妒火难抑   作者:芥野   简介:   沈殊出身贫寒,品学兼优,温柔包容,高中时常去福利院做志愿者。   一个下着雪的冬日,他遇见了孤僻自闭的孩童楚征。出于怜爱和同情,沈殊对他多番照拂。   楚征对他的感情,从一开始的抗拒冷漠,   “别碰我!”   到熟悉后的黏人依恋,   “沈哥会一直对我好、发誓永远不抛下我吗?老师说只有结婚才能永远不分开……那约好了,我将来要做沈哥的新娘!”   再演变为独占和恶性排他。   “谁让那个坏孩子想让沈哥抱,沈哥是我的,他不该抢我的……都是他的错!”   「这个孩子太危险了。」   在楚征屡次弄伤亲近自己的孩子后,沈殊终于意识到这一点。   然而,他还没来得及矫正楚征畸形的观念,对方就先一步人间蒸发,彻底从他的世界消失了。   多年后沈殊步入社会,为繁重工作焦头烂额之际,忽然听见同事在八卦:   “听说了吗?马上要空降一位年轻的楚总,据说是上面钦定的继承人!”   他惊愕于那熟悉的名字,可站在他面前的男人早已今非昔比。   “沈哥。”   西装革履的英俊男人把宽大的手放在他的脖颈上,引发一阵难以克制的战栗。   “我来兑现我们的约定了。”   现耽、病娇、偏执、职业、正剧、HE 第1章 勿忘我   沈殊拎着全麦面包冲进公司的时候,打卡处已经有道修长的身影靠墙等着了。白皙的手里攥着他的备用工作卡,一晃一晃。   看见他来,那人转过脸,笑得眉眼弯弯:“我帮你打卡了,别急。”   沈殊顿时松了口气:“谢谢你,云蓁。”   他低头看了一眼表,8:01。   超时一分钟。   “是去看妹妹了吗?你给我发信息那会儿还好我在买咖啡,付钱的时候正巧看见了。不然错过了,你的全勤就没了,多可惜啊。”   云蓁是沈殊的同事兼负责人。   沈殊刚来实习那会儿因为性格内向腼腆,不太跟得上作风活泼激进的团队。得亏云蓁心细,做什么总带着他,性格又平易近人没架子,他才能顺顺利利地过渡到正式工。两个人性格爱好很合,私下里也经常约着出去玩。   “对,我姑姑给我发信息,说她病情又恶化了,昨天哭了一晚上要见我……”   沈殊跟在云蓁后面往办公室里走,声音一下子降了下去。   他不太喜欢和不熟的人说起自己家里的事情,显得像是在卖惨博同情——只是父母双亡,妹妹生病,完全是能靠自己努力工作赚钱解决的问题,有什么好说的呢?   但云蓁对他来说不太一样。沈殊心里是真的把他当成自己朋友的。   “我下次也去看看她吧?你妹妹是不是和你很像?一定是个温柔又好看的人。”   云蓁把多买的一杯拿铁咖啡递到沈殊手里:“今天有活动,买一送一,我一个人喝不完,这杯给你。”   沈殊接过。云蓁常常这样,他习惯了,又感觉白拿人家东西有些不好意思,所以总请云蓁回自己家吃饭。也就是妹妹常年在医院,不然早就和云蓁认识了。   “……谢谢。这周末你有空吗?”   “没有。”云蓁苦笑了一下,“本来是有的,但是临时被安排了工作。总监叫我去给新来的楚总接风洗尘呢,又是尊豪酒店,我都快吃吐了。”   沈殊插搅拌棒的动作一顿:“楚总?那裴总呢?”   “裴总要离职了。”云蓁的语气很轻松,“好像是和大老板理念不合,磨合不了,就分道扬镳了。这样的事行业里常有,没什么稀奇的。这次新来的楚总,就是来顶裴总原来的位置的。”   沈殊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   “不过,我听到一个小道消息。”   云蓁环视四周,确定没人竖着耳朵偷听他们的对话后,才凑到沈殊耳边说:“听说,这个楚征楚总,是大老板的私生子,前几年才找回来的。”   沈殊震惊地看向他。   大老板和老板娘看起来那么恩爱,居然也会出轨么……?   而且,楚征这个名字,总觉得在哪里听到过。   云蓁一挑眉,打开手机戳了几下。   紧接着,一条信息就出现在沈殊手机的对话框里,是云蓁和他不认识的人的消息记录。   沈殊草草翻看了一下内容,越看越胆战心惊。   大老板的大儿子沉迷赌博,在澳区狂撒半个亿,最后实在还不上,被人扒得精光,夜里哭着喊着打电话求大老板飞去还钱,被大老板狠狠抽了三记耳光,从此软禁在家,一蹶不振;   二儿子从小身体就不好,中学时代时父母的注意力全在不省心的大哥身上,对他疏于关心。他高中时和一个不良少年恋爱,全身心投入,却被骗了很多钱又狠狠甩了。那个不良少年给他戴了至少四顶绿帽,他一时想不开就投海自尽了;   三小姐从小娇惯,没事就爱散财投资,专挑刁钻的选,什么先锋艺术家、文艺片小导演、实验歌作曲家……总之一个不赚,投资目光差得惊人。   最后,就是这个几年前忽然被认回来的私生子楚征了。   普通高中考上顶级高校,在校绩点全优,海归硕士履历,还在有名的风投公司做过投资顾问。   精通多项乐器,绘画摄影也有涉猎,还拿过来头不小的奖;马术高尔夫也擅长,陪父亲谈生意的照片里,他看上去游刃有余,气定神闲。   ……画风和别的楚家孩子完全不一样啊。   是个彻头彻尾标准的“优等生”。   沈殊看着手机屏幕上显示的照片里模糊画质都难掩英俊气质的楚征的脸,总觉得莫名熟悉。   他以前是不是在哪里见过这个人?   不是新闻,不是照片,而是更加……更加亲近的距离。   是在哪儿呢?   “不要外传啊。”云蓁轻咳一声,“就当我什么都没说。好了不说这个了,中午吃什么?”   沈殊哭笑不得:“这才刚开始工作三分钟呢。”   “有什么,想好吃啥就有个盼头嘛。”云蓁把自己买的巧克力分了沈殊一半,“从今天开始,我中饭就和你一起吃了。”   “以前的饭搭子呢?”   “闹掰了。”   “哦,好。”   云蓁的脸色如常,沈殊却知道他开始不耐烦了。这不是个好话题,他也不想探听朋友不想说的隐私,索性点点头,转身工作去了。   *   第二天中午,沈殊早上提前在家里炖了鸡汤,午休时给妹妹捎去。   医院里充斥着消毒水的气味,算不上刺鼻,但人一闻心情就容易不好。   沈殊拉开窗帘和窗户,让暖洋洋的日光照进病房。微风阵阵,花香扑鼻。   妹妹沈芊芊苍白着一张小脸坐在床上,看着自家哥哥轻车熟路地给她床头的花瓶换水换花,把水果切成小块、插上牙签递到她嘴边,又拿手帕给她擦去嘴角的水渍。   遂不好意思了:“哥,我不是小孩子了,你怎么还给我擦嘴呀?”   沈殊把手帕叠好收进口袋里,一脸正色:“你小时候尿布都是哥哥换的呢。”   “哥你真讨厌!”   沈芊芊虽然这么说,还是兴高采烈地和沈殊分享她最近碰见的有意思的事儿。   什么被花园里的鸡追着啄屁股的鼻涕虫小孩啦,什么得了阿尔茨海默病但每天都要来问她要不要牛奶糖的可爱奶奶啦,什么急匆匆上班结果把裤子穿反了的男护士啦……   “最奇怪的是一个长得很好看的男人,”沈芊芊摸着下巴仔细回想,“黑西装,三七分,浑身名牌,戴着金丝眼镜,看起来一丝不苟、冷冰冰的,一点儿也不像是会出现在医院里的人。”   沈殊用调羹搅碗,给她冷汤:“然后呢,他做了什么糗事?”   “没做什么糗事,他甚至还送了我一束花呢,就是你刚刚换掉的那波——”   沈殊一低头,看着那捧放在桌上还没来得及丢进垃圾桶的、半蔫的花。   一束紫色的勿忘我。   “啊,哥你不要误会,我真的不认识他的。他说他走错了,那花就送给我赔罪了……”沈芊芊误解了沈殊的表情,连忙解释道:“他没有哥好看呢。”   “我不是在纠结这个。”沈殊抬手揉了揉妹妹的头发,“好奇怪的人。他带着花来医院,应该是来探望病人的。为什么因为走错房间这样的小事,反倒把看望病人的礼物轻易地送了?那送病人什么呢……”   “谁知道呢?”沈芊芊耸了耸肩,“我其实不是很喜欢他呢。他看我的眼神好奇怪呀!”   “……奇怪?”   “是啊,热乎乎的,想要把我戳两个洞一样,凶凶的。”沈芊芊想起自己最近看的恋爱小说里的描述,一时嘴快说了出来,“特别——望眼欲穿?要把我吃了。”   沈殊一阵恶寒。   芊芊该不会是遇上变态搭讪了吧?   医院里来来往往这么多人,总会有心术不正的人看见孤身一人的漂亮女孩儿便起了歹心。   “不行。”沈殊压住心里不断油然而生的恐惧和焦虑感,“我得给你换个病房,咱们换更好、私密性更高的。”   “……诶?”   临走的时候,沈殊去找医生商讨换病房的事,钱包又大缩水了一波。   但没有什么比妹妹的安全和健康更重要的事情了。   这是必要的支出。   *   但……钱包缩水的事实,还是会反映在现实中的。   第二天的午餐时间,云蓁看着他全素的餐盘,疑惑道:“吃这么省?”   “最近手头有点紧……”沈殊把医院里芊芊遇到奇怪男人的事和云蓁说了。   “我靠,太恶心了!”云蓁的表情一下扭曲了,“这必须得换啊,谁知道那个男的是不是居心叵测的变态!你没钱吃饭就刷我的卡吧,总不能一点肉不吃,对身体不好。你要是介意,就先欠着,有钱了再还我呗,我不急。”   沈殊感激地看着他:“太感谢了……你如果有什么需要帮忙的,尽管和我说,我会尽力去做的。”   “你别说,还真有。”云蓁上下打量了沈殊一番,“我之前不是和你说,周末要去给小楚总接风洗尘么?差个漂亮能撑门面的下属,我看你就不错。”   裴总走的时候,也有不少他以前的老下属跟着辞职。中上圈的职位一下子空出来不少,云蓁人脉广,是第一个得到晋升的。   副总监,真能算是沈殊的直系上司了。   “啊?人太多,我会不会有点……”撑不起脸面啊。   沈殊做的是文案,平时除了工作交接,没有太多要经营的人际往来。口技就是个能把PPT表述完整的水平,指望他口若悬河、妙语连珠地逗领导开心,实在太难为他了……   “没事儿,我来说就好了,你负责好看就行,咱们不能落了下风啊。”   云蓁一脸正色地拍了拍他的肩膀。   “听说王副总监把他们部门为数不多的漂亮姑娘全带上了,咱们部门没漂亮姑娘,但也不能输了气势!你打扮得神气点,让小楚总看看我们良好的精神面貌!”   沈殊内心OS:咱们就是个摸鱼部门,哪来的良好的精神面貌……?   但还是点点头,答应了下来:“好。”   云蓁于是得寸进尺:“那周六早上我来接你去做做造型?再给你整套西装?”   “啊?”   作者有话说:   【小剧场】   得知自己精心准备的勿忘我被理解成变态搭讪的小楚总be like:   果然沈哥不记得我们的约定了,连小时候一起种的花都不记得了^ ^   但是没关系,我记得就好了。   ——————   【PS】撒泼打滚求海星!3 第2章 恶俗片段   周六。   沈殊出门的时候留了张字条在冰箱上,告诉合租的室友自己今天不在家,答应他做的饭用保鲜膜包好放冰箱了,微波炉转一下就能吃。   室友姓赵,年纪不大,看起来像是大学生。平日里总是神出鬼没、昼伏夜出的,不怎么和沈殊碰面。   两人熟悉起来,还是因为之前一次沈殊炖腌笃鲜想给妹妹换换口味,小赵那天恰巧回家早,沈殊便盛了一碗给他尝尝。   半大的少年抿了一口就睁大眼,诚恳地问他:“以后还可以吃你做的饭吗?我会付钱的。”   而且出手相当阔绰。   ……小赵他该不会像电视剧里演的那样,是落跑的集团少爷之类的吧?   沈殊偶尔会这样想。   做一个人的饭也是做,两个人的也是做,顺带给他捎一份也没什么。   “不用你付钱,”沈殊回他,“小事而已。”   小赵连忙摆摆手:“不成,我不能白吃你的。这样吧,合租的菜钱、水钱和电费我包了,如何?”   沈殊看他态度坚决,也就没有拒绝,点点头:“好。”   两个人于是保持这样和谐的室友兼饭友生活整整大半年,直到最近小赵才闲下来,时常窝在家里的沙发上打游戏,对话才变得多起来。他偶尔会出门散步,顺带把厨余垃圾丢了。   ……就是总分错类被管理员投诉。   沈殊只能无奈地告诉他:“猪能吃的是湿垃圾,这样记比较方便。”   *   到了云蓁给的造型工作室地址,沈殊一抬头,就被富丽堂皇的门牌给唬住了。   ……一看就很贵!   “莫慌!”云蓁笑嘻嘻地拉住他,“我付钱,别怕。”   沈殊迟疑地看着他:“真的要做到这样的地步么?我是说,小楚总他可能不会注意到我们穿成什么样,你花这么多钱,值得吗?”   “你不懂,有钱人龟毛得很。”像是想起了某些很不愉快的经历,云蓁秀气的眉毛蹙起,“那群含着金汤匙出生的少爷小姐们,一方面觉得普通人花大价钱买名牌装十三很傻逼,一方面又看不起服饰平平没钱武装自己的穷酸鬼。”   他浅浅叹了口气,迅速调整好了表情,又笑着对沈殊说:“小楚总一来,咱们这边的职权更替就要大地震了。这是变革,也是机会,咱们得做能抓住机会的人,那得到小楚总的赏识,就是重中之重的事。”   沈殊看着他,眼里满是敬佩:“云蓁,一直以来……辛苦了。”   他是个有点迟钝的人,从不在人际方面上心,但也知道斡旋周转是很辛苦的差事。   “不辛苦,有钱赚就不辛苦。”云蓁推着他的肩膀往里走,“好啦,别废话了,走吧。”   *   最终,沈殊穿着云蓁挑的白色西装,有些拘谨松了松领带,默默跟在容光焕发的云蓁身后,走进了为了迎接小楚总特地铺了长长红地毯的尊豪酒店。   发胶固定过的发丝轻轻挠着面颊,有点痒。平日里图方便,沈殊几乎只穿休闲装,此刻只觉得自己连人带衣都不合时宜,像屁股底下坐了几百只蚂蚁一样焦灼。   沈殊坐在云蓁身旁,看着他扯开笑脸时不时起身敬酒。   这样的场合,不能玩手机,只能低头装鸵鸟解闷。   “诶,陈总,好久不见啊!”   “李总监……”   “钱特助,之前和您聊过的那个项目……”   云蓁端着红酒,穿梭在不同的人面前,脸上带着真诚的笑意。   转了一圈,回到沈殊边上的时候,才显露出一丝疲态。   沈殊赶紧抽了张纸递给他:“擦擦汗。”   “今天行情不好,”云蓁的表情有些阴翳,“好几个项目都被那姓王的提前截胡了。”   王副总监,云蓁从进公司开始就针锋相对的死对头,现如今也踩着离开前辈的脊背步步高升,隐隐有压过云蓁一截的势头。   沈殊抬头,看向不远处正在和友商洽谈、春风得意的王副总监,安抚地拍了拍云蓁的肩膀:“你工作能力那么强,总能出头的。”   “他业绩一直不如我,却比我混得好,你猜为什么?”   “……为什么?”   “攀高枝呀。”云蓁不屑地笑了笑,“喏,高枝在那儿呢。”   他指了个方向,是个身形挺拔、梳着大背头、戴着黑框眼镜的温润中年男人。   他正和一位年轻女性相谈甚欢。沈殊认得她,是隔壁部门的同事,王副总监关系很不错、一路提拔上高位的下属。   “他叫严青,是小楚总的秘书长。楚总担心儿子事务繁忙劳心劳力,专门派了信得过的下属来帮衬呢。”   沈殊于是环视四周:“小楚总还没来?”   模糊照片中的小楚总挺拔修长,资料里写他有一米八七,照理来说,在人群中应该很显眼才对。   “对啊,这都半场了,主角怎么……”   云蓁也困惑:严青在场,小楚总一定到了,怎么会不见踪影?   “可能有别的安排?”沈殊起身,指了指露天阳台,“我去透透气。”   这群商界的老饕就没有不爱抽烟的。雪茄混杂着软中华的味道,难闻到他头晕目眩。   沈殊讨厌烟味。小时候寄人篱下的日子里,无论是趴在满是油污的瘸腿桌子上写作业,还是蹲在门槛外借着楼道灯背书,每时每刻都萦绕着姑父点燃的、驱不散的劣质烟味。   “行,早点回来啊。”云蓁看向远处,像是发现了猎物一般忽然眼前一亮,“我去找我朋友聊聊!”   阳台静悄悄的。   沈殊抬手抹了一把光洁额头上渗出的汗,背靠凉飕飕的墙好一会儿,才感觉舒服了些。   他实在不太擅长应对这样热闹的场面。   方才有人找他聊天,他结结巴巴半天没说出个所以然来,只能尴尬地笑着,认真聆听对方侃大山。得亏云蓁不在旁边,否则得给朋友丢大脸了……   “需要薄荷水吗?”   旁边冷不丁响起一个清冽又温柔的声音。   沈殊被吓了一跳,立刻转头看向光线昏暗的阳台走道。才发现自己身旁的椅子上静悄悄坐了个俊秀的青年,正笑意盈盈地看着他,朝他递出一个装着浅蓝色饮品的高脚杯。   “抱歉,我是不是吓到你了?”   青年站起身。他个子很高,黑西装下蛰伏着规律锻炼才能拥有的漂亮紧实的肌肉。配上那张清冷又禁欲的脸,衬得他在月光下活脱脱一副贵公子的模样。   “没有没有。”沈殊垂眸,“是我自己没看到阳台已经有人了。”好尴尬啊!   “里面太闷了,我出来透透气。第一次来这种场合,有点招架不住了。”   青年苦笑了一下。   “……我也是。”   沈殊瞥了一眼室内:觥筹交错,笑意满盈。他和这纸醉金迷的华美一切,都格格不入。   内心深处忽然油然而生一股莫名的冲动,他看着眼前明明陌生、却不知为何让他产生浓烈亲近感的青年,惶惶开口道:“我不喜欢这样的饭局。”   “哈哈,”青年把薄荷水递到他手里,手背上的青筋微微显露,被月光铺下些许微弱的亮色,笑得眉眼弯弯,冷淡的气质顿时被消解了——沈殊这才发现他有一个很可爱的小酒窝,“真巧,我也不喜欢。所以才躲在这里偷闲。尝尝这个吧,味道不错。”   不该接陌生人给的东西的。但沈殊还是出于那种莫名的信任抿了一口,眼睛都亮了:“真的。”   “我在自助区偷偷调的,”青年冲他做了个很孩子气手势,“外面的薄荷水味道都怪怪的。”   “加一勺柠檬粉……或者把压瘪的柠檬糖含片放进去,会更好喝。”   沈殊条件反射地回答。   脑袋里因为「薄荷水」这个关键词忽然闪动出几个关联的片段:沉默的男孩,粽叶略苦的香气,还有新鲜采摘的薄荷叶混杂水果糖碎末做成的廉价饮品……   “我知道。”青年说,“我知道那样会更好喝。”   沈殊懵懵地看着他:“嗯?”   可是这是他和孤儿院的孩子们研究出的独家秘诀啊……?   青年定定地注视着他,那双颜色较之常人稍浅、略带些许灰色的眼睛,叫他忽然将青年与记忆中某个模糊的影子重叠起来。   “沈哥,”   「沈哥!」   “你不记得我了吗?”   「我不想和你分开!」   “我是楚——”   “少爷!”阳台的门忽然被拉开,沈殊被吓了一大跳,连忙看向声音的来源。   一个身材稍显魁梧的板寸男人面色焦急地走到青年身边,缓声道:“严秘找您很久了。”   青年轻轻“啧”了一声,面色冷淡地迈开长腿,朝室内走去。临走前,他修长有力的手按在玻璃上,手部的筋微微绷紧,回头看了沈殊一眼。   “我是楚征。”他说,“沈哥,好久不见。”   沈殊呆呆地注视着他离去的挺拔背影,不可置信地看向自己手中的空杯。   薄荷水的清爽味道残余在他的舌苔上,泛着微微的冷感,仍在刺激味蕾。   ……居然是真的。   楚氏集团的继承人,中途被接回的私生子,眼前英俊绅士的青年。   还有他记忆里那个可爱漂亮却又疯狂执拗的孩子——居然是一个人?   真的是一个人?!   简直像是在做梦一样。   ……人生真是太荒谬了。   直到回到座位上,沈殊还是有些浑浑噩噩。脑袋里不断回旋着楚征那句“好久不见”,还有他嘴角意味深长、若有若无的笑意。   楚征已经完全颠覆沈殊记忆中脆弱不堪的可怜模样,而以一个陌生又强大的成年男人的姿态,再度出现在他面前。   ……完全没办法把他们当成一个人啊。   “怎么了?”云蓁看他脸色不好,担忧地问:“是不是身体不舒服?”   沈殊还没来得及回答他,就被来者不善的陌生人打乱了步调:“好久不见,阿云。”留着小胡子的男人带着女伴,上下打量着云蓁:“混得不错嘛。”   沈殊感觉到云蓁的脊背一下子绷紧了:“我混得好不好,和你有什么关系?”   他很少用这样尖锐的语调和别人说话。   沈殊想,这小胡子一定是云蓁的仇家。   小胡子身边的女伴讥诮几句,被云蓁冷冰冰地回堵。小胡子一时气不过,想走近了再呛他几句。   结果地毯弯曲,他穿的尖头皮鞋又尺寸不合,竟然被绊了一下,整个人一踉跄,手里的红酒脱杯,尽数泼出。   那个瞬间,沈殊的脑袋里光速闪过无数想法。最终留下的只有一个——   云蓁的爱马仕是定制的真货,真被泼了就太糟蹋钱了!   遂近乎本能地快速起身,替他挡下了铺天盖地的红酒雨,瞬间被浇满脸的酒水,淅淅沥沥地滴落,白西装氤氲大片红色的湿痕。   ……啊。   他的白西装应该不会比爱马仕更贵吧。   作者有话说:   狗血文标准反派堂堂登场!(不是   —   【小剧场】   楚征:(搜索:什么样的重逢最有冲击力)   〇度:《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莫欺少年穷!》   《龙王赘婿:前世被恶毒丈人欺凌致死,重生归来!这一次,我一定要夺回属于我的家产》   《那年杏花微雨,你说你是果子狸》   楚征:?(大为震撼) 第3章 “我是直男。”   原本嘈杂的环境一下子安静下来,不少人转过头来看这出莫名抓马的戏剧。   小胡子面露尴尬:“抱歉……我不是故意的。”   云蓁恶狠狠地瞪了他一眼:“不是故意的?我怎么觉得你摔得有点假呀?如果不是小沈给我挡了,这杯红酒满打满算都得浇在我头上——赵斌,你是故意想让我出丑么?我们没有有仇到这个程度吧?”   同时认识云蓁和赵斌的人都知道,他俩从进公司开始就不对盘。   赵斌泼的是个不认识的新人,还能解释是一时踉跄不小心;可若是原本的目标是云蓁,那就……显得格外有意了。哪怕他没那样的心思。   “发生什么了?”   身形挺拔、戴着黑框眼镜的中年男人拨开人群而来。   是小楚总的秘书长严青。   沈殊被这严肃的中年人看得脸都快烧起来了,手足无措,只能傻傻地站在云蓁旁边,听他半添油加醋半真心地把来龙去脉讲了一遍。   “先请这位先生去换一套衣服吧。”   严青思索片刻,挥了挥手,示意跟来的下属领着沈殊往卫生间去。   *   糟糕的是:即便还没穿上,光是拿在手里,沈殊就能感觉到备用西服实在太宽大了——他长个子的年纪总饿肚子,即便后来身高还算到位,肌群却没跟上,瘦得背上的蝴蝶骨清晰可见,做不了恰当的衣架子。   “……有没有别针什么的。”沈殊喃喃自语。   小时候,他总把自己的衣服修修补补或是拆了重缝,拿去给妹妹做新衣服,对针线活算得上很熟悉了。只要有几个大小合适的钉子和别针,他就能将衣服适当改裁成能穿的样子。   身上被泼满了红酒的白西服还没来得及换下。流动风的吹拂下,红酒已经有些干了,隔着薄薄的衬衫贴在他白皙光滑的小腹上,黏黏的很不舒服。头发和脸上沾上的红酒,他方才已经擦去了大半,至少恢复到了能看的水平,但多少还是狼狈。   “没有别针。”卫生间门口传来平静的应答声,“但还有一套西服,你要不要试一试?”   “哦,好。”沈殊把衣服叠整齐放回原来的袋子里,走到门口,伸手去开门,“麻烦你了……”   “不麻烦。”他在门缝里和略带笑意的楚征对上视线,对方自然地推开门往里走,开口问他:“那件是不是太大了?”   微妙的、不适感。   在对方骨节分明的手搭上他湿漉漉的衣服时达到巅峰。   即便是同性,沈殊依然觉得这样的动作有些别扭:“我自己来就好了。”   楚征居然在服侍(他不是很想用这个不太尊重人的词来形容,但实在找不到更合适替代词)他换衣服!   “沈哥没必要不好意思,我还小在孤儿院的时候,你不也总帮我收拾残局么?”   楚征解下他的外套,温热的手搭上他衬衫的衣扣。隔着薄薄一层布料,沈殊能清晰地感受到他灼热的指尖从自己的皮肉上突兀掠过。   “是我的错,”楚征慢条斯理,眼神却很晦暗,“让沈哥你在我的接风宴上遇到这种晦气的事。”   “……和你没关系,不是你的错。只是意外而已,那个人也不是故意的。”   他亲眼看见赵斌被地毯绊倒。   楚征进一步靠近他,将两手撑在他身体两侧的平台上。   直到这一刻,沈殊才后知后觉地发现:自己被困在洗手台和高大的男人之间了。   他闻到楚征身上古龙香水的味道。   楚征俯下身,慢慢解开沈殊的衬衫扣子。他抽出几张湿纸巾,压在沈殊平坦的小腹上,就着干涸的红酒痕细细擦拭起来。   摩擦、湿润。   异物感迅速涌现,沈殊像被鹰隼恐吓了的野兔那样,止不住开始颤抖。   “干了。”楚征轻声说。   沈殊的背虚虚地靠着镜子,一阵刺骨的凉顺着脊椎炸开。他清醒地意识到这距离有多危险——连带着想起楚征曾经是个多么危险可怕的孩子。   于是立刻抬起手,抵在了楚征的胸膛上,朝前推开:“我自己来就好了……!”   楚征朝后退了一步,直接把整包湿纸巾都轻轻放在沈殊的掌心:“好。”   ……?   沈殊抽出纸巾擦拭皮肤上的酒渍,脑袋却开始神游。   以前的楚征,性格不是这样的。   以前的楚征……   一旦发生什么不如他愿的事,就会歇斯底里地吵闹哭喊,激烈地反抗讥讽,软磨硬泡。直到大家妥协,他得到他想要的。   是个漂亮又恶毒的坏孩子。   “抱歉,沈哥。”楚征忽然说,“我是不是冒犯到你了?太久没见,我有点……太激动了。”   他顿了顿:“沈哥知道的,我从小就特别喜欢你。我没想到居然能在这里和你重逢。我以为……我们的关系还像以前一样好。但我忘记沈哥已经有快十年没见过我了,或许已经把我忘得差不多了……是我逾越了。”   他苦笑了一下,蹙着眉,微微抬眼,衬得那张英俊的脸愈发楚楚可怜了。   每当他露出这样的神情,沈殊总会心软。   他以前是怎么安抚伤心的楚征的呢?   沈殊伸出手,轻轻摸了摸楚征的面颊:“我没有忘记你,小征。”   ——这是一个尘封多年、几近生锈的称呼。从沈殊的口中脱出的瞬间,他竟然觉得有些生涩和鼻酸。   “沈哥……”楚征抬手,覆盖住沈殊的手,用力收紧,像是要紧紧抓住他永不放开一样,“可以抱抱我吗?像小时候那样。”   “好。”沈殊温柔地笑着,“但先等我换上干净的衣服好不好?云蓁给我的白西装已经报废了,我不能让你的衣服跟着一起报废呀。”   “云蓁?”   “就是和我同行的那个人。高高瘦瘦,丹凤眼。”沈殊比画了一下,“他是我的上司,也是我的好朋友。”   “哦……”楚征若有所思地沉吟。   沈殊拿着新的那套衣服进了厕所隔间。这一套合身多了,几乎是量身定做级别的合适。   他一开门,楚征就朝他张开了手臂。   他搂着楚征的腰,轻轻抱了上去。   然后被对方以有力的手臂勒紧,力道之大,简直要将他深深嵌入骨血一般。   “……轻点。”沈殊摸摸楚征的后颈,声音短促,“我快喘不过气了。”   “沈哥真的在这里。”楚征只是凑在他耳边喃喃,热气扑上来,犹如火烧,“简直像做梦一样。”   沈殊回想起还是个小孩子的楚征,虽然表达感情的方式有些过激,但毋庸置疑,他的确很在乎自己。   这么多年的离别,又在此相遇,的确说得上是缘分使然。   ……就由他任性一会儿吧。   楚征抱了足足有五分钟。直到严青过来催他去应酬,才不情不愿地跟着离开。   “沈哥,你待会有急事吗?”   “没有。”   “那,散场之后可不可以等我一会儿?”楚征问,“我想送你回家。”   沈殊点点头:“那我和云蓁说一声,本来说好他开车送我回去的。”   “好。”   *   沈殊回到座位的时候,风波的余温已经彻底消失了。围观群众散了个干净,地毯光速换了新的,赵斌也不知道去哪儿了,只有云蓁坐在座位上发呆。   ——简直真的好像什么都没发生过一样。   “这身不错,”云蓁看着他笑了笑,“比那身白的贵两倍呢。”   “对不起。”   “哇,你道什么歉?我应该谢谢你才对,不然今晚痛失二十万的爱马仕,我上哪哭去?”云蓁笑着拍了拍沈殊的肩膀,“安啦,严秘说赔偿由赵斌和公司承担,不用我俩付钱。”   沈殊松了口气。   毕竟,把他卖了都赔不起西装钱……   “我刚刚看小楚总也过去了,他和你聊什么吗?过了好久才出来。”   “没聊什么。”   沈殊不确定楚征到底想不想让大家知道他们曾经认识——毕竟认识的地点是孤儿院,楚征作为楚家孩子的来历,又有些……敏感。   就算风言风语再怎么传,他自己跑去认证对方可能并不想回忆和提起的悲惨童年,总是不太好的,也不尊重人。   “衣服不合适,严秘又拿了一件过来。”   于是,只能这样笼统地说。   云蓁摸着下巴,似乎在思考什么。   “对了,我一会儿自己回家。”   “不用我送了吗?这儿离你家还挺远的。”   “嗯,有朋友接。”   “朋友~”云蓁意味深长,“深更半夜特地来接你回家的‘朋友’?是你那个长得还挺帅的年轻室友么?”   沈殊无语地看了他一眼:“别瞎说。”   “好啦!”云蓁耸耸肩,“我不问了。那我今晚就一个人去逍遥咯。”   “路上小心。”   “知道了知道了,沈妈妈。”   “……那是什么讨人厌的称呼?”   “嘻嘻。”   *   怎么会有人开迈巴赫送人回家的啊。   “这是不是有点,太……”沈殊浑身都写满了拒绝。   他住的地方是人员混杂的筒子楼,楚征今天敢开迈巴赫送他回家,明天他就能喜提造谣八卦一箩筐和无数无端的麻烦。   楚征没有坚持:“那换一辆。”   “法拉利,差别也不大吧?”   沈殊一共就认识四五种车的车标,楚征是打算今天一天给他凑齐吗?   “这辆不是我的,是严秘书的。”楚征低头看了一眼腕表,“很晚了,借不到别的车了。”   别人开车送他回家,他还在这里挑三拣四,实在是有点不识抬举了。   沈殊想着,叹了口气。比起骚包的红色法拉利,还是黑色的迈巴赫看起来低调那么一点点:“……走吧。”   路上,楚征很安静。   他开了电台,主播声音很好听,播的歌也都是些复古老歌,听得人昏昏欲睡。   到家的时候,沈殊早已睡着。脑袋磕在车壁上,才懵懵地醒了。   “到了。”楚征压过来,给沈殊解开了安全带。车外的弱光照射在他的面颊上,显露出好看的轮廓与锐利的线条来。他的眼睫毛很长,在下眼睑投下一片重叠的阴影。   “谢谢你,楚总。”沈殊正准备下车,却被楚征拉住了手腕。   “太生疏了,”楚征看着他,漆黑的眼眸在黑暗中泛着些许微弱的亮色,显得专注又摄人心魄,“只有我们两个人的时候,沈哥还是叫我小征吧。”   沈殊于是不假思索地点点头。   他一下车,就和准备上楼的室友赵杰新撞了个正着。小赵嘴里还叼着半截烤年糕,睁圆了眼睛,看看沈殊,又看看迈巴赫,陷入了僵持的沉默。   楚征摇下车窗,问:“沈哥,认识的人?”   “室友。”   赵杰新咽下烤年糕,迟疑道:“……你对象?”   沈殊无奈:“想什么呢,我是直男。这是我朋友。”   楚征笑着,语气却凉飕飕的:“是,朋友。”近乎咬牙切齿。   “我回去了啊。”赵杰新挥了挥手,就往楼上走,“你早点睡,明早吃糍粑和荠菜馄饨行不行?好久没吃馋死我了。”   “好。”沈殊合上车门,对楚征点点头,“我走啦,晚安。”   “……晚安。”   作者有话说:   耽美小说里的我是直男,基本上等同于放屁。反正最后愿不愿意都会弯掉的……(www   小赵根本没反应过来自己被动卷入修罗场了呢!   ————   【小剧场】   进入卫生间发现沈殊已经把脸上的红酒擦掉了的小楚总:……(遗憾)   擦脸贴贴失败!只能退而求其次摸摸肚子了(。 第4章 “你已经彻底跑不掉了。”   “沈哥,不要嫌我多嘴啊……”小赵一面掏钥匙开门,一面纠结道:“你那朋友看起来不太面善。”   “嗯?”   “……就,他可能……呃。”小赵卡壳了,半眯着眼睛斟酌措辞,最后叹了口气,果断放弃:“算了,你当我没说吧。”   沈殊听出了端倪:“你认识他?”   “我朋友和他做过生意。虽然是友商没被波及,但的确眼睁睁看着他兵不血刃地就把别人辛苦经营多年的企业搞垮了。”   赵杰新夸张地比画了一下。   “其实没必要的,做人留一线,日后好相见啊……而且,他看你的眼神,跟要把你生吞活剥了似的。你没感觉到?”   沈殊沉默了。   楚征小时候用这样的眼神看他,现在依旧如此,他并没有察觉到二者的不同之处。   “……那只是习惯性地求救而已。”   片刻之后,他这样回答小赵。   是的——求救。   就跟溺水的人会拼命抓住漂浮在水面上的稻草一样,哪怕它轻薄易折、转瞬沉水,也绝不放手。   楚征人生最灰暗的那段时光里,沈殊于他而言,就是那根摇摇欲坠又不得不抓紧的脆弱稻草。   后来从狂浪惊涛中脱身,他依旧保持着过往的习惯,仰视给予他无限温柔和救赎的沈殊。即便两人的地位早已今非昔比,他站上高位俯瞰众生,伸出手便可以轻易触碰和拿捏他心心念念那么多年的哥哥。   *   周一上班,沈殊难得早到十五分钟。   云蓁比他还早,趁着办公室里没什么人,正乐呵呵地蹲在咖啡机旁边研究按键,嘴里还哼着欢快的小曲儿。   沈殊打趣他:“中彩票啦?这么开心。”   “哎,还真被你说中了,可不就是中彩票了么?”   云蓁笑得乐开了花:“昨天总监联系我,说悬了很久没推进的那个项目,现在让我去带。大肥差啊!之前我去暗示了好几次,总监都没理我呢。这次不知道为什么忽然转性了……”   “那很好啊。”沈殊也笑了。   云蓁一脸正色:“我觉得你是我的幸运星。”   “幸运在哪里?把西装泼了么?”   这个梗真是过不去了……!   云蓁晃晃手指:“非也!我是说大气运。之前我运气一直很差……不知道是不是某个显眼包在冥冥之中妨碍我。现在某人一滚蛋,我被压了那么久的气运总算起来了!”   ……说的该不会是离职的裴总吧?   “新项目加油哦,我把你也加进组员了。”云蓁把打好的咖啡倒进杯子,递给沈殊:“请喝!”   这副俨然要把他当成幸运星供起来的架势,生生把沈殊逗笑了。   “谢谢。”   直到中午开会的时候,沈殊才发现:项目选定的组长是云蓁,负责人却是顶头上司小楚总。   衣冠楚楚的俊秀男人坐在会议桌的主位,两手相扣,认真地聆听报告。投影仪略亮的光投射在他的面颊上,衬得他剑眉星目愈发迷人。   不同于很多小时好看、长大了了的人,楚征外貌的变迁更像是极与极的过渡。   小时候精致漂亮、线条柔和,像个摆在橱窗里的洋娃娃;   长大后却锋芒毕露、英气俊朗,举手投足之间都透露出着克制又成熟的气质。   “我觉得这个部分的备案不够详尽,市场调查的结果有失偏颇。”   楚征圈出一块区域,对云蓁淡声说:“考虑到用户群体的年龄层,我们需要更加垂直的产品线和更鲜明的标志性产品……”   组员们跟着楚征的思路,讨论得热火朝天。   沈殊拿着钢笔,不断记录会议进程。   散会的时候,楚征忽然说:“小沈,你留一下。”   其他组员鱼贯而出,会议室的门被轻轻合上。脚步声远去之后,楚征才松了松领带,孩子气地往椅子上一靠:“……叫沈哥‘小沈’,真的好奇怪啊。”   “在同事面前叫我‘沈哥’才更奇怪吧。”沈殊把整理好的文档推到楚征面前。   “他们会觉得沈哥和我有裙带关系。”楚征笑得眉眼弯弯,“那很好呀。”   “……饶了我吧。”   “中午一起吃饭吗?公司附近有家茶餐厅很不错,我记得沈哥你爱吃虾饺。”   小时候,沈殊攒了半个月的零花钱买一份虾饺解馋尝鲜,还被他无理取闹地发火撒了一半。当时沈哥肉疼的表情,他到现在还记忆犹新。   “我午饭约了和云蓁一起吃。”   “一直?”   “没有特殊情况的话。”   出差、外出考勤之类的情况,就单独吃。   “我明白了。”楚征起身,拿起沈殊整理的文档往会议室外走,“明天见。”   沈殊以为楚征的“明天见”指的是第二天的会议,结果对方的“明天见”实际上是……   带他来港式茶餐厅吃午餐。   西装革履的男人正挺拔地坐在他对面,慢条斯理地翻动菜单。   很快,桌面上就摆满了餐点,都是沈殊爱吃的。   两个小时前,云蓁苦哈哈地通知他,自己没办法和他一起吃午饭了。   “这一次,还是以后都?”   “咱们公司不是在隔壁写字楼二十三层也有分部门么?那边管事的生病,总监叫我先去顶一阵子,过段时间再回来。”   云蓁叹了口气。   “所以,上午的工作在那边做,下午两三点才过来。我索性就近吃饭了……不然跑来跑去好热的,最近太阳很毒呢。”   ……总感觉,是故意的。   沈殊叹了口气。   楚征单手撑着脸,关心地看着他:“沈哥,身体不舒服么?还是心情不好?”   “没有。”沈殊动筷子,夹了虾饺塞进嘴里。Q弹鲜美,皮薄馅多,“这个好吃!”   “嗯,我也觉得。”楚征笑,“和沈哥小时候买的那家味道差不多吧?”   “说起来……还真是?”   “这家店的主厨是小时候那个茶餐点摊子老板的儿子,是不是很巧?父子俩的手艺几乎完全相同。”   沈殊咽下一口甘甜的清汤,感慨道:“时间过得好快……那么小的一个摊子,发展到今天,都变成这么大规模的店了。”   “是啊,时间过得真快。”   楚征的目光落在沈殊的胸膛下方。隔着衣衫,他无法看清皮肤和纹理,也无法确定——   “沈哥,你为我受的伤好了吗?疤还在吗?”   “……还疼吗?”   他伸出手,小心翼翼地环住沈殊的手腕,指尖轻轻摩挲他的皮肤,像是犯错后摇尾乞怜的小狗。   沈殊握住勺子的手一顿。   过往的记忆如潮水般涌来,漫过他的身躯和意识。   曾经被一刀刺穿肋骨的疼痛,跨越时间的洪流突兀而来。即便伤口已经愈合,疤痕早已淡去,那块区域承载的陈伤,却依旧隐隐发热。   良久,他对着楚征露出一个虚弱的笑:“已经不疼了。”   “对不起,沈哥。”楚征低着头,“之前还没来得及道歉,就匆匆离开了。我被找回楚家后一直在找你,但你已经不在D市生活了,我……”   对一个背井离乡的人说起故土,是件很残忍的事。   偏偏楚征和沈殊的故事,全部都发生在那片几乎快被沈殊忘却了的失落之地。   “吃饭呢,不说伤心事。”沈殊摸了摸楚征的头,一时间思绪万千,“人一伤心,饭都变得不好吃了。”   楚征微微抬眼,眼角缀着些湿漉漉的光:“……我明天也可以和沈哥一起吃午饭吗?”   “可以。”   “后天呢?大后天呢?……再之后?”   沈殊不傻,他大概猜到了楚征的目的是想弥补过去对他造成的伤害。   他其实不该再掺和任何和这个人有关的事情的。理智告诉他,无法清醒应对楚征膨胀热烈的感情,就只会招致源源不断的祸端。   他根本不正常。   但是……   沈殊对上楚征泫然欲泣的神情,还是会像第一次见到小豆丁时期的他那样,变得无比心软。   楚征扶着他的手贴在脸侧,垂眸蹙眉,轻轻蹭了蹭:“沈哥,我没什么恶意……我只是想对你好。”   沈殊叹了口气。   最终还是妥协,如同之前的每一次。   “好。”   *   下班后,楚征特意等到沈殊办公室里的同僚都走得差不多了,才拿了车钥匙来送他回家。   “避人耳目,我懂的。”   他特地新买了一辆十几万价位的普通黑色SUV代替原本的迈巴赫,侧过身给沈殊扣安全带。   沈殊不太好意思地推他的手:“我自己来吧。”   楚征只是凑近,“咔哒”一声扣好,认真道:“我喜欢照顾沈哥。”   到了沈殊家楼下,他也不急着走,像是在等沈殊说下一句话。   “……要不要上楼喝杯茶?上次家里太乱了,不好意思让你看,就没请你上去坐坐。”   楚征立刻停好了车,跟在沈殊身后,踩着镂空的铁板楼梯上楼。   老破小的筒子公寓楼,除了便宜一无是处。沈殊不太在意自己的生活质量,房间里的装饰品很少,只是在阳台留了两个泡沫箱子种葱和豆芽,旁边顺带摆了沈芊芊削下来的泡水菠萝头,已经长出又细又白的根来了。   “室友不在么?”   楚征坐在窄窄的沙发上,长腿都没地方摆,勉强斜放,看起来既局促又可怜。   “他平时挺忙的。”虽然不知道在忙什么……?   沈殊拉开冰箱:“饿不饿?”   楚征其实不饿,但还是点了点头。   “那就拌个凉面。我记得你花生过敏……那花生酱就不能加,换成番茄酱,好不好?”   “好。”   楚征听着沈殊对待他时习惯性的、和小孩子说话的口吻,不快地眯了眯眼睛。但沈殊一转过来,他脸上那点儿负面情绪就顿时烟消云散,不留任何痕迹。   “好羡慕沈哥的室友啊……”他故意拉长尾音,显得很失落,“我也想和沈哥一起住。”   将计就计。   沈殊拌面的手一顿:“不可以。”   “为什么?”楚征反问,“我可不会收沈哥房租,也不会对沈哥颐指气使。”   那晚小赵的表现让他很不爽。   明明享受着沈哥无微不至的照顾,竟然舍得对他呼来喝去……真是下贱。   太不懂得珍惜了!   “没有为什么,就是……不可以。”   虽然没有任何理由,但沈殊确信——   如果真的那样做了,他一定会被楚征完全吞掉的。这家伙在情感索取上完全是个永不餍足的无底洞,撕碎他是分分钟的事。   楚征凑到沈殊旁边,示意他喂自己吃一口面。咀嚼,吞咽。喉头滚动之间,他那双上挑的眼睛直勾勾地盯着沈殊的眼眸,仿佛被咽进肚子里的不是食物,而是眼前这个活生生的人一般。   “那可真遗憾。”他慢慢说。   沈殊抽出一张餐巾纸,擦去他嘴角沾染的点点酱汁:“没什么好遗憾的,同住互相适应是很麻烦的事。如果不是为了省钱,我其实更想独居。”   “……省钱?”   “我妹妹生病了,治病需要很多钱。”沈殊含糊其辞,不打算把详细情况说明白。   楚征知道,这是个绝佳的机会。但现在,显然并不适合继续推进。   沈哥会抗拒他。   所以,他只是这样回答:“我尊重沈哥你的所有决定。只是,如果哪天沈哥真的需要帮助,请务必联系我……”   他必须等待一个契机。   一个能够彻底独占沈殊的全部身心,从里到外、由上及下的契机。   “我只是想帮你,对你好,没别的意思,真的。沈哥再多信任我一些,好不好?我和以前已经不一样了,不会那么幼稚、那么极端了。”   一个让沈哥自愿投身他的契机。   “我毕竟受了沈哥那么多恩惠,现在回报也是理所应当的。”   不能急。   不能像小时候那么蠢……那么急。   诚实地袒露心声,会又一次把他吓走。   “……好。”沈哥果然答应了。   楚征露出胜券在握的微笑。   沈哥总是这样,记好不记仇,记吃不记打。只要他软磨硬泡,使出浑身解数撒娇祈求,可怜巴巴地望着他,再挤出两滴鳄鱼的眼泪,他就会快速向自己妥协。   沈殊啊沈殊,他的好沈哥。   你已经彻底跑不掉了。   作者有话说:   哈哈,彻底黑掉的大楚,比起小楚(幼年体),一节更比六节强啊(不是   下章进回忆!看人妻沈哥如何养成驯服恶犬小楚~   # 遊生夢死 第5章 “别碰我!”   *   十三年前,D市。   十六岁的沈殊在中考中位列全市前十,却没去市里最好的高中,而是去了愿意提供奖学金和免学费福利的次一些的学校。   那时,他的父母还没有因车祸而死,一家人的生活虽然因为小妹沈芊芊患上罕见的血液病而变得有些捉襟见肘,但总体而言,还未落魄到后来的地步。   沈殊的高中是上六休一,休息的那天他会去附近管饭的孤儿院做志愿者。   省钱是次要,更多是寄宿学校里氛围压抑,他没什么说得上话的朋友;而他又喜欢小孩,陪天真烂漫的孩子们玩耍一天,心情会好上很多。   他很擅长和孩子相处。小妹从出生开始就体弱多病,父母工作繁忙,都是他在照顾。久而久之,便对此熟稔起来。   “沈哥,沈哥!今天我们玩什么游戏呀?”夕夕趴在沈殊的膝盖上,伸手去够他手里的千纸鹤。她天生右眼失明,瞳仁看起来灰蒙蒙的,像磨损了的玻璃珠。   “明仔摔了膝盖,还没好全,我们今天……”沈殊看了看周围嬉戏打闹的孩子,又看了看挂在墙上泛黄的日历,“今天包粽子吧?”   夕夕扁了扁嘴:“可今天又不是端午,都冬天了。”   她其实可想沈殊给她编辫子了。   “就是冬天才要吃些热乎乎的东西呀。”沈殊摸了摸她的脑袋,“我教你包,好不好?”   夕夕很吃这一套,于是甜甜地笑了:“好~”   外面苍茫一片。   枝桠干枯,万物寂静。   粽子包到中途,夕夕没了耐心。手上沾着的糯米都没洗干净,就撂下粽叶和辅助包扎的小斗,哒哒哒地跑到窗前。   “下雪了!”   沈殊闻言抬头,视线穿过透明的玻璃和层层叠叠的干树枝,落在了正在被打开的黑色铁门上。   孤儿院的姑姑恭敬地开门,迎接一个穿着貂皮外套的富态女人进来。女人的表情淡然冷漠,不太像是来收养孩子的。   沈殊的手一顿。   他看见女人的身后跟着个小豆丁。   距离太远,他看不清那孩子的脸。宽大的围巾包裹着他瘦小的身躯,在瑟瑟寒风里显得分外可怜。   女人和姑姑交谈了一阵,连正厅都没进,就转身登上气派的车离去了。   姑姑伸手,想去牵孩子的手。一直静止、仿佛雕塑一般的小豆丁忽然活了过来,一把拍开姑姑的手,猛地朝后退了一步。   姑姑叹了口气,似乎说了些什么。   小豆丁背靠着铁栏杆沉默许久,才跟在姑姑身后,慢吞吞地往温暖的室内走。   而后不久,脚步声停在了门外。   门铃响了。   “夕夕!”沈殊喊,“去开门!”   “来了!”夕夕拍干净手上的糯米和水,欢快的小鸟似的跑去开门。   刚来孤儿院那会儿她眼疾严重,总被视野外的障碍物绊倒,摔得鼻青脸肿。   沈殊耐心地牵着她的手,陪她一遍又一遍走过孤儿院内所有的地方。熟悉地形之后,她终于可以像个普通的孩子那样肆无忌惮地跑跳了。   她最喜欢开门。   据她自己说,是因为期待开门后能看见的人。最想看见的人是一周一来的沈哥,其次是姑姑,再其次是新来的伙伴。   “你好!”自来熟的小姑娘热情地朝来人伸出手,“我叫陈多荣,你叫我夕夕就好了!你叫什么名字呀?我们在包粽子,你要不要一起?我跟你说,沈哥人很好的,你可以……”   大概是对被排斥、被抛弃的痛苦感同身受,夕夕迫切地想要带面前看起来很孤僻的小男孩融入大家和谐的大家庭里。   但——   “别碰我!”   被裹在红色围巾里的小豆丁厉声拍开了夕夕伸出的小手。   空气一时间凝固了。   “……不握手就不握手嘛,你打我干嘛。”夕夕一眨眼,眼圈迅速红了,她愤愤地瞪了来人一眼,哒哒哒地跑回了沈殊身边,躲在他身后,紧紧地抓住他的衣摆,“沈哥别和他玩,他是坏蛋!”   沈殊很想摸摸夕夕的脑袋,但碍于满手的米粒,只能轻声安慰道:“夕夕,我口袋里有水果糖,你拿一颗。”   姑姑带着气压很低的小豆丁进了屋。   因为方才那一幕,正在玩耍的孩子们都停下手里的动作,愣怔又警惕地盯着这不善的来者。   小豆丁只是冷冷地瞥了他们一眼,就独自一人走到脱皮墙角的彩色塑料凳子边,蜷缩着坐了上去,像个阴暗的小蜗牛。   “小沈,你过来一下。”姑姑招手。   沈殊洗掉手上的米和浆,一面把水渍擦在粉色小熊的围裙上,一面脚步匆匆地朝姑姑走去。   待走出房间,到了走廊的僻静处,姑姑才清清嗓子,道:“小沈,我知道你性格好,就想着你能不能多照顾一下那个孩子?他真的……怪可怜的。”   沈殊问:“带他来的那位女士是?”   “哎,这孩子的家庭背景很复杂。”   姑姑娓娓道来。   小豆丁叫楚征,是南巷楚家的私生子。   听说是老家主楚霆对一个年轻的女实习生一见钟情,老房子着火,软磨硬泡地逼着人家跟了自己。   但那个实习生有心爱的人,还是初恋白月光,死活不肯同意,钱权都收买不了她的心。   楚霆在她一次又一次坚定的拒绝后彻底失去了耐心,索性打了药,给人关了起来。   楚征出生后,她的精神状态更差了。中途犯病,险些把还是婴儿的楚征掐死。楚霆就把楚征接了出来,另外派人照顾。   沈殊听了,大为震撼:这豪门狗血剧情居然是真实存在的吗?   “所以,刚刚那位女士是他的妈妈?”母子都怪可怜的……   “不是,那是楚家的大房。楚征被抱走后,一直是她那边的人在照顾。”   姑姑说,楚霆的大房窦女士天生不能生育,和楚霆是商业联姻,互惠互利。因为存在没有继承人的问题,她默许楚霆可以和别的女人生孩子,前提是不能动摇她的地位。   楚家的大少爷、二少爷,分别是二房、三房生的。这两个没有法律上名分的女人至今都在楚家的大宅里住着,被当作半个女主人好好伺候着,衣食无忧。   三小姐则是楚霆的露水情缘生下的。生母拿了钱就远走高飞,再没和这一家人有纠葛。   沈殊喃喃自语:“我真的活在二十一世纪吗?”   好封建、好不把人当人的家族啊……   姑姑叹了口气,语气含糊:“现实向来如此。不说这些了,我只是想跟你说说,这孩子为什么会这么尖锐……他真的怪可怜的。爹不疼娘不爱,明明有父母,却被送到孤儿院来……”   沈殊犹豫地问:“窦女士她,”他不太想用「大房」这种不尊重人的词汇称呼活在现代的人,“她为什么不自己抚养楚征呢?”   富裕的大家庭里为了财产明争暗斗是屡见不鲜的事,楚霆的遗产如何分配,跟孩子是高度相关的。   私生子也有继承权,而窦女士正巧没法有孩子。   楚征不是最合适的继子吗?   “本来是这样打算的,这孩子今年都11岁了。”姑姑叹了口气,“但是,窦女士的亲妹妹生了双胞胎,她就抱养了其中一个。加上楚征性格有些缺陷,窦女士本来就有点不喜欢他,就更加……”   继子毕竟不如真正有血缘关系的孩子。   窦家和楚家两个大家族的利益博弈,不可能只让有楚家血脉的孩子入场。   失去了利用价值,楚征就被当成垃圾一样随意丢弃了。   况且,窦女士似乎本就非常不喜欢楚征的生母。   沈殊抿紧嘴唇:“我明白了。”   真是可怜的孩子……   姑姑拍了拍他的肩膀:“辛苦你了。”   *   回到房间,沈殊脱去沾着寒气的外套,缓步走到楚征身边,蹲下来,笑着温柔地问:“我可以坐在这里吗?”   楚征白皙的小脸埋在红围巾里,一双漂亮的眼睛冷气森森。   闷闷的声音从围巾里飘出来:“……不可以,走开。”   沈殊看他都闷出汗了,想替他把围巾摘下来,却被对方狠狠地拍开:“别碰我!”   麻麻的痛感在手背上伴随着红痕蔓延开来。沈殊是很容易留下疤痕的体制,平时磕磕碰碰就满身的淤青,此刻被狠狠拍了一下,手背顿时看起来很凄惨。   沈殊尴尬地笑了笑,并没有生气,而是垂眸道:“对不起。你是不是想自己一个人待一会儿?那我过会等你想说话了再来找你,好不好?我没有恶意。”   “……”   楚征不理他,把头埋得更低了。   夕夕跑过来拽沈殊的衣角:“沈哥别管他了,他刚刚还给了阿明一拳呢!真坏。”她朝楚征做了个鬼脸,“不跟我们玩就不跟我们玩,你自己玩吧!”   她不知道楚征的身世,只是对自己的善意被人践踏而感到不快。   沈殊被拽着走,临走前还从口袋里掏出一颗糖,放在了楚征旁边的空凳子上。   “这个很好吃的,”沈殊讪讪地笑着,眼睛眯成月牙,线条柔和的脸被暖色的灯照得明亮,“你可以吃吃看。如果还想要的话,过来拍拍我的衣角就好。”   楚征一动不动。   等到沈殊走远了,他也只是盯着瓷砖上的花纹发呆。   他没有拿那颗糖。   窗外,暴雪鹅毛般呼啸而落。   作者有话说:   这何尝不算是一种变相养成……各种意义上的互相驯化。   ————————   【小剧场】   长大后的楚总回看初遇:(黑历史)(脚趾抓地)(好想拿个锤子敲醒还是小孩子的自己)   沈哥:……那样也挺可爱的,主要那时候你还小,长得可爱,做什么都挺萌的。   楚总:我现在不可爱吗?   沈哥:(熟练地顺毛)可爱啊。   楚总:(把沈哥揽进怀里)向我证明。 第6章 “我能图你什么?”   天色渐渐暗下来,沈殊走进厨房,看了看冰箱里囤着的各色蔬果,决定晚上再炒几个小菜。   姑姑说她订了比萨,孤儿院里每次有新成员加入她都会这样做,俨然已成了惯例。   “对了小沈,我把刀换成陶瓷的了。”姑姑走出厨房又折返回来,探头说:“你上次金属过敏起了一大片红疹子,吓坏我了。”   “没事,我可以戴手套……”沈殊看着印着草莓花纹的陶瓷刀,会心一笑。   姑姑对他还是很好的。   晚餐时,夕夕靠在沈殊身边,看了一眼他的盘子,笑着说:“沈哥耍赖皮!明明天天按着我们吃蔬菜,自己居然不吃……”   阿明跟着揭短:“沈哥还不吃披萨边边!”   “也不喜欢吃青椒!上次偷偷把青椒拨在阿东的盘子里,被我发现了!”   “你们……”沈殊无奈地叹了口气,“好吧好吧,我吃。”   他的余光瞥见不远处坐在桌尾沉默寡言、压根没怎么动筷子的楚征。   小豆丁还是裹着他尺寸不合适的红围巾,光是盯着盘子上的花纹出神。   灰蒙蒙的窗外,依旧暴雪如注。   这边欢笑满盈,小小的楚征却像是被看不见的壁垒隔绝在外,分外寂寥。   洗漱时间,沈殊端着热好的粽子,敲响了楚征的门。   楚征压根没来应门,也不说话。   沈殊以为他怕生,还是不想和他交流。便隔着门板说:“小征,我给你热了粽子和甜汤,放在门口了,你要是饿了,可以直接吃。”   随即便回到了正厅,收拾被孩子们丢得乱七八糟的游戏角。   他放在凳子上那颗水果糖不见了。   ……是楚征收下了吗?   沈殊兜兜转转,最后还是回到了楚征门前。他有些担心这孩子的状况。妹妹沈芊芊总调侃他,说他是操心的命——好吧,他自己也承认。   今日暴雪,他回不去学校了。打了电话给班主任说明情况,索性明天早起,直接去教室上早自习。姑姑把储藏间收拾干净,给他腾了一张床凑合过一晚。   夜深了,他放在门口的粽子和甜汤已经凉透了。   沈殊轻轻推了一下门,发现门根本没锁。一种不祥的预感涌起,他几乎是条件反射地快步踏入门内。   楚征蜷缩着身躯,面色苍白地趴在地上,紧抿着嘴唇,冷汗直冒。   “楚征!”沈殊立刻抱起他放在床上,神色焦急,“你哪里不舒服?肚子吗?”   楚征只是颤抖着手,指了指自己的包。   那个小小的、几乎装不下什么东西的包。   “……药在里面。”他艰难地说。   沈殊立刻去翻,又给他温了水喂下去。过了好一会儿,楚征的脸色才稍稍回暖。   “你这么小,怎么会得胃病呢……”沈殊坐在他的床沿,习惯性地掖好被子。   楚征低垂着眼眸,声音闷闷的:“不好好吃饭。”   他终于愿意开口说话了,不知道是不是看在沈殊帮了他的份上。   沈殊的脑袋里立刻出现了沈芊芊常看的狗血电视剧的剧情:恶毒后妈凌虐可怜的养子,甚至大冬天不给饭吃,让他在门外罚跪……   “你在乱想什么?表情好恶心。”楚征冷淡地说,“只是我自己不想吃饭而已,没有被虐待。”语气像一个故作严肃的小大人。   “为什么?”   “不是说了‘不想’吗?”楚征钻进被子里,只露出两只乌溜溜、葡萄一样的眼睛,盯着沈殊的脸,“你可以走了。”   沈殊无情拒绝:“不行,你一会儿又不舒服怎么办?你难受根本不喊人,打算自己一个人硬扛吗?而且,今天的晚饭你也没吃……是不是因为这个,胃病才又犯了?”   “……喂,”楚征没有否认,“你很烦。”   “我是在关心你。”   “黄鼠狼给鸡拜年,没安好心。”   沈殊按住他的肩膀,认真地看着他:“那你说说,我能图你什么?”   一下子把楚征问住了。   是啊,眼前这个有点八婆的男的,又不知道他是楚霆的儿子,图他什么?   这儿不是远在南巷的楚家大宅,而是中部阴雨连绵的D市。   楚征词穷,又拉不下脸道歉,只能又往被子里缩了点:“不要你管我。”   “哎,你这小孩——”沈殊看着他漂亮又警惕的眼睛,想起自己有些小刁蛮但总是很可爱的妹妹,责难的话就彻底说不出口了。   话也硬生生地拐了个弯:“……其实,你和我妹妹长得有点像。这能不能算是我关心你的理由?”   “哦。”冷淡的回复,“哪里像?”   “眼睛像,真的——所以,你饿不饿?”沈殊刚问出口,楚征的肚子就咕咕响,闹了个大脸红。沈殊忍住涌起的笑意,起身走向门口,“我去给你热点好下肚子的东西吃,等等啊。”   回来的时候门锁了。   ……哎,这孩子。   沈殊叹了口气:不吃也不要糟蹋食物嘛。   他看着手里端着的、冒着腾腾热气的皮蛋瘦肉粥,决定不浪费粮食,自己咕咚咕咚全喝了。   深夜,快睡着的时候,沈殊忽然听到一阵痛苦的呻/吟。   是从隔壁楚征的房间里传来的。   冬夜太冷了,沈殊把手伸出被窝没几秒就开始打颤。但还是利落地起身换衣服,快步走向隔壁。   门依然锁着,他拽了几下把手,纹丝不动。   凌晨两点,打扰已经睡着的姑姑要钥匙开门实在太折磨人了。沈殊看了看自己房间和楚征房间阳台的距离,一狠心,直接翻窗过去,还掉了一只拖鞋到楼下。   单只光脚踩在冷冰冰的地面上,沈殊冷得直打颤。   幸运的是,楚征没锁阳台的门,他顺利进入室内。暖黄色的床头灯亮着,照在楚征紧蹙的眉头上,投射下一小片阴影。他神色痛苦,眼角溢出几滴泪水。   “不要!”   ……这小孩,做噩梦做得都开始说胡话了。   沈殊轻轻抚摸楚征的面颊,试图将他唤醒。   楚征在睡梦中下意识地伸手,猛地击打在沈殊的肩胛骨上。重重一声闷响,疼得沈殊倒吸一口凉气。这番折腾,楚征也醒了,睡眼蒙眬地看向捂着肩颈、龇牙咧嘴的沈殊,哑声问道:“你怎么在这里?”   “你一直在说梦话呼救,我以为你出什么事了。”沈殊心有余悸地拉开了点距离。   楚征看看他被打得通红的皮肤,又看看自己发麻的手,抿了抿嘴唇。   “梦见什么了?”   “……很大的黑狗。”楚征缓缓起身,蜷缩起身体背靠冷冰冰的床头板,止不住颤抖,“它压着我,按着我的背不让我起来,口水都滴在我脸上了,我还跑不掉。”   就着昏暗的光,沈殊看见楚征那张精致的小脸上模糊晕染开的泪痕。   他是真的吓坏了。   沈殊朝他张开手臂:“需要一个抱抱吗?”   每次沈芊芊做噩梦,他都是这样安慰自家小妹的。   “……”   “你其实没有那么讨厌我吧?我给你的糖,你都悄悄收下了。”   “不是我拿的。”虽然这样说着,楚征却没有抗拒沈殊的拥抱,只是安分地用脸贴着沈殊单薄的胸膛,嘟囔道:“……是那个寸头。”   “小勇?”   “应该吧。”   “挺可惜的,那个牌子的水果糖很好吃呢,给你的是最后一颗。”沈殊从上衣口袋里摸出来一粒奶糖,“这个你吃不吃?”   这一次,楚征没有拒绝。   他沉默着接过,拆开糖纸,把奶糖塞进了嘴里,一面咀嚼,一面含糊道:“你真是个奇怪的人。”   “嗯?这个评价还真稀奇,你是第一个这样说我的。”   “那些小孩怎么说你?”   “说我温柔善良,大家都很喜欢我呢。”   “骗子。”楚征蹭了蹭沈殊,小幅度地调整位置和动作,小猫一样歪进他的怀里,声音闷闷的:“像你这样第一次见面就能和人聊得很开心的人,根本不会对任何人敞开心扉。”   沈殊失笑:“那你是特别讨厌我咯?”   “……勉勉强强吧。”   “不是讨厌?那我还挺高兴的。”   沈殊一下一下揉着楚征柔软的头发。他想,这孩子太像会对喂食的路人哈气的流浪猫了。   因为恐惧,因为迟疑,因为觉得无法依靠……而干脆驱逐任何试图靠近他的人。   “下一次,一定给你留一颗水果糖。”沈殊说。   楚征抓紧他的衣服,微微昂头:“如果我觉得不好吃呢?”   “不会不好吃的。”沈殊笑着看向他,“那是我吃过最好吃的糖果。相信我,好不好?”   过了一会儿,楚征终于从噩梦的冲劲儿里缓过来了。他立刻从沈殊的怀里挣脱,没有丝毫留恋地直接钻进旁边隆起的被子里,像一只年幼的乌龟。   沈殊问他要不要给他读睡前故事,立刻获得他鄙夷的眼神:“我十一岁,不是小孩子了。谁要听睡前故事这种骗人的假东西啊。”   可十一岁也还是小学生啊?   高中生沈殊于是问:“那我走了?”   “……你还是读点什么吧。”   沈殊环视四周,新房间里哪儿来得及放给孩子看的连环画、童话书?最后上下摸索口袋,只摸出来一张皱巴巴的纸,是他的文青女同桌分享给他的,上面抄着张爱玲《童言无忌》的文摘。   “只有这个,听不听?”   楚征揽着被子点头,像一个骄傲点兵的小将军:“请。”   “咳嗯。”沈殊清了清嗓子,装腔作势地读了起来:“‘像我们这样生活在都市文化里的人,总是先看见海的图画,后看见海。先读到爱情小说,后知道爱。我们对于生活的体验往往是第二轮的,借助人为的戏剧,因此在生活与生活的戏剧化之间很难划界’……”   楚征面无表情:“你的女同学在跟你表白,还想约你去看海。你没看明白?”   沈殊有点尴尬地挠了挠头:“什么呀,别乱猜人家女孩子的心思。”   “你喜欢她吗?”   沈殊想了想,认真回答:“我还没到搞明白‘喜欢’是什么的年纪。”   他拍了拍楚征的脑袋:“倒是你,小小年纪,怎么这么成熟?还知道什么是表白,什么是喜欢啊?”   楚征平静道:“为什么不知道?我又不是傻瓜。不要拿大人的口吻和我讲话。更何况,你的年纪也不大。”   “是是是……”沈殊有些困了,于是敷衍道:“傻瓜沈殊要回去睡觉了,明天还得早六去学校呢。”   楚征又不理他了。   直到他跨过窗台的那一瞬,一声轻飘飘的、快被冬日的寒风吹走的“晚安”才慢悠悠地游了过来。   沈殊哑然失笑:……这别扭的小孩!   作者有话说:   炸毛哈气小猫和人妻男高的初相遇!   没经历家庭变故的沈哥其实挺活泼的……后来就,被迫长大成熟了(。   PS:孤儿院的孩子们都叫负责人院长“姑姑”,显得亲切。沈殊也这么叫,但姑姑不是他的亲姑姑,没有血缘关系。亲姑姑叫沈冬,还没出场(绕晕了   —————   【小剧场】   11岁小楚对沈殊的印象:奇怪的热心肠,八婆的男的,废话很多很啰嗦。   24岁楚总对沈哥的印象:沈哥做什么都是对的^ ^(←他超爱!!! 第7章 “生气啦?”   自那之后,沈殊每周末去孤儿院做志愿者的时候,都会主动找楚征说说话。其实就是单方面的尬聊,楚征向来不爱搭理他——当然,他也一视同仁地不爱搭理其他人。但偶尔谈及他感兴趣的话题的时候,还是会说两句。   楚征刚从南巷来D市,转学文件还没来得及办好。别的孩子去上课的日子,他总是一个人百无聊赖地蹲在孤儿院的花房里,盯着满地枯黄的叶子发呆。   “哎,王玲玲……”一日在学校,沈殊侧过头,轻声问自己文艺范十足的女同桌:“你说,有没有什么合适的、能给小朋友打发时间的玩具啊?”   “小朋友?”王玲玲的笔一顿,推了推眼镜,反问:“有多小?”   “十岁、十一岁的样子?小男孩。”   “他有什么爱好吗?”王玲玲的爸爸是小学老师,妈妈是幼儿园园长,她从小耳濡目染,倒是挺了解如何和孩子好好相处的。   “……不知道。喜欢盯着植物发呆算不算?”   “哦,是比较内向的孩子。”王玲玲颔首,“摄影或者画画,会是比较好的选择。读书也好,但这个年纪有些尴尬……严肃文学读不懂,儿童文学又太幼稚。”   沈殊觉得她说得对。   所以下一次去孤儿院,他在得到姑姑的允许后,特地去阁楼上翻出了一台老式的摄像机。是孤儿院之前的老员工留下的,一个和蔼可亲的老爷爷,辞职之后也没带走它。里面存着些几年前孤儿院办活动时的照片,内存还剩下许多。   楚征看着递到自己眼前的摄像机,木木地抬眼:“……给我?”   “嗯嗯。”沈殊朝他点头,嘴角勾起很温润的弧度,“一个人待着挺无聊的吧?”   “……”   楚征没回答他。犹豫几秒后,还是伸手接过。   “我也很喜欢拍照呢,可惜拍得不好。我同桌说,我这样的技术给别人拍照很容易被暗杀的。”   沈殊大剌剌地在楚征旁边坐下——一开始,楚征还会跟被踩了尾巴的猫一样蹦起来,迅速撤出去离他三米远;但伴随着沈殊贴过来的次数越来越多,楚征似乎逐渐对此脱敏了。   “不过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嘛。照相机是特别好的工具,能留下转瞬即逝的美。”   爱美之心。   楚征的视线微微游移,停在了沈殊小巧耳垂的红痣上。此时阳光正好,穿过凛冽的风和微脏的玻璃,直直地落在沈殊微卷的发梢和白皙的脸庞上,为他镀上一层淡淡的金光。   清瘦的男高中生围着自己手织的白色围巾,小半张脸埋在里头,把尖尖的下巴藏住了。   沈殊说……爱美之心,人皆有之。   楚征低垂眼眸,觉得脖子被厚实的衣物捂得有些出汗发痒。他下意识地隔着红围巾抓挠了几下,却如同隔靴搔痒,聊胜于无。   “不过,现在还是不急着拍,先吃饭吧?”沈殊拉着楚征的手往餐桌走,忽然面色一紧:“嘶,你的手好凉!”   他俯下身,把楚征的两只手都完整地裹在自己的掌心里。   楚征哪见过这种阵仗?南巷的冬季不冷不下雪是一回事,他无人依靠、只能趴在空荡荡大别墅里的取暖器旁边的地毯上昏睡是另一回事。   遂感到不习惯,条件反射地挣扎起来,想抽回自己的手。仿佛沈殊的手是烙铁,再多碰一秒就会把他灼伤。   “别不好意思嘛。”沈殊笑道,“我以为我们已经算很熟了?捂手而已,我在家也经常给我妹妹暖呀,她还会把脚放在我肚子上,可冰了!是个坏心眼的小混蛋。”   楚征只是看着他,轻声说:“别随便碰我。”   没有愠怒的意味,只是疑惑。   他不理解眼前这个笑得像太阳花一样灿烂、仿佛永远不会被他冰冷态度刺伤的人,不理解他来由可笑的好,更不理解他为什么这么关注他。   同龄的阿明和夕夕不是爱孤立排挤别人的类型,但也绝不会热脸贴冷屁股;意识到楚征不好相处后,他们都会尽量避开和楚征交流。   其他孩子也大抵如此。   毕竟,趋利避害是人类的本能。   可是这个人……   “你在路边见到被丢弃在纸箱子里的小狗,也会随便捡回家养吗?”   楚征跟在沈殊身后,又慢又冷地问。   窗外又下起大雪,鹅毛一般厚实的雪片划过灰蒙蒙的天,落在枯萎的植物丛上,迅速累积起来。没多久,灰蒙蒙的世界就变得白花花了。   “如果只能提供一根无法果腹的香肠,还不如直接让它饿死。”   那时楚征还小,没法厘清理解那么多深刻的道理。他只是明白:如果吞下那份食物,会比直接饿死更难受痛心。   人生的确如此荒谬——   得到了短暂的希望,却又迅速落入无底线的绝望里,要比从始至终都浸泡在绝望里糟糕得多。   一旦试图逃离痛苦,就会被更铺天盖地的痛苦覆盖。可一旦尝到甘甜的滋味,又有谁甘心再次失去?又有谁能独善其身,不为所动?   这实在太有诱惑力,又过分危险了。   “嗯……就算没法带回家,我也还是会花掉身上所有的钱,尽量多给它买几根香肠的。”沈殊竟然认真地回答了他提出的问题,而非随意敷衍:“我没办法成为拯救它的人,确实很遗憾……但只要它能活下去,说不定未来某一天,改变这糟糕的一切的转机就忽然出现了呢?”   他笑了笑,“多活一天也好啊。活着就还有希望。”   楚征下意识地握紧了他的手。两手相贴,汗水缓缓沁出。   “怎么忽然问我这么哲学的问题?”沈殊昂着头,并未察觉到他变幻的神色,“你年纪明明这么小,怎么每天苦闷得像个一心钻研哲学的小老头啊?”   “不,没什么,只是随便问问。”楚征往前走了几步,拉着他的手走向餐桌的位置,“我饿了,吃饭吧。”   那天开始,沈殊觉得楚征对自己的态度稍稍缓和了一些。   他没事就喜欢跟在楚征后面,看他端着那个又小又旧的摄像机到处拍东西。楚征讨厌一切吵闹的事物,他就安分地闭嘴沉默,绝不多说一个字。   然后,某一天,楚征忽然问他:“要看看吗?”   “嗯?”沈殊没反应过来,表情呆呆的,“什么?”   “……你一直跟着我,不就是想看看我在拍什么吗?”   其实沈殊只是无聊,不想陪小勇他们玩老鹰捉小鸡而已。就算他再喜欢小孩子,一天二十四时保持精力充沛地陪着嬉戏玩耍,也是很累的啊!   他还是很容易累的体质……   但怎么能把真心话说出来呢!   沈殊于是轻咳一声,掩盖自己的尴尬:“你最喜欢哪一张?”   楚征无语地瞥了他一眼,按动按键开始调照片。   楚征拍的照片千奇百怪,特别“边缘”。比如:   墨绿色的网状垃圾桶里装着一块反射着湛蓝天空的不规则镜子碎片,一只麻雀站在桶边缘,静静注视着镜子里自己的倒影;   一块灰色的布料——大概是毛衣或是围巾的残骸,上面有粗麻的编织花纹,顶部氤氲开一片已经干涸的血迹,落在枯枝叶堆里,血迹边缘趴着一只被冻死的白色蝴蝶;   一张又窄又长的椅子上,坐着一个腹部镂空的细长人形雕塑。人站在正面,可以从洞里看见远处隐没在雾气里的湖面和丛林……   “拍得很好,艺术家啊。”沈殊感慨。   他不算是艺术细胞特别浓厚的那类人,但基础的审美还是在线的。楚征没有系统地学习过摄影构图之类的专业知识,但他拍出来的照片里有一种冷峻凌厉的美感,灵气十足。   楚征骄傲地扬了扬下巴,嘴角微微勾着,喉咙里泄出一声短促的“哼”,简直像是在说:能欣赏本少爷的大作,你是有品位的。   紧接着,沈殊从口袋里掏出一片贴纸,冷不丁地贴在了楚征光滑白皙的面颊上:“嗯嗯,真厉害,奖励你一朵小红花!”   楚征沉默:“……”   楚征变脸:“我讨厌你。”鼗独加   “嗯?”沈殊看着他一路碎步小跑消失在暖房门口的背影,有些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   ……怎么忽然就生气了?   那一头,楚征抱着摄像机,气喘吁吁地跑回了房间里。   对着镜子一看,脸上那朵红花丑不拉几的,在青色的灯光下张牙舞爪地昭示着自己的存在感。   敷衍。真敷衍。   他的手搁在冷冰冰的桌台上,握紧又松开。   他不喜欢沈殊那样对他。   ……简直像是,他和孤儿院里别的孩子比起来,于他而言完全没任何差别一样。   哄孩子的幼稚手段,他才不需要。   讨厌,讨厌,讨厌!   他翻出自己拍的照片——很多被洗出来,精心藏在上了锁的抽屉里。   楚征从里面找出一张模糊的沈殊的侧颜,刚想拿剪刀把这唯一一张人像照片剪了,刃面在白边上堪堪卡了个豁口,他就又跟忽然醒过来一样立刻住手,手忙脚乱地丢下了剪刀。   他趴下,脸深深埋在臂弯里,指尖攥着那张照片,轻轻晃了晃。   照片上,沈殊被阳光照得发红的耳朵像是灿烂绽放的红花。   楚征微微抬头,朦胧的眼睛盯着那粒藏在半长的发丝之间、模糊到快看不清的小痣,倏忽出神了。   直到姑姑来叫他吃饭,楚征才如梦初醒一般,混乱地把照片一股脑全塞进抽屉,匆匆上了锁。   楼下,几个孩子正凑在那唯一一台老旧的台式电脑前,你一言我一语地激烈交流,眼睛紧盯着屏幕,在玩森林冰火人。角色死了就换人,欢呼声和嘘声交错掀起。楚征眼睁睁看着阵容换了几波,他们却连第三关都还没过。   ……真蠢。楚征想,他一个人都可以做到双手协作通关。   可为什么,他们会那么开心呢?到底有什么可开心的?   欢声笑语钻进他的耳朵,聒噪得像是灼人的热浪,刺得他离大厅更远了些,只是坐在餐桌的最角落,一动不动,像座雕塑。   “生气啦?”   摆着刚烤好的焦香曲奇的小熊陶瓷盘子摆在了楚征面前。他都不用抬头,就知道来的人是谁。   “盘子可爱吧?我今天早上来的时候,正巧路过一个路边摊。本来身上没多少钱,是不打算买东西的……”   沈殊伸手,捏了捏楚征因为婴儿肥而微凸的面颊。   “但是,看到这只小熊,觉得和你实在太像了,还是决定用攒的零花钱买下,带过来给你看看。”   楚征闻言低头,仔细去看那只熊,才发现它额头旁边有两个表示生气的红色“#”字,正把头埋进被子里,一副生闷气的样子。   楚征:“……我没有生闷气。”   沈殊笑着捏了捏他的嘴:“真的啊?我怎么觉得你这嘴都能挂个油壶了?”   “你好烦。”   “饼干吃不吃?啊,对了,我去给你拿牛奶……”   这个人,完全不在乎他的刺痛和恶言。   楚征用叉子戳了戳小熊气鼓鼓的圆脸。   他想,自己是不是可以稍微信任一下沈殊呢?   过了一会儿,端着热牛奶过来、非要挤在楚征旁边坐下的沈殊,对他此刻翻涌开的心思浑然不知,只是兴冲冲道:“我刚刚发现一件特别好玩的事!”   楚征抬头:“什么?”   “你看!”   他这才发现沈殊竟然还拿了瓶威士忌过来——大概是门卫大爷的珍藏,不知被哪个贪玩的孩子从仓库翻出来,大剌剌地放在了餐桌上。   两个未成年,都不能喝酒,沈殊拿这个来做什么?   沈殊一脸正色,把那个扁扁的瓶子端正地摆在面前,忽然抵住瓶颈,用力一推。瓶子立刻扑在桌子上,发出“哔呦~”的萌声。   “这个声音超——可爱,是不是?”   迎着沈殊笑意满盈的眼睛,楚征硬生生把那句即将脱口而出的“无聊”咽回了喉咙里,草率地点了点头。   沈殊似乎是真的觉得它很有意思,反复推倒了几次,玩得不亦乐乎,搞得楚征耳朵里全是魔性的“哔呦~”声。   ……这个人也太幼稚了吧,根本不靠谱!他收回刚刚的想法!   餐后,沈殊正在厨房里帮忙洗碗,姑姑打着伞回来,开门便说:“又下暴雪了,雪夜地滑,小沈今夜就在这歇吧。”   “哦,好!”沈殊探头出来回应。   反正也不是第一次了,他对留宿的流程轻车熟路。   “之前给你清出来的储藏间被过冬进的物资塞满了,你今晚得去和哪个孩子挤一挤。”   “嗯?”   夕夕听见,立刻机灵地接话:“和我!沈哥和我一起睡觉吧!”   沈殊哭笑不得:“夕夕,女孩子不能随便说这样的话……”   小勇和阿明一人抱住沈殊的一条腿,不停地晃:“夕夕走开!沈哥跟我睡,跟我睡嘛!我床很软很舒服的,还有很多抱枕!”   沈殊被晃得锅铲子都快飞出去了,只能一边无奈地安抚孩子们,一边把锅碗瓢盆都往桌子内侧推,防止不慎摔碎。   “我想想啊……”他拖长语调,余光正巧瞥见拿着一本绘本正静静站在墙角的楚征。   他似乎完全不打算加入大家热火朝天的氛围里,显得格外疏离。   沈殊眼睛一转,笑着提议道:“唔,要不我和小征一起睡吧?”   作者有话说:   【小剧场】   ①关于大小   王玲玲:有多小?   沈殊(29岁ver.):(咬牙切齿)……一点都不小!   ②关于体力   沈殊的体力很差,中学时代常常因为体育分数低而苦恼。   楚征也很苦恼。每次沈哥哭哑了,意识半失联地呢喃着不要,他却还没尽兴,只能草草纾解,关灯睡觉。   ——————   宝宝们人家想要好多好多的海星QAQ可不可以嘛!(撒泼打滚)(阴暗地爬行)(蠕动)(嘶吼) 第8章 【楚殊】(加更)   “……”   顶着大家探究的目光,楚征面无表情。片刻之后,他才说:“随便。”   居然是随便!   沈殊有些意外,楚征并没有像刚见面的时候那样,戒备又紧张地对他大喊「别碰我」「走开」这样的话了。这是不是说明……他们的关系,真的变好了不少呢?   楚征愿意相信他,把他当作可以依靠的、亲密的朋友了。   入夜。   沈殊脱去外衫和长裤,抱着堆满换洗衣物和洗漱用具的塑料盆,准备去洗澡。结果正巧在浴室门口碰见了抱着差不多的篮子出来的楚征。   他的头发湿漉漉的,黏在光洁白皙的额头上,还在不断往下渗水,把浅色的领口都打湿了。   沈殊下意识地伸手去擦水流,却被楚征温热的皮肤猝不及防地烫了一下。   仔细一看才发现,这孩子的皮肤红了一大片,显然是方才水温开太高,都快到被烫伤的程度了。   “水温是不是太高了?”他问。   楚征低着头,闷声说:“三天前开始就这样。过了九点,就只有烫水和冰水了。调把手没用,水温不变。”   “怎么不报修?”   “九点之后,只有我洗澡。”楚征垂眸,眨了眨眼,“没关系的。”   沈殊张口欲言,他又说:“我喜欢烫一点的水。”   沈殊心想,肯定不能就这样啊!遂踩着拖鞋,匆匆去别的楼层的储藏间,翻出了个大的红色塑料盆来。   “淋浴会烫伤,”他费力地把盆拖到喷头底下摆好,“盆浴可以掺点冷水,温度就刚刚好了。我明早去和姑姑说,叫她喊人来修。你别再傻乎乎地被热水烫了。”   楚征靠墙,抱着那个装着脏衣服的小篮子,看沈殊他薄薄衣衫下分外突出的背脊一眼,木木地点头。   沈殊洗漱回来的时候,发现楚征已经蜷缩在被窝里了。呼吸声很轻,轻到几乎没有。   小小的一张床,中间用卷起来的干毛巾压了一条线,松松垮垮地堆在那里。   沈殊躲避寒气,迅速钻进被窝。黑暗中,他隐约能看见楚征隐没在发丝之下薄薄的耳朵。   “我还以为你不会同意呢,”沈殊轻声说,“……和我凑合睡一晚。”   楚征的呼吸平缓。   就在沈殊以为他已经睡着了的时候,他忽然开口问:“为什么?”   他转过身,布料摩挲发出窸窸窣窣的声响。那双总是很水润的眼睛在微弱的光线下,依旧隐隐透露出亮色,漂亮夺目。   “因为,你很抗拒和别人接触啊。”沈殊想起入院以来楚征单方面孤立所有孩子的行径,“我对你来说是特别的吗?如果是这样的话,我很高兴。”   楚征又不说话了。   “还疼吗?”沈殊伸手把楚征的袖子缓缓往上推,借着窗外透入的些许月光,仔细观察他方才被热水烫红的皮肤,“我看看。”   楚征没有推开他的手,而是任由他小心翼翼地察看。   等到沈殊略有些困意上涌、想要收回手侧脸睡觉时,楚征又扶住沈殊的手腕,从领口伸入,往自己的背后探:“这里疼,好像破皮了。”   沈殊的眼睛一下子睁圆了。他压下脑内弥漫开的沉重睡意,迅速起身,从姑姑配在每个孩子房间的医疗箱里翻出了半瓶烫伤药。   楚征慢吞吞地脱了睡衣,乖巧地在被子里趴下。   沈殊的手沾了冰凉凉的药膏,从泛着细微烧感的烫伤上掠过,感触出奇怪异。   “哎,疼就早点说嘛……你这孩子。”   沈殊的指尖传来微弱的凸起感触,烫伤的创面不大,也没有严重到要去医院的程度,却在楚征白皙细嫩的皮肤上显得格外明显。   他看着看着,就觉得心疼了。   自己那比楚征还要小上几岁的妹妹,平时摔跤擦破了层皮,他都得哄着心疼半天;到了楚征这儿,烫伤一大片都不带喊一声,跟个锯嘴葫芦小哑巴似的,反倒激得他那始终过剩的怜爱之情翻涌而起。   ……可怜的小孩。   楚征微微偏过头,深色的眼睛静静注视着沈殊的面容,看得那么专心,像是要将他此刻紧蹙眉头、满眼担忧的神情全部镌刻进记忆似的。   “那就,请沈哥你多看看我吧。”   他这样说。   沈殊用干净的那只手揉了一把楚征毛茸茸的脑袋:“终于松口,愿意喊我哥哥啦?”   楚征之前总叫他「喂」,可他又不是楚雨荨……   想到这里,沈殊忽然被自己无厘头的想法逗笑了,声音都变得像被吹起的羽毛一样,轻飘飘的:“这样好,既然你叫我一声哥哥,我就会把你当弟弟,好好照顾你的。”   “……永远?”   楚征的表情看起来有些古怪。   “在我离开这里之前。”   楚征于是下意识地抓住沈殊的手指:“离开这里?”   “我现在高一,三年之后就高考,要去上大学了。”沈殊掰着指头算日子,他现在好好学习的动力就是考个好大学,再找份好工作,让家人们都能过上幸福富足的日子,“虽然还没想好要报考的学校,但,应该不会留在D市。你可能不知道,D市的学校都不算太好……”   楚征这才想起来,沈殊是个成绩特别好的优等生。   他这样的人,注定不会被困在这狭小的一隅,而会飞往属于他的山和天地。   ——可不可以不走?   楚征想这样问,但最后还是悻悻然咽下肚子。   “沈哥,”他轻声呼唤道,像是某种迂回的挽留,“给我讲睡前故事吧。”   *   “这照片拍得真好!”   某个课间,沈殊正在看楚征给他寄的照片,不知何时站在他桌旁的女生忽然开口。   他一抬头,发现来人是没怎么和自己说过话的班花闻冰冰。两人视线刚一接触,闻冰冰就羞涩地笑了笑,伸手捋了下鬓边的发丝:“是不是打扰你了?”   “没有,”沈殊摇头,分了些照片递给闻冰冰,“你要看吗?”   周一到周六,沈殊封闭在校,只能去门卫室拿外面寄进来的东西。大部分都是父母寄来的生活用品,偶尔混杂着妹妹歪七扭八的信和小礼物。   但,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楚征每隔半个月都会给他寄自己拍的照片。内容稀奇古怪,什么都有:树冠、鲜花,甚至是小水塘里被人丢弃的玩偶……   沈殊一直签收,悉心保存着每一张照片,甚至专门攒钱买了本厚相册珍藏。   王玲玲觉得他过度关注这个孩子,他只觉得这样也没什么不好。   毕竟这个世界上的很多人,接受过唯一的鼓励式教育,就是小神龙俱乐部《艺术创想》栏目尼尔叔叔说的那句:“你自己也试试看,你也能做到。”   楚征的出身太特殊了,沈殊几乎不敢想象这个孩子成长的过程里遭遇的苦难有多少。   所以,这样也没什么不好。   楚征喜欢上摄影是大好事,人没有专注的爱好,会很容易变得自闭疯狂的。更何况,他和王玲玲能聊得来,也是因为他们都喜欢看书啊。   ……说不定某一天,楚征会因为摄影交到特别交心的朋友呢?   想到这里,沈殊忍不住笑了。   “可以吗?”闻冰冰很惊讶,看沈殊并不扭捏,便也顺势在前座空着的座位上坐下,“其实,我和玲玲最近在办校刊,需要内容充版面,所以……可不可以刊登你的这些照片?拍得真好看,特别有艺术感。”   沈殊回:“这些照片不是我拍的。但我可以在周末替你问问拍照片的人可不可以刊登。”   “真的吗?太好了。”闻冰冰一笑,眼睛就成了月牙,特别好看,“如果可以的话,可以不可以再拜托你帮一个忙?”   “你说吧。”   “下周五不是艺术节吗?我参加了乐器演奏的比赛,弹钢琴。”她做了个跨八度的手势,沈殊才忽然想起来:闻冰冰从小练琴,“这是我第一次参加正式一些的比赛,想留个纪念,拍张好看的照片。但我和我的朋友们的拍照技术又太差了……”   她指了指自己的面颊,有些羞涩:“其实,我偶像包袱还挺重的,特别怕拍出来的图不好看……”   沈殊眨眨眼:“所以,你是需要一个摄影师?”   “是啊,也麻烦你问问那位摄影师乐不乐意帮这个忙……没空也没关系,不要有心理负担,我只是问问!”   她的眼睛被午后的日光照得亮晶晶的,像是打磨得当的琥珀。   “我是真心觉得,他拍的照片特别好看!”   *   周末去孤儿院的时候,沈殊带上了闻冰冰硬塞给他的一篮大而丰盈的车厘子。   “哇,大樱桃!”夕夕一看见,就单眼放光地冲了过来。   “光看见大樱桃,看不见沈哥呀?夕夕真没良心。”沈殊打趣道,“先洗再吃,小心核卡嗓子。”   “知道啦!谢谢沈哥!”   楚征不吃。   准确来说是,他在得知闻冰冰的目的之后,果断拒绝了:“我不想拍人。”   沈殊撑着脸:“可是闻冰冰她长得很漂亮的,特别上相!黑长直,瓜子脸,白裙子,像言情小说里才会有的文艺女主角。”   略微长高了些的楚征默默盯着他:“你喜欢这种?”   “啊,为什么话题忽然兜到我身上了?”沈殊拍了拍他的脑壳,“我不早恋,没空。”   楚征语气凉凉道:“没否认。”   沈殊实在无奈,和这个早熟的小鬼头讲话为什么这么累呢?   “我对她没有特别的想法,而且背地里对别人评头论足有点不礼貌。如果你真的很好奇我喜欢什么类型的女孩子的话……”   沈殊迟疑了一下。   “应该是活泼又爱撒娇的类型吧?长相倒是没什么特别偏好……普通人就好。”   楚征刻意凑得离他近了些,那张瓷娃娃一样精致的脸的冲击力一下子被放大许多,沈殊没忍住,抬手捏了一下他的面颊。   嗯,手感很不错。   楚征:“……”   楚征:“……大骗子。”   说什么不看脸,这不是很爱看脸吗?!   “好啦!”沈殊总是不知道楚征为什么突然炸毛,但对顺毛很有心得。他将涂着果酱的面包推到楚征面前,又给他调了杯蜂蜜牛奶配着,“你不想去就不去,都依你。那我明天上学的时候去回绝她。”   楚征想了想,说:“拍照我不去。照片可以刊登,但是有条件。”   “什么条件?”   “署名写我们两个人的。”   “嚯,有好事还想着你沈哥呀?”沈殊勾着楚征的脖子轻轻晃了晃,“我很开心哦。”   楚征浅笑一下,没说话。   饭后,姑姑正跟孩子们聊着天,楚征悄悄地拉着沈殊的手,往关了灯的花房里走。   沈殊晚饭吃撑了,懒洋洋地坐在长椅上:“大半夜的,来这里做什么?”   “我帮了沈哥一个忙,沈哥也得帮我。”   楚征放下小背包,拨开里面鼓鼓囊囊的摄像机袋,从底下掏出一张皱巴巴的纸,摊开来塞进了沈殊的手里。   那是一张不及格的考卷。   上面红叉遍布。   沈殊这才想起来,就在前段时间,楚征的证件办好了,被姑姑送去了周边的一个小学上课。   “刚进班里不习惯吗?”   南巷的教材和D市好像也不一样……适应起来估计很难。   楚征点点头,又摇摇头。   读书学习好没意思,他没什么兴趣好好做。每天一下课就去僻静处拍照,不爱和任何老师同学聊天玩耍。   沈殊看着他低头玩手指的样子,还以为他是考砸了不好意思承认,便从口袋里掏出一支快没水的签字笔,俯身看向他的眼睛:“是不是要我给你签名?”   话一出,他就后悔了。   通常这种考试,老师叫学生回去要家长签名,都是为了督促孩子下次努力。可那也得建立在孩子真的有家长管的前提下才行吧?   楚征这爹不疼娘不爱、又没朋友又孤僻的倒霉状况,能求助的对象也只有他和姑姑了。   姑姑人风风火火,心又软,可嘴确实闲不下来。楚征如果去找她要签名,保不齐被说一通要继续努力、不要松懈之类的话。   姑姑是最迫切想要改变楚征糟糕境遇的人,可往往关心则乱,她说的话真诚,但楚征未必想听。   沈殊比任何人都清楚这一点。   “……嗯。”   楚征低着头,像只犯了错被罚站在门外的小狗,可怜巴巴的。   沈殊叹了口气,抬手捏了捏他手感极佳的面颊,缓声道:“别紧张,我不是来兴师问罪的。你已经努力过了,我知道,换个思路想,下次进步的空间很大呀。没进步也没关系,开心快乐就好了。”   不是的。   楚征低垂着眼眸,沈殊全然无法看清他此刻有些阴翳的神情。   他想:不是的,他其实根本没有努力。   读书太无趣,而且根本无力改变他这破铜烂铁般的糟糕人生。他年纪虽小,但多少还是察觉到——人能够凭借自我之力改变的东西,实在少之又少。   大多时候,命运如同钢铁洪流般滚滚而来,机械又粗暴地冲散一切人苦心构筑的桥梁。天意之前,人的反抗鄙陋如蚁,也毫无意义。   除了随波逐流,随遇而安,似乎也没太多可以选择的有效路径。   沈殊误会他此刻正在伤心,索性将他抱在怀里,手臂紧紧收拢。   楚征不知所措,手悬停在半空。犹豫几秒后,环住了沈殊细瘦的腰。   好温暖啊。   他恍恍惚惚地想。   要是时间能够停留在这一刻该多好?   明明眼前这个人——他的沈哥,啰嗦、笨拙,讲话永远不着调,但楚征却能如此清晰地感受到……   自己正在被深深爱着。   八点多的时候,沈殊乘坐末班公交回学校了。   楚征坐在自己的小房间里,无意识地翻动着摄像机里储存的照片,指尖不断按压按键,最后随意地停下——那是一张浅黄色花蕾的照片。   冬天的余寒早已散去。干枯的枝桠间悄无声息地爆出无数嫩绿的芽,花骨朵藏在层层叠叠的叶片之下,蓄势待发。   春天的来临是安静却激烈的。   “唉。”楚征撑着脸叹气,却不知道自己此刻正在愁什么。   忽然间,他看向那张皱巴巴的试卷。   一时间心跳如雷。   因为——   沈殊签下的名字,竟然是【楚殊】。   作者有话说:   沈殊想做小楚的哥哥/代理爸爸,小楚却觉得:冠夫姓,天啊沈哥居然想做他老婆!   封建大家庭出来的小孩,脑回路竟然是这样的(草   【小剧场】   楚总很小的时候就发现:沈哥心口不一。口口声声说着性格好普通人也可以,但每次他认真可怜地朝沈哥卖乖的时候,沈哥明明很生气,却还是会吻他。就连在生命大和谐的时候,对方都会更喜欢面对面的姿势。   楚总:……呵,男人。   沈哥:说真的,你干混蛋事的时候,我真的特别想揍你。但一想到那么漂亮的脸会被我糟蹋,我又下不了手了。   楚总:(含笑)(不说话)(深情脉脉地凝视)   沈哥:(脸红)(恼羞成怒)别看我!   -   下次加更是到5000海星的时候!爱你们啵啵 第9章 “我不爱吃醋。”   沈殊花了整整一年的时间,才真正和楚征混熟了。   虽然这个别扭的小孩在日常里还是不怎么给他好脸色瞧,又像小猫一样阴晴不定,心情好的时候来贴一下,心情不好的时候就对他发脾气,让他离远点。   但比起完全被他无视的孤儿院的其他孩子们,他至少算是留在楚征的世界里了……吧?   高二上学期后半,又是寒风瑟瑟的冷冬。   这一年的冬天来得格外早、又格外冷,以至于沈殊根本来不及添衣服,就硬生生被冻感冒了。   夕夕把自己最爱的姜饼推到他面前,眼巴巴地问:“沈哥……你还好吗?”   沈殊一点儿也不好。   清水鼻涕直淌,喉咙里也一阵阵泛着疼,四肢又痛又酸,整个人提不起精神。   他声音喑哑,推了推夕夕的肩膀:“夕夕,离我远点,我怕把感冒传染给你。”   他刚说完,楚征路过,端起他的热可可就猛灌了一口,末了还舔了舔嘴唇,不满道:“不好喝,太甜了。”   沈殊:“……”   楚征抬头看他,理直气壮地,好像在疑惑沈殊干嘛在意他喝他的东西。   “我感冒了,会传染给你的。”沈殊无奈。侧过身咳嗽两声,又转回来,一把按着楚征的脑袋,“赶紧让姑姑给你找点板蓝根喝。”   谁知楚征竟然这样回答他:“我知道。”   ……知道什么?   感冒会传染,还是板蓝根能预防?   “我知道会传染。”   漂亮小孩抬着脸,眼睛里平静无波,面颊处的婴儿肥还未消退,稍稍泛着红。   “但是,不是说如果不小心感冒了,传染给别人自己会好得更快吗?”   沈殊戴好口罩,蹲下身和他视线平齐:“谁教你这种自杀式救人方法的呀……”两手扶着他的肩。   楚征隔着口罩拍了拍他的脸:“没人教我,我自己觉得这样好而已。”   “……”认真的吗!   沈殊幽幽地叹了口气。   算了,他总是弄不明白楚征天马行空的想法。   结果板蓝根防御失效,沈殊和楚征双双重感冒,被骂骂咧咧的姑姑塞进同一间屋子勒令休息。   楚征和沈殊对此适应性良好。   反正,也不是第一次睡同一张床了。   *   元旦休假,算上调休的周末一共休三天。沈殊本来想回家陪陪家人,可妹妹病情加重,连夜被送去外省的医院急救。妈妈打电话回来,让沈殊自己拿柜子里的钱解决吃用问题。   “那你就留在咱们这儿过元旦好了。”   姑姑听见他打电话时全部的来龙去脉,便如是提议道。   “我们打算包饺子迎接新年,新年新气象嘛!希望你家小妹也能快些好起来。”   “我也希望……”沈殊的情绪有些低落。   父母担心频繁奔波会耽误他的学业,常常都是出了事才和他说。可他真心觉得,这世界上没什么比家人更重要的东西了。   妹妹生病了,自己却不能陪在她身边。   晚上因为病症疼得睡不着的时候,芊芊一定会特别想哥哥。他如果待在她身边,至少能握住她的手,给她一颗甜甜的糖缓解疼痛。   傍晚包饺子时,夕夕和小勇没个正经,没包几个合格的饺子,耐心就消耗殆尽了。   小勇率先发难,拈了点面粉猛地往夕夕脸上一扑。谁知夕夕反应更快,一个侧身躲过,反倒是一直在后面安静乖巧包饺子的阿明遭了殃。   “呜哇——”他咳嗽两声,“面粉弄到我鼻子里了!你们两个真讨厌!”   楚征被沈殊叫去贴窗花了,听见动静回头,被阿明傻乎乎的倒霉样子逗得抿唇。   短暂的笑意在他脸色一闪而过。沈殊再看过去的时候,已经看不见笑的痕迹了。   孩子闹腾怎么办?   修理一顿就好了!   沈殊捏着小勇的脸,佯装冷脸道:“小勇,不可以欺负明仔!”   “沈哥,我没有!”   “他是没想欺负明仔,他本来想欺负我!”夕夕朝被扯着脸、话都说不清楚的小勇,幸灾乐祸地做了个鬼脸,“让你乱拍面粉,被罚了吧?”   “欸欸欸——”   孩子们又嬉笑着闹成一团。   沈殊下饺子下得焦头烂额,一回头,孩子们风卷残云,居然都吃得差不多了。   楚征坐在桌子的最远处,斯斯文文地小口啃着猪肉白菜馅儿的饺子。   “不蘸醋吗?”   沈殊端着盘子坐下。   楚征摇头:“我不爱吃醋。”   “我喜欢醋加点辣椒油,用勺子搅一搅,把底下的干料搅上来。”沈殊的筷子尖油亮亮的,“要不要试试看?很好吃的。”   楚征于是朝他张开了嘴。   沈殊夹了一个饺子,裹满鲜香微辣的特调酱汁,吹温了塞进楚征的嘴里。   小孩微微睁大眼睛,像是发现了新大陆:“……好吃。”   “好吃吧?我从来不骗人的。”沈殊撑着脸,看向逐渐暗下来的天色,缓缓道:“要是有虾饺就好了,虾饺蘸这个酱,一定会更好吃。”   他其实不太喜欢芹菜和白菜啊。   孤儿院的经济水平虽然算不上贫穷,但到底也不富裕。   姑姑为了维持孩子们的温饱就已经竭尽全力,他只是来帮衬,也不能提那么多逾越的要求。   至于虾饺……   可以等以后自己攒到钱了再去吃。   楚征也在想虾饺的事儿,不过和沈殊恰恰相反,他其实并不怎么爱吃海鲜。   南巷临海,水产品是价格差异最大的食材。大部分南巷街头美食都是鱼糜制品,辅着些蟹柳章鱼丸,都是些腥气重的海味。   就他个人而言,帝王蟹其实没什么吃头,三文鱼更是黏腻如油,倒尽他的胃口。   更何况,他为数不多和海鲜关联的回忆,全部都糟糕透顶。   任何一个和他同龄的孩子,若是亲眼看见妈妈在饭桌上用蟹刺划烂了亲爹的脖子,血飙满桌,都会对蟹类神经过敏吧?   ……感觉直到现在,都还能从记忆里闻到若有似无的血腥味。   “沈哥喜欢虾饺?”   “喜欢,特别喜欢。”   沈殊没注意到楚征变幻的神色,只是自顾自说起了家里的事,语气柔和。   “我们这儿不是内陆么?附近只有湖,所以很难吃到一些靠海地区的特色海鲜。我妹妹是个小馋猫,家里就数她最爱吃海鲜,也爱吃粤菜。我攒了钱,就偷偷带她去吃茶餐厅。”   “……虽然,那茶餐厅也没多正宗就是了,不然我根本消费不起。”   沈殊苦笑了一下。   他说的也是很早之前的事情了。   他上小学和初中时,沈芊芊的血液病还没那么严重,是能频繁下床走动的。   总体而言,兄妹俩的童年回忆算得上幸福活泼。   “我可以代替她陪沈哥去吃虾饺。”   楚征一字一顿地说,像是在宣布一个坚定的、永不褪色的誓言。   沈殊定定地看着他。   几秒后,露出一个浅而温柔的笑,手按在小孩的脑袋上,揉了揉:“好。”   手感真好,毛茸茸的。   楚征抬手去摸沈殊的手腕,张张口刚想说什么,就被突如其来的“砰!”声给打断了。   大门被谁狠狠踢开了!   “楚征在这里吗?”来人大声嚷嚷。   他身着价格不菲的套装、眉心有一颗小痣,看起来约莫十岁的年纪,是个脸生的小男孩。   倨傲、聒噪,又凌厉。   沈殊盯着他的脸,忽然发觉他和楚征长得有些相像。   陌生小男孩像位高傲的国王环视静默的堂内,无视了一道又一道投向他的好奇且惊惧的目光,快步走向角落的楚征。   然后,朝他伸出了手,粗声粗气道:“喂,你这个小偷,快把我的东西还给我!不然我就让严叔叔打烂你的嘴!”   作者有话说:   猜猜来的人是谁?猜对了奖励我的心(不是   下章是沈哥和小征感情的转折点~从这时开始,小征才算正式踏入了“他超爱”的范畴!然后因为害怕失去而开始患得患失发疯(OMG   PS:严青打死都没想到,十三年后,自己居然在给这个差点被自己揍了一顿的小豆丁当秘书(wwww真是风水轮流转   —————   【小剧场】   楚征:我不爱吃醋。   小赵:尊嘟假嘟?……那你给我使绊子,是故意的,还是不小心?   (↑因为某人过剩的嫉妒心吃了好多苦头的倒霉蛋一枚)   楚征:故意的^ ^ 第10章 救世主(1)   “楚凌一,我没偷你的东西。”   楚征嫌恶地拍开了便宜堂弟朝他伸来的手,却被对方掀了饺子,滚烫地泼了一裤子,隔着一层布料,皮肤还是被烫得发痛。   “你区区一个私生子,怎么和本少爷说话的?真没教养!”   楚凌一是家中独子,含着金汤匙出生的跋扈少爷命。一看楚征居然敢反抗自己,而不是默默忍耐,态度变得更加恶劣了:“你像你那个穷鬼妈一样,手脚不干净还会遗传的啊?难怪大哥和我说,你妈妈做家庭老师的时候,就会偷——”人。   “啪!”   清脆的巴掌声。   干净利落地打断了他的喋喋不休。   楚征松下手,语气不善:“你再说一句试试看。”   “你!”楚凌一气疯了,扑到楚征身上就要拉他的拉链搜身,“你又骗人又偷东西,我要叫伯伯把你送去西伯利亚挖土豆!”   “说了没偷你的东西。”楚征睨着他,像在看一团污渍,“你那破玩具,只有你自己会当个宝揣着,难看得要死,谁会偷。”   话虽如此,楚征口中的玩具上镶满了名贵的宝石,审美确实土老帽了些,但价格着实高得骇人。   “我还没说丢了什么,你就知道丢的是什么了?我看就是你拿的,你别不承认!不是你拿的为什么这么清楚?”   “……比起跑这么远来质问我,不如想想是不是被你那个小跟班偷偷拿走了吧。”   楚征低垂着眼眸,笑意里满是嘲讽的意味。   “他跟着你不就是为了这点好处吗?你不会觉得,他是喜欢被你当狗训,才来和你交·朋·友的吧?”   “怎么可能,阿忠才不会是那样的人!”楚凌一虽然这样说着,语气却弱了下去。   他也不是完全的傻瓜。被楚征一通输出,他热乎的脑袋也渐渐冷静下来,可还是嘴硬。   “是他叫你来找我的。知道我不会认,你也搜不出东西来,闹这一通,你也只会更加笃信是我把那破玩意儿给卖了。”几乎是笃定的语气。   “今天楚祁宁和楚霆都在D市,是来找闻家谈生意的。你深更半夜溜出来,他们现在说不定已经知道了,再不回去就等着被训吧。”   楚霆是楚征血缘上的父亲,楚祁宁则是楚霆疼爱的同父异母的幼弟——话虽如此,也已经三十五岁了。   楚闻两家联系密切,近来更是有联姻的打算。   楚凌一非要在这个节骨眼上闹出些让家长挂不住面子的事,就算是楚祁宁的儿子,也一定讨不到什么好果子吃。   毕竟,大家族总是以家族利益为最优先的,其他的一切都要为此让步。   所以,匆匆赶上来的严青还没来得及劝,跋扈的小少爷就松手了。   “不可能。”像是为了找补一般,楚凌一一面说,一面抬起头,俨然有变得眼泪汪汪的架势,“阿忠怎么会骗我?他说过会一直对我好。”   “所以,连这句也是骗你的。”楚征戳人刀子毫不心软。   楚凌一气得按着楚征的肩猛地朝墙上一推,就头也不回地跑掉了。   严青回头看了一眼楚征。   说实话,他并不是很喜欢这位脾气古怪的三少爷。   楚家内斗严重,又是权力关系颠覆的关键时期,出身不好又没得到优质的教育、年纪更是过小的楚征,在继承人战中毫无优势。   绝不是绩优股。   而放任楚凌一吵着闹着来这里,也有楚霆的一点私心。这位正值壮年的家主想看看这个被夫人丢在孤儿院的便宜儿子,到底是个什么样的货色——   是值得雕刻的璞玉,还是一文不值的石块?   真可怜。   严青想着,在茫茫雪夜点燃一支烟。火星短暂亮起又迅速黯淡,一缕烟从他的口鼻逸出,消散在寒冷的风里。   父亲不把他当一回事,只是作为捆住母亲的附属品肆意对待。   至于他的母亲……   “疯了。”   楚凌一忽然开口,伸手揉了揉自己冷冰冰又红彤彤的鼻头,抬头问:“那个家伙,是不是和他妈妈一样疯掉了。”   严青掐了烟,挂上职业性的微笑,俯身亲切道:“少爷为什么会这样想呢?”   “他一直没在看我啊,就算我揪着他的衣领,他也还是在看旁边。旁边有什么很好看的东西?能比我更重要?那小子完全是目中无人,不把本少爷当回事。”   楚凌一轻蔑地哧了一声:“这不是和伯伯每次去找那女人的时候一模一样吗?”   他偶然间看到过一次,即便面对面,那个被关起来的疯女人的眼睛里也完全没有楚霆。   破败的,无望的。   像是什么都不在意了。   ……搞不懂那么厉害的伯伯为什么会喜欢这样的女人,还搞不定她。   *   天不随人愿,快快乐乐的元旦聚会,被楚凌一的忽然到来搅得全无兴致。   孩子们悻悻地吃完饭,再也没了方才打打闹闹的欢乐劲儿,一放下碗筷便被满脸愁容的姑姑赶回了房间。   平日里和楚征极为不对付的孩子们幸灾乐祸地聚在楼道里,朝着楚征静坐的方向指指点点,时不时爆发出一阵聒噪的讨论声。   “……”好吵。   楚征默默起身,用力地推开大门。   “喂,你要去哪?沈哥会担心的……”   夕夕想拉住他,跑到边上又被楚征空洞的眼神生生吓退了。   “走开,”楚征低声斥道,“别挡道。”   随即消失在黑茫茫的雪夜中。   “这么冷的天,他去哪儿?”   “不知道,可能是去找他的爸爸妈妈了?”   “他明明不是孤儿,干嘛到我们这里来啊!平时看起来那么拽,结果是别人的私生子……难怪他爸爸妈妈不要他了!活该!”   “哈哈,你声音小点,别被姑姑听见了。”   “干嘛,他对我态度那么差,说他几句怎么了?又不会少掉块肉!”   “那倒也是……我其实早就看不惯他了,真不知道沈哥喜欢他什么,一直对他特别关照!”   “沈哥性格就那样,对谁都好……你不许说沈哥坏话!”   “我才没有!”   夕夕气鼓鼓地转过头,大声喊:“你们别说了!背地里说人坏话,当心烂舌头!”   沈哥总说他们天真,夕夕反倒觉得,沈哥才是最天真的那个。   大家之所以会聚集在这里,要么是因为身体残缺,要么是因为人格缺陷,要么因为家庭畸形。   就算被给予再多的爱,性格也不可能健全。就像被剪了翅膀的小鸟,养好了能飞,但注定一辈子都飞不远、也飞不高了。   阿明也细声细气地劝道:“是呀,别说了……我们要不要去和姑姑和沈哥说一声?这大晚上的,外面又下雪,多危险啊。”   “大家还是……互相体谅吧。”   “沈哥!”在孩子们争执吵闹的时候,小勇已经先一步冲进了厨房,把楚征毫无征兆忽然跑出门的事情给说清楚了。   沈殊立刻丢下手里洗到一半的碗——他方才本来想和楚征聊聊、安慰他一下的,可楚征拒绝和任何人交流。本以为放一会儿就好了,以前总是如此,结果放出事儿来了!   “小勇,你去和姑姑说一声。”沈殊急急忙忙地丢围裙换鞋,“我去找他,马上回来!”   “哦,好!”小勇把白围巾递给沈殊,“外面冷,沈哥多穿点。”   *   咯吱、咯吱。   厚实的靴子踩在积雪上的声音清晰又干脆。   楚征昂着头,一片雪花落在他的眼睫毛上,过了好几秒才倏地融化。   天空是墨色的,仿佛永远化不开一般阴郁。冷风呼啸,刀片过脸,生生地疼。   出门前太匆忙,他忘记拿上自己的红围巾了。此刻脖子窜着凉,冻得瑟瑟发抖。   又累又困又心烦。   只能随便找棵树靠着坐下,盯着白茫茫的雪野发呆。   孤儿院后部的铁门连着一片树林,平时鲜少有人踏足。久而久之,连供人行走的小径都消失了。   这里很危险,荒芜又偏僻,可能有野生动物出没伤人。   楚征知道。   但他只想找个安静的地方一个人待着。孩子们的聒噪如同尖刺,不断折磨他的神经,加重本就强烈的窒息感,让他有些喘不过气。   楚凌一的出现唤起了他过往所有糟糕透顶的回忆,让他被迫脱离现在温和的生活,再一次被按入血淋淋的过去。   空气里弥漫着难以言喻的、恶心的血腥味。   ……他们都知道了。   自己是某人的私生子。   在楚征的概念里,这是个不祥的秘密。一旦被人发现,排挤、孤立和蔑视就会接踵而来。   他是伴随着暴力强奸的罪孽而非鱼水之欢的福泽出生的,是不被任何人希望祈盼的恶劣存在。   妈妈歇斯底里地想要掐死他,好像他是她一切痛苦的来源;   爸爸冷漠地将他扫地出门,把他交给一个同样冷漠的女人,让他像个残次品在不同人之间辗转。   爸爸是爱妈妈的吗?   ……好像是的。   既然如此,为什么这段关系里的所有人都在痛苦?   爱而不得,歇斯底里,孤苦无依。   “呼……”   楚征背靠着硬邦邦的树干,呼出一口热气。手掌已经冻麻了,他反倒可以肆意地抓捏雪团。   冷感浸透骨髓,几乎让大脑战栗。   飘雪的夜没有星星。   也不会有人来救他。   慈悲爱人的救世主只存在于虚幻幼稚的童话里,根本不会在破烂的现实里出现……   “小征!”   背后传来一阵焦急的呼唤。   手电筒的光在漆黑夜晚的雪地飘忽着,一如来人动摇的心。   作者有话说:   然后,救世主出现了。   ——————————   【PS】给宝宝们安利卷标这首《游生梦死》,真的很好听很贴小楚的心境…… 第11章 救世主(2)   楚征坐在树下,把自己蜷缩成一个小小的团。   手电筒光在茫茫雪夜里那么孱弱,好像风强一些就会把它吹没了,可依旧那么坚定地落在他的背脊上。   是冷光,他却觉得自己快被灼伤。   “……为什么要来?”   楚征觉得自己的鼻子有点酸,指尖陷入外套深处,用力抓紧。   “为什么要管我?”   就让他失踪在大雪的深山里不行吗?   反正,也没人在乎他。   不是指责。   沈殊握着手电筒,耳边呼啸过凌厉的风。   他想,这不是指责,这是求救。   沈殊半跪在楚征面前,捧着他被寒风吹到没知觉的脸,对上那双满是渴求与崩溃之情的偏灰色的眼眸,认真道:“因为我在乎你,在乎你的安危。”   “……”   楚征一愣,泪水从眼眶滑落。眼角发红,显得分外可怜。   沈殊解下自己织的白围巾,把瑟瑟发抖的小孩整个裹在里面,然后朝他张开双臂:“需要拥抱吗?”   这一次,楚征没有迟疑。   他毫不犹豫地扑进了清瘦少年的怀中。   指尖搅着对方匆匆裹上的并不厚实的外套,楚征带着哭腔,近乎哽咽地喊道:“沈哥……”   “嗯,我在。”   沈殊怜爱地抚摸着他的头发。两人紧紧拥抱,连寒风都无法穿过他们之间的空隙。   回去的路,是沈殊背着楚征走的。   小孩子哭得歇斯底里,可也彻底卸下防备,完全不在乎自己那张漂亮的脸被鼻涕眼泪糊成了何等糟糕的模样。   起身时还崴了脚,软绵绵地扑在沈殊怀里,撒娇说要沈哥背。   “沈哥的肩膀……比我想的要窄。”   沈殊无奈道:“你还挑三拣四起来了。”   “不是。”哭累了趴在他肩头的小孩摇摇脑袋,毛茸茸的头发扎着沈殊光裸的脖颈,“我在想——”   “如果我以后能长得很高,就可以保护沈哥了。”   说这话时,他全然忘了沈殊两年后就会奔赴他地。只是满心满眼在乎这个瘦弱坚韧又关爱他的少年,自顾自地将他纳入自己未来的规划里。   以后,未来。   这是过去的他从不会触及的字眼。   但现在一切都不同了。   楚征环着沈殊的脖颈,轻轻收紧:“沈哥会一直对我好,发誓永远不抛下我吗?”   沈殊觉得他的措辞有些怪。但考虑到孩子现在不安的心情,还是顺着他说下去,安慰道:“会啊。”   “真的?”   “我不喜欢说谎。”   小孩痴痴地笑了。   沈殊想,这好像是他第一次这么清晰地听见楚征在笑。   *   自那之后,楚征彻底黏上了沈殊。   沈殊的学业越来越忙,不再能够每周都去孤儿院玩。楚征便在寄给沈殊的照片封袋里夹带信件。   字迹越来越娟秀,感情也愈发热烈。   【沈哥下次回来之前先联系我好不好?这样的话,在等待你来的期间我也会感到很幸福的。】   【沈哥,今天的月亮特别好看。你说周日会回来吃晚饭,我很高兴。你没来的时候,我就一直在看月亮……一边看一边想你,然后你很快就回来了。】   当然,也有一些写了却没寄出的信件。   【沈哥,好喜欢你。喜欢你煮粥的时候贴了创可贴的苍白的手,喜欢你讲睡前故事的时候对我笑,喜欢你只看着我一个人……】   【沈哥,我看了一本书,男主角说女主角的身上有一种被夏天挽留的感觉。我觉得你也是这样的人,你的身上好像永远没有严寒,只有燃烧不尽的夏天。我一靠近你,就觉得自己整个人变得温暖起来了。】   【沈哥。】   【沈哥!】   【沈哥——】   ……   诸如此类,直至塞满抽屉。   这一年,楚征处在十二岁的收梢,即将迈入少年的领域。   未来的他回望此时,发觉自己做了许多难以挽回的错事。那些无法掩盖直至满溢的病态之爱,蒸汽般冲破他的壁垒和壶盖,烫伤了试图探究他心性的所有人。   他那时太年轻,不懂得隐藏爪牙,也不懂得收敛性情。   更不明白,在现代社会,全然占有一个人是绝不可能的事情。   却还是会因此恼怒。   “什么什么!夕夕有了喜欢的人?”   某个阳光充沛的午后,楚征坐在大堂的角落看书,忽然听见不远处传来小勇惊愕的呼喊。   夕夕满脸通红地去捂小勇的嘴,恼羞成怒地伸手去捶他的脑袋:“你小声点!”   小勇却贱兮兮地扯着她的辫子:“你将来会和他结婚吗?”   “现在想这些也太早了吧——”   “有什么关系,我之前听见楚征去问老师,要怎么样才能和一个人永远不分开。老师就告诉他:只要结婚就好了……”   “啊,难不成……”小勇哒哒哒地跑过来,笑着拍了拍楚征的桌子,“你也有喜欢的人了吗?”   近几个月,楚征忽然态度软化,愿意和他们一起玩了。以夕夕为首的孩子群体并不排斥他私生子的身份,因而小勇的态度也就从看不惯逐渐过渡到普通对待了。   楚征合上书,点了点头。   他是很认真地思考过这个问题的。   既然沈殊未来可能去别的地方读书,他就也考去同样的城市,然后和他最喜欢的沈哥结婚,一辈子都不分开。   国内不可以,就去国外。   女孩子们开始叽叽喳喳地讨论。   平心而论,楚征的脸实在优越好看。原先和他不对盘的时候,大家都没过分在意他的外貌;熟起来之后,人对好看的异性抱有好感几乎是本能。   夕夕像是意识到了什么,怔怔地看向楚征:“你喜欢的人是谁?”   “秘密。”   楚征本能地知道,自己说出来会惹得沈哥不高兴。   沈哥好像只喜欢女孩子。   但是没关系,他会努力让沈哥喜欢上自己的。   “夕夕喜欢的到底是谁啊~”   小勇显然对这个话题更感兴趣,软磨硬泡非要夕夕说出来。   进入青春期,荷尔蒙分泌愈发旺盛,男孩女孩之间开始涌动起稍显黏腻的氛围,像壁炉里蒸腾的热浪和暖流。   阿明瞥了他一眼:“反正不喜欢你这样的。夕夕应该喜欢沈哥那样的吧?温柔又清秀的类型。”   夕夕被他说中,脸唰的一下红了。变得愈发支支吾吾:“你们好烦啊,能不能别问了……我才不会说呢!”   她骤变的神色被楚征尽收眼底。   眼前的书变成密密麻麻的乱码,一个字都看不进去了。   ……好烦躁。   夕夕人挺好的。   可为什么,她那副少女怀春的样子会这么刺眼呢?   “夕夕就是喜欢沈哥吧?”有人说,“我上次看见她给沈哥送自己织的围巾呢!”   夕夕立刻红着脸辩驳:“可是,我送是因为沈哥原来那条不见了啊!天气太冷了,没有围巾会很容易感冒的。”   楚征刻薄地想:原来那条丑围巾是夕夕织的。   沈哥的围巾为什么不见了?   当然是因为给他楚征了。   在那个暴雪夜的深山里,沈哥怕他着凉,特地给他的。   他后来再没戴过那条白围巾,不是不喜欢,而是太喜欢。不想让任何人看见分享,索性锁在了衣柜里。   “沈哥不会喜欢你的。”   楚征突兀的发言,让所有人都陷入沉默。   “他不会和你结婚的,别想了。”   夕夕尴尬地张了张嘴,被怼得下不来台。一时间什么话都说不出,眼泪便立刻顺着面颊奔涌而下。   她知道沈殊不可能喜欢比他小很多的女孩子,可楚征为什么非得把这件事情捅破,叫她难堪呢?她其实没想怎么样,只是默默地喜欢……   小勇揪起楚征的领子,把他像小鸡仔一样拎了起来:“你说什么胡话呢,快给夕夕道歉!”   楚征冷冷地看着他:“我又没说错,为什么要道歉。”   “你这混蛋!”   小勇作势就要给他一拳,却被忽然推门而入的沈殊打断了。   “你们……在打架?”   面容清秀的少年缓缓推开门,身后跟着同样目瞪口呆的美丽少女。   白裙子,齐刘海,圆眼镜,小酒窝。   楚征下意识地攥紧了纸页。   他想——   好糟糕,这才是沈哥喜欢的类型。   作者有话说:   越来越在乎沈哥的小楚,逐渐开始发疯了(www   说起来,现在小盆友谈恋爱的年纪是不是都很小啊?我表妹才10岁已经有两个男朋友了(老阿姨震惊)   感觉我小学的时候,大家还是挺纯真的,牵个小手已经是轰动班级的大事了…… 第12章 楚楚可怜   “没有没有……”小勇讪笑着,立刻松开楚征的领子,一路小跑向沈殊,“沈哥,你怎么来了?今天不是周四么?”   “学校校庆,放半天假。”沈殊把红塑料袋里的小零食分给孩子们,“这位姐姐是来采访姑姑的,大家和姐姐打个招呼吧?”   “姐姐好~”   整齐划一,除了楚征。   “我叫王茜,”戴着圆眼镜的白裙子少女笑眯眯的,眼睛弯成了可爱的月牙儿,“是学校报社的记者,也是你们沈哥的学妹。”   还是沈殊那个文艺女同桌王玲玲的堂妹。   正是有王玲玲和同社团的闻冰冰牵线搭桥,王茜和沈殊才认识的。   “姑姑在阁楼,好像是在找什么东西。”沈殊看了眼挂在墙上的今日事务表,笑着对王茜说:“你先坐下喝杯茶吧?”   夕夕立刻跑向厨房:“我来我来!”   楚征抿了抿嘴,背过身,不想看王茜。   孩子们跟叽叽喳喳的小鸟似的围在王茜身边,你一言我一语地和她聊起来了。   “姐姐你好漂亮!”   “姐姐你要问姑姑什么问题呀,可不可以也采访我?我会带你去看花房的。”   “小勇让开,我给姐姐拿了小甜点。”   “欸欸欸,别挤我!”   ……   好吵。   “我和小征去楼上叫姑姑,你们不要欺负姐姐啊。”沈殊一面说,一面拉着楚征的袖子往楼道走。   靠近楼梯口的时候,楚征的脚步忽然停下了。沈殊拽了拽,没拽动。一回头,正巧对上了楚征那双暗潮汹涌的眼睛。   “……小征?”   “沈哥会和那个女的结婚吗?”   这是什么无厘头的问题啊!   怎么直接跳过看对眼和恋爱过程,直接一步到位结婚了?小征的脑回路真的是……   沈殊无奈。   但他不得不承认,楚征的确很敏锐。他什么还没说呢,只是一个照面,楚征就察觉到他心里的小九九了。   ……好吧,他承认,他确实对王茜有那么一丢丢的悸动,但很快就被他自己归类为青春期迟来的荷尔蒙躁动了。   他现在的情况,既要忙着升学,家里面又有生病的家人需要照顾,是腾不出一点儿空去谈可有可无的恋爱的。   更何况,喜欢美丽可爱的事物,不是人之常情么?   赏花不代表要采撷。   “不会。”沈殊叹了口气,伸手拍了下楚征的脑袋,“……你这小脑袋里一天两天都在想什么呢。”   楚征不说话。   “怎么了,不开心啊。”沈殊习惯性地俯身,去看楚征的眼睛,“刚刚是不是在和小勇吵架,怎么了?”   楚征抿着嘴。   过了好一会儿,才幽幽地说:“没什么。”   他伸手,搭在沈殊的面颊上,追问道:“那,沈哥将来会和谁结婚吗?”   “看缘分吧……说不定我三十岁的时候都没结婚呢?遇上合适的,也可能大学毕业就……”   沈殊知道,这样的可能微乎其微,但还是有些憧憬。   毕竟,他家里虽然算不上小康富庶,但父母是真心相爱,互相扶持、共渡难关的,以至于他从小就对建立起属于自己的和睦家庭怀抱期待。   “如果,”楚征环抱着沈殊的脖颈,声音软绵绵的,“如果沈哥到三十岁都没有结婚……”   “嗯?”   “可不可以和我结婚?”   沈殊失笑:“小征,咱们国家的法律是不允许男生和男生结婚的。”   “但是,国外是可以的吧?”楚征侧过头,眼睛里带上些许朦胧的水汽,看起来楚楚可怜,“沈哥说过的,会一直对我好,发誓永远不会抛下我。”   “可老师说,只有结婚才能永远在一起。”   不知道小勇和楚征说了些什么,好像刺激到他了。   沈殊有点迷茫。   楚征原先应对外界刺激的方式是:以冷冰冰的坚硬姿态,拒绝一切试图靠近他的人。   自从那个雪夜他从深山里把楚征找回来之后,楚征就变成仅对他一人黏人的模样了,措辞也变得愈发幼稚——虽然他本来就是个孩子,这个结论是相较于他小大人时期的反应得出的。   楚征很依赖他,把他当作关系最亲密的哥哥。   虽然表达方式有些……   过分狂热。   王玲玲最近在看心理学的书,跟他说起过一些内容,好像是什么退行。   说人容易在确立了亲密关系的人面前表现出心理上的退行,像小孩一样撒泼打滚,本质是一种缺乏安全感、需要获得肯定和关爱的体现。   是他最近来得太少,楚征感到不安了吗?   沈殊比谁都清楚,被父母抛弃造成的创伤会一辈子如影随形。即便楚征将来成为优秀的大人,也终生无法摆脱它。   “沈哥……”楚征抓着他的衣角,小心翼翼,神情易碎,“不可以吗?”   “沈哥讨厌我吗?”   “不想和我待在一起?”   “沈哥长大了,就会像爸爸妈妈一样不要我了吗?”   语气愈发尖锐。   他低着头,沈殊看不见他脸上愈发狰狞的神情:“我肯定很讨人厌吧,又不合群,又喜欢打架,给沈哥添了很多麻烦,沈哥不喜欢我也是理所应当的。我就是没人需要的残次品,垃圾,废物……”   愈演愈烈的自我贬低。   “不是!”沈殊有点着急了,他捧着楚征的面颊抬起来,却发现小孩儿早已经泪流满面,“你怎么会这么想?我没有讨厌你,孩子里我最喜欢的就是你,最上心的也是你……你难道感觉不到吗?不要这样说自己!”   楚征的心理状态毋庸置疑有问题,他怎么会这么想?   该提议姑姑带他去看心理医生了。   楚征抽抽噎噎地问:“真的吗?沈哥没有骗我?”   “真的,”沈殊叹气,“我发誓。”   “那,沈哥一定要答应我……”楚征抱着沈殊的腰,哭得梨花带雨,“如果沈哥到三十岁都没有结婚,就和我结婚好不好?”   小孩子哪里懂得婚姻的重负?   它不是华美的婚礼和圈住两人缘分的戒指,而是必须肩负的责任。   沈殊无奈。   可楚征越哭越凶,眼圈都哭红了,分外可怜。像一只在暴雨里被淋透彻了的小狗,连块挡雨的地方都找不到,只能无助地在泥泞的街边瑟瑟发抖。   他长大以后就会明白的吧?婚姻不是儿戏,不是获得安全感的手段。   而且,两个男性也是不能结婚的。   但现在……   沈殊从口袋里拿出纸巾,温柔地擦拭着楚征不断涌出的泪水,轻声道:“好,我答应你。”   他不想再看到楚征痛苦的眼泪。   楚征趴在沈殊的颈窝,几乎要笑出声。   他的好沈哥,压根看不见他此时的表情,而且因为背对着走廊尽头的大门,自然也看不见因为担心蹑手蹑脚跟上来的夕夕。   「我、的。」   他朝惊愕地瞪大双眼的少女,挑衅地做出如是口型。   “砰!”夕夕猛地关上了门。   沈殊被吓了一跳:“怎么那么大的响?”   楚征的声音都哭哑了,此刻却抑制不住地流露出些许欢快的语调来:“风大,吹的。”   “哦……”沈殊没太在意,只是揉了揉楚征的脑袋,“好啦,不要不开心了。我去叫姑姑下来,你都哭成小花猫了,就别跟我上去了。先自己洗把脸,再去找点饼干吃,不要伤心了,好不好?我以后会多回来看你的。”   “好——”   是乖孩子最擅长的、甜腻的拖腔拖调。   楚征乖巧地接过沈殊手里的纸巾,团成团丢进了垃圾桶里。   看着沈殊离去的背影,他漫不经心地想:接下来该找谁的麻烦才好呢?   作者有话说:   当初做人设选姓氏的时候,选了楚就是因为“楚楚可怜”这个词v   上本被吐槽日轻味太重,这本有刻意收敛,不知道大家发现没 喜不喜欢(对手指 第13章 不会再让他伤心落泪   王茜采访姑姑的进程很顺利,夕阳还未西下便结束了。姑姑热情地留她吃了晚饭。临走的时候,她摸摸口袋,脸色却倏忽地变了。   沈殊正准备送她出门,眼看她脚步停下,便转头问道:“怎么了?”   “好奇怪,我找不着我的笔记本了。天蓝色封皮的那本……今天的采访记录都在上面。”   这会儿的电子设备还没那么发达,录音笔也还未被广泛使用。王茜采访姑姑的方式,是最古朴的口问笔记。   “我帮你找!可能是刚刚吃饭前不小心顺手放在哪儿了。”   沈殊推开大堂的门,朝孩子们喊了一声。大家应了便立刻散开,开始帮王茜找笔记本。   “别担心,一定能找到的。”   王茜心里却莫名有点不安,她向来是个细心的人,很少乱放东西:“但愿吧……”   最后,笔记本找是找到了。   但是在孤儿院中央的水池里找到的。   被发现时,它已经彻底被水浸泡透,墨蓝色的钢笔字糊作一团,氤氲成深浅不一的蓝云,完全无法辨别原先的内容了。   王茜走前强颜欢笑道:“没事儿,我都记着内容呢,回去再默写一份,不碍事。”   监控不完备,水池正好在死角。王茜心里明白,本子自己掉进水中的可能性低得不能再低,一定是哪个孩子偷拿了扔进去的。   可能只是恶作剧吧。   圆脸少女低着头,觉得眼眶有些热。   她有点委屈。但想到作案的只是小孩子,她去狠狠纠结,反倒显得她小气。于是叹了口气,只能这样算了。   沈殊追出去两步:“我送你吧?这儿到公交车站还有好长一段路呢。”   他本来是想陪王茜一起回去的,可方才楚征抱着他的腿一通央求,非要他留下来过夜。他看着孩子还红肿着的眼眶,一时心软便答应了。   “不用啦,我可没那么笨,路我还是记得的。”王茜低着头,眼泪蓄在眼眶里半掉不掉。她不想让有好感的男孩子看见自己丢脸的样子,即便她其实挺想和沈殊再单独走一会儿的。   “我走啦!”她语调轻快,又加快了离去的脚步,好像真的没被影响心情:“明天见,沈殊!”   “明天见……”   沈殊回到楚征房间时,楚征不在。过了一会儿,他身上带着点灼烧的焦臭味回来了。   “小征,你干什么去了?”   “去厨房了。”楚征眨巴眼睛,两手横在身前勾在一起,看起来分外乖巧,“晚上没吃饱,偷偷去热了个饼吃。沈哥不要告诉姑姑,好不好?”   沈殊坐在床沿,拉着他的手,上下打量着,忽然笑了:“最近是不是长高了不少?有好好吃饭吧?夜里胃还疼么?”   “不疼了。我有听沈哥的话好好吃饭,也不挑食。青椒可难吃了,但我还是全吃掉了。”   楚征钻进被窝,在沈殊旁边躺下,满眼期冀地看着他。   “又想听故事啦?”沈殊刮了下他的鼻子,无奈地从床头柜里翻出边角卷起的旧绘本,“以前不是嫌弃童话书幼稚吗……”   “沈哥讲得好听。”   “哎哟,恭维我啊?那我可得好好给你讲个有意思的故事。”   ……   一夜安眠。   早上五点半,生物钟催着沈殊醒来。他蹑手蹑脚地下了床,楚征还呼吸均匀地在睡,眉头微微蹙着。   吃早餐时,阿明居然也在,他平时分明最爱赖床到九十点。沈殊细细端详,发现阿明眼下有些发青,显然昨晚没睡好。   “阿明?”   刚对上视线,少年就匆匆跑来,嘴角还沾着荷包蛋上的酱油渍。   “沈哥……”他吞吞吐吐,欲言又止半天,就是没有下文。   看得沈殊都着急了,伸出手捏了捏他的脸:“怎么了?有话直说,我又不会吃了你。”   “沈哥,你以后还是不要和楚征靠太近了吧……他很坏的。我看到他、他烧了夕夕给你织的那条围巾。就昨晚,在厨房。你上次落在这儿了,我给你挂在楼道的钩子上了,可现在不在了。”   阿明鼓起勇气,倒豆子似的开始说昨天沈殊来之前发生的事:夕夕为什么生气,小勇又为什么去揪楚征的领子。   一口气说完,他脸都累红了,喘了几下,又继续说:“虽然我没有证据,但我感觉,昨天王茜姐姐的笔记本也是被他丢进水塘里的。”   沈殊觉得脑子有点乱。   楚征虽然脾气的确是古怪了些,可从来不会故意弄坏别人的东西啊?这之间是不是有什么误会?   可阿明更不是拎不清的孩子。相反,比起风风火火、有些粗心的夕夕和小勇,他才是能够保持理智、从容应对事情的人。   “他以前去花房,从来不从正门走。”阿明因为腿疾而无法下楼玩耍的日子里,时常百无聊赖地缩在二楼观察孩子们的动态,“从水池旁边走就不会被监控拍到,所以他不想理人的时候就会躲到监控拍不到的地方,一个人看书画画。”   所以,楚征是知道的。   知道怎么样才能避开监控,把王茜姐姐的笔记本丢进水里。   “可他为什么要那么做呢?”   “我不知道。可能是看见沈哥你和王茜姐姐玩得好,嫉妒她了吧。就像他会嫉妒你戴夕夕送的围巾一样……真的太奇怪了,他。”   “沈哥你别傻乎乎地对他好了。楚征他就是个会装乖讨人喜欢的天生坏种,不值得你付出那么多的。而且,他脾气反复无常,常常莫名其妙地生气。万一哪天他生了你的气,说不定也会这样对你。”   阿明说完就跳下凳子,回到自己的位置去了。   *   上学期间,沈殊一直在想这件事。以至于数学周测考得一塌糊涂,被班主任狠狠训了一顿:“沈殊,你是能冲击名校的高材生,怎么能犯这种低级错误!”   他只能唯唯诺诺地点头,拿着试卷狼狈地逃回教室,不敢再分神了。   王玲玲伸手,在沈殊面前晃了晃:“想什么呢?一脸的愁云惨淡。”   “别提了……”沈殊单手撑脸,焦躁地转着笔,“我问你啊……如果有一天你忽然发现,自己一直很关爱的一个小孩忽然长歪了,你会怎么办?”   “这世界上没有忽然长歪这一说。”王玲玲推了推眼镜,目光锐利,“……听过‘本性难移’这个词么?不是孩子忽然长歪了,而是你终于发现了一个人的黑暗面。而无论多伟光正的人,都是有黑暗面的。区别只在于,他愿不愿意出示给别人看。可喜可贺,你离接触到那个孩子最真实的面貌又近了一步。”   本性。   楚征的本性,难道就是这样充满嫉妒心的阴暗模样吗?   沈殊有点惆怅,他不想这样揣测自己精心浇灌爱护了许久的小萝卜菜。所以还是决定周末去孤儿院的时候,分别去问问楚征、夕夕和小勇。   然而,人永远不知道意外和未来哪个来得更快。   下午的英语课上,地中海的中年男教师正在黑板上书写长难句里的重点。沈殊的笔刚提起,就被门口一阵短促的敲门声打断了。班主任满头大汗,侧身入内:“沈殊,过来一下……”   同学们并没有纷纷侧目,只有零星几个抬起头看了一眼,又很快低下了。这样的事屡见不鲜,沈殊成绩优异,常常被班主任叫去参加各科竞赛。   沈殊本想着最近好像也没什么比赛在报名期,班主任颤抖嘴唇里吐露出的话语,就给了他当头一棒:“沈殊,你先别激动听我说啊……你爸爸妈妈在从外省回来的路上出车祸了。现在情况很……”   后面的字,沈殊已经听不见了。   巨大的轰鸣声笼罩在他的头颅,他即便努力依赖口型去辨别班主任话语的内容,却还是什么都听不清。   心跳加速,呼吸急促,瞳孔扩大。   肌肉痉/挛,暴汗难止,耳鸣不断。   视野开始变得模糊。   光点晃动。   无数东西从他眼前一闪而过:雪白的墙,金属长椅,刺眼的红光,熄灭的手术灯……   “我们很抱歉。”   直到医生摘下口罩,露出饱含麻木歉意的面容时,沈殊才如梦初醒。   他的嘴唇不停地打着颤,牙齿划破单薄的皮层,滴滴鲜血落在他的掌心。   孤儿院的姑姑接了电话飞速赶来,一同到来的人还有和沈殊生活在同一座城市的姑姑姑父。大家紧紧地拥抱着他,叫他喘不过气来。   脑袋好痛……   巨大的悲伤将他淹没,可为什么他一滴眼泪都流不出来?难不成他的泪腺坏掉了吗?   沈殊努力克制彻底失控了的肌肉和表情,声音被压紧到他自己快无法辨识的程度:“……芊芊呢?”他的妹妹,并不在手术室里。   “芊芊在重症监护室,但已经脱离生命危险了……”姑姑沈冬抱着他,温热的眼泪穿刺他单薄的衣衫,几乎要将他杀死,“小殊,别怕,姑姑姑爷会陪你度过难关的……”   心脏沉重如淤泥下坠。   生生地泛着疼。   这是沈殊人生里最糟糕的一个春天。   一场车祸,两条性命。他幸福的家庭就此灰飞烟灭。   “沈哥。”   意识近乎崩溃的瞬间,沈殊感到自己的头被人轻柔地抱住了——像在呵护一个脆弱又无助的婴儿。   楚征是撒泼打滚求着姑姑带他来的。当时哭得梨花带雨,现在神情却淡漠如铁。   他轻轻捧起沈殊的脸,认真地凝视他灰蒙蒙的眼睛:“不要怕,我在。”   沈殊终于泪水上涌,号啕大哭起来。   手指紧紧搅着楚征的衣服,几乎要将布料全数撕破。   楚征轻轻摸着他的头发,一句话也没说。只是任由沈殊的眼泪打湿他的衣物,温热的水痕落在他的皮肤上,几乎要将他烫伤。   沈殊哭起来的样子一点都不好看。   他还是笑着最好。   ……从今以后,他不会再让他伤心落泪了。   作者有话说:   过去卷还有个两三章就结束了,然后就回主线的大楚主场!   悲伤的一章,就不写搞怪小剧场了(。 第14章 “我会一直陪着你的。”   父母留下的遗产还够支撑沈芊芊一段时间的血液病疗程。车祸时她坐在后座,肇事的车辆是迎面撞过来的,没有直接重击她,只是飞溅的钢铁碎片在她的大腿上留下了一道又长又粗无法消除的疤痕。   ……像丑陋的蜈蚣一样。   姑姑满面愁容地靠在医院冷冰冰的墙壁上,小声和低着头的沈殊交谈着。   事情过去了一周,沈殊已经不会再崩溃落泪了。他强迫自己进入坚不可摧的状态,来支撑这个只剩下他和妹妹沈芊芊的风雨飘摇的家。   “手术的钱呢,我和你姑爷在努力凑。但是我们的家庭状况你也知道……指望不上太多。”   沈殊握紧姑姑的手,浑身都在颤抖:“给您添麻烦了。”   他小时候父母工作繁忙,沈芊芊刚出生不久那会儿,他时常被寄养在姑姑家。   “你这孩子,说的什么话?咱们是一家人,这么生分。”姑姑沈冬叹了口气,“法院那边的判决还没下来,不知道到底是怎么回事。哎,真是老天无眼。你爸爸那么好的一个人,平时也总行善积德,怎么就……”   沈殊怎么会不知道这点?   爸爸沈知节为人正派,总教导他要与人为善,自己便是他最好的榜样。   平时路过街旁,哪怕是遇见那种一眼假的乞讨人,他都会施舍些许零钱。沈殊问,他便回答说,世人皆苦,这点小钱若是能帮得上人,哪怕帮到的是个骗子,也值得了。   妈妈温友恩更是温柔善良,工作之余还会给流浪猫狗喂食。在家里条件还不错的时候,也时常接济过得不好的朋友和亲戚。   到底是好人没好报。   沈殊夜里陪床,挤在狭小的折叠椅上看护仍在昏迷中的妹妹。   楚征不愿意回孤儿院,软磨硬泡求了姑姑让他留在这儿陪沈殊。他去楼道尽头的茶水间接了热水,把藏在口袋里的袋装儿童牛奶冲了,递到沈殊面前:“沈哥,喝牛奶。”   沈殊的眼下是厚重的乌青。他不舍得让这么小的孩子陪自己彻夜看守,本想把楚征送回去,却把他惹毛了。   “沈哥别把我当小孩子!我可以陪你的……”楚征紧紧地握着沈殊的手,“你别害怕,妹妹一定可以醒过来的,一定会平安,不会有事的。”   他对于病房里安慰人的话早已烂熟于心。   这并非出于他状似温柔的本性,而是因为他的生母李非烟曾经多次割腕自杀未遂被送进昂贵的私人医院救治。尚且年幼的他蹲守在病房里,来来往往衣着体面的人总对他这样说。   他们脸上的神情或是怜悯,或是悲伤,抑或是麻木冷漠。   前几次,楚征还会强撑笑意表示自己没事,试图回应他人付出的感情;再后来,发现这不过是无所谓的客套话,便彻底缄默不言了。   儿童牛奶的味道甜得腻人。   沈殊一口一口喝着,心里暖暖的,却很想哭。   “谢谢你,小征……”   “沈哥不用和我说谢谢。”   过了一会儿,楚征见沈殊有点困了,便跳下凳子去拿椅背上挂着的毛毯,把沈殊细瘦的腿盖上。自己蹲坐在他身边,脑袋枕着他的手臂,安静地聆听电子仪器运作发出的“滴——滴——”声。   如此冰冷,又如此让人心安。   他很希望时间就停在这一刻,楚征和沈殊永远相依相靠。   这是多么美好的童话故事啊!   “沈哥……”   “怎么了?”   “你不要害怕。”   “……”沈殊很想说自己并不害怕,可话到咽喉边,却怎么也说不出来。   “我会一直陪着你的……”   楚征的声音到最后近乎呢喃。沈殊一低头,小孩儿已经呼吸均匀地睡着了。   墙上的挂钟摆动着,现在是凌晨两点三十二分。   沈殊拉起毛毯的一角,把瘦小的楚征也裹了进去。两个人紧紧挨在一起,像是两只可怜的、想要依赖拥抱度过严冬的仓鼠。   *   时光飞逝,夏季收梢时,楚征小学毕业,升入中学。   沈殊作为家长出席了楚征的毕业典礼,身上穿着的还是前年的衣服,袖口和裤腿不仅洗得发白,还都短了一截,看起来有些不伦不类。但好在他的脸清秀好看,倒不太容易让人注意到他衣物上的窘迫。   拍完毕业照,楚征就拉着沈殊离开了学校。   “不和朋友们道别吗?”   “我没有朋友。”   楚征说完这话,明显感觉到跟在自己身后的沈殊脚步变慢了。他一回头,就对上了沈殊复杂的眼神。   沈哥大概以为他在学校里因为性格孤僻被孩子们排挤了。事实并非如此,是他倨傲冷漠,不愿和庸人为伍,才会一人独行。但能卖惨博同情为何不做?沈哥最吃这一套。   他于是眨了眨眼,低下头缓声道:“我的朋友只有沈哥……”停了几秒,又补充:“和芊芊。”   沈芊芊其实并不认得楚征。   大部分的时间,她都辗转在各个手术室里;楚征去病房的时候,她则是通常在睡觉或是昏迷,对他微薄的印象也不过是总跟着哥哥的漂亮跟屁虫。   但沈殊眼里,事情则不是这样的。每次楚征去看沈芊芊都会和他打招呼、聊天,反倒给了他楚征真的很关心沈芊芊的错觉。   楚征不关心沈芊芊,他只在意沈殊。沈殊喜欢在乎的东西,他便爱屋及乌,仅此而已。   硬要说的话,他偶尔甚至会有点嫉妒沈芊芊。虽然她缠绵病榻痛苦异常,但得到了沈殊最多的关心和爱护,可以随意向沈殊发脾气撒娇摔东西,痛快地选择恃宠而骄且不用担心被抛弃。   如果可以的话,他甚至想和沈芊芊交换人生。   “以后想我了,就给我打电话。”沈殊抬手,揉了揉楚征蓬松的头发。   他和姑姑沈冬现在全权负责沈芊芊的康复事项。为了方便联系,姑姑便把自己换下来的二手机给了他。   楚征这边,则因为孩子们上的中学是半封闭式的寄宿学校,为了方便联系和送生活物品,姑姑给上中学的孩子们一人配了一个小灵通。还是只能发短信打电话,别的什么都做不了的那种超低配版本。   ……没办法,经费有限嘛。   楚征郑重其事地点了点头:“我会的。”   回孤儿院的路上,两人碰见了一个风尘仆仆的老奶奶。她坐在破破烂烂沾着灰尘的橄榄色编织袋上,朝行色匆匆的路人们兜售草鸡蛋。   但并未有人为她驻足。   沈殊在看见摊位的瞬间就觉得紧张。他知道自己路过的时候,老奶奶也会问他要不要买鸡蛋。以前遇见这样的情况,他多少会买一些,食物最终都变成餐桌美食进了孩子们的肚子;可他现在浑身上下只有两块八毛,连公交车都快坐不起了……   老奶奶的摊位在回孤儿院的必经之路上,他无路可逃,也没办法迂回。   在老奶奶即将开口的瞬间,楚征忽然跑起来,拉着沈殊的手往前冲,把所有的嘈杂都抛诸脑后。   沈殊看见林荫道下他被碎金日光晒得发亮的飞扬发丝,看见他沁着汗的微红脸颊,看见他抽条后逐渐开始变得锋利和宽阔的背脊。   跑出去好长一段路,长到沈殊回头时老奶奶的身影已经小如蚂蚁,楚征才堪堪停下脚步。   恣意的少年回过头,朝着他的沈哥露出一个傻乎乎又阳光的笑:“我们快点回家吧,沈哥!”   ……他是知道的。   沈殊愣怔地点头。   楚征是明白他的窘迫、恐惧和歉意的。   所以什么都没说。   只是……   奔跑。   *   楚征那张漂亮到近乎完美的脸,在他进入中学的第一天就引起了不小的轰动。   不少别的班级的同学专门跑来看他,搞得他有点烦躁,信纸写了又撕,撕了又写,最后全部团成团,哐当进了垃圾桶。   这股热潮直到他升入初二,才消退了大半,但也切实让他成了校园里的名人。   即便他我行我素,总是独行,也阻挡不了别人尝试靠近他的步伐。   络绎不绝。   “楚征?”夕夕和楚征正巧在一个班,听见自己同社团的朋友扭扭捏捏地和她打探楚征的消息,气得鼻子都快飞到天上去了:“那就是个大坏蛋、烂人!你不要被他的脸骗了!”   “可是他看起来很温柔啊……笑起来也很好看,一点都不冷啊?”   “装谁不会呀!他比谁都知道自己摆出什么样的表情才会更讨人喜欢……笑面虎,绿茶精。”   夕夕倏忽想起那个夕阳下的紧密拥抱,想起楚征趴在沈殊的怀里挑衅地朝她笑的样子,就气不打一处来。但她也没打算把楚征的那点儿小心机抖搂出来,她没有到处宣传别人秘密的习惯,那太没品了。   朋友有点失落:“原来是这样啊。我朋友和他是一个社团的,说他指导摄影的时候很耐心、很温柔,我才……”   夕夕惊愕道:“你的朋友不会也喜欢他吧?眼光太差了吧。”   “嘘——嘘。”朋友赶紧朝她做手势,示意她声音低一点,“一点点,就一点点啦。”   青春期的荷尔蒙,是简单又令人心跳加速的东西。   “多荣,回家了!”   不远处,程育明披着夕阳的余晖朝这边挥手。   夕夕轻轻推了朋友一把:“你不许再喜欢那个坏人了啊。”在得到朋友无奈的点头后,才一路小跑到阿明的身边,两人放慢脚步,默契地沿着河岸往回走。   “姑姑说今天沈哥要回来。”   “沈哥他……今天不用打零工吗?我记得上次他来的时候和我说,汽修店的学徒工作很辛苦来着。呜啊,半工半读就已经很难了,沈哥的成绩居然还能保持得那么好,真不容易。”   夕夕想起一两年前沈殊父母出的那场惨烈的车祸,法院调监控查看事故过程,得出的结论居然是:沈殊父亲沈知节在明知前面是红灯的情况下,依旧不减速停下,而是选择直直地冲出去,才撞上了迎面驶来的车辆。   这属于驾驶人违反交通规则导致的车祸,需要负全责,肇事人要承担的是民事的交通事故责任,只需支付死者家属请求的赔偿即可,不用坐牢。   “没办法,愿意招收未成年的工作,基本上都是辛苦到成年人不愿意干才会被留下的。”阿明长叹一口气,“……沈哥真不容易,今天回去还是我做饭吧。”   “我也来帮忙!”   “还是算了,你就会炸厨房。”   “程!育!明!怎么和本姑娘说话的!再给你一次重新组织语言的机会——”   “是,是。夕夕做饭最好吃了,行了吧?”   “这还差不多。”   夕夕哼哼唧唧地笑了半天,忽然想起来一件事儿:“对了阿明,我前几天听姑姑说,她想让沈哥回来工作,这次是付钱的那种,不是志愿者。姑姑她可能也知道沈哥打零工很辛苦,变着法子想帮帮他……”   “那不是挺好的么。”阿明踢走脚旁的石子,声音轻得像是被晚风吹跑了,“你不是一直盼着沈哥多回来吗?这下如愿咯。”   “又不是只完成了我一个人的愿望……”夕夕嘟嘟囔囔,“那个谁不是总偷跑出去找沈哥么?之前那次,身为学生会长带头逃课!居然只是为了去看沈哥他们学校的运动会……要不是他成绩太好,差点被处分,你忘了?”   “没忘。那家伙最近不是收敛了很多吗?我总在图书馆看见他,好像是在准备竞赛,老看见隔壁班的数学委员找他问问题。”   “又一个坠入爱河的可怜少女。”夕夕啧了两声,“爱上恶魔可不是什么罗曼蒂克的展开,只会是悲剧的序——”   她后半段的声音戛然而止。   因为,“恶魔”本人就站在公交车站的站牌下,捧着一本小说细细阅读。   颀长挺拔的身形,英俊清秀的面容。眼睫毛很长,被夕日照射落在眼睑上,灰蒙蒙一片暧昧的色彩。   “嗨。”楚征抬头朝走来的两人微笑,笑意却完全不达深邃的眼底,“一起回去吗?”   作者有话说:   开始装了,是半完全体的心机小绿茶中楚(中薯?噗 第15章 到底什么时候才能向沈殊表白?   “沈哥……”   抽条的少年急匆匆地抛了书包,一把抱住背对着门的沈殊。沈殊被他撞了个踉跄,回过头,半是惊愕半是失笑地说道:“怎么冒冒失失的?站稳了。”   “想你,好想你。”楚征的声音闷闷的,隔了好一会儿才笑着抬脸松手,跑去厨房给沈殊倒茶了。   夕夕跟在后面,小声和阿明吐槽:“这个小绿茶!明明刚刚在车上还顶着张生人勿近的臭冷脸……”   阿明拍拍她的肩,轻咳一声,大步迈向前,和沈殊交谈起来。   沈殊和他记忆中的样子比起来,变得更加清瘦了。个子更高,皮肤也黑了些。唯一不变的是他的笑:虽然没有酒窝,但好在唇周肌理舒展,看起来阳光又清爽。   阿明心中忽然油然而生一种莫名的、想要守护眼前这个人的笑容的冲动。他嗫嚅几下,组织不好语言,还是唐突开口道:“……希望你一切都好,沈哥。”   沈殊愣了愣,很快眉眼舒展开:“借你吉言!”   阿明还没来得及继续往下说,夕夕就等不及要拉着沈殊去看花房里新种的花了。   今年早冬沈殊把朋友送的勿忘我种子带来,挑在春天一个适宜的日子种下。现在快到六月,大片大片的蓝花纷纷绽放,亮眼得很。   “……虽然我很不愿意承认,但楚征那家伙在种花上确实很有天赋。”夕夕走在沈殊旁边,随手拿下他衣袖上不慎沾着的枯叶,嘟囔道:“我种的那两株死掉了,可他种的不仅活得很好,还开了好漂亮的蓝紫色的花……他说是我水浇太多了花才会夭折,还说我播种时撒土太少,让种子晒到太多光了,过犹不及。”   她抬起头,很委屈地看着沈殊:“我怎么知道种子不能见太多光呀?想要养好花花草草,就是会想着要多晒太阳多浇水嘛。”   沈殊抬手,想揉揉夕夕的脑袋。他顺毛小孩,就像顺毛小动物一样顺手。但伸到一半,忽然意识到夕夕已经初二、是大姑娘了,又生生地停下动作,若无其事地收回了手。   夕夕说起学校里的趣事。她在放风筝大赛里拿了第一名;班级里有个男生穿反了裤子,一整天都没人告诉他;英语老师拿错试卷,差点让他们考了数学……   “沈哥,我很开心。”她的呼吸都是雀跃的,“见到你我就更开心啦!”   “我也开心。”   比起压力巨大的学习和繁重辛苦的零工,他无比珍惜和孩子们待在一起的时间。轻松、恣意,不用思考任何重负和现实的痛苦。   “沈哥!”   沈殊循声望去。楚征端着一杯茶,笑着朝他稳步走来。他刚想说小心烫,楚征就被脚边的石头绊了一下,一个踉跄,热茶浇在自己的手背上,白皙的皮肤顿时红了一大片。   楚征:“嘶——”   沈殊:“……”   他叹了口气,从楚征手里接过茶杯,放在花房的廊檐上。然后拉着倒霉小孩往医务室走,冲完冷水敷药,一气呵成。   “沈哥,花好看吗?”   楚征被他攥着细细的手腕上药,冷不丁冒出一句不相干的话来。   沈殊全身心投入,一时间被他问懵了:“什么?”   “花房里新开的花。沈哥一月份回来的时候,我们一起种的勿忘我……不记得了么?”楚征的尾音有点虚,像是被戳到了痛点,他轻轻地喘息一声。沈殊抬眼看他,只对上一双水润的眼睛。   “我记得,我看到了。”沈殊说,“很好看。小征,你把它们照顾得很好呀。”   “沈哥喜欢吗?”   “喜欢啊。”   “那就好。”   即便因为伤口疼得蹙眉,楚征还是笑了,单面颊的小酒窝若隐若现。他的手指勾着沈殊的掌心,轻轻挠了一下。下一秒,他的表情忽然淡了:“沈哥,你的手怎么了?”   他摸到了一条已经长出新肉的疤。   “啊,这个?”沈殊放下碘酒瓶,抬起手去看被楚征摸到的地方,“哦,是之前帮老板抬千斤顶的时候,不小心压了一下,剌了道口子。不碍事的,不疼,也已经长好了。”   楚征沉默地看着沈殊的手。   这双手,曾经给他做过甜点,折过千纸鹤,翻阅过童话书。也曾抚摸他的面颊,擦拭他的泪水,搭上他的肩颈……   它是白皙的、柔软的,虽然指节处有经年累月书写留下的茧,但绝不会像此刻这般疤痕遍布、粗糙如麻。   沈哥没有变。   可好像又变了。   “……对不起。”   楚征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这样说,可看到沈殊清瘦又坚韧的样子,他心里像是被戳了个大洞,直漏风,生生泛着疼。   “诶,怎么哭啦?”沈殊手忙脚乱地扯了几张卫生纸,抬手擦去楚征涌出的泪水,“大孩子了……”他想说男儿有泪不轻弹,但仔细一想:楚征哭就哭了,为什么男孩子不能随便哭呢?也就不再说下去,只是像往常一样向脆弱的孩子张开双臂。   “需要一个拥抱吗?”   *   傍晚吃完饭,姑姑就拉着沈殊出门商讨他在这儿帮工的事宜。聊完回来的时候,孩子们都凑在桌子边上吃车厘子。   这么些年,孤儿院的孩子来来去去,也换了几拨人了。太长时间没来,多了好几张沈殊并不熟悉的面孔。   好在他坐过去的时候,夕夕热情地向他介绍新来的孩子:“这是东东,这是阿梅,这是小月……”   孩子们虽然腼腆,但并不怕生。沈殊讲了几个笑话,很快把氛围炒热了。东东胆子最大,没一会儿工夫,已经自来熟地趴在沈殊的大腿上笑得开怀了。   楚征从楼上下来的时候,看见的就是这样一幅刺眼的画面。   他很想发作,但忍住了。因为沈哥只喜欢又乖又会卖可怜的小孩,歇斯底里只能偶尔用,当作得寸进尺的助燃剂。其他时候乱来,只会拉低好感。   他默不作声地坐到餐桌最角落,慢条斯理地吃起了面前小碗里盛着的樱桃。余光瞥向霸占沈殊大腿的东东,眼神如冰。   过了一会儿,孩子们吃得七七八八,上楼的上楼,出门打羽毛球的打羽毛球。沈殊端着小碗,习惯性地坐在楚征身边。   “沈哥……”   “怎么啦?”   “其实,我最近遇到了一件让我很困扰的事。”   “说来听听。”   “我被我们班的一个男同学表白了。”   “噗——咳、咳咳……”   沈殊被没嚼碎的半个车厘子卡了嗓子,剧烈地咳嗽起来。咳了半天,核还是顽强地卡在他的喉道里,刮破了皮,火辣辣地疼。   “沈哥?”楚征半蹲下身,对上沈殊红彤彤的眼,语气越发焦急:“卡住了吗?你把嘴张开,我帮你弄出来……”   手指押入正在剧烈收缩着的柔软喉道内,指尖传来的温热潮湿感一下子触动了楚征的某根神经。   他屏住呼吸,小心翼翼地夹住那半颗身为罪魁祸首的车厘子,一点点扯离沈殊的口腔。   触感仍然没有散去。楚征忽然觉得手里的车厘子核像是燃烧的碳粒,立刻狼狈地松了手,表情慌乱到来不及管理。   车厘子核在地毯上滚出去一小段,留下一道湿漉漉的暗红色水痕。   “咳咳咳……”   沈殊压着嗓子,还在咳嗽。   楚征几乎是落荒而逃地去给他接水——明明是他自己故意提起敏感尖锐的话题,此刻却像是被突然反噬,变得无所适从。   他说,有个男孩子向他告白。   他想,到底什么时候才能向沈殊表白。   这个话题最终无疾而终。   沈殊平时并不是完全不知道男孩子和男孩子的……恋爱。王玲玲算不上腐女,但也不是完全不看耽美。最近她在看森茉莉的《恋人之森》,据说是近代耽美的开山鼻祖来着——   扯远了。   “果然,长得太好看,就会招惹很多很难处理的麻烦……”他幽幽地叹了一口气,把碗里剩下的车厘子梗倒进垃圾桶里,“小征也实打实地进入青春期了啊……”   真愁人,万一那个男孩子对小征做什么不好的事情该怎么办?   而此刻,楚征正呆呆地坐在自己的房间里,盯着自己那早已被清洗过无数遍的手指看。   他第一次没有要求沈殊留宿。   潮湿温热的触感早已消退了大半,但依旧若有似无地黏在他的皮肤上。   他抬手,摸上自己的脸,滚烫。   “沈哥……”   黑夜中,少年喃喃自语。   指尖在面颊上游弋着,最终落在他自己薄而色淡的嘴唇上,重重按下。   作者有话说:   坏消息:过去篇好像下一章写不完   好消息:小征进入青春期了(不是 第16章 “你也喜欢他。”   于是做那样的梦,便成了顺理成章的结果。   沈哥满脸潮红地佝偻着半身,背脊颤动着,大口大口地喘着气。外面似乎在下雨,淅淅沥沥地拍在起了雾气的薄玻璃上。墨绿色的叶片湿漉漉靠着冷冰冰的白墙,空调年久失修,不停渗水。   房间里没开灯,只有床头晕黄色的灯光暗淡亮着。他伸手按在沈殊光滑如玉、泛着细腻光泽的皮肤上。柔软的感触,温热着包裹着指尖缓慢下陷。他的指尖于是押入皮肉,被其下流淌的热血烫得牙酸。   力道太大,揉出一片斑驳的红印。   “轻一点……”   他的沈哥吃痛地呓语着。纤瘦的手紧紧掰着他的手臂,小巧的骨节泛着白,细细的青筋都凸起来。   骤雨夜,汽车的远光灯越过雨幕,从昏暗的房间里一晃而过。   楚征抬头,凝视沈殊泛红水润的眼睛。   他说:“沈哥……沈哥。”又说:“沈殊,我的沈殊,楚征的沈殊。”   对方只是含笑看着他,和初次见面时抚摸他头顶时挂着的笑容如出一辙。   他是温柔的,溏心的,永远善良的。   “小征……”沈殊俯身,半阖着失神的眼,热汗顺着他的发梢流淌过鼻梁和唇缝,然后温着落在楚征光裸的胸膛上。   “我爱你。”   雨声愈猛。   楚征倏忽掀翻瘦弱的哥哥,像是狂风巨浪掀翻一叶舟那般容易。他钳制着哥哥的手腕,狠狠咬伤对方的咽喉,留下渗血的牙印。   *   骤然惊醒。楚征扶着床头起身,后背已经被热汗浸湿了。   他坐在床沿,这张床对于身量渐长的少年来说已经有些局促。他只好半收着腿,盯着湿透了的黏腻衣裤,沉默不语。   “……”   张张嘴想说什么,却被自己呛着,对着垃圾桶咳嗽起来。   嗓子里火辣辣地疼,倒像他才是被那粒过大的车厘子核噎了嗓子的倒霉鬼。   嘴里传来一阵干涩感。   楚征换了衣服,把汗湿的脏衣全数塞进篮子里,拎着下了楼,塞进洗衣机里。   百无聊赖,因那个旖旎梦境而起的燥热感依旧蛰伏,楚征拉开冰箱,倒了杯薄荷水——晚餐之后他着急忙慌地逃上楼,阿明夕夕拉着沈殊出去散步,路过长着野薄荷的草丛,沈殊就顺手摘了点叶子回来泡冰水。   他说过,把柠檬糖磨碎了倒进薄荷水里搅匀会更好喝。   楚征翻箱倒柜,在玩具屋的抽屉里翻出一枚橘子味的酸糖。磨碎后略微舔了些,酸得他眼皮直跳。   越酸越好,醒神。   半杯冰薄荷水下肚,如影随形的燥热感才消退了大半。楚征端着玻璃杯,坐在温热夏夜的廊沿,被蚊子咬了几个瘙痒的包,都无动于衷。   夜风阵阵。   他终于反应过来,今天是难得晴朗干爽的夏日夜,外面并没有下雨。   “这么晚了还没睡?”   阿明也端着玻璃杯坐下,只是杯子里装的不是薄荷水,而是冰牛奶。   “……睡不着。”   楚征难得搭理他,阿明觉得新奇,便追问道:“怎么了,有心事?”   “程育明,”楚征一字一顿地叫出他的全名,“你有没有梦到过别人。”   他到现在都有点恍惚。即便最渴望父母之爱的年纪,他都不曾梦到他们的脸。方才的梦太过真切,他像是真正大汗淋漓地酣畅做过,满脑子都是混乱的信息素和情*在涌动。   “梦到过爸妈,我的几个要好的朋友。”阿明的声音轻到风一吹就快散了,“还有我喜欢的人……吧?”   “为什么是疑问句。”du,jia,wen,wu,tou   “因为我自己也不确定那到底是喜欢,还是单纯的在意。”程育明的表情变得有些阴郁,“怎么说呢,稍微觉得有点恶心。”   “什么?”   “……没什么。”阿明低着头,避开楚征探究的目光,只是盯着草丛深处出神。   都不是话多的人,没人主动提出下一个话题,也就全哑了火,只是闷声喝冰饮。   过了一会,阿明忽然解释道:“其实,我这么晚没睡,是因为做噩梦了,梦到了以前的事情。今天是我妈获得自由的日子,但她没有给我打电话,也没来找我,像是已经彻底把我忘掉了。”   楚征对别人的过往没兴趣,依旧保持沉默。   程育明继续说下去:“你知道我为什么会来这里吗?我和夕夕不一样,夕夕刚出生没多久就因为眼疾被抛弃,然后被姑姑捡来这里,我是六七岁的时候才来。”   “我以前有家的。”   阿明的话触动了楚征的某根神经,他脱口而出:“我也一样。”又想起楚凌一不管不顾地在元旦来大闹,把他爹的烂事捅出来叫所有人都知道他是私生子,神色一下子晦暗了不少:“……我是说,我和我妈的家。”   楚霆在他眼里就是个爱强取豪夺的强奸犯,李非烟被折磨得疯疯癫癫试图伤害自己的孩子解困,少不了这位精/子提供者的功劳。   李非烟发疯时会掐楚征的脖子,用烟灰缸砸他的背,大声咒骂他是肮脏的产物;   可吃完药清醒之后,又会紧紧抱着他,温柔地抚摸他伤痕累累的背脊,一遍又一遍哽咽着说对不起。   她说,对不起小征,妈妈是个精神病。   她说,如果能带你逃离这里,妈妈愿意牺牲一切。那个混蛋犯的错,我不该怪在你头上。   她说——   要是你没有出生就好了。   楚霆是李非烟的过敏原,楚征是她休克的诱发物。所以,远离她才是真正对她好。   即便这样做,他就再没有家了。   “我爸是同性恋。”阿明的声音在抖,“他骗我妈生了我。实际上在外面养了一个比他大十几岁的男人,好像是他的初恋。他们从来没断过往来,我爸在那男人的床上睡了好多年。我妈知道这件事之后气疯了,杀了我爸,砍得满床都是血,脖子都劈断了。我放学回家,她就坐在血泊里抽烟,看见我回来了,居然笑着叫我去报警。”   “那你报警了吗?”   “你说呢?我现在就在这里。”   “同性恋是这个世界上最恶心的存在,我真的不能接受,它把我的家彻底毁了!”   阿明捂着脸,声音像是被挤压的海绵里渗出的污水:“可是,可是……基因真是好可怕的东西……”   楚征听懂了他的意思:“你喜欢男人?”   “我不知道——”阿明激动地按住楚征的肩,面目狰狞,“但我知道,我知道你可能也是。这是不对的,不对的!你不可以这样,这太危险了,好恶心……!”   夕夕没有告诉他那个秘密,是他自己发现的:楚征喜欢沈殊,是想要和他接吻、和他做的那种喜欢。   “我不是同性恋。”   楚征静静地看着崩溃大哭的阿明。   “我只是喜欢沈殊而已,和他的性别没关系。”   阿明像是不能理解一般后退几步,摇头盯着楚征,像是在畏惧一头非人的怪物:“你承认了。”   “没什么不好承认的。”楚征起身,缓步靠近他,“你不也一样吗?你也喜欢沈殊。”   笃定的语气。   阿明态度激烈地反驳:“我没有!”   但脑袋里不合时宜地闪现起过往的点点滴滴,想起沈殊对他的好,想起自己看着夕夕时偶尔会觉得刺眼不快的瞬间……   语气顿时弱了下去:“你不要告诉他……你也没有证据不是吗。”   可楚征到底是怎么发现的?他甚至自己也才刚刚发觉。   楚征没有回答他,只是拿起玻璃杯。地上早已氤氲出一个深色的环形水痕。   他一低头,发现薄薄一层薄荷水里泡着一只已经死去的飞蛾。大概是方才他和程育明针锋相对时无暇顾及,飞蛾趋光撞死在滚烫的路灯上,正巧掉进阔口的杯中。   他抬手,不知出于怎样的心态,用一次性的吸管搅碎了飞蛾的尸体。   混浊的液体连带碎片被冲进下水道,玻璃杯干净如新地立在柜子里,发着银亮亮的光,仿佛刚才的一切从没发生过。   *   翌日清晨,早饭时间,阿明神色如常地和楚征打了招呼。   沈殊跟在阿明后面下来,昨夜楚征自顾自锁了房门,他便被姑姑安排去了阿明那儿睡。阿明同寝室的孩子刚被领养走,正巧空了床铺出来。   楚征搅拌牛奶和蜂蜜,笑意盈盈地递给毫无自觉的沈殊:“沈哥昨晚睡得好不好?”   背对着楚征正在和夕夕说话的阿明,背脊瞬间紧绷。他竖起耳朵,仔细聆听沈殊的回答。   “挺好的,一晚上都没做梦,睡得可香了!”沈殊神清气爽,全然没发觉楚征对他者隐含的恶意和阿明的不自然,“今天我放假。姑姑叫我带队出去野营玩半天,大家觉得怎么样?”   这是姑姑委派给他的第一份工作,他可得努力办好才行!昨夜联系了朋友租借器材,万事俱备,只差出门实践了。   楚征笑道:“我去。”   夕夕揽着孩子们笑靥如花:“出去玩这么好的事,哪有推辞的道理~出发!”   作者有话说:   阿明:崆峒但深柜   中薯:喜欢沈哥怎么你了呢   ——   下章露营,露营被蚊子在脖子上咬小红痕很合理吧!睡一个帐篷也很合理吧!(暗示) 第17章 吻痕   露营地在一座低矮的山下。   阳光充足的上午,植被欣欣向荣。孩子们在草地上放风筝、追逐嬉戏,还有的拿玻璃瓶装了网到的蝴蝶,献宝似的端来给沈殊看。   大家的午饭是沈殊提前做好的便当,冷食味道也不错,孩子们坐在粉色的格子餐布上,边聊天边吃。   沈殊一到午休时间就犯困。在汽修店打零工的时候,因为体力消耗太多,午休如果不好好睡一会儿,下午的课就没精神上了,才养成这样的生理钟。   他钻进帐篷里,铺开薄薄的毯子,把头埋进布团里。   很快,就呼吸均匀地沉入梦乡。   “沈哥睡着了?”   夕夕把门帘拉开一道小口子,压低声音问道。   阿明拍了下她的脑袋:“嘘,别打扰沈哥,让他睡会吧。”   吃午饭的时候,阿明就坐在沈殊对面,对方眼下的乌青被他一览无余。   “哦哦……”   夕夕把散乱的饭盒收好,又从口袋里摸出一副扑克牌,喊了几个孩子去离帐篷远一点的地方斗地主。   阿明侧过头,楚征正安静地坐在帐篷门口的小马扎上,手里抱着个保温杯,杯口敞开,冒着丝丝缕缕的冷气。   他的大腿上摊着一小片盛着浅黄色粉末的纸,楚征把它倒进杯子里摇匀,就往帐篷里去了。   阿明眼疾手快地赶上去,一把按住楚征的肩。颠簸之间,杯子里的水险些泼了。   “……你干什么?”   “你往水里加了什么?”   “柠檬糖粉啊。还能是什么?天气这么热,我怕沈哥在里面闷坏了中暑。”   初夏午休不宜过长。   “哦,哦……”   阿明有些尴尬。越是尴尬的时刻,昨晚他和楚征的对话越是清晰地在他脑袋里闪现。   他几乎是落荒而逃:“我去看看有没有孩子乱跑!”   楚征凝视着他的背影,忽然笑了一下:“……蠢货。”   帐篷里,沈殊阖着眼,俊秀的脸半埋在软枕间。   楚征本想伸手拍醒他,目光触及对方闷红的白皙脖颈时,动作又骤然顿住。   他轻轻呼唤:“沈哥。”   “……”   对方似乎仍在沉钝的睡眠中。   楚征的指尖勾起,骨节掠过沈殊清瘦的面颊,压出一片稍稍内凹的痕迹来。   ——和梦里的触感一模一样。   他近乎难以忍耐般,喉头滚动,无声地吞咽了一下。   初夏,蝉鸣,燥热的午后。   他最终克制不住俯下身,微凉的唇掠过沈殊的脖颈,以不轻不重的力道咬下吮吸。   “唔……”总算从梦中苏醒,沈殊睡眼蒙眬,发觉身旁坐着个人,冷不丁被吓了一跳:“小征?怎么不出声,吓到我了……”   楚征笑着把保温杯递给他:“冰薄荷水,沈哥喝点吧,解暑。”   沈殊点点头,一面啜饮几口,一面抬手抚向后颈:“奇怪,怎么觉得有点痒,又有点疼……”   楚征佯装无事地凑过去看:“好像是被蚊子咬了,野外的蚊子有点毒,我腿上也被咬了好几个包。”   沈殊从背包里拿出青草膏,半跪着掀起楚征的裤腿:“哪儿呢,我瞧瞧?”   楚征呼吸一窒,沈殊的手凉凉掠过他的皮肤,存在感过于鲜明了。他有点尴尬地并拢腿,从沈殊手里夺过青草膏,轻咳一声道:“我自己来吧。”   沈殊没注意到他的异常,只当是青春期的小孩在乎隐私——楚征现在确实不比小时候黏人了,他有些遗憾,但也明白这是成长必经的事。   于是自己蘸了点青草膏,伸到脖子后面去涂抹那个看不到的蚊子包。   清凉凉,火辣辣。   又有点……疼。   *   沈殊暂时回孤儿院打工后,楚征回来得愈发勤快了。后面索性退宿,宁可每天花一个小时通勤,也要回来吃晚饭。   而阿明终于接到了他心心念念许久的妈妈打来的电话。可对方全然没有接他走的意愿,只是让他乖乖听姑姑的话。   “……为什么?”   对方沉默许久,才缓缓说:“我下次会抽空去看你的。”   被挂了电话的程育明只觉得伤心。听筒里传来一阵阵重复的忙音,落在他的心上,比铁还重。   可他没法苛责对方。   “阿明,这么晚了还没睡吗?”沈殊打着哈欠,脚步轻轻地下楼,“我记得你们明天是不是要阶段考?”   “马上睡了。”阿明看向走过自己去厨房倒水的沈殊,呼吸忽然一窒,“沈哥,你脖子上是什么?”   “啊,这个?”沈殊下意识地摸了摸自己的后颈,被触碰的地方泛起细而碎的痛痒感,“蚊子咬的,最近的蚊子可毒了,好几天都疼着呢。”   阿明沉默了。   他看着沈殊敞开的睡衣衣领里,后颈上缀着的好几个张牙舞爪、肆无忌惮的红印,头晕目眩。   这绝不是蚊子能够咬出来的包,而像是吻痕。   谁干的?   他几乎不用动脑子思考,一个名字就立刻浮现在他面前——楚征。   “沈哥,你今晚可不可以去我房间睡?”   沈殊接水的手一顿。阿明向来乖巧懂事,不像夕夕那么会来事。怎么会忽然向他撒娇?   “可以。”楚征已经睡着了,他临时离开也不碍事,更何况他实在在意阿明的异常,“怎么了吗?心情不好的话,可以和我说说。”   “沈哥,你不要和楚征接触了……”阿明心理建设了好久,说话都有点语无伦次:“他很危险,真的。”   刚才,他产生了一种强烈的、沈殊会栽在楚征手里的直觉。   楚征和爸爸一样,是恶心的同性恋。这是不对的,是一定会出问题的糟糕透顶的关系。   脑袋里响起尖锐的警报声。   “他不太正常,太执着于你了。我不止一次看见他给试图亲近你的孩子使绊子,恶作剧也好,不露声色的针对也罢,连夕夕都被他折腾得够呛,更不用说别的性格软弱的孩子……他把人家的作业藏起来,在花铲上动手脚,故意在粥里倒芥末和辣椒,甚至差点直接把人从楼梯上推下去……”   “沈哥,在你看不见的地方,楚征一点都不乖,也不听话,而是个彻头彻尾的恶人。他喜欢你,所以愿意在你面前收敛,装成你喜爱的样子。可是……”   “总有一天,他会装不下去的。因为他就是个天生的坏种,我在见到他的第一面就这样觉得。真到那个时候,他伤害的对象就变成你了。他那样的人,是不会满足于任何程度的付出和牺牲的,只会贪婪地想要更多、更多,再多一点……”   沈殊惊呆了,他知道楚征私底下脾气其实根本没有在他面前表现得那么好,但阿明倒豆子的内容着实惊到了他。   “你可以试试看。”阿明看着他,月光越过玻璃落在他的肩上,镀上一层孤寂的银光,“拿我试试看。他明天早上起来发现你在我房间里,一定会报复我。”   “可——”   “不用担心,我不会有事。既然提前知道了他会使坏,就不会那么轻易被放倒。”阿明打断沈殊的话,强硬地抓住对方的手腕往自己的房间里带,“就当是放任我任性一回吧,沈殊。”   “我必须让你看见他真实的样子!”   你必须避开他。   避开被他侵占、青睐和毁灭的过程。   必须避开走向错误的道路,避开……成为同性恋的可能性。   “沈哥是喜欢女孩子的吧?之前你好像很喜欢王茜姐姐的样子。”阿明的语气有些苦涩,“所以不要再对男孩子那么好了。如果遇上变态,是很麻烦的事。”   沈殊像是意识到了什么,惊愕地看向阿明。阿明分明察觉到了他的视线,却始终没有回头,只是一路往前走。   翌日清晨。   “砰——!”   阿明的房门被猛地踹开,巨大的响声吓得两张床铺上的人都一个激灵,惊慌失措地看向门口。   楚征站在晃动的门与静止的框之间构筑出的阴影里,眼神阴翳。细碎的光从他脸上晃过,却不曾给他偏灰的双眼添上一哪怕分神彩。   目光在房间里巡视,最后落在左边床铺上一脸懵的沈殊脸上。   他变脸笑道:“沈哥,我来叫你吃早饭。”   ……哪有人这么叫别人吃早饭的啊!   阿明的火气上来了:“这是我的房间,你出去。”   楚征不理他,两人间的火药味顿时燥了起来。   下楼的时候,楚征忽然问沈殊:“沈哥为什么不继续在我房间里睡,反倒跑去阿明那里了?”   阿明冷冷地睨他:“你自己做了什么你心里清楚,沈哥和你一起睡一点都不安全。”   “和你在一起就安全了?”   “比你强。”   两个人你一言我一语地互相讽刺,几乎在楼梯上打起来。推搡之间,沈殊甚至来不及搀扶任何一人,两个少年就踉踉跄跄地滚作一团,拉拉扯扯朝着一层去了。   “危险!”   好在落地后还有余力拉扯,一路从楼梯口打到了大门口。程育明拎着楚征的领子,重重地砸在木门上,发出闷钝的响声。   “你不要再做那样的事情了!”他凑在楚征耳边,用只有两个人听得见的声音咬牙切齿道:“沈哥不喜欢男生,你别纠缠他。居然在后颈留吻痕,还在那么显眼的位置……你疯了!别人要是看见了,会怎么想沈哥?!”   楚征冷冷地盯着他,眼神如刀。正欲张口说些什么,门就被猛地一推。他没掌握好平衡,倏忽往前一靠,把毫无防备的程育明一起撞倒,重重摔在地上。   “吱呀——”   门被打开了。   穿着黑色连衣裙的女人满脸惊愕地看着地上纠缠在一起的两个少年,原本酝酿着些许纠结和愧意的神色刹那间褪去,只剩下无法消融的苍白和恐惧。   趴在地上的程育明看清来人,讷讷道:“妈、妈妈……”   完了。   全完了。   作者有话说:   今天木有准时更新,是因为昨天早上考专业课,通宵两天,下午坐动车回家直接倒头就睡了……5555非常抱歉   这章是我今天六点多起来写的(草   七月份尽量日更,还是老时间早八点!么么   AND差不多马上就回顺叙时间了,大薯要上线了捏!(撒花 第18章 回到正轨   “程育明。”   通常来说,家长以全名称呼一个孩子的时候,是愤怒积蓄的前兆。   程育明抬头,嗫嚅着想要说些什么。可光是对上妈妈冰冷的视线,便一下子成了哑巴。像是有把无形的钢铁钳子押着他的嘴,触感冰冷又疼痛,一个字都休想从唇间挣脱出来。   “妈妈……”他回避妈妈审视又失望的目光,只是盯着她脱了皮的暗红色高跟鞋。斑驳的点散乱在劣质的皮革上,像是他童年时代溅射在家里床铺上出轨的爸爸的血,“妈、妈妈,你听我解释,不是你想的那样的,我——”   程育明的脑袋里一时间天旋地转,积蓄崩溃感凝缩成的高压锅不断蒸着他的思绪,把一切思考都变成黏着在一起无法分离的浆糊。   妈妈会怎么想他?   会觉得他和爸爸一样,也是无药可救的混蛋变态吗?   “你知道我为什么不来见你吗?”   忽然,妈妈开口了。声音比起程育明小时候嘶哑了许多,时间没怎么摧残她的外貌,却分外喜爱折磨她的声线。她的声音实在太沧桑、太衰老了,全然没了生气,像是一下秒就会带着她的肉体沉入墓地。   程育明不知道该如何回答她,只能沉默。   “因为,”妈妈伸手,明明是初夏,她又裹得分外严实,指尖却冷得惊人,冰得头昏脑胀、面颊滚烫的程育明一个激灵,“你和你爸爸太像了。”   ……什么?   他几乎以为自己幻听了。   妈妈说完这句话就转身离开了。背影消瘦寂寥又狠心决绝,她不停搓揉着冷冰冰的手指,像是迫切地想擦去某些肮脏的东西。   什么叫,太像了?   程育明觉得腹中有火在烧,尖锐的灼烧感顺着食道一路燎窜向咽喉,烫得他连吞咽口水都变得困难。可心底却跟被捅了个洞似的,凉飕飕直灌冷风。   牙齿不受控制地颤抖起来。   咯哒咯哒……   妈妈说这话是什么意思?他和爸爸太像了……是说秉性,还是长相?   还是说——   “我也是让她恶心透顶的同性恋?”   他的声音很小,小到倒在他旁边的楚征都没听见。可这无疑是他给自己下达的死刑,同样也是他臆测妈妈给他下达的死刑。   窒息感铺天盖地笼罩而来。   沈殊匆匆从楼梯口赶来。   孩子们打成一团的时候他人都傻了,黑裙女人开门说话又关门的动作太过行云流水,等他反应过来时,程育明已经趴在地上歇斯底里地痛哭起来。   吃早餐的孩子们面面相觑。大家都不明白到底发生了什么,才能让平日里谦恭和顺的程育明崩溃大哭。   沈殊也不清楚,但他知道程育明现在需要安慰,连忙朝他伸出手,轻声呼唤道:“阿明……”   程育明紧紧攥着他的手腕,几乎要在他的皮肤上压出一圈血淋淋的抓痕来。   沈殊不喊疼,心更疼。孩子们都是他看着长大的,阿明小时候摔断了腿,疼得小脸煞白都不愿意吱一声,生怕姑姑和他担心。   阿明其实自尊心很强,不愿意将自己脆弱的一面暴露在别人面前,这是会令他感到强烈羞耻感的事。   可现在,他就这样毫无形象地趴在地板上,鼻涕眼泪糊了一脸,痛苦地哀鸣着。   任何话语都显得苍白,沈殊难得在自己擅长的安抚人上不知所措,只能张开双臂,将阿明裹入他的怀抱中,试图以此给予他零星的温暖。   “阿明,别怕。”沈殊轻轻拍着程育明颤抖的脊背,“我在这里。”   这句话不知为何触怒了旁边默不作声的楚征。在沈殊看不见的角度,他的脸色黑得能滴下墨来。   程育明哭得喘不上气,止不住开始咳嗽。沈殊从口袋里拿出餐巾纸,想要给他擦擦眼泪和溢出的唾液,纸却被楚征冷不丁夺过,一把撕碎。   “放开沈哥,程育明。”他的声音冰冷,手上的推搡也毫不留情,“从他怀里滚出来,那里是我的位置!”   程育明怒目而视,两人很快又你一拳我一腿地厮打起来。   沈殊想拉架根本拉不住,青春期的少年抽条很快,力气也大得惊人。他被一甩,险些脑袋磕在椅子上,把旁边的夕夕都吓傻了。   鼻青脸肿,拳拳到肉——这是动真格的互殴。楚征那张俊脸早已青紫遍布,而程育明暴露在外的皮肤上也满是血痕。   “夕夕,去叫姑姑,不能再这样打下去了!”   夕夕擦干眼泪猛地点头,赶紧起身快步跑向姑姑的房间。   只一瞬的工夫,沈殊回头,阿明不知从谁的餐盘里抢走了银光闪闪的餐刀。他充血的双眼里满是愤怒的火焰,一咬牙,抄起刀就朝毫无防备的楚征捅去。   楚征两餐未吃,又和程育明打了两架,长久未现的胃病忽然暴痛,疼得他面色惨白,扶着腹部靠在椅背上,根本无法动弹。   这个瞬间,时间都仿佛静止了。   沈殊的眼睛里只剩下寒芒毕露的餐刀,和柔弱无助的楚征。   他的身影,和暴雪夜蜷缩在松枝之下的时刻重叠。   他答应楚征要保护他。   “小征!”   等到反应过来的时候,他的身体已经快过意识一步冲了上去,直直挡在楚征面前。急速前刺的刀刃穿透他的肋下,鲜血顿时翻涌而出。   疼痛感延迟而来,蔓延至全身。眼前的一切变得模糊发白,沈殊意识尚存时看见的最后一幕,是楚征那双蓄满了担忧和惊愕的偏灰色双眼。   *   “滴滴滴滴——滴滴滴滴——”   沈殊从睡梦中醒来,迷迷糊糊地按掉了闹铃。他背靠床头板,灌了几口床头柜上摆着的凉白开,才从梦境中不断扩散开的那种真实的痛感中清醒过来。   他捂着肋下,指尖收紧。   那儿的伤口早已愈合,但因为他的疤痕体质,留下了一道暗红色的丑陋伤疤。   骤然回想起过去的事,时隔多年,它竟然隐隐作痛起来。   当时,他在千钧一发的危险时刻替楚征挡下了刺向他的刀刃。   后来的事情就记不太清了……他流了太多血,意识都快消弭。大概是姑姑或是夕夕打了120把他送去医院,总之最后性命无虞。   养伤期间,楚征一次都没来过。这很反常,所以某次小勇来探望时,沈殊询问了楚征和程育明的现状。   小勇的回答却是:“沈哥,阿明离家出走了,楚征被收养了……我也不知道他去哪里了。”   被收养?楚征?   沈殊一时间很难把这两个词画上等号。但人各有命,他只能期盼楚征的未来能过得更好一些、再好一些。   阿明离开后,夕夕的性格变了很多。有时探病时她会和沈殊说起过去他不知道的事,在沈殊的再三追问下,她最终招架不住,崩溃地把她知道的所有关于楚征的事全抖落了出来。   最后哭着下了结论:“他就是那样一个恶毒的人,沈哥你不要再想他了。因为他,你受了这么严重的伤……”   再然后,沈殊高考考得不算太好,但也不差。最后留任现在工作的A市,带着妹妹在医疗发达的大城市安定下来。   血液病的治疗耗时耗力,他的工资独木难支,姑姑和姑父时常帮衬。   时间久了,姑父时常有怨言,一时气急,居然骂沈芊芊是吸血鬼。虽然姑姑多番安慰,沈殊还是跟朋友借了钱,把姑父一家出的钱连同利息全还了,又搬去了别处。   本以为关系会继续僵硬下去,事情的转折是在两年前,姑父买彩票中了两百万,居然主动分了一半给沈殊,希望能帮到病情愈发严重的沈芊芊:“我之前说的太过分了……”   而医院里有新的医疗实验项目,在确保不危及性命的情况下,用比较激进高效的方式治疗病症,也在积极寻找能够配型的人。   沈殊觉得,好像在越过某道困难的门槛后,幸运女神终于愿意眷顾他了。   “沈哥,早上吃什么?”小赵礼貌敲门,声音从门板另一侧轻轻传来,欢快得像是飞奔的马尔济斯,“我知道你醒啦!”   “生煎豆浆!”沈殊提高音量,翻身下床去洗漱,“你先帮我把煎锅热一下,我之前教过你的。”   “了解~”   餐桌上,赵杰新翻着群聊信息,忽然“啊”了一声。   沈殊抿了一口豆浆,问道:“怎么了?”   “楚氏集团的继承人战争好像落下帷幕了。楚霆病重,大儿子楚丞允没能守住之前他爹塞进他嘴里的饼……现在全被找回来的那个儿子楚征吞并了。楚丞允被架空,还因为赌博丑闻被软禁,彻底完了。”   “我得赶紧把他旗下的股票全抛售掉。之前还想观望一下,想着他既然是原定的继承人,应该不会太笨才对,搞不好是韬光养晦。”小赵耸了耸肩,“但现在看来,他就是个没脑子的草包而已。”   沈殊有点疑惑。   他知道楚家内斗的近况,是从耳通八方的云蓁那里知道的。公司里的大部分人完全不了解楚氏集团现在的分裂情况,只以为楚征是太子爷下基层来体验生活的。   可……   “你是怎么知道的?”小赵对炒股好像也很在行的样子,现在的大学生都这么厉害了!   “我朋友——就是之前和你提起过的那个和楚征做过生意的朋友,楚征上位,他稍微出了一丢丢的力。”赵杰新做了个小小的手势,“我自然就顺带着知道内幕啦。沈哥你炒股么?天荣保险和利生医疗的股赶紧抛了,不然大跌后会亏得裤衩子都不剩的……”   就在这时,沈殊的手机铃声打断了他的喋喋不休。沈殊接起,电话对面传来的居然是楚征声音。   “沈哥,起床了吗?”   语调温柔似水,激得坐在沈殊对面的小赵做了个搓鸡皮疙瘩的动作。   “嗯,在吃早饭。”   “我一会儿来接你,还是上次那辆黑色的SUV。有很重要的事想找你谈谈……可以么?”   末梢竟然有些撒娇祈求的意味。   “不会耽误你太多时间的。”   作者有话说:   大薯出现了!(撒花撒花   猜猜看彩票是怎么回事!   # 鹤顶红 第19章 秉性如此   “哥,沈殊住的这小区也太烂了点吧,周围连个吃早饭的摊位都没有……”   楚凌一趴在方向盘上,不满地敲了两下玻璃,窗外连排的梧桐树高大通天,投下浓密的阴影,落在他的面颊上。   “你既然喜欢人家,怎么不给安排个舒服点的别墅?大平层也可以啊。”   他昨天正巧来A市谈生意,顺路找楚征小聚。听到自家堂哥终于找到了心心念念那么多年的“沈哥”,赶紧跟过来凑热闹,楚征便打发他做司机。   “废话那么多。”楚征睨了他一眼,“沈哥喜欢住这里就住这里,我没有权力干涉他的选择。”   楚凌一笑嘻嘻地,全然没有被震慑的样子:“真的吗?我不信。哥你明明是那种控制欲很强的类型呢。”   他成年以后就跟着父亲做生意,亲眼见证了楚征从落魄的私生子一步一步往上爬,最后顶掉楚丞允成为楚氏集团新任权力中心的全过程。   虽说小时候两人有过节,他甚至还动手打过楚征,但楚征却懒得和他计较这些陈年旧事,念在他能力尚可又鼎力支持的份上,分了他不少好处。   也因此,比起楚家别的同辈,楚凌一反而更加了解这位笑面虎堂哥的真实秉性。   明明心里恨不得立刻找个安静闭塞的地方把心上人关起来仅供自己品尝,却还要装作善解人意尊重意愿的样子和对方玩幼稚的过家家。   楚征对楚凌一的话不予置评,只是淡淡道:“你和我有什么分别?稍微悠着点吧,真怕哪天成宥被你折腾疯了。”   楚凌一的笑脸一下子僵住了:“真是的……哥你别哪壶不开提哪壶啊。”他逃避似的侧过头看向窗外逼仄的旧小区入口,“啊,沈殊来了。”   沈殊刚上车,楚凌一就转过身,笑眯眯地和他打招呼。   “你好。小征,这位是?”   “我堂弟,楚凌一。”楚征把纸袋装着的早餐和温热的咖啡递到沈殊手里,“沈哥还记得那个下暴雪的元旦吗?那个冲进来要打我的小孩就是他。”   楚凌一立刻尴尬地咳嗽了一声:怎么一言不合就揭他黑历史啊!   沈殊对这件事记忆犹新,连带着想起了另一个人:“我记得,当时严青是不是也——”难怪那天尊豪酒店接风宴,他看着严青总觉得莫名眼熟!   “嗯,他也没想到几年后会成了我哥的秘书长吧。真是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还好那时候他没听我的给哥一拳,不然现在肯定要被狠狠收拾。”   楚凌一一本正经地开着玩笑:“啊,不过我哥其实没那么小心眼就是了。”   两人闲聊几句,沈殊便转向楚征,直接切入正题:“小征,你电话里说有要紧的事情,是什么?”   楚征刚准备把一份文件递给旁边的沈殊,恰巧车子一阵颠簸,沈殊拿着早餐纸袋没手扶靠背,差点整个人被晃得坐到楚征腿上。   楚征眼疾手快,有力的手扶住了沈殊的小臂,指腹下压,隔着薄薄的白衬衫将温度渡向沈殊皮肤。两人的大腿隔着西装裤紧紧挤压在一起,用力磨蹭了几下。   近乎焖烧。   “是这样的,”楚征神色如常,并没有放开手,而是有意无意地圈住了沈殊的手腕,摊开黑色的文件夹,凑近了解释内容:“关于云蓁负责的那个项目,昨天开完董事会,我决定安排出差,让你们和总公司的人协调配合,一起把项目做下来。”   沈殊手里端着咖啡,晃荡间险些泼出些许落在文件上。楚征自然地抬手扶住他的手掌,深色的咖啡液打湿了他衬衫的袖口,但他并不在意。   “沈哥先吃早饭吧,我慢慢和你说。”   沈殊觉得车里的氛围实在有些怪异。自从楚征开口,楚凌一就乖乖闭上嘴专心开车。后座两人轻声交谈,呼出的热气都堆在彼此的耳侧,痒痒的。   楚征分明是大领导,却姿态很低地和他汇报工作——这实在太别扭了。   “……如果可以,今天下午就出发。”   “小征,出差的话我没问题。”沈殊朝旁边挪了些,脱离楚征可以控制他的区域,“但是我得先和护工打声招呼,我妹妹那边的情况你也知道。”   楚征眉眼弯弯地朝他笑:“嗯,好。”   楚凌一车技很好,后面就没再颠簸。到了公司门口放人下车,便摇上车窗要走。   他居然不是来楚征这里做客的?   沈殊于是轻声问:“楚先生,你去哪儿?”   他喊楚先生的时候,楚征也回头了。   楚凌一对上自己堂哥微妙又深邃的眼神,讪讪笑道:“沈哥,我在楚家这代孩子里排行老四,你叫我楚四就好了,楚先生这个称呼实在太生疏。我们现在也算是朋友了!至于去哪儿,我要去找我刚辞职的朋友,我这次从南巷来A市,除了谈生意,也算是专程来请他去我那工作呢。”   楚征摇了摇手机:“地址发你了。”   楚凌一点点头,问沈殊要了联系方式后,便驾车扬长而去。   沈殊好奇地问:“小征,你也认识楚四的朋友么?”   “嗯,但是不熟。只是点头之交。”缓慢上升的电梯里,楚征忽然笑了一下,不知道是想起了什么令他愉悦的事情,“顺水人情罢了。”   打卡上班,来到工位。沈殊刚坐下,就被云蓁揽了肩膀问话:“你今天怎么和小楚总从一辆车上下来?”   沈殊丢垃圾的手一顿:“你看见了?”   “不是我,是有人正巧路过拍了照。不过没拍到你的脸……应该没有多少人认出来。我能认出来,是因为我们很熟嘛。”   云蓁观察着沈殊的脸色,确定他并没有因此感到愠怒后,才小心翼翼地接着说了下去:“小楚总刚刚空降来,大家闲得没事做,对他抱有好奇心也很正常,不会影响工作的。”   “嗯,好。”   沈殊对八卦向来不敏感。既然照片没拍到脸,算不上侵犯隐私的程度,就随别人去说吧。   云蓁的目光落在他丢掉的早餐包装袋上。这家的早餐味道很不错,就是要提前三天预约,价格又贵,可麻烦了。   沈殊对消费的把控向来严格,是不会花大价钱浪费时间去吃网红品牌的。   那就是别人送的。   难不成是……小楚总?   他想起自己前几天被莫名差遣的事,心中隐隐有了猜测。   中午嘱咐好护工相关事宜,沈殊就回家打包行李准备出差了。正巧室友小赵回来了一趟,还叮嘱他目的地有雨记得带伞。   现如今交通发达,动车三小时就抵达目的地。南方天气潮湿闷热,天空灰蒙蒙的,隐隐有雷声震颤。   沈殊打开伞,把云蓁纳入伞下,和几个一同出差的同事分别叫了车前往酒店。正逢旅游旺季,单间全部租赁出去,只剩下双人间。云蓁询问了沈殊的意见,得到并不介意的答复后,才仓促开了房间。   夜里,沈殊洗漱完毕,正准备入眠,却意外收到楚凌一的短信。   【楚四】沈哥,听我哥说你去南巷出差了!可不可以请你帮个忙?我会支付报酬的>-<   【沈殊】什么忙?   【楚四】我搞定我朋友小P了,他答应跟我回南巷做项目。但是常合作的画家去欧洲长途旅行采风去了,我就想换一个水平差不多的先用着……   【楚四】但是小P嫌弃我审美太差!备选的方案全被他否了。我让助理重新做了二十多个备选,他才勉强挑了一个。   【沈殊】嗯嗯,然后呢?   【楚四】本来以为这样就OK了,但临了要联系画家的时候,才发现我们公司之前的项目负责人和他双向拉黑了。理由居然是:这个画家虽然很有才华,但脾气实在太臭太难搞了TwT   沈殊看着楚凌一发来的一连串这位画家X的“光辉事迹”,不禁汗颜:可能搞艺术的人都比较叛逆不羁吧……   说起来,他倒是也认识一个这样性格怪异的艺术家。大学时期他勤工俭学,常常同时做三四份兼职。但赚得最多的一份工作,还是给同校其他校区油画专业的同学做助理。   这位同学叫顾砚洲。才华横溢,中学时期就举办过知名度很高的画展。各项大奖拿到手软,年纪轻轻就靠自己实现财富自由了。   沈殊还在辛苦打工的年纪,他随手一张速写都能卖出天价。   给他做助理,工资一万二一个月。最初沈殊还想着这天上掉的好馅饼怎么没人捡?自己真去做了,才深刻意识到这位龟毛的顾大爷有多难伺候。   ……果然,天上掉的馅饼一定是有毒的。   他做的这工作哪里是助理?分明是任劳任怨的小厮!   茶只喝雪顶含翠七分烫,泡得不好就一声不吭全倒掉,摔杯子砸碗仿佛暴躁症附体;画纸边缘贴胶没做好,也会被一通数落;画画和休息时听不得一点儿细碎的噪音,但凡沈殊不小心吵醒对方,都会被厉声呵斥……   还要做饭、打扫卫生、接送他活动,一天下来比犁地还累。   现代社会能真正放下尊严、靠被羞辱赚钱的人,真的没那么多。顾砚洲毒舌的水平十成十砸在人脊梁骨上,真能生生砸出两个洞来。   【楚四】我想着能不能再换人,可小P非要这个,我只能妥协。   【楚四】卑微.jpg   【楚四】但我发现他和沈哥你是一个大学的,他还聘你做过助理!你甚至是他助理里职业寿命最长的……我就想,能不能请比较了解顾砚洲秉性的你去跟他聊聊,帮忙撮合一下我们的合作?   沈殊想起伺候顾大爷的悲惨黑历史,本想拒绝。可楚凌一发来了一张签好名字和可观金额的支票的照片。   【楚四】沈哥你只要愿意去试试,这就是你的。   【楚四】事成的话,翻三倍。   沈殊……   社畜沈殊决定为钱折腰。   虽然大概率又会失去尊严被顾大爷羞辱,但楚四实在给得太多了!   作者有话说:   男二顾砚洲登场,虽然小沈视角他像个神经病但他确实挺爱的,就是不会表达(。   需要养妹的卑微社畜沈哥哥为了钱不得不出卖尊严的那些心酸岁月……泪目了!   没有修罗场怎么墙纸爱呢是不是!给大薯一个支棱的机会!AND墙纸爱是楚家一贯的追妻套路,真是好烂的家族传统(不是 第20章 “沈哥今天去见谁了吗?”   关于和顾砚洲重逢时的场景,沈殊设想过无数可能,也做好了最糟糕的预期:顾砚洲可能依旧颐指气使,不说人话;可能毒舌刻薄,傲慢差遣;可能冷漠无视,扫地出门……   但唯独没想到,他竟然会给自己一个紧到窒息的拥抱。   多年未见,沈殊推开陌生的铁门,猝不及防地被高大的红发男人拥进怀里,随即闻到了熟悉的淡淡桂花味。   那大概是顾砚洲洗发水或沐浴露的味道。他的洁癖很严重,一天要洗两次澡,雷打不动,所以身上总是带着香味。   “沈殊。”他一开口,沈殊就条件反射地站直了,背脊绷得很紧。对方察觉到了他的僵硬,语气一下子降了下去:“看来,你好像很不想见到我?”   然后发脾气一般,毫不留情地把他从怀里摘出来,往软沙发上一推。   楚凌一在一旁看得目瞪口呆,一时间也不知道说什么好。   沈殊却熟练地借力翻滚着起身,走向摆放着茶具和一堆企鹅摆件的柜台泡茶,晾到适宜的温度才端到顾砚洲面前:“请。”   顾砚洲挑眉:“哦,你还记得怎么做。”   “……嗯。”当奴隶当出熟练度了也挺悲哀的,不是么。   “但我现在已经不喝雪顶含翠了。”顾砚洲抱臂,瞥了瞥冰箱,像是在示意沈殊去拿,“我现在只喝三得利乌龙茶兑鲜奶。”   沈殊有点意外。   对于这位品味挑剔的大少来说,便利店产品应该早就被他排除在食物的范畴之外了啊?   大学时的某个深夜,顾砚洲吵着闹着要吃夜宵。可夜已深,只有711便利店开着,沈殊就买了关东煮捎去,结果对方大发雷霆。   不过,沈殊自己学生年代时倒经常这么喝。并非味道有多好,只是抗饿又提神罢了。某次兑奶被顾砚洲看见,对方还嘲笑他品味奇特。   想到这里,沈殊叹了口气,妥协道:“我去兑。”   “茶奶比1:3,加两块方糖摇匀,厨房在右手边。顺便做个可颂滑蛋,我还没吃早饭,饿了。”   顾砚洲的目光落向从进房间开始就识相地沉默不语的楚凌一:“我知道你来是想要争取什么。懒得多说废话,我直接开条件吧。第一,我要一票否决权,除了阿裴,其他任何人没资格对我做的策划指手画脚。”   楚凌一乐了:对方愿意开条件,就意味着项目合作多半能成。   真是稀奇,他原本是抱着试一试的心态叫来沈殊的。谁能想到沈殊一来,顾砚洲还就真愿意理人了,看来对顾砚洲而言,沈殊确实还挺重要的?   楚凌一笑道:“当然,我们光耀尊重每一位才华横溢的艺术家的创作理念,顾先生。您是其中的佼佼者,自然有享受特权的权力。除此以外,还有什么条件?”   楚凌一下意识瞥了一眼正在厨房里开火忙碌的沈殊,总觉得顾砚洲行事有些别扭。   他显然是在乎且认可沈殊的,可为什么非要用这种高傲不屑的态度,像使唤佣人一样使唤他?他对从小真的以佣人身份陪自己读书的成宥,都没傲慢到这个程度啊……   楚凌一自己就是前纨绔,自然了解同类人的秉性。   许多人会以猛烈攻击别人、使其臣服于自己的方式,来获得心理上的征服快感。沈殊的顺从和迁就显然取悦了他面前这位脾气古怪的大爷,以至于顾砚洲都变得些许和颜悦色了。   ……嗯,和一声不吭闭门谢客比起来,只是提出条件要求权力,的确算不上甩脸色。   沈殊未免太好用了一些,他还以为要费一番口舌才能说服顾砚洲呢。就结果而言,对方完全是主动白给啊!   “第二,项目开展期间,让沈殊来给我做助理。”顾砚洲凝视着桌上粗糙的木制摆件——手法生疏,显然不是他的手笔,或许是谁送给他的礼物,“我会单独给他工资,至于你们那边怎么安排,我懒得管,但也别苛待他。”   楚凌一保持着礼貌的笑容:“关于这一点,我很抱歉,顾先生。沈殊并不是我的员工,而是我哥哥旗下分公司的。我没有权力决定他的去留派遣……而且,我们也得尊重一下沈殊自己的意愿,不是么?”   “那是你需要解决的问题,不是我的。做不到就免谈。”   楚凌一:……喂。   他就知道这男人没那么好打发!   沈殊做完早餐就端了过来。除了滑蛋可颂,他还从冰箱里翻出了培根和芦笋做了烤卷作为小菜。   完全符合顾砚洲的喜好,他的脸色肉眼可见地变好,慢条斯理地吃了起来。   楚凌一把沈殊叫去阳台,将事情的来龙去脉说清楚,询问沈殊愿不愿意委屈一下。项目结束后,他那张支票上的数字还能再翻一番。   沈殊有点心累:“但是,给顾砚洲当助理真的很辛苦啊……”   不然当初他也不至于刚拿满三年的工资,一毕业就光速跑路了啊。现在工作的工资甚至是略低于大学时的收入的……   他这辈子好像都和照顾人这个属性绑定在一起了:小时候照顾妹妹,少年时照顾孤儿院的孩子,上大学还得照顾同龄人……现如今他临近三十,若是结婚生子,这样的照顾似乎真要持续一辈子了。   “拜托啦,沈哥——”楚凌一两手合十,眼神可怜。   这个项目对他来说还挺重要的,是严格意义上完全脱离父亲帮助后自己独立负责的第一个项目,他可不想搞砸。   “我哥那边我会帮你说的,顾砚洲这边我也会协调,只让你周末来,不会耽误你出差的工作。”   沈殊:那我的双休日不就泡汤了吗!   他嘴角抽了抽,刚想这么说,一个熟悉的号码就打了过来。他脸色一变,立刻被敏锐的楚凌一捕捉。   “我接个电话。”   “嗯,那我去客厅等你。”   楚凌一虽然这么说,却隔着玻璃认真偷听沈殊电话的内容。什么“还款”“可以再延期一段时间吗”“给她换了新的病房手头有点紧”……   沈殊现在欠着外债?   他有些意外,顺势打量起了沈殊消瘦的背影。   沈殊看起来不像是会因为自身膨胀欲望超前消费欠下债务的人。那就只能是因为家里人身体不好成了吞金黑洞,要他拿命去补了。   这是个好把柄。   楚凌一立刻给助理发信息,让他去调查沈殊的底细。对方很快把详细的履历发来,楚凌一翻看着,嘴角勾起了一抹势在必得的微笑。   ……什么嘛,这不是挺好拿捏的。   哥到底在干嘛,磨蹭了三年才肯正式来见沈殊?其实只要能控制住沈殊那个病弱的妹妹,不是自己说什么,对方就算不想听也必须听嘛。   “楚四,”沈殊挂断电话,逆着光,有些局促地问:“你刚刚说的……真的能办到?只有周末来的话,我可以。”   顾砚洲听完楚凌一的解释,直接转过头面无表情地盯着沈殊,晃动的红色长发像是飘忽的火焰:“你直接辞职,来我这里,我养你。”   沈殊立刻拒绝:“不行。”   “还是你以前给我的那个可笑的理由?”顾砚洲攥住他的手腕拉向自己,“在我这里什么立足社会的技能都学不到。”   沈殊被他拉得一个踉跄,险些跌坐在他的大腿上。扶着楠木桌,才堪堪稳住身形:“是。”不知为何,他看着顾砚洲那张俊美到有些妖冶的脸,忽然顿生强烈的勇气:“我就是觉得,光是照顾你不足以让我生存下去。我得对自己负责,也得对我的家人负责。”   “……”   顾砚洲沉默了。过了好一会儿,他才松开紧握沈殊的手,对方白皙的皮肤上已经留下了几道殷红的指痕,看起来有些凄惨。   “可以。”他点头,“这周六早上八点来报到。”   沈殊有点诧异。   顾砚洲向来我行我素,从不在乎他的意见。实际上大四毕业辞职时,他认真和对方解释了自己的想法,两人却争吵起来,最后才会不欢而散。   他这是……难得妥协了?   楚凌一赶紧出来打圆场:“那就这样说定了哈。”   顾砚洲打了个哈欠,像脾气很坏的猫,蜷缩在摇晃的躺椅上:“慢走不送。”   送沈殊去总公司大楼的路上,楚凌一给楚征打了电话。对方似乎在开会,没有接通。   “那我等晚上下班再打电话和我哥说吧。”   “嗯。”沈殊看着外面疾驰而过的城市霓虹,轻声问:“楚总,可不可以先预支一些工资?我不会违约的。”   楚凌一爽快答应:“当然,我相信沈哥你的人品。待会儿把卡号发给我吧?我让助理给你打过去。真是太感谢了,如果今天你不来,我真不知道该如何说服顾砚洲呢……”   “他不坏,就是太尖锐了。”   “嗯,我感觉到了。对你尤其尖锐,以前得罪过他?”   “……也算不上。”   *   交接工作累了一天,沈殊临下班时才被通知员工宿舍安排出了纰漏,他还得在酒店住上一夜。   沈殊刷卡进门,房间里却凉飕飕的。有人开了空调,却没开灯。   沈殊脱下外套往椅子上一丢,走近了才发现楚征一声不吭地坐在床铺边缘,偏灰的眼瞳定定看着他。   “……吓我一跳。”沈殊心惊胆战地开了灯,确认楚征神色无异后,才继续问:“小征,你怎么来了,云蓁人呢?”   “他有事,要去找认识的人聊聊,今晚就不回来了。”楚征笑眯眯地看着他,看上去纯良又清纯,“我被我爸召回开董事会,临时没有落脚的地方,云蓁就把房卡借给我了。双人间两张床,沈哥不介意我在这里睡一晚吧?”   沈殊抬手,碰了碰他的面颊:“当然不介意。”楚征小时候也总是喜欢拉着他一起睡。   楚征的目光触及沈殊青紫斑驳的手腕,呼吸一滞。笑容却依旧不变,只是眼神晦暗了些许。   “沈哥今天……去见谁了吗?手腕上好重的指痕。”   作者有话说:   大薯接到楚四电话,得知对方竟然安排沈哥去和老情人(???)私会,而且沈哥居然答应了be like:S属性大爆发!Sick!   把底迪骂了一顿,光速跑来抓奸了(。   AND云蓁:嗯嗯嗯我是自愿(重音)让出房间的!我也去找老情人私会!(翻白眼) 第21章 停电后的桃色时间   沈殊循着他的目光看去,才后知后觉自己袖下皮肤上斑驳的伤痕。   顾砚洲的力气怎么这么大?难怪他今天一整天都觉得手腕不怎么舒服。   “啊,这个……”沈殊把今天楚凌一邀请他去劝说顾砚洲的事情简短说了,“没事,不疼。”   楚征低垂眼眸,慢条斯理地解开沈殊手腕处的纽扣。指尖拉着衣角,缓缓往上卷。沈殊俯视他,只能看见他长而密的睫毛,完全窥探不到此刻在他眼中闪烁的情绪。   “我给沈哥涂药酒吧。”楚征爱怜地环住那块皮肉,“楼下就有药店。”   语罢便利落起身,出门前还不忘嘱咐沈殊先洗澡:“天气太热,一身汗待在空调间里容易着凉。”   沈殊总觉得哪里怪怪的,但连轴转的工作几乎摄取了他大部分的心力和理智,此刻满心满眼急着睡觉,便拿了换洗衣物快步走进浴室。   热水冲刷背脊,带走积蓄的疲惫。沈殊把洗发水搓成泡泡,按摩紧绷的头皮。水声哗哗,浴室里雾气蒸腾。   然后……   “啪!”   骤然陷入黑暗。   即便闭着眼睛,沈殊还是被吓了一跳。身后的热水逐渐转凉,他被浇了个激灵,索性摸索调节器关了。   这下惨了,头上脸上全是泡沫。他只能紧紧闭眼,以防泡沫渗到眼睛里。   小时候心血来潮给沈芊芊洗头就不小心把泡沫洗进去了,芊芊觉得难得一次不想让他尴尬就一直没说。结果最后眼睛发炎,滴药水半个月才好。沈殊因此自责内疚了许久。   就在他伸手去够淋浴玻璃挡板上的横杆时,浴室的大门被咚咚敲响了。门外,楚征的声音被水汽浸得模糊:“沈哥,好像停电了。”   他买跌打酒回来就碰上大堂骤黑,酒店房间在十二楼,他是从消防通道一层层走上来的。   “我知道,”沈殊抹去嘴唇周围的泡沫,一说话还是能尝到些许火辣辣的苦味,“小征,可不可以拜托你打电话报修?”   “前台已经在联系电工了。”   沈殊长舒一口气,但又因为这尴尬的、进行到一半就被迫中止的洗漱犯难。   现在怎么办?就着冷水凑合洗完,还是先把脸上的泡沫冲掉,裹浴巾出去等热水来?   “沈哥先找条浴巾裹着出来吧,直冲冷水洗澡洗头再吹冷空调,很容易生病的。”楚征温柔道:“酒店房间里的吹风机也是坏的,我来的时候试过了。虽然和前台打过电话投诉了,但新的还没拿上来。”   沈殊大学时因积劳患了偏头痛,到现在都时不时发作。洗冷水澡不知道会不会激发头痛,现在交接工作那么繁忙,还是不要冒这个风险比较好。   “……好。”他最终认可了楚征的提议。   沈殊草草用冷水冲掉脸上的泡沫,推开淋浴的玻璃门,伸手去摸记忆里摆在马桶顶部架子上的浴巾。却不料被自己脱下的衣裤绊倒,重重撞在墙上,连带着柜子上摆放的洗漱用品一道散落,发出一连串闷钝的响声。   “嘶……!”   “沈哥,怎么了!”   在楚征慌忙询问的瞬间,浴室没上锁的门被同时拧开,急促的脚步声回荡在狭小又闷热的浴室中。   沈殊扶着泛痛的腰,草草拽过浴巾遮盖住重点部位,慌乱回复:“我没事,小征,你先别——”   他话还没说完,楚征已经先一步打开手电筒。刺眼的白光骤然照亮浴室混乱的内部,也照亮了沈殊缀满水痕的皮肤。   他未着寸缕,面色通红。心里耻感翻腾,只好抓着楚征笔挺的西装裤腿,用蚊子大小的声音催促:“小征,你先出去行不行,我没穿衣服……”   “……”   楚征居然没回他话。   沈殊不好意思抬头,自然错过了他脸上堪称狰狞的神情。   楚征的目光下意识地快速扫过沈殊白皙的皮肤,消瘦的肩颈,平坦的小腹和修长的双腿,如同猫科动物狩猎预备的前奏。   心跳渐快,血液沸腾。   被接回楚家多年,楚征早已练就泰山崩于前而面不改色的习性。可此刻,他魂牵梦萦的人就这样近乎赤裸、毫无防备地坐在他面前,要如何才能不激动?   “小征?”   “我……我马上出去。”   他罕见地慌乱,手脚都不知道该怎么摆,推门而出的动作僵硬得像兵马俑。   直到合上门靠着墙根坐下,猛地深呼吸几口,才勉强平复心情,继续问道:“沈哥你是不是摔着了?我刚刚听见东西掉在地上的声音。”   “嗯……”沈殊的声音闷闷地从浴室内部传来,“脚崴了。”   他紧紧捂着自己发烫的面颊,因为保守的素性,花了好久时间才从被人看光的灼热羞耻感中冷却下来。   脚踝处的刺痛感此刻才越发鲜明。沈殊扶着墙试图站起来,却只能勉勉强强坐在马桶盖上。浴室里翻涌的热气还没来得及散去,熏得他头昏脑胀,汗水沿着皮肤不断滴落进雪白的浴巾里。   沉默。   长久的沉默。   过了好一会儿,房间的电才姗姗来迟。   沈殊被暖黄色的灯晃得快失去视觉,门外的脚步声再次响起靠近,磨砂门印着一个模糊而高大的身影。   “沈哥,你现在还能自己动吗?”   “有点勉强。”   “那你把浴巾裹好,我进来先帮你把头发冲干净吧。至于洗澡,我已经给前台打了电话升房,换了个有浴室的房间。你崴了脚,还是盆浴方便些。好吗?”   楚征处理问题游刃有余,反倒弄得沈殊不好意思起来。被年纪比自己小上太多的孩子照顾,实在让他发自内心地感到惭愧:“……好。”   楚征甚至贴心地拉了张椅子进来。   沈殊两手撑着洗手台,温顺地低着头。楚征拿下可拆卸的喷头,用手确认水温适宜后,才往沈殊头上冲。一面冲洗,一面用手拨弄沈殊的头发。   沈殊被他轻轻按着脖颈调整角度,白色的泡沫哗哗顺着温水奔向下水道。他侧过头,看见楚征锻炼痕迹明显的小臂,流畅的肌肉线条,手腕处的青筋鲜明地蛰伏在皮肤之下。   楚征在进来前就把袖子挽好了。但浴室实在逼仄,两个成年男人挤在算不上宽敞的洗手台前,动作难免局促,还是湿了一片。轻薄的布料隐隐透着肉色,断断续续地往下淌水。   “沈哥的头发好软。”楚征忽然说,“小时候沈哥给我洗头发时我就在想,给沈哥洗头发会是什么样的感觉……”   “太软了不好,看起来没什么气势。那样能够掀起来的硬发质做发型才好看。”   楚征调整喷头的角度,抵着沈殊发根和脖颈处的交界线冲去泡沫,手指压着蓬乱的头发摩挲:“是吗?我还是觉得软些更好。”   沈殊脊椎过电,呼声挤在嗓子眼差点冒出,险些一个激灵跳起来。   楚征没察觉到他的颤抖,关了水,拿来干净的白毛巾裹住沈殊的头发,手法生疏地揉了起来。   想来也是,楚征不太可能给别人擦过头发。   “先包着,换了房间再吹。”楚征拍拍他光裸的肩背,“我先出去,沈哥你穿浴袍凑合一下,浴袍在我拿进来的红色袋子里。我怕你行李箱里的衣服带得不够,还是不要浪费干净的套装比较好。”   太周全了,和小时候幼稚的表现完全不一样。   楚征真的长大了,也成熟了许多。   推开门的瞬间,他忽然转身问:“……浴袍好穿吗?需要我帮忙吗?”   沈殊朝他笑:“没事,只是崴脚而已,还没到浴袍都穿不了的程度。”毕竟不像西装裤,得系皮带穿扣子那么麻烦。   “这样。”   ……怎么语气听起来还有点遗憾?   沈殊换好衣服后,楚征搀扶着他乘电梯去顶楼的总统套房。   “给你添麻烦了,小征。是我太笨手笨脚了,洗个澡都能摔成这样……”   “怎么会?能帮上沈哥,我很开心。”楚征对上沈殊充满歉意的眼神,笑得分外纯良:“本来临时出差就是我做的决策,才让沈哥你们急急忙忙跑来,没法提前预订更好的酒店。这是我的责任,对此负责也是必须的,不是吗?”   电梯一阵颠簸,他伸手虚虚地环住沈殊的腰,指尖却佯装无辜,绅士地扶着沈殊的小臂:“而且……”声音压低,配着闪烁的电梯灯,颇有些诡谲的味道:“我以前也总是给沈哥找麻烦呀,但你从来没嫌弃过我碍事,不是么?”   “这是礼尚往来。”   沈殊下意识地抬眼看他,却只能在明昧的灯光里看清楚征滑动的喉结和线条漂亮的下颌。   “叮——”电梯到达。   楚征揽着他的肩膀往前走:“走吧,沈哥。今天这么辛苦,总得好好休息一晚才行,不是么?总统套房的床睡起来总不会太差。还好买了跌打酒,除了手伤,倒也在其他地方派上用场了。”   他分明说的都是些关心体贴的话语,沈殊却隐隐咀嚼出微妙的危险感来。   可是再抬头,楚征那张俊脸上便只剩下温柔的笑容了。   “是啊,终于能好好休息了。”   沈殊叹了口气,迈着一瘸一拐的步伐,踏入了豪华的房间。   作者有话说:   下章有亲亲!   ——   明天入V,掉落6k字肥章,V后尽量保持日更【每天早上8:00】,如果有事晚更新/不更新会在评论区置顶说明。   小比本人坑品良好从不拖更,写书一年八个月7本入V作品全是顺利完结的!3不用担心我摆烂跑路哈,所以拜托大家多多支持正版阅读,这对我真的很重要!!!(土下座)   以及跪求不要养肥,榜单曝光都是按照收益排的,被养肥会到完结都去不了好榜单的555   爱大家!!!   ——   评论区我会放出【已完结】和【预收】的链接,大家有兴趣也可以去看看,嘿嘿!(比心 第22章 初吻消逝之夜(二合一)   沈殊洗完澡出来坐在床沿上,才发现这间豪华的总统套房里只有一张床。   浴室里再度响起哗哗的水声。   他想,楚征年纪还小的时候,像是一只被抛弃的小流浪猫。昂着那张漂亮可怜的脸,对任何试图靠近他的人哈气——即便这对于年长者来说,压根算不上什么震慑。   他患有胃病又性情孤僻,拽着沈殊的衣袖无声拧巴地撒娇,希望能得到陪伴和偏爱。沈殊最看不得这样,所以总是对他妥协。   ……说来惭愧,他的确没做到一碗水端平。   夕夕曾经和他抱怨过,沈哥对楚征是不是太好了一些?都超过我了,我不是沈哥最喜欢的孩子吗?   但现在情况已经完全不同了。   多年未见,楚征早已不复过往的幼态模样。个子长高许多,体格也变得健美,再找不出从前瘦弱的影子。   他是一个彻头彻尾的成熟男性。   两个成年男人睡同一张床,若不是密友或兄弟,总觉得有些奇怪。   沈殊自认是直男,可氛围实在有点不对劲,越是想要克制,脑袋里乱七八糟的想法就越是翻涌。   他想起断联很多年的王玲玲,想起她有时会看的耽美小说,想起某个午后无意间翻开的露骨漫画,思维拧成了乱七八糟的麻花。   “沈哥。”   楚征推门出来,脖子上挂着雪白的毛巾。发梢上缀着的水珠淅淅沥沥地往下淌,顺着他敞开的白色浴袍的衣襟流入腹肌的沟壑里。   沈殊被呼唤,回神坐直:“怎么了?”   “可不可以帮我吹头发?”   对上楚征的笑脸,沈殊向来不会拒绝。他把插头插好,坐在床沿。   楚征也乖乖地坐在他面前的软地毯上,长腿局促地收着,等他靠近。   暖风呼呼吹出,将水珠烘干。   楚征闭上眼,享受着沈殊无微不至的照拂:“沈哥今天中午吃了什么?”   “工作餐,红烧萝卜,水毛豆,还有……素鸡。”   “都是素的?”   “嗯,最近没胃口……”   沈殊想,不知道这个世界上是不是只有他这样:在曾经被自己悉心照顾的孩子面前,总是很难坦诚地显露自我弱小窘迫的一面。   这是年长者可笑的自尊么?   “我还想和沈哥一起吃中饭。”楚征昂起头,偏灰的眼瞳里倒映着沈殊的身影。吹风机下,他黑色的发丝飞舞,衬得他的眼角都略微泛红,“沈哥之前答应过我的。”   “好。”沈殊想了想,“你到南巷开董事会的话,要在这里留多久?在你离开之前,我们可以每天中午约饭。”   他出差的预期时长是一个月,依照情况变化可能延期也可能提早离开。   “不知道。”   “诶?”   “我爸身体不行了,昨天小妹打电话和我说,他被送进私人医院ICU急救,刚刚吸氧结束没多久,很虚弱。我可能要多留一段时间,董事会召回我,也是为了商讨之后的股权问题。”   楚征轻描淡写地放出一个重磅炸弹。   沈殊愣了一下:“这是可以和我说的吗?”   小赵提前得知楚丞允在继承人战争中会落败,就能在大盘暴跌前抛售股票止损。楚氏集团的原老总病重、说不定哪天就去世了这样的消息……已经可以归类为商业机密了。   可是楚征就这样大剌剌地说出来,毫不避讳他。   “为什么不可以?沈哥又不是外人。”   楚征的手虚虚地环着沈殊的小腿,侧过身,眼神真诚地凝视着沈殊:“……我和沈哥也是家人啊。沈哥说过,要一直对我好,发誓永远不会抛下我的。”   儿时的承诺,他至今都视若珍宝地铭记着。   沈殊抿了抿唇:“但现在……和以前不太一样。”   楚征是高高在上即将接手庞大商业帝国的继承人,他只是个为生计劳苦奔波欠下重债的普通人。过往的立场已经全数消解,阶级和阶级之间的鸿沟不容成熟的社会人无视。   “有什么不一样?你是沈殊,我是楚征,谁也没有变。”   楚征伸手按掉了吹风机的开关,嘈杂的风声骤然终结,沈殊的心也略微下沉。   “沈哥,你还记得吗?我以前问过你,如果你到三十岁都没结婚……”   楚征越说声音越低。   他慢条斯理地打开跌打酒的盖子,有些刺鼻的草药味弥散开来。   他将沈殊的小腿抬起,搭在自己的大腿上。然后倒了些酒液在掌心,小心翼翼对上肿胀的脚踝,手法生涩地揉了起来。   沈殊被骤然窜起的疼痛蜇了,下意识想抽出被楚征的手牢牢钳制住的小腿,对方却丝毫不肯松,只是轻声道:“沈哥别动,忍着点痛,揉揉就好了。”   沈殊没忍住喘息两声,楚征的掌心烫如烙铁,压得他头皮发麻。   “小、小征……”声音陡然变了调,“可以了,明天应该能走路了,没关系的……”   楚征对他微弱的挣扎置若罔闻,只是认真地按摩着,嘴角噙着些许笑意:“这样还远远不够。沈哥周末不是还要去顾砚洲那里上班吗?行走不便,可没办法好好工作啊。”   深色的药酒在沈殊的脚踝和小腿下端糊开,楚征又揉得用力,炙热的辣感泛开,沈殊一时间分不清是药酒渗入皮下才辣,还是自己的皮肤被楚征揉红了。   ……没办法思考了。   “好了。”   沈殊头脑放空了好一会儿,才被楚征温声的提示拉回正轨。   对方起身,绷起又松懈的肌肉线条漂亮得惊人,一如他本人。他去浴室洗了手,出来的时候两手上沾着的酒渍已经全然洗净了。   沈殊局促地收回腿。   低头一看,小腿上不知什么时候多了些偏红的指痕。虽然算不上淤青,也留不下持久的痕迹,视觉效果却凄惨得很。   他想了想,卷了沙发上的毯子,做成细细的长条摆在床中央:“小征睡哪边?”   楚征没忍住笑了。   “……笑什么?”   “没什么。”楚征伸手,捂住了半张脸,眼睛亮晶晶的,“想起第一次和沈哥一起睡觉的时候,我好像也是这么做的。”   他这样一说,沈殊也觉得自己矫情又幼稚了。只好红着脸把毯子扯散,往被子里一钻,只露出红红的耳朵。   楚征看着被子里鼓起的小包,下腹的肌肉略有些绷紧。   ……沈哥为什么能这么可爱呢。   他关了灯,翻身上床,刻意把空调打到了22度。   “沈哥,”他轻声说,“能再遇到你真好。”   沈殊转过身来,半张脸埋在被子里。黑暗里,只有一双眼睛水蒙蒙的,不知是因为困倦,还是因为羞耻。   “这么多年,每个辗转难眠的夜晚,我都在想……那个时候要是我不去激怒程育明就好了。那样的话,沈哥也不用为我挡刀进医院,我也不用……”   他的话戛然而止。   沈殊伸手,摸了摸他的头:“我从来没有后悔过。我只是……害怕你受伤害。当时,其实我的脑袋都没反应过来,身体就先冲上去了。”   楚征听着,微微愣怔。   “虽然这样说可能会显得有点矫情,但我真的很希望能够保护你,让你不要再受伤害。哈哈……虽然现在讲这话好像有点晚了,也没必要。”   现在的楚征哪里需要他保护呢?   雷霆手段,打压异己。虽然狠戾,却真正触碰到了权力的真谛。   私生子在现代社会举步维艰的现状,沈殊绝不会不明白。   正是因此,楚征能够回到楚家,得到大老板的重用,已经间接说明了他为此支付的昂贵代价和看不见的努力与血泪。   “沈哥……你对我真好。”   楚征凑近了些,温热的吐息拂在沈殊的脖颈上。   他的手顺着浴袍的边缘试探性地探入,掀起沈殊单薄的衣衫,温热的指尖抵在对方小腹的皮肉上,缓缓上移。   “我想看看那道伤口。”   沈殊下意识地后仰,躲开皮肤泛起的痒感。但楚征握住他的手腕,贴在自己的面颊上,语气可怜:“那是我的错,是我害得沈哥……”   楚征太懂得如何拿捏沈殊了。   即便他人如何提醒沈殊他卑劣的本性,沈殊依旧会在他服软撒娇自我攻击的时刻,选择保护他,坚定地站在他这边。   沈殊永远不会抛弃他。   意识到这点的瞬间,楚征几乎无法遏制自己喷薄而出的占有欲。   这样的沈殊怎么能不独属于自己?   他只能是自己的。   “不是你的错。”沈殊捧着他的脸,一脸正色道:“不要自责。”   他的手颤抖着按在楚征压在他衣物边缘的手上,重叠、温热。楚征的手比他大了一圈,他带着楚征的手掀开衣物往上摸索的动作因此迟钝。   两人面对着面,楚征能够清晰看见沈殊逐渐飞起薄粉的面颊,眼神晦暗了许多。   “……在这里。”   楚征的指尖掠过沈殊的肋骨。隔着薄薄的皮,他能够清晰地感受到下面温热的血肉和震颤的心跳。   坑坑洼洼的缝合伤口历经时间的洗礼,变成了一道虽然愈合却永远丑陋的蜈蚣。   楚征仔细感受着这道因他的恶劣才转移刺入沈殊身体的伤口,喃喃道:“好长,好深。”   “已经好了,不疼了。”沈殊背脊紧绷,“阿明捅的时候就想收手,没有故意捅到底,所以伤得也不深。”   楚征几乎想冷笑。   如果程育明能够捅到的人是自己,一定会毫不留情地整刀没入,才不会因为愧疚收手。   “沈哥……对不起。”   楚征钻进沈殊的怀里,将他的衣物掀起至胸膛。蹙着眉,怜惜地注视着那道陈伤。摩挲着,爱怜又悲伤。   一滴、两滴。   沈殊惊愕地感受着滴落在自己胸膛上的泪水,一低头就对上楚征那双朦胧的泪眼,一时间不知所措。   “小征?”   楚征用面颊去贴他的手背,沈殊的指尖被迫勾过他硬挺的鼻梁和微凉的薄唇。   “……别哭。”   冲击性的美貌和涟涟的泪水,彻底激起了沈殊膨胀的同情心。他温柔地擦去楚征愧疚的泪水,像安慰小孩子那样揉着他的头发。   不知不觉间,两人的姿势已经变成了楚征一手撑在他的脸侧,一手按着沈殊为他擦泪的手,两人小腹相贴,腿脚纠缠。   暧昧的空气蒸腾温度,在两人指尖不断膨胀开来。   沈殊下意识地往后退,却被楚征钳制住下颌,用力地吻了上去。   他的体温很高,拥抱紧密如蛇缠。吻技生涩,但好在持久。暴风骤雨般的攻势下,软舌顶开沈殊紧闭的牙关,和对方单薄笨拙的舌难舍难分地纠缠在一起。   意识到自己被亲吻的瞬间,沈殊的脑袋里一片空白。   但很快,这种无意识就被铺天盖地的惊慌和震惊占据。   “唔……!”   他抬手,抵着楚征的胸膛用力往前推。但对方的力道大得惊人,铁钳似的压得他动弹不得,只能隐隐溢几声闷钝的喘息。   氧气不断被掠夺,颤抖愈发明显,几近战栗。   沈殊迫不得已,只能用力一咬。   血腥味顿时弥散开来。   楚征拉开距离,舌苔上传来的剧烈疼痛伴随着血液的流出变得愈发鲜明。   他俯视着背靠床头板神色惶惶的沈殊,沉默着抬手擦去嘴角的残血。原本有些苍白的嘴唇顿时被艳色沾染,衬得他俊美的面容如同鬼魅。   “小征,你疯了?!”   沈殊喘息着,话都变得含糊。他方才那一下咬得太狠,不仅咬破了楚征的舌头,还咬烂了他自己口腔里的嫩肉。现在满嘴铁锈味,直冲天灵盖。   “我没疯。”   “我们都是男人,你怎么可、怎么可以——”吻他?   楚征无辜道:“这是我的初吻。”   沈殊更气了,他也是啊!   他怎么也没想到,自己无心无力又棋盘纯真的恋爱多年,为未来妻子保留的初吻,竟然在这样的情况下被意想不到的人夺走了……   “沈哥觉得和我接吻恶心吗?还是只是生气我未经允许就吻你?”楚征俯身,又亲了一下他的面颊,挑衅似的,“讨厌我吗?”   “可是,是沈哥自己答应我的——如果到三十岁都没结婚,我就嫁给沈哥做新娘。你今年已经二十九了。”   眼泪说掉就掉。   “难道沈哥已经忘记我们的约定了吗?我全心全意等待这一天已经很久、很久了。难道事到临头,沈哥却要反悔吗?那我可真是被伤透心了。”   “……小孩子的戏言,怎么可以算数?”   沈殊的脑袋很混乱,今天接连发生的一切彻底把他的CPU干烧了。   他并非不重视承诺的烂人,也不觉得和小孩子的约定不算约定——他几乎从不违约。   但楚征忽如其来的亲吻实在太具备冲击性了。当作亲弟弟宠溺养大的孩子,居然对自己具有那样的……心思,这实在太奇怪了!   “可是,不管是不是小孩子的戏言,你既然答应了我,就应该做到啊。”   楚征整理凌乱的腰带,压着沈殊的腿不让他逃跑。   他抬眼,露出一个侵略性很强的微笑:“不可以哦,沈哥不能言而无信。你不是一直教导我要做个信守承诺的好孩子吗?”   “我遵守了承诺,沈哥可不能违约啊。”   沈殊抵着他的胸膛试图阻止下一次黏腻的吻,近乎语无伦次:“这不是一回事,我们都是男人,这不可以……!这不对!”   “有什么不可以?你想就可以。”   楚征强硬地拉过沈殊的手,向下延伸,感受他此刻昂扬的、存在感极强的部分,轻声调笑道:“沈哥,我不是小孩子了。我很清楚自己在做什么,也很明白我最想要的东西是什么。”   他紧紧盯着大脑彻底停摆的沈殊,迫切地想要将自己觊觎已久的珍宝收入囊中。   “我从始至终只想要你。”   手心传来灼热又惊人的、沉甸甸的分量。   沈殊从来没有这么直观地意识到楚征长大成人了,但也因此顿生许多的悲哀。   他对楚征的好,难道都被当成了……   微妙的反胃感泛起,他放弃阻止楚征靠近自己,两手抵着耳朵,喃喃道:“我不想听。”   男人和男人是不可以的。   他不歧视是同性恋的朋友,但这不意味着他自己想成为同性恋。   “不可以的,”他气血上涌,泪水越过眼眶,无声滑落,“楚征,你别逼我。”   楚征的手就按在他大腿内侧,强烈到几乎是明示的意味让他无法忽视。   沈殊哭了。   楚征愣住了。他的记忆中,沈殊有落魄悲伤失意的时刻,但他唯独没见他哭过。   “沈、沈哥?”他慌忙抽了纸,想要擦去沈殊汹涌的泪水,却被对方推开。   沈殊把他按倒在床铺上,然后跌跌撞撞地起身,朝着门口走去。   “沈哥,你去哪?”   “不许跟过来!”他的语气前所未有地强硬,竟把楚征震住了,对上楚征惊愕又受伤的神情,他又下意识地放轻的语气:“……别来找我,我想一个人静一静。”   黑暗中,楚征握紧双拳,小臂青筋暴突。   门被打开的瞬间,他压抑着蓬勃翻涌的情绪,努力拉平声线问:“沈哥又要离开我了吗?”   “……”   “又要丢下我一个人?”   “如果沈哥是觉得同性恋很恶心才这样讨厌我的话,我只是想告诉你,我喜欢的是沈殊这个人,和性别无关。”   “沈哥要去哪?很晚了,外面也不安全。南巷这两天港口有黑道的人械斗,不要去那里。”   楚征缓步上前,小心翼翼又卑微地拉住沈殊的衣角。   “沈哥,我明天还能见到你吗?”   沈殊回头,看着他垂头丧气的样子,心有不忍。但还是狠下心,拍开他攥着衣角的手,冷声道:“……我不知道。”   然后头也不回地离开了。   楚征靠着门坐下,听着门外逐渐远去的脚步声,恢复了面无表情的状态。   方才脸上充斥的渴求、可怜和愧疚,顿时烟消云散。   发展成这样,也在他的预料之内。去A市分公司之前他就调查过沈殊的生平,高中大学的时候都有女生追求他,但他因为自己条件不好全都拒绝了。   可是直男又怎样?他不在乎。   只要沈殊不想着逃离他在的地方,总有一天他会得到他的。   来日方长。   楚征拨通电话:“严青,找人跟着沈殊,别让乱七八糟的人靠近他。”   “是。”   严青效率很高,找的人不断发来沈殊的踪迹。定位、照片、录音,他今夜的所有踪迹都不会超出楚征的监视范围。   楚征靠着墙,二十二度的冷空调呼呼地吹。他看向桌子上小冰箱里存着的冰水,开了一瓶快速喝完,身上的燥热却怎么也无法消退。   胃部泛起火烧般的痛感。   他的慢性胃病从来没好过,但他不在乎。   楚征抬起手,一下一下抚摸着自己染血的嘴唇。他想起过去的某天,沈殊被车厘子的核卡了嗓子,他把手伸进沈殊的咽喉,湿热的口腔立刻包裹缠绕上他的手指。   沈哥比他想象得还要美味。   ……到底要到什么时候,才能得到他的全部呢?   他舔了舔嘴唇。   浓烈的血腥气依旧没有消散,反倒愈发厚重了。   楚征低垂着眼眸,眼神冷冷扫过自己昂扬又沉甸甸的部分。他解开浴袍的腰带,呼吸愈发粗重。   闭上眼睛,沈殊受伤又惊愕的脸缓缓浮现。   白皙的脸,泛红的面颊,无法承受、顺着嘴角流下的夹杂着血丝的涎液。   “沈哥……”   他的腿那么细,好像一用力就能折断。   他的腰那么窄,好像一使劲就能填满。   他的眼睛……   他的眼睛那么澄澈,因为情/动而哭泣的样子,是不是会更加艳丽动人呢?   “我的、沈殊。”   良久,他发出一声满足的喟叹。冰冷的月光落在他细腻光裸的皮肤上,让他的肌理看起来如同顶级大师雕琢的石雕。   “哗哗——”   水龙头快速出水,将浑浊不净的液体冲向漆黑的下水道。   *   顾砚洲抱臂开门,眼下乌青浓重:“……你们公司虐待员工?”   沈殊尴尬地看着他。   云蓁完全联系不上,公司负责对接宿舍的人也已经下班了。他走得急,钱包公文包一个没拿,连手机都没带。   没法找新的酒店住,他在南巷也没有认识的朋友。   ……真是倒霉透顶。   “对不起,顾砚洲。”沈殊低头,“可不可以让我在这里借住一晚上?”   作者有话说:   大薯浅尝了一下沈哥:好吃好吃还想吃555   沈哥:(大惊失色)男同你不要过来啊!   小顾:……大半夜找我接盘?(误 第23章 一记耳光   顾砚洲睡觉时间不固定。今天和他重逢的时候,沈殊就从他眼下的乌青和略显憔悴的面容,看出他最近又昼夜颠倒了。   此人虽然生得高大,实际上却弱不禁风,一场流感就能把他重创在床休养半个月,熬夜久了身体自然很容易虚。   沈殊给他当助理时,有事没事就爱给他熬点补汤。虽然不知道有没有用,至少味道不错,顾砚洲从来没拒绝过。   这下半夜惊扰,顾大少爷又有起床气,没劈头盖脸地骂他就算素质进步了。   他也不苛求太多,态度软化求收留,只希望顾砚洲能看在他以前鞍前马后那么久的份上,勉强帮他一次。   沈殊鼓起勇气,又说:“打扰你休息很抱歉,我可以做些什么作为补偿吗?”   “补偿。”顾砚洲大手撑在门框上,垂眸细细思考了一番,像是在认真咀嚼这两个字所包含的内容,“没想好,先欠着吧。”   他侧过身,大发慈悲地放沈殊通行。   “给我热杯牛奶,有点困了。”   ……哦,原来还没睡,不是中途被他吵醒。   实在太好了。   沈殊松了口气,依照顾砚洲的习惯,从鞋柜的角落里翻出一次性拖鞋换上。洗了手,便热起牛奶来。   微波炉“叮——”地一声跳掉后,沈殊才发现顾砚洲不见了。   端着牛奶在并不熟悉的别墅里转了一圈,终于发现他蹲在画室里,频繁摆弄着眼前的雕塑和参照物。   房间里悬挂着冷色吊灯,灯光落在他的红发上,给发梢染上一层轻薄的蓝,倒显得原本明艳的气质变得有些忧郁了。   沈殊了解顾砚洲画画时讨厌被人打扰的秉性。便蹑手蹑脚地靠近茶几,把热牛奶放在上面。然后雕像似的杵在顾砚洲身后,安静地等待他完成工作。   顾砚洲半蹲着,像是中世纪油画里屈膝为情人献上吻手礼的骑士。英气的眉宇蹙着,像是在纠结什么很重要的东西。那双深蓝色眼眸盛着些许道具蜡烛泛出的黄光,亮晶晶的,宝石一样。   ……他妈妈好像是瑞典人来着。   沈殊神游,想起曾经流传在同学间关于面前这位风云人物的传闻。   顾砚洲在调色。   一次、两次、三次……   统统不满意,耐心地重来数次还是不行,最后叹着气把调色盘扔回了托板上。   “咚!”   吓得沈殊一个激灵。   “你站在这里一动不动干嘛?”顾砚洲注意到他陡然急促的呼吸,这才慢条斯理地转过头,目光从下而上地打量他,“我没让你罚站啊。”   沈殊有点无语:“我知道。但你画画的时候不是不喜欢被别人打扰吗?我记得大学的时候,你在画室里画画,旁边有个穿背带裤的男生一直在和朋友叽叽喳喳地聊天,你气得摔了东西就直接走人了……”   东西还是他收拾的,看起来轻飘飘的画架和小马扎真的很重啊!   顾砚洲愣怔一下:“那么久远的事情你还记得?我都忘了。”   他低头,看了一眼自己沾着些许颜料的手。又侧目,看向沈殊斑驳肿胀却白皙得惊人的脚踝,忽然眼睛一亮。   “喂,沈殊。”   “怎、怎么了?”   沈殊一听他这语气,就知道大艺术家又有什么惊世骇俗的灵感了。可每次顾砚洲一有灵感,被折腾遭殃及的就是他……顿时瑟缩起脖子。   “你,过去,躺在沙发上。”顾大少爷开始发号施令,毫不客气,“配合一下,不收你住宿费。”   沈殊闻言,只能一步步视死如归地走向铺着红丝绒毯子的真皮沙发,姿势僵硬地躺了上去:“这样?”   “嗯……不太对。”   顾砚洲端起牛奶喝了一口,忽然眯起眼睛:“你放了一块黑巧?谁教你这么做的,我最讨厌牛奶里放巧克力了,你忘了?”   而且他刚刚思考配色的时间太久,牛奶都放温了,沈殊也不出声提醒他。   他讨厌一切温的饮料。   无论是咖啡、奶茶、茶还是牛奶,冰饮和热饮味道都很好,唯独夹在中间的温饮难喝到令人发指!到底是谁在喜欢喝温的饮料?   顾砚洲果断放下杯子:“你给别人热过牛奶了?”语气简直像是发现恋爱对象出轨开房记录的哀怨正宫。   沈殊尴尬地看着他,声音都矮了下去:“抱歉啊,顾砚洲。我把你的喜好和我妹妹的弄混了……她也喜欢喝牛奶。”   沈芊芊得了罕见的血液病这事,顾砚洲大学时就知道了。沈殊提前向他透支过几次工资,就是因为急需医药费。也没瞒着他,他一问就全盘托出了。   “……哦。”   顾砚洲顿时偃旗息鼓,那双漂亮的蓝眼睛从沾着奶渍的咖色杯壁里挪开,直勾勾地落在沈殊身上。   “你把领子拉开点,不然这个角度看,衣褶的走向太丑了。”   沈殊身上穿着的还是酒店的浴袍。胸口没有纽扣,只有拦腰一条不算粗的绑带勉强支撑衣物松散,阻止皮肤全然外露。   他局促地拉了两下,衣领顿时敞开许多,露出线条优美的锁骨和瘦弱的胸膛上部来。两点隐匿在衣襟投射的阴影里,看不清楚。   顾砚洲的目光赤裸又锋利地从他身上扫过,从头到脚,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   这是他作为创作者的天性,却让沈殊有些不适、坐立难安。   他不是第一次给顾砚洲当模特。   油画系僧多粥少,模特很难约,即便提前预约,偶尔还是会遇上模特临时有事爽约的情况。   每当这时,顾砚洲就会独裁地把他塞进各种稀奇古怪的衣服里,让他保持稀奇古怪的扭曲姿势长达两个小时。   印象里最奇怪的一套衣服——不,那几乎都不能被称之为衣服,只是几条百合色的粗布条围着身体草草绕了几圈,险些连关键部位都挡不住。   沈殊观念很保守,难得不谦恭顺从,而是梗着脖子和顾砚洲抗议。对方有些惊异于他的坚持,才勉强妥协,让他把觉得不合适的地方都裹好,他画的时候修改一下。   当时沈殊背对着顾砚洲修改糟糕的衣服,距离很远,但还是听清了他嘟嘟囔囔的内容:“我又不是没画过裸体,你那么在意做什么?又不会对着你的身体起反应。”   裸体!   沈殊现在想起来脸都发烫,恨不得这两个字被从他的记忆里统统删掉。   ……这样的艺术对沈殊来说为时过早,几乎是地狱级别的酷刑。   不堪回首的回忆忽然涌起,夹杂着时不时闪现的、楚征压在他身上时野性又强侵略感的眼神,沈殊几乎被诱发PTSD般猛地坐起身,下意识把衣服裹得紧紧的。   被打断了起草过程的顾砚洲不满地插起腰:“……怎么了?”   他本来都要睡了,被沈殊一通搅和,彻底没了睡意。好在看见他就产生了新的灵感,倒可以为这幅搁置许久的画增加些许崭新的内容。   现在又被骤然截断流程,不上不下,浑身难受。   “可不可以不画了?”沈殊被房间里的冷空调吹得直打哆嗦,“我今天有点……总之,状态不好,也很累了。”   “刚刚开门的时候我就想问……”   顾砚洲迈开长腿走向他,半边的膝盖压在沙发边缘,抓起沈殊一边的小腿往自己的方向用力一扯,指腹摩挲着那些斑驳的红痕:“你这伤是怎么回事?”   越是仔细端详,越是看出猫腻。   “崴伤可以是你自己不小心摔的,可这指痕又是谁的?总不能是你自己捏出来的吧。”   语气里已经含着些愠怒的味道了。   这是顾砚洲生气的前兆,沈殊顺毛他无数次,早就摸清了他发脾气的规律。   按照以往温和的为人处事,他是必然不会和顾大少爷起正面冲突的。   可就在这个瞬间,不知为何,沈殊忽然萌生了一股破罐子破摔的冲动,愈发不可收拾。   “和你有什么关系?”   沈殊抽回自己的腿。   顾砚洲还是老样子,总是把他当下人——或者说,地位完全不平等的人差遣。一两次还好,次数多了总还是会不快。   他真的没办法忍受顾砚洲的烂脾气了,待在他身边简直度日如年!   热血上脑,沈殊心想:哪怕现在出门睡大街、睡车站,他都不想在这里继续待着了。   之后的工作之后再说,他此刻只想立马走人!   “为什么和我没关系?我是你的雇主,自然得了解清楚你所有可能影响工作的因素。”   顾砚洲紧紧钳着他的脚踝不让他逃离沙发,力道之大,已经压得沈殊疼得喘气冷嘶了。   “还知道疼?”不知为何他越来越生气,红发微微晃着,语气也越发尖锐:“我看你那么喜欢罚站,还以为你不会疼呢。”   “放开!”   “不放。除非你告诉我原因。”   顾砚洲为什么总在一些莫名其妙的地方钻牛角尖?非得和他犟这一轮吗?他腿脚怎么样和顾砚洲半毛钱关系都没有!   “这人还给你的瘀伤上了药酒。这么关心你,怎么舍得让你深更半夜穿着浴袍无家可归?”   顾砚洲愈发咄咄逼人,他敏锐地察觉到了第三人的存在。像是在自己的狩猎场里发现了其他猛兽的标记,而被激怒的野虎一般。   可这无疑踩中了沈殊最大的雷点。   他根本还没能从和楚征的纠缠越界里冷静下来,今晚发生的一切都太具冲击力,打得他措手不及,压根招架不住。   顾砚洲轻视的态度加剧了他的不适感,像是正有几万只蚂蚁在他背上攀爬啮咬。   “你放开我!我不住了,我现在就从你家滚蛋——”   沈殊唯一能够确认的事情是:经历那么多次羞辱和蔑视,居然还能对顾砚洲保有一丝期待的自己,才是彻头彻尾的大傻瓜!   “休想。我家是你想来就能来,想走就能走的地方吗?又不是旅店。”   推搡之间,沈殊一抬手,不小心扇了顾砚洲一耳光。   “啪!”清脆响亮的一记响。   顾砚洲被打得侧过头去。伴随着瘙痒般的细微疼痛,面颊迅速翻起火烧的红痕。他像是无法理解方才发生的事情一般,错愕地睁大眼睛。   他过往的所有记忆里,沈殊即便闹别扭、不开心,也从来没有这样粗鲁地对待过他。   可现在……   居然因为一个不知道是谁的第三人,即便滚去流浪也不愿意透露他的信息,还狠狠扇了他一耳光?   作者有话说:   大薯:(皱眉冷笑)哪来的野小三骂正宫是小三,能不能有点自知之明。   顾少:(不满抱臂)神经,不被爱的才是小三,而且是我先来的。 第24章 “楚征,张嘴。”   可顾砚洲还没来得及口出恶言,就被沈殊不断滴落的泪水彻底打得哑火了。   “你打的我,你哭什么?”   他只觉得匪夷所思,连带着钳制沈殊的力道都小了不少。沈殊躲避他的视线,低着头,眼睫毛被泪水打湿成一缕一缕的,面颊泛着不健康的红。   顾砚洲只看见沈殊哭过一次。   这样描述并不恰当,更准确的说法应该是:见证过一次他流泪后红着眼睛平静情绪的瞬间。   大概是接到了医院打来的电话,一个人呆呆地蹲在画室外走廊的角落,盯着地上五彩斑斓的瓷砖出神。   手里攥着打湿了一小片的餐巾纸——快餐盒里剩下的劣质纸巾,顾砚洲擦嘴都嫌档次低。可沈殊每次都不会直接丢掉,而是节俭地存放起来,时不时拿出来用。   靠着自己的天赋早早实现财富自由的人,是不懂也难以共情三文钱难倒好汉的悲哀的。   他想,沈殊如果缺钱,他给就好了。这样他就不会哭了吧?   那张脸还是笑着更好看。   顾砚洲想起最极端时把自己饿得快变成纸片的沈殊,顿时觉得手里握着的脚踝都变得单薄冰冷了。   沈殊比以前圆润了些,但还是瘦。恨不得风一吹,就把他刮走了。   顾砚洲有点烦躁,不知道该怎么办。直觉告诉他沈殊在来这里之前,肯定遇到了什么不太好的事情。   但对方咬死不肯说,他总不能撬开他的脑袋看看事情的经过吧?   “……算了。”   顾砚洲最终松手,拉开距离,有些仓皇地起身,红发在步履迈进时晃动如火。   “客房没上锁,你去睡吧。”   临到门口,又顿住脚步,唇缝里挤出一声细若蚊蝇的“晚安”。   沈殊在画室里呆坐了许久,像是在清理大脑的缓存。   过了一会儿,才晃晃悠悠地起身,走向罩着薄布的画架。这些画还没来得及装裱,只能这样临时放置。   他捏着白布边缘小心翼翼地提起,却对上了一张熟悉的脸。   目光掠过画板上方夹着的照片,才后知后觉那是大学时期的自己!   大约是某个飘雪的冬季,临近春节,他裹着丑陋的旧羽绒服站在顾砚洲的阳台上剪窗花,屁股上还缝了个小小的太阳花贴补不知什么时候刮出的小裂口。顾砚洲忽然叫他,他回过头,又懵又呆的神情被索尼a1清晰地记录下来。   “……”   画的笔触很新,是近作。   这么多年没见,沈殊几乎彻底从顾砚洲的生活里消失了。对方究竟是抱着怎样的心情翻出这张多年前的照片,把它画成油画的呢?   翌日中午。   顾砚洲起床的时候,已经日上三竿。路过客房时,他下意识挪开视线。   沈殊昨晚异常的眼泪落在他手背上的感触,犹如火烧。   那感觉说不上担忧、愤怒还是莫名其妙,但总让他心焦。   ……沈殊是不是还在睡觉。   这样想着,顾砚洲漫步走向餐厅。   他常坐的座位上摆着一份西式早餐:烟熏火腿滑蛋可颂,搭配圣女果生菜沙拉,半分粒粒剥好的玉米装在白瓷盘子里,旁边摆着没加巧克力和牛奶的黑咖啡。   沈殊做的,和许多年前每个平平无奇的早晨一模一样。   餐盘下压着一张皱巴巴的便签纸,像是从他揉碎的废画稿边缘撕下来的。   【昨天打了你很抱歉,我情绪有点糟糕……不知住宿费是多少,我的微信是SS0624,请添加好友,告知我具体数额,我会全数支付的。】   熟悉的娟秀字迹。   公事公办的语气。   顾砚洲面无表情地把便签纸攥成团丢进垃圾桶,顺便把对方精心制作的早餐一起倒了上去。   他才不加。   *   总部。   “……你昨天去哪里了?我都联系不上你。”   沈殊在大厅逮住了姗姗来迟的云蓁,无奈问道。   他昨天身无分文、只能在大街上求路人借手机给他登录QQ联系熟人。云蓁分明显示WIFI在线,却完全无视求助信息,他才不得不去找顾砚洲的。   “啊,这……”云蓁这才急急忙忙地从公文包深处翻出手机,“怎么没电了?”   这很不对劲。   资深社畜,哪怕再累,睡前都会记得给手机充上电,以免第二天发生来不及上班的惨剧。   云蓁怎么会犯这种低级错误?   沈殊抬头,视线从对方的脖颈扫过。不看不要紧,一看吓一跳:几个深红色的吻痕密集地顺着他的咽喉往下深入,非常少儿不宜。   云蓁察觉到他的视线,轻咳一声。迅速理好蓬乱的领口,那些痕迹便都被掩盖在白色的衬衫之下了。   “对不起啊,沈殊。这次算我的,下班请你吃饭好不好?”   “你……”沈殊欲言又止,他那点微弱的火气顿时烟消云散,“我不是在怪你,帮我不是你的义务。只是,纵欲过度实在有点……不太好,你注意身体。”   天啊,云蓁的女朋友是不是有点太狂野了?可之前没听他说过女朋友的常住地是A市啊。难不成是隐秘的异地恋?云蓁在公司里还挺受欢迎的。   “不是对象。”   云蓁拍拍沈殊的肩,示意他上电梯。电梯里实在拥挤,云蓁凑便在沈殊耳边,轻声说道:“炮友罢了,你不要在意。我之后不会因为这个再耽误正事了,放心。”   沈殊:……行吧。   交接工作忙碌又充实。对接工作的负责人是个年轻女孩,也姓沈,工牌上的名字是沈招娣。   两人熟悉起来之后,她笑着对沈殊说:“你叫我沈峰吧,我这个周末就要去改名字啦。”   原来,她出身偏远山区的农村。本来都要被爸妈卖给大她十几岁的男人做老婆了,是她自己争气考上当地的女校,又因为成绩优异得到了助学金,才能够考到大城市来改变命运。   “我之所以努力竞争来楚氏集团工作,是因为当时给我付助学金的姐姐,就是集团的大小姐楚望舒。”   沈峰很憧憬未来的生活。她说,希望能为改变自身命运的贵人做些什么。改名字也是觉得原来的名字太烂,配不上她光辉灿烂的人生。   峰者,高山也。   沈殊自己家庭条件也一般,自然理解寒门出身的人想要过上理想中的生活是多么不容易的事情。   他于是把自己的下午茶点心分了一半给沈峰:“‘我生来就是高峰而非溪流’,这话特别好,也特别适合你。真心祝愿你前程似锦。”   “哈哈,借你吉言!”   两人又闲聊几句,气氛愈发融洽。   忽然,沈峰的手机响了。她低头查看工作群里的消息,再抬起头时,眼睛里带上了些许担忧:“沈殊,你上午提交的文档好像有点问题。”   “嗯?”   沈殊很意外,他检查了很多遍,确认没有纰漏才谨慎提交的呀。   “总监说有几个地方你没写明白,让你上楼去他办公室单独讨论一下。”沈峰的表情一言难尽,“刘总监脾气有点火爆,但人其实还可以。你千万别在意他说的难听话啊。”   沈殊怀着忐忑的心情,抱着文件夹踏入刘总监的办公室。   奇怪的是,椅子上没有人。   “咳咳咳……”   沙发上却传来一阵急促的咳嗽声。   沈殊转过头,就看见楚征红着脸躺在宽大的沙发上,裹着鹅黄色的毯子,时不时剧烈咳嗽几声。   沙发前的小茶几上,除了刘总监的蓝田玉摆件,还有零零散散的药和一杯抿了几口的热水。   楚征生病了?   他为什么会在刘总监的办公室里?   “沈哥……?”   沙发上已经烧迷糊了的楚征喃喃开口,病得都动不了,还下意识地向不远处的沈殊伸出手。   晃动几下,又可怜巴巴地抓空。   “我烧糊涂了……沈哥怎么会来看我……”   沈殊张张口,想说些什么。但话还未出口,刘总监就推开了办公室内自带的休息室的门,急促道:“小楚总,我找到特效退烧药了,在——”   他的目光落向杵在半道的沈殊,语气一下子没了那股殷勤劲儿,冷淡了许多:“你是沈殊吧。”   “是。”   “我现在正忙着,你先坐着等一会儿。关于那个方案……”   他草草提了几点沈殊的问题,又转向躺在沙发上的楚征,温和道:“小楚总,小楚总!先醒醒,把药吃了吧。”   沈殊看着病得傻乎乎的楚征,想起昨晚总统套房过冷的空调。再配合楚征眼下吓人的乌青,得出了一个合理的猜测:   楚征该不会一晚上没睡,净吹冷风了吧?   “叮铃铃……”   刘总监手忙脚乱之际,手机铃声又响了起来,是严青打来的电话,说临时有紧急会议,叫他必须立刻去参加。   刘总监两难之间,眼神忽然锁定沉默的沈殊。把温水和特效感冒药往他手里一塞,命令道:“你先照顾好小楚总,等我回来。”   官大一级吓死人。   刘总监又匆匆离去,完全不给沈殊拒绝的机会。   他只能叹着气走向楚征,坐在他身旁,扶着对方滚烫的身躯,试图把药喂下。   “楚征,张嘴。”   无论沈殊怎么耐心温柔地哄意识朦胧的楚征张嘴,他都不肯,只是扭着头躲开抵在唇边的药片。   “不要,药好苦、好难吃……”   沈殊急了,手下传来的温度烫得吓人。再不好好吃药,楚征真要烧傻了。   无奈只能伸手硬掰开楚征的嘴,指尖抵着他血色过剩的薄唇,撑开一道狭小的缝隙,把药片塞了进去。   “乖,吃了药,病就会很快好了。”习惯性地戴上哄孩子的腔调。   沈殊想抽出手指去拿温水,却被楚征轻轻咬住指尖,缠人地不愿放开。   “好苦啊。”他喃喃,“我最讨厌吃药了……不管是胃药,还是退烧药。我想要一颗水果糖,只要我乖乖照做指令,沈哥就会奖励我最好吃的味道……”   楚征湿漉漉的眼睛紧盯着沈殊慌张的双眸,瞳孔却涣散到近乎失焦。   他显然已经神志不清了,迷迷糊糊地把沈殊的手指含得更深,柔软的舌卷着纤细的骨节,仿佛是将它当作糖,想要一口吞下去似的。   “沈哥,我想……”   作者有话说:   绿茶腹黑1泡老婆招数(其一):装病,当然也可以是真病,突出一个“我好娇弱啊QwQ”   AND一看小沈哭了就心软的顾大少爷:别哭了,命都给你(不是 第25章 “礼物还是惩罚?”   “短暂的陪伴到底是礼物还是惩罚?”   海外留学时期的某个雨天,楚征的室友江予淮忽然这样问他。   窗外雨声淅淅沥沥。   楚征有些意外,江室友沉默寡言,经历和他相仿:被位高权重的父亲器重,送出国深造,等着回国继承家业。   留洋的国人大多在早期无法融入外国人的集体,只能抱团取暖。但熟悉环境之后,也有不少会和异国友人相谈甚欢,半夜出去轰趴蹦迪,闹到凌晨才烂醉回来。   楚征不喜欢烟酒气,江予淮也不喜欢。正是因为讨厌的东西相同,又都不是真正能够忍受孤寂的人,才会成为室友。   ……话虽如此,江予淮也并不时常和他对话。大部分的时间都闷在房间里,或是在阳台上浇花。   那株紫色的桔梗好像是别人送他的。他很爱惜,不让任何人碰。   所以,主动和他搭话还算是破天荒第一次。   江予淮到底是抱着怎样的心情问他这个问题的,楚征不得而知。他只是敏感地察觉到他们是同类人,心里惦念着一个或许永远都无法触及的存在。   “我不知道。”楚征这样回答,“但我可以问问我认识的人。”   同父异母的小妹楚望舒是个博爱滥情之人,从初中开始就没断过男朋友,但又在性缘关系上格外通透,或许会是个好的问答对象。   江予淮难得点了不刺鼻的薄荷味女士烟,点点头,等他拨通电话。   “短暂的陪伴究竟是礼物还是惩罚?”楚望舒的声音被电波畸变,显得缥缈虚幻,“我觉得……如果不贪心,就是礼物。如果欲壑难填、过分期待,就是惩罚。”①   ……惩罚?   楚征高烧中,脑袋晕乎乎,眼睛还是紧紧盯着面前靠近他满脸担忧的沈殊。   或许是吧。   他微微阖眼,舌苔温柔地扫过沈殊指腹边侧的茧。在沈殊感到被冒犯之前,忽然松了口。   手指抽离温热的口腔,拉出细细的银丝,落在他一丝不苟的领口上,氤氲出一小点不明显的湿痕。   但只要能再见到沈殊,等待的煎熬又怎么会成为惩罚?   他只不过和中学时的自己一样,知道沈殊会在周末回到孤儿院,便会从礼拜一清晨睁眼开始就在期待再见。   在此期间积蓄的所有不满、郁结和愤懑,都会在沈殊朝他张开怀抱的瞬间化作充沛的喜悦。   他会抓住短暂的礼物,直至将它的存在变为永恒。   沈殊慌忙地从茶几上拽了几张纸,擦拭湿漉漉的手指。   虽然楚征又在他面前装傻扮无辜,可到底被对方高热的口腔温度吓到,担心他生病的心情压过心理上的别扭感,促使他端起温水,抵着对方发红的嘴唇喂了进去。   楚征没动了,乖乖地靠在沙发上,正襟危坐,像是最乖巧的小学生。   沈殊忍不住问:“你冷不冷?”   楚征呆呆地颔首。   沈殊叹气,把空调调到26度。然后按着对方的脑袋压在沙发上,拽了抱枕垫在他的脖颈下,又把毯子掖好。   “你先睡一会儿吧。”   他低头看表,想坐去远处的木凳子上。刚迈开没几步,就被楚征拉住了手腕。   “沈哥,别走……”   声音低小如幼犬呜咽。   还能怎么办?   沈殊无奈地就近坐下,任凭楚征紧紧攥着他的衣摆。   好像这样一个简单的动作能给予他庞大的安全感,楚征的嘴角微微勾起,露出一个傻乎乎的、小孩子一样的笑容,便沉沉睡去了。   刘总监散会后就往办公室走去。按了电梯,橙色提示灯跳动,他抬手擦去额角的虚汗。   空荡荡的电梯里只有他一个人。   他想起严青那张充满威严的脸,还是有些后怕。   早就听闻严秘雷厉风行、手段狠辣,没想到百闻不如一见。短短一个会议的时间,就敲定了针对竞争对手的对策,条条看得刘总监直流冷汗。   太狠了。   但这还不是他心惊的原因。   散会后,严青留下他,说要单独谈谈。刘总监本以为是自己负责的部分出了纰漏,却不料严青换上一副温和的神色,拍了拍他的肩,嘱托道:   “小刘啊,你要多多关照新人。他们刚来磨合难免会出岔子,你作为前辈当然是要多多担待,你说是不是?”   新人?   他负责的部门都是干了三四年的老油条,哪来的新人?   转念一想,哦,是分部派来磨合新项目的那帮子人。原本负责的都是些边缘工作,不知道为什么摇身一变飞升重工项目组核心了……   等等。   玄机好像就在这“不知道为什么”里。   “我明白了。”刘总监向着严青连连点头,“我会多多关照的。”   ……敢情是有铁饭碗关系户呀。   项目的负责人是个姓云的年轻人,难道是他?   看起来确实八面玲珑,裴回离职前也和总部打过招呼,给了个可以提拔的人员名单,里面好像有他。   接触下来能力确实还可以,就是人有点过分殷勤,太会来事,反倒显得不够真诚。   电梯停在他办公楼的楼层。刘总监把擦汗的手帕叠好,放回口袋里。   小楚总还病着,躺在他办公室里呢。   说来也奇怪,虽然先前继承人战时他站队楚征,确实为楚征提供了一些帮助,但毕竟不是核心圈的亲信。   今天小楚总忽然来找他谈项目,在有更优人选的情况下,这样好的一张饼偏偏落在他头上……   事出反常必有妖。   他转动门把手,一开门,就看见楚征安静地躺在沙发上、手还紧紧攥着沈殊衣袖不肯放的场景。   ……等等?   刘总监立刻察觉到二人之间过分亲密的氛围,飞速进入头脑风暴。   原来眼前这位长相清秀、存在感不高的新员工,才是隐藏的真大拿。   “沈殊,照顾小楚总辛苦了。”刘总监立刻转圜态度,笑道:“其实叫你来也不是什么大事,新人做文件出瑕疵是常有的事。我们公司有单独的办公软件,我叫招娣给你装一份,你用那个做,效率和正确率会更高一些。”   沈殊看着他,有些不明所以,但还是点点头:“好,谢谢刘总监。”   真奇怪,他还以为要被骂……都做好准备了,刘总监的态度怎么忽然变得这么友善?   “你先下去休息吧。”刘总监把一张卡递给沈殊,“你们从分部来总部磨合也辛苦,今天晚上就带着团队成员去三层食堂吃顿好的吧,我请客。”   迎着被热情递过来的卡,沈殊也难推辞。和刘总监交流一番工作上的内容,就安静地推门离去了。   下了楼,一进办公室,沈峰就紧张地看着他:“怎么样?没挨骂吧。”   先前有个名校博士毕业的小伙子来实习,犯了错被刘总监劈头盖脸一顿骂,哭着从消防通道跑下来,当天就辞职不干了。   她很紧张,沈殊挨骂她心里也不好受。   “没骂我。”沈殊把刘总监的话原封不动地向沈峰复述了一遍。   沈峰啧啧道:“真稀奇,太阳打西边出来了?三层食堂是管理层专用,自助餐,比一二层的员工餐厅豪华多了,听说每天都有澳龙鲍鱼……”   沈殊耸耸肩。gzhbiss   说起来,先前楚征和他约好了每天一起吃饭。但现在病成这样,今天应该是不行了吧?   “沈峰,你有想吃的吗?带你一起去。”   “叫我小峰吧!”   “好,小峰……”   云蓁从后面揽住沈殊的脖子,佯装愠怒道:“聊什么呢,吃好吃的不带我啊,有了新欢就不顾旧爱了?负心汉。”   “戏真多。”沈殊无语又好笑,“本来就是要叫上大家一起去的。”   小峰被云蓁逗得哈哈大笑起来,眼睛笑成漂亮的月牙。   同事里有人开玩笑:“沈哥让我抱抱大腿吧!”   “就是就是,我也要!”   沈殊笑着回应,心里却隐隐有些不安。   刘总监这样做,总觉得太……简直像是在讨好他一样。   可他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小员工,有什么值得刘总监讨好的?   难不成是因为楚征?   可他从来没有来过南巷,A市的同事,包括关系很好的云蓁在内,都不知道他和楚征的往事,刘总监和他如此疏远,又如何能得知?   应该不是。   那就只能是因为他人其实挺好的……吧。   *   晚餐时间。   天色渐暗,食堂里的人却不少。大家习惯了九九六加班,没多少人真在五六点就下班回家的。   沈殊放了牌子选定位置,拿托盘去选菜。返程时还未走近桌子,就听见不远处一阵骚动。   “小楚总来了……”   “是小楚总!”   “他可挑剔了,不是只吃专厨做的菜吗?今天怎么会来食堂……”   即便身旁窃窃私语的人已经把声音压得很低了,沈殊还是听得明明白白。   他硬着头皮穿过人群回到自己的位置上。   座位都是放牌子确定的,就算想换座位,也得先回去拿牌子。   “晚上好,沈哥。”   经过一下午的休息,楚征病态的脸色好了许多,但还是透着点蔫蔫的意味。他朝着沈殊纯良地笑,修长的手却牢牢压着沈殊选座位的牌子,不容挪动。   “我遵照约定,来找你一起吃饭了。”   作者有话说:   ①这个回答不是我原创,是网络回答。出处在哪我翻了好久没翻到……标注一下。   ————   大薯:每个偏执扭曲的、擅长墙纸爱的长佩1都会在人生低谷遇见独属于他的心软的神。   江室友:……(恶友の无语凝噎)   ————   宝宝们如果有多余的海星可不可以投喂小比一点QwQ 满5000海星我会加更的!>3< 第26章 日思夜梦(正更+5k海星加更)   气氛顿时紧张起来。   几个很会看眼色的同事端起盘子和牌子逃跑似的火速撤了。   沈殊想留人都不知道该怎么措辞,只能以祈求的眼神盯着最后的救命稻草。云蓁最终没有挪动餐盘,而是坐在他旁边若无其事地吃起饭来。   楚征的态度很友善:“你们聊你们的就好,一切照常,不用顾及我。”   云蓁面上笑笑,心里却想:小楚总还真是张口就来。   不管是谁,非工作时间和领导坐一桌都会觉得局促不安吧?   到底心眼得大到什么程度,才能真的把领导当空气啊……   但看着沈殊不太好的脸色,他还是主动挑起话题,试图缓解尴尬的氛围:“之前人事那边没能安排好的宿舍,今天已经准备好了,我一会儿带你回去。是附近的金色花园小区,环境还挺不错的,两人一间,我和你是室友。”   他想了想,又补充道:“我俩住的那间,楼下有个女孩子养狗,萨摩耶,白白的特别可爱,你肯定喜欢。”   “萨摩耶?”提起小狗,沈殊的状态逐渐松弛下来,“真好啊……我以后也打算养狗呢。”   “那女孩子人挺不错的,我和她聊过几句。哦,对了!她也是D市人,你俩是老乡呢。”   楚征只是慢条斯理地切割着面前五分熟的牛排,仔细聆听对面二人的闲聊。   他好像真的只是来找沈殊吃饭的。   气氛古怪的晚餐并没有持续多久。临近收梢的时刻,云蓁接了个电话,就面色不善地出门去了。   直到他的背影彻底消失,楚征才压低声音笑道:“原来沈哥喜欢小狗。”   “……小动物都挺喜欢的,最喜欢小狗。”沈殊纠正。   “要去散步消消食吗?我有话想和沈哥说。”   得了,这才是楚征的真实目的。   沈殊点点头,慢慢起身。该处理的问题怎么拖延都不会消失,还不如干脆一次性解决为好。   于是端着餐盘走向回收处。   *   总公司的选址比起其他集团较为偏僻,在北郊的园区。   据说,老总楚霆当年就是看中了这块地皮的升值空间,才一意孤行在这里建造楚氏集团的新大厦。   现在回望,他的目光确实长远。三十年间这里的开发日新月异,光是地皮的价格就翻了好几番。   也正是因为原先孤僻,开发不足,周围还留存着些旧式的小公园和河道,供人休闲时游玩。   “对不起,沈哥。”   温热的晚风一吹,楚征就不受控制地咳嗽了几声。沈殊下意识去看他的脸,才发现他的眼圈都红了许多。   “昨天晚上……我情不自禁,吓到你了,真的很抱歉。”   沈殊往前面走了几步,不着痕迹地挡住逐渐起势的夜风,轻声问:“……什么时候的事?”   “沈哥是想问我什么时候喜欢上你的吗?”楚征苦笑,“不知道。等反应过来的时候,就已经喜欢上了。”   “然后……在日复一日的等待里,喜欢悄然变成了爱。”   沈殊不敢回头去看楚征此刻的神情。他知道对方一定正目光炯炯地凝视着自己的背影,偏灰的眼瞳里满是受伤的神色。   这样的眼神,他曾经对上过无数次。   楚征和别的孩子起冲突却孤立无援时,在学校里交不到朋友只能做独行者时,得不到他的关注就躲在花房里发呆时……   却唯独这次开始感到怯懦。   炽热的情感,绝非笑谈可以一笔带过。他明白真心不易,更不该随意忽视践踏。可又……   他总是对弱小的孩子没辙。   “沈哥知道吗?其实一开始,我也不太分得清依恋和爱。或者说,当时年纪太小,压根无法思考这些深奥的情感究竟意味着什么,哪怕叫嚣着要和沈哥结婚,也只是觉得……和沈哥待在一起很开心,想一直这样过下去而已。”   “我承认,我嫉妒一切靠近你的人,讨厌他们和你亲密,讨厌你对他们笑,更讨厌自己因为他们被你忽视。”   楚征伸手,小心翼翼地钩住沈殊的一根手指。力道之轻柔,像是害怕下一秒就被无情甩开。   “爸妈都不要我,没人喜欢我,只有沈哥不一样。那个下着雪的灰蒙蒙的冬日,12月14日,我记得很清楚……沈哥温柔地接纳了我,给予我安身立命的一隅。”   “你对我来说,是最特别的。”   沈殊被他循循善诱的话勾着想起初见时雾霾阴沉的下午。   即便现在的他早已知道小楚征并非在他面前表现得那么纯良,甚至说得上是坏心眼、总在伤害他人,可还是因为记忆里果断离开孤儿院的窦女士的背影和团在铁门旁瑟缩的小豆丁剪影,而迅速变得心软了。   被抛弃,于任何人而言,都是极大的痛苦和折磨。   沈殊宁愿大多数的孩子不懂,也一辈子不用经历这种痛苦。   “……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发觉自己的本心的呢?”   楚征停下脚步,路灯照在他宽而挺拔的肩上,镀上一层朦胧的金粉,衬得他的身影愈发寂寥。   “大概是我中学时第一次梦遗吧。”   他就这样平淡地讲出了那个对沈殊来说有些烫嘴的词。   正常的生理反应,荷尔蒙迸发的年纪,极易产生的性幻想。   但追根溯源,性幻想产生的原因是……喜欢。   无论是生理还是心理层面萌生单纯的爱意,抑或是二者均有。   不知不觉间,楚征的手粗蛇一般缠绕上沈殊的手腕,牢牢圈紧。   他低垂着眼眸,睫毛在眼睑处投射下浓黑的阴影,微微颤动。   “沈哥,你还记得自己的第一个性幻想对象是谁吗?你喜欢她吗?如果有的话,大概就能够理解我的心情了。”   楚征说,那个闷热黏腻的清晨,他迷迷糊糊地从睡梦中惊醒,发现被褥衣物湿了一片。   旖旎的梦境在他逐渐成长的身躯上留下灼烧般的余热,心跳失速,面颊绯红,心中像是正燃烧着一团永不熄灭的火。   羞耻,惊慌,又庆幸。   只能先躲着姑姑和别的孩子,找了个空盆迅速把衣服手洗了,晾在没什么人经过的后院。   从那之后,他便时常梦见沈殊。以至于躲着大家洗衣服的流程都变得轻车熟路,面不改色了。   “……庆幸?”   “是啊,庆幸梦遗的对象是你,也只有你。”   楚征全然没有自己说这样的话是在性骚扰的自觉,只是眼神诚恳地注视着沈殊。   “这样的话,无需多言便佐证了……我并不仅仅只是像其他孩子那样因为想要得到友善的拥抱而试图亲近你而已。我还想要更多,想要拥抱、亲吻、做爱,想要你满心满眼都是我,想要得到你的全部。”   楚征的声音很好听,醇厚如大提琴。话语的内容却热辣如火,烫得沈殊想抽手逃跑。   他的贪嗔痴,赤裸而诚实地袒露着。   “我实在太贪得无厌,明知这样做会被沈哥讨厌,可还是控制不住。我实在太喜欢你……喜欢到完全不知道该怎么办了。我过往和人交际的经验在你面前全然失效,我不知道要怎样做,才能让你看看我。”   楚征按着沈殊的肩,半强硬地压着他和自己对视。俊脸微颔,眉头微微蹙着,努力摆出镇定的模样,微微颤抖的指尖却暴露了他的狼狈与紧张。   沈殊昂着头,被迫看向那双因裹满炙热情感而在黑夜里分外夺目的偏灰色眼瞳,心跳渐快。   被长得好看的人表达好感而感到雀跃欣喜,是人类写在基因里的本能。   楚征扶着沈殊的手,一点点抚摸过自己的面容。从蹙起的眉宇,到颤动的眼睛,到英挺的鼻梁,最后掠过薄薄的嘴唇。   “沈殊,我长大了,不再是你记忆里需要人保护的小孩子。所以,我的真心,我的本能,无需过多验证。我喜欢你,过去喜欢了很多年,未来也是如此。”   “除了你以外,我不会再喜欢任何人了,我确信。”   “我知道沈哥你只喜欢女孩子,觉得同性恋很恶心、很奇怪……但我不是同性恋,我只是喜欢你,而你恰巧是个男性。”   楚征将沈殊拢入怀中。见对方没有迫切地想要推开他的意思,便搂得更紧了。   路灯下,两人漆黑的影子暧昧地交缠在一起。两只粉白的飞蛾绕着灯芯旋转,时不时撞在栏杆上,发出簌簌的细响。   “沈哥……不要那么快拒绝我。给我个机会,好吗?我知道我昨天吓到你了,但也请你不要把我当作洪水猛兽,对我避之不及。”   楚征怜惜地捧着沈殊的下颚,视线集中在他的眼睛上。   “给我一个追求你的机会……”   “至于拒绝还是接受,沈哥再等等,好不好?”   两人躯体相贴,沈殊被楚征的俊脸晃得心神不宁。   他无疑是直男,只喜欢女性。过往的人生里虽然被同性表达过好感,但他都选择冷处理,迅速疏远对方了。   但楚征一番真挚的话语砸下来,顿时把他砸得眼冒金星,分不清东南西北了。   这毕竟是他看着长大的孩子。   从黏人幼稚的小孩,变为成熟优秀的成人,他从前难以拒绝楚征的请求,现在同样也难。   “……好。”   沈殊最终艰难地点头。   他感到有什么硬而炙热的东西隔着布料抵在他的大腿内侧,僵硬了一瞬。   楚征却立刻拉开距离,松开对他所有的桎梏,脸上泛起薄红:“对不起,沈哥,我不是故意的……”   “没关系。”   沈殊六神无主,僵硬地转过身。他倒没觉得这有多恶心,正常的生理反应罢了……吧。   楚征轻咳一声:“我今天就不送你回去了。沈哥自己回家,可以吗?”   “可以,我一直是自己回的。但我今天的工作还没做完呢,所以要先回办公楼。”   楚征:“……”这该死的九九六,明天就取消。   沈殊伸手,楚征便乖巧地俯身,任由他抚摸自己的头顶。   “晚安,楚征。”   “晚安,”楚征笑,“沈殊。”   *   工作结束,沈殊跟云蓁开车回宿舍。总公司给的待遇很好,宿舍内物品一应俱全。   “我本来不住这里。但我分到的室友有点不方便,我就来投靠你了。”   云蓁笑嘻嘻地帮沈殊搬行李箱,收拾东西。   一夜好眠。   正常工作几日,周五公司高热补贴,索性提前下了班,让员工们都回去休息。   云蓁自告奋勇做饭,番茄炒蛋糖放得有点多,沈殊口味淡,不太吃得惯。   但红烧鸡翅很好吃。   “这是我以前和人一起看电影,《唐伯虎点秋香》里有段又怪又可爱的唱词……”   沈殊剔骨的手一顿,接了下去:“红烧鸡翅膀~我喜欢吃?”   “对!就是这个。那人吵着闹着要我学做,我就——”云蓁本来正在兴头上,说到这里忽然冷不丁地就蔫了:“算了,这不重要,不提了。”   沈殊回想了一下,楚征在孤儿院的时候,好像也挺喜欢吃红烧鸡翅的。   早上楚征给他发信息问好,还迂回地问过他能不能做一次饭给自己吃,说是想回顾一下童年的味道……其实只是找个理由想见他吧。   【楚征】想念沈哥做的红烧鸡翅……   【楚征】[小兔子哭哭.gif]   他还没回应。   倒不如说,比起做饭的事,他更震惊楚征会用可可爱爱的表情包回话。   ……怎么说呢,这和他的气质实在太不符合了。   楚征虽然总是习惯性地保持礼貌温和的微笑,但不知为何总让人觉得凛冽高冷,生人勿近。   手机响了。   云蓁擦了手,帮沈殊把放在桌子边缘的手机递了过来。   “嗨,沈哥!”话筒里传来元气满满的少年音,赵杰新似乎心情特别好,呼吸都带着雀跃劲儿,“你吃饭了吗?”   “在吃呢。”   “吃的什么?你走了还没一周我已经想念你——”他顿了一秒,“做的清蒸鲈鱼、糖醋里脊、锅包肉、腌笃鲜,还有香菇鲜肉小包子……”   “沈哥,你什么时候才回来啊,这靠外卖度日的生活我真是一天都过不下去了!”   果然,不管看起来有多成熟,小赵本质只是一个活泼幼稚的年轻人而已。   沈殊无奈地叹了口气:“还早。”   “好吧……”赵杰新有点失落,“对了,我打电话过来是因为你妹妹来找过你,她发现你不在家真是去出差,就又乖乖回医院了。有个阿姨一直陪着她,好像是护工,还蛮负责的。”   他的声音降了下去,有点悻悻的:“她哭了,以为你不要她了,所以有点患得患失。”   “沈哥,你要不和妹妹打个电话聊聊吧?是不是最近工作太忙,把联络妹妹这件事忘掉了……”   赵杰新善意的提醒像盆泼头冷水猛地把沈殊浇醒了。   过往留在A市的日子里,他每周末都会去看望沈芊芊,自然电话交流就不频繁;   可现在到了南巷出差,竟然还秉持着先前的习惯,又没和沈芊芊多聊南巷的生活,她害怕伤心是难免的事。   “谢谢你,小赵。我马上给芊芊打电话……”沈殊下意识握紧手机,语气间满是感激。   “嘿嘿,不用谢。”   小赵那边有些嘈杂,好像是谁正在和他说话。时不时爆发一阵欢呼声,热热闹闹的。   过了一会儿,他又转回来,兴高采烈道:“沈哥,我们社团下周去南巷采风,说是要拍纪录片,我可不可以去找你玩啊?”   “当然,欢迎你来。”   两人于是交换了宾馆和宿舍的住址,便挂了电话。   吃完饭,沈殊就走向阳台。一面开窗通风,一面给沈芊芊打电话。   沈芊芊挂了三次,沈殊依旧耐着性子拨打号码。   第四次,小姑娘终于肯接了:“……我还以为哥已经忘了我这个妹妹了呢,三四天都不打电话回来。我和兔子可是没分别的,太长时间没人理我我会寂寞到死掉的。”   沈殊连声哄着,和沈芊芊讲了很多工作里遇见的有意思的事。电话粥煲了半小时,大小姐才终于消气了。   “芊芊原谅哥哥好不好?”   “好吧,那哥要早点回来哦。”   “最近还会痛吗?”   “会。一到夜里就疼得睡不着……哥,你说我是不是快死了?医生给我打的针好痛,也不见好,药也好苦,特别难喝。”   “不吉利的话说不得。”沈殊蹙起眉,温声遏止沈芊芊进一步的哀叹,“我会努力赚钱带你看更好的医生,一定能把你的病治好。我们芊芊最乖最好了,一定会有一个光明的未来……”   他想,如果这个愿望能实现,他愿意为此付出自己的一切。   “那到时候,哥带我去看郁金香花海吧?还有向日葵!”沈芊芊咯咯地笑了,“我最近在看植物杂志,好多花的花语都特别有意思呢。”   “比如?”   “比如,上次送错到我房间里的紫花叫‘勿忘我’,花语是‘永恒的爱,忠贞的心’。很浪漫吧?虽然那个送花的男人很奇怪就是了……”   兄妹俩的家常聊天持续了整整一个小时,沈殊挂电话的时候,云蓁都磕完一包瓜子了。   “辛苦了,”他伸了个懒腰,“我以前听别人说长兄如父,现在看来还真是这样。你不像哥哥,像个傻爸爸。”   “我和芊芊可不像父女。”   沈殊在他身边坐下,一起看电影吃爆米花。云蓁在看《大话西游2》,至尊宝戴上金箍,不得不放下他深爱的紫霞。   世间相爱,常常两难。   过了好一会儿,沈殊才说:“我俩其实长得不像,一点儿都不像。”他小时候还因为这件事郁闷了很久呢。   云蓁好奇地问他要了照片看。   是沈芊芊初三毕业时和沈殊的合照,虽然已经过去了很多年,但刚刚长开的少女笑靥如花,头戴花环,真真漂亮得像个小仙子。   “真的欸。”云蓁摸着下巴沉思,“你妹妹确实和你长得不太像,可我总觉得在哪里见过这张脸。我认识的人里绝对有和她长得很像的人……是谁呢?”   屏幕变暗,他下意识地去触屏唤醒。   却不小心划拉了一下,照片立刻切换到下一页,一张稚嫩但英俊的脸闯入他的视野。   “啊,对不起,我不是故……等下,这不是——”   职场上迅速熟悉人员,对上他们的名字和长相是领导的基本功。   云蓁向来自傲于自己的记忆力,这少年五官结构分布如此优越,他绝不可能认错。   “沈殊,为什么你会有小楚总小时候的照片啊?”   沈殊见他如此敏锐,只能把两人的过去含糊成中学距离近,所以曾经见过也认识,是学长学弟的关系。   这倒也没说谎。   “这样啊。”云蓁相信了他逻辑满分的答案,却又很快反应过来:“可还是不对啊!”   “哪里不对?”   “你和小楚总是前后辈,和芊芊是亲兄妹……所以他俩没什么关系,对吧?”   “是啊。”   “可为什么他俩长得那么像啊?”   云蓁把两张照片挪在一起,让楚征、沈殊、沈芊芊三个人的脸平齐,对比就更加明显了。   沈殊看着,也愣住了。   不知是不是因为他对两人都过分熟悉,自己反倒成了那个完全没注意到这点的人。   “真的诶……”   楚征和沈芊芊,虽然算不上一个模子里刻出来,可五官框架也有五六分的相似。   楚征的眼尾比沈芊芊略挑一些,笑得眯起眼时,显得更温柔动情。   倘若将二人的照片拿给无关人员评判,将他们认作兄妹的可能性绝不会低。   云蓁感慨:“没血缘的两个人长得这么像,真是很有缘分了。”   沈殊终于厘清了自己初见楚征时那种莫名的亲密感,究竟从何而来。   ……是巧合吗?   是巧合吧。   日有所思,夜有所梦。   沈殊的梦境里,楚征成了他血脉相连的同胞兄弟,病弱敏感。他作为长兄多番照顾,深受胞弟的信赖。前半段都还是兄友弟恭的普通日常,没什么怪处。   可到了后半段,又切换成前几天楚征亲口对他作出的描述:闷热的夏日,梦遗的少年,闷红的面颊,躁动的蝉鸣……   唯一不同的是,楚征并未选择隐忍沉默,而是在某个雨夜将他按倒在柔软的床铺上,狠狠咬上了他的嘴唇,两手探入他衬衫的深处。   眼睛湿漉漉地凝视着他,嘴里喃喃:沈哥,我好爱你……   耳鬓厮磨,腹火难抑。   春潮带雨晚来急。   ……   “滴滴滴滴——滴滴滴滴——”   闹钟响起的瞬间,沈殊从来没这么期冀这刺耳的响声。可低头看了看大片濡湿的布料,表情顿时五味杂陈。   做春梦就算了,为什么这么猎奇啊……   他褪下弄脏的衣物,正准备去卫生间洗个冷水澡,手机屏幕就亮了起来。   收到两条信息。   【楚征】沈哥,早安^ ^   【楚四】顾砚洲叫我转发的,不是我故意这么凶地说话的哈↓   [第一天上班别迟到,今天外出写生,地址是*具体定位*,打车费给你报销。]   PS:顾砚洲居然没有你的联系方式!你们不是有金钱关系的大学同学吗……   作者有话说:   泼天狗血AND三方修罗场预备中ing,我好兴奋哦(苍蝇搓手手   ——   【下次加更是8500海星哦!勤奋比师傅继续回去拉磨……(不是】 第27章 “不想再放你离开我。”   楚凌一给沈殊发完信息,就立刻拨通了楚征的电话。   “哥,昨晚的消息,李非烟好像逃跑了。楚霆现在躺在ICU里吸氧,连带着郊野别墅那边的人手都戒备松散了。保安和医生走神了一会儿,她就悄悄翻墙跑走了。花园盆栽墙后面的绿植被她挖了个洞……”   楚征笑了笑,声音很平淡,好像逃走的人不是他的亲妈一样:“原来半年前她说对种花感兴趣是因为想要一把铁锹……动向呢?”   “我派人跟着了,不会出事。她从黄牛那里买了去A市的车票,结果因为身份证过期进不了站。改坐长途汽车了,现在应该已经到A市了。”   楚凌一翻看下属发给他的照片。   李非烟生楚征的时候,还是个大学生。即便被囚禁了将近二十年,也算不上衰老,只是憔悴。   熙熙攘攘的拥挤人群里,她披散着长发,面容苍白如鬼魅,与周遭的一切都格格不入。   “哥,她去A市干什么?”   “谁知道呢,可能只是一时兴起吧。继续叫人盯着,别让她出事。”   楚征把玩着手里的银钥匙,打开了铁笼的门。他饲养的球蟒慢吞吞地苏醒,嗅着他的气味缠上手臂。   “楚霆关了她这么多年,现在人快死了,也该把偷来的自由和幸福全数还给苦主了。”   *   A市。   “阿姨,你找谁?”   赵杰新两手插兜出门,叼着面包迷迷糊糊地往下走。结果还没踏下铁架楼梯几步,就差点撞进一个打着太阳伞的中年美人怀中。   对方戴着墨镜,局促地握着伞柄。声音很好听,却隐隐透露出一种僵硬的机械感,像是许久都没用过声带一般:“我想找,沈殊。”   赵杰新这才发现她手里还攥着一张字条,上面歪歪扭扭的字迹写的内容,不正是沈殊的家庭地址吗!   沈殊说他父母双亡……这肯定不是他妈妈呀,年纪也对不上。   赵杰新眨了眨眼,猜测道:“你是沈哥的亲戚?”   “算是吧。”女人看着很虚弱。   赵杰新想带她上楼休息,又怕这是新型诈骗,只好先带她去附近的饮料店里坐着,了解一下情况。   对方很有诚意地向他出示了为数不多的身份证件,简单说明了自己的经历。   “天啊,都过期这么久了。”赵杰新捏着那张古早的身份证反复打量,“你能从南巷找过来还真不容易。介意我拍张照片存档吗?既然是来找沈哥的,我还是直接询问他本人确认一下比较好。”   “不可以!”   一直细声细气温柔说话的李非烟忽然激动起来,被饮料呛得连连咳嗽。   赵杰新赶紧给她递纸巾:“呃,为什么不可以?你不是都找到家门口了……不见面就回去,没关系吗?”   “我只是,我只是……”   李非烟的手交叠在一起,不安地扭动着。过了好一会儿,像是从赵杰新温和的态度判断他值得信赖,才道出自己真实的目的。   “其实,我来这里,只是想看一眼沈家现在过得怎么样,但不想让他们知道我来过。你不要告诉沈殊我来过这里,好不好?”   ……奇怪的阿姨。   明明穿着巴宝莉的裙子和古驰的皮鞋,仔细看连不起眼的墨镜都是小众高奢,行为却如此古怪。   如果她是诈骗犯的话,行骗成本也太高了吧?   “他们现在过得好不好?”   “一般般吧……”   赵杰新觉得,向身份不明的人透露室友的信息很危险。可又顶不住李非烟苦苦哀求的眼神,便只能笼统地回答。   “沈哥的妹妹生病住院了。”   沈芊芊的血液病很罕见,普通公立医院根本没法治,治疗费昂贵的私立医院,在其他方面、尤其是安保的配置也是很够格的。   听说升级病房之后,安保会隔绝所有不明身份人士的骚扰。   倘若这位李非烟女士真的只是迫于某些原因不能正经见面,但又真的想知道沈家兄妹的近况,而非行骗或想要做坏事的话,只要向医院出示正规的身份证件,应该就能隔着玻璃远远地看沈芊芊一眼。   “你如果想的话,可以去探病。地址是……”   李非烟感激地朝赵杰新鞠躬,便立刻冲出门,打的去了。   赵杰新猛吸一口冰拿铁,仔细回想了一下李非烟那张堪称惊艳的面容。几秒钟后,她的脸居然在脑子里和沈芊芊的脸重叠了大半。   “等等!”   他顿感不妙,立刻掏出手机,打电话给自己因为年龄差不大而关系亲密、近似友人的表叔江予淮。   “喂?”   小叔叔不想理睬他频繁的骚扰,但还是又一次礼貌接听了他的来电。   “小杰,如果你又是来找我推销乱七八糟的学生社团制品的话,我就给你爸打电话,让他把你抓回北城好好学学经济常识。”   “不是啦阿淮,我是遇上奇怪的事了——诶你别挂电话,真是正经事!”赵杰新急得快像兔子一样蹦起来,“帮我查个人。”   江予淮停顿一瞬,淡声问道:“叫什么,哪里人?”   “李非烟。”   “……什么?”   “哎哟你是不是快三十开始耳背了啊!是非的非,烟气的烟,高高瘦瘦、白得有点病态的黑发女人,刚从南巷坐大巴车过来……虽然我觉得她不太可能是诈骗犯,但还是想确认一下。”   “……”   电话那头忽然沉默了。   “喂?信号不好?”   “你可真会给我找麻烦。”   江予淮叹了口气,缓缓道:“李非烟是南巷楚霆的情妇,外室……说不清,反正楚霆跟吃错药了一样把她关了十几二十年,还喂禁药逼她给自己生孩子。这个孩子你认识,楚氏集团现在的实际掌权人,楚征。”   赵杰新没想到李非烟的身世这么炸裂,张了张嘴,一个字都说不出来。   “如果你遇到的真是我说的这个李非烟,说明楚霆真的命不久矣。可以考虑把要被波及的部分提前抛售了,再在最低处买进新股等补仓爆发。按照楚征的手段,要不了多久就能稳住局面……嗯,不超过两年。”   “不是啦!股票的事情等会儿再说,我不差那两个钢镚……”   赵杰新的注意力完全被这段狗血泼天的豪门秘闻吸引了,没空理其他。   “楚征是李非烟的儿子,但楚征现在不是人在南巷吗?李非烟来A市干嘛……她说是来找我朋友一家的。可这在逻辑上站不住脚啊,哪有人逃离魔窟后不先投奔亲友,而选择远远看一眼陌生人还不愿打扰的……”   等一下,沈殊也不算完全的陌生人!   之前楚征送沈殊回家的时候,字里行间都在暗戳戳挤兑自己,显然和沈殊关系亲密——楚征的独占欲和强烈的爱意,都快溢出来了。   他赵杰新只是爱干饭,不瞎。   “这倒是稀奇。”   江予淮听完赵杰新完整的陈述,轻笑一声,“你朋友一家或许真和李非烟有些渊源。”   “李非烟不见楚征,是因为她厌恶楚霆,连带着厌恶他血脉的产物。但她急急忙忙去见你朋友生病的妹妹……就有点意味深长了。”   赵杰新掐指算了算时间:“她被楚霆囚禁的时候,我朋友的妹妹还没出生呢。她被关着,怎么会认识千里之外的孩子?所以她熟悉的,其实是我朋友的父母。”   江予淮:“她逃跑过一段时间。”   “啊?”   “闹得满城风雨,楚霆发了大疯,亲自跑去D市抓人。之后的事我就不太清楚了,长辈没再提及过。想来,大概是楚霆手段不太光彩的缘故。”   “D市,”赵杰新细思极恐,“我室友就是D市人!”   能让一个虚弱的人翻山越岭、长途跋涉去见的人,于她而言的重要性无需多言。   赵杰新紧张地舔了一下嘴唇:“完了,我开始对这件事好奇了……”   “当心查到不该知道的,好奇心会害死猫。”江予淮平静地提醒,“南巷的黑帮很猖獗,那边的腌臜事,谁也说不清。”   “……我会努力装作不知道的。”   *   沈殊到达写生地的时候,顾砚洲正在布置画架。   楚凌一坐在旁边小马扎上盘核桃,穿着简单的运动装,阳光开朗大学生似的,完全看不出来是上市公司的贵公子老板。   “沈哥来啦,”他笑道,“上午好啊。”   顾砚洲瞥了一眼腕表:“迟到了一分三十二秒,扣工资。”   沈殊:……   “是开车的师傅不太了解这块的路况,堵车了才——”   顾砚洲打断他:“我不想听你的解释。去打水,把笔刷洗了。”   “……好。”   沈殊找了个附近的水龙头,兢兢业业地工作起来。   顾砚洲今天手感很好,没一会儿,绘图的雏形就勾勒完毕。   午休时间,沈殊把特意给他做的饭递过去,轻声问:“为什么不加我微信?我还没把住宿费给你呢。”   顾砚洲夹红烧排骨的手一顿,脸色阴沉:“加了你的微信,你今天就不会来了。我又不是傻瓜。”   沈殊这样重视承诺的人,没收到他的回复,就一定会为了说清之前的事而来,绝不会放鸽子。   顾砚洲了解、喜爱并痛恨着沈殊的泾渭分明。   他抬头,蓝色的深邃眼瞳里倒映着沈殊局促的神情。   “不想再放你离开我,沈殊。”   作者有话说:   顾少:他逃我追,他插翅难飞。   大薯:只有最愚蠢的猎人才会选择粗暴地圈禁猎物的肉身。要想全身心地控制一个人,只能无孔不入地先控制他的精神……爱本身就是最牢固的囚笼,他被爱蒙蔽,就不会泾渭分明。你觉得泾渭分明,本质是他根本不喜欢你^ ^   小赵:OMG家人们谁懂啊,我好像那个穿梭在瓜田里的猹……   江室友:(健全人递瓜) 第28章 “沈哥到底想和谁走?”   这话说得太暧昧了。   但已经不是顾砚洲第一次这么说。   沈殊想,如果楚征没有忽然向他表白还强势地把他压在床上狠吻,他到现在都多半不会把这种表达独占欲的话当一回事。   人生下来就是孤雏又自由的,仅可属于自身,虽然会被无数关系牵绊,但总有选择连接与否的权力。   所以这世间其实并没有谁属于谁这样的说法:孩子不属于父母,恋人也不属于彼此……人不是器具,无法打上专属于某人的烙印,成为所属物。   沈殊对别人好,为别人做什么,并不是想要得到对方的反馈和回报,而只是想做而已。   所以很少表达独占欲,也没有强烈迫切地想要独占某人人生的欲望。因为他的博爱和温柔体谅,喜欢亲近他的人很多,也有人觉得这样是极致的冷漠,还不如脾气坏一些的人真实。   王玲玲对此的评价是:「那是你还没遇到非他不可的人。那样的人出现的瞬间,其他人都黯然失色。什么都不用做,就会成为你世界里最鲜亮的色彩。」   「……很难想象。」   「判定方法很简单,就是你是否会感到嫉妒。啊,不过话虽如此,我也很难想象你嫉妒别人的样子……」   「为什么?」   「没有为什么,一种直觉!所以爱上你的人肯定很辛苦啦,喜欢你的人多,他嫉妒的对象就数不胜数,感觉光是发射冷冰冰的排他视线就足够把人生全部的能量耗尽了……」   “我只是来出差的。”沈殊直视顾砚洲的眼睛,不卑不亢,“做你助理是我答应楚四的事,所以必须做到。”   他必须得斩断暗生的情丝,这对他自己,对顾砚洲,都好。   一个楚征已经打得他措手不及,不能再让顾砚洲入场添乱了。   “……”   顾砚洲的脸色一下子阴沉了。   沈殊直截了当地补刀:“我不是gay。”   顾砚洲冷笑一声:“你不觉得你和楚征不清不白地拉扯完后来找我,再告诉我你不是同性恋,实在有点没说服力吗?”   “你查我?”   顾砚洲按住沈殊的手腕,低垂眼眸道:“我没兴趣侵犯你的隐私。大学四年,你哪次不说理由做事我追究过?”   他低下头,嘴唇逼近沈殊的脖颈,热气拂在他微微渗汗的白皙脖颈上,引发一阵细密的战栗。   顾砚洲说的是实话,沈殊哑口无言。   “我只是怕你被人欺负,打碎了牙往肚子里咽才查的。谁知道查到的是这种‘欺负’……”   顾砚洲不满地咬了一口,红发蹭在沈殊的面颊上,痒痒的。   沈殊推他,却被压着手腕按在树干上动弹不得:“顾砚洲,你放开!”   放在远处踏青露营的路人眼里,这不过是一对亲密无间的小情侣在打闹。   “我不放,”顾砚洲笑得张扬恣意,“你还要再扇我一巴掌吗?”   提起那次误伤,沈殊顿时哽住了。力道松弛了些许,顾砚洲便顺势蹭着他的下颚往上抬,想落下一个轻吻。   沈殊一偏头,吻便落在了侧脸:“我说了,我不喜欢男人。”   对上沈殊平静又怒火暗藏的神情,顾砚洲心中一颤。他一松开手,沈殊就立刻起身离他五米远,从口袋里翻出纸巾擦脸。   顾砚洲扁了扁嘴:“就那么讨厌我吗?我长得很丑?”   ……这人和丑字沾边吗?   沈殊无奈:“和你长什么样没关系。”   “但你不喜欢啊,你喜欢楚征那样斯文败类型的?”   “我也不喜欢楚征!”   “那你到底喜欢什么样的?”   顾砚洲盘腿坐在餐布上,用叉子插了一块草莓送进嘴里,汁水四溢。然后直勾勾地盯着沈殊泛红的耳尖,觉得莫名碍眼。   沈殊居然还认真回答他:“首先,我喜欢女人。但你们都不是。”   “我可以女装。”   “……”   “你喜欢清纯甜美的,还是酷飒性感的?我工作室里高定女装多的是,你喜欢什么样的我都可以穿。”   沈殊扶额:“我要是说我喜欢一米六的,你是不是还要去锯腿?”   没见过这么喜欢无理取闹还不听人说话的人!   “那倒不至于,但我可以坐在地上抬头吻你。”顾砚洲起身在画上添了几笔,“一米六……你果然还是喜欢温柔可爱类型的吧,口味好土哦。”   “土也跟你没关系!”   “我记得大学的时候,我们系有个学妹和你是高中同学。叫……”他低头思索了片刻,“哦,叫王茜。听说你们以前还是同社团的成员?”   这人到底查了多少关于他的事?   沈殊有点恼火,可还是压着脾气沉声道:“我们的事不要牵扯无关的人,给别人带去麻烦。”   “只是说说而已,还没有小家子气到因为嫉妒去欺负小女生。你这么在意她?”   “我生气了,顾砚洲。”   沈殊把水桶重重砸在顾砚洲脚边。转身想走,却被顾砚洲一把拉住手腕。   “对不起。”顾砚洲的声音闷闷的,“我只是想知道,要怎么做你才不会离开我。你出差的这几个月,对我而言……完全不够。”   “我还想再见到你,每一天。”   沈殊不知道该如何回应了。   顾砚洲这种阴晴不定的少爷脾气,比起过往完全不说人话的模样,如此能坦诚表达心情就已经竭尽全力了。   他的好感不是装的,也没时间没兴趣装,沈殊比任何人都清楚。   但这并不代表他必须对此负责。他对顾砚洲没有意思,又有性别相同的障碍,实在累觉不爱。   装死逃跑拒绝统统失灵,他总不能为了躲顾砚洲把工作辞了,现在立刻回A市吧?   就在他纠结再一次拒绝的措辞时,消失了好一会儿的楚凌一回来了。   见两人之间剑拔弩张的氛围,他眼珠一转,开口调解道:“今天氛围这么好,要不咱们继续来聊聊项目设计方面的事吧?”   “行!”沈殊立刻给他拉来凳子,翻出笔记本正襟危坐。   顾砚洲瞥了沈殊的侧脸一眼,也没继续刚才的话题。而是乖乖坐下,打开笔记本电脑。   楚凌一和顾砚洲一旦聊起正经事,就迅速进入状态。沈殊不做助理的工作日,顾砚洲已经快速把初稿设计完发给楚凌一了。只是后续的配色、选材和部分设计图的修改还需要斟酌。   沈殊记录谈话内容,写得快笔尖冒烟了,但也暗自庆幸气氛逐渐回归正轨。   傍晚时分,沈殊的手机响了。   打开一看,才发现有二十几条未读短信,全是楚征发来的。   午餐时他问能不能来找沈殊一起吃,沈殊未读。方才五点多又发了几条邀餐,他还是未读。   停留在对话框最新的内容是——   【楚征】是不是出什么事了?   【楚征】我马上来找你,等我!   沈殊刚在对话框里打下半条回复,河岸沿途的公路上就传来一阵不算聒噪的车喇叭声。   他一抬头,就看见楚征流着汗朝他小跑过来,面颊都闷红了。   “我没事,”被紧紧抱住的瞬间,沈殊听见楚征乱频的心跳,“只是今天一直没看手机……”   “吓死我了,我还以为……”   楚征的声音越往后越小,沈殊都听不清了。他有力的手臂箍着沈殊不盈一握的细腰,指腹的温度透过薄薄的衣物清晰地烙在沈殊的皮肤上。   沈殊无奈:“我好歹是个成年人,只是出门加班,不会有什么事的。”   楚征松开他,指了指不远处的工厂群:“沈哥知道那里是做什么的吗?”   “工业集聚地?”   “不是。”他眸光冷冷,“那是黑帮处理麻烦的地方。他们会把犯了错的人塞进桶里,灌上水泥,然后沉尸海湾。”   沈殊冷嘶一声,被这只有一公里不到的超近距离吓得一抖。   “顾砚洲真是疯了,怎么敢带你到这么危险的地方来。”楚征看向不远处正朝自己走来的顾砚洲,语气阴沉:“楚四也是,真是胡闹。”   “他们可能不知道吧。”沈殊解释,“这里白天的风景确实挺好的,园区里找不到这么漂亮的写生地。”   当然,一旦联想到波光粼粼的海水里飘过去的固态物都是死人,他就顿时毛骨悚然,一点儿都不觉得美了。   “这兼职不行,沈哥跟我回去吧。”   楚征的指尖悄悄探入沈殊的指缝,在对方没反应过的时候十指相扣。   “我可以给你更好的工作,没必要为了楚四承诺的报酬委屈自己。顾砚洲如果不肯放你走跟楚四摆架子罢工威胁,那项目换人的亏损由我来补就好。”   他的嗓音温柔如夜风,却浸着强烈的诱导意味。   顾砚洲终于走来,目光触及楚征和沈殊十指相扣的手,表情一下子变得难看。   他拉住沈殊另一侧的手,语调焦躁:“跟我走。”   沈殊被夹在中间两难,不远处的楚凌一见此情景居然直接转身看海,装作什么都没看见!   楚征没有松手的意思,反倒挑衅似的看向顾砚洲,气定神闲道:“我们争没意义,不如问问沈哥到底想和谁走吧。”   他的指尖微微摩挲着沈殊的掌心,像是想靠蹭蹭讨好主人的家猫。   沈殊:……   “你们发什么神——”经。   他正打算同时甩开两边的手自己打车回家,话语就被河畔忽然传来的呼救声打断了:   “救命啊,救命啊!”   作者有话说:   楚四:你们不要再打了啦,要打去练舞室打! 第29章 “奖励我……”   慌乱间,沈殊发现河畔没有一个人影。头顶忽然传来凄厉的哭喊,抬头才发觉一个年轻女人趴在高桥的栏杆边,焦急地注视着落入水中的孩童。   她大概是那孩子的母亲或是姐姐。   沈殊立刻松开楚征和顾砚洲的手赶到水边,才忽然想起自己根本不会游泳。   正准备侧身寻找可以递给孩子的长棍,顾砚洲就已经利落脱了外套鞋子,扑通一声跳进水里,朝着溺水的孩子快速游去。   “喂!”沈殊着急上火,“不能……”救援溺水者不能仓促入水,很容易被拖着一起陷入深水里。   淹死的都是会水的,这话一点儿都不夸张。   好在那孩子年纪不大,体型较小。顾砚洲呛了两口水,最终还是顺利地揽住孩子的肩膀,开始往回游。   离水岸还有约一米距离时,不知什么东西从上游冲下来,重重地砸在顾砚洲的肩背上。   他手一松,连人带孩子都被水流往下冲了一大段。   “沈哥,我已经打好急救电话了。”楚征一面解领带,一面冷静道,“我去拉,你站在这里别动。”   沈殊一把拽住他的衣袖:“两个人你拉不动的!”   看着两个活生生的人落水,他也心急如焚,恨不得立刻下水去救,但还是努力保持理智镇定。   “我留学的时候做过救生员,别怕。沈哥拽这边,我牵那边。”楚征拉住长棍的边缘,跑向被水半浸湿的松软河滩,“跟我来。”   他找到合适的落脚点,便朝水中缓步走去。沈殊用力攥着棍子,冷汗顺着额角往眼睛里流,他不敢眨眼,只是屏着呼吸。   楚征朝逆着水流大力揽着孩子的顾砚洲伸出手。这样的时刻,顾砚洲也没工夫和他纠结两人之间的过节,果断拉住。   折腾了好一会儿,总算在三人都虚脱之前,把可怜的孩子带上了岸。   “真的太谢谢你们了!”年轻女人抬头,已经满眼是泪,“我简直不敢想,如果……”   她哽咽着,话都说不清了。只是不停朝三人鞠躬致谢。   楚征将被水打湿的额发向上拢,蹲下察看不断哭泣的孩子的状态。   确认他只是呛了几口水,表皮有些不严重的刮伤之后,才微笑着安抚年轻女人道:“没事,我叫了救护车,你一会儿带着孩子去医院再检查一轮会比较好。”   女人连连道谢,抱着孩子上了救护车。   沈殊一回头,就看见顾砚洲呈“大”字形躺在草地上,剧烈地喘着气。他坐下,拍拍顾砚洲的胸膛:“没事吧?要不我送你去附近的诊所看看……”   顾砚洲的脸涨得通红,显然累坏了。他张张口,还没来得及回答沈殊,就被身后传来的一阵咳嗽声打断了。   楚征捂着口鼻,低垂着眼眸。身上的衬衫同他一样湿得透透的,夜风一吹就贴在皮肉上,勾勒出利落的身体线条。   察觉到沈殊担忧的目光,楚征哑声道:“我没事,沈哥。你先看看他的伤势吧。刚刚上游飘下来的东西好像砸到他了。”   说完就脸色一变,捂着胃蹲下身。像是害怕沈殊看到他苍白的脸色会担心,还特地转过身,对着马路的方向。   顾砚洲:……   为什么自己什么都还没来得及做,就感觉已经输了一半了?   他起身,背后被砸伤的部位立刻泛起细细密密针扎似的疼痛,实在忍不住冷嘶了一声。   楚凌一干脆把自己的车开过来,摇下窗户朝他们招手:“上车,去我家医院检查一下伤口吧。”   沈殊立刻扶着顾砚洲起身,又担心犯胃病的楚征,最后变成了一边扶一个男人,两边都重重压在他肩上。   楚征和顾砚洲身高都超过185,沈殊却只有178,中间凹下去一大段。楚凌一看着都觉得他辛苦,赶紧下车帮忙扶人。   手忙脚乱地塞人上车,直到关上门,沈殊才发现自己被夹在了楚顾两人中间。   轿车后排算不上宽敞,两个浑身湿透的高个男人哪怕只是姿势正常地坐在他两侧,三人也是腿贴腿,臂贴臂,互相交换温热的体温。   车子开出去没五十米,沈殊也湿了大半。但他顾及他们的疲惫,倒也没有挪动位置去前排。   楚征的脑袋枕在他的颈窝,顾砚洲的脑袋枕在他的肩头。两人不约而同地选择抱紧他的手臂,沉默不语,合上眼休息。   楚凌一透过后视镜看见这一幕,幽幽地叹了一口气,不知道脑袋里在想什么。   医院检查流程很快,顾砚洲背部的伤不算严重,涂些药包扎一下便好。   楚征却发了烧,被楚凌一按在病房里休养。   “还不是因为哥你太不爱惜自己的身体了!”楚凌一把病历本往床头柜上随意一扔,“你前几天发的烧根本还没消,今天又是下水又是吹冷风,不加重病情才怪呢。”   换了干净衣服进来的沈殊,听到这里才猛然发觉:方才在车上,楚征并非刻意撩拨他才对他的脖颈吹热气,而是因为生病了非常难受……   内心顿时歉意翻涌。   小孩落水溅起的浪花浇灭了顾砚洲和楚征之间唇枪舌剑的火热氛围。   顾砚洲经此一事,早已疲惫不堪,打算回家休息。   “要不要留院观察一下?”沈殊跟上他,“肩膀对你来说很重要的……”   “小事。”顾砚洲回头淡淡看了沈殊一眼,“就算没手也不影响我创作。”他抿了抿嘴唇,语气说不上是失落还是疲惫:“明天八点,别忘了去我家上班。”   “……好。”   得到肯定的答复后,顾砚洲才松了口气,头也不回地离开了医院。   楚凌一对上自家堂哥不咸不淡的眼神,果断找了个理由开溜。   一时间,病房里变得安静,只剩下沈殊和楚征两个人相视无言。   “沈哥冷不冷?”   楚征率先开口,打破了僵持的局面。   “我还好……倒是你,病没好怎么能匆匆下水呢,太冒险了。”   沈殊端着楚凌一刚刚叫护士送进来的红枣银耳汤坐在床边,习惯性地吹凉,递了一勺到楚征嘴边。   楚征笑意盈盈地看着他,乖乖咽下。过了一会儿,才温声说:“我总不能让不会水的沈哥下水吧?只是发烧而已,没那么严重。”   “更何况,我总不能眼睁睁地看着一条鲜活的生命就这样消失在眼前吧?更何况,算上顾砚洲,是两条。如果沈哥是我,也一定会跳下去救的,不是吗。”   “沈哥教过我,要成为善良的人……”楚征抬头,因为高热而变得水光潋滟的眼睛直勾勾地凝视着沈殊。   “帮助他人是好,但总得把自己的安危放在第一位。下次不能这样了,知道吗?”   沈殊碰了碰他的额头,又碰了碰自己的:“有没有温度计?吃了药,温度好像降下去了一点。”   楚征起身,温柔地押着沈殊的后颈靠向自己,两人的额头相贴,鼻尖互相轻蹭着,能够清晰感受到彼此的呼吸。   “这样,快一点。”   被楚征那双漂亮的眼睛注视,沈殊不知为何觉得脸上有点烧,立刻慌乱地错开视线:“你还发着烧呢,别……”   楚征松开他,神色受伤:“沈哥是怕被我传染吗?”   “风寒发烧,传哪门子的染啊。”   楚征只是笑而不语,看到沈殊浑身发毛,放下碗打算马上离开,才慢吞吞地勾住沈殊的手腕,婉声道:“哎呀,又惹沈哥生气了。”   沈殊只能叹着气又坐回凳子上,把红枣银耳汤搅了又搅,才没好气地递到楚征脸边上:“喝了就洗漱睡觉吧。”   楚征喝了半口就松勺,探出的舌尖红彤彤的:“好烫……!”   沈殊将信将疑地舀了勺自己喝:“不烫啊?”   楚征凑近他,眼神真诚:“真的很烫。”   “那我……”再吹吹。   沈殊话没说完,就被楚征抵唇吻上。对方柔软高热的舌灵巧地在他口腔里扫动,压着他的舌苔往深处探。   “唔……”   此时,已经没人在意那碗红枣银耳汤到底烫不烫了。沈殊颤抖着一松手,就泼在了雪白的被褥上。半透明的汤汁夹杂着煮化了的红丝,淅淅沥沥地往下渗。   楚征干脆按着沈殊的肩头把他压在实木的床头,紧紧扣揽在自己怀里。   这次的吻并不粗暴。   楚征温柔地吮吸着沈殊的嘴唇和舌尖,把他吻得唇舌发麻,才堪堪放过。   被少许汤汁浸得泛甘的涎液顺着沈殊的嘴角不断往下淌。直到他因为缺氧而气喘吁吁、满面薄红的时候,楚征才意犹未尽地松手,让他能大口大口呼吸新鲜空气。   盯着魂都快飞走了的沈殊,楚征随意地掀开被打湿的被褥,压低身位趴在沈殊的小腹处,昂着病弱又精致的脸,可怜巴巴道:“沈哥以前说过,如果我愿意做乐于助人的好孩子,就会奖励我……”   沈殊的脑袋里嗡嗡的。   他的确说过类似的话,而且对每个孤儿院的孩子都这样说。可没承诺过这样的奖励呀。   亲吻和糖果,是一样的奖励吗?   楚征因为高热而泛冷的手温柔地捧着沈殊的脸,慢条斯理地拨开他被汗打湿的鬓角碎发。他盯着被自己吻得微肿的唇,舔了舔干涩的嘴角,声音喑哑:“沈哥可不能食言。”   他的手往下滑,压在沈殊的皮带上,稍稍往下一带,就感受到不小的阻力,脸上的表情愈发愉悦。   “嗯,看来沈哥也不讨厌这样的奖励。”   作者有话说:   下章手艺活。   ——   绿茶1攻略直男老婆的法则(二):示弱+生病+卖惨+得寸进尺式讨要亲密接触,这样碍于自己惨兮兮的老婆也不会马上拒绝!   AND老婆不喜欢粗暴的,那就温柔点^ ^   ——   此刻打车回家的顾少:他说明天会来诶!(兴奋)(开心)(在床上打滚)   ……为他默哀。 第30章 “帮帮小征吧,哥哥。”   “……松开!”   沈殊喘着气,手掌抵在楚征微微沁出薄汗的额头上向外推。   他的语气里满是警告的意味,但被热气浸润潮湿,反倒失了气势。   楚征拉着他的手腕,不让他起身离开。大腿夹着他的膝盖,动作强势无比,声音却被高烧蒸得软绵绵的:“沈哥不要拒绝我……好不好?”   尾音略微翘起,像是钩爪盘尾的猫。   “沈哥也很不舒服吧?我能感觉得到。所以……”   他咬住金属拉链缓慢下移,高挺的鼻梁微微陷入布料里。一动,就感到沈殊的手下意识地绷紧,把布料抓住深深的褶皱来。   “就让小征来帮帮沈哥吧。”   旖旎的氛围,暧昧的语气,湿润着亮晶晶的眼睛。   楚征摩挲着沈殊的虎口,白皙细腻的指尖在粗糙的茧子上不停打着转。   他想起自己还在上中学时,沈殊为了给妹妹凑医药费半工半读,每天都很辛苦,手还被汽修店的设备轧出了伤口。   他的沈哥是多么温柔的人呀!   却被迫拥有了一双与他温柔似水性格不符的、粗糙异常的手。   “现在还会痛吗?”   楚征抚摸着旧日伤口所在的位置,它烙印在记忆中,即便疤痕消退,也永不消失。   沈殊愣了好一会儿,才反应过来楚征说的是他年少打工时受的伤。空调冷风吹在他汗津津的脖颈上,带来一阵绵密的战栗感。   “……下雨天的时候,会。”他的回答含含糊糊,身躯因为楚征的吮吸而猛地颤抖,肌肉绷紧,“皮肤下面,会有一种……”   楚征在百忙之中抬头,静静凝视着沈殊逐渐失去高光变得水雾朦朦的眼睛,像是在安静询问他的感受。   ——什么样的感觉?   “被火星烫到的感觉。”   沈殊喃喃,下意识地将手指深入楚征有些凌乱的黑发间,倏忽收紧。咽喉里冷不丁逸出几声难以克制的呜咽。   “虽然这样说很奇怪,但触感很像在冬天用手指去碰冰块……哈……!”   被冰到的瞬间,被火燎的瞬间。   恍惚中,难以辨别。   沈殊捂着嘴,下意识地按紧楚征的脑袋。强烈的羞耻心海潮般冲刷着他的理智,叫他几乎说不出话来。   他昂起头,漂亮的颈部线条绷紧。   脑袋里一闪而过许多截断的碎片:少年时期楚征的一颦一笑,那些散落在桌面和抽屉里看不清内容的厚沓照片,加了柠檬糖片的薄荷水,还有……   阳光下在微风中摇曳的勿忘我。   “呃嗯——”   沈殊被强烈的浪潮吞没,脊背一松,气喘吁吁地靠紧冰冷的床头柜。他失神地看着楚征喉结滚动,对方冰凉的手指压着他滚烫的腹部向上游弋,最终缓缓停在他脸侧。   “沈哥夸夸小征吧?”楚征慢条斯理地解开衣领散热,刻意吐出一点儿干净的舌尖,笑得促狭,“我全部都……”   话语戛然而止,蕴含的意味却全在不言中。   沈殊的胸膛剧烈起伏,他根本没和任何人做过如此亲密的事,因为工作繁忙,连自渎都很少有。   压力大时也只会靠偶尔喝酒解闷,从不知道对他来说如此陌生的事竟然如此快乐……   愉悦的浪潮冲击着四肢百骸,他甚至能够清晰地感受到自己的指尖和大腿内侧正在微微抽/搐。   热浪涌动,难以克制。   他下意识地舔了舔干涩的嘴唇,没能捕捉到近在咫尺的楚征逐渐变得晦暗的神色。   对方凑近,温柔地舔吻着他的嘴角,声音沙哑:“沈哥……我做得好不好?不夸我吗?”   沈殊的脸红得像煮熟的虾子,身体也下意识地蜷缩,想避开这糟糕又亲密的质问。   楚征直接略用力地按了一下他的小腹,满意听间对方的呼吸全乱了。   “真伤心,看来是我的技术还不到家。”嘴上说着抱怨的话,脸上却噙着笑,“是小征不好,沈哥不满意也很正常。”   不知不觉间,沈殊胸前的扣子已经被解了大半。他对上楚征湿润的眼睛就止不住觉得羞耻和愧疚,完全没察觉到对方的手已经肆无忌惮地开始攻城略地。   “咚咚咚!”   突如其来的敲门声打破了寂静。   “查房。”护士小姐的声音被隔音不错的门板筛得破碎,却吓得沈殊立刻清醒过来,连忙系上扣子往床下去。   楚征也不阻拦,只是气定神闲地见证完沈殊整理好衣服接待护士小姐、再把她送走的全程,卡在对方因为蒙混过关松了口气的节骨眼,拉着他的手腕往自己身上一拽。   “等等……”   沈殊扶着他线条分明的小腹才堪堪稳住身形,这才局促地发现自己跨坐着,姿态十分危险。   “不可以的,这——”   对上沈殊焦急恐慌的神情,楚征只是用食指轻轻抵着沈殊的唇,缓声道:“我知道不可以,沈哥还没能接受我,对不对?我不会逼你。”   为了表示诚意,他举起双手,绝不束缚沈殊的自由。   沈殊刚松了一口气,就因为察觉到抵着自己大腿不断宣示存在感的沉甸甸的分量而神情紧绷。   “这……你……”   “我说了,不会勉强你做任何不想做的事。”楚征笑眯眯地撒娇,“但我现在也很难受。同为男人,沈哥应该也懂那种时候的不适感吧?”   沈殊尴尬地点了点头,脸上的焖烧感又腾起。   “所以,”楚征诱导般地牵着他的手向下探去,“帮帮小征吧,哥哥。”   “求你了。”   ……   ……   ……   打的回家时,沈殊仍旧浑浑噩噩。指尖不断摩挲指尖,那种炽热黏腻的感觉依旧如缠蛇一般绕在他的肌理上,怎么甩也甩不掉。   楚征的存在感实在太过鲜明。   沈殊又是学生年代去厕所小解都会尽力避免看见同性二家伙的那类人,平时更是黄梗绝缘体,两耳不闻窗外事的好好学生。   大学时宿舍公然看片,其他三个人其乐融融地挤在电脑前你一言我一语,甚至互相帮助;他却尴尬到拉上床帘、戴上耳机,假装自己不存在……   实在纯情,又清心寡欲到过分。   现在被猛地冲击,脑袋晕乎乎的,连接下来该做什么都无法思考了。   楚征他、他——   “咔哒。”   钥匙转动门锁的清脆声响终于让神游的沈殊红着脸回到现实。他一开门,正好碰见云蓁洗完澡,顶着浴巾只穿了条大裤衩出来的样子。   沈殊:……   他默默捂着脸转过了身。   不行,现在一旦看到这种场景,满脑子都是那种东西……   “不至于吧?”云蓁被他整不会了,“都是男人,你害羞个什么劲儿啊。”   沈殊喃喃自语:“非礼勿视,非礼勿视,非礼勿视……”   云蓁:?   “你——”他套上T恤,往前走了几步就看见沈殊敞开的衣领下那点儿刺眼的新吻痕,果断放弃了追问。   “冰箱里有冻好的桃子你吃不吃?”他径直走向厨房,“西瓜和梨也有,还有三箱三得利和鲜奶……”   沈殊等脸上的热散完了才慢吞吞地进屋,坐在椅上呆呆地啃桃子。过了几秒,才问:“你买的?”   “水果是我买的,奶和三得利不是。”云蓁把快递单放在沈殊面前,“这里填的收件人是你,但电话好像错了。我回家的时候,快递员正在门口着急呢,我就帮忙代签了。”   看到那串熟悉又陌生的数字,沈殊才后知后觉:那是他大学时期用的手机号。   某次春运回家在火车上被人偷了手机,就干脆重新办了一张电话卡,也就是现在用了好几年的这个。   ……这些东西是顾砚洲送来的。   顾砚洲不知道他换手机的事,两人也没有共同的好友,毕业后奔向五湖四海,对方若是想要找到他完全是大海捞针。   全凭缘分。   “所以那个时候……”   顾砚洲再见沈殊,没有呵斥,没有指责,更没有耍少爷脾气。   而是给了他一个拥抱。   久别重逢的拥抱。   云蓁正埋头吃西瓜呢,一抬头就看见沈殊神色惆怅:“那个时候?”   “没什么。”沈殊笑笑,“你也一起喝吧,是我朋友给我寄的。”   “好哦!我正好也喜欢喝这个牌子的乌龙茶。感觉里面有致死量咖啡因,我以前还是小职员的时候,每次加班都溜去楼下买这个提神,比咖啡顶用多了。”   云蓁笑得眉眼舒展,“那时候觉得日子好苦,但现在想起来……其实还挺幸福的。”   “哦,对了!”他起身,从冰箱二层翻出一盒精致的小蛋糕,“楼下养萨摩耶的女孩子送的,说是邻居之间好好相处,一点心意,我就收下了。”   沈殊翻看精美的包装,感慨道:“她人真好。”   “我问了她的名字,叫王茜。”   沈殊愣住了:“哪个qian?”   “草字头一个西的‘茜’呀?”   ……是重名吗?   这名字的重名率确实很高。   就在两人聊天时,门铃响了。   沈殊一开门,就对上了一张熟悉的面容。   “云蓁,你的车钥匙落在我家客厅了……”   圆眼睛白裙子的可爱女士笑着抬起头,在看清眼前男人面容的瞬间,神色立刻转为了惊喜:   “你是……沈殊?!”   作者有话说:   沈哥(还觉得自己是直男ver.):没关系的我大学室友他们也会互相帮助,所以我和小征这样也没什么对不对……   大薯:啊?(欣贵人.jpg)   ——   沈哥刚被美色蛊惑弯了一点点,就因为重逢初恋直回去了。   给大薯点蜡,不来点猛招沈哥是不会乖乖就范做0的,只会觉得我们哥俩好所以虽然很羞耻但只要小征想我们做葫芦娃也可以!(雾 第31章 “我想要更多。”   “……他最近和楼下住着的女孩走得很近?”   楚征靠坐在病床上,听着严青一丝不苟的汇报,晃晃手打断道。   “是,那女孩是沈殊的高中校友,叫王茜。您应该认识的。”   严青翻动厚厚一沓文件,把底下人拍到的照片恭敬地递到自家老板面前。   楚征轻笑一声。   的确认识,他还把这姑娘辛辛苦苦做的采访记录扔进水池了。   笔记本砸入水中,涟漪缓缓扩散。他低头,在浑浊的水液中清晰注视着自己被嫉妒染上艳色的丑陋神情。   沈殊对王茜怀有好感,她的确是他喜欢的类型:单纯活泼阳光,说话温温柔柔的,在心思细腻这点上简直是沈殊自己的翻版。   可那又如何呢?   小时候的楚征能毁了她的本子,把这段连萌芽都未曾有过的懵懂恋情连根拔起;现在的楚征就有的是办法让她再次消失在沈殊的生命里,永远地。   严青试探性地询问:“需要我……”   楚征眼皮微颤:“不用。继续看着吧,定期来报告就好。”   他从严青手中接过塞满两个牛皮纸袋的照片,细细甄选一番,从里面抽走了几张拍得好看的。   严青早就习惯,熟练地递上剪刀。注视着楚征剪掉照片上的王茜,只留下细碎阳光照射下笑得分外美丽的沈殊。   “他很少对我这样笑。”楚征把剪切好的照片塞进自己随身携带的本子里,“和我待在一起的时候,不是忧心忡忡,就是怜爱同情。”   严青说:“他至少是在乎您的。”   “在乎?那不够。”楚征合上本子起身,在严青的侍奉下换上笔挺的西装,“我想要更多。”   “顾砚洲那边,需要跟进吗?”   “楚四在就可以,那人脸皮薄,当着楚四的面干不出出格的事情。对付这样心高气傲却越挫越勇的人,最好的方式是……”   楚征慢条斯理地扣好手表的腕带,笑着抬眼看向严青。   “先把他抬高到最理想的高度,再狠狠摔在地上。一定要摔得粉碎,再也修补不起来。”   严青低头:“我明白了。”   *   沈殊重逢王茜,本来是欣喜之事,但两人都是工作繁忙的社畜,九九六尚且做不完工作,更别说腾时间出来好好聊天了。   周一到周五要加班到深夜,周末两天去给顾砚洲做助理跟进楚凌一负责的项目,沈殊恨不得一个人拆成两个用,累得分不清东南西北。   这样一对比,每天午晚和楚征一起吃饭的时间,反倒成了一天里最轻松的时刻。   而沈殊设想中,因为二人越界的亲密关系而诱发的尴尬感也没有泛起。   楚征对待他一如往昔,没有过分黏人,而是保持着极佳的分寸感,连普通的肢体接触都减少了许多。   简直像是……生怕他反感自己似的。   “沈哥?”   楚征握着汤匙的手一顿,神色担忧:“是最近太累了吗?我看你有点恍惚了。”   沈殊摇头:“没事。我只是在想,项目能顺利推进真是太好了……今天早上云蓁去签了合同,如果不出意外,后续合作方不提出修改意见的话,这个项目应该一个月内就能完成了。”   “是吗?”楚征笑,“那很好。”   他抿了抿嘴唇,沈殊的视线不自觉被他的小动作吸引。汤匙边缘的蘑菇奶油浓汤沾在他的唇角,他却浑然不知。只是抬起头,用亮晶晶的眼睛看着沈殊。   这一瞬间和暧昧潮热的病房里他趴在沈殊小腹上抬眼看他的那一幕骤然重叠。   沈殊觉得脸开始发烫:“嘴边沾到东西了。”   楚征舔了舔嘴角,神色如常:“这边?”舔反了。   沈殊抽出一张餐巾纸,探出身子,火燎般快速擦去他嘴角的汤渍:“像小孩子一样……”   楚征昂着脸,任凭他搓揉:“沈哥喜欢小孩子嘛。”   “你不是小孩子。”   “嗯,我是男人,沈哥也知道的呀。”   对上那双温柔笑着又意味深长的眼睛,沈殊只得闭上嘴。楚征不管说什么都像是在暗暗调戏他,他段位跟不上,只有被拿捏的份儿。   吃完午餐,两人并肩坐电梯上楼。负责打扫卫生的阿姨推着工具车一同登上,沈殊便往楚征那儿挤了挤。   淡淡的柑橘香气混杂着些许薄荷味,缓缓钻入他的鼻腔。   ……楚征的香水味。   不同于其他总裁常用古龙或拿破仑的馥郁,水果味道的香水在夏天格外清爽宜人。   沈殊下意识地耸动鼻子多闻几下,楚征在他看不见的地方低垂着眼眸,含笑打量着他此刻可爱的神情。   楚征抬手,掠过沈殊的肩膀,按向楼层按键:“午休时间,要不要去我办公室坐坐?”   沈殊思考片刻,点了点头:“好。”   楚征在总部的办公室,沈殊还是第一次来。北欧风装潢,简单明快,也着实空荡荡的,没有人气。   唯一算得上有个人风格的画,被装裱在楚征办公桌正对面的墙上。   类似于毕加索的抽象画风,沈殊只能勉强从色彩明艳的色块里看出画面的中心应该是个人。   “我留学的时候画的,拿了奖,就留下带回来了。”楚征给沈殊端了杯冰茶,“怎么样?”   沈殊看不懂,还是真心赞美:“很有艺术感。”   楚征指了指画面左下角的紫色色块:“那是勿忘我,一种很好栽培的观赏花。”   沈殊以此类推,指向画面别的地方:“黄色的是向日葵?”   “对。”   画上还有桔梗、薰衣草和白玫瑰,沈殊用排除法一一试验,倒也猜对了几个。   他正猜得兴高采烈,未曾察觉楚征已经挨着他的肩膀坐近,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他的侧脸。   “啊,你这里还有好多书……”   除了经济和法律类的丛书,还零零散散地塞着几本沈殊看过的:《莎乐美》《假面的告白》《痴人之爱》……   “嗯,都是沈哥你喜欢的。”   沈殊闻言才后知后觉地去看楚征,对方低垂着眼眸,缓缓靠近他,直到两人之间的距离近到能感受到彼此的呼吸,才停下,抬眼凝视。   “你把高中时的书单落在孤儿院了,我看了所有你喜欢的书……里面有一些你没有写批注感想,是不是不怎么喜欢?”   沈殊想错开视线,却被楚征虔诚地捧着脸生生遏制了:“……哪本?”   “《面纱》。”   楚征按着沈殊的肩膀,温柔地将他纳入柔软的沙发内。   富有弹性的抱枕顶着沈殊的腰,使得他仓皇翻起的衣衫下微微凸出的肋骨的形状,变得愈发鲜明。   不同于长期穿短袖而暴露在外被略微晒黑的手臂,腹部的皮肉浸润在温热的黑暗里,酝酿出苍白脆弱的青涩之色。   窗外乌云渊薮,暴雨如注。   “小征……”   沈殊知道,楚征要吻他了。   那双偏灰色的眼睛在情/欲上涌时总会泛出些许湿润的光,覆盖平日里的精明冷酷。叫这个实际上已长成精壮野兽的男人,在此时分回光返照般回到少年时期孺慕的温情。   沈殊抬手,抵在楚征厚实的胸膛处。仰卧的姿势使不上劲,抑或是他内心其实不再像最初那般抵触了。   这毕竟是楚征,他的小征。   楚征舔舐着沈殊柔软的嘴唇,逐渐深入,唇舌交缠。橘子薄荷的香气迅速膨胀开,温柔地将沈殊拢入氛围内。   啧啧的水声时不时响起,激得沈殊抓紧楚征的衬衫,仿佛这样做就可以否认那些从咽喉里不断溢出的暧昧喘息出自他本心。   面颊被冰冷修长的手温柔捧着,小幅度地揉捏。沈殊先前就发现楚征对他的脸有微妙的施虐欲,指腹总是勾着下唇搓揉,压得他嘴角都泛酸。   温度节节攀升。   湿吻中,沈殊难耐地绷紧脖颈,腔中氧气被毫不留情地掠夺殆尽。缺氧带来的细微眩晕感拧着脑内,叫他眼前都些微发白。   “小征……”他在喘息声中断断续续地说话,这样旖旎的时刻,无法思考的脑袋只会把最关心在意的事压成短句释放:“你烧退了吗?”   高热的口腔和舌,楚征哪儿的温度都烫得吓人。沈殊下意识收拢腿,却被沉甸甸的一片吓得往上挪了挪。   “已经好透了。”   楚征松开蛇吻般纠缠的唇,转而一下一下慢吞吞地啄着沈殊的下巴。滴滴热汗顺着他的额角滑落,落在沈殊敞开的衣领内。   沈殊抬手挡住自己的眼睛。   情难自已的分明是楚征,但不好意思的却是他。   为什么和男人接吻也会这么舒服?   他不懂。   纷杂的思绪促使乱七八糟的片段在他脑袋里闪过,烦躁的情绪扶摇直上。   他是直男啊……只喜欢也只喜欢过女孩子。   即便过了那么多年,再次和王茜重逢,他还是会因为对方甜甜的笑容而悸动。   初恋是美好且不容侵犯的。   可为什么楚征的吻让他的心跳得这么快?这一次,他甚至来不及拒绝反抗,就这样顺其自然地被对方拖入愉悦的深渊里。   身体的反应最诚实,从来不骗人。   不能再这样下去了。   沈殊想。   如果楚征继续吻他,他真的会拐向奇怪的道路的。还是和自己看着长大的孩子做这样羞耻的事……哪怕对方已经赤诚地表达爱意,他还是会觉得别扭。   心底像是被谁忽然揪了一下,酸涩地隐隐泛疼。   非血缘关系的人里,楚征于他而言是特别的。   正是因为特别,才不能……   “沈哥走神了。”不满的小狗啃咬他的手腕,穿着皮鞋的脚不小心碰了一下倾斜的茶几,“为什么和我亲热也会走神……在想什么?”   沈殊不知道怎么回答,楚征已经拉着他的手,将二人的茶杯抵在一起,用掌心温热地包裹。   他定定看向沈殊,神色说不清是喜悲:“至少在这样的时候,不要想除我以外的人,好吗?”   沈殊被他半强制地圈在怀里,指尖酥麻湿润。   手中的茶杯炽热滚烫,茶水因为颠簸泼出,覆盖在他的皮肤上。他只想转移话题,晃动间瞥见那副和房间风格格格不入的画,喘息着问道:“那幅画的中间画的是什么?”   “你真想知道?”   楚征将脸埋入沈殊的颈窝,轻轻舔舐去他渗出滑落的汗水。   “……嗯。”   “是赤裸的人,赤裸的男人。”   他的目光直勾勾地挂在沈殊的侧脸上。   “你知道他是谁的,就像你其实看得见我的心,只是装作看不见。”   “……”   窗外雨声淅淅沥沥,仿佛永不停息。   作者有话说:   大薯:午休时间,要不要去我办公室做做?   沈哥:……(半个直男の抗拒)   后面回A市升职调动后真的在办公室做了!天啦噜真是世风日下!(摇头)   ————   PS:不要讨厌王茜MM好不好她真的是个特别好的宝宝……我不会给她安排恶心人的戏份的请安心(对手指)   男同CP就算有那个竞争者也该是男的对吧!比如顾少和凑数的小赵(。 第32章 “别在我这里发病。”   沈殊下楼的时候,脚步都发飘。   就算在楚征的休息室里洗了澡、换了干爽的新衣服,那种黏腻炙热的触感依旧残余在他的皮肤之上。   互相帮助的动作到收梢时,楚征似乎是因为那幅画的事感到不快,动作都变得粗暴些许。   背靠着冷冰冰的电梯墙,沈殊想:他在不满……因为自己迟迟没有回应,说出的话也全是拒绝,并不中听。   工作了半个下午,下午茶时间同僚叫了咖啡茶点的外卖。   沈殊想出去吹吹风,便自告奋勇说要去拿。回来时看见前台站着一个衣着华丽的妇人,仔细看脸,居然是老板娘窦女士。   她的身侧跟着一个宽肩窄腰的高个男人,穿着价格不菲的私人定制,金棕色的发丝在阳光下熠熠生辉。   “小源,”窦女士这样叫他,“先上去和你哥哥说说话吧,你们很久没见了。”   窦至源,窦女士从双生妹妹那里过继来的养子。原本被当作楚氏集团的继承人之一培养,父亲好像不是国人。   豪门之间的弯弯绕绕,沈殊不懂。但还是下意识地明白这个长相俊美的男人,是楚征的竞争对手。   回到工位也心不在焉,云蓁戳戳沈殊的脸询问缘由,他才问出那个憋在心里的傻气问题。   “窦至源?哦……你说Andreas?”   云蓁发挥他八卦小能手的能力,给沈殊科普起来。   “之前窦夫人确实是想扶持他做继承人的。楚家大少二少的情况,你也知道……都不靠谱。三小姐能力尚可也年轻,但总要嫁人联姻,到那时岂不是把偌大的家业都拱手让人了?”   “Andreas从小就被养在国外接受精英教育,人聪明又上进。照理来说,人生应该是一帆风顺的……”   沈殊眨了眨眼:“但还是发生意外了?”   “嗯,Andreas的本科和楚征留学的是同一所,两个人在不知道对方底细的情况下熟悉起来,成了好友。”   云蓁从手机相册里翻出两人的照片。   窦至源长得像父亲,面容有典型的混血儿特征;   楚征则更像他的生母李非烟,只有英挺的鼻梁像楚霆。   两人本来也没有血缘关系,消息也隔绝,楚征在快高中时才忽然被楚霆召回,互相不熟悉才是正常的。   “说是好友,但其实……”云蓁的表情变得很微妙,“Andreas向楚征表白过很多次,是对恋人的那种……”   沈殊惊愕:“他是同性恋?”   “嗯,对女人完全没兴趣。不知道窦夫人知不知道这件事……不过,性向应该不是决定性因素。隔壁天生制药的少董有七八个兄弟姐妹,也是同性恋,但没影响他掌握大权啊。”   云蓁压低音量,“这事儿是我朋友和我说的,你千万别告诉别人啊。”   沈殊赶紧把耳朵凑过去。   “Andreas出过车祸,进了ICU,差点死了……醒了以后,人有点变了。当时闹得很大,窦夫人立刻封锁了消息,只身前往英国,却得到了一堆Andreas服用精神类药物的证明。”   “不知道是精神分裂,还是多重人格……反正脑袋出问题了,还染上了药瘾。后来,窦夫人把他带回国休养调理了好长一段时间,才正常放出来。”   云蓁叹了口气,“但治疗花掉了两三年的时间,Andreas好了以后,已经彻底失去和楚征竞争的能力了。”   “窦夫人已经精心维护和楚征的关系好几年了。好像已经放弃培养别的孩子,只把他当作唯一的继承人候选。”   *   与此同时——   “哥哥,好久不见。”   窦至源笑意盈盈地推开楚征办公室的门,“有三年了吧?分开的日子里,我可是每天都在想哥哥呢。”   “哥哥有没有想我?”   楚征冷冷瞥了他一眼:“别在我这里发病。”   “发病?我是因为谁发病的?你心里可要比我清楚多了,楚征。”   窦至源两手拍在楚征的办公桌上,清脆的一声响,缓缓俯身向前。   偏棕的眼瞳紧盯眼前西装革履的成熟男人,好像要将他此刻的身姿全然烙印在脑内一般。   “好哥哥,如果我告诉妈妈,我是因为爱上你才嗑药磕到把自己弄废了的,她会不会一时气上心头,直接把你做掉呀?”   窦至源常年在国外生活,国语的调子都是生涩的。   此刻因为激动的心绪翻涌,配上本就有些软的嗓音,语调黏腻得吓人。   “楚霆快成植物人了,楚四名下的医院再怎么厉害,也续不了多久的命了。我做的很小心,连让他瘫痪都分了三次中风两次梗塞,没人会怀疑到我这个深入检出的精神病患者头上。现在楚家的话事人到底是谁,你不会不明白吧?”   窦女士本就出身豪门,窦楚两家是强强联合。她自幼耳濡目染父母商战,从不是名利场上的草包。   楚征还太年轻,把握不全楚家这庞大的利益。   面对窦至源疯疯癫癫的威胁,楚征只是微微抬眼,神色冷淡:“所以呢?你觉得我会害怕?”   “妈妈现在以为我好了,正想着怎么从你手里把A市和B市的版图抢下一些送给我呢。”   窦至源笑得凉飕飕的,“我虽然脑子有病,但好歹姓窦,和妈妈流着一样的血,和你可不太一样。”   楚征叹气:“如果我是你,就不会把家长的计划和盘托出。”   窦至源对楚霆动的手脚,他怎么会不明白?   旧权威不倒,新权威就难以登基。权力更迭,想兵不血刃是不可能的。   但窦至源未免太口无遮拦,这种话哪是能拿到明面上来说的?   除非他的心思压根不在这儿。   楚征于是开门见山地问:“你想要从我这里得到什么?”   “你知道的呀。”窦至源懒散地坐上楚征的办公桌,伸手捏住楚征的下颚,掰向自己:“我想要的东西,在见到你的第一面就没变过。”   楚征拍开他的手,冷声道:“我不是同性恋。”   “我知道呀,但那不重要。”   窦至源近乎迷恋地盯着自己被楚征用力拍红的手背,声音都有些抖:“重要的是,为了你,我什么都做得出来。”   “你一句话,我就可以乖乖配合你演戏,楚家连带半个窦家我都可以拱手相让……只要你能让我满意。”   窦至源被啃咬得坑坑洼洼的发红指尖悬垂在楚征偏灰色的眼瞳前。   “毕竟,我可是连做精神病都心甘情愿……电击疗法可疼了,你可不知道那些乱七八糟的仪器有多麻烦。”   楚征蹙眉:“你自甘堕落,何必怪到我身上。”   “哈哈哈……”窦至源正准备往下说,门忽然被敲响了。   严青引着窦女士进门,窦至源便立刻收起那副癫狂的样子,转回温温柔柔的语气:“妈妈,我正和哥哥说笑呢。”   配上那张无懈可击的阳光笑脸,窦女士全然没有察觉到他的异常。   只是说:“那很好,楚霆身体不好,现在楚氏集团风雨飘摇,全倚仗你们兄弟二人支撑了。”   她的助理紧随其后,把崭新的项目书递到楚征的桌子上。   “小征,我们来聊聊小源重新入股总公司的事宜吧?”   *   周末,沈殊按照约定去了顾砚洲家。顾大少爷早就把设计初稿润色好了,可就是拖着不交。   问就是还有几处不对。   沈殊:“哪里不对?”   顾砚洲:“哪里都不对。越看越丑,好想推翻重新做。”   沈殊:“……”   行吧,他被打败了。   在设计和艺术方面,顾砚洲的造诣比他高了七八座珠穆朗玛峰,他没资格对人家的设计指手画脚。   只是蹲在垃圾桶旁看被撕了的部分设计稿,只觉得心疼。   这张也好看,那张也好看,全都好好看……到底丑在哪里了?   难不成顾砚洲眼睛里看见的世界和他不一样?   “不行,今天状态太差了。”   顾砚洲趴在沙发上,把手里的炭笔往工具架上一丢,声音轻飘飘的。沈殊一听就知道他昨天晚上又熬大夜,没睡几个小时。   “还是先做些别的找点灵感……”   顾砚洲的视线巡视着,最后落在了被白布盖住的某张画作上。   “有了。”   沈殊被他拉着胳膊按在沙发上的时候完全一脸懵:“有什么了?”   “灵感。”顾砚洲在沈殊插瓶的鲜花束里折了两朵黄玫瑰,一朵卡在沈殊耳侧,另一朵……   “可不可以把衣领拉开一点,我想把花放在你的胸口。”   沈殊眨着眼睛,呆呆地看他:“……又要脱衣服?”   这次顾砚洲好歹没直接上手扒他的领子,甚至好声好气地询问了。   “不用露那么多,你侧躺着,我去拿道具。”   得到沈殊的点头,顾砚洲就忙活起来,从乱糟糟的道具箱里翻出了一对蜡制的巨大白色翅膀。   “楚凌一那个项目是五星级酒店,还差大堂的设计没完成。我本来想要不要安排壁画,但现在看,说不定浮雕更适合。”   顾砚洲笑了一下,张扬的美貌愈发耀眼。他兴致高昂地掀开画布,准备开工。   “嗯,你很适合。就是要换条白色长裤……或者,你介不介意穿白色吊带袜?”   沈殊:……   他收回前言,顾砚洲根本没变好吗!还是个混蛋。   作者有话说:   窦至源:(尖叫)(扭曲)(阴暗的爬行)   对除了沈哥以外所有追求者都很性冷淡的大薯:……好烦。 第33章 债权变动   最后沈殊黑着脸换上白色的长裤,在沙发上躺了两个小时,给顾砚洲当人体模特。   顾大少爷才情迸发,画完了还不肯给沈殊看,只说到了合适的时机自然会展示出来。之后便埋头设计稿,在下午四点左右发给了楚凌一那边对接的人。   “还生我气吗?”   沈殊离开前,顾砚洲忽然问。   沈殊愣住:“生什么气。”   “哈?那天晚上之后……你明明就一副想要和我划清界限,恨不得立刻拎包走人的样子吧。”   顾砚洲抱臂,声音闷闷的。   “我还以为你不想做我这份兼职了呢。”重音放在兼职二字上。   “真不想做我就不会来了。给你做助理可是一点都不轻松啊……”   “嫌我麻烦?扣工资。”   “……”   “开玩笑的。”   沈殊推开门,低头看了一眼手机。王茜给他发了消息,说王玲玲今天来南巷找她玩,问沈殊要不要一起去接她,顺便叙叙旧。   “女朋友啊,这么快就……”   顾砚洲的声音听起来有点怨念。沈殊抬起头,对方只是定定地看着他,像是被主人抛弃在街头却倔强不肯追回去的狗。   “朋友而已。”   沈殊熄屏,把手机揣进口袋里,微微颔首,“那么,我下班了。”   “等等!”顾砚洲左顾右盼,目光锁定阳台上五颜六色的涂鸦伞,赶紧拿来塞进沈殊的手中,“天气预报说傍晚有雨。”   沈殊笑了一下:“谢谢。”   “……不用谢。冰箱里还有桃子果冻你要不要拿两个。”   “不用啦。再磨蹭下去,要赶不上末班公交了。”   “那就住在这里。”   沈殊没搭腔,只是换上鞋,走出了顾砚洲的住宅。   顾砚洲和以前比,到底还是成熟了不少。大学时某次出门采风,沈殊因为兼职难得忙得忘了看天气,顾砚洲自然也是不会在意这种繁琐的信息的。   结果两人被骤然而来的暴雨淋成落汤鸡,只能躲进采风地附近的教堂里避雨。   彩色的玻璃窗破了,雨淅淅沥沥地从缝隙里渗入。沈殊只能和顾砚洲紧紧挨在一起,缩在唯一一片干燥的区域。   那也是他第一次知道,看起来桀骜不驯的顾砚洲,居然会害怕打雷。   想到这里,沈殊握紧伞柄。   难不成刚刚顾砚洲那么黏黏糊糊地不愿意放他走,就是因为……   “轰隆隆——”   仿佛为了印证他的想法,远处堆积乌云的天边传来闷重的雷声。   几秒钟后,豆大的雨点顺势而来,砸向地面。沈殊张开伞,加快行走的速度。   不知为何,公交车一直没来,打的也打不到。越是暴雨倾盆的时刻,人越是需要出租车,可出租车司机偏偏因为恶劣天气容易爆单,反而早早达到固定营业额,提前下班回家休息。   “真糟糕……”   沈殊喃喃自语。   更糟糕的事情还在后面。   迟迟等不来末班车,他只能沿着道路缓步往家走。趟过积蓄的水洼,裤腿湿了大半,鞋袜都快泡发了。   沈殊不得不给王茜发去信息,说自己可能没法准时到,让她先带着王玲玲回家或是去餐厅。   “哒哒,哒哒……”   鞋底接触地面的声音清脆无比。庞大的雨幕中,城市中所有的喧嚣声都被掩盖,只留下脚步声和雨水溅落的声响。   沈殊来南巷时间不长,回家还得开地图导航。机械女声报出一条又一条指令,他依次照做。   然后……   不知不觉间,脚步声变重了,还有多重回声缠绕着。   有人在跟着他!   沈殊的大脑一片空白。   这不是他第一次被人跟踪,但显然被人跟踪总不会有什么好下场。   中学时父母因为车祸去世,他独自扛起整个家,为病弱的妹妹遮风挡雨。   事出突然,沈殊低声下气地向亲戚借钱,倒也借到不少。   大家心照不宣,并不着急向独木难支的沈殊要钱。但重病和生活的开支日益累计,即便沈殊半工半读支付,也很快滚成了一笔骇人的数字。   亲戚肯大发慈悲暂且不提还钱的事,可医院里化疗手术医药费可拖不得。到最后借无可借,连沈芊芊都抱着沈殊的腿哭着说:“哥我们不治了,回家吧……”   “不行,就算我不读书了,也得想办法给你凑钱治病……芊芊别怕,哥哥不会抛弃你的。”   沈殊绝望之际,同校的混混找上了他,上来就甩给他一万块,轻蔑道:“想要钱,我老大可以借你更多,不过……”   涉世未深的沈殊知道,高利贷永无止境,借了就是饮鸩止渴,可他别无选择。   刚开始努努力还是还得上的,可越往后利息滚得越高。   拖欠一次,人家尚且给好脸色看;三次四次,就被跟踪上门泼油漆,下一步就是给医院的沈芊芊寄恐吓信。   沈殊跪下来求放债人,对方叫他生吃了两管芥末,看他被呛得涕泗横流,才哈哈大笑着暂时放过他。   要不是沈殊卡在全盘崩溃的临界点考上大学,认识了顾砚洲和一位匿名的资助人,未来的人生将全数被无休止贷款的黑潮吞没。   顾砚洲虽然脾气坏,但给钱大方。除了每个月的固定工资,还会经常给额外的小费,或是把自己的奢侈品随手送给沈殊;   匿名资助人C先生(也可能是是女士)则是主动找上他,说是资助品学兼优的贫困生,但奖金是十万十万给的,多得惊人。   沈殊一开始吓得找辅导员,还以为是遇到了什么新型诈骗。   可经过学校核查,C先生的资质没有任何问题,而且只资助了他一个人,条件也寥寥无几,只要求他不要挂科,顺利毕业。   大学毕业之后,沈殊曾经致电过C先生留下的电话号码,可却无人接听。对方从未向他索要过报酬,也不曾袒露过真容。   正是C先生的存在,让坎坷半生的沈殊至今为止都相信:真善美是存在的。   虽然仍然负债,但债务被控制在努力工作十年能还的上的数目区间。   他也一直尽力帮助生活中遇到困难的人,以回应C先生对他的期待,并且努力生活到了现在。   照理来说,他的债务很稳定,每个月省省也都能还上定额,一直信用良好,没道理追债人要来跟踪他,向他索要拖欠的金额啊?   一滴冷汗顺着沈殊的额角滑落。   他想起与顾砚洲重逢的那天在阳台上接到的电话:提醒他债权变动,快点还钱会比较好。   难道……   “沈先生。”   穿着黑西装戴着墨镜的魁梧男人打着伞站在他身后,半威胁性质地朝他伸出手,语气阴冷。   “您上个月初借下的五万五千元,打算具体什么时候还?”   他说的确有其事,但沈殊并不认识这张脸。太陌生了……追债人不长这样。   “您可能并不认识我。我是林嘉,您的债务被原债主转移给了我的雇主,所以您偿还债务汇款的银行卡账户也需变动……请上车详谈。”   林嘉一招手,黑色的林肯就停在了路旁,车门缓缓打开,里面跷着二郎腿坐着的男人,有着一头金棕色的半长发。   “哈啰。”   俊美的男人摘下链条方框墨镜,对着他露出一个蛇吐信一般危险又暧昧的笑容。   “我是你的新债主……”   “Andreas,你可以叫我窦先生。”   *   沈殊被半胁迫地坐上了林肯的后座。窦至源打了个哈欠,对司机报了个地址,就合上眼睛休息了。   他看起来一点都不想搭理人。   目的地是郊野的别墅小区,沈殊被林嘉按着肩往前走,塞进了窦至源的家,便欠身离去了。   窦至源摘下墨镜随手往桌子上一丢,拍拍手,房间的声控灯就骤然亮起。他凑近,骨节分明的手捏着沈殊的下颚,细细的眉毛蹙起。   “哥哥的品味也不怎么样嘛。”   沈殊下意识后退一步,想避开他的手。却被窦至源毫不留情地伸腿一绊,摔倒在地上。   “沈殊……”   窦至源居高临下地俯视趴在地上不知所措的沈殊,语气越发恶劣。   “完全是个一无是处的中年男人嘛……难不成床上功夫特别好?哥哥才对你流连忘返。”   他说的哥哥,是楚征吗?   沈殊愣怔。   脑袋里闪过云蓁听说的那些似是而非的八卦轶闻,下意识地绷紧了背脊。   “我没和楚征上床。”他下意识地避开窦至源的视线,“虽然不明白你在说什么,但我想你可能误会了,我是直男,永远不会和男人上床。”   窦至源对此不置可否,只是慢条斯理地抬起腿,踩着沈殊的胸膛,把他整个人压倒在地上。尖头皮鞋吊着半湿衣物的边缘,往上掀起。   “对着你这样贫瘠的身体……”   他蹲下身,利落地解开了沈殊的皮带,拽着裤边猛地向下一拉,大片大片白皙细腻的皮肤就忽然暴露在空气里。   “他硬/得起来吗?”   沈殊翻身想起来逃跑,窦至源就面无表情地踢了一脚他的腿弯,眼看着他跌倒至膝盖闷红,都无动于衷。   “沈殊,欠债还钱,天经地义。既然你现在还不上钱,就别怪我对你做些过分的事情了……我现在可是很很不满,憋着一肚子的火无处发泄呢。”   甜丝丝的语气。   内容却令人不寒而栗。   “你最好祈祷我别在折磨你的时候犯病。否则,你可能会变得破破烂烂的……”   作者有话说:   债主变动,无所吊谓,反正马上又要变了。猜猜资助人C先生是谁(疯狂明示   大薯正在骑马赶来的路上(?),先给发疯的小豆子点根蜡…… 第34章 《阿尼姆斯》   “轰隆隆——”   窗外雷声轰鸣,雨水不断敲击玻璃,发注闷钝的响声。   Valentine艺术馆内,走入了一位穿着风衣、步调平缓的客人。   “江先生!”   讲解员孙浼连忙迎上去,他等待这位贵客多时了。   “晚上好。”   江予淮微微颔首,任由孙浼接过湿漉漉的雨伞,朝着艺术馆的油画区走去。   最近顾砚洲的《阿尼姆斯》在国际上拿了分类金奖,于是顺势租借了Valentine艺术馆开画展,连带捎上一些他较为冷门、或是未曾展出的画作。   一周前,江予淮就预定了今天无声拍卖会的名额。可惜天降暴雨,又有私事阻碍。好不容易处理完前来,已经临近闭馆了。   孙浼放好伞就跟了上来,尽职尽责地向江予淮介绍起画作的内容和概念。   江予淮对大热的那几幅、尤其是一举斩获大奖的《阿尼姆斯》并没有太多兴趣,反倒被角落里一幅名为《空茧》的版画吸引了注意力。   “江先生,您的审美真好。我之前特别幸运,和顾先生说上一次话,他说这幅版画才是他最满意的作品。”   孙浼把竞拍手册递到江予淮手边。江予淮抽出胸前的钢笔,瞥了一眼目前竞标的最高价格:五十六万。   中规中矩,相较于顾砚洲如日中天的名气来说,已经足以说明这幅画的冷门。   毕竟《阿尼姆斯》的竞价已经飙到了五千一百万,并且还在逐渐攀升。   “不是我喜欢。”   江予淮合上钢笔笔盖,孙浼才注意到这支钢笔很老旧,也不是什么好牌子,出墨都不太顺畅,漏了一滴墨水在江予淮的指尖。   “是我的朋友看了宣传册说很喜欢,我才打算买下来,送给他做礼物。”江予淮抬眼看向那副冷色调版画中央火红色的心脏构造,喃喃道。   孙浼:“江先生真是重情重义的好朋友。您的朋友收到这份礼物,一定会非常开心的。”   他合上手册,看见江予淮填下的数字是——   两百万。   几乎四倍于上个竞价者,透露出的意思是:不用再和我互相抬价竞争了,我非拿下这幅画不可。   “小孙,如果后面还有人想加价拿下,你就二十万一加帮我签下。等竞拍结束,把账单送去我公司就好,没有上限额度。”江予淮停顿了一下,“我公司的地址,你还记得吗?”   “记得的,毕竟我之前就在那边工作嘛!”   孙浼点点头。   先前他因为业绩不佳被裁员,江予淮机缘巧合下得知他供养生病家人的难处,便让朋友楚先生给了他一份工作。他很珍惜,也很努力。   “对了,楚征人呢?”   他堂弟楚凌一负责筹划开展的画展竞拍,楚征本人怎么会完全不来?   “楚总在——”孙浼转过头,看向《阿尼姆斯》所在的主展厅,视野内却空空如也,“诶,好奇怪,明明刚刚还在的。”   “不过,楚总应该还没走,我今天看到他在好几幅画下面标价了呢。今晚闭馆后,拍卖就要总结算了。楚总最近好像不是很忙,为了防止被截胡,应该会在这儿留一会儿的……”   江予淮颔首:“那我转转,顺便找他。你先忙吧。”   有风夹带着雨丝吹来。   他的视线于是移向被骤然推开的馆门,两个几乎淋得湿透的年轻女孩踩着影子快步跑进来。   孙浼连忙去取毛巾,服务客户是这行的宗旨。   会来参加名画竞拍的人中不少都是权钱者,难伺候的一抓一大把。   有些人实在不拘小节,穿着20块一件的地摊T恤和人字拖就晃悠来了,如果因为别人看起来平平无奇而选择怠慢,影响的是艺术馆的名声。   “姐,今天是不是有点诸事不宜呀?你难得碰上车次延误,我来接你的时候莫名其妙迷路,刚刚沈殊给我打电话说打不到出租车,现在又下暴雨……”   “既来之则安之嘛。嘶……这儿的空调打得真冷。”王玲玲正对风口,被吹得打了个冷颤。   江予淮抱臂站在一旁,恰巧全听见了,还意外听见了一个有些熟悉的名字。   “小孙,这里有没有备用的女士长裙?”   “有的。”   “带那两位小姐去换衣服吧。艺术馆的空调温度低,湿透了吹冷风会很容感冒。”   王茜感激道:“谢谢你,先生。”   王玲玲则是询问了江予淮的联系方式,说等天气好了找机会致谢。   江予淮看向外面灰蒙蒙的天:“雨大概还要下一个小时。你们可以等雨小了再离开。”   王茜去隔间换好干净的衣服,抱着装着湿衣服的纸袋,轻声道:“还好沈殊没来,还带着伞,不然也要一起淋透了。”   “他运气一直不错,读书时就这样。”王玲玲环视四周,“闷坐在这里也无聊,我们不如逛逛吧?”   孙浼跟着解说了一路,走到《阿尼姆斯》前时,嗓子眼都快说干了。   王玲玲后知后觉:“哦——原来这里是个艺术品拍卖会。”   孙浼:……   我一路是白干了呗!   “嗯。”江予淮听着这对感情很好的姐妹一路闲聊,因为诸多不顺而有些郁闷的心情倒是缓和了不少。   王茜好奇地问:“怎么没看到拍卖台呢?”   王玲玲指了指插在各幅画作前的手册:“应该是买家依次把报价写在起拍价后面,并且报价只能比上一个人更高……”   她认真盯着玻璃展柜里的乱色樱桃瓷盘,喃喃道:“这么小的一个盘子居然要七十二万……有钱人的钱不会真的都是大风刮来的吧?”   江予淮被她的耿直逗笑了。王玲玲的性格和他的朋友很像,总在一些奇怪的地方灵光一现。   “顾砚洲的概念是‘黑夜孤独与病态之爱交融的瞬间’,这个盘子在艺术家构建的故事里,是杀死恋人的凶器。”   “所以,彩色的部分是血?”   “也可能是内脏的残片吧。”   王玲玲看向他:“你真幽默。”   江予淮:“你是第一个用这个词形容我的人。”   王玲玲:“如果你买下这个盘子,会用来做什么呢?虽然这么说很冒昧,但你看起来很像是个会为情所困的人哦。”   江予淮被她戳中心事,一时间不知道该如何回答。   “他买下这个盘子的话,大概会拿来装他给恋人亲手剥的核桃和碧根果吧。”身后有人笑意盈盈道。   四人转过身。   楚征缓步走来,拍拍江予淮的肩,微微挑眉:“我没说错吧?”   江予淮:“……”   王玲玲:“那你的恋人胃口可真够小的,这盘子看起来最多能装一小把瓜子。”   江予淮轻咳一声,不甘示弱地调侃回去:“楚征,如果是你买下这个盘子,会做的事和我也没什么分别好吗。”   楚征的视线扫过王茜和王玲玲的脸,脸上的笑意忽然淡了些。但也只是一瞬,便又立刻恢复了温柔的翩翩公子模样。   “两位小姐觉得,我会用这盘子装些什么?”   王茜还在傻乎乎地依照楚征的外貌和气质猜想,王玲玲已经率先一步回答道:“疑似第三者的心脏。”   这个有些惊悚的回答绕回了盘子被捏造最初时的被赋予的概念——凶器。只是斩杀的对象从恋人本人,变作了插足的第三者。   “……我开玩笑的。好久不见呀,楚征。”   王玲玲笑着后退了一步。   “看样子,即便过了这么多年,你仍旧痴情不改呢。”   比起沈殊短暂的初恋王茜,楚征和他同桌王玲玲的接触反倒更多。   在他不再抗拒在校刊登出作品后,鉴于沈殊半工半读繁忙无比,王玲玲为了不给他添麻烦,经常和楚征私下见面来拿新一期的摄影作品。   惊愕之情在楚征的眉梢转瞬即逝。迎着王茜惊讶又疑惑的目光,他点了点头:“的确是好久不见,两位王姐姐。小时候承蒙二位的照顾了。”   “诶,等等……”王茜后知后觉,“你是沈殊最喜欢的那个孩子?”   她的前置定语取悦到了楚征,于是得到了对方肯定的颔首:“二位是来南巷旅游吗?”   “她在这里工作,我的确是来旅游的。”王玲玲拍了拍王茜的肩膀,“待会我们和沈殊有聚餐,你要不要一起来?重逢就是缘呀。”   “当然,也该好好叙叙旧。”   王玲玲问江予淮:“这位先生要一起去吗?择日不如撞日,我今晚请大家吃饭,如何?”   楚征于是看向江予淮。   江予淮点头:“可以。”   楚征讶异:“……今天不去小苏那儿?”   “他不在家。”江予淮面无表情,“闹脾气离家出走了。”   “说起来,都过了这么久了,沈殊也该打到车或者走回家了呀。”王茜解锁手机,翻了翻聊天记录和通话记录,“怎么不回我消息,也不接电话呢?”   王玲玲的目光立刻变了:“我来打。”   电话忙音在偌大的艺术馆内尤其聒噪。一分钟过去,无人接听,自动挂断。   王茜担忧道:“别是出事了吧?”   “他最后一次和你联系的时候,人在哪儿?”   “他说兼职……”   “顾砚洲。”楚征的表情冷下来,蹙起眉,拨通严青的电话,“他真是有能耐,下个雨就能把个大活人弄丢了。”   作者有话说:   摘自百度百科:   阿尼姆斯(animus,['ænɪməs]),英语单词解析为:n. 敌意;意图;基本态度;女性的男性意向。   阿尼姆斯是每个女人心中都有的男人形象,是女人心灵中的男性成份。阿尼姆斯身上有女性认为男性所有的好的特点。每个女人的阿尼姆斯都不尽相同。女人会对心中阿尼姆斯的特点感到喜爱,在遇到像自己的阿尼姆斯的男性时,她会体验到极强烈的吸引力。   ————   【PS】明天休息一天!后天开始继续日更~   顺便接着跪求海星(3) 第35章 “有你在真好。”   严青的解释是:他的女儿向来身体不好,今天是周末,他接到妻子的电话去医院探望,所以才没有一直跟着沈殊。   “真是非常抱歉,小楚总,我没想到我就离开几十分钟,出了这么大的事……我现在立刻去联系刘局长调取路况监控。”   他的声音被电波扭曲,透露出一种难以言喻的怪异感来。   王茜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现在怎么办?总不能就这样干等消息吧?”   楚征又拨通了顾砚洲的电话。三言两语就套出沈殊人不在他家的信息,便迅速挂了。再次拨通一个电话号码:“小何,查一下公司配给员工的笔记本电脑的定位,编号A-127659。”   他挂断电话,巡视众人:“有谁会开车?我的驾照是在国外考的,车型不一样,驾驶座在右边。”   江予淮:“我也一样。”   王茜从包里翻出证件:“我有驾照。”   她的本职工作就是给老板当御用司机,拥有丰富的驾驶经验,虽然直到现在都还没攒够买自己的车的钱就是了。   “地下车库有我的备用车,现在立刻出发,地址是……”楚征看向她,眼神幽深,“尽快,拜托了。”   *   “你最好祈祷我别在折磨你的时候犯病。否则,你可能会变得破破烂烂的……”   对上窦至源狂热又病态、仿佛有火在烧的神情,沈殊的心顿时凉了半截。   显然对方的精神状态都不健康,无论他怎么辩解,也只会按照自身的逻辑去曲解话语的内容。   窦至源冷冰冰的手伸向沈殊的胸膛,粗暴地撕开他的衬衫。指尖抵在他胸前拨弄了一下。   “居然是粉色的。”窦至源喃喃,“你这老男人不会还是处男吧。”   他低着头,蓬乱的发丝遮蔽眼睛,微微晃动着。   沈殊才没心思听他讲有的没的,趁机一脚踹在窦至源的裆部,猛地一掀,把他翻倒在地。   “嘶——”   窦至源疼得倒吸一口凉气,捂着那里面容扭曲地半伏在地。   沈殊跨过他,匆匆朝门口走去。却在握住门把手的刹那,听见了门被自动反锁的绝望声响。   “咔哒。”   一回头,窦至源白着脸,扶紧桌子快步走来。然后一把抓住沈殊的头发,就往客厅的沙发上重重地掼。   沈殊挣扎着往楼上跑,想从别墅的天台找地方往下爬。   可偏偏窦至源最讨厌晒太阳,常年把天台锁着。沈殊退无可退,被他抓着脚腕拖回了二楼的居室。   浑身剧痛。   暴怒的窦至源随手抓起枕头压住沈殊的脸,在他尝试晃动逃跑时,用床头和床位的铁索扣住了他的手脚。   “你……你要做什么?”   “我都说了,不要激怒我啊。”窦至源眼神阴翳,手上的力道恶狠狠地,没有丝毫留情的余地,“你听不懂人话吗?现在多亏你的挑衅,我又要犯病了……啊。”   床头柜上摆满了精神类的药物,散乱地泼在盖子里。   “怎么办,我现在真的好想把你弄烂……不要用那种眼神看我啊,我知道我是精神病,不用你提醒!”   窦至源把沈殊的衣服扒干净,方才为了遏制沈殊的动作,他还揍了沈殊几拳。   现在沈殊皮肤红肿,隐隐能看见血丝,在白皙的皮肤上格外显眼。   他掐住那两撇粉,过力地捻着,像是在思考最佳的折辱方式。很快,他的嘴角勾起了一抹微笑。   “你听说过穿刺吗?”   沈殊连毛片都不怎么看,怎么会知道这个?   窦至源于是拉开衣柜深层的箱子,从里面拿出一根细而长的、银光闪闪的针:“这是穿孔器哦。”   穿孔……在哪里?   沈殊像是意识到了即将出现的异常糟糕的发展,止不住地呜咽翻腾起来。   *   “车速太快,我差点……呕,差点吐了……”   王玲玲扶着墙,面色惨白。   楚征面不改色从后座开门下车,径直朝着窦至源的别墅走去。   “密码锁……”王茜指了指那个看起来功能就很复杂的高科技产物,“可我们不知道密码呀?就算按门铃,那个人也不会给我们开吧。”   王玲玲:“四位数的密码,应该是日期,自己的生日,重要的人的生日。做生意的人图好彩头,会用‘8888’‘6666’这样的数字。”   楚征抬手,毫不犹豫地输入了四个数字。   密码锁转绿,门咔哒一声开了。   “你好厉害!”王茜震惊,“是本来就知道密码吗?”   “不知道。”楚征戴上手套,语气平淡,“但应该是我的生日。”   王玲玲深深地看了他一眼。   别墅一层满是打斗的痕迹。众人顿感不妙,迅速朝着二楼冲去。   王玲玲打头,在瞥见房间里的状况后,果断转身抬手捂住了江予淮和王茜的眼睛。   江予淮太高,她非得踮着脚才能捂上大半:“对不起冒犯了,但是……真的不能看。”   楚征则是越过众人,走向漏出些许血腥气的房间。   “窦至源。”他的语气中是克制不住的愠怒,“你在做什么?”   窦至源闻言,动作一顿。他拿开金属夹,把还没消毒的金环套了上去。仪式般做完这一切之后,才转过身,恭恭敬敬地朝楚征俯首,语气仿若平常:“晚上好啊,哥哥。”   再抬眼,对上的是冰冷闪烁的手机摄像头。   楚征冷漠地注视着他面颊通红、病态狂热的模样,淡淡道:“你又发病了,看来窦女士找的医生水平不怎么样,你都疯成这样了,还能允许你出来乱跑。”   “起来,跪地上,别让我说第二遍。”   窦至源愣了一下,脸上的表情说不上是悲还是喜。他照做,贴着墙角跟跪着。身上的衣服皱巴巴的,凌乱不堪。   楚征在镜头快扫到沈殊时就把摄像头关了。他走到床边,温柔地用绒毯把沈殊包裹起来。   “对不起,是我来晚了。”   沈殊抬眼看他,本想说自己没事,窦至源除了在他胸口打了个钉外没做什么更过分的事,他看起来极度厌恶自己,消灭自己的欲望比强上他的欲望大得多。   可对上楚征那双溢满焦虑、紧张、担忧和后悔神色的眼睛,沈殊忽然如鲠在喉,说不出话来了。   心中缓慢升腾起一阵黏腻柔软的情感,温柔地填补心灵的缺缝。那感觉实在太温柔,以至于他的眼泪不受控制地夺眶而出,滴滴答答地淌落。   “小征……”   他近乎呜咽地呼唤紧紧拥抱着自己的人的名字。   你能出现真是太好了。   你来救我了。   我真的很害怕。   他想吐露心声,却一个字都说不出来,只能抓紧楚征的衣角,小声抽噎着。   楚征显然是误会了什么,看向窦至源的眼神愈发凛冽,刀子似的能剜下肉来。   他安抚地摸了摸沈殊的头发,就快步走到窦至源面前,冷声道:“头抬起来。”   窦至源乖乖抬头,也不辩解,只是迷恋地盯着他。   “啪!”   一记清脆响亮的耳光。   楚征俯视他,“你自己说,你是不是混蛋。”   力道太大,窦至源的脸都被打偏了。他捂着自己发红发烫的面颊愣怔几秒,语气越发黏糊了。   “这是,哥哥在打我……”   楚征蹙眉,抓着他的头发往墙上用力撞了几下:“给我冷静点,现在不是你发/情的时候。我问你,你是不是混蛋?”   “是……”   鼻血顺着窦至源的人中往下淌,打湿了微翘的嘴唇。   他喘息着,紧紧握着楚征扇他的那只手的手腕,小心翼翼地往自己脸上贴:“哥哥留下的,痕迹,在我脸上,我……”   “道歉。”   楚征利落地抽出手,尖头皮鞋抵着窦至源的脊背往下压,示意他和床上瞪大眼睛不知所措的沈殊道歉。   “对、对不起……”二传盗文团biss   窦至源趴在地上,涕泗横流。这并非他真心悔过,而是又被刺激得发病,后半段嘴里冒出的都是疯疯癫癫的呓语,听不真切。   楚征踩着他的头,片刻后微微抬腿,像撇垃圾一般将他甩开。   他看向沈殊,语气里饱含歉意:“对不起,沈哥。我会联系靠谱的精神病院收容他,不会再随便放出来了。”   他已经把窦至源的疯态发给了窦女士。即便他不出手,窦女士也会因为害怕窦至源折辱门楣率先把他控制起来。   何秘书赶到,面无表情地进入室内,向楚征点头示意,然后把哭得失去意识的窦至源扛走了。   “我没事……”   沈殊裹紧被子,动作太大牵扯到胸口的伤口,疼得冷嘶一声。   “我现在立刻带你去医院——”   “不行!”沈殊握住楚征的手指,“不可以……我不想让别人知道我的事。”   楚征怜爱地看着他苍白汗湿的面颊,哄道:“那就去我的住处……至少先让我帮忙消毒,不然会发炎的。好不好?”   “嗯。”   楚征脱下自己的西装外套,将沈殊全数裹住——他和沈殊体型差巨大,几乎能将对方完全嵌入自己的怀里。西装外套袖子长,衣摆也长,正好盖住沈殊的臀部。   谢天谢地,窦至源没扒了他最后一件贴身衣物。   沈殊觉得很累了,头靠在楚征温暖宽阔的怀中小憩。   对方有力的臂弯承载着他瘦弱的身躯,如同坚不可摧的避风港,抵挡一切席卷向他的风浪。   “小征……”   “嗯?”   “有你在真好。”   作者有话说:   下章确定关系+亲亲! 第36章 “我们是恋人了。”   楚征的住处在商圈附近,黑白基调的大平层。270度的六边形落地窗外,城市夜景璀璨夺目。   “你家好高啊。”   沈殊裹着楚征的西装外套,看向超过7米的层高,下意识地捏住衣角。他的印象里,房间的层高大多都是像小区租房那样三四米的……   楚征蹲下身,亲手给沈殊换上拖鞋:“卧室和浴室都在上层,楼梯在那边。”   鞋码居然正好。   沈殊眨了眨眼,楚征迎上他的目光,笑着说:“我一直等着沈哥来到这里的一天呢。”   楚征给沈殊拿了换洗的衣物——自然是他自己的,oversize,挂在沈殊身上松松垮垮。   其实大可以叫小何买了送来,但他更希望沈殊穿上属于自己的衣服。   浴池大得像泳池。沈殊不会游泳,又得顾着胸口生生疼着的伤口不让沾水,挪动得很笨拙。抬手去接沐浴露,险些把养在飘窗上的勿忘我推倒。   现在是盛夏,早已过了勿忘我的花期。叶子边缘微微泛着黄,蔫巴巴的。   沈殊对它吹泡泡,末了才意识到自己实在太幼稚。赶紧冲干净伤痕累累、淤青遍布的身体,匆匆换上衣服出去了。   “裤子扣不紧……”   沈殊有些窘迫地抓着腰带,他都扣到最后一颗孔了,裤腰还是大出了一大截,松松垮垮地缀在他的胯部。   “没关系,反正一会儿要脱。”   “……啊?”   楚征把医药箱打开,熟练地翻出消毒用的药品和工具,“伤口还没有处理呀。除了胸口,别的地方应该也受伤了吧?换下来的衣服上沾着点血。”   他这样一说,沈殊就忽然觉得小腿后侧刺挠地痛着。掀开裤腿,才发现腿弯处有一道还在渗薄血的细长伤口。   楚征拍拍床铺:“坐。”   沈殊下意识松手,裤子立刻顺着纤瘦修长的腿滑落。黑色丝绸衬衣足够长,盖住他的臀部,微微晃荡着。   他并着腿,有些尴尬地坐在床边,不知道该如何是好。   楚征看起来倒是完全不尴尬,沈殊只能任由楚征捏着他的脚踝,把他的腿按在自己的大腿上,侧头认真给他的伤口消毒。   “嘶……”   “忍忍。”楚征捏了捏他的小腿肚,轻声道:“一会儿会更疼……嗯,这边处理好了,把上衣掀起来,用牙咬住。”   其实完全可以用手,但楚征的命令实在太过自然,沈殊完全没反应过来。   暖黄色的灯光下,白皙细腻的皮肤宛若上好的羊脂玉。楚征戴上医用塑胶手套,小心地触碰了一下。一听见沈殊吃痛的喘息声,就立刻松开。   鎏金色环泛着无机质的冷光。   “抱歉,沈哥,再忍一忍……我得先把这个环解下来。”楚征满怀歉意地看向沈殊,“他没有给穿刺用的针消毒,是不是?”   沈殊闷闷地“嗯”了一声。   窦至源无疑是个脑子有泡的精神病,可穿刺的手法却娴熟无比。   他看见窦至源耳廓和舌头上隐隐的孔洞,忽然意识到他或许过去常常自己这样做。   难以启齿的伤口被自己亲手带大的孩子尽收眼底,他此刻正在全神贯注、小心翼翼地拆卸那颗带来刺痛的环,指尖隔着塑胶手套微微刮蹭着早已红肿不堪的血肉,让沈殊的羞耻感如火山喷发般热烈。   “唔……”   楚征立刻停下动作,抬眼去观察沈殊的神情。   闷红的面颊,泫然若泣的眼神,紧咬衣物的发白双唇,颤抖的小巧下颌……   他喉结滚动,眼神晦暗了些。但还是平缓语气,耐心安抚道:“马上就好。”   “啪。”   沾着稀薄鲜血的环落在铁盘中。沈殊正准备把衣服放下来,就被楚征捉住了手腕:“还没消毒上药呢。”   药物浸润进伤口,疼痛中夹杂着一丝凉爽。   楚征凑得很近,呼出的热气拂在沈殊的胸膛上,小刷子似的痒痒的。   沈殊低头,看见光晕落在楚征高挺的鼻梁上,在侧边氤氲出一片阴影。   楚征着实貌美,小时候精致得像是装在玻璃展柜里的洋娃娃,长大以后就变成丰神俊朗的优雅青年。   如果被处理伤口的人不是他自己,他几乎要误以为楚征是在修缮一幅名画。   楚征把伤口用纱布贴好,指尖残余着些许薄荷的清爽气味。   沈殊居然觉得心底骤然窜过去一阵电流,再抬头,正好和对方偏灰的眼瞳对视。   “很快就会好的。”楚征慢条斯理地用湿巾擦拭手上的污渍,“不用害怕。最近不要沾水,好好换药三天就不会发炎了。”   沈殊讷讷道:“来找你换?”   “如果害羞的话,也可以自己换。”   楚征拉着沈殊丝绸衬衫的边缘往下拽,指尖掠过白色的棉质内衣——那自然也是楚征的,只是尺寸不太合,空起来一大块。   “不过,既然还得来一趟把衣服还给我,干脆就让我顺手帮忙换药好了,如何?”   他笑得眉眼弯弯,“毕竟,这是我和沈哥两个人的秘密,不想让第三个人知道呢。”   楚征的手顺着沈殊光裸的小腿往上抚摸,最后也没深入禁地,只是紧紧环着沈殊不盈一握的细腰,将脸埋入对方暖烘烘的小腹处。   良久,才发出一声喟叹:“……今天我真的被吓坏了。差点因为我的问题害得你身陷险境。”   沈殊揉着他软软的头发。   楚征跪趴在他身上这个姿势在两人过往的互动里很常见,饱含撒娇的意味。   此刻乖巧又热烈地拥抱着他的这个男人,宽肩窄腰,面容英俊,上一秒还在冷若冰霜地扇疯弟弟巴掌,下一秒就缩进他的怀里脆弱地诉说担心。   “如果,”沈殊犹豫地开口,“如果窦至源对我做了什么不可饶恕的事情?”   楚征的身体一僵,又迅速恢复平静:“嗯……会找个机会把他杀掉吧。比如伪造车祸事故,或是找黑帮把他灌进水泥桶沉尸湾流之类的。”   “好吓人,别那样说。”   沈殊的手伸向楚征的下颚,挠小猫似的转了转。楚征痒得偏过头,正巧露出了耳朵上曾经穿孔的痕迹。   “以前打过耳洞?”   沈殊有些惊奇。   自从和楚征重逢,结合自己的见闻和云蓁那儿传来的消息,楚征在被认回楚家后向来克己守礼,至少明面上是个谦谦君子。   打耳洞——尤其是耳骨上一连串的洞,只会让他联想到在曾打工过的地下酒吧里演出的重金属乐队成员。   “嗯,留学的时候去打的。那时有朋友在玩乐队,我就稍微……去凑了下热闹。”   楚征撩起耳鬓的碎发,把几乎已经愈合的耳洞们毫不避讳地展示给沈殊看。   沈殊伸手摸了摸:“疼吗?”   “有点。”楚征一眨不眨地盯着他,“可我一想你,就忍不住去打耳洞。不知不觉,就打了好多……”   疼痛是抑制四年的最佳方式。   重逢前无数个煎熬难耐的夜晚,楚征夜不能寐,总在月光下盘着那些造型各异到乱七八糟的耳钉耳饰,一个个把它们戳进耳洞里。   “是吗。”   沈殊看着他,不知怎的,强烈的怜爱心促使他低下头,在楚征的耳廓上落下一个轻轻的吻。   “亲一下,痛痛就会飞走啦。”   哄小孩的幼稚伎俩,可楚征甘之如饴。他敏锐地察觉到了沈殊态度的松动,立刻起身与他平视,手指强硬地挤入沈殊的手指间,十指相扣。   他凑近,沈殊没有躲闪。任由他伸出舌头,小心翼翼地舔舐那些窦至源暴行留下的瘀伤。   从面颊,到脖颈,再到伤痕累累的小腹,最后抬起腿弯,像骑士吻别情人那般落下重吻。   呼吸变得急促,两人喘息着,水光潋滟的眼睛里倒映着对方同样无比动/情的姿态。   “礼尚往来。”   楚征按着沈殊的肩,把他压倒在柔软的床褥上,小狗似的舔舐他的下颌,闷笑道。   “沈哥,痛痛有没有全飞走?我可亲了好多下呢。”   沈殊被他看得不好意思,下意识夹紧大腿,却被对方强硬地掰开膝盖,只好强忍羞耻回答:“飞、飞走了……”   楚征又含住他的下唇,含含糊糊道:“那就可以做一些让我们都快乐的事了。”   吻激烈而缠绵。   这次不是谁强迫谁,抑或是刻意的诱骗。沈殊放下那些束缚他许久的道德和伦理,全身心投入眼前人的怀中,投入这个火热的吻,腹腔里仿若火焰升腾。   唇舌交缠间,舔舐和啃咬也交错进行。沈殊的嘴唇很快被磕破了,在吮吸间泛起触电般的细小痛感,可他却再也不想停下了。   好舒服。   怎么会有这么舒服的事情。   他还想和楚征接吻……   “我真的好喜欢你……好爱你,爱你爱得快要死掉了。”   楚征松开他,喘息着喃喃。   沈殊的脑袋晕晕的,几乎没法思考。但还是努力地回想自己为数不多关于那方面的知识,抬起头,舔了舔楚征的喉结。   这样做的话,他应该会开心的吧?   果不其然,楚征的眼神一下子变得危险起来,沉甸甸的东西压着沈殊的大腿内侧,仿佛一场激烈的侵略即将开火,一触即发。   沈殊理了理楚征热吻间被汗水打湿的额发,手指勾着他的耳垂和耳廓,轻声说:“哪天,你也给我打个耳洞吧。我想试试思念一个人的感觉是什么样的。”   楚征有一瞬的愣怔,很快被欣喜若狂取代:“是我想的那个意思吗?”   “我不是同性恋。”沈殊坦诚,“但如果对象是你,我可以……试试看交往。”   他的话语还未说完,就被更加狂风骤雨的吻打断了。   楚征紧紧摁着他的后颈,舌头灵活深入他的口腔,像是害怕他下一秒就要反悔,而做出的遏制之举。   沈殊温柔地承受着楚征一切索取,环着对方的脖颈,小口小口地喘着气。   唇与唇分开时,拉开暧昧的痕迹。沈殊下意识抬手一抹,却笨拙地全都抹开在自己敞开衣领内白皙泛粉的皮肤上。   “我们是恋人了。”   “沈殊是楚征的,楚征也是沈殊的。我们属于彼此。”   楚征喃喃,热汗顺着他的面颊滴落在沈殊的锁骨上。沈殊稍稍偏头,就能看见他青筋暴起、不断颤抖的手臂。   他在忍耐。   他在等待许可……   将沈殊彻底撕碎。   沈殊干脆青涩地把手抵在楚征不断收缩、经络显露的腹肌上,半惧怕半期待地开口:   “要做吗?”   作者有话说:   谈恋爱确认关系是墙纸爱的开端(。 第37章 最好的体验   在这个瞬间,楚征终于拥有了触碰自己从闷热潮湿的青春期开始肖想——严格追溯起来,是从眼前这个男人笑着将糖果摆在自己面前那一刻开始就根植他内心深处,不断生根发芽、于阴暗处疯狂生长的欲本身的权力。   沈殊是他惦念已久、思之如狂的存在,是高悬于孤独夜晚的明月。   而现在,只要他点点头,就可以彻彻底底地将对方占有。   这是多么大的诱惑?   官能的快乐和心理的快乐重叠在一起,楚征低着头,任由沈殊伸手抚摸他的面颊,温柔地蹭着。   他俯身,再次吻上沈殊。   但这一次并不狂热,也非深陷官能之乐中,只是蜻蜓点水般的一个轻吻。   “虽然我很想……”   楚征拉着沈殊的手往下探,隔着不算厚的布料,让他感知最真实也最沉重的自我。   沈殊的手被烫得缩了缩,又被楚征强势地压回,半推半就地全数包裹。   “我光是和沈哥接吻,就已经变成这副丢脸的样子了。”   楚征起身,揽着沈殊的腰把他捞起,扣进自己的怀里。   沈殊骤然离开床铺,只得紧紧搂住楚征的脖颈,光裸的双腿环在对方劲瘦的腰身上,被轻微地拱着。   楚征一手下移,托着沈殊的臀部,挪到了通透的落地窗前。   大城市的夜晚永不孤寂,霓虹灯五光十色,在不知何时下起的夜雨中闪烁。   沈殊抵着玻璃,安静地感受着楚征炽热的手在自己身上游走。他扯开衣领,好让楚征能够舔吻脖颈和锁骨,留下一连串暧昧的痕迹。   窦至源殴打留下的痕迹和楚征亲吻留下的痕迹交织在一起,姹紫嫣红,不知该说是凄惨,还是艳丽。   楚征坐下,将沈殊牢牢禁锢在自己怀中,有一下没一下地亲着他的侧脸。   膨胀的热度始终没有消退,甚至愈演愈烈。他却没有即刻解放意思,只是静静地拥抱沈殊,两臂紧紧揽着沈殊的腹部。   “我很想抱你,都快疯了。”楚征怜爱地亲吻沈殊的耳垂,“但现在不是最好的时机……一切都太仓促了,可我想给你最好的体验。”   沈殊愣怔,他没想到楚征会这样说。先前每一次亲密,对方都急不可耐,完全无法遏制膨胀的念想。   可现在即便热潮涌起,楚征也理智地克制住了进一步的行动,以他的身体健康为第一要义。   “等沈哥伤好了,我也差不多能准备好。”   他的手深入,沈殊的呼吸立刻乱了。背部绷直,抵着他硬邦邦的腹肌刮蹭:“嗯呃……”   “所以请允许我这次只先给沈哥吃一点……开胃小菜。”   看着沈殊在自己手中逐渐迷乱的模样,楚征轻笑。沈殊的耐力并不好,过了一会儿就绷紧又松弛,只能缩在他的怀里大口大口地喘气。   撩起乱糟糟的丝质衬衫,沈殊单侧的腰都被他掐出红印了。薄汗沾湿指尖,热而黏腻。   夜已经深了。   “沈哥,要不要睡觉?”楚征捏着怀里软得没骨头的自家哥哥晃了晃,“已经很晚了。不过,明天就不要去上班了,我给你批假条。”   他孩子气地眨眨眼,“毕竟我是老板嘛——这是老板的特权。”   沈殊还没从浪潮里缓过来,禁欲已久的人忽然大快朵颐总是饱受冲击。呼吸还乱着,但也明白:自己若是顶着现在这副伤痕累累、半脸瘀伤的样子去公司,无非是徒增非议,给别人做八卦和笑料罢了。   “嗯。”他点点头,挣扎着翻了个身——体力消耗不少,只是一个简单的动作,腿弯却发飘颤抖得厉害,“但是,你还没有……”   他拉开拉链,俯下身。   楚征有些惊慌地托住他的面颊:“沈哥?”   “没关系的,我可以。”沈殊抬眼笑着看他,“小征也给我做过不是吗?这是……”   “礼尚往来。”   翌日。   沈殊醒来时,已经日上三竿。   他自从学生年代起就起早贪黑,像这样一觉睡到自然醒的日子,竟然是少数中的少数。   眼前闪动着楚征泛红的面容和青筋毕露的手臂,脑后隐隐残余略微粗暴的拉扯感,痒痒的。他下意识摸摸脑袋,翻下床换了拖鞋。   好没实感啊。   看着厨房里围着围裙忙碌的颀长身影,沈殊默默感慨。   昨天晚上发生了太多事情。   一觉醒来多了个男朋友……他要怎么和不是小朋友而是男朋友的楚征相处才好呢?   就在沈殊苦恼的时候,楚征已经熄了火,端着摆盘精良的早餐走过来了。   他笑意盈盈地给沈殊介绍起早餐搭配,眼睛亮晶晶的,盛满对沈殊的爱意,浓稠得化不开。   “哦,对了,还有酸奶……”   还没把椅子坐热,楚征又匆匆起身,跑去开冰箱。   奶白色的黏稠饮料顺着透明的杯壁滑落,正在咀嚼煎蛋的沈殊忽然哽了一下,红着脸错开视线。   啊……说起来,昨天很努力地全部咽下去了。   “这是我留学的时候在华人超市翻到的小众货,虽然不贵,但味道很不错,所以回来以后也经常买。”楚征把杯子推向沈殊,“沈哥尝尝看?”   顶着对方善意期冀的目光,沈殊颤抖着手拿过杯子,咕咚咕咚地吞咽起来。他闭着眼,喉头滚动,于是完美错过了楚征此时不知该说是沉醉还是忍耐的神情。   不可以着急。   对于直男来说,愿意尝试和他恋爱就已经是破天荒的勇气了。   倘若夜生活不幸福,甚至操作不慎产生阴影,那永远抓住沈殊的机会就稍纵即逝。   他必须提供爽到超越一切的体验,才能让沈殊上瘾。   这一点他有信心,可光看不能吃实在煎熬。   天知道他昨晚上看着沈哥迷蒙着泪眼、乖乖全吃下去的笨拙模样时,有多想不顾一切把他按倒在地板上……   他的好沈哥,在这方面干净如白纸。接吻时连换气都不会,哪怕被戳得干呕还傻乎乎地往下送。   楚征舔了舔嘴唇,眼神晦暗了些。   可他还是笑着给沈殊盛汤夹菜,佯装无事聊天打趣,逗得沈殊笑得开怀。   “我给你请了一周假,带薪的。”楚征撑着脸,“想做些什么?”   “我脸现在这样,哪里都去不了吧?”   沈殊洗漱时特意观察了一下,脸上的伤痕没消,自己看起来活像一个遭遇家暴无处可逃的可怜人。   “那就待在家里?”楚征指了指超大平层另一端的客厅,“游戏机和电视都有,可以用来打发时间。”   沈殊讪笑:“太长时间没休息,连休息事做些什么好都不知道了。”   “没关系。沈哥和我在一起的时候,可以永远放松……我会搞定一切困难的。”   沈殊有点感动,他知道楚征的承诺并非谎话,而是切实践行的:“那就麻烦你了……”   “嘘!”楚征微微蹙眉,“和恋人可没必要说‘麻烦你了’‘谢谢’这种客气话。”   “嗯……”   沈殊脸上露出了困扰疑惑的神情——他的人生至今为止都是以不给别人添麻烦为宗旨,以等价交换为信条,即便面对恋人,也很难立刻转变模式。   楚征于是点了点自己的嘴唇:“沈哥实在过意不去的话,就用吻做报酬吧。”   沈殊轻咳一声,擦干净嘴边的汤渍,就快步走到楚征身边,笨拙又轻柔地吻上对方的嘴唇。   却没料到楚征耍坏心眼,一把按住他的手腕,往怀里一拉。灵巧的舌尖轻松攻略他的防线,探入口腔,同厚实的舌交缠起来。   良久,楚征才松开沈殊,一挑眉,最后还要意犹未尽地轻轻吮吸一下他的下唇。   “小征要的是这样的报酬哦,哥哥……下次可以试试主动伸舌头过来。那样的话,我会很高兴的。”   沈殊的脸红得像苹果,晕乎乎地点了头。   他的嘴唇昨晚被楚征多番倾轧,早就红肿。现在被吻着,稍稍有些刺痛,但并不令人讨厌。   小情侣都是这样黏黏糊糊的吗?   ……但是,好像也不错。   他抬头,楚征已经收拾好碗筷,全数塞进了洗碗机。   “我中午给沈哥叫外卖好不好,冰箱里的食物不多了。”   沈殊想了想:“我可以戴口罩和帽子出门去超市买菜。”   “也可以直接叫代送。”楚征抓着沈殊的手,轻声说:“我不想沈哥太辛苦,既然放假了,就开开心心、什么劳动都不做,只是享受,好不好?”   沈殊被他哄得晕头转向,只能点头答应。   过了一会儿,楚征换上通勤的西装准备出门上班了。   沈殊送他到门口,他便笑着调侃道:“沈哥想我可以发信息,我会秒回的。”   听起来像是在记恨沈殊之前冷处理他发来的信息那件事。   沈殊呛他:“才不会想你。”   “真的吗?那我伤心了。”   “……骗你的。”   沈殊的心跳得好快,他看着楚征那张漂亮精致到极致的脸,一时间失语。   情人眼里出西施原来不是虚言。   啊,虽然楚征本来就挺西施的……?   “想要离别亲亲。”   楚征指了指自己的面颊。   沈殊踮脚,如他所愿。   “那么,晚上见。”   房门合上,偌大的平层归于寂静。沈殊定定地站在门口,听着脚步声逐渐远去,竟然在楚征离开的第一分钟,就开始……   有点想他了。   作者有话说:   大薯又多了个新称呼:西施(? 第38章 “老公?”   沈殊现在的生活,像是一台运行到岌岌可危边缘却忽然被按下了停止按钮的机械。虽然不用面对毁灭的问题,但也失去了向前的动力。   楚征说,他会把窦至源送进精神病院。   事实也的确如此。   那个雨夜之后,沈殊就再也没听到过任何和窦至源有关的消息。就算发信息给云蓁询问,对方的回答也是如此:窦至源不在公司。   这就耐人寻味了。   因为就在他掳走沈殊的当天,人事部那边还传来他即将出任CFO的消息。   云蓁不知道那天发生了什么,只当是沈殊家里有事请假,甚至还问了一句:“妹妹现在还好吗?”   “还好。”   这也不是假话。   自从之前沈芊芊发脾气之后,沈殊就固定了打电话的时间,几乎每天晚上都会抽空和她聊天。   她最近状态不错,身体恢复得很好,又能下地活动了。   她说,医院的小花园里开了新的花,很漂亮。她交到了新朋友,对方性格很好,很温柔,和沈殊有点像。   “是个很漂亮的阿姨哦。”   有一次通话被下班回家的楚征听见。他一开始以为电话那头是沈殊熟识的女人,非常吃味。   “沈哥背着我在和女人打电话调情啊。”几乎是怨念地说出这句不是玩笑的玩笑话。   得知对象是沈殊的亲妹妹后,他若有所思:“是那个女孩子啊。”   沈殊的父母出车祸那天,他帮忙守夜的那个总是在昏迷的女孩子。   “……哥哥晚安!”   电话那头的沈芊芊什么都不知道,只是兴高采烈地讲述自己的生活,好奇沈殊每天都在做什么,然后在沈殊表达时间太晚了后乖乖挂电话去睡觉。   她尚且不知道楚征的存在。   楚征从身后环住沈殊的腰,两人跌跌撞撞地倒在柔软的沙发上。   他的手探入掀起的衣摆,一面抚摸沈殊光滑的皮肤,一面喃喃:“……说起来,沈哥不只是我一个人的哥哥呢。”   沈殊无奈,楚征跟小狗似的舔吻他的耳廓脖颈。实在太痒,他只能抬手按住对方乱动的脑袋。   “以前就是这样啊。”   孤儿院所有的孩子都叫他哥哥,楚征反倒不是最早来的那个。   在他看不见的角度,楚征的眼神阴翳了些:“……是啊。”   “但是,”沈殊用指腹轻轻刮着楚征的侧脸,“我是你一个人的男朋友。史无前例的第一次——这样想,你会不会开心一点点?”   “嗯。”   楚征终于笑了,黏黏糊糊地索吻。沈殊张开嘴,任由他掠夺,鼻腔里泄出些许短促的气音。   “嗯唔……”   楚征好像有针对沈殊这个人的皮肤饥渴症,总是在所有可以贴贴的时间自动吸附到沈殊身上。   沈殊一开始以为自己会很不习惯。他向来独自生活惯了,和室友也泾渭分明,还从没被谁侵入过最隐私的范围。   但他的防御系统对楚征全面失效。对方轻而易举就可以撬开他的唇关,连带着击溃脆弱的心理防线,让迅速沉沦在亲密的愉悦里,忘了所有的道德感和羞耻心。   一吻终了。   沈殊意犹未尽地亲吻楚征的下颌,轻声道:“不叫哥哥也可以。”   楚征微微睁大眼睛看向他。   “如果你在意我不是你唯一的哥哥,不叫‘沈哥’,直接称呼名字‘沈殊’也挺好的。”   “可是,叫哥哥你‘沈殊’的人不是更多么?而且听起来好生疏。”   楚征的手游弋着,揉捏沈殊身上软而薄的一层肉。手法有些涩情,推红了一大片皮肤,略微泛着痒意。   他揭开纱布,给沈殊已经稍稍消肿的那撇粉红消毒——就像这些日子里他每天都会做的那样。   “嘶……”沈殊微微抬起胸膛,药水冰冷,空调风一吹就激人。   “那有什么称呼是只有我们才能用,别人都没法用的呢?”   他想,只有这样的称呼才能让楚征这个醋王满意。   对方针对他个人超乎寻常的占有欲从童年时代开始就愈演愈烈,他还没来得及纠正这长歪的观念就被捅进了医院,之后就再没见过他。   楚征捏着镊子的手一顿,偏头真的在认真思考沈殊的问题。   片刻后,他笑着说:“老公?”   沈殊的脸顿时红成了煮熟的虾:“……我说不出口。”   “我是说,我叫沈哥老公。沈哥叫我小征就好了,毕竟除了窦女士想忽悠我给她做事的情况外,没人会像沈哥一样温柔地叫我小征呢。”   楚征有些恶趣味地捏住捻了捻,“嗯……一般是‘小楚总’和‘楚征’。不过要不了多久,那个‘小’字就可以去掉了。”   “不可以,”沈殊捂着自己通红的脸,“太羞耻了。”   老公什么的,不是结婚以后才能说的私密话吗……   “我是认真的。”   楚征拉开沈殊遮蔽视线的瘦白手臂,俯身认真地注视他的眼睛:“我想和沈哥结婚,变成真正的夫妻。”   沈殊不知道怎么回答,他也不用回答。因为楚征已经强势地含住他的嘴唇,撕咬似的用虎牙压了压他柔软的唇内,再次迫切地把他拖入快乐的深渊。   对方的吻技本就精湛,在寻找沈殊自己都不知道的舒服之处的本事强悍无比。两者协同之下,他很快就有反应了。   “沈哥以前总是很抗拒我,我一直以为沈哥性冷淡,或是单纯讨厌男人。”   楚征趴在沈殊的大腿上,隔着布料戳着存在感愈发鲜明的部分,笑得很揶揄。   “但现在看来,沈哥其实很容易变得很涩情诶,看起来好美味。”   沈殊紧紧拉着楚征的手,任由对方深入他的指缝,捏成十指相扣的亲密之态。   明明是年长者,却被年下的小孩子耍得团团转。这实在太丢人了……   对上楚征那双狡黠又漂亮的眼睛,沈殊莫名有些蹿火。   他按着楚征的脑袋向下,下意识舔了舔干涩的嘴唇,声音喑哑:“……既然看起来很美味,那就尝尝啊。”   楚征愣怔了一瞬,大概是没想到向来保守、容易害羞的沈殊居然会忽然强硬起来反调戏他。   但很快就调整好状态,扯开那块并不熨帖的薄布料,低头笑道:“遵命,老公。”   “……不要那样叫我啊!”   沈殊的脸红得能烧开水了。   *   虽然这样说很不合时宜,从酣甜又热烈的梦中苏醒后,沈殊忽然能够体会古代荒淫无度、弃前朝于不顾的昏聩帝王的想法了。   果真是英雄难过美人关……   楚征躺在他身边沉沉睡着。两人昨天厮混到半夜才停歇,沈殊中途就累得睡着了,还是楚征把他抱去洗澡更衣的。   果然……   他想。   一旦产生了亲密的联结,羞耻心就全数消失了。   以前被楚征看见一小片裸露的皮肤都觉得有失礼仪,现在一丝不挂地被看光都没太大感觉了。   楚征的侧颜实在美丽。鼻梁高挺,薄唇微翘,日光照射下来,在面颊完美地分割明暗。   沈殊几乎是不假思索地亲了一下他的面颊,便起身洗漱了。   楚征天天早起给他做早餐,今天就由他来吧……礼尚往来。   他匆匆离开,身后床上一动不动的楚征忽然睁开眼,眼神一片清明。他抬手,抚摸自己被吻的皮肤,唇角勾起淡淡的笑意。   餐桌上。   “昨天太放纵了。”沈殊抹了一把脸,幽幽叹气道:“别人八点多给我发的信息,我到现在都没回。”   楚征舀了一勺莲子粥,“谁发的?”   “王茜和王玲玲呀。她们问我现在怎么样,要不要去医院看看我……”沈殊笑了一下,“对了,她们都不知道我一直在你这儿呢。”   其实当天一同去窦至源那里的江予淮也不知道。   他们三个人的视角下,沈殊去楚征家是临时暂住,正规处理伤口还是得去医院。所以,也并不明确地知道两人交往的事。   “说起来,脸上的伤也消得差不多了。”楚征伸手摸了摸沈殊的脸,“要不要挑个时间出去转转?”   “嗯?”   “他们之前来帮忙,我还没有答谢。女孩子一般喜欢去什么地方玩?”楚征拿出手机搜索,“啊,游乐园,这个不错。”   他抬起头,眼睛眯成月牙。   “沈哥,我们请他们去游乐园玩,再顺便吃顿饭吧?我记得,王玲玲和王茜本来就和你约了饭,但是因为窦至源的事耽搁了,对吧?”   “可以是可以……”楚征的态度实在过于积极了,沈殊总觉得哪里怪怪的,“但江先生是不是很忙?”   “他最近很空。”楚征毫不留情地揭朋友老底,“怎么说呢……你可以把他当成为爱抵抗家庭威压的罗密欧?”   “他家里不喜欢他的恋人?”   “江家是做钢铁行业的,算是业内龙头,又在关键时刻转型成功,开始涉足新能源和人工智能,实力非常强劲。”   楚征慢条斯理地扣上袖扣。   “但他们家的继承人问题很严峻。和楚家相互争斗厮杀的状况不同,江家即便算上血缘亲密的旁支,也只有江予淮一个男孩。所以,他从小就被寄予厚望,作为家族继承人悉心培养。”   “这样的情况下,联姻是巩固家族势力的必然途径。也就是说,江予淮娶谁做妻子,不是他能决定的。他的一切都由江家赋予,依照他的性格,又做不出来完全和家族切割、带着恋人远走高飞的荒唐事。”   沈殊悟了:“但他真的很喜欢他的恋人,所以不愿意乖乖去联姻?”   “差不多吧。江家老爷子派人查到了他恋人的来历……觉得非常糟糕,就叫他断了。但江予淮强硬拒绝联姻,所以被撤了职位,勒令反省。他家里人怕逼得太紧会惹急他,没有限制人身自由,也没冻结他的银行卡。”   楚征叹了口气,“他都做好准备打持久战了,结果恋人忽然失踪。据他所说是离家出走,但具体是什么情况……我也不知道。”   沈殊沉默片刻,还是开口问道:“那你呢?有朝一日,你会联姻吗?” 第39章 “你自由了。”   “比起做乖乖听话的好孩子,我还是更喜欢自己制定规则。”   楚征笑着抚摸沈殊的面颊,如是说道。   他没有选择回答“会”或是“不会”,而是给了一个看上去好像有点跑题了的回答。   沈殊没有继续问下去。   他是那种不管做什么事情都会习惯性做好最坏打算的人。所以,一旦下定决心要做,就意味着他早已做好了失败的准备。   永不后悔。   楚征握着他的手,缓慢地将袖子推起。底下原本斑驳的伤痕,已经慢慢变淡消失了。   “沈哥,”他说,“你不用担心债务的事情了。”   “嗯?”   “窦至源唯一做对的事,就是把分散的债务都集中到他手里。现在他被我送进了精神病院,那些债务也就顺顺利利地过渡到我这里了。”   楚征亲吻沈殊的额头。   淡淡的、薄荷柑橘一样的香气,再次温柔地将沈殊包裹。   “换句话说,你自由了。”   ……自由?   “我不会向你索要利息。不过……”楚征的指腹掠过沈殊不断流出泪水的眼角,爱怜地为他拭去,“利息是这个的话,我还是乐意笑纳的。”   他捧着沈殊的脸,小心翼翼地吻上对方微红的嘴唇。并非情/爱高亢时掠夺般的撕咬湿吻,而只是单纯的一个吻,唇瓣相贴,像是孩童的把戏。   沈殊搂紧他,眼泪一滴一滴滚下来,渗入衬衫,打湿大片。   隔着布料,两人共享心跳和体温,共享灵魂的震颤。   “谢谢你,小征……”   良久,沈殊才颤抖着说。   “不用谢。倒不如说,我们之间是不需要说谢谢的关系。”   “我不会因为我们是恋人就把债务赖掉的。”沈殊抬头,朦胧的泪眼坚定地看着楚征,“我会还的,虽然会很慢。”   “可以啊。”楚征抱紧他,“那沈哥答应我,不要再亏待自己,好吗?”   “以及,你妹妹的事。”   “诶?”   “把她转来这里的医院吧,南巷的医疗水平比A市好很多。如果需要输血或者换骨髓,匹配也会更方便。钱的问题也不用担心。我说这些不是想挟恩图报,只是单纯地想对你好,不要有负担。”   良久,沈殊点头:“……好。”他抬起衣袖,自己擦去泪水。   “在恢复工作之前,我会尽量做我能做的事情作为报答的。小征不用客气,想吃什么,或是想要我做什么,都尽管提,好吗?不然我会良心不安的。”   楚征注视着哭得两眼通红的沈殊,从对方闪烁的目光里看出他的犹疑。   其实从很多年前开始他就明白,沈殊这样看起来对谁都温柔的人,实际上才是最残忍的。   接受了沈殊的温柔体贴,就会幻想更进一步,无论是成为彼此的挚友,还是互相独占的恋人。   可实际上,沈殊泾渭分明,在大大小小的事情上都会划出明确的分界线,将自己和一切隔离开。他抗拒大部分来自外界的连接,仿佛害怕过度深入就会刺伤自己。   沈殊并非贪婪之人,他做出的所有善举,从来不是为了贪图他人的回报。相反,他自己才是因为过剩的同情心和责任感牺牲更多的人。   楚征努力思考,最终觉得沈殊是类似于非牛顿流体的存在。   强大的冲击并不会摧毁他,反倒磋磨出他面对困难的韧性;   而无论多么不规则的固体落入他的怀中,都会被温柔地包容。   可他抗拒着融合。   抗拒任何试图走进他内心的人。   「明明对我才最好,说我最特别,可为什么还要对别人笑?」   「不想看到他喜欢别人,不想他的人生被除我以外的人霸占,不想看见他为了对别人好而疲于奔命……」   「如果能把他关起来,只看着我一个人就好了。切断他的一切社会关系,切断他和所有血亲的连接,只留下和我的红线。」   「有能起到这样效果的药物吗?如果没有,心理暗示和催眠呢?到底要怎么做才能让他停下,要怎么做才能把他养废?这样就只能依赖我一个人了。」   ……诸如此类。   楚征曾经产生过的阴暗想法。   直到短暂拥有沈殊的现在,都没能停止。   因为他明白,剥开这层美丽谦逊优秀者的皮囊,自己的内核从一开始就是烂透的。   无限膨胀的猛烈嫉妒心,无法克制的病态占有欲,淡薄至极的道德感,几乎没有底线的观念。   如果基因的力量真的那么强大,搞不好他的父母也全都是不同程度的精神病,所以他才会发育成这副令人憎恶的模样。   沈殊并非对此一无所知,但时常乐观地觉得楚征可以改变本性,抛去小时候那副孤僻疯狂的模样,变成健全阳光的大人。   当然做不到。   楚征想。   因为他是天生的坏种。   *   出乎沈殊的预料,江予淮居然真的来赴约了。站在穿着糖果色搭配的王家姐妹旁边,安静得像是一根黑色电线杆。   楚征看着他:“原来你会穿除了西装以外的衣服啊。”   留学的时候都没看到过江予淮穿卫衣……还是大嘴猴图案的。   江予淮看回去:“我毕竟只是个普通人类,不是生下来就穿着西装的。”   而且小时候更多穿背带裤来着。   “挺好的,看起来像男大学生。”王玲玲赞许,“青春无敌呀。”   王茜也笑着打趣:“楚征应该是我们里面年纪最小的吧?穿着打扮却是最成熟的,真有意思。”   沈殊笑:“不像我们仨,都奔三了。”   虽说年龄是女人禁忌的话题,但显然王家姐妹并不在意,相当豁达。   “‘是啊,奔三了,得找个人结婚了……’”王玲玲摆摆手,“我家里人天天这么催,烦死了。我才不结婚呢,非得找个祖宗回家伺候么?”   她眼睛一转,笑着揽住沈殊的肩膀,“不过,要是和像你这样贤惠的家庭主夫结婚,我倒是可以考虑打三份工努力养家。”   沈殊无奈地撇开她的手,像中学时代做了无数次的那样:“我可不喜欢你这样牙尖嘴利的女人。”   “但人妻系现在真的很流行啊。其实大学的时候,社团里的学妹还问我要过你的联系方式呢。”王茜笑眯眯道。   “说是‘他一看就不会家暴老婆,做饭肯定好吃,脾气还很温柔,和谁说话都细声细气的’……很多女孩子都赞同哦。简直是人妻系男子大胜利!”   江予淮问:“那最讨厌什么类型的?”   “霸道不讲理的吧,感觉根本不会尊重女生的意愿……还有筋肉男。”王玲玲沉思,“嗯,肌肉壮汉应该不在大部分女生的审美区间里,普通锻炼到线条流畅的状态是最好的。”   俗话说:适当健身吸引异性,过度健身吸引同性。   “……那不爱说话的呢?”   王玲玲听出了江予淮话语里的深意,这家伙绝对是在最近被他喜欢的人甩了。   “大部分人不排斥,但也不会很喜欢。但是有例外啦,据我观察,性格比较开朗,又古灵精怪有点电波系的人,就很喜欢闷葫芦。”   “这样。”   江予淮若有所思。   “好啦,我们先检票进去玩吧?难得出来一天,总不能就站在这里干聊天吧!”   两个小时后。   江予淮和楚征并肩坐在长椅上,魂都快飘走了。   “没想到……”江予淮仰躺着靠着椅背,盯着天上不断变幻的云,“沈殊居然这么……狂野。”   沈殊刚刚兴高采烈地拉着王玲玲去玩过山车了,第三次。   这个游乐园的过山车以惊险刺激出名,很多人慕名前来打卡,最后下车都面色惨白,吐了一地。   王茜坐完第一轮就去买水和零食了。虽说如此,也并不是临阵脱逃。下车的时候她面色如常,只是单纯口渴而已。   真是人不可貌相。   楚征虚弱地笑了一下:“我也没想到。明明看起来都很柔弱……”   他现在头晕目眩。吐倒不至于,只是胃里翻腾,不太好受。   上过山车之前,海盗船、大摆锤和跳楼机,都是五人一起参与的。   “但我其实还挺惊喜的。”楚征侧过头,“又看见了他不为人知的一面。以前从来没见过他笑得这么开心。”   江予淮一言难尽:“你是恋爱脑吗?”   “我的恋爱脑只针对沈殊,你又不是不知道。”   “……”那确实。   江予淮叹了口气,“我只是有点意外。他看起来不像是分不清恐惧和快乐的人,你看起来才比较像。”   “嗯……你这么一说,我倒想起来,在孤儿院的时候,他偶尔会去山里探险呢,一个人,或者被我纠缠求着一起去。”   微风拂动楚征额前的碎发。   “或许这就是他被压抑的爱好吧?喜欢追求刺激和未知,也会刻意靠近可能有危险的地方。”   “听起来有点作死。”江予淮从口袋里摸出一盒薄荷糖,分给楚征几粒,“但一想到他居然会亲近小时候的你,又觉得合理了。”   人发自内心地向往光明,亲近一切温柔善良的存在。   但也有人会被破坏和阴暗面吸引,或许连他们自己都说不清,到底喜欢里面的什么。   这或许就是人性最有意思之处。   作者有话说:   下章小情侣单独约会!摩天轮亲亲,鬼屋lovelove!   ————   【PS】之后还是尽量日更(不出意外八月也是日更),但更新时间调整到每天的12:00! 第40章 “有主了。”   “怎么啦,不开心?”   沈殊意犹未尽地从过山车上下来,楚征已经等在出口处的遮阳伞下。看见沈殊快步朝自己跑来,眼神闪烁了一下。   “有一点点。”楚征下意识去拉他的手,顺带着把冰饮递过去,“但不是在生沈哥的气,是在生自己的气。”   “嗯?”   “气自己太没用了,居然连再坐一次过山车都做不到。不然,就可以一直陪沈哥玩了。”   沈殊的指尖被冰饮外层凝结的水珠打湿。他抬头,对上楚征的眼睛。   “不坐过山车也可以。”   沈殊转身,朝不远处正穿过人群往外走的王玲玲挥了挥手。在确认对方看见自己的手势后,低头给她发了一条信息。   楚征就站在沈殊旁边,对方毫不避讳他看聊天对话的内容。   【我们私奔去了,五点半门口集合,祝你们玩得开心。】   发完信息,沈殊就把手机熄屏塞进口袋里,转而握住楚征的手腕:“走吧。”   楚征微微睁大眼,迟疑道:“没关系吗?就这样告诉她们。”   他心里其实一阵狂喜,但还是考虑到:直到他们确认关系的几天前,沈殊在他自己社会关系里的定位还是直男,公然出柜肯定会给他带来一些负面影响。   楚征本人倒是无所谓,他向来是自己制定规则要求别人遵守的那类人,根本不在乎别人说他什么。更何况,他道德感低下也不是一天两天了,本性而已,他人的指摘本就是事实,又有何畏惧?   “没关系,王玲玲不是那种会因为朋友的性取向是同性恋就疏远别人的类型。”   硬要说的话,她自己好像也是相对游离在大众性取向之外的无性恋……这一点,在高中的时候就隐隐显露。   “而且,”沈殊主动和楚征十指相扣,略长的衣袖向下滑落,压在他的手腕处,“既然答应了和你交往,就不可以遮遮掩掩。虽然做到跟全世界高调宣布性取向和恋情那种程度也没什么必要,但给足安全感是男朋友必须做到的义务,不是吗?”   沈殊笑了笑。   “至少别人问起来的时候,我会大大方方地承认,我是‘楚征的男朋友’。”   “……”   “小征?”   “沈哥,这种话对我来说太超过了……”楚征伸手捂住自己略微发烫的面颊,声音有些抖,“我听了会很想吻你的。”   他原本觉得,沈殊想不想向朋友承认恋人关系都无所谓,这不在他思考的范畴里。   因为他已经认定了沈殊。无论过程如何,楚征和沈殊最终关系的定义一定是互相占有全部的夫妻。   沈殊愿意也好,抗拒也罢,楚征有的是办法把他拆吃入腹,全数侵占。   可沈殊的反应却出乎他的预料。   先前沈殊还是直男、从未考虑过交往男朋友的时候,对于他的一切亲近行为都有些抗拒。   楚征以为自己得磨好长一段时间,才能将沈殊循循善诱至全盘接受自己欲/望的程度。   可对方转变的速度实在惊人……不,仔细想想,沈殊的确就是这样的人:确认了就去执行,并且勇往直前,无所畏惧。   啊……   真是太完美了。   果然他的沈哥就是最好的。   这样的认知让楚征兴奋不已,他低着头,浑身都在战栗,想要把沈殊一口吞下的愿望在此刻达到了巅峰。   可惜这里是人来人往的游乐园,而不是他器具齐全的家中,不然……   “小征,不要害羞。”   楚征身侧的沈殊全然没有察觉他此刻亢奋到已经有些扭曲的晦暗神情,只当是自己坦诚到露骨的话惹得楚征害羞了。   毕竟之前他提到过,他不是完全的同性恋,只是喜欢自己这个人而已。   说得太明白了,小征可能是不太适应吧?   “如果想要亲亲的话,那里。”沈殊指了指摩天轮,“我以前在书里看到过,有一个童话传说传说:只要在摩天轮顶接吻,就能获得永恒的幸福之类的……?”   中学时代的言情小说。   王玲玲的恶趣味珍藏。   楚征深吸一口气,勉强平静好表情后才抬起头来,朝着沈殊笑:“沈哥对我真好。”   沈殊反倒被他看得有点不好意思了:“恋人之间互相满足愿望,是理所应当的事情呀。”   “我先去上个厕所,沈哥等我一会儿,好吗?”脸上刻板礼貌的习惯性笑容持续不变。   ……必须得去纾解。   摩天轮那样的密闭空间,长达五分钟的旋转时间,楚征几乎能够预料到,只要和沈殊唇瓣相贴,他岌岌可危的理智就会瞬间烟消云散。   在这种地方擦枪走火,对沈殊太不尊重了。他之前分明和对方承诺过,要给他最好的初次体验。   不能食言。   “嗯,那我先去买票。”   一无所知的沈殊转身走向售票处。如果此时他回过头,就能清晰窥见楚征那双漂亮的偏灰色眼瞳中,熊熊燃烧着的暗火和情/欲之色。   想着给沈殊处理鎏金色钉穿刺伤口的春色回忆,楚征很快面无表情地在厕所隔间里解决了生理问题。   有时候他会很厌恶被体感支配的感觉,这种时刻自己无限趋近于被本能支配的原始动物。   但一想到体感翻涌的对象只是沈殊,又会默默咽下那种难以言喻的烦闷感。   或许正是因为对其余所有人都没有兴趣,而人的兴趣本身就有定值,此刻全数倾注在同一个人的身上,才会这么容易变得亢奋。   夸张到沈殊微小的一举一动都足以轻易牵动他敏感的神经,于是变得渴求更深也更用力的触碰。   “呼……”   洗手台的水龙头吐出清水,冲刷掉他指尖沾染的些许黏腻。   楚征盯着镜子里的自己,调整五官的细节,把神情倒回平日里维持的模样。   确认无误后,才慢条斯理地用纸巾擦去手上的水珠,再将纸团成团,丢进了肮脏的垃圾桶。   会在摩天轮的检票窗口排队的几乎都是情侣,或是带着小孩的夫妇。   沈殊和楚征并排站着,时不时有探究或惊艳的目光落在二人身上。沈殊不太习惯被人注视,楚征则熟视无睹,偏着头好似出神。   有人大胆地递出手机,向他要联系方式。   楚征在沈殊小声的提醒下回过神,迎上对方期冀的眼神。   “抱歉,”他抬起和沈殊十指相扣的手,语气淡漠:“我有主了。”   对方尴尬地朝沈殊道歉:“不好意思,我以为你们是朋友……”   “没关系。”沈殊温柔地朝对方笑了笑。等人落荒而逃之后,他才踮起脚,凑在楚征的耳边问:“待会要不要去买点情侣会戴的小配饰?头箍手链之类的……”   王玲玲和王茜在逛纪念商品店,发现了不少好看的饰品,顺便推荐给他。   楚征被他呼出的热气轻拂耳廓,下意识拘谨地抿唇:“好。”   终于轮到二人上摩天轮的小厢,两人被工作人员安排着面对面坐下。   起先很安静,沈殊想到待会儿即将发生的事就心跳加速,不知道该说什么好,只能局促地拽着衣角。   而他对面的楚征看似平静无波,实际心内早就翻起狂风巨浪,光是忍耐着不要做出侵犯沈殊的事,就已经是极限了。   “吱呀……吱呀……”   小厢晃晃荡荡,发出细响。渐渐地,摩天轮靠近顶点。   “不吻我吗?”   终于,沈殊忍不住打破了沉默。他抬头看向楚征,羞涩地朝他伸出手。   下一秒,小厢就因为楚征快步上前的动作更大幅度地晃动了起来。   楚征有些粗暴地把沈殊的手压在玻璃上,用力吻上沈殊的嘴唇。攻势强而迅速,撬开他紧闭的牙关,探向深处交缠。   呼吸急促,喘息难抑。   间隙中,沈殊抓着楚征的衣领,轻声说:“低一点,不然外面会看见的……”在公共空间里做这样涩涩的事情,有点违反公序良俗。   “……”   楚征没有回答,只是又舔舐着吮吻上他的唇。牙齿轻微磕碰,发出小小的脆声。沈殊的舌尖都发麻了,抵着楚征口腔的边缘,无声求饶。   透明的涎液顺着不断碾压贴合的唇角滑落。   楚征松开沈殊时,对方已经被亲懵了,眨着泛着水汽的眼睛一眨不眨地注视着眼前面露凶色的男人。   小征好像失控了。这次的吻,是有史以来最煽情的。   沈殊晕乎乎的脑袋里慢悠悠地跳出这个想法。   楚征沉默着替沈殊整理意乱时被不慎扯开的衣襟。待到最后一颗扣子扣好,才缓慢开口。   “沈哥不能反悔。”   “恋人在摩天轮顶点亲吻就能获得永恒的幸福……我的幸福就是你,沈殊。所以不可以离开我,无论发生什么,都不可以。”   没安全感的可怜小孩。   就这点来说,和小时候也没什么两样。   沈殊搂着楚征的脖颈,轻轻拍着他的后背,然后在他额头落下一个轻轻的吻。   “我会努力的。”   “不要害怕,小征。”   楚征蹙着的眉头松开了。他将沈殊的身躯慢慢扶正,从半坐在地板上的姿势调整成稳坐在座位上。   自己则是慢慢后退,坐回原位。只是手里还攥着沈殊的手,耍赖似的不肯松开。   “来做约定吧?”   他勾住沈殊的小指,低哑的嗓音里充满了蛊惑的意味。   “‘我们永远不会离开彼此’……说谎违约的人,要吞一千根针。”   作者有话说:   而此时,眯了五分钟发现同伴全部消失不见的江室友:…… 第41章 奇怪的梦   沈殊想,这个誓言他好像曾经听到过。楚征小时候也和他说过类似的话,但每一次他都完成了自己的承诺。   说起来,和对方建立恋人关系本就在他的意料之外,如果能够顺遂地发展下去,说不定当初为了遏制楚征痛苦眼泪而承诺的“戏言”:答应和他结婚这件事,真的会实现也说不定。   “好。”   沈殊最终回勾手指,晃动三下,在楚征微妙的笑意里,缔结了重要的约定。   下了摩天轮,沈殊还惦记着情侣饰品的事,拉着楚征进了商店,穿行在拥挤的人群里。   “小征喜欢什么就和我说。虽然算不上富裕,但给你买个饰品的钱,我还是有的。”   楚征想了想,道:“我们互相给对方挑选吧?沈哥挑的我一定会喜欢。”   几个小孩子打打闹闹地从两人腿旁掠过,领头的小女孩笑得开怀,后面跟着她的一个男孩子的目光,始终越过嘈杂的同伴紧紧黏在她身上。   最后,沈殊给楚征挑了一个设计简洁、没有镶嵌太多装饰品的指环;楚征则是给沈殊买了一对精巧的宝石耳钉。   “正好沈哥那天问我能不能带你去试试打耳钉的感觉……”   楚征凑在沈殊耳边,呼出的热气暧昧地抚摸着他的耳廓。   “我之后还会给沈哥买更多好看的耳饰……希望你都能喜欢。”   到了集合时间,王家姐妹和楚沈情侣都早早到了,唯独不见江予淮的踪影。   王玲玲一拍脑袋:“完了,玩得太开心把他忘掉了!”   沈殊也尴尬道:“不是你的错,我们也……”   这算不算见色忘友?   虽然他和江予淮还算不上朋友,但楚征是江予淮的朋友呀!   楚征瞥了一眼就熄屏手机,“他给我发信息说不用等他了,让我们先回去。”   “生气了?”   “不是,我觉得他挺开心的。那个人在信息交流这点上,是个能省则省的人。刚刚居然给我发了一大段话,大概是碰见了心心念念很久的人被留住了吧。”   比如,离家出走的恋人。   王茜提议:“那我们就各自回家吧?”   “好。”   *   每日检查胸前伤口是否化脓的治疗行动到了尾声。楚征最后一次上完药,揭开纱布,还恶趣味地用指尖勾着碰了碰。   “哈……”沈殊压着他的手臂,眼角都要因为突然的刺激而泛出泪花了,“不要戏弄我啊……”   新长出来的粉肉相当敏感,一被触碰就能感觉到一阵酥麻的电流正顺着脊骨向上窜。   “对不起。”楚征真诚地道歉,“都是沈哥太可爱了的缘故,我很难忍住欺负你的想法呢。”   沈殊只当他是在说油腔滑调的情话,却没意识到这就是毫无虚假成分的实话。   “明天要去上班了。”沈殊任由楚征调整姿势环抱着他,昂着头轻声说:“……太长时间没接触公司里的人事,总觉得自己像生锈的零件一样快不能用了。”   楚征微微抬起下颌,抵在沈殊的脑袋上,“怎么会。”   沈殊想起之前食堂风波后一些同事对他微妙的态度转变,有些不快地抿了抿嘴唇。   ……他现在完全是把裙带关系的名头坐实了嘛。虽然并没有想靠着和楚征的关系得到些什么,但他也没办法控制别人的脑袋不乱想。   “不开心吗?”   楚征察觉到沈殊情绪的转变,轻轻吻了吻他的侧颈。   “不是,只是想起我妹妹的事。”沈殊不想让楚征为没必要的小事担心,索性岔开话题,“她昨天和我打电话,说和她关系很不错的漂亮阿姨今天离开医院,不知道去哪里了,她有点伤心。”   “我就想,芊芊在医院里那么孤独,没有同龄的朋友,好不容易认识一个温柔的旅人,变得快乐,又因为对方的离去不再快乐。稍微有点……惆怅。”   楚征的眼神暗了一瞬:“短暂的陪伴不是礼物而是惩罚。”   这世界上怎么可能存在不贪心的人?只要贪心,短暂的陪伴就会变成惩罚。   “诶?”   “不……没什么。我在想,如果把她接到这边的医院来,我会让楚四去打招呼,给她安排同龄人作为同病房的室友。”   “是吗?那挺好的。”   沈殊的声音越来越低、越来越小。楚征一低头,发现他已经依偎在自己怀里睡着了。   T恤的领口很宽松,由上而下的视角能够看见大片大片裸露的白皙皮肤,在暖色的灯光下泛着细腻的光泽。   楚征抬手,蛇缠似的紧紧搂着沈殊的腰,隔着薄薄的布料,慢条斯理地从凹陷的腰际开始描摹沈殊身体的线条。   他的哥哥实在太瘦弱了,浑身都没几两肉,他几乎能隐约摸到沈殊肋骨的形状。唯一的那点肉全都长在了臀部和腿根,捏起来软得惊人。   指尖拂过微微凹陷的两撇。他想起沈殊的内陷状况并不完全,只是轻微,稍作刺激就会完全凸显。   轻轻捻着朝外拉,听见熟睡的沈殊稍稍停顿的呼气声和喉中溢出的短促闷声,楚征满意地揉捏几下后松了手。   他将陷入梦境的沈殊打横抱起,送入柔软的床铺中。   然后下楼,走进唯一一间被上了锁的隔间。里面盘曲着的,是他饲养的蟒蛇宠物。   蛇类的进食习惯特殊,不需要每日喂养。话虽如此,太长时间不喂,对人对蛇都不好。   冷血动物的脑袋太笨,根本无法长期记住饲主的气味——倒不如说,它们连“主人”的概念都没有。   楚征从隔间的冷藏箱里拿出食物,朝笼子里丢去。   明天就把它送去别的住处吧。   楚征想。   继续留在这里,迟早有一天会吓到沈殊的。   沈殊做噩梦了。   他清晰地知道自己正在做梦,但依旧无法从梦魇中挣脱。   梦的起始是楚征把他压在床上猛烈地亲吻,不断掠夺他口中氧气,叫他呼吸急促,脑袋发胀。   比起亢奋的舒爽,更多的是难以抑制的缺氧窒息感。   对方的攻势宛若发起进攻的蟒蛇,不断绞紧心仪的猎物,将要将对方一整个吞吃入腹。   楚征明明没有直接触碰他的身体,衣服却在不知不觉间被全然褪下。零零散散可怜地甩在床铺和地板上,布满乱糟糟的褶皱。   楚征喘着粗气,把沈殊细瘦的长腿架在自己宽阔的肩上,细细密密的吻落在他的大腿内侧,连带着不断搅动的手也愈发肆无忌惮。   沈殊迷迷糊糊间一低头,竟然看见了分叉的、宛若爬行动物的两根!   “对不起,沈哥。其实我骗了你很久……”   楚征那张缀满汗水、泛红高热的漂亮面容,在噩梦的映衬下显得分外妖冶摄人,嘴上说着讨人怜爱的话,动作却全然相反,愈发透露出强烈的粗野意味。   “我其实不是人,而是……”   “蛇妖哦。”   “啊——”   沈殊猛地坐起身,背后彻底被冷汗打湿了。   梦里并没有疼痛和撕裂感——说来也是,他并没有真枪实弹地做过那样的事,经验不足,梦境也就无法模拟。   这简直是不幸中的万幸!   他几乎是心惊胆战地侧过头去察看楚征的状态,方才恐怖的梦境实在太过真实,他分辨不清虚幻和现实是理所应当的事。   好在,楚征半张脸埋在柔软的被褥里,英气的眉宇舒展着,呼吸均匀,显然还沉浸在美好的睡梦里。   被沈殊这突兀的大动作一搅和,楚征似乎也慢慢苏醒了。他闷哼一声,下意识地将手臂伸过来,紧紧揽住沈殊的腰。   沈殊回想起梦里的细节,下意识地颤抖了一下。   “怎么了,沈哥……”   楚征打了个小哈欠,挪动身体,缓慢地窝进沈殊的怀抱里蹭了蹭。   “做噩梦了吗?”   他的脸贴在沈殊胸口,腹肌却忽然被硬物挤压了一下。隔着布料传来的热感让他一下子摒弃了方才的猜测,睡意也消退了大半。   楚征昂着头,乱着头发,眼睛却是亮晶晶的。他拉开沈殊的松紧带,揶揄道:“我知道了,不是噩梦。说好的清心寡欲呢,怎么这么色。”   沈殊一把按住他张狂肆意、四处点火的手:“等等!让我先检查一下!”   不等楚征回应,沈殊就把他往旁边猛地一推,自己掀开被子往下沉,然后在楚征震惊的目光里,抓着对方的裤沿利落地往下一拽。   “呼……还好不是。”   确认和梦里不一样后,沈殊擦去额头沁出的大片汗水,松了一口气。   “不是什么?”   当然是,不是可怕的两根啊!   沈殊轻咳一声,这种离奇又涩情的无厘头梦境剧情怎么能拿出来和楚征说?显得他一点都不正经,满脑子都是黄色废料!   不行,果然是最近亲密太多,搞得他脑袋都不正常了。都开始做这么淫〇的梦了!   他必须得恢复打工人冷酷无情的ED状态才可以,不然太危险了……   “小征!”沈殊捧着楚征的脸,一字一顿认真道:“以后我们每天最多只能亲两下,明白吗!”   楚征……   楚征好像那走在路上忽然被人踢了一脚的无辜小狗,即便愤怒地抗议也没人理睬。   好惨哦。   *   回到工作岗位,云蓁还像往常一样给沈殊倒咖啡。他也没问沈殊请假期间发生了什么,只是把今天的工作分配传送了过来。   “前几天堆着没做的部分呢?”   “我正好很闲就帮你做掉了,不用谢。”云蓁笑了笑,“反正我做不做都要加班,家里就我一个人也挺孤独的,干脆留在公司了。”   他拉开座位底下的午休床。   “喏,咱们公司的健身房里还有淋浴,我洗完澡就睡这个,很好睡,推荐给你。”   沈殊还以为云蓁是因为自己休息的事被连累多做分外的工作在说埋怨的反话,便连连鞠躬道歉,但云蓁只是按着他的肩膀,强调他真的没有阴阳怪气的意思。   “总之,让我请你吃顿饭吧!”沈殊两手合十,“多谢你帮忙。”   “好哦,我要吃楼上楼。你自己送上门来给我宰的,别怪我点贵菜啊!”   作者有话说:   8500海星达成了!我尽快搓加更出来哈,最近有点忙,这几天估计不太行,但我会努力的! 第42章 人之常情   “……说起来,最近好像没怎么在公司看到严秘了。”等餐的间隙里,云蓁见缝插针道:“我记得他是和小楚总一起回来本部的吧。”   “不知道呀,可能是有什么特别的工作要处理吧。”   沈殊仔细回想了一下,被窦至源劫走的那个雨夜,前来帮楚征处理后续事情的秘书并不是严青,而是个新面孔的年轻人,好像姓何。   “唔……其实我第一次见严秘的时候,就觉得有点奇怪。”   云蓁拆开一张湿纸巾擦拭手指,又倒了热水烫碗筷。   “他本来是大楚总的心腹。虽说父亲把得力干将派给继承人儿子做帮衬是很正常的事情,但我总觉得哪里有点怪怪的。”   沈殊:“因为比起辅佐,更像监视?”   “对对对!当时这个想法出现在我脑袋里时,把我吓了一大跳呢。可一旦产生了这样的想法,就总是时不时冒出来。”   云蓁有点苦恼。   “而且,窦夫人其实很难接受楚征接手楚氏集团这个结果吧?虽然之前的两位少爷一位小姐也都不是她亲生的,但毕竟是经过她同意生下的。小楚总出现的太突兀,大概率是意料之外的孩子……而且,窦夫人还过继了妹妹的孩子,总会为他做点打算的。”   “吃饭呢,聊点开心的。”沈殊轻轻敲了一下他的筷子,“咱们在这儿替领导打算,也没工资可拿呀。”   话虽如此,他也确实一直都在担忧楚征的处境。   在楚霆病重这样微妙的时间点,总部忽然召回楚征,除了要讨论后续分权的问题,多少有点鸿门宴的意思。   只是……   窦至源被楚征保留证据再次送去精神治疗,可能是有些人意料之外的突发事件。   也彻底搅乱了楚氏集团此时的权力格局。   *   与此同时,董事会。   何秘书正在向诸位股东陈述楚征暂时掌权一年内完成的项目。   “……今年四月开始接触并完成的三项IPO并购,预计产生收益一千三百亿。创意园区的六百亩地皮拿下,准备建立商业圈,邀请和集团有过合作的七十多家品牌入驻……”   完成流程后,询问是否有异议,并未有人举手应答。   楚征在股权转让协议上签了字,正式取代楚霆成了新的董事长。   “那么,以后就劳烦诸位配合,为楚氏集团谋得更好的未来。”   散会后,何秘书询问楚征:“严青的事,怎么处理?”   “虽然不知道他到底是怎么和窦至源搭上线的,但他私下里有小动作也不是一天两天了。再这样下去,他迟早有一天敢觊觎我手里的东西。”   楚征把玩着手里的玉坠,冰冷的眼睛朝何秘书一瞥。   何秘书立刻心领神会:“他知道的太多了,但我们有的是能让人说不出来的办法。”   “交给你了。”楚征起身,拍了拍何秘书的肩膀,回办公室去,“以后严青的工作都会转交给你,好好表现。”   “是。”   回到办公室,点燃熏香,沏好茶,楚征才拿出手机翻看信息。   饭点了。   照理来说,沈殊该来找他一起吃饭了。   他忙碌了一上午,和一群老狐狸人精开会激战,还得处理跃跃欲试背刺自己的老下属,就盼着这点儿放松愉快的时间呢。   然而,收到的却是沈殊今天要请朋友吃饭、让他自己解决午饭的信息。   ……差点忘了这个人。   “云蓁。”   楚征翻看着沈殊朋友的资料,若有所思。   等项目顺利结束,就让沈殊从那个小组里脱离,来给他当秘书好了。   这个项目本身就不是什么重要的工作,只是拿下的大型项目下的细小分支,油水不多,繁杂辛苦,还耽误他们一起吃饭的时间。   说到底,沈殊完全可以不工作,被他养着不就好了。楚征心里对这样选择的偏好,远大于看着沈殊围着工作转而难以顾及他的心情。   窦女士说,要给个人成长发展的机会,所以不应该把任何人变成除了享受供养什么都不会的废物。   就是因为这个理念,哪怕窦至源是个脑袋聪明但精神有问题的纨绔,窦女士还是尝试着给他喂资源、带项目,想要锻炼他的能力。   楚征想,如果能把沈殊变成只依赖他、满心满眼都是他的样子就好了,哪怕那样会有很多麻烦,他也甘之如饴。   之所以不立刻这么做,是因为理智告诉他:突兀下手,沈殊绝对会讨厌。   暂时没必要。   就算要,也得温水煮青蛙。   不过,楚氏集团不差那点儿钱和项目挥霍。只要楚霆一死,再来个合适的契机,他就可以顺势提议沈殊辞职,再无顾忌了。   眼下该做的事是顺着沈殊的心意,不要让他察觉自己的真实意图,而是慢慢地、慢慢地……   将他剥离原本的关系网。   对了,只要他承担沈芊芊治疗做手术的钱,沈殊就连兼职也可以不做了——顾砚洲那家伙眼神里的爱慕,都快溢出来了。   一想到沈殊每周末要去他那里,随时有被顾砚洲表白抢走的可能性,楚征就觉得心里有烈火在烧。   ……那样的事,不可以。   沈殊只能喜欢他。   只能爱他。   *   又过了几天,云蓁兴高采烈地告诉沈殊顺利结项了。   “这次奖金不少,你就不用那么辛苦地兼职了!”   沈殊微微睁大眼睛:“这么快?我以为还要很长时间……”   沈芊芊才刚刚在南巷的医院安定下来,他现在居然又要回A市工作了?   “早点回去不好吗?我已经很想家了。”云蓁伸了个懒腰,“好想念我家门口那个摊煎饼的大爷,几个月没吃馋死我了。”   临近中午,主管那儿来了通知。   A市分公司过来的项目成员,除了沈殊之外全部派回。   沈殊愣住了:“这是什么意思?”这显然是楚征的手笔,可为什么?   “意思是,从明天开始,你就是总部的职员了。我看看……”云蓁低下头,翻看那张通知表格里的备注,“有了,你在刘总监手下,先实习一周接洽,然后转正。”   再往下翻,云蓁的表情忽然变得有些怪。   “等等,怎么有个本部的人被一起派回A市了……”   那个职员老家是A市的,大学则是考来南巷,毕业后挤掉千军万马进了楚氏集团的总部。   现在回A市,不等于正值壮年忽然告老还乡,多可惜啊……心里肯定不好受!   云蓁按着沈殊的肩膀,面色凝重:“坏了,你说不定要被针对了。虽然你留下和他离开之间并没有直接关系,但一般人不会怪公司不公平对待,而会怪关系户抢了名额。”   “之前餐厅小楚总找你吃饭那事儿就闹得沸沸扬扬了,你现在留在总部,肯定会被当活靶子的。没被调走的人也不会给你太好的脸色看,谁都害怕被关系户挤掉。”   “……”   下午茶休息的间隙,沈殊去卫生间解手。刚提上裤子准备冲水,就听见隔间外传来一阵窸窸窣窣的声响。   有人聊着天踏入厕所。   “啊——好烦啊,我好不容易做到六级,今年国庆之后就能升七了,年薪能多二十来万呢,结果临门一脚被塞去A市的分部,太恶心了。”   “是啊,你去年跟进的那个项目明明做得很好,盈利也不少,怎么就偏偏下放你?我们办公室里比你差的人多的是……难道是让你去A市带带新人,帮忙把分部的业绩搞起来?”   “他们做不好是他们的事情,关我什么事啊?我又不是慈善家。我看,是某些人动了歪心思,来了南巷就不想走了,所以才……”   “嘘——不要在厕所里讲别人坏话,很容易被听见的。”   “我怎么说他坏话了?只许他玩裙带关系挤掉别人位置,不许我抱怨两句发发牢骚吗?太双标了。”   “这倒也是,仗着认识小楚总,恨不得横着走了。前段时间莫名其妙请假那么久,我累死累活熬了三天大夜才把财报做完。他倒好,躲过了最累的工作,放完假回来红光满面,刘总监连工资都不扣,带薪病假……有人看见,是小楚总亲自去刘总监那儿请的假呢。”   “不是,这沈殊和小楚总到底什么关系啊?让顶头上司给自己请病假?也不像亲戚啊……”   “确实没听说楚家还有姓沈的亲戚。不过,他长得还是蛮漂亮的,白白净净,说话也挺斯文。”   “你别笑得那么恶心好不好?脑袋里全是黄色废料。得了吧你,你就喜欢清瘦那一挂的男的,别以为我不知道,死基佬。”   “喜欢美人是人之常情,你直男你了不起,你走在路上不看美女?”   “切。你的意思是小楚总把他上了,所以给点甜头补偿吗?可小楚总看起来也不像是喜欢男人的样子啊。”   “谁知道呢。不管上没上,小楚总上赶着和人家一起吃饭,倒是板上钉钉的。”   “这沈殊到底给小楚总下了什么迷魂汤,把人迷得七荤八素的。”   “你就羡慕吧,咱们可没那么厉害的驭男之术,都被/操/熟了还能端着张清纯的脸装无辜直男呢。我得和小娟说,让她别继续接触喜欢这种烂男人了。”   *   晚上下班,楚征来接沈殊,却被对方有点抵触地躲开了自己的手。   “怎么了?”   “楚征,我留任总部这件事,是不是你做的决定?”   沈殊眼圈红红的,不知是泫然若泣,还是真的刚刚哭过。   “你说。” 第43章 “我也要留宿。”   “嗯?”出乎沈殊预料,楚征的脸上露出了困惑的神情,“刘总监是有和我提到要留个人下来,居然就是沈哥你吗?”   他看起来似乎真的对此一无所知。在沈殊讶异地睁大眼睛时,他还从公文包里拿出了一份崭新的文件。   “我原本想,如果沈哥愿意留下来,就把你调来我身边做秘书。没想到刘总监先我一步,把你聘走了。”   沈殊翻看文件的内容,条款非常清晰,工资待遇也没有因为他们是恋人而过分优待。   它只是一份平平无奇、非常正常的招聘合同而已。   楚征的手指轻轻蹭过沈殊发红的眼角:“发生什么事情了吗?怎么哭了。”   沈殊因为自己下意识埋怨错怪了身在高位的恋人而懊恼,眼神闪烁。   等下周一的工作日,他去找刘总监问清楚吧。现在是休息时间,他不能因为公事去随意打扰别人。   楚征搂着他的腰,微微俯身去看他的眼睛:“不开心可以和我说。不过,如果不想说,也可以什么都不说。晚上我们去吃潮汕菜好不好?我记得你很喜欢吃手打牛丸……”   沈殊“嗯”了一声。   楚征善解人意的样子让他更愧疚了——是啊,楚征也不是小孩子了,怎么会像小时候一样,仅凭自己的心情就随便支配欺压别人呢?   反倒是他自己,还狭隘地以哥哥的身份俯视楚征,并未真正把他当作成熟的大人对待。   “嗯……既然刘总监已经给沈哥安排好工作了,我这份就作为备用选择先搁置吧。”   楚征一手搂着沈殊的腰,一手拉开车门,托着沈殊的身体把他轻轻往车座上一放。   颠簸让沈殊不得不扶住楚征的肩膀保持平衡,两人的脸凑得很近,楚征于是顺势在他唇上轻轻啄了一下,“这个吻,就当作我抱沈哥上车的报酬吧。”   沈殊的脸唰地一下红了。楚征和他说话,越发没脸没皮。不过,他并不讨厌这样。   他抬起手,抵在楚征试探再吻的唇上。对方张开薄唇,轻轻含住了他手指的边侧,并不用力地咬了咬。   “我去开车。”   点到为止。楚征起身,黑色风衣在空气中划出一个漂亮的弧度。   沈殊斜斜看向后视镜里反射的俊朗面容,方才郁闷的心情顿时消散了不少。   吃完饭,楚征送沈殊回家。   到楼下的时候,沈殊掰动门把手,却发现车门被锁了:“小征,开门。”   驾驶座上的楚征沉默几秒,忽然转过头,满眼期冀地看向他:“沈哥,你之后还是住这里吗?”   “嗯?”   “之前是和云蓁一起住的吧。他这次留任了吗?”   “没有,他回A市,明天下午的车。”   “那样的话,就变成沈哥一个人住这里了……会不会害怕?”   “不会啊,我早就习惯自己照顾自己了。而且王茜和王玲玲就住在楼下,如果很无聊,可以去找她们玩呀。”   “……”楚征忽然沉默了。   “小征?”   良久,楚征才慢悠悠地伸出手,一把抓住沈殊的手腕,指尖细细描摹着瘦削手腕上凸起血管的形状,不知是埋怨还是撒娇道:“沈哥真笨,听不出来我是想和你同居吗,真伤心。”   同居。   沈殊的脑袋里立刻冒出不少乱七八糟的剧情,下意识地轻咳一声:“是不是有点太早了?”   “可是之前那次,沈哥可是很豪放地问我要不要做诶。我以为我们的关系已经好到足够做那样的事情了……”   楚征的尾音拖得很长,听起来蔫坏,顿时又把沈殊脸的温度烧起来一截。   好吧,鬼迷心窍问对方要不要做的,真的是他自己。   太淫〇了。   “沈哥和我同居会不开心吗?照理来说,也没什么不适应的啊。”楚征曲起手指,修剪得当的指甲刮得沈殊心里痒痒的,“孤儿院的床也睡过,楚四家医院的床也睡过,我的床也睡过,还有公司休息室里的沙发……”   沈殊几乎快被他说得羞愤致死,赶紧去捂他的嘴:“不要说了……!”   啊,白日宣淫。   男人真是可怕的生物。   楚征不说话了,眼睛里却是笑意满盈的。他看沈殊炸毛的样子只觉得可爱,也不伸出舌头舔舐对方的掌心火上浇油,只是安静地等待通红的脸降温。   “咔哒!”   楚征按了按钮,锁上的车门解开了。沈殊这才缓过神来,推着楚征凑近的脸往前去:“你别看我了,混蛋。”   不想不要紧,一旦开始回想,就越想越不对劲!   楚征这小子哄人亲密的手段倒是和小时候一模一样,卖惨装可怜装无辜一气呵成,他迷迷糊糊就被哄上了二垒,差点临门一脚痛失后庭贞洁……甚至还是自愿的。   不过,现在说这些也晚了。   他已经掉到心甘情愿被对方翻来覆去这样那样都不会觉得有什么不对的凄惨境地了。   “不请我上楼喝杯茶吗?”   楚征只是笑着下车替沈殊开门,还给他拿公文包,“作为我给沈哥做司机的奖励。”   沈殊偏过脸,闷声道:“来吧。”   生气懊恼归生气懊恼,他其实不太舍得对楚征发火。   转动钥匙,推门而入。   “欢迎回家——!”   坐在餐桌边上,百无聊赖地叼着冰棒木棍的眼熟之人热情大喊道。   “嗯?”在看清那人的面容后,沈殊的表情迅速由震惊过渡到惊喜,“小赵,你来啦!”   “突然袭击!怎么样,惊不惊喜,意不意外?”   “云蓁呢?”   “出门去便利店买橙汁和夜宵了,说是我风尘仆仆跑来,只请我吃根冰棍实在尽不到地主之谊,所以就……”   赵杰新摆了摆手,“其实我不是很在意啦……我是在车站里吃完KFC才来的,挺饱的。”   楚征看着暖色灯光下笑得开怀的年轻男人,面无表情地在沈殊看不见的角落里握紧拳头,青筋暴突。   这个男人,是沈殊在A市的室友。   片刻后,他拉了拉沈殊的袖口,轻声道:“沈哥,请我喝茶不能站在门口喝吧。”   “哦,对。”   沈殊俯身,去低矮的鞋柜里翻找一次性拖鞋。楚征俯视他骤然露出的大片白皙后颈,没忍住伸手碰了碰。   坐在不远处、将这一切尽收眼底的赵杰新的表情,顿时变得一言难尽。   ……结果还是被得手了啊。   他想。   沈殊看起来明明很聪明理性,结果居然是会被这样可怕的男人吃得死死的傻白甜吗。   楚征抬起头,平静地和他对视。赵杰新却觉得那眼神里充满了警示的意味,恨不得将他立刻驱逐出境。   ……干嘛对他敌意那么强啊。   赵杰新无语。   他是直男,只是单纯喜欢沈殊做的饭,也喜欢沈殊的性格所以和他交朋友,这样都不行吗?   占有欲未免太强了吧。   他忍住想对这个嫉妒心极强的男人竖中指的冲动,点开自家小叔叔的聊天窗口,发送了二十个抖动。   【江叔叔】……   【江叔叔】又发什么疯?   【小赵】把楚征的联系方式给我。   【江叔叔】做什么。   【小赵】告诉他我没有觊觎他男人,让他别用杀人眼神看我了,好可怕。[/汗][/汗]   【江叔叔】他男人,沈殊?   【小赵】咩?你认识啊。   【江叔叔】……你现在在哪。   【小赵】他男人家。   江予淮好像误会了什么,发了一连串的“……”之后,才慢吞吞地把楚征的联系方式推了过来。   【江叔叔】自求多福吧。   【江叔叔】拜。   【小赵】(╬▔皿▔)╯   沈殊对此时的暗潮涌动一无所知,只是拉着楚征坐下,自己去厨房泡茶:“晚上不喝乌龙茶好吗?会睡不着的。”   楚征声音很温柔:“好。”   表情阴沉到能淌下墨汁来,直勾勾地盯着坐在对面的赵杰新,把他看得如坐针毡。   赵杰新深吸一口气,伸手指了指楚征的手机。   【Wind.】我是赵杰新   以上是打招呼的内容   【±】我通过了你的朋友验证请求,现在我们可以开始聊天了   【Wind.】大哥,我就是来旅游顺带蹭饭的,是直男没有想对你男人做什么,别盯我了!   【Wind.】[/愤怒][/愤怒]   【±】……   【±】哦。   赵杰新忽然有一种一拳打在棉花上的憋屈感,气得拍了一下桌子,却把厨房里的沈殊吓了一跳:“怎、怎么了?”   楚征阖眼笑道:“有蚊子。”   赵杰新:“……嗯。”   “对了,小赵你订酒店了吗?一会儿我可以送你回去。”   “没有哦,因为我是瞒着我爸……咳,不是,因为最近旅游旺季,酒店都订满了,我只能来投奔你啦。”   赵杰新把自己行李丢了、坐错车等等倒霉事迹添油加醋地说了一通,沈殊果然动容了:“那我等会儿问问云蓁,可不可以让你留宿。实在不行,可以我睡沙发,你睡我的床……”   “谢谢沈哥。”   赵杰新笑得和太阳花似的。   他其实没什么旖旎的想法,倒不如说,直男在朋友家留宿本来就是再平常不过的事情。   酒店他早就定好了,只是被楚征气得发疯,非得做些事膈应他一下不可。   楚征沉默了。   过了一会,他说——   “沈哥,我也要留宿。”   作者有话说:   小赵(恼):你神经病啊.gif 第44章 “不要藏。”   云蓁回来的时候,出现在他面前的就是一副战意熊熊燃烧的修罗场架势。   他只能拎着装满罗森便利店食物的塑料袋,站在门口若有所思。   ……现在该怎么办呢。   赵杰新一脸核善地坐在沈殊左边,兴高采烈地和他聊起自己此行相关的话题:   “我们社长是个很有意思的人!我第一次见到他的时候,他正在给其他社员表演反向抽烟的绝技……我当时就是因为觉得他很有趣,才会加入摄影社的。沈哥你之前和我说过很喜欢看摄影作品吧?我下次介绍你们认识……”   楚征则是旁若无人地揽着沈殊的腰,近乎挑衅般紧紧压着,把他腰侧的衣褶都扯平了。   如果不是顾忌沈殊的羞耻心,他可能已经堂而皇之地把手伸进去了。好在理智尚存,不至于做出敌目前犯的糟糕事情来。   沈殊两面为难,只能尴尬地把目光投向开门进来的云蓁,整个画面的构图堪称“世 界 名 画”。   云蓁迟疑了一下,出于对被迫浸泡在火药桶里沈殊的同情,开口问道:“我买了冰粉,你们吃吗?”   好在,吃上食物后,尴尬的气氛缓和了许多。   大概是冰凉凉的美食下肚有助于冷静,赵杰新摸摸鼻子,忽然意识到和楚征赌气的自己有多幼稚,完全是在给沈殊添没必要的麻烦嘛!   于是凑在沈殊的耳边道歉,不安地观察他脸上的神情。   “没事。”沈殊笑了笑,“我没有生气。”   楚征默不作声地带着换洗衣物去浴室了。几秒后,浴室里传来淅淅沥沥的水声。   云蓁对于他住在这里并没有什么异议。一方面,总部安排的宿舍住房十分宽敞,住四五个人都绰绰有余;   另一方面,他只是个普通中层职员,老板都发话说要住了,自己又明天就要乘车回A市,没必要在临走前得罪大领导。   更何况,沈殊和楚征的关系,但凡长了眼睛、稍微有些敏感度,立刻能察觉其中玄机。   打扰人谈恋爱是会被驴踢的。   “小赵睡客房吧,我帮你收拾一下,不介意我和沈殊堆了些乱七八糟的东西在里面吧?”   赵杰新立刻回道:“怎么会?你们能让我住在这里,我就已经很感激了。谢谢你哦,小云哥。”   云蓁哭笑不得:“云哥就云哥,为什么要加个小?”   “只是感觉你很合适被这样称呼,不喜欢的话,我可以换。”   “我倒是不介意,挺新奇的。”云蓁拍拍他的肩膀,“跟我来吧。”   沈殊回房间的时候,正巧撞见楚征围着浴巾出来。   他低垂眼眸,面无表情地看着地面。一滴又一滴剔透的水顺着他打湿的发梢往下淌,流过线条流畅的胸肌和腹肌,在奶白色的浴巾边缘氤氲出一片淡淡的湿痕。   暖色的灯光下,楚征劲瘦有力的腰绷紧,连带着下方大腿的线条都变得清晰。浴巾堪堪遮盖投射下的阴影在白皙皮肤上晃动,盖住庞然大物,只留下一个朦胧的轮廓。   沈殊总觉得再呆呆地站在这里会发生什么不好的事情,嘱咐楚征回自己房间后,就光速拎着换洗衣物进了雾气蒸腾的浴室。   温热的淋浴水打湿头发的瞬间,他忽然后知后觉意识到,楚征穿的是自己的……   虽然是没穿几次的新物。   但还是觉得脸上有火在烧。   “怎么不开灯,现在就要睡了吗?”   沈殊洗完澡回到房间,眼睛并不适应突然的黑暗,在墙上摸索了一会儿,才找到开灯的按钮,但并未按下。   “可以开吗?”   楚征安静地坐在床边,肌肉松弛着,体量却依旧惊人。   他是典型的穿衣显瘦、脱衣有肉,此刻冷白月光越过窗户扑在他精雕细刻之下诞生的雕塑作品般完美的肉体上,皮肤立刻泛起细腻的光。   静谧的房间内,沈殊听见自己下意识吞咽唾液的声音。   细小,近乎呜咽。   “沈殊,过来。”   楚征的声音削去了平时和沈殊说话时常带着的那种小孩子似的天真上挑的语气,而是静静沉下来,低哑磁性。   “怎、怎么了?”   话虽如此,沈殊还是乖乖就着黑暗挪到楚征面前,冷不丁被对方抓住手腕,一把拉进滚烫的怀里。   “嗡嗡——”   空调运作的声音在此刻清晰可闻,和逐渐急促的呼吸声交织在一起,搅拌着微凉的风送到沈殊颤抖的背脊上。   “小征……你在生气吗?”   沈殊踉跄跨坐在楚征硬邦邦的大腿上,挺直腰,抚摸着他的发梢问。   楚征的手臂箍紧,轻而易举地扣住沈殊瘦弱的腰肢。两人腹部相贴,亲密无间。   他疲惫地把头搁在沈殊的颈窝,呼出的热气挠得沈殊痒痒的。微微干燥的嘴唇伴随着话语的流出而刮蹭皮肤,存在感高得吓人。   “我在吃醋。”   “为什么要对他笑?”   沈殊有点懵,习惯于礼貌性微笑的人往往记不清自己什么时候笑过。   微笑能够承载的意思太多,真心诚意,缓解敌意甚至消弭尴尬……   这是沈殊在社会里摸爬滚打之后领悟的社会学技能。   而且,他本就天生爱笑。   “我不喜欢赵杰新。”   沈殊迅速厘清了楚征吃醋的原因,捧着对方的脸认真强调道。   “我只喜欢你。”   楚征当然知道。沈殊怎么可能喜欢除了他以外的人,有苗头的危险因素已经被他第一时间排除,剩下的都是一辈子不可能有出头之日的。   但还是会不快。   他的手沿着沈殊凹陷的腰窝往薄薄一层贴身布料的深处探,在沈殊一声短促的惊呼后,顺势捏紧了他小巧的臀。指尖抵着凹陷的缝隙,有一下没一下地揉按着。   “你只能是我的。”   沈殊的身体颤抖起来,楚征的手肆无忌惮地从他各处柔软的皮肤上重重碾过,不用看都知道会留下长久暧昧的红痕。   楚征似乎特别喜欢这种能够在他身上留下痕迹的行为,好像在烙下一个又一个“楚征专属”的钢印,防止任何人觊觎他划入领地的珍宝。   “小征的占有欲好强。”   沈殊夹紧腿,喘息着应付对方因为不快而渐重的恶劣揉捏,背脊泛起阵阵酸涩的爽意。   “这点倒是一直以来都没变,明明都是大人了,还这么……孩子气。”   楚征有些粗暴地扯开他的衣领,在圆润的肩头重重咬下,留下深深的牙印,“明明知道我是个善妒的坏孩子,沈哥居然还不知收敛。”   “收敛……?”   “一直在勾引我,勾引别人。”   楚征几乎是无理取闹,吻黏腻地从沈殊的面颊漫到唇边,口中说出的话愈发不满。   “我没有……”   沈殊多少能够明白一点这方面的道理:当你全心全意爱着一个人时,对方的一举一动能轻易影响自己的心情和行为,哪怕是其他人全然不会注意的小细节,都会变得分外显眼。   嫉妒心由此萌生。   随后,疯狂生长繁殖。   楚征捏着沈殊的腮肉,沉声催促道:“我不开心,沈哥不哄哄我吗。”   沈殊想了想,红着脸伸出一小截殷红的舌,轻轻舔舐楚征的嘴唇。   楚征闭着嘴故意不回应,沈殊只能强压翻涌的羞耻心,揽着对方的脖颈努力凑得更近些,舌尖压着缝隙往里钻,撬开楚征的牙关,小心翼翼地挑动他的舌。   楚征半阖着眼,欣赏着沈殊笨拙努力着安慰自己的模样,心里熊熊燃烧的妒意终于偃旗息鼓了大半。   但别的火依然在烧。   他轻轻掐着沈殊的脖子,拇指刮蹭着凸出的喉结,吮着沈殊的嘴唇长驱直入,一通纠缠,直到沈殊半缺氧到颤抖才恋恋不舍地松开。   拥抱之间,他围在腰间的浴巾也松了大半。   沈殊撑着楚征的大腿想起身,浑身松软无力之下却阴差阳错地按去别的地方,结果被吓得两眼睁圆,黑暗里亮晶晶的。   “怎么没穿……”   楚征被他按疼了,闷哼着扶着沈殊的腰往柔软的被褥上送:“太紧了,穿着不舒服。”   沈殊捏着楚征的脸,佯装生气埋怨道:“……好气啊。这是在嘲讽我的size吗?”   楚征蹙起许久的眉头因为沈殊刻意的俏皮话终于松弛了不少。   他宽大的、青筋明显的手卡在沈殊的腰际,大腿冷不丁一抬,就让沈殊忽然扑进他怀中,被禁锢到无法动弹。沈殊想起身,又被沉甸甸挤着臀部压回,红着脸把头埋进楚征胸前。   “这次是来真的吗?”   楚征含着沈殊的耳垂,虎牙轻轻碾着圆润的肉,“不是哦。”   他扶着沈殊调转方向,一面抚摸着恋人腿内侧的软肉,一面并拢对方细瘦修长的腿。   沈殊再直男,胃口都被楚征吊得高到不能再高了。虽然仍然羞涩,但实在好奇。他私底下在网上搜过流程,看起来有些可怕。   ……完全吃不下吧。   楚征的那么狰狞。   小腹上全是微微凸起的经络。   “是边缘类型的……”   楚征低下头,汗水顺着他的面颊落在沈殊平坦的腹部。   “唔……!”   沈殊被鲜明的烫感激得短叫一声,又立刻捂紧了嘴。   赵杰新就在一墙之隔的客房。他如果无法克制声音,一定会被听见!   那种事——   楚征扯开他的手,偏灰色的眼瞳在黑暗里闪烁着淡淡的光。   “不要藏。” 第45章 “只是很嫉妒。”   就让他听见又如何呢?   楚征低头,舔吻着沈殊的脖颈,尖利虎牙刮蹭着锁骨处柔软的皮肤,留下浅浅的咬痕,顿时红了一大片。   他听见了,就会明白沈殊真正的归属是谁,不再试图觊觎他人的宝物。   赵杰新是真的喜欢沈殊,还只是单纯友情促使之下的靠近,楚征都不在乎。   楚征只在乎一点:沈殊的目光是否时时刻刻落在自己身上,自己是否是沈殊最在乎的存在。   仅此而已。   空调风呜呜作响。   楚征戴着戒指的大手揉捏着沈殊的皮肤。他想起过去,想起孤儿院那个小小的房间,没有空调的童年时代,无数个闷热的夏日,他和沈殊在闷热中相拥而眠。   汗水不断沁出,迅速遇冷黏在皮肤表层。而银戒指却始终凉飕飕的,冰得皮肤一激灵。   冷热交替之下,沈殊止不住小幅度地颤抖起来,小口小口喘着气。   湿漉漉的,好似困顿的金鱼。   汗水顺着楚征线条流畅的下颌,落在沈殊凹陷的腰壑里。   那儿被捏得青紫遍布,全是吻痕,楚征还嫌不够,两手一拢,手掌堪堪从两侧覆盖着扣住细腰,指腹连带着坚硬的戒指,压着柔软的皮肤下陷,在昏暗的房间里显露出暧昧模糊的阴影来。   “沈哥的腰好细。”   “两只手就差不多能够环上……”   楚征慢条斯理地摩挲着,亲吻又落在沈殊的后颈,辗转成细细密密的咬痕。   指尖顺着腰际向下,扶着他平坦的小腹,向上微推。装饰性强、因而凹凸不平的银戒指也跟着向上,微微嵌入被触碰着的皮肉。   沈殊经不起他折腾。   “小征,别……”   戒指的存在感太鲜明——实际上楚征之前就有佩戴装饰戒指的习惯,偶尔会换成玉制的,但工作时从来不戴,所以他也就没多在意。   谁知道竟然在现在……   汗湿的凌乱发丝沾在他脸侧,衬得黑暗里水蒙蒙的眼睛忽然有了一点儿热烫的光亮。   沈殊向后伸手,摸索着想要制止楚征肆意撩拨点火的手,却被对方反拉住手腕,紧紧扣住。   “不会到最后一步的。”   “别害怕,沈哥。”   楚征从背后紧紧抱住沈殊,凑在他的耳边缓声说道。近乎呢喃,却因为冰酒一般低哑声线的点缀,而显得煽情。   沈殊呜咽一声,像是迫切地想要逃避自己唇齿之间不断溢出的泣声般,自暴自弃地含住楚征的唇,撬开深入。   却反被楚征抓住机会,抵着喉结下端,窒息着加深这个吻。   涎液顺着嘴角滑向胸膛、腹部,最后落在布料上,氤氲开一片小小的湿痕。   热。   只是热。   空调打到二十二度,高热的感觉依旧没有消退。   迷迷糊糊之间,沈殊觉得自己快要被无法遏制节节攀升的体温融化了。   心跳和体温互相交织,两人的心跳逐渐同频。   沈殊喘息着听楚征的脉搏——清晰、有力,是暧昧的黑夜中唯一令他感到安心的存在。   拥抱如此温暖,如此安心。   吻窒息而深入。   沈殊的指尖内勾,用力到甲床发白。   楚征掐着他的腰,吻细细密密地沿着脊背蔓延。沈殊只能无助地闭上眼,小腿肚打颤,肌肉软绵绵地抖着。   “声音漏出来了。”   恶趣味的年下亲吻舔舐年上的耳廓,慢悠悠地伸出五指,包裹住对方紧绷的手,再一根根掰开,直到十指相扣。   “这边的隔音可不太好。当时租来作为员工宿舍时,原主人特意叮嘱过呢。”   沈殊的脑袋已经没法思考羞耻心的问题了。他被淹没在官能之乐的汹涌中,分辨不清东南西北。   他像纵横于风暴之中的海面的一叶扁舟,一个不慎,就被狂风浪卷裹挟着沉入窒息高热的岩浆之中。   “哥哥,还不够。”   “我最想要的是……”   沈殊意识消弭前的最后一刻,听见的是楚征不知是遗憾还是满足的话语。   再醒来时,是凌晨五点。   沈殊朦朦胧胧地睁开眼睛,对上楚征恬静的睡颜。他张口,声音却哑得吓人。   小征太过火了。怎么可以在有客人的情况下,不管不顾呢……   回想起前夜的荒唐失控,沈殊几乎羞愤致死。   他想起温软的吻,想起楚征嘴角若有似无、诱导意味强烈的微笑。   想起那枚总是冰凉凉的戒指,扫过他身躯各处:光洁的额头,汗湿的鼻梁,殷红的嘴唇,凸出的锁骨,凹陷的肚脐……   “嘶——”   沈殊一动,身上好几处就泛出火辣辣的疼痛,大腿内侧尤其滚烫。   楚征啃咬的痕迹留着,红彤彤地泛着血丝。视线落在伤口上,微妙的痛感愈发鲜明。   ……畜生啊。   一向不说脏话的沈殊,脑袋里忽然窜过去这句脏话。   楚征听见窸窸窣窣的动静,本就睡眠很浅,也就醒了。对上沈殊谴责的目光,他果断道歉:   “抱歉,沈哥。我情不自禁。”   沈殊凉凉地瞥了他一眼:“……给我涂点清凉膏吧,破皮了,有点痛。”   “在哪里?”   “床头柜的抽屉里。”   楚征翻出清凉膏,掀开被子团起来塞在沈殊的腰后,把他的大腿垫起。   按着膝盖掰开时,沈殊下意识反抗了一下。楚征于是抬眼,无辜地看向他:“我现在没有在做坏事,不用这么防备我吧。”   “……”   “还不是你总用这张乖脸一本正经地做奇怪的事,坏孩子。”   沈殊软趴趴一巴掌拍在楚征脸侧。   楚征也没生气,只是笑眯眯地凝视着沈殊,片刻之后,才慢吞吞地说:   “那就让坏人先赎罪吧,好不好?”   清凉膏在皮肤上被抹匀开来,针扎火烧似的刺挠感顿时消退了不少。   沈殊低着头嘟囔:“也不知道有没有被听见……真是的。”   他真的很在意这件事,虽然按照赵杰新的性格,就算听见了,也会因为想要维护他的脸面而装作什么都不知道,但还是好社死啊。   希望他什么都不知道!   拜托了——   “情侣做这档子事有什么不对?他如果不留宿在这里,就不会听见啊。所以应该怪他非要留宿。”   楚征小心翼翼地把所有发红的地方都用药膏覆盖到,才慢慢合上盖子。   沈殊无奈:“什么歪理。”   可也没办法。   已经纵容着楚征这样做了,现在要思考的就剩下如何蒙混过关。   他在餐桌上试探性地问了问,赵杰新的表现很自然,只是说自己昨天戴着耳机听歌,结果睡着了。手机播放一夜音乐,彻底没电了。   “还好我带了备用机!”   他笑嘻嘻地,依然乐天派。   饭后,他接到社长的电话,说要立刻出门一趟,便换了运动鞋,匆匆跑出门。   “这傻孩子……”   沈殊坐在云蓁对面啃油条,“钥匙都没拿,一会儿如果我们都出门了,他怎么进来啊。”   云蓁想了想:“我在门口的毯子底下放我的那一把,让他回来的时候直接用吧。反正我下午就走了,以后大概也用不上了。”   “也行。”   云蓁拉着行李箱出门后,楚征默不作声地坐在沈殊旁边,有一口没一口地喝起了皮蛋瘦肉粥。   “怎么苦瓜脸。”沈殊放下筷子,“被我说了两句,不开心了吗?”   可是本来就是楚征自己不听话非要做坏事的,他也没有说得很过分吧。   ……有吗?   “不是那个,沈哥骂我,我才不会生气。”——只会兴奋。当然,后半句是绝不能说出口的,“我只是很嫉妒。”   “嫉妒什么?”   “嫉妒那小子刚来一天,就能拿到你家的钥匙。”楚征委屈,“我这个正牌男友都还没有呢。”   沈殊哭笑不得:“他又不常住。刚刚还和我说,今晚就能搬出去,找到靠谱的酒店住了。小赵今年才二十,比你小好几岁,怎么和小朋友吃上飞醋了?幼稚。”   “幼稚就幼稚吧。”   楚征搂着他的腰,把脑袋搁在他的肩膀上,“幼稚就能拥有你家的钥匙的话,我倒是宁可做幼稚鬼呢。”   “行了——”沈殊被他磨得受不了,“给你一把,好不好?”他打开自己的钥匙包,从里面拿出备用钥匙递给楚征。   楚征接过,笑得像是开心小狗。   “沈哥想不想和我同居?”   他的思维有点跳跃。沈殊咬了一口麻饼,缓缓道:“可以是可以,但你过来住的话会不会很麻烦?搬家什么的……而且大平层住起来应该比小公寓舒服很多啊。”   “不麻烦。只要能和你待在一起,我就特别开心,怎么会觉得麻烦?平层太大,我一个人住着好孤独的。”楚征笑着勾住沈殊的小指碰了碰,“那就这样约定好了?”   “好。”   “沈哥今天有什么计划吗?”   “没有,怎么了?”   “那……要不要去打耳洞?”   楚征抬手,揉了揉沈殊圆润的耳垂,然后从口袋里拿出一个丝绒盒子。   “昨天就想送给你的,一直没找到机会。被嫉妒冲昏头脑后,就只想着赶紧吃掉沈哥了……”   盖子掀开,里面是一对闪烁的宝石耳钉。样式不夸张,简约大气。   “之前沈哥你问我打耳洞疼不疼,说想试试,我一直都记在心上呢。”   “我就想,你戴耳钉肯定好看。”   沈殊看着他真诚的眼睛,觉得心里像是倏忽闪过一阵难以言喻的微妙感触。硬要形容的话,像是被一片小羽毛迅速扫过。   痒痒的,很温柔。   他喜欢楚征此刻的眼神。   让他觉得……自己是真正被专注爱着的。   作者有话说:   昨天那章是手机码的,好像排版有点问题。但我不敢改,改了会重新人工审核,怕被cp夹了(。   大家凑合看看,我先滑跪(5555555 第46章 Toska   目的地是一家卖银饰耳钉的店。店面装修是北欧风,随便拿起一款耳钉,后面接着的零的数量就让沈殊禁不住咋舌。   “在这种地方打耳洞会好一些,处理不好的话,伤口很容易化脓。”   楚征牵着他的手,眼神示意跟上来的服务生,乘电梯上楼。   楼层很高,中间似乎是多层美容院,透过透明的电梯壁,沈殊能看见来来往往精致美丽的人群。   楚征揉捏着他的耳垂,轻声道:“可能会有点痛。”   沈殊:“我听朋友说,耳垂比较厚更容易疼。”   “也不能贴着耳骨打,晚上睡觉一翻身扯到就会很痛。”楚征指了指自己耳垂上端贴近耳骨位置的孔,“这个好起来很慢,如果不是为了疼而打的,没必要。而且也没什么好看的耳饰能挂在这里。”   沈殊伸手去碰了碰。   楚征只是低垂着眼,任他碰。   他说过,留学的时候想沈殊想得发狂就会去打耳洞。耳垂上的孔洞早就长好肉变得封闭,耳廓和耳骨上的却经久难愈,像是陈旧的伤口。   “叮——”   电梯到达目的地。   沈殊从一瞬的恍神里出来,跟在楚征身后出了电梯。   楚征没有和沈殊说的是,留学期间的一段日子里,他和资助自己的窦女士因为一些事闹得不可开交。   窦女士一气之下断了他的生活费,他也梗着脖子不肯低头,半工半读了大半年。   楚征直到这时,才真正体会到沈殊当初父母双亡后生活的艰辛。   断了父母的援助,孤身一人在异国他乡求生存,他帮社区邻居除过草,帮农场夫妇在收获期摘浆果,在商店做过炸鱼薯条,还帮同国学弟补过课……   越是忙碌压抑,越是难以克制翻涌的焦躁与思念。楚征托和沈殊同校的熟人偷偷拍摄他的日常,可这些模糊的照片无异于饮鸩止渴,只会在夜深人静时放大他膨胀的渴望。   普通街旁理发店打耳钉的技术堪忧,虽然是手动的银针穿刺,却在落针的时候捅歪了。   戴上大一些的耳钉或是耳环,就会歪歪斜斜地挂在耳侧,拉扯着皮肉,好像血肉里吊死了一个人。   “我有点紧张……”   沈殊捏紧楚征的手,微微颤抖着。楚征反过来拍拍他肩膀,扶着背固定好。   负责手动银针穿刺的人很快捏着沈殊的耳朵,消毒穿刺一气呵成,沈殊还没反应过来,耳洞就在短促闪过疼痛后出现了。   “嘶——”   “好了。”负责人把一张单子递给楚征,“刚打好不用涂。过三天后,75%酒精和红霉素,记得准时护理。消毒和防水都很重要,不然会发炎脓肿。碘伏会腐蚀纯银的耳饰,不要用。”   沈殊懵懵地下楼,热风吹到脸上,才忽然感觉到耳垂泛起了一阵酥酥麻麻的热辣感。   “居然不是很疼……我朋友说她是用枪打的,‘咔嗒’一下就……”   楚征看着他有点傻的样子,没忍住笑了:“打洞只是开始,护理还挺麻烦的。不过没关系……”   他伸手,和沈殊十指相扣,“我可以每天按时给你换药擦膏,不会让你难受。毕竟,我有丰富的难受经验。”   到了话语后半段,楚征故作严肃,逗得沈殊和他一起笑。   沈殊的耳朵烫烫的,脸也烫烫的,他抬头看向楚征,对上那双含笑的偏灰色眼睛,含含糊糊地“嗯”了一声。   *   翌日。   楚征原本打算窝在家里的沙发上和沈殊一起看《杀死比尔》,结果电影播到一半,血都快从屏幕里溅出来的高能时刻,何秘书一个电话打过来,紧张的气氛顿时消散了大半。   沈殊推了推他的手臂:“工作的事要紧,先去处理那边吧。”   楚征无奈换上西装出门,临行前还抿着嘴,蹙着眉,满脸的不高兴。   沈殊勾着他的脖子,踮起脚,给了楚征一个离别吻。对方立刻顺势扣上他的腰,加深这个吻,水声啧啧。   “早点回来,”唇瓣分开,沈殊又轻轻啄了一下楚征的薄唇,喘息道:“等你一起看电影。”   楚征眼里的不快顿时烟消云散了。他拉着沈殊的手,撒娇道:“除了这部,还想看《切肤之爱》……”   沈殊不常看惊悚片,他胆子不大容易做噩梦,但还是为了安抚自家恋人点了头。   “那,我出门了。”   楚征走后不久,沈殊就进了厨房,开始做蛋糕、烤小饼干。楚征小时候喜欢吃姜饼和戚风蛋糕,于是投其所好,认真做了起来。   蛋糕坯进了烤箱,沈殊翻看冰箱,才发现之前囤的黄桃罐头没了,大概是前几天被云蓁和赵杰新当作夜宵吃了。   遂下楼去附近超市,想买些蓝莓、车厘子、草莓、黄桃之类好装饰在奶油蛋糕上的水果。   结果在生鲜区碰上了赵杰新。   “你怎么在这里?”   “我被社长派来买鱼了。”男大学生苦着脸,“为什么没有金鱼啊,社长说要红彤彤大脑袋的。我都在超市里转了两圈了,可怎么都找不到啊。”   他指了指正在水箱里游动的鲫鱼,“听说金鱼是从鲫鱼变异选育来的,我买两条这个回去,是不是就能交差了?”   沈殊扶额:“这是拿来煲汤的,而且不好看。”   “那这个呢?”   “做酸菜鱼用的。”   “这个!”   “做炸鱼的。”   “这个总行了吧?”   “这是用来做生切刺身的,而且有毒。”   “呜啊……”赵杰新的魂魄都快从嘴里冒出来了,“你都把我说饿了,沈哥!我今天早饭都没吃呢。”   他跟在沈殊身后,絮絮叨叨地控诉起社长的冷血无情:凌晨三点把人摇起来去爬山拍日出,早饭的点则是去拍市井烟火气,到了中午,好像是要拍个空镜,附近又没有养鱼的店可以拍摄,他才被委以重任来买鱼。   “观赏金鱼应该去花鸟市场买,这是常识呀。”沈殊无奈。   他多多少少从赵杰新平日的言行举止里察觉到,这是位缺乏生活常识的少爷。但没想到小孩居然没常识到这种地步。   “真的吗,可我以前养的巴西龟就是在超市里买的,我还以为超市里什么都能买到呢。”   好在,他还是会用电子地图的。很快便锁定了一家规模不大的花鸟市场。   “打车过去十五分钟,不是很远诶。”赵杰新眼前一亮,“沈哥陪我一起去吧?你今天休假吗?”   “休假,但我现在要先回趟家。蛋糕还在烤箱里,不看着会糊掉。”   赵杰新闻言凑在沈殊身上嗅了嗅:“姜饼和戚风蛋糕的味道。”   沈殊惊了:“你是狗鼻子吗?……啊,我不是在骂你。”   “我知道,没事没事!”赵杰新讨好地从沈殊手里接过塑料袋,嘿嘿一笑,“沈哥,我帮你提东西回家,蛋糕可不可以分我点?我太想念你的手艺了,哪家蛋糕店和你做的比,都差点意思……馋死我了。”   也不至于吧。   沈殊想。   戚风蛋糕只是很基础的款啊。   “好。”   “还想要一个牛奶布丁……”   “可以,那我们得绕回冰柜那边,去拿瓶全脂奶……唔,按照你的口味来的话,换成旺仔牛奶,怎么样?”   “好耶!”   赵杰新吃起甜品来简直是风卷残云。除了蛋糕,沈殊做了五个布丁,他狂炫三个,吃得肚皮都鼓起来了。但也还有分寸,给沈殊留了两个。   沈殊把布丁放进冰箱,想等楚征回来再一起吃。   赵杰新一看手机:“糟了,社长催我交差了!”   “那出门吧。”沈殊换鞋,“没事,别急,来得及。”   “沈哥你真的太靠谱了——”   有了沈殊帮忙,赵杰新很快锁定了符合社长要求的鱼。   老板看出他是个对钱没啥概念的傻子,刻意报高了价格想多赚点,却被沈殊打断,讨价还价。   “八块一条,不能再多了。”   “兄弟,我们这是兰寿金鱼,你不能这样扰乱市场价格的,十八一条,一分不能少。”   “资质核验的证明呢?你说是兰寿就是兰寿?我可没见过这么瘦的兰寿,你不会故意以次充优吧?”   赵杰新很稀奇地看着沈殊唇枪舌剑。沈殊先前说话都是温温柔柔的,从来没这样“泼辣”过。   大少爷当然理解不了讨价还价的必要性,能从边边角角里省下一块几毛也是很好的,能多买一把葱呢。   老板见忽悠不到沈殊,他卖的鱼也确实算不上优品——花鸟市场里鱼龙混杂,品相好的鱼早就被人在鱼苗期截胡了,能轮到这儿来的就不会是特别好的货。   “一口价,十块。”沈殊伸手,“不能成交我们就走了。”   “行行行,十块就十块!”传论坛bisi   赵杰新补充道:“要五条颜色不一样的!”   花鸟市场离社长发的集合地不远,赵杰新一看时间,距离集合还有二十来分钟,索性不打车,只是傻乎乎地拎着鱼,走在沈殊身边。   “沈哥你好厉害啊。仔细想想,那老板完全是把我当冤大头了嘛……”   能砍到近乎对折,就说明鱼的成本根本没有那么高。老板居然还能面不改色地忽悠他,社会真是险恶。   他平时就跟着阿淮炒炒股票,没事投资点房地产,还真没自己去买过菜和鱼。   “要生活嘛。”沈殊笑,“对老板来说,多赚一分就是好的;对我们来说,少花一分就是好的。立场不同而已,也没必要骂。”   “这样啊……”   赵杰新一抬头,正巧看见社长扛着摄像机的背影,眼前一亮:“看,那是我们社长。我带你去认识一下他!你一定会喜欢他的。”   作者有话说:   上章还没解锁,大概内容是大薯压着沈哥边缘x行为了,然后约好了去打耳洞。   审核老师还没放我出来,好悲伤啊啊啊啊啊(泪流满面 第47章 Homo bulla   “我叫钟离尘,你好。”   出乎沈殊意料,赵杰新的社长是个看起来有些神棍的人:丸子头、黑墨镜,不像拍纪录片的导演,倒像路边给人算命的阴阳先生。   “你好,我是沈殊,小赵的朋友。”沈殊看向钟离尘手里那台不知是什么型号的摄像机,好奇地问:“可以参观你们工作吗?我不会打扰拍摄流程的。”   “没问题,欢迎。”   钟离尘把下午的拍摄列表递给赵杰新,和他说了一些注意事项。没过一会儿,社团其他的人也来了,围在钟离尘旁边,热火朝天地讨论着。   沈殊坐在小马扎上,撑着脸看这群青春洋溢的孩子们。   他的大学时代乏善可陈,为了贴补家用、维持生活,所有的课余时间都用来打工兼职,压根没参加过社团,也没有在社团里交到志同道合的朋友。   偶尔深夜下班回学校,路过空旷的操场,不少学生坐在草地上载歌载舞,小吃街上有料理社开设的烧烤摊、煎饼铺子,动漫社的成员穿着漂亮华丽的服装,到处取景……   这些似乎存在于另一个世界。   另一个……沈殊从来都无法触及,也无法达到的世界。   前几天,他收到了关系不错的大学室友寄来的请柬。   室友大学时是编程社的,女朋友——也就是现在的妻子,和他是同社团的成员。   毕业后,他们先是去公司工作赚了第一桶金。然后离职自己创业,现在小有成就。   室友是文科类专业,因为高中时候物理成绩太差才没法选理科,也因此错失了去计算机系的机会。   但热爱比什么都重要。   室友很快就想明白了自己想要什么,并且努力争取,现在终于得偿所愿。   沈殊很羡慕他,羡慕的并不是没有债务、没有重负的生活,而是室友有想要为之奋斗的目标。   而他自己碌碌无为、临近而立,虽说温饱不愁、债务不急,却也没找到心向往之的理想。   现在的工作待遇很好,通勤也方便,没什么值得挑剔的。   倒不如说,凭借他刚毕业那会儿除了高绩点、什么奖项都没有的普通一本学历,居然能够进入楚氏集团的A市分公司,已经算是买到彩票的程度了。   和他同一批次略早进公司的云蓁,C9毕业,在校期间拿了不少国奖,是实打实的优秀人才。   他问过云蓁梦想是什么,云蓁沉思了片刻,坚定地告诉他:钱。   只要能赚很多钱,做什么工作都是一样的。云蓁想要的理想生活是金钱烧出来的天上之城,不暴富永远无法触及的虚幻泡影。   「我可能只是享受攀登高峰的感觉吧,除此以外,赚到钱也很重要。我呢,贪婪无节制,想要的东西很多,所以就算没有明确的目标——比如雕塑家、艺术家,或是会计、律师,也能强迫自己每天早起。但我这样其实很没理想……如果将来有一天,你想好了自己要做什么,却没有足够的启动资金,就来找我吧,我一定会借给你的。就当是……给你的理想提供启动资金?」   沈殊很困惑:如果不负债,自己像任何一个普通的大学生那样进入校园,现在会在做什么呢?   ……一时半会想不出答案。   所以休息时间,他腼腆局促地凑到正在喝保温杯茶水的钟离尘旁边,向这个几乎比自己小了十岁的男人讨教。   “……我为什么会想拍纪录片?”钟离尘合上保温杯的盖子,“不知道啊,以前我其实也只是因为看见Homo bulla的摄影作品很喜欢,觉得自己也可以尝试拍拍看,所以从高中就开始摄影了。”   “硬要说的话,就是在某个瞬间,忽然意识到‘自己是个摄影天才,所以必须得去做该做的事情不可’吧。”   在旁边的赵杰新扑哧一声笑出来:“真是的,社长你好自恋啊。”   钟离尘很真诚地看着他:“我拍得不好吗?”   “很好啊。”   “那就不是自恋,是客观陈述。”钟离尘并不是在和赵杰新开玩笑,他是真心实意地这么觉得,“我觉得贬低自己的谦虚没有必要。是天才就承认,不是就努力进取,没必要在别人夸自己的时候硬说自己是庸才。”   赵杰新:“又是那套言灵理论?”   沈殊好奇地问:“什么是言灵理论?”   钟离尘:“语言的力量比你我想象的要大得多。反复重复同一句话,谎言就会变成现实。同样,如果一直重复自己是‘无用的庸才’,心理暗示达到一定程度后,真的会变成毫无才能的人。所以我不建议任何人自谦或是自贬,而选择夸赞所有人,哪怕只是微不足道的小事。”   沈殊愣住了。   钟离尘的确如赵杰新所言,是个奇怪又有趣的人。   “比如,”钟离尘的目光落在沈殊脸上,语气平淡无波,“沈先生你温柔细心,还长得很好看。”   沈殊猝不及防地被夸,有些手足无措:“诶?”   赵杰新大惊失色:“社长,你这算不算性骚扰啊?”   “我只是在陈述客观事实。今天如果不是沈先生陪你一起,拍摄大概率要延迟吧。不过,按时超额完成任务,还给我带了好吃的蛋糕,你也很棒,杰新。”   “……我是顺带的吗?”   赵杰新无奈地摆了摆手,“沈哥你别介意,社长平时就是这么讲话的,虽然很奇怪但没有恶意的。”   “我知道,”沈殊点头,“我很开心,钟社长,你也很有趣。”停顿了一下,“也很帅……吧?”   赵杰新:“为什么是‘吧’?”   沈殊弱弱地回答:“因为钟社长戴着墨镜,我到现在都不知道他具体长什么样。”   “原来如此。”   钟离尘点头,摘下墨镜。   沈殊原以为钟离尘这种跳脱又有些尖锐的性格,应该会有一双和楚征同类型上挑攻击性强的眼睛。   但事实截然相反。   钟离尘的眼尾微微向下,眼瞳是接近蜜橘色的深棕,看起来很像是犬科动物亲近感十足的下垂眼。   “有没有很失望?”赵杰新损道,“之前有个学妹看社长天天戴墨镜,以为是王〇卫那样的酷哥,结果发现社长其实长得很萌之后幻灭了,伤心地跑掉了……”   “没有,我觉得很可爱。”   沈殊真心实意地回答道。   钟离尘沉默了一瞬,若无其事地转移了话题:“沈先生为什么会问我那个问题?”   “因为,我不知道自己要做什么。所以想看看,现在的大学生都在做什么。”   照理来说,沈殊是不会和陌生人讲自己的私事的。但不知为何,钟离尘明明气质很疏离,可只要一和他交谈就忍不住感到亲近。   沈殊把过去发生的事模糊处理后告诉钟离尘,也就变成了顺理成章的事。   他的迷茫,他的困惑。   他忽然变得迫切、原本不存在的理想。   “这样的话,要不要来试试看拍纪录片?”钟离尘提议,“如果你感兴趣的话。”   “真的可以吗?我不会给你们添麻烦吧?”   “不会。不感兴趣也没关系,待一段时间说不定就会有了。我们拍摄的题材还挺广的,说不定你能在素材里找到想做的事情也说不定。”   赵杰新闻言讪笑了一下:“那倒也是。”   沈殊刚在想为什么赵杰新的反应是这样的,钟离尘就跟能读心一般解释道:“我们社团里三分之二的人都不是原成员,不少都是看了我们剪辑好参展的片子,或是因为我才来这里的。”   “小赵也是?”   “嗯,现在想起初遇,还是觉得——”钟离尘还没说完,就被惊慌失措的赵杰新捂住了嘴:“啊啊啊啊啊社长你别说了不要败坏我在沈哥面前的靠谱形象啊!!”   沈殊:……   其实小赵也没靠谱过。   抱着箱子路过的女编导闻言,语气凉凉地补充道:“啊,当时杰新喜欢一个文艺少女,那女孩儿却迷上了社长,天天来社团看电影。杰新也来,还特别中二地和社长宣战了。”   钟离尘压下赵杰新的手,平淡地吐出让对方社死的话语:“‘不要以为你戴个墨镜就能装文艺青年欺骗女孩子的感情了,渣男!’他是这样说的。”   “怎么说呢,挺可爱的。”   沈殊捂着嘴还是笑出了声:“……是啊,真可爱。”   赵杰新悲伤,赵杰新愤怒,赵杰新不敢置信。   遂光速逃跑至道具组,找了个阴暗的小角落蹲下长蘑菇。   “这是我的名片。”钟离尘递出一张手写的名片,“……打印的发完了,希望你不要介意。”   “怎么会?认识你我真的很高兴。”沈殊笑着接过,小心翼翼地把写着娟秀字迹的名片放进皮夹里,“天色不早了,我也不打扰你们工作,就先回家啦。”   “嗯,路上小心。”钟离尘起身,个子很高。他迈开长腿,陪沈殊走到可以打车的路口,“想再来的话,给我打电话就好,随时恭候。”   *   沈殊回到家时,楚征已经坐在餐桌旁,面前还摆着一份只吃了一口的牛奶布丁。   “沈哥去哪里了?”   沈殊回答:“去找朋友玩了。”   “朋友是不是还来过家里?”他手中的勺子戳了戳布丁,语气不快,“这个一尝就不是给我做的,太甜了。”   他抬头,静静看着沈殊:“沈哥,来家里的是谁?”   作者有话说:   Homo bulla:源自希腊语,用以描绘一个死神吹泡泡的形象,泡泡代表世俗的欢乐转瞬即逝,很多艺术家会以泡泡代替死神的镰刀。   记不记得之前大薯说自己留下了得了奖的摄影作品?   *PS:homo这个词在日语里是男同的意思,怎么说呢,跟homo bulla放在一起蜜汁搞笑wwww 第48章 《切肤之爱》   “是小赵。”   沈殊深知楚征的秉性,独占欲强到他无法理解的程度。倘若在这时候说谎,只会火上浇油,倒不如老老实实地陈述真相。   毕竟楚征一闹脾气,就会变着法子折腾他。   小时候是沉默着背过身生闷气,或是把他的作业本、从图书馆里借的书和王玲玲写的书摘藏起来;   现在两人成了恋人,楚征“报复”他的方式只会更加……   明知隔墙有耳还是将他压倒用腿疏解这样的事都做得出来,直接气到把他就地正法狠狠侵犯也不是不可能。   “不是我刻意叫他上来做客,他只是正巧路过而已。他们社团今天在春华路拍纪录片,我好奇就去瞄了一眼,因为不想打扰他们工作就又回来了。”   沈殊打开冰箱,拿出先前做好的慕斯千层和戚风蛋糕。   “我是等你回家看电影的时候,先想着给你烤几个蛋糕消磨时间,恰巧他也想吃甜品——我们之前是室友嘛,他很喜欢我做的饭,才又做了几个布丁,并不是专门给他做的。”   楚征低垂着眼眸,手表表带下青筋微凸,蔓延到修长白皙的手上。   沈殊挖了一勺慕斯递到他的嘴边,柔声哄道:“我做了好久呢,至少尝尝味道好不好?”   楚征停滞了好几秒,才含住金属勺。冰冷的触感刺激得他舌尖发麻,甘甜又绵密的口感随之泛出,逐渐在舌苔上扩散开。   “……好吃。”   沈殊见醋王终于肯收起酸味,赶紧拉着凳子坐在他身边,一勺一勺地喂着。   “这像不像你以前躲着不爱吃胃药的时候?你总说苦不想喝,我就只好一勺药一颗糖地哄着喂你。”   楚征的胃病,像一道经久难愈的伤疤,残余在他破破烂烂的躯体内。   童年时代心理生理并发的创伤将一辈子如影随形,无法摆脱。直至今日,情绪起伏过大时,楚征身上还会起大片大片的红疹。   孤儿院的姑姑担心孤僻沉默的小楚征会出事——他看上去对整个世界都毫无依恋,完全不在乎身边的一切。   孩子们找他玩,只会被拒之门外。唯独沈殊敲开了他的心门,是唯一被允许进入他的世界的他人。   每当楚征因为流行性感冒或是饮食不规律诱发的胃病而痛苦不堪的时候,姑姑都会亲自去送药,但因为工作繁忙,无法时时照看他。   而楚征极度厌恶苦味,也不把自己的身体当回事。经常姑姑前脚刚出门,他后脚就面无表情地把药倒进盆栽土里。   沈殊为了避免这样情况的发生,每当到了喂药的时刻,总是会哄着他,又是糖果,又是柠檬薄荷水,又是读故事陪睡,才好不容易盯着楚征安稳地把药吃下去。   “沈哥要一直看着我。”   楚征轻轻地圈着沈殊的手腕,语气像是撒娇,又近乎祈求:“……我很脆弱的,像兔子一样。太长时间没人理我,我就会寂寞到死掉。”   可怜的小孩。   “沈哥不可以喜欢别人……只可以喜欢我。”偏灰色的眼瞳盯着他,像是窥伺猎物的猛兽,“我这样幼稚,占有欲又这么强,沈哥会不会讨厌我?对不起。”   沈殊在心里轻轻叹气。   占有欲强的人的确容易惹人厌烦,但从某种程度上来说,这也算是深爱的一种外在体现。   正是因为极度恐惧失去心爱之人,才会患得患失,草木皆兵。   考虑到特殊的家庭背景,楚征这种爱恋病症的情况要严重的多,对沈殊的心理依赖强度几乎称得上病态。   强行要求对方和自己解绑,几乎是一种凌迟,对楚征来说实在过于残忍。   到底是珍爱的孩子,沈殊舍不得那样对他。   楚征慢点成长,慢点学会爱人也没关系。他愿意等,愿意陪着他进步。   而现在……   沈殊低头,捧着楚征的下颚,闭上眼睛吻了上去。   楚征最想要的赔礼道歉礼物,应该就是这个:虔诚的亲吻。   楚征微微睁大眼睛,他没料到沈殊居然会这样做。羞涩和纯情,贯彻沈殊面对他侵略性质行为时的一切反应。   难得的主动都是在意乱情迷时顺着暧昧的氛围自然脱出,或是在他极度明显的暗示下扭捏着张开嘴唇。   那都是沈殊作为男人趋色的本能。   而现在,脑袋清醒的沈殊在毫无旖旎氛围烘托的普通情景下,主动吻了他。   小猫似的舌头笨拙地触碰舔舐他的嘴唇,试图往里钻,却被紧闭的牙关挡着,不能更进一步。   “松口啊……”   过了一会儿,沈殊抬舌卷走楚征嘴角残留的奶油,有些不满地轻轻拍了拍他的脸颊。   “我难得这么主动,你怎么这样不解风情呀,小征?”   楚征轻笑一声。   因为沈殊给别的男人做了甜食而燃烧起的熊熊妒火,顿时偃旗息鼓。   现在他口中含着的,不正是谁都无法夺走细细品尝的绝佳美味么?   沈殊对他的偏爱,包容,嗔怪。   这都是别人无法品尝的。   他乖巧地张开嘴,甚至贴心地将舌头往外多伸了些,方便沈殊纠缠舔吻。   比强吻恋人到窒息更快乐的感触,电流似的在楚征身体里窜。   他禁不住朝旁腾开一段位置,好让沈殊能跨坐在他大腿上,挺直腰去吻他。   椅子在瓷砖上滑动发出尖锐的响声,像是某人攀上高峰时隐忍短促的泣音。   楚征宽大的手束缚般掐着沈殊的腰,把宽松的外衫勒得紧紧的,勾勒出细瘦的轮廓。   拇指隔着薄薄的布料深刻感受对方小腹肌肉的收缩震颤,还恶趣味地揉捏几下,调情似的。   “……解风情太过了也不行。”   沈殊喘息着用手指贴住楚征的嘴唇,做了个“嘘”的手势。   “今天的亲亲份额已经超了,待会看电影的时候,不许再偷偷亲我。”   楚征把小声威胁的沈殊拢入怀中,轻声笑道:“我忍不住怎么办?”   “凉拌,冰箱里有黄瓜。”   “我这还有根不黄的,一起办了吧。”   沈殊:“……”   他赶紧起身挪离滚烫膨胀的热源,脸上火辣辣一片蛰着,“色鬼!”   “被你惯的。”   “……坏孩子,不喜欢你了。”   “不可以哦,就算我是坏孩子,沈哥也必须喜欢我。”   “无赖!”   “嗯,我是。不无赖,沈哥怎么会搭理我?只会避着不见,然后把我忘了。”   沈殊推开楚征,朝房间走去:“赶紧洗澡,再不洗澡……电影看不完了。”   “是,是。”   楚征这趟出门居然还带了情侣睡衣回来,俨然一副要做正儿八经同居小情侣的架势。   沈殊换上那套刚洗过烘干还贴心熨凭证了的、带着淡淡柑橘香气的情侣睡衣,有些羞耻地坐上沙发,被毫无廉耻心的恋人一把拉进怀里紧紧抱着。   “这个味道,”沈殊调整了一下位置,舒适地靠在楚征宽阔的胸膛上,“和你之前喷的香水好像。”   “就是定制的那个味道的洗衣液。”   楚征环着沈殊的腰,手有一下没一下捏着沈殊柔软单薄的肚皮。没多少情涩的意味,只是单纯皮肤饥渴症犯了。   “这样的话,我们身上的气味就完全一样了,就像……融为一体。”   “别捏了,你就算捏上一年,我这平板身材也不会长出像你一样的八块腹肌。”   “我之前就想说……”   楚征凑在沈殊耳边,沈殊以为他又犯了涩心想要黏黏糊糊亲咬自己的耳朵,结果楚征躬身,只是为了拿遥控器调电影选片。   “沈哥你,是不是很喜欢我的肌肉?”声音带着促狭的笑意,“亲热的时候总喜欢偷偷地揉捏呢。”   沈殊被他盯得发臊:“男人想要漂亮的肌肉有什么不对?……好了,电影要开场了,好好看,别说话了。”   楚征于是乖乖地扣着他的腰,下巴搁在沈殊的颈窝,目光转向屏幕。   《切肤之爱》,1999年上映的日本惊悚爱情片。   空旷的舞蹈室跳芭蕾舞的单薄小女孩,红色大门前独行踌躇的男人,克莱因蓝房间里锯断脖子瞬间……   还有被色心迷惑,惨遭恶女截肢的蠢男人。   “用试镜忽悠女人来面试,结果是筛选妻子的人选……”沈殊喃喃,“真是糟糕透顶的男人。”   青山见色起意,还未多加了解,就向面试中一眼相中的麻美求了婚。   旅馆里,麻美主动一丝不挂,向未来的丈夫展示小时候的烫伤。   「你只能爱我一个人。」   她痴痴地要求道。   再然后,青山恍惚间发现自己在家中房间里被麻美注射了肌肉松弛剂,美人冷着脸用钢丝链锯轻而易举割断他的肢体。   她说,这样做是不想让他再离开自己。只要变成残废,就永远无法逃离。   就像那个被豢养在麻袋里的怪物,以及过去出现在麻美人生里形形色色的男人们一样。   青山曾调查麻美的过去,糟糕的原生家庭、暴力充斥的童年,缺乏前进动力毫无生趣的人生。   麻美这个美丽又残暴的女人,在难以区分的梦境与现实中,先是杀死青山的儿子,再被青山的儿子推下楼梯摔断脖颈。   「……那天晚上我一直在等你的电话,我没想到我们会重逢,抱歉,我如此幼稚。你支持我,以无上的温柔包容我,让我终身难忘。以后的生活总会一直美好……我相信。」   奄奄一息的麻美的临终遗言。   直到这一刻,身为观众的沈殊依旧无法辨别这到底是青山临死前的又一次幻想,还是麻美制造的噩梦的确被儿子彻底终结。   “麻美为什么要把自己人生所有的意义构筑在这样的男人身上呢?不……为什么青山的臆想里,麻美的脑回路会是这样的?好像离了他的爱,麻美就活不下去了一样。”   这部是小众猎奇片,几乎称得上是血浆邪典。沈殊这样观影口味正常的普通人,很难理解导演发散的脑回路。   与其说导演想讲述一个故事,不如说他是想靠诡异的电影拍摄手法和内容表达一种东亚氛围之下的暴力冷漠和对剥削的反抗。   “因为大部分人对亲密关系的期待,不是love也不是like,而是need。”   楚征说。   莹莹的光落在他的面容之上,顺着英挺的鼻梁向旁侧晕染,勾勒出锐利又美丽的线条。   “从出生开始,最大的愿望是被需要、被注视、被言说爱/欲……只有这样,才能成为臆想中的自我。”   “对很多人来说,这是生命的唯一意义。就算用生命本身去践行,花费巨大的代价,再癫狂疯乱也在所不辞……切肤之爱,正是如此。”   他看向沈殊,深邃平静的眼瞳里好似有千言万语,难以分说。   我亦如此。   作者有话说:   电影很好看,就是真的非常阴间,不建议不好这口的宝宝去观看(。) 第49章 “再争取一下。”   工作日一到,沈殊就急急忙忙去找刘总监,询问自己留岗的事。   刘总监正在喝茶,顺带给他泡了一杯。茶香袅袅之间,刘总监的表情看起来模糊又意味深长。   “你能留下来当然是因为能力出众,之前A市团队做的项目我看过了,你负责的部分完成得非常好。当然,我留下你还有一个原因:我手下用了十年的文案和策划,前几天回老家结婚生子了。现在身边没人,正缺一个好帮手呢。”   他的目光落在沈殊脸上。   “你性格温柔细致,接手他的工作刚刚好。我并不是因为什么特别原因才只留下你,而是因为你做的正好是我缺乏且急需的岗位,所以才把你留下。”   “不用想太多。”   “压力大的话,找我倾诉也可以。不用太委屈自己,年轻人还是身心健康更重要啊。”   刘总监的说辞是这样,但不代表所有同事都会这样想。   总部的工作繁忙,很快又有新的项目被分发下来,需要大家合作完成。   沈殊本想自己多承担一些,好挽回在同事们心里岌岌可危的形象。   但同事们并不领情。大家明面上保持着温和礼貌的微笑,背地里流言纷飞,愈演愈烈。   ——沈殊是小楚总的情人。   这几乎成为一个共识,以至于根本没人向沈殊本人确认消息的真伪。   更何况,这的确是真相的一部分。   就算有人好事地去询问,得到“我们是恋人”这样的回答,也只会嘲笑沈殊痴人说梦,竟然想着要傍小楚总一辈子。   “这部分交给我吧,你下班就好了。”并不熟悉的同事从沈殊手里拿过文件,“今天必须得弄完报表,不然接下来的工作没法开展了。”   ……这是什么意思?   工作交给他,一定做不完的意思吗?   他再不济也在A市实打实做出过不少像样的实绩的,没必要这样嘲讽轻慢他吧?   沈殊只觉得无名火在心上烧。他向来都是个温柔不爱发脾气的性子,此刻却强硬地抓着文件夹的边缘,不愿放手。   “没关系,我可以加班。我们这儿加班是常态不是吗?明天要,我今天就算通宵,也会把材料准备好的,不用你担心。”   同事的表情僵硬一瞬,他没想到沈殊都这样了还想好好工作。   这些天来,关于沈殊的那点儿八卦早就传遍了。小楚总的情人,很得宠,小楚总甚至亲自去刘总监那儿给他请病假。   其他人累死累活九九六,他倒是能带薪休假,旷工也不会被处罚。   看看上司们讨好他的嘴脸吧!简直坐实了沈殊就是靠裤裆里的那点儿能耐征服男人,再给自己牟利的。   这样的人,有人羡慕命好,自然也有人厌恶裙带关系之下得意洋洋的关系户。   新项目组里的人几乎不和沈殊交谈,虽然下午茶照样点全员的,但也从不询问他的喜好。   偶尔有几个接近沈殊的,也是奔着讨好小楚总的目的来。在得知沈殊并不会在小楚总那儿给自己多美言几句后,都立刻悻悻地离开了。   除了小峰雷打不动地来找沈殊玩之外,其他人要么把沈殊当空气无视,要么把他当累赘嫌恶,要么嫉妒中伤,没人乐意听听他到底是怎么想的。   同事听着沈殊倔强的话,只觉得气血上涌。他莫名焦躁,语气也变得重了起来:“你做得完吗?”   “做得完。”沈殊低头看了一眼表,“按照目前的进度,明天早上四点就能交工了。”   “真搞不懂你。”同事见沈殊是认真的,更加不解,“你做这工作是能赚很多钱吗?……我的意思是,大家都知道你是小楚总的人。”   “我和楚征的确在交往。”   沈殊停下手里的工作,定定地看着他。声音不大,但留在办公室里的人都能听个大概。   眼看有八卦,不少人都竖起耳朵,仔细聆听这边的动静。   沈殊道:“但这和我的工作有什么关系?咱们公司规定谈恋爱之后就不用工作了吗?”   同事脸上青一阵白一阵。   的确是他们排挤沈殊在前,压根没给过对方证明自己的机会。此时被沈殊赤裸裸地点明,心里的不快一下攀至巅峰。   “确实没这个规定,”他的嘴唇微微颤抖,口中吐露的却是恶毒之言,“但你的工作不是这个,而是陪小楚总睡觉吧?”   “这么晚不回去,不怕他生气吗?恋爱……你觉得这样用来掩饰的说辞,有多少人会真的相信呢。”   落差这样大,大部分看热闹的人更希望沈殊和楚征是个攀龙附凤、趋炎附势的普通包养故事,要不了多久靠身体上位的人就会因为被厌倦而失去过往的一切。   而不会期待自己的同事真是老板的真爱,那实在太怪异了。   “……”   沈殊沉默了。   他知道自己再怎么解释,对方都不会理会。在问出问题之前,同事就已经预设了答案。   他只想听见那个答案。   接下来该怎么办呢?   面不改色地坐在这窒息的氛围里直到完成工作,还是搬走电脑回家再处理?   他刚刚给楚征发了信息,说自己会晚点回家,可能通宵。楚征可能已经睡下了,现在又忽然折返回去打扰他本来就不太好的睡眠,也不太好。   ……真麻烦。   同事为什么非得针对他呢?   沈殊叹了口气。   就在局面僵持的时刻,一个顶着桀骜红发的高个男人旁若无人地走进办公室,站定在门口。   巡视一圈后,似乎没找到自己要找的人,遂敲了敲桌子。   “沈殊在吗?”   “顾砚洲?”   沈殊瞠目结舌,这个点儿顾大少爷不是应该在家庭影院看电影找灵感吗?怎么会来这里……   “我来找你。”顾砚洲快步走到沈殊身边,随便扯了张空闲椅子坐下,“你先工作。要多久?”   “到凌晨四点。”   顾大少爷蹙起英气的眉:“不行,太晚了。”   “你先说是什么事,如果很重要的话,我可以先做你这边的。”   被同事一刺激,沈殊也干脆破罐子破摔。他们爱怎么揣测就怎么揣测吧,他在乎也没用,不如随他们去了。   “之前交给你整理的那堆未公开画作里少了几张,可能是漏在哪儿了。我找了一圈没找到,想让你去找。”   自从顾砚洲聘请沈殊做他的助理之后,收拾他家的任务就落在沈殊头上。沈殊之前给顾砚洲做过几年助理,对他收纳东西的习惯很熟练。   顾砚洲也不习惯别人,只依赖沈殊。   “那我先回去找?”   “不用,我可以等。”顾砚洲低头看了一眼表,“我下午五点才起床,现在正精神呢。”   他像是根本看不见尴尬站在沈殊面前的男同事一般,若无其事地玩起了手机。   过了一会儿,忽然冷不丁地说:“你们刚刚在吵什么?”   同事已经灰溜溜地回座位了,听见顾砚洲轻描淡写提起,顿时背脊一颤。   他认识这个红毛,赫赫有名的大艺术家啊。沈殊为什么会认识他?   听起来还很熟的样子……   外遇?   不对。如果真是外遇,他怎么可能不避着公司里的人,不怕小楚总知道收拾他吗?   沈殊打圆场:“没在吵架,讨论工作内容有些激动而已。”   他不想再重复一遍糟糕的对话内容,只想赶紧做完工作,离开这压抑窒息的氛围。   一片寂静。   顾砚洲进来后,就再没听到窃窃私语。   沈殊快马加鞭,赶在两点半的时候做完了报表。发送给项目组长后,拎包就走,没有丝毫留恋。   得了,今天算是彻底看清同事们的嘴脸,没必要再试图讨好他们修复关系了。来讽刺他的男同事固然过分,那些沉默放纵他、看热闹的更不是什么好人。   这才是调岗的第二周,日子就快过不下去了……要不还是考虑一下跳槽的事吧?   不过那得等到手上的项目做完之后。历史成绩足够好,才能尽量争取更高的薪资,尽快把欠楚征的钱还上……   回去的路上,顾砚洲开车。沈殊疲惫地靠在玻璃上,然后被颠簸的车子震得脑震荡快犯了。   “我其实是骗你的。”   良久,顾砚洲忽然说。   沈殊困意翻涌,一时间没反应过来顾砚洲在说什么。   “画稿根本没丢,”路灯的光亮一层层从顾砚洲脸上掠过,衬得他眼睛里闪烁的光愈发寂寥,“我只是,忽然特别想见你而已。”   他又问:“你和楚征在一起了吗?”不用沈殊回答,他接着说下去:“我看见他发的朋友圈了。”   沈殊这才后知后觉翻出手机。   他今天中午就知道要加班,提前把晚餐做好放在冰箱里,还给楚征写了便签,告诉他要热几分钟。   楚征拍了照,配字【爱心晚餐】,破天荒地发了一条朋友圈。   他以前从来不发朋友圈。   顾砚洲看见了,自然明白他的意思:示威驱赶其他对沈殊有意思的人。   “你喜欢楚征什么呢?我并不觉得我比他差,而且,我们也认识很久了。”   顾砚洲开了条小缝,微燥的风从缝隙灌入,吹得他红发飞舞,像是熊熊燃烧的火焰。   “我来找你,只是因为想见你。”   “也想……”   “再争取一下。”   作者有话说:   小楚总的吃醋嫉妒是递进的,随之采取用来代偿的亲密行为也是递进的。   小赵和顾少都被吃过一轮醋了,这次两个加起来再带个钟导(喂!),终于能上三垒了,可喜可贺。 第50章 呆瓜企鹅与高岭之花(1)   「你的爸爸是个不折不扣的蠢货,所以小洲,你长大以后一定不能变成他那样的人。」   过去某个阴雨连绵的夏日,妈妈忽然这样说。她靠着窗户,微微阖上眼,满脸疲惫。   年纪还小的顾砚洲缩着腿坐在妈妈脚边的软沙发上,低头不语。   正是那天,妈妈和爸爸去民政局离婚了。   他并不伤心,只是不解。   自从他出生开始,父母的关系就糟糕透顶,跌破冰点。   争吵时,爸爸会乱砸东西,花瓶、杯子、烟灰缸……满地亮到刺眼的碎片;妈妈则是抽烟,一根接着一根,直至剧烈咳嗽都不肯停下。   以至于顾砚洲时常疑惑,既然这么仇恨彼此,当初又为什么结婚,还要生下自己呢。   ……不懂。   看着妈妈那双和自己一样湛蓝的眼睛,顾砚洲默默地想:如果妈妈离婚会更幸福的话,就这样分开也不错。   他的抚养权被判给了爸爸。   这是理所应当的事,爸爸虽然算不上什么富人,但工作体面、收入尚可。这儿毕竟是爸爸的故乡,而不是妈妈的。   离婚后,妈妈拉着行李箱回了自己的国家,一个寒冷的国度,也许会有企鹅。   顾砚洲很喜欢企鹅。   看起来很笨拙,毛茸茸的,很可爱。   即便长大一些之后,他才从教科书上学到:北极没有企鹅。   没过多久,爸爸就再婚了。   后妈是个比爸爸小了一轮的年轻女人,性格很温柔,和总是很叛逆又有个性的妈妈不太一样。   顾砚洲并不讨厌她,只是觉得和她待在一起很别扭。   那之后的几年里,后妈一直没能怀上属于自己的孩子。因此对顾砚洲还不错,总是关心他的功课、切水果送进房间,即便她自己的学历也不是太高。   彼时顾砚洲刚刚升入高中,叛逆地漂白头发,跟着不着四六的不良翻墙逃课打架。   老师在学校附近隐蔽的网吧把他抓了个正着,质问他为什么要学坏,逃学出来打游戏。   「可是,我成绩很好啊。」   顾砚洲反驳。   他成绩确实很好。即便撇去艺术生的身份,他的综合成绩在年级里也是很上游的,考上好大学指日可待。   对上老师愣怔的神情,顾砚洲又补充道:「打游戏也没影响我的考试成绩啊,我上次不是第六吗?不影响成绩的话,打游戏和看书没什么区别,只是消磨时间放松精神的爱好而已。」   顾砚洲后来回想这个瞬间,毫无疑问,老师是偏爱他的。成绩优异又外貌出众的孩子总是能得到更多,即便他们本人根本没意识到这是一种隐形的特权。   「……可你还没有拿到第一。」老师紧接着对他念叨了一堆校纪校规之类的内容,顾砚洲权当耳旁风。   但他听出了老师的潜台词:考到第一就可以。   行吧。   他没有给长辈找麻烦的爱好。   遂乖乖回了学校,然后在下次考试考了年纪第一之后,再次翻墙而出。   这次不是去打游戏。他换了个玩法:去市中心的游戏场坐了一天。什么都没玩,只是坐在那里,观察形形色色路过的行人。   会在工作日带孩子出来玩的大多是还未回到职场的年轻妈妈。小孩子很闹腾,尖锐的笑声像剌玻璃一样从顾砚洲脑袋里划过,炸得他头皮发麻。   有大胆的小女孩走上前来递给他棒棒糖,扁平的一个圆,上面有一只印花歪了的丑陋小企鹅。   「送给你,哥哥。」她甜甜地笑着,「不要不开心啦,妈妈说这里是全世界最开心的地方哦。」   顾砚洲看着她,缓缓点头:「谢谢。」   他的不开心看起来那么明显吗?他自己都不知道。   「哥哥没有不开心,只是有臭脸综合征。」他打趣,但不太好笑,小女孩也没听懂。   顾砚洲摸了摸她的脑袋,起身走向海洋馆。   ……这里应该有企鹅吧。   最后花了五百块抱着企鹅拍了一张巨傻的合照,但是照片里他在笑。虽然笑得很难看,但至少看起来不再伤心了。   某次父亲应酬,喝得烂醉如泥,才在深夜踉跄回家。   后妈拿着温水和毛巾给他擦呕吐物。顾砚洲正好从画室夜修回来,看见这一幕,冷不丁开口问道:「你到底为什么要和他结婚呢?」   后妈的手停了一下。她抬起头,秀美的脸对着他,神态怔忪:「小洲,你说什么?」   「不是在攻击你眼光差。」顾砚洲已经习惯了因自己语气不佳而引发误会,「我只是单纯好奇而已……好奇你为什么要结婚。」   后妈把装着脏毛巾和呕吐物的袋子打好结。思考了一会儿,才慢悠悠地回答:「因为你爸爸对我不错,而我又到了该结婚的年纪吧。」   「半点值得回忆的都没有吗?」   后妈迟疑,最后居然点头了。   顾砚洲心中顿生一股强烈的厌恶感。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有想要砸东西的冲动,但这冲动并非针对后妈,他找不到源头。   于是他攥紧拳头,深吸一口气忍住。安静地走回自己房间,洗漱换衣服,最后躺在床上,像一具尸体。   ……这该死的婚姻。   他想。   自己继续待在这里,还不如滚去南极和企鹅一起住。   正是因为产生了这样离奇的想法,顾砚洲报考大学时特意选择了离家远的A市。不去最南边的南巷是因为他怕热,更讨厌出汗——即便赤道离南极更近一些。   虽然后来因为工作变动,还是去了南巷。因而家里时常开着过冷的空调,像是个冷冰冰的企鹅馆。   进入大学的第一周,顾砚洲就因为和室友发生口角搬到学校外的公寓去了。   他那时已经很有名气,随意的速写都能卖出不错的价格。所以完全不委屈自己,租的是租金高昂的优质公寓,隐私防护做得很不错,上下楼都要刷卡。   所以沈殊第一次来面试,就因为没有通行卡被保安拦在楼下。   顾砚洲自然睡醒时,已经是下午三点。他慢悠悠地拉开窗户往下一看,呼啸的寒风里,沈殊愣愣地杵在保安室门外的透明玻璃檐下,蹲着缩成小小的一团。   因为这一幕,顾砚洲混沌的脑袋一下子清醒了:一不小心睡过头,忘记周末要面试新助理了……   打开手机一看,十多个未接来电,估计都是楼下这个倒霉蛋打的。   这人是不是有点死心眼?   自己一直没回,肯定要么有事,要么在睡觉没听见,他发个信息先回去不就好了?没人会因为自己的失误苛责别人吧。   第一个电话是早上九点半打的,他居然就傻乎乎地在这里蹲了半天吗?   沈殊……   顾砚洲浏览着招聘软件里提供的应聘者基本信息,发现这人和自己正巧是一个学校的,不过校区不同。他来这里上班,得跨越半个城区,打车大约三十块。   此时,顾砚洲还没意识到,这个世界上有一种通行方式,叫做公交车。沈殊正是坐了十二站的公交来的。   顾砚洲随意套上衣服下楼,给沈殊刷了卡。   坐电梯上楼的时候,他才从电梯内壁的反光里,第一次好好打量沈殊其人。   头发很软,微微盖过眉毛,眼睛圆而水润,鼻头被冷风吹得红彤彤的。半张脸埋在白色的针织围巾里,裹着不合适的偏大羽绒服,看起来弱不禁风,像是一只营养不良的小企鹅。   回想起被自己气走的七八个助理,顾砚洲不由地觉得:沈殊看起来这么脆弱,估计撑不了几天就会辞职吧。   顾砚洲对自己恶劣的本性毫无掩饰之意。他比任何人都明白,人在这个社会生存,看的是长板而非短板。一个人能提供的价值足够高,性格就算再奇怪也不会被利益集团抛弃。   反之,即便性格温柔包容,如果无法提供高效的利益,一旦利益集团出现豁口需要裁员,首先会抛弃的就是这一类人。   所以,顾砚洲并不打算掩饰自己糟糕挑剔的脾性。对方承受不了就辞职,他再找下一个就是了。只要钱给到位,总会有源源不断的人来尝试。   他不差那点沉没成本。   这时的他压根没料到,自己接下来的三年生活都将和眼前这只营养不良的小企鹅高度捆绑。   他别扭的爱比爱人的意识先一步到来。等意识到时,已经为时过晚,覆水难收。   瘦企鹅张口第一句话居然是:「对不起,给你打那么多电话。我不是故意想打扰你创作,只是没有通行卡,保安又以为我是推销的,不让我上楼。」   ……这明明是自己的错吧。   顾砚洲看向他,心里五味杂陈。但明面上还是端着那张死人脸,冷淡地问:「为什么是推销?」   「因为我真的来推销过。」   「……」   「之前在附近新开的餐馆打工,老板偶尔会让我们出去发传单。我刚来这边不熟悉,不知道这样的公寓没有通行卡是不能进去的。直接往里走,结果被保安记住脸了。」   看见你的人,想要不记住你也很难吧。   顾砚洲摩挲着自己的指尖,心不在焉地想。   沈殊的气质很特殊,远比他的脸给人留下的印象深。一种纯粹的、在碎掉边缘摇摇欲坠却始终固守的坚韧,让人光是看着就忍不住对他产生同情怜爱之心。   「你为什么会来应聘?」   顾砚洲垂眸,语气里满是警示的意味,「我是个很苛刻的人,没开玩笑。你看招聘页下其他应聘者的评价就能明白,我退货了很多人,你很有可能会是下一个。」   「因为我需要钱,很多钱。」沈殊看着他,坦率道:「你给的报酬很丰厚,所以我来了。」   ……普通的理由。   顾砚洲有点想笑,又不知道好笑的点在哪。   「那就努力别被我退货吧。」   他转动钥匙开门,示意沈殊进去。   「先做个早饭吧,我饿了。丑话说在前头,我不需要做饭难吃的生活助理。」   「早饭?」沈殊有点错愕,现在都下午了。思考了几秒,他恍然大悟:「原来让我等那么久不是面试考验的一部分啊。我以为……」   「……」   顾砚洲沉默一瞬,忽然大笑起来:「你真傻,沈殊。」   作者有话说:   顾少吃亏就吃亏在没张嘴+来得晚+早期姿态太高拉不下脸,不然赢面真的挺大的,放别的文里是正牌攻配置了(。 第51章 呆瓜企鹅与高岭之花(2)   沈殊的确是个傻子。   顾砚洲从来没见过像他这样固执又温柔的人。自己那么多乱七八糟的要求和无理取闹的苛责,被对方全数包容。他甚至没看见沈殊发过一次火,就像对方的脑袋里压根没长出掌管愤怒的神经似的。   顾砚洲曾经深更半夜给他打电话说想吃煲仔饭,沈殊便顶着风雪而来,拎着食材袋子的手都冻僵了;   被要求帮顾砚洲看护养一时兴起收养的猫,结果时间一久,那只脸臭臭的缅因猫反倒和沈殊更亲近,懒洋洋地窝在沈殊怀里朝顾砚洲哈气;   把顾砚洲养得精气神十足便不说了,生活助理的分内工作都完成得很好,没什么值得挑剔的地方。甚至连顾砚洲阳台上原本半死不活的绿植都因为沈殊的照料重新焕发生机,在金灿灿的阳光下舒展枝叶,欣欣向荣……   诸如此类,一言难以概之。   「你都不会不耐烦吗?」   终于有一天,顾砚洲忍不住问道。沈殊停下打蛋的手,抬起头看向他,额角汗津津的。   「什么?请稍等一下,我先把油烟机关掉……噪声太大了,听不清。」   「……」   看来真的不会不耐烦。   沈殊按了关闭键,汗水顺着他的额角滑落,掠过脸颊,最后垂坠在小巧的下巴上。   「怎么啦,顾砚洲?」   「没什么。晚上想吃糖醋排骨和炒豆角,不要放辣椒。」   「嗯,好。」   如果仅仅如此,顾砚洲不会惦念沈殊那么多年。关系的转折发生在一个暴雨倾盆的夏夜,城市规划修路,暂时断了周边的电。   偌大的公寓顿时陷入黑暗。   从午间小憩中醒来的顾砚洲惊慌失措,狂躁的雷声轰鸣,他的心也跟着颤动。   他从来不看业主群里的信息,根本不了解断电的前因后果。恐惧雷声的本能促使他钻进柔软的被褥,缩在沙发的一角一动不动。   冷汗涟涟。   「咔嗒。」   门口传来钥匙转动的声响。顾砚洲下意识去摸索身边的重物预防坏人,全然忘了家里的钥匙只有自己和沈殊有。   手电筒的光晃动,沈殊浑身湿漉漉的,柔软的发丝贴在光洁白皙的额头上,乍一看还真像是从恐怖片里跑出来的女鬼。   「我买了蜡烛和电池小夜灯,物业说今天停电,我怕影响你工作,所以就又回来了……」   沈殊换上拖鞋走进来,看见贴在冰箱上的便签没被揭掉,就知道顾砚洲还没吃晚饭。他大概是睡着了,没看自己发的消息。   「喂,沈殊……你过来。」   顾砚洲的声音从沙发上蚕蛹似的被团里闷闷地传出来。   沈殊放下东西,乖乖地走过去。顾砚洲果断伸出手把他往自己怀里一拉,再迅速把被子包好。   ……果然安心多了。   人类温热的体温透过薄薄的衣衫,源源不断地传递到顾砚洲身上。他不由地勒紧手臂,贪心地想要将热源据为己有。   雨水顺着沈殊的发丝落在他的面颊上,凉得惊人。衣襟很快被打湿了,黏在皮肤上,可顾砚洲不在乎。   「怎么了?」沈殊的手抚摸上他的额头,「好像有点烧……」   他挣扎着起身想去拿温度计,却被顾砚洲拉着手腕死活不撒手,「别走!」   沈殊叹了口气。   病人总是很脆弱的,从小照顾妹妹的他对此非常熟悉。   他并不知道顾砚洲的异常其实是害怕打雷引起的,体温高则是因为刚从困顿的午觉中苏醒。   他扶着顾砚洲的脸,原本就温柔的语气进一步下沉,哄道:「我去给你倒水,拿温度计。」   「不要。」顾砚洲勒紧,「你别动,我很快就好了。」   雷声依旧轰鸣。   夏日台风季的暴雨呼啸而来,势不可挡。   沈殊定定地看向窗外,地段这么好的小区,街道上的车子居然也淹了不少。他以前在修车厂打工时,修理过不少因发动机进水而故障报废的车辆。   太可惜了。   他想。   这雨对大部分人来说,简直是无妄之灾,白白消耗钱财。   脑袋里不由自主地开始顺序播放修车的步骤,他想起那些被他拆下的轮胎,散落一地的螺丝,还有浓重呛人的汽油味……   手掌因而泛热,那个曾经被金属洞穿的伤口隐隐发烫。像是风湿病人雨天膝盖会痛那般,作为某种不祥的征兆忽然出现。   沈殊低头,顾砚洲不知何时睡熟了。手还牢牢地抱着他的腰,像因为病痛彻夜难眠的沈芊芊,也像抗拒吃药胃病频发的小楚征。   他伸手,碰了碰顾砚洲张扬的银发。将乱糟糟的发丝捋顺,归到耳侧,怜爱道:   「睡吧,晚安。」   顾砚洲本来迷迷糊糊,即将沉入梦乡。听见沈殊温柔的声音,身躯不由地一颤。好在沈殊正发呆,并未察觉。   脸上缓缓热起来。   顾砚洲微阖着眼,感觉自己的心跳愈快。他不由地想:我不会真的发烧了吧?   自那之后,顾砚洲看沈殊忙碌的背影,总觉得五味杂陈。   被对方悉心照料不该觉得很开心吗?可他总觉得哪里不对劲。   尤其在沈殊偶然间流露出疲惫神情时,这种不对劲的感触到达了巅峰:心里闷闷的,很不舒服。   以前从来没有过。   以前……   他看在自己家里来来往往的助理们,只觉得哪哪都不合适,只想赶紧让看不顺眼的人滚蛋。   可现在,他的暴脾气都对沈殊失灵了。细细想来,沈殊做助理才半年,他却已经有整整一个月没真的发脾气了。   「是,是……能不能再宽限几天呢?过了十四号,我就能……」   躲在阳台小角落里打电话的沈殊已经努力压低声音,还是被听觉尚佳的顾砚洲听见大半。   ……对了,他还欠着债。   好像是妹妹得了很罕见的病,父母也不在了。   他一个人在还债?   没工作的话,他连社医保都用不了,手术费的数字,估计不会小。   甚至大得惊人。   顾砚洲越想,心里越不是滋味。   于是晚餐的时候,他盯着坐在自己对面正在安静吃素面的沈殊,开口道:「你最近表现不错。」   沈殊笑了笑:「谢谢夸奖。」   「所以,我打算发奖金。」   顾砚洲打开钱包,从里面拿出一沓红票,烫手山芋似的塞进沈殊手里,「喏,给你。」   沈殊惊愕地睁大眼睛:「这……」   「不用迂回推托了,我叫你拿着就拿着,废话那么多。再烦就辞退你,听到没?」   顾砚洲加重语气,沈殊原本到嘴边的话立刻被迫咽了回去,只能点点头,收下这份厚得惊人的奖金:「十分感谢。」   「对了,」顾砚洲轻咳一声,「你觉得什么颜色比较好看?这个发色我看腻了,打算换个新的。」   沈殊指了指自己:「我来决定,没关系吗?」   「嗯哼。」   「那就红色吧,正红、酒红都好看。很温暖、也很热烈,光是看着就觉得很开心了。而且,和你的气质也蛮符合的。」   顾砚洲不自然地清清嗓子:「我什么气质?」   沈殊顺手把冷风风向朝上调,然后拉上自己外套的拉链。对上顾砚洲那双漂亮的蓝眼睛,他说:   「桀骜又自由的气质,像风一样。虽然这样说会显得很像恭维,但我真的很羡慕你,羡慕你的才华,也羡慕你的人生。」   顾砚洲偏过头,嘴角微微翘起的笑意却难以抑制:「……有什么好羡慕的,你以后也会有的。我赚一天钱,你就有一天的薪水拿,亏待不了你。」   沈殊却没有回答他。   顾砚洲的余光瞥向沈殊的面容,他的表情一片空白,像是在神游。   下雨了。   没有雷声,淅淅沥沥的小雨拍打在玻璃上,发出细微的声响。   哒哒、哒哒。   像秒针转动的声响。   像命运的齿轮转动的声响。   日子就这样一天天过去。顾砚洲几乎每天都和沈殊绑定在一起,连同画室别的同学都眼熟沈殊了。   「中午好啊沈殊,又来给顾少送饭?今天都有些啥呀?」   沈殊笑着和他并肩走在空荡荡的走廊里,「玉米排骨汤,红烧茄子和炸鸡排。」   「可恶,好羡慕顾少啊!我也想拥有你这么贤惠的助理……老天爷能不能保佑我下次国赛得奖,这样至少能靠奖金和名气小富一下……」   两人闲聊几句,男同学很健谈,逗得沈殊笑声连连。可行至画室门口时,二人的笑意顿时收敛。   午休时间,大家都去吃饭了。   空荡荡的教室里,只有顾砚洲和一个女同学在。他靠在明亮的窗边,两手交叉,面色阴沉。   女同学沉浸在情绪里,完全没意识到二人的到来。她拽着顾砚洲的衣角,浑身都在颤抖,声音哽咽着,几乎失去平衡。   「……既然不喜欢我,为什么还要给我不切实际的期待?为什么还要悉心指导我,帮我改画到深夜?我以为……顾砚洲,你真的没有心!」   迎着沈殊错愕的目光,顾砚洲叹了口气,空调风呼呼作响,吹乱他颊边的红发。   「我对热爱绘画的人一视同仁,」他语气平淡,「是你自作多情。我且问你,我只给你一个人改过画吗?」   作者有话说:   一视同仁者人恒一视同仁,自作多情是把回旋镖(。 第52章 “讨人厌的第三者。”   我一视同仁,是你自作多情。   沈殊明明对顾砚洲说出的这句话没什么感触,但它却时常出现在他脑海里,一遍又一遍播放。   现在想来,那时还未完全进入社会的他,就已经凭借本能早早察觉一种可怕的傲慢。   顾砚洲这样的天才,要他体恤常人的心情,比登天还难。   得到他喜爱的人或许会被视若珍宝,可失去他喜爱的人同样会被弃如敝屣,这是感情的双刃剑。   可人活着怎么会永远不自作多情呢?他在工作里期待和雇主成为普通朋友,本身就是一种不合时宜的自作多情。   正确的做法是——   只把一切当作工作的磋磨。   “啪嗒、啪嗒……”   车窗外,雨声渐响。   随即暴雨如注。   顾砚洲握紧沈殊的手,眉头微微蹙着,露出一种分外紧张又佯装镇定的神情来:“……我来找你,只是因为想见你。也想……再争取一下。”   沈殊沉默着。   顾砚洲的体温伴随着接触,一点一点向他攀爬而来。他冰凉的指尖立刻像是被火烫化了似的,止不住地沁出汗水。   “但是,我已经答应和楚征交往了。人不应该三心二意,要对感情忠贞不移。”   他按着顾砚洲的手腕,慢慢抽出自己的手。然后目不斜视地抬头望着顾砚洲湛蓝的眼睛,毫无退缩之意。   “我不喜欢你。”   直白的拒绝,没有丝毫转圜的余地。   顾砚洲抿了抿嘴唇,流露出不甘的神情。车内暖橘色的灯光落在他脸上,额前发丝投射下的阴影遮蔽眉眼,显得格外阴沉。   “你以前不喜欢男人的。”   他想起大学时的某一天,他提早下课,想去隔壁校区找沈殊一起吃夜宵,却正巧碰见一个穿着篮球服的高大男生问沈殊要联系方式。   沈殊没有给。   以前也有女生问他要,沈殊偶尔会给,但从没见过他和女生真的谈上恋爱。唯一一个有些苗头的,在被顾砚洲发现后无声无息地搅黄了。   沈殊坦诚:“是,我不喜欢男人。”   “既然不喜欢男人,那为什么楚征可以得到你的喜欢,我却不行?”   顾砚洲身体微微前倾,拉过沈殊的手放在自己的脸侧摩挲。   “你说过觉得我很好看,想成为我这样的人。那为什么不选我?”   “我不如楚征温柔,我承认……但他能提供给你的东西,我也可以。只要你想,牵绊你的一切,我都可以帮你搞定。然后从现在开始,你就可以随心所欲地去做你想做的任何事。而且,我们认识很久了……有感情基础。”   沈殊叹了口气,只是摸摸他的脑袋,撸小狗似的:“觉得你好看和一定要得到你,这不是一回事。”   “……这不公平。你甚至都没给过我公平竞争的机会,就直接和楚征在一起了。”   沈殊看着他:“恋爱这种事,说不上公平不公平。我没打算伤害任何人,但也不希望被人强迫。”   “顾砚洲,你究竟是喜欢我这个人,还是讨厌被打上自己标签的东西被别人抢走呢?关于过去你对我的照顾,我真的非常感激。如果不是你,我妹妹现在可能已经不在了。如果有什么需要,合理范围内我都会满足。但,感谢和喜欢并不能混作一谈。”   “我不是这个意思……”   “你了解我多少呢?我喜欢吃什么,看什么电影,喜欢听哪个歌手的歌……这些你知道吗?”   “你喜欢的是‘无微不至照顾你的沈殊’,不是‘会产生阴暗的想法发火生气的沈殊’。不过,这也不能怪你,我根本没在你面前发过火。但我也不是全时间段都能保持温柔面目的。”   沈殊目光闪烁。   “我没你想得那么好,只是个普通到不能再普通的人。”   “……”   “你喜欢的我,的确是我的一部分,但不是全部的我。”   沈殊揉了揉顾砚洲的头发,语气放缓,“但这并不是你的过错,只是我们缘分没到,又缺乏互相了解的机会。”   顾砚洲哽住:“你说的这些,楚征就知道吗?没有机会,你现在给我一次机会不行吗……”   “知道的,他小时候就知道。”沈殊移开视线。   “其实我也觉得我和他的恋人关系确认得有些太突然。但既然动了心,努力尝试磨合总是好的。他……虽然有很多缺点,但我就是很喜欢他。”   “顾砚洲,我拒绝你不是因为你不好,而是时机不对、地点也不对,什么都不对……错误不会导向美好,只会让两个人都遗憾。”   顾砚洲抓狂地挠了挠头发,然后猛地往沈殊怀里一扑:“……算了,我说不过你。就抱一会儿……我不会做奇怪的事情的。”   沈殊任由他抱着。   时间一久,都能清晰听见他错频的心跳。   “沈殊,你真的好过分啊……你都没给过我了解你的机会。总是那么泾渭分明,完全把我隔绝在外。”顾砚洲的声音闷闷地。   “我每次想叫住你聊天,可看见你疲劳的背影,又什么话都说不出来了。照顾我是件很累的事情,我自己也知道……   “有时候我就会想,为什么你非得这么倒霉不可呢?如果你不用还债,我们只是普通校友的话,结果是不是会不一样?   “我们能像普通的大学情侣那样,一起出去玩,采风,打游戏……做很多很多无聊又快乐的事情。   “但你总是过分偏袒我,我傻不愣登地恃宠而骄作天作地,都没意识到你已经开始不耐烦了。你的心门一直朝我关着,我却……”   沈殊打断他:“不做生活助理的话,可能一辈子都不会和你见面吧。”   他顿了顿,又说:“我对艺术一窍不通。更何况,你第一次见我的时候,也没有很喜欢我吧?还觉得我很笨。真撇去雇佣关系,你也未必会像现在这样趴在我怀里耍赖。没有共同语言,无论是友谊还是爱情,都是走不长久的。”   短暂的心动如花火,日久生情也不过是黑夜燃烛,总有熄灭的时刻。   “沈殊,我讨厌你。”   “对不起,顾砚洲。”   “……”   顾砚洲把头埋得更低了。   “到现在还在安抚我,我果然没法真的讨厌你。既然都要和我断掉了,为什么不再决绝一点,直接狗血淋头地骂我好了……说我想做小三插足不知廉耻,说我任性妄为你早就受不了想跑路,说你讨厌我的一切恨到不想再见面……”   “可为什么,不说呢。”   顾砚洲没有哭,沈殊的手贴着他的眼角,附近的皮肤却热乎乎的。   “我觉得你麻烦过,但没有恨过你,也不讨厌你。”沈殊说,“认识你很高兴。说实话,你算是我前半贫瘠人生里遇见过的最靓丽的色彩了。如果没做你的生活助理,而是去做别的工作,大概就真的灰暗到没边了。”   刺鼻呛人的汽修厂,油烟味浓重的街边后厨,高温难挨的炼钢间,烈日炎炎的街头传单点……   和这些糟糕的工作地比,顾砚洲给他带来的苦恼又算得上什么呢?   他至少直率大方。   听沈殊这样说,顾砚洲的手臂肌肉绷紧。他支起上身,用那双满是红血丝、水光潋滟的眼睛,静静地注视沈殊的面容,像是沉默的诀别。   良久,他才说:“我可以吻你吗?……就这一次。你分手之前,我不会再纠缠你了。”   沈殊还未作反应,顾砚洲就捏着他的下颏,快速而小心地吻了上去。唇瓣柔软相贴,滚烫惊人。   “唔……!”   沈殊的两手被钳制,动弹不得。不得不昂着头,绷紧脖颈,侧过脸想要躲避这纠缠不休的吻。   顾砚洲以决绝的态度吻他。他比任何人都清楚,此刻即为关系的终结。再往后,他们既不是雇佣关系,也不是朋友关系……   他们什么都不是。   因而分外贪恋,不舍放逐。   “咚!”   重物砸碎玻璃的声响吓得二人皆是一惊。顾砚洲松开沈殊的唇,不满地舔舐着被他挣扎咬出血痕的嘴角,撩起眼皮看向碎裂的车窗外。   “顾先生好雅兴啊。”楚征随手丢开砸烂车窗的石块,嘴角挂着若有似无的笑意,眼神却阴沉得能滴下墨来,“居然在偷腥别人的男朋友。”   沈殊手忙脚乱地想开门,车门却还被顾砚洲锁着,动弹不得。   “小征……”   “沈哥先别说话,这事和你可没关系。”楚征慢条斯理地俯下身,西装衣襟一丝不苟。偏灰色的双瞳紧紧盯着顾砚洲,缓缓道:“谈谈吧?讨人厌的第三者。”   顾砚洲掸去落在沈殊身上零星的玻璃碎片——楚征特意挑了朝着他的那面玻璃砸,碎片几乎全落在自己身上,而不是沈殊那边,砸出大大小小的坑。   他开门,大步流星地跟在楚征身后。   沈殊踉踉跄跄地想下车去追,却被两个男人同时制止。   “沈哥别来。”   “你别动!”   楚征瞥了一眼顾砚洲,快步折返回来,脱下西装外套裹在沈殊身上,低声耳语:“我们的事,回去再说。”   语气里隐隐蹿着愤怒的火苗,却依旧竭力保持谦和温良。   “等我。”   作者有话说:   沈哥被三垒倒计时(。 第53章 “诡计多端的小三。”   淋浴水还未来得及转温,花洒就被楚征拆下来,对着沈殊喷洒水液。   “嘶——”冷得打哆嗦。   即便如此,沈殊也不敢出声。   钳制着他双手的楚征面无表情,面颊带着些微淤青,语气冰冷:   “他碰了你哪里?”   *   方才砸破顾砚洲的车窗后,他们二人一同去了不远处。再回来时,都衣冠不整、伤痕累累。   显然是狠狠干了一架。   顾砚洲没吱声,只是回了自己的车。透过碎裂的窗玻璃,深深地看了沈殊一眼,就发动引擎扬长而去。   楚征则是牵着沈殊的手把他塞回自己的车里,动作粗暴了些,但还未脱离温和的范畴。   他的手臂在抖。沈殊没抬头,也能猜到他脸上此刻是阴翳的神情。   回到公寓的第一件事,就是把他压在玄关的柜子上检查伤口。   楚征掀起沈殊的衣衫,扣子应声崩裂,散落一地。那双青筋暴突的手抚摸他的腹部胸膛和背脊,就着昏黄的灯光寻找可能的伤口。   “还好玻璃碴没扎到你。”   语气平淡,像是风雨欲来前的短暂宁静。   “小征……”   “这么晚了还和顾砚洲在同一辆车上,不是说今天加班吗?”   楚征查过今天的班表,沈殊给他留言也是说今夜通宵,不回家了。他是担心沈殊在公司不方便,才想着去接他下班。   结果,就看见自己亲爱的哥哥坐在另一个男人的车里激吻。   “你听我解释,事情不是你想的那样!”   沈殊抓住楚征的手腕,被抵着的小腹肌肉收缩,上下起伏着。   “我听。”楚征垂眸,“但在那之前,还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   他的不快已经要冲破临界点了。   必须做些事情降温才行……   沈殊任由楚征抓着他的手臂往淋浴间里走,楚征难得不知轻重,勒得他皮肉刺痛。   他抿起嘴唇,忍下不适。   哗哗的水流声下,刺骨的冷感顺着濡湿的衣物不断传入体内。他禁不住颤抖,还没来得及央求楚征停下,水温就慢慢升了上去。   半温半冷的衣物黏在皮肤表层,带来层层叠叠、难以克制的窒息感。   楚征重复了一遍:“他碰了你哪里?”   沈殊在淅淅沥沥的水雾里挣扎着张开眼睛,睫毛都被打湿了,一缕一缕地黏在一起。   “我、我和他不是你想的那样,我不是在偷情,而是和他断——”   “我知道。”   楚征压着沈殊的腿往下,迫使对方背靠冰冷的瓷砖,而自己则用大腿禁锢出一方天地,让他无路可逃。   “我知道你没在偷情。”   顾砚洲那个烂人唯一还算有良心的地方,就是即便和他针锋相对还不忘给沈殊开脱,说是自作主张强吻,并不是沈殊情投意合下主动送吻。   他还说,沈殊一直在拒绝他。   可这一切对楚征而言,并没有什么区别。   他视若珍宝的存在被他人随意沾染玷污,光是想到这点,就让他忍不住火大。   手上的动作于是愈发粗暴,隔着湿透的衬衫把沈殊的皮肤都揉红了。   “他抱了你,”楚征的手顺着沈殊的腰线不断上浮至背部,“这里,这里,还有这里……他都碰了。”   沈殊沉默,他理解楚征的愠怒。况且,也是因为自己优柔寡断,和顾砚洲说明白了还允许对方最后拥抱一次,才会造成现在的结果。   “我不开心。”   楚征掐上那微微内陷的两撇,指尖勾缠,又捻了捻。   沈殊还没来得及闷哼,楚征的手就进一步向上,伸进他的口腔内,叫他只能含糊不清地从咽喉里挤出几个破碎的音节。拇指重重地碾着他微肿的下唇,就着喷洒下的温水清洗,掀起一阵轻微的刺痛。   “唔……”   舌根被冷冰冰的手指把玩的感触实在太过怪异。唇关不闭,受到刺激过度分泌的涎液就顺着骨节分明的手指向外滴落,和淅淅沥沥的淋浴水混杂在一起,不断下坠。   “他还吻你了。”楚征静静注视着沈殊泛红的面容,“所以我把他揍了一顿。”   取暖灯亮色的光照下,楚征背对着光,面颊上的淤青被掩盖在阴影之下,存在感却愈发鲜明。   沈殊心疼地伸手去碰,唇舌抵着手指,艰难地说:“……痛不痛?”   楚征和他一样,是容易留下疤痕的体质。小时候摔了一跤,膝盖上破了一大片,直到现在痕迹都还在。   他先前给楚征吹的时候就看见了。但害怕旧伤还会隐隐作痛,也不敢随意去碰。   现在伤痕在脸上,一说话就会牵动神经。   ……肯定很痛。   楚征听他这样说,愣怔了一下。随即抽出手指,透明的水液顺势挂在沈殊的嘴角,缓缓下淌。   因为热水而雾蒙蒙的空间里,沈殊那双明亮的眼睛被水雾蒸腾,变得更加清澈了。   他起身,抱住楚征。湿漉漉的衣物近乎不存在,贴合身体的纹理,传递彼此的体温。   “对不起呀,小征。”   楚征听见耳畔传来沈殊疲惫的声音,“这的确是我处理得不好,让你担心生气了,对不起。”   迟疑片刻,他默不作声地环上沈殊细瘦的腰肢,因血液顺畅而逐渐变得发烫的指尖,用力抵着沈殊凹陷的脊柱沟。埋头瘦到有些硌人的颈窝,幽幽地呼出一口气。   “我没有出轨,请相信我。顾砚洲来找我是因为有需要紧急处理的工作。路上聊了两句,他看到你发的朋友圈了,有点……不甘心。”   说到这里,沈殊顿了顿。   “他说他喜欢我,问我为什么不喜欢男人却选了你。我拒绝他,他就问我能不能最后一抱。”   “拥抱不算越界,在朋友间也很常见,我当时是这样想的。也不想把彼此的关系闹得太僵,就答应了。但没想到……”   楚征冷笑:“真是诡计多端的小三。”   沈殊绷紧背部,手掌贴着楚征的面颊轻轻抬起,好让对方和自己对视。   “我只喜欢你,不喜欢别人。”   他衔着楚征的嘴唇,落下一个轻轻的吻,“……是这样的喜欢。”   “不要生气,好吗?”   他笨拙地解开自己的皮带。   “我可以补偿你……”   依照他对楚征的了解,吃醋发难只能靠亲密行为解决。之前赵杰新那次就是,屡试不爽。   他舍不得楚征不开心,也心疼对方脸上的伤,只想赶紧离开雾气氤氲的淋浴间,给楚征处理伤口。   然而这一次,楚征的反应出乎他的预料——   “不用了。”   楚征宽大的手覆盖沈殊的,再抬眼时,偏灰色眼瞳里的妒火早已熄灭,取而代之的是更柔软、说不清也道不明的微妙情绪。   “这件事,不是你的错。是顾砚洲先发疯的,所以不该由你来对此负责。”   他五指收拢,略微用力地包住。沈殊禁不住喘息一声,昂起头,喉线绷紧,正巧被楚征咬住喉结,留下一个浅浅的牙印。   “这本应该是双方都快乐的事,不该成为我对你的折磨,或是你对我的亏欠。”楚征喃喃,“我希望我们的每一次都心意相通,单纯愉悦。”   “这样就好。”   他关了花洒,扶着腿软的沈殊慢悠悠起身。踩在柔软的踏垫上,他温柔地替沈殊剥去湿透的外衣,也剥去自己的。   然后去衣柜里拿了崭新干爽的衣物来换。   楚征从后面环着沈殊的腰,又绕到前端,把浴袍的腰带系了个漂亮的蝴蝶结。他拍拍沈殊的臀,平静道:“晚安,今天就分开睡吧,好好休息。”   沈殊愣愣地盯着楚征抱被子去隔壁房间的高大背影,光着脚快步追了上去:“等下,至少先把伤口处理好……”   一夜无梦。   沈殊起床时,楚征已经出门了。他看着脚边被自己翻得乱七八糟的医疗箱,没忍住轻轻踢了一脚。   连他自己都不知道这莫名的火气是从哪里来的。   楚征太信任他了……就算亲眼看见他被别人压在车窗上热吻,还能耐得住性子不发火。   反倒是自己心里不舒服。   “唉……”   愧疚心剧烈翻涌。   与此同时。   楚氏集团总部52楼办公室内。   刘总监偷偷瞄向楚征脸上的纱布,胆战心惊:这是怎么了?   楚征却面色如常,只是问他最近项目的进度和员工工作状况,进行普通的例行问询。   “对了,顾先生那幅《阿尼姆斯》成功获奖,我侄子托我问问楚总您,还需要扶持别的画家上位吗?”   “不用了,专攻顾砚洲就好。”楚征笑眯眯地勾起唇角,眉眼间却冰冷,叫人不寒而栗,“可得让他好好拿些大奖,才算有排面啊。”   刘总监听得冷汗直掉。   得奖固然是好事,但短期内包揽过多的奖项只会招人怨恨被反噬。曝光量一旦上去,一点点小错误引发的风吹草动都足以让过往辛苦积累的名声霎时间烟消云散。   “顾砚洲经纪人所在的公司,我记得是窦至源旗下的禾楯传媒吧。”楚征忽然说。   “是,您的意思是?”   “钱是好东西,”顾砚洲垂眸,“没人会嫌多,更不会想分给他者。”   “……我明白了。”   是要税务报表作假的意思。   刘总监出了办公室,按电梯下楼时和沈殊擦肩而过。   他看着青年消瘦的背影,又想起下属报告昨晚顾砚洲来找沈殊的事,不由地想:顾砚洲要是倒了,沈殊会不会受到牵连?楚总这是要……清理门户了?   作者有话说:   下章,或者下下章上三垒(终于! 第54章 《情人》   那之后……   要怎么对待沈殊才好呢?   刘总监摸了摸自己的鬓角,眼睛迟疑地一转,视线落在电梯里搭载的广告上。   【集团东南亚风情主题酒店将于10月4日正式营业】   ……说起来,前年开展的这个项目已经完工很久了啊。   楚总前几天还向负责酒店运营和营销的王总监提起过他要亲自去剪彩。   最初酒店的主题备选,楚总也提出过几个——现在选定的东南亚风,就是备选之一。   楚总明明是去英国留的学,却对东南亚情有独钟?   听王总监说,主要是越南和泰国风格的建筑和食谱。   越南啊……   方才仓促间一瞥,他看见楚总扣在手下的花皮书籍。   ——玛格丽特·杜拉斯的《情人》,讲述了贫穷但美丽的法国少女与富有却失权的华裔少爷在被法国殖民的越南展开的绝望爱恋。   刘总监不怎么爱读书,但这本的名号实在如雷贯耳。   大学时期的好友是文艺青年,最爱拉着他看电影,讲他听不懂的西贡。他昏昏欲睡,好友宛若打了鸡血,两人驴唇不对马嘴,倒也勉强聊得下去。   楚总喜欢读这种书?   刘总监心中盘算,想起自己管辖的子项目里有一个筹划在市中心商场建立兼职贩售咖啡的书店,油水不多,事情还繁琐。   ……要不把沈殊派去做那个项目吧。   如果楚总还喜欢他,自己把沈殊调离排挤成风的办公室的行为,会被视作一种隐形的帮助;   如果楚总不喜欢他了,之后再想办法挑刺,逼着沈殊离职——这人格外死心眼,工作又认真,是受不了别人贬低自己的工作成果会选择毅然离职的类型。   嗯,就这样吧。   于是第二天,沈殊就收到了调岗通知。   小峰听说这件事,专门跑来找他聊天:“没事的,市中心交通发达做什么都很方便。我跟你说啊,那儿有一家和风便当,量大管饱味道还好,我推荐你……”   叽里呱啦说了一堆,机关枪似的。沈殊看出来她是怕自己觉得被公司放逐而伤心,无奈地笑了笑。   “不用担心我,我本来也在考虑要不要离职。办公室里的氛围……你也明白。现在正好有个离开这儿的机会,我何必躲呢。”   “你不伤心真的太好了!”   小峰把冰奶茶塞进他手里,“这个送你,喝点甜的心情更好哦!”   沈殊看着她离开的背影,嘴角氤氲出一点儿笑意来。   楚征正巧下来找他吃饭,看见沈殊盯着陌生女人的背影含笑,顿时有些吃味:“沈哥,看我。”   此时是午休,不少人都已经拉床休息了。走道的角落里没人,他便肆无忌惮地搂着沈殊的腰,低头索吻。   “这是公司……”   沈殊被他搂着向上,不得不踮起脚,重心不稳地摇晃着。   楚征只是可怜巴巴地看着他。   没过几秒,沈殊就败下阵来,轻轻吻了一下楚征的嘴角以示敷衍。   脸上晕开微红的羞意。   “是公司,但也是我的公司呀。”楚征埋头亲吮沈殊的脖颈,“我已经有五个小时没看见你了,好想你。”   不等沈殊恼羞成怒捶打他的胸膛,楚征就自动放手,后退一步,恢复往日里面对他人时禁欲的模样。   “中午想吃什么?”   “……肉蟹煲。”   “好哦。”   晚上下班,沈殊乘电梯下地下车库,楚征已经在那辆普通的黑色SUV里等他了。   他拉开车门,“刘总监叫我十号调去市中心上班,管书店运营。”   “他给我提交报告了。没什么问题,我就批准了。”   楚征握着方向盘回望,“正好这工作清闲,沈哥能有更多的时间看书,多好啊。”   沈殊本想问这是不是楚征的主意,但想起上次自己已经不信任地质问过对方一次,最终还是把话咽回了嗓子里。   ……算了,不管是不是楚征有意安排,出发点都是为了他好,没必要刨根问底。   “对了,四号我要去外地的酒店开业剪彩,沈哥和我一起去吧?”   楚征把插好吸管的冰饮递给沈殊,眉眼弯弯,“是东南亚风格的特色酒店,沈哥应该会喜欢。”   “东南亚……?”   沈殊有些迟疑,“在国内好像还蛮小众的,没关系吗?”   他的确挺喜欢的,喜欢以东南亚为背景展开的故事——中学时为了买一本《情人》,攒了三周的零花钱;还给同学代写四科作业,就为了凑够电影票钱去看《情人》重映。   也喜欢东南亚菜,酸酸辣辣的。即便他不太能吃辣,也很享受嗓子眼里低火慢烧的那种痒感。   “特色酒店,就不能太大众。我看工程部门研讨会上还有人建议建迪拜风,结果被人反驳说去沙漠里建才更原汁原味吧。”   楚征含笑,“不过,在内陆想搞出沙漠黄金城的效果的确有些难,气候也不适配。”   沈殊:……   对比起来,好像东南亚风格也没那么不靠谱了。至少泰餐馆、越餐馆遍地都是。   “所以,去不去?”   楚征凑近沈殊,直勾勾地盯着他。黑暗的地下车库内,那双微微上挑的眼睛亮得惊人,像是某种凶猛的犬科动物夜里才会散发的荧荧绿光。   他伸手,挤入沈殊的指缝,然后紧密地十指相扣。   语气也沉下去,末梢带着勾人的意味,显得很暧昧——   “我会给沈哥准备惊喜的。”   “之前说的‘最好的体验’,我已经备好了……”   “真的不试试吗?”   沈殊被他赤裸裸的眼神盯得发臊,慌忙错开视线:“你都这样说了,我哪有不去的道理……”   手背抵在楚征不断靠近的面颊上,被对方滚烫的体温惊得一颤。   “那就约定好了。”   楚征仍盯着他,慢条斯理地抬起沈殊的手,落下一个轻吻。   温热的嘴唇贴在沁出薄汗而变得微凉的皮肤上,灼热得如同烙铁。   沈殊不自在地并拢腿。   磨蹭了一下。   交往前就开始的密集亲吻架构起楚征和他之间某种涩情的条件反射,只要一被楚征亲,无论亲的是哪里、煽情还是纯情,沈殊都能感觉到有撩人的电流在自己身体里乱窜,引发一阵又一阵不自然的颤抖。   楚征显然也意识到了这点。   倒不如说,沈殊的身体明明未被采撷、却敏感煽情至此,就是他耐心调试后的满分结果。   他微微颔首,隐去察觉沈殊异常时变得深沉的神情,佯装无事地松手,转过身发动引擎。   “今天晚上的电影时间……就看《情人》吧?沈哥你一定很喜欢这部电影,留给我的书和书单里夹着好几张电影的票根呢。”   沈殊的脑袋靠在震颤的车窗上。他深呼吸几口气,才接话道:“是啊,这是部很好的电影。”   “纯爱向的?”   “……算不上,但我觉得利益往来之间,只要有真心,就难能可贵了。”   「我已经老了。一天,在一间公共场所的大厅里,一个男人朝我走来。他做过自我介绍后说:我很早就认识你了。   我来这是为了告诉你,大家都说你年轻时候美丽,我却觉得现在的你比年轻时更美。   与年轻时候的你相比,我更爱你现在这会饱经沧桑的容颜。」①   沈殊的脑海里不由地浮现出这个经典的开头:衰老的女人,胆怯又勇敢的男人,还有被热带海浪裹挟而走的前尘往事。   “的确。”楚征看向前方闪烁的红灯,“有真心就足够了。”   真心是掺杂在沙砾里的珍珠。如果因为沙砾肮脏坚硬就放弃珍珠,或是觉得它不够纯粹,简直是强人所难。   真空无菌环境里生长的东西是最脆弱的,稍微一点风吹草动就足以摧毁它的全部。   这是大家的共识,可却仍旧幼稚地奢求爱情可以毫无芥蒂、毫无瑕疵、毫无错误。   这绝不可能实现……   只要有人的爱足够纯洁无私,犹如光影的两面性,就会有人的爱肮脏自私。   可肮脏的爱也是爱,胁迫的爱也是爱。爱可以是下三滥、踌躇不决、强取豪夺,是膨胀的嫉妒心、难以克制的性/欲、扭曲崩坏的灵魂。   又下雨了。   秋天快来了。   楚征想起沈殊被程育明捅伤后几乎等同于被他抛弃的孤儿院,想起破败的积灰门扉,想起荒草丛生的小花园。   他总在冬春种下勿忘我,夏秋收获枯萎的叶茎……无论身处哪里。   窦女士和他订下协议的那天,细雨蒙蒙。涂着鲜艳口红的唇一张一合,就将楚霆的未来草草决定。   她说:「无声无息地弑父,做得到吗?做得到,我就带你走。」   他问:「如果我做到了,还能再见到沈殊吗?」   窦女士一点头,他就毫不犹豫地签字画押。   湿冷的雨被她的伞阻隔,只是轻飘飘地浮在皮草的外层。楚征穿着单薄的白衬衫,已是少年的面容冷峻、缀着一层薄雨,片刻后浑身湿透。   「……请遵守诺言。」   “沈哥。”   “怎么了,小征?”   “我想问你,我们的约定是一直作数的吧?”   雨刷运作,发出嗡嗡的声响。楚征的喉线绷紧,被窗外掠过的远光灯照得发亮。   “我们会永远在一起、不再分开对不对?”   沈殊不理解他安全感忽然崩塌的缘由。但出于对恋人的关心和偏爱,他还是伸出手,轻轻碰了碰楚征的面颊,想要以此传递温热。   “既然答应了你,我就不会食言……别怕,小征。”   楚征没再说话,只是张口含住沈殊的指尖,用犬齿细细碾磨。后视镜里映出的脸缀着冷汗,看起来苍白又可怜。   “……嗯。”   作者有话说:   今天要去医院复查,我早点发更新给大家,不用等到12:00! 第55章 “那是我的爱人。”   酒店的地址位于彩云城西部,沈殊跟着楚征乘飞机去,落地的时候恰巧下起雨。   应该是被楚征提前嘱托过,接应生开来的车选了并不冒眼的车型。挤进拥挤的车流,就像一滴水落入大海,消失得无影无踪,不会被任何人注意。   进门,首先穿过木质结构的长廊。暴雨倾盆之下,沈殊无暇细看周围的景色,余光瞥见栏杆外郁郁葱葱的芭蕉、棕榈和凤凰木。   远处还有连绵的椰林,雨水侵袭下显得湿漉漉的,泛着冷色的光。   同行的人说,那里有自助摘取椰子和菠萝的服务,如果您感兴趣,可以去试试看。   楚征撩起手表,“我记得……酒店后部是不是有冲浪区?”   “是的,快艇也早已准备好了,您如果需要,我们马上可以为您开启。”接待人很殷勤,“不过,得先等这阵雨过去。”   沈殊笑道:“这个季节的雨不会下很久的。”   正如他所言,十五分钟之后,雨就匆匆停下了。   但那时,他已经跟着楚征进了酒店,没再停驻在大厅外的廊檐下。   内部结构里不锈钢材与木材交替林立,随处可见动物木雕和古董收藏,高饱和度的棕与绿交织,扑面而来的热带雨林感。   绕过藤椅,上楼。   沈殊和楚征的房间在顶楼,采光充足,甚至自带一个小庭院。米色的珠帘外是郁郁葱葱的蕨类观赏植物,成片叫不出名字但鲜艳无比的小红花点缀在小喷水池的一侧。   接待人在简单讲解完房间相关事宜后便识相地离去了。   这毕竟是间大床房,而入住的是楚总和一个美丽的男人,其隐含的意味不需过多琢磨便能体会。   沈殊有些局促地在工艺织花的床边毯上坐下,昂头看着楚征:   “这儿好大……也好香。”   楚征于是拾起茶几上的小玩意儿,掰开给沈殊看:“里面有焚香。”   “第一次见。”   “不喜欢的话,可以熄掉。”   “不……没关系,我很喜欢。”   沈殊微微偏头,身上被雨水沾湿些许的衣物粘连在部分皮肤上。   楚征伸手,慢条斯理地给他解扣子,“脱掉吧,穿着湿衣服吹空调会着凉的。”   沈殊对恋人的触碰早已习惯,于是岔开大腿,任由楚征半跪着替他宽衣解带。   其实可以自己脱,可他又简单听信楚征的命令忘掉了。   衣柜里放着替换的衣物,他拎起来一看,款式竟是他中学时期的校服——崭新的,料子也更舒服,显然是定制。   嗯?   联想到许多不该出现在此时此刻的荒唐场景,沈殊的脸顿时红了:“这……”   楚征只是若无其事地笑着:“拿错了,这是晚上穿的。”   他又翻出来一套白色的奥黛,撩起沈殊的双肘替他穿上。   “好像裙子,”沈殊拉扯着有些紧绷的布料,“旗袍?”   “不是,是越南的传统服装。”   楚征拍拍他的腰,示意他起身转一圈给自己看。   白皙修长的腿被掩盖在长长的白色布料之下,若隐若现。   “嗯,很完美。”   楚征的指尖不老实地勾起柔软布料于腰部开衩的部位,缓缓往里深,冷不丁按了一下沈殊柔软的腹部,又沿着内裤的边缘压下。   沈殊又羞又气,半嗔怪地拍了一下他的手背,发出清脆的声响。   “裤子呢?我印象里宣传手册上印着的,这衣服底下得穿阔腿裤才可以……”   幸好来之前他特地搜索了一下酒店的相关信息,不然非得被楚征这只穿半截衣服的恶趣味戏耍不可。   楚征盯着他看几秒,不知是遗憾还是放松。然后稍叹一口气,变戏法似的从身后拿出白色长裤,顺着沈殊修长的腿往上一拉。   松紧带在臀部下缘卡住,柔软的皮肉随即抖动几下。   “沈哥长胖了。”   楚征一脸正色地揶揄。   沈殊明知此行就是破戒,可还是被对方露骨的调情语调惹得脸上发烫。   他实在脸皮薄,受不了这样的刺激,只好抿着嘴瞪了楚征一眼,自己提着松紧带把裤子拉好。   “怪谁?”   沈殊拉着楚征的领带靠近自己,他不甘心做被调戏的一方,索性把语气压得很低,反击道:“还不是你没事就揉才会……色鬼。”   “嗯嗯。”楚征坦然,“我的确是。”他的手自然环上沈殊的腰,隔着滑腻的布料揉捏对方的腹部,“唔,肚子好像也长了点肉。”   虽说如此,也还是薄薄一层。   酥酥麻麻的感觉着火似的泛起来,沈殊身躯一震,腿立刻有点儿发软。只能由着楚征抱着他,往柔软的沙发上一倒。   两人嬉笑打闹半天,沈殊终于受不住,才抵着楚征的胸膛推开些许距离,正色道:“你也把衣服换了!湿哒哒地和我厮混,我这衣服岂不是白换了?”   楚征一低头,沈殊胸口的布料都被他西装外套上沾着的雨水打湿了大片,半透明地黏着,甚至能看见底下因为冰冷刺激而微微露头的两撇粉色。   沈殊鬓角脸和侧的碎发也湿了,细细地沾在白皙的皮肤上,像是水塘里游动的细丝。   年下恋人于是乖乖起身,毫不避讳存在感鲜明、膨胀而沉甸甸的部位,朝衣柜走去。   沈殊爬起身,像是为了找回场子,努力审视楚征的背影。   灼热的视线。   楚征自然忽略不了。   他褪下沾湿的衣物,无奈地转过身,露出精壮的上半身。   “沈哥,别看了。”   “我不。”沈殊撑着脸,笑得蔫坏,“反正都是我的,看看怎么了?”   这话戳在楚征心痒痒的部位,眉眼顿时舒展了许多。   他从衣架上拆下另一套深蓝色的奥黛,面不改色地当着沈殊的面脱下被不可抗力挤得有些紧的西装裤,换上宽松的新衣。   沈殊那件奥黛的尺寸有些小,略微紧地绷着胸脯和腰肢,勾勒出青涩纤瘦的线条。   楚征这件则宽松许多,除了胸肌顶满衣服上围,腰部反倒空落落的,只有就着顶光才能隐隐窥见腹肌的轮廓。   他仿佛嫌火烧得不够旺,还掀起长长的衣摆,故意将那儿对准沈殊:“那你看吧。”再卡在沈殊脸爆红的瞬间,面不改色地套上长裤。   “……变态!”   沈殊哀嚎一声,立刻错开视线缩回沙发上了。   楚征走到沙发背,俯身吻了吻他的额头,便利落转身走向卫生间。   过了好一会儿,里头才传来淅淅沥沥的水声。   楚征清爽地出来,一把将沈殊拉入自己怀里。   两人头挨着头开始看电视,找了部无聊的综艺节目打发时间。   看了一会儿,沈殊有点迷糊了。于是抬起头,凑在楚征耳边轻声问:“剪彩是什么时候?”   “下午,还早。”   楚征乖巧地给他按摩太阳穴,手下不断传来舒服的呼气声,他的唇角因此微微勾起。   “要不要睡一会儿?到点了我叫你。”   “……也行。”   沈殊困顿地打了个哈欠。   即将转岗,他必须把还没完成的工作提前做好或是交接完备。这两天都在加班,每天睡眠不足四小时,困得能栽倒在路旁的花坛里。   实际上,在来的飞机上他已经眯了一会儿了。可惜飞机飞行时的嗡嗡声扰得他脑袋发疼,实在无法沉浸式睡眠。   楚征体贴地把电视声音调低,随沈殊的兴致把他当作巨大的人肉抱枕,缩进他的怀里沉沉睡去。   他的沈哥,瘦弱又美丽。这样毫无防备地枕在他臂弯里,实在叫他又爱又怜。   低头垂眸,指尖小心翼翼地摩挲沈殊的无名指。   空荡荡的。   但……   这里迟早会有戒指的。   他想。   爱与欲纠缠,竟然在此刻达成一个微妙的动态平衡。   楚征扶着沈殊的后颈,缓缓收紧这个温暖的怀抱。蓝白奥黛交织在一起,像是不断流淌的河流。   下午的剪彩仪式,沈殊原本只想围观,却被楚征拉着手一起上台,甚至被包裹着手背拿起那把剪子。   台下投来的目光夹杂着疑惑、震惊、审视、轻蔑……沈殊下意识地后退一步,却猝不及防地撞进楚征宽阔的胸膛。   “剪吧,别怕。”   高大的男人揽着他,半鼓励半强迫地推着剪刀向前。   “咔嚓”一声,红色的缎带断开,被早就蓄势待发的工作人员扶着扯开。   剪彩仪式顺利结束。   下台后,楚征被众人团团围住。   沈殊在服务生的引导下坐去旁台,呆呆地看着正被簇拥、闪闪发光的楚征。   他听见一些断断续续的零星词汇。有人在问穿白色奥黛的男人是谁,问楚总接下来的商业目标,问下个季度的投资风向……   他的小征,很了不起。   之前没有特别确切的实感,此刻却变得如此清晰。   忽然,楚总的目光投向他。   口型一张一合。   他在说——   “那是我的爱人。”   “沈殊。”   一时间,沈殊的世界寂静了。   形形色色的人群退化成白色的躯壳,而距离他一步之遥的地方,伫立着始终深爱他的恋人。   他忍不住点头,即便没人的目光真正落在他身上——这些人审视揣度,只能看见人化身的确切利益,而非看见人本身。   但那都不重要。   对他而言最重要的……   不过是一颗赤诚的爱之心。   不过是楚征其人。   仅此而已。 第56章 “拥有你的全部。”   剪彩仪式后的应酬如同幻梦。觥筹交错、人声嘈杂,沈殊坐在楚征身旁,恍如隔世。   就在不久之前,裴总骤然离职、云蓁随即升职,拉他去充门面。豪华却冰冷的尊豪酒店,人们形形色色的谄媚笑脸,在金色的灯光下晃得他眼晕。   他逃去阳台回廊,然后在那里遇见同样为了短暂逃离压抑氛围而来的楚征。   英俊的男人。   柠檬薄荷味的冰水。   楚征看着他笑,然后被下属叫走。他们短暂地成为同类,又迅速被生活着的世界分开。   明明白白。   界限分明。   那时,楚征是一人之下的小楚总、少东家,留学回来的唯一继承人;   自己是分公司岌岌无名的小职员,背着山一样高的债务,每天挣扎在生存线上;   而现在,楚征就坐在他身边,对所有探究或恶意的眼神视若无睹,只是深深地看着他,只有他。   晃动的桌布下,他们十指相扣。楚征的指尖轻轻挠着他的手心,痒痒的,像是一个轻吻。   究竟是谁真正先开始那个吻,沈殊已经不记得了。   他只记得,应酬一结束,楚征便拉着他的手腕离开。   顶楼的总统套房有专属的直升电梯,谢绝闲杂人等。今天作为楚总的小征来到这里,自然是包场的。   电梯里便只有他们两人。   沈殊揽着楚征的脖颈,对方炽热的手用力掐着他的腰,把他整个人往上提。   唇与唇相贴,沈殊忽然想起楚征曾对他说:如果你主动伸舌邀吻,我很会很高兴。   于是半探出湿漉漉的舌尖,楚征立刻含着搅弄起来。彼此的吐息交织在一起,温热又快活。楚征吮吸着他,阖着眼逐渐深入,掠夺他腔内本就为数不多的氧气。   短暂的松懈期间,沈殊背靠冷冰冰的电梯壁,红着脸小口小口地喘息着。   楚征颔首,电梯内冷色的顶光洒在他的面容之上,留下深刻的阴影。   那双隐匿在眉骨阴影下的偏灰色眼睛里,翻涌着骇人的欲/望。大型食肉动物似的盯着沈殊失神的面容,像是下一秒就迫不及待地要将他拆吃入腹。   “叮——”   略微的失重感后,电梯到达顶层。   楚征一手揽着沈殊的细腰,一手托住他的臀部,索性打横抱起来,大步流星地往房间里走。   房卡一刷,门自动打开。   沈殊想去够门口的灯,他其实有点不习惯黑暗。却被楚征往上一提,温声训斥道:“专心。”又勾着脖子湿吻起来。   大腿被包裹着腿弯勾着半抬起,另一侧的脚则是踩着楚征锃亮的皮鞋,被吻得重心失衡,有一下没一下地点着地。   沈殊被掠夺懵了,楚征从没有如此缠人过——虽然过往黏人撒娇是常态,但还未狂乱到如此失态。   “唔……”   他应接不暇,被褪去长裤,跌跌撞撞地倒在柔软的地面上,膝盖一阵摩挲。   楚征顺势捞起他的腰,提溜小猫似的把他带去床附近:“沈哥先起来,地上凉。”   床铺和房间中央全是蓝紫色的勿忘我。沈殊倒在柔软的被子上,拈起一朵稀奇地瞧着:“不是已经过了勿忘我的花期了吗?”   “温室培育的反季节品种。”楚征的手压在他的膝盖上,顺便撇开碍事的长衣摆,“现代科技之下,只要想,冬天也可以看夏天的花。”   前提是有钱。   沈殊盯着他,笑得温吞:“这个……很贵吧。”   “你值得。”   楚征吻了吻他腿内侧,手掌一下一下抚弄着瘦而修长的小腿。稍稍一用力,便留下一道浅红色的指痕,没一会儿皮肤就变得姹紫嫣红、凄惨无比了。   沈殊被弄痛了,踩着他的胸膛分开些,秀气的眉蹙起:“轻点。”   楚征于是松了手,转而抓住沈殊的脚腕,猛地朝床边一拉。在沈殊恼了之前,迅速把脸枕在他被并拢的大腿上,昂着头,眼神闪烁。   像是某种毛茸茸求贴贴的动物幼崽。   沈殊抬起推阻的手不知所措,凝滞在空中一会儿,最后落在楚征的头发里,轻轻抓揉着。   “真是的,吓我一跳。”   楚征没说话,只是趴着。过了一会儿,才慢慢说:“感觉在做梦。”   沈殊撩起衣摆、打算脱去的动作一顿,有些好笑地捏了捏他的脸:“说什么呢,傻。”   “这个场景……”楚征指向套房的布局和装饰,又指了指整个人泛粉的沈殊,喟叹道:“我梦到过很多次。”   沈殊的手抚过他的嘴唇,指尖朝唇缝里伸,抵着楚征的齿上下撬动了几下。   “你一定在梦里对我做坏事。”   楚征直率地承认:“每一次。”   “梦到什么?”沈殊又朝他凑近了些,两腿搭在楚征的肩膀上朝内压紧,皮肤贴着楚征的脸,滚烫,“我很好奇。”   楚征忽然笑了:“你真想听?”   “为什么不呢。”沈殊捧着他的脸,舔了舔干涩的嘴唇,“反正今天是好梦成真的夜晚。”   “梦见你被我■哭了。”   “全部■进去,根本合不拢。”   “还失禁了。”   沈殊的脸一下红得像番茄,楚征平时连脏话都不说,此时的措辞却又肮脏又粗野,毫无教养可言。   对方倒是气定神闲,一副“是你非要我说”的无赖神态。   幻想么,哪有正经的。   “流氓……”   楚征没说话,只是伸手利落地解开沈殊的扣子,速度快得令人咋舌,用肢体语言鲜明大声地回答:没错,我就是流氓。   布料松松垮垮地垂坠在沈殊的胸膛上,他的视线越过清迈混杂胡志明市风格的装修,落在不远处墙根下罩着红丝绒布料的庞然大物上。   “那是什么?”   他一个翻身,避开楚征难以克制的过火揉捏。光脚踩在柔软的地毯上,一步步靠近。   楚征也不恼,只是立着。静静半跪在原地等待沈殊结束好奇心探寻,“一幅画,用来装饰这个房间的。”   又补充道:“前几天刚买的大作,好像拿了国际上的金奖?记不太清了。”好像他真的不知道这幅画的作者是谁,而只是合眼缘买下的似的。   沈殊捏着绒布一角的手顿住,转过身,有点呆地看着楚征:“那我还是不掀开了吧,留给你掀会比较好。”   他之前有听说过,有收藏癖好的人会很在乎藏品的所属。在主人没允许的情况下随意触碰,是很失礼的行为。   “没关系。”   楚征一面脱下那身蓝色的奥黛,一面逼近沈殊。然后蹲下,小狗似的舔吻沈殊的下颏,声音喑哑:“我的就是你的。”   “我们是不分彼此的。”   沈殊两手局促地撑在地面上,害怕自己一不小心就碰碎了这价格高昂的艺术品,赶紧推着楚征的胸膛向后骑上去,两人在地毯上厮混起来,揉碎了一片勿忘我的花片。   楚征掐着沈殊的腰,随手一拽,就把他身上那件半掉不掉的白色奥黛扯下,甩去角落里了。   “沈哥亲我。”   他撒娇,手指揉捏沈殊的腹部。分明那么薄的一层肉,却怎么都摸不腻。   沈殊按着他乱动的手,规规矩矩地收在自己大腿上,佯装凶道:“别动!”   再俯下身,迎着楚征不断眨动的笑眼,脸上发烧着吻下去。   被吻得意乱情迷,手也不自觉地开始搓揉楚征的胸肌,掠过两撇时,还能听见对方错乱的呼吸。   ……意外的弱点。   沈殊玩心大起,重点关照。却被对方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一挺腰坐起来,含着咬了个湿漉漉的牙印。   “嘶……”沈殊推他,石头似的纹丝不动,“疼。”   楚征又在另一侧咬了一个,闷声笑道:“勾引我,活该。”   沈殊词穷,只好把沾满勿忘我被碾出汁水的手蹭在楚征脸上,小孩子抹泥巴似的幼稚。   那张丰神俊朗的脸就算全是狼狈的痕迹,在昏暗的光线下依旧美得令人心颤。沈殊看着他就忍不住开始脸红心悸,一不留神又被对方吮咬出好几个大小不一的印子,火辣辣地肿着疼。   楚征细细密密地亲他的锁骨,手往禁区探。沈殊搂着他的肩膀,难耐地喘息道:“先洗澡啊,都是烟味。还有预备的措施……”   他不喜欢烟味。   楚征知道的。   英国留学时他压力大偶尔会抽,和沈殊重逢后就再没试过了。   这烟味自然不是他的,而是合作伙伴和别的高层在他旁边抽,不慎沾染上的。   “我也不喜欢。”   比起吸二手烟,楚征还是更讨厌沈殊身上沾上不属于自己的气味。那会让他觉得独属于自己的领地被人侵占,很是恼火。   这样想着,他又在沈殊脖颈上咬了一口,小狗似的。   “先洗澡。”沈殊离他那火热的孽障只有一拳之遥,被硌得难受,索性站起身,拉着楚征的手进了浴室,“换洗衣物是不是在衣柜里?”   说到这里,沈殊忽然回过味儿,又好笑又暧昧地看向楚征:“今早拿错校服的时候,你说是今晚穿……打得什么坏心思?”   真是的,哪有人住酒店穿校服的?还是定制校服。又怪又不伦不类,倒像是某种不能言说的迫切渴望的实体映射。   楚征挤在沈殊后面进浴室,手也没闲着,在他挺翘的臀部狠狠揉捏了几下,又微微掰开,晃了晃。   “你的学生时代,大半不属于我。”楚征低声道,“你的童年也是。我只是很贪婪地想……”   “拥有你的全部。”   回到那个闷热的夏日,他第一次梦遗的时刻。   打开门,沈殊就应该在那里。   笑意盈盈地看向他。   作者有话说:   猜猜画是哪个冤种的,大薯杀人诛心(草 第57章 情深至此   昏暗的房间,明亮的浴室。   不断蒸腾的水汽。   沈殊坐在浴缸蓄着的温水中,抬头看向半开的百叶窗。透过其间的缝隙,能够隐隐窥见墨蓝色的天幕和闪烁的星星。   这儿离南巷不远,天空却晴朗得多。那种笼罩在城市上空黏腻如油尘混合物的存在被彻底稀释,显露出水洗的面容来。   城市的喧嚣静止,取而代之的是无数不同的水声:快艇划过水面的嗡嗡声,细雨落下的唰唰声,花洒出水的沙沙声,还有……   楚征趴在他的身上,手压着皮肤搅动,发出咕啾、咕啾的响声。   他在颤抖,锻炼得当的肌肉蓬勃、富有生命力。年轻是最好的美容剂,叫人容光焕发,连眼里因亢奋而闪烁的光点都变得愈发明亮。   沈殊抱着楚征的头,抬起胸膛,温柔地将对方雨点似的吻全数拢下。楚征吮吸他,舔舐他,像是小孩子的亲昵。   手指陷入恋人潮湿的发丝,恍惚间,沈殊想起很多年前的事。   与现在不同,是更后的冬日。楚征还未和他熟稔起来,只是像无差别对人狂吠的流浪幼犬,时时警惕。   姑姑要给他洗澡,他逃走,躲在花房和楼梯间,完全不出声。   他抗拒一切来自他人的触碰。   无奈之下,这责任便又落到了沈殊头上。他好不容易劝楚征褪下脏了的衣物,乖乖蹲在红色的大塑料盆里。   孤儿院的条件很差,原来是小少爷的楚征并不习惯,局促异常。   沈殊就着浴球,擦过楚征的面颊、脖颈、背脊和腿弯。   小孩颤抖着,时不时像怕水的小动物似的挣扎几下。在抓住他手腕的瞬间,又意识到沈殊面前似乎是安全的,讪讪放下。   现在角色置换,楚征早已比他高大有力,他被环在对方的臂弯里,只能无力喘息着承受过度亲昵的触碰。   楚征凑在他的耳边,一遍又一遍黏糊糊地询问他搓揉的力道如何,会不会痛。   禁地发出警告,沈殊的脑袋里不停闪烁红灯,他却无暇顾及。   违抗本能努力松懈肌肉,又时不时因为楚征的撩拨收紧。   温水浇在光裸的皮肤上,促进血液循环。因而痕迹更容易被留下,化作某种执拗的印记。   沈殊看向浴缸对面的落地镜。   雾蒙蒙的水汽遮蔽了大半可视区域,唯独映射他腹部以下的部分被不断下流的水珠划过,朦朦胧胧地映出来些许春光。   水波荡漾,泡沫翻腾。   楚征把他里里外外都洗得干净,裹上浴巾时,沈殊已经被热得有些恍惚了。   扑进空调温度打得很低的房间,简直像是跨入了天堂。   “沈哥坐,我来给你穿。”   楚征随意将浴巾裹在腰腹,淅淅沥沥的水顺着他的发梢滴落至腹肌,再沿着人鱼线下滑到白花花的浴巾深处。   他打开衣柜,拿出衣物和长巾。随即回到脸被闷得通红的沈殊身边,先擦干净他身上的水渍,再扯下那条欲盖弥彰的浴巾,拿起校裤沿着沈殊的脚往上套。   沈殊迟疑地按着他的手,声音软软的:“内、内裤呢……?”   楚征无奈地看着他笑:“我们的目的是脱去它,不是穿上。”   沈殊的脸更红了。   他脑袋现在不太灵光。   “哦……那就不穿了吧。”   他低头,从楚征手里接过厚实的校服外套,披在自己身上。白皙的皮肤被窗外探入的月光照得发亮,珍珠似的分外细腻。   两撇粉色被冷气激起,若有似无地磨蹭着衣摆内侧。   想了想,又拉上拉链。   羞涩地凝视楚征的嘴唇,讷讷道:“……这样,你拉开的时候,会不会有一种在拆礼物的感觉?”   沈殊原以为楚征会兴致蓬勃,却未料想对方会流泪。   单薄的泪水,只有那么零星几滴,沿着面颊划出一道水淋淋的痕迹,越过下颏,消失在黑暗里。   流泪本是人之常情,但不是楚征的常情。   沈殊有些心疼地捧着楚征的脸,仔细察看:“怎么哭了?”   楚征则任由他用拇指笨拙地拭去泪水,喃喃道:“我高兴。”   “……高兴得有点不知所措了。”   沈殊抚摸着他的肩颈,想起之前看到的一段话。说人和人的亲密关系,第一层是做,最后一层是在对方眼前掉眼泪。   这么想,其实他和楚征早就互相交换过眼泪了不是吗?   在拥挤狭窄的孤儿院房间,在消毒水气味浓郁的病房。   泪水连结爱意,绵绵无期。   这种时候,说什么都不合时宜。唯有亲吻——紧密的亲吻,和仿佛要深入彼此骨髓的拥抱,方能以沉默回答一切。   沈殊的腿环着楚征的腰,拥抱紧密而窒息,胸膛相贴,皮肤摩挲。青筋暴突的大手蛮横地跨在他瘦削的脊背上,将他全数掌握。   “沈哥、沈哥……”   狂乱的吻间,楚征一声声呼唤着。他的手掐着沈殊的侧颈,遏制着本就躁动的呼吸。涎液顺着二人相连的嘴角流下,在布料上氤氲出一片湿痕。   他的哥哥,他一个人的哥哥,为他遮风挡雨,无所畏惧,满足一切所想;   他看见自己毫无遮蔽的本我,那个丑陋不堪、嫉妒成性的恶童,仍然选择接纳,包容他所有的不体面、偏激和恶意。   沈殊明明经历了那么多伤痛,失去了无数于他而言珍贵之物,却从来没有轻视过楚征的迷茫与难过。   他们没有血缘,却拥有这世界上最可贵的真心。多么难能可贵!他不觉得自己今后的人生还能再遇到这样的人了。   仿佛和沈殊见面,就已经耗尽他一生的幸运。而遇见沈殊之前所受的一切痛苦和磋磨,都是必须为此支付的代价。   “沈殊,我的沈殊……”   楚征痛苦地吻着,他啃噬着沈殊的肩膀、唇下和咽喉,留下无数激烈暧昧的痕迹。   只有隔着薄薄的皮肤感受血液汹涌温热的流动,才能确保眼前的一切不是又一次重复悲伤而转瞬即逝的虚假梦境。   浓重的攻击欲和怜惜珍视之爱交替出现,楚征觉得自己快精神分裂了。   脑内叫嚣着:伤害他,标记他,把他■熟成离了你就活不下去的样子;   又哀鸣着:保护他,珍视他,温柔地对待他的一切,无论身心。   恍惚中,那些被他苦苦咽下的过往飞速消弭,被他幻想了无数次的水乳交融终于实现,真正地。   沈殊的脸上露出了畅快又吃痛的神情。他抿着唇,牙齿轻咬着,眼里水光潋滟,缓缓淌出一滴泪来。   狂风浪潮中,他无力支撑。   堤坝被洪水淹没冲毁,理智也跟着全然溃败,融化在一声又一声长而压抑的喘息声中。   令人动容的混沌之爱。   迷迷糊糊、濒临昏迷的沈殊想。   楚征压在他的背上吻着后颈,大手钳制着他的腰腹。他想起那个下着暴雪的夜晚,楚四临门一掌掴打走了楚征,他打着手电筒上山寻找,最后背回了疲惫欲睡的楚征。   现在,他依旧背着楚征,境遇却完全不同了。   ……但这都不重要。   楚征的汗水滴落在他凹陷的锁骨,他也想起那个雪夜。明明那时沈殊背着光,显得那么高大可靠,此刻却被他全数包裹在怀中,尽情掌握。   亢奋,愉悦,心满意足。传一次蜀香炸一次   后半夜,沈殊醒了又晕,晕了又醒。嗓子都哑了,只能求着楚征想喝水。   楚征有些粗暴地拧开矿泉水瓶盖,灌了一口,便吻上沈殊的唇,将水液渡过去。他一手一边捧着沈殊的大腿,让他搂紧自己的肩,一步一步颠簸地迈向那幅挂着红丝绒幕布的画作。   “沈哥不是好奇这里面是什么样的吗?”   他身躯晃动一下,调整重心。耐心地牵着沈殊的手,扯下那块巨大的布。   沈殊在喘息中迷迷糊糊地睁开眼,映入眼帘的是一幅巨大的油画,俊美的少年赤身穿着白色吊带袜躺在花海中,眼神迷离却不情涩,反倒透露出一股莫名的圣洁感来。   ……脸好眼熟。   沈殊的脑袋跟生锈了似的,几乎转不动。   楚征耐心地将他放下,甚至开了灯,好让他能贴近察看那幅画的细节。   沈殊左右巡视,感慨画作精美之余,也不太理解楚征此时脸上极度的愉悦从何而来。   “我有点累了。”沈殊蜷缩起腿,浑身上下都火辣辣地疼,打了个小小的哈欠,“我们睡觉吧……”   楚征盘坐在画作前抱他,指尖掀起皱巴巴脏兮兮完全敞开的校服外套,摩挲着他的腰,“再看看,好不好。”   沈殊又看,这次终于看见了落款,惊得睁大眼睛:“顾砚洲?!”   “嗯。”楚征的下巴搁在他的颈窝,“是不是很巧?我正好买到了他的画。”   那画里的人岂不是——   沈殊赫然转头,和画作中央被群花簇拥的白发少年对上视线。   这幅画叫做《阿尼姆斯》,寓意是陷入恋爱之女幻想中的完美情人模板。   ……虽然作者是男性,但他想表达的意思不言而喻。   鼻腔内忽然捕捉到淡淡的、勿忘我被碾碎的腥膻味。   楚征把玩着沈殊的手,慢条斯理地摘去他指缝间沾上的花瓣,一点点抹在油画外的玻璃层上,糊成一片。   “很漂亮对吧?”   “这幅画。” 第58章 多番采撷   日光从地平线上爬起,逐渐照亮昏黑的人间。   沈殊是被一夜骤雨再三狠狠采撷的青涩葡萄,剥去薄而水嫩的外皮,内里的果肉被三番五次揉捏捣碎,汁水四溢,滴滴答答。   他迷迷糊糊地深陷于柔软的被褥里,嗓子里像是艰难咽下一块滚烫的炭,疼得发慌。   当然,疼的地方不止这里。四肢百骸传来隐隐的疼痛,楚征先前掐着他的腰和脖子动作几乎快让他窒息,嘴角也因为反复的磋磨而破了皮。   楚征则是早早醒了。   倒不如说,昨夜酣战,他亢奋到四点都难以阖眼,紧紧抱着沈殊瘦削的腰,贪恋对方的体温。   朦朦胧胧地休息一个小时,想着天光已至,索性起身,去阳台抽了支烟。吹风好一会儿,确认烟味全部散去才返回房间,搂着沈殊接着睡。   他低头,看向不远处被掀了一半的红丝绒布。晨光熹微时,玻璃反射着淡淡的光彩,显得上面沾染的被揉烂的勿忘我花片和黏腻斑驳、已经干涸的水液分外显眼。   “嗡嗡——”   不知何时滚落在地上的手机响了。楚征拾起,是刘总监发来的短信。   他浏览着内容,忽然浅浅笑了一下,随即熄屏。   日上三竿,沈殊才醒。   身上干爽无比,显然在他昏过去的时间里,楚征抱着他去做了仔细的清理。   “醒啦?”坐在沙发上看书的楚征一顿,随意插好书签,合上书,“早餐……午餐想吃什么?”   沈殊听他改口时间,脸上刚退下去不久的红又烧了上来,“随便吧。”   “身体有没有不舒服?”楚征走近他,温热的大手托着手肘扶他坐起身,“抱歉,沈哥。我昨天做得太过火了……”   “没、没关系。”沈殊番茄似的脸埋得更低了,“我其实挺舒服的……就是你的尺寸太……嗯,所以有点,疼。”   楚征拆开新衣服的袋子,认认真真给沈殊换上,连袜子都是亲手操办,让向来习惯照顾人的沈殊有些不适应。   “我自己来吧。”   “沈哥好好休息是最重要的。”   楚征处在低位,抬起头时眼神温柔得能滴出水来。他将沈殊的裤脚整理平整,然后趴在对方的膝盖上,小声说:“我可得把沈哥照顾好,不然下次沈哥就不愿意再和我做了。”   的确,沈殊布料下的皮肤青紫一片,堪称凄惨。   “没有讨厌你。”沈殊揉了揉他的头发,“我能理解你的心情。只是很喜欢窝,对吗?”他斟酌许久,最终没有选定“爱”这个字眼。   它太沉重,也太束缚了。   这样的话只能自己说,不能假借他人之口说出。   楚征“嗯”了一声,和沈殊温存了好一会儿,才在下属催促的电话声里,不情不愿地起身。   沈殊想起来给他打领带,谁知脚尖一碰地,两腿就一软,直接摔倒在绒毯上。   ……好丢人哇!   楚征不觉得丢人,只觉得他可爱。看着沈殊挣扎着盘腿坐下,还因为牵扯到某处的肿胀而冷不丁倒吸一口凉气的模样,笑意更甚了。   他俯下身,和自家哥哥额头贴额头,好让他给自己系上松垮的领带。   “沈哥如果需要的话,可以叫客房服务。”楚征轻轻吮了一下沈殊的嘴唇,眉尾微微抬起,“不需要付费的东西,不拿白不拿。”   沈殊点点头,心里无奈地想:这儿的人都是勤勤恳恳的打工人,谁敢真的问来剪彩的老板要房费啊,总不能狐假虎威欺负折腾人家吧,太没品了。   之后的几天,白天楚征开会视察,沈殊在套房里看电视拨弄花草,顺带红着脸被羞耻心鞭笞着擦干净油画外玻璃上沾着的属于自己的东西;   傍晚则一起去体验酒店的特殊服务,采了菠萝石榴,乘了快艇,还去附近尚未开发完全的湖心岛上溜达了一圈;   晚上则是……厮混。   没完没了地厮混。   楚征甚至换了好几个主题的房间,拉着沈殊从阳台到浴室,从玄关到茶几,从月明星稀到日光初绽……   似乎是为了在尽量短的时间里补全两人分离多年的遗憾,楚征表现得异常迫切。沈殊攀上高峰时迷迷糊糊地怀疑他如此好战是不是嗑了那种壮药,但对上楚征狂恋又餍足的神情时,又忍不住一同沉沦。   中间一夜楚征没动他,他反倒有些难耐了。半故意地伸腿去碰楚征那里,被抓着脚腕拉过去又是一顿狠狠荤食。   折腾到一两点,沈殊累得眼皮子打架。   忽然意识到这几天楚征都没怎么休息好,便捧着恋人的脸亲了一下,讨好地紧急叫停:“小征,不来了吧,都三次了……”   泥泞地都被鞭笞得水漫金山了……   楚征看着他,热汗顺着脸颊滑落,滴在沈殊白皙的胸膛上。   “你好几天都没休息好了,早点睡吧。今天吃早饭的时候,你喝了两杯咖啡……是不是有点撑不住了?不要勉强啊。”   “谢谢沈哥关心,”楚征支起上半身,含住粉色的软肉,含含糊糊道:“我一天睡四个小时就可以,不会困的。至于咖啡,我一直都这样喝。”   不知是联想到了什么,他忽然笑了一下,欺身吻上沈殊的嘴唇。   “不会猝死的,我舍不得。”   “要死,也只会纵欲过度死在沈哥身上。”   沈殊赶紧捂住他的嘴:“呸呸呸,别说不吉利的话。”   “沈哥——”楚征有些不耐地拖长尾音,像是在撒娇,“专心点好不好,这种时候感受我比劝说我更重要啦。”   沈殊没法回答他。   因为楚征话音刚落,他就被狂风骤雨般的攻势捶打得只能喘息了。   *   回到南巷,沈殊回家躺了一整天,什么也没做。   他实在太累了,好像误入盘丝洞被妖精榨干的男书生,走路都打飘。   刘总监倒没有催他,得知他身体不适,只是说健康最重要,等恢复好了再去上班,反正书店那儿还没正式开张,不算繁忙急迫。   楚征也知道他累,每天下班回来做饭,味道竟然意外地美味。   在沈殊表达了自己的震惊后,他只是无奈地笑道:“沈哥,如果不自己做饭,去英国留学可是很辛苦的啊。”   “仰望星空派……之类的?”   脑袋里不由地浮现出许多稀奇古怪的黑暗料理。   “嗯哼,比那还要奇怪难吃的大有所在。”   楚征把盒装冰牛奶倒进杯子里,盯着沈殊咽下——他的沈哥实在太瘦了,必须养出些肉来才好。   “我当时和江予淮合租,但他简直是个做饭黑洞,只能我硬着头皮学了。”   沈殊新奇地眨了眨眼:“他明明和你一样看起来很聪明啊?”   “所以我才会觉得,他学不会做饭很匪夷所思。一开始还以为他是为了逃避责任,故意装的。”楚征想起糟糕的回忆,脸都黑了,“结果手把手教,他还是能做出一些完全出乎我预料的奇怪东西来。”   把炸薯条做成克苏鲁降临的,真是头一次见!   “那他长大的过程里,肯定一直有人给他做好吃的饭。”   “小时候是家里的保姆做,但他十四岁就去寄宿制的贵族学校了,大部分的时间其实都在吃食堂,所以才会连麦子和水稻都分不清。”   楚征不知是讥讽还是同情地笑起来。   “没吃过苦的大少爷是这样的,所以没办法对和自己不是一个世界的人产生同理心。”   他似乎意有所指。沈殊想起游乐场那次出行,江予淮中途离场,似乎是去找他那离家出走的恋人了,便随口问了楚征两人现在如何。   “彻底分手了。”   “……诶?”   “没有正常的人类想一辈子当另一个人类的宠物吧。就算为了钱暂时抛弃尊严,也总有一天会想捡起来的。”   金钱维系的关系就是如此固若金汤,又不堪一击。   楚征搅动汤勺,笑得漫不经心,“如果是我的话……”   只会斩断爱慕之人和社会的一切链接,离间他的亲朋,毁掉他的事业,叫他有且仅有依赖自己这一条路可选。   当然,他目前可舍不得这样对沈殊。   他只希望沈殊能够开心快乐……一直看着他、爱着他就好。   至于那些围绕在沈殊身边嗡嗡作响的虫子,他随便拍掉就是了,何必叨扰沈殊本人呢。   “是你的话?”   “不,没什么。”楚征盛了玉米排骨汤递到沈殊面前,笑意盈盈:“沈哥喝汤,我炖了好久呢,尝尝吧?”   *   休息好后,沈殊收拾文件档案去书店报到。   这里果不其然如刘总监所言,管理混乱,事件堆积,乱成一锅粥。   就这几个零星的员工,光是布置书的摆放位置就已经非常勉强了。沈殊尝试着指挥大家调整了一上午,结果差强人意。   得招人,临时工也行啊。   刘总监得知他的想法,爽快批了经费。   “你悠着点,第一季度的营业额kpi没有那么高的,允许亏损。”   沈殊可不乐意做咸鱼,他还欠着债呢。不能因为雇主变成了楚征,就感觉可以拖欠逃掉了。   合同里提到书店的营业额他可以有分成,也就是说,他尽心尽力把书店搞起来,也等于是在为自己的未来筹谋打算。   “沈殊?”熟悉的声音。沈殊一抬头,对上钟离尘那双圆润有神的眼睛,“你在这里工作吗?”   作者有话说:   第三卷写完了,下一卷搞事业(划掉)泼狗血了,阿门。   # onion boy 第59章 “这倒也是。”   “钟社长?”   沈殊愣怔一下,温和的笑容很快浮现出来,“真巧,居然能在这里碰到你。我的确是在这里工作,”他指了指自己的胸牌,“姑且算是暂时的店长?”   “我来吃饭。”钟离尘抬了抬手里的麦〇劳纸袋,“是书店吗?”   “嗯,还兼职卖咖啡之类的饮品。”沈殊点头,“现在实体图书行业不景气,单纯的书店模式很难维持经营,得组合其他商品一起售卖。”   他在来之前做了不少功课,还问楚征要了集团旗下别的书店的营业模式报表,结果得出结论:我们实体图书行业好像要完蛋了……   现在物价飞涨,印刷成本水涨船高,但图书定价上涨的速度追不上印刷、运输和储存成本上升的速度。   大众媒体和新兴互联网的崛起给图书贩售带来新转机的同时,光怪陆离的新兴大众娱乐也在挤压图书的生存空间。商品属性很强的网络文学在短视频的冲击下都举步维艰,更别提下游产业的出版。   沈殊听同部门负责联系职业作家产出的编辑同事抱怨,现在纯粹的实体书作家,首印销量能破万,就已经算是很好的了。   而签约的网文出版,实际贩售的内容是周边和作者亲签,书只是附带的赠品,或是被删减原版内容、只作为收藏品被买下。   “诶……”钟离尘眨了眨眼,“大家都彼此彼此嘛。”   沈殊知道他是在说纪录片——成本高、拍摄周期长,就算上线院线,票房也很难高,回本已是万幸,不敢奢求盈利和获奖。   “要进来坐坐吗?”沈殊忍不住问,“我觉得你肯定比我更了解空间设置之类的知识……我正为装修发愁呢,可以拜托你帮忙吗?”   “当然,我今天休假,也没什么别的事要做。”钟离尘笑了笑,“那就等我先吃完中饭?”   “好!十分感谢……”   “杰新和你是朋友,我也算是你的朋友了。所以,不用说谢谢。”   尽管导演和设计师专业并不对口,但毕竟都是从美学出发的职业。做这样工作的人,无论是顾砚洲,还是钟离尘,抑或是偶尔摄影的楚征,在感知美与和谐的能力上都超出沈殊一大截。   “这一块儿进门的位置,最好摆上商业性强一些的书。”钟离尘指着那块扇形的展示柜,“先吸引客流,周边的展示柜可以就放在附近,做个指引就好。”   “咖啡柜台如果要做,最好正对玻璃门,这样路过的人可以直接看见标牌,节省广告宣传的开支——你们这里做得挺亮堂的,不要浪费自己的优势。”   他显然很擅长排兵布阵。   想想也难怪,如果导演本人都不知所措,底下十几二十个人只会更加手忙脚乱,没法正常开展拍摄。   钟离尘列了修改意见,字迹工整。递给沈殊后,他说:“还有什么问题,可以随时联系我。”   沈殊感激地接过:“非常感谢……请务必让我请你吃顿晚饭!”   他话音刚落,钟离尘才后知后觉抬起头,看向灰蒙蒙的窗外。   天黑了。   “嗯,好。”   “你喜欢吃什么?”   “……都可以。”   “港式茶餐厅怎么样?”沈殊道,“我朋友说三楼那家味道不错。”   “可以啊,我喜欢吃虾饺。”   “我也喜欢!”   自此之后,钟离尘时常来沈殊店里帮忙。   沈殊想,他都快成编外人员了,干脆给他开工资吧。不然这样老是白拿别人的劳动成果,真的挺不好的。   钟离尘没有拒绝他,沈殊见他偶尔会去摄影类作品合集的书柜翻看,索性自己出钱买了几本送他。   “你真的很喜欢Homo bulla啊,这几天都在看他的作品集。”   钟离尘翻动书页,“可惜,他已经很久没发布新作品了。”   “我听店里的小姑娘说,他不是专业摄影师。可能现在正忙着过好现实生活吧?”沈殊笑了下,“嗯……有缘就会再相见的。”   他低头,视线落在钟离尘摊开的那一页上。   ……等等,怎么有点眼熟?   沈殊的手指抚向画面一角——即便多年未回,孤儿院的花房布局依旧深入他心。   他从钟离尘手中接过摄影集快速翻看起来,竟然从里面找到好几张眼熟的。   很多年前,楚征曾经扭扭捏捏地问他,跟着自己是不是想看拍了些什么。   “这一册怀旧合集《sankofa》,是Homo bulla未成年的时候的作品。”钟离尘解释道,“粉丝向,所以印刷册数也不多,小范围流通。你这儿有,我反倒觉得很稀奇呢,所以才一直在看。”   钟离尘以为是南巷经济发达,图书行业比别处更繁荣,才会有典藏版的书。   事实并非如此。   沈殊深吸一口气,打开自己设了密码的相册,翻出几张照片给钟离尘看:“钟社长,你比较懂行,能不能帮我看看……这些是不是Homo bulla的作品?”   钟离尘接过手机,一张一张翻看起来。   越看,眼睛越亮。   他都不用张口,沈殊便已经确定了答案。   “这些照片比起《sankofa》更加青涩,但是从拍摄的参数习惯和构图风格来看,的确是Homo bulla的手笔没错。”   钟离尘不自觉地抬高尾音,“沈殊,你是从哪里弄到这些照片的?”   沈殊喃喃:“Homo bulla好像就是我认识的人……”   “真是奇遇。”钟离尘感慨,“如果可以,能否为我引荐一下?”   沈殊心里五味杂陈,不知道怎么形容此刻的心情。只是点点头,“我得先和他确认一下,说不定只是风格相似而已,别贸然闹了乌龙。”   “这倒也是。”   “……这倒也是。”   与此同时,楚征正在郊野的别墅,和李非烟面对面喝茶。李非烟依旧穿着那身鬼魅似的白裙,瘦弱的身躯颤抖着,从口中挤出这句呓语。   她的儿子方才对她说,不用再担忧楚霆的胁迫,也不会再有人限制她的自由,想要什么时候出门都可以,只是别再偷偷跑出去了。   那样太危险。   “妈妈,以后想去哪里,先给小何打个电话,让他送你去好吗?”楚征的目光落在身姿笔挺、年轻寡言的秘书身上,“你刚刚恢复正常生活,我怕你没法适应出意外。”   “这次,我真的很担心你。”   “……对不起。”   李非烟偏过头,想看又不敢看楚征的脸。   他小时候其实更像自己,只有眉眼鼻梁略像楚霆。现在也依然如此,脸和自己如出一辙,气质却无限趋近于壮年的楚霆,带着一股难以言喻的狠辣劲儿。   她光是和他面对面坐着,就忍不住揪紧衣角,脊背颤抖。   这是多年的监禁生活给她灵魂打下的烙印,深入骨髓的恐惧和癫狂,叫她就算被放回自由平和的生活,还时常从噩梦中惊醒。   可面前坐着的人不是楚霆,是她的孩子。   是她从来都没有好好对待过,当作楚霆代偿泄愤的……孩子。   可他看起来似乎有好好长大,变得高大英俊、情绪稳定,能够熟练处理一切麻烦,完全没有任何疯癫的迹象。   时光如白驹过隙,匆匆不回头。   只一瞬,那个满脸血污哭着喊她妈妈的小孩,就倏忽抽条成了大人。   而过往那些除了糟糕和混乱别无其他的遥远回忆,也全数被洪流淹没,浸泡至烂碎。   “楚征……”她呼唤他,拘谨得像是在叫陌生人,“你还好吗?”   “我很好。”   楚征平淡地回答。   他审视着这个命运悲惨的女人,心中生不出一丝恨意来。即便李非烟曾经试图掐死他,即便她从来没做过一天合格的妈妈。   他这样冷血淡漠的人,都能共情她的苦难。   原因无他,他本就是不该出生的人,是肮脏的血脉,是暴行的证据,是一切污秽的集合体。他汲取母亲的养分为自己所用,不顾对方是否愿意。   但这些都不重要了。   他过去想过死,现在不这么想了。   因为——   “我已经……”他迟疑了一下,脸上忽然绽放出明艳的笑意来,“遇见非他不可的重要之人了。”   “我爱他,他也爱我。”   李非烟看着他真挚的笑意,汗毛直竖。   这个表情,她曾经见过……!   “只要他一直爱我,我们就会永远幸福的。”   楚征把削好的苹果切块递到李非烟面前,手里握着的银刀寒光闪闪。   “而我也会一直爱他,至死不渝。”   李非烟头发发麻,楚霆曾经在千万人中一眼看见她,然后打着爱的旗号将她折磨至今。那爱并非虚言,她最恨楚霆时,都能感觉到对方痛苦挣扎却又微不足道的真心。   但那不是她要的。   爱一个人就可以肆意伤害对方吗?   更何况,她只是能够体会,从未真正回应楚霆。   “……不要这样,”细若蚊蝇的声音从她唇缝里挤出来,“就算他爱你,也总有一天会崩溃的……”   楚征也没回应她,只是淡淡地问:“妈妈之前偷偷跑去A市,是去找谁呢?”   李非烟的脸一下子变得毫无血色。   “是去找沈知节,沈知节的妻儿,还是……”   “你心心念念的亲生女儿呢?” 第60章 亲子鉴定   “李非烟是个什么样的人?”   一丝不苟的灰白办公室里,江予淮优雅端坐在豪迈地叉开腿的赵杰新旁边,蹙着眉抿茶,听自己不靠谱的年轻侄子问话线人带来的证人。   他先前和悄悄逃去A市看望沈家的李非烟撞了个正着,对她的来历兴趣盎然。   现如今,正好吩咐管事的人找到了她以前关系不错的大学同学,他又跟着钟离尘拍纪录片恰巧回了楚家大本营所在的南巷,一切巧合得不像巧合。   这是命运么?   还是某种必然?   赵杰新盘着手里崭新的核桃,故作深沉地想。   “很漂亮,人也很温柔。”中年女人有些局促,粗糙的指尖搅在一起,微微沁出汗来,“嗯……还有点内向,不太爱说话。”   “我和她是室友,四人间,但其他两个室友因为一些原因搬走了,只有我们两个人住在一起。可即便如此,我们也没有成为很好的朋友。”   “因为……”   “她大部分时间都和温友恩、沈知节待在一起。”   赵杰新“诶”了一声,“都过去二十多年了,你居然还记得大学同学的名字啊。”疑心病是他家族遗传,几乎没人幸免。   “大部分都忘掉了,但我对温友恩和沈知节的印象很深。”   女人说,他们两个人都是学校慈善会的成员。   温友恩出身基督教家庭,是个温柔又和善的圆脸女孩,平时经常组织募捐活动,帮助家庭困难的同学继续学业。   那时候学校鼓励贫困生的条例不规范,很多孩子半工半读,结果涉世未深被骗去东南亚参与诈骗或是器官贩卖,学校出于安全考量禁止学生打工,杜绝后患。   可没了工作,学费依然要交。都到了大学这一步,直接辍学实在太可惜了。   温友恩为了防止贪污,所有的款项和信息都是公开透明的。除去社团运作花去的本金,剩下所有的钱都给到需要帮助的人手中。   沈知节是当时慈善会的财务顾问。   一场校园舞会,他和李非烟相识,并把温友恩介绍给她认识。   李非烟很快被他们的善良和热情打动,选择加入慈善会。   “沈知节——”赵杰新思考了一下,“是沈哥的爸爸吧?”   江予淮把其他相关的调查文件递给他,“温友恩是你朋友的母亲。”   “夫妇俩都去世了,是车祸。”   世家子弟对事故去世的死法总有一种微妙的直觉。   赵杰新的父亲早年和同胞兄弟争权,车子被动了手脚,刹车失灵,猛地翻下山崖,险些丧命。好在悬崖侧旁有一颗歪松,刺穿车玻璃堪堪阻止下坠。父亲手脚并用,才勉强从车里爬出来,用最后的体力拨打了求救电话。   这样的事屡见不鲜,就算不是车祸,也有药物滥用、飞机失事、无人区失踪……等等稀奇古怪的手段。   简言之,只要想一个人死,总能找到掩人耳目的隐秘手法。   江予淮对上他的视线,“你觉得不是意外?”   “是有这个可能啦,”赵杰新讪讪地,“因为,如果李非烟当时从楚霆手里逃走,选择投奔沈知节和温友恩的话,事情败露之后,按照楚霆的性格,肯定会报复这对夫妇吧?毕竟楚家人的心眼那么小……”   江予淮:……   江予淮:虽然这吐槽对楚征而言很不道德,但小杰说的挺有道理的。   “延迟了。”他清了清嗓子,掩盖自己一瞬的走神,“从李非烟被找回去开始,到沈家夫妇车祸身亡,中间隔了快十年。”   “这样的话,可能只是意外吧。”   赵杰新耸耸肩,目光转回中年女人身上,示意对方继续说下去。   “他们三个人经常结伴出行,温友恩也常来宿舍找李非烟玩。”女人回忆起零星的细节,“有的时候还会要求李非烟喂她吃东西,或是同寝而眠。”   赵杰新:“嗯?”   这剧情发展,怎么和他想象的有点不一样?   “不夸张地说,她们关系好到能穿同一条裙子。学校那时候不怎么查寝,温友恩在我们宿舍睡觉的频率很高。奇怪的是,明明空出来两张床铺,她们却非要挤在一起……如胶似漆。”   “啊?”赵杰新的表情风云变幻,“关系再好的闺蜜,到这个程度也……”   中年女人犹豫了一下,手指握紧裙边。   她深吸好几口气,才下定决心道:“虽然贸然揣测别人的情感生活很不好,但我真的觉得……温友恩和李非烟,曾经是同性恋人。”   其他同学看两个女孩子手牵着手同进同出,只会觉得是相见恨晚的好闺蜜。但她毕竟是其中一人的舍友,能够观察到不少微妙的细节。   “……”   “有一次,李非烟脸红得很不自然,站在卫生间的镜子前往脖子上的红印涂香粉。温友恩环抱着她的腰,没注意到我路过,还亲了她的后颈。”   当时女人还未结婚生子,连亲密关系都没有,所以并未理解李非烟那种餍足的神态所蕴含的深意。   直到几十年后,那个朦胧灰暗的下午的所见再次清晰地在眼前回放,她隐约闻到淡淡的消毒水味,才骤然发觉这掩埋已久的真相。   赵杰新震撼了。   现在是自由的时代,别说大学了,他所在一个小小的社团里,非异性恋的人也不在少数。没人觉得这有什么,选择恋人是个人自由,别人无可指摘。   可这件事放在保守封闭的几十年前,到底算是个大新闻了。   江予淮问:“温友恩不是基督徒吗?”   圣经禁止同性恋,这被视为一种不道德。   中年女人嗫嚅道:“我也不知道……或许她们只是关系亲密开放的好朋友吧,但我总觉得朋友不会那样做——温友恩那么善良,我非常确定她的秉性,绝不是虚伪之徒——可还是会在李非烟和我长时间说话的时候,表现出……”   “嫉妒一般阴暗的神情。”   赵杰新抓抓头发,“啊,如果你的猜测是真的,后来为什么是沈知节和温友恩结婚了?”   而且在沈殊的描述里,沈家夫妻分明很亲密恩爱啊。   观察一个家庭是否真正幸福的最快途径,是观察这个家庭培养出来的孩子的秉性。沈殊人格健全、性情温柔,发自本心地照顾关爱友人亲朋,怎么看也不像是扭曲破碎的家庭里诞生的不完全者。   他拥有庞大的爱,也拥有真切爱人的能力。   所以才能吸引那么多爱慕他的人。   江予淮道:“更重要的是,沈知节对此是否知情。既然是铁三角好友,没道理密友互为情人,另一人却丝毫不知。”   “的确,就算一开始不知道,后面一同生活那么多年,也不可能连蛛丝马迹都未察觉……”赵杰新想到了更可怕的可能性:“等等,沈知节会不会从一开始就知道这件事?”   “……怎么说?”   “我们为什么先假定会谈女朋友的女人是同性恋呢?双性恋也不是不可能啊。简要来说,就是沈知节是温友恩的男性取向,李非烟是温友恩的女性取向。之后,李非烟被楚霆圈禁,退出了这段关系,这就说得通了!”   这算什么,「你们都是我的翅膀」?   “而且,三人恋爱关系并不一定是同时进行的。温友恩可能是和其中之一保持关系后又分手,再和另一个人在一起的。”   江予淮道:“楚霆追求李非烟的过程中,肯定调查过她的生平。如果发现李非烟有同性恋人,肯定会选择拆散。”   “……”   赵杰新沉默了一瞬,“楚霆是含着金汤匙出生的暴政者,才貌双全,富可敌国。可对李非烟来说,他是男人这一点,就清除了所有外在优势。和这个强迫自己的男人相处,除了厌恶、记恨、恶心外,不会再有其他情愫了。”   上流社会可不上流,而比下流还下流,逼良为娼的事时有发生。   当人手中的权力膨胀到一定程度后,蔑视规则与律法,也就成为可以轻易跨入禁区的前奏。   “李非烟不可能爱他,各种意义上。”   无论是生理,还是心灵。   江予淮:“但这只是我们的臆测。在找到本人确认前,你无法将猜测证实。无论是楚征还是楚霆,都不会允许你接近李非烟的。”   他作为商人的本能敏锐地察觉到了这个秘密的危险性。   在深入了解事情原委触发雷区前,还是尽快收手比较好。   “来不及了。”   赵杰新挥挥手,让证人退出房间。   封口费大得惊人,女人将这件事说出去,也不会有什么好处,只会招惹杀身之祸。她很聪明,也需要这笔钱。很明白自己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   加急快递此时顺着电梯扶摇直上,来到江予淮的办公室门前。   “叮咚——”   门铃响了。   赵杰新拆开快递,里面是是一份亲子鉴定证明。   江予淮错愕地微微睁大眼:“……你鉴定的谁和谁,样本又是从哪里来的?”   “李非烟和沈芊芊的。”赵杰新紧张地翻阅文件,“她们头发都留得很长,拿到毛发样本轻而易举。”   他只是在看见李非烟那张熟悉的脸时,多了个心眼。   而此刻,他颤抖的手落在鉴定结果那页上,倒吸一口冷气——   作者有话说:   来晚了,我滑跪呃呃呃呃(撒眼泪)(失声大叫)(土下座)私密马赛—— 第61章 《真心半解》   临近关店的时间段,商场里的人也渐渐少了。   准确的说法是,商场里还愿意到书店逛逛的人少了。   沈殊把晚餐的外送盒饭分好,便坐在猫在影音区的钟离尘旁边,一起看新进货的电影录像带《真心半解》。   【古希腊人认为,从前人类有四条手臂,四条腿,一个头,两张脸。那时的人类很幸福,然而诸神觉得,人类幸福就不需要崇拜神了。于是把人砍成两半,从此人类就在人间游荡……   寻寻觅觅,就为了找到另一半。据说当残缺的一半找到另一半时,无需言语便能心意相通,融为一体。】   沈殊听着,忽然笑了:“这个说法有漏洞呀。”   钟离尘偏过头,“什么?”   “神怎么能做到精准把人一分为二呢?如果不小心砍偏了,或是在同一个人身上砍了两刀,那该怎么办?”   钟离尘听他这样说,也笑了:“如果你是神,可能不会犯这样的错误。”   “……我不会犯这样的错误,”楚征慢条斯理地替李非烟系好紧张之下拉散了的领结,“妈妈,如果你想要保护一个人,最好的办法就是假装不认识她。一旦别人发现你所在意的,伤害就是轻而易举的事情。”   “不要伤害她,好吗?”   李非烟恳求又颤抖地握住楚征的小指,“她也算是……算是你的妹妹,只是一个生重病的可怜孩子,很孤独也无所依靠。”   “我为什么要伤害她?”   楚征反问,他坐回自己的位置,平静无波,“妈妈预设我会因为什么伤害她呢?您的偏爱,还是她哥哥的偏爱?哦,差点忘了,我也是她的‘哥哥’。”   “偏爱,是存在的吧。如果真的是三人行的话。”   赵杰新看着亲子鉴定上显示为亲生母女的结论,声音有点抖。   “温友恩一定有更偏爱的人,这个人到底是沈知节,还是李非烟?”   江予淮叹了口气,“沈芊芊出生的原因暂不明朗……对上时间轴,李非烟就是在那唯一一次长期出逃里生下她的。孩子的父亲是谁?沈芊芊是在她被楚霆带走后,才被沈家收养的吗?还是,她就是沈知节和李非烟的孩子?”   “沈哥告诉我,沈芊芊是他的亲妹妹。如果他不这样想,不会倾尽家财去治她难缠的血液病……”   赵杰新哽了一下,“我的意思是,无论沈芊芊的血缘父母是谁,至少沈知节和温友恩没有告知沈哥她具体的来历。”   “还得再做一次血缘鉴定。”赵杰新蹙眉,“沈知节已死,但只要能采集到沈哥的毛发,一样可以做鉴定。他和沈芊芊如果有血缘关系,那沈芊芊的血缘父亲就是沈知节。”   江予淮起身,回到办公桌,“那还真是可怕。三人各自的爱都劈成两份,再互相交换。”   “三角形是最稳定的形状?”   “……现在不是抖机灵的时候,小杰。”   “不,我只是觉得——这太荒谬了。”   【加缪说:人生是荒谬的,且毫无意义。】   “……我也是她的‘哥哥’,但这其实毫无意义。她不知道,也没必要知道。温友恩是把她当作亲生女儿养大的,不是吗?尽管她的生母是您。”   楚征停顿了一下,感慨道:“真是令人动容的爱。”   “……”   【爱情让人魂不守舍,你没体会过吗?】   李非烟昂起头,已经泪流满面:“她是我生命的延续。”   她身在牢笼,但她的女儿可以自由自在地生活,拥有爱她的家人,幸福的家庭,一切原属于她却无法实现的。   楚征愣怔一瞬,忽然嘲讽地笑起来。他什么话都没说,却又像在瞬息间说出了千言万语。   最终,他还是心有不甘地问:“沈芊芊算是你生命的延续,那我呢?”   【渴望着,渴望,在我心里涌起爱的浪潮。】   “……对不起。”   良久,李非烟哽咽着道歉。   她的意思不言而喻:只有在父母双方爱里出生的孩子,才是所谓“爱情的结晶”。除此以外,不过是性/欲的延伸,罪恶的证明,凋零的血肉罢了。   显然,她的两个孩子于她而言并不相同。   “小征,我不爱你,但这不是你的错……”   同情,只有同情。夹杂着难以言喻的厌恶憎恨还有心虚,如此赤裸地袒露在她的半个孩子的面前。   “都是楚霆的错,我们的不幸是他造成的。”   时过境迁,爱人死去那么长时间,李非烟依旧记得自己和温友恩、沈知节初次见面的那天。   她从小城市考来大都市,除了漂亮的脸勉强能撑起门面,内里只是个胆怯的土包子。但温友恩和沈知节从未嘲笑过她的出身,而是以爱包容她。   温友恩是基督徒,而圣经认为同性恋是一种不道德。   可当她和温友恩谈论起自己并无信仰时,对方竟然表达了宽容的赞同。   【-我不相信上帝。-那肯定很不错。】   被庞大且圣洁的道德束缚,去做神认为正确的事,居然会不快乐。   这实在太荒谬了……   “我同意,所以他快死了。”   楚征点头,他从不称呼楚霆为父亲,恶心这个男人的人并非只有李非烟一人。   “但是妈妈,你其实可以选择的。”他说,“在我还小的时候,选择爱我属于你的那部分。但你似乎有严重的洁癖,只因为我是被苍蝇趴过的蛋糕,就整个丢掉了。”   “……”   李非烟忍不住告白的那个烟花绽放的夜晚,风声簌簌,温友恩在天台上亲吻她,靠在她的耳边呢喃:   「……就算我是基督徒,也可以爱你的一部分。博爱和无私之爱,不会被归类于庸俗的男女之爱……就像神爱世人那样。我有点醉了。我是说,你真的很好,没必要自卑。而我爱你,不仅爱你的美丽和善良,也爱你的矛盾和不足,爱你的一切。」   李非烟抬头,看向目光平静、只是审视的楚征,忍不住号啕大哭起来。   歉疚心翻涌而上,她看见自己的孩子身上蛰伏的淡淡伤口。   那些被时间打破平整的血淋淋的痕迹,是她无能和迁怒的证明,是她无法爱楚征的任何一部分的证明。   脑袋里接连闪过一堆嘈杂的回忆:月光下带着她翩翩起舞的沈知节,为生病的她祷告的温友恩,为繁忙工作的二人学着做饭、炖汤滋补的自己,还有亲手打磨的三枚一模一样的银戒指……   “不必哭泣,妈妈。”楚征笑起来,“我不是为了苛责你而来的。”   “小征……”   “沈芊芊的血液病越来越严重,已经快到要骨髓移植的程度了。医院已经着手配型,我想,不会有太大的问题。”   楚征把写着医院地址的便签递到李非烟面前。   “您可以去看她,陪伴她,弥补一切过去未能完成的事。”   他说着,语气忽然沉了下去,“只是沈知节和温友恩已经在多年前死于车祸,我做不到让死者复生,只能请您节哀顺变了。”   “谢谢……”   “不客气。”楚征把手背在身后,流露出些许属于顽童的神色来,“对了——妈妈还没见过我的恋人吧?我挑个时间点,我们见一面好不好?”   “说实话,我已经在准备和他出国结婚的事宜了。戒指和婚纱的款式我不太懂,或许您能给我些有用的建议。可以拜托您吗?”   “当然。”   出国结婚……是同性恋人吗?   “那可真是太好了。”   楚征笑弯了眼睛,月牙似的。   这张肖似李非烟的脸,在此刻居然呈现出她十八岁无忧无虑少女时代的风采来,血缘的力量是如此隐秘且可怕。   “我一定会得到妈妈的祝福的,对吗?”   “因为我已经明白爱是什么了。即便缺乏您的关爱和教诲,也依然幸运地找到了独属于我的爱。”   【-爱是恒久忍耐,又有恩慈,爱是不嫉妒、不自夸、不张狂。   -不!爱不是……   -我一直以为爱只有一种方式,一种正确的方式,但其实还有很多。   -爱不是伪装……爱不是仁慈和忍耐,爱是措手不及,不近人情,自私且大胆。爱不是关于找到完美的另一半,而是努力的过程,尝试与失败。爱是为了得到杰作,敢于冒毁掉原作的风险。】   “挺有意思的电影,”沈殊咽下最后一颗虾饺,如是评价道:“很温和。”   钟离尘露出微妙的表情来:“是啊。”   “怎么了吗?”   “说实话,我不太理解爱的构成。我从来没对谁产生过悸动,对这种感情的理解只局限于他者投射在我身上的目光。”   钟离尘认真道:“很炽热,但幻想的成分太多了,和实际偏差很大。”   “人本来爱的就是幻想,共鸣也是自恋的一部分呀。”沈殊笑,“与其说是找到被撕开的另一半,不如说是找到原本属于自己的一部分……”   钟离尘看着他,眼神闪烁了一下。   沈殊一锤定音:“爱人,就是爱自己。反过来也成立,爱自己即为爱他人。”   “你不太理解爱也没关系,至少我觉得……你是很爱自己的。”   他拍拍钟离尘的肩膀,“那样很好啊,你生来就无需波折,拥有完整的、没有被切开的精神,这是多么幸运的事情呀。”   “沈哥!”   楚征敲了敲玻璃,在沈殊回过头的瞬间,露出和善温柔的笑容来。   “我来接你下班了。”目光落在距离沈殊仅有一臂之隔的钟离尘身上,脸上的笑意顿时收敛冷淡许多,“这位是?”   作者有话说:   【】均引用自电影原台词。   ————   大薯又醋了,他一醋,沈哥的pp就倒霉了,又要被狠狠鞭笞(浅浅默哀一下 第62章 “向我证明。”   沈殊一直都知道,楚征的占有欲很强。   他总说:“看着我。”后面半句被刻意压抑没说出的,是“不要在意别人”。   “我是沈先生的朋友。”   钟离尘表情如常。他疑惑的点在于楚征的态度为何如此不善——只是看电影而已,朋友间常有的事,有什么逾越的地方吗?   “我是沈哥的男朋友。”   果然,对方略带硝烟味的回答印证了他的猜测。   “很高兴认识你。”钟离尘伸出手,楚征回握,但都草草收回,没有深交的意愿。最明显之处,在于他们根本没兴趣告诉对方自己的姓名。   钟离尘朝沈殊挥手:“天色很晚了,我先回去了。回头见。”   下到地下车库,楚征从后面环抱着沈殊的腰,把脸埋在他的颈窝里,撒娇似的喃喃道:“沈哥……”   “嗯?”   “不要和奇怪的男人走那么近。”   “钟社长不是奇怪的人,”沈殊难得反驳他,“刚开业那会儿我没经验,手忙脚乱地,他帮了我很多忙呢,是个好人。”   “……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沈哥怎么不明白?”   “我身上也没什么值得他贪图的吧?”沈殊转过身,捧着楚征的脸亲了一下,“不用想那么多,他只是来这里拍纪录片的大学生而已。”   楚征微微睁大眼睛:“年纪好小。”   “对吧?”沈殊知道对方又在吃飞醋,于是踮起脚含上他的嘴唇,小猫似的舔舐着,“比我小那么多,我不会有什么想法的……再说了,喜欢钟社长的人可多了,排队也轮不上我,是不是?”   “才不是。”楚征闷闷地吻着,手隔着布料摩挲沈殊的腰,“沈哥根本不明白自己有多讨人喜欢。”   “而且,虽然一直没提,但沈哥你其实就喜欢比自己小的吧。”   “……”   “王茜也是,我也是。”楚征补刀,“更年轻的人出现,我会焦虑的。”   沈殊眨了眨眼,他先前其实根本没想过这方面的问题。仔细想来,好像学生年代向他表白的人,年纪的确都比他要小——这算什么,恋兄情结吗?   他抬起手,搂着楚征的脖颈,一下一下顺着他的毛:“我只喜欢你。”   两人拉拉扯扯地进了车里,楚征把沈殊压倒在宽敞的后座,手伸进掀起的衣物里摩挲揉捏,拇指抵着单薄的胸廓,食指和中指夹着那两撇粉,轻轻拉扯着。   黑暗里,他的眼睛亮晶晶的,宝石一样。   “向我证明。”   沈殊忍不住把腿环在楚征腰上,两人热吻,呼吸炽热。   过了好一会儿,唇角都吮麻了,才惊觉这里是地下车库,赶忙抬腿用膝盖抵着楚征压来的胸膛,慌张道:“回家再……”   “沈哥想不想看星星?”   热汗顺着楚征的额角滑下,滴落在沈殊凌乱的胸前,“我知道一个好去处。”   好去处是附近的一座景观山,不怎么高,只有三四百米。严格意义上,只能算作丘陵。   深更半夜,也没什么人到这儿来。楚征一路开车上了山顶,把车停在没有树木遮蔽的大理石平台上。   “这里,我刚回国那会儿常来。”楚征打开后备厢,里面有软垫和放置在小冰箱里的冷饮食物,铺好后抱着沈殊靠坐下,长腿交缠在一起。   “很清静,没什么人打扰,适合发呆看星星。”   “真的……”沈殊昂起头,“在这里看比在城市里看清楚多了。”   “没什么光污染。”黑色SUV开着近光灯,除此以外并没有其他光源,“空气也很清新,感觉脑袋一下子被净化了。”   沈殊被他的措辞逗笑了,“小征,吃晚饭了吗?”   “没有哦。”楚征撕开一袋面包,递到沈殊手里,“我今天去见妈妈了。一结束就立刻来找你,所以什么都没吃呢。”   “不行!”沈殊有点紧张了,“你胃不好,怎么能不好好吃饭呢?”   “因为想立刻见到你。”   “……”   “所以看见沈哥和别的男人一起吃饭看电影,我真的很不开心。”楚征搂紧了些,不自觉地顶撞到了沈殊的耻骨,“……虽然提前打过招呼,说今天来不及一起吃饭了,但也不想看见别的人代替我。这样的心情,沈哥能理解吗?”   沈殊撕下一片面包,递到楚征嘴边,轻声道:“对不起,小征。先吃点面包垫垫,好不好?”   楚征低头,叼走了沈殊手里的面包片。   这样安静的投喂持续了五分钟,包装袋里的面包见底了。   沈殊从袋子里翻出一包pocky,刚想递给楚征,却被对方按着手塞进了自己的嘴里。   “唔……”   他还没来得及反应,楚征就含上了饼干棒的另一端,小口小口地吞食起来。两人的距离不断贴近,楚征很快触碰到了沈殊的嘴唇。含笑的眼睛凝视着,眉毛微挑,就将恋人的唇当作美味含下了。   浅尝辄止。   沈殊红着脸,小口小口喘息着,“戏弄我,坏孩子。”   “这是常见的恋人小游戏哦。”楚征和沈殊讲自己留学时围观他人的暧昧把戏,“沈哥,饼干是什么味道的?”   沈殊被问住了。   从刚刚开始,他的注意力就一直在楚征的吻上,期待又紧张,根本没注意饼干的味道。   说到底,他含着的不过是一小截裹上糖浆的部分。而伴随着时间的流逝,饼干早已软化在他的唇间,稀里糊涂地被悉数咽下了。   楚征捏着他的下颏,眼神闪烁:“再来一次吧?”   “……嗯。”   一包百奇,一共十四根。   辗转的啃食和轻吻间,它很快像燃烧的火柴似的消耗殆尽了。   唯独留下蓬勃的火,在两人身躯内燃烧。   楚征调整了一下姿势,后背依靠着软垫,腹部紧贴沈殊的脊柱沟,两手托着他的大腿根,漂亮的、修剪得当的指尖陷入软肉中,留下一片暧昧的红痕。   “沈哥好小只。”他声音喑哑,一下一下舔吻着沈殊的侧颈,“感觉一用力,就会被我折断了……”   “人类的身体没有那么脆弱啦。”沈殊微微蹙着眉,一面承受楚征黏黏糊糊的吻,一面对自己极度不平衡的、摇摇欲坠的危险坐姿感到心惊胆战。   大理石平台虽然总体而言很平整,但多少有碎石堆叠。如果不小心跌落下去,膝盖和小腿一定会鲜血淋漓。   “小征,”想到这里,他的声音有些抖,“抱紧我。”   楚征因为他的话小腹紧绷。衣领敞开的情况下,沈殊能够清晰地感受到那里骤然凸起的青筋。血液突突穿过,连带着体温都水涨船高,烙铁似的。   昭然若揭的蓬勃。   过了好一会,楚征松开沈殊痕迹斑驳的白皙大腿。转而用滚烫的掌心覆盖他不断收缩的小腹,一下一下抚弄。沈殊被他吻得只能无助地喘息,身体软绵绵的,使不上力气。   “小、小征……”   他抬手,努力勾住恋人的肩颈,防止自己向下滑落。   榫卯结构在木材上是极为牢靠的,可放在人身上未必如此。   “我在这里。”楚征的手指摩挲着沈殊汗津津的腹部,笑得野性十足,“沈哥感觉到了吗?”   沈殊的大脑一片空白,楚征的吻实在太舒服,他的思维都飘到天上去快收不回来了。反应了好一会儿,才想明白恋人话语内揶揄的含义,只能红着脸推搡了楚征一下,恼道:“没脸没皮的。”   “嗯,但是沈哥就喜欢这样不是吗?”   楚征静静搂着他,昂头看向星星遍布的天幕。   “要一直喜欢我啊,沈哥。”   沈殊都快被折腾得虚脱,只希望小祖宗赶紧收拾收拾下山回家睡觉。   他真的好累,也好困!   “会的,”他说,“会一直喜欢你。我们不是约定过了吗?要一直在一起。违反约定的人,要吞一千根针。”   楚征愣怔地看向沈殊被惹得湿润的眼睛。良久,才不知是忧虑还是满足地喟叹一声,缓缓道:“好。”   回到家,楚征给沈殊洗澡做夜宵。围着粉色的小围裙,突兀怪异得别有一番风味。   沈殊并拢异物感强烈的腿,用手里的叉子戳了戳水果捞里的草莓,调笑道:“这个时候,你不该问我是先吃饭,先洗澡,还是先吃你吗?”   楚征切菜的手一顿,有些迟疑地转过身:“沈哥还想再来一轮吗?”   眼里闪烁着微妙的兴奋。   “不了!”沈殊立刻打断施法,“明天还得上班呢。我一把年纪都奔三了,比不得年轻人体力充沛……还是得惜命呀。”   他看向楚征的背影,心有余悸地喃喃自语:“你这狂热劲儿,哪天把我■死都有可能……”反正已经被■晕好几次了。   这样想着,他打开桌子上的保健药片,默默吞了两粒。   收拾完一切,已经过了十二点。   沈殊原本困得直打哈欠,过了那个劲儿,便一点都不困,甚至精神抖擞。   楚征抱着本破破烂烂的绘本到床前,有些扭捏。   沈殊定睛一看,就是孤儿院时他常给楚征读的那本,虽然年久失修,已经磨损许多,但每一页都用塑封包起来尽力挽救了。   “沈哥……”楚征期冀地看着他,“像小时候那样,给我读睡前故事吧?”   作者有话说:   大薯和妈妈交谈be like:   妈妈:我只爱妹妹,不爱你。   大薯(戴着墨镜):无所谓,我已经有深爱的人了。   -回家后-   沈哥:摘掉墨镜   大薯:(眼泪汪汪)(我好脆弱)(需要安慰)   沈哥:(摸头)抱抱 第63章 接踵而至   翻开泛黄崩落的书签所在的页面,沈殊就着模糊的文字,缓缓读了起来。   《睡美人》,又名《玫瑰公主》,讲述了一个关于祝福与诅咒的故事。   因为国王和王后的疏忽,激怒了女巫卡拉波斯。她带给刚出生的小公主的礼物,是“会以被纺织机的纺锤刺破手指而丧命”的诅咒。   即便父母百般保护,诅咒还是在公主十五六岁时应验了。荆棘藤蔓拔地而起,在托住昏睡跌倒的公主的同时,将整座城堡都包围了起来,而所有人都陷入了无休止的睡眠。   “没什么不好吧,”楚征趴在沈殊的手边,有一下没一下地用指尖描摹着沈殊手臂肌肉的走向,“我是说……荆棘城堡。”   沈殊停下,“嗯?”   “公主被层层叠叠的荆棘包围,虽然失去自由,永远陷入沉睡,但也不会遭遇危险。”楚征说,“很多王子前来挑战,不都失败了吗?被荆棘构筑的王国排除在外。所以,公主不被王子的吻唤醒也没关系。”   他挤开沈殊的指缝,与他十指相扣。   “她沉睡着,但永远不老不死,生命美丽而恒久。”   “说实话,看见美人沉睡在危险的古堡里,闯进去做的第一件事居然是亲吻人家的嘴唇,王子也不是什么好人吧。”   沈殊:……   沈殊:好犀利的吐槽!   他轻咳一声,问道:“如果小征是公主的话,是不希望王子来的那种类型吧?”   “嗯。因为和王子在一起的生活,未必会比沉睡好上多少吧。”楚征靠近了些,“童话故事总是在公主王子结婚的时刻戛然而止,说明就连创作者本人都觉得婚后的琐碎日常会把恩爱的夫妻逼疯啊。给了希望又打碎,实在太残忍了。”   沈殊无奈地笑了,指节蹭了蹭楚征的脸颊:“那你还吵着闹着要和我结婚。”   明明都已经知道那是多麻烦多可怕的东西了……   “那不一样。我和沈哥结婚,是把自己当成荆棘。不苏醒也可以,就这样幸福地生活下去……也挺好的,不是吗。”   沈殊“诶”了一声,合上书,关灯躺下。   楚征的手臂立刻缠了上来,环着他的腰,温热的胸膛贴着他的背脊。   过了好一会儿,沈殊才轻声说:“我以为,我对你来说,就是王子那样的角色呢。”   《白雪公主》里的王子也好,《玫瑰公主》里的王子也好。   他们被创造出来的唯一目的,就是拯救处在水深火热中的可怜公主。   沈殊并非自恋地觉得自己能够改变谁的人生,抑或是凭借微不足道的付出就足以得到对方的信赖。   他只是觉得一个人依赖对自己好的人是本能,而楚征的出身太过特殊,他不过是出现在了对方最需要爱和信赖的时刻,才得以缩近彼此间的距离。   无论过去还是现在,他和楚征之间的鸿沟始终横跨在那里,并不因为刻意的忽视而消失。   而楚征对他的过度信赖,有多少是根植于孤儿院的回忆而产生的?   因为被拯救,所以迫切地想要抓住唯一一束光。   ……到了现在这一步,仍会幻想和楚征结婚场景而亢奋激动的自己,才是最大的傻瓜。   楚征是天梯尽头的黄金冠,是即便吞下也无法消化的宝石。   沈殊隐隐产生一种预感:总有一天,他们的感情会被外力胁迫着折断。   就像那天他询问楚征未来是否也会像其他豪门子弟一样联姻,对方虽然给出了令人安心的答案,却并没有直接回答“会”或“不会”。   “是,又不是。”楚征紧紧抱着沈殊,像是要将他嵌入自己的血肉似的,“沈哥……无论你是不是王子,我都不会再像爱你一样爱任何一个人了。”   “我叔父前几天去世了,死前的遗言是和早逝的妻子合葬。但南巷只有火化,所以谨遵遗嘱将他们的骨灰匀在了一起。”   楚征贴着沈殊的耳朵,低声说。   “悼念的时候,我就在想……”   “我死了的话,也想和你合葬。这辈子不够,下辈子还想再见你。”   “还想再和你相爱。”   沈殊愣怔一瞬,他一抬手,摸到湿漉漉的眼泪顺着自己面颊无声滑落。   心里悸动得发酸。   ……他真傻。   现在想那些有的没的做什么呢?无论最后还是否在一起,至少别辜负现在的时光,珍惜楚征的爱就够了。   *   沈殊踏入书店时,已经有员工早到,正坐在休息区玩手机。看见他来了,小姑娘昂起头,热情地打了招呼。   欲言又止几秒,还是期冀地看着他,讷讷问道:“沈哥……是真的吗?”   沈殊放下包,有点呆地歪头,“什么?”   “就是——”小姑娘把手机递到他面前。   其一,窦至源恢复原定上任但搁置的CFO席位,并于今天去楚氏集团总部报到。   照片上的他意气风发,清俊帅气,笑着朝偷拍他的镜头挥手,根本看不出来一丝一毫先前绑架他时癫狂又可怕的模样。   其二,禾楯传媒财务暴雷,疑似偷税漏税2.78亿,现相关部门已经介入调查。   禾楯传媒……不就是顾砚洲经纪人挂名的公司吗?!   沈殊心中一沉,先向小姑娘道歉,说现在没时间和她解释,自己忽然有急事。再冲向同一楼层的僻静地点,颤抖着手拨通顾砚洲的电话。   “对不起,您拨打的用户暂时无法接通,请稍后再拨。Sorry……”   沈殊深吸一口气,掌心沁出冷汗,又打了几次,全都接通失败。   到底是怎么回事……?   他愣在原地,听着耳畔不断掠过的脚步声,只觉得眩晕。   良久,他才又拨通刘总监的电话。   “喂,您好。我是沈殊,想请半天的假……”   同一时间,楚氏集团总部。   楚征冷眼看着漫步跨进自己办公室的窦至源,眉头紧蹙。   “哥哥,我又回来啦。”窦至源背着手,笑得像是单纯无害的高中生。   “有没有想我呢?听说你把那个中年男人带去酒店剪彩,可把妈妈气坏了,说要立刻找个门当户对的姑娘和你结婚,好让你冷静一下呢。”   “……滚。”   “哎哟,这么恨我啊,觉得这样的结果是我煽风点火?”   窦至源两手撑在楚征桌前,微微俯下身,语气轻佻。   “那可大错特错了,这世界上最不想看见你结婚的人就是我。妈妈也真是的,都和她说了性向是难以改变的,非不信。这下不仅祸害你,还要祸害一个无辜的姑娘——”他拖长尾音,“不过归根结底,全都是哥哥你的错。”   楚征今天早上就收到窦女士让他周末去相亲的消息。   【你私底下要玩男人我不管,但面子一定要做好。别像你爸一样,为了个玩物昏头跌跤,闹得人尽皆知,成了笑话。】   “反抗不了的感觉是不是很难受呀?”窦至源越说越亢奋,“我被绑在精神病院里也是这样的感觉……哥哥可要好·好和我感同身受啊。”   “托我那勤奋的同胞兄弟的福,窦家这两年发展得很好,隐隐有要超过楚家的势头了。你手里的筹码不够,连上正儿八经的谈判桌都做不到。要是做出不合心意的事被妈妈排除,被我取而代之,你就完了,楚征。”   窦至源笑得瘆人,语气却温柔至极。   “楚霆可救不了你,他在ICU自身难保。更何况,他根本不疼爱你,只把你当成他和李非烟之间的累赘。说起来,前几天我去看过他咯,昏迷着还不停地叫‘非烟’‘非烟’……真是愚蠢的痴情种。”   “和你一样。”   距离如此之近,楚征才看见窦至源无名指上闪闪发亮的戒指,表情怔忪了一瞬:他订婚了?   窦至源察觉到他的视线,低头嫌恶地瞥了一眼戒指,像是想起了什么,又抬起戴着戒指的手轻轻抚弄楚征的面颊:“这是我重获自由的代价。”   “妈妈说对我很失望,再敢做出有辱门楣的事情,就把我扭送回窦家关禁闭,一辈子别出来了。”   窦至源眨了眨眼,“我那同胞兄弟可不会惦念手足之情,只会觉得我在楚家的继承人战落败,又肖想属于他的东西,贪得无厌……”   一定会想尽办法打压他的。   “所以哥哥,别怪我和你抢东西。这可是我最后一次机会了,是生死战。”   楚征压抑心中的不耐,缓声道:“那你还和我说?真蠢。”   “提醒你是因为爱你,我又不是傻瓜。”窦至源暧昧地点了点楚征的领带,“但该抢我也不会手软。”表情冷下去,“毕竟大权在握,让你做独属于我的情人也不错啊。”   楚征无声地笑了,嘴角全是讥诮的意味。   “是吗?那我就拭目以待了。在那之前,好好工作吧,弟弟。”   窦至源踏出楚征的办公室,靠在冷冰冰的电梯里抹了一把脸。   ……火大。   楚征看起来对他的发疯完全脱敏了,丝毫不在意。   是因为那个人吧?那个不知道有什么好的中年男人。   对了!沈殊。他好像有个久病的妹妹,很依赖很黏他。要不要去告诉这个单纯的小病人,她的哥哥是个恶心的同性恋呢? 第64章 同病相怜   “你是谁?”   沈芊芊靠坐在病床上,警惕地看向被ID卡打开的房门。身材高大的男人缓步踏入房间,金棕发丝反射着淡淡的光辉。   “我是来探病的。”窦至源垂眸,“毕竟你是我哥哥恋人的妹妹嘛。听说你身体不好,我就来……”   “恋人?”沈芊芊打断他的话,表情愈发沉了下去:“我哥哥没有恋人,你找错病房了。”   话虽如此,这人能从护士那里拿到ID卡进门,就一定是自己的相关者——即便她的确不认得这张脸,也搞不明白对方的来意。   “嗯?”窦至源有些意外,他把慰问品放在床头柜上,随意扯了张椅子坐下,两手交叉,定定地看向沈芊芊:“沈殊没有告诉你吗?他和我哥哥交往的事。”   “……”   沈芊芊的脸愈发没有血色。   直觉告诉她,眼前这个贵气的男人绝不是什么好人。但对方所说大概率为真,不然没必要大费周折来看一个跟自己毫无关系的病人。   哥哥……恋爱了?和谁?为什么?   最近又不怎么来看她了,也是因为这个吗?   “我哥没和我说过恋爱的事,”她咬咬牙,“但这和你也没什么关系吧。你来找我,肯定不只是想说这个。毕竟,你看起来……”停顿一下,“就像是个会挑唆别人的坏人。”   窦至源看着她,忽然捂着脸笑出声。   “你真的一点儿也不像沈殊啊,明明是亲兄妹。”   性格也好,长相也好。   “反倒和我哥——”声音戛然而止。   他抬起头,方才的笑意消散殆尽。鹰隼似的眸光细细打量沈芊芊病弱又美丽的脸,意味深长:“反倒和我哥哥楚征,非常像呢。”   简直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李非烟难道还和别的男人生过孩子吗?   虽然毫无血缘的人拥有相同的长相,在概率学上存在一定可能性。但更大的可能还是,二者本身就具有某种血缘关系。   最重要的是,他心跳加速了。   在见到沈芊芊之前,他只对楚征产生过那种类似心悸的、难以言喻的愉快感——这也是他对楚征如此疯魔执着的原因之一。   简直像是命中注定的缘分,他生下来就是为了爱上楚征。   这种天赐感让窦至源着迷,许多年前雾气朦胧的清晨,他看清站在桥边朝水里扔石子打水漂的楚征之面容的瞬间,就被对方俘获了心脏。   他非爱楚征不可,即使对方鞭笞他、漠视他、厌恶他,他都甘之如饴。   一向冷冰冰的指尖,因为血液快速流通而变得温热。   窦至源颤抖着手,轻轻触碰沈芊芊的面颊。   对方被他突如其来的痴迷态度吓到了,眼睛睁得溜圆,里面满是惊恐。   “太像了……”窦至源的指尖轻轻拂过沈芊芊的鼻梁,“怎么会这么像……”   沈芊芊反应过来,应激似的一把拍开奇怪男人的手:“你干嘛,我叫护士了!”   “对不起。”窦至源果断道歉,以投降的姿势举起双手,“恕我冒昧,你真的是你哥哥的亲妹妹吗?”   沈芊芊怔忪一瞬,面颊上细小的经络抽着,“这和你没关系吧。从刚刚开始,你就一直在自说自话,你爸爸妈妈没教过你要尊重别人吗?”   “真的很抱歉。”   窦至源的态度一改几分钟前的傲慢,他平缓语气,温和地说下去:“我其实是因为哥哥忽然和不认识的人恋爱,所以有点患得患失,才想着跑来侦察情况……沈殊的关系网很简单,除了你就没别人。刚刚的行为冒犯到你,我很抱歉。”   沈芊芊凝视着眼前低头致歉的男人,抓紧被子边缘,缓声道:“……恋爱,是怎么回事?”   “我哥哥叫楚征,小时候因为一些原因,被妈妈塞去过孤儿院一段时间。你哥哥曾经常去那儿做志愿者,所以才相识。”   窦至源仔细观察沈芊芊的表情,除了楚征的名字,其他部分她应该都知情。   “但相恋是再重逢之后的事了,沈殊在我们集团A市的分公司工作,我哥下放视察,他们就……”他有些咬牙切齿地斟酌用词,“好上了。”   “所以,就是从那个时候开始,哥哥来看我的频率降低了……”   沈芊芊喃喃自语。   她抓住窦至源的手腕,有些激动地问道:“然后呢,我会被转院到这里来,是不是也是你哥哥安排的?”   为了治病,沈殊带着她离开了生活多年的D市,辗转多处,好不容易定居A市。她本来就是很没安全感的类型,巢穴总是倾覆更改,只会让她原本就岌岌可危的精神状态雪上加霜。   窦至源的嘴角勾起淡淡的笑意,他在沈芊芊过激的反应里察觉了某种隐秘的、和他类似的情愫。   她自己知道吗?   还是仅凭直觉行事?   “是哦。这家医院就是楚氏集团名下的,所以我才能随意出入。虽然姓氏不一样,但我和楚征在法律上的确是同一户口本的兄弟。”窦至源拿出一瓶电解质水,拧开盖子递给沈芊芊,“先喝点水缓一缓,你脸色很不好。”   “你想知道的事情,我都可以告诉你。”   沈芊芊看不见的角落,窦至源的脊背颤抖如山倒。他努力抑制自己亢奋的心情,维持表面的温和,循循善诱。   “毕竟我们都是被沉迷恋爱的哥哥抛弃的可怜小孩,不是吗?”   “‘他们如果能分手、永远再不相见就好了’……你也会这么想吧?”   “而且,虽然现在时代自由,没那么多人歧视同性恋了,但在我们国家,同性婚姻是不可取的。这一点,你也知道吧?”   窦至源话语间的诱导都要溢出了:“嫂子是男人,很奇怪吧。”   沈芊芊讷讷地开口:“是男人是女人都没什么分别吧。”   反正都是来争夺哥哥注意力的坏存在。   她从未思考过哥哥结婚的可能性。   准确的说法是,排斥沈殊可能和别人建立家庭而抛弃自己的可能性。   至今为止的人生,她都和哥哥高度捆绑。她可以为了沈殊毫不犹豫地去死,沈殊也为了她竭尽全力。   说真的,她不知道自己拖着无法痊愈的病体残躯继续苟活下去的意义在哪里,穿刺很痛,化疗很痛,痛得彻夜难眠。明明活在人间,却像是身在无间地狱。   但每次说起想死的事,哥哥都会露出刺痛悲伤的神情,温声劝慰她不要那样想,自己从未想过放弃她。   他说,等你好起来,哥哥就带你去看花海,去一切想去的地方。   她生而为沈殊的累赘,自我厌恶感从小如影随形,正是为了不让哥哥因为自己的死伤心,才努力接受治疗,争取多活一天的。   哥哥总是孜孜不倦地重复:她是他心灵的支柱。   可现在,她真的如哥哥所言的那么重要吗?   另一个人出现在哥哥的生命里,取代她的位置,成为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说起来,哥哥快三十岁了啊。   所谓的“而立之年”,是成家立业,娶妻生子的年纪。   也就是说,距离她被排除出和哥哥的小家庭的日子,不远了。   即将被抛弃的恐慌感海潮般涌起,沈芊芊不受控制地颤抖起来。大滴大滴的泪水顺着苍白的脸滑落,可怜极了。   窦至源看着她那张和楚征肖似的脸露出如此脆弱的神情,心中涌现出一股说不清道不明的快乐来。   他很清楚这是一种代偿,看见“楚征”快乐和痛苦的模样,给他带来的愉悦感是不相上下的。自己的感情竟然如此扭曲、痛苦又畅快。   “我要怎么做才好呢?”瘦弱的少女蜷缩起身躯,环抱着自己的胳膊,低头呓语,“现在给哥哥打电话……不行,是工作时间,不可以打扰他……”   窦至源问:“你最近身体如何?”   “暂时比较稳定,但有恶化的趋势。”沈芊芊木讷地回答,“血液病都这样,不存在根治的可能性。”   “遗传性的,还是突变?”   “应该不是遗传吧。”沈芊芊回想了一下,“我爸爸妈妈都是很健康的人。”   “你的父母是?”   “我爸爸叫沈知节,妈妈叫温友恩,都是很温柔的人,和哥哥一样。”   妈妈居然不是李非烟啊。   但这张脸——   窦至源想,或许存在抱养、不告知孩子生父母的情况……要好好调查才行。   “只有我,好像从小就很阴暗。”沈芊芊嘟囔,“说真的,爸妈还在的时候,我哥每次去做志愿者,我都很生气。孤儿院的孩子都叫他哥哥,但哥哥只是我一个人的哥哥,凭什么要和别人分享呢。”   里面还有人在长大以后变成了夺走哥哥的小偷。   真讨厌。   “每次产生这样的想法,我都很愧疚。因为哥哥从不这样狭隘自私。他总是平等地爱着所有值得爱的人,然后多爱我一些。这样,我就已经很满足了。”   “但还是有某个瞬间,我会希望所有人都消失。只剩下爸爸妈妈哥哥和我,就这样一直幸福地生活下去,我们会是永远的家人。”   窦至源难得感同身受,他对沈殊这个奇怪的妹妹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他说:“这是人之常情,我也经常希望喜欢我哥的人都滚开,只留下我自己。像我们这样的人,低等到和兔子没什么分别。一旦没人关照爱护,就会因为寂寞直接死掉。”   “很可怜也很愚蠢,但别无他法。”   “要出去看看吗?今天可是个晴朗的好天啊。”   沈芊芊握紧手机,她想照例打电话给沈殊,告诉他自己要出门。在窦至源的注视下,她拨通电话,却显示占线——沈殊正在和别人打电话。   “偶尔偷跑出去一次也没关系吧?”窦至源做出了一个王子邀请公主跳舞的优雅手势,“安心,我会保护你的。”   *   与此同时,沈殊赶到顾砚洲的住处,焦急地咚咚敲响房门。狂按门铃也没人理会,急得他猛打顾砚洲电话。   无人接听。   许多年前,他第一次去顾砚洲家面试时的无措卷土重来。   沈殊咬咬牙,依照顾砚洲过往的习惯,从门口的花盆底下翻出了小花园的钥匙。三步并两步从花园紧挨别墅处凸出的岩石块攀到了二楼的小阳台。   顾砚洲躺在漆黑一片的房间里,阖着眼,满脸疲惫。 第65章 GPS定位器   沈殊团起拳头敲了敲玻璃:“咚咚咚!咚咚咚!”   声音不大,但足以唤醒睡梦中的人。   时至今日,沈殊忽然发现自己居然还记得过去叫醒沉睡的顾砚洲时的敲门力道。   三年的助理生活,在他自己都未发觉的角落留下了浅浅的烙印。   缩在柔软的被褥里的顾砚洲终于动了。   他烦躁地抓了抓红发——这几乎是他苏醒的前兆。然后抓起身旁的软垫,猛地朝玻璃这儿砸来。   “啪嗒。”软垫软绵绵地向下滑落,颓废地坐在折角上。   “顾砚洲!”沈殊又拍玻璃,到了现在这样的境况,他已经无暇顾及顾砚洲是否会生自己冒昧前来的气,只想看看对方的情况,“开门!”   顾砚洲绝对醒了,不理他是什么意思?   就算之前强吻那事处理得很尴尬……但那和眼前的完全不是一回事啊。   现在是纠结他们之间关系的时候吗?   “我知道你不会偷税漏税,”沈殊深吸一口气,开门见山道:“是不是出了什么状况?你放我进去,我们好好聊聊……虽然我也许没法为你做什么,但至少让我确认你没事,好吗?”   “……”一片寂静。   顾砚洲背对着他,深棕色的衬衣松松垮垮地挂在身上,让他看起来像是一头刚从冬眠里苏醒、饿得垂头丧气的可怜棕熊。   【X:不是说不喜欢我。】   过了好一会儿,沈殊锤玻璃锤得累坐在阳台一角,忽然收到顾砚洲发来的短信。这家伙还是倔强地没加他微信,仍旧像大学时那样用短信交流。   【X:……干嘛还管我啊,真八婆。】   自己手机里对他的备注是什么时候变成X的?   做助理工作的途中,还是哪次他累得睡着后手机没有及时熄屏?   沈殊愣住。   其实楚四第一次提起画家X的时候他就该察觉的,这并不是顾砚洲的哪个代表未知数的小号或是马甲,而是罗马数字Ⅹ(10)的意思。取自顾砚洲给他画的涂鸦的数量,从Ⅰ(1)开始,到他辞职的时候,这个数字则变成Ⅸ(9)。   多年来,他一直悉心收藏那些画作。   那么,编号为10的涂鸦现在在哪里?   是他初来南巷时夜里投奔顾砚洲时看见的那张照片转绘的画作吗?   【SS:只是担心你,你看起来很不好。】   【X:……】   【X:我最讨厌你的就是这一点:爱心泛滥。我没事,补缴税而已,还不至于一定坐牢。我经纪人那边出的问题,和我牵扯不多,不用你操心。】   【X:快点回家吧,今天有雷暴天气。再过十五分钟,就会下暴雨。】   【SS:你开门,我确认完你真的没事就走。】   【X:隔着玻璃不也能看吗?】   顾砚洲哒哒敲完字,忽然转过身,眼下满是乌青,眼内红血丝遍布。他的半张脸隐没在阴影里,像是匆匆开到一半就陡然凋谢的玫瑰。   “不一样的。”沈殊开口,“你连哭都会背着我。”   顾砚洲定定地望着他,眉头蹙起又松开。抿着嘴角,过了好一会儿,才被打败了似的低头说:“搞不懂你。”   “而且,就像你说的……要下雨了,会打雷。”沈殊叹了口气,“顾砚洲,你现在还怕打雷吗?”   “哗嚓——”玻璃门被拉开的声响。   棕色的衣角翩跹,沈殊在愣怔间被顾砚洲抱了个满怀。   淡淡的、和他本人凛冽气质并不符合的温和桂花味沁入鼻腔。   “你这人真的……”   顾砚洲重重叹息,浑身的疲惫具现化成绵沉的实体,压在沈殊瘦弱的肩膀上。   “不管我就好了啊,反正和你压根没什么关系。既然拒绝了我,就不要再给我任何一点希望了。我会忍不住肖想可能性的。”   窗外雷声隆隆,暴雨如注。顾砚洲搂紧沈殊,沉默无言。   沈殊说:“不是给希望,我只是没办法在朋友落难的时候撒手不管。”   他努力支起上半身,“你手头的钱够用吗?我是说……补税。这种事一旦暴雷,想免除牢狱之灾,就得多倍补缴。你刚办过画展拍卖会,又声名大噪,会被当成典型重判。我怕……我现在手头还有四万多,虽然杯水车薪,但你需要,我可以全部拿出来。”   “要凑齐很难。”顾砚洲垂眸,“现在这种时候问以前的朋友借钱,人家也只会避我如蛇蝎,何必自讨没趣。”   他的脊背颤抖着。   沈殊一时间分不清顾砚洲到底是因为畏惧雷声,还是因为对未来茫然无措。   他想了好久,最终攥紧拳头,面色苍白道:“我可以,想办法。”   “你不会是想替我问你那总裁男朋友借吧?别傻了,他就算肯花钱哄你,一听见对象是我,不使绊子火上浇油就不错了。”   沈殊哽住,他也知道会这样。   这话一旦说出口,总是伤害恋人的感情的。可眼睁睁看着朋友落难,他实在心中难过自责。但不能强求楚征为与他毫无干系的人付出,这毫无疑问是道德绑架。最后踌躇一圈,只能恨自己能力不足,没法伸出援手。   罚款是一个天文数字,后面接着的零多得他快昏厥。比沈芊芊的医疗账单要可怕百倍的数字,穷极普通人的一生、好多生,都根本无法偿还。   “我无所谓。”顾砚洲又说。   “其实从很早之前开始,我就隐隐有了一种楼要倒塌的预感,居然直到现在才应验。我自己识人不清,跟错经纪人,吃亏栽跟头也是活该。成年人为自己的错误买单是必须的。”   “可……”   “沈殊。”顾砚洲打断他,“你不可能拯救你遇见的每一个倒霉鬼。你没有义务为别人的人生负责,哪怕那个人是你的亲人、爱人……友人。如果总在无条件地付出,你会活得很累,也永远不会幸福。”   “你不是耶稣,无法宽恕所有人。”   沈殊捂着开始发热的额头,“但我看着别人痛苦,就会控制不住地难受。”   “那就漠视别人的痛苦。”   顾砚洲一面说,一面觉得自己很荒谬。   曾几何时,他还在为争沈殊这点儿对落难者的温情体贴装可怜卖乖,现在居然在劝慰对方彻底忽视自己,人生还能再荒谬点吗?   但他必须阻止沈殊沉沦向无休止的债务。作为朋友和爱慕者,眼睁睁看着对方被他人的厄运拉扯着滑坡,才是最糟糕的。   “沈殊,你不用管我了。”   顾砚洲起身,提着沈殊的肩膀把他送下楼。行云流水地开门,往外塞。   “以后也不要再来找我……我会删除联系方式,从此我们做陌生人。”   沈殊强硬地按住门板,阻止门合上。门口的声控灯被他的脚步声激得亮起,耳钉顺势被照得闪烁起银色的光辉。   “顾砚洲!我的画——”像是溺水者抓住稻草般找到一个可以继续交谈的理由,“我的第十幅涂鸦呢?你画了,却没给我。”   “啧。”被沈殊戳中隐秘的心事,顾砚洲烦躁地抓了抓脖颈,“还真是难缠。”   他凝视着沈殊担忧又惊惶的神情,悸动像是被春日融化的冰,一点一点融进干涸的心田。   “喂。”他一把捏住沈殊的肩头,带到门板上,重重一声壁咚,欲言又止:“拿了画就赶紧回家,该干嘛干嘛,知道吗?”   他当着沈殊的面掏出自己的手机,直接拉黑了对方所有联系方式。连带着删掉便签里记下的微信号和消息记录——几乎所有的一切。   “就这样。”他闷闷道,“我还喜欢你,所以别理我了,谢谢你全家!”   沈殊:“……我明白了。”   就在这时,手机铃声忽然响了。轻快的音乐在暴雨傍晚的空旷别墅门前响起,说不出的诡异。   沈殊一看屏幕,来电人竟然是楚征。   顾砚洲自觉做了个拉上嘴的动作,两手环抱,表情不耐地靠在雪白的墙壁上。红发被门口吹入的风一下一下撩拨着,明火似的。发梢被雨丝打湿,稍稍下落,黏在一起。   “喂?沈哥。”楚征那端的背景音有些嘈杂,混杂着汽车鸣笛和雨水拍打的声响,似乎是正在驾驶中,“你现在在哪里?我刚刚去书店找你,你不在。”   “我在——”沈殊卡壳了,他如果诚实地告诉楚征自己在顾砚洲这里,对方非得气得火山爆发不可。这是自己的不对,要怎么弥补掩饰才好?   顾砚洲在手机上打出一家附近网红甜品店的名字,递到沈殊面前。   沈殊赶紧照着读了店名。   “……怎么去那么远的地方尝新品?都快到郊区了。味道很不错吗?”   楚征的声音如常平稳,没有一丝波澜,“嗯,不过没事,我来接你就好。大约十五分钟,马上就到。沈哥不要到处乱跑,乖乖在原地等我。”   挂了电话,顾砚洲立刻抽了把新伞塞进沈殊怀里:“喏,没用过的,应该不会被发现。”他说完,不满地挑眉,“怎么弄得和偷情一样?真怪。”   沈殊幽幽地叹了一口气:“不管有没有偷情,他知道就会生气的。”   顾砚洲的手掐着沈殊的面颊,忽然转向自己。低头踌躇几秒,最后移开视线,淡淡道:“……路上小心。”   “好。”   顾砚洲松手,目送沈殊的背影离去。   此时,雷声轰鸣。   他禁不住瑟缩一下,手扣紧门缝,抓出一道下陷的痕迹来。   与此同时,挂断电话的楚征面无表情地注视着眼前稀稀拉拉的车流。   滂沱之下,公路如同深渊,吞噬一切光亮。   他的手旁,GPS定位器红光闪烁,显示目标定位在顾砚洲家的别墅。   ——沈哥对他撒谎了。   难道在沈哥心里,顾砚洲比自己更重要吗?甚至值得他撒谎骗人?   楚征慢条斯理地整理着自己的宝石袖扣,脑内闪过无数鼓噪昏暗的片段。最终在红灯转绿的瞬间,他拨通了何秘书的电话。   “准备一辆车,我现在的位置是……”他的指尖摩挲着冰冷的方向盘,嘴角扯出一抹癫狂的笑意来,“你亲自开,直接撞我的车。”   “记得装成是事故。”   “医院就选……楚四的那所。好了,行动吧。” 第66章 “你疯了!”   “好像按下这个键就能启动了。”   窦至源蹲在碰碰车狭窄的驾驶座旁,帮跃跃欲试的沈芊芊调试机械。   沈芊芊拘谨地收着腿,垂眸认真看着。   窦至源刚刚带她去了看起来就很贵的服装店,随便她选喜欢的衣服换上,还带她吃了美味的大餐。   现在腰上的系带被撑出的胃挤压,松松垮垮地顺着耻骨向下坠,有一下没一下地点在窦至源的皮鞋上。   她不太适应外面刺目的日光,眨了眨干涩的眼睛,“这是我第一次坐碰碰车。”   “你哥连游乐园都不带你去啊?真小气。”   沈芊芊摇头:“不是我哥小气……只是碰碰车对我来说太危险了。所有可能划出伤口导致流血的项目,哥哥都只会陪着我看别人玩。”   她停顿了一下,又说:“但其实,哥哥自己很喜欢那些刺激项目,过山车之类的……他为了不抛下我,不让我觉得孤独,却从来都不会自己去玩。”   窦至源“诶”了一声,俯身给沈芊芊系好安全带:“这么看,你哥哥还挺疼你的嘛。”   “你哥哥不会这样吗?”   金棕色头发的男人幽幽叹了一口气,眼里满是翻涌的阴郁情绪:“在他发现我是他弟弟之前,勉强算是对我挺好的吧……”   沈芊芊被他说晕了,她以为楚征和窦至源是血缘关系下的亲兄弟。   “我大学是在英国读的,一个东西很难吃、天气也总是湿答答的地方。”   窦至源摆了摆手,“那个时候,算是青春期吧……跟着一些朋友做了很多不三不四的事情,每次都是我哥来捞我的。不过那会儿他只以为我是同国籍的麻烦学弟。”   沈芊芊把手放在方向盘上,尝试性地踩踏油门。她其实对他人喋喋不休的回忆过往毫无兴趣。   窦至源撑着脸,旁观她屏气凝神驾驶碰碰车的模样,忍不住笑出声了。   “……怎么了?”   呼啸的风声和剧烈的碰撞中,沈芊芊的余光扫向他,满是疑惑。   窦至源捂着眼睛,像是这做就能够蒸发掉他脑袋里稀奇古怪的想法那样:“不,没什么,我只是觉得你和我哥哥除了长相,性格也很像啊。”   “一样的冷漠、疏离,对目标以外的一切都毫不在意。但对我来说,最糟糕的事情就是,我自己是‘目标以外的一切’。”   沈芊芊听得懵懵懂懂。   因为缠绵病榻,她的人生副本里的NPC苍白到屈指可数。护工阿姨,医生,时常更换的、名字都记不清的同室病友,还有最重要的哥哥。   她没法正常生活、上学、工作,因而甚至无法理解“追逐目标”的含义。   自我能够存活至今,全部依赖生存的本能和满足沈殊期待的愿望。   “总感觉,我现在应该说点什么安慰你。”她苦恼地蹙起眉,努力回想沈殊哄人时的措辞,失败了:“但我不擅长说漂亮话,是不是闭嘴会更好?不然很容易弄巧成拙。”   窦至源定定地看着她。   前方驶来其他碰碰车,沈芊芊握紧方向盘,猛地打转。   “砰——!”   一次漂亮的碰撞,敌方车辆被她撞出赛道,打着转滑向围栏。   与此同时,雷声重叠碰撞声,倾盆的雨水乱暴而下。在游乐园长椅上休息的人迅速冲向周围的建筑物躲雨。而碰碰车的项目区域本就被棚顶笼罩,此时除了光线变暗,顶上雨声隆隆,并没有产生太大的影响。   窦至源在剧烈的碰撞中,放肆恣意地大笑起来:“雨天超速驾驶,可是很容易出车祸的!”   “原谅我吧!”沈芊芊的心突突跳起来,她觉得血液都快沸腾了,这样的感觉很新奇,她从未体会过,“毕竟我大概一辈子都开不了真正的车!”   “滴滴滴滴——”汽笛声嘈杂地炸开。   沈芊芊紧盯前方拐弯处笨拙打转的黑色小车,一脚油门踩了下去。   何秘书紧盯十字路口照常行驶中的黑色SUV,一脚油门踩了下去。   窦至源兴奋地大喊:“就这样死在车祸里也不错啊!比嗑药磕疯了强!”   冷汗顺着何秘书的额角滑落,他的手不停颤抖,每个脑细胞都在嚣楚征疯了。   沈芊芊大笑着回复他:“我也觉得!”然后一脚油门踩到底,狠狠撞上近在咫尺的黑色小车。车上玩家的脸白得像是见了鬼,颤抖着嘴唇大骂疯狂的雌雄双煞。   何秘书看向黑色SUV后视镜里反射的俊美面容。楚征淡定自若,仿佛下一秒就要出车祸的人不是他自己一样。只是大手一挥,示意何秘书加速靠近。   “轰——”   “轰——”   雷声轰鸣。   沈殊站在甜品店门口,焦急地低头看表。   已经超时十分钟了,楚征向来是守时的人,不会违约。   雨花欢快地在水洼里翻腾,暴雨如白焰,雨雾是模糊朦胧的地界,混乱地折射着被扭曲击碎的景色。   “叮铃铃……”   门口的风铃响了。   大股潮湿的水汽涌入室内,在触碰到沈殊的瞬间,无声无息地舔湿他的衣衫。他匆匆抬头,循声望去,对上一张陌生的脸。   ……不是楚征。   但显然,他不认识对方,对方却认识他。   那人进入室内后,目光甚至没有一点点偏移,而是直勾勾地看向他,随即开口:“沈先生,我是楚凌一先生的助理,麻烦您和我走一趟。”   他向沈殊出示自己的身份证明。   沈殊谨慎地和楚凌一通话确认,并询问对方楚征的动向。楚四沉默一瞬,含糊道:“路上出了点小意外……现在我哥在医院。你快点来,行吗?我觉得哥醒来第一件事就是确认你的存在。”   五雷轰顶的绝望不过如此。   雨天,公路,呼啸而过的车辆,闪烁的转向灯。   父母意外去世时累积的巨大阴影再一次窒息般笼罩了沈殊,让他浑身颤抖、手脚发麻,连一句完整的话都说不出来。   他腿一软,跪倒在地上,开始剧烈地喘息。   明明呼吸的频率如此之高,氧气却正在加速从肺中逃逸。   沈殊眼前出现残影,清晰意识到自己已经过呼吸了。   店员焦急的呼唤,助理惊惶失措的神情,刺耳且轰响的耳鸣声……   一切纠缠在一起,化作浑浊漆黑的歉疚感,黑潮般将沈殊吞没。   都是……因为他。   因为他对楚征撒了谎,所以才会变成这样。   湿漉漉的地板上满是污秽,沈殊颤抖着手从店员手里接过纸袋,挡开助理试图帮忙的手臂,努力支起上半身,眼前发黑,埋头在纸袋里喘息。   过了好一会儿,他才从浑身的酸涩黏着感里挣脱出来。   助理扶他起身,他只是紧紧抓着对方的手腕,哀求道:“请立刻带我去楚征那里,拜托了……”   “我明白了。”   又是消毒水的气味。   阴暗的,潮湿的。在雨水落下的时候,氤氲出墙角隐秘的霉味。   沈殊坐在铁制的冰冷椅子上,两手合十,止不住痉·挛。   气味勾起他过往难以愈合的伤痛,勾起那个雨夜他失魂落魄、歇斯底里的呼喊,勾起他目送父母残躯下葬时的心如刀绞。   一切都是那么鲜明,那么令人痛苦。   时间根本不会冲淡一切,悲伤会在过去和现在联结的时刻卷土重来。   然后摧毁好不容易重建的一切。   楚凌一被助理引导着走向手术室门口时,看见的就是匍匐在长椅边,苍白到几乎透明的沈殊。   简直像幽灵一样。   他想。   或许很早之前沈殊就已经变成这样了,只是到现在才显露。那双眼睛里满溢到快爆发的歉疚感和弥补心,是他这个毫不相干的人都能感同身受的强烈程度。   沈殊已经快到极限了。   他正站在岌岌可危的崩溃边缘。   所以,楚凌一立刻开口,打断对方泥沼般下沉的思考:“沈哥!你来了。”   沈殊果不其然颤动了一下。机器人似的抬起僵直的脖颈,满面泪痕地望向他。   手术室的红灯闪烁着,像是沉钝绵长的呼吸。   “楚凌一……”近乎祈求的语气。   下一秒,那双如同浸泡在冰窟里的冷手紧紧抓着他的手,冻得他一激灵,“楚征他、楚征他一定会没事的吧?”   眼圈红肿不堪。   人中也是。   楚凌一的目光扫过塞满纸巾的敞口垃圾桶。   啊……好多擦眼泪的纸。   他的脑海里不禁浮现出几个小时之前楚征打给他的那通电话。   什么重要的内容都没说,只是问他——   「有没有什么能让我看起来更惨烈的办法?」   楚凌一还没来得及应答,对方又说:「……算了,你还是等我秘书联系你吧,姓何,别记错了。随机应变。」   好可怜啊,沈殊。   楚凌一从口袋里拆出一张干净的面巾纸,温柔地递到沈殊手里:“别怕,我哥他一定会没事的。”   谎言。   只有沈殊会相信的谎言。   哥哥真是个彻头彻尾的疯子。   “哒哒哒……”   走廊末端传来急促的脚步声,快速逼近沈殊。   “啪!”   清脆的一声响,沈殊手中的纸巾被窦至源扇飞,巴掌重重落在他苍白的面颊上,泛起一片火烧似的红痕。   沈殊愣怔着抬起头,窦至源怒目圆睁,紧抓他的肩膀喝道:“我哥要是出了什么差池,你别想好过!”   “窦至源,你疯了!”   意想不到的尖利声线在窦至源身后炸开,沈殊不敢置信地瞪大双眼,凝视着沈芊芊红着眼圈推搡窦至源,护犊似的挡在他面前。   即便声音不断颤抖,身躯也纤细薄弱,她依旧努力支撑手臂,做出保护的姿态来:“我不许你欺负我哥哥!”   几小时前的快乐和谐如虚幻的云烟般散去。   此刻剩下的,只有针锋相对。   # 番外 第67章 蛇妖×书生(8500海星加更)   【观前提示】   非常雷人OOC的古风妖怪paro,小比不咋会写古代文所以用词非常不规范且不伦不类,大家看个乐呵就行,千万别拍我砖头,感激不尽!(滑跪)   ————   楚征是一条修炼百年、终于在端午得偿所愿化作人形的竹叶青。   镜子里倒映的面容清俊魅惑,一看就不是什么良家妇男。倒像是寄宿在破庙里吸食路过倒霉蛋生命的恶人——哦,他的确是。   不过不是依靠诱惑,而是干脆利落地斩首切背,光吃脊髓。   弟弟赤练蛇楚凌一锐评:“哥你还挺挑食的啊……”   楚征睨了他一眼:“再不去找新食材,就把你吃了,储备粮。”   楚凌一:……?   可怜的楚四立刻噤若寒蝉。   这样冷的天,大雪封山,十里荒路不见人踪迹,上哪儿去找那该死的食材?   楚凌一一脚踢飞石子,愤愤道:“都怪那姓顾的臭道士,去年端午就怂恿山下镇子里的人时常备上雄黄酒,还贴那劳什子封条,害得本大爷都没法变作人形进春香楼骗傻男人上山……”   没错,蛇妖可没有自尊心。为了诱骗人入庙吃食,变作美女也是做得了的。   他功力不到家,变美女的水平实在不如楚征。   自家哥哥兼顾清纯和风情,化作禁欲的观音都能勾得人丢了魂魄,恨不得同他颠鸾倒凤不知天地为何物,连性命都不要了。   当然,不过是黄粱一梦。猎物还没来得及拔出下方的剑,就先被削了脑袋,连脊骨都得被取出做成灯架。   “姑娘,姑娘……”   就在楚凌一出神时,一个白面书生礼貌地拦下他。一面擦拭额角的细汗,一面羞红半面,不敢直视他半露的胸脯。   “呃,我是想问问姑娘你,这儿往京城去的路是这一条吗?”   他低着头,声音颤抖,“……如此冷的天,姑娘还是注意保暖。”   说着,便脱下外头的衣衫,罩在楚凌一光裸的肩上。   然而此刻,楚·毫无人类道德·因为功力并不会冷·变成穿着单薄的女子也只是为了方便骗人·排行老四·凌一,正目不转睛地盯着这小书生不经意露出的半截雪白细腻的腕子,心中感慨:   看起来好好吃啊……清蒸还是红烧好呢?   “姑娘?”   “咳咳……”楚凌一回身,趁着书生给他披衣裳的间隙,顺势歪了上去,眼波流转道:   “公子贵姓?小女子是山上观音庙里带发修行的小红,往京城去的路……我姐姐兴许会知道。现在雪重山路难行,公子不如去庙里暂避风雪,我再引荐姐姐给公子,如何?”   呵呵,男人最吃这一套。   柔若无骨的美人往怀里一钻,还不是自己说什么就是什么。   “姑娘!”谁知这呆书生竟然一把推开她,“男女授受不亲……为了姑娘的清白着想,还是……”   随即沉声道:“鄙人姓沈名殊,家住南桐山沈家村。”   难以置信!   这世界上竟有如此不解风情之人!   看着沈殊红透脸背过身去非礼勿视的模样,楚凌一心想,非得让哥哥会会这呆鹅不成。   ……哦,结果这书生一秒沦陷。   楚凌一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看着哥哥变作的观音女,一袭白袍翩然若仙,真真纯洁神圣到了极致。   “公子,”楚征含情脉脉地握住那傻书生的手,怜爱地抚摸着冻疮和老茧,“进京赶考,一路上一定受了不少苦吧。虽然略显轻浮,但奴家见公子的第一眼,便觉得如故……咱们,真是相当有缘分。”   等等,这台词怎么和以前不太一样啊?   说完第三句就该砍头了吧?   “我也觉得。”沈殊脸上浅粉,目光闪烁,“姑娘是哪里人,如何称呼?”   “既已皈依,公子便唤奴家小青吧。”楚征有意无意地往沈殊那儿靠,眼神水波流转,“奴家是南桐山望乡人……”   “竟是同乡,果真是缘分。”   衣角交缠,焚香袅袅。   沈殊和楚征你一言我一语地聊着,不知不觉间红白相间的帷幔放下,楚凌一在外堂坐着,只能看见两个依偎在一起的朦胧人影。   过了半晌,楚征才出来。   楚凌一正打着盹,忽然惊醒,便半眯着眼困倦问道:“杀完了?我去收拾。”   “没杀呢,他赶路太累睡着了。”楚征舔舐着干涩的嘴唇,缓缓道:“他真有意思,我看上他了,不打算吃。”   对上楚凌一错愕的目光,他又说:“唔……那种‘吃’,也算吃吧?他看起来身娇体弱,受不受得住我的磋磨,倒也难说。楚四,你说我是不是得温柔些?”   “不是,”弟弟艰难开口,“你打算怎么吃?”   楚征停顿一下,迟疑道:“两根分开吧。”   “……你现在变的是女儿身!”   完了,他哥脑袋真的不灵光了。沦陷于情情爱爱的妖怪也会变笨么?   眼前衣着保守的白衣美人陷入了沉思。   良久,他才道:“到最后一步再化为原身,他便是害怕也跑不掉了吧?”   楚凌一幽幽叹了一口气,在心里为这倒霉鬼书生默哀起来。   入夜,楚征换上薄如蝉翼的浅色衣衫,尚且湿着青丝,便提着灯赤脚进了沈殊休息的客房。   “姑、姑娘……!”仍是童子身的书生哪见过这阵仗,吓得闭上眼,僵硬得像是块木头。他感觉到小青正在抚摸他的面颊,冰凉凉的手顺着喉结向下,勾着那撇娇嫩打转,惹得他心里发痒。   “万万不可啊,这,这,这实在有辱姑娘的清白——”   “公子是奴家的心上人,怎会污了清白?”楚征笑着扒了他的衣衫,一把扑倒在床榻上,“倒不如说,奴家迫不及待被公子污了呢。”   然后抓着书生白皙的手放在自己的心口,暧昧地凝视着他:“公子对奴家,当真一点儿情愫也没有么?若是公子想,当做春宵一刻又有何不可?”   沈书生昂着头,快被这白花花的姑娘亲得分不清东南西北了。   师父总说女人是沾不得的温柔乡,是会吃人不吐骨头的软阵,现如今真的遇上,当真可怕极了!   被把握拿捏的感觉太奇异,他闷哼一声,曲起身子,却无处可躲。   偏偏姑娘还一面舔舐手指上沾上的汗水,一面嬉笑:“公子,快活吗?”   沈书生深吸一口气,下定决心道:“姑娘,待我高中三元,必定回来娶你为妻。我承诺了,便永不反悔。若是违反,必遭那天打五雷轰。”   楚征愣怔一瞬,调笑的动作都僵住。   良久,他收敛了笑意,认真问道:“当真?若是那时我早已变了模样,你又会如何?”   “正如姑娘一般,我也一见如故。看见姑娘的笑容,就心悦不止。”沈书生扯开杂乱的衣衫,壮着胆子,压着楚征的面颊向自己的胸膛,“你听,我的心……”   咚咚、咚咚。   “所以,”他腼腆地微抿嘴唇,羞涩道:“姑娘即便变了模样,我也并不在乎。”   “美貌固然可贵,但较之真心,不过是过眼云烟。我既心悦你,便是千般万般都无法磨灭,只专情于你的魂魄和本真。”   楚征游蛇似的深深抚摸着沈殊光裸的皮肤。油灯的火苗闪烁着,投下暖色的光辉,被细风拂动着发出细小的“噗呲”声。   他俯下身,含着沈殊的唇辗转吮吸。   渐渐地,墙上投下的影子从纤瘦的女子变作壮硕的男子,又变作扑腾的宽蛇。   沈殊意乱情迷之时,冷不丁被抬起腿。睁眼一望,差点吓得魂飞魄散。   剧痛涟漪般散开。与小青面容有八分相似的英俊男子把着他,汗津津地笑着亲吻他的腿侧。   沈殊挣扎起来,吓得眼泪横流。   那男子只是掐着他的腰腹,青紫顿时遍布。再重重地咬在他耳廓,哑声道:“公子既说不在乎我变了相貌,那我便也和盘托出。我是八百年修为的竹叶青雄蛇,名唤楚征。如今既然已与公子结下体契,我们便算是生生世世不分离的正经夫妻了。”   蛇水有促进和谐的功效。   更何况缘水结契,本就是为了润泽夫妻之情而生的。   所谓“日久生情”,即如此。   “相公,”楚征搂着惊惶消散、浑身无力的书生,爱怜地吻了吻他的嘴角,分叉的舌尖一寸寸舔舐去淋漓沁出的汗水,满足地在自家相公的咽喉上咬下独属于自己的齿痕,“我会生生世世爱你,至死不渝。”   被鞭笞亲吻傻了的书生呆呆地,两眼失神,还沉浸在猛烈的余韵里,大口大口地喘着气。   良久,被褥倏忽被汗水打湿了大片。   心满意足吃饱的蛇妖搂着湿哒哒的、刚从水里捞出来似的沈殊,指尖点在这傻书生的脑侧,匆匆消去了后半夜的记忆。   翌日清晨,二蛇送书生上路。   书生一步三回头,恋恋不舍地唤道:“娘子……小征,等我。”   他只记得与这露水一夜却一见钟情、缔结姻缘的女子交换了姓名。   楚凌一瞠目结舌。待到那傻书生走远了,才扯着楚征的衣袖问:“你给他灌迷魂汤了?他知不知道你是男妖啊?”   “我在他体内结了契,他染上我的气味,便永远不能消除。其他道行不如我的小妖小怪,闻到这气味便不敢下手。我也可以循着气味找到他,无论他在天涯还是海角。”   “相公既然历经万难进京赶考,我作为娘子,倒也不能在这样的节骨眼儿上失了分寸去刻意阻碍。”   楚征一挥手,身后挂着蛛网的观音像应声碎裂。   “咱们也启程,去京城。”   “至于男子身么……他暂且忘了。”楚征摇身一变成了清俊贵公子,笑得餍足,“但总会想起来的,我确信。毕竟他的身体可不曾忘了我的滋味,还享受畅快得很呢。”   作者有话说:   因为在日更正文而不幸拖欠了超级久的加更!辛苦大家等待了! 第68章 “最爱的还是我。”   芊芊……好像认识窦至源?   他们刚刚是一起从走廊末端的楼梯跑过来的。   可为什么?   这两个人应该毫无交集才对啊?   今天是工作日,芊芊应该乖乖待在医院接受治疗……为什么会出门,然后出现在这里?还是和楚征名义上的弟弟、那个疯癫的窦至源一起?   在他看不见的地方,到底发生了多少意料之外的事?   沈殊的脑袋一片空白。   尖锐的痛感如海啸般袭来,猛烈冲击着岌岌可危的脆弱神经。他两腿发软,楚凌一来不及搀扶,就看着他身体一歪跌倒在医院白色的地砖上,忽然干呕起来,精神涣散。   “哥!”沈芊芊连忙蹲下查看沈殊的状况,小脸上缀满因焦急而沁出的汗水,“哥……”她凝视着沈殊发白的脸色,环顾四周,目光求救似的投向场内唯一能求助的楚凌一,祈求道:“先生,能不能拜托你帮忙叫下医生?”   楚凌一这才反应过来,立刻掏出手机拨通私人医生的电话。电话忙音闪烁间,他还轻轻拍着沈芊芊的肩膀,示意她放松,不要紧张。   “你如果也应激了,才会真的刺激到沈殊。”   沈芊芊愣怔:这人她分明不认识,可他为什么好像对她的身体状况了如指掌呢?   *   沈殊再醒来时,已经是傍晚了。窗外落霞橙红,雨丝散去,湿漉漉地趴在叶片上,折射着浅金色的光辉。他几乎失声,哑着嗓子说不出话来。   身旁的人注意到他试图起身的动作,立刻撇开工作用的平板,一把握住他在空气里胡乱晃动的手腕,惊喜道:“你终于醒了!阿淮给我打电话说你病倒了的时候,我被吓了一大跳呢。”   赵杰新反扣着棒球帽,棕色的蓬软发丝从帽檐边缘露出来,乱糟糟的。不知道是不是最近没休息好,他一向白净的面庞并无血色,眼下乌青浓重,胡茬也没剃干净。   “阿淮……?”沈殊小口小口啜饮着赵杰新递来的冰水——这家伙显然没有照顾病人的经验,居然给晕厥过又醒来的病人喝这个,“是江予淮先生吗?”   赵杰新点头:“嗯,他是我血缘上的远房叔叔来着……但我俩其实年纪差不多,也就没按照辈分那套互相称呼。他和楚征算是挺要好的朋友,楚征一出事,消息就立刻传到他那里了。但阿淮现在有要事缠身抽不出空,就委派我过来咯。”   他凑近了些,睫毛边缘蘸着夕阳的余晖,亮晶晶的。   “我本来想送个果篮意思一下就走的……你也知道,我和楚征其实不太对盘。但路过病房忽然看见你也躺着,吓得赶紧问了芊芊。她情绪有点激动,病情变得不太好,就被楚征的下属送回医院了,好在后续检查没有大碍。临走前她还拜托我一定要照顾好你,我就一直坐在这里等你醒过来。”   沈殊低头:“……抱歉,给你添麻烦了。”   赵杰新睁圆了眼睛,像是拱玉米被卡住牙齿的柴犬:“怎么会!”   “我不会把你的事情当成麻烦啊,我们可是相亲相爱的好室友,你才来南巷几天就忘了这件事啦?真伤心。”   他微微蹙着眉,调侃道:“我之前流感中招发高烧,不也是沈哥你忙前忙后给我喂药煮粥细心照顾的么?现在算是礼尚往来咯。”   “我……”   沈殊还想说什么,就被赵杰新一把按回了柔软的床铺:“好啦,医生说你是惊扰过度脑袋断片了,还不好好休息,是想让我们担心得睡不着觉吗?”   赵杰新晃了晃手机,“我给社长发了消息,他说一会儿就来看你。”   沈殊喃喃:“我没那么严重,不用住院的。”   “这可不是你说了算,谨遵医嘱才比较好。医生建议你留院观察三天,说你的脊椎和腰老化得像是四五十岁的中年人,心肺系统也不好,再这样下去会很容易经常昏厥,建议你配点保健药品吃。”   赵杰新谴责道,顺手一刀劈开了那个被他削得很丑很参差的苹果。   沈殊:“……”   沈殊:“苹果不是这样切的。”   赵杰新嘿嘿一笑,插上牙签递给他,“原谅我吧——我根本没有厨艺那种高大上的技能啊,凑合凑合吃吧。”   沈殊嚼着鲜甜的苹果,鼻尖轻轻颤动着。过了一会儿,他才踌躇着开口:“小征他,现在怎么样?”   “醒了。左手臂和左腿骨折,打了石膏暂时固定。大概要坐一段时间的轮椅,但还好没伤到内脏,安全气囊弹出得很及时,没有生命危险。”   赵杰新拆了一包湿纸巾擦干净指尖上沾上的苹果汁水,“唔,我刚刚还和他在走廊上打了个照面。他似乎是专程来看你的,发现我一直坐着不走,还用很惊悚的眼光盯着我,可吓人了。”   “之后呢?”   “之后,护士就把他推走啦。”赵杰新耸肩,“他的病房在二楼。”   沈殊立刻掀开被子下床,谁知足尖刚塞进棉拖鞋,就膝盖一软,咣当一下跪倒在地面上。   赵杰新连忙去扶,嘴里嘟囔着:“我的祖宗啊,你先顾着自己行不行?把晚饭吃了,有的是时间散步顺带去看那人啊……”   “不行,”沈殊跌跌撞撞地起身,扶着门槛踉跄着往外走,“我得亲眼确认他的状况才行。”   他抿了抿嘴唇,咽下不堪的后半句——他会遭遇车祸,全是因为我啊。   沈殊乘着电梯上了二楼,顺利找到了楚征的病房。对方正捧着一本谷崎润一郎的《痴人之爱》阅读,床头暖橘色的小灯亮着,落在他面颊上捆着的白色纱布上,反射的色彩苍白到令人心惊。   楚征本就不是那种有血色的长相。比起阳光健气的爽朗少年,他的气质一直都更趋向于《宠物坟场2》时期的爱德华·弗朗,是病态且苍白,吸血鬼似的阴森冷凝。   此时因为车祸而愈发白,脆弱得像是下一秒就会如同坠地的陶瓷般碎裂。   听见停驻在门前的脚步声,楚征抬起头,偏灰色的眼瞳看向局促的沈殊。原本淡漠无谓的神情立刻融化,变成温和灿烂的笑容:“沈哥,你来看我啦。”   依恋和信任之情溢于言表。   他甚至想要解开吊着他的腿的绷带,只为了更靠近沈殊一些。   沈殊立刻开口制止他:“你别动。”随即快步走到床边,任由楚征抓着他的手,习惯性地十指相扣。   楚征的手好冰,沈殊抿着唇,微微蹙眉,心疼地捂着。   半晌,他才木木地抬头,想看楚征的表情,却又不敢直视他的眼睛,只好梗着脖子问道:“……疼不疼?”   “好疼。”楚征凑近,把脑袋枕在沈殊的肩膀上,呼出的热气小爪子似的攀附着沈殊裸露在外的颈部皮肤。他盯着沈殊耳朵上那颗小红痣,目光逐渐移向自己赠送的、正闪烁着微弱光亮的银色耳钉,“但看到你,一下子好了很多。”   沈殊颤抖着手抚摸他的背脊,“会好的。”   “嗯,我相信会的。沈哥,你看起来好像不太开心。是有心事吗?还是太担心我了?”   沈殊心中一颤,嗫嚅着嘴唇道:“……是担心你。”   楚征的嘴角扯出笑意,牵扯到面颊的伤口,顿时火辣辣地泛着痛。他丝毫不顾,只是抬起下颏,亲昵地贴向沈殊的面颊,“沈哥,给我个拥抱好不好?我还想要水果糖。小时候生病难受,你总是这样哄我的。”   他抬了抬打着石膏、缠满绷带的手臂,可怜道:“麻药过了,真的好疼啊。”   沈殊的愧疚感越来越重。   他无比庆幸自己是坐着的,不然一定会因为巨大的心理压力再次跌坐在地上,被压得喘不过气来。   楚征好像什么都不知道。   他不知道自己是去找顾砚洲才会定位在那家网红甜品店,不知道这场车祸原本是可以避免的,更不知道自己此刻翻涌的复杂心绪。   沈殊刷的一下起身,逃跑似的丢下一句:“我去下小卖部。”便匆匆离开了。   楚征注视着他离开的背影,只是笑着,瘆人得很。   水果糖和常温的薄荷水买回来,沈殊任由楚征把他往床褥上卷,抱毛绒玩偶似的半勒着他的腰。这姿势很难受,但可以忍受。   楚征看着他的眼睛亮晶晶的,里面充斥的爱意浓稠到能滴下糖水来。   他完全不在意自己现在糟糕的身体状况,满心满眼扑在沈殊身上,甚至因为伤病而变得愈发黏人爱撒娇:“沈哥用嘴喂我吧?今天早上出门的时候,你忘记给我临别吻了……现在补上,也还来得及。”   沈殊一点头,就被他含着嘴唇舔舐深入,水果糖狼狈地在两个口腔间滚来滚去,很快被温热的舌尖压碎,迸裂在舌苔上。   涎液顺着沈殊的嘴角滑落,他想去擦拭,又怕碰到楚征的伤口,只能僵着一动不动,随着它打湿衣襟。   楚征细细密密的吻很快顺着他喘息时起伏的脖颈和锁骨下移。领口敞开,大片皮肤被重重碾过,泛起一片浅粉色的云霞。   他含着那儿嘬,小宝宝似的,舌尖却灵敏地转动。   沈殊小心翼翼地扶着他的头,全然承受下对方给予的亲近和惹弄,努力压制脊背条件反射的颤抖,像是破了的筛糠。   “……好甜。”   良久,楚征缓缓松开牙齿。红肿处溢着淡淡的水果糖香气。他单手系上沈殊的扣子,那些暧昧的红痕立刻被掩盖在衣物之下。   前些日子留下的痕迹消退得差不多了,他得全补上才有安全感。   “如果能一刻都不和你分离就好了。”楚征笑意盈盈地说着可怕的话,“这么想,我出车祸其实是件好事……至少沈哥能够长久陪伴着我身边了,不是吗。”   沈殊连忙喘息着去捂他的嘴:“别那样说!”   楚征将他揽入怀中,紧紧扣着,发出满足的喟叹:“我是真心的。”   再缓缓抬起头,水雾朦胧的眼睛直勾勾盯着沈殊,“沈哥难道要抛下我不管吗?除了你,好像也没人会在意和照顾暂时残废的我,甚至巴不得我出什么事死掉呢,尤其是……我的家人。”   “才不是——”沈殊有点急了,“我怎么会不管你?我现在就打电话和刘总监请假!你这样绝对需要我照顾的……”   楚征只是笑着抚弄着他的后颈,温声道:“嗯,我就知道沈哥最爱的还是我。”   作者有话说:   今天双更,有加更番外(蛇妖×书生)哦,宝宝们记得打开目录拉到最下面! 第69章 他舍不得。   钟离尘带着鲜花和水果来慰问时,沈殊刚刚哄好自家恋人,匆匆从楼上下来。白净的面庞沾着一层薄汗,被冷色的室内灯照得亮晶晶的。   他看着钟离尘,疲惫的脸上终于出现些许放松的神色,像是沾着雨露被打得有些蔫了的茉莉花:“你来啦。”   “嗯,我来了。”钟离尘放下花,自然地从口袋里拆出一张餐巾纸递给沈殊,“擦擦汗吧。刚刚去哪里逛了吗?”   沈殊给他拉了张凳子,自己坐在床沿,回答道:“去照顾我男朋友了。”   意料之中的答案。   钟离尘清理着落灰的花瓶,清水洗刷过他白皙修长的手,留下湿漉漉的透明痕迹,无声无息地沾湿一小片衣角。他剪去百合花多余的枝叶,放入瓶中。   “他现在怎么样?”   脑海里浮现出那个对自己出言不逊、处于紧急戒备状态的英俊男人。   ……好像对路人哈气的猫。   仅仅因为别人碰了他的储备粮。   沈殊的语气低落下去:“不太好,好几处都骨折了……唉,如果不是为了接我,他不也会遇到这么糟糕的事,都是我的错。”   钟离尘停下手里的活计,眼神微妙地扫向他,“为什么要怪自己?有些事情如果发生,只能说明是命运的必然,而非谁选择后才产生的结果。”   “诶?”   “人最傲慢的想法就是觉得自己的选择能对命运产生重大影响。嗯……你有没有想过,自己看似能够对自己的人生自由地做出任何决定,堕落也好,上进也好,仿佛只取决于一念之差。但其实都是命运——或者说‘天道’,诱导着你选择的呢?”   钟离尘垂眸,缓声道。   “世界上根本不存在选择,只有必然被选择的唯一一个选项哦。”   他从很早之前就隐隐察觉了这种必然性。就像有的人出生在这个世界上,注定会和某人相遇。那么即便要跨越大西洋,最终都会在人群中相见。   人的成功也很多依赖于此。   比起所谓的多劳多得、按功分配,被命运眷顾的人——即某些人口中的“风口上飞起来的猪”,才是受益最大的人。   所以没必要时常苛责反思自己。   很多时候的失败,酿成的苦果,也都和遥不可及的成功一样,并非自我之过错,而是命运使然。   “所以,不论你今天做了什么,只要命运非要让楚征吃这样的苦头,即便你不在今天的时间地点,甚至在城市的另一端,糟糕的事情还是会如期发生的。”   “这不是你的错,沈殊。你的责任心和道德感实在太强了。”   “强到有些糟糕的程度了……”   沈殊局促地问:“可不负责任、不道德的人,又怎么能算是好人呢?”   头顶的灯光忽然接触不良,兹拉兹拉地响了起来。   没合拢的窗户缝隙里飞进来两只飞蛾,绕着暴露滚烫的灯管扑腾飞着,没几下就被烫得焦黑,跌落在雪白的地面上。   灯管闪烁间,钟离尘忽然起身,压着沈殊的手腕靠倒在床褥上。   他俯视着他,像是优雅的狩猎者,一寸一寸巡视他的慌张、怯懦和困惑。发丝沿着面颊向下垂坠,被风吹得轻轻浮动。   沈殊觉得钟离尘的目光炽热得能在他身上烫出个火辣辣的洞来。野性难驯,有力蓬勃的年轻身体,蕴含的能量远超他的想象。   即便试图挣脱,也被牢牢钳制,动弹不得。连偏头躲开视线掩耳盗铃都做不到。   “害怕吗?”   过了几秒,在沈殊震惊到都忘了回复的时候,钟离尘若无其事地起身,还顺便拉起了瘫倒的沈殊。   “刚刚我忽然按倒你的瞬间,你的脑袋里在想什么?”   “……”   “是在想我为什么要这么做吗?还是已经意识到我的意图——侵犯或是戏弄?”   沈殊摇头:“不,我在想怎么拒绝你才会不那么尴尬。”   “看!”钟离尘拍了下手,“你想事情的出发点永远是从别人那里入手。为什么要担心强/奸犯尴不尴尬?这样可不行,你得更自私一点啊。”   他握着沈殊的手腕,抵上自己的面颊,清脆地、软绵绵地拍了一下:“应该这样……更重一点,变成耳光都可以。或者直接大声喊非礼,报警把我抓起来。”   沈殊弱弱地反驳:“不至于……”   “至于。”   钟离尘淡淡地瞥了他一眼,“我刚刚就是抱着在这里侵犯你的想法那样做的。如果换个品行更低劣的人来,再甜言蜜语地哄骗你一段时间,你大概就会半推半就地被推倒了吧。”   沈殊:……   这膝盖中了一箭的感觉是怎么回事!   “道德满分某种程度上也算是失德哦。”钟离尘说,“对你自己而言。”   这句话近乎振聋发聩。   直到钟离尘为刚刚的行为好好道完歉离开,沈殊还在思考这件事。   父母教育他要对世人怀抱慈爱,要成为善者,成为道德感强的好人。   但似乎还真没教育过他,如何强硬地回应他人的居心叵测和潜藏的恶意。   ……他不该这样吗。   那要如何改变才算好?   晚上楚征和他煲电话粥,黏糊糊地哼唧着想让他上楼去陪。   “想你,想你。”   小孩似的胡搅蛮缠。   两人谈及窦志源,楚征的语气一下子冰了下去,再也不复方才的柔软:“我打他了。”   “啊?”   “楚四说他扇了你一巴掌,所以我用没骨折的那只手扇回去了。”   沈殊握紧听筒,刚想说“他可能只是担心你”,脑袋里忽然冒出钟离尘冷淡又掺杂着些许担忧的神色和窦志源欺辱自己时癫狂的神色,又把话咽了回去。   从现在开始,他要变得更自私!   他可以的!   “沈哥……”   楚征凑近听筒,衣料摩擦发出细碎的声响:“能不能上来一下?我想上厕所了,但是起不来,自己解……也不方便。”   声音微微颤抖着,好像是因为羞耻。   直到手指抵在楚征铁制拉链上缓缓往下滑时,沈殊才忽然惊觉自己在做什么。一抬头,镜子里的脸倏忽红了。   “可以自己扶……吧。”   他被烫到了似的火速弹开手,指尖还残余着些许隔着布料接触到的温热感。火苗隐隐烧起来,灼热无比。   楚征把下巴搁在他的锁骨侧,小狗似的蹭了蹭:“本来右手没事,结果打我那个疯弟弟没注意控制力道,把自己打得错位了,医生刚刚才包扎好。”   说着,还举起仙人掌似的手给沈殊细细观摩,“这下,连饭都要沈哥亲自喂了。”   沈殊的脖颈因为羞涩而沁出薄汗,声音干涩:“这种时候,不要说吃饭的事啊,小征。”   楚征颔首,“那说正事吧。”   “沈哥,求你了,帮我。”   淅淅沥沥的水声。   这劳什子沉睡时就已经是庞然大物,沈殊别着腰,一面扶着楚征的身子,防止打了石膏的腿和手臂磕碰,一面扶着它,手指都合不拢。   “沈哥……”   楚征脖颈处的青筋一下一下跳着。他靠在沈殊的颈窝,小口喘着气,呼出的热流扫得沈殊痒痒的。   耻骨抵着沈殊的大腿,不自觉地颤抖着。卫生间里的氛围一下子旖旎起来,沈殊红着眼抬头看他,嘴唇嗫嚅了两下。   越来越烫。   难以把持。   “我想——”   “你不想!”沈殊抽出湿纸巾,草草擦拭了一下,脸烫得能煎鸡蛋了,“没正经的,你还打着石膏呢,病人先生。”   楚征笑着看他匆匆塞回去飞速拉上拉链,调侃道:“楚四给我配的轮椅是高功能型,防摔防侧翻,还能半腾空,很牢靠。”   沈殊的脑袋里一下子浮现出异常糟糕的画面。无比痛恨自己身体对楚征的熟稔,对方的呼吸一乱,溢出的信息素和荷尔蒙就要把他那脆弱的理智水坝冲垮。   放在从前,他从未想过自己有朝一日会如此沉溺在亲密关系中……   “好了,不逗你了。”   楚征亲了亲沈殊的耳垂。   “今天沈哥你也很累啦,一直在照顾我,自己也没休息好。说起来,都是我不好,没看清楚其他车打方向灯才会变成现在这样。本来是想接沈哥去吃好吃的犒劳一下,毕竟最近书店的工作很辛苦嘛……结果弄巧成拙,现在不仅去不成,还要反过来给你添麻烦。”   “才不是……”   沈殊被他说得心里闷,踮起脚轻轻啄了一口楚征的嘴唇,“是我不好,下雨天还跑那么远,非让你从城区开到郊区,才……”   楚征的喉间泄出些许笑意,沈殊半趴在他怀里,能清晰地感知到胸腔的规律振动,便疑惑道:“笑什么?”   “我在想,还好没接到你。要是载着你出了车祸,罪过就大了。”   楚征认真地凝视着沈殊的眼睛。   “这么算的话,也还算幸运。”   他在笑,不仅仅是因为胜券在握,确认自己是沈殊目前心里最重要的人之一的那种傲慢之乐。   还因为想到车祸真没算上沈殊一份,他舍得自己受伤,却万万舍不得沈殊受伤。   就算沈殊将来出轨,和情夫当着他的面疯狂地做,他也只会冷静地开枪打死这表子小三,却担心热血溅到沈殊脸上会不会吓到他。   他实在舍不得。   怀中的沈殊如此鲜明且温暖。   “小征,我……”   沈殊误解了他的意思,愈发歉疚。   楚征抬腿,正巧蹭过那处。眉眼微微舒展,像是在思考这是什么。良久,才开口道:   “自渎给我看好不好,沈哥。”   “我实在太想要你了。” 第70章 宝石链   房间里开着很暗的灯,几乎是一种欲盖弥彰。羞耻于光裸的皮肤,却又被要求不可躲避。   楚征坐在床沿,打着石膏的那条腿踩在轮椅的踏板上。铅灰色的金属条反射着浅浅的冷光,在沈殊张开的白皙大腿上留下晃动的光点。   被汗水浸湿的碎发黏在光洁的额头上,沈殊低垂着眼眸,面颊浮出沉醉的红来,微微苍白的嘴唇被咬着,时不时透露出一点流动的血色。   他喘息着。   空旷的房间,私人医院最豪华的病房。任何细小的声音都逃不过墙壁的捕捉,借由反射不断强化,最后共同落在二人的耳膜上。   强烈的羞耻心闪烁着。   沈殊被灼热的视线惹得想并拢腿,却被轮椅的把手卡着,完全动弹不得。   楚征的目光一寸寸地在他身上巡视,好像他是他的私有领土,不容任何除了国王本人之外的闲杂人等侵犯。   皮肤下滚烫的血液翻涌,他觉得燥热,听空调嗡嗡运作的声音都难以平复。   余光瞥见楚征床头柜上的书——《痴人之爱》,他想起这是个东方版的、不那么《洛丽塔》式的类《洛丽塔》故事。   二十八岁的河合让治试图将十五岁的美丽的娜奥密养成为自己理想中的女性,却反被对方操纵,不断满足她虚荣自负、风流成性的愿望,最后发誓成为她的奴隶的故事。   「人和动物一样,是可以被驯化的。」   这是他中学时代读完这本书后留下最深的想法。   “沈哥。”楚征呼唤他。   沈殊艰难地抬起头,发梢蓄着的汗水滴落,顺着平坦的小腹往更昂扬处流淌。   “……怎么了?”   浸满气音和水汽的喑哑一句。   “我的公文包里有买给你的礼物。本来想等见面的时候就亲手给你的,结果发生意料之外的事耽搁了。”   沈殊大腿内侧的肌肉细微地抽了一下,皮肤小幅度地起伏,像是翻涌的湖面。   他闷哼一声,眼角沁出薄薄的泪水来:“这种时候,不要忽然说无关的事啊……”   年下的恋人诚恳又恶劣,拿出小时候祈求他的语气来,分明知道他从不会过分拒绝他:“可我真的很想看你戴上。”   沈殊叹息一声,只好抽出湿纸巾,草草擦拭满是汗液的指尖。颤抖着伸手去够公文包,从里面翻出一个红丝绒的长条盒子。   “这个?”   “是哦。”   打开,迟疑一瞬,脸骤然红了:“这,这不是……”   银制的链子,缀着细碎的流苏和小颗环绕的红宝石,在昏暗的房间里亮得像是刚刚划伤流淌的血。   楚征伸出那只缠着绷带的手。   就在几个小时之前,就在这里,他痛打窦至源到自己的手都受伤。   而现在,他拎起那串垂坠的饰品,轻声道:“和窦至源给你打的那个鎏金色的环不一样。这个不用穿刺,也不会伤害到你的血肉。”   一阵强风拂过,窗外的芦苇震荡。   “我今天其实很生气,并不是因为车祸,也不是因为工作,而是听楚四说窦至源居然敢触碰你、伤害你。”   沈殊想起当时那一记抽在自己脸上火辣辣的耳光,抿了抿唇。   “他根本就不该出现在你的世界里,也不该出现在我们之间。”   楚征微微俯身,被绷带包裹的粗糙指尖抵上粉软,那儿曾经被穿刺而留下的伤口,现在只剩下一个小小的红点,几乎看不见了。   是他悉心爱护的结果。   “光是意识到他在你身上留下伤痕,我就分外恼火。”   “明明我们才是恋人,只有我才可以触碰你。”   沈殊嗫嚅道:“……已经,不痛了。”   “但你的脸还有些红。”楚征爱怜地亲吻着他的脸侧,顿时泛起一阵疼痛滞涩下的酥麻,“不用担心,他以后再也不会出现在你面前,也不会继续伤害你。”   夹子口无声无息地打开,柔软的包片含住尖尖。   流苏晃动,向下拉扯。   沈殊难以抑制地小声呜咽着,声音到了后半就变了调,撒娇似的黏着。   在楚征目光无声的催促下,他又继续起方才答应的自渎。   但胸前异常鲜明的存在感,根本无法忽视。   腹中之火被越烧越旺,即便窗外再次下起淅淅沥沥的小雨,也始终无法熄灭。   最终,轮椅不堪重负地晃动、倾倒。几乎竭力的沈殊踉跄起身,一下趴倒在床沿,因为过度煽情的感触脑内一片空白,只是颤抖,像被不断抚摸背脊的家兔。   “你做得很好,沈哥。”   “我很满足。”   楚征抚摸着他的发丝,掌心因为皮肤、骨骼和绷带的互相牵制而疼痛。   这疼痛是如此明晰,以至于他居然对此感到快乐。   链子晃动着,小幅度拍打着他的小腿。冰冷的宝石早已被人的体温捂热,变得并不突兀。即便它本身是冷的,一旦脱离人体就会变冷,楚征却依旧感到了浅显的满足。   他想,只要宝石永远不离开温热的皮肤,就永远不会变冷。   沈殊含着呛了一下,昂起头,呼吸急促地咳嗽着。   睫毛上和嘴角边满是污渍,缓慢地向下流淌。   楚征抿了一口水,推开自己的沉重,搂着快脱力的沈殊吻下,将水渡了过去。   *   自那之后的很多天,沈殊一如往常地照顾楚征。楚征没再要求他做出格的事,只是乖乖地吃药,乖乖地吃饭,乖乖地坐轮椅出门散步。   生活温馨得像是童话。   也是从那天开始,病态爱着楚征的窦至源再也没有出现在医院过。   即便这里是楚家的产业。   “对了,沈哥。”楚凌一钻进病房,就把一张卡递过来,“之前和你说好的报酬,密码我用短信发给你啦。”   沈殊接过,竟有一种恍如隔世的感觉。反应了好一会儿,才意识到这是他哄好顾砚洲接下楚凌一项目的助理工作尾款。   他沉默一会儿,问:“他现在怎么样?”   “不怎么样。”楚凌一坐下,没削皮就开始啃苹果,“罚款补缴倒不是最难解决的事,最大的问题是名声砸了以后,想重建是很难的。”   沈殊捏着卡的手用力到发白。良久,又把卡递了回去:“虽然这点钱也帮不上什么忙,但还是麻烦你帮我转交给顾砚洲吧。”   楚凌一笑着问:“为什么不自己去?”   “……绝交了。”   应该算是吧?顾砚洲说得明明白白,不要再见面了。   这样的确对他们都好。   直到现在,沈殊都并不觉得自己对他抱有一丝恋人之间的情愫,自己并不喜欢也并不爱顾砚洲,但看见他落难仍旧心里不快活。   楚四被这个答案噎了一下,“你确定?你还欠着不少钱吧。”   “你为什么会知道……?”   “咳嗯!”意识到自己说漏嘴私下调查沈殊的事,楚凌一赶忙想了个借口打圆场,“我之前不小心听到了我哥和你打电话。哎呀,我不是故意的,我也很想帮帮你嘛——”   “这样啊。”   沈殊叹了口气,确实。即便欠债的对象变成了楚征,也不能因此觉得可以放松拖欠,这对恋人并不公平。   他这几个月拿到的工资,一半以上都打给了楚征,以偿还贷款。   楚凌一看着他风云变幻的神色,讷讷道:“要不我去帮帮忙,捞一下顾砚洲?”   “但你们不是只是普通的甲方乙方关系么?”   而且顾砚洲还不怎么待见楚凌一,老挑他刺……   “因为我的好朋友阿裴和他关系也很好啊,昨天问我借钱,也想帮顾砚洲凑一凑。”楚凌一耸肩,“这顾大艺术家到底给你们灌了什么迷魂汤,让你们都想着帮忙哇。”   沈殊还没回答,楚凌一就拎起外套起身往外走,“真是强运,说不定以后还能有大发展。决定了,为了这点可能性,我也要去捞一下他。就这样!我走啦,拜拜。”   下午沈殊陪楚征散步的时候,楚征忽然问他:“不去看看妹妹吗?”   “我一直想去。”沈殊回答,“但你的身体还没好,我不放心。”   “找个护工看个半天就好了?”楚征看着沈殊的眼睛,认真道:“沈哥去做更想做的事情也可以。”   这并非楚征的心血来潮,只是昨天李非烟罕见地来探病。迂回半天,最后还是说了沈芊芊想念沈殊,能不能让沈殊去看看他的事。   他答应了。   除了满足李非烟的愿望,还因为注意到沈殊最近心情低落。   探望亲妹妹总会快乐一些吧。   更何况,沈芊芊能够享受的和沈殊共处的日子,也就只剩下他们结婚前的这段时光了。   那头沈殊前往中央医院,这头就又有新来客。   “窦阿姨让我来看看你。”高挑的长发女人戴着墨镜,语气冷淡,“真没用,开个车还能出车祸。明明以前在英国还是飙车族,办公室的椅子坐久了连路都看不清了吗?”   楚征也没生气,闻礼从小脾气就这样。阴阳怪气,跟吃了火爆辣椒似的,没什么人能受得了她,但有不得不承认她很优秀。   他只是垂眸,轻声问:“所以,窦女士思考了半天,最后决定把我们拉郎配了?真好笑。”   “确实神经。”闻礼坐下,不断摆弄手机,好像在给谁回消息。楚征看见她在狂发可爱表情包,十几条地刷屏,对方慢吞吞地回,看起来有点呆,“我们一个男同,一个女同,结哪门子的婚,形婚?”   “我姨父才是神经中的神经,明明知道我只喜欢女人,还和我叨叨半天传宗接代的重要性……说试试看男人就不会那样想了。”   闻礼忽然冷笑一声。   楚征说:“但你还是来了。老头子那边给的压力?”   闻礼抬头,隔着墨镜盯他:“我妈前年去世了。”   “我知道。”   “今年年初,我爸把他养在外面二十多年的小三带回家,扶正了。”   “……”   “还带着个只比我小四岁的儿子。” 第71章 隐患   “……”   楚征沉默了一瞬。   闻天语本来是圈子里难得风评为洁身自好的人,尤其是在父辈很多人的衬托下:发达之后扶持外室,搞出五六个孩子来也不是什么稀奇事。   良久,才嗤笑道:“天下的男人真的都是一个样。”   闻礼知道他是在说楚霆。   某种程度上来说,对楚丞允、对楚凌一,甚至窦至源,楚征都是那个不该出现在楚家的“私生子”。   和闻清弦之于她一样。   闻礼开始剥橘子,白色的经络全部扯掉,她向来怕酸。一口塞进嘴里,有些齁人,她眯着眼蹙眉咽下去,“太甜了。”   楚征抱臂道:“那你接下来打算怎么办?总不能坐以待毙。”   虽然他并不认为闻礼忽然冒出来的弟弟,在缺乏争斗和商战素养的情况下,能和从小就耳濡目染父母行事、本身又聪慧的闻礼比,最多当个不愁富贵的闲散纨绔。   但父辈怎么想的,也说不定。那个时代的人多少有重男轻女的秉性,即便不亏待女儿,也会给儿子更多。   以及,那个隐忍二十年最终上位的夫人,能够长久地留住一个老奸巨猾的人的心,乃至最后登堂入室,也不会是等闲之辈。   “我是来和你交易的。”   闻礼把橘子分了楚征一半,“先问你,你觉得是我做生意靠谱,还是我那个傻弟弟靠谱?”   圈子里大多都是多子家庭,父母抱着孩子不成器也没关系、反正最差的情况也养得起,万一小一些的孩子更有才能,家族企业才能在正确的人的领导下继续发展的心态生育。   但闻天语不同,闻礼原本是他的独女。似乎是因为妻子生第一个孩子时就难产,自那以后身体一向不好,才只有她一个孩子。   正是因此,她从小被当成家族继承人培养。现在出现了争夺地位的人,才会如此警惕。   哪怕对方威胁不大,可也说不准爸爸到底是怎么想的。   以及……   这浑小子是怎么想的。   闻礼不喜欢闻清弦的眼神。   这家伙和她一样野心勃勃,绝非容易满足的傻瓜。   “还用问吗?”   “谢谢你选择我。”   闻礼面无表情地朝他伸出手,“说真的,窦至源最近一直在搞你吧,窦女士看起来就更偏爱那个神经病。楚霆马上不行了,她一定会想着占你的份额分给窦至源。我们合作干一票,打他们个措手不及,趁着这次机会把份额全侵吞了,如何?”   “你还真是个贪心的人。”   “可你没有拒绝我。”闻礼起身,“那么,合作成立。后续的计划我会托人带给你,静候佳音吧。”   楚征看着她一面慷慨激昂地概括未来宏图,一面盯着屏幕哒哒哒飞速打字,无奈道:“诚意呢?你一直在回别人的信息,劳烦看看我。”   闻礼理直气壮:“我老婆一个人去探病,我怕她遇上麻烦。”   像是在说:你没老婆吗?   你不担心老婆一个人出门吗?   铁血总裁和恋爱脑也不冲突啊。   楚征扶额:“探病能遇上什么麻烦?你太过度保护了。”   闻礼把她的小恋人捂得严严实实,连朋友圈都不发。   不过她爱得这么上头,八成是个顶顶漂亮的美人吧。   “你不懂,匹夫无罪,怀璧其罪啊。”闻礼熄屏,叉着腰。   “美人会因为漂亮的脸获得很多便利,但也会因为脸遭到更多侵害。如果没有保护自己的能力,美丽反倒是负面因素——只会招惹一堆处理不了的麻烦。”   “比如,苍蝇一样臭烘烘又聒噪的男人。”   “抱歉,我不需要……”   闻冰冰尴尬地笑着,拒绝了第三个试图向她递食物递水的人。   她坐在偌大医院走廊的长椅上,看着手里攥着的小纸片直发愁。   她迷路了,找不到同事的病房。   但没法找人问。   一旦开口,路人竟然第一反应是问她一会儿有没有空出去喝一杯。   肝功能出问题到要来医院开刀的程度,就不要喝酒了啊,多伤身体哇!起码多爱护一下自己吧。   ……还是去问护士吧。   但她有点社恐。   一定要找到一个恰当的时机,不经意间、自然地向护士提出问题,这样才不会尴尬!   今天不知怎么的,护士好像都很忙。来来往往奔波,她刚想张口,对方就忽然转过身去整理文件,没看她一眼,匆匆上楼了。   闻冰冰:“……”好难!   “闻冰冰?”   忽然,身后有人精准叫出了她的名字。   她刚来南巷工作不久,是王玲玲来这儿旅游顺带考察了一下本地的就业情况,才拍拍她的肩劝她来这儿的。   她给有钱人的小孩做钢琴老师,一个月能挣三万多。同样的工作量,在D市只能赚三分之一。   可惜的是,初来乍到,人生地不熟,她压根还没来得及交几个熟悉的朋友,平时总是形单影只。   谈恋爱之后,恋人公务繁忙,也不太有时间时时刻刻陪着她。   就在刚才,恋人还在因为没法陪同来探病不停和她道歉。   “太巧了,你怎么也在这里?”   声音愈发熟悉,闻冰冰回过头,正巧对上一张温和俊秀的脸。对方笑意盈盈地看着她,眼里满是惊喜。   “沈、沈殊?”闻冰冰愣了一下,也笑起来,“你怎么在这儿?”   “我来探病。”   “我也是……”仿佛抓到救命稻草,闻冰冰赶紧把手里写着地址的纸片递过去,“请问,这个在哪里?”   “好巧,就在我妹妹的病房隔壁。”沈殊说。   闻冰冰一脸正色地站在他肩旁:“请务必带我一起去!”   两人穿过弯弯绕绕的走廊,跨过三栋病院,才抵达目的地。   也不怪闻冰冰,这路确实难走,尤其是第一次来的新人,绕晕找不着路是常态。   沈殊抱着花,敲响了沈芊芊的门。小姑娘本来在看电视,听见声音,便提高嗓音喊了一声:“请进!”   一偏头,见来人是沈殊,激动得差点从床铺上跌下来,“哥!”   “我的小姑奶奶,注意点身体好不好?”沈殊无奈地抱着她往上提,再给她掖好被子,“别跌倒了。”   “想你了哥。”   沈芊芊依偎在他怀里,小声嘟囔:“那天你忽然晕倒了,把我吓死了……他们还不许我留下照看你,搞得我最近一直担心你担心到晚上睡不着觉。”   沈殊一低头,就能看见沈芊芊眼下浓重的乌青。常年照不到阳光而变得病态白皙的皮肤上,所有疲惫的留痕几乎无所隐藏。   可怜的孩子。   “芊芊……那天你是和窦至源一起来的?你们是怎么认识的?”   “他来探病,说自己是你男朋友的弟弟——”沈芊芊扁了扁嘴,“哥你真不厚道,谈恋爱也不告诉我。我不是你最亲的妹妹吗!”   说真的,沈殊现在一想到窦至源就心里发毛。   你永远不知道一个脑袋有问题的人到底会选择用什么过激的方法伤害别人。   好在,芊芊没事。   窦至源还没丧心病狂到对一个小女孩下手。   “哥,你男朋友长什么样啊?”沈芊芊追问,“可以哪天带过来给我认识一下吗?”   不知怎么的,沈殊总觉得芊芊和楚征见面以后,一定会发生很糟糕的事情。   芊芊并不知道她很小的时候楚征就探望过她了,权当对方是陌生人。   再加上二者相似的面容,窦至源不知缘由的来访,沈殊心里沉甸甸的,闷得说不出话,只好含糊地搪塞:“……他很忙。”   “这么忙还有时间谈恋爱?哥你又胡说。”   沈芊芊眨眨眼,“对了,哥,今天早上医生和我说,找到匹配的骨髓配型了,好突然哦,明明之前找了那么久。”   “真的?”   沈殊一下子激动起来,握着沈芊芊的肩膀,整个人都在颤抖:“……对方愿意吗?医生怎么说?”   “说是已经给对方发去询问书了,因为被捐献者不能和捐献者见面嘛,为了避免很多没必要的纠纷,只能通过医院接触。”   “对方还没回复哦。”   沈殊深吸一口气,努力挤出一个笑容:“芊芊,你一定会好起来的。哥哥会尽全力为你争取……”   沈芊芊被他抱着,只是蹭着沈殊的面颊,小猫似的轻声说:“嗯,有哥哥在,我就什么都不怕。再痛也……不怕。”   “哥哥知道吗?我最近都有好好完成医生布置的任务,身体状况也好很多了,不会轻易死掉的……”   她搂紧沈殊的脖颈。   她永远不会告诉沈殊,窦志源带她去玩危险的碰碰车的事。呼啸的风声划过耳廓,她觉得前所未有的自由。   大腿上因为童年车祸而留下的粗长狰狞的伤口,不断泛着澎湃的热感,久久不愿消退。   即便她现在很讨厌窦志源。   依然真心感谢他携她出逃。   她永远不会告诉哥哥,自己其实根本无所谓寿命,无所谓生死,只是确信想要尽量长久地待在他身边,仅此而已。   “希望一切顺利。”   沈殊叹道。   *   与此同时,港口炼钢厂。   窦志源在一群黑衣保镖的簇拥下,推开了尘封的仓门。   这里是黑道处理叛徒和麻烦的行刑地,粗糙的水泥地上满是凝结的腥臭血迹。   模糊的黑暗中,一个憔悴的中年男人挺身而立。   “你想出卖给我什么秘密?”   窦志源慢条斯理地戴上手套。   “严青。” 第72章 过去的秘密   严青没死,窦志源其实十分意外。   倒不如说,当初严青主动找上他出卖楚征秘密的那天,他就已经预料到严青被楚征彻底处理的情况了。   楚征最讨厌不忠诚的人,最讨厌背叛。即便这背叛无关痛痒,也不会伤害到他本身。   沈殊的事,就是严青和窦志源说的。   他告诉窦志源:“小楚总找到了他小时候暗恋的男人,想和他上`床恋爱,喜欢到想要把他关起来独占。”   证据是那些有意无意散播在公司里的,楚征正在追求沈殊的信号。   以及楚征托严青在郊野买下的独栋别墅,精装修,里面的一些设备不由地让人联想到糟糕的事情。   严青其实也觉得很稀奇。   这么久了,久到楚征觉得他是个无用却又知道了太多秘密的废物,要将他人道毁灭的时刻,沈殊居然还没被拖进那幢偏僻的别墅囚起来,成为楚征的……   这个除了温柔看起来没什么特别之处的男人,难不成真的是冷血的小楚总的克星?   他严青至少为楚征鞠躬尽瘁地做了不少年,在楚霆没落的情况下,扶持着他强势上位。   但对方并不珍惜,连他微不足道的牟利行为都无法忍受,继而毫不留情地抛弃他。   楚征会这样毫不留情地抛弃沈殊吗?   好像并不会。   “好了,废话别多说。”窦志源蹙眉,“这次要卖给我的是什么?”   他看着严青憔悴的神色和没有理干净的青色胡茬,忽然笑了下。   “这或许是你最后活命的机会了。如果被我哥发现你不仅没死,还要把他的大秘密抖落给我,你真的要被沉尸海湾了。”   “费这么大工夫把我喊来,最好别让我失望。”   严青轻咳一声,“你让部下先出去,这个秘密是关于你的。”   窦志源愣怔一瞬,随即照做。   “听好了,窦志源,我只说一次。一共有两个秘密,我先告诉你第一个,代价是你为我准备好飞往加拿大的飞机,并在当地为我找好隐蔽的住处。”   严青目光炯炯。   “等我安全抵达目的地后,我会把第二个秘密邮寄给你。在那之后,我们就不要再联系了。”   “可以接受吗?”   窦志源彻底被他吊起了胃口:什么样的秘密这么麻烦处理才能听?   但他还是耐心地点了点头:“可以。”   “那么,我说了。”   严青深吸一口气。   “你是在英留学期间第一次见楚征,对不对?但他并不是第一次见你。早在出国之前,他就通过报纸、楚霆和窦女士的照片之类的信息,得知你是窦女士胞妹的孩子。”   “我之前告诉过你,沈殊是楚征被窦女士流放去孤儿院才认识的。你有没有想过,他就算再不济,也实打实是楚霆的血脉,楚霆因为李非烟不喜欢他就算了,窦女士作为把持家业的贤内助,怎么可能随意丢弃他?”   窦志源哽了一下。   “他之所以被抛弃,你的出生占了大头的原因。比起楚霆和他那讽刺的真爱生下的孩子,她还是更喜欢和自己有血缘关系的你。”严青严肃道。   “也正是在决定抱养你的那天,窦女士才动了让楚征流放去孤儿院自生自灭的念头。”   “换句话说,在楚征的视角里,自己从受人排挤但衣食无忧的私生子,变成了无父无母受人欺凌的孤儿,是拜你所赐。”   窦志源抿了抿唇,“你这结论失之偏颇。你又不是我哥肚子里的蛔虫,怎么会了解他的想法?”   他觉得不至于啊。   英国留学期间,楚征对谁都是一副冷淡的样子,连他的室友江予淮都不例外。   一视同仁。   又怎么会单独恨他?   绝不可能。   严青继续道:“重点不是我懂不懂他的想法,而是楚征是怎么定义你的。他把你当作争夺家产的对手,必须打败的强敌。他的书架上都是医学书籍,大学里还辅修了成瘾物质相关的课。”   “他不抽烟,不喝酒。到底为什么要学这种和他八竿子打不着的东西?”   严青的目光里满是审视。   窦志源被他看得不舒服,几乎要炸毛:“……江予淮也修了。”   他以前没事就去找楚征说话,江予淮虽然和他不同专业,但不少非专业选课是重叠的。窦志源也因此对二人的行动异常了解。   “但最后药物成瘾的人只有你。”   严青的话成了压垮窦志源岌岌可危精神状态的最后一根稻草。   “你是想说我吗啡成瘾是楚征故意设计的吗?”   窦志源失控地大喊大叫起来,尖锐的声音像是在用指甲大力划黑板,恐怖的声音在空旷的仓房里回荡着。   “你疯了严青!你为了活下去都能撒这样离谱的谎了!你说楚征——我哥故意设计我,就为了让我药物成瘾?可我出事的那场车祸是雨天的意外,那该死的司机被暴雨压得看不清路,最后车才会撞到树侧翻……”   “你是想说,这一切都是人为的?哪怕我哥那天在爱丁堡给人做家教,也能远程操控人毁了在曼彻斯特玩乐的我?别开玩笑了!”   窦志源浑身都在颤抖。   他怒发冲冠,看起来像是一头咆哮的狮子。   那个泥泞的雨夜,他从狂欢里冷却,搭乘计程车想要回到利兹。然而车祸来得猝不及防,重击之下他失去意识,再醒来时已经躺在医院浑身剧痛,像是被卡车碾过。   向来养尊处优的大少爷,哪里受过多处骨折骨裂、只能瘫倒在床的苦痛?麻药消退之后,蚂蚁似的密密麻麻的疼痛惊落冷汗,让他彻夜难眠。   他痛苦地哀求道:“有没有可以让我不那么痛的方法?”   医生最后给他注射了适量的吗啡。   这种和希腊神话中梦神Morpheus同名的药物,很快镇静了他的疼痛,将他引入柔软松弛的梦境。   很快,为了逃避痛苦,又有了第二次、第三次……第无数次。   出院后不久,他瘫在房间内的沙发上,颤抖着手给蹦迪认识的那种朋友打电话,询问是否有货。   自此一发不可收拾。   严青并未对窦志源的质问作出回应,只是问:“你后来还见过那辆计程车的司机吗?”   窦志源愣了一下,过去的记忆缓缓苏醒:“他死在车祸里了。”   “他的父母重病,女儿才四岁就得了白血病。妻子因为糟糕的家庭状况日益消瘦,自杀三次都没成功。”   “……”   “所以为了能让家人活下去,做死士也不是不可选择的事了。”   严青理了理自己凌乱的腕带。   “我最初放弃楚霆跟了楚征,就是因为他给得太多了。权力,金钱,地位……他几乎慷慨到令人难以置信。即便我现在因为他收回权力而差点命丧黄泉,也从没有仇恨过他。”   窦志源木木地:“你想说什么?”   严青朝他微笑:“楚征和我第一次见面,就问我要多少才能倒戈向他。他说,自己愿意为此支付所有代价。”   窦志源忽然崩溃地大笑起来,“所以他当时也是那么和出租车司机说的?说你只要完成我说的任务就能得到我所有的积蓄,你的妻子孩子就能活下去!他大学期间一直在奔波赚钱就是因为这个吗?”   “不可能……不可能……”   窦志源一把掐住严青的脖子,晃动几下,勒得他满脸发红发胀,“你绝对在骗我!”   “他的保险箱里,有承诺书。直到现在,他每个月都有一笔打往伦敦某账户的开销。”   严青咳嗽两声:“我没有目睹交易的达成,这些不过是我通过现有信息推断出来的。保证捐赠书的受益人是带着你撞树的司机的女儿,她现在在伦敦读大学,虽然骨髓移植和治疗很痛苦,但她还是幸运地找到配型,艰难活下来了。”   “这实在太巧了,不是吗?比你和楚征这样的异姓兄弟在没有刻意安排下,于异国他乡的同一所大学相遇还要巧合!”   窦志源痛苦地喘息着。   神经针扎似的泛痛,他一发病就容易手脚冰凉,呼吸急促。   太久了,他因为药物成瘾又戒除而患上的精神疾病几乎刻入他的骨髓,如影随形,以至于几年前还是正常人的日子已经飘到天边,离他那么远了。   比起自己现在这副残破的样子是拜楚征所赐,他更害怕楚征对他其实是毫无情义甚至痛恨的。   楚征就算不爱他,也不可以恨他。   “我哥不可能这么对我。”   窦志源脸色发白,嘴唇嗫嚅着。   严青拍拍他的肩:“你也可以这么想。但如果楚征再一次那么做,你该如何应对呢?窦少爷,你还是把人的本性想得更坏一些才比较好。”   “更快的解决方法是加速吞并楚征版图和权力,只要你站上楚氏集团的巅峰成为话事人,就再也不会为此困扰。”   窦志源笑了起来,异常甜美。   “是啊,那样的话……哥哥是不是这样做过都不重要了。因为我会把他关起来,再也不接触除我以外的人。”   严青还没来得及颔首,就被他忽然掏出的手枪抵住了脑袋。黑黢黢的洞口冰凉,惹人心惊。   甜美的笑容依然挂在窦志源脸上。   他柔声问:“另一个秘密是什么呢?我现在就想知道。”   “你可以选择不说,但是那样的话,可能为你准备的房子就会从温哥华转向地狱十八层了。” 第73章 见面礼   “……原来是这样,你现在在做书店店长啊,真好。”   咖啡馆里,闻冰冰坐在沈殊对面,小口小口啜饮着拿铁,脸上露出欣慰的神情,“我记得中学的时候,你和玲玲就都很喜欢看书呢。”   距离上次中央医院重逢已经过去一周多,沈殊和闻冰冰在病房门口互相留了新的联系方式。周末正好空闲,就约着出门喝咖啡。   二人聊起从前的事,顿生不少感慨。   回想起社团活动,好像就在不久之前,但已经过去十多年了。   “一眨眼,都快变成中年人了。”沈殊叹了口气。   “是啊,奔三了。”闻冰冰笑着,指了指自己眼角的细纹,“皱纹都长出来了。”   沈殊看见她无名指上佩戴的钻石戒指——上次见面时分明还没有的。闻冰冰的工作是钢琴老师,照理来说应该不太会佩戴繁复的珠宝。   注意到沈殊的视线,闻冰冰大大方方地说:“就在我们重逢的那天,我女朋友和我求婚啦,目前是订婚状态。等正式结婚,我一定请你吃喜酒。”   沈殊好奇道:“你的女朋友,是什么样的人?”川书香每天便秘   闻冰冰搅动搅拌棒,“嗯……笨拙得很可爱。我和她第一次见面,是我在她朋友家教小朋友弹钢琴。她开门进来,怒气冲冲地,把我吓了一大跳。”   “啊?”   “后来她和我解释,是因为她的朋友——也就是我的雇主,又因为和年下男恋爱被骗两百万的投资,虽然对她们这样的富人阶层来说不是什么大钱,但……”   闻冰冰笑得眯起眼睛来。   “她说:‘我不想再做你第二个小孩的姨姨了’。”   闻冰冰的雇主目前是离异单身,带着一个八岁的小女孩,平时做生意很忙。闻冰冰除了做孩子的钢琴老师,还要负责接孩子上下学,偶尔做一些简单的饭食和甜点,陪她玩或者读书。   沈殊哑然失笑:“看来,你恋人的性格和你完全相反啊。”   “你叫她小闻就好了,和我一个姓。”闻冰冰歪头道,“这也算是缘分吧?我一直以为我的姓氏不算太大众……”   雇主叫李周,小女孩叫李星,闻冰冰总叫她小星星。   恋人闻礼在闻冰冰没有应聘之前,总是在远在外地的李周的拜托下,偶尔来照看一下小星星,给她带点吃的玩的。家里是有保姆的,但小星星不太喜欢她,所以除了三餐和家务,别的时间段都不在。   家里有实时监控,关照小星星上学以外时间段的情况。   那天闻礼愤怒地开门,想逮住好不容易回家一趟的李周,却在看见坐在钢琴凳上黑发飘飘、白裙仙仙的闻冰冰的一瞬间,忽然感觉自己被击中了心脏。   一见钟情。   这倒不算出乎意料的事。闻冰冰从中学时开始就是非常受人欢迎的美人,学校的储物柜时常被粉色的告白信塞满,学校运动社团的主力成员中,也有很多人把她当成理想型。   沈殊脑补了一下闻冰冰描述的场面,觉得有些好笑,“嗯,毫不意外的发展。以前也有不少人让我帮忙给你带表白信呢。”   “但之前,我没想过我其实喜欢女生诶。”闻冰冰说,“只是以为自己专心学业,无心恋爱,就一直没有答应追求我的男生。现在和她在一起之后,才发现搞不好从一开始我就对男生没兴趣……”   而且后知后觉,自己好像喜欢过王玲玲。   不过,就不要告诉沈殊了吧。毕竟,连当时自己本人都没意识到这件事呢。   这算是一种引力吗?   沈殊想。   自己没和楚征恋爱前,看周围的人都觉得是异性恋。   恋爱之后,同性恋情侣就像雨后春笋一样冒出来了。   楚征之前和他看电影时说过,他觉得「任何人的相遇都是命中注定的必然,是无可逆转的命运。人与人之间存在一种看不见的引力,或者说重力,指引着相遇的诞生」。   这样想来,或许很多年前,他和王玲玲闻冰冰成为朋友,也是一种冥冥中的必然?   “啊,我女朋友来接我了。”   闻冰冰看向窗外,提起包,和沈殊道别:“那就,下次见?”   “好。”沈殊朝她露出温柔的笑容。   隔着玻璃窗,他隐隐听见那个从驾驶座下来给闻冰冰开车门的酷飒女生撒娇似的抱怨,问闻冰冰为什么出来和男人约会,是不是后悔和她订婚了。   那人带刺的视线落在他身上,沈殊觉得熟悉。细细思考很久,忽然意识到楚征也经常这样看出现在他身边的人。   ……天底下恋爱的人,还真是一个样子啊。   “只是好朋友呀。”闻冰冰踮起脚,细跟凉鞋被太阳照得亮晶晶的,光斑落在白裙边缘,粼粼闪烁。她摸了摸闻礼的脑袋,柔声哄道:“就和你去探望生病的朋友是一样的,小礼。”   闻礼搂着她的腰,小狗似的“嗯”了一声。   *   沈殊回到家时,楚征已经在厨房里忙活晚饭了。听见他转钥匙的声音,立刻警觉地探出头来,笑着欢迎他回家。   “今天开心吗?”   他知道沈殊是去和老同学叙旧,昨天新送给沈殊的绿宝石耳钉里的GPS定位器增加了实时录音的功能。   所以,他连沈殊和闻冰冰的对话内容都一清二楚。   “嗯,很开心。”   沈殊对此一概不知,站在玄关换上拖鞋。   楚征过来抱他亲他,黏黏糊糊。情到深处,沈殊推阻他的胸膛,打趣道:“我饿了,先让我吃饱饭再来喂你,好不好?”   情侣之间的荤话愈发没脸没皮。   沈殊先前还会羞得面颊通红,现在已经泰然自若了。   楚征点头,两人便正经吃起饭来。   “说起来,刘总监不知道为什么,给我们集体放了一周假。”沈殊咽下四季豆,含糊道:“……难道是书店业绩起不来,要裁员了?”   失去收入来源还是让他很担忧的。   “不至于吧。”   楚征笑着掩饰疲惫,眼下的乌青被遮瑕膏盖住。他特意这样做,只是不想沈殊担心他。   最近窦至源开始发力,在窦女士、窦家亲信和部分楚霆原本老部下的辅佐下,开始操盘控制股价,想要从他手里套现,打压楚氏集团旗下的股票价格,再在低洼买入,提高总占比,剑指夺权。   散客的股份被他收集了大半,毕竟眼看势头不好,没人想持会暴跌的股份。   舆论战也安排众多,旨在打压他私生子的身份,质疑他这半路出家的豪门公子,在能力上是否真的能够比得过窦氏出身的老钱嫡子。   分公司的财务报表也被查,虽然大概查不出什么东西来,但被查本身即为一座高楼坍塌前的征兆,非常打击客户的信任感。   楚征被他一通高强度的连击搞得焦头烂额,最近在办公室连轴转拼命工作,好几天没睡觉了。   熬到今天,实在太想见沈殊,还是选择回来休息一夜。   这些事沈殊没必要知道,除了徒增烦恼,别无他用。   楚征想,他会搞定一切,然后让沈殊过上无忧无虑的生活。   他的沈哥,只要一直温柔地笑着就好。   吃完饭洗漱,沈殊湿漉漉地回到主卧。还没来得及擦干头发,就被楚征迫不及待地扯了浴衣,赤条条地翻上了床。   沈殊讷讷地:“这么急呀……”动作却狂野得很。   他跨坐在楚征的腹部,身躯微微前倾。左手张开,沿着耻骨攀向自己的左臀。   “太想你了。”楚征凝视着他,舔了舔干涩的嘴唇,“从出院开始,就一直没做过。”   “想你想得都快疯了。”   “哥哥不想我么?”   左手熟练地攀进沈殊的口中纠缠软舌,很快,泛红的嘴角就变得水淋淋的。   右手扶着哥哥羸弱内凹的腰,顺着耻骨滑向右臀,指腹向下按出几个微微凹陷的指痕,被柔软且富有弹性的皮肤堪堪包裹。   两人默契地朝相反的方向拉扯,互相注视的目光黏稠到能拉丝。   楚征抽离被沈殊含在口中的左手,带着淋漓温热的唾液扫过起伏的肌理。然后压在沈殊颤抖的左手上,保持两边姿势对称。   “嗯,不错,哥哥被我养胖了些。最近有好好吃饭是不是?真棒。”   沈殊忽然昂头,喘息被刺激卡在咽喉,颤抖着被楚征细密亲吻小腹和胸膛。   对方不停揉捏他的软肉,舔舐含吮耳垂。   那两粒绿宝石耳钉在黑暗里闪烁着微弱的光芒,存在感十足。   他正哺育着和自己没有血缘的孩子,为此承担再大的颠簸和风浪都义无反顾。   楚征的指尖从他的腰腹滑过,紧紧环着钳制,像是解不开的铁索。   紧接着拨过肋骨,像在弹奏竖琴。   这美妙的演奏持续到凌晨四五点。沈殊中途晕了好几次,每次朦胧着醒来,都能窥见自己抖动汗湿的大腿和楚征侵略感十足的灼热眼神。   汗水顺着恋人线条流畅的下颌和腹肌滴滴流淌在他的身上,又热又凉。   沉沦,沉沦。   直至落入海底,落入深渊,落入欲/望。   翌日。   沈殊浑身疼着醒来时,楚征已经离开了。天亮了大半,他吃痛着起身,拢着腿一瘸一拐地去洗漱。   看着镜子里自己脖颈上触目惊心的吻痕,还有腰腹青紫的指印,沈殊无奈地叹了口气,先是涂好清凉膏,再小心翼翼地避开红肿的尖尖,系上扣子。   所有的痕迹被掩盖在白色的衬衣下,除了红肿的嘴唇和被咬破的嘴角。   他不再看向镜子,也就没看清自己的眼神里充盈着被浇灌后的餍足。   ……透着一股难以言喻的、熟透了的媚感。   只是想着,还好这小没良心的还知道给昏过去的他洗澡清理,不然干涸的黏腻水液残留,总是会不舒服的。   “叮咚——”门铃响了。   沈殊赶紧漱口冲去牙膏泡沫,匆匆去开门:“谁呀?”   从猫眼里看见的,是个高挑俊秀的陌生男人。怀里抱着一捧用粉色半透明油纸袋包着的曲奇饼干,笑得很纯良:“我是刚搬到对面的阿允,你的新邻居,是来送见面礼的。”   作者有话说:   和大家说一下小比接下来的更新计划哈!   8.27(今天)—9.1日更,然9.2—9.6休息,因为小比是大学生要返校了,9.7以后按照网站规定的任务字数,每周更新1-2w字不等,也就是3~7章。   顺便本篇篇幅大概30w左右,可能少一点?九月底之前就会完结酱紫。 第74章 前奏   ……   ……   ……   海潮的声音。   沈殊趴在冷冰冰的地面上,模模糊糊听见水浪拍打堤岸和滩涂的碎响。   余光瞥见灰色的天花板,周围是空旷蒙尘的库房,生锈的钢筋穿插在一起,像是谁已经腐朽的骸骨。   自己为什么会在这里?   大脑一片空白。   沈殊尝试性地张了张口,干涩发酸的咽喉疼痛,只能发出“嗬嗬”的嘶声。   过了好一会儿,他因为药物钝化的大脑才反应过来:自己是被人绑架了。   而绑架他的人,就是上门给他送见面礼的、自称“阿允”的年轻男人。   事到如今才觉得他奇怪,简直是马后炮。但正是因为匪夷所思的绑架发生了,沈殊才忽然想起记忆里几个不和谐的瞬间。   楚征当初给他安排的这间宿舍,并未和其他同事一起。舒适度虽然高一些,但档次几乎持平,毕竟那时候还未恋爱,只能暗戳戳地给点福利。   这也意味着,同一小区的居住者,都不会是什么富人,而都是忙碌的职业人。楼下的王茜就是佐证之一。   但自称“阿允”的男人敲门时,浑身都是名牌。乍一看普通的卫衣长裤,但沈殊给楚征整理旧衣服的时候,也在里面找到过差不多的版型。   因为不小心把床头的咖啡泼上去了,洗不干净,想在网上搜索衣服的价位,再买一件赔给楚征,结果被后面跟着的一连串零吓了一跳。   那人说话的语气,也和平时接触到的同事不太像。   怎么说呢……透露着一股不食人间烟火的天真。在这一点上,比起赵杰新偶尔的发言不遑多让。   他说自己是没考上研也没考上公,被迫待业中的大学生。既然如此,为什么会搬出来住?又为什么会搬到几乎都是职业人的小区来?   沈殊开始懊恼自己当时为什么不多问几句。   事实上,这家伙满口谎言,全是破绽。但自己的注意力都在他讲述的和严苛父母吵架才跑出来的遭遇上,没有第一时间发现漏洞。   即便如此,沈殊也不是那种会轻易相信陌生人的类型。   多年在社会上的摸爬滚打造就了他适度的冷漠,除了真正被他归纳为亲朋的人,他几乎不太在乎他人。   同事爱嚼舌根说闲话,就远离他们;找他代班,也只会在不影响自己生活的情况下,看心情决定帮不帮忙。   在大街上被人求助,更多时候会选择帮忙报警,而非试图自己解决。   也经常和常住医院的沈芊芊科普诈骗和拐卖的手段,希望单纯的她不要碰上这样糟糕的事情。   按照现在被捆住手脚困在临海仓库的情况,只能是蛋糕里加了能令人昏厥的药。阿允是有备而来,目的就是带走他。   为什么选择相信阿允,吃下那块蛋糕了呢?   ……大概,是因为他在一些微妙地方和楚征很像吧。   并不是长相,而是气质。   说不清道不明的部分。   所以当阿允期冀地看向他,询问要不要尝尝看他做的蛋糕时,沈殊犹豫了一下,还是吃了。   现在糟糕了。   自己也许会面临生命危险,而楚征又不得不想办法来救他了。   沈殊的关系网很简单,也没有真正结仇的人。绑架他的人能过激到如此程度,显然是冲着楚征来的,把自己当作楚征可以随意拿捏的软肋。   是窦至源?   还是其他的人……   “阿允”的名字不断在沈殊脑袋里回荡。   人脑检索关键词的能力在肾上腺素疯狂飙升的时刻,变得灵光无比。很快,一个与之相关、与楚征也相关的名字,缓缓浮现在他的眼前。   ——楚丞允。   “他醒了吗?”   忽然,仓门被打开,刺眼的白光照入,沈殊立马闭上眼睛,假装昏迷。   来者是个体型高大、肌肉结实的中年男人,腰上别着不知用途的金属配件,正在用传呼机和谁对话。   “还没有。”男人回答,传呼机内运作时发出的电流声嘈杂刺耳,“要把他带到您那边去吗,楚少?”   “暂时不用,我那便宜弟弟还没来找我呢。”   沈殊的呼吸停滞了一瞬,传呼机那头传来的就是阿允的声音!   他的猜测是对的,绑架犯真的是楚丞允!   楚丞允停顿一瞬,又说:“你把他绑在椅子上吧,趴着能做的小动作太多了。等楚征联系,再把他带去禁闭房,你的任务就完成了。五百万的尾款会在三天内打进你的账户,明白了吗?”   “是。”   男人关闭了传呼机,蹲下,粗糙的手拍了拍沈殊的面颊。   “多大的能耐,”他嗤笑一声,“居然能把楚家的男人耍得团团转。可惜你的好运也就到此为止了,可惜啊。”   *   何秘书把沈殊失踪的事告诉楚征时,他正在疲惫的工作间隙整理沈殊的照片。一张张,一件件,仔细理平,裁剪掉无关的人,然后贴进破损陈旧的本子里。   这件事在他过往的人生里重复了无数遍,几乎变成一种扭曲的习惯。   “……绑匪说,如果想要活人,明天下午五点在海湾的工业区见面。”   楚征闻言,抬起头看了一眼何秘书:“代价是?”   何秘书被他看得发怵。   他跟了楚征有一段时间了,自然了解楚征的秉性。   自家老板不是江总那样喜怒不形于色的类型(简称:面瘫),露出变化的表情反倒是在游刃有余操纵观者情绪的证明。   可一旦到了楚征面无表情的时刻,就代表:他真的很生气。   “对方没说,但确有其事。”   何秘书平静道,“我刚刚去确认过,沈先生已经不在住处。房间里的东西没有整理,鞋子一双都没穿走,显然是被掳走的。但小区的监控、道路的监控都没拍到他离开的过程。绑架他的人大概是买通了不少人来掩盖自己的行踪。”   楚征忽然扯着嘴角笑了一下:“真蠢。”   自以为是的小聪明,觉得消除了监控里的身影,就算是隐匿了一个人的存在吗?那些人既然可以被钱收买,他就可以出更多的钱让他们反过来供出指使人,两倍不够就三倍、五倍、十倍,再加上他们的买命钱。   前后涉及的人越多,对方就越危险。这条线上拴着的蚂蚱只要有一只叛变,大家都要跟着淹死在河水里。   居然把自己的安危交到不熟悉的人,还是一群人的手里……   这还不够蠢吗?   何秘书斟酌道:“您已经知道是谁了?”   楚征颔首,讥讽道:“除了我那蠢货大哥,没人会这么干。”   窦至源绑架沈殊,还得找僻静的地方避开监控直接把人掳上没开过的车。楚征事后去询问监控源,压根没拍到窦至源绑架的全过程。   自家毫无血缘的弟弟至少承袭了窦家一如既往的谨慎,就算发疯行事,也透露着从小被教导的严谨和多疑。   更何况,同一套招数使第二次就没用了。窦至源已经知道触碰沈殊就会被自己严厉惩罚,再给他三个胆子,他都不敢继续做。   除非他还想被关进精神病院进行电击疗法。   所以绝不会是他。   楚家的权力圈子里,老二投海,三妹和他早早达成了利益共同体,就只剩下被幽禁的老大楚丞允了。   楚霆病入膏肓后,连李非烟的看守都松动了,更别提不上心的楚丞允那边。   楚征起身,叹了口气,“他真是,到现在都没搞清楚状况啊。”   何秘书快步跟上,“您现在要去哪?”   楼道里不断切换的灯源落在楚征的鼻梁上,投射下深深的阴影。他偏灰色的眼瞳在灰暗中闪烁着令人恐惧的寒意,嘴角却是笑着的:“去看看楚霆。”   何秘书:……   “不先去救沈先生吗?”   楚征慢条斯理地整理着袖口,“在我赴约之前,他是不会愚蠢到把辛苦搞到手的筹码弄坏的。换言之,我不去,沈哥才安全。”   他平静地陈述着,心中的波澜却已经翻天。   “楚丞允既然要和我抢,还跟窦至源联合起来和我抢,那就开战吧,彻底地。”   这次风波之后,必须把沈哥关起来。   关在安全的地方,关在他的身边。   ……其他地方都太危险了。   何秘书应声,立刻找出楚征那辆闲置已久的劳斯莱斯的车钥匙。   踩下油门的那一刻,勤劳的打工人心里想着的是:楚霆这样的大角色,赴死的前奏,居然是儿子用劳斯莱斯发动机奏响的。   真是讽刺。   楚征先前在明知窦至源给楚霆下药加速死亡的情况下,还让医院以最高待遇吊着楚霆的命,就是想平稳过渡权力,尽量减低集团受到的冲击。   但既然大哥和弟弟都不在乎,吃相相当难看,他也没必要在乎了。   行驶途中,风驰电掣。   何秘书不再犹疑,说出方才从线人那里得知的第二条情报:“严青死了。”   楚征抱臂瞥向他,“不是早就该死了吗?”   “之前那次大概是他花大价钱买通了动手的黑帮。”何秘书停顿了一下,“这一次是枪杀,尸体是在海湾区的处刑房里找到的,被丢在乱葬岗草草埋了。”   楚征没再说话,只是看向车窗外呼啸而过的窗色,面无表情。   作者有话说:   大家期待已久的小黑屋剧情终于要来了!   先给笨蛋大哥点根蜡烛默哀一下(。 第75章 荒诞奏鸣曲   劳斯莱斯抵达私立医院门口时,忽然下起了暴雨。何秘书恭敬地下车打伞,湿漉漉的雨花缀在楚征的呢子大衣上,像是谁滚下的泪水——但一定不是他的。   护士看见切换成近光灯的车灯,就知道是谁来了。连忙出门迎接,抱着早就准备好的楚霆的病历本,絮絮叨叨地和楚征报告起楚霆的近况。   泥泞的楼梯在三人踏过后就迅速被保洁清理,焕然一新。   像是他们不曾来过。   上楼,左转,再左转。   这条路楚征走过无数遍,今天是最后一遍。   楚霆的护工是个中年男人,高大但消瘦,眼窝深陷,眼睛是灰棕色的。他前年刚刚离异,不得不把还没上学的小女儿带在身边。   戴着红色贝雷帽的小女孩乖巧地缩在房间角落的椅子上,摆弄一台老旧的收音机。现在这样的时代,只有老人的屋子里才会有这种时代遗物。   电波“兹拉兹拉”响着,女主播的声音缥缈如鬼魂,飘入楚征的耳中。   “‘身为父亲的那位有一阵子竟然现出莫名其妙的样子,完全不明白所说的是哪个孩子,甚至对于他有个年幼的儿子在家里的某个地方似乎感到惊讶。’①”   楚征神情怔忪一瞬,随即挥挥手,示意护工出去。   护工立刻抱起女儿,不顾那台还在运作、不断发出朗读声的收音机,匆匆跑出了病房,好像急着从魔鬼面前逃走似的。   楚征缓步走向病床上沉睡的楚霆,何秘书识相地走出去,合上门。   于是空间更安静了。   “‘不过,这一回他也没指望得到嫁妆,只是迷恋于那个纯洁少女出众的美貌,尤其是她那天真无邪的模样简直使这个好色之徒惊呆了……「那一双纯真的眼睛当时就像一把剃刀在我心上刷地划了一下」后来他不止一次这样说过,每次都带着他那种令人作呕的浪笑。’②”   楚征的尖头皮鞋轻轻踢在冰冷的医院金属支架床边,发出令人龇牙的酸响。他笑着拨开遮住楚霆眉眼的半长斑白发丝,道:“我来看你了,爸爸。”   又说:“最后一次。”   回应他的,只有“滴——滴——”平稳的电子声。   “我知道你听得见。”楚征坐下,指尖点在氧气面罩上,“但是坐不起来。无法支配自己命运的感觉是不是很糟糕?我在你之下的二十多年,每一天的生活都大概是这样的。妈妈也一样。”   楚霆的呼吸急促了几下,但又很快恢复为潭水般的沉寂。   “知道自己要死了的感觉如何?听望舒说,我在孤儿院的那段时间里,你沉迷延年益寿的方法,被会看风水的骗子诈骗了一千多万。说实话,听到这件事的时候我很意外。因为在我的记忆里,你曾经试过和妈妈一起去死。”   这件事已经过去太久了,久到此刻泛起的回忆都像发黄泡水的旧纸张。   楚征还是跟着妈妈生活的小豆丁时,亲眼看见过李非烟骑在楚霆身上,用手狠掐他的脖子。被对方精心涂抹的红色指甲油被皮肤之下涌动的温热鲜血浸染,显得分外可怖。   李非烟崩溃地号哭质问道:「是不是要我去死你才肯放过我?」   楚霆抚摸她哭花了的脸笑着回答:「不,是要我去死才可以。或者我们一起去死,都可以。」   简直是病入膏肓的精神病患者。   该被送进精神疗养院的人不是李非烟,而是楚霆。   但现在讲这些好像已经没有太大的意义了。   窗外暴雨倾盆,像是死神追魂夺魄的锁链正在甩动,发出簌簌的声响。   南巷临海,时常有台风登陆。在这里生长的人早就习惯了湿热的天气,纷纷打起伞在灰暗的天幕下穿行。   楚征在这里待了许多年,却始终无法适应雨天。   他想,这或许是自己本不该属于这里的缘故。   “以前我不懂,你为什么对妈妈那么执着?宁可折断她的翅膀,也不愿她飞出你亲手打造的牢笼。现在,我竟然有一点明白了。”   楚征整理着袖口,怎么调整都不舒服。   同居以后,每次出门前沈殊都会替他整理仪容。可今天早上沈殊因为昨夜的过度狂欢而累得虚脱,这项每日打卡的活动便顺理成章地取消了。而那之后不久,他就被楚丞允那个崽种劫走了。   出门时,楚征没想到自己此刻竟然会如此不快。   “大致接手楚家后,我发现自己竟然越来越能理解你的想法。当幼稚的人手握庞大的权力时,试图控制和践踏别人便会成为常态,甚至演变成习惯。即便面对深爱之人时依旧如此,甚至到了分不清爱和控制欲的程度。”   他笑了一下,“不过,我比你幸运。至少我爱的人也爱我。”   “‘在他看来,那可以说是一条理想的出路,因为他的心灵基于挣脱世俗仇恨的黑暗,向往爱的光明。’③”   “你尝试理解过妈妈的心情吗?她在你那里只是一件漂亮的收藏品么?还是别的什么?”楚征问出了一连串不会有答案的问题,他说出口的瞬间,答案其实已经出现在他心中了,“……不,你是爱她的。因为你非常排斥我,排斥一切试图靠近她的生物,包括你们血脉相连的孩子。”   “我能在妈妈的怀里入睡,你是不是看着就觉得刺眼?所以后来她差点掐死我的时候,你又是不是觉得松了一口气,甚至有些沮丧我为什么没真的死掉?”   “嫉妒是最强烈的‘爱的证明’。”   “在你眼里,我并不是爱情的结晶,而是争夺妈妈注意力的讨厌鬼。可在发现妈妈会因为你而憎恨我的存在时,你像逃兵一样背离了我,迫不及待地默许窦女士发配流放我,只是因为不想承认——”   “妈妈自始至终都没爱过你。”   楚征的手指抵在氧气管上,有一下没一下地转着圈。   楚霆明显已经清醒了,完全能听得懂他在说什么。简直要跳起来反驳他一般,插满针管瘦骨嶙峋的手用力抓着床单,咽喉里发出“嗬嗬”的短促响声。   楚征一抬头,对上他那双充满血丝的浊黄色眼球。对方看起来恨不得杀了他,好消灭李非烟不爱他的罪证。   “别那么生气。”楚征笑得揶揄,他觉得胸口有些闷,但更多的是伤害他人带来的畅快,“这可是妈妈亲口和我说的:她爱妹妹胜过爱我——你知道这件事吗?在妈妈逃离你、逃向沈知节的那十几个月,她生下了沈知节的孩子,我同母异父的妹妹。”   楚霆错愕地瞪大双眼,旁边的支架立刻因为他的挣扎而晃动起来。   楚征有些意外:“你不知道这件事?那沈哥父母车祸的事……不是你安排的?”   他看着楚霆变幻的神色,忽然意识到一个恐怖的事实——   “你是在不知道车子上载着妈妈别的孩子的情况下,时隔多年,特地策划了一起一定会死人、且大概率会全车人死光的意外?”   他几乎想不顾形象地疯狂大笑,但笑声像鱼刺卡在他喉咙里,生生泛着疼。   ……太荒谬了。   那样惨烈的车祸,沈芊芊能活下来,几乎是神的恩赐与仁慈。   是沈知节和温友恩行善积德的结果吗?   他几乎不敢想如果沈芊芊死了,李非烟会有什么样的反应。   人在快要溺死时还被残忍地抽走最后一根稻草,想必脑内会只剩下如何才能死得更惨烈、更决绝,最好再也不要回到人世的念头。   而无论是楚霆还是他,都无法承担这个可怕的结果。   楚霆剧烈地咳嗽起来,整条脖子都涨红了。偏偏支架卡着他的脖子,叫他动弹不得,只能愤怒地扫视淡定自若的楚征。   楚征捂着嘴,眼泪掺杂着诡异的笑意,一同出现在他那张肖似李非烟的脸上,呈现出一种恐怖的和谐。   “哈哈哈哈哈哈哈——!!!”   他最终还是大笑出声,捂着小腹趴倒在楚霆的床边,泪花顺着眼角迸出,融进柔软的、沾染着酒精气味的被褥里。   原来从一开始,他楚征就不是最大的输家!   他是罪恶的证明,可楚霆正是原罪本身呀。这个愚蠢的男人死到临头还在想一辈子没爱过他的李非烟,两人几十年的回忆里居然没有半点儿值得他回味的,只有满到溢出来的厌恶、痛恨、恶心和疏离!   楚霆听见李非烟有别的孩子,流露出的神情竟然是后悔和怜惜……后悔没把那个孩子抢走带回李非烟身边,还是怜惜她被自己害得年纪轻轻就常卧病榻?   “很遗憾!”楚征挥动双臂,语气高亢,像是宣布幸运观众中奖的职业主持人,“那个孩子姓沈,一辈子也不可能和你有联系,更不可能因为你幻想中对她的照顾而主动去修复你和李非烟的关系——”   “说到底,你和妈妈的关系从一开始就没健康地建立吧?”   他近乎恶意地在楚霆耳旁低语。   “强/奸犯。”   楚霆哭了。   眼泪顺着他的面颊缓缓滑落,积蓄在氧气面罩外围,像一条被阻塞的小溪。   楚征笑了很久,笑到手臂都没了力气,才像泄了气的皮球似的对这种恶意的嘲讽失去兴趣。   随即扯断楚霆的氧气管,干净利落,用时不到一秒。   失去供养、日薄西山的病人痛苦地喘着气,用破风箱似的烂肺拼命汲取能够给自己续命的珍贵物质。   然而面对氧气的逃逸,他实在无能为力,只能眼睁睁看着自己生命的倒计时加速,最后归零。   死亡的瞬间,楚霆没有闭上眼睛。   狰狞的面目像是最丑恶的雕塑,一动不动地凝视着自己的儿子——这个黑心的魔鬼,无情的怪物,他生命会呼吸却永不入流的忏悔录。   “再也不见,爸爸。”   楚征抬手合上他的眼睛,语气平静无波,像是在回答早餐吃什么。   “……不对。”他思忖片刻,改口道:“是地狱见。”   脸上的笑意没有消退半分。   他在想:把沈哥接回家以后,窗帘要不要换上他喜欢的橘色呢?   “……‘世界就建立在荒诞上面,没有它也许就会一无所有了。’④”   “亲爱的听众朋友们,现在是晚上八点二十九分,我们的节目临近尾声,为您点播一首《Beautiful & Bittersweet》作为收束。明天,我将继续为您朗读陀翁的名作《卡拉马佐夫兄弟》,敬请期待。”   “我们不见不散。”   作者有话说:   ①~④引用自陀思妥耶夫斯基《卡拉马佐夫兄弟》。④的位置其实和①②③还差得挺远的,但为了剧情连贯,就当主播小姐姐读得超快吧!(不是   顺便Beautiful & Bittersweet→“美丽又苦乐参半”,是Mia Rodriguez的歌,很好听可以听听看!   其实我每一卷的卷标都是我觉得符合情景又好听的歌,大家也可以听听看~ 第76章 蛇舞终曲   “你是哪里人啊?”   安静的禁闭房里,高大的男人跷着二郎腿坐在沈殊身边喋喋不休。   他似乎根本没有意识到,他们仅仅只是绑匪和被绑架的人。   若是让一个不知道前因后果的路人根据谈话内容判断他们的关系,只会觉得是话痨和他好脾气的安静朋友。   沈殊看着男人裸露在外的皮肤上横着的狰狞伤疤,咽了咽口水,乖巧地回答道:“……D市人。”   “哈,竟然是老乡。”   男人自来熟地拍着他的肩膀,吓得他一激灵。   大概是工作原因,男人实在找不到正常人类进行日常交流,在发觉沈殊是个善解人意好脾气的人之后,他的话语变得愈发频繁。   话题从旅行地到汽车品牌,甚至是刀枪的供应商优劣。   沈殊越听他说,冷汗越直冒。   显然,这样武德充沛的人想要杀死他是轻而易举的事情,即便他手上并没有拿着明显能伤人的武器,可那时不时从气质里透露出的扎人感依旧明晰。   这感觉就跟没有防护措施,还坐在吃饱小憩的猛虎身边一样可怕。   像是看穿了他此刻的心思,男人话锋一转,忽然道:“你最好别想着逃跑。工业园区地形复杂,不在这里工作的人很容易迷路。”   沈殊想起顾砚洲先前带自己到附近的河道上写生的那次,楚征急匆匆赶来,有些情绪失控地向他吐露的危险:这里是黑帮的势力范围,时常进行一些不可曝露在太阳之下的交易,以及处理不该活着的人。   他现在算是“不该活着的人”吗?   沈殊只能讷讷地回答道:“我没有想逃跑。”   聊了一会儿,男人就对他失去了兴趣。   等待的时间很煎熬,沈殊被绑在椅子上,没一会儿就手脚发麻。他环视四周,男人正用空旷的房间里唯一一台电脑看搞笑电视剧,视频时不时爆发出一阵机械的起哄笑声,令人毛骨悚然。   这个人的任务似乎只是监视他。   而不是取他性命。   ……不幸中的万幸。   “嘀嘀嘀——”   男人的传呼机忽然响了。   还没来得及接通,禁闭室的门就被猛地一脚踹开:“咚!”   沈殊被陡然间爆发的冲击吓得差点连着椅子一起歪倒在地面上,穿着黑西装、戴着墨镜的人训练有素地鱼贯而入,动作干脆地将男人压倒在地。   男人挣扎起来,将几人掀翻在地,迅速抽出藏在大腿侧边的匕首反击,血花飞溅。但没坚持多久,又被更多的人举着防暴盾牌和钢叉控制住,臭虫似的趴在地上,动弹不得。   何秘书姗姗来迟,蹲下给沈殊解绳索:“沈先生,没事了,您安全了。”   沈殊望见他身后空荡荡一片,便问:“小征呢?”   “楚总他——”何秘书微微蹙眉,像在纠结措辞,“呃,稍微有一点儿事耽搁了。”   沈殊被他的语气压得心一沉,“是出什么事了吗?”   何秘书:“楚总不让我说。”   沈殊盯着他。   何秘书:“……受伤了,不严重。”   沈殊立刻抓住他的手腕,整条手臂都在颤抖:“带我去见他。”   *   医院讨人厌的消毒水味经久不散,沈殊顾不上静音的标牌,步履匆匆地赶往楚征的病房。   他的小征,前不久才刚出了车祸。身体还没修养好,又受伤的话……   心头一紧。   沈殊甚至连控制开门的力道都做不到了,他只想快点看见楚征,确认他真的没事:“砰——”   楚征剥桔子的手一顿,懵懵地抬起头,循声看向门口。目光在触及沈殊的一瞬间,就立刻从灰蒙蒙的状态里脱出,宝石一般亮晶晶的。   “沈哥。”   他乖乖地喊了一声,沈殊的心立刻像是被手用力攥了一下,缓缓流淌着酸水。   “小征……”   楚征环抱着扑进自己怀里的沈殊,“你没事真是太好啦。”嘴角氤氲着淡淡的笑意,“我让小何去照看你,可心里一直放不下,刚刚正打算自己出门去找你。”   他晃了晃手机,上面是还没来得及取消的叫车订单。   沈殊深吸一口气,抚摸楚征的身躯,焦急地问:“伤到哪里了?”   “协商时冷不丁被大哥捅了几刀,但伤口不深,不碍事。”   楚征掀起自己的衬衫,手臂和腹部是层层叠叠的厚纱布。他一动,就隐隐有要渗血的趋势。   沈殊赶紧把他按回了床铺上,自己接过他剥了一半的桔子,继续剥皮,再把果肉剥了白经络塞进他嘴里。   “嘶……”楚征眯起眼睛,“好酸。”   沈殊低着头,歉疚地拉着他的衣角:“抱歉,小征。是我警惕心太弱,才会害得你被连累受伤。”   楚征搂着他,感受着沈殊的脉搏,脑袋里渐渐浮现出不久之前发生的事。   何秘书追踪到沈殊被藏匿的具体地点后,立刻带着人秘密前往营救。楚征则是假意奉承楚丞允,把自己这位头脑简单的大哥骗出来谈话。   他垂眸,故意弱势道:“你要什么都可以,请不要伤害我的爱人。”   楚丞允盯着他,警惕地将防身用的匕首拔出鞘,“把集团的份额转给我一半。”   楚征立刻答应:“可以。”   见弟弟如此大方,楚丞允得寸进尺:“这么爽快?看起来八成你也可以让。那小白脸的身边跟着我的人,只要我一声令下,放走他还是蹂躏他,全在你一念之间。”   楚征看着瞪圆眼睛故作凶相的大哥,几乎想要发笑。   他刚送走一个老不死的楚霆,现在还要送走和父亲愚蠢得一脉相承的楚丞允。   真不愧是父子。   丑陋恶毒的表情出现在这张和自己有几分相似的脸上,只会让楚征的不快愈发加剧。他有些不耐烦地松了松领带,开始思考如何羞辱楚丞允。   楚丞允以为他在犹豫,又威胁道:“想不想答应,都得答应。你以为今天不把事情敲定,你能活着离开这里吗?”   他手里攥着的匕首寒光闪闪,抵在楚征的眼前。   “外面走廊上都是我的人,你被包围了。”   楚丞允胜券在握,完全没意识到自己同父异母的弟弟有别于他令人发笑的单纯,是两个疯子生下的小疯子。   楚征忽然抬手握住他的手腕,楚丞允吓得下意识乱挥,刀尖划破楚征的手臂,殷红的血液顿时喷洒出来,打湿了他的衬衣。   明明受伤出血的人是楚征,楚丞允的反应却比他更激烈,颤抖着嘴唇瞪着那片血色,大片冷汗沁出,粘在他的面颊上。   “我——”   他嗫嚅着想要说些什么,楚征只是平静地拉着他握着匕首的手,抵在自己的小腹上,像诱导浮士德的魔鬼一般。   然后轻声道:“你如果真的对想要的东西胜券在握,不妨就这样刺进我的腹部。我的皮肤很薄,即使匕首的刃面很短也可以轻易损坏内脏。紧接着我会倒在地上,直到血流干为止,凄惨地死去。”   刀尖一点点没入腹部,割破外层紧绷的皮肤,血流出来,打湿楚丞允的虎口。   楚丞允惊恐地看着楚征,像是在看待一个思维完全不同的怪物。他根本无法理解眼前人此刻过激的行为,毕竟他只是想要点钱去痛快赌博而已,根本没想杀人。只能绝望地呐喊道:“你疯啦!你疯啦!楚征,快放手啊!”   他只是个被父亲忽视,然后用金钱补偿溺爱着长大的巨婴而已。   意识里能够做出最残忍的事,不过是夺走某人全部的财产、绑架他人的软肋威逼利诱——惯用的赌场手段。   可要一声令下砍了敌人的手脚,或是一枪把对方脑袋打开花,是万万做不到的。   所以……   楚征赢得毫无悬念。   他的尖头皮鞋踢在吓晕过去的没用哥哥的身体上,嗤笑一声,毫不留情地跨过这具还活着的尸体,大步流星地走向走廊。   “我真的没事,沈哥。”   楚征扶着沈殊的脸,有些痴迷地摩挲着他的面颊,眼神流连在对方苍白的嘴唇上。即将永远独占眼前这个人的庞大快乐将他笼罩,以至于必须使出浑身的力气,才能遏制住咽喉里不断翻涌的瘙痒和笑意。   “但是,我和大哥的争夺战才刚刚开始。现在情况很焦灼,窦至源暗中作梗,一直给他出谋划策。前几次商战都没成,到了这一次,他已经试图对我身边的人下手了,就像这次趁着你毫无防备将你绑走一样……”   前半句无疑是谎言。   楚丞允和楚征的战争早在他与沈殊重逢在A市之前就彻底结束了。   这场风波的根源是疑似掌握了他部分重要秘密的窦至源,而自己的胜算超过八成,对方无非是仗着窦家的强大势力负隅顽抗罢了。   可如果实话实说,他又该如何才能合理合法地独占沈殊呢?   他的沈殊是那样道德高尚,善良温柔,容不得他受一点儿委屈,可真正的底线又坚硬似钢铁,还有些死脑筋。   必须有一个不得不遵从的条件限制,沈殊才会心甘情愿地被他关起来。   沈殊对楚征此刻的心绪一无所知,只是心疼地碰伤口上的绷带,眼睛里蓄着半掉不掉的泪水:“小征……疼吗?”   “沈哥别怕。”楚征和他十指相扣,轻咳两声,原本苍白的脸色变得更加糟糕,配合上那张俊朗美丽的脸,实在是我见犹怜,“我一定会保护你的。”   “那,接下来怎么办?”   “我在郊野有一栋私人房产,不是从我账上过的,所以楚家利益核心圈的人都不知道。沈哥可以暂时住在那里,但绝对不要外出。我会差信得过的人准备足够的食物和水,用来打发时间的娱乐消遣也都充足。沈哥工作的事,不用太担心。刘总监是我的直属下属,我会替你请假。唯独一点……”   他盯着沈殊澄澈的眼睛,一字一顿地说下去。   “你必须扔掉手机,不再联系任何人。”   沈殊愣怔了一下,楚征便把头靠在他的胸前,轻声道:“你知道的,现在的信息追踪技术很发达,我怕……芊芊的事我会替你出面处理,一定会让她健健康康、安然无恙,不会被卷进风波里。”   听到这里,沈殊不再犹豫,点了点头。   楚征环着他的腰,像是缓缓绞着驯鹿的蟒蛇,吐着冷冰冰的信子,等待着将美味的猎物拆吃入腹。   他善良的哥哥关心则乱,没有发现这是个拙劣的陷阱,不管不顾地往里跳。   ——沈殊是如此深爱楚征,为了他可以奋不顾身。   想到这里,楚征有些亢奋。他像寻求宽慰的小狗似的用英挺的鼻梁轻拱沈殊的脖颈,舔舐着白皙细腻的皮肤,留下一个浅浅的咬痕。   “我一定、一定不会让你感到寂寞——”   尾音因为狂喜而有些变调。好在沈殊主动低下头含住他的嘴唇,黏黏糊糊地吻起来,并未察觉这零星的异常。   “会常来见你,和你拥抱,和你接吻,和你做……不会孤单的,我会陪着你,一直。”   “好。”再往后想说出的话,都被愈发猛烈的吻压下。被揉碎成不能再复原的碎片,交织在二人缠吻的舌间,被淅淅沥沥地咽下。   咔哒。   沈殊在迷乱中匆匆抬头,他听见什么东西清晰落锁的脆响。   可病房的门是开着的。   微风拂过,吹动窗边白色的纱帘和楼道里形形色色的人影,仿佛被困在这一方天地里踌躇难耐,无处逃离。   作者有话说:   这一卷写完了,下一卷就是大家喜闻乐见的小Black屋了(PS:评论少提那个关键词,很容易被BAN   么么哒!   # 4 Walls 第77章 痴人之爱   沈殊搬到楚征买在城郊的别墅,已经一周了。   这里什么都有。楚征像是害怕他会饿着冷着,时不时给他打电话询问是否需要些别的什么。   “你什么时候回来呢?”   沈殊只是握着听筒,这样说。   手机因为会被定位追踪,所以在搬进来之前就交给楚征保管了。   理所应当地,这里也没有互联网。电视可以连上游戏机打游戏,本身下载的电视剧动画也高清流畅不卡顿。   刚开始的几天,沈殊甚至熬夜了。抛去工作的重担,他发觉没日没夜地打游戏竟是如此畅快的体验。   恐怖游戏拔高肾上腺素分泌的阈值,他被吓得哇哇大叫,却仍然会选择打开下一部同题材的游戏。   即便如此快乐,与世隔绝的感觉依旧没有消减。   沈殊眉头和人类的对话不超过十五分钟——仅仅在和楚征通话时。   有时他忙着开会,直到凌晨才打电话回来,可那时沈殊已经累得睡着了。   只能遗憾错过。   沈殊放下手柄,默默喝起了茶几上摆着的水果混合汁。   他实在太无聊了,只能昧着良心浪费大冰箱里储备的水果和蔬菜,随心所欲地实验一些可能并不好吃的东西。   电话那头,楚征的声音被电波磨损,显得有些缥缈:“我今天就可以回来,下午。”   输入电子密码、门锁被转动的声响同时响起。   原本在小憩的沈殊立刻像听见主人回来的家养犬一样警觉地起身,看向被推开的门口。   楚征风尘仆仆,脸上写满了疲惫。但还是温柔地看向他,朝他张开双臂。   “我回来了。”   楚征快步走向沈殊,一把将他揽入怀中。高挺的鼻梁抵在他瘦削的脖颈处,深深呼吸了一口。   “沈哥有没有想我?”   当然想。   一个礼拜不和除了楚征以外的人说话,沈殊觉得自己的脑袋都有些迟钝了。曾几何时他那么讨厌人际交往,可现在回想起有些同事苛责的面容,他竟然觉得怀念。   “想的。”沈殊用力勾着楚征的脖颈,凑在他耳边说,“很想你。”   情侣之间,这样黏腻的话近乎一种赤裸的明示。   楚征轻松地把沈殊抱起来,沈殊于是自然地张开腿,夹着他的腰,眼睛水润润的:“你那边……怎么样?”   “不太好。”楚征微蹙眉头,“窦至源比我想象的更老谋深算。他之前总是疯疯癫癫,叫我误判了他的工作能力。窦女士想让他接手一部分产业竟然不是出于私心,而是因为他能力确实达标。”   “他应该去小区找过你,王茜和我说有个金棕色头发的年轻男人徘徊在楼道里。我来的路上也绕了很多环,甩掉了跟踪的人才过来的。”   “那……”   “没关系,我会搞定一切,不用担心我。”   “不,我是想说,”沈殊抬手,轻轻抚摸楚征眼下的乌青,“就算很辛苦,也要好好休息,好不好?”   楚征愣怔一下。   他被沈殊温柔又担忧的眼神看得兴致蓬勃。索性拉着沈殊的手向自己的嘴唇探去,戴着的戒指轻轻划着沈殊的面颊,然后张口,含住指尖。   “好。”含含糊糊的语调。   拉上红色窗帘的主卧里,顿时春意盎然。   接下来的一个半月,这样的日常时有重复。楚征忙于夺权,并不是每天都能回来。   这意味着,沈殊和他每一次见面亲热,从昏迷中再醒来时,身边的床铺可能已经空了许久,变得冷冰冰了。   这种感觉不太好,沈殊心里空落落的。他坐在床沿,小心翼翼地抚摸自己的耳垂,那儿有两颗宝石耳钉,是楚征送给他的礼物。   小征说,思念自己时总是忍不住去打耳钉。   确认关系的那天他问楚征,可不可以让自己尝一尝思念的滋味。   阴差阳错,竟然在此刻实现。   下一次见面,沈殊由着楚征像剥荔枝一样品尝他。舌尖掠过柔软平坦的小腹时,沈殊忽然按住了楚征的头,喘息着问:“可不可以……给我打个脐钉?”   楚征的眼神晦暗了些许。   良久,他才回答:“好。我下次会带工具回来。”   没有问沈殊为什么。   不久之后,沈殊的肚子上多了一个漂亮的红宝石脐钉。   活动时牵扯到会有一点点细微的痛感,近乎瘙痒,小虫子啮咬似的提醒沈殊,他还没有被枯燥无聊的生活吞噬。   沈殊对此感到病态的满意。   某次,阳光房的红色躺椅上,楚征抱着沈殊让他读书给自己听。   “……‘威尼斯在沉没,威尼斯在沉没’。我和娜奥密坐在颠簸的小船上,透过傍晚时分的雾霭从海上遥望着陆地的灯火,就在这时,那个句子莫名其妙地出现在脑海中。我激动得热泪盈眶,如醉如痴,心中产生了一种愿望:就这样和娜奥密在一起,任凭小船把我们带到遥远的没有尽头的世界去。①”   温柔的声音潮水似的在楚征耳边回荡,没多久就让他心猿意马起来。指尖搭在沈殊的衬衣扣子上,轻轻一扯就解开大半。   白肤如雪。   透过透明的玻璃,沈殊看见外面成片的杉树林。不知名的红浆果植物穿插在其间,被暖阳之下的微风吹得轻轻晃动,遮蔽远处高耸入云的白塔。   “小征,轻、轻一点……”   话音刚落,锁骨处就被留下一个不深不浅的咬痕。   楚征的手臂青筋毕露,勒着侧躺着的沈殊的腿弯往上提,弯折到快碰见沈殊自己手臂的程度。   戴着冷冰冰戒指的手掐着他的脖子,拇指抵着凸出的锁骨,狠狠摩挲。   沈殊半个身子悬在躺椅外,摇摇欲坠。不得不虚扶着旁边的置物柜,努力将自己支撑为一个三角,粉撇在粗糙的躺椅布料上磨得发红,像熟透了的樱桃,急需采撷。   楚征的大手于是轻易覆盖了他的胸膛,从肋下到腹部,来回游弋。   他靠在沈殊身后,利用体形差,几乎将沈殊全数包裹在自己怀中。阴影投射在瘦弱恋人因为幽禁愈发白瓷似的皮肤上,借由汗水氤氲出朦胧的色块。   稍一用力,就抱着沈殊的腰,将他整个人提溜到自己的身上。   沈殊一下失去平衡,只能勾手拉着躺椅顶端的铁棍,勉强从颠簸中镇静下来。   他像一张被拉满的弓,竖长的肚脐上段延伸出一条浅浅的肌肉沟壑,伴随着错频的呼吸若隐若现。   那儿是他向楚征请求打下的无痛脐钉,垂坠着小小的宝石,被积蓄的汗水浸泡着,闪闪发亮。   耻骨被紧紧掐着的感觉又痛又舒爽,楚征的戒指划过他的身体,冰冷的存在感愈发鲜明。沈殊侧过头,蹭着楚征汗津津的面颊,被对方捕住嘴唇狠狠吮吸。   他小幅度地翻了个身,骑在楚征大腿上。对方托着他的臀,将他的上身压倒在自己胸膛上,紧紧相贴。   亲吻变得更加容易,楚征轻咬沈殊的舌尖,满意地享受着他吃痛的嘤咛。   他把着沈殊的手,虚虚按在沈殊自己的两撇上,轻拢慢捻抹复挑。   “沈哥好色。”他声音喑哑,“我的戒指要被你全部吃进去了。”   沈殊无力回答他,只是在暴风骤雨中竭尽全力避免沉没。手臂搭在眼睛上,盖住湿漉漉沁出的汗水。   别墅在无人的郊区,自然没人能看见透明的阳光房里的荒唐。   从日中到日落,再到月明星稀,不断绽放的春色充斥冬日的冷空气,膨胀的热流悄悄挥洒在盆栽植物上。   沈殊连自己是什么时候累得晕倒断片都不记得了。   楚征填满了他太久的空虚,以至于他的脑海一片空白,除了过瘾,什么都不剩下。   时间一天天过去。   沈殊无聊时便侍弄花草,给种下的勿忘我和向日葵松土施肥。   他想,现代科技的力量实在太强大了。在恒温的阳光房,就算逆着季节培育花朵,也不用担心风雪侵袭下的枯萎。   但他还是会怀念去孤儿院做志愿者时,带着孩子们在冬季的收梢种下花卉的种子,然后在来年开春收获满园的芳菲。   时间在流逝。   可沈殊已经对此失去感知力了。   陡然意识到冬天的来临,是某日起床拉开窗帘,窗外的枝桠上居然结了薄薄一层白色的霜。   “小征,要什么时候我才能回到原来的生活呢?”   某次晚餐时,沈殊这样问。   楚征停下切牛排的动作,抬起头看向他,神色担忧:“是我哪里做的不够好,让沈哥你不舒服了吗?”   “不,你做的很好。”沈殊摇头,“在这里生活很快乐。但或许是因为离开工作太久,我有点……空虚。”   “你知道吗?我已经很久没有撕日历了,连今天是周几都不知道。看见落霜才知道冬天来了,可别墅里很暖和,还像是春天。”   沈殊温声道:“我不是想责备你。我只是……有点想念以前自由的生活了。”   楚征走到他身边,紧握他的手,一遍又一遍地重复着对不起。他说是因为自己太没用,没法快速打压窦至源,才会害得沈殊必须被困在这里,哪儿都去不了。   “不是你的错。”   沈殊开始后悔提起这一茬。   楚征的压力也很大,他明白。这种焦灼的情绪甚至被延续到了亲热时,他粗暴到几乎要把他捅穿。   抚摸着恋人柔软的发丝,沈殊开始思考补救的办法。   几秒钟后,他捧着楚征泪眼婆娑的面容,轻轻吻了上去。   ……算了。   先不要胡思乱想了。   还是尽量珍惜能和小征待在一起的时间吧。   作者有话说:   ①出自谷崎润一郎《痴人之爱》。 第78章 地下室里有什么?   之后的日子也如法炮制。   沈殊待在家里,每天无所事事,除了打游戏看电视就是睡觉,脑袋都快生锈了。翻出些书来看,也很快就见底。   以至于每一次楚征回来,都成了他长久等待的时间里,难得有所期盼的蜜糖。   兜兜转转,无聊之人行无聊之事。   沈殊走进书房,意外从里面翻出了楚征的手账本。   封皮上的年份,是楚征高一那年。   那会儿沈殊已经离开D市去上大学,为了生计打好几份工,每天都在城市颠簸。   中学时代,班级里的女生很喜欢在这样花哨的本子上贴贴纸,写上摘抄或者当日的心情。   翻开手账本前,沈殊还设想里面会不会有楚征中学时中二又可爱的想法,结果第一页就看见自己的脸。   密密麻麻的照片,有些是从合照里剪下来的,有些则是那台孤儿院闲置的摄像机拍下洗出来的。   唯一的共同点是:照片里只留下了他,偶尔是他和楚征。   其他人都被剪得干干净净。   仿佛楚征的世界里,只看得见他一个人。   沈殊一页页地往后翻,感觉从“偷看楚征高中时的小秘密”转变为了“原来我以前是这样的”。   高一的楚征的日记本里的沈殊也是高一。他被定格在离开D市前的样子,穿着整洁但袖口洗得发白的墨蓝色校服,拿着朋友分的棒棒糖,对着镜头笑得开怀。   记不清当时的场景了,但看得出来掌镜的人很爱他,从光影到色彩都无可挑剔。   原来小征那时起就喜欢自己了。   之后的好多年都在思念。孤独的日子逐渐累积,最后竟然比相识的时间都要长了。   再相遇,何尝不是一种缘分……   全程只有照片,没有只言片语。   直到末页才出现一句用钢笔草草写下的:“What can I hold you with?”   沈殊看完,有些惆怅地抬起头。猛然发觉整个书架上的本子都和自己手里的一样,足足有上百本。   楚征收集了那么多和他有关的照片?   感动之余,也有些惊恐。   直觉告诉沈殊,还是不要继续看了。他把手账本放回原位,便轻手轻脚地出了门。   另一件值得一提的事,是某次在别墅里闲逛时,沈殊发现这里还有地下室。   不过,门是锁着的。   他把耳朵贴在门板上,隐约听见里面有什么东西悄声挪动的细碎响声。   “咔嗒嗒嗒嗒……”   是活物。   沈殊咽了咽口水。   好奇淹没他干涸的心,叫他之后的好几日都茶不思饭不想地纠结地下室门板后面到底有什么。   终于有一天,在他第二十次路过上锁的地下室门时,他决定打开它。   别墅的钥匙,楚征并没有给沈殊。所以他才连去院子里逛逛都只能靠从小厅翻窗。   但沈殊还是迅速找到了解决办法——一根铁丝。   门后面会是什么?   胡思乱想中尽是些恐怖故事,又是杀妻的蓝胡子,又是躲藏在长久无人的别墅里偷偷生存的流浪汉或者逃犯……   “咔嗒。”门开了。   但声音并非从眼前传来,而是身后。   沈殊还没来得及回头,就被地下室门缝里忽然窜出来的长条物吓得魂飞魄散。   那是一条蛇,准确的说法是,碗口粗的蟒蛇!   它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缠上了沈殊的大腿,“嘶嘶”地吐着漆黑的信子。   肌肉被挤压的感觉令人恐慌,沈殊连尖叫都发不出,颤抖着手去推情绪激动的蟒,对方却纹丝不动。   “沈哥!”   身后传来急促的脚步声。   楚征抄起身边的锐器,对准蛇头扎了下去。力道之大,直直扎穿了木地板。   蛇疯狂地扭动起来,深色的血迸溅,洒了沈殊一裤腿。楚征镇静地将它扯离沈殊。过了好一会儿,蛇变成了尸体,一动不动了。   沈殊惊魂未定地坐在地上,浑身颤抖,像是刚刚从水里捞起来似的,对眼前发生的一切失去了判断力。   地下室里怎么会有蛇,还是蟒蛇?   “养了六年,就这样宰啦?”   陌生的女声响起,沈殊这才迟钝地循声望去,穿着时尚的年轻女孩站在玄关处,漆皮高跟鞋闪闪发亮。   她摘下墨镜,露出一张漂亮的和楚征有两三分相似的面容,朝沈殊打了个招呼:“嗨,我是楚望舒,他的妹妹。”   沈殊懵懵地看着她:“你、你好。”   养了六年……   是说这条蛇是楚征的宠物吗?   “嫂子好。”楚望舒笑呵呵地,“我哥让我来认识你一下,之后你有什么需要帮忙的,可以联系我,我比较闲。”   说着,便把写着联系方式的便条递了过来。   沈殊讷讷点头,指了指自己旁边凉了一半的蛇,“这个……怎么办?我听见地下室有响声,就想看看是什么情况。没想到是小征的宠物,也没想到是蛇……”   楚征扶着他的肩,温声道:“只是畜生而已。在它想咬人的瞬间,就不能把它当宠物对待了。冷血动物很笨,连主人的气味都记不住。我好好供养它,从来也没亏待过它,并不指望它像猫狗一样乖巧贴心。但伤人是底线,不能容忍。”   来别墅打扫卫生的清洁工和园丁,偶尔会兼职给球蟒喂食。蛇类吃饱一次就能很久不进食,它绝非出于饥饿才不得已攻击沈殊的。   沈殊沉默了一会儿。他意识到或许是自己哪儿做得不好,才会激怒这条蛇。但现在说什么都晚了,它已经死了,而楚征没有因此生气。   最后只能说:“我把它埋了吧。”   楚望舒巡视一圈屋内构造后,啪嗒啪嗒在手机里记下了些什么。   一个电话打进来,那头好像是个声音温和的男生。她的表情一变,朝楚征打了个手势,便匆匆离去了。   沈殊问:“她怎么了?”   楚征似笑非笑:“后宫着火了。”   沈殊:“……”啊?   楚征把地板上的血清理干净,拉着沈殊去洗漱换衣服。   “今天的事不要放在心上,没什么大不了的,不必自责。”   楚征把泡沫打在沈殊身上,一下一下搓洗着。一点点落在他的睫毛上,像是轻飘飘的雪籽。   “只是意外而已。”   楚望舒借走了车子,说明早来接楚征。楚征便抱着沈殊看电影,两人小声交谈着剧情,依偎在一起。   中途,楚征去厨房拿些水果零食。   回来时,只看见墨色沙发上沈殊牛奶似的流淌着。楚征目光炯炯,抓着他的两臂,将他向上拽离些许。   “沈哥……要不要接吻?”   沈殊其实还沉浸在被蛇扑击的恐惧余韵里,急需一些温柔的抚慰。便点了头,喉咙里溢出一声短促的“嗯”。   两人腰腹顿时紧紧相贴。   沈殊被对方托着臀,仓促起身。用大腿环着对方的腰,绷紧脖颈以保持平衡。   位置挪到冰箱旁,沈殊勾着楚征的肩膀,小口喘着气。发丝乱蓬蓬地抖动着,很快就贴在汗水淋漓的皮肤表层。   两人激烈地吻着,互相抚摸,手指交叠在一起。楚征的拇指抵着他的小腹,把平坦的皮肤压得凹进去。   像是某种冷血动物的獠牙。   沈殊被自己的联想吓得一激灵,手指在楚征的背上抓出一道血痕。楚征闷哼一声,把下巴搁在沈殊的锁骨处,喃喃道:“沈哥怎么突然袭击?真是坏心眼……”   戒指划过肋下和腹部,冷冰冰的。   它的存在感愈发强烈,以至于哪怕是不在欢愉的时刻,譬如读书、依偎或是进餐时,沈殊只要看着楚征摩挲或是摘下那枚戒指,立刻会联想到二人荒唐恣意的亲昵时刻。腹中之火顿时烧起来,把他变得汗津津的。   “对不起,小征……”沈殊颤声道,“我不是故意的……我只是好奇,好奇地下室里有什么。我在闭塞的环境里实在待得太久了,所以……”   楚征整理他鬓角的发丝,“我说了,这不是沈哥你的错,是把蛇安置在这里的我的错。吓到你了,真的很抱歉。”   他自己的身躯也如同蛇一般紧紧缠绕着沈殊,让这只白花花的小鸟动弹不得,只能弱弱地发出哀鸣。   过了一会儿,楚征掼着沈殊的腰,按着他的背将他压倒在料理台上,扶着细瘦的手臂,落下细细密密的吻。   “害怕吗?”   沈殊的手肘于是抵着木制桌面和墙壁的拐角,手臂内侧薄薄一层肉都被压平了,“……什么?”   “会觉得我养蛇这件事,很可怕吗?”   松松垮垮挂在腰上的腰带的金属发出脆生生的声响。   “正常人也不会养蟒蛇做宠物吧。”   楚征一手压在沈殊肩头,一手环着他自然沉下的小腹,拉着他小幅度往后仰,好亲热地吻。   “会因为这个讨厌我吗,沈哥?”   “你从很早之前开始,就不是很喜欢蛇。不……是很害怕。”   湿漉漉的吻匆匆落下,舌尖纠缠,发出啧啧的水声。   沈殊脖子上戴着的金属挂饰叮当作响,闪出亮晶晶的残影。   他在喘息的间隙,晕着脑袋回答楚征的问题:“我不会害怕你的,小征。”   湿漉漉的指尖抵在楚征滚烫的面颊,“养爬宠并不是什么奇怪的、难以启齿的事情。这只是爱好而已……虽然我确实被吓到了。”   “但如果你以后还想养,我也支持……啊!”沈殊被楚征猝不及防咬蝴蝶骨的动作弄得倒吸一口凉气,“怎么突然——”   楚征的手盖在他柔软的皮肤上,眼眸垂着,汗水顺着睫毛滴落,嘴角微微勾起:“只是很高兴。”   “沈哥最爱的人是我。”   沈殊愣怔,良久后说:“你和芊芊对我来说,都是最爱的人。”   楚征面色一僵,停下了。   忽然,水龙头把手被挥动的手肘不慎碰开,“噗呲”一下喷出了水柱。   沈殊吓了一大跳,差点脱离难舍难分的温暖怀抱,一下蹦到旁边去。   楚征被他的动作拉扯得难受,汗湿的头发黏着眉眼,眼里有浓郁的情绪沉着。不说话,只是抓着沈殊的手,又将他压回料理台上热吻。   无人理睬倒霉的水龙头。   沈殊的呜咽也被恋人全数吞下。   灰色的地毯于是很快被淅淅沥沥的水打湿,氤氲出大片大片的湿痕。   直到一吻终了,沈殊才红着脸,关上了水龙头,喃喃道:“不要浪费水啊……” 第79章 共犯   冬天无声无息地来了。   房间内外,完全是两个世界。   沈殊想,下雪的天气他本该穿羽绒服保暖的,但房间里从十一月开始就常备暖气,以至于他到现在都还穿着短袖。   吃完早餐,他决定去小花园看看。得从房间的窗户翻下去,好在别墅不高,跳下去也不会崴到脚。   他裹紧围巾,将相对厚实的风衣裹在肩上,熟练地避开沿途的监控摄像头,朝着花园的喷水池走去。   在这里生活的几个月,除了吃饭睡觉做/爱,沈殊还观察到了一些别的事情。譬如监控并非全无死角,而他想要出门透透气,只能用这种偷的方式。   依照楚征温柔的性格,他就算偷偷出门,只要不去城里,总不会被呵斥的。现在这样跑到花园里的行为,楚征也并非全然不知,只是放纵。   但不知为何,沈殊总是有一种微妙的不安感,感觉楚征会生气。   可到底因为什么生气?   ……不知道。   “你是幽灵吗?”   忽然,一个稚嫩的声音响起,打断了沈殊的思绪。   沈殊有些恍惚地转过身,循声看去——他太久没和楚征之外的人说话了,以至于喉咙都是干涩的,声音像是缺乏润滑油硬生生挤出来的机器吱呀声,“我是活人,小妹妹。”   隔着铁护栏和层层叠叠的干枯植物,沈殊和那双澄澈的眼睛对视。对方并不畏惧他的回看,而是扒着栏杆,好奇道:“对不起,哥哥。我和妈妈在附近露营,前几天我发现这里居然有人在住。但你一直不出门,还在房间里晃来晃去……”   她顿了一下,“我还以为你是都市传说里的游荡在废弃房子里的恶鬼呢。”   沈殊被她逗笑了:“那你还敢和我搭话,不怕我真的是鬼,把你一口吃掉吗?”   “害怕。”孩子诚实地点头,“但我更好奇,所以还是问了。哥哥你为什么会被困在这里呢?”   沈殊愣了一下,这孩子为什么会觉得他是被困住的?他明明没有戴手铐和脚镣,也没有被虐待的痕迹。   像是看出他心中所想,孩子继续道:“你看起来很想出门。”   沈殊一步步靠近他,在墙根坐下来,以手托腮:“哥哥确实很想出门,但现在不行。”   “唔,你是被困在塔上的莴苣公主吗?还是被纺锤刺伤的睡美人?”   孩子大概是联想起了妈妈给他讲的睡前故事,认真道:“哥哥你很好看,也许真的是公主吧。”   沈殊哑然失笑。   “小妹妹,你是哪里人?”   “南巷本地人。”   “这样啊……最近南巷有没有发生什么大事?”   “什么样的才算大事?我们家不太看新闻,早间都在看动画片。”   小女孩从口袋里掏出儿童手机,解锁递给沈殊,“但是,哥哥你可以自己查。我的手机可以卫星通话,信号很好的。”   卫星通话!   沈殊震惊,现在小孩子用的设备都这么高端了吗……   “你不怕哥哥拿走你的手机不还了吗?”虽然孩子是好心帮忙,但也不能让她毫无防备地和陌生人交往。   “没关系。”她居然这样说,“丢了可以再买一个,妈妈不会骂我的。”   沈殊:……   最后还是接过,“谢谢。”   “不用谢,哥哥。”小女孩捧着脸仔细观察他,“因为我很喜欢你,才会把手机借给你哦。我叫李星,木子李,星星的星。”   这个名字……   沈殊一面搜索想知道的新闻的关键字,一面轻声问:“你的家教老师,是不是叫闻冰冰?”   “哥哥为什么会知道?”李星盯着他看,“我也很喜欢冰冰姐姐。对了,哥哥叫什么名字呢?”   “我叫沈殊。”   “书本的书?”   “特殊的殊。”   李星甜甜地笑了:“确实很特殊。”   检索的结果让沈殊非常震惊。   早在一个月前,楚家夺权的戏码就已尘埃落定。窦至源败逃海外,楚丞允则因为欺诈罪被送进了监狱。楚氏集团现在由楚征和楚望舒掌权,已经完成一轮的旧人清洗,恢复基本运作。   那自己被困在这里,又是为了什么?如果危险因素已经被彻底排除了的话。   “哥哥,身体不舒服吗?”   李星伸手碰了碰他变得苍白的面颊,“要不要我叫妈妈过来,载你去医院看看呢?”   沈殊头晕目眩。   他现在迫切地想要询问楚征,为什么楚家的内斗结束了还要把他藏在这里。手机就在手里,他也能背得下来手机号,可话到嘴边忽然被哽着咽下,再也无法脱出。   为什么?   为什么……   他隐约知道了答案。   “后天就过年了,所以我明天早上就要走。”李星抬头看向沈殊疲惫的眼睛,“哥哥要跟我和妈妈一起走吗?还是待在这里?”   沈殊沉默了几秒。   他攥着李星的手机,艰难开口道:“小星星,可以把手机再借哥哥一会儿吗?哥哥还想打个电话。”   “当然!”   “叮——”   电话铃声响起。   楚征坐在沈芊芊床边的椅子上,垂眸轻声问道:“不接吗?”   沈芊芊怒目圆睁,原本抬起的、即将呼在楚征脸上的手生生顿在半空,最终愤愤放下:“……你别以为能这样糊弄过去!”   楚征笑:“我没有想糊弄你,我们是同母异父的兄妹这件事,本身就是事实,基因检测报告可以作证。你也看了结论,不是吗?”   “而且,你的成功配型对象就是我。血液病的配型通常是从血亲开始,譬如父母和兄弟姐妹,再到旁支的亲戚。陌生人能配上的概率并不高。”   “想从我这里得到什么,楚征?你看起来可不像是个乐意做赔本买卖的人。”沈芊芊盯着他,接起电话。   “……喂?”   “芊芊,是我,哥哥。”   出乎二人预料的声音响起。   “哥哥?你——”   沈芊芊下意识侧目看向楚征,她早就通过赵杰新知道这个混蛋把哥哥秘密藏起来的事。可考虑到安全问题,这无奈之举还是被她勉强接受了。   但显然楚征并不打算就这样放过沈殊。他用编造的理由哄骗哥哥不离开他,直到楚家内斗结束,都没有把自由还给哥哥。   “你怎么……才给我打电话呀?”   楚征听着,朝着沈芊芊做了个“嘘”的手势,示意她别说自己在。   八成是想听听沈殊想说的话是求救还是关心。   沈芊芊偏不让他称心如意,“我现在还在医院里躺着呢,哥哥的男朋友还来看我了,是个叫楚征的男人吧?我忽然想起来还在A市的时候,那个走错病房,给我送了勿忘我的人就是他。”   她加重关键词的底音:“真是缘·分啊。”   沈殊一下子沉默了。   楚征有些强硬地从沈芊芊手中接过电话,语气却温柔得能掐出水:“沈哥,早餐吃了吗?”   “……吃了。”   “那就好。”楚征完全没问这电话是从哪儿来的,而是提议道:“后天就是新年了,我把芊芊接过来和我们一起过年,怎么样?”   仿佛他的有意圈禁只是沈氏兄妹的臆想罢了。   沈殊含糊地“嗯”了一声。沉默几秒,还是忍不住问:“芊芊现在身体怎么样?”   “还不错,我接触过她的配型对象了,对方有意愿帮忙。如果顺利的话,年后就能进行手术了。”   沈芊芊震惊地看向楚征,不理解他为什么要这么说。   “嗯,嗯。沈哥不用担心,妹妹一定能好起来的。我之前答应过你要好好照顾她,绝不食言。……相处?芊芊很好相处,是个温柔的好孩子。”   楚征面上平静无波,偏灰色的眼瞳却紧盯着沈芊芊的脸。   “那么,就这样,我挂了。”   “沈哥再见。”   沈芊芊问:“为什么不告诉他,我妈妈的事……还有我们的事。”   “那种东西,他听了也不会开心吧。”楚征把电话扔回给沈芊芊,“为什么要自寻烦恼?”   这样的深水炸弹,当然要留到关键时刻用啊。   楚征想。   沈芊芊是最后一块弥合的拼图。到了迫不得已的时刻,即便沈殊因为某些原因想要离开他,沈芊芊的健康也离不开他。他们三个人已经彻底绑死了。   但这是建立在沈殊以为他和沈芊芊是陌生人的情况下。   如果自己和沈芊芊是同母兄妹的关系披露,拯救沈芊芊就变成了他作为兄长应尽的义务——而义务是不能转变为挽留的筹码的。即便巧言令色想要逃离这份责任,也只会拉低沈殊对他的观感,得不偿失。所以,不如主动担下,秋后算账。   沈芊芊冷笑一声:“你不怕我全部告诉他?”   楚征反问:“你是想告诉沈哥,我们血缘意义上的父亲害得他父母出车祸全部死亡?还是告诉他,就法律来说,你是楚霆的私生女,也具有继承财产的权利,我们是不能放任你得病死去;这么多年来他对你的无私付出根本没什么意义,其实只要把责任转嫁给楚家就可以过上轻松的日子了?”   沈芊芊迟早会知道他们是兄妹,与其由着旁人添油加醋,不如他自己告知。   沈芊芊:“……”   “这件事捅到沈哥面前,无异于否定了他到现在为止将近三十年人生的努力和奋斗,我们会彻底失去他。这样——难道就是你想看见的结果吗?”   “哥哥他,太可怜了……”   沈芊芊喃喃。   楚征对着她露出温柔的笑容:“所以我们的共同目标是让他幸福。谎言如果是善意的,为什么不说呢?更何况,我们没有撒谎,只是沉默。”   “准备一下,后天去郊区过年。”   “你明白你该如何表现的,是不是?”   “……嗯。”   作者有话说:   9.7-9.13共计更新2w字,不一定每天更,但一定会更满字数的!(一周2w字≈日更3k,更新7天) 第80章 独家新闻   和新年一起到来的,除了妹妹、恋人,还有崭新的手机。楚征说,原来的那台因为他部下管理不善意外丢失,十分抱歉。   细细想来,那部手机已经用了五年了。本身不是什么特别好的牌子,只是性价比比较高的选择。早已卡顿、发烫,需要时不时清理内存才能正常使用。   沈殊有把重要的内容(譬如通讯录、TIPS)记录在纸质本子上的习惯,手机里没什么特别重要的信息,所以并没有对楚征的失误多加责怪。   新手机弹出开机动画,楚征搂着沈殊,凑在他耳边轻声道:“不知道你喜欢什么牌子的,就按照原本的操作系统买了。”   “没关系的。”沈殊笑了笑,“这不是什么大事。”   “哥——”   沈芊芊趴在沈殊腿边,昂起漂亮的小脸,试图夺走他的注意力:“这里好大,但没什么好玩的东西嘛。”   沈殊抚摸着她的头发,轻声道:“动画片也不喜欢吗?”   “那都是小时候喜欢的东西了。我已经长大了,不再需要它们了。”沈芊芊说,“哥最近有看什么书吗?”   “没有哦。”   “那在做什么?待在这里肯定很无聊。”   “在……”沈殊顿了顿,“在看着天发呆。就这样悠闲地消耗时间,也挺不错的。”   “这样。”沈芊芊钻进他的怀里,“那下次我要和哥哥一起看天。”   “好啊。”   楚征只是沉默地注视着沈芊芊幼稚的行径,眼前浮现出很多年前那栋逼仄陈旧的孤儿院里,自己曾经做过的一切——无论好坏。   他不再因为无法克制的失控感而不快和懊恼了,也不用时时提心吊胆地害怕沈殊会离他而去。   他和过去的自己已经完全不同。   从应激严重的创伤者变成了独揽大权的继承人,曾经照顾他的沈殊现在正在被他照顾,立场颠倒之下,大部分忧虑烟消云散。   他理解沈芊芊的苦恼。   在手中没有权力时,做出的一切努力都像握紧流沙,只是徒增流逝的速度。   可这并不代表能够停下攥紧的动作。眼睁睁看着心爱之人脱离掌控、脱离庇护、脱离自我世界的边缘,是痛苦至极的事情。   沈芊芊是李非烟的女儿,他的胞妹,也是沈殊的胞妹。   血缘将原本不该相遇的人们牵引连线,由此穿插的病态感情折磨着关系里的所有人,大家都被尖刺扎得鲜血淋漓,却没人舍得撒手。   她在恐惧吗?   恐惧自己的同胞哥哥夺走另一个同胞哥哥。   还是迷茫?   迷茫她作为联结者,反倒被排斥在毫无血缘的同性恋人之外?   楚征几乎想发笑。   但他忍住了,而且状似平常地起身,告诉沈殊自己去切水果,待会请和他一起做年夜饭。   “我现在就可以……”   沈殊轻轻拍了拍沈芊芊的脑袋,温柔地对她说:“芊芊就在这里看电视吧?不要碰危险的东西哦。”   潜意识里还是将她当作孩童,试图避免一切危险源。   沈芊芊扁了扁嘴,但还是顺应沈殊的话,一下子扑进柔软的沙发里,随便打开一部下载好的电影做背景音。   “刀都是陶瓷的啊……”沈殊握着手里的苹果愣神,“之前都没仔细看。”   说起来,在和楚征相遇之后,他已经很久没因为金属过敏而去看医生了。细细想来,楚征几乎把他能够接触到的一切由金属构成的东西都悄无声息地换成了安全的替代品,规避可能的风险。   “以前孤儿院的时候,沈哥过敏的样子很吓人。”楚征切着菠萝,淡淡地说:“那个时候我就想,绝对不可以让你再过敏了。不然,就是我的失职。”   他的视线挪到沈殊耳边,银白色的耳钉闪闪发亮。沈殊没有戴那副绿色的。   “之前那副,不喜欢吗?”   沈殊循着他的目光歪头,意识到他是在说耳钉,“喜欢,最喜欢。但就是因为最喜欢,所以舍不得戴……害怕不小心弄坏了。因为之前那次——”   两人亲热的时候过了火,沈殊的耳环被压断了。他很喜欢那对,为此苦恼了好几天。   楚征的唇角稍稍勾起,“其实,我还带了新礼物的来。”   沈殊开始切小番茄,把西梅片夹在里面,“什么颜色的?”转bsi   “红色的。”   “红色啊——”沈殊的脑袋里一闪而过跳动的红灯,手抖了一下,“嗯,红色也挺好的。”   “沈哥不喜欢么?”   “没有不喜欢,只是会想到一些以前的事情。你知道的,我爸妈……”   沈殊的话戛然而止。他知道自己没必要再说下去了。   楚征把下巴搁在沈殊肩膀上,“快到扫墓的日子了,今年我们一起去吧。”   “好。”沈殊隔着领子吻他。   年三十的夜晚,沈殊已经度过二十八次了。在最近的十年里,作为第二十九次的今年是最热闹的一年。   以往只有他和沈芊芊两个人。因为治疗的原因,沈芊芊只被允许出门半天。沈殊总想着带沈芊芊去饭店吃好吃的,像今天一样围坐在桌旁吃热乎乎的火锅,反倒是只存在于肖像里的。   楚征捧着碗,一面下虾滑,一面笑眯眯地说:“简直像家人一样呢。”   沈芊芊听出他话里的深意,筷子一顿,脸上的笑僵持一瞬,又很快掩盖过去,笑意盈盈地给沈殊夹蛋饺:“哥尝尝这个,可好吃了!”   沈殊吃着,含糊答道:“我们本来就已经是家人了呀。”   他不知道这小小的一张餐桌上,一共三个人,竟然有两对兄妹。   沈芊芊撇嘴道:“我才不要这样的嫂子呢。”有点恶心。   楚征一看就不是什么好人!   “芊芊!”沈殊轻轻拍了下她的手,控制好了力道,绝不会疼,“要讲礼貌。”   楚征只是平和道:“没关系,沈哥。芊芊还小,接受不了我也很正常。”   沈芊芊在心里腹诽:这和我年纪大小没关系吧?   但明面上还得维持和楚征的约定,假装什么都不知道。   满桌子的菜色香味俱全,楚征和沈殊的手艺都很不错,配合得也很好。窗外不远处忽然闪烁,沈殊侧过头,透过火锅袅袅的雾气,看见天际线上小小一片的璀璨。   “城里有人在放烟花啊。”他的嘴角勾起来些,“今年没有禁燃,真好。”   “新年快乐,沈哥。”楚征握住他的手腕,眼里闪烁着灼热的爱意,“明年也一起过年吧。”   “哥哥新年快乐!”沈芊芊也说。   沈殊的目光落在他们身上,温柔地包裹着,“……好。”   吃完饭,楚征自告奋勇洗碗,沈芊芊被两人赶去继续看电视。   “沈哥要不要去天台上看看?”楚征围上围裙,卷起袖管,“烟花秀应该还没结束。”   沈殊点点头,换上厚实的外套便上了楼。   一上天台,他便把门谨慎关上。然后蹲在门板后部,颤巍巍地从衣服内侧的隐藏口袋里翻出了李星的手机。   没错——   花园角落的那一面,李星没有带走手机,而是留给了他。   目前电量还剩64%,算是充裕。   沈殊深吸一口气,像是下定决心一般,登录了自己的聊天软件。   【SS】1   【ICE】沈殊,我有事想和你说。   【ICE】小星星把手机留给你了对吧?你现在绝对要藏好,而且不要用新手机登录任何需要输密码的私密账号,小心被监控。我已经被闻礼监视了……好不容易找机会跑出门的。   【SS】我明白了。我目前在天台,只能自由活动一小会儿。   【ICE】好。   【ICE】我想和你说的事情是,楚征和闻礼订婚了,婚礼就在下周二。我订好了去外地的车票,两张,你要不要和我一起走?   虽然这件事早有预感,但真的被当事人告知后,沈殊还是觉得荒谬的不真实感笼罩在自己的脑袋上。   楚征作为私生子,能够在短时间内迅速摆平有窦家作为背后支撑的窦至源,绝对仰仗了除了楚霆旧部下支持之外的力量。他当时简单查了一下最近和集团本部建立合作关系的资方,发现负责人都是闻家的。   就在他在墙角打完给沈芊芊的电话,准备将手机还给小星星的那个瞬间,顶部忽然弹出来一条重磅消息:   【惊爆独家!楚氏集团现任CEO楚征将与闻氏重工千金闻礼订婚】   小星星靠着他的手臂,喃喃:“闻礼?不是冰冰姐姐的女盆友吗?”   沈殊看着她,心里也喃喃:楚征,那不该是他的男朋友吗?   虽然对联姻的事早有预料,但真正降临时还是不知所措。   很早之前,在刚确认关系那会儿他就问过楚征会不会选择联姻。对方没有否认,只是说他比起做乖乖的孩子,更喜欢自己制定规则。   他明白商业联姻未必需要感情,但是实现商业版图扩张的必要途径之一。   更何况,闻礼也有女朋友,还是自己中学时代的好友。   这桩豪门联姻,不过是欺骗外者的形婚罢了。   可这不代表自己心里会毫无波澜。   “哥哥?”小星星担忧地拽了拽他的衣袖。   “……我没事。”沈殊勉强笑了笑,“不用担心我。”   “但我很担心冰冰姐姐。”小星星蹙起秀气的眉毛,“闻阿姨明明是她的女盆友,为什么会和别的男人结婚呢?冰冰姐姐看见新闻,肯定会很伤心的。”   沈殊蹲下,按着太阳穴想了想。最后有些犹豫地张口:“那,要不要打个电话,问问她现在怎么样?”   迷惘的人,不会只有他一个。 第81章 落跑小队   “欺骗和隐瞒是最无法原谅的。”   闻冰冰的声音又闷又哑,不知道是刚刚哭过,还是声嘶力竭地和闻礼吵过,或者两种都是——显然,她和沈殊一样,都作为被最后告知的人,从他人哪里得知恋人将要结婚的消息。   不。   沈殊想。   闻冰冰的处境比他还惨一些。毕竟楚征还没跟他求婚。刻薄地说,他们只是随时可以解除关系的恋人。可闻冰冰是实打实戴上过闻礼的求婚戒指的,就在不久之前,还是笑着戴上。   “我之前还在奇怪,她为什么非要我出门旅游不可,还是去雪山,信号差到都打不了视频通话。”闻冰冰喃喃道,“现在知道了,原来是怕我看见她和另一个男人联姻的新闻啊。”   更荒谬的是,这个男人还是自己朋友的男朋友。   “他们应该是没什么切实亲密关系的。”沈殊颤抖着嘴唇,他显然也不知道如何是好,这时候说什么都显得苍白,“……但闻礼确实,太过分了。”   求婚这样的事也可以儿戏吗?   如果践行不了永恒的誓言,干脆从一开始就别提,这样毁约的时候,对方受到的冲击也会小一些。   “我现在脑子很乱。问她为什么这么对我,她只说是有保密协议,暂时不能解释——可我现在就想知道。我很生气,无论原因是什么,她和别人联姻这件事本身,就践踏了我们的感情……”   闻冰冰抽抽噎噎的。   “太过分了……!”   沈殊握紧手机,缓缓说:“我去问楚征。”   “大概也会得到和我一样的答案。”闻冰冰叹气,“真搞不明白,是什么样的秘密,连最亲密的枕边人都不可以告诉?”   两家联姻,无非是置换资源,或者携手并进。   沈殊垂眸,看向草坪上干枯的花藤,用指尖捻下上面的尖刺。脆生生的短促响声后,滴滴鲜血顺着他手指的轮廓向下滴落。   “不是不可以告诉我们。”他嗓音干涩,“而是我们的存在不可以被告知给别人。”   “什么意思?”   “之前楚氏集团旗下的酒店开业,楚征带我去剪彩。当时在场的同行高层许多,楚征还当着他们的面宣称我是他的……”   “爱人。”   心里泛起阵阵碳酸泡似的可恶感触。   “这是很好的舆论攻击点,如果窦至源那派的人能找到我们作为人证去抹黑他们的声誉的话。”   所以楚征才会把他藏起来,闻礼才会把闻冰冰送去遥远的地方旅行。   否则两边都被爆出是同性恋,这场婚姻作为幌子的本质一泄露,后期的商谈与合作肯定会受到比较大的冲击。尤其是闻家,和政府部门有牵连,显然更加不能接受这一类的丑闻。   “不知道他们是怎么商量的,但最后得出的结论,大概是瞒着我们直到风波完全过去吧。”   闻冰冰听沈殊这样说,沉默了好久,才开口:“……真讨厌。”   太自以为是了。   是觉得外力限制下他们没法好好沟通?看到联姻的消息就会崩溃到失控,抑或是想办法阻止这一切发生?   她知道,楚征和闻礼算得上发小,关系一直不错,性格上也有共性。但她最讨厌的部分就在这里——上等人的傲慢。   他们从一开始,就不觉得自己和沈殊是可以沟通的对象。   还有一种可能……   他们也知道为了一时的利益背弃爱人选择联姻是理亏的行为,对此心虚,才不敢老实说出来,怕破坏自己在恋人心里的形象。   既要又要。   贪婪又可恶。   可即便如此——   “我还是恨不起来。”沈殊说,“没有办法做到讨厌他。”   沈芊芊哽咽了一下:“……我也是。”   如果窦至源的势力真的如报道所言被全部驱逐去了海外,那么楚征和闻礼就没必要这样大费周章地选择联姻来捍卫利益。   所以……   窦至源是诈降,韬光养晦。   【SS】好,我把定位发给你。   天台上的沈殊腿都蹲麻了。他昂头看向月明星稀的天幕,心里一阵惆怅。   真的要这样做吗?   【ICE】我们一定要找到一个绝不会被发现的地方,然后躲在那里。   闻冰冰依然怒火难抑,她用公共电话联系好王玲玲做接应。闻礼跋扈的性格她向来迁就,现在却像被踩到了尾巴的猫一样炸毛反击。   是真正被伤害到了。   【SS】什么时候来?   【ICE】凌晨比较隐蔽,大概三点多,你别睡着了,我怕到时候错过。我们约定个暗号,我来了就给你打。   【SS】好。   沈殊把手机关机藏好,背靠着墙壁,鼻子被冷风吹得通红。他现在脑子乱乱的,想询问楚征到底发生了什么,他接下来又打算怎么做。   可一旦问了,就等于把另一边的闻冰冰给供出来了。   闻礼和楚征都不是笨蛋,依照蛛丝马迹就能迅速察觉他们的计划。那么,还未逃离,计划就已经失败了。   唉……   事情为什么会在不知不觉间发展到如此地步呢?   “沈哥。”楚征推门而出,面颊微红,房间内的热气缓缓漫出,“外面风大,进来吧?”   烟花秀已经结束很久了。   那些淅淅沥沥如雨般滑落的火星,在接触到地面之前就变成炭黑的小点,于风中被碾碎,彻底消失不见了。   沈殊握住楚征伸过来的手,心下忽然一阵释然。   他从来不曾试图以自己的行为惩罚任何人,因为他明白,人只能惩罚到自己。但现在最好的应对方法,显然不是留在这里继续做无忧无虑的米虫。   他是人,是有尊严也需要被尊重的人。   所以……   现在,必须,离开。   他踏在楼梯上,脚步声清脆。   ——需要冷静。   无论是沈殊还是楚征,抑或是闻冰冰和闻礼。   大家都需要靠分别来彻底冷静一下。   “沈哥,我刚刚说的礼物还没有给你呢。”盗四   楚征将他压在墙上蜻蜓点水地吻着,湿漉漉的眼睛泛着光亮,内里翻涌着黏着的爱意。他拿出丝绒小盒,摘下沈殊的银色耳钉,再将红宝石的新款扣了进去,指尖轻轻捻着沈殊发红的耳垂。   “好看。”他笑得眉眼弯弯,纯良无比,“喜欢吗?”   沈殊避开他的视线,仓促地点了点头,“……喜欢。”   沈芊芊睡在隔壁,沈殊能听见她偶尔挪动的脚步声。楚征今晚难得没缠着他索要,只是环抱他的腰,把脸埋在他的后颈。   沈殊侧过身,冷冰冰的手指轻轻抚弄楚征眼下的乌青。楚征比起上半年瘦了很多,看起来也憔悴。卸去发胶后,柔软的发丝堆在脸侧,看起来还像是个半大的少年。   大概为了吃上这顿饭,他将工作集中在前几天通宵做完。洗漱过后,几乎一沾床铺就立刻进入酣甜的睡眠。   沈殊垂眸,就着房间内昏暗的亮色以目光描摹他的身影。一点点,一寸寸,仔仔细细地。   心里酸涩又疼痛。   说不怨恨楚征的选择是假的。而且,被恋心牵动理智的感觉终于让他惶恐,开始反思自己从交往以来的一切迁就。   这样一味纵容楚征,绝不是正确的。一直以来,楚征对他的爱毋庸置疑,但试图强硬控制和病态独占他也是事实。沈殊同样需要空间和时间来思考以后的事,更何况豪门继承人们的婚约横跨在感情中间,成了难以跨越的门槛。   沈殊悲哀地想:楚征是个坏孩子,可自己又没办法不爱他。   三点十二分,窗外响起细小的暗号声。车灯隐隐闪烁着,以不会扫醒沉睡者的幅度甩动。   沈殊轻轻拨开楚征的手,蹑手蹑脚地下了床。他的拇指粗糙地划过自己的下眼睑,随之泛起的温热感叫他无所适从。   他静坐在床边三十秒,努力思考着。最后还是拿上了楚征给的手机。决定在某个中转站出给小贩,摆脱可能出现的追踪。   按照楚征的性格,在这里面装定位芯片,也是有可能的。   就像闻礼一怒之下,试图监视闻冰冰一样。   他们这样的普通人,在面对高位者的强取豪夺时,很难有足力反抗的空间。   沈殊换上初来时的衣服,拿上自己的钱包,开门。   他最后回头,深深地看了楚征一眼。   便静静地向着花园的方向走去了。   脚步声消失后许久,楚征忽然睁开眼睛。黑夜里,他偏灰色的眼瞳反射着锐利的光,显得他像是一头蛰伏在丛林里饥肠辘辘的狼。   他面无表情地坐起身,在暗处摸索,然后解锁自己的手机。   GPS定位器显示沈殊目前的位置在城野高速上,正快速朝北新城的方向移动。依照速度和车道判断,他乘坐的应该是卡车或是货车。   指尖快速点击播放键,短暂的杂音闪烁后,他听见传出的清晰对话声。   陌生的女人问:“我们现在去哪?”   楚征闻言,眉头紧蹙,攥着手机边缘,险些把手机壳捏碎了。   “去……”沈殊的声音倒是一如既往地温和,“有花海的地方吧。虽然冬天可能什么都看不到就是了。” 第82章 被称为“爱”的存在   “我其实有点意外。”闻冰冰靠在软垫上,声音闷闷地,“以为按照你的性格,不会答应和我一起做这么冲动的事情。”   沈殊苦笑了一下,“你是想说,我看起来不是那种能够强硬地切断一段关系的人,是不是?”   “因为读书的时候你就一直在迁就别人啊。社团成员也好,班级里和你不是很熟的同学也好……别人拜托你,你就会花很多时间和精力去帮助别人,也从不索求什么。”   闻冰冰看向他,“虽然很温柔,但总给我一种不真实感。玲玲和我说,她感觉你像是个模板手办。”   沈殊哭笑不得:“这是什么形容。”   “道德没有瑕疵,甚至高尚到让人有些自惭形秽。其实,你家里刚出事那会儿,老师私下里悄悄组织过我们募捐,但听说后来你拒绝了……为什么呢?当时应该很需要那笔钱吧。”   路灯的光从沈殊的脸上一闪而过,照得他的眼底泛出浅浅的亮色,“因为,不想被同学差别对待。”   “怜悯也好,好奇也好,即便不是恶意的,也会让我觉得不舒服。人都是有自尊的呀……”   他不曾和不熟悉的人谈起自己的家庭状况,即便工作了很多年,也只有几个关系不错的朋友知道这件事。   说起来,很久没和云蓁联系过了。   沈殊低下头,翻看李星留给他的手机。密密麻麻的红点聊天记录里,云蓁时不时的问候显得分外真诚。   他留下的最近一条留言是:   【是发生什么特殊情况了吗?需要我的帮助的话,就给我打电话。】   闻冰冰微微昂头,柔软的发丝顺着面颊的轮廓滑下,“的确……但我觉得为了活下去而接受别人的援助,并不是一件可耻的事情。”   “我想过死的。”大概是深夜出逃实在太寂寥,沈殊托着脸,脑袋里沉渣泛起,回忆起许多年的事情,语气便沉下去,“就在我蹲在父母的手术室外痛哭的时候。”   闻冰冰也记得那天。虫鸣阵阵,日光刺眼。上课途中,沈殊忽然被老师叫走。她靠窗坐着温习内容,余光瞥见沈殊匆匆离去的消瘦背影。   “但那想法一下子就溜走了。”沈殊说,“因为我不是一个人活在世上的,不能丢下更困难的妹妹不管。”   “一死了之是最简单粗暴能够逃避问题的办法,但我做不到。”   闻冰冰喃喃:“那你还挺勇敢的……那种情况下,怎么想压力都大到让人窒息吧。至少我没有勇气承担那样的责任。”   活着的确是有滋有味的,可那是在没什么负担的情况下。   她看向沈殊摊开的手掌,那里有一道深红的旧痕。大概是他半工半读期间留下的,血肉磨损严重,所以很难完全愈合不留下疤。   “被扎穿的时候,流出来好多血。但我却觉得莫名地轻松……”沈殊摩挲着崎岖的皮肤,“有一种‘终于来了’的解脱感。”   “我想,或许从很早之前开始,我就渴望着被剧烈伤害瞬间的到来。渴望谁来打破我痛苦维持的好人姿态,好让我放弃一切,就这样什么都不想地向下沉沦。”   沈殊苦笑,“但那样对芊芊来说太不公平——我毕竟是她的哥哥,而她又那么依赖和深爱我。我不想辜负血脉相连的亲人,不想让她失望,于是浑浑噩噩地努力活到了现在。”   “我对她而言是特别的。”   “那楚征呢?”   女人沉默许久,忽然问出他的名字。楚征拨弄着手机屏幕,屏气凝神,等待沈殊接下来的回答。   “……”   出乎他预料,沈殊沉默了。   楚征下意识地收紧手指,焦躁地抖动起来。嗡嗡的电流声惹得他心烦意乱,几乎无法理性思考。   沈殊为什么不回答这个问题?   很早之前,他就发现了端倪。在沈殊的心里,他和沈芊芊的重量似乎是差不多的。   这让他愠怒,因为他渴望成为于沈殊而言独一无二、无人代替的部分。   可沈芊芊和他是不同的。   楚征又想。   他可以接受并深爱着沈殊的阴暗面,可以包容沈殊对于危险的渴望,可以陪着沈殊一起踏向毁灭。   但沈芊芊又如何呢?   她作为得到了沈殊全身心的爱的存在,是否曾经回头看看哥哥不堪重负下流露出的黑暗?   ……楚征无法下判断。   他只是遵从本心嫉妒一切和沈殊扯上关系的人。   嫉妒被沈殊当作密友的同事,嫉妒沈殊关照的后辈,嫉妒可以和沈殊合租的室友,嫉妒同样爱着沈殊的追求者……   最嫉妒的,当然就是沈芊芊。   不仅仅因为沈殊倾注在她身上无底线无条件的爱,更因为她是这个世界上唯一和沈殊血脉相连的亲人。   沈殊许久没联系的姑姑暂且不论,姑父是个好吃懒做、刻薄粗鲁的醉汉。楚征在将伪装成彩票奖金的钱交给他之前,曾经调查过这男人的生平。   沈殊的童年时代说不上不幸,但也没有很幸福。   温友恩和沈知节忙于工作,又要带着生病的沈芊芊奔波于各地医院间,沈殊时常被寄养在姑姑家,伴着嘈杂的炒菜声和呛人的烟味学习。   沈家夫妇一出事,姑夫就急于和他撇清关系。而更上一辈能够提供的经济援助更是有限——人毕竟都更专注于自己的生活,不想给他人充当血包也是可以理解的事。   结果到最后,大部分的欠款都是沈殊一个人在处理。   独木难支。   楚征几乎不敢想象,在他在暗处悄悄观察沈殊生活的那段隐秘的日子里,如果他不提供彩票奖金和奖学金,沈殊的日子会朝着怎样的深渊滑去呢?   支出流向被窦女士钳制,他也没有从害得沈殊被小孩捅伤的阴影里走出,只能这样默默地、小心翼翼地维持脆弱的边界,不让岌岌可危的沈殊跌落。   如此灰暗,如此沉重。   沈殊不再像以前那样爱笑了。也不再和亲戚往来。   所以,楚征觉得,真正被沈殊当成亲人的只有沈芊芊一人。   尽管世界如此残酷,沈殊还是尽他所能,充沛地爱着她。   如果他也是沈殊的亲人就好了,这世界上没什么比血脉更牢靠的关系。无论沈殊厌弃他还是深爱他,客观的烙印落在他们彼此的灵魂上,就永不消逝。   他想做沈殊的恋人,丈夫,妻子,孩子,兄弟,姐妹,父亲,母亲……   他想要独占沈殊的一切。   可即便楚征枕在沈殊的腿上,在某个阳光充足的午后抬手抚摸他的发丝,近乎呢喃地说着痴语,告诉眼前这个单薄的男人:“我好想成为你的家人……”   对方也只会温柔地替他整理额发,在他光洁的额头上落下一吻,哄道:“我们已经是家人了。”   完全没有理解他的深意。   窗外秋风吹拂,落叶纷纷,积蓄在湿漉漉的泥土上,被虫子啃食。   “睡着了啊。”   女人温和的声音透过电波潮水般传来。楚征才从回忆里骤然惊醒。   “师傅,讲电话的声音小一点哦。”她和驾驶员交涉,“麻烦你啦。对了,有没有毛毯呢?在木箱里?哦,好……我看到了。”   她是谁?   楚征想知道答案。   听上去是沈殊以前的同学。几乎从来没出现在他的监控里,是最近才和沈殊碰头的人吗?   不过,到了能够带他逃跑的程度,估计关系匪浅。   楚征起身,摇摇晃晃地走向淋浴间。他需要洗个冷水澡来稳定自己现在浮躁的情绪。   没有熄屏的手机上,标志位置的两个小红点跳动着。定位器一个藏在新手机里,另一个则是……   藏在新送的耳钉里。   沈哥什么时候会发现呢?   至少现在好像没发现。   *   到达目的地的时候,已经是傍晚了。沈殊和闻冰冰下车,送别了一路辛劳的司机师傅,就这样单薄地进了一家旅店。   结果被身份证卡了。   前台:“很抱歉哦,现在定房都是规范行程的呢,没有身份证,是没有办法给两位办理入住的。”   沈殊和闻冰冰面面相觑。   是哦,现在的行情和他们刚毕业那会儿确实不太一样。大学的时候同校的学生情侣外宿,只需要带上钱就行。这两年严打加规范,已经没有正规旅店接受无证入住了。   “那,现在怎么办?”   “找家青年旅馆吧。”   沈殊环顾四周,陌生的城市,构造却和南巷差不多,只是空气明显更干燥,他的鼻内因此泛起一阵细小的刺痛感。   “我朋友和我说,青年旅店的入住没有那么严。因为换住客的频次很高……”   是某次钟离尘和他一起看纪录片时随口提的。他十四岁就离家出走穷游去了,然后赶在中考前又风尘仆仆地回了家。   即便如此,成绩依旧足以支撑他考上不错的大学,真的超级厉害。   肚子太饿,沈殊有些低血糖。闻冰冰成功办理了入住,还给他带了街道口卖的鸡蛋仔。   “好甜。”沈殊舔了一口上面的冰淇淋,“没想到冬天吃冰淇淋也挺不错的……”   闻冰冰蹲在他旁边,两人流浪汉似的草草瞥着路过的行人。不远处的天际线上,一轮明黄色的太阳正在逐渐下沉,烟霞散开,飞鸟惊掠。   “我也没想到。”闻冰冰忽然笑了,“我的叛逆期来得这么晚,以前明明一直是乖宝宝。换到十年前,我肯定想不到和我一起离家出走的对象是你。”   同是天涯沦落人啊。   “之后打算做些什么呢?”   “在周围转转吧。反正也不工作了,我向小星星的妈妈提了辞职。目前的积蓄还是能周转一段时间的,实在不行就打零工呗,怎么都好。”   她把头埋进胳膊缝隙里,“不过,我的直觉告诉我,在那天到来之前,闻礼就会追到这里来把我带走了。”   沈殊无奈:“明明知道会被抓还逃跑啊。”顿了顿,“不过,我的心情也是一样的。”   “说来听听?”   “我只是当够了善解人意的好哥哥,忽然想坏心眼地任性一下而已。”沈殊托腮,“虽然这样说很无耻,但我觉得……就算我偷偷跑掉,小征也不会拿芊芊怎么样。比如,威胁我之类的。”   闻冰冰不置可否,“看照片,楚征倒是一表人才,就是面相不好,看起来阴恻恻的。”   “他小时候就这样。倒不如说,现在职场上温柔又严厉的样子才是装出来的。本性就是很坏很坏的坏孩子。”   “你对他滤镜好厚哦。”   “……是吗?”   闻冰冰指了指沈殊的脸,“亏你还是笑着说出来的,这可不像被坏孩子用软磨硬泡的蹩脚理由监/禁了好几个月的傻瓜会有的表情啊。”   她漂亮的鼻子皱起来,“难不成,是斯德哥尔摩综合征?”   沈殊低头,“真斯德哥尔摩了,就不会和你一起逃走了。”   “那倒也是。”   沉默在两人之间盘旋。   闻冰冰慢吞吞地咽下最后一口鸡蛋仔,声音有点哽咽:“真搞不懂,明明不是单纯的金钱关系,是有爱存在的,他们为什么能就这样糟蹋我们的真心呢……我现在想起联姻的新闻还是会反胃,好恶心啊,怎么会这么恶心……”   沈殊拍拍她的肩,“不要再想那些了。我们之所以到这里来,不正是为了逃避那些糟糕的事吗?”   闻冰冰吸溜一下鼻涕,腼腆地拿纸擤去了。她快速站起身,猛地拍了一下沈殊的后背,响亮一声,震得他直咳嗽。   “走,我们去夜市!”   “是,是。”   *   与此同时,闻礼踩着高跟鞋,风风火火踏出楚氏集团总部的电梯,一脚踹开了楚征的门。   正在批阅文件的楚征蹙着眉抬头,语气平静:“这么大火气,怎么了?”   “我老婆跟你老婆跑了!”   闻礼几乎咬牙切齿地把包摔在楚征桌子上,深呼吸好几下才勉强冷静下来,向后一仰坐在软椅内。   “你不打算给个解释?”   “我需要解释什么?”   楚征撩起眼皮,偏灰色的双瞳黯淡,“是你那边先出了破绽,那个女人才会提前得知消息偷跑出去,连带着带走我的沈哥。”   “……”   闻礼有气没处撒。   她也没想到,闻冰冰居然用要提前回来给她准备生日礼物的由头劝松了部下——当然,她是真心的,只是没想到有这么大一份“惊喜”等着她。   部下也是猪脑袋。跟他强调了一万遍不要提前返程,为了计划的顺利实施,又不能告诉他为什么。现在好了,闻冰冰的脸男女通杀,她一服软哀求,到底谁能不动摇?   早知道就该和楚征一样,咬咬牙,干脆把闻冰冰关起来一段时间好了……之后再道歉也不迟。   “楚四提醒过你了,除了关起来,没有别的法子。他和成宥不就是最好的例子么?你又不是不知道。”   楚征合上钢笔,叹了口气。   闻礼冷笑一声:“成宥现在也跑了啊!楚凌一那个猪头,手脚都捆起来了还能放人跑了,蠢货。”   “你对他撒气也没用。”   闻礼踹了一脚桌肚,高跟鞋踩在楚征锃亮的鞋面上,“行了,他们现在在哪,你肯定在你那宝贝哥哥身上装了定位器,我知道。”   “在北边。”楚征翻开新的文件,递到闻礼面前,“但在那之前,先把窦至源那边策反的老鼠都清理掉,才是上策。”   “哈?”闻礼惊愕。   “他之前趁我不注意绑架过沈哥,有前科。”楚征不耐地抬起下巴,“不然你以为我为什么要装定位器?就算我是个控制狂,也没变态到连别人上厕所的声音都不放过,还不是怕沈哥又被带去什么隐秘的地方。”   声音,不管是人声还是背景音,都能提供许多有用的线索信息。   “这窦至源也是真疯了,居然想出这样损的招数……”   闻礼简直对这对脑子不正常的兄弟叹为观止。   窦至源实名举报楚征有教唆其他继承人自杀(楚二投海)和试图谋杀其他继承人(自己在英国遭遇的车祸和药物成瘾事件)的嫌疑,希望取消楚征的继承权,现在公正裁判已经介入调查。   目前还未检索到切实证据。但此爆炸性的消息一出,楚氏集团的股价瞬间应声暴跌,一夜之间市值蒸发了好几十亿。   窦至源躲去国外,就是为了能够毫无顾忌地在信息战上反咬楚征,而不用担心谋杀。窦家极力保护他的人身安全,他的同胞兄弟因为商业上和楚征竞争激烈,也加入了牟利的混战中。   可以说,为了击败楚征,窦至源已经完全不在乎楚氏这座大厦的倾覆了。为了能够拿到完整的继承权,即便抹黑也在所不惜。一切行为直指楚征的喉管,渴望见血,一击毙命。   他毕竟是那个窦家的孩子。   冷血,精明,疯狂。   和他的同胞兄弟如出一辙。   “他蹦跶不了多久了,这次举报完全是无稽之谈。”   楚征倒是很淡定。   “二哥投海是因为情感受挫,他吗啡成瘾也不是我亲手给他打的药。英国的人证可以确认他是自己要求摄入和购买吗啡的,我还得为他的失误擦屁股,抚慰那场车祸死去的司机的家属,维持他的家庭周转和解决孩子读书的问题……这些他怎么不拿出来说呢,是不好意思么?”   “而且,我已经联系到父亲的主治医生了。”楚征笑得很温柔,闻礼却觉得这表情实在有些瘆人,皮笑肉不笑的,“窦至源教唆他给楚霆注射过量药剂导致加重病况,可是有实打实的通话和文字证据的,很难抵赖。”   人就是这样贪婪。   即便要冒很大的风险,甚至是牢狱之灾和杀身之祸,但只要能够赚得盆满钵满,总有头铁的人愿意去尝试。   窦至源逃去海外自然是有大把的好处和理由,但同样也导致了风险:比起逃遁海外的他,旧日的人总还是觉得目前掌权且在国内的楚征更有胜算,而选择倒戈的。   闻礼一愣,“你从哪里弄来的证据……”   “是秘密,但确实是真的。”   楚征不打算继续这个话题了,“只要他敢回国和我打官司,我就立刻可以送他去坐牢。当然,他也不傻,自然不肯在这个节骨眼上回来。”   闻礼接着说下去:“他只会待在国外,作壁上观,看着你因为无法反证他的证词是虚假的,而陷入舆论风波和股价暴跌的险地。窦家再乘虚而入,大肆收购散客和见风使舵卖出的持股,增加他在楚氏集团的话语权,直到超过你。”   商业斗争惯用的做空手段。   “……到时候,谣言澄不澄清已经不重要了,因为胜利的天平早已完全向他倾斜。”   楚征颔首:“你说得对。”   “那你打算怎么办?”闻礼蹙眉,语气缓和又担忧,“我爸那边也一直在上压力,你继续放任窦至源胡说造谣的话,迟早会影响股东对你的评级的。”   “把婚礼提前。”楚征看着她,“提前到这周五。”   闻礼愣住:“哈?”   这难道不是火上浇油吗?   “然后,现在立刻放出我重病的消息。”楚征的手有节奏地叩击着桌面,“我从三年前开始频繁开精神类药物和预备手术单,等的就是这个千载难逢的机会。”   “可这不是顺了窦至源的愿?他再造谣你重病缠身,无力工作,他取而代之是大势所趋,你不是就彻底没戏了……窦家在传媒板块的势力很大,肯定会给你上眼药的。”   “所以婚礼那天我会缺席。”   楚征轻描淡写地下了爆炸性的决定。   闻礼深吸一口气,一把拽住他的衣领,怒吼道:“喂,楚征,你是在耍我玩吗?!”   “我没那种低级趣味。”楚征只是微笑,处变不惊。   “你家不安分的弟弟那儿,我早就已经打点好了。动用人脉开设一家联合娱乐公司,以你的名义专门捧他去拍戏。我让下属做过他的生平调查,他高中的时候就很喜欢歌舞剧,还登台表演过。比起家产,他还是对拍戏更感兴趣。”   “这是件很好的事。”   “当然,违约金很高,合约期限是二十年。这样苛刻的条件,能换来无数普通演员做梦都碰不到的顶级资源,所以他还是立刻签字了,没有犹豫。”   “人呢,忙起来就完全没时间也没脑子想别的事了,尤其是要动脑子的事,对不对?更何况,他想闯出点名头来,还得酝酿好几年呢。你的时间很充裕。”   楚征扯开闻礼紧攥的手,“换言之,恭喜你闻礼,你彻底安全了。不会再有人精力满满地试图和你抢家产了。”   他低头看了眼表,“嗯,现在他应该已经进组,在深山老林里拍戏呢。”   闻礼安静地坐下,抿了一口茶。   过了好一会儿,才说:“那你的沈哥怎么办?婚礼肯定会直播的,他就算远在天边也能从新闻上看见。我不介意被你当众甩了丢脸,如果能够拿下整个闻家的资产的话。可他呢?他能眼睁睁看着男朋友和别人结婚而毫无表示吗?”   “裂痕一旦产生,就永远无法修复了。我必须得提醒你,楚征。”   “婚礼只是诱饵,不会走到最后一步的,我和你都没兴趣和彼此结婚。”   楚征起身,走向宽阔的落地窗。城市的夜晚灯红酒绿,霓虹遍地。飒飒风声掠过高楼的玻璃,吹蓬远天几群海鸥的羽毛。   “目的只是钓窦至源回来。”   “重病的消息不仅要泄露出去,还要大肆宣扬,最好造势造到我命不久矣的程度。”   他说。   “这样,提前的婚礼就像是吊住我最后一口气、撑着回光返照的盼头。按照窦至源的性格,一定会迫不及待地到我面前炫耀嘲讽,看着我痛苦的样子畅快大笑——如同他之前志得意满地来讽刺我的每一次。”   闻礼担忧:“至于吗?万一他识破了诡计不回来怎么办?”   楚征回答:“只要我在新闻里看起来真的病得快死了,不像是演的,他最后一刻总会踩点回来的。”   “为什么……?”   “因为他爱我。”楚征说着,像在陈述一个平平无奇的事实,“只是这样无厘头但又可靠的理由而已。” 第83章 捉迷藏(1)   沈殊和闻冰冰在这里逗留了三天,四处闲逛吃喝,像是复刻中年旅游团的行程。   第四天夜里,闻冰冰忽然把他摇醒,拎着新买的行李就往外冲。一面跑,一面和懵了的沈殊解释道:“我刚刚在门口看见小礼的人了!”   来得这么快!   沈殊立刻没了睡意,迅速起身跟在闻冰冰身后,从旅店后门溜走。   夜深霜重,后半夜开始下大雪。鹅毛一般的雪片簌簌落下,两人一路狂奔至公交站,搭上最后一班公交车,朝着未知的目的地前进。   闻冰冰回头,透过满是尘土的车玻璃隐隐看见追来的人扑空的模样。确认对方并未捕捉到他们的行踪后才松了口气,缩在最后一排的座位上打盹。   半梦半醒之间,她迷迷糊糊地讲:“怎么这么快就来了……我明明把小礼给的项链和手机都丢了……是有别的什么能够确认位置的东西吗……”   沈殊惊觉,楚征给他新买的手机还没出掉。   如果是这样的话,说明楚征和闻礼已经见过了。   便赶忙找了停在市中心的一站下车,四处搜寻还开着的手机店。   万幸的是,年已经过了,谋生的人都渐渐开工。巷口一家五金店收二手手机,沈殊低价卖,只要求店主赶紧把它出了。   “你这不会是赃物吧?”店主狐疑地看向他。   “不是……哪有犯人用这么笨的手段销赃的?”沈殊无奈,“总之,就拜托您了。”   “行了行了,再便宜点,就帮你今晚出掉好吧?”   沈殊最终攥着十张红票子出了店门,闻冰冰已经查好了下个去处。两人身上还有些钱,立刻买了长途车票,朝着周遭的省份逃跑。   “真是够刺激的,”闻冰冰靠着窗小声说,车里都是扣着帽子打盹的工人,她压低声音,怕吵到别人,“我们跟流窜的逃犯似的。”   沈殊被她逗笑了:“确实很像。”   “第一次逃跑作战,成功——”闻冰冰把自己买的纪念品草帽扣在沈殊头上,“我们之后是不是得再谨慎点,搞点不太容易被发现的变装啊?”   沈殊觉得她说得对。所以抵达目的地后,两人迎着熹微的晨光,钻进了通明的理发店。   闻冰冰剪了那一头漂亮的黑长直,还被店主索要购买剪下的发丝。她点点头,对着镜子欣赏自己短短的妹妹头,开怀大笑:“简直像回到中学时一样了!”   沈殊则和她完全相反,买了一顶黑色的长发戴着。配上俊秀的五官,小框架的身形,喉结又彻底被毛茸茸的围巾遮盖,倒真的像是个朴素打扮的女人。   “好漂亮!”闻冰冰夸他,“就是看起来有点像之前的我……”   沈殊盯着自己的脸,幽幽地想:还真是。   老板答应沈殊把手机往和他们行进方向相反的客户那里发,延缓了二人被追上的进度。沈殊和闻冰冰到达新地后又找了家青年旅店住下,因为资金不足,两人开始找些零工维持生计了。   银行卡是万万不能动的,否则溯源消费记录,会被立刻抓包。   某天早上,沈殊出门买早点时看见一家老式摄像馆在招助手。面试成功后,他每天的工作就变成了切照片。   各式各样的照片:证件照,全家福,单人艺术照……   然后,某个细雨蒙蒙的清晨——   “居然能在这里碰到你,怎么留了长发?差点没认出来。”   钟离尘挪开摄像头,看向沈殊的眼神里满是诧异。他本是来取前些天预约洗出来的照片的。   “真是缘分啊,沈殊。在我离开南巷前,你已经很长时间没去过书店了。我给你发信息,你也没再回过。我还担心了一段时间,害怕你出了什么事。不过,杰新和我说没大事,所以也就没有继续打扰你了。”   沈殊不知道怎么和他解释前因后果,只能含糊地说对不起。   “没什么好对不起的。”钟离尘说,“选择做什么是你的自由,没必要在意别人的想法。至少,你现在看起来状态还不错,不是吗。”   沈殊问:“小赵没和你一起么?”   “他家里有点事就没跟来,其他人都在。”钟离尘叹了口气,“但这边的拍摄不怎么顺利,已经超出预定计划三天了。”   “有没有什么我可以帮忙的?”   “暂时没有。不过,你要是有兴趣来看看,我也欢迎。”   于是,沈殊每天要做的事,除了切照片,就又多了一项:去围观钟离尘他们社团拍纪录片。   甚至在社员的帮助下学会了简单的剪辑,帮着社团的负责人在网络上发布花絮和小剧场。   看着这些年轻的孩子们投入喜欢的工作中时所展露的笑颜,沈殊不由地为他们感到高兴。   他想,如果人可以不在乎生存所需的金钱,而能全身心投向喜欢的事业就好了。现实固然是残酷的,可同样是鲜活的。   遗憾的是,他的人生直到而立之年才依托一个比自己年轻太多的后辈浅浅尝到一丝梦想和喜悦的甘甜。而正是因为这份稀少的甘甜,衬得他之前几十年的人生都像是无尽的磋磨和浪费。   诚然,为了家人放弃思考理想是不得不选择的唯一出路。但总是会羡慕,羡慕他者的活力充沛。然后忍不住一次又一次地想,如果自己不负债,大学时能加入这样的社团,自己现在会不会踏上完全不同的道路?   “现在开始也不迟啊。”聆听他的困惑后,钟离尘这样说。   “什么时候开始都不迟。虽然不知道你为什么忽然跑到这么远的地方来,但这应该是你从心的选择。”   他不了解沈殊的贫困,不了解沈殊的踌躇,更不了解沈殊的恋人同为债主。   只是发信内心地真诚建议:“如果你真的很喜欢参与拍片的话,以后就做这行也没关系啊?谋生需要的钱的话,只要想想总会有办法。最差的情况也只是吃不饱饭,不是吗?沈殊,人的一生很长的,三十岁其实一点都不晚,甚至年轻。”   “‘未来’并不是固定在某个时间点如约而至,而是在自己找到终身想要从事的事业时骤然降临的。”   第二天还在下雨。冬季阴雨绵绵,小隔间里潮湿又阴冷。沈殊晚上被冻醒了好几次,隔壁床铺的闻冰冰也哆嗦着拉上床帘,试图以这微不足道的行为来延缓冰冷的触达。   在隔日早上,她半开玩笑半生气地说,自己在墙角发现了新长的青苔和蘑菇,能摘下来炒个小菜。   沈殊无奈道:“那个应该不能吃吧,会中毒的。”   闻冰冰在地上蹲了好久,不知道在思考什么。过了一会儿才烦躁地抓了抓自己的短发,嘟囔道:“……你看新闻了吗?”   “什么新闻?”沈殊已经彻底放弃使用智能机了。   “我早上在大厅看见的,楚征和小礼的婚礼提前了。”   沈殊的心像被揪了一下,仍然装作无事道:“所以呢?”   “但楚征身体不太好,据说是继承风波一而再再而三,他独木难支,彻底病倒了。又是精神类药物过量,又是内脏损伤,已经缺席好几次股东会了。不知道到底什么情况……”   记忆里楚征体弱多病的片段开始闪现。他的急性胃病,长久持续的头痛和失眠,总是莫名其妙发烧,浑身的骨头也会刺痛。   沈殊之所以给予楚征更多的关爱,正是从楚征身体的弱小开始的。   他忍不住抓紧手旁的被单,遏制住想要进一步了解情况的心。挣扎了好一会儿,才蚊子似的从口中挤出话语来:“……那和我们没关系。”   闻冰冰很想说,从新闻来看他都快死了。但这话说出口没什么意义,担心楚征的人很多,不缺她和沈殊这两个被刺痛的倒霉鬼。   “的确,”她叹了口气,把墙角的蘑菇揪下来碾碎了,“这和我们没关系。”   婚礼那天,闻冰冰特意去隔壁书店借了几部电影录像带回来和沈殊一起看。她贴心地关好门,再打开手机的飞行模式,提前买好三天的饭,杜绝一切接触到婚礼相关信息的可能性。   沈殊盯着桌上的辣条,“不用这么过度保护吧……?我没那么脆弱。”   “可是我很脆弱诶?”闻冰冰眨了眨眼,拧开汽水瓶递给沈殊,“我的味觉可是很柔弱的,一起一点儿辣都吃不得。但我总想吃,现在没人管了,一定得试试。”   驴唇不对马嘴。   沈殊的嘴角牵起来一些,闻冰冰过往近乎刻板的温柔文艺的遥远形象在此刻消解,他面前坐着的,不过是一个真正关心他的朋友罢了。   “那就,先看这部……”   就这样靠看电影转移注意力,直到那天的到来。   沈殊拿着钟离尘收工后塞给他的热乎乎的肉夹馍,拎着打好的晚饭,顶着凛冽的风回到青年旅店,推门而入:“闻冰冰,我回来了,今天番茄炒蛋没有了,就换成了竹笋肉片……”   房间内一片寂静。   “闻冰冰?”   沈殊陡然感到不妙,手里的肉夹馍没拿稳,被门板碰了一下,啪唧掉在了地上。他蹲下身想去捡,却透过缝隙看见鞋柜里已经没有闻冰冰的运动鞋了。   “……”   他不再去碰肉夹馍,提着快餐盒子的手攥紧,脊背一阵发凉。大脑在这一刻宕机,本能催促他快离开,可手搭在门把手上、脚步凌乱的瞬间,他听见房间内幽幽传来一声隐忍又低沉的呼唤:“沈哥。”   沈殊松开手,饭盒落在地上,发出一声闷响,像是宣告终末的钟声。   他缓缓转过身,目光越过房间内黏稠的黑暗,落在到来者的身上。   “……小征。”   不敢开灯,不敢想象此刻楚征脸上的神情。   这样的剧情似乎发生过一次,可导向的结局却一定大不相同。   “……留了长发啊。”   对方动了,皮鞋踩踏在地板上的声响闷钝而沉重。在脚步声逐渐逼近自己的瞬间,沈殊终于反应过来,拉开房门朝走廊尽头跑去。   三步并两步迈下楼梯的时候,沈殊的脑袋里一片空白。即将冲到青年旅店门口时,他忽然意识到楚征绝不可能是无备而来,门口肯定全是他的人。   进而在纷乱的思绪里抓住过往的碎片——他和闻冰冰来到这里的第一天,就规划好了被人拦截的逃跑路线。   沈殊停下脚步,转而朝着后院跑去。   幸运的是,楚征对这里的地形并不熟悉。沈殊穿过弯弯绕绕的后巷,翻过几户人家的花坛,朝着照相馆跑去。边跑边打电话给钟离尘,这时候只有人多的地方才好藏人。   电话忙音过后,响起的声音却在意料之外,“喂,沈哥,怎么了?”   “小赵!怎么是你——”沈殊喘息着,他体力实在不太好,已经快跑不动了,“来不及解释了,你有没有车?能不能带我跑路?”   “诶?诶?诶?”   赵杰新傻了,他没想到沈殊的要求是这样的。但迅速转动思维,意识到沈殊一定是碰到了什么大麻烦,“你现在在哪里?我马上去找你!”   五分钟后,两人碰面。   赵杰新一面打方向盘一面听沈殊解释来龙去脉,最后面色凝重道:“就在昨天,窦至源已经进监狱了……现在真的没人能和楚征斗了。他既然来找你,肯定有万全准备,我们开车逃跑是下下策,一定会被高速上被拦截的!”   “楚家在交通网里的人脉,多得有点吓人……”   沈殊气喘吁吁:“那,你觉得怎么办才好?”   赵杰新瞥了一眼紧咬在自己车后的黑色宾利,幽幽地吐出一口浊气:“总之,得先甩掉后面这些烦人的苍蝇。我的车牌号肯定被拍了,绝不能继续走监控发达的路。”   沈殊眺望窗外,不远处有个大型商场。闻冰冰之前和他一起去过,里面的布局非常混乱,第一次进的人绝对会晕到找不着北。而且四通八达,绝对没法在短时间内迅速控制每一个出口。   “我们先去那里,改变一下外貌特征。”沈殊的声音都在抖,他没想到有朝一日他看见楚征居然会像老鼠看见了猫,“然后找机会摆脱监视!” 第84章 捉迷藏(2)   赵杰新拉着沈殊穿梭在商场的男士服装区,急急忙忙从衣架上拽了几件衣服塞进他怀里,然后把他推进更衣室。导购被吓了一跳,还以为是精神错乱的人跑来捣乱,却在赵杰新掏出金卡时心领神会,默默地拿去结账。   “沈哥,你那长发能不能藏起来?”   赵杰新气喘吁吁地套上夹克,随手抓了一顶贝雷帽按在自己的脑袋上。   “太显眼了!”   沈殊的声音幽幽地从门帘后传来:“本来就是假发,摘掉就行了。”   赵杰新余光瞥见隔壁卖JK制服的女士服装店,赶紧冲进去买了一顶和帽子连在一起的短粉发,往沈殊的帘子里一丢:“试试看这个!”   大约五分钟后,两人全副武装地离开了服装区。沈殊跟在大步流星的赵杰新身后,跑得有些力不从心。新换的尖头皮鞋有些磨脚,一走脚后跟就生疼。   赵杰新拨通电话,跟对方交流了一会儿之后,忽然停下脚步,转过身,一把按住沈殊的肩膀:“我们走空路。”   沈殊:“……啊?”   赵杰新一脸正色:“我朋友的直升机可以借我们,已经在来的路上了,我们赶紧上楼,去顶层等。”   听上去很魔幻,但一想到眼前这位也是实打实的顶级富二代,沈殊又觉得没那么荒谬了。况且,比起在公路和岔道口和能够调用监控的楚征斗智斗勇,走空路好像确实靠谱一些。   然而,这个计划在两人转身上扶梯时就差点流产。   赵杰新眼尖,一下就看见了在楼层间巡视的保安。这样的大型商场总会配备保安队,但显然,现在并不是适合巡逻的时间——饭点,楼层里都是熙熙攘攘的人群,或是排队或是逛街,乌泱泱地挤在一块。   保安还在不停调整对讲机,巡视周围,是在找人。   “……消费记录显示目标在一楼的003号区域消费过男士服装,图标如指令所示,请尽量排查此品类着装的人群。”   赵杰新耳朵尖,一下子听清嘈杂电流下的重要信息。脸色一僵,立刻趁保安转身的间隙,拉着沈殊冲进最近的厕所。沈殊眼疾手快,把“正在清理中”的牌子翻过去,朝着外侧。   两人气喘吁吁地躲进最后一间隔间。   “可恶……”赵杰新背靠隔间的挡板,“阿淮不会把我的行踪告诉楚征了吧?早知道前几天就不和他吵架离家出走了,这下惨了……”   沈殊的目光落在悬挂在墙壁上的清洁工制服上,“我们或许可以换上这个。目的只是上楼的话,清洁工制服会更加隐蔽吧?门口也有拖把之类的。”   “沈哥,你真是天才!”赵杰新一拍脑袋。   两人赶紧换上制服,压低帽檐,握着拖把和清洁器,普通地走了出去。为了防止过于显眼,选择分头行动。如果十分钟之后没能在顶层会合,赵杰新再下来看情况想办法。   沈殊握着拖把,指尖因为高度紧张开始发麻。他低着头,余光警惕地观察着四周,避开保安的目光缓缓前行。   路过一家美食店门口,忽然被人从背后拍了下肩。霎时间吓得汗毛竖立,僵着脖子不敢转过去。   怎么这么快就被发现了!   “你好……”是女孩子的声音,“我可以把垃圾丢在你的垃圾桶里吗?”   沈殊在心里长吁一口气,提到嗓子眼的心缓缓沉了下去。他转过身,打开垃圾桶的盖子,朝向询问的女生:“可以的。”   然而,入眼却是一张熟悉到令他毛骨悚然的面容。   “啊,谢——”女生丢垃圾的手一顿,脸上的笑容也僵持住了,眼睛小幅度上下打量,最后锁定在沈殊的眼睛上,“沈殊,你怎么在这……?”   “望舒……”沈殊朝她做了个“嘘”的手势。   楚望舒立刻反应过来,轻咳一声,匆匆把垃圾丢下,拉着他去了僻静处。   “我哥一直在找你,人都快疯了。”对上沈殊胆怯的眼神,她立刻意识到对方是把自己当成楚征的同党了,只是碍于她是女孩子才没有粗鲁地甩开她的手。她松开,清了清嗓子:“……我不是特意来逮你的,只是来旅游。前年资助的孩子考上了大学,请我过来玩。”   她抬手,大拇指向着的方向站着一个身形高挑的俊秀少年。   “会拉住你纯属意外。因为你看背影就挺好看的,我下意识就……”选择和好看的人搭话了。   沈殊被软禁在楚征郊野别墅的时期,是楚望舒在负责他的生活起居和物资购买。两人也因此熟悉起来。沈殊知道她人很好,就是……好男色,还因为这个惹出来不少风波,顿时沉默了。   好吧,这次确实很符合楚望舒的一贯作风。   而且,如果楚望舒是帮楚征来抓他的,也没必要在这里废话,直接打电话叫楚征过来不就好了。   “你现在这是……乔装打扮准备跑路?”   “是。”   “别从外门走,按照我哥的效率,如果人已经在这座城市,大概率已经把你可能出现的地方团团包围了。”   楚望舒透露风声。   “沈殊,你有朋友可以帮忙吗?有的话,让他想想别的法子。我哥那人什么都好,就是思维方式有点异于常人,特别执拗。你逃跑,他肯定生气,逮到了指不定怎么折磨你。”   她想起某次突发奇想去别墅送东西时,隔着墙壁不小心听见沈殊被楚征做得崩溃哭泣的事,只觉得头皮发麻。   摊上自家哥哥这种独占欲强到病态的人,沈殊确实挺倒霉的……   沈殊淡淡道:“是他先对不起我的。”   “啊?”楚望舒的脑袋宕机了几秒,“什么?”   “他都和闻家的小姐结婚了,还来找我做什么。”   “不是,你没看新闻吗?”楚望舒惊呆了,“婚礼取消了,我哥根本没去参加婚礼啊。闻礼在仪式上公布自己从爸爸手里接过正职,直接把和楚征的婚约改成了二十年战略同盟,已经签字了……就是前几天的事。”   沈殊愣住了。   自从开始逃亡,他就没再用手机看过新闻。说真的,无论是他还是闻冰冰,为了避免看到一些让人心梗的东西,都默契地不提也不关注这个话题。   “那他之前为什么……闻礼那边,又是怎么……”脑袋全乱了。   闻冰冰现在怎么样呢?她应该已经被闻礼带走了。可……   楚望舒讷讷道:“具体内幕我也不是很清楚,我哥负责的那块版图我压根没怎么接触过。我负责的是对外出口和贸易,还有社会性慈善捐款。但董事会已经开完了,窦至源也被我哥扣下塞进看守所了……”   现如今楚氏集团的楚,是楚征的楚。   她看着沈殊凝重的神色,幽幽叹了口气。   其实一开始楚征提议通过软禁来“保护”沈殊的时候,她没想那么多,只当是哥哥过度防备窦至源,又实在珍惜沈殊,他对这位白月光的痴迷之爱,和他稍微熟悉些的人都万分了解。   后来通过几个月的相处,楚望舒发现沈殊的品行的确配得上哥哥不管不顾的爱。他这么好,让人忍不住怜惜同情。然后,伴随着时间的流逝,她看着沈殊一点点坏掉,被隔绝在社会之外而慢慢迟钝锈化,才后知后觉地于心不忍。   人毕竟是社会性动物,且不是物件,无法完全属于另一个人。   楚征的行为可以用爱解释动机,但归根结底毕竟是剥夺他人人权的恶行,原谅与否,还得取决于当事人沈殊。   她自由惯了,不想被人束缚,也不想束缚别人。对于被剥去自由的无助,她感同身受,且深恶痛绝。即便哥哥是沈殊的恋人、债主,也没资格这样对待沈殊,自顾自地替他做决定,而不考虑他的感受。   无论是假结婚,还是关禁闭。   “你现在暂时不想见他,是不是?”楚望舒开口,按着沈殊的肩膀,“我可以帮你。我们身高差不多,你又瘦,换上我的衣服,总不会被发现的。无论是从大门口出去也好,还是其他的办法……”   “怎么样,要不要换?”   几分钟后,沈殊换上楚望舒的裙子,戴上新的长假发,踩着舒适的新运动鞋,在她的目送下安全登上通向顶楼的扶梯,只觉得恍惚。   保安们像无头苍蝇似的在楼层里窜动,没有一个人发现他再次金蝉脱壳,即将飞向遥远的天空。   沈殊深吸一口气,颤抖的手指抵上天台的铁门把手。   “咔哒。”   他推开门,对上穿着清洁工制服蹲在地上的赵杰新焦急的眼神,也听见直升机的螺旋桨破空而来的巨大噪声。   “沈哥,你终于来了!吓死我了,我以为你被逮住了……诶?怎么又换了一身衣服,是刚刚买的吗……”   不远处,乌云翻涌着,逐渐吞噬青色的天际线。空气闷闷的,泛着碎铁片似的冷意,打着卷儿扑向沈殊的脸。   不安感莫名涌起,他看向赵杰新,颤声问道:“我们真能跑掉吗?”   心跳毫无征兆地漏了一拍。   赵杰新只是拍着他的肩,安慰道:“当然。”   作者有话说:   猜猜大薯会怎么登场? 第85章 捉迷藏(3)   这个瞬间,强烈的感触顺着脊柱的颤动传遍沈殊的全身。   他的眼前闪现出许多碎片化的场景:《切肤之爱》里被青山儿子重创濒临死亡的麻美那凌厉又凄美的眼神,层层叠叠的棕榈树下漫过清波的白船,暴雨倾盆的闷灰傍晚不断闪烁的霓虹灯,冬季花园角落湿漉漉的苔藓地,还有那条从地下室里窜出、被楚征一击毙命的蟒蛇……   “不……”   沈殊紧盯那架呼啸而来的直升机,本能地抓起赵杰新的手腕,转身粗鲁推开天台的铁门,直直往下冲。   赵杰新被他拉得踉跄,下巴险些磕在扶手上,“沈哥?怎么了……为什么突然逃跑,我们马上就可以登机了啊!”   “我总有种不祥的预感!”沈殊气喘吁吁,“那架飞机上一定有什么很糟糕的东西!”   赵杰新一愣,他没想到沈殊会这样说。短暂的蒙圈后,他选择相信沈殊的直觉,再次拨通了电话。   这次帮忙的似乎又换了一个人,两人逃离的路线转变为水路,货船在半小时后出发,他们必须在那之前赶到码头。   “地下室,我们走地下室!”   楚望舒的车停在地下室,沈殊给她打了电话,得到了车子的使用权。钥匙在她身边,她现在也往地下室赶,争取尽快和二人会合。   “我哥不知道我现在在这里。”楚望舒的声音透过电波温和如风,堪堪捋平了沈殊不断翻涌的焦躁,“你们趁机快走,应该不会被发现!”   楚望舒开车,沈殊和赵杰新都把自己捂得严严实实。车子驶向停车场出口,被自动收费器拦了下来。   不知是发生了特殊情况还是单纯故障,原本应该待在保安亭里的人不见了。   机器在“嗡”的一声后彻底失去响应,傻不愣登地拦在楚望舒的玛莎拉蒂前。   楚望舒着急地拍了一下车喇叭,尖锐的轰鸣声在空旷的车库里回荡,刺激着三人的耳膜。   “到底什么情况?急着走呢!”   她摇下车窗,对着监控摄像头骂了几句国粹。那机器忽然转动一下,对准她的眼睛,红光闪烁。她没由来地觉得危险,赶紧错开视线。   就在这时,另一辆车从旁侧的车道往地下室里开,同样被故障的机器拦截。   楚望舒隔着防窥玻璃,看见那辆车后座有个熟悉的身影。   笔挺的背脊,一丝不苟的头发,服帖的西装,还有……忽然看过来的、平静到令人发毛的眼神。   “我靠,”声音几乎是从她的咽喉里颤巍巍地挤出来的,“那不会是我哥……吧?”   车里的气氛一下子紧张起来,三人屏住呼吸,几乎不敢去看窗外。脖子紧紧绷着,脑袋里一片空白。   “嗡——”   车窗下摇的声音。   “机器是坏了吗?”西装革履的男人问,“现在还可以下去吗?”   ……还好,只是一个和楚征有些像的路人罢了。   楚望舒松了口气,讪讪答道:“好像是坏了,暂时动不了。”   男人点点头,拨通墙上的投诉热线。五分钟后,保安姗姗来迟,简单处理线路之后,两边都畅通无阻了。   赵杰新赶快扫码付停车费,一秒都不想再耽搁。   “吓死我了啊啊啊啊——”楚望舒一脚油门下去,声音都打着飘,“我还以为刚刚那辆车是我哥的……我哥也有辆差不多的迈巴赫。”   赵杰新靠在椅背上,长舒一口气,“我也以为是他来拦人,连从哪个门下车逃跑都想好了。”   沈殊看着他俩紧张的模样,愧疚地说:“谢谢你们,能为我做到这份上。”   “朋友之间不言谢哈。”赵杰新轻轻揽着他的肩,“如果真的很感谢的话,下次请我吃饭吧,你亲手做的。我已经整整八个月没吃到过像样的芋头炒红烧肉了……”   “那个我也喜欢吃!”楚望舒说,“虎皮青椒也超赞啊——”   她照顾被软禁在别墅的沈殊时,没少蹭吃蹭喝。沈殊很欢迎她,还会温柔地和她聊天,听她抱怨工作和感情上的事,还耐心开导。   如果沈殊没这么好,她也不至于为了个男人和自己亲哥对着干呀?   “对对对,那个我也很喜欢!”赵杰新道:“好啦沈哥,干完这一票,之后一定得找个机会请我和望舒大吃一顿!”   沈殊看着他的笑容,又看了看楚望舒乱糟糟的背发,眼圈发热,“嗯”了一声。   “一定。”   三人插科打诨几句,赵杰新看向外面不佳的天色。   “是不是快下雨了?……说起来,楚征既然已经知道了你落脚的旅店,肯定很快就能再次找到咱们的位置。按照现在的速度赶往码头的话,肯定来得及。但不知道下雨后还能不能发船……”   楚望舒的嘴角抽了抽,“你别预言了,好的不灵坏的灵。”   她话音刚落,车载电话就突兀地响起。同时,暴雨倾泻,子弹似的砸在车玻璃上。   楚望舒一看来电人,心都凉了半截:“我靠,是我哥打来的!”   “这怎么可能?”   赵杰新震撼,“就算消息再灵通,调查监控也要时间的啊?又不是什么能够实时播报位——”   他的话卡壳了,目光巡视至沈殊身上,嗓音干哑:“沈哥,你身上有没有楚征送你的礼物?”   “他之前送过我一台手机,我怕里面有定位芯片,就在来这里的路上转卖了。”   “抱歉,沈哥,我检查一下。”赵杰新拉开他的拉链,顺着衣服的缝纫线向下摸,什么都没发现,“啧”了一声。   也是,衣服要么是商店里随机买的,要么是楚望舒和沈殊换的,没有楚征从中作梗的机会。   那就只能是在沈殊逃亡之前就得到的礼物……   “有没有什么东西,是你逃跑之前就带在身上的?”   沈殊从口袋里掏出一堆杂物,瓶盖,起子,餐巾纸,钥匙,还有李星的手机。   “应该就这些……”   赵杰新翻看,“还有没有?”   催命似的电话铃一遍又一遍响着,楚望舒硬着头皮不接,楚征就耐心地等到每一次忙音结束再打下一个。   魔鬼似的。   终于,赵杰新检查确认完那堆杂物,再次抬起头,正巧看见沈殊因为紧张出汗而撩起耳侧厚重的假发。   “沈哥,你什么时候开始戴耳钉的?”   沈殊身体一僵,指尖抵在冰冷的耳钉上,颤抖着将它摘下,递给赵杰新:“这、这个!这个也是……就在我逃离的那晚,他送我的新年礼物……”   赵杰新接过,强烈的坏预感笼罩着他的头部,叫他止不住地颤抖起来。   他熟练地卸下宝石——因为出身,他从小就被诸多心术不正的人盯上,检查窃听器是生存的本能。   然后正如屡次的过往,他在接口处拆出了一小片完整的窃听器。   “……”   车外暴雨如注,车内寂静如死。   “呀,被发现了。”   车载电话终了,窃听器忽然震动起来,发烫闪烁,传来三人熟悉又恐惧的声音。   “玩得开心吗?沈哥。”   “我来了。”   赵杰新面色铁青,沈殊先他一步捏碎小窃听器,毫不犹豫地丢向窗外。   前座开车的楚望舒头皮发麻,“我靠,吓死我了……接下来怎么办,还去码头吗?去的话,大概还有五分钟的路程。”   “去,我们没别的路可走了。五分钟之后,周围的匝道一定会因为‘暴雨’的借口被暂时关闭。届时,我们会彻底变成瓮中之鳖,无路可逃。”   赵杰新咬咬牙,拨通友人的电话,“提前十分钟出发,我真的很急。”   “怎么,你被人追债了?”   友人应许,但语气戏谑:“没想到有朝一日还能看见赵少爷被人要钱啊,真是奇景。”   赵杰新冷哼一声,“情债算不算债?”   “……”对方沉默了一下,“追债的是贞子?”   “别废话了我要船立刻马上出发听到没——”   “懂了。”友人叹了口气,“紧急出航要换个出发点,你直接把车开进码头区吧,我让人给你打个绿灯,下车就能上船,行不行?”   楚望舒闻言松了口气,一脚油门踩到底,穿过暴乱的雨幕,在空旷的车道上飞驰而过。   到达码头时,雨下得更大了。   “雨实在太大,出于安全考虑,航线很短,大概只有十五分钟。把你们送出城就结束了,明白吗?”   友人的声音被电波异化,断断续续地,“真是的……怎么能招惹到那位楚总啊,你真的知道自己在干什么吗?”   “我最多只能帮你到这里哦?老头子向南扩张做生意还得借人家的东风,我在这儿帮着你打人家的脸,也不能太过分了。”   赵杰新握紧手机,“我明白了,谢谢你。”   “朋友之间说什么谢啊,下次请我喝酒。回头见,我挂了。”   楚望舒蹙眉,巨大的降雨量下,雨刷的作用聊胜于无。朦朦胧胧的水世界里,周围码头等待运输的钢铁泛着阴森的冷光,隔着窗户她都能闻到那种阴湿的铁锈味。像血一样。   她不喜欢这样的味道,会让人联想到死。   沈殊也不喜欢。   他对气味的敏感度很高,许多他人无所谓的气味,于他而言,是非常难以忍受的。   他就像自然界竭力生存的某些草食动物,甚至能在天敌逼近之前就闻到死亡的气息。   码头的位置很偏僻,大型工业的聚集地总是如此。   在这里穿行的货物比活人要多得多,它们沉默着被打上ABCD的标签,沉默着被切割和转运,沉默着被兑换成金钱,毫无反抗的余地。   楚望舒迫切地想要逃离雨幕之下令人窒息的钢铁丛林,加快了前进的速度。无数集装箱在后视镜里疾驰而过,取而代之的是早已等候在这里的、宛若披上迷彩的猎人一般的车群。   “……操。”   敏锐的富家小姐最先察觉到了危险。他们在踏入码头区域的一瞬间就被四面八方悄悄驶来的货车拦截。   玛莎拉蒂的价格足以买下无数量货车,但相较之下体形却小得可怜。   最悲哀的地方在于不够大到能挤开货车逃逸,又不够小到能从歪歪扭扭的缝隙里逃走,只能不上不下地被卡在中段,进退两难。   万事休矣。   赵杰新握着伞柄,面无表情地看向不远处停着的船,沉声道:“还没结束,阿珠没有说谎的习惯。所以他为我们准备的那艘船上,一定不会有楚征。换言之……只要能上船,就还有逃脱的机会。”   沈殊因为这句话从惊恐到近乎麻痹的混沌中被唤醒,眼睛里闪烁着些许期冀的光亮。   赵杰新拉住他的手臂,凑在楚望舒耳边说:“别熄火,等我信号,然后直接一脚油门下去,冲到船边……我会开船,绝对能走。”   说完便利落地推开车门,打着伞站在沈殊身边,朝向领头压迫感十足的黑色车辆。   对方贴着防窥玻璃,沈殊看不清里面坐着几个人。   “沈哥,”赵杰新凑在他耳边低声喃喃,“你觉得楚征在那辆车上吗?”   这辆车后没有围堵的货车,只是草草拦上了三人驶向船只所在码头的路。   显然,坐在车里的人想和他们谈谈,即便打开的话题可能没人喜欢。   沈殊摇头。   赵杰新又说:“我带你往前走到那辆车旁边,你和对方交涉,我找机会抢车。明白吗?”   沈殊心里一惊,手止不住颤抖起来。可迎着赵杰新明亮的眼睛,还是坚定地点了点头。   两人在渐渐变小的雨水中缓步靠近黑车。车窗摇下,驾驶座上坐着的是沈殊眼熟的何秘书。   “好久不见,沈先生。”对方波澜不惊,语气平和,“楚总很生气,您还是早点回来比较好。”   直到此时,如此紧迫的、不该思考任何乱七八糟东西的关键时刻,沈殊却忽然发现何秘书居然如此年轻。   对方平日里总是板着脸,做事也干净利落,成熟得像是工作了十多年的社畜。   “楚总不会对您做些什么,但会对别人做些什么。”何秘书说着,语气里颇有些无奈的意味,“他向来如此,您比我更明白。”   这是威胁。   赤裸裸地威胁。   可沈殊全无反抗的手段。   他意识到,既然楚征从一开始就通过耳钉掌握了他所有的行程,那么他和闻冰冰东躲西藏,在无数个城市之间穿梭到底还有什么意义?   楚征看着他,就像看着一只在偌大别墅里盲目飞行试图逃离的金丝雀,正因为知道它怎么也飞不出牢笼,才能如此轻松地疏于控制。   良久,他讷讷道:“小征人呢?”   “应该快到了。”何秘书诚实地回答,“说实话,我没想到您能走到这一步。您比我想象得要更厉害。”   潜台词是,沈殊早该在路上某个档口被楚征抓个正着了。   沈殊苦笑一下,想起赵杰新的嘱托,小心翼翼道:“我们可以上车聊聊吗?外面雨太大了,衣服快湿透了。”   像是为了表现自己的纯良,他举起双手做投降状,“我不会再逃跑了,真的。”   何秘书审视他,沈殊便梗着脖子对视许久。对方最终让步,选择相信他,打开了门锁。   “上来之前,先让我确认下有没有携带危险物品。”   虽然可能性很小,沿途也不会有卖,何秘书出于谨慎还是如是要求。   两人顺利通过检查,上了车。   静默几秒后,赵杰新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用锐利的金属伞尖抵住了狭小驾驶座里被压得动弹不得的何秘书,威胁道:   “别动!从这里扎下去,可以直接贯穿动脉。”   “……”   这次举起双手的人变成了何秘书。   “沈先生,这又是何必呢?”他淡淡地说,“雨停了。”   “您知道散雨弹的原理吗?”   ……雨停了?   他为什么忽然提起这件事?   沈殊愣怔一瞬,赵杰新已经动作干脆地用外套绑起了何秘书的手臂,代替他坐到驾驶座上,然后按响喇叭。   下一秒,楚望舒按喇叭回应。两辆车风驰电掣地朝着码头靠去。   就在沈殊推门而出、即将踏向踩板的时候,天空中传来了嘈杂的直升机螺旋桨声。   如此鲜明,如此可怖。   作者有话说:   晚上还有4k,这次绝对不咕咕!!!(呐喊)   应该快完结了(? 第86章 捉迷藏(4)   何秘书问:您知道散雨弹的原理吗?   散雨弹,自然是为了制止雨落而发射的弹药。   人工消雨的办法有一种叫做上游拦截。如果不想让某地下雨,就必须在它的上风方60~120公里的另一地进行人工增雨作业,让云提前下雨。如此一来,云中的水汽基本散尽,飘到某地时,也已经不会再下雨了。①   码头和商场的距离,是不是正好这么远?   沈殊听着头顶盘旋的飒飒声,心中万分震颤,也只能匆匆回头,看向放下软梯、不断逼近的直升机。   湿冷的雨后空气里浮动着无数细小的水粒,在水面上吹拂而来的风的裹挟下近乎雾气。   楚征单手拉着梯,骤雨后的傍晚冷风吹拂他的衣衫,黑色的西装领口敞开,布料勾勒猎猎风声的形状。   他动作敏捷地向下降,直到能够全然俯瞰面色惊惶的沈殊。那双偏灰色的瞳孔里充斥着黏腻翻涌的炽热爱意,他注视沈殊,注视着自己深爱着的恋人,并没有一丝一毫愠怒的意味。只是温声道:   “好久不见,你瘦了。”   码头是商场的落雨代偿地,如果那时沈殊选择在天台搭乘赵杰新友人的直升机,就会更早一步在舱体里和许久未见的恋人重逢。   可他太熟悉楚征了,熟悉对方的为人处世和心性。他总是如楚征所愿全神贯注地注视着他,所以比谁都了解他的气息和存在。   反而更容易避开他。   “小征……”   他讷讷地,除了呼唤对方的姓名,什么都说不出口。   从很早之前就隐隐预料到的、正如闻冰冰所言「总会被抓回去的」的这件事当即发生在面前,除了不知所措,他也无法做出别的反应了。   闻冰冰被闻礼带走的时候,也和他是同样的心境吗?   赵杰新拽着沈殊的胳膊朝船板上踏,“快走!”他是唯一一个没被从天而降、气势汹汹的楚征吓到的人,“想走的话只能靠现在!”   沈殊如果被楚征抓回去,那就一辈子无法脱离他的掌控了。   听钟社长说,沈殊对拍纪录片挺感兴趣的,在团队里帮忙时也很有干劲。人到中年才好不容易找到梦想,难道要迁就控制欲爆棚的可怕恋人,就这样放弃一切吗?   绝不!   楚征冷冷瞥了赵杰新一眼,刚开车门的楚望舒对上他的余光,被吓得又合上车门。   闷钝的一声“咚”,如同摇铃晃醒了懵懵的沈殊,他看向同样朝自己伸出手的楚征,缓慢但坚定道:“我不回去。”   “……”   “我不回去,我要去做我想做的事情。”   楚征的脸色沉下去,沈殊的话似乎戳到了他的雷点,“沈哥说这话的意思,是为了自己的自由可以放弃我、也放弃妹妹的性命吗?”   他像沈殊了解他一样了解沈殊,说出的话直戳对方的软肋,轻而易举地击碎了沈殊些微的幻想。   “还是说,沈哥从小教导我‘要做诚实的人’,就是甩下债主,不管不顾地去过自己的新生活?”   沈殊的身体僵住,他怯怯地移开目光,停下脚步。   “沈哥,”对方继续说,“除却对你的爱,我没有任何义务接手这一切。”   正当沈殊动摇之际,赵杰新横插一句,立刻逆转了局势:“没有任何义务?这是病人的亲哥哥该说的话吗?你这个混蛋!”   他攥紧沈殊的手腕,目光坚定,“沈哥,楚征和沈芊芊是生理学意义上同母异父的亲兄妹!我有血缘坚定为证,就在我手机里!”   沈殊的脑袋被这过于冲击性的消息冲得短路了,“……等等,什么?同母异父……?可是小征他,不对,芊芊和我才是、和我才是……”   赵杰新被他惶惑的神情刺痛了一下,抿了抿嘴唇,还是继续说道:“楚征的母亲李非烟,在大学时代是你父母的共同好友。按照知情人士的证词,他们三人为恋人关系。李非烟毕业后前往南巷工作,被楚征的父亲楚霆强行霸占,开始了长达二十几年的囚禁人生。期间长期逃亡过一次,就是在那时……”   “她找到了沈知节,生下了沈芊芊。然后再次被关回囚笼里,直到现在。”   赵杰新说着说着,觉得自己的脑袋和嘴巴已经分离了。大脑像个旁观者一般感知着唇舌的颤动,他正讲述着一个和他几乎毫无关联的秘密,可心脏却跳得这么快,简直快从胸膛里飞出去了。   “我之所以会知道这件事,是因为你出差期间李非烟上门找人,准确说是来找你……和沈芊芊。”他哽了一下,“我正好和她碰见。”   “你知道吗?她和芊芊长得实在太像了。就算不验血缘,在看到她的第一时间我就意识到:这个人是芊芊的母亲。”   “沈哥,你都不觉得奇怪吗?为什么楚征和沈芊芊两个本该毫无联系的人,却长得如此相似?为什么他们俩看起来比你和芊芊更像是一对兄妹?因为不仅你和芊芊是血缘上的兄妹,他们一样也是!”   口干舌燥。   胆战心惊。   赵杰新低头看向自己的手,颤抖到像是得了帕金森。   他深吸一口气,发出的声音近乎悲鸣:“在没有经过你允许的情况下擅自检查她们的血缘关系,是我作为朋友的失职——我的好奇心战胜了基本的道德和尊重。可我必须戳破谎言,把事实原原本本地告诉你……你本该知道一切不是吗?你永远不该被蒙骗!”   许久之前云蓁向沈殊提出的疑惑,在此刻得到了答案。   「你和小楚总是前后辈,和芊芊是亲兄妹……所以他俩没什么关系,对吧?」   「是啊。」   「可为什么他俩长得那么像啊?」   因为——   他们的确也是从同一子宫里诞生的兄妹。   如此血淋淋又温热的现实呈现在沈殊的面前,他几乎要干呕。并不是对任何一段关系感到恶心,只是为多年来被隐瞒真相感到无助。   即便沈芊芊不是温友恩的孩子,依然是他的妹妹……他并不会因此差别对待。   可为什么所有人——无论是温友恩沈知节,还是楚征赵杰新,都不愿意在第一时间告诉他真实情况呢?就算是出于对他好的考量,也不能把他当成必须排除在状况外的傻瓜吧?   为什么他总被耍得团团转?   他这么多年付出的爱和牺牲,难道都是建立在谎言之上的吗?   “所以……”   赵杰新的声音低下去,他两手包裹沈殊的手,像是犯了错反省的小狗。   “沈哥,你直接走掉也没关系的。为了李非烟,楚征绝不会眼睁睁看着沈芊芊死去。她的病,你不用再担心了……至于你被转移到楚征手中的债务,我可以替你还,没什么大不了的……我会帮你的。”   赵杰新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说这些话。   他只知道,沈殊现在看起来在破碎的边缘,岌岌可危,如果他不做些什么,只能眼睁睁看着对方崩溃:“我只希望你能自由快乐,沈殊。”   简直像傻瓜一样,他。   “很遗憾,”楚征打断了他的温情时刻,“如果沈哥选择和这家伙走的话,我会拒绝捐献骨髓。”   他当然不可能放任沈芊芊去死——她毕竟是他的胞妹,李非烟的孩子。   即便他恨李非烟把他当成污渍和人生的污点,可也爱她。   没有孩子不爱母亲。   改文件血甭   微风拂动他的发梢,楚征抬起手,轻柔地抚摸着沈殊的脸廓。   “我就是沈芊芊的成功配型对象。”   “她目前的状况是,不做手术保守治疗的话,还有两年多的寿命。如果能够换骨髓,生存的概率会大幅提升……”他顿了顿,“至少能撑到和沈哥你一起去看郁金香花海。”   “如何?”   “你要选择哪一条道路?”   “沈哥!都到了这样的时刻,你还要为了别人牺牲自己的人生吗!”   赵杰新真的害怕沈殊下一秒就宣称自己是自愿回去的了,他明白沈殊就是这样一个烂好人,总在为了别人消耗自己。   “想想钟社长和你说的话啊,如果想要幸福,就必须得变得更加自私!多为自己着想啊,求你了!”   他并不是想要和楚征争夺什么,爱本就不是可以靠争夺获取的东西。   他只是……想这样做。   如果不这样做,沈殊一定会崩溃的……像一个被摔碎的花瓶那样,就算黏合,也全是不可修复的裂痕。   「芊芊原谅哥哥好不好?」   「好吧,那哥要早点回来哦。」   「我会努力赚钱带你看更好的医生,一定能把你的病治好。我们芊芊最乖最好了,一定会有一个光明的未来……」   「那到时候,哥带我去看郁金香花海吧?还有向日葵!我最近在看植物杂志,好多花的花语都特别有意思呢。」   耳鸣阵阵。   沈殊的眼前缓缓浮现出无数场景:沈芊芊的喜怒哀乐,她对他的依赖和爱,她时常闹脾气的跋扈……   还有挡在扇他巴掌的窦至源身前,试图保护他的姿态。   为什么事情会发展到这一步呢?   他抬起头,楚征温柔地摩挲着他的脸侧,指腹微微勾着,像是要从他口中撬出自己想听的话来。   “快说,沈哥。”对方靠近他,眼睫毛微颤,“说你不会离开我。”   “你分明答应过,‘我们永远不会离开彼此’……说谎违约的人,要吞一千根针。”   “不要违约,别让我失望,好吗?”楚征凑近一些,身上散发淡淡的香水味,那是两人交好时,沈殊红着脸说喜欢的味道,“沈哥,我才是这个世界上最爱你的人,没有之一。”   沈殊的嘴唇嗫嚅着,自由和责任摆在他面前的秤上,蒙眼的忒弥斯女神无声审判着他的心,等待那个呼之欲出的结果。   “沈殊!”赵杰新咬咬牙,纠结再三,还是决定说出那个打算深埋心底烂掉忘却的秘密,“你跟谁走都不能跟楚征走!”   楚征蹙起眉,不满地看向他。   站立于甲板之上的少年低着头,发丝晃动着。他的拳头紧握,掌心都掐出了深痕。   “你不能和楚征继续下去……因为他的父亲,是策划了你父母车祸的罪魁祸首。”   汗液混杂着眼泪落下,赵杰新已经感受不到自己心脏的存在了。   太荒谬了,这个世界怎么能这么荒谬?荒谬得像是某人编写好只待上演的劣质戏剧,所有剧中人都无法独善其身。   “你之所以辛苦挣扎着走到今天这一步……”   他可笑的英雄主义,想要拯救某人的心,对于对方而言,到底是砒霜还是蜜糖?   “全部都是楚霆,也就是楚征父亲的错。”   楚征瞳孔骤缩,他没想到赵杰新明明只是沈殊的室友,居然会去调查这样的陈年旧事,并且得知了真相。   沈殊会怎样应对?   他会因此仇恨自己吗?   楚霆真的阴魂不散……如果不是他的错,如果不是他害得温友恩和沈知节出车祸死了,沈殊也不至于心酸艰苦地走过二十九年,在三十岁时才获得生活的赦免。   他之前因为楚霆被李非烟痛恨,现在又要因为楚霆被沈殊怨恨了吗?   不!他绝不会允许沈殊就这样离开自己!就算死去他也会用尸骸紧缠着沈殊不放!他就是为了能和沈殊在一起,能看对方无忧无虑的笑颜才会毅然答应魔鬼的邀约,踏着无数人的血肉走到今天这一步的!   牙齿紧咬嘴唇,渗出滴滴鲜血,顺着下颏滑落在惨白的衬衫上。楚征深吸一口气,对上沈殊震惊到麻木的神情,缓缓说:“……那张彩票。”   “你姑父拿到的那张彩票……是我给的。你读书时的资助人也是我。”   楚征跳下软梯,一把将沈殊拢入自己的怀中,英挺的鼻梁抵着对方干瘦的颈窝,热泪一滴一滴打湿衣物,落在沈殊的皮肤上。   “……我从很久之前开始,就一直默默看着你。”   “我不想看你遭受那么多苦难,我想看着你幸福快乐的样子。那时的我还是窦女士的养子,作为私生子被楚家所有人厌弃。我必须得握紧那点楚丞允不要才落下的零星权力,努力争取属于自己的天空……”   “好多次,好多次我看见你骑车送东西摔倒在大学里的路上,都想冲出去把你扶起来。可我是个心有饕餮,两手空空的废物,没法向你承诺任何。这时候说什么都是对你不负责。所以我等呀等,终于等到拉下楚霆的机会,终于获得光鲜亮丽地出现在你面前的机会。尊豪酒店阳台上的重逢,你知道我有多高兴吗?哪怕过去很久,你已经有点忘记我了……但我还是很高兴。我再也不用像阴沟里的老鼠那样畏畏缩缩,我终于拥有了给你一切的权力!我终于……终于可以毫无阻碍地再次拥抱你,像小时候那样。”   “沈哥,”他哽咽着流泪,灰色的眼睛里没有光点,只是倒映着沈殊麻木的脸,“沈哥……我不知道楚霆做的错事,我不知道我在遇见你的那天就是背负着原罪的。妈妈因为楚霆很恨我,差点杀了我,不会和我说任何和你家里有关的事情。甚至连她曾经再孕妹妹的事,我都是回到南巷后才知道的……”   “我从没想过伤害你。”   “我爱你。”   “……胜过自己千千万万。”   “可以毫不犹豫地为你去死,只要你别离开我,别抛下我。”   “父亲的错由我来偿还。这是血缘的代价,我不会躲闪,也不会辩解。”   楚征搂紧沈殊,温热的鼻息轻轻扫动沈殊的耳廓。   “我们回家吧。”   “继续爱我……好不好?”   无人应答。   “他晕倒了!”赵杰新猛锤了一下旁边的铁壁泄气,“啧。”   楚征静默地看着他。几秒钟后,果断将沈殊打横抱起,走向何秘书已经打开车门的车。   赵杰新想追,被周围蓄势以待的部下按倒,挣扎也无用。   临走前,楚征回望被桎梏在甲板上的赵杰新,厉声警告道:   “我和沈哥的事,你如果还敢掺和,我就让江予淮把你扭送回北城。你爸爸可是很想你了啊,赵少爷。”   作者有话说:   ①摘自B站:《暴雨来袭,能不能采用“人工消雨”?》》BV1qX4y1c7Wf 第87章 颠倒   “哥……”楚望舒慢吞吞地坐上副驾驶座,看着楚征的人迅速拉走她那辆玛莎拉蒂去维修,语气讷讷的,“你接下来打算怎么办?”   她不敢问楚征打算怎么处置自己,虽然大概率不会很过分,但一想就觉得发怵。小时候大哥二哥一起欺负楚征的时候,她就没跟着一起,因为觉得这从外头捡回来的小孩有着狼一般的眼神,绝非善类。   楚征了解她心里的小九九,目光放向窗外,平静道:“谢谢你陪着沈哥玩。”   “……啊?”   “他看起来挺开心的。”   楚望舒的嘴角抽了抽,脑袋里浮现出沈殊被楚征吓得魂飞魄散的神情。   那能算是开心吗?哥对开心的定义是不是和大家都不太一样啊……   “我其实没有生气。”楚征说,“为什么小何和你都觉得我会因为沈哥逃跑而生气呢?”   楚望舒轻咳一声,“霸总小说里不都那么演么,强取豪夺失败后霸总一怒之下把小白花女主关起来生孩子要求对方只能爱自己一个人……之类的。”   “但是沈哥是男生,不会生孩子。”   居然没否认其他部分啊。   她移开视线,“……类比而已啦。”   “是去荷兰比较好,还是法国南部比较好呢?”   楚征的思维太跳跃,楚望舒都有些跟不上了。她愣怔道:“你还是打算继续把他关起来吗?这是违法的。”   “不是,只是在想要怎么样才能履行对他们的义务而已。来这里之前,我答应过沈芊芊不能再像之前那样把沈哥关起来。”楚征说,“你不在现场没看见。沈哥逃跑的第二天,沈芊芊就发疯了,在家里砸东西大哭,还威胁我要从楼上跳下去。”   “啊?”   “当时,她把厨房里挂着的陶瓷刀架在自己脖子上,都出血了。即便如此,还跟被困的小兽一样对我嘶吼着:‘只要我死了,你就没机会拿我威胁哥哥了!’”   “……”   “简直和以前的我如出一辙,一样的脑子有病。”楚征笑了笑,“该说是遗传基因的可怕么?”   *   针扎似的刺痛。   一小片、一小片地在脑海里蔓延。   淡淡的消毒水味浮在空气里打转,不断刺激着鼻内的黏膜,使之发酸地胀痛着。   沈殊缓缓睁开眼,朦胧视野中出现的是惨白一片的天花板。他抬起手,看向自己分开的指缝边缘因为刚刚苏醒而缀着的重影。   这是哪里?   回忆如潮水般涌来,他想起一路颠簸的逃亡,想起货箱林立的港口,想起破开云层和冷空气而来的呼啸着的直升机……   不想面对现实。   一点都不想。   沈殊做了二十几年直面生活苦难的勇者,却在生活逐渐变好时心生胆怯。繁杂的人际关系和纠缠的因缘蛛网似的将他层层叠叠束缚,几近窒息。   这个瞬间,他忽然理解了某一时期云蓁的心情。   大概是忽然发生了什么难以接受的事,云蓁那样的卷王,竟然舍得不顾绩效和全勤请整整半个月的假,完全不去公司。   连素来冷漠的主管都觉得是不是出了什么大事,派沈殊去慰问。   沈殊推门而入,看见的是蜷缩在被子里、已经睡了足足十八个小时的云蓁。他的身边散落不少安眠药,沈殊还以为是他想不开自杀了,赶紧报了警,结果只是吃了适量的安眠药帮助入睡前,不小心打翻了瓶子而已。   后来云蓁说起这件事,还调侃自己是“靠强制睡眠逃避现实的胆小鬼”。   现在,沈殊的想法和云蓁如出一辙。   并不是想去死,可也不知道该如何继续活了。他苏醒过来,就意味着要面对楚征,面对沈芊芊,面对那个隐瞒他许久的庞大谎言,面对他至今为止所有的无力。   ……唉。   “咚咚咚——”门被敲响了。   沈殊赶紧把自己整个裹进被子里,背过身,闭上眼,假装还未醒来。   即便没有得到应许,楚征还是顺利进入门内。这是理所当然的,因为这里是楚家名下的私人医院。   他走近,坐下,拿起刀开始削苹果。刀锋摩挲果肉的声响听得沈殊头皮发麻,他不适地蹙起眉,但完全不敢动。   “沈哥。”   楚征一张口,他的脊背就一激灵。只能强硬地压下身体的颤动,才能佯装无事地继续闭眼装死。   “……还没醒吗?”楚征低头看了眼腕表,“已经二十八小时了。”   沈殊没有应答他,他便只能将切好的苹果塞进嘴里,慢吞吞地咀嚼起来。这已经是他削好的第四个苹果了,可惜沈殊一直没吃上。   护士抱着记事板探头:“楚先生,您该换药了。”   沈殊的眼睛微微睁开。他想:楚征怎么受伤了?   “嗯,好。马上来。”   楚征起身,沈殊盯着玻璃里模糊的倒影,看见他敞开的衣领里厚实的纱布和绷带。从位置判断,不是和楚丞允对峙时受的腹伤。那就只能是他离开后才受的新伤……是因为什么呢?   “沈哥,其实你已经醒了吧?”   楚征忽然转身,无奈道:“我看见你眨眼睛了。”   “……”   沈殊被点破,只能心不甘情不愿地缓缓起身,靠在枕头上,抱着膝盖,怯生生地盯着面前憔悴了许多的恋人。   这时候该说些什么好?他总不能装作不认识楚征吧?   等等。   好像也不是不行?他之前晕倒过,又受了重大打击,为了逃避不愿接受的现实而短暂失忆——好像狗血电视剧里惯用的劣质手段,却十分合理。   可这招能骗到楚征吗?   ……能。他说什么,楚征都会信。即便他们的关系充满了欺瞒和不对等,可这并不能否认楚征对他的真心和爱。   他就是那样一个自己说什么都会信的傻瓜。   “你是谁?”   短暂的沉默后,沈殊开口了。   楚征微微睁大双眼,像是在努力消化这句话的意思。沈殊注视他眼里神色的闪动变化,最后定格在深沉的阴郁。他叹了口气,不知是无奈还是悲伤。随即抬起手,示意护士去叫医生。   窗外,积雪簌簌。枝桠不敢重负地晃动着,将枯叶上的碎冰甩落。   冬天真切地来过,并且即将迈入收梢。   沈殊后知后觉侵体的寒冷。他浸泡在楚征柔软又潮湿的眼神中,打了个冷颤。   对方嗫嚅着嘴唇,给出一个他意料之外的答案:   “我是你的丈夫。”   *   ——沈殊失忆了。   这个爆炸性的消息传到楚望舒那儿的时候,她整个人都不好了,手里的牌洒落一桌,惹得难得休息陪她的情人之一不满地抱怨:“真是的,我可是特意推迟拍摄来陪你的啊,怎么光顾着和别的男人打电话……理理我啊!”   “出大事啦!”楚望舒一把按住情人金灿灿的头发,撸小狗似的揉了几下,“你等下,别闹腾。我打个电话问问靠谱的人……”   结果江予淮和赵杰新也对此表示震惊。   “我真服了,那时候就该不管不顾直接带走沈哥的!”赵杰新在电话里嚷嚷,“怎么会失忆啊?你确定不是误诊了?又不是在演电视剧!”   “我也不知道啊!”楚望舒满脸黑线,“我哥前几天还问我去哪儿旅游散心比较好,怎么一转头沈哥就不记得我们了啊?别说我们这些闲杂人等,他连亲妹妹沈芊芊都不记得了啊?把人家都急哭了……居然还无动于衷。如果还有一丁点过去记忆的话,总会流露出点心疼和不舍吧?”   赵杰新沉默一瞬,问:“你现在在哪?我去找你。楚征把我拉黑了,我想去看看沈哥都进不去医院大门。”   楚望舒被旁边不满到冒泡的情人盯得发毛,只能轻咳一声掩饰尴尬:“还是找家饭店聊吧,我这儿不方便。”然后挂断了电话。   “嚯。”身边人的语气酸溜溜地,“新欢?”   “新欢个鬼啦!我有那么饥不择食吗?正经事。”   楚望舒披上外套,“我叫小谢开车送你回去,就是我新换的那个助理,你认得脸的吧?小心别被拍到出入我家,会影响你的商业风评的。”   “……哦。路上小心。”   楚望舒几乎一路狂飙赶到约定的地点,赵杰新已经拉着江予淮在包厢里等她了。   江予淮看她风风火火、焦急万分的样子,平淡地问赵杰新:“为什么带上我?”   “反正你最近休假也很无聊吧!带出来给我当司机和ATM正好。”赵杰新毫不客气地发扬把自家叔叔当工具人熟练使用的理念,“还有透透气!闷闷地宅在家里都要变成胡子拉碴的颓废大叔了,小苏才不会喜欢这种type。”   楚望舒看着神色忧郁的江予淮,冷不丁地想:他和楚征还真是难兄难弟,在情场失意这件事上都那么同步……   “我找人打听情报去了,等一会。”她坐下,随便点了些吃的,“……好担心啊。”   江予淮托着脸,“我觉得,不会有什么大问题。”   “为什么?”   “因为沈殊他真的很喜欢楚征。我之前和他们一起出去过,沈殊看着楚征的时候,简直像全世界只剩下对方那样……很专注。”   和苏乐君看他的眼神并不相同,堪称溺爱。   “就算有短暂的恨,也只是爱的延伸。说到底,恨和爱本就是两位一体,如果不是之前深爱,现在也不会恨到想逃离。”   江予淮垂眸,“……记忆总有恢复的那天。甚至在记忆恢复之前,他身体残存的记忆就会促使他再次爱上对方。”   楚望舒叹了口气,“我不这么觉得哦。如果失忆是真的,那大概率是创伤后应激障碍……这不就说明我哥真的把他刺激狠了。还能有挽回的余地吗?”   赵杰新讪讪道:“对不起,那也有我的责任。”   要是早知道真相会刺痛沈殊,他就不说了……有的时候不知道真相,反倒是一种保护。   “事情已经发生了,去纠结到底是谁的责任根本没有意义,倒不如想想怎么弥补。更何况,我觉得沈哥并不会怨恨你。”   楚望舒晃动搅拌棒,“他可是那种迎着惨淡的生活还能挣扎着活下去的坚韧的人啊。”   “叮咚”一声,新情报来了。   楚望舒解锁手机,收到了一张有些模糊的照片。   照片上,沈殊穿着蓝白条纹的病号服,抱着一台老旧的摄影机,蹲在医院的小花园里拍蚂蚁。楚征穿着宽松休闲的衣服跟在他身边,眼神里满是平静和宠溺。   “你很喜欢拍小动物吗?”   楚征蹲下,凑在沈殊身边问道。   “只是有点感兴趣罢了。”沈殊不敢和他长时间对视,害怕他发现自己拙劣的伪装,只是继续拍视频,看着瘦小的蚂蚁在绿叶间穿行,艰苦地搬运着比自己大上数十倍的食物,这样的深冬,不知为何它不躲在巢穴里,而要出门。   “……我们真的是夫妻、不对,夫夫……吗?”   沈殊垂眸,看向方才被楚征亲手推上自己手指的订婚戒指,心里一阵颤动。对方手指的温热还残留在他的皮肤上,泛着微妙的细小灼热感。   他假装失忆,楚征居然顺水推舟,直接跳过了和好跟求婚,就这样把身份更改成了婚约者。   ……太狡猾了。   “嗯,我十几岁的时候就喜欢你了,这么多年来除了你,从没喜欢过别人一点儿。”楚征供认不讳,“连第一次春梦的对象都是你。”他熟练地触碰沈殊敏感的腰侧,“就算失去记忆,你应该也能感觉到,我们以前……很要好。”   电流顺着沈殊的脊椎往上蹿,楚征对他身体的掌控炉火纯青。这是无数个酣畅淋漓的日夜累积而成的结果,沈殊不得不悲哀地承认,即便自己现在心情复杂,下意识抗拒着楚征,身体却是完全坦诚的。   这似乎是某种驯养。   他想。   人果然是可以被驯养的。   楚征拥着他,并没有进一步的亲密举动。他像对待一块易碎的玉那样小心翼翼,轻声细语:“……会觉得不适应吗?抱歉,在你失忆之前,我其实有很长一段时间没见到、也没拥抱你了。”   沈殊犹豫了一下,把手搭在他的腰上,温声道:“不,没关系。”   “嘶……”楚征忽然冷嘶一声,在沈殊昂头去查看时,佯装无事地侧过头。   “怎么了?”   “稍微压到伤口了,没事。”楚征笑笑,“不是什么大事。”   沈殊凝视着他,这才发觉他高领阴影下被隐藏的抓痕。已经结痂了,鲜血淋漓。并不是两人曾经在床/上情难自已时留下的那种玩笑性质的痕迹,而是彻头彻尾的伤害——是被逼入绝境的动物用牙齿和指甲反击留下的伤痕。   他伸手去触碰,语气在自己都没意识到的情况下软了下去,“这是怎么回事?为什么受伤了?”   “没关系的,只是和某人交涉时起了冲突。”   楚征拉着沈殊在附近的秋千上坐下,小心翼翼地攥着他的手。温热顺着皮肤的接触不断涌入沈殊的血肉,相接处沁出了薄薄的汗水。   良久,他开口:“可以和我说说吗?”话说出口,像是为了找补,他又说:“……说不定,我就能想起之前的事了。”   楚征说,在他身上留下伤痕的人,是自己名义上的弟弟。两人为了争夺集团的控制权而互相算计,一番对抗后,以他的胜利告终。   沈殊听着他毫无掩饰地一步步讲述自己给对方下套的方法,缓缓向内勾起手指。楚征在这场风波中承担的风险比他想象得要大得多,窦至源到后期几乎是下定决心和他撕破脸,连实名举报这样的方法都搬出来用了。   “……我和当时的合作伙伴达成了协议,以重病为诱饵骗他回国。他踌躇许久,还是选择回来。落地的瞬间,我安排在机场的人就将他控制起来带到了我的病房里。”   楚征回忆起当时的场景,窦至源对他恶毒的咒骂依旧声声在耳。   灰蒙蒙、阴沉的一天,窦至源半跪在他的床边,用凶态毕露的眼神恶狠狠地盯着他。他沉默半天,只是嗫嚅一句:「你又骗我……你到底要骗我多少次?我居然傻到每次都相信你,你这个人渣!」   一个人渣骂另一个人渣是人渣,这场面滑稽到令人发笑。   窦至源陡然摆脱保镖的控制,扑到楚征身上,用带着钩针的戒指划破了他胸膛和脖颈处的皮肤,一道又一道。鲜血不受控制地渗出,缓慢地陷入棉被和布料中,沉淀成深褐色。   楚征只是静静地注视着疯癫的弟弟,用湿巾擦去混乱的血渍,连多余的眼神都没给。   「像你这样的骗子……又能得到谁真挚的爱?你以为沈殊知道你所做的事情之后,会假装什么都不知道就那样随便原谅你吗?你太小看有感情洁癖的人了,满嘴谎话,根本不配得到……」   “你会失忆,全部都是我的错。”   楚征把额头搁在沈殊肩膀上,声音闷闷的,“是因为我瞒着你,假装和合作对象结婚以隐瞒重要的情报,才会害得你跑丢受刺激的。”   沈殊一时间分不清楚征到底知不知道他是在装。   如果知道,就这样坦诚地说出自己做的坏事,不像他以往善于掩饰的作风。   如果不知道,他就不怕自己这个因为PTSD短暂失忆的可怜丈夫再次受刺激,疯得更彻底吗?   “我知道做的事不光彩,无论是想要独占你、将你关起来的私心也好,还是无法对你坦诚以待,极力隐瞒事实把你排除在外也好,都是错误……你不愿意原谅我,也无可厚非。”   楚征轻轻吻了一下沈殊的唇侧,苦笑道:“抱歉,和你说了一堆有的没的。记忆没恢复之前,就算听我说这些也没什么用吧……?只会增加你对我这个陌生人的讨厌。你现在一定在想,自己失忆之前究竟为什么会喜欢这样一个烂人……”   沈殊看着他湿润的眼睛,心中一颤。难以言喻的酸涩感潮水般涌出,缓缓漫过他干涸的心。   这个瞬间,楚征半落不落的眼泪唤醒了他过往朦胧的记忆,他想起逼仄的孤儿院,毫无生气的幼小面庞。想起那个冬夜,被华美又冰冷的夫人牵着踏入旧房的小孩,想起过去的一切悲喜。   “但是,我是真心爱你的。”   楚征摩挲着沈殊手指上的戒指,他牵起丈夫的手,在手腕处落下一个轻吻。   “只有这一点,从始至终都不会是谎言。”   “请相信我……”   沈殊的手被按在眼前之人炽热的胸膛上。剧烈的心跳声震颤着落入他的手中,一如楚征真的将火热的心捧给他看一般。   那之后的两个月,楚征每天都会来看望沈殊。   他从不对沈殊的淡漠和疏远感到气馁,反倒对带着恋人四处转悠、呼吸新鲜空气,或是陪同拍摄很热衷。小小的内存很快用完了。楚征给沈殊更新了设备,还请了专业的老师远程连线教学。   沈殊的日子始终悠闲。他的人生至今为止第一次如此平和。没有催促还债的急迫,也没有工作生意的焦头烂额,他只是活着,普通自由地活着。   渐渐地,除了拍动植物和医院里的病人,他会在楚征转身时偷偷拍下一些对方的侧颜和背影。然后趁楚征和护士交谈的间隙,偷偷将照片加入设了密码的隐秘相册里。   到了三月底,医生诊断沈殊健康状况良好,可以出院了。   “记忆还没恢复的话,可能是他潜意识里不想想起之前的事。病人家属可以带他去以前喜欢的地方逛逛,尽量避开可能诱发刺激性记忆的地点。好好休养,一定能好起来的。”   于是,楚征把沈殊带回了自己在市中心的大平层。   这是他们确认关系的地方,也是第一次做的地方。彼此在这里为对方做过菜,也曾亲昵得像是真正的夫妇,在玄关处玩离别吻和系领带的小把戏。   这里比起冰冷的郊野别墅,更像是温馨的“家”。   入住一周,沈殊适应得很好。白天他偶尔会戴上摄影机和手机出门。楚征不再监视他的位置,只是要求他去哪都发条信息报平安。   沈殊照做,但除了报平安不会发别的话,和过去对他千叮万嘱悉心照顾的样子大相径庭。   时间一久,楚征看着手机里多出来的一大片花花草草、猫猫狗狗的照片,哑然失笑。   ……有一种在看小时候的自己的感觉。   那时候的他也是如此。   镜头里几乎不太会出现具体的人,通常只是一闪而过的模糊人群。   沈殊的短片也只聚焦动物,譬如飞过城市上空的鸟群,停在窗台的麻雀,或是翻垃圾桶的白猫……   楚征已经不奢望沈殊能想起以前的事情了。   就这样忘掉一切令他烦恼的东西,快快乐乐地活着也挺不错的。   哪怕忘却的对象里也有楚征自己。   直到那一天,他在沈殊的对话框里意外收到了一张自己的背影。大概是哪天早晨他匆忙起床给沈殊做饭,连袜子都穿错了,两只颜色不一,头发也乱蓬蓬的。那条粉色的围裙已经有些旧了,挂在他身上并不相称。   “对方撤回了一条信息”   他正疑惑,沈殊又发来了一张三花猫的照片。   既然撤回了,是不想让他看见?   不过,沈哥明显开始在意自己了……不然不会偷拍他的背影。   楚征的嘴角微微勾起。   【抱歉,刚刚在忙,没看到消息。沈哥撤回了什么呢?】   对方显示“正在输入中”的状态整整跳了三十秒。   【小狗。】   【发错了。】   这是自失忆后,沈殊第一次给他发除了报位置以外的信息。   楚征看向晨光熹微的窗外,心中隐隐雀跃着。   “等到春天的时候,我们一起去荷兰看花海吧?”   于是某天晚上,楚征坐在沙发上,一面削苹果,一面向沈殊提议道。   沈殊木着脸坐在边沿,熟练张开嘴、压低舌头,任凭楚征将削成小块的苹果塞进自己的口腔里。咀嚼,咽下。甘甜的果汁迸溅,味道让人上瘾。   楚征在照顾沈殊生活上几乎事无巨细。替他穿衣服、做饭、刮胡子,一点儿闲事都不舍得他亲自经手。   “……随便。”   沈殊垂眸,声音平淡地回答。   楚征再次将苹果递到他嘴边。这一次,沈殊含住了苹果块,也含住了他的指尖。楚征一惊,下意识地想抽出手,沈殊的牙却稍微用力地压着他的指腹,殷红柔软的舌尖温热地舔舐着他的指缝。   “沈、沈哥……”楚征被他突如其来的亲热惹得面颊微红。   “我要吃菠萝。”   对方若无其事地松开,些许淋漓的水液挂在嘴唇上,缓缓下淌。   楚征赶紧抽了纸巾替他擦干净,然后转身走向厨房:“我去切。”   一瞬之间,血都往下冲了。他站在洗水池旁冷静了好一会儿,才深吸一口气,心无邪念地切起了菠萝。   压下冲动并不容易。   尤其是以前楚征和沈殊在这间平层的每个角落都酣畅淋漓地亲密过,压抑了小半年的火一旦被点燃,就永远不会熄灭,而会蓬勃燃烧。   ……这是勾引吗?   楚征的脑袋放空,忽然蹦出来这样一个问题。   他如此渴求沈殊,沈殊……沈殊的身体,是不是也在渴求他?哪怕记忆是一片空白?   咽喉一阵干涩,将水果摆在沈殊眼前时楚征几乎不敢看他的眼睛。   强迫没有记忆的恋人和自己做,实在太过分了。   他唾弃自己忽如其来的节操。   但是,没有爱的性,本身就如同野兽*合,令人作呕。唯独在沈殊面前——唯独在自己深爱的这个人面前,他想成为人,堂堂正正的人。   这天晚上,他们第一次分房睡。   楚征在浴室里待了大半夜,直到疲倦期终于来临,才草草洗了手关灯,把自己摔进客房的被子里。   即便如此,还是毫不意外地被春梦笼罩了。   晕黄的氛围,一切都是软糯且温热的。沈殊穿着松松垮垮的T恤路过楚征的书房,被他陡然伸出的手一把拉入门内。   楚征压着沈殊,冷着脸对他用瓶子喷洒水雾。单薄的衣衫很快湿透了,被冷空气激起的熟红隔着半透明的湿布料无声彰显着自己的存在。   白色吊带袜被撕碎了大半,唯独留下丝质的腿圈牢牢箍着那点儿好不容易被养起来的薄薄的肉,微微内陷。   楚征的手从缝隙里深入,向上掐住沈殊的细腰。半褪的衣衫堆在沈殊的腰腹,很快就被汗浸透了。   沈殊在温暖的拥抱和亲吻里努力保持平衡。脖颈上不知何时被戴上的大串珠宝闪闪发亮,冰凉的流苏时不时触碰到柔软的皮肤。   楚征从下方以有力的小臂抬着沈殊的腿弯,不断亲吻他的背脊。   沈殊脱力地往旁边一歪,楚征的手便顺势往上,从后面绕到前面掀起流苏揉捏,满意地听到恋人愈发急促的喘息。对方湿润泛红的嘴唇一张一合,含着一颗被碾碎的暗红车厘子,任由汁水顺着嘴角滑落。   那颗车厘子他记得。   深深地镌刻在他记忆里的……他对沈殊欲望的根源。还是少年的他将手伸入毫无防备的哥哥的咽喉里,艰难地取出那颗哽得哥哥落泪的恶劣之核。   楚征眼神一暗,吮吸着恋人的嘴唇,喉中发出闷声。   吻愈发火热,不分轻重地拉扯头发也成了常有的事。沈殊的脖颈绷紧,长时间没打理而长得有些过长的头发坠在锁骨,滚动的喉结像是小鹿被猎豹咬住时颤抖的眼眸。   分外可怜。   又分外美味。   ……   ……   ……   楚征从黏腻潮湿的梦里惊醒,推开单薄的被子,和某个存在感鲜明的东西对视。   他沉默着,良久才喟叹一声。解开腰带,一面走向卫生间,一面回味梦里美味的细节。   他实在素了太久,连自渎都没心情多做。以至于偶尔做这样的梦,内容变态得让他想掩面。   清理完狼藉,楚征揉着胀痛的太阳穴下楼,却发现沈殊已经坐在餐桌边上了,正低着头玩手机。阳台上挂着潮湿的衣物和床单,显然是刚刚洗好的。从纹理来看,是主卧的配置。   ……什么情况。   楚征呆滞了一下。   沈哥这个年纪,应该不会尿床吧……?   他这时才匆匆看向沈殊的耳朵,方才被他忽视的一角,已经彻彻底底的红透了。察觉到他错愕的目光,沈殊把头埋得更低,像是鸵鸟般逃避,却欲盖弥彰。   “别看我了。”他说,“快吃早饭。”   作者有话说:   别的霸总:一怒之下关起来生孩子   大薯:一怒之下怒了一下   ————   这章超级长, 不夸我一下吗qwq 第88章 终章 (上)   楚征的嘴角微微上扬。   迎着沈殊略微愠怒的目光,他清清嗓子,严肃道:“是,一定是昨天晚上窗户没关好,外面的松鼠跑进来尿尿了。”   沈殊无言,只是头埋得更低,且加快了吃饭的速度。在楚征说出下句笨蛋至极的无厘头话前冲进自己的房间里,并且比较重地关上了门。   ……就算是恼羞成怒的时候,还这么礼貌啊。   都不摔门。er转群破产   楚征侧过头,看向被早风吹动的、湿漉漉的素色床单,哑然失笑。   他拿出手机,调出监控。这原本是为了保证安全装的,以前是为了防止超小概率的入室杀人,现在是为了预防沈殊PTSD再发作,一时想不开寻短见。   时间调整至凌晨。   沈殊洗漱完毕后没有睡觉,而是趴在床上翻看相机。   过了一会儿,淅淅沥沥的水声隔着一堵薄薄的墙传过来。   这儿原本只有一个人住,自然不考虑房间和房间之间的隔音。   那水声,是他做了爆炒沈哥到干性糕潮失禁、喘着气哭着求饶的过激荤梦后,在厕所里靠冷水澡疏解的掩饰。   沈殊起初没意识到怎么回事。但水声实在持续太久,久到他这样迟钝的人都察觉到不对劲的程度。   他放下相机起身,耳朵贴在墙壁上。在听清浴室里的动静后,他的皮肤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变红了。整个人像煮熟的虾子一样弹开,一下子卷进了被子里。   过了一会儿,他伸手关了灯。   楚征放大画面,高清摄像的监控里,即便隔着朦胧的夜色,他依旧借着床头墙灯的微弱光线,看清了沈殊红着脸紧咬被子的一角的模样。   厚实的被褥盖在他身上,仍然隐隐能看见他一手在前,一手在后,腿微微岔开,小幅度地抖动摩擦着。   他是在……   楚征错愕地睁大了眼。   是一时脑热被他点燃了欲望,还是他所期许的别的可能性?   入夜,楚征怀抱着乱糟糟的情绪坐在沙发上看书。是之前没能看完的书,谷崎润一郎的《痴人之爱》。   河合让治形容娜奥密:“我对她爱憎的情绪就像猫的眼睛那样,一个晚上能变化好几次”,他也觉得失忆以后的沈殊很像猫。   因为早晨的床单事件,沈殊每次从房间里出来,或是倒水,或是切水果,动作都迅捷得像是一阵风。   微妙的坏心眼是拿楚征的水杯浇花,故意把杯子很重地敲在他面前,还吃掉了他昨天冷藏在冰箱里打算今天再吃的巧克力蛋糕。   幼稚的恶作剧。   感觉很微妙。   因为从小的时候开始,楚征对沈殊的印象就一直是“人”。   听上去诡异,但事实的确如此——沈殊是精准的“善人”,否则怎么会对阴翳孤僻的幼年自己善心泛滥?   记忆里的他者多少展露作为动物的部分,试图和同伴恶性竞争的,管不住冲动打架斗殴的,以伤害别人作为取乐手段的,管不住性/冲动随便和人滥交生孩子的……凡此诸多特性,都是“人”的附加面。   沈殊则从未对人过多展露如是阴暗的一面。就楚征的观察来看,他并非没有负面情绪,却总在为他人忍耐。   疏离,礼貌性地拉开距离,本能地认为别人——包括他深爱的妹妹在内,都不具备承担他的“恶性”的心力,傲慢地不奢求着。   但现在,那些在过往的相处里若有似无出现在他面前过的小恶,摆脱了忸怩的外壳,如此大方又赤裸地展示在他面前。   这是不是能说明,沈哥真的很信任他?即便失去记忆,仍旧对他表现出了依赖。人只会恃宠而骄,不会毫无缘由地作天作地。   楚征放好书签合上书,闭上眼睛小憩。眼前骤然浮现沈殊紧咬被角的迷乱模样,喉间发紧。   “啪嗒。”   是旋转楼梯的小灯被打开了。   紧接着是水声,冰箱门被打开的脆声。   楚征听见细碎的脚步声靠近自己。几秒钟后,一条薄薄的毛毯顺着他的腰腹盖上胸膛。   沈殊并没有走,端着水杯在沙发背后站了一会儿,像是忽然想到什么似的,绕到茶几边上,将水杯放下。窸窸窣窣的布料摩挲声后,他在毛毯上蹲下,温热的呼吸轻轻拂到楚征脸上。   ……沈哥要做什么?   楚征的眉上筋络一跳,依旧保持平稳的呼吸和不颤动的眼睫毛。   下一秒,沈殊微凉的手拂过他的额前碎发,一个干燥的吻印下。轻轻掠过,蜻蜓点水似的。   呼吸骤然远离,紧接着是一阵乱糟糟的碰撞声。对方似乎大梦初醒,懊悔自己到底都做了些什么,连脚步声都来不及压低,便匆匆跑回楼上了。   待到一切声音归于寂静,楚征才扶着额头缓缓起身。另一只手撑着膝盖,骨节用力到发白。   沈哥吻了他。   为什么?   是因为失忆后他们算得上和睦的相处,沈哥从他这里获得了足够的安全感而心生爱意,又欲望上头渴望触碰;   还是沈哥根本就……没有失忆呢。   他那样的人,是不会轻易吻陌生人的。   回想起诸多不自然的细节,楚征的面颊开始发热。他意识到自己可能真是个笨蛋,平日精明,可一遇到和沈殊相关的事就犯傻犯浑。   是啊,明明有那么多不对劲的地方,沈哥的演技又那么差……自己居然真的信了。   楚征低着头,几乎抑制不住狂喜的心情,想要放声大笑。但害怕惊扰楼上沈殊的睡眠,笑意紧紧地压在喉咙里,时不时发出短暂的气音。   即便后知后觉,这个吻也是重要的信号:沈殊对过去的事开始释怀了,并且不论好坏,他对自己是有欲望的,还很多。   这意味着——   自己有机会再次毫无芥蒂地拥有他的心。   *   去荷兰的计划提前了。   沈殊打包好行李,戴着之前楚征牵着他出医院散步时买的明黄色帽子。徐徐微风拂过他的面颊,早春还未褪尽寒意,但终归是暖起来了。   不知何时开始,枝桠间冒出新绿,湖水也不再结冰。   “……妹妹呢。”   私人机场登机前,沈殊抬起头,木木地问楚征。   “和我们不是同一批次。”楚征揽着他,贴心地越过服务生替他搬行李,“放心,不会忘了她的。毕竟这次是去完成你失忆前和她的约定,怎么能少了主角?”   他轻飘飘地带过“失忆前”三个字,沈殊并未注意到他此刻翻涌的心绪。只是点点头,坐在舒适的软椅上闭目养神。   楚征的余光一直盯着他的嘴唇。淡淡的粉色,干燥、并不湿润。   不久之前午夜的那一吻实在叫他心潮澎湃。从那之后,每每沈殊和他说话,他总是忍不住去看对方张合的唇,脑中浮现出曾被他尽情享用的柔软触感。   即便沈殊不说,楚征也从他身体的反应察觉:即便沈殊本人的耻度很高,却是喜欢和他湿吻的。窒息的、深入的吻,直到呼吸急促、面颊泛红为止。   ……好想和沈哥接吻啊。   楚征望着窗外层层叠叠的大片白云,心不在焉地想。   到了当地郊野的旅店,外头挤着熙熙攘攘的人,身着五颜六色的古典服装。沈殊以为是特色活动,却被店主告知,是一个学生乐队租借了院落要办小型演唱会。   来这儿的人当然都是为了看花的。对于青春洋溢的年轻人来说,没什么比花海更好的背景板了。   况且缓缓转动的白色风车,搭配漫山遍野粉黄色的郁金香,远处的草地养着白花花棉团似的零散羊群,纵横交错的运河水道穿插其间,实在美得清新。   沈殊扶着行李箱站在楚征身边,半懂半不懂地听楚征和店主交流。   荷兰人大多会说英语,但生活用品几乎全是Dutch描述。   他盯着货架上的用品出神,连蒙带猜地判定那是酒盒而不是橡木收纳箱。   他毕业太多年了,就算大学里过了四六级,八九年用不上也早都还给老师。   “抱歉,沈哥。”过了一会儿,楚征转过身,眼神里满是歉意,“我在来之前没问好噪音的事,如果你介意,我们可以临时换一家。”   几个亚裔年轻人讲着沈殊听不懂的语言,风风火火地从人缝穿向一层的回廊。他又转过身,看向外面搭建唱台满面红光的大学生们,缓缓道:“没关系,我不觉得吵。年轻人多……挺好的。”   他拽着楚征的衣角,抬起头,像是要证明自己不是在勉强。   “很有活力,我喜欢的。”   楚征没再说什么。   店主送了他一碟腌渍鲱鱼,连带着刚炸好的鱼块、奶酪和战争薯条,用托盘端着送到楼上的房间里。   沈殊尝了几口,吃不惯荷兰的料理。但秉持着不能浪费的原则,还是小口小口慢吞吞地吃完了。   他蹙着眉苦恼的样子,楚征也很喜欢。他盯着自家哥哥滚动的喉结和白皙的脖颈,眼神稍稍暗了些。为了转移注意力,他打开电视播放当地节目,沈殊说视频里的小茅屋挺好看的,有机会想去看看。   月亮升起时,外面点起明黄橙红交替跳跃的篝火。火光映照在墙壁上,心跳似的跃动着。   沈殊坐在柔软的床沿,温声问:“妹妹,还没来?”   楚征在他身边坐下,床铺立刻向下陷了些。他稍稍靠近,鼻息抵在沈殊的肩胛,声音低沉又温柔:“她是明天的票。沈哥对篝火旁的演唱会感兴趣吗?我们可以一起下去看。”   太近了。   近到沈殊全然被他的体温和气息包裹,身体习惯性地颤动。他抓紧床单,又缓缓松开。深吸一口气,被床头小熊灯照得亮晶晶的眼睛凝视楚征,问道:   “你不会在打什么坏主意吧?”   “沈哥居然这么想我?我在沈哥心里就是个低劣小人么?真伤心。”   楚征佯装失落地撒娇,余光捕捉到对方一瞬的不知所措和僵硬,更加确信了自己的推断:沈哥绝对没有失忆,下意识的关心和心疼是装不出来的。   他不动声色地将恋人压在靠窗的墙壁上,俊美的脸缓缓贴近。   “不过,沈哥猜对了。我的确是坏人。而且……”   “还想对你做些妹妹不能看的、独属于大人的坏事。”   作者有话说:   下章完结了!等我睡醒就写! 第89章 终章 (下)   沈殊抵住楚征靠近的唇,认真道:“我还没刷牙。”仿佛恶趣味般,他指了指桌子上剩下的零星几块炸鱼块。   楚征:……   一秒破功了。   他眼睁睁看着沈殊推开他慢步走向浴室,实在心有不甘,于是也站起身跟了上去。挤进浴室,抵着门,注视着镜中的沈殊,温声道:“我来刷吧。”   沈殊:“什么?”   “我来给你刷牙。”   “又不是小孩子……”   “但是前几天,我还在给你穿袜子穿鞋不是吗?”   楚征笑眯眯地接过牙刷,捏着沈殊的下颏,以温和但不容拒绝的气势将沈殊半推倒在宽敞的洗手台上。   “这一次,也让我好好照顾沈哥吧。”   沈殊只好揽着他的脖颈寻求平衡,懊恼地推了推对方的胸膛,才为自己争取来好好站立在镜子前的空间。   牙膏沾水,与牙齿摩擦,逐渐泛出浓密的泡沫。   沈殊张口的时间略长,嘴角已经开始泛酸,却没有合上的机会。   楚征用一次性牙刷专心致志地清理着他的牙,从内而外,事无巨细,像是温柔细心对待新生儿的护士小姐。他的呼吸近在咫尺,温热地覆盖在沈殊的皮肤上。   沈殊抬眼看他,目光全停驻在楚征英俊的眉眼。偷文见过头七   薄荷的味道弥散在整个口腔,他不适地眨眼,泪眼汪汪。楚征看见他泛红的眼下和鼻尖,才堪堪放过他,将水杯递过去,结束了这场异常情涩的清理。   他按着沈殊的肩膀将他锁入自己怀中。然后慢条斯理地拆开新包装,也刷起了牙。   沈殊动弹不得,只能呆呆地看向镜中的倒影,看向楚征薄薄的下唇,还有游移在双唇之间的白色牙刷。   水声哗哗,心情也逐渐忐忑。   直到楚征吐掉最后一口清水,沈殊的心立刻颤动起来。他感觉到对方温热的手从自己的衣摆下端探入,沿着他腹部的沟壑和那颗宝石脐钉向上摩挲,直至将他的两粒连同薄肉拢入掌心。   细细把玩。   窗外,学生们载歌载舞,半围着篝火聆听乐队的演出。歌声算不上有多动听,却真挚温暖,如同翻腾的火焰,将周围的一切都点燃。   “咔哒——”   楼下的卷发少年羞怯地靠在墙下,小鹿似的琥珀色眼瞳紧紧注视着眼前心仪的姑娘。他颤抖着伸出手,用翻盖打火机点燃了她手中的仙女棒。   楼上的沈殊微微昂着头,脖颈曲线绷紧。他喘息着,紧张地攥着楚征的手腕。对方熟练地长驱直入,解开他的皮带金属扣,暧昧地拢着要害。   “今天我们聚集在这里,是为了庆祝毕业!几年的大学时光实在短暂,我感慨万千,不知道说什么好。我想,大家也都和我一样,对过去的日子埋怨又喜爱,想要逃离又不舍分开……”   乐队主唱在一曲终了后,用劣质的麦克风发表自己的感言。声音断断续续,被欢呼雀跃的人群淹没。   沈殊情不自禁地张开大腿,环着楚征的腰,这几乎成了一种本能的诱惑习性。他的恋人——或者说“丈夫”,也熟练地托着他的臀部,重重往上一提,搂着他稳稳当当地朝床铺迈去。   沈殊深陷柔软的被褥,被细细密密的吻研磨着,像碎烂沁出汁水的花朵。楚征啮咬着他的锁骨,留下一连串红印。他低头,和对方湿漉漉的眼睛对视。   “可以么?”   他满含期待地问他。   暖色室内灯烘焙着暧昧的气氛,甜腻的、糕点一般的气味散开。   沈殊感觉一阵又一阵暖流顺着他的脊背流向四肢百骸。下腹忽然一紧,楚征顺势捧着他的耻骨低头亲吻舔舐。   “……我们已经结婚了吧。”   沈殊气喘吁吁地躬起腰,白皙的腹部缀上一层薄汗,衬得宝石脐钉愈发闪烁。强烈的感触刺激着他的神经和黏膜,叫他情不自禁地抬起手,盖住自己发红的脸,微微咬着嘴唇,嗫嚅道:   “这算是,夫妻的义务。”   “是,我们已经结婚了。”   楚征抚摸着沈殊手上被他硬套上的戒指,闷声问:“你还记得我和你求婚时的场景吗?”   答案当然是否定的。他们根本就没结过婚,又怎么会有求婚?   沈殊的答案也在他的预料中:“……不记得了。我忘记了很多事,这件事也是。”   楚征按着他的膝盖用力向下压,热汗顺着面颊滴落在对方的胸膛上。他低眉顺目,温驯得像是最无害的羊羔,“那,我给你补办一个求婚仪式,如何?”   “过去发生了很多事情……多到我根本记不清所有细节。我们之间存在过那么多不愉快,几乎每一次都是你为我让步和付出。你支持我,以无上的温柔包容我……让我终生难忘。”   他忽然向前俯身,听见恋人咽喉中逸出软而黏腻的短音。   “我从你那里得到太多,所以时常觉得亏欠。”   脑海里想起阴雨连绵的时节,江予淮问他的那个掷地有声的问题:   「短暂的陪伴,到底是礼物还是惩罚?」   “忘掉了过去的事没关系,忘掉了我们是怎么相遇的也没关系,忘掉了爱上我的瞬间更没关系。那些都是已经逝去的东西了,而我们拥有的是现在。”   楚征轻吻沈殊的喉结。   “就算清零无数次,我对你的爱也不会消失。所以只要你能感到幸福,就怎样都好。因为最终……我们还是会一同坠入爱河。”   “我始终爱你——”   “而你,也只会爱上我一个人。”   “孩子们,舞蹈吧!拥抱吧!接吻吧!这是人生最疯狂最快乐的夜晚,也是最后向所爱之人吐露心声的舞台!勇敢些,不要抱憾终身!”   乐队的中年指导接过话筒,放声大喊。   跳跃的火苗见证了无数告白现场,作为爱情的助兴花朵欣然绽放。   楚征含着沈殊的嘴唇,耳鬓厮磨。吻渐渐深入,他吮吸着恋人的舌,以无声宣泄自己此时满溢的情感。   沈殊起初僵硬,但体温上升到某处时,他忽然捧着楚征的面颊,狂风暴雨般地回吻,一改往日的温吞,近乎撕咬地吞咽着。   手指抵在光滑宽阔的后背,因为难耐而抓出一道又一道淡淡的血痕。   他的喘息声愈演愈烈,最后在汗水挥洒间舍弃压抑,变成肆无忌惮的媚/声,在楚征耳畔鼓噪回荡着。楚征因此血脉偾张,动作愈发粗暴狂野。   两人尽情拥抱,从床头到床尾,从窗台到门前,从面对面到摁着脖颈深入……   蜡油顺着烛台淅淅沥沥地滑落,在下方凝结成浑浊的半固体。   火光晃动,照亮被汗水浸透的两人,为他们披上了一层薄薄的金粉。   窗台外,歌声持续到明月高悬。篝火哔啵作响,爱人们亲吻相拥,握着低度数的瓶装啤酒,肩膀挨着肩膀笑谈着。   楚征从背后紧紧束缚着沈殊,将他压在拉好窗帘的玻璃上。胸膛薄薄的肉被压得变形,被寒冷刺激得敏感异常。   “沈哥……”楚征滚烫的手抚在沈殊不断收缩的小腹上,慢条斯理地拨弄着,声音喑哑,“你爱我吗?”   “哪怕一点点也好……哪怕恨比爱更多也好。”   “你还爱我吗?”   沈殊颤抖着,因为又一次攀上高峰而失声,微微翻起了白眼。大脑一片空白,被甜丝丝的乱色碎片占据,坏了的花屏电视似的闪烁。   他的两手原本紧紧握着楚征的手腕,此刻却因为脱力而低垂,软软地贴着墙面。   楚征又拥紧了些,扶着沈殊彻底松懈、打着颤的大腿,讷讷道:“回答我嘛。”   “我……”沈殊的声音细若游丝。   “……我爱你!”   直白无比的表达。   楚征一怔,后知后觉那并不是沈殊的回答。透过摇晃的窗帘,窥见一墙之隔的楼下,捧着鲜花的红发少年正面红耳赤地向喜欢的人表白。   他苦笑一下,捧着沈殊的面颊,不死心地想盯着他的眼睛不让他逃避,却发现对方已经昏过去,没有意识了。   而他沉默且坚硬。   思考了几秒该如何是好,楚征抱着昏迷的恋人坐回床边,以全然包裹他的姿态颠簸着。   ……沈哥好讨厌。   楚征把下巴搁在沈殊的颈窝,小动物似的蹭了两下。   他肌肉分明的小臂紧紧勒着对方细瘦的腰,脑袋里闪过无数乱七八糟的念头。   从遗憾沈殊不是女性,他没法用孩子拴住对方;到贪恋这样能够毫无负担地拥抱在一起的温存时光;再到思考补办的求婚仪式该如何是好,沈殊到底喜欢什么风格……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斗志昂扬的家伙依旧没有平息冷静的意思。   楚征叹了口气,大手摸向沈殊柔软的大腿根,揉捏了几下,顿时红了。指腹绕到后腰,压着脊柱沟下沉。   ……沈哥真狡猾,居然用晕倒逃避他那么真心的求问。   那么,小小地惩罚一下沈哥,也没关系吧?   半小时后,楚征心满意足地抱着更加狼藉的恋人进了浴室。   顺便给何秘书发了信息,让他去珠宝行取自己先前定做的新戒指,连夜从南巷空降荷兰。   求婚的机会来得猝不及防。   他原以为这是治愈之旅,却没想到成了求婚之行。   但……无论怎样都好,他一定不会再放走沈殊了。他必须永生永世地和自己绑定,互相爱对方直至死亡。   *   翌日清晨。   楚征醒来时,已经日上三竿。在意识到自己错过了接机的时间、且身边的床铺已经空荡荡了的瞬间,他懊恼地快速穿好衣服冲下楼。   “老板。”何秘书已经到了,正和店主商谈着什么。身旁摆着夸张又豪华的顶配花束和装着订婚戒指的礼品袋,“东西都按时交付了。”   楚征着急地问:“沈殊呢,他去哪了,你有没有看见?”   “沈先生?”何秘书愣怔,“您不是让他去机场接沈小姐吗?”   他早晨沾着露水和晨雾来时就碰见了定好早餐准备出门的沈殊。对方神情如常,嘴角破了一道,虽然有些肿,但气色非常好,一改往日的病弱。   他向自己询问了沈芊芊落地的机场位置,便揣着手机和皮夹子出门了。   “糟了,他不会跑——”了吧。   楚征的话戛然而止。   因为,他的目光触及店主桌子上摆着的早餐清单。   这儿的民宿不提供免费的餐食,早餐需要额外付费。   他睡过头了,自己那一份自然是没来得及支付的。   但是,店主却给他准备了最高档次的早餐,笑意盈盈地等他来享用。   楚征冷静下来,耐心地和店主描述沈殊的外貌特征。那头的何秘书也立刻行动,积极和这边的人接洽,想要调监控。   店主露出恍然大悟的神情,把早餐清单翻了个面,递到楚征面前,用手指了指付费人的签名。   “他是用微/信支付的。”   何秘书有些惊讶:“你们这儿还能微/信付款?不用换成欧元吗……”   老板摊摊手,用夹生的国语回答:“你们那来的客人多。”还顺带转身,指了指身后电子牌上的实时汇率。   “老板,有消息了。”何秘书翻看着手机,语气上扬,“他们说沈先生现在就在机场,正和沈小姐一起聊天呢。”   楚征扶着脸,忽然低低地笑出声来。   何秘书不明所以地抬起头,目光从喜极而泣、混乱狼狈的自家老板脸上迅速转向桌面,然后同样愣住。   早餐付费单的签名是——   【楚殊】   底下附上了一张便条,上书:在郁金香花海等你,很期待你的第一次求婚。还有……相机我带了,在行李箱里。我们三个人一起拍张全家福吧^^   -END-   -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