的意见,赶紧道:“对了小孟,你后天晚上有空吗?”   孟连生点头:“有的。”   也不知为何,沈玉桐今晚在这里偶遇孟连生,莫名的高兴,简直高兴得有些得意忘形,完全忘了与人相处的分寸。   得到对方的答复,他挑眉一笑,桃花眼中波光流转,又凑到孟连生跟前,故作神秘兮兮,道:“小孟,后天晚上的夜宵,保管合你的口味。”   孟连生一双黑沉沉的眸子,望着眼前这张俊美的脸,微微一笑:“那我先谢谢二公子。”   沈玉桐干脆勾住他的肩膀:笑说:“跟我这么客气作何?”   孟连生也笑。   目光落在肩上那只白皙的手上。   心说,二公子果然比戏台上的美人更勾人。   *   跟着孙志东在酒楼吃过晚饭,孟连生掏出腰间铜怀表看了眼,见时间已过了六点,便起身道:“东哥,要是没什么事,我就先回去了。”   因为他关系户的身份,孙志东是不怎么管他的,这些天他晚上不跟着自己去快活,只当他是没享受的命,但今日他却一摆手:“别回去,今晚带你去见见世面。”   孟连生道:“东哥,你们去玩就好,不用管我。”   孙志东弯唇一笑:“我们今晚是去干正事,可不是去玩。”   孟连生愣了下,犹疑道:“东哥,其实……我今晚是有点事。”   孙志东不以为意地嗤了声:“你能有什么事?不就是去看戏么?小孟,不是东哥说你,你兜里才几个大洋,就敢学阔少爷捧戏子?别说是佟如澜那种红角儿,就是草台班子里的戏子,也不是你捧得起的。你要是真好这口,回头东哥帮你去会乐里找几个会唱戏的小倌儿给你玩。”   桌上还有孙志东其他几个手下,闻言哄堂大笑。   孟连生红着脸支支吾吾道:“东哥,我没这个爱好。”   他越是局促,孙志东越是促狭:“小孟,现在是民国了,上海滩里好这口的多得是,不是什么稀奇事,不用不好意思。”说罢又一摆手,“但再好这口,也不用天天见,今晚空出来,跟东哥去见世面。”   孟连生还想说点什么,但孙志东显然是不欲再听。他嚅嗫了下唇,最终还是将到嘴边的话吞进去,又默默看了眼怀表上的时间,眉头纠结地蹙起。   孙志东平日最爱招摇过市,出行都是坐他那辆雪佛兰小汽车,但今晚他却坐上了一辆平平无奇的马车。   充当马夫的是孙志东左膀杜赞,车内坐着的三人,除了孙志东和孟连生,还有孙志东的右臂陈勇。   现下已入秋,昼短夜长,不到七点,天色便彻底暗下来。出了灯红酒绿的租界,黑沉沉的沿路上,几乎已经见不到行人。   孙志东今晚的心情显然十分不错,一路上哼着吴语小调,若不是他手中一直把玩一把勃朗宁手\\枪,孟连生还以为他是跟从前一样,要去哪里找乐子。   马车渐渐驶过闸北,钻进浓墨一样的北郊夜色中,想来前方不会凭空出现任何烟花柳巷。只是孟连生问了,孙志东也不说,神秘兮兮仿佛是专门卖关子一样。   “吁”的一声,也不知过了多久,赶车的杜赞忽然将马停下来,在外面道:“东哥,就等在这里吧!”   “嗯。”孙志东点头,掀开帘子,“你们俩去准备。”   孟连生跟着下车,环顾了眼四周黛色山林,不见人烟,只有一条漆黑土路在月色下蜿蜒往前。   杜赞和陈勇将马车赶到旁边林中拴好,又拿了斧头砍掉两棵树,横在马路中央。孙志东点了一根外国香烟,叼在口中,拍拍孟连生的肩膀:“小孟,去寻两块大石头放在路中央。”   “东哥,这到底是要……”   孙志东笑:“让你干活就干活,问这么多做什么?待会儿自然明白。”   杜赞放好树木,拍拍手走过来,道:“王燕兴的车估计很快就会到了。”   孙志东点头:“这姓王的胆子可真够肥,竟然能敢在我孙志东眼皮底下,偷偷摸摸贩土几百斤,上回让他赚了一大笔,今晚让他瞧瞧我的厉害。”   孟连生默默听着,在附近摸到一块大石头,放在土路中央。到了这时,孙志东不同他说,他也知道今晚这几人是要作何。   跟了孙志东将近两个月,虽然没干过正事,但对孙志东和立新了解了个七七八八。上海滩的烟土提货与分销,由几家大土商垄断,除了青帮垄断的法租界之外,柏清河的立新和李永年的永和在公租界和华界占了大半江山。   除却这几家大土商外,余下的小土商,想要运货进上海贩卖,都得经过他们之手。但因为佣金高昂,导致不少小土商暗中贩卖私土。   所谓富贵险中求,私土因违禁,若是被人抢走,土商也是报官无门,只能认栽。因而私土入沪,很容易就被人盯上,除了上海滩几大帮派会干这些劫掠之事,几家大土商,也吞过不少私土,尤其是立新与顺和,原本就是帮会出身,抢夺私土几乎是日常操作,流血事件自然也是家常便饭。   原本贩卖烟土就是断子绝孙的行当,黑吃黑的抢私土更是缺了大德。自打儿子被人绑过一回后,柏清河就不再干这事。但如今烟土昂贵,出点力气就能白得一箱两箱烟土,实在是一桩诱人买卖,因而孙志东仍旧时不时背着大哥,亲力亲为干上一票,即是图财也为刺激。   孟连生猜到孙志东今晚是来当土匪的,心中倒是波澜不惊。在他看来,既是黑吃黑,那就没有是与非,他并不关心被抢之人的命运,也不关心孙志东干一票能赚上多少钱。   现在的他只在意,这场劫掠何时结束,他是否还能赶上今晚沈玉桐请那顿夜宵?   他漠然地将石头放好,掏出铜怀表,接着月色看了眼时间,默默回到路边。   “来了。”杜赞趴在地上听了下动静,站起来道。   “大戏开罗。”孙志东朗声大笑,又对孟连生道,“小孟,你在旁边瞧着。”   孟连生点头:“嗯。”   他刚走到一旁,便听黑色寂静的夜晚,被一阵蹬蹬蹬的马蹄声打划破。又过了不到半分钟,一驾马车从前方穿过夜色疾驰而来。。   不出意料的,马车因为速度太快,对路上骤然横着的树木和大石,避之不及。拉车的马儿前蹄一绊,连马带车翻滚在地。   除了马的嘶鸣,还有两道落地的痛呼,是驾车的马车夫与坐车的王燕兴。   孙志东手上一招呼,领着杜赞和陈勇跑上前。   不料,那原本倒地的马匹,不知如何挣多了缰辔,从地上腾跃而起。   马儿高且壮,是匹桀骜不驯的烈马。孙志东跑在最前头,眼见那马要发疯,他立马举枪射击,不想还是迟了一步,在他扣动扳机前,那粗壮的马蹄子,已经一脚伸上来,将他连人带枪踹飞两米远。   孙志东疼得大骂:“哎哟!老子日你娘!”   而紧随上来的杜赞和陈勇身手极好,但手中没枪,只各自拿了一把刀,在发疯的壮马前,根本没无济于事。   眼见着三人竟然要在这畜生蹄子下吃大亏时,却见一道黑影冲上前,矫捷地翻身上马,拽住挂在马脖子上的那根辔绳。   疯马难驯,被生人骑上,嘶鸣着扬起两只前蹄,几乎是要竖直前身,试图将人甩下来。然而无论他怎么扬蹄打转,马背上的人都稳如泰山。这烈马显然也是识时务的,挣扎须臾,见不是人对手,渐渐老实下来。   孟连生驯服了发疯的马,跳下马背,将这只大牲口,拉到一旁绑在树干。孙志东扶着自己摔疼的腰,走到他身旁,怕拍他肩膀笑道:“不错啊小孟,想不到你还有这一手。”   那头的杜赞和陈勇,已经从翻倒的车厢拉出两只大木箱子。   杜赞将一只箱子打开,从里面拿出两条烟膏,高声道:“东哥,整整两箱,得有一百多斤,都是顶级货。”   他话音落,原本倒在地上呻吟的男人,手忙脚乱爬到孙志东跪着道:“孙老板,你给小的留条活路吧,我欠了李老板赌债,全副身家都投进这趟生意,你要抢走了,我还不上钱,就没法活了。”   孙志东刚刚被疯马踹了一蹄子,身上还疼得厉害,心中恼火得狠,闻言冷嗤一声:“王老板,上海滩什么规矩你不是不懂?前头已经让你贩了几百斤私土,你不见好就收,反倒是变本加厉。你知不知道多少人眼红你手里的货?这批烟土,我不吞,后面也还有人等着。”   王燕兴抹着一脸的鼻涕眼泪道:“孙老板,你好人有好报,留给我一箱就好,往后有什么事要我办,我义不容辞。”   孙志东拿手中的勃朗宁,在他头顶拍了两下:“王老板说笑了,我可不是什么好人,别说一箱,我一块都不会给你留。”说罢吩咐那边的杜赞和陈勇,“装车走人!”   他刚收回枪转身,月色下王燕兴那张瘦脸,忽然露出狰狞之色,目眦欲裂地怒吼一声:“孙志东,你他娘的不给我留活路,我也不让你活。”   说话间,他从腰间拔出一把锃亮的匕首,朝孙志东直直扑过来。   长年的吸食鸦片,让孙志东早已是徒有其表,外表看着还生龙活虎,内里早不堪一击,不管早年他是如何用一双铁拳打天下,现在都已经是个反应迟钝的大烟鬼,何况刚刚吃了疯马一蹄子。   他脑子其实还算反应迅速,立马意识到危险降临,但身体却无法及时作出反应。   就在那把匕首险些要碰到他时,电光火石之间,一只脚及时伸过来,将那刀踹落在地。   是孟连生。   王燕兴趴在地上手忙脚乱去抢刀,那刀却被对方踩在脚下。   这让王燕兴红了眼发了疯,不管不顾地就要一口咬上孟连生的腿,只听砰的一声枪响,划破黑色的夜空,拽着孟连生腿的人,力气猛然一卸,抽搐着软软倒地。   “他妈的!敢偷袭老子!”   孙志东提着枪骂骂咧咧上前,一脚将瘫倒在地的王燕兴踹开,又咬牙切齿补上两枪,若不是因为这手枪弹药有限,他只怕恨不得将人打成筛子。   孟连生垂眸瞧着地上没了动静的人,忽然想到从前去打猎,被射中的猎物,也是这样抽搐片刻,很快就断了气。   原来人一旦成了猎物,便与畜生没有任何区别,都是如此不堪一击。   他不以为意地扯了下嘴角。   倒在不远处的马车夫见状,吓得连滚带爬想要逃,被杜赞抓住,一刀抹了脖子结束了性命。   原本孙志东只是抢土,并没打算要人命,但显然要人命这事,对他们来说也不值一提。他恼火的只是刚刚差点让王燕兴偷袭成功。   吩咐了杜赞和陈勇处理尸体,孙志东走到孟连生跟前拍拍他的肩膀,笑道:“小孟,今晚表现不错,东哥会好好奖赏你的。”   孟连生低头看着自己的衣摆,轻轻嗯了一声。   孙志东以为这老实巴交的乡下小子是见到杀人被吓到,便做出语重心长的模样安抚道:“小孟,上海滩是弱肉强食的地方,对别人仁慈就是对自己残忍。我看你反应挺快的,好好跟着东哥,总有一天会出人头地。但想要出人头地,就不能是软心肠。”   孟连生并没太仔细听他的话,只认真盯着衣摆上被溅上的几滴暗色血迹,眉头在夜色中,拧成一个纠结的八字。   因为今晚计划要与沈玉桐一起听戏吃夜宵,所以这身蓝色竹布衫,今早换上时专门熨烫过,一天下来,他一直小心翼翼不让衣裳沾染污渍,没想到一不小心竟然染上这么几块血迹。   也不知能不能洗得干净?   他又摸出怀表看了眼,已过了九点,于是抬头蓦地打断孙志东的絮絮叨叨:“东哥,我们赶紧回去吧。”   孙志东点头:“行,第一次见杀人,害怕很正常,你好好回去休息,记住我的话就行。”   孟连生道:“我记住了。”   “记住就好。”孙志东一面与他往马车走,一面道,“对了,今晚的事不要同大哥说。”   “明白。”   “明天我让人带你去熟悉一下码头事务。”   孟连生微微一愣,点头:“谢谢东哥。”   *   作者有话要说:   V前一个肥章 ,明天入V,更新推迟到零点,会有万字奉上,谢谢客官们的支持。   ps小孟不是黑化哈,他是没经过完整的社会化,骨子里还带着兽性,表面看不出来,是因为他行为模式是模仿的私塾先生,来了上海后也在模仿其他人。   所以他最终是要被二公子驯化,然后变成一个真正的人。   沈二:我太难了~   再p个s:思考了一下,下个文还是开《招错魂之后》,一个穿书灵异文,很快就会开文,大家有兴趣先去收藏一个。   周植穿成了一本豪门狗血文中的病娇反派攻,文中万人迷主角受顾培前期受尽欺凌和冷遇,直到因为扮演民国玄幻灵异IP剧《邪祟》中的大反派吕轻尘——一个非人非鬼的大邪祟,一炮而红,从此走上人生巅峰,最终让反派攻下场惨烈。   而反派攻作为顾培异父异母的弟弟,干过最缺德一件事,就是在顾培拍摄《邪祟》时,因为强制爱不成,致其重伤昏迷,见人几天没醒,还奇葩地找来大师为其招魂。   而周植就恰好穿到招魂现场。   大师一顿骚操作,成功将人唤醒,只是醒来的顾培性情大变。   旁人以为他是演戏入戏太深。   只有周植知道,招魂招回的根本不是顾培,而是《邪祟》中那个大邪祟。   他赶紧找来《邪祟》原著翻开,扉页赫然写着——本故事根据真实故事改编。   明明是豪门狗血文,为什么变成了灵异向?   而且大邪祟每次看自己时,好像都会舔嘴角。   周植看着自己体弱多病邪物最爱的的纯阴体质:哦豁,赤鸡!   他本只是为了避免变成大邪祟的盘中餐,顺手阻止了文中所有股票攻与顾培原本相遇相处的机会。   可为什么这些人都变得不对劲?   守护神攻一:小周,我会永远保护你。   霸总攻二:阿植,有我在,你不用怕。   小鲜肉攻三:哥哥,你跟那个人单独在一起我好担心,要不要我去陪你?   大魔头幽幽道:怎么?都想跟我抢食?   后来,周植还是没被大邪祟吃了,只不过是另一种吃法。   一心想从良但总走偏的唐僧体质恶棍受VS每天都想吃了受的疯批邪祟攻    第24章 波澜   马车一路疾驰,回到租界已临近十点半,孟连生在丹桂戏院附近,匆匆下了车,找到一处水井,将长衫下摆的血点用力搓了搓,或许是这血迹还算新鲜,竟让他搓得差不多,只是衣摆也被打湿了大半。   他对这效果不甚满意,但已经来不及想其他法子,因为铜怀表的指针已走到十点半,于是拍拍衣裳,朝丹桂戏院拔腿跑去。   这会儿早已散戏,热闹的戏院,恢复了白日的冷清,他同门房打听了一下,确定佟老板还没离开,赶紧往后台跑去。   待他气喘吁吁来到休息室门口,屋内早已卸妆的佟如澜,用他那把黄莺似的嗓子高声惊喜道:“小孟!”   坐在他旁边的沈玉桐,望着门口,潇洒地一挑眉:“我就说小孟肯定会来吧。”   孟连生暗暗深呼吸了口气,走进屋内,看了眼佟如澜,又将目光落在沈玉桐那张笑盈盈的俊脸上,试探般问道:“二公子和佟老板在等我吗?”   佟如澜笑说:“今晚没见小孟你来看戏,等演完后我打电话去柏公馆去问,说你还没回去。想着你可能临时有事,就跟二公子商量这顿夜宵改日再聚。但二公子说讲好的事,你不会无缘无故失约,他赌你今晚肯定会来。”   孟连生抿抿唇,笑得有些羞涩:“是临时有点事,让二公子和佟老板久等了。不过现在去吃馆子,是不是太晚了点?”   沈玉桐道:“原本就是宵夜,一点都不晚。”说话间,他目光落在沈玉桐长衫下摆那一处湿迹,咦了一声,“你这是去哪里淌水了吗?”   孟连生淡声回道:“跟老板去了趟码头,衣服不小心沾了水,着急赶过来,就没回去换了。”   沈玉桐道:“无妨,大晚上也没人仔细瞧,不冷就好。”   孟连生:“不冷的。”   三人坐沈玉桐的小汽车抵达围炉小馆时,已近凌晨。小馆依然亮着灯,林伯坐在留声机旁听戏,正是佟如澜新灌制的唱片。   “哟,佟老板来了!”   佟如澜客客气气道:“林伯,我们是不是来太晚了?”   “不晚不晚,只要预定了位子,后半夜也等得。你们先去坐着,菜很快上来。”   雅间里一盏暖黄的吊灯,照得小小的房间温馨怡人。   孟连生低头借着灯光看了长衫下摆,被水打湿的地方已经半干涸,留下一点深色痕迹,倒是看不出是血迹。   他微微松了口气。   围炉小馆不点菜,全看林伯当日准备什么。三个人五菜一汤,依旧是常见的徽菜口味,臭鳜鱼炒虾丝,荠菜圆子鲜山笋。   见孟连生拿着筷子,仿佛是不知从那道菜下口,沈玉桐笑说:“小孟,林伯是徽州人,你看是不是你家里的味道?”   孟连生抿抿唇,垂下眸子,低声道:“我来上海前,家里已经发了两年大旱,大旱之前又有两支大兵打仗,土匪作乱,我爹娘大哥都没了,能不饿肚子就是万幸。我……已经不记得家里正常的饭菜是什么味道。”   他向来是话少的人,一口气说这么多,竟是把沈玉桐和佟如澜都说得心头一酸。   沈玉桐不免又想起最初遇到他时,不就是一个衣衫破旧的饥瘦少年?也不知这孩子曾吃过多少苦,心中不免生出一丝怜爱。他拿筷子夹了一块鱼肉放在他碗中:“你尝尝,要是觉得合口味,以后二公子经常带你来。”   孟连生夹起这块鱼肉送入口里,一双黑眸微微睁大,露出一个略显孩子气的笑容,点头道:“嗯,很好吃。”   哪能不好吃?这可是王府的厨子。   佟如澜端起杯子抿一口甜酒,感叹说:“小孟跟我一样都是苦命人。我也是从小没爹没娘,被舅舅卖去戏班子,那时的日子真是一天天熬过来的。”   沈玉桐笑说:“佟老板现在可是上海滩当红的角儿,总算熬出头了。”   佟如澜苦笑着摇头:“二公子说笑了,我们唱戏的,再多人捧,那也是下九流,上不得台面。”   沈玉桐不以为然道:“佟老板千万别妄自菲薄,京戏是艺术,照现在说法,您就是大艺术家,怎么会上不得台面?”   孟连生点头附和:“二公子说得是,佟老板的戏这么好,靠自己本事吃饭,多少人羡慕不来。”   沈玉桐大笑:“你看,小孟年纪轻轻,都明白这个道理。”   孟连生被他这一夸赞,又露出一个羞赧的笑。   佟如澜生得白,几口甜酒下肚,面上便浮上一层薄薄的红晕,他举起酒杯,笑道:“我来上海这么久,来听我戏的,捧我场的老爷公子,多是消遣狎昵,真正懂戏尊重戏的,只有二公子一人。这杯酒我敬二公子。”   唱花旦的男子,自带一股柔媚之色,佟如澜望着沈玉桐的眼睛,那叫一个含春带水。若是换做别人,只怕会醉在这种风韵之下。   但沈二公子不是其他人,他自己就是美人,是被人追逐的上海滩贵公子,因而十分坦荡,举起杯子笑道:“佟老板是我的朋友。”   佟如澜说:“二公子这样的身份,说朋友太抬举我了。”   沈玉桐豪爽地饮完一杯,又给自己添满,举起酒杯朝他和孟连生道:“朋友只问投不投缘,不问出身背景。佟老板和小孟都是我沈玉桐的朋友。古有桃园三结义,今日我们也是三人,喝下这一杯,以后就是朋友。若是有什么需要我帮忙的,直接开口。”   佟如澜着他这番爽朗感染,也难得生出一点男子豪气,举杯用力点头:“好。”   孟连生不动声色地看了看两人,将手中的杯子送上去与他们轻轻一碰。   一顿饭吃到快凌晨两点才结束,沈玉桐先让汽车夫送了就近的佟如澜,又送孟连生回柏公馆。   林伯的甜酒并不醉人,但他今日多喝了两杯,多少有点微醺。   待孟连生下车,他懒洋洋倚靠在窗边,昂头看向外面与自己道别的青年,也不知道想到什么,隔着车窗一把抓住对方的手,打着哈欠道:“小孟,二公子以后就是你哥哥,有什么需要哥哥哥帮忙,你尽管开口。”   孟连生微微弯身,目光落在抓住自己手那只手上,那是一双白皙修长的手,昭显着这手的主人,必然是个养尊处优的公子哥,与自己那粗糙的大掌截然不同。   他心头微动,拇指不由自主轻轻在对方手背摩挲了两下。   微醺的酒意和困倦,让沈玉桐变得迟钝的,他并没有意识到对方手上这狎昵的小动作。   孟连生抽出手,低头对上月光下那双泛着酒意的桃花眼,轻轻笑着点头:“谢谢二公子。”   沈玉桐同他挥了挥:“行,赶紧回去休息吧。”   孟连生目送沈玉桐的小汽车离开,才慢悠悠走到门口,叫醒门房张叔开门。   他踏着寂静的夜色,步履轻松地穿过前庭,正要拐到配楼时,一个小小的身影,从游廊里蹿出来,一把将他抱住。   “小孟哥哥!”   孟连生低头看向穿着绸缎睡衣的柏子骏,伸手揉了揉他的脑袋:“子骏,你怎么还没睡?”   柏子骏抬头道:“我睡了,刚刚睡醒听到楼下有声音,看到是你就过来叫你。”   孟连生将他抱起来:“我送你上楼。”   柏子骏抱着他的脖子:“小孟哥哥,怎么最近总是看不到你?”   孟连生道:“小孟哥哥最近是有点忙。”   柏子骏忽然凑在他脸侧嗅了嗅:“小孟哥哥,你身上有种味道?”   孟连生随口问:“什么味道?”   柏子骏皱起眉头:“血腥味,爸爸以前也经常有这种味道。”在孟连生怔愣间,小家伙又吸了吸鼻子道,“哎,好像又没有了。”   孟连生没说什么,将他送回自己房间的小床上,又替他盖好薄被,待他闭上眼睛睡着,自己才轻手轻脚出门。   回到配楼房间的孟连生,将身上的蓝色竹布长衫脱下,放在灯下瞧了瞧,仔细看还是看得出是血迹。   他皱了皱眉头,心想,若是孙志东开枪时,自己能反应快些退开一步,大约是不会被溅上血的。   往后自己还是得再机灵点。   至于见了阎王的王燕兴和他那个车夫,并没有让他挂在心上。想必今晚若是要做梦,也并不会梦见那两人。   孟连生这晚确实做了梦,是个挺美的梦。   他又梦见了沈玉桐。   沈玉桐做过不少人的梦中情人,但显然并不知道自己入了孟连生的梦中。   在这顿夜宵后,因为盐厂工作繁忙,再去丹桂戏院听戏,又已是半个月后。   佟如澜谢场送走几个捧他的公子哥后,回到后台,便见沈玉桐握着把折扇,慵懒地靠在休息室门口,是个风流公子哥的模样。   佟如澜从十二三岁开始,跟着师父走南闯北,见过不少世家公子,京城的八旗子弟,上海的摩登少爷,但数来数去,还是沈玉桐最为矜贵优雅。   “二公子,好些日子没见了。”他款款上前,嫣然笑道。   沈玉桐有些疲倦地揉了揉眉心,道:“最近盐厂实在太忙,没工夫来给佟老板捧场。”   佟如澜笑说:“好男儿当以事业为重,看戏不过是消遣。”   沈玉桐不以为然地笑道:“这话我可不认同,工作固然重要,但看戏是精神享受,两者没有高下。若是只懂得赚钱,不懂精神享受,那人生有何意义?”   他总是这样,明明骄矜傲气高高在上,却又不失儒雅温和,说人爱听的话,并不是故意恭维,仿佛是信手拈来的真心实意。   佟如澜听过的甜言蜜语与赞誉不知凡几,但没有一个能像沈玉桐的话,听起来这么舒服。。   他说:“二公子是留过洋的新青年,总有这么多道理。”   沈玉桐笑:“我是觉得看戏也很重要。”说着,他忽然话锋一转,想起什么似的道,“今天没看到小孟,他最近还经常来吗?”   佟如澜道:“上回去林伯那里吃过饭后,他也就来过两三回,听说是去了码头做事,常常要忙到凌晨,所以就没空来了。对了,”说着又想起什么似的,走进休息室,从妆奁里拿出一套银头面,“小孟前日来听戏,说要给我捧场,学别人给我打赏,送了我这套东西。”   沈玉桐目光落在他手上的首饰,虽然银饰不至于太昂贵,但看得出这首饰是精心挑选出来,恐怕最少也花了十几块大洋。   他蹙起了眉头。   佟如澜叹了口气道:“你说小孟年纪这么小,一个人在上海滩讨生活,多不容易?这些东西,恐怕得花他一两个月月钱,我怎么收得下?但我怕强行退给他,不小心说话不中听,让他胡思乱想。二公子你会说话,要不然帮忙退给他,让他把钱换回来?”   沈玉桐伸手将首饰接过来,点头道;“小孟这孩子真是……放心,我去还给他。”   佟如澜笑道:“那就麻烦二公子了。”   “朋友之间不用客气。”他抬手看了眼腕表,道,“时候也不早了,佟老板早点回去休息。”   “二公子也是。”   两人道了别,沈玉桐坐上汽车原本准备回沈家花园,路过黄浦江时,忽然想起立新一号码头就在附近。   立新有三个码头,他并不确定孟连生在哪个码头做事,更不知道他今晚在不在码头,但他决定去碰碰运气。   临近十点半,码头的货船进进出出,依旧繁忙。   沈玉桐下了车,见几个脚夫模样的人坐在路边休息,上前询问:“孟连生在这里吗?”   一个男人回:“孟连生?是小孟吗?”   “对,就是小孟。”   男人瞧了他一眼,朝不远处一艘正在上货的船只高声喊道:“小孟,有人找!”   他话音落,便见一道身影从船上跳下来,应道:“谁啊?”   沈玉桐听出孟连生的声音,笑着朝那边走过去。   等隔了只得十几米时,孟连生已经认出来人,他三步并作两步上前,惊讶道:“二公子,你怎么在这里?”   约莫是为了做事方便,他今日穿了一身棉麻对襟短褂,袖子卷在手肘,露出两条结实的手臂,仿佛是天生在码头卖力气的人。   沈玉桐道:“我今晚去听戏,没见到你人,又听佟老板说你现在在码头做事,正好路过这边,就碰碰运气看能不能遇着你。”   孟连生摸摸后脑勺道:“我刚来码头做事,好多东西都要从头学,每天忙到很晚,连柏公馆都回得少,就没太有空去听佟老板的戏了。”   沈玉桐笑说:“正事要紧,上回吃过饭后,我也是今日才得了空去听戏。”   “二公子办精盐厂,肯定忙得很。”孟连生笑道,又想到什么似,“我们码头每天都有沈氏精盐厂的盐船出港。”   “嗯,我们往南的盐船,都是从立新码头走。”沈玉桐笑了笑,转头四顾了下码头的忙碌,“你在码头做事还习惯吗?”   孟连生道:“习惯的,我刚来上海就在码头做事,不过是邮轮码头。”   孟连生在码头的工作,确实很顺利。这是内河货运码头,跟邮轮不一样,但很多东西都是相通的,也有脚夫和把头。   他虽然年纪小,但记性好,做事很讲规矩,很快摸清了码头运作,因为天生地会揣度人心,也十分擅长处理船家和码头工人的关系。   沈玉桐看了看他,将手中的盒子递给他:“小孟,这个是佟老板让我交还给你的。”   孟连生微微一愣,船灯下的一张脸先是露出愕然,继而又有些失落,低声道:“佟老板是不是瞧不上我送的东西?”   “说什么呢?”沈玉桐失笑,看了眼旁边的石墩,拉着他的手,走过去坐下,好整以暇道,“小孟,你跟我说说,为什么要给佟老板送这么贵重的礼物?”   孟连生道:“佟老板的戏好,我看好多人都捧场打赏,就想也表示一下。我知道我这点东西,比不上阔少公子随手的一张支票,但这是我的心意。”   他黯然地垂下眸子,看起来很有点低落。   自打上回围炉小馆之后,沈玉桐已将对方当做弟弟。他在家中排行老幺,即使是龙嘉林也比自己大了几个月。活了这么多年,他没给人当过哥哥,此刻面对一个疑似误入歧途的便宜弟弟,一时只觉责任重大,斟酌了下措辞,认真道:“想要给佟老板捧场,有空多看看戏,给他喝彩就行,千万别学那公子哥捧戏子的风气。”   孟连生抬起眼帘,问:“二公子也不是捧角吗?”   沈玉桐想起小报上关于自己的花边,失笑道:“我与佟老板怎样你不见过么?我喜欢京戏,欣赏佟老板的才华,虽然也给过赏钱,但绝没送过任何花里胡哨的礼物。”   孟连生似乎是懂了他的意思,点头道:“我知道了。”   沈玉桐又说:“上海滩风气不好,你不要看到什么就跟着学,小心学坏。你是我弟弟,有什么不懂的,可以来问我。”   头回给人当哥,沈二公子感觉还不错。   孟连生握着首饰盒子,郑重其事道:“谢谢二公子教我这些。”   沈玉桐笑道:“再说了,你一个月才赚多少钱,好好把自己日子过好才是正经事。”   孟连生笑着点头:“嗯,明白。以后看戏,我就认真叫好。”   沈玉桐歪头瞧他,戏谑道:“就这么喜欢佟老板的戏?”   孟连生支支吾吾:“……佟老板的戏很好。”   沈玉桐本只是随口调侃一句,但见他这模样,忽然又警铃大作,皱了皱眉头,朝他伸过脸,正色问:“只是喜欢戏吧?”   沈二公子因生了一张潘安面桃花眼,从前不止一次因为不经意朝人笑一笑,或是多看人一眼,便被误会是在对人送秋波,平白无故惹了不少绯闻韵事,得了风流之名。年岁渐长之后,,与相处便十分注意分寸。   唯独对着孟连生,因为觉得对方是个单纯的孩子,所以从没想着要去注意分寸。何况,自己现在还是这孩子的便宜兄长,愈发对他亲昵。   孟连生抬眼看着月色下这张近在迟尺的脸,很快又垂眸,点头道:“嗯,只喜欢看戏。”   沈玉桐定睛瞧了瞧他,没从这张纯良的面孔上,瞧出什么异样,便轻着笑了笑,不紧不慢退开。忽然又想起什么事似的,问:“你一个礼拜休息几天?”   孟连生道:“一天,通常礼拜天休息。”   明天就是礼拜天。   沈玉桐又问:“那你明天有安排吗?”   孟连生摇头。   沈玉桐笑:“休息日也不出去玩?”   孟连生道:“没什么朋友,也不知道该玩些什么。”   “我不是你朋友么?”沈玉桐轻笑,他想着自己明天正好也是空闲,又瞧了眼皓月当空的好天色,道,“现在刚入秋,这几天天气都不错,再往后就该凉了。要不然明天你跟我去坐画舫吃船菜?”   孟连生惊喜地看向他:“好啊。”   看到他露出孩子一般的开心,沈玉桐便觉得自己这个提议十分不错,点点头道:“那行,时候不早了,我们明日再见。”   孟连生赶忙起身送人。   两人边走边说,沈玉桐不免又像个兄长一样,再次叮嘱他看戏就看戏,不要学别的公子哥有什么乱七八糟的想法。   孟连生只乖乖应好。   **   坐画舫游河是风雅之事,适合穿长衫。回到柏公馆,孟连生大半夜地将柜子里那件白罗长衫拿出来,在灯下仔仔细细熨好,挂在窗边风干。   翌日早上,在柏公馆吃过一顿丰盛早餐,他打理好头发,换上长衫,像上回一样,提前半小时出门,站在柏公馆门口,等待沈玉桐的小汽车抵达。   只是这回,他才刚刚走到大门口,便听得钟叔气吞山河的一嗓子从公馆里传来:“小孟!沈二公子的电话!”   孟连生闻言,赶紧踅身往里走,走到客厅里,拿起电话听筒:“二公子!”   “小孟,盐厂这边出了点事,今日这场约得改天了,实在是不好意思。”   孟连生像是被人浇了一盆冷水,心头一凉,但语气依旧善解人意:“没事的,盐厂的事要紧,船菜什么时候都可以吃。”   沈玉桐在电话中无奈地笑了一声:“是我邀请的你,自己临时爽约,怎么说都不应该。不过你放心,这顿船菜当二公子欠你的,待处理好事情,你又得了空,我再带你好好出去玩。”   “嗯,来日方长,二公子忙正事,不用管我。”   挂了电话,孟连生望着电话机怔愣了半刻,钟叔见状走过来问:“小孟,你不出门了?”   孟连生点头:“不出了。”   与此同时,柏清河牵着儿子,从楼上下来,大约是听到他刚刚打电话,道:“小孟,你原本是要和沈二公子出去吗?”   孟连生回头,恭恭敬敬应道:“嗯。”   柏子骏松开父亲的手,小跑着朝他跑过来。   孟连生轻轻揉了揉对方的小脑袋。   柏清河和颜悦色地笑道:“看来你和沈二公子倒真是做上了朋友。”   他混迹上海滩小二十载,公子哥见得多了,个个眼高于顶,倒是没想到传闻中公子之首的沈家二公子,竟然愿意和一个乡下小子做朋友。   他想到什么似的,又说,“沈家盐厂是出了点事。”   孟连生眸光微动,低声急问:“是出了什么事?”   柏清河漫不经心道:“沈家做精盐之后,与传统盐商生出不少矛盾。上回沈老爷子的寿宴,有人放毒蛇,估计就是因为这个。如今沈氏精盐厂每日产量已达六十吨,价格比土盐粗盐贵不了多少,两江两湖的许多盐商都改订他们的货,淮扬那几大家盐商坐不住了,想阻断沈家盐运。之前找过我,我没搭理他们。现在看来,是跟顺和那边是谈好了,昨天正式断了沈家往北的盐运。沈家每个月从顺和码头出货将近一千吨,顺和是不靠沈家那点盐运赚钱,但只要断上两个月盐运,沈家的损失至少几十万。”   孟连生蹙眉问:“那怎么办?”   柏清河拿起一份报纸,不紧不慢在沙发坐下,掀起眼皮子瞧了眼满脸焦急的年轻人,戏谑道:“怎么?担心你的朋友沈二公子?”   孟连生嚅嗫着唇,没说话。   柏清河喟叹一声:“这是他们盐商之间的争斗,我们管不了,只能在一旁看热闹。不过你也不用担心,沈家办盐这么多年,从北京到上海都有得是靠山,办精盐又是得到北京政府支持的,那几个淮扬盐商,想靠顺和打压沈家,靠得一时,靠不了一世,撑死能中断盐运两个月,沈家家大业大,这点损失还受得起。”   孟连生若有所思地点头。   柏清河看了看他,又转而问:“小孟,你在码头做事做得如何?”   孟连生老老实实道:“挺好的,学到了不少东西。”   柏清河展颜一笑:“我晓得你是个聪明又肯吃苦的孩子,我也需要你这样的帮手,一切慢慢来,等你熟悉了码头的事务,我再叫志东带你做更重要的事。”   “谢谢先生。”   柏清河道:“既然今日你不出去,好好带着子骏玩玩,你老不回来,小家伙天天在我跟前念叨。”   柏子骏昂头,朝孟连生咧嘴一笑:“小孟哥哥,你带我去坐电车好吗?”   孟连生揉了揉他的头发:“行,我们去坐电车。”   *   “这些流氓出身的王八蛋,就是不讲信用,我们与顺和合约是长期的,他们说毁就毁。”   沈家花园沈玉桉的书房里,兄弟两隔桌对坐,正在为盐运被顺和中断而恼火。先前沈老爷子预料的事,没想到才不到一年就成真,饶是他们早有心理准备,也实在是不忿。   沈玉桉愤愤然说完这番话,又道:“我去找林护军使,让他给我们主持公道。”   沈玉桐沉吟片刻,道:“大哥,林护军使和李永年关系向来要好,就算出面帮我们解决,估计也能拖个一两个月,而且正好让他寻到借口,跟我们狮子大开口赞助军饷。”   “这倒是,林护军使三天两头寻名目找我们这些商家要钱,这回若是去求他,就是直接撞到他枪口上。算了,我跑北京一趟,让北京那边下指令估摸着还快些。这样也算敲山震虎,免得再随随便便被人摆一道。”   沈玉桐点头:“行,大哥你去北京,我安排工厂这几日减产,免得货积压太多,再去与顺和谈谈,看能不能有转机?”   兄弟二人分头行动,沈玉桉带着两个随从,当日下午便登上去往北京的列车。沈玉桐则去奉贤安排好工厂的事,又回到城内联系顺和。   李永年这些年坐镇幕后,出面管事的大都是李思危。李思危比沈玉桐年长不了几岁,虽然并未有过交集,但上海滩有钱人的圈子就这么大,对于李思危的为人,他早有所耳闻。   吃喝嫖赌样样精通,行事狠辣,张扬狡猾。简而言之不是什么好东西。   一整天下来,沈玉桐已经打听清楚,这次断他们盐运的事,全都是李思危的杰作。   但他想不通对方为何要这么做,双方合作十余年,沈家在上海滩的地位,早就根深蒂固,李思危实在没理由为了那几家淮扬盐商,得罪他们沈家。   他还真相看看这个李思危到底搞什么名堂。   接到沈玉桐的电话,李思危倒是很愉悦爽快地答应面谈,两人约好晚上在杏花楼吃饭。   杏花楼是粤菜,沈玉桐道提前订好了包厢,他准点到达时,李思危人已经先到了。   看到沈玉桐被小二领进来,李思危忙起身堆着一脸笑迎上前,殷勤地伸出一双手:“二公子,好久不见。”   他今日穿一身笔挺的白西装,头发梳得油光锃亮,只恨不得在脸上写下摩登英俊几个大字。   相较之下,沈玉桐只穿着一件灰色衬衣和西裤,还因为忙碌一日,裤子上隐约留下了褶皱。但气质这种东西,并不是靠打扮就扮出来的。世家公子浑然天成的贵气,是李思危生长的南市老城厢里孕育不出来的。   何况他的还生了一张巧夺天工的脸。   无论如今拥有多少权势和财富,面对这样的人,李思危都有种本能的自卑。   沈玉桐与他握了握手,笑得温文尔雅:“李少爷,你好!”   李思危虚揽着他的肩膀,热情地领他往内走:“二公子,请坐!”   沈玉桐从善如流。   李思危亲自为他斟上一杯茶,似是随口道:“最近去听佟老板的戏,都没见到过二公子。”   沈玉桐客客气气道了声谢,眉头却微微蹙了下,心道莫非这混账玩意找自己麻烦,是因为上回自己拦了他强行请佟如澜吃夜宵这事?   思及此,他又舒眉一笑,道:“最近盐厂忙,经常待在奉贤,很少回夷场。”   “明白明白,”李思危点头,笑盈盈道,“二公子办精盐厂是利国利民的大事业,那肯定是忙得很。”   沈玉桐拿起青花茶杯,优雅地抿了口,轻飘飘看向对面的男人,似笑非笑道:“既然李少爷说办精盐是利国利民之事,怎么还断我们盐运?”   李思危一拍桌子,做出一副懊恼状:“二公子这话可是冤枉我了,虽然顺和是我在打理,但断你们沈家盐运这事,真不是我做的,是我叔叔被那几个淮扬盐商撺掇发的话。为这事,我还跟他老人家吵了一架,但你也知道,我叔叔是顺和老板,他决定的事,我一时半会儿也没办法改变。”   沈玉桐笑:“原来如此,看来是我错怪了李公子。”   “可不是么?”李思危咧嘴一笑:“不过二公子放心,我肯定会继续劝说我叔叔,争取早日恢复你们沈氏的盐运。”   沈玉桐不知这人葫芦里卖的什么货,但还是顺着他的话道:“那就有劳李少爷了,不知道李公子这边需要我们沈家做点什么?”   李思危啧了一声:“二公子不会以为我要趁火打劫,问你要钱吧?虽然我李思危比不上二公子富贵,但也不缺钱。这事原本就是我们这边做得不对,我就是想让二公子知道,我李思危不是那种人。”说到这里他微微一顿,又才继续,“我也就是想和二公子交个朋友而已。”   沈玉桐客气道:“李少爷想和沈某交朋友,是沈某的荣幸。”   李思危朗声大笑:“行,我们边吃边聊。”   原本沈玉桐以为李思危搞这小动作,可能与佟如澜有关。佟如澜清高,捧他的老爷公子不胜枚举,但不到万不得已,他连局都不去。李思危为捧他,花了不少钱,时至今日仍旧没得到任何回应。   而当今上海滩,都传佟如澜是他沈玉桐的人。他没刻意去辩解,是因为将对方当做朋友,算是对他的一种保护。   如果李思危是为了这事,倒也不足为奇。   只是一顿晚餐吃下来,除了一开始进门随口问了一句,李思危对佟如澜只字未提,而且殷勤得过分,三句不离要和自己做朋友。   沈玉桐并非迟钝之人,他这样的身份加上这副好皮囊,从小到大收获了太多爱慕,其中自然也不乏男子,毕竟上海是走在时代前沿的大都会,断袖并非稀奇之事。   对于李思危的事迹,他亦有所耳闻,这人好男风不是秘密,与男戏子和小倌儿门的风流韵事,一箩筐都装不下。   这一番聊下来,李大少爷的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   什么交朋友?只怕是要把他当兔儿爷。   沈玉桐只觉荒谬可笑。   原本他还虚与委蛇地应付着,但到底是世家公子,天生的傲气傲骨。到后来,简直敷衍都懒得敷衍,直接放下筷子,叫来小二结账,拱手同李思危道了别。   李思危仿佛是没看出他的不悦,还腆着脸追出来,追到沈玉桐车旁,一把将人拉住,笑嘻嘻道:“二公子,盐运的事,包在我身上,明日我再找个好地方,我们细谈。”   沈玉桐冷冷将他的手拂开:“谢谢你公子的好意,不过细谈就不用了。”   李思危对他的冷淡不以为意,笑说:“二公子,你想想,若是这盐运中断一个月,你们沈家就得损失数十万大洋,你当真不想跟我再好好谈谈?”   沈玉桐也笑,不过是凉凉的一声冷笑,语气俱是倨傲:“只怕这就是李公子排的一手好戏,我就不陪你玩了。你们顺和爱怎么样怎么样?几十万大洋,我们沈家还亏得起。”   李思危嗤笑一声,脸色终于冷下来:“二公子,我诚心和你交朋友,帮你解决困难,你就这个态度?你们沈家是有钱,但我们顺和在十里洋场什么地位,你也不是不清楚,我要诚心给你们沈家使点绊子,你们日子想必不会太好过。”   沈玉桐懒得再与他多说,鄙薄哂笑一声,拉开车门上了车。   他是又怒又烦,其实虚与委蛇地答应与李思危做个朋友,就能挽回即将面临的几十万损失,似乎不算吃亏。毕竟以彼此身份,料想就算对方当真对自己有什么歪念头,也不敢做出什么出格之事。   但他是沈玉桐,沈家花园里养尊处优长大的二少爷,自是不会委屈自己对李思危这样的货色屈从。   在他愤怒时,仍旧留在原地的李思危,更是满心怒火,以至于穿着一身白西装的他,完全不顾形象,当街狠狠啐了一口。   自从上回见了沈玉桐后,他对佟如澜的一腔热情,很快变得索然无味,去堂子里玩小倌,也没了趣味,脑子里总是冒出沈玉桐的模样。   乜办法,见识了珍珠,其他都变成了鱼目。   这渴望如一团烈火盘旋在他心头,灼得他对沈玉桐是朝也思暮也想,简直是要害了相思病。   也就在这时,几家淮扬盐商带着巨款找上门,让顺和断了沈家盐运。他原本是没打算与他们合作的,但是忽然想到,这可是个让他接近沈玉桐的好机会。   其实沈玉桐冤枉了他,他并没有将对方当兔儿爷——至少现在还没有,他只是单纯地想接近他,想与他做个朋友。   然而对方连他这个小小心愿都不满足。   沈玉桐的傲慢让李思危恼羞成怒,他望着绝尘而去的汽车,恶狠狠道:“傲什么傲?敬酒不吃吃罚酒,既然如此,我让你尝尝我的手段,不让你抱着我大腿求饶,我不姓李。”   然后招来自己的汽车,上车绝尘而去。   “小孟哥哥你看,这个糖人像不像爸爸?”站在路边的孟连生,被柏子骏拉回神。   他低头看向小家伙手中的糖人,上面是一个穿长袍马褂的男人,还留着两撇胡子,当真有几分柏清河的神韵,他笑着点头:“像!”   柏子骏嘿嘿一笑:“那我拿回去送给爸爸。”   “嗯。”孟连生应道,又抬头看向刚刚两架汽车离去的方向,眉头不由自主轻轻蹙起。   *   作者有话要说:   李思危人头马上就要送了。    第25章 再次相助   沈玉桐做梦也没想到,沈家盐运出问题,竟是因为自己。这事实在是荒唐到难以启齿,他也不好同父兄说,只能憋在心里默默怄气。   不过这世上荒唐之事本就寻常,惟愿大哥北京之行顺利,几十万大洋沈家还损失得起。   他瞧不上李思危,但对这种人不得不防,暗中使坏是他们的惯用伎俩,他们清清白白的生意人在这方面,向来技不如人。   接下来几日,沈玉桐忙得不可开交。   沈玉桉去北京活动,只打来电报说一切平安,至于后事,也并非一日两日能有结果的,如今局势混乱,各方势力盘根错节,在北京活动,并没有那么简单。   虽然盐厂已经停工减产,但几日下来,存货还是越积越多,每天要损失几千大洋。   这数字对泼天富贵的沈家来说,只是九牛一毛,但积少成多,日子长了,也实在扛不起。沈玉桐只得想办法,联络南边浙江和两湖的经销商增加订货量。   幸而沈家精盐已经打出名气,那边几家经销商很慷慨地加大订货,只是加了货物,就得增加盐运。去南边的盐船,是从立新码头走,柏清河好商量,然而此时正是秋收季节,粮运繁忙,货船大都空不出来,一时半会儿要凑到合适的盐船,成了难事。   沈玉桐为这事跑了两日,也没谈下来。   这天,他好不容易得空回家,小汽车刚在沈家花园大门口停下,余光便见一道身影从旁边跑过来。   “二公子!”   沈玉桐见到来人,惊讶地开门下车:“小孟,你怎么在这里?”   孟连生道:“我来找你,听管家说,你今日回来,就在这里等你。”   沈玉桐问:“怎么不去屋里等?”   孟连生摸了摸耳朵:“我也不认得其他人。”   沈玉桐这几日忙得身心疲惫,见他这样,却也觉得好笑,他抬手揉了揉疲惫的眉心,道:“你是我们家大恩人,还怕没人招待你?”   孟连生抬眼望着他,蹙眉问道:“二公子,你是不是最近没休息好?”   沈玉桐摊摊手,无奈道:“盐厂的事,你应该听说过。”家中烦事他不欲与他多说,话锋一转,“你来找我作何?”   孟连生道:“二公子是不是想增加往南的盐运?”   沈玉桐点头:“顺和那边估计短时间会不会恢复,盐厂这几日积货太多,只能多往南边调货。但现在是粮运季节,一时半会很难订到足够的船只。”   孟连生道:“我今日来就是跟你说这个,最近进入上海的粮船多,这些船只返航多是运送一些普通日需。我跟他们谈了一下,可以每天空出三条货船做盐运,只是价钱可能比平时要略多一点。”   沈玉桐愣了下,继而又大喜过望,每日三条货船,足以消化这些日子的存货。他激动地握住对方手臂:“只要有船,价钱不是问题。小孟,你可是帮了二公子大忙。”   孟连生抿抿唇,道:“我也是听说你在找船,正好我在码头做事,这方面比较熟悉。”   沈玉桐一扫这几日的阴霾,不管大哥在北京活动得如何,至少解了燃眉之急。他忍不住在他肩膀狠狠揉捏了一把,满脸都是欢喜之色,道:“小孟,我看你就是我命里的福星。”   隔日傍晚,他便安排人将积压在顺和的盐,往立新运过去一批。   因为是孟连生帮忙,他亲自去了一趟码头。   看着一袋一袋的精盐,被运上货船,站在夕阳下的沈二公子,深深积压几日的郁气,总算是吐出来。   孟连生不知从哪里端来一杯热茶:“二公子,喝点茶!”   沈玉桐转头,看到他手中冒着热气的粗瓷杯子,微微愣了下。   孟连生忙道:“这是新杯子,没人用过的。”   “想什么呢?真当我是不是人间烟火的大少爷?”沈玉桐见他误会,笑着接过杯子,“我就是觉得小孟你怎么跟我肚子里蛔虫似的,我正觉口渴,你就端来了一杯热茶。”   孟连生道:“现在秋燥,我看二公子站在水边吹了这么久风,肯定是渴了。”   沈玉桐道:“原本就是你帮我大忙,我还要劳烦你挂住我渴不渴?”   仔细想来,认识孟连生以来,好像真的是他一直在帮助自己。   照例来说,他是是沈家少爷,而对方不过是柏清河一个小小手下,还是个十七八岁的孩子。在偌大的上海滩,应该是自己帮他才是。   然而自己是一桩事都没为他做过,一想,心中难免生出几分愧疚,想着日后定要对这个弟弟更好一些。   他低头喝了一口茶,茶是最普通的粗茶,但喝在口中,却十分甘甜解渴,倒是比家中明前龙井更好喝。   看来喝茶也是讲究的天时地利人和。   思及此,他抬头看了眼站在岸边和船家交谈的孟连生。   柏清河的小小手下?   也许并不尽然。   喝了半缸子茶水,货船也装得差不多。沈玉桐抬头看了眼夕阳,对走过来的孟连生道:“小孟,附近有间不错的酒楼,等你忙完了,我们去吃饭。”   孟连生笑说:“我没什么事了,现在就可以走。”   沈玉桐点头:“行。”   哪知两人正要转身离开,一个穿着黑短褂的青年气喘吁吁跑过来,拉着孟连生道:“小孟,东哥让你我叫你去德兴馆吃饭。”   孟连生道:“你告诉他,我有点事不去了。”   青年瞧了眼他身旁的沈玉桐,凑到他对面贼兮兮道:“东哥说今晚有大活儿要做,让你务必过去。”   他口中的大活儿自然就是去抢烟土,孟连生心中了然,他犹疑了下,终于还是点头:“行,我这就去。”又面不改色对沈玉桐道,“二公子,孙老板找我有事,不能同你一起吃饭了。”   “正事要紧,饭何时都能吃。我明日再来码头找你。”   孟连生想了想,又道:“二公子,其实船的事,我也就是举手之劳,你不用放在心上。”   “就算对你来说只是举手之劳,但对我们沈家却是解了燃眉之急。虽然我们是朋友,但也不能叫我总欠你人情。”继而又想到什么似的,笑说,“这样下去,越欠越多,我当真是还不起了。”   孟连生摇头:“我日后肯定也有需要二公子帮忙的时候。”   沈玉桐道:“这个你放心,往后你的事就是我的事,只要能帮上忙,二公子义不容辞。”   孟连生轻轻一笑:“嗯,二公子那我走了。”   *   夜晚十点,月上中天。   吁——   嗒嗒作响的马蹄声,在夜色中缓缓停下。   “东哥!”赶车的杜赞压低声音朝车内道,显然是有什么异状。   实际上他不说,车内几人也听到了外边的动静,显然已经有人赶在他们前头。   车内的人下来。看到前方黑漆漆的路上横倒着一辆马车,三个男人半卧在路边**,想来是已经被打了一顿。   “哟!这不是东哥么?这么巧?”   原来抢在前头的不是别人,正是老对头李思危。   李思危认出来人,大摇大摆走过来,朗声笑着与孙志东打招呼,语气是十分的得意张扬。   立新和顺和这几年斗得厉害,双方两位老大坐镇幕后之后,在台面上斗得你死我活的便是孙志东和李思危,尤其是以抢烟土这事儿最甚,彼此都截过对方的胡。   孙志东见来迟一步,心中直骂娘,面上却依旧要装作满不在乎地笑:“原来是李大少爷,看来今晚收获不错。”   李思危道:“还行,也就百来斤,够打个牙祭而已,不过品相不错,东哥也要不要拿两条回去吃?也不算白跑一趟。”   孙志东哂笑:“不用了,我不差这两口,留着你自个儿慢慢享用。不过——”他伸手拍拍对方的肩膀,“年轻人胃口太大可不好,小心撑坏了身子。”   李思危也笑:“东哥放心,我身子好得很,倒是东哥自己要保重。”   孙志东冷哼一声,转身对自己人挥挥手:“我们走!”   只是才刚迈出一步,便被李思危打断:“东哥稍等!”   孙志东不耐烦道:“李大少爷还有何事?”   李思危上前一步,笑问:“是这样的,最近我们顺和与沈家有点纠纷,想必东哥也听说过。”   孙志东道:“你们与沈家的事,我可没兴趣。”   “我知道东哥没兴趣,不过沈家原本走我们顺和码头的货,这几日从你们立新运走了,想必你手下有人对我和沈家的事挺有兴趣。”   “是吗?”孙志东早不管码头上的这些杂事,自是不知孟连生帮沈家找了货船。   李思危继续道:“你手下是有个叫小孟的人吧?”   孙志东微微一愣,转头看向孟连生,懒洋洋问:“小孟,是你?”   孟连生点头:“嗯,二公子说想从我们这边多出一点货,我见正好有空出的粮运船,便帮他安排了几只。”   孙志东弯唇一笑,拍拍他的肩膀:“不错,我们做码头生意,就该活络一点,沈家是我们客户,得好好给人家安排。”又转头对李思危耸耸肩,“李大少爷,你看到了,我们就是正当做生意,可不是掺和你们与沈家的事。”   李思危道:“我还听说,这位小孟是二公子的朋友。”他一步一步走到孟连生跟前,借着月色打量身前的年轻人。   两人上回其实已经在醉心楼打过照面,只是那次也是这样的夜晚,孟连生又只是孙志东一个小手下,李思危不屑于去注意一个小喽啰的的模样,自然不记得对方。   而现在的孟连生,不仅是坏他好事的人,还是沈玉桐的朋友,他非得仔仔细细将人瞧个一清二楚才行。   他原以为沈玉桐是天上的星辰,寻常人难以企及,交的朋友也都是与他一样的世家公子。但是眼前的孟连生,不过是孙志东一个籍籍无名的小手下,除了看得出是个模样标志的青年,毫无特别,甚至还有些老实木讷。   李思危心态彻底崩了,沈玉桐不愿跟自己做朋友,却愿意与这么个籍籍无名的穷小子结交。   嫉妒的熊熊火焰燃烧起来,燎得他难耐,以至于忘了孟连生是孙志东的手下,猛然伸手攥住对方脖颈:“就凭你,也配合做沈二公子的朋友?”   孟连生因为脖颈的疼痛低哼一声,掐住对方的手腕随手往下一压。   李思危只觉手上一麻,竟被这小子成功卸了力气,想要再次抓上去,杜赞和陈勇已经上前将他拦住。   孙志东从后面拍拍他的肩膀,冷笑道:“李少爷,打狗也得看主人,你要动我的人,是不是得先问问我?”   李思危这才从愤怒中回神,恨恨地瞥了眼孟连生,冷哼一声,拂袖转身。   孙志东也沉着脸道:“我们走!”   哒哒的马蹄声在夜色下再次响起。   孙志东靠在车厢上,恼火地点燃一根烟:“他妈的,已经连着两次被李思危截胡,这小赤佬,迟早让他好看。”   陈勇附和道:“李思危现在真是越来越嚣张,现在连沈家这样的世家都敢搞,人沈家北京政府都有人的,也不知是要作什么死?”   “县官不如现管呗,这小赤佬就是仗着他叔与林护军使关系好,以为自己在上海滩可以一手遮天。至于为何搞沈家——”孙志东嗤笑一声,一脸猥琐道,“这还不简单?李思危好相公,看上沈二公子的花容月貌,求而不得,只能想方设法找事。”   说到这里,他伸手搭在身旁孟连生的肩膀轻轻拍了拍,笑说:“不过小孟,你帮沈二公子这事办得不错,就是得让李思危好好吃个瘪。话说回来,东哥还真小看你了,你一乡下小子有点本事啊,竟然能结交上沈家少爷。”   孟连生淡声说:“也是机缘巧合。”   “不管什么合,都是你本事。”孙志东自认跟沈家不是一路人,对沈玉桐这样的世家公子也不感冒,因而对孟连生这段友情并无兴趣,说完这句,就又沉下脸,将话题拉回李思危,“若不是大哥一直压着,我早就干掉李思危那龟孙子。”   陈勇道:“大哥也是小心谨慎,现在警署故意让我们立新与顺和双方制衡,以方便控制上海。要是我们直接动李思危,李署长和护军使那边可都不好交代。”   孙志东狠狠吸了口烟,道:“我自然知道这个道理,但让李思危这小赤佬骑在我头上,我实在是不甘心。”   一旁的孟连生冷不丁插话问道:“东哥,你不能动李思危,但如果别人动呢?”   孙志东明显是觉得他在讲笑话,嗤笑一声:“我倒是想,但上海滩除了警察署长和护军使,有谁敢动李思危?”   孟连生若有所思,没再说话。   这一趟空手而归,孙志东一腔怒火,自是去烟花柳巷发泄个痛快。   孟连生回到柏公馆,已临近十一点,他漱洗干净,去报架拿了两份今天还没看的报纸。   沈家最近被顺和断了往北的盐运,沈二公子也成了花边新闻的常客。   今天报纸上依旧有他的小花边,说顺和这回中断沈家盐运,实则是李思危和沈玉桐争夺佟如澜闹出的矛盾。   上海滩公子哥儿争捧戏子不是稀奇事,先前还有过大打出手闹出人命的例子。如今佟如澜又正当红,倒也合情合理。   孟连生平静地扫完这篇满是噱头的小故事,翻开另一页,目光不经意落在一则悬赏消息上——江南制造局昨夜丢失一批军火,淞沪警察署悬赏两百大洋征求线索。   短短一则消息,孟连生却默默看了半天,最后将报纸折好,放在床头柜上。   *   城南高昌庙。   洋务运动后,随着江南制造局在此建立,高昌庙成为成了沪南重镇,酒楼,银号,布庄鳞次栉比,比起租界,是另一番热闹景象,到高昌庙去白相,一度成为沪人流行的休闲方式。   孟连生此前从未来过高昌庙白相过,今日前来,也并非为了游玩。   他下了电车,朝路人打听之后,寻到江南制造局附近。   江南制造局丢失军火是一桩大事,为此军警正在派人挨家挨户搜查,昨日立新码头也迎来了几个便衣,只是事发三日,始终一无所获,据说护军使大发雷霆,去警察署狠狠敲打了一番。   比起不远处市的热闹,工业区十分清静,只隐约听到有机器的轰鸣声。大铁门外站着几个荷枪实弹的大兵,表情冰冷严肃,让人毫不怀疑如果在门口露出哪怕一点鬼祟之状,这几位大兵便会举起手中的毛瑟枪,将人当场击毙。   因而孟连生只默默打量片刻,便如同一个普通路人一样,神色平淡地离开。   离开大兵的视线范围后,他在周边转了一会儿,目光落在几个躺在路旁挠虱子晒太阳的小乞儿身上。   他想了想,走过去蹲下身子,从袖子里掏出几枚铜元,丢在小乞儿面前的小盆里。   懒洋洋的小乞儿立马坐起来,伸出脏兮兮的手,将那几枚可怜的铜元刮分。   “谢谢公子!”   孟连生轻轻一笑,似是随口问:“你们晚上也睡在这里?”   小乞儿身后有一个茅草棚,遮不了风,但挡雨约莫是够的。   有小乞儿回:“是呢!”   孟连生笑问:“那这几日半夜,你们有没有听到看到有什么车辆经过?”   “车辆?半夜除了粪车,还能有什么车辆?”   孟连生点点头,沉吟片刻,又问:“粪车是拉去哪里的?”   一个小乞儿往南面一指:“那边的化粪池咯!”   孟连生顺着他的手看了一眼,遥遥可见大片的农田。他点点头,又从袖子里拿出一枚银元,递给那个衣衫褴褛的小乞儿:“和大家一起去买好吃的。”   几个面黄肌肉的小乞儿,顷刻间变得神采奕奕,攥着一块银元,蜂拥着朝街市跑去。   此刻正是秋收时节,今年江南一带天色不错,收获颇丰。孟连生找到一处化粪池,旁边凌乱放着两个空粪车。他皱了皱眉头,迈步离开这熏香之地,走到不远处一个金黄稻田停下,田里几个农人正在用打谷机打谷子,轰隆隆的好不热闹。   这一带是大片农田和果园,一眼望去,可以看到不少这样的农人在忙碌。要找地方藏几箱军火,想来不是难事。   他饶有兴致地看了一会儿农人的劳作,走到几个人旁边,客客气气地问:“这附近有没有野码头?”   “有的,你往东走到江边,再往南走半里地,就能看到一个,没怎么用了,就偶尔有打渔的用一用。”   孟连生道了声谢,按着他说的方向走去。   虽已仲秋,晌午的日头依然炙热,他走到江边站住。   水面波光粼粼,前方野码头一条乌篷船靠在水边,船头坐着一个老翁,正叼着一杆旱烟在抽,几只鹭鸶在水中嬉戏。   这是一条渔船,船夫正是打渔人。   孟连生上前一步,问道:“老伯,你这船这两天能出租吗?我想从这里运点东西去长江?”   老翁抬起眼皮,道:“什么时候?白天还是晚上?今晚已经有人包了,你要么现在,要么明日?”   孟连生随口问:“今晚几点被人包了?”   老翁答;“亥时三刻。”   孟连生点头:“行,那我回去确定一下,再来同你商量时间。”   老翁见他转身,冲着他背影高声道:“包一次船一块大洋,一分都不能少。”   孟连生回头,笑着点头:“嗯,好的。”    第26章 李思危望着那张纯良无辜的笑脸,蓦然间明白了什么。   孟连生返回租界,找到孙志东时,对方刚刚吃完午饭,正躺在私人茶馆请了采耳师傅给他采耳。   “东哥,我有点事想跟你说。”孟连生低声道。   苏志东耷着眼皮子,慵懒地挥挥手:“说罢。”   孟连生凑到他耳边,小声低语两句。   孙志东一把将采耳师父推开,蓦地竖起身,睁大眼睛看向他:“当真?”   孟连生道:“我也是今天去高昌镇找老乡,听他们聊起这事,几方的话合计后猜测的,也不敢百分百确定。想着这是大事,就赶紧来告诉你。”   “确实是大事。”孙志东并未计较他这消息的来源,因为消息本身实在是足够让他激动万分,他摸着下巴若有所思,“只要是有丁点的可能,我们也不能错过,我这就去跟李署长说。”   孟连生试探道:“这样会不会打草惊蛇?”   “也是。”孙志东将采耳师傅赶出去,屋内只留下两人,他掀起眼皮瞧向一脸忠诚度孟连生,“你认为该怎么办?”   孟连生摸了摸耳朵,显出一些局促和紧张。   孙志东笑:“你跟我有什么不敢说的。”   孟连生犹疑片刻,道:“我是想既然这消息也不是太确定,就先不要告诉署长,以免打草惊蛇,而且万一是假的,还会惹得署长不高兴。但是能偷走军火的人,想必不是土匪就是大兵,我们自己去,只怕会有危险。东哥您不是和署长身边那个苏探长要好么?不如私下告诉他,让他带几个警察一起去。若消息属实,你既能在警察署那里立功,又多卖一个人情给苏探长。若是假消息,也没损失。”   孙志东沉吟须臾,又掀起眼皮朝他一笑,一只大手用力拍在他肩膀:“小孟,没想到你看着跟个榆木疙瘩一样,还有点脑子。说的没错,李署长为这事已经大动肝火,我要是给他来个空欢喜,只怕没好果子吃,我这就去和苏探长谋商量。”   孟连生见他起身,似是想到什么似的,又道:“东哥,估计现在很多人都想用这事在李署长那里邀功,我寻思着,咱们在出发前,先别告诉兄弟们真相,免得人多嘴杂走漏风声,让别人抢了先。”   孙志东笑眯眯点头:“没错,谨慎是好事,你就先告诉弟兄们,说晚上我带他们去抢货。”   孟连生弯起嘴角:“行。”   孙志东带着杜赞去找苏探长,留下一串不明就里的兄弟留在茶馆。孟连生跟这几人说,晚上东哥有大活,让他们留在这里待命。   孙志东这帮手下,对抢货都兴致高昂,因为每干一票都能分到一笔足够潇洒快活一阵子的钱,听到这话,个个都摩拳擦掌蠢蠢欲动,希望自己今晚能被孙志东带上。   孟连生语焉不详地说完,便自己回了茶室。   孙志东这间茶馆,除了他自己休闲,专门用来和各路大人物谈事情,自然网罗各地好茶。   但孙志东不是雅士,并不懂茶,他分不清毛尖和瓜片,也品不出滇红和川红,要说他最爱的茶,其实是最不值钱的高末,因为味最浓。   孟连生为自己泡了一壶毛尖,靠在软塌优哉游哉地品着,一双黑沉沉的眼睛微微眯起,脑子骨碌碌地打转。   孙志东接连几次被李思危截胡,显然是因为他手下有内鬼。   至于内鬼是谁?   他喝了半杯茶,虚掩的房门,被人从外面推开,一张浓眉小眼的脸,从门缝里挤进来。   “小孟。”男人低声唤道。   孟连生原本半眯着的眼睛睁开,露出他惯有的温和纯良模样:“有事吗?初礼哥。”   张初礼是孙志东手下兄弟之一,但常年不得重用,算是个不得志的兄弟。   他搓着手走进来,道:“小孟,你晓得东哥今晚这趟活有多大吗?”说罢,又赶紧补充一句,“就是……他已经很久没带我去干活,我手头最近有点紧,想看今晚有没有机会去?”   孟连生淡声道:“听东哥说是趟大活,应该会多带两个人,你要是想去,待他回来,我跟他说说。”   张初礼双眼一亮:“那真是多谢小孟了。”又仿佛似随口一问,“那你晓得去要去哪里吗?”   孟连生亦是不经意地回道:“听说是高昌庙那边,往南农田的一个野码头,船应该是九点四十分左右出发。”   “那好,待会儿你跟我同东哥说说。”男人成功打探到消息,嘴角弯起一丝不易觉察的弧度。   孟连生笑着点点头:“行,我会同他说的。”   及至暮色四合,孙志东才回来,与他一并前来的,还有便衣的苏探长和几个手下。除了杜赞陈勇孟连生,孙志东还多带了两人,其中一人便是孟连生推荐的张初礼。   为避免声势太浩大,一行人弃了汽车换成两架马车,踏着月光朝城南驶去。   “小孟,还有多远?”   黑沉沉的夜色中,眼前大片的农田和果园,仿佛一眼望不到头。孙志东约莫是烟瘾发作,吸着鼻子不耐烦问。   孟连生摸出身上的铜怀表,看了时间,离亥时三刻尚差二十多分钟,距离他说的十点半,更是还有大半个钟头,他实在是低估了这伙人的心急,如果现在就赶到野码头附近埋伏,必然会和李思危撞上。   他将怀表放回口袋,道:“还有一点距离,左边果园有狗,我们从右边稻田走。”   原本十分钟的路程,被他带着绕路,足足用上了二十分钟。就在孙志东忍不住要再次骂娘时,原本静谧的夜色忽然响起一阵兵荒马乱的枪声。   苏探长经验丰富,一听这声音,立马压低声嗓音道:“快趴下!”   于是一行十人,立马往地上一倒。   警察们训练有素,孙志东这边的几个人,却是慌不择路扎进旁边的草垛里。   *   李思危对自己成功买通孙志东手下做眼线,十分得意。因为这枚不起眼的眼线,他已经顺利截了孙志东好几次胡,落入口袋的大洋,足足有上万元。   今日若真是一批大货,想来又够他带着兄弟们好好潇洒一阵子。   抢烟土这事,对他来说已经是轻车熟路。上海滩的小烟土商,没人敢与他李思危对着干,只要拔出手\\枪,亮明身份,这些贩卖私土的小土商们,立马老老实实交上来。偶尔遇到个狗急跳墙的,也蹦不出两尺高,就得在他的子弹下,老老实实趴好。   他带着两个兄弟,提前一个钟头在野码头附近埋伏,死死盯着那只泊在岸边的渔船。   张初礼的消息果然准确得很,九点四十分,简直是一分不差,四道高大挺拔的身影,抬着两只大木箱,出现在空无一人的码头。   船夫听到动静,从乌篷船上跳下来,道:“几位客官来了?”   就在四人准备将木箱子抬上船时,等到多时的李思危拔\\出枪,带着两个手下冲出去,像往常一样,嚣张大喊道:“都给我把箱子放下!”   四个人微微一愣,将手举起来。   李思危不耐烦道:“怎么?不认得我顺和李思危李爷!”   四人沉默不言,只诡异地对视一眼。   李思危还来不及得意,这几人忽然拔出枪扫射过来。   李大少爷做梦也没想到,这些土商竟然敢朝他开枪,他反应已经不算慢,在被射中倒地时,也开枪射中对方两人。   见同伴中枪倒地,对方剩下两人也不再恋战,压低声音道:“赶紧把东西抬上船走。”   船夫哪里见过这阵仗,吓得瘫软在地,但看着指向自己那黑洞洞的枪口,只得连滚带爬上船。   李思危还想拿起枪射击,但手上已经使不上一丝力气,身上中弹的伤处,像是堵不住的泉眼,汩汩往外冒血,在他想明白刚刚发生了何事之前,脑子已经渐渐变得模糊,只剩下对死亡的恐惧。   他知道自己要死了。   两个人男人手忙脚乱将两木箱运上船,其中一人想起什么似的,折返上岸,将**上膛,指向地上抽搐的李思危。   “李大少爷,对不住了!”   李思危惊恐地望着上方黑洞洞枪口,瞳孔猛然紧缩,想要求饶,却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就在这时,原本安静的码头,忽然又冒出一声大喝:“把枪放下!”   男人望着不远处在夜色下晃动的草木,想来那里藏了不少人。他瞳孔猛然一缩,也不管地上的李思危,折步飞身上船。然而苏探长和他的手下,已经匍匐往前,噼里啪啦开枪。   只听噗通两声,是人跳入水中的声音。   苏探长自认经验丰富,确定对方没了动静,又带领众人匍匐了好一阵子,才挥挥手起身猫着身子朝乌篷船走去。   码头边上倒着五人,其中四人已经断了气,只剩一人还在低低**。   苏探长招呼手下去船上检查,自己弯下身去看那还有一丝气的男人,不看不知道,一看简直是大惊失色:“李少爷,怎么是你?”   李思危急促地喘着气,终于艰难地发出微弱的声音:“救……救我!”   孙志东也没想到是李思危,以为他又是来截自己胡,看他这只剩一口气的模样,顿觉大快人心,但苏探长在旁,他也不好表露出自己的幸灾乐祸,只故作惊讶道:“李大少爷,你怎么弄成这样?”   从船上抬下木箱的大兵,跑来报告:“李探长,一箱毛瑟枪一箱弹药,正是制造局丢失的那批。”   那船夫吓得跪在地上连连磕头:“军爷,老叟什么都不晓得啊!”   苏探长点点头,对这老翁也没为难,只挥挥手让人滚蛋。见李思危情况危险,赶紧吩咐手下:“李少爷受了伤,快过来给他止血,送他去医院。”说罢,又摇摇头叹息一声,对地上气若游丝的人道,“李少爷,你说你有这批军火的消息,怎么不马上报告我们警署?能从制造局盗走这么大一批军火的人,都是亡命之徒,能是你和几个手下能应付的?都道你年少轻狂,没想到轻狂成这样。”   已经只剩一口气的李思危,脑子愈发迷糊。   什么军火?   什么亡命之徒?   两个警察简单给他止了血,在苏探长的吩咐下,将人送去了高昌庙最近的医馆。   在被抬下马车时,原本已经昏迷一阵的李思危,在医馆门口昏黄的灯光下,迷迷糊糊睁开了眼睛。   他对上了一双乌沉沉,如同稚子般澄净的黑眸。   他认得这个人。   孟连生原本面无表情的脸,在对上他的目光时,忽然勾起嘴角,露出一个浅笑。   他的笑容看起来依旧是温和无害,但在这个兵荒马乱的深夜,便显得如此不合时宜。   那一刻,原本脑子混沌一片的李思危,忽然有了一瞬间回光返照般的清醒。他想起张初礼在电话里告诉他——“小孟说东哥晚上九点多要去高昌庙南边劫一批大货。”   小孟说——   李思危望着那张纯良无辜的笑脸,蓦然间明白了什么。   只是一切已经太晚。   大夫看到几个拿着枪的人,送过来一个血淋淋的男子,自是不敢耽搁。   但他只是大夫,并不是阎罗判官,已经踏上黄泉路的人,他没本事救回来。   在这个秋日夜晚的下半夜,上海滩鼎鼎大名的李思危李少爷,死在了城南高昌庙的医馆。   *   作者有话要说:   下章 后天晚上更,之后每天会准时更新。    第27章 吃船菜   孙志东跟着苏探长,一直等到李署长和李永年驱车赶来医馆,又亲眼看着李思危咽了气,然后一面对李永年说节哀,一面假惺惺流下了几滴鳄鱼泪,才领着几个手下回城。   因为太过兴奋,那两滴鳄鱼泪,还没等爬上马车,便已经随着他合不拢的嘴角,被夜风吹干。   待马车拔足行使,孙志东坐在车厢里,再也忍不住地大笑起来。   “真是老天有眼,李思危竟然死了,死了!”他一面笑,一面揽住孟连生的肩膀,“小孟,你说我不是在做梦吧!”   孟连生只是笑笑,并不说话。   倒是对面的陈勇,笑着附和道:“李思危也是自己找死,能从制造局盗走军火的人,能是他带着他那俩歪瓜裂枣手下对付的?在上海滩横着走惯了,以为谁都会惯着他,也不掂量一下自己的分量,活该送命。”   是的,所有人都以为李思危是不知天高地厚,去拦截被盗军火而丧了命。   孙志东激动得难以自抑,双手用力搓了搓脸:“不行,这么大喜事,我非得马上去报告大哥。”   李思危的死,对于立新来说,确实是大喜事。马车里除了神色平静的孟连生,以及瑟缩在车边满心惶恐的张初礼,都恨不得去好好大喝一场庆祝。   只是舟车劳顿大半夜,庆祝自是不急于一时片刻,入了租界,孙志东散了几人,带着杜赞和孟连生,直奔柏公馆。   柏清河大半夜被唤醒,披着睡袍从楼上下来,一脸惺忪地打着哈欠,问:“志东,这么晚了是有什么急事?”   孙志东让女佣去斟茶倒水,自己凑过去,双眼灼灼道:“大哥,李思危死了。”   柏清河在沙发坐下,听闻这话,微微一愣,仿佛是怀疑自己听错一般,抬头看向他:“你说什么?”   孙志东亲热地往他身边一挤,笑吟吟重复:“我说李思危死了。   柏清河目光清明些许,沉声问:“怎么回事?”   孙志东道:“江南制造局前两日不是丢了一批军火么?我打听到消息,说是今晚会从高昌庙南边的野码头运走,就叫上苏探长一块去截下来。哪晓得,赶到时,李思危已经先到,他就带了两个手下,被人打成筛子,送到就近的医馆,没过多久就咽了气。”   柏清河蹙眉一双浓眉,沉吟片刻,问道:“你们是跟苏探长一起去的?李思危的死确定不会跟你们扯上关系。”   “那是当然,我又不像李思危那么莽撞,能盗走军火的是什么人?我自己带着人去截货,不是送死么?李永年去医院的时候,苏探长也在呢,将事情说得很清楚。李思危的死,绝不会跟我们扯上任何关系。要不是我们后面赶到,他估计还得被人沉江,尸骨无存。是我们赶到,他才留个全尸,李永年怪谁也怪不上我们。”   柏清河闻言稍稍安心,点头道:“我也看不惯李思危行事作风,死了是好事。但你也别为这事高兴太早,更要引以为鉴,往后做事要再低调些才行。不过……”他话锋一转,“你帮忙找到被盗军火,确实是在李署长和护军使那边立了一桩大功,往后我们立新在上海滩行事,应该会更方便一些。说起来。不过……”他话锋一转,“制造局丢失军火,警署那边一连三天都没有线索,你是怎么打听到下落的?”   孙志东笑嘻嘻道:“不是我说大话,警察办案,哪里有我南市长大的老上海方便。他们寻不到的线索,我自有办法。”   柏清河轻笑:“行,折腾一晚,你也累了,就在家里歇下,小孟也早些休息,其他事明日再说。”   “好嘞。”   柏清河上楼,女佣要领孙志东去盥洗间洗漱,被他挥手退下,大步上前,叫住要回配楼的孟连生。   “东哥,还有事?”孟连生问。   孙志东走到这个已经比自己高了小半个头的年轻人面前,笑着低声道:“小孟,你对我刚刚同大哥说的话,有没有什么不满?”   孟连生眨眨眼睛,露出个不明所以的表情:“东哥,我不明白你的意思。”   他眼神干净,神色真诚,完全不像是在装傻充嫩。   孙志东不觉得自己揽下全部功劳有何问题,但他得让对方心甘情愿,不会耿耿于怀。   毕竟手下一旦有了不甘心,就不好再掌控。   他对孟连生的反应十分满意,弯唇一笑:“我没跟大哥说是你打探到的军火下落,你没意见?”   孟连生轻笑了笑:“我也只是偶然听到这消息,若不是东哥,这消息对我来说,根本也没用处。”   孙志东欣然地拍拍他的肩膀:“东哥就喜欢你这种不争不抢只做事的性子,放心,这回东哥不会亏待你,明日我开一张支票给你,想怎么潇洒怎么潇洒。”   孟连生笑:“谢谢东哥。”   两人道了晚安,各自回到房间休息。   孟连生简单洗漱了下,躺在床上,将铜怀表放在枕头边,像往常一样,在秒针的滴答声中,沉沉睡去。   *   李思危的死,因为被认定是为了截留被盗的军火,传出去倒算得上体面,丧事自然办得隆重,护军使署和警察署都送来花圈悼念,算是给足了李永年的面子。   然而李永年与顺和的损失,却并不能因此得到弥补。   李永年家中妻妾成群,然而七八个大小老婆加起来,也只给他生了两个儿子。大儿子不到十岁,便被仇家杀害。小儿子倒是平安长大,还是个一表人才聪明伶俐的公子,无奈聪明过头,有了超越环境局限的智慧,看不惯父亲所做的事业,出洋求学后,从此一去不复返。   唯剩下一个亲侄子,颇得他真传。   李永年是将李思危当接班人培养的,李思危也没让他失望,这两年将顺和打理得风生水起,让他安心和一群大小老婆在大宅门里过着醉生梦死的好日子。   如今李思危一死,顺和自然有人蠢蠢欲动,为了稳住军心,李永年不得不重新出山,坐镇顺和。   为了减少顺和外界的麻烦,他出山第一桩事,便是恢复沈家盐运。   沈玉桐原本还在等大哥的消息,哪晓得李思危会忽然一命呼呜,一切恢复原状。   大半月来的焦头烂额,忽然就告一段落。   而他也终于空出心思和时间,趁着天还没彻底凉下来,约上孟连生,将之前那顿没来得及吃的船菜补上。   *   到了吃饭这日,沈玉桐照旧让汽车夫开车去柏公馆接人,孟连生也依旧像先前那样,提前等候在柏公馆大门口。   他头发梳得整整齐齐,身穿月白色春绸长袍,搭配宝蓝织锦坎肩,坎肩最下排的纽扣与左边口袋之间,连接一根金色链条,那是沈玉桐送他的铜怀表。   今日是个难得的好天气,虽已临近暮秋,但阳光明媚,微风习习,正是舒适宜人的时节。   站在暖阳清风之下的年轻男子,身姿颀长提拔,颇有几分玉树临风。   距离第一次见面,不过短短一年,但如今的孟连生,却让沈玉桐再难将他与当初那个衣衫破旧的孩子联系起来。   他已经彻底长成了一个青年,与上海滩体面的年轻人没有任何区别。   如果非要说有什么不同,那可能是他比十里洋场大部分自认摩登的年轻男子,更周正俊朗。   当然,他也并非完全改头换面,至少那双漆黑如墨的眼睛,仍旧与自己当初见他时一样干净清澈。   汽车在路边停下,孟连生走上前:“二公子!”   沈玉桐笑::“让你在屋里等着就行,你又站在外面?万一车子在路上堵了,岂不是要站许久?”   孟连生道:“反正我也没其他事做,还省得麻烦门房来叫我。”   汽车夫下车替他开门,他恭恭敬敬道谢。   待他上车坐定,沈玉桐眉目含笑,上下打量他一番,玩笑般道:“小孟是越来越一表人才了。”   孟连生面色微赧,摸摸耳后,道:“二公子才是真的一表人才。”   沈玉桐是被人夸惯了的,不以为意地轻笑了笑,拍拍他的肩膀。原本只是随手一拍,却蓦地发觉这坎肩之下的肩膀,原来如此结实坚硬。他笑着感叹:“小孟,这一年,你真是长了不少。”   “嗯,大约是吃饱了饭。”孟连生点头,认真道,“以前在老家,因为发大旱,田地绝产,连树皮草根都得吃,但还是常年的挨饿,所以刚来上海那会儿很瘦。”   沈家的饭桌每餐不低于八道菜,还常常从酒楼里订席面,沈玉桐只有不想吃的时候,从未尝过饿肚子的滋味,单是想象啃树皮吃草根,便觉一阵心酸。   他瞧了眼孟连生,见对方说这话时,神色平淡,显然也已不在乎,便笑道:“既然你来了上海,就肯定不会再过那种日子,哪怕以后在柏公馆做不下去,二公子也不会让你再饿肚子。”   孟连生对上他的眼睛,目光里俱是由衷的感激:“谢谢二公子。”   原本这话沈玉桐只是感慨之下的随口而发,但说完之后,这念头反倒是在心中扎了根。   他是将孟连生当做了弟弟,便有了做兄长的自觉。   汽车开到苏州河畔,他领着孟连生登上提前订好的画舫。   桌上一只小桌,两人隔桌而坐。   船只缓缓驶离岸边,船上的小二提着一只铜茶壶,为两人斟上热茶后,沈玉桐好好做人兄长的想法就更加笃定。   柏清河这两年虽然深居简出,甚至有传言他因为儿子的关系,开始信佛。但立新如今赚大钱的生意,毕竟上不得台面,说一句伤天害理也不为过。孟连生现在跟的又是孙志东,那位孙老板的名声可实在是不算好,撇去生意上的事不说,就单单这人吃喝嫖赌的作风,就该敬而远之。   小孟跟着这些人,总该不是长久之策。   他抿了口茶,道:“这次我们沈家盐运出问题,多亏小孟你帮了大忙。”   孟连生正好奇地打量四周景致,听他这样说,回头对上他的目光,轻轻一笑:“二公子不用客气,举手之劳而已。”   沈玉桐感慨般叹了口气,道:“说起来,我原以为这事最终解决,还得等我大哥在北京那边活动好,没想到李思危竟然因为拦截被盗军火,被人打死了。现在想想,还是觉得不可思议。莫非这就是多行不义必自毙?”   孟连生笑着点头:“我听说李思危在上海滩横行霸道多年,还故意为难你们盐运,大概是老天爷也看不过眼了。”   沈玉桐点头,忽然想到什么似的,又道:“对了,听说最终是孙老板帮忙截下的军火,就比李思危慢了一步。那日你也在吧,是不是很危险?”   孟连生摇头:“孙老板是与警署的人一同去的,他们都有枪,不用我们这边的人出头,所以没危险的。”   沈玉桐闻言稍稍松了口气:“小孟,虽然这次没危险,但我知道孙老板做事,向来都爱铤而走险。你跟他做事,总没那么安全。”   孟连生说:“没事的,我主要就是在码头干活。”   沈玉桐犹疑片刻,道:“我们家精盐厂如今生意还不错,也一直差人手,你若是愿意,不如来盐厂跟我一起做事,别的不说,总归不会有危险。”   孟连生微微一笑,面露感激:“多谢二公子,我现在在码头,很多事正在学习,柏先生对我又有知遇之恩,我想至少报答了他的恩情,再做其他打算。”   沈玉桐听他这样说,仔细想了想,虽然自己希望对方离开立新,但如果真的进入沈家盐厂,两人这份情谊自然很难跟现在一样纯粹。   对方拒绝,倒也不算坏事。   他笑了笑,道:“不管怎样,你自己当心点,遇到危险,别冲在前面。没什么比自己的性命更重要。你看李思危风光一时,人一死还不是什么都没了意义。”   孟连生点头:“我晓得的。”   两人说话间,小二来上菜。   船菜吃的多是河鲜。刚刚做好的生呛小白虾,腌制三天的醉蟹,用碳炉子煨好的大骨莲藕汤,再加一盘时令蔬菜,一壶烫好的黄酒。这些菜式正适合一面欣赏风景一面慢慢享用。   沈玉桐这些日子因为盐运的事,可谓是心力交瘁,今日才算彻底放松下来。此刻夕阳西垂,落霞满天,清风徐徐,一碗热汤一杯薄酒下肚,只觉得心情豁然开朗,浑身舒畅,以至于望着对面慢条斯理吃菜饮酒的孟连生,又心生几分欢喜。   及至终于吃饱喝足,画舫也行了大半个钟头。   沈玉桐看了眼天空的夕阳,伸伸胳膊,同孟连生道:“走,我们去船头看风景。”   孟连生喝完杯中最后一口酒,随他一起走到船头。   沈玉桐靠在围栏边,望着火红斜阳拖曳着大片云彩,是一片连绵不绝的火烧云,真真是美不胜收。   他看过不少夕阳晚霞,尤其是在奉贤时,只要是晴好的日子,几乎每个傍晚都在盐场看着夕阳从海面隐没,但总觉得今日的夕阳晚霞,比从前任何一日都美丽壮观,美得让他的心情都好像泡在甜酒里一般。   “小孟,你看天空是不是很美!”他随口道。   然阖上眼睛,在迎面而来的清风中,感受落在面颊上温暖余晖。   “嗯。”站在他斜后方的孟连生点头低声应道,目光扫了眼远处天空,便又落在身前男人的侧脸上。   因为喝了一点酒,沈玉桐白皙的面颊染了一层红晕,与落在他脸上的晚霞交织在一起,浓长的羽睫在晚风中轻轻跳动。   孟连生并不觉得都市的晚霞有多美,至少远远不及皖南故乡,但此刻这个被霞光笼罩的男人,却比他见过的任何风景都动人。   他微微上前,像沈玉桐一样闭上眼睛。   两人此时只隔了半尺不到的距离,因而他的呼吸间,都是沈玉桐带的气息。   不是先前的古龙水,也许是某种皂角,清新淡雅,十分好闻,他几乎是贪婪地呼吸着这味道。   渐渐的,也不知是味道,还是刚刚喝过的黄酒在身体里作祟,孟连生觉得自己好像有点醉了,一股难以言喻的热潮,像暗涌一样在他血液中浮动。   他开始在画舫轻轻的摆动中眩晕迷醉,不由自主循着热源往沈玉桐脖颈处靠。   只是还没挨着,原本平静的河面,水波忽然涌动,似是有浪头打过来,缓缓行驶的画舫,猛然一晃。   正享受着这静谧恬然的沈玉桐,猝不及防地往后一个趔趄。   幸而站在他身后的孟连生,及时伸手抱住他的腰身,将他稳住。   沈玉桐睁开眼睛,抓住围栏,好笑地舒了口气,转过头看向孟连生,却见对方双颊红得比天空晚霞还甚,一双黑沉沉的眼睛,在对上自己时,仿若有惊涛骇浪在翻涌。   他心头一怔,愣了下,脱口问:“小孟,你醉了吗?”   仿佛是骤然惊醒般,孟连生闭上眼睛深呼吸一口气,搭在对方腰上的手,不着痕迹地收回,又稍稍退开半步,再睁开眼时,那黑眸又恢复惯有的纯良无辜。   他微微一笑,摸摸自己发烫的脸,低声道:“是有一点。”   沈玉桐道:“黄酒喝时不觉,后劲却是不小,我们坐回去,喝点茶醒醒酒再回家。”   孟连生不动声色地侧身,身手整整衣袍,将身体的反应巧妙地遮掩,低声应道:“好的。”   *   作者有话要说:   沈二:我把你当弟,你竟然想太阳我。    第28章 没尝过女人,不知道女人的好   这顿船菜后,沈玉桐与孟连生在年前,只在庆春班封箱那日见了一回,此后便是繁忙的岁末。   转眼一年又过去了。   沈家家大业大,小年不到,整座大宅就一直处于热闹之中。从正月初一开始,外嫁女儿带着丈夫孩子回娘家,拜年客更是络绎不绝。   及至正月初四,龙嘉林也从豫北返回上海,来沈家拜年。   年前他打电报给沈玉桐,说他爹让他留在驻地过年,沈玉桐不甚在意,但沈家上下可偷偷高兴了许久。   龙嘉林不知自己如此不受沈家欢迎——当然即使知道他也不在意,他只在意沈玉桐。   登门之后,便理所当然地住在沈家,狗皮膏药一般,成日跟着沈玉桐同进同出。沈玉桐去庆春班拜年,他也要一并跟着。   佟如澜的庆春班,住在霞飞路附近石库门里一栋小楼,来开门的是一个丫鬟,屋子里有食物香气传来,许是正在烧饭。   “佟老板,是沈二公子。”丫鬟见到来人,回头朝客厅里唤道。   一身白衫的佟如澜匆忙迎出来,看到玄关的沈玉桐,先是面露欢喜,继而又看到跟着他一同进来的还有龙嘉林,于是那欢喜便变了两分味道。   可见龙少爷确实是天生的不讨人喜欢。   “二公子龙少爷,新年好!”他恭恭敬敬行了个礼。   许是封箱之后,他一直深居简出,又遇上过年,面上圆润了少许,气色看着也比先前好了不少。   沈玉桐将手中的礼品交给丫鬟,笑着拱手同他回了个礼,道:“佟老板新年快乐,我来给你拜年了。”   佟如澜道:“二公子太客气了,原本该我去府上拜年的,但又怕贸然登门叨扰了沈老爷和大公子他们。”   沈玉桐摆摆手:“家里天天都是拜年客,您可千万别去凑那个热闹,我也是寻个借口出门喘口气。”   佟如澜笑:“进来吧,小孟也在,厨子正在烧饭,我让加两个菜。”   “小孟?”沈玉桐惊讶,抬头看向客厅中的沙发,果然是坐着个月余未见的孟连生。   孟连生见他看过来,站起身客气地打招呼:“二公子龙少爷,新年好!”   “新年好新年好!”沈玉桐没料到会在这里与他不期而遇,心情很是愉悦,走过去道,“我还正想着去柏公馆拜个年看看你呢!”   孟连生瞧了眼他身后的龙嘉林,对方显然是因为沈玉桐一门心思寒暄而忽略他,脸上露出了几分不耐烦。   他拱手微笑:“多谢二公子挂记。”又转而对龙嘉林道,“龙少爷回来几日了?”   龙嘉林道:“没几日,前天才回来。”   佟如澜招呼两人坐下,又吩咐厨房加菜。丫鬟端来两只新茶杯,他亲自斟茶。   沈玉桐来庆春班,无非是出于礼节,比起佟如澜的新年,他更关不期而遇的心孟连生这个新年过得如何。这孩子无父无母独自在异乡讨生活,住在柏公馆,看似衣食无忧,实则是寄人篱下。   “小孟,你过年过得可好?”他笑盈盈上下打量着对方,关切地问。   “挺好的,”孟连生回道,“柏先生待我如家人一样,我跟他和少爷一起过的年,还拿了一个大红包。”   沈玉桐了然地点点头,还想再关切地问点什么,孟连生已经注意到龙嘉林在两人之间来回巡视的眼神,他不动声色地转移话题,“我今天来给佟老板拜年,看到他有在创作新戏,二公子文采好,可以帮忙看看。”   “对对对,”佟如澜想起什么似的,从沙发旁的小桌上拿出一个本子,“二公子来帮帮瞧瞧戏词,看如何改动最好?”   沈玉桐果然是被这话题吸引,与佟如澜凑在一起,一聊就聊得火热。等到开饭,四人移至餐桌,两人依旧没结束这个话题。   孟连生只默默吃饭,偶尔礼貌性应上一两句。而龙嘉林却是越来越不耐烦,他平生最厌恶沈玉桐和别人近亲冷落自己,眼下这二人志趣相投的模样,分明是伯牙子期一般,他想要插话,又实在不懂戏,越看越觉碍眼,只能冷着脸闷头吃菜。   幸而庆春班厨子手艺不错,不然他极有可能半途掀桌。   一顿饭终于吃饭,佟如澜又邀请沈玉桐上楼去看他新置办的行头,留下孟连生与龙嘉林坐在沙发饮茶消食。   待两人脚步声消失在楼梯口,龙嘉林挪到孟连生身旁,低声问:“你和二公子经常见面?”   孟连生摇头:“若不是在戏院里遇到,平时很难与二公子碰上一面。”   龙嘉林皱眉:“小凤经常去听佟老板的戏?”   孟连生依旧摇头:“据我所知,二公子一直忙于盐厂事务,大多时候待在奉贤,回上海听戏的日子很少。”   龙嘉林又说:“我看报上不是写小凤在捧佟老板么?”   孟连生笑:“龙少爷看的是花边小报吧?那信不得的。二公子喜欢戏尊重戏,把角儿当做艺术家,与佟老板是君子之交,并不是像其他公子哥那样捧戏子。”   龙嘉林不以为然地轻嗤一声,斜乜着瞧他一眼,忽然想到什么似的,露出一个揶揄的坏笑:“老爷公子才喜欢往戏子跟前凑,小孟你也不是公子哥,跟佟老板走这么近,不会是……”   孟连生脸色微微一赧,低声道:“龙少爷别开这样的玩笑,我跟二公子一样,也喜欢戏曲尊重戏曲。”   龙嘉林见他这模样,自认是猜中了对方的秘密,了然般弯起嘴角,伸手揽住他的肩膀,坏笑道:“佟老板戏好人俊,爱慕他也不是见不得人的事,不用跟我害羞。”   孟连生不自在地轻咳一声:“龙少爷,你不要再胡说了。”   龙嘉林愉悦地大笑,以至于刚刚沈玉桐与佟如澜过于亲近带给他的不爽,都消散了几分。他收回手在空中摆摆:“放心吧,我又不会同别人说。不过,”说着,他凑到对方耳边,低声道,“我不在上海的时候,你帮我看着点小凤,若是他和佟老板当真走得太近,你要及时告诉我。”   孟连生讪讪一笑,并不作答,但龙嘉林却当其默认,自认和这小子达成了共识。   过了片刻,沈玉桐跟着佟如澜从楼上下来,见沙发两人状似热络,笑道:“聊什么呢?”   龙嘉林咧嘴一笑,道:“没什么,就和小孟随便聊聊。我们是不是要回去了?”   沈玉桐点头,转而对佟如澜道:“那佟老板,我们先告辞了,等你开箱那日再见。”   佟如澜与他聊了这么久的戏,只觉得对方实在是懂自己,灵感又多了几分,心情十分舒畅,拱手笑道:“行,我送你们出门。”又叫丫鬟装上厨房做的新春点心,给三人分别捎上。   及至出了门,沈玉桐这才后知后觉地反应过来,今日竟然没和孟连生说上几句话:“小孟,你要回柏公馆么?我们先送你。”   孟连生却是摇摇头:“不用了,我想先去逛逛买点东西。”   沈玉桐:“行,那回头再见。”他上了车,又想起什么似的,从衣服口袋里掏出一枚红包,递给孟连生,“差点忘了这个,我年长你几岁,是你兄长,按规矩得给你发红包,新年快乐,大吉大利。”   孟连生弯唇接过红包,先是道了一声谢,又说:“二公子也大吉大利。”   龙嘉林见状,也赶紧问汽车夫要了一只红包,朝里面塞上几枚大洋,从窗户里递给车外的孟连生,朝他挤眉弄眼道:“小孟,你龙大哥也给你红包。”   孟连生着接过来:“多谢龙少爷。”   龙嘉林自认一个红包买通了一枚眼线,心满意足在座位坐定,与沈玉桐一同回了沈家花园。   但眼线是一回事,拈酸吃醋是另一回事。   这日晚上,想着沈玉桐和佟如澜那知音的模样,继而又想到,自己不在上海的日子,总会有这样那样的人,霸占沈玉桐身边的位置。于是洗完澡,便摸进沈玉桐的房间,跳上他的大床。   沈玉桐正在看书,见他跟个巨型猴儿一样蹿上来,抬眼问:“有事?”   龙嘉林靠在床头,与他并排半躺着,道:“小凤,我准备跟我爸爸商量,让我回上海,军营里都是些粗俗莽撞的丘八,实在是无趣的很。”   沈玉桐笑:“我看你现在就是个丘八。”   龙嘉林道:“我说真的,我还是想天天跟你待在一起,等这次回去,我就跟我爸爸说,实在不行,装病也得装回来,反正最迟不超过这个春天。”   沈玉桐将书放下:“你们爸就你一个儿子,把你带在身边,是让你跟他多学点做事,你躲在洋场当少爷怎么行?”   龙嘉林哼哼唧唧道:“我不管,我就想跟你待在一起。”   沈玉桐道:“多大人了,怎么还跟小孩子一样?”   龙嘉林道:“你都不知道在军营里有多苦。”说着他扯下睡衣衣襟,指向自己胸膛,“看到没?这都是这几年落下的伤。”   沈玉桐目光落在他胸口,那上面赫然是几道狰狞的伤疤,他微微蹙眉:“小龙,你这是怎么弄的?”   龙嘉林见他表情里流露出的关心,愉悦地弯唇一笑,将衣服拉上去,道:“放心,不是枪伤,大都是之前在讲武堂跟人练手留下的。”   沈玉桐点点头:“不管怎样,你要注意安全。”   “要说安全,那肯定是租界最安全。那你为何不支持我回来?”   沈玉桐道:“你们带兵打仗的事,我也不懂。我不是不支持你回来,只是过了春天,我要去自流井开办精盐厂,不知要在那边待多久,你回来我也不在上海。”   “啊?”龙嘉林微微一愣,“你要去自流井?”   沈玉桐点头:“我们沈家本就是从自流井发的家,现在那边还有两口盐井,在川盐里依旧有一定地位。如今奉贤这边的精盐厂已经稳定,我和我大哥商量之后,决定去自流井也开办一间精盐厂。”   龙嘉林听他这样说,垂头丧气地耷拉下脑袋:“你不会一去就是一年半载吧?那我回上海休假都见不着你了?”   沈玉桐道:“我们现在都是大人了,得做大人的事,哪能像小时候一样日日腻在一起玩。”   龙嘉林有气无力地滑在枕头,一副生无可恋的模样:“那我今晚跟你睡吧!”   沈玉桐笑着踹他一脚:“两个大男人睡一床像什么话,被我大哥看到了又要说我,赶紧回你自己的客房。”   龙嘉林哼哼唧唧耍了会赖,到底还是没能抵过沈玉桐的坚决态度,起身下床不情不愿地离开。   正月十五一过,庆春班开箱,日子也就从热闹闲散的年味中退出来,恢复了平常的节奏。   去年沈家盐运出事,虽然是以李思危的死而终结,但沈玉桉那趟北京也没白跑,总理亲自在报上发言支持鼓励本土盐商办精盐,摆脱“吃土的民族”之称号。   上头一发言,民意自然要跟上,传统盐商,不敢再随意跟沈家作对,反倒是老老实实筹备转型。沈家也不吝于分享精盐的工艺技术,一时间举国上下,兴起了办精盐热潮。   沈玉桐一面忙于奉贤盐场的事务,一面着手筹备自流井的盐厂。十天半个月才能回沈家花园一次。因为要陪年迈的老父亲,回了家中,也鲜少出门玩乐,一个月能去听一两次戏已经实属难得。   因而在入夏之前,他与孟连生也就偶然在戏院里见过寥寥几回。好几次,想要约他一起吃顿饭,却总被琐事缠身,最终都只能不了了之。   当然,对于孟连生,他也并非一无所闻。即使没有刻意打听,也隐约听到立新小孟这个称号。   不知从何时起,孟连生已经是不再不为人知的无名小卒。   这事其实还是要从李思危那桩事说起。因为除掉一个心腹大患,孙志东终于意识到孟连生虽然沉默寡言老实本分,但并不愚笨,甚至还有个聪明的脑瓜。渐渐的,他开始将越来越多的事情交给这少年办。   而孟连生总是完成得很好,且不争不抢不邀功,只默默做事。   孙志东身边的兄弟,多跟他一样,是大字不识一箩筐的粗鄙莽夫,孟连生却不仅能熟读书报,还能说一些洋文,立新在租界做生意,免不了要和洋人打交道,这实在是弥足珍贵。   照理来说,一个后来者太受重用,通常不是好事,况且孟连生还是个二十不到的毛头小子,要让立新一帮莽夫以及其他各路人马心悦诚服,原本没那么容易。然而也正是因为他年纪小,又生了一张人畜无害的脸,为人谦逊和气,反倒是让人不会有任何防备,加上他对钱财不在意,总说自己上午老下午小光杆司令一枚,拿最少的钱做最多的事,还三不五时请兄弟们吃喝玩乐,光是带着一众兄弟包场看佟老板的戏,都不止一回。   出来做事的男人们,无非是图个钱财养家糊口,既然能从孟连生手中赚到更多的钱,又如何不心甘情愿听他差遣。   久而久之,无论是立新内部还是外人,有什么事,都会先来找小孟。   立新小孟的名声,自然是不胫而走。   *   转眼又是一年夏日将至。   这日孟连生跟着孙志东回柏公馆,给柏清河汇报工作。   柏清河随手翻了翻孙志东带来的账本,没仔细看便合上,开口道:“志东,这几年我们从桑吉土司手中只拿到他烟园的三分之一烟土,剩下三分之二,他给了北京和广州的土商。我前日收到西康那边的来信,听说他不再跟那两个土商做生意,正准备重新寻找合作伙伴。趁着还没到大烟收割季节,你带人亲自去一趟西康,争取将这笔生意谈下来。”   孙志东拍拍胸口:“没问题。”   柏清河抬头,像是想起什么似的,道:“小孟,你跟志东一起去,就当长长见识。”   “好的。”孟连生乖巧应道。   孙志东亲昵地揽住他的肩膀,笑嘻嘻道:“大哥,你不说我也是要带小孟去的,我现在可是离不得这个好帮手了。”   柏清河浓须下的嘴唇,微微弯起,眼角也浮上一丝笑意。   他淡淡瞧了眼孟连生,对方来柏公馆,已近两年,自己亲眼看着他,从一个少年长成青年。要说变化,一个在码头擦鞋的穷孩子,变成立新骨干,绝对称得上是翻天覆地的变化。   但共处一个屋檐下,不说日日相见,也不会相隔三天,在他看来,小孟还是当初那个小孟,对家中佣人彬彬有礼,对子骏照顾疼爱,并未因为自己长了本事,而目中无人忘了自己是谁。   这一点来说,他要比孙志东强上上百倍。   他感慨般叹息一声:“无论是志东还是小孟,你们不仅是我兄弟,还是我的家人,立新有你们我也放心。不过志东,你那些坏毛病该戒的还是戒掉,身子骨熬废了,赚再多钱也不管用。”   孙志东不以为意地挥挥手:“大哥,你就别操心了,我有数的。”   柏清河知道这些事上,自己也管不住他,摇摇头,又问孟连生:“小孟,你没学你东哥染上坏毛病吧?”   不等孟连生回答,孙志东已经先道:“他你就更不用担心了,别说吃鸦片,就是带他去会乐里找姑娘都不要的。我看就是个天生劳碌命,一点不懂享受。”   柏清河失笑:“小孟你也十九了,不去妓馆找乐子是好事,但正经找个姑娘还是可以的,若是有合适的,我帮你做媒。你一个人在上海,也没亲人,讨了老婆,也好有人知寒问暖,”   他这番话让孟连生闹了个大红脸,支支吾吾道:“我……还没想过这事,以后再说吧。”   孙志东戏谑道:“傻小子,你这是没尝过女人,不知道女人的好。”   柏清河摆摆手:“这事儿也不急,总归小孟年纪还不大,等你们从西康回来再慢慢说。”   孟连生只是讪讪的笑。   *   作者有话要说:   马上换个地图培养培养感情。   明天开始我定时早上六点发吧,这样大家起床刷手机,顺便就能看了。    第29章 登船   沈玉桐去自流井,定在了夏初。   虽然他十七岁就留洋海外,归国之后,也是扛起了精盐厂的重担。但这一去至少半年,沈家上下并舍不得,也不放心。   沈老爷子和沈大公子,早早就给自流井的大掌柜去了书信打了电报,让他提前在那边安排好。大嫂则是亲手给他准备行李,两只皮箱一只藤箱,装得满满当当,吃穿用度样样不少。   除了他的贴身小厮阿福,沈玉桉还派了家中身手最好的保镖程达跟着。   出发那日,沈玉桉亲自送他到码头,表情是常见的严肃,语气是惯有的温和:“到了那边,马上打电报回来报平安,要是不习惯,早点回来,让天赐哥打理就行。”   沈玉桐笑说:“我晓得的,自流井也不是什么穷乡僻壤,我小时候还跟爸爸去过,能什么不习惯的?”   沈玉桉道:“小时候是小时候,这几年地方上天天打仗,四川也不安稳,反正有什么事自己激灵点。精盐厂的事再重要,也比不上你安全重要。”   沈玉桐目光落在大哥泛白的双鬓,都说长兄为父,沈玉桉在自己这个幼弟身上花的心思,并不比几个儿女少。他从小没了娘,但因为有个好大哥好大嫂,倒是从未感受到没娘的痛。   他是高门里被成宠大的少爷,但如今父兄年迈,他这个少爷也时候挑起沈家的大梁了。沉吟片刻,又故作轻松地笑了笑,道:“大哥,我早不是小孩子了,你不用总为我担心。”   沈玉桉怅然地叹了口气:“我就是知道你不是小孩子了,可以自己飞了,一面为你高兴,一面有有点舍不得,怕你飞出去受风吹雨打的苦,总想着能护着你一辈子。但大哥年长你这么多,想要护你一辈子,也是心有余而力不足。”   沈玉桐笑说:“大哥你为家里操劳了这么多年,以后我护着你们。”   “好好好,”沈玉桉听他这样说,朗声大笑:“我也不啰嗦了,赶紧登船吧。”   两兄弟煽完情,挥挥手道别,沈玉桐领着小厮和程达,随着旅客队伍进了闸。   与此同时,在他们身后不远处,孙志东一行也踏上码头,准备登上同一艘开往重庆的客轮。   孙志东除了带上孟连生,还带了好身手的左膀杜赞,至于右臂陈勇则是留在上海打理立新事务。   “咦?那不是沈二公子吗?他也要去四川?”走在前面的杜赞忽然开口道。   孙志东朝他指的方向瞅了眼,随口道:“沈家在自流井有盐场,我看报上说沈二要去那边办精盐厂。”   孟连生顺着他目光看去,果然一眼看到前方人群中的沈玉桐。穿着灰色衬衣和黑西裤,裤子上系背带。   依旧鹤立鸡群。   沈玉桐要去四川的事,前些日子打电话同他提起过。去四川办厂,少说得半年,他当时想着至少半年见不到对方,心中还颇感失落。   不想几日后,柏清河就让他与孙志东去西康。   他虽然到过的地方不多,但因为爱读书读报,地理知识并不贫瘠,知道西康距离自流井并不算远,便想着去那边,或许还能见上沈玉桐。   现下看到对方跟自己同一班船,心中简直要雀跃起来,只是碍于身旁还有孙志东和杜赞,那雀跃始终只在胸腔中打滚,并不写在脸上。   孙志东想起什么似的,瞧了眼跟在身后的孟连生:“对了小孟,你不是跟沈二相熟么?在船上几天,正好还能多个伴,要不要先去打个招呼?”   孟连生露出个内敛的浅笑,淡定道:“等上了船再说吧。”   内河客轮比不得出洋的邮轮,即使是一等舱,也是小小一间,只得一张上下铺的床,外加一张桌,幸而房内还算干净。   阿福是跟沈玉桐一同出过洋的,一面替自家少爷收拾房间,一面抱怨:“这一等舱还没当初我们坐的邮轮一半大,看着都憋屈。”   沈玉桐倒是不甚在意:“从上海到英吉利得两个月,这趟船到重庆不过一个礼拜,又是在内河,条件差点也无妨。”   他取下身上背带,将衬衣从裤子里扯出来,又松开上方两颗纽扣,闲闲散散坐在床上,让阿福拿了两本书出来放在桌上。   这会儿时日尚早,漫长旅途无事可做,正好抽出工夫,将这些日子没来得及看的书补上。   阿福给他收拾完,见他已经半靠在床上看书,便不再打扰,退出去回了隔壁房间。   客轮很快发出呜呜的汽笛声,一点一点驶离岸边。   入了夏,江南早已热起来。好在客舱虽然狭小,但有窗户,船只在水上行驶,江风吹进来,还算舒适。   沈玉桐就在这宜人的清风中,正看书看得入迷时,有人敲门。   “哪位?”他头也不抬随口问。   外面的人道:“是我,小孟。”   沈玉桐蓦地一怔,甚至还迅速环顾了下四周,确定自己是在去往重庆的船上,才下床去将门的打开。   门口站着的,可不就是已经快月余未见的孟连生。   “小孟,你怎么在这里?”沈玉桐睁大眼睛,表情惊喜得简直有些失控。   孟连生倒是云淡风轻:“我跟孙老板去西康办事。刚刚上船时看到你也在,安顿好了就来同你打个招呼。”   “先进来。”沈玉桐忙将他拉进门,“你怎么没跟我说过你要去西康?”   孟连生说:“老板决定得匆忙,我还没来得及同你讲。”‘   沈玉桐原本也是随口一问,他虽然将对方当做弟弟一样,彼此有种心照不宣的亲近,但实则联系甚少,见面次数更数的出来,这种事倒也并不是一定要告诉他。   不过在船上见到孟连生,他还是很欢喜的——简直太欢喜了。   舱房内没有椅凳,只能坐在床上。   孟连生目光落在干净的格子床单上,那应该是沈玉桐自带的床被,因为看起来好干净整洁,他犹疑着没有马上坐下。   沈玉桐自己先坐好,拍拍身旁的位置,笑道:“坐吧,愣着作何?”   孟连生这才在他旁边坐定。   沈玉桐将小桌上的点心盘子朝他推过来一点:“吃点东西。”   孟连生随手拿起一枚牛奶糖剥开送入口中。目光落在桌上的几本书,道:“二公子,你在看书?”   沈玉桐道:“船上无聊,就带了几本书打发时间。你要没事做,这几天来我这里看书,咱们还能说说话。”   孟连生点点头:“嗯。”   两人有一搭没一搭地聊了些近况,又吃些点心,便已临近中午。孟连生掏出身上那块铜怀表,道:“我得去跟东哥去吃饭了。”   沈玉桐道:“行,你若是下午想来我这里看书,吃了饭过来。”   孟连生朝他微微一笑:“好。”   也许是他的表情太乖巧,沈玉桐生莫名生出一股想摸摸他脑袋的冲动。   看来,自己这便宜哥哥当得有点上瘾了。   孟连生去餐厅吃过午饭,孙志东和杜赞去赌钱,他施施然来到沈玉桐的舱房。   船上餐厅喧杂,沈玉桐不想凑那热闹,便在房里用的午餐。这会儿他也已经吃完,让阿福重新准备了新鲜果盘和茶水。   阿福只道自家少爷讲究,殊不知是为了迎接孟连生。   “你想看什么书?自己挑。”   沈玉桐先前已将箱子里携带的几本书全部拿出来,整整齐齐放在桌上。坐在床边的孟连生拿起几本翻了翻,最后挑了一册英文书:“就这本吧,我还没读过英文书,正好读不懂的地方,可以让二公子教我。”   沈玉桐没想到他竟然要看英文书,他可是没忘记当初在番菜馆,这孩子就认得几个单词。   算起来也就刚刚一年。   “你一直在学英文?”他好奇问。   孟连生点头:“在租界里做事,得应付洋巡捕,一点英文不懂很不方便。柏先生给小少爷请了洋人先生,我有空就会跟着一起听课,在外面看到不懂的英文字,就记下来回家去查词典。”说到这里,他微微翘起嘴角,难得露出一点孩子气的得意,“二公子,我跟你说,我现在认得好几千个英文字了,英文报纸都能看个大概。”   “是吗?”沈玉桐笑着赞许道,“那真是了不起。”   被他这一称赞,孟连生似乎又有些不好意思了,低声道:“不过在留过洋的二公子面前,我这点英文水平就拿不出手了。”   沈玉桐笑说:“你才学了一年,而且也不是系统的学习,能看懂报纸已经很厉害。看来你的记性很不错啊。”   孟连生点点头:“嗯,记性是还不错。”岂止是不错,说是过目不忘也没毛病。   沈玉桐在他旁边坐下,道:“这本是王尔德的童话集,读起来比较简单,不懂的地方问我。”   他在英吉利留学时,看过不少王尔德的戏剧作品,但没怎么读过这位剧作家的童话故事,这回出门随便挑了一册带上,想着简单易懂,正适合打发时间。   说罢,他脱了鞋子拿过自己正在读的书,坐上床,往里面挪进去,又拍拍身旁的位置:“你也上来吧,靠着比较舒服。”   这床还不足一米宽,并排坐两个大男人,着实是有些拥挤。孟连生看了眼,抿抿唇道:“没事,我这样坐着就行。”   沈玉桐是养尊处优的富家少爷,虽然这些年在生活上已经不算多讲究,却也习惯怎么舒服怎么来。自己这么靠在床上,孟连生挺着个脊背低头坐在床边,他这个便宜哥哥可过意不去。于是笑着拉拉对方:“上来靠着吧。”   孟连生被他这样一扯,稍稍犹豫,终于还是脱了鞋子坐了上去。他穿着一双凉皮鞋,刚刚吃过饭过来前,特地去擦了擦脚板,因而一双赤脚很干净。   沈玉桐是正常男子的身量,孟连生看着清瘦,实则已经是一个拥有宽厚肩膀的青年。两个大男人在小小的单人床上并排而坐,肩与肩靠在一起,毫无空隙。   沈玉桐几乎能清晰地感觉到对方坚硬结实的臂膀。   他下意识瞥了旁边那张清俊清纯的侧脸,心道果然人不可貌相,原本还当他是个孩子,原来身体这么结实。   有风从窗户吹进来,倒并不炎热。   只是沈玉桐把人邀请来一起看书,自己却莫名有点看不进书上的字。倒是孟连生微微低头,浓长羽睫下的黑眸,很认真地盯着手上的英文书。   沈玉桐不动声色地用余光打量着他,他已经不是两年前初见时的那个孩子,但看起来依旧与从前一样纯真。   仔细算来,他与孟连生见面的次数并不多,单凭相处的时间,实在只能算泛泛之交。但总有种说不上来的亲近感,此刻并肩靠在床上,他觉得好自然。   自然到又有点想摸摸对方了。   当然也只是想一想。   孟连生许是看到不懂的地方,浓黑的眉头微微一蹙,将书凑过来,微微斜过身,指着上面的一个英文单词:“二公子,这是什么意思?”   沈玉桐目光循着着他的指尖看去,替他将翻译那单词。   孟连生点点头,默记在心,又坐正身体,认真地继续读,简直很有那么点如饥似渴的意思。   过一会儿,又遇到不懂的地方,再凑过来同沈玉桐请教。   沈玉桐手上书页还才翻过两张,他已经顺利读完童话集的第一篇,开始读第二篇。   “这个是什么意思?”   沈玉桐瞥了眼他手中的书,道:“夜莺。”   这篇是王尔德颇具盛名的童话故事《夜莺与玫瑰》。   孟连生了然地点点头。   时间随着船只的航行而缓慢流失着,阳光的影子在房内渐渐变了方向。孟连生又读完了第二篇。   大约是有点累了,他暂时将书本阖上放在床边小桌,坐直身子伸了伸胳膊,拿起果盘里的一片西瓜,西瓜是去了皮的,被阿福精心地切成了小块,用牙签插着,一块不过两三口。   他并没有马上吃,而是看向沈玉桐:“二公子,你要吃吗?”   沈玉桐一直没怎么看进去手中的书,这会儿也觉得有些口渴了,正要坐直身去拿西瓜,孟连生却已将手中的西瓜一块送他到嘴边。   他微微一愣,然后便弯唇一笑,就着他的手将西瓜叼在口中。   他一大口包在口中,红色的果汁从嘴角浸出一点,衬得他白皙的面颊愈发如玉。孟连生盯着他嘴角那一点红,眸光微微动了下,默默转过身,拿起一块西瓜慢慢吃起来。   沈玉桐挪到他旁边坐好,拿了一块西瓜,随口问:“书好看吗?”   孟连生点头:“嗯,好看。”   沈玉桐笑说:“那你评价评价。”   孟连生想了想,认真道:“就说刚刚看完的这篇《夜莺与玫瑰》,我觉得夜莺太傻了,这个男孩根本不值得它用生命为他浇灌一朵红玫瑰。一个人想要什么,本就该靠自己去争取,若是配不上爱人,就努力提高自己,而不是指望别人赠予,所以合该最后女孩没有答应男孩的求爱。”   沈玉桐微微一愣,没料到他会从这个角度解读,但想想竟然也不是没有道理。   他笑着摇摇头,道:“这个说法倒是有趣。”   孟连生仿佛是觉得自己说错了话,不自在地摸了摸耳后,道:“其实我就是随便说的,都不晓得有没有看懂,让二公子见笑了。”   沈玉桐笑道:“一千个读者有一千个哈姆雷特,文学本就没有标准答案。我觉得你说得很好。”   “我还是要多跟二公子学习。”   “二公子也不是学富五车,要跟你一起学习才是。”   *   作者有话要说:   想到上篇文晕书的阿南。   再看看如饥似渴读书的小孟。   都是攻,这就是差距。    第30章 共宿   沈玉桐带了七八本书,足够两人打发这一路的旅途时光。   每天早上,孟连生与孙志东杜赞一同用过早餐,就钻去沈玉桐的舱房,坐在他床上看书。   孙志东一开始只以为他是去找沈玉桐玩,后来知道竟然是去看书,大呼要命,又吐槽说难怪上了船天天输钱,敢情是你这家伙天天跟书在一起。   孟连生只是笑,依旧每天吃了饭就去找沈玉桐。   原本旅途枯燥,但两个人每天在舱房内,靠在一起静静地看书,看累了便聊会天。不知孟连生如何,反正沈玉桐觉得心情愉悦,甚至希望这旅途再慢一点。   照孟连生所说,他只上过几年私塾,可即使是晦涩难懂的书,他读得也不吃力,还很有点自己的见解,虽然与别人有那么一点不一样,但并不能说没有道理。   总之很有一套自己的逻辑。   沈玉桐越来越觉得这是一个有意思的年轻人。   到了第三日,客轮抵达汉口码头,暂停下来做补给。沈玉桐让阿福下船买了些楚地的吃食,顺便还买了两瓶酒。   傍晚,孟连生吃过饭,又来他这里报道。   他将吃食和酒贡献出来,两人一面吃东西看书,待夕阳隐落,屋内暗下来,不好再看书,两人便专心地喝酒聊天。   这酒是大米酿造的甜酒,入口甘甜,但很有几分后劲,几杯下肚后,沈玉桐渐觉微醺,而孟连生一张小麦色的脸,也变得酡红。   待沈玉桐出去一趟厕所放水,再回来舱房内,房内的人已经趴在小桌上,打起了低低的呼噜,显然是被这甜酒的后劲儿放倒了。   沈玉桐看了下腕表,已临近九点。   他在孟连生身旁坐下,饶有兴致地借着一点微观去打量对方。   他原本就长了一张纯良乖顺的脸,此时闭着眼睛,眉头舒展,浓长羽睫微微颤抖,更是人畜无害的模样。   这两日沈玉桐总想摸摸他,但一直没付诸行动,因为自知有些莫名其妙。此刻,他没再犹疑,伸出手在他的眉眼上,轻轻摸了摸。   男孩子的眉眼带着一点温暖,像是在摸一只让人怜爱的小兽。   “小孟!”他收回手轻唤道。   没有回应。   他望着他沉默片刻,想了想,小心翼翼将对方扶起放在床上,又退下他脚上的拖鞋,把双脚也放上来,让他舒展地躺好。   在这动作中,孟连生依旧没有醒过来,只呢喃般轻哼一声,仿佛是得了舒服,呼吸越发深沉。   沈玉桐将他安置好,又拿了面盆和帕子,也没叫阿福,自己去打了水回来,绞了帕子,替床上的人擦了脸和手,然后再次出门,自己去洗漱。   这一回,当舱房门阖上时,原本躺在床上的人,缓缓张开了眼睛。   他嘴角在暗光中微微弯起一个弧度,轻轻翻了个身,将脸贴在枕头上深深吸了一口气。   沈玉桐再回来时,孟连生已经躺在床内侧,身体舒展笔直,像个乖巧的好孩子。   他原本是想爬上上铺睡的,但又懒得叫阿福重新铺床单,看到孟连生身侧还有一个人的位置,便直接躺了上去。   这两日,两人虽然总并排靠在床头看书,但睡在一起又总归有些不同。   从前他倒是经常和龙嘉林睡一床,但毕竟都是小时候。自从留洋之后,他再没有过跟人同床共枕的经历。这两年,龙嘉林每次回上海,要跟他睡,他都毫不留情地拒绝。   因为早已不习惯与任何人这样亲近。   但奇怪的是,此刻身旁躺着个人,还因为床铺狭窄,不得不仅仅靠在一起,他却完全没有任何不自在,甚至还有种说不上来的熨帖与安心。   他转过头,借着窗外的月光,看向孟连生的侧脸。   鼻梁高挺,轮廓分明。   嗯,是一个很英俊的年轻人。   他又有点想摸摸他了。   沈玉桐说到底还是大少爷做派,这两日睡在这张狭窄的小床上,其实一直睡得不算好。   原本以为两人挤在一张小床,会让他本就糟糕的睡眠雪上加霜,可不知是不是被孟连生深沉恬然的呼吸影响,竟然很快沉沉睡去。   他不知道的是,在他的呼吸变得深沉时,躺在他内侧的孟连生,却在黑暗中悄无声息睁开了眼睛。   这双如山中清泉一样澄澈的黑眸,此刻却像盯住猎物的兽类,浮上危险的暗涌。   但很快又消散下去,归为平静。   这晚的沈玉桐难得睡了个很不错的觉。   翌日早上,晨曦从窗户洒进来时,他缓缓睁开了眼睛。   入眼之处便是孟连生的一张脸。   两人的姿势,不知何时变成了面对面,彼此温热的呼吸正交织在一起,昨晚孟连生喝了不少甜酒,但并不难闻。   因为刚醒过来,沈玉桐浑身上下懒洋洋的,一根指头都懒得动,因而继续保持着这种姿势,看着近在咫尺的青年。   片刻之后,孟连生在他的注视中睁开了眼睛。   那黑沉沉的眸子,因为刚醒过来,带着点湿漉漉的茫然,让沈玉桐再次想起林间小鹿。   孟连生似乎是有些后知后觉,怔了片刻,才蓦地坐起身。   “我……怎么睡在这里?”   他环顾着周围,是一副仿佛做错事而无所适从的模样。   沈玉桐笑着翻了身,慢悠悠坐起来靠在床头头,伸手拿过桌上茶杯,喝了口水润了润喉咙,慢悠悠开口:“你昨晚喝醉睡着了,我没叫醒你,就让你在我这里睡下了。”   孟连生爬下床,表情依旧有些局促:“给二公子你添麻烦了。”   沈玉桐被他这反应逗得轻笑出声:“我们是朋友,我将你当做弟弟一样,这能有什么好麻烦的?去洗漱吧,吃了早餐,再过来我这里看书。”   孟连生点头:“那我先去洗漱了,待会儿再来找二公子。”   他转过身,拎着门把开门,在踏出舱房的那一刻,勾起了嘴角。   于是脸上原本局促的表情变成了一抹愉悦的笑意。   此后几日,孟连生依旧每天来沈玉桐的舱房看书,颇有点孜孜不倦求知若渴的架势。   及至客船抵达重庆时,沈玉桐携带的几本书,他自己没看几本,孟连生倒是读得差不多。   重庆是个大码头,人流涌动。在船上待了七八天,甫一踏上岸,跟踩在棉花上一样,待到稍稍适应,沈玉桐赶紧在人群中搜寻孟连生的身影。   像是心有灵犀一般,在他看到对方时,对方恰好回头看向他。两人隔着人流,心照不宣地弯唇一笑,抬手朝彼此挥了挥。   沈玉桐大步往前,走到他们几人身边,道:“孙老板,你们去西康,要从哪条路走?”   “哟二公子,刚还说要同你道别的,一转眼没看到人。”孙志东笑呵呵道,“我们雇马车从内江过眉山再到雅安。”   沈玉桐了然地点头:“此去路途遥远,又多崎岖山路,坐马车就算不停歇,也至少得花上五日,辛苦得很。我家中派了车子来接我,几位若是愿意,不如从自流井走,先在我家歇息两日,再去西康,算起来路上花的时间也差不多。”   孙志东这两日在船上,着实是累得不行,想到还要一连坐几日马车,便觉头大。他一个大烟鬼的身子骨,折腾不起,听了沈玉桐的建议,双眼顿时一亮,却又假模假样客气:“我听说千年盐都自流井繁华得很,早就想见识一番,只是会不会太麻烦二公子?”   沈玉桐笑:“当然不会。”   于是孙志东大手一挥,拍着孟连生的肩膀道:“那我们就却之不恭了。”   之所以拍孟连生,是因为他很清楚,若不是这小子,沈玉桐这样的贵公子,哪会纡尊降贵地邀请他们做客。   孟连生弯起嘴角。    第31章 自流井   “玉桐!”   这边几人正说着,忽然听得一声叫唤传来。   沈玉桐下意识转头循声看去,果然是自家堂兄沈天赐。   他激动地挥手回应:“天赐哥!”   沈天赐是沈家在自流井的大掌柜,既是姓沈,自是沈家自己人。   他是沈老爷子堂弟的儿子,沈玉桐隔了一辈的堂兄。十岁不到就没了爹娘,一直养在沈家,十四五岁便跟着沈行知做事,后来沈家举家搬迁至上海,他则留在自流井打理沈家盐务。   沈天赐比沈玉桉还年长两岁,如今已年近半百。   大约是蜀地养人,他看起来还是个龙精虎猛的壮年,虽然脸上有着风霜的痕迹,但头发乌黑茂盛,是沈玉桉见了会羡慕的水平。   沈天赐去年购置了一辆小汽车,为了迎接自己的小堂弟,昨日就让汽车夫开车来了重庆,今天更是早早开到码头等候。   他疾步走过来,一把握住小堂弟的双臂,朗声笑道:“一年不见,我们二公子好像长得更俊了,坐了几天船,累坏了吧?”   他几乎每年都会往返上海和自流井,一是探望沈老爷子,二是汇报工作,因而沈玉桐与他并不陌生,对他这样的热情,自然也不觉得不自在。   他笑道:“还行。”   “你父亲和你大哥大嫂他们可都还好?”   “都好着呢。”   “走走走上车,我先带你去吃点好吃的,缓过劲儿咱们再回自流井。”   “等等,”沈玉桐拉住他,“我有三个朋友要去西康,我让他们跟我一起去自流井歇两日再走。你能不能再安排一辆汽车?”   沈天赐知道沈玉桐这回来自流井,是带了两人,因而刚刚说话时,以为旁边三个只是路人,这会儿才意识到原来他们是跟沈玉桐一起的。   汽车在内陆还是个稀罕物,但沈天赐在川地行走几十年,交游广阔,人脉通达,弄来一辆小汽车自然不是问题。   他拍拍胸口笑道:“没问题,那你们先坐黄包车去富顺酒楼,我去安排车。”   “那就麻烦天赐哥了。”   沈天赐笑:“玉桐你跟我客气什么,你的朋友,我还能怠慢?”   他办事确实麻利,沈玉桐一行人刚在富顺酒楼坐下,他就满面春风地赶到,说是车子已经安排好。于是一顿大餐吃完,稍作整顿,两辆车载着一行人朝自流井出发了。   自流井作为千年盐都,因盐发迹,小小一个城,富商林立。盐商有了钱,便要盖房子修路,因而从重庆去自流井的路况还不错,甚至有很长一段柏油路。驱车一路抵达自流井,不过五个钟头,正好赶上炊烟缭绕的傍晚。   坐在沈玉桐与孙志东中间的孟连生,好奇地看向窗外。   小城沿河而建,河道对面的矮山,是密密麻麻的宅子,冒着白烟,并不似住宅,一些大大小小的竹管交错空中,他好奇问:“那就是自流井盐场吗?”   沈玉桐点头笑着为他解答:“嗯,这条河是釜溪河,冒烟的是煎盐的灶房。”   孟连生了然地点头,仿若是长了大见识一般。   与此同时,睡了一路的孙志东也醒过来,擦了把嘴角的涎水,一副烟鬼的模样,含含糊糊道:“到了吗?”   前边的沈天赐转过头笑道:“孙老板,马上就到了。”   这个马上不是说说而已,因为前边就是城门。入了城门,一座繁华热闹的小城,便赫然入眼。自流井的盐商分两类,一是本地盐商,二是沈家这类外来的晋商陕商。本地盐商不愿离开故土,又要过得奢靡舒适,比赛一样地盖大宅,一路甚至还能看到几座西洋宅子。   除了建宅子,还得娱乐消遣,于是妓馆烟馆酒楼林立。   委顿一路的孙志东,一见这繁华,登时打起了力气。   汽车在一座大宅停下来,匾额上写着沈宅二字。   大约是听到动静,几个佣人热热闹闹涌出来。   沈天赐率先下车,豪爽地道:“二公子来了!准备开饭。”   沈玉桐上回来自流井,还是个十来岁的稚儿,别说是新来的小丫鬟,就是几个一直在的老妈子,也认不出他来。   但沈家二公子貌若潘安,是众所周知的事。   因而当车内几个陆续下车,佣人们几乎马上就猜出二公子是哪位。   唯一能混淆视线的大约也只有一个孟连生,但也只是稍稍,贵公子的气度风华,确实无人能及。   老管家带着佣人上前行礼,年轻的小丫鬟,看到和颜悦色的沈玉桐,当即含羞带怯不敢再多瞧。   小城的姑娘,比不得洋场摩登女郎开放。   沈玉桐的到来是件大事,杀鸡宰羊自是已经提前安排。盐商本就会吃,蜀地又物产丰富,便有了盐都特色的盐帮菜。   这一顿接风宴,实在是丰盛得很,一行人吃得满嘴流油。   蜀地多美人,孙志东早就计划好,好好享受两天。吃过饭后,沈天赐便让人带着他和杜赞去了妓馆潇洒快活。   沈玉桐和孟连生没这个爱好,洗了澡早早回了客房。   舟车劳顿八九日,沈玉桐终于彻彻底底睡了个好觉。   起床洗漱后,便去旁边小院里看望孟连生。   孟连生比他起得更早,正在天井里赏花,旁边站着两个小丫鬟,在同他讲话。也不知说到什么有趣处,小丫鬟捂着嘴笑得如银铃,反倒是孟连生一脸的赧色。   听到脚步声,两个丫鬟转头,见是自家神仙般的少爷,原本在孟连生跟前的热情爽朗,顿时变成了含羞带怯,规规矩矩行了个礼,羞答答地走开了。   其实这不怪两个小姑娘,一个是客一个是主,一个纯良本分,一个风流潇洒。换做谁都会是这反应。   风流潇洒的沈玉桐失笑摇头,朝孟连生走去。不等他开口,对方已经拱手,恭恭敬敬打招呼:“二公子早。”   沈玉桐已经习惯他这旧书生一般的恭谦礼让做派,笑着摆摆手:“起来多久了?”   孟连生说:“刚刚才起来,孙老板和杜赞大哥好像还没回来?”   沈玉桐道:“自流井消遣的地方不比上海滩少,听带他们去玩的小厮说,两人已经乐不思蜀了,估摸着今天一天都泡在外面。你不用管他们,今日跟着我就行,我带你好好逛逛我们这千年盐都。”   孟连生笑:“那就麻烦二公子了。”   沈玉桐无奈地扶了扶额,叹气一声道:“我说小孟,你何时才能不跟我这么客气?”   孟连生抿唇笑笑:“我……其实也没客气。”   沈玉桐让他感觉到亲近,干脆伸手搭在他肩膀:“行,走吧。”   两人穿过宅院往大门口走,正遇上沈天赐:“咦?玉桐,你们这就出去了?早饭马上就好了呢。”   沈玉桐摆摆手:“我带小孟去外头吃。”   沈天赐道:“我叫两个小伙跟着你们。”   沈玉桐又是摇手,笑说:“我又不是没来过这里,我看跟从前变化也不大,你忙你的,不用管我们。”   沈天赐还要说什么,沈玉桐已经拉着孟连生大步地走了。   夏日亮得早,又是大晴天,这会儿刚过八点钟,太阳已经明晃晃挂在天空,繁华富庶的小城,一夜安眠后,苏醒过来。   青石板的街道上,人头攒动,出来赶早市的百姓,牵着马匹的马帮和商客,当然,最多的还是身穿短褂或打着赤膊,准备去盐场干活的盐工们。   沈玉桐毕竟也十年没来过这里,虽然这些场景并不陌生,但仍旧忍不住有些兴奋。走马观花一段,他忽然拉着孟连生,往前一指:“咦?王嬢嬢早点铺还在,我们去吃早饭。”   他说的早点铺子,是家小店,因为太小,加上门口支着的几张小桌,总共也才不到十张桌,这会儿其实已经过了用餐高峰,但小小店铺依旧挤满了食客,是一片热闹喧杂的人间烟火味。   客人大都是盐区的百姓,都是狼吞虎咽的风格。两人刚刚走过来,正好有一桌人吃毕离开。沈玉桐拉着孟连生占了位子。   他是优雅矜贵的公子哥,气质与周遭截然不同,往这里一座,夹在一堆市井百姓中,堪称是一道亮丽的风景。   幸而自流井因盐发迹已近千年,各大盐商家也不乏贵气的少爷小姐,因而周遭的人,除了因为他俊美的样貌多看两眼,也并未多新奇。   沈玉桐招手道:“老板,来两份抄手和豆花。”   “好嘞!”   沈玉桐见孟连生嘴角弯弯,仿佛是很开心的样子,心中也颇觉欢喜,道:“这家店子我小时候就有了,抄手和豆花做得是一绝,是上海滩没有的味道。”   孟连生用力点头。   沈玉桐见他满脸新奇,忍不住滔滔不绝:“川蜀之地物产丰富,这里的人会吃,最会吃的又当属盐商,所以自流井的美食 ,哪怕是在川蜀也绝对能排在前面。”   孟连生道:“昨天二公子家的晚饭就很好吃。”   沈玉桐笑:“那才几样菜?我跟你说,这么一个小小的自流井,好吃的东西,连吃一个月,都能不重样。可惜你明日就要去西康,不然我带你好好吃几天,把几大酒楼都吃个遍。”   孟连生道:“希望以后有机会。”   沈玉桐点头:“没错,来日方长。”   凉风热气腾腾的抄手和豆花端上桌。抄手个大饱满,里面包着足足的肉馅,高汤由猪油打底,上面浮一层色泽鲜艳的香辣红油,再点缀翠绿葱花,色香味都占足。豆花除了葱花辣油,还有虾米和泡菜。这泡菜是用的是自流井的粗盐泡制,十分的酸脆爽口。   孟连生素来只懂吃饱,不懂美食,听沈玉桐说这些,却觉十分有趣,送入口中的食物,仿佛也变得更加有滋有味。   见他吃得爽快,沈玉桐也十分有成就感。最后孟连生很给面子的吃了两分抄手和豆花,将个肚皮胀得鼓起来,才依依不舍地放下筷子。   吃过早饭,日头已高,沈玉桐又将人带去逛盐场。   一路上,见着地面和半空密密匝匝交错的竹管的,孟连生睁大一双好奇的眼睛左看右看,问道:“这些竹管是作何用的?”   沈玉桐道:“这叫笕管,楠竹所制。用来将盐井的卤水和地下的天然气输送到煎盐灶房。以前没这个东西时,全靠盐工一桶一桶将卤水背去灶房。所以说,时代在进步,每个行业都会进步。”   孟连生说:“就跟二公子做精盐一样?”   沈玉桐笑着往前一指:“走,带你去看看我们的灶房。”   灶房屋顶正咕咕冒着白烟,是里面的盐工在劳作。沈玉桐带着人走进灶房,闷热立马迎面而来。   盐灶里的火烧得很旺,打着赤膊的盐工汉子,围在灶火旁挥汗如雨。   盐场管事的认出是东家少爷,赶紧走过来道:“二公子,您来了!这里头热,您当心点,可千万别中暑了。”   沈玉桐道:“我就随便看看,你不用管我。”   灶房里不仅热,还散发着卤水刺鼻的味道。沈玉桐到底是来带孟连生游玩的,不好在里面停留多久,只带他转了一圈,便走出来,笑问:“会不会觉得很无趣?”   孟连生摇头:“很有意思,我从前只晓得盐商有钱,却不知道盐是这样制造出来的。”   沈玉桐说:“盐自古以来就跟白银一样,是硬通货。现在川蜀最值钱的就是自流井的盐和西康的烟,但比起西康的烟,自流井的盐已经近千年,包括我们沈家,直到现在,也是靠盐赚钱。都说盐商有钱,但盐商的钱,说到底除了自然的馈赠,就是盐工们的汗水。幸而我们的新机器就要到了,以后盐工,应该会轻松许多。”   孟连生转头望着他,半晌不说话。   沈玉桐觉察他的目光,眨眨眼睛,好笑道:“怎么了小孟?”   孟连生摇摇头:“二公子跟我认识的公子哥都不一样。”   沈玉桐笑说:“你才认识多少公子哥?就这样说?”   孟连生好整以暇想了想:“虽然不多,不过在戏院的时候经常见到。”   沈玉桐挑起眉头,似笑非笑看着他:“那你说说,我跟你见到的公子哥怎么个不一样法?”   孟连生说:“他们不会说二公子这些话。”   沈玉桐失笑:“在戏院里当然不会说这些话,你若是多和他们接触,指不定就会发觉我跟他们没什么区别”说完又想起什么似的,摆摆手道,“不过你还是不要跟上海滩那些公子哥接触太多。”   公子哥能有几个好东西?别带坏了他这好弟弟。   孟连生用力点头:“我只喜欢跟二公子在一起。”   这话说得沈玉桐眉开眼笑,他拍拍他的肩膀:“走,我带你去下面的釜溪河看看歪屁股船。”   “歪屁股船?”   沈玉桐:“就是昨晚你看到的河上那些盐船。”   釜溪河是自流井盐运的命脉,盐井里的卤水被烧制成盐后,装上盐船,从釜溪河到沱江再进入长江,再运往全国各地。   孟连生跟着沈玉桐到了河边,才晓得为何这些摇橹的盐船叫屁股船。   原来这船尾是左高右低,向右边歪斜,为得是遇到险滩礁石,能自由转弯,也不会往浪里扎进去。因为船看起来是歪的,当地人便叫歪屁股船或者歪脑壳船。是自流井盐运的主力军,也是釜溪河乃至沱江长江的一道特殊风景。   孟连生是在码头做事的,却没见过这样的船,觉得十分新奇有趣——当然真正有趣的,还是这样与沈玉桐待在一起。   两人在河边一棵大柳树坐下,在蝉鸣声声中,看了会儿釜溪河上船来船往的风景,日头越发烈起来。   沈玉桐转头,目光落在孟连生额角滑落的汗滴,又歪头看了眼上游。一群赤条条的小崽子,正在河中泅水。   大江大河边的孩子,水性大都不错,这些孩子在碧波中起起伏伏,仿佛是浪里白条一般。   “小孟,你会泅水吗?”   孟连生点头:“会的,我老家也有一条河,小时候经常泡在河中。”   其实沈玉桐也就是随口一问,就算孟连生从前不会,在码头干了一两年,想必也是水中好手。   他站起身拍了拍对方肩膀,笑说:“走,我们去水里凉快凉快。”   他领着孟连生沿河往上,选了一处水流平缓地停下。   河水碧绿,见不到底,想来是有些深度。   沈玉桐今日穿着短袖衬衣和宽松马裤,他随手将衬衣退下,丢在地上,也没脱裤子,直接一个猛子扎进水中。   在英吉利留洋时,他上过游泳课,不是乡野孩子的野路子,入水时动作轻盈优美,像一尾回到水中的鱼。   孟连生没有马上下水,只是站在岸边看着,仿佛是想欣赏沈玉桐的泳姿。   不想,那水平恢复平静许久,水中的人却没冒上来。   他心中一慌,从怔愣中反应过来,飞快将上身的短褂扒下,往水中扎进去。   潜入水中后,看到双眼紧闭的沈玉桐摊开双手漂在水下,想也没想,飞快游过去,将人紧紧抱在怀中,往上方浮去。   沈玉桐原本是在水下享受片刻安静清凉,哪晓得会忽然被人抱住,睁开眼睛一看,便见到孟连生在水中略显模糊的一张脸。   水流隔绝了外面的嘈杂,也让一切都变得失真,肌肤在水中的触碰,有种奇妙的亲密感,让他一时竟有些不知今夕何夕的错觉。   他本能地伸手回抱住身前的人。   两人以一个相拥的姿势,浮出水面。   孟连生重重舒了口气,水从湿漉漉的头上往下淌,他顾不得水流入眼中,只急切地问道:“二公子,你没事吧?”   沈玉桐呼吸了两口新鲜空气,这会儿已经回神,看到他这模样,失笑出声:“你不会以为我溺水了吧?”   孟连生微微一愣,将抱着他的手松开,只是脸上还有些茫然。   釜溪河的水流从两人隔开的身躯中流过,刚刚那肌肤相亲的亲密触感消失殆尽。沈玉桐又重重深呼吸一口气,右手握住一把水,往傻愣愣的青年脸上泼去,大笑道:“傻小子!”   说罢,便抻开双臂,朝对面游过去。   停在原地的孟连生,转过头,看着那道在阳光下白皙放光的身躯,终于从怔愣中回过神。嘴角弯起一抹弧度,朝沈玉桐追过去,游到对方旁边,学着他刚刚动作,掬起一把水,朝他身上洒去。   沈玉桐自是礼尚往来。   两个大男人,如同不远处那群小崽子一样,忘乎所以地在水中追逐打闹起来。   沈玉桐有着很标准漂亮的泳姿,在平静舒缓的泳池里,能如鱼得水。但到了这流动的河中,便没那么随心所欲,至少是比不上野路子出身的孟连生。   他游了几个来回,便觉力不从心,只得停下来,靠在岸边的大石旁,边休息边欣孟连生在水中如鱼儿一样自由地游来游去。   他先前不觉,这会儿这才注意到,小孟有着一具漂亮的小麦色身体,肌肉线条流畅结实,仿佛蕴藏着无穷的力量。   这让他想起在欧罗巴的艺术馆里,见过的人体雕塑。那是力与美的结合,从前只当是艺术,但此刻却由艺术变成了现实。   他的心忽然有点躁动。   当他意识到这奇怪的感觉,赶紧强迫自己打住。   孟连生又游了几个来回,划过来同他一样靠在石头旁,微微喘着气笑说:“好久没这么畅快地泅过水了!”   沈玉桐将目光从他湿漉漉的侧脸收回,欲盖弥彰般轻咳一声,问道:“还要游吗?”   孟连生摇头:“够了。”   “行,那我们上去把衣服晒干,再去吃饭。”   “好。”   两人从水中爬起来,就着湿漉漉的裤子,并排躺在大石板上。石板上有一棵大柳树,斑驳的阳光投下来,洒在身上,既能沐浴阳光,又不至于太觉炙热。   孟连生闭上眼睛享受了片刻,似乎是想到什么似的,歪头看着身旁的人,问道:“二公子,我们这是不是就是洋人喜欢的日光浴?”   沈玉桐轻笑了笑,点头道:“嗯,不过真正的日光浴还得在海滩上,等回了上海,我带你去去附近的海滩浴场玩。”   孟连生翻过身,单手撑着脸,笑盈盈看向他。   沈玉桐觉察他炙热的目光,懒洋洋睁开眼睛,对上近在咫尺的俊脸,笑问:“怎么了?”   孟连生像个在憧憬美梦的孩子一样,眉眼弯弯道:“我在想跟二公子去海滩晒阳光浴。”   沈玉桐失笑:“放心吧,二公子说话算话。”   孟连生点头,复又躺好。   他仍旧偏头看着已经阖上眼睛的沈玉桐。目光从上到下,先是白皙俊美的脸庞,接着是光洁修长的身体,然后又是一双长腿。   他觉得二公子哪里都生得完美。   最后,他将目光落在他放在身侧的手上。   片刻后,他转过头闭上眼睛,靠着沈玉桐的那一只手,悄无声息地慢慢挪动,一点点划过去,轻轻握住对方的小指头。   手上传来的温热触感,让沈玉桐的羽睫微微跳动,但他只当是孟连生在对自己表达亲近,并没有在意,自然也没将手挪开。   谁都没再说话。   只有水流和清风的声音在耳畔拂过,以及不远处的盐船摇橹声和孩童的嬉闹。   沈玉桐只觉得从未有过的心旷神怡,有那么一刻,他甚至想时间就在此时此刻停留下来。   *   作者有话要说:   随口提一句,古代主要有川盐和淮盐两大盐区,有名的盐商也主要分为川盐和淮扬系。   四川同学应该都知道,川盐主要就在自流井,属于如今的自贡市。   现在自贡久大盐业的盐,市面上挺常见的,前身是民国的久大盐厂,是中国第一家现代化精盐厂,建立于天津,创立者是化工实业家范旭东,抗战爆发后,内迁到自流井。   PS你们猜二公子知不知道自己是弯的?    第32章 同眠   从河边回来,已过晌午,沈玉桐领着孟连生去自流井最好的酒楼吃过午饭,见下午日头炎热,也不好再去外头胡闹,便带他去茶楼听书。   盐都的节奏是缓慢的,但时间在这里的流逝,与上海滩也并无区别,不过转眼,天色便从白到了黑。   因为明早就要启程去西康,孙志东和杜赞也终于双腿打飘地从妓馆的温柔乡回到沈宅,吃过一顿丰盛晚餐,便各自早早回房养精蓄锐。   沈玉桐原本是想去和孟连生说说话,但又怕影响他休息,想了想便作罢,自己拿了份最新的报纸回房,看这最近外界发生了什么事。   正看到川滇局势,响起敲门声。   “谁啊?”   “是我。”孟连生的声音传来。   沈玉桐拿起床头的手表看了眼,已过十点,他折起报纸放在一旁,下床走到门口将槅扇门打开,见夜色下光着膀子的孟连生,问道:“这么晚了,有什么事吗?”   孟连生说:“有点睡不着,想和二公子说说话。”   沈玉桐笑着侧身让他进屋:“我还想着你明早要启程,让你早点休息养精神呢。”   孟连生道:“没事,反正在马车上也是休息。”   沈玉桐笑问:怎么就睡不着了?”   孟连生闷声道:“明天就走了,回程应该也不过自流井,下回再见到二公子,也不晓得是何时。”   沈玉桐戏谑道:“才跟我玩一天,就舍不得我了?”   孟连生道:“二公子对我很好,跟二公子在一起很开心。”   “我也很开心。”沈玉桐笑道,“不过小孟你要求太低了,我不过是带你随便逛逛吃个饭喝点茶,就是对你很好了?”   孟连生道:“不只是今天,在船上二公子就一直对我照顾有加。”   “我将你当弟弟嘛!”沈玉桐其实并未想出来在船上那些天,自己对他有什么特别照顾,倒是他天天来自己舱房同自己一起看书,帮他驱散了旅途的漫长和无聊。   不过将人当弟弟这件事,确实不假,他也确实想更疼爱他一点。   见他光着个膀子,想着这么晚,待会儿聊困了,也没必要再穿过天井回房,便道:“我们去床上聊得了,床铺很宽敞,聊困了就在我这里睡下,不然等走回房,瞌睡估计又没了。”   孟连生犹疑着道:“会不会太打扰二公子?”   沈玉桐笑:“你都说我对你好了,这算什么打扰?”   孟连生抿抿唇,轻笑了笑。   自流井的沈宅是中式宅子,沈玉桐这床自然也是传统的雕花架子床,两个人躺下绰绰有余。   也不知是这宅院绿荫密布,还是屋子里放了什么,炎炎夏夜,两人挤着,不仅不觉得热,甚至还能感觉到丝丝凉爽。   加之薄被枕头都是蚕丝所制,更觉舒适。   沈玉桐见孟林生好像对自己的床颇为满意,弯唇笑了笑,随手灭了桌上的汽灯,也爬上床去。   暗下来的屋子里,呼吸仿佛都变得清晰。   孟连生是来找他说话的,但躺在床上后,倒是不开口了,沈玉桐想起什么似的,随口问:“你跟孙老板去西康,是谈烟土生意吧?”   孟连生不甚在意地回道:“嗯,我也不懂这些,就是来打个下手。”   沈玉桐道:“前些年打仗川滇烟土开禁后,大片烟园冒出来,吃鸦片的人越来越多。今日上街,你也看到了,自流井里也到处可见大烟鬼。我听说西康那边,招待客人就是用鸦片。不用我说,你应该也知道鸦片不是好东西,孙志东和杜赞都是吃烟的,你跟他们一道,千万别染了这坏毛病。”   孟连生说:“嗯,二公子放心,我不会吃的。”   听到他的保证,沈玉桐欣慰地舒了口气:“我晓得你是好孩子。”   “二公子,我不小了。”   沈玉桐失笑:“你不才十九岁么?还不小?比我小了整整四岁呢。”   孟连生沉默了片刻,冷不丁话锋一转:“ 二公子,等你回上海,是不是就要成亲了?”   沈玉桐微微一愣,好笑道:“为什么忽然这么问?”   孟连生道:“在我们老家,男人过了二十基本上都已经成亲,像二公子这个年纪的男子,好多孩子都能下地跑了。”   沈玉桐被他逗笑,不答反问:“是吗?小孟你不会是想成亲了吗?”   “没有,我还小。”孟连生忙不迭摇头,即使是在黑暗中,沈玉桐也能感觉到他的动作有多夸张。   沈玉桐故意打趣:“刚刚你不是说你不小了吗?”   孟连生一时噎住,过了片刻,又才瓮声瓮气问:“那二公子想娶个什么样的姑娘?”   沈玉桐不知今晚这小子为何忽然关心自己的终身大事,他原本想认真回答他这个问题,但一时竟然没想出个正确答案。   不仅是他从来没想到自己将来要娶个什么样的妻子,而是他压根没打算去做这件事。   斟酌半晌,觉得自己跟着孩子一时半会儿也说不清楚,便摇摇头玩笑般道:“我也还小,没想过这事呢。”   他原本只是逗他,不想孟连生听到这个答案,好像很开心,翻了个身,往他身旁靠了靠,低声唤道:“二公子。”   “怎么了?”   “没什么。”孟连生沉默片刻,又才含含糊糊道,“就是忽然想起我的哥哥。”   “哥哥?”   “嗯,我从前跟二公子说过的,我原本有个亲兄长,在我十二岁那年,跟我爹娘出门时,被土匪杀死了。”   沈玉桐微微一怔,想起这孩子可怜的身世,不由得有些动容。轻轻拍拍他的脊背,道:“我不也说过么?我就是你的哥哥。”   孟连生又道:“那二公子,你可以抱抱我吗?”   沈玉桐的心简直要软成一滩水。他毫不迟疑地伸手将他抱住。   他原本只是以一个兄长的身份,去安慰对方。   然而此时的孟连生,再如何脆弱,也并不是真的小孩子。   他光裸的身体坚硬结实,这是一个成年男子才有的身躯。   他没说错,他确实不小了。   因而无论沈玉桐如何抱着安抚孩子的心态,此刻抱着这么一具男子的身体,也实在是无法做到毫无波澜。   白天游泳时那短暂冒出过的微妙情绪,又蠢蠢欲动心猿意马。幸而他富有理智,无论是猿还是马,都很快被他赶得老远。   小孟是这样纯良的孩子,他也应该像一个真正的兄长,单纯地去疼爱他。   *   翌日清晨,沈玉桐在鸟叫声中醒来。   睁开眼睛,看到的便是靠在自己脖颈处的孟连生,他整个身体紧紧贴着自己,自己则还保持着昨晚搂抱他的姿势。   也不知是因为刚醒来时的惺忪倦怠,还是手下温暖滑腻的触感,他竟然一时有点舍不得将人松开。   不过白天与夜晚到底不大一样,他再不能自欺欺人将孟连生当成需要自己安抚的孩子。犹疑了片刻,还是将手轻轻收回来。   只是这一动,孟连生原本阖着的眼皮便缓缓睁开,一双黑沉沉的眸子对上沈玉桐的目光。   沈玉桐整整散乱的睡袍衣襟,淡声道:“你醒了?”   孟连生仿佛是没太清明一般,神色迷茫地揉揉头发,坐起身左右看了看,仿佛才六神归位,道:“二公子,昨晚有没有打扰你睡觉?”   “当然没有,你睡觉老实得很。”沈玉桐笑着随他坐起身,拿过手表看了眼,道:“六点多了,估计孙老板他们也差不多起来,你去漱洗换衣裳,我让管家安排早饭。”   孟连生点头,挪到床边,将一双脚钻进地上的布鞋中,又歪头看向慢吞吞下床的沈玉桐。   沈玉桐觉察他的目光,笑问:“怎么了?”   孟连生道:“二公子对我真好。”   沈玉桐故意打趣他:“你昨晚还叫我哥哥呢,怎么今天不叫了?”   孟连生有点不好意思地摸摸头,却没给他一个答案。   沈玉桐起身,拍拍他光裸的肩头:“行了,快去漱洗换衣吧。”   孟连生用力点头,小跑着到房门前,打开门正要出去,哪晓得迎头撞上沈天赐。   沈天赐原本是来找沈玉桐问早饭的事,猝不及防看到光着膀子的孟连生,一大早从自家堂弟房内跑出来,大惊失色地连连后退两步,支支吾吾道:“你……你……”。   倒是孟连生一脸坦然,客客气气地跟他打了招呼:“天赐哥早!”   这声天赐哥对沈天赐来说,实则是受得有些勉强。因为孟连生年龄比他两个儿子还小,正常来说应当叫一声叔,无奈他是堂弟朋友,不能乱了辈分,因而只能受下这声“哥”。   当然,称呼并不重要,重要的是,眼下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然而孟连生并没解答他的疑问,打完招呼就朝客房走了。   沈天赐目光下意识跟着他,直到对方背影失在小院月洞门,才回过神来,赶紧跨过门槛走进沈玉桐的房间,抬手往外指了指:“玉桐,小孟……怎么会在你房里?”   沈玉桐正在换衣裳,随口回道:“昨晚小孟来找我说话,就在我这屋里睡了。”说罢抬头,看到一脸惊愕的老堂兄,知道他是误会了,不免好笑道,“天赐哥,你在想什么呢?”   沈天赐确实是想了点什么,不过看到对方一脸的坦然,确定是自己脑袋进了水,思想不单纯。他拍拍额头嘿嘿笑道:“我这不是老听说你们上海滩公子哥的风流韵事么?是我想多了。对了,小孟他们不是要走么?你看早上吃点什么?也算是为他们践行。”   沈玉桐道:“他们要坐马车,就清淡一点又能饱腹就行。再让厨房多准备点方便携带的干粮,给他们带上。”   “放心,我都已经交代厨房。”   沈家将自流井的产业放心交给沈天赐几十年,除了此人忠心耿耿,也因为他做事确实周全。   不仅为孟连生三人准备好了路上干粮和饮品,还打包了丰厚的手信,虽谈不上贵重,但也看得出是用了心思,足能彰显沈家的体面。   吃饱喝足,三人启程。   在自流井休整的这一天,有沈家的悉心安排,孙志东吃了美食抽了好烟睡了美人,简直是身心内外都休整得畅快。   也难怪有乐不思蜀一说。古人诚不我欺。   便宜不能白占,至少乖话得先说。道别时,孙志东笑盈盈对沈玉桐拱手道: “二公子,多谢款待,等回了上海,我孙某一定设宴好好感谢你。”   沈玉桐不以为意地摆摆手,笑道:“孙老板客气了,我们沈家盐运前段遇到困难,还多亏立新解了燃眉之急。”   “对对对,”孙志东笑着迭声应道,拍拍身旁孟连生的肩膀,“说到这个,还得多亏我们小孟机灵。我孙某也才托了我们小孟的福,能来自流井享受两天。”   沈玉桐笑:“我当小孟是弟弟,我这个弟弟年纪小,还望孙老板这一路上多多关照。”   “那是当然。”孙志东豪迈地一拍胸口,“就算二公子不说,我这个当大哥的也会好好照顾小弟,二公子放心,我绝不会让小孟少一根汗毛。”   沈玉桐笑着点头,又转头看向孟连生。   对方刚刚一直没开口,但一双黑眸始终一错不错地盯着他。现在迎上自己的目光,那双乌沉沉眼睛,仿佛蒙上一层水汽,越发显得依依不舍。   沈玉桐是有些看不得孟连生这样子 ,想到他不过十九岁,若不是父母早逝老家受难,应该也过着安稳无忧的生活,但如今小小年纪,却不得不跟着孙志东这些亡命之徒讨生活。此去也不知会不会遇到危险。   思及此,沈玉桐甚至生出将人留下的冲动。   自己是沈家二少爷,有几辈子花不完的钱财,养一个弟弟不在话下,足够让他过上好日子。   然而这也只能想想,毕竟孟连生不是他亲弟弟,他没有替别人决定人生的权利。很显然,孟连生也并没有倚靠自己的打算。   他一直都在努力地自力更生。   于是话到嘴边,最终只道:“小孟,保重。”   孟连生点点头,低声道:“二公子,你也是。”   “哟,我们小孟这是舍不得二公子了。”孙志东见他这模样,忍不住打趣,“行了,赶紧上车,再磨蹭一会儿,我也该舍不得了。”   孟连生与沈玉桐对视一样,转身跟着他上了马车。   待三人坐定,车夫拉住辔绳,甩动马鞭,吆喝一声,那马儿扬起蹄子,蹬蹬蹬踩在石板路上,不紧不慢地驶离了沈家大宅门口。   孟连生拉开车厢帘子,看向犹站在门口的沈玉桐,抬手对他挥了挥。   沈玉桐望着他,抬手回应,直到马车消失在前方转角之处,才慢慢收回目光。不知是因为这些天的朝夕相处,还是因为孟连刚刚眷念的眼神,他看着变得空空当当的青石板路面,心也好像也跟着空了一块。   *   作者有话要说:   这文是巧取豪夺。   意思就是先巧取再豪夺。    第33章 敲诈   “玉桐!玉桐!”   沈天赐连唤两声,才将人从怔愣中回神。   “天赐哥,有事?”沈玉桐深呼吸一口气,将心中那陌生的五味杂陈挥开。   “是这样的,你也来两天,你看是不是今天去拜访刘旅长。”   沈玉桐点头:“行,你看着安排。”   自打清末以来,举国上下一直动荡不安,先是清亡,再是复辟失败,然后各路军阀乱成一团,川蜀之地更是常年混战。北洋军川军滇军加上西康诸多土司,都在争当西南之王。   西南多蛮夷之地,工业发展滞后,军阀要带兵打仗,除了烟税就只剩下盐税。自流井作为盐都,自是各路军阀必争之地。   如今掌控着自流井一带的是川军一个旅长,姓刘。因为带兵严格,从不骚扰百姓,对自流井盐商也十分礼遇,盐税收得还算合理,当地盐商都与他相处得颇为融洽。   沈玉桐来这里办精盐厂,自然得先和他大哥打个招呼。   *   在沈二公子开始着实办新厂的事务时,路上奔袭了整整两天的孟连生几人,也抵达了西康桑吉土司府。   桑吉是西康的大土司,也是数一数二的烟园主。   立新与他合作多年,孙志东也来过这边一两回,与桑吉土司不算陌生。除却是合作伙伴这层关系,西康人热情好客,三人抵达的当晚,土司府设席摆宴,笙歌乐舞,每人小桌前,都放着一杆烟枪,还有专门的美人在一旁烧烟。   沈玉桐说得没错,如今在西康,大烟已经成为宴客佳品。整个宴厅里,吞云吐雾,好似活在仙境。   孟连生对当神仙没兴趣,在众人成仙时,他悄悄从宴厅里退了出去。   西康地势高,又没用工业,空气稀薄却也新鲜凉爽。   他站在屋外,深呼吸了口气,从衣服口袋里掏出那块铜怀表。   他想二公子了。   从前十天半个月见不上一面,他也没什么感觉。但这回朝夕相处近十天,便像里面那些人抽大烟一样,上了瘾。   那晚他其实骗了二公子,他并未将对方当做哥哥。他的大哥长他近十岁,虽然是一个和蔼的兄长,但两人其实并不算太亲近,他也从未与兄长一起睡过,及至今日他甚至都已经不太记得大哥的长相。   比起早已在记忆中模糊不清的兄长,沈玉桐才是实实在在占据他心思的人。   沈家二公子是天上的星水中的月,但他也想摘来捞上。   他摩挲着手中这枚贴身佩戴从不离身的铜怀表,心道,如果二公子也像这块怀表一样,能日日拴在自己身上,那该多好。   “小孟,你怎么一个人出来了?”   他正胡思乱想着,一道淳厚的声音从后面响起。   孟连生将怀表放回口袋,转头看向来人,笑道:“顿珠,你也出来了?”   这被唤做顿珠的男子,是桑吉土司的大儿子,比孟连生大不了两岁,生得高大挺拔,浓眉大眼的很是英俊。他能说一口流利的汉话,是个很爽朗的西康汉子。   刚刚在宴厅里,除了孟连生,就只有他没有抽大烟。抽烟的是同类,不抽烟的自然也是同类,顿珠便将注意上了孟连生,见他出来,也跟着离场。   此刻看他一个人站在月光下,仿佛是在思念谁的模样,便笑着打趣:“小孟,你是不是想家了?我读你们汉人的诗集,想家时就会看月亮。”   孟连生微微一笑:“我没有想家。”   “哦,那就是想哪个人了?”   孟连生不置可否。   顿珠以为自己猜对,歪头饶有兴致地问:“那肯定是想你的姑娘了?”   孟连生依旧是没有说话。   顿珠倒也不以为意,继续问道:“她现在在哪里?是在上海吗?”   这回孟连生终于有回应,他摇摇头,望向天上的圆月,轻声道:“不,他不在上海。”   *   桑吉土司虽然热情地招待了孙志东一行,但当对方谈及烟土交易时,这个狡猾的土司始终左顾而言他,并不给一个准信,只道最近正是罂粟花开时,让他们尽情留在西康,欣赏即将到来的罂粟采摘季,可以亲自监看属于他们的那片烟园。   这位雄霸一方的土司,汉话说得并不流利,但在狡猾奸诈这事上,显然并不逊于任何精明的汉商。   西康有着优美的风景,也不乏美丽的女人,还有着吃不完的大烟,但比起繁华摩登的上海滩,始终是一个天一个地。   在天上待久了的孙志东,自是待不惯这蛮夷之地。无奈,空手而归不是他的作风,只能暂时留下来,继续和桑吉土司周旋。   这厢孙志东杜赞每天跟着桑吉土司享乐,那厢的孟连生,则是被顿珠拉着漫山遍野地玩。顿珠不吃大烟不玩女人,但是个骑马打枪的好手,是领地里最英勇的王子,也是众望所归的继任者。   他的声望已经远远高于他的父亲桑吉。   孟连生童年是野孩子,家乡饥荒之后,又积累了丰富的捕猎经验,骑马打猎自是不在话下。虽没用过枪,但弹弓射得十分不错——毕竟老家大量的麻雀山鹰都曾惨死他之手。   他实在是善于学习,拿了顿珠给他的**,很快便上手,短短两日已经隐隐露出神射手的天分。   顿珠在领地久无对手,又向来觉得汉人天生的不善骑猎,哪知会遇到一个与他旗鼓相当的汉人少年。   他见过的汉人,除了教他汉话的先生,都是来找父亲买烟土的生意人,大多精明狡诈,浑身上下都充满了腐朽肮脏的味道,唯有小孟没有半点圆滑世故,就像自己一样。他只恨不得学汉人话本里那样,拉着对方对着神山下结拜兄弟。   孟连生似乎总有些捕获人心的本事,他并没有刻意去花心思,就像是许多兽类一样,只用本能就能将人迷惑。   *   在西康的罂粟花漫山开遍时,川蜀再次动荡起来。   沈玉桐见过刘旅长后,确定此人算得上可靠,有了对方的支持。他开始放心大胆地准备开办精盐厂。   这日,几架机器终于千里迢迢地被运入自流井,在沈家的盐场安营扎寨。   夜晚十点,他从盐厂回沈宅,见路上有一家还未打烊的面馆,正觉饥饿,便坐下来叫了一碗担担面,夹在几个晚归的盐工中,大快朵颐。   只是一碗面还未吃一半,忽然听得一声轰隆巨响。他吓了一大跳,本以为是干雷,不料紧接着又是轰隆一下,原本宁静的夜晚,忽然像炸了锅一样,喧杂起来。   不知是谁叫了一声:“打仗了!”   虽然这些年举国上下战事不断,但沈玉桐生长在上海租界,战乱对他来说是报纸上的新闻,从未真实地发生在身边。   意识到这是大炮的声音,他几乎是惊得忘了接下来的动作,还是旁边有认识他的人提醒他道:“沈少爷,王师长打进来了,你还不赶紧回屋。”   沈玉桐这才回神,放下筷子前,还不忘丢了一枚银元给手忙脚乱收拾的老板夫妇。   噼里啪啦的枪声响起,有哭喊尖叫声传来,不知是不是被子弹击中,他顾不得去关心旁人的安危,拔腿贴墙,飞快朝沈宅跑去。   这场仗并没打得如何激烈,王师长趁天黑偷袭,两枚大炮轻易轰开了自流井的城门。刘旅长没能做好应对准备,很快带着几百残军逃出城。   王师长占领了自流井,收编了刘旅剩下的兵,自流井在一夜时间变了天。   昨晚轰炮城门时,沈玉桐人还在街上,差点没将沈天赐吓得半死。自己这金贵的小堂弟好好的一个人来,若是缺胳膊少腿回去,那他这条老命算是没脸要了。   因为不知外面局势如何,也不知这位新来的师长是什么路数,沈天赐不敢再让沈玉桐你出门,只天天派了个小厮去打探消息。   两天后,几个端着枪的大兵敲响了沈宅的大门,说是王师长要宴请本地盐商,沈天赐忙说唯唯诺诺说自己这就去,但领头的大兵却将他挡开,道:“王师长请的是沈二公子。”   沈玉桐跟着这些大兵去了王师长新占领的大宅。   自流井里的盐商们个个富得流油,自打清末到现在,已经换了几波兵,每次新来的长官上任,首件事就是狠狠敲上盐商们一笔。沈天赐对于沈玉桐被叫走这事,原本也没太当回事,只差人赶紧准备金银财帛,唯一担心的是怕自己这小堂弟养尊处优惯了,被这些野蛮的丘八吓到。   然而这一回,沈天赐分明是过于乐观了。   被请去的盐商各自确定了上供的大洋数额后,吃完这顿酒宴,便各自回家准备银钱。   唯独沈玉桐一人被留了下来。   原因无他,因为王师长对沈家开口一百万。   这些年地发上涌出来的军阀,不少是土匪出身,这位王师长算是土匪出身的翘楚,短短几年就让他拉大旗作虎皮,从占领山头的土匪,做成了一个师长。然而大概是因为这师长做得时间甚短,手上养兵又确实缺钱,他依然保持着从前土匪的作风。   这回好不容易占领了自流井这块富得流油之地,当下就是拉了盐商们募资捐款——名为捐款,实则是抢钱,小盐商万八千,大盐商十万八万,唯独对沈家开口要了百万。   沈家如今在自流井的产盐量,勉强能进入个前十,与当地几家大盐商差了一大截距离。但王师长土匪归土匪,却广知天下事。沈家在自流井如今排不上号,但在全国却是首屈一指的大盐商,尤其是前年在上海办的精盐厂,十分成功,据说现在每月盈利高达数十万。   这次他运气实足得好,占下自流井后,才知道原来沈家主办精盐厂的那位小少爷,竟然就在自流井。   别人看沈玉桐是俊美无双的贵公子,王师长看他则是一尊取之不尽的人形金山。   一百万大洋,不过是沈家精盐厂一两个月的盈利。   王师长不仅不认为自己是狮子大开口,还觉得自己这口开得十分矜持,堪称樱桃小口。   沈天赐听到王师长那边送来的消息,差点没吓得七窍升天。   沈家拿出一百万确实不是难事,但自流井这边是无论如何都凑不出这么多钱,只能打电报给上海的沈家。可一旦让沈家知道二公子被绑票,不说别人,单说他七十岁的叔叔,只怕会吓出个三长两短。   沈天赐不敢贸然给沈家打电报,只能先好说歹说让王师长别为难沈玉桐,自己这就上省城筹钱。   沈家在省城有商号,由他大儿子打理着,东挪西凑一百万,大致不是问题——总归是先把小堂弟赎回家再做打算。   王师长确实没为难沈玉桐,毕竟这是座金山银山,恨不得将人供起来才好。   然而对于沈玉桐来说,软禁就是软禁,再如何好吃好喝,也不能抵消他的屈辱与愤怒。   他简直是不敢相信,这姓王的竟然一开口就是一百万。   沈家确实富贵,全部产业一年下来赚个千八百万不成问题。但办实业不进则退,只有源源不断地投钱,才能不被挤垮淘汰。加之如今科技发展迅速,每年机器技术更新换代也要足够的资金储备。   今天对方开口要一百万,明天就能要两百万。沈家的钱绝不能这样糟蹋在这些人手中。   他原本是想先逃走再说,没了自己这个沈家二少爷做人质,对方也就没底气这样狮子大开口。   然而王师长将他看管得很严,门外派了五六个大兵轮流站岗,日夜不休,别说是一个大活人,就是只小苍蝇要从这些人眼皮神不知鬼不觉飞走,恐怕也不是件易事。   最后他干脆放狠话,一百万他们给不了,让姓王的有本事就一直关着他。   王师长对他的狠话浑不在意,毕竟给不给钱不是这位金贵的少爷说了算,沈大掌柜这会儿已经在筹钱的路上。   旗开得胜的王师长,在自流井的新衙门里,守着沈二公子这座人形金山,坐等一百万大洋送上门时。那厢带着几百残兵的刘旅长逃到了西康桑吉土司府。   原来刘旅长和桑吉土司交情十分不错,桑吉土司手下的烟园,他有不少股份,烟运出蜀,也一向倚靠他的兵力保驾护航。   刘旅长一行人逃得十分狼狈,靠着双脚日夜兼程,整整六天才抵达此地,若不是身上肮脏污秽的衣裳,还能勉强看得出是戎装,只怕会被人当成讨饭的叫花子。   孟连生听到消息,赶过来时,宛如丐帮帮主的刘旅长,正带着一群乞丐样的手下,坐在地上毫无形象地狼吐虎咽。   孟连生虽然没见过刘旅长,但还是从这群灰头土脸的丘八中,一眼将人认出来。他一脸焦灼地走过去,抓住对方的手臂道:“刘旅长,怎么回事?打得有没有很厉害?会不会有很多伤亡?”   刘旅长打了败仗,此刻寄人篱下,虽然来人是个年轻的陌生面孔,但他也不好端起从前在衙门里的派头,摆摆手和气地回道:“要不是姓王的偷偷绕过我在城外的大营,拿了炮轰开城门,我怕城中百姓被殃及,只好先逃走。你是在自流井有家人朋友吗?放心吧,不会有事的,我们打仗占城的规矩,是不为难百姓。”   孟连生听他这样说,稍稍松了口气,沉默片刻,又问:“那如果不是普通百姓,而是城里的盐商呢?”   刘旅长撇撇嘴,道:“姓王的觊觎自流井多时,为的就是里面的盐商。按着他一贯的土匪作风,第一件事定然就是向盐商们要钱。而且这回上海沈家的二公子正好来了自流井,只怕这姓王的会用二公子狠狠敲上一笔沈家。”   孟连生听到这里,眉头蓦地一蹙。他那双干净无害的黑眸,涌上一股类似于凶兽一般的冷光,让原本滔滔不绝的刘旅长蓦地打住,支支吾吾问:“你认识沈二公子?”   孟连生面色稍霁,点头道:“二公子是我的朋友。”   刘旅长了然地点头:“原来你也是上海来的,难怪口音不同。”   孟连生没再听他说什么,起身对身旁的顿珠道:“顿珠,你能否给我一匹最快的马,我得去一趟自流井。”   顿珠刚刚全程听了他的话,好奇道:“你要去找你的朋友吗?”   孟连生点头。   顿珠豪爽地拍拍胸口:“小孟的朋友就是我的朋友,我这就去挑两匹最好的马,跟你一起去自流井。”   *   作者有话要说:   分开是如此短暂~   两个人的感情要突飞猛进了。    第34章 救人   顿珠从马场里挑了两匹高头大马,一黑一白,毛发油光发亮,膘肥体壮,四肢矫健,一看就是善跑长途的好马。   两人带上简单干粮,腰间各自揣一把连珠火\\铳,跨马挥鞭,朝东南方向狂奔而去。   孟连生心急如焚,恨不得插上翅膀飞去自流井,只有在马儿跑不动时,才停下休整少许,因而原本至少两天的路程,愣是让两人只花了一天多点就赶到。   孟连生只在自流井待过一天,但他实在是有个好记性,跟着沈玉桐去参观盐场时,在半山上,不经意扫了几眼周遭景致,便记住了小城的地形。   以防万一,他和顿珠将马儿拴在城外,人从釜溪河悄悄摸进了城。   刘旅长说得没错,除了城门一处有被炮轰过的痕迹,整座小城与先前无甚区别,酒楼妓馆烟馆依旧是灯火明亮高朋满座,只是大概是新军入驻,街道上的巡逻大兵,要比从前更多,但仿佛也只是端着枪在街上游荡,并没有拦下任何过路人,包括偷摸进城的孟连生和顿珠。   他带着顿珠一路风平浪静地行至沈宅门口。大门紧闭,孟连生敲了许久门,才有人试探着开门。   开门的是老管家,虽然他年岁已高,但孟连生毕竟才离开十来天,自然还记得二少爷这个朋友。   “小孟,你怎么来了?”老管家左右看了看,招招手道,“快进来。”   孟连生一见他这惊弓之鸟的模样,就知这里并没有表面看到的那样平静,他走进屋,低声问:“二公子呢!”   老管家唉声叹气道:“被新来的王师长扣在衙门里,已经五天了。”   孟连生问:“为什么?”   老管家道:“还不是为了钱。”说着举起一根手指,“要一百万大洋,才肯将二公子放回来,这哪是大兵,根本就是土匪。”   孟连生的脑仁微微跳起,他又问:“天赐大哥呢?”   “大掌柜去省城筹钱了,不过小孟你也不用担心,王师长就是为钱,不会拿二公子怎样的。就是二公子他……”   孟连生问:“二公子怎么了?”   老管家长叹一声,愁眉苦脸道:“二公子性子傲,哪里受得这个屈辱,被关在房里,饭都吃不下,今早我听说这事,从家里送了点吃的,他才稍稍吃了几口。这才几天,人都瘦了一圈。”   孟连生皱眉问:“二公子被关在哪一处?”   老管家道:“还能在哪里?就衙门大宅的南院。”   “我去看看他。”孟连生了然地点头,松开手转身又要出门。   老管家在身后哎哎叫道:“小孟,这么晚了,你去看二公子,也不会让你见的。”   孟连生头也不回地摆摆手:“我自有办法。”   这条青石板主街,当初沈玉桐带着他从头到尾逛过一遍,王师长的署衙,即是当初刘旅长的衙门,临河而建,原本是某大盐商的一处宅子,后来军队驻扎,这盐商便将宅子捐了出来。   南院是大宅的小偏院,后面便是釜溪河,一棵大柳树一半枝丫落在屋顶,一半垂落釜溪河岸。   孟连生拿出怀表,看了眼时间,已临近十一点。   他心下了然,收起怀表,抬手跟身旁的顿珠示意。   顿珠了然地掏出一根粗麻绳,绑在树杈,然后攀住绳子朝上爬去。   他虽然生得人高马大,但动作十分矫捷,从柳树落在瓦背,几乎没发出任何声响。   孟连生随后跟上去,比他动作还轻。   两人小心翼翼趴在屋顶朝院内看去。   今晚是下弦月,屋内熄了灯,依稀一点月辉洒落在黑漆漆的院子,勉强能看到一扇房门前坐着两个守卫的大兵。这两人双手抱着枪,身子歪歪扭扭靠在墙边,约莫是已经打起了瞌睡。   孟连生朝顿珠点点头,两人慢悠悠挪到那两人上方,同时跳下去。落地的声音都很轻,但还是惊动了浅眠的卫兵。   只是卫兵迟钝的反应,到底还是晚了一步,眼睛都还没睁开,脖颈便各自落上一个手刀,闷哼一声,还未坐直的身体,又软倒在墙上。   这小小的声响过后,院子里再次只剩下细细的蝉鸣。   孟连生掏出一把匕首,插进门缝中,一点一点将门栓打开。   这几日被囚禁在这小小的院子里,沈玉桐心情愤懑郁卒,没一日睡好觉。今晚躺在床上,依旧是辗转难眠,因而当听到门口响起窸窸窣窣的声音时,他几乎是立刻从床上竖起来,紧张地开口:“谁?”   门外的孟连生赶紧低声回:“二公子。”   “小孟!”沈玉桐大惊失色,几乎是手忙脚乱地下床,连鞋子都忘了穿,光着脚走到门口,正要开门,门已经从外面被推开。   孟连生走进黑漆漆的屋内,顿珠自发地守在外头。   虽然只看得到一个模糊的身影,沈玉桐也认出这就是小孟。   他简直觉得像是做梦一般,不晓得对方是如何进来的,也不知外头发生了什么,但总该不是光明正大。   他深呼一口气,让自己冷静下来,又惊又喜又带着几分忧心地抓住来人,低声道:“小孟,你怎么来了?”   孟连生道:“刘旅长逃到了西康,说了这边的情况,我担心二公子,就赶紧骑马赶过来。二公子,我先带你离开这里。”   沈玉桐瞧了眼门外,见到黑影瞳瞳下的顿珠,知道孟连生还有帮手,却也还是担忧。被人挟制的滋味确实不好受,他当然想离开这个鬼地方,可如果被王师长发现,他作为沈家二少爷,自然是不会有任何危险,但对孟连生和他的帮手,姓王的没有理由手下留情。   他冷静下来,收回手道:“小孟,太危险了,万一被发现,你和你的同伴会没命的。我在这里没事,王师长就是为了要钱,不会对我怎样。”   孟连生道:“这回要一百万,下回就能要两百万甚至更多,就算把你放回去,也一时半刻不会让你离开自流井,你留在这里,姓王的就能一直拿你要挟沈家。你先跟我去西康待一阵子,刘旅长还会打回来的,到时候你再回来继续办盐厂。”   他平时在沈玉桐面前,总是木讷本分甚至还总有几分羞涩,像个未谙世事的孩子,但此刻分明是一个冷静果断的男人。   沈玉桐被他说动,也知道现下就是这个道理。刘旅长上面还有军长司令,绝不会就这样放弃自流井。   这场自流井之争还没完。   他逃走确实比留在这里更适合。   沉吟片刻,他终于点头:“好,我跟你走,但你要向我保证,如果我们被发现,你和你同伴赶紧逃,不要管我。”   孟连生在黑暗中弯起嘴角:“我保证。”   话不宜多说,沈玉桐草草穿上衣裳和鞋子,跟着对方出了门。   孟连生先攀着绳子爬上屋顶,再将沈玉桐拉上来,顿珠垫后。又从柳树滑下来,飞奔到釜溪河,找了只摇橹船,沿着河水出城。   一路倒是顺畅,直到上了马,不远处才响起一道枪声,应该是王师长发现人不见,在通知抓人。   三人不敢耽搁,赶紧策马飞奔。   因只得两匹马,沈玉桐与孟连生不得不共骑一乘。   幸而这马是顶级好马,驮着两个成年男人,也健步如飞。   夜色中,很快有马蹄声追上来,伴随着噼里啪啦的枪响。   沈玉桐一个养尊处优的阔少爷,从未经历过这些,只觉得胆战心惊得厉害。   听到后面的枪声越来越近,孟连生大喝一声:“二公子,抱紧了!”   话音落,他手中的马鞭,狠狠抽在马背上,吃痛的马儿,扬起四蹄,在昏暗的月色下,跑出了风驰电掣之姿。   沈玉桐紧紧抱着他,身子不受控制地在马背上上下颠簸,心脏砰砰直跳,仿佛要从胸腔中蹦出来,但又被呼啸的夜风湮没。   身前的人成为唯一的依靠。   虽然有些害怕,但从未有过的冒险经历,也让他这个养尊处优的少爷,生出一股陌生的兴奋。   也不知过了多久,后面终于没了声音,但孟连生与顿珠也不敢停歇,继续赶着身下的马,往西前行。   及至天空露了鱼肚白,抵达一座边陲小镇,两匹骏马也终于是累得再跑不动半分,三人才终于彻底停下来。   不止是马累得几近口吐白沫,人也到了极限。   别说是沈玉桐一个上海滩大少爷,就是顿珠这位西康勇士,也累得两股战战。   三人找了间客栈,随便吃了些点心填了肚子,便闷头大睡。   孟连生醒来时,午后的阳光正从窗外照进来,落在简陋的木板床上。   他眨眨眼睛,转过头,看向身旁的沈玉桐,对方还睡得人事不知,丝毫没有转醒的迹象,想来是已经好些天没怎么睡过。   比起前些日子分别时,沈玉桐分明是消瘦不少,即使是闭着眼睛,也看得出脸上的憔悴,嘴巴周围冒出了些杂乱的胡茬。   但依旧不损他的英俊,反倒多了一分落拓的美感。   孟连生忍不住伸出手,粗糙的指腹,从对方面颊由上至下轻轻划过,最后停在微微干涸的唇上,温柔地摩挲。   沈玉桐依旧没醒。   这毫不设防的反应,意味着他对身旁人的信任。   孟连生的嘴角无声地弯起。   他收回手,一双乌沉沉的眸子,一错不错地望着对方。   他愉快地想,如今沈玉桐身边没有小厮,没有随从保镖,只有他一个人。   他是他的依靠,他的唯一。   光是想想,他就有些喜不自禁。   *   大约是连着几日没怎么阖眼,整个人忽然松弛下来,沈玉桐这一觉,堪称是睡了个昏天黑地,睁眼时,已是夕阳西下。   他竟是睡了整整一个白天。   孟连生见他醒过来,道:“二公子,你醒了,饿了吧?我打了水,你漱洗了好吃饭。”   沈玉桐坐起身,揉揉有些昏沉的额头,道:“小孟,你怎么也不叫我?”   孟连生道:“我看你好像很困,就让你多睡会儿。”   沈玉桐深呼吸一口气,苦笑道:“确实是太困了。”   他走到桌前正洗脸,门被人推开,走进来一个人高马大的青年,正是顿珠。   昨晚一路奔袭,几乎没怎么停歇过,沈玉桐与孟连生这个同伴还没来得及正经说过话,也还不晓得对方身份。   此刻见人进来,他擦干净了脸,道:“小孟,你还没给我介绍你这位朋友呢?”   “我叫顿珠。”顿珠拉开一张凳子,大马金刀地坐下,好以整暇地打量他。   孟连生将面盆拿开,又倒了一杯茶水递到沈玉桐手中,不紧不慢开口:“顿珠是桑吉土司的儿子,听说我朋友困在自流井,就挑了马场最好的马,跟我一起去了自流井,这次能把二公子救出来,多亏了顿珠。”   沈玉桐没料顿珠竟是土司之子,虽然知道西康汉子热情豪爽,但孟连生才跟这人认识几天?堂堂一个土司的儿子,竟然跟他一起来救自己。   他用茶水漱了口,站起身拱手客客气气道:“沈某多谢顿珠兄弟搭救之恩。”   顿珠挑挑眉,不以为意地摆摆手:“小孟的朋友就是我的朋友。只是……”   他上下打量着沈玉桐,一双浓眉微微蹙起。   从刚刚进屋开始,看到孟连生忙前忙后伺候人,他就觉得小孟这朋友跟自己预想的不一样。昨晚天黑没看清楚,这会儿沈玉桐的模样是一目了然。他原本以为,小孟会骑马会打猎,他的朋友应该也跟他一样勇猛。然而这位沈公子,分明就是汉人家养尊处优的公子哥,不说是弱不禁风,但自己一个打他三四个肯定不是问题。   沈玉桐俊美的外表完全不符合顿珠的审美,既不够武威雄壮,也没有黝黑的肌肤,简直就是个不值一提的小白脸。   但顿珠觉得自己也不能以貌取人,想了想,问道:“你骑马骑得好吗?”   沈玉桐道:“还凑合,不过跟你们肯定是不能比的。”   顿珠又取下腰间的连珠火\铳:“那你会打枪吗?”   沈玉桐摇头:“这个我确实不会。”   孟连生道:“顿珠,二公子是大盐商家的少爷,跟我们不一样,不玩这些的。”   顿珠撇撇嘴道:“你知道大清朝为什么会灭亡吗?就是入关两百年,八旗子弟只知逗鸟玩蝈蝈,连马都不会骑,更别提打仗。你们这些汉人少爷也是一样,但凡像我们西康人一样骁勇善战,也不会被洋人随便欺压。如果有洋人打来我们西康,他们的下场只有一个,那就是去见他们的上帝。”   对方的耿直让沈玉桐哭笑不得,他也看出这位土司少爷似乎是不太待见自己,却不得不承认,对方所言是话糙理不糙。   他讪讪一笑,露出惭愧之色:“顿珠兄弟说得是,华夏民族要站起来,确实需要我们这些年轻人自立自强。”   然而一旁的孟连生却是不干了:“顿珠,二公子很厉害的。”   顿珠不以为然地问:“他哪里厉害了?”   孟连生道:“虽然二公子不会打枪,但他会制精盐,比雪花还白还细的盐。洋人以前都叫我们是吃土的民族,如今二公子建了精盐厂,让普通老百姓也能吃上了精盐,不比骑马打枪更厉害?”   顿珠平时所见所吃的盐巴,都是又粗又黄的土盐,没想到竟然还有像雪一样白的精盐,不免来了兴趣:“真的吗?”   “当然是真的。”孟连生与有荣焉地点头,“顿珠,你是了不起的勇士,但洋人之所以打进我们华夏,并不单单靠的是力气,而是洋枪洋炮,这洋枪洋炮又靠得是科技。二公子在英吉利学的就是化学科技。”   顿珠既能说一口流利的汉话,意味着他读过不少书,自然对科技二字略知一二,听他这样说,对沈玉桐总算稍稍改观:“我就说小孟的朋友,肯定是有点本事的。”   沈玉桐也不知孟连生是如何收服了这位土司少爷的,但显然,自己这个留过洋的少爷,远远比不上他口中的小孟。   不过想想,自己除了出身好点,或许真的比不上孟连生。此时此刻离开沈家二公子的光环,还得依靠小孟庇护呢。   *   作者有话要说:   小孟:二公子是我男神,说他坏话,打死你!    第35章 二公子,我很开心   在沈玉桐跟着孟连生逃出生天时,自流井的王师长则因为丢了他的人形金山而大发雷霆。   他亲自带着手下跑去沈宅要人,哪知沈宅的佣人,一听二公子人不见了,顿时炸锅,尤其是沈玉桐的小厮阿福,当场就瘫在地上嚎哭,说二公子要是有个三长两短,自己也不活了。   他这一声长号,很快带动以老管家为首的其他佣人,一院子男女老小前赴后继地开始哭天抢地,仿佛沈玉桐当真是已经了什么三长两短。   沈家十几号下人,扯开嗓子嚎哭起来,堪称是惊天动地。   王师长被闹得脑仁儿发疼,朝天空开了一枪后,气哼哼走了。   老管家的哭自然是假哭,在他听到沈玉桐被人救走后,立马就想到是早前来过的小孟。   虽然小孟只在沈家待过一天两晚,但跟二公子关系好到睡一张床,二公子既然是跟他走,显然不会有什么危险。   于是翌日一早,老管家便去给省城打了个电报。   人在省城的沈天赐,原本刚刚凑够了钱,正要揣着一百万银元票回来赎人,一听沈玉桐被小孟救走,一边担忧一边又有些惊喜,但总归人走了,再担心也没办法。至于手上这一百万,自然不会再交给王师长。他回了封电报,让管家转告王师长,说自己听到二公子不见的消息,当场病倒,一时半会儿回不来,又让管家象征性给了两万大洋。   眼见一百万变成两万,王师长差点没气得七窍生烟,但沈二公子是从他这里丢的,他也不能拿沈家下人出气,只咬牙切齿打定主意,一定要把沈玉桐这座人形金山再抓回来。   这厢的沈玉桐一行,颠簸大半日,终于在隔日傍晚,抵达了桑吉土司府。   刘旅长见到他,又是激动又是惭愧,拉着人道:“我就知道姓王的龟孙子,肯定要为难二公子。二公子放心,我已经写信给我们司令,等他派兵下来支援,我就打回去,一定会把姓王的赶回他老窝,让你好好在自流井办精盐。”   他在土司府修整两日,已经从丐帮帮主恢复成正经旅长模样,只是约莫是因为刚吃了败仗,还是一副倒霉的熊样。   沈玉桐也不知该不该把砝码压在他身上,但现在似乎也没其他办法,总不能回去任由姓王的敲诈勒索。   实在不行,或许也只能先绕道回上海,自流井的新厂日后再做打算。   他暂时在土司府安顿下来,分别写了一份信给省城和自流井的沈宅,告知自己一切平安。   沈家与桑吉土司没有任何生意往来,他这个沈家二公子,借住于此的身份,不过是孟连生和刘旅长这两位座上宾的朋友。   幸而土司府家大业大,连刘旅长几百残兵都能收得下,自然不在乎再多一个人。   只是他这样的身份,不好让人安排单独的屋子,只能与孟连生共住一房,睡同一张床。   他是养尊处优惯了的公子哥,身旁从来不缺丫鬟佣人,连留洋时都跟着一个照顾生活起居的小厮,长到这个年纪,渴了有人端茶倒水,困了有人宽衣捶背,洗澡洗脚水都是佣人倒好。   虽然这里也有仆人做饭浣洗衣裳,但土司府不比汉人富家讲究,别说是客人,就是顿珠这样的土司少爷,也没人贴身照料——毕竟他对洗澡这事似乎不感兴趣。   倒不是说沈二公子没有自理能力,只是人生头回身边没了人照料,总还是有点不习惯。   说起洗澡,从逃出那晚到现在,已经整整两天两夜没洗过,又一路颠簸,即使这边气候还算凉爽,身上也实在不好闻。可又不好主动开口,怕被人说是少爷病。   他决定先忍忍,明天去找条河或者湖,好好洗一洗。   正想着,原本去打水的孟连生,却不知从哪里弄来一个大木盆。   “二公子,我弄了个浴盆过来,你今晚可以好好洗个澡了。”   说罢,放下木盆,又转身出门,沈玉桐都没来得及开口说话。再进来时,他提着两只水桶进来,桶里的水还冒着热气,显然是兑过热水。   “我自己来就好。”沈玉桐忙走上去接过水桶,却被他挡开。   “二公子你哪会做这些。”孟连生手脚麻利地将水哗啦啦倒进木盆中。   沈玉桐默默望着他,他是真有劲儿,装满水的桶,单手拎起丝毫不费力。   只是自己是靠他才逃出来,靠他才能借住土司府,无论如何都不能再理所当然享受他的照料。   他怅然地叹息一声,无奈地道:“小孟,我们是朋友,我是你哥哥,你别把我当什么不都会的少爷,出门在外,这些事情我自己可以的。”   孟连生歪头看他,漆黑的双眸,被水汽晕染,湿漉漉得更显得如鹿一般无辜。他好像对沈玉桐的话有些茫然不解:“朋友出门在外,不就是要互相照顾吗?能照顾二公子,我很开心。”   沈玉桐好笑地摊摊手:“没错,朋友是该互相照顾。”   孟连生也笑,伸出一根手指试了下水温,确定不冷不烫,方才放心,又从床尾的箱笼里拿出一身自己的衣裳:“二公子,你先凑合着穿我的衣服,明天我再带你去集市上买两身新的。”   沈玉桐点头:“嗯。”   他这样的少爷沐浴素来习惯旁边有人伺候,所以对孟连生留在屋内并不觉得有何不妥。   脱了衣裳,坐进浴盆中。奔波一路,身体泡进这冷热适宜的温水中,舒服得让他不由自主闭上眼睛喟叹一声。   孟连生不知何时蹲在他身后,低声道:“二公子,我帮你搓背吧。”   沈玉桐点点头,将手中帕子交给他。   孟连生接过帕子,搭在他肩头,指间稍稍攥了攥,帕子里的水,便从眼前清瘦的脊背上滑落。他借着屋内那盏松油灯散发的朦胧灯光,望着那干净细腻的肌肤,喉头不由自主地滑动了下,嗓子抑制不住地干涩起来。   “小孟,你们什么时候回上海?”沈玉桐对身后人的反应浑然不觉,随口问道。   孟连生被他的声音拉回神,道:“孙老板还没和桑吉土司把生意谈下来,一时半刻估计走不了。”   沈玉桐道:“如果你们走的时候,刘旅长还没把自流井抢回来,我跟你们一起回上海。”   “嗯。”孟连生点头,拿过香胰子擦在他的肩背,直接用手慢慢搓开。肌肤相亲的触感让他几近沉迷,为了能多抚摸片刻,他狡猾地开始找话题,“二公子,你也别急,这边风景很好,有马场可以骑马,有山林可以打猎,还有集市,跟上海和自流井都不一样,你就当来游玩。”   沈玉桐享受着他的服侍,完全没意识到自己正在被他轻薄着,只觉得舒服得彻底放松下来,他双手搭在浴盆边上,闭着眼睛笑道:“你说得没错,既来之则安之。”   “对了,”孟连生又道,“土司府后面有个温泉,但走过去得要半个钟头,我怕你今天没力气了,就先凑合着在屋里洗一洗,明天我带你过去。”   “好啊。”   眼见浴盆里的水快变凉,孟连生也不好再拖延时间,用水桶里剩下的水,给沈玉桐冲干净,在他穿衣服时,自己两手端起大浴盆,出去倒水了。   他这一去,过了快一刻钟才回来。   坐在床上等他的沈玉桐,见他光着膀子,顶着一身凉气,咦了一声,问道:“你去井水边冲澡了?”   孟连生点头:“简单冲了一下,明天再去温泉好好洗洗。”   这里海拔高,昼夜温差大,白日还能体会到夏天的炎热,晚上却是很有几分凉意,而井水又是凉上加凉。   沈玉桐简直不知说什么才好,赶紧从箱子里拿了件袍子披在他身上,嗔道:“你给我弄热水不怕麻烦,自己倒是图省事,也不怕着凉!”   孟连生爬上床,将袍子丢回箱笼,四仰八叉往床上一躺,挪出外面的位置给沈玉桐,咧嘴笑道:“二公子不用担心,我身体好得很,冬天也洗冷水澡。”   沈玉桐半躺上去,瞥了他一眼。   他才十九岁,正介于少年人与男人之间,肩膀已经长开,腰身又是窄窄一道,薄薄的肌肉有着漂亮流畅的线条,昭显着鲜活蓬勃的生命力。   他觉得自己这样欣赏孟连生的身体,好像有哪里不对,还未弄清楚这情绪,身旁的人,忽然侧过身,单手撑着头,嘴角弯得老高,傻笑一般看向他。   “怎么了?”沈玉桐奇怪问。   孟连生指了指自己的胸口:“二公子,我很开心。”   沈玉桐躺下来,歪头与他脸对脸,笑说:“我也很开心。”   *   作者有话要说:   那啥应该快了哈哈哈    第36章 洗温泉   西康的集市,有着极强的地域特色,物品多是皮子茶叶山货,虽然也有当下的衣裳鞋袜出售,但别说与上海的货色相提并论,与自流井也不是一个档次。   如今这境况沈玉桐也顾不得讲究,何况他现在是身无分文,全都靠孟连生掏钱。倒是孟连生看这个也不满意,看那个也不满意,逛完整个集市,挑来拣去才勉强给他选了两身长袍。   付钱时还特别的愧疚:“二公子,这两身衣服你先凑合穿穿,回头我去雅安城,看有没有好质量的。”   沈玉桐哭笑不得:“出门在外,衣服能遮体保暖就行,哪有那么多讲究?”   孟连生道:“但我不能让二公子跟着我受苦。”   沈玉桐听他这话本是有些好笑,正要反驳,但转念一想,自己现在身无分文寄人篱下,生活全得依靠他。   不是跟着他又是什么?   他与孟连生是朋友,朋友有难拔刀相助,在情在理,若是孟连生需要他,他也一定竭尽所能。   但自己对孟连生好,很大原因是对方帮过自己很多次,无非是投桃报李罢了,这个李甚至还没能报成。   因为自从认识到现在,一直都是孟连生对自己出手相助,从未要从自己这里得到任何回报。这回更是冒着生命危险,将自己从王师长手中救走,现在还如此尽心尽力照顾自己。   他何德何能,竟然能得到一个人如此赤诚的对待?   沈玉桐心中感慨,面上动容,低低叹息一声,轻声道:“小孟,你救我出来,不用被关在自流井衙门里,哪怕是吃糠咽菜,我都觉得开心,怎么会苦?”   孟连生道:“放心,有我在,绝不会让二公子吃糠咽菜。”   沈玉桐失笑:“嗯,二公子相信小孟的本事。”   集市上的衣裳低廉,但本地的美味小食却是相当不错,两人吃饱喝足再撑不下,才念念不舍地离开。   时日尚早,孟连生又带沈玉桐去马场玩。   “小孟!”   草场上,顿珠正跟几个人在骑马,见到来人,停下疾驰的马,一跃而下,甩着马鞭,朝两人跑过来,“我早上去找你,听说你去集市了。”   孟连生道:“我和二公子去集市买了点东西。”   顿珠因为听说沈玉桐会制比雪花还白还细的盐,对这位看着手无缚鸡之力的上海滩少爷,不再像第一眼那样轻视。但要说多另眼相看,那是远远没有,毕竟会制雪花一样的精盐,对他来说,还是比不上会骑马打猎。   尤其是今日沈玉桐刮干净了胡茬,彻底恢复了平日冠玉般的一张脸,顿珠就越发认为其是个没用的文弱书生。   他豪爽地揽住孟连生的肩膀:“既然来了,我们去打马球。”又对沈玉桐道,“二公子应该玩不来这个,那边有马场上的姑娘,你跟他们一起看我们玩。”   沈玉桐知道,他将自己与女人们相提并论,并非出于恶意,只是单纯觉得他是个不堪一击的弱质少爷。这里是崇尚武力的地方,在壮得跟牛一样的顿珠眼中,自己是肩不能挑手不能提的汉人少爷。   因而这种轻慢的态度,倒并没有让沈玉桐觉得有多被冒犯,只是看到对方如此亲昵地挽着孟连生,仿佛他们两人才是亲近的人,而自己不过是个外人,这让他心中莫名生出一股酸味。   这两人才认识多久?   他弯唇一笑,客客气气道:“实不相瞒,我在英吉利时,闲暇时也常常打马球,技术不敢说多好,玩玩应该还是可以的。”   孟连生闻言双眼一亮,欢喜地拉住他的手:“太好了,那我们一起来玩。”又对顿珠道,“顿珠,我和二公子一队。”   顿珠对沈玉桐要参与他们这种真汉子的活动,还是不以为意,但对方开口,他也不好拒绝,只想着待会儿跟不上,最好自觉退到一边老老实实当观众。于是点点头道:“行,不过上了马可就是玩真的,要二公子要是跟不上,可别勉强,一不小心受了伤可就不好了。”   沈玉桐笑:“顿珠少爷放心,我有分寸。”   顿珠点点头,将手放在口中,打了个呼哨,几个马夫牵着马儿走过去来。他牵过自己那批乌黑油亮的高头大马,沈玉桐则随手选了匹看着比较温顺的白马,孟连生跟他一样,也挑了一匹白马。   双方各自四人。   马场很大,绿茵茵的一片草原,一眼望不到头。在马厩附近,用木栅栏隔出一圈,专门用来玩马球。   在他们准备时,栅栏外围上了好些个在马场干活的女人,有妇人也有少女,应该就是顿珠刚刚说的姑娘。   顿珠帅气地上马,拿起球杆在空中划拉一下,豪迈道:“二公子,上了马就是玩真格的,你可要当心了。”   沈玉桐点点头,但笑不语。   他旁边的孟连生,将脑袋凑过来,颇有几分担忧道:“二公子,输赢不重要,最重要是别摔着。”   沈玉桐轻笑出声,转头看他一眼,柔声道:“放心,我心里有数,你也当心。”   孟连生弯唇一笑,用力点头。   顿珠的告诫并无道理,他们的马球并不正规,玩得很野,任何护具都不带,也不讲究规矩,横冲直撞,只管进球。   幸而上海滩的公子哥也并不是只会舞舞文弄弄墨,抽大烟喝花酒。开埠这些年,足球网球在洋场盛行,沈玉桐也爱这些运动,他长得俊美,并不代表是文弱书生。去了英吉利之后,被当地朋友拉去参加马球俱乐部,常常参加高校间的比赛,也获过不少殊荣。只是回上海这两年,心思都用在办精盐上,玩得次数不多。   好在从前那几年正经的训练都刻在骨子里,单从技巧来说,要远远高于这些莽撞的蛮子。   顿珠很快瞧出沈玉桐并非是样子货,骑马骑得很稳,手上动作熟练从容,竟然是真的会打球。   身上长袍随风飘荡,配上那张俊美的容貌,自有一派潇洒不羁。   虽然顿珠欣赏不来他的美,但美这件事,古往今来其实都是相通,至少周围观看的西康姑娘们,很懂得欣赏沈玉桐的美,不时为他发出呼喊和掌声。   顿珠是王子是勇士,被个自己看不上的上海滩小白脸少爷抢去风头,自是不甘心,开始发挥他驭马的优势,打法也越来越野蛮,一旦见到沈玉桐拿球,便策马冲撞上去。   沈玉桐原本也没在乎输赢,当然不会和他硬来,每次看到他冲上来,就赶紧识时务地弃球。   一连进几球的顿珠忍不住得意,只是他这得意没能持续多久——因为在他再次准备朝沈玉桐冲撞过去抢球时,孟连生的白马扬起双蹄朝他冲来,直接将他连人带马撞开。   沈玉桐见状,赶紧挥起杆子,将球击入球门。   孟连生打球一般,但骑马是一等一的好手,有他防守顿珠,沈玉桐很快又如鱼得水,两人只要一个眼神,就知道彼此接下来的意图,默契地仿佛提前演练过一般。   场上局势再次转变。   一场马球下来,沈玉桐与孟连生这队顺利获胜,沈玉桐也是进球最多的人。   西康的汉子,心胸豁达,输得心服口服,对沈玉桐也终于是刮目相看。   “二公子人不可貌相,先前是我有眼无珠。”顿珠虽然汉话流利,但显然用词也并不能时时精准。   沈玉桐失笑:“顿珠少爷严重了,今天运气好罢了,挑中一匹厉害的马。”   顿珠没听出他是在谦虚,豪爽道:“马和人也讲究的是缘分,既然二公子喜欢这匹马,那我送给你好了。”   沈玉桐忙拱手道:“不用了不用了。”   顿珠不容拒绝地大手一挥:“一匹马而已,跟我客气作何。”   于是一场马球下来,沈玉桐不仅彻底获得了顿珠的改观,还白得了一匹好马。   “二公子,你累吗?”   回到土司府客房,孟连生随口问道。   “还好。”   孟连生道:“没想到你打马球厉害。”   “要不是你配合挡住顿珠,我也进不了那么多球。不过话说回来,你还是稍微莽撞了点,你自己都说了输赢不重要,还那样拼命挡顿珠,我看着都有点吓人,生怕你被他撞下马。”   孟连生摸摸耳朵笑道:“我有分寸的,他那么鲁莽,我可不能让他撞你。”   沈玉桐笑着摇摇头:“你可真是个傻小子。”   孟连生对这个评价显然不以为意,转而又道:“二公子,我带你去温泉洗澡。”   “好,这一身臭汗可得认真洗洗。”   回到土司府,天已经黑透,两人用过晚饭,便提着换洗衣物,踏着月色,穿过土司府后院,来到后山下的温泉。   温泉没人,只有潺潺流水声。   水是恰到好处的温暖,也没有寻常温泉的硫磺味,反倒有一股子清新。也并不深,坐在里面,还能露出胸膛以上。   沈玉桐靠在石壁上,感受着温暖的泉水,闭上眼睛,舒服地喟叹一声。稍许之后,才懒洋洋睁开眼睛。   孟连生正拿着帕子在洗身体,莹白的月光将人照得并不分明,但还是让沈玉桐看到他后肩上的一块青色。   他眉头微蹙,挪到他身旁凑近一看,确定自己没看错,伸手试探着碰了碰,问:“你这怎么回事?刚刚打马球弄伤的?”   孟连生浑不在意道:“挡顿珠的时候,他的球棍打中了我两次,不过没事,不疼的。”   沈玉桐手上微微用力一压,某个说不疼的人,当即倒吸了口气。   “还不疼?”   孟连生讪讪道:“不碰不疼。”   沈玉桐叹息一声,从他手中拿过帕子:“我给你洗背。”   孟连生从善如流转过背对着他。   沈玉桐将湿漉漉的帕子放在他肩上,因为怕弄疼他的伤处,轻轻绕过那发青的一块,缓缓往下滑去。   只是这帕子才刚刚滑在肩胛骨,孟连生的身体就微微抖起来。   沈玉桐好笑道:“你干吗呢?”   孟连生声音微微发颤:“二公子,好痒。”   他这力度确实是像在挠痒痒,于是稍稍用力。   孟连生还是抖,甚至忍不住笑出声:“好痒。”   沈玉桐不想他竟然这样怕痒,简直要被他逗笑,又想起听人说过,怕痒的人心肠软。   果然是诚不我欺。   他笑道:“那我再用点力,弄疼你说。”   孟连生点头:“嗯。”   沈玉桐终于是没再挠痒痒,拿着帕子的手认真使了几分劲儿,孟连生果然没再抖,当然也没叫疼,仿佛是很认真地在享受他的服务。   沈玉桐没伺候过人,但此刻伺候着身前的年轻人,有种难以言喻的心满意足。   他一直想对孟连生好,却苦于没合适机会,现下终于能为他做一点事了。   他望着月辉下温泉雾气中,孟连生影影绰绰的侧脸,想到他小小年纪,孑然一身地在立新做事,跟着孙志东这种手上沾满鲜血的恶人,从前的担忧又涌上来,甚至有种很不好的预感,总觉得孟连生继续待在立新,迟早会走上一条不归路。   “小孟!”他低声开口。   “嗯?”   “等回上海了,你离开柏清河孙志东他们,跟着我吧。你要是不想在盐厂做事,我掏钱给你开个店或者工厂,你来当老板,你这么聪明,肯定没问题的。别在立新做事了,那里不适合你。”   孟连生转头看向他:“二公子是怕我在立新受欺负,过得不好吗?”   沈玉桐不置可否。   孟连生道:“柏先生对我很好,我没受过欺负。”   沈玉桐说:“我是想着你在别人手下做事,总有身不由己的时候。而且柏老板和孙老板做的事,总归不大安全。 ”   孟连生弯唇一笑:“二公子不用替我担心,我有自己的打算,不会一直在别人手下做事的,我也会保护自己。”他顿了顿,又说,“我也会成为很厉害的人。”   沈玉桐笑说:“你本来就很厉害。”   孟连生又好整以暇重复一句:“我会成为真正厉害的人,能和二公子并肩站在一起的那种。”   沈玉桐失笑,将水中的帕子捞起来,搭在他肩头,让水流从脊背划过,漫不经心道:“我们现在不也并肩站在一起么?还在一起洗澡呢!”   孟连生认真道:“不一样的。”   *   作者有话要说:   四舍五入就是谈恋爱了吧    第37章 人性总会露出一点自私的本性   打定既来之则安之的念头后,沈玉桐是彻底安心地在土司府住了下来。   西康的娱乐活动有限,白天骑马打猎,晚上围着篝火跳锅庄。好在沈玉桐早过了喜欢吃喝玩乐的阶段,倒也不觉得无聊,尤其是身边的孟连生整日好像都欢欢喜喜的模样,他想不被感染都难。   不知不觉中,好像这种与世无争的日子,也真的不错。   自从在马上小显身手后,沈玉桐原本一个跟着朋友借住在土司府的客人,境遇变得有点不一样了,三不五时,就有不知哪里来的姑娘们,跑来看他。一开始只是在马场,后来干脆有人拎着各种吃食给他送上门,为得就是一睹这位上海滩少爷的风采。   若论起英俊,孟连生也并不比沈玉桐逊色多少,何况他又是骑马的好手,在马场比赛常常拔得头筹。但他的英俊仿佛是标志过头,便少了自己的特色,甚至像条变色龙一样,穿着短褂在码头,便是贩夫走卒,换上西装坐在咖啡厅,又是标准的上海滩摩登公子,到了这边他穿了当地的白纱褂子和拦腰系袖的袍子,举手投足间与当地人看起来也无甚区别。   人们总是更好奇新鲜的人和事,英俊的孟连生,看起来并不新鲜,所以也并不如何吸引姑娘们的眼光。   而沈玉桐不一样,无论在哪里,他都是风雅矜贵的公子哥。在上海滩里,他冠绝十里洋场,到了西康,他更是独一无二。对看惯了粗野汉子的西康姑娘们,这样一个斯文俊逸风度翩翩的俊美公子,那该多新奇。   何况他又是那样地绅士和善,对着女子总是带着轻风和煦的笑意,说起来话和声细语彬彬有礼。无论是年长的妇人,还是年轻的少女,都是头一遭见到这样的男子,简直恨不得日日组团来参观。   沈玉桐对于西康姑娘们的热情,倒是不以为意,但孟连生却日日如临大敌,每次进入马场,看到有扎着辫子的姑娘跑过来,他都赶紧挡在沈玉桐跟前。   他也不是多善言辞的人,却非得用他磕磕巴巴的当地话充当沈玉桐的传声筒。   回到土司府那就更甚,每次有姑娘来,他便让沈玉桐进屋,自己在门口应付她们。幸而他从来不遭人讨厌,还有着一张人畜无害的脸,并不会让人发觉他是在故意阻拦,只当是好心。   转眼一个多月过去,沈玉桐渐渐习惯了这里与世无争的生活。白天他们骑马看花,晚上泡温泉看星星月亮。   当然,他也清楚所谓的与世无争,其实也不过是表现。   乱世之中,没有乌托邦。   比如大片的烟园里,美丽的罂粟花正在慢慢变成果实,过不了多久,烟园里的农奴,便会拿着小刀将果实切割,将白色的汁液收集起来,晾干之后变成黑褐色的生鸦片,再烧制成烟土,发往各地。   谁都知道大烟是坏东西,但国力衰弱,工业发展缓慢,就连权势滔天的军阀们,也得靠烟土税收养兵。普通人再如何痛恨这门行当也无济于事。   因而他也不能责怪在立新做事的孟连生。   桑吉土司府每一季,都有盛大的狩猎活动。如今已经仲夏,一行寄住在土司府的客人,正好赶上这一盛事。   “二公子,我教你用火铳。”   一早起来,洗漱之后,孟连生拿过顿珠送来的火铳和弓\\箭,要给沈玉桐演示。沈玉桐认真记下操作之后,笑道:“我就是跟大家一起去凑个热闹,也不指望能打个什么回来。”   孟连生点头:“听说相岭山凶兽多,到时候我们跟紧点,别走散了。”   沈玉桐笑:“嗯。”   因为是盛事,出征前桑吉土司带领众人吃了一碗火辣辣的出征酒,在长长的号角声中,骑着马儿出了门。   除了桑吉土司带领的数十人,身着便服身背**的了刘旅长也带了几个手下一道前往,孙志东和杜赞自然也要一起凑热闹。两人背着**,腰间别手/枪和短刀,装备颇齐全。就是坐在马背上,一出门孙志东就开始打哈欠,约莫是这阵子在西康实在无聊,吃多了鸦片的缘故。   孟连生和沈玉桐跟着顿珠的小队伍,行在最后。   顿珠今日豪情万丈,信心满满,一路上说了好多次,一定要猎一头大黑熊回来,回头给她生病的娘做一张褥垫。   相岭山离土司府不算太远,骑马行了一个时辰便到了山下。这山几乎是座原始丛林,除了打猎,平常鲜少人涉足,进了没多远,马便不能行走,一行人下了马,将马匹拴好,继续步行深入。   好的猎物都躲在山林深处。   渐渐的,人慢慢散开。   孟连生和沈玉桐本就是来凑热闹,没打算拼死劲儿,顿珠很快将他俩抛在身后。   两人干脆找了块空地休息。   沈玉桐拿出水囊喝了一大口水,又抹了把脸上的汗,笑问:“你说顿珠今天能不能猎到黑熊?”   孟连生道:“他一片孝心,应该会如愿的。”   沈玉桐又问:“那你想猎个什么回去?”   “我什么都不想猎,”孟连生摇摇头,“动物都是有灵性的,除非吃不饱饭,才要去打猎。”   沈玉桐微微一怔,没想到他竟然还有这种想法,继而又因为自己刚刚还想着要打两只锦鸡的打算,而自惭形秽。   他将水囊放在一旁,双手枕着脑袋,靠在身后的大石块上,笑说:“那我们就什么都别猎了,就当是出来玩耍。”   “好。”孟连生弯唇一笑,随他躺下。   两人躺在原地,脚步声渐渐走远,应该都是往深山里去了。斑驳阳光从树杈中投射下来,舒服得人不想动。   时不时从远处传来一声枪响,应该是发现猎物在开枪。   也不知过了多久,久到沈玉桐都快睡着时,忽然一阵绵密的枪声响起。他猛然间睁大眼睛竖起身,身旁的孟连生也睁眼坐起来。   一开始还想着是不是谁遇到什么凶兽,但很快那枪声变得此起彼伏,这绝对不是在打猎。   孟连生神色一震,拉起沈玉桐:“山上有埋伏,我们快往回跑。”   沈玉桐没明白:“什么埋伏?”   孟连生道:“应该是桑吉土司的仇家埋伏在山上。”   因为在土司府过了一个多月与世无争的日子,差点让沈玉桐忘了,西康这片土地也从来不安生,土司部族之间的争战一直就没断过。   枪声越来越近,应该是在往山下逃,林中鸟雀被惊得四处飞掠。   两人不敢耽搁,发疯的往停马处跑,只是跑了没多久,忽然听到前方不远处有动静,马儿嘶鸣和逃窜的声音传来。   沈玉桐心里一凛,即使不看也猜到,山下也有人,且在动他们的马,以此截断他们的退路。   紧接着,窸窸窣窣的脚步声响起,是下方的人跑上来堵截了。   约莫是听到两人的动静,有人砰砰开了两枪。   如今是前有虎后有狼,进退不得,只能往左右方向逃。   沈玉桐生长在都市,在山林里活动,总还是不大熟练,比起孟连生的如鱼得水,他简直在拖对方后腿。他见这样下去不行,想了想,喘着气道:“小孟,两个人目标太大,我们分头跑。”   孟连生点头:“好,你跑左边,确定没人后再往下跑,那边是桑吉土司的烟园,你去叫人来帮忙。”   他说完不等沈玉桐回答,已经超右边飞速跑去。因为动作太快,顷刻间便隐没在葱郁的丛林中。   虽然这主意是自己主动提的,为得也是不连累对方。但是看到对方跑得这么快,沈玉桐心里还是有些莫名失落。今早出来,对方还说过一定要在一起不能走散。但现在却毫不犹豫地一个人跑了,   他默默在心中想,也许危急时刻,人性总会露出一点自私的本性。   他也不敢耽搁,按着孟连生所说的,飞快往左边跑。只是还没跑多远,忽然听得一声枪响,正是从孟连生的方向传来。紧接着下方的脚步声便因为这枪声,变得急促,哗啦啦朝那边跑去。   他一时愣住,转过头不可置信地睁大眼睛。   即使是用脚趾头想想,也知道刚刚发生了何事——孟连生开枪将人引走了。   他听到那边的吆喝声和时不时传来的枪声,只觉双腿发软,一面担心害怕,一面为自己刚刚对孟连生的小人之心而难受。却也不敢多停留,对方开枪将人引走,就是为了替自己解困,他还得去叫人,不能浪费他的一片苦心。   他抹了把脸上不由自主涌出来的眼泪,深呼吸一口气,趁着混乱,再次拔足朝左边的丛林深处逃去。   山林里时不时响起的枪声,就好像打在他心口。脚下深一脚浅一脚,眼睛湿一阵干一阵。   等山下一片罂粟花田引入眼帘,看到里面几个正在劳作的农奴时,他脸上早已经湿漉漉一片,也不知是汗水,还是夹杂了其他。   *   作者有话要说:   二公子:陷进去了。    第38章 得救   孟连生原本是没打算与沈玉桐分开的,他得保护对方。但在逃跑时,他发觉这样的丛林,对养尊处优的少爷,实在是太艰难了。   于是在沈玉桐提出分开跑时,他灵光一闪,立马答应,一面跑开,一面用枪声将追上来的人引走。   这个办法显然很可行,在枪声响过之后,那些原本还有点遥远的脚步声,瞬间哗啦啦朝他的方向奔跑而来。   少时在山林的经验,早已在他骨子里打下烙印,因而跑起来轻车熟路。   他很快找到一处绝佳的隐蔽处,是一颗两人抱的大树,树旁还有一块大山石,既能藏身又方便观察下方动静。   他将手中的连珠火\\铳上好膛,里面只有十颗子弹,刚刚已经用掉两颗。随着脚步声濒近,他从树干与十块的缝隙中看到来人,总共六个,其中两人手中拿着火枪,剩下四人则是手握弓\\弩。   孟连生没经历过这种事,但他也并不觉得多恐惧,他想起少时因为饥饿,去山中捕猎的场景。   捕猎的对象从兽鸟换成人,对他来说,也并无区别。   潜伏在身体中的狩猎本能,在这一刻苏醒。   他从缝隙中举起火|铳。   他的枪非常快,就像是少时饥饿时,看到猎物一样,他无论如何都不会放过。   几声枪响之后,六个人几乎没有任何机会逃走和反抗,就这样相继倒在丛林中,再也没有爬起来。   孟连生微微喘了口气,等了片刻,确定没了动静,才提着枪从山石后走出来,地上六个人,其中四人已经断气,剩下两个似乎还有一丝气息,但已经没有力气挣扎,只身体还在隐约抽搐着。   他一直认为万物有灵,所以从前打猎总会给猎物一个痛快。   他想人也是万物之一,于是伸手拧断那两个还未断气人的脖子,给了他们一个痛快。   他从这些人身上收了火枪和子弹,仔细听了下山中动静。打斗和枪声依旧在丛林深处,来时的方向已经很安静,显然是已经没了人埋伏。   正想着要去找沈玉桐,忽然又有脚步声传来,他赶紧躲进树干后,却见是惊慌失措的孙志东在夺路狂奔。   “东哥!”他大叫一声。   孙志东听到这声音,像是抓到救命稻草一样,跑得更快,喘着粗气道:“小孟小孟,快救我!”   孟连生从树干后跃出来,迎上去道:“东哥,怎么就你一个人?”   孙志东停下脚步,啐道:“大家分头去寻猎物,哪里晓得会有人埋伏偷袭,打得人措手不及,我子弹用光了,幸好跑得快,不然早没命了。”   他正说着,忽然双眼一亮,侧过身将旁边的孟连生用力一拉,结结实实挡在自己身前。   孟连生微微一愣,等他回过神,一支穿过丛林的利箭,朝他直直飞过来,即使他在最后一刻,稍稍偏动了下身子,利箭还是插进了他的肩头。   他吃痛地倒地滚进草丛中,勉强躲开了追上来的另一支箭,迅速举起火铳连开两枪。   孙志东在他与两个追兵交火时,已经连滚带爬往山下溜去。   孟连生刚刚这两抢开得慌乱,并没有像刚刚那样一发击中。   他趴在草丛中,忍痛将肩头的箭折断,确定对方只有弓箭没有枪,便干脆站起身,趁着两人拉弓的空档,又连开两枪。   两人手中的弓箭掉落,闷哼倒地。   孟连生没去管他们是死是活,而是拿出背上的弓,反手从箭筒中抽一根箭,转过身瞄准那道正踉踉跄跄往下跑的男人。   咻的一声。   利箭从空气中穿过,发出一声清晰的呼啸,准确无误地射进那人的脊背。   孙志东脚下一个趔趄,跪倒在地,惊恐地转过头看上上方,看到拿着弓的孟连生,露出一脸的不可置信和茫然。   孟连生面无表情地看着他,不紧不慢又从肩后掏出一根箭上弦。   他仍旧是一张人畜无害的脸,与平时似乎并未区别。但是孙志东却觉得自己好像见到了修罗阎王。   他浑身血液尽失,想要逃走,却使不上一点力气,只惊恐地睁大眼睛,勉强发出一点声音:“小……小孟。”   然而举着弓箭的孟连生,丝毫不为所动,手中的弦拉满,利箭疾驰而出,直直钉在他的脑门上。   孙志东做梦都想不到,自己会死在西康这座山中,更想不通为何会死在忠诚老实的孟连生手中。   但对死人来说,一切已经不重要。   孟连生收了弓箭,走到孙志东身旁。   人已经断气,但双眼依旧睁得老大,是个死不瞑目的模样。   他面无表情地将对方头上两根箭抽走,随意在地上蹭掉了血迹,装回自己的箭筒中。原本是要转身离开,但又想起平日里孙志东对自己的好——虽然这好十分有限,但总归也是有的,于是他矮下身,伸手将那双睁大的眼睛阖上。   “小孟!”   杜赞的声音忽然从身后传来。   孟连生转头应道:“杜赞大哥!”   大约是经过了一场激战,杜赞浑身是血,也不知是自己的还是旁人的,听到回应,确定自己没看错,赶紧穿过草木跑过来,只是刚刚跑近,便看到躺在孟连生脚边的那道身影。   “东哥!”他大叫一声,连滚带爬扑过来跪倒在地上。   孟连生低声道:“东哥死了。”   杜赞将手指探在孙志东鼻下,身体猛然一颤,又用力摇动地上的人,可人死了就是死了,并不会因为他的激动而有任何回应。   杜赞的命是孙志东救来的,因而这些年他是孙志东最忠心的手下。知道人死不能复生,他忍不住趴在地上痛苦地嚎哭出声。   孟连生扶起他:“杜赞大哥,这里危险,我们先离开。”   杜赞虽然因为孙志东的死失去了一部分理智,但剩下的那部分理智,支撑着他的求生欲,他没有继续坚持守在孙志东身旁,抹着眼泪,与孟连生一道离开。   看到倒在不远处的两人,以及散落在地的弓箭,哑声问:“是他们杀了东哥吗?”   孟连生点头。   杜赞这才瞥见孟连生的肩头已经被血染红,紧张道:“小孟,你中箭了?”   孟连生道:“不碍事,等安全了再拔出来。”   杜赞自己也受伤不轻,知道再继续逗留于此,只怕会跟孙志东一样丧命,终于是打起精神:“那我们赶紧下山。”   然而两人的运气显然不算太好,才走了没几步,便有听到有脚步声往这边跑,应该是发现了他们的动静。   孟连生将杜赞往下方一推道:“杜赞哥,我枪里还有几颗子弹,我将他们引开,你快跑。”   杜赞心中一震,大为感动,嚅嗫了下唇,到底还是咬牙跑开,跑了没几步,便听到孟连生开了枪,追来的脚步声往随枪声的方向跑去。   他知道自己得救了。   他一边跑一边模模糊糊地想,虽然东哥死了,但还有小孟。只要小孟能活着,他日后对他会像对大哥一样。   孟连生缴获的子弹,很快被打光。他到底是受了伤,再好的身体,也渐觉体力不支,幸而他有着兽类的嗅觉和逃生本能,很快叫他找到一个隐蔽的山洞躲了进去。   肩膀上的伤在奔跑中,还在流血,他撕下一条衣摆,胡乱将伤口暂时包裹住,然后闭上眼睛休整。   约莫过了半刻中,又听到一阵枪声和刀剑相撞的声音,是有人交上了火。这火也没交多久便熄灭,有脚步声朝山洞走过来。   孟连生猛得睁开眼睛,浑身汗毛倒竖。   “阿爸,先去洞里躲一躲。”   是顿珠的声音。   他重重松了口气,在黑暗中叫道:“顿珠!”   “小孟!”   顿珠听到这声音,飞快跑进来。   洞内光线昏暗,但还是能看到人,看到坐在地上浑身是血的孟连生,他疾步走过去焦急问道:“你怎么样?”   孟连生摇头:“中了一箭,没什么大事。你呢?”   随后进来的还有桑吉土司和刘旅长,总共六七个人,形容都十分狼狈。   “我没事,”顿珠恶狠狠啐了一口:“是西南的达瓦部族,带人埋伏在相岭山上,杀了我们好多人。我看到达瓦了,等我们休整好,定要亲自取他首级。”   几个人手忙脚乱疗伤,桑吉土司伤了腿,刘旅长皮外伤,好在都不重。   “对了,二公子呢?你没跟他在一起?”顿珠这才想起什么似的,问道。   孟连生回道:“我让二公子去山下烟园叫增援,要是顺利的话,应该很快会到了。”   顿珠点点头,他们现在确实急需增援,不过他没指望沈玉桐,那样一个公子哥落单,能保住命就是万幸。   在洞内休整了不到半个钟头,外面丛林忽然一声响亮的呼哨传来。   顿珠双眼一亮:“是我们的信号,增援来了?”   他跑到山洞外,对着上空打了一个呼哨。   几分钟后,哗啦啦的脚步声朝这边急速涌来。   顿珠到底不敢掉以轻心,躲在洞口边,紧张地握住枪,直到确定是自己的人,才大声叫着冲出去:“我在这里!”   沈玉桐看到他,第一个从队伍中冲上来,急急问道:“顿珠,看到小孟没有?”   “二公子,你真带人来了!”顿珠惊喜道,“小孟就在洞里,他没事的。”   听到这话,沈玉桐悬了一路的心,终于松下来,然后发疯一般朝洞内冲去。   昏暗的山洞里,东倒西歪着好几个人,但他还是一眼看到靠在石壁的孟连生。   他冲过去,几乎是半跪在他身前,握住他的手,哽咽道:“小孟——”   ……   *   作者有话要说:   小孟的triple kill   中午十二点还有一更    第39章 小孟长大了   因为失血过多,外加疲劳过度,孟连生这会儿已经是昏昏欲睡,听到他的声音,又缓缓清醒。   “二公子,”他努力露出一个微笑,气若游丝一般开口,“你找到人了?”   沈玉桐用力点头:“我从烟园带了人过来帮忙。”发觉他情况似乎不太对劲,借着微弱的光线,目光落在他的肩膀,隐约看出那里被血染红一片,还残留着一截断箭,心头不由得一颤,眼眶瞬间泛红,哑声问,“你中箭了!”   孟连生轻轻摇头:“我没事,已经上过金创药。”   沈玉桐恨不得马上带他去找大夫,但此时山上情况还不明了,不知道还埋伏着多少人,一时半会大概是走不了。   他凑上前,仔细确定了那肩上的伤,已经止住血,方才稍稍放心。又握住对方微微发凉的手,道:“小孟,你撑着点,等下了山,我们就去找大夫。”   孟连生轻轻一笑:“二公子,我真没事。”   沈玉桐点点头,握着他的手不再说话,心中却被一股巨大的难过填满。   如果不是为了让自己顺利逃走,他又怎么会受伤?自己当时竟然还以狭隘的小人之心去揣测他。   他沈玉桐何德何能,能让一个人为了自己连命都不顾?   越想便越觉眼眶泛酸,恨不得大哭一场才好受,只是自己到底是七尺男儿,最终还是将泪水吞了回去,只把孟连生的手握得更紧。   顿珠在外头清点了援兵和武器,兴奋地跑进来大声道:“阿爸,二公子将山下烟园的人全都叫来了,弹药也带得充足,我这就将达瓦的首级取回来。”说罢又转向沈玉桐,“二公子,你是我们的救命恩人,等回去土司府,我们一定好好感谢你。”   沈玉桐摆摆手:“是小孟告诉我去烟园叫人,也是他替我将追兵引开,不然受伤的肯定是我,哪里还能去叫人。”也许不仅受伤,连小命恐怕都得葬送在这座山上。   顿珠点点头:“嗯,你和小孟都是我们的恩人,大家在山洞里等着,我们很快就回。”   山下烟园的工人,平时种烟,战时打仗,并非普通农人,加之对山上地形熟识,由顿珠率领的这反攻一仗,打得十分顺利,很快将埋伏在山上的达瓦部族挖出来,最后顿珠亲手砍了头领的首级。   不到一个时辰,一行人就胜利凯旋。   洞里的人听到热烈的欢呼声,知道是打了胜仗,赶紧出来迎接。   只见打头的顿珠,手中拎着一个血淋淋的人头,远远就大声道:“阿爸,我把达瓦的人头取回来了。”   沈玉桐还未看清是怎么回事,孟连生已经伸出一只手,快速将他的眼睛蒙住,小声道:“二公子别看!”   别说是上海滩的贵公子,就是刘旅长这个见惯死人的丘八,看到顿珠手中那血淋淋的人头,也忍不住一阵恶寒。不得不对这些蛮人的做派,甘拜下风。   幸而顿珠野蛮归野蛮,知道有外人在,很快让人拿了麻袋将人头装好。孟连生这才松开蒙着沈玉桐的眼睛。   虽然未看见,但沈玉桐也知道是怎么回事,看到顿珠手中染了血色的麻袋,胃部不由得有些翻涌。   因为打了胜仗,桑吉土司和顿珠父子心情大好,吩咐几个手下去去清理收拾尸体,其他人先行下山。   来时的三十余人,死了一半,活着的也多多少少受了伤,全须全尾毫无无伤的,竟然只得沈玉桐一个。   到了山下,他才知道孙志东也丢了命,尸体被抬下山时,浑身是伤的杜赞,趴在人身上哭得涕泪横飞,倒是孟连生神色平静,并没有太多反应。   沈玉桐倒也不觉得奇怪,这一个月来,孟连生一直和自己在一起,鲜少去跟孙志东和杜赞他们相处,想来也没有太多所谓的兄弟之情。   原本就不是一路人罢了。   孙志东的死,让沈玉桐很有点唏嘘,但多少也是旁观者的心态。他知道孙志东在上海滩做过多少恶,他的死与李思危一样,来得虽然突然了点,却大概是也是恶有恶报罪有应得。   土司府这回损失不小,但也有大收获,桑吉与顿珠父子都是有惊无险,且成功取了达瓦的首级,对于土司府来说,是一桩值得庆祝的大事。   当晚,土司府中燃起熊熊篝火,所有人倾巢而出,喝酒唱歌牵起手围着篝火跳锅庄庆祝。   孟连生肩上的箭簇,已经叫大夫拔出来,上过创伤药后,用纱布巴扎得严严实实。   伤其实不算太严重,只是流血过多,折腾太久,延误了治疗,导致他有些虚弱,一直是昏昏睡睡。   沈玉桐听到外面的笙歌乐舞,想到今日死了那么多人,便对这场庆祝毫无兴趣。   他陪在孟连生身旁,握着对方粗糙冰凉的手,长久地凝望着那张苍白的面容,心中五味杂陈,也不知是心有余悸的后怕,还是劫后余生的欣喜。   如果那根箭射得再往下一点,只怕是这会儿床上的人已经跟孙志东一样,躺在准备燃烧火化的柴火堆上。   孟连生是无父无母的孩子,才不过十九岁,若是死在这里,大约也会想今日死去的那些人一样,很快化为一抔黄土,被世人遗忘,就像从未来过这世上一样。   幸而他的人生不是这样。   他未来的日子一定还很长很长。   他们以后还会去听佟老板唱戏,去围炉小馆吃夜宵,还会去海滩晒他期待的日光浴。   只要他想要的,他一定陪他去完成。   他没有家人,自己以后就是他的家人,他要对他好爱护他,如果再遇到危险,也要毫不犹豫地用自己的生命去保护他。   正胡思乱想着。一枚烟火啾的一声飞上天空,伴随着更加热闹的喧嚣。   孟连生终于是被这巨大的动静吵醒,浓长的睫毛眨了眨,双眼缓缓睁开。   “小孟,你醒了?是不是外面吵到你了?”   孟连生似乎还有些混沌,眼皮子微垂,目光落在自己被握住的那只手上,然后才缓缓摇摇头。   “小孟!二公子!”杜赞从外面跑进来,手中端着一盘子烤熟切好的羊肉,“小孟一直没吃饭,我拿了点羊肉。”   沈玉桐低声道:“我扶你起来。”   孟连生:“嗯。”   将人扶起来后,沈玉桐原本是要喂他,但孟连生已经伸出未受伤的那只手,拿过一块烤羊肉慢条斯理啃着,约莫是真的饿了。   他想了想,给他倒了一杯茶水,在他口干时,将杯子送到他口边,孟连生就着他的手,喝两口水,然后朝他弯唇一笑,是惯有的纯良无辜笑容。   “还疼得很吗?”沈玉桐问。   孟连生摇头:“不疼,二公子不用担心。”   杜赞道:“那么长的箭簇扎进骨头里,哪能不疼?我这身上只是皮外伤都疼得厉害呢。”说着叹息一声,“要不是小孟你掩护我,我今天估计也和东哥一样,死在山上了。”   孟连生又吃了一口羊肉,淡声道:“杜赞大哥,人死不能复生,谁也想不到会发生这种事,你也别太难过。”   杜赞红着眼睛道:“我跟了东哥七八年,看到他好好一个人来,回去却只能是一把骨灰,说不难过肯定是假的,不过干我们这行的,本来就是把脖子悬在刀刃上,我自己能捡回一条命,已经算是万幸。”   沈玉桐一听他说“脖子悬在刀刃上”,心中就狠狠一个激灵,赶紧道:“小孟杜赞,我看你们回了上海,就老老实实做生意,别再干这些危险的事了。”   杜赞却是苦笑一声,道:“二公子,你身在锦绣堆里,背靠大树,不懂外面的腥风血雨。如今这世道,我们在外面打拼的,要是老老实实,别人就不会让我们好过。”   沈玉桐皱眉,忧心忡忡地看向孟连生。   孟连生抬起眼皮子,黑沉沉的眸子对上他,点头道:“二公子放心,我其实就是在码头做事,不会有什么危险的。”   沈玉桐知道他与杜赞到底不一样,微微舒了口气。   因为孟连生和沈玉桐在这次狩猎被偷袭事件中,立下大功。养伤的这些日子,桑吉顿珠父子每日都差人送上各种各样的补品,鹿茸虫草人参换着花样做给孟连生吃。   孟连生年纪轻轻,原本身体底子就不错,在山上流失的血,在大补之下,很快补了回来,不过十来天,连带脸颊都圆润少许,气色更是好过受伤之前。   只是肩膀上的伤,还是得一点一点愈合。   土司府虽有奴仆,但沈玉桐不想假他人之手,非得自己亲手照顾他。好在孟连生只是肩膀受伤,除了宽衣和洗澡不大方便,生活自理没什么问题。   先前怕伤口碰水,沈玉桐都是打了热水,替他擦身。待养了十来天,见他被土司府送来的各种补品,补得唇红齿白,料想没有大碍,便找到浴盆,让他好好洗了个澡。   “二公子,我自己来吧!”   脱光了在浴盆中,与坐在床上到底不大一样,孟连生有点不太自在地开口。   沈玉桐失笑:“你还害羞了?都是大男人,又不是没坦诚相见过,别乱动,小心水弄到伤口。”   孟连生双手搭在木盆边缘,身子微微僵硬,却老老实实没有再动。   实际上他并非真的害羞,而是这些天因为总是进补,补得过头,补出了一身邪火。   他是正常的男子,有着正常的欲望,但平日完全可以掌控身体的欲望,从不会让自己在沈玉桐面前露出丑态。   可此时泡在温水中,当沈玉桐拿着毛巾的手,在他身上滑过时,一旦肌肤相亲,那邪火便开始不受控制地乱窜。   及至沈玉桐开始为他清洗身下时,那邪火更是不听使唤地一骨碌往下涌去。   沈玉桐原本是在专心给他洗澡,屋内又只点着一盏松油灯,光线昏沉,他一开始并没在意,然而手上不经意传来的触感,让他不不得不去注意到孟连生身体的变化。   他望着暗影中的一柱擎天,手上的动作一时顿住。   孟连生见他停下动作,分明是发现他的反应,赶紧侧过身,身子也微微蜷起,试图将自己的丑态掩盖。   沈玉桐摸摸鼻子抬头,借着油灯昏沉的光,见他从脖子红到耳根,简直像是快要滴出血一般。笑道:“小孟这是长大了啊!”   因为对方比自己小上几岁,又心性单纯,他总忍不主将他当成孩子,但其实十九岁也并不算太小了,至少在生理上,已经是一个彻底成熟的男子。   但沈玉桐因为知道对方没碰过女人,虽然他身体已经成熟,但依旧坚信他还不懂人事。于是像一个谆谆教诲的兄长一样,和声细语道:“小孟,你这样很正常,说明你长大了,是个真正的男人了,不用难为情。”   孟连生背着他不说话。   沈玉桐闷笑了声,又低声道:“需要不要我教你怎么处理?”   孟连生点点头,又用力摇头。   沈玉桐被他鹌鹑一样的反应弄得哭笑不得,只能绞帕子,给他擦干了肩头和背上的水,道:“那我出去了,你自己处理。”   孟连生细弱蚊蝇般地嗯了一声。   沈玉桐起身,走到木门边,伸手握住门栓准备开门时,又下意识回头看了一眼。   浴盆里的孟连生已经微微直起身,年轻的身体,笼罩在朦胧的灯光和水汽中,有种失真一般的美感。   那线条流畅的肩胛骨,在抬手时微微浮动。   沈玉桐的喉头也本能般随之滑动了下。   他打开门走出去,并没有走远,静静站在外面望着天空的圆月。夜晚的凉风轻轻拂过,但他却莫名觉得有些燥热。   当屋内一声低低的呻\\吟传入耳畔。   好像更热了。   *   作者有话要说:   嘻嘻嘻    第40章 拥抱   孟连生自认在沈玉桐面前出了回大丑,再见到土司府的人送来鹿茸人参之类的补品,简直是如临大敌,无论如何都不再享用,每日只拣粗茶淡饭吃。   只是,他的邪火是被成功镇压,沈玉桐心中却好像有一团小火苗在蠢蠢欲动。晚上躺在床上,只要孟连生不经意地碰到他,或是睡着时手腿无意识搭在他身上,那团小火苗,就跟被添了油一样,若不是刻意压制,只怕会星火燎原变成熊熊烈火。   他不是单纯懵懂的孟连生,他清楚这意味着什么,只是不愿也不能多想,尤其对上孟连生那双如清泉一样纯净的黑眸时,更觉只要想一想,都是一种罪恶。   他是什么样的人,自己很清楚。   他可以自己沉沦,但不能引诱白纸一样的孟连生堕落。   孟连生对于沈玉桐微妙的变化,似乎浑然不觉,仍旧每日与他形影不离,看到好看的,吃到好吃的,都要马上来叫他,张口闭口二公子,看到有姑娘上门,依旧打太极一般将人拦下。   转眼又是一个月过去,孟连生肩上的纱布换了几次后,彻底拆掉,只剩一个新鲜的红色伤疤,昭显着他曾经历过的危险。   杜赞也渐渐从孙志东死亡的悲痛中走出来。他是一个完美的手下,忠诚勇猛执行力强,也颇有几分机智,但因为当惯了手下,习惯了听令行事,早忘记什么叫做主见,一旦没人吩咐他命令他,他就跟个迷路羔羊一样,全然不知自己该做什么。没了孙志东,他几乎是本能地每做一件就去问孟连生。   等到孟连生终于通过顿珠的帮忙,成功让桑吉土司将三片烟园的烟土全交给立新后,杜赞彻底将孟连生当成了主心骨,取代了孙志东在自己心里的地位。   孟连生年纪小又如何?   他是柏老板心腹,也是他救了自己这条命,如今没了孙志东,回到上海滩,若是不出意外,柏老板一定会将小孟提拔上来。小孟迟早也会变成他老板。   杜赞的转变转得理所当然。   还未回到上海,孟连生已经有了手下心腹,即使他依旧叫对方杜赞大哥。   在他们一切准备就绪的时候,刘旅长的兵马也准备就绪。他的督军给他派了三万大军,让他务必将自流井抢回来。   三万大兵带着两枚大炮,若是赶不走王师长那万八千的散兵游将,刘旅长觉得自己身上这身蓝灰色的戎装,以后也没脸再穿,直接灰溜溜跑回老家种田得了。   告别的那日,穿戴整齐的刘旅长,终于一改这几日的衰样,颇有几分军中英杰之风,领着几百手下对送行的众人郑重敬了个军礼,又专门走到沈玉桐跟前道:“二公子,你放心,等我将姓王的赶走,你就回自流井安心办厂。”   沈玉桐笑着点头:“那就祝您旗开得胜,也要注意安全。”   刘旅长道:“我先前弃城逃走,就是怕城中百姓手上伤害。这回我已经悄悄通知以前的部下,他们身在曹营心在汉,会尽力将百姓安排好,不管打多大的仗,老百姓和盐场的损失一定要降到最低,我们打仗也不能毁了自流井的根本。”   不得不说这刘旅长颇有些优柔寡断,也算不上多勇猛,但如果当兵的都当成他作风,于国于民都不算坏事。   沈玉桐对他有了莫名的信心:“刘旅长,我等你的好消息。”   刘旅长一走,也就意味着沈玉桐和孟连生,离开分别的日子即将来临。   朝夕相处同床共枕三个月,还有了过命的交情,两人的感情,早已今非昔比,一想到要分开,沈玉桐的心里就憋得慌,像有石头压住一样,简直让他喘不过气来。   孟连生显然也不会比他好到哪里去,刘旅长一走,他脸上的郁郁寡欢便显而易见地表露出来。   眨眼间,西康已经从夏日进入初秋,晚上变得更加清凉,自打孟连生受伤后,两人就再没去过后山的温泉。   送走了刘旅长,两人默契一般沉闷了一整天,夜幕降临后,又心有灵犀一般同时提出去泡温泉。   于是,收拾好了换洗衣裳,带上香胰子和帕子,踏着月色出了门。   沈玉桐坐在水中,用温热的水打湿了脸,状似随口问:“小孟,你们决定什么时候走了吗?”   孟连生在他对面坐下,瞧了他一眼,回道:“柏老板那边来了信,说东哥不在了,就让我们盯紧点,等第一批烟土装箱上了路就回上海。最迟月底,我们就得走了。”他顿了下,又补充一句,“不过也得看刘旅长那边的情况,要是他顺利,人和货都能按计划走,要是川内乱了,恐怕还得再观望几天,但总归是不能迟过下月初。”   沈玉桐点点头。   两人一时都没说话,只隐隐又秋夜的风从旁边拂过。   须臾后,两人又不约而同抬头,对上彼此的眼睛。   “二公子,等刘旅长打了胜仗,你是不是就要回自流井办盐厂?”   “嗯。”   “办盐厂要多久?”   “这个我也不说不准,井盐和海盐不一样,自流井和奉贤也不一样,也许大半年,也许一年多。”   “那中间会回上海吗?”孟连生睁大一双黑沉沉的眼睛,期待地问。   沈玉桐沉默,从自流井去上海来回一趟,光在路上就得半个月,如果上海家中没有大事,在精盐厂办起来之前,他约莫是不会浪费时间回去的。   但他不能这样说,因为知道孟连生在等一个什么答案。于是轻轻笑了一声,拿起水中的帕子,搭在他肩膀上,道:“想这么远多何?都还不知道刘旅长这场仗能不能打赢?”   “也是。”孟连生点头,又想到什么似的,道,“那如果刘旅长没抢回自流井,你是不是跟我们一起回上海?”   沈玉桐:“嗯,是的。”   孟连生点点头,也学他一样,将手中的帕子放在他肩上。   两人面对面,默契地为对方擦拭身子,为了缓解这挥之不去的离愁,沈玉桐故意拿着帕挠他肋下。   孟连生笑得身子直打颤,最后大概是实在受不住,捉住对方的手,一把将他抱住。   身体与身体在温泉水中滑腻的触感,彼此的心跳和呼吸,像是一把火将两人烧起来,都忍不住有些战栗。   这回颤抖的不只是孟连生,还有沈玉桐。但他没有推开他,甚至还反手抱住他的肩膀。   两个人一时都没再开口,只闭着眼睛紧紧抱着彼此,用力汲取对方身上的气息,在彼此的耳畔边低低喘息。   眼见一团火就要点燃。   沈玉桐骤然清醒过来,睁开眼睛,不着痕迹地将孟连生推开,欲盖弥彰地给还在怔愣中的人,泼了一捧水,笑道:“别闹了,洗好了早点回去睡觉。”   孟连生眼睛垂下,掩盖眸中情绪,轻轻笑了声道:“嗯。”   沈玉桐不着痕迹地与他分开一点距离,佯装认真擦拭身体时,然后不动声色地掀起眼皮,看了眼不远处低着头的人。   那浓长的羽睫挂上了水汽,是一个再乖顺不过的模样。   沈玉桐心有余悸般深呼吸了口气,幸好刚刚自己及时打住,没有做出什么逾距的行为,将单纯懵懂的孟连生带上歪路。   然而只要想到即将与他分开,心中就难受得厉害,恨不得将人揣在怀里带走。可他也明白孟连生是一个独立的人,他有自己的人生和要走的道路,他没有权利也没有立场将拽着不放。   除非刘旅长失败。   他与孟连生就还能继续过一段这种不被打扰,与世无争的日子。   旋即又因为自己的这种恶念,狠狠打了个寒噤。   在如今这个世道里,即使他是沈家的二少爷,也无法心安理得地抛开一切,沉溺自己那点见不得人的私欲。   他有自己的责任和担子。   两人没再说话,就像刚刚那个失控的拥抱,好像从来没发生一样。   许久之后,沈玉桐站起身,擦干自己身子,淡声道:“我好了。”   孟连生抿着唇瞧他一眼,点头:“嗯,我也好了。”   *   作者有话要说:   没错,二公子知道自己是弯的,毕竟人是从腐国回来的→_→   二公子:我绝不能把纯情懵懂的小孟带上弯路!   早弯成麻花的小孟:嘻嘻。    第41章 他在等沈玉桐自投罗网   五天后,土司府收到消息,刘旅长的三万大军旗开得胜,顺利赶走了屁股还没在自流井坐热的王师长。   当天傍晚,土司府门口停下一辆风尘仆仆的马车,车上三人,正是沈玉桐的堂兄沈天赐,以及小厮阿福和保镖程达。   他们来接沈家流落在外三个多月的二公子回家了。   这三个月,沈玉桐虽然一直有送信去自流井报平安,但一日没亲眼见到人,沈天赐就一日不放心,此刻看到小堂弟全须全尾地站在自己眼前,他这个老堂兄才彻底放下心来。   这颗心一放下,就恨不得要拉着人大哭一场才好。   于是,从沈天赐带人进入土司府开始,沈玉桐就被沈家这三人牢牢包围,想要看一眼孟连生,最少得越过两个脑袋。   到了吃晚饭,他左手一个沈天赐,右手一个小阿福,两人你一句我一句,竟是让他和孟连生没说上一句话。   沈天赐是个会来事的,想着自家小堂弟在土司府白吃白住三个多月,特意从自流井带了半车好茶好酒并一箱子精盐当做手信。   这些东西对沈家来说,不是稀奇玩意儿,但在西康绝对称得上珍品,桑吉顿珠父子对这个盐商的礼节很满意。   只不过,他们一来,也就也意味着沈玉桐要离开了。   顿珠当初是不大将沈玉桐看在眼里的,但与他打过马球之后,就对他刮目相看,那次打猎更是他及时叫来救援,才让自己顺利取了达瓦的首级,除掉他们领地的一个心腹大患。   自此之后,沈玉桐和孟连生一样,都成了他的好友,土司府的贵客。   贵客要离开,自然要好好践行。   这晚,顿珠亲自安排了一场篝火宴,拿出珍藏好酒,杀鸡宰羊,纵情唱歌喝酒跳锅庄。   沈天赐见到小堂弟毫发无损,本就心情激动,被土司府的热情一感染,拽着沈玉桐和阿福程达,玩得一脸红光,不亦乐乎,也不管是不是为老不尊。   而在这一片兴致高昂中,只有孟连生无声无息退到廊檐下坐着,一个人默默看着院子中的热闹喧嚣。   当然,他看的只有一个人。   朝夕相处三个多月,每天睁眼就是这个人,但对他来说,依旧是看不够的。以至于想到明日就要与对方分开,哪怕这种分开只是暂时,心中依然是心焦火燎般地不舍。   人就是这样,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   往常在上海,常常一个月也见不上一回,日子还是照常过,这回朝夕相处三个多月,再叫他去过没有沈玉桐的日子,他是一点都不愿意的。   就好像从未吃过肉的人,终于叫他尝到了一点肉的美味,再叫他回去吃素,那实在是一件很残酷的事。   他凝望着沈玉桐在篝火映照下的身影,不由自主地舔了舔有些发干的嘴唇。   这些日子,他确实是尝到了一点美味,但显然还远远不够,他想尝得更深入彻底一些。   “小孟!”   他正胡思乱想着,跳出一头汗的顿珠不知何时大喇喇走过来。   孟连生抬头看他,对方咧嘴露出两排白牙,笑着在他身旁坐下:“怎么不去玩?是不是二公子要走了舍不得?”   孟连生不置可否。   顿珠也只是随口一说,并未要等他一个答案,说罢,又继续道:“二公子一走,过不了几天,你们也要走了,我真是舍不得呢。”   孟连生弯了弯唇,淡声道:“你有空可以去上海滩找我们,我带你去吃好吃的。”   顿珠撇撇嘴:“外边的世界太复杂,我还是喜欢待在西康。”   孟连生说:“西康是很好。”   至少让他过了三个月再美好不过的日子。   顿珠望向篝火处,沉默片刻,不知想到什么,忽然转头认真看着他,冷不丁问道:“小孟,孙老板是你杀死的吧?”   孟连生眉心微微跳动了下,抬头对上他的眼睛。   顿珠是典型的浓眉大眼,眸子漆黑深邃,有着野性的赤诚。他刚刚喝过了酒,面颊布满红光,但看不出有没有醉。   孟连生并没有因为他这突如其来的问题,有什么大的反应。他没有说话,只是挑挑眉头,仿佛是在平静地等待他说下去。   顿珠说:“那次去打猎,我给你的箭是我专属的,箭簇是菱形,被射中后留下的伤口,与普通箭不一样,回去后我检查了孙老板的伤口,发觉他是被这种箭所射中。而那天只有我和你用的是这样的箭。”   孟连生点点头,淡声说:“嗯,是我杀的。”   顿珠不解地看着他,在等他继续说下去,然而他说完这句就没有后话,显然并不打算仔细解释。   顿珠没等到答案,倒也没继续追问,他是豪爽粗狂的西康汉子,不关心跟他无关的纷争,况且他也不喜欢孙志东,小孟杀他自然有他的理由。   他拍拍胸口道:“我原本以为你跟我一样简单,但看来你的心思,跟外面的世界一样复杂。不过没关系,不管你因为什么杀了孙老板,我都不在意,你依旧是我的好朋友。我也不会将这件事告诉任何人,包括杜赞兄弟和二公子。”   孟连生弯唇一笑:“谢谢你,顿珠。”   顿珠摆摆手,变戏法一般从身后拿出一个黑色陶瓷小酒坛,道:“这是男人喝的酒,我的独家珍藏,送给你一坛。”   孟连生将酒坛子接过来,酒还未开封,用一层油纸封着,但凑近时隐隐能闻到酒香,以及一股让他再熟悉不过的味道——鹿茸。   顿珠送了他酒,便又往人群处走去。   他目送对方大摇大摆回到篝火旁,低头看了看手中的小酒坛,起身一个人回了房。   而这厢的沈玉桐,虽然一直被老堂兄拉着跳舞,但余光一直没真正离开过孟连生,先是见他一个人坐在一边,还没来得及摆脱堂兄去找他,顿珠已经跑去跟他说话。   顿珠回来后,他见孟连生离开,便想方设法将沈天赐几人赶去他们的客房休息。   沈天赐虽然兴致高昂,但想着明天要赶路,自己一把年纪,也不敢喝太多闹太过,乐呵呵地领着人退下。   等安顿好了几人,沈玉桐终于回到与孟连生一起住了几个月的客房。   屋子里依旧点着那盏松油灯,他推门而入时,玻璃罩内的火焰,随风微微跳动了下。   孟连生坐在桌山,背对门口,身上只穿一身单薄的亵衣,许是已经洗漱过,发梢还带着点水汽,   整个人看起来颇有些可怜落寞的味道。   沈玉桐知道他是舍不得自己。   “小孟,怎么一个人先回来了?”   孟连生回头,微笑着看向他,淡声回道:“有点困,就先回来了。玩出汗了吧,我打了水,你随便洗洗。等回了自流井,洗澡就方便了。”   沈玉桐轻笑了笑,走到面盆架前,将外衫脱去,绞了帕子,边擦洗边故作轻松道:“过几日,你就要回上海了。你爱吃鱼,回去了好好吃两顿,把这几月没吃的都补回来。”   “嗯。”孟连生点头,将桌上的酒坛子打开,拿过两个小酒杯,道,“二公子,顿珠给了我一瓶他的珍藏好酒,我们今晚喝两杯,就当为你明天践行。”   “好啊。”沈玉桐放下帕子,走到桌边在他对面坐下,又想起什么似的,道,“对了,你回上海若是方便,可以从自流井走,我再带你好好吃两顿。西康这边什么都好,就是吃的不太行。”   孟连生笑说:“好。”他将两只酒杯斟满,将其中一杯推到沈玉桐跟前,“二公子,你尝尝看,顿珠这坛私藏味道如何?”   沈玉桐端起酒杯,放在鼻下轻嗅了嗅。   其实刚刚孟连生开坛时,他就闻到了四溢的酒香,此刻近闻,更觉浓郁,确实是好酒,酒香中还隐隐带着点药膳的味道。   “顿珠没骗你,是好酒。来——”他笑了笑,将酒杯伸向他,“小孟,我敬你一杯,我们来日方长,感激的话我就不多说,就祝你一切顺遂。”   孟连生弯起嘴角,面露欢喜,拿起酒杯与他轻轻一碰:“我也祝二公子一切顺遂。”   酒入口中,比闻起来要烈。沈玉桐酒量尚可,今晚又存着不醉不归的念头,一杯下肚,将酒坛拿过来,又给自己满上。   “来,我们再喝!”   孟连生一杯还未饮完,将他白皙的脸上已经染上薄薄一层红晕,试探道:“二公子,你不怕喝醉吗?”   沈玉桐笑说:“我已经好久没醉过,今晚就好好醉一场。再说这屋里就只有我和小孟你,醉了也无妨。”   顿珠的这珍藏酒,劲儿确实大得很,两杯入腹,沈玉桐的目光便开始变得恍惚迷离,他隔着松油灯的灯火,望向对面的男子,只觉得那张脸像是被镀上了一层柔光,乌沉沉的眸子,含着一汪清泉,好像要将自己吸进去一般。   他身上热得厉害,这些日子被自己压制的小火苗,又开始在心中乱窜。   有了醉意,自制力便不知所踪。   他伸手握住孟连生放在桌上的手,开口时的舌头已经有些不太听使唤:“小孟,二公子舍不得你。”   孟连生轻声道:“二公子,我也舍不得你。”   沈玉桐勾起嘴角对他笑,他是俊美无俦的贵公子,笑起来有股浑然天成的风流与温柔,此刻因为醉了酒,面颊染了红潮,几乎有种勾魂夺魄的诱人魅力。   孟连生望着他,喉头微微滑动了下,他低头喝入一口酒,方才压下喉间的干涩。   他的手其实与对方一样烫,身体那股邪火在第一口烈酒下肚后,便张牙舞爪地冒头。   但他始终控制着自己,任由对方攥着自己的手,一动不动。   就像是少时捕猎,就算再饥饿,也不会看到猎物就不管不顾扑上去,而是要等着猎物循着诱饵,心甘情愿自动落网。   所以他总能比别人更容易捕获到猎物。   现在,他在等沈玉桐自投罗网。   *   作者有话要说:   下一章 你们懂的呀~    第42章 自己不该把他带上一条歪路   沈玉桐出身在这样的家庭,长成这般的容貌,仿佛天生的该与风月之事纠缠不清。十里洋场关于他的花边传闻,也从未间断过。   但他实则克己复礼,是个不折不扣的君子。   然而,今晚这坛烈酒,彻底催发了他心中隐秘的欲念,将他从君子变成了真正的浪荡子。   他握着孟连生的手摩挲片刻,又慢悠悠站起身,一只手撑着桌沿,摇摇晃晃走到对方跟前。   孟连生抬头凝望着他。   沈玉桐从那双清泉一样纯净的黑眸里,看到自己的倒影。   他一手撑着桌子,另一只手抚上身前那张脸,修长的食指慢慢从眉骨处往下,滑过高挺的鼻梁和鼻尖,最后落在那张轻抿的唇上。   “二公子!”孟连生在他手下轻轻开口。   沈玉桐在这一声低唤中,彻底失了理智。   他将手指移开,俯身覆上了那张温热的唇。   孟连生昂着头一动不动,闭上眼睛被动地承受这个吻。   沈玉桐再如何凭着酒意冲动,他也只是打算浅尝而止。   然而就在他迷迷糊糊准备结束时,身体忽然被抱住。   孟连生张开眼睛,像蛰伏多时的兽,危险地眯起,在对方离企图与自己分开之前,准确地攫住那张泛红的唇,又顺着柔软的唇畔,将自己的舌头滑入对方灼热的口中。   他从不会给自投罗网的猎物逃离的机会。   火苗一点即燃。   不知是谁先解开谁的衣衫,也不知谁先抚上对方的身体,更不知是如何来到的床上。   一切自此失序。   桌上的松油灯没了人挑灯芯,那簇小小的火焰,在屋内经久不息的旖旎声中,渐渐黯淡下去。   *   沈玉桐在屋外的鸟叫声,悠悠转醒,缓缓睁开惺忪的眼睛,看到窗格外透进来的白光。   已经早上了。   他慢慢坐起身,揉了揉因为宿醉而发疼的太阳穴,虽然脑子尚未清明,但也并非混沌无知状,他很清楚记得昨晚发生了何事,然后想到什么似的,缓缓转头看向躺在身边的孟连生。   对方双目紧闭,显然还在无知无觉的沉睡中,浓长的羽睫随着呼吸,微微跳动着,脸朝着自己的方向,一只手还搭在自己腰上,是一个亲昵依赖的姿势。   沈玉桐心中五味杂陈,本能地想去摸摸这张脸,只是手伸到对方脸前,又默默收了回来,懊恼地闭了闭眼睛。   他没想到自己有生之年会做出酒后乱性的事,乱的还是孟连生。   他懒得去想昨晚孟连生后来的主动和轻车熟路,有些事对男人来说本就无师自通。   只是孟连生或许比普通人更天赋异禀。   无论怎样,终归是自己借着酒劲主动,是自己先亲了他。对方原本只是一张白纸,还未来得及通人事。   若是不出意外,小孟可能会遇到一个好姑娘,教他情爱,娶妻生子,过上世俗之中幸福美满的日子。   自己不该把他带上一条歪路。   他脑子正乱着,门口响起急促的敲门声,沈天赐在外头高声道:“玉桐,你醒了没?”   沈玉桐心头一怔,慌忙下床,捡起散落在地的衣裤,边手忙脚乱地往身上套边回道:“醒了。”   “那你赶紧起来,我们得早点出发,赶在天黑前到乐山住上一晚,这样明晚就能到家了。”   “好嘞。”   沈天赐说完也并未离开,显然还在等着他开门。   沈玉桐穿上衣裳,回头看向床上。   孟连生已经惺忪着睁开眼睛,黑眸似是蒙着一层雾气,像是还没太清醒,看起来有点孩子,开口的声音也是瓮声瓮气:“二公子。”   要说不尴尬是假的,即使是两个大男人,也实在是难以一下子坦然面对。沈玉桐心中五味杂陈,不免又为昨晚自己的放纵而懊悔不迭,他拿起孟连生的衣服放在床上,轻声道:“我去开门,你把衣服穿上。”   孟连生倒是没拖沓,光\\裸的身子从被子中钻出来,在沈玉桐走到门口时,已经穿好了衣裳下床。   “玉桐,起来了就好,我还怕你睡过头呢!”沈天赐大喇喇走进来,看到床边的孟连生,笑道,“小孟也起来了?”   孟连生点头:“天赐哥早。”   沈天赐吸了吸鼻子,闻到屋内和两人身上还未散去的味道。只可惜他年岁已长,对年轻人浓烈的情潮已全然陌生,只闻出其中的酒味。   他道:“你们昨晚喝酒了?”   沈玉桐点头嗯了一声,不自在地揉了揉鼻子,抬头看向孟连生。   对方站在床前,一双黑眸定定地望着自己,仿佛是在等自己说点什么。   然而他还没说话,沈天赐已经大步走上前,紧紧握住孟连生的手:“小孟,昨天一直太激动,都没来得及好好感谢你。这回多亏你把我们家二公子从姓王的手中救走,不然我们沈家损失钱不说,光是这份屈辱二公子都该受不住。”   孟连生对他淡淡一笑,又将目光瞥向沈玉桐:“我和二公子是朋友,这是我应该做的。”   沈玉桐嘴唇翕张,正要开口,沈天赐又已经先道:“知道你们是朋友,我们玉桐有你这样一个为他两肋插刀的朋友,是他的福气。”   他这话触动了沈玉桐,心道,那孟连生有自己这个朋友,大概要算是倒了大霉。   相识这么久,他帮了自己一次又一次,甚至为了自己不顾性命。而自己什么都没给他,还将人带上了歪路。   他知道孟连生一直看着自己,应该是是想听他说点什么——比如对昨晚的事做个解释?发表点意见?   可是他能说什么?又该说什么?   因为脑子还混乱着,他干脆装傻充愣,缄口不言。   加之这个早上沈天赐一直就没离开左右,之后阿福程达也过来一起用早点,帮他收拾行李。   就算他真想与孟连生说点私密话,也没了机会。   最后自认做人坦坦荡荡的沈二公子,罕见地当了一回缩头乌龟,什么都不说了。   无非是两个男人做了一桩世俗中本该男女做的事罢了,但也正因为他们都是男人,便无需遵循世俗强加的伦常枷锁。   简而言之,这无关谁的清白与贞操,只要当做什么都没发生,孟连生依旧还有机会走上世俗的幸福之路。   一顿早饭吃过,几人便紧赶慢赶着上了马车。   顿珠带着人与孟连生一起来送行。   沈天赐因为终于将自家这位金贵的小堂弟接回家,满心都是欢喜,脸上的皱纹快笑成花。一个个地拱手作揖:“这段时间我家二公子给大家添麻烦了,回头你们来自流井,我一定好好招待。”   顿珠豪迈道:“二公子是我的朋友,随时欢迎你们再来西康。”   沈玉桐笑说:“顿珠兄弟,叨扰多时,后会有期。”   顿珠朗声笑道:“后会有期。”   沈玉桐一直让自己融入这热闹的送别中,刻意地不去看孟连生,但最终还是得好好与他说到别。   他深呼吸一口气,佯装轻松地走上前,才发觉对方神情恍惚,失魂落魄,一双乌沉沉的眼睛约莫是一直没离开自己,待自己看向他时,那眸子蓦地一亮,涌上浓烈的急切和渴望。   沈玉桐心头一痛,面上却依旧对他露出一个微笑,道:“小孟,保重!”   孟连生用力点头:“二公子,你也是。”   他目光灼灼地看着他,显然还在等他接下来的话。   但沈玉桐什么都再没说,只拍拍他的肩膀,然后转身随着沈天赐登上马车。   沈天赐坐在车厢尾巴,掀着帘子与众人挥手道别,坐在他旁边的沈玉桐,也象征性地扬了扬了手,目光落在孟连生那张落寞的脸上,忽然想到什么似的,道:“天赐哥,你身上有钱吗?”   沈天赐随手掏出钱袋,问:“你要钱作何?”   沈玉桐直接将他的钱袋拿过来,倒出里面是十几枚大洋,皱眉道:“就这么点?”   沈天赐道:“现在这世道,出门在外哪敢带太多。”然后小声凑到他跟前道,“不过我还带了条小黄鱼。”   “给我!”沈玉桐伸出手。   沈天赐虽然被他弄得一头雾水,但还是从胸口中掏出那枚金条递给他。   沈玉桐一手拿着金条,一手握着把大洋,越过他跳下车,走到孟连生跟前,将两只手里的东西往他手里塞:“小孟,这些钱你拿着。”   孟连生目光落在他手中银色的大洋和黄灿灿的金条,连连摇头,一双手更是背在身后。   沈玉桐抬头,见他嘴唇紧抿,面颊涨红,连眼睛都泛上红色,分明是委屈难过的模样。他微微一怔,反应过来他是误会了自己的意图。   两人昨晚发生那样的关系,今早自己什么都没说,现在道别又给他塞钱,怎么看都不大对味。   他一时哭笑不得,想着昨晚虽然是自己主动,但最终被压的也是自己,这家伙可是没少在自己身上使劲,现在自己身上还酸疼着呢,要说委屈也是自己委屈。   他怅然般叹息一声,将孟连生的手从身后拉出来,柔声道:“小孟,我没别的意思,只是想着你在这边住了几个月,带的钱应该花得差不多。过几日你就要回上海,出门在外,身上多点钱傍身才方便。”见对方还攥着拳头,又放低声音道,“若是方便,你回去时从自流井走,我们还能再一起待一两日。”   这话的意思,就是自己不是那等提裤子不认人的混账玩意儿。   孟连生听了这话,目光微动,才将手张开,接过他手中的大洋和金条。   然后点点头,轻声道:“好。”   *   作者有话要说:   还是那句话,你们懂的。    第43章 再次离别   仲秋时分,西康的烟园进入丰收季。   孟连生在离开之前,跟着桑吉顿珠父子,最后一次参观罂粟园。   热火朝天的收获场景,让所有人都喜不自胜,即使是不吃鸦片的顿珠,脸上也洋溢着喜悦的笑容。因为知道这些白色的植物乳汁,很快就会变成银元和黄金。   顿珠不爱鸦片,但爱钱财,有钱才能守卫领地。   唯有孟连生望着烟园的忙碌,一脸的波澜不惊。   他对鸦片向来不以为然,对金钱也无甚渴望。他的欲望从来出自本能,比如饿了就想吃,困了就要睡。   直到去了上海,见到沈玉桐,才有了一种更高级的欲望。他很清楚这就人与人之间会产生的情爱,虽然不明白自己这份情爱为何会发生在一个男人身上,但似乎也并非什么稀奇事,毕竟他读过不少书,知道自古以来就有龙阳之好断袖之癖一说。去了上海滩,也见识过不少公子哥捧男戏子。   当然,沈玉桐不是戏子,他是高贵的公子哥,是星辰一样的人物。孟连生自认对他也绝无半点狎昵之心,而是一种认真坚定的爱慕,比起任何话本中才子佳人坚贞不渝的爱情,也丝毫不会逊色。   他手放进口袋里,摸了摸那根冰凉的小黄鱼,又忍不住想起那晚。   他以前只道鸦片是让人上瘾的玩意,吃上几次就会离不得,所以他从来不碰。不想,原来这世上还有比鸦片更厉害的玩意,尝一回就上瘾。光是想一想,便心痒难耐,恨不得马上再尝一尝那滋味。   他其实早就懂得这事,幼时在乡下,他见过山上的公猴骑母猴,路上的公狗骑母狗,到了春天,院墙上的母猫一天更是会被公猫骑上三回。   再长大一点,兄长带他去看戏,乡间草台班子的小曲儿野得很,唱得都是“我没婆娘你没汉,快来让我干一干”,男人们哄堂大笑,小媳妇儿们则个个红了脸。   那时他就知道,自己作为男子汉,长大了也是要干人的,只是没去想是男人还是女人。   后来漫长的饥荒年,他这种欲望姗姗来迟,直到进了柏公馆,身体才渐渐觉醒。开始是早上单纯地竖帐篷,后来慢慢地在梦中将这件事与沈玉桐联在一起。   而如今,他做过的梦变成了现实。   想到这里,他下意识地舔了舔唇,在怀念那晚蚀骨滋味的同时,又不免想起沈玉桐的反应。   他确定那晚的沈玉桐是开心的,可为何隔日一早就像是恨不得什么都没发生一样?   孟连生非常聪明,凡事一学即会,一点就通,但在情爱上确实还是新手,读过的书看过的报,也并不能给他指点迷津,一切全凭本能。他猜不透沈玉桐的想法,只知道对方看起来似乎是在抗拒这件事。   明明对方愿意和自己做朋友,也疼爱自己,为什么却抗拒和自己有这种关系?   莫非是因为自己与他同是男人?   但小报上说沈二公子捧戏子,他从不解释,也从不愤怒。佟如澜被公子哥们追捧,只要不是像李思危那样胁迫威逼,只是单纯的男子倾慕男子,他似乎也觉得理所当然。   可见,他并不排斥男人与男人之间的情爱。   所以只是单纯的不爱自己?   不,孟连生在心中否定这个答案。他认定沈玉桐是爱自己的,不然也不会对自己这样好,更不会主动亲吻自己——即使是酒意作祟。   虽然想不通到底是为何,但有了个沈玉桐爱自己这个认知,他就十分的愉悦。   他想,或许二公子只是不能接受两个人太快有这种关系,是单纯地害羞而已。   也确实怪他太心急,因为舍不得分开,就迫不及待想与对方有更亲密的关系。   其实都已经等了那么久,何必急于一时。他要的可不是二公子一晚,而是长长久久。   没关系,不管二公子怎么想,慢慢来就好。   他不急。   这样一想,孟连生对沈玉桐那日早上的反应也就释怀,甚至还愉悦地弯起嘴角。   *   孟连生是释怀了,但这厢的沈玉桐还依旧在跟自己过不去。   他始终担心自己的轻浮,将孟连生带上歪路。但事已至此,后悔也没用,幸而接下他至少要在自流井待上大半年,有了时间做隔阂,那晚的事应该会在孟连生心中慢慢淡去。   想是这样想,但心中又不免怅然。   为了不让自己胡思乱想,他一回自流井,便一头扎进先前被打断的精盐厂建设中,每日天刚亮就出门,在盐场待到天黑才回到沈宅。   这日,他照旧是过了戌时才回家。   刚走进大门,老管家就赶紧迎上来道:“二公子,你回来了,小孟公子在客厅等你呢。”   “小孟?”沈玉桐微微一愣,又蓦地反应过来,拔足疾步往里走,走到大厅,果然见孟连生正坐在桌前,手中握着个青花茶杯,与对面的沈天赐谈笑风生。   也不知沈天赐说了什么,叫他露出一个愉悦的笑容。   “小孟!”沈玉桐开口。   孟连生应声回头,放下杯子,站起来,客客气气道:“二公子,你回来了!”   沈天赐也站起来笑呵呵道:“梧之,你可算是回来了,都不知道小孟等你多久了。”   其实也才分开一个礼拜,但沈玉桐却觉得分开了得有半辈子那样长。在盐场忙时没工夫瞎想,倒是不觉得如何,现下见到人,只觉得心绪一阵翻涌,恨不得上前好好抱一下对方。   不过他理智尚存,知道自己已经做错一桩事,不能一错再错。   于是暗暗深呼吸了口气,故作轻松地问:“小孟,你什么时候到的?”   孟连生道:“也没到多久。”   沈天赐朗声笑道:“什么没到多久?小孟傍晚就到了,我本来是要让人把你从盐场叫回来,他说不想打扰你做事,非不让。”   沈玉桐望着孟连生,不知该说什么,想了想,又问:“你是要回上海了吧?什么时候走?”   孟连生点头:“嗯,我们本来没从自流井走,但我想着也不知何时才能再见到二公子,就绕路过来这边,让杜赞大哥先去重庆,我们是后天晚上的船,我明早就得走。”   沈玉桐想了想,道:“后天晚上的船,不用这么急着走,我让家里的汽车送你,半天就能到重庆,后天走也不迟。”   沈天赐忙不迭附和:“对对对,家里有汽车呢,后天早上我让汽车夫送你去码头,明天在我们自流井好好玩一天。”   孟连生:“那就麻烦二公子和天赐哥了。”   他脸上已不见那日早上渴望从自己这里得到答案的表情,看着他的目光是一派干净与坦然,与从前别无二致,就像是那晚的事从未发生。   倒是让沈玉桐之前对他的担心,显得有些多余。   因为时日已晚,沈天赐见一个舟车劳顿,一个在盐场劳累一天,便像个善解人意的老大哥一样,催促两人早早去休息。   两人都是从善如流。   翌日,沈玉桐起了个大早,出门往天井一看,孟连生已经在木槿花下伸展胳膊。   “二公子,早!”他听到动静,转过头展颜一笑,先打了招呼。   “早!”沈玉桐朝他走过来,问道,“今天想去哪里玩?”   孟连生说:“我对自流井不熟,二公子安排就好。”   沈玉桐点点头:“行。”   自流井虽然富庶,但常年的采盐,近处并无多少风光,而孟连生明早就要启程,他也不好带他去远郊劳累,最终还是跟上回一样,去盐场看看盐工采盐烧卤,参观他们做精盐的新机器。   到了中午时分,又回长街带他去酒楼吃盐帮菜,最后在茶楼听听小曲,再看一场地方戏,坐船在釜溪河游了两圈,便已是暮色四合。   沈玉桐第一次觉得原来一天是这样短。   这一日下来,两人聊美食聊风景,又说川戏与京戏昆腔的区别,聊了自流井的盐,也说到西康的鸦片,但仿佛是心照不宣一般,谁也没主动提起那一晚,   此时已是仲秋,今晚恰逢晴朗天,秋风习习,圆月当空,是个月下对饮的好气氛。   洗漱过后,时日尚早,沈玉桐与孟连生不约而同走到了天井里的石桌。   “睡不着?”沈玉桐笑问。   孟连生点头:“太早了点。。”   “是还早。”沈玉桐在他对面坐,叫来丫鬟送来一壶花茶,又亲自斟了一杯递到他跟前,“这是自己家里晒的菊花茶,晚上喝点这个能助眠。”   孟连生捧起茶杯,抿了一小口,因为还有些烫口,便又放回石桌,垂下眸子小声开口:“二公子,那晚——”   沈玉桐心头微微一怔,抬头看向他。此刻的天井中,只得他们两人,安静得能听到风拂过树木的声音。   孟连生抬起手,蹭了蹭鼻子,道:“那晚是我冒犯了二公子,我要同二公子道歉。”   沈玉桐不料他会这样讲,回过神来,不免更加自责,忙不迭摆手道:“怎么能怪你呢?是我喝醉酒误事。”   孟连生说:“那天早上我见你不理我,以为你生我的气。”   沈玉桐哭笑不得:“我怎么会生你气?我只是一时不知该跟你说些什么,毕竟那就是个错误。”   孟连生抬头看他,仿佛是不解道:“我们那样是错误的吗?”   沈玉桐喝了口清心明目的菊花茶,又暗暗深呼吸了口气,好整以暇道:“小孟,你既然觉得男人去堂子睡女人都不是正派人所为,那就应该明白,我们是朋友,做这样的事也是错误的,这事只能发生在爱人之间。”   他望着孟连生纯良懵懂的模样,只觉自己十分道貌岸然。但为了对方好,也只能将这份道貌岸然继续扮演下去。   见他似乎懂了自己的意思,又乘胜追击道:“你还年轻,应该多认识女孩子,现在是民国,倡导自由恋爱,你完全可以自己去找到一个喜欢的姑娘。”说着似乎想到什么似的,轻笑了下,“石头记里贾宝玉不是说过,女儿是水做的骨肉,男人是泥作的骨肉。我见了女儿,我便清爽;见了男子,便觉浊臭逼人。你若是遇到一个喜欢的姑娘,就会懂得宝玉的这番话。”   孟连生说:“二公子一点也不浊臭。”不等沈玉桐回应,他又冷不丁问,“那二公子呢?”   沈玉桐不明所以。   孟连生:“二公子也会认识喜欢的姑娘,然后娶她吗?”   沈玉桐微微一怔,他确实见过不少姑娘,在年少懵懂时,他也曾与美丽的女子约会,用时髦的说法,叫做谈恋爱。就像贾宝玉一样,他觉得女儿是水做的,是世间美好的存在,但他对她们的喜欢,也如水一样单纯,从来没有任何欲念。   直到去了英吉利,年岁渐长,他才渐渐明白自己对女子单纯如水的喜欢,源于何故。   自此之后,他就再没有接受过女子的示好。   他不是上海滩那些有龙阳之好,旱路水路都能走的公子哥,一面与小倌戏子纠缠不清,一面三妻四妾儿女成群。   这世道中的女子,本就身不由己,他不想去害人。   幸而他一早就知道,父亲在幼时给他算过命,说他命里会遇一桃花劫,于是对他到了成亲年龄无心娶妻生子反倒不在意,叫他这个光棍儿打得理所当然。   对于七十岁的老父亲来说,打光棍儿总比带个男人回家要正常得多。   他想了想,语焉不详地回道:“这个得看缘分。”   孟连生倒是不以为意,又转而问:“那二公子说的自由恋爱是怎样的?”   沈玉桐一副过来人的语气道:“在上海滩的话,就是送送小礼物,约约会,去西餐厅吃饭,看看戏和电影,再去游游河逛逛街。”   他不说倒好,说完才惊觉,这些事他与孟连生竟然都干过,以至于说着说着,就有些心虚起来。   好在孟连生似乎没胡思乱想,只是若有所思地点点头,又问:“那如果两个人隔了距离,不能常常见面呢?”   沈玉桐笑说:“那当然是互相写信,你没见文人墨客谈情说爱,最离不得书信。”   孟连生弯唇一笑,点点头道:“我明白了。”   孟连生确实是明白了,原来二公子竟是担心自己还没碰过女人,就被他带上歪路。   别说人的七情六欲复杂得很,就是山里的猴子,他也见过有公猴放着一堆母后不骑,专骑公猴的。   他碰没碰过女人并不重要,因为他就想跟这个人在一起,自打他开始想着那事,唯一想碰的人也只有沈玉桐,跟对方是男人还是女人,没有任何关系。   不过他也知道,现在说这些,沈玉桐不仅不会相信,还会认为是他引诱了自己,是他把自己带坏,走上了歪路。   要论起好坏,二公子确实是个冰清玉洁的君子,襟怀坦白的好人,所以才希望自己能走上一条他所认为的正路。   可男欢女爱娶妻生子就是正道么?   男人娶女人,为得是有人操持家务,生儿育女,伺候爹娘。因为要传宗接代,生了闺女还不行,非得生儿子,生不出就是七出之罪,生了儿子也不见得好过,最后熬成黄脸婆糟糠妻,新人换旧人。   古往今来,多少女人在男人的这条正道里,倒了大霉?   依他所见,走这条正路的男人,其实坏得很。   他自认自己不算是个坏人,做过的那些事,比起男人走正路害过那么多女人,也实在算不得什么恶事。   他没打算走沈玉桐口中的正路,不过总算明白了对方的心思。并决定按着对方想要的方式慢慢来。   他心情豁然开朗,临别这一晚,心满意足睡了一个好觉。   翌日清晨,吃过一顿丰盛的早餐,沈玉桐送孟连生出门上车。他一早吩咐厨房给他准备了便于存放的食物,又挑了几本书让他在路上打发时间。   鼓囊囊的一个包袱,是他亲自装点打包。   孟连生抱着这个包袱,脸上一直带笑,是惯有的纯良笑容。   “二公子,那我走了,我们上海见。”   沈玉桐点点头:“出门在外要当心,路上多保重。”   说罢,忽然想起什么似的,从衣服里摸出一个小锦囊,又从锦囊里抽出一根红线,一块琥珀色的观音坠子从里面露出来。   “前几天我在盐井上发现一块很不错的盐晶,拿回来自己刻了一个观音像,让寺庙里的主持开了光。盐区信这个,戴上能保佑平安。”   他将盐晶递到孟连生跟前。   孟连生睁大眼睛:“这是给我的吗?”   沈玉桐笑:“希望这个能保佑你平安。”   孟连生接过盐晶雕刻的观音,晨光之下,这块琥珀色的盐晶,散发着晶莹剔透的光芒,实在是一块很别致的小玩意。   他小心翼翼抚摸了下,喜滋滋戴上脖颈,低头看了片刻,才又抬头,黑眸灼灼地看向对面的人:“二公子,我很喜欢。”   这可真是一个容易满足的家伙,沈玉桐心道,他好笑地摇摇头:“就是个小玩意儿,又不值钱。”   孟连生道:“二公子亲手雕刻的盐晶,比金银珠宝更值钱。”   沈玉桐见他这样欢喜,有点想揉揉他的头,但也只是想一想,手还未抬起来边作罢,他可不能再将他引上偏路。他笑了笑道:“行了,赶紧上车吧,路上指不定会耽搁,小心误了傍晚的船。”   孟连生用力点头,转身握住车门把,正要拉开,忽然又想到什么似的,回头问道:“二公子,我回去后能给你写信吗?”   “可以啊。”   孟连生又问:“你会回吗?”   “当然。”   “那我每天给你写一封。”   沈玉桐失笑:“这样的话我可能回不过来。”   孟连生赶紧改口:“那就每个礼拜一封。”   “好。”   “就这么说定了。”   “嗯。”   “二公子再见。”   “再见。”   *   作者有话要说:   小孟思维方式跟正常人不大一样哈。   之前两人在船上看书时不就说了,观点清奇但又逻辑自恰,他还觉得自己是个好人呢。   所以也不要把他想成什么大野心家,没有的。   食色,性也,就是他所有不可思议行为的驱动力。   简单来说他的人生追求就俩——吃饱穿暖,日上二公子23333    第44章 难以启齿的占有欲   沈玉桐与孟连生初夏入川,仲秋开启了接下来一年的离别。   一个月后,沈玉桐收到了孟连生写来的第一封信,落款时间是在他离开后的第九天,也就是说他抵达上海的当日,就寄来了这封信。只是路遥车马慢,竟是足足过了大半个月,才到他手中。   薄薄一张信笺纸,内容很简单,承袭了他平时寡言的风格,无非是报个平安,再同他问好。   这是沈玉桐第一次见到孟连生的字。在自来水笔流行的年代,能看到用小毫写出的这一笔行书,绝对称得上赏心悦目。   他自己幼时学过书法,字写得也不差,但临了两年王羲之,最终也只临出了个四不像。而孟连生这笔行中带楷的字,遒劲潇洒,一看就是来自赵孟頫。一个只上过几年私塾的孩子,竟将赵体学得形神兼备,不能不说是天赋异禀。他再次发觉孟连生是个宝藏,放在旧时,只怕是文能提笔安天下 武能上马定乾坤的人才。   一封信明明只得寥寥半页的内容,他来来回回看了好几遍。为了对得起这笔字,他叫来阿福准备笔墨纸砚,又沐浴焚香,才开始写回信。   此后每个礼拜,他会收到一封孟连生从上海寄来的信,内容无非是日常琐事,最近雨水都不多,天气又变冷了,吃到什么好吃的。虽然简单,读起来却让人心神愉悦。愉悦之后,他亦会认真回过去一封,内容自然也是诸如此类。只不过一个说上海,一个说自流井。   偶尔信件迟来两天,沈玉桐还会亲自去邮局查看。   这样雷打不动的通信频率,显然远远超过寻常友人。他和龙嘉林也总共就通了两三封信,龙嘉林那状如狗爬的字,他看一眼就觉得头大,更别说认真去回。   他其实明白这样的区别对待是为何。   他诚心希望孟连生能获过上世俗的幸福生活,自己却又无法控制地陷入对他的喜欢。   转眼已是岁末,因为盐厂这边走不开,沈玉桐没有回上海过年,倒是沈玉桉在正男风月里来了一趟自流井,代表全家上下来看望自家这个小少爷。   原本沈玉桐从西康回了自流井,他就要亲自来一趟才放心,只是家业繁冗,父亲年迈,他这个顶梁柱根本脱不了身,及至过年,工厂放假停工,他才得空过来一趟,虽然只待了两日便离开,但这一来一回,也要半个多月。   一番折腾,不过是为了看一眼弟弟。   沈玉桐知道兄长这些年背负的担子,大哥是有抱负的人,如今已是上海商会副会长,操劳奔波十数载,并不仅仅只是为了守住沈家家业,他想要得是发展民族工业,让华夏这艘老旧的巨轮焕发新光,这也是为何自己回来说要办精盐厂,他全力支持的缘故。   自己又何尝不是跟兄长一样,国家如今风雨飘摇,生在商贾之家,哪能心安理得关在大宅门里享乐?   于是虽然是来看望弟弟,但兄弟二人的交谈,总也离不开工厂的事。   直到道别时,沈玉桐才状似想到什么的,随口问:“对了大哥,这几个月你见过小孟吗?”   孟连生将沈玉桐从王师长手中救去西康这事,沈玉桉自是一清二楚,原本这孩子对沈家就有恩,这回又救了一回弟弟。孟连生去年回上海后,他专门去柏公馆送了一份礼物和支票,对方收下了礼物,但支票无论如何都不要,最后也只能作罢。   为此,沈玉桉专门让人留意着孟连生,想着能在他有需要的时候,沈家及时出手相助。   只是自己并没有等来这个机会,而且……   他沉吟片刻,抬头看向沈玉桐,道:“孙志东一死,柏清河现在最重用的就是小孟,他在立新已经是举足轻重的人物。”他顿了片刻,似是迟疑了下,才又说,“不知是不是人长大了,反正听来的有关他的消息,好像跟我从前以为的那个小孟不大一样。”   沈玉桐笑说:“他本来就是有本事的人,能得重用也无可厚非。”   “话虽如此,但立新做的是什么行当,你也清楚。”   沈玉桐当然懂得鸦片误国的道理,却忍不住要为孟连生辩解:“当初为了护国滇川烟土开禁,现在各路军阀打仗养兵也离不得烟税,这怪不了土商。再说,小孟也只是替人办事。”   “这倒是,”沈玉桉点点头,“小孟的事我也只是道听途说,他那样一个好孩子,定然是明事理懂分寸的。人活在世,首先得赚钱吃饭,他与你我的出身背景不同,不该用我们的标准去要求他。”   听兄长这样说,沈玉桐欣然笑开:“他肯定有分寸的。”   送走了沈玉桉,沈玉桐又开始盼望最孟连生最新的来信。因为春节的缘故,这封信比预计中晚来了五六日,正赶上正月十五。   傍晚拿到信,他连出门看灯会都省掉,打发了阿福,自己一个人钻进书房,迫不及待信封拆开。   一张相片先从信封里掉落出来,他拾起来放在灯下。照片中站在照相馆背景布前的男子,赫然就是孟连生。   头发比先前长长了一点,梳成一个整齐利落的分头,脸上还有模有样戴了一副无框眼镜,身上穿一件长款呢大衣,不仅英俊气派,较之之前,也更添几分成熟。   这样一个仪表堂堂的青年,他大概是没办法再叫他孩子。   沈玉桐看着相片上人模人样的家伙,本是觉得有点想笑,但展开信笺后,刚刚浮上的笑容,又渐渐凝固。   信中的内容依旧简单,说过年跟公馆里没回老家的佣人们一起去照相馆照相,大家拿到相片,纷纷寄给老家亲人,但自己老家已经没亲人可寄,只能寄给二公子。   虽然信后又说,在柏公馆过年很开心,张妈给他做了新棉鞋,柏先生封了大红包,还和子骏一起放了烟火。但沈玉桐依旧觉得有点心酸。   他自己这个年没与家人一起过,但他住的宅子叫沈宅,他是这里的主人,跟自己一起过年的沈天赐一家,也是他的亲人,更有上海的家人挂念,有家可归。而孟连生再如何说过年开心,始终是寄人篱下,无论是身边和远方都已没有家人,如果他真能成个家,于情于理都是好事。   然而在通了几个月的信后,他对孟连生成家这件事,俨然已经不向先前那样期盼,反倒是在心中对人生出了一点难以启齿的占有欲。   他知道这是不对的,但他只是个人,可以去控制自己的行为,但却办法左右内心的感情——不,也许连行为都难以控制。所以才会将这张相片放进皮夹中,回信时更是对让他成家一事只字不提,只说自流井一切都好,自己一切都好,只是挺想家,也挺想在上海的他。   在信件往来川沪之间,日子倏然而逝,草木青,梅雨过,又是一年夏去秋来。   一场秋雨下过,十里洋场的行道树,一夜之间秃了大半,凉意铺天盖地地朝这座城市袭来。   公租界的立新办公室里,孟连生坐在紫檀木办公桌后的大班椅上,手上拿着一封刚刚收到的信,小心翼翼撕开蜡封,随着信笺被抽出,一张黄色的银杏叶从里面掉出来。   孟连生将银杏叶从桌上拾起来,举在半空看了好一会儿。   他知道这是自流井今年第一批黄叶,那边跟上海一样,也进入了秋天。   他将银杏叶收起,夹进案台上那本常用的英文字典中,然后慢慢展开信笺读信。信中内容跟从前一样简单,但又完全不同。   沈玉桐在信中说这是最后一封信,叫他也不要再往自流井给他寄信。   因为,他三天后就要启程回上海。   若不是向来不将喜怒之情溢于言表,孟连生大概要雀跃得从椅子上蹦起来。   二公子要回上海了。   三百六十九天,比整一年还多上四天。   他看了眼信上的落款时间,是十天前。他对上海往来重庆的航班早烂熟于心,若是不出意外,二公子后天上午抵达上海。   “小孟!”   他正想着,办公室的门从外面被推开,杜赞急匆匆走进来。   “杜赞大哥,有事?”   杜赞将门阖上,走到他桌前,低声道:“还是张怀明的事,他不是在闸北弄了个码头,进上海的货,都绕过公租界从闸北进。你先前说再等等看,等了两个月,他不仅一句招呼没跟我们打,还挖走了好几家租界的烟馆去他那里提货。而且他现在买通了闸北的军警,我们也没办法跑去那边动他。”   孟连生依旧盯着手中信笺,头也不抬淡声道:“张老板在闸北动不了,他儿子在法租界上中学,应该可以动一动。”   杜赞蹙起一双浓眉:“你是说把张怀明儿子绑了?但现在租界里巡捕房对这些事管得还挺严,已经跟我们打过几次招呼,不要闹事。张怀明与洋人关系也一向不错,他一个状告上去,我们还是得放入。而且张少爷出入都带着两个白俄保镖,要绑他也没那么容易。”   孟连生将信笺小心翼翼叠好塞回信封,打开抽屉放进去,抬头看向对面的男人,轻笑了笑道:“谁说要绑张少爷?杜赞大哥,在上海滩光靠武力早已经行不通了,那样只会偷鸡不成蚀把米。”   杜赞眉头蹙得更深:“小孟你的意思是?”   孟连生不紧不慢道:“张少爷最近迷上了会乐里富春楼老三,富春楼老三有个老相好,正是我们立新的老朋友陈买办,两人最近为这老三一直在别苗头。今晚是富春楼老三的生日,估计不少老爷少爷都会去捧个场,两人定然也会在,你也替我去送份礼。”   杜赞还是不明所以,不仅是眉头紧锁,连一双眼睛也皱成了三角眼。   孟连生站起身,走到衣架旁,拿过外套,淡声道:“张少爷年轻气盛,你想办法拱把火,让他和陈买办打起来,张少爷在租界刺伤陈买办,以陈买办与洋人的关系,让张少爷关上个一年半载轻而易举。到时候张老板想救儿子,其他路都行不通,只能找我们立新帮忙。”   杜赞恍然大悟,只有一样不解:“但怎么才能保证张少爷会刺伤陈买办?”   孟连生道:“是不是张少爷刺伤的不重要,只要让人以为是他刺伤的就行。那么热闹的地方,要办成这是对杜赞大哥来说应该很容易。不过,得控制好力度,别真要了陈买办的命。”   这回杜赞是彻底明白了。   张怀明这儿子,是个典型的纨绔少爷,还在上中学,就已经是妓馆里的常客。他年纪其实也不算小,今年已经二十有一,上学这些年,今年请长假学皇帝去承LJ德山庄避暑,明年又要休学去跟父亲学做生意。生意做得烦了,又回学校复学。六年中学,被他羊拉屎一样稀稀拉拉读了快十年还没毕业。但无论怎样不成器,他也是张怀明的独子,这不成器也是当爹的一手惯出来的,据说张怀明把这儿子看得比眼珠子还重,这要捅伤人被关上一年半载,那还得了?   而陈买办当初得罪帮会的人,是立新救了他的命,这个面子肯定会卖。   杜赞虽然面上只是豁然开朗的笑,心中却对孟连生又佩服几分。   当初回到上海,柏老板将对方提上来,当了立新的经理,立新内外多少人等着看这个毛头小子的笑话,若不是柏老板坐镇,底下一些人只怕会揭竿而起。他都已经撸好袖子,要好好护着小孟。   不想,那些曾经想动孟连生的人,一个个最后不是来求他就是灰溜溜滚得老远,不过半年多,小孟就将立新经理这个位子坐得稳稳当当。   想当初,别说是孙志东,就是柏老板,那也是靠拳头打来的天下。而孟连生坐稳立新第二把交椅,不费一兵一卒,用他自己的话说,靠的是办公桌上两本书,《鬼谷子》里的捭阖之术,和《孙子兵法》里的军事计谋。   杜赞也好奇翻了这两本书,读完之后却并无收获,每次遇到事情,依旧想不到孟连生能想到的办法。   原本他护着孟连生,是因为在西康时对方对自己有救命之恩,但渐渐的,他开始对这个毛头子打心底的心悦诚服,心甘情愿在他手下做事。   良禽择木而栖,孟连生必然是根值得依靠的好木。   *   作者有话要说:   进入新篇章 ,这回是真的要谈恋爱了~   想想,小孟现在也才二十岁,那是真小。   小孟:小?    第45章 是一个彻彻底底的成年男子了   仲秋的气温,一天一个样,这两日又凉了几分。   孟连生早早起床,在柏公馆的小房间里,换上一身新买的深灰色三件套西装,用梳子将头发梳成一个锃亮的小分头,戴上沈玉桐送他的那颗琥珀色盐晶观音,再将铜怀表拴在马甲左边口袋,链子一端挂在中间的纽扣。   穿戴整齐后,他对着镜子左右照了照,自认是个非常英俊体面的青年,与十里洋场第一公子站在一起,应该也算登对。   照完之后,他又想到什么似的,从床头柜上拿过那条棕色开司米围巾戴好。脖子上的围巾,胸前的观音吊坠,腰间的铜怀表,每一样都出自沈玉桐之手。   孟连生对着镜子,心满意足地弯起嘴角。   他下了配楼,来到主楼客厅,柏清河父子已经坐在餐桌准备吃早餐。他两个月前已在外置办了自己的新宅子,在上海有了自己的家,但每个礼拜依旧会回柏公馆住一两日。   “小孟,来陪我和子骏一起吃早餐。”   孟连生看了眼墙上的挂钟,时间尚早,于是从善如流应了一声走过去。柏子骏跳下椅子,坐在他身旁,手中还拿着一个他昨晚送的木帆船。   “小孟哥哥,你看我给这个帆船取了名字,叫逐浪号。”   孟连生摸摸他的头,笑说:“名字起得真好。”   柏清河淡淡看了对面的人一眼,这一年来,孟连生做的事,他一清二楚,因为对方也从不隐瞒,总是如实相报。他成长得要比自己预计快了太多,外面都传立新小孟得了他真传,是上海滩第二个柏清河。但他很清楚,孟连生做事的风格,跟自己截然不同。   他不能说谁对谁错,谁好谁坏,做他们这一行的,总归都算不上好人。   但孟连生所做之事,确实一次又一次超出他的预料,甚至已经叫他很难将对方与当初码头那个衣衫褴褛的少年联系起来。   然而他在他面前依旧恭谦,对子骏也依旧关照宠爱,与初来时仿佛又并无不同。   他上下打量他一眼,笑说:“今天穿得很摩登啊,是要去约会吗?”   孟连生拿过佣人冲泡好的咖啡,轻轻呷了一口,摇头道:“二公子回上海,我今天去见他。”   “沈家二公子?”柏清河愣了下才反应过来,笑道,“他去自流井一年多,没怎么听到他的消息,差点忘了你在四川救了他,还与他在西康待了几个月。二公子是留过洋的人才,沈家也非寻常商贾之家,你们有这份交情难得,他回来了,你要多和他走动。”   孟连生点头:“嗯,我会的。”   “对了,”柏清河想起什么似的,又道,“我三叔去立新支钱,只要数目不过分,你由着他去,不用阻拦。若是他找你麻烦,你想法子打发了就行,别跟他纠缠。”   孟连生笑说:“三爷是先生的亲叔叔,又是立新元老,我会尊敬他。”   柏清河摇头叹了口气,无奈笑道:“没办法,叔侄是打断骨头连着筋,当年我来上海得罪人,他东拼西凑医药费才保住我的命,没有他当年救我,哪还会有现在的立新。还有顺和那边,李永年毕竟是我义父,抢生意可以,但别动他人。”   孟连生听得出柏清河是在敲打他,告诉他谁能动谁不能动,他是很听对方话的,既然对方开口,那他自然会记在心中。   他点点头:“我晓得的先生。”   柏清河轻笑:“小孟,你很聪明,志东不在了,幸好有你这个帮手,不然我又得像往常一样忙碌,子骏几天都看不到我人影。”   孟连生说:“先生给我机会,我当然要努力回报先生。”   柏清河笑:“嗯,我没看错人。”   从柏公馆出来,孟连生直接去了码头。抵达码头时不过九点,而从重庆出发的客船,十点左右才倒。因而他硬生生等了一个钟头,才看到那艘船姗姗来迟地鸣笛入港。   七天七夜的轮船之旅结束,沈玉桐踏上码头的那一刻,简直有种不知今夕何夕的错觉。   阿福和程达手中拎着大包小包跟他身旁,他自己则是拎了一只藤箱,是他这趟行程最重要的行李,箱子里除了厚厚几大本盐厂账目,就是一小摞孟连生寄来的信。   出了闸口,他站在熙熙攘攘地旅客中,望着熟悉的景致,一口气还没舒了下来,便听一道熟悉的声音传来:“玉桐!”   沈玉桐循声望去,看到一辆黑色雪佛兰旁的沈玉桉正在朝自己挥手,也举起一只手回应,拎着箱子朝对方跑过去。   他手中只得一只分量不重的藤箱,跑得十分矫健,可苦了身后两个大包小包的跟班。   “大哥,叫汽车夫来接就行,你怎么又自己来了?”   沈玉桉笑说:“你回家我哪能不亲自接?走走走,已经安排家里的厨子做你最爱吃的菜,回去就能吃上了。”   沈玉桐失笑:“我这回是在自流井又不是出洋,好吃的比上海还多。”   沈玉桉道:“自流井是好吃的多,但船上这七天可是没什么吃的。”   “这倒也是。”   阿福和程达跟上来,沈玉桐指挥两人将沈天赐塞上的几大包土特产放入后备箱,正要跟着大哥上车,余光忽然瞥到一抹熟悉的身影,下意识转头。   目光越过人群,定睛一看,站在不远处正朝这边望着的那年轻人,赫然是一年未见的孟连生。   他将藤箱塞进车子里,对沈玉桉道:“大哥,你稍等片刻。”   说罢,便拔足飞快朝孟连生的方向跑过去。   “小孟!”跑到孟连生跟前,他激动地攥住对方的手臂,微微抬头看向他——没错,孟连生在这一年又长高了,他如今不能平视,而要微微仰视了。   他望着面前嘴角含笑的英俊男人,很有一点不真实感,明明才一年不见,却恍若隔世一般,简直怀疑自己是不是在做梦。   “二公子,你终于回来了!”孟连生笑着开口。   沈玉桐被他这句话拉回现实,确定自己不是做梦,但激动犹在,且因为不知这激动如何表达,只能将他一把抱住。   孟连生伸出手回抱住他,在他耳畔道:“二公子,我好想你。”   “我也很想你。”   说完这话,两人紧紧抱在一起,一时都都没再开口。   幸而沈玉桐很快找回理智,觉得两个大男人在人来人往的码头这样抱在一起,多少有点奇怪。他深呼吸了一口气,让自己和对方分开,道:“我大哥来接我,家里准备了洗尘宴,你跟我一起去家里吃饭如何?”   孟连生目光越过他,瞧了眼那边下了车朝这边看过来的沈玉桉,道:“二公子刚回家,我跟去只怕会不方便,能第一时间看到二公子我就满意了。等二公子与家里人聚完,傍晚我请二公子吃饭,为二公子接风洗尘。去番菜馆,就我们两个人,如何?”   沈玉桐想着也是,自己刚回家,家中上下必定热闹得很,让孟连生跟自己回去,只怕会让他不自在。于是笑着点点头:“行,我五点钟去柏公馆接你。”   孟连生道:“我现在不住柏公馆,五点我去沈家花园接你。”   沈玉桐听他这样说,也没多想,点头道:“行,那我们五点见。”   他同他挥挥手,念念不舍地转身朝自家车子走去,因为一步三回头,这段几十米的路程,被他走出了个十八相送。   “小孟来接你?怎么不让他跟你一起来家里吃饭?”沈玉桉见人走回来,随口问。   沈玉桐道:“他性子腼腆,我这一回来,家里人肯定得围着我转半天,他去了多不自在。”   沈玉桉大笑:“别人不知道,反正你大嫂肯定是要围你转半天的。”   沈玉桉笑着没说话,在汽车启动时,朝依旧站在原处的孟连生看去,对方见他看过来,忙举起手朝他挥了挥。   因为孟连生的缘故,原本归来与家人相聚的期待,变成希望这一日快快过去。沈玉桐一心盼着傍晚五点早些到来。   因为这个希望,他从坐上车子,到回到家中,被众人包围着嘘寒问暖,坐在餐桌上面对一桌子自己爱吃的菜肴,始终都心不在焉,心里好像有蚂蚁爬一样,时不时就忍不住要看一眼手上的腕表,或者墙上的挂钟。   但今天的钟表好像专门跟他作对一般,指针移动得比乌龟还慢。几个钟头,教他等出半个世纪的错觉。   好不容易挨到四点半,他想着从前去柏公馆接孟连生,对方都是提前在门口等候,自己现在出门,应该也不算早。   于是跟家人打了声招呼,说自己要去和小孟吃饭,换上衣服直接出了门。   他提前了半个小时,本以为可以尝一尝等待孟连生的滋味。不想,刚刚走出沈家花园的大铁门,便见马路对面停着一辆黑色的福特车,车门外站着的高大男人,不是孟连生还能是谁?   这一回,依旧是孟连生在等他。   他望着对面那人,好笑地摇摇头,迈步穿过马路走过去,在对方面前站定,歪着头笑盈盈问:“小孟,你怎么这么早?”   上午在码头因为太激动,没好好看他,现下自然是忍不住要好好将人打量一番。   他穿着一身剪裁精良的灰色西装三件套,小分头梳得一丝不苟,胡子刮得干干净净,显得一张俊脸清爽明朗,身上甚至还隐隐有古龙水的香味。   他已经是彻头彻尾的上海滩摩登青年,也是一个彻彻底底的成年男子了。   *   作者有话要说:   又到了下一章 你们懂的环节。    第46章 天生的歪种   孟连生似是被他的目光看得羞赧,摸了摸耳朵,道:“我今日也没什么事,就提早过来了。”   沈玉桐轻笑,看向他身后的汽车,道:“你自己开车来?”   孟连生点头:“这是我自己的车。”   沈玉桐并未惊讶,反倒是为他高兴:“你现在可是立新的经理,是该有辆自己的小汽车。”   孟连生打开后车座车门,做出一个绅士的手势:“二公子,上车。”   沈玉桐笑着摇摇头:“你又不是我的汽车夫。”说罢径自走到副驾驶座上了车。   孟连生微微一愣,也赶紧坐上车子,点火启动。   他车开得很稳,沈玉桐以为他学过多时,殊不知这车子他才拿到手不足七天。立新有好几辆汽车,他平时出入也都有汽车夫。但男人似乎天生喜欢这种冰冷的机械玩意,买了宅子置了家后,他就为自己添了一辆小汽车,车子从美国运来,上个礼拜才拿到。杜赞晓得他没学过车,正要自告奋勇教他,哪晓得他坐上驾驶座,就开了车子上路,原来竟是之前坐车时,看着汽车夫开,就已经学会。   订的餐厅正是两人第一回吃饭的那一家,门口换了两个更加高大英俊的侍应生。孟连生泊了车,与沈玉桐并肩走进餐馆玻璃门。   这一回他轻车熟路,不再像两年前得靠模仿对方避免出乖露丑,而如同一个真正的上海滩绅士,娴熟从容地用英文点单。   沈玉桐看在眼中,已经有点想不起刚认识他时的模样,待服务生离开,他笑说:“小孟,恭喜你当上立新经理。”   孟连生露出他熟悉的腼腆微笑,道:“多亏柏先生关照。”   “要是没这个本事,就算柏老板放你上去,你也坐不稳这个位置。”   孟连生望着他,问:“所以我在二公子眼里,是很有本事的人吗?”   “当然。”沈玉桐笑着由衷道,“如果不靠家族萌阴,弱冠之年坐到你这个位置的人,上海滩估计很难找处第二个。小孟,你真的很厉害。”   孟连生被夸得嘴角弯起,显然是很欢喜。沈玉桐见他这模样,也不由轻笑开来。   两人来得早,五点多就便吃上晚餐,因为边吃边漫无边际的聊,虽然也并未说什么有营养的话题,无非彼此这一年的琐事,许多都在信中提过,却也不觉得无聊,于是一顿饭吃出了个慢工细活,及至落地窗外的天色彻底暗下来,两人才放下酒杯。   现下入秋已久,昼短夜长,虽然天色已黑,从番菜馆出来,其实也才将将过七点。   夜晚还长,谁也不想这么快告别,沈玉桐正想着找个地方走走,孟连生冷不丁道:“二公子,你要不要我家里坐坐?”   沈玉桐这才想起先前他说自己已不住在柏公馆,他笑着好奇地看向他:“你是自己置了宅子吗?”   孟连生点头:“虽然柏先生对我很好,但寄人篱下总不是长远之计,旁的不说,交友会客就不方便。”   沈玉桐为他有了新家而感到高兴,大手一挥:“那今晚我就去参观一下小孟的新居。”   两人在餐厅点得是果酒,虽然喝了一瓶,但都没醉,孟连生稳稳当当地开着车,朝富民路自己的新家驶去。   他的宅子位于一条新式石库门中,是一栋独立的两层半小洋楼,车子勉强能开进去停到门口。小楼没有庭院,只有阳台,但看起来也十分别致。   沈玉桐跟着孟连生进屋,见小楼漆黑一片,还是孟连生开灯,才恢复光亮,里面更是安静无声,他随口问:“你没请佣人?”   孟连生回道:“我一个单身汉,在家时间也少,只请了一个不住家的娘姨打扫屋子,”   沈玉桐了然地点头,跟着他走进屋内,好奇地举目四望,认真欣赏孟连生这个新家。房子是简单的法式装潢,简单温馨的风格,与自己的口味不谋而合。   他看得饶有兴致,跟在他身后的孟连生,则是一心一意地凝望着他。须臾之后,忽然从后面一把将他抱住。   扑面而来的温热气息,让沈玉桐蓦地僵住,下意识问:“小孟,怎么了?”   孟连生像是犯了鸦片瘾一样,闭着眼睛凑在他耳畔,用力深呼吸了一口气,低声道:“二公子,你让我多认识姑娘,我这一年认识了不少,好几个很漂亮又有才情。”   沈玉桐一颗心微微提起,哑声问:“有遇到中意的吗?”   孟连生摇摇头,在他耳边道:“二公子,我都试过了,但我一个都不喜欢。”他顿了片刻,又低声呢喃般补充一句,“我只爱二公子。”   沈玉桐那颗提着的心,啪嗒一声落在地上,分不出是因为如释重负,还是在说——这回当真是完蛋了。   因为被对方这样抱着,灼热的呼吸萦绕在耳畔,他只觉身体开始发软,甚至还忍不住微微战栗。开口的声音愈发低哑:“小孟,你知道你在干什么吗?”   “我知道,我爱二公子,也想二公子爱我。”说到这里,孟连生凑在他脖颈处,又用力闻了闻,然后张嘴将那枚发烫的耳垂含住。   沈玉桐的身子这回是彻底软了,而比身子更软的则是他一塌糊涂的心。   就这样吧,什么不管了,他又不是圣人,就算他有罪,应该也并非罪无可恕,不过是爱一个男人,引诱了对方走上自己这条路罢了。   他在对方的怀抱中,闭上眼睛转头,寻到那张灼热的唇贴上去。   孟连生仿佛怕他逃走一样,立刻撬开他的唇畔,加深了这个吻。   沈玉桐仅存的理智,彻底如摧朽拉枯般崩塌。   *   一吻结束,两人都是面颊绯红,气喘吁吁。   孟连生抵在对方额头,不愿与人分开,哑声道:“二公子,我一个人住有点害怕,你今晚能不能留下来陪我?”   沈原本还有些恍惚的沈玉桐,教他这句话拉回神,他稍稍退开,抬头望着那双乌沉沉纯净的眼睛。   如果不是已经认识他多时,光凭这晃眼睛,还真会让人信了这句话。   他笑道:“小孟,你这个留人的借口可真是太烂了。”   孟连生当红着脸摸摸耳朵,仿佛是在为这个烂借口不好意思。   沈玉桐望着他,闷笑一声,折身走到沙发旁的电话机前,拨了个号码。那头接通后,他开口道:“周妈,是我。你同大哥大嫂他们说一声,今晚我在小孟家里玩,不回去了。”   那头连连应好。   沈玉桐道了声再见,将电话从耳边拿下来准备挂上。只是还没挂稳,一具热气腾腾的身体,从身后缠上来。   有了上一回的经验,孟连生这回堪称是熟门熟路。沈玉桐本来清醒得很,却很快就如喝了酒一样迷醉。   也不知是如何上得楼,如何到的卧室,如何躺上的床。   总之是干柴烈火,一点即燃。   孟连生好像天生就擅长这事,沈玉桐迷迷糊糊想,也许并不是自己引诱他堕落,也许他原本就是这种人。   没了心理负担,自然也就不再欲拒还迎。他主动迎上去,亲吻他的唇。   都是憋了一年的年轻人,情也好欲也好,终于能彻底地释放。   孟连生缠人得很,沈玉桐也不遑多让,两人跟打仗似的,都使出了恨不得吃掉对方的劲头。   秋意浓,室内却是一片春光。   *   沈玉桐昨日才到上海,原本就舟车劳顿,胡闹半夜,铁打的身体也受不住,这一觉直接昏睡到日上三竿,还是被外面的人语声吵醒的。   他睁开眼睛,望着窗外的阳光,一时有点不知今夕何夕,好半晌才渐渐回神,转头一看,原本该躺在自己旁边的人,已经不在。摸了摸空出来的位置,还有余温。   他舒了口气,揉了揉额头,自顾地轻笑一声,缓缓坐起声,仔细去听外面的动静。   孟连生正在跟刚进门的吴妈说话,吴妈是他请的娘姨,帮忙打扫浣洗。吴妈虽然被唤做吴妈,但其实年纪不过三十多岁,男人前几年出意外死了,留下三个孩子靠她一人养活,因为孩子尚小,既没办法去工厂做女工,也不能去富人家当住家女佣,只能四处做点零活勉强度日。直到遇到孟连生,不用她住家,人又和善,要求不多,给的工钱却不少,足够她养活三个孩子。   孟连生是她的大恩人,他干活自然勤快,每天早上给三个孩子做完饭,便过来洗衣打扫。恨不得这屋子一尘不染才对得起主人家。   因为孟连生并不常在家,即使在家也出门很早,她见这个东家的次数不多。此刻见他在家,惊讶道:“孟先生,你还没出门呀!”   孟连生点头:“嗯。”见人要去忙活,他又道,“吴妈,家里不脏,先别打扫,你去买点菜,帮我烧个午饭,两人份的。以后你都中午再过来,因为可能时不时得要你帮忙烧顿饭,工钱我会再加一块给你。”   他拿了两个大洋递给妇人。   “不用加了,孟先生已经给得很多了。”吴妈忙摆摆手,只接过其中一枚大洋,她这时已经听到楼上卧房的动静,以为是孟连生带了女人回家,笑道,“我先前就说要帮你做饭,但见你白天也不在家,就没提起这事。你那位姑娘要吃什么,我这就去买,若是以后你要在家吃饭,吩咐我就好。”   孟连生没多做解释,只笑道:“我晓得的,菜你拣会烧的就行。”   待吴妈离开。孟连生折身上楼,房内正传来哗啦啦的水声,是沈玉桐在洗漱。   “怎么不多睡一会儿?”他站在门口,望着盥洗室的人笑问,看到沈玉桐随手扯下他的毛巾擦脸,那脸上的笑容就愈甚。   沈玉桐擦干净脸,回头笑盈盈望向他,戏谑道:“孟先生,你不比我还早吗!”   他天生一双桃花眼,笑起来自带风流。   孟连生心说,二公子先前想得也没错,确实是他引诱了自己。继而又有些得意,那么多人爱慕二公子,但他却爱自己。   思及此,他胸口有点发热,走上前在对方唇上亲了下,将人紧紧抱住:“二公子,我好高兴。”   沈玉桐低低笑了一声:“我也很高兴。”他拍了拍像只幼兽一样靠在自己身上的男人,道,“你不是让你请的娘姨做午饭吗?开饭还早,不带我好好参观一下你的新家。”   孟连生与他分开,拉着他的手道:“走,我带你去参观。”   比起沈家花园,这栋小楼只能称得上是斗室,但对于一个单身汉来说,却是绰绰有余。   走了一圈,最后来到二楼的书房。   因为知道他爱看书,所以看到书房里整整两面墙的藏书,沈玉桐并不惊讶,只是多少有些震惊对方的财力。   小孟确实是出人头地了。   他走到留声机前,拿了一张唱片放进去,是佟如澜唱的《凤还巢》,转头笑道:“小孟,你的新家很不错。”   孟连生点点头,到他跟前,道:“新家是还不错,不过我一个人住,总觉得有点孤独。”   沈玉桐似笑非笑看向他,等他继续说下去。   孟连生道:“如果二公子能经常来陪我,那就再好不过了。”   说罢,不晓得从哪里拿出一把钥匙,放入沈玉桐手中。   沈玉桐不是扭捏的人,既然已经认定了这段关系,总要考虑两人的相处。他们这样的关系,终究没法太堂而皇之的昭告天下,去沈家自然不现实,有这么一个只有两人的小楼,确实是很方便。   他看了看钥匙,笑着放入口袋。   孟连生看了眼墙上的挂钟,道:“午饭还早,要不然我们先吃点东西?二公子,你想吃什么?”   沈玉桐随口道:“随便,你吃什么我就吃什么。”   孟连生没说话,只一双黑眸定定望着他。他昨晚耕耘半夜,此刻仍旧精神奕奕,丝毫不见疲态。可见二十岁的年轻男人,确实是有使不完的劲儿。   沈玉桐对上他小鹿一般清澈的眸子,不知他要作何,便挑眉露出一个疑问的表情。   孟连生弯唇一笑,伸手钻进他衬衣下摆,低声道:“我想吃你。”   沈玉桐还没反应过来,又与他纠缠在一起。   身后留声机里,程雪娥在唱——“思前思后柔肠百转,前生造定今世缘”。   沈玉桐迷迷糊糊地想,那么一双纯良的眼睛,怎么能说出这样狎昵的话?   明明只是初经人事,怎么会这么厉害的本事?   他确定孟连生就是天生的歪种,不是自己引诱他带坏他,是自己被他带着一起堕落。   *   作者有话要说:   现在是真在谈恋爱了。   隔壁新文灵异玄学文《招错魂之后》开了,快去看鸭!!    第47章 夜奔   那天吴妈回到小楼做好饭,两人才衣冠楚楚地从二楼下来。吴妈也才知,原来孟连生带回的不是姑娘,而是一位俊公子。   她是市井淳朴的妇人,并没有想太多,只以为两人是朋友。   沈玉桐与孟连生的关系,对外确实也只能以朋友相称。   若是捧戏子养小倌,父兄顶多是训斥他胡闹,却也不会太当一回事,高门大宅里的风流韵事罢了。   但他和孟连生,不管未来会走向何方,至少此时此刻,彼此都是认真地爱着对方,与正常的男欢女爱并无不同。却也正是因为这份认真,才没可能被接受,他也不想让孟连生因此受到任何伤害,对外以朋友相称,可以少点不少麻烦。   虽然拿了钥匙,但初回上海,事务繁忙,除了盐厂,沈家兄弟又商量开设碱厂。回来后,沈玉桐有大半时间都在奉贤,在租界待的日子寥寥无几,小半个月过去,除去第一天,只来了两次孟连生小楼与他过夜。   孟连生并不直接说,只是隔三差五打电话到奉贤的办公室,问他何时回租界。没回见了面再分开,对方一双眼睛里全是念念不舍。   沈玉桐是真心要对孟连生好的,不免觉得自己这个恋人当得太不合格。   终于忙完手上一堆杂事,他这日主动约了孟连生去看戏,下午早早赶回租界与对方碰了面,一起去德兴馆吃了晚饭,再直奔丹桂戏院去看戏。   丹桂戏院是西式风格,二楼有包厢,宾客多是名媛贵女,或是不愿抛头露面的大人物。从前沈玉桐喜欢坐在戏台子前的贵宾位,今晚特意给自己和孟连生订了一间包厢。   自打回上海,沈玉桐还未和佟如澜见过面,听戏也只在孟连生书房那只留声机听过。今晚佟如澜演的是《状元媒》,难得有闲心来戏院,他是要打算好好听一场。   只是戏台子上,佟如澜扮演的柴郡主,才刚亮嗓子唱“长年安享皇宫院,今日里驰骋到边关”,坐在包间的沈玉桐便觉腰间异样,将他听戏的心思打断。   他低头瞧了眼往自己衣摆里探的手,又抬头看向不知何时已将椅子挪在自己身旁的孟连生。对方倒是一直盯着戏台子,是个正人君子的模样,只是耳朵微微地在泛红,暴露了他此时的小心思。   无奈地轻笑一声,抓住他的手,想将他挪开,哪知带着薄茧的手,仿若磐石一样,不仅没让他挪动,还打蛇随棍上地钻了更深。   沈玉桐被他撩得面颊发烫,紧张地看了眼周遭。   包厢里的宾客,虽然互相能看到面容,但下半身都被围栏遮挡,若是做点什么,确实瞧不见。可到底是公众场合,他低声喝道:“小孟,别闹!”   孟连生转头瞧他一眼,弯起嘴角露出一个无邪的笑,手上闹得更厉害。   这家伙,当真是天生的坏东西。   沈玉桐只得派上自己两只手跟他在下方打仗。   戏台子上哐哐嚓嚓,正是热闹是,这小小包厢不为人知的角落,也是一片火热。   眼见自己要扛不住,实在是怕自己出乖露丑,沈玉桐抖着声音低声道:“真别闹了,散戏了去那里随你怎么闹。”   孟连生这才收回那只禄山之爪,沈玉桐狠狠瞪他一眼,却因为眸中含春带水,如何都瞧不出狠厉,倒像是在勾引。   这时孟连生倒是又露出惯有的羞赧,伸出手替他整理衣衫。   两人靠得很近,彼此的气息就在鼻尖萦绕,沈玉桐知道今晚这场戏是看不进去了。   他正想着说干脆提前离场,包厢的门忽然被人从外面推开,一个高大挺拔的男人,风风火火闯进来,还大口喘着粗气,显然是狂奔了一路。   这人不是别人,正是一年多没见的龙嘉林。   龙嘉林自然是专门为沈玉桐而来。   这一年来,局势紧张,他老子将他管得很严,以至沈玉桐从自流井回上海后,他根本没法马上脱身回来看他,还是昨天驻地来了贵客,他爹要关门跟人密谈至少两天,他才趁夜溜走,驱车赶回上海,傍晚到了沈家花园,却碰上沈玉桐出门来看戏。   一年多没见,他是一时片刻都不想等,干脆跑来戏院直接找人。   此刻看到活生生的沈玉桐,龙嘉林当下激动不已,全然不顾戏台子上正在唱戏,也还没唱到观众叫好的空档,他大喊一声“小凤”,冲上前便将人抱住。   沈玉桐完全没想到龙嘉林会忽然出现在这里,被他抱住时,还是一个张嘴惊讶的模样。   而一旁的孟连生则是微微蹙起了眉头。   龙嘉林气吞山河的一声呼喊,凭空惊雷一样,打搅了唱戏看戏的人,戏台上的伶人尚且能稳住节奏,楼上楼下的观众,却是纷纷不满地循声看过来。   沈玉桐反应过来,将人推开,恨不得挖个地道钻进去。这回是不想走也得走了。   他拍拍孟连生,低声道:“我们先出去。”   然后拽着还在张牙舞爪激动的龙嘉林,灰溜溜离开包厢,直奔戏院大门外。   龙嘉林对自己的莽撞,似乎浑然不觉,被拉着时哎哎直叫,等到出门口终于被放开,又赶紧揽住对方的肩膀,道:“小凤,大哥说你跟人来看戏了,我还想你跟谁呢,原来是小孟。”说罢,转身爽朗地拍拍孟连生,“小孟,听说你在四川救了小凤,回头我可得好好感谢你。”   沈玉桐蹭了蹭鼻子,欲盖弥彰地轻咳一声。   孟连生目光在他肩上那只大手,笑道:“我和二公子是朋友,为朋友两肋插刀是应该的,龙少爷不用客气。”   见到久别的好友,沈玉桐原本是该高兴的,但不知是不是因为与孟连生难得的相聚时光被打断,此刻面对兴高采烈的龙嘉林,他好像没办法与他一样兴奋。   他将龙嘉林的手拿开,问:“小龙,你怎么来了?”   “当然是来看你啊!”龙嘉林回得理直气壮,只是又想到什么似的,肩膀一垮,露出个愁眉苦脸的模样,“你都不知道我这一年被我爸爸管得有多严,没他允许哪里都不能去。知道你回了上海,也没办法立刻回来看你。就这还是偷偷跑回来的,明天一早就得赶回驻地。”   听了这话,沈玉桐默默看他一眼,高大挺拔的青年因为长途跋涉,满身的风尘仆仆,身上的戎装也是松松垮垮,他不得不为自己刚刚的重色轻友而生出一点愧疚。   但龙嘉林显然并没意识到他哪里有问题,更加没看出来他与孟连生早已不是简单的朋友——甚至刚刚在戏院包厢差点擦枪走火。   他只有与好友久别重逢的激动和欢喜,军营枯燥苦闷,他没有一天不想着回上海,像从前一样与沈玉桐日日在一起。但他是龙家独子,想要做什么不是自己说了算,因而偷来这一天见到沈玉桐,对他来说,比过年过节还开心。   他再次揽住沈玉桐的肩膀,道:“小孟,我们赶紧回家,小孟也跟我们一起。”   龙嘉林所说的家,自然就是沈家花园,他想当然地将自己与沈玉桐划在一起,而孟连生不过是个外人。   如果是从前,沈玉桐对这话自然不会在意,他与龙嘉林自小一起长大,对方在沈家花园度过了不知多少载寒暑,沈家对龙嘉林来说,确实算半个家。只是如今,自己与孟连生的关系,早比龙嘉林更亲近,他担心孟连生会不舒服。   况且他已经答应小孟,今晚去他那里,因为龙嘉林忽然出现而打乱,他怕对方不高兴。   然而他显然将孟连生想得太小家子气,只见对方依旧神色如常,还颇为和善地朝龙嘉林笑了笑,道::“龙少爷一路舟车劳顿,怕是还没吃晚饭,赶紧跟二公子回去吃饭吧,我就不去打扰了。”   龙嘉林对他的识时务很是满意,笑道:“还真是,早上经过驿站吃了点东西之后,一直在赶路,就吃了点干粮,不提还好,一提感觉肚皮都在叫唤。走小凤,我们赶紧回去,让厨子给我弄点好吃的。”   沈玉桐也怕他当真饿着,只能对孟连生挥挥手:“那小孟我先回去了,回头再来找你。”   孟连生笑说:“二公子龙少爷慢走。”   他站在原地,目送龙嘉林拉着沈玉桐上车,在沈玉桐坐进车内,隔着车窗和夜灯朝他看过来时,他笑着抬手挥了挥。   车子没入夜晚的街道,渐渐消失在黑影中。   孟连生脸上的笑容也渐渐淡下来,像是有点无聊地扯了下嘴角,转身朝自己的汽车走去。   龙嘉林每次来沈家花园,第一桩事,就是大吃一顿,因而他没吩咐,管家已经让厨房提前准备,两人回到家中,几样大菜便端上来,,让他和贴身马弁风卷残云,吃了个痛快。   明天一早就要返回驻地,这个夜晚对龙嘉林来说,就显得弥足珍贵,吃饱喝足后,便黏着沈玉桐寸步不离,恨不得洗澡都拉着人在浴室与他说话。   沈玉桐当然没有如他所愿。   实际上对于这场久别重逢,他并没有什么特别的激动。   他不得不承认,他对自己与龙嘉林的这份友情,已经远远不及对方看重。出洋四年,回来又三年,他与龙嘉林见面的次数,两只手都数得出来,对方不是从前那个总跟在自己身后的怯弱少年,而自己也不是当初那个不知人间疾苦的公子哥,他们的友情当然也没可能还停留在十七岁。   两人早已经在人生路上分道扬镳渐行渐远,只是龙嘉林仿佛并不愿意接受这个事实,还在自欺欺人地往他身上倾注热情。他知道这是因为从小到大,小龙就只有自己这一个真朋友。所以他也不忍心拒绝对方的亲近——即使他已经不太习惯这种亲近。   他看了眼墙上的挂钟,已经十点。   就在他猜想着孟连生这会儿有没有睡下时,洗完澡的龙嘉林,顶着一头水汽钻进他的房间,轻车熟路般往大床一跳,盘腿往他对面一座,笑道:“小凤,你在自流井被绑架,怎么也没在信里跟我说,还是年初我回来给沈伯伯和大哥拜年,才晓得这事。差点没吓死我。”   沈玉桐好笑道:“绑我就是图沈家的钱,一根汗毛都没动,有何好吓的?”   龙嘉林道:“我那不是怕你没领教过丘八的作风,被他们吓坏吗?”   沈玉桐笑说:“你不就是丘八?我还没领教够?”   龙嘉林道:“我跟那些人怎么一样?我只会保护你,绝不会伤害你。”   “那我就谢谢你了!”   龙嘉林挪了挪屁股,朝他靠近一点,睁大眼睛露出一副神秘兮兮的模样,道:“小凤,我跟你说,我最迟明年就应该能回上海了。”   沈玉桐掀起眼皮好奇地看向他:“为什么?”   龙嘉林举起三根手指:“上海光靠烟土就能养活三个师,江浙两派早晚要为争夺上海打起来,我爸是跟着浙江司令的,只要浙江抢过上海,他老人家会回来就任淞沪警察署署长,我就能正式回归上海。”   沈玉桐微微一愣:“上海要打仗?”   因为在四川经历了争夺自流井之战,虽然没打出个什么名堂,但也着实劳民伤财,光是他们盐场就大受影响。这还是自流井,若换成上海,工商业不知要损失多大。   龙嘉林不甚在意摆摆手:“你不用担心,打也打不进租界,赶走周边驻兵就行。”见沈玉桐眉头轻锁,忧心忡忡的模样,他又补充道,“小凤,你真别担心,动兵前我肯定通知你们,让你们租界外的工厂提前做好准备,绝不会让沈家受损失。等我爸爸成了淞沪警察署长,我要让你们沈家在上海滩横着走,谁也别想欺负你。”   沈玉桐笑说:“现在也没人欺负我啊!”   龙嘉林道:“那不一样。”   沈玉桐不知道有何不一样,虽然对打仗一事很担忧,但军阀抢地盘的事,也由不得他们商贾之家有意见,能明哲保身已是万幸。   龙嘉林也不傻,原本是想分享好消息,但见他对打仗反感,便打着哈哈转移话题,问他去年在西康在自流井过得如何。   这么久没见,他与沈玉桐有一箩筐话想说,然而时间实在是过得太快,一箩筐才倒了不到一半,挂钟上的指针已经指到十二点。   沈玉桐打了个哈欠,提醒他:“小龙,你明天还要早起出发,快去睡觉吧!”   龙嘉林被他这个哈欠一感染,也觉得困意来袭,不情不愿地下床:“那我去睡了,明早再见。”   沈玉桐点点头,待人出去回房,他在枕头躺好,原本是要关了台灯睡觉,但忽然想到什么似的,又清醒过来。   想了想,飞快下床换上衣服。   沈家的人睡得早,这会儿整座沈家花园已经安静无声。他也没开灯,摸着黑下楼,踏着月色来到大门口。   他没去叫醒门房老张,自己拿了钥匙开门,蹑手蹑脚走了出去。   这种偷偷摸摸不为人知的行为,让他体会了一把话本子中偷会情郎的兴奋。   原本是想着走一段看能不能找到黄包车,忽然一阵光束在街对面闪了闪。   他抬头借着昏暗的夜色一看,看到黑沉沉的夜色里,一辆小汽车赫然停在那里,刚刚的灯光正是来自那汽车大灯。   与此同时,他还看到了汽车旁站着的那道身影,虽然只能看清一个轮廓,他还是一眼认出这是孟连生和他的小汽车。   沈玉桐不可置信地睁大眼睛,迈步小跑穿过马路,来到孟连生跟前,压低声音问:“你怎么在这里?”   孟连生弯唇一笑:“因为我猜到二公子会出来找我,就在这里等着了,免得太晚你招不到黄包车。”   沈玉桐简直不知是该哭还是笑,只觉得各种情绪翻涌上来,最后只能在他肩膀不轻不重砸上一拳,嗔道:“傻小子,我要是没出来,你是打算在这里等一晚?”   孟连生说:“我相信二公子会出来的。”   沈玉桐摇摇头好笑道:“在出来之前我都不知道自己要出来,完全是临时起意。你凭什么就这么笃定?”   孟连生道:“我就是相信。”   沈玉桐又笑着说了一句傻小子,打开车门道:“行,走吧。”   两人坐上车,孟连生没有马上点火启动车子,而是转过头,在暗光中与他彼此注视。   沈玉桐自然知道自己是爱这个人的,但这一刻,他的心中对他升上一股前所未有的浓烈爱意。   他忍不住朝对方勾了勾手指。   孟连生毫不意外地顺着他的动作凑过来,乖顺得像一只等待自己宠爱的小兽。   沈玉桐勾住他的脖颈,吻上他的唇。   沉睡的沈家花园就在十几米的马路对面,门房里偶尔传来一声咳嗽,张伯也许随时会醒来。   但没有人知道,在这个凌晨已过的深夜,他们的二公子就在马路对面的小汽车里,与一个男人忘情亲吻。   *   作者有话要说:   作者为了撒糖已经使出洪荒之力    第48章 想家   因为要送龙嘉林,虽然头晚两点多才睡,沈玉桐还是七点不到就从床上爬起来。   见孟连生被自己吵醒,他小声安抚道:“小孟,你继续睡,小龙今早回驻地,我得送他。”   孟连生坐起身,揉了揉惺忪的眼睛:“我开车送你回去。”   “不用,我坐黄包车就行。”   孟连生道:“黄包车太慢,龙少爷要是没见到你,怕是会发脾气。”   沈玉桐失笑:“你倒是挺会替旁人着想。”   他没再拒绝他的好意,从这里到沈家花园,跑得再快的黄包车,也得半个多钟头,确实太慢了点。   因为昨晚他是偷跑出来的,像是心有灵犀一样,孟连生并没有送他到沈家花园的门口,只到最近的岔路便停了车。   有些事两人一直都是心照不宣,沈玉桐原本是没打算直接提,但经过昨晚,他想了想,在下车前还是试探开口:“小孟,我们俩这样的关系,可能没办法像寻常男女一样,光明正大让人知道,你会不会不高兴?”   孟连生眨眨眼睛,仿佛是对他的疑问有些不解:“为什么要不高兴?这原本就是我和二公子的事,虽然我无父无母不用在乎别人眼光,但二公子你是有亲人的,他们不会懂得我们,只会难过,你也要承受不知多大的压力。依我看,最好永远都没人知道我们的关系,以为我跟龙少爷一样,是你顶好的朋友,这样就不会有人打扰了。”   沈玉桐听他这样说,释然一笑:“你想得还挺多。”   孟连生道:“二公子的事,我当然要考虑得周全。”   沈玉桐长舒一口气:“行,那就让别人都以为我们是至交好友。”   他下车了,心情舒畅地往沈家花园走去。与此同时,早上醒来的龙嘉林,第一时间就去敲他的房门,发觉房内没人,便楼上楼下前庭后院寻了一圈,竟都没见到沈玉桐的身影,拉了佣人来问,个个都是一问三不知。   龙嘉林原本就有点起床气,当即大骂沈家佣人拿钱不干活,二公子一早去了哪里都不晓得。见到沈玉桉下楼,又抓着他问有没有看到小凤   沈玉桉一向是懒得理他的,敷衍说不知道,任由他继续找佣人发疯,权当视而不见。   只是心下也奇怪,自家兄弟怎么一大早就不见人?   就在龙嘉林训人训得正来劲时,不知谁叫了一句:“二公子回来了!”   龙嘉林立马跟哑了火一样,冲去门口迎人,见沈玉桐不紧不慢往里走,埋怨道:“小凤,你去哪里了?一早起来就没见你人。”   沈玉桐道:“我早上起来见你还没醒,就去外面跑了会儿步,顺便给你带了爱吃的小笼包。”   龙嘉林如释重负般松了口气,见他手中的小笼包,眉开眼笑道:“还是你了解我,我正馋这口呢!”   他接过小笼包,一口一个往嘴里塞,跟着去换衣服的沈玉桐上楼,只是要跟进房间时,被对方挡在门外。   “不是,小凤你现在怎么回事?换个衣服还要关门?”龙嘉林不满道。   沈玉桐笑:“因为我现在是文明人。”   龙嘉林不以为然地嗤了一声,忽然指着他的脖颈道:“小凤,都这个季节了,你屋子里还有蚊子吗?脖子上被咬了两个大包。”   沈玉桐下意识摸了摸,敷衍道:“昨晚好像是有蚊子。”还是一只人形雄蚊子。   他进了屋,对着镜子看了眼衬衣领子下的脖颈,果然有两处红痕。而他知道在衣服遮挡的地方,被那只大蚊子叮得更多。   想到昨晚的事,沈玉桐忍不住有些耳根子发热。   他以前就知道孟连生学东西快,没想到在这件事上如此天赋卓绝。从前自己只是单纯地爱这个人,因为总觉得对方还像个孩子,即使是确定自己爱他,也没办法将他与人类这种下流肮脏的欲望扯上关系。   但原来情和欲从来就是双生花,有了情就必然有欲,水到渠成顺理成章 。   圣洁的情染上污秽的欲,让爱就变得更加确切且密不可分。   他换了一身高领的天青色纺绸长衫,将脖子上的红痕遮挡住,出门时,龙嘉林已经将一袋子小笼包干得一干二净,不过显然这还远远不够,他打着嗝道:“走小凤,我们去吃早餐,吃完我就得走了。”   龙嘉林要赶路,光吃小笼包喝粥不顶用,沈家厨子一早就给他做了几样硬菜,油光红亮的大蹄髈,他一个人能吃一只。但吃饱喝足,并不能让他因为离别的心情变好一丝半点,拽着沈玉桐的手臂,一会儿说很快就回来,一会儿又抱怨对方大早就跑出去,让他醒来都见不到人。   还是沈玉桉看不下眼,低喝一声催他上车,他这才老老实实钻进车内,绝尘而去。   沈玉桐揉了揉疲惫的眉心,昨晚就睡了四五个钟头,得补会儿觉才行。   沈玉桉这会儿也注意到他眼下青色,不禁皱眉问:“没睡好?和小龙聊太晚?”   沈玉桐点点头,语焉不详回道:“是没太睡好。”   沈玉桉又说:“没睡好还一大早起来去跑步?家里花园还不够你跑,非得出去跑?”   沈玉桐摸了摸鼻子,笑道:“也是临时起意,想着早上的街道清静,还能顺便吃点街头小吃。”   沈玉桉瞧了他一眼,总觉得自己这个弟弟今早有点不一样,但又没看出到底哪里不同,最终只能让这点小疑惑随风飘去。   *   这一年日子似乎过得格外快,转眼又是岁末。因为家中又在建碱厂,沈玉桐回上海这几个月,忙得不可开交,与孟连生见面,都得从指缝里挤时间,看戏看电影几乎都成奢侈。与佟如澜只看戏时,匆匆打了两次照面,直到佟老板又一年封箱,邀请他和孟连生去围炉小馆吃饭,三人才真正聚了一回。   而这回之所以聚上,是因为围炉小过即将要关门,最近已经很少迎客。   今晚佟老板做东,林伯才特意拿出看家本应做出一桌席面。   等最后两样小菜上桌,佟如澜拉着林伯坐下:“林伯,你也跟我们喝一杯。”   林伯从善如流,亲自为三人斟上一杯自酿的米酒,笑道:“今晚这桌菜,就是往常在王府,也只有逢年过节才吃得上。”   沈玉桐道:“我们也是沾了佟老板的光,才能饱口福。林伯你要以后不开门营业,我们想吃这口,要去哪里找?”   林伯举起青花小酒杯,朝三人扬了扬,自己先抿了小半杯,爽快地舒了口气,笑道:“我这辈子什么都不会,就会做菜。从北京城做到上海滩,从王府到弄堂小馆,只要吃过我的菜,就没人说不好的。对一个厨子来说,这辈子也没算白活。”他微微一顿,又说,“但人得落叶归根,北京城上海滩再好,都不是我的家,过完年,我就得回徽州老家养老了。”   佟如澜感叹道:“林伯你说得没错,人得落叶归根。知道自己根在哪儿,是人生之幸。”他五六岁就没卖进戏班子,自己是哪里人都已经不记得。   林伯道:“这上海滩我没什么好留念,唯一遗憾是回了乡下,就再也听不到佟老板的戏了。佟老板是名角儿,戏班子就是您的根,现在您又开始教授弟子,将梨园行发扬光大,还有二公子小孟这班朋友,往后的好日子还长呢。”   佟如澜笑着摇摇头,下九流的梨园行,能遇到几个懂戏尊重戏的人,已实属万幸,所谓好日子并不敢多想。   他举起酒杯:“好,既然我们都是以戏结缘,那我就敬几位一杯,提前为林伯践行,希望您会乡下一切顺利。”   其他三人举起面前的酒杯,轻轻碰了碰,沈玉桐昂头喝酒时,眼睛一直瞥着身旁的孟连生。刚刚林伯说回徽州乡下,孟林生一直静静听着,眼中眸光闪动,显然心中乡愁被牵动。   他放下酒杯,另一只手在桌下将他的手握住。   孟连生转头看向他,夹起一只虾放入他碗中。   这顿夜间小聚,及至凌晨才散场。孟连生开车先将佟如澜送回去,才继续载着沈玉桐一起回自己的小楼。   “小孟,你今晚是不是想家了?”沈玉桐问。   孟连生摇摇头:“以前刚来上海时,想着等存够钱就回去。但是现在不想回去了。”他转头看他一眼,因为喝过一点酒,眼中略带一点醺色,他顿了片刻,又继续道,“因为二公子在这里。”   沈玉桐笑:“你要是想回乡下,等有空了,我陪你一起去。”   孟连生点点头,目光看向前方黑夜中的路况,道:“我老家的油菜花很漂亮,先前发旱灾,地里干了几年。听说这两年好了,到了春天,应该又能看到油菜花,我家有个小油坊,油菜丰收的时候,能香飘十里。”   沈玉桐说:“行,那回头你带我去看油菜花。”   孟连生弯唇一笑:“好。”   深夜的弄堂已经寂静无声,孟连生将车停在门口,与沈玉桐走进属于两人的这栋小楼。   只是刚刚打开电灯,沙发旁的电话就响起来。   孟连生走过去随手接听,那头传来柏子骏哭哭啼啼的声音:“小孟哥哥,爸爸吐血了,我好怕!”   孟连生眉头一震,仅有的一点酒意也悉数全无:“子骏你别怕,我马上过来。”他放下电话,转头对沈玉桐道,“二公子,柏先生出事了,我得去看他。”   “你快去,不用管我。”   *   作者有话要说:   过渡章 ,待会中午十二点加更一章    第49章 变故   孟连生赶到柏公馆时,柏清河已经被送去医院,柏子骏正在客厅里哭得昏天黑地,两个照顾他的女佣,如何哄都哄不了,直到见孟连生进来,他才跟个炮仗一样冲过去抱住他,抽噎道:“小……小孟哥哥,爸爸吐血了,吐了好多血!”   孩子被留在家中,只怕也是柏清河的意思,怕他跟去医院被吓到。   柏子骏翻过年就十岁,已经不算是个太小的孩子。但他依旧只得芝麻大的胆子,常年地待在家中,被闻风丧胆鬼见愁的亲爹,养成了个天真单纯的男孩。   孟连生想办法安抚了他半晌,加之也哭累了,终于在在他怀中深沉睡去。他将小孩子放回房间,立马驱车奔往医院。   柏清河还在手术室抢救,门口候着常平常安两兄弟,一向冷静的哥俩,此时也紧张地踱来踱去。   孟连生皱着眉头上前问:“先生怎么样了?”   常安道:“到医院就休克了,还在抢救。”   孟连生又问:“到底怎么回事?”   常安摇头,一脸地茫然:“我们也不晓得,只见这段日子先生身体一直不大舒服,还生了疮,他自己也没太放在心上,没想到今晚忽然呕血。”   孟连生回想了下最近见到柏清河时的样子,好像脸色是不大好,他随口问过,对方浑不在意,他也就没放在心上,还以为是天寒地冻,着了风寒。   但显然没这么简单。   三人又等了半个钟头,手术室的门终于打开,柏清河被推送出来,人已经清醒,只是看着还是很虚弱。   医生道:“幸好你们送来的及时,暂时是没危险了,只是……”他还要说点什么,被病床上的柏清河抬手打断,“谢谢大夫!”   医生看他一眼,了然地将后面的话收回去。   孟连生看在眼中,微微蹙起眉头。   柏清河这场吐血,来得突然又蹊跷。但不论是常平常安还是孟连生去问医生,得到大都是语焉不详的回答,只说是肝肺出了问题,至于什么问题,什么原因,何时能出院,一概没有确切答复。   因为柏清河入院,柏公馆的这个新年过得不大好,没了年味不说,公馆上下都因此忧心忡忡。柏子骏更是三不五时哭闹,饭不吃觉不睡,将照顾他的几个佣人折磨得叫苦不迭。   只有孟连生还能勉强安抚。   孟连生公司公馆医院三头跑,还要照顾一个柏子骏,每天忙得分身乏术,沈玉桐只能被他先放在一旁。   柏清河的情况,并没有随着过年而好转,他谢绝了所有访客,对外宣称也不过是风寒。孟连生知道他伙同了医生对所有人隐瞒病情,只是不确定到底严重到什么程度。   他活了二十年,看过太多生死,对生命几乎有种冷血的漠然,因而心中少有畏惧,即使遇到天大的事,也不太会慌张失措。   但这一回,他罕见的有点慌了——不多,但也确实有了一点。   这微小的慌是一种不好的预兆,就跟柏子骏总是哭闹一样。   他十七岁进柏公馆,迄今已第是四个年头,是柏清河让他吃饱穿暖,不再遭受风水雨打,也才有机会和沈玉桐在一起。   柏清河年长他小二十岁,他不仅仅是感激对方,甚至还带着些孺慕之情。   因而他照顾柏清河比任何人都尽心尽力。   大年初三,谢绝会客的病房,还是来了两个访客。因为身份特殊,守护在病房的常安常平没法拦。   这两人正是立新元老柏三爷和他的长子。   柏三爷原本是个小商人,做的生意也就巴掌大点,勉强能养活一家老小,柏清河刚来上海闯荡,在酒楼里做学徒,年轻气盛得罪了一个有钱有势的大少爷,被人打成重伤,是他这位三叔东借西凑凑足医药费,保住他一条命。后来柏清河发迹,靠命打拼出立新,便让柏三爷当了股东,光吃分红不干活。   所以柏三爷这个立新元老,也不过是名义上的。   他长子柏清远成人后,进了立新做事,仗着自己爹是元老,活不好好干,成日作威作福摆大少爷的谱,后来还发展到挪用公款,被孙志东一怒之下赶出立新。   柏三爷为这事在柏清河跟前闹过几次,但都被轻描淡写打发,柏清远始终没能再回立新。   叔侄面上和睦,实则早生罅隙。   柏三爷今年五十多岁,穿银灰杭纺棉袍,外罩宝蓝林绸马褂,是很老派的打扮。因为侄子多年来的豢养,他从一个不得志的小生意人,成了正经的富贵大老爷。   他一如既往的没将孟连生放在眼中,领着一脸青白一看就是鸦片吃多了的长子,径直走到病床上,将一篮子人参虫草放在床头桌上,打着哈哈道:“ 清河,你生病住院怎么也不告诉三叔,还是初一去你公馆才晓得。”   柏清河靠坐在床头,露出一个笑容:“风寒而已,不是什么大事,大过年的不想叨扰三叔和堂弟们。”   “大哥,我看你脸色差得很,确定是只是风寒?别不是大夫误诊了吧?”他的大堂弟柏清远打着哈欠道。   柏三爷佯装愠怒,轻喝一声:“大过年的,说什么浑话。”   柏清忙拍拍自己的嘴巴,表示自己说错了话。   柏清河笑了笑道:“生老病死人之常情,阎罗王真要人命,也不会管你话好不好听。不过…… ”他掀起眼皮,原本憔悴暗淡的眸子中,闪出几分戾色,“只要阎罗王不要我的命,谁想要都不行。”   “那是,”柏三爷嘿嘿一笑,“不说别的,就看在子骏这么年幼的份上,你也得好好保重身子。”   柏清河眉头微挑:“那就托三叔的福了。”   三人又不咸不淡说了句,柏三爷父子才道别,离开前,他拍拍孟连生的肩膀,皮笑如不笑道:“小孟啊,好好照顾你柏先生。”   “我会的。”孟连生抬眼看他,低声回。   这些天没休息好,他眸子略带红色,一双黑眸愈发显得人畜无害。   柏三爷心中鄙薄,不明白自己侄子为何对这么个毛头小子重用,看来这些年是彻底活回去了。   待父子俩出了病房,刚刚还显得有几分精神的柏清河,卸力一般滑落在枕头,闭着眼睛急促地喘气。孟连生忙上前道:“先生,你怎么样?”   柏清河喘了好久才缓过气,他艰难地睁开眼睛,道:“你通知公司元老骨干,明天我去立新办公室开会。”   孟连生说:“先生,现在立新一切正常,您要开会也等到身体好了再说。”   柏清河摇摇头,复又闭上眼睛,虚弱开口:“小孟,等不了了。”   孟连生微微一愣,似乎是明白了些什么。   翌日中午,他安排好开会事宜,中午来医院接人,柏清河已换上西装,梳好油头,虽然脸上还能看到病容,却精神奕奕,仿佛已经大病初愈。   这无疑让孟连生很惊喜:“先生,你没事了吗?”   柏清河不置可否,披上常安递过来的毛呢大衣,道:“走,去公司。”   立新元老骨干加起来三十多人,大年初四被召集一堂,实属罕见,任谁也知道是有大事发生。   柏清河并没卖关子,坐上台前,先是问候众人新年好,继而开门见山道:“当年我创立立新,也是大年初四正式挂牌,转眼已经十八年,从当年几个兄弟发展成为数千人,是靠大家的齐心协力。今日叫大家来,是想趁着这个特殊的日子,宣布一个重要消息。”   说到这里,他低头深呼吸了两口气。别人不知道是怎么回事,但孟连生却是一眼瞧出问题。   他这才知道,柏清河的身体并没有忽然好转,只是在强忍着不让人看出来,而之所以如此,是为了宣布他口中的大消息。   柏清河暗暗缓过劲儿,又抬起头,神色莫测地看了他一眼,再次开口:“前几年我就萌生了退休的打算,立新的事务,几年前也已经开始放手,前两年是志东一手打理,志东没了这一年多,全靠小孟挑起担子。”他举起手边一个账本,不紧不慢继续道,“孟经理做事如何,大家应该有目共睹,旁的不说,单是立新去年收入,就要比从上一年多两成。我从前就说过,立新不是我个人家业,谁接班要看本事,跟姓什么没关系。所以,在立新揭牌十八年的日子,我宣布,即日起,我柏清河正式退休,立新由经理孟连生全权接手,我手中股份会在三日内移交。从此之后,立新的老板不再是柏清河,而是孟连生。”   此言一出,会场一片哗然。   柏清河还不满四十,这退休实在是退得太早了点,而且退得如此一干二净,竟是要将整个立新全部送给孟连生。   孟连生虽然是二把手,但一个打工干活的二把手和老板,那还是差了十万八千里的距离。   何况他不是柏家人,与柏清河也没有任何亲属关系,甚至进立新还不满三年。   众人惊讶之余,羡慕有之,嫉妒有之,疑问亦有之。   只有孟连生睁大一双泛红的眼睛,眸子中雾气沉沉,仿佛感激得要哭出来。   旁边几个有眼力见的骨干见状,赶紧打着哈哈哈道:“小孟,不,应该是孟老板,柏老板如此赏识你,你应该笑才对,怎么还要哭起来了?男子汉大丈夫要不得。”   孟连生自然是没哭出来,只是依旧一错不错地望着柏清河。   他不是在为柏清河对自己赏识感动,而是知道对方做出这个决定意味着什么?   意味着……柏清河要死了。   所以他不是在激动,而是在难过。   柏清河对上他的目光,很快轻飘飘移开,又继续说:“如果大家都没有意见,这个决定即刻生效。”   谁能有意见,谁又敢有意见?   立新是柏清河的立新,他想要交给谁是他的自由。孟连生年纪再轻资历再浅,也是二把手,柏清河要退休,由他接班理所当然。   但是……   “清河!”柏三爷站起身,一声厉喝,冷哼道,“立新是你一手打拼出来的,照理说你要谁接班,我不该有意见。但把所有权转给一个外人,是不是有点说不过去?你又不是没儿子,于情于理,立新将来也该是子骏的。”   柏清河微微一笑:“子骏什么性子,三叔想必清楚得很。他不适合立新,也绝无可能干我们这行,我把股份留给他,与其将来做个傀儡,不如早早离立新远点。你说是不是,三叔?”   他这话什么意思,在座众人一听即明,柏三爷面上挂不住,望着侄子那不容置喙的眼神,皮笑肉不笑地坐回去。   柏清河又道:“我说过了,立新不是我柏清河一个人的立新,谁能管好立新,带大家挣钱,谁就是接班人。还有谁有意见?没意见我们就散会。”   一室的鸦雀无声,昭显这场权力移交大会完美结束。   孟连生原本就话不多,这回更是全程没说一句话。   及至回到小汽车上,白色车帘子刚拉上,坐在后排座的柏清河,捂住胸口猛得咳嗽两声,一滩鲜血从他衣襟蔓延在腰间。   车内三人都吓了一跳,孟连生更是颤抖声音道:“常安,快……快开车去医院!”   他扶住身旁的柏清河,一双眼睛红得快要渗出血来。柏清河稍稍缓过气,掀开眼皮看他,轻笑了笑道:“放心小孟,我现在还死不了。”   孟连生终于像一个真正陷入迷惘的孩子,呢喃道:“为什么?为什么?”   柏清河闭上眼睛,没有回答。刚刚那场会议,已经用尽了他全部力气,此时的他已经说不出一句话。   回到医院,又是打针又是吃药,及至晚上,柏清河又才清醒过来。   病房里照旧留着长安常平兄弟和孟连生。他示意常安将自己扶起来,又喝了点水,才虚弱地开口:“小孟,你是聪明人,今天开会的时候,应该已经猜到是什么情况。没错,我快死了,我一直让医生对我的情况保密,实际上我不是得了病,我是中了**,肝肺已经坏掉,医生回天无力,能活几日是几日。”   孟连生是猜到了真相,但常安常平却是一无所知,此刻闻言大惊失色。   两人是孤儿,十来岁就跟着柏清河,算是被他一手养大,说是保镖,实则跟养子差不多。   “先生!”两人当即眼眶泛红,噗通一声跪倒在地。   柏清河摆摆手:“做我们这行的,生死是常事,你们不用太伤心。等我走后,你们哥俩跟着小孟,好好护着他和子骏。”   两人用力点头,眼见就要泣不成声。   柏清河道:“我中毒的事谁都不能说,你们起来吧,把眼泪擦干净,出去外面等着,我有话和小孟单独讲。”   兄弟俩抹了抹眼睛,起身出门。   孟连生缓缓跪倒在地,哑声道:“先生,你有什么尽管吩咐!”   柏清河轻笑了笑,道:“我活了四十年,自认最大的本事就是会看人,三两眼就能分辨得出是忠还是奸。只有你,我越来越不确定自己有没有看错。”他微微顿了下,又才继续,“我们这场缘分,到底是我选择了你,还是……其实是你选择了我?”   孟连生红着眼睛望着他,一言不发。   柏清河摇摇头:“不过这跟志东的死一样,真相对已是将死之人的我来说,都不重要了,我只能赌一把。既然我是被人投毒,我这一去,子骏肯定也没活路。我把立新交给你,是希望能用我全部身家,换你护子骏到长大成人。我在渣打和花旗银行给他存了款子,等十八岁就能按月支取,届时你送他去留洋,不用再管他。”   孟连生道:“不需先生交代,我也会好好照顾子骏,只要我活着,就绝不会让人动子骏一根毫毛。”   柏清河凝望着他,虽然自觉并未完全看透这个孩子,但在这一刻,他毫不怀疑,对方一定会信守诺言,也一定有本事保护子骏平安长大。   孟连生郑重其事地许下诺言后,双手撑在床边,神色严肃问,“先生,是给你谁下的毒,我去给你报仇。”   柏清河轻轻摇头:“我封闭中毒的消息,一来是不想子骏被仇恨裹挟长大,二来如果被人知道我是中毒身亡,别人就能在你身上做文章 ,说你为了上位毒害我。”他闭上眼睛,慢慢躺会枕头,虚弱道,“你放心,我撑也会再撑两个月,留出足够的时间,让你坐稳立新老板这个位子。”   “先生……”孟连生哽咽开口,却再也说不出一个字。   *   作者有话要说:   其实小孟真没想当老大。   当老二自在多了。    第50章 葬礼   柏清河一个礼拜后出的院,对外宣称病愈,开始深居简出闭门谢客的生活。但实则他已是行将就木,强撑着一口气,为孟连生争取时间。   孟连生从二把手摇身一变成为老板,一个年仅二十一岁的老板,先前打下的基础如何坚实,内外也必然动荡,好在拥护他的人,都是立新实权派,还有杜赞陈勇几个猛将,即使是有异心,也不敢明目张胆有动作,那一点点风雨,很快平息。   民国十一年的春分,柏清河过世,时年四十。   他说撑两个月,果然撑了两个月,不多一日也不少一天。   自打柏清河入院后,沈玉桐与孟连生就只匆匆见过三四回,都是吃顿饭就道别,听戏看电影是再没有过,对方一直住在柏公馆,没再回过他自己那栋小楼,他自然也没有与他一起过过夜。   在听说柏清河将立新交给他后,他猜到是柏清河身体出了问题,只是问孟连生,对方也语焉不详,并不如实告知。   立新和柏家的事很复杂,对方不说,他也不好追问,只让他有需要帮忙尽管开口。   然而一直到柏清河突发疾病去世的消息传出来,自己也没能去帮他什么帮。   按着柏清河生前交代,丧事一切从简,只停灵三日。宾客除了几个至交好友,便是立新里一班跟他多年的兄弟,谢绝其他一切悼唁。   最后一日,沈玉桐带着花圈去了柏公馆。   他是孟连生邀请的宾客,他懂对方的意思,虽然两人真实关系不为人知,但他想让自己陪他送柏清河一程。   柏清河于孟连生来说亦兄亦父,是恩人也是亲人,理应让他知道自己有爱人。   这是丧事第三天,柏公馆的佣人和立新一帮守灵的男人,个个熬得形容疲倦,面如土色。   披麻戴孝的孟连生和柏子骏,两张脸一样的苍白,两双眼睛一样的红肿,看着倒真像两兄弟。   沈玉桐送上花圈,点香鞠了三个躬,走到孟连生身旁,轻轻拍了拍他的背。   就在道士做完最后一场法事,即将抬棺出殡时,柏公馆的院子里,忽然闯进十几个人。   打头的正是柏三爷。   “哎,三爷,您这是做什么!”管家钟叔上前道将人拦住。   柏三爷往院中一站,挡在那口金丝楠木的棺材前,面向众人道:“清河四十岁都还没满,说病逝就病逝,丧事也办得匆忙,一个老家亲人都未邀请。柏家叔伯兄弟觉得蹊跷,专门从老家赶来了解情况。为了给族人一个交代,我请了两位法医,今日当着在场所有人面,开棺验尸。”   闯进来的十几个人,是不是都姓柏不好说,反正原本不姓柏,这会儿都一定是姓柏。   沈玉桐不知这位柏三爷是闹得哪一出,但显然他是要闹事,而且是很大可能是冲着孟连生来的。   孟连生抬头看向立在棺材钱的柏三爷,一贯的没什么表情,疲倦的双眼眨了眨,朝他作了个揖:“丧事一切事宜,都是遵循先生遗嘱操办。今天是他的出殡日,开棺断然使不得,还请三爷带族人回去。”   柏三爷朝他走过来,眯眼狠狠盯着他道:“不让开棺验尸?孟连生,我看你是心里有鬼?”   孟连生说:“我对先生问心无愧。”   柏三爷冷哼一声,抬手招呼他身后所谓的柏家族人:“给我开棺!”   一旁的子骏猛然冲上去,抓起他的手狠狠咬上一口。   柏三爷痛呼一声,下意识扬手要朝跟前的小孩扇去,却被孟连生及时攥住,又将柏子骏拉回自己身旁。   柏三爷看了眼自己手背的大红血印,又想看向对他怒目而视的柏子骏,但他不能当着众人去跟个孩子计较,只能将怒气撒向孟连生,扬手给他一耳光。   孟连生躲也未躲。   沈玉桐见状大惊失色,在他另一个耳光下来前,赶紧将人护在自己身后,冷声道:“柏三爷,这是柏先生的灵堂,你这般闹事是作何?”   柏三爷的行为惹怒了一众兄弟,原本也想上前,但被孟连生不动声色地抬手姿势制止,加之有了沈二公子出了头,众人便暂且按捺不动,以免惊扰逝者。   柏三爷是认识沈家这位少爷的,他冷冷瞧对方一眼:“二公子,这是我们柏家的事,轮不到外人来插手。再说,你一个沈家二公子,在这灵堂上是什么身份?”   沈玉桐说:“我来吊唁柏先生。”   柏三爷嗤笑:“我倒是不知道清河与沈家二公子有这么深的交情。”不过他没打算得罪这位贵公子,说完这句,又吩咐众人,“还愣着做什么,开棺!”   孟连生走到棺木旁,一只手搭在上方,是一个保护的姿势。   他被扇过耳光的一边脸颊,已经微微红肿,但他似乎浑然不觉,语气依旧平静如常,一字一句道:“三爷,你要闹事冲我来就行,但是这个棺不能开!”   柏三爷冷哼:“柏家的事,你说了不算。”   孟连生不说话,只是静静地看着他,任谁看了都明白,他是为了棺材里的柏清河,默默承受柏三爷的欺侮。   与此同时,柏子骏小跑到柏三爷跟前,用他十来年最大的胆子,红着眼睛大叫道:“棺材里躺着的是我爸爸,你们不能开棺!”   柏公馆上下十几个下人,加上守灵的十几个兄弟,为了不惊扰棺木中的人,跟孟连生一样,既不吵也不闹,也不用谁吩咐,只自发地将棺材围成几个圈。   柏三爷眼见这形势,知道这棺是开不成了,只能狠狠瞪一眼孟连生,领着一众不知真假的柏家人,怒气冲冲拂袖而去,结束了这场灵堂闹剧。   柏清河早几年就替自己选好了墓地,是西郊一坐小山上。   出殡下葬都讲究吉利,柏三爷这一闹,自然是不好的征兆。那小山道路狭窄陡峭,昨夜又下过一场雨,出殡队伍行至山脚,人人都有些犯愁,唯恐抬棺途中摔了棺,那可就是大忌。   还是道士掐指一算,说孟连生阳气重,让他打幡领路,镇住闹事的妖魔鬼怪,众人才再次上路。也不知是这道士道行高深,还是孟连生确实阳气重,有他在前打幡,这一路果然顺利无比,几乎是一口气行至墓地,顺利赶在午时之前下葬。   来参加葬礼的不过二十来人,除了沈玉桐,都是柏清河近亲的人。其他人并不知道沈二公子出现在丧礼的真正原因,只以为他与柏清河交情匪浅,才被孟连生请来。   待柏清河下葬,纸钱洒落在坟包新土上,原本已经行过一次礼的孟连生,再次跪在地上,对着墓碑,用力磕了三个响头。   众人正感慨他这份情深义重时,只见沈玉桐也走上前,跪在他旁边,给柏清河认真磕了三个头。   沈玉桐是来吊唁的宾客,即使与柏清河有过深交,但两人无论是身份还是年龄,作为沈家二公子这个礼都行得太重了些。   沈玉桐没在意旁人的眼光,他行这份礼,是感激柏清河照顾孟连生这么多年,让他一个乡下小子成长为现在这样一个独当一面的青年。   除此之外,也是以孟连生爱人的身份,与他行一样的礼。   两人目光交汇,孟连生目光微动,浮上一层水汽。   虽然一言未发,却已心照不宣。   回到柏公馆,已是下午。柏子骏胆子小,但懂事并不晚,他知道死亡意味着什么,幸好经过漫长的铺垫,他已经接受这个现实。   因而在父亲下葬后,反倒是放松下来,在回程的路上便沉沉睡去。   孟连生亲自将睡着的小孩送上床,这才回到自己的房间。   沈玉桐依旧是陪着他。   这是他第一次来孟连生在柏公馆的住处。小小的一间房,明亮通透,屋内陈设简单却很干净,可见他在柏公馆的日子,确实过得不错。   进屋后,孟连生仿佛卸力一般在床上坐下,连带肩膀都耷拉下来,垂着头呢喃般低声道:“二公子,我有点难受!”   他早已是个高大挺拔的青年,但此刻却像个无助可怜的孩子,让沈玉桐想好好好去怜爱他。   只是以他们现在的关系,怜爱很容易变成谈情说爱,在今天这个日子,实在不合时宜。   于是沈玉桐只是走到他跟前,伸手揉了揉他的头发,道:“实在难受就哭出来,我在这里陪你。”   孟连生扑在他胸口,伸出双手抱住他的腰,是一个亲密依赖的姿势。   紧紧靠在对方身上半晌,他抬起一只手摸了摸眼下。   是干的。   从柏清河出事,到正式下葬,他是真切地难过好几回,但看着丧礼上众人恸哭,他顶多也只是眼眶湿润,始终没落下一滴眼泪。   他好像生来就不会流泪。   “二公子,谢谢你。”他闷声道。   沈玉桐知道他是在说自己来葬礼的事,低声回应他:“柏老板是你的大恩人,这是我应该做的。”   孟连生抱着他的手紧了紧,没再说话。   两人就这样相拥半晌,沈玉桐终于开口:“小孟,这几天你应该累坏了,其他事先放一旁,现在最重要的是好好睡一觉。”   孟连生从善如流点点头,从他胸前离开,将身上孝服脱下来,直挺挺躺上床,被子也没拉,还是沈玉桐给他盖在身上掖好。   他睁大一双泛红的黑眸望着对方,似乎并无睡意,只是开口的声音,听起来很有些虚弱:“二公子,你等我睡着了再走。”   “行,我看着你睡。”沈玉桐在床边坐下,伸手爱怜地摸了摸他的脸,上午被柏三爷扇的一巴掌,还隐隐留着点红肿痕迹。   失去亲人本就痛苦,还要在葬礼上受这种委屈,这孩子的命确实苦,沈玉桐默默想,往后自己要对他更好一些才行。   孟连生仿佛感知到他的柔情,往他手上贴了贴,终究是慢慢闭上眼睛。   沈玉桐等他呼吸变沉,又默默凝视许久,才轻手轻脚离开。   *   孟连生这一觉睡了个昏天黑地,睁眼时,窗外的天色早已黑透,外面传来佣人们进进出出的脚步声,仿佛柏公馆的一切恢复正常。大   他起床打开门,管家钟叔正站在外面,也不知等了多久,见他出门道:“小孟,你醒了?去吃完饭吧,已经做好了。”   孟连生问:“子骏呢?”   “少爷也是刚刚才醒,正等你一起吃晚饭呢。”   孟连生点头。   钟叔借着走廊的灯光瞧他一眼,也不知是不是错觉,他觉得小孟好像只睡了一觉,就完全从悲痛中走出来,整个人彻底恢复如常。   孟连生回到主楼客厅,柏子骏已经坐在差异上,见他进来,并没像往常,跑下来扑向他,只是安静地望着,那双稚嫩的眼睛里,已经有了与从前不一样的东西。   他走过去,柔声道:“子骏,饿了就先吃,不用等我的。”   柏子骏低下头没说话,默默拿起筷子,扒了一口白饭后,眼泪啪嗒往下掉,却又不想让对方看到,赶紧用手背擦了擦,闷声道:“小孟哥哥,我没有爸爸了,我成孤儿了。”   孟连生给他夹了一块鸡蛋放入碗中,平静道:“你还有我这个哥哥。”   柏子骏吸了吸鼻子,抬头看向他:“小孟哥哥,我爸爸是被人害死的对吗?害死他的人是谁?我要为他报仇。”   孟连生平静地望着面带戾色的小孩,沉默片刻,摇头淡声道:“你爸爸是生病去世的,没人害他。他最大的心愿就是你平安长大,多读点书,以后做自己想做的事。”   柏子骏睁大一双眼睛,似乎想从脸上确定他话的真伪,大概是确定他没骗自己,轻轻地舒了口气,脸上那戾气渐渐散去,小小的肩膀垮下来,点点头道:“我会好好读书的,一定不让爸爸失望。”   孟连生嘴角弯了弯,又夹了一筷子菜放入对方碗中:“嗯,这样才对。”   一顿饭吃完,柏子骏说已经好多天没读书,立马要回房温书。孟连生陪了他一会儿,见他专心致志,便轻手轻脚出门。   因为也不知去哪里,便随意在这栋主楼四处转一转,不知不觉走进书房中。   他对柏清河这间书房很熟悉,这不什么私人重地,从前柏清河找他说话,常常就是在这里,他想看书,也是直接从这里拿,是柏清河亲口应允的。两人偶尔也会下几局棋。他原本不会下围棋,还是柏清河亲自教的,学了没几日,他的棋艺就渐渐超过对方,他不好意思赢他太多,就总是偷偷让棋。柏清河虽然下棋不如他,但每回他放水都会被对方抓个正着。   想起往日种种,孟连生不禁又有些感怀。   他在红木书桌后的真皮大班椅坐下,随手打开面前抽屉,拿出里面的松木雪茄盒。自打入院后,柏清河就没再抽过烟,这一盒子雪茄还剩一半,他拿出一支,含在唇上,正要摸打火机点上,忽然想到什么似的,将雪茄从口中拿下来,按响桌上的铃。   常安很快从楼下跑上来,推门而入问:“小孟,有事?”   孟连生将雪茄盒阖上,放在桌面,道:“你将这盒雪茄拿去找个相熟的医生检测一下。”   常安蹙眉道:“这是先生的雪茄,有问题?”   孟连生道:“先生是中的慢性毒药,但他每天与子骏同吃同喝,子骏身体没出任何问题,说明公馆的吃食没问题,那很有可能出他平日抽的雪茄上。”他微微顿了下,又说,“如今先生已经下葬,害死他的人,该由我们处理了。”   常安用力点头,脸上持续多日的颓丧一扫而空,义愤填膺道:“没错,我们绝不能让先生枉死。”   *   隔日傍晚,常安就拎着雪茄盒带回消息:“小孟,你猜得没错,雪茄真的有毒,医生说有什么砷化物。”   孟连生问:“是不是就是常说的砒霜?”   常安点头:“没错,我问医生砷化物是什么,他说是一种化学物品,跟砒霜差不多。”   孟连生道:“先生的烟酒平日都是王成购置的吧?你把他带去地窖。”王成是柏公馆的汽车夫,因为常安常平也开车,他平日接送柏清河不多,但跑腿买东西的事都是他在做。   地窖是柏清河藏酒的地方,也是一个防空洞,以备不时之需。地窖里终日不见阳光,下方有一条排水渠,通向附近的河道。   孟连生将灯打开,坐在木沙发上,很快等来了人。   王成三十来岁,长了张扔进人堆里扒拉不出来的普通面孔,他还不知发生了何事,只是柏清河一死,柏子骏又年幼,以后这柏公馆谁说了算大家都清楚,因而见到孟连生,立马堆上一脸谄媚的笑:“小孟老板,您找小的来,是有什么吩咐吗?”   孟连生面无表情看着他,指了指面前茶几上的雪茄盒,道:“先生这盒雪茄是你买的吧?”   王成瞧了眼那盒子,嘿嘿地笑:“对对对,先生平日常用的东西,都是我买的。不是我自夸,什么东西好什么东西歹,我门儿清得很,尤其是这些洋货,谁要想用假货糊弄我,我是一眼就瞧得出。”   孟连生说:“这盒雪茄你是从哪里买的?”   王成打着哈哈道:“还能从哪里买?就是福茂商行呗,小孟老板你要抽雪茄,我马上就去给你拿最好的货回来。”   只是他还没落音,太阳穴上已经让常安抵上了一支冰冷的枪。   王成脸上的笑容戛然而止,惊慌失措睁大眼睛,噗通一声跪在地上,哆哆嗦嗦道:“常……常安,你这是做什么?”   孟连生身子微微往前倾,一字一句又道:“我问你,这盒雪茄你是从哪里买的?”   王成被脑袋上那支枪,吓得冷汗大作,哪里还敢扯谎,结结巴巴道:“是一个走私商手里,一盒比福茂商行便宜五块钱,我就去他那里拿了货。小孟老板,虽然我贪了几块钱差价,但我敢保证货是真的。我也就贪了这点钱,我老婆去年又给我生了个儿子,家里四个孩子张嘴等着吃饭,我也是没办法,才起了这个贪念。你们放心,我以后绝不敢了。”   孟连生问:“谁给你介绍的那走私商?”   王成说:“三爷,柏三爷。一次去买雪茄,他说有便宜的货源介绍给我,带我去认识了这个走私商。”   常安不可置信地看向孟连生,怒道:“是柏三爷!他竟然还敢来丧礼大闹,要开棺验尸。”   孟连生倒是平静,仿佛一切早已在预料之中:“他要开棺验尸,是想先下手为强,嫁祸给我。柏先生早就算了到了,所以才对外宣称病逝,就是怕我们被人摆一道。”   王成仿佛是没听到两人的话,睁大眼睛惊恐道:“中毒?什么中毒?”   常安一脚将他踹趴下:“你知不知道,你因为这几块钱害死了先生!”   王成痛呼一声,摇头嚎啕道:“我什么都不知道,什么都不知道啊。”因为明白孟连生才是做主的人,他四脚着地连滚带爬挪上前,抱住对方的腿,涕泪齐下求饶道,“小孟老板,我真的什么都不知道,你们饶了我,我家里还有老婆孩子,他们没了我,日子过不下去的。”   孟连生面无表情道:“先生也有儿子。”   比如常安的怒火冲冲,他的语气平静得仿佛在说天气。但王成明白,这才是真正的可怕,怕到他忘记继续求饶,只是惊恐地望着他。   孟连生站起身,淡声道:“常安,别弄出大动静。回头找人跟他老婆说一声,就说他在赌馆输了钱跑路了,给他家里两百块钱过日子。”   说罢,也不等常安应声,已经头也不回地离去。身后撕心裂肺的叫声刚响起,便又戛然而止。   孟连生走出地窖,将门阖上,   与此同时,钟叔匆匆跑过来,道:“小孟,沈二公子电话找你。”   孟连生点头:“知道了,我这就去。”   他快步回到客厅,拿起电话听筒:“二公子。”   “小孟,你怎么样了?”   孟连生说:“二公子不用担心,我已经没事了。”   沈玉桐说:“碱厂马上要试生产,我这两日就要去奉贤,可能得忙上一阵子。我明天去柏公馆看看你再走。”   孟连生道:“二公子忙自己事情就行,不用管我,我手上也有一堆事情要做,等我们忙完这阵子,我们再好好聚一聚。”   沈玉桐想想也是,孟连生现在还是服丧期,就算他不是柏清河近亲,至少也得服丧七七四十九日,暂停走亲访友。两人又是这种关系,私下见面总该不合时宜。他点点头道:“也行,你好好照顾自己,有事打电话给我。”   “嗯,好的。二公子你也保重身体,别太劳累。”   两人又简单说了几句,才挂上电话。   孟连生默默在沙发上坐下,心头涌上一股烦意——不多,也就一点点。他没想过当立新的老板,做个二把手对他来说是再合适不过,有钱有身份,也不至于树大招风,成为众矢之的,正好让他与沈玉桐过安稳日子。可如今因为柏清河离世,他被迫成为了立新老板,生生打断了他还没过上几天的好日子,而且还可能会继续让他不安生。   这让他觉得很有点不爽。   他放在沙发上的手指,轻轻摩挲片刻,心下打定主意,要尽快结束这种不安生,回到之前与二公子浓情蜜意的日子。   *   作者有话要说:   小孟又要大开杀戒。    第51章 杀戮   几日后,立新老板办公室,杜赞匆忙推门而入,满面怒气低声道:“小孟,这几天我让人跟着三爷和柏大少爷,确实如你所料,三爷跟李永年见过面。老板肯定是被他们合谋害死的!”   柏清河中毒的事,知道的人越少越好,一来是省去麻烦,二来也是因为柏清河的遗愿,不希望柏子骏心中埋下仇恨。   孟连生只告诉了杜赞一个人,对方原本就跟柏清河亲近,忠心耿耿话不多,让他保密,就一定死也不会说出口。   听说柏清河是因为柏三爷下毒害死,他当即要拿枪去报仇,还是孟连生将前因后果各种利害同他说清楚,才打消他的冲动。   孟连生听了他的话,点点头:“先生膝下只有一个年幼的子骏,三爷图谋立新已久,只要先生不在,他们必然就能以子骏的名义掌控立新。只是他们父子向来有贼心没贼胆,如果这回不是有人在背后支持,肯定不敢真对先生下手。”他怅然叹息一声,“先生把他们当亲人,念着往日恩情,对他们一让再让,没想到最后招来的是杀身之祸。”   “老板肯定也是早有预料,才提前将立新交给你。”说罢,杜赞仿佛是后知后觉反应过来一样,瞪大眼睛道,“既然柏三要的是立新,又跟李永年沆瀣一气,你现在岂不是很危险?”   孟连生;“没错。”   杜赞急道:“那你还每天等到天黑一个人开车回柏公馆?你要出了什么事,立新真就完蛋了。我马上安排几个兄弟天天跟在你身边。”   孟连生不甚在意地摇摇头:“不用,人多他们就没机会出手了。”   “不是,小孟你什么意思?”   孟连生摆摆手,话锋一转:“对了,顺和码头那边什么情况?”   杜赞说:“我打听到,应该是后天有一船烟土到港。”   孟连生点头:“好,我知道了,这几天你和兄弟们都警醒点,别往烟花柳巷钻,我可能随时会让你们办事。”   杜赞道:“放心吧,老板刚下葬,我们再浑也得给他守孝七七是四十九天。再说了,如今大敌当前,谁还有吃喝玩乐的心思?”   孟连生微微一笑,道:“大家都辛苦了,这个月的薪水和分红,我会通知会计给大家都涨两成。”   杜赞是天生给人当手下的命,少时家穷,混迹南市街头,十二三岁跟了第一个老大,是个比他大不了两岁的小瘪三,他跟着人偷摸拐骗混口饭吃。过了没一年,一日早上,他向往常一样去跟他的小老大会合,却发觉对方横尸街头,全身上下伤痕累累,显然是被人虐打致死。小老大没爹没妈,虽然招揽了几个小兄弟,但实则是个命如草芥的可怜虫,巡捕来了将人拉走直接丢去了烂葬岗,至于杀人凶手自然是不了了之。   物伤其类,杜赞明白这世道中,得傍上棵大树才行。他运气还不错,之后没两年,就遇到了同为南市出身的孙志东。那时立新刚发展起来,已经在上海滩有几分势力,正是用人的时候。孙志东成了他的第二任老大,他吃得饱穿得暖,还有钱吃喝玩乐,虽然从偷摸拐骗变成偶尔的杀人放火,但至少不用担心横死街头没人收尸。他当手下当得兢兢业业,一向是冲到前头的那个,所以在西康山中遇险,毫不犹豫地用肉身掩护孙志东逃走。   但无论是当年的小老大,还是后来的孙志东,其实都没将他的命当做命,也没将他这个人当成人,高兴时对你称兄道弟,不高兴时随意打骂,本质上就是一条随时可以去为主人卖命的狗,即使赚到钱,也不过是老大从指缝里施舍出来的一点。   他原先不明白,因为自己也没将自己当个人。直到跟着孟连生这一年多,他才意识当手下的也是人。遇到事情,但凡有其他办法,孟连生便不会让大家去拼命,命始终比钱重要,在钱财上,更是先想着大家。   意识到这件事的,不仅有他,还有原先跟着孙志东其他兄弟。   杜赞搓着手有些不好意思道:“现在这种情况,小孟你还惦记着大家,真是难为你了。”   孟连生说:“应该的,大家出来干活,也是为了养家糊口,过上好日子,谁又当真愿意有事没事把脖子悬在刀尖上。等这些事情解决了,希望以后能安安稳稳赚钱。”   杜赞说:“小孟,你尽管吩咐,我和兄弟们一定好好办成。”   “好。”孟连生点头,目光恳挚,是对人很尊重信任的表情。   一个礼拜后,夜晚九点半,孟连生的那辆雪佛兰,一如既往地从立新开往柏公馆。在穿过一条僻静的窄巷时,撞上一块拦在路中央的石头,哐当一声翻到在地,紧接着,埋伏在两侧的杀手,对着车内驾驶座上的人,连开数十枪。   密集的枪声落音,车内一片鸦雀无声。   枪林弹雨的洗礼,让人这辆车和车内的人都成了安静的筛子。   杀手们在夜色中蜂拥上前,将车门拉开,从里面拉出一具血淋淋的尸体。然而不知谁大叫了一声:“这不是立新小孟!”   “他……他是柏大少爷!”   与此同时,顺和码头昨晚才刚刚入库三吨烟土的仓库——也是顺和最大的码头,忽然着了火,不过半刻中,那火焰便在轰隆的爆炸声里,直冲云霄。原本在公馆里一树梨花压海棠,与二八年华小姨太缠绵的李永年,收到消息,立马穿上裤子,直奔码头。   码头靠水,原本救火不算难,但这场火来得蹊跷,还伴随有爆炸声。眼见火势越来越大,撤退的撤退,救火的救火,李永年赶到时,码头上已经乱成一片。   他痛心疾首地望着那冲天火焰,将围在他身旁的几个跟班一通怒骂:“还不快去救火!”   跟班们连连应是,赶紧没入火场内救火,留下李永年一个人站在火势外围,望着乱糟糟的救火场面,如热锅上的蚂蚁,在原地打转。   所有人的心思都在这场大火中,只要李永年不拉着人去吩咐,就没有人再注意他这个老板。连李永年自己都忘了自己此刻是独自一人的处境。   “李老板!”   一道堪称温和的声音,从他身后传来。   他回过头,看到火焰映照下,孟连生一张似真似幻的脸,不可置信道:“你……你怎么在这里?”   他的人已经跟了孟连生小半个月,将他的习惯摸得一清二楚,今晚的刺杀计划应该万无一失才对,可他人怎么会忽然出现在这里?   “我还没死,让李老板失望了,”孟连生勾了勾嘴角,凑近他耳边,低声道:“柏先生把你当义父,一直对你手下留情,你却一心要置他于死地。就让我替他来送你上路,与你的好侄子团聚。”   李永年反应过来,想要大声呼救,然而开口的交换却被轰然响起的爆炸声所掩盖,一同掩盖的还有穿过他后背心脏的三颗子弹。   在对方彻底倒地之前,孟连生轻飘飘隐没在火焰之后的暗夜中,消失得无声无息。   顺和仓库失火,几吨烟土化为灰烬,李永年被人暗杀,翌日早上登上各大报纸的头版头条,一时间也成为豪门富贾贩夫走卒茶余饭后的谈资。   上海滩帮会林立,因烟土之事引发的流血事件,不知凡几,巡捕房向来是睁只眼闭只眼,加之李永年一死,顺和树倒猢狲散,洋大人们就更懒得管这些帮会土商之间的纷争。   李永年此人重利轻义,他这番倒台,即使手下猜到是谁所为,也没人会豁出性命去给他报仇,草草瓜分了钱财,各回各家各找各妈,生怕自己也被牵连。   顺和仓库被烧和李永年的死,让那天晚上也遇害的柏大少爷消息,变得微不足道,除了柏三爷,没有人关心这个纨绔少爷原来也在这晚去了西天。   孟连生掌管立新一年半,跟孙志东的作风,截然不同,在外人看来,他既不杀人也不放火,甚至连抢私土的勾当都没再干过一回。柏三爷每次遇到他,都见他是一脸毕恭毕敬,再老实忠诚不过的模样。   他不晓得这么一个本本分分的毛头小子,是如何管下来偌大一个立新的,只归功于柏清河在背后坐镇。因而便有了蠢蠢欲动的小心思。他想的是,有李永年李老板帮手,只要柏清河不在,弄死这么个小子,还不是跟捏死只蚂蚁一样简单。   然而他不明白的是,这世上蚂蚁也分很多类,除了能随意捏死的,还有叮上一口就能让人丧命的。   等他懂得这个道理,等待他的是儿子丧命,靠山倒台。   人畜无害的孟连生当然也不是蚂蚁,他是伪装成猎物的顶级猎手。   三天后的傍晚,柏三爷便收拾行李,准备逃回老家保命,只是才刚刚走到码头,还没登上船,就被人套了麻袋,一棍子打晕。   再醒来,他人已经在船上,当然不是他要登上的那艘船,而是一艘画舫。应该是黄浦江上,只是除了这艘点着灯的画舫,周遭黑茫茫一片,既不见过往船只,也不见两岸楼宇,已然是一片荒郊之地。   柏三爷慌慌张张朝前看去,看到盘腿坐在画舫中央小几旁的孟连生,以及船头船尾的长安常平两兄弟。   他脸色蓦地一片惨白。   而当他目光落在身旁一个同样被绑住的男人时,更是慌得大惊失色。   这人不是别人,正是他的小儿子柏清文。   柏清文不仅被绑着,嘴巴还塞了一团毛巾,因而刚刚一直没发出声音。   “小孟,你……你要做什么?”柏三爷哆哆嗦嗦开口。   孟连生穿着一身长衫,手臂上戴一截为柏清河守丧的黑纱,还是一贯温和无害的模样。他摩挲着手中一只小茶杯,抬头朝他看过来,不紧不慢地开口:“柏先生以前总叮嘱我,让我对你客气一点,不管你在立新做什么,睁只眼闭只眼就好,因为你是他的亲叔叔,对他有过大恩。”   “对对对,”柏三爷双眼一亮,像是抓到救命稻草一样,“我是清河的亲叔叔,你这样对我,怎么对得起他的栽培之恩?”   孟连生轻笑一声:“正是为了对得起柏先生的栽培之恩,我才要送三爷你去给他谢罪。”   柏三爷:“你……你什么意思?”   孟连生道:“三爷,王成已经先去谢罪了。李老板和柏大少爷,也已经紧随其后。”   柏三爷现下是彻底明白,自己做过的一切已经败露,他心如死灰地闭上眼睛,又忽然想到什么似的,转头看向一脸惊恐的小儿子,挣扎着跪趴在地上,大哭道:“小孟,害死清河的是我,清文他从小本本分分念书,出洋回来一直在医院做大夫,从来没接触过立新的事务,也不知道我做过什么,清远已经给他大堂哥赔了命,我这条老命也立马赔给清远,但请你高抬贵手,放过清文。”   孟连生起身走过来,将柏清文口中的毛巾扯下来,望着这个惊惶无措的年轻人,淡声问:“柏大夫,你当真不知道你父兄做过的事?”   柏清文用力摇头,大约是没见过这种场面,已经被吓得涕泪横流:“我……真不知道。”   孟连生道:“那我当着你的面,杀了你父亲,你会找我报仇吗?”   柏清文还是摇头:“堂兄对我们家恩重如山,如果不是堂兄,我也不能留学学医回来做大夫,我父兄为钱杀害亲人,既是不仁也不义。”   孟连生点点头:“你说得没错。”说罢,又转头看向柏大夫他爹,“三爷,我其实不大愿意杀人,因为杀人总是不大好的。既然柏大夫跟这件事无关,我肯定不会难为他。”   柏家父子俩均是松了口气。   孟连生朝船头的常安招招手,对方会意,端着一只松木雪茄盒走过来,在柏清文面前打开。   “柏大夫,这是柏先生生前抽的最后一盒雪茄烟。既然你很感恩柏先生,这盒雪茄我转送给你。”   柏清文看到这烟盒,脸色显而易见地僵了一僵,结结巴巴道:“谢……谢谢!”   孟连生从盒子里拿出一支雪茄,手中变戏法一样出现一枚打火机,他将雪茄烟点燃,送到柏清文口中,道:“既然柏大夫喜欢柏先生这份遗物,不如就在船上抽完再回去。”   柏清文满脸恐惧,却也不敢拒绝,一口一口地抽起来,只是吸得少吐得多。   孟连生摇摇头:“柏大夫这个抽法太慢了,常安,你帮帮他!”   常安冷眼看着这父子俩,将盒子里的雪茄烟拆开,一手捏住柏清文的嘴,一手抓起烟丝,粗暴地塞入他口中。   柏清文流着眼泪想吐出来,却被仅仅捂住嘴,强行让他吞进去。直到全部让他吃完,常安才将人丢开。   柏清文趴在地上剧烈咳嗽,因为恐惧而浑身剧烈颤抖。一旁的柏三爷歇斯底里叫道:“都说了清文跟这件事无关,你们别折磨他了!”   他话还没说话,便听夜色里砰的一声,是常安一枪打在他脑门,让他的声音戛然而止。   柏清文转过头,惊恐地看向倒在地上鲜血直流的父亲,终于忍不住大吼大叫起来。   孟连生摇头叹息一声:“柏大夫,你说你要是当真老老实实做你的大夫,救死扶伤多好,非要用你学来的知识,帮助你父兄杀害自己的亲人。”   柏清文睁大眼睛看向他,一时忘了再大哭大叫,而常安手上的枪,已经抵上他的额头。   一声枪响之后,紧接着是两道重物坠江的陈闷声。片刻后,漆黑的江面上,除了风声浪声,再无其他动静。   孟连生坐回小几前,望了眼漆黑平静的江面,淡声吩咐:“事情都结束,回去吧!”   他拿起小几上的茶杯,喝了一口已经冰凉许久的茶水,迎着夜晚江风,心中一片怡然。   他有点想念富民路自己那栋小楼了。   *   “嗯,你没事就好,我看报纸,最近租界里好像发生了不少事,你自己要注意安全。”   沈氏盐厂办公室里,沈玉桐一面与孟连生讲电话,一面低头看着桌上的报纸。自从一个礼拜前,顺和仓库失火,李永年被人刺杀。这些天的报纸,就一直是相关的消息,立新自然也被牵扯其中,各种说辞真假难辨,有说是李永年与青帮抢夺烟土市场,有说是手下造反,自然也有真凶是立新小孟的说法,不过或许是柏清河丧事还没过七期,孟连生又向来不是孙志东那种杀人放火的作风,嫌疑倒是不算太大。但立新顺和结怨已久,立新也不只是小孟一人,免不了还是要被卷入风口浪尖。   沈玉桐自然不相信孟连生会在服丧期,干出杀人放火的事,只担心局面如此混乱,他会不会受牵连有危险。   这些日子,他一直不大放心,两人几乎每天傍晚都会通电话,此刻听他再次说自己没事,才稍稍松了口气   那头的孟连生道:“二公子,我服丧期还有十九天。”   沈玉桐说:“好,到时候我去找你。”   孟连生道:“嗯,我们去我的小楼见。”   沈玉桐轻笑了笑:“自己保重,回头见。”   孟连生:“你也是。”   沈玉桐挂上电话,正要继续浏览手中的报纸,沈玉桉推门而入,手中也握着同一份报纸。   “大哥,有事?”   沈玉桉道:“最近租界里发生的事,你也清楚,我刚刚听说。李永年这件事,还牵扯了柏三爷,柏三爷一家三口都下落不明,怀疑也是遇害。他们这些帮会土商到底怎么回事,我们也不用知道太多,敬而远之就好。”   沈玉桐点头。   沈玉桉看了他一眼,总觉得他并没将自己的话放在心上,干脆直截了当道:“我要说的是小孟。我知道他对我们沈家对你有恩,你与他是朋友。但他如今是立新老板,就算这回的事不是他所为,也必定或多或少有点关系。”   沈玉桐打断他:“小孟还在服丧期,他不可能去做这些事。”   “他是老板,只要跟立新有关,就都与他脱不了干系。”   沈玉桐抬头看向兄长,好整以暇道:“大哥,你也说过小孟跟我们不一样,不是谁一生来就有家业继承,有些人连吃饱饭都很艰难,没必要去苛责他人做什么,只要他不会杀人放火滥伤无辜就行。”   沈玉桉道:“对,我是没听说过小孟杀人放火。但烟土行业有多乱我们都清楚,为了利益谁不是争得你死活我?小孟如今是立新老板,更加不可能在这个行业明哲保身。我不是让你和他断绝关系,我们沈家盐运还得靠立新码头。我只是希望你与他保持君子之交,以免交情太深,不小心牵扯到他们的纷争里。”   沈玉桐暗道,别说自己和孟连生已经有了另一层关系,就算两人依旧只是朋友,那也绝对是至交好友,不可能只是淡如水的君子之交。   他想了想,反正两人的关系是要隐瞒的,干脆不与兄长多做争辩,只敷衍道:“大哥,我有分寸的。”   沈玉桉惋惜般叹了口气,想要说点什么,到底没再开口。他见孟连生的次数,一根指头就能数清,无论哪次,留给他的印象,都是一个纯良本分的孩子,甚至有种老派的温良恭俭让作风。但他很清楚,一个二十出头的年轻人,能坐稳立新老板的位子,靠得绝不可能是纯良本分。   相较于兄长因为种种道听途说,对孟连生的判断,沈玉桐自认对孟连生不说十成,那也绝对是九成九的了解。   他们可是在西康朝夕相处了三个月,还有着过命的交情。他相信自己的眼睛,也相信自己的感觉,绝不会因为外界的传言,对他有一丝半点误解。   他是自己爱的人,理应对他信任。   *   作者有话要说:   关于柏清河为什么不报仇,他都要死了,是真顾不上了,唯一能做的就是用全副身家投注孟连生,换自己儿子一个平安。他想得是,走得平静点,儿子少点阴影。   他自己是个重情重义好心肠的人,算是时势造英雄。当弱点太多,老婆孩子出事后,就金盆洗手信佛去了,所以造成这个结局。他一开始把小孟带回去,是觉得对方跟以前的自己很像。但其实两人完全不像。    第52章 又打仗了   夜晚十点,孟连生陪子骏说了会儿话,等小家伙上床睡着后,不紧不慢下楼,出门穿过走廊,朝配楼走去。   半路遇到一两个佣人,互相礼貌客气地到晚安。   花园里的灯还没熄,照着初夏时节满园的翠绿芬芳,偶尔有低语在静谧的夜色中传来。这一切都昭显着,柏公园已经恢复从前的井然有序。   恢复秩序的不仅是柏公馆,整个上海滩亦然。   李永年和他的顺和,一路来树大招风,得罪过不少人,他这一死,他手下的人,不是跑路,就是向其他帮会公土商递投名状,剩下不甚重要的工人,无非是讨口饭吃,跟谁都一样。   偌大一个顺和,不过短短数日,便被各方瓜分得一干二净,其中又以青帮更甚,因而李永年死于青帮之手传言最多。   立新的地盘在公租界和华界南市,与掌控法租界烟土提运的青帮,向来井水不犯河水,因为这回没参与争夺利顺和的业务,双方心照不宣地继续和平相处。   外部风平浪静,内部在恩威并施之下——杜赞陈勇施威,孟连生施恩,也是一片的祥和。   人人都道柏清河没看错人。   孟连生对此深以为然。   他回到自己的小房间,站在镜子前,将手臂上的黑纱拿下来。   柏清河的七期已过,今晚杜赞带着一众人去赌钱逛窑子,连常安常平兄弟俩也出去喝大酒,可见悲痛这件事并不值一提,自己也并非异类。   他与沈玉桐约了今晚在他的小楼见面,因为太久未见,不免有点兴奋。   他整理好衣衫,戴上眼镜,镜子的人,赫然是一个衣冠楚楚的青年。   从柏清河过世到现在,他一直没回过富民路小楼,只让吴妈每天打扫。吴妈是尽职尽责的娘姨,显然这些天也并没偷懒,因为阳台上的几盆花正开得鲜艳。   他停下车,望着小楼的灯光,嘴角不由得涌上笑意,是二公子已经在屋里等他。   听到门外汽车的声音,沈玉桐便知是孟连生回来了,他赶紧走到玄关,将门打开。   “你来了!”他笑着将人拉进来,关上门将人上下打量一番,确定面前这人完好无损,方才弯起嘴角,舒了口气。   孟连生也在看他,看着他那张让自己思念多日的面容,他蓦地将人一把抱住,道:“二公子,我好想你。”   沈玉桐说:“我也想你。”   久别重逢,两人自是一番干柴烈火。   及至过了凌晨,才平静下来。   相聚的时间太短暂,谁也舍不得就这样睡去,便靠在床头,有一搭没一搭地闲聊。   沈玉桐想到什么似的,问:“这段日子,我看报纸上乱七八糟的消息很多,也不知孰真孰假。李永年与顺和,还有柏三爷一家到底怎么回事?你清楚内情吗?你们立新有没有牵扯进去?”   这一个多月,孟连生杀了五六个人,在他看来,无论是报仇,还是除患,他都是做自己该做的事,这些人也都是该死之人。他既不认为自己有错,也不觉得自己残忍。   但他也明白,沈玉桐必然不会这样认为,对方是锦绣堆中长大的富家公子,从未体会过人间疾苦,杀人放火对他来说,是天大的事。他不知这世道里,人命有多不值一提,就像自己死去的父母兄长先生表叔,   既然他不喜欢,自己便没必要对他如实相告。   孟连生想了想,摇头淡声道:“我不太清楚,应该是顺和与青帮在烟土生意上起了纷争,至于柏三爷他们,我就更不了解了。总归,跟立新没什么关系,现在立新上下很平静,你不用为我担心。”   沈玉桐点点头,又道:“我是想你年纪轻轻,柏老板这一去,把立新这么大个摊子全留给你,怕你压力太大。”   “压力肯定是有的。”孟连生轻笑,“不过如果二公子多来看我,再大的压力也无所谓了。”   沈玉桐揉了把他的头:“嗯,只要奉贤那边不忙,我就回来看你。”   孟连生顺势靠在他颈窝:“其实你要是在奉贤回不来,我也可以过去看你。”罢了,又补充一句,“但是得大公子不在的时候。”   沈玉桐被他逗笑:“你还怕我大哥?”   孟连生一本正经道:“我怕被大公子知道我们的关系,不让你和我再见面。”   沈玉桐一想也是,原本沈玉桉现在对他就有几分忌惮,若是知道两人有这层关系,肯定要棒打鸳鸯。他是不怕大哥的,但父亲年纪大了,身子不好,气到老人家是大事。   他想了想道:“那就等我大哥不在时,你再过来奉贤找我,我带你去海边看日落。”   孟连生面露憧憬,孩子气地对他伸出手指:“好,等我们都有空了,再一起去之前说的海滩晒日光浴。”   沈玉桐笑着与他打了个打勾:“一言为定。”   孟连生伸手抱住他,在他脖颈处嗅了片刻,呢喃般道:“我的命好像不大好,我身边的人总是一个接一个离开我。不过只要有二公子在,吃再大的苦都值得。”   这种被人依赖的感觉,让沈玉桐心中充满了柔情蜜意,他终于能做葬礼上就想做的事——伸手爱怜地摸了摸他的头,又去亲他的脸:“二公子以后不会让你再吃苦。”   孟连生道:“那二公子要永远在我身边。”   沈玉桐故意笑着逗他:“那如果我要离开你呢?”   孟连生抬头,一双黑沉沉的眸子看向他,道:“那我就把二公子关起来。”   他的语气很认真,只是那双眼睛过于干净温和,仿佛天然的带着一点慈悲,这样的话说起来,也便没有任何威慑力。   沈玉桐自是不以为意,又揉了把他的脑袋,将他一头短发揉乱,笑道:“臭小子,你还挺有本事啊!”   孟连生笑着往他身上凑:“我不臭。”   ……   日子回归平静,沈玉桐每月回租界两三回,每次也就待个两三日,这两三日里,他还要陪父亲和家人,与孟连生待在一起的时间实在不算多。幸而他成年已久,又交游广阔,父兄并不干涉他的行踪,晚上不回家,只说一句和朋友去喝酒,便不多问。他和孟连生的相聚时光,虽然短暂,至少还算自由。   至于孟连生去奉贤看他,三个月下来,也就寻着一次机会,是沈玉桉去苏州谈生意,前前后后半个月没去奉贤。孟连生跑来待了四五天,白天跟着沈玉桐在工厂转,傍晚去海边盐场看夕阳,晚上睡在一起说话聊天,很有点不问世事沧海桑田的错觉。   *   转眼间,这一年又过去大半,身上的衣裳从薄衫到了厚袄。   这日,沈玉桐正在盐厂忙碌,工厂秘书给他送来一封信,说是龙少爷送来的急件。沈玉桐总共也就认识一个龙少爷,他打开信笺,果然是龙嘉林那笔狗爬的烂字。   他费力地扫了一眼,眉头渐渐蹙起。   原来这信里在说,江浙两派这两日就要开战,让他将工厂停工,速速回租界,以免被战火波及。江浙两个司令为争夺上海,称霸江东,较劲多时,最近更是频频发生摩擦,这一仗迟早要打起来。   沈玉桐没料到这么快。   既然龙嘉林专门给他送来急件,只怕是浙江那边的兵马上进来了。他哥沈玉桉刚回租界,他赶忙往家里拨了个电话,告诉他这个消息。沈玉桐消息也灵通,说浙江几十万大军半个月前已经准备。   沈家是商贾大家,谁掌控上海并不重要,但若是打仗,必然会受到损失。两兄弟一商量,沈玉桐让他哥别来奉贤,他自己在这边安排好工人,马上回租界。   其实盐厂在海边,地势偏远,即使是打仗,被战火波及的可能性也微乎其微,但以防万一,挂上电话后,沈玉桐便唤来经理,下令停工,家在边近的工人马上回家,剩下的工人待在工厂内,不得外出。   安排好一切,已是暮色四合,他坐上车子,准备回沈家花园。哪知车子开了才半个多钟头,前方忽然一阵枪炮声传来,继而乌泱泱一群老百姓,从前方奔跑逃散。   程达停下车,打开窗子大声问:“怎么回事?”   “打仗了打仗了,路都被大炮轰烂了!”   沈玉桐看着窗外的混乱,猜测前方有大兵在交火。龙嘉林是个粗枝大叶的,信笺上没有落款日期,只怕那封急件实际上已经晚了两天,浙江的兵已经进来。   贸然前行回租界,不知道要穿越多少火线。枪炮不长眼,他身下这辆铁皮匣子,经不起炮轰。   犹疑片刻,他吩咐司机:“程达,掉头回盐场。”   “明白。”   回到工厂,沈玉桐原本想打个电话给家里说明情况,哪晓得电话竟然打不通,只怕是线路被破坏,只能作罢,老老实实待在工厂里等待消息。   这场交火显然挺激烈,及时工厂地处偏远的海边,仍旧能隐约听到一夜未绝的枪炮声。   及至翌日清晨,沈玉桐吃了早饭,从房间出来,溜达至工厂大门口查看外边的情况,却见大门外挤着一群人,个个形容狼狈,像是乞丐一般,伸着手朝里面要水喝。门房从铁门缝隙,给了一点水,便开始驱赶。   沈玉桐将门房叫来问:“怎么回事?”   门房苦着脸回道:“说是从松江那边来的,那边昨天开始交火,打得很厉害,很多屋子都被炸没了,为了保命,老百姓只能往外逃。本来过得好好的,一下子无家可归了,也不知什么时候才能消停下来。”   沈玉桐瞧了眼外面的难民,总共二三十个,多是妇孺,一路从松江逃来这边,临近岁末,饥寒交迫,着实不易。乱世之中,受苦受难的总归都是平头百姓。他望着这些可怜人,心中不忍,想着一打仗,外面也不安生,便对程达道:“你去叫经理带几个人,把这些人安顿进来,给他们弄点吃的。”   程达得令,颠颠跑去干活。   工厂大米面食储备足够留下的两三百工人吃上十天半个月,暂时收留几十个难民,不是什么问题。   被收留的难民,对他这个沈家少爷感激涕零,跪在地上给他磕头。沈玉桐自觉受不起这个大礼,赶紧让人扶他们起来,心中只期盼这场仗早些结束,无论谁输谁赢。   然而事与愿违,这场战火,并未如沈玉桐所希望的早早褪去,到了这日傍晚,枪炮声越来越近。门口的难民也是来了一拨又一拨。既然上午已经收留一批,也没有将后来者拒之门外的道理,到了夜幕降临,工厂里收留的难民已经超过百人。   人多必杂,晚上吃饭时,几个难民为了争几个馒头,差点打起来。幸而沈玉桐程达带人一直看着,只是见此情形,他再如何菩萨心肠,也不敢再放更多的人进来,只让厨房准备食物和水,隔着大铁门发放。   这一夜,他躺在床上,听着时而传来的炮声,一刻没阖眼。   及至过了凌晨,程达忽然敲门道:“二公子,小孟来了!”   “什么?”他猛得从床上竖起身,披了件外衫下地,将房门打开,站在门口程达身旁,风尘仆仆的男人,不是孟连生,还能是谁?   他是又惊又喜,用力抓着对方的手臂,道:“你怎么来了?”   孟连生道:“我听说松江奉贤交火,电话也打不通,怕你这边出事,就过来看看。”   他话音刚落,远处又隐约传来一声炮响,沈玉桐当即回神,将孟连生一把拉进来,又吩咐程达去看着难民,然后将门关上。   电路损坏,屋内没了电灯照明,桌上点着一盏煤油灯,光线微弱,灯影瞳瞳。孟连生约莫是渴了,自己伸手拿过桌上的茶壶,倒了一杯茶,仰头一饮而尽。   沈玉桐望着他,他穿一件棕色皮夹克,夹克看着倒是新的,只是覆着一层尘土,肩膀上还裂了两道新鲜的口子,裤子和马靴更是污迹斑斑,一仿佛在坭坑里滚过,唯独脸上还算干净,应该是进屋前,用随身带的帕子抹过。   呵,有本事换身衣服再进来。   *   作者有话要说:   啊,小龙快回上海了~   小孟:晦气!   之前说开灵异文《招错魂之后》,但写了一些发现设定有问题,回头捋明白了再写。先开个简单轻松的甜文《别装了,知道你喜欢我》,大家有兴趣去收藏一下。   双重生,攻以为受暗恋自己多年,重生后脑补对方追求自己,实际上受另有所爱,重生后一心追男神,各种乌龙搞笑,而且会比较爽。   文案:   毕业五年同学聚会,宋焕和当年几乎没交集的高岭之花岑樾,酒后春风一度,并无意间发(误)现(会)对方暗恋自己多年的秘密。   隔日醒来,宋焕发觉自己回到了刚上大学那会儿。   看着少年岑樾冷若冰霜的脸,他不以为意暗笑:别装了,知道你喜欢我。   并决定给对方一个机会。   岑樾少时家境贫寒,性格孤僻,暗恋男神苏寒,以为对方是直男不敢表白,最终错过。   多年后在同学聚会上,偶然得知男神出柜,当即喝得酩酊大醉,和上学时看不顺眼的嚣张富二代宋焕过了一夜。   幸运的是,第二天他回到了九年前。一切还来得及,这一次他不仅要好好回报当年那些人渣,还要主动出击追到男神。   只是为什么……   他精心准备的礼物,被宋焕拿走。   他费心设计的偶遇,被宋焕插足。   最可怕是,他终于决定表白,为什么约好的人变成了宋焕?   对方还一脸傲娇:看在你对我这么痴心的份上,我答应跟你在一起就是。   岑樾:????你在说什么?   心机美人受VS傲娇脑补帝攻    第53章 杀人   孟连生喝完茶,转头看向沈玉桐,见对方脸色沉沉,顿时露出一副乖顺老实的模样。   沈玉桐扯了下嘴角,冷着脸道:“你怎么过来的?”   “骑马。”   沈玉桐一听,脸色更是难看,原本以为他做事有分寸,没想到也有如此莽撞的时候。汽车好歹还有一层铁皮挡着,骑马一颗流弹都能送他上西天。   他知道对方是担心自己,但因为这份担心,就涉险跑过来,简直让他恨不得狠狠敲他脑袋。   沈玉桐是个好脾气,孟连生从来没见他生过气,现下见他沉着一张脸,顿时有点心虚地拉住对方,眨眨眼睛,露出小鹿般的眼神,低声道:“二公子,我是听说路被枪炮损坏才骑马,你也知道我骑马骑得很好,我一路都是绕开有大兵出没的地方,你看我现在不没事么?”   沈玉桐瞪他一眼,伸手扯了扯他夹克上那道口子,道:“这是怎么回事?”   孟连生说:“马听到远处炮声受惊,我一时没注意,从马上摔下来。我反应快,就擦破了衣服,真没事。”   见对方一脸怀疑地上下打量自己。他赶紧伸伸腿和胳膊,示意自己好脚好手,毫发无伤。   沈玉桐抬头看向他,一错不错地看了片刻,一张冷冰冰的脸,终于露出一个浅笑,伸手捶一把他的肩膀,无可奈何般道:“傻小子,以后不许再做这么危险的事。”   孟连生咧嘴一笑,用力点头:“二公子,我有分寸的。”   沈玉桐嗔道:“你有个鬼的分寸!”   孟连生立刻识时务地噤声。   沈玉桐想他一路奔波,估计也没吃晚饭,便吩咐阿福去厨房给他弄点吃的。这家伙嘴巴向来不挑,馒头烧饼就能打发,不过沈二公子舍不得亏待他,何况对方是冒着炮火跑来看自己,不给他烧一桌满汉全席,已经算是对不住他。   工厂里满汉全席是没有,做几个小菜还是凑合。待孟连生吃完饭,沈玉桐又将人带去洗了个热水澡,换上他的一身干净衣裳,这才领着人回自己房间。   两人小半月没见,原本孟连生这番折腾是有些疲倦的,但吃饱喝足洗去一路风尘,整个人又精神奕奕,进了房内,便抱着沈玉桐腻歪。   原本沈玉桐还要教育他一番的,被他这一缠,肚子里那点气,很快散去。   只是刚躺上床,什么都还未做,忽然听到外面又喧杂吵闹声。   沈玉桐蓦地坐起身,走到房门口,唤来人问:“怎么回事?”   一个听差的跑过来回道:“二公子,是那帮子难民闹了点事,程达已经去处理,您好好休息,不用管。”   沈玉桐却是不大放心,披上衣衫,原本是要让孟连生自己先睡,对方却已经下床跟上来:“我同你一起去看看。”   沈玉桐点头:“行。”   难民是安置在食堂里打了地铺,男女老少挤在一起,难免发生摩擦,白天就因为争抢馒头打过架。幸而工厂人员充足,有程达拎着十几个身强力壮的青年维护秩序,这些人才老实消停下来。   沈玉桐也知道,放这么多人进来,难免鱼龙混杂,但乱世之中,能帮一个是一个。   他与孟连生来到食堂时,两个男人正与几个女人对骂。问了才知,原来是有姑娘说睡着了,被这两人占便宜,然而这两人却一口咬定是被冤枉,双方吵得不可开交,叫来工厂的人主持公道。   双方都振振有词,程达怕自己葫芦僧判葫芦案,一时焦头烂额做不了决定。   沈玉桐看了眼吵架的双方。两个男人一高一矮,是二十多岁的青年,模样有几分相似,约莫是兄弟,算是这批难民里,少有的年轻力壮者。另一边的五六个女人,除了两个十几岁的小丫头,其余都是四五十岁的妇人,虽然受了难,但撒起泼来很有气势。   也难怪程达左右为难。   沈玉桐道:“给这两位兄弟准备水和吃的,送他们出工厂。”   几个女人一听,喜不自胜,激动地要凑过来道谢,还是程达眼明手快将人拦开,而孟连生更是上前挡住他,生怕他被人碰到一丝一毫。   只有那两个要被赶走的男人,不满地嚷嚷道:“她们血口喷人,无凭无据,二公子凭什么要赶我们走?”   这两人大概是为了要证明自己是被冤枉,这愤怒显得十分夸张,仿佛是沈玉桐栽赃诬陷了他们一般,恨不得上前抓住对方理论。   “凭这是沈家的工厂!”不等沈玉桐回答,程达已是一声怒喝。没再给他们机会,只吩咐身旁的几个青年,连拖带拽将人直接赶走。   那两人被拖到门口时,已经从不满变成怒骂,骂的对象自然是沈玉桐。   程达挥挥手对围观的难民道:“大家继续休息。”   众人作鸟兽散,各自回到地铺。   程达跟着沈玉桐出门,低声问:“二公子,你怎么就能断定是那两个男人的问题?”   沈玉桐道:“我不能断定,不过这种情况,宁愿冤枉两个无辜的良民,总好过留下两个可能欺负女子的恶人。”   程达点头:“这倒也是,我开始就该将两人赶走的。”   一旁的孟连生冷不丁道:“二公子没错,这两个人就是恶人。”   “嗯?”沈玉桐转头看向他,问:“你怎么知道?”   其实发生这种事情,百分之九十的可能就是男人做了坏事,只是无凭无据,确实不能空口白牙地给人下定论,只能仗着这是自己地盘将人赶走。   他听孟连生如此笃定,原本是等着他的高论。不想孟连生只轻描淡写道:“俗话说做贼心虚虚张声势,不正是说的刚刚这两人么?”   沈玉桐愣了下,好笑地摇摇头,但好像也不是没有道理。   孟连生又说:“二公子,我说真的,这两人就是恶人,而且绝不会善罢甘休。”   沈玉桐不以为意道:“难不成他还能回来找我麻烦?”   孟连生皱着眉头没说话。   回到房内,已是凌晨两点多,沈玉桐昨晚就没睡好,打着哈欠先上了床,他闭着眼睛挪进去,给孟连生让开位置,迷迷糊糊感觉他躺在外面,似乎往枕头不知塞了个什么玩意儿。   因为实在太困,连好奇的力气都没有。身旁有这么一个人,鼻息间都是让他安心熨帖的味道,外面的战火变得不再重要,他很快沉沉睡去。   也不知睡了多久,他迷迷糊糊感觉身旁的人猛然起身,从枕头下抽出了什么,接着便是跳窗的声音。他这是一栋二层小楼,跳窗这么大的动静,将他彻底惊醒。   床上的孟连生已经不在。   借着一点窗外一点鱼肚白一看,他看到窗户大开。   他慌忙跳下床,还没走到窗边,便听得两声刺耳枪响。他怔了下,赶紧趴在窗口往下看,却见院墙下倒着两个人,后脑勺各自一个血窟窿,位置几乎一模一样,可见开枪之人的枪法无比精准。   而院中央则站着一个他再熟悉不过的身影,正是刚从他床上离开的孟连生。   “小孟!”沈玉桐发出的声音几乎有点颤抖。   与此同时,听到动静的程达,已经快速跑到后院,问:“小孟,这……这是怎么回事?”   孟连生道:“这两人拿着刀刚刚从窗户翻进了二公子屋内。”   “什么?!”程达大惊失色,看了眼地上两个已经死透的玩意儿,认出就是先前被赶走的那两个男人,手中各自拿着一把匕首。   作为二公子的保镖,他差点没吓得魂飞魄散,心有余悸得转头对孟连生道,“这两人也不知是什么来路,幸好小孟惊醒,不然只怕会出大事。”   孟连生谦逊地摇摇头。   而楼上的沈玉桐,却是惊得半晌说不出一句话来,不是惊这两人去而复返,还拿着刀钻进他屋,而是惊讶孟连生杀人杀得如此干净利落。   *   作者有话要说:   二公子:我老实善良的小孟呢?我那么大个老实善良的小孟呢?    第54章 决定好好爱一爱对方   孟连生在立新几年,鱼龙混杂之中什么人都见过,虽然不知这两人来路,但一眼便瞧出是不轨之徒,既然他们敢打二公子的主意,他杀他们,理所应当。   但他很清楚沈玉桐接受不了自己杀人,所以刚刚这两人爬进窗时,他没马上开枪,等追下楼,见人马上就要翻墙成功逃之夭夭,不得不扣下扳机。   更多的人涌来,清晨的小院里,顿时变得喧杂吵闹。   孟连生眼珠子转了转,收了枪,默默上楼,推开门,沈玉桐已经穿好衣裳,脸上倒是没有太多异样,只是瞧他的眼神,有点意味不明。   孟连生表情也无异样,还是沈玉桐熟悉的那副纯良模样,他平静道:“这两个人很危险,可能是故意混进难民中,想图二公子的财。”   沈玉桐点点头,沉默片刻,却是话锋一转:“小孟,你以前杀过人吗?”   孟连生仿佛早有准备,点头:“杀过。”   沈玉桐望着他,继续问:“杀了什么人?为了什么?”   孟连生道:“西康打猎那次。”   他黑沉沉的目光,写着坦然诚恳。他确实没说谎,只是杀人并不止那一次。   沈玉桐心头微微一滞,西康的事他又如何会忘记。当时在山上,孟连生引开追兵之后发生了什么,他当时并未细问,但能在手持刀枪的蛮人手下捡回一条命,显然不可能没杀人。   那种情况下,为了保命,杀人乃天经地义,换做自己也会毫不犹豫。   所以,在西康杀人合情合理,今日杀两个入市室恶徒,又有什么问题?   不是求生,却也是除恶。唯一区别不过是,这回他亲眼所见罢了。   因为孟连生纯良,就觉得他不该杀人,哪怕杀的恶人?哪怕是为了自己?   若开枪的是程达,他这会儿大概已经在庆幸。   沈玉桐为心中这点别扭暗觉好笑,想通了,便觉得是自己太求全责备。   孟连生没再说什么,只用那双澄澈干净的黑眸全心全意凝望着他,仿佛在等一个盖棺定论。   沈玉桐对上他的眼睛,对刚刚自己那点质疑和挣扎唾弃不已。   这可是他的小孟啊。   他弯唇一笑,伸手抱住他的肩膀,问道:“开枪的时候怕不怕?”   孟连生沉默了片刻,回道:“有一点。”   沈玉桐道:“以后遇到这种事,不要像今天这样莽撞地追出去,谁也不知道他们手中拿着什么危险武器?太危险了!”   孟连生愉悦地笑开:“好。”   两人抱了片刻,虚掩的门,忽然被人从外面推开,程达大大咧咧闯进来:“二公子……”刚唤完这声,便见屋中两个抱在一起的大男人,一时愣住,后面的话,也忘了继续说下去。   沈玉桐和孟连生分开,欲盖弥彰地清了下嗓子,一脸正经地问:“怎么了?”   程达反应过来,想着发生这事,二公子和小孟估计都比较激动,抱在一起也不足为奇,便没做他想,回道:“我刚刚检查了下两人身上,除了刀还有绳索。又去问了食堂里的难民,竟然没有一个认识他们。那肯定是故意混进难民,打算趁乱绑架二公子求财。”   这说法倒是跟孟连生的推测差不多,想来也是八九不离十。   沈玉桐点点头:“我知道了,这仗还不知什么时候才能结束。世道一乱,免不了有人趁乱打劫。这两天,你多派点人值守,尤其是晚上,免得再有人混进来。”   程达道:“经理已经去安排。”又看向孟连生说,“刚刚多亏了小孟,看来小孟真是我们二公子的贵人,三番五次救了二公子。”   孟连生说:“机缘巧合罢了。”   程达道:“那也说明小孟你与我们二公子有缘。”   这回孟连生还没说话,沈玉桐已经笑着先道:“我和小孟确实挺有缘。”   说着还半眯着眼睛看了孟连生一眼。   他本就是个桃花眼,这样故意带着促狭地去看人,颇有几分狎昵。程达一个钢铁汉子,毫无觉察,被看的孟连生,却是明明确确接收到这暧昧的讯息。   程达报告完毕,嘱咐受惊的沈玉桐好好休息,自己出门继续处理事情。   沈玉桐将门关上,还没转身,已经被孟连生从后面抱住,亲吻他耳后。   沈玉桐身心一齐软下来,想着他冒着炮火来看自己,又为了保护自己不顾危险去追那俩恶人,自己刚刚却质疑他竟然杀人,可见自己这个爱人做得实在不够格。   他有心补偿孟连生,决定好好爱一爱对方。   于是转过身,捧着对方的脸,仔细地去吻他。   沈二公子要讨好人,谁能扛得住?   反正孟连生是扛不住的,被他细细地吻着唇,很快眼尾便泛红,喘着粗气将人抱上了床。   天光大亮的同时,外面下起了淅淅沥沥的小雨,两人索性一直待在房中,连午饭都是阿福送进来的。远处时不时还会响起一声炮响,到了下午,这让人心烦意乱的声音才终于彻底平静。   及至傍晚,雨歇天晴,碧蓝如洗。   因为许久没听到炮火声,工人和难民们都凑在大门前,小心翼翼地查看外面的情况。   沈玉桐也终于舍得带孟连生走出房间,他没去看战况,因为知道看与不看,战火都不会因为他们这些看客的意志为转移。   他和孟连生去了工厂后方的海边盐场。   两人找了一处方便看海的地方坐下。因为盐工都躲在工厂里,偌大的盐场空无一人,孟连生便十分大胆地抱住他,脑袋更是亲昵地搁在他肩头。   沈玉桐任由他这样黏缠,两人一时都没说话,只安静地看着远方的风光。   带着腥味的海风,迎面拂来,才出来不久的太阳,已经开始西沉,拖曳着身后大片绚烂彩霞。听了两三天炮火,现下与喜爱人相互依偎在一起,听着海浪和风声,简直要生出一点天地之间,仿佛只剩他们两个人的罗曼蒂克。   沈玉桐忍不住歪头,在爱人唇上吻了吻。   哪晓得,刚刚从对方的唇上离开,便听得一个破锣嗓子的呼喊传来:“二公子——”   原本沉浸在这罗曼蒂克氛围中的两个人,都是被吓了一跳,齐齐转头循声看去。   这破锣嗓子不是别人,正是沈玉桐的贴身小厮阿福。   阿福的嗓子跟破锣其实没什么关系,只是这会儿不知是遇到什么事,似乎是激动得变了调。   阿福虽然跟着自家少爷在英吉利待了几年,但该开窍的地方仍旧没开窍,他晓得自家二公子与小孟关系好,遥遥看到两人抱在一起,甚至脸都贴在一块,仍然以为两人是在窃窃私语什么事,完全没作他想,倒是衬得沈玉桐有点做贼心虚。   待阿福气喘吁吁跑过来站定,沈二公子一本正经问:“什么事?”   阿福伸手往工厂方向一指,上气不接下气回道:“二公子,刚有人来送口信,说仗打完了,浙江司令接管了上海,龙家也要回上海了。”   “什么?”沈玉桐站起身,他想过浙派会赢,但没料到这么快,“浙江接管了上海?”   阿福点头:“是,听说龙老爷马上要被委任淞沪警察署署长。”他见自家少爷眉头轻蹙,试探着道,“这应该是好事吧?”   沈玉桐不置可否,小龙是他好友没错,但撇去这层关系,龙家父子是什么人,他们回了上海,掌了权是不是好事,还真不好说。   他想到什么似的,转头看向孟连生,只见孟连生也是浓眉紧蹙,仿佛是冥思苦想着什么。   “小孟,怎么了?”   孟连生仿佛是忽然被他唤回神一般,笑着摇摇头:“没什么事,只是想如果龙少爷回了上海,是不是会经常找二公子你玩?”   沈玉桐对这个倒是没放在心上,不甚在意道:“我与他都不是小孩子了,哪有那么多工夫一起玩。”   孟连生点点头,但笑不语。   正说着,忽然一阵脚步声遥遥传来,三人不约而同转头看去,只见十几个穿戎装背**的大兵,正朝这边跑来。   因为这两日听多了枪炮声,乍然见到这么一群人,别说是阿福,就是沈玉桐都吓了一大跳,孟连生则是将他一拉,挡在自己身后。于是那点惊讶瞬间被抚平,很快冷静下来思考是怎么回事。   其实也不用他如何去思考,因为随着这群大兵越跑越近,他已经认出打头的那个大个子青年,正是龙嘉林。   “是龙少爷!”阿福高声叫道,分明是松了口气。   “小凤!”龙嘉林丢下身后的马弁们,一马当先冲过来,将阿福和孟连生一把薅开,往沈玉桐跟前大马金刀一站,两只爪子用力握住对方肩膀,满脸激动道,“小风,我回上海啦!”   他应该是好几日没洗过澡换过衣,灰头土面的样子,但一双眼睛奕奕放光,显然是因为打了胜仗而开心。沈玉桐虽然不关心军阀间的纷争,但见他完好无损,也为他高兴,拍拍他的手臂,笑道:“恭喜啊小龙!不过你怎么在这里?”   龙嘉林松开放在他肩上的手,昂昂头,颇有几分邀功的样子:“本来我在松江帮忙处理降兵收编善后的事,但我听说你还在工厂,就赶紧先过来亲自告诉你好消息。我这几日要忙得很,也就能抽空看你一眼。”   沈玉桐道:“既然这么忙,作何专程来看我,你都回了上海,以后有得是时间见面。”   “那怎么能一样?我龙嘉林的大事情,必须第一个来跟你分享。”   沈玉桐笑说:“那可真是荣幸。”   龙嘉林杨着眉尾,伸手揽住他的肩膀:“咱俩谁跟谁?”他似乎这是才注意到沈玉桐身旁的孟连生,咦了一声,颇有些惊讶道,“小孟,你怎么在这里?”   孟连生客气一笑,回道:“我也是听说这边交火,担心二公子在这边有危险,就过来看看。”   他说完,一旁的阿福接话道:“龙少爷你不晓不得,今早有两个歹徒趁外面乱,偷偷闯进二公子房内想绑票,多亏小孟发现开枪将人打死。”   从小到大,龙嘉林跟条鼻子灵敏的大犬一眼,但凡沈玉桐身边出现新朋友,都会让他如临大敌草木皆兵。唯有对孟连生,他那狗鼻子一样的嗅觉,仿佛彻底失了灵。   哪怕对方三番五次对沈玉桐出手相助,在西康朝夕相处三个月,如今更是冒着炮火危险,从租界跑来看沈玉桐,显而易见的关系不一般,大大的不一般。但他似乎仍旧没觉得哪里有问题。   他听了阿福的话,松开沈玉桐,大手往孟连生背上用力一拍,朗声笑道:“好兄弟!回头你龙大哥一定好好谢你。”   孟连生说:“这是朋友该做的,龙少也太客气了。”   “要的要的,在四川也是你救了小凤,我都记着呢,回头必须得好好谢你。”   孟连生笑而不语,是个却之不恭的表情。   龙嘉林看了眼手上腕表,哎呦一声道:“我得马上回松江衙署,不然肯定有人跟我爸爸告状,说我贪玩。小凤,等我忙完再来找你。”   他对沈玉桐挥挥手,急忙忙地要走,但走了几步,忽然又想起什么似的,回头跑到沈玉桐跟前,张开双臂用力抱了抱对方:“小凤,我终于要跟你团聚了,我真高兴真高兴!”   说完,也不等沈玉桐的反应,仿佛真是兴奋过度,脚下跟踩了窜天猴一样,一蹦三尺高地走远了。   沈玉桐望着他的背影,摇头叹了口气,没注意身旁孟连生表情里的意味不明。   *   龙嘉林前脚没走多久,沈家大公子便到了工厂。   因为电话线路还未恢复,沈玉桉一听到仗打完了,便紧赶慢赶地跑过来。官道被破坏得很严重,汽车颠簸一路,他刚下车缓过气,恰好从海边返回的沈玉桐与孟连打了个照面。   “大哥,你来了!”沈玉桐快步迎上去。   沈玉桉点点头,眯着眼睛打量了眼他,又环顾左右,问道:“这边没事吧?”   沈玉桐道:“没事。”   他是没事,但沈玉桉心中却有点事,因为在他看来,孟连生出现在这里,怎么都有点不合常理。他展眉一笑,向朝他走来的孟连生打招呼:“小孟,你怎么在这里?”   孟连生彬彬有礼回道:“大公子,好久不见。我来南边办事,没想到遇上打仗,就来二公子这边躲躲。”   沈玉桐不动声色瞧他一眼,心说这家伙果然是怕大哥,竟然说起谎来。   不过他说谎倒是眼都不眨,看着十分有天分。   沈玉桉自然没从这话里听出什么漏洞,于是刚刚那点狐疑也就消退了,笑着道:“是啊,这仗说打起来,连玉桐都没来得及回洋场。”   孟连生说:“现在仗打完,我也得回去了,就不再叨扰大公子二公子。”   沈玉桉道:“外头还不安生,这么晚了回去恐怕有点危险,还是等明天早上再走吧。”   沈玉桐以为孟连生是故意客气,顺着大哥的话道:“是啊小孟,天都这么黑了你回去作何?明天再说。”   孟连生却是摇摇头,轻笑道:“我一个大男人还带着枪,没什么危险的。上海滩忽然改天换日,码头估计也不大安生,我不回去看着不放心。”   沈玉桉听他这样说,便没再留人,点点头道:“那你自己当心。”   大哥开了口,沈玉桐没了道理强留人,只是心中不免担忧,眉头轻蹙开口:“我让人给你准备点水和干粮。”   虽然大哥在,他还是亲自将人送到门口,又目送他骑着马消失在黑夜中,才忧心忡忡折返回屋。   见沈玉桉正坐在屋内和阿福说话,他不动声色地将人打量一番,怎么看自家大哥都是个和蔼可亲的中年男子,如何就让孟连生吓得连夜遁逃——他是不相信他所谓码头有事这句鬼话的,坚定地认为是被自己大哥吓走。   沈玉桉听阿福绘声绘色讲完今晨发生的事,抬眼瞧向走进来的亲弟弟,道:“你和小孟还真缘分不浅,听阿福讲今早他又救你一回,还拿枪打死了两个歹徒。”   沈玉桐点头:“嗯,要不是有小孟,我估计已经被那俩歹徒给绑了。”   沈玉桉眼睛微微眯起,沉默片刻,又冷不丁问:“他昨晚睡你房间?”   *   作者有话要说:   忘了设定时间哈哈   小孟:溜了溜了~~    第55章 龙家晚宴   沈玉桐原本等着自家大哥细问事发时的情况,再不济也是讨论孟连生开枪杀人这件事,哪晓得对方像是杀回马枪一样,杀了他一个措手不及。他算是明白,孟连生为何连夜逃走,敢情是怕沈家大公子起疑心问他什么。   幸而沈玉桐没那么容易乱阵脚,稍稍怔了下,便笑回道:“昨晚一直有炮声,我跟小孟都睡不着,他干脆在我房里聊天。我后来倒是睡了,他估计只在桌上趴了会,不然也不会发现有歹徒如室。”   沈玉桉对这个小了自己快两轮的弟弟,不能说是不了解,至少知道他是个坦荡荡的君子,极少会说谎。但也晓得,他要有心撒谎,旁人只怕很难一眼看出。   因而他也不确定此时的沈玉桐有没有说谎。   他看了看对方,最终决定放弃继续追问,只是多留个心眼儿。话锋一转道:“你见到小龙了?”   沈玉桐点头:“专门跑来告诉我他们龙家回上海了。”   沈玉桉点点头:“小龙对你这个朋友,确实真心实意。不过除了这点,我也瞧不出他还有什么有点。他那个镇守使,哦,现在是淞沪警察署署长的爹,我也了解不多,皆是道听途说,风评算不得好。现在很难说得清,浙江接管了上海,到底是好事还是坏事?”   沈玉桐道:“我也有这个担忧。现在上海滩的民族工商业,正是发展的时候。经不起折腾。”   沈玉桉深以为然地叹了口气:“如今也只能先观望。”说罢摆摆手,“走一步算一步,我们自己的工厂先复工再说。”   为了复工事,沈家两兄弟,接下来连轴忙了三四天。待忙完之后,沈玉桐才终于回了一趟租界休假,陪了一天老父亲后,自然要去找孟连生。   电话去他办公室,他人不再,听说是去了南市的码头派米,他干脆直接去南市找人。   这场仗虽然也只能称得上雷声大雨点小,但只要开了炮交了火,就必然有人受灾受难,流离失所。   码头上,两条领米的队伍排得老长,衣衫褴褛者占了大半,可见这世道穷苦百姓实在是不少。   沈玉桐一眼就看到了人群中的孟连生,他穿着一身灰色长袍,戴着眼镜,将他身上那副老派的温良恭俭让,昭显得淋漓尽致。   沈玉桐弯唇笑了笑,将手中的报纸叠好。这报纸上头版新闻真是立新小孟。   孟连生接手立新到现在,几乎让立新大变样。从前柏清河孙志东在时,虽然几个老板看着都是人模人样的体面人,但整个公司并未摆脱帮派作风,不说码头工人,就说孙志东身边的手下,个个都是黑色短褂,看起来与帮派分子无异。直到近半年,除却孟连生自己不是西装革履就是长袍马褂,俨然已经变成上海滩摩登绅士。他身边人也改头换面,个个穿起了西装马甲,看起来跟洋行职员没什么两样。   改了装扮还不打紧,连做派都大为不同,无论在是租界还是华界,几乎都很少再传出立新斗殴闹事的消息。   除此之外,立新还资助了学校和育婴堂。加之这次又在南市派米三天,报纸上甚至不吝称他为“孟大闻人”。上海滩大亨不少,能称得上闻人的屈指可数,因为除了有财力权势还得德高望重。   孟连生一个二十出头的年轻人,竟然被报纸称作闻人,可见他如今的名声实在是很不错。   沈玉桐遥遥望着人群中的他,感觉十分的与有荣焉,心道自己果然眼光独到,至于前几日目睹对方麻利杀人这件事,完全被他抛之脑后。   他穿过人群,走到前方。他这样一个体面俊美的贵公子,在灰头土脸的市井小民中,那绝对是鹤立鸡群,杜赞远远就瞧见。   杜赞并不知他与孟连生真实关系,但晓得两人是好友,因而一见到人,便赶紧提醒孟连生:“小孟,那不是二公子么!”   孟连生自然早就看到了人,一双黑眸也早就越过人群,落在沈玉桐那张昳丽的脸上。   因为见到自己的爱人,他嘴角不自觉扬起一个弧度。   “二公子,你怎么来了?”他快步走到人跟前问。   沈玉桐将手中报纸在他面前挥了挥,打趣道:“孟大闻人好像挺忙,不知有没有空赏脸一起吃个饭?”   孟连生有些羞赧地摸了摸耳朵,道:“都是报纸上瞎写的,二公子就不要取笑我了。”   沈玉桐说:“我不是取笑你,我是替你骄傲。”说着又稍稍凑上前,用只有两个人听得见的声音道,“二公子为我家小孟感到骄傲。”   说罢,发觉孟连生真是不经逗,就这么句话,就快要面红耳赤。可在床上时,怎么没见过他害羞?   沈玉桐清了下嗓子,笑道:“快傍晚了,能抽出空一起去吃饭吗?”   “当然。”孟连生也笑,“二公子你稍等,我去跟杜赞交代一下。”   *   沈玉桐难得在租界待了一个礼拜,其中一半时间分给了孟连生。两人是朋友这件事,几乎人尽皆知,这让他们可以大大方方一起听戏喝茶吃饭同进同出。至于进了孟连生那栋小楼,关上门后做什么,那就是属于两人的秘密,旁人无从知晓。   就在他准备启程去奉贤时,沈家收到了来自新任淞沪警察署署长龙震飞的请柬。   新官上任,宴请当地豪贾名流,自古便是惯例。而犹身在松江的龙嘉林,专程打来电话,让沈玉桐务必跟大哥一起去。   沈玉桐只能在租界多留两日。   龙震飞是李司令的心腹,淞沪警察署署长一职,乃上海华界二把手,能拿到龙家晚宴请柬的,自然都是上海滩大家族与各行各业最有头有脸的人物,被邀请的人也并不多,总共不过数十人。   因为是家宴,宾客多是伉俪带着一两个儿女,也有零星几家是兄弟一起,如沈家两个公子。   像孟连生这样独自前来的,约莫只有他一人。   这倒也不奇怪,以他如今在上海滩的身份,自然是会被龙家邀请在列,然而因为年纪轻只立业未成家,是个标准的光杆司令,在社交场合永远都是一个人。   不过立新小孟如今风头正盛,筵席上多得是想与他结交的人,倒也不用担心被冷落。   沈玉桐原本是还想换个座位与他坐在一起,见此情形便作罢。   今晚的主人是龙震飞父子。龙家是武将世家,龙震飞清末就进入朝廷为官,只是遇上时局动乱,仕途几起几落。   沈玉桐少时见过他几次,那时他刚刚起复,做了个旅长,常年在外带兵,一年回不了一次,因为龙嘉林时常受沈家照顾,每次回上海,他都会亲自上门拜访道谢。那时的龙震飞,虽然看得出是个行伍之人,但言谈举止还算温和。但如今,得了势的龙震飞,显然与他记忆里的那个龙叔已经大相径庭。   他穿一身银灰色长袍罩宝蓝马褂,留八字胡,满脸横肉,目光锐利如鹰隼,有种不怒而威的气势。先前也龟缩在穷乡僻壤多年,如今终于回到上海,坐上这么个前途无量的职位,浑身上下都昭显着志得意满。   一屋子上海滩的大人物,显然对这位新上任的署长很是畏惧。龙震飞带着龙嘉林客客气气来敬酒时认识时,个个都是唯唯诺诺谨小慎微的模样。   到了沈玉桐这桌,其他几人起身寒暄,他只敷衍地打个招呼,便跟上已经先凑到沈玉桐身边的龙嘉林,笑呵呵道:“大公子二公子!好久不见了。沈老爷子身子还好吧?”   沈玉桉客气回道:“托署长的福,父亲虽然常年有病在身,但目前没什么大碍。”   “那就好那就好,回头有空,我再上门专门拜访老爷子。”   沈玉桉说:“有劳署长挂记,我替父亲谢谢您。”   龙震飞比他长不了几岁,但如今却是一副长辈的模样,亲昵地拍拍他的肩膀,然后又拍了拍沈玉桐,才笑着离开。   龙嘉林原本是想说电话,但见父亲已经走开,只能凑到沈玉桐耳畔,小声道:“小凤,我待会儿再来找你。”   沈玉桐坐回椅子,端起身前的茶喝了口,看到龙震飞已经走到孟连生那桌。相较于桌上其他人那奴颜媚骨的模样,孟连生只是一如既往谦逊有礼跟这位署长打招呼。   沈玉桐不由得弯了弯嘴角。   七点开席,宴毕也不过八点,时日尚早,今晚的宴会自然不会这样结束。长辈家主们去了楼上的会客厅,与龙震飞饮酒谈天。太太小姐们则另一间喝茶打牌。年轻的公子们则是结伴去了花园谈天说地。   而花园里的主人公,自然就是龙嘉林。   上海滩就这么大,名门公子哥大都相识。早年龙震飞还未得势时,龙家是寓居十里洋场的没落官宦,龙嘉林虽然也是个公子哥,但在公子哥圈里,实在是不起眼。加之他小时候是只瘦猴儿,性格又懦弱,若不是因为沈玉桐,根本没人多瞧他一眼。   他少时过得孤独憋屈,受过无数冷眼和欺负,沈玉桐他唯一的依靠。风水轮流转,今时今日,曾经看不上他的公子哥,个个巴结他讨好他。   他终于成了人群中的焦点。   龙嘉林享受着众星捧月,自觉是彻底地扬眉吐气。   这种时候,他当然不会忘了沈玉桐,将人拉到自己身边,亲昵地揽着他的肩膀,又拿出一把枪在手中打转,昂着头一脸的张扬:“大家都知道的,我和二公子是最好的朋友。以后你们谁敢对他不敬,我让你们吃不了兜着走。”   *   作者有话要说:   又要开始搞事了~    第56章 小龙寻人   一个接一个的马屁,拍得龙嘉林这匹壮马心满意足。他从前就在心中发过誓,若是有一日辉煌腾达,他一定要将自己的荣华富贵与沈玉桐分享,如今他终于做到,自此之后,又可以回到从前两人亲密无间的日子。   思及此,他将沈玉桐揽得更紧。   沈二公子在上海滩名门中,无论是家世还是才学相貌,那都是绝对的一等一,人缘也向来很不错,但也因此招致了不少嫉妒之心。此时,看到张扬跋扈的龙嘉林,对他如此殷勤,一些公子面上恭维,心中却不免阴阳怪气地怀疑两人关系。   毕竟沈二公子那张皮相,可是男女通吃。   龙嘉林听不出这些恭维的话里,是不是别有深意,但沈玉桐却分明能感觉一些人的不怀好意。   他堂堂沈家二公子,被人怀疑靠色相,自是觉得不爽。加之对龙嘉林这种得知后的张扬,很是不以为然,现下只想赶紧离开。   偏偏兴奋过度的龙嘉林,一直拉着他不让走,他也不能搞坏了气氛,只能硬着头皮敷衍。   与此同时,刚从会客室出来的孟连生,正遥遥站在远处,隔着草木,看向花园中那一堆公子哥。   即使这些年轻男子个个摩登体面,但沈玉桐在其中仍旧鹤立鸡群。   这是独一无二的沈二公子,却也不是独属于他的二公子。   他望着沈玉桐肩上的那只手,一双浓眉微微蹙起。   “孟老板。”   一道低低的声音将他唤回神,转过头,却见是龙震飞的秘书。他朝人客客气气一笑:“李秘书,有事?”   李秘书道:“孟老板请跟我来,龙署长想与您说几句话。”   孟连生点头:“有劳李秘书了。”   孟连生原本是在老爷们的会客室,但他年纪轻,又不想在这种地方出风头,便默默出来透气。此刻被李秘书领着往洋房走,才刚刚走进廊檐下,便见龙震飞正靠在石膏廊柱旁,叼着根烟吞云吐雾。   见人过来,笑着招招手道:“孟老板,怎么一个人下楼了?”   孟连生恭恭敬敬行了个礼:“回署长大人,晚宴吃得太多,出来消消食。”   龙震飞将香烟但从嘴上拿下来,道:“孟老板年少有为,只怕上海滩无出其右。龙某初来乍到,以后还得孟老板多照拂。”   他长相威严,笑起来便如赫赫生风的笑面虎,寻常人见了便会发憷。但孟连生却面无异色,依旧是谦逊客气的模样,拱手道:“署长谬赞了,小孟不过是个毛头小子罢了,实在担不起年少有为四字。署长日后有什么需要,尽管吩咐,大的本事没有,做点杂事琐事应该没问题。”   龙震飞显然对他的反应颇为满意,他阅人无数,自认看人很少看走眼,孟连生这样的年轻人,他见过不少,出身寒微,靠着忠诚本分和韧劲爬上来。想必孟连生也正是以此得到柏清河信任,从而接手立新。   比起青红帮那些在上海滩,翻手为云覆手为雨的老油条,他需要的更是孟连生这样更容易掌控的年轻人。   龙震飞笑着拍拍他的肩膀:“好好好,来日方长,我和孟老板往后见面的时候还多着。”   孟连生说:“署长叫我小孟就好。”   “好,小孟,咱们上楼。”   龙震飞做了个手势,正要转身,余光却瞥到,不远处走一道身影,他咦了一声:“二公子!”   沈玉桐见自己被发现,不紧不慢走过来,对人行了个礼,道:“龙叔。”   龙震飞笑说:“怎么没跟小龙他们一起了?”   沈玉桐道:“小龙和几位公子正聊得开心,我上楼去看看我大哥有没有喝醉?”   他好不容易摆脱那一众公子哥,除了去找大哥,其实也是想看看孟连生在作何。没想到就看到他与龙震飞在在这里说话。   说的那几句话他自然是听在耳中,其实也只是客套寒暄,但他心中总觉得有些微妙。他看了眼孟连生,对方正眼含笑意看着他。   沈玉桐还没来得及给他一个眼色,龙震飞已经伸手将他拉在身旁,亲昵地拍拍他的肩膀:“走走走,一起上楼。”又上下打量他,与有荣焉般笑道,“上回见二公子还是你和小龙中学毕业那会儿,这么多年未见,二公子风采更胜从前,说是上海滩第一贵公子,只怕谁都不会不服。哪像我家那混蛋玩意儿,越长大越不像个东西。”   沈玉桐道:“龙叔千万别这样说,小龙比起从前,可是个真正的男子汉了。”   龙震飞笑着摇摇头:“他母亲去得早,也没个兄弟姐妹,以前我总是在外,他年纪小,我怕他跟着我吃苦,便将他一个人留在上海,多亏了二公子一家关照。这几年他跟着我在外面,念叨最多的就是二公子,如今总算如了他的愿,回到上海跟二公子团聚了。”   沈玉桐道:“龙叔和小龙回上海,我也很开心。”   说话间,三人上了楼梯,回到会客室。   见到龙震飞回来,屋内正在喝酒谈天的老爷老板们,立马殷勤迎上来。龙震飞从胸前拿起怀表看了眼,拱手道:“多谢各位老板拨冗莅临寒舍,时间不早了,大家早点回家休息,我们来日方长。”   署长大人发了话,这场晚宴终于结束,众人恭恭敬敬地道别,龙震飞亲自将人送至大门口。喝得醉醺醺的龙嘉林,跟着跑出来,大庭广众之下,拉住沈玉桐的手臂,大着舌头道:“小凤,你别回去了,今晚我们好好聊聊天。”   周围好几个老爷少爷看过来,表情有些意味深长。   沈玉桐倒是没觉得什么,但沈玉桉却是不一样。虽然早习惯龙嘉林对自家弟弟狗皮膏药一样甩不开,但今时不同往日,龙嘉林这样没有分寸不分场合,若只是像当年两人中学毕业一样,弄出笑话供人笑谈还不打紧。最怕是,被人误会沈家与龙家的关系,倒是惹上一对不必要的麻烦。   于是他脸色一沉,道:“龙少爷,今晚都累了,你和玉桐都好好休息,以后大家见面聊天的时间多得是。”   龙震飞笑着附和:“对对对,来日方长,还没以后没时间聊?”   龙嘉林不情不愿松开手。   沈玉桐拍拍他的肩膀:“小龙,你好好休息,有空了我们再好好聚一聚。”   龙嘉林悻悻道“行吧。”   回到车上,汽车夫还没启动车子,沈玉桉已经忍不住抱怨:“小龙这些年真是白长个子和年纪,一点分寸都不懂。他现在什么身份,当着这么多人拉你说那种话,还以为我们跟龙家关系多不一般,我估计不出三天,我们沈家的拜帖就得多起来。”   沈玉桐却没怎么认真听他说话,而是透过车窗外的夜色,寻找着孟连生的身影。刚刚龙嘉林拉自己说话时,他应该就在旁边不远,因为被大哥拉着上了车,也没来得及跟他说句话。   今晚就一直没机会跟他说上一句话。   好在,这会儿很快就看到了孟连生。对方仿佛是与他心有灵犀一样,正站在几十米处那那辆汽车旁,朝自己这边看过来,然后抬手对他挥了挥。   他的脸隐没在夜影下,看不到表情。但沈玉桐知道他在笑,于是也弯唇朝他笑了笑——即使对方也看不清自己。   “玉桐!”沈玉桉觉察旁边的人并没听自己说话,转头皱眉唤了声,“你看什么呢?”   沈玉桐收回视线,淡声道:“没什么。”   “我跟你讲话你听了没有?”   沈玉桐道:“小龙确实不懂分寸。”   沈玉桉又说:“我看你以后还是与他保持距离为好。不说江浙纷争还没尘埃落定,就光说商人和拿枪的官宦,就不该走太近。再说了,小龙性子跟小时候可不一样,不是个值得深交的人。”见弟弟蹙眉望着自己,他又叹息着补充一句,“我知道你们从小相识,感情不一般,他是真心实意对你。但今时不同往日,有些事不能光感情用事,他没分寸,你要有分寸。”   沈玉桐沉吟片刻:“我晓得的,放心吧大哥,就算我和小龙还跟以前一样结交,但肯定会尽可能低调。”   沈玉桉点头:“我就是这个意思。”   其实沈玉桉的担心多少有些多余,不光沈玉桐要忙盐厂的工作,龙嘉林自己也忙得很。龙震飞自认是一条龙,自己唯一的儿子小时候却是一条没用的虫,让他去讲武堂,又亲自带在身边这么多年,好不容易跟自己这个当爹的一样,有了龙的样子,自是时时鞭策,绝不能让他再变成虫。于是回了上海的龙嘉林,也不能随心所欲的吃喝玩乐,还得晨昏定省一样,每天去警署当差。   所以龙嘉林要与沈玉桐见面,其实并没那么容易。不是对方在奉贤,就是自己有事在忙,错过沈玉桐待在租界的时间。等回过神来,距离晚宴已经半个月过去,眼见就要过年。   这日龙嘉林忙完他爹派给他的活,已过了晚上八点,从警署离开前,他特意先打了电话去奉贤,得知沈玉桐回了租界,挂上电话便驱车直奔沈家花园。哪知到了沈家,却被告知二公子去跟朋友去喝酒,晚上不回来了。   这可让龙嘉林屁股缝里都着了火,沈玉桐回了租界去和朋友喝酒,竟然不叫上自己。莫非是他是有了比自己还重要的朋友?   因为沈家管家对于二公子的去处一问三不知,龙嘉林只能风风火火出门,自己去找人。沈玉桐平日里喜欢去哪些地方,他还是很了解的,让汽车夫开着车哐哐一路横冲直撞,连续突击几家酒馆,可惜一无所获。   因为他穿一身制服,腰间还别着枪,吓得老板们以为是犯了什么事,还没弄清楚状况,龙少爷又已经拂袖而去。   这一顿忙下来,已过了十一点,因为连沈玉桐一根毛都没找到,让龙嘉林越发狂躁,跟着他的马弁小心翼翼劝他回去休息,却被他恼火地招呼一拳,大吼说就算翻遍全城,今晚要将沈玉桐找到。   但今晚已快过去一半,翻遍全城显然是不可能。龙嘉林吼完,忽然想起佟如澜,赶紧让汽车夫开去佟老板寓所。   佟如澜早已封箱,这会儿已经躺下。龙嘉林的敲门声,堪比土匪进村,吓得他赶紧让丫鬟去瞧情况,听到是龙少爷,又立马披上衣裳起来迎人。   “小凤!小凤!”龙嘉林推开丫鬟,大喇喇闯进门,高声叫道。   “龙少爷,这么晚了?是有什么急事么?”佟如澜下楼诚惶诚恐地问,警察署长的公子,别说是他一个戏子,就是这城中的老爷公子也得得罪不起。   龙嘉林沉着一张脸,恶声恶气道:“二公子是不是在你这里?”   “二公子?”佟如澜已经不知多久没见过沈玉桐,听他这样问,满脸的愕然,“这么晚了,二公子怎么会在在我这里?”   龙嘉林上下打量他一眼,他不好男色,因而对这位名伶毫无兴趣,甚至还有几分鄙夷:“真不在这里?”   佟如澜失笑:“那不成龙少爷还以为我将二公子藏起来了?”   龙嘉林心道也是,沈玉桐从来坦坦荡荡,就算真好起了相公这口,也不至于听到自己找到躲着不出。他面色稍霁,但旋即有烦躁地揉了揉头发:“小凤到底跟谁去喝酒了?”说罢又蓦地抬头,瞪大眼睛问,“佟老板,这两年二公子跟谁关系最好?好到能一起喝酒彻夜不归的?”   佟如澜被他略显狰狞的表情,弄得微微一怔,也大概明白了是怎么一回事。他与沈玉桐虽然以好友相称,但总要盼星星盼月亮才能盼来二公子听一回戏。这大半年是越发来得少了,每次来也都是和小孟。   或许应该叫孟老板才对。   小孟不会永远是小孟,而自己却永远只是一个戏子。   他黯然地垂下眸子,没有回答龙嘉林的话。龙嘉林显然也没打算从他这里要一个确切答案,见他沉默只烦躁道:“佟老板,打扰了。”   出门上车后,龙少爷狠狠在椅背上捶了两拳,忽然灵光一闪般开口:“去柏公馆。”   龙嘉林知道孟连生有了自己的公馆,只是他并不知具体方位,去了柏公馆问了地址,又直接开往富民路。   沈玉桐确实是在孟连生这儿,相处的日子太少太难得,两人每回都睡得很晚。这会儿刚闹过一回,正坐在床头聊天。   屋外汽车的喇叭声,划破安宁的夜色。   孟连生下床走到床边,撩起窗帘往下看去。黑沉沉的夜色里,一辆小汽车在逼仄的弄堂停下。   他蹙了蹙眉道:“龙少爷来了。”    第57章 我最见不得男人玩男人,这不是有毛病么   “小龙?”沈玉桐惊愕。   孟连生点点头:“他应该是来找你的,我下去开门。”   他才走到楼梯口,龙嘉林大嗓门伴随着敲门声已在外响起:“小孟!”   “龙少爷,你怎么来了?”孟连生打开门,笑着开口。   龙嘉林越过他走进屋,左顾右看道::“小凤呢,小凤是不是在你这里?”   孟连生笑道:“龙少爷果然是二公子的好兄弟,竟然猜到他在我这里喝酒。”   龙嘉林今晚找人找出一屁股火,原本是很不爽的,但孟连生这话恰好拍中他的马屁,想着自己才能在偌大的上海滩找到沈玉桐,确实是十分了得,顿时龙颜大悦,大手拍在孟连生的肩膀,道:“那是当然,小凤在哪里,我动动脚趾头都能猜到。”   他正说着,穿好衣服的沈玉桐也从楼上走下来,道:“小龙,你找我有事?”   龙嘉林离开孟连生,朝他大步走去,嗔道:“你回租界找人喝酒也不叫上我?还当不当我是好兄弟?我找了个你大半个晚上,可总算找到你了。”   沈玉桐好笑道:“就为了找我喝酒,找到现在?”   龙嘉林道:“那可不是么?你想和人彻夜喝酒,不应该第一个找我么?”   沈玉桐无奈道:“你现在大忙人,我哪好有事没事找你喝酒。我也就是盐厂太忙家里又吵,小孟这里正好清静。”   龙嘉林原本还有点拈酸吃醋,听他这样说,拉住他的手道:“小小凤,你是不是怪我回了上海,一直没空找你?都怪我爸爸管我太严,你放心,等过阵子就好了。”   沈玉桐好整以暇道:“小龙,你爸爸只有你一个儿子,对你严格一点无可厚非。龙叔事业还得靠你继承,你别总想着玩乐,得早点担起你们龙家的担子才行。”   龙嘉林不愿听他将大道理,拉着他摇头晃脑耍赖道:“我晓得的,你不是要喝酒么?我今晚也不回去了,就在小孟这里好好喝几杯。”说罢,他理所当然地吩咐孟连生,“小孟,去拿酒来,再准备两样下酒小菜。”   孟连生道:“行,那龙少爷先坐着,我这就去准备。”   龙嘉林十分地不客气,简直要在这里当主人一般,拉着满脸无奈的沈玉桐去沙发坐下。   沈玉桐坐中间,龙嘉林与孟连生各坐他两侧。   龙嘉林豪迈地端起斟满的酒杯,朝两人碰了碰,道:“小孟,虽然你救过几次小凤,但小凤最好的朋友还是我,我与他七岁就相识,距今已经快二十年。你只能排在第二,任何人都只能排在第二。”   沈玉桐扶额叹息。   孟连生却是笑得风轻云淡:“二公子最好的朋友肯定是龙少爷,我和二公子其实很少见面,就偶尔二公子图清净,来寒舍一起喝喝酒罢了。”   他后面这句话分明带着了些意味深长的暧昧,龙嘉林听不出来,沈玉桐却是听得分明,他不动声色地斜他一眼。   龙嘉林昂头喝完手中的酒,转头看了看屋内装潢,点头道:“你这地方是还不错,往后小凤来喝酒,也叫上我,我也得时不时清静清静。”   沈玉桐心中叫苦不迭,敷衍道:“回头再说吧,咱们图清净,可别扰了小孟清静。”   龙嘉林笑嘻嘻伸长手臂,隔着他拍拍孟连生道:“小孟,你嫌我烦吗?”   孟连生又给他杯中斟满酒,笑说:“龙少爷来寒舍喝酒,是小孟的荣幸。”   龙嘉林得意地朝沈玉桐昂昂头道:“看吧,小孟才没这么小家子气。”   孟连生故意拿了一瓶劲儿大的陈酿,酒香浓郁,却也容易上头。在他的招呼下,龙嘉林不知不觉几杯下肚,双颊泛红,舌头也开始打结。   龙嘉林已经交代马弁和汽车夫,自己在这里留宿。原本他是打算彻夜饮酒谈天,哪晓得,不过半个多钟头,便醉倒在沙发,呼呼大睡。   孟连生看着歪倒在沙的人,笑说:“二公子,我背龙少爷去客房。”   沈玉桐道:“你故意的吧?”   孟连生噙着微笑看他,表情里一如既往地无辜:“什么?”   沈玉桐笑:“故意把小龙这么快灌醉。”   孟连生道:“龙少爷早点休息,我们也才好早点睡。”   沈玉桐瞥了眼身身旁那一大坨,摇头叹息道:“真是烦人的家伙,我跟你一块将人抬上去。”   孟连生却是直接将人扛起来:“这种事就不用劳烦二公子了。”   龙嘉林人高马大一只,分量着实不轻,加之醉了酒,更如一团烂泥。看着清瘦的小孟,却是轻轻松松将人负在背上,稳稳当当上楼,将人送到了客房。   沈玉桐跟进来,看了看四仰八叉躺在床上的人,有点不放心地捻了捻被子。孟连生扯了下嘴角,伸手揽住他的肩膀,将他往外带:“放心吧,龙少爷行伍出身的,铜皮铁骨的身子,没这么娇气。”   回到隔壁房间,沈玉桐刚打着哈欠躺上床,孟连生便翻身覆在他上方。   “干吗呢?还不困?”沈玉桐笑着对上他亮晶晶的黑眸。   孟连生似笑非笑凝望着他,低声道:“二公子,龙少爷说你们认识快二十年,他是你最好的朋友,永远排在第一位。那我该排在哪里?”   沈玉桐伸手掐一把他腰间的肉,戏谑道:“哟,这是吃醋了?”   孟连生贴上他,轻咬住他耳朵,撒娇般低喃道:“有一点。”   沈玉桐被他弄得浑身发软,伸手抱住他的头,哑声道:“小龙从小只有我一个朋友,我跟他就是兄弟之情,他还跟个大孩子一样,你不用跟他一般见识。”   “可是我还是想知道,二公子将我排在什么位置?”   沈玉桐干脆歪头吻住他的唇,给了他一个缠绵缱绻的吻,然后凑在他耳边道:“你是独一无二的,作何要跟其他人比?”   沈二公子说起情话来,榆木疙瘩都顶不住,何况孟连生不仅不是榆木疙瘩,实则还是个七巧玲珑心。他彻底被取悦,欢喜地在他脖颈处蹭来蹭去,像是只撒娇的大犬,瓮声瓮气道:“二公子,你把我的命拿去吧。”   沈玉桐失笑:“我要你的命作何?我只要你的人。”   孟连生的反应也取悦了他,他抱住对方的头,在他发烫的脸上细细亲吻,心中被被温暖和满足充盈。   他原本没想做什么,但孟连生却很快因为他的亲昵而兴致大发,在他耳边哑声道:“那我把命根子给你。”   沈玉桐一看他这反应,忙喘着气轻轻推他:“别胡来,小龙在隔壁呢,被他听到,可就不好了。”   孟连生反手将被子拉起,罩住两人,闷在里面道:“这样就听不到了。”   主卧的两人闹得胡天海底,隔壁客房的龙少爷睡得人事不知。   这个夜晚,不能说是不美妙。   因为酒的后劲儿太大,翌日上午,龙嘉林醒来,已是日上三竿。沈玉桐和孟连生早穿戴整齐吃过早餐,等着吴妈的午饭。   “小凤,你们起来,怎么也不叫我?”龙嘉林打着哈欠下楼。   沈玉桐道:“你睡得太沉,叫几遍都没叫醒。”   龙嘉林拍拍宿醉发疼的头,道:“小孟这酒后劲儿可真大,昨晚什么时候睡着的都不晓得。”   孟连生道:“娘姨做了醒酒汤在厨房,你漱洗了先喝点,然后我们开饭。”   龙嘉林懒洋洋应了声,歪歪扭扭去了洗手间。   孟连生这栋小楼鲜少来客人,过夜的更是只有沈玉桐一个。吴妈乍然见到穿着戎装的龙嘉林,虽然穿得松松垮垮,还是差点吓了一大跳。端菜上桌时,笑呵呵道:“以前在孟老板这里只见到沈公子,这回见到穿警服的龙少爷,真是好稀奇。”   拿着筷子的龙嘉林,眼珠子转了转,问道:“二公子经常来小孟这里?”   吴妈正要回答,瞧见孟连生递给他的眼神,话锋一转道:“还有一样菜就上齐了,几位公子慢用。”   沈玉桐喝了口汤,慢条斯理接着话道:“不是说了么?偶尔想图清净,就来小孟这里喝杯酒。”   孟连生笑着附和:“我一个人住挺无趣的,二公子能偶尔来一起喝杯酒,是我的荣幸。若是龙少爷有空能常来,我就更高兴了。”   龙嘉林嗤了声,夹起一筷子冬笋丝送入口中,道:“几个大男人闷在屋里喝酒还是没意思,昨晚我都不知何时就睡着了。依我看,要喝酒,还是得去会乐里的堂子,倌人长得漂亮又会伺候人,比几个大男人干喝可有意思多了。”说着,瞧了眼沈玉桐,“可惜小凤不爱这个。当然,我也不爱跟小凤一起去,以前去了,窑姐儿们都盯着小凤看。”   孟连生意味不明地看向沈玉桐,笑说:“看来二公子以前也是会乐里常客。”   沈玉桐清了下嗓子,佯装没听出他语气中的揶揄,道:“没出洋前,学人凑热闹,去过几次会乐里听曲儿。”   龙嘉林道:“是啊,以前小凤还偶尔去听小曲儿,自从出洋回来,连堂子都不去了。不过……”他歪头望着沈玉桐,不知想到什么似,咧嘴一笑,“堂子里再好看的姑娘,也比不得小凤好看,也难怪里面的姑娘,眼睛黏上小凤就舍不得离开。”   沈玉桐啐了一声:“好好吃你的饭,别胡说八道。”   龙嘉林却是更来劲儿:“我说真的,每次去堂子,我专门找有没有长得像你的,好不容易寻到一个,但还不及你十分之一风姿。”   沈玉桐听越说越离谱,眉头都忍不住蹙起来,然而龙嘉林却浑然不觉,继续道:“最近我爸爸已经开始帮我张罗联姻的事,我看了好几家的小姐,一个感兴趣的都没有。小凤,你说你怎么就不是个姑娘?你要是个姑娘,我肯定早早就将你娶进门,天天守着你,不用去堂子里找乐子,更不用头疼娶个什么样的老婆,永远不分开。”   沈玉桐沉声道:“小龙!越说越没边了。”   龙嘉林嘿嘿一笑:“我就这么一说,咱俩都是大男人,你是我好兄弟。我又没有龙阳之好,你长得再美,我也不可能对你有什么歪心思。”   沈玉桐面色稍霁,又听他道:“我跟你说,男人还是得找女人,你要哪天学一些公子哥,找个佟如澜那样的相公,我非得好好给你整治过来。我最见不得男人玩男人,这不是有毛病么?”   沈玉桐:“……”   孟连生:“……”   “龙少爷,吴妈这个蒜香排骨做得很不错,你多吃点。”   “确实不错。”龙嘉林吃了口排骨,又说,“小孟你也是,我爸爸说过,玩女人是风流,玩男人那是有毛病,我觉得很有道理。”   两个昨晚互相玩了一夜男人,默默低头扒饭。   一顿午饭吃完,孟连生送走了龙嘉林和沈玉桐,慢悠悠开着车去了办公室。   刚在大班椅坐下没一会儿,秘书拿了一封请柬进来,道:“孟老板,这是警察署送来的请柬。”   孟连生接过来,打开一看。   是龙震飞邀请他明日下午喝茶一叙,地点在汇中饭店。   孟连生盯着手上的请柬,眉头先是蹙了蹙,继而又不以为意地舒展开来。   *   作者有话要说:   崆峒既……    第58章 龙震飞   孟连生带着常安去赴龙震飞的约。   礼查饭店二楼的包厢门口,领着两人的侍应生敲门。开门的是李秘书,他穿着便服,站在门口恭恭敬敬做了个手势:“有请,孟老板。”   孟连生迈步走进去,紧随其后的常安却被拦在门外,道:“孟老板,署长只邀请了您一人。”   孟连生了然地点点头,道:“常安,你去楼下等我。”   常安明白跟龙震飞没有讨价还价的余地的余地,从善如流离开。   李秘书关上门,引着孟连生往里走。   “小孟,欢迎欢迎!”   龙震飞爽朗的声音响起,口中说着欢迎,坐在沙发上的人却并未站起身,只微微组憨头看向进来的人,冷厉的脸上挂着笑容,笑面虎一般。   孟连生客客气气道:“署长大人久等了。”   龙震飞笑说:“我也刚刚才到,请坐。”   孟连生在小沙发坐下,龙震飞挥挥手让李秘书退下,包厢里便只剩两人。茶几上摆放着一套西洋茶具,他亲自倒了一杯茶,推到孟连生跟前:“英国红茶,不知小孟喝不喝得惯,我自己还是更喜欢我们中国的茶。”   孟连生双手握住茶托,道:“我都可以。”   他毕恭毕敬的模样,让龙震飞嘴角的弧度更甚:“龙某贸然将小孟你叫来,你不会觉得我唐突吧。”   孟连生笑说:“署长大人说笑了,您现在是上海滩华界的半个父母官,我们这些做生意的,都得指望您关照,您有什么事需要在下,尽管吩咐。”   龙震飞笑盈盈往沙发一靠,点上一根香烟叼在口中,一双鹰隼般的眼睛,隔着烟雾看向一米之遥的年轻人,吐了好几个烟圈,才不紧不慢又开口:“我今日叫你来,确实是有点事要你帮忙。”   孟连生抬头,用那双干净无害的黑眸望着他。   龙震飞笑说:“我现在虽然是警察署长,但说到底也是为李司令办事。李司令为什么要抢下上海,你也应该知道?一支部队十几万人,一个普通士兵一个月军饷就需要六块大洋,更不要提军粮制服和军火上的开销。也就是说司令一支部队每月最少需要上百万。不瞒你说,前几年我也打过仗,因为没钱,我到一个地方,为了大兵能吃饱饭,打砸抢都干过。十几年前在徽州那边打仗,几个镇子的粮食差点被我们抢空,后来烟土开禁,情况才稍稍好点。”   孟连生眸光动了动,淡声道:“打仗都是这样。”   龙震飞点点头:“没错,打仗都是这样,好在,我现在到了上海,不用打仗了,司令也拿到了上海的税。只不过呢,光靠税肯定还是不够,所以我就得替司令分担一些。”说着,他微微一顿,又才道,“而我想要小孟你帮的忙,肯定是你擅长。我如今做了署长,不好再公开贩卖烟土,我手上的烟土,以后恐怕得靠小孟你提运销售?”   上海滩大大小小土商不知凡几,光青帮旗下都有好几个大老板,立新虽然也排在前面几位,但孟连生毕竟年纪最轻资历最浅,龙震飞要找合作伙伴,他必然不是最佳人选。   而换做谁,只怕乍然收到这么一块大饼,都得是又惊又喜。   然而孟连生却面色无常,依旧是一副恭谦的模样:“只要署长大人看得起,我和立新能办到,我小孟一定竭尽所能。”   龙震飞笑问:“你就不问,上海滩这么多资历深的土商,我为何找你小孟?”   孟连生说:“不管什么原因,都是小孟的荣幸。”   “好!我看中的就是你这份真诚。”龙震飞朗声大笑,“上海滩各方势力盘根错节吗,错综复杂,不管是老牌世家还是新晋大亨,多多少少都背靠大树,至于靠得是哪棵树,很难看清楚。唯有小孟你的背景最简单,这就是我要信任你的原因。”   孟连生道:“多谢署长大人的信任。”   龙震飞摆摆手,倾身向前,定定看向他,脸上笑容敛去大半,变成意味深长的似笑非笑:“这世上可没有无缘无故的信任。在我让你靠上我这棵大树前,小孟你是不是得先给我一份投名状?”   孟连生道:“署长大人放心,我会将立新烟土利润的七成上交给您。”   龙震飞大笑着摇头:“我要让小孟你给我做事,自然是要你跟我一起赚钱,哪能从你手中要钱。”说罢,他将桌上一份报纸翻过来摊开,指着上面的一则新闻标题,“王老板,你认得吧?”   孟连生目光落他手指下王存志三个大字。   他当然认得这位王老板,上海滩大亨之一,十大土商中排在前三位。王存志主要活跃在英租界,打交道的也多是英国商人,跟立新的业务没什么冲突。   他今年五十多岁的年纪,为人八面玲珑,长袖善舞,和各界关系都不错,经常做善事,有上海滩首善之称。   他点点头:“我与王老板有过几面之交。”   龙震飞道:“王老板与先前的林护军使,以及江苏的胡司令关系很密切,他手上的烟土生意,胡司令占了至少三成。虽说林护军使和胡司令暂时败走,但他们的兵马还在,随时等着反攻。你说这话情况下,王老板会不会诚心服我?”   孟连生不置可否。   龙震飞笑着继续:“他服不服我,其实不重要,生意人原本就是墙头草,谁来了听谁的,只要不影响他们赚钱就行。但是胡司令在上海的烟土生意,都是通过王老板,我得截断这条线才行。”   孟连生道:“我明白署长大人的意思,只是王老板烟土提运的路线跟立新没交集,他是从英租界走,巡捕房很多他的人,即使是知道他的货物入港,也很难抢到。”   龙震飞笑着摇摇头:“我不是要你去抢他的烟土。”说罢,望着他的眼睛,微微一顿,抬手做了个抹脖子的动作,“我是要你帮我做掉他。”   他说这话时,认真盯着孟连生,想从他表情里看出点什么不同寻常。然而孟连生依旧是很平静的样子,既没看出害怕,也没看出犹豫,只沉默片刻,便点头道:“署长大人放心,我马上安排人去办,一定不会让你失望。”   “不,”龙震飞摇摇头,“要弄死王老板对我来说,跟捏死一只蚂蚁没什么区别。但我为什么还让你去做?因为我是淞沪警察署署长,我得要名声,王老板在上海滩这么有名望,我不能让这事算在我头上。而多一个人牵扯进来,就多一分危险。小孟,你明白吗?   孟连生了然地点头:“我手下人办事很利落,绝不会走漏风声。”   龙震飞笑说:“我说这个份上你还没明白?”   孟连生道:“小孟愚钝,还请署长大人明示。”   “你是真愚钝,还是跟我装糊涂?”龙震飞鹰隼般的眼睛,扫了他一眼,然而对方乌沉沉的眸子里,实在是看不出任何假装。他摆摆手道,“罢了,我就直说吧。这件事天知地知你知我知,绝不能让第三个人知道。所以,我要你亲自去办。”   孟连生眉头微微蹙起。   “怎么?不敢?没亲手杀过人?凡事都有第一次嘛!要在上海滩站稳脚跟,这点事都办不了,我要如何信任你?”   孟连生沉吟片刻,郑重其事地点头:“署长大人说得对,这件事我会亲自去办。”   龙震飞显然对他的回应很满意,扬起眉头愉悦笑开。   他自认对孟连生这类年轻人看得很清,出身寒微,学识浅薄,自然没多少心机,只要给他好处,就能换得到他的忠诚卖命。而忠诚又恰好他能得到赏识的原因,所以柏清河将立新交给他,这跟他从前军营中一些年轻军官相差无几。   而要让这些人他冲锋陷阵,实在是轻而易举。   他举起奶白色西洋骨瓷茶杯,朝对方示意:“那就预祝我们合作愉快。”   孟连生微微一笑,双手捧起被子,恭谦道:“小孟一定不辜负署长的信任。”   *   作者有话要说:   小孟:好烦    第59章 不变,才是真的有问题   “龙少爷,二公子,今日我做东,千万不要客气。”   暮色四合,杏花楼二层的包间里,几个公子哥们围坐一桌觥筹交错。说话这人叫顾南鹏,纱厂小开,沈玉桐和龙嘉林中学同窗。在座其他几位,也都是同学,算起来这是一场同学聚会。   当年,学校的同学大都是富家子弟,这些少爷们在学校各立山头。沈玉桐作为沈家二公子,才学相貌又是一等一,从小众星捧月,属于哪个山头都想拉拢过来做镇山之宝的角色。但他在交友上一向奉行的是雨露均沾,跟所有人都关系不错,但哪个圈子都不会加入,因为实在不太瞧得上这班公子哥。   所以,他算是自己一个山头,而自己这座山上唯一的同伴,也就是从小死皮赖脸黏着他的龙嘉林。   当年的龙嘉林,虽是世家公子,但家中没落,有爹没娘,爹又常年在外。家中佣人照顾不周,人瘦得如麻杆一样,脑袋上出自老奶妈之手的小分头,狗啃似的不堪入目。人傻性格怂,年年考倒数,别人朝他说一句重话,就吓得如鹌鹑,非得躲在沈玉桐身后才行。   也不怪别人瞧不上他,得幸好有沈玉桐护着他,才没让他彻底变成一条任人欺负的可怜虫。当年这些少爷们,对于沈玉桐跟这么个上不得台面的怂包交好,很是不解。   但现在算是彻底对沈二公子当年的高瞻远瞩拜服得五体投地。   若是能预料到龙家日后能东山再起到这个地步,就算龙嘉林是个真傻子,那也得供起来。   龙嘉林举起酒杯,与几个人碰了碰,扬扬下巴道:“当初你们几个小子怎么对我的,我可没忘记。不过看在你们跟二公子关系不错的份上,我大人不记小人过,只要你们以后识相点,小时候那点事,我不会跟你们计较。”   顾南鹏笑说:“小时候不懂事,多谢龙少爷大人大量。”说着豪气地拍拍胸口,“以后龙少爷在上海滩有什么需要,只要我们能办到的,就是一句话的事。”   龙嘉林伸手揽着沈玉桐,朗声笑道:“小凤,看到没?世人除了你都是势利眼,失势时踩你,得势时捧你。只有你,真心实意对我。”   他说这话,全然不顾其他人的脸面,而且笑得那么爽快,明晃晃就是在故意打这些人的脸。   沈玉桐不动声色地看着他,一面觉得长大了,越来越像他那狠厉的笑面虎爹,一面又觉得他其实还是从前那个不懂事的孩子,只是从一个可怜虫变成了恶童。   沈玉桐对龙嘉林的感情是复杂的,他们有着一同长大的情分,即使明白他不再是从前的小龙,也很难真的反感他,因为知道他对自己的真心实意。只是相处起来,总还是有些不舒服。   他的心思有点混乱,也不知是不是有了点醉意,明明旁人正在热闹地说话,他却一个字都听不进去,一双眼睛飘向窗外。   他想自己是真的有点醉了,不然为何看到对街窗帘内一道模糊不清身影,都觉得是孟连生。   不由得暗笑自己真的太爱这家伙。   在这浮华的世界里,也许孟连生是留给自己最后的纯真赤诚。   龙嘉林还在他耳边聒噪:“不过话说回来,我觉得小凤你没小时候那样关心我了。当然,这也不怪你,毕竟我们分开这么多年。现在我回了上海,以后常常在一起,把这些年的时光都补起来。”   他话音刚落,忽然砰的一声枪响,紧接着街道上像炸锅一般,尖叫逃窜声不绝于耳。   屋内的几人惊得马上趴去窗边看情况。   沈玉桐一个人坐在原处未动,但脑子骤然清醒,甚至因为这清醒惊出了一身冷汗——因为他很清楚地看到,那两颗子弹是对街窗帘后那道身影射出。   不知屋内谁叫了一声:“好像是王存志王老板遇刺了。”   “哎,现在上海滩真是越来越乱了,三天两头就有暗杀行刺。尤其是这些做烟土生意的,斗得你死活我,幸好我们家不沾烟土,少赚点钱总比丢了命好。”   沈玉桐蓦地起身,也不管其他人,跌跌撞撞往外跑。   “小凤!你干吗呢?”龙嘉林在后面叫道。   沈玉桐置若罔闻,一路爬下楼冲到街边。浑身是血的王存志,正被两个手下抬上车,地上留下一滩血迹。吓坏的路人,这会儿正小心翼翼围在路边看热闹。   沈玉桐站在人群中左顾右盼,越过重重人影,看到远处街边,一道熟悉的身影,上了一辆黄包车,很快消失在街头。   如果刚刚窗户口的那道暗影,他无法确切分辨,但余晖下坐在黄包车上的背影,他不会认错。   *   跟龙嘉林和几个同窗道别后,沈玉桐直接去了孟连生的小楼。   孟连生不在家,这栋小楼又没有住家的佣人,他一个进了屋内,为自己煮了一壶茶水,去看了会儿露台的花和星星,又去书房用留声机听了几首西洋曲子。   然而每桩事都干得心不在焉,脑子里都是孟连生。一会儿是傍晚拿到开枪的身影,一会儿这些年他在自己脑中点点滴滴。   掐指一算,从最初那个帮他抢回钱夹的穷苦少年,到现在赫赫有名的孟老板。已经过去快五年。   五年,足够一个人脱胎换骨,想想龙嘉林从以前的小龙变成现在龙少爷,甚至还没用到五年。   然而他一遍一遍在脑子里对比现在和初始时的孟连生,除了个子高一点面容成熟一点,无论是温良恭谦的言谈举止,还是那双干净无暇的眼睛,始终没有任何变化。   其实按常理来说,一个人身份地位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又身处立新这样复杂的环境中,不可能还停留在从前。   不变,才是真的有问题。   他不愿多想,如果上次在盐厂,他杀两个入室凶徒,还在情理之中,但如今当街行凶,他实在找不到借口为他辩解。   况且,得什么仇什么怨,还得他这个老板亲自动手?   他是不是其实也早成了孙志东那样的恶徒,只是没让自己发现而已?   在满肚子疑惑和愁肠中,他一直等到临近凌晨,才听到门外弄堂响起汽车声。   孟连生推开门,看到坐在灯光下的沈玉桐,笑问:“二公子,你怎么来了?这两天不是没空么?”   沈玉桐抬头看向他,他穿着一身卡其色风衣,戴一顶鸭舌帽,是很标准的上海滩摩登青年打扮,也是今天傍晚看到的那身衣着。   “是啊,原本是没空的,小龙回了上海,这两天中学同窗请客吃酒,连着好几场。”   孟连生将帽子摘下挂在衣架上,朝他走过来,及至人快走近,沈玉桐才闻到他身上的酒味。但那张俊朗的面颊倒是正常,只眼眸微微有些泛红。   “龙少爷啊……”孟连生拖着尾音,在他身旁坐下,揉了揉眉心,笑道,“同窗聚会好玩吗?”   沈玉桐不动声色地看着他,淡声道:“谈不上什么好玩不好玩,今天傍晚原本在杏花楼吃饭,吃到一半,楼下街上忽然发生枪击,弄得我们提前散了场。听说被刺杀的是王存志王老板,也不知怎么样了?”   孟连生脸上除了一点酒后的倦怠之色,没有任何异样,他打了个哈欠,道:“今晚喝酒有人说起这事,好像是没抢救过来。”   “是吗?”沈玉桐道,“虽然我们家跟王老板没生意往来,不过他在上海滩名声挺好的,也算是个大闻人,不知谁要杀他?”   孟连生不甚在意道:“二公子不是说过烟土误国误民么?王老板做再多善事,也是伤天害理的土商,得罪的人不晓得多少,发生这种事多正常。”   沈玉桐失笑:“小孟,你是不是忘了立新也做烟土生意?”   孟连生转头对上他,弯唇一笑:“二公子,我知道你们大盐商看不上土商,你放心,我也不喜欢大烟,总有一天,我会让立新干干净净抽身出来。”   沈玉桐微微一愣:“当真?”   孟连生用力点头,将下巴搁在他肩膀上,呢喃般道:“二公子,我知道你一直担心我。我知道自己在做什么,我不仅要当孟老板,还要当跟二公子一样堂堂正正的孟老板。”   沈玉桐原本还有一肚子话想试探他,好弄清楚傍晚那场刺杀的情况,但此刻又觉得什么都不重要了。   他揉了揉对方的头,柔声道:“行了,一身酒气,洗洗睡吧。”   孟连生双手抱紧他的腰:“二公子陪我一起。”   *   作者有话要说:   是不是都忘了这文还有强夺情节   马上了。    第60章 罢工游行   翌日清晨,沈玉桐回到沈家花园,父亲和大哥正坐在客厅,不知聊着什么。   见他回来,沈玉桉眉头轻轻蹙了蹙,道:“玉桐,最近上海局势不安稳,你不要到处乱跑了,少跟人喝几顿酒不是什么大事。”   沈玉桐见父兄神色严肃,点点头,走到沙发坐下问:“怎么了?”   沈玉桉指了指茶几上的报纸,道:“昨天王存志被人当街枪杀,你知道的吧?”   沈玉桐拿起报纸扫了眼,大都是王存志遭暗杀的消息,除此之外,还有各界人士登报吊唁,包括新上任的警察署长。   他点点头道:“这事我知道。应该是土商之间的纷争,跟我们没关系吧?”   沈玉桉蹙眉道:“如果只是土商纷争那倒还好,就怕没那么简单。”   “大哥,什么意思?”   沈玉桉还未回答,沈老爷子老神在在先开了口:“现在各方军阀群雄逐鹿,浙江江苏争夺上海,就是为了钱。王存志烟土生意,据说江苏胡司令占了七成。他的死,到底是谁所为,可真不好说。”   沈玉桐目光再次落在报纸龙震飞那则吊唁上,如果这事是李司令和龙震飞他们在幕后所为,为什么是孟连生?   是啊,为什么是孟连生?   以他的了解,立新和王存志的生意并没有冲突,多年来都是相安无事。如果昨日那人真是他,他为什么要做这件事?   沈玉桉接着父亲的话道:“浙江好像急需军费,昨日已经给上海华商下达文件,从下个月开始增加一成的税收。”   沈玉桐皱眉:“这些年局势混乱,又受洋货冲击,上海工商业也不好过,他们一来就加一成的税?多少人承受得起?”   “这些人只顾自己抢地盘,哪会管百姓死活。龙震飞是李司令的左膀右臂,如今上海的事都由他出面打理。她个铁腕做派,上任没几天,就已经开始清查报社,紧接着便是提税的消息,只怕上海滩日后很难有安宁。”说到这里,沈玉桉愤愤地冷哼一声,“回头让小龙少来我们沈家,我们现在可高攀不起。”   沈玉桐轻笑:“大哥,不管龙叔要做什么,跟小龙也没多大关系。”   “天真!”沈玉桉轻斥,“小龙是龙震飞的儿子,子承父业懂不懂?他爹做的每件事都跟他息息相关。况且小龙自己也没少干混账事。”   “你大哥说得没错,”沈老爷子开口,“玉桐你以后还是少跟小龙来往。不说别的,龙家能在上海待多久还说不定呢,万一以后失势,就算影响不了咱们沈家。你这个龙少爷的好友,只怕会受人奚落。”   “我晓得的,”沈玉桐点头,“我在奉贤待得时间多,小龙回来这一个多月,加上龙家晚宴那次,我和他也就总共见过三回。”   沈玉桉像是忽然想想起什么似的,咦了一声问:“对了,你这每次回洋场,五天能有三天晚上出去跟朋友喝酒。我也没听说你是去堂子里,到底是些什么朋友,一喝喝整夜。”   沈玉桐欲盖弥彰般咳了声,道:“是没去堂子里,就是在朋友家里,喝喝酒聊聊天。”   沈玉桉也没多问,只道::“反正现在外面乱得很,你自己有点分寸,别让爸爸和我担心。”   “知道的。”   当然,他也就是嘴上说说,他一个月也就能和孟连生待上几天,可没想过连这点时间都剥夺。   只是王存志的死,即使他没再追根究底,心底到底留下了点芥蒂。   至少对孟连生,他得多花点心思在他身上,尤其是最近这局势,一不小心就得泥足深陷。   *   王存志的死,掀起了一阵轩然大波,甚至有消息将矛头指向警署,只是没能激起半点水花,一来是没证据,二来是报刊被管控,对警署不利的消息,根本见不了天日。   因而这场大波,也就持续了几日,便如风一样散去。上海滩这片地方,每天都在发生大事发生传奇上演,没有哪一桩能长久地占据老百姓的心。   加上年关将至,再难的岁月里,过年也少不了热闹喜庆。   去年沈玉桐在自流井过年,今年终于与家人团聚,他也不愿意困在烦心事中,只想好好陪老父亲和家人过上一个团圆年。   到了正月走亲访友,也是忙得很,只抽空与孟连生吃了顿饭。   过了正月,另一桩大事,就彻底湮没了王存志的死。   因为提税,华界一些商人宣布降薪。资本家向来是利益当先的群体,上头对他们的盘剥,最终买单的是比他们更低的工人阶级。   古往今来皆是如此,无论发生何事,倒霉的总归是老百姓。   此时上海开埠几十年,深受国外思想影响。虽然还没有成型的工会,但这两年为了维护工人阶级的权益,有人建立了工人俱乐部,罢工的事也不是一次两次。   这回多家工厂宣布降薪,自然引起工人不满。几日下来,多方响应,在南市开启了也一场轰轰烈烈的罢工。   沈家在南市有工厂,怕工人们受影响,沈玉桐便代表父兄赶紧去工厂安抚工人,承诺绝不降薪。   待工人们安心地去开工,他出门坐上车准备回租界。   哪知车子刚开上主道,便被前方水泄不通的人群挡住了去路。   汽车夫道:“二公子,前面在游行,可能过不了了。”   沈玉桐打开窗,瞧了眼前方黑压压的人群,喧杂吵闹不绝于耳,估计一时半会儿消停不了,便打开车门:“行,我自己走出老城厢去坐黄包车。”   汽车夫道:“二公子,要不然你待会儿再回去,街上这么乱,肯定有人趁机搞事,我怕不是很安全。”   沈玉桐不以为意地摆摆手:“我又不凑热闹,从边上绕过去就行。”   说罢便下了车。   也得幸好他们车子没强行往前开,街上已经好几辆车子被游行队伍拦下,车内的人估计怕出事,只能弃车逃走。于是几辆小汽车成了罢工者的舞台,几个年轻人爬上车子,高举喇叭喊口号。   这些口号极具感染力,一时群情激奋,声浪一浪接一浪。   街边店铺怕出事,大都关门,沈玉桐沿着廊檐往前走。他是资本家的儿子,未来大概也是个资本家,但他在英国留学四载,读过《资本论》,明白资本家与工人是相辅相成的关系,国外的工人运动子工业革命到现在,已经开展多年,是西方发展进步的象征。   何况人生而平等,他从不认为资产阶级对工人的剥削理所当然,因而对工人们罢工反对降薪,反倒乐见其成。   如果工人罢工,能让政府妥协,取消加税,对整个工商业的发展,绝对利大于弊,就像西方每一次大罢工,都会迎来进步一样。   然而情况显然没有他想的那么简单,游行队伍还没走五十米,便有几辆军用卡车驶过来,几排荷枪实弹的警察从车上跳下,挡在前方,其中带头的还当空放了一两枪。   然而罢工队伍正是气势高昂激奋时,哪能被这两声枪响喝退,只稍稍停顿,又继续往前迈进。   “反对剥削,反对降薪!”   “劳工万岁!”   工人朝前挤,警察往后退,一开始还只是互相推搡,但很快失控,变成互相殴打。   面对手拿**和铁棍的警察,前排冲锋陷阵的工人,很快有人受伤,于是更加引起群情激奋,开始蜂拥而上大力反击。   原本的非暴力罢工,彻底失控。   沈玉桐看出情况不对,本应马上离开这是非之地的,但他却在街边停了下来。   不知是谁一声令下,原本乱作一团的人群中,忽然响起一阵枪声,然后是有人大叫:“杀人啦!警察开枪杀人啦!”   前方的人一边大叫一边逃窜,游行队伍立马溃散。   沈玉桐不可置信地僵在原地。   他怎么都没想到,警察竟然会对工人开枪。   等人稍稍散开,沈玉桐便见几个人已经中枪倒地,正被同伴往旁边拖,但很快就有警察用枪托上来赶人。有两个原本被拖到一旁的人,最终还是被惊慌害怕的同伴抛下,无助地躺在路上**。   眼见就要被慌乱逃散的人踩中,沈玉桐赶紧冲上前去救人。   虽然被人冲撞了好几次,但幸好还算有惊无险地将其中一人拖到了一旁,用仅有的一点急救常识手忙脚乱为人止血。   “救……救我。”男人费力睁大眼睛,气若游丝开口。   沈玉桐手上都是血,养尊处优的沈二公子,难免有点眩晕,强迫自己镇定道:“你别太用力,我先给你止血。”   “我……我家里有四个孩子等我养,我不想死。”   沈玉桐拿了自己帕子,简单给人做了包扎,环顾了下周,已经彻底乱了。   军警虽未再开枪,但拿着枪托见人就砸。原本就溃散的人群,此刻七零八落,有有几个倒在地上的人,已经一动不动,被拖到一旁的伤者,满身是血,痛苦呻\\吟,街上充斥着各种尖叫哭喊。   一个十几岁模样的瘦弱少年,被打倒在地,哭叫着手忙脚乱往边上爬。然而对他动手的警察,不依不挠地追过来,眼见那少年哭喊求饶,大兵还不罢休,沈玉桐实在于心不忍,在大兵手中枪托再次砸下之前,冲上去一把将人推开,正要将地上的少你扶到一边时,那杀红眼的警察,举着枪托便朝他后背砸下来。   沈玉桐想要躲开已经来不及,生生挨上这一下,疼得生理泪水都差点出来,但他没跟人纠缠,继续将受伤的少年拖到一旁。   那警察大概是见他穿西装皮鞋,头发梳得锃亮,一看就是公子少爷,不是来游行的工人,便没再继续追打,转而去处理其他人。   沈玉桐将少年放好,自己重重坐在地上。他望着混乱的场面,一股无能无力的感觉涌上心头。   人命在这个时代,不过草芥罢了。   而他什么都做不了。   警察成功驱散了游行队伍,抓了几个人押上车,也不管地上死伤,开车绝尘而去。   等车子一离开,倒地人身旁很快围上人群,接着便是不绝于耳的哭嚎声。   沈玉桐在地上茫然地坐了片刻,刚刚那少年缓过劲儿,跑过来对他道谢,他摆摆手,站起身,迈着沉重的步伐缓缓离开。   *   作者有话要说:   写这文是脑门一热。连载到现在是心里拔凉。没想到在晋江写文能扑街成这德性。   幸好我早有预见,存了很多稿。   为自己的机智点赞233333333333333    第61章 心烦意乱不如及时行乐。   “小凤!小凤!”   沈玉桐正趴在床上让阿福上药,便听龙嘉林叫魂一样的声音传来。他想翻身,却因为牵动背上的伤,疼得倒吸了口冷气。   活了二十多年,父母兄长从没动他一根手指头,哪怕在四川那次,也没吃到皮肉苦,哪知这回竟然被个警察一枪托差点砸成半身不遂。   当时还不觉得什么,回到家才发觉左肩肿起老高一块,吓坏了一屋子人,勒令他伤好之前老老实实在家休养,不仅奉贤不许去,也不许他晚上再去找朋友喝酒。   他只能老老实实躺在家里,没办法见孟连生了。   不过自己这样子去见人,只会叫他担心,确实不适合见面。   龙嘉林应该是打电话给家里,听到了消息,所以急吼吼跑过来看他。   龙少爷没有敲门的习惯,推开房门就往里面冲,冲到床边,恰好瞥到沈玉桐肩上红肿的伤处,急道:“小凤,你怎么样?”   “我没事,皮外伤而已。”   “什么没事?再重点骨头都该碎了。”阿福埋怨,他是故意说给龙嘉林听,因为警察是龙家的人,龙家的人打伤了自家二公子,这笔账当然得算在龙家头上。   何况前天南市罢工,警察开枪打死了六个人,伤者不计其数,还抓走了好几个。阿福在沈家没吃过苦,也没参加游行,但也觉得自己是工人一份子,听到这消息,将龙家父子骂了不知几百遍。   此刻龙嘉林上门,虽然面上不敢说什么,阴阳怪气也得埋怨两句。   不过,龙嘉林并没听出来他的阴阳怪气,一心只在沈玉桐的伤上,他一屁股坐在床边,挥手将擦完药的阿福赶走。   等屋子里只剩两人后,他龇牙咧嘴恶狠狠道:“你放心,我肯定把对你动手的人找出来,让他给你磕头谢罪。”   沈玉桐无奈苦笑,他受这伤怪不上对他动手的人,因为那些警察说白了也只是听命行事的提线木偶,要真怪还真只能怪龙嘉林他爹。   那些开枪的警察,其实也并不比死在枪下的工人更金贵,也许换个场景,死的就是他们。   思及此,他摇摇头道:“别人也不知我是谁,还以为我是罢工工人呢。对了,事闹这么大,你们怎么处理?”   警察对工人开枪,打死了六人,这事引起了全上海的公愤。加上上海滩各方势力本就复杂,各路人马都立马拿这事做文章 ,几所大学也在发传单游行。对刚入沪的浙派和发令的龙震飞,只怕是要面临很大的危机。   龙嘉林有些烦躁:“我爸爸已经登报道歉,说这是手下擅作主张,开除了好几个人。被抓的工人也都放了。”   沈玉桐闻言点点头。   龙嘉林又愤愤道:“这次罢工,就是南市工人俱乐部那几个头头煽动的,他们哪里是为了工人利益,根本就是利用工人跟老板们作对,故意勒索,这回竟然想在我们头上撒野。如今已经被打死一个,还有两个逃得不知踪影。我爸爸绝不会放过他们的。”   沈玉桐不知他这番歪道理是谁讲给他听的,不过不同立场有不同认知也正常,他把工人代表当成街匪路霸倒也不奇怪。   思忖片刻,他试探问:“龙叔不是都为开枪道歉了吗?你们现在抓人,只怕会引起民愤吧?”   龙嘉林颇有些得意地笑了笑:“我跟你说小凤,在上海滩做事,不是什么时候都要用警署身份的。这种事当然交给别人办就好。”   沈玉桐却是皱起了眉头,警署办事代表的是官方,自上而下都看得到,还能有个监督,若是暗中行事,那会更麻烦。   只见龙嘉林往他跟前一凑,神神秘秘道:“小凤,你知道我爸爸如今将这些不方面自己露面的事,都交给谁办吗?”   沈玉桐望着他得意的神色,心中忽然有种不好的预感,他没有回答,只眯起眼睛等待他的答案。   龙嘉林显然也没打算要他真猜,顿了下,便又继续道:“小孟。”   虽然已有预料,沈玉桐还是蓦地一怔。   龙嘉林见他这错愕的模样,得意道:“你还不知道吧?我就晓得小孟不会告诉你。我爸也交代我不要跟人说,不过我想着你也不是别人,而且小孟是我们朋友,所以我就悄悄告诉你。”   沈玉桐望着他笑盈盈的脸,压下心头的震惊,蹙眉问:“他都为龙叔做了什么?”   龙嘉林不甚在意地摊摊手:“我也不太清楚,反正都是我爸爸不方便出面的事,就晓得这次工人俱乐部的名单,是他查出来的,我爸爸现在很信任他。”说着他又笑嘻嘻道,“以前我都没看出小孟这么有本事,记得第一回见他,还是在沈伯伯生日宴上吧?他帮忙抓了毒蛇,那时他就是柏清河的小跟班,话都不说的,土包子一样。这才多久啊,都成我爸爸座上宾了。”   沈玉桐不动声色听着,待他说完这一通,故作不经意地问:“我听说王存志王老板是江苏胡司令的人,他被人暗杀,不会是小孟替你爸爸做的吧?”   “我爸爸没跟我说过,”龙嘉林歪头道,“不过江苏那边还没放弃上海,王存志又跟胡司令关系紧密,我爸爸先前想拉拢他,但对方一直打太极,弄得我爸爸很不高兴。你要这样说,也不是没可能。”   说着,他像是想起什么似的,一把抓住沈玉桐的手:“小凤,我知道我爸爸来了上海,做的很多事情,你们看不惯,但我爸爸的身份和立场,他不能不这么做。你放心,不管我们做什么,我一定会护着你,护着沈家。”   沈玉桐勉强一笑,浙江夺下上海后,还真是弄得人心惶惶,光是提税这一项,就让才刚刚发展起来的华界工商业苦不堪言,沈家尚能承受,但谁知道往后会怎样。   然而父是父子是子,龙震飞做了什么,也不能怪在龙嘉林头上。只是对方这这口口声声的护着,毫无意义,整个华界商业一荣俱荣一损俱损,若是工商业遭受浩劫,沈家也逃不过。   “小龙,”他叹了口气,“你这份心我替我父兄谢谢你,只是现在说这些没用,你自己好好跟着父亲做事,早日掌权才是正事。”   这话当然也只是说说而已,他早已看出来,龙嘉林跟龙震飞没什么区别,无非是更天真而已,若他有朝一日坐上高位,只怕比他爹更专\\制残暴。   龙嘉林点头,拍拍胸口道:“我明白的,我最近都有好好做事,今晚还要去闸北,也是听到你受伤才抽出空赶来看看。那你好好养伤,我走了,有空再来找你。”   “嗯,你去忙你的,不用管我。”   龙嘉林屁颠屁颠地走了,分明还处在父亲得势的喜悦中,对上海受到的影响,浑然不觉。   当然,这并不奇怪,若是上位者能体会人间疾苦,那这世上早没有战乱纷争。   他看了眼时间,已过八点,想了想起身下床,刚换上衣服,便有人敲门。   “进来!”   沈玉桉顶着一张严肃的脸进屋,蹙眉问:“你要出去?”   “嗯,去找朋友说点事。”沈玉桐抬头,问,“大哥,有事吗?”   沈玉桉道:“没什么,就是小龙……”他微微一顿,“龙家来了上海后,做了些什么,你也看得一清二楚。虽然他来家里,我们没法关门拒客,但你跟他必须得保持距离了。”   沈玉桐愣了下,又点头:“我知道的。我和小龙原本就已经不是一路人,话都说不到一块,要不是从小一起长大的情分,早没有来往。”他微微一顿,又说,“但是小龙本性不坏,大哥你也不用把他当成要妖魔鬼怪。”   沈玉桉嗤了声:“他什么德性我还不清楚?就是个扶不起的阿斗,要是他不学他爹作恶,我们沈家养着他也没事。”   沈玉桐失笑。   沈玉桉稍稍正色,想到什么似的又说:“比起小龙,你那个朋友小孟,你自己多留心点。我收到消息,他最近跟龙震飞走得很近。这个人……”他沉吟片刻,“看起来是个老实孩子,但只怕没那么简单,虽然他对我们有恩……”   沈玉桐心头忽然生出一点烦躁,打断他:“大哥,小孟的事我心里有数。”   “你有数就好。现在上海滩局势复杂,我们沈家能明哲保身就是万幸。””沈玉桉叹了口气,忽然又正色道,“不是,你伤还没好,这么晚出去作何?现在外面不安生,你不许出去!。”   沈玉桐笑说:“皮外伤而已,我又不是小孩子,能有什么事?”   说着,他已经往外走。   沈玉桉在后头叫道:“让程达跟着你。”   沈玉桐摆摆手,飞速下楼。   他没用家里的汽车,自己出门叫了一辆黄包车,直接叫人拉去富民路。   上海滩的夜生活很热闹,一路灯火通明。   弄堂里这会儿也正热闹着,有人在拉胡琴唱戏,有人在听留声机,还有麻将和孩子的啼哭,都是人间烟火。   孟连生亮着灯的小楼,安安静静地伫立在这片烟火之中。   沈玉桐正要往前走,那小楼的灯忽然灭了,咯吱一声,孟连生的身影从大门里出来。   他走到门口的汽车旁,拿了钥匙要开车门,像是想到什么似的,又将钥匙抽出来,转身往弄堂外走去。   沈玉桐在他转身前,已经隐没在路边一辆汽车后,待他越过这辆汽车,才又慢慢挪出来,悄无声息跟上。   弄堂外对面的街道,停着一排黄包车,孟连生穿过街道,坐上其中一辆,朝夜色霓虹中驶去。   “公子,去哪里?”沈玉桐随后也叫了一辆车,人力车夫客客气气将毛巾往脖颈一搭,客客气气问。   沈玉桐道:“跟上前面那辆,别太近了。”   车夫了然地诶了一声,拉起车子,朝快要消失的前车追去。   两辆车一直隔了几十米的距离,在十里洋场的繁华夜景里,看不出任何不同寻常,坐在前方的孟连生,自然也不会后脑勺长眼睛,留意到远远跟着自己的沈玉桐。   车子转过两个街道,灯火辉煌的大世界映入眼帘。   孟连生的车子在大世界门口停下。   沈玉桐见状,让叫车夫将车停在街对面。   这会儿大世界正是热闹时,门口人来人往,多是晚上来消遣的摩登男女。孟连生站在大世界门外,昂头望着五光十色的灯牌,仿佛是很感兴趣的模样。   沈玉桐隔街遥遥望着他,想起之前两人聊天,说过有时间要一起来大世界看文明戏和杂耍,只是过了这么久,竟然一次没实现。   他微微眯起眼睛,只见孟连生站了一会儿,有小货郎来兜售香烟零食,他随意拿了两样,递给小孩钱,摆摆手示意不用找零。   须臾,又有一个小乞儿举着破盆儿凑到他跟前,他也掏出两枚铜元放进去。   小乞儿多是群体出动,见同伴顺利讨到钱,便认定这人是个冤大头,一窝蜂举着盆儿围上来。   孟连生既没躲开也没嫌恶,而是掏出一把铜元,每个盆里都放上一枚,最后还将刚刚买的零食,分给了这些孩子。   收获满满的小乞儿们,排队朝他鞠躬感谢,笑笑闹闹走了。   怎么看怎么都还是沈玉桐认识的那个孟连生。   孟连生始终没有进去,等小乞儿散去,又在原地望着灯牌站了会儿,才慢慢转身离开。   他这回没再叫黄包车,而是沿街步行。   沈玉桐隔着一段距离跟上他,走了片刻,发觉他是要去附近的立新码头。   这会儿的货运码头还很繁忙,到处都是扛着包袱码头工人。每路过一个人,孟连生都会主动打招呼,他几乎记得每一个工人的名字。   一路走进一间仓库。   “小孟,你来了!”杜赞领着两个人迎上来,又往身后一个被绑着跪在地上的男人指了指,“人抓到了。”   孟连生点点头,沉默不言地走过去。   地上那人见状,连滚带爬往他脚边凑:“孟老板,我知道错了,以后再也不敢了,你饶我这一回,下半辈子给你做牛做马我也心甘情愿。”   孟连生面无表情地看着他,道:“你很缺钱?”   男人一把鼻涕一把泪道:“我家里老母生了重病,每个月得几块大洋药钱续命,还有四个孩子要养活,老婆身子也不好,我要不是实在没办法,怎么可能去偷烟土。”   孟连生若有所思点点头,抬头问杜赞:“他说的是真的吗?”   杜赞:“……差不多吧,”   孟连生:“回头给他家里送两百大洋。”   地上的男人仿佛是看到救星一样睁大眼睛,他在立新码头干了几年活,大家都对小孟赞不绝口,看来自己是逃过一劫了。   杜赞皱眉道,“小孟,这家伙偷了几公斤烟土,要是我们就这样算了,岂不是坏了规矩,其他人有样学样,我们仓库还不得被蛀空?”   孟连生抬头:“谁说算了?”   刚松一口气的男人,闻言大惊,趴在地上哭喊着求饶:“孟老板饶命!”   孟连生退开一步,淡声道:“放心吧,几斤烟土要不了你的命。”又对杜赞吩咐,“卸了他的手。”   杜赞点头,朝身后小弟挥挥手。   此时仓库半掩的门外,沈玉桐正隐没在夜色中,默默看着里面发生的一切。   因为周围空无一人,安静得只剩夜风虫鸣,男人被砍断手时那撕心裂肺的惨叫,几乎是直直刺入他的耳膜。   他闭眼深呼吸了口气,让自己镇静片刻,又才缓缓将眼睛睁开。   先是看到地上抽搐着的男人,和一滩渐渐淌开的鲜血。继而又将目光移上去,落在灯光下孟连生的脸上。   对方正微微低头看着地上的男人,面容既不暴戾也不残忍,还是一如既往的平静温和,仿佛看得并不是一个被他下令砍断手的人。   然而正是因为这样,才叫沈玉桐五味杂陈。   “谁!谁在哪里?”   他不愿再看,正要转身离开,忽然有人在他身后大叫一声,还未反应过来,双手已经被人钳住,因为左肩有伤,被人这样大力一攥,疼得他轻呼出声。   里面的人听到动静,咚咚跑出来。   “二……二公子!”杜赞见到门口的人,大惊失色,反应过来,赶紧挥挥手斥道,“干吗呢?快松手!没见是沈二公子。”   攥住沈玉桐的小喽啰哪里知道什么沈二公子,但见杜赞这样语气,立马松开了手。沈玉桐皱眉揉了揉左肩,一抬头,孟连生也已经出来。   “二公子,你怎么来了?”相较于杜赞的惊讶,他倒还算平静。   沈玉桐收回肩上的手,无奈地笑了笑:“路过这边,想着你可能在码头,就过来看看。”说着,又试探般道,“有没有打扰你们做事?”   “没有没有,这里有点乱,我带二公子去办公室喝口茶压压惊。”孟连生说完,吩咐杜赞处理,自己拉着沈玉桐离开。   两人走到办公室,孟连生将电灯打开,让沈玉桐在沙发坐下,拿出一只大瓷缸给他倒了一杯凉茶。   这只杯子沈玉桐之前用过,不算陌生。他捧着杯子喝了口水,大概是茶水清凉,两口下肚,原本杂乱的情绪,倒真镇静了不少。   孟连生在他面前蹲下,昂头用他那双黑沉沉的眸子望着他。   “是不是吓到二公子了?”他低声问。   要说吓倒不至于,毕竟前天才看到警察当街对工人开枪,况且先前在奉贤,孟连生还亲**杀了两个入室歹徒。   只是他隐约意识到,好像有些东西跟自己以为的不一样。   “小孟,我不知道你们立新有什么规矩,但现在是民国了,偷了东西该交给警察,而不是随便动用私刑。”   孟连生轻笑了笑:“二公子有所不知,这些规矩都是柏先生当初立下的,下面的人与其说是听从于我,不如说是听从规矩,我要是带头坏了规矩,立新就该乱了。我是想带立新改革,变成跟你们沈氏一样的民族企业,但得一步一步来,现在确实还没这个条件。”   沈玉桐叹了口气:“但有些事真做不得,你明白吗小孟。”   孟连生在他身旁坐下,身子贴着他道:“我明白的二公子,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我心中有数。”   “你真的有数吗?”沈玉桐看着他皱眉问,“听说你现在在为龙震飞办事?”   孟连生微微一愣,继而又坦诚道:“他是警察署长,吩咐我办事,我没办法拒绝。”   “所以你把工人俱乐部的名单交给龙震飞,还要帮他去抓那两个工人领袖?”   孟连生道:“如果不抓到那两人,这场风波就平息不了,工人继续罢工游行,南市许多工厂都得受影响。”   明明就是一番歪理,但沈玉桐竟然觉得也不算没道理。   孟连生继续道:“二公子,我也反感龙震飞的做法,但现在时局这么不稳,我得保证立新不倒在我手中,我不能成为第二个李永年,让柏先生的心血倒在我手里。”   不得不说他平时话不多,但讲起道理来,又无法让人反驳。   因为背景不同立场不同,沈玉桐确实不能站在沈家二少的身份,去告诉他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他可以养他,给他钱离开立新做自己的事业,但他是个独立的人,或许也有着自己的理想抱负。   一时间,他心绪烦乱,蹙眉忧心忡忡道:“小孟,你这样让我很担心。”   “我知道二公子是为我好,”孟连生确实展眉一笑,伸手亲昵的揽住沈玉桐肩膀,“我不会让你失望的。”   左肩的伤处被碰到,沈玉桐疼得死了一口冷气。   孟连生吓了一跳,赶紧收回手:“怎么了?”   沈玉桐轻轻摸了摸肩膀:“受了点伤。”   孟连生忙拉开衣领,凑上去看了眼,见到那一大片青紫,惊道:“这么严重,怎么伤的?”   沈玉桐摆摆手,不甚在意:“前天路过工人游行,警察镇压的时候,把我给误伤了。”   孟连生闻言,蹙起眉头:“你怎么没跟我说?”说罢急忙忙起身,“我去给你弄点药来。”   沈玉桐见他这样担心自己,心中不免一软,也暂时忘了自己此行目的,失笑道:“已经上过药了,皮外伤,你别紧张。”   孟连生复又坐回远处,望着他郑重其事道:“现在外面乱得很,你最近别一个人出门。要去我那里的话,先给我打电话,我去接你。”   沈玉桐笑:“你去接我?被我大哥他们看到怎么办?”   孟连生道:“我把车停在拐弯处,或者我安排人力车夫在你家门外。”   沈玉桐好笑地摇摇头:“最近我也忙得很,恐怕不能经常去找你。”   孟连生小声嘟囔:“你从前也没经常来找我。”   沈玉桐想着,自己这个爱人做得是不大合格,永远都是孟连生等着自己去“临幸”。   又想,自认很爱孟连生,但如果小孟不再是初识的小孟,变得与上海滩那些心狠手辣的大亨一样,他还会像这样爱他吗?   他没有答案。   甚至也不愿太多想,怕想多了,就不得不想出一个答案。   他深呼吸了口气,朝对方笑了笑,吻了上的唇,低喃道:“我待会儿还要回家。”   心烦意乱不如及时行乐。   *   作者有话要说:   二公子:心慌慌    第62章 小孟的烦恼   杜赞敲门之后,在外面等了好一会儿,孟连生和沈玉桐才从屋内走出来。   两人衣着整齐,面色无常,加之光线暗淡,沈玉桐白皙脸颊上残留的一点潮红,并不明显。   杜赞没做多想,道:“小孟,都处理好了。”   “行,你们去休息吧,我送二公子回去。”   “好嘞,二公子慢走。”   沈玉桐颔首点点头。   目送两人身影没入码头的夜色中,杜赞收回视线,见身边小弟还呆呆望着,没好气地在人脑勺扇了一巴掌:“看什么呢?”   小弟睁大眼睛感叹道:“原来这就是沈二公子啊!我原先总听人说二公子是上海滩第一美男子,果然是名不虚传。”   杜赞:“那当然。”   小弟鬼鬼祟祟凑到他跟前道:“孟老板和二公子到底什么关系?我怎么感觉……”   “当然是朋友。”杜赞踹他一脚,“脑子里想什么呢?”   小弟咧嘴嘿嘿一笑:“我这不是见二公子长得跟神仙下凡似的么?”   “以为小孟跟你一样荤素不忌?”杜赞朝那两道已经快要看清的身影瞧了眼,本想再说点什么,可话到嘴边却又被一阵夜风吹散。   当初在西康,他虽然没和沈玉桐有过什么多的交情,但也知道他与孟连生同吃同住三个月。原本是以为朋友落难出手相助,但被小弟这样一提醒,忽然觉得是有点不对劲。   孟连生确实洁身自好,身边从来没一个女人。   但一个男人不好女色,那好什么?   杜赞对断袖这事儿不甚了解,但无论是唱花旦的男戏子,还是窑子里的小倌儿,这些当兔儿爷的,哪个不是跟娘们儿似的。沈玉桐虽然是一等一的美男子,但怎么看都不像兔子。   他一面觉得是自己多想,一面又觉得如果是真的,那孟连生是真有本事。   有本事的孟连生将沈玉桐送到一辆黄包车旁。原本他是要开车送对方回去的,但沈玉桐说坐黄包车就好,他也没再要求,只亲自将人送过来。   那黄包车夫显然是对他不陌生,将手中毛巾往肩上一搭,站起身道:“小孟老板,这是要用车?”   孟连生点点头,拿出一枚大洋递给他:“送我朋友到沈家花园。”   “好嘞。”车夫接过钱朗声应道。   沈玉桐上了车,对站在路边的男人摆摆手:“你早点休息。”   “你也是。”孟连生望着他笑了笑,又嘱咐车夫,“我朋友身上有伤,你车子拉得稳当些。路上当心。”   车夫道:“小孟老板你就放心吧,我肯定给你把人安全舒服地送到。”   “那就多谢了。”   “哎呀,小孟老板总是这么客气。”   车夫摇了摇铃铛,拉起车子吆喝着跑起来。   坐在车上的沈玉桐回过头,孟连生还站在原地目送着自己。他想,自己确实是不了解孟连生,因为他想不出一个如此和善的人,刚刚在仓库残忍地砍断了一个人的手。   他一直知道人性复杂,但没想到最复杂的是看起来最简单的孟连生。   回到沈家花园,时日还尚早,他洗了澡回房,还未有睡意,端着女佣送来的牛奶,来到窗边,见程达正在花园里练拳,便让女佣将人叫上来。   程达顶着一头汗进屋,问:“二公子,你找我有事?”   沈玉桐道:“你帮我找个人去盯着小孟。”   程达蹙眉不解问:“盯着小孟?你跟小孟发生什么矛盾了?”   沈玉桐摆摆手:“你别管这些,总之找个人去盯着他,每天做什么事报告给我。一定要找个机敏的,他身边人多。”顿了顿又说,“而且他人聪明,千万别叫他发现了。”   程达见他神色严肃,不禁急道:“二公子,你跟小孟是不是发生了什么过结?他是立新老板,跟一般商人不一样,你要跟他结了什么怨,可千万别自己担着,得跟大公子说。”   沈玉桐失笑:“我跟他是朋友,能结什么怨?就是听说他最近跟龙震飞走得近,有点担心,就想着找人盯着他,看他到底在做些什么,这事儿你可千万别跟大哥说,免得他担心。”   程达点头:“行,我这就去办。”   沈玉桐躺上床,仍旧未有睡意,脑子里都是孟连生的脸。他不是没见过从落魄到风光的人,龙嘉林就是其中之一,龙家得势,让他从一个胆小懦弱的少年,变成如今张扬跋扈的大少爷。   而孟连生从衣衫褴褛的的穷小子到如今上海滩大亨,除了稍稍成熟一点,好像身份的改变并未让他这个人发生任何变化,依旧他初相识时恭谦温和内敛纯良的模样。   他往常只觉得难得,现在才反应过来,这种没有变化分明很不对劲,换做他自己,若是从一文不名到富贵泼天,也绝不可能保持初心,更不可能在温和善良的同时,又对杀人无动于衷。   因为这不符合人性。   他不得不承认一个事实,要么孟连生其实早已变了,如今这副模样不过是伪装;要么从一开始,他就没这么简单,不过是披着一张羊皮的恶狼罢了。   但无论是哪种,他都不知要如何面对。   *   孟连生是一个很少有烦恼的人,但最近颇有几分烦恼。一来是龙震飞得寸进尺,让他觉得很有点烦,但又没办法像对付从前那些人一样一杀了之,只能继续在他面前充当一条恪守职责的良犬。二来是他与沈玉桐已经好些天没见过面,他知道对方一直在租界,可就是不来找自己,这其中一定出了什么问题。   他不觉得是因为那晚沈玉桐看到自己砍人手,二公子是明事理的人,就像上回他杀了两个入室歹徒,对方在惊讶过后也并未说什么,怎么可能因为自己按着规矩惩治手下,就不愿搭理自己。   至于其他……他做事一向谨慎,全上海滩都只知道他捐米捐钱改革立新,从来没人知道自己杀过多少人,沈玉桐自然也无从得知。   思来想去,他也只能将沈玉桐不找自己这事儿,归结于浙江一系入驻上海后的一番操作,让华商叫苦不迭。最近华人商会动作颇多,会长林广湘已经公开发言反对提税,说是对民族工商业的致命打击,为广大工人叫苦,到处召集工人演讲,私底下更是现在派人找那两个躲起来的工人代表。   这几乎是明摆着对龙震飞宣战了。   他是纱厂大王,人在租界,有洋人庇护,工厂遍布南北各地,龙震飞一时半会儿不敢动他。   沈玉桉是商会副会长,林广湘做的事,背后不可能没他的贡献。沈玉桐因此分\\身乏术也理所当然。   孟连生认为自己分析得很有道理,也就对沈玉桐不来找自己释然了几分。与此同时,又在龙震飞头上记了一笔。   原本一个月见两三回的频率,已经让他越来越不满足,如今半个月都见不上一回,不能不让人烦恼。   他闭眼靠坐在小楼客厅的沙发上,手上摸着腰间的怀表,耳朵里传来弄堂里隐隐约约的笑语声。   对面住着的是一个银行经理,有一个十分貌美的太太和一双可爱的儿女。每日男人出门,女人都会在门口送他。晚上下班回家,一家人围着饭桌吃饭,哄睡小孩后,夫妻二人常常拥坐在露台看星星聊天。   他不只一次想象过,有朝一日自己和沈玉桐也过上这样的生活。没有孩子不打紧,可以养一只狗,猫也行,最好一猫一狗。   白天他们去工作,晚上回家一起吃饭,然后逗猫遛狗,在书房里一起看书听留声机,还能跳跳舞,他刚学会了交际舞,还没来得及和二公子跳,最后抱在一起睡觉,当然,在睡觉前,还能做那件让彼此都愉快的事。   他越想越觉得美,以至于敲门声响了半天才回神。   “小孟,人找到了!”常安推开门低声道,“已经带去闸北的仓库里关着。”   孟连生点头:“行,你稍等,我去打个电话。”   他踅身去屋内,拨通了警署的电话,龙震飞果然还在办公室,听到他的声音,在那头爽朗笑道:“小孟,这个时候打电话给我,想必是有了好消息。”   孟连生说:“人已经找到了,是我送去警署,还是您叫人来提?”   龙震飞道:“不用了,现在林广湘盯着我们警署,正等着用这两人在税上继续做文章 ,你直接处理掉。”   孟连生蹙眉:“可是……”   龙震飞打断他,戏谑道:“怎么?孟大闻人这是不愿杀人了?别人不知道,我还不清楚,多这两条命,对孟大闻人来说,应该算不了什么吧?”他微微顿了下,语气稍稍严肃,“总之,这两个人不能再出现。”   孟连生道:“我明白了。”   龙震飞笑:“我就知道小孟不会让我失望。”   挂上电话,孟连生拿了件呢风衣套上,又戴上一定毡帽,跟常安坐上汽车,踏着夜色朝闸北开去。   杀人对他来说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只是今晚他正为二公子不见自己而烦恼,又联想到两人那些美好画面,满心满脑都是自己的爱人,忽然叫自己去杀人,确实影响心情。   *   作者有话要说:   这几天来了灵感,开一个BG幻言女主爽文《炮灰女配真面目竟是……》,年末了好好放松一把,看BG的可以去瞅一眼,不看BG的略过。    第63章 小孟在闸北杀了两个人   这两个工人代表,一个叫王东南,一个叫李光明,说是工人代表,其实没那么简单,王东南个是教书先生,专门为工人俱乐部写传单,李光明是哥老会成员,十几岁就混迹帮会。真正的工人代表,在游行中被乱枪打死了六个,这两人怕龙震飞找他们算账,生生躲了半个多月,才让孟连生找到。   贪生怕死让两人走了一着臭棋,当时被抓的罢工工人,因为舆论压力,隔日就被释放。而且这些人一旦有什么三长两短,直接就能算在警署和龙震飞头上。   但这两人逃了躲了,也就被大众和舆论遗忘了,死在外面,自然也跟龙震飞无关。   他们如今唯一的价值,就是被林广湘找到利用。   可惜,孟连生先人一步。   “孟老板!”被绑着的两人,见人进来,慌忙大叫,“我们无冤无仇,你这是做什么?”   孟连生将毡帽拿下来递给身旁的常安,沉默不言地打量着两人。   他虽然不觉得杀人是大事,但自认杀是个讲原则的人,从不滥杀无辜,死在他手中的人,必然是该死之人。   他查过这两人,一个嫖女人,一个吃大烟,除此之外,没查出两人做过其他大奸大恶之事,应该算不上什么坏人。   直到看得两人快要发毛,他才不紧不慢开口:“游行那日,死了六个人。”   王东南眼睛一红,咬牙切齿道:“龙震飞倒行逆施,迟早要自食恶果。”   李光明愤然附和:“没错!绝不能让这种人在上海为所欲为。”   孟连生微微勾了下嘴角,继续说:“在其他人流血丧命的时候,你们却逃走了,还一直躲着不出现。”   这两人摸不准他是要做什么,心虚地对望一眼。过了片刻,王东南试探道:“孟老板,我不知道你绑我们来是作何,但你自己也是码头工人出身,知道工人过的是什么日子。如今李司令和龙震飞在上海胡搞,弄得民不聊生。大家都说你是大闻人,希望你能认清形势,跟我们站在一起。”   孟连生笑了笑,没回应他的话,而是话锋一转:“王先生有家眷吗?”   王东南摇摇头:“我上无老下无小,光杆司令一条,没什么好怕的。”   “你呢?”孟连生又转向李光明。   “我原本有个哥哥,游行时被乱枪打死了。”说到这里,男人眼光泛红,“这个仇我一定要报。”   孟连生点点头:“对哦,你的兄长便是那牺牲的六人之一。”   “孟老板,”王东南道,“听说你在为龙震飞做事,你是明白人,千万不要助纣为虐!”   孟连生弯了弯唇:“我确实是在为龙震飞做事,今日抓你们来,也确实是受龙震飞之命。”   猜测变为现实,让两人面色大惊,王东南急急道:“孟老板!你是码头工人最信任的人,怎么能站在他们对面?”   相对于他的慌张无措,孟连生始终淡定如常不急不缓,他轻笑着开口:“原本龙震飞是让我找到你们,马上交给他。但如你们所说,我也看不惯他的所作所为。”他从大衣口袋掏出两张支票,又示意常安将人松绑,“这样吧,这边的事你们就不要再管了,你们拿着这些钱,马上离开上海,李司令和龙震飞倒台前都不要回来。”   两人疑惑着接过他手中的支票,看到那上面的数字,俱是双眼一亮。   李光明连连点头道:“放心孟老板,我们马上就走,只要上海没回到江苏手中,我们就绝不回来。”见王东南还有些犹豫,赶紧用手肘戳了戳他。   王东南深呼吸一口气,将支票放入口袋,拱手道:“多谢孟老板慷慨相助,我们这就走,绝不给孟老板添麻烦。”   孟连生望着刚刚还义愤填膺的人,在见到支票后,顿时什么都不在乎,连哥哥的死都被抛在一边,心下鄙薄一笑。   若他还是工人,也必然不愿让这种人做他的代表。   他笑着点点头,微微侧身,伸手道:“行,那二位有请,好走不送。”   两人朝他拱了拱手,几乎是带着欢喜地疾步往外走去。   只是刚刚走到门口,正要打开门栓时,站在原地的孟连生,对常安常平使了个眼色,两人拿出手\\枪,对着那两道身影,砰砰连开几枪。   两人在倒下时,不可置信地睁大眼睛转头,看向十几米之遥的男人,他们想问为什么,但显然已经没有机会。   孟连生走过来,居高临下看着死不瞑目的两人,摇摇头道:“我给了你们机会,可惜你们没把握。”   只要这两人拒绝他的支票,坚持要留在上海为工人战斗,他们的命今晚就保住了。   可惜……   他鄙薄地勾了勾嘴角,人性的卑劣自私可真是叫他失望,他杀了这种人,也算是替工人们做了件好事。   “把人装麻袋,拉去沉江。当心点,别让人发现。”   “明白。”   他跨过地上已经停止呼吸的两人,像是跨过两只蝼蚁,打开门走出去,深呼吸口气夜晚寒冷的空气。   今晚的月亮很大很圆,是个适合思念的日子,他抑制不住地思念起沈玉桐。   原本他已经摘到月,可如今那月亮似乎又离他远了点。   他站在院中伸出手,对着天空的圆月,做了个抓握的手势,然后拢了拢风衣衣领,朝不远处的小汽车走去。   仓库里的人还在忙着毁尸灭迹,过了片刻,两只麻袋被抬上一辆板车,咯吱咯吱朝附近的码头推去。   等到汽车远去,车轱辘的咯吱声也消失在夜色中。   一个黑影从院中杂草种慢慢钻出来,然后像是被吓坏一般,惊慌失措地离开。   凌晨时分,沈玉桐正半梦半醒间,房门被人推开。程达小心翼翼走进来,站在床边弯身推了推床上的人。   “二公子!”他低声道。   沈玉桐迷迷糊糊睁眼,见是程达,忙起身拧开台灯,问道:“怎么了?”   程达拧着一双浓眉,简直要拧眉成苦大仇深的模样,他嚅嗫着低声开口:“刚刚收到消息,小孟在闸北杀了两个人。”   沈玉桐的心噗通一声狠狠砸落,嘴唇翕张了半晌,才发出声音:“杀了什么人?”   程达道:“好像是两个工人代表。”   程达不清楚这两个工人代表身份,但沈玉桐却一清二楚,他几乎可以肯定,就是龙震飞在找到的那两人。这两人在工人俱乐部的分量很重,林广湘为了反抗李司令和龙震飞的强压政策,也在寻找这两人。   到底还是让孟连生先找到。   他原本以为孟连生只是帮龙震飞抓人,没想他竟然直接给人当了刽子手。   “看清楚了吗?”他深呼吸一口气问。   程达点头:“一清二楚,在闸北第一个废弃仓库,杀了之后便拉去沉江了。”顿了顿,又说,“据说听起来像是在替龙震飞杀人,小孟他怎么……”   沈玉桐摆摆手:“我知道了。”   “我原本以为小孟跟立新原来那些人不一样,”程达小声嘀咕,“虽然他曾经救过你,但这种人日后还是不要结交为好,实在是太危险。”   沈玉桐脑子乱成一团,已经不大听到进旁边的人在说什么,只恨不得马上冲去孟连生跟前,问他为什么要这么做。   可问了又能如何?   做了便是做了,事实已经摆在面前,他承认也好不承认也罢,孟连生跟上海滩那些杀人放火的流氓大亨没什么区别。他今日能杀这两个无辜的人,往常只怕也杀过其他人,未来当然也会继续杀人。   他对程达摆摆手:“你出去吧。”顿了下,又说,“这事不要跟大哥说。”   “嗯,明白的,那二公子好好休息。还要继续跟着小孟吗?”   沈玉桐摇头:“不用了。”   “我也是这样想的,今日我那兄弟被吓得不轻,幸好没被发现,不然只怕也是沉江的命。”   沈玉桐伸手灭了灯,躺回枕头,闭上眼睛没再说话。   待程达轻手轻脚出门,他原本以为自己今晚注定要彻夜难眠,但奇怪的是,原本混乱的脑子,竟然渐渐平静下来,那口梗在心头许久的情绪,也慢慢散去,仿佛是尘埃落定一般,他莫名变得轻松起来,不一会儿便沉沉睡去。   *   作者有话要说:   小孟,你造不造你要被二公子甩了?   小孟搓手:那只能强夺了。   后面可能会虐一虐小孟,但会留他一条狗命,让他跟二公子HE。    第64章 分手   “来,小孟快尝尝我新收的碧螺春味道如何?”   因为替龙震飞了了一桩大事,孟连生被邀请去了龙公馆喝茶,这是少有人能得到的待遇,也是龙震飞笼络人心的手段——在家中关起门谈事,总是更容易将关系拉近。   孟连生从善如流端起茶杯,轻轻呷了口,点头道:“清淡淡雅,口味醇厚,好茶!”   龙震飞道:“难得遇到懂茶的人,小孟果然与我投缘。”   孟连生笑说:“我哪里懂茶,署长大人谬赞了。”   龙震飞摆摆手,道:“在家里就不用叫我署长了,你比小龙还小几岁,叫我龙叔便好。”   孟连生道:“那小孟恭敬不如从命,龙叔。”   龙震飞对他这副恭谦的做派很是满意,笑着点点头,瞎了两口茶道:“小孟你也知道,最近林广湘公然跟我作对,弄得全国都在讨伐我们浙派,连租界洋人也对李司令和我很不满。你说我该怎么扳回这个局势?”   孟连生沉默片刻,道:“我确实有一些拙见,但不知该不该说。”   “但说无妨。”   “那龙叔,我就直说了。”孟连生放下茶杯,“自古以来,民能载舟,亦能覆舟。如今龙叔这局面,主要是来自民意不满,而民意不满的根源,又是因为你们一来就加税,工厂主不愿吃亏,自然就将这负担加在工人身上。工人罢工,龙叔你镇压打死人,舆论就彻底乱了套。”   “我当然明白这个道理,”龙震飞道,“但小孟你有所不知道,李司令确实是缺钱,我作为他的心腹,得替他把事办好。江苏又仍旧对上海虎视眈眈,随时可能反攻,我们得尽快弄到钱才行。”   “钱当然得要,问题是应该怎么要?”   龙震飞拧眉沉吟片刻:“你说说你的想法。”   孟连生道:“你涨的税,一年下来,还比不上林广湘这种大资本家半年的利润。”   龙震飞感叹道:“我们要有纱厂大王的产业,也不用盯着税了。”   “龙叔你当然可以有。”   龙震飞抬头盯着他,等他继续说下去。   孟连生道:“原本资本家和工人是对立的,平民百姓向来仇富,但因为你们骤然加税,让林广湘有了借口联合工人一起将矛头对准你们。”   龙震飞:“继续说。”   孟连生道:“依我的想法,不如恢复从前的税收,甚至可以对小工厂主减免税收,先把广大的工人群体争取过来,争取民意和舆论的支持。再把目光放在林广湘这些大资本家身上,按着百姓仇富的心理,就算你明抢,老百姓也只会看热闹。”   龙震飞皱眉沉吟片刻,忽然朗声笑开:“好!小孟你这哪是拙见,简直高明得很,我之前怎么就没想到?弄得全城老百姓都骂我,我这就去报告李司令。不过明抢肯定是不能明抢的,林广湘是个老顽固,身后又有不少势力支撑,我要以军政府的名义强行入股林家,他绝对不会答应。”   孟连生笑:“林广湘是不好弄,但他几个儿子关系很差,一直在明争暗斗,若不是有老爷子压着,几个儿子早斗得你死我活。”   龙震飞了然地点点头,拍拍他的肩膀,拿起茶杯,笑道:“来来来喝茶,我果然没看错小孟,小龙若能是有你一半本事,我就心满意足了。”   “虎父无犬子,我哪敢与龙少爷相提并论?”   龙震飞嗤了声,摆摆手道:“他别给我扯后腿就行。”   话虽如此,但语气里分明是带着宠溺。   说曹操曹操就到。   两人正喝着茶,穿着一声制服的龙嘉林,从外面风风火火进来,先是叫了声爸爸,见到沙发上的人,咦了一声:“小孟也在?”   龙震飞招招手:“你回来正好,我晚上还得去警署有点事,你招待小孟一起吃晚餐。”   孟连生道:“既然龙叔有事,就不用管我,我先告辞了。”   龙嘉林因为知道孟连生在为父亲做事,又总听父亲夸赞他,便自觉将对方划为自己人,赶紧拉着他的手;“难得碰到,当然要一起吃顿饭,你帮过小凤那么多次,早就要请你吃饭的,今日正好。”说着又道,“我去打电话给小凤,看他有没有空?”   原本已经站起身要告辞的孟连生,停下动作。   龙震飞摆摆手:“行,你们年轻人一块多聚聚是好事。”   “没错,”龙嘉林走到电话机旁边,拨了个号码,那头沈家的佣人接听后,他忙问,“我是小龙,小凤在家吗?”   那头不知回了什么,他转头朝孟连生点点头,示意沈玉桐在家。   孟连生望着他,不动声色地坐下。   那头大概是沈玉桐已经接听,只听龙嘉林问:“小凤,你有空吗?我请小孟去杏花楼吃饭,你一起来怎么样?”   孟连生竖起耳朵想听对面的话,但什么都听不清。   待龙嘉林挂上电话,他难得有点失态地问:“二公子怎么说?”   龙嘉林点点头道:“他有空,等我换身衣服,咱们就出门。”   *   孟连生和龙嘉林先到的酒楼。   春分已至,上海滩的夜生活又热闹起来,刚过七点,华灯初上,灯红酒绿的繁华徐徐展开。   孟连生望向窗外热闹的夜景,心中莫名有点紧张。就像去年沈玉桐刚回上海,他带对方回自己的小楼,面上虽然淡定,心中实则丝毫没底,因为害怕会错了意,害怕对方会拒绝自己。   他确定最近自己和沈玉桐之间是出了点问题,却又不清楚这问题到底出在哪里,因而对这次时隔半个多月的见面,既期待又忐忑。   咯吱一声,包厢的门从外面被推开,小二领着沈玉桐进屋。龙嘉林忙迎上去,热情如火地将人拉过来。   孟连生站起身,黑眸望向他,两人对视一眼。   龙嘉林拉开椅子:“小凤,我可真是想死你了。”   沈玉桐坐下,笑说:“你不是前几天才来家里看过我么?”   龙嘉林道:“一日不见如隔三秋嘛,对了,”他想起什么似的,又问,“你伤好了没?”   “已经好了。”   龙嘉林的殷勤,让孟连生彻底成了个局外人,他讪讪地坐回椅子,默默给沈玉桐倒了一杯茶水,递到他跟前,低声道:“二公子,喝茶。”   沈玉桐客气地道了声谢,在接过茶杯时,两人手指相碰,他不着痕迹地退开。   龙嘉林对两人之间的微妙浑然不觉,大喇喇道:“总算逮着机会让我请你们两个吃顿饭,今晚你俩都得陪我喝上两杯。”   沈玉桐道:“行。”   孟连生看了他一眼,刚刚在给他递茶时,很清楚感觉到了对方对自己的疏离。   从前在外人,尤其是龙嘉林面前,两人也会装作不亲近,但那是一种刻意的心照不宣,甚至可以说成是独属于两人的小情趣。   但今日沈玉桐对自己的冷淡,很明显不是假装。这些天不好的预感变成现实,偏偏他又还不清楚原因,不免暗自着急起来。   他做事向来胸有成竹,这种无法掌控的情况,让他十分不好受。换做其他事,他还可以不在乎,但事关沈玉桐,他不能不在意。   也不管桌上还有龙嘉林,孟连生不再掩饰自己的目光,直勾勾望着沈玉桐,试图从他脸上看出点什么,或是得到点回应。   幸而龙嘉林心思粗,虽然觉察他一直看着沈玉桐,却并未多想,只戏谑道:“小孟,你怎么一直盯着二公子看?莫非是今日才发觉我们二公子长得好看?”   孟连生见沈玉桐垂着眼帘,并不回应他的眼神,只得暂时收回目光,道:“龙少爷说笑了。”然后夹了一筷子沈玉桐爱吃的白斩鸡,送入他碗中,“我是瞧二公子吃得很少。”   沈玉桐原本就没什么胃口,此刻看着落在碗中多出来的那块鸡肉,愈发食不知味。   他今日应下龙嘉林这顿饭,自然是冲着孟连生来的。这半个月来,他是既想见他又怕见他,他想说服自己,也许这回被杀的两个人,也跟之前的入室歹徒一样,罪有应得。   相识几年,孟连生是什么样的人,难道自己还不清楚么?   然而信任的高墙一旦裂开一角,就会如摧枯拉朽一般崩塌。   此刻再见到孟连生,脸依旧是那张脸,眼睛也依旧是那样的眼睛,仿佛这世上所有罪恶都不可能与他有关。   他很清楚对方不是在假装,因为他杀人时剁人手时,也是这般模样。   沈玉桐觉得,若他当真有两幅面孔,自己反倒不用纠结,不过是认栽被蒙骗罢了。   可显然并非如此,孟连生的残忍狠辣是真实的,但纯良慈悲应该也并不假。只是从前自己光看到后者,便以为这是他的全部,如今看到他另一面,才知道自己对他的了解不过是冰山一角。   但他已经不想知道太多,一次杀人作恶,和十次百次也并没有什么区别。   大哥说得对,孟连生能坐到这个位置,绝非常人,这种人最好远离。先前他太相信自己的感觉,所以对这话不以为然,现在只觉自己可笑。   道不同不相为谋。   是得远离了。   但只要想到这点,沈玉桐心中便隐隐作痛。他多爱这个人,活了二十五年,也就真正爱过这么一个人。   心中苦闷无处发泄,他干脆借着与龙嘉林拼酒,喝下一杯又一杯酒。   他生得白,几杯酒下肚,面颊便被染了红。   “二公子,别喝了,你已经醉了。”当他再次为自己斟满酒,端起青瓷杯准备一饮而尽时,手腕被孟连生轻轻握住。   沈玉桐掀起薄薄的眼帘,终于朝这个人看过来。   四目相对,孟连生那双黑眸定定望着他,显然是在期待他对自己说点什么。   沈玉桐确实是开了口,他勾唇讥讽般一笑,淡声道:“你松开!”   “二公子……”   “我叫你松开!”沈玉桐忽然拔高声音。   孟连生望着他,犹豫片刻,终于还是将手放开。   沈玉桐举起酒杯,一饮而尽,然后蓦地站起身,狠狠将杯子摔在地上。   清脆的一声巨响,不仅是孟连生,就是已经半醉的龙嘉林也吓得清醒了几分:“小……小凤……”   沈玉桐双眼通红,目眦欲裂,是一副罕见的张狂模样。   孟连生在他摔下杯子时,也站起了身,一错不错地定定望着他。   沈玉桐摔过一个杯子,心中只觉得痛快几分,便干脆又抓起手边的酒瓶子,也狠狠朝地上砸去。   龙嘉林愣了下,忽然反应过来一般,跳起来将自己手中的酒杯用力掼在地上,大声笑道:“小凤,我陪你!”   于是两个人,你摔一个碗,我砸一个碟,小小的包间里,顿时噼里啪啦响个不停。   孟连生稍稍退后两步,一言不发地看着这两人发疯,确切地说,他看的依旧是沈玉桐。   相识这几年,沈玉桐从来克己复礼有教养的世家公子。   这是他第一见他这般失态。   他知道他一定是发生了什么事,而且这事必然与自己有关。   因为屋子里动静太大,小二慌慌忙推开门来看情况:“龙少爷,怎……怎么了?”   沈玉桐一脚踢开剩下凳子,头也不回喝道:“滚!”   “滚!”龙嘉林鹦鹉学舌附和他,手中碟子直接朝门口砸去,吓得小二赶紧缩回脑袋,幸而他动作快,避开了与碟子亲密接触这一劫。   一桌子碗筷杯盘珍馐美食,全被摔在地上,最后连桌子也被龙嘉林几脚踹得稀烂,屋子里跟打过仗似的,一片狼藉。   沈玉桐发泄了这一通,站在污秽不堪的地上,忽然大笑起来。   龙嘉林见他笑,也笑得人仰马翻——他是纯粹觉得好玩。   只有站在墙边的孟连生,依旧沉默着。   沈玉桐始终没看他,对龙嘉林招招手道:“小龙,我们走!”   “走走走!”龙嘉林跨过地上残迹,一把揽住他的肩膀,倒是不忘挥挥手招呼一旁的孟连生,“小孟,走啊!”   孟连生望着肮脏凌乱的地面,低低应了一声,待两人开门出去,才慢慢跟上。   掌柜和小二正诚惶诚恐地等在门口,因为知道里面人的身份,谁也不敢进来阻拦,此刻门一打开,看到一室的混乱,掌柜的当即叫苦不迭,却还要硬着头皮道:“龙少爷二公子,您慢走!”   龙嘉林大手一挥。   倒是沈玉桐虽然一脸醉态,脚步踉跄,但仿佛离一塌糊涂还差了一点,没忘记从口袋里掏出一张银元票,递给掌柜:“赔你们的!”   掌柜一看银元票上的数额,原本一张如丧考妣的脸,顿时如释重负,堆着一脸笑道:“多谢二公子。”   沈玉桐歪歪扭扭走到楼梯口,余光扫到后方,却见孟连生还停在包房门口,低声与掌柜小二不知在说什么。   大约是在替自己和龙嘉林赔不是。   他讥诮般勾了勾嘴角,真不怪他从前没长眼,实在是这人太具欺骗性。   孟连生下楼时,两个醉酒的人,已经被汽车夫各自扶上汽车,他原本想上前说两句话,但瞧见坐在后车座的沈玉桐,靠在椅背双眼紧闭,最终还是作罢。只站在几米之遥处,默默地看着那辆黑色的小汽车绝尘而去。   盐商惯来会吃会喝,沈玉桐从小在父兄的熏陶下,其实有个很不错的酒量,刚刚不过是借酒装疯罢了。经过那一通发泄,这半个月来的苦闷难受,终于缓和少许,人也只剩一点微醺。   他揉了揉额角的,在车子上路后,想起什么似,转头透过挡风玻璃往后看去。   犹站在原地的孟连,被笼罩在街边霓虹之中。身边人来人往,将他颀长的身影,显出几分茕茕孑立。   沈玉桐想起离开西康那日,他也是这样眷恋地目送自己离开。   只是那日,其实是他们关系的开始。   而今天,却是结束。   他收回目光,转身不再看他。   回到沈家花园,管家见二公子身上都是酒味,赶忙让佣人煮了醒酒汤端上来。喝了汤洗过澡,沈玉桐便如卸力一般倒在自己的大床上。   “二公子,有电话!”迷迷糊糊也不知躺了多久,有女佣来敲房门。   沈玉桐睁开眼睛:“谁啊?”   女佣回道:“小孟公子,问你酒醒了没有?”   沈玉桐复又将眼睛闭上:“就说我还没醒。”   “明白。”   听着外面的脚步走远,沈玉桐翻了个身,用被子将身体裹紧,这回是真的睡了过去。   *   凌晨两点,沈家花园寂静得只剩屋外的虫鸣。   今晚是满月的日子,银辉从窗子洒进来,落在床上无知无觉的男子脸上。一道不知何时立在床边的身影,盯着床上那张俊美的面容,凝望了许久,慢慢半跪在地,伸出手缓缓覆上去。   在指腹触到那温热的肌肤时,孟连生的呼吸几乎是立即急促起来。   他已经半个多月没碰过这具身体,原本只是单纯的想念,但傍晚沈玉桐见对自己的态度,让他心头不由得焦躁不安起来,而这不安在此刻见到人时,又化为了犯瘾一般的欲念。   这欲念如魔障一般,在他心中身体中疯狂叫嚣着,催促他去狠狠将面前这人占据,仿佛只有这样,才能打消持续了一晚上的不安。   他不仅是这样想,也确实是这样做了。   他俯下身,吻上了沈玉桐的唇。   沈玉桐原本以为自己是做了梦,在梦里与孟连生纠缠不休。   现实中的孟连生太危险,他不得不远离,但梦里放纵一下总没关系。   他甚至本能地伸手抱住了对方脖颈。   只是这梦实在是太真实,他终于在对方将手伸入自己腹下时,骤然惊醒过来。   一睁眼便看到上方黑漆漆的身影,吓得他差点魂飞魄散,下意识将人用力甩开。   孟连生沉迷在刚刚的旖旎中,一时不妨,从床下被甩下,倒在地上。幸而房内铺着厚地毯,并没发生多大响动。   沈玉桐手忙脚乱打开台灯,不出意外的,地上的人,果然是孟连生。但仍旧让他惊愕不已,喘着气问:“你怎么进来的?”   孟连生从地上爬起来,指了指窗户。   沈玉桐揉了揉额头,用力深呼吸两口气,让自己冷静下来,又才问:“大半夜的,你要做什么?”   孟连生道:“二公子,你今天怎么了?为什么不理我?”   沈玉桐闭了闭眼睛,道:“原本明日我是要给你送一封信去的,但既然你来了,那我就当面同你说吧。”   孟连生皱眉问:“说什么?”   沈玉桐避开他的目光,淡声道:“小孟,你以后别找我了,我们就到这里吧。”   孟连生不解道:“二公子,你这话是什么意思?我怎么听不懂?”   沈玉桐哂笑了笑,抬头看向他,一字一句道:“真听不懂吗?我的意思是说,我与你的关系就此结束。”   孟连生上前一步,在床边半跪下,抬头望向他:“为什么?是我做了什么错事吗?二公子你说出来,我肯定改。”   沈玉桐摇摇头,叹了口气:“不,你没做错,错得是我,是我从前没认清你这个人。我们道不同不相为谋,从此你走你的阳光道,我过我的独木桥。”   孟连生蹙眉凝着他,半晌之后才又开口道:“二公子是不是不想我帮龙震飞做事?”   沈玉桐不置可否。   孟连生道:“二公子不用担心,我有分寸的,知道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   沈玉桐冷笑:“你的该做就是将那两个工人代表沉江?”   孟连生微微一怔,他做事向来谨慎,龙震飞也不会将这事告诉龙嘉林,实在想不出沈玉桐是如何得知。   但也只是怔了下,并没有慌张,因为并不觉得这是什么大事,他歪头不解地问:“二公子就是因为这件事要与我分开?”   脸上的表情看起来,好像是觉得这理由十分的不可思议。   沈玉桐简直要被气笑了,果然是从前没能了解他:“你觉得这是小事?”   孟连生道:“那两个人是我替龙震飞杀的。但他们若真是站在工人这边,我肯定不会动手。我给过他们机会,拿出一笔钱让他们做选择,远走高飞或留下继续战斗?他们自己选了拿钱离开。你看,都是些利用穷苦大众,沽名钓誉的人罢了,我杀他们没错。那些死在游行中的人才是真正的英雄。”   沈玉桐一时语塞,竟不知说什么是好。   他忽然想起,从前跟他一起看书时,对方似乎就有一套逻辑自恰的歪理,现在这套歪理被他用在了杀人放火上。   他原本还想反驳,但发觉没什么意义,只是无可奈何地摇摇头。   孟连生握住他的手:“二公子,我知道你不喜欢这些事,所以从不与你聊这些,以后也不会让你看到。”   沈玉桐抽出自己的手,满脸沉痛地看向他:“小孟,你太可怕了!”   孟连生认真替自己辩解:“二公子,我不可怕的,我永远都不会伤害你一丝一毫。”   沈玉桐摇摇头:“你走吧,我真的不想再见到你。”   孟连生望着他,沉默片刻,又道:“二公子,我真的不可怕。”   沈玉桐闭上眼睛:“你走!”   孟连生终究还是走了,爬窗而进,翻窗而出,没有人知道这深夜中,沈家花园里曾钻进来一个人。   *   作者有话要说:   接下来我加快更新了。    第65章 大公子受伤   三日后,报上刊登消息,为支持鼓励民族工商业发展,华企税收恢复从前,二十人以下的小企业,税收减半。   这么一个的利好消息放出来,当即引起各界热烈反响,工人组织也取消了接下来的活动,欢天喜地回到厂房里,卖力干活。   浙江拿下上海这一年来积攒的负面口碑,也顺利掰回大半。   沈玉桐在房内读完报纸,听到花园里父亲似乎在叫什么,赶紧放下报纸下楼。   “爸爸,怎么了?”他走到沈老爷子身旁关切地问。   沈老爷子没理会他,只是焦急地左看右看,又上前扒开灌木。   “爸爸,你在找什么?”   沈老爷子头也不回道:“我的小蓝呢?刚刚还在这里的,怎么不见了?”   沈玉桐微微一怔。   小蓝是父亲那只宠爱的蓝靛颏,上个星期已经死了。   “爸爸……”他试探地唤了一声。   沈行知终于从草木中抬起身,转头看向他,道:“咦?小凤凰,你怎么还没去上学?可千万别迟到了。”   沈玉桐错愕地看着满头银发的父亲,一时说不出话来。   沈行知又催促道:“小凤凰,你还愣着干什么?赶紧去上学啊。”   沈玉桐喉间酸涩,点点头:“嗯,爸爸我这就去。”又对旁边的周姨娘道,“周姨,你扶爸爸上楼去休息。”   也已见老的周姨娘,五味杂陈地看了看他,神色哀伤地点点头。   沈玉桐目送着周姨娘扶着父亲上楼,闭上眼睛,重重叹息一声。   这些日子父亲的精神状态一直不大好,时不时就忘事犯糊涂,连人也不大认得清楚。因为他并无大病,所以只当是人老了。   他没想到已经严重到这种地步。   他忽然有种不好的预感。   风雨欲来。   就在这时,沈玉桉大步流星地走过来,见他神色黯然,问道:“怎么了?玉桐。”   沈玉桐深呼吸一口气,喉间仍有些酸涩,哑声开口:“爸爸他……”   沈玉桉已年近半百,在这事上比依旧风华正茂的弟弟,要看得开许多。但还是长长叹息一声:“生老病死人之常态,父亲如今已是风烛残年。听大夫说,他这是老年痴呆,就算还能活个十几二十年,精神状况只会越来越糟。”说罢,顿了顿,“人都会老也都会死,大哥我也是一年老过一年,你两个侄子还不顶事,以后沈家得靠你撑着。”   “大哥……”沈玉桐受不住这煽情,声音不由得有些哽咽。   沈玉桉倒是朗声一笑,拍拍他的肩膀,道:“男子汉大丈夫,作何这样多愁善感?”   “我是刚刚看到爸爸以为我还是十几岁,叫我小凤凰,心里一时有些难受。”   其实也不只是沈行知,还有这些天因为孟连生而积攒的难受,一桩接一桩,难免一时伤感。   沈玉桉笑了笑:“行了,我得出门去商会开会。”   沈玉桐问:“有什么急事吗?”   沈玉桐摇头:“倒也没有,只是上面忽然宣布减税,总觉得事有蹊跷,大家就约好去讨论一下。   “好,你去忙。”   *   傍晚,孟连生正要从办公室离开,杜赞急匆匆跑进来。   “小孟,出大事了。”   “什么事?”   “林广湘死了,下午去南市那边,车子翻下河,人当场就没了。   孟连生听了这消息,并不觉意外,心想十有八|九是龙震飞动的手笔,他原本还以为对方会让自己做这件事,没想到这么迫不及待,这才刚刚宣布减税,就动了林广湘,想来是急于在李司令跟前立功。   不过没让他动手是好事,毕竟他还没太找出林广湘的坏处,也就是贪心一点,对子女管教不严,管出了几个恨不得弑兄杀弟的好儿子。   因而他弯唇一笑:“是吗?那他几个儿子可得热闹了。”   哪知杜赞是一句话还没说完,喘蓝封着气道:“不是……我听说,沈大公子也在车内。”   “什么?”孟连生脸上的笑容蓦地僵住。   杜赞知道他与二公子关系不一般,所以听到这消息,感觉兹事体大,马上来告诉他,此刻见他表情,就知道这事果然不小。   “小孟,你别急,据说沈大公子已经送去医院,应该是没有性命危险。”   这声“别急”显然没有任何意义。   只见孟连生低下头,露出罕见的焦躁模样,在原地来回踱步。   他与沈玉桉其实没任何交情,但他是沈玉桐的亲哥哥,原本二公子就在生自己的气,兄长要是有个三长两短,如何受得了?   好在,他很快冷静下来,沉吟片刻,吩咐道:“杜赞哥,你亲自去医院看看到底什么情况?”   杜赞点头:“嗯,我这就去。小孟你也别担心,吉人自有天相,沈大公子为人仁厚,不会有事的。”   *   与此同时,广济医院里,刚刚做完手术的沈玉桉,被推进了病房。   今天在商会开完会,林广湘邀请他一起去南市巡视工厂状况,他原本自己有车的,但林广湘非得热情地邀请他共乘一车,说是可以多说会儿话。   哪晓得,车子行至南市,忽然失控,翻进河水中。虽然那河水很浅,只淹了半截车厢,但从十几米的路上滚落下来,那也绝对是阎王来索命的架势。   一车三人,死了两个,唯独他福大命大,保住了一条老命。只是浑身多处骨折,接下来需要很长时间,与病床相依相伴。   因为打了麻药,一时半会没醒过来。   沈玉桐望着床上的人,一面庆幸兄长没有性命之虞,一面又不禁悲从中来。他活了二十多年,堪称顺风顺水,就连每次陪大嫂去庙里烧香,都总能抽到上上签。   人人都说他沈二公子的命好,时间长了,他自己也这样认为。   可人生哪有真的一帆风顺,不过是暗涌礁石还未来得显露罢了。   这些日子来,孟连生给他的打击,状况越来越糟的父亲,已经让他心力交瘁,原本还想着,无论发生何事,至少还有大哥这个坚实后盾,不想大哥也忽然遭此横祸。   因而这股悲便来得格外强烈,甚至有点想哭的冲动。无奈病房里的大嫂已经在不停抹眼泪,他不好再添油加火,自己现在是沈家的主心骨,还得担负起沈家男人的责任,深呼吸口气,低声安抚道:“大嫂,您别太伤心,大哥今日捡回条命,是不幸中的万幸。大夫也说了,大哥他没性命之忧,好好养着就行。待他醒了,看你这个样子,反倒让他难受。”   大嫂碧云听他这话,赶紧停止抽泣,擦了把眼泪道:“玉桐,你说到底是造了什么孽,好好的车子竟然翻进河里。”   沈玉桐道:“意外的事,谁也说不准。”   碧云低低叹息一声:“若只是意外还好……”   沈玉桐微微蹙起眉头   是啊,若只是意外还好。   就怕不是意外。   *   孟连生挂上杜赞从医院打来的电话,悬着的一颗心算是放了下来,只要人还活着就不是什么大事,他略微沉吟片刻,拿上车钥匙出了门。   这是他第一次去淞沪警察署,他没有提前预约,因为知道龙正飞这样的工作狂,一定是在办公室。   果不其然,通报之后,秘书很快下来引他上去。   龙正飞已经在会客室坐好,还砌上了一壶热腾腾的好茶。看到他进来,扬眉一笑:“小孟,真是稀客啊!”   孟连生客气地拱拱手:“没提前预约,贸然上门,打扰龙叔了。”   龙震飞摆摆手,笑道:“我们俩有什么好客气的来,快坐!”   孟连生从善如流坐下。   龙正飞挥手让秘书退下,亲手沏了一杯茶递到他手中,又笑着不仅不慢开口:“让我猜猜小梦是为什么事来上门的?”   孟连生说:“嗯。我也不与龙大人拐弯抹角,林广湘的事是你做的吧?”   龙震飞挑挑眉头,笑道:“不错,是我做的,原本这事我是要交给你的。但是,林广湘这人太狡猾,我还是自己动手更放心。   孟连生点头:“龙叔确实好手段,只是我不明白,为什么要连沈大公子也一起动了。”   龙震飞不以为意道:“沈大公子的事纯属意外,我也没料到他会忽然上了林广湘的车。还好他的命挺大,听说已经脱离危险。不过,也算是歪打正着。”   孟连生微微一怔:“龙大人的意思是?”   龙震飞笑:“小孟你跟我在这里装什么糊涂呢?这方法可是你跟我提出来的,说提税得罪广大工人,不如朝大资本家直接开刀。如今上海滩除了林广湘的纱厂,最赚钱的当属沈家的精盐厂。下一个当然就是沈家,如今沈家管事的是沈大公子,他现在起码得卧床几个月,靠沈二公子一个人打理上下,我看是不大行,正好让我们趁虚而入。”   孟连生蹙眉头问:“龙叔的意思是要动沈家?”   龙震飞道:“盐业自古以来本就是官办,现在让这些盐商们发了大财,我们现在需要钱,同沈家合营合情合理,我这也不是明劫对不对?”   孟连生嚅嗫了下唇,道:“可这是沈家呀?   龙震飞笑:“沈家怎么了?”   孟连生沉吟片刻,道:“我以为龙叔与沈家关系不似旁人,毕竟龙少爷和二公子从小一起长大。”   龙震飞不以为意地摆摆手:“小孩子家家的事算什么?”   两人正说着,会客室的门忽然被人从外面用力撞开。龙嘉林涨红脸闯进来,大吼道:“爸爸,你为什么要这样做?”   一个秘书诚惶诚恐的跟上来,擦着汗,唯唯诺诺道:“署长,少爷非要进来,我没拦住。”   龙震飞摆摆手示意他出去,秘书如蒙大赦一般退出去,小心翼翼将门带好。   龙嘉林愤怒着一张脸,在父亲和孟连生之间来回看了几眼,大声道:“爸爸,你知不知道?大哥差点死了。你们两个狼狈为奸,想干什么事我管不着,但是你们不能动沈家,大哥要是有个什么三长两短,我跟你们没玩。”   龙震飞不以为意地嗤笑一声:“大哥?什么大哥?小龙,你是不是忘了自己姓龙不姓沈。”   龙嘉林道:“小凤的大哥就是我的大哥。”   龙震飞脸色一沉,手中的杯子往茶几用力一放,斥道:“小龙,我看你在沈家住了几天,连你亲爹都不想认了!”   他虽然宠儿子,但做父亲的威信还是有的。龙嘉林吓得微微一震,放低声音:“爸爸……”   龙震飞也稍稍缓了语气:“今天的事是意外,我没想动沈玉桉。   龙嘉林道:“我刚刚都听到了,你是没想动大哥,但是你想要沈家的盐厂。”   龙震飞道:“不是我要沈家的盐厂,是你爸爸身在这个职位,得替上面的人办事。我办事不利,我在上海滩的这位置就保不住,又得去穷乡僻壤窝着,你也做不了龙少爷懂吗?”   龙嘉林撅起嘴,撒娇耍赖一般道:“我不管,上海他那么多豪门富贾,你随便动哪一个我都没意见,但是你不能动沈家。”   龙震飞脸色又是一垮,不想和这个傻儿子纠缠,挥挥手道:“行了,多大人,半点不懂事,我说正事,你什么事回家再说。”   龙嘉林跺跺脚,摔门而去,屋内只剩下两人。   龙震飞摇摇头,叹息一声:“让小孟看笑话了,我家小龙确实是不懂事。”   孟连生不动声色地呷了口茶,淡声开口:“龙叔,我觉得龙少爷说得也没错,上海滩那么多富贾,何必一定要动沈家?不仅是龙少爷与二公子关系匪浅,坦白说,我与二公子也是朋友,你这样的话我很难做。”   龙震飞看着他笑了笑:“沈二公子上海滩第一美男子,果然是名不虚传。我这个傻儿子把他当个宝也就算了,你这也是舍不得让二公子伤心么?”说着意味深长一笑,“美人误事啊!”   “龙叔误会了,我和二公子只是朋友。我只是想着,你要动沈家,龙少爷空不怕很不好做。”   龙震飞摆摆手:“小孩子家的事,不用放在心上。做大事就不能拘小节。”   “嗯。”孟连生点头,“龙叔说得对。”   两人还在警署狼狈为奸,一口气跑出去的龙嘉林,已经驱车一路来到仁济医院。   他找到沈玉桉的病房,只是到了门口又不敢进去,因为知道沈玉安是被自己父爸爸所伤,觉得自己没有脸去见人。   站在门口踌躇半天,直到有一个小护士,要进去换药,见他站在门口搓手跺脚,一脸焦灼,便关切地问:“先生,你是来看望病人吗?”   龙嘉林稀里糊涂点点头,又在小护士的带领下,稀里糊涂跟着人一起进了病房。   沈玉桐看到来人,问:“小龙,你来了?”   龙嘉林对上他疲惫的目光,心虚地垂下眸子点头:“嗯,听说大哥出了事,我来看看。”又将目光移向病床上的沈玉桉。   沈玉桉麻药已经过了,人已经醒来一会儿,虚弱地睁着一双眼睛。   看到对方瞄向自己时,龙嘉林简直像是被蛰到一样,赶紧挪开目光,扭着身子上前,低声关切道:“大哥,你没事吧?”   沈玉桉伤成这样子,本就心情不佳,看到这么个傻大个,更是没什么好眼色:“放心吧,死不了。”   听到他这话,龙嘉林更加愧疚难安,当即双眼泛红,哽咽道:“大哥你一定要好好的。”   沈玉桉本来也觉得自己是大难不死,虽然浑身没一处好的,但大夫也说了自己没大事,此刻见到龙嘉林这模样,既是莫名其妙,又是烦躁,虚弱道:“不是小龙,我这还好好的,你这哭什么?嚎丧?”   他怎么不知道自己和这位常年在沈家打秋风的少爷,何时感情如此深厚?受了个伤,对方还要哭一场。   龙嘉林抹抹眼睛:“我知道,我就是听到你受伤了,很担心。”   沈玉桉见他是真的为自己担心,心中多少有些欣慰。点点头,闭上眼睛:“嗯。我没什么事想休息了。玉桐,有你大嫂在这里就好,你和小龙回去吧。”   沈玉桐点点头:“嗯,那大哥你好好休息。”又对大嫂碧云道,“大嫂,你好好照顾大哥,别太担心。大哥很快会好起来的。”   碧云道:“你放心吧,大哥这里有我,你自己好好照顾自己,父亲现在这样子不用告诉他,免得他担心。”   沈玉桐:“嗯,我明白。”   碧云又说:“你大哥现在身体这样,家里和盐厂的事就靠你了。”   “我明白,你们不用担心。”   一番道别后,沈玉桐与龙嘉林一道出了病房门。到了门外,龙嘉林像是依依不舍似的,还在伸长脑袋回头往病房里瞧,别说是沈玉桉,就是沈玉彤也心生好奇,小龙何时与大哥的感情这么深厚了。?   他拍拍对方的肩膀:“放心吧,大哥没事儿,就是骨折了好几处,伤筋动骨一百天,得在床上躺一段日子,接下来几个月走路可能会不方便 。”   “嗯!”龙嘉林点点头,对上他的眼睛时,又闪躲似的将眼睛移开。   沈玉桐刚刚一心在大哥身上,没太注意龙嘉林的反应,这会儿出了病房门只剩两人,看到他这奇怪的模样,不由得皱起了眉头。   他与龙嘉林相识近二十年,实在是对他再了解不过。对方不是个藏得住心思的人,或者说龙嘉林压根就是一个没什么心思的人,他动动脚趾头,自己就能猜到他在想什么。此刻表情如此奇怪,必然是有什么事?   “小龙,你怎么了?”他问。   龙嘉林用力摇头,欲盖弥彰道:“没事!没事!”   这简直就是不打自招。   沈玉桐皱起眉头:“小龙,你一定是有事瞒着我,到底什么事连我都不能说了吗?”   龙嘉林支吾半天,一个字说不出来。   沈玉桐干脆抓住他的手臂问道:“你底是有什么事瞒着我,是不是跟我大哥有关?”   “小凤……我……”龙家林脸上红一阵白一阵,最终是一咬牙,双眼泛红道,“小凤,我们去车上,我都告诉你。”   沈玉桉也知道这走廊里人来人往,不是个说话的好地方,便点点头跟他一起去了车内。   上了车子,龙嘉林红着眼睛,望着一脸正色的沈玉桐,嘴唇嚅嗫了半晌,忽然大吼一声:“小凤,我对不起!”   沈玉桐原本是在等着他说正事,不料他突然嚎这么一句,吓得他浑身一震,赶忙道:“,不是,你到底怎么回事?”   龙嘉林吸了吸鼻子,要哭不哭的样子,结结巴巴开口:“小凤,大哥受伤是我爸爸害的。”   沈玉桐大惊失色:“你说什么?”   龙嘉林道:“我说大哥受伤是因为我爸爸,我爸爸本来是要杀林广湘,没想到大哥上了他的车,爸爸他不是故意的。”   沈玉桐怒极反笑,但又实在是笑不出来,因为大哥现在还躺在病房里,一句不是故意,难道就当做什么都没发生??   他深呼一口气,压下心头愤怒:“你爸爸为什么要杀林广湘?”   龙嘉林道:“我听他们说,是因为想要林家纱厂的股份,但是林广湘不答应,所以就将他杀了。但大哥确实是个意外。”   他原本是想把他爹打算动沈家盐厂的事也一并告诉对方,但犹豫了下,还是暂且隐瞒下来,因为想着或许还有回旋的余地,爸爸是很疼他的,若是他一哭二闹三上吊,总不至于一点用都没有。   他是绝不会让爸爸去再伤害沈家的。   沈玉桐却是机敏地听到他说的是“他们”这两个字:“他们是谁?”   龙嘉林道:“小孟啊,我就是听到爸爸和小孟说话才知道的。这回降税就是小孟给我爸爸的提议,说争取广大工人的舆论,直接朝大资本家开刀更划算。我爸爸因为这个还在司令那里立了大功呢。”   沈玉桐心头一震,仿佛被人用力砸了一下脑袋,只觉得一阵茫然,口中喃喃念道:小孟……小孟……”   龙嘉林接着道:“我知道小孟一直在为我爸爸做事,没想到这些主意都是他出的,我还当他是一个老实人呢,没想到这么多心思。”   沈玉桐摇摇头,白着脸道:“算了,我知道了,我自己回去,你走吧。”   龙嘉林愁眉苦脸道:“小凤,我真的对不住你,我替我爸爸对你道歉,对大哥道歉。”   沈玉桐叹息一声:“父是父子是子,这怪不得你,你跑来跟我说,就说明你还当我是兄弟。”   龙嘉林义正言辞地拍拍胸口:“小凤,你放心,我绝不会让爸爸再伤害你们沈家,我一定会好好保护你。”   沈玉桐望着信誓旦旦的好友,他当然相信龙嘉林说这话是出于真心。但如果沈家也是龙震飞的目标,他这个纨绔少爷又能做什么?   他让龙嘉林下了车,自己启动车子,一面开车一面自嘲地笑出声来。   他到底造了什么孽?才要遇到一个孟连生。   回到沈家花园,已是暮色沉沉,正按了喇叭,叫门房来开门,余光却瞥到门边站着了一道高大挺拔的身影。   那人不知站了多久,地上落着好几个烟蒂。   他真是不了解孟连生,连他抽烟这件事都不知道,。   孟连生将手中的烟头丢在地上踩灭,径直走过来,敲了敲他的车窗:”二公子,我有些话要同你说!”   沈玉桐将车门打开,冷然地看着他:“我不觉得和一个差点害死我大哥的人,有什么话说?小孟,你就是个刽子手。”   孟连生仍旧面色如常,只淡声道:”看来龙少爷全都告诉你了。”   沈玉桐道::“是,小龙都告诉我了,如果他不告诉我,你永远都不会跟我说。”   孟连生道:“大公子的事不是我做的。”   沈玉桐道:“这次或许不是你亲自动手,但如果是龙震飞让你做,难道你不会做?”   孟连生皱眉:“我怎么会伤害大公子?”   沈玉桐道:“我不会再相信你,与你也没有什么话说,孟老板请自便吧,不要挡在门口,狗才会挡门,你要想挡门应该去龙家挡。”   孟连生对他的讽刺完全的不以为意,也并不觉得被骂做狗是件多么难忍受之事。相反,如果二公子骂他能好受点,他倒是希望对方尽情的骂。   他说:“那龙少爷有没有告诉你?龙正飞动完龙家,下一个就是你们沈家,大公子伤筋动骨一百天,怎么说也得在床上躺上几个月。他要动你们沈家,你要怎么办?”   沈玉桐怒道:“难道就没有王法了吗?我不会跟他们屈服。”   孟连生道:“二公子,民不与官斗,他们这些人不讲道理跟规矩,你也看到了龙震飞是什么样的作风,林广湘这样的大富商,想暗杀就暗杀。大哥现在在医院管不了事,沈老爷子又已经年迈,整个沈家盐厂的事都得你管,你和他们硬抗,吃亏的只是自己。”   “所以呢?”沈玉彤讥诮一笑,“孟老板是要当说客,让我妥协?把沈家盐厂的股份拱手相让?”   孟连生道:“我可以帮你二公子。”   “帮我?”沈玉桐冷笑,“你以为我还会相信你?龙震飞现在这些操作,不都是你在背后出的好主意?我不知道在你手中死了多少人,但我知道,孟连生,你就是个畜生!”   说罢,他冷着脸关上车窗,在门房打开大铁门时,将车子悠悠然开了进去,留下孟连生一个人站在原地。   孟连生看着那车尾和缓缓关上的大门。   畜生?   他琢磨着沈玉桐对他的这句评价,没觉得难过,只是认真地想了想,觉得对方骂得不无道理。   自己可能真是个畜生,但畜生又怎样?他也并不觉得畜生比人就低一等,他少时在山里认识的猴儿,比他这些年见过的许多人,可要讨人喜欢许多。   他不在乎沈玉桐骂他,二公子可以骂他打他,但是不能不理他,更不能一直这样不见他。   继而又想到,龙嘉林倒是对二公子一片忠心,为了二公子转头连亲爹都能出卖。   他黑沉沉的眼珠子转了转,有点心烦地转身离开。   *   作者有话要说:   还有十来万字,每天这么肥的话,一个多星期就能完结了,感觉看到了曙光。    第66章 我太想二公子了   骂了孟连生,看似是出了口恶气,但沈玉桐并不觉得好受。林广湘被杀,大哥还躺在医院里,这一切的背后,都有着孟连生的大功劳。   而他现在甚至都没太多心思去愤怒,因为沈家就是下一个目标。如今大哥重伤,父亲又老糊涂,沈家上下得靠他一个人支撑着,若是应对不好,只怕就是下一个林广湘。   虽然对孟连生失望透顶,也失去所有信任,但他还是相信对方不会伤害自己性命,也不会让龙震飞伤害自己。   但自己光能保住一条命又有何用?他要得是沈家盐厂不被那些人祸害。   你看再如何富贵?在乱世里也跟蝼蚁没多大区别。   他悲哀地闭上眼睛。   可要如何才能保住沈家盐厂?莫非是真要去求孟连生。他摇摇头,不,绝对不行。   这厢的孟连生回到富民路的小楼,因为沈玉桐许久没来,这栋小楼显得格外的清静。   他自己烧了一壶水,泡上一杯茶上,来到二楼卧房,打开留声机放一段西洋音乐。   然后坐在窗后看,向对面亮着灯光的小楼。   那位银行家先生大致是应酬完回家,太太给他煮了一杯牛奶,两个人坐在沙发上低低说着话,不知道说到了什么,太太轻轻一笑,男人将对方搂入怀中,在她额头上轻轻吻了一下。   孟连生将窗帘拉紧,遮挡住了对面的风光,自己一个人躺上偌大的一间大床,睁大一双眼睛看着天花板上的吊灯,也不知想到什么,伸手摸了摸旁边的枕头,那是沈玉彤睡过的位置,现在没有一丝温度。   他想起沈玉桐留宿在这里那些夜晚,他们那么的要好,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不分彼此,也好像永远不会分开?   为什么二公子说不要自己就不要自己了呢?   难道就是因为自己杀了几个人?那些人明明也不见得是什么好人,死与不死又与二公子有什么关系?   难道那些陌生人的生命比他们的感情还重要?   孟连生从小聪慧过人,很少有他想不通的问题,但这一回,好像真的遇上了难题。   *   林广湘头七都还没过,几个儿子就为争产大打出手,因为龙震飞的介入才算平息下。最终由林二公子成功继承林产业,其他几个儿子出局。   与此同时一家名叫东风贸易的公司,成为林家纱厂的股东,占股三成。   外人或许不知,但熟悉内情的人却很清楚,这家贸易公司背后老板是龙震飞和他上面那位李司令。   林家纱厂的事一了,也就意味着下一个轮到沈家盐厂。   实际上在出事三天后,龙震飞去过一次医院探望沈玉桉。一如既往的是个笑面虎的模样,说了很多安抚的话,沈玉桉对他做了什么一无所知,而在兄长面前,沈玉桐也没透露过半点信息,怕影响大哥养身体。   那天,及至送龙震飞出病房门,他才冷着脸开门见山道:“龙叔,多亏我大哥福大命大,不然龙叔的这份大礼还真是受不起。”   龙震飞笑盈盈道:“看来小龙什么都告诉你了,他是真把你当成亲兄弟。”   沈玉桐道:“你们这是倒行逆施,迟早玩火自焚!”   龙震飞笑:“我也不是为了一己私利,没办法,还望二公子理解。”   沈玉桐默了片刻,沉着脸道:“你们准备怎么对付我们沈家盐厂?”   龙震飞笑着摇摇头:“二公子严重了,盐自古以来本就是官办,我们拿一点股份就当公司合营,应该不过分吧?”   沈玉彤说“如果我不愿意呢?”   龙震飞拍拍他肩膀,笑道:“二公子还年轻,年轻气盛很正常,不过你总得为你们沈家想想。如今大公子重伤在床,老爷子又已经不管事,沈家可全指望你一个人了。二公子可千万不要行差踏错。”   他语气慈爱,仿佛像个敦敦教诲的长辈。但沈玉桐却听得出这话中的玄机,分明是在威胁他。   伺候,沈玉桐都带着保镖,也鲜少再出租界,沈氏精盐厂早已上正轨,几位经理都是在沈家做了很多年的亲信,让他很放心。   只是大哥还在医院,一时半会儿出不了院。他这个当弟弟的,总还是要三天两头去一趟医院。只要出门,哪怕是租界,也并不安全。   这日,刚下过大雨,从医院回沈家花园的路上,全都是泥泞,车子开到一半,忽然碰的一声熄了火。   汽车夫道:“二公子,我下去看看。”   后座的沈玉桐点头:“嗯。”   哪知车夫刚打开门下车,车子忽然又是砰的一声,好像被炮火炸了一下,猛的燃起来。   程达脸色一震,赶紧护着沈玉桐就下车,这一下下车,又是一声炸响。   程达将沈玉桐用力一推,自己也倒在地上,一时间那黑色的车子噼里啪啦,在雨中燃起来。   沈玉桐脑子嗡嗡一片,不知发生了何事,只如惊弓之鸟一样,手忙脚乱往路边爬。还没爬到路边,又是一阵爆炸,只是这回,有人挡在自己身上,然后整个人被扶起:“二公子,你别怕,快跟我上车。”   是孟连生不知从哪里冒出来。   沈玉桐被震得耳朵眼睛都模模糊糊,浑身都是雨水,稀里糊涂跟着他钻进了一辆车子。   车子启动时,他在惊惶中回头看了眼,只见自家那辆小汽车已经被一片火海环绕,汽车夫和程达也不知受了多少伤,浑身狼狈地坐在路边。   孟连生抱住沈玉桐:“二公子,没事了,你别怕。”   沈玉桐其实也不是怕,只是发生得太突然,让他震惊又茫然,整个人都处在一股失真的状态中。   直到车子渐渐开远,他才从这种恍惚中回过神来。转过头看向身旁忧心忡忡的孟连生,面无表情地问:“你怎么在这里?”   孟连生说:“我担心龙震飞对你不利,这些日子一直跟着你。”   沈玉桐自嘲一笑:“你和他不是沆瀣一气吗?何必在这里假惺惺,不如直接把我杀了,吞掉我们沈家盐厂,你也好立个大功。”   孟连生说:“不管二公子怎么看我,我说过我不会伤害二公子,就绝对不会伤害你。”   沈玉桐目光落在他肩头,那里被划开了一道口子,有鲜红的血迹浸染了靛青色袍子,应是刚刚救自己的时候受了伤。   他忽然想起那时在西康,为了救自己,他单亲匹马将那些人引开,也是中了一箭。   他知道他阴毒狠辣,完全不是看起来那样纯良,但他也不可能完全忽视对方曾为自己做过的一切,为了自己,他差点连命都不要。   沈玉桐将目光从他肩头挪开,痛苦地闭上眼睛。   孟连生见他这般模样,低声道:“二公子,你先去我家里换身衣服,等我弄清楚今天的事,再送你回去。”   沈玉桐没有说话,他便当时默认。   及至车子在富民路小楼前停下,沈玉桐才又睁开眼睛,刚刚在地上滚了一遭,浑身都是泥水,整个人也是木蹬蹬的,像个提线木偶一样,被孟连生牵着进了对方的小楼。   孟连生在浴缸里放了热水,又给他找来毛巾和换洗的衣裳。   这些东西原本就是他的,沈玉桐_倒并不觉得陌生,实际上这里的一切他都不陌生,在过去的一年多,他曾来这里住过不知多少次。   身体在热水里泡了一会儿,人也渐渐清醒。他擦干净身体,换上衣裳,从浴室里走出来,看到候在门口的孟连生,冷淡道:“我得回去了,不然家里人会担心,”。   孟连生道:“我刚刚已经打电话去沈家花园报平安,你先在我这里冷静一下,压压惊。”   他将端着的一杯热牛奶递到他手中。   沈玉桐略作犹豫,还是将牛奶接过来。   孟连生又拿了一块干毛巾去帮他擦头,这一回他将头稍稍扭开,实在是不想与他太亲密,怕自己一时心软,再次失去判断力。   孟连生也没强求,只说:“你坐吧,等会儿我送你回去,”   沈玉桐沉默不言地在沙发坐下,勉强喝了半杯牛奶,才又开口开口:“孟老板,现在龙震飞是要杀了我吗?”   孟连生说:“他现在应该只是给你一点警告”   沈玉桐又问:“他到底想要什么?”   孟连生道:“跟林家纱厂一样,三成股份。”   沈玉桐哂笑:“真是贪得无厌。”   孟连生道:“现在世道乱,各路人马都在搂钱,上海是全国最富庶的地方,也是兵家必争之地,他们能待多久还说不定,当然是能多弄到多少钱算多少。”   沈玉桐道:“那如果我们不愿意呢?难不成他还能把我们一家杀光硬抢?”   孟连生沉吟片刻,摇摇头道:“杀人硬抢是下下策,但他们要动你们沈家盐厂,比林家更很容易,光是盐运这一桩就能堵了你们所有的路。”   沈玉桐微微一愣,继而失笑出声:“没错,有你孟老板帮忙,龙震飞要动我们沈家的盐运,确实易如反掌。”   孟连生蹙眉道:“富不与官斗,我知道二公子对我失望,但你也清楚立新是如何发家的,若是我不跟他合作,我们一群兄弟都能被他投进大牢。   沈玉桐笑:“孟老板和你那些兄弟们做的事,别说是投进大牢,就是绞刑也足够好多次了吧。”   孟连生沉默片刻,道:”如果二公子真的要我死,等这些事情过去后,我在二公子面前自刎谢罪。”   沈玉桐心头一震,见他半点都不像是在开玩笑,只觉得这人简直疯得厉害,干脆别过头不去看他,黑下脸道:“你不用在我面前说这些话,我不是法官,审判不了你。”   孟连生又道:“如果我死了二公子会为我伤心吗?”   沈玉桐的心忽然有点慌,虽然怨他恨他,觉得他作恶多端助纣为虐,却还是听不得他说死字。不由得想到李永柏清河这些人的结局,他不是正在步他们的后尘么?   “你死与不死与我何干?不用在我面前危言耸听。”   孟连生继续道:“我没别的要求,只希望我死了,二公子能在我坟前上两柱香。,”   沈玉桐怒了:”你要真死了,我看都不会朝你坟的方向看一眼,所以你最好不要死。”顿了下,又补充一句,“祸害遗千年,你也不会那么容易死。”   孟连生嘴角一弯,忽然伸手将他用力抱住:“嗯,我不会死的,我要陪着二公子,保护二公子。”   沈玉桐不妨他会忽然动手,气急败坏要推开他:“你干什么啊?快放开!”   然而孟连生不为所动,仍旧紧紧地抱住他,还将脸凑在他脖梗处,闭着眼睛,深深吸了两口气,像是阿芙蓉癖发作一样。   他的力气是真大,沈玉桐的挣扎对他来说跟闹着玩没两样。   “二公子,你别不理我,我很难受。”   沈玉桐涨红脸怒斥:“你放开!”   孟连山不仅没放,还张开唇去轻咬他的脖颈和耳畔,抱着他的手也开始不老实。   眼见他喷在自己耳畔的呼吸渐渐浓重,是一个发\\情的架势,沈玉桐心头大震,在对方要将自己裤子扯下之前,空出一只手,狠狠一掌扇在他脸颊上。   孟连生被打了这一下,终于停下动作,念念不舍地将人松开,一双黑沉沉的眼睛写满了委屈,仿佛是个受伤的孩子。   沈玉桐并不看他,因为不想被他这模样再次蒙骗,他整了整衣裳,厉色道:“孟老板,怎么你现在连强迫的事都想做了?,”   孟连生说:“我太想二公子了。”   沈玉桐不愧是世家公子,这会儿还能保持君子之风,他淡声道:“我家里人应该快要来接我了,就不在这里叨扰孟老板了。”   孟连生说:“二公子,之前我说的话你好好考虑一下。”   沈玉桐问:“什么话?”   孟连生道:“我可以帮助二公子,可以保护你们沈家盐厂。”   沈玉桐到底还是没被风怒冲昏理智,他看了眼对方,道:“怎么保护?孟老板先说来听听。”   孟连生说:“只要二公子愿意与我和合作,我自有我自己的办法,届时二公子自然知道,总之不会伤害二公子,不会害了沈家盐厂。”顿了下,又道,“还是那句话,大公子在医院,沈老爷子身体不好,脑子也糊涂,沈家上下都指望着二公子,我知道二公子清高,不想向那些人低头。我也不要二公子低头。”   “我又凭什么相信你?”沈玉桐讥诮一笑。   孟连生也露出一个笑意:“你不相信我,难道还要指望龙少爷?”   沈玉桐神色一冷:“至少小龙从不会骗我。”   “嗯,”孟连生点点头,毫不掩饰神色中的鄙薄,“龙少也对二公子的情谊,确实没什么说的,只可惜他是扶不上墙的烂泥,帮不了你。”   外面有汽车的声音响起,沈玉桐冷哼一声,拂袖而去。   *   作者有话要说:   现在的小孟是不是有点像animal了    第67章 龙少爷与二公子的友谊真是叫我羡慕   翌日清晨,孟连生到龙公馆的时候,龙家正热闹着,龙震飞连个小老婆都没有,家里就父子两个主人,这份热闹自然是父子俩制造出来的。   父子二人,一个坐在沙发,一人站在旁边。   坐着的龙震飞掀起眼皮子,看向站着龇牙咧嘴的儿子,道:“要我跟你说多少遍,昨日二公子车子着火跟我没有任何关系。”   龙嘉林张牙舞爪大叫道:“这不是你的惯用伎俩吗?大哥现在还躺在医院呢。   龙震飞是有些不耐烦了,沉下脸道:“不是我做的,就不是我做,我是要动沈家,但我只是要他们沈家的钱,从来没想过要他们的命。”   老子一动怒,儿子气焰便小了下去,跺着脚瓮声瓮气道:“不是你做的还能是谁做的?”   龙震飞道:“沈家精盐厂动了那么多传统盐商的利益,怀恨在心,想要给沈家颜色瞧的淮扬盐商多的是。再说了,车子着火怎么就不能是意外?非得是人害的?”   龙嘉林撅起嘴巴:“就算小凤昨天出事不是你,你也不能动沈家,上海滩那么多有钱人,你们非得问沈家要钱?”   龙震飞斜睨了自己这不成器的傻儿子一眼,不以为然地冷横一声   龙嘉林一见他爹这态度,又手舞足蹈跳起来:“爸爸,做人不能这么没良心,我小时候在沈家吃了多少顿饭。你常年在外不管我,把我一个人丢在上海,要不是小凤。我早被人欺负死了。现在你得了志,不仅不报恩,还要恩将仇报。大哥如今在医院躺着,沈伯伯又老糊涂了,家里就小凤一个人撑着,你这是要把小凤往绝路上逼。”   龙震飞道:“我怎么就把沈家往绝路逼了?盐业从古至今就是官办,沈家精盐厂一年利润上千万,入股三成,一年也就要他三百万大洋,少赚这几百万,他们沈家垮不了。再说,这钱也不是我要,是上面需要。”   “你就是为了你的乌纱帽!”   龙震飞冷笑:“我要没有这顶乌纱帽,你能过上现在这种日子?能天天在上海滩横着走。你就是个没本事的,都得靠你爹我。”   龙嘉林正要继续撒泼。见孟连生进来,赶紧窜上去,抓住他的手道:“小孟,二公子也是你朋友,你帮我一起劝劝爸爸,让他别动沈家。”   孟连生不紧不慢道:“龙少爷你别急,龙叔有分寸的,他不会伤害二公子。”   龙震飞点头,沉着脸道:“是啊,我做事肯定有分寸。倒是小龙你这么大的人,还不知孰轻孰重。”他略微一顿,又说,“沈家固然对你不错,但你是不是把二公子看得太重了?你也是时候成亲了。哪有跟个男人这样的?我看人家说二公子红颜祸水没说错。”   龙嘉林胀红脸道:“爸爸,你说我就说我,作何要折辱小凤,我与小凤的友情清白坦荡,我才不是那喜欢玩相公的,二公子也不是兔子。”   龙震飞面色沉沉道:“不是最好。行了,这么大人了别在这儿跟我闹,在我发火之前,你该去哪里去哪里。”   他只有龙嘉林这么一个儿子,又因为少时没太尽当爹的责任,对这个儿子颇感愧疚,几乎是当眼珠子宠的,因而宠成了如今这副长不大的德性。但他的宠也是有底线的,并不是一味的纵容,就如早年让他去讲武堂学习,龙嘉林好几次写信说要离开,自己坚决不允许,对方也只能老老实实待上几年。   在儿子面前,龙震飞这个当爹的也很有威信,一旦他真的动怒,龙嘉林立马就怂了。现下,见父亲分明是已经耐心用尽,龙嘉林自然不敢再争辩什么,龇牙咧嘴一脸悲愤地走了。   龙震飞见儿子怒气冲冲出了门,面色沉沉摇摇头:“唉,让小孟你看笑话了,我这儿子要是有你一半能干,我这乌纱帽少戴几年也没什么事儿。”   孟连生笑说:“龙少爷就是孩子心性,而且他对二公子好,说明他重情重义。”   龙震飞道:“小孩子?他比你还大几岁呢,若只是重情重义倒罢了,就怕……,”说到这里,他摆摆手,“算了,不说小孩子这些事,我们聊正事。”   孟连生从善如流,在他旁边坐下来。   龙震飞蹙眉道:“林家如今搞定,这个月的分红已经到账,嗯,几位上面几位大人都很满意,现在便是沈家了。先前我去医院看大公子,对二公子说了几句不大中听的话,其实也只是吓吓他。沈家不是林家,可以从内部离间利用。唯一好的是,沈玉桉在医院,老爷子又不管事,只有一个二十多岁二公子在管事,我看沈二公子也是个犟脾气,不是那种怕事的,威胁只怕是没什么用况且,我也不想动他们,毕竟都是根基深厚的世家,怕万一反噬。”   说到这里,他抬头看向孟连生:“如果他不愿意让出股份的话,你说我们现在该怎么办?要不然就先断掉盐运,逼逼他。”   孟连生道:“我仔细想了想,龙叔你在上海得罪多了人,也是为上面几位大人树敌。沈家在北京这些地方都有背景,根深叶茂。对他们这样的,威逼不如怀柔。而且再用东风贸易公司的名义,目标太明显。   龙震飞道:“这个无所谓,到时候再换一间公司就好。”   孟连生略微沉吟片刻,道:“龙叔,我与二公子确实有几分交情,如果你信得过我,不妨把这事交给我去办,反正你们只要看到钱,干脆就以我的身份入股,每个月给你把账呈上来,交三成的分红,这样也省去你和上面那位被人做文章 ,说你们强抢。”   龙震飞笑盈盈望着他,半响不说话   孟连生抿抿唇,又要再开口,这回被龙震飞朗声笑着打断,伸手过来拍着他的肩膀:“小孟啊小孟,你可真是我的好帮手。我不信你还能信谁,行,这事你去做,我坐等收账就好。   说罢又道:“有了林家纱厂和沈氏盐厂的各三成分红,这上海滩我是没白来,其他的世家可以日后再说,一口气也不能吃一个大胖子,我这乌纱帽也稳了。”   孟连生道:“祝龙叔早日再高升。:”   龙震飞拿起茶杯,朝他做了个敬茶的动作,笑道:“好说好说。”   孟连生垂眸看着茶杯里那晶莹翠绿的茶叶,片刻后放下茶杯,不紧不慢开口:“对了龙叔,虽然我有信心说服二公子,但龙少爷这边可能会比较麻烦。依我看,不如先让他去松江呆一阵子,等这边稳妥了,再让他回来。”   龙震飞点点头:”你说的是,他在上海也没干什么正事,不如去松江让他锻炼锻炼,免得给我添乱。”   孟连生弯唇一笑:“嗯。”   龙振飞长长得舒一口气:“回来上海这一年多,多亏了有小孟相助,才一路顺利。”   “这都是我应该做的。”孟连生谦逊道。   两人有聊了一会儿,孟连生跟人道别,慢悠悠出了龙公馆。   哪知,车子才上路开了一小截,便被另一辆汽车明目张胆别下。   是龙嘉林。   开车的常安低声道:“小孟!   孟连生摆摆手:“我下去一下。”   龙嘉林气势汹汹从车子走下来,看到孟连生下车,一把枪抵在他脑门儿:“怎么?你为了巴结我爸爸,现在连二公子和沈家都要动?信不信我一枪毙了你,看你还怎么给我爸爸出馊主意。”   被枪指着的孟连生,表情还是一如既往地温和无害,他笑了笑,恭恭敬敬道::“龙少爷,您太高看我了,我也就是替你爸爸办事而已。我这样的身份,你爸爸开口,我能拒绝吗?我要得罪了你爸爸,现在恐怕已经在大牢待着。”   龙嘉林道:“你帮我爸爸做什么我不管,但你要是想害沈家?我第一个崩了你。还有昨晚小凤出事,是不是你做的?”   孟连生一脸无奈:“龙少爷,二公子虽然把你当做最好的朋友,但在我的心中,他也是我最好的朋友。我怎么会害他?”   这话龙嘉林爱听:“我自然是小凤最好的朋友。”继而又眉头一拧,“我问你呢,你是不是要帮我爸爸问沈家要钱。”   孟连生道:“这些不是我能做主的,也不是我点头和摇头就能决定的。我现在唯一能做的,就是想办法帮二公子和沈家。”   龙嘉林皱着眉头:“那你想到办法了吗?”   孟连生点头:“暂时是想到了一个办法,就不知道二公子那边会不会答应?”   “什么办法?说来听听。”   “不是我不跟龙少爷说,只是这个办法还没成型,说了也是白说,总归龙少爷等着我,肯定不会为难二公子的。”   龙嘉林得了保证,收了枪,觑着眼睛看他,冷哼一声:“我姑且相信你一回,但若是让我知道你要害小凤,我一定一枪崩了你。”   孟连生失笑:”龙少爷与二公子的友谊真是叫我羡慕。”   龙嘉林得意道:“那是当然,我与小凤的感情岂是你能想象的。”   孟连生勾了勾嘴角,面上温文尔雅地笑着,心中却不禁对面前这大个子少爷生出浓浓的鄙薄。再好的感情又如何?还不是什么都为二公子做不了。   他是一直有些瞧不上龙嘉林的,这么个愚蠢无能的人占据了沈玉桐那么多人生,但因为瞧不上,所以他也并不嫉妒,只是偶尔觉得碍眼。   不过已经不重要了,该退场的总会退场。   *   作者有话要说:   小孟:好烦,想毁灭世界。    第68章 我没想到你会威胁我   沈玉桐是两天后接到龙嘉林电话的,刚从佣人手中拿过听筒,便听到龙嘉林在那头喳喳哇哇大叫:“ 小凤,我被我爸爸骗到松江,现在让人看着我,哪里都不能去。不过你放心,我会找到办法回上海的,你不要怕,我绝对不会让我爸爸伤害你的。”   沈玉桐闭上眼睛深吸一口气,看样子龙震飞是真要动他们沈家了。   但就如孟连生说的,他难道能将希望寄托在小龙身上吗?他从来就没这样想过。   沉默片刻,他淡声道:“小龙,你不要急,照顾好自己就行。我自有打算。”   龙嘉林道:“我说真的 ,我肯定会帮你的。不过我爸爸真是太狡猾了,竟然把我骗到松江软禁起来。”   沈玉桐道:“小龙,你有这份心我就满意了,这些事原本也不是你能帮得上的。”   那头的龙嘉林沉默片刻,闷声闷气道:“小凤,我对不起你。”   沈玉桐道:“这不怪你,你爸爸是你爸爸,你是你。”   龙嘉林又咕哝了几句,沈玉桐没心思和他多聊,敷衍两句,便道别挂上电话。   他放下电话机,卸力般靠在沙发上。   小龙对自己还是好的,虽然没本事,但在这个时候还有这样一片真心,他已经很欣慰。   他正坐在沙发上,正闭目养神。忽然听到周姨娘在大叫:“老爷老爷,您这是干什么?快去厕所。”   沈玉桐忙睁开眼睛起身,循着声音来到后院,只见周姨娘正扶着父亲往走廊走,刚走进,便隐约闻到父亲身上传来的一股恶臭。   沈玉桐皱眉问:“怎么了?周姨。”   周姨娘愁眉苦脸道:“老爷拉裤子上了。”   沈玉桐父亲身下一看,果然长袍上都已沾了湿濡的痕迹。   他赶紧扶上父亲。   沈老爷子显然对自己的状况一无所知,还笑着问:“小凤凰,你是不是逃学了?”   周姨娘道:“二公子,你别管,当心脏了你的手。”又赶紧唤来两个听差过来。   沈玉桐松开手,望着周姨娘和听差将父亲浮上楼,一时间只觉得茫然。   曾经叱咤风云的父亲,不过七十出头,就已经这样。   这是不是在预示着什么?   大厦将倾?   沈家就要在他手中倒下了吗?   其实也不奇怪,这几十年来,多少人起高楼,宴宾客,又有多少楼塌了。如果沈家真的倒下,大概也只是这大时代的冰山一角罢了。   然而一家上下还有这么多人,他又怎么能眼睁睁看着沈家溃散。   思忖片刻,他走回电话旁边,拨通了孟连生办公室的电话。   孟连生温和的声音从听筒传来:“二公子,你终于肯给我打电话了。”   沈玉桐深呼一口气:“小孟,我们找个地方聊聊吧。”   孟连生的声音听起来很愉悦:“好,就在我们第一次吃饭的那家番菜馆,如何?”   沈玉桐:“你说了算。”   这一两年与孟连生在一起,大多时间都待在他那个小楼,在外面吃饭都很少,来这家西餐厅更是屈指可数,上一回,已经是一年之前。   此刻坐在包厢里,望着对面的孟连生,沈玉桐忽然想起久远的第一次。   那时的孟连生还是个孩子,第一次来番菜馆,怕露丑,一举一动都是模仿自己,他是个天才,如果不是他说,自己都没看出哪里不对劲。只被他那双干净的眼睛触动,想的全是如何去善待他关照他,   如今想来真是恍若隔世。   然而现在他早不是在柏公馆做听差的穷苦孩子,连西餐厅的洋人侍应生,也认识他,进门的时候会恭恭敬敬叫一声米斯特孟。哪里需要自己的关照。   或者,他从来就不是一个普通人。是自己太傻,没能早早看透他。   包厢的桌上点着烛光,留声机中放着舒缓悠扬的西洋音乐。   沈玉桐嚅嗫了下唇开口:“小孟。”   孟连生对他轻轻一笑。“二公子,我们先吃东西,其他的事慢慢聊。”   牛排葡萄酒上来,沈玉桐并无胃口,但见孟连生拿起刀叉慢条斯理的开吃,便也敷衍地吃上两口,但很快就放下刀叉,一言不发的望着他   不得不说孟连生确实有个好的心理素质,被他这样看着,丝毫不为所动,只是偶尔抬起头笑着温柔问一句:“二公子怎么不吃?”   对方不回答,也不强求,又继续低头进食,他向来不浪费食物,直到盘中变干净杯中的酒也见了底,他才不紧不慢放下刀叉。   沈玉桐:“孟老板,现在可以谈我们的事了吧。”   孟连生倒是没拐弯抹角:“我说了只要二公子愿意与我合作,我就能保证沈家盐厂不受影响。”   沈玉彤问:“怎么合作?”   孟连生说:“龙震飞和他扇面的人,要的是你们沈家盐厂的股份,说白了就是要钱。但如果他的股公司来入股,直接插手盐厂的事,就会变得很麻烦。”   沈玉桐当然担心的就是这个,如只是单纯的要钱,无非是花钱买平安,虽然不甘心,但咬咬牙也就算了。可如果被这些人入股,插手盐厂事务,谁也不知道会发生什么。林家纱厂就是先例,据他所知,纱厂已经安插了不少龙震飞他们的人。   沈玉桐:“所以呢?”   孟连生:“只要二公子愿意,我会说服龙震飞,让我代替他才来参股你们沈家盐厂。”   沈玉桐闻言,简直是被气笑了:“我还刚说你有什么好办法呢,原来是孟老板自己想插一脚。”   孟连生道:“二公子误会了,我对沈家盐厂没兴趣,也不会插手任何事务,甚至也不会真正要你的分红,只需要二公子配合我,在龙震飞面前做个样子而已。”他顿了顿,又说,“二公子也看到了,他们这样疯狂捞钱,说明他们很清楚,上海这块宝地,他们占不了多久。所以才竭泽而渔,短时间内能捞多少捞多少,总之在上海局势再次变天之前,我会保证你们沈家安然无恙。”   沈玉桐沉吟片刻,问:“你不要分红,怎么去给人交代?林家纱厂可是按月上交分红的。”   孟连生道:“借口替他们管钱也好,或者是其他办法也好,我自有办法,公子不用替我担心。”   沈玉桐不知该信不信他,但不信他又如何?难不成真的以卵击石?   他沉默片刻,又问:“你为什么要帮我?”,   孟连生似乎觉得这个问题有点好笑,他也确实轻笑出声:“二公子这话问的很奇怪,我与二公子的关系,当然要帮你。”   沈玉桐原本是想反驳我们已经没有任何关系,但旋即明白他这话背后的意思,一时脸色大变。   对啊,他为什么要帮自己?这不是明摆着的事么?   孟连生伸出手握住他,:“二公子,这些天我很想你。”   沈玉桐这时不知是该恨他趁人之危,还是鄙视自己的无能,一时只觉悲从中来。   孟连生则在他的怔忡间,起身走到他身旁,微微屈身,将他抱住,吻了吻他的唇,低声道:“二公子,我不会让任何人伤害你。”   沈玉桐浑身僵硬,心说,现在伤害我的的不正是你吗?   他闭了闭眼睛:“小孟,我没想到你会威胁我。”   孟连生睁大一双干净的黑眸,是一副无比诚恳的表情:“二公子,我是想帮你。”   沈玉彤又说:“小孟,你是什么时候变成这样子的?还是我眼瞎,一早就看错了?把禽兽当成了人。”   孟连生完全不在意对方骂他,甚至还有点莫名地开心,他笑了笑说:“二公子是慧眼识珠。我一直都是这样的人,从来没变过,也从来没有故意要骗你,只是知道你不喜欢一些事,就不让你看到而已,你看到的自然也是真实的我。”   沈玉桐摇摇头:“不,你就是在骗我。一个人怎么可能一面行善帮人,一面又那样随意地去杀人?   孟连生不甚在意道:“这个世界,人本就是草芥,我的父母兄长先生表叔还有柏先生,不也都是随随便便死了。我不过是杀了几个人,还全是该死之人,这难道就是十恶不赦了吗?况且我捐给育婴堂和学校的钱,救的人远远被杀的人多。”   沈玉桐对他的歪理邪说无言以对。   孟连生看着他一脸悲痛的神色,抿抿道:“既然二公子觉得我隐瞒你这些事不对,那我就让你知道我所有的事,以后对二公子什么都不隐瞒,毕竟我们是要长久在一起的,确实要开诚布公。”   *   黑色的夜幕下,身旁是残垣断壁,远处是码头。   沈玉桐望着身边陌生的景致,问:“这是什么地方?你带我来这里做什么??”   孟连生笑道:”二公子不用担心。我不会害你,我是想告诉你,我过去几年,到底做了哪些你不知道的事。”   沈玉桐皱了皱眉,跟上他,穿过一道残破的门,进入一处废弃的宅院,院中荒草丛生,一股萧瑟和诡异。   但不知怎的,大概是因为孟连生在前面,他也没觉得害怕。   毕竟魑魅魍魉比起身前这家伙,谁更可怕还说不定呢?   两人的皮鞋踩在草丛,发出沙沙沙的声响。孟连山走到前面。用手往一口枯井一指:“二公子,这井里面埋着两个人。”   *   作者有话要说:   马上就要来到第一章 的情节,当然也就意味着要收尾了。   二公子哭唧唧。    第69章 以后我们就不分彼此了   沈玉桐心头一震,但因为有了心理准备,倒也没太大反应,只下意识问。:“你杀的?”   孟连生点头:“嗯,他们是两兄弟,也是我人生第一次杀的两个人。”   他转过头,在月色下平静地看向沈玉桐,娓娓道:“我刚和表叔来上海,是在码头做脚夫,这两个人是当时的把头,常常苛扣脚夫的工钱。大部分工人为了讨口饭吃,不得不忍下来。有一次表叔被扣钱气不过,跟他们起了冲突。那时已入了冬,他们将表叔推下水中,当晚回到工棚里,表叔就着了凉,几天后人就没了。还记得那次在南郊遇到我吗?我说去办事,其实就是去那边的乱葬岗安葬表叔。原本我也没有想报仇,因为觉得人的命本来就是这么贱。但那天你送了我一条围巾,回去没两天被陈二,就是这两兄弟里的弟弟偷拿走。我在这里找到他时,他就将围巾戴在脖子上,我叫他还给我,他不答应,还踹我一脚,我就将它打死丢丢入了这口枯井里。他兄长找过来,我想着反正一个也是杀,两个也是杀,就顺带将他兄长也一起杀了丢进去。”   他略微顿了下,问:“你说他们不该死吗?”   他说这话的时候,神色极为平淡,既没有内疚也没有后悔,甚至也没觉得重访杀人地,有什么可怕。   这世间若真有鬼,他大概也是不怕的。   想来当年在这里杀人,也是这般平静。   原来他确实不是来了上海滩迷失了双眼,而是本就是这样的人。   他生了一双干净单纯的眼睛,也有一颗天生残酷冷漠的心。   沈玉彤默了片刻,淡声问:“后来呢?”   孟连生道。:“后来我在码头擦鞋时救了柏先生,被他带进了柏公馆。”   沈玉桐忽然想起许久之前听到的,关于柏清河的消息,后知后觉反应过来:“我听说柏清河在码头被人暗杀,是一个小擦鞋匠,救他的那个擦鞋匠就是你,对吗?”   孟连生点头。   沈玉桐:“你救他就是为了进柏公馆?”   孟连生不置可否,轻笑了笑,话锋一转:“二公子还记得我们第一次见面吗?”   沈玉桐皱眉:“当然,你帮我追回钱夹。”   孟连生摇头:“不是那次,我们第一次见面是在码头,你出洋回来的那天。你还记得你在码头擦了鞋吗?”   沈玉桐面露惊愕,他自然已经不记得当时给自己擦鞋的擦鞋匠,但隐约还有点印象,应该是一个看起来很本分老实的孩子,原来那就是孟连生。   他想了想,又问:“你进柏公馆后,到底杀了多少人?”   孟连生道:“我又不是杀人恶魔,进白公馆也不是当杀手,跟着孙志东时,除了被他们带着抢过几次烟土,没做过任何恶事。二公子,我跟孙志东那些人不一样的。”   沈玉桐简直有点想笑了,他确实跟孙志东他们不一样,孙志东的作恶是明目张胆的,他的作恶却一直在蒙骗所有人,包括自己。   孟连生看了看他,淡声道:“我第二次杀人是李思危。”   “李思危?”沈玉桐惊讶。   孟连生:“确切的说,不是我动手,是他自己作死。当时我看到李思危为难你,正好查到被盗军火的下落,就给他传了个假消息,说南市那边野码头有人私贩烟土,他跑去抢,哪想到是盗走军火的匪徒,就被打死了。”说着他有些鄙薄地轻笑了一下,“大家都以为他是为了找回被盗的军火。倒是给他赚了个好名声。”   沈玉桐自然还记得那件事,他原本只觉得李思危死得突然,颇有些唏嘘。他是做梦都想不到,竟然是孟连生一手所为。   他想到那时的孟连生,分明还只是个初出茅庐的孩子,原来已经有这般计谋和手段。   他只觉得脊背发凉。   孟连生继续道:“再之后就是去西康了。”   提到西康,沈玉桐就有些不太有底气了,因为在那边,对方确确实实冒死救过自己。   他淡声道。:“西康的事就不用说了,我知道你杀过人,你那是不得已。”   “嗯。”孟连生摇摇头,“有一桩事儿你不知道,除却杀了一些偷袭的蛮族。孙志东也是我杀的。”   沈玉桐瞪大眼睛,虽然他不喜欢孙志东,但听到这话,还是忍不住震惊:“他是你大哥,对你也不错,为什么?”   孟连生说:“还记得我肩上中箭吧?就是孙志东拉着我去做他的人盾。我可以为二公子为柏先生挡刀挡枪,但孙志东那样的人,还够不上格。我看不上他,也不想总是受制于他,迟早是要杀掉他的,干脆就趁那次机会把他杀了。”   沈玉桐闭上眼睛深呼吸一口气,他其实已经有点听不下去了。   虽然在这一桩一桩的事里,那些死在他手中的人,好像个个都是罪有应得。   但无论是谁的生命,都不应该由他这样轻易剥夺。   或者说,一个人能用私刑一次又一次去结束别人的生命,可想而知是多么的残忍和狠毒。   而且还能这样平静地叙述出来。   他觉得面前站着的不是一个人,而是一个冷血的畜生。   他借着月色,认真看向孟连生。他的眼神还和从前一样纯良温和,像是从未经过世间的污染。   他以前总觉得他这双黑眸很干净,但是现在看来,完全是自己的错觉,这就是一双畜生的眼睛。   只有畜生,无论再如何凶残,眼睛永远都是这样纯净。   他不想听,但孟连生显然是打算继续讲:“再后来回了上海,不到一年柏先生就生了重病过世,但其实他不是生病,而是被人下了慢性毒药。害他的人就是柏三爷父子和李永年。”   沈玉桐想起去年那一桩桩震惊上海的无头公案,李永年的死,我三爷一家的失踪,最后都不了了之。他轻笑一声:“他们都是你杀的?”   孟连生点头:“柏先生对我恩重如山,我为他报仇,难道不应该吗?而且,柏先生将立新交给我,我不杀他们,他们就得杀我,我只能先下手为强。这些人都该死。”   沈玉桐道:“那两个被你杀掉的工人也该死!?”   孟连生道:“我说过,我不杀他们,龙震飞也会要他们的命。而且给了他们机会的,是他们自己贪生怕死没把握住。这种人怎么能代表工人,太令人失望了。”   沈玉桐已经完全不想反驳他,因为他完全没觉得自己有任何问题,甚至也不觉得杀人是什么大不了的事。他说起杀人,跟说杀鸡似乎也没什么区别。   他没办法和他讲道理。   想了想,他淡声道:“你以后还要杀谁?”   孟连山说:“我今日把所做的事情都告诉你,就是想让二公子知道,以后你不想我杀人,那我就不杀人,我都听你的。”   沈玉桐嗤笑:“我何德何能?能让你这个杀人听我的?”   孟连生:“二公子不用妄自菲薄,我们还那么长的时间子,你大可以慢慢验证。”   而此刻的沈玉桐只觉得浑身发凉,一时片刻都不想与这个禽兽待在一起。   孟连生却没给他任何躲避的机会,上前一步靠近他,牵起他的手:“二公子,你想知道的我都告诉你了,以后我们就不分彼此了。”   沈玉桐摇摇头无言以对,只觉悲从中来。   *   作者有话要说:   存稿箱忘了设定时间了,明天休息一天,我修一下后面的节奏。   二公子:好想一棒槌锤死这货。    第70章 老了,就是没用了。   沈玉桐不知道孟连生和龙震飞是怎么商定的,但龙震飞确实没再来找他。   沈氏盐厂在这场动荡中,总算逃过一劫,工厂里的机器依旧日夜轰鸣,码头的盐船也每日有条不紊得发往全国各地。   沈玉桐怨孟连生,却也明白,沈家盐厂能安然无恙,是对方的功劳。   只是,如今他与孟连生的关系,实在是难以启齿。   他无法再将对方当**人,可仍旧要做着爱人做的事,因为这是孟连生帮沈家的条件。   往常,他与孟连生何时见面,都是自己主导,对方只乖乖等着自。而现在,对方再不是那个老老实实等自己“临幸”的小孟,他开始频繁地要求见面。   “二公子,我发现一家很好吃的菜馆,今晚我来接你一起吃饭如何?”   “今晚佟老板要演新戏,他肯定想要我们去捧场。”   “大世界要放新电影,我买了票,想请二公子一起去看。”   每一次都好像是客气礼貌的邀请,被沈玉桐借口没空拒绝也不强求,只是会不罢休地问他什么时候有空?   沈玉桐无可奈何。   他知道孟连生是爱自己的,但一个禽兽的爱,他是真的不敢要。   两三个月下来,两人常常同进同出,外边的人不知道,但孟连生身边那些人,只怕是早猜到两人的关系。   今日,被龙震飞软禁在松江三个多月的小龙,打来电话,说要回来见自己。   他去了约定的地方,哪知人还没见到,就被孟连生的手下,带来了富民路这栋小楼。   原来自己竟是被监视起来了。   他原本还想和对方吵一架,但望着这张依旧极具迷惑性的面孔,连骂他都懒得骂了,因为知道对方虽然看起来人畜无害,实在是个没皮没脸的畜生,骂他毫无用处。   他轻轻将他推开:“小孟,我有点累了。”   孟连生顺势牵住他的手:“我陪你上楼休息。”   沈玉桐现在是有点抗拒和他做那种事的,因为总觉得自己好像真成了兔子。   好在,他躺上床后,孟连生没像往常那样缠山来,只是吻了吻他的唇,什么都没再做。   他索性闭着眼睛装睡,只是过了许久,忽然发觉这人没上床,也没任何动静,奇怪地睁开眼。却见孟连生趴在床边,撩开窗帘一角,透过一丝缝隙往外看。那动作,分明就是在头盔对面。   沈玉桐皱了皱眉头,坐起身问:“你在干吗呢?”   孟连生头也不回道:“我在看对面的那对夫妻。”   沈玉桐想当然以为他又要搞什么幺蛾子:“你看人家干什么?”   孟连生将窗帘放下,转过头看向他道:“他们很幸福,我很羡慕他们。”   沈玉桐不明所以。   孟连生又说:“我想和二公子也过上他们那样的日子。”   沈玉桐来过这里无数次,自然知道对面住得是什么人,一个三十多岁的银行经理,有一个漂亮温柔的太太,和一个可爱的小女儿,看起来是很幸福的一家人。   孟连生亲人早亡,大约是渴望家庭的。只是陪他过这种日子的人,必然不会是自己。   他有点想嘲弄他两句,但想想还是罢了,只冷冷道:“再羡慕也不能老偷窥别人,跟变态似的。”   孟连生点点头,走过来撩起被子躺下,伸手抱住他的肩膀,低声问:“二公子,如果上海安稳了,你是不是就不要我了?”   沈玉桐心中哂笑,他真是擅长将自己放在弱者位置,明明是他要挟着自己,却好像自己是那负心汉。   他伸手关了灯,淡声道:“小孟,我们不可能一直走下去的。”   因为知道这种关系总有一天会结束,所以这些日子,他其实也在纵容。   孟连生在黑暗中沉默半晌,又问:“二公子,你一点都不爱我了吗?”   沈玉桐道:“小孟,我是不敢再爱你。”   孟连生没有再说话。   *   翌日早上,回到沈家花园。   沈玉桉在大嫂碧云的搀扶下,正在花园里复健。虽然已经出院一段时间,但毕竟已经不年轻,要恢复到行动自如,还不知要多久时间。   沈玉桐遥遥望着大哥,心中唯一感觉欣慰的是,至少沈家盐厂安然无恙,不然这个家真是不知会变成什么样子。   “玉桐,”沈玉桉转身时,见到弟弟,抬手朝他招了招。   沈玉桐走过去:“大哥,你怎么样了?”   沈玉桉道:“放心吧,大哥没事。”他朝太太摆摆手,“你不用管我了,我跟玉桐聊会儿。”   碧云道:“那你有事再叫我。”   沈玉桉点头。   沈玉桐扶着他,在一旁的石凳坐下,又差来女佣端来热茶。   沈玉桉瞧了弟弟一眼:“这些日子,你辛苦了!”   沈玉桐轻笑:“只要大哥你早点好起来,我再辛苦点也没事。”   沈玉桉点点头,似是斟酌了片刻,又才道:“我最近听到一点风言风语,关于你和小孟的。我想问你是真还是假?”   沈玉桐握着茶杯的手微微一僵,继而有风轻云淡地弯了弯嘴角,点头道:“是真的。”   沈玉桉眼中闪过一丝惊愕,但旋即就恢复如常,其实他早就该猜到的,哪有正常朋友会是那样的,即使是对小龙,也分明不一样。何况这些年,自己这弟弟身边一个女人都没有,怎么都不大正常。   原先被算命先生的谶言影响,认为弟弟身边没女人还安生。现在想来,只觉可笑,桃花劫又不单指女人。   换成男人,那才真是大劫。   因为刚刚才经历了一场劫后余生,他对生死之外的事看淡了许多,因而看到弟弟亲口承认传言中的事,倒也淡定,只怅然般长叹一声,又道:“我还听说我们沈家盐厂这回能逃过一劫,是因为小孟帮忙。”   沈玉桐迟疑片刻,点头:“是。”   让大哥以为孟连生单纯帮忙,总好过知道自己是跟对方做了交易。   沈玉桉皱眉道:“我听说小孟一直在给龙震飞他们干脏活。大哥不是古板人,你要真喜欢谁,无论男女,我都会支持,只是小孟这样的人,怎可深交?”   沈玉桐道:“大哥,我明白的。等时局稳定下来,我会和他断掉。”   沈玉桉微微一愣:“当真?”   “嗯,大哥说得对,道不同不相为谋,就算不是为自己,也得会沈家着想。”   沈玉桉又是叹了口气:“我收到消息,江苏那边还会打过来。但再这么折腾下去,工商业肯定是扛不住的。”   沈玉桐点头:“现在我正跟商会个元老商量,准备联络各界,包括外国公使,争取用舆论逼迫各方都退兵,还上海一个安宁。”   沈玉桉叹了口气,道:“我现在这身体是不方便出面,你一个人代表沈家,只怕还得辛苦一阵子。”   沈玉桐笑:“那大哥你就赶紧好起来。”   沈玉桉也笑,伸出手:“行,你扶着我再走一圈。”   *   仗是年后打起来的。   江苏蛰伏了两年,又再度挺进上海。军阀打仗到底不比洋人侵略,因为怕伤及太多无辜百姓,引来舆论炮轰,并不敢打得多狠,双方一直在外围胶着不下。   沈玉桐见此情形,赶紧建议商会几大元老,在各大报刊上发文讨伐战乱对上海民族工商业带来的阻碍。   又发动工人和学生游行抗议内乱。   一时间闹得沸沸扬扬。   因为战事胶着,龙震飞也不敢让警署出面镇压,只能眼睁睁看着舆情越演越烈,各国公使也纷纷出面。   “小孟啊!你对现在的形势有什么看法?”   将近两年下来,龙震飞对孟连生这把好刀的信任,是一日强过一日。眼下,他什么都做不了,心里急得很,只能招来孟连生商量对策。   孟连生道:“依我看,龙叔是时候为自己做打算了。”   “你的意思是李司令会败退?”   孟连生道:“现在这形势,已经不是谁败退的问题,是上海可能不会再有驻兵。”   龙震飞皱眉:“什么意思?”   孟连生道:“上海是咱们华夏之门户,民族工商业发展的前沿,这几年你们争这块宝地,对工商业打击很大,现在各路商人已经联合,全国舆论都在响应。所以李司令不管败不败,恐怕都得退。他一退,你这警察署长定然也是得下野。”   其实这局面龙震飞也已经看清楚,只是心有不甘,自己才来上海不足两年,好日子还远远没过够,一旦下野,又得被发配到穷乡僻壤带兵,他是再不想过那种日子了,也不想小龙跟着自己过那样的日子。   不过幸好,他一早就预料到会有这一天,所以回上海这两年,一直在尽力为自己捞钱留后路。   他沉吟片刻,点点头:“小孟你说得有道理,是该好好打算了。”   孟连生说:“不管龙叔有什么打算,只要还没离开上海,用得上小孟的地方,尽管开口。”   龙震飞朗声大笑:“好,小孟这个小友,我没白交。”   孟连生微微一笑,看着对方眼角的皱纹,心道,龙震飞也老了。   老了,就是没用了。   *   作者有话要说:   这章 二公子和小孟就是第一章 。   十天内正文完结。    第71章 我先杀了你,再去杀你那傻儿子   从警察署出来,汽车在路上行驶了一会儿,坐在后座闭目养神的孟连生,忽然感觉车子停下来,他睁开眼睛问:“常安,怎么了?”   常安道:“前面好像有人在游行,我们得绕路了。”   孟连生掀开白色的车窗帘子,往外瞥了眼,果然见到前方不远处人头攒动,将本就不宽阔的马路堵了个水泄不通。   “我下车走走,你绕路吧,不用管我。”他交代常安,自己开门下了车。   走了几步,便有一队学生模样的年轻人,挥舞着旗帜迎面而来。   神色激昂喊着口号。   “中国人不打中国人!停止内乱,还上海安宁!”   “振兴中华,振兴民族工业!”   孟连生退到路牙子边,学生们经过时,会将手中传单和报纸发给两边路人。孟连生自然也接到一份塞来的报纸。   他低头看去,只见报纸头版,正是上海商界联合声明,呼吁停止战争,各军队退出上海。这些商界人士的名号,个个都如雷贯耳。沈玉桐的名字边夹在其中。   他等着这三个字看了许久,将报纸折起来放入大衣口袋,又默默看了会儿游行的学生,才继续往前走。   他并不太理解这些学生的激愤。以前二公子在他小楼过夜时,两人坐在床头聊天,偶尔会聊一聊时局。他常看书报,也听广播,自然知道现在的华夏在经历什么,却并不明白二公子为何每每说起家国飘摇都会动容。   上下千年,总有改朝换代,总有乱世,他只不过是这历史洪流中的一粒沙尘,他从来没想过要在这世道中有何作为,不过是吃饱穿暖,和二公子躺在床上聊天睡觉就足以。   自然也不在意当下时局要走向哪里?不过他知道,二公子大概很快要如愿了。也知道,只要江浙两派如二公子所愿退出上海,他就不会再来见自己。   他很快就不会再要他自己了。   他可以把人绑走,但二公子背后到底是富可敌国的沈家,他绑得了一日,绑不了一世。   想到时局平息之日,就是二公子离开自己之时,他就有点希望上海永远这样乱下去。   不过,他知道,这次很难如自己所愿了。   就在孟连生独自穿过息壤的街道时,刚从外面回来的沈玉桐,正风风火火走进自家洋楼的客厅。   他将头上软呢帽拿下来,递给一旁的女佣,朝坐在沙发上的沈玉桉兴奋道:“大哥,有好消息了!”   沈玉桉道:“是不是江浙两派和谈的事有眉目了?”   沈玉桐激动地点头:“两边已经答应坐下来和谈,让商会还有各国公使见证,不出意外会签停战协议。时间就定在后天。”   沈玉桉闻言,用力拍了把大腿:“好!太好了!玉桐,你这两个月的辛苦没有白费。”   沈玉桐长舒一口气:“是啊!总算等来了这一天。”   *   两天后,多方齐聚公租界,关上大门谈了整整一天。   隔日,江浙双方在上海五大报纸上发表联合声明,宣布停战,并承诺上海永不驻军,双方退守松江和昆山。   这意味着,江浙双方对上海长达几年的争夺战宣告落幕。   这一日,上海热闹非凡,大街小巷的鞭炮声锣鼓声,不绝于耳。   孟连生坐在富民路小楼里,听了一天热闹,及至夜幕降临时,他给沈家花园拨了个电话。   沈玉桐果然在家,接听时的语气,是他许久没听过的轻松愉悦,好像都已经没了对他的怨气。   “小孟!”他在电话里开口。   孟连生笑说:“恭喜二公子心愿达成。”   沈玉桐道:“同喜。”   孟连生道:“这么好的消息,二公子要不要出来一起庆祝一下?”   那头的沈玉桐愣了下,道:“不用了,我正在和家人一起庆祝。”   “哦,”孟连生淡淡应了声,“行,那二公子保重。”   沈玉桐:“你也保重。”   两人心照不宣,但谁都知道这通风轻云淡的电话,意味着什么。   意味着,两人的关系,就此结束了。   沈玉桐挂了电话,怔了半晌,直到沈玉桉的呼唤传来:“玉桐,吃饭了!”   “好嘞!”   *   这厢挂了电话的孟连生,出门开上车子直奔龙公馆。   龙震飞正坐在沙发喝茶,大约是早有预料,他这个立马要下野大警察署长,看起来倒是淡定如常。   见孟连生进来,还展颜一笑:“哎呦,我这公馆已经好些天没有访客,别人都是人走茶凉,只有小孟你是雪中送炭。”   孟连生坐下,笑问:“龙叔。你有什么打算?是要留在上海还是回豫北?”   浙江已经退守松江,卸任淞沪警察署署长一职后,若是还想留在上海,大约只能谋个没什么用处的闲职。   龙震飞道:“这两年我得罪人颇多,留在上海跟靶子一样,虽然应付起来不是什么难事,但不想好耗费这个精力。”   孟连生道:“那就是继续去豫北带兵?”   龙震飞摇摇头:“我已经跟李司令请示,准备卸甲归田。”   孟连生微微一愣:“龙叔还年轻,这么早就卸甲归田?”   龙震飞笑说:“实不相瞒,我是看现在这局势不好说,各方都蠢蠢欲动,南方军马上要北伐,谁要走到最后说不定,但跟着李司令大约不是条好出路。所以我是打算去天津先做寓公,蛰伏两年,等局势稳定,再出山择木而栖。”   说着,拍拍他的肩膀:“这两年多亏有小孟你这个好帮手,我才攒够了钱,让我能安心地去做寓公,就算局势一直不稳定,我后半辈子也能高枕无忧了。”   他刚说完,龙嘉林的声音忽然从楼梯口传来:“爸爸,我不去天津,我就要留在上海。”   说罢,蹭蹭地跑下来。   龙震飞道:“说什么胡话呢,这两年,我得罪了多少人,你自己又得罪了多少人?你留在上海日子能好过吗?”   龙嘉林道道:“我有二公子,还有小孟。谁敢为难我?”说罢,朝孟连生看去,“是吧,小孟!”   孟连生但笑不语。   龙震飞道:“别犯傻了,你觉得二公子还会像从前那样对你吗?”   龙嘉林气哼哼道:“都怪你,当时非得动他们沈家。”   “你懂什么!”龙震飞斥他一声,又说,“现在这世道,有钱才是正道,你爸爸我现在是失去势,但这两年的钱,已经够我们爷俩潇洒过日子,以后再也不用颠沛流离,也不用把脖子悬在刀尖上了。我们先去天津,你实在想回上海,等个一两年再看情况。”   见两父子要争论去向,孟连生起身道:“龙叔,要是没什么事我就先告辞了,有什么需要尽管吩咐。”   “好好好!”龙震飞笑着点点头,目送他离开,又拉着儿子坐下,语重心长道,“小龙,你听爸爸说,现在这局势,谁爱打仗谁去打,咱们都不要管了。现在不知道多少人盯着我们,不过我都已经安排好,明晚我们就带上我攒下的几箱金子和英镑离开。”   龙嘉林闻言,略微惊讶道:“几箱金子?”   龙震飞笑着点头。   龙嘉林终于没再闹,几箱金子和英镑意味着什么,他不会不懂,乱世之中,只有这些东西不会因为战乱贬值。   “原来爸爸都已经打算好?”   龙震飞点头:“本来这个警察署长就没打算做久,你看这个司令那个督军,瞧着微风,谁知道哪天就变得一文不名。这世道,只有钱最有用,你看沈家不就是因为有钱,才这么多年安然无恙。我们现在有了钱,去天津是享福,不是逃难。”   龙嘉林道:“那我就先去天津待一阵子,再回上海。”   龙震飞恨铁不成钢地啐了一声:“二公子就比我这个亲爹还重要,我看一去天津就给你娶了媳妇,免得你成日惦记个男人。”   龙嘉林大声反诘:“爸爸!我和二公子就是朋友!”   “行行行,反正明晚我们就去天津。”   *   龙震飞都还没正式下野,自然没人知道他会趁夜离开上海。   他准备了一艘船,带着几十个跟随多年的亲随,让龙嘉林候在船上,自己领着几个手下,去了闸北一处民宅取他藏好的钱财。   他自认行事隐蔽,万无一失。   然而就在几个亲随刚刚抬着箱子走到院中时,原本静悄悄的夜色中,忽然响起一阵枪声。   月光下,抬着箱子的男人们,纷纷中枪倒地。   紧接着,几道黑影如同鬼魅一样,从屋檐上跳下来。   龙震飞大惊失色,正要从腰间拔出枪,后脑勺已经顶上来一只冰凉的枪管。   “你们是什么人?”他僵硬着身体不敢再动。   孟连生道:“龙叔,我说了有事儿尽管我帮忙,这么大的事儿怎么不找我帮忙?”   “小孟!”龙震飞不可置信地唤了一声。   他是久经沙场的老狐狸,虽然已经乱了阵脚,但还保持着一点理智。   他自然知道孟连生不是来帮忙的,于是尽量心平气和地问:“小孟,你要干什么?想要我的钱吗?你孟老板,又不缺钱。”   孟连生:“谁也不会嫌钱多对不是?我帮了龙叔这么多忙,拿点好处,也不为过吧?”   “当然当然!”龙震飞忙点头,“这里的钱,你拿去一半。”   孟连生说:“不,我要全部。”   龙震飞怒极反笑:“小孟,做人不用这么贪心,我就算下野了,我上面还是李司令,要弄死你跟捏死只蚂蚁一样简单。”   孟连生道:“若你决定去豫北,我可能还会忌惮一下,但你都解甲归田,你觉得李司令还会管你吗?”   龙震飞:“小孟,你别忘了,我现在还是淞沪警察署长,随时能回去。”   孟连生轻笑一声:“可惜龙叔没机会了,因为我不仅要你的钱,还要你的这条命。”   龙震飞这回是真害怕了,哆哆嗦嗦问:“小孟,你为什么要这样?我待你不薄吧?虽然没给你钱,但有我撑腰,这两年你在上海滩才能横着走。”   孟连生却是话锋一转:“龙叔,你还记得十几年前你带兵路过皖北吗?在那边抢钱抢粮,还杀了一个上门理论的教书先生。很不巧,那个先生就是我的先生。”   龙震飞不可置信道:“你要为一个死了十几年的先生报仇?”   孟连生继续道:“这事自然不重要,不过因为你,让我和二公子离了心这件事却很重要。”   龙震飞冷笑:“你和沈二果然……”   孟连生不置可否,他凑到对方脸侧,一字一句道:“龙叔,你真的很讨厌,和你那傻儿子一样讨厌,我想杀你们很久了。我先杀了你,再去杀你那傻儿子。”   龙震飞还想说什么,但是下一刻,便听砰的一声,他的脑袋已经开了花,只剩一双瞪得如铜铃的眼睛,不甘不愿在黑暗中睁得老大。   孟连生面无表情地扯了下嘴角,收回枪,正要吩咐几个手下收拾,忽然听到院子外有窸窸窣窣的的脚步声。   常安立马反应过来,提枪去追。   半晌后,他气喘吁吁返回,道:“小孟,没看到人。”   孟连生道:“无妨,留两个人收拾这里,其他人跟我去码头。”   *   作者有话要说:   傻龙能雄起吗?    第72章 我不会为难龙少爷,也不会再缠着二公子   “小孟,怎么不追了?龙少爷身边就十几个亲随,我们人多,将他们一网打尽不是问题。今晚放他们走了,只怕是放虎归山。”   回到富民路小楼,常安见孟连生一路沉默着没说一句话,终于忍不住开口问。他们今晚本是要杀掉龙震飞父子,但在闸北那宅子出了点纰漏,放走一条漏网之鱼。赶到码头的时,龙家船上的人已经撤退。   不过码头附近就这么大,闸北他们也很熟悉,要追到他们那一伙人,不是什么难事,却不知为何孟连生让兄弟们撤了。   孟连生在沙发坐下,沉默片刻,才淡声回应他的话:“龙震飞这些亲随都是行伍出身,跟他一路行军过来的,虽然只有十几个人,但训练有素,对龙家忠心耿耿,跟古代死士差不多。我们今晚能截下那几箱钱,顺利杀掉龙正飞,是因为偷袭。现下他们有所防备,直接交火,就算我们人多,也不见得会占便宜,只会让兄弟们牺牲,而且还会闹出大动静。”   常安点点头:“那现在怎么办?龙家那边已经知道我们杀了龙震飞,若是去找李司令搬救兵,我们岂不是很危险?”   孟连生摆摆手不以为意道:“这个不用担心,龙震飞一死,不会有人给他这个傻儿子卖人情,他也就那十几个忠心耿耿的手下能用。”   常安:“即便如此,现在也是他们在暗,我们在明,还是得想办法早点把他们除掉。”   孟连生一双俊眉微微蹙起,道:“其实刚刚我在回来的路上一直想,我到底要不要杀掉龙少爷?”   常安急道:“这有什么要考虑的?就算先前不打算杀,现在他知道你杀了他爹,我们也必须斩草除根了。”   孟连生抬头看向了他片刻,道:“你不懂。”   常安:“……”他确实不懂。   孟连生摆摆手:“行了,你回去休息吧,等我的安排就好。”   常安想了想,道:“依我看,你暂时也回柏公馆住着,那边人手多,安全。”   孟连生不以为意地摇摇头:“不用了,龙家人想来找我报仇,肯定也不敢大张旗鼓,安排两个兄弟在这里守着就行。”   常安知道他是个有主意的人,也不好再劝,只点点头便离开了。   屋内安静下来,孟连生想了想,起身上楼。   对面的小楼有窸窸窣窣的动静,应该是那位银行经理回来了,紧接着便是低低的欢声笑语。孟连生没再去拉窗帘偷窥,只坐在自己大床上,静静听了会儿。   等到渐渐安静,他从腰间掏出那把刚刚杀人的枪,伸手摸了摸冰冷的枪管,因为心里难得举棋不定,一双浓眉几乎蹙成一个川字,露出一副罕见的愁眉苦脸状。   他一向是瞧不上龙嘉林的,觉得那样的草包,完全不用放在眼里,自然对他是死是活也不感兴趣。但如今他杀了龙震飞抢了龙家的钱财,龙嘉林再不济事,留着也是祸患。   更重要是,没了父亲庇护的龙嘉林,二公子便是他唯一的救命稻草,往后只怕是会赖定二公子。而以二公子的宽厚,想必也会因为他可怜,将他留在身边照顾一辈子。   那实在是碍眼得很。   所以龙嘉林原本是必须死。   只要手脚干净点,不让二公子知道是死在自己手中便好。   然而天不从人愿,今晚到底还是出了纰漏。眼下要再杀掉龙嘉林不是难事,难的是不让二公子知道是自己杀的。   但显然,已经不可能,只怕龙嘉林这会儿已经去了沈家花园求庇护。   这意味着,不能杀了。   孟连生有点烦躁地撇撇嘴,摸了摸胸前的盐晶观音,握着枪的手慢慢抬起,将枪管抵在太阳穴,嘴唇微启:“砰!”   然后自顾地轻笑了声。   *   孟连生猜得没错,龙嘉林确实是去了沈家花园。   沈玉桐大半夜被佣人叫醒,说是小龙来找他。他刚披着睡袍下楼,龙嘉林便朝他跑过来,一把将他抱住,嚎啕大哭道:“小凤,我爸爸死了!我爸爸死了!”   沈玉桐大惊失色:“你说什么?!”   龙嘉林哭得上气不接下气:“我……我爸爸死了,被小孟杀死了!”   沈玉桐心中一震,将他推开,看向泪流满面的青年,拉着人在沙发坐下,问道:“小龙,到底发生什么事了?你慢慢说。”   龙嘉林终于稍稍缓过来,抹了抹眼睛,抽噎道:“本来今晚我爸爸准备带我去天津,他放了一些钱在闸北一处民房,他带人去拿的时候,小孟抢走了钱,杀了他,还要来杀我,幸好我逃得快。”他顿了顿,忽然目露凶光,咬牙切齿道,“我要杀了孟连生,给我爸爸报仇!”   沈玉桐的心一点点沉下去,但竟然也没觉得太意外。   以孟连生那不为人知的做事风格,不就是这样么?他一直就是个心狠手辣会反咬主人的恶狼,从来不是什么忠心走狗。   只是他没想到,龙震飞好歹也算个大人物,竟然当真就死在孟连生手中。   他默了片刻,又问:“你说小孟还要杀你?”   龙嘉林点头:“他既然杀了我爸爸,肯定要斩草除根。”   沈玉桐当然知道孟连生做得出来,他想了想道:“你别怕,暂时住在我这里,我不会让他动你的。”   “谢谢你,小凤!”龙嘉林吸了下鼻子,“我没爸爸了,以后就只有你一个人了。”   沈玉桐拍拍他的肩膀,安抚道:“嗯,还有我呢!”   龙嘉林沉默片刻,忽然又愤然道:“我一定要替我爸爸报仇!我爸爸这么信任他,没想到他竟然是个忘恩负义的白眼狼。”   沈玉桐抿抿唇:“小龙,没什么比好好活着更重要。小孟不是表面看起来那么简单,他心狠手辣,死在他手里的人不知凡几。你能在他手下保住一条命已经是万幸,但要找他报仇,无异于以卵击石。听我的话,别想着报仇了,我会跟他谈,让他放过你。”   他承认自己仍旧有一点私心,说这话以一方面是不想龙嘉林送死,一方面却也是因为孟连生。不管他再如何狠毒,自己依旧还是不希望他出事。   他觉得自己是有一点点恶劣的,明明小龙刚没了爸爸,自己却还在替狠得流脓的孟连生着想。   果不其然,龙嘉林听到这话,立马痛苦地大声道:“可是他杀了我爸爸啊!”   沈玉桐暗暗深呼吸了口气,道:“我知道你一时半会儿接受不了,但你得先为自己考虑。”   龙嘉林当然已经很清楚,孟连生不是等闲之辈,但杀父之仇怎可能当做什么都没发生?他恨不得现在就跑出去,一枪崩了那狗东西。   而沈玉桐想得是,无论如何也得先将龙嘉林的报仇心思劝下来。   好在龙嘉林虽然报仇心切,但刚死了爹,整个人乱得很,一连几日在沈家以泪洗面,本就不灵光的脑袋,经过他这孟姜女式的哭法,越发混沌如麻,加之本性贪生怕死,自然是一时半会儿想不到要如何报仇。   因为龙嘉林时时刻刻要陪伴左右,沈玉桐在家里整整陪了他五天,见他终于稍稍平静下来,才寻着机会去见孟连生。   江浙双方和谈成功那日,他原本以为这辈子都不会再与孟连生私下见面,没想到这才过了几天,自己就不得不主动登门。   他并没有提前打招呼,而是直接在傍晚来了富民路小楼。   孟连生正好在家,仿佛知道他要来一样。   “二公子,你来了!”他开门时,一脸的温和笑意,像是什么都没发生一样。   沈玉桐看了他一眼,闭眼叹了口,沉默着跟他进屋。   孟连生说:“我新拿到了一批南美咖啡豆,刚刚煮了一壶咖啡,二公子看喜不喜欢?”   沈玉桐道:“小孟,我不是来喝咖啡的。”   孟连生道:“我知道,你是为龙少爷的事来的,他现在就住在沈家花园吧?”   他开门见山,沈玉桐也不与他兜弯子,直接道:“你放过小龙吧。”   孟连生看着他,笑着点头:“嗯,二公子要我放过我就放过,我都听二公子的。”   沈玉桐:“……”他闭眼深呼吸一口气,“小孟,我是认真的。你杀龙震飞我没意见,那样的人本来就该死。但小龙跟你无冤无仇,你给他一条活路。我也会劝他放弃找你报仇。”   孟连生问:“二公子担心我被龙少爷杀死吗?”   沈玉桐道:“我虽然不认同你做的事,但我们毕竟相交一场,自然不想看到你有什么三长两短。”   孟连生弯唇一笑:“二公子这样说,我好高兴。”   沈玉桐摇头叹息:“小孟,收手吧,不管是小龙,还是其他事。”   孟连生点头:“好。”顿了片刻,又冷不丁问,“那我都收手了,二公子还要我吗?”   沈玉桐闭了闭眼睛,脸上露出一抹哀伤之色,哑声道:“小孟,我们不是一路人,我不敢要你了。”   孟连生道:“二公子想要我做什么样的人,我就做什么样的人。”   沈玉桐摇摇头:“别自欺欺人,你永远只会是你孟连生。”   孟连生沉吟片刻,忽然朝他轻轻一笑,道:“我知道了,我不会为难龙少爷,也不会再缠着二公子。”   沈玉桐总觉得这话别有深意,可是当他抬头,仔细望着他那双黑沉沉的黑眸,除了一贯的干净纯良,看不出一点其他。   *   作者有话要说:   为什么豪夺这么敷衍,因为这是绿江,没办法发挥。其实豪夺那段时间有几个月,小孟肯定半强迫过二公子很多次。    第73章 二公子的爱人   及至今时今日,沈玉桐早已经不敢说自己了解孟连生,但他说会放过龙嘉林,他莫名还是信了。只是总觉得对方有些古怪,却因看不透他,便也不知怪在哪里。只能回去继续看着龙嘉林。   龙嘉林是两天后消失的。   沈玉桉身体刚恢复,沈玉桐不敢让他多操劳,盐厂事务多是他打理,自是没办法一直在家陪着龙嘉林,便交代程达将人看着。   哪知他前脚刚去奉贤,程达就打来电话,说龙家的人来接龙少爷,他们不好拦着,只能让人走了。   于是,龙嘉林便一去没了踪迹。   这事,沈玉桐自然第一个通知了孟连生。   他虽然一直抱着私心,想说服龙嘉林不报仇。但也知道,换做谁,杀父之仇也不可能不报。   他不希望小龙出事,更不想看到孟连生死,只是打打杀杀的事,他是真不懂,也不想懂。   然而除了差程达找人去跟两人动向,他什么都做不了。   与此同时,傍晚回到富民路小楼的孟连生,对跟着自己常安道:“你把人都撤了吧!”   常安不解道:“龙少爷离开了沈家花园,肯定是要对你下手,这个时候怎么能把人撤了?要不然你还是回柏公馆吧,那边安全。”   孟连生摇头:“他想杀我就来杀,我倒是想看看他有没有这个胆子。”   “小孟!”一向不喜形于色的常安也急了,“龙少爷再没本事,你杀了他爹,他恐怕做梦也想杀了你。你再厉害,也是血肉之躯,两颗子弹就能要你的命,这不是儿戏,你千万不要不当一回事。”   孟连生轻笑了笑:“事已至此,我和他总是要死一个的。”   常安大骇:“小孟——”   孟连生淡定地摆摆手:“不用说了,我知道自己在做什么。龙震飞的钱还在我手上,龙嘉林不会这么容易杀了我。照我说的办,把人都撤了,你回去好好照顾子骏。如果……”他顿了顿,“我是说万一,我真出了什么事,你和常平好好照顾子骏。”   常安听到这里,已经是面如土色,自从跟着孟连生,对方的办事风格,自己一直看在眼中,他行事向来滴水不漏,绝不会做没把握的事。可现下竟然说这样的话,显然是对这事也没了把握。   他还想再说点什么,但孟连生态度坚决:“去吧!”   他只能默默退下。   弄堂里汽车马达声渐渐远去,小楼里只剩下孟连生一个人。他坐在沙发上,从腰间拿出自己那把左轮手\\枪,丢在一旁,然后懒洋洋往后一靠,枕着双手阖上眼睛。   墙上的挂钟,滴答滴答走着。夜色一点点变得深沉,及至对面小楼的欢声笑语渐渐消失,整个弄堂陷入沉睡的静谧中,孟连生依旧是保持着靠坐的姿势一动不动。   “孟连生!”咯吱一声,门被推开,一道怒吼骤然在屋中响起。   孟连生缓缓睁开眼睛,淡声道:“龙少爷,你来了!”   龙嘉林从腰间拔\\出枪,疾步走上前,用力抵在他额头:“我杀了你为我爸爸报仇!”   他身后一个亲随赶紧上前,低声道:“少爷,这里不对劲,当心有什么埋伏。”   孟连生道:“放心吧,没埋伏。”   那亲随又拉着龙嘉林的手说:“少爷,别冲动,钱还没拿到,先把人带走。”   龙嘉林望着眼前这人,眸中尽是嗜血恨意,不甘不愿地收回枪,但到底气不过,一拳头狠狠砸在对方脸上,吩咐道:“把他带走!”   他这拳头砂玻一般大,用尽全力一击,孟连生霎时鼻血涌出来。但他神色依旧平淡,连哼都没哼一声,只抬手随意擦了擦鼻下的血,便任由人绑着双手,拖着出门上了一辆小汽车。   上了车,龙嘉林便如发狂的猛兽,对着他又是一顿乱拳猛揍,歇斯底里吼道:“你为什么要杀我爸爸?为什么!”   孟连生被他打得鼻血横飞,却还能轻笑得出来:“因为你爸爸该死啊!”   龙嘉林听了他这话,愈发怒火攻心,抓住他的头往椅背用力一撞。   碰的一声,连带行驶中的车子都狠狠颤了一下。   龙家的亲随,见自家少爷似是要发疯,赶紧道:“少爷,别把人弄死了,还得用他拿钱呢。”   龙嘉林这才气喘吁吁收了手。   孟连生气喘吁吁靠在椅背,脸上全是血,眼睛嘴巴都肿了起来,却始终没有呼痛,甚至还颇有些气定神闲。   龙嘉林被怒气烧了脑子,没觉异样,旁边的亲随看着他这样,心底却不禁有些发寒,总觉得这人有点邪门。   两个小时后。   车子抵达松江一处黑瓦白墙的宅院,龙嘉林怒气冲冲地指挥手下,将人绑在院中的老槐树下。一个亲随拿来马鞭,拱手递上,道:“少爷,你要泄恨用这个!只别往致命的地方招呼,暂时别将人弄死,怎么打都行。”   龙嘉林让人拉了把椅子,握着鞭子,好整以暇坐定,又叫人拿了一瓶酒过来。   不得不说,龙家这些人确实是忠心耿耿,明知道龙震飞一死,龙家也就彻底倒了,却还是任由这不济事的少爷差遣。   龙嘉林拿过酒,猛得灌了两口,红着眼睛喘着气道:“孟连生,我爸爸那么看重你,我也把你当朋友,你为什么要杀我爸爸!”   被绑在树上的孟连生,早已面目全非,他漫不经心地轻笑一声:“我说了,因为你爸爸该死。”   “我艹你妈的!”龙嘉林怒骂一声,扬起鞭子就朝他身上抽去。   马鞭凌空唰唰划过,噼里啪啦落在孟连生身上。   此时已经中春三月,他只着一身纺绸长衫,几鞭子下去,便是皮开肉绽,衣服很快被鲜血浸染。   他却依旧也没多大反应,若不是额头上冷汗淋漓,昭显着他确实在经历着疼痛,只怕是会让人怀疑他是否天生没痛感。   龙嘉林每一鞭子都用尽全力,十几鞭下来,自己也气喘吁吁。   凌虐的快感,让他变得兴奋,将丧父的难过减淡了几分。   他停下动作,喘着气道:“孟连生,这两天我会好好招待你,等我拿回我爸爸的钱,再一枪毙了你替我爸爸报仇。”   孟连生呼吸变得稍稍粗重,语气倒是依旧平静:“龙少爷,你觉得你们拿到钱后就杀了我,能拿着那些钱平安出上海吗?”   龙嘉林冷然一笑:“我可没想离开上海,放心,我已经跟青帮的老板谈好,他帮我拿回钱,我给他一半当做酬劳,届时你的人在送钱路上就会被劫道。只要确定钱到手,我就立马杀了你。”   孟连生点头:“你杀了我,不离开上海,不怕我的人找你报仇?”   龙嘉林道:“你还不知道吧?这两年你带着立新在上海做得太大,青帮早就看你不顺眼,等你一死,马上回去吞并立新。你那些手下自顾不暇,谁还有心思替你报仇?”   孟连生点点头,片刻后,又像是谈心般,云淡风轻问道:“我倒是小瞧了龙少爷。那龙少爷往后有什么打算?是要跟着二公子吗?”   龙嘉林道:“当然,小凤说会照顾我。我哪里都不去,就留在上海跟小凤在一起。”   他暗自想,幸好还有小凤,不然他都不知道往后日子该怎么过。   孟连生仿佛听了什么好笑的事情一般,忽然嗤嗤笑起来。   “你笑什么!”龙嘉林怒道。   孟连生道:“龙少爷,你可真是天真,你以为你杀了我,二公子还会理你?”   龙嘉林不以为意地嗤了声:“我知道你跟小凤是朋友,但你杀了我爸爸,我不过是替我爸爸报仇罢了,他不会怪我的。”   孟连生笑得更厉害,连带肩膀都颤抖起来,因为鼻青脸肿没个人样,于是这笑在夜色中,便显得十分诡异。   龙嘉林恼火地抽他一鞭子,喝道:“你到底笑什么?”   孟连生终于勉强止住笑容,小声道:“龙少爷,我告诉你一个秘密。”   龙嘉林皱起眉头:“你想说什么就说!”   孟连生低声道:“我和二公子可不只是朋友这么简单。”   龙嘉林微微一愣,恶狠狠望着他,等着他说下去。   孟连生望着他,笑着一字一句道:“我……是……二公子的爱人。”   龙嘉林睁大眼睛,仿佛没听懂他的话一样。   孟连生道:“没听懂吗?”他顿了顿又说,“就是一张床睡觉的那种,我在他心里,可比你重要多了。你杀了我,二公子不仅不会理你,还会怨你一辈子。”   龙嘉林大怒:“不可能!你胡说!”   *   作者有话要说:   两个人总会死一个。    第74章 孬——种——   “不可能!你胡说!”   吼完这句后,龙嘉林如发疯的野驴一样,跳起来就在孟连生身上招呼几鞭子。   孟连生虽然因为疼痛变得呼吸急促,但开口的声音依旧平静如常:“龙少爷是不相信,还是在自欺欺人?您不妨想想,二公子早已到了娶妻生子的年纪,全上海滩想当沈家二少奶奶的千金小姐,能从浦西排到浦东,可你见过他对谁有过兴趣?龙少爷您自己没少眠花宿柳,但可曾见过二公子睡女人?”   龙嘉林目眦欲裂吼道:“闭嘴!闭嘴!别以为我不知道,你是怕我杀了你,才编这个谎话。我不会相信的,等我拿了钱,我就立马杀了你给我爸爸报仇。”   孟连生笑了:“好啊,那你就等着二公子恨你一辈子!”   龙嘉林怒急攻心,抄起身后的椅子,狠狠朝他身上砸去。   哐当一声,在凳子四分五裂中,孟连生终于发出吃痛的闷哼,嘴里吐出一口鲜血。   龙嘉林还不罢休,又抬腿一脚踹上他的膝盖。他穿着坚硬的皮靴,用尽全力的一脚,生生将孟连生的左腿踹变了形。   孟连生知道自己的腿断了,不止是腿,肋骨应该也断掉了。浑身剧痛啃噬着他的心脏,他甚至觉得自己可能很快就就要死了。   但他一点也不觉得害怕,甚至还有些兴奋,因为他知道龙嘉林的暴怒,意味着对方相信了自己的话。   实际上,要确认他的话也很简单,只要拨个电话给二公子求证便知——毕竟他并未说谎。   屋内龙家亲随听到动静,齐刷刷走出来,看了眼惨不忍睹的孟连生,见自家少爷已然是疯掉的模样,忙不迭将人拉住,劝道:“少爷!您冷静点,明儿还得在电话里跟人确定活着才能拿钱,咱不能让他现在就死了。”   龙嘉林狠狠瞪了眼他被绑在树上的人,终于是气哼哼地回了房中。   两个亲随留下来继续将人看着。   被打成这样,显然已经只剩半条命,其实看不看都已经跑不掉。   孟连生的脑子已经开始昏昏沉沉,他觉得自己很困,从未有过的困,但身上的剧痛又让他睡不着。   时间变得无比漫长,唯有想着二公子,才觉得稍微好受点。   二公子见到自己这样子,会心疼吗?   肯定会的,那次在西康,自己不过肩头中一箭,对方都不眠不休照顾了自己两天两夜。   他相信,时至今日,二公子依然爱着自己——哪怕他已经不要自己。   他脑子里想着曾经与沈玉桐的点点滴滴,越想越觉欢喜,身上的痛苦仿佛都已经感觉不到了。   这注定是个不眠之夜。   院中的孟连生难以入睡,房里的龙嘉林也无法安眠。   自从他爹死后,他就一直没怎么睡过,伤心难过是一回事,更多的是对未来何去何从的恐惧。原本还想着至少有沈玉桐可以依靠,等报了仇,有小凤有沈家,自己还能继续过着无忧无虑的少爷生活。   然而孟连生却告诉自己,他与小凤是爱人。杀了他,小凤便会恨自己一辈子。   他不想相信,可是脑子里浮现的种种过往,无不表明孟连生没有说谎。更无须说,这些日子,小凤一直在劝自己不要报仇。   他越想便越觉得可怕,强迫自己睡过去,然而半梦半醒间,做的梦全是儿时孤独无助被欺凌的画面。   只是这回,连沈玉桐都不再对他伸出援助之手,反倒难过地控诉他,为什么要杀了自己的爱人!   从噩梦中彻底惊醒,已是天空露出鱼肚白。   龙嘉林浑身冷汗,心中的恐惧像是无底洞一样,将他整个人狠狠往下拽。他天生懦弱,总要依赖别人才能过下去,而如今唯一能依赖的,便是沈玉桐。   只要想到往后沈玉桐怨恨他不理他,他就觉得比死了爹更可怕。   不!   龙嘉林在心底对自己说,一定是孟连生想活命,才想到这个借口骗他,他要立马杀了他替爸爸报仇,免得继续被他蛊惑。   思及此,他拿过床头的枪,衣服都没穿好,便蹭蹭跑到院中。   晨曦之下的孟连生,早已经没了个人样。血迹斑斑的脸,肿得比馒头还高。身体往前倾斜着,双腿歪歪扭扭,若不是被绑在树上,只怕早已经倒在地上。   他听到动静,慢悠悠睁开眼睛,朝面前的龙嘉林勉强扯出一个笑容,道:“龙少爷……”   龙嘉林将枪抵在他额头:“你闭嘴!我一句话都不相信你。”   “是……吗?那你就杀了我。”   龙嘉林恶狠狠地盯着他的眼睛。   因为被自己打成了个面目全非,这双黑沉沉的眸子,即使用力睁着,也只剩半拉缝隙。   但龙嘉林还是清楚地看到,这双眸子里竟然没有丝毫恐惧。   他想起多年前,自己在讲武堂,被几个同学欺负,只是大冬天泡在冰水中,便觉得那痛苦难忍,最蓝封终只得哭泣求饶。   这个人被打成这样,此刻还被枪抵着头,却始终没露出半点害怕。   一个人面对痛苦和死亡,怎么可能一点不恐惧?   除非他根本不是人,而是没有情感的冷血野兽。   龙嘉林被吓到了,他大叫一声,扣动扳机。   碰!   一声枪响划破清晨的静谧。   “少爷!”旁边半梦半醒的亲随,蓦地惊醒,跳起来叫道。   停在孟连生耳侧的枪管还冒着烟,那颗射出的子弹,正牢牢嵌入不远处的墙壁中。   龙嘉林目眦欲裂地收回枪,恶狠狠道:“等拿到钱我立马杀了你。”   孟连生勾唇笑了——虽然这个动作在他面目全非的脸上,早看不出该有的样子。   他想,龙嘉林果然是个孬种。   但也由此可见,亲爹的仇,还不如二公子重要。   这一点,他倒是跟自己很相似。   *   龙家这群人吃过早饭后,便将孟连生拖进了一间屋中。   这屋中有一部电话,直接拨通了柏公馆。   常安那边清早便知道出了事,这会儿正心急如焚在家等待消息。   听到电话里的声音,急道:“小孟——”   龙家一个亲随将电话听筒放在孟连生耳边,厉声道:“说话!”   孟连生气若游丝开口:“常安,我……没事!”   刚说完,电话便被亲随拿过去,道:“今天未时之前,将龙家那几箱东西拿来松江,交换你们孟老板的命。”   常安道:“只要你们别伤害小孟,多少钱我们都给。”   “行,那就照我们说的做。”亲随报了个地址,但显然不是此刻所在的宅子。挂上电话后,又对狠狠盯着孟连生的龙嘉林道,“少爷,青帮的人不能全信,为了保险起见,我们还得将这小子的命多留几个时辰。”   龙嘉林面色阴沉地点头:“知道。”   孟连生又被拉去了绑在树上。   太阳渐渐升上空中,龙嘉林拿着马鞭焦躁地院中踱来踱去,时而对着人抽上一鞭子,见人昏过去,便那冷水将他泼醒。   孟连生偶尔会因为受不住哼一声,但既没求饶,也没掉眼泪。   对方这明晃晃对比着自己懦弱胆小的反应,让龙嘉林觉得可怕极了,为什么他以前从未发觉?   因为害怕,便要继续折磨人,才能消减一点惧意。   *   下午两点,院外响起一道爽朗的声音:“龙少爷,你们的钱到了!”   龙嘉林面上一喜:“是黄老板来了!”黄老板正是跟他们合作的青帮老板。   龙嘉林正要让人去开门,他身旁的一个亲随,却一脸严肃地摇摇头,趴在地上听了听,起身皱眉道:“黄老板,你带了多少人?”   院外的人回道:“这么多钱,自然要多带点人!”   亲随朝仓皇紧张的龙嘉林看了眼,闭眼深呼吸一口气,厉声喝道:“黄老板,你出尔反尔!”   外面的人叹息一声,道:“没办法,立新去警署报了案,署长亲自办这个案子,我们只能配合!”   就在这时,一道洪亮的嗓子响起:“龙少爷,你们已经被包围了,我命令你们马上放了孟老板,缴枪不杀,否则当场击毙。”   龙家的丧家之犬们,知道大势已去,负隅顽抗不过是死路一条,那亲随低声道:“少爷,留着青山在,不怕没柴烧!”   龙嘉林是彻底慌了,也怒了。   他大步走到孟连生身旁,将他身上的绳索揭开,一手箍住他的脖子,一手用枪抵在他额头,歇斯底里大声吼道:“你们给我滚!不然我马上杀了孟连生!”   “小龙!”随着一声呼唤,门被撞开,沈玉桐跌跌撞撞跑进来。   入眼之处便是被龙嘉林挟持的孟连生。   如果不是他对孟连生太熟悉,他根本认不出那面目全非,浑身血迹,一条腿软软拖在地上的人。   他从来没见过一个人可以变成这样子,他甚至怀疑对方是不是还活着。   只觉脚下一软,沈玉桐双眼一黑,好不容易才没让自己摔倒。   “小龙……小龙……”   他话是对着龙嘉林说的,眼睛却是看着孟连生,却又因为对方模样太血腥惨烈,只能闭上眼睛。   这一闭,眼泪便哗哗流下来。   “小龙,你别杀他!”他颤抖着声音哀求道,“我求求你,别杀他!”   龙嘉林哪里见过沈玉桐这模样,心下便知孟连生没骗自己。   而这个认知,让他越发恐惧无措起来,连带着握枪的手都在颤抖。   父仇不报,枉为人子。   可若杀了孟连生,小凤便会恨自己一辈子。   他脑子一片混乱,眼泪忍不住夺眶而出。   沈玉桐继续流着泪哀求道:“小龙,你放下枪跟我回沈家花园。你没爸爸了还有我,我会照顾保护你。我的家就是你的家,我的家人就是你家人,我有的你也一定有。如果你杀了他,你自己也要交代在这里,不值得的!”   龙嘉林也知道杀了孟连生,自己也得死。   他不想承认,但也不得不承认,他本质就是个懦夫。他怕死,所以为父亲报仇都要犹豫。   他挣扎片刻,嚎啕着大声问:“那你以后是不是还要跟他在一起?”   沈玉桐用力摇头:“只要你放了他,我以后都不会见他,我们都不要再见他。”   龙嘉林泪眼模糊地望着他,终于有所松动,他说:“那你发誓!”   沈玉桐道:“我发誓,我永远不见孟连生。”   龙嘉林犹豫片刻,终于松开孟连生脖子上的手,将人丢在地上,自己也软软坐倒在地,失声大哭起来。   沈玉桐见状,重重舒了口气,卸力一般跪倒在地。   常安常平见状,赶紧跑上前,将倒在地上的孟连生小心翼翼扶起。   “小孟,你怎么样?”   孟连生勉强睁开眼睛,先是瞥到握枪趴在屋顶待命的警察,继而又迷迷糊糊看到跪在地上,正像个孩子一样无助般唤着“小凤”的龙嘉林。   在这一声声的呼唤下,他听到身后的沈玉桐正起身,一步一步走过来。   他用尽力气,稍稍坐直身子。   龙嘉林大约是觉察他的的动作,下意识朝他瞥过来。   孟连生对他勾起嘴角,露出一个鄙薄的神色,用口型无声道:“孬——种——”   龙嘉林蓦地睁大眼睛,举起枪大吼一声:“我杀了你!”   “不要!”   伴随着沈玉桐一声惨叫,是砰砰几声枪响。   一声来自龙嘉林手中的枪,其余几声则是来自屋顶上埋伏的警察。   几乎同时中枪的孟连生和龙嘉林,双双倒地。   “小孟!”   “少爷!”   院中乱作一团。   沈玉桐脑袋一片空白,软倒在地,手忙脚乱爬到孟连生身边,哑声唤道:“小孟——”   孟连生朝他弯起嘴角,似乎是想对他笑一笑,但因为面目全非,无论如何都不像是个笑容。   常安常平训练有素,已经开始原地施救。   沈玉桐被两人挤开,又听到身后龙嘉林急促的呼唤:“小凤——”   他这才反应过来,忙不迭手脚并用挪到他身旁:“小……小龙,你撑住!”   龙嘉林笑着看向他,胸口仿佛是漏了风,急促地一字一句道:“小凤,我替我爸爸报仇了,我终于不是懦夫了!你……你让我靠靠,就像小时候那样!”   沈玉桐泪流满面地着将人抱起来,让他的头靠在自己肩上。   龙嘉林依偎在他肩膀,恍然间,好像回到了小时候。   那时候他们总是形影不离,自己受了委屈,便要在他肩膀靠一靠。   如果这时,小凤再能喂自己一颗糖哄哄自己,就更好了。   想着,他弯起嘴角,安然地闭上了眼睛。   感觉到肩上的人,慢慢往下滑落,沈玉桐终于奔溃般失声痛哭,然后再次爬向地上的孟连生。   他看到常安从那片血肉模糊的胸口,拿下一块断成两截的盐晶观音。   *   作者有话要说:   要说疯,还是小孟疯~~   本来是要虐小孟,让他好好被折磨几章 ,但懒得啰嗦,直接搞定~~   以至于好像觉得在虐二公子。   对不起二公子啦~    第75章 隐退   龙嘉林那颗子弹,恰好打中孟连生胸前的盐晶护身符,坚硬的盐晶减缓了子弹的冲击力,没能直接要了他的命。   但他原本就被折磨得去了半条命,加上这颗子弹的威力,送到医院后,已经只吊着一口气。洋大夫动完手术,说的也是能不能活过来,得看运气。   沈玉桐一直守在病床边。   回想那天发生的事,恍若做梦一般,一场痛彻心扉的噩梦。   他始终不明白,明明小龙已经被自己说服,为什么会忽然开枪?   可知道原因,又有什么任何意义?   小龙已经死了,孟连生生死未卜。   这场纷争,只有伤痛,没有赢家。   “二公子,您回去休息一天吧,这里我们看着就行,小孟有什么动静,我会马上通知你。”常安朝病床边的沈玉桐道。   沈玉桐摇摇头:“没事,我等他醒了再走。”   常安嚅嗫了下唇,到底没再说什么。   孟连生已经昏迷了十来天,还是没有任何转醒的迹象。兄弟们尚能轮班守着,沈二公子却是日夜留在病房。   这样一个锦绣堆长大的贵公子,这场变故下来,简直大变样,连带鬓角似乎都泛了点白霜。常安是杀人的刀,堪称冷血无情,但也能体会到几分沈玉桐的痛苦。   眼睁睁看着好友和爱的人中枪,他一个都没能救下来,那样的痛苦,换做其他人,只怕早就承受不住,他还能坚持守在医院,对于一个没受过挫吃过苦的公子哥来说,已经堪称奇迹。   常安默默望了眼病床上的孟连生,脸上的伤已经消退大半,只剩一点淤青,勉强恢复了原本的模样。   别人不知道,他当时是看得一清二楚。龙嘉林为何会忽然开枪?那是因为孟连生故意刺激他。   龙震飞死后,龙家只剩下十几个人,无非丧家之犬,以小孟的本事,要杀掉龙嘉林,是再简单不过的事。   偏偏他和龙嘉林之间隔了个沈二公子,纵然有三头六臂的本事也使不出来。   可龙嘉林必须死。   所以他选择借刀杀人。   为了借得合情合理,甚至不惜赌上将自己的性命。   他知道小孟对别人狠,没想到他对自己更狠。   但为什么这样一个心狠手辣的人,却没逃过一个情字?   常安连男女之情都不懂,更不懂孟连生和沈玉桐的男男之情。   他只是觉得生死未卜的小孟可怜,又觉得沈二公子更可怜。   *   孟连生是在五天后醒过来的,距离他中枪已经整整半个月。   安静的清晨,护士刚换了药,沈玉桐正半睡半醒间,忽然听得旁边的常安激动大叫:“小孟!你醒了?”   他蓦地睁眼睛,朝病床上的人看去,果然见孟连生缓缓睁开了双眼。   约莫是躺了太久,他黑沉沉的眸子,看起来有几分不知今夕何夕的茫然,盯着沈玉桐激动的面孔好半晌,才轻启唇畔,发出微弱的声音:“二……公子!”   沈玉桐用力点头,激动得双眼泛红,语无伦次道:“醒了就好,醒了就好!”又叫常安,“快去叫大夫。”   一阵兵荒马乱之后,直到从医生口中听到“应该没大碍”之后,众人才算松了口气。   沈玉桐提了这么久的一口气终于卸下来,只觉得像是做梦一样。   他脑子里唯一的念头是——孟连生活过来了。   活过来了,也就意味着,这一切都结束了。   因为身上多处骨折,孟连生虽然苏醒,但并不能动弹,还得卧床慢慢恢复。   沈玉桐在他醒来的第三天,亲手喂他喝完一碗肉粥,柔声道:“小孟,大夫说你没什么大碍,好好休养就行,我就不在医院陪你了。”   常安没听出他话中玄机,闻言忙不迭道:“对对对,二公子在医院守了十几天,是该回家好好休息几天,这里有我们,不用担心。”   孟连生却是定定望着他不说话。   沈玉桐伸手摸了摸他的脸:“你好好养伤,以后都要好好的,别再做危险的事了。”   孟连生轻轻点头,嗯了一声。   沈玉桐起身,朝常安道:“你们好好照顾小孟。”   常安道:“放心吧,二公子。”   沈玉桐走到门口,又像是想起什么似的,回头看了眼半靠在床头的青年。他脸色还略微有些苍白,在这虚弱病容下,一双黑眸,便更显得无辜纯良。   那眼中都是对他的眷恋。   沈玉桐不敢再看,转过身头也不回离去。   待人离开许久,常安见孟连生还一直盯着门口,笑说:“小孟,你舍不得二公子啊?他在医院守了你大半个月,你也该让人回家好好休息了,人可是沈二公子。不过你放心,他这么关心你,估摸着明天一早就会来医院看你。”   孟连生闭上眼睛,慢慢滑下去躺在枕头上,淡声道:“二公子不回来了。”   “啊?”   孟连生:“我说二公子不会来了。”   常安不解道:“不是……你这什么意思?”   孟连生缓缓道:“二公子守着我,是因为善良心软,不忍我死。但我活过来了,他就还是会继续怨我,我和他也就结束了。毕竟,他是看着龙嘉林死的,虽然不是死在我手中,但也是由我而起。”他顿了顿,又补充一句,“他过不了心里那关。”   “那……你们?”   孟连生闭着眼睛摇摇头没说话,过了许久才低声道了句“来日方长”。   *   孟连生料想得没错,沈玉桐没再去医院。   沈家其他人不知他与孟连生的关系,沈玉桉却再清楚不过。发生这么大的事,他是真为自己这可怜的弟弟捏了把汗。   原本他想着,只要孟连生能活过来,弟弟愿意跟个男人过日子,那就随他去吧。   可没想到,孟连生醒来后,弟弟却再不去医院,问他,他只说他与小孟的缘分到此为止。   沈玉桉知道弟弟是怕了,毕竟小龙就死在他怀中,他过不了心里那关。   这大概就是沈家二公子命中注定的那场桃花劫。   沈玉桐回家休息了两日,便一头扎进奉贤盐场。   午夜梦回之间,常常觉得发生的那一切,都只是自己做梦。   梦醒了,龙嘉林就会从豫北跑回来看自己,抱怨驻地日子太苦。孟连生也还是当初那个纯良无害的少年。   但清晨醒来,便知那不是梦。   他没再关注孟连生,只知道对方两个月后出了院,左腿留了疾。   再之后,看到报纸上写,立新退出烟土行业,老板孟连生捐出所有身家退隐。   八月入秋,常安来沈家花园,给沈玉桐送了一封信。这信自然是来自孟连生。   沈玉桐打开信笺。   潇洒俊逸的字迹,他再熟悉不过。   二公子如晤:   岁月不居,时节如流。二公子展此信时,我已隐居故乡徽州。沪上匆匆六载,于我而言,是红尘游戏,名利犹虚,最终只留罪孽满身。唯与二公子一段情谊,让我不虚此行。二公子待我之情,此生无以为报,唯有遥祝二公子平安顺遂,沈氏盐业蒸蒸日上。   言不尽思,再祈珍重。   小孟敬上。   简单一张信笺,寥寥三言五语,是孟连生一路来的风格。   他从立新隐退,沈玉桐是知道的,只是没想到他竟是离开上海,回了故乡皖南。   这封信中说红尘游戏,名利犹虚,是那年元宵灯会,两人一起看的那个猴儿的灯谜。   ——溪壑分离,红尘游戏,真何趣?名利有虚,后事终难继。   山中猴儿,到了尘世,穿官服戴官帽,不过是游戏一场,皆为虚妄。   他自己倒是会比喻,不过他哪里是耍戏的猴儿,他若真是猴,那也是不输齐天大圣的泼猴,齐天大圣是大闹天宫,他是大闹上海滩。   想到这里,沈玉桐原本是想笑的,也确实笑了,只是笑着笑着,又渐渐觉得眼眶酸涩。   他知道,孟连生选择隐退大概是最好的结局,刀尖舔血,钻营算计,总归这不是长久之计。自己也能彻底放下了一颗心。   只是,还是忍不住怅然若失。   *   作者有话要说:   马上大结局啦。   你们以为小孟大彻大悟改过自新吗?   不存在的。    第76章 正文结局上   沈玉桐是怨孟连生的,怨他骗了自己,怨他杀人放火,怨他弄出这么多事,害死那么多人,还间接害死小龙。   若孟连生继续在上海,做他翻手为云覆手为雨的孟老板。哪怕两人已经一刀两断,再不相见,却也免不了听到他的消息,这怨便不知何时才能彻底烟消云散。   如今孟连生捐出身家抛开事业,隐居故里,想来是因为他已经彻底醒悟。于是沈玉桐心中对他的怨,也就随着秋去冬来,不知不觉渐渐消散。   这一年,沈家过了个十分热闹的新年。   沈家花园里,美酒佳肴,富贵满堂,又是鲜花着锦,烈火烹油之盛。   及至吃完团圆饭,喝了些酒的沈玉桐独自回了房内,他站在窗边,看院中的小辈们热热闹闹放烟火,不免又想到远在皖南的孟连生。   这些日子,不知怎的,他总是梦见他。   梦里的人,还是十七八岁时的少年模样,一双黑沉沉的清澈眸子,像是林间小鹿一样惹人怜爱。于是梦里的自己,总忍不住想要摸一摸他。   当心里的怨渐渐退去,便越来越多想起对方的好。   不知他一个人带着柏子骏,在乡下过得好不好,此刻的除夕又在做着什么?   不过,他那么聪明能干的一个人,只要不是荒年,想来过得不会太糟。   就在这时,房门被人敲响,沈玉桉的声音传来:“玉桐,睡了吗?”   沈玉桐应声:“还没呢!”   沈玉桉推门而入,笑着拿了个红包递给他:“压岁钱,待会儿放在枕头下。”   沈玉桐失笑:“我都多大的人了,还要压岁钱。”   沈玉桉道:“只要没成家,就永远是孩子。”   这随口的一句话,让兄弟俩都愣了下。   沈家二公子马上就要二十八岁,旁人这个年龄,膝下早是儿女成群,他却连婚事都没着落。   没着落的原因,沈玉桉这当兄长的自然再清楚不过。自己弟弟从外貌到才学,哪一样不是一等一?要娶什么样的女子娶不到?   可他偏偏不爱女子。   若是没发生那些事,他这个兄长或许还会像个传统大家长一样,教育他娶妻生子是正道。但如今,只要弟弟开开心心的,比什么都重要。   他摸了摸鼻子,小心翼翼试探道:“玉桐,你也该找个伴了,不能总是一个人。如果你还是忘不掉小孟,就把他接回来吧。”   沈玉桐倒是不以为意,笑说:“我们这一大家子人,还怕我孤单?人得往前看,我和小孟已经过去了。”   沈玉桉道:“我知道你心里过不去那一关,但你想想,小孟原本不过是个一穷二白的乡下小子,来上海讨生活,为了人头地,不小心走上歪路,也在情理之中。况且他也不是十恶不赦,光是给育婴堂和学校捐钱,就不知帮了多少孩子。如今他捐出全副身家,退出立新回乡下,想来是因为彻底悔悟。”   沈玉桐摇摇头,叹息道:“大哥,我是真的怕了。”   沈玉桉道:“当初龙震飞他们打我们沈家盐厂的主意,也是多亏小孟。而且据我所知,是他用自己的钱当做盐厂的分红,上交给龙震飞,所以我们才一分钱没损失。这也是为何,他后来要抢龙震飞的钱。”   沈玉桐微微一怔,他还真不知这事。当时自己被怒火冲昏头脑,孟连生说有办法搞定龙震飞那边,他便也没多问。   原来他的办法,也不过是他自己掏钱。   沈玉桉继续说道:“小孟或许是做了不少恶事,但他对你的心不掺半点假,单是救你都不知多少回。我以前不支持你和他走得太近,是因为他是刀尖舔血的人,如今他只要改过自新,本本分分做人,大哥没半点意见。”   沈玉桐笑道:“大哥,大过年的,你非要说这些吗?”   沈玉桉见他不欲多说,忙摆手道:“好好好,我不说,你自己的事自己看着办,免得我多事,到头来害了你。”   *   沈玉桐自认并没有因为兄长的话而动摇,只是这个新年之后,梦见孟连生的次数越来越多。   过完年后,盐厂又开始忙碌,这一忙就是忙到三月。   这日,沈玉桐在盐场巡视,听到两个盐工在用方言聊天,他停下脚步,好奇问:“你们是哪里人?”   “回二公子,我是徽州人。”   沈玉桐点点头,又问:“徽州的油菜花这会儿开了吗?”   盐工笑道:“这会儿正是油菜花开的时候,这两年年景好了,漫山遍野都是油菜花。”   沈玉桐笑了笑,像是回应对方的话,又像是自言自语:“那肯定很漂亮。”   忙了这么久,他或许该给自己放个假,去看看油菜花。   *   与此同时,皖南小镇一间黑瓦白墙的宅院里,一个男孩正撅着屁股,半边身子扎进鸡窝,似是在摸着什么。   出来时,男孩手上多了几个鸡蛋,他兴奋地高声叫道:“小孟哥哥,今天有四个鸡蛋。”   这男孩正是柏子骏,十三岁的他,已经是个标准的少年,一脸的明朗朝气,早不是从前那个战战兢兢的小孩。   屋子里传来一道声音:“行,你仔细放好,别打破了。”   柏子骏小跑进去,看到孟连生正在墙上的挂历用笔画着数字,终于忍不住好奇问:“小孟哥哥,你天天在挂历上记什么呢?”   孟连生道:“我在记我们还有多久回上海?”   柏子骏大惊:“我们还要回上海?”   孟连生点头:“当然。”他记完数字,转头看了眼已经晒黑了几分的少年,“男子汉大丈夫,你想一直待在乡下?”   柏子骏撇撇嘴:“我以为我们隐居了呢。”顿了下,又说,“我觉得乡下比上海好多了。”   孟连生笑:“你还得上学呢。”   柏子骏道:“我能自己学,不会的你教我。”   孟连生道:“行了,你去生火,我做菜,做你爱吃的香椿鸡蛋。”   柏子骏眉开眼笑:“好呢!”   乡下日出而作日落而息,两人吃过饭,孟连生陪柏子骏做了功课,两人又在院子里逗了会儿大黄狗——这狗是刚回来时,从别人家抱来的小狗崽,养了大半年,已经是一条油光水亮的大狗,也是柏子骏忠诚的玩伴,每天恨不得抱着睡觉才好。   各自回屋后,孟连生躺在床上,春天雨水多潮气重,他受过伤的左腿又开始隐隐作疼。   这腿约莫是不能好彻底了,不过他也并不在乎。   他拿着那块从不离身的铜怀表,校好时间,握在手中,像是对待珍宝一般,轻轻抚摸着。   自去年八月回乡,到现在已经大半年。   及至今日,他仍旧不认为自己做了多少错事,但也知道,自己做过的那些事,确实伤了二公子的心。   二公子心里的伤一天不平复,两人就一天不能重归于好。   而让二公子彻底平复的办法,就只有自己离开上海。   其实他也不确定,自己这以退为进的办法能不能奏效,二公子会不会来找自己?   也许过不了多久,二公子把他忘了也不是没可能。   所以他只能给彼此一年时间。   *   雨过天晴的仲春上午,山野间处处弥漫着芬芳,金灿灿的油菜花天中,农人正在劳作。   阡陌间,乍然出现一个身着熟罗白衫的青年,这青年长身玉立,还生了一张俊美无俦的脸,想来是哪里来的贵公子。   他胸前挂一只相机,时不时就朝着周围的花田咔嚓两声。   田野中劳作的乡民觉得新鲜,无不好奇地驻足朝他看来。   这时,一个牵着黄狗的短褂少年,不知从哪里冒出来。那狗见了陌生人,便跳起来狂吠,幸而被少年拉住:“大黄,不要乱叫!”   程达见到冒出条狗,慌忙将沈玉桐挡在身后。   沈玉桐则是越过他的肩膀,朝几米之遥正训着黄狗的少年看去,只觉这孩子眼熟得很,却又一时不敢认。   他见柏子骏已经三年前在柏清河葬礼那会儿,这位柏少爷当时还是个瘦小胆怯的孩子,可眼前这少年朗,面色黝黑红润,身材健朗,哪里还是自己印象中的柏子骏?   他蹙眉望着人,一时没敢确定,倒是柏子骏抬头间认出他来,睁大眼睛惊讶地大叫一声:“二公子!”   叫完这一声,不等沈玉桐有回应,已经牵着黄狗转身,朝前方一片油菜田撒丫子跑去,边跑还边兴奋大叫:“小孟哥哥!二公子来啦!”   沈玉桐回过神来,好笑地摇摇头,看来孟连生将柏清河这儿子养得还不错。   正在田间劳作的孟连生听到柏子骏的呼唤,从油菜花中冒出一个头,遥遥看到阡陌中的那道身影,双眼一亮,赶紧跑出来。   沈玉桐不紧不慢地往前走,在孟连生来到小路上时,两人只隔了十几米距离。   孟连生一面朝他走来,一面激动地问道:“二公子!你怎么来了?”   沈玉桐倒是神色如常,目光先是落在他微微跛着的左腿,继而又看向他那张微微晒黑的面孔,云淡风轻地回道:“我记得你以前说过,皖南的油菜花很美,这几日正好有空,便来看看。”   *   作者有话要说:   还有一章 ,正文完结。    第77章 完结章 正文结局下   孟连生双目奕奕望着他,仿佛是有些手足无措地摸了摸头道:“二公子赶路累了吧,要不然先去家里喝点茶歇一歇,下午我再带你出来转。”   沈玉桐点头:“行。”   他是坐自家小汽车,一路颠簸两三天来的徽州。从徽州城到这个小镇,则是雇了一辆马车,又一早赶了四个钟头的路。虽然他不用出力,也颇有些风尘仆仆。   牵着黄狗的柏子骏,蹦蹦跳跳走在前面,孟连生与他在小路并排而行。   他总忍不住去往对方左腿瞧,对方一直努力控制着走路姿势,但左脚的问题还是显而易见。   “腿还没好吗?”沈玉桐问。   孟连生道:“没事了,就是没以前那么灵活。”   沈玉桐没好气道:“自讨的。”   孟连生点头,老实道:“是我应得的。”   沈玉桐到底还是不忍心,片刻之后,又放缓声音问:“不疼了吧?”   孟连生笑着摇头:“不疼了。”   油菜田离孟家不远,不过十来分钟的距离。   孟家是典型的徽式建筑,黑瓦白墙,倒是比沈玉桐预想得要好许多,他记得孟连生说过,幼时家境不错,遭遇战乱和荒年,才不得不去上海谋生。   他跟着人进屋,柏子骏不用吩咐,已经端来两杯热茶:“二公子,喝茶,这是小孟哥哥自己炒的新茶,你们尝尝。”   沈玉桐接过茶喝了口,苦中带甘,味道确实不错。   他掀起眼帘,看向站在自己旁边的孟连生,对方一双眼睛就没离开过自己,丝毫没掩饰眷念。   见自己看过来,他拿出腰间的铜怀表,瞧了眼时间,道:“十一点多了,二公子,你和程达大哥歇会儿,我去做午饭。”   沈玉桐点头。   柏子骏道:“小孟哥哥,今天中午吃什么菜?我去园子里摘。”   孟连生道:“去摘点豌豆和小白菜,再去后山挖点春笋,我去鱼塘捞条鱼。”   “好嘞。”   一大一小出门,沈玉桐则坐在堂屋中,默默打量着这宅子。   无论是屋内还是院子,都打理得很干净整洁,院中还种着花,几只鸡在院中大摇大摆扑腾,处处都透着生活气息。   看样子,这一大一小日子过得还不错。   没过多久,孟连生和柏子骏便前后脚回来,一人拎着条大青鱼,一人提着一竹篮菜,去了灶房生火做饭。   沈玉桐茶也喝过了,歇也歇够了,便起身去灶房看情况。只见柏子骏在灶孔前,吭哧吭哧塞柴烧火,孟连生则站在灶前炒菜。   两人动作都很麻利,配合得也十分默契。   孟连生见他进来,忙道:“二公子,这里烟大,你别待在这里,等饭熟了我叫你。”   沈玉桐道:“没事,我就看看。”   他看了看孟连生,又看向柏子骏。   这个孩子是真被养得不错,至少看起来很开朗快乐,如此看来,孟连生无论如何都算不上一个恶人。   这顿午饭很丰盛,孟连生炖了一锅鱼,还炒了四个小菜,饶是吃过不少珍海味的沈二公子,也吃得很痛快。   他知道孟连生能干,却不知在过日子这件事上,也这般能干。   不过他确实放在那里,都能活得很好。   既然沈玉桐说自己是来看油菜花的,吃过午饭,孟连生便领着他去了油菜花田。   他是一股子劲儿的热情,但沈玉桐总瞟到他那只微跛的左腿,转了没多久,便道:“我有点累了,坐着休息一会儿吧!”   “好,”孟连生从善如流,领着他在一颗大槐树下坐下。   仲春的阳光透过枝叶洒下来,照得人很舒适,不远处是随风轻舞的油菜花,这不禁让沈玉桐想到那年在自流井和西康。   那时,谁能想到,这个看着如此纯良的少年,原来是一只心狠手辣的恶狼。   谁又能想到,两人后来会发生那么多事?   孟连生见他半晌不说话,神色还有几分伤感,试探着开口:“二公子,你还生我的气吗?”   沈玉桐转头对上他那双漆黑干净的眸子,过了半晌,才淡声回道:“现在说这些还有什么意义?”   孟连生抿抿唇。   沈玉桐又说:“无论怎样,我还是希望你能好好的。”   孟连生点头:“我会好好的。”说罢,小声问,“二公子,你要来这边玩几天?”   沈玉桐道:“明天就回去。”   孟连生眸光微动,定定望着他,似是期待从他口中再听点什么,但对方却阖上眼睛,不再说话。   一直到晚上上了床,沈玉桐对孟连生回上海的事,只字不提,仿佛他真的只是来看油菜花,顺便看一眼他过得怎样。   沈玉桐睡的是客房,被褥是下午刚晒过的,还散发着阳光的清新。孟连生在桌上点了一炉熏香,却不出去,慢慢走到床边坐下,望着双目阖着的男人,轻声道:“二公子,我们说说话吧。”   沈玉桐掀起眼皮,挪动身子,将床的让出去一半,淡声道:“上来吧!”   孟连生心中一喜,若不是及时克制,嘴角已经要翘上来。   他轻手轻脚爬上床,在对方身旁躺下。   原本是小心翼翼隔着一点距离,见对方没有排斥,便又慢慢挪进去,直到与人靠在一起。   “二公子!”他低低唤了声。   “嗯。”沈玉桐应。   孟连生试探着慢慢伸手抱住他,见他没拒绝,又将脸靠在他的颈窝。   沈玉桐任由他这样依偎着自己。   两人一时都没说话。   不知过了多久,孟连生终于哑声开口:“二公子,你能不能多留两天?”   沈玉桐默了片刻,低声道:“盐厂事多,这一来一回就已经一个礼拜。”   孟连生没再说什么,只依旧将脸埋在他肩头。   沈玉桐感受着对方温热的呼吸,忽然觉察颈窝处似乎多了一点凉凉的湿意。   他下意识伸手摸了摸他的脸,果然摸到一手水迹。他微微愣了下,默默叹息一声。   心中那仅存的一点坚硬,终于还是悉数崩塌。   他伸手轻轻抱住他结实的肩膀,问道:“你打算一辈子待在乡下种地吗?”   孟连生闷声回道:“种地也挺好的。”   沈玉桐又问:“子骏也不上学了?”   孟连生道:“等他大点就把他送回上海。”   “然后你一个人留在这里?”   过了片刻,孟连生才低声说:“二公子让我回我就回。”   沈玉桐沉默许久,这回是重重叹息出声,仿佛认命一般,道:“那就回去吧,只是要老实一点,别再闹事了。”   趴在他颈窝的孟连生,无声地弯起嘴角,低声道:“我都听二公子的。”   *   翌日上午,吃过早餐,沈玉桐站在门口,默默看着孟连生和柏子骏收拾行李。   “哎呀小孟哥哥,我们真的今天就要回上海吗?我真不想回。”   “要不然你一个人留在这里。”   “那不行,你在哪里我在哪里。”   “那就赶紧收拾。”   “那我们的鸡怎么办?”   “王伯他们待会会拿走。”   “还有几只正下蛋呢,多可惜。”   “要不然你挑两只带上。”   “好,我还要多给大黄准备点吃的,免得他路上饿着。”   “嗯,你自己看着办。”   沈玉桐望着忙进忙出的两人,无声地笑了笑,抬头间却无意之中瞥到墙上的挂历。   虽然隔着几米距离,但还是看得上面被人用比写了数字。   他正欲看得清楚一些,孟连生忽然走过去,似是随手将挂历拿下,丢在一旁的杂物中。   沈玉桐原本带笑的表情,慢慢沉下来。   及至几人出门,上了马车时,他这张俊美的脸已经堪称冷若冰霜。   柏子骏贪玩,抱着大黄坐在前边看程达赶车。车厢内便只有沈玉桐和孟连生两人。   孟连生忐忑地看着对面的男人,对方闭眼靠坐着,嘴角微微下垂,是个不大高兴的模样。   他知道是因为那张写着倒计时的挂历。   二公子不傻,想来是猜到了什么。   他屏声静气地坐着,不敢说话,也不敢动。   及至马车上了大路,油菜花的清香,随风潜入车内,他看到沈玉桐紧绷的表情慢慢缓和下来,才默默将几个箱子拉到身下,自己挪到对面挨着对方坐下,然后小心翼翼握住对方放在膝头的手。   靠着车厢的沈玉桐,羽睫微微跳动了下,仍旧未睁开眼睛,也没挣开被握住的手。   其实还是有不甘心的。   因为知道自己又被算计了,明白他还是那个心机深沉的孟连生,永远不可能是看起来这般纯良。   但自己又能怎样?   除非是真的不再爱他。   可不爱他这件事,实在是比怨他恨他不甘心要艰难千倍万倍,他似乎也只能认了命。   大不了他要再当闹事的泼猴,他就做他的紧箍咒,仔细看牢他,看一辈子。   反正一辈子很快过的。   思及此,沈玉桐怅然般低叹一声,终于还是翻过手掌,将对方的那只粗糙的大手紧紧回握住。   孟连生感觉到手上传来的动静,转头看向他,见他还闭着眼睛,但神色分明已经缓和,便凑上去在他唇上轻轻吻了一下。   然后学他一样,阖上眼睛靠在车厢,嘴角无声地弯起一个如愿以偿的弧度。   马蹄踏踏。   车外,黄花染尽山野,正是一年春意盎然。   *   作者有话要说:   正文完结啦~   番外随缘,更新不定了。可以点,但不一定写哈哈哈哈   准备去搞新文,尝试搞个轻松简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