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只是为了小裙子!》作者:他的耳坠   文案:   丁厌是一个24k纯直男,却有着鲜为人知的爱好:穿女装。   他的女友对此表示支持,并经常予以赞美:我老公好漂亮,天天都想跟你一起逛街。   所以他一直没觉得哪里不对。   直到女友出国深造与他分手,他穿着和她一起买的裙子去酒吧买醉,喝得烂醉如泥,不小心撞到陌生男人怀里……   翌日一早,看着被撕坏的裙装和花掉的妆容,他手指发颤地给前女友发微信:救命!我好像被男人……   前女友:尊重祝福,记得买阻断药。   *   丁厌从小就长得很漂亮,肤白貌美,换上女装清艳绝伦,被眼拙的男人表白也不是第一次了,但像楚瀛这么难缠的追求者实属少见。   他把对方送来的礼物和玫瑰花束全部还回去,炸毛道:“够了你!我是直的!直的!喜欢女人才穿女装的,懂吗!”   刚搬到他对门的男人倚着门框,眉眼深邃冷峻,从容地捡起被他丢到地上的包装袋,从中取出一件崭新的衣裙——   楚瀛:“确定不要?”   丁厌:……他为什么能精准狙击我的审美偏好。   后来有人问起丁厌:“你不是直的吗?怎么会跟男人好上啊?”   丁厌:“你懂什么?!我只是为了小裙子!”   *   【求助】友友们,谁来教教我怎么追到女装大佬?   热评第一:给他买裙子,很多很多裙子。[图片][图片][图片]   1L:我靠这腰臀比!   2L:这个伪娘皮肤白得发光了,层主好有福……   3L:嘶哈嘶哈……建议删掉,对我不好!   ……   LZ:……来炫富的吧你,我买不起这么贵的裙子!   【很有钱·腹黑恶劣·循循善诱颜控攻X爱打扮·单纯好骗·女装直男受】   食用指南:   ◎先do后爱/1v1/HE   ◎没什么技术含量的直掰弯   ◎轻松无虐,小甜饼,不长(注:众口难调,不保证是你所期待的甜文;如感到不适,请及时止损,不必勉强)   内容标签: 都市情缘 因缘邂逅 近水楼台 甜文   搜索关键字:主角:丁厌,楚瀛 ┃ 配角:啦啦啦 ┃ 其它:啦啦啦   一句话简介:直男穿女装是会被盯上的!   立意:这世界上该有千百种人,柔弱者亦有自己的坚韧;打破世俗的偏见,追寻自我与本真,做独一无二的你。 第1章 连衣裙01   亲爱的Lily:   和你在一起的这一年,是我人生中最美好的一段回忆。但我们本质上是不同的两类人,走到今天也是意料之内的结局。   我喜欢你的天真烂漫和赤诚,你拥有我最梦寐以求的家庭氛围、成长经历,以及性格。在即将离开之际,我仍要告诉你,我非常喜欢你,但我有自己的生活与梦想,它们正等待我去探索,所以希望你能给予理解。   请不要太难过,虽然我们分手了,但是未来依然是朋友。等到我到了英国会给你寄礼物的,么么!   你的前女友,曲荷。   ***   丁厌读完信,麻木地将信纸揉成团攥在手里,桌上摆着一盒造型精致的纸杯蛋糕,共六个,奶油上点缀着小动物形状的饼干。   他抓起那只小兔子的,塞进嘴里大口嚼咽,奶霜沾到嘴角也顾不上。他边吃,眼泪边簌簌地滚落下来,一块接一块,很快便将六个一扫而光。   路过的同事看见,却不敢问他发生了什么。端着杯子快步走回了工位,与周围人窃窃私语。   丁厌两腮鼓胀,牙齿嚼得艰难,忽然胃里一阵翻江倒海,他立刻捂着嘴跑去卫生间。   其实六个纸杯蛋糕对他来说不是夸张的分量,但吞咽得太快,食道和胃一时接受不了。   等把刚吃的东西吐了个干净,胃里果然舒服多了,他站在洗手台面前漱口洗脸,眼眶浸着黏膜充血的红丝,全身血液仿佛集中到了头部。   丁厌两手掬着水龙头源源不断流出的温水,埋下头让脸浸泡进去,急躁地搓洗面部。   近旁的水声使他忽略了身后走过的人,直到那两人的谈话声回荡在卫生间内:   “诶那个丁厌今天怎么了?听婷婷说他一个人哭得很惨。”   “前台Amy说是收到了女朋友送来的蛋糕和信?估计是要和他分手吧,哈哈。”   “啊?就为这?”   “对,他女朋友挺优秀的我记得,肯定是飞黄腾达了把他甩了吧。这种不上进的小白脸儿,活该。”   “你跟他有过节?”   “嘁,那小子不爱搭理人,每天专门和女人眉来眼去的,我看他不顺眼很久了。”   提拉链的声音窸窣响起。讲话的两人从便池走到洗手台边,正聊得火热,眼睛一瞥镜子,差点没吓得跳起来。   “——哦哟!”   丁厌两手撑着台面,镜子里的他面颊通红,眼睛里的水光和寒光混作一团,冷冰冰地瞧着隔壁面色尴尬的两人。   “丁厌……你、你也在哈……”   他用力地扯出两张纸巾,擦干掌心和指缝的水渍,轻飘飘丢进垃圾桶,抛给那两人一道不太善意的目光,转身离去。   午休时间,空荡的楼梯间内。   电话接通,曲荷的声音从听筒跃出,“喂?收到我送你的蛋糕了吗?”   “你真要跟我分手?”丁厌努力维持着平和的声调问。   “是呀。”曲荷并不遮掩,直白道,“我是去读PhD,得三四年呢,我也不想耽误你,所以分手是最明智的决定。”   “我可以等你,或者我们结了婚你再去。”他拿手背蹭着鼻尖,因为焦虑而来回踱步。   “你等不了的,而且你也不想跟我结婚。”曲荷无情地戳破他的誓言,“丁厌,我们都是很贪玩、耐不住寂寞的人,我很喜欢和你一起玩,跟你谈恋爱很快乐,但光是快乐不足以支撑起一个家庭。你要成熟一点,我们这样分手是最好的结局。”   “可是我不想分。”他眼角热腾腾,心脏仿佛被螃蟹钳子揪紧。   曲荷:“如果我们尝试异国恋,不出三个月还是会分手,到时候你会更难过。所以克服情绪,接受现实,好吗?”   丁厌挂掉电话,手臂靠着墙,额头抵住手背,将自己笼罩在阴影中,放肆地大哭了一场。   他和曲荷的故事开始于一年前两人在酒吧相遇的那天。当时她刚刚失恋,喝醉了酒,无所顾忌地扑到他的怀里嚎啕大哭,抱着他的手臂“姐姐、姐姐”地叫,呜呜咽咽地说自己从小就想有个姐姐,可是父母生不出来。   “可我是男的啊。”丁厌无奈地推开她。   曲荷愣了一秒,抽抽鼻子,手放到他的胸前一摸,哭得更大声了,“居然是假的……”   丁厌想挡开她的手,却被她一整个熊抱住。哭声戛然而止,变成瓮声瓮气的撒娇:“太好了,假的更好,我不是拉拉,我其实一直都想交一个爱美的男朋友。”   一个月后,他们相恋了。   在此之前,丁厌从未想过世界上有曲荷这样的女孩。   她并不介意他的古怪癖好,反而鼓励他接纳自己,勇敢地尝试新鲜事物;他们一起度过了相当一部分甜蜜浪漫的时光。   Lily这个她对他的专属昵称,也是他们一起看完电影《The Danish Girl》后,她仿照主角的妻子为他起的。   曲荷不仅是他的恋人,也是他迄今为止最合拍的朋友,他本来已经准备好了和她共度一生,白头偕老。   但就如同曲荷在信中所言那般——我非常喜欢你,但我有自己的生活与梦想,它们正等待我去探索……   曲荷是个非常拼命的姑娘,她身上有一股逆流而上的冲劲儿,在龙争虎斗的行业内激流勇进,绝不退缩。比起庸庸碌碌、甘于平凡的他,她简直是天上的太阳。也正因如此,曲荷才成为了不会用异样眼光看待他的那极小部分人。   先前的那俩同事说的很对,他只是个不思进取的废柴,根本配不上她。   丁厌哭完,拿出手机给曲荷发消息:我想通了,是我太没出息,你值得更好的人,祝你学业有成,一切顺利。   很快曲荷就回复道:别这么说。   丁厌的眼泪又要憋不住了,泪眼朦胧中看到她发来的一大段文字:   -你真的很好,丁厌。我喜欢你的细腻敏感和温柔,这是绝大多数男人缺少的特质,可是你有。你知道这有多宝贵吗?不要妄自菲薄,请你继续做你自己。   丁厌蹲在墙角,捏着手机哇哇大哭。   他一定拥有全世界最好的女朋友。老天爷是有多恨他,才会让他成为她的过去式。   ***   失恋给丁厌造成的伤害堪称前所未有。他好不容易捱到下班,去找人事部请了一天宝贵的年假,打算回家一觉睡到昏死,再也不要醒来。   但事不遂人愿。回到家呆坐了半天,空落落的公寓又令他回想起曲荷还在的时候。他们偶尔买菜做饭,把厨房搞得一团糟,在散不去的油烟里吃炒糊的菜;懒得做就点外卖,歪斜着躺在沙发里,连筷子也不用,戴着塑料手套直接抓,你一口我一口。   事后再一块打扫卫生,光亮的地板上处处有他们躺过的身影。还有一天下午,阳光很美,他枕着抱枕席地午睡;曲荷掏出一瓶车厘子红的指甲油,动作轻柔娴熟地刷满他整洁秀丽的淡色指甲。   不行。他不能再在房子里待下去了,否则他会流泪过多死于脱水。   丁厌在厨房用浸透了冷热的毛巾交替湿敷眼睛,使眼周迅速消肿,细致地洁面护肤好,他清爽地走进衣帽间,打开了一面单独的衣橱。   他是十分注重打扮的人,这或许是男同事们对他不报好感的原因。他从小就因为爱干净和斯文秀气深受同性排挤,不过这倒是为他在女性群体当中博得了许多赞誉和青睐。   衣帽间是从主卧隔出来的,墙边的衣架挂满了男士的休闲服饰和工作套装,还有配套的领带、鞋帽。这些是他日常的主要穿搭。   但他还特地定制了一个大的双开门衣柜,每次拉开它,他都会下意识地屏住呼吸,等待好迎接那无论多少次都会给予他新鲜感和悦然享受的视觉冲击。   一排按色系分类码好的连衣裙,齐整地挂在金色的横杆上,散发着沉郁的衣料熏香;柜子顶层放着各色高跟鞋,不过全是不常见的尺码。   柜子内部的右侧有三分之一的空间做成了抽屉和置物架,最上层放有木质头模和两顶假发,第二层是几瓶女士香水,第三层的首饰架琳琅满目地放着耳夹、手链、镯子和项链。   最下层是抽屉,打开后里面叠着蕾丝式样、材质轻薄的女性贴身衣物。   丁厌的癖好在当今社会论起来也不算极端特殊。他只是喜欢穿女装而已,尤其是漂亮的长裙和高跟鞋。   穿戴完毕的他站在穿衣镜前,打量镜面倒映出的窈窕倩影。   柔顺的乌发垂在颈间,玉白的肩头被金色耳坠的光晕一映,肌肤散发着娇润的光泽,曼丽的身材裹在一条长度至膝盖以上的绿裙子里,简约的款式显尽了纤腰长腿的优势。   化了淡妆的脸蛋也是光艳照人,笑吟吟的眼眸乌亮灵动,唇色妩媚,整个人像一粒亮晶晶的珍珠。   精心打扮好,就必须出门逛一圈给所有人看到。   丁厌拎着包踩着高跟鞋走在天色渐暗的街头,明显感觉到四面路人的目光都被他笼络过来。   他享受惹人注目的时刻,连失恋的悲伤都在这一刻被掩盖下去。但同时可以预见到,半夜回到清冷的家中,那好不容易压下的情绪会千万倍反噬回来。   他轻微地叹了口气,在路边拦下出租车,报了一家他平时不常去的夜店名字。   他原本的声音就偏于温和轻软,稍微下点功夫,就能模仿出以假乱真的女声。   司机并未起疑,输入定位出发,不时从后视镜偷瞄他的脸。丁厌回敬了一个嫌恶的眼神,低头玩手机。   他给网上认识的女装同好发了条消息:妈的,最讨厌见色起意的男人。 第2章 连衣裙02   丁厌之所以养成女装癖的爱好,是受到他母亲的影响。   他的妈妈从年轻时起,就格外注重保养、化妆和穿着,并且对他的教育方式与众不同。用今时今日的话讲,应该叫“去性别化”。   母亲从不会对他强调:你是男子汉,所以不可以哭,不准掉眼泪。他是上了小学才第一次听到“男儿有泪不轻弹”的说法,不过伤心了就要哭的习惯是改不过来了。   他小时候靠人的头发长短区分性别,爸爸坚持给他剃短发的那天,他才知道自己是男生。但他依然很喜欢小女孩的粉色发箍和带塑料糖果的头绳,只要他说想要,妈妈就会买给他。   高中时他买了两瓶女士香水,一瓶送给妈妈,一瓶自己留着,被父亲发现,还背着他和他母亲商量,他是不是性取向有问题。   但丁厌很清楚,他是个彻头彻尾的异性恋。   他的异装癖并非源于他的心理性别认知是女性,他知道自己是男人,且对自己的男性身份认同度很高;作为男性的他,从小就喜欢女孩子且只喜欢女孩,会尝试女装,仅仅是因为他在青春期时发现自己有这份天赋。   他净身高177,体重55kg,骨架高挑纤细,肩宽适中,腰肢细韧单薄,肩颈的线条流丽柔和;再加之颅骨圆润,脸庞窄小而五官端秀,皮肤好到让无数女生嫉妒,是天生的衣架子和美丽面孔。每次换上裙子戴好假发,他都会发自内心欣赏镜子当中的自己;说句自恋的话,他最理想的异性形象其实女装的自己。   而后来他又观察到,比起标准的男人,女人更愿意亲近有女性特质的异性,女装的他总是收到来自各种女孩没有心理负担的表白和赞美,这极大满足了他的展示欲。于是这一癖好就日渐融入他的日常,演变为他生活的一部分。   他身上穿的绿色连衣裙是曲荷陪他一起买的那条,欧洲牌子,价格小贵;曲荷曾打趣这种码数只有平胸的人干儿塞得下去,但又催促他快去试,他穿上绝对好看。   曲荷的品味眼光和他一致,这也是他们处得来的原因。果然,试衣效果好得出奇,店员连声赞叹太完美了,夸他身材比模特还好。   裙子买回家后他一直没机会穿,今天再穿上,已物是人非了。   不过那不影响他穿这身给旁人带来的视觉享受。   在灯光暗暧、群魔乱舞的夜场,突然款款走入一个身高超过180cm的细高个美女,理所当然地会成为全场焦点,吸引所有男人的目光。   她的双腿曲线细而柔美,收进裙摆的大腿饱满圆润,裙身的剪裁完美贴合了曼妙的腰肢,雪白细弱的脚腕那一点突起的踝骨犹如玉树的根结,一对小腿恰似玉髓雕琢的艺术品被栽进精巧玲珑的盒中——那是双裸色漆皮的尖细高跟鞋,优美的拱形和标志性的红鞋底映衬出矜贵与优雅。   她轻盈地走到吧台边坐下,坦然放松地点了一杯马天尼。   丁厌早就习惯了被人看,他甚至是乐于被人看的,打扮得漂漂亮亮出门,不就是希望被人倾慕与喜爱么。   所以他毫不避讳地扬着下巴,一杯接一杯地饮酒,他的喉结不明显,露着脖子也不怕露馅儿;即使露了也没关系,他又不打算用女装身份骗人。   他希望把自己灌醉,所以喝得急,期间来搭讪敬酒的人都遭遇了冷待,难缠些的立在旁边不肯走,差点惹他生气。   这时一群热热闹闹的年轻人从门外涌入,丁厌懒得搭理那个想要他微信的猪头男,别过头瞟向别处,然后恰好与刚进门那群人对上视线——   他们人不多,六七个,都是下了班来解压放松的白领。——为什么丁厌知道呢,不是他有透视眼能看穿别人的职业,而是这群人就在他们同层楼的隔壁公司上班,每天和他低头不见抬头见!   我的妈呀。丁厌胆战心惊地收回了视线,单手支着下巴,让发丝垂落遮挡侧脸,尽量不引起他们注意。   然而已经迟了,他方才不经意的那一瞥,在人群中引起了小小的骚动。   眼熟男A:“哇塞,吧台边那个大美女刚朝我们这边看了诶……”   眼熟男B:“老周,她是不是跟你抛媚眼来着?”   眼熟男周X:“屁,你们俩普信男小点声儿,免得被人家听见了讨骂!”   眼熟男A:“咱们一会儿上去敬酒会不会被打啊?”   眼熟女C:“好家伙,你不是有女朋友吗?我这就给她录视频揭发你的罪行!”   白痴白痴白痴……丁厌在心里默念着,为什么他会这么倒霉,特地换了家店还能遇上熟人!   他化妆不是化得很浓的那种,因为他皮肤底子好,五官不必多加修饰也很秀气柔丽,倘若真和熟人面对面相视,难保不会被认出。就算今天认不出,改天在公司一起上下电梯,也有极大概率被识破……   先不考虑会不会影响他的工作,光是办公室那帮人的风言风语和背地里嚼舌根的唾沫星子都能淹死他,真正的社会性死亡!   左边有死缠烂打的油腻猪头男,右边有威胁到他暴露隐私的熟人,他咬着玻璃杯的杯沿,感觉自己被钉在椅子上骑虎难下。   “美女,我们和朋友在包间聚会,可以请你去喝一杯吗?”一道还算悦耳的男声响起。   丁厌抬起脸,左边的猪头不知何时换成了一个相貌周正的男人,举着酒杯的手腕套着一只价格不菲的带钻鹦鹉螺。   “可以吗?”对方平视他的双眼,翘起嘴角又问了一遍。   丁厌爽快地与其碰杯,将剩余的酒一饮而尽,“可以。”   他才不要落荒而逃,他是来买醉的!灰溜溜躲回家也太丢人了!   “买单。”丁厌对吧台里的酒保说。他正要拿起手机付钱,旁边的人却道:“小尹,记我们账上。”   酒保比了个Ok的手势,然后向丁厌笑了笑。   ***   跟着这个豪爽慷慨的陌生男人走进包厢,丁厌落落大方地就坐。沙发一圈坐着的有男有女,他没仔细看,他是来喝酒的,不是来交朋友的。   别人问他叫什么,他一律回答自己叫Lily,今年21岁,是在校女大学生,业余兼职模特。   他爱喝,周围人自然殷勤地给他倒酒,并且对他表现出一种包含欣赏的暧昧态度。   都是男人,丁厌还能不知道这些人脑子里是什么思想?呵呵,下贱。   果不其然,当他喝到头脑发晕,手挡住杯口不再要酒的时候,就有人开始不规矩地对他动手动脚,先是搂搂肩、捏捏他的手臂,然后再伸向他的并拢的大腿。   丁厌及时推开那只手,轻车熟路地从男人怀抱里脱身,晃晃悠悠地站起来,不料那人又将他拽回怀里,按着他坐到自己的腿上,胳膊将他圈住。   这下丁厌是真有些生气了,他不轻不重的一耳光扇到男人脸上,这声音让气氛欢乐的包厢陷入短暂的寂静。   他醉意浓重地笑着,手指将长发别到耳后,揪住衣领将被他打懵的人拉近,在其额头印下一吻,“今天就算啦,我要回家了,下次见。”   细长的指尖灵活地像触摸琴键般在空中弹动了两下,“感谢今晚的款待,拜拜~”   离开包间,外面吵闹的音乐声快把他的脑仁震碎,本就不清醒的思维大量酒精的灌溉下,泡发得犹如浸过水的海绵。   又菜又爱喝。是曲荷对他酒量的评价。   丁厌走了没两步,感觉自己踩在云端,一抬腿就仿佛会陷落下去,浑身力气如同被抽空。   好累,腿软了,走不动路了。   看人全是重影,迷蒙的灯光构筑出一个旋转的世界。   他贴着冰凉的墙,眼见着要顺着墙体滑下,却有两只不知从何处递来的手接住了他,“小心点。”   这是另一堵高大的带体温的墙,丁厌依恋地倚靠过去,软绵绵的手肆意摸索着,肩膀、脖子、下巴、耳朵……鼻子好挺啊……   墙上怎么还长了个人呢?   想到这点,丁厌笑出声。原来人不是从妈妈肚子里生出来的,是从墙上长出来的!喝醉后的世界真奇妙啊!他为自己的创世新发现开心得不得了,捧着人家的脸想亲——   可是被冷漠地躲开了。   “你没事吧?要不要打电话通知你的家人朋友来接你?”墙说话了,有点不耐烦。   “我没有家人朋友……”丁厌埋着头低声啜泣道,“我女朋友不要我了,我失恋了呜呜……”   “Lily,Lily!”后面有人追来喊他,“你都醉成这样了,还怎么一个人回家?还是让我们开车送你。”   说着就要把他和墙撕开——   “不要!我不认识你!”丁厌大叫着,两臂勾得愈发用力,死死缠着不撒手。   “不好意思,这是我们朋友,她喝多了,说胡话呢,让我送她回去吧。”   “才不是!我根本不认识你们!”丁厌委屈道,“我也不叫Lily……我不跟你们走……”   接着好像是一场对话。丁厌没听清,他看见天上有鱼在飞,还长出了天使那样的大翅膀。   后来他被人带出了夜店,凌晨的冷风吹得他的细颈一阵瑟缩,恢复片刻的清醒。他察觉自己的身体没落地,小腿荡在空中;肩膀不冷,因为裹着一件不知名的男士外套,味儿还挺香。   他昏沉沉地仰头看,无论如何端详,那都是一条红鲤鱼;轻薄的鱼鳍温柔地搂在他的腿弯和肩背,抱着他坐进一辆轿车后座。   温暖的车内,他像只易碎的人偶,被无微不至地轻放扶正靠着椅背。鲤鱼问他:“你醒了,你还能说出你家的地址吗?”   丁厌猜测自己的脸一定很红,毕竟他热到脱掉了披肩的外套。他好似不能自理的小婴儿,歪歪扭扭地倒在对方身上,说:“可是、可是……我想去你家……”   我还没有潜到池塘水底看过,像你这么大的鲤鱼精,绝对是住在龙宫里吧!——怕唐突,丁厌没敢说这句。   对方似乎不太欢迎访客,叹了口气,和司机说:“去酒店。” 第3章 连衣裙03   丁厌做了一个相当美妙的梦,梦里他走入了水下的龙宫幻境,满眼是五彩斑斓的珊瑚,脚底全是黄豆大小的珍珠。他和水底生物快乐地嬉戏玩闹,穿梭在海藻和礁石之间。   但他不幸地遇到一条坏蛋大水蛇,坏蛇勒着他的腰,尾巴捂住他嘴,毒牙咬进他的脖子,差点把他咬断气了。   之后是毒素发作,他又热又痛,还感到奇异的酥麻感在体内扩散……   早上七点半,忘记调整的手机闹钟准时将他吵醒。丁厌一睁眼,周身的肌肉骨头牵扯着一股连接神经的酸痛。   他昨晚是被人打了一顿吗?   当真正醒来后,丁厌发现他的处境比那还惨……他居然躺在酒店的大床上,而且光着身子没穿衣服!   他下床冲进浴室,一照镜子,被镜中的自己的鬼模样吓得心里一凉。   假发还戴着,但一团糟了;妆花得没眼看,口红在唇边晕染开……关键是他的颈侧,赫然印着一枚吻痕!   还有腰部、腿根……好多青青紫紫的!   回想昨晚的境遇,不难想象在他身上发生了什么。   老天啊啊啊!   丁厌穿着浴袍离开浴室扑回床上,拿出电量所剩无几的手机,给曲荷发消息:救命!我好像被男人睡了!   今天是工作日,曲荷一贯早起,秒回他:哦?   她还不信!丁厌:是真的!我昨天喝了好多,不省人事了。我现在好痛苦……想死的心都有了……   曲荷:不着急,先去买阻断药,查出有病你再死也来得及。   丁厌盯着手机屏幕,心情难以平复,想着,她好冰冷啊,一点不关心我,这就是分手以后吗。   他正悲愁难解之际,酒店房门的门铃响了——   丁厌走到门口,通过猫眼向外望去,是穿着酒店制服的服务员。   他火速去浴室用香皂搓出泡沫洗尽一脸的残妆,胡乱擦干,才给人开了门。   “这是您订购的商品,”服务员将两只购物袋交给他,“早餐待会儿将有人为您送到房内。”   丁厌一头雾水地接过袋子,关了门。   他坐到飘窗,拆开包装袋一看,里面是卸妆乳、洗面奶等崭新未开封的洗护用品;还有只袋子装的是衣服,一件和他那条颜色相近的连衣裙,吊牌没摘,是一个很贵的牌子。   这是在干什么?送错了?丁厌茫然地挠着脸。   他将两只袋子翻转倒空,没见里头有订单、小票和卡片一类的。谁订的?昨晚带他来酒店的那男的?   不管了,先洗个澡,然后立马滚回家。   他在房间的角落收集起他昨夜掉落的衣物和高跟鞋,一一检查;其他都能穿,但是裙子的拉链坏了,看样子是情急之下扯坏的。   丁厌看看手里的衣裙,又看看袋子里那条新的。   所以那是赔给他的?   昨晚他到底是跟谁走了?总不过是包间里那几个男的之一吧……   妈的他们真不挑啊……连男人都下得去手……   丁厌郁闷地垮下脸。算了算了,此时后悔太晚了,于事无补;睡都睡了,还能怎么样?赶紧去医院检查开阻断药才是正经事。   洗澡的过程中,由于心理因素作祟,他把全身上下里里外外都洗了一遍,倒没有多少不适感,这说明对方有认真做安全措施,并且是经验丰富的情场老手?不然他这种第一次的应该很痛很容易受伤……   好难以接受……他也有老马失前蹄的一天。   丁厌慢吞吞地穿上新的连衣裙,尺码合身,款式与被弄坏的那条大相径庭,风格他说不出,总之还蛮好看的,挑选它的人衣品不错。   他吹干头发,重新梳理假发戴上,站在镜子前用自己包里的粉饼唇釉眉粉画了清淡的妆容。   刚收拾打扮好,酒店就送来了一桌丰盛的早餐。   丁厌胃口不佳,原本担心出门坐车低血糖,想喝了那碗海鲜粥。一想到去医院检查还得抽血,遂作罢。   至于开房的人补偿给他的东西,他只穿走了那条裙子。   他打车回家,卸妆洗脸换好日常的男装,再开车去医院。   来医院前他没多想,真到了现场排队挂号,皮肤科又转感染科,转述了五六遍自己的情况,一路受尽异样眼光和白眼,总算做完检查开到了药。   看着刷出去的几千块买药钱,丁厌垂头丧气地趴在方向盘上休息。他好难过,又不是他的错,怎么偏偏要他承受这些,呜哇,他下次再也不敢多喝了。   终于坐在自家客厅里吃上早饭,丁厌心中五味杂陈。曲荷给他打来慰问电话,听他讲完昨天晚上到今早的遭遇情形,在电话那头笑得花枝乱颤。   “不是我说啊丁厌,你几岁的人了,还对自己这么不负责任。打扮得花枝招展去夜店喝得烂醉,你是真不把自己的身体当回事啊。”   “我人财俱损,你还说风凉话……”丁厌赌气地丢了勺子。   “打住打住,我们分手啦,你不能再无差别跟我撒娇了。”曲荷永远是一副理性冷静的姿态,“你记得定闹钟好好吃药,这种事大意不得,一个月后再去复查。”   “知道了知道了。”丁厌哼哼唧唧地应付着。   他心大,倒不觉得自己被男人搞了很丢人。无所顾忌地告知曲荷,则是因为他没有别的朋友能倾诉了。   比起失去了某种层面上的贞操,他更在意自身的健康状况。老天爷,求求了,他的人生还很长,绝不能断送在一次失败的酒局上。   ***   第二天重返职场,丁厌的状态比分手当日还要差,他坐在工位上魂不守舍地改了一上午的方案,午餐点的外卖,没吃两口又跑去吐了。   阻断药的副作用在他身上效果惊人,失眠多梦、胸闷呕吐,脸色苍白如纸。连同事婷婷都看不过眼,问他是不是生病了,要不要请假去看医生。   我昨天才从医院回来呢,都是医生开的药害的。丁厌也不可能跟她说实话,只道自己是受了凉,肠胃不适,过两天就好了。   婷婷不愧是老板亲自招进来的得意新人,情商眼力劲儿一流,立即给他倒来一杯热水,让他好好休息,需要帮忙可以叫她。   丁厌可不敢找她帮忙,但幸亏今天老板不在,他能松快散漫地摸鱼。   还有俩小时下班,明天就是周末,本该轻松欢快的办公室氛围,却在一条消息传开后急速变得凝重沉闷——   老板刚下飞机,在回来的路上了!大家一级警备!   丁厌也是那怨声载道中的一员。   他们老板是个自主创业的富二代,能力还可以,然而脾气火爆性格扭曲;最近忙于分公司的业务,不常出现,但时不时会出其不意地杀到公司,变着法儿给他们施压。   她尤其看不惯丁厌这类游手好闲的员工,不止一次找过他谈话,训得他苦不堪言;可每次丁厌透露辞职意愿,她又坚决不同意,还提出给他加薪。丁厌不明白这个女人脑子里想的什么,反正他害怕她。   “丁厌丁厌……”婷婷风风火火地跑到他桌边,“我完蛋了,有份报表我放家里忘带了!一会儿李总来了可能要看,我得立刻回家拿!”   丁厌:“噢,你辛苦了,快去吧,一会儿她问的话我就说你肚子疼去买药了。”   “不是这个!”婷婷说,“是李总有位客人马上要到了,她指定我负责接待,但我现在要回家,所以肯定来不及了。等人来了你帮我照看一下,Ok吗?”   “你让Amy帮你照看不行吗?我这也不能擅离职守啊……”丁厌麻木地摁着鼠标,调整方案格式。   “Amy才来一个月,她什么都不懂。是位很重要的客人,要是得罪了他,我怕李总又得发飙找人撒气了。”   哎,庙小妖风大,钱少破事儿多。丁厌默默叹息着,点头道:“好,我知道了,我会照看的,你放心去吧。”   李总要是发飙,找他麻烦是必然的,这事儿横竖跟他脱不了关系。   婷婷前脚走,李总的客人后脚便到了。   丁厌忙着保存文档,随意抬眼一扫,只见Amy已经将人领进了李总的个人办公室。丁厌活动着肩膀起身,不紧不慢地去茶水间泡了一壶茶,往碟子里摆了几块手工曲奇饼干,托盘中再放上两块巧克力。   大功告成。他端着盘子,轻车熟路地走近那间玻璃墙隔出的办公室,敲门后再进入。   李琰今年三十岁出头,事业工作上雷厉风行,私生活仍维持少女心性,办公室里收藏着一整套东京迪士尼的限量版玩偶,也是方便她宝贝女儿来陪她时不会无聊。   此刻,暗红色沙发里坐着一名身型修长的年轻男人,他正捏着一只米老鼠的耳朵把玩,并未关注新进来的人。   丁厌把茶水点心搁到茶几上,趁机观察了一番这位“很重要的客人”;客人的一头短发打理得有型,年轻、帅气、阔绰,不像来谈正事,反倒像来等人的。   他对男人没有细看的兴趣,粗略晃一眼足够了。出于待客礼节,他提醒道:“茶有点烫。”   “嗯,谢谢。”对方漫不经心道。那双或许带有混血基因的深邃眼眸先是看向冒着热气的玻璃茶壶,然后视线才沿着他的手,缓慢上移,定格在他的脸庞。   丁厌倒满一杯茶晾着,忽然觉察到面前的人在注视自己。他以为那是无声的询问,于是说:“李总估计五点左右能到。”   待他说完这句,对面不再有回应。丁厌感到莫名,他错开了那执着停留于他脸上的眼神,不理解那道目光里蕴含的探究、好奇和趣味性是由何而来。   有病,看什么,没见过帅哥吗?   丁厌强压下内心的怨言微词,想起婷婷的嘱咐,又问:“您有什么问题想问我吗?”   “没有。”   “好的。”丁厌露出公式化的微笑,“有劳您稍等了。我就在外面,您有事随时叫我。”   他转身的那一霎笑容消失,满腹不快地开门出去,回到了自己的工位,倒数着下班时间。 第4章 连衣裙04   丁厌有个微博小号,专门用于记录女装穿搭,是当初曲荷帮他注册的,说他穿裙子那么好看,不拍照发出去造福大众实在可惜。   为隐私保密性着想,丁厌的照片从不露脸,偶尔要结合发型展示的造型,他会给脸打上一层厚厚的马赛克。曲荷直呼暴殄天物,明明脸才是精髓;不过也的确不敢让他冒险,有时流言蜚语比刀子更能杀人。   丁厌的账号资料填的性别男,迄今为止发的上百条微博全是分享图片,偶尔配上emoji表情,绝不参杂任何文字。人的语言习惯比行为习惯还要难以更改,他这是防患于未然,从根本上杜绝各种被扒皮的可能性。   随着照片越传越多,每次点开相册,丁厌都会感到身心愉悦的满足感,他经常反复欣赏图上那些穿着女装、身姿婀娜曼妙的自己,太美丽了,女娲捏人的炫技之作。   他趴在桌上,对着电脑发出忧郁的慨叹。这上面有的照片是他对镜自拍,有些是曲荷帮他拍的,还有少部分是二人合拍。曲荷是元气运动风格的小美女,健康而活力十足,高马尾篮球服,一双长腿锻炼得没有一丝赘肉,与他合照时小鸟依人地依偎着他的肩,或垫脚亲吻他的脸颊。   这套图是他所有照片中转评赞最高的一套,因为很多网友默认他们是一对拉拉,说闺蜜的也有,不过最多的是“美女贴贴,爱看”和“姐姐啊啊我可以做你的备胎吗姐姐”。   他既不发表文字内容,也不回复私信或评论;关注的用户至今只有X浪小秘书和一些时尚摄影博主。但不知道平台的推送机制是什么算法,他的粉丝量一直在稳步增长,所以他总是要抽空拉黑某些低质量用户和垃圾评论。   比如他昨天随手po的照片下面就有三条:关注你大半年了,从没看过你露脸,请问你是长得有多丑?/这平得能停飞机。/多少钱包夜?   丁厌冷着脸删除拉黑一条龙,把这些杂碎踢出自己的快乐星球。   他退出登陆,页面仍停留在相册界面。右下角显示离下班仅剩50分钟,时间漫长得仿佛凝固。丁厌百无聊赖地把小号的照片全部欣赏了一遍,这时身后有脚步声靠近,他波澜不惊地点击微信,让工作群的聊天框叠在网页上,假装冲浪的时候也在随时待命。   他并不避讳被同事瞧见自己在浏览美女照片,有哪个正常男人不爱看美女呢?   “丁厌。”   怎么又叫他!这马上要下班了!   丁厌整理表情回头。   婷婷的发丝微乱,呼吸急促,看得出是刚赶回来,她身后的是李琰那位“重要客人”;这一刻丁厌才发现对方的身量出挑,绝对超过185cm了。   “李总给我打电话说她堵路上了,赶到公司会很晚,为了不耽误我们的下班时间,就麻烦你开车把这位客人送去李总公寓,这样她直接绕路回家能快点。”婷婷补充,“你把东西带上,送完人直接下班,不用回来了。”   “好。”丁厌起身关上电脑,拿起椅背的外套搭在臂弯,抓上车钥匙,“走吧。”   进了电梯,他透过反光的金属墙形成的镜面,观察身边这个有手有脚长了嘴巴却不知道打车偏偏要麻烦他们这些下面人的“贵客”。   ……不得不说,是全方位无死角万里挑一大帅哥级别的优质人类男性,身高相貌样样出挑。但那又如何,长得人模狗样的,一身纨绔坏毛病。打个车能死吗?你没开车的话你是怎么来的?如果你有司机,为什么还要差遣我送你?   金钱是万恶之源,在万恶之源中诞生的二代多数也会沾染上娇生惯养、衣来伸手的恶习。   社会败类!   丁厌气鼓鼓地在肚子里将对方痛骂了一顿。然而看大帅哥那双称得上纯净无害的浅棕色眼眸,以及傲然挺立的笔直鼻梁骨,他又觉得此人的面相不算坏;顶多是笑容少,显出两分与生俱来的傲慢。   好吧,也未必是人家主观上的错误,大概是富二代自幼锦衣玉食,摆惯了架子。   可同样是原罪!   “麻烦你了。”像是为了缓解电梯里沉默的尴尬,对方主动说,“我今天出门的路上车被蹭了,所以……”   “不麻烦。”丁厌笑容僵硬道。哇靠靠靠,他看出我对他不爽了!?   “我看你不太想送我,如果让你为难的话……”   “不为难不为难!”   “嗯。”对方低头笑了笑,“谢谢。”   这种做派,包括李琰对他的态度,丁厌不认为他是来谈生意的公司客户,谁会把客户约去自己家啊?大概只是李琰私下的朋友。考虑到李琰本身就很富裕,结交这样的朋友也是情理之中。   尴尬就像鸡皮疙瘩爬满了丁厌的全身。电梯门一开,他快步流星地走向自己的停车位。   ***   丁厌的车是他大学毕业时父母送的,二十来万,性价比不错,他开的很顺手;他家的经济状况是比上不足比下有余,衣食无忧,薄有存款,除了他现在住的一室一厅小户型,父母还给他按揭了一套三室两厅的婚房,写的都是他的名字。   倘若换做是别的家庭,这生活水准足以让人幸福感很高了。可他有位进了互联网行业年薪百万的表哥,和一个嫁了马来西亚富豪开超跑的堂姐,于是只成为了普通社畜的他,俨然是兄弟姐妹中最没出息的那根废柴。   逢年过节的聚会,亲戚们总要含沙射影地嘴他啃老,二十多岁的人还要父母倒贴生活费,工作也不稳定,还不如辞职回家考个公务员。如今他和曲荷分手都不敢告诉爹妈,免得那帮七嘴八舌的叔伯姨婶听到风声,又要张罗着给他相亲。   丁厌那点工资是攒不下什么钱,但自给自足够用,是他老妈非要操心他谈恋爱了钱不够花,每个月总要悄悄给他转零花钱,不过被老爸骂了以后他再也没收过。   人和人的能力、愿望就是不同啊,他对目前的生活大致满意,没什么想改变的;他爸妈都没意见呢,外人干嘛要干涉他。   丁厌瞟着后视镜里闭目养神的大帅哥,这一看就是大少爷,搞不好平时坐车都有人替他开门呢。   虽说有钱人亦有有钱人的烦恼,可还是很叫人嫉妒!   李琰的住所是市中心商圈的一处高档小区,离公司车程15分钟。   丁厌开车把人放在小区门口,很官方地问:“李总住哪一栋哪一层你知道吗?”   “知道。”对方又说了一遍,“谢谢你。”   你连她家住哪一户都清楚,你们的关系不简单呐!丁厌暗自啧啧称奇,面容淡定道:“不客气,你要是进不去可以给她打电话。这儿不让停车,我先走啦。”   “再见。”   回家的路上,丁厌冥思苦想这男的到底是李琰的什么人。她一个离异的单亲妈妈,事业型女强人,居然能看得上这类年纪比她小的公子哥?   啊算了不想了,明天就是美好的周六,让工作和老板滚蛋去吧!   ***   周五的夜晚通常是丁厌的狂欢夜,他会穿最闪最亮的裙子、隆重地打扮自己,然后去社交场合闪瞎那些肤浅男人的狗眼。   可惜今天他没心情,因为他分手了。   他是很念旧的人,喜欢的东西想一直用,喜欢的人也想一辈子相处。突然变回单身,总感觉心脏被挖空了一半。   幸而现代人不出门照样能找到一万种乐子。丁厌洗了澡换上居家服,自制了一大杯蔬菜水果汁当晚餐,喝完躺在卧室大床上玩手机。   他没有刻意节食减肥,他是随吃不胖的体质,以往胃口很好,这两天吃不下饭纯粹是阻断药的副作用导致。   如果能重来,他会宣告天下:酒后乱性毁一生……千万不要尝试!   丁厌刷了会儿他最喜欢的穿搭博主的主页,手机通知弹出他的网络好友大熊发来的消息:Lily酱,这条裙子好看吗?想给我宝贝买。[链接]   大熊是丁厌在某男性论坛结识的同好,两人在一条标题为“你有什么常人难以理解的小众癖好?”的讨论帖里相识,觉得彼此有缘,互相加了Q。   尽管同为女装爱好者,但大熊早已失去了像丁厌这般发展兴趣爱好的机会。   说来是个令人唏嘘的故事,大熊和丁厌同岁,上头有个亲哥哥,大熊的亲哥是同性恋,成年后因出柜与家里人决裂;那年大熊还在上高中,是刚抽条的细高个少年,看漫画启蒙了女装癖的爱好。   然而大熊藏在衣柜里的cos服和假发终究是被他爸发现了。   经受了大儿子是男同性恋这等重大打击的父亲,很怕二儿子受影响走上歪路,家中从此断绝香火,于是把大熊拖去打了雄性激素。   后来大熊的体型二次发育,膨胀得一发不可收拾。从瘦条少年变成了将近两米的肌肉壮汉,体毛胡须浓密得像返祖,人送外号“猩猩熊”,女装只得留在心中化作可望不可及的念想。   不过大熊的性格敏感、富有耐心,最近交到了很可爱的女朋友,时常找丁厌帮忙参考怎么给小女友买漂亮裙子当惊喜。   看了大熊发来的链接,丁厌回复:好好看,她一定会喜欢!这颜色多显白,连我都心动了TAT   大熊:嘿嘿。   一看见漂亮裙子,丁厌就心痒难耐。可药效极大地磨损了他的精力,他懒得动身去打扮自己,而是退而求其次地选购起新裙子,靠幻想自己穿上的模样过瘾。   他挑得眼花缭乱,删删减减,购物车还剩了一大堆。他买东西比较纠结,如果打不定主意,会第二天再决定。   丁厌睡前刷了刷微博,他的小号今天涨了七八个粉丝,消息通知里却多了上百条点赞,他还以为是又被谁转发了,结果那些点赞全来自同一个账号。   他点进对方主页,这是个新注册的小号,头像是一只鹦鹉,简介和内容为空白;关注列表的私人账号仅有他一个。   不会是什么变态吧?这种被重点关注的感觉让丁厌不太舒服,他果断地将此用户拉入了黑名单。然后他盖上被子,抱住最有安全感的大白鹅玩偶,关灯睡觉。    第5章 连衣裙05   曲荷 09:26   -我买好机票了,走之前想请你吃顿饭,不知道你今晚方不方便?   周六上午10点半,刚睡醒的丁厌揉着惺忪的睡眼,握着手机,酝酿该如何回复。   他好像没理由拒绝这条邀约。他和曲荷的恋情很圆满,是好聚好散,而不是分手即绝交。再者他们不只是曾经的恋人,也曾是很好的朋友,就为了那点“面子”舍弃一个世间少有的能理解他的好友,他做不到。   :好啊,几点见?   曲荷又是秒回:下午两点?我还想去逛街买点要带走的东西。   :嗯   曲荷:老规矩,你开车来接我噢(/ω\)   :好   丁厌丢开手机,懊悔又气馁地想:呜呜原来她只是缺个专车接送她帮她拎袋子的司机。   不过既然答应人家了,就不能食言。他好歹也是真男人,一言既出,驷马难追。   但为了抗议曲荷的无情利用,他决意今天要打扮成艳压全场的天仙,拎包是不可能帮她拎包的,没有人敢那么对待大美女!   丁厌的自我认知很清晰,他的长相并不浓艳,男装是较为清淡温润的感觉,穿一袭白衬衫走在校园里的回头率相当之高,加上说话细声细气,男生群体不喜欢他,反而是好些女生容易对他产生怜爱之情。   他的历任女朋友都是说一不二的强势性格,但过于强势的就爱操控他,一般处不了三个月就会分手;像曲荷这么善解人意、在方方面面都很尊重他的是只此一个,所以失去她才令他如此难过。   既是出于心理补偿,也是出于性取向原因,挑选女装时丁厌偏爱成熟性感的风格,他的身材骨感纤弱,穿那些突显曲线美的裙子丝毫不显得低俗或风尘;又有一张清艳俏丽的脸蛋衬托,反倒会有种别样的不协调的纯真感。   ——因为没有煞费苦心地研究过怎样变美,不曾刻意去摸索自己五官适合的妆容和穿搭;她只是随便穿了条她觉得漂亮的裙子,就已经非常美丽了。   为了下午的约会,丁厌拿出了一条香槟色的短裙,肩带是闪着银光的细链,胸口裙边隆起的褶皱设计恰到好处地修饰了他平坦的胸部线条;由于要在室外步行,单穿会冷,所以他披了一件轮廓利落的纯白外套。   他对自己的腿型和肤色很自信,从不对它们遮遮掩掩,高跟凉鞋的系带上嵌着碎钻,绕作妖娆的蛇形缠着他的脚腕,显得小腿很细长漂亮。   慵懒的栗色卷发长度过肩,姣好的面容略施粉黛,唇瓣漆着粉润娇嫩的釉色。   美貌是世间最大的特权。   丁厌满意地对着落地镜拍下今日份的穿搭,拎着小羊皮的手提包出门了。   去曲荷家楼下接到人,她对他这一身行头表达了由衷的称赞,戏谑道:“几天不见,你好像变得更美了。难道是伪娘也需要男人的滋养吗?”   哪壶不开提哪壶!丁厌斜睖她,“你最好不要跟我提这件事,我还膈应着呢。”   “膈应什么?那是你自找的啊。”曲荷新奇地问,“你想起来没有,对方到底什么人?能让你这个铁血直男心甘情愿和他上床?”   “说了是我喝断片了,压根不记得跟谁走了。”丁厌对着小镜子补了补唇釉,叹息道,“我最近三个月都不会再喝酒了,太可怕了。”   曲荷:“那你岂不是什么感觉都没有了?”   丁厌认真寻思,抿了抿嘴唇,拧上唇釉的盖子放回包里。“是的,我什么都不知道。我这几晚做梦,都梦见我得病了,我妈又哭又闹阻止我爸把我赶出家门。”   “不至于,哪会那么倒霉啊。”   “我也觉得不至于,带我开房那男的好像蛮有钱的,我后来上网查了那家酒店的价格,一晚上3000块,这种消费水平,染了病出来报复社会的概率不高吧?”说完,丁厌仍旧不高兴道,“可我也不敢粗心大意啊……哎。”   他没告诉曲荷那个人送他衣服的事,这种细节犯不着讲给吃瓜群众听。   “可怜的丁厌,”曲荷朝他张开双臂,“要妈咪抱抱你吗?”   “才不要,”丁厌撇嘴道,“系好安全带吧你。”   ***   李芃芃快要满5岁了,还在上幼儿园,她有1/8的英国血统,这点基因不多不少地为她稚嫩的小脸增色不少;她的鼻尖比普通小孩挺翘,颅骨饱满,眸色浅,活像个会说会笑的瓷娃娃。   这个周六,小叔带她来上手工课,她跟着老师学习用粘土做玫瑰花,可惜她的手太小了,做出来的花儿皱巴巴、软塌塌,不如老师做的示范品那么精美。   但她是个知足常乐的孩子,对自己一个半小时的劳动成果甚为满意。一边走,一边举着它炫耀。   她喜欢周六,更喜欢晴天,而这恰好是个晴朗的周六,所以她的心情如同手里的花儿一样美丽。   妈妈说要善于分享,此刻她想要把这份美丽的心情分享给周围的人。   李芃芃跳下台阶,张望着这条热闹的小街,行人熙熙攘攘,唯有街角的那间咖啡馆还算悠闲自在。围着花草的露台上坐满了低头玩手机和自拍的客人。   紧接着她眼睛一亮,心里有了主意。   妈妈说过,她还是小朋友,没有能力为自己做主,如果她要做一些从未做过的事,必须先经过身旁大人的同意。   李芃芃扭头,顺着成年男性修长的腿往上望,与身后的楚瀛对视,问道:“小叔,我能把这朵花送给那边的姐姐吗?”她抬手指着咖啡馆的方向。   楚瀛笑着问:“你不留着送给你妈妈吗?”   妈妈说,虽然是同一对爹生娘养的,但小叔是帅哥,爸爸不是。李芃芃倒不知道什么叫帅哥,但她每次看到小叔的脸,都会觉得很开心。尤其是小叔笑起来,好像全世界都明亮了!   “我妈妈不喜欢花,她喜欢钱。”   楚瀛被她的答案逗笑,首肯道:“好,你去吧,跑慢点。”   丁厌玩够了手机,咬着吸管盯着街对面的商铺发呆。他和曲荷逛了两小时,就买了一版转换插头和一口迷你电饭锅。   曲荷的消费观与他不同,她喜欢精打细算,货比三家;对时尚美妆不大感兴趣,穿衣打扮更追求舒适。   丁厌被拿铁的甜度腻到,看了眼手机。奇怪,曲荷去个卫生间怎么这么久?是不是生理期到了,需不需要发消息问问她?   他慢悠悠地思索着,突然间,一只小手拍了拍他大腿。   丁厌转过四分之三的脸,垂下视线——   一个粉雕玉琢的小女孩站在他前面,她只比桌子高一点点,穿得像朵红白相间的蘑菇,意思是超级童真超级可爱。   丁厌却吓得呼吸一窒、心跳骤停了。   ——这是李芃芃!他老板李琰视若珍宝的独生女!因颜值超高、个性乖巧,每次去公司都会收获一帮马屁精的吹捧。   丁厌冷汗直下,后背发毛,眼睛四处搜寻李琰的身影。   这一带是市中心最为繁华热闹的商业区,有几家大型商场,李琰住的小区就在这附近。他以为周末人多不可能那么凑巧撞上……不对!即使撞上了,也不该一眼认出他啊!   “姐姐,你很漂亮,这朵花送给你。”李芃芃腼腆地向他送上一支歪歪扭扭的粘土玫瑰。   等等,她叫我姐姐。   她没认出我!她叫我姐姐!   丁厌用盈盈笑意掩盖虚惊一场留下的余悸,他收下玫瑰花,说:“谢谢你,好漂亮啊,这是你做的吗?”   “嗯。”李芃芃大约是被他女装美到了,双眼羞怯地偷瞄他。   “你怎么一个人,你家大人呢?”丁厌用女性特有的纤柔腔调问。他没能在目之所及处找到李琰的踪影,又不见阿姨跟着她。这小孩该不会是走丢了吧?他阴暗地想。   “在那儿!”李芃芃随手一指。   丁厌的目光随她肉乎乎的手所指的角度看去,一道颀长挺拔的身影在人群中脱颖而出,朝这边走了过来。   这也不比李琰本人出现好多少!   丁厌想跑,但已然迟了。昨天才见过面的年轻男人姗姗走近,他穿着件黑色的机车夹克外套,带些混血气质的英俊脸庞引起了旁边一桌都市丽人的交头接耳。   “抱歉,这是我们家小朋友。”   “小叔!”李芃芃靠着楚瀛的腿,熟练地撒娇。   “她很可爱。”丁厌说。他收回的冷汗再次渗出,心中划过一排密密麻麻的祈祷词:拜托拜托拜托拜托拜托拜托拜托拜托,别认出我别认出我别认出我别认出我别认出我别认出我别认出我……   “你一个人吗?”楚瀛问。   “我还有个朋友。”丁厌瞄着曲荷位置上的那杯没动过的咖啡。啊啊啊这个女人怎么还不回来!   楚瀛注视着他的脸,眨了眨眼,“我们是不是在哪里见过?我觉得……你长得很面熟。”   “呵呵……这位先生,你一定是认错了。”丁厌娇声笑道。   “可以交个朋友吗?”对面伸来一只干净而骨节分明的手。“我姓楚,楚瀛。”   李琰的前夫也姓楚,李芃芃还叫他小叔……他是李琰前夫的亲弟弟!搞了半天是这么回事啊!   丁厌的脑海中冒出数以万计的感叹号。他看了看那只手,委婉地表示拒绝道:“我男朋友要过来啦。”   赶紧给老子滚啊你!长得这么帅还天天在街上晃,被曲荷那个颜控看到还得了!   “诶,这帅哥是谁啊?你朋友吗Lily?”清亮爽朗的女声如平地一声惊雷般在耳边炸开。   曲荷的双手还带着清洗擦拭过的湿意和白里透红,她大大咧咧地在座位落座,端起咖啡嘬了一大口。   楚瀛的目光从曲荷的脸回到他身上,饶有兴味道:“……朋友?”   丁厌无语了,如果做得到,他真希望找条地缝钻下去。   曲荷对他的窘迫一无所知,抱着看好戏的心态观望,眼神中充满疑问。   这时,轮到机灵的小天才李芃芃发言:“我小叔想跟这个漂亮姐姐交朋友。”   “噢……”曲荷发出夸张的恍然大悟的声音,她一抬下巴,指丁厌手里捏出汗的粘土玫瑰花,说道,“你连人家花儿都收了,就赏脸留给联系方式呗,Lily大美人?”   这回是彻底下不来台了。丁厌心如槁木,然而……心理素质差的人是无法自由享受女装的!他镇定自若地拿起手机,摆出一副游刃有余、时常有此烦扰以致于缺乏耐心的神情,点出微信二维码递过去,冷淡道:“你扫我吧。” 第6章 连衣裙06   因为时常出去玩,社交场合多,为不暴露真实身份,丁厌的微信也有两个号,一个主用的生活号,一个Lily专用号。   他让楚瀛扫的是Lily的账号,添加好友后,曲荷抢走他的手机,探索欲旺盛地翻看对方的朋友圈。   “什么呀,三天可见。”曲荷失望地将手机还给他。   楚瀛的头像是幅画,用色很现代,乱七八糟的让人看不懂,朋友圈背景图一片大海,毫无信息量。   丁厌埋怨道:“你真是害死我了,我这个号是不加男人的。”   他和多数同性聊不来,他们加好友也都是出于想和美女聊骚的猎艳心理,而他只想和女孩交往发展;今天这一遭算是突破底线了。   曲荷:“这有什么的?如果你烦他,过些天把他删掉就好了。”   丁厌:“我现在就想删!”   “过两天吧,过两天。”曲荷老成持重地拍拍他的手背。   晚上曲荷请客吃饭,两人喝了点酒,一醉解千愁,丁厌那点儿失恋的落寞心痛情绪一股脑儿烟消云散,还许下诺言等曲荷走的那天会去机场送她,以后还要当她小孩的干爹。   出了饭店,丁厌找代驾依次把曲荷和自己送回家,他坐在玄关处的凳子上,解开高跟鞋的系带,手机从怀中滑落到地板,屏幕亮起,显示出好几条两个小时前收到的微信消息。   丁厌捡起手机,站直身体的瞬间感到头重脚轻,他赤足踩过地板,在昏沉的灯光下歪倒进厚重松软的沙发,翻了个身,查看未读信息。   Nathan:[图片]   Nathan:Elsa一回家就跑进书房画画,说要把今天遇到的美好事物记录下来。   Nathan:她知道我们交换了联系方式,一定要让我把这幅画送给你。   丁厌点开大图,那是张笔触幼稚的蜡笔画,画的是一个歪七扭八的女孩,手拿玫瑰花,脚踩高跟鞋。用色大胆明亮,有蔚蓝的天空和金色太阳,绿茵茵的草地和嫩黄的小碎花。   标准的儿童画,但却让丁厌不自觉地扬起嘴角。   他发过去一连串的爱心,回复:画的好漂亮,替我谢谢她/可爱。   不到两分钟,对面发来一条语音。丁厌眉头轻皱,点开一听,是软糯生嫩的童音,带着困意和稚气说:“姐姐,你喜欢我给画的画吗?”   丁厌刻意夹细了嗓子,长按说话:“姐姐好喜欢的,谢谢你宝贝。”   李芃芃的确是个讨人喜欢的小姑娘,她偶尔来公司那几次,丁厌也逗过她抱过她;长得可爱又懂礼貌,他将来生女儿也想要个这样的。   又是一条语音:“那、那……姐姐明天有空吗?我、想请你吃饭。”   这段话的停顿不对劲,绝对是有人教她这么说的。丁厌想起楚瀛那张花花公子的脸,好哇,诡计多端的男人,居然懂得利用小孩!   丁厌回:“啊……宝贝想请姐姐吃饭呀?那你妈妈知道吗?”   新语音:“妈妈、妈妈有事不在家,是小叔、我和姐姐……我们三个人吃饭。”   丁厌把手机盖到胸口,抠着手指甲琢磨如何回复。   楚瀛很明显是想泡他,如果他是个女孩,大概是拒绝不了这种姿色的帅哥。可他是个顺性别异性恋男人啊!他对帅哥没有一丝一毫的兴趣!   不然跟对方实话实说自己是个男人好了。   不不不,楚瀛已经觉得他面熟了,如果他自曝性别,楚瀛早晚会想起他是谁!搞不好还会告诉李琰!那他在公司就混不下去了!   丁厌愁得欲哭无泪,再去看手机,楚瀛发来文字消息:没关系,你不愿意的话,我会跟她讲的。   丁厌劈劈啪啪打字:不是不愿意……是我明天已经有约啦。   他还没成功发送,对面又来一条语音,很长,还是对话的形式:   李芃芃:“可是姐姐为什么不愿意呀?”楚瀛:“因为姐姐有别的事。”李芃芃:“像妈妈那样吗?妈妈说大人都是很忙的……姐姐也是大人了,所以不能陪我这种小朋友吃饭。”   靠靠靠!丁厌把才将输完的文字删光,发语音道:“姐姐当然愿意陪你吃饭啦,但姐姐明天……要回家看望爸爸妈妈,下个星期可以吗?下周末姐姐带你去吃冰淇淋。”   李芃芃也是个可怜孩子,小小年纪父母就离了婚,一年到头见不了亲爹几面;李琰呢不仅工作忙,还贪玩,常常全世界到处飞,女儿平常都交给阿姨带。丁厌着实不忍心冷落李芃芃那颗幼弱的心灵。   “还要下周啊……”电话中传来小女孩低落的话音,“那姐姐要说话算话,不能骗我的。”   丁厌:“姐姐绝不骗你!宝贝,时间很晚了,你该睡觉啦,早睡早起才能长得像姐姐这么高哦。”   “好~姐姐晚安。”   “晚安。”   丁厌长舒一口气放了手机。他能有什么办法!走一步看一步吧!先拖着,小孩忘性大,说不定拖到下周她就忘了。或者拖到下周继续拖,大不了送她点礼物作为补偿。   他去浴室卸妆洗澡,磨蹭了一小时,擦着头发回客厅找手机,最后两条信息还是楚瀛发来的。   Nathan:不好意思,她是个很有主意的小姑娘,非要看到你的回复才肯去睡觉,给你添麻烦了。   Nathan:晚安。   丁厌回了一个月亮星空的表情。   当美女可真是辛苦啊。他关上灯,回卧室睡了。   ***   周末在家躺尸一天恢复精力,然后又是痛苦的周一。   丁厌被阻断药折磨得睡不好觉,顶着青黑的眼圈去到公司,李琰早早地就坐在办公室里了。老板一回来,大家上班都老实了不少,连丁厌也不敢摸鱼了。   他在工位上兢兢业业干活儿,不时听到李琰在办公室打电话的碎片话语,那严厉的语气和尖刻的用词让他胆战心惊,神经绷紧。   一段中英文夹杂包含着斥骂、责问的通话结束,李琰推门走出,她今天穿了一身孔雀绿的西服套装,面料垂坠感极佳,挺阔而修身;她的肤色是健康的蜜色,眼妆偏浓,全靠英气的五官和强势气场压住了这身衣服。   “婷婷,你来一下。”   “好的李总。”   丁厌朝婷婷的背影投去怜悯的目光。   李琰今年32岁,是典型的白富美,留学回国按部就班地结婚生子,婚后与丈夫不和,突发奇想创业,竟然还真搞得红红火火;事业有了起色后,夫妻二人关系愈发恶化,她干脆离了婚,全身心投入到工作中,现已是两家公司的老板。   她的学历、能力,以及父母独宠养成的刁钻古怪个性,都注定了凡夫俗子无法与之相匹配。换个角度讲,能生养出李芃芃那么软萌乖顺的女儿也是不可思议。   丁厌浑浑噩噩地工作了一天,总算临近下班时间,他舒展肩臂伸了个懒腰,轻轻捶打久坐后酸胀不已的肩颈。   他缩在电脑后方,偷偷摸摸地玩手机,刷到搞笑段子,情不自禁笑出声。   “啊……那不听话就要被送走吗?”轻轻软软的童音问。   “也不能这么说,是因为有更喜欢它的人。”陪伴她的成年男性温声回答。   丁厌宛如晴天霹雳般地定住。他忙不迭收起手机,露出一双眼瞅向前台。   楚瀛正领着李芃芃走进办公区内,穿过工位间的通道,走向李琰的办公室。   你们这对叔侄跑来添什么乱呐!丁厌无声地嚎叫。   眼见着一大一小进去找李琰了,他泄力地趴到在办公桌上。   然而不等他放松,李芃芃又提着一只塑料小南瓜的篮子跑到外面,楚瀛替她开的门。她蹦蹦跳跳地走在前方,从小篮子里抓住一枚枚糖果,分发给每个办公桌。   “谢谢芃芃!”“小甜妹今天穿得好美哦!”“芃芃来接妈妈下班吗?”“懂事的小乖乖,阿姨这里也有巧克力要送给你。”   此起彼伏的哄孩子声如浪涛般一波波扑向丁厌。他正襟危坐地控制着鼠标打开文档,开始撰写新一周的工作总结。当李芃芃的糖果发到他这里时,他才刚打完“结”字。   “小丁哥哥,这个送给你。”李芃芃穿着红彤彤的小斗篷,配一条层层叠叠的黑白蛋糕裙,头发卷卷的,脸蛋红润。   无论按辈分还是年龄她都该叫丁厌叔叔,但第一次见面起她就固执地管丁厌叫哥哥,谁也不知道为什么。   “啊哈,还记得我喜欢橘子味的,谢谢芃芃。”丁厌不露破绽地笑着接过,揉揉她的小脑袋。   楚瀛无微不至地跟随在她后面,此时忽然俯身问:“Elsa,为什么别人都是叔叔,只有这个是哥哥?”   这话一出,丁厌无可避免地与楚瀛四目相对,他的心脏快跳出嗓子眼了。   “嗯……”李芃芃扭捏着,拉着楚瀛的袖子,靠拢她小叔的耳边小声说,“因为他比别人好看。”   丁厌脑子一短路就会乱说话,他慌张地口不择言道:“那我好看,还是你小叔好看?”   “你们好看的不一样。”李芃芃嬉笑着跑掉了。   楚瀛跟她走了两步,突然想到什么似的掉头回来;丁厌为掩饰细微的感情流露,剥了那颗橘子味的硬糖塞嘴里,假装淡定地收回视线看电脑。   “你……”楚瀛欲言又止。   “什么啊?”丁厌目不斜视地凝视着文档标题的四个大字。   楚瀛:“请问,你是不是有姐姐或妹妹之类的?”   完了完了,他真的看出来了!!!   丁厌左腮包着糖,绷着脸道:“我有堂姐。”   “小叔!你快来!鱼缸里的乌龟不见了!”小天使李芃芃的呼喊支走了楚瀛,及时拯救丁厌于水火之中。   丁厌的耳朵根还红着,又见婷婷站在他对面的女同事桌子边,两人凑着头窃窃私语。   女同事压低了音量,可丁厌仍听的一清二楚:“什么?李总这次要待三个月才走?”   ……三个月。丁厌的手指一顿,原地石化了。 第7章 连衣裙07   一到下班,丁厌逃跑似的离开了公司。坐到车里他又想,他是不是紧张过头了。   楚瀛是李芃芃的亲小叔,但和李琰没半毛钱关系,他总不会在前嫂嫂家里待三个月不走吧!   老板阴魂不散神出鬼没带给公司众人的心理压力从周三起逐步减轻了。李琰不坐班,除了周一,她都是上午来,中午走。丁厌踏实地扮演着勤勤恳恳的老员工,不让谁有机会挑他的刺。   熬过漫长的一周,迎来美妙的周五,丁厌一身轻飘飘的回到家,却接到了来自老妈的电话。   “丁厌,你别是忘了明天是什么日子了吧?怎么到周五了还电话都没打一个?”   额……丁厌急速转动脑筋,一拍大腿想起来了!明天,也就是这周六,是他大伯的生日,老人家的60大寿!要不是他妈特地打电话提醒,他全给忘了……   他不吭声,他老妈轻哼,毫不意外道:“就知道你脑子不记事,忘的一干二净了吧?”   丁厌摸摸鼻头,说:“我工作忙……”   “少找借口!你那破工作有什么可忙的?”他老妈对他了如指掌,不吃他这套,语重心长地说,“丁厌,你大伯那人的脾气你是清楚的,爱热闹、好面子。他就想要个儿子,结果生了女儿,所以你打小啊你大伯就把你这侄子当亲生儿子养,疼你爱你;你念大学、买房、找工作、相亲,哪样不是你大伯帮的忙?还有你茵茵姐和姐夫,那些年咱家日子不好过,人家帮扶了多少?咱们家、你,能有今天,是受了你大伯家天大的恩惠,你做人可不能忘本的哟!”   丁厌被他妈念叨得头皮发麻,想这父母一旦到了快退休的年纪,无事可做,就要开始折腾儿女了。   他妈说的这些事情里,有一部分是真的,但不乏夸张的成分。他念的大学是他自个儿真材实料考进去的,只不过大二换专业有他大伯出力;他毕业买房,他大伯送了大红包,那笔钱够他装修厨房。   那会儿看他应届生找工作实习太辛苦,家里人想让他到堂姐的公司上班,他不乐意,最后没去。说到相亲就更一言难尽了,他大伯给他介绍的那些女孩,没一个是他中意的类型,条件巨好的大小姐也瞧不上他,基本吃了顿饭就没后续了。   他妈这个人说好听点是善良体恤、懂得感恩,说难听点是讨好型人格;每年他大伯大婶过生日,都是他妈忙前忙后地操持。丁厌看不过眼,屡次三番想发牢骚:过个生日而已,人家亲女儿女婿都没你们老两口积极。   一想这话忒刻薄,怕是要把他老爸老妈气得犯病,罢了。   “好好好……我这就给我大伯他老人家打电话,祝他福如东海、寿比南山、多子多福、长命百岁……”丁厌拖长声调,不情不愿道。   “你早就该打了!”他妈叮咛他,“明天别睡懒觉,早些回来,你要是起不来,我就让你爸去接你,有你的苦头吃!”   “别呀,哪用得着我爸接……我又不是没手没脚不会开车……”丁厌费神费力地哄好了他妈。挂了电话,立即又拨通了他大伯的号码。   电话一接通,中老年男性洪亮矍铄的嗓音震得丁厌耳廓发麻。他把手机拿远了些,先问候他大伯的身体近况,又问茵茵姐和姐夫怎么样,再祝他老人家生日快乐,净拣好听的说,最后再讲,自己工作忙还没下班呢,今晚赶不回去,但明天上午就能到家了。   大伯体谅他年纪小,跟他说,你人回来就成,可别买什么礼物了,我这年过半百的老头子哪儿用得上那些花里胡哨的高科技玩意儿。   丁厌嗯嗯嗯地敷衍着,在老人家喋喋不休地嘱咐他工作再忙也要记得吃饭的关切声中,终结了长达半小时的通话。   “啊……”打完电话,丁厌抹了把不存在的冷汗,跟通宵嗨了三天三夜一样精神虚脱、面色惨白。   他还想今晚找个地儿松快松快,这下好了,还是就近找家商场吃饭,给他大伯精挑细选一份礼物吧。   K市是省会城市,近些年的房价水涨船高,因不用付房租,丁厌每个月会多出一笔可支配收入,这份钱他几乎花在娱乐和购物上。爱美的成本是很高的,裙子衣鞋、彩妆护肤、包包首饰,哪样不要钱,供养一位光鲜亮丽的美女是笔不小的支出呢。   好在他穿女装的时候不多,平均下来换衣裳的频率远比不上普通女性,所以用不着每月都买,卡里多多少少有些闲钱;虽送不起贵重的奢侈品,但准备一份拿得出手的心意的还是不在话下的。   吃过晚饭,丁厌在商场第三层徘徊闲逛,他路过一家中高档的按摩仪品牌,站在门外,若有所思地凝视着播放广告的电子显示屏。   他妈是天底下最了解他的人。他的脑瓜子是不大记事,只记得清父母、曲荷和自己的生日。他大伯喜欢什么、爱好什么,他妈跟他说过不止一遍,但他每次听过就抛诸脑后了。   丁厌走进店里,在导购的热情招待下,选购了一款价格小千的按摩仪;说是肩颈、腰腹、腿脚全都能按,轻巧便携,是居家出行的不二之选。他也没用过,只能姑且相信那封产品介绍书上的功效,选好了让店员用礼盒精心包装,他掏钱付账,终于了却一桩心事。   提着礼品包装袋坐电梯直达负二层停车场,丁厌的手中多了一杯新品冷饮,他是贪嘴的人,喜欢用美食美酒犒劳自己。   坐在车里,他登上微信小号,看到了40分钟前楚瀛给他发的消息。   扬声器外放语音,沙沙的环境噪声背景下,李芃芃软萌的童音奶声奶气道:“姐姐,今天周五了,明天我不用上学噢。”   丁厌以惯常用的女声回道:“姐姐知道啦。宝贝这周有乖乖听老师的话吗?”   很快,李芃芃又发来:“有噢。我好听话的!”   “姐姐,老师说听话的小朋友能得到奖励和表扬……那姐姐会奖励我吗?”   丁厌盯着手机傻笑,嘿嘿好可爱,好想要女儿。   “嗯……”他按着录音键道,“姐姐明天有事走不开,宝贝想要什么?姐姐送你好不好?”   语音发过去,李芃芃回:“那、那后天呢?姐姐每天都有事吗?”   这可把丁厌难住了。看样子小姑娘也不好糊弄啊,他能找什么借口推脱掉见面呢?   总觉得无论怎么拒绝,都显得非常的刻意和无情……   他苦恼得抓耳挠腮,决定先开车回家,洗个澡再从长计议。   脑子不记事的人通常在生活中活得比较马虎。丁厌回到家洗完澡,大熊已夺命连环call催他速速上线开黑。   他大学时期沉迷过网络游戏,但他水平菜,认清现实后那股瘾就淡了。相较于游戏本身,他更爱和大熊唱双簧,扮演电竞美少女戏弄游戏里的傻缺玩家。   看那群二逼网瘾青年的为他要死要活的样子,简直是其乐无穷,他乐此不疲。   不过近一年和曲荷谈恋爱,剥夺了他大半的精力时间,如今分了手,又能找回曾经的快乐了,丁厌哪有不应邀之理。他坐到电脑桌前,戴上耳机,一头扎进了游戏世界,忘乎所以地畅玩到了半夜。   夜深人静,丁厌吃了宵夜的舒服地躺在大床上,这才想起自己还没回复李芃芃。拿起手机一瞧,小姑娘又给他发了一幅自己的简笔画创作。   画中主体是一个大女孩和一个小女孩,两人牵着手在公园里捉蝴蝶,画面远处有一辆红色的冰淇凌贩卖车。   然后是一条语音:“天好黑,连月亮都睡了,小叔说我也必须去睡觉了,姐姐晚安啦。”   丁厌的心顿时化成一滩水,咬着下唇反省自己真是太过分了。是他有言在先,如果反悔食言,那他和所有言而无信的肮脏成年人有什么区别!   “对不起宝贝,姐姐晚上遇到点事,没能回复你……画的好漂亮,这幅画可以送给姐姐吗?”丁厌斟酌着用词和语气,“这周日姐姐带你去玩怎么样?我们去公园玩小狗,吃冰淇淋。”   “宝贝睡醒了再回答姐姐想不想去哦。”   丁厌以为这么晚,人肯定都睡了。然而很快又收到回复,仍旧是语音,他有预感地点开,在惴惴不安中接收那道低沉的男声划过寂静的夜色。   “她想去,很想。”讲话的人不知是感冒还是困了,疏朗清爽的音色附加了沙哑感,声调沉缓,透着若有若无的虚弱。   随后又是第二句。   “谢谢你,晚安。”   这两句话很短,丁厌却像被击中了,直愣愣地坐在床上。   他如梦初醒地打字追问道:周日是只有我们三个人去吗?   信守诺言是一回事,是否要冒巨大风险付出惨重代价又是另一回事。   Nathan:嗯,她爸妈很忙,这段时间都是我带她。   丁厌心直手快,又发道:她很喜欢你吧。   Nathan:她也很喜欢你。   丁厌这话是发自内心的。普遍的年轻人,包括他自己,乃至是许多已为人父母的人,都没有足够的耐心去应对小孩子。   照顾小孩太难了,何况还不是自己的小孩。要做合格的监护人,稳定的情绪、充足的耐性、良好的教养,缺一不可。   或许楚瀛这个人并不是他想象的那种浪荡公子哥?   就算让对方发现了他其实是个男人,也不会被当作变态歧视吧……   不……不能用片面的认知和一厢情愿的猜测去衡量一个人的底线。还是要谨小慎微,步步为营……   啊啊啊,又是一个充满挑战性的周末!饶了他吧! 第8章 连衣裙08   周六的一天丁厌过得极为凄惨,因为他和曲荷分手的事被暴露了。   事情是这样,他妈昨天给他打完电话,转头就给曲荷发微信,邀请她周六一块到家里吃饭。   丁厌妈妈知道曲荷工作很拼,是个有上进心的孩子,故担心她周六要加班,打算问好了她的意愿,再通知丁厌去接她;谁知消息一发出,曲荷回复:谢谢阿姨,明天我就不来啦,我和丁厌已经分手了。   对此一无所知的丁厌从K市开了1小时的车,回到在榆城的父母家,一开门就被他妈甩了脸色,他想着老妈估计近日太操劳,更年期发作,不惹她生气就是了。   结果中午的生日宴,下午的家庭聚会,他妈愣是全程没给他好脸子。一直到夜里宴席散去,亲朋好友各回各家,丁厌开车载着父母回自家小区。   清冷的停车场内,他妈突然拧着他的耳朵质问:“你小子好好给我说清楚,你和小曲怎么回事!什么时候分手的?为什么不告诉家里?你是不是欺负人家姑娘了?”   丁厌因为长得好,从小桃花运不断,初中抽屉里被塞满情书,校外女生追他追借校服跑到他们班级表白……等等情窦初开的懵懂往事,在他初次被请家长时,班主任全部毫无保留地告诉了他妈。   于是在他妈心中,他是个有点朝三暮四的不正经货色。由于不了解他和曲荷相识相恋的具体过程,他妈总觉得曲荷能看上他是他走了大运;曲荷那条件多好啊,名牌大学的物理系硕士毕业,在国企大厂造轮船,前途无量;关键人还漂亮,盘靓条顺,孝顺懂事不铺张。如果丁厌不懂得把握这么优秀的好姑娘,就是他脑子被狗吃了。   丁厌不否认自己的脑子容易进水,但没到被狗吃了的地步。分手是曲荷提的,他多冤枉啊;他也不想的啊,他比他妈更喜欢曲荷,可是天高任鸟飞,曲荷是鸿鹄,他是燕雀,他死缠烂打地耽误人家那叫作孽。   他把二人分手的缘由和来龙去脉一说,他妈哀叹不止,到手的儿媳妇就这么飞了,不愧是白天鹅,怎会委身于癞蛤ma。   丁厌气得发抖,说有你这样的亲妈吗!贬低自家儿子是癞蛤ma!   他妈戳着他的脑门儿数落道:“你跟我横什么横?有本事你也考个研究生博士生,升职加薪发大财,让你爹妈长长脸啊!白给你生了一张好脸皮,你要是个姑娘,我和你爸也不必天天愁得睡不着觉了!”   “你们一天到晚拿我和别人家孩子比,心态有问题,活该你们睡不着觉!”丁厌顶完这句,怒气冲冲地摔上车门,连夜赶回了K市。   他窝在自己温馨舒适的小家中,一想到这房子、这装修、这家具、都是父母给出的钱,他又没出息地哭了。   做人好难呀,他快被生活的重担压得抬不起头了。   想到这里,他啪地扇了自己一耳光。——你也配说这话!不用还车贷房贷给父母养老治病就偷着乐吧你!   ***   “姐姐,今天下午两点,我在公园等你,你要来哦。”李芃芃用楚瀛的微信发来的语音回荡在浴室内。   丁厌回完“好的宝贝,姐姐会准时去找你的”,然后将手机连上蓝牙音响,放着音乐舒舒服服地泡了个澡。   他擦干身体,对着镜子护肤,沐浴液的馨香附着在周身,皮肤白滑细腻,望着镜中香气袭人、干干净净的自己,丁厌心情大好地走入了衣帽间,挑起衣服和配饰。   有了周六家长里短带来的烦恼积压,使得丁厌对今天的约会情绪高涨。   他选了一条适合秋天的淡色长裙,还是那顶栗色长卷发,珍珠耳坠,然后重点描画眉眼和嘴唇,完成后的妆容偏浓艳,与他往常的风格不一致,却给了他自己耳目一新的感觉。   丁厌在穿衣镜前转来转去,越看越满意,拍了十多张照片,先po到小号上收获一波赞美,再踮着轻快的步伐出门。   ***   楚瀛带着李芃芃上完绘本课,正好在公园附近的餐厅吃饭,饭后叔侄二人牵着手在阳光照耀的道路上散步。   “小叔,我不想上绘本课了。”李芃芃吊着他的手,试着让双腿腾空,像荡秋千那样走路。   “你有和妈妈说吗?”楚瀛迁就着她的游戏。不到五岁的小朋友体重轻得好比小猫。   “还没有……”李芃芃稚气的脸蛋浮现一丝踌躇,“妈妈不会同意。”   李琰对孩子的教育是堆砌与放养共存,同龄孩子该学什么,李芃芃一样都别想落下。但到底学的如何,是否有成效,李琰不是很在乎,她不认同在那么小的孩子身上追求学习成果,太急功近利了,她只希望李芃芃的童年充实而快乐,能交到朋友最好不过。   但同时她是位控制欲较强的母亲,她坚信孩子需要被规则约束,这样长大后才不至于成为她前夫那样随心所欲的人。   楚瀛并不想插手李琰养育孩子的方式,事实上他对儿童教育一窍不通,他之所以来到K市,是因为在原来的城市待够了,想尝试一种从未体验过的生活。   想到小侄女快过5岁的生日了,而她的亲生父亲尚且不知在哪个国家的街头酒馆醉生梦死——楚瀛过意不去,来代替兄长陪伴李芃芃度过生日前后的这段时光。   人的童年弥足珍贵,并且短暂,李芃芃本该拥有比现在更多的快乐。   “小叔,姐姐真的会来吗?”李芃芃是典型的好奇宝宝,每天有数不尽的担忧和疑问。   她天生喜静,头脑早慧,不到两周的相处,楚瀛已经发觉了她和寻常孩子的差异;大约是遗传了她妈妈,聪明,思前顾后,从小就想的很多。   “小叔也不知道。”楚瀛诚实道。   李芃芃扬起脸看他,有些迷惑。   “不过既然她答应了,那我们就先相信她。”   “好耶!那么漂亮的大姐姐,一定不会骗人!”   楚瀛提醒小侄女:“小心脚下,Elsa。”   这座公园里有山有湖,绿柳垂荫,花草芬芳,山丘的草坡上种着一排银杏树,金黄的叶子落了满地,两条雪白的萨摩耶穿梭于林间争抢飞盘,带起落叶纷飞,假日的恬然充满每一寸阳光。   快到下午两点,楚瀛看手机的频率增多,1:55分,他收到了微信上名为Lily的联系人的消息。   Lily:我到公园门口了。   楚瀛打字回复:站着别动,我们来找你。   公园大门栽种着两棵巨大的榕树,茂盛的伞冠遮住日光形成绿荫,长直的根须垂下,犹如柔顺的帘幕。   树下立着一名身量高挑的女孩,她的裙摆荡在纤细雪白的小腿旁,卷度蓬松的长发被白皙的指尖撩到耳后,露出半边精致美丽的侧颜,水滴状的珍珠耳坠在发丝间轻晃,珠光辉映着玉洁莹润的肌肤。   她的眼睛忽地往这边一瞥,随即嘴角绽出笑容,热情地迎面而来。   起先她站在树荫下,光彩夺目的脸庞也犹如蒙着一层雾霭;此时她来到阳光之下,尘埃褪去,如水中捞起的明珠熠熠生辉。   “你们来这么早呀。”她熟络地打招呼,仿佛和他们见过很多次了。   丁厌表面潇洒从容,其实心里对以女装身份和楚瀛见面还是很犯怵。他想好了,如果被怀疑,他就一口咬定自己叫丁茵,确实有个堂弟叫丁厌。   这样一来还能用他本人的身份给楚瀛透露“我表姐有未婚夫了你不要痴心妄想了呵呵呵”。   美丽事物对孩童的吸引力是致命的,李芃芃一见她,眼珠子就像长在了她的脸上,说了几百遍“姐姐你好漂亮啊”。   我当然漂亮啦。丁厌美滋滋地接受了小姑娘的憧憬与夸奖。   他初次与小朋友约会,或许因为李芃芃实在是个天使般的女孩,所以逛公园的全程洋溢着欢笑。   楚瀛出乎意料的不烦人,保持着不远不近的距离跟在他们身后,不参与他们的玩闹,好似真的只是陪同前来的监护人。   丁厌一边松口气,一边起疑。按理说对方都觉得他面熟了,怎么都该旁敲侧击地打听下他的姓名吧?   还是说他之前对楚瀛的印象全是他的错觉?人家就没想过要搭讪他。   ——唔……可是他不想泡我的话,为什么上次会问我要联系方式呢?   丁厌想不明白,索性不想了。他牵着李芃芃的手,带她去坐旋转木马。   快乐的时间总是过的很快。眼看太阳快落山,丁厌准备请小朋友吃完冰淇淋就告别开溜,然而这个季节公园里的冰淇淋贩卖车都改卖咖啡奶茶等热饮了。   无可奈何,他们只得离开公园,到附近超市去买了两盒哈根达斯。丁厌本想买三盒,但楚瀛说自己不吃甜食,所以他和李芃芃一人一盒,坐在公园的长椅上吃得很开心。   谁知李芃芃意犹未尽,吃着碗里的还不忘粘着他说:“姐姐请我吃冰淇淋,我请姐姐吃饭。”   丁厌笑道:“你有钱吗你就要请我吃饭。”   李芃芃放开他的手臂,向后仰倒在楚瀛的胸口,挨挨蹭蹭道:“我小叔有。”   丁厌指着李芃芃,问楚瀛:“这些话,该不会是你教她说的吧?”   楚瀛耸肩道:“我没教过。”   “姐姐,我好喜欢姐姐呀。”李芃芃怕他生气似的,钻到他的怀里,“如果姐姐变成小叔的女朋友,就能经常陪我玩啦。”   丁厌惊呆了,开始思考李琰对女儿的教育是哪里出了问题。   “Elsa,别这样。”楚瀛的语气变得严肃,甚至是冷酷。   李芃芃识趣地退出她认为的漂亮姐姐的怀抱。她有感觉到姐姐的怀抱和妈妈有别,虽然她们都很香。但究竟是哪里有区别,她形容不出。   “耽误你时间了。”楚瀛把李芃芃拉到自己这边,他出于礼貌地问,“你是怎么来的?我开了车,送你回家?”   “不用了不用了,我和朋友还有约。”丁厌连连拒绝,心想好样的,不用再吃晚饭了!   楚瀛并不强求,和李芃芃一起陪他出了公园,一路送他到打车的路口。   他们招手拦下一辆出租车,楚瀛体贴地为他开车门,在他坐进去时,还用手帮挡了一下车顶,避免他不小心撞到头。   丁厌只在电影中见过这样的礼节,生活中还是第一次。那部电影他和曲荷一同看的,曲荷有感而发道:大概只有家庭教养非常优秀,且注重细节的人才能养成这种习惯,咱们都是平民,我就不苛求你啦。   “注意安全,到了给我发条信息。”关车门前,楚瀛说道。   “好的。”丁厌应了,心中颇感无言以对。都是当男人,但跟人家一比,他简直差劲死了!   李芃芃依依不舍地和他挥手,“姐姐再见……”   “下次见啦宝贝。”   回到家,丁厌卸妆换衣,在大熊的感召下又沉浸进了游戏世界。待凌晨洗漱完上床,他才看到楚瀛给他发过消息,问他到地方没有。他没回,对方又给他打了两通语音电话。   丁厌懊恼地敲着自己的头,干嚎道:我真是金鱼脑子啊! 第9章 连衣裙09   出租车驶入川流不息的主干道,嘈杂喧闹的路边人行道上,楚瀛矮身蹲下来,问小侄女:“Elsa,刚才为什么要那么说?”   他不擅长哄孩子,和李芃芃的相处也只能采取平等对话的模式,他认为她听得懂。   “小叔不喜欢大姐姐吗?”李芃芃睁着圆溜溜的大眼睛,因为心虚,略低下头,无辜地向上望着他。   “我喜不喜欢她,跟你有什么关系?”楚瀛将她发顶松动下滑的糖果发夹取下,拢了拢乱飞的细软发质,让夹子重新咬住一撮头发。   “好吧,不关我的事。”李芃芃耷拉着眼睫毛,像所有做错事的小朋友一般,不敢看大人的眼睛。   “我是说,如果你喜欢姐姐,就要尊重姐姐。你那样说,会让姐姐很尴尬。”楚瀛的语速缓慢,尽量令她能听清每个字。“你知道尴尬的意思吗?”   李芃芃摆动脑袋。   “就是会让姐姐不高兴。”   李芃芃仰头瞪眼道:“那姐姐会讨厌我吗?”   楚瀛:“她会觉得你是个奇怪的小孩。”   “奇怪不好吗?”   “没有那么好。”   “噢……”李芃芃似懂非懂。小孩终究是小孩,站不住,又扭来扭去地拽他袖子,“我们回家吧小叔。”   楚瀛带着李芃芃走斑马线穿过马路,步行回到中午吃饭的餐厅附近,上车带她回家。   李琰购房时特意买了同户型上下楼的两层,装修的要求是将两套房子打通,设计成复式结构的四居室。可她成日忙得脚不沾地、夜不归宿,房子大多时候只有女儿和保姆在住。   虽然离了婚,但那只是她和前夫的私人问题,李芃芃和姓楚的一家人血脉相连,楚瀛的到来她还是欢迎的,赶人去住酒店不是她的待客之道,于是她给了楚瀛自家的备用钥匙。   楚瀛没跟她客气,一来是住进家里更方便照看李芃芃,二来是他也不喜欢住酒店。再者他在K市人生地不熟,用不着规避闲言碎语。   他开的车是他自己的,司机送他来的次日一早就回去了。第三天他开车上路去李琰公司,不走运地被蹭了一小下,送去补漆的同时顺便加了一套儿童安全座椅,这样才能安心地带李芃芃出门。   到了家,李芃芃兴致冲冲地跑到鱼缸边喂她的小金鱼,这是她每日的必修课。别的小朋友都喜欢小兔子小猫小狗之类的,她却最喜欢水里游的小鱼。因为摸不到,才尤为令她着迷。   楚瀛进门的第一件事则是看手机,目前为止他还没收到Lily发来的消息。李芃芃的推断不准确,他对Lily与其说是喜欢,不如说是担忧,当中涉及的缘由很复杂;他思忖着,主动关心道:你到了吗?   “我的意见是不行,绝对不行。”   “你要是这么想,那我们还怎么谈呢……”   “……嗯,那明天见面再说。”   李琰挂了电话,慢腾腾地走下楼梯,她一身居家服和毛绒拖鞋,没化妆,但依然给人忙碌的感觉。   “你们回来了。”她头也不抬地走到沙发前坐下,又捧起了电脑继续处理工作。   李芃芃挨过去,激动地和她讲述今天的经历,“妈妈妈妈,今天我和姐姐去公园玩了,小叔陪着我们去的。姐姐好厉害噢,她还会钓鱼!我们看到了树上的小松鼠,小松鼠的尾巴有这么大……”   “姐姐……什么姐姐?”李琰的目光总算从电脑屏幕移开,看向女儿及楚瀛。   “没什么,我的一个朋友。”楚瀛不露声色道。   “你在这儿还有朋友?”李琰的眼中带着嘲弄。她对楚瀛没有偏见,她只是对所有姓楚的人都是这副态度。   “妈妈、妈妈……”被忽略的李芃芃赖在她腿上磨来磨去。李琰抱女儿坐到腿上,圈着李芃芃和自己脸挨脸,算是安抚了。   她说的话,楚瀛没法接,只得道:“你忙吧。”   回到楼上的客房,他给Lily拨了语音通话,然而照旧无人应答。楚瀛想了想,打开了微博;此前他没用过这款社交软件,怎么说呢,一点进去全是眼花缭乱的广告,用户体验极差,首页总是刷出一些他从未关注过的人。   点开关注列表,楚瀛惊讶地发现他注册第一天就following的账号竟然不见了。   在搜索栏输入记忆中的用户名,成功找到对方,可他点进去出现的是一片空白,及一排灰字提示:由于对方设置,你无法查看其主页内容。   楚瀛略微扬起眉梢,有意思,他居然被拉黑了。   ***   丁厌在被子里翻来覆去,硬着头皮给人回复道:中途手机没电了……我安全到家了,谢谢你!   这种情况属于说,无论怎么样都尴尬。时隔好几个小时没理人,道个歉吧,有点小题大做了;不理吧,没礼貌。所以道谢好了。   Nathan:嗯。   这个人又还没睡啊!丁厌转念一想,他不会是担心我所以一直在等我回复吧?额……好像有点自作多情了。   不过丁厌愈发感到好奇——楚瀛是和李芃芃住一起的吧,不然李芃芃没法随时用他的手机发语音。而和李芃芃住一起,就等同于和李琰住一起。   一个风华正茂的小叔,一个离了婚的美貌嫂嫂……   丁厌不禁联想到论坛里那些香艳的禁忌文学。哇靠……   他趁热打铁地寒暄道:你这么晚还没睡?   对方正在输入……   Nathan:我睡得晚   哼,所以不是等我。丁厌一撇嘴,又啪啦啪啦地打字:你不是K市人吧?   Nathan:我不是   他讲话好金贵!一个多余的标点符号都不肯发。丁厌触发话唠技能,一连串发问道:那你是来工作、旅游还是探亲?Elsa是你的亲侄女吗?   丁厌暗搓搓地打定主意要套话,这么一来明天上班就有新鲜八卦和办公室的女同事分享了,婷婷她们肯定爱听。   Nathan:探亲。她是我哥哥的女儿,亲的。   丁厌装作对李芃芃的家事全然不知,追问:那你住哪里?你哥哥家吗?   Nathan:你很关心我住哪里?   丁厌发过去两个害羞脸红的黄豆表情,补充道:你就告诉我嘛。   男人都很吃这套,他是男人他最明白。   果然,对方很快回复:对,离我们初次见面那个地方很近。   看吧,这就开始暗示他了。丁厌从善如流道:那好棒,改天约你出来玩w   呵呵,假的,我才不可能约你。   Nathan:你经常在外面玩?   为了维护清纯美女的人设,丁厌撒了小谎:也不算啦,都是朋友拉着我去的。   Nathan:那天和你一块逛街的女孩?   :嗯嗯   Nathan:你们一般都去哪里玩?   丁厌的手指停顿了。怎么回事,怎么变成他被楚瀛套话了!   :也就是逛逛街,唱唱歌,和朋友小聚什么的。/吐舌   我干嘛要告诉你我平时爱去哪儿玩?美女的事你少管!   Nathan:这个点你该睡了吧?不打扰你了,晚安。   丁厌气不打一处来,他最讨厌别人掌控聊天节奏了。   :方便问一问,你是做什么工作的吗?   这点最基本的他总要打听到才甘心!   Nathan:你觉得我像做什么的?   李琰那种家世,她的结婚对象家里也必定不差——所以我他妈觉得你就是个游手好闲、不务正业的纨绔子弟,丁厌腹非心谤道。   :嗯……看不出来。金融?投资?哈哈你总不会是码农吧。   Nathan:下次见面我会告诉你。早点睡,晚安。   :/疑问/疑问   :/微笑/微笑   1分钟,3分钟,5分钟……10分钟。   好吧,看来他是不会回了。丁厌怒不可遏地把手机摔进被子——我被耍了!   岂有此理!岂有此理!   丁厌平息怒火,躺入被窝。他注视着黑暗中的天花板,反复回味今天下午在公园里发生的一切,思来想去,不放过每一丝细节。   ——难不成他看出我是个男人了?那他为什么没反应呢?我哪里漏馅儿了?我的女装扮相分明是天衣无缝、无懈可击!   还是他把我当成了欲拒还迎,企图利用他侄女上位的心机绿茶?在故意冷淡我,营造若即若离的感觉,让我对他情根深种?   ……妈的,这男的水太深了,要远离!   丁厌耿耿于怀地拿起手机,从聊天框点入对方的头像,一口气删除拉黑才算解了恶气。   ——不要以为只有你会给人添堵!你的小侄女再也见不到她心爱的美女姐姐了! 第10章 连衣裙10   自从和楚瀛切断了联系,丁厌的生活便回归了原有的平静。接下来的一周时间过得飞快,很大部分原因是李琰并未像他们预想中那般天天待在公司,即使来了也只和主管开完小会就走。   她不坐班,李芃芃就不会吵着要来接她接下班,丁厌也就无需再担心和楚瀛碰面。   楚瀛既然只是来探亲,大概率不会在K市长居久留;他这样的富家公子哥什么的美女没见过,说不定场面上的女伴都只要外围名模。丁厌想,他不会惦记Lily太久的。   一个温煦的秋日午后,丁厌站在办公楼下,感慨明天又是周六了,再过几小时他就能下班去嗨皮了。   为了庆祝这份愉快的心情,他拒绝了同事们去泰式火锅的邀约,独自走入对面的大厦,乘电梯进了16楼的高档日料餐厅。   还没分手时,他经常来这家店打包寿司和便当,开车送去曲荷的单位,和她在楼下草坪晒着太阳享受午休的惬意时光。   —— 如今分手了,这么好吃的日料,曲荷她再也吃不到了!都由我一个人独享!   丁厌轻车熟路地在靠窗的老位置落座,翻开服务生送上的菜单,他点了心爱的三文鱼刺身和鹅肝寿司,脸颊和手沐浴在正午的日光里,烫烫的,杯子里的茶温度刚好,茶香流芳在唇齿间。   可能是他脸小容易被杯口挡住视线,又可能是他的注意力不够集中,在杯子放回杯垫的那一瞬间,他桌对面的座位凭空冒出一个大活人——   楚瀛好整以暇地坐在那里,目光含蓄地打量他。   丁厌噗地喷出一口没咽下的茶——他手忙脚乱地抽出餐巾纸擦拭下巴滴淌的水渍,嘴唇润湿得红彤彤,眼神吃惊如同亲眼目睹活体哥斯拉。   楚瀛接过服务生递来的一本黑色菜单,垂着眼帘翻了翻,只点了一杯餐前开胃酒。他仿佛是才发觉丁厌在盯着自己,不经意地抬眸,轻松道:“中午好。”   “你怎么会在这里!”丁厌喊完才意识到太大声了,在四周顾客的侧目中他讪讪地掩住嘴。   “很惊讶吗?”楚瀛道,“我问了你同事,他们说你应该在这里。”   丁厌收敛情绪,佯装冷静,问:“那你找我什么事?”   他考虑过要不要更有礼貌、更生疏些,可是楚瀛还很年轻,他们又不能算完全不认识,也不存在工作关系,所以称呼先生稍显做作;可直呼人称代词吧,又搞得好像很熟一样……   “我是替Elsa来的,她想要把这幅画送给你。”楚瀛将一件包好的方形礼盒放于桌面,平推到他手边。   “李芃芃送给我的?”丁厌的心跳如擂鼓,血流加速流动,额角与手心微汗,他浑身像泡在冰水里,只剩接触包装纸的指尖还残留着知觉。他僵硬麻木的手指剥开那层包装,心中祈祷着里面是李芃芃的恶作剧,公司同事每个人手一份,而不是……   丁厌小心翼翼地揭开盒盖——   用木质玻璃画框裱好的儿童画静静地躺在盒底,画上是一个长发的大女孩带着一个短发小女孩,坐在湖上的小船里钓鱼;岸边还有团黑色小圆点,仔细看有手有脚,是画面中的第三个人。   冷汗与虚脱后,丁厌深吸气拿起这幅不成熟、却诚意满满的作品,“这是送给我的?”   “嗯。”   “可是……这画的也不是我啊,是有什么特殊寓意吗?”丁厌全力以赴地做出疑惑的表情,皱眉头道,“她怎么想起送我这个的?其他人也有吗?这画的是……李琰带她去玩儿?”   “别装了,我知道是你。”   丁厌直视对方,疑色愈深,“什么?”   楚瀛轻笑道:“Elsa说那个周末是她满四岁以来最开心的一天,所以我很感谢你让她快乐。”   “听不懂你在说什么。”丁厌将那幅烫手的画放回盒子,推回去,“这个我不要,你送给别人去吧。”   “我是说……”楚瀛半身前倾,横放于桌上的左手臂超过了餐桌的半分线,压低音量道,“不管你是叫丁厌,还是叫Lily,是男人还是女人,是上班族还是在校大学生,我关心的只有Elsa,你懂吗?”   丁厌头皮发麻了,然而他却不能当场开溜,只好端起杯子装模作样地喝水,双眼瞟向别处。他平复心绪,抑制住拔腿就跑的求生欲望,指尖摩挲着杯壁,细若蚊声道:“你想怎么样……”   “我不想怎么样。”楚瀛后仰靠回椅背,左手的手指在桌布上轻敲着,发出有节奏的闷响。缓了缓道:“我看你,倒也不像有坏心思的人。”   “我真的没有坏心!”丁厌急忙自证清白,小声道,“我那是私人爱好!绝不是什么乔装打扮接近小萝莉的变态!”   “嗯。”楚瀛不冷不热地应着,“你的爱好很别致啊。”   ——都市人生活压力大,有点古怪小爱好怎么了!我又没妨碍到谁……   丁厌在心底叽叽咕咕,面上却不得已要装可怜,他向下看,瓮声瓮气道:“我也没伤害过谁……我从不骗人的,真的就只是小爱好……”   “多久了?”   “啊?”   “你这个爱好,持续多久了?”   丁厌的眼珠滴溜溜转,狐疑地想这怎么跟看病问诊似的……罢了!当务之急是让楚瀛相信自己对李芃芃绝无想法和恶意!……不!是对所有人都没有!   “也就最近一年才开始的……”   “可是你扮的很真,女孩子的言行举止、表情动作,你学的惟妙惟肖,不像是——”楚瀛斟酌了一下用词,“……新手。”   “我喜欢女孩子嘛,日常相处时多观察,潜移默化中就学会了。”丁厌的语气里不免透出两分微小的得意。   “这样啊。”楚瀛又问,“那你是trans吗?”   “我当然不是!”丁厌与人相视,一本正经道,“我是货真价实、里外一致的男人——顺直男!不是queer和trans*1。”   楚瀛:“所以你是异性恋。”   “对呀。”丁厌落寞地托着下巴,“那天在街上,你看到的和我一起的女孩,她其实是我的前女友……我喜欢的异性全是非常女人的类型。我答应和李芃芃约会,只是喜欢她这个小孩,她很聪明,还有点惨……”   “我真不是居心叵测、有目的性和她接触的……”   楚瀛沉默地听着,服务生端上来他点的酒,附赠了一小碟腌橄榄。   待服务生走了,丁厌可怜巴巴道:“楚先生,你就当什么都不知道吧……我以后绝不会再以Lily的身份出现在李芃芃眼前!”   楚瀛简洁利落道:“不行。”   丁厌被拒绝得太快,反应不过来地喃喃道:“……为什么不行?”   “星期天是Elsa的五岁生日,她希望你出席。”   “我怎么可能去给她过生日啊?”丁厌说完,立马改口道,“不,不是我不愿意陪她过生日……而是,李y、李总她也会在啊。她的眼睛可d……她火眼金睛,绝对能一眼认出我!”   楚瀛:“你害怕被她认出来?”   “那肯定害怕呀……”丁厌说。李琰既是他的老板,又是李芃芃的亲妈;不要小看母亲的警惕性和对孩子的保护欲,倘若今日坐在对面揭穿他的人是李琰,不报警让公安把他带走调查,都是她与人为善、宽宏大量了。   “原来如此。”楚瀛低头,嘴角动了动,再抬起脸,还是云淡风轻的样子。“这你不必担心,我有办法让她认不出你。只要你听从我的安排。”   丁厌点的食物上齐了,肥厚鲜嫩的三文鱼码在碎冰上,色泽鲜艳,冷雾盈盈;寿司覆盖的鹅肝烤出一层油脂浸润着米饭,香味四溢。可他的胃口已被这场谈话败光了,筷子夹了两根寡淡无味的萝卜丝放到嘴里嚼。   “我星期天有事……”从他内心来讲,他并不想去掺合李芃芃的生日会,麻烦不说,还有暴露身份的风险。   “推掉。”楚瀛浅啜了半口酒,似乎不喜欢那味道,不再碰杯子。然后凝视着他的眼睛,对他说:“我只有这一个要求,希望你不要拒绝。”   “那……”丁厌试探道,“如果我拒绝了你会怎么样?”   楚瀛先是拿出手机,鼓捣了两秒,接着递给他,“来,就现在,你自己把你的所作所为跟她讲。”   丁厌看到手机屏幕上赫然是通话界面,联系人李琰,号码181XXXXXXXX,正在呼叫……   “别别别!”丁厌伸出手指想去按红色的挂断键,却被对方抢先收了回去。   这时电话接通了,听筒里传出李琰的声音:“喂?”   丁厌哭丧着脸,心惊肉跳,满眼写着“不要”。   “楚瀛?是你找我吗?什么事?”   丁厌额头贴桌,双手合十拜了拜,旋即露出脸,做口型道:我答应!我答应你!   楚瀛这才将电话贴到耳边,说:“抱歉,打错了。”   眼见通话结束,丁厌伏在桌上发出欲哭无泪的呜咽,“你怎么是这种人啊……好过分,我跟你投降坦白,你却拿我的软肋拿捏我。”   “这个世界上,多的是比燙淉我还过分的人。”楚瀛再次递给他手机,“来,把我的微信加回去,用你的大号。”   丁厌抹着不存在的眼泪花,咬牙照做。   “我姓楚国的楚,三点水一个秦王嬴政的嬴。”   “噢……”丁厌木然地动手指修改对方的备注。那个瀛字算生僻字,在输入法里并不好找,他翻了几遍终于找到,刚要选中,又迟疑了。   他恨恨地删掉chuying,在备注栏打上俩字:坏蛋。   作者有话要说:   *1:queer,指同性恋者、双性恋者、变性者等非异性恋群体。   trans,即跨性别者与非常规性别者。   楚瀛以为丁厌是一个mtf(男跨女=生理性别男,心理性别女,),但丁厌只是异装癖,完全没有变性的想法~ 第11章 连衣裙11   期待了五天的周末,就这么被后天要面临的危机压垮了。   丁厌抱着那只装着画框的礼盒,闷闷不乐地回到办公室,也没心情搭理同事招待的下午茶,径直走去了工位。   茶水间里,两个男同事分食着多出的那块千层蛋糕,悄声交谈着。   “诶,这小子不会还在为上次在洗手间,咱俩背后议论他的事赌气吧?”   “那谁知道?他长得就娘们兮兮的,心眼儿小也正常。”   “咱们俩要不要正式给他道个歉啊?毕竟这天天抬头不见低头见的……”   “都过去那么久了才道歉,不存心膈应人么?他爱记仇就记着,谁怕谁啊。”   丁厌一门心思都放在了购物网站上。他答应了人家要赴约,那总不能空着手去;但李芃芃一个五岁小女孩,该买什么礼物送她呢?网购是铁定来不及了,他想做做功课去实体店买。   玩具和吃的穿的用的她必然不缺,李琰会在经济能力范围内给她最好的。虽说礼物只是心意,但太掉价的玩意儿也拿不出手;可是李芃芃的一个玩具熊就比他一台高配电脑还贵,要送好的他确实送不起啊!   丁厌郁闷极了,想着去论坛里发个帖集思广益,却不料电话响了;他开的振动模式,一看来电显示,便抓起手机去了外面走廊。   “儿子,你明后天没事儿吧?”是他妈和蔼可亲的声音。   有情况!丁厌脑内警铃大作,清了清嗓子道:“妈,有事吗?”   “你这话说的,你妈没事就不能给你打电话呀?”   “能能能……”   “你还跟妈妈生气呢?”   “没有。”丁厌挠着脖子,有事您就快说吧求求了!   “你想啊,你都25岁了,你表哥在你这个岁数都当主管了,我和你爸呢也不盼着你能有大出息,咱不求那大富大贵,就希望你能安安稳稳地过日子。那安稳过日子总得先成家吧?爸爸妈妈呢就希望你能在30岁之前,把人生大事给落实了——找个好人家的姑娘,结婚生子,那你爸妈的心也就踏实了。”   丁厌笑了两声,他妈也跟着笑,然后他蓦地收声冷淡道:“您就说吧,这回又是谁想给我介绍相亲对象?”   “是你邱阿姨,你小时候她带你去游乐园玩那个。”   “哦,那个她儿子打碎了台灯把责任推卸给我,她看到了却假装不知道,还打电话通知你去店里赔钱的邱阿姨啊?”   “你这孩子!”他妈嗔怪道,“多少年前的事了,还这么记仇?”   “不是记仇,是那件事成了我的童年阴影!”丁厌说,“妈,你也不缺好姐妹啊,干嘛非得和那种人保持联系?”   “什么那种人啊?邱阿姨是你的长辈,你得对她客气点。人家儿媳妇儿可能干了,在榆城开了家三层楼的瑜伽馆,还送了我一张年卡……”   “一张年卡就把你收买了?”   “你看你说的什么话!妈是想告诉你,人邱阿姨一家挺好的,过去的事就过去了,你别老放不下,还童年阴影,至于么?”   “妈,我不抗拒相亲,别人介绍的都好说,但这个邱阿姨就算了,我这辈子都不想跟她那一家子人扯上关系。”   “丁厌!”他妈直呼他大名,表示她很认真也很生气,“你这脾气就是我和你爸给你惯出来的!你邱阿姨那外甥女也是硕士学历,一毕业就考上了K市的公务员,长得秀气水灵,爸妈都是知根知底的正经人,条件一点不比小曲差。你邱阿姨可是把你吹上天了,才换得人姑娘点头同意和你见面的。你敢甩脸子拿乔,别怪你妈我对你不客气!”   “怎么就成我的错了?”丁厌匪夷所思道,“相亲也得尊重双方意见吧?你不能未经我允许就把我卖了呀,你可是我亲妈!”   “什么叫把你卖了?只是让你明天中午约人家姑娘出来吃顿便饭,看看电影,交个朋友而已,你要是见了面觉得聊不来,那就算了。你紧张什么呀?就是你亲妈才不可能害你,听话!”   接完这通电话,丁厌对周末的向往全然泡汤了。   紧接着他妈在微信上发来一串字母,并语音解释说:“这是那姑娘的微信号,你把人加上,约一约地点和时间,这顿饭妈给你报销,乖啊儿子。”   然后给他转了1000块钱。   丁厌把转账退还回去,打字道:谢谢妈妈,但不用了,我有钱。   老妈:乖孩子,妈妈爱你。   丁厌又想哭了。他何尝不知道他妈爱他,可是爱也是有重量的,他的瘦弱身子骨,承受不起父母全部的爱啊。   他机械地复制粘贴那串字母,找到了明天相亲对象的账号,申请添加好友。   由于他忘记填验证信息,对面同意申请后发来的第一句开场白是:请问你是?   :我是邱阿姨介绍的,我叫丁厌,你好。   -哦,你好,我是赵玥   :你明天中午有空吗?   -有的。   丁厌在大众点评选了几家交通便利、环境优美的餐厅,分享过去,道:这几家餐厅的服务都还不错,你挑挑有没有你想去的。或者你有什么推荐的店也可以,我都行。   -我也都行。   :[引用]那就这家?中午11:30见面你OK吗?   -好的   :最近没什么口碑好的电影,明天吃完饭我们再决定去哪儿?   -嗯   定好明天相亲的事宜,丁厌凝重的心情变得活络起来。通过短短几句聊天,他已经能判断这个叫赵玥的姑娘和他合不来,他喜欢有主见、要强的女孩子,和她们在一块能令他感受到活力和新鲜感。   温驯文静的女孩当然也很好,但不是他所求。   赵玥:虽然但是,我还是想先说好,明天我们AA哦   丁厌才将好转的心情又晦暗了。   :……为什么?   相亲和女方AA有点不正常吧?   赵玥:不是你的问题啦,是我这个人不习惯欠别人的。   丁厌坐在办公桌前摸着下巴,心想:她都这么说了,那就是我的问题。可是我有什么问题呢?   不行,他要把这件事搞清楚。   :你是邱阿姨的外甥女?   赵玥:嗯,她是我舅母。   :那她儿子是你表哥?   赵玥:对   :我要请你吃饭,你表哥知道吧?我和他是发小呢,他有没有对你说什么我的事?   赵玥:有呢,他说你性格好,人很勤俭。   哦,真相大白了,嫌他穷呢。确切地说不是嫌他穷,而是嫌他工作不好;如果他真是一穷二白的打工仔,邱阿姨不会把他介绍给亲外甥女。这是既觉得他家条件过得去,又想打压他抬高自己的外甥女。   所以赵玥接收到的信息中,他是个自己没本事纯靠父母养,还比较小家子气的人。——小家子气这点,多半是秦丞讲的。   秦丞是邱阿姨的儿子,小时候丁厌父母加班,邱阿姨美其名曰照顾他,带着他和秦丞去家居城,给秦丞买多功能书桌;俩同龄小男孩一起玩,不打闹是不可能的,他和秦丞玩你追我逃的逮捕游戏时,秦丞不小心打碎了一盏很贵的样品台灯。   邱阿姨明明也在那里,还呼了秦丞一巴掌骂他不听话;结果工作人员一来,说那盏台灯价值上千,秦丞立刻说与自己无关全是丁厌干的。邱阿姨没支声,跑到边上给丁厌妈妈打电话:姐,你儿子闯祸啦。   事后丁厌无论如何跟父母解释,他爸妈都是一副“知道你不是故意的,没怪你,别放在心上了”的敷衍态度。直到十多岁叛逆期和家里人吵架,丁厌哭着说你们就是不信任我,从小到大都宁愿相信外人不肯相信我。他爸妈才醒悟误会了他这么多年,跟他道歉说对不起,爸爸妈妈一直以来忽略了你的感受。   秦丞这个人,丁厌只在六七岁和他做过朋友,台灯风波后他就不理对方了。但在上高中的某一天,秦丞突然找上他,问他借钱,2000块,给女朋友打胎,丁厌直说没有,并把门关了。   想来是因此在秦丞那里留下了小家子气的印象,赵玥说的委婉,才用了“勤俭”一词。   呵呵呵。   丁厌晾着赵玥没回,刷了会儿朋友圈。他无所谓被人看不起,但这邱阿姨一家上下都不值得结交;马善被人骑,他坚决不能做那匹马。   很意外的,今天李琰居然发朋友圈了,她平时很少分享动态。   李琰发了两张单反相机拍摄的照片,一张的背景是摆满环创的幼儿园教室,李芃芃提前在班上过生日了,戴着纸皇冠,被小朋友们拥簇着对蛋糕许愿。   第二张照片是在家里,李芃芃抱着很大的遥控飞机,笑容灿烂天真,笑弯了眼,半倚半靠地黏着楚瀛。楚瀛蹲在她身后,两手微微扶着她,面朝镜头,笑意很浅却恰如其分的和煦阳光。   配字:问她谁是世界上最爱你的人,她说是小叔。[微笑]   所有同事都点了赞,丁厌也不能落下。他点开第二张图放大看,手指狠狠戳着楚瀛的脸,假好人!虚伪!阴险!   丁厌戳完,突然心生一计,他大笑着保存了这张照片,在相册里单独裁出了楚瀛。好看的人都是经得起细看的,这种灯光和镜头下,楚瀛依然是轮廓清晰的俊美帅哥,丁厌很是服气。   他备好道具,再切回和赵玥的聊天框。   :对了,邱阿姨有给你发过我的照片吗?   赵玥:没有,但她说你打小就长得好看/笑哭   :她说的对。明天街上人多,我先把我的照片发给你,到时候你好认一点。   :[图片]   赵玥:哇……   丁厌笑得捂起嘴,自豪地想:我真是个整蛊天才。   赵玥:我能问一问……你为什么没有女朋友吗?   :她们都觉得我长得太高了。   赵玥:/惊讶/惊讶/惊讶   :明天见   丁厌退出和赵玥的聊天框,找到了联系人里的“坏蛋”。   :在不在,在不在   他抓心挠肝地等了十五分钟,楚瀛终于回复了。   坏蛋:什么事?   :明天中午你有空吗?   坏蛋:怎么?   :我想给李芃芃买个礼物,但我不知道她喜欢什么,想请你参考参考……   坏蛋:你不用买,我都准备好了。   :那怎么行?你送的是你的心意,我也有惊喜想要送给她啊。   坏蛋:她喜欢乐高   :我不了解,你陪我去选吧,求你了大哥!   坏蛋:……几点?   :明天中午11:30   坏蛋:地址   丁厌把明天和赵玥约好的餐厅定位发过去,笑得直捶桌,哇啊啊啊明天一定是精彩有趣的一天!   人生苦短,做人就要多给自己找乐子。 第12章 连衣裙12   楚瀛对自己成为了丁厌的乐子一事浑然不知,周六中午11:10,他将车停入地下车库,5分钟乘电梯走出大厦,步行10分钟抵达了约定的地点。   丁厌会约他吃饭,这是他没想到的。   毕竟昨天摊牌时丁厌的表现,不像还能对他生出好感;怎么过了一小时就想通了,只是为了叫他帮忙给Elsa选礼物?   如果只为这个原因,那在网上问他就够了,没必要把他约出来。   难道是……想起来了?也不太像。   丁厌记不清自己有多久没穿过男装去逛街了。他上下班通勤的衣服都稍显正式,但私底下基本是随便穿穿,休闲男装的款式就那么些,卫衣衬衫T恤夹克风衣,搭配不出花样。   他昨晚洗过头发,今天一觉睡醒压得乱糟糟的,想到是和男人见面,他也没兴致打扮,把呆毛吹了吹,套上件卫衣,换了牛仔裤和运动鞋就出门了。   不修边幅节省下来的时间,丁厌用来节能减排。他先坐公交,再换乘地铁;当风尘仆仆地踏入闹市区流动的人群,正好是11点28分;他停在路边,给楚瀛和赵玥各发了一条微信。   :我快到了,你到了吗?   坏蛋:到了   赵玥:我还有5分钟   丁厌复制赵玥的回复,转手发给楚瀛。   坏蛋:嗯   丁厌快步走到约定地点的附近,这家餐厅他常来,所以对四周环境很熟悉。楚瀛那个头和出挑的样貌,他隔着20米就一眼望见了。对方今天穿了一身黑,短款外套,马丁靴,腿长惊为天人,跟等着街拍摄影师拿镜头怼着他出片似的。   哼,骚包。他一定是想从雄性外貌标准上艳压我——丁厌悻悻地想,闪身找了处隐蔽的角落藏起自己。   赵玥:我马上到了,你是在外面还是进去了?   :我在门外,穿的黑衣服,你一来就能看见我   丁厌兴奋得手指发颤,啊啊啊哈哈哈哈哈。   赵玥:好,我穿的粉色上衣   丁厌的眼睛在街道的人流中寻寻觅觅,然后一下找到了那个娇小的身影。赵玥也很准时,说五分钟就五分钟。她穿着白色长裙,上身是粉色针织衫,身材偏瘦,一头黑色长发及腰,还挺养眼。   赵玥捏着手机,缓步走近餐厅的大门,她有些紧张,不停地理着耳边的长发,局促地和楚瀛招了招手。   楚瀛也看到了她,他对陌生异性示好习以为常,对她颔首微笑。   年龄在二十五岁上下的青年女性走到他跟前,轻声问:“……你是丁厌吗?”   她的提问在楚瀛平坦的心脉上挑起一层褶皱,犹如蛇类在沙漠爬行时留下的痕迹。他反问:“你要找丁厌?”   “对……那个……”赵玥敏锐地察觉到异样,她屏去慌乱,面容不由得泛红,“你不是丁厌?”   “我不是,但他很快就到了,”楚瀛说,“你可以跟我一起等等。”   赵玥鼓起勇气又问:“你真的不是?”   楚瀛:“我真的不是。”   赵玥心中有数地点了点头,扭身就走。   楚瀛没拦她,给丁厌发消息问:你还有多久?   :马上马上啦   瞧准赵玥走远,丁厌小跑到餐厅门外。他是自来熟的个性,上去就拍楚瀛的胳膊道:“让你久等啦!”   丁厌能纯熟地驾驭女装,很大程度上得归功于他长了张显嫩的娃娃脸,脸盘只有巴掌大点,鼻尖精致,唇色天然红润,眼睛又圆又俏;他穿的卫衣还是兜帽带抽绳的,他一跳,那两根抽绳也跟着在他胸口晃荡。   就很像逃课的高中生。   楚瀛将他上下扫量一遍,问:“你还约了别人?”   “没有啊。”丁厌装傻道。   “刚刚有个女孩来找你。”   “找我?”   “她把我当成了你。”   “没事没事,与你无关。”丁厌心里有鬼,大方道,“害你等了这么久,中午这顿我请吧,走走走。”   说着迈上餐厅的门廊,推门而入。   ***   这顿饭丁厌吃的很老实,他和楚瀛没什么可聊的,最多交流下菜色合不合口味。说到底他只有在扮演Lily时会和男人勾勾搭搭,恢复男装的他是钢铁直男,聊聊游戏体育股票电影还行,然而这些话题没有一项适合楚瀛。   楚瀛待人接物和喝水进食都相当之文雅,丁厌不想拿乌七八糟的事进一步拉大自己与对方的差距。   他也是有雄竞心理的!不就是装逼吗?谁不会啊!   “我没有工作。”楚瀛说。   “啊?”丁厌讶异地抬头。   “如你所想,我是个游手好闲的富二代,等着我父亲过世后继承家业。”   丁厌:“你跟我说这个干嘛……”   楚瀛:“因为那天你问我。”   哦,就是楚瀛故弄玄虚不告诉他职业,他气急了把人拉黑的那天。不是吧,楚瀛怎么知道他心中所想的?   不过这答案符合他的预期,只有不用工作的人才有时间整日陪伴小孩,换城市生活只为给侄女过生日。   富贵闲人,好嫉妒!   别人都开口了,必须要把握时机套八卦,丁厌问道:“那李总的前夫是你大哥?亲的吗?”   “亲的。不过他不是我的大哥,是我二哥。”   “你是老三?你后面还有吗?”   “没有了,家里只有我和二哥。”   “那你大哥呢?”丁厌抛根问底。   “死了。”楚瀛道。   丁厌被噎住,喝口饮料顺顺气,“对不起啊……”   “没关系,那时我还很小,对他的事没印象。”   饭后丁厌去买的单,前台却说他们那桌的账已经结过了。他茫然地回到座位上,质问:“你没离开过餐桌啊,是谁帮我们买的单?”   楚瀛:“这家店李琰带我来过,是她朋友开的。昨天你把定位发给我之后,我就打了电话,把今天的账单提前付了。”   丁厌百思不得其解,“可是你怎么知道我要请你吃饭?我没说过吧?我只是约你在这儿见面而已……再说了你又为什么要提前结账?我允许过你请我吃饭吗?”   楚瀛垂头调整了下嘴角弧度,随即正色道:“那我拜托你,允许我请你吃饭。”   “你这不是已经请了吗!算什么拜托啊?”丁厌喜怒皆形于色,拧着眉道,“下次不行了!”   楚瀛还是没忍住笑了,“好的。”   “你笑什么?我很好笑吗?”   “没有。”   “你骗人,你分明是觉得我很好笑!”丁厌起身走人。   楚瀛腿长,两三步追赶上他,拽他的手臂道:“走慢点,不然对胃不好。”   “你放开!”一出大门,丁厌甩开对方的手,“我们俩男的,别在路上拉拉扯扯的,容易被人误会。”   楚瀛松了手,与他保持不远不近的距离。   丁厌不想理人,可想起是自己约楚瀛出来的,于是放慢步调,忽然间他转过身,说:“这里有乐高体验店吗?”   “她其实什么玩具都不缺。”楚瀛一派随意,“你买只毛绒玩偶送给她,她也一样高兴。”   丁厌考虑道:“那小羊崽她会喜欢吗?”   “会,她喜欢抱着软软的东西睡觉。”   “好,那我们去二楼!”   他们从进店到选好玩偶再排队付款,全程没有超过30分钟;丁厌拜托店员把那只软绵绵的大白羊崽包装得精美些,因为它有望躺上公主床为一朵小玫瑰侍寝。店员觉得他的语言妙趣横生,还附赠他了一枚同款微缩版小挂件。   趁着包装的那几分钟,丁厌相中了挂在一面墙上的白羽毛翅膀,做工精细,羽翼长短有致,如果配雪白的小裙子,那活脱脱是天使下凡了。   他叫来店员问那款翅膀有没有更小的尺寸,店员说有,从成年人到幼童的尺寸都有。   丁厌:“那帮我拿一个幼童款的。”   他去前台付钱,楚瀛站到他方才站过的地方,意味深长地盯着同一对翅膀。   丁厌提着两个大购物袋,轻快地站上下行的扶梯。没想到今天的任务如此简单!还免费蹭了一顿饭,爽!   可是——   “既然来了,那就去试试衣服吧。”   后方的楚瀛说。   “……试什么衣服?”丁厌回头道。   楚瀛本就比他高,此刻又站在比他高一级的台阶上,显得居高临下,不笑时那股傲慢劲儿又回来了。   “你明天要穿的衣服。”   丁厌:“我明天不能穿自己的衣服吗?”   楚瀛:“不能。”   “为什么啊!”丁厌目瞪口呆了。   “因为那是我设计的惊喜,你需要穿上我选的衣服。”   “你不会要让我穿什么滑稽夸张的奇装异服吧?”   “放心,不难看,是适合你的衣服。”   丁厌半信半疑地跟着楚瀛在商场一层绕了半圈,进了一家价位高昂的成衣店。   像这种价格区间的牌子他是不会逛的,因为买不起。   而楚瀛想的却是,人与人之间的确存在着一种缘分。他原本没有想要干涉丁厌明日的穿着,是丁厌主动约他在这个地方见面的。   昨天他看到定位的那一秒,想到的是前些天和李琰带着Elsa来这里,李琰去店里试了一条当季的新裙子,导购极力为她推荐刚到的走秀款,称国内只有两件;而李琰早就过了追求限量和新潮的年纪,以自身不适合穿白色为由拒绝了。   楚瀛也认为李琰不适合那条裙子,他脑海中不自觉冒出了更适合的人选。但那只是记忆与想象力的融合产物,他不打算再次冒然地送衣服给对方。   可是,他们今天走到这儿了,那没理由不去试试。   丁厌被半哄半骗地走入店中,只见楚瀛和销售沟通了几句,接着一条纯白的裙子就送到了他的眼前。它不止是纺织品剪裁缝纫出的死物,而是宛如一位亭亭玉立的美人,幽然立于水杉树丛间,洁白无瑕,如流水似繁花。   他贫瘠的语言形容不出它带给他的震撼与惊艳之感,他脑子里仅剩一个想法:我能够穿上它吗?   “怎么样?”楚瀛问。   丁厌水光闪动的乌黑眼眸已将心意溢于言表。   “包起来,谢谢。”楚瀛递给销售一张银行卡。   走出成衣店,丁厌的神思仍是恍惚的,他不可思议地问:“……我们不是来试衣服的吗?”   “我猜你更想回家再试。”楚瀛将装着裙子的纸袋交到他手中,“如果不合适,明天上午去找裁缝帮你改。”   丁厌郑重其事地接过袋子,说:“我保证不会弄脏它的。”   楚瀛淡淡一笑:“能允许我送你回家吗?这么多东西,你坐地铁拿不下吧。”   “你怎么连我没开车都知道?”丁厌再一次震惊。   “我知道的事情一向比你以为的多。” 第13章 连衣裙13   楚瀛没有读心术,他能看穿猜透丁厌的想法和隐藏信息,纯粹是因为丁厌实在是个脸上藏不住事的人,心无城府。   知道丁厌没开车,也是碰面时对方是从地铁口的方向走来。总的来说他只是善于观察,并非事无巨细监视他人的精神变态控制狂。   一到停车场,丁厌面对那辆银灰色轿跑,犹豫着坐前面还是坐后面,楚瀛又看懂了,说:“东西放后面,你坐前面。”   “噢。”丁厌在“我真傻,我真傻啊”的无声喃喃自语中,坐上了副驾驶座。   楚瀛如此建议是顾及后排有儿童安全座椅,怕他坐得不够自在。   两人同坐入车内,丁厌嗅到了楚瀛外套上的香水味,清淡微苦的男香在促狭的空间内更愈发清晰浓郁。那股香气本身不浓,是他隐约感知在哪里闻过,很熟悉,以致于嗅觉格外敏感。   “你用的什么香水?”丁厌好奇发问。他对男香没有研究,男人喷香水多少是有点孔雀开屏的意思,他可不一样,他只有当女人的时候才把自己喷得香香的。   “我不用香水,你闻到的是衣橱里香片的味道。”楚瀛答道。   丁厌:“你怎么还不开车?”   楚瀛转头看他,“你还没告诉我你家的地址。”   “啊……”丁厌醍醐灌顶地报上自家小区的名字,窘迫得红了脸。   讨厌,好讨厌!   一路无话,气氛凝固,只有导航的电子女音机械地传达行驶指令。   丁厌想找点话题舒缓氛围,好巧不巧的,他手机响了,拿来一看,联络人是他妈。   ——完了!我要遭殃了!   “你不接吗?”楚瀛开着车目不斜视,没注意他的脸色。   丁厌头顶压力接通电话,他妈阴气森森的嗓音拧紧了他的头皮:“丁厌,你翅膀硬了是吧?”   “没、没啊……”   “你还敢不承认!?人小赵回家说今天约好见面,结果你人没在,你还拿假照片诓骗她!你这是在干什么?你不愿意你可以说啊!有你这么耍花招羞辱人家姑娘的吗?”   “你回榆城来,立刻马上!看来是我和你爸太久没教训你了!你才敢胡作非为、无法无天!”   丁厌的火气一来,说话也很不中听,回怼道:“我一早就说了我不愿意,是你们非逼我去的!有你们这种逼良为娼的父母吗?”   “什么逼良为娼?你这臭小子在胡说什么啊?我是你亲妈!还能害你吗?你的做法是犯了原则性错误,你不知检讨,反而还委屈上了,你让我说你什么好啊?”他妈语速急促,停了停平顺呼吸,“我也不跟你扯别的,一切等你回家再说,赶紧回来!”   “我不!”丁厌粗暴地挂断电话,把手机调成飞行模式。   “所以,上午的那个女孩,是你家里人安排的相亲对象?”楚瀛问。   “嗯。”丁厌沉闷道,“让你看笑话了。”你看得很开心吧!你这个混球!   楚瀛:“你给她发了我的照片?”   丁厌妈妈的嗓门儿洪亮,他坐旁边听得很清楚,丁厌给人家发了假照片;再联想上午那个认错他的女孩,事情经过就完整串联起来了。   “对呀。”丁厌自暴自弃了,想着:你有本事就把我扔路边,我一个人走路回家也没什么大不了的!   “你怎么会有我的照片?”楚瀛不解。   丁厌:“你亲嫂嫂发的咯。”   楚瀛:“那你今天约我出来的目的,其实不是给Elsa选礼物,而是替你挡住这次相亲?”   “是的。”丁厌斜睨着人,“怎么?你也想跟我算帐?你至于吗?不过是用你一张照片,我已经删掉了,反正这件事也没对你造成什么损失和伤害,你就当助人为乐好了。”   “你还真是恃宠而骄啊。”楚瀛有感而发。   “什么恃宠而骄?我说的不是事实吗?”丁厌情绪又上来了,气得泪水在眼眶里打转,“我爸妈非要答应那个我讨厌的介绍人安排的相亲,我又没法拒绝……我不想勉强自己做不喜欢的事,我有错吗?难道我直接跟女孩子说「我不喜欢你,我们不要见面了」吗?那还不是要被骂……啊我活的太难了!你这样无拘无束的人怎么可能懂!”   楚瀛的手没空,只能分出些许视线安慰他道:“我没有要责怪你。我不介意你用我的照片……你可以先不要哭了吗?”   人不管是幼小还是成熟,难过时一被人哄,就想要寻求更多安全感、释放更多情绪,所以丁厌的眼泪越掉越多,他全抹到卫衣袖子上,好在布料绵软不剌眼睛。   他强忍着哭泣的冲动,憋着气道:“我才没有做错……我只是做得不够好,做不到更多……”   他不想相亲没有错,抗拒这次相亲更没有错;错的是他没本事不能彻底经济独立只靠自己生活,错的是他脾气还不够强硬,不敢直截了当地说不。   “别哭了……”楚瀛鲜少地感到手足无措,无奈道,“我没想让你不高兴……”   “你想!你早看出我是男人、早知道我是丁厌,但你什么都不说,你还故意捉弄我,问我有没有姐姐妹妹……你比他们都过分!”   “……对不起。”   “对不起有什么用啊?轻飘飘一句道歉我也会说!你们都觉得我笨,总是欺负我。”丁厌回忆起从小到大受过的欺压误解和委屈,恨不能撕心裂肺痛哭一场。   楚瀛把车暂时停靠到路边,取出抽纸扯了两张给他。丁厌固执地别开脸,不接。楚瀛按住他的手,帮他擦掉脸上的泪珠,温声道:“我不知道你这么敏感,惹你伤心了,对不起。怎么样才能让你开心呢?你能告诉我吗?”   丁厌自尊心受挫,一把将人推开,“谁要你哄了!离我远点!我恐男!”   ***   带着红肿的双眼,丁厌回到自己家,他坐在地板上哭够了,去卫生间洗了把脸。   随着眼泪流出体外,抑郁难堪等负面心情也一扫而空,他平静地躺到沙发里,看手机屏幕干净空白,还疑惑着怎么没人找他,陡然醒悟自己开了飞行模式,立马关掉连上WIFI。   微信和未接来电通知接二连三地弹出,他没管短信,先去检查微信的未读讯息。   他爸他妈连带他堂姐都给他发了消息,他不想看,点开了楚瀛头像上的小红点。   坏蛋:裙子试了吗?   :还没   坏蛋:先试试,不合身还要改。   :我觉得应该没差多少,将就吧,改了别人就穿不上了   坏蛋:……没有别人会穿,这是你的衣服,还是改成你的尺寸最好   :?这条裙子是我的?   坏蛋:嗯   :你为什么要把它送给我!   坏蛋:希望你开心   丁厌抽噎着吸了吸鼻子,揉着干涩的眼睛,疑心眼花看错了。   :我不能要啊,这太贵了   坏蛋:可是你穿过,其他人也不会要了   :你可以拿去中古店卖掉啊!   坏蛋:……   这下丁厌意识到说错话了。普通人购置价格昂贵的衣物,可能会考虑二手转让的因素;但楚瀛能不眨眼地买下六位数的裙子,哪里是会在乎闲置不闲置的人。要是全新也就罢了,他穿都穿过了还退还给人家,不合情理,也很冒犯。   :我只是觉得太贵了……   坏蛋:就当是你明天出席Elsa的生日会的答谢礼。   :我哪儿值得起那么多出场费……   坏蛋:比起你带给她的快乐,这并不算多   话说到这里,再拒绝就不识好歹了,丁厌默不作声地把对方的备注改回了全名。   :谢谢你   楚瀛:不客气   :那我去试试啦,嘿嘿   楚瀛:嗯   丁厌眼睛浮肿,便没化妆,只是选了一顶和白裙子最搭的假发戴好,脱光衣服,然后满心欢意地拆开包装,捧起衣裙如获至宝地贴到胸口,感受衣料材质与肌肤相贴的轻滑、细腻。   他的烦恼来得快去得也快,当穿上那条裙子、走到镜子的前的一刹那,他只觉得自己是全世界最幸福的人,灵魂都被浓烈的欢愉挤到飞升出窍了。   站在镜前转来转去地自我欣赏了好一会儿,丁厌回过神来,举起手机对镜拍了张不露脸的全身照,原图发送给楚瀛。送衣服的人当然有权利先睹为快、第一个评价上身效果啦。   他搂着会往下滑的前襟,打字道:胸围和腰围有点大,但总体合身。   丁厌试衣服的时间里,楚瀛放了手机去阳台抽了半支烟。回到客厅时,试衣照正好发来。   照片中的人纤腰长腿,没露脸,但黑发垂肩,一绺绺发丝淌在玉白的肩头,那件衣裙像绕着细颈白釉玉壶瓶的轻纱,可忽略不计;任何目睹这张图片的人,都无法不被这具美好的身体吸引。   楚瀛的手指动了动,忽然想起指间的烟已经被碾灭在了阳台上,他回复:裙摆还能再短点。   这不是轻佻的玩笑或性暗示,是真挚地提出意见。这条裙子对中等身材的女性而言是中长裙,但丁厌太高了,只能当短裙;裙子的长短丝毫不影响衣服衬身的美观程度,他之所以提出要再短些,是因为他见过丁厌完整的双腿,最美丽的那段线条不该被裙摆遮住。   他买的裙子,他有资格从私人审美角度评价。   :我觉得不改也可以,已经非常好看了   楚瀛:改短点   :好吧……但我不知道哪里能改衣服   楚瀛:明早我去接你   :麻烦你啦!(>人<;)   楚瀛独自坐在空荡荡的客厅,倏然笑了笑。   送礼物是需要看准时机的,他今天的运气显然受到眷顾。 第14章 连衣裙14   丁厌难得起早,却没有打扮,他又不是去和楚瀛约会,改个衣服罢了,不值得他画全妆。   裙子上身才能量体裁衣,于是他努力把自己装扮成不那么精致的女人。   上身一件松垮的丝质黑衬衫,套着做旧的破洞牛仔外衣;低腰长裤,箍紧小腿的纯黑漆皮长靴。短款假发、深色贝雷帽,以及一副闪亮的流苏耳夹,随着发尾摆荡;再戴上口罩,只露出细挺的鼻梁和顾盼有神的秀美双目,俨然一位随性洒脱的中性风美女。   楚瀛到点在小区门口接他,全靠身高和走姿认出了那是他。   丁厌一上车,对方却并未多说,他摘了口罩问:“你怎么没反应?我这么穿不好看、不亮眼吗?”   他是真诚询问。因为每次曲荷都会点评两句他的女性化穿搭,他被夸习惯了,觉得人人都应该赞美他。换做是楚瀛以外的人,他也会这样问。   “好看,很靓。”楚瀛话是这么说,目光却不在他身上。反倒更关心别的方面,比如:“你吃饭了么?要不要先去喝点什么?”   ——他都不看我了!丁厌赌气地不吭声。   前两次他扮作Lily与楚瀛碰面,对方还是会多看他几眼;那种眼神并不声张,但包藏着被美色取悦的赏心之意。可是他作为丁厌的身份摊牌后,楚瀛眼中的兴趣就淡了。   可见普通男人还是更爱看真美女,而不是假人妖。   明明是人之常情,但丁厌却想不通,他的怏怏不乐全表现在脸上——美丽是超越性别的,因为不辨雌雄,不计年岁,所以才是美。怎么能因为我是男人就不欣赏我了!   偏见!赤裸裸的性别偏见!   “怎么又不高兴了?”楚瀛察言观色的能力出神入化,只读空气就能参透他的心情。   “没什么。”丁厌的烦扰在一地鸡毛的现实里无足挂齿。他顺着台阶下了,缓和道:“我吃过了,我们直接去找裁缝吧,你今天估计很忙,我也不叨扰你太久。”   裁缝店是由李琰推荐的,她还多嘴了一句“最近也没看你买衣服啊”;楚瀛则回她三个字:你别管。   李琰离婚前,他们叔嫂关系还行,他二哥那堆烂摊子哪样不是丢给他解决的,所以李琰对他既有憎恶也有怜悯。   品牌的改衣服务需要寄回总部,等待周期长,还不如送到手艺值得信赖的老裁缝店里,尽管排单也慢,但付钱就能加急。   姓吴的裁缝一拿到丁厌那条裙子,就说这牌子的衣服他改过,最贵的那件皮草能值一套房。丁厌说劳烦您下午之间改出来,我晚上急着穿。   吴裁缝老花镜片下的眼珠在他们两人之间来回转,一瞅楚瀛,对丁厌道:“这是你男朋友送的新裙子?要订婚啦?”   首先那裙子是白色,可做小礼服;其次光看衣服面料也能判断他们的消费层次不同,所以收礼的可能性最大。   “不是……”丁厌哭笑不得,没搞懂现在怎么连老年人都这么八卦。他先扫码把加急和改衣的工钱付了,催促道:“您就快点帮我改啦,我们真的着急有事。”   “那你也得先换上,我才知道该从哪里下手改嘛。”吴裁缝给他指了指试衣间。   丁厌没化妆不想露脸,他换完裙子出来,仍戴着遮半脸的黑口罩,不过帽子取了,齐颈根的黑色短发扫着锁骨。长靴裹着光洁的小腿,鞋带没系,皮面不如先前服帖板正;但凌乱的下半身没能破坏掉整体的美感,那条白裙子穿在他身上,犹如冰峰雪莲找到了可栖息的玉枝,浑然一体,美得炫目。   要不是考虑到穿着的实用性,楚瀛觉得宽松些也蛮好的,一剥就脱掉了。   “喔唷。”吴裁缝连连称赞,“选这条裙子的人眼光好啊,小姑娘你是模特吧,这漂亮的嘞。”   终于被夸了,丁厌收敛着洋洋喜气,说:“只是腰和胸围大了,其他的不用……”他没说完,朝楚瀛看去。   对方提起他的裙摆,往上叠起两道褶皱,“裙子长了,改到这里。”   丁厌口罩下的嘴唇努了努,嘀咕道:“这样会不会有点太短了……”   “不会,你腿长。”楚瀛说。   “就这个长度啦?”吴裁缝用手指捻着楚瀛折过的那寸布料,待他点了头,从袖套抽下一根大头针穿过那里做好标记。“腰身也要改……哎哟你这小姑娘瘦得快没骨头了呀,年轻人要好好吃饭,不要一心减肥,免得以后身体出问题,晓得吧。”   “我是天生就瘦……”丁厌小声辩驳。   只是他的确体弱多病,小时候频频发烧过敏,输液吃药打针,没少被父母背着往医院跑;成年后抵抗力增强,饭量变大,从96斤增重到110斤,总算步入健康的行列了。   “行了量好了,脱下来吧。”吴裁缝推了推眼镜道,“下午两点来取,准时啊。”   搞定了衣服,丁厌这才想到问:“对了!你都没告诉我,今晚是在哪里开生日会呢。”   “在小苍山。”   “那么远!?”   “嗯,所以要早点出发。”楚瀛道,“我得提前到那边,所以不能去接你了,你一个人能行吗?”   丁厌:“那有什么不行的?我打个车呗。”   “要注意安全。”   “你好啰嗦,我一个男人能出什么事儿。”   那可真未必啊。楚瀛心里想着,嘴上没说,接着道:“送你回家?下午两点我让人取了衣服送到你家楼下。”   “那正好,”丁厌无精打采道,“我今天起的好早,回家再睡一觉。”   “你给Elsa准备的礼物,要不要我先帮你带过去?”楚瀛问。   “好啊,反正都包装好了。”丁厌想:真懂事,正合我意。他晚上要穿那么漂亮的裙子,脚上又是高跟鞋,手里不适合大包小包地提东西,能一身轻便地去再好不过。   半小时后,楚瀛的车停在了他家小区的停车场。有对比才有鉴别,那辆银灰色的高级轿跑在一众代步工具里光芒四射,彰显着不俗的身价;但丁厌还是能看出楚瀛是低调内敛的性格,不然就该开电视剧里那种形状颜色千奇百怪的敞篷跑车了。   说来他对有钱人到底多有钱缺乏概念。他生活里接触过最有钱的人,一个是他堂姐夫,另一个就是李琰。   他堂姐夫是马来西亚的著名汽车经销商,资产的具体数额他不了解,只知道他堂姐在马来的家中过的是被佣人称呼“太太”的贵妇生活;车库里十多辆超跑随她开,生的一对双胞胎自幼读私立学校,一年学费XX万。   丁厌对他堂姐夫没好感,觉得那男的又老又丑还花心,从不去巴结;而他堂姐对他好归好,却也不跟他聊自家的事。他在家中排行最末,是受宠的老幺,地位和小孩差不多,直到去年除夕他都还收到了堂姐表哥、大伯大姨发来的红包和压岁钱。   领着楚瀛走进电梯,丁厌虽蠢蠢欲动地想搭话,可是问“李总当初和你二哥结婚算高攀还是下嫁啊?”也太讨打了。   算了算了。别人有钱跟他有毛线关系?他的命运就是当一头碌碌无闻的社畜,薪水够吃够喝还能买得起喜欢的衣服,这已经很好了!   “你一个人住?”   “嗯,我家比较小,你别介意啊。”   丁厌按指纹解锁开门进屋,摘了口罩放到玄关鞋柜上,想起周一又该大扫除了,便对楚瀛说:“进去随便坐,不用换鞋。”   他总体来说是个爱干净擅长收纳的人,这习惯也是被他老妈逼出来的。他妈常常教训他:丁厌,你挣不到钱就算了,还又懒又馋不爱做饭,哪家姑娘能看上你啊?为了将来你能娶到媳妇儿,我和你爸能抱上孙子,你的个人卫生必须过关。   于是乎,在他老妈的严格监督和手把手教导下,他掌握了有朝一日失业还能结婚在家相妻教子的娴熟做家务技能。唯有一点,做饭他是永远学不会了,讨厌洗菜切菜,油烟和洗洁精都对皮肤不好。   所以他至今没能成功娶到老婆,让爹妈抱上孙子。   他招呼楚瀛在客厅落座,钻去厨房烧水泡了杯茶,那是曲荷在时买的红茶包,再从零食柜拿了三包不同口味的乐事薯片;楚瀛瞧着不像会吃薯片的人,但他想吃,哈哈。   倘若曲荷看见这一幕,定会感叹:丁厌啊,才见过几次面的男人就能堂而皇之地进你家门了,你可长点心吧。   然而丁厌本人没有这项意识,他沉浸在“要吃薯片”的快乐中,直至踏入客厅,瞄到楚瀛正拿着一瓶药,端详瓶身的字样。   我靠靠靠靠靠——怎么把这茬儿忘了!   丁厌飞奔到茶几边,放下茶杯和薯片,一把夺回药瓶,藏在身后,面红耳赤道:“你有没有搞错啊!怎么能未经允许乱动别人的东西!?”   楚瀛迎着他的眼光,说:“它就放在桌上。”   “那你也不准动!亏我觉得你是个有教养懂礼貌的人才带你来我家的……”丁厌又情难自禁地委屈上了。   呜呜呜,他坚守的秘密、难以启齿的糟糕经历,就这么被楚瀛握在手里把玩,曝晒在灯光下,他颜面无存了!   坏蛋果然还是坏蛋!啊啊啊!这下他还有什么脸面出去见人呐……   楚瀛一脸沉然,只问:“你为什么要吃这个药?”   “因为我上次去夜店跟不认识的男人睡了!”丁厌直白道。他懒得支支吾吾编谎话,他在楚瀛跟前早就没有形象可言了,索性畅所欲言:“你放一个万个心吧!我是直的,对你没想法,就算得了病也传染不了给你!”   “你是直的,但还跟男人……?”   他还问,他还问!丁厌牙关打颤,说:“我喝醉了……什么都记不清了。”   “所以你一点也想不起来那个男人是谁?”   “谁要记得那种恶心的事啊!”丁厌发泄完,眼泪奇异地收了回去。没哭就是进步,没哭就是胜利。他自我安慰着,又道:“好了,我的隐私和秘密你全都知道了,你可以走了吧?”   他把今晚要送给李芃芃的雪白小翅膀、软绵绵大羊崽,泄愤般地砸到楚瀛怀中,将人赶出了门。   丁厌席地而坐,撕开薯片袋子封口,抓起脆脆的薄片狼吞虎咽地往嘴里塞,吃完三包,被齁得直咳嗽。他端起那杯没动过的红茶,一饮而尽,看了看自己油腻腻的手指、糊着碎屑的脸,以及满地的狼藉,爬起身去浴室洗漱清理。   跪着擦完地板,他丢了抹布向后瘫倒,忧伤地想:我的苦难何时才到头啊! 第15章 连衣裙15   小苍山位于城南,海拔七百米,可鸟瞰全市,远处望去有如拔地而起的天然屏障,绿树苍郁,层峦叠嶂;山顶建着别墅群和庄园,是富人的私宅聚集地。   凡是开设在那上面的消费场所价位都偏高,所以年轻白领和大学生不常去;但后山有处观景台一到节假日就人满为患,因为那里是看日出日落是不二之选,还免费,小情侣们爱开车上去露营夜聊,他和曲荷也去过。   李芃芃举办生日会的地方丁厌未曾听说过,他下了车按导航和门牌号摸索找去,才发现那是座豪宅,大门敞开着,宾客盈门。他这趟打车费就花了200块,真希望宴会上的食物值得他远道而来。   楚瀛不是这场生日会的负责人,他提前三个月就知道了李琰打算让李芃芃过一场终生难忘的5岁生日。   这件事细究起来,要怪他父母和二哥作为长辈与生父不够称职。但他的家庭故事若要从头追溯,那就太长了;简而言之,李琰是与他二哥结婚后,才逐步察觉这个家庭的怪异和冷漠。   楚瀛的记忆中,不光是李芃芃,他和兄长也没有过过什么像样的生日,连来自父母的祝福也没有;也许子女后代的降生对他们家而言并非福祉喜兆,仅仅是诅咒的延续。任何正常人靠近那团漩涡,都会被卷入吞噬、发疯癫狂。   所以李琰是顶级聪明的人,她懂得远离危害,及时止损。   如今她拥有了成功的事业,又是正值风华绝代之年的独立女性,完全有能力为女儿举办一场隆重盛大的生日宴会。   李琰绝非沉迷浪漫的感性之人,否则当年不会选择他二哥作为结婚对象。据他所知,操持这场生日会的人是李琰的某位追求者,穷尽心血和时间精力只为讨她欢心。   楚瀛站在人群之外,感受这份无处不在的诚意之作,但时间依旧如同静止了一般,令他坐立难安。   从这方面讲,他不是一位合格的继承人,他抗拒逢场作戏和送往迎来,做不到八面玲珑、面面俱到,可从没有角落能容许他将自己隔绝起来。   然后丁厌来了。   留在大厅是明智的决定,楚瀛想,这让他第一眼就捕捉到了那只浑身白色绒毛,探头探脑的纤细小鸟。   丁厌走进人最多的大厅,在富丽堂皇、觥筹交错的场合里,他难得感到了害羞和拘束。他的裙子太短了……太短了!   如果楚瀛是故意的,那这个人就是个变态;如果楚瀛是无意的,那也是个无意中变态的变态。   个子高的好处是能被仇家一眼揪住。丁厌迈步走去,靠近时和人抱怨道:“都怪你,我还没穿过这么短的裙子呢!”   楚瀛换了身衣服,没有西装革履那么庄重,但也十分考究,往那儿一站就能收获一箩筐的芳心。   丁厌嫉妒得眼睛喷火,再加上内心积蓄的不满,两只眸子晶亮灼人。   不过在旁人眼里,他们更像一对磨合期的伴侣,女方目光炯炯地责怪男方没等她,男方用甜言蜜语平息她花样百出的小性子。   但丁厌知道,哪有甜言蜜语?楚瀛只是笑着说:“但这么短的更适合你。”   变态变态!丁厌不好意思拿手捂着裙摆,只得勒令道:“不准你看我!”   楚瀛:“那你为什么不戴上我送你的面具呢?”   下午两点半改好的裙子准时送到他家楼下,盒子里还多了一副遮半脸的面具,边缘镶嵌着绒白的鹅毛。   “又不是假面舞会,我干嘛要戴面具?”丁厌不服气地扫量着周围人,“他们都没戴,就我一个人戴,那多糗啊?”   他算是明白了,楚瀛就是想戏弄他,看他出丑。   “你不怕李琰认出你了吗?”   “我在门外偷偷观察过,她不在我才敢进来的。”丁厌又道,“先说好,我给李芃芃送完礼物就走,这期间你要负责我的安全,快带我去人少的地方!”   楚瀛:“挽住我。”   丁厌瞠目结舌道:“我为什么要挽你……”   “如果你是我的女伴,那别人来骚扰你的概率就会大幅度降低。”楚瀛认真地替他分析。   也是,像他这样倾倒众生的大美女,太容易被搭讪了。丁厌生疏地挽住楚瀛的胳膊,假装亲密地倚靠上去。   ——好高啊这个混球!我穿着八厘米的高跟鞋还比他矮了两公分!   楚瀛言而有信,带他绕开了宾客聚集的喷泉花园,从一条开满小雏菊的羊肠小径穿过后厨,避开来来往往的服务生,溜入一间亮着壁灯的玻璃花房。   丁厌打算送给李芃芃的羊崽和小翅膀都堆在沙发上,矮桌摆了两杯起泡酒和餐前小点心。   中午只吃了三包薯片的丁厌扛不住饿向美食低头,但为了维持平坦的小腹,他吃得很节制;那杯酒,度数不高,甜甜的,像玫瑰味果汁,于是他三两口就喝完了。   “我们俩就在这儿躲着吗?”丁厌仰头枕着沙发靠垫,花房里蝴蝶兰、月季、芍药等花粉绿植的气味飘过鼻尖,静谧幽香。   楚瀛说:“不是你要求的?人少的地方。”   “我是想问,你不出去帮着你嫂嫂招待客人吗?”   “我不认识那些人。”   “也对哦……你们已经不是一家人了。这么大个生日派对,得花不少钱吧?看来公司的效益比我想象中好得多啊……”丁厌嘟囔。应该说李琰比他想象的更有钱,原来富家千金都是这样过生日的。   楚瀛:“生意人需要这类场合互相走动,交际应酬,其实很无聊。”   丁厌玩着自己的发梢,“那你觉得什么才有聊啊?”   “我也不知道,我的人生充斥着无聊。”   “你这就凡尔赛了。”   “凡尔赛?”   “没事啦,”丁厌幻想道,“我要是像你们这么有钱,我绝不会让我的人生无聊。”   “你想要做什么?”   “我要收集全世界的漂亮裙子!开一个服装博物馆,然后躺着数钱,挣的钱继续买更多漂亮裙子。”   “那实现这些愿望以后呢?当你已经收集到了全世界的漂亮裙子,成为了博物馆馆长,能够躺着数钱以后,你还要干什么?”   丁厌坐正身体,说:“这是个很远大的目标好吧!我准备花一辈子的时间来完成!”   楚瀛:“钱这个东西呢,就是能让你的一切愿望变得简单、唾手可得,你现在认为要花一辈子去追求的目标,在你获得巨额财富后,就不具备挑战性了;它们将变成迟早会实现的计划,而计划赶不上变化,或许收集到一半,你就会对漂亮裙子彻底失去兴趣。”   “那我就接着去追求更有兴趣的东西。”   “假如不存在那么多让你有兴趣的东西呢?”   丁厌反驳:“那怎么可能啊?我要好多梦想的,我不仅要买裙子建博物馆,还要去南极探险,去非洲大草原看动物迁徙,给世界上所有鲸鱼和海龟清理藤壶,救治残疾伤病的流浪猫狗,我还要和虎鲸亲亲……就算这些都做到了,我还能砸钱进电竞圈打造自己的战队,如果游戏公司倒闭了,那我就给喜欢的导演无限投资,让他拍随心所欲地拍电影。”   楚瀛笑道:“那你喜欢看什么电影?”   “动画片!我要给所有我喜欢的卡通电影拍续集。”   “你的精神世界很富足。”   他们的对话出乎意料的顺畅进行了下去。丁厌没想到他还能遇见除了大熊外第二个和他有共同语言的男性。两人漫无边际地聊天,直至天色暗下,花园里的喷泉亮起彩灯,客人们聚集到草坪中央,迎接今日的小寿星亮相。   楚瀛接了通电话,说道:“时间差不多了,我们该过去了。”   丁厌站直理平裙摆,想着贵的衣裳用料真不一样,不起褶不会皱,一如刚上身时那般美丽崭新。   楚瀛将他落在靠枕上的面具捡起,走近帮他戴上;丁厌不习惯被人碰到头发,因为是假的,怕碰歪碰掉,所以他后退着躲开,笨手笨脚地稳住将掉未掉的面具,警惕地盯视着对方。   “戴上她才不会认出你。”楚瀛解释。   丁厌说:“我自己会戴。”   ***   李芃芃体验了一天公主的生活,穿层数最多的蓬蓬裙,戴镶钻的小皇冠,每一个见到她的人都会面带笑容祝她生日快乐,送她大大小小的礼物。   还有妈妈无时无刻陪在身边,今天的她是世界上最快乐的小孩。   美中不足是她问过小叔,Lily姐姐会来吗?小叔却说:惊喜是不能提前预知的。   大人有时说话不算话,李芃芃不知该不该相信他们,但她愿意折一百颗小星星换Lily姐姐的到来。她幼稚的虚荣心使得她早就和幼儿园里的小伙伴们吹嘘过:Lily姐姐是白雪公主转世,比月亮上的嫦娥还漂亮呢。   小伙伴们不信她的话,说白雪公主在动画片里,月亮上也没有嫦娥。   李芃芃期盼了整个白天,但Lily姐姐始终没来,后来连小叔也不见了。难道说世界上真的没有十全十美吗?   天黑了,她在大人小孩的拥簇下走到华丽的三层大蛋糕前,在妈妈的陪伴下合掌许愿——   第一个愿望:妈妈永远开心   第二个愿望:爸爸快回家   第三个愿望:马上见到小叔和Lily姐姐   李芃芃睁开,蜡烛蛋糕顶层的寥寥五根蜡烛,在好似浪涛的此起彼伏的掌声中,她听到小叔叫了她的名字:“Elsa,看这边。”   她欣喜地扭头望去,小叔伫立在人群中,站在他身侧的则是那个让她魂牵梦萦的漂亮大姐姐。   美人衣裙雪白,长发优美垂肩,正如童话里所写的:……皮肤像雪一样白皙,嘴唇如血鲜红,头发黑得像乌木窗框。   又因为戴了白羽毛的面具,她比起公主更像是一位从天而降的仙女。   李芃芃狂喜地飞奔过去,如同一只小兔子撞进了它的春天。她圈着大姐姐的脖子,眷恋地贴着那层香软肌肤,“姐姐!你终于来了姐姐……”   丁厌将猫咪重量的小姑娘搂起抱在怀里,吻了吻她的鬓发,老天该有多宠爱这个小天使啊。可天使散发的爱意无法抹去他心头的负担——他察觉到四周许多男人的目光在他双腿间打转。   出门前他仔细观赏过镜中的自己,短短的裙摆包裹着丰腴的臀部和大腿根——他全身上下就这部分才有肉感;再往下是两条细长的腿秀美如明玉,皓白的脚腕延伸进高跟鞋,仿佛与魅惑尖细的鞋跟融为一体。   他很清楚,在小孩眼里他或许是天仙公主,但在成年男人看来,他是在卖弄性感和美色;是裹在丝滑绸缎里的一具秀色可餐的肉身,涌动着引诱荷尔蒙躁动的暗香。   丁厌搂着李芃芃,含恨幽怨地瞪了楚瀛一眼。什么风花雪月、谈天说地,全是假的!卑鄙下流,坏男人!男人没一个好东西!   楚瀛意味不明地笑着,单手环上他的腰,揽着他向李琰走去。   李琰今日盛装出席,蓝色长裙尽显她丰满袅娜的身材和成熟风韵,但她上挑的眼线和锐利的眼神还是令丁厌的心弦直颤。   “这位小姐就是你提过的朋友?”李琰瞟着楚瀛的脸色。   ——呜呜她好凶,我好害怕她。丁厌无处可遁,肩线绷得僵直,想挥开楚瀛搭在他腰间的手却又不能。   “妈妈!这是我的Lily姐姐!”李芃芃急忙宣誓主权,“她不是小叔的女朋友!”   李琰换了慈母口吻对女儿道:“快下来宝贝,姐姐穿着高跟鞋,抱着你太累了。”   李芃芃懂事地落地,被保姆牵着回去切蛋糕。   丁厌无所适从地垂下眼,生怕李琰要他摘下面具瞧瞧他的脸。   然而李琰不关心他面具下的脸孔,更不在乎他为什么戴面具;甚至她打从心底里认为,有自尊有身份的女人不大可能穿这么短的裙子参加他人的生日会——大约是楚瀛招惹来的莺莺燕燕,大都市随处可见的,梦想着飞上枝头变凤凰的轻浮女孩。   不过她倒是不吝啬于夸奖,华衣衬美人,楚瀛对这个女孩出手够大方的,原来打听裁缝店也是为了这个。   所以她说:“Lily小姐,久闻大名了,你本人真美。”然后举起杯,妥帖而得体道,“祝你们今晚玩得开心。”   李琰一走,丁厌悬着心落地,他用不起眼的小动作捶打着楚瀛的肩膀,不悦道:“你坏死了!快点带我离开这里!” 第16章 连衣裙16   这条裙子改完长度后的实际上身效果,和楚瀛预想中的有出入。   是短了点,但不是不能接受。可丁厌的反应激烈到超乎了他的想象,一上车就不停掉眼泪,妆都哭花了也不愿意说话。   楚瀛递去的纸巾全被扔回,他无可奈何道:“我究竟是怎么你了?你要哭得这么伤心?”   丁厌抽抽噎噎道:“我、我觉得……我才是被你拿来送人的礼物,他们都在看我……还不知道心里会怎么想我……我是大活人又不是玩具,凭什么要被你打扮得吸引眼球,拎在手里到处展览……”   楚瀛啼笑皆非,说:“他们看你,是因为你好看。这个地球上,但凡喜欢女人的男人,都会忍不住看你。这是生理结构和激素的作用,你不用想太多。”   “才不是!”丁厌抽了一大把纸巾擦眼泪,看着脱妆的粉底液和眼影,哭得愈加大声了,“你一个男人懂什么?你又没被人纠缠调戏过!你怎么可能懂穿这身衣服有多累,当女孩子有多辛苦……呜哇你什么都不懂,天下乌鸦一般黑,你也只是看我长得漂亮……”   “嗯,你说的也对,我向你道歉。”楚瀛的眼神温和而恳切,不卑不亢道,“可是怎么办呢,已经害你难堪了,即使我和你说对不起,也没法补偿你吧。不如你想一想,现在能立刻让你笑出来的事情是什么?我会尽力办到。”   丁厌猛地收声,眼泪戛然而止,颇感意外地瞅着他,黑溜溜的眼珠像亮晶晶的豆子,“真的吗……”   楚瀛:“真的。”   丁厌摸着肚子,说:“我饿了……我要吃好多好吃的,要海鲜、日料、鸡排、生日蛋糕……”   “对餐厅厨师有要求吗?”   “好吃就行……”   楚瀛想摸摸他的头,又想到他不爱被人碰头发,于是拍他的手背道:“在车里等我。”   见人下车却不知去了哪里。丁厌又抽了一叠纸擦脸,扳过后视镜一看,脸花得像女鬼,楚瀛没被他吓到真算心理素质过硬。   ——他这是把我当女孩子哄呢。丁厌心思一动,等等,他该不会是男同吧?   坐在车里玩了半小时手机,丁厌忽地听到开后备箱的声响,他从车窗探头往外望了望,后备箱关上,楚瀛从另一边绕回前面,开门坐进车内。   “我猜你这时候不太想去正经的餐厅,所以我们去找个人少、风景不错的地方。”   丁厌不是不想去餐厅,只是他这副尊容,去哪儿都免不了被围观,他不想继续丢人了。   楚瀛深知他心意,没向城区行驶,而是将车开去了山顶。   丁厌只去过后山的观景台,没到过这片山顶,车门一开他被那股冷风吹得腿脚瑟缩,不禁怀疑楚瀛到底是想道歉还是想他感冒冻死他。   而且这里一个人都没有,怎么会有饭吃呢?   他踟蹰着不肯下车,楚瀛便先下了,又打开后备箱,不知道在倒腾什么。   丁厌等着等着,等来人替他拉开车门,脱下外套给他,“外面冷,你穿我的。”   “那我的腿怎么办……”丁厌接过外套披上肩,盯着自己光裸的膝盖。   楚瀛:“我拿了毛毯。”   确保自己不会受冻,丁厌跟在人后面走到了平整宽阔的看台,这块平地圈在悬崖边,围了一半钢筋铁骨的栏杆,孤伶伶的路灯下是一把长椅,上面放着叠好的毛毯和一只户外保温箱。   温暖的毛毯盖住两条腿,他颤动了一晚的脆弱心脏得以恢复正常心率搏动。   楚瀛从箱子里拿出一盒盒新鲜的、尚有余温的食物,并且全是他点的菜——碎冰保鲜的大个头生蚝,配有柠檬片;三文鱼寿司、炸鸡排、天妇罗、涂着厚厚烤芝士和番茄片的切片法棍;还有一大块铺满水果和奶油的生日蛋糕。   丁厌感激涕零地端起那块蛋糕,叉子也不用,上嘴啃了一大口。   他急需高热量填补空虚的躯壳。   “怎么我想吃的全都有……”他嘴边沾满奶油,含糊不清道。   这会儿谁还顾得上吃相美不美观,不美也好,丑才不会被看上。   楚瀛说:“这些菜不难找,食材厨房里都有,如果你想吃的是煎饼果子和麻辣烫,那会更难办些。”   露天场地办宴会,配餐基本是buffet,西式冷菜和海鲜是必备品,而生日蛋糕更是应有尽有,所以丁厌的心愿能被及时满足。   “你不吃吗?”丁厌擦了擦沾到的奶油,把另一边完整的边角露出,“这边我没咬过的。”   其实他心里门清,以楚瀛的教养和生活习惯,不大可能和他分享同一块蛋糕。他是故意直接下嘴咬的,这样不仅能独占一整块蛋糕,还能避免与人发生不必要的暧昧亲密行为。   自从和陌生男人睡过之后,他就对和同性单独相处有了些忌讳;楚瀛对他好得不正常,这他感知得到。   他是铁血直男,这意味着,无论是多么优秀、体贴、英俊的男人摆在他眼前,他都不会心动半分;只觉得畏惧和害怕,尤其是财力权势高出他许多的男人,他怕被人当作物件、宠物,小恩小惠就能咬饵上钩。   结果他失算了,楚瀛没有他想象中那么注重小节;对方就着他的手,俯身在蛋糕完整的一边咬下一块。   丁厌手一抖,眼睁睁看着自己留着最后吃的尖角被人咬走了。他颤声道:“我以为你不吃……”这一出声,哭腔又憋不住了,“你、你怎么能真咬呢……你吃了我吃过的东西……”   楚瀛笑得险些呛住,灌了半瓶苏打水,说道:“我并不是你以为的那种公子哥,我的业余爱好是户外探险;在野外弹尽粮绝的时候,可没功夫在意细节,连松鼠都能剥了皮烤着吃。”   丁厌听得直皱眉道:“好残忍啊你。锦衣玉食的日子不过,跑去荒野求生祸害小动物,小松鼠的冤魂会去你梦里找你的。”   “是啊。”楚瀛拿起那盒金灿灿的炸鸡排,“杀死这只鸡的孽债就由我替你受了,你不要惹祸上身。”   丁厌:“你别吃太快!给我留点!给我留一点!”   饱餐一顿,二人把空的餐盒收捡好放回保温箱,用过的废纸丢进一旁的垃圾桶。楚瀛还去车上拿来几瓶德国黑啤酒,他们坐在路灯底下,吹着秋夜的寒风,眺望都市璀璨的夜景,有一搭没一搭地闲聊。   丁厌两三个星期滴酒未沾,今夜开怀畅饮,喝得有点迷糊了。   楚瀛要开车,只喝了苏打水,看他一瓶接一瓶豪饮,说:“你这个喝法,想不出事也难。”   “是你给我的。”丁厌的手指摇摇晃晃地指着对方,“你先灌我酒的,又说我喝多了会出事,你……是何居心?”   “我只是想把你喜欢的东西,都送到你面前。”   “你这人说话怎么奇奇怪怪的?我又不是你女朋友……”丁厌的大脑迟钝地运转着,“今晚我要是出事了……那就找你,是你干的……”   “嗯,是我干的。”   “还什么都没发生呢……怎么又是你干的了?”丁厌晕乎乎的,迷惑道,“不对吧……我没有说过我爱喝酒啊,你也没见过我喝酒的样子……那你怎么知道我爱喝酒?”   楚瀛抢走他手里的酒瓶,劝道:“别喝了,再喝你又要醉了。”   “你少管我了!还给我!”   “不给。”   丁厌朝人身上扑,伸着手要去争夺酒瓶,但一站起身,鞋跟没踏稳,栽进了对方的怀抱——   他眼睛一闭,旋即陷入了梦乡。   楚瀛扶他靠稳椅子,捡起滑落在地的毛毯,抖开盖在他的腿上,正想抱他去车里睡,手刚穿过他的后背和膝弯,却被一股巨大的阻力压下。   丁厌的手指死死扣着椅子的铁骨,不肯松开丝毫,口中念念有词道:“谁都不许把我和我的床分开……”   楚瀛没办法了,坐回去等他酒醒。他好似能感应到热源,旁侧一有人落座,就立刻贴紧那具身体取暖,右手仍然攥紧冰冷的金属条,呓语着:“大鲤鱼……好大的鲤鱼……还有红鲤鱼绿鲤鱼与驴……”   ***   丁厌在摩托车聒噪的油门声和彻骨的寒意里转醒,他打着寒颤坐直,惊悚地领悟到自己又喝得酩酊大醉不省人事了;他左看右看,筋骨酸麻的手指一松,掌心粘着不少铁锈味的金属碎屑。   十分钟前楚瀛接到了电话,怕吵到他,于是走远了才接听。   伴随着他的苏醒,有三辆自带噪音的改装机车驶上山道停在了不远处,楚瀛借故回头看长椅,和电话那头的人两三句交代完,折回道:“你醒了,我送你回家。”   “我睡了多久?”丁厌裹紧外套和毛毯,感到两条腿冻得失去了知觉。   “40分钟。”   “……你怎么不叫醒我?”至少也该带我去车上吧!就这样放我在冷风中挨冻,好恶毒好狠心一男的!   楚瀛:“你抓着椅子不松手。”   “啊?嗯?……哦。”丁厌难为情地搓了搓手掌心,摩擦掉那些铁皮屑。   骑摩托的一行人言语活泼,嘻嘻哈哈地摘下头盔,走来这边。有人惊呼道:“我还是第一次上来诶!这也太美了吧!”   “下次带露营帐篷来,在这儿打牌一定爽。”   “还打牌呢,想的美,你明天不上班啊?”   一阵电话铃声在萧瑟的夜晚显得突兀尖锐,丁厌那张底色苍白、犹如鬼画符的脸被手机屏幕照亮,他苦涩道:“是我妈……你先回车里等我吧。”   “你去车上,我在外面等你。”   “不用了,我在这儿和她说,脑子清醒点……”   楚瀛点头,去了车旁抽烟。   丁厌的酒只醒了一半,被他妈一顿斥问:“丁厌你这臭小子!还真不知道回家是吧?电话一晚上打不通,跑哪儿鬼混去了你!你是不是在外面结交了什么不三不四的人?”   他扶着额头,太阳穴胀得发疼,说:“我有事……我是成年人了,你别管那么多行不行?”   “不管你?管了你你都这副德行,不管你你怕不是要上天!?”   “我飞不动……我下周末回家,下周末绝对回家……我现在不舒服,你就别骂我了妈妈。”   毕竟是亲妈,哪儿忍心他受苦,语气骤变关怀道:“不舒服?不舒服你得吃药啊!”   “我回家就吃,我还在外面呢。”   “这么晚了你还在外面?你明天不上班?”   丁厌窒息地把电话拿远,“妈我这边信号不好,回去再打给你……”   挂断电话,他泄气地走向指间燃着星火的楚瀛。好可恶啊,长得帅的人连抽烟都这么有型……车还值钱,这得有多少美女愿意跟他投怀送抱、一度春宵。   嫉妒嫉妒嫉妒,嫉妒使我面目全非……   丁厌沉浸在五味杂陈的情绪里,未觉察有人走到了他身后,朝他的背影举起了手机。   “丁厌!”   一个时常听见的熟悉男声唤了声他的本名。   人无论处在何种境况下,听到自己的名字,第一反应都是投去视线,所以他想也没想地转回了头——   一张昔日与他朝夕相对的面庞藏在手机后,相机的闪光灯刺痛他的眼睛。   丁厌抬手挡了挡光,迷蒙的眸光逐渐聚焦。手机随手垂下,那张普通平庸的、却足以使他产生恐惧的脸上挂着戏谑的笑容,曾经在卫生间嘲弄他被抛弃的男同事之一,此刻兴味浓厚地注视着他,“还真是你啊。”   “我听声音觉得像,可怎么也想不到……呵呵,”那人别有深意地笑了数声,“这还没到万圣节呢,你就扮上落难女鬼聂小倩了?”   丁厌被一盆冰水从头浇到脚,四肢百骸的血液倒流,霎时间颅内嗡嗡作响;他站不稳地倒退了两步,犹如坠入悬崖下的万丈深渊。 第17章 连衣裙17   无地自容的羞辱感和被揪住把柄的惊慌促使丁厌拔腿就跑,他遗忘了脚下8厘米的鞋跟和暴露在冷空气中受冻的双腿,像听到猎枪打响的小动物般落荒而逃。   楚瀛丢了烟要去追,又迟疑地停驻脚步。   丁厌被汹涌的寒冷笼罩,仿佛一息间迈入凛冬;他跑到上气不接下气,足底钻心的疼痛迫使他奔跑的速度慢下,他踉踉跄跄地走在下坡的山道上,脸蛋被风吹的僵硬发麻。   ——我玩儿完了。   工作、同事、按部就班的生活,这下子全完了。   丁厌想,这一天终究是来了,常在河边走,哪能不湿鞋。   夜路走多,终是撞见了讨命鬼。   这时,来自后方的车灯照亮了他黑漆漆的前路,缓慢行驶的车辆鸣笛声提示他转身。   丁厌置若罔闻,执拗地裹紧了身上外套,希望自己能隐身消失。   开车的人探出车窗唤他道:“快上来。”   “你不要管我!”他堵住耳朵,“我死不了!”   然而老天爷似乎有意和他作对,要让他晓得什么叫人一倒霉喝凉水都塞牙缝,他原本四平八稳地走了两三百米远,足踝却在这一刻突然受力倾斜,右脚一崴,人直晃晃地倒了下去——   “啊……”剧烈的痛楚从骨头缝里迸出,丁厌跌坐在地,鞋跟也断了。   他被剧痛冲昏了头脑,一时间四顾茫然,只听到风声过耳掠入苍密幽静的树林,远方城市的繁华灯火如同陨落的星星,而他被喧嚣的俗世遗弃在这条荒无一人的公路上。   楚瀛的手臂修长结实,蕴藏着他所能想象到的最坚实的力量感,轻而易举地将他捧起,把他从冷寂的山野送入有暖光照耀的封闭空间内,柔软的毛毯再次盖上他的肢体,暖气烘着手脚,皮肤被酥麻的触感俘获,心绪由慌乱变得安宁。   几张洁白的纸巾递来后座,又收回了。楚瀛说:“原来你没哭。”   到这个地步,哭已经没有用了啊。丁厌的手平放于膝盖,十指收拢捏紧,他右脚腕的扭伤处一片火热,最轻微的活动也会带来强烈痛感。   “伤筋动骨不能马虎,”楚瀛妥当地安排着,“我们先去医院拍片。”   “哦。”他表示知道了。   到医院挂了急诊科,拍完片子,医生说问题不大,然后托着丁厌的右腿按压他的踝骨,听他咿咿呀呀的痛呼着;随即松了手道:“只是肿了,没伤到骨头,敷点药回去静养几日,少走动,很快就能恢复如初。”   弥散着消毒水味的走廊上,丁厌看着自己高高肿起、涂了伤药缠着纱布的右脚踝,像畸形的粽子。他穿的鞋子也做不到单脚跳,一路都是靠楚瀛把他抱来抱去。   “那张照片,”楚瀛给他买来一罐水蜜桃味的汽水,看他伸手接了,接着说,“我已经让他删掉了。”   “然后呢?”丁厌拉开易拉罐的环扣,喝了两大口汽水压惊。   “他也保证了不会把这件事说出去,所以你不用难过,没事的。”   丁厌坐着蓝色的塑料椅,楚瀛则是站着。他借仰头喝饮料的角度,紧紧望着对方道:“他为什么那么听你的话?”   因为他只是个普通的,拿薪水的上班族。但楚瀛什么也没说,只是笑一笑,又道:“如果你还是不放心,就让李琰辞退他好了。”这种可有可无的员工,辞掉也没什么可惜的。   这的确很令人心动。可丁厌摇了摇头,“我不要。”   “还不行?”楚瀛问,“那让他永远离开K市?这样你就再也不用见到他了。”   丁厌还是摇头,说:“你不懂。今天就算不是他,也可能是别人;不是今天,也可能是明天或后天。”   这段没头没尾的话,成功使得楚瀛眼中浮现出惑然。   “我就是活在夹缝之间,要努力地平衡丁厌和Lily这两层身份,我要么是男人,要么是女人。就算有人能从私生活方面接受我的爱好,不认为这是变态、性别认知障碍或精神疾病,但也没有公司和老板会雇佣我这样的人。”丁厌目光镇静道,“同事会把我当笑话看,所有人都会觉得我很奇怪。明明不是Gay,为什么要打扮成女孩子。”   “但我就是喜欢啊。我又没有妨碍到他们什么,但就因为这个,我成了社会上的边缘人,正常人眼里的怪胎。”丁厌无声叹息,“这对你来说,或许很无聊吧?听一个异装癖讲述心路历程什么的。”   丁厌像是渴极了,举起碳酸饮料大口猛灌,不料楚瀛牵住了他的另一只手腕——   “那我带你逃走好不好?”   丁厌顿住,举着罐子的手缓缓落下,疑心自己听错了,“什么?”   楚瀛道:“我带你逃走,去一个不会让你不开心、不会让你感到自己是异类的地方。”   上唇被饮料沾湿的皮肤仿佛有一颗又一颗的小气泡破裂了,咕噜咕噜地搅动着他的大脑;丁厌的心脏膨胀成热气球,徐徐飘至上空……   他足足反应了半分钟,终于意识到这算是表白。天啊,他被一个男人表白了——这在他的人生中不算罕见特例,喜欢他的人里向来有男有女。   但是……   名为现实的针尖,扎穿了他心脏变作的热气球,戳破他脑海里的一颗颗小气泡。一阵冷冽的风穿过医院走廊,他张了张嘴,又合上,抿着甜滋滋的唇瓣,讷讷地说:“谢谢,但我还是回家吧。”   ***   崴了脚回家,不妨碍丁厌卸妆脱光衣服,躺到浴缸里,翘高一条腿泡热水澡。他无数次设想过与今日相似的情形,可当这一天真正到来时,他远比自己预料的松弛和镇定。   社会性死亡不会让人死亡,只会让人精疲力尽。   他洗过澡,笨手笨脚地擦干身体、穿衣,单腿跳着去客厅找笔记本电脑,坐在沙发上写完了离职申请,文档发给楚瀛。   :拜托你用特权帮我交给李总吧,我明天就不想去了。   楚瀛:好。   这破工作,他早不想做了。时机来的也巧,能让他顺利辞职,不亏不亏。   至于楚瀛会怎么跟李琰说,那就与他无关了;李琰这一天天日理万机的,早已不是从前那个揪着小员工训话的老板。工资能不能结他都无所谓了,只想好好躺几天,享受难得的假期。   爸妈那边估计会很生气,他近来太不叫人省心了,先是被女朋友甩,又逃掉相亲得罪女方,还不声不响地搞丢了工作,老妈又要气出两根白头发了。   嗯……我得给她买点儿阿胶哄哄她。   于是丁厌又玩电脑玩到了半夜。   他家里人都了解他的脾气秉性,爱犯迷糊,不聪明,常哭鼻子,但又是乐天派;所以对他着实没报期望和高要求,因为他无论怎样都能活得很开心。   次日他打电话给家里报告辞职的事,他妈已经麻了,只问他:“你这孩子啊!怎么做什么事都不跟家里商量呢?”   因为跟你们商量了就意味着做不成呗。丁厌抱着枕头翻滚,撒娇道:“还不是昨晚回家楼道里灯坏了,害我崴了脚;医生说得居家静养一周,我想请假但主管不让,我一气之下只好辞职了。”   “你们那什么破主管和破物业啊?员工受伤了不让请假,楼道灯坏了也不知道修……不你等会儿,你不是住16楼吗?还走楼梯?”   丁厌吐了吐舌头,打补丁道:“昨晚检修电梯,我回来太迟了就没赶上嘛……”   “两部电梯一起检修啊?”   “哎我也不知道,反正我走的楼梯……”丁厌糊弄道,“你怎么关心电梯都比关心你亲儿子的伤势多?”   “你妈我是谁啊?还不知道你?听你这声儿就知道你好得很。脚崴了就少走路,如果没休养好落下了毛病,以后还有你崴的。你吃饭洗澡能行吗?要不请个阿姨到家里给你做饭?别天天吃外卖,你都不知道那些外卖有多脏!全是地沟油,菜没洗过就下锅炒,还有外卖员往里面吐口水……”   “老妈!你不要再说了!”丁厌内心是奔溃的,他今天中午还得吃外卖呢!   “儿子,要不要妈去照顾你?”   “谁二十大几了崴个脚还要亲妈上门照顾啊,我又不是妈宝男……”   丁厌不爱做饭这点是遗传了他妈,母子二人做的饭是一脉相承的难吃,所以他家都是他爸做饭。他妈也有自知之明,上门态度并不强硬,又说:“那你要吃得健康点,不要辞职了就心疼钱,妈一会儿让你爸给转点生活费,你乖乖的,好好照顾自己。”   “谢谢妈妈……”丁厌红了眼睛,想起前天还在电话里跟亲妈吵过架,就恨自己真不是个东西。“妈妈,等过些天我脚伤好了就回家看你和爸爸。”   “好嘞,爸妈等你回家。乖儿子,你也别怪妈妈总唠叨你,还不都是为你着想?你要撒气也撒了,辞职也辞了,待会儿别忘了给小赵姑娘发信息道个歉,态度诚恳点!最好能买份赔罪礼给人家,过年说不准还得见面呢,别把关系搞太僵。”   “好的,我会的。”   “嗯嗯,妈妈要去练瑜伽了,你有什么事儿就给家里打电话,别藏在心里,乖啊。”   “妈妈再见。”   和老妈打完电话,丁厌立刻给赵玥发微信,想郑重诚挚地向她道歉,他那一时兴起的整蛊行为过分恶劣,然而刚发去“在吗”,就弹出红色感叹号,他被拉黑了。   好吧……被拉黑是这种感受啊!   不过一分钟后他收到了来自亲爹的转账,那笔钱可比他上班挣的多多了。   他可真是个幸运的人。   收了款并感谢老爸,他浏览起外卖app,正思考今天中午吃什么,就听到了客厅传来的门铃声。   我最近没买东西啊。丁厌单腿蹦跶着去了玄关,他谨慎地打开门,看到楚瀛抱着一只纸箱站在门外。   “这是你们公司一个叫婷婷的女孩帮你收拾的。我正巧路过,帮你带过来。”   丁厌朝箱子里晃了一眼,是他桌上的办公用品,净是些零零碎碎的小物文具,他都不打算要了的,婷婷对他真好。   “你去我们公司了?”他侧身让楚瀛进屋,暗暗想,我才不信你是正巧路过。   楚瀛:“我只是在楼下等了等。”   “那还好。”要是楚瀛这个李总的贵客亲自去帮他收拾桌子,那他可谓是跳进黄河都洗不清了;不知道公司的流言蜚语会传成什么鬼样子。   楚瀛在他家客厅恣意地坐下,不等他招待,就问道:“想好了今天中午吃什么了吗?”   唯有这些片刻,丁厌能感受到对方身上那点不经意流露出的纨绔放肆气息。   我中午吃什么和你有关系?丁厌警觉道:“额,你又要请我吃饭吗?”   “你是伤员,应该被优待。”   “可我真的不喜欢男人……”丁厌挠挠脸,“我虽然脑子不好使,但多多少少能猜到你的意思。很谢谢你昨天做的一切,不管是满足我的心愿、叫人删掉照片、还是送我去医院……但是,我没法和你处成朋友之上的关系。” 第18章 连衣裙18   朋友之上的关系,这七个字里包含着他抬举自己,和为双方体面着想的成分。假如直言不讳,丁厌会说:你对我再好,我也不可能跟你上床的。   他人是傻了点,却也是正儿八经的成年人。有趣的灵魂固然是稀世珍宝,但若无美丽的皮囊做外包装,也许蹉跎流浪一世也遇不到那个知心人。   即使是不为世俗之见所困的曲荷,当初接近他的诱因仍是他长得很美。   楚瀛亦然。就连天真无邪的李芃芃,也是因为他美艳的外表才注意到他的呀。   小朋友当然只想和他亲近亲近,但成年人不会止步于此;他不抗拒与人发生点什么,露水情缘也可以很美妙,前提是符合他的需求标准。他的标准就是:女人可以,男人不行。   因为不喜欢,很奇怪。   男人和男人有什么意思?就算有意思,也是他作为直男,一个正统异性恋,绝对理解不了的。   虽然楚瀛的相貌无可挑剔,身材还没见过,料想也不会差,但这种男性化的魅力对他并无性吸引力。   他只想拥抱柔软的、属于女性的身体。   丁厌笨嘴拙舌地解释道:“我很喜欢你,不,我是说……你很帅气,修养和谈吐也很好,人还温文尔雅,善良有爱心……可这只是欣赏,仅此而已。我过去和将来,都只能和女孩子交往,你对我再好,也是没用的……”   楚瀛听他说了这些话,只道:“我并没有要贪图你什么,我以前也只和女性[]交往过。”   “你是不会贪图我什么,我也相信你不是那种人……可是你会让我有心理压力。除了这张脸,我就是个很平庸的人,无法带给你精神和物质上的同等回馈。所以你对我做的事情,我除了以身相许,就无以为报了;正好你也是喜欢女孩的,而我恰好又擅长扮演女孩……但我不愿意,我做不到。”丁厌站在门边,让开身子道,“我觉得……你还是离开比较好。那条裙子,干洗好了我会还给你的。”   丁厌说完,又反省自己这番话太婊了。那条裙子是根据他的尺寸改的,还回去又能如何,别人也穿不上了啊。再者,楚瀛可能拿旧裙子送礼吗?留在家里,岂不是逼着人家想起他?他的做法简直就是在挖苦和取笑对方,白花了十几万吃闭门羹。   可是、可是……我说了要穿自己的衣服,是你不允许啊……——丁厌默默为自己辩解。好苦恼,有钱的男人都是豺狼虎豹,进退都得担心被他们吃。   楚瀛走到了门口,面朝他,身高优势使其天生具备了令人低头或仰脸的压迫感;丁厌短暂地抬起的双眼,再迅速低下,屏住呼吸道:“就不留你吃饭了……再见。”   “这对你来说,或许是有些困难。”楚瀛眼底的笑意优柔,全无介怀,疏朗的声线分外宽和,“不过我送你的礼物、对你的好意,你只须收下就可以了,不用顾虑更多。”   “因为你很招人喜欢。”楚瀛终于做了一直想做的事,手掌放在他的头顶,揉了揉他松软的发丝。“只是因为这样。”   房门开了又关上。公寓里只剩下丁厌一个人,他的额角歪着一绺被揉乱的短发,眼神呆呆的。   好会说话啊这男的。他机械地走入厨房倒水喝,心想:我要是有他一半聪明,世界上还有我追不到的女孩吗?   啧啧,这人不知道有过多少任前女友,还在这里跟我玩纯情。丁厌忿然不平地放下杯子,都是男人,谁还不知道谁啊!心机绿茶男!   同为男人——这项决定性因素,是丁厌坚决不动摇的原因。不止有甜蜜撩人的情话才叫花言巧语,貌似感同身受的尊重同样能迷惑人心;男人有多善于伪装,他自己就是最好的例子。   如果他是个涉世未深的大学生,可能会相信惺惺相惜和缘分天注定。   可他二十五岁了,不想把时间浪费在尝鲜和试错上。   ***   丁厌辞职后的生活,只能用醉生梦死、夜夜笙歌来形容。   睡醒了就和大熊一块儿打游戏,饿了就点外卖,啤酒炸鸡关东煮,而且还不用花钱;因为他每天凌晨都在群里假扮美少女陪玩,骗男人的小钱钱。   连续一周没开窗帘,他已宅得不分白天黑夜,不知今夕何夕。   楚瀛在微信上找过他几次,他没理;他为数不多的智商时刻警醒他,千万别招惹这种有钱有势还很闲的大少爷,他们啥事儿都干得出来。   这日子过的,让丁厌是真心想结婚了。他可以丁克,如果生孩子他也愿意带,而且他不要冠姓权,保证每天能把屋子打扫得一尘不染,只要老婆允许他打游戏和网上冲浪,每个月给他一点零花钱就好。   呜呜,老婆你在哪里啊老婆。   丁厌正做着相妻教子、家庭圆满的美梦,却给一股直钻入脑髓的电钻声吵醒。他浑浑噩噩地下床,一瘸一拐地走去外面开了门。   呛鼻的粉尘扑面而来,一群装修工人正往他对门的房子里运送油漆石灰和建材。   “咳咳咳……”丁厌扇着灰咳嗽道,“今天不是周日吗?师傅你们怎么还开工啊?”   戴着安全头盔的工人说:“你睡糊涂了吧,今天周一!”   丁厌进了家门摸到手机,哇,还真是周一……他七天没出门了!   他右脚的伤有每天坚持换药,该贴该抹的都没少弄,所以消肿很快,到昨天已经能下地走路,只是还不敢用力。   算一算时间,他连续服用阻断药也刚好有四周,可以去复查了!   丁厌简单地捣腾完自己,戴上口罩和帽子下楼,打车直奔医院。中午那会儿他等到了血清化验报告,检查结果是阴性。   “谢天谢地……老天保佑。”丁厌在胸前画了个十字,惊觉拜错了,又改为两手合十作揖。   他这个月肯定是水逆,不然绝不该倒霉成这副德行。   解决了一桩心头大患,丁厌乐滋滋和家人打电话说自己今天下午回榆城;他妈说你脚上有伤就别开车了,让你爸去接你。这回丁厌没拒绝,他到家利索地清扫了这一周积攒的灰尘和外卖盒,空瓶子纸箱等送去给这栋里爱拾荒的老太太,其余的扔进楼下垃圾桶。   然后就在家里坐等老爸来接他回家。   丁厌爸爸今年刚满五十岁,热爱运动健身,保养得当,外表看更像儿子的老大哥;不过丁厌面嫩,所以说是亲爹和高中生儿子也没问题。   都说父爱如山,而山都是死的,所以父子一见面也没几句话可聊;观光了他的住处,发现他还是独居后,他爸拍拍他的肩膀道:“我在你这个岁数的时候,你已经满月了。”   “那是你们老一辈人!”丁厌强调道,“我们这一代年轻人都晚婚晚育,茵茵姐不也27岁才和姐夫结婚的吗?”   “你的榆木脑袋能跟你姐比?”他爸啐道。   “脑袋不聪明就不能晚结婚啦?”丁厌真搞不懂这些老年人的逻辑和脑回路。   “你呀你呀,”他爸连连数落道,“你怎么就长不大呢?还跟十多岁一模一样,哎!”   ——那不好吗?我永远快乐,永远年轻!   丁厌坐进他爸的车,戴上耳机闭眼听歌。   眯了有二三十分钟,再睁眼时,车已驶上高速公路。   丁厌查看手机,点开微信,居然还有他堂姐丁茵发来的消息。   姐姐:弟弟,听说你要回家啦?   :嗯,在路上了。   姐姐:怎么突然辞职了呢?是不是同事欺负你了?   :(~_~;)没有啦,就是累了想休息。谢谢姐姐关心。   姐姐:哦,那你接下来的半个月,有空吗?   :大概有吧。如果爸妈不催我找工作的话……   姐姐:是这样,你姐夫去年就给我们一家人订了去欧洲度假的行程,但你也知道,你姐夫一年到头都忙得要命,一直推推推的,推到现在也没匀出时间。这都快一年了,我想索性别等他了,我自己带孩子去得了。   姐姐:所以啊,姐姐就想问你,想不想一起去玩,你帮我看看孩子。我家保姆正好想放个长假,她都半年没回过老家了。   :想想想!我想去!我想去!谢谢姐姐!   丁厌喜笑颜开,瞬间和李芃芃共情了。被姐姐爱着的感觉真好啊!   “什么事儿这么开心?脸都笑烂了。”他爸疑惑地瞅着他,“找到媳妇儿了?”   “比那还好!茵茵姐要请我去旅游!去欧洲!哇哈哈哈!”丁厌放声大笑。   他爸:“你还真去?你不找工作了?”   “工作什么时候都能找,但旅游的机会不可多得,更何况不用自己掏钱。”他在突如其来的幸福中迷失了自我。   “你呀——”他爸快咬牙切齿了,“我和你妈都是勤快人,怎么会养出你这么个只会吃吃喝喝又贪玩的懒虫。”   “那我也是天底下命最好的懒虫!”丁厌兴奋地蹬腿,“不行了太开心了,我要买新的行李箱。”   他爸直呼没救了,你这小子彻底没救了!   “对了,你妈叫你跟人赵姑娘赔礼道歉,你去了吗?”   “没去。”丁厌努嘴道,“她把我拉黑了,下次见着了再说吧。” 第19章 连衣裙19   丁厌研究过,他们家的基因其实还成,特别是外貌上;他自己不大符合传统男性审美,但谁也没法昧着良心说他丑。   而他的堂姐丁茵,则毫无疑问是顶级大美女,还属于浓艳妖娆那挂的,自十三岁起就深受异性欢迎。关键人也聪明,秀外慧中,在国外读书时结识了他现在的堂姐夫。   两人断断续续也谈了三五年,他堂姐坚持要读完博才结婚,并按照计划在26岁时完成了学业,27岁那年与大自己18岁的男友走入婚姻殿堂,成为了一名出色的妻子和母亲。   丁厌本科毕业那阵子被父母戳着脑门儿拷问为什么不读研,他迷茫地咨询他堂姐:读书真的那么好吗?怎么你和我表哥都很会读书,单单是我没遗传到这份天赋呢。   丁茵说,读书是给自己的人生加点码而已,不管是工作还是结婚,高学历都能让自己卖个好价钱。   丁厌说,那我岂不是卖不上价的大白菜了。   丁茵笑得不行,说你这个活宝贝,谁舍得卖你呀。   她说的挺对的。丁厌活到今天,是还没遇上过必须把自己推销出去的场合。他从未费劲吃力地争取过什么,走的路子是家里人为他铺平的康庄大道,一帆风顺,走不远只能怪自身贪图安逸、不思进取。   然而也很足够了。不用为生计操劳,没有经济负担和竞争压力;比起每天早上六点起床挤地铁上班、一到月底就为房租和贷款发愁的同龄人们,他要幸运太多太多。   从小到大,哥哥姐姐们有好吃好玩的总想着他,在学校挨欺负了有表哥替他出头,考试考砸了有堂姐帮忙补课;虽然经常和家里吵架,但一家人哪有不吵架的。他人生中最大的痛苦,竟然就只有作为爱穿女装的直男,难以被世俗理解,所以得藏着掖着这件小事罢了。   “小舅!”外甥女的小手在他眼前晃了晃,“你发什么呆呢?”   丁茵的儿女是一对龙凤胎,先来的男孩叫宏宏,后来的女孩叫霜霜。两个孩子今年7岁,比李芃芃大两岁,但看着高出一大截,是标准的小学生了。   丁厌不大喜欢这年纪的小孩,机灵闹腾,什么都懂一些,问这问那,还会开他玩笑。   “你是不是在想你女朋友啊?”宏宏这男孩早熟,说话没大没小的。   “你这个坏小孩!”丁厌不轻不重地拍他屁股,“乱讲话我告你妈!”   “我妈才不管呢。”宏宏浑不在意,继续琢磨桌上摆的拼图。那是一幅抽象派油画,丁厌自问拼不出来。   他回榆城的第二天就上他大伯家来了,这套四层楼的独栋别墅是堂姐夫送给岳父岳母的聘礼,他堂姐平时和孩子们并不住这里,是看他回家了才特意过来和他聚一聚。   丁厌什么也没为姐姐做过,他送的礼物丁茵向来不收,所以他只好帮忙带半天孩子以表感恩,算为旅行计划提前历练了。   “小舅,你这次回家怎么没带女朋友?”霜霜也问,“上次外公过生日你也没带她来。我还很喜欢那个姐姐呢。”   这兄妹俩如出一辙的早熟,把丁厌问得无路可退,只得实话实说:“我们分手了。”   原本在各忙各事的龙凤胎忽然对视一眼,发出有默契的哄笑声。   丁厌宛如遭受了莫大的侮辱,声音变调道:“你们俩小鬼笑什么?”   霜霜:“没事啦小舅,旧的不去新的不来,你还会找到更好的女朋友。”   宏宏:“是咯,三条腿的鸡不好找,两条腿的人满大街都是,天涯何处无芳草。”   丁厌:“谁教你们说这些话的!是谁!”   一定是有长辈在背后嚼他舌根议论他和曲荷分手的事,外甥们才会有样学样!   事后他把这段对话原汁原味地复述给了他们的母亲,丁茵恍然大悟道:“哦!他俩最近爱看脱口秀,跟着那些选手学的吧。”   所以还是童言无忌吗……丁厌暗自垂泪,连小孩都能讥诮他,他不要活了。   “你想找新女朋友了吗?”丁茵端详着自己新做的美甲,“可是姐姐介绍的女孩都是适婚型的,你未必喜欢。”   丁厌:“暂时不用,谢谢……”   他还是更推崇自由恋爱,但曾经沧海难为水,他怕是找不到比曲荷更合心意的伴侣了。   ***   楚瀛:为什么不理我?   登上飞往维也纳的飞机,丁厌关机前最后一次看手机,他酝酿了50秒,仍然构思不出恰当的回复。   还是冷处理吧。男人的喜欢多是三分钟热度,不理他,过段时间就好了。   这样想着,丁厌按了关机,心无旁骛地阅读起在机场买的时尚杂志。   旅行是能让人忘却烦恼的解压途径之一。   而跟着贵妇旅行,累是累了点,但一趟下来收获颇丰;丁茵全程把他当第三个儿子宠着,龙凤胎有的他全都有,在米兰扫货时为奖励他提购物袋的辛劳,还送了他不少贵价的男装、鞋帽。   丁厌抱着那堆乌漆麻黑的西装衬衫领带和皮鞋,进去试了又试。男装的尺码里,他穿175A的都嫌大了,只能选择窄版瘦长的款式,而黑色能让他本就纤细的身材更显羸弱;穿一身黑的站在镜前,连脸庞也一并变得阴郁清冷,衬着过度白皙的肤色透出两分妖冶。   这和他往常的风格,迥然不同……   “哇塞,小舅好像吸血鬼哦。”霜霜两眼放光。   丁茵甚为满意地点头,大手一挥,全部拿下。   丁厌心如死灰地看着他堂姐刷了一大笔钱,给他买下一堆他压根不爱穿的衣服。如果是小裙子该有多好啊,他眼泪汪汪,痛心疾首。   买完大人的就该买小孩的。丁厌存着主意呢,他送给堂姐的礼物堂姐不收,那他给外甥们买总可以吧,小孩喜欢就会收下,堂姐也拦不住。   于是当霜霜去试一件他认为普普通通的玫红色大衣时,他悄咪咪地偷看了那一排童装的吊牌。   ……老天爷啊。   丁厌不动声色地把衣服挂回了衣架。   他不配,他真的不配。就他兜里那两个钱,只够买顶不咋滴的儿童针织帽。   只送顶帽子也太寒酸了……丁厌在价位的恐吓下打消了念头。以后吧,以后,等我将来发达了……   回国就开始买彩票!   姐弟兄妹一行四人的豪华自由行在11月中旬才终得以落幕。丁厌充分地体验了一把什么叫“有钱人的快乐是吾等凡人想象不到的”,购物欲和食欲同时得到了极大满足。   他不敢问堂姐这二十来天他们四个人花了多少钱,总之是他不敢想的天价……   然而丁茵不在乎,只问他开不开心,下次还想不想来。   想是想啦……但怎么好意思总花你和姐夫的钱。丁厌羞于表达,可他有自知之明,夸不下“下次我掏钱请姐姐来”的海口。   “怎么?你还跟姐姐客气啊?”丁茵薅他的头发,调笑道,“喂丁厌,你是我看着长大的,我们可是比亲姐弟还亲诶,你在闹什么别扭呀?”   丁厌不是那种惹是生非的顽劣弟弟,小时候秀气得一捏就哭,长大了依旧是软软绵绵的个性,不招人烦;也不会像很多年轻人似的染上不良嗜好,或者被狐朋狗友骗去创业,挣不到钱反倒欠一屁股烂账。   在丁茵看来,他只是蜜罐里泡大的幼弟,能自食其力、不骄不躁已经非常好了。这些钱对她来说不算什么,哥哥姐姐疼爱弟妹是天经地义。啊,如果丁厌是妹妹,她大概会更爱她。   “谢谢姐姐。”丁厌被她一开解,感动地笑着,一双眼睛弯得像糖壳月亮。   “谢什么?这不是应该的吗?”丁茵和他玩起儿时的游戏,伸手揪他两颊的肉。   “小舅是笨蛋,这么大了还被人揪脸。”宏宏嗤之以鼻。   “我也想揪揪小舅。”霜霜爬上丁厌的膝盖,学妈妈上手揉捏,“噢!小舅的脸好滑!”   “那我也要。”宏宏见状,跟着挤过来。   龙凤胎下手没轻没重,丁厌的脸被他们揪红了,又痒又痛。不是不能忍,但是……当宠物果然也要付出代价啊!   ***   11月中启程回国,K市和榆城已然步入初冬季节。   丁厌借故说有几场面试,只在父母家待了三天就溜回自己的小房子。   他想死他那些漂亮裙子了,回家收拾了几件压在箱底,好在过年期间带回去;就算没机会穿,也要在卧室里独自欣赏。   他对门的那户装修紧锣密鼓地进行着,却从没见过屋主本人,每天只有工匠进出;装得这么急,是准备过年前搬进去?   丁厌找不着人问,不过他也懒得管闲事;现代电梯公寓里的邻里关系是冷漠而淡泊的,只要搬来的不是摇滚乐队或瘾君子,都跟他关系不大。   好想买新裙子噢……   丁厌抱着他的大鹅趴在地板上,开了暖气的屋子热烘烘,他还穿着短袖喝着冰镇汽水,模拟过夏天。   这次旅行带给他的最大后遗症是,他才发现原来世界上美丽衣裙的数量远远超乎他的想象,女装品牌也不止他耳熟能详的那些……   它们无一例外的都是奢侈品,他一个月工资也买不起一条半裙。   他萌生过把堂姐送他的男装卖掉重新买裙子的想法,可是那是姐姐送的啊,他不能为一己私欲贱卖它们。   这下他的人生新增了一项痛苦:买不起昂贵的小裙子。   ——小裙子,我此生的梦想,我的毕生所求……我要赚钱!疯狂赚钱!   丁厌热血沸腾地打开应聘网站积极地投出简历,但那些岗位开出的薪资全令他大失所望。不够嘛,完完全全不够啊……   如果重回校园继续提升自己,那还有好多年呢,他的付出能赶得上通货膨胀么。   呜呜,好痛苦好痛苦。   人一郁闷就忍不了要发泄,丁厌想起他的微博小号,去那里发泄至少没人认识他。   他在品牌官网上截出了自己最心仪的九条裙子,编辑了一条微博,图片按色彩排列,文字写了又删,删了又写,最终决定还是什么都不写,只配了一排黄豆表情:[泪][泪][泪][悲伤][悲伤][悲伤]   五分钟后,他收到了十来个僵尸号的点赞,评论区有人发:姐姐好久没发自拍啦,想看姐姐。   丁厌的郁闷加重了。他切回微信,凑巧收到了:“楚瀛”拍了拍你   楚瀛:出来吃饭。   楚瀛:[定位]   :我回我爸妈家了……   丁厌睁着眼睛说瞎话。暗想:妈的这男的还没死心啊,色迷心窍了吧。   楚瀛:也不远,打个车就回来了   :我在家陪父母挺好的,你找别人吃吧。   丁厌删掉了对话框。真尼玛大少爷啊,你请我吃饭我还得从老家打车来应约,我又没疯。   楚瀛:不来你会后悔的   :大哥,你再这样,我又要拉黑你了   楚瀛:……真的不来?   :不来!   楚瀛:OK 第20章 连衣裙20   丁厌浏览的是品牌的内地官网,成衣分类下以经典款和当季新品为主,想下单并不困难。   K市的各大专柜和旗舰店的Sales都有加李琰的微信,她作为年消费在百万以上的VIP客户,自然能享受到非同一般的贵宾服务。   楚瀛借她之便,将图片一一发过去,等店里配好货再开车去取。他是不爱逛街的人,对奢侈品牌畅销的那一套殷勤谄媚的销售模式无感,早些年喜欢皮具,也买到让一整个店的人为他鞍前马后,不过没过多久他又不喜欢了,如今全堆在仓库里积灰。   大约是李琰和Sales提到了这些衣服要送人,他到店时品牌还为他准备好了精致的玫瑰花束和手写卡片。   九条裙子不多,袋子和那一大束白玫瑰规整地码在后座,他开车畅通无阻地驶入新买的小区,车停在楼下;然后他将购物袋和花抱进电梯,摆在了16层走廊的一户门外,并拍照发给了丁厌。   ***   丁厌在客厅地转来转去,寻思还要带什么走;他这趟回榆城少说也要待到年后才能回来,该带的全带上,免得在父母家无事可做。   电脑是必备,他不仅有台式还有游戏本和MacBook,最便宜的Air是他自己挣钱买的,市价三万的高配外星人是表哥送的,他们公司搞抽奖活动的一等奖。   丁厌捧着那砖头块似的厚重电脑,盘算着这个型号配置现在卖能值多少,他的游戏瘾没那么大,居家更爱用台式,屏幕大桌椅舒适;所以这台游戏本在他手头基本处于闲置状态,既不能盖泡面也不能垫桌脚,卖了吧又舍不得。   电子产品更新换代快,出二手就没有不亏的,他这台那么新,便宜卖给外人,还不如送人情转让给大熊呢。   但大熊没啥钱,卖给大熊他更不好意思开价。   啊,怎么就这么难呢!   丁厌打开某黄色app查询旧电脑回收二手售价,不巧地又收到了新微信。   楚瀛:[图片]   楚瀛:快回来,不然要被别人拿走了   !!!还来骚扰我!丁厌定睛扫视那张照片,这不是他家楼道吗?   楚瀛竟然追到他家小区里来了!要命啊,怎么会有这么难缠的人……   必须让他知难而退。一想到对方此刻正处在家门外,丁厌就坐立难安,他无暇深思熟虑,满腹暴躁烦闷地打开房门——移动的门扉随之推开了堆砌的花束和袋子。   楚瀛想既然来了,顺道检查一下新房屋的装修进度,然而身后传来开门声,他回头,与一脸愕然的丁厌撞个正着——   铺天盖地的鲜花迎面扑来,粉白的花瓣簌簌抖落一地。   “要我说多少遍你才懂啊?”丁厌说,“够了你!我是直的!直的!喜欢女人才穿女装的,懂吗!”   丁厌捡起那堆袋子,也不管里面装的是什么,尽数塞到楚瀛的手里,哪怕对方不接。   “我不会要你的礼物,你钱多的花不完拿去做慈善不好吗?贫困山区的留守儿童和孱弱老人不值得你帮助吗?这些东西拜托你拿去送给需要的人,我不需要!”   他发泄性地喊话一通,自觉铁骨铮铮,不为蝇头小利折腰。   那束散乱的玫瑰和起皱的购物袋堆在楚瀛的脚下,他倚着门框,眉眼深邃目光冷峻,静待丁厌倾吐完不再有后文,才从容地捡起被人丢到地上的包装袋之一,从中取出一件崭新的衣裙——   “确定不要?”   那是颜色最亮的一件,极为挑肤色的高饱和度粉色,裙长不过膝,轮廓精巧紧致。   丁厌的耳畔嗡嗡鸣响,这不是我才相中的小裙子吗……他为什么能精准狙击我的审美偏好。   ……好美啊,它真是无与伦比的美丽。   ——不可以!丁厌!你是有骨气的!区区一条裙子!你又不是这辈子都买不起了!   但凡再多看一眼,丁厌都会犹豫。所以他大叫着“我不要!你快走吧!”,退回屋子里砰然锁上家门!   “呼……”他背靠着门,急促地喘息释放压力。   我不要,我不要……我经受得住诱惑!我有钢铁意志!   仅与他一墙之隔的楚瀛仍立在原地,望着他紧闭的房门,楚瀛将手中的衣裙弃如敝履地丢弃在地。   ***   没有敲门声,也没有多余的动静,想来人是走了。   丁厌走到客厅沙发前,扑倒抱枕,拿起手机解压。   但他忽略了互联网上还有一个阴魂不散的幽灵。   楚瀛:[视频]   丁厌被截屏的火光吸引,困惑地点开,视频播放的是一段室外的录像。拿打火机的显然是楚瀛的手,指骨修长、手背筋络分明;方才被他拒绝的那条亮粉色连衣裙被蹂躏得皱巴巴弃置于水泥地面,火舌舔着它的边角,立即灼出黑色的圆孔,余火将窟窿开得越来越大,烧穿了内衬的布料。   点火的手翻弄着衣裙,露出吊牌的一角。一丁厌的瞳孔由骤然紧缩到扩散开来,这款在官网上的标价是28888……   啊啊啊啊啊!!!!   :你在干什么!?   楚瀛:找点乐子   :你疯了!你疯了!!!这是全新的啊!   楚瀛:是啊   :你暴殄天物!挥霍无度!你还发给我看……你脑子有问题!   每条裙子都是有生命的。它们是设计师的创意、灵感、心血,是制版师的一针一线,是模特的每一步台步,是裁缝的无数个日日夜夜。每一条裙子都应该被主人悉心对待,穿在爱它们的人身上。   楚瀛……楚瀛这是在谋杀!谋杀艺术品,谋杀他的梦想!啊啊啊啊!   楚瀛:你真的不要么?这里还有很多条,我全烧了?   楚瀛:[视频]   第二段视频录的是他家小区绿化带的景观,以及草坪上东倒西歪的袋子;日光下明晃晃的logo亮瞎他的狗眼,有的他刚还踹过一脚。   :你……你给我等着!   丁厌目睹珍爱之物被人肆意践踏,产生了极大的愤怒。他连拖鞋也没换,啪嗒啪嗒地下楼,出电梯穿过大厅,没走两步,便见到了楚瀛本人。   更让他生气的是保安和物业的人就站在一旁,他们就那么背着手隔岸观火,一点不阻止那个白日纵火的王八蛋!   丁厌气急败坏地踏步上前,“你想要做什么!?”   直面他的怒火,楚瀛温雅地笑道:“想送你礼物可真难啊。”   不要脸不要脸不要脸……丁厌咬牙问旁边的两人:“你们怎么能随便放陌生人进来?还纵容他在居民区焚烧易燃物!”   保安和物业正是听群里的业主投诉,有一个没见过的帅哥在三单元楼下烧衣服,让他们赶紧来看看怎么回事。   对于丁厌的迁怒,保安说道:“他也是业主啊……我们就是担心火势扩大了才守在这里嘛。”   其实楚瀛选的这位置要引起火灾也难,五米外就是中庭的水池溪流了;他们不是没劝过,但谁乐意得罪业主呢,幸好一共也没几件衣服可烧,守在这儿是以防万一。   丁厌气得眼冒金星,指着楚瀛的鼻子道:“不是开豪车的就是业主!他不住这儿!他是来找我的!”   保安和物业面面相觑,后者正要说话,楚瀛朝他们做了手势,并道:“我和他是朋友,想说两句话。”   楚瀛往人前一站,高大帅气且不谈,光是气质风度也很与众不同,他说话并不拿腔拿调,甚至称得上轻声细语,但偏生有种高人一等的俯视感。   看他并非胡作非为的地痞流氓,而是懂分寸的体面人,和丁厌也确实像有话要谈;保安和物业心领神会,劝他们有话好好说,都是邻里邻居,别水火不容的。说罢掉头走了。   丁厌:“你们就这么走啦!?这里还有没有王法啊!”   这个小区的人全是势利眼吗?他要投诉!他要搬家!他要卖房!   “你没有回你父母家。”楚瀛凝视着他的眼睛,“为什么骗我?”   “因为我讨厌你。”丁厌颤栗的手指扫过那些幸存的尚且装在购物袋里的衣裙,“我拒绝了你,你就威胁我!你这是暴力!我讨厌你的做法,你该向我道歉!”   他是软,但他不是没骨头,被人算计到这份上了,岂能容忍。   “那你二十多天不回我消息,难道不是回避型冷暴力吗?”楚瀛反问。   “我、我那是……沉默是成年人相处的礼节!你读不懂空气和潜台词吗?不回复你就是不想理你了,你还不知疲倦地骚扰我……”丁厌嗫嚅着嘴唇,醒悟自己差点掉进了对方设下的语言陷阱,改口道,“而且我早就当面拒绝过你了,我和你没可能!你是对的你就该放弃!”   “为什么我要放弃?”楚瀛偏着头,颇感新奇道,“你以为三言两语就能打发我吗?”   “谈恋爱和做朋友是要两厢情愿的,你这是在逼我理你,强迫我回应你。”丁厌郑重其事地宣布,“今天起,我再也不想见到你!”   楚瀛听笑了,说:“我没有想强迫你。你也知道,我真想强迫你的话……多的是比现在激进一万倍的法子;任何一种手段都能让你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   丁厌被这段话吓得汗毛倒竖,周身毛孔舒张着,被凛冽的冷风灌得瑟瑟发抖。   他的表情使楚瀛倍感愉悦,对方眼里的笑意渐深,“你放心,强取豪夺已经过时了,现在流行……以守为攻,伺机而动。”   快跑啊,快跑啊,再不跑就要被抓住了!丁厌悲哀地发觉他的身体不全由他的意志掌控,他的两条腿仿若沉进了凝固的水泥,寸步难行。   楚瀛游刃有余地捡起那些散落在绿草间的,重量轻飘却价值千金的袋子,一齐交到他手上,掰弄他的手指帮他攥稳提绳。   “希望你收下它们。对我来说,这些东西若不是你喜欢,那的确一文不值,烧了也不可惜。”   丁厌缺乏安全感地将袋子护紧,挡住胸腹,他从小就不忍心看美好的事物被践踏、被粉碎。他怀恨在心地瞪着楚瀛,老天爷真不公平啊,赋予你这种人只手摘星的权力。   “不要用这种眼神看我啊。”楚瀛说,“你有你的个性,我也有我的脾气。”   对方的手轻悄地落在他的头顶,搓揉着他蓬松的细软发丝,“我们本来能好好相处的,不是么?”   “……可以好好相处。”丁厌让步道,“但你要保证,以后不能再干类似的事。”   “嗯,我答应你,”楚瀛提出交换条件,“相应的,你以后不能再拒绝我的礼物。”   你是和钱有仇吗?丧心病狂的败家子!丁厌怨言再多,也只得应下道:“我知道了……”   “好乖。”楚瀛的手指留恋地滑过他的发尾,未再多触碰分毫,“不过我过些天就要走了,圣诞节后再见。”   丁厌:“那时候我真不在……我要回老家陪父母过年。”   今年的春节在一月份的开头,很早。   “那有空我会去找你。”   “不行!那是我父母家!”   楚瀛莫名其妙道:“那有什么关系?只是朋友见面也不行?”   丁厌为自己过度敏感的反应红了耳根,说:“那只是朋友……”   “不然呢?你想哪儿去了?”   打也打不过,说也说不过,丁厌扭身就走,趿着拖鞋跑回了门禁大厅,气不过地大喊:“小心出车祸吧你!” 第21章 连衣裙21   人骨子里是有那么些嫌贫爱富、容易受利益驱使的本性作祟的。   丁厌回十六楼的家中,拆开那些购物袋和包装纸,每展开一条裙子,他都会不自觉地吞咽,心跳悸动不止。   太美了,实物比官网照片还要美,剪裁、刺绣、做工……精美无匹。   他泪眼盈盈地捧着它们贴着颈侧和锁骨的皮肤,好喜欢……裙子有什么错呢,与其被烧掉,当然是挂在他的衣柜里、让他穿在身上更好啊。   我果真是没出息的家伙,几条裙子就把我收买了……丁厌统计着吊牌加起来的总价格,倒吸冷气。不,正常人都难以抗拒被钱砸晕的感觉吧……   但是,这八条裙子,以及被烧坏没要的那条,和他发在微博小号的九宫格图别无二致……   楚瀛还视奸他的小号!   丁厌拿起手机哐哐打字:你怎么会知道我微博账号的!?   旋即又删光,还是不问了……楚瀛这个人,满腹阴谋诡计,定然不会对他说真话。   丁厌本就不聪明的脑瓜犹如超负荷运转的电脑,CPU快烧坏了。   不行了不行了,他不是认真地想跟我谈恋爱吧……这可怎么办呐。   ……有了!   丁厌在浏览器书签里找到常驻的论坛,登陆〈娱乐休闲〈交流灌水区,点右下角发表新话题。   【交流】好崩溃,被男人追求了到底要怎么办啊!   Tig***Lily [楼主] 发表于 20XX-11-21 16:56 只看TA   :是这样……前两个月认识了一个男的,他一开始以为我是女的(楼主喜欢穿女装),不过大概见第三次的时候他就已经知道我是男人了,我们勉强算约会过几次吧,不是暧昧关系,情形很复杂,算迫不得已的……   然后我穿高跟鞋崴了脚,他送我去医院,之后就开始追我了!送了很多很贵的礼物,真的很贵,我完全买不起那种。我不想收,他就跑到我家楼下,意思是我不下去他就把那些东西都烧了……所以我收下了。   但我已经明说过不喜欢他了啊!我是直男,只和女生交往过,前女友都是身材爆好的类型。他一个快1米9的大男人不可能是我的菜……可是拒绝他又怕被他找麻烦。他非常有钱,应该也很有权有势……苦恼死啦!   大家帮帮我吧TUT   夜***曲 [2楼] 20XX-11-21 16:58   我去,楼下来   Zyi***rE [3楼] 20XX-11-21 17:01   那男的长得咋样?不是丑得惨绝人寰的话不至于缺妹子到这份上,非得纠缠你一个下面带把儿的伪娘吧。   won***tx [4楼] 20XX-11-21 17:03   3L说的什么话这是,万一人家就好这口呢?还不允许女装大佬爱好者有条活路了?嘿嘿,想看楼主的美照。能吸引土豪为你一掷千金,你扮上的模样肯定很绝[流口水]   Tig***Lily [楼主][5楼] 20XX-11-21 17:05   他长得不丑……该说非常帅吧,我现实里还没见过比他更帅的男人。至于楼主,我女装是很好看啦,但我一般不在网上发照片的,除了小号。哎兄弟们帮忙想想办法啊,我快愁死了,我要回老家过年,他还想去找我……   夹***头 [6楼] 20XX-11-21 17:06   支持4楼,楼主给大家发点福利,大伙儿看爽了就会帮你出主意想办法了。   凤***眠 [7楼] 20XX-11-21 17:08   ???看了楼主在5楼的回复,我觉得这帖子是编的。   452***29 [8楼] 20XX-11-21 17:08   楼上说的对,这他吗别是初中生腐女混进来写小说了吧   丁厌刷出最新回复,脑门冒出几条黑线。怎么能质疑他亲身经历的真实性呢!不过人都宁肯相信眼见为实,这年头在网上编谎话找存在感的傻叉泛滥,怨不得大家伙都降低了对他人的信任度。   他从手机相册里翻出一张古早时期的照片,那会儿他还不会找角度选场景摆拍,只会对着全身镜呆板地自拍。   图里他穿了一条蓝色吊带连衣裙,披着兔绒的灰白毛毛外套,半边衣袖垮下,露出一截肤如霜雪的柔肩细颈,长发软软地搭在锁骨上,虽然胸很平,却把窄瘦的裙身演绎得柔美熨贴,让人想要剥开蓬软的绒毛埋入其间。   他给自己的脸部打上厚厚的马赛克,不过脸型、涂了口红的嘴唇和白皙的下巴清晰可见。这照片的看点其实在于他是跪着的(不想露出大学宿舍简陋的天花板),左手轻提起裙摆,露出的两条腿姿势撩人。   图片上传到帖子里,过了三分钟再一刷新,一下多了七八条回复。   won***tx [10楼] 20XX-11-21 17:15   Wooowwwww!楼主这是9分女神水准!如果是我愿意给你打100分!!!伪娘中的纯欲天花板!!!   飘***雪 [11楼] 20XX-11-21 17:15   如果有胸就完美了,楼主居然不是药娘?   shu***22 [12楼] 20XX-11-21 17:16   你们没看楼主说吗,他是直的啊,直男为什么要吃药。说实话我觉得太瘦了,还是有点肉、丰满的才好看,男人的体脂率始终比不上女人。但楼主品味很好,打扮得淑女很甜美,而且皮肤真白,有点想疼爱你,大口啃你脖子留很多牙印(开玩笑,我只喜欢女的)   夹***头 [13楼] 20XX-11-21 17:17   我擦,楼主是我喜欢的类型!求联系方式!   seh***er [14楼] 20XX-11-21 17:18   我就直说了,我想扒光你的衣服狠狠欺负你,你一定是个人前清纯,人后放荡的**   tqi***wt [15楼] 20XX-11-21 17:20   你们也太饥不择食了吧,楼主是直男,你们尊重人一点行不行。我觉得有钱的男人多半是图个新鲜,楼主实在不行就从了他呗,如果你确实得罪不起。土豪也不会无缘无故就送你贵重礼物?你们是不是有进展?你们的关系现在发展到哪一步了?   哭***鱼 [16楼] 20XX-11-21 17:20   露珠你真的不考虑男人吗,看来很多男的都喜欢你。我觉得年轻就该多尝试,说不定真do一次就接受了,还会很喜欢呢?   天***鬼 [17楼] 20XX-11-21 17:22   帅气多金,地位高,控制欲强,这种男人还是离的远点好。从主楼描述里感觉得到他挺变态的,给了楼主很大的精神压力。他送的礼物都是什么价位和类型的?还要考虑是不是骗子,楼主穿女装估计是瞒着家人同事的小癖好,万一被骗上床拍照录像留下把柄,很难脱身的啊。   ……   ……   Tig***Lily [楼主][20楼] 20XX-11-21 17:30   额,谢谢17楼的友友,但他不是骗子,哎没法多说,不过我会小心的,他好像是有点变态倾向……之前逼着我穿很短的裙子……QAQ送的礼物单价都过万,最贵的值一辆车。   回15楼:只是我崴脚那次他抱过我,然后就是摸头吧。他倒是从不对我动手动脚,表面挺有礼貌和修养的一个人,不然我也不可能和他见那么多次面。他就是会无缘无故送我礼物,超可怕的。   以及,楼主有次在酒吧喝醉了和男人do过……不喜欢,也不考虑任何男人,不要再开黄腔开玩笑了,我真的是来求助的T T   你收到了一条微信消息   丁厌点进通知,是大熊 :Lily酱,在吗?   :在!   他和大熊在企鹅上交流更频繁,微信只偶尔用。   大熊:我女朋友是K市人,她邀请我过两天陪她回家见父母,所以我这周六应该会到K市。想到你也在,要约个饭吗?还没见过你呢。   :!!!面基!来来来,我刚好有空!   大熊:那买好机票我再跟你联系。   :恭喜你啊!要见女方父母了!打算结婚了吗?   大熊:那还早,只是先见见,我还有点紧张   :别紧张,早晚有这一天。我支持你!   大熊:谢谢你Lily酱   :呜呜,我现在遇到点烦心事……因为自己解决不了,就去星球发了帖,但他们都没说什么有用的,我好气。   对现实中的亲友难以启齿的事,在网络上总能卸下心防倾诉。但他的羞耻感还是比较重,所以没能直白地告诉大熊,只能通过帖子转述给对方。   大熊:啊?什么烦心事?我去看看。   丁厌切回论坛,一刷新,又多了十多条回复,不过主要是对他的照片品头论足,和一些不着调的揣测推论。   xia***du [28楼] 20XX-11-21 17:38   楼主穿女装的风格好特别,一般伪娘都偏向制服和情趣类的服装,兔女郎女仆装黑丝护士什么的,显得很刻意很媚俗。但楼主选的是真正的女人会穿的衣服,所以很有女人味。也怪不得有钱帅男会看上你,也许是觉得玩儿你比较省心,不会怀孕不怕流产。   liu***羽 [29楼] 20XX-11-21 17:40   一个不缺钱的男人什么玩物钓不到?人都是看脸的,大帅哥再穷也不缺饥渴**倒贴**,怎么会钟情于楼主啊。砸了几十万在你身上,就只和你摸摸头抱一抱,我怎么那么不信呢?难不成他那点小变态是因为阳痿?楼主你是不是在网上当主播和照骗,被金主找上门了,摆脱不了才来求助的。   omi***ai [30楼] 20XX-11-21 17:42   不是,你们这么认真干嘛?这种帖子和提问的结局走向一般都是“谢谢大家,我们在一起了”   ……   ……   星球是个纯粹的男性向论坛,还有限制级板块,非限区的发言也都很奔放,少有女性用户摸来,即便来了也会被粗暴露骨的言论吓跑。所以丁厌对帖子里的评论导向毫不意外,只盼望乌七八糟里能有一两条管用的,或者有人能开解开解他。   大熊没回复,不知道是没找到还是在爬楼。   丁厌点分享链接到微信,转发给朋友;转跳时头两排的头像分别是大熊和楚瀛,他还谨慎地区分了间隔距离才敢点击确认的。   然而不知是灵异事件还是他头晕目眩到了产幻的地步,等他去冰箱里拿了一颗苹果、水龙头冲洗干净,当作餐前甜点咬了一大口,重新拿起手机,他收到的是楚瀛的回复:我到家再看。   丁厌满眼是星星飘动,感觉有烟花在脑内炸开,他虚弱地靠在餐桌边,尝试将自己不久前分享出的链接撤回,但毫无悬念地失败了。   :求求你别看……我发错了。 第22章 连衣裙22   楚瀛是不可能不看的,他认为丁厌也清楚这点;所以说丁厌这人有意思,总是明知故问,或者做无谓的抗争,不过这种撒娇似的不干脆也挺可爱的,   他把那条帖子看完,长按保存了丁厌发的女装照片,想回复,结果发言机制是不光需要注册,还得充值才行;19元是门槛费,199是高级VIP,999是永久VIP。   楚瀛注册充值成为权限最高级的会员后,在这个网站大致逛了一圈,无甚新鲜,交流版块漂浮着似真似假的经验分享帖,以意淫和空想居多。对他而言,这论坛最有趣的构成可能是永久VIP用户的头衔叫做“有钱的大爷”。   楚瀛:我看完了,你的困扰和他们的推测都有一定道理。但你真的不需要有心理压力,我们目前只是,我喜欢送礼物,你喜欢收礼物,这样的简单明了的关系。   丁厌顿时感到血压飙升。   :我都求你不要看了,但你还是要看,你看就看了,为什么还要告诉我……   楚瀛:……对不起   :这下好了,我在你面前是什么隐私秘密都没有了。   楚瀛:那你想知道我的事吗?如果你想,我可以对你知无不言   :我不想,我对你没兴趣呀!   楚瀛:嗯。那几件衣服还喜欢吗?   :喜欢……我也不敢不喜欢   好吧,他的确很喜欢、很喜欢。   丁厌糊里糊涂地打字解释:我不是喜欢收礼物……如果可以我更想自己买,但我买不起。。。   受人馈赠而无以回报,终究是件令他羞愧难当的事。   楚瀛:好的,是我逼迫你收下的。你不收下会有危险,所以你收下了。   :啊啊啊你不要这么说!   丁厌甩开手机,摸着滚烫的脸颊躲进抱枕下。什么好处都让他占了,他还跑去向陌生人告状……无论楚瀛是抱着何种心态做这些事情,送他的裙子可是花真金白银买的。   现如今不是很流行一句话吗,钱在哪里,爱在哪里;如果楚瀛是真诚地对他示好,那一毛不拔才过分啊。   ——我到底为什么总怀疑他想玩弄我呢?   恐怕还是贫富差距带来的落差感引发的居安思危吧。怕有朝一日被对方索还,自己却偿还不起。   但这是事实,不算被迫害妄想症。恋爱婚嫁讲求门当户对是有原因的,不然总有遇事掰扯不清的那一天。   况且楚瀛表现出的个性当中,是存在某些他无法应对的特质,比如心思缜密、强势、善于谋划,还轻微偏执。就算单纯做朋友,也不是他适配的类型……他就只能和与他水平相当,或能够向下兼容他的人一块玩儿。   丁厌沉下心分析一番,心情平静多了。他捡起手机,给楚瀛发送道:这次的裙子我就收下了,但拜托你下次不要再送了。这种价位的衣服本来就不是我能消费得起的……由奢入俭难,我不想养成差劲的消费习惯。   楚瀛:好   :还有,先前晾着不回你消息,是我做的不好;但你逼我下楼见你的方式也是错误的,我们以后都不要再犯类似的错了   楚瀛:好的   :最后是我想问,你怎么发现我微博号的……   楚瀛:第一次去李琰的公司见到你,你在电脑上登过   哇呀呀呀呀居然是那次!大意了!   :那你微博是什么,我回关你吧   看在你为我花了这么多钱的份上。   楚瀛:我有两个,第一个被你拉黑了   :……原来那个号是你!   楚瀛:(._.)   丁厌登陆微博,从黑名单里拖出上次拉黑的头像是只鹦鹉的小号,回fo,然后截图发给对方。   :你是我第一个互关诶   楚瀛:很荣幸   看来这人不发疯的时候,还是很通情达理的。   丁厌稍微安心了。   ***   周六,大熊和他的女朋友小蛮如约而来,小情侣瞒着小蛮的父母在外面订了酒店;小蛮是受不了爸妈唠叨,想星期天再回家,而大雄则是想万事俱备再登门拜访。   所以丁厌成了头一个跟他们俩同桌吃饭的人。   大熊本人和描述中一致,是个身形庞大的壮汉,穿着夹层外套也能看到胳膊上虬结的肌肉,臂膀和背有三个丁厌那么厚。   小蛮是漫画少女的长相和打扮,但她个头蛮高,有170cm上下,一头黑直长发剪成了公主切的式样;化妆技术高超,那精细描摹的眼线看得丁厌自惭形秽,他只好安慰自己:没关系,我画的机会少。   两人正当是浓情蜜意的热恋期,无话不谈。大熊把丁厌的事毫无保留地告诉了小蛮,于是小蛮与他相见的第一句话是:“你怎么没穿裙子呀。”   丁厌讪讪道:“嗐,我怕冷。”   小蛮穿的裙子,她也怕冷,三人找了家暖气充足的餐厅边吃边聊;聊着生活和家长里短,而话题重心难免会落到丁厌身上,因为只有他的人生最为drama。   他发的那条帖子小蛮也看了,她很活泼,打趣地说:“要不你把那男的约出来,我们帮你考量考量。”   女孩子大约都会觉得这种事有趣吧。丁厌只好再次申明性取向:“我是直的,还考量什么,不管他是好是坏,都不能做我男朋友啊。”   “好吧……”小蛮意兴阑珊,“被品味好的高富帅热烈追求的好事儿,我怎么没遇到过呢。”   丁厌:“那我拿他跟你换大熊,你换不换?”   “我才不换呢!”小蛮搂紧男友粗壮的手臂,在他脸上亲了亲,“我男朋友是天底下独一无二的!千金不换!”   无论她是聪明机灵还是真心实意,大熊都被她的举动哄得眉开眼笑,眼里满是幸福。   丁厌看得十分艳羡,他也好想和可爱的女孩子谈一场甜甜的恋爱啊。   “那你之后打算找什么工作?”饭后在街道上散步,大熊问他。   “还不知道……”一提起工作,丁厌的心跌落谷底。   “你要找不到合适的,就上北京找我呗。”大熊豪放地揽住他的肩膀,“哥给你介绍工作!你来了还能住我家!”   “那真是太感谢啦,过完年我要实在找不到新工作,就北上投奔你去。”丁厌也想展开手臂勾回去,跟大熊哥俩好;可惜跟北方人比,他矮了不止一星半点,做那动作很勉强。   “哈哈随时来,我家欢迎你!”大熊和他挥手告别,挽着小蛮的手走进清寒的冷风中。   送别了好友,聚会结束的孤独感席卷了丁厌的心房。他在马路边找了根电线杆,在那儿蹲下,盖上外套的兜帽遮风,寂寞地玩起手机,想脚蹲麻了再回家。   很不幸的,他又收到了来自另一位好友的告别消息——   曲荷:老公!我周二晚上8点起飞,你能去送我吗!   :都把我甩了还叫我老公……   曲荷:流水的男朋友,铁打的老公   :好啦好啦,去送你   曲荷:么么么,要帮我扛行李哦~   :(▼皿▼#)   曲荷:答不答应嘛   :遵命……   转眼来到周二,机场航站楼,丁厌陪曲荷打印了登机牌、办好行李托运,将她送到安检口,两人依依不舍地话别。   曲荷与家里人关系不好,大学期间没花父母一分钱,全靠奖学金和勤工俭学一路念完了研究生,是一等一的独立型人才;毕业后来到K市工作,因为忙,算得上朋友的人只结交了丁厌这一个。   每次想到她过去的经历,丁厌就既钦佩又心疼,叮咛道:“你要注意身体,你痛经严重,要常备止痛药,别着凉;饭要按时吃,不能饿肚子写论文;少熬夜,多睡觉,有空去旅旅游,欧洲风景特别好……唔——”   曲荷捂住他的嘴,严禁他再喋喋不休。   “我是个手脚健全的成年人,知道该怎么照顾自己。倒是你啊——”曲荷捏捏他的面颊,“像上次那种傻事儿别再干了,明白吗?”   “嗯……”丁厌的尾音拖长,眼眶红了,然后搂住她大哭一场。   “喔喔、不哭不哭。”曲荷宛如哄儿子那般,拍着他的背宽慰道,“可怜的丁厌,你几时才长得大呢。”   至少在曲荷离开时,他仍然没能长大,眼泪汹涌得用光了一整包卫生纸。   丁厌顶着红肿的双眼,背影落寞地走出航站楼,却在南航的值机柜台附近不期而然地撞见了楚瀛。   真的是“撞”见。   他低着头没看路,与人迎面撞了个满怀。他往后退去,楚瀛下意识地抬手来扶,四目一相对,才认出是彼此。   “好巧。”楚瀛说。   也许是为长途飞行的舒适度着想,楚瀛今天的穿着相当随意,颈间挂着一副头戴式耳机,单肩挎着黑色背包,减龄的同时还很有留学生的派头。   “你要去哪里?”怎么连你也要走啊。丁厌扯过对方手里的护照和登机牌一看,竟然是和曲荷同一趟航班,不过座位是头等舱。   而且楚瀛拿的是英国护照。   “我回家。”   果不其然呐。   “你呢?来送谁?”   “前女友。是好巧……她和你同一班飞机。”丁厌回答。他近乎猜疑楚瀛是为了和他偶遇才买的这趟航班,但也深知这种可能性微乎其微。   楚瀛比他高半个头燙淉,低着眼追上他的目光,“你哭得好厉害,很舍不得她?”   “嗯,超级舍不得。”丁厌故意作出一往情深的寂寥神色。   “那要不要跟我一起走?”   “啊?”   楚瀛理所当然地说:“这班赶不上就坐下一班,只要你想去。”   其实、好像、似乎……真的可以。   他和堂姐自由行办理的英国签证和申根签都还在有效期内,楚瀛也有能力顾全他的出行和安危。   可他终是没能点头,只敷衍地摆摆手道:“我要回家了,祝你一路顺风,哦不,一路平安……”   坐飞机是不能顺风的。   丁厌摆动的那只手还未来得及收回,就被人轻巧地捉住——楚瀛扣着他的手腕,顺势把他拉到了怀里,抱了抱。   在他恼怒推拒之前,又时机恰好地松开,给了他恢复呼吸和心跳的缓冲时间。   “我会早点回来。”楚瀛承诺道。   谁管你多久回来,你回不回来和我有关系吗……自恋狂!然而丁厌一张嘴,却语言能力尽失,只闷闷地发出一声单薄的“哦”。   “再见。”   “再见……”   丁厌眼含着泪花离开机场,敢说话不算话就杀了你!他想。    第23章 连衣裙23   回到榆城和父母住在一块的日子虽然温馨, 但也充斥着许多让丁厌不堪忍受的矛盾。   比方说他妈在一个月之内就给他安排了三次相亲。小学英语教师啦、基层公务员啦、小康家庭的乖巧独生女啦;都是很好的女孩子,说话客客气气,对人笑脸相迎, 可是一想到这是未来的妻子,丁厌全身心都写满拒绝。   他梦想中的另一半, 该是火一样的人, 热情洋溢、活力四射, 像曲荷那样的。他妈听了气不打一处来,说机会在你手里, 你自个儿没把握住,小曲那么能干的姑娘, 能遍地开花吗?   丁厌不干了, 说既然找不到, 那索性不找了, 打一辈子光棍儿也挺好。   他妈斩钉截铁地警告他,这不可能,不允许。事业家庭总得抓住一边,他铁了心不婚不育的话先挣个一百万给她看看。   一百万。丁厌拿起计算器算了算,以他现下的薪资,不吃不喝也得攒十多年, 他坦白从宽:我做不到。   他妈说那你立马奋斗去,不然就安安心心的待在家里, 等过完年大伯给你安排工作, 再找个好脾气好的姑娘, 结婚生孩子。   丁厌瘪着嘴回屋了, 早知如此, 他该答应和楚瀛一起飞走, 反正都是卖身,卖给谁不一样呢,呜呜呜。   冬天室外乌云沉沉、天气寒冷,大家都变得不爱出门。丁厌的胆子还没肥到敢在爸妈眼皮子底下穿裙子出门蹦迪,只好终日缩在房间里和大熊连麦打手游。   他后来还是把闲置的游戏本转让给大熊了,象征性地收了2000块,使得二人的友谊从意趣相投的网友发展成了感情深厚的线下好友。   大熊听完他的倾诉,乐呵道:“莉莉,你这有点儿身在福中不知福了呀。”   “那这福气给你你要吗?”   “我要啊。我爸妈要是能给我置办大房子、车并解决工作,那我啥都听他们的,让我娶如花我也保证没二话。”   丁厌:“你说的轻松,你找的女朋友还不是美女……”   大熊:“那是我凭本事找的呀。其实你穿男装也好看,小蛮说你是时下最流行的柔弱美少年,如果去参加选秀估计能圈一大票妈粉管你叫女儿;所以你应该是不愁找对象的,你赶紧找一个堵上你爸妈的嘴,所有烦恼不就都迎刃而解了吗?”   “你不懂,除却巫山不是云,被心爱的人甩掉这件事让我深受打击,想封心锁爱了。”丁厌低落道。   “哪儿那么夸张,我看你出去旅游和买东西那些,不高兴得红光满面吗。你这就是冬天到了,容易emo,吃两顿好的,啥事儿都没有了。”   “好吧……那我下了,去吃点好的。”   “行行,你去吧。”   丁厌退了游戏,摘掉蓝牙耳机,耳朵被塞得很痛。   事实证明大熊是正确的,他打车去市中心最贵的餐厅搓了一顿,把那2000块花光,还倒贴了酒水钱,真就快乐多了。别人他不知道,但他的快乐的确是可以用钱买来的,如果有花不完的钱就好了。   不过这注定是痴人说梦。   丁厌溜达到初中学校周边,这条位于居民楼背后的长街完全没变,还是又破又旧,充满杂乱的烟火气息,掉光叶子的枫树张牙舞爪地伫立在砖墙下,还没到放学时间,校门口异常冷清。   他走进一家没听说过名字的奶茶店,点了杯销量最好的招牌饮品,坐在窗边窄窄的长桌上,发呆地嘬着吸管。入口的那一瞬间,他被糖度甜得浑身冒出鸡皮疙瘩。   原来他已经过了喝高甜度饮料的年纪了。   丁厌当着奶茶店老板的面也不好意思扔掉那一大杯,只好走出门找个大垃圾桶。店铺的进出口是一扇仅有两人宽的小门,他往外走,一个男人正要往里走,他主动侧身让过,却被人按住了肩膀——   “哟,怎么是你啊?”   他一抬头,是张既陌生又熟悉的脸。丁厌回忆了两秒,脑海里浮出一个名字:秦丞。   “这才几年没见,就不认识我了?”秦丞笑着,身上一股烟味。   丁厌冷淡道:“哦,是好久没见了。”   “别慌着走啊。”秦丞拽着他回到奶茶店,还招手和服务台里的老板打招呼,介绍道,“那是我高中同学。”   又向老板指丁厌道:“这是我发小!和咱们一个初中的,那会儿可多女孩追他了。”   “我还有事呢。”丁厌想走,胳膊被人拉着,烦躁感油然而生。   “慌什么?咱俩聊聊呗。”秦丞手劲大,硬生生拖他回桌前坐下。“我来接我表弟下课,这小子都初三了还天天去网咖鬼混,他爹让我看着他点。你呢?你来这儿做什么?”   “我跟你有什么好聊的?”丁厌光明正大地扭开脸。   “那我直入正题了。赵玥是我妹妹,不过她没在榆城长大,我跟她没见过几面,所以谈不上多少情分。”秦丞点了根叼在嘴里,白烟徐徐喷出,“但做哥哥的嘛,哪儿有看着妹妹受人欺负的。”   又是这回事。丁厌没给眼神,也不吱声。   “咱们也是那么多年的交情了,你看你是不是该给我个解释?你是看我不顺眼才刻意给我妹妹难堪,还是怎么着的?”   “我没想给你妹妹难堪。”   秦丞在烟雾缭绕下眯着眼,问:“那你是怎么个意思?嫌她配不上你啊?那你可以好好说嘛!你知道她回家哭了多久吗?她说她活了二十多年还没被人那样羞辱过!”   “改天我会跟她道歉的,”丁厌假装拿手机看时间,“我真还有事,先走了。”   他起立一走,就听身后的人怒喝道:“站住!”   秦丞:“你能有什么事儿?我可听你妈说了,你辞职了没工作。丁厌,你说你也二十五六的人了,能不能像个爷们儿有点担当啊?”   “你要担当是吧?”丁厌转过身来,抄起那杯没喝完的奶茶,撕开封口,倾斜杯身倒在秦丞的头顶上,淡咖色的茶味牛奶淋了对方一身。   他把倒空的杯子丢进垃圾桶,两手抄进衣兜里,说:“不好意思啊,我这颗软柿子,没那么好捏。”   当丁厌走出奶茶店十米远,仍能听到后方秦丞破口大骂问候他全家的吼声。   对赵玥的爽约也好,泼秦丞奶茶也罢,这些叛逆的恶作剧是他作为一个幼稚的,不像大人的儿子,做出的微不足道的反抗,他何尝不明白这是荒谬可笑的、不成熟的,但是他仍然做了。   要打要骂就冲他来好了,被打一顿也比受窝囊气好。   丁厌在天黑前回了家,他爸妈在客厅里看电视,等他换好拖鞋过来,招手叫他把切好的水果端回房间里吃。   他心里有鬼,声称吃不下了,躲到卧室玩手机。   楚瀛:[视频]   这一个月以来他们联络的频率是两三天一次,就瞎聊,也不热络。丁厌点开看了看,那是只养在花园里的大鹦鹉,毛色华美、气宇轩昂,看体型和花色是国内禁养的那一类;他想起了楚瀛的微博头像,是它啊!   这鸟够聪明,还会衔着一枝刚摘下的月季花,迈着步子在圆桌边缘绕圈圈,嗓子里嘀咕着什么,好似是哼歌,像极了卡通片里呆头呆脑的角色。   :这是你养的小鸟?   楚瀛:是的   :它会说话吗?   楚瀛:会唱歌   :那你改天让它给我唱一首   楚瀛:今天不行吗?   :今天我被人欺负了……没心情。   他绝不是有意撒娇或哭诉,只是凑巧罢了,他有话想说,楚瀛又恰好在。   一通语音电话拨了过来,他戴上耳机才接听,一阵风拂过树林的沙沙声响彻耳畔,伴随着清悦的鸟鸣。   “谁欺负你了?”楚瀛的语调悠然。   想到对方正坐在鸟语花香的庭院里享受生活,丁厌好生气,语气重了些道:“还不是上次相亲那件事。我今天碰到那个女孩的哥哥,他为了他妹妹被欺负的事情想教训我。”   “怎么教训?”   “我也不知道,所以我先下手为强,拿奶茶泼了他一脸。他好生气,要不是店里老板拦着,他大概是要冲出来揍我一顿的。”   “你还敢做这么大胆的事。”   “我怎么不敢了?我是有点笨,但我不是孬种啊,别人欺负到我头上我当然要刚回去!”   “好勇敢。”   丁厌周身弥漫着低气压的阴霾,沉声说:“你好像对我说的一点不感兴趣……”也不关心我。   “不,我是感到自己没有用武之地,有丁点儿惆怅。”   “啊?被欺负的人是我,你惆怅什么呀。”   楚瀛可能站起身走到了别的风声更微渺之处,耳机里霎时变得静谧。   “我惆怅帮不上你什么忙。”   丁厌不以为然道:“你又不在,怎么帮我啊。”   楚瀛:“针对这种人的办法是有很多的,只要你开口,我能够办到。但是我发现你其实不太需要它们,你自己就能够解决掉你生活中出现的绝大多数难题,这很了不起,所以我失去了作用。”   “我能吗?”丁厌难以置信道,“我不觉得呀。”   他的人生庸庸碌碌、一团糟,正是他解决问题的能力低下造成的;楚瀛这么安慰他,也不会让他感觉好受些。   “你能的。虽然你爱哭鼻子,但你也会想办法;不想去的约会就想方设法地放鸽子,有人找你麻烦,你就先摆出自己不好惹的架势。尽管不是全部奏效,又或者会带来更多麻烦,可是这些都足以说明,你并非逆来顺受的人。”楚瀛说,“而有许多人连这个程度都做不到,他们遇到困难只会想:有谁能帮帮我。”   “我也希望有谁能帮我,只是没有这样的人啊。”丁厌鼻子一酸,又想哭了。“而且就算你这么说了,我还不是被你算计着去参加了不想参加的宴会、收了你的礼物……你不要强行表扬我了,我知道我是废柴,超没本事的那种。”   楚瀛不明显地笑了笑,说:“你要这么想也可以。这地球上的生物就是有强有弱,但弱也没关系,倘若你希望被保护,我就买明天一早的机票飞去找你。”   “我不希望!我也是个男的,有自尊和自信,谁要你保护啊。”丁厌赶快略过这个话题,一时间却又想不起还能聊什么,只得逃离。“我妈叫我吃饭了,拜拜。”   “嗯,改天让Choco给你唱歌。”   语音通话结束。丁厌长吁气,告诫自己今后少跟楚瀛谈心,这个男的实在是……无法用语言形容。   说温柔,那是绝对是伪装。不好说,不好说,要远离……远离……   他这边刚一闭嘴,就有人硬邦邦地敲响他的房门,门外他妈冷冰冰地说道:“丁厌,你出来,有话跟你说。”   ***   从小时候起,丁厌就很怕被他老妈戳脑袋,涂着指甲油的尖尖的食指,像钻子似的要在他的头皮颅骨上开一个孔,把说教和洗脑全部灌输进去。   好害怕,仿佛他真的只是块不可雕琢的朽木。   他二十五岁了,但妈妈依然会用这种手势教育他,“丁厌啊!你多大了啊!还跟人打架!你是想气死你老爸老妈吗?”   “我没打架。”他四处躲闪那截无所不在的手指,“是他拦着我不让我走,我难道由着他为难我吗?我不泼他,他就觉得我好欺负,要是他反把我打一顿怎么办?”   “你少瞎说!人秦丞多懂事一孩子,成熟稳重,能跟你动手?”   “你又不是他亲妈,你能了解他多少?他初中起就是学校里惹是生非的一把好手,他打过的架还少吗?他那档子破事儿我比你们清楚多了,我才不会跟这种人有交集。”   “那人家现在也成家立业快当爸爸了,你呢?你看看你?你有什么?”   “你又拿我跟别人比!”丁厌快忍不下去了,“他们是他们,我是我,你这么看不上你儿子,当时为什么不再多生一个?”   “你以为我不想啊?我要是生的出老二,你能有今天的好日子?你这孩子就是不识好歹你……”他妈也给他气得七窍生烟,眉眼间净是疲惫。先顺了顺气,才道:“你做的事、说的话,就不像个二十多岁的人!”   丁厌耐心耗尽,说:“随便!我没错!这回邱阿姨一家子都被我得罪光了,你们以后也别跟他们家来往了。”   他妈扶着额头,快被他气到晕厥,可这是含辛茹苦养了二十多年的宝贝儿子,站着个头比她高出一大截,打也不是骂也不是,更不能拿着扫帚赶出家门。冤家!她真是生了个讨债鬼!   “我实话跟你说了吧。你上高三快高考那阵子,你外婆病危住进了医院,我和你爸在外地出差赶不回来,请护工吧放心不下,你那大姨和姨夫也指望不上;后来你知道是谁去医院守着你外婆的吗?是你邱阿姨。伺候病人是多苦多累的活儿你能想象吗?你邱阿姨忙前忙后,端屎端尿,每天还煲汤炖补品,硬撑到我们忙完赶回家。人家对我们,那是有恩情的!你个小孩子你懂什么?你脑子里就只有游戏、花钱、谈恋爱!”   丁厌微哂道:“是是是,但凡是个人,都对咱们家有恩情,我看我这辈子什么也别干了,就跟着你们一起还人情债吧。”   “你是该一起还!这世上的事儿,都是一报还一报,你出去混也迟早是要还的。甭废话了,我和你邱阿姨商量好了,后天圣诞节,外边热闹,咱两家人凑一桌吃顿饭,你该道歉就道歉,该赔罪也别端着。”   “我不去。”   “你不去以后就别管我叫妈!”   “妈,你怎么这样啊?你非得让我难堪,你就满意了吗?”   “这叫做人留一面,日后好相见。你不给别人留面子,倒总想着别人给你面子,你以为你有多金贵?这事儿就这么说定了,你要有异议,趁早收拾东西有多远滚多远,过年也别回来了,咱家没你这个人!”   房门“砰”地关上,像坚硬地拳头砸碎了丁厌的胸骨。屋外延续着他妈把电视声音开到最大的声响,掩盖住了低低呜咽的啜泣声。   他爱哭这点是遗传了母亲,一激动就容易泪失禁。然而此时此刻,他半点泪意也无,只觉得浑身都疼。   丁厌再三思忖,终于是走出了房间。   他家是二百多平的平层,从他的卧室去客厅要走几十步。他一边走近,他妈一边慌乱地抽纸巾堵住眼泪。   “妈妈。”丁厌在她身前蹲下,握住她精心保养却依然爬满了皱纹的双手,“我错了,对不起。”   他妈适才擦过的眼角瞬时被泪水淹没。   “后天吃饭我会去的,你不要难过了。”丁厌将耳朵贴在她的腿上,接住她手里紧攥的湿润纸团,抬手徒劳地为她沾去眼泪,“我永远爱妈妈。”   母亲破涕为笑,眼尾的细纹如同湖水的涟漪轻漾着。   她的指尖带着最温暖宜人的体温,抚摸过他的耳际和发梢,“妈妈知道。”   ***   圣诞节当天,大街上张灯结彩,橱窗里布置着泡沫雪粉和穿红袄的雪人麋鹿;喜爱热闹的年轻人们捧着节日限定红色包装的咖啡坐在街角畅聊,随处是打扮鲜亮的时髦女孩子。   丁厌穿着白色的加厚款毛衣,脖子套了条宝蓝色围巾,形单影只地逛着礼品店,为今晚要负荆请罪的对象挑选礼物。不是秦丞,而是赵玥。   听他老妈那意思,还是想撮合他和赵玥,因为赵玥是那些介绍给他的女方里,长相最清丽秀美的。   他妈是不折不扣的外貌协会,没生出个他堂姐丁茵那样的美丽女儿,是此生遗憾,所以儿媳妇想尽可能找个基因优良的;毕竟丁厌长得不差,要是结婚对象也在中上水平,妥妥能生出个绝美宝宝。   丁厌是无所谓宝宝不宝宝的,他对繁育后代没什么执念。再说长得好看也不全是益处,就他的人生体验而言,弊端也不少;或许是他的好看不够主流吧,假如他有楚瀛那种姿色,他在婚恋道路上怕是会比当下顺利。   他这长相也就讨小姑娘喜欢,一遇上家长,都觉得他肩不能提手不能扛,婚前体检得重点检查生育能力。可恶啊,可恶至极!   他闲逛了半日,最终买了一瓶香水、一支口红和一盒气垫。这几款是他用过的产品,还不错,希望赵玥会喜欢。   为表致歉诚意,他还写了张卡片塞进盒子里,并亲手包装好绿金色的外皮,丝带缠绕系出漂亮蝴蝶结。   这大抵是传说中的蝴蝶效应了,他当初保存楚瀛的照片时,压根没想到会有今日。   哎。有什么办法呢,自己挑起的祸端,只能由自己收尾了。   晚上吃饭地点定在一家本地酒楼,这家是丁厌父母最常光顾的馆子,装潢门面和价位都过得去,特色菜肴味道佳,老板也是老熟人,服务信得过;平时设宴款待亲友、交际应酬,都是极好的。   但对于丁厌就一般般了,他长了个外国胃,喜欢吃清淡生冷的食物,牛排只要三成熟,最爱生鱼片和挤了柠檬汁的海鲜;热菜只爱炖的,像重油的炒菜、红烧肉类,和一切麻辣口味的刺激性食物,他都无福消受。   可在他父母眼里,这只是他娇生惯养的表现,什么爱吃不爱吃的,挑食罢了,多饿几顿给什么都吃得下。   他对今晚要要见的人、要吃的菜都兴致缺缺,到点打车去了,还得在楼下等,做好请客吃饭的表率。   不到七点,秦丞一家人开着私家车到来,邱阿姨和她老公,秦丞和他身怀有孕的老婆,还有赵玥,不多不少满满五个人。   多年没见过邱阿姨,这一见,丁厌发觉她也没自己记忆中那么虚伪讨厌;说话很和气,捧着他的脸连声赞叹:“这小模样长的,比上中学时更标致了!你妈当初就该听我的,送你去学表演。”   可拉倒吧,就我这呆头笨脑的还学表演,还没出道呢先坑死自己了,丁厌讥讽地想;但脸上笑盈盈的领着他们一家子去了酒楼二层的包间。   饭桌上,他拿出礼物送给赵玥,女孩子先推脱说不必了,怎奈两家父母撺掇,于是她只好红着脸收下,算正式接受了丁厌的道歉。   但轮到秦丞就没这待遇了。丁厌脸色木然地瞧着人,连口也不愿开。   若说做男人就该胸怀坦荡,那该秦丞坦荡嘛,被泼被奶茶而已,多大点事儿。   他对秦丞的恶感并非只因那两三件事而起,打碎台灯推卸责任那次,不过是他决意与此人断交的导火索。幼年的秦丞是典型的孩子王,调皮捣蛋的暴力小男孩,每天捡根棍子东戳西戳,还打伤过他收养的流浪小狗;长大了也死性不改,从打小狗变成打女友肚子里的孩子,他讨厌这个人,从小就讨厌。   他就是记仇、小家子气,让他给这样一个人道歉,做梦。   这么一来,桌上氛围又陷入僵局,邱阿姨打圆场道:“小孩嘛,哪儿有不犯错的,我家丞丞也有错在先。又没人受伤,就泼杯饮料嘛,不至于不至于,哪犯得上用道歉这两字。”   虽然电视剧里总是上演泼水的情节,下属辞职前泼上司一脸水,情侣分手女的泼男的一脸水,陌生人吵架了也能端起一杯水就开泼。但当现实中真发生此类场景,那还是很难以让人接受的,跟挨了一巴掌差别不大。   所以秦丞没接话,静静地抽着烟。   丁厌想,看来我不说点什么是很难收场了。   “你太太怀孕了,你还抽烟?”他说。   秦丞不甘示弱道:“哟,你还关心起我老婆肚子里的孩子了?”   “诶诶,打住打住。”丁厌妈妈忙伸手按下这个危险的话题,“你俩都给我好好说话,别针尖对麦芒的,难看!小丞你把烟灭了,看在孩子的份上忍几个月,二手烟对孕妇和胎儿伤害太大了,你是要做爸爸的人了,肩膀上有责任,听阿姨的话。”   秦丞懒洋洋地摁灭了烟。   “好了好了,吃饭吃饭。”邱阿姨给丈夫使眼色,又和丁厌妈妈相视一笑。她用筷子给怀着身孕的儿媳妇夹了一块鱼肉,“灵灵尝尝这个,这家的鱼味道可好了。”   随着碗筷碰撞和一道道菜肴被夹入碗中,饭局总归是维持秩序进行了下去。   “你怎么不吃呢丁厌?”邱阿姨看他几乎没动筷,关切道。   “别管他,他就这德行。”丁厌爸爸黑着脸夹菜,横了儿子一眼。   丁厌妈妈:“他呀吃不惯太烫的,等菜放凉了他才愿意吃。我这儿子被我惯的不像样子,让你们见笑了。”   “这谁家不是呢,他们这一代独生子女的性格都怪着呢,哪儿像咱们那时候……”   他们有说有笑地吃着饭,丁厌却无聊得玩起手机。   恰逢此时,他收到了楚瀛一分钟前发起的位置共享。   隔着十万八千里跟我共享个什么劲,炫耀时差吗?   丁厌悻悻然地点开,先是疑惑,然后是不敢相信,最后诧异万分地皱了皱眉,放大地图再缩小,反复两次,才确认了对方的定位离他仅需20分钟的车程。   他退回对话框,打字问:???你竟然回来了?   对方正在输入……   楚瀛:吃饭了吗?   :算还没吃   楚瀛:有空吗?   :不算有空   楚瀛:能匀出时间吗?   丁厌抬眼望了望饭桌上的众人,敲出那个字时,心脏的悸颤牵动着手指微微发麻。   :能   楚瀛:在那儿别动,我去找你   ***   人生中总有那么几个时刻,会盼望有人将自己从无望的低谷中拯救出来。烦闷的现实、枯燥乏味的工作、身不由己的聚会,想要挣脱阴沉晦暗的海底,浮上水面尽情呼吸,仿佛鱼也能摆动尾巴飞上云霄,亲吻空中的白鸽。   丁厌从前是万万想不到,自己有一天会迫切地跑上前去拥抱一个男人。对方比他高,身材比他结实,一只手隔着衣料搂紧他的腰,竟让他感到呼吸困难。   楚瀛身上还是那股薰香的气味,松木般沉静,予人安宁,但体温又很灼热,像只炉子;丁厌被烤得面颊泛红,抱完忙把人推开了。   他只是觉得有人千里迢迢地为他而来,值得一个拥抱,仅仅是这样。真摩擦出火花反而很难收场,还是该保持距离,止乎于礼。   两人站在马路边,川流不息的车辆鸣笛,寒风凛冽,车灯与路灯交错的光痕映照着双方的脸,使得一切细微表情与暗流涌动的情绪都无处可藏,显露无遗。   丁厌:“你为什么会回来……”   楚瀛不答,只笑道:“你真的不知道?”   地球上有千万上亿种生物,人类却是当中最口是心非的那一种。明明我没有要你帮我,我明明拒绝了你;但是你来了,我还是会很高兴……   一股温热的洪流淌入心底。丁厌眼眶发热,只憋出一句“谢谢你”。   楚瀛的眸色浅,在潋滟的光影中流光溢彩,高挺悬直的鼻梁投射下的阴影里,微扬起的嘴唇问:“谢我什么?”   这种明知故问的游戏真没意思。丁厌不玩了,改问:“你不是要过完圣诞节才回来么?”   “之前是这么计划的,但计划只是计划,”楚瀛道,“走吧。”   丁厌避开对方想来牵他的手,支吾地说:“我爸妈还在上面……我们在聚餐。”   “可是你说你没有吃饭。”   “我没胃口,因为是和讨厌的人一桌……”   楚瀛:“那你是想我上去跟你父母打个招呼?”   “不不不!”丁厌吓得连连摆手,“我是骗他们说接电话才跑下来的……我要是一声不响地跟你走了,那他们会生气。”   “我们只是去吃顿饭,所以你只是离开你的爸爸妈妈几小时而已。”   哦对……他说的好对。丁厌再回想自己方才的思维,搞得好像楚瀛要带他私奔一样……   “那我给他们发条消息。”他迟钝地在手机上编辑短信——   :妈妈,我的好朋友来找我了,我陪他去办些事,晚上迟点回家。   “发好了!”丁厌开开心心地报告道。   楚瀛受他的笑容感染,挑了挑眉,替他打开车门,邀请他坐进去。   ***   坐上车,丁厌如同去参加春游的小学生一般兴高采烈。这感觉很难形容,并非对目的地或旅途有何期待,而是能够脱离一成不变的环境、规则的束缚,这个行为本身就极具新鲜感和诱惑力。   什么乌烟瘴气的人和事,皆如窗外倒退的风景,瞬息间离他远去了。   “你怕冷吗?”开车的人问。   “还好吧,我挺抗冻的……”丁厌说。他也不确定,他又没有跑到冰天雪地里挨冻过。   问过他后,楚瀛打了通电话;语言十分简短,猜不出是在安排什么。   丁厌原想着,楚瀛作为一个不算铺张浪费,但却对钱有着破坏欲的富二代,大约会请他去什么格调高雅的奢华餐厅吃一顿烛光晚餐,以彰显浪漫情怀。   可对方的行事作风总能超出他的预期,居然开车出城带他来到了郊外的河滩边。   一下车冷风刺骨,丁厌惊讶道:“这种地方还有饭馆?”   “那倒是没有。”楚瀛锁上车门,领着他踏过荒草,往铺满鹅卵石的河岸边走去。   不远处的桥上灯光暗淡,下方的桥洞中坐着几名夜间垂钓的渔友,橘色亮光倒映在河面成了流动的碎金子,河上燃着一簇亮汪汪的篝火,赤红的火焰在风中跳跃;这幅动静相宜的景致让郊区的夜色不再那般寂寞。   丁厌开着手机的电筒打光,磕磕绊绊地跟在楚瀛背后,“你到底要带我去哪里呀。”   楚瀛:“就在前面。”   他要是个女孩,绝不敢大大咧咧地跟着男人跑到这种地方来,但这个社会男人活着也不大安全,只希望楚瀛不是变态杀人魔吧。   走近那丛旺盛燃烧的篝火,火边有一张桌板、两只箱子,和两把户外折叠椅,坐在其中一把椅里上的人看见他们,即刻起身迎上来;他戴着一顶渔夫帽,面目不清,和楚瀛说了两句话便走。   丁厌张望着那人的背影,问:“那是谁?”   “算是我的朋友。”楚瀛走到那两只保温箱旁,揭开箱盖,翻动着里面的东西。   丁厌也蹲过去,瞧一瞧到底有什么。   结果令他甚为惊喜,全是他喜欢的海鲜!有海胆、北极贝、蓝鳍金枪鱼、松叶蟹、牡丹虾……琳琅满目,每一种都料理好了盛在容器里,既能生食也能加工。   “都是今天下午才从北海道空运来的,你要是想直接吃也行。”楚瀛尊重他的意愿。   “你连我最爱吃海鲜都知道……”   “陪你吃过三次饭,连这都观察不到,岂不是太笨了。”   “如果不生吃,你打算怎么做?”丁厌问,“你还会做饭?”   “我会做饭,但我对口味不挑剔,能吃就行;所以你大概不能适应我做的菜。”楚瀛的饮食习惯意外的粗糙,可能和他把野外探险作为爱好有关。   说完,又开启另一只箱子。这边装的则是叫不出名称的配菜、调料和厨具等,还有一瓶未开封的白葡萄酒和两只高脚杯;这份深藏的精致昂贵,与昏暗杂芜的河滩格格不入。   楚瀛用冰块浸过的湿毛巾擦了手,然后挽起袖口。尽管切柠檬片、烧水、备菜这些不需要技术和厨艺,但他驾轻就熟的动作还是让丁厌看得目不转睛。   丁厌坦诚直言:“你和我想象中区别好大……”   “是落差还是惊喜?”   “不好说……”丁厌坐到椅子上,他一向是只管吃不管做的,火苗煨暖他凉凉的双手。“我对你的动手能力感到惊喜,但对你的厨艺感到落差……”楚瀛自己都那样说了,他可不敢再奢望烹饪后能有好味道。   这个男的又在暴殄天物……   倒不是埋怨,毕竟他是被请客吃饭的人,但稍稍有一些失落。   “之所以选在这里,一是因为我第一次来这座城市,不了解这里的美食和餐厅,相比互联网上的评价,我更信任自己的味蕾。二是我认为开阔的视野更有利于放松身心,而且我问了你,你说你不怕冷。”楚瀛把刷好调料的松叶蟹裹上锡纸,丢到火堆里烤。   此等野蛮的做法!丁厌担忧地望着那些鲜嫩的鱼肉,说:“你还是留些让我蘸酱油生吃吧。”   在火堆旁吃生冷的食物是前所未有的冰火两重天。但配上适口性很好的白葡萄酒,还算别有一番滋味。   他们拿着两条烤熟的巨长蟹腿庆祝了天主耶稣的诞辰。   丁厌咬着寡淡的蟹腿肉嚼了嚼,评价道;“你的手艺我只能说……很尊重食材原有的味道。”   楚瀛忍俊不禁,“你如果想去暖气充足的饭店里,在服务生的殷勤侍奉下大快朵颐,那我只有下次补偿你了。”   “你不会是故意给我下套的吧……”丁厌说,“要是我说好,你就又能请我吃饭了。”   “那你愿意满足我请你吃饭的心愿吗?”   “这么朴素的心愿我当然可以满足你啦。”   有一说一,丁厌还是蛮享受被人捧着的,他就是这么肤浅,怎么样啦。   消灭了那一箱子珍馐海味,还喝了不少酒,丁厌的酒劲又犯了。他不满地咕哝道:“你又骗我喝酒,自己不喝。”   “因为我要开车。”楚瀛大义凛然道。   “你是不是想灌醉我,然后趁人之危?”丁厌稀里糊涂的,张嘴就来。   “嗯,有点想。”   丁厌:“你还敢承认!”   楚瀛:“你全都清楚,还自愿中招,这能怪我吗?”   然而对方什么也没做,只继续往火堆里添着柴薪。   “我是信任你才喝你给的酒……”丁厌又端起杯子干完了剩下的三分之一,眼神迷蒙水润。他眨了眨眼,依旧没有实感,也说不上危机意识;他真正害怕的,是失去对自己身体的掌控权,所以喝醉不是明智之举。   那假如是自愿的……自愿?他怎么会自愿和男人睡,不可能的不可能的。   唔好晕哦,不想了不想了。   见他这状态不宜久留,楚瀛来扶他回车上。   他不要人扶,自己摇摇晃晃地走到荒草丛里,楚瀛怕他再摔倒或崴脚,强硬地扣住了他的肩膀,牵引他走向停车的方位。   “你今晚感觉怎么样?开心吗?”楚瀛温声问。   “开心。”丁厌摇头晃脑,虚弱地说,“下次不和你野餐了,每次都喝醉……”   “那你愿不愿意奖励让你这么开心的我?”   丁厌穷尽思路解析着这句话的含义,并侧过脸端量身旁的人,旋即点了点头,“太高了你,头埋下来……”   楚瀛只想测试他的清醒程度,听了他说话,知道他醉得厉害,正想说“你还没告诉我你家地址”,却被一只手勾了过去——丁厌没等到人靠近,只好主动拽过对方的衣领,在那张很不赖的俊脸上印下一吻,“好了,就这样,不准得寸进尺。”   然后下一秒,双脚离地、身体腾空,他被人打横抱起,从夜风中过渡到暖和的车室内;他像件轻软的衣裳,温顺贴靠在椅背上,然后一具身躯压了下来,炽烈的亲吻落在他的眉心、鼻尖和唇齿间。   丁厌醉是醉了,但残存的神智尚且能让他明白这是在干嘛。   “就不能不做吗……”他娇声娇气地想躲,但那些细细密密的吻仿若是粘在他的皮肤表层,与他的触感难舍难分。   好吧,这应该是楚瀛的回答了。也能理解啊,男人嘛。   就是……楚瀛颈间的味道好香,随偏高的体温弥散在他的鼻尖。气味分子具化为一只小小的钩子潜入他的大脑皮层,挖掘出一段被他深埋在意识深处的回忆。   丁厌神游在记忆碎片的海洋间,被那缕香味勾缠厮磨,一幅幅愈渐清晰的画面呈现在他的眼前……   他猛一激灵,霎时间犹如被泼了冷水般惊醒,酒意挥发得无影无踪。   水雾融融的眼眸里露出恐慌,丁厌不敢置信地望着眼前的人,颤巍巍道:“那天晚上……是你?” 第24章 连衣裙24   那是楚瀛刚到K市的第一天晚上, 他在那里的确有朋友,不过只是曾经打过交道,但平日极少来往的伙伴关系。   所以他只想去见一面就走。   扮成Lily的丁厌喝醉了, 撞到他怀里,然后就死死圈着他的颈子不许他走。过去他遇到过许多相似戏码, 喝醉的、跌倒的, 甚至是吃错药的, 花样招数层出不穷,有男有女, 都是想和他发生点什么。   楚瀛没有费心去揣摩这个少见的美丽女孩是演的还是真的,他只想快点甩脱她了事。可是当有旁人追来找她, 她脸上的不情愿和难过是那么真实, 眼泪全抹在了他的衣服上。   于是他想, 偶尔被骗一次, 也没什么大不了。   楚瀛带她去了酒店,才发现她是真的醉了,没到不省人事的地步,但认不清人,搂着他叫大鲤鱼,要亲要抱, 口红蹭花了他的脸颊和领口,很烦人。   亲密的肢体接触会暴露大部分秘密, 楚瀛很快察觉她其实不是“她”, 而是他。   喝醉了酒又没昏睡过去的人, 就像失灵的遥控玩具, 干出什么事都不稀奇。要说他们俩什么都没发生, 那不现实, 毕竟连衣服都脱了。但实际情况并不是丁厌第二天醒来看到的那样——他腰腿的淤青,是他在床上和地板乱滚乱爬,自己磕的。   丁厌听着旁人讲述自己喝断片时做出的糗事,一幕幕场景在脑内回放,尴尬得想当场自绝;看楚瀛停顿在关键处,他抓狂地问:“那你究竟有没有上过我!?”   “没有。”楚瀛说,“但有一些边缘性行为,另外,你的裙子是你自己扯坏的。”   丁厌整理情绪,仍旧惶惑地问:“无论是怎么样……你、你为什么不告诉我呢?你去我家那天还看到我在吃药,我也跟你坦白了原因。但你什么都不跟我说!你就像逗宠物,把我耍的团团转……”   “你看我,是不是就像看咬自己尾巴转圈的小狗啊?看我犯蠢,看我一无所知,你很快乐吗?”他戳着楚瀛的肩膀,质问道,“天底下怎么会你这么能装、这么虚伪的人!”   “我不是故意要骗你,是你完全不记得了;去你家的那天,你也说了你不想记得那种恶心的事情。所以我默认那对你来说是一场糟糕的意外,而我不想给你留下糟糕的印象。”   “糟糕的意外我也有知情权!你留给我的印象,已经超级超级糟糕了!”丁厌戳弄的手指变为手掌拍打,“你给我起开!我恨你!你就是个花言巧语的大骗子!”   楚瀛往后退开,让他有余地坐正,说道:“坐好,别闹了,我送你回去。”   ***   丁厌被浓重的自我厌弃感俘虏了,他觉得自己真是愚蠢到家了。十分钟以前,他是真想过:要不就试试吧……或许也没那么不能接受……   可真相立即甩了他一个响亮的耳光。   什么缘分什么浪漫,什么奋不顾身和一时冲动,都是假的!楚瀛从头到尾都在把当他玩具,观赏他在玻璃罩子里蒙头乱撞。   他差点就被一个全程欺骗他愚弄他的大混蛋感动了。   我是世界上最笨的人。丁厌抽了抽鼻子,咬着舌头咽下眼泪,再也不要相信男人了。   车开到了父母家楼下,丁厌接到了他妈打来的慰问电话:“你还不回来?”   “到楼下了。”他说。   “你那个朋友呢?”   丁厌从后视镜里瞅了楚瀛一眼,没长心眼儿地说:“他送我呢。”   “那你叫人上来坐坐啊。这么多年了,我和你爸就没见过你除了女朋友之外的其他朋友。”他妈嗑着瓜子道。   “这不好吧,都这么晚了,人家也想早点回去休息啊……”丁厌揪着裤缝,比不能磨爪子的猫还焦虑。他妈每次怀疑他说谎,都会用这种语气折磨他,看他怎么找借口编证据圆谎。   “咱们家有客房啊,阿姨昨天才来打扫的。太晚了就留人在家里住呗,反正是你朋友。能让你撂下一大桌子客人去陪的,那肯定是很好的朋友吧?”   丁厌才将受了刺激,这会儿没精力和他妈斗智斗勇,叹气妥协道:“好吧。”   他挂掉电话和楚瀛说:“我妈想见见你。”   “见我?”楚瀛难得有一丝惊讶。   哼,等着吧你,让你见识一下我母亲的盘问技巧,看你们谁技高一筹,接不上话有你的尴尬的。   带着扭曲的报复心理,丁厌带着楚瀛回了父母家。   只能说他的确小瞧楚瀛了,或者说高估了他妈。   丁厌妈妈没想到儿子还真有这么一个朋友,以她对丁厌的了解,他打小就没什么朋友;这孩子太秀气,同龄男孩都不爱跟他玩儿。她不想去限制小孩的性格养成,秀气斯文多好啊,省心;要像其他男孩那么粗鲁好动淘气,那她才看不下去呢。   丁厌在学校里受了欺负会自觉跟他们说,仰仗于她给那些教师送了不少礼,儿子那十二年的校园生活还是过得挺坦荡顺遂。   后来丁厌上大学去了,天天就抱着个电脑打游戏,连大学同学的名字还没叫全就毕业了;女朋友谈了不少,却没几个能超过三个月的。所以,去年丁厌带着曲荷来见他们,她是打心底里高兴、欣慰——儿子长大成人了,懂得稳定、为今后打算了。   结果又是空欢喜一场,到头来丁厌还把工作辞了,给她气的肝疼。   她安排今晚的饭局,不仅是欣赏赵玥那姑娘,想再给俩孩子一个机会;也是希望丁厌能和秦丞熟络熟络,和好如初。酒肉朋友易找,发小难得啊,人要生活和立足,没两个朋友是真不行。   不过今晚她也看到了,秦丞那小子,确实不咋滴,还是那小混混样儿。也罢,丁厌还有俩能干的哥哥姐姐,不怕将来没人帮衬。   她为这个怀胎十月,大出血生下的宝贝疙瘩,精打细算了二十多年,自觉挺满意的;丁厌身为男孩,是娇滴滴了点,但这一代的独生子女哪个不娇惯啊。这种好拿捏好教育的男人,才能和她梦想中那个懂事干练的儿媳妇互补。   但楚瀛的出现,彻底粉碎了她的幻觉。   哎呀,这就是别人家的儿子吗……哎呀呀,没法说,这就是她二十六年前得知腹中怀的是男孩时,夜夜祈求送子观音赐给她的那种儿子了。   丁厌瞧他妈那副眼神,心知完了,这步棋走错了。他母亲终究是沦陷在了年轻帅哥的笑容里,全然忘记哪个才是自己亲生的。   “小楚,你们大晚上出去,你就穿这么点呐,冷不冷?还吃得下吗?要不阿姨给你们煮碗汤圆暖暖身子。”   “小楚今年27岁啊?看不出来!还以为你和丁厌同岁呢!这孩子长的可真好,有女朋友了吗?打算多少岁结婚啊?”   “小楚是应用数学系?太优秀了!现在做什么工作呢?阿姨朋友家的女儿是学音乐的,比你小几个月,模样气质很漂亮的……”   “妈——”丁厌受不了地打断他妈的口若悬河,劝说道,“都快12点了,你别耽误人家回家。”   他妈不理睬他,和颜悦色地问:“小楚家住哪里啊?你不是咱们榆城人吧,你是回K市还是……?”   楚瀛眼里带笑,将削好的水果摆进空盘子,答道:“我去酒店。”然后拿抽纸擦干净水果刀,将果盘推给丁厌妈妈,“阿姨您说了那么多话,口渴了吧,来吃点水果。”   “哎哟……”他妈露出韩剧女角色才会有的表情,感动接过水果,“怎么会有这么好的孩子呢。我家丁厌我养了他二十五年,他从来想不起做这些。”   禁止拉踩!!!丁厌机警地抢过那盘水果,在他妈理解无能的目光中,抓起苹果往自己嘴里送着,说:“他那手没洗过,湿巾擦的不干净,您肠胃不好,我怕您吃了拉肚子。”   “你这臭小子!没礼貌!”他妈嫌弃地用眼尾余光扫着他。   “没事的阿姨,我去洗个手再给您削。”楚瀛转而小声问他,“洗手间在哪里?”   丁厌鼓着腮帮子吃水果,扭头抬下巴一指:“那边走廊尽头。”   楚瀛一离开客厅,他妈立马拧他的胳膊道:“人家大老远开车来找你,你怎么让朋友去住酒店呢?”   你知道他来找我干嘛吗你……丁厌没好气道:“他一英国人,爹妈都是大资本家,用得着你操心他住哪儿吗?”   “啊?是外籍啊?我说怎么有点像混血……”他妈压低声量打听,“那家里具体是做什么的?有多有钱?”   “那我哪儿知道?我跟他认识才三个月。”丁厌火速吃完那一碟子苹果,扯纸擦嘴。“总之你别打如意算盘了,尤其是介绍对象啥的,别,搞不好人家在国外还有洋妞未婚妻呢。”   丁厌凑到他妈耳边,悄声道:“而且啊,他一肚子花花肠子,比茵茵姐老公还花心。你不要看到帅哥就想着你那老闺蜜家的音乐才女,这些公子哥都不靠谱的。”   “那你在哪里跟这样的人认识的?还交上了交朋友?”他妈一问完,又清了清嗓子,推了推他的头,佯装在和他唠家常。   丁厌不回头也知是楚瀛来了。他撑着膝盖起身,拍拍衣摆道:“走,我送你下楼。”   “都这么晚了还走什么走呀。”他妈忙阻拦道,“小楚,今晚就在阿姨家住啊,外头那些酒店都脏兮兮的,哪有家里住着舒心。阿姨明早给你们包馄炖、做大闸蟹。我们家丁厌朋友少,你也难得来一次,阿姨可不能亏待了你。”   “来来来,丁厌你带小楚去看看客房,缺什么尽管说,家里都有。”   丁厌牙痒痒道:“妈!你这不是强人所难么?”   他妈明当着楚瀛的面打了他两下,不过是轻轻的,“你就是不懂事!这家里我做主,你爸都别想反驳我的意见,更何况是你?闭嘴吧,快点带你朋友回房间去!”   说罢又朝楚瀛笑得和蔼,“阿姨给你拿新浴巾。你和丁厌想聊聊天、看看电影、打打游戏都是可以的,明天不用早起,正好你叔叔去打牌了,这家里就他爱晨起跑步,他不回来明早就没人吵着你们了;想吃什么别客气,跟阿姨说,让你叔叔明天回家的时候买回来,你叔叔的做饭那厨艺是很不错的。”   “好好好都听你的……你别叨叨叨了!”丁厌打发了他妈,拉着楚瀛回自己卧室。   ***   进屋门一关,再谨慎地反锁上。丁厌转身对楚瀛说道:“这下你如意了吧!”   楚瀛摊手,“是你叫我上来的。”   “是!我每天都在给自己挖坑!”丁厌吸气,呼气,重振旗鼓道,“要不你也别住客房了,就睡我的床。”   楚瀛侧目瞥了眼他那张不能算狭窄,但也并不宽敞的双人床,说:“可能会挤。”   “那我们不睡觉不就好了?”丁厌走近对方,毫不避让地仰视道,“你这几个月做了这么多,不就是想睡我吗?”   楚瀛哑然失笑,想说些什么,又不知从何说起。   丁厌轻微垫脚,碰上他的嘴唇,等了三秒不见回应,气愤道:“你还要我怎么样?我都做到这份上了……你好歹也做点什么呀,睡完了尝过鲜你总该满意了。”   “我真是求你了,我本来就活得不容易,你却还要来捣乱……”丁厌嘀嘀咕咕,又恍然大悟道,“你是想要让我穿上裙子化好妆吗?”   “我找找,我只带了裙子回来,好像没带假发和化妆品……”   楚瀛攥住他的手腕,按着他坐到床边,蹲下身,仰头望进他的双眼,“别动。”   丁厌静止不动了,搞不清这是哪门子把戏。   楚瀛从外衣兜里摸索出一条闪着银亮寒光的细链子,掰开他的手指,放入他手心,“这是我回国前在圣诞集市上买到的,不值钱,但感觉很适合Lily。”   冰凉的贵金属宛如天上的星星,轻飘地落入他的掌中,光芒微渺却璀璨。   “希望你收下它,然后好好爱惜你自己。”   ***   房门外,丁厌妈妈唤道:“诶小楚!小楚!你怎么还要走啊?”   楚瀛的声音温煦,低低的不知说了什么。随后是送客到门口的寒暄和问候。   不到两分钟,卧室的门被人从外侧推开;丁厌妈妈踏进房内,正要问话,却看到儿子趴在床上,脸埋进枕头,仿佛睡着一般。   “宝贝,怎么了?不舒服吗?”到底是思子心切占了上风,她迈步走到床前。   “我没事!别管我!”丁厌嗓音沙哑地嚎道。因为隔着枕头,情绪含糊。   但做妈妈的听得一清二楚,这是哭了。   她不再多问,默然地退出房间,合拢房门,把私人空间留给他。   母亲走后,丁厌翻身睁开眼,红红的眼眶被灯光一晃,眼泪不受控地淌下眼角。   他将那条好似由星星串成的手链拎到脸部上方,提着它荡来荡去,碎光摇晃在他懊悔而悲伤的眉眼间。   我都做了些什么啊。 第25章 连衣裙25   失眠的冬夜难熬。丁厌在床上辗转反侧睡不着, 想找曲荷,看她刚发了条朋友圈,是吐槽房产中介和她租到的巨烂studio。   还是不打扰她了, 谁的人生不是一堆烂摊子糟心事,哪有人闲得每天守着你, 为你出谋划策做心理疏导呢。   曲荷的动态紧挨着的是他的堂姐丁茵。   姐姐:终于把两个神兽哄去睡觉了, 今天我一定要看完这部电影。[图片][图片]   她的配图是家庭影院的投影幕布, 一盒外文电影的蓝光影碟,还有放在小桌台上的红酒和水果。   丁厌心动了, 给她发消息:茵茵姐,你还没睡吗QAQ   姐姐:没有呢, 怎么了?想来陪姐姐看电影?   呜呜呜不愧是他的好姐姐, 他唯一的姐姐。   :可以来吗?   姐姐:来呀, 我不在爸妈家, 在自己的家,你找得到吧?   :找得到!   姐姐:嗯,那我先不放,等你来了我们一起看。想吃宵夜吗?姐姐给你做,冰箱里刚好有菜。   :随便做点就好,我吃不了多少(>人<;)   姐姐:好   丁厌起床麻利地换衣穿鞋套围巾, 尽量轻手轻脚地不吵醒他妈,然后溜出了家门。   他在路边打了一辆网约车直奔丁茵在城北的家, 这套小洋房是她婚前所购, 装修喜好全按她的个人品味来, 格调非常高雅小资, 露天阳台、屋顶花园、家庭影院、茶室、开放式厨房, 还有间开了天窗的小阁楼, 用于藏书和阅读。   丁厌半夜三更按响门铃,丁茵裹着一件羊绒披肩来为他开门。   她卸了妆,头发也松松地挽着,但天生丽质,皮肤清透雪白,乌眸莹亮。   “姐姐!”丁厌给了她一个大大的熊抱。   “你哭过吗?”丁茵捧着他的脸问。   “说来话长……”丁厌换拖鞋进门,脱厚外套摘下围巾抛到沙发椅背上,俨然把这里当成了自己的第二或第三个家。   那有什么关系,姐姐就像妈妈,还是不会控制他、不会给他施加压力的妈妈;可以接受他的任性,原谅他的顽皮,温柔又包容,他下辈子还想要这样的姐姐。   丁茵端来两碗焦糖布丁,刚做好,碗还残留着余温;丁厌用勺子敲碎脆脆的糖面,挖了一大勺塞到嘴里,惊叹道:“这和我们在里昂吃到的味道一样诶……”   “是吧?我成功复刻出来了,你姐厉不厉害?”丁茵笑道。   “超厉害!”丁厌边吃边夸,吃完一碗,又得到一杯香气四溢的咖啡。   “这个我也没喝过,说是麝香猫的豆子,你觉得味道如何?”   “咖啡我喝不出好坏啦,”丁厌尝了尝说,“很香。”   丁茵将杯子搁到桌台,换了更惬意的坐姿,双腿收在坐垫里,手肘撑着椅背支起下颌,好整以暇地等待道:“说吧,想跟姐姐聊什么?”   丁厌捧着杯子,手指不住地敲击杯沿缓解焦虑,酝酿够了,才鼓足勇气开口说:“最近有个男的……在追我。”   “噢……”丁茵点点头,鼓励道,“然后呢?”   “然后就……”丁厌把他和楚瀛从认识到今天发生的事,悉数告知了她,不过有隐瞒和修饰的成分;他无法向家人公开自己爱穿女装的癖好,那过度羞耻了,再者未必能够被理解。   所以在他的讲述中,楚瀛和他是在公司相识,对他产生好感遂邀请他出去逛街吃饭;什么穿裙子参加李芃芃生日会、崴脚被照顾、烧衣服威胁他下楼等等……都被他省略了。   丁茵听到他说起今天,楚瀛从天而降来找他,接他去河边吃海鲜并送他回家的事,脸上终于表现出几分津津有味。   “听你这么说,我觉得这个男生人还蛮诚心的。你扪心自问,如果给你个机会追回你心心念念的前女友,条件是你要毫不犹豫地买张机票飞去英国找她,你做得到吗?”   丁厌不喜欢与人比较,说:“买机票我不会犹豫啊,可是我英语又不像他中文那么好,我飞去英国追曲荷,和他飞回中国追我,难度系数和代价都不同好不好……”   “你看,还没让你真正去做,只是给你假设,你就开始退却和畏首畏尾了。”丁茵一针见血道,“所以只有足够喜欢,才能支撑起行动力。你没有你以为的那么喜欢你的前女友。”   “好吧……”丁厌也不辩驳。他是脸皮薄、胆小,害怕失败。这也是他没法追回曲荷的原因不假。   “姐姐的意见是,如果你的性取向也没有那么笔直,其实可以试一下呀。”丁茵设想道,“我还是很相信二婶的眼光,连她都赞不绝口,那必定是大帅哥了。一个长得帅、个子高,品味上佳,还能横跨万水千山来送你惊喜的男生,更重要的是——经济条件很好。这还有什么可挑剔的?换成是我,就二话不说离婚改嫁了。”   “姐,你也太势利了吧。”丁厌说,“你舍得你的宏宏和霜霜吗?他们还那么小,又是那么聪明的小孩。”   “这社会运行的基础逻辑是等价交换,我付出汗水辛劳获取学位,再用学位去争取到一份好工作,不过因为爸妈赋予了我一份稀有资源——美貌,所以我还能整合资源,去搏得更优越的生活。你莫非觉得我和你姐夫结婚是因为爱情?”丁茵对他摇了摇手指,“他有哪点配得上我?除了他的钱。”   “姐姐当初可是在事业、爱情、家庭三者之间权衡过利弊得失,才做了现在的选择。当然也是因为,我的确有生育意愿,想要抚养自己的孩子,养孩子可是很费钱的,所以事业和爱情就被我牺牲了。但是假如——”丁茵的话锋一转,道,“老天给我个机会,去享受不为面包发愁的爱情,那我会抛下一切向它奔赴而去。”   “可是我没有那么在乎钱啊。”丁厌梳理着自己的价值观,“我更希望找个喜欢的人,普普通通的生活一辈子。孩子有没有都可以,有的话,他们也不用很优秀,做个像我一样的普通人就好了。”   “但你真的普通吗?丁厌。”丁茵问,“你正过着百分之九十的人无法企及的生活,不必为生存发愁,没有负债或需要你供养的父母;你是活在象牙塔里的小孩呀,你身边的每个人都爱你,所以你才能维续你这份「平凡」的安稳人生。你还有很好的父母,他们使得你没有在成长中沾染憎恨和嫉妒;你不在乎钱,是因为你没有缺过钱,没有受过穷。所以你能慷慨洒脱地说这种话。但其实,你的这份心态。正是由钱和爱浇灌出来的。”   丁厌怔怔地看着她。   “为什么姐姐非得嫁给有钱人才愿意生小孩呢,因为姐姐过过苦日子;上台表演节目,别的小朋友都有红色小皮鞋,只有我没有,那种眼巴巴望着别人、还要被老师批评的感觉。当时也没有穷到那个程度,只是我爸舍不得买给我。虽然在你出生时,我们家的条件已经好转很多了,但那样的感觉,我一辈子也忘不掉。”丁茵平淡地追溯童年回忆。   “贫穷是会在人的心头烫下烙印的。姐姐有这个烙印,但你没有,所以你很幸运啊丁厌。姐姐就希望把自己的小孩养成你这样,单纯善良,开开心心。”   “可我并不开心……”丁厌觉得心中很苦涩。他也有难以言述的苦闷和痛苦啊。   “人生来就是受苦的,没有谁能永远开心,生活是痛的。”丁茵莞尔一笑,“但爱能把痛转化为快乐。你不在乎钱,那你在乎爱吗?”   丁厌肯定道:“这我在乎。我只和我喜欢的人结婚。”   丁茵笑得掩嘴道:“你看看你啊,虽然不求财,但总想要奢侈品。”   一刹那间,丁厌误以为被她看穿了自己深藏不露的爱好,他确实痴迷于高奢的小裙子……但他随即理解到,那是形容和比喻。   “多数人结婚,不是为了爱,而是为了相互扶持、搭伙过日子。现代婚姻制度也并不保护爱情,甚至也不保护财产,不然私生子就不会享有继承权了。不过大家还是想要用这一纸契约保障自己的丈夫/妻子名正言顺地归属自己。”   “我们还是说回爱情吧。”丁茵喝了些红酒缓解喉咙的干涩,娓娓道,“你说你有点害怕他,而你害怕的是,他追求你实际是以发生关系为目的,那今晚他已经向你证明了,他不是那么急色和贪图肉欲的人。你还有什么顾虑呢?”   “我苦恼的就是这点啊……”丁厌萎顿地耷拉着头,“我误会他了,还把他赶走了……”   丁茵:“那就把他追回来。”   “不是不是,”丁厌慌忙解释,“我是直男,笔直的,按理说他长得那么帅,亲我我该有感觉吧,可我只觉得压着我好讨厌,想推开他……人的生理反应是最诚实的,我对男人就是没感觉。所以我不会把他追回来……我只是想跟他道歉。”   “道什么歉?害人家白跑一趟?可是人家表明态度了,不是为了跟你做点什么才来的。”   “对呀,想跟他道歉,我误解了他,践踏了他的心意……也不算践踏吧?我那该叫试探?”丁厌探究道。   “不,你不能这么做,”丁茵纠正他的想法,“既然你百分之百地笃定自己是直的,那就不要去耽误人家了。对待不喜欢的人就该冷漠无情,不然会惹上很多烂桃花。”   ——我也想啊……可是他送了我好多好贵的裙子。丁厌仍然困顿不已,啊啊啊啊吃人嘴软,拿人手软,可见钱是多么重要啊!   他只想要小裙子,不想要楚瀛。如果退还小裙子就能远离楚瀛,那他忍痛割爱也不是不行。然而今晚过后,他猜不准楚瀛是什么心意了。   “希望你收下它,然后好好爱惜你自己。”——这无论怎样解读,都像句结束语;但对方走之前又送了他东西,这分明是不可能接受他退还的礼物。   只要一看那些裙子,他就不可避免地会心生愧疚;让他处理掉它们,他更做不到啊!那么漂亮的小裙子……那么漂亮的小裙子……   呜哇我没救了……   丁厌挤出两滴若有似无的泪珠,喝完冷掉的苦咖啡。   靠……比和楚瀛谈恋爱还苦。   NO!STOP!有出息点!   “你说他走前还送了你手链?”丁茵伸手道,“带了吗?给姐姐瞻仰一下。”   丁厌在裤兜里摸了摸,扯出那条细链子放到她手中。   丁茵捏着手链的两端,欣赏它在灯光下闪耀的光芒。完了还给他,并说:“只有你这种直男,才会相信它是路边摊上的便宜货吧。这是宝格丽,这儿还有logo呢。这款我记得售价三万多,不到四万左右。”   丁厌呆若木鸡道:“这、这不是银的吗?怎么可能值几万?”   他作为直男的时尚素养是能分辨LV和Chanel,知道Prada和Dior,Fendi和Céline略有耳闻,但B开头的他只认识Burberry和BWM。   丁茵无语道:“这是铂金……还带钻的。不过你是男孩,怎么会送你手链呢?该送你戒指或腕表才对啊。”   丁厌:“我看我还是还给他吧……”楚瀛又骗他!又骗他!   “这就随便你了。”丁茵下沙发穿上鞋,走向厨房,“我想煮面条,你肚子饿不饿,要来一盘吗?”   “要!”还是吃要紧。   姐弟二人各吃了一盘奶油配黑松露意面,然后端着红酒到微型放映厅里,蜷缩着看完了一部科幻电影。   影片结尾,丁茵感动得热泪盈眶,再去看丁厌,她的笨蛋弟弟已经睡熟了。   她拿起手机,点开相机,关掉闪光灯,然后镜头对准丁厌的脸,为他酣然的睡相拍摄了一张宝贵留影。   昏暗的房间里只有银幕上的滚动字幕照射而来的光,暧昧不明地映那张端秀的脸庞,睫毛浓密纤长,鼻梁像深墨勾勒的俐落一笔,融进了被发丝遮掩的阴影。   她十五岁那年,五岁的弟弟刚学会折千纸鹤,还用水彩笔在翅膀画了小花儿,心灵手巧地串上铃铛和珠子,送给因为期中考试名次退步,而被父母骂得躲进房间里的她。   尽管只是堂弟,但丁厌自小在她家里的受宠地位绝不逊色于她父母亲生的;弟弟又小又笨,却见不得她哭,送完她纸鹤,跑到外面客厅扭着她的父母大哭道:“不准你们骂姐姐!不准骂我的姐姐!哇啊啊——”   她的父亲一面对这个弟弟,就变得慈爱可亲,满口答应道:“行行,不骂她不骂她,小厌别哭了,大伯带你去买大卡车。”   “不要大卡车,要洋娃娃……”   “哪儿有男孩子玩洋娃娃的!”   ……   回想起往事,丁茵不禁怀念地笑出声,又怕吵醒人,只好捂住嘴。待眼中的泪意干涸,她把照片传给了丁厌的妈妈:二婶,弟弟来我家过夜了。    第26章 连衣裙26   丁厌睡到凌晨五点, 醒了,看到丁茵给他留的字条,于是晕头转向地去了三楼的客房, 接着呼呼大睡,一觉到中午。   宏宏和霜霜把他从床上薅醒, 在他耳边吹哨子, 呐喊道:“小舅!小舅!起床了!”   丁厌满脸痛苦地顶着鸟窝发型坐起, 要不是提不动,他就把这俩小兔崽子的头塞进马桶里。   “小舅小舅, 快去洗澡,妈妈要带我们去吃饭。”霜霜把她玩过的亮片金粉撒在丁厌的头发上。   宏宏对她做着鬼脸。   丁厌察觉不对, 刨了刨头毛, 探出手要去抓人, 俩小孩快一步下床跑了, 比猢狲还灵活敏捷。   他去客房的浴室洗了澡,吹干头发,在手心挤了两泵洗手液,然后走下楼去寻找他可爱的外甥们。   宏宏和霜霜坐在沙发里荡着腿玩平板,丁厌神不知鬼不觉地走到椅背后方,两只手伸向前方, 在俩孩子的脸上又涂又抹,尖叫怪笑声响彻客厅。   在他们打打闹闹时, 妆扮好的丁茵走下楼, 她穿了条包身的针织长裙, 身段袅娜娉婷, 雪白的皮草搭在臂弯间, 长卷发垂腰;脸更不必说, 珠光宝气,雍容华贵。   “妈妈好美啊!”两小孩齐声道。   丁厌:“姐姐像梦露!”   “你们三个的嘴可真甜。”丁茵带着香味的纤手以此抚过他们的脸,然后面露异色道,“咦,怎么黏糊糊的?”   一大两小争先恐后地跑去洗手洗脸。   丁茵带他们去尝了一家味道很好的私房菜,之后她要去听音乐剧,所以才打扮得这般隆重。   她有约会,丁厌就要承担起替姐姐带孩子的职责;可他瞄着这对龙凤胎,心里没底,他真的能管得了他们吗……   令他发愁的事还不止这一件。他还想问问楚瀛在哪里,好把那条手链还给对方。   他何德何能戴得起三四万的手链!?   冬天室外冷,丁厌偷懒地带外甥们躲进商场,花了点钱把俩孩子关进游乐场的弹簧蹦床,自己坐在休息区玩手机。   :你在哪里……   给楚瀛发完这条消息,他将手机盖在腿上,深呼吸压下怔忡的心跳。   让游乐场的喧哗热闹分走些许注意力,丁厌再翻开手机,楚瀛回了半个字:?   啊啊啊,这么冷淡干什么!发一个问号过来,我要怎么接话!   丁厌艰难地打字道:我想了想,我昨天做的不太对,先跟你说声对不起。然后能见一面吗?我还是想把手链还给你。   楚瀛:为什么?   :你没跟我说那是宝格丽……   楚瀛:不用了。   :什么叫不用了,我已经收了你很多礼物了,这个是珠宝,有特殊意义,我确实不能收   楚瀛:对我而言它没什么特殊意义,只是路过商店随手买的,你不想要就送别人吧。我回K市了,为这种小东西,不值得人专程跑一趟。   :我可以寄给你!你报个地址给我就好   楚瀛:一定要还给我?   :一定!   楚瀛:那你本人亲自给我送来吧,不然我不会收   哇靠靠靠,给你点颜色你还开染坊了!蹬鼻子上脸!   :OK……   丁厌想:我收了他那么多好处,还东西的时候态度恳切些也无可厚非?   楚瀛:[定位]   楚瀛:明天在这里等你   :收到   丁厌握着手机,出神地望着拦网里蹦跶的大人小孩,宏宏与他对上视线,向他吐舌头做鬼脸。   这小孩上哪儿学的,做出来的表情可真丑。   丁厌学得有模有样,扯着眼皮翻白眼吓唬回去。   ***   第二天,丁厌和楚瀛约好碰面时间,便开着车从榆城出发,两小时后准点抵达了位于K市的某座大型购物中心的广场路口。他与人通着电话,眼睛一边关注着道路一侧的行人,很快见到一名抱着纸袋的高个子年轻人。   楚瀛也恰好回头,然后掉转步伐朝着他的车走来。   丁厌停在路边,对方不见外地拉开车门坐入后排,并说:“劳烦你送我回家。”   看在小裙子的份上,我忍!丁厌顺从地充当着司机,按楚瀛的指令将车开入了自家小区。   他扭身向后方,问道:“这不是我家吗?你耍我啊?”   “你家就不能是我家吗?”楚瀛理直气壮地反问,用命令式的语气说,“开门,我要下去。”   丁厌开锁让他下了车,后悔地想自己不该来的,这个人又不知道要搞什么鬼……   楚瀛:“你去停车吧,我去楼上等你。”   他还吩咐起我来了。丁厌敢怒不敢言,思忖着要不带着那条手链跑路吧——可那样他不就白来了吗?   电梯升至十六层,丁厌出门往右转,楚瀛正抱着那袋子面包食材站在他的家门前。   我是不会让他进门的!丁厌暗暗发誓。他掏兜准备好那条手链,上前递给对方,说:“还你。我没带钥匙,进不去,咱们就这么着吧。”   语毕,他的脸唰地胀得通红,他的公寓是密码锁……事实就摆在眼前他还撒谎,又丢脸了。   “没关系,我带了。”楚瀛出其不意地把纸袋子推向他怀里。   待他接稳了,楚瀛拿出一把钥匙,不费吹灰之力地打开他对门那户的房门。   丁厌吃惊得嘴张成“O”型,两手一松——   趁纸袋落地东西撒一地之前,楚瀛眼疾手快地托住了,游刃有余地用背抵开门扉,邀请道:“进去坐坐?”   “你你你你……”丁厌嘴瓢了,短短一句话半天才说清,“你怎么会搬到我家对面啊!”   楚瀛:“这里房价适中、交通便利、环境宜居,只准你住,不准我搬来?”   “你这是……这是心理变态!”丁厌快急哭了,“你不能这样,你这、这么……你这样做,我只能卖房搬家了!”   “我并不会一年四季都住在这里,所以你见到我的次数是有限的,”楚瀛等得没耐性了,催促道,“别在门口聊了,先进去,我给你泡茶。”   更丢脸的事都做过,也不差这一件了。丁厌破罐破摔地踏入门内。   ***   楚瀛这套房子的户型比他家大,装修风格很……现代中又透着复古?丁厌对室内设计一窍不通,但连他也看得出这间屋子曾经过专业人士的精密规划和设计。   家具摆放的方位和角度、灯光的明暗、地毯与墙纸的图案配色、沙发皮料的质感,连书柜的长宽高也是根据书籍的数量和尺寸定制。   最值得一提是,刚装好的新房,竟全无甲醛油漆的刺鼻气味,可能用的是什么他闻所未闻的高端进口材料。   楚瀛似乎偏好单一色彩,需要用到的布艺清一色是泛黄的米白,所以房子显得敞亮、洁净,较空的地方摆上了生机盎然的绿植。   非要挑刺的话,是缺少生活气息,像样板间或拍片场地,独独不像家。   丁厌没坐下,他一秒不想多呆。于是当楚瀛在厨房收拣食材和冲泡茶水的间隙,他把手链放到茶几的显眼处,踮着步子开溜。   “我们可是未来的邻居,你不考虑和我搞好关系吗?”楚瀛端着两杯白雾腾腾的红茶,从容淡定地凝望着他。   “我前天想跟你搞好关系来着,是你自己拒绝了。”丁厌发牢骚道。   “你那叫做赌气。”楚瀛放下茶杯,拎起那串手链,丢进了空无一物的垃圾桶。   “你干什么!?”丁厌冲来弯腰捡起它,“你怎么跟钱有仇呢?这就算你不要了,也不能糟蹋东西啊。”   “是你在糟蹋它。”楚瀛眼神漠然,话里话外却透着矜傲,“你明知道我不在乎,却一定要交给我处理它。那结果只能是这样了。”   这是钱啊……没有乞丐能眼睁睁看着剩饭剩菜被白白倒掉,就像没有任何一个穷人能够忍受有人在自己面前烧钱。   这何止是挥霍无度,这是罪大恶极的浪费!   丁厌指责对方道:“你又用这招!你答应过我,不能再做类似的事了……可你还是本性难移。”   “是你要来找我的。”楚燙淉瀛说,“这次是你在强迫我收下它,而且我已经收下了。但你对我的处理方式不满,还决定把它收回去。”   丁厌的脑细胞犹如被倾倒入一锅沸水,“砰砰砰”逐一炸裂,他大脑一片空白,“你在说什么……怎么会是你说的那样……”   “你这是诡辩、狡辩,是强词夺理!”丁厌不甘心让对方逞了口舌之欲,争辩道,“你送我的时候,还骗我说它是地摊货不值钱呢。”   “以我的消费水准来说,它就是不值钱的地摊货。”楚瀛无奈道。   “那你送我你眼里的地摊货是什么意思?我也不值钱吗?我只配得上地摊货吗?我是你随手砸点小钱就会主动爬你床的下三滥货色吗?你总是欺负人,我开那么久的车来还你东西,你还说混账话气我……你、你……”丁厌哽咽了,眼泪止不住往下掉。   楚瀛举起双手表示投降,说:“好,全是我的错,我不该骗你,我什么都做的不对。你能不要哭了吗?”   “我、我其实……没有、没有这么爱哭的……”丁厌抽纸巾擦拭泪珠,情绪上收住了,生理反应却还留有惯性,一讲话就抽泣,“是你害的,这全是你害的……”   楚瀛站到他身前,手掌托起他的下颌,拇指抿去他颊边失禁的泪水,轻轻按着他的后脑勺,将他圈到自己怀中。   “别哭了。”楚瀛的语气如同哄小孩,“我没有想和你吵架,我不是故意的,原谅我好吗?”   丁厌在对方炙热的怀抱里,泪如泉涌。楚瀛的手劲大,不是他能轻易挣开的力度,所以他干脆展开胳膊环住那段比他想象中要细,但非常坚韧有力的腰身;出于报复心理,他下狠手挠了挠,坏心眼地企盼对方出丑。   然而楚瀛并不怕痒,身形巍然不动。   从上方传来轻浅的笑声,丁厌仰头,与那双深幽的眼眸相视,只听楚瀛笑着说:“这个部位,是不能随便上手乱摸的。”   丁厌若有所思地往下一瞥,忙不迭地撒手,往沙发里侧躲去。委屈又气忿地叫道:“不准对我耍流氓!” 第27章 连衣裙27   丁茵到美容院做新美甲, 她对彩妆护肤兴味索然,唯独喜欢做美甲,每15天就要换一次。   丁厌和她叙述完自己去找楚瀛的前因后果, 她沉吟不语,半晌才道:“听你的表述, 姐姐觉得, 你没有你自己以为的那么直。”   “我真的很直!我还是挺后悔那天喝多了亲他的……想想和男人那什么, 鸡皮疙瘩冒一身。”丁厌说。   “好吧,就算你生理上跨不过这道坎, 但你通过行为反映出的心理,就是你没有非常讨厌这个男生。”   谁能发自内心地讨厌一个有钱、脸好、还聪明的提款机啊……   “我也只是会被利欲熏心的凡人呐。”丁厌自嘲道, “前天和你聊完我也想了好多, 露水情缘和谈恋爱不同, 谈恋爱又和结婚不同。如果一个人能对我那么好, 又真诚可靠,那试一试也行……可是他太聪明了!心机深沉!真在一起的话,我怕会被他玩弄于鼓掌之中。”   丁茵:“为什么呢?他也没有玩弄你吧,只是操控感比较强;但结合他的家世背景,养成这种个性也不算反常。你这个笨脑瓜,有个人替你出主意安顿好你的一切, 不是该很开心吗?”   “谁会想要被人操控生活啊……我是笨脑瓜,不是没脑瓜。我说不好, 我就是不上不下的……”丁厌捂着心口道, “经常会想起他, 不知道他又要怎么打乱我的生活。拒绝也拒绝不了, 他都搬到我家对面了……以后怕不是要天天见面, 他就像病毒入侵了我的大脑, 用金钱一步步腐蚀我。”   丁茵在紫外线灯照完五根纤纤玉指,再按美甲师的要求把手放到软垫上,说:“姐姐作为过来人还是要劝你冷静。首先呢,你们的关系无论如何发展,最多也只到谈恋爱为止了。”   “如果你是个女孩,姐姐一定倾囊相授教你怎么驯服男人;但很遗憾,你是个男孩。年纪轻轻就能实现经济自由的人,出身阶级是和我们不同的,看待问题的思维方式也有天壤之别;如果像你说的,这个男生是等着继承家业的公子哥、大少爷,那他将来必定要娶一位能够独当一面的太太,即便是不那么独立的娇妻,也得是能为他生儿育女的。”   “除非……追你的这个男生,他真的很特别很特别,不受任何规则约束,否则到了该收心的岁数,他仍然要继承父辈的传统;结婚生子,绵延香火。当然了,富人想得到一个拥有自己血统的孩子,从不是难事,未必得结婚。但姐姐还是不建议你对有钱男人抱有幻想,他们可是很精明的。”   丁厌:“拜托啦姐姐……你把我当情窦初开的傻白甜了吗?我当然知道男人在想什么了,我这不是正处在进退维谷的边缘吗。”   “我是想说,反正你们只是谈谈恋爱,为什么还要顾虑重重呢?不合适就分手好了。爱情是需要义无反顾的,思前想后、踟蹰不前,那什么都得不到。”丁茵揶揄地问,“还是你也不想和他恋爱,只是出于受益者的角度,抗拒不了他提供的诱惑?”   “啊……”丁厌被戳穿了心思,羞赧地回避视线。   丁茵不顾形象地笑得前俯后仰,然后恢复仪态说:“也能理解。被优秀的人倾慕、热烈追求,不管换做是谁,都会飘飘然。至少你姐我到现在,也没能战胜我的虚荣心。”   丁厌看她抿了抿嘴唇,乖巧地捧起奶茶,将吸管喂到她嘴边。   丁茵每个月会奖励自己一杯奶茶,甜味在嘴里扩散开,身心愉悦,她继续道:“那你就不要有愧疚之情了,丢掉你的良心,使劲捞他好了;毕竟他多的是钱,又乐意给你花。”   丁厌分不清她是在开玩笑还是认真的,蹙眉道:“哪儿有你这样的姐姐啊,教弟弟吃软饭,还是吃男人的软饭……再说天下没有白吃的午餐,我答应陪睡都被拒绝了,还不知道他在图谋什么……真掉进坑里我可就惨了。听说好多有钱人都有怪癖……”   这天底下漂亮的女人男人多如牛毛,楚瀛怎么就偏偏看上他了呢。他唯一的过人之处就是,他会穿女装、扮女孩子。但楚瀛好这口的话,国外的更争奇斗艳啊。   他堂姐虽然务实,但不少想法还是偏于浪漫化了。他对楚瀛从未抱有幻想,他只想搞明白对方想从他这里得到什么,他是否能够付得起代价去交换。   在昨天以前,丁厌尚且能说服自己,楚瀛是冲着喜欢他想追他;然而从昨天起,事情又再度升级了——楚瀛搬到了他对门,这不是单纯的有钱没处花可以解释的……这是偏执狂才干得出的事……   “原来你是害怕这个,”丁茵豁然开朗道,“那你直接问他好了。”   “他连买了房子都没告诉我,怎么可能对我剖白心迹……他就爱玩这套,把人整的云里雾里,惊喜又惊恐,他就享受了开心了。”   “这样么?”丁茵道,“不如你略施小计,测试他会不会现原形好了。”   丁厌竖起耳朵,“什么小计?”   丁茵:“给我半天时间想想,晚上再跟你讨论。”   ***   圣诞节后再有十来天便是春节。   丁厌家里的习惯是在年前把一大家子聚在一起吃团年饭,他堂姐夫也会来;之后姐姐和姐夫会带着外甥们回马来西亚去过节。   一月初姐夫如期而至,给家里每个人都带来了礼物,听说他辞职了,还给他发了一笔丰厚的零花钱,并问他想不想去马来工作。   丁厌说年后再考虑,但收到红包的那几句“谢谢姐夫”喊得很乖。   他想想自个儿二十五六的人了,不仅给小辈发不起压岁钱,还倒拿姐姐姐夫的钱,也够丢人的。过完年还是接着买彩票吧。   和他爸这边的亲戚聚完,又得和老妈那边的姨妈一家吃饭。他父母两边的老人都去世了,所以聚会只有两家人。大姨家没有小辈,显得冷清许多;他的精英表哥今年刚和女友领证,预计明年六月办婚礼。   这顿饭他吃的可不爽,大姨和大姨父都是严肃刻板的人,对他没有骑驴找马而是无计划离职的事批评了他大半天,还就他找对象的问题讨论了两小时,一会儿给他指点迷津该找什么工作,一会儿教育他该选什么样的女孩结婚。   丁厌听得头都大了,他私心觉得,他大姨和大姨父那是在他表哥身上找不到做父母的权威,拿他泄火来了。   他表哥既是能人,也是狠人,初中就离家去外省的寄宿学校上学,高中用十多年来攒下的零用钱炒股赚了第一桶金,和父母吵架离家出走,跑去画室集训;以联考第一、高考六百多分的文化成绩入读了顶尖美院,学视觉传达设计。   大三休学在家接外包赚钱,攒了30多万存款,并自学编程;大学一毕业就去美国读了计算机系,回国顺顺利利拿到大厂offer,不到三十岁已年薪过百万。   相当于他大姨和大姨父在儿子的成才之路中参与度为零,平常遇到邻里邻居夸“还是你们家韩云有出息啊,怎么培养出的天才!”,他大姨和大姨夫都不好意思接话。要是他表哥当初不那么中二反叛,而是听父母的话去读土木工程,估计现在还不晓得在哪片工地画图纸。   所以丁厌自认废柴绝非自轻自弃,和他强悍的哥哥姐姐们一比,他就是个彻头彻尾的庸人,成绩永远低空飞过,没有擅长科目和才艺特长,双商都不高;而好看的脸蛋为他带来的实际收益也就是谈恋爱比旁人容易些,没能让他飞黄腾达节节高升。   但人比人气死人,比方说他老妈在见过楚瀛后,再瞧见他表哥,那股艳羡劲儿已烟消云散,变成了拍着他表哥的肩说:“韩云要是再高点就好了,有个185什么,长的再像你妈一点,那这家里门槛都要被媒人踏平了。”   他姨和他妈是吵吵闹闹的两姐妹,最爱互相攀比,前者冷哼道:“那韩云订婚前,来我家说媒的人也不少。生了个漂亮儿子给你嘚瑟的,你家丁厌卖相这么好,怎么连你那儿媳妇的影子我都没见着?”   这可戳中了丁厌妈妈的痛点。回家的路上,丁厌被他妈连敲数下脑袋,训道:“你说你啊,脑子不聪明没你表哥会挣钱就算了,怎么女朋友也看不住呢!你要你这张小白脸何用啊!”   “脑袋还不是给你们敲笨的!”丁厌气恼道,“我又不是他们家孩子,他们管这么多干嘛?你还跟着他们一块打压我,聪明小孩都是被夸大的,我是被你们骂大的,不笨才怪。”   “那也是关心你才管你啊,外面的人怎么不管你?”   气死他了。可终究是喜气洋洋迎接新年的日子,丁厌懒得和他们吵,自顾自地玩手机。   突然间想到什么,他问:“爸爸妈妈,咱们今年还是在家里吃饭吗?”   他妈:“不在家吃上哪儿吃?让你爸买条鱼回来清蒸,还有你爱吃的糖醋排骨。家里就咱们三个人,吃清淡简便点。”   丁厌:“那我能叫我朋友来吗?他一个人在家没饭吃。”   他妈来了兴趣,语调抑扬顿挫道:“哪个朋友?就前些天来过家里的那个,高高帅帅的小伙子?”   “对,就他。”丁厌漫不经意道,“他家人都在国外嘛,在内地只有一个前嫂嫂,哪儿有跑去前任嫂嫂家里过年的。我想邀请他来我们家,也就添双筷子的事,您二老同意吗?”   他妈:“同意啊,怎么不同意?叫你爸亮出拿手绝活,多烧两个菜。”   他爸:“什么帅小伙子?我怎么不知道。”   “丁厌的朋友,你没见过,哎呀那孩子可真是,要是我儿子我做梦都笑醒。”   丁厌:呵呵,女人。   丁厌劈劈啪啪地打字道:你除夕有安排吗?   楚瀛刚巧在看手机,秒回:暂无   :要不要来我家过节?   楚瀛:你确定?   :确定   楚瀛:好   丁厌愣了,楚瀛这人也是真不客气啊,换做是他,好歹也会推委一句:这不好吧?你全家长辈都在我去合适吗?   而楚瀛二话不说就答应了,不愧是外国人……   :对了,你来就来了,不要带礼物   :我爸妈可不知道我们的事,你别说漏嘴了   楚瀛:嗯   :我跟你认真说话呢,你也认真回答我,不可以阳奉阴违!   楚瀛:好的,您还有什么吩咐呢?我会照办的。   :( ̄^ ̄゜)   楚瀛:(づ ●─● )づ   在他的心里,我很像个阴晴不定的精神分裂吧。丁厌哀伤地想,今天要撇清关系,明天就邀请他到家里吃饭;他要是觉得我在钓他怎么办?我原本是那么清纯不做作的人,是贪念害了我。   然而怕什么来什么——   楚瀛:[视频]   楚瀛:朋友在Chloé的秀场,让她拍了些新款,你看看有没有喜欢的   :……请你停止这种行为!   楚瀛:有看中的你就发给我   :!!!住口!你才说了会听我的吩咐!   楚瀛:是的,你指哪件我买哪件,这不是在听你的吩咐吗   丁厌经受不住诱惑地点开了那段视频,他咬住大拇指,心中无限悲凉。这件也想要,那件也想要……这个设计师上帝派来诱骗他出卖灵魂的吗。   “我为什么不是富二代啊!”丁厌在轿车后座忽然发作道,“我要是富二代,至于为点蝇头小利就牺牲自尊吗!”   “儿不嫌母丑,狗不嫌家贫,你这没良心的小子,连狗都比不上。”他妈恨铁不成钢道。   丁厌划着手机,眼底倒映着屏幕的亮光,自说自话:“我将来要是生个女儿,我就给她买全世界最漂亮的洋娃娃、小裙子和包包,这样她长大了才不会跟着诡计多端的男人跑。”   他妈按着他爸的胳膊问:“老丁,你儿子是不是疯了?”   他爸:“哎,本来就分了手辞了职,今天又看到哥哥那么优秀,受打击太大了吧。”   呜呜你们都不懂我的苦,全世界都不懂。   事到如今丁厌只能暗自庆幸,楚瀛是个年轻帅哥,而不是个歪瓜裂枣的豪门老男人;不然再好看的小裙子,他也只能袖手旁观忍痛看它们化为灰烬了。 第28章 连衣裙28   大年二十九, 除夕的白天。丁厌有记忆起,这一天就总是雾气茫茫,空气中弥漫着枯叶堆积如山后发出的潮腥味。   大街上的店铺在下午两三点就会关掉大半, 道路上人迹寥寥,最热闹的是每个人家里。   在他年幼时, 爸爸这边的大伯, 妈妈那边的姨妈, 还有他们家,三个家庭九个人, 还有双方的四位老人,乌泱泱的一大家子同聚在客厅里聊天看电视, 等爸爸和大姨父去厨房做饭了, 哥哥姐姐就带他溜出门放鞭炮。   现如今表哥堂姐各自成家, 祖辈们相继去世, 市区也不再允许燃放烟花爆竹;过年变得像走过场,只有晚饭吃的隆重些,失去了他儿时期盼的年味和欢庆气息。   丁厌裹着围巾在小区外左顾右盼,终于等来了那辆银灰色的四门轿跑。   他妈打发他到楼下生活超市买瓶醋,他正好收到了楚瀛的消息,便将就在路边等一等。   通过相处和观察, 丁厌发现楚瀛很少穿长款的上衣,更偏好利落挺括的外形线条, 那双腿总是又直又长, 予人醒目的视觉冲击。   丁厌对自己的外表满意度很高, 但和楚瀛一比却有种相形见绌的阴影笼罩在心间, 原来他也有嫌弃自己“不够男”的时候。   不过楚瀛并不怎么符合“阳刚坚毅”的教条化审美, 若要形容, 该说是清隽、协调、优雅;还有威风凛凛的挺拔修颀之感,气质出类拔萃。   这么优质的人类男性居然喜欢我!丁厌想一想,颇能感受到丁茵所说的虚荣心。   楚瀛没有听他的话空手而来,带了一瓶他看不懂产地的红酒和一盒巧克力。   巧克力是给他的,红酒是给他父母的。   一进屋,丁厌不得不听他妈在旁边假客气:“小楚来啦!哎你来做客阿姨很高兴的,还带什么礼物呢真是的。”   楚瀛应对年长者很有一套,和他爸妈热络地谈论起榆城的天气和风土人情;又能三言两语地收住话题,保持礼节性的生疏和文雅。丁厌叹为观止,真怕他父母突发奇想要认楚瀛当干儿子。   不过是他多虑了,到了饭桌上,他老爸老妈念叨的仍旧是“现在的年轻人结婚恋爱都不积极”这一老生常谈的话题。   丁厌埋头扒饭,把陪聊的责任全丢给楚瀛。人各有所长,楚瀛爱捧场,就让他捧去吧!我负责当饭桶。   吃完这顿年夜饭,外面的天黑了。他爸妈照例要出去和几位老友聚一聚,打打牌喝喝茶,凌晨再去山上寺庙供新年的第一柱香,祈求菩萨保佑新年风调雨顺、家和万事兴。   走前还不忘问他们俩今晚有无安排,最好还是出门玩一玩,多交些朋友。   丁厌前几年迷恋泡吧,每到除夕夜都会出门嗨一整晚;但今年有楚瀛在还是算了,经历了那么多事,他很难再在这个人面前放得开。   玩不尽兴,还不如不玩。   他爸妈一走,家里就剩他们俩,那种如影随形的尴尬密不透风地包围着丁厌,他飞速转动脑筋回想姐姐的叮嘱,问道:“要不我们看电影?”   楚瀛自然没有异议。   丁厌选了一部泰国鬼片,因为听说泰国鬼片的恐怖程度较高,在除夕夜看恐怖电影也是他难忘的童年回忆之一;投屏到电视上的影片开始播放后,他捧起了一杯热可可,聚精会神地注视着屏幕。   可惜这部电影远远不如他预期的那样精彩纷呈,特效失真,化妆技术差,剪辑配乐也很三流,再惊悚的画面和情节都因此丧失了可看性,无聊至极。   看这种烂片怎么演被吓到缩进对方怀里啊,不纯纯做戏吗,太假了。   放到片尾,丁厌呵欠连天,他关掉投屏,电视跳转到欢快轻松的春晚小品。   “不好意思啊,选片错误,太难看了。”他道歉。   “你想看什么类型的?”楚瀛问。   “我想看吓人的。”丁厌直言。   “我记得有一部还不错,我找找。”   接着他们又看了第二部 电影。   楚瀛选的是一部英语片,开头有些沉闷和文艺,但阴森诡异的氛围营造得很强;丁厌越看越专注,心率持续拔高。播到后四分之一,女主爬上天花板那里,他惊恐地大叫出声,全然忘记了该做什么。   全片看完,他依然没回过神,喃喃道:“这也太吓人了吧。”   楚瀛笑道:“不是你说想看吓人的吗?”   “那你也不能真吓我呀,我本来就胆子小……”丁厌说。那几幕经典的段落萦绕在他的脑海里,无限回放。害得他一看自家黑漆漆的走廊都心有余悸。   他陡然钻到楚瀛的臂弯里,演技拙劣道:“你今晚不许走了!要陪我!”   好羞耻好羞耻好羞耻好羞耻……他也有沦落到跟男人撒娇的这一天。   “好吧。”楚瀛答应了。   丁厌猛地抬头,这在楚瀛看来像只听到风吹草动的小兔子。然而这只兔子问的是:“你放过鞭炮吗?”   楚瀛:“好像没有。”   “走,我带你去!”   ***   丁厌没什么朋友,但他的朋友圈里不缺热衷吃喝玩乐的人,每年都有一群人会想方设法去荒郊野外玩鞭炮放烟花。   他只需发两条消息,便能打听到去处。   夜里10点,两人出了门,丁厌在导航上搜索目的地,使唤楚瀛开车往城南郊外的方向驶去。   远离市区三十公里的高速公路沿途有一些小镇和村庄,这些地方还没有禁烟花爆竹,一下车就能听到零星的鞭炮响声。   开在村口的店铺外支摊摆着各种类的炮仗烟火,丁厌挑挑拣拣地买了一袋子,让老板送了打火机和点炮的香烛,拉着楚瀛回到车上,再次出发去他童年的秘密基地。   每个城市都会存在几处被遗弃的荒凉角落。丁厌小时候最爱去的是那间废弃工厂至今依旧像摊破铜烂铁般摆在那里,杂草丛生,危楼林立,歪歪斜斜的墙下路灯沧桑地亮着。   不知何故,这里从未彻底地空旷过,有住附近的老龄居民会钻进来利用荒地开垦种菜,原本的厂房现在用来晒谷和充当仓库,外面的每一片空地都种满了绿油油的蔬菜。   白天来这儿还算有几分荒凉废旧的寂寞情调,夜晚一来,整个是恐怖片拍摄现场。   但丁厌是提议者,他可不能怯场。他把塑料袋里的鞭炮全抖在地上,先从威力小的放起。   他其实害怕特别响亮的炮声,只喜欢旋转飞到天上的小蜜蜂和手拿的仙女棒,简而言之就是漂亮但不会刺激耳膜的类型。   花火在夜色里盛放洒落漫天,他开心到忘乎所以,忽视了边上还有个楚瀛。   自娱自乐了半天,他才问:“你不玩吗?”   楚瀛的双手插在上衣兜里,看来没有参与进来的想法,只说:“看你玩更有意思。”   “为什么啊……”丁厌停下了。想我又不是供你观赏的小猫小狗,你凭什么看我取乐。   楚瀛:“因为你的笑容很感染人,我认为比烟花更好看,所以挪不开眼。”   丁厌登时双颊微烫,着急道:“你不能净说好听的哄我!我……不吃这套!”   “那我以后不说了,”楚瀛轻易地妥协,“这只是实话。你好像不能理解,我愿意花很多的钱和时间来哄你开心这件事。”   丁厌垂下头,捻着手里点火的香烛下面那截木棍,说:“只是为了哄我开心吗……我才不相信。你就是个阴险狡诈的坏人,我这是在为了打探你的真实想法,跟你虚与委蛇。”   “我刚刚说的是我的真实想法。我的确不能算十全十美的好人,但也没有坏到让你要勉强自己和我周旋吧?”   “不和你周旋还能怎么样?赶又赶不走你,还要收你的礼物欠你一大笔债……”丁厌拿燃烧的香头戳弄着地面,幻想那是楚瀛的脸,不自觉地说出了心声,“坏蛋坏蛋坏蛋……戳死你戳死你!”   他的大脑构造仿佛与他人不同,丁茵教他的心口不一、逢场作戏,他一样也学不会;他就是心里想什么都会全部表现在脸上,高兴了要说,不高兴也要说。   也是因为这点,楚瀛才能用他的弱点狠狠拿捏他吧,呜哇哇哇太悲惨了。   “可是怎么办呢?”楚瀛走过来,陪他蹲下,注视着他头顶的发旋道,“我就是觉得你比很多人、很多事物都要有趣。一看见你我就走不动路了,只想把你放在我一睁眼就能看到的地方。”   丁厌侧着脸抬起眼眸,他自己意识不到他这些接近小动物的动作和神情;可在对方眼中,他像极了正在囤粮却被打断的花栗鼠、从睡梦中惊醒的牡丹鹦鹉、或是惊慌失措的小白兔……随便什么,总之是美丽的、灵动的、毛茸茸的小动物。   实在是,太可爱了。   楚瀛的手放到他的后颈上,抚弄他的发尾和耳后体温偏高的肌肤。   起初丁厌是感到寒毛倒竖,但那只手切真温柔,掌心不够光滑,带着清晰的肌理纹路,触摸着他敏感处的皮肤,引起阵阵异样的酥麻。   “你不要摸了!”丁厌挥开对方后退道,“我老实告诉你,我怀疑你心理畸形有特殊癖好,你再碰我我就拿刀捅你。”为以防万一,他带了一把多功能小刀。   楚瀛笑得埋下脸,笑过了整理好表情道:“那我也没有办法证明我没有特殊怪癖啊,无论我怎么做,你都会觉得我有事隐瞒你,我在伪装欺骗你。”   “因为你就是在隐瞒和欺骗我呀。从三个月前到现在,你自己数数你骗了我多少次?”   “我不是有意的。你还记不记得我问过你,如果你想知道我的事,我会对你知无不言,但你说你不想知道,因为你对我不感兴趣。所以我不知道哪些事是该对你说的,又有哪些事是你不想听的。”   他又在用他的口才碾压我。丁厌说:“你不要模糊重点了,你只要承认你是个谎话连篇的坏蛋就够了。”   “行,我是个谎话连篇的坏蛋,”楚瀛认输道,“我做的所有事,都是在为我的恶行赎罪。”   “这还差不多……”丁厌仔细地盯着那张脸,顿然感到自己的疑虑皆为虚妄幻想;楚瀛哪里用得上处心积虑地诱骗猎物落网,都长成这样了,勾勾手指便能引无数倾慕者趋之若鹜。   天哪,我没喝醉啊——连我这么想了,人果真是视觉系动物,极易被美色蒙蔽双眼……   这种欣赏是无关性别的,长得好看的人总能受到优待,此时他对楚瀛卸下的防备心,便是他给予这份美貌的优待。   楚瀛:“为了向你表达歉意,我有一件礼物要送你。”   他怎么每次见面都要送我礼物……丁厌心里的狐疑变成了些许不易觉察的期待。   开着灯和暖气的车内,丁厌被冻得冰凉的手指回暖发麻,他揭开那只方方正正的盒子,拨开交叠的包装纸,一双黑色的浅口高跟鞋躺在盒中,花枝式样的鞋跟镶嵌着金色标识,红色绿色的毛绒小球叠坠在后;鞋面点缀着褶饰,前半段高雅,后半段俏皮。   他爱不释手地摸着那几颗绒球,“这也太可爱了……”   鞋底的码数是39.5,他恰好能穿;即便不穿,光是放在鞋架上养眼,也相当怡然幸福啊。   “喜欢就好,上次弄坏了你一双鞋,一直想找机会补偿你,但没看到合适的;这是圣诞节特别款,希望你现在收到也不算迟。”   丁厌盖上盒盖,沉淀澎湃的心情。   ——我不能受宠若惊,不能大惊小怪,不能感激涕零,这是他赎罪补偿我的,我受之无愧……   啊啊啊好喜欢啊!   他怎么总能挑中我喜欢的东西!   丁厌的满心喜悦难以自抑,拽着前排楚瀛的胳膊,倾身凑上去亲了亲对方——   “奖励你!”   被他亲了,楚瀛不觉诧异,只是笑着,似乎真的很沉浸于与分享他快乐的时刻。   “还想玩吗?还是回家?”   “回家回家。”丁厌迫不及待想回去试一试他漂亮的新鞋子。   楚瀛的手搭在方向盘上,又问:“你想回哪个家?”   父母家什么都没有,所以……他答道:“回我的家!”   前座的人不再多言,按照他的意愿驱车上路。   凌晨的高速公路冷寂空旷,零点整一朵朵绚烂烟花在天边绽放,照亮整片夜空。   丁厌看向窗外发呆,这就是所谓的心想事成吗?得到的皆是想要的,没有交付条件,无需讨价还价。   他眼眶一湿,不愿眨眼地仰望着天幕中的彩色花火,烨亮的光彩映在眼底。   他轻声说:“谢谢你啊,这是我成年后过的最充实最快乐的一次新年。” 第29章 连衣裙29   凌晨一点半, 丁厌解锁公寓的门,回到自己久违的小家;今天行程虽满,他却丝毫未感到困倦, 进门就先去浴室洗澡,他喜欢在身体最轻盈放松的状态下试换女装, 更有仪式感。   但他洗完澡出来, 楚瀛人却不见了。他发消息问:你去哪里了0.0   他只是单纯地询问对方的去向, 没有别的心思,也希望楚瀛不要把这当作某种暗示。   楚瀛:我在这边, 你弄好了过来。   :过来干嘛……   丁厌的眼前闪过上千帧少儿不宜的画面,他千真万确还没准备好和男人那个什么。   楚瀛:你不饿吗?我做了点吃的。   :哦!我换好衣服就来!   嗐!原来是我小人之心度君子之……也不一定吧。丁厌的脑回路一百八十度大转弯——楚瀛那一肚子心眼儿, 还是小心为上。至少要立场坚定地申明自己绝不可能陪他玩什么稀奇古怪的play……   如果能只停留在亲一亲的阶段就好了, 只亲的话, 他还是能学着慢慢接受的。   ***   宵夜是加餐, 适量就好。楚瀛从冰箱拿出一块金枪鱼排,解冻、腌制、调汁、配菜,总共花了将近40分钟。   丁厌给他发微信时,他正好在切番茄。   当他在锅底淋上橄榄油,将腌好的鱼排送入升温的锅中,适逢门铃响了。   楚瀛不慌不忙地走去开门。   门外站着一位身量细瘦的高个子女孩, 她穿了一条裙摆有蓬度的小黑裙,光裸双腿玉白无瑕, 脚上的高跟鞋后跟缀着红的绿的娇俏绒球;她是黑色长发, 戴了一支十分卡通的麋鹿角发箍, 发丝间晃荡着雪白的兔毛耳坠。   没有化妆, 只浅浅地涂了一层山莓色唇釉。   丁厌的瞳色深, 一双眼睛亮而有神, 侧肩从他的身体与门的夹缝间溜进他的房子,嗅了嗅空气,说:“好香啊,你在做什么?”   鱼排浸润着热油,发出滋滋的声响和美妙的肉香,在焦黄的肉质表面撒上胡椒、盐、香料,再等待几分钟,由银亮的铲子铲起,盛进洁白的圆盘。   红艳艳的多汁番茄也用余温煎过,熟烂地摆在盘边,饮料是两杯柠檬汁;富有营养而清淡的一餐就做好了,主菜与餐巾、刀叉、玻璃杯一同摆放到桌上。   丁厌望向他的眼神,难得带有几许崇拜,“你是会做饭的。”   楚瀛:“你不会做饭?”   丁厌拿起餐刀切下一块鱼肉,小口品尝,然后喝了点果汁道:“我不会做,我太笨了。”   “这和聪明笨有什么关系?熟能生巧而已。”楚瀛习惯先吃配菜。   “不,做饭多少还是需要天赋的。”丁厌说,“我记性不好,火候和口味都没法掌握,还时常分心把锅底烧糊,就是性格不合适……”   “但你都能学会开车,学做饭又有什么难的?”楚瀛道。   丁厌:“你非得让我说出,我就是懒、不爱碰锅碗瓢盆和油烟,你才满意是吧。”   楚瀛发笑道:“很抱歉。”   一块鱼排的份量哪够填饱肚子,但夜里吃多了不好消化,所以六七分饱足矣。丁厌爽快地结束用餐,用餐巾擦了擦嘴,喝光了酸酸甜甜的柠檬汁。   “感谢款待!改天我也请你吃饭!”   “嗯,好。”楚瀛同时放下了餐具,然后端着杯子喝水,并问,“还想要甜品吗?”   丁厌抿着嘴唇,说:“如果……你家有冰淇淋?”   “还真有。”语毕,楚瀛去冰箱拿出一桶香草味的冰淇淋,洗了两只新杯子,挖了三颗球,摘下两片薄荷叶点缀,插上小勺子递给他。   丁厌在看手机,头也不抬地伸手接下杯子。他在家时拍下了今夜的装束po到小号上;除夕夜熬通宵当夜猫子的网友不在少数,火速集结在他的评论区和点赞列表。   -第一!迟来的圣诞节福利?   -啊啊啊啊姐姐头一次发腿照   -这鞋什么牌子的,好可爱……   -老天爷啊,维纳斯看了你也要自惭形秽   -美女新年快乐!   楚瀛窥见他的手机屏幕,道:“这么说,他们是先于我看到你这身打扮的?”   “可是你能看见脸呀,他们又看不见。”丁厌识趣地翻过面放下手机,吃了口冰淇淋,咬着勺子感触道,“你好像哆啦A梦,我想要什么你都能给我。”   “我有那么胖吗?”楚瀛也不会当真计较他发照片,坐下解决自己那份甜品,吃相斯文而不失效率。   “我哪儿知道,我又没看过……”丁厌说完,真想扇自己两耳光,这说的什么话这是。   也许是吃多了,脑子短路了;我的大脑为什么天天短路呢,我什么时候才能拥有两瓣聪慧的脑花。   “那你想看看吗?”   “啊?”   楚瀛又笑了,勺子搁到空杯子里。“有时也不知道你是真傻,还是装傻。”   我明显是真傻呀……丁厌想了想,没说。哪有人会承认自己傻的,傻子也有自尊的啊。   对方换了话题,“鞋子怎么样?大小合适吗?”   丁厌:“刚好合适,你怎么会知道我穿39码半?”   “看出来的,我很关注你。”楚瀛的两条手臂靠在桌面,是松弛亲近的姿态,“不过我主要是想问,舒适度如何,磨脚吗?”   “新鞋子哪儿不磨脚的,尤其是女鞋,特别是高跟鞋。”丁厌颇有心得道,“你别误会,这和价位没关系,五百、一千、六千这三种价格的高跟鞋我都买过,每一双都会磨出血,大概就是美丽的代价吧。”   “穿着这么辛苦,但还是喜欢?”   “嗯!”丁厌畅谈起感想,“我是男的,痛了难受了还可以脱掉,穿回男装;但我的前女友,她也不矮,可每次去应酬,她的上司就要逼她穿得正式点,其实就是要她穿裙子和高跟鞋,她那几次回家脚趾都肿了,疼的要命,所以她恨死那个老头了。”   曲荷选择出国读博,也有工作环境不如意的原因。   楚瀛追问:“那你是如何安慰她的?”   “我只能为她按摩,帮她上药、贴创口贴。”丁厌气馁道,“安慰人我不会,她常说我一张嘴就暴露智商,还说我要是个哑巴就好了。可我也没有那么烦人呀,只是嘴有点笨。”   “你们这些聪明人,就爱从我这种笨蛋身上找成就感。”   楚瀛:“你跟她是怎么认识的?”   “你问曲荷啊?”丁厌仰靠着椅背,手指在餐桌边缘按来按去,假装那是琴键。“就外面喝酒的认识的,她把我当成知心姐姐吐槽前任,然后我说我是男的,她反而更开心了。之后约会了几次,就顺其自然地在一起了。”   “很羡慕。”   “羡慕什么?你难道会缺恋爱对象吗?”   楚瀛摇头,解释道:“我是羡慕她想和你在一起,是那么容易。”   丁厌眨着眼,探究地问:“怎么?觉得我难追?厌倦了?”   “那倒不是,只是有了对比,心态难以平衡。”   “谁让你是男的了,你要是女孩子,我愿意倒贴你。”   “是男是女很重要吗?”   “重要啊,性取向是个很严肃的问题,比如你吧,你是我见过的同性里数一数二有魅力的,但我对你没有冲动。我也不想看你脱光——这就是我们谈恋爱的最大矛盾核心。我遇到喜欢的女孩,就想和她搂搂抱抱,一天亲好多次,还会……”丁厌省略了私密细节,“反正就会很黏糊啦,但和男人,我不行……”   楚瀛:“你又没有试过,怎么能肯定不行?”   “没吃过猪肉总见过猪跑啊……”担心冒犯他人的取向,丁厌没再往下说,但他第一次看男人和男人的小电影时,的确又惊又怕,还有点想吐。   “那上次在你家,你是怎样突破心理障碍,对我投怀送抱的?”   投怀送抱说的也太暧昧了吧!明明知道我那是赌气……坏人。丁厌说:“那是豁出去了,不想在乎了,大不了当成被狗咬。”   楚瀛探手到装饰花瓶里抽出一支假花——细看之下,那其实是一根包装浮夸的棒棒糖。他慢条斯理地拆着糖纸,道:“要试试吗?我还是很有信心改变你的固有认知和想法。”   丁厌倍感压力,警惕地问:“……试什么?”   楚瀛含入半透明的茶色糖果尝了尝味道,然后空出口舌,说道:“猪跑。”   ***   两人的位置从餐厅座椅换到了客厅沙发。那只手伸来的一刹那间,丁厌还是很想躲,但他以定力压制了本能,任由对方捧住了他的下颌角。   楚瀛的掌心温度偏高,摩挲着他颈侧和耳朵后方的皮肤,痒痒的,还很热。   粘了一层糖的嘴唇很黏,像湿软柔滑的苔藓堵着他的嘴,但因为甜度高,有种腻腻的果香,所以并不讨厌。   舌尖的触感粗糙,可是它灵活温柔得令他害怕,如同有生命般攫取了他的五重感官,缠着他沉进了糖果味的海水,那里温热暖融,滚热的呼吸灼烫了血液和骨髓。   亲了有半小时之久,丁厌感到缺氧晕眩,唇舌都被吮得失去了知觉,他突然推开身前的人,以舒缓急剧的心跳频率。两瓣肿胀的红唇微张着,他慌乱而羞怯地转开脸,目光发直地看着前方。好像……是还挺不错的?   除了有种快要溺亡的恐慌感。   对于他张皇失措的反应,楚瀛表现得很受用,微笑道:“我刚才的服务,您还满意吗?”   丁厌傲然地扬起下巴,说:“有什么好满意的,这也不过是你的一种熟能生巧。”   楚瀛:“那你可误会我了,我只是天赋异禀。”   丁厌随手抓起抱枕朝人扔去,“休想骗我!”   “真的,我上次亲别人还是在十九岁。”   “十九岁!?”   “嗯。”   丁厌一脸不信道:“那之后呢?”   楚瀛把抱枕压在腿上,说:“无论你信与不信,我已经单身好多年了。”   丁厌心生同情,又格外想探听秘密,于是问:“为什么?你是性冷淡吗?”   “与那无关,个人选择罢了。”   “总有个原因吧……”丁厌被吊足了胃口,心痒难耐。以他的角度看来,楚瀛要么是在撒谎,要么是真有不可告人的苦衷或隐疾,否则无缘无故单身多年是说不过去的。   一个人常年单身这件事并不稀奇,可能是眼光高,也可能是无法与人建立亲密的情感连结。但楚瀛处理暧昧关系的手法太娴熟了,哪里像情史空白的样子。   目的达成,楚瀛兴致盎然地捋着他的一簇长发,绕到耳后,捏了捏他的脸颊,“关于这点,我们进展到下一步时,我再告诉你。”    第30章 连衣裙30   父母的家哪有自己的小窝逍遥自在, 丁厌以陪朋友为由向他老妈告假了几天,舒坦地在公寓里熬夜睡懒觉。   正月的头几天,平常点惯了的外卖好多都没开门, 他只好去楚瀛那儿蹭吃蹭喝——不,严格来说是楚瀛很想施展身手投喂他, 他是却之不恭, 不辜负他人美意。   初三这天的早午餐是墨西哥卷饼和牛油果taco, 楚瀛的厨艺不能说绝佳,但涉及的食材口味之广, 吃不腻。丁厌穿着他的小恐龙样式的连体家居服坐在人家的凳子上转来转去,真把自个儿当嗷嗷待哺的动物了。   这顿吃完已临近中午, 楚瀛把脏盘子餐具放进洗碗机, 看了眼时间对他说:“你要回去换个衣服吗?下午Elsa要来。”   “李芃芃?”丁厌问, “你又帮你嫂嫂带孩子?”   楚瀛:“是我邀请她来的。”   “她爸呢?”   “我也不知道。”   丁厌瞪圆眼睛, “那不是你亲哥哥吗?你不知道?”   “我们不常联络,确切地说是找不到他,他不怎么理我。”   丁厌竖起八卦的耳朵。   见他想听,楚瀛不吝啬地讲述道:“我二哥比我大十岁,他和大哥是对双胞胎,所以从小我就融入不进他们的兄弟关系;对二哥来说, 我或许更像累赘的跟屁虫。他们常常把我丢下,我就只能留在家里自己玩。”   “你们是同一个妈生的吗?”丁厌感觉听到了天方夜谭, “我堂姐表哥也比我大十岁, 但他们可疼我了。”   “当然是, 不过妈妈也很少管束我们, 她有别的更想做的事。”   “你们妈妈是做什么的?”   “她对欧洲的城堡古宅很有研究, 在我十三岁以前她从事的是古建筑壁画的修复工作;后来生病了, 居家休养,没几年病情加重,父亲把她送进了疗养院,再后来我见到她,就是在她的葬礼上了。”楚瀛说的云淡风轻,“我二哥迟来的叛逆期就是那时开始的,他恨这个家里的所有人,虽然我也不清楚为什么。”   丁厌:“你的家庭故事听起来好复杂诶。”   “是复杂,所以没有人喜欢回那个家。”楚瀛拿出橱柜里的糖果和巧克力,倒在盘子里,为小朋友的到来做准备。   丁厌偷了一块软糖,剥了纸包在腮帮子里,“你是在英国出生长大的吗?可是你的中文很好,不像一般的华裔。”   弄完糖果,楚瀛又装了一小碗蓝莓,“我是在香港出生的,我父亲是香港人,母亲是中英混血。他们在大学里相识,结婚前一切都很顺利,婚后各种矛盾显露端倪,关系恶化得厉害。我的中文是我外祖母教的,她祖籍在上海,是大学中文教授。”   丁厌竖起大拇指,“书香世家。那你爸是做什么生意的?”   “和你前女友一个行业,他也是造船的。”   “那你爸至少是能上新闻的那种业界大人物吧?”   “你去网上搜,确实能搜到。”楚瀛挑了一颗胖胖的蓝莓喂给他,他张嘴接了,才满足他的好奇心道,“新闻我没太注意,但有座博物馆是为他建的,可惜那个地方不好玩儿,专程去没必要;你要是想了解,下次找个机会带你去参观。”   “我好嫉妒你啊。”丁厌咬着蓝莓,食不知味,心头涌出苦涩,“你好会投胎……一出生就什么都有了。”   “你有的也不少,”楚瀛说,“你的父母亲人都很爱你,这是无价之宝。”   “话虽如此……但……哎,”丁厌也想不到能说什么,又道,“说回你哥哥吧,你二哥和李琰是家族联姻一类的吗?”   “不是,她父母只是寻常生意人,我父亲对这桩婚事很不满,当初也没有参加他们的婚礼;再加上Elsa是女孩,所以……”   丁厌突然想到了丁茵对他说的——“除非……追你的这个男生,他真的很特别很特别,不受任何规则约束,否则到了该收心的岁数,他仍然要继承父辈的传统;结婚生子,绵延香火。”   “那你是不是迟早要回去继承家业,娶一个比李琰还要高贵的富家小姐,再生个男孩?”   楚瀛揣摩了片刻,说:“原来让你游移不定的,是这个?”   “不是不是!”丁厌慌着否认,怎么搞得像他很想上位一样……“我是随口问问,你不想回答就算了。”   楚瀛:“这并不难回答。首先我父亲身体康健,再撑二十年不是问题;其次是结婚的事情我已经和他抗争过了,他不会再逼我,相应的,我也不会是他的首选继承人。”   “那你还大手大脚的花钱……要是过些年你爸把你扫地出门怎么办?”   楚瀛被他天真的模样逗得轻笑不止,上手搓揉着他的头发。此举把丁厌搞迷糊了——我说了什么很可笑的话吗?   他扒掉楚瀛的手,刨着自己乱糟糟的刘海儿,还没问“李芃芃几点来”,就听到有人按响了门铃。   ***   李琰拎着新买的包,领女儿走入门内,楚瀛带李芃芃去卫生间洗手,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她则脱下外穿的大衣,挂到玄关衣架上,走了两步才见到客厅里还有个意想不到的人——   “丁厌?”她走到茶几前落座,燙淉把女儿的魔方玩具放桌上,略带惊奇道,“你没回家陪父母么?”   丁厌是她公司起步时招入的第二批员工,她私心还是挺喜欢他的,脸好看、性格有趣,能力无关紧要,留在办公室里调节气氛就蛮好的。而且往期的实习生真有不少是冲这个傻里傻气的“美少年”留下的。   然而丁厌过于不解风情,不会看眼色,李琰动过心思培养他,最后都不了了之。   她记得他父母在榆城,乖乖仔大过年的不回老家陪长辈,怎么和楚瀛这个浪荡子搅在一起。   “我爸妈忙着探亲访友,我也帮不上忙,就回来了……”丁厌手心冒着热汗,在珊瑚绒的居家服表层磨蹭着。   “你病好了点吗?”李琰从盘子里挑了一枚糖果,将那层塑料糖纸揉得喀嚓作响。   丁厌:“啊?”   就在这时,楚瀛带洗完手的李芃芃来了。   “Elsa,你坐那边。”   “小丁哥哥!”李芃芃被他的恐龙连体衣吸引,挨近他说,“我家也有一只绿色小恐龙。”末了眼珠睁得圆溜溜,问道:“你怎么会在我小叔家里?”   “小丁哥哥和你小叔是邻居。”李琰解答了女儿的疑惑。   丁厌瞅向楚瀛,仿佛是质问:她都知道些什么!?   李琰:“你的辞呈不是托楚瀛交给我的吗?也真够巧的,你们俩买房子居然能买到一块儿。怎么样?做手术了吗?想不到你会有急性阑尾炎,你入职交的体检报告上也没写过。你和楚瀛这是从邻居处成朋友了?衣衫不整地就跑来他家里。”   她最后那句半开玩笑的调侃惊得丁厌红了耳根。   “……做了,恢复得很好……呵呵医生说将来不会再犯了。”丁厌满嘴胡诌,心下一万遍庆幸自己有分组发朋友圈的好习惯,所以李琰和公司的人看不到他去旅游的照片,不然……呵呵呵。   “嗯,那有复职的打算么?你的职位我还给你留着呢。”   “不了,我爸妈想让我考公务员……”   “考公也好,稳定。”李琰吃了两颗蓝莓,扯了纸擦手,和楚瀛说,“那我先走了,你要嫌她烦人了,就送她回家让阿姨带她。”   “妈妈乱说……”李芃芃不满意地撅嘴道,“小叔才不会嫌我烦人。”   李琰勾手指刮刮她的小鼻头,宠溺道:“你就是小烦人精,留在这儿不准给小叔添麻烦。”   楚瀛跟着起身,“我送送你。”   李琰制止道:“送什么送,就那两步路。你们玩吧,好好休息啊丁厌,祝你身体健康。”   丁厌:“谢谢李总,祝你新年快乐,事事顺心。”   送别了李琰,待门一关,丁厌垮下绷紧的双肩,呼气道:“你跟她说我是急性阑尾炎才辞职的?”   楚瀛:“不然呢?你又不愿意走离职流程,还有比急性病更好的理由吗?”   丁厌忧郁道:“那你说啊,我这得了急性病,离职去做手术了,也没有一个同事关心慰问我,去医院看看我什么的。我做人做的好失败……”   “这我不同意。人不需要让自己活得很受欢迎,你就是你,别人对你的评价并不重要,你是依照自己的意愿活着,并且很快乐,这就够了。”楚瀛被李芃芃拉着手指,他一低头,小侄女朝他手里塞了一只魔方。   “可是你说的这种生活,好奢侈啊。”丁厌吃着糖,却不觉得甜,“我不想考公务员,不想要一成不变的生活,但为了父母的心愿,我还是要去试一试;人怎么可能不用活在他人的要求和目光下呢?”   楚瀛把玩转动着彩色魔方,一心二用地说:“你父母只想你有份可靠的工作,有稳定的收入来源能为你的生活兜底,这世界上的好工作很多,未必就要追求什么铁饭碗。”   “这还用你说嘛……”丁厌单手托着腮,发愁道,“正是因为我找不到什么像样的工作,他们才会逼我的啊……”   “可我觉得你不喜欢工作。”说话的这短短十来秒时间,楚瀛已将魔方的每一面复原归位,还给李芃芃。   “小叔好厉害!”小朋友举起颜色规整的魔方欢呼着。   丁厌看的心里拔凉,感受到了自己与对方的智力差距,但想想楚瀛念的是数学系,那也怪不得。他说:“哪有人会喜欢工作啊……工作是为了挣钱,为了生活,为了相亲……你以为人人都跟你似的,应有尽有,不为五斗米折腰吗?”   “工作的事,我能帮你解决,”楚瀛照看完侄女,视线投向他,“如果你需要的话。”   丁厌怯怯道:“有什么条件吗……”   楚瀛转头问李芃芃:“Elsa,好久没见Lily姐姐了,你想她吗?”    第31章 连衣裙31   丁厌在衣柜里东挑西拣, 春夏款的衣裙扔了一床,仍旧没能找到称心如意的那件。   问题出在他自己身上,他热衷于穿女装的季节是春夏秋, 所以买衣服也只买薄款,一到冬天他就犯懒, 外出只爱穿卫衣裹着羽绒服, 在家就穿厚软舒适的居家服。   所以让他现搭一套冬季的女装出来, 还真有点困难。   陷入困扰,他思维散漫地寻思起那些有的没的;收礼物就算了, 还依赖于对方帮解决自己的工作,这太超过了。   他堂姐丁茵说的对, 想要什么, 就得付出相应的代价去交换。可他又不想让自己显得那么廉价, 具体他说不好, 总之他想反悔了。   丁厌还是那身恐龙套装,从自家迈入楚瀛的房门,只需四步,他走完第五步,瞧见楚瀛在教李芃芃解魔方,未能及时看他, 于是这给了他耍懒的勇气——   “我觉得……”   楚瀛闻声抬头,等待他说下去。   “我觉得我还是不能托你帮我找工作。”丁厌低眉敛目地说, “咱们还什么关系都不是, 我不想太仰赖你……”   “这是你的自由, 我只想尽可能地给你多一些选择, 但如果你不想要, 那也没关系。”楚瀛不在乎道。   ——并非针对“你竟然不领情”作出的漠然回应, 而是很舒展自然的心态;不在乎你拒绝与否,是真的没有关系,不必介意。   丁厌那颗连毛毛雨都能把它捅得千疮百孔的脆弱心脏,得到了温和的托举,他很容易轻信于人,接着全凭直觉地走到了那方地毯坐下;两手搭在李芃芃稚弱的肩膀上,好似她是人形玩偶抱枕。   “但我觉得你很聪明,我投简历找工作的话,你能帮我参考吗?”   “当然可以,”楚瀛说,“不过我没有正经工作过,至少常规的工作没有,所以能够提供给你的建议有限。你要是想投资,我倒是有丰富而资深的经验可以传授。”   丁厌垮着脸道:“你就不能不炫富吗……”   “我下次注意。”   李芃芃被成年人的手压着,不自在地站了起来,小朋友软乎乎的小手揪着丁厌的帽兜,问:“小丁哥哥,你怎么不去我妈妈的公司了。”   “我不想去了。”丁厌呵护地揽着她,尽管她并不是站不稳的小宝宝。   “为什么不想去了?”   “因为……就像你明年要离开幼儿园去上小学,哥哥也要离开你妈妈的公司去别的地方。”   “哦!你毕业了!”   丁厌快笑死了,说:“对,你好聪明啊。”   李芃芃小心翼翼地摸着他的脸,“那我以后,还能看到你吗?”   “能啊,我就住对面,你来找你小叔就能看到我了。”   “好吧……”李芃芃推掉他的手,跑去找楚瀛,“小叔,什么时候才能找Lily姐姐玩呀。”   楚瀛很是遗憾地说:“她暂时不想出来。”   “啊……”李芃芃的声音难过得像失去了全世界。   丁厌才不上当,说:“要等春天啦,芃芃不知道吗,漂亮姐姐都喜欢暖和的天气,冬天太冷了,她们都不爱出门。”   “Lily姐姐也要冬眠吗?”   啊啊啊啊。丁厌一把抱住她,吻了吻她香香的头发,“太可爱了你……想把你偷回家。”   李芃芃见怪不怪了,说:“小丁哥哥,拐卖小朋友会有警察叔叔来抓你。”   丁厌陪小姑娘看了一下午的《小公主苏菲亚》,到点楚瀛负责做饭,他和李芃芃负责吃。   晚上李琰来接女儿回家,还给他们带了新年礼物,说是聚会上朋友给的,两盒西式点心。   人私底下和工作当中或许有两幅面孔,这一来二去,丁厌对李琰的恐惧感消除了大半,不过也可能是因为他无需再承担身处下层员工的压力。   夜里他既不想打游戏,也不想回去睡觉,试着鼓动楚瀛道:“除夕那天你找的片子好好看,还没有类似的?”   楚瀛:“有,不过没有那么刺激了。”   “我还想看,”丁厌积极道,“我家囤了很多碳酸饮料和薯片,我去搬点过来。”   他如同一只忙碌的仓鼠,盘了一大包零食汽水到别人家里,铺了满满一茶几,还拆了李琰送的那盒点心。   两个人连看了两部惊悚片,是同一系列,上集看了接下集,在凄寒的正月冷夜里体会到了“山中无日月”的透彻沉浸感。   看完丁厌抱着枕头摔倒,后怕道:“吓死人了,我都不敢睡了今晚……”   “那就不睡了。”   “不睡捱不住啊……”   “所以你是想留宿,还是想我陪你睡?”   丁厌弹起坐直,“我没这个意思!”   楚瀛表示理解,遂问:“想喝酒吗?酒精助眠,喝了你能好睡些。”   “不喝了,我回去睡了。”丁厌徒一站起,又弯腰在对方的脸上啄了小下,“今天很开心,谢谢你!”   楚瀛送他到门口与他告别,摸摸他的头发,“晚安。”   ***   丁厌潇洒无忧的生活持续到了大年初八,刷朋友圈看到大家纷纷回到岗位复工,开始了繁忙的都市快节奏生活,他知道自己的悠长假期也该到头了。   他陆陆续续地投了些简历,可是要么没回应,要么薪资待遇不符合他预期。但兜里的钱还没花完,所以他也生不出紧迫感,反而为了借玩乐消愁,拖着楚瀛出去陪他下馆子。   他就是爱玩,长不大,哎。   找了一家刚开业的日式烤肉探店,味道上佳,所以丁厌拍照发了定位朋友圈,点评了两句。   他通讯录里的女生数量远超男生,不多时就收到几十个好友点赞,还有人来私聊他。   夏天灏:[定位]   夏天灏:好巧   丁厌点开地图,图标显示两人的位置只相隔一条街,他在烤肉店,而对方在临街的商业大厦里。   :夏哥!你怎么来K市了?   夏天灏:跳槽了   :那你以后都在这边工作了吗?   夏天灏:嗯,改天约你吃饭?   :好,我最近天天都有空/龇牙   夏天灏:那要不就今晚?   :可可   桌对面的楚瀛问:“跟谁聊天?笑得这么开心。”   “我大学的一个学长。”丁厌翻过手机,继续认真吃饭。   “前男友?”   丁厌不悦道:“说了我只和女孩子交往过,哪儿来的前男友……学长就是学长,人家当年特别照顾我,还帮我找房子来着。好几年没见了,现在他调来K市工作,我当然要请他吃饭。”   楚瀛说:“但你单独去见其他人,我会吃醋。上次碰到你去机场送你前女友,我失落了好久。”   “下次你回英国,我也去送你呀。”丁厌大方道。   “你很希望我走吗?”   “不希望,可是你要走我又拦不住。”   楚瀛:“既然你不希望,那我就不走。”   丁厌的筷子在碗里戳来戳去,说:“你爱走不走。”   “我身为一个尚未脱离雄性本能——即领地意识的男人,还是想要旁敲侧击地了解,这位学长和你的关系如何,他是我的竞争对手之一么?”楚瀛总能把常人难以开口的话,说的无比自然。   “好吧,既然你真诚地问了,那我也坦白告诉你——绝对不是!”丁厌严肃道。设身处地地换位思考,假如今天坐在这张桌上的是他和曲荷,他也无法接受曲荷撇下他去和别人单独约饭;除非他能排除那个约会对象的嫌疑——这就是男人骨子里的占有欲和抢地盘本能。   他的情结或许比楚瀛还要严重,因为连曲荷跟女同事逛街他也会吃味——她们有我漂亮吗,有我懂你吗,你让她们陪你买衣服而不让我陪你,你一定是厌倦我了。   就算清楚那只是日常交际和充实生活的正常行为,他还是不甘心不服气。喜欢一个人就会想要独占,排斥他者;何况他本身就能取代“闺蜜”这一位置,他就想要曲荷的生活里只有他一个。   可是他的这种做法被曲荷狠狠唾弃了,说这是敏感多疑、掌控欲旺盛的表现,要他好好反思;她是独立个体,不是某某的女朋友,更不是某某的所属物品,她有权决定自己和谁交往,就算是面对最亲密的人,即便是父母,她也绝不退让。   丁厌回头仔细反思了,虽说没反思出个所以然,但他察觉到了曲荷言语中的坚定不移;要是他再作,她恐怕会离他而去。于是他收敛了,不再动不动吃醋。   今天轮到他自己面对这个问题,终于能够理解当日曲荷的感受。不过楚瀛比他稳妥沉静得多,只是问一问,没有插手干涉他与谁交往的打算。   “我大学期间被室友排挤,想搬出去住,是学长帮了我的忙。”丁厌以平常心说起,“就有个同寝室的男生,他在追我们当时的系花,他们叫什么名字我都忘了……总之系花拒绝加他微信,却主动来加了我的,他就因此记恨我吧。一个寝室八个人,他是老大,他们每天在室内抽烟,还不爱干净,被子床单一学期不换;我就说过他们几次,结果所有人都讨厌我,合起伙来冷落我、捉弄我。”   “夏学长是我在校园文化节认识的,他在台上表演节目,唱歌特别好听,所以有女生要我去帮她们要联系方式,我就去了啊;他人也很好,直接给我了。后面学校里碰到过几次,约着出去玩过,他听说我被欺负,还想要帮我讨回公道。但我说算了,本来我也不爱住宿舍,就趁那个机会搬出去自己租房了。”   “夏学长陪我看了很多房子,和房东讨价还价,他什么都懂,让我免于被坑;搬家的时候还帮我搬了家具上六楼,我很感激他的。”丁厌摊手道,“就这样啦。”   楚瀛握着筷子,又放下了,问:“你确定,他那时不是在追你吗?”   “他那时有女朋友的,还是很优秀的女孩子。”丁厌哼道,“这世界上的男同性恋没你想象的多。他大约是把我当可怜的弱智学弟了吧,他说他老家有个亲弟弟来着。我也很懂事,管他叫夏哥。”   楚瀛:“你们去吃饭能带上我吗?我也想当面谢谢他,曾经这样帮助和照顾过你。”   丁厌一口回绝:“不要。”   带着楚瀛?那他要怎么和夏学长介绍啊,“这是我男朋友”?啊啊啊想想都尴尬到窒息;他暂未适应自己即将拥有男朋友这件事。   “那总要允许我去接你吧?”   “这个可以!”   楚瀛神色复杂,先摆弄了一会儿桌面的杯筷碗碟,然后道:“你也是够厉害的,让我人生中第一次品尝到了「卑微」两个字。”   这话说到了丁厌心坎上,他听得美滋滋。这么一个出色、帅气、富有到让他望尘莫及的男人——我居然让他尝到了卑微的滋味,哇咔咔我太牛啦!   爽!这不比谈恋爱爽多了!   楚瀛把他的神态表情尽收眼底,说:“你这样,我是会不高兴的。”   丁厌绷紧嘴角,偷瞄一眼对方,楚瀛可不像在开玩笑。他默默想:笑笑也不行……小气鬼。 第32章 连衣裙32   夏学长同大学时相比, 样貌并无改变,外形却成熟时髦了不止一星半点;黑色的商务西装,外套一件格纹的呢子大衣, 头发梳的一丝不苟,手上还戴着Tiffany的戒指。   害得丁厌一张嘴就问:“哇, 你结婚了?”   夏天灏对他的天然呆略知一二, 转了转指间的戒指道:“戴着玩的。”   “这么贵的戒指戴着玩?”丁厌大惊小怪道。   “也不是所有戒指都很贵。”夏天灏略微让身, 方便服务生倒水。“你还是跟四年前一样没变过。”   丁厌傻笑。   “你最近在做什么?”   “年前辞职了,最近什么都没做。”在熟人面前他从不隐藏自己的散漫, 专注力都在菜单上,他叫住服务生, 点了几道平常爱点的菜。   服务生记完他的, 又转向另一方。   丁厌叽里呱啦地推荐了一堆招牌菜, 夏天灏笑道:“那就点你说的吧。”   服务生点完单走了, 丁厌问:“那你呢夏哥,你在做什么工作?”   “刚升职,在一家广告公司做财务主管。”   “哇!恭喜你啊!”丁厌恨不得鼓掌。他就希望他喜欢的人全都升职加薪,赚得盆满钵满。   “你接下来准备找新工作吗?还是再休息休息。”   “休息什么啊,都休息三个多月了……再不找到新工作,我爸我妈就该催命了。”   “找到了吗?”   “还没啊。”   夏天灏思量道:“我记得你学的是市场营销?”   丁厌点头, “对……工作也不难找吧,难的是想找份满意的工作。”   “我们公司的策划部门最近好像缺人, 要不帮你内推试试?薪酬待遇绝对是在平均水准以上的。”   丁厌眼睛一亮, “好呀好呀。”   老妈总教育他要多出门玩、多交朋友, 积攒人脉果然有益处, 这不就又多了一个机会。   “那你尽快把你的简历发给我, 我还能帮你改改。”   “嗯!”   被请客吃了一顿饭, 还顺便解决了工作难题,怎么想都赚死了。丁厌乘电梯下楼,脚步止不住雀跃。   夏天灏掏出车钥匙,“你住哪里?我送你?”   丁厌摆摆手道:“不用啦,我……”话到嘴边,拐了个弯儿,“我的网约车差不多快到了,哈哈哈。”   “有顺风车不坐,花钱打车,你那不是浪费钱吗,取消了吧。”   “不用不用,我领了好多优惠券,再不用就过期了。”   丁厌跟人客套着,眼睛频繁地瞟着路边,一辆减速停靠的银灰色车辆闪了闪车灯。他假意看了眼手机,指着那辆车说:“已经到了,那我先走了,谢谢夏哥!”   夏天灏意外道:“你居然打到了一辆保时捷?”   “哈哈哈,可能现在的有钱人都爱挣外快吧。”丁厌怕再不走快点就露馅儿了,和人挥完手,小跑到车旁,开门坐进去。   他上了车,车内的楚瀛却没回头,只问:“聊的如何?”   “开心呀。”丁厌说,“我突然想喝奶茶,你载我去买好不好?”   ***   “糖和茶叶一起炒,炒成焦黄冒泡的状态……倒入滚烫的开水和纯牛奶……”   楚瀛跟着短视频博主的教程,往那锅茶叶糖水混合物里加入定量的开水和一杯纯牛奶。搅拌化开后锅中的汤水确实变成了奶茶色,他倒了部分到马克杯里尝了尝。还行,没有奶茶店里那股香精味。   但他觉得用牛奶泡茶包应该也能达到这个效果,丁厌为什么执着于喝这种味道奇怪的饮品呢?   门铃响了。楚瀛走去开门,丁厌迎面送了他一个拥抱,双颊被晨雾冻得泛红,冰凉的贴着他的耳廓。   “我的面试过了!我被录用啦!”丁厌进屋扒掉围巾,还亲了亲沙发上那只李芃芃留下的大号泰迪熊。   “试用期三天,实习一个月转正,我算了算,实际到手工资比在李琰那儿高,就是离家有点远,但公司有食堂和健身房,工作环境也不错。啊这么好的工作!竟然让我捡漏了!”   丁厌得意洋洋道:“下周一我就是有工作的人了!所以这周末我来请你们吃饭!”   楚瀛捡起他乱丢的围巾,挂到进门的衣架上,问:“除了我还有谁?”   丁厌下意识地捂了捂嘴,不过既然说漏了,索性就不遮遮掩掩了,道:“是我学长啦。这份工作是他帮忙推荐的……怎么说我也要感谢人家呀。”   楚瀛走到沙发边,在他旁侧坐下,不苟言笑道:“虽然这是你的自由,我不该旁加干涉,但你明明拒绝了我,却又转头接受了其他人的帮助。你能解释一下这是为什么吗?”   丁厌被倏尔严肃的氛围搞得不知所措,拘谨道:“你都说了是我的自由了……为什么还要让我解释。”   “因为我想了解你的想法。”   “我的想法是……我不想事事都依靠你。你已经送了我很多东西了,都是我还不上的,工作这种小事,我能自己解决。”   楚瀛:“我从没想过要你还。”   丁厌:“我知道,可我就是过意不去啊……”他扶着对方的胳膊摇了摇,“你不要用这样的语气跟我讲话,我会觉得自己是做错事的小朋友……”比你矮上一大截,抬不起头来。   “那是我错了?”   “你也没错……你的感受我也能理解。”   男人的自尊心是很易碎的。这与身份地位无关,而是由好胜心和掠夺欲的强弱所决定,“没有被选择”常常是男人暴跳如雷和歇斯底里的根源。楚瀛是受过良好教育的文明人,但文明并不能击败根深蒂固的原始本能;丁厌能理解对方的不快和如鲠在喉,但他也不可能丢掉刚到手的工作,只为了遂楚瀛的意。   “你也知道我脑子笨呀。”丁厌拖着声音道,“你能跟笨蛋一般见识吗?我下次都听你的好了,你就别跟我摆脸色了……”   鬼知道他下次换工作是猴年马月了,先答应再说。   楚瀛的容色稍有缓和,牵起他的手,领着他去了房子的另一边。   落地窗前有一张隆起的白布,下面堆着东西。   “掀开看看。”楚瀛松开他的手。   丁厌无暇多思地揭起那层布,一层层叠高的包装盒和印着Logo的纸袋堆得像小山丘,他满心欢喜地拆开最顶上的那只盒子;从中捧出一条法式刺绣的花色长裙,垂坠感极好的衣料在光下轻薄如纱,能透肤色。   他爱不忍释地将裙子贴在身上量着,呜呜呜,梦中仙裙。   他回过身看楚瀛,不敢确信道:“真的全都是我的吗?”   “不然还能是谁的?”   丁厌把裙子慎重地放回盒子里,送了楚瀛一个比进门时要热烈十倍的拥抱;他甚至明白了当初他送曲荷那架珍藏版的轮船模型时,曲荷为什么会激动得当场管他叫老公。   老公不是指哪个具体的人,而是一种称谓;就像老婆也并非是固定对象,而是一种赞美。   要什么给什么,把惊喜送到眼前来的,怎么就不是老公了,性别和性取向重要吗?不重要!   丁厌在楚瀛的左脸亲了三次,嘴唇亲了两次,表白道:“我好喜欢你,真的。”   楚瀛那副眼神也看不出是高兴还是不高兴,拿下他环在自己颈间的手臂,说道:“你慢慢拆,我去收拾下厨房。”   丁厌被喜悦冲昏头脑,坐在地板上,拆完了那十来件新衣裳,还有两只容量小巧的包包,一个抹茶色,一个藕粉色,像刚出炉的马卡龙,可爱死。   他欣赏过每条裙子的美态后,跑回客厅找楚瀛,对方拿着喷水壶在给绿植浇水,对他的换装游戏毫不关心。   丁厌夺下水壶放一边,牵着人的手,眼神期冀地说:“我把每一件都试给你看?”   别生气了别生气了……我得罪不起你,你是我的金主我的老板我的上帝……   楚瀛只是那么看着他,一言不发。   好,这是同意了。丁厌试着说:“那你先帮我把那些……搬回我家?”   ***   他怕楚瀛在他家待的无聊,随手塞了两本杂志给对方,然后躲进衣帽间化妆。   楚瀛把那两本杂志顺着翻了一遍,又倒着翻了第二遍,总算等到了丁厌从房间里走出来。   纵然他见过的美女一点也不比手里那两册时尚杂志上的少,可丁厌的新扮相还是令他眼前一亮。   Lily的体态轻盈,裙摆在她足尖涟涟而动,仿佛一泓云雾;她的眉枝精心修饰过,秀美的双目亮如清泉。黑发秀丽,唇瓣艳如鲜花,嘴角点着一粒红色小痣,脸侧的光晕来自系在细白耳垂上的银色耳坠。   他一眨眼,她已翩然地来到他近前,芬芳扑鼻。   丁厌没有刻意变换女声,只声调柔柔的问:“好看吗?”   楚瀛没说话,把他拉到了怀里,按在膝上,亲吻他嘴角那粒朱砂红的小痣——   “不行!”丁厌抗拒道,“这是我用眼线笔画的,不能舔。”   他捂着楚瀛不听话的嘴,彼此的呼吸交错,紊乱的心跳声近在咫尺。丁厌生怕惊扰了空气里的微尘和光粒,微声道:“一个小秘密,我小时候这里的确长了一枚小痣,红的;但我怕换装后被人认出来,所以十七岁那年去把它点掉了。”   楚瀛攥住他的手腕,将他整个人压到沙发里,吻他好像不需要理由,只是进食的一环。丁厌深知发情的男人是禽兽化的,所以事态在尚有挽救余地时,他摁紧那只撩起他裙子的手,发出不情愿的低弱气音。   “让你评价衣服好不好看,衬不衬人,没让你动手……”他挪动身体,把自己移出那具身躯与沙发垫之间的空隙。   丁厌重新站好,理着长发,不敢看人,说:“我去换下一套。”   他提着裙摆躲回衣帽间,再看那一排昂贵崭新的美丽衣裙,心境骤然变得郁郁寡欢;他也不是故意想钓着楚瀛或怎么样,而是……做不到啊!   他没有办法把身体交给另一个人摆布,无关男女;只有他主动,他才能感受到欢愉,然而他目前对男人主动的最大限度就是亲一亲、抱一抱,再进一步,那实在是……   丁厌脱下裙子,换好下一身,站在穿衣镜前做心理建设——   没事,你是见多识广的。说不定就像论坛里那些人说的,试过之后就会对男人产生改观,乃至于很喜欢呢?   呼……如果过程很痛苦或无趣,那就当作卖身吧!   就这么反复地自我洗脑着,他再次推开房门走了出去。   丁厌故意穿上了衣柜中颜色最鲜亮的裙子,他偏爱绿色,这件有些小心机,背后露了一大片,蝴蝶骨和脊柱的凹陷埋在雪白皮肤的下,随肢体起伏,如律动的秀丽山川,却又能仅用一只手掌拢住。   他出门后没有看楚瀛,而是去厨房拿了一瓶洋酒、两只杯子,然后回到客厅,赤[]裸的足尖踏上地毯,膝盖跪进绵软的抱枕。   先倒酒,你一杯,我一杯。为表决心,他先举杯一饮而尽,再接着倒了第二杯,杯口刚碰到嘴唇,与不为所动的楚瀛目光相碰,他说:“有酒精加持,会好一些。”   他连喝了三杯不宜白天饮用的烈酒,全身由内到外的体温逐渐攀升,脸颊绯红。待楚瀛的脸出现重影,他扑进对方怀里,激进而急切地吻上去。   送到嘴边的,不吃白不吃——这是一种较为常见共识。所以楚瀛没有回避,轻浅缓慢地回应他。丁厌回想过去的种种经验,那时她们是怎么做的,再尝试模仿,拉着楚瀛的手放到自己后腰。   他像水下的藤蔓,游动着钻到对方的胸腔和肩颈,手臂攀附勾缠,腿分开跨坐在楚瀛的身侧,并试图剥去他人身上层数比他丰厚的衣服。   可是当楚瀛的手,那只温度和触感都与曾经接触的全然不同的手,强硬、坚实,触碰到他光裸的背脊时,他惊得一阵瑟缩,皮肤和骨骼细细地战栗着。   还是好奇怪……好难……丁厌闭眼持续着缠绵的亲吻,眼泪却从颤动的睫毛下流出,顺着脸颊滑落,淌进亲密咬合的唇瓣间。   楚瀛的手离开了他的腰背,在他的恍惚沉落中托起他的脸颊;后移拉开彼此的距离,扳着他的下巴打量道:“为什么哭?”   丁厌抬起手背揩着眼泪,无措道:“没什么……”   “这是我最后一次和你提及这个问题,”楚瀛眉目冷峻道,“我不会勉强你,也请你不要勉强自己。你下次再这样,我就不喜欢你了。”   丁厌建设好的心理防线忽然崩塌,失控地埋到对方的肩膀上,抹了两滴沉甸甸的眼泪,才收住啜泣声,说道:“你对我那么好,我也没有什么可以报答你的……”   “谁要你报答了?”楚瀛也不做多余的事,只任由他依靠着。   “因、因为……”丁厌一时间开不了口。是谁告诉他的,对别人的好意要加倍回报呢。是爸爸妈妈和长辈们都这么说,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无以为报就要以身相许,这世界的人就是,我给你多少,你就得给我多少,人间没有不求回报的爱。   “我也做不了别的,只能这么让你开心了……”   “你什么都不用做,”楚瀛说,“被喜欢的人,什么都不用做;你站在那里就好,我每天能看见你已经很开心了。”   丁厌正起身,注视着对方的眼睛,“你真的不是性冷淡吗……”   在他看来这是不可思议的。他向来是喜欢谁,就会想要亲近、肌肤相贴,做最亲密的事,而楚瀛竟然是不想的吗?   听了他的疑惑,楚瀛无言以对,只能说:“我是很想,但我并不是自控力很差的人。两情相悦更重要,对吧?”   “嗯……对。”丁厌仍然略感亏欠,“但我觉得谈恋爱没有灵肉结合就不算谈恋爱,只叫过家家……”   楚瀛轻叹,道:“在你喜欢上我、想和我亲近以前,就当作我们是在过家家吧。”   丁厌不知为何,很想笑,于是破涕为笑地在对方脸上亲了一大口,“那我还是很乐意管你叫老公的。”   “可是我们并没有结婚。”   “过家家嘛!” 第33章 连衣裙33   第一天上班, 丁厌没开车。他想着午休和下班能在公司附近闲逛,寻觅有无值得一试的餐厅或酒吧。   楚瀛问:“那下班我去接你?”   “不了吧……”丁厌说,“我怕被学长看见……”   楚瀛:“?”   “就那晚上你开车来接我, 我一时嘴快,说你是我的网约车……要是你再去接我一次, 那不就明摆着我在撒谎了。”丁厌语重心长道, “你没给人打过工, 不明白社畜的艰辛。公司就像个小社会,阶级分明、勾心斗角, 一有风吹草动,八卦就会传得满天飞。”   “如果被同事看到我有豪车接送, 我要怎么解释啊……我又不是富二代。”   “不, ”楚瀛抓住了重点, “你为什么要和你的学长说我是网约车?我很拿不出手吗?”   “所以说你不懂……”丁厌苦闷道, “我这种外型呢,在男人堆里本来就显眼,大部分人凭借第一印象,就会怀疑我的性取向。同性恋在主流大众心目中的实际待遇可是远不如异性恋的,就算我不害怕被排挤,也会害怕被普信男同事试探「你是不是喜欢我啊」   “一言蔽之, 我暴露自己有个关系暧昧的同性朋友这件事,只会给工作和生活带来麻烦, 还必然将成为他人茶余饭后的谈资。而我去工作是为了挣钱, 越透明越隐形越好……”   楚瀛追根究底道:“可你不是很信任这位学长吗?”   “人这个东西, 很难说吧。社会环境是能彻头彻尾改变一个人的, 我和他只是学生时代的朋友, 而且也不是多么情深意重的朋友……多长个心眼是好事。”   “你其实不笨。”楚瀛揉着他的耳朵, “你能有这份考虑,那我就放心你一个人出去工作了。”   丁厌眉头一拧,打掉对方的手,不满地说:“我好手好脚,受过高等教育,也是能自己养活自己的,我爸妈都没说不放心,你凭什么不放心。”   “那你上下班注意安全,如果有想吃的就告诉我,祝你工作顺利。”   ***   如今的广告公司随着传播媒介的发展,所具备的职能和承接业务的范围已不像从前那么单一;丁厌经由学长介绍入职的这家公司规模宏大,部门众多,能为客户提供品牌策略、广告创意、媒介传播等全方位服务。   早上9:00上班,8:50是写字楼电梯最繁忙的时段,丁厌在闭塞拥挤的空间内垂头看了眼手机,8:55……还是该开车来的,谁能想到公交车不准点呢。   楼层到了,他费力地挤出电梯,拍了拍起褶的衣摆,越过玻璃门走向前台。   第一天被指派来带他的人叫丽娜,她约莫三十三岁上下,头发剃得比丁厌还短,穿着一件军绿色防水冲锋衣,领子系得很紧,牛仔裤球鞋,给人即刻要翘班去野营的印象。   和丁厌一同来报道的还有两名应届生,看那俩傻小子穿着不合身的西装呆坐在那里,丁厌顿时就不紧张了。   “你叫丁厌是吧?”丽娜拿着一份简历站在他们面前,对照着他的证件照和他本人来回端看,“他们说给我招了一个超好看的小哥哥,我还不信呢。诶,你是挺好看的,而且还有相关工作经历……嗯,行,那你今天就跟着我吧。”   她盯着简历吧啦说了一连串,丁厌只能保持礼貌的微笑,嘴角有点僵。   “这个我领走了,那俩实习生就别给我了啊。”丽娜对办公桌前的人说,紧接着朝丁厌招手,“走吧美男,今天咱俩要去见摄影师和拍摄团队,事儿多着呢。”   丽娜开的是自己的车,为方便跟他讲话,把自个儿的稀有皮手袋丢到了后座。   她性格率直爽快,行事与说话风格简明直白:“我看你以前的工作经验基本是市场调研和文案策划方面的,他们怎么会把你分到我们部门呢?我们小组是做创意内容的,撰写广告方案和脚本,等客户拍板了再和执行团队接洽,监制他们出片。”   丁厌硬着头皮道:“创意内容……我在之前的工作中没太接触过。”   “也没事儿,不会可以学,你本身专业是对口的。我本科还是学雕塑的,谁知道现在会来干广告呢。没事儿啊,年轻人学什么都快,有不懂的就问,我这人很好说话的。”   “谢谢丽娜姐……”   “不谢。”   车开了有45分钟,来到一处搭建在空厂房当中的摄影棚。丁厌初次踏足这种艺术氛围浓厚的地方,被那股浓烈的酒精味熏得大脑几欲发酵。   棚子里,造型师和服装助理一脸麻木地杵在旁边,司空见惯地忍受着一个发疯的男人。   通过丽娜的悄声介绍,丁厌得知那个染着红蓝相间杂毛的男人是位摄影师,名叫Ako,曾和许多时尚杂志合作过,在业界内小有名气。   丽娜手头有一桩单子,是帮某食品集团推出的新款酒精饮料做广告营销;这款饮料度数不高,口味偏甜,价位适中,主要消费人群为刚从未成年步入成年阶段的学生群体,饮品的外包装青春靓丽、色彩斑斓。   丁厌体感,这类产品的推广思路,都是找年轻漂亮的明星代言,或者请一群标榜个性的炫酷歌手摇摆跳舞,制作团队拍成短片,效果也就出来了。   看拍摄现场的道具、服装、打光等,他更认定了自己的想法。而摄影师之所以发疯,也是因为模特迟迟未到。   丽娜和微信里的联系人发着语音,一有空就和他讲话:“这次的客户不想要代言人,而且我们负责的只是投放到短视频平台的5秒开屏广告。所以我也不清楚,不需要露脸的模特为什么还非得找网红不可。”   那边的Ako听见她的声音,捡着地面的酒瓶重新摆位置,并暴躁地唾骂道:“他妈的就一个一百万粉丝的小网红,还跟我耍大牌,昨天才说好今天又临时反悔要加价,我去他妈的这一群人在这儿等了他大半天,把他卖了都不值这个钱。”   “别骂了,懒得听。”丽娜说,“我这儿已经让人帮忙找了,平模还得挑一挑脸,腿模不是很好找吗。”   “女的好找,男的可不好找。”   “只有一双腿出镜,谁知道是男是女啊,找一个凑合用得了。”   “不行!”Ako武断道,“找不到合适的模特我就不拍了!”   丽娜冷笑道:“老娘还真不爱惯你们这堆文青的臭脾气,不拍了付违约金就是,这天底下又不止有你一个会拍片的。”   她冷眼一瞥说完,脸色无恙道:“走了丁厌。”   “等会儿。”Ako一把拽住丁厌,惊觉这儿还有个人。   “你身高体重多少?”   丁厌一愣,老实报数道:“1米77,55公斤。”   Ako常年熬夜导致暗沉无光的面皮上,原有的怒火一扫而光,取而代之的是思索和斟酌;但他没出声,只是捋起丁厌的袖子,翻看摩挲他手臂的皮肤。   丁厌被摸得毛骨悚然,想收回手臂;Ako没强行拖拽,反而语出惊人道:“把裤子脱了。”   “啊?什么?”丁厌怀疑自己幻听了。   旁边的丽娜道:“你也不能随便扯着个人就上啊。”   Ako充耳不闻,蹲下身对丁厌说:“把你裤子提起来,我看看你的腿。”   面对如此变态的要求,丁厌只得寻求身边人的意见。   丽娜:“那你就让他看看呗,也不会少块肉。”   同时满足细直长三点的小腿,在女性男性中都同样少见。丁厌的小腿在细直长的基础上,还难得白皙光洁,胫骨和跟腱十分秀美,光凭腿部很难分辨出这具身体的性别——符合Ako想要在这部作品中想要追求的超脱性别框架之美。   这条广告创意的关键词是「禁忌」和「探索」,暗指青少年跨越成年人的界限时,肉身和心灵将要面临的双重蜕变。   Ako的构想是在5秒内用极具特色的视听效果吸引受众的眼球,所以绚烂的颜色、天马行空的意向、曼妙的肢体……每一种能带给观众视觉冲击和官能体验的事物都必不可少。   他千挑万选才找着一个勉强合乎标准的人选,对方居然把他给鸽了!   幸而,旧的不去新的不来,搞艺术也要看时机和缘分,这不来了个正好合适的。   比例逆天的细秀腿骨,均匀洁净的冷白肤色,完美!简直是完美!   丁厌的任务是换上服装助理准备的短袖短裤,坐到一个蓝色瓷砖砌成的水池边,待灯光就绪后,道具师会往他的腿上淋一瓶和酒水颜色相同的颜料;摄影师则负责扛着摄像机,捕捉那一道浓郁而透明的玫红色液体沿着他修长的胫骨滴淌而下的过程。   然后换颜色,紫色的淋在他的膝盖,明黄色的淋在他的脚踝。   具体的拍摄效果他也看不到,全程只感到自己像一尊不能动的蜡像。想想这是为工作和艺术献身,他也只好忍了。   拍了两小时,他的腿被冷风冻得泛青发紫了,Ako终是捕捉到理想的画面,放他上岸去了。   丁厌去卫生间用热水和毛巾擦干腿,再进更衣室换回原来的衣服。   见他走来,丽娜不看手机了,拍拍他的肩膀慰问:“累吗?”   “还好。”他说累会给他加班工资吗?不会吧。   “回头让他们按请模特的价格结给你。”丽娜豪迈道,“以后你就是我的人了,谁敢让你白干活儿。放心吧,姐绝不让你受委屈。”   第一天上午就这么过去了,中午丽娜请他在外面吃了饭,一点过开车回公司,叫他拿上笔记本,去旁听下午的会议。   兴许是上午受了凉,这一下午丁厌都感到呼吸不畅,等到五点半准时下班,他人已经蔫儿了。   这还去挤什么公交地铁啊,打车又贵……   他趴在他空荡荡的工位上给楚瀛发微信。   :你能来接我吗?   楚瀛:好,位置发我   :[定位]   :/亲亲/亲亲   刚回完楚瀛的,他又收到来自学长的关心。   夏天灏:今天第一天上班,还适应吗?   :还不错!丽娜姐人好好   夏天灏:你下班有事吗?我是6点下班,会比你晚半小时,如果你不介意等等我,那我们就去找家餐厅边吃边聊,我有些事想跟你说。   :什么事啊?   丁厌内心是想早点回家洗个热水澡躺进被窝的。   夏天灏:晚饭再说?   :可是我约了朋友,他要来接我了……如果不是很要紧的事,那我们改天再聊?   夏天灏:也好。   :那我先走了,夏哥再见!明天见!   丁厌在公司大楼底下足足等了半小时,楚瀛才姗姗来迟。   “抱歉,堵车了。”   “我今天被强拽去拍了广告,冻死我了。”丁厌絮叨着上午的离奇经历,坐进副驾驶座。   楚瀛:“拍广告?”   “嗯,那摄影师一看就精神不正常,长得像僵尸,好会骂人的。”丁厌说着,慢吞吞地系上安全带,这时他的视线忽地飘去车窗外,刚巧晃到一个走出公司大楼的身影。   他心跳漏一拍,催促道:“快快快!快开走,我学长好像看见我们了!”   谁知楚瀛悠哉悠哉地往令他惊慌的方向看去,神色自若中夹带了几许不以为意,“那个就是你的学长?很一般啊。”   丁厌动心要去抢方向盘了,可最终他只是推搡了两下楚瀛的胳膊,说:“不要当坏人!我会恨你的!”   可楚瀛非但不从,还变本加厉道:“你先亲我,亲了我,我就开走。”   可恶可恶可恶!   丁厌迫于形势,解开安全带,向左靠近在对方颊侧亲了一下,再忍气吞声地坐回原位。   回家途中,楚瀛对他千哄万哄,他也铁了心不吭声。   哼!这次他是真生气了! 第34章 连衣裙34   停了车, 丁厌不愿动弹;楚瀛无法,只好下车换到另一边,开门要把他抱下去。丁厌扭了两下不依, 但楚瀛力气真是好大,他担心拉拉扯扯被监控摄像头拍到, 或引起邻居注意, 最后还是自己双脚落地, 勉为其难地跟在对方后头,走走停停。   楚瀛抛出诱饵道:“不然去逛街?给你买衣服。”   “不要!”丁厌硬气地说。   “那你要怎么样?你说说看。”   “我不要怎么样, 我就是生气了,看到你就烦。”   楚瀛:“那我消失?”   “好啊!”丁厌道, “我数到三, 你立刻消失在我眼前!三——”   楚瀛转头走向电梯。   “二!”   楚瀛进了电梯。   “一!”   电梯门关上了。   丁厌原地沉思:为什么我比他更像被甩掉的那个?   嗔怨不甘委屈一并漫漶胸腔, 他疾步走入另一部电梯。生气!非常、极其、特别生气!   丁厌单独上了十六层, 一想到楚瀛比他先到家,他还得看见那扇紧闭的门,就气得想哇哇大叫。王八蛋!宇宙第一王八蛋!   然而他才刚一迈出电梯,就被人拽住手腕子,拉进了昏暗的楼梯间——   门“吱呀”地关上,感应灯好似坏了, 没能点亮;所有明亮光线被隔绝在外,冷冽阴凉的空气渗透进脖子。   ——惊惧在一瞬间蔓延丁厌的全身, 当那道高高的黑影欺身压来之时, 他快要被吓得魂飞魄散。可落在他身上的不是拳打脚踢或冰冷的刀刃, 而是一个凶横滚烫的吻。   他的两只手在第一时间被人钳住, 熟悉的香味弥散四溢;身前的人好似使尽了浑身解数, 亲得他头晕眼花, 手指尖发麻。随后楚瀛收起了锋利的牙齿,换做绵密而温柔的啄吻着他的嘴角和下巴,丁厌漂浮到虚空中的意识瞧见他的脑子已化成了一滩浑浊粘稠的浆糊。   这个男的好会亲……还是香香的……   他在浓郁的暗色里幻想勾勒着对方的模样,高挺的鼻骨、湖水似的眼睛……   寂静之中,促乱的呼吸声相互胶着,连心跳也一并加速了。这是缺氧的缘故,丁厌想,嗯……必须是这样。   黑暗让人模糊了时间概念,待亲吻结束,他恍若隔世地眨了眨眼睛,近乎怀疑他们在这里站了一整夜。否则他的腿怎么是软的呢。   “可以不生气了么?”楚瀛问,带着狡猾而又不经意的讨好。   丁厌忸怩了好一会儿,说:“我要吃糖醋鱼。”他猜楚瀛不会做。   “那我试着做一下,但如果不好吃,你不能嫌弃。”   “我就要嫌弃!”丁厌音量虽小,却意志坚定。   “你忍心吗?你那天才叫我老公呢。”   啊啊啊!丁厌一拳捶到对方肩膀上,钻出昏沉阴暗的楼梯间,回到亮堂的走廊。楚瀛紧随其后,抓着他的胳膊,将他拧转成面向自己的角度。   “不过是叫你亲我,至于这么生气吗?”话虽如此,语调中却不含责怪,只有过剩的耐心。   丁厌算是看穿了。楚瀛这个人呢,知错还犯,屡教不改,但认错速度快,态度良好;你不和他计较,他就得寸进尺,非得做样子生气,他才会服软。多多少少是有些贱性的,呵呵呵。   “你对我不好!你不是真心喜欢我!”   对于他的蛮不讲理,楚瀛选择投降,说:“哪里不好了?怎么不真心了?你只管说,我改。”   “你不听我的话,还胁迫我亲你。”   “但我刚刚胁迫你,你好像还挺喜欢的。”   丁厌脸一红,“你看你!你又和我对着干!你就想看我生气!我下次再也不上你的当了!”   楚瀛仗着腿长,比他先一步堵到他家门前,不许他进屋。“去我家,好不好?”   “不好!我又不是没有家,干嘛非要去你家!”丁厌想把人掀开,可推了两次,推不动;他索性耍赖地盘腿坐到地上,抱着双臂道,“那我们就耗在这儿吧,你不让我进门,你自己也别想回家。”   “那好。”楚瀛为了和他平等地对话,也席地而坐。两人就这样把狭窄的过道堵得严严实实。   “我要向你承认,我是吃醋了。我不明白,为什么你害怕被别人知晓我们的关系;所以我需要你亲亲我,来确认你的心意。”   丁厌:“原因我在早上和你说过了,我想低调,不想暴露私生活。”   “但今天是意外,你和我都没想过会那么碰巧地遇上你的学长。他其实是在你后面出来的,所以我确信在你上车时他已经看见了。既然遮掩没有意义,你为什么还想隐瞒真相?你在担心什么?”楚瀛严谨起来称得上不依不饶。   “担心被人非议啊,还能担心什么?”丁厌觉得这么扯下去只会没完没了,“我发觉你这个人很爱疑神疑鬼。你是怀疑我暗恋我的学长,才害怕被他知道我有对象了?”   丁厌说完,自己都笑了,觉得很荒唐。“我是个胆小鬼,想尽可能避免有几率爆发的矛盾,你为什么理解不了呢?”   但他又有些许明白,为何楚瀛理解不了他——因为他们的生活是如此天上地下,云泥之别。   他的确不能算作常规意义上的底层穷人,甚至于像丁茵说的,他过着百分之九十的人难以企及的生活,没有资格被称作普通和平凡。可他依然是在平庸这个标签下成长起来的人,许多时候缺乏自信和底气。   比方说楚瀛虽然会在莫名其妙的地方吃醋,却从不介意他穿很短的裙子出现在外人眼前,或在网络上展示自己。   而同样的情况代入自己身上,他却做不到。他和曲荷在一起时,总免不了患得患失,他像所有男人一样,见不得女朋友穿性感张扬的衣服,不想她和别的异性接触,希望她的光芒不被人窥见,永远只属于自己。   这才不是什么占有欲作祟,而是骨子里的自卑和怯懦。大自然里的雄性动物需要靠炫耀美丽的羽翼、相互搏斗、残酷竞争来显示自身的优异剽悍的基因,并以此赢得雌性的青睐,获取交[]配权。   人类同样如此,优胜劣汰,适者生存。只有对自身不自信的男人才会想要把伴侣关在家里,不给别人看见;因为美丽的她必定会引来竞争对手,要杜绝她受到更优秀的男性吸引,从而抛弃自己的可能性,就只有剥夺她和其他男人接触的机会。   他有时换上女装和曲荷去逛街,会刻意把自己往妖艳招摇的风格打扮,他希望男人都来看他,而不要注意到曲荷;因为他真的没有信心能留住她。   只能说这段恋情的终结是种必然,他配不上她,她随时能抛下他,去追寻更好的未来。   但楚瀛和他恰恰相反。楚瀛是舒展自信的,那种既不畏首畏尾,也不会因小小细节艴然不悦,很是胸有成竹的松弛感,令丁厌羡慕极了,他一辈子也做不到。   若是在此基础上追溯更深层次的原因,只能解释为他害怕。曲荷甩掉他这件事,尽管不会影响到他的日常生活,更谈不上情感创伤;但依然在他的人格上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迹。   他不会再得意忘形地到处介绍这是我的女朋友/男朋友,哪怕ta们无比优秀。因为ta们是自由的,可以随时弃他而去。   哪一天楚瀛像曲荷那样,对他感到厌倦,或有了新的追求,他又会变回一条没人要的可怜虫,认识的人、不认识的人,全都不分当面背后地看热闹,讥诮嘲弄、挖苦贬低。   包括他的父母和亲朋好友,大家都巴不得他受苦受难,想看他被打断骨头在泥潭里挣扎,好似有一天他能被磨难点化,涅槃重生,脱胎换骨。   可是他不会的,他是软骨头,被多敲打两下就会真的碎掉,所以他只能过着得过且过的生活。谁不想变强壮变勇敢,变得无坚不摧、顶天立地,可他就是做不到啊。   丁厌磕磕巴巴地说了好些话,也不知道究竟有没有表达清楚意思。   “……我懂了。”楚瀛道,“不如你也听听看我的想法?”   “嗯……”丁厌安静地闭了嘴。   “我不评价你的前女友和你分手是对是错,但你也明白,她是个独立的成年人,她只是做了她应做的抉择。这件事已经过去了,不要让它再影响到现在的你。”   “而我,”楚瀛笑着说,“我觉得你的顾虑,仅仅是因为你还不够喜欢我。所以流言蜚语、他人的眼光、缺乏安全感等等的这一切,都能成为横在你面前的阻碍,影响你接受我。”   丁厌不否认楚瀛说的对。他喜欢过人,知道“喜欢”和“爱”是种什么样的体验,是赴汤蹈火、舍身忘死。他对此刻他面对的这个,尚未产生那么炽烈汹涌的感情。   “但你不喜欢我,我也没有什么办法。我只有再接再厉,争取让你早日喜欢上我。”楚瀛眼睛里并无气馁或沮丧之意,仿佛这是再正常不过的事。   “我有一个问题……”丁厌扬起脸问,“你执着于让我喜欢上你的原因是什么呢?成就感吗?”   “第一个原因是,你好看。这世界上好看的人很多,但你恰好长到了我的心尖上,所以那天晚上你喝醉了缠着我,我没能推开你。”   “第二个原因是,你的个性不可思议。你几乎从不掩饰情绪和心中所想,我想象不出你是怎么长大的,你身边一定有很多人爱你,这很吸引我。我是不缺少逢场作戏的对象,但我周围的大部分人被虚伪做作贯穿了一生,很无聊。”   “第三个原因,在熟识的过程中,我发现我们的性格很互补,很契合;你想要的,正好是我有的。所以……我找不到我不喜欢你的理由。”   丁厌噗嗤笑出了声。不是因为这番话使他感到可笑,而是他们俩还坐在瓷砖铺就的走廊上。   有家不回,狼狈地坐在家门口互诉衷肠,好滑稽,好蠢哦。   丁厌越想越好笑,笑得倒去楚瀛身上,反正对方能稳妥地接住他。   他像是回到了小时候,还能肆意随地打滚的年纪,被纯粹的快乐包围了。楚瀛不知道他在笑什么,但看到他的笑容也不觉被冒犯,托着他的手不经意间碰到他的腰。   丁厌怕痒,笑声遽变为尖叫。   突然电梯门开了,上楼送餐的外卖员循着门牌号找来,不慎与他们面面相视。空气乍然凝固,他们拍拍灰尘爬起来,灰溜溜地进了屋。 第35章 连衣裙35   试用期一过, 丁厌立马给家里人打了电话,告知爸妈自己找到新工作了。   得知新东家比他上家高端大气上档次,岗位也有晋升空间, 说出去好歹是有名有姓的大公司,他爸妈甚感欣慰;爽快地转了他一个月生活费, 让他好好表现, 工作稳定了、能在社会上立足, 比什么都强。   丁厌回归了过去朝九晚五的上班族生活,日常中多出的变数是他点外卖的机会明显少了, 楚瀛时间充裕就会为他准备一日三餐,要么两人约着出去吃饭。   以前他好奇的“有钱人到底怎样生活”这一谜题, 终于在楚瀛身上解开了。一句话概括即是:想干嘛干嘛。   楚瀛每天早起后, 会留出2个小时处理电话和邮件, 全是讲英文和粤语, 丁厌是半个字听不懂,这期间还能顺手为两人做顿简易的早餐;接着是看看书,中午想吃饭就吃饭,没饿就一杯咖啡,下午会运动健身,游泳、长跑或攀岩。   晚上自由安排, 在K市没几个熟人,也就不必参加推不掉的聚会。   等丁厌下班后他们会干些适合两个人做的事, 像是散步、喝酒、看电影。假如丁厌想窝在家里打游戏, 楚瀛就会在旁边盯着线上拍卖会, 或是写写东西。   这种像朋友般相处是丁厌的舒适区, 楚瀛既像会做饭的室友(尽管厨艺马马虎虎), 又像饭搭子(对吃很在行), 还不吵不烦人,抽烟自觉去阳台;总的来说他是满意的。   但远在榆城的父母并不知晓他已经和男的过上了同居生活,还在为他找对象的事发愁;好说歹说地劝他有空多约赵玥出来玩儿,问问她喜欢什么、爱吃什么,要积极进攻。   丁厌哪里好意思再主动去联络赵玥,他直觉人家女方对他没好感,再说他现在被楚瀛缠得脱不了身,也不可能去招惹别的女孩啊。   何以解忧,唯有穿小裙子了。   春寒料峭,他不想穿出门,就在家里换装自娱自乐,拍了N套穿搭图发到微博上。   他久久没有动态,这些天突然活跃,评论区也跟着热闹非凡。   网友的眼睛多尖呐,看出他这次的时装价格不菲,与他以往穿的衣裳价位不同,在一片“姐姐好美丽好富有”的溢美之词中,还掺杂着几条不同的声音。   -身材这么好,穿山寨就有点low了吧,料子仿的这么假,也不嫌掉价。   -po主身上这条裙子我好像在哪个时尚博主那里看过,不是还没发售的新品吗?这么快就有高仿了?   -我记得是@UkuraaaaXXX 发过这系列   -惹,关注你的初衷是觉得你身材好很会穿,为什么要为了虚荣穿假货啊   -你们好逗,美女爱穿什么穿什么,月薪3k还当起奢侈品牌的精神股东了,笑死。   -怎么就隔着屏幕鉴定出人家穿假货了?就不能是有钱自己买的或男朋友送的?   -???po主不是拉拉吗?   丁厌翻了翻,并没有想回复ta们或澄清的冲动,他只是记录漂亮衣服,没有想宣扬什么;况且他又不是网红,不必在乎名声。   他对众星捧月的名人生活毫无向往,他精神抗压性挺薄弱的,一受气就掉眼泪;而走红意味着挨骂,大众可喜欢侮辱和糟践“不男不女的变态”了。   异类只能夹着尾巴做人,这是生活教给他的。   不过世界上的好人也不少,比如学长。有天中午,学长特地给他们小组的同事们都送了下午茶,拜托大家多关照他。   丽娜姐打趣道:“你是他哥还是他爹啊,我亲爸都做不到这份上。”   为了报答学长的恩情与好意,丁厌下决心请他吃饭,并且叫上了楚瀛。   他的想法很单纯,学长帮了他这么大的忙,请吃饭是应该的,都在同一个公司,又是老熟人,日后来往的时候多着呢;而人际交往最重要的是真诚,他骗过学长一次,既然都被看穿了,那不如早些坦白。   不过怎么向他人介绍楚瀛,这是个难题。   广告公司学设计搞艺术的人多,作风氛围并不古板,可出柜是要深思熟虑的事,他还没有做好准备被人盖上“傍大款的小0”这种标签。   于是当晚三人在餐厅一见面,丁厌向夏天灏介绍楚瀛道:“这是我的邻居,就住我对门,有时会顺路接送我什么的。”   然后和楚瀛说:“这是跟你提过的,我大学的学长。”   这一顿饭吃的平淡如水,他们聊天的内容很寡淡,一是没熟到无话不谈,二是个性都偏沉稳,丁厌可算有机会亲自去结账,拿到小票,在柜台抓了几颗薄荷糖,分给他们俩。   和学长说了再见,他和楚瀛并肩走在初春的月夜下,街边树枝抽芽,叶子青嫩娇俏。   他们特地打车来的,为了饭后能走一走。   楚瀛一张嘴就煞风景道:“你真的没看出来他喜欢你吗?”   丁厌:“你不要乱讲!”   “我没乱讲。”   “你有什么证据能证明?”   “他的眼神,每分每秒都黏在你身上。”   丁厌被他说得直害臊,“你以为人人都跟你似的见色起意……”他立即扇自己嘴巴,“呸呸呸,我才没那么自恋。学长是直的,我大三的时候,还和他跟他女朋友一块儿吃过饭呢。”   楚瀛刁钻古怪地提问:“你那会儿是不是也有女朋友?”   丁厌被问懵了,绞尽脑汁回想,点头道:“是有啊。”他大学时代的空窗期是很短的,但正经谈过的不多,多数是过家家。   “所以你看到的他女朋友,未必是他的女朋友。”   “可你这不是根据结论推导原因吗?因为他喜欢我,所以他就算有女朋友也成了假的——这是你的假设和妄想。”   “你不信?”楚瀛蓦地站定,提议道,“要不然你试试,现在跟他发我喜欢你,看他会怎么回复你。”   “我为什么要用这么低级的游戏来破坏这段来之不易的友情?”丁厌道。   楚瀛:“你怀疑和试探我的时候,想必从没犹豫过。”   “那不一样,你是陌生人!还蔫坏蔫坏的……我能不试探你吗!”   “我不高兴,”楚瀛说,“你的差别待遇让我很不高兴。”   丁厌:“我觉得你在无理取闹。”   一声来自深巷里的猫叫打断了二人无意义的斗嘴。   在默契的静默中,丁厌寻着叫声传来的那方望去;那是条位于繁华街区罅隙里的小巷子,破旧不堪,摇摇欲坠的筒子楼已经搬空,只剩一扇扇黑洞洞的门窗。   那只长毛的狸花猫孤伶伶地蹲坐在黑暗与灯光的交界处,眼珠闪着玻璃球般的幽绿清光。   “猫咪……”丁厌蹲下去,朝它摊开手,“快过来。”   小猫的叫声倏地拔高,变得嘹亮尖锐,它起立弓背,抖着尾巴朝暗处退去;却并未逃跑,而是游离在原地,将走不走。   “我们去看看它。”丁厌抓住楚瀛的袖子,带着人往巷子里去。   小猫的叫声绵软细弱,急切得令人心焦。当手机电筒光一开,它瘦小羸弱的身影受惊跳开,却不敢走太快,依然步伐游移地等待他们跟上。   两人尾随着猫咪越走越深,来到一座无人的空楼房前,而后被立在那里的施工牌拦住——   小狸花猫轻车熟路地跑进楼内,叫声在空旷的楼道里尤显凄厉。   “你们俩干什么的!?”一声怒喝震得丁厌肩膀一抖,揪着楚瀛袖子的手指猛然收紧。   持着手电筒的保安拿光束扫射着他们,想是看他们打扮还算正常人,告诫道:“这儿早拆迁了,马上要施工,外人不能进。”   丁厌正当不知如何是好,楚瀛竟开始飙起英语;而这招果真管用,一段流利的长句音落后,保安无话可说,装作没瞧见他们,打着灯往别处去了。   “哇哦……”丁厌小声地惊呼一句,然后抛开楚瀛,跑进楼里追猫咪。   搬空的旧屋里满是灰尘和废报纸的味儿,丁厌在弃置着破烂床垫里发现一窝奄奄一息的小猫幼崽,原来那只瘦得像四个月大的狸花猫已经是猫妈妈了。   这其实很罕见,流浪猫是警惕性极高的生物,不大会带人类靠近自己的窝。   手机灯光的照射下,狸花猫焦急地在床垫和那窝小猫身边徘徊,猫崽子们绵软的叫声让丁厌乱了阵脚。   “我们要怎么办啊,既没有笼子又没有箱子,也不能直接上手抓啊……”   “它们都生病了。”楚瀛借着光观察道。   小猫幼崽们的眼睛都被粘稠的分泌物糊住,毛发脏脏的,一看就不健康。   “都这么晚了,我也不知道什么救助组织的电话……”   “直接动手抓吧。”楚瀛脱下外套,铺在了脏污的地面,然后轻巧地拎起那一只只耗子大小的小猫的后颈,放到衣服上。   丁厌看得无比紧张,觉得小猫在空中虚弱滑动的爪子正挠着他的心脏。   假如是茁壮成长的幼崽,一件衣服必定箍不住它们,但这几只太过病弱,打包带走不是难事。   楚瀛:“把母猫也带上,你敢抓它吗?”   丁厌试着去捉长毛狸花猫的后颈,而它居然不反抗,温顺地任由人擒着皮毛提到半空中。   看它没有剧烈地挣扎,他换了更妥善地姿势抱它,也顾不上有无跳蚤寄生虫了;像抱小婴儿,搂着它的背和后肢,让它靠在自己的肩头。   “这一定是只家猫。”丁厌说。   “嗯,不怕人,懂得找人求助,是被驯养过的。”楚瀛隔着衣服搂着那一兜弱小的生灵,低头道,“大约是主人搬走,把它遗弃在这里了。”   这个街区生活设施便利,他们走了二十分钟,找到一家24小时营业的宠物医院,值班医生接待了那一窝猫崽,给大猫小猫分别做了全身体检和驱虫。   小猫是感染疱疹病毒和营养不良,母猫的体质还算过得去,但有猫癣和跳蚤。两人都没养过猫,带回家也不知怎么照顾,而且家里并没有宠物用品,只好预付了一笔诊金,将它们寄养在医院治疗。   丁厌抢着把钱付了,这猫是他要救的,他该对此负全责。   完事离开医院,大街上冷清得没什么行人了。   尽管用肥皂洗过手,但丁厌总觉得浑身痒痒的,想挠;一回想那栋空楼房里恶劣肮脏的环境,跳蚤和虫子都爬到了身上来,他恨不得用消毒水把自己泡一遍。   飞速打车回家洗澡,他的男装都便宜,扔了不心疼,可楚瀛那件他记得是YSL来着……近些日子消费水平有了显著提升,他也长了不少见识,大概不会再闹把宝格丽认成地摊货的笑话。   洗得清清爽爽了,他跑去敲楚瀛的房门,明天周末不上班,还能来一顿宵夜。   楚瀛也换了衣服,在给手臂擦药水,他是真被跳蚤咬了,皮肤肿起不规则的包,奇痒无比。   丁厌忌惮地摸了摸,说:“不好意思啦。”   楚瀛道:“有什么不好意思,又不是你咬的。”   点的宵夜到了,丁厌取来在桌上摆开,分筷子,两只手一起开动。   “其实我有个问题想要请教你。”   “你说。”   丁厌咬着筷子尖,道:“你说你爸也逼过你结婚,但你和他抗争过了,现在他不会再逼你了?”   楚瀛:“嗯。”   丁厌问:“你是怎么抗争的?能教教我吗?”   然而楚瀛却说:“我的做法,你应该借鉴不了。”   “为什么?”   “因为我们的家庭不同。”楚瀛停了筷子,认真道,“我和我的父亲关系淡薄,虽说我没见过,但我确信他在别处还有家庭和子女。我不是他唯一的儿子和继承人,他不会把很多精力和全部期许寄托在我一个人身上。”   “但你是独生子,你的爸爸妈妈只有你这一个宝贝。他们有多爱你,我是有目共睹的。而爱和支配一向形影相随,任何一段情感中都存在权力的倾轧;你的困境是母亲剥夺了你过多的自由,会干涉你的生活和择偶。但是你有没有想过,这是你默许的?”   丁厌:“我怕他们难过啊……”   楚瀛:“对,就是这个,你怕他们难过。孩子不听话,父母肯定是会难过的,所以要么你让他们难过,要么他们让你难过。你在两者间选择了牺牲自己,成全你的父母,这是他们对你的掌控无法节制的原因。   “但我不一样。我不怕我的父亲难过,因为我不爱他;我的反抗是在挑战他的权威,而不是伤他的心。当他醒悟我不是可以受他支配的对象后,他就放弃了,反正他还有别的更听话的儿子。”   丁厌不解道:“你不会觉得愧疚吗?比如愧对父母的养育之恩?毕竟他给了你这么多东西……”   “他可以收回去,我并不在乎。自食其力或赚钱对我而言不算很有难度的挑战。”楚瀛提起得失仍是淡然处之,“当时谈判,我跟他说,我多的是办法能使没有人敢把女儿嫁给我,他非要让我结婚,那我们可以走着瞧,看到时候颜面无存的人到底是谁。”   “不过他从没提过要把我赶出家门,或许是他对我的母亲心怀愧疚。你和我,我们区别只是,我不想当孝顺懂事的儿子,也不介意变坏,成为一个糟糕的人;但你还是想要和父母其乐融融,圆圆满满。”   “我是做不到和爸妈对着干,忤逆他们。我要像你这样,全家都得骂我白眼儿狼,生我不如生叉烧;而且我妈妈一哭我就会心痛,我好爱她……”   “所以人是无法生而自由的,自由意味着抛却所有牵挂,无论爱恨,当你全都不要了,你就自由了。”   丁厌低迷不振道:“这我确实不行……”   “不要垂头丧气。”楚瀛拉住他搁在桌面的手,“这是人之常情,你的烦恼,世界上大部分人都有。我的办法你不能参考,但还有很多途径可以化解家庭矛盾。”   丁厌:“比如说呢?”   “你有试过和他们沟通吗?告诉他们你的想法,你的痛苦和压力。”   “他们理解不了的,我爸妈那一辈人,觉得到了年纪谈婚论嫁是天经地义的事,不结婚才奇怪。”   “好。”楚瀛说。   “你在好什么啊?”丁厌想甩开对方的手,可却被紧紧握住——   “这是我对你承诺。”楚瀛攥着他的手指,制止了他抽离的动作,“将来的有一天,你可能会需要我为你做些什么,不管是陪你面对父母,还是给予你其他方面的支持和帮助。那么我的回答是:好。”   来自对面的拇指压在他的无名指上,细细摩挲着他的指背,楚瀛强调道:“任何要求,任何时候,只要是你提出的,我的答案永远是:好。”   丁厌感到他那漂荡在浮空之中的,常年惴惴不安的灵魂,在这一时刻终于轻轻触地;落在某人柔软温煦的掌心里。 第36章 连衣裙36   那五只幼猫最终一只都没能活下来, 它们被发现时已病入膏肓,因体质孱弱,到医院后发生了交叉感染, 在一周内陆续回喵星了。   母的狸花猫倒是经过驱虫涂药和纯肉罐头喂养,比第一次见时油光水滑不少。丁厌送了它绝育大套餐, 让它在医院住了一个月, 皮毛下的跳蚤寄生虫全都死光, 手术伤口愈合,才接它回到家里。   这只猫的粘人程度令他惊讶, 脚跟脚,寸步不离。   丁厌送它去宠物店洗澡, 那家店的老板说猫洗澡也分档次, 有豪华精洗、精洗、普通洗护;价格依次为500, 238, 120。丁厌再次震惊了,一想这只猫怕是一年没洗过澡,便选了最贵的豪华精洗。   洗完的小猫从灰色流浪猫变成了银色仙女猫,一身长毛大围脖,虎斑纹优美;丁厌瞬时不心疼那500块了,反而觉得自己大赚特赚。   他给它取名罐头, 因为它狂热地喜欢吃罐头。   罐头作为一只猫,不是很聪明, 不爬窗不偷吃不捣乱, 饿了只会喵喵叫。它每天的生活是睡觉、吃饭、上厕所, 以及找人撒娇。   丁厌爱惜它那身美丽的长毛, 时常给它梳毛打理, 边梳边按摩, 嘴里还会念念有词:“我的宝贝啊……怎么会有人舍得遗弃你,你漂亮乖巧还黏人……爸爸爱死你啦。”   罐头舒服得露肚皮打滚儿,拉伸四肢,前爪伸到他的腿上踩奶。   悲惨的流浪生活并未让它对人生出戒心和敌意,只是偶尔会在屋里四处嗅闻,仿佛是在找失踪的孩子们。   丁厌每天把它按在沙发里猛亲,觉得重新拥有了一个亲密无间的女朋友,还是不发脾气的那种。   养猫不到一周,他已深刻体验到养宠物的不易,房间的每个角落和他的每件衣服都遍布猫毛,深色的粘毛的全没法穿了。   为此他牢牢锁上了衣帽间的门,他的小裙子绝不可以被玷污。   他近来工作进展很顺利,在罐头回家前就与公司签了正式合同,丽娜喜欢带着他出外勤,说他这张脸是最好的入场券,带去哪儿谈事都能妥妥当当的。   他在新环境中频繁接触新事物,学习上不能说举一反三,但还能适应节奏。为了帮助他早日独当一面,丽娜会派他单独去联系场地、接洽商务、与落地团队交接等等。所以他总会产生自己把广告干成了公关的错觉。   不过别说,他还真是挺擅长干这个,看在脸的份上,几乎没什么人会为难他;他记性不好,于是会把工作中的条例、注意事项和行程安排等,清晰地记在笔记本上,做一条划一条,只要够细心,不会完不成。   偶尔碰壁或出了小差错被训,他就给自己加油打气:你好歹也是凭本事考上大学、通过面试的人,要对自己有信心!   他对这份工作的满意度很高,楚瀛却不以为然,明面上虽未表现出不满,但每次他一加班,对方就会拿物质诱惑他。   最离谱的是一次楚瀛跟他说:别上班了,我养的起你,上司同事再好能比我好吗?你跟我在一起的最大好处是,你能留长头发。   这实在是极大的诱惑了。戴假发是痛苦的,闷热不透气不说,发套还沉。   但他不能轻易签下不平等条约,所以改天去公司他问了丽娜,上班能不能剪奇怪的发型。   丽娜笑着反问:“你觉得我这发型如何?”   她又去剃了头,鬓发短得露出头皮,还隐约有图案。   “那我可以把头发留长吗?”丁厌比着自己的锁骨,“也不会很长,大概就是肩以下这个位置……”   丽娜:“随便你啊。只要你不穿玩偶服或打扮得像变装女王一样来上班,应该没人管你。”   “啊啊太好了!”他欣喜地送她拥抱。   “你这人真逗。”要换做别的男人,丽娜绝对赏他一耳刮子不带犹豫的;但丁厌这瘦瘦的身子骨,脸还秀美可人,她也不忍心下狠手,只掐了掐他的脸颊。   “对了,交给你个活儿。”   丽娜把一份企划书交到他手里,“你去现场瞧一瞧,如果有问题就当场跟他们协商,没问题就拍些照片发我邮箱。”   丁厌收到指令,马不停蹄地出发了。他喜欢灵活的办公地点,不用坐班,只要按时交差,可以省出不少时间摸鱼玩乐。   这次是安排在江边的游轮上,那附近有着本市最有名的江景餐厅和咖啡馆。他在出租车上快乐地浏览起大众点评,想着要有多余的时间就去消遣一会儿,真是份美差啊,啊哈哈。   他拿到的那份计划书,为某个本土的彩妆品牌制定的宣传企划,届时会邀请一众网红和美妆博主参加线下活动开展直播,活动结束后还有游轮晚宴;他负责的环节是勘查场地,再和承办方再对接一些流程。   这种涵盖了许多细微末节的琐碎活计极其锻炼人的交际能力,归功于丽娜严苛的完美主义情结,丁厌从原先开口就心跳加速脸红的菜鸟,变成了铁面无私的细节狂魔。   他不严格要求,回去被骂得狗血淋头的就是他了。   不过今天出乎意料的得心应手,还与人相谈甚欢,他检验完成果,试吃了餐品,拍好照片发到丽娜的工作邮箱,坐在船上等回复时,还有人送了他一份活动当日会赠送的伴手礼。   丽娜回了他一句“收到”,没再多言。他知道这是过关了,美美收工打道回府。   傍晚六点,丁厌回到小区停车上楼,手里还拿着一盒快化了的冰淇淋。他吃着冰冰凉的奶霜走到家门外,忽地顿步不前,双目呆滞——那是一位金发雪肤的白人大美女。   她就像从奇幻电影里走出的精灵,美得不可方物。丁厌忘却了身在何处,纸盒表面凝结的水珠顺着他的手指滴下。   美女……惊世骇俗、倾国倾城的美女……   ——这还是我家吗?他抬头看了眼门牌号,然后清醒地领悟,她站的位置更接近他家的对门。   她是来找楚瀛的!   丁厌捶胸顿足地想:看看!看看!我说什么来着!他就是有个洋妞未婚妻!渣男!   不过话也不能说太满。正当他迟疑着要不要用他擦边过了六级的英语问她几句,美女已率先询问他是否住在这里。   丁厌:“Ye……Yes.”   美女又问了别的,她的嗓音温润中带着沙哑,很动听,丁厌近乎沉醉进去。   见他没答话,她以为他没听懂,只好重复了一遍。   丁厌哪儿是没听懂,是压根没听,他傻楞楞地站着,想说点什么,却一个单词也蹦不出。呜呜呜她好漂亮……大美人……   她为什么不敲门进屋呢?难道楚瀛不在家?   此时一只手放到了他的肩头,他在浅浅的惊吓中回神,后背撞到另一具身躯。   楚瀛并未故意吓他,只是轻和地推他往前走了半步。   丁厌:“她、她是来找你的……我猜……”   楚瀛就着单手揽他肩膀的姿势,朝那位金发女孩递出空闲的右手,报上姓名。   见到要找的人,美人换上嫣然的笑容与其握手,“Jamie.”   丁厌还沉沦在她一颦一笑美若天仙的视觉盛宴里,只听楚瀛在耳边低声道:“她是我二哥的女朋友,我和她说点事情,你先回家,我待会儿去找你。”   ***   丁厌进了自家门,咂嘴回味着美女的绝伦天姿。   他真的非常喜欢这类型,高挑清丽,雅致端庄,还很甜美,此生要是能和这样的美人谈一场恋爱,那真真死而无憾了。   可惜白人美女看上亚洲男人的概率极小,就算看得上,也轮不上他这等细胳膊细腿儿的小白脸。   啊有钱人呐……万恶的有钱人……   罐头缠着他要饭吃,丁厌给它开了一个兔肉口味的罐头,换了新鲜的矿泉水。   趁猫吃饭,他蹲在它旁边,手指转着它毛茸茸的大尾巴玩儿,回忆楚瀛刚才的话。   ……他二哥的女朋友?   那为什么要来找他呢?   好样的,这回又有八卦可听了。   丁厌琢磨着自己这一系列反应,心里很不是滋味。   在设想Jamie是楚瀛的未婚妻或女性伴侣的这个过程中,他竟没有被催生出丝毫的醋意、嫉妒心和占有欲。   还觉得那两人站一块儿挺般配?如果男方换成他就更好了……   哇,这事可不能让楚瀛知道了,不然对方又得说混账话呛他或想招数气他。   楚瀛那个人吧,说成熟稳健也对,说劣性难改也对;很难形容,总之是个不怎么好惹的人。   丁厌掂量着,待会儿不能把自己的不在意表现得过于明目张胆。   他闲坐着撸猫,玩玩手机;这个月因为工作转正和照顾宠物忙得焦头烂额,许久没上微博了。   一点开主页,消息提醒爆炸式地涌出。   原来是上次他发的照片下有人@了一位人气极高的时尚博主,那位博主不仅回复了评论,还转发了他的微博。   @UkuraaaaXXX:衣服是真。以及表现力挺不错的,如果照片没p过,那比例很优越了。   这条被转了好几千,还给他引来了相当数量的新粉丝。   丁厌没关注过这个博主,点进对方首页参观了一番。比起发布时尚资讯和杂志硬照的资源型博主,这位显然以内容走红的,营业方向是点评素人和网红的衣品,预测和盘点本年度流行趋势,并传授一些普适性很强的穿搭技巧,于是他随手点了回关。   退回自己的评论区,扫了扫网友们的留言,以夸奖赞美居多,但仍有一两条阴阳怪气的发言因回复众多被顶到了前排。   -脸都没露过……你们是怎么夸出口的,万一长得很丑呢   这条底下统一在骂这名用户,像是“呵呵果然性别男”“[图片]你这张肥猪脸好意思说美女丑?”“丑男滚啊”之类的。   丁厌的手指划来划去,一条都没删。罢了,他又不是正经icon,就一个私人号,懒得维护。   平日里他基本不看私信,今天突发奇想地打开了未关注人私信界面,好家伙满得快爆炸了,有些是问他接不接商务推广的,还有打招呼、夸赞、骚扰……五花八门什么都有。   受不了了。丁厌关掉微博,决定以后少发点。   他也没明白,他只是发些不露脸的照片,怎么能吸引这么多人,后来没忍住多看了几条字数多的评论,是换角度夸他很会拍照,氛围感和光线抓得极准,能让身材和衣服美出新高度,赏心悦目。   这话他爱听,给那几条都点了赞。   打发时间到饭点,门外传来开门关门的响音。丁厌走到猫眼前一望,是金发美人款款走出了对门,带着耀眼的弧光消失在走廊里。   而目送她走掉的楚瀛转头来敲响了他的房门。   丁厌间隔了四五秒才开门,假装适才没有偷窥。   楚瀛:“抱歉让你久等了,走吗?我在一家餐厅订了位。”   “走呀走呀——哦,我拿下手机……”丁厌回客厅找到乱扔的手机,按住猫咪亲了它一大口,再到门口换好鞋,挽住楚瀛的胳膊。   他的理想很丰满,计划着要装出不高兴的样子质问楚瀛那个女人是谁,你是不是骗我;然而他表现出的真实面貌,和他全身散发出的气息,是欢欣雀跃的。   这自然瞒不过楚瀛的眼睛,还在电梯里对方就揭穿道:“你……很开心?”   “出门吃饭为什么不开心?”丁厌一说完,暗想糟了,立即故作严肃地板着脸道:“你快点交代,那个大美女去你家干嘛?你们都做了什么?”   “她专程来告诉我,她怀孕了,是我哥的孩子。”楚瀛波澜不惊地说。   丁厌惊掉下巴道:“你又要有一个新嫂嫂了?还有新的小侄子或小侄女,真厉害啊。”   楚瀛似笑非笑,并不领会这份惊喜。   今晚是法式餐厅的创意料理,没有菜单,由主厨决定每日的菜色。   服务生先上了切片法棍和酒水,趁着前菜还没来,他们继续先前的话题。   “你哥的女朋友怀孕了,为什么要来找你呢?而且她是特地从国外赶来的吧?”   “因为她找不到我哥,也不可能去找我们的父亲,那就只有来找我了。”   丁厌:“那你好惨啊。”   “是啊,”楚瀛也叹道,“你的麻烦事是被父母逼着相亲,我的麻烦就是这些源源不断的找上门来的女孩子。我从20岁起就在帮我的二哥处理他摆下的烂摊子,这恐怕也是我作为那个家庭的一员,逃脱不了的负担和压力。”   “那她们是想怎么样?逼你哥回来结婚?对肚子里的孩子负责?”   “主要是为了钱。”楚瀛直言不讳,“你看的那个女孩,她才19岁,是个T台模特。”   “哇难怪那么漂亮……”   “这样的女孩我见过太多了,年轻貌美,家境贫寒,尚未成年就进入了一个剥削她们美貌和身体的行业,最典型的是所谓的时尚圈;表面光鲜亮丽,其实多数模特都过得拮据艰难,挤在促狭脏乱的集体公寓里,没日没夜地工作,能得到的薪水少的可怜。”   “所以……她们很容易被男人盯上。”楚瀛说着,看向他的眼睛,“我不知道我二哥究竟和她们发生过什么,但我没法就那么赶走她们;每个来找到我的,我都会给她们一笔钱,不会很多,但也不少,这应该是她们总来找我的原因。”   “你二哥真是超级无敌人渣,垃圾男人。”丁厌唾弃道。   楚瀛一笑,接着道:“起先我也这么认为。不过两年前,有个东欧的女孩找到我,她很漂亮,是红色头发,她也怀孕了,给我看了孕检报告,所以我在给她的钱里额外加了一张支票,然后她说为了报答我的慷慨,她要告诉我一个秘密。”   丁厌支着耳朵聆听。   “她说,她是在柏林的街头碰到我二哥的,他深更半夜喝醉了倒在路边,她看四下无人,想偷偷拿走他钱包里的现金,可我二哥凑巧又醒了,还抓住了她的手;她本来以为非去趟警局不可了,然而我二哥非但没有报警,还给了她一串号码,跟她讲只要打这个号码,谎称自己认识Harlan或楚洵,就能得到一大笔钱。如果再说自己怀孕了,或许能得到更多。   “这个红发女孩她恰好是真的怀孕了,于是就抱着试一试的心态打了电话给我。后来我离开欧洲,她们要找到我的难度增加了,而我二哥甚至会替她们支付机票。”   丁厌冥思苦想不得其解,只能说:“你二哥有精神病吧。”   “嗯,很多人都这样说。可是我觉得他做这些事的时候非常清醒,他是故意的,他在用他的方式报复我和那个家。”   “他和你有什么深仇大恨啊……你们是亲兄弟诶。”   楚瀛早已不受困于此,面色如常道:“不知道,如果还有机会见面,我也想问问他为什么要做这些事,我究竟欠了他什么。但很遗憾,他和李琰离婚后我就再没见过他,他也不愿意见我。”   丁厌很想问你是不是把你哥绿了,不然他怎会恨你至此。但楚瀛和李琰着实不像有何种不正当关系。   “算啦别想了。”他端起餐前酒碰了碰楚瀛的杯子,“横竖你是不缺钱的人,就当行善积德了;而我也了解了原委,不会因此怪罪你,我们千万不要被精神病影响了心情。”   楚瀛笑着,目光紧锁他的脸庞,“你说的对。” 第37章 连衣裙37   丁厌所在的公司有自己的执行部门, 最近他们组负责的一位老客户要更换产品外包装,于是他和设计部同事打交道的机会增多,下班还会约着去吃饭。   他身上那股傻乐的劲儿和温顺很动人, 而学艺术的人本也标榜自己有发现美的眼睛,不要被主流眼光束缚, 所以大家都乐于带他玩儿, 夸他长的好, 不当平模怪可惜的;还起哄让他给经纪公司投照片试试,当艺人现在入行还不算晚。   丁厌被逗得直摸头, 哎呀没被这么多人当面赞美过,太不好意思啦。   贴心的女同事帮他解围道:“省省啊你们, 人家有房有车不缺钱, 用得着去干那抛头露脸的事吗, 想进娱乐圈自个儿整容减肥去, 看好你们日薪208万。”   为他说话的这个女孩叫佳媚,是公司里有名的美女,温柔贤惠而不失率真,暗恋她的男同事能从办公室排到厕所;所以她这话一出,其余男同事坐不住了,吵嚷着说:“看不出来啊丁厌, 你居然这么有钱,请客请客!”   丁厌连连点头:“好好好……我请我请。”吃的韩式烤肉, 又不贵, 就一顿他还是请的起。   “哇喔!!”桌上一片欢呼, 男同事们纷纷端起酒杯, “厌哥厌哥, 太豪气了!小弟敬你!”   “大家伙儿听好了啊, 吃完这顿别再叫小丁了,要叫厌哥!”   丁厌笑得不行,觉得这一桌人都是活宝。真开心,上班又有钱拿,又能交朋友,比上学开心多啦!   吃吃喝喝到九点,一伙人又转战KTV嚎叫到午夜,尽兴极了。中途楚瀛打来两通电话,丁厌嘻嘻哈哈地应着。   一听他声音,楚瀛便猜到他喝了酒,问他要了定位,非要来接他。   “但很晚了,你不睡觉吗?”   他可以和同事拼车的。   楚瀛:“你不回来我睡不着。”   丁厌KTV的走廊里,鬼哭狼嚎的歌声充斥耳畔。   “为什么呀?”他问。   “我很怕你一喝醉了,又央求着别人带你走。”   丁厌也深知自己喝醉了会干傻事闹笑话,但听到楚瀛这么讲,还是羞得脸通红。   “好吧……到点了我会给你发消息。”   “嗯,乖。”   欢乐时光接近尾声,结了帐走出电梯,大家商量着怎么走。丁厌谢绝了拼车的邀请,说自己有人接,并问他们都住哪个方向,顺路能搭便车,不过只能坐3个。   人一喝多了就会说胡话,一个脸红得像番茄的男同事朝他比了个“666”的手势,“不愧是厌哥,还有专职司机接送,牛!”   “什么司机……是我邻居……”给他一百个胆子,他也不敢把楚瀛当司机使唤啊。   “妈的,我那室友甭提了,上次带人回去,我忘了锁门,他们躺我床上去吐的到处都是,回家给我恶心坏了……”   “操!我的室友也是傻逼!”   “你们怎么不退租啊,换地方住啊……”   “嘿嘿还好我和我女朋友住。”   一伙人在路边等车,你一言我一语地讲述起生活中鸡毛蒜皮的小事。丁厌没有参与话题的余地,只好和几个女同事说:“你们住哪儿?方便的话送你们回去。”   她们讨论了一会儿,佳媚和另外两个女孩可以跟他坐同一辆车。   楚瀛出发得早,也就来得快,那辆炫亮的跑车一驶来就吸引了众人的视线,它减速停在路旁,丁厌熟门熟路地拉开车门,回头对她们说:“走呀。”   一个男同事吹口哨道:“哟厌哥!你住的别墅区吧?哪天把你的大牛开到公司给哥几个掌掌眼。”   丁厌想笑又想哭,笑是觉得他们幽默,哭是因为他这辈子怕是无法靠自己住的起别墅或开的起兰博基尼了。   女孩子们笑成一团,挥手和他们告别。   丁厌理所当然地座前排,三个女孩坐后边。他礼节性地关怀她们:“你们的小区叫什么?”   “我们都住迎海南路,佳媚去天香华院,我们俩住蔚蓝城。”   楚瀛听是听见了,但他对K市的地标没有熟到那份上,汉字同音字又多,所以等待着丁厌把目的地输入导航。但丁厌没动,因为那俩地方他都知道,他说:“你开吧,我认识路,我给你指。”   “你们喝水么?”楚瀛也出于礼貌地问。   “不用了不用了。”三个女孩颇有默契道。   楚瀛的声音很有辨识度,并不十分低沉,也不太清亮,只能说刚刚好,能在人的记忆中留下一道清浅温和的灰色。   佳媚平时也没拿丁厌打趣,此时便说:“厌哥,不给我们介绍一下你的邻居吗?”   丁厌思路很钝,放弃思考地拍楚瀛的肩膀问:“我该怎么介绍你啊?”   楚瀛轻微偏头,和她们打了个照面,说了句“你们好”。   后座陷入短瞬的寂静,连呼吸也屏住静止了。佳媚笑道:“你好啊……帅哥。”   本来欢快活跃的氛围,在司机露脸后变得沉寂局促。丁厌对此毫无知觉,不停地转头看她们:“你们怎么不说话了?”   有个女孩问:“丁厌,你是不是真的住别墅啊?”   “没有啊,我家很小的……”他指身侧的人道,“他家要大一点。”   “像你们关系这么好的邻居,现在不多见了啊,大半夜还专门开车来接你。”   丁厌满意地笑了笑,“那当然,我们关系超好。”   “真的只是邻居吗?”   女孩子的第六感和灵敏嗅觉不是盖的,丁厌的太阳穴犹如被针刺了一下,模棱两可道:“也是朋友啦。”   把她们仨挨个送到小区外,看着她们走进去,收获了好多声谢谢和再见。丁厌快乐地关上车窗,伸了个懒腰,“好了,我们回家吧!”   楚瀛眼神淡漠,没有看他,只盯着前方道:“你朋友真多。”   丁厌:“你生气啦……?”   “不,只是,”楚瀛正眼看他了,“因为没有名分而难受。”   看完这一眼,又转开了目光。   “哪有你说的这么卑微啊……”丁厌心虚了。车还没开动,于是他解了安全带,凑上去抱了抱对方,在楚瀛的下巴、嘴角亲来亲去,“亲亲你……你是我从小到大最好的朋友了,我和我前女友也没有这么好过。”   楚瀛不知是被他言行中的哪一部分打动了,情不自禁展露笑意,却不是欣然或愉快;车驶上道路,霓虹灯与城市的光亮透过玻璃洒进那双眼睛里。   “我要是把追你的事迹讲给过去认识我的人听,可能会被他们嘲笑到下辈子。”   丁厌:“为什么……”   “因为我从来没追求过谁,喜欢我的人永远比我喜欢的人多。”   “这点我也是啊。”丁厌有些不服气了,他仍然是不喜欢楚瀛那种天生的“高人一等”。我又没有求你追我,是你自己要追我的!   “我是说,我喜欢追你。”楚瀛像是说给自己听的,“这种挫败感,真是令人着迷。”   他在含沙射影什么……丁厌道:“你好好说话!我不跟你猜字谜。”   “我没有别的意思,我说的全是心里话。”   “我觉得你就是生气了,还企图用你的情绪败坏我的心情……”   “也许是这样。”   丁厌快要呼吸不过来了,他认为楚瀛多少有点精神控制倾向,在施予压力逼他就范,最低限度的妥协还不行,因为他讨巧的亲吻没有被接纳。他冷脸道:“那你停车,我要下去。”   “为什么?”   “因为你让我难受。既然我们在一块双方都难受,那分开走好了。”   “不行。”楚瀛拒绝了。   丁厌:“那我不跟你说话了。”   沉默持续了七八分钟,在十字路口遇上红灯,车停在斑马线前。   楚瀛:“行,我错了。求求你跟我说话吧。”   丁厌稳如泰山,摆出一张少见的扑克脸。他也是换了新工作才学会这种表情的。   “明天去买裙子,好不好?”   呵呵。   “想要什么都可以,我买好了送到你手里。”   不稀罕。   “还是说你真的喜欢兰博基尼?Aventador我有一辆浅蓝色的,送给你?主要这个型号快停产了,如果想要全新的,不如我们等一等明年3月亮相的新款旗舰车型?”   靠……丁厌的心肝颤了颤。壕无人性……壕无人性啊!   他稳定心绪,问:“你以前谈恋爱,也是女朋友一生气,你就送包送车吗?”   “我十九岁之后就没谈过恋爱了,这我上次和你说过。所以我没什么机会送别人包和车,你是第一个。”   “我不信……”丁厌一口咬定。假的要死。   楚瀛:“那你要怎么才肯信呢?”   丁厌:“除非你给我讲讲,你和你前女友的事。”上次还故弄玄虚,说要进展到下一步才肯告诉他。   “我都把我和前女友的事说给你听了,你也要对我知无不言,你自己承诺过的。”   ***   “我和她是同学的生日派对上相识的,她是留学生,并且以为我也是。我当时没有向她坦诚我的家世背景,在一起后也没有;所以她一直默认我跟她一样,需要去餐馆打工挣生活费。我的确去餐厅端过盘子,不过只是出于体验生活;但她信以为真了,吃饭一定要和我AA,不许我送她贵价的礼物。   “有我二哥铺张浪费的奢靡作风在前,我父亲也担心我变成那样,所以常警醒我财不外露。我也很幼稚,真的疑心起假如暴露身份,她是否会改变心态,为了钱才和我谈恋爱;于是我模仿其他同龄人的生活习惯,穿快消品牌粗制滥造的衣服,吃冷掉的三明治,喝可乐,还会提着一块脏兮兮的滑板去上课。”   “我不知道你有没有经历过年轻气盛、目中无人的时期。”楚瀛说,“我十八九岁时就是那样,不把任何人放在眼里,包括我的父亲。有一天我和他大吵一架,愤然离家,是她去大街上找到我,并把我带回了她的公寓。”   “那张单人床又小又窄,睡两个人很挤,所以她紧紧地蜷缩在我怀里。半夜我醒了,听到她在卫生间里哭,我走过去问她为什么,她说她父母在国内出事了,爸爸进了监狱,妈妈带着弟弟自杀了。而她只要一回国就会背上巨额债务,她的人生彻底完了。   “而我只是安慰了她几句,别的什么也没做。后来我想了好多天,还是跟她坦白了,我家其实很有钱,她想象不到的有钱;我会回去跟我爸认错道歉,这样问题就解决了,她未来几年的学费生活费由我承担,债务我也会尽量帮忙偿还。   “她听完抱着我哭了好久。我非常愚蠢地把那当做是喜极而泣,而她也确实没再和我说过什么。我带她回了我自己的住处,躺在宽敞舒适的床上,我对她说没事的,你不再孤立无援了,好好睡一觉,明天我带你回家。   “然而当我第二天早上醒来,只闻到一股很重的酒味。我转过身去看她,她已经没有呼吸了。法医说她服用了各类药片和大量烈酒,死于乙醛中毒。”   丁厌小心翼翼地喘着气,“可是……为什么呢?问题明明已经解决了啊。”   “是啊,为什么呢。我想了很多年,至今仍然不明白。”楚瀛幽邃的眸色融入黑沉沉的夜色,“我的身边总是有许多复杂难解的事,无论我如何搬弄逻辑,都无法找到一个合理的解答。”   “这就是我和我的前女友的故事。”   丁厌:“那你是因为她才……?”醒来发现身边躺了一具尸体,是多么可怕的事啊。换作是他,也无法再和人同床共枕了。   “不,我不太记得她长什么模样了,毕竟我们只交往了三个月。”楚瀛解释道,“上次我的表达方式可能有误,让你误会了。我跟你讲这件事,只是因为你想知道,你问了我;实际上它已经过去很久了,我这些年坚持一个人,不过是我有更好的发泄精力的途径。”   “啊……”丁厌闷闷道,“我不是有意的,我不知道你的故事是这样……”   “没关系,只是故事而已。”   丁厌无以为报了,扑到对方怀抱里,在并不寒冷的季节融合彼此的体温,换取些许慰藉。   “对不起呀……”我真是个笨蛋。   “你不必跟我道歉。”楚瀛抱着他,摸摸他的后脑勺。   糟糕。丁厌不乐观地想,从今往后,他似乎没办法只把这个人当玩伴和提款机了……   他还有那么一点点理解了楚瀛今晚所说的:这种挫败感,真是令人着迷。 第38章 连衣裙38   丁厌请客吃饭的回报在一个春天的下午悄然降临了。   这天是周五, 他白天忙得不可开交,劳碌了一整日,下班却还不能走人, 被丽娜叫去了摄影组帮忙打下手;以及今天又有模特临时请假了,作为背景板的天使少了一只, 他身高体型将将够, 得换一袭妆扮到镜头前充数。   丁厌穿好那身棉麻的白袍, 披拂的白纱缠绕着臂膀,用两枚一指宽的金环扣紧, 鞋子是罗马鞋,绑带一圈圈地箍着小腿。他木头人似的坐在镜子前, 让化妆师拿着刷子在他脸上扫来扫去, 眼睫和眼下都洒上了薄薄的亮片金粉, 面颊和鼻梁闪烁着柔润的桃金色。   几个月没剪短的头发长过了耳垂, 烫得蓬松微卷,发箍隐入头发丝,高高顶着一只可笑的银蓝光圈。   他顶替的是一名女模特,但化妆师并没有把他往女孩的样貌打扮,反而有意突显他的短发和俏丽五官。   “天使天使,就要没性别才叫天使……”化妆师对着自己的作品, 满意地点了点头,让开身让他面对镜子, “看看, 怎么样?”   丁厌张口结舌:“好厉害啊……这还是我吗?”   “好看吧?要不帮你拍几张照?”   “好啊。”   化妆师咔嚓咔嚓帮他拍了十几二十张, 先隔空投送传了一些给自己, 才把手机还给他。   丁厌乐呵呵地翻阅照片, 分享了五张角度最好的给楚瀛。   楚瀛收到也没多加点评, 只回:还是我来接你。   :嗯嗯,不过我估计要弄到很晚了,还没开始拍呢,你先自己吃饭吧   楚瀛:好   “来,我的加百列,给你戴上小翅膀。”化妆师提着一对雪白的穿戴式羽翼,等他站起身。   丁厌只好放了手机去完成工作。   这化妆师的完美主义情结不逊色于丽娜,硬是要把翅膀的肩带缝进他的衣服里,达到完美无缺的臻境才肯罢休。   他只是陪衬不是主角,和其他模特站一块儿拍了几个镜头,拢共不到一小时就顺顺利利地收工了。   比预想的早,还不错!他回化妆间找自己的手机,可还没走出摄影棚,就被同样留下加班的佳媚拽到了一边。   “你怎么也在这儿?”丁厌诧异道。   “完了!”佳媚的拳头砸在手心里,“这个忙你必须帮我,不然我吃不了兜着走。”   “啊?”丁厌如临大敌道,“发生什么事了?”   “来不及了快跟我走。”佳媚拉着他的手腕,带他穿梭过冷白光的走廊,乘电梯回到静悄悄的办公楼层。   “嘘……”她把食指放在嘴唇上,示意他不许说话。   “噢噢……”丁厌也将音量放的极轻,连走路都不敢发出声响。   佳媚带他来到熄了灯的会议室外,她先鬼鬼祟祟地跨入门内,再朝他招手让他跟上。   丁厌也紧跟着迈步进去——   “嘭——”   “哇哦~~~~~”   漫天飞舞的彩带和泡沫雪花降落到他的头顶发梢,炙亮的灯光白得眩目,丁厌在发愣中接受了大家的祝福——   “生日快乐!”   “Happy Birthday!!!”   佳媚、丽娜、学长……还有好多人都在,桌上有鲜花和蛋糕,这是大家为他准备的惊喜。   丁厌眼热地望着他们,努力憋住眼泪。别哭,别哭!这么美好的场景,哭兮兮就太丑了!   “生日快乐啊丁厌。”夏学长递给他一只袋子,“送你的礼物。知道你的生日是在明天,但周六不上班,所以赶在今天提前帮你庆祝了。”   佳媚也连忙递上礼物盒,“这是我们这些人送你的,花和蛋糕是丽娜姐买的。希望你天天开心!笑口常开!”   丁厌语言能力尽失,收下礼物走近挨着抱了他们每一个人。   “我、我嘴笨,不知道说什么,但谢谢大家……你们对我太好了……”他含糊地喃语道,生怕声音再大些就会当场嚎啕大哭。   “哭什么,这是你应得的。”丽娜走来拍他的肩,“大家伙儿都喜欢你,你该高兴啊,别哭了。”   “我就是太高兴了……”他咬着嘴唇咽下抽泣声,向在场的人深深鞠了一躬,“谢谢你们!”   佳媚被他此举逗得咯咯笑,“你也太傻了吧,好直啊。”   “厌哥厌哥!别哭鼻子了!改天请大家吃顿好的比什么都实在!”   “就是!我先提议——海鲜自助!你们有意见没?”   “你丫黑心想把寿星往死里整啊。”   “厌哥不缺钱啊!”   丁厌抹了抹眼泪说:“我真的不缺钱,改天会请大家吃饭的,吃什么都可以。”   “耶!耶!厌哥万岁!”   “这话大家可都听见了,不准耍懒啊!”   丁厌咧嘴笑道:“绝对不耍懒!”   在会议室里有说有笑地分食完了那块大蛋糕,其他人还得接着回去加班,只有夏天灏是早早下了班,特地等到这个点为他庆生。丁厌感动得要命,人情自有真情在。   他去楼下部门的化妆间拿了衣服和手机,然后直接乘电梯到底楼,和学长一同走出写字楼。   夏天灏瞧着他的一身装束,“没换衣服?”   “不想再麻烦你等我啦。”丁厌从对方手里接过装了礼物的纸袋和一大捧芍药花。   “没事,如果你想换的就去换吧,我今晚没事。”   “不用了不用了,我回家换是一样的。”他不愿耽误别人的时间。况且这身衣服是服装师用棉麻白布现缝的,金环是假的,道具翅膀和鞋子也是便宜货,不用慌着还回去。   夏天灏:“你怎么走?还是朋友来接你?”   “对……对的。”   “他是你的男朋友吗?”   “……”丁厌想人家既然敢问,那心里必定有答案了,自己再否认辩白也没意义,于是道:“算是吧……”   “但我记得你是直的?”夏天灏不感到意外,却也不是十分置信。   “说来话长啦……”他诚恳道,“夏哥,你会替我保守秘密吧?你是第一个知道这件事的人,我谁都还没说过……”   “你不想被别人知道?”   “不想诶。”   “好吧,我不会告诉别人。”   “谢谢你!”丁厌抱着花腾不出手去感谢,但面上的心情更好了。   他一扭头,瞄见楚瀛的车,回眸告别:“那我先走了,下周见!我会单独请你吃饭的!”   “再见,生日快乐。”   ***   楚瀛在手机里见过他这身造型了,所以关注点放到了他怀中的花和礼品袋上。   “什么日子,这么隆重?”   ——难道他不知道我的生日吗?丁厌转念一想,不,也有可能是故意装的。楚瀛花花肠子太多了,他跟不上节奏;那不如顺水推舟,他也假装不知道。   “没什么啦,之前请同事吃饭,他们回赠我的。花是别人的,她不想要,我就收下了,回去插在花瓶里,养眼。”丁厌煞有其事地编着谎话。   “可是这上面的卡片写了你的名字。”楚瀛摘下花束顶上的小卡片,“你过生日?”   我靠,他居然真的不知道吗!丁厌一半失落,一半窘迫,还要做出心不在焉的态度道:“不是今天。”   楚瀛:“那是哪一天?”   丁厌轻快飘然的心情被一块巨石压到幽冷的洞窟里,他有意说错道:“下周三。”   “嗯。”楚瀛应声,扫视他的穿着和妆容,不吝啬地夸赞道,“很适合你。”   丁厌暴躁地把那束花抛去了后座,默不作声地系好安全带;末了又道:“看什么?怎么还不开车啊你。”   呸呸呸,什么男朋友!关键时候掉链子,他不要了!   今天分明是很特别,很有纪念意义的一天。丁厌心中异常酸楚,他今天的打扮、被同事送礼庆祝生日,还有他没来由的气焰,哪一件不值得楚瀛关心关心;可这个人就是全程无所表示,安静地开着车,被他拿来撒过气后再也不看他了。   啊啊啊啊!丁厌如坐针毡,气死,气死了!   坐着也不舒服,背后那对破翅膀太硌骨头了,可是和衣服缝在了一起,脱也脱不下来。   他不舒坦,也不希望旁边的人舒坦。丁厌偏着头,难以释怀地盯着楚瀛的侧脸;他自幼胆小怕事,还爱哭,使坏也只能搞些不痛不痒的恶作剧。   一腔奇异的念头支配着他,使得他探出手,朝对方手肘下方和腿间的空隙伸去。   “别闹了,”楚瀛分出心神,提醒他,“我在开车。”   丁厌不是白痴,他同样在注意路况,这会儿夜里十一点了,路上冷冷清清,又不是高速,怕什么。   “那你开慢点啊。”他事不关己地说。左手还在不规矩地捏着对方右腿内侧的肉,其实不太捏得动,估计是体脂率低,骨头还硬。   男人的身体果然是乏善可陈啊……   楚瀛问:“你不想回家了吗?”   丁厌:“那就别回啦。”   车突然急转弯,拐进一条偏离主干道的狭路,驶离闹市区直入一片空旷荒凉的建筑工地。   “你想干嘛?谋杀抛尸吗?”丁厌收回了手,惧怕道。   “我是想不通你想干什么。”楚瀛说。   “戏弄戏弄你而已……”他弱声弱气道。   “我招你惹你了?你要在我开车时戏弄我,那样很危险,你不知道吗?”   “要死也是我们俩一起死,你怕个什么劲,胆小鬼!”   楚瀛停滞了半秒,反问:“你说我胆小?”   丁厌不管三七二十一了,专拣挑衅之言道:“对呀,我觉得你胆小、虚伪、狭隘、善妒,还中看不中用!”   楚瀛被他气笑了,左手搭在方向盘上,食指有节奏地敲着,发出指尖与皮革摩擦相碰的轻响。   丁厌后颈隐隐发毛,“你在打什么鬼主意……”   “你靠过来点,我告诉你。”   “我不……”   “是很重要的事。”   四目相对,一秒,两秒,三十秒……   ……唔。丁厌将信将疑地凑到对方脸侧,耳朵贴过去;霎时间一股强劲的力道把他掼回座椅!楚瀛撕咬着他的耳垂,牙齿钳着薄薄的肉片拉扯研磨,不疼,但很磨人。   他被狭小空间内的剧烈移动颠簸得头晕,感到有人在啃咬他的下颌角,体温像火一般烧红了他的脖子和脸。   刚才他捏了楚瀛哪里,这一刻楚瀛就在捏他哪里,手指带着轻掐的力度从他的膝盖揉到他的腿根。   丁厌的皮肤细薄,和他的个性相似的敏感,平时捏两下就红了,哪里经得住掐;可是楚瀛像块铁,推拉不动,打了还手痛,情急之下他喊出了羞于启齿的称谓:“老公!老公……!别、别掐我……”   “我怕疼……你弄的我好疼的!”   楚瀛也非常地不要脸,此时此刻来了一句:“抱歉,听不懂。”   哇哇哇呜哇他好坏!好坏啊啊啊!   说楚瀛牙尖嘴利绝不只是形容,而是事实;丁厌被咬得头皮发麻,先是疼痛,然后是痒,冒出的冷汗濡湿了额角的发丝,快化成对方指缝间一滩握不住的软泥。   至于后来他们为什么会从前座换到后排去,那就是此地不宜详述的段落了。   廉价的羽毛翅膀不停地脱落翻飞,充盈着车内。丁厌打死也想不到自己还能发出那么恬不知耻的声音,要论他最后悔的,那还是下班的时候没听学长的话,上楼把衣服换了;因为这身袍子连衣裳都算不得,只是块布,撕开简直不要太容易。   不过楚瀛并没有什么兴趣去撕它,撩起来就可以了。   这放在一年前,他怎么能想到有一天会和一个男人在车里干这档子事呢。   当落到自己身上,那真是香艳刺激都没有了,只剩下腰酸腿软,想呼吸,又被拖回深不见底的水里。   丁厌最庆幸的则是这附近荒无人迹,没有人会看到他经历了什么。   倘若有谁不凑巧地经过,只需走到敞开了缝隙的车窗前,便能窥得天使坠入凡尘落难的那一幕。   泪珠闪着细碎金光,哭红的眼眶,发丝间夹杂着柔软羽毛。好可怜,好可怜。   ***   凌晨两点,丁厌拖着精疲力竭地身躯回到家中,找了把剪刀将衣服剪烂,和变形的翅膀一齐塞入黑色垃圾袋,放到了门口,明天再丢。   他没精力去抱抱他的小母猫了,径直走进浴室放了一缸热水,水温不敢太烫,清洗也不敢用力搓,草草地泡过澡,换上短袖和睡裤,站在镜前吹头发。   他这边一弄完,外面又有人敲门。   不用想也知道是谁。   他开了门,楚瀛端着给他煮的海鲜粥来慰问他了。   丁厌没拒绝,坐在客厅里小口喝着粥,他晚上就吃了两块蛋糕,又被人按着折腾了三个小时,饿是应该的。   他怨气深重地凝视着楚瀛的脸,就因为这个人,他宝贵的26岁生日,竟然是在()中度过的,好过分呐!   可是他如果马上跟对方说,其实今天是我生日,你愧对于我。真怕楚瀛又会因为他撒谎,再收拾他一顿。   怎么说,真就是收拾,还打他那里……   呜呜呜,不好,跟男人睡觉真的不好。打不过,任人摆布。尤其这种既没有妈,又没有女朋友,缺乏管教的男人,凶巴巴的没有服务意识……   ——他说他单身很多年的那刻起,我就早该知道。丁厌唉声叹气,自控力强可不完全是好事,一失控起来可谓是破坏力惊人。   想到这点,他失去胃口,丢开了勺子。   楚瀛:“味道不好?”   “我觉得你不好。”丁厌说。   “愿闻其详。”   “你只是会亲,根本就不懂怎么让别人快乐……”丁厌真的很难过,他总是能把女朋友伺候得舒舒服服的,可是怎么换他自己到这个位置上,只能遇见这种不体贴男的,好倒霉呜呜。   “对不起,因为你哭起来很可爱,所以想多听你哭一哭。”   “你是变态吗?”丁厌吓得声音变调了。怎么有人能光明正大地说这种话!   “也还好。”楚瀛问,“要不再试试?”   “试什么……”   “你不是嫌我不够温柔吗?”   “不试了……我要睡觉了,”丁厌把碗一推,“你赶紧走吧。”   楚瀛笑了笑,拿出一只小盒子,郑重地交到他手心里,“生日快乐。”   他瞪大眼睛,“你!你不是不知道吗?”   楚瀛:“我怎么会不知道?”   丁厌气坏了,作势要把那只小盒子砸对方脸上,却被人按下了手腕——   “别急着扔,先看看是什么。”   丁厌犹疑不定,然后斜睖着他,边打开了盒盖。   那是一把车钥匙。   “我靠……”丁厌摸着那个车标,颤声道,“这、这……”   “上次答应过你的,原本想周六一早带你去车库再给你惊喜,但你可能更想睡懒觉吧。”楚瀛又拿出了温驯与体贴入微之貌,“等你睡醒了,我们再去办公证和转移登记。”   “不、不用了。”丁厌惶恐道,“你愿意把车借我开我很开心,但赠予就不必了,我不要……”   “要的。”楚瀛说,“看得出你对我不是很满意,就当是补偿你今晚的不愉快经历。”   “熟能生巧嘛……你不经常、那肯定就……”丁厌把钥匙放回盒子里,不想再碰它,“其实也没有很不愉快……说不定是我不习惯而已。你、你……你讨厌!为什么要送我,我受不了了。”   他脑子里乱糟糟,站起身要回卧室,不想楚瀛追来牵他的手,而他竟没能迅速挣脱开。   感觉就好像,没有皮肤了,只剩滚烫的骨头裸露在对方面前,想法和心肠曝露无遗,逃无可逃、无处藏匿。   也不知是羞还是耻占了上风,蒙蔽他的神魂理智,他一头钻到了楚瀛的怀里,想要躲进另一个人的身体,希望自己就此消失。   可是自我如何会消失。他搂着紧密相贴的人,别扭道:“你下次不许欺负我了……”   “不能欺骗我,不能捉弄我。”丁厌恶狠狠道,“否则我就杀了你!”   “好可怕,我再也不敢了。”楚瀛眼里含笑,慎重地问,“能亲你么?”   “只能亲一下……” 第39章 连衣裙39   丁厌今年的生日, 终究是与人在床上鬼混过去了。   他也分不清楚瀛算天赋异禀还是触类旁通,天蒙蒙亮的时候他确实有幸获得了一些难以言喻的体验。   但他的体力是真支撑不了他纵欲无度,后来看他实在想睡, 楚瀛吻了吻他的额头,把卧室留给他休息, 阖上门走了。   下午四点, 丁厌饿醒了。楚瀛临走前帮他将手机调成静音, 因此他才能睡一个囫囵整觉,醒时手机的未接来电和消息通知排山倒海般地涌来。   有亲朋好友的, 也有好些陌生号码,或许是跑腿外卖一类的。每年他生日哥哥姐姐都会快递礼物给他。   他强撑着眼皮, 先看微信, 挨着回语音给爸妈和家里人, 先感谢他们的祝福, 并解释自己昨天玩的太晚睡过头了,再收款。   大伯给了6666,爸妈给了9999,姨妈给的1314,堂姐和表哥分别给了5200,姐夫还单独给了3000;要是换以前他得开心死, 过个生日纯收入三万多,但如今看来好像也就一条裙子的价钱。   人的胃口真是会被喂大的……他再也不是曾经知足常乐的他了, 楚瀛真该为此谢罪。   “喵嗷——”罐头刨开门跳上床, 迈着猫步走到他身上, 趴在他的胸口呼噜呼噜。   “宝贝……乖宝……”丁厌放了手机, 拖着它的前肢将它圈在脸侧, 蹭蹭亲亲, “你是不是饿了?”   “喵……”   喂猫要紧。他光脚下床走去客厅,罐头“喵喵”叫着跟在后面。一出去他吓了一跳,客厅里摆了两束花和好几只礼物盒子,想来是他睡觉期间楚瀛替他收的。   “楚瀛?你在吗?”他在家里找了一圈,没人。   不在算了。丁厌找到昨天同事学长送的礼物和今天收的放到一堆,可惜丽娜送他的那束芍药花牺牲了,那束花才最美丽,淡粉色的花瓣厚密而舒张,却在两具身体的碾压下弯折熟烂。   他给生日礼物拍了张集体合照,然后坐过去一一拆开。姐姐丁茵送的投影仪,哥哥韩云送的无人机,姨妈还给他订了六寸的双层小蛋糕,但样式是奥特曼……他汗颜地为它单独拍照,打算一会儿发到朋友圈。   佳媚他们送他的是一台手持摄像机,小巧便携,还有根配套的加长杆。盒子里放了封信,写的超好,大意是说:生活是美好的,如若他愿意,可以随手记录每一个美妙瞬间。   丁厌躺在地毯和地板的分界线上,将香喷喷的信纸贴在胸前,暖洋洋的热意充溢心间。   他拿着手机,想问问楚瀛人在哪儿,不过一寻思,好像不必问,必然是去洗车了。   呵呵呵。   丁厌打电话给爸妈,果不其然又被他妈唠叨了。   “你这孩子怎么回事啊!电话打不通,消息也不回,你昨晚跑哪儿疯去了?能睡到下午四点,你是不是还没回家呢?”   “我在家,我都收到礼物和蛋糕了,也在微信上谢谢他们了。”丁厌困得想流泪,“我新工作巨忙,昨晚上加班来着……”   “那你还回不回来啊?我好让你爸去买菜做饭。”   “不回了……不想动。”丁厌往年过生日的那一周,总会挑一天回趟家,吃一碗老爸做的长寿面,但吃了这么多年,龙肉煮的面也该吃腻了,而且没有女朋友,回去又要被叨叨。   “儿子,你是不是谈恋爱了?”他妈不愧是地球上对他最了如指掌的人,隔着手机都嗅出了那一两分不同寻常的气息。   “额……没有。”丁厌倒没测试过他父母对同性恋的接受程度,然而不难想象他和男人搞上的消息传到那二老的耳朵里,他将面临何种审判……   光是想想,已让他不由得打了个寒颤。   “你要是谈恋爱了可得跟我们说,你都满26了,不是能随便玩的年纪了,该收收心了啊;你是不缺小姑娘喜欢,小姑娘呢也的确讨喜,可过日子的媳妇儿还是得挑务实能干的姑娘,你懂吧?”   “哎哟,我肚子痛……”丁厌龇牙咧嘴地叫唤着,“我去卫生间了,妈妈拜拜,我晚点再给老爸打电话!”   说着利索地挂断了。   他去厨房冰箱拿了瓶酸奶,切了一颗番茄拌着吃,吃着吃着,想起了凌晨楚瀛送他的车钥匙。   一阵通电似的酥麻感传遍全身,激起心脏的砰砰加速跳动;丁厌咽下酸甜的番茄,再也按耐不住了。两口吃完,冲洗了勺子,套了件外套,抓起那把钥匙冲去了地下车库。   他没有问楚瀛,而是选择自己在停车场内漫漫无际地搜寻。   当那一抹清洌的琉璃蓝跳入眼帘,他紧张地按动手里的车钥匙,车辆解锁的同时大灯烁亮,灯光照耀着光线昏沉的车库,四面八方的一众私家车小轿车霎时被映衬得灰头土脸。   我的天呐……   丁厌少有机会如此近距离地观赏这种车型,太嚣张、太锋利了!豪华、拉风、炫酷等词汇根本不足以形容它的张扬跋扈,它近乎承载了男人对跑车全部幻想与理想。   这样帅到炸裂的车,楚瀛竟忍心将它冷落在一旁!?   天理难容啊……   他摸索着按住车门上的长条形按键,向斜上方提起双翼的一边,然后坐进驾驶室,两手急不可耐地触碰方向盘,想象着自己驾驶着它在高速路上畅行无阻的场景。   呜呜好喜欢,不想下去了……   啊啊啊又是被金钱腐蚀心灵的一天!   丁厌拍了一堆照片过完瘾,给楚瀛发微信:我看到你的车了,好漂亮,它好漂亮哇哇哇哇哇/色/色/色/色   楚瀛:是你的了   :…………QAQ   楚瀛:生日快乐   :谢谢老公!谢谢!我开着玩一玩会还给你的!   楚瀛真送,他也不敢真要啊。他一个广告公司的小职员,开着小一千万的车去上班,那不是给自己找事儿吗。   开回家?那会被老爸揪着耳朵问他是不是花钱租车充大款泡妞了。   就算要炫耀也无人可炫,家中唯一知情的人是他堂姐,丁茵最不缺的就是车,顶多抬抬眼皮夸句颜色不错。   所以他只能开到没人认识他的地方玩玩,这车于他毫无实用价值,享受一下拥有的感觉足矣。   六点过楚瀛开着洗完的车回来了,敲他的门,问他准备好没有。   丁厌换了一条色系温柔的长裙,6.5cm的高跟鞋,长发飘飘;站在电梯里依偎着对方的肩膀,连他自己也不禁要感慨:好一双登对的俊男靓女。   比起这,楚瀛更关心:“你休息好了吗?”   “自从你搬到我的对门,我昼夜颠倒的生活就没有停歇过。”丁厌说。他就爱有人陪他玩儿,在家玩或外面玩都行,楚瀛那里有书有电影还有不少唱片,他天天串门,一逗留便是一下午一晚上。   而且有了饭搭子,吃什么都变香了,熬夜是常有的事。   “你问我,我还想问你,你不用睡觉的吗?”他相信楚瀛补觉的时间一定比他短。   “我的精力比普通人充沛。”   “呵呵,的确。”   丁厌原以为要是哪天真睡了,他们俩之间的氛围会变得尴尬,确切地说是他会万分尴尬;但此刻再见到楚瀛,又并无异样。   可能是他们用后面的姿势比较多,他没怎么注意楚瀛的脸,也就不会回想到那些限制级画面……   不不不别想了……   腿根无力的酸涩感陡然袭上腰间。丁厌咬着舌头,强行将那种“骨头架子快被颠散了”的身体记忆驱逐出大脑。   “今天你开车。”楚瀛的声音拉着他的思绪回归现实。   “你怎么不开?”   “因为那是你的新车。”   丁厌是很想开一开超跑,但也没忘记问:“你好奇怪啊,买了这么好的车放着不开,还说送人就送人。”   楚瀛只说:“已经不适合我了。”如丁厌所想,这种车并不实用;所以他只在二十出头时喜欢这些玩具,新鲜劲过了再回头看,只觉得张狂浮夸,惹眼过头了。   不过本质上是他对车没有太高要求和极致狂热的爱好。   “恨你!”丁厌气鼓鼓道,“我仇富了。”   楚瀛:“但我还是很喜欢你。”   “不听!”丁厌捂住耳朵。哼,花言巧语……   来到浅蓝的车身前,他坐入先前浅尝辄止的驾驶座,在楚瀛的指导下调整好座位和反光镜,插钥匙转到底,听着发动机启动的愉悦之声。   丁厌忽然间停下手,手腕搭在方向盘上,额角靠上去,他注视着右手边的人,那张脸大约也如同这辆车,是万众瞩目、万中无一。   他突发奇想地问:“有一天你会不会也像对这辆车一样对我?”   楚瀛好似被问住了,略微不解地望着他。   “也许过几年,或几个月,你也会觉得我不再适合你了。”丁厌的眸光真挚诚实,他是真心想要知道答案,而非矫情自饰地为难对方。   “为什么这么问?”   “因为你给人的感受是这样,没有什么能留住你。”   他的话声柔和,神情纯粹,言语直白明了。楚瀛的胸口缺犹如被钝痛一击,无以名状的苦楚随着呼吸弥漫在血液里。   “……是这样吗?”   “嗯。”丁厌残忍地点头。   两双眼睛直视彼此,这是第一次,先闪躲回避的是他。   楚瀛退让道:“那你想要我怎么做?”   “在我小的时候,我还有个好朋友。他比秦丞好多了,虽然同岁,却像大哥哥般照顾我,我粘人他也不嫌弃。每天放学,他都来我的班级外等我,我们一起上学和回家,中午还会去他家午睡。他会吹萨克斯,而我什么都不会,我们还一块儿做梦将来他成了音乐家,要给我留最前排的贵宾席位。   “但上初中后,这一切就变了。起先是体育课我们坐在操场边的石阶上聊天,我喜欢靠着他,然后就有女生过来问我们是不是一对。我很笨,没听懂,没过多久就有风言风语传我跟他是同性恋,而那些发育得早、高高大大的男生也聚集在周围嘲笑我们,开很下流的玩笑。   “然后他不再等我一起上学和回家,路上见到我,也不跟我打招呼了。我不懂,跑去他家找他,可是他连门也不愿意给我开了。我哭得好难过啊,比跟曲荷分手时还要难过,他妈妈下班看见我坐在门前哭,问我怎么了,我不敢说,自己擦干眼泪走了。后来在学校里,我看到他加入了那些吵吵闹闹的男生团体,他们一起踢球,追逐打闹,说话声洪亮粗犷。我就明白我是真的被抛弃了。   “说抛弃似乎也不对,朋友和谈恋爱都是双向选择。那就这么说吧,你们所有人,好像都有一个合理且冠冕堂皇的理由远离我。我不够像男生、我不够上进,总有一天,我也会不够有趣,不够漂亮。那时候你会和他们一样,离我远远的吗?”   丁厌抚摸着车内造价高昂的皮革,“你说你啊,应有尽有,无所不能。你的特权太多了,你甚至还能明知不可为而为之,世俗的物质和情爱,对你的吸引力和新鲜感,实在是很有限了吧。难道这辆车不够刺激不够美吗,但你依然舍得冷落它,免费送人也一点不心疼。”   “我说这些话,不是在对你表达不满。你说你喜欢我,其实我也很喜欢你,最有力的证明是——换做别的任何一个男人,我都没法突破心理障碍和他们发生实质关系。但是你,我可以。我喜欢你,所以我更想问清楚,你能给我一个期限吗?你能够留在我身边的时间是多久?三年?还是三个月?”   “我太害怕意外了,我想提前做足心理准备再和你成为情侣。”丁厌的手指溜进他的掌心,和他十指交握,“可以吗?”   楚瀛学习过人类有智慧以来发明出的最复杂的公式,以及解决各类深奥问题的思路,他从来都是最优秀的学生。然而他遭遇的绝大部分难题是无解的,它们像一个个光线透不穿的黑洞,一旦落入其中,便会终生囚困在黑暗里。   特权也好,天命也罢,处在他这个位置上,能用钱解决的困境确实不能算困境。   所以从他的角度看,丁厌的生活足够被称之为无忧无虑。   有父母亲友的疼爱,安稳顺遂,想要的东西不多,踮踮脚总能得到。没有深重浓烈的欲望或痛苦,是活在阳光底下的人。   但感情无法套用公式得到最终解,他自认为已经做到了力所能及之事去取悦一个人,可仍然起效甚微。   他想所有人都误解了,丁厌并不笨拙,反而相当通透;从最初就看穿了他的某些本质,所以和他周旋到今天,也只许诺他“我可以和你玩一玩”。   “我从没有抱着「玩」的心态和你相处。”楚瀛说。但与他的内心相比,口头表达是如此苍白和空洞,没有哪一种语言和词汇能够描述他此刻的心境。   丁厌是善良的,在他的眼神和脸庞上寻觅着答案,最终决定不再究根问底,摇晃着他的手道:“好啦,别这么严肃,我跟你开开玩笑啦。”   说着伏倒在他的身上,指尖摸着他的眉骨和鼻梁,“今天可是我的生日诶,你笑一笑。”   楚瀛捉住那只淘气的手,问:“那我们——”   “嘘!”丁厌急忙抬起另一只手堵住他的下半句,“都说了不要严肃了。”   楚瀛苦笑。   “我涂了口红,就不亲你的脸了。”丁厌在他左手的虎口处吻了吻,珊瑚色的唇印附着在手背皮肤的纹理上,莹亮生辉。   “祝我生日快乐,快说。”   楚瀛满腹的言语情感浑浊而朦胧,有如扑朔迷离的浓雾,涌漫到唇边,在舌尖打着卷化作一句轻盈的:“生日快乐。”   丁厌欢快地笑着,手掌离开他放回车身;俏皮的眼神轻笼着他,对他说道:“你是Lily的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个男朋友,要好好珍惜哦。”    第40章 首饰盒01   当正式接受自己有了男朋友以后, 丁厌就不是很喜欢周末了。   这件事得从头说起。   众所周知,他当了二十多年的直男,在26岁生日的当天, 才意识到自己被掰弯了。   他的男朋友,高大英俊, 年轻富有, 家教良好且见多识广, 是千万里挑一的优质人类。——只有一个问题,也是最致命的问题, 他对他没感觉。   此处提到的感觉,就是指身体上的性吸引力。虽然不讨厌不反感, 但要他热情似火、胶漆相投, 那他也确实提不起劲……   事情的转机发生在某一个周六。   丁厌在衣帽间试穿一件刚收到的古董浴衣, 这是楚瀛在伦敦一场小型拍卖会上竞价所得, 具体价格他不清楚,但料想也不会便宜。   19世纪的欧洲曾小范围地流行过日式和服,有别于传统和服的繁复考究,欧洲人喜爱的是它雅致精美的刺绣和垂直的衣襟、宽袖带来的含蓄与神秘感;于是诞生了这种只作为睡袍的改良式浴衣。   楚瀛拍下的这件保存很完好,里衬雪白,外衫是很浅很嫩的樱粉色, 下摆染绘着蓝绿相间的山川河流,古典的飞鸟与冶艳的花枝, 景致极美。   毕竟是一百多年前的衣服, 丁厌起初穿上时还有些心理因素作祟, 可一上身站到镜子前, 他真是被美到晕眩了。   浴衣并不突显线条, 与他平坦纤薄的身材高度适配, 他的头发几个月没剪短,只修过型,过长的发尾柔顺地搭在颈间,搭配长袍已有天然的秀丽柔美之感。这一件的半幅带已遗失,敞开的衣摆长至拖地,走动时会露出若隐若现的脚踝,如此粉嫩的色彩历经百年还能炫丽如初,将他的皮肤衬得剔透雪莹。   不得不说,楚瀛的品味是真好啊……   丁厌在穿衣镜前面转来转去,拍了几张侧身照做纪念和参考。迟疑再三还是决心先不发给楚瀛了,留作惊喜吧。   “喵……喵嗷——”罐头循着主人的气息,猫脑袋顶开更衣室虚掩的门,探头而入。   丁厌把它抱起来,单手搂着它的前肢,又对镜拍了几张。松垮的睡袍和睡眼惺忪的猫,多么慵懒性感,他自己都快陶醉了。   罐头对气味很敏感,大概是不喜欢古董衣物上陌生的味道,嗅了嗅后突然挣扎着想跑。   丁厌一面要拿稳手机,一面又不想轻易放走它,于是悲剧就发生了——   罐头在他的脖子和小腿肚上各挠出一道伤口,仓皇地逃跑了。   “嘶……”丁厌的腿和颈侧火辣辣的疼,他没去追猫,留在原处摸索伤口,皮肤红肿破裂,果然出血了。   他拍下照片发给楚瀛,愤愤打字道:我试你买的衣服负伤了   楚瀛:它不是不挠人吗   :应激吧   楚瀛:嗯,痛吗   :当然痛啊!你好冷漠……/发怒   楚瀛:我很快回来了,帮你上药   :/右哼哼/右哼哼/鄙视/鄙视/鄙视   丁厌留着那两道血痕没管,坐到自家沙发上玩手机。   玩了几分钟,还是觉得楚瀛的态度有问题。那明显是在嫌他娇气吧!   你对我冷淡,那我也不理你了。丁厌打定主意。   确认关系后,他家的门锁录入了楚瀛的指纹,楚瀛也给了他自家房子的备用钥匙。   他裹着浴袍躺在沙发里,听见人进门,硬是没抬眼皮没支声。   楚瀛走到沙发前,手里拿着刚在楼下买的酒精消炎药和棉签,沉默地坐到地毯上,手探向他的膝盖,先碰了碰征求他的意见,没等到他反抗,便轻柔地从层叠的衣裳里托起他的一条小腿。   但不是这边。   丁厌这才漫不经意地抬起自己的另一条腿,习以为常地搭在对方的手臂,撩起眼皮道:“是这边。”   楚瀛也不多言,只提醒他会有点痛,忍忍。   凉悠悠的酒精渗入伤口,丁厌宛如踩到热炉灶上的猫,惊吓得收起腿,然后气哼哼地下了沙发,躲进衣帽间。   楚瀛紧跟着走进来,对这场莫名其妙的捉迷藏产生惑然。   丁厌退到衣柜边,离镜子很近,恰好能瞥见自己绮丽的侧影。   “好了,快过来。”楚瀛不再走动,只朝他招手。   逗猫吗你,丁厌不理睬。他做了二十多年男人,自然十分了解男人的心态,所以他盯着对方的眼睛,故意松动了半侧衣襟,露出一片莹白圆润的肩头和一条细细的内衣肩带。   垮下的衣襟堆叠在臂弯里,贴肤的洁白蕾丝露着一边角。如愿看到楚瀛的目光变了,他再佯装不小心地扯起衣襟合拢在胸前。   这次那只手伸来的速度太快了,他还未看清,就被人搂着腰拉到怀里,衣衫如花瓣般抖开滑落,展露出馨香白嫩的蕊心。   “不行……”丁厌挣脱开束缚,攥紧了衣襟穿回原处。他说:“你还没给我上药呢。”   他脖子的伤痕不深,尖细的爪印浸着鲜红,楚瀛想也不想,扣着他的肩膀吻上那块皮肤。   然后他们就在房间里待满了一下午。   由于是对着镜子,丁厌不可避免地要直面镜中的自己,他的手和腿都很漂亮,细细白白,缠着别人宽阔的背脊,缠着精悍劲瘦的腰身,那画面堪称活色生香,可比电影有冲击力多了。   然后心跳频率和体温一并升高,令人昏聩的燥热从胸腔和耳后扩散至每一条神经。   事后丁厌感慨万千,他也不愧为世间少有的奇葩了……   第一次和男朋友()有了感觉和兴致,居然是因为能欣赏自己的艳色。   因为过于羞耻怪异,所以他从未把这件事告诉楚瀛。他也从不敢说他对楚瀛的腹肌和完美身材毫无兴趣……每次他都是闭着眼脑补自己被……   但楚瀛是何等聪明之人,没多久便觉察出其中的微妙异样,多番尝试得出结论后,对方在卧室的天花板装了一面完整通亮的镜子,方便他更直观地观赏。   丁厌一开始是拒绝的,不过后来发现有镜子自己是会更……一点,于是日渐食髓知味地接受了。   说回周末。   他对目前的工作拥有极高的热忱,连加班都不觉苦了(加班工资很厚道),工作日总是忙得脚不沾地,回家倒头就睡。   所以平日欠下的都要在周末补回来。   楚瀛这种闲散无忧的生活方式,本就会积蓄许多无处发泄的精力,以前还会靠户外运动疏解,现在就只沉迷于拿他解闷了。   这样一来,丁厌的周末算是彻底荒废,本来睡足了觉,该打扮打扮出门玩儿,浪一浪;但每每化妆期间就会被人抱着或扛回卧室,然后……然后就出去不成了。   他觉得自己的作息不是996,却胜似996;听了他的怨言,楚瀛说:“你要是不介意,我可以付比你工资高十倍的价钱。”   丁厌本想说你给钱我干嘛要介意,可仔细一想,他要是收钱,那不就真成卖身了吗。   他气得打了楚瀛好几下,“你就会拿我寻开心!讨厌你!”   楚瀛捧着他的手,紧皱的眉头间竟有那么一丝丝卑微,温声和他商量道:“别去上班了,可以吗?”   “不可以!”丁厌果断道。   他并非是要靠工作实现自身价值和理想的人,如果是以前那份工作,他可能不会拒绝得如此果决,但现在的公司他很喜欢,环境松快,时间灵活,同事又那么好,他天天都开心死了,怎么能为单单一个楚瀛就放弃这些呢。   然而楚瀛深感不公,说:“可我是为了你放弃了原来的生活留在这里的。”   谁叫你要喜欢我的……丁厌心里想着,但这种话无论如何也不能明面说出口,太缺心少肺了。他反过来哄着对方道:“我周末的时间都是你的呀,你要再不满意,那我也没办法……”不,丑话还是得说在前头,他补了一句:“不然我们只有分手了。”   楚瀛想了想,终于是妥协了,因为也没有别的路可走。   可脾气和心气还是难以克服,所以他在室内点了一根烟,透过烟雾端量着丁厌的脸,慢慢说道:“你……的确是有嚣张的本钱。”   “你才嚣张!”丁厌捡起他的上衣丢给他,把他往外赶,“不准在我的房子里抽烟,出去!”   楚瀛侧肩躲开,瞄准时机一把将人拽到身前,含着一口烟去咬那两片嘴唇。   丁厌没能跑掉,被喂到嘴里的烟呛得直咳嗽,他哇哇大叫着抓住楚瀛,也张嘴咬回去——   咬的耳朵,软骨脆脆的。尽管楚瀛没叫痛,但他依然不敢咬得多用力,完了还骂道:“你是小学生吗!好幼稚!我不跟你谈恋爱了!”   楚瀛的右耳垂赫然留有他的牙印,笑出声道:“是是是,那分手吧。”   “你敢!”丁厌瞪眼道,“只有我才能提分手!”   这一回合,楚瀛甘拜下风了,点头道:“行。”   不三不四的冷战持续到饭点。丁厌肚子一饿,什么骨气都没了,一想自己到底是占上风的,便主动给台阶,凑上去抱住对方的肩膀,“我们晚上吃什么呀?”   “你想吃什么?”楚瀛并不和他斗气。   丁厌从善如流地掏出手机找评价高的餐厅,可惜还没看两家,就被他老妈的来电提示打断了。   “妈妈……嗯……什么?啊?真的假的?不是吧……可是怎么会呢?哦……”   他花了五分钟讲完这通电话,久久没出声。   楚瀛:“出什么事了?”   “我姐姐……”丁厌握着手机转过身,发怔道,“我姐姐和姐夫……他们离婚了。” 第41章 首饰盒02   生活中的坏事似乎总会到堆积到同一时段爆发, 如山洪决堤、岩浆喷涌,让人措手不及地认识到自己的无能与渺小。   丁茵坐在客厅里,夹着烟的手指轻轻发抖, 她今年35岁,很快就要36岁, 算不得十分年轻了;但父母对待她与年幼时并无差别, 每当他们认定她在犯错, 便会叫来全家人围着她施压。   “茵茵啊,婶婶知道你是眼里揉不得沙子的人, 但你们也是这么多年的夫妻了,什么大风大浪没见过, 何必闹到离婚这一步……”   “丁茵, 不是二叔说你, 你一年到头才跟你老公见几面, 这日子不照样过来了吗?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算了,人啊就不能活得太清醒了。”   “听听,你自己好好听听!我和你妈从小怎么教育你的?小不忍则乱大谋,你读书不苦吗?学钢琴学跳舞不苦吗?人过日子哪能一点苦头都不吃?你现在把婚离了,我就问你怎么办,两个孩子谁来养?你养还是我和你妈养?”   “女儿啊, 再好好考虑考虑吧……你也别嫌你爸说话不好听,但离异对孩子的伤害多大啊, 你忍心宏宏和霜霜没有爸爸吗?”   丁茵把香烟摁灭在烟灰缸里, 眼球周围泛起酸涩微小的刺痛感, 她心如止水, 冷淡地宣布道:“离婚协议我早就签了, 快件也寄出去了。从现在起, 我离婚已经成为了既定事实,谢谢叔叔婶婶和爸爸妈妈,但你们说什么都没用了。”   “你是要气死我们啊!”她的父亲举高手掌扇向她的脸庞,被二叔和二婶合力拦下——   “大哥!好好说话别动手!她可是你亲女儿!”   “是啊大哥,茵茵也当妈妈了,你不能打她呀!”   在房间里帮忙看小孩的丁厌实在听不下去了,冲出门挤开客厅的长辈,牵起姐姐的手拉她起身,“走啦茵茵姐,我支持你,我们去外面,不要待在这个家了。”   他这出人意表的举动让家里人都没来及回神,眼睁睁地看他带走了丁茵。龙凤胎站在房门内探头观察着,小声唤道:“妈妈……小舅……”   丁厌指着那俩小孩道:“你们在家要听话,早睡早起写作业别偷懒,不然等着挨板子吧!”   “诶,丁厌!丁厌——你要把你姐带哪儿去啊!”   “哎别管了,让他们姐弟俩好好聊聊……”   丁厌握着姐姐柔软而冰凉的手指,急步牵引着她下楼。他想起小的时候,姐姐怎么牵着他走过大街小巷,不自觉抓得更紧了些。   “不就养孩子吗,多大点事儿,至不至于啊。”他横冲直撞地穿过草坪,推开铁门,不时回头道,“姐,你别怕,大不了宏宏和霜霜我帮你养。”   丁茵被他的孩子气逗笑了,问:“你知道养那俩小孩一年得花多少钱吗?”   “钱多有钱多的养法,钱少有钱少的养法。我砸锅卖铁、当牛做马,铁定能养活你们三个。”丁厌颇有雄心壮志道。   “谢谢你啊弟弟。”丁茵心里说不出的温暖,不过又问,“但你要带姐姐去哪里呢?”   丁厌:“带你去泡温泉、吃大餐,只要身体舒服了,什么烦恼都没有了。我们就要过得开开心心的,气死那些人!”   丁茵笑弯了眼,“气死哪些人?”   “谁对我们指手画脚就气死谁。你别想了!你只用思考想吃什么喝什么玩什么,我请客。我刚发了这个季度的奖金,不少呢,我们一口气把它花完!”丁厌加快步伐,“这次是我男朋友陪我回来的,我给他发消息了,让他开车过来接我们。正好把他介绍给你认识。”   “就是年前追来找你的那个男生?”   “嗯!”   “你爸妈知道吗?”   “不知道。我哪儿敢说啊,我要是说我跟男人好上了,今天在你家客厅里被打断腿的就是我了。”   丁茵低头一笑,突然觉得弟弟不像从前那么胆小了。   ***   楚瀛初次与丁厌这位传闻中的姐姐相见。他早先觉得丁厌自夸的“我们家基因特别好”有夸张成分,但此刻见到丁茵本人,嗯,名不虚传吧。   这姐弟俩长得不像,但美貌层次相当。丁茵的相貌更大气艳丽,自带着常年受舞蹈和音乐熏陶的高雅娴静,美女的名号当之无愧。   丁厌有了姐姐,尾巴快翘到天上了,姐姐前姐姐后的,像团团转的小狗。   丁茵向他们提起自己失败的婚姻并无情绪波动。她与丈夫的夫妻关系名存实亡很久了,她不过问他在外面花天酒地,他不在意她在家中的冷漠敷衍;龙凤胎出生后他们一年见面不超过十次,在家人和孩子面前表演出的伉俪情深、举案齐眉那都是假的,做戏罢了。   所以当他把离婚协议寄到她手里,并在电话里告知她,自己要娶一个来自东南亚小国的保姆为妻时,她没有感到地动山摇或难以置信。   她用这段为期十年的婚姻为自己博得的东西一点也不输于他人艰苦奋斗的成果,何况她还得到了一双按照她的心意养育出来的儿女。   她在决定走进婚姻的那一天,就已经放下了屈辱、自尊、失望、怨恨等情绪。她要的很简单,孩子和钱而已。   她的前任丈夫是个很传统的人,他的优缺点都透着墨守成规的淳朴,她不是撒泼打滚的怨妇,他也不是吝啬穷酸的负心汉;那份离婚协议拟定得相当体面,于是她爽快地在上面签了字。   他们是各取所需,从来如此。   这件事当中最不肯认清现实的人是她的父母,不过那也在她意料之内。   丁茵笑着说:“没想到我会在这把年纪当一回叛逆的女儿,但愿他们早日接受吧。”   楚瀛问服务生要来了纸笔,写下一串号码和名字,盖上笔盖,推到她的手边。   “这是我认识的一位律师,他最专长是打离婚官司和解决财产纠纷,如果你需要的话。”   丁茵坦然地收下了,她有一边梨涡,笑起来很妩媚。“谢谢你啊,这是最好的见面礼了。”   丁厌含着舀过布丁的勺子发呆,看到这一幕,说:“可他是人渣啊,他婚内出轨诶,姐姐你就这么放过他吗?”   丁茵仍然笑着,“那依你的意思,我该一哭二闹三上吊?”   “你也做不出那种事啊……”丁厌道,“我是觉得,该叫上韩云,狠狠揍他一顿。你又不是没有家人,我是你的弟弟!怎么能容许外人那么欺负你?”   “丁厌,姐姐很感谢你有这份心,但我不恨他,并且我也不希望我的孩子在小小年纪就学会去憎恨他们的父亲。”   丁厌皱着眉,扭头对楚瀛说:“叫那个律师狠狠敲他一笔怎么样?”   “哪有你想的那么容易。”楚瀛泼了他一盆冷水,“听你姐姐的。”   丁厌因此积压了一肚子气,离开桌子去餐厅的甜品柜台挑选蛋糕去了。   丁茵望着弟弟的背影,随即收回视线落到对面的人身上,说:“其实我第一次当妈妈,是在十四岁。”   这话成功震慑到了楚瀛,哪怕他见过不少世面,但当一个远远称不上熟识的女性,当面侃侃谈论起自己的隐私时,他仍感到无所适从。   丁茵忖度着他的反应,哧声一笑,又道:“我十四岁的时候,丁厌只有四岁,他从小就比别的小朋友更瘦更白,所以经常被欺负。那天是我初中补习课下课,顺路去幼儿绘画班接他。”   “几岁小孩能画个什么名堂,随便涂涂画画而已,但他就是画的很认真。他旁边的那个孩子早早地画完了,一看他还在画,就拿蜡笔在他的画纸上乱涂乱抹。虽然家境不同,但我们都当过孩子,一个孩子长大的过程中要经历多少恶意,想必你也懂吧?   “丁厌遇到的可能会比一般小孩更多一些,所以他很脆弱敏感,爱哭。我站在窗外看着我的弟弟因为那几笔划痕哭得上气不接下气,我感受到了一种从没有过的愤怒和保护欲,于是我走进教室,揪着那个不听话的孩子,叫他给丁厌道歉。我十四岁就有一米六五了,那个孩子被我吓得大哭,结结巴巴地跟丁厌说了对不起。   “后面那个孩子的家长来了,他们也很关心自己的孩子为什么哭。美术老师看我是个半大小姑娘,当然站在家长那一边;但我可不是柔弱小女孩啊,我指着他们的鼻子说,你们家孩子没家教,记得回去严格管教。然后抱着丁厌走了。到了街上,丁厌看我不高兴,还哄我说要画一幅漂亮的画送给我。   “所谓母亲,指的是想要养育孩子的人。我在十四岁那年就给丁厌当过妈妈了,我很爱很爱这个弟弟。”丁茵说到这里,脸上的笑容已然消失。   “你这样要风得风、要雨得雨的富家公子,我见过很多;要说你是个中特例,我也不太相信。丁厌很喜欢你,我从他的眼睛里看的出来,他信任你、依赖你。所以我对你只有一个要求,好聚好散,不要让他伤心。”丁茵的语言和眼神极具穿透力,如同刀尖悬在空中。   “否则你将有机会见识到疯女人发疯时都会做些什么。”   丁厌端着两块歌剧院蛋糕和一碗冰淇淋回到座位,蛋糕一碟给姐姐,一碟给自己,冰淇淋给楚瀛。   他用叉子切下蛋糕吃着,见那两人都没说话,气氛凝重,他奇怪道:“聊什么了你们?怎么板着脸……”   丁茵换上温柔的面孔朝他微笑,谢谢他带回的甜点,并道:“刚才我警告你的男朋友,如果他敢辜负你,姐姐不会要他好过的。”   丁厌信了。这本来也是事实。他直视楚瀛道:“听见没有?我是有姐姐撑腰的人,你敢负心薄幸你就完了。”   唔,好像搞错了……怎么变成姐姐保护他了。   楚瀛悉心聆听了那番忠告,胃口全无,无奈笑道:“我是真没想过,有一天我的家世背景会成为我谈恋爱的减分项和负担。”   丁茵说:“不过我也要承认,作为纨绔子弟,你不算很差劲的那一档。至少不是满身恶习,也没有什么坏心。”   丁厌挽着她的手抗议道:“姐姐,你不要被他的外表蒙蔽了,他超多坏心眼!”   她说的坏心和丁厌说的坏心眼明显不是一回事。她没多解释,问道:“你们是今晚回去还是明天再走?”   “明天呀,我想着回来安慰安慰你,特意请了一天假。结果你比我还想得开……”   丁茵:“那今晚去我家住吧,我的房子大,比你们在二叔家方便些。”   丁厌后知后觉地品出她话里的多重含义,脸红道:“你这个坏姐姐……” 第42章 首饰盒03   丁茵的手素白纤软, 指甲椭圆指骨细长,不贴甲片比贴了还漂亮。自从丁厌学会写字且手不抖以后,她就经常使唤弟弟给自己涂指甲油。   小孩都善于模仿, 何况丁厌这种缺乏性别意识的小孩,帮她涂多了, 自己也出于好奇心涂在短短的小手上, 结果出门被其他小男孩嘲笑是妖怪, 就再也不敢了。   但如今他是成年人,想涂就涂, 正好丁茵的化妆台边有一柜子指甲油,他去挑了好些梦幻的颜色拿回房间。   丁茵的这些东西全是贵妇牌子, 包括指甲油, 所以闻着并不太刺鼻。丁厌洗过澡, 周身是热烘烘的香氛味道, 他伸展四肢躺在床中央,把手搭在楚瀛的膝盖上,“好了,开始吧。”   楚瀛哪儿干过这活儿,动作生疏地用小刷子在他手指上抹着亮晶晶的色油。凉意渗入指甲缝,丁厌知道这是涂歪了, 他不开心地说:“你好笨啊,这都不会。”   楚瀛:“我不是无所不能的超人男朋友实在是对不起。”   “我就大人有大量地牺牲自己让你练手啦。”   “这涂上有什么意义吗?”   “好看呀。”   “好看吗?”楚瀛摆弄着他的手指, 说, “我觉得还是什么都不涂好看。”   丁厌扫兴地抽走右手, “这是我的手, 你管得着吗?”   楚瀛及时将他的手掌拽回, 按回原位, “我继续。”   其实他只是涂着玩一玩,明天就得卸了,后天还要回公司上班呢,他头发是长了些,但外表看上去仍是男人,涂着花里胡哨的指甲油算怎么回事,影响企业形象。   丁厌惬意地合上眼,不巧手机响了,是他老妈。   “丁厌,你晚上不回家呀?”   “不回啊,我在姐姐家里。”   “你劝过你姐姐没有?要好好劝劝她啊,两个孩子还那么小,她一个单亲妈妈带一儿一女,将来的日子多难过,得慎重啊!”   “你们也太小看茵茵姐了……她是学霸诶,又长得那么漂亮,怎么会离了男人就活不了。养孩子嘛,不是还有我吗?有手有脚的还能让孩子饿死不成?”   他妈那火气又压不住了,怒道:“丁厌!你别把这事儿当成儿戏!你挣钱养活你自己都够呛,还帮你姐养孩子?你失心疯了吧!你要是真为你姐姐着想,你就多劝她,劝她想想你姐夫的好,别总看人的缺点……”   “打住!”丁厌说,“那人有什么好,一身缺点,根本配不上我姐,离了才好。”   “行,你们姐弟俩是一条心了是吧?”他妈长声叹息,“丁茵离婚这事吧,其实也只能她自己做主,你姐和你不一样,她主意大,我们说什么都是白说。但你得帮她分析分析啊,带孩子的难处和不带孩子的好处,这婚离了也就离了,何苦带俩拖油瓶拖累自己啊。”   “妈……那是我姐的亲骨肉,要或不要,也是她自己决定,我凭什么劝啊。”   “那你这弟弟到底是干嘛的?不是,你把你姐带走你们俩都去干什么了,你老实交代!我警告你啊丁厌,你姐是俩孩子妈了,你别成天带她瞎混!”   “哎呀不知道不知道,明天再说吧。”丁厌糊弄着挂断了电话。   他扭头一见楚瀛,对方正噙着若有若无的笑容看他。   “你笑什么?”   “你和你妈妈的对话总是让我觉得……很有趣。”   “鸡飞狗跳的,哪里有趣了……”   “鸡飞狗跳才是生活的真实面貌,至少你们家里的每个人都是发自内心地关心彼此。”   “谁家不是这样啊……哦不,你家不是……”丁厌探究道,“有钱人的家庭生活都和你家一样吗?”   “我并不了解别人家过的是什么样的生活,但我家的话……”楚瀛一停顿,迎合着他的目光问,“你对李琰的婚礼很感兴趣?”   “嗯嗯嗯……”丁厌忙不迭地点头。谁会不喜欢听老板的八卦呢,哪怕是前任老板。   “李琰当年的性格比较高调,她要求在南法的蔚蓝海岸举行婚礼,我二哥是真的爱过她,答应了她提出的全部要求。那场婚礼包下了尼斯的一片海滩,很隆重盛大;但在举行仪式的当天,我们的祖父去世了。”   丁厌:“……好倒霉啊。”他本想说晦气,但不够礼貌。   “嗯。我二哥身上欧洲人的习性更重些,他接完电话,谈笑自如地回到台上继续当他的新郎。而我坐在下面听他们宣读完誓词,交换了戒指,就立刻启程赶回香港参加祖父的葬礼了。说来……他会不会是因为这件事记恨我?”楚瀛思忖道。   “可是这有什么好记恨你的?孙辈去参加老人的葬礼不是正常的吗?还是说欧洲人不用尽孝和缅怀逝者啊?”丁厌挠头,“不过这事要放在我家,那婚礼绝对是办不成了,长者为尊、死者为大,活人的喜事要往后排。”   “是有一定的文化差异因素,我二哥和外祖父外祖母更亲,他不喜欢我们父亲这边的家族。矛盾也在这里,我们的父亲是典型的东方人,他不能允许他的儿子是连祖父葬礼都不出席的不孝子。所以后来他们再见面时,场面简直是水火不容。”楚瀛道,“那是李琰第一次跟我二哥回家,她那天应该吓得不轻,还私底下问过我。”   “这件事是不是埋下了他们离婚的导火索?”   “不,她听我说二哥和父亲的关系一向糟糕后,反而更爱她的丈夫了。”楚瀛想到一些值得深思的事物,“大约是母爱吧?据我观察,很多女性会对身处不幸中的人产生超乎寻常的怜爱之情,不止是恻隐之心,而是接近于想要拯救对方的强烈责任感和爱意。”   “噢……”丁厌抬起涂好的右手,吹了吹还未干涸的指甲油,翻来覆去地看自己的手指头,“这么说他们当年也情投意合地相爱相守过?”   “嗯。”   “那为什么还离婚呢?”   “因为我二哥的确是人渣。”楚瀛碰碰他的身体,叫他翻身换方向。   丁厌坐起来,伸出自己的左手,凉凉的粘稠液体刷上指尖。   “我二哥虽然未必和那些年轻的姑娘有什么交集和瓜葛,但他的风流艳史从头讲起也要三天三夜。李琰那种要强的人,忍受不了的。”   “我记得你说过你爸不止一个家……”丁厌嫌弃道,“你家基因有问题,全是一堆不知检点的花心大萝卜。”   “是的,所以我和他们一点都不像一家人。”楚瀛忙把自己择干净。   “但人变得足够有钱后,就是能为所欲为吧,道德和法律向来约束不了特权阶层。”丁厌摇头道,“世风日下,道德沦丧啊……”   楚瀛实在没忍住,屈指刮了刮他的鼻梁,“好了,我家的事真没什么好讲的,很无聊。”   “我觉得还行,很精彩!”丁厌笑着,握住那根作乱的手指,放到嘴边咬了一口。   “不涂了?”   “嗯……”   楚瀛拧紧指甲油的盖子,放到床头,然后回过身搂着他的腰,亲吻他的眉心和下巴尖。   丁厌被亲得痒痒的,直想笑,又想起这是在姐姐家里,做了嘘声的手势,圈着人向枕头倒下去。   ***   丁茵的心理素质和自律性极强,离婚对她的生活造成的影响微乎其微,第二天一早她照常6点半起床,妆扮完毕还大展身手做了一顿丰盛的早餐。   丁厌8点被人叫醒,想赖床,可一听楚瀛说“你姐姐把饭做好了”,便亢奋地秒起,下床洗漱过后,从包里翻出了过生日收到的小型摄像机;他调好参数,先拍清晨窗外的阳光,再一路录着像走去楼下餐厅。   孩子不在家,房子里难得清净,丁茵心情很好地坐在桌前等他们吃饭,看他拿着相机拍个不停,便问:“这是在做什么?”   “拍vlog啊。”丁厌没拍他们的脸,只专注于桌面的菜肴。   丁茵:“你要转行当网红了吗?”她对弟弟的私密小爱好全然无知。   “是转型做短视频博主。”丁厌给自己那份香煎吐司和芒果汁拍了特写。他没有事业心和想红的野心,只是别人送了相机,不用白不用;一开始他只是图新鲜玩玩,拍了一段楚瀛做饭的视频;剪辑出来的效果很不错,于是他显摆地发到了微博小号上,想看看网友们如何点评。   然而评论区无人在意他的运镜、打光和剪辑,全在讨论视频中出镜的人;并且一夜间新增了海量心碎宣言。   -什么……美女居然有男朋友!?   -这个男人是谁啊啊啊啊啊,限你一分钟之内离开我老婆!!!!   -姐姐是直女吗orz取关了再见   -苍天呐………………你不会已婚吧?   -额,只有我觉得这男的长得挺帅的?   -帅个屁,脸都没露。   关注他的其实是以女粉居多,楚瀛即便不露脸,肩宽腿长的身材比例仍然是一等一的出挑,想不引起热议都难。   丁厌专门截图了几条点评楚瀛身形和衣品的评论分享给对方,附言:老公,你有当网红的潜质诶。   楚瀛没有回。那是仅有的一次他叫老公,楚瀛没有理他。   这严重激发了丁厌的逆反心理,他偏要拍,还要拍很多段,发很多条!   自此,那台手持摄像机成为了他居家出行的必备单品。   他忙忙碌碌地拍了十来分钟,咖啡都凉了。丁茵道:“拍完了也发一份给我?”   丁厌手指比了个OK,拣抽纸盒和花瓶东拼西凑地搭好简易支架,架好机位调试角度,确保正在录制中,才空出手吃饭。   “好香啊。”他咬着涂了黄油的酥脆面包捧场道。   “你们是住一起了吗?平时在家谁做饭?”丁茵结婚快十年了,一对情侣进展到哪一步,怎么可能瞒过她的火眼金睛。   楚瀛:“我做。”   “你做的饭没有我姐姐做的好吃。”丁厌肆无忌惮地拉踩,“你要多讨教学习才会进步。”   楚瀛也不拆他的台,道:“那要拜托你姐姐不吝赐教了。”   丁茵一反溺爱弟弟的惯常态度,语重心长地对他说:“丁厌,有人愿意天天给你做饭,你就该知足感恩了。你的嘴那么挑,五星级酒店的主厨也未必能合你的意。”   “知道啦知道啦。”丁厌风卷残云地扫光了盘子,端起芒果汁一饮而尽。“姐姐,我能拍你的阁楼和阳台吗?”   丁茵挥挥手,“去吧去吧。”   丁厌三五步越上楼梯,溜了。   留下楚瀛与丁茵面面相视。   “我这个弟弟被我们家里的人宠坏了,还像个小孩子,劳烦你多包容他了。”   “这没关系。”楚瀛说,他看向她养尊处优、精细描画过指甲的双手,“我来洗碗吧。”   丁茵由衷地笑道:“那辛苦你了。”   这下她可算明白当初弟弟和她谈心时的纠结与苦闷从何而来了,有些东西你明知不会像表面那般无害,但仍旧拒绝不了。   但愿他们能修成正果吧。 第43章 首饰盒04   丁茵离婚的始末像连续剧中途播放的一段小插曲, 没头没尾地淌入了生活的洪流,没再激起惊扰家庭的风浪和涟漪。   丁厌看到姐姐不仅能干聪慧,还能面不改色地应对变数和波折, 心里说不出自豪和快慰。这个家里最需要的安慰和开导的人,果然是他自己……   不过他近来也活得有声有色, 常常被人夸神采奕奕, 他想了想, 好像只是恋爱和工作都一帆风顺,所以不用再愁眉苦脸了。   丁厌有幸把头发留长, 对拍照留影的执着和热爱随之只增不减,再加上有了楚瀛这个现成的工具人, 他物尽其用地钻研尝试了许多的他拍手法。   楚瀛很纵容他的这些小癖好, 而拍照这个事情, 也让他看清了楚瀛的一些小癖好。   他们有时会拍合影, 反正不露脸,所以衣着和姿势只管随心所欲的来。   丁厌目前最满意的是他和楚瀛模拟宴会正装打扮的那系列图,场景简单,就是站在穿衣镜前拍的。他穿一条礼服长裙,楚瀛则脱去了外套,只着衬衫马甲;灯光从头顶落下, 低暗暧昧的光影交错的边界,一只来自后方的手掌扶着他纤细的腰, 修长有力的手指与柔弱的肢体对比鲜明, 刚劲与柔美, 浑然天成。   凡是不懂得欣赏的人, 注定会度过较为悲惨乏味的人生。   当天晚上他对楚瀛的手表现出了异常的兴奋和喜爱。   而且他真没想过还有活人能把正装穿的那么好看, 白衬衫熨贴而不紧绷, 每一条衣褶都恰到好处地突显了身材的优点,端正而优雅,使丁厌罕见地尝到了一次被帅到腿软的感觉。   但平心而论,发出去最受好评的一定是两人在车里拍的那一套,虽说他对那身衣服没有很喜欢,像硅胶娃娃才会穿的,纯黑色,材质是蕾丝和薄纱,很暴露,很羞耻。高跟鞋尖得仿佛能把人杀死。   可搭配上豪车的真皮座椅和富有科技感的仪表盘,那金钱、权力与美色相结合的诱惑力堪称无人可挡。他相信如果他敢发表,将在论坛里收获一栋千层高楼。   那天他被楚瀛按着()了好多次,看来多数男人的性癖还是具有趋同性。   他也让楚瀛在那堆照片里评价过最喜欢的。但他们的喜好偏离严重,楚瀛另辟蹊径选了一套他觉得相当不起眼的片子。   那是某天在床上闲来无事,楚瀛亲自掌镜帮他拍的,色彩调成了单一的黑白,重点拍了他的脚踝、手腕、背脊、后颈等,他细细的骨头像嶙峋的鱼刺,皮肤呈僵死的灰白,又因为反光而透着润泽的饱满感。   用丁厌的话来形容是:很怪。这套照片里他一点也不美,甚至那看不出是他。   楚瀛却将它打印成实体还制作了一本相册,并在手机里保存了原图,偏偏不告知他喜爱的理由。   丁厌认为这是极端自恋的体现,楚瀛喜欢那套照片,无非是因为那是他自己拍的。   但自从他发展出摄影的爱好,对方送了他不同型号的胶片机、单反、微单,林林总总加起来可是好大一笔钱。丁厌能有什么异议呢,他还要缠着楚瀛帮他拍更多照片呢。   最近令他犯愁的是另一件事。他偶然翻到了楚瀛的护照,这个人是七月底的生日,不远了。   这是一项重大难题和挑战,丁厌自诩是个知恩图报的人,可他是真送不起符合楚瀛消费习惯的礼物啊……   思来想去,他登陆了论坛。   大半年前他在星球发的那条帖子积攒了上百条回复,是铁证如山的黑历史。丁厌曾去版务处理帖里提交过删帖申请,但管理员私聊他问他那帖子里的内容是捏造还是事实,他被问懵了,说当然是事实。   管理员说那删不了,只有涉嫌违规的帖子和创作区的虚构故事帖可以删除。他立马改口说那是编的,管理员说也行,但删了得封禁他的账号一年,因为这叫胡编乱造博人眼球,属于违反了交流灌水区的发言守则。   丁厌无语凝咽,他是年费会员呢,凭什么说封就封,反正帖子终将沉底,他只好装作无事发生没再管了。   这些可恶的权限狗……官僚主义,无法无天。   送男人礼物,还是要在男人多的地方问,所以他时隔半年又来发表新帖。   丁厌想过问身边的人,丁茵说他喜欢什么你就送他什么;然而他其实并不知道楚瀛喜欢什么……不是他没有用心经营这段恋情,而是楚瀛的物欲不太强烈,对什么都屡见不鲜。丁厌相信无论他送什么,楚瀛都会笑着收下,但他想要送出的是一份能使对方会心一笑的惊喜。这涉及到想象力和创意,所以他得多问多考察。   【交流】大家来说一说,你最想在生日当天收到什么礼物?   Tig***Lily [楼主] 发表于 20XX-07-04 12:06 只看TA   :要准备礼物送人了,想听听大家都有什么愿望,参考一下   南***银 [2楼] 20XX-07-04 12:25   想要钱   Jsk***Zac [3楼] 20XX-07-04 12:36   想要女神给我千里送   Sha***eys [4楼] 20XX-07-04 12:40   楼主要送谁?你兄弟?队友?还是上司?   你问大家喜欢啥没用,每个人心愿都不一样,你把话说清楚咱们才方便给你提建议啊   slo***our [5楼] 20XX-07-04 12:42   想要房子首付……   Tig***Lily [楼主][6楼] 20XX-07-04 12:43   是送好朋友啦,但我们认识的时间还不算很长,摸不清他最喜欢什么。他这个人的特点是不缺钱,我估计他喜欢的东西他都玩腻了……   我之前过生日他送了我很贵重的礼物,很贵重……我在想怎么还礼,头痛   liu***羽 [7楼] 20XX-07-04 12:45   楼主的ID有点眼熟啊   像***猪 [8楼] 20XX-07-04 12:46   送富二代的话,意思意思得了,你送啥别人没见过啊。如果你是想巴结他的话,可以送点儿好东西[坏笑]   Tig***Lily [楼主][9楼] 20XX-07-04 12:50   8L的友友留步啊,什么叫好东西?   像***猪 [10楼] 20XX-07-04 12:55   这你都不懂,你不会还是高中生吧?就天天在外面混的那帮二世祖最喜欢啥你不知道吗?不就***和**,还有*****,实在不行送***也行,不过这些都不好弄,你多找点人打听门路吧。   Tig***Lily [楼主][11楼] 20XX-07-04 13:01   呃……全部被和谐了,你说的好东西都违法吧……那我不能去弄呀。   liu***羽 [12楼] 20XX-07-04 13:09   卧槽,我想起来楼主是谁了,你是去年年底发帖问被男人追求了该怎么办的那个伪娘!   淦,你真跟你金主在一起了?   xia***du [13楼] 20XX-07-04 13:11   火速从群里赶来前排围观。楼主再发几张你的美照呗,上次就一张没看够啊。   丁厌坐在公司茶水间里啃贝果喝奶茶,一刷新看到最后排的两条回复,险些被噎死。   怎么大半年了还有人记得他啊啊啊啊!   这就是长得太漂亮的弊端吗……好尴尬好尴尬。   “丁厌,丁厌,丽娜姐找你,你快去看看吧。”一道影子晃过门外,给他带话道。   “我知道了。”他两三口咽完食物,奶茶喝不完丢进垃圾桶。收起手机回去干活儿了。   等丁厌下了班再登入网页,右上角的消息提醒已经爆满到99+,他没敢点开看,被扒皮了!那群人不知道要怎么议论他呢。   这还是怪他自己,怎么做事不动脑子呢,好笨好白痴。   这个账号恐怕是没法用了,以后大家都认识他了。也好哎,戒掉网上冲浪的坏习惯,多把时间精力投注在现实生活!不做网瘾少年,要做现充!   一出办公楼,楚瀛的人和车照旧停在路边。   他们昨天小小地吵了一架,丁厌固执地要在家里给罐头洗澡,导致小猫再次应激挠人,在他的胸口抓出三条血痕。   平常看着温软粘人的猫猫,伸出爪子是真狠,那处伤口没三个月是消不下去了。   楚瀛替他擦药时说:“总算明白这只猫为什么会被前主人遗弃了。”   丁厌听不得这种话,挠人的猫、不听话的狗就该被遗弃吗,是主人自私自利付不起代价,小动物有什么错。   楚瀛说,宠物本身就是人类自私自利创造出的产物,纯种猫狗的繁育是基因筛选,留下只能依附于人类而活的个体,让它们近亲繁殖携带一身遗传病;而具有野性和生存能力的则会被淘汰,就此灭绝。猫狗就这样成为了淋不得雨、吹不得风、肠胃脆弱、皮毛三天不梳就会打结致使关节坏死,只能活在空调房里被精心护养的玩物。   小动物固然没有错,全是人的错。   丁厌被这番话堵得哑口无言。他明显不是这意思,楚瀛是存心想气死他吧,于是他顺水推舟地生气了。   他对那辆惹人注目的浅蓝色超跑视若无睹。开他喜欢的车来也没用,他要去坐公交!   但下限这种概念,也许正是用来突破的。楚瀛见他绕路走了,下车来追他,因为捉不住他的手臂,居然当街把他拦腰抱了起来——   “你干什么!放我下去!”丁厌惊恐地挣扎,啊啊啊啊要是被同事看见,他还要不要活了!   “那你自己走?”   “知道了!”   丁厌犟不过,他始终是要脸的人,而楚瀛可以不要,所以他不是他的对手。   他们坐到车里,吸引了不少行人瞩目。丁厌真惶恐被同事拍下照片乱发,督促楚瀛快开走。   楚瀛不再戏弄他,驱车驶向订好的餐厅。   今天的晚餐味道极好,丁厌大快朵颐,磕磕绊绊的恼怒消散了大半。   他的心情一有所好转,楚瀛又来找不痛快,说:“抓伤你的是猫,你不跟猫生气,反倒和我发火。”   “就是因为不能跟听不懂人话的小猫发火,才生你的气啊。”丁厌振振有词道。   “我连只猫都不如?”   “对!认清你的地位!”   他的率真直白让人无法较劲和当真。楚瀛只好另提起一个让他难以镇定的话题:“我不需要什么礼物。”   丁厌乌黑的眼眸在灯光下水波盈盈,睫毛扑闪,“你……你又知道什么了……”   “你发的帖子,我看到了,”楚瀛说,“他们顶帖太快,我想看不见都难。”   星球又不是他开的,他阻止不了别人注册,但楚瀛有什么必要和一群落魄贫穷的普通人混同一个论坛啊!能有共同语言吗!   “如果你非要送,我最想要的礼物是你的三天假期。”   “啊?”   “你愿意送给我吗?”   这要求并不算过分,反而合情合理……丁厌不乐观道:“那我问问看能不能请假吧……”   “谢谢你,这是我收到过最好的礼物。”   ……狡猾。丁厌凶恶地切着盘子里的鳕鱼,这人比狐狸、豺狼虎豹、鲨鱼都要狡猾!切死你! 第44章 首饰盒05   七月初, 丁厌答应了楚瀛请假的事,可金鱼脑一犯,转头就忘了;拖到中旬才猛然想起, 去问丽娜,却没能得到满意的答复。   “你入职还没满一年, 依我的经验, 人事部不一定给你批年假, 除非说你有特殊情况,比如结婚、奔丧和重病……”丽娜的眼睛在他脸上逡视, “我看你哪一桩都不像啊,你是要请假去搞什么?”   “我有私事……和结婚一样重要……”   “哦, 男朋友?”   丁厌没想到会被人当面揭穿, 纳罕道:“谁、谁告诉你的……”   “人尽皆知了啊。”丽娜玩味地笑道, “我是觉得你喜欢男人, 但没想到你那么厉害,不错啊你。听他们说,你男朋友长得又高又帅还开八百多万的跑车,哪天带来给姐瞧瞧?”   我不喜欢男人……丁厌有口难言,事实摆在眼前,他再如何解释也于事无补。“没有那么夸张……”他语言贫瘠地辩解着, “哎……真的所有人都知道了吗?”   他就知道,他就知道!人多眼杂, 那天楚瀛当街抱他被同事看到了啊啊啊啊, 社会性死亡了!   “反正该知道的都知道了。”丽娜目光谐谑地端量他, “你这保密工作做的够好的, 都半年了才走露风声, 咱们公司对你有好感的小哥哥小姐姐可不少, 这回集体心灰意冷了,你说你做了多少孽?”   “姐你就别拿我开玩笑了……”丁厌苦不堪言道,“我男朋友脾气不好,千叮咛万嘱咐我要低调,要是被他发现了,我会很惨的!”他这半年或多或少学习了一些睁眼说瞎话的技能。   “怎么?他老爹是贪官还是皇亲国戚啊?这么怕被人看见。”   “都不是……但我真的有特殊情况!”丁厌强行把话题掰回正轨,“求求你了丽娜姐,你帮我,不,你教教我怎么请假吧……”   “你怎么一撒娇就跟小姑娘似的,”丽娜被他缠得不行了,说,“倒不是姐不想帮你,但七月底是咱们最忙的时候,好几个项目要收尾,还有两场活动要监督,你请假走了,你的活儿就没人干了呀。你想请假也行,找个靠谱的人帮你顶着,那你和你男朋友去度蜜月我也没意见。”   “啊……可是大家都很忙,我能去找谁?”   丽娜扯着他的脸皮,“你是员工,本来就该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要是人人都能随随便便请假去玩儿,那还有几个人会按时到岗上班?”   “好吧……”丁厌满面愁容,随即又眼睛放光,“姐,我们不是新招了一个实习生吗?让她替我三天行不行?”   “你要是能趁这两个星期把工作交接好,那人也不撂挑子,我OK的。”   “啊啊谢谢丽娜姐!你像我亲姐一样好!”   “你怎么还学会他们那套油腔滑调了,少来!认真干活儿去!”丽娜姐厌烦地推搡他的肩,又道,“对了,实习生明天就来报道了,我最近忙,你要负责带她;不要成天嘻嘻哈哈的,要端出前辈的样儿。”   “明白!”   ***   “也就是说,你其实还没能成功地请到假。”楚瀛把煎好的三文鱼拌进苦苣沙拉。   “我会成功的!”丁厌当即立誓道,“我看了新来的实习生的简历,她很能干,我把工作仔仔细细地交接给她,我就能空出三天陪你过生日了!不,算上周末是五天。如有虚言……罚我一个月不能穿裙子!”   “用我新学的网络流行词来说,你这叫给我画饼。”   “那我能怎么办……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公司有公司的章程,我多不容易才适应了这份新工作,干的也很开心,总不能为请个假就辞职变回无业游民吧……”   “比这好的工作多的是,可惜你看不上眼。”   “指什么?靠你的关系空降去当光吃闲饭不干活的摆设吗?”   楚瀛没着急回答他,准备好晚饭,解开围裙丢到流理台上,望着他道:“是你说的,世界上没有人喜欢工作,工作只是为了混口饭吃;那么什么都不用做,只需要等着月末发工资的工作,才应该是你梦寐以求的。至于靠不靠我,那不重要,因为你追求的不是证明自己的能力,而是舒适和优渥。”   丁厌:“但不安稳啊,不是靠自己的能力得到的,总觉得受之有愧……”   “谈恋爱和投胎一样,是运气和缘分。我投了个好胎,我愿意把这份好运分享给你,你为什么总是不愿意接受呢?”   “哇你不要再说了!我不听你洗脑!”   “你深以为然的无功不受禄才是一种洗脑。”   “我说不过你……但我不信你的鬼话,你不要再说了。”   楚瀛耸肩,“那我们吃饭吧。”   丁厌夹了少量沙拉到自己的盘子里,往菜叶上淋油醋汁,他不太喜欢蛋黄酱,吃菜永远钟爱酸甜口。   “我们公司的同事,好像都知道我有个富二代男朋友了……我被迫出柜了。”   楚瀛:“你学长也知道了?”   “他是最先知道的。就我过生日你去接我的那天,我主动和他说了。”   楚瀛想到一件事,斟酌了片刻,对他说:“你学长送你的生日礼物,你是不是没拆开看过?”   “我拆开看了啊,是个玻璃相框嘛。”那是他收到的礼物里最平平无奇的一件,短时间内又用不上,所以随手搁置进了抽屉。   “所以你确实没打开看过。”楚瀛道。   “怎么?你用了吗?你怎么乱翻我抽屉?”   “不是我乱翻,是你那天找U盘,自己拿出来放到桌上没收好。我拍了一张罐头的照片想送给你,看那里有个相框就直接用了。但我打开它,在夹层里找到一张写给你的明信片。”   作为礼品售出的相框,里面通常不会是空的,会夹着一张装饰卡片,用于演示可替换为照片;楚瀛照常取出它,打算换成自己拍摄的小猫,却发现了卡片背后的字迹。   “啊?他写什么了?你给我看看?”丁厌为自己的粗心大意感到懊恼,懊恼也许忽略了他人的心意,也不禁担忧上面是否写了什么不该被楚瀛看见的东西……   楚瀛离开餐桌,一分钟后回来,递给他一张印着风景照的明信片。   丁厌翻到背面,迷惑道:“怎么写的外文,这不是英语啊……”   “是法语。”   “你看得懂?”就算看不懂,楚瀛也一定去查了。   “这首诗我学过,法国诗人兰波16岁时创作的《奥菲莉亚》,这里只摘抄了第二节 中的一小段,你需要我念给你听吗?”   “不用了,你告诉我什么意思就够了。”   “这首诗很美丽,但内容没什么好讲的,这两句的大意是「四月的一个早晨,一名英俊苍白的骑士,一个可怜的傻瓜,静默地坐在你的膝下」”   “我的生日是四月没错,但其他的没什么关联……听不懂。”   楚瀛的眼神别有深意,逐条替他分析道:“兰波是文学史上罕见的天才诗人,年少成名,恃才傲物;他和象征主义诗人魏尔伦,曾是巴黎诗坛一对著名的同性情侣。我大胆猜测,你学长摘抄这段诗句送给你,是在隐晦地向你表白,你是奥菲利亚,他是那个可怜的疯子骑士。”   丁厌听得一脸茫然,震悚道:“……谁会用这种方式表白啊?”   即便学长喜欢他,也不必这么做呀。他哪里读得懂法语原文的意识流诗歌,更不了解文坛天才诗人的生平;表白不是为了表达喜欢与对方心意相通吗,明明有那么多直接明了的方式,为什么偏偏选最弯弯绕绕、让人看不懂的那一种?   “每个人对浪漫的诠释和理解不同,这是你学长的作风,你要回应他吗?”   丁厌打岔道:“你怎么不在第一时间跟我说?这都好几个月了……我只能假装没看到了。”   “如果是你收到别人写给我的告白情书,你会立刻转交给我吗?”   “我会啊。”   “……”楚瀛被噎了一下,承诺道,“好的,如果还有下次,我会第一时间告诉你。”   “哎,不会有下次了。”丁厌改变主意道,“我会去跟他说清楚的,无论是不是你解读出的这层意思,我总要告诉他,我看到了。”   “看来你完全没有被这份煞费苦心的表白打动。”   “我还以为你了解,我是很难被表白打动的人。”   这倒是令楚瀛感到愉悦,他嘴角流露的笑容不言自明——还好我是行动派。   丁厌面颊发烫,手里的餐叉戳弄着菜叶子,“你不要得意忘形……”   ***   翌日下午,丁厌在公司楼下等了二十分钟,等来了比他晚半个钟头下班的夏天灏。   “等人来接?”学长熟稔地问候他,很注重细节地没有提及男朋友之类的关键词。   “不是啦,等你。”丁厌磊落道。   “等我?”   “嗯。”他递出那张明信片还给对方,“我昨天收拾旧照片,想用你送我的相框,却看到了这个……这是你不小心放进去的吗?”   “没有,这是送给你的。”   “那你真的喜欢我?”他不会拐弯抹角,只能明着问。   “嗯。”夏天灏承认的那一瞬间,心头一阵轻松。   丁厌拉起他的手,将明信片塞入他的手中,“谢谢你的喜欢,但我不能留下这个,我有男朋友啦。他表面上不说什么,但心里会不高兴的……”   丁厌不知不觉地讲起了楚瀛的事,意识到场合不对,及时住口。   “你男朋友是个幸运的人。”夏天灏收下了明信片,无不遗憾地说。   “是我比较幸运啦……”丁厌郑重道,“学长,给你提个小建议。”   “我听着。”   “下次追人,大声说出来吧。”怕被误解语义,他改口道,“……不,我是说,含蓄有含蓄之美,委婉动人;但我这种肤浅的俗人,更想要振聋发聩、惊天动地的声音……”   他戛然而止,怀疑说多了会被讨厌。都拒绝别人了,还挑剔人家告白的方式……他不吃这套,有的是人吃啊。   “谢谢,下次我会试试。”夏天灏也怕他误会,“我是说……换个对象。”   丁厌笑起来,摆摆手,“学长再见!你真的很有才!下次去KTV还想听你唱歌。我男朋友来了,拜拜。”   “拜拜。”   坐进车里的人摇头晃脑,小声地哼着歌,必然心情舒畅。于是楚瀛问:“什么事这么高兴?”   丁厌歪头道:“高兴还需要理由吗?我就是高兴啊。”   楚瀛:“因为你学长?”   “不是!”丁厌真烦他这股吃醋的劲儿,“哦我跟你说,今天来的实习生,是个23岁的妹妹,长得好漂亮啊,不是大美人的那种漂亮,是……很少女,很轻盈,啊总之她一笑,真是像歌词里写的,带着一身光辉照亮我心底的漆黑……”   楚瀛隐隐咬牙道:“我还是认为你该换一份工作。”   离谱。以他的成长环境,何时体验过要与人争抢的紧迫感。男的过了又是女的,没完没了,烦人。   “我才不呢。”丁厌浑然不觉,乐滋滋地畅想明天的工作行程。身边多了一个美好的人,怎么能不期待呢。 第45章 首饰盒06   莫梨的妈妈喜欢吃梨, 于是给她起名莫梨。她问丁厌:“你妈妈是讨厌你,才给你取名叫厌吗?”   “怎么会,我妈妈很爱我的, 餍足懂吧?古代的厌和餍是同一个意思。我的名字是去找算命先生算过的,和我的生辰八字很合, 要是寓意不好, 就不会填上户口本了。”丁厌总想看她, 可不敢太张扬,只好趁切水果时和她搭话。   一颗橙子能切八瓣, 他一瓣一瓣地送到她手里,这样能有八次机会偷瞄她的脸蛋。   莫梨是张只有巴掌大的瘦削小脸, 下巴尖尖, 高鼻梁, 薄嘴唇, 很瘦;五官清丽有余,不够浓艳,谈不上多亮眼,但她爱笑,弯弯的眼睛像裹了糖霜的脆壳月亮,除了甜就是可爱, 无与伦比的可爱。   丁厌的心融化了,真想和她交朋友啊。谈恋爱是没可能了……但交朋友总可以吧?   他小心翼翼地探出触须, 试着说:“你大学是在北方念的, 之前的单位也很好, 怎么会突然来K市工作?”   “听说这边帅哥美女多, 我来撞撞运气。嗯……”莫梨吞咽着汁水淋漓的橙子肉, 抿了抿嘴唇, “然后真没来错。这个公司这么大,你的颜值算数一数二的吗?”   “我不知道。”丁厌从小到大得到的选美头衔也就止步于班草,从没感受过系草校草的荣光。   能被推上神坛的多数还是校园里的风云人物,校篮球队的大前锋和学生会主席什么的;他这类偏于边缘化的,通常被称为“X班那个长得很好看的男生”。   换到职场也没差,他绝不是最受女同事欢迎的异性。   “哇……”莫梨吃光了经他手的橙子,怪道,“你是专门为我切的水果吗?你怎么不吃?”   丁厌又拿了一颗,说:“这颗才是我的。”   莫梨又问:“你长得这么好看,怎么甘心于只做一份平凡的工作?”   丁厌:“你也很好看啊,你为什么选择做普通人的工作?”   “我高中就给演艺公司投过简历,复试被刷下来了。”莫梨慨叹道,“实乃我人生的一大缺憾。”   丁厌觉得她魅力加倍了,道:“那你的兴趣爱好是唱唱跳跳吗?”   “不,我的爱好是吃和玩。”   “我也是!”终于聊到关键点了,他发出邀请,“改天一块儿出去逛街吗?吃喝玩乐我最熟了。”   “好啊,我刚搬来,哪儿也没去过。”莫梨托着腮说,“你好特别,要是别的男生约我,我二话不说就婉拒了。但看到你的脸,怎么都没法拒绝你。”   “人格魅力呀。”丁厌沾沾自喜道。不过其中缘由他很明白,他是和别的男生很不同;像丽娜说的,他时常“像个小姑娘似的”,所以不会给女孩造成性别上的压迫感。   但莫梨能一口应下他的邀约,说明自身是个开朗明媚,擅长交际的人。   他约她不单纯是玩儿,还想观察她的性格,看怎么和她提起自己月底请假的事;总之相处越自在融洽,越方便开口。   ——希望她能答应,如果她不答应,我就送她礼物请她吃饭,低声下气地恳求她!   ***   周末,丁厌比身边的人起得早,他拉开窗帘,让清晨的阳光唤醒尚在睡梦中的楚瀛。   室内的冷气吹了一夜,皮肤清凉干爽,窗外火红的朝阳预示着今天又是一个炎热躁闷的夏日。   楚瀛受光线惊扰,睁开眼拿起手机看了看,瞄着一反常态早起的他,“要出门?”   “嗯!”丁厌拉开衣柜翻找衣裳,不能冒险暴露爱穿女装癖好,他只好取了一件短袖绵t和一件薄款的外穿衬衫。   他太瘦,是不易出汗体质,夏天各个商场的冷气开的足,宁肯穿多点。   “和谁?”   “实习生,我要麻烦别人月底帮我的忙,不得殷勤一点。”搭配好上装,又翻出一条浅蓝发白的牛仔裤扔到被面上。   “那个23岁的漂亮妹妹?”   “你不要吃醋啊,她多半是把我当gay的,不然也不会爽快地答应跟我逛街。”丁厌去卫生间里挤牙膏,叼着牙刷发音含糊道,“你实在不放心,可以去接我,我保证我和她之间是清清白白的。”   楚瀛下床去厨房倒了一杯冰水,饮尽后回到卧室;丁厌刚洗过脸,额前的碎发湿漉漉,正站在床边换衣服。   他细条条的身体像白净的嫩笋,剥得光溜溜的,再套上短袖,手臂在空中挪动摇晃,手肘的肤色透着柔和的粉。   脑袋从衣领里钻出,摆着脑袋松开被领口压住的发尾,黑发扫弄着细白的颈脖。   “你别这么看我呀。”丁厌说。   “一个星期七天,我们能完整相处的时间也就这两天。”   “正常人谈恋爱都是这样的……工作学习之余才能谈情说爱,你是太闲了才会度日如年,要不你也找个工作?数学专业通常从事什么职业?我只知道能当老师……”丁厌想到楚瀛去讲课的样子,笑呵呵道,“你要是老师,那班上一半的学生都没法认真听课了,误人子弟哈哈。”   “我想做什么工作都能做,但我不想。”楚瀛脸上半点笑容也无,“我并不是要阻止你和谁交往,我只是觉得,你的心思不在我身上。”   “可我做这些都是为了你呀。”   “是吗?”   “你不信算了……小气鬼。”   丁厌花了十五分钟收拾自己,把过长的头发拢到脑后,束起一撮半高的马尾,预备出门。   楚瀛端着咖啡倚在门框旁,“不吃早饭?”   “我约好要带小梨去吃一家灌汤包。”   “需要我去接你,就给我打电话。”   “知道啦。”丁厌蹲身系好帆布鞋的鞋带,搞定后回到他面前,在他的左脸印下一吻,“走了,再见!”   “再见。”   ***   和女孩子逛街玩乐要比和男人做同样的事快乐一万倍。男人的作用只有拎包和刷卡,而和女孩子一起,丁厌才能感受到灵魂的契合与共鸣。   莫梨买东西不拧巴,吃饭口味不挑剔,她个性中一切的一切,都正和他的意。   她说想买一条夏天约会穿的裙子,丁厌帮她选了三件,她每条都愿意试,穿上也很合身,最后买了其中的两条;彩妆专柜口红试色,他们同时去拿了同一支。   走到半路,莫梨的鞋带散开了——他们还凑巧穿了同款同色的帆布鞋,仅有码数不同。若不是莫梨拒绝,丁厌愿意帮她系鞋带。   她蹲下去的那十几秒里,丁厌望着四周,心中一股惋惜油然而生,但他不愿去深究这种感情的由来。   逛了一上午,两人找了一家冷饮店小坐。莫梨刷着手机,丁厌发着呆,在心底细数楚瀛的优点。   嗯……但是……啊……   他耷拉下脑袋,仿佛脖子承受不起头颅的重量,耳朵贴上冷硬的桌面。   这种不满足感,到底是因何而起呢……   “你不舒服吗?”莫梨关切道。   “没有……”丁厌重新振作,他捧起冰冷的杯子,嘬着西柚风味的果茶,与她散漫地闲聊道,“小梨有男朋友吗?”   “有过,分手了。”   “为什么分手?”   “因为没有那么喜欢吧。”莫梨回忆道,“我和他在一起两年,觉得这人哪儿哪儿都好,但是当我决定换一座城市生活时,我竟然不想带上他,所以我跟他提了分手。”   “所以确实是存在,一个人很完美,无可挑剔,但你就是没那么喜欢他的情况吧。”丁厌联想到自己,感觉烦恼的根须在大脑皮层生根发芽。   “我觉得,仅仅是我觉得哦——”莫梨强调了两遍,“喜欢和值得,是两回事。”   “嗯?”   “我们现在的人,喜欢先衡量一个人的条件,再评判这个人值不值得自己去爱。但爱不是这样的东西,爱就是,我想见你,赴汤蹈火、劈山填海我也想见你;你是酒鬼赌徒,我会爱你,你是乞丐娼妇,我仍然会爱你。”   丁厌:“你好浪漫啊,但不现实吧,人都会趋利避害,飞蛾扑火是极少数。”   “没错,因为我们都太现实了,所以真爱才离我们那么遥远。”莫梨的双眼澄净明亮,却不是在看他。“现代人的牵挂和欲念太多了。消费主义为我们构建了无数的欲望陷阱,诱惑我们挣钱去买车买楼,买不实用的家具和奢侈品,包括这些化妆品和裙子——”   莫梨踢了踢随意放在桌脚的纸袋,引着丁厌的视线下移。   但她接下来的声音又支使他抬起头。   “可是我们真的需要这些吗?如果爱是,强大的、美丽的、光鲜的、健康的、勇敢的人才值得被爱,那爱到底是什么?不过就像你说的,让我飞蛾扑火,舍身去爱一个不怎么值得被爱的人渣,那我也做不到,因为我更爱自己。”   “爱自己并没有错。”丁厌说。   “是没有错。但人的爱是有限的,心尖上那个位置很小,只能站一个人,你把新欢放上来,就要把旧爱推下去;你只放自己,那别的人就挤不进你的心。”莫梨说完,笑容灿烂道,“你听我讲这堆有的没的,会不会觉得很无趣?”   丁厌摇头,用吸管搅动着杯里的冰块和小料,“我觉得你说的都对。我一般没什么机会跟人聊这种话题。”   “你真是与众不同。”莫梨的笑眼里宛如洒满了一汪星星。“大部分约我吃饭逛街的男人,都对我说的话毫无兴趣,他们不想要什么精神交流和情感共鸣,只在乎能不能从我这儿讨点好处。”   “没有人告诉你吗?”丁厌自我挖苦道,“我是有对象的。要是早半年认识你,我也会想要搭讪你,因为你真的很可爱,还聪明。”   “还是不一样的,”莫梨说,“你在听我说话的时候,表情十分认真;这样的认真,是其他人没有的。”   “谢谢啦。”   “你在为感情的事困扰吗?”   “不能说是困扰,只是偶尔会不知道怎么面对他。他给我的,比我带给他的,要多的多,就算计较得失论起值不值得,也是我不值得他这么喜欢。”   “这我就没有经验了,我的恋爱经历很匮乏,没法给你有效的意见和帮助。”   “没事,我也不是在诉苦,是一不小心就说出来了……”丁厌摸摸鼻子,怪不得曲荷说他一开口就暴露智商呢,他总是情不自禁地吐露心声,不够细致敏锐。   莫梨兴致冲冲道:“我们中午去吃越南菜怎么样?”   丁厌:“好呀!”   下午太阳落山前,他和莫梨的约会圆满结束。   天热就不折腾楚瀛特地出门接他了,他打车到小区门外,去水果店买了半只西瓜,捧着它回家。   空调房的清爽干冷驱走了令人汗津津的燥热,丁厌和书房里的楚瀛打了招呼,把西瓜放到冰箱冷藏,拿上睡衣进浴室冲凉。   他洗得慢,做了充分的准备才走出去。楚瀛还在书桌前坐着,音响放着舒缓静谧的音乐,不时掺杂敲击键盘和按压鼠标的窸窣碎响。   丁厌走到椅子后方,趁其不备探出手臂环上对方的肩颈,在楚瀛回头时凑前索要亲吻。   他可是很乖很懂讨人欢心的,不然也不能在家里受宠多年。   丁厌没有擦干头发,发丝尖尾滴着水珠,清凉的滚落在彼此的肩窝和锁骨。兴味正浓,他却叫了停,要人帮他吹头发。   楚瀛能有什么办法,去拿来了吹风机。   丁厌当自己是猫,和主人挤在一张椅子上——不,楚瀛就是椅子;他压着人的腿坐得舒坦,审视电脑屏幕,看看他不在家,这个人都在干什么。   额……看不懂。   “你会几门语言啊?”丁厌问。温柔的手指穿梭在他的发间,热风烘着头皮,好舒服……   “四门,中英文是母语,一外是法语,二外是德语。”   “你怎么学会的?我只学英语就超级吃力了……”可恨的学霸,可恨!   “有对应的环境,学起来就很快;等你哪天愿意跟我回家了,你的英语会突飞猛进的。”   “你想诱骗我背井离乡跟你私奔……”   “天地为鉴,我的动机不能再纯良了。”   “纯良?”丁厌往后依偎,背脊贴紧对方的胸膛,抬高手去够那截颈子,侧过脸磨蹭着楚瀛的鼻梁、下颌角;眨着眼胆大妄为道,“你真的假的……”   他的下场和被他捉住按在沙发里亲的小猫没有两样。   但今天楚瀛跟往常略有不同,那是很细微的变化,只有肌肤相亲才能探知一二。   丁厌起先觉得奇怪,随后代入过去的自己,秒懂了。   人是有多般情绪的,再有涵养的人也放不下七情六欲。不是每种情感都能得到理解和体谅,如嫉妒、怨恨等,若是控制不当,很可能对他人造成伤害;越亲密越是如此,所以挑选恋爱对象很讲求“性格稳定”,有自我约束能力。   然而欲望是本能,本能从不讲道理。难为他哄了那么久,可一到寸丝不挂、赤诚相见,人还是会露出本来面目——楚瀛仍在为丢失的白天而耿耿于心。   丁厌自视是很有回馈和服务精神的人,从前曲荷不乐意,他绝不碰她一根手指头;他没胆子惹她不快,他希望她高兴。   现在这个对象换做楚瀛,他的心态与想法依旧不改。   两人躺在床上,丁厌袒露在被子外的小腿被冷风吹得冰凉,他将腿收进被体温浸染的被窝,轻轻地压住枕边人的膝盖。   他的手指在楚瀛的胳膊外侧画圈,指甲刮着皮肤,让人痒酥酥又不至留下划痕的程度,那触感会兵分两路,一路直通大脑,一路汇入脚底。   “我跟你说哦……”丁厌用满含依恋意味的腔调,在对方耳畔轻声道,“以前我总觉得,必须要我主动,才能获得快乐。但是呢……”他故意说的很慢,“我们在车上那次……我后来回想,我竟然也会喜欢肢体被人压制和摆弄的感觉。”   “所以,你不用为了顾忌我的感受而压抑自己……”   这番话无论从何种意义上看都很危险。话音一落,楚瀛拖住他的手腕,将他翻过去啃咬他后颈的那节突起的脊骨,他有如认命般地昂起了头,纤白柔软的细颈折出任人宰割的美丽弧度。   要说付出的代价让他没有丝毫后悔,那是假的,身体被支配的恐惧无论何时都令他胆寒。   但事后想起,嗯……还是挺意犹未尽的,原来人真的会有想要被侵占的愿望,以及愿意被侵占的驯顺温良。不过他做这一切的底气是来自于他信任楚瀛不会真正伤害他。   特别害怕的那些微小时刻,他会和对方拥抱得格外紧密,一遍遍地呢喃“我喜欢你,真的很喜欢你”。 第46章 首饰盒07   一周的工作共处, 使丁厌对莫梨的为人和能力有了大致了解。   聪敏好学、踏实细心,而且她的笑容是活招牌,阎王见了她也没脾气。   所以丁厌和她明说了自己月底要请假, 劳烦她顶班三天。莫梨想也不想地点头道:“没问题呀,你走之前和我交接一下工作内容就行。”   丁厌拍拍她的头顶, “你真好, 交给你我好放心。”   莫梨拿开他的手, 梳了梳自己的刘海,问道:“你们是要去哪儿旅游吗?”   “嗯, 他想去海边,加上周末五天才够。”   “三亚吗?”   “应该是境外吧。”丁厌不确定, 因为楚瀛只要了他的护照, 没要身份证。   “那你路过机场免税店, 帮我带一套擦脸的怎么样?”   “可以啊, 你回头把图片发我。”   “太好了!不用找代购了。”   丁厌一回家,积极地向楚瀛汇报喜讯——他请到假了!能出门玩儿咯!耶!   楚瀛在跟着视频教程学做蛋糕,手指蘸了一点奶油抹到他的鼻尖,“谢谢你的努力和付出。”   “那是当然的!”丁厌没顾上擦脸,自己也从碗边刮了些奶油,放到嘴里咂嘴品尝, “不够甜……”   “加上水果就刚刚好了。”楚瀛不想他插手厨房,支开他去吃切好放在客厅的冰镇西瓜。   丁厌吃了七八块西瓜解暑, 口中含了两块冰, 再去洗澡换衣服。   他吹干头发从卧室出来, 穿了一条烟灰紫的真丝睡裙, 外披的睡袍略长于裙身, 丝滑的衣料随着走动时荡出水波纹般的光泽;细圆的腿根在裙下时隐时现, 垂下腰际的裙摆柔柔地贴着大腿,膝盖晕开一层热气蒸出的水红,笔直的小腿似雪玉洁白,栽进一双白绒绒的兔毛拖鞋。   楚瀛爱看他穿裙子,但见他手里还拿着摄像机,兴趣立即减半。   丁厌对自己容貌的很有展示欲,他脸盘子小,合照永远不吃亏,单人照更好看,拍照不能露脸实属被逼无奈,所以展现身材时有强烈的补偿心理,用楚瀛的话说是另一种形式的孔雀开屏。   有漂亮羽毛就要抢着开屏啦,人怎么可能不自恋呢。   他把楚瀛从灶台边拉到餐厅,摄像机塞人手里,发号施令道:“拿好,拍我。”   楚瀛没有专业的摄影知识储备,但美女视频谁还没看过;叫他站到光线充足的位置,拉上窗帘,让他摆了几个姿势,分段录了一连串2到3秒的视频,然后还给他。   “这些够你剪了。”   丁厌回放刚才的录像,惊叹道:“哇,你是不是背着我偷偷学过啊。”   “熟能生巧,”楚瀛敷衍道,“帮你拍了那么多次,总能学到点技巧。”   “我真是太好看了……这腰这腿……祸国殃民的水平!”反正是在家没外人听见,丁厌放心地大言不惭道。   “你这样发出去,能过审吗?”楚瀛问,并接着去研究他的印花毛巾卷蛋糕。   他不常用中文社交平台,只记得丁厌提过暴露性感打擦边球的图片影音是会被审核员毙掉的,俗称和谐、被夹了。   “这个尺度没问题吧……我是平胸又没有沟,难道有人看到睡衣就会联想到少儿不宜的画面?那也不是我的错呀!”   丁厌把电脑和西瓜从客厅搬运到餐桌,还有读卡器和无线鼠标;坐得端端正正地剪辑起视频,不是加班胜似加班。   楚瀛几次想和他聊聊天,可一看他专心致志的神情,竟不忍心打扰。   丁厌更新视频的时段是每周四或周六,有存货一周更两次,录得少就一周一次。他构思不出充满新意的桥段和梗,只能拍些日常生活的片段;比如记录楚瀛日渐长进的厨艺、罐头试吃新口味的猫饭、买了漂亮的小耳夹和项链、试穿新裙子……和楚瀛出门散步纳凉遇到的活泼小狗,花店摆在门外的新鲜进口切花,等等。   可能他对影像有独特的天赋和捕捉能力,拍什么都有人爱看。粉丝逐渐接受他有个同居男友的设定后,“好治愈啊”“姐姐能不能更快点”“一人血书跪求日更”的评论就盖过了那部分品头论足的留言。   还有疯狂起哄要求他们双双露脸的,可怕。   他只是觉得做此类事情的过程很愉快,宁静又充实,自己翻看时也回味无穷,幸福感满满;而涨多少粉,受不受关注是次要的。   不管是曾经、现在,抑或是将来,他都没有想要把拥有的美好变现的打算,不是他不差钱,而是他有自知之明;他的精力、时间、脑力,都不足以支撑他再做一份副业……   一旦爱好与金钱牵涉过多,变成了业务,那所能获得快乐就会被极限压榨。   但纵使他没有靠此盈利,今日徒增猛涨的粉丝量也已经引起了营销号的注意,有人把他的视频搬去别的平台,还有八卦小组出现了有关他id的讨论帖。   起因是有组员发帖求推荐走时髦性感风的穿搭博主,自我介绍是175cm的高妹,所以希望博主也是高个子瘦条的类型,还要消费层次平易近人的。   下面的回帖中有网友提名了他微博小号 ,于是引来了更多回复。   -这位之前的穿搭还算平价,最近半年的行头全换成高奢大牌了,不符合楼主要求吧   -但是我好喜欢她!身材爆好,不卖东西不打广告,就是安安静静地发图,她的小饰品真的搭得很用心   -不啊,她穿的衣服一直都不算便宜吧……我看中过同款,一搜都是maje和the kooples之类的,均价没有低于千数的。   -穿搭不是学习搭配思路吗,和衣服价位有什么关系?但我觉得她只是很会拍照,那些衣服现实中效果都挺一般的,问就是去实体店试过同款   -有没有一种可能,是你没有她漂亮身材好啊?时尚的完成度是看脸的。   -粉丝这是急了吗?照你这说法,长得不够美不是超模身材就不配穿漂亮衣服了?   -脸都不敢露的网模还有真情实感的粉丝233333   -啊她真是模特?谁扒出来了?我对她好奇很久了,求链接吃瓜!   -没人扒吧,但她最近更新的视频里倒是有不少值得扒的东西   -姐妹求求去你开贴,我好想看   -附议   -附议+1   -附议+2   于是,那个拿着放大镜研究他视频、深扒他微博时间线的帖子就出现了。   这种常年混迹网络各大论坛,永远冲在吃瓜第一线的网友,他们的行动力、逻辑性、想象力和眼界着实惊人,让丁厌叹为观止。   他何曾想过他随手一拍的视频中能包含如此详细巨量的信息。   主题帖里列出的线索都是他马虎大意而不慎遗漏的蛛丝马迹,像是楚瀛搁在茶几上的车钥匙、楚瀛挂在墙上的装饰水彩画、楚瀛家里那台他从未在意过的古董唱片机、楚瀛送他的陶瓷人偶……   除了车,剩下的都是靠网友细扒,他才知道这些东西居然那么值钱……   尤其是那个他能捧在手心里的纤细陶瓷人偶,楚瀛说是正好看到有人在卖,就买下来了,送给他当床头摆件。   他收下后把玩了两三天就放一边了,连玻璃罩子都没舍得给它加一个。经网友科普,原来那是国外一位人形艺术家的作品,每只娃娃都是全世界独一无二的孤品;他收到的那只当初公开拍卖的价格是8万美金,楚瀛大约是从那名买家手里收来的。   看到这里,丁厌赶紧找了一只盒子,用雪梨纸和软布把价值一套房的小人偶包好珍藏进衣柜。   幸好罐头不是惹是生非的捣蛋鬼,否则它一爪子碰倒掉下去,几十万不就打水漂了……丁厌真是想想都后怕极了。   他的视频里不仅拍到了楚瀛的房子,还拍进了他自己的房子,而心思缜密的网友连这点也不放过,依据现有的信息作出了完整推理:   不一定是网模,甚至大概率并不从事时尚行业,居住环境不像。半年前的消费层次属于生活宽裕的工薪阶层,衣饰多来自轻奢小众品牌,不买大牌包,但鞋子贵;这半年衣食开支显著提升,是因为有人帮忙买单——交了富人阶层的男朋友。   男友没露过面,但从家中的藏书、挂画来看,不单单是有钱那么简单。   结论:不可能只有身材能看,脸肯定也不差,是能靠美貌飞升和把持男人的水平。   丁厌不知道楚瀛看到这个帖子会作何感想,总之他看完出了一身冷汗。   但他不会对这些事实抱有多深的恐惧。毕竟不曾露脸,即使在现实里碰面,也没有人能光凭身材断定那是他们。   除非有人摸到他们家地址,撬开门非法入室,与视频里的场景一一对照,不然他真实身份被曝光的可能性很低。就算把视频和照片发给他父母看,他亲妈也不敢一口咬定这个穿裙子的平胸女孩是他啊。   可见他坚持不露脸这点做得太太太正确了!明智之举!多么有先见之明!   而视频和照片他还是照发不误,多数人都没有闲到天天窥探视奸别人的生活。   ***   一转眼来到七月底,酷暑难耐,花坛里的植物被晒死了三分之二。   丁厌在周一晚上整理好行李,周二照常上班。他和楚瀛约定,周二傍晚对方准时从家出发,带上两人的证件和行李箱先去机场;而他会在晚上七点前结束工作,打车直奔航站楼,风风火火地来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   楚瀛问:“真的不用我去接你吗?”   丁厌说:“不用了,这是最省时省力的安排。”   “那有事记得联系我。”   “放心啦!”   到今天为止,丁厌依然不知即将去往的目的地是哪里,楚瀛对他保密,他也不追着问,生活需要刺激和惊喜。   抱着这份浓厚的期待,他熬到了六点半下班。   丽娜没骗他,七八月是他们一年当中最繁忙的季节,他这个岗位还好,加班时限看得到尽头,不像有些组的同事连熬了几晚通宵,都快被榨成人干儿了。   该交接的工作、该叮咛嘱托的事项,丁厌在上周就和莫梨厘清过;见他要走,莫梨说正好一块儿下楼,她要去便利店买俩饭团当晚餐。   电梯里,丁厌又把后面三天要做的给她过了一遍,“王总很忙,脾气还像暴龙兽,如果他不接电话,你就——”   “——就给他的女儿王菲菲打电话。”莫梨接话道,“好啦,我真的全记住了,一清二楚,你不要把我当七岁小孩,安心去玩儿你的吧。”   “好!不愧是你!”   出了大厦,丁厌约的车在驶来的路上,还有三分钟到达定位地点。   于是他陪莫梨走进了便利店,他忙了一天没喝过水,现下嗓子干得冒烟。   这个点便利店生意火爆,挤满了来解决晚饭的白领,收银台排起长队。眼看车已经到了,丁厌前面还有三四个人,并且店里的收款码似乎出了问题,排最前头的顾客扫了半天扫不出来。   “是你手机网络不行吧,能不能让我们先啊?这还赶着回去加班呢。”   “就是啊,你先到旁边信号好的地方去试试吧。”   然而这不是个例,排队结账的顾客接连扫不出付款界面,果真是收款码有误。   丁厌等不及了,喊着“我有现金!让我先!”,随即成功插队到了第一个;他没忘记排他后方的莫梨,他兜里的零钱恰好够付他们俩的账。   牛仔裤的兜很深,他一边搜着,一边把手机放到柜台上,总算掏出两张10块和一张20块的纸币,一股脑儿给了收银员。   “剩的零钱你拿着吧,我的车到了,我来不及了,我走了啊!”他拿着水,慌慌张张地和莫梨道别,“小梨再见!有不懂的微信上找我!”   说罢迈大步跑出便利店。   莫梨应了他一句“你路上小心”,便伸手接下收银员的找零,这一垂眸,瞧见他落在柜台上的手机,立马抓起朝他追出去——   “——丁厌!你的手机!手机!”   她瘦小,跑不过他那双长腿,看他穿过了马路,只好竭力嘶声呐喊。   这条路不宽,车流却湍急拥塞,丁厌没听见背后的呼喊,他瞅着那辆黑色商务车,正想摸出手机确认车牌号,却只摸到干瘪的裤兜。   完了!结账时手机没拿!   “丁厌!”   他被道费劲的喊声惊动,蓦地扭头——   莫梨站在路对面,喘着粗气与他相望,她跑得太快,发丝被风吹得凌乱无序,掠过清秀的眉梢和颊侧;等到他转过身,她松了口气笑了,薄薄嘴唇和弯弯的笑眼,像沉落湖畔的月亮。   她举起手中的手机向他扬了扬,往前踏出一步。   丁厌刚要说“你别动!我过去!”,可惜迟了半秒,就在那微不足道的半秒间,一辆轿车闯入视野,他清楚地目击到莫梨瘦弱的躯体如何被撞飞出去。   那一瞬息,时间流速静止,他的大脑被空白吞噬。   “莫梨……”   又耗费了半秒,丁厌的理智思维重回脑内,他冲到刹停的车前,跪地察看她的伤势。莫梨没流血,没破相,只是右腿的姿势略显怪异。   她的眼睛大睁着凝望天空,直至旁边的路人纷纷围拢关怀,她才不敢相信地眨了眨,握着丁厌的手,哭出声道:“我、我的腿没知觉了……”   作者有话要说:   楚瀛:^_^真想把你们都杀了   丁厌:QAQ呜呜呜老公……老公…… 第47章 首饰盒08   楚瀛习惯于万事俱备、尽在掌握之后再行动, 但这次他轻信了丁厌,所以按照约定时间从家出发,抵达了机场的公务机专属航站楼。   FBO具备独立的安检和联检通道, 专用停车场、餐饮商务、休息区等服务设施一应俱全,清闲、安静, 利于全面保障客户的隐私。   他独自坐在休息室, 对殷勤奉上的茶水餐点兴致寥寥, 只是端详着手中的戒指盒出神。   丝绒材质的盒子里嵌着一枚钻石戒指,主石是一颗1/2克拉的红钻, 鲜红如血,闪耀如星;副石是数颗大小、切割完美一致的白钻, 拼凑成一只灵动俏丽的白鸽, 那一粒猩红是它璀璨的眼珠。   他更爱去一线市场淘东西, 购买旧物会带给他一种在角落里寻宝的可贵趣味, 因此而与一些典当行的老板熟识。听闻他想找一件精巧别致的珠宝,商人们纷纷献宝拿出了多年的珍藏。   这枚戒指据说是上世纪的一位珠宝商,从产量稀缺的粉钻里筛选出的他此生唯一一枚红钻,质量仅有50分,但已极为少见,一面世就被众多收藏家和名媛贵妇抢破头。   但珠宝商并未将它出售, 他亲自设计图案式样,请来最好的工匠切割打磨, 铸就了这枚绝无仅有的钻戒, 作为成年礼物赠予了他刚年满十八岁的女儿。   风云变幻, 时过境迁。多年后, 这件具有传世价值的珠宝在佳士得拍卖行以天价成交, 再后来又被人以低价出售给典当行;眼尖的商人把它收入囊中, 终于在最近寻到了慷慨豪富的买主。   楚瀛还没成功送出过首饰,以前他年纪小,送了也没有女孩子敢收;等年龄大些,却没再遇见过有冲动博她一笑的人。   丁厌收过他送的手链,那些品牌的珠宝,实际成本和造价很低,溢价十倍不止,他不觉得形容为地摊货有何不妥。真正的珠宝该是他手里这样的,设计师与匠人的心血之作,寄予着美好祝愿,经过了时间的洗礼和考验;非得是这样,才配得上他想送的人。   楚瀛的手指扳动着盒盖,开了又关,关了又开,他自己也觉得好笑,他怎么像情窦初开的毛头小子似的,送个礼物还要心绪澎湃地酝酿开场白。   要不……就一见面直接递给他吧,楚瀛想。竟到了再继续留着这枚戒指,会让他感到烫手的地步。   他看了眼时间,七点十五分了,丁厌还没给他来过电话,不知道出发没有。   楚瀛发了一个问号,没有得到回复。   七点半,他拨打丁厌的号码,提示音冷冰冰地说您拨打的电话暂时无人接听。   他反复拨了三遍,得到的是同一结果。   楚瀛记得那家公司的名字,在互联网搜到了联系电话。打过去是前台,依旧没人接,估计是下班了。   私人飞机好就好在能迁就乘客的时间,楚瀛和机组人员讲了情况,机长说最多能延迟两小时起飞,如果再晚就要重新申请航线了。   这些是小事,今天飞不成也没什么大不了。他找了人看管行李,吩咐如果11点前他赶不回来,就替他把行李送回住址。   楚瀛开车驶上机场高速,方向是市区,后视镜中映出他的脸,随身携带的戒指盒隔着一层衣料抵着皮肤,因心理作用施加的温度不再如先前那般炽热滚烫。   ***   如此同时,丁厌刚随救护车把莫梨送到医院。那个撞人的司机跑了,一开车门溜得比泥鳅还快,路人帮忙追都没能拦下。   丁厌心想这不是神经病吗!车都还在,人跑了顶什么用!   围观群众说那司机双眼迷瞪瞪的,可能是喝了酒脑子糊涂了,还出于好心帮他们报了警。   到了医院急诊室,莫梨被推去做检查,医护人员开出费用清单让他去窗口缴费,丁厌才醒悟自己的手机在车祸发生时摔坏了,屏幕全黑,只能听到铃声,触屏彻底失灵;还好他为旅游做了万全准备,还带着银行卡,这才解了燃眉之急。   莫梨躺在病床上,她自觉脑子和上身完好无损,只是腿折了,但怕有后遗症,也不敢轻举妄动。   “你可以用我的手机打电话呀,我的没撞坏。”   丁厌没有接受她的好意,他缺的不是手机,而是他不记得楚瀛的电话号码……   并且现在的多数社交软件,都需要验证码才能在新设备上登陆,他要是能收到验证码,他还用得上新设备吗?明明是个信息数字化的高效快捷时代,但与一个人断联又是如此容易。   莫梨揣摩他的神色,了然道:“你不记得你男朋友的手机号?”   “不记得……”平时都发微信,打视频电话,谁还会特意去记手机号啊……   “你们有没有共同朋友?家人?”   丁厌:“没有。”   莫梨:“那你男朋友会很生气吧……”   “呜呜呜……”丁厌想哭也哭不出,只能干嚎道,“我完了,我这次完蛋了……”   楚瀛会不会生气?他心里没谱,他只觉得自己很没用,什么都做不好,诸事不顺……   “我这儿不要紧的,片子拍出来给医生看看,再上药包扎就行了,估计连住院都不用。要不你走吧,我让护士帮我,说不定还赶得上。”   “怎么可能,你是为了给我送手机才出车祸的,我要是丢下你去赶飞机,那我的良心就是被狗吃了。你好好躺着,有我呢。”   莫梨还想说什么,手机响了,丽娜打来的。   “小梨,你不是下楼去吃饭吗?怎么吃这么久啊,还不回来?”   “丽娜姐,我被车撞了,刚拍完片还没处理伤口,今晚可能回不去公司了。”   “啊!?那严不严重?”丽娜大惊失色,“丁厌呢?他是跟你一块儿的?”   “对,他陪我来医院了。不严重,我还能好端端说话呢。”   “快,快把医院定位发给我。”   “哦好。”   丁厌:“丽娜姐要来吗?”   莫梨:“她没说,她那么忙,走不开的吧。”   “唉……”一声。   “唉!”两声。   “……唉。”丁厌连叹了三声气,“我们俩这运气,也是没谁了。”   “大难不死,必有后福,我相信我的福气在后头。”莫梨很是风趣道,“你不要愁眉苦脸了,容易长皱纹。”   “你说的对。”丁厌收起愁容,拍了拍自己的脸蛋保持清醒。   莫梨的检查报告出来了,右腿髌骨和腓骨轻度骨折,手部只有皮肉擦伤,经由医生的妙手处理,打上绷带和石膏,还开了些活血化淤和促进骨骼痊愈的口服药。   这期间他们等来的不是丽娜,而是楚瀛。当然还有警察。   如丁厌预料中那样,楚瀛那个表情,不太高兴,却又不明着黑脸,只是淡淡的;不失礼节地自我介绍,温和地关怀伤员的状况,陪他们接受警察的询问。   难得有两人单独说话的时机,丁厌问你怎么找来的。楚瀛说去了你公司,你上司说的。   得,这回给她瞧见了。   完事了,丁厌推着坐轮椅的莫梨在医院大门等候,楚瀛去开车。   莫梨的手不着痕迹地拽了拽他的衣摆,“你男朋友……很上得了台面。”   “是啊,他素质挺高的。”丁厌最焦虑的阶段是打不了电话的那阵子,当真见了楚瀛,他反倒淡定了。他的男朋友不仅上得了台面,还神通广大,无微不至;换句话说,楚瀛高不高兴,不是他能决定的,他所能做的就是接受。   超跑帅是帅,可关键时刻想发挥作用,还得是那辆后座宽敞的银灰色轿跑。   莫梨失去了行动力,丁厌负责抱她坐进车里;她很轻,去掉那块石膏板都不知道有没有90斤,他估量着顶多84上下。楚瀛叠起轮椅放入后备箱。   送莫梨上楼,她住的小区地段环境算中上,还是一套一的单身公寓,看来家境还行,不会丢了一份工作就影响生活,这使丁厌的负罪感和愧疚有所减轻。   丁厌问她要不要人送饭,莫梨一口回绝。   “不是我给你送。你受了伤,得吃好的补一补,随便点的外卖吃着不放心,我帮你点的话好歹是我试过毒的,味道用料不会差。”   莫梨说:“真不用管我,我能照顾好自己;这附近的几家饭店我常去,也挺好吃、挺卫生的,我让他们送上来就是了,吃饭是小事,你不用操心。”   见她眼神坚定,丁厌不再勉强,“如果你有不舒服、不方便的,尽管跟我说,我会负责到底的。”   “哈哈哈哈瞧你说的,我又不是半身不遂,哪儿用得着你负责;如果那个司机确定是酒驾,他才要负责呢。就交给警察吧,我在家养伤,你该休假休假,该工作工作,就这样吧,不留你们做客了,晚安。”   ***   莫梨的小区绿化带茂密,植被生长密集;既是夏天又是暑假,墙外的夜市人声鼎沸,与树丛草里的蛙叫虫鸣交织成一片,聒噪刺耳。   丁厌默默地走着,想来还是不对,索性先道歉道:“实在对不起……我的手机摔得不能用了,接不到你的电话,也没法打给你……”   “没事。”楚瀛一如既往地大度,“这是意外,我不怪你。”   “那我们去海边,是不是去不成了……”错过了航班,莫梨又负伤,如果他坚持要走,公司那边很麻烦。   “去是能去的,只看你想不想。”楚瀛一眼洞悉他内心的摇摆不定。   “我是很想去啊,可我走不开。”丁厌桩桩件件地数道,“一是这个月太忙了,丽娜姐未必肯放我走;二是小梨,她刚搬来K市不久,谁也不认识,要是她有病有痛要去医院,只有我能送她。还有肇事逃逸的司机,要是人抓到了,警察还会联系我们,小梨她一个走不动路的女孩子,应付不来怎么办?”   “嗯,这说明你确实不太想去。”   “我没有不想!”丁厌停下脚步,“但我是个普通人啊,要工作要生活,我不能丢下一切去跟你谈恋爱,我……”   “我说了,你只是不想。”楚瀛打断他,“你刚刚那段话里提到了很多人和事,他们对你来说都很重要,每一桩每一件,都比我重要。”   “不、不是的。”丁厌辩驳道,“我只是觉得……我们感情很好,来日方长,旅游度假并不急于一时。生日在家也能过啊,我从周五开始请假好不好?算上周末也是三天,你想做什么我都陪你,我全听你的。”   “你说的很有道理,是不急于一时,其实我的生日过不过也是无所谓的。”观察着那双眼底的神采变化,楚瀛说,“我从小到大都不怎么过生日,所以生日对我来说,不是必须要纪念或有特殊意义的那一天。”   他这么说,丁厌哪里受得了,眼睛一红,颤声道:“要不然……我……”   ——你真的要欺负他吗?   “我马上就……”丁厌拿出手机想给某人打电话,可屏幕坏掉了,怎么都亮不起来了,目光无助而躲闪。   “不用了,”楚瀛说,“抱抱我吧,你过来抱抱我,我就原谅你。”   丁厌彷惶了一刻,缓慢地走近,拥抱住他,“对不起……我会补偿你的……”   楚瀛搂着怀中人,手指穿过他的发尾,凉丝丝的细滑黑发犹如捕捉不住的微风。“嗯。”   那枚猩红的钻石静卧在黑暗的罅隙里,如今夜的星星般光芒幽微。 第48章 首饰盒09   接下来两天, 丁厌换了新手机,加班加点完成工作中的委托,在周五下午争取到半天的空闲, 赶天赶地签收了预定的生日蛋糕,回到家中为楚瀛庆祝生日。   他其实不盼望对方能一点情绪都没有, 他私心认为楚瀛的心气和脾气都很大, 平日里少有显山露水, 是修养和自制力高于平均水准,可以称赞为冷静自持、温煦包容, 也可以客观评价一句:假惺惺。   倘若他是钝感的人,他完全能装作若无其事——你不跟我计较, 那我也当没发生过。   可惜他不是, 而且楚瀛追他的那几个月都耍过什么手段, 他可没忘呢。别人对他好与坏, 他全记在心里,这次是他的原因才让计划泡汤,人一年就只能过一次生日,他不管怎么想,都于心不忍过意不去啊。   他这辈子最害怕的是隔阂与误会,维系感情并不容易, 所以他愿意先低头、先退让。一段关系的破裂和双方渐行渐远是受多方因素影响,由天命决定;但这不意味着就不能或不需要尽人事, 他相信表达的力量, 语言不够用, 还有肢体。   “真的对不起……我还是食言了。” 他把透明的蛋糕盒放到餐桌上, 恳切地向厨房里的人再三道歉。   “不要这么可怜, 我真的没有怪你。”楚瀛在烹饪一条海鲈鱼, 视线专注,匀不出余光给他,“那天你的电话打不通,我就想到有八成可能是去不了了。”   “但那架飞机……”   “别为这种小事烦心了,不碍事。”   丁厌:“等我入职满一年就有年假了。到时候我会把所有事情处理得妥妥当当的再陪你去度假,下次我保证不再失信于你。”   “嗯,下次我们可以去风景更好的地方。”   “可我今天也缺了半天……要不你还是生气吧。你什么反应都没有,我不安心……”   楚瀛抬起头朝他笑了笑,轻浮道:“你是有受虐的癖好吗?”   “我才没有!”他是虔诚地认错,对方却这么不正经,他好气啊!   “不跟你说笑了,但这的确不是能让我生气的事,你去洗手换身衣服等着吃饭吧。”   从今日的食谱来看,楚瀛是真没把自个儿的诞辰当回事,做得相当朴实和家常,桌上最有仪式感的是丁厌提回来的生日蛋糕,第二层顶端站着一对胖圆圆的小天使,树脂材质,抱着竖琴和花环,可可爱爱。   先端起酒干杯再动筷子。   丁厌疑惑地问:“你的家人朋友不知道今天是你的生日吗?怎么没人给你打电话送礼物?”   他理所当然地觉得楚瀛这种身份,必须是众星捧月、受万人追捧的存在。   “以前很多朋友和品牌方,还有部分需要我帮助的人,会搞一些自作聪明的惊喜送给我;我不喜欢,但是推也推不掉。后来我学聪明了,一到生日前后就躲得远远的,搜不到信号的冰川草原、森林峡谷为佳,躲去深山老林里,就没人找得到我了。”   “你才这个岁数就过上了隐居避世的生活……”丁厌不免露出异样眼光,“那你家人呢?”   “家人那边我习惯了。从小时候起,他们每个人就都很忙,父母常常忘记答应过我的事,哭闹打滚我都试过,没用,时间长了也就看开了。”   “那你好可怜啊……”   “还好吧,他们事后会给我很多补偿。”   丁厌感觉有被内涵到。   楚瀛:“出生到现在,我所期待的事、我的愿望,基本无一例外会落空,所以稳定心态是我每日的必修课。每重蹈覆辙一次,我就会更进一步地认清现实。”   “什么现实?”   “我很难成为别人最在乎的人。”   丁厌食不下咽道:“……你这么说,我突然好难过啊。”   “你难过什么?”   “过生日这样大喜的日子,你把自己形容得像一颗没人爱的小白菜。”   “那抱歉了,我不该这么说。”   “嗯……”丁厌沉吟着,转动脑筋,“吃了饭我们先去看小梨,再开车回榆城怎么样?我爸做的长寿面味道不错的,你该尝一尝,顺便让你感受一下,我是怎么过生日的。”   “好啊。”楚瀛答应得利落,转而又刁难他,“不过你要怎么向你父母介绍我?”   “这个不急啊……我还没找到合适的契机……”丁厌向课堂上被抽问却答不出题的学生,满脸是窘迫和紧张。   “我爸爸妈妈,他们的夙愿和人生梦想,就是看我结婚生子,坦坦荡荡地过完这一生。”   “你跟我结婚,也能坦坦荡荡地过完一生,只有生儿育女这点我做不到。”楚瀛认真地思量规划道,“但领养不也一样?养孩子是巨大的未知数,自己生的不一定就跟自己亲。而且领养的选择性更宽泛,男孩女孩,人种肤色,都是可控的。”   “等等!”丁厌截住话头,“你这想的也太远了……”   “未雨绸缪。”   “我和你说实话,我爸妈的思想远没有你想象的那么开化……你不要以你英国人的思维去衡量我的父母亲,他们很传统保守的。”   “但他们却养育出了你这样的小孩。”   “因为养孩子是巨大的未知数啊……”丁厌用他的话回应他。“我妈在小事上很顺着我,我穿什么衣服、买什么玩具物件、怎么装饰我的房间,这些她统统不管,她只负责满足我的愿望,给我钱花。但一涉及到她觉得重要的事项,我就没有发言权了。”   “有哪些事项是你妈妈觉得格外重要的?”   “我读哪所学校、进哪个班级,学什么特长、和什么人交朋友,该在哪里买房、做什么工作……这些是她最关心和最在乎的。她觉得以上才是检验一个人成功与否的关键。”   “嗯,那按照你妈妈的价值观和评定标准,我该是最杰出的人选才对。英美的世界名校我也读过一圈了,接触到的人里百分之九十家境不如我。而购置房产和做什么工作……全凭你喜欢。”   丁厌哀叹:“你还是没明白……我爸妈不会接受我跟男人在一起,你是比尔盖茨也不行。”   “你爸妈见过比尔盖茨吗?”   “没有……”   楚瀛:“所以话不能说的太绝对,你怎么知道他们得知真相后不会改变观念?”   “可是他们见过你了呀……”丁厌扶着额头,“我怎么跟你说不清呢,你是男的!男的!这事就错了!没得谈!”   “我不信。”   “好吧好吧,你爱信不信,我就提醒你一句,跟我回家不准瞎说,更不准暴露我们的关系,否则……你是能拍拍屁股走人,我可就惨绝人寰了。”   “我不会走人的,除非是带上你。”   “够啦!”丁厌敲碗道,“吃饭!”   丁厌笃定他老妈不会赞成这门亲事,是源于他高中的一个周末在家看电影。他清楚地记得那部电影叫《云图》,他事先不知道它讲什么,只听说是很棒的科幻片,还有裴斗娜和周迅,所以他看了。   他老妈在家闲着,切了果盘端来和他一块儿看。   但越看越不对劲,屏幕上出现了一些不可描述的画面。   他老妈啐了声“真恶心”,水果都不想吃了,还戳他脑门儿道:“你爸要知道了,看他怎么收拾你!”   老实说那部电影古里古怪的,丁厌看完都没弄清楚剧情,但他此生是无法忘记它了。   而他老爸则更激进,有一回他们一家三口在公园散步,前面走着一对手牵手还穿了情侣装的男同,他爸直言:“真想上去给他们一人一拳,道德败坏!”   丁厌说了句“你要因为这事进了局子,我和我妈都不会去看你”,才得以打消他爸替天行道的罪恶念头。   那为什么他爸能接受他这个总被嘲讽为“娘兮兮”的儿子呢。因为他的女生缘是真心好,从幼儿园到大学再到工作,女朋友没断过,中学还有隔壁班女生跟踪他回家,被他妈请到家里做客的先例。   既然他的性取向没走歪路,那长相小白脸儿其实是很占便宜的优点。   他能长成如今这副模样,有很多随机概率和运气成分在,楚瀛说的没错,生养孩子本质是开盲盒,还不如领养实在。   说来他真是不明白,虽说每一种生物诞生的意义都逃不开繁衍生息,但人类都自诩高级动物了,怎么还会执着于孩子是否携带自己的基因这类低级问题。   冠姓权他同样不需要,他愿意让给需要的人。若让他抒发己见,应该让孩子自行决定跟着哪一方姓,爱姓什么姓什么。他妈妈姓卿,这不比丁字美多了吗。   不过说来说去都是些废话罢了,这个社会的规则只由强者制定,多么悲哀的世界啊。   吃过饭,丁厌拖拖拉拉地和爸妈通电话,说自己要带朋友来家里玩儿,朋友还刚好是今天过生日,饭菜要做得丰盛可口。   他三俩月才回一趟家,父母定然不会有异议,任劳任怨地记下他点的菜,还问要不要买蛋糕和酒水。   “我们中午吃过蛋糕了,不用买,酒我会带;记得让我爸煮碗面条,要一整根不断的。”   “嗯……得六七点了,你们先买菜,等我们到了再做饭。”   “哦,表哥和表嫂在啊,不叫他们了吧,明天我会约他玩儿的。”   “嗯嗯,妈妈拜拜。”   楚瀛听他打完了电话,问:“你还有哥哥?”   “有,我姨妈生的,就是我妈妈的姐姐的儿子。”   “不常听你提起。”   “我姨妈和姨夫有点……嗯……”丁厌做了个一言难尽的表情,“不过我哥哥人超好的,但他话不多,所以我和他联系也少。反正你们明天会见面,见到他你就懂了。”   “谢谢你。”   “这有什么,”丁厌富有责任感道,“我励志让纡尊降贵的大少爷,亲身体验一把平民生活!”   楚瀛说:“你的女同事,我就不陪你去看她了,我去准备些带给你爸妈的东西,你忙完再回来,不用急。”   “你不用给我爸妈准备礼物。千万不要!”   “送不送是我的事,收不收是他们的事,和你有关吗?”   还说没生气……没生气怎么说话夹枪带棒的。丁厌说:“你是不想我去探望小梨吗?可她是为了我才受伤的,我休息日去看她一眼是应该的。”   “是的,我没有阻拦你去,我理解。”楚瀛收拣着桌面的脏盘子和空酒杯。   比谁更稳得住是吧?丁厌暗想:行!我不怕你!   ***   “我尽早回来,等我一到家,我们就出发。”   楚瀛将人送到玄关,丁厌一切如常地在他左脸亲了亲。   “路上小心。”他说。   丁厌走后,楚瀛回到屋内拉上了房子里的每一扇窗帘,四周幽静冷清,静悄悄如同黑夜。   小猫的午觉睡醒,猫步轻捷地走出房间,它拉伸前后肢,在他脚边倒地,抻了个长长的懒腰。   楚瀛俯视着它。   他不太需要失望、愤怒和嫉妒等情绪,它们是无效的,无益于帮助他寻找答案和解法。   如果以强硬的方式对待丁厌有用的话,他不介意露出自己的另一面,但很显然,人和猫不同;心不一样,一旦打碎了,就很难再修复。   楚瀛抱起粘人的猫咪坐到椅子里,纵容它尽情地撒娇,爪子尖勾着他的衣服往嘴里送。   他揉着它的后颈和下巴,给它挠痒痒。它舒服地打起呼噜,鼻头在他身上蹭来蹭去,涂抹自己的气味。   “你想他吗?”他自言自语,“他为什么不像你呢?”   ***   交了男朋友后,丁厌用车的频率显著减少,手变生了,人变懒了,连去看望莫梨也是打车。   莫梨在家休息得很好,自称是因祸得福,这么热的天,谁还愿意在外面跑。   丁厌给她带来蛋糕和零食,陪她聊了会儿天,坐了有半个小时,想着孤男寡女共处一室终究不方便,遂起身道别。   莫梨划着轮椅送他到门口,叫他周末别来了,在家歇两天,陪陪男朋友;她可不想当电灯泡和妨碍别人感情的罪魁祸首。   丁厌笑着说好,替她关上门。他走进电梯,手机振动,是收到了楚瀛发来的短信:你能背出我的手机号了吗?   :会背了!   楚瀛:嗯,找个阴凉的地方等着,我来接你。   :好滴/亲亲   哼哼哼,我就知道。   ***   夏天不开敞篷跑车兜风,那叫得而不惜,不懂享受生活。   楚瀛不愧是天底下为数不多会读心术的人,不仅开了他喜欢的车,还带上了两日的换洗衣物和他心爱的摄像机。   丁厌一上车,把对方的两边脸亲得一塌糊涂,“我爱你!”   楚瀛:“是真爱我才好。”   丁厌买了一只牛奶雪糕上路,看是车跑得快,还是雪糕化得快。他揣着摄像机,路上却不敢录像;K市的一些地标很有名,楚瀛这款Aventador的颜色又很靓,全国未必找的出第二辆,要是不小心拍到了街道路牌和车身,那被扒出真实姓名就指日可待了。   他不拍,路人可是掏出手机对着他们可劲儿狂拍,出城方向的十字路口等红绿灯,还有人向他们吹口哨。   丁厌吃着雪糕,不想理,但听到有年轻人朝他喊“帅哥看这边!”,他经由虎躯一震带来的反射性举动——侧过脸回眸,正看见不足十米外的人行道上,一个高高的男孩举着手机对准他们;男孩的身旁站了一名娇小的女生,她挽紧男朋友的胳膊嬉笑不已,因为愿望被满足而害羞地躲到男友身后。   啊,可爱……   丁厌十分赏脸地朝镜头笑了一下。   一上高速,温度好似下降了几度,风中有夏季植物的清新和夜来香的花粉味。   丁厌咬着光秃秃的雪糕棍儿,在夕阳光下玩刚换的最新款手机。   大熊:Lily酱,我最近换工作太忙了没怎么上网,才看到你新发的帖子……你居然……   :什么帖子?   大熊:就是你在星球发的,问怎么送礼物的那条。   :-_-#啊啊还没沉下去吗?   大熊:被加精了,神帖预定   :救。。。。。。命   大熊:不是吧,你堂堂一个直男,少女杀手,就这么为金钱折腰了……   这话让丁厌气得七窍生烟,他咔嚓咬断了嘴里的木棍。   楚瀛:“怎么了?”   丁厌:“有人说我是为了钱和你在一起的!”   “哦,那你是吗?”   哇啊啊啊啊!没一个好东西!   丁厌哐哐打字回复大熊:你懂什么!?我只是为了小裙子! 第49章 首饰盒10   车开到小区楼下, 正巧遇上丁厌妈妈提着一袋水果回家,她还是和年轻的时候一样,到了夏天就爱穿无袖长裙, 常年练瑜伽保养出的窈窕身材,长发漆黑, 光看背影不像在为儿子婚事犯愁的人。   但身为亲儿子的丁厌深知, 他老妈也是一开口就暴露个性的类型, 他还没开车门,就被她拧住耳朵骂道:“你还知道回家!”   “啊啊——妈、妈……”丁厌疼得不敢动。   “阿姨好久不见, 您又变年轻了。”楚瀛及时开口拯救了他。   “哟小楚!”丁厌妈妈撤了手,寒暄道, “你这孩子还是那么会说话!阿姨给你买了新鲜的莲雾, 你爱吃这种水果吗?这是你的车吧?真漂亮, 我家丁厌有没有给你添麻烦?”   丁厌揉着被揪红的耳朵, 抱怨道:“我都二十六岁了,你也不给我留点面子,世上哪有你这样的妈妈……”   “人的面子都是自己挣的!你这头发留这么长不剪?你老板不扣你工资?”   “我老板才不管……”丁厌下了车,还是乖觉地从她手里接过水果,“你看我一见面就心疼你提这么重的东西,你怎么不心疼我累死累活地上班呢。”   “哦哟我的宝贝儿, 这就委屈上了……”他妈用腾出的两只手抱了抱他,用力地拍他的肩膀, 恨铁不成钢道, “多大个人了!还天天撒娇, 惯得你!”   丁厌想不通他妈怎么总爱用欺压训话的语气跟他讲话, 他生闷气不吭声, 独自提着水果走前面去了。   留楚瀛在后面陪他妈聊天。   回到家里, 丁厌坐到空调出风口下方,抱着一盒冰箱里拿出的冰块,一口一个,嚼得咔哧咔哧。   他不怕冷,怕热,吃食物不吃烫的,喝水要喝冰的;解暑最快的办法不是吹空调,是吞冰块。   可没嚼上两块,又被他妈收走了,还指指点点道:“照你这吃法,没病也要吃出病!”   干什么都不行,所以他才不爱回家……   他爸在厨房里忙活,出来跟他们打了招呼,又缩进去择菜了。   丁厌更喜欢他爸的性格,话少,不爱瞎操心,虽然也有一堆毛病,但不那么唠叨。   看楚瀛应付他老妈举重若轻,丁厌决意给对方施加点难度。他指楚瀛带来的那只纸袋道:“妈妈,我说了让他别给你们买礼物,他偏不听,我也不知道他带的什么,你最好看准了再决定要不要收。”   这是暗示他妈,里面的东西大约很贵重,别收,收了还不起人情。   他妈一听,果然推拒起来,“小楚你太客气了!你也不是第一次来,叔叔阿姨都很喜欢你,你就把这儿当自己的家!不要送什么礼物,真的!”   楚瀛原意是找到适当的时机再拿出来,更妥善更自然。不想丁厌在这儿打乱节奏给他使绊子,不过也没关系。他笑着说:“虽然都是小东西,但也是我花了不少心思精挑细选的,如果叔叔阿姨不收,那我的心意就白费了。”   丁厌只是含了半块冰,却有种被噎到呛死的窒息。靠,还能这么说,学到了。   “哟……这、这……”丁厌妈妈一直把他当晚辈,这下始料未及,只能局促地僵着笑容。   楚瀛拿出袋子里的两只大小不一的扁盒子,先打开小的,取出一只绿到不真实的翡翠手镯,“这是我想买给妈妈的,可是我妈妈已经不在世界上了。既然阿姨说让我把这里当成自己的家,那我希望您能收下它,就当是代替我妈妈拥有它。”   说着极其注重分寸地拉起那只柔软的女性手掌,将阳绿色镯子套上了有着细细皱纹的白皙手腕。   丁厌的内心是崩溃的,当场原谅了他妈的叛变和溃不成军。这实在是……能拒绝的人心肠得是石头做的吧。   镯子的圈口偏大,挂在他妈纤柔的手腕子上下滑动,雍容贵气,华丽清雅。丁厌对玉石没有了解,但他知道越绿的越值钱……只能祈求他妈别带着做家务,这要碰碎了,还不后悔到下辈子。   有了这只镯子做铺垫,丁厌不禁好奇起另一只盒子里装的什么,看形状不像手表和瓷器……   “这个是给叔叔的。”楚瀛揭开木质盒盖,里面齐齐整整地码着十多支雪茄,“我爸爸喜欢这一款,不知味道如何,送来让叔叔尝尝鲜。”   “老丁!老丁!别忙了,快来看看,小楚给你买了烟呢!”   丁厌爸爸一听是烟,围裙没脱就擦着手跑到客厅,被那只盒子吸住神魂,眼睛转不动了。   丁厌倒吸一口冷气,好了,不用看了,他爸也妥妥的栽了。   ***   这顿晚饭的规格是按照丁厌过生日做的,大菜是清蒸扇贝和生蚝,还有糖醋鱼和烤羊排,以及几样清热爽口的小菜;味道总体偏清淡,不烧喉咙。   桌上菜多,没有准备米饭,楚瀛的主食是那碗一整根不断的长寿面,加了荷包蛋。   丁厌今年还没吃过老爸亲手做的寿面,这会儿又想了,从楚瀛碗里挑出面条咬了一节吸溜完,评价道:“嗯,还是我爸手艺好!”   这面是他小时候看电视,电视剧里演过,于是缠着他爸给他做;他爸随手煮了一碗清汤挂面打发他,被他摔了筷子说“要那种一根不断的!断了的我不吃!”   这家里就他一个祖宗,必然是有求必应。做这碗面可不容易,他爸也是失败了好多次才搓出了一根既不会断,又不过分粗糙难嚼的面条。此后二十年越做越熟练,如今已达到了餐馆招牌菜的水准。   丁厌刚吃了一口面,被他妈弹脑门儿道:“你怎么回事儿啊!人家让你吃了吗?”   “他不介意……”丁厌手背挨了挨自己的额头,那块被弹得红红的,“我们是好朋友,吃口面怎么了,你别老打我。”   “丁厌说的对,我不介意的阿姨,你别怪他。”楚瀛用筷子将面条从中夹断,挑了半根到他碗里。   丁厌爸爸乐道:“长寿面不能断,断了就要折……”被老婆眼神一刀,不敢往下说了。   “胡说八道什么呢你,真是……”丁厌妈妈训完丈夫,又绽开笑容,举杯道,“来,从今天起咱们家就有两个儿子了!祝小楚生日快乐,身体健康,长命百岁!”   四人碰过杯子,丁厌再单独用自己喝过的杯口碰了碰楚瀛的杯沿,“生日快乐。”亲亲你。   ***   夏天日落时间晚,饭后去遛弯儿散步是丁厌自小养成的习惯。   和父母分开走,他就能堂堂正正地挽着楚瀛的手了。   “我知道你有钱,但你光送贵的东西是没用的……”丁厌说,“不对……我没跟你说过我爸要抽烟,你怎么发现的?”   楚瀛侧目看他,“你家有烟灰缸。而且你爸爸拿筷子的姿势,和他的手指关节,都能看出是经常抽烟的人。”   “这也能看出来?你是侦探吗?”   “这不难,只是你不抽烟,所以你不会注意到。”   丁厌扣着对方的手指根,问:“你能不能告诉我,你送的那两样……价值多少?”   “不记得了。”   “怎么可能!”   楚瀛反问:“你觉得,我是买东西会看价格的人吗?”   丁厌在他手心里挠了挠,“那大致的价格区间总该有吧……”   “我真的不记得了。”楚瀛并非有意隐瞒,是他买过的相似物件多不胜数,基本是用来送人;他对自己缺乏仪式感,但旁人过生日节日,他的礼物和祝福从不会缺席。   送给丁厌爸妈的两件是他在书房柜子里找出来的,确实精挑细选过。他知道一般情况是礼尚往来,丁厌会在意价格是情理之中;但他既然打算送出手,就不会去考虑回报率。   “我妈喜欢买包,对珠宝没什么兴趣。”丁厌记得他妈每年要送自己一个名牌包,那些包质量普遍不好,或者质量好的不够漂亮,漂亮的磨了蹭了就得送去护理,娇贵得要命,用旧了的还舍不得扔,几万块呢。   所以他再有钱也没想过在包包上挥霍,穿女装是为了美,搭不搭配包无所谓;图方便还是得穿男装,兜多着呢,矿泉水都能塞得下。   “你送她一只镯子,她可能真不知道价格,也就当成玩具戴一戴。”   “那不正好?如果你妈妈知道价格后不敢戴了,那反而有违我送她的初衷。”   “……有钱和没钱,消费观还真是完全不同啊。”丁厌叹道,“我妈的观念,珠宝是投资,像买黄金,谁会天天戴六位数的项链手镯上街,被抢了不就没了吗;可是不戴的话,就全无意义了,所以她宁愿去买金条和理财产品。”   “这种观念很正确。”   “对了,你觉得我妈妈是怎么样的人?”   “很有亲和力,很温柔。”   “温柔吗?她明明对我那么凶。”   “那不叫凶,她只是……”楚瀛掂量着用词,“很想控制你。”   “你也觉得吧!”丁厌深表认同,“我妈人到中年后,控制欲越来越旺盛,我真吃不消……今天也就是你在,她才没催我找对象的事,要是你没来,我又要被她逼着去加那些我不认识的女孩子了。”   “你是不理解她为什么这样吗?”   “真的不理解。”   “那从头说起吧,”楚瀛神情放松道,“人因为有了自我意识,所以在生存之余,不停地探索未知、测算将来的事,并由此认识到了宇宙之浩瀚、个体之渺小。古往今来,人类的科技和医学的发展无非两个方向——扩展生活的可能性和延长有限的寿命。这一切的一切的根源,来自于人对于无法主宰自身命运的焦虑。”   “你会发现,人的求知欲和探索欲皆是源于恐慌,因为不知道下一秒会发生什么,相同的灾害会不会重来,所以迫切地想要掌控事物发展规律和因果关系;未知,即是最深层次的恐惧。极尽所能地计算出未知数、把不可控因素造成的风险降到最低,这个过程会使人获得短暂的心理慰藉和安全感。   “然而命运无法被测算,也不能由人自己掌控——扯远了。我是想要说,每个人都在尽可能地掌控自己的身体和生活,比如早起锻炼、按时吃饭,又比如认真学习、努力工作,我们都希望每一步能按照自己的预期进行下去。这种掌控感是无孔不入的本能,是个人意志的写照。   “但有的人能掌控的东西很多,有的人能掌控的东西很少。现实中失权严重的人,就容易对着细枝末节的小事大动干戈,因为他们所能主宰和支配的,就只有这些小事而已。我举个例子,会有点尖刻。”楚瀛给他打了预防针,得到他的默许,再说道,“和你爸爸相比,你就是那件小事。我第一次来你家的那天晚上,你爸爸并不在家?”   “对,他去打牌了。”丁厌说。他爸就这点爱好,输赢也不多,就是解解闷。   “你妈妈应该并不喜欢你爸爸夜不归宿。”   “没有哪个妻子会喜欢丈夫夜不归宿吧……”搞婚外情的另说。   “嗯,可即使是在当今社会,妻子想要掌控丈夫仍然是很难的,这个缘由从头追溯就过于冗长了,但算是没什么讨论余地的基础共识。那么当无法控制自己的丈夫和婚姻走向时,她们就会转而去控制更为弱小的孩子。你妈妈约束不了你爸爸的某些行为,这会令她抓狂,所以她必须要在你身上寻找补偿。你的听话服从,是她最好的安慰剂。   “当然,这不能否定她对你的爱。我之前说过,爱与支配,一向形影相随。当你足够爱一个人,你就会不停地想要控制他,确认他已经被你据为己有,是独属于你的。孩子早晚会成家立业,脱离父母而活,那时你的生命中会出现更重要、或与母亲同样重要的人,你会离她越来越远;你妈妈不能把你永远留在身边,所以只能加强对你的控制,缓解这份焦虑感。”   楚瀛说:“这可能不是你妈妈的主观想法,她的本意是想为你的人生保驾护航;但这种想法究其根本,是人骨子里的控制欲作祟。”   丁厌问:“那你会想要控制我吗?”   “我已经很早就醒悟了,我什么都控制不了。我想要的是更……”楚瀛停顿了许久,好似没有找到一个确切精准的形容词,“算了,我也不知道。”   丁厌:“其实你还是想控制我!你心里一定非常希望我辞职,你只是怕把我逼得太紧,我会讨厌你。”   楚瀛承认道:“是的,我害怕你讨厌我。所以不是我在控制你,是你在控制我;只要我还抱有你会讨厌我的恐惧,我就不会做任何你无法接受的事,你简直把我压制得死死的。”   “我哪有!”丁厌打他,“你怎么那么会恶人先告状呢!你怎么不想想你对我威逼利诱的时候!”   “是啊,这不就是我为当初的所作所为付出的代价吗?”   说不过,说不过啊!丁厌气得甩开他的手,跳到他的背上,勒住他的脖子要他背,“你知道错了就好,罚你把我背回去!”   “这下不怕被人发现我们是一对了?”   “少废话!信不信我勒死你!”   背到半路上,朝他们投来古怪目光的路人实在太多。丁厌不好意思了,让人放自己下去,然后风一般地跑回了家。   楚瀛在后面追他,那种逃跑与追逐的刺激感勾起了他的童心,掏钥匙开门时手指都在发抖;楚瀛仅比他慢了一步,他想把对方关在门外,可惜失败了。   然后他被人拦腰抱起,关进了卧室里。   由于要提防着爸妈突然回家,所以从浴室到被窝,每一分钟他的皮肤与感官都兴奋到战栗,天气炎热,楚瀛也不喜欢床,两臂搂着他的小腿将他抵在墙上。   丁厌感到脑子在发烧,高温让蛹中的蝉孵化,不绝于耳的鸣叫声搅碎他纷乱的思绪,眼前只剩炫目的白光,无穷无尽。 第50章 首饰盒11   搞到大半夜, 丁厌觉得骨头缝也在酸涩发麻,光是楚瀛的手指头碰一碰他,他都会下意识地往旁边躲。   但床就那么宽, 他一挪就险险地往下坠,楚瀛伸手把他捞回去, 贴了贴他的额头, “你是不是发烧了?”   “我是热的……”丁厌拖着疲软的身躯下了床, 捡起衣服不管是谁的就往身上套,“我要去洗冷水澡, 降降温……”   “要我陪你吗?”   “不要……”   在父母家,还是不如自己家。叫也不能叫, 怕被听见。可那是他能控制的吗, 他没办法的呀, 所以楚瀛全程捂着他的嘴, 不许他漏出一点声儿。   他呼吸不畅、大脑缺氧,才变成这副四肢无力,脸颊红彤彤的惨状。   ——我这是愈发胆大包天了,敢把男人带回家在爸妈眼皮子底下胡搞瞎搞。   丁厌羞臊得蒙住脸,钻进浴室。   ***   周六睡到日上三竿才起床。空调在头顶吹了一夜,丁厌总觉着太阳穴有点胀, 他端着温在锅里的牛奶,去常温的客厅里坐了会儿。   落地窗开着, 阳台与饭厅的两边的风对吹, 透光的窗帘小幅度摆动, 他勾着腿坐在藤木椅子上, 影子投在地板的光里, 低声哼着不成调的曲子。   :哥!我睡醒了!   韩云:嗯, 你嫂子也起了,出来吃饭?   :Okkkkk   丁厌把喝过的杯子放进水槽,又拿了干净杯子给楚瀛倒了一杯牛奶,走进卧室。   出门前他给妈妈发了微信:我们约着表哥出门玩了,晚上兴许不回家,么么么么   老妈:把杯子洗了   要是就他自己,他才不洗呢,但有懂礼貌的小楚在,所以他把这项光荣的任务谦让给了对方。   韩云比丁茵小两岁,比丁厌大八岁,是个戴眼镜、文质彬彬的男青年,相貌周正,个头不高不矮,只是不怎么爱笑,平白显出几分严肃。   丁厌有记忆以来,哥哥和姐姐就经常带着他玩耍。十多岁以前,韩云和丁茵的相处很“青梅竹马”,又带个小豆丁弟弟,总被大人开玩笑逗乐。后来两人长大懂事了,懂得避嫌,关系也随之生分,现在只能算点头之交。   韩云从小是闷葫芦性格,有事对谁也不说,但做事总能一鸣惊人,是远近闻名的“别人家孩子”。   丁厌和他这个表哥没有共同话题,微信上一年到头也聊不了两句,翻开聊天记录全是转账和发红包。他认为韩云之所以对他这么好,是因为小时候兄弟俩在家玩儿,韩云学书上做什么科学实验,把自家厨房给烧了;是丁厌替他背了那口黑锅让他免于被爹妈竹笋炒肉。   这算是丁厌幼年时的特权,他长得又瘦又小,豆芽菜本菜,就一张小脸儿肉嘟嘟,眼珠黑漆漆、雾融融。没人敢打他,只怕一棍子下去娃就没了。谁给他买戒指糖和口红糖,他就帮谁顶锅。   傻人有傻福,他进入小学后被高年级男生欺负,是韩云翘课翻墙进到他们学校,把那些小屁孩儿提溜到操场上挨个扇了一巴掌,还趁保安赶来前爬树跑路了。   哥哥像猴子般蹿上树梢越墙消失在视野里的那一幕,是丁厌对英雄主义的启蒙。太了不起了!太令他崇拜了!   所以哪怕没有共同话题,丁厌还是很乐意亲近他哥,年轻人约着玩一玩,也用不着志趣相投,有的玩就行了嘛。   韩云的未婚妻叫周芷茜,职业是律师,其实两人早就领证了,本来计划这个夏天办婚礼,但女方家里父亲去世,只好延后到明年。   丁厌嘴甜,长得乖,一声声“嫂子”喊得很讨喜,周芷茜买什么都会先问他吃不吃。   楚瀛比较意外丁厌没有向哥哥嫂嫂隐瞒二人的恋爱关系,大大方方地介绍他是“这我男朋友”。   韩云挑了挑眉,朝他递出手:“你好。”   楚瀛回握。紧接着被人问道:“那是你的车?”   “是的。”   韩云推了推眼镜,说:“那车底盘太低了,不好开,有10公里的土路。还是坐我们的车吧。”   “好呀!”丁厌代替他答应道。   四个人在路边的餐馆吃了顿便饭,驾一辆越野车掠过高速,驶进群山之间,路上的植被愈渐茂密,现代建筑消失得无影无踪。在清凉湿润的山风中,车开进一条坑坑洼洼的土路,翻山越岭,来到一座与世隔绝的小山村。   这会儿太阳快落山,坐在露天小院里不会再晒伤皮肤。韩云和院子主人打了招呼,拎上水桶、抄网和一袋子动物内脏,牵着周芷茜的手,走向弥漫着草腥味的农田沟渠。   丁厌拿着四根竹竿和一卷棉线,挽着楚瀛的胳膊,眼里的水光明亮。   “这里是我哥找到的,他以前学画画嘛,到处写生,就和同学跑到了山沟里来郊游,发现这个村里的小龙虾特别肥美鲜嫩,个头大,还好钓。所以每年到吃小龙虾的季节,他都会带我们来。”   楚瀛:“你不是不吃辣吗?”   “小龙虾我还是能浅尝辣味的,而且我都吃蒜蓉味,不会很辣。”   周芷茜走在前方,听到身后两人有说有笑,犯嘀咕道:“你弟弟去年带的还是女朋友,怎么今年换成男的了?”   韩云:“我觉得在他身上,一切皆有可能发生。”   “你们家里人挺开放啊?还能接受孩子是双性恋。”   这话使得韩云拿不准对错,他回头问:“丁厌,你们这次回家,小姨和小姨夫什么反应?”   “没什么反应啊。”丁厌低着眼看脚下的路,怕一脚踩坑里。   “没什么反应?”韩云重复他的话。   楚瀛代为提示:“你哥哥是问,你爸妈知不知道我们的事。”   “哦,他们不知道。”丁厌提高音量答,“哥,你不会出卖我吧?”   “我出卖你,我能得什么好处吗?”   “不能,哈哈哈。”   韩云又问:“那你不打算跟你爸妈说了?”   问完被身边人掐了一下大腿,周芷茜斜乜他,动口型无声说:“万一人家两个就是玩玩呢?”   “找到机会再说吧……你让我就这么说,我也不敢啊。”丁厌跳过土坑和石头,“到时候我爸我妈,你爸你妈,还有我大伯大婶,六张嘴加起来,我谁都吵不过,唾沫星子就能淹死我。”   “你姐知道?”   “茵茵姐知道。”   “那让她帮你。”   “她要是没离婚,她还能帮我说两句,但现在,她说话也不管用了。”丁厌不想聊这个,终结道,“哥,我一年才和你见几面,好不容易出来玩,你就别触我霉头了。”   韩云闭嘴了。周芷茜抿唇笑道:“你弟弟真好玩儿。”   钓小龙虾多简单,鱼竿都不用,打过孔的竹竿拴上棉线,棉线另一头绑上腥臭的动物内脏,放到河沟和水田里,四根竿子一起钓,半刻钟就装了半桶。   丁厌钓着钓着,被蚊子咬了一手臂的包,而且蚊子只围着他咬,他痒得坐立难安,原地乱跳。   “怎么就只咬我啊啊啊!”他快疯了。   “因为你的血更香?”周芷茜带了花露水,给他喷了,但效果一般。   韩云道:“这山里的蚊子太毒了,要不你们先回去?我们俩在这儿钓也够了。”   “那好吧……”丁厌怕再被咬下去,全身没一块好皮,拽上楚瀛走了。   可他这个星期好像被厄运缠身,还没走两步,小径边的荒草丛里蹦跶出一只灰绿色的肥胖蟾蜍,跳到了他的脚背上。   丁厌的叫声惨烈到足以撼动方圆百里内的生灵鸟兽,他宛如喝醉了酒原地起舞的螳螂;楚瀛伸来扶他的手被他不分青红皂白地挥开,他就那么手舞足蹈地一脚插进了稻田。   韩云和周芷茜笑得前俯后仰,差点儿一同手牵手摔进田里。   楚瀛:“……”   “我真是倒霉透顶,世界上居然还有像我这么倒霉的人……”丁厌捋起袖子,从农家后院里的蓄水缸里掬起水,洗去脸上溅的泥点子。   楚瀛蹲着身,帮他挽起裤腿,露出两条白生生的、沾了少许泥污的小腿肚。他扶着水缸站立,楚瀛用水瓢舀了清透的井水,淋上他光裸的腿面、足背;清水冲洗掉泥渍,再上手轻轻揉搓,确保没有污垢残留。   丁厌享受被服侍的待遇,遗憾地想手机不在手边,否则真想拍下这个画面啊,标题叫做《豪门大少爷俯首甘为孺子牛》。   他的皮肤受不得搓磨,一捏全是红印,洗完的小腿像刷了红油的白笋,怪怪的。这是他自我感觉,但如果让楚瀛形容,那该叫漆了红釉的玉笋,也许这便是情人眼里出西施的滤镜吧。   他们带来的背包放在屋子里,楚瀛给他搬了根凳子坐,再进屋拿了一双凉拖给他。   这就是“有个听话的男朋友是种什么样的体验”吗?他体验到了,比养个儿子还爽,爽到飞起。   丁厌趿着拖鞋回屋换了条干净的裤子,衣服懒得换,等下还得洗涮打理小龙虾呢。   等韩云和周芷茜满载而归,四人围着两个盆坐在院子里,对刚落网的小龙虾施行了大清洗,用水、盐、白醋浸泡半小时,逼它们吐掉满腹的泥,再戴上手套,用刷子和剪刀开展去虾头虾线虾腮和二次精洗。   配菜和调料是拜托院子主人提前备好的,食材准备就绪,掌勺的大厨是韩云,那下锅翻炒的动作爽利干练,行云流水,颇有专业厨师风范。   丁厌和楚瀛咬耳朵说:“看到没,我哥这才叫做饭,你那叫雕花。”   楚瀛:“那你喜欢吃饭还是喜欢吃花?”   “嗯……我喜欢吃花。”天天叫他吃小龙虾,他可受不了,哈哈。   一桶小龙虾有八斤左右,做了两大份,香辣和蒜蓉两个口味。先盛了两盘给主人家,他们再装盘端去院子,配上市区带来的卤味和啤酒,坐在一盏昏暗的灯泡下,吹着习习凉风享用劳动果实。   为了照顾丁厌,在他的脚边点了一盘蚊香。   都市人,聊来聊去,话题总绕不开工作、房子、婚姻和未来。   “所以你新工作干得还挺开心的?”韩云只知他换了新工作,具体的不了解。   “嗯,我有奖金,又不用坐班,开心死了。”丁厌怕弄破手套,剥得慢。“你呢,你们程序员是不是天天加班啊?”   “一周能有一天睡满八小时就不错了。”周芷茜说,“不过我也没好到哪儿去,最近遇到的客户都有够难缠的。”她抬眼羡慕地望着他们,“还是你们好啊,还能休周末,我们都是在消耗年假。”   “你们俩都赚了这么多钱了,为什么不休息一两年?”丁厌天真地发问。   “真嫉妒你能问得出这种问题。”韩云不想聊工作了,给他们满上酒,“来吧,祝我和你嫂嫂能早日实现经济自由,不用再拿命换钱。”   楚瀛把剥出的一小碗虾肉放到丁厌面前,再脱下手套,纸巾擦了手,举起酒和他们干杯。   周芷茜撞了撞未婚夫的肩膀,示意道:“看见没?”   韩云只能竖起大拇指,“牛。”   丁厌:“哥,你也该这么对我嫂子,她愿意嫁给你这种不解风情的宅男,是你八辈子修来的福气。”   但丁厌本身没有觉得很感动,楚瀛那是闲的;他一个不用工作、每年拿分红就能覆盖花销的富二代,在这种时候不安静如鸡,那不是给自己拉仇恨吗。默默地剥虾是他唯一能做的事。   吃到后面,丁厌怕辣,所以酒喝得有点多,晕乎乎捧着杯子问韩云:“哥,要是我哪天跟家里人公开出柜,你会不会帮我说话啊?”   韩云:“我能不发表意见吗?”   “你是我哥!你怎么能不发表意见呢!你不帮我就是在害我……”   “好吧,我会帮你的。”   “那我敬你!”丁厌一饮而尽,思路又跑的没边儿了,“对了,你和嫂嫂的孩子出生了,得管我叫什么?”   吃过饭,收拾掉厨余垃圾洗了碗,四人没坐下玩手机,而是由韩云去借了一把手电筒,领着他们走夜路爬山。   山路陡峭崎岖,树桠枝头悬着一轮金黄澄亮的月亮。他们穿过斑驳的树影,来到一处视野宽阔,却深陷暗夜的悬崖边,韩云打着一束光跑进了半人高的草丛绕圈乱窜,随着杂草翻动的窣碎声贯穿旷野,无数的萤火虫腾空飞舞,像游离于低空的繁星。   周芷茜捂嘴惊叫,面露喜悦,赶忙拿出手机录像。   丁厌看呆了,说:“没想到啊……我哥还有这种浪漫细胞……”   “那我就借这个机会了吧。”楚瀛说。   丁厌转头,不解他此话何意。   月亮与漫天萤火虫带来的光线仍旧微弱,看不清彼此的脸庞,但触觉的灵敏度因此放大了数倍。   丁厌感到一个冰凉的环状物扣在他的手指上。   那东西很重,形状不规则,不是他认知中的戒指。   “这是什么?”他想借着微光认清,只窥得些许散碎的寒芒。   “纪念品。”楚瀛语焉不详道,“送给你,我就能永远记得今年的生日了。” 第51章 首饰盒12   山里的晚上温度低, 室内不用空调也很凉快,   丁厌蜷腿躺在铺了凉席的木板床上,举着那枚戒指在灯下翻转、把玩, “这是红宝石和水晶吗?”   “是钻石。”   “还有红色的钻石?”   “嗯,很稀有。”   “那是不是很贵?”   “很贵。”   丁厌说:“你知道吗?你这么送礼物, 收礼物的人是很难感到珍贵的, 即使它价值连城。”   “为什么?”   “因为……好像不管多么贵重的奢侈品和珠宝, 对你来说都是随手一掷的小玩意儿,你一定有很多, 才会如此挥霍轻视它们。” 丁厌翻过身,面朝身侧的人, “人呢, 是很矫情的……九牛一毛和冰山一角的施舍, 就算是黄金也不会让人感动。人很贪心, 想要乞丐碗里的最后一枚硬币,穷人缸里的最后一杯糙米。”   “你要把你最宝贵的东西给我,才能验证你的真心。”   “那你想要什么?我看看我有没有。”   丁厌笑道:“你的问题就是,没有人看得出你最宝贵的东西是什么。你自己都没有,你要怎么送给别人?”   “生命算不算宝贵?你是想要我为你跳崖还是殉情?”   “我怎么可能那样!”丁厌激动地说,又声音放缓道, “只是聊天嘛……我觉得,我刚才说的那种情况, 其实不太好。人不该那么贪婪, 非要人家把心剖出来, 太血腥了……”   “那你觉得应该怎么样?”   “我觉得应该……享受当下。”丁厌戴上沉重的戒指, 两只手越过楚瀛的肩膀, 紧扣在对方的后颈, 是相拥的姿势。“你送我东西,我很开心,我就喜欢会发光的、亮晶晶的东西,很漂亮。”   “今天我们没有去成风光秀丽的海岛,也没有躺在豪华柔软的大床上。我的骨头都被硌痛了……”丁厌嘶声道,“但是……我还是觉得很开心,因为是跟你在一起。”   “倒霉了也开心,被辣到流眼泪也开心。可能是我太容易开心了……”   楚瀛凝视着他的眼睛,乌黑的、灿亮的、潋滟的。   “我好喜欢你……”丁厌被看得脸红,钻进对方的怀里,“如果我是个女孩就好了……那我就能自豪地把你介绍给我的爸爸妈妈。”说着忽然想起好玩的事情,偷笑道,“我要是个女孩,现在肯定怀上宝宝了……嗯……真好呀,我觉得你肯定是很好的爸爸。”   “哦对了……”他扬起头,贴着楚瀛的颈侧,还是那么香。“如果我真是为了钱和你在一起,说这些都是为了哄你,你怎么想?”   “我愿意被你哄。”   “嗯?”   “很多人之所以痛苦,是无法认清自己想要什么,或者不愿意承认自己想要什么。而我想要的很明了清晰,我想占据你身边最近的位置,注视着你,同时也希望你能注视着我。如果送你礼物,能够让你抬眸看见我,那我愿意搜罗全世界的珠宝衣裙送给你。至于爱,那是可遇不可求的。”楚瀛问,“你觉得爱是理所当然的吗?”   “两个人能长久在一起,理所当然是因为爱啊。”   “不,我不那么认为。”   “为什么?”   “没有什么爱是理所当然的,包括母爱。我的母亲生了我,但我相信比起我,她更爱石墙上的壁画和蛛网尘埃中的旧宅。我父亲更爱他的资产和野心,我二哥更爱放荡和无拘无束。大家都在爱不同的事物,没有人会理所当然地爱另一个人。   “你身边的人无条件爱你,这是你的天赋。我也愿意无条件爱你,但我不会要求你用同样的爱来报答我。你爱我的人、我的钱,都可以,只要我还有钱,你就会一直爱我,那倒是很可靠。”   丁厌:“可你也说了,没有人能掌控自己的命运,你就不怕哪天你爸破产了,你送不起我礼物了,我就不喜欢你了?”   楚瀛:“我喜欢你就好了。”   “那如果我不理你,冷冰冰一张脸对着你,你还会喜欢我吗。”   “我会逗你笑的。”   丁厌的眼眶酸胀,抑制着流泪的冲动,“你怎么那么好啊……我都没法对你说重话了。你是不是在骗我的眼泪?”   “我在骗你深受感动,快些把我介绍给你的父母。”   “你这么慌着进我家门啊?”   “嗯,我想成为你的家人。”   丁厌的心扑通扑通地跳着,家人,这两字太厚重了。他和楚瀛相识还不到一年,恋爱也不过几个月,怎么能轻易地私定终身呢。   他也不确信自己在犹豫什么,等待什么。无论怎么看,他这一生当中,都不可能再遇到第二个如此赤忱地向他表达爱意的人了。   如果错过了,会追悔莫及吧。   “那明天回家……我就告诉他们。”丁厌细若蚊声道。他不知是自己声音太小,还是听觉骤然放大,他听见血液淌过血管的流动声,响彻世界的心跳声,脸颊因不知名的悸动而晕染着绯红。   “好。”楚瀛吻了吻他的头发。   ***   把仅仅交往三个月的富二代男友带回家向父母出柜。此事必须载入丁厌有生以来最胆大妄为的壮举之一。   回程的路上他的心脏狂跳个不停,比小学数学考试不及格,藏起试卷不想给爸妈签字还紧迫慌张。   有楚瀛牵着他的手,也并不能让他好受些。   他记得楚瀛曾给他许下的承诺,可真到了这一天,他发觉这只是他自己的事,与旁人皆无关,没有谁可以帮助他面对这一时刻。   在心情簸荡和深切的不安中,丁厌走进了家门。   他妈妈在客厅里吹着空调,边看电视,边用小镊子挑出玫瑰花茶里混入的干叶子。   她闲来无事就爱干点细末活儿消遣时间,捣腾阳台上的绿箩吊兰,熨烫衣服,或把水果切成小丁,用漂亮杯具盛着,配精致可爱的小叉子。   丁厌看他妈妈,常常不能明白,为何她时而岁月静好,时而气愤狂躁。此时是静好的,看他们回家了,马上去冰箱里端出冰镇的果汁饮料和小零食,要他们吃了饭再回K市。   楚瀛一坐下,他妈就朝他招手道:“丁厌,你来,妈妈有事儿跟你说。”   “哦。”他拍了下楚瀛的手背,随他妈妈的步调去了书房。   丁厌妈妈拿起放在桌面上的盒子,里面装的是那只翡翠手镯,她问儿子:“你这个朋友,他到底是什么人?”   “就、就是朋友啊……”丁厌还没理清思路,“我跟你说过,他是富二代,很有钱。”   “那也不能送这么贵的礼物啊!”他妈揭开盒盖,捏着那只满绿的镯子让他看清,“昨天我戴着这镯子去跳舞,可多人来问了!问得我心里直害怕!”   丁厌妈妈有条墨绿的长裙,她也爱穿绿色,显肤白气色好;新收的绿镯子正好用于点缀,于是她戴了。她的舞蹈队里都是从一个单位退下来的老姐妹,熟识多年、知根知底,不会有坏心。   有个喜欢收集玉石手串的姐妹来试探她多少钱拿下的,她说不值几个钱,儿子朋友送的。对方狐疑地端量她,说这镯子不像绿玛瑙东陵玉之流,成色品质太好了,如果是天然A货翡翠,得值“这个数”。   丁厌从他妈手指比划的数字猜测道:“四十万?”   他妈纠正道:“四百万!”   “……有那么贵吗?”丁厌骇然。   “我就是不知道呀,今早上我特意去找玉石商店的老板瞧了,他说这镯子是收藏级别,四百算是保守估价了。”丁厌妈妈把镯子放回盒子,拧他的胳膊,“你说说,什么人能动辄送七位数的手镯啊!我以为这镯子顶天了三四千,还寻思怎么还礼……你赶紧给我交代清楚!你跟他什么关系?”   “什……什么关系……”丁厌要是长毛,现在后背必定炸毛了。   “你说他是富二代是吧?再有钱也不是这么胡乱糟蹋的!要么这镯子来路有问题,要么他人有问题。丁厌,你是大人了,妈妈不跟你遮遮掩掩,你就说,你们怎么认识的?你跟他这大半年都在鬼混什么?”   “没有。就是他、他其实……是我的……”丁厌不敢看他妈的眼睛,“男朋友。”   丁厌妈妈转开脸,对这个答案沉默地消化了片晌,再转回脸时,眼里的泪光止不住流淌。她抽了抽鼻子,勉力维持镇静,但胸口仿佛压了块石头,沉得人头晕目眩,仿佛天色骤变、山海倒悬。   “妈妈……”丁厌想碰碰她的肩。   “别碰我!”她压低嗓音,避开儿子伸来的手。深吸气,再呼出,那口浊气仍然拥堵在心头。   她陡然起身,抬手扇在那张从前舍不得打的脸上。丁厌的右脸显现指印,发懵地看着她。   这是她亲生亲养的儿子,他那么高,那么大了,她须得仰起头才能与他对视。   “我们家是供不起你吃,供不起你穿,还是供不起你玩?”她问,“丁厌,爸爸妈妈待你不薄啊,什么时候亏待过你?你要什么我们没有满足你?你为什么呀,啊?你是为了什么要这么糟践自己啊!”   她托起他的脸,拢住他的一缕头发,“你看看你呀,我生的是儿子,不是女儿。你把自己打扮成这样子,是为了讨谁欢心?他给你多少钱?值得你这么毁自己?”   “我没有……”丁厌浑身都在麻痹、颤抖。他不懂妈妈为什么这么想,不明白她哭着说出的话,为什么会让他有肝胆俱碎的痛心感。   “你没有?你没有吗?”他的妈妈抖得比他更厉害,“那你现在去,去把这个镯子,那些烟,还有他给过你的东西全部还给他。去告诉他,我们家并不是收了钱卖儿子的人。”   “妈妈你误会了……他不是那样的人,他对我很好的,他喜欢我,我也喜欢他。我们不是那种关系……”   “你是我儿子!”她拍着胸口,痛心疾首道,“你是异性恋还是同性恋,你以为妈妈看不出来吗?”   “人是会变的啊,性取向这个东西……不是固定的。”   “你不去是吧?”她从抽屉里拿出装雪茄的木匣,合上放有镯子的首饰盒,捧着它们大步出了房间。   楚瀛听到了他们在书房里的争吵,但声音不高,他推测不出矛盾究竟因何而起。但当一位母亲流着眼泪,将他送出的东西悉数奉还,摆出拒人于千里之外的倨傲神情时,真相一目了然。   “我们家孩子,不聪明。”她说。   “他笨,他馋,他贪玩爱享乐,这些我全都知道。但他不是个坏孩子,他很善良,见不得猫猫狗狗受苦;心软还不聪明,你说这种孩子,我怎么舍得让他去外面的世界摸爬滚打,受人欺负?”她这样说。   “阿姨知道,你也不是坏孩子,你不是那种颐指气使、仗势欺人的富家子。可我家孩子,他没有这个福气,他只能做个平凡快乐的普通人,他不能去你的花花世界。你们有的东西是不一样的。”她望着他的眼睛说,“阿姨拜托你,请求你,换个人吧。”   丁厌追出来听到这番话,忽然没有什么力气阻拦他的妈妈了。   “您一定是误会了。”楚瀛的眼里风平浪静,声线平稳道,“我并没有以玩乐的态度对待丁厌,我把您和叔叔当成长辈,爱戴尊敬,才会送上这些心意。我非常认真地想要和丁厌走完这一生,不是说说而已。”   “你知道一生有多长吗?”她看待他的目光里,充满了同情。   “我有这个信心。”他抬高视线看向站在不远处的丁厌,笑了笑,“你呢?”   丁厌抹干眼泪,走到妈妈的旁边,他想牵她的手,可她依然挡开了。   像以往每次认错和妥协那般,丁厌蹲身在她膝下,用仰视的角度凝望她,这才终于握紧了她的手。   “妈妈……妈妈不相信我能照顾好自己,不相信我其实没有那么笨,也不相信我已经长大了。”   “妈妈说的好都对啊,我只是个不聪明的平凡的普通人,没有什么实力和资本去花花世界闯荡。如果这个人有一天厌倦我了,我就会被抛弃,并且没有办法再找到别人结婚了。   “可是妈妈,我喜欢他,现在、此刻、这一秒的我,好喜欢他呀,我想要和他走入余生,即便很漫长,充满了不确定性。不是我不害怕,而是就算害怕,我也很想。”   “这次我不能再听话妈妈的话了,我想做一回我自己。我想和他在一起,因为我是我,我不只是妈妈的孩子。”   丁厌站直身,抱了抱她。   “我们要回去了妈妈,欢迎你去看我们。”   ***   没有预期的轰轰烈烈,也没有多么言辞激烈的争执。但走出门后,丁厌仍然扑到楚瀛的怀里大哭一场。   他恍惚觉得自己把二十六年以来的眼泪一并流光了。   他已经是极度爱哭的人了,怎么还会有如此滔滔不绝的眼泪呢。   他哭啊哭,哭到后来,楚瀛从安慰他变成对着他发笑,从递给他纸巾,变成揉他的头发。   丁厌哭肿了双眼,断断续续地说:“你说,我是不是从今往后起,就再也没有家了?”   “不会的。”楚瀛坚决地否定了他的想法。   “喜欢你……好像让我变勇敢了。”   “你一直都很勇敢。” 第52章 首饰盒13   周一丁厌带着祥和的心情照常去上班, 他怀疑自己在这一天才正式成年,不会再因为和妈妈吵架而忧心忡忡、怏怏不乐了。   但一到公司,他立马陷入了另一个纷乱的漩涡。   “厌哥你火啦!!!500万点赞!几千万播放量!牛啊!”   “提前恭喜我们的新晋大网红!”   “哥!你怎么没开兰博基尼来上班啊?”   “厌哥!苟富贵勿相忘!”   丁厌被他们说的一头雾水, 直到佳媚给他分享自己的手机屏幕。那是一条竖屏拍摄的短视频,画质不甚清晰, 但光线明丽, 夕阳笼罩着画面中的人和物。   天边落日红霞, 匆促繁忙的十字路口,红绿灯下斑马线前, 停着一辆惹眼的浅蓝色敞篷跑车,坐在副驾驶座的人头发略长, 脸颊清瘦白净, 在咬一支雪糕。   随着节奏轻快活泼的背景音乐来到高潮, 焦距变换, 放大他的脸。他好似听到什么,稍带意外地回眸,然后冲着镜头一笑。   原来我在别人的镜头里长这样吗……丁厌心情复杂,这和自己照镜子自拍的差别有点大啊。   看着屏幕右边的几百万赞和几十万评论,他迟疑地点开评论区。   -小小笑不爱笑[作者]:和男朋友逛街结束,在路边偶遇的[泪奔], 小哥哥人超甜,还对我们笑, 有没有神通广大的网友认识他?[置顶](18.3万)   -士多啤梨哟:两个老公开车去兜风, 怎么把我一个人忘家里了[舔屏][舔屏] (33.5万)   -耶耶想吃肉:他吃雪糕的样子……纯欲感拉满了……(31万)   -喜欢睡地板:30秒内, 我要得到他的全部联系方式[流泪](28.7万)   -秃头少女:姐妹们, 找到本人了记得艾特我[泣不成声][泣不成声](19.8万)   -HHHssyu:全世界只有我一个人没偶遇过帅哥了吗?(9.4万)   -甜心大马猴:我怎么觉得开车的那个更帅点?有没有拍到正脸?(12.2万)   ——小小笑不爱笑[作者]:开车的也是大帅哥……但他不看我们[泣不成声](24万)   -心动粉碎机:大家做做梦就可以了, 这车得七八百万[泪奔](15.6万)   ——哈利波特骑着母猪飞:那他们一定请得起我回家做女仆[微笑](6.2万)   -呼呼拉呼:什么样的家庭能长得这么好看还这么有钱呐[泪奔][泪奔](9万)   看到这儿, 丁厌没再往下翻了,他用佳媚的手机复制链接发给自己,然后拿自己的手机转发消息给楚瀛。   楚瀛:这是什么?   :额,你等会儿   丁厌在手机上打开app找到这条视频,下载到相册,再发送。   楚瀛:谁发给你的?   :大家都刷到了,好像火了……   楚瀛:那恭喜你   :我没想到会这样啊啊啊   :要干活儿了,晚上回家说。   楚瀛:嗯   丁厌收起手机,面对丽娜。   “小梨我去看过她了,也没什么大事儿,你这也真是……”她将笑未笑道,“这周末过得怎么样?你男朋友没生气吧?”   “没。”   “告诉你个好消息。”丽娜喜上眉梢,“我刚去打了一通电话,你视频里吃的雪糕,品牌方爸爸也刷到你了,他们是咱们家老客户,听说你是公司员工,对你很有兴趣。”   丁厌张大嘴,“啊?这不才两天吗?连我自己都不知道……”   “你这乌龟反应,等你知道,黄花菜都凉了。姐给你个建议,现在去注册个新账号,不管后续有没有商务代言找上你,先把主动权掌握在自己手里。”   “可是我没想红……我还是想普普通通地找个班上……”   “有钱不赚是傻子。”丽娜拍桌板警醒他,“不管你什么想法,那条视频赚到了流量是事实,你不赶紧去认领给自己引流,过了这村就没这店了。”   “可我不想把私生活暴露在大众眼前……”这回可是露脸的,人人都认识他。   “你这孩子怎么脑子不够灵光,还死倔呢。”丽娜问他,“你是真想当一辈子傍大款的小0还是怎么着?听姐一句劝,什么都不如钱来得实在。多少大公司的小网红争得鱼死网破也得不到你这种曝光机会,你知道红了拍个广告能挣多少钱吗?还想着打工,地球上竟还有你这等呆头鹅。”   “哦……”丁厌晓得自己脑子不够灵光,被这么一训,感觉也有道理,反正注册账号又不会亏,于是在丽娜手把手教导下填完了资料,换上头像,昵称凭直觉凑的,叫“Linaly”。   佳媚一听说他注册好账号了,先私信原博主,然后奔去评论区在提问联系方式的热评底下回复:视频里的小哥哥是我同事[看][看],这是他@Linaly   这天丁厌还是忙,等到他傍晚下班再点进自己的账号主页,不仅消息提示爆炸了,还涨了30多万粉丝。而那条视频的数据仍在持续增长,点赞量从上午的500万,涨到超过650万,上了热搜榜第一。   他没有被彩票砸中的受宠若惊或亢奋感,只迷惑自己真的有这么好看吗……   回家途中,丽娜不忘打电话叫他趁热打铁,赶快发照片视频再吸一波热度。听出他话音里的迷茫和犹疑,丽娜真想拿平底锅铲晕他消气。   “可是我发什么呢?”丁厌坐在车里吹着冷气,手里还握着便携的小电风扇。难不成模仿最近的热门舞蹈或段子?他学不会的……肢体不协调,还欠缺幽默细胞,光是想想都尴尬死了。   他一度以为自己很爱拍照,看来也不尽然,至少为了发给别人看而拍照,不是他的追求。   而楚瀛则问:“为什么要发?”   “发了可能会火,火了就能接广告赚钱了。”   “你缺钱可以告诉我,不要做不情愿的事。”   听楚瀛这一说,丁厌又想起丽娜姐直击灵魂的叩问——你是真想当一辈子傍大款的小0还是怎么着?   嗯……他不想。但他觉得,他带着“傍大款的小0”这种标签,估计能火得更快点。   他这还没火呢就有心理压力了……要是火了还得了。   丁厌收好手机。先不看了,再说吧,下班就要放松,不要让自己紧绷,那会操劳过度的。   楚瀛对网络上溅起的水花漠不关心,带他去一家五星级酒店吃了他前些天提到的海鲜自助,菜品种类和新鲜度都马马虎虎,吃了个寂寞。   饭桌上聊起天。   楚瀛:“今天你爸妈有找过你吗?”   “没有。”丁厌尝遍全场,就冰淇淋能入口,所以在吃第二碗。“但我给我妈发了微信,她没回我。”   “是需要一段时间冷静才能慢慢接受。”   丁厌:“那你什么时候把我介绍给你的家人?”苍天作证,他只是口头想刁难楚瀛,他内心不太想跨进楚瀛的家庭和他们所在的上流社会。   “我的家人只有Elsa,你想见她吗?”   这个应答令丁厌身心舒畅,他笑眼弯弯道:“好啊,我好久没见李芃芃了,怪想她的。”   “李琰可能也会来。”楚瀛善意提醒。   “嗯……”丁厌咬了咬勺子,“如果是从前,我会很抗拒见她,不单是因为她凶巴巴的,而且也怕她戴有色眼镜看待我。但昨天和我妈妈摊牌后,我好像什么都不怕了,所以李琰来了也没关系。”   楚瀛淡笑道:“好的,但只能去外面了,Elsa不太喜欢猫,她对宠物毛发轻度过敏。”   “好呀,在家请客吃饭还得打扫卫生,麻烦。”丁厌恍然大悟道,“李芃芃对宠物毛发过敏啊?怪不得我们收养了罐头之后,你就再也不邀请她来家里玩了。”   “对,她只养小金鱼。”   “说到猫,罐头三个月没洗澡了,我们快点回家,还能在睡觉前给它洗个澡。”丁厌说动就动,放下杯勺,去前台买单。   ***   “喵嗷……喵嗷——!”罐头撕心裂肺的凄厉叫声回荡在卫生间。   丁厌强力把它按进浴缸,并用最温软的声音哄它:“好了宝贝,别哭了,洗干净才漂亮,不漂亮我就不喜欢你了。乖……罐头是全世界最乖的小猫……”   楚瀛站在门边袖手旁观,问:“要我帮忙吗?”   “不用了,我自己能行。”他也有想逞强的时候,之前罐头总挠他,他必须和它达成“你不挠我我不揍你”的生命大和谐,外人休得插手!   楚瀛不强求,就靠在那里看他洗猫;乍然想起什么,走了又再回来,手持一台小型摄像机。   浴室的光是暖暖的橙色调,不够亮,所以拍出的人像会有噪点。然而正是模糊的光影界限让丁厌的五官线条更为柔和,他的头发随意扎着,前额耳际的碎发散散地落在脸旁,因为初次被拍摄面容,而腼腆地不敢直视镜头。   “洗猫有什么好拍的……”他给罐头的后背和腹部抹上香波,搓洗着它湿重结绺的长毛。   “很好看。”   楚瀛找到了最合适的机位,他洗得有多认真,楚瀛就拍得有多认真。   被镜头监视的感觉多少使人不自在,丁厌以最快速度洗完了猫。用吸水毛巾裹着,抱到洗手台那里,先擦再吹。   “吹毛也要拍?”   “要拍。”   行吧。丁厌努力地忽略镜头,专心收拾小猫。待洗吹完毕,他腰酸肩膀痛,还出了一身汗。   大功告成,放跑了罐头,丁厌去主卧的浴室洗澡,把摊子留给楚瀛打扫。   他可是很会偷懒的,嘻嘻。   楚瀛对打扫卫生没意见,又不是什么难事,清理完无所不在的猫毛,他也顺便冲了澡。   当再出去,墙上的挂钟时针已指到11点。   丁厌晚饭没吃好,穿着宽松的居家服坐在沙发里吃零食逗猫。   罐头转眼忘了被逼洗澡的大仇,闻到香味儿就嘴馋,跳到丁厌身边,踩着他的大腿,前爪搭上他的肩膀,站直抻颈嗅着他的脸。   丁厌含着梅子,垂眼观察小猫如何亲近自己。   罐头对他吃的食物丧失兴趣,但闻见他周身的沐浴露香,不服气地往他身上磨蹭自己的气味。小猫顶起圆圆的头,鼻梁前额在他的下巴和脸侧蹭过来蹭过去,有点蹭上瘾了,动作旖旎暧昧。   丁厌被心肝儿亲亲贴贴,深感满足,一扭头,瞥见楚瀛又在拿着手机拍他。   “你在拍什么啊?”   楚瀛垂下手,划着手机走近他,说:“发给你了。”   丁厌暂时没空剪辑摄像机里的原片,但楚瀛用手机拍的他和猫的这段,角度和灯光当真完美。   睡前他稍微修剪了视频时长,连滤镜也不用加,发到他今天刚注册的短视频账号上。   就这几小时,他又涨了十多万粉丝。一条内容都没有还能涨粉这么快,真夸张啊……   他本意是想发完就睡,可是去倒了杯水回来,他2分钟前发表的视频已经有过千的赞和上百条评论。   -geeeeen:第一!   -今天熬夜明天不用梳头:不懂就问,这算软SQ吗?(5)   -只搞桃浦:没想到你是这样的帅哥[色][色](7)   -米粉汤圆子:你就说吧,怎么样能变成你的猫(2)   -此间山水:老公,给大家直播吃个雪糕吧[舔屏][舔屏][舔屏](8)   -鼠鼠我啊不想活了:你们都关心美男,只有我关心这条视频是谁拍的吗[看](13)   ——小冬瓜:我猜是另一个美男[暗中观察][暗中观察][暗中观察](25)   别看了,再看就睡不着了。丁厌关上手机躺下去,睁眼望着天花板,镜子中倒映出他毫无睡意的脸。   这一天天的,我的生活可真丰富多彩啊……   见他想睡了,楚瀛合上书放到床头,熄灯。   床垫下陷,身边的人躺进被窝。   丁厌说:“我今天信息过载了。”   “什么?”   “睡不着了。”   楚瀛:“我给你讲故事?”   “不,”丁厌侧过身勾住对方的腰,“你()我吧,把我()晕我就能睡着了。”   这个要求很特别,但楚瀛乐于助人且热衷尝试。   凌晨三点一刻,丁厌后悔祸从口出了,这哪儿能助眠啊……今晚都没法睡了,呼。 第53章 首饰盒14   昨天只睡了三个小时, 起床的那一瞬间,丁厌恨不能一砖头砸晕自己,就此昏迷。   但班还是得照上, 所以他挣扎着起了,出门买了一大杯冰美式提神醒脑和消肿。   坐上出租, 他收到莫梨大清早发来的消息。   小梨:哇哇哇牛牛牛, 连我都刷到你了!你真的火了!   :……还好啦。   小梨:你这是不是也算因祸得福啊?要是我没出车祸, 你和你男票顺利去度假了,就不会有这一出了, 生活真是……缘!妙不可言!   :哈哈哈哈哈好像是哦   小梨:我也有好事儿,等我腿好了再和你庆祝!   :嗯?   小梨:酒驾的肇事司机抓到了, 他想私了, 除了医药费, 还会赔我一笔误工费和精神损失费。   :这真是值得庆祝!/可爱/可爱   丁厌灌了一大杯咖啡, 可缺觉就是缺觉,咖啡的效用也有限,度过了萎靡不振的上午,他没心情吃饭,趁着午休,去酒店开房昏睡了两小时。   当他再睡醒, 他的世界发生了近乎翻天覆地的变化。   先是回公司汇报工作,被丽娜拖去会议室见了几位商务人士, 说是他走红视频里吃的那支雪糕的品牌方, 特地来看看他, 想洽谈广告合约的事。   那合同他还没看, 就被丽娜擅自作主打了回去。她环抱双臂, 扬着下巴说:“小刘, 咱们又不是初次合作,不能因为肥水不流外人田,你们就占便宜糊弄人啊。”   “丽娜你这话说的,怎么叫占你们便宜呢?这不是有来有往吗,都是老相识老客户了,你就让让呗。”   “不行。”她斩钉截铁道,“这价格不可能,你们自个儿回去再商量商量,讨论好了联系我。”丽娜的手搭在丁厌的肩头,“我们这宝贝儿是没签公司,但不代表没经纪人,我什么性格你们也清楚,废话不多说,忙着呢。你们自便吧。”   说罢,领着丁厌走出会议室。   “丽娜姐,你刚刚跟他们兜什么圈子呢?我怎么一句没听懂?”   “给你听懂了还叫兜圈子吗?”丽娜好心解释,“也没啥,就他们开的价太低了,想剐老娘的油水,没门儿!放心,这单要成了,你的广告费就顶你两年工资了,可能还不止。价格这事儿你别操心,公司会帮你争取利益最大化。”   丁厌:“噢……”   “以及,这些天要有什么模特经纪公司、网红团队和工作室给你打电话或约你见面,一律拒绝,知道吗?那些吃人不吐骨头的黑心贼窝,你要进去了,人就没了。”   “啊?有那么恐怖吗?”丁厌目露惊慌。   “吓唬你的。”丽娜朝他挤眼睛,“但做什么都不如做自由人。你是块金子,还怕捞不着钱?要真心里没底,不如找你男朋友谈谈,他有钱有人脉,能帮你不少,至少不会害你。我忙去了,你可不要因为火了就偷懒不干活儿!”   “知道了。”   丁厌和丽娜走散,他翻开自己的行程本,勾勾画画,却感觉四周的同事无论过路的还是工位上办公的,都在偷瞄他。   他一抬头,那些目光又自觉转移,像起起伏伏的潮水拍打着他薄弱的神经。   不宜久留……丁厌低垂着视线走了。   ***   晚餐约在位于江岸大厦顶层的一家西餐厅,露台可俯瞰江景,吹拂着河风,景致宜人。   楚瀛听了他的事,说:“我听你的态度,你似乎对成为kol或icon也没有很大兴趣?”   “对……”丁厌吃着小碟子里的腌橄榄配餐前酒,“我不是很喜欢实名制被人围观的感觉……”   “那你不用把这些当回事,顺其自然。有人找你拍广告,价格公道内容喜欢你就去拍,不适应就拒绝;至于账号,就当是你另一个微博小号好了,想发再发。”   “嗯!”丁厌心中敞亮多了,“主要吧,好多同事告诉我,这是千载难逢的机会,我该好好把握,一举成名,多赚钱。让我突然就有心理压力了……其实红不红是看命啊,因为网络营销一炮而红,后面又一蹶不振、跌落谷底的例子那么多,这钱也不是谁都能挣的,还是顺其自然的好。”   “不,你的同事们说的不无道理,这的确是个机会。我相信凭你的资质和努力,一心走条路,你是会成功的。但目前你并不坚定,依我对你的看法,你不喜欢被人推着往前走,一有人逼你,你就会起逆反心理,哪怕是鼓励性质的强迫,也会让你压力倍增。   “所以我建议你顺其自然。当你想认真去做这件事了,再开始也来得及,像你说的,红不红其实是由运气决定的;而一份职业,更重要的是持之以恒的决心和不轻言放弃的毅力。”   丁厌问:“那如果我真想做这个,你会支持我吗?”   “我会支持你,”楚瀛正色道,“但不是没有条件的。比如你要自己去做功课,把爱好作为职业,将要面临什么、承担什么;你要对这个行业的生态、现状和前景有基本认知,你能认识到自己在做什么,你具备的优势和劣势,我才能更好地帮助你。”   “你好像一个斤斤计较的投资人。”   “你要这么想也对。我们是恋人,作为你的另一半,我可以无条件地满足你的心愿,你想要钱,我就给你很多的钱。可我们现在谈论的是你的工作,对待工作不能意气用事,你想让我介绍一个可靠的经纪公司,我能为你介绍,我还可以请来高效专业的团队替你包办一切,保证你一帆风顺、大红大紫。即使你想进娱乐圈,那也只是几份合同的事。   “但这样一来,我和你的父母有什么区别?你去做一份全新的工作,只是想有更大靠山为你遮风挡雨吗?那何必这么麻烦,你什么都不做,就和我过二人世界,我能保证你拥有的更多。除非你在乎的就是虚名和受人追捧,只要表面亮丽,过程怎么样都可以。”   丁厌橄榄吃多了,舌头发木,说:“你这人有时候说话,真是挺叫人讨厌的。”   “没错,你不是第一个这么说的,我其实很擅长激怒别人。”楚瀛有自知之明道。   丁厌哂笑:“然后再哄好,看对方被你玩弄于鼓掌间,是吧?”   “原来在你的心目中,我是这么十恶不赦的人。”   “你还有脸认……”   “有句话,即使十恶不赦我也要说,”楚瀛好整以暇地靠着椅背,端视他的脸庞,“能轻易成就你的人,也能亲手毁掉你。如果你决定好了要去做一件事,那切记不要把命运交付到他人手里。”   “好,我听懂啦,靠谁都不如靠自己。”丁厌认可地点头,“我会铭记在心的。”   他们聊得热火朝天,竟没瞧见李琰牵着李芃芃走到了桌边。   “小叔!”小朋友兴高采烈地飞奔到楚瀛怀里。   楚瀛欠身离开座椅,摸着小侄女的头,关心道:“怎么来得这么晚?”   “去上跆拳道课了。”李琰拉开椅子落座,将女儿唤到自己身边。   然后楚瀛再坐下。   丁厌觉得好笑,他观察到楚瀛身上保留着一些旧时代的绅士礼仪;除了替人开车门挡一下头,还有凡是女士入座时,必须起身。浪荡了二十多年,居然还会恪守这些老掉牙的礼节,该说不愧是贵公子吗。   “半年没见了,丁厌,你变化很大。”李琰先挑起话头。   “还好啦,李总又变漂亮了,芃芃是不是长高了不少?”他熟稔地问好,再去看许久未见的小朋友。小裙子真可爱,好想抱抱她啊!   “她过完暑假就要去上小学了,但个头还是班里最小的。”李琰提到女儿,话里话外尽是温柔。   “没关系,我小学个头也矮,初中就蹿高了。”他对自己177cm的身高很满意,男装女装都能驾驭,多好。   “妹妹,你怎么不叫人呢?这是小丁哥哥,你不认识了?”李琰对女儿说。   李芃芃在楚瀛那儿撒完娇,眼睛就炯炯有神地盯着丁厌。她倚着妈妈的腿,稚气地说道:“这是……Lily姐姐。”   “你瞎说什么,小丁哥哥先前在妈妈的公司工作,还经常送你糖吃呢。”李琰笑着给女儿纠错。但再次仰头看到丁厌时,她的眼中也闪过一丝捉摸不透的疑惑。   丁厌慌了神,生怕她想起什么,岔开话题道:“我们点菜吧!”   李琰打理着两家公司,日理万机、废寝忘食,能抽出一晚上时间来跟他们吃饭已是不易,没有多余心力追忆楚瀛的风流韵事。   她是对Lily这个名字有些印象,也记得去年女儿生日宴会上,楚瀛带来的那个戴面具的高个女孩;但要让她把丁厌和Lily联系起来,还是颇具难度,毕竟性别不同,就当是李芃芃童言无忌了。   李琰活到这岁数,从跨国恋、世纪婚礼、生育,到离婚、创业、走上事业巅峰……一个女人能有的经历,她全部品尝过。两个男人谈恋爱这种无时无刻不在发生的小事,不能带给她丝毫惊讶或新奇。   楚瀛喜好自由自在这点是随了他亲哥,别说男人女人了,就算楚瀛去非洲大草原上和狒狒过一辈子,她也不意外,生性不羁要自由嘛。而丁厌,人美却傻白甜,不是被女人骗就是被男人骗,意料之内。   她不再相信爱情了,何况是这种跨越性别和阶级的爱情。   楚瀛带李芃芃去餐厅的柜台挑选赠品玩偶,李琰出于善意,和留在席位上的另一人说:“我也算看到你从大学毕业走到今天,又是你的前任老板,所以稍微提点你几句。”   她是家中独生女,自幼骄傲,说话从不客气。   “姓楚的人呢,他们的脑子都有毛病,你单单纯纯的,还是少招惹这种人为好。”   丁厌眨巴着眼,“哪方面的毛病?”   “他们兄弟俩的亲生母亲是因病去世,但还有种说法,她患上的是精神疾病,还是被丈夫亲手逼死的。我不知道那些传闻是真是假,但我的前夫,他是个彻头彻尾的王八蛋和疯子。”李琰讪讪地笑着,“他的弟弟,当然也好不到哪里去。你别看楚瀛温温柔柔的,他在家里,可比他哥还疯得厉害。”   “看人可不能只看一面。如果你们只是谈谈恋爱,那当我没说,但他要是对你表现出想和你共度余生的款款深情……”李琰怜悯道,“听我这个过来人一句劝,快逃。”   “……能不能说得更详细一点?”丁厌直勾勾地望着她,想深入探听。   李琰:“想知道更详细的?你问他啊,看他肯不肯告诉你。”   ***   当天晚上,丁厌思来想去与李琰的对话,又睡不着了。   他翻身面对枕边的人,这被楚瀛当成了他想寻求一些助眠运动的暗示,于是将手放到他的腰间。   丁厌忙把那只手打开了,严肃道:“我问你,你是不是向我隐瞒了你的精神病史?”   楚瀛:“精神病?”   丁厌:“李琰说,你哥和你都是疯子,让我离你远点。”   “你信她?”   “我不管,我要听你解释,你给我讲睡前故事。”   楚瀛冥思苦想,他和李琰无仇无怨,她怎么也要来掺合一脚给他添乱。   “所以你是不是做过什么坏事?”丁厌寻根究底。   “没有。”楚瀛否认道,他怅然地回忆着,“在他们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我和李琰只见过几面,一次是他们结婚前,第二次是他们的婚礼,第三次是我父亲六十岁的寿宴,第四次是他们离婚。”   “……她对我的不满的缘由,或许是某次我二哥曾经的情人找上门来,我没有及时告知她,她觉得我是一丘之貉吧。”   “你为什么不告诉她?”   “没意义,她脾气太火爆了,我怕她气伤身体。”   丁厌:“你这不是活该被人记恨吗……”   “嗯,恨我的人是不少,我姑姑也讨厌我。”楚瀛豁然开朗道,“我知道了,李琰说的是那件事。”   丁厌贴上去,支着耳朵倾听。   “我姑姑是一个喜欢把所有珠宝戴在身上的人,她看我们的母亲去世得早,总想代替母亲管教我们。我二哥是野马难驯,于是她盯上了我,想让我早些成家,娶一个能让我收心的女人做我的妻子。她连人选都私自定好了,是她朋友的女儿,很漂亮的女孩子;为了撮合我们,她特地邀请那一家人来参加我父亲六十大寿的宴会。”   楚瀛说:“只是我那时才二十三岁,天不怕地不怕,不愿理会他们的用心良苦。当天的宴会在一座湖上的庄园举行,湖面起了大雾,还下了小雨。我在花园的树篱里找到一只后腿受伤的野生刺猬,但它被卡在树根底下;旁边来修缮喷泉的工人借给我一把兵工铲,帮我把它弄了出来。   “为了感谢他们,我邀请他们进入宴会大厅,和宾客一同享用酒席。反正那么多菜,那些装模作样的社会名流也吃不完。”楚瀛的声调里带着冷酷的戏谑,“那六七个工人脚上还穿着雨靴,鞋底沾满泥浆,每走一步都会在地毯上留下足印。相谈甚欢的宾客们集体沉默,鸦雀无声,我父亲和我姑姑的表情……相当精彩。   “说这群人虚伪,就虚伪在这儿。他们看不起花园里和雨水泥泞为伴的工匠,觉得这样皮肤黧黑、满身脏污的仆人,不配走入富丽堂皇的豪宅与他们同桌共饮;他们鄙夷付出血汗劳动来养家糊口的底层人,但为了这场宴席的体面,为了顾全大局,更为了彰显富人宽宏的善心,他们仍要咬牙添一张新桌和足够的椅子,容忍那几滴污点留在那里。   “李琰大概是看不惯我的做法,才会觉得我有精神病。但我只是为上等人的生活增彩添色而已,难道邀请别人吃饭也有错?”   丁厌捶了捶着他的胳膊,“你好坏啊……完全不给你爸爸和姑妈留面子,六十大寿那么重要的场合,你真是无法无天……”   楚瀛:“循规蹈矩、畏头畏尾的人,能像我这么喜欢你吗?”   丁厌暗暗笑着,脑袋枕到他的胸膛上,聆听着他的心跳,说:“我现在也觉得你魅力加倍了。”   楚瀛的手从怀中人秀密的发丝摸索到削薄的下颌角,问:“睡前故事讲完了,可以睡觉了吗。”   “嗯……晚安。”丁厌捉住他的手,在他掌心亲了亲。 第54章 首饰盒15   奢侈品门店是很势利的场所, 丁厌往常是和楚瀛一起来逛,没感受过被区别对待,今天他揣着刚到账的广告费定金踏进店门, 终于体验到了传闻中柜姐的白眼。   他不在男装上烧钱,什么八千一万的纯色T恤, 在他看来纯属智商税, 不如优衣库。正值盛夏, 他只穿了最普通的短袖、牛仔裤和运动鞋,还戴了顶白色鸭舌帽, 看起来是个随便逛逛的学生。   丁厌不否认自己就是随便逛逛,他妈连续一周不回他微信了, 他想买点礼物哄她开心。昨天看一名女客户背着刚发售的新款手袋, 花色皮质是他老妈会中意的款, 他打算买一只相同的送给她。   正好赚到了一笔外快, 优先孝敬父母是应该的。虽说一个包包收买不了他妈,但让她安心他过得很好,或单纯逗她一笑,那也是不错的。   但他对这些大牌的销售模式和潜规则所知甚少,比如火爆难抢的新款是预留给vvip的,一般的客人瞟一眼消费记录, 够不上资格的,明说不会卖给你。   丁厌还要更加倒霉些。他听导购说橱窗里的那只是仅作展示的非售卖品, 又问那能不能预定, 导购摇头说不行, 并问他要不要再看看别的, 手链挂坠钱包啊之类的。这回丁厌听明白了, 得配货。   他就站在柜台边看那些平平无奇的小物件, 说它们是真皮吧,好像又只是用边角料凑数的商品,怎么能每一个都好几千的……他犹豫半晌,走去店里的另一边试香水。   这时有一位客人前呼后拥地莅临本店,店员们热忱地上前迎接,招待下午茶和蛋糕。丁厌在旁偷看着——哦!最高规格的茶点,是大客户!   他和楚瀛做过实验,去一家很少光顾的新店,买的东西价位不同,端出来的饮料也不一样,严格地把客人划分出三六九等。   瞧他不像要买的样子,跟随他的导购已极其不耐烦了,见大客户一来,直接说道:“抱歉先生,我们要闭店了。”   “可是我还没有选到心仪的产品……”丁厌没见过这阵仗,心说皇后娘娘来了也不过这待遇了吧。   导购嘴角带着精致的假笑,不动声色地催促他离开。心里或许也在想:没见过这么读不懂空气没眼色的人,白长一副好皮囊了。   可见美貌不是随时随地都能吃得开,在明晃晃的利益面前,长得美也得靠边站。见没人搭理自己了,丁厌摘下帽子,两手插进裤兜,孤伶伶地往外走去。   有什么了不起的!不就是个包包!不卖就不卖好了!   但他扎起的马尾和单薄侧影在琳琅满目的商店内,仍是一道出众的风景线,恰好吸引了那位珠围翠绕的贵客的眼光。   “诶!你是不是坐在兰博基尼里吃雪糕的那个?”   丁厌被这描述惊得顿住脚步,第一反应是:天呐,我真的火了。   他扭头朝对方颔首,居然是个男的啊,打扮得妖里妖气的……没见过。他继续走出店门。   “诶别啊!咱们能合个影儿吗?”那人追来拦下他,热烈地跟他握手,“我是Johnny,你好啊。”   丁厌和人握了手,老实巴交道:“我不认识你……”   “嗐,聊聊不就认识了吗?”自称叫Johnny的男人自来熟地拿出手机,“这是我视频号,咱俩互关一个?”   丁厌本想拒绝,可对方的主页展开后,那上千万的粉丝数量闪瞎了他的眼,他木讷地听从指挥,扫描二维码点了关注,顺道加上微信。   “走走走,进去坐坐。你也来逛街啊?想买什么?”   丁厌被人邀着回到店里,方才爱搭不理的导购殷勤地为他奉上红茶。   事后他才通过搜索引擎和视频账号了解到,Johnny是美妆圈屈指可数的殿堂级博主,早些年靠仿妆和特效妆视频火遍全网,后来创立了自己的彩妆品牌,销量口碑皆不俗,事业蒸蒸日上、红红火火,成为了靠互联网白手起家致富的标志性人物。   Johnny本人爱好广泛,除了买买买,就喜欢广结善缘,四处交朋友。每年的品牌周年庆都会邀请一大帮圈内好友参加,但凡以他的名义举办的派对从不缺大网红捧场。   “你形象真是挺好的,我看那视频第一眼就相中你了,要不要考虑来我公司发展?”   发展什么……当美妆博主吗?这是丁厌不曾设想过的道路,他不爱好这个,他和大部分直男取向一致,喜欢天然素颜美女,自己化妆是为了穿女装不违和;单论涂脂抹粉这事,他兴趣不大。于是拒绝道:“额……谢谢啦,但我有工作,还不打算离职。”   “没事儿没事儿,我就是喜欢你的脸蛋,想和你交个朋友。”Johnny坦率地说,“回头把你拉我们群里,对了,你来买东西是吧?来随便选吧,今天全场我买单!”   丁厌诚惶诚恐,说:“我只是来逛一逛,没想买什么。你慢慢挑吧,我不耽误你了……”   “别呀!”Johnny吩咐身边环绕的店员,“他刚才看过的,全包起来,算我的。”   “我不能要!”丁厌摆手拒绝。   “送你你就收着!”Johnny强势道,“怎么那么扭捏呢你,不收就是看不起我!你是不是看不起我暴发户没品位?”   “我没有……”   就这样,丁厌分文未花,拎回了家两大袋子的战利品。   ***   楚瀛听懂了来龙去脉,仍然露出困惑之色,问:“他送你,你就收吗?”   “我也不想收啊!”丁厌耸肩道,“他非要送我,我想拒绝,又拒绝不掉……”   好在他今天没看什么特别昂贵的单品,两大袋子里是一只女士手袋、三款香水、四条手链、一对同花异色的手机壳、两只皮夹和两个钥匙扣;总价格在他经济承受范围内,找机会得买同等价位的物品还礼。   “以后逛街,还是我陪你吧。”楚瀛说,“你真的很笨,连拒绝人都不会。”   他嫌弃我笨……他果然开始嫌弃我笨了!丁厌不敢细想,想多了竟有大哭的冲动。   楚瀛觉察到他细微的情绪转变,探究道:“……又怎么了?”   “你不关心我被导购冷落欺负,只关心我收了别人的礼物……”丁厌委屈道,“你不在乎我,你只在乎你自己!”   这么大一口锅扣下来,楚瀛暂时性蒙圈了。遂问:“那你希望我怎么做?”   丁厌想不到,他才不会为了争口气去给那家店送钱,也干不出打扮得洋气金贵去试一圈然后一件不买;他只想楚瀛哄哄他,结果这个人的却只顾嫌他笨。   “我不跟你说了!”他放弃沟通,提着袋子下楼去寄快递。   丁厌何尝不想亲手送到他妈手上,只怕一回家会被拖住步伐大吵一架;他明天还得去公司参与广告拍摄,时间耽误不得。这几天过去,家里没一个人来找他聊那件事,越是无事发生,越让他心生害怕。   寄包裹他选择了保价,拿到快递单号,拍照发给了收件人。   :妈妈,我有了别的工作,赚到钱啦,买了礼物送给你,希望你喜欢。皮夹给爸爸和大伯,香水你、婶婶和姨妈一人一瓶。一对手机壳和一对钥匙扣给表哥和嫂嫂;四条手链给茵茵姐。   他等了半天,没能得到一句回复。说起来,这礼物还真不能算他自己花钱买的,唉,令人惆怅啊。   他妈生气的理由他能够理解,好好一个儿子,说变就变了;儿子是同性恋意味着什么,意味着无论走到哪里,都会被街坊四邻议论指点,背后戳脊梁骨。   楚瀛再有钱,那是楚瀛的钱,他能在众人眼中“飞上枝头变凤凰”,活在自由开放的真空环境里,可他的父母依旧要承受四面八方的流言蜚语。   这世界就是这样啊,得到了什么,就必须付出相应的代价;他想要的,只有牺牲父母和他一起沦为主流定义下的异类。   妈妈怎么能不生气呢,妈妈是那么如履薄冰地活着,现在因为他要和男人在一起,多年经营的平淡美满毁于一旦。他长到这么大,妈妈已经给予了他很大限度的包容和迁就,但他终究选择令她失望。   曲荷说过,与父母的抗争,是每个人一出生即背负的命题,有的人沉重些,有的人轻巧些。她羡慕他能在自我与家庭间找到平衡,她做不到,所以她只能逃离。   这份平衡,而今被他亲手打破。倘若父母始终接受不了他的新恋情,他也只好和曲荷一样,长久而遥远地离开家了。   丁厌去寄了一趟快递,热得脑袋发懵,进了家门,楚瀛送上一份草莓口味绵绵冰,说是赔罪礼。   “你错哪儿了?”丁厌挖了一大勺绵密的碎冰慰劳自己,好冰,好快乐。   “我不知道,但道歉就对了。”楚瀛倒也直白。   “算你识相。”丁厌说。   他吃着冰,划着手机,猛然在首页刷出自己的照片,当即吓一大跳。   @Johnny(王冠)(玫瑰):这是你们想找的,坐在兰博基尼上吃雪糕的美少年吗?@Linaly   那几张图是今天在店里,他和Johnny拍的合照,滤镜和磨皮开得有点大,他的脸都失真了,眼睛大得怪骇人的。   -就不:J老板,你是不是怕比美输给人家,才开这个滤镜让帅哥毁容的?[泣不成声][泣不成声](2.3万)   -苏小妹:他的脸只有你一半大(1.8万)   -Rebecca087:传下去,黑山老妖J老板来绑架小鲜肉了!(1.5万)   -坐在树上放风筝:老嫂子,下次别拿自己缺点衬托别人的优点了[暗中观察](8074)   -勤勤:咦,这不是K市金融街那家LV吗?J老板来出差还是旅游啊?(1312)   丁厌切到自己的账号主页,不得了,好家伙,他的粉丝超过120万了,而他至今只发了两条作品。   一个视频是洗猫,另一个视频是试吃楚瀛学做的糖醋鱼。   第一个有100万赞,第二个有70万赞,评论区“我们要看开车的帅哥”“求求你让他露脸”的呼声极高。   但这是不可能的。丁厌问过了,楚瀛说绝不会正脸出现在他的视频里,要发出去就得打马赛克,不然下次再不配合他了。   每个人都有保护自己隐私的权利,楚瀛不乐意,丁厌也不会冒犯,所以他在点赞最高的评论下方回复——   -wagg:我的二号老公何时出来见一面[舔屏][舔屏][舔屏](19.6万)   ——Linaly[作者]:他害羞啦 第55章 首饰盒16   雪糕的广告拍摄工作进行了三天, 出点子的人是丽娜,她没有沿用走红视频中的豪车、贵公子等噱头,而是另辟蹊径启用了校园背景的脚本, 将原视频中的夏日初恋氛围进行到底。   丁厌顶着39度的高温工作了两天,已对从事这份职业打退堂鼓了——我还是适合找个班上。   第三天遇到下雨, 场景换到室内才好些。   不过当他在后期人员的电脑上看到成品的一刹那, 他又重拾自信了——我真好看!天生适合上镜!   广告片里他穿的西式制服, 白衬衫长领带,直筒格纹长裤, 饰演一名十七八岁的高中生。第一幕是空旷的教室内,他趴在课桌上小憩, 窗外绿意盎然;第二幕是他在操场上散步, 低着头一脸忧郁;第三幕是个短发女孩跑来给他送薄荷味的雪糕, 他撕掉包装咬下小块粉绿, 对着她微笑。   这支短片好就好在摄影师功力高深,把他重温失恋第一天的忧伤微表情,在镜头下展现得淋漓尽致。拼接意象是脆薄的桑叶,青嫩叶脉生着一层白茸茸的柔毛,锯齿状的叶边绘成心形,纹路皱缩而易碎;近处是微风轻拂树叶的沙沙声, 远处是蝉鸣和篮球落地的轻响。   从绿叶缝隙中俯拍他的脸,洁净瘦白的颈脖泛着肤光, 发丝在颈根和雪白衣领间随风掠动。   视听语言精妙细腻, 着重描画了他身上的清隽与秀弱气质, 少年情怀、青春期的多愁善感, 与片尾眼眸明丽的耀眼笑容形成反差, 悸动的懵懂爱恋, 如薄荷般沁人心脾,深深地烙印在观众的脑海里。   品牌方赶在夏天的尾巴将新广告投放到平台,收割了一大波热度和关注,带货主播齐齐出动,使雪糕销量再创新高。   有专业营销公司在幕后推波助澜,丁厌的账号粉丝量突破了300万,但他的id不那么好记,在网络上喊得最响的名号是“雪糕哥哥”和“雪宝”。前者还算正常,但后者令丁厌很是纳闷,他和《冰雪奇缘》里的雪宝长得也不像啊。   最终是佳媚替他解开了困惑。原来他在某八卦小组的人气很高,一栋讨论他颜值的高楼里,热评第一的网友留言:他吃雪糕吃出了珠光宝气的感觉。故赐花名“雪宝”。   而且不知哪里的传闻说他本名姓白,家境巨富,是某某家族企业的小少爷,还传开了,所以评论区总有人管他叫白雪王子。   丁厌分不清这是品牌方搞的营销策略还是什么鬼,总之在这个风口浪尖,他选择了低调做人。但似乎有人出卖了他的手机号,每天都有无数的骚扰电话打进来;更有自称是模特经纪人的,在公司楼下蹲点想和他面谈,他只能学着从后门走。   被骚扰到第三天,丁厌忍不了了,他抽时间去营业厅办新卡,并注销了原号码,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把过绑定手机全部更换过来,麻烦得想上吊。   这期间他既要兼顾本职工作、带实习生熟悉业务,可以说忙得昏天黑地,连觉都睡不好。   九月中旬新人正式入职,丁厌肩上的负担总算卸下一些,到周末他再也浪不起来了,不管楚瀛怎么哄他,他就是不愿意起床,只想和罐头在被窝里睡到明年。   他过得这么辛苦,楚瀛看不过眼,坐在床边摸他的头发,“不然辞职吧,以你的履历,在这个行业内想找新工作很容易,先歇一歇,别累着了。”   丁厌的生物钟被强行调整成早7晚12,睡前总觉得欠了什么没做完,醒来还想睡懒觉更是别想;他埋头在被褥里“呜呜呜”,硬是挤不出一滴眼泪。   “别装了,快起来,睡不着躺着也是浪费时间。起床换件衣服,我带你坐直升机。”   丁厌耳朵动了动,从被子里探出头。这个好!他还没坐过直升机呢!   睡眠不足,皮肤护理就需要多下功夫。丁厌敷着面膜吃燕麦拌酸奶,然后把空碗一推,洗脸化妆去。   好久没有穿他的小裙子啦,今天他要做天上最靓的仔。   裙子是楚瀛送的,颜色是太阳光下的湖水蓝,裹身的上半截勾勒着美丽的腰臀曲线,下摆的造型别致,前后长短不一;正面本该荡开的长裙如翻卷的花苞收紧到腰线,一条攒着褶皱的蓝绸长长的垂下,柔顺地贴靠着光洁雪白的大腿,缀在纤长柔美的小腿间。   白色绑带的高跟凉鞋将足踝衬得细弱而挺拔,白皙的脚趾指甲涂着半透明的亮油,在光下会折射出莹莹的多彩珠光。   为了掩盖过于平坦的胸,他加了一件宽松的白衬衫,只扣一半纽扣,衣摆系拢收到腰际以上,袖子挽到半臂长,还能防晒。   丁厌站在镜子前,感觉还欠缺点什么,他灵光一现,找来一顶亚麻编织的复古圆顶礼帽,大帽檐装饰着一朵吐蕊的淡粉色蔷薇和优雅的丝带。   他涂的宝石红唇釉,略低着头,帽边遮挡脸颊,只露出一截俏丽的下巴和红唇,黑发里闪着银珠耳坠的光泽;左手握着手机,手指上的钻石白鸽闪耀非常,一粒红眸猩红灼亮。不规则的裙摆下两条长腿并拢,一只稍显靠前,风仪玉立,袅袅婷婷。   丁厌对这身穿搭十分满意,拍了一系列会动的live,精选了三张发去微博小号。   -姐姐!!!啊啊啊啊啊啊你好美!!!   -今天是贵妇老婆!!   -感觉是要去约会……哪个狗男人这么有福气[怒][怒]   -应该是送她戒指的狗男人[doge][二哈][二哈]   丁厌去楚瀛的柜子里找了一只中古的女士鳄鱼皮手袋,回到镜子前转了转,喷上铃兰香,一手挽包,一手挽着狗男人出门了。   ***   坐直升机一点都不好玩,可吵了。丁厌真懊悔今天的约会了,他精心打扮的成果,却被狂风吹得发型凌乱,帽子戴不稳,还给螺旋桨的噪音吵到目眩耳鸣。   K市的城市上空没什么看头,现代都市的俯视景观大同小异,摩天大厦、高楼林立,不过天很蓝,艳阳高照,所以视频中看去犹如开了滤镜。   丁厌全程对前排的女飞行员更感兴趣,长得漂亮还会开飞机,太牛啦!   高空漫游结束,回到地面,楚瀛带他去预订的餐厅吃午饭,他还在津津乐道会开飞机的女生好帅好酷。   楚瀛无语道:“这有什么稀奇的,我也会开。”   “你这个身高能开飞机?”丁厌不信道,“不是要185以下吗?”   “私人飞行执照的身体素质要求没有那么严格,而且我是18岁拿到的,那个时候我还没这么高。”   “那今天怎么不是你带我飞?”   “因为太久没操作了,怕摔死你。”   哼。丁厌托着腮打量楚瀛——诡计多端的你也有黔驴技穷的一天呐!   他说:“我很好奇,你18岁长什么样子。”   楚瀛:“跟我回家?我家有很多我从小到大的照片。”   “不要,你家太远了。”   下午逛街逛到一半,丁厌闹着脚后跟疼,不想走路了,楚瀛让他决定去哪儿,他果断选了回去睡觉。   一到家,丁厌踹掉高跟鞋,摘下帽子,躺在地上与罐头相亲相爱。楚瀛体贴地为他放好热水,让他去解解乏睡一觉。   丁厌泡在水温适度的浴缸里,平板支在架子上,吃着水果追剧。   要他说呢,这部剧真是太难看了!看完恨不得把自己的脑子抽出来拧干。他擦干手玩起手机,收到Johnny发的新消息。   Johnny:宝贝儿,今晚我们在城堡里开化妆舞会,你来吗?   丁厌眉头一皱,打字问:什么样的化妆舞会啊?   Johnny:就是随便穿,你扮成小羊小兔子也能来。我们一帮朋友聚一聚,不用有心理包袱和负担,来吗?   :在哪里?   Johnny:[定位]   Johnny:你可以叫上你追星的朋友一起。   Johnny:因为马凌峰也要来/龇牙   :好的。马凌峰是谁?   Johnny:……   丁厌没想好要不要去,上次人家帮他买单的人情他还欠着;他想还礼来着,礼物都买好了,但Johnny比他更忙,回消息巨慢,一问地址人干脆就消失了。   这次是对方主动邀约,他还是去一趟为好,把欠的还了,免得心里总有亏欠感。   丁厌泡够了,想盖上平板的保护壳,放别处去;可视频平台的界面没退出,他的手指不慎点到下一集,大波弹幕从上方飘过。   -啊啊啊啊小马妈妈来了!!!   -弟弟是真的很帅啊啊啊啊!!!   等等,这个烂剧的男主角扮演者好像就叫马凌峰……   ***   “化妆舞会?”楚瀛漠然地和他错开目光,“我没兴趣。”   “可我一个人去会怯场……我谁都不认识……”丁厌化身树袋熊赖在楚瀛的身上,“你陪我去吧……我想你陪我,求你了老公。”   他可谓是使尽了浑身解数,可楚瀛像座冰山,滑溜得他挂不住。   “不去。”楚瀛淡定地说,“我可以去接你,但我不会参加,我劝你也别去。”   “为什么?”   “认识的人多不完全是件好事,何况我独来独往惯了,适应不了热闹的场合。”   丁厌蛮喜欢热闹,谈了这段恋爱才收敛了泡吧喝酒的业余生活,楚瀛冷硬的拒绝态度使他逆反,他说:“那我一个人去了?”   “请便。”   呵呵,化妆舞会有什么难的,他用不着把自己化成小羊小兔子,他就穿裙子去!   为了晚上能打起精神玩得尽兴,丁厌小睡了一小时,起床没胃口,叫楚瀛不用做他的饭,自己敷上面膜去衣帽间化妆了。   楚瀛不是很懂,将一群陌生人圈在一个屋子里的派对有什么可玩的,充斥着酒精药物和无处发泄的荷尔蒙,乌烟瘴气。但丁厌愿意去,他尊重,人与人的确不同。   丁厌今晚穿的高跟鞋有10cm,他有许多条这样的小黑裙,这件格外性感;领口是假领,配有一枚镶钻的胸针,两条袖子还算宽,在手腕处收拢;前方的衣襟是交叉设计——那其实只是两块布,下面各坠了一条银色细链,勒过纤薄的细腰,在后背交叉后穿过半裙的锁扣。   从正面看是件沉静得有些肃穆的连衣裙,但后面看却是截然不同的韵味,两片蝴蝶骨锋利地隆起,盈盈一握的腰身绕着银链,短裙下是白到亮眼的双腿,令人心猿意马、想入非非。   夜晚的照明全靠灯光,为妆效好他化了浓妆,刷子蘸取薄薄的闪粉点在眼尾和鼻梁,唇色浓艳娇媚。   丁厌的臂弯挂着一只毛茸茸的黑色小包,用于放手机和钥匙,另一只手提着送给Johnny的礼物;他单臂扒着门框,问屋里的人:“你真的不陪我去吗?”   楚瀛定力很好,但心里苦,所以天还没黑已开始借酒消愁;端着酒杯的那只手食指描着他,说:“你这么穿,容易招蚊子,记得涂点花露水。”   “滚蛋吧你!”丁厌“砰”地摔上门,踩着高跟鞋健步如飞地进了电梯。   按理说,楚瀛不管束他的穿着、不限制他活动,对他来说是好事才对,他能拥有更多的私人空间和娱乐自由;可楚瀛明确拒绝他的一些要求时,他却是那么的生气。   好像被人刻意忽略了,仿佛他只是在无理取闹。   ——嗯,是我太幼稚了。   丁厌自我反省——我还像个小孩子,觉得别人有义务满足我的需求,这是错误的,我不能再这样了!   从今晚起,做个人格独立的成年人!   法则第一条:别喝醉。 第56章 首饰盒17   丁厌到了Johnny的化妆舞会现场, 被那群妖魔鬼怪狠狠震惊了。打扮成什么样的都有,cosplay、特效化妆……还有搞人体彩绘的,着实令他大开眼界。   他的行头跟旁人一比相形见绌, 如同跑错地方的路人。   丁厌在人群中找到Johnny,送上礼物, 是个玫红色小羊皮的包包, 今年的大热款稀有色, 还是沾了楚瀛的光才千辛万苦买到的。Johnny收下,看也没看就交给助理拿去放着了。   他送这个也没真期待对方会用, 只是聊表心意。   Johnny看了他好半天,终于认出他是谁, 登时两眼放光, 惊喜道:“你真会化妆啊!?太漂亮了, 这裙子别人穿就是丧服, 你穿上怎么就那么衬你呢,来让我好好看看。”说着亲昵地挽过他的手臂,把他介绍给周围一圈的朋友认识。   丁厌强颜欢笑,庆幸还好楚瀛没来,这简直是西游记里蜘蛛精住的盘丝洞。   Johnny到底是大忙人,没空给他当保姆, 很快被旁人团团围住,丁厌借机挤出人群, 去用餐区拿盘子觅食。   他来时没吃饭, 空腹喝了一杯香槟, 脸部烧热, 急需食物填补空虚的肠胃。   这派对的厨师不知去哪儿请的, 做的比五星级酒店好吃多了。丁厌找了张空桌独自坐着, 旁若无人地吃吃喝喝。   一个人吃饭不免显得寂寞,为防止没眼力劲的人前来打搅,他的目光只在餐盘和手机间流连,一心两用,万分忙碌。   给他取名“雪宝”的八卦小组他逛过,那里的组员扒皮技术出神入化,他微博小号上传的vlog被当作课件用以研究,网友们连他用的护肤品牌子都扒得一干二净。   大约是今天上午他发了新照片的缘故,晚上又有条顶着他小号id的热门帖飘在第一页。   【filthymoon的男朋友是真爱还是跟她玩玩啊?】   琪琪哈尔 发布讨论:   脏月亮在你组的待遇好得离谱,明明她微博粉丝不是最多的,没露过脸,身材也很扁平,一句话都没说过,怎么在这儿那么受欢迎啊,一个嘲她的都没有。   没有嘲帖的网红人生是不完整的,我先来开个头吧。感觉她的富二代男友只是艹人设,可能根本不存在。不然如何解释都那么有钱了,连一个好包都不给她买。   Emoji贩卖机:   她背过的包里有Chloé和Celine啊,这还不算好包吗?   [引用:Emoji贩卖机……]琪琪哈尔[楼主]:   ……我说的是爱马仕那级别的,她那几个包都很小,加起来也不够买个Birkin。不是说她男朋友巨巨巨巨有钱吗,几十万的娃娃送得起,送她个好包也很应该吧。   卤蛋君:   虽然我组以嘲帖而威名远播,但没必要尬嘲,你多看两遍她的视频吧,就最近那几个,她吃的用的哪样便宜了;还有她这半年穿的衣服,买得起大牌包不叫有钱,能消费得起成衣的才叫富,她全身上下最不值钱的估计就是她的包了。   [引用:卤蛋君……]琪琪哈尔[楼主]:   我知道成衣比包贵,也知道她吃穿用度都很白富美,但这仍然不能解释她为什么背不起好包,住不起大房子啊。   要真那么有钱,怎么会在包包这么重要的东西上委屈自己?   以及,真的有大少爷会陪女朋友住小公寓吗?   momo:   赞同楼主,总觉得她拍照和视频特别假,像有团队和工作室,不明白怎么组里一水儿夸的。男朋友只是剧本和找了个托吧?看看扒她帖子火了以后,她涨了多少粉吧,谁信谁傻呗。   春眠鸟叫:   不懂,吃瓜,dd   菩萨保佑:   你们是不是网文看多了。真以为有钱人是只住大house出门就开迈巴赫吗?不背个喜马拉雅就不能叫有钱?   张曼玉(影后版):   演不演的不知道,就觉得她衣品好不行吗?她既不卖货也不接广告,碍着你们哪儿了?   [引用:张曼玉(影后版)……]琪琪哈尔[楼主]:   这不是讨论吗?没说她衣品不好,不爱看你可以出楼,谢谢。   伊玄子清凉:   嗨呀,本月亮姐十级学者来了。   [图片]这是她今天上午更新的照片,重点看我圈出来的这枚戒指   [图片]Google搜到的同一枚戒指2001年在佳士得拍卖行的成交记录,数一数有几个零哈   [图片]这是相关介绍,纯英文,我翻译下关键信息:白鸽的眼珠用的是一颗半克拉红钻,而不是红宝石,这枚戒指由知名的珠宝商人兰德克亲手设计,用于镶嵌鸽子身躯的白钻质量在20分到2克拉,共计48颗。   根据我查到的资料,全球红钻的总产量不足100克拉,每克拉的价格在八位数rmb以上,够买几个爱马仕自己算吧。   姐的这枚戒指虽然不是品牌定制,但也是古董,one off无同款,光这颗红钻就值一套大house,谁家公司会拿货真价实的珠宝给模特当道具?恕我孤陋寡闻没听说过。   姐夫没露过脸,身份不好说,如果不是真爱也能出手这么大方,那我祝组里的姐妹都能找到这种傻多速男人[爱心]   [引用:伊玄子清凉……]妹妹狗:   这打脸来得太快了吧哈哈哈。脏月亮不愧是组宠,还有十级学者帮她澄清。手动狗头。   张曼玉(影后版):   楼主人呢?不会真去算八位数能买多少birkin了吧笑死。   再喝一口吧大郎:   开几百万的车不叫有钱,玩六十万的娃娃不叫有钱,买上千万的钻戒和名画真迹不叫有钱,非得有几个破包才能证明身价,奢侈品牌的洗脑营销深入人心。   ……   丁厌点开那个号称他小号十级学者的用户发的第二张大图,指甲戳着屏幕细数,个十百千万十万百万……   嗯七位数,还好嘛。   等会儿……这个单位是英镑。   老天啊,连楚瀛自己都承认很贵的东西,是真的很贵……   别看了别看了,越看越心慌。   丁厌熄掉手机屏幕,继续吃饭,借食欲平定心绪。   啊,这个鱼排太好吃了!他消灭一盘,还想再来一块,于是端起碟子起身;但到处人来人往,他一不留神,就与人迎面相撞,并不幸地碰翻了人家手里的酒杯。   他是眼疾手快地退开了,酒水却淋在那人的衣服上。   为什么这么戏剧化、这么烂俗的桥段,会发生在实际生活里啊!丁厌内心深处叫嚣着,从包里掏出纸巾递上去。   “对、对不起……”他瞧那人面色不快,并不接他的纸,只好自作主张抽出一张,帮人擦拭着湿透的衣衫。   妈呀,这种8000块一件只有logo的纯色T还真有人买啊……   丁厌用纸沾掉酒渍,小心地观察眼前人的神情。   怎么……长得有点眼熟?他思忖着在哪里见过这张脸,然后得出答案——哦!   他下意识说出口道:“你是……是那个马……!”马什么来着!我这金鱼脑!   明星现实里比电视上好看十倍果真不是吹嘘,这小马的脸剧里像磨皮过度的发面馒头,亲眼见到唯有“帅气逼人”四字能形容,头小肩宽腿长,五官立体。   对方此时也看到他的正脸,疏离冰冷的神色有所缓和,说:“别擦了,擦不干净的。”   “噢,实在不好意思……”丁厌怯怯地缩回手,心如刀绞,忍痛说,“这件衣服我会赔给你的……”   8000块啊……呜呜……   他是挣了点小钱,可经不起老天爷这么收割啊。花了几万为不需要的配件买单就算了,来蹭一顿饭还倒贴8000块……呜哇不想活了。   观他眼眶发红,马凌峰发笑道:“你这演的还挺像那么回事儿。不过没人告诉你吗?这种搭讪方式真的很老套。”   丁厌怔然地瞅着说话的人,指了指自己,“我?搭讪你?”   “你长得很漂亮,”马凌峰慷慨地赞扬道,“但以后别用这种不入流的手段了。”然后从裤兜摸出手机,“来,这是我微信,扫吧。”   神经病……丁厌只敢在心里想,不敢说出口。   “微信我就不扫了,看得出你不差钱,那这件衣服我就不赔你了,你慢慢玩……不打扰了。”   丁厌妄图黯然退场,不料被人拽住手腕——   “那你把我衣服弄脏了,不能就这么走了啊。”   “额……要不你脱下来我给你洗洗?”   马凌峰哈哈大笑,两手插兜道:“咱俩加个微信吧,你好有意思。”   丁厌:“真不行,我是男的。”   “啊?”马凌峰绕着他转了一圈,上下扫量,“看不出来啊,你是为了来玩儿,特地穿成这样的吗?很适合你啊!”   “算是吧……”丁厌没有被看得不自在,反而垂头拍了拍裙摆。   “我有几个朋友在那边喝酒,你跟我过去,咱们一块玩儿呗。”   “你的朋友都是演员吗?”   “就一般朋友,走吧!你一个人在这儿多无聊啊。”   丁厌想着时间还早,嗯,玩玩也行!   他这一玩,就玩到了凌晨四点,从Johnny的派对换场到一家夜店,嘈杂的音乐声震碎脑髓。   要让丁厌来讲这类娱乐场所有什么好玩的,他说不出所以然;他只是喜欢闹哄哄的气氛,人多有安全感,而且他嘴笨,就乐意看脑子快、巧舌如簧的人玩游戏。   或许他是标准的社会性群居动物,身处群体之中自然而然会到欢乐,是基因所致。   十点半楚瀛给他打过电话,太吵了他没接到,不过十一点前他发了短信说自己会很晚到家,让楚瀛先睡不用等他。   今晚他运气好,输得少,没被灌很多酒,圆满遵守了法则第一条;算着时间,他也该走了,丁厌和马凌峰及其朋友告别,单独打车回家。   过去一个人住习惯了,凌晨归家从不在乎动静大小;如今和人同居,他进门尽量轻悄,不吵醒楚瀛的美梦。   只开玄关的那顶小灯,钥匙放到收纳盘,脱掉高跟鞋……头发和胸针缠上了,解了半天。   待他蹑手蹑脚地走进客厅,一开灯,沙发上竟坐着一个大活人!   “——哇啊!”丁厌吓得魂飞魄散,惊魂未定道,“你、你不睡觉……在这儿坐着干什么……”   楚瀛不适应突如其来的强光,凝眸朝墙上的挂钟看去,慢悠悠地说;“我只是做个实验,看不催你的话,你最迟几点到家。”   “今天是有点晚……”丁厌心里发虚,去厨房给自己倒了一杯水,还加了冰块。他喝完大半杯,纾解了酒意,说道:“你不要生气啊,一年才这一次,我比起以前已经很收敛了……”   “嗯,早点睡。”楚瀛从他身边路过,去了卧室。   丁厌卸妆、洗脸、洗澡、吹头发……等等琐碎小事做完,窗外天已快亮了。   卧室亮着一盏壁灯,楚瀛靠在床头看书,不知是真看还是假看。丁厌摸上床,盖被子,再缓缓靠近。   先碰手,没反应……再碰腰,还是没反应。   丁厌放心大胆地展开两条胳膊,圈住楚瀛的腰,把自己当作抱枕,送到人怀里。   “你是个小气鬼我知道,但你不要跟我冷战……我受不了别人跟我冷战,因为我可喜欢讲废话了,你要是不理我,我就一直讲。”   书籍翻页的响声在宁静的房间内格外清晰。楚瀛目不斜视地盯着书页上排版密集的小字,灯光将颜色偏浅的眼眸映得像清透的琥珀,微敛的眼睫毛不时扑闪,宛如一尊动静相宜的雕塑。   丁厌口无遮拦地絮叨起来,“我下午泡澡看了一部超级难看的偶像剧,只看了一集,但难看到想把编剧的脑子挖出来,考察他写这些情节的时候在想什么。结果啊,我晚上就见到了男主角的演员,他演的是面瘫霸道总裁,但本人脑子缺根筋,我不小心撞洒了他的酒,他就认为我是故意设计接近他。你说,他这得看了多少狗血烂片,才能脑补出我是故意的?   “不过这个演员本身还好,他的朋友才叫奇葩。今晚不是化妆舞会吗?其实就是个变装party啦,现场有个男的,他可能有2米左右,好高啊……他穿了身《异形大战铁血战士》里异形的衣服,你看过吗?就是头颅长长的……像根米肠,后背还插了管子的那种怪物。这个温度他敢全副武装穿那么厚的衣服,我好佩服……”   “但这不是最好笑的,最好笑的是……”丁厌联想到那画面,自己先笑得停不下来,费了好大劲压抑笑声,说,“就……他喝酒只能用吸管塞进头套里。后来玩游戏,输了的人要用嘴开瓶盖,他就把他的头套一掀……”   “啊哈哈……他居然没有头发!”丁厌满床打滚,快喘不上气,“一个两米多高的瘦子,手长脚长的,没有头发……就像……啊啊啊一条竹节虫成精,头上顶了个鸡蛋……”   “救命笑死我了……”丁厌伏在楚瀛的腰上,笑得直发抖。   楚瀛的双眼往下一瞥,很快又抬起回到书上,嘴角翘起浅浅的弧度,在翻页时不留痕迹地隐没入肃静与专注中。   丁厌笑够了,犹如溺水浮上岸,深吸一大口气,躺倒。   天花板的镜子照出他微醺晕红的脸颊,和旁边人看书的姿态。   丁厌胸口空落落的,他不甘心地再次滚到楚瀛怀中,抢走书籍丢到被子上。“你不要装了,我刚才看到你笑了。”   “捡回来还给我。”楚瀛说。   “书有什么好看的?”丁厌掀被子坐起,挤到对方的身前,“不如看我新买的纹身贴?”   他撩起睡衣的下摆,亮出一截白生生的细腰,一条深红鳞片的瘦蛇盘踞在莹亮的皮肤表面。   “蛇是冷血动物,不喜欢人的体温,所以你抓它,它就会跑掉……”丁厌擒着楚瀛的手,让略低于常温的手指触碰自己细颤的肌理。   楚瀛顺势搂住他的腰,“我真是拿你一点办法都没有。”   这不是很正常吗,我是谁呀。丁厌傲然地扬起下巴,说:“我允许你亲我。”   楚瀛憋不住笑了,却不亲他,而是掐着他最怕痒的那块肉,听他发出尖叫;然后压倒躲闪的他陷进床中央,再咬他的脖子和耳垂,直至他手脚发软,腰间狡猾灵活的赤蛇再无处可逃。    第57章 首饰盒18   九月底, 丁厌在万般无奈下提交了离职申请,鉴于他情况特殊,公司再三挽留, 但他那天发着高烧,脸通红, 没精力闲扯, 多亏丽娜进来帮了他一把。   “你啊, 看到没,一旦在你身上有利可图, 这些人就跟闻到血的蚊子似的,一叮上你就要把你吸干为止。”丽娜送他到门口, 交给在外等候的楚瀛。   “回去好好养病, 病好了也要多休息, 什么都不如一副好身体重要, 你看你这瘦的,你男朋友也不说带你锻炼锻炼,人不能光爱美,强身健体也很要紧啊。”丽娜啧声嫌弃道,“你们这些年轻人,太不注重养生了, 身体早晚拖垮。”   “谢谢姐,我病好了请你吃饭。”丁厌病恹恹地跟她挥手, “我们先走了, 替我向佳媚她们问好, 还有道别。”   “你赶紧回家躺着吧, 真可怜啊……”丽娜做了个驱赶的手势, “拜拜, 祝你们俩天长地久啊。”   一进电梯,丁厌索性不装了,恢复常态,用湿巾擦掉脸上多余的腮红,说:“你好聪明啊,果然装病就不会被为难。”   楚瀛:“你从来没装过病?”   丁厌:“你经常装病?”   “我小时候经常,长大了懒得装了。”   “你这个表里如一的坏小孩。”   “过奖。”   丁厌查着手机备忘录,说;“午饭约的小梨,她的腿还在恢复期,我们吃清淡点;下午茵茵姐和她朋友来逛街,我们去见一面,晚饭看情况?”   “随你安排。”   “不工作真好啊,感觉天气都晴朗了!”丁厌心情好,就想把好心情传染给身边人,他勾住楚瀛的脖子,在对方脸上亲了一口,“看你也顺眼多了!”   “我早就建议你辞职了。”楚瀛宠辱不惊地说,“你接下来还要找新工作吗?”   “不找了。”丁厌点出视频账号主页炫耀道,“看吧,我新拍的变装视频又火了,350万赞,好多品牌找我,摇钱树!”   他这点收益,楚瀛看了只能漫不经心道:“你高兴就好。”   ***   参加完Johnny派对的第二天,丁厌花了一早上把男朋友哄好,但累得半死,睡到傍晚才转醒。   他坐在饭厅里吃着饭玩手机,享受所剩无几的周末,却刷到了最近两天刚兴起的职业变装视频。   短视频平台上流行的变装题材,无论何种风格主题,要素都大同小异;看点无非是反差感,从邋遢到精致,从其貌不扬到一眼惊艳,美女帅哥谁都爱看,所以此类视频经久不衰。   丁厌在热榜上挨个刷下去,热度居于榜首的是一个胡子拉碴的糙汉变英俊健壮消防员的视频,排第二的是普男变帅气交警,排第三的是帅小伙变俊俏机长……   他看得满身鸡皮疙瘩,立刻划过,给第四的空姐和第五的女医生疯狂点赞。   他和楚瀛那方面还算契合,经常尝试新花样,但他对男性的身体仍然……也不能说无感,但是,唉,就那样吧。看楚瀛还行,别的男人,那还是不要了。   况且这几个身材长相都不如他男朋友,演绎制服的效果也离他理想的形象相去甚远。   丁厌刷了半天,突发奇想,这个他也可以拍呀,不过他没有拿得出手的职业,只能蹭热度。   ——没人规定不能蹭嘛。这么想着,他马上去某橙色app上下单了两套新衣服和小配饰,还搜教程帖买了几种型号的摄影灯和打光板。   他想拍这一系列的起因,其一是在化妆舞会上没获得应有的参与感,其二是想试试水,测试自己能否适应这一行。   想当icon,就得拉的下脸玩梗蹭热度,端得高高在上,怎么能引起广泛的共鸣?   所以他的目标很鲜明,怎样博人眼球怎么来。如果挨骂了,或数据很差,那就删掉隐藏好了;如果一不小心火了,那证明机会来了,得再接再厉。   人的心态会随年龄转变,假如他只有二十一二岁,给他多少钱他也不会为热度抛头露脸,但工作了这些年,他认清了现实——打工无法实现理想生活。   哪怕新公司待遇不低,每个季度还有提成和奖金,仍然不能与他拍广告的收入相提并论;他不能继续向父母伸手要钱了,还是要多为将来打算的呀。与生活相比,脸面和羞耻心的确可以被适当的价格置换。   当他把这一想法告知楚瀛,得到的回应总是那句:你高兴就好。   有钱人果然难以与平民百姓感同身受……不过不反对即代表支持。   第一个视频丁厌拍了两天,步骤分为前半段和后半段,他留出第三天学习剪辑,反复试错,终于有了点能看的样子。   楚瀛受邀验收成品,脸色由无动于衷演变为饶有兴味。   视频拍摄场地是家里的书房,丁厌穿着蓝色细条纹衬衫和白大褂,戴一双金丝边框眼镜,长发的造型很像漫画人物,拿着假的病历簿往桌前一坐,还真有些像虚拟创作意义上的斯文败类心理医生。   随着背景音乐的节奏转变,画面闪现跳跃到昏暗的环境光下,一名身材妖娆的金发护士坐在书桌边缘。她穿的不是正经护士服,而是《杀死比尔 2》里女杀手艾尔的那身,连眼罩也是一比一还原。   淡金色卷发、柔媚红唇,双腿裹在半透明的白色网袜里,长及大腿的边沿锁着一层蕾丝,贴合着匀润浑圆的腿根,纯白的高跟鞋底露出一抹和注射器中液体相一致的鲜红色。   楚瀛看了两遍,决定没收他的手机。   “你还给我!”丁厌索要道。   “不给。”   “那是我的手机!我自己花钱买的!”   “你从来不会这么用心地打扮给我看,现在却要为了一群素未谋面的陌生人……兜售风情。”楚瀛本想说卖弄,又觉不妥;最后坦言道,“你让我很受伤。”   “你胡说!这身衣服是谁扯坏的?不是你吗?我穿上的当天晚上就先和你……”丁厌咬了咬牙,“你不能占了我便宜,还欺负我!”   “谁占你便宜了?”楚瀛反过来指责他,“是你自己很喜欢这身衣服,顺便宠幸我而已。”   “你怎么那么不要脸!”宠幸,这种词怎么能用在这种地方啊!丁厌气成河豚了。   楚瀛用食指戳了一下他的脸颊,“生气了?”   丁厌置之不理。   “好吧,还给你。”   丁厌夺回手机,溜走把自己关进浴室里,坐在浴缸边发送视频,一面警惕着对方进来捣乱。   这诚然是多虑了。楚瀛的抗议只停留在口头上,他愿意,那就随他拍,那终究是他的自由。   作品发出后,丁厌一整天没胆量看手机,等他鼓起勇气再点开自己的主页,变装视频的反响好到令他吃惊。   还是那个道理,帅哥美女谁不喜欢看,他能同时兼具帅哥和美女两种属性,这是他的不可替代性,对光影构图还有难得的天分,一个视频为观众带来双重视觉享受,不火才没道理。   与关注度相应而生的还有无止境的谩骂,只是被溢美之词压得太快,他没怎么看到。   后面的两周,他陆续拍了空乘、服务生、执事和女仆,家中场景不够用就去外面置景;楚瀛说到做到,应当给予的支持绝不推脱——有钱真是无所不能,空乘那套他是去东航客机上拍的,可他们并没有买机票或包机,不知道楚瀛使了什么法子。   男变女是个有新鲜度的题材,俊秀青年变身俏佳人,真实还原的场景与得天独厚的外貌条件让他吸粉无数;粉丝们表示百看不厌,希望他拍到天荒地老。   丁厌终日冲着手机屏幕傻笑,沉浸在评论区对他女装扮相三百六十度无死角的夸奖赞美当中。   而这期间他牺牲了多少睡眠时间,耗费了多少精力金钱,也是难以计数。   他给楚瀛显摆的350万点赞的新视频,是他熬了两晚拍出的牧师与修女变装,好辛苦的呢。但辛劳付出能获得充分回报,实在是很幸福的一件事。   可惜没法和爸爸妈妈分享。   这段时间累死累活,睡眠不足,他的抵抗力明显下降,倒不至于重病发烧,只是胃口变差了不少,权衡到继续上班性价比不高,才拉着楚瀛来陪他递辞呈。   新工作他暂不考虑,拍视频接广告带来的收入很可观(对他来说),唯一的烦恼是天天挨骂,评论区和私信里每天都有人莫名其妙对他人生攻击,骂他蹭热度、打擦边球侮辱正经职业、不男不女死人妖什么的。   还有最经典的“你爹妈知道你这么变态/不知廉耻吗”。   丁厌设想,假如换做一年前的他,必然会为这些评论哭到崩溃,可是这会儿想一想,钱他赚到了,名和利他都有了,夸他帅和美的永远比骂他的多,那被人骂两句又有什么关系呢。   他和刻板观念深入骨髓的人,彼此存在即是互相冒犯。既然好处是他得了,何必计较区区恶评。   但每每看到有人辱骂他的父母,他还是很伤心,只能顺手点投诉再拉黑了。   ***   莫梨两周前拆的石膏板,到今天仍不敢用力走路或跑跳。她支着下巴紧盯丁厌,“两个月前我们还在讨论,你为什么会做普通工作;我这受伤在家养了一个月,你就摇身一变成了大网红……人生际遇,真是很难说得清啊……”   丁厌说:“都是运气啦。你腿伤如何?影不影响日常生活?在找新工作吗?”   “投了简历,有三家公司回复我,明天就要去面试了。”莫梨和他碰碰杯子,“沾沾你的好运气,我找工作要是也能这么幸运就好了!”   “一定会的!老天爷必须眷顾你!”丁厌把新买的小礼物送给她,“我的好运都装在里面了,你收下就会应验。”   莫梨拆开盒子,里面是一对陶瓷烧制的独角兽耳钉,银色尖角,灰紫的鬃毛,精美可爱。   “哇……”她情不自禁地惊呼出声,目光瞟着楚瀛,不确信道,“这……我能收吗?”   “收呀,你看他干嘛?”丁厌道,“这是我俩一起给你选的,我看你有耳洞,才想着给你买耳钉。”   “你们俩眼光真好。”莫莉甜甜地笑道,“那我却之不恭啦。”   午饭过后,莫梨要回家陪妈妈,她伤筋动骨的这一个月,是远在北方的妈妈亲自来照顾她的衣食起居,趁还有空,她得多陪妈妈玩一玩。   她一走,丁厌只好拽楚瀛在商场里瞎逛,想到楚瀛爱买书,两人走入一家书店。   “你喜欢亲近的女孩子,身上都有些相似点。”楚瀛对这里的书毫无阅读和购买欲望,抽了一本儿童绘本翻看着,在书架旁和他聊天。“青春、活泼、古灵精怪,很少女。这是为什么呢?”   “什么为什么?会有男人不喜欢少女吗?”丁厌抽出同类绘本的下一册,水彩画风温柔治愈,他喜欢。   楚瀛没有将对话展开,把绘本放回了原位,“走吧。”   “不给李芃芃买吗?”   “她不喜欢绘本。”   丁厌固执道:“那我给自己买一本吧,晚上睡觉前练习给罐头讲故事。”   ***   丁茵离婚的风波在私生活和家庭中都告一段落,她近来在和一位朋友筹备开餐厅的事宜,忙里偷闲来和弟弟聚一聚。   丁厌自己的事还忙不过来,无暇关心姐姐,听到这个消息,讶异道:“开餐厅?在哪里开?”   “就在K市,地段还没选好,我看得上的租金贵,价格适中的我又嫌偏了。”丁茵把自己的朋友介绍给他们,“这是林睿,我的好朋友兼合伙人。”   丁厌:“哦,你好啊。”   丁茵和林睿是本科的大学同学,毕业后一个继续读书,一个参加工作。   林睿是爱打拼的性格,认为本专业前景堪忧,自费去法国学了三年的法餐;有在巴黎和伦敦的米其林星级餐厅任职行政主厨和副厨的多年工作经历,回国后推掉了数家五星级酒店的聘书,一心想开一家属于自己的餐厅。   丁茵恰好有一笔钱足够资助他,正好她也需要一份工作来对抗父母劝导她再婚的意图,于是二人一拍即合,着手筹划;目前卡在了门面租金这块,丁茵手头不缺钱,但就这么租下来的话,成本超过了预算,她还想再考虑考虑。   楚瀛道:“这方面,我有个熟人也许能帮上忙。”   丁厌瞪眼道:“你在这儿还有熟人?”他不知道自己无意间问出了和李琰同样的问题。   “有,我和你说过,我是为了见他才遇见的你。”   “喔……我有点印象。”丁厌记不清了,他接着和姐姐说,“姐,等你们餐厅开起来了,我可以帮你推广!我有400多万粉丝了!”   丁茵坐在对面,不能摸摸他头,只好夸道: “你真能干。”她无论坐在何处,腰背永远挺得笔直,转向楚瀛问道:“你那位朋友是做什么的?方便留个联系方式吗?”   “房地产,”楚瀛说,“我给他打电话,约他见一面。你们今晚都有空吗?”   丁茵欣然答应:“我们有空,随时。” 第58章 首饰盒19   楚瀛的熟人是位很有派头的……有钱人, 丁厌只能这么说。此人姓蔡,外文名Ewan。   出场穿了一身棕红色调的西装,真丝小圆巾讲究地折叠塞入上衣口袋, 露出有花纹的一角,抹了发胶的头发梳得一丝不苟。   听说下午是在正式场合谈生意, 接到楚瀛的电话, 不得不推了晚宴邀约赶来。   丁厌没和这类人打过交道, 乖觉地坐在边上玩手机。而丁茵做了十年的阔太太,大小场面都见过, 社交能力强于旁人,驾轻就熟地与其攀谈。   他们在一家很贵的餐厅吃了一顿像模像样的晚餐, 林睿点评着菜色, 让服务员请出主厨交谈;Ewan和楚瀛讨论红酒的年份和产地, 追忆往昔。丁厌困得直打哈欠, 撇开脸望向窗外,却在玻璃的倒影中看见了姐姐的脸。   丁茵正朝他笑着,每次见他犯傻,姐姐总会露出这样的笑容。   要不是在外面,要不是有生人,他多想埋在姐姐的怀里撒娇啊。   正餐吃的差不多, 该上甜品了,用过的空盘刀叉被收走, 服务生来摆上新的餐具, 那几个人才聊起正事。   Ewan说自己在丁茵选中的地段有栋楼, 铺面基本租出去了, 只有中层还剩一间, 商家交了定金, 后续却因资金周转不灵而退租,目前还没有人接手,如若他们感兴趣,可以饭后去看一看。   丁茵和林睿当然有这意愿,不过场面话要讲得委婉动听,她说:“那会不会太耽误您的时间了?”   Ewan风度翩翩道:“并不耽误,能为您这样的女士效劳,是我的荣幸。”   丁厌对其文绉绉的说话方式嗤之以鼻,出其不意地问:“租金会很贵吗?”   Ewan不介怀他的鲁莽,笑着说:“你们是Nathan的朋友,那就是我的朋友。用内地的俗话讲,叫谈钱多伤感情。”   打什么太极……丁厌默默嘀咕,说得好听,天下没有白吃的午餐。   他在桌底下悄悄踹楚瀛,眼神询问:你这朋友靠谱吗?   楚瀛亲手喂给他一块做成芒果丁样式的巧克力,算是回答他了。   Ewan对他们的相处模式产生探究之心,问:“Nathan,这是你的……?”   楚瀛:“我们可能会结婚。”   啊啊啊啊谁要跟你结婚啊!丁厌含着巧克力,涨红了脸,再次撇开头,盯着窗外不理人了。   当来到Ewan的那栋楼底下,丁厌信服了这人绝对是搞房地产的,在商圈的黄金地段拥有这么大的产业,普通有钱的人可置办不起。   丁茵对中层剩下的那间铺面一见钟情,十五层楼高,面朝江景,采光通透,视野和布局都无可挑剔,尽善尽美,相信租金价格上也是令人高攀不起。   然而Ewan十分爽快,反问她的心理价位和预算。   丁茵忐忑地报了价。丁厌咂舌,以他这个外行人的见识也知道绝无可能,这片区的房价寸土寸金,哪能幸运地捡漏。   但Ewan说:“没问题,我只有一个要求,五年起租。”   楚瀛帮忙还价道:“三年。”   Ewan笑得滴水不漏,道:“我和Nathan认识好多年了,难得他主动开口,那就3年吧,就按丁小姐你说的那个数。”   买卖谈成,一锤定音。丁茵与人约好改天签合同,Ewan给了她一张自己的名片,“后天我不在内地,但我的秘书会联系你们两位。物业和装修的相关事宜,你们只管找他解决。”   丁茵记下名片上的11位号码,拨了过去。然后借用Ewan的手机,为自己输入备注。还回手机时,手指细如葱玉,指甲淡粉,手腕间香水若有似无的芬芳弥散在对方的鼻尖。   她向来是很懂运用自身魅力的人。   乘电梯下楼,Ewan接到一通电话,然后向他们致歉:“我还有点私事,先失陪了。”   走前他作出熟识的动作,拍了拍楚瀛的肩,“有空多回香港陪陪家人,下次再聊。”   “你慢走。”楚瀛将Ewan送到路边,看人上了车。   丁茵和林睿并肩站着,两人交换眼神后,她走过来说道:“今天多谢你了,真是帮了大忙,不知道要怎么感谢你才好。”   “姐姐你客气了。”楚瀛说,“举手之劳,无足挂齿。”   丁厌牵着男朋友的手,扯了扯他,“是我的姐姐……”   “你啊……”丁茵像他母亲那样,手指戳了戳他的脑门儿。   “小楚,你这位朋友蔡先生,他有什么爱好或偏好吗?”丁茵问,“我们还是想送份礼物作为报答。”   “这些就交给我吧,你们不用担心。”楚瀛坦率说道,“主要是,我和他不算多熟,没打听过他的喜好。”   这话使得丁茵忍俊不禁,她掩嘴笑出声,“好吧,那等我忙完这阵子,再好好感谢你。”   “时间不早了,我和林睿先回去了。”   丁厌:“姐姐再见!”   “你们还要去哪里吗?”见他们还不准备归家,丁茵问。   楚瀛:“我们想散散步。”   “好,注意安全。”   丁厌和楚瀛手牵着手,沿着江边慢走,他被风吹走了困意,问:“如果你跟他没多熟,他为什么要帮你这个忙?”   “因为他父亲的发迹史离不开我父亲的提拔与帮扶,而且我和他一直有来往,他帮我这个小忙并不会吃亏。”   “哦……那你没打听过他的喜好,要怎么还礼呢?”   “不需要。有机会帮我的忙,他就该感恩了。”   丁厌:“每次听你说这种傲慢的话,都很想揍你。”   楚瀛:“就凭你?”   “不许看不起我!”丁厌故技重施,跳到对方背上,“背我走完这条路!”   “我想和你结婚,你却只想奴役我。”楚瀛可叹地摇头。   “谁能说结婚就结婚啊!我妈至今都没回我消息!”丁厌失声大叫,“完了,该问茵茵姐家里的情况的,唉都怪你们没完没了的聊天,我都插不进话……”   “既然你姐姐没什么都没跟你讲,那就是还好,没有大事发生。”   丁厌又不要人背了,落地自己走,道:“我辞职了,你不发表感想?”   楚瀛惑然道:“你辞职了,为什么要我发表感想?”   “因为你经常盼着我辞职啊,这回我能时时刻刻跟你在一块儿了,你不开心?”   “不开心,你的时间能有八分之一属于我就不错了。”   丁厌掰着手指算道:“有那么少吗?”   “吃饭睡觉,10小时;化妆换衣服布景拍视频,6小时;后期剪辑3小时,玩手机2小时。”楚瀛严谨地计算着,“最后剩余的3小时,才是留给我的。要是有人约你玩儿,你经不住诱惑去了,那这3小时也不归我。”   “不能这么算!”丁厌申辩道,“我吃饭睡觉不是和你同步的吗?你看,普通的情侣,早上八点出门上班,晚上六点下班回家,一天就只剩下8小时了,两人一起吃顿饭,各自玩玩手机,也就剩睡前3小时能腻歪,和我们是一样的,这就是正常情侣的相处时间。”   “但我不想跟你做普通或正常的情侣,我想要独一无二。”   “独一无二不一定要体现在腻腻歪歪上啊……”   丁厌被人拽停脚步,他看着停在原地的楚瀛,不懂这个人要闹什么。   下一秒,一双手捧住他的下颌角,轻柔地托起他的脸颊,掌心挤压着他的两腮,让他变成了嘟着嘴的鬼脸。   “我时常想要掐着你的脖子,逼你承认我才是最重要的。”楚瀛说。   “好可怕啊你……”丁厌感到两腮的肉堆挤到唇边,吐字不清晰。   “但我不能那么做,因为你很脆弱,假如把你碰坏了,我上哪儿再去找第二个你?”   哇靠……疯言疯语。   “我对你说这些话,不是为了恐吓你,而是希望你了解,我是怎么样的人,为什么我很难跟别人谈恋爱。因为我想要的很多很多,而大部分人能给我的,很少很少。”   “因为是你,我才愿意投入到一段亲密的感情当中,然后忍受你忽视我、愚弄我。但你不能把这当作一种应然。”   丁厌拿开脸旁的两只手,直视着楚瀛的眼睛问:“那要怎么办?”   他的脸受到揉捏,再由风一吹,一块青、一块红,仿佛挨了冻。“我就是注意力不集中……喜欢这里玩玩,那里看看,不然也不会学习不好、一无所长了。”   楚瀛:“你总是想要我证明,我是否是真心、长久地喜欢你。那现在可以轮到你向我证明了吗?你有多喜欢我?”   “我很喜欢你啊!”丁厌想也不想地答,“难道非要结婚才能证明喜欢你吗……可是结婚也不能证明什么嘛。”   “假如我向你求婚,你会答应我吗?”   “你让我考虑下啊……和你结婚,不就只有跟你去英国了吗?那我要抛弃我的父母亲人,不好随便做决定的。”   “你不用抛亲弃友,不,应该说你的父母不会放弃你,他们很爱你。”   “这我也知道……”丁厌牵着对方的手摇了摇,“不如国庆过后我们回去一次,探探他们的口风?”   楚瀛:“嗯。”   捕捉到对面人的神态有所松动,丁厌说:“我叫过你那么多声老公了,原来你压根没把我当成你的另一半……”   楚瀛巍然不动道:“你这招我已经免疫了,别做无用功。”   丁厌的指尖点了点那优越的鼻尖,批评道:“你,冷、血、无、情。”   楚瀛的手则悄然探入他的外套衣兜,摸出他的手机;低眸一看,屏幕正亮着,横幅叠满了消息提醒。   “我来检查,你每天花那么多时间玩手机,都在看些什么。”   “——哇啊!你这个小偷!”丁厌伸手要抢,可全然不是对手,只得嘴上交锋,“你偷看别人手机是不道德的!”   “我没有偷看,我光明正大地看。”   “你没有经过我的允许!”   “我觉得你喜欢被强迫。”   “你这是强词夺理!”丁厌抢半天,一想,他又不知道我的解锁密码!脸色一变,垂下手不管了。   而楚瀛旋即用读心术秒杀他,“我知道的。”   “你怎么会知道!”   “我有读心术。”   啊啊啊——他不会是真的懂读心术吧……丁厌呆立在那里,随风石化。   楚瀛叹息着,将手机还他,“跟你开个玩笑,你就像回家看到巢穴空了的松鼠一样,太可怜了。”   丁厌宝贝地护着自己的手机。他是没有不可见人的秘密,但手机这么私密的东西,落到别人手里,比被当街扒光还尴尬呀……   可是楚瀛看透了他的密码诶,要怎么办!重新改一个吗,那楚瀛会不会多心……   揣摩他的心意不要太容易,楚瀛说:“我是骗你的,我不知道你的密码,我怎么可能会读心术。”   丁厌真切感受到了什么是“爱恨仅在一念之间”,“偶尔啊,我真的想谋杀你。”   “嗯,爱与恨总是难舍难分。”   “我不要听你的歪理邪说了!”丁厌埋头回复微信最新弹出的两条消息。   佳媚:[链接]   佳媚:厌哥,这个组里有人在扒你的小号和三次元信息,你最好点开看看哦   丁厌心里“咯噔”一声,把链接复制到浏览器,转跳后加载出的标题是:【所以Linaly和微博上的filthymoon就是同一个人吧?(附锤)】   他掐住楚瀛的手臂嚎叫道:“啊啊啊我又要社死了!!!”   “怎么了?”楚瀛对他充沛的情绪一向钦佩,连他的大惊小怪也司空见惯。   丁厌火速浏览完帖子主楼的内容,主动把手机送到别人手里,欲哭无泪道:“你看吧……” 第59章 首饰盒20   【所以Linaly和微博上的filthymoon就是同一个人吧?(附锤)】   Marco 发布讨论:   filthymoon(脏月亮)半年前才在我组有水花, 尽管只有36万粉丝,却凭借骨感高挑的身材和神秘的富二代男友,以及不恰饭的一股清流作风, 跻身我组顶流之一;穿搭水准中上,价格不亲民, 但照片风格独树一帜, 一直被模仿, 从未被超越。   Linaly(雪糕),最近两个月在短视频平台爆红的男网红, 因坐在兰博基尼上吃雪糕的视频出圈,拍过广告, 养了一只银渐层和田园猫的串儿(但很美貌), 我组新晋组宠。最新产出的男变女换装系列的热度居高不下, 商务广告接到手软。已知是gay, 有一同居男友。   以下为我的观点和论据。   1.身材   脏月亮是个纯图片视频博主,她从不发任何文字,所以没有暴露过具体身高,173-179cm是大家看照片猜测,可能不准确,但她净身高应该还是在170以上。   而雪糕身高177cm, 这是他自己回复粉丝的。   脏月亮的照片好看,一半得归功于她有一双毫无瑕疵、细长笔直, 线条婉约的美腿, 这也是多数人对她是女人的身份深信不疑的原因。毕竟现实里能见到的男人腿骨大多很弯, 瘦也是精瘦。   但雪糕的护士和空姐变装视频里, 仔细看我拼的这几张对比图, 小腿的长度、形状, 和脏月亮露腿的裙装照中,几乎是一模一样。   [图片][图片]   不过这不能算石锤,因为照片是可以p的,视频也能拉腿,所以再往下看。   2.拍照/视频背景   这个直接上图最直观。   雪糕视频账号的第一条作品是撸猫,他坐的沙发,和脏月亮vlog里露出过一点点的沙发,材质颜色到墙、环境光,还有地板,基本能锤死是在同一个地方拍的。   [图片][图片]   还有雪糕第二个视频的内容是他吃饭,这张桌子换过桌布,但这个角落的花瓶,也在脏月亮的vlog里出现过。   [图片][图片](圈出来了)   3.猫   脏月亮的vlog会打很多马赛克,包括她拍她的猫吃罐头,也给猫打了码,但是看得出是只有花色的灰猫。   [图片]   我有个推测,不一定对。我觉得她这个号起初只是小号,所以全力规避了露出居住环境,早些照片仅限于穿搭,背景单一。从她发视频起,才会时不时拍到部分住处,不过也只有餐厅、客厅。加上她不发文字、不和粉丝互动、不接广告这些小心翼翼的谨慎作风,都能看出她不想过多曝露自己。   而雪糕的猫在他的视频里很直观,是只田园猫和银渐层杂交,灰色长毛   [图片](像不像同一只,自由心证吧)   4.男人   脏月亮的男友开兰博基尼,是因为她在视频里拍到过一把兰博基尼的车钥匙,但真正的车没出镜过。   [图片]   而雪糕是坐在兰博基尼上走红的[图片]   这车不是他的就是他男朋友的。上个星期组里有知情人士爆料雪糕不姓白,也不是二代,家里就是普通中产,估计开不起豪车,八成是他男朋友的车,两成概率是租的。   脏月亮拍过男友做饭的片段,是个身高至少在184公分以上的年轻男人,身材极好,穿衣显瘦,脱了咱也没看过。   雪糕没晒过男朋友,他也没有承认过自己有男朋友,性取向和恋情都来自组里的匿名爆料。然后,我搜到有路人从别的角度拍到过雪糕走红视频里的场景。   [图片][图片]有点糊,这两张是在马路另一侧拍的,po主是想拍车,无意间拍进了车上的人。这里雪糕只有后脑勺,但开车的那位侧脸出镜了,身高未知,但看脸完全符合知情人士口中的“187cm混血大帅哥”   综上所述,脏月亮女士和雪糕哥哥其实为同一个人的女装&男装,一个是小号,一个是大号。   欢迎组员们积极参与讨论和反驳~   littlebro:   dd,马可老师牛蛙牛蛙   馋鬼:   @伊玄子清凉,凉老师你塌房了!姐姐变哥哥,姐夫变哥夫!   [引用:馋鬼……]长跪不起:   哈哈哈哈我的第一反应也是艾特凉老师   momo:   我觉得是在公司,两个员工共用一个工作室也正常   爆料楼主不都说了雪糕本职是干广告的吗,合理怀疑脏月亮那个号是埋线,这是一场蓄谋已久的营销,所谓的男朋友是第三个员工,   这也能说明为什么月亮那个号不恰饭了。   挪威森林:   天惹,所以你组对着一个伪娘喊了大半年的美女姐姐?   [引用:挪威森林……]Joker:   ?伪娘也是娘,为什么不算美女?   而我又杀了谁:   那脏月亮不纯属诈骗吗?大多数人是以为是女人才关注她的吧,皮下是男的真的很膈应   lalala:   惊天大瓜,猛吃   [引用:而我又杀了谁……]聂风:   EXM?请问ta诈骗你啥了?骗你天天欣赏美女照片吗?/流汗   橘子过敏:   关注脏月亮一年多了,是男是女无所谓吧,就是看ta美照养眼,不关心ta真实性别,我又不和ta谈恋爱   星星眼:   我就说雪宝喜欢穿女装!!!你们还说他是为了流量逼不得已哈哈哈哈   帆船酒店:   没想到啊……万万没想到……   [引用:馋鬼……]伊玄子清凉:   感谢艾特。但是什么叫我塌房了?   这叫双厨狂喜!!!   Linaly和filthymoon这两个账号我都会继续关注,争取早日扒出哥夫是谁~   [引用:伊玄子清凉……]宝可梦:   不愧为我组的顶梁柱凉老师,感天动地真爱粉   [引用:伊玄子清凉……]已注销:   你这么舔,雪糕挣的钱会给你分成么?   新垣结衣:   [内容不可见]   [引用:已注销……]佛手柠檬茶:   你没事儿吧?   轻轻几许:   楼主摆出的这几点证据很铁了   雪糕现实里就是一个喜欢穿女装的美貌0?有没有可能是跨女?   [引用:轻轻几许……]伊藤英俊:   不像,他穿男装的时候也不少,而且他不爱垫胸,跨女大部分还是很注重女性特征的,不去动手术也会吃药。他不像。   Amour:   老实说,关注他以前,真不知道还有人男装女装都那么好看,   [引用:已注销……]伊玄子清凉:   你觉得我缺钱?要不要开点我主页看看我开什么车,你开什么车?   [引用:伊玄子清凉……]7749天:   抓住凉老师合影。什么时候扒哥夫,想看!!!!!   金丝熊:   我还是第一次看到雪糕男朋友的那两张图,好帅啊他妈的T_T   [引用:momo……]你组幼稚园园长:   看来看去我同意这楼……   工作室的可能性大于是同一个人。   采耳大师:   我是感觉这要不是做戏,太说不通了。   凉老师扒过脏月亮的珠宝,光那枚红钻戒指就上千万,小零小碎的先不算,只说八位数的戒指和六位数的陶瓷娃娃,多有钱的人才能谈个恋爱就这么大手笔?我穷我没见过世面……但那么多嫁入豪门的二线女明星婚戒也才几百万。   [引用:采耳大师……]帕丁顿熊崽:   同感。有钱人又不是傻子,如果是两个人,我能理解,脏月亮少说也是个家世清白的女孩子,能娶回家。可雪糕是个男的啊……至今为止never听说过哪家少爷敢公开出柜和男人结婚的。   不是我思想封建,而是社会环境就这样,喜欢玩男人的有钱人不是没有,但会摆到明面上的找不出一个。   假如雪糕=脏月亮成立,那男友只可能是和他玩玩,送那么贵的物件emmmmm……   [引用:帕丁顿熊崽……]鹅厂一枝花:   啥子意思?是说脏月亮的珠宝是假的?   [引用:鹅厂一枝花……]帕丁顿熊崽:   没说是假的,只是我想象力贫乏……不敢相信。   吕雉(已灭全族):   先不提是不是同一个人。脏月亮的男友是肉眼可见地很爱她吧?每次拍视频都在给她做饭,出门绝对是牵着她的手,下楼还要抬手臂给她扶,把她当成公主照顾。一个超级有钱的男的,甭管帅不帅,能亲自下厨做饭伺候你,这就很难得了,在能力范围内送昂贵的珠宝,说得通啊。   [引用:吕雉(已灭全族)……]帕丁顿熊崽:   ……你没看懂我的话吧。说过了,如果他们不是一个人,脏月亮性别女,那说得通,灰姑娘和王子的爱情故事现代也有,凯特王妃就是例子。可是现在讨论的是脏月亮等不等于雪糕啊……   性别转换,事情就没那么简单了……   [引用:帕丁顿熊崽]吕雉(已灭全族):   楼主列出的证据确凿,月亮和雪糕就是同一个人。   所以两种可能:一、那个男的没那么有钱,送的戒指是仿版。二、那个男的比我们想象的更有钱,他花2000万等于我们花2000块。   花花兔:   不是吧啊啊啊,你们真能接受自己关注了那么久的美女博主实际上是男人???   我受不了!!!我要去取关了……   恐龙历险记:   不是吧,你们关注了脏月亮那么久,没发现这个号的资料简介一直填的性别男?   [引用:恐龙历险记……]Marco[楼主]:   太对了,我怎么疏忽了这点,我晚点截图补充到主楼,这也算证据之一。   ……   ***   楚瀛刷到这里,认为不必再往后翻了。他把手机还给丁厌,问:“你是想让他们删帖吗?”   丁厌希望有人为自己分担焦虑,说:“这倒没什么大不了,天下没有不透风的墙,还是怪我自己不够小心,但就算再小心,时间久了也藏不住的啊……啊啊,可他们不仅扒光了我,还想接着扒你……”   楚瀛:“我没什么见不得人的。而且不会有认识我的熟人去论坛里爆我的料,他们挖也挖不出什么。”   丁厌:“好吧……那你看了帖子,里面有人骂我吗?”   “没有。”   丁厌长吁气道:“那这个组的组员素质还行……”   “平时有很多人骂你?”   “嗯……视频底下挺多的,但会有好心的粉丝帮我骂回去。”   楚瀛揉乱他的头发,“这也是走红的必经之路了,没有哪个名人能免受非议,这至少说明,你是真的很火。”   “也行……”   “帖子里有人提到,是某位知情人士透露你的个人信息,你知道是谁吗?”   “可能是我公司里的哪个同事……肯定不是佳媚,她不是那种小人。”丁厌又发作起来,“看吧!我早说了我不想被同事知道我的私生活,是你非要在楼下抱我的……不然哪有今天这些麻烦。”   “那我补偿你好了,你可以任意提要求。”   楚瀛这么说,丁厌反而提不出要求了。   他现在自己能挣钱,不说多么富裕,但能供得起日常花销,包括买漂亮的贵价小裙子;有许多的东西,他不再需要楚瀛送给他了。   “算啦,我们还是想想,怎么和我爸妈商量我们的婚事吧。”丁厌从容地挽住对方的手臂。——做完这个动作,连他自己都有些吃惊。   夏天时他还问过楚瀛:你不怕哪天你送不起我礼物,我就不喜欢你了?   可是当他真的不用再从楚瀛手里接过礼物时,他竟然还是会下意识地想要去挽手贴近。   ——如果我不是在期待他给我的礼物,那是我在期待什么呢?   丁厌迷惘地凝望着那张脸,因为目光太过专注,他没能留意去听楚瀛在讲什么;他只看见楚瀛笑了,温和、明朗,好似是为他提起的“商量婚事”而笑。   喜欢一个人,就是很想让他开心,一看到他笑,自己也会由衷感到快乐。   丁厌此刻忽然非常快乐,烦恼如同车流发出的噪音,也像潺潺的江水,被风和浪涛带走,飘去了明日和远方。 第60章 首饰盒21   十月一来, 李芃芃的生日又近了。   丁厌觉得这是个好题材,自作主张要请小朋友到家里过生日,他平时两套房子来回跑, 但赖在楚瀛那边的时候更多,罐头爱粘着人, 他去哪里它贴到哪里。   这次丁厌把猫关到对门, 回自己的小公寓打扫卫生、清理猫毛、消毒杀菌, 确保对猫毛过敏的人也能来做客。他录制了部分步骤作为视频素材,然后衣领扣上可佩戴式的摄像机, 去商店挑选适合小女孩生日派对的装饰品。   他外出买回气球、氢气罐和数不清的海绵宝宝玩偶,提前订做小马宝莉的生日蛋糕, 并为李芃芃准备了一份神秘大礼。   该录像的录像, 该拍照的拍照, 存进电脑, 待生日过完再剪辑成片。   这半个月内,他回了榆城的父母家,但被拒之门外;敲了半天的门,无人来应,他妈妈就在屋里,却偏偏装作听不见, 不愿给他开门。   那感觉比被人指着鼻子骂还难受,丁厌抹了两滴眼泪, 放下礼品袋, 识趣地离开了。   楚瀛看他哭得不凶, 夸他比起上次有进步, 吃一两次闭门羹有什么要紧, 日子还长着。   丁厌:“上门求亲这种事本该是你做的, 我是代你吃苦受罪,你还挖苦我。”   楚瀛:“我想到了梁山伯与祝英台。”   “什么跟什么啊!”丁厌破涕为笑道,“也没有那么苦啦!”   回不了家,丁厌难过归难过,却没有“被抛弃”的危机感,他潜意识里笃定他父母是爱他的,血浓于水,爸爸妈妈只是在跟他较量,看他会不会先服软。   他从前总会乖乖认错听话,所以他们觉得这样冷落他、不管他、不给他钱,他总有屈服的一天。   但是他也会长大呀,他只是长得比别人慢一点。   时间一天天过去,李芃芃在生日的前一天光临为她准备的迷你派对,被满屋的气球和海绵宝宝哄得开心极了,笑容烂漫,脸蛋粉嘟嘟。丁厌问她,那你愿意亲亲我吗。小朋友踮起脚尖在他脸颊“啵唧”一下。   呜呜呜可爱,想要女儿。   丁厌后期剪视频,给她的小脸也打了马赛克,是只胖头金鱼。   这条作品在他列表里远不是数据最好的,但评论区温馨友善,都在问怎么样能加入这个美好的家庭。   丁茵的餐厅装修进展得如火如荼,她在K市租了一套新公寓,给两个孩子办了转学,亲生的还是带在身边安心。私立小学提供寄宿制,龙凤胎一周只回家两天,如果丁茵太忙,就会把他们丢给丁厌看管。   于是丁厌的作品里又多出了带熊孩子去游乐园的vlog,还分了上中下三集。   他带带李芃芃这种不懂事的还成,在龙凤胎那种机敏聪慧的小孩面前,整个人被欺压得颜面无存,成年人的尊严一败涂地。可恶,世界上怎么会有这么调皮的小孩啊!!!   但粉丝爱看他和小朋友们互动,天天催更,他不得不多录了两期。   楚瀛是他的专用摄影师和助理,鸡毛蒜皮的小事一多,两人很难不吵架,有次他逛街到半路赌气,不走了,坐在街边长椅上发呆。楚瀛把他生气的背影录下来,然后去最近的商场给他买了一只超大号的大白鹅——他床上之前有一只,每晚要抱着睡觉,后来放进洗衣机搅坏了。   他领口还卡着微型摄像机,听到有人叫自己,一回头,正好拍下了楚瀛抱着大白鹅的画面。   一个周身穿黑色、高瘦俊雅的年轻人,抱着极不协调的笨重大白鹅,即使裁掉脑袋,那形象也非常符合大众对某一类男朋友的幻想,丁厌到家把两个视角的视频剪了剪,发出去,火了。   让他三天涨粉80万的那种火。   有很多人说这是演的,拍段子,他觉得不必要澄清,便没理会。然而谣言的发酵和传播速度永远领先于真相,一时间有关他是专业模特,背后有大公司操作,视频全是剧本,性取向和穿女装纯属炒热度立人设的流言传得沸沸扬扬。   并且又有认识他的熟人爆料了——他是直男,大学和工作期间换过多任女友。   这让丁厌身陷囹圄、束手无策。他过去是直男且换过多任女友——两件事皆属事实,如果回应解释只会越描越黑,于是他把那条作品隐藏了,不发动态消失半个月,冷处理。   从此他只专心拍单人视频,不再让楚瀛出镜。   但一波未平,一波又起。为了探究他的经历与作品究竟具备真实性,还是纯粹作秀,他分享女装穿搭的小号被营销号挖出,使得他的id又被推上风口浪尖。   他看过最离谱的言论是:他其实是个女人,后来做变性手术换了身份,男朋友不离不弃,两人一起开公司做短视频。   丁厌对网友们的异想天开和杜撰能力佩服得五体投地,但他着实没有能力处理这些公关危机,只能钻到楚瀛怀里求安慰。   “需要我帮忙吗?”楚瀛问。   “不要……”他决定做这份工作的那刻起,就下定决心不会仰仗倚赖他人;倘若连这点小坎坷都抗不过去,还要楚瀛插手帮他解决,那他不如注销账号,在家当米虫性价比更高。   “随他们去吧,反正我最近剪视频剪够了。”丁厌体会到了挣钱不易,那些不畏惧人言籍籍、坚守本心的大网红和明星们,都有一颗钻石心脏吧……不,也可能是因为挣得太多了。   但他确实一颗易碎的玻璃心,多少钱都买不来,所以急需自我疗愈。   “我们去旅游好不好?”他对楚瀛说。   “好,你想去哪里?”   丁厌顿时满血复活,开电脑找景点做旅游攻略去了。   ***   这次旅行是为弥补夏天的遗憾,但丁厌并未选择热带岛屿或温暖如春的地区,而是拉着楚瀛直飞巴黎,下飞机换乘火车,去了诺曼底大区的北部,在海边遥望英吉利海峡和对岸的英国。   这个季节来海边的人少,天空是雾蒙蒙的青灰,蓝色海面衔接着金黄沙滩,悬崖上生长着翠绿的冬青树。   丁厌裹着围巾,在风里被吹红了脸,他得意地说:“这种人不多还风景好的地方,是你想来的吧?”   楚瀛不给他留面子,道:“虽然很感谢你考虑我的感受,但这个地方我小时候每年夏天都来,没什么新鲜感。”   丁厌用膝盖踹他,“你怎么给脸不要脸?”   楚瀛:“我破罐破摔了,毕竟你经常说我不要脸。”   丁厌不再接茬,他最近想通了,口角之争没意义,输了就输了吧!   但输了总会想赢回来,没办法,他就是又菜又爱犯倔。到了温暖的酒店,他从行李箱拿出一套特殊的衣裳换上。那不能算衣服,因为一片布都没有,只是一些金属细链子合成的织物,串连的银珠披拂成帘,形似流苏,堪堪地遮挡住胸前。   下腹是一条同材质的闪亮鱼尾,挂在腰上有些沉,“非人类感”十足。   然而事实证明贴身穿戴的饰物还是选质地柔软的好,到了床上,那些链条在他全身硌出红印,难看到他想哭死,哀叹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不过如此。   楚瀛乐得欣赏他自我挣扎的凄楚模样,不过欣赏完了,仍然温柔地吻过那些交错纵横的淡红痕迹,手臂被碾出的褶纹微微凸起,皮肤带着略高于体温的热度。   丁厌一鼓作气把自己扒光了,缩进被窝,还好是什么都不穿舒服呀,不然怎么对得起这么贵的床。   楚瀛说小时候自己每年都来,并不是假话,第二天对方就带他去了一间位于乡间的小别墅,尖尖的屋顶、红色的墙,还有一座美丽的小花园。   丁厌:“原来有钱真的能天涯海角、遍地为家……”   “这是我母亲留下的遗产之一,我二哥不要,让给我了。”楚瀛道,“所以,你的确可以把这里当成家,想来就来。”   房子请了当地人负责看管和打理,一通电话便召来了一对白发苍苍的白人老夫妻,给他们送来钥匙,和一篮子从自家农场采摘的新鲜果蔬。   房子年代久远,灰尘重,还没有暖气,只能烧壁炉。丁厌在炉边铺了一张崭新的毯子,趴在抱枕上追剧。   可是剧实在不好看,所以他抛弃了平板,调转方向,重新扔下抱枕,趴着看坐在沙发里看书的楚瀛。   楚瀛热爱看书,那些书丁厌看不懂,所以他没想过与人分享阅读心得。趴累了,他仰躺着倒下去,三个抱枕叠出的高度,足够使他的头倒悬在枕边,在颠倒视野的内,继续注视着不远处的人。   颠倒的世界很新奇,丁厌从中窥探出一丁点微末的异常——楚瀛并不是很专心,每阅读两分钟,就会朝窗户投去四分之三的视线。   丁厌观察了片刻,问:“你在看什么?”   “那扇窗前,以前有一张书桌。”楚瀛望着那里,“每天下午,我妈妈都会在那里工作,她不想我出去乱跑,所以会找一本书给我,让我坐在这儿看,等她工作结束了,就来和我讨论书里的故事。”   丁厌的裤管宽松,小腿勾着前后晃荡,布料下滑露出一截小腿肚,“那张桌子现在搬去哪里了?”   “忘记了。”楚瀛收回目光回到书上,翻过一页,“人的生活就是这样,你认为一成不变、索然无味,其实有些人和物,何时走出了你的生命,你不会知道。”   丁厌低低笑着,“你这话说的,仿佛你活了好几十年了。可是你才不到30岁,与其缅怀往事,不如走入未来。”   “未来?”楚瀛对这个字眼持无所谓的态度,问,“那你的未来里有什么?”   “有我想要的一切!”丁厌的脑容量无法支撑他思考深奥的哲学命题,他提议,“我们来看电影吧?大西洋太美了!我想看关于大海的题材。”   楚瀛应景地给他放了一部《碧海蓝天》。   看到结尾,丁厌居然罕见地深受感动、湿了眼眶。   然后一整晚都被淹没在影片带来的感受中。   夜晚躺在咯吱作响的古董床上,他四肢紧紧缠绕着旁侧的人,他多希望自己能变成一床被褥或一捆绳子,把楚瀛严密地裹进身体里。   “你贴得这么近,我没法睡觉。”   “不行,我怕我睡醒了,你就变成海豚游走了。”   “你多虑了,我和电影男主角不像,我没有穷尽毕生也要追逐的理想。”   “孤独就是你的理想。”丁厌说完,诧异自己还能脱口而出这么文艺的句子,但不太应景,他感到无地自容,埋头在楚瀛颈肩乱蹭,“我不管啦,就这样……我就要这么睡……”   但抱得那么紧,怎么可能睡得着,于是两人只能在床上滚来滚去,不知疲倦。   过度放纵会使作息昼夜颠倒,尽管每天黎明才能在倦怠中睡去,丁厌却不想纠正或脱离这样醉生梦死的状态。   那部电影唤醒了他内心的恐慌,他热爱现在的生活,傍晚起床站在阳台上俯瞰这座宁谧安静的小镇,他变得开始向往一成不变和乏味。   好希望永远留在这里,生活静止在这一刻就好,什么都不要发生。   可惜万事万物终归有尽头,十二月初,丁厌因姐姐打来的电话中断了无忧无虑的假期。   丁茵餐厅的筹备进入收尾阶段,预计圣诞节开业,想请他回去帮帮忙。   收拾行李的那天,丁厌找不到自己的耳机了,他在卧室里翻箱倒柜,找遍了每个角落,最终耳机没找到,倒是意外获得了一本纸页泛黄的日记。   它落满了尘埃,被遗弃在柜子和地板间的缝隙里,他用沾了水的毛巾擦干净封皮,翻开的瞬间依然被扑面而来的粉尘霉灰呛得咳嗽。   第一页是用铅笔歪歪扭扭写着的两个汉字,字迹一看就属于还在学写字的小孩,控制不了笔锋和力道,“楚瀛”两个字的偏旁部首严重分家,却又写得极其认真,一笔一画完整齐全。   我看一看,他会生气吗?   丁厌转动脑筋,说不准自己偷看了会酿成何种后果。但以年份而论,恐怕连楚瀛自己都忘了还写过这么一本日记吧?   他在还给楚瀛和先偷看一眼之间自我博弈,但没能抵抗住好奇心,翻开了第二页。   这不是一本寻常意义上的日记。可能得到它时,楚瀛的年纪还小,中文不够好,写得最标准的就是自己的名字。   每一页记录的段落句子更像启蒙教育阶段的孩童学习造句。比如:   1.今天,吃了苹guǒ,味道坏。   2.哥哥dǎ我的头   3.今天是礼拜六,天气qíng lǎng   4.看书是累的,想玩   从这个时期起,就能看出是个执拗的小孩了,即使只是写给自己看的日记,也绝对不用英文蒙混。   读到“有cì在花园,chuō我,疼”的时候,丁厌嘴角上扬,想象出一个表情冷淡的小男孩在楼下的花园里被花藤或荆棘扎到手的画面。   由于每篇内容不多,还只写了半本,丁厌十来分钟就翻阅完毕。   那些写不出的名词,楚瀛都用简笔画代替了。   有一页是“想吃,妈妈做的↓”,然后下方空白处画了一个圆圆的馅饼,中间有五角星的形状。   旁边是一个哭鼻子的小人儿。   啊,真可怜啊……想吃想的都哭了,不知道最后吃到没有。   哈哈哈,笨蛋,为什么不直接跟你妈妈说呢?   丁厌用手机拍下这一页,并把日记本塞进了行李箱最底层。 第61章 首饰盒22   餐厅开业在即, 丁茵白天忙着招人培训,晚上还要留在后厨,和林睿讨论菜单和试吃新菜品。   她着急让丁厌回来帮忙, 是这些天每晚为了试菜而加餐,体重猛增了5斤, 她可不能再这么吃下去了, 只能求助于随吃不胖、还有丰富探店经验的弟弟。   丁厌得了这份美差, 天天有不重样的佳肴美酒换着品尝,快乐不必言说。   但他也没闲着, 度假时拍了很多视频,这些素材剪好了都是他的存货, 每天都能发新作品。   他消失了一月有余, 再冒头, 评论区的吃瓜路人和黑粉都已不见, 只剩下铁杆粉丝们;纷纷赶来评论“失踪人口回归的第一件事就是撒狗粮[泣不成声]”“哥夫又带你去天堂浪漫了吗[看]”“我能不能变成你们的挂件跟着去”“下次带我吧”   虽然热度降下来了,但丁厌其实更喜欢这种不温不火的氛围,愉快地保持每日8点准时更新。   丁茵为新店开张正加班加点地给新员工做培训,丁厌一并留下参加,因为姐姐说可以给他发领班的薪水,有他这么个漂亮的人点菜上菜, 是吸引顾客的活招牌。   然而在指导餐饮服务这件事上,最专业的人是楚瀛, 毕竟只有他是真的在餐厅里端过盘子。   丁厌吃着切得薄薄的腌火腿肉, 问:“你只是体验生活, 为什么要干两年呢?”   楚瀛把他们当作顾客, 扮演服务生挨着给他们倒酒, 说:“想试试看, 靠打零工攒到钱能买得起什么。”   “谢谢。”丁茵摆正酒杯,“那你最后买了什么?”   楚瀛放下醒酒的玻璃器皿,回到座椅上,回答:“一只花瓶。”   姐弟俩都笑了,一旁头戴厨师高帽、片着火腿的林睿点评道:“不失为一种行为艺术。”   丁厌讲话不太分场合,他想着林睿是姐姐的旧相识,那也算自己人,说起私事并不避讳:“姐,你这几个月常回家吗?见过我爸妈没有?”   “我边带孩子边工作,还要处理一大堆杂事,哪有时间回去?”丁茵瞧他的脸色,一猜即中道,“怎么?你们俩露馅儿了?”   丁厌把八月初在家和他妈吵架的经过一说,担忧道:“我妈四个月没理我了,不会是不认我了吧。”   “哪儿能啊,我爸不认我,你妈妈也不能不认你。”丁茵思索道,“我爸妈什么都没说,应该是还不知道,二婶并没有告诉他们。她这几个月可能过得比你还煎熬。”   “煎熬什么?”   “做心理斗争吧,唯一的儿子走上不归路,换做是我也会难以接受。”   丁厌:“姐,你也这么封建吗?”   “我只是打个比方,”丁茵说,“我不介意我的孩子和什么人结婚,但他们如果误入歧途、不思悔改,我会很痛苦。在你妈妈眼里,你和男人在一起,就是歧途。你可别盼着这种观念一朝一夕就能改变,只能靠时间去磨,日子久了,不接受也得接受。”   她考量着,眼睛在他们俩身上打转,“你们是决定好要……?”   “我们要结婚!”丁厌颇有信心道。   “好吧,祝你们俩能成功。”丁茵举起杯子,敬这对不知天高地厚的小情侣。   餐厅关门前,丁厌把林睿叫到旁边,给他看手机相册里的照片,问他见没见过这种食物。   “哦,这是Mince Pie吧,英国人过圣诞节时餐桌上常见的一种甜点。”林睿问,“你想吃这个?”   丁厌压低声量道:“我不想吃,但我想做这个,你会做吗?能不能教我?”   林睿:“这很简单,我回头把配方发给你,你家里有烤箱就能做。”   “不不不,我不能在家里做,我不想被发现……”丁厌难为情道,“而且我特别笨,自己做不知道会失败多少次,我想你手把手地教我……”   林睿想,这对姐弟的性格竟无半点相似之处。   丁茵在他们那一届是鼎鼎大名的校花,不仅漂亮成绩好,还情商高会做人,从不自恃美貌横行霸道,在同性和异性间的口碑印象都极好。多年未见,此番再度重逢,她的美丽与智慧比起从前只增不减,所以林睿愿意与她合作这份事业。   他听说丁茵有个关系好的堂弟,第一次见面还挺吃惊,居然是个留长头发的男孩;其实已经不是孩子了,但作为大人却又不够成熟。近些天的相处下来,他对丁厌的个性有了大致了解,说恃宠而骄有些严重,但的确不是一个圆滑聪慧的人。   不过精明世故的人见多了,难得遇到个缺心眼的,倒也不讨厌。   “好吧,不过你男朋友不会误会吧?”林睿问得比较直接。   不是他想太多,而是他曾在国外兼职过私家烘焙课老师,教一些家庭主妇做法式甜品;“手把手教学”本来就是个很拉近距离的事,某次教一名亚裔主妇做马卡龙时,他差点挨了她丈夫的胖揍,从那以后,他就对这类事比较敏感了。   丁厌长得秀秀气气的,还有个快1米9的男朋友,别的不说,这间餐厅是多亏了楚瀛帮忙才开起来的,他真不敢有丝毫僭越或冒得罪人的风险。   “不会呀,他很拎得清的。” 丁厌说,“但如果他私下来问起你,你就说我是来跟你学做铜锣烧。”   林睿:“为什么是做铜锣烧?”两种食物八杆子打不到一起。   “因为我喜欢哆啦A梦。”   “明白了……”   “那就这么说定了。有什么材料是需要我准备的?”   “不用,我会备齐的。”   丁厌笑容灿烂地拍他的肩道:“那谢谢你啦!”   “不客气。”林睿汗颜,他鲜少见到性别男的人能笑得这么……无害?纯真?   搞定了一桩大事,丁厌满面春风地走在冬季的寒夜里,今天他和楚瀛都没开车,他们准备走一走,搭最末班的公交车回家。   楚瀛:“你去找林主厨做什么?”   他果然问了!丁厌转动眼珠,保留悬念道:“你猜猜看呢?”   “总不能是学做饭吧。”   “我怎么就不能学做饭了?”   “因为你说过你懒,还不喜欢油烟味。”   “这不是要跟某人结婚了吗……”丁厌瞅向别处道,“我当然也要学习上得厅堂、下得厨房的美好品德……”   谁知楚瀛较真道:“你不用学做你不喜欢的事。如果你不想吃我做的饭了,我们可以请佣人。”   我们俩那房子加起来才多大,还请佣人,真不会过日子!丁厌在心里叨咕着,又说:“不是!是我想吃铜锣烧了,感觉吃自己做的,会更有意思……”   “你为什么不告诉我?我可以先去学,学会了再教你。”   “那不是多此一举吗?”   楚瀛知道这是和他脑回路没对上,只好笑笑,不说话。   丁厌补救道:“我要是学会了,第一个做给你吃!”   楚瀛举起他的右手,翻来覆去地看了看,说:“我不太期待。”   “为什么!”   “因为感觉会很难吃。”   丁厌微微张大嘴,许久才缓过气道:“你还真敢说啊……”   楚瀛:“我对你的坦诚体现在方方面面。”   哇哇哇啊啊啊,好想打他,好想!   丁厌攥紧了发痒的手指,握成拳塞到外套衣兜。呼,心平气和才能长寿。   冬天的夜晚,街道比春夏季清冷寂寥,行人都将半张脸埋在围巾里,步履匆匆往家中赶;有他们这番闲情逸致的,放眼望去找不到第二对。   丁厌在路边的水果店里买了几斤草莓,没洗过不敢吃,可是又馋,只能眼巴巴瞧着。   “吃吧,吃不死人的。”楚瀛说。   “也有道理!”丁厌拿出一颗大的,先分享给对方,“来,你先请。”   楚瀛若无其事地放进嘴里咬下草莓的尖角,给他做示范道:“你看,死不了,很甜。”   丁厌才不傻,他可不会直接吃,没洗过的草莓上有农药、泥土和细菌;楚瀛可是吃过松鼠的人,这他不能比。   为了掩盖自己依然不敢吃的胆小,他说道:“不知不觉的,我们都在一起八个月了。”   楚瀛吃完一颗草莓,并不贪嘴,应道:“嗯,马上又是圣诞节了。”   “你有没有什么新年愿望?”   “你想知道我的愿望?”   丁厌:“想呀,你愿意说给我听吗?”   楚瀛:“我好像,没有什么能谈得上愿望的期待。就算有,也很空泛,像事事顺心、身体健康这些事,光是祈祷并没什么用。”   “没有更具体的了?”   “没有。”   丁厌不理解道:“怎么会没有呢?你新的一年,没有一定想要得到的东西,或必须要做到的事?”   楚瀛思考过后,慎重地回答他:“没有。”   “和我结婚也不算吗?”   “那不是愿望,那是计划。”   丁厌挠挠脸,“有什么区别?”   “当然有,”楚瀛说,“愿望是虚无缥缈的,而计划是缜密可控的,会被执行落实的。”   “为什么结婚这么一件浪漫幸福的事,到了你这里就变味了呢。”丁厌显得很困扰。   “哪里变味了?我们的婚礼能如期举行的话,还是可以很浪漫幸福。”   “啊,婚礼……那我是不是能穿婚纱了?”丁厌深呼吸,心脏砰砰乱撞,“天呐……我这辈子还能有机会穿婚纱呢。”   “你喜欢婚纱?”   “婚纱那么隆重华丽的裙子……我怎么会不喜欢!”   “嗯,那这个要从长计议了,婚纱还是量身定制的好,工艺复杂的裙子,工期通常不会短。”   丁厌的手按在自己的胸口上,“好激动,不行了,今天先不谈这个了,不然我晚上该睡不着了。”   楚瀛:“至于吗?”   “所以说你们都不懂。”——不懂我对裙子的热爱,不懂我对美丽的极致追求!丁厌憧憬着自己穿上婚纱的场景,顿时热泪盈眶,呜呜呜,此生无憾了。   ***   Mince Pie的馅儿既可以放水果干,也可以放肉。丁厌亲手实践时,才发现要声色不露地观察一个人喜好并不简单。   他每天都买不同种类的水果回家,看楚瀛更爱吃哪一样,可是楚瀛不挑食,给什么都能吃得干干净净;他不信这个邪了,趁人吃水果的时候坐到近处,悄悄看对方最先从果盘里拿起的是什么。   盘子里有新鲜的蓝莓和蔓越莓,切丁的苹果和黄桃,楚瀛右手捧着书,左手伸到盘边,拿起了一枚红色蔓越莓。丁厌咽了咽空气,那么酸涩的口感,真亏了这人能吃得下去啊……   楚瀛面无表情地吃光蔓越莓,再依次吃苹果、蓝莓和黄桃,每样都吃完了,合上书,端着脏盘子去厨房冲洗,放入橱柜。   :他喜欢吃新鲜蔓越莓   丁厌记录在手机备忘录里,然后切换界面,继续上网冲浪。   他微博小号的评论区沦陷了,两个多月没po新照片,旧图的评论区都是议论他性别的,许多人骂他男装女骗流量,不要脸。   这可太冤枉他了。他搞这个小号的初衷是建一个私人存图领地,后来关注的人一多,才有了点分享穿搭的性质,但他从没有骗流量啊,是流量自己找上门的!   而且他从头到尾都在资料卡片上填了性别男,怎么就成了他骗人了!这冤得老天爷都该在明年六月为他下一场飞雪。   不过也有些不介意他性别的颜粉身材粉,在下面疯狂表白“我就知道你是天上地下绝无仅有超越性别界限的完美人类!”   真会说话,嘿嘿。丁厌给夸他的全点了赞。   楚瀛坐回原位,书看够了,也拿起手机打发时间。   受丁厌的影响,他在慢慢熟悉各个社交平台和论坛的玩法,八卦娱乐小组他看不明白,不知道那些网友提到的人是谁;微博不爱发,广告太多。而短视频,他更倾向于认为这种产品是外星人为了拉低人类智商而精心策划的阴谋。   所以他最常逛的地方是丁厌弃之不用的星球。   他和里面的常驻用户们没多少共同话题,但这个论坛的板块之多,还有“探索频道”和“美食区”,用于交流旅游经验、户外资讯和菜谱,他偶尔会发言。   像是“私密趣事”之类的限制区他就顶多围观潜水,因为版规只鼓励有实质意义的发言,只回复“6”“学到了”或纯符号表情之类的,会被扣除积分;另外就是,这里的构成主体为异性恋男性,同性属于小众话题,不受欢迎。   不过今天有个帖子让楚瀛很有点进去的欲望,标题叫:【求助】友友们,谁来教教我怎么追到女装大佬? 第62章 首饰盒23   【求助】友友们, 谁来教教我怎么追到女装大佬?   喝不***根 [楼主] 发表于 20XX-12-06 10:02 只看TA   :看上了我们学院里一个伪娘,他穿女装的样子太是我的菜了,又高又瘦, 还会抛媚眼,小妖精似的!我是双性恋, 男女都谈过, 想试试看能不能追他。求各位兄弟支支招!小弟在此拜谢了!   863***212 [2楼] 20XX-12-06 10:14   楼主能男女通吃, 那估计长相身材各方面条件都不错,最大难点是这个伪娘他万一不喜欢男人呢。。。。。。   Uyg***qwe [3楼] 20XX-12-06 10:17   我怎么记得之前有个自称是直男的伪娘来发过帖, 问被男人追了怎么办,好巧   鲨鱼***霞 [4楼] 20XX-12-06 10:23   楼上的, 我也记得那个帖子, 而且最后还真被追到了。来人啊给楼主上链接!   其***牛斗 [5楼] 20XX-12-06 10:25   又不是同一个人, 没有参考价值。追人法宝不外乎四个字:投其所好。楼主快去搞到那个伪娘的联系方式, 先网聊找找感觉。如果是喜欢男人的伪娘,说不定能被你个人魅力吸引,自愿和你ooxx   飞上***空 [6楼] 20XX-12-06 10:33   前两年睡过一个伪娘,很简单啊。扮成女人,还喜欢男人的这类,心理上都很自卑, 觉得自己怪异,融入不进社会, 有人愿意喜欢他们, 他们就很高兴了。哄两下就能到手, 前提你长得帅或身材不错, 实在不行也得性格好。   七色***兰 [7楼] 20XX-12-06 10:35   谁来讲讲, 伪娘的魅力点在哪儿?喜欢男人或女人是同性恋和异性恋的差异, 但伪娘是没有女人构造的假女人,说是男人更不像,楼主爱他们哪儿啊?   多容***ert [8楼] 20XX-12-06 10:38   同楼上。友好讨论,大多数伪娘都身材干瘪,胸也很假,比不上真妹子的。要说脸,那也没法比,要化很浓的妆来遮掩男性线条,不好看   Nico***kki [9楼] 20XX-12-06 10:43   7、8楼纯属没见识,少见多怪,还喜欢来破坏气氛。没看过人妖片吗?那身材还不火爆?留邮箱我送你们点种子?多睁眼看看世界再发言!   hjg的***tfss [10楼] 20XX-12-06 10:45   别吵架和歪楼,要发资源单独开帖,把这楼留给懂行的人   ……   楚瀛一路看下来,认为这个话题还是自己最有发言权。不过回复前他得先征求丁厌的意见,于是他问:“你介意我在网上发我们的照片吗?不露脸的。”   “发吧。”丁厌一口同意,不带犹豫的。露脸照他不会轻易答应,但不露脸的随便发,他发过太多了,不在乎多一两张。   “嗯,那我发了。”楚瀛全神贯注地在手机相册里挑选照片编辑回帖;他是永久会员,权限高,能发表带图回复。   Nath***wo [24楼] 20XX-12-06 11:26   给他买裙子,很多很多裙子。   [图片][图片][图片][图片][图片]   这些是他们刚在一起不久的那阵子合拍的众多照片中,较为吸睛的几张。因为拍摄时没考虑过往外发,所以衣裙样式和姿势风格都很大胆,丁厌最引以为傲的腰和腿都被着重表现了出来。   楚瀛发完便放下手机,捡起书继续看。   他并不是有多么喜欢看书,而是除了看书外,他找不到居家消磨时光的其他手段。丁厌不是特别喜欢和他在白天卿卿我我,虽然偷看了他一上午,却不坐到他身边,而是宁肯自己趴着。   偶尔勉强一次两次的,姑且算情趣,次数多了就惹人厌烦了,这点他还是心知肚明。   “等等,你把我照片发去哪里了?”丁厌时隔半小时,终于想起问道,“你不是不用社交网络吗?”   楚瀛的朋友圈是空白,微博注册了一年多了,什么都没发过,只给他点点赞。   所以丁厌想象不出,一个表达欲淡薄至此的人,为什么会突然想发他的照片。   ——难道是专门发给谁看?   “没什么,就是论坛里。”楚瀛回答。   丁厌将信将疑,摊手道:“手机给我看看。”   楚瀛二话不说地递给了他,并说:“屏幕锁密码是你的生日。”   我好像又被秒杀了……丁厌郁闷地输密码解锁,屏保解除后进入的界面是他所熟悉的网页论坛,手机模式的字体较小,但不影响他辨识出这是星球的帖子页面……   他划到主楼先看内容,心中一惊,联想起自己发过愚蠢求助帖,要命了要命了;再刷新看回复,楚瀛发的五张图片撑大了楼层,但必须要说,挑得真好,是他喜欢的五张。   而下面已新增加了数条回帖。   祁连***红 [25楼] 20XX-12-06 11:30   我靠,楼上这也是伪娘??逆天的腰臀比!   xsz***521 [26楼] 20XX-12-06 11:31   24L的大佬能不能单独出去开个帖子?你这小妖精的皮肤白的发光了……建议给大家伙儿多发点福利   坑爹***48 [27楼] 20XX-12-06 11:33   支持楼上,24楼的层主,你真有艳福,恳请你发发善心   葬仪***之雨 [28楼] 20XX-12-06 11:33   我就不信你们没看出24楼发的照片里,他开的车是保时捷   福大***zcd [29楼] 20XX-12-06 11:34   有钱人啊,建议删掉,对我不好   青山***独往 [30楼] 20XX-12-06 11:35   28L不提醒,我真没注意到车,全程看身材和裙子去了,p3的裙子是Alexander McQUEEN的?我女朋友超想要,但我嫌贵没送她,她已经一星期不理我了,唉。   喝不***根 [楼主][31楼] 20XX-12-06 11:36   24L你来炫富的吧!!!我买不起这么贵的裙子!!!   ……   丁厌还回手机,说:“你不许单独开帖发给他们看!当时他们那么说我,还把我出糗的帖子加精了……我再也不会混这个论坛!”   楚瀛伸手来接,“好的,我不会开贴发的。”   “不对,”丁厌又反悔不还了,拿着他的手机研究,“你怎么可以带图片回复?我就不行啊……”   楚瀛放下手,道:“因为我是「有钱的大爷」”   丁厌把手机砸他身上,“我去你的吧!”   楚瀛:“……”   ***   林睿将揉好的面团覆盖上保鲜膜,放进冰箱里冷藏,说:“记住,是冷藏30分钟。”   丁厌拿笔用心记着。   “在水果丁里加入红糖、盐、姜粉、豆蔻、肉桂粉。”林睿将一盘子的多色调料粉倒入碗中,“再加橙汁和白兰地,你过来,看清这个用量,要能淹没碗里的水果丁。”   “哦哦……”丁厌边看边写。   “搅拌好后盖一层保鲜膜,放到旁边。接下来是给模具涂黄油和擀面。”   林睿先给小碗状的模具刷上溶化的黄油,待冷冻在冰箱里的面团稳定,将其取出夹在两张烤纸间,用擀面杖擀成2毫米厚的薄饼。   “两毫米……”丁厌不错过一丝细节,等人擀完面皮,还蹲下去从侧面检视面饼的厚度,“这就是两毫米啊……”   用林睿的眼光看,他笨得有点离谱。不是智力过低的那种笨,而是……呆?木讷?不好形容……总之,不至于使人火冒三丈,但会令人无语。   “亏得你长了张不错的脸蛋啊。”林睿在法国待得久,学到了当地人的不吐不快和不拘小节的嘴毒,“否则就冲你这学习能力,哪儿能有饭吃。”   “可是我很努力啊!”丁厌不是头一遭被人骂蠢了,他早已学会接受“我就是不聪明”,但他还是很喜欢自己。   “确实。我能问问吗,你学做这种点心是为了什么?”林睿撕掉上层的烤纸,用带花边的模具把薄面皮切成不同的形状,有五角星和波浪纹的圆。   “不告诉你。”丁厌保密道,“这是我的秘密。”   林睿:“为了你男朋友?”   丁厌:“……猜对了,过分!”   “你这心思,是人都看得出来。”   “那他不会也看出来了吧……”   “这我怎么知道。”   林睿教他把切成圆形的面皮放入模具内,手指按压贴合,再用勺子舀起酒和果汁浸渍过的内馅儿,填到里面,做成了蛋挞的样子。   接着放五角星面皮盖住内芯,使五只边角与周围黏紧,留出的五个空隙是透气孔,刷上蛋液。   “最后一步是放进烤箱,180度烤15分钟。”林睿完成步骤,摩擦着手心,“等烤好了拿出来放凉,基本可以顺利脱模。”   “好,我懂了,”丁厌说,“但只是眼睛懂了,手不一定懂。”   林睿略感离谱道:“这是没有难度的甜点了,不可能学不会。”   “那是别人,我来做,失败率仍然有百分之五十……”   “为什么?”   丁厌:“可能就是你说的吧,我要不是脸不错,绝对找不到饭碗。”   林睿:“但你这人脾气好啊,说你你也不生气。”还会自我调侃,可以。   “我以前很爱生气,但现在……或许是因为赚到钱了吧,连胸怀都宽广了!”丁厌扬眉吐气道,“有钱真好啊!”   “……你还是赶紧走吧,影响我出菜了。”林睿眼不见心不烦地把他赶出了后厨。   那份林大厨亲手做的Mince Pie出炉散热后,丁厌浅尝了一块。以他的口味来论,不好吃……   因为是随便做做,便用了现成的水果。苹果烤熟后真是难吃,他不喜欢。   不过他的任务就是试吃菜品,所以这六枚,他得全部吃完。   一口气吃掉了剩下的五个,他对熟水果馅儿的点心产生了深恶痛绝的心理,当天回家便拷问楚瀛:“水果和肉,你更喜欢哪一个?”   楚瀛在做饭,煎小羊排,香味飘散在整个屋子里。“水果和肉为什么要二选一?”   因为Mince Pie还能做成肉馅的,或果肉混合的……   丁厌:“我就问问,你快说嘛。”   “我喜欢水果配肉,比如黄桃配牛肉,无花果或苹果配鹅肝。”楚瀛说。   “好吧……”丁厌想吐血,他还得强咽多少黑暗料理啊。 第63章 首饰盒24   一转眼来到圣诞节, 楚瀛网购了一棵比人还高的圣诞树摆在客厅角落,树下堆着大大小小的礼盒,买的什么他都有些忘了, 总不过是丁厌看上的仙气美丽的裙子们和羊毛毡的摆件,还有给罐头买的新陶瓷猫碗。   丁厌对自己即将收获的大礼包一无所知, 回来的路上, 他绕道去一家花店取了楚瀛预订的圣诞花环;冬青和雪松树枝编织的半圆, 点缀着红珠和褐色球果,当悬挂在树尖时, 与铃铛、金球、松果相映成趣。   “这些都是给我的?”丁厌蹲在那堆礼物旁,受宠若惊, “你什么时候买了这么多呀……”   “是积少成多, 你不想要吗?”   “你这是浪费钱!”丁厌先拆了罐头的礼物, 那是只无花色的普通橘色陶瓷碗, 但看包装便知价格不菲。“以后买这种东西,必须先问过我!”   楚瀛:“那要不要把我的银行账户和信用卡交给你掌管?”   “不要,我才不要管你的钱!”他理财上没什么天赋,自己的钱还管不过来呢。   “先吃饭再拆裙子?”楚瀛摆好餐具,问他的意思。   “你说的对。”丁厌放下猫碗,去洗了洗手走到餐桌旁。   他是见过世面的人了, 不会再看到漂亮裙子就猴急,但内心仍然在偷笑, 看到盘子里的大龙虾, 笑容愈发明显。   丁厌吃着他最喜欢的龙虾肉, 问:“你今年不回家, 没关系吗?”   楚瀛答:“没有人的房子只叫住所, 不叫家。”   “可是你去年还是回去了呀。”   “今年我有新家了。”   丁厌笑嘻嘻地说:“你又花言巧语。”   楚瀛觉得他一颦一笑皆生动活泼, 跟着笑道:“你姐姐的餐厅,还忙得过来吗?晚上用不用我去搭把手?”   “人手肯定够用的,你就别去啦。”小小一家餐厅,怎么敢劳您大驾……   丁厌切开炖烂的番茄,里面裹着白嫩的鳕鱼肉。虽说楚瀛对自家人没有感情和留恋,但他还是会情不自禁地想象,过去认识的楚瀛的人,要是知道这位公子哥本质恋爱脑,愿意为爱洗手作羹汤甚至端盘子,不知将作何感想。   ——我罪孽深重啊……   ***   丁茵的餐厅实行预约制,开业当天的座位有一半是丁厌订走了,预留给他邀请过的联系人。   每次他试吃了林睿推出的新菜,都会录视频和拍照发到朋友圈,想先混个脸熟,之后打广告才更出效果。   给他朋友圈点赞的人数量之多,Johnny也在其列。于是丁厌试探地私发了一条微信:圣诞节能请你吃饭吗?   Johnny:哼,我就是在看你什么时候邀请我   :QAQ先前太忙了……   Johnny:开餐厅不请我试吃,那你就白开了。那就这么着,我多带俩朋友来/龇牙   :谢谢谢!多谢J老板捧场!   他给Johnny预留了一张长桌,以便对方呼朋引伴。可不到半天,就有别人闻讯而来。   马铃薯:你请了Johnny,不请我?   丁厌想了半天这个马铃薯是谁,回忆了三秒,赶紧把人备注改成了马凌峰。不是他故意打错,是那天喝了酒犯晕,手残了。   :请你请你!你也来!   马凌峰:好勉强   :额,那你别来了   马凌峰:我要来!位置给我留好!   :OK   除了这两尊大佛,丁厌还给丽娜、莫梨、佳媚和学长分别留了桌子,发消息通知他们可以多带两位朋友来。   圣诞节是周六,大家都有空,只有莫梨说自己有约了,改天再来捧场。   :你有男朋友了吗T-T   莫梨:不是,是我闺蜜来看我,我们要去泡温泉/害羞   :嗷!   丁厌把自己的业绩分享给姐姐邀功,丁茵掐他脸蛋,夸他能干极了。他美滋滋地溜进后厨,在林睿眼皮子底下晃来晃去,检查自己晚上要用的食材;先把做馅儿的水果丁和肉切好,倒果汁和酒泡上,封口放入冰箱。   餐饮业的忙是字面意义上的脚不沾地。尽管店里不缺服务生,但熟人登门,丁厌自然要亲手服务,他也干不了啥,只能点点菜、摆摆盘子、推销一下红酒。   Johnny不愧是交际王者,带来了一整个大家族,全是浓妆艳抹的美妆达人和潮里潮气的博主,来了先让助理一顿咔咔狂拍,阵仗是大了些,但后期体现出的宣传效果确实很有力度。   这一桌由丁茵亲自招待,等轮到丁厌去送酒,Johnny拉着他的手啧啧称奇:“宝贝儿,你家祖上是出过皇后贵妃吗,怎么一个二个都长得那么好看。你姐姐太会说话了,她结婚了吗?”   “结了。”不仅结了,连孩子都上小学了。丁厌忙得冒汗,没空瞎扯,送完酒了事,马不停蹄地赶去另一桌。   丽娜带来的是她的发小,即便是今天,她也没有在着装上多做打扮,照样寸头运动鞋,连包都没拎一只。   “诶,你男朋友不在啊?”丽娜左顾右盼着,然后指着丁厌给朋友介绍,“这是我跟你说过的那小家伙,漂亮吧?现在可火了,大网红。”   丁厌被夸得不好意思了,点完单脚底抹油溜走。   学长和佳媚也各自带着要好的朋友来了,可惜中途出了小岔子,位置不够,丁厌连连道歉,给他们四个拼成一桌;幸而都是一个公司的人,平常没少打照面,同桌用餐不会太尴尬。   而后是马凌峰戴着一顶渔夫帽和墨镜口罩姗姗来迟,他身边陪着两女一男,看不出是工作人员还是私下的朋友。丁厌给他预留的席位十分隐蔽,马凌峰也很懂事,点了一瓶最贵的酒。   今晚就餐的顾客无论身份关系,都予以菜品环境好评,从光盘的概率上看,不像是碍于情面的客套话。   Johnny的两个朋友意犹未尽地说今天吃不下了,改天想尝尝别的主菜,并当场预订了元旦节的晚餐。   夜里十一点半,送走最后一桌客人。丁厌累得瘫倒在椅子里,可他只休息了十分钟,就去后厨洗手穿围裙,挽起袖子和面。   ***   西餐厅下班晚是常态,楚瀛没抱希望丁厌能早些回来陪他,但凌晨一点半了还在磨蹭,怎么都有些说不过去。   1:45分,终于等到人进家门。   丁厌指挥他去餐厅坐好,然后捧出一只方方的纸盒,郑重地送给他。   楚瀛揭起盒盖,里面是二十枚整整齐齐的Mince Pie,一种他幼年时常吃的甜点。   丁厌又神神秘秘地去拿出一本笔记本,推到他面前,说:“这是在你家海边的房子里找到的,应该是你小时候的东西。”   楚瀛翻开那本日记,思绪像编织中的蛛网,带他回到二十多年前,他还只有五六岁的那时候,真怀念。   “是我的。”他说。   “我偷偷看了。”丁厌问,“你不会怪我吧?”   “不会。”   “尝尝呀。虽然不知道你妈妈做出来是什么味道,但我就只能做到这个程度了……”丁厌很沮丧。   楚瀛拿起最左边的一块,点心还带着出炉不久的温热,外皮酥软,蔓越莓果肉的内馅儿有浓浓的酒味。   “我尝试过做各种各样的口味,但想到你最喜欢吃蔓越莓,所以加的最多。”丁厌期待道,“怎么样?不是非常难吃吧?”   “其实……”哪怕不合时宜,楚瀛依然道出了真相,“我不喜欢吃蔓越莓。”   “啊?”丁厌的表情宛如心脏在流血,立即反驳道,“怎么会呢,我观察你很久了,你每次都最先吃蔓越莓。”   “那是因为我习惯先吃酸的和苦的,再吃甜的。我喜欢蓝莓和黄桃,把不喜欢的先吃了,剩下的就全是喜欢的了。”   丁厌把盒子拖回自己那边,盖上盖子道:“那别吃了……全放了你不喜欢的……”   楚瀛制止道:“不,谢谢你,我会吃完的。”   “不行!”丁厌果决道,“我是希望你喜欢,并且吃的开心,才千辛万苦给你做的。如果是强迫你吃不喜欢的口味,那不就成了我自我满足了吗。不行不行……我不要那样。”   “可这是你千辛万苦做的,我不想辜负你。”   “没关系,我在学做的期间,自己吃不完也丢了不少。”丁厌想到这大半月自己吃过的试验品和残次品,嗯……浪费食物也不完全是缺德。   “你这个月每天回家那么晚,就是在练习给我做吃的?”   “对呀……”   “谢谢你。”楚瀛再次道。   丁厌:“是我要谢谢你啦。如果不是你,我可能这辈子也不会想要主动给谁做饭。我相信,你并不缺愿意为你送惊喜的人,但你把这个机会给了我,我好开心。”   好傻,但是好可爱。楚瀛说:“看到你,我总是忍不住想,老天终于把我缺失的快乐还给我了。”   丁厌被动听的话哄得眉开眼笑,道:“大恩不言谢!你就用你下半辈子来报答我吧。”   “好。”   “答应得这么爽快……”   “毕竟求之不得。”   “不过……”丁厌支支吾吾地说,“我以前想的都是,如果能一辈子不结婚就好了,那就能一直谈恋爱,不用泡在柴米油盐里消耗感情。但是当你提到想结婚,我又觉得婚姻生活没那么可怕了。我这么贪玩的人,居然会心甘情愿被你攥在手心里……”   丁厌显得很不服气,问:“对了,你后来有吃到你妈妈做的点心吗?”   “没有。她不喜欢进厨房,我也没有要求过。”楚瀛说,“这种甜点,换谁来做,味道都不会差很多,我那时只是羡慕别人能和妈妈一起做饼干和蛋糕。不过做不了吃不到,也还是长大了。所以……”   “你放心吧!”丁厌抢白道,“我不是你妈妈。我答应你的事,即使当时碍于一些原因做不到,事后也会补上的。生活没办法彻底理想化,不过我们有充裕的时间……一切自有安排!”   楚瀛望进他盈满亮光的眼睛,“那我能许个愿望吗?”   “你许啊。”丁厌左看右看,又道,“……是对着我许?”   楚瀛:“我觉得,对着蜡烛流星,或者神像许愿,都没有用。但向你祈祷的话,可能会奏效。”   丁厌感觉自己肩负起了圣诞老人的重担,正襟危坐道:“好,那你说。”   “明年春天,我们去山上看树吧。”   “树?”   “对,一棵很漂亮的树,要爬到很高的山上才能看到。”   一提到山,丁厌首先想到的是珠穆朗玛峰,再然后是华山,全是他不敢挑战的运动项目。他退缩道:“你看我这体力,也不像能爬山的啊……”   “所以,这是一个愿望。”   “行,那本神仙就答应你吧……”丁厌心道,嗯!明天开始锻炼身体!   有健康的体魄和充沛的力量,才能在生存之外,对抗生命中的种种摧折和迎接新的挑战;正如有富余的爱,才能顶天立地去爱别人。   他恍惚间感到,自己从缩头缩脑的蜗牛,变为了一株细弱却柔韧的植物,尽管仍不够坚强,但拥有密致的弹性和无限的生长空间。   “好喜欢你。”他不知道这么频繁的告白会不会很肉麻,但他就是想要说,“我好喜欢你啊!”   楚瀛微微笑道:“嗯,我知道。” 第64章 首饰盒25   餐厅才开业三天, 预约已经排到了半个月后,名人效应的加持是其一,其二还是胜在菜肴味美, 环境和服务的品质过硬。而且菜单每周一换,能让顾客每次到来都获得新的味觉体验。   丁厌一周只去工作三四天, 那些来抓他的粉丝可能扑空, 但无论见没见到, 都会带出新话题,还吸引了几位探店的美食博主前来打卡, 促使餐厅的名声与口碑越来越响亮,慕名而来的客人也源源不断。   忙碌而充实地过了一个月, 当丁厌再去看日历, 时间已临近春节。   餐厅节假日无休, 丁茵今年打定主意不回家, 只好嘱托他,如果回榆城,替她把孩子和年货带回去。   宏宏和霜霜这一年又长高了,丁厌印象中自己是读到四五年级才有他们俩这么高,现在的小孩不知道吃什么长大的,个头一个蹿得比一个猛。   “小舅, 你今年也不带女朋友吗?”宏宏在车子后座翘着腿玩switch,悠哉悠哉地问。   半大的小男孩, 就爱关注成年人的婚恋问题, 咸吃萝卜淡操心。丁厌冷声道:“你不专心打游戏, 信不信我把你的switch丢到马路上去?”   “那让Nathan再给我买一台。”宏宏有恃无恐。   丁厌:“没礼貌, 谁教你乱叫的?”   楚瀛:“没事, 他先叫我哥哥, 我觉得不太合适。”   “小舅,Nathan能教我写作业,你好像不能。你们是怎么成为朋友的?”   “我怎么就不能教你写作业了?”   “妈妈说,宁愿让我问她,也不让我问你。所以你肯定是不会啊。”   “……”丁厌想哭,学渣就没有自尊和未来了吗。他朝楚瀛撒气道:“你怎么不说话啊!你就眼睁睁看着我被一个小屁孩欺负!”   楚瀛说了句让他更气的:“这是你的家事,我不便插嘴。”   “你喜欢看我吃瘪……”   “我发誓我没有。”   “你有!”   后排吃薯片的霜霜将头凑到同一天出生的哥哥耳边,说:“你又害他们吵架了……”   宏宏用手挡着嘴,跟妹妹说:“小舅还是生气的样子最逗。”   嘻嘻嘻。两个小孩偷偷摸摸笑出声。   一路吵着到了家,丁厌死活不下车,要把这事儿掰扯清楚。   楚瀛好言相劝道:“孩子就像小狗,你想让他们对你心悦诚服,就要先在他们面前树立威信,我帮你还嘴也无济于事,他们只会更看不起你,认为你是只会告状的哭包。”   “那也不是你坐视不管的理由!如果他们是狗,我是哭包,你就是那个看着狗欺凌弱者的坏人!”   “好的,我坏。但关键是,你不能自认很弱。”   “我就是弱,我就是弱!你去年追我的时候还说呢,世界上的生物就是有强有弱,如果我需要被保护,你就会保护我!结果全是骗人的!”丁厌咬牙切齿道,“怪我太傻了,相信你的鬼话……”   楚瀛辩白道:“我愿意保护你,可你是成年人,他们是孩子,我能做的很有限。”   “你在找借口!”   见势头不对,龙凤胎不敢再顽劣,双双认错道歉——   宏宏:“对不起小舅,我错了,你们别吵架……我是故意的,都怪我。”   霜霜:“没错小舅,我哥他太调皮了,你揍他一顿解气吧。你别和你朋友吵架。”   丁厌:“谁跟你们俩说话了?闭嘴!”   龙凤胎缩着脖子,仿佛被他的气焰燎到了脸。   “你要是早点这么凶,他们又怎么敢骑到你的头上去?”楚瀛语调不变,平淡如初。   丁厌憋不住一肚子气,开门下车了。   “小舅!小舅!”兄妹俩挽留他。   楚瀛道:“你们快去追他,不然他又该哭了。”   龙凤胎见状,各自从两边下去,追上丁厌的步伐,一左一右地抱住他的手。   “小舅,我们知错了,你别生气……”霜霜一把圈住他的腰,不许他再往前走半步,“我让妈妈给你买新手表、新手机,你不要和我哥哥一般见识……”   宏宏没有贴他太紧,低着头认错道:“小舅,是我不好,你揍我吧。”   “放开!”丁厌扭动着摆脱这俩小孩,指着他们一顿教训,“你们俩兄妹,狼狈为奸!我掏心掏肺地对你们好,你们还次次商量着对付我!以后不准叫我小舅,摊上你们俩外甥算我倒霉!”   “别啊!别啊——”宏宏扇了自己一巴掌,“我打我自己!小舅你爱看吗?解气吗?你扇我两下吧!”   “我也扇!我也扇!”霜霜要学她哥,不过稚嫩的巴掌还没落下就被丁厌拿住了。   ——他实在没见过这么浑的小孩!杀了他吧!   “不准自残!”丁厌咆哮着,“都给我回车上去!背上你们的书包!”   ***   与龙凤胎的朝夕相处,成功让丁厌恐育了。他姐姐那么温柔可人的大美女,怎么会生下一对混世魔王……   但托了这对混世魔王的福,他和楚瀛才没有大过年的被他父母逐出家门。   将近半年没回过家,丁厌看着爸爸妈妈,既是心酸又是苦楚。只敢小声问好:“爸妈,我们回来了……”   “叔叔阿姨,新年好。”   “老丁,你带宏宏和霜霜去洗手,准备做饭。”他妈脸色平静地安排着,“你们俩,先把东西放了,也去洗洗手,然后过来坐。”   丁厌爸爸领着俩侄孙去厨房,让龙凤胎用热水洗洗手,再端出给他们买的枣泥糕和豆浆,趁这对兄妹吃得正香,把厨房到客厅的隔门拉上,隔断了洗菜切菜的噪音。   丁厌和楚瀛沉默地去挨个洗手,在镜子前对视时也不知道说什么,然后回到客厅坐下,等着他老妈发话。   “你们俩的事儿呢,我和你爸商量过了。”丁厌妈妈安然自若地吃着车厘子,并分出另一盘。她在这四五个月当中,该流的眼泪流过了,该骂该发泄的,没少拿丈夫出气;此时只剩冷静、恬然。   可丁厌的神经却如一根绷直的琴弦,横在脑内不上不下。   “这事,我们不同意,但也没法反对;因为你现在能干了,翅膀硬了,我们管束不了你。”他妈分完车厘子,继续剥橘子。“我和你爸老了,跟不上节奏了。但你记住啊丁厌,这条路是你自己选的,无论你将来是快乐或痛苦,富贵或贫穷,安享晚年还是孤苦伶仃地了却余生,那都是你自己的事情,如果后悔了,千万不要怪爸爸妈妈当初没有劝你、拦你。”   “爸爸妈妈能做的事,就这么多了。既然你横了心要和男人在一块儿,我们就不再管你的婚事了,也不盼着你能在我们跟前尽孝,或给我们养老送终。我就当我生的儿子走丢了,没了;你爱去哪里去哪里,爱做什么做什么。   “你要回来,我和你爸不会赶你走,这个家里永远有你的房间,也不缺你一双筷子,其他更多的,没有。你下半辈子能过成什么样,只看你自己的造化。”剥了皮的橘子瓣和血红的车厘子装在盘中,她又从篮子里挑了个大的草莓,堆成满满当当的一盘,推给他们,“来吃吧。”   丁厌还在消化他妈说的这段话,拿起一枚果子吃着,很甜。   “来小楚,”丁厌妈妈拿了一颗硕大的草莓给他,等他接了,又道,“你上次来送的镯子和烟,你拿回去。我和你叔叔不会要你一分钱,你要送礼,买些吃的喝的来就行了,那些高档的、昂贵的,我们用不上。”   楚瀛接着草莓,等她说完。   “我管了丁厌二十六年,如今管也管够了,他乐意跟着你,那是你们两个人之间的事。同样的,你来家里,阿姨还是欢迎你的,但别的就算了,你懂阿姨的意思吧?”   楚瀛:“我懂的,阿姨。”   “妈妈,”丁厌唤她道,“我们这次回来,是想告诉你和爸爸,我们要结婚了。”   他妈愣了愣,随后垂着眼帘,剥下一颗橘子。“去哪儿结啊?”   丁厌碰了碰楚瀛,“他老家。”   楚瀛接着说:“会先办投资移民拿到绿卡再申请注册结婚。”   “那得不少钱吧?你全给他出了?”   “嗯,结婚是我要求的,理应由我负责。”   丁厌眼瞅着他妈的手指戳了过来,摁在他的脑门儿上。   “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你这个臭小子,不知道说你是命好,还是上辈子欠你的!”   丁厌拖过妈妈的手臂抱在怀里,熟悉的护手霜香味令他万般想念,“妈妈,不要生我的气了妈妈,我会过得很幸福的……”   “撒手!烦人!”他妈挥开他,“幸不幸福,那是你一个人的事儿!”   丁厌赶忙回了卧室一趟,献出自己为她甄选的限定款包包,“送给你的,妈妈。我磨了那个销售好久,她才肯卖给我……你必须收下!这是我自己挣钱给你买的,和别人没有关系。”   “你挣的钱,你那挣的什么钱?一天到晚不务正业!化妆化得跟女鬼一样!你知道我在你大姨面前多丢人吗啊?她儿子是靠脑子吃饭的天才,我儿子是靠脸吃饭的蠢材,你这个不省心的东西!拿开!我不稀罕!”   丁厌:“不能这么说……我现在比表哥挣的多多了,他靠脑子挣的辛苦钱,我挣的轻松钱,你该为我骄傲才对,妈妈……”   “骄傲!骄傲!”他妈拧他的胳膊,拧得他哇哇大叫,“你爸说得对,你就是来讨债的!心都挖给你了,你还要让你爸妈把攒了大半辈子的老脸丢尽!你爸可连着唉声叹气一个多月了,你最好能顺顺利利地结婚,别让那些看热闹的人笑掉大牙!”   丁厌搓着被揪痛的肉,保证道:“我会的!我会的!”   ***   这是丁厌出生以来,在家里吃过的最尴尬的一顿饭。   他爸居然拿出珍藏多年的白酒——就剩半瓶了,然后给他们俩一人倒了一杯,说:“我刚知道的那晚,气得睡不着觉,就坐在客厅里喝闷酒,喝醉了才能去睡会儿。”   “喝的迷迷糊糊的,真想一头撞死算了。我看见啊我的脑子撞得跟番茄酱似的,涂了一墙,太吓人了。”中年男人,一喝起酒就叨叨个没完,丁厌爸爸脸红扑扑的,娓娓道,“可是……这不没到那地步吗?我不可能就为这一头撞死啊!可我也不能和我含辛茹苦养了二十六年的儿子断绝关系,所以……能怎么着?就这么着了呗!”   “我可能没生对,我早就说这胎该是个女儿,你妈非说儿子女儿都一样,我如果是有个女儿,这日子能像今天这么苦吗?我儿子要跟男人结婚,我以后还怎么抬得起头啊?我盼了大半辈子的儿媳妇和孙子,这回也没了!将来腿瘸了牙掉光了,只能和你妈妈去住养老院,还得受那些护工的气……”   看丈夫喝多了说起胡话,丁厌妈妈没收了他的酒瓶和杯子,把筷子塞回他手里,“别念叨了!你们父子俩一大一小,天天念经还没完了!?你怕什么呀啊?要是有人问起,你就说你新认了个干儿子,我看谁敢嘴贱,我头一个去撕了他!再说了,养老院怎么了?那好的养老院住着比酒店还舒服呢!趁着你这把老骨头还没坏死,快去多挣两个钱吧!”   丁厌在桌下拽紧楚瀛的手,悄声慨叹:“我一直以为我更像我妈妈……今天才知道,我的个性是遗传的我爸呀。”   他是不会送爸爸妈妈去住养老院的!像豪华酒店的那种另说。   龙凤胎吸溜着新鲜的生蚝,旁听了全程。   宏宏问:“小舅,你要和Nathan结婚啊?”   天呐天呐……他这么小怎么听得懂???丁厌慌张地甩开了楚瀛的手。   霜霜更细心,瞧见他的举动,说:“你们牵吧,又没人在意。我妈妈讲过啦,爱情不分性别,繁殖才分性别,和什么人结婚是个人喜好。等我长大了就要跟爱斯基摩人结婚,那样我就能去北极生活了。”   丁厌:“我家里面的人,是不是都有点不正常?”   楚瀛:“有吗?”    第65章 首饰盒26   丁厌不敢在家待太久, 他一个儿子就够他老爸老妈心烦的了,更别说现在多出一个。   第三天早上,他看到他爸摩拳擦掌地找楚瀛唠嗑, 却又搭不上正经话题,只能讨论中英两国的气候差异, 这窘况深深地触发了丁厌的尴尬恐惧症, 他当天下午就麻溜地拉着楚瀛跑路了。   今年丁茵不回家, 也不忍心留父母在大房子里冷冷清清地过年,于是给老两口报了旅行团。丁厌带着龙凤胎到家那天, 他大伯大婶早飞去毛里求斯度假了。他把那一对儿混世魔王他托付给他爸妈,免得他妈太闲了, 成天想着找他麻烦。   还有个很凑巧的事——丁厌的表哥韩云的老丈人, 也就是女方的父亲, 上半年去世了;而韩云和周芷茜两人已经领了证, 双方父母也算结了亲家。韩云为做好贤婿表率,照顾丈母娘的心情,年前就带上自家父母去周芷茜家过年了。   所以今年春节,丁厌不用跟着爸妈探亲访友。一个烦人亲戚都见不着,可把他高兴坏了。他就等明年办婚礼的时候,再给这些叔叔伯伯姨妈婶婶们一个大大的惊喜吧!   回榆城前, 丁茵给了他一把钥匙,是她自己家的;姐姐说新年夜贼多, 叫他有空去房子里看两眼。   丁厌问, 那我能上你那儿住吗?   丁茵说, 随你住, 但记得给我打扫卫生。   打扫卫生有什么难的!何况他还带了一个居家好帮手!于是丁厌拉着楚瀛离家, 直奔他姐的独栋小别墅   “两个讨厌鬼住我家, 我去住两个讨厌鬼的家,完美。”丁厌自觉这个如意小算盘打得妙极。   入住当晚,丁厌在他姐姐的私人影院通宵连看了四部《加勒比海盗》,还吃了一顿鲜美的火锅;吃饱喝足,一觉睡到次日下午才醒。   他以为楚瀛会跟他一起睡懒觉,毕竟他们俩都无事可做,可他睁眼时,枕边已没人了。   丁厌顶着乱蓬蓬的头发下楼,楚瀛照常在厨房,开着电脑,一边做饭,一边和人聊天,有说有笑的。   这可新鲜呐!他断情绝爱的男朋友还会跟人网聊!   丁厌轻悄悄地走下去。   “我是觉得没必要罢了,我结婚又不用他出席,他知道了也不会祝福我。”楚瀛说。   视频里传出一个男人的声音,几乎没有情绪起伏。“嗯,我家也差不多。”   “你考虑过结婚吗?我记得你和你的初恋……也很多年了?”楚瀛给牛油果去核,挖出果肉放进搅拌机。   “不考虑。”   “真的?”   “我们没有这方面的打算。”   “那不会有遗憾吗?”   “你也不是第一天知道我恐婚。”   “你在跟讲话啊?”丁厌的声音插进来,他好奇地绕过流理台,看向屏幕上的人;然后惊讶地瞪圆眼睛——   是个和他们年龄相仿的男人,不修边幅,头发挺乱,还叼着半支烟,但鼻梁到嘴唇的轮廓很漂亮,五官是硬朗型,眼型狭长,予人的第一感觉是锋利,极具攻击性。   “这是你朋友吗?”丁厌问,然后热情地通过镜头和人招手道,“嗨!你好呀!”   他还没见过楚瀛的朋友呢,Ewan蔡不算,那是熟人。而这个人能和楚瀛那么熟络地拉家常,一定是真正的朋友。   但对方下一句话就严重打击了他的自信:“你谁?”   丁厌懵了,转向楚瀛,问:“他为什么不知道我是谁……”   “因为他没有见过你。”楚瀛先搁置碗勺,然后揽住他的肩膀,和网线另一头的人说道,“这是丁厌,我和你说过的。”   “他叫戴心诚,是我在牛津读研时的校友。”   “这样啊。”丁厌再次露出热情的笑脸,“你好小戴。”   然而这个戴心诚好像有一副铁石心肠,只瞟了瞟他,便和楚瀛说:“我有事,挂了,回头见。”   视频中断,退回Skype的界面。   “!!!”丁厌挽住楚瀛的手臂,“什么回头见?他在哪儿?他怎么是这种人啊!故意不理我!!你不要去见他,他没礼貌!”   “他性格是有些问题,还是比较大的问题,但人并不坏。”楚瀛说,“无论如何,他是我近些年认识的人里最聊得来的一个,而且我们结伴走过很多的地方,他既是我的朋友也是我最信任的队友。我先代他向你道歉,等你见到他,我会让他跟你说对不起的。”   “你不会有很多这种怪咖朋友吧?”丁厌质疑。   楚瀛无奈笑道:“他应该是最怪的了。”   “你说的开春去登山,是和这个人一起?”   “是的,不过还有其他人。”   丁厌松了手,闷闷道:“我突然不期待了……”   旅游,旅伴比目的地更重要,要和那种脸上没有笑容的人结伴同行,饶了他吧。   楚瀛倒是很乐观,“放心,会很好玩。”   ***   丁厌丝毫不期待的这场见面,来的是如此之快。   圣诞节前楚瀛就和品牌方约好了时间,要当面详谈婚纱的细节,所以年还没过完,便带他回了英国,再从伦敦开车到巴黎。   他们在品牌的工坊量完身材数据并看过婚纱的设计草图后,受邀去参观了线下开设的服装展,那是丁厌梦寐以求的“小裙子博物馆”,展览收录和陈列了品牌有史以来最为经典、最具代表性的服装,以及全系列的高定礼服。   丁厌如同初入大观园,看得眼花缭乱,分外痴迷,激动得快把楚瀛的手给掐青了。   但整个展览上他最钟意的部分,并非那些耗时数百小时缝制的华美衣裙,而是挂满了四面墙的微缩版样衣;是1/3的人偶才能穿上的尺寸,却和真人的衣服同等的精美巧致,漫步其间有如误入了精灵或洋娃娃的衣橱,梦幻极了。   丁厌沉浸地泡在博物馆里,直至即将闭馆,被牵着走出了大门,他还在回味。   “天啊……太美了,这就是顶级艺术吧……我算是去过天堂了吗。”   楚瀛迁就道:“你如果还没逛够,我们可以在巴黎住下来,这样你每天都能来看裙子了。”   “我愿意,我愿意!”丁厌兴奋道,“要是我会画画就好了,那我就把这些裙子全部画在纸上,永久珍藏!世界上怎么会有那么漂亮的东西……”   “不行了,我今天吸入的美丽过量了,急需看些丑陋的东西平衡一下。”他拍拍脸蛋,保持清醒。   楚瀛:“那带你去地铁站看老鼠?”   “不要!不要老鼠!”   “去吃饭吧,我约了戴心诚,他刚好也陪人在玛黑区逛街。”楚瀛回复着手机消息道。   “行,他多少也算个丑东西。”丁厌露出记仇的眼神。   “你可能是世界上第一个说他丑的人。”   “哈哈,那真是他的荣幸。”   然而一见面,丁厌那句本就违心的“丑东西”只能往肚子里咽了。   这个狗憎人嫌的戴心诚,和楚瀛身高相当,本人比视频里还要帅好几倍,脸很窄,因常年在户外活动,肤色较常人更深,但黑得均匀;睫毛很长,深深的眼窝不逊色于混血儿。   跟他同行的还有一个女孩子,年纪不大,一坐下就不停地照镜子补妆,散发着让丁厌倍感亲切的娇惯感。   丁厌原以为她就是戴心诚那位不打算结婚的初恋,但楚瀛替他们做介绍却说的是:“这是心诚和则灵,他们是兄妹。”   哇,又是龙凤胎?   这时戴则灵抬头说道:“不算哦,我们没有血缘关系。”   咦,又像欢喜冤家了……   “上次,对不起,”戴心诚说,“我社恐,不太会打招呼。”   ……这道歉,还不如不道呢!但表面工夫不能不做,丁厌宽宏大量道:“没事。”   “我认识你。”尽管戴则灵说他们不是亲兄妹,可她却拥有和她哥哥相似的特点,某种不在乎他人眼光的任性和直接。“你是去年夏天很火的那个吃雪糕的网红。”   “是我啦。”丁厌认领道。这样年轻时髦的女孩子会认识他并不奇怪。   “加个微信。”戴则灵摆弄着她奶油胶的花哨手机壳,做了延长美甲的手指戳着屏幕,把二维码摆到他眼前。   她肯定是个大小姐……丁厌想。普通环境下长大的女孩,就算非常非常漂亮的那一类,也无法具备这种强大的自我和自信。换句话说,戴则灵恐怕从未被人拒绝过,才能养成理直气壮和命令式的用语习惯。   丁厌通常不拒绝女孩,所以爽快地加了她好友。   戴则灵通过他好友验证的首件事,是翻看他的朋友圈——这是人之常情,但她紧接着问道:“你跟马凌峰是朋友啊?”   “对呀。”丁厌先想说“你喜欢他吗”,但再一想,只有加了好友的人,才会在另一个人的朋友圈发现是共同好友。她也和马凌峰认识!于是他改口道:“有什么问题吗?”   戴则灵哼笑道:“他是我前男友。”   丁厌:“你也是学表演的?”   马凌峰才从戏剧学院毕业不久,如果有过前任,多半是同级生或圈内人。   戴则灵进门时丁厌目测过她身高,有172cm左右,身材衣着令人瞩目,是爱美的姑娘,想进演艺圈还蛮正常。   “我不是。”戴则灵说完,不再有下句。她单手支着下巴,寡言少语地划拉着手机,不时朝身边的哥哥飞去一两个白眼。   丁厌只好侧耳倾听楚瀛和戴心诚在聊什么。   “我去过,七天就能走完。动物是有一些的,见过金钱豹和棕熊,但没意思,不建议你走这条路线。”   楚瀛问:“那个呢,他去不去?”   “你想让他带队?你不怕被他带沟里去?”戴心诚被这个问题败坏了兴致,不留情面道,“我不和他一路。”   “但我需要他来帮丁厌做一些专业训练。”楚瀛执着道。   戴心诚起身说:“你决定。我出去抽根烟。”   楚瀛:“则灵,麻烦你把你哥哥的微信推给丁厌。”   “OK,”戴则灵懒懒散散的,动手指推了一张名片到丁厌的对话框,“这才是我哥哥,外面那个不是哟。”   丁厌没能弄清这些人的关系,他甚至没有懂到底有几个人。他点开戴则灵推送的名片,那个账号虽是性别男,微信昵称却叫做“超甜爱撒娇”;他听得清清楚楚,戴则灵说这是她哥哥……   天呐,什么男的敢起这种网名?绝对不是外面抽烟的那个……   楚瀛的朋友,都好古怪啊…… 第66章 首饰盒27   超甜爱撒娇是个比丁厌还高三公分的男人, 长得并不甜,也看不出会撒娇。   但是……是个非常好看的人,脸蛋很俏, 身形瘦薄,注重打扮的同时还格外健谈, 口齿伶俐到让丁厌叹为观止。   “那你就让他去死好了, 反正我不答应……哦, 怪我是吧?那不知道……嗯好,你也去死吧。”   对方挂了电话, 眨眨眼睛,直视着丁厌说:“你看起来柔弱不能自理, 真的要跟我们去野外吗?”   “我不想去了……”丁厌打退堂鼓道。   太古怪了哇哇啊啊啊, 而且野外是指什么荒野求生吗, 要吃虫子吗, 要自己捕鱼吗,要风餐露宿还要用泥沙过滤饮用水吗?不要不要,他不要。   “诶,不行。”超甜爱撒娇说,“你男朋友付过钱了,我会对你负责到底。”   丁厌歪头道:“你把钱退给他不就好了吗?”   “退?”那个人仿佛听到极其可笑的字眼, 立即板着脸道,“不可能。”   “算了, 那你收着吧, 他也不缺这点钱……”丁厌不强扭了, “但我觉得……我们还得再商量一下。”   “嗯, 去商量吧。”超甜爱撒娇埋头玩起手机。   丁厌回到楚瀛那张桌子旁, 戴则灵懂事地让出位置给他们, 跑去了他方才的座位,现场演绎何为“超甜爱撒娇”。   “哥哥,你下午去干嘛啦?你都不知道,我跟戴心诚逛街有多痛苦,他连帮我拎包都不懂,还说我穿长裙像印第安人……快气死我了。”   “他是直男,你体谅体谅吧,毕竟他这辈子也不可能找得到老婆了。”   胡说!我们直男才不都是那样!   丁厌拿起餐巾纸挡在脸旁掩住口型,问楚瀛:“你的朋友,怎么都不像正常人?我们真的要跟他们去登山吗?”   “这年头正常人已经不多了。”楚瀛答非所问道,“他们是靠谱的队友,这才是最重要的。”   “那个超甜爱撒娇……他真名叫什么啊?”   “你可以叫他老师,他比我们都年长。”   超甜爱撒娇老师,这称谓有点长了,超老师和娇老师都怪怪的,所以丁厌决定取中间字,管对方叫爱老师。   爱老师是重庆人,晚饭想要吃火锅,丁厌举手说自己吃不了。爱老师笑眯眯道:“点鸳鸯锅,你吃清汤的。”   丁厌寻思,集体相处之道是少数服从多数,他不好作天作地,便要点头同意;可戴心诚似乎和爱老师有过节,黑着一张脸说:“我不吃辣,楚也吃不了。你们俩去吃吧。”   “哦,那分道扬镳咯。”爱老师一点也不遵守和平共处的守则,领着戴则灵打车走了。   哇,做人还能这样啊……丁厌受教了。   “你看到了,这种人就是想要全世界都围着他转,但是可能吗?”戴心诚说。   楚瀛道:“可你妹妹很喜欢他。”   “他们认识的时间更久。”戴心诚瞧着丁厌,“你说吧,我们三个吃什么?”   “吃、吃……”丁厌被那双冷酷的眼睛盯得快口吃了,“想吃越南米粉……”   楚瀛挽紧他的手,对戴心诚说:“你别用这种眼神看他,他胆子小。”   戴心诚挪开目光,走在前方,带他们穿过15区的街巷,来到蒙帕纳斯大厦附近一家小型剧院旁的越南餐厅。   丁厌最喜欢往清汤米粉里挤青柠汁和放薄荷叶的过程,会满手留香。清香的面汤里泡三五片嫩薄的鲜牛肉,还有清甜的胖豆芽,吃一碗从头舒服到脚。   戴心诚:“你是开车来的?什么时候回伦敦?”   楚瀛:“不急,多待几天再回去。”   “你家那栋老房子,还需要帮你去看看吗?”   “要的。你们这次是来做什么?”   “处理些公事。”戴心诚吃饭的速度极快,却不粗鲁,比起用餐,更像“进食”,只讲求效率而不在乎味道和温度。   坐对面的丁厌看得目不转睛,他问:“你是军人吗?”不可以的啊!吃饭要细嚼慢咽!   “他父亲是警察,家规森严。”楚瀛帮着解释了一句。   “什么警察那么严格?”丁厌心说你骗我不认识警察吗。   戴心诚含糊其辞地说:“老警察。”   楚瀛替他解惑道:“他爸爸是你们隔壁省份的警察部门里,排第二还是第三的副职。”   丁厌肃然起敬,“你是官二代啊!”   戴心诚:“我是被收养的。”   “那也是名字写在同一个户口本上的一家人呀,”丁厌现实里没见大官儿的家属,他的脑子随那碗米粉一齐吞下肚,张嘴就道,“你们那种圈子,真的很乱吗?”   “这些你留着问戴则灵,我知道的不多。”   “哦……”   丁厌不打扰他们聊天了,自己刷微信朋友圈解闷。他今天下午发了逛服装展的照片和定位,收到了许多评论和私聊。   在众多头像和名字中,他一眼看到了曲荷。   曲荷:哟嗬~你说巧不巧?   曲荷:[图片]   曲荷发的是她自己朋友圈的截图,和他相同的定位地址,连拍摄角度也高度相似。   :啊啊……你也在巴黎吗!!!!   曲荷:我昨天在,今天回英国了,刚好和你错过。你来旅游?你一年要来几次欧洲啊,发财了?   :嘿嘿嘿,和男朋友来的。   曲荷:???   :手机上不方便讲,有空见面再和你聊吧,我过两天也要去伦敦!   曲荷:什么男人能把你掰弯啊?/吓   :是帅哥/害羞   曲荷:发来看看/坏笑/勾手指/勾手指   :你见过他啊拜托。那天要不是你在旁边捣乱,催我加他微信,怎么会有后来的事。   曲荷:谁啊?我不记得了   :你仔细想想/流汗,你出国前,我陪你去买电饭锅的那天……   曲荷:WTF!   :我们快要结婚啦~我会给你包个大红包/亲亲   曲荷:我容我先想想   曲荷:就是去年秋天,我们坐在咖啡店外面,来搭讪的那个男的?还带了个小女孩的那个?   :yep,是他……   曲荷:oh my……你疯了   :没有啦,事情经过很复杂……所以我说要当面跟你讲!   曲荷:那你快来啊啊!!!!我迫不及待想听了!你们在巴黎做什么?快来见我!   :你等我问问   丁厌轻咳两声,打断了楚瀛和戴心诚叙旧。   “我们能明天就回伦敦吗?”   “可以。”楚瀛无异议,“但怎么突然要走?你不是想多逛一逛博物馆吗?”   “我有个朋友说……她特别想见我。”要丁厌直说是去见前女友,那太难以启齿了,这有外人在呢,他可不能让楚瀛丢了面子。   然而楚瀛却拆穿他道:“据我所知,你在英国的朋友只有你的前女友。”   “前女友?”戴心诚的声音终于有了变化,匪夷所思道,“你,还有前女友?”   那个“你”字后面的停顿十分阴阳怪气……   丁厌总算明白戴则灵翻的那几个白眼是什么意思了;这男的真讨厌,真讨厌啊!直男中的败类!他沉住气反问:“我怎么不能有前女友?”   楚瀛:“那你是为了见她?”   丁厌:“对呀。我和她是和平分手,现在就是普通的朋友关系,我想和她见见,像你们俩这样聊一聊天,不可以吗?”   他行得端坐得正,不怕被怀疑和恶意揣测!   “分了手还继续做朋友,那就是没分手。”戴心诚武断道,“最怕这种藕断丝连了。”   “你心理有疾病吧!”丁厌没法再忍气吞声了,怒怼道,“我问你了吗?谁管你怎么想?你谁啊你!哪儿来这么多废话!”   戴心诚不是存心想激怒他,低下头避免与他眼神对视,做了投降的手势,“抱歉,我多嘴了,我说的是我,分手了还要当朋友,所以总是分不掉。”   你这种傻叉男人也能找到对象,谁那么喜欢捡垃圾。丁厌在肚子里倾倒了一堆恶毒的话,咬紧牙关不开口。   “好了不生气了。”楚瀛捏捏他的脸颊,“那我们明天一早回去,你想见就去见,我不介意。”   丁厌得到满意的回答,消了气。呜呜他的男朋友好好,善解人意,总能令他舒心,要不是餐馆人多,好想抱着亲……   不过他是不会再给这个戴心诚好脸色了,呵呵!   ***   第二天他们起得早,四个多小时的车程抵达伦敦后,丁厌还和曲荷约了一顿午餐。   一年多没见,曲荷的头发变长了,人还是原样,阳光美丽,健朗明媚。   “丁厌,恭喜你啊!得偿所愿留了长头发,气色还这么好,和你男朋友生活很开心吧?”   “嗯!开心!”丁厌真想和她来个大大的拥抱,可想一想又不合适,万一曲荷有新的恋爱对象了呢,于是作罢。   “我太好奇了,你这一年多到底经历了什么?感觉你不止性取向,连气场都改变了……”   丁厌挑重点给她讲了一些事情,语速先是缓慢而悠长,但一提起部分细节,他仍会面红耳赤、心绪澎湃或是气急败坏。   曲荷不时被他逗得大笑不止,听得入神了也会呆呆地含着勺子。   他们待到餐厅结束营业才离开,在街边一人买了一只甜筒,继续散步聊天。   把去年发生的故事说得七七八八了,丁厌声音也哑了,摆摆手道:“大概就这些了,累死我了。”   “你的生活何止是多姿多彩,简直是精彩纷呈啊。”曲荷叹道,“你能找到你的归属感,我真为你感到高兴。我还以为你会糊里糊涂地玩一辈子呢。”   “我也以为。不过生活的变数那么多,谁都不知道下一秒会出现什么,只能说一切皆有可能吧。”丁厌用甜筒和她干了干杯,“看到你学业顺利、生活无忧,我也为你高兴!”   曲荷:“我的烦心事儿可多着呢,没法和你比。”   丁厌:“曲荷,我如果办婚礼,你愿意来给我当伴娘吗?”   她敲他的头,“怎么可能啊!谁会请前女友给自己当伴娘?你的脑子怎么长的!我不干!我愿意参加你的婚礼,见证你人生中最重要的一天。但当伴娘——不、可、能!”   “……好吧。”丁厌失望道。   曲荷可悲地摇了摇头,“我相信你男朋友是真的疼你了,你完全没有变聪明……”   “谢谢!”丁厌沾沾自喜,“我就当这是祝福啦!” 第67章 首饰盒28   丁厌在伦敦住了一周, 玩遍了必游景点,还和曲荷去古着店淘了两条上世纪50年代的古董裙和羽毛扇子。   开春,楚瀛带他回了自家在英国乡下的一座旧日庄园, 始建于19世纪的哥特式古典建筑美轮美奂,幽然矗立于晨雾之中, 青青的浅草坪星散着紫白的小花儿。   “我的天呀, 我好像穿越进了《唐顿庄园》里……”丁厌难以置信道, “这是你家吗?我们要住在这里吗?”   “以后也是你家了。”楚瀛道,“它的规模远不如那座海克利尔城堡, 建筑面积要小得多,而且地处偏远, 没有那么显赫的历史。但我妈妈很喜欢, 于是我父亲从一家落魄贵族手里买下, 送给她作为结婚纪念日的礼物。”   楚瀛牵着他迈过松软的绿草, 推开了一扇厚重的门,带他走入室内。   “这种城堡平日的维护费用很惊人,我妈妈的本意是想把它改建成一座酒店,毕竟自己住太空旷了,可是没过多久她就生病住进了疗养院,这座庄园跟着闲置下来, 每年只能请专人打理。”   一进门,丁厌心中的震撼, 和初次去卢浮宫参观拿破仑的房间时别无二致。   巨型的台阶由纯橡木打造, 墙上的装饰是绘制着花纹的皮革和光泽闪烁的金属, 一盏璀璨夺目水晶灯吊在顶上, 一件件古董家具被清扫得一尘不染, 但那古旧的年代感仍使他不敢随意地去坐或躺下。   “你家也太有钱了……”他词穷道。   “其实我父亲动过心思把它处理掉, 但有财力接手古堡的买家并不多,我怕它被卖给别人,只好把它要过来了。”   “你伸手要你爸就给你?那你爸对你很好啊!”   “我说保存好它是我妈妈生前的心愿之一,他才答应给我的。现在我们要结婚了,就把这里作为婚房吧,我妈妈泉下有知会很开心的。”   丁厌讷讷道:“你要是早说婚房是这样,世界上应该没有人会拒绝嫁给你,无论是男是女。”   楚瀛说:“我又没有想要和随便什么人结婚。”   一阵啪啪嗒嗒的动静从身后传来,是肉垫和指甲蹬在实木地板上的声音。丁厌回头,被那只纯黑色的成年卡斯罗猎犬吓得往后退——   它的肩高起码70cm,尖尖的小耳朵,肥厚松弛的大腮皮,雄壮矫健的四肢,短尾巴不停摇晃着向人示好。然而丁厌散发出的陌生气味又令它感到警觉,所以它只是站立在那里,黑色的圆眼珠冷漠而警惕巡视着他们。   “你还养大型猛犬……”丁厌的手指下意识地勾住楚瀛的衣角,心慌道,“它长得好可怕,不咬人吧?”   “不是我的狗。”楚瀛道,却向大黑狗伸出手,“过来,狼狼。”   带着浓烈动物气息狗狗靠近两人。它嗅着楚瀛的手指,在他掌心舔了舔,红红的舌头看得丁厌心里发毛。   “不是你养的,它怎么认识你……”   “是戴心诚的狗。”楚瀛被舔了手,不习惯湿腻腻的触感,找了纸巾擦拭,然后和狗对话,“狼狼,你爸爸呢?”   丁厌对这类长相体型的狗有刻板印象,认为它们脑子笨,不如中小型犬聪明。但狼狼是特例,竟然听懂了楚瀛的话,引他们去找自己的主人。   “今晚我们先不住二楼的房间。”楚瀛没头没尾地说,然后带他跟上那条大狗。   戴心诚站在一棵苹果树下抽烟,目光直直地锁定着楼上的一扇窗户。丁厌随那道视线望去,不见窗边有值得盯梢的人或风景。   狼狼很喜欢它的爸爸,绕着戴心诚打转,摇尾坐下,牢牢守着主人的一举一动,等待指示。   “那个英国女人上次来是多久?”   “听管家说三天前还来过。”   “她房子都卖了,你还允许她进门?”   “我又不在家。她年纪那么大了,想重游故地,聊以慰相思,不算过分的行为。”   “好,我再看看。”   “看什么呀?”丁厌拉着楚瀛转过身,耳语道,“你也邀请了他?我还以为今天就我们两个人……”   楚瀛半开玩笑道:“两个人住这么大的房子,你不害怕?”   “不怕呀,鬼片里的故事都是假的,人死了就死了,哪有那么多鬼?如果每个人死了都变成鬼,那我们周围还不全是鬼?既然每天我们和那么多鬼和平共处,说明鬼并不会肆意伤人。”丁厌被自己的理论说服了,“所以,鬼不可怕!不用害怕!”   他拷问楚瀛:“你该不会怕鬼吧!?可是我们一起看了那么多的恐怖片!”   楚瀛两手并用地搓揉着他的头,有种要把他捏扁的架势,说:“我不怕。”   丁厌:“你搓得我好痛……你就是怕了!”   这时,他们后方冒出两声清悦的笑意。一个笑容耀眼的男人倚着门框,揶揄道:“如胶似漆啊。”   丁厌像被螃蟹夹痛了手指,猛地从楚瀛身旁跳开。   啊啊啊,他为什么要慌呢!和男朋友如胶似漆不是很正常吗!   楚瀛一向淡然,问:“则灵呢?”   “没让她来。”那人活络着手腕筋骨,手指关节发出咔咔的弹响,走到近前,对丁厌说,“来,左手给我。”   丁厌先看向楚瀛,得到首肯,抬臂交出自己的左手。   超甜爱撒娇像善于摸骨的中医,从他的指根摸到了手肘,再到胳膊。丁厌怕痒,几次三番想叫唤,但对方的力道控制得当,一点没让他感到不舒服。   “你这身体素质……太差了呀。要是从头开始教你做基础的体能训练,起码六个月起步。韧带脆弱,肌肉无力,平衡性一般,你是不是还有轻微的手眼不协调?”   丁厌:“什么叫手眼不协调?”   “就是手的反应跟不上眼睛,比如夹菜容易掉,总是打碎碗,打羽毛球和网球不会发球,接也接不住,基本就是运动白痴。”   “你怎么这么了解我?”丁厌瞠目结舌,“我从小就手抖手残,拿不稳东西,夹菜总是掉在衣服上,五岁还在戴饭兜,只要是球类运动都学不会。——但是运动白痴我不认,我跑步比一般人强,1000米体测是满分。”或许是因为他体重基数小,跑着不累?   “哦,那肺活量还行啊,你会游泳吗?”   “不会……”这可提起了丁厌的伤心事,他中学去游泳馆学游泳,胆子小怕呛水,怯怯弱弱的,那群男生们看不过眼,合伙把他推到水里想让他尝尝苦头;他被淹惨了,等教练把他救上岸,他发誓再也不要学游泳了。   “这得学,求生必备技能,我教你。”爱撒娇四下环顾道,“你家这庄园大是大,但没有挖泳池,不过我记得后山有座湖,我们就去那儿游好了。”   丁厌悚然道:“这个天气去湖里游泳?不要,我会感冒的……”   “不会,我有办法。”爱撒娇自信满满道,“你一看就是个笨蛋,不过我喜欢笨蛋。”   不知道为什么,丁厌老是觉得这个人……有点怪。每个人的言行举止都会带有自己的风格,与本身的性格教养相辅相成;譬如楚瀛是舒展散漫的,戴心诚是独断专行的,而他……应该是笨拙胆怯的。   可是爱撒娇……他对人的态度趾高气昂,却没有居高临下的俯视感,反而让人感到亲昵。丁厌没法形容,就……虽然被他鄙视了,但很顺理成章?   丁厌灵光一现想到了某个不太雅观的单字形容词,但他决定不说,意会吧。   ***   在被迫换上一身轻便舒适的卫衣运动裤和跑鞋后,丁厌产生了一种不祥的预感。   “我们不就是去爬个山,有必要这么小题大做吗……”   “你以为是旅游景区那种有台阶和栈道的山吗?”爱撒娇嘲笑道,完了又哄他,“乖,别问那么多了;问的越多,你越不想去。其实带着你不难,你也就一百斤出头,不过你不想全程要人扶着或背着吧?”   “不想啊,我又不是残疾人……”   “所以,人的身体有无穷的潜能,不要小看了你的四肢,你不好好利用它们,将来它们也会不听你使唤。”爱撒娇帮他做了几组拉伸,避免他在运动中拉伤。   丁厌的姿势不够标准,但好赖是做完了,骨头缝里热热的,想找地方躺躺。   “好的,接下来,我们来玩一个游戏。”爱撒娇的一条手臂搭在他肩上,指四周的绿地和树林,“看到了吧,这是你家后院。这里有许多隐蔽的角落和障碍物,如果我要抓你,你可以想办法躲藏。”   “嗯。”丁厌认真地思量起自己会找哪些地方藏身。   “我们的活动范围是这一整座庄园,包括房子内部,你能跑多远就跑多远,只要别被我抓到。”   丁厌:“噢……你要和我玩撕名牌。”   “不,不是撕名牌。如果我抓到你了,你的下场会比被撕名牌凄惨很多。”爱撒娇故弄玄虚道。但那说话腔调,又让人不得不信。   “什么下场啊……”丁厌后背凉飕飕的。   “这个嘛,保留悬念,等我第一次抓到你再揭晓。听你男朋友说,你还有个名字叫Lily,”对方将他往前一推,说,“快跑吧,Lily,三十秒后,我会开始追你。友情提示,最好不要被我抓到哦。”   “1,2,3,4……”   丁厌心中的不详感在紧迫的数秒计时下攀升至顶峰,他顾不上这个人是在夸大其词还是装神弄鬼了,拔腿跑向城堡左侧那片绿茵茵的树林。   ***   第一轮游戏,丁厌坚持了40分钟。   不是他太弱,而是爱撒娇太强了……   他们之间的差距,就像一个健全人,和一只被关在景观笼里的仓鼠。   丁厌作为那只仓鼠,无论跑去哪里,都能被人稳稳地提溜着后颈揪出。爱撒娇抓他的过程并不急功近利,更偏向于测试他体能和反射神经的极限,一直掂量着距离和奔跑速度与他来回追逐。   这对丁厌来说,比被追杀还恐怖。   最后他跑不动了,瘫倒在草坪上求饶:“我认输,我认输……你不要再阴魂不散地追我了……”   “笨蛋,你该往房子里跑啊,”爱撒娇大气不喘,悠然地蹲在他身边,“房子里有那么多房间,你跑得没我快,至少可以把我关在门外,那样就算你无处可逃了,还能恢复体力想别的办法。但是你一直在树林、花园这类开放场地狂奔,怎么可能赢得了。”   丁厌:“我跑都来不及,哪里有空想别的……”   “嗯,也对,实战经验要靠积累,记住了,下一轮别再自投罗网。”   “什么?还有下一轮?”丁厌快哭了。   “日子还长着呢。每天两次,什么时候你能坚持四小时以上了,我们再进行下一步。”爱撒娇扯着嘴角笑道。   丁厌愿将那称之为恶魔的微笑。   “四个小时!你不如立马杀了我!”   爱撒娇不笑了,严肃道:“不可以。如果你耍赖,我就让狼狼来追你,它是绝对可以杀了你的。”   丁厌脑补着大黑狗扑上来撕咬自己的场面,吓得打了个寒颤,“玩得太大了……不要放狗追我!”   “那你要乖啊。”爱撒娇说,“你很怕痒吧?”   丁厌不知道话题怎么又扯到怕不怕痒上了,傻傻地点头。   然后毫无缓冲的,一双手来到他的腰间,像柔软的藤蔓又像锋利的钳子,在他最敏感的腰侧肆虐;他犹如被丢进了滚水里的青蛙或淋了热油的蚂蚁,在草地上翻滚尖叫,又哭又笑。   “我跟你说过啦,最好不要被我抓到。”   好变态啊啊啊——这回碰上真正的变态了!   丁厌哀嚎着“楚瀛!快来救救我!啊啊啊痒死了!”,可无论怎么顽强抵抗,始终躲不开那双无孔不入的手。   呜呜受不了要自杀了,谁来一枪爆头我啊啊啊,呜呜楚瀛!老公!你在哪里啊呜哇哇哇 。   他凄惨的悲嗥真引来了楚瀛。   一看他只是被挠痒痒,楚瀛的肩膀明显松弛了,和凶手说:“别太过分了,他很怕痒。”   爱撒娇闻言撤回了手,安抚地拍拍他僵硬的背,“好啦好啦,结束了,不挠你了。”   丁厌泪眼汪汪,缩在地上不起来。是楚瀛走来又哄又抱,才扶他坐正,慢腾腾地起身。   “我的天,这就是热恋中的情侣吗?”爱撒娇盘腿而坐,手肘撑在膝盖上,托着腮,怔怔地端详他们。   “今天就到这里。”楚瀛道,然后带丁厌走向房子。   丁厌不要人牵,甩开那只手,委屈地自言自语道:“我想象中的城堡:红酒、舞会、公主裙;你带我来的城堡——跟凶残的人玩大逃杀……”   楚瀛怕他一个人乱跑,攥住他的手腕,问:“他对你很凶吗?”   丁厌不回答,只要求道:“你快把这座房子的平面图给我!我要记住每层楼有多少房间,明天坚决不要被他抓到了!”   楚瀛松了口气道:“那你不讨厌这个游戏?”   “我才不要被你的朋友看扁!”丁厌说,“我小时候玩捉迷藏超厉害的!他不过是经验比我丰富,我要打败他!把他按在地上摩擦!”   在他身上很少见到如此旺盛的好胜心,楚瀛笑道:“好,支持你,等你赢了,我们一块儿收拾他。”   丁厌的眼睛里燃起熊熊斗志,“嗯!” 第68章 首饰盒29   运动后的身体会短暂地保持在精力充沛的状态, 丁厌的大逃杀游戏结束;急不可待地跑上楼参观了城堡内的房间。一楼和三楼已修缮翻新完毕,二楼的部分房间还在更换壁饰和灯泡,暂不能住人。   他和楚瀛的卧室是三楼最大的那一间套房, 初次走进去,丁厌误以为自己魂穿成了茜茜公主或断头王后——人活得这么奢侈, 难免会于心不安的。   “你放着城堡不住, 和我挤在小公寓一两年, 你为了什么呀……”他躺到华丽的大床上,静静地体会被不真实感包裹的飘然。   “你说呢?”楚瀛打开衣柜, 为他找了一身换洗衣裳。   是为了我,嘻嘻!丁厌接过衣服, 钻去浴室洗澡。   他们的新家落座于南部乡下郡县的一座小山上, 客人来做客, 来回不便, 只能留宿。不过空房间那么多,给人住一两间又有什么关系。   像楚瀛说的,这么大的房子,两个人住真有些阴森。   丁厌洗了澡,被带去厨房认识了一遍目前在这座庄园中工作的人员,负责一日三餐的厨师、三名做家务的女佣、两个修剪养护园林的园丁、一位主理行政事务的管家, 以及负责巡夜和车辆管理的门卫。   他们都是住在附近的本地居民,年龄偏大, 但工作绝对认真守时。   丁厌艰难地记下他们的名字, 并送了他们人手一份见面礼, 是从他家乡榆城带来的特产和几样中国风的伴手礼, 东方茶叶和熊猫玩偶什么的。——以他的脑子其实想不到这些, 是楚瀛提前帮他准备的。   他对人情世故并不通达老练, 本身也不是跋扈骄横的性格,便只能走平易近人的路线;楚瀛私下提点过他,和善体贴只是为了留一个良好的初印象,为人尽量不要“太好说话”,尤其身为人生地不熟的外国人,语言不够流利的情况下,容易受欺负。   丁厌苦着脸道,在自己家还要提防这么多,会不会活得有点累啊。   楚瀛说人多了就是这样,是非争端不可避免;如果他不适应,他们可以搬回伦敦去住公寓,小是小一点,但更轻松。   丁厌不想被迁就到这份上,道:“你放心吧!我发誓从明天起,苦练英文!保证不被人糊弄!”   “乖。”楚瀛摸摸他的头。   然而丁厌现在对“乖”字ptsd了,总会想到爱撒娇,他从楚瀛的手下溜走,跑去餐厅坐等开饭。   ***   常年疏于锻炼的人,短时间内进行了剧烈运动,肌肉会酸痛2-3天。   丁厌第二天睡醒,一抬手抬脚,全身细胞都在叫苦不迭。他体力不支,爱撒娇只能待在他家无所事事,逗鸟遛狗,再开他几句玩笑。   丁厌能理解爱撒娇留在这里,却不明白戴心诚为什么不走。虽说这座房子大到一天也未必能碰上一面,可吃饭总要同席,每当看到戴心诚那张万古不化的扑克脸,他都觉得心情压抑。   可是他没有立场去下逐客令赶人,只好晚上睡觉前,和男朋友讲悄悄话。   “你请戴心诚来,是让他帮你做什么呀?你们是不是有事瞒着我?”   楚瀛答:“请他检查这栋房子有无异样。”   “异样?”丁厌灵敏地竖起耳朵,“什么异样?”   楚瀛合上书,看他道:“记不记得我和你说过,这座庄园是从一家落魄贵族手里买来的。”   “记得。”   “那家人祖上是这片地区的领主,当爵位传到前任女主人手中时,家族已经困顿到供养不起这座城堡了,只能寻找买家低调转手。要不是急用钱,其实也不可能卖给我父亲。这家的后代人丁单薄,现在剩下的只有前任女主人和她的女儿。那位夫人今年八十五岁高寿,头发花白了,但依然很优雅;她八年前患上了阿尔兹海默症,近几年病情恶化,神智不清,总会忘记她如今的家在何方,常常瞒着家人打车来到这里,探望她的丈夫。”   丁厌:“她家不是只剩她和她女儿了吗?”   “对,她的丈夫去世十五年了,但在她的认知当中,丈夫还活着,并且就活在这栋房子里,所以她控制不住想来找他。”   丁厌后背起了一层白毛汗,“听着像鬼故事……”   “我父亲是香港人,在房产方面极度迷信,他得知此事后,认定这栋房子有问题,不吉利,所以想卖掉它;我不同意,和他争执了很久,他说我愿意住也行,但得找个道士处理,免得我沾上秽气,再把脏东西传给他,影响家里的风水和气运。”   “你爸仿佛是清朝人……”   “他年轻时还不是这个德行,大约是年纪大了,明白科学不能阻止身体机能的衰竭,于是寄希望于求神拜佛,相信些神神鬼鬼的东西。”楚瀛事不关己地说,“我和他的关系够差了,不想在这种小事上和他起冲突,就联系了他在香港找的道士。但实在太巧了,这个道士居然和戴心诚是老相识——我那时才知道,我的朋友私底下还有份副业是神棍。”   丁厌没听清,确认道:“他一个官二代,跑去当神棍?他看着也不像啊……”   “他肯定不是什么真正的神棍,只是略懂些冷僻偏门的知识。我猜是和他大学专业有关,他本科在LSE学传媒,有一年的作业选题是去内地探访位于荒山野岭的古老村落,记录少数民族失落的古俗,估计这段经历使他从此爱上了猎奇和搜罗轶闻吧。   “他父亲和你父母有点相似,对他的期望就是进体制内当公务员,慢慢熬资历晋升提干,不要成天鬼混。不过他不愿意,宁肯东奔西跑到处漂。”   “离谱,原来这就是权贵的人生啊……”丁厌长见识了,“在我的世界里,不想受父母的支配去考公结婚,就只能自己多挣钱搬出去,用经济独立换取自由。没想到家底够厚的,都不用考虑生存和就业问题,想干什么就干什么。你认识的人,比你更加叛逆和离谱……”   “我也不太理解他的生活方式,但尊重吧,毕竟个人有个人的追求。”楚瀛道,“既然碰巧能遇上,那就请他来看一看好了。我并不相信闹鬼的传言,那位夫人的女儿给我看过她的病历,千真万确是患有阿尔兹海默症,记忆错乱了而已。”   “好的吧……奇奇怪怪的,跟做梦似的。”丁厌当听了一场睡前故事会,听困了,倒头就睡,“我睡了哦,晚安。”   “晚安。”   ***   丁厌好吃好喝地养了两天,又能跑跑跳跳了。   这一次和爱撒娇玩捉迷藏,他吸取教训,开头就往房子里躲,蹿上三楼的空房间,反锁房门。这下看那个变态怎么抓得住他。   然而他终究是年轻,见识短浅,不知变态的深度和广度。   爱撒娇!居然会开锁!!!   他还躲在窗帘后窥探窗外,企图监视敌人的动向,浑然不知身后已有人撬开了门锁,无声无息地潜入……   预感不对劲,丁厌一扭头,看到一个活生生的人近在咫尺,他吓得惊叫腿软,却插翅难飞。   本轮游戏他只坚守了十五分钟便败下阵来,然后被人堵在墙角挠痒痒,笑得快断气。   爱撒娇给他上第二堂课道:“记住啊,永远不要坐以待毙,哪怕是处在你认为安全的环境中,也不要放松警惕。如果锁上门之后,你不是松懈地坐着玩儿,而是把柜子桌椅搬过来抵住门,那你至少能多拖延我两分钟。”   丁厌:“两分钟能干什么……还不是会被你抓到,早两分钟晚两分钟有什么区别。”   “区别可大了。”爱撒娇不想和他多费口舌,“你先休息,半个小时后我们再来今天的第二轮。”   “四十五分钟吧……”丁厌说,“我饿了,想吃东西。”   “啊,你这双眼睛,又有谁忍心拒绝你呢。”爱撒娇用装腔作势的声音感慨。   丁厌不喜欢这种虚情假意的恭维话,但为了撺掇着爱撒娇去楼下厨房帮他要甜点,他还是卖乖道:“我们一起去?”   ——爱撒娇英语极好,应该说这里的每个人口语都比他好;他的学习进度向来缓慢,于是懒劲儿又犯了,只想依赖别人。   爱撒娇正要答应他,但突然受窗外的讲话声吸引,趴到窗边,俯瞰楼下的绿地;丁厌也凑热闹趴过去。   绿莹莹的草坪上,狼狼叼着飞盘静立不动。抱着一叠洁白床单的佣人Teresa,在用她胖胖的身躯拦下一名身材魁梧的男人,和一位银色短发的老太太。   三人说话吵吵嚷嚷的,语速快如连珠。   丁厌毫无主人翁意识,多亏了爱撒娇提醒,他才想到该下去看看。   可来到楼下,他依旧听不懂他们在吵什么,英式英语太难懂了!尤其这些人对话还带着各自的口音。   爱撒娇拿出一张大额纸币,塞给那名高大的陌生男人,然后和Teresa说了两句,又跟银发老太太轻声细语地讲了些话,三个纠缠不清的人顷刻间全闭了嘴。   Teresa抱着要换洗的床单走了。男人扶着老太太转身离开,但她一步三回头,好似极为不舍;接着她挡开男人的手,颤巍巍地走回来,一语不发地塞给丁厌一把锡制钥匙。那是张皱纹横生的面颊,却依然悉心地涂了粉底遮去雀斑,薄唇抿着口红,嘴角的一道道细褶被嗫嚅的口型牵动着,可最终没能完整地说出一句话。   直到她被人扶着走出大门,丁厌还握着钥匙立在原地,愣愣的,不知道发生了什么。   “你男朋友跟你说了吗?”爱撒娇告诉他原委,“这位老妇人是庄园的前主人,老年痴呆了,总想回来找她死去的丈夫。那个五大三粗的男人是送她来这里的司机,不清楚状况,在问你家佣人要车费。”   “这样啊……那就这么赶走她,是不是有点无情?”丁厌纠结道,“她只是生病了,并没有做错什么呀。”   “话是这么说。但快九十岁的老年人,行动不受控制,你把她留在这儿,她可能稍不注意就不见了,如果受伤了摔倒了,你能为她的生命安危负责吗?”爱撒娇很现实道,“不知道她女儿在哪里忙什么,怎么不看好她,总放她乱跑。”   丁厌:“她给我这把钥匙是什么意思?”   “可能看你可爱,想送你礼物,身上有什么就给什么了。”   “我能要吗?不然我还是还给她吧?”   “如果是很重要的东西,她的家人会来找你要的。”爱撒娇习惯性地搭着他的肩,“我看了你的短视频账号,你不如改叫「心地善良的小公主」”   什么污七八糟的鬼名字……丁厌说:“这是你的取名风格!不适合我!”   ***   到了睡前时间,丁厌玩够了手机,缩进被窝,道:“我今天见到你说的老太太了。”   楚瀛:“嗯,他们告诉我了,你被吓着了吗?”   “没有!她老了也好美丽呢。”丁厌从床头柜的抽屉中拿出今天收到的锡制钥匙,“她还给了我这个,你是不是有她女儿的联系方式?还给她吧。”   楚瀛端详着钥匙,在指间转动它,“这难道是阁楼那个小房间的钥匙?”   丁厌:“什么小房间?”   “在四楼有一层阁楼,用于放置废旧的桌椅、挂画、烛台等器具,我前两年上去过,那里的墙上有扇一被锁住的门,雕工精致,里面大概率还有一个小房间。可是我没找到钥匙,不知道是原主人没给还是搬家时弄丢了,这么大的建筑,不可能没有死角;而我又不想破坏那扇木门,所以没太在意。”   “……那咱们上去看看?”丁厌说动就动,下了床,披上自己的外套。   楚瀛哪能不依他,况且想一出是一出是生活情趣的主要来源。   两个人觉也不睡了,大半夜开着手机的电筒,跑去房子四楼探索秘密角落。   为了营造幽深的氛围,他们特地没开灯。丁厌怕摔跤,牢牢挽着楚瀛的手,掌心因紧张而发麻出汗,但心头更多是雀跃和激动。   “我们好像在拍恐怖片啊,像不像去年看的那部美剧《鬼入侵》……”   昏暗的走廊里,楚瀛的脸庞晦暗不明,说:“你的联想能力很丰富,真的不害怕吗?”   “自己家为什么要怕!”丁厌拉着人跑起来。   通往阁楼的木楼梯踩上去咯吱咯吱,尖锐的噪音使人头皮发紧。楚瀛从放蜡烛的铁架边缘找出生锈的钥匙,打开了灰扑扑的木门。   丁厌被灰尘飞扑一脸,呸呸两下道:“这上面不知道有多少螨虫……我下去还要再洗一遍澡。”   昏黄的吊灯亮起,楚瀛凭记忆搬开一张沉沉的书桌,揭开后面的油布,把倚靠着墙的几幅木框油画挪到一旁,露出一扇对比阁楼里的其他物品而言,还算崭新的小门。古怪之处是这扇门只有1.5米高,并不是便于成年人通过的尺寸。   丁厌递上钥匙,两人蹲在矮门前对了对锁孔,有戏!   插入钥匙转动锁芯,门应声而开。楚瀛先探入一只手在门框两侧摸索,找到照明开关。   小房间里的灯光比阁楼更亮堂,既没有蝙蝠惊飞也没有老鼠乱窜,更没有尸体的腐臭味溢出,丁厌首当其冲地弯腰曲背钻进门内。   这是一间娃娃屋,它所有的家具和装饰,都按照正常物件的1/2比例缩小过;粉色的公主床和珠帘小台灯,木质梳妆台和陶瓷芭蕾舞女的鹅绒粉扑,还有铺着蕾丝的小圆桌、纯银的下午茶餐具……   灰尘和蛛网霉絮丝毫不能掩盖它们的精美,一把小摇椅上坐着一尊穿淡绿色洋装的人偶娃娃,陶瓷材质的脸蛋极度逼真,蓝色玻璃眼珠、睫毛卷翘,吹掉表面的一层灰,双颊仍晕着粉嫩的腮红。   “天啊……”丁厌失语道,“寻到宝了……”   不在于这些玩具玩偶价值几何,而是……曾经拥有过它们的小女孩,她是多么幸福啊。   仅仅是置身其间,丁厌也恍若看到了她的身影。受着万千宠爱的小姑娘,或许金发碧眼,她穿着和洋娃娃一模一样的裙子,坐在地毯上,帮自己的小伙伴梳妆打扮,享用下午茶、玩游戏过家家。   丁厌不知这把钥匙究竟为何会落到自己的手里,但这一刻他抱住楚瀛哭得稀里哗啦。   “这也太宝贵了……”   楚瀛托着他的后脑勺安抚他道:“你还是这么多愁善感。”   不过只有这份细弱敏感,才能赋予蒙尘的旧物流光溢彩,与被人珍视的意义。楚瀛笑了笑,酝酿了许久,还是只能说:“真可爱。” 第69章 首饰盒30   丁厌玩了一个月的“你追我逃”, 尽管在输赢上不见显著进步,但身体素质和体能大有提升。   他过去的瘦,是经受不起风吹雨打的孱弱;经历了这三十天, 还是瘦,但蹦蹦跳跳的灵活性、反应力、肺活量, 都有了质的飞跃。   起先丁厌担心是否会练出硬邦邦的肌肉, 他是要穿小裙子, 还要穿婚纱的人,不能身材走样。   爱撒娇听了, 捏着他的小细胳膊说:“你想长肌肉,做梦更快点。”   这不尽然是轻蔑。人与人的身体条件不同, 他这种天生体弱的资质, 想要练就结实精悍的肌肉, 难度不小于变性手术。长跑只是训练他调动四肢, 增强耐力和敏捷度。   而且丁厌月末上秤一称,他的体重竟然还掉了两斤……为了补救,他只能每天加餐一顿,确保营养的摄入量。   楚瀛看他吃宵夜还一脸郁郁不乐,关切道:“怎么了?为什么这个表情?”   “我觉得,我赢不了了……”丁厌愁闷道, “爱撒娇是专业运动员吗?他比蜘蛛侠还会爬,我才一双手两条腿, 哪儿跑得赢他……”   “你不要想着跑赢他, 那不现实, 他给你出的游戏规则, 胜利条件应该不会很苛刻。”   丁厌唉声叹气道:“但天天像小鸡崽被人抓, 我作为愚笨平凡人的积极性已严重受挫……我该不会真要下辈子才能一雪前耻了吧?”   楚瀛自然更偏心他这个愚笨的平凡人, 问:“你想怎么一雪前耻?”   “当然是让他尝尝我的厉害!否则他天天笑话我是长发公主,除了头发长,一无是处。我感觉他有点讨厌,是表里不一的绿茶。”丁厌说起别人的小话绝不嘴下留情,“装得温柔可亲,实际比谁都严苛计较……还喜欢撒谎,我问他本职工作是干嘛的,他说他是幼儿园老师,你说气不气人?怎么有人比你还不要脸。”   楚瀛:“怎么又扯上我了?我什么时候骗过你我是幼儿园老师?”   “物以类聚,人以群分。你看你,带我认识的都是些什么人,净是奇葩中的奇葩。”丁厌吃饱了,咬着吸管喝果汁。   “那怎么办,我的生活中就只有奇葩了。”   丁厌有了小脾气,说:“你快帮我想想,我怎么样能扳回一局,我每次都输,心里难受死了。”   “你们玩游戏,有没有限制使用道具?”楚瀛帮他琢磨道。   丁厌:“没提过这个……但道具不顶用啊,拿水枪滋他吗?”   “你坐近些,我告诉你。”   丁厌搁了杯子,搬凳子挪到楚瀛那儿去,探听鬼主意。   楚瀛一说完,他又惊又喜地大叫:“——啊啊啊你好坏啊!”   “可以,我明天就试试!”丁厌胜券在握道。   “你小心些,不要提前露馅了。”楚瀛告诫他,“就我知道的,他是个睚眦必报的人。”   “放心吧!我会一鸣惊人的!”丁厌不管有没有用错成语,他想想明天就激动,哇哇哇哇哇!他搂着楚瀛的脖子啃人的耳朵,“谢谢你!你这个坏东西!”   “谢我还要骂我?”   “这是夸!是夸!”   楚瀛出的主意是真损,丁厌一听就知道这混蛋小时候没少搞整蛊恶作剧。   其实说简单也简单,只是出奇制胜而已。   第二天游戏进展到一个半小时,他又被爱撒娇追到了,躺倒在草坪上求饶,假装肚子痛,骗人关怀他。   “哪里痛?是阵痛还是抽痛?”爱撒娇上当了。   丁厌装作疼得厉害,咿咿呀呀乱叫;待双方距离拉近,他单手摸进衣兜,指甲抠掉了注射器针口堵的小盖儿,然后攥手心,再等着自己被扶起。   “这位置吗?还是这里?”爱撒娇的手指轻按着他的胸腹部位,询问他的状况。   丁厌趁其不备将针管喂到对方嘴里,推动推杆,把满满一管青色芥末灌入——   “哈哈哈哈哈哈哈!你喜欢吃辣,我请你吃个爽!!!”丁厌滚到一边,衣服头发都沾着草屑,欢快地直蹬腿。   他不敢想象吃一管芥末是什么感觉,但看爱撒娇的表情,恐怕是难以言喻的痛苦,流了好多眼泪啊!   丁厌笑了十来秒,蓦地噤声,笑不动了。他总归是心慈手软,见他人饱受折磨,不禁心生愧疚;跑回屋抱出三瓶矿泉水,送上前道:“抱歉啦……我就是想报复报复你……你还好吗?”   爱撒娇没功夫跟他说话,被辣得满脸眼泪,拧开三瓶水,喝一半吐一半,漱干净口腔;可是眼眶肿了,鼻尖和嘴唇也红了。   “这是谁教你的?”   “没、没谁……”   “好的,”爱撒娇喝光了剩余大半瓶水,宣布道,“你完蛋了。”   强人果然是强人,稍一缓神,魔爪便再次伸向了他!   丁厌的反射神经在多日磨练下被激发出了面对危险的直觉与本能,在主观意识对当下作出判断之前,他的身体已率先作出反应,迈步往反方向跑去逃离眼前的威胁。   哇啊啊啊!   他宛如一枕清风刮进门,直奔楼梯冲向高层。肾上腺素飙升的快乐冲昏了他的头脑——能随心所欲地支配自己的身体,好爽!   在楼梯拐角处,他险些撞上戴心诚,但这人眼神儿好,礼貌地避让他,等他先通过了再下楼。   躲回房间,背抵着门,久久没能等到爱撒娇追来,丁厌大获全胜,开心疯了,在比邻的沙发上蹦来蹦去,把抱枕扔得到处都是,还拆了一盒巧克力,坐在窗台上吹着风,补充能量。   他观察着楼下的风吹草动,当敌人重新出现在视野内,他无所畏惧地朝人家做鬼脸,还吹了声口哨。   但是爱撒娇完全不搭理他,而是在跟后方的戴心诚吵架,是真吵,还会动手的那种。   一对比,他和楚瀛那只能叫拌嘴和他单方面撒娇。   可惜隔得太远,他听不见详细情形。   当看到爱撒娇的巴掌是切切实实地落到了戴心诚的脸上,丁厌惊掉了下巴——真打啊!什么深仇大恨啊!   楼下的争执愈演愈烈,他赶忙在房间里找手机——这还是得跟楚瀛说一声吧!   待他笨手笨脚地找到手机时,窗外已恢复了宁静,苹果树下空空如也,四周都没人了。   :你在哪儿啊!大瓜!!我吃到了大瓜!!!   楚瀛隔了两分钟回复他:我在一楼的花园,你要下来吗?   :我马上来!   丁厌换了双鞋,咚咚咚地跑下楼,在偌大的花园找到楚瀛,同时还有一名苍白的中年女人。   他没有贸然靠近,站在一丛翠绿葱郁的植物旁,踢着脚下匝地的白色碎石子,时不时张往着他们谈话的进度。   那位女士年约五十余岁,头发染成灰白色,气质出众,装扮偏中性化,有点像……蒂尔达斯文顿!她与楚瀛聊完,婉拒了他送别的好意,独自走向远处的大门。   丁厌仍伫立在那里,看着楚瀛朝他走来。   “那是谁?”   “老太太的女儿。”楚瀛回望了一眼女人的背影,再面向他说道,“她来告诉我,她的母亲在上周五凌晨去世了。”   “……就是那个送我钥匙的老太太?”丁厌骤然感到惆怅,问,“那她女儿是来找那把钥匙的?你还给她没有?她需不需要把阁楼上的娃娃屋搬走?”   “不,她不需要。我和她说了钥匙的事,她说我买下的是这座庄园里的一切,包括那个房间和里面的东西。她只是来为她母亲生前的冒失表达歉意。”楚瀛道,“你呢?你要和我说什么?”   “哦……”丁厌抽离情绪,回归现实,“戴心诚和……他们俩吵架了!好凶啊,还打起来了!”   楚瀛对他的表情更感兴趣,问:“你没见过人打架吗?”   丁厌:“你经常看人打架吗?”   “怎么说呢,虽然我不赞同用暴力解决问题,但劝架也不是我的作风。”   “那你就不管啦?随便他们吵翻天?”   “不然呢?我并没有义务去维护治安,他们是心智健全的成年人了,只要能为自己的行为负责,做什么都是他们的自由。”   丁厌想劝架,但害怕被误伤。他是心有余而力不足,楚瀛却是冷眼旁观,他鄙夷道:“我想用四个字形容你。”   楚瀛:“请赐教。”   “狐朋狗友!”   “谬赞了。”   ***   丁厌抽出一天时间,泡在阁楼的小房间做大扫除。那些玩具和人偶都是精巧易碎的纯手工制品,他只能打一盆清水,用毛巾慢慢擦洗。   清水变成污水,毛巾由白色变黑色,那尊半人高的陶瓷洋娃娃才露出原本面貌。   她的眼珠比大海更加湛蓝,睫毛是深棕色,金灿灿的卷发光耀迷人,细笔尖描画的嘴唇连唇纹一并清晰可见。   “以后就让我来照顾你吧……”丁厌摸摸她雪玉般光滑的小脸,掸掉她裙摆的灰。   ……这得洗一洗,吹一吹才敢放进卧室。   他对这只娃娃的珍爱,被楚瀛会错了意。过了两天,他收到一条和娃娃的洋装高度相似的长裙。   裙子的摆长很优雅,内里层层叠叠的裙撑为它撑起华丽的蓬度;鱼骨束腰将腰身箍得细盈,他第一次穿没经验,差点被勒死。叫唤了好多声,楚瀛才给他松绑了些。   丁厌穿戴完好,在卧室里走了一圈,呼吸困难,晃头晃脑地摆手道:“不行了不行了……快帮我脱下来,这不是人该穿的!”   楚瀛听候差遣,帮他把才将穿上的裙子一件件脱下。   “洋娃娃不好当?”   “这是你的恶趣味!我根本没有想当洋娃娃!”   “穿一次不容易,你却没有拍照。”   “你说的对哦……”丁厌宛如错失了一个亿,“快快,再帮我穿一遍,我还没有拍照呢!”   两人待在房间折腾到了晚上,衣服没穿上不说,还被丢在地面踩来踩去,彻底弄脏了。   丁厌让人压得死死的,面颊比束腰加身时还要红,他扯过枕头砸楚瀛的脸,“你还敢捆我!你胆子见涨啊你!”   “是你说要玩一二三木头人,但你又动来动去。”   “我说的和你说的能是一回事吗!”   ……   夜晚十点,丁厌半死不活地趴在床沿,微弱地喘着气。   不过只是那片刻钟头,转瞬他又坐起身,匀速呼吸道:“好了,该吃饭了。”   楚瀛:“不用叫人送上来?”   “有手有脚,为什么不下去吃?”丁厌钻入松垮的套头衫,冒出脑袋。   “也是,你今天都没叫累。”   “今时不同往日,我不再是那个我了!”   如果换作从前,这样无节制地胡搞瞎搞几小时,他会缺氧头晕四肢瘫软。   但现在他感觉良好,只有肚子饿了。   “等一下……”丁厌扭头逼视着床上的人,“这难道才是你的诡计?”   楚瀛一脸正经地摇头。   可丁厌明察秋毫地洞察到他嘴角微略上翘的弧度。   “你笑了!你又说谎!”   丁厌爬回他身上,也不敢打人,只能在他的左脸轻拍两下,闹一闹。   “你本性难移!打你打你!” 第70章 首饰盒31   丁厌一个半月没工作, 生活却比工作时更充实。   上午学外语,下午锻炼,爱撒娇有层出不穷的手段让动起来, 他仗着有楚瀛给他撑腰,偷懒耍滑, 原想着要是被凶了, 还能趁机告状, 结果对方反其道而行之,对他软磨硬泡。   丁厌快被缠死了, 他此前真心想不到世界上还有这等人。没法形容,烦!烦得要命!不就是喂了你一管芥末吗!至不至于这么死缠烂打!   可他又有什么办法呢, 该吃的苦头就得吃, 是他自己答应了要实现楚瀛的心愿, 神仙哪有说话不算话的。   白天被压榨脑力和体力, 只有到了晚上,他才有空做自己的事。但累了一天,只想躺床上发呆,没心思拍视频剪辑,所以也就不接广告了。   丁厌逛着八卦小组,那群吃瓜网友还没忘记他, 又把他的花名挂标题。   【雪糕怎么不更新了?他是退圈了吗?】   白素贞发布讨论:   太奇怪了吧,他一个月没有新动态了, 微博和视频账号全部停更, 是出事了吗?   不要啊拜托, 我很爱看他拍的日常vlog, 还是掉马后被骂得太狠, 伤心了?   雪糕你看不看我组啊, 快回来吧,你恰饭圈钱我都没意见,不要消失啊我痛哭   辣条最爱猪宝贝:   怎么三天两头就有雪糕粉丝来嚎丧,姐子们单独出去开个组吧,别天天占用公共资源   [引用:辣条最爱猪宝贝……]铃木集团千金:   ?这不是公共组吗?只要不违反组规,想发什么都可以啊   momo:   团队内部扯皮?公司倒闭了?   [引用:momo……]白素贞[楼主]:   你能不能不要张嘴就来啊,组里都扒过了,雪糕没有团队和公司   伊玄子清凉:   据可靠线报,人在英国,和哥夫过二人世界呢   [引用:伊玄子清凉……]妞妞:   凉老师消息真灵通!!!!   [引用:妞妞……]伊玄子清凉:   认识的一位姐姐和他有工作上的来往,说他最近几个月发朋友圈定位都在英国。以及有小道消息透露,哥夫的真实身份是HK某产业龙头老大家的三公子,无锤~大家姑且一听   绿舌头:   原来他男朋友是港男   [引用:伊玄子清凉……]bob:   和我听到的差不多,对个暗号?cw?   [引用:bob……]伊玄子清凉:   嗯对   早A晚C:   看你们对暗号,瞬间解码了。但这个小道消息绝对是谬传,那家只有两个儿子,没有老三   [引用:早A晚C……]coco:   你们能不能直接上大名啊,不要当谜语人   伊玄子清凉:   都说了是小道消息了,怎么可能带大名。误传就误传吧,是家境殷实的有钱人就对了~   送你猫猫拳:   我也真诚建议你们雪糕粉出去自立门户单独开个组,每天都是关于他的日经帖,看都看够了   不是每个人都对你们家异装癖哥哥感兴趣的   [引用:送你猫猫拳……]白素贞[楼主]:   不想看就出帖,还要我教你怎么冲浪吗?   momo:   雪糕粉占领我组了,快跑!   ……   丁厌退出论坛,放下手机让眼睛休息。   这群网友真无聊啊……他都几十天不发动态了,还在惦记他。幸好英国山遥水远,他如果还住在K市,岂不是早晚被人查到家庭住址。   细思恐极……   一说到家庭住址,他又想念起他的罐头,他的小猫咪宝贝女儿。   丁厌点开和宠物店老板的对话框,反复观摩昨天收到的视频,云撸猫以解忧思。   这老板看得起他是个出手大方又好说话的主顾,每次他出远门都会帮他寄养小猫,不是养在门店上,而是带回自家好吃好喝地供着;还给买玩具开小灶,洗澡护毛剪指甲。当然收费也不便宜,一天150,包月打8折。   丁厌隐约觉得自己被当冤大头坑骗了,可找不到证据,还好一个月三千在他的承受能力之内,干脆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   视频里的罐头在自娱自乐,把一只廉价的假老鼠当球踢,满屋乱跑,憨态可掬。   “宝贝……”丁厌对着手机屏幕亲了又亲,心痒痒,迫不及待想回国抱抱它;想念它软绵绵的肚皮,想念它香喷喷的茸毛和湿漉漉的鼻头。   楚瀛推门进屋,手里端着托盘,盘子里是一碗奶白色冰淇淋,柠檬味儿。   丁厌说想吃,夜深大家都回卧室休息了,他只好亲力亲为去厨房端上来。   “哇!谢谢!”嘴馋的人也嘴甜,丁厌先不忙碰冰淇淋,而是招手让他过去,自己再跪到床边,玩闹般地亲吻他。   楚瀛默认这是邀请,但手还没抬,就被人按住了。丁厌的鼻尖蹭蹭他的脸颊,问:“有没有办法,能把罐头带过来?我好想它啊……”   “办法一定有,但是……你怎么能在亲我的时候,跟我聊一只猫?”   “什么叫一只猫啊,那是我的亲女儿诶,我们一起收养的,是很重要的家庭成员!”丁厌摆明态度,不过声音很快软下来,“你看戴心诚那么冷酷的人,尚且把狗当成亲儿子养,你就不能表现得更称职一些吗?”   楚瀛问:“那你是想要亲自回国去接我们的女儿来新家,还是想差遣托运公司去办这件事呢?”   丁厌:“嗯……托运公司信得过吗?”   “有信得过的,只是会多辗转几个国家,中途小猫能得到休息和照顾。”   “那和我以为的托运不太一样,你说的这种要多少钱?”   “2000英镑左右。”   “那么贵?都够我回国一趟了呀。”丁厌说。   “我是爸爸,我出钱。”   丁厌忍不住笑,“我有时觉得你是世界上最讨厌的人,有时又觉得你是我遇见的最讨我喜欢的人!”   楚瀛:“嗯,那你能继续亲我了吗?”   亲亲亲。丁厌挪了挪膝盖,身体还没贴上去,只是嘴唇刚碰到他的嘴角,就被电话铃声打断了——   靠!   丁厌小声骂着“谁这么没眼色啊”,然后捡起手机,调整静音模式。但很不凑巧,来电显示是他的表哥韩云——这很稀奇,他们表兄弟一年也不打一通电话,突然找他,必然事出有因。   丁厌跟楚瀛道了歉,再接通电话。   “哥?”   韩云开门见山道:“你是不是忘了我的结婚日期了?”   丁厌纳闷地想,我为什么要记得你的结婚日期。然而下一瞬他醍醐灌顶,捂嘴道:“天……你要是不提醒,我真的忘了!”   本来这种事,他老爸老妈会提前通知他,但自从他跟家里出柜以后,这些家长里短就再无人帮他记挂了。他自己也不长记性,总是忘。   韩云在开车去上班的途中,不想劳神费力地批评他,只说:“那你回来吗?”   “我必须回来呀!”丁厌诚挚道歉,“我错了哥,我下次会记住的。”   “哪儿来的下次?”韩云被他气笑了,“行了不和你闲聊,我开着车呢。你记得回来就行,你男朋友也要来吧?我给你们留两个好位置。”   “嗯嗯,谢谢哥哥!祝你新婚快乐!和嫂子百年好合!”   “吉祥话留到婚礼当天再说,就这样,挂了。”   “拜拜,你开车当心,别熬夜了保重身体!”   挂断电话,丁厌“呼呼”歇气,然后抱着头埋进被子里,不停念经道:“我好笨我好笨我好笨我好笨……”   楚瀛上床来拖开他的两只手,捏住他的下巴不许他再说,“你骂自己,也不会让你变聪明。”   “哎呀啊啊啊……”丁厌打着滚儿钻到人怀里,“每次犯蠢都被你见证,我的智商全被你吸走了。”   “我又不是妖怪。”楚瀛想扶他坐好,却被他恩将仇报地在锁骨上咬了一口。   今晚终于能进入正题了。楚瀛擒着他的手腕,不顾他的讨饶声把他压进枕头。   ***   在回国前,丁厌再次目睹了一场激烈的争吵。   具体的没太听清,就什么“你这白眼狼儿”“我忍你很久了你别刺激我”“那就同归于尽吧”“我看你就是犯贱”之类的,不知起因和后续。   事后只看到两边的脸上新增了有不同程度的淤青和伤口。   丁厌和楚瀛表露自己的忧心:“你这俩朋友脑子没问题吧?能信得过他们吗?”   楚瀛:“你别多管闲事了。至少在正事上,他们不会造次或掉链子。”   听他这么一说,丁厌更想打听了,什么样的矛盾能让人动不动就打起来……他这种向往和平的软柿子想象不到啊!   他问楚瀛,楚瀛一句“不清楚、不了解、不评价”就把他打发了。   两人准时登机,在并排的席位入座。   丁厌叽叽咕咕揣测个没完,楚瀛被他问烦了,说:“你为什么对他们的事这么热情?”   “不是热情,我是好奇啊……”丁厌道,“抓心挠肝的好奇,你明白吗?他们俩过去是不是情敌啊?”   “还没起飞,我给戴心诚打电话,你自己问他?”楚瀛拿着手机要拨号。   “他能告诉我吗!”丁厌推着对方,“你不准打!不说算了,还气我。”   “我没有气你,是这种事,还是问本人最快。”楚瀛再次道,“你想问他吗?”   “不想!”丁厌气呼呼道。他若是敢当面问,早就去问爱撒娇了,他就是不敢嘛!   楚瀛一点八卦精神都没有,无趣的人!   温柔曼妙的空姐穿梭于席间,温声提醒乘客关闭手机。   丁厌闭上眼等待飞机起飞,在上升的失重感环绕下,他感到晕眩和耳鸣。   楚瀛突然道:“不是情敌。”   “什么啊?”丁厌听得模糊,睁眼追问。   “他们不是情敌,是师生。”楚瀛像是才从回忆的犄角旮旯里翻出这件事,摊手道,“但我只知道这么多了。等再见了面,我帮你问问。”   啊啊啊啊,哈哈哈哈哈,这才是十佳男朋友的典范!   丁厌转嗔为喜,抻直右手越过两人座位间的隔板,与楚瀛的手相握。他想任性一次,于是不顾周围乘客的异样眼光,大叫道:“就算这架飞机掉下去,我也不害怕啦!”   楚瀛尽管觉得有些丢人,却没有松开他的手指,另一只手撑着额头向外侧掩住眉眼,无可奈何地低笑道:“说什么傻话。” 第71章 首饰盒32   韩云和周芷茜办了一场很认真的传统婚礼。   场地是婚庆公司精心布置的盛大殿堂, 布景如同一座迷雾森林,火树银花,晶莹剔透的枝蔓参差披拂。   身着礼服的新人站在舞台上, 郎才女貌,深情相视。   司仪念着煽情的台本, 双方父母拘谨地居于两侧, 展开折得皱巴巴的稿纸, 讲述着养儿育女的心酸心路历程,和对儿女前程似锦、幸福安乐的祝愿。   看到这儿, 丁厌低下头自顾自地玩手机。可音响的声量过高,手机也没法专心看, 他无聊地望了望邻桌的父母——他老爸老妈被酸不拉唧的台词感动得涕泗横流, 举纸巾擦拭眼角的热泪。   韩云出于周全考虑, 把他和楚瀛分配到了同龄朋友的那一桌。不用面对长辈们的“慰问”固然是好事, 但被一圈不相识的人围着,终究让人提不起劲。   丁厌原先期待着和姐姐团聚聊天,然而丁茵今天却缺席了,说是餐厅太忙了走不开。   他满腹牢骚,和楚瀛感叹:“我们三姐弟小时候玩得那么好,成天形影不离的, 到头来竟然连婚礼都凑不齐人。”   楚瀛听他这话背后似有隐情,问:“你哥哥也没去参加你姐姐的婚礼吗?”   “没去啊, 我姐在马来结的婚, 我哥那会儿在美国读书, 没来。”   “这可能就是人吧。”   丁厌:“什么意思?”   楚瀛:“没意思, 随口一说。”   丁厌凑着头道:“我们结婚的那天, 我可不要这样子的婚礼。”   “那你想要什么样的?”楚瀛屈着手指替他将耳侧的头发梳到耳后。   “我希望是场地小小的, 人少一点,不要请很多不认识的人。”丁厌的目光游走于周围众人的脸上,“你看,这些人不关心我哥哥嫂嫂的爱情和婚姻,他们只在乎自己给出去了多少礼金,将来能不能连本带利收回来;这家酒店的菜好不好吃,怎么还不发筷子……更八卦些的,还会讨论我嫂嫂的订婚戒指钻石有几克拉。”   “这样的婚礼,是为了热闹而热闹,我不喜欢。我觉得结婚和生活,只是我们两个人的私事,最亲近的朋友家人才有资格分享这份喜悦与快乐。什么风风光光地操办一场,那都太俗气了……”丁厌右手支着下巴,注视楚瀛的睫毛,“我和女孩子谈恋爱的时候不想结婚的原因之一,就是我不想要这么俗气的婚礼,即便我是个俗人。”   “但哪会有女孩子不想要梦幻瑰丽的世纪婚礼呢?就算女孩子和我想法相同,她的父母多半也不能同意,我的父母更不会同意。”他笑道,“所以我跟你实话实话,我看你是一个不走寻常路的人,才答应和你结婚的。”   楚瀛一字不漏地听完了他的想法,可眼睛一直没看他。此刻与他四目相对,道:“我也实话跟你说,如果你像李琰那样,非要我八抬大轿把你迎进门,我也伺候不起。”   丁厌扑哧地笑得倒下去,引得圆桌近侧的几位宾客纷纷侧目。   他在桌下掐着楚瀛的手掌心,说:“嘴好毒啊你。”   但是正合他意。   ***   表哥的婚礼结束,丁厌厚着脸皮回爸妈家赖了两天。   跟二老讲讲自己在英国乡下住得蛮好的,房子可大了,有鹦鹉和狗狗,还有照顾他们生活起居的佣人;这次回来,是想把猫咪一块儿带过去。   他妈冷笑两声说:“儿大不由娘。”   但其实早就把他发在一家三口小群里的视频看了无数遍,吃饭时盘问他那房子里有几口人,是不是跟楚瀛父母一起住。   丁厌夹着菜,说哪儿能啊,我都没见过他父母。   这可叫他妈逮到了挑剔这桩婚事的机会,说他傻、笨、白痴,父母都没见过就敢结婚,胆大包天、不知死活。   丁厌无辜道:“我也不想见他爸啊……”   他心知肚明他与父母又多了一项不可调和的观念差异。他不在乎楚瀛的家庭如何、父辈兄长又如何;他坚持认为,结婚和生活只是他们两个人的事。   哪怕未来不能住大房子或高档公寓了,一无所有,要为生计操劳地去餐厅端盘子,他的生活也照样能继续。因为他和楚瀛都乐意且有能力胜任一份极具挑战性的工作——事实已验证了这点。   丁厌对自己的将来,有坚实信心、无限的憧憬和遥远的展望。   有这种意念做定心丸,他什么都不怕。   他在英国那一个多月的旅居生活,悠长得仿佛一个季节。但在丁茵眼里,时间是追不上的光,转瞬即逝,她给自己强灌咖啡消解睡眠不足的疲倦,上下扫视着弟弟,说道:“我总觉得……你有哪里不一样了。”   丁厌伸出自己的膀子,拍了拍,“变强了!”   他的手臂细又白,没有半点儿变强的造型。丁茵没放在心上,只问:“快过生日了,今年想怎么过?请朋友吗,要不要姐姐帮你办?”   丁厌:“不用了吧。我也没什么可以请的朋友啊。”   去年他在上班,公司里有交集的同事多,还能聚一聚。但他辞职后都在忙自己的事,最近几月也没怎么跟人来往,突然发消息说过要生日了想请大家吃饭,突兀和尴尬在所难免。   现代人最怕拖欠人情,他请客吃饭,别人就要绞尽脑汁送他礼物,这不是给人平添烦恼吗。   丁茵没想这么多,她和弟弟是相反的人,能妥善处理周遭事无巨细的人际关系,过生日送礼物是礼尚往来,维护情谊的最佳时机,她从不会错过。   所以她又问:“是准备好了要和男朋友过,不想被外人打搅?”   “是跟他过,但肯定有外人。”丁厌气馁地说,“等我回来再请你吃饭吧,姐姐。”   “太快了啊,你都要27岁了。”丁茵唏嘘不已,“韩云的婚礼怎么样?”   “挺好的啊,嫂嫂穿婚纱好美,表哥打扮一下也蛮帅的,登对!”丁厌点评道。   “那就好,我给他送了红包,但那天不太舒服,实在从床上爬不起来。”   “你生病了吗?”   “小感冒,有点发烧,但已经好了。”   丁厌这才发觉今天姐姐的嗓音轻度沙哑。   “我还以为你会去的,我们仨小时候关系那么好。”丁厌满是遗憾。   丁茵:“人跟人的缘分是会用尽的,我和韩云没吵过架、没闹过误会,但就忽然之间无话可说了。你让我去婚礼现场祝福他,我可以去,可说什么好呢?好像还是什么都别说更好。”   丁厌油然而生兔死狐悲之感,“那我们的姐弟缘分不会用尽吧?”   丁茵捧起马克杯,吹散雾气,喝着滚烫的咖啡,轻松道:“放心,送子观音给我托过梦了,说你是老天补偿给我的大儿子,我做不了你亲妈,只能给你当一辈子姐姐。”   丁厌乐开了花,“不要,姐姐就是姐姐!我爱姐姐!”   姐姐比妈妈更好的地方就在于,姐姐不是妈妈啊。   ***   丁厌离开姐姐家,先去宠物店老板那儿接罐头。   小猫一月有余没见他,闻着他的味儿想起他是谁,在他脸蛋和颈间蹭得难舍难分。   丁厌亲着它可爱的猫猫头,和它同床共寝三天,夜夜抱着入眠,一刻也不想分离。楚瀛给他们拍了一张合照,命名为《舐犊情深》。   一家人在两间小公寓内缠缠绵绵了一周,临了又要分别。两个人类计划着离家七天,出一趟远门。   丁厌搜索着目的地的自然风光,无精打采地坐上了飞机。   他何曾去过那么偏僻的山区,此行还是体能大挑战,他不临阵脱逃就算言而有信了,遑论期待呢。   下了飞机换乘火车,火车行驶到镇上,再改坐越野车,颠簸一路,在暮色沉沉的傍晚,他们来到驻扎在山下的一片宿营地。   这季节本该是徒步和踏春的旺季,可他们来的是鲜为人知的后山,除了他们只有一拨省内游客。   丁厌很难接受现代都市以外的文明,看到那座四面漏风的小木屋,凉棚下还堆着柴火——好家伙,比夏天吃小龙虾的山村还简陋呢,连砖瓦房都没有。   他拉着楚瀛的手不想放开,试探道:“我们晚上睡哪里?”   楚瀛说:“帐篷。”   帐篷是多么伟大的发明!   丁厌放心道:“那还好,我去洗洗手。”   他放下包,走向小木屋左侧的外墙,那里接了一根水管,水龙头生了铁锈。   山涧流淌下来的水冰冷彻骨,把他的指头冻得红红的。   丁厌洗个手的功夫,再回到原处,戴心诚和爱撒娇不知从何处冒了出来;这两个到的比他们早,前者顶着死人脸,后者笑得很开心,向他们问好。   他不是没住过帐篷,但和楚瀛睡在同一顶帐篷里,那感觉新鲜又新奇。   他像一只幼虫缩在睡袋做的卵壳中,只探出脑袋看平板追剧。   ——马凌峰的新剧,播放量很高,他事先缓存了15集,但看了两集就坚持不下去了;编剧的脑子但凡有瓜子仁儿大,也写不出这等剧情。   楚瀛衣着齐整,坐在他旁侧看书,那是本关于昆虫的外文书,插图是纯手绘,将虫子们的口器触须刻画得栩栩如生。   丁厌扒掉睡袋破茧而出,展开细秀的四肢压在楚瀛的腿上,宛如停靠的蝴蝶。   “好无聊啊……我要抱怨了,你大老远把我拐到这种荒山野岭来,什么娱乐活动都没有,只能看烂剧和发呆。”   “他们在外面烤火看星星,你想去吗?”   “有酒吗?”   “应该吧。”   丁厌裹上外套,掀开帐篷。营地里燃着两簇篝火,火堆旁的爱撒娇举着一罐啤酒,闻声转过头来,隔空和他碰杯,“快来,给你留了好吃的。”   一听有好吃的,他快步走去坐下,戴心诚递给他一串烟熏的烤鹌鹑。   这算什么好吃的,充其量是下酒菜。   丁厌尝试地咬了一口,鹌鹑的翅膀被烤得脆脆的,表皮刷了一层油,很香,肉不多,但和啤酒绝配。   楚瀛不吃这种碎骨头多的肉类,只喝酒。   “你又不吃,你盯着我干什么……”丁厌咀嚼的速度慢下来,怕自己脸上有脏东西。   “不干什么。”楚瀛道,而下半句还没说出口,便被旁人抢了先——   爱撒娇:“你要不要开个吃播?你的吃相干净斯文,还很香,我看好你。”   “不行,网友们爱看的那些食物,不是辛辣的就是重油重调味的,我哪种都吃不了。”   “说到吃,我让人给你带了礼物,”爱撒娇说,“你跟我去拿?”   “走呀。”丁厌吃完一只鹌鹑,竹签丢进火堆。   搞得神神秘秘的,其实是一串冰糖葫芦,小木屋的老板下午去镇上采买,顺便带的。   透明糖壳里裹着酸涩的山楂,丁厌记不清有多少年没吃过这么老式的糖葫芦了,酸得直倒牙。   怕火光煨热了冰糖,糖衣化得一塌糊涂,他没往回走,而是蹲在屋檐下跟人聊天。   “你们不吵架了吗?”   “这不是受雇于你男朋友,要认真干活儿吗,私人恩怨先放一边。”   “什么恩怨?”丁厌咬着山楂眼睛放光。   “你把糖葫芦给我咬,我就告诉你。”   丁厌拒绝道:“不要,你想吃明明可以多买一串,但你没有买你自己的,现在又来问我要,你只是想逗我玩儿。”   “那可是我买的。”   “已经归我了!”   爱撒娇见他不好糊弄,叹气道:“也没什么,就是天生性格不合,无法好好相处。距离产生美,离得近就没有不吵架的,不管是什么关系。你没跟身边人吵过架吗?父母、朋友、同事、兄弟姐妹?”   “我只和我爸妈吵过架,其他的……真的没有啊。”   “和你男朋友呢?”   “他会让着我。”丁厌美滋滋地说。   “那你是有福之人。”   “不应该打架。”丁厌道。不是他想多管闲事,是他觉得两个成年人有能力用沟通解决问题。“你们要聊天啊,多讲话,善于表达才能解开误会和矛盾。”   爱撒娇摸摸他的后脑勺,眼神充满怜爱和赞赏。   “你真是个好孩子。”    第72章 首饰盒33   翌日天蒙蒙亮, 丁厌被人从睡梦中唤醒,开启了自己人生中的第一程徒步登山之旅。   这片区域是高原地带,他们所处的位置海拔较低, 有着富饶的森林和肥沃的草场。植被很有特色,高的是树, 矮的是草, 不见灌木丛和攀缘植物, 行走在林间能踩到的只是厚密的枯叶和毛茸茸的草皮。   参天巨木垄断了阳光,幽凉清寒的晨雾好似原始森林深处传来的叹息。   丁厌提升的那点体能, 要征服这座山岭终究是力所不及,为了照顾他, 其他人特意放慢了脚程, 一路边走边聊, 分散他的注意力, 避免他早早地感到枯燥与疲累。   爱撒娇口才好,负责给他讲故事解闷。   “像这些地方,人迹罕至,与世隔绝,原住民可能几十上百年以来,一直过着没有变化的生活。他们或许还信仰着自然神, 会在山洞和水岸边供奉神明。”   丁厌的心跳略急促,问:“什么是自然神?”   “山川河流, 风雨雷电, 动物植物, 只要有信徒, 就会被奉为神明。”   “为什么要信仰这些东西?”   “因为古代人的科学知识匮乏, 不能理解一些自然现象, 更缺乏防护和应对的手段;只好将其当作神明朝拜,换取风调雨顺。”   丁厌:“可我们古时候信奉的不是道教和佛教吗?还有河神龙王玉帝什么的,也没有人对着雨和雷祈福祭祀啊。”   爱撒娇:“你说的两种宗教,都是在公元后兴起的,我指的是更遥远的古代,比如殷商时期。甲骨文你总知道吧?那是一种占卜的工具。古时候遭遇干旱,影响农作物收成;又没有科技施行人工降雨,那么人们所能做的就只有向上苍祈祷。但人的思维是功利性的,古今中外对神明的祭祀,本质是贿赂,带有交易性质。   “假如我是个男巫,我要向神明祈愿下一场大雨,那我就需要统治者为我提供一定数量的祭品,用于讨好掌管雨水的神。这里面的讲究很多,不同的神,要用不同的方式献祭——这是仪式感,以示庄重。   “像祈雨的过程就十分严谨。首先我要把卜筮之词刻在牛的肩胛骨上,再放到大火里烧,这叫贞问。火会把骨头烧出裂纹,那些裂纹的走向就是神明给我的答复。我依据这些神迹,来判断是否及如何进行这场祭祀,是烧死二十个羌族的俘虏呢,还是淹死一位身赋神职的女巫呢。”   “这也太野蛮了……”丁厌说。   “文明不是从地球诞生就有,而是一步步进化发展来的。在小农经济发达的社会,人们发现了俘虏和奴隶的更大利用价值——投入生产,被剥削劳动力;于是活人祭祀才逐渐被淘汰。而人对神的人格化,比如从祭祀雷电,变成拜雷公电母,这跟神权与政治的融合有联系,也是人类中心主义在文化层面的一种形态。”   “什么叫人类中心主义啊。”   “其实和人喜欢把猫狗等可爱动物拟人差不多,是种一厢情愿的自恋。”   丁厌鼓了鼓掌道:“你懂得好多呀……”   爱撒娇道:“你不嫌闷就好,我是怕你无聊,容易喊累。”   “……你一说,我真的觉得好累啊。”丁厌的思维停滞输入和运转,感受回到身体内部,双腿仿佛被架在火上烤,滚烫酸麻。   “那就休息。”楚瀛决定道。   戴心诚提出:“前面有条小溪,风景更好。”   于是他们又走了十分钟,来到一条夹在河谷间的溪流旁。   潺潺的溪水像条银亮的缎带,对岸是片幽绿的草坡,半山腰搭建着质朴的小屋,木栅栏围成的圈外分散着吃草的马儿和牦牛。   丁厌在溪边洗了手,水冷得冻骨头。他说:“这种不毛之地,还有人住吗?”   戴心诚哧道:“这算什么不毛之地,水草丰美,天高云淡,有人住很正常。”   丁厌不喜欢这个人说话的语气,坐到楚瀛身边,挨紧。   楚瀛给了他一袋坚果和一小盒水果干。   丁厌嚼着杏仁,问:“你怎么一路都不说话?”   “我比较享受专注。”楚瀛诚实道,然后眼神指爱撒娇,“他说的你没兴趣吗?你可以跟他讲讲你喜欢听什么样故事,他的阅历很丰富,应该有你爱听的。”   平心而论,爱撒娇个性不错,是个好相处的人。丁厌不想辜负别人的美意,装作无理取闹道:“你是不是后悔带着我了?”   戴心诚抢着说:“是后悔。楚是为了你,才选的这条最温和的路线。我们一般不这么走,这不叫登山,只能叫带你散步。”   “我又没有问你!”丁厌顶撞道,“你真讨厌,我还不想带你呢!你有什么好横的,官二代很了不起吗,你这叫欺压平民百姓!”   “这就叫欺压了?”戴心诚跳下那块石头,走了两步堵在他近处,说,“你信不信,我把你头发剪了?”   这个语气!这个表情!啊啊啊阴影!!!   丁厌在那张脸上看到了他中学时最怕的一类人的影子——每个班级都会有的,坐在最后排的男生;上课不听讲只顾趴着睡觉,下课就伙同一帮哥们儿站在走廊上惹是生非,老师不管,同学们想管不敢管,只得任由他们在校园里飞扬跋扈、横行无忌。   丁厌揪着楚瀛的袖子,道:“你看!他欺负我!”   戴心诚:“欺负你怎么了,你这么大个人了,还要告状,他是你男朋友还是你爸爸?”   “要你管!”丁厌抓起一把石头带杂草,朝对方掷去,“我还奇怪你们俩为什么要吵架,你就是讨打!你被打死活该!”   “来来来,这儿,拿这个。”爱撒娇眼尖地捡起一根木头棍子送他。   丁厌接过木棍棒打坏狗。   戴心诚偏头躲开道:“你别打脸。”   “我就要打你的脸!”丁厌起身要和人干架,他那一个月的你追我逃可不是白玩的。   戴心诚蹿得比豹子还快,引诱他冲进那座绿森森的树林。   丁厌不信这个邪了,一往无前地追上去。   楚瀛收好他吃剩的零食,捡起他们落在溪边的包,分给爱撒娇一个。   “走吧,这下消停不了了。”   “不简单啊大少爷,谈个恋爱使尽了看家本领。”   楚瀛不答话,他只是观察到丁厌的潜能光靠鼓励并不够,还需要激发。   为了追那条狗,丁厌暂时性忘却了肢体的疲乏劳累。他不觉得自己可以靠硬实力赶上戴心诚,他之所以能把对方按在地上用棍子抽——要么是巧合,要么是戴心诚故意让着他。   可是为什么呢?他招惹我就是为了被我打一顿吗?   丁厌想破头也想不通其中缘由。就当是意外吧!打死你这个嘴贱的小混混!   那根木棍被日晒雨淋了多时,内里腐朽,抽了没几下就断裂了,沾了他一手黑色木渣。   丁厌坐在树下歇息了一会儿,拍拍裤缝站起来;戴心诚的左脸被他抽了一条红痕,没破皮,无大碍。   后头的两人很快跟来。   爱撒娇嘲笑道:“你也有今天。”   “滚。”戴心诚夺过包,独自走去了最前方。   丁厌假装看不见自己的背包挂在楚瀛的身上,他不想负重了!全给楚瀛一个人背吧!重死他才好!   ***   他们一行四人趁天黑前走出了森林,丁厌算了算时间,他今天总共走了10个小时,腿疼得没知觉了。   那三个人忙着扎营搭帐篷,他趴在包上模仿死尸,谁来问他,他都只机械地挥挥手呓语道:“我死了,别叫我……”   楚瀛拿他无法,只得抱他进了帐篷。   丁厌盖着毯子小睡了一小时,被人叫醒是因为开饭了。   他捧着一碗玉米浓汤狼吞虎咽,无暇分辨速食和鲜煮的口感之差。楚瀛烤了两片面包和一个土豆给他,他全吃完了还意犹未尽,好在锅里煮着牛肉干,马上就要软烂了,沸滚的烫噗噜噜地冒着泡。   天色暗下,四面的山峰沉入夜色,犹如静默潜伏的守卫,虔诚地看护着空中那一轮明镜般的月亮。   丁厌躺在草上,望着夜空中星光,在城市里几乎看不见这般清亮闪烁的星星。   此地虽是旷野,却清净异常,既没有虫鸣蛙叫,也没有鸟儿夜啼;只有绵绵的风声掠过耳畔,冷意直入骨髓。可是身下过分柔软,过分舒坦,他丝毫不想起身。   楚瀛剥了一枚棒棒糖,塞到他嘴里。   丁厌含着糖,感慨万千道:“我的人生还真是滑稽啊……从默默无闻的小职员,成为了万众瞩目的网红,但总在被指指点点,怎么活都不对劲。出生于普通家庭,机缘之下住进城堡,享受过被一堆佣人服侍的贵族生活;今时今日又来到荒无人烟的,连谷歌地图都定位不到的深山,和一群牛羊野马过夜。”   楚瀛:“那不是很好吗?人是由经历构成的,人生在于体验。”   “你没听懂我的言外之意吗?”丁厌说,“这些滑稽的转变,始作俑者都是你。我平淡顺遂的人生,就这么被你毁掉了。”   “我可以为此负责。”   丁厌随手揪了一把草,抹到楚瀛脸上,他恨不得自己抓的是一块牛粪。“你还说呢!你负什么责了!今天我被人欺负,你又看爽了吧!”   “这个问题,我们讨论过不止一次了。”楚瀛稳准狠地拿捏住了他的手腕,摇晃两下,抖落他手心指缝的草屑。   “他不激怒你,你能为了追他跑得那么快吗?”   “那我又中计了是吧?”   “这是一段很艰难痛苦的路程。”楚瀛拉他坐起,扶着他的手臂将他冷冰冰的双手放到火堆上,烤到皮肤变暖。“我不确信你能否走完,所以我只能换各种方式引导你。”   “爬山比我还重要吗?你不如就住在山上孤独终老好了!”   “没有你重要,什么都没有你重要。”楚瀛凝视着火苗,眼底倒映着赤红的火光,“正因为你对我来说太重要了,我才想要你坚韧又顽强;我想要无论我们将来遇到什么坎坷,都能安然无恙地渡过,像那句誓词:直至死亡将我们分开。”   丁厌的手搭在膝头,耳朵贴靠在手背上,他侧着头看身旁的人,不慎被湿木燃烧的烟雾熏到了眼睛;他的睫毛眨了眨,眼尾浸润着莹亮的清光。   “你觉得我没有思考过这个问题吗?”他说,“我想过的,并且我比你有信心,你不该太小瞧我。”   ***   狠话易说,要落实却极有难度。   第二日,天微亮被人叫醒,意识又要开始新一天的征程,丁厌悔恨得想撞死自己,什么树啊誓言啊,滚蛋去吧。他要回家,他要睡懒觉,走不动,真的走不动了。   楚瀛无法迫使他睁开眼睛,于是走出帐篷,再回来时摸着他的头发说:“睡吧,等你睡醒了,我们中午再出发。”   丁厌如愿睡到了中午,可清醒后产生了浓浓的自我厌弃情绪。吃了饭再次启程,他茫然地眺望着延绵无尽的山脉,不知自己这叫自食其果还是罪有应得。   他们整整走了三天,这期间丁厌暗自吞了几公斤眼泪,可哭过还是得继续上路。他在心里把那三个人的十八代祖宗全诅咒了一遍。   神经病啊!这世界上的极限运动和探险爱好者,都是有受虐倾向的神经病!   老天爷快劈一道天雷收了你们吧!   第三天的夜晚他们还走了两小时的夜路,最后宿在光秃秃的山岩上。   丁厌睡得安稳无梦,早上六点被人推醒,他以为还要接着走,穿上衣服收拾起行囊。但楚瀛把他带到了帐篷外,给他戴上一条温暖的围巾。   戴心诚是真不怕冷,只穿了一件衣服就敢站在风口。   “应该要来了?”   “还有五分钟。”   ——谁要来了?丁厌迷迷糊糊地倚在楚瀛的肩头,甚至不知道自己这句疑问没有发出声音。   黎明天光吐露,照射着暗紫的深影。   丁厌被那高耸的巨型山峰吓到登时睡意全无,直冲天幕的山体层峦叠嶂地屹立于天地间,像一头头庞大畸形的怪物。   随着光线变亮,山峰的形状也变化莫测,时隐时现。丁厌慢慢看清,那些原来是云朵和山雾,真正的山掩藏着厚重的云层之下。   天空如一片浓郁的紫色轻烟,一缕金光似针尖般从中绽放,将云层染成柔艳的桔红色。   他们站在山梁上的垭口处,晨风吹开了对面缭绕的云雾,露出一丛深黑与雪白相间的山尖。   那座雪山恰似沉睡的美人,雪肤玉骨,太阳光照射着她沉静的脸庞,鬼斧神工的五官落上一道灿烂的金红。   一阵酥麻的震颤从丁厌的心口蔓延到四肢,席卷了他的每寸皮肤和细胞。   “这个地球,竟然这么美啊……”他颤声道。   世间的所有词汇和语言皆无法详述,唯有亲眼所见。   他在看日出,楚瀛在看他,问:“偶尔看一看这个地球的另一面,感觉也不坏?”   丁厌打消了拿摄像机记录眼前风景的念头。记录是相对容易的,可世上最尖端的设备和最绝妙的画笔,也不能模拟人的记忆;记忆是光感叠加触感,是视觉和心灵的多重洗礼,是无可复制的经历。   “那棵树呢?那棵树更好看吗?”他突然学会了期待。   “嗯,更好看。”   楚瀛所说的那棵树是这段旅程的终点,它生长在山体边缘的一口洞穴中。   那是一口朝天开的天坑,直径足足有三十米,笔直的悬崖垂落幽暗深渊,离洞口十米的峭壁上却凸出了一方山岩,形成一处十五平米左右的平台。   一棵孤零零的大树扎根在那里,四周的岩壁陡峭而寸草不生,它的树荫下长满了生机勃勃的绿草和苔藓。趴在洞穴边细细聆听,会听到石缝里淅沥沥的流水声。   红日高悬,阳光落入深渊,将空气中的水珠折射出七彩的光束,穿过树枝叶蔓,形成半道彩虹。   “我是最先发现它的人,这是我唯一一件用钱也买不到的宝藏。”   楚瀛带着他去了那棵树下,然后从草里挖出一只埋得不深的小盒子。   然而盒中空无一物。   “你问过我,对我来说最重要的东西是什么。我当初埋下它时也考虑过这个问题,但并没有找到答案,所以我什么都没有放。”   丁厌笑了笑,掏出小刀裁下自己的一绺头发,放入盒子里。   “现在找到了。”   后来他其实不太记得那天楚瀛和他说过什么,而他又想了些什么。但如果有人问起他,看到那棵树的感觉如何。   他会无怨无悔地回答,那是他人生中最美好的一天。   那个人,也是他生命中最棒的人。 第73章 尾声   婚礼如期举行, 如他所愿,只是场小小的仪式,白色的轻纱和玫瑰装饰在庄园的草坪上, 一张摆满菜肴香槟的长桌,一个六层高的大蛋糕。   爸爸妈妈推脱了数次, 但看在他买的机票很贵, 退款手续费高昂的份上, 到底是来了。爸妈一来,大伯大婶和姨妈姨父也跟着动身, 要一探究竟他这个结婚对象是何许人也。   姐姐哥哥和嫂嫂,两个外甥, 一个李芃芃, 还有曲荷。他生活中为数不多的, 有过密切交集的人, 都来到了现场见证他即将迎来的下半生。   尴尬是必须尴尬的,不过他亲身经历的糗事和尴尬不多这一桩。他的要求也不高,场面上过得去就行。   韩云的天才在这种场合发挥出作用,敬酒时生造了一个词:弟婿。   丁厌头皮发麻了,幻听到八卦小组网友们的那一声声“哥夫”。   多亏他姐姐发声救场。丁茵举着酒杯道:“祝丁厌和小楚同心同德,相亲相爱。”   结婚真是好累呀, 纵然他的婚礼很小,但张罗起来依旧费力, 宏宏这个淘气小孩, 吃饭吃到一半, 和狼狼打了起来。   把整桌人吓得大惊失色, 一边拉狗, 一边训孩子。   丁厌的脸上不知给谁抹了奶油, 他转身寻找凶手之时,又一盘奶油拍到了他的衣服上——还好他没穿婚纱啊。   霜霜牵着李芃芃,俩小女孩咯咯大笑,机灵地跑开了。   之后就演变成了扔蛋糕的狂欢,想不到就一二十个人还能热闹成这样,他趁乱逃走,回房间换衣服洗头发。   善后事宜就交给楚瀛和佣人们。   他的婚礼并不神圣,还有许多不尽人意之处;就连那套价值不菲的高定婚纱,他也没有机会穿着它走到众人视线中。但那无损它的美丽,也无碍他穿上它时的激动心情。   楚瀛没他倒霉,不过头发仍然沾到了少许奶油,在楼下用毛巾擦过,没有弄得太干净。   丁厌刚好还差一步穿好裙子,他把拉上拉链的步骤交给对方。   婚纱是裁缝和刺绣师赶制了数月的量身定制款,每一条走线和每一道花纹都贴合着他的身材曲线,纤细、优柔、轻薄。随着腰线的收紧,仿若将他裹入了一张美艳的皮肤,裙摆的分层比花瓣更为周密,圆融的摆度晃荡在足尖,轻轻扫着地。   楚瀛握着他的腰侧把他托了起来,在他惊叫声中,又将他放回地上。   丁厌被搂得腰身痒酥酥,浑身处在警觉的状态,于是挣开对方的手,后退到门边,转圈圈道:“怎么样?是不是你见过最漂亮的新娘?”   “是。”楚瀛的话格外少,只走近他,左手牵起他的手掌贴在心口,右手绕到他后背,探究衣料底下刚洗过的滑溜溜的皮肤,和伴随着触摸颤动的骨骼。   “你不是好人!”丁厌痒得直往后缩,但背抵到墙面,手腕也被人扣了,形势不容乐观。   楚瀛并无要强迫他的意思,只是和他离得很近,目光黏着他扑闪的睫毛,近似委屈地说:“他们都吃到蛋糕了,我还没有吃到呢。”   丁厌的心当即如融化的奶油,嘀嘀嗒嗒地沿着血管脉络淌下,手心、脸颊止不住发烫泛红。   他声若蚊蚋道:“那你要想好……这条裙子好贵的……”   “没关系,再买就是了。”楚瀛霎时恢复寻常的声色,手指翻动收叠着裙摆,拢住一层层雪白的蕾丝和薄纱。他细直的两腿微微向内并着,由于过度纤瘦,膝盖上方留出一道月牙般柔美的缝隙。   ……   丁厌呜呜咽咽地喘着,为这身美丽的裙子,它本该去更光鲜的场景被展示;也为婚礼当天被关在卧房里被撕坏裙子的自己。   不该结婚的,不要结婚了……   楚瀛对他微张的双唇很感兴趣,手指捻着按压着,温柔安慰道:“乖,别哭了……婚纱而已,你想穿多少都有。”   ——不穿了不穿了,以后再也不穿了。   ***   闹哄哄的婚礼散去,他们的生活又回到原样。   父母回国后还打了一通视频电话告诉他:咱们家里人呢,对小楚印象还不错,就是你这孩子得多长几个心眼儿,别想着混吃等死当一辈子米虫,既然拿到了绿卡,还是去读个研究生,找个班上一上,听说英国人一周只用工作四天。   丁厌颇为无语,这两三年过去了,他都和男人结婚了,他老爸老妈唠叨的还是那老三件——读书、换工作、自立。   读书他其实有在考量,不过读个水硕没意思,他根本不喜欢自己的本科专业;既然有机会重来,他更想学摄影或者室内设计。   然后学以致用,和楚瀛一起把这座城堡改建成古典风格的庄园式酒店。他并不觉得他们会一辈子住在这里,地球上有那么多美不胜收的风景,他还远远没有看够。   罐头在新家的生活快乐似神仙,每天下午睡足了懒觉,就溜达到草坪捉捉蝴蝶,吃吃嫩草。   它和楚瀛养的鹦鹉Choco尚在磨合期,丁厌有信心让它们成为和睦相处的好朋友。   对了,他们房间里的一盏鎏金铜壁炉钟坏了。听说那是来自十九世纪法国的古董,表盘工艺是纹路细腻的掐丝珐琅,镶嵌着彩色宝石,镀金雕花的走针。   这么老旧的物件,还能走动才是稀奇,失灵坏掉反而是意料之中。   楚瀛说要送去给专业工匠修复,第二天丁厌再看时,它果然不见了。   他吃着餐后水果下楼散步,闲逛到花园中,在一棵被桑寄生的大树下重新看见了它,开膛破肚地摊在桌面,机芯、摆锤、齿轮、铃铛……一一摆开,每个部件被肢解得四分五裂。   楚瀛坐在桌前,手里握着一支螺丝刀,聚精会神地拆解、钻研着这具复杂精妙的仪器。   被桑寄生这棵树的叶子不够茂盛,分散的树桠伸向蓝天,圆钝微卷的叶子如果实堆在枝头,弯垂着落下斑驳的树影。   楚瀛拆得太认真了,眼睑低垂,神情专注;灵活的手指因初次的生疏而缓慢动作着。   丁厌吃完了苹果,果核丢入花圃作为养料;然后轻快地走到桌旁,在对面坐下。   “我试试,如果修不好,就还是送到外面去。”楚瀛没有抬头,却不自觉地放轻了声音。   丁厌看着他,看着他,忽然感到,余生也不再那么漫长了。   —正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