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楔子 大仙送子   2000年夏季的最后一天,天气异常闷热,黑漆漆的乌云霸道的盘踞在空中,压得人几乎喘不过气来,平时叽喳吵闹的鸟虫全都藏了起来,空气中弥漫着令人窒息的安静。   树荫下,几个上了年纪的老头老太摇着蒲扇,有一搭没一搭的聊着今年古怪的天气。他们面前是大片大片即将丰收的稻田,已经微微开始泛黄的稻穗低着沉甸甸的头,一直蔓延到远处的山脚下。大约是今年的天气实在太过炎热干旱,山上原本郁郁葱葱的树,都显得有些发蔫,偶尔有一丝风吹过,它们有气无力的晃晃枝叶。   忽然,一阵怪风从山中吹来,天色骤然一变,一道紫红色的闪电瞬间撕裂苍穹,直直劈向林中,狂风骤起,呼啸的风声中似乎夹杂了野兽的嘶吼声。豆大的雨点几乎在眨眼睛就要形成倾盆之势,原本还在树荫下乘凉的老头老太们,抓起蒲扇和屁股下的小板凳,四散而去,谁也没有注意到疾风骤雨中夹杂的古怪声音。   几乎同一时刻。   村里,正在黄大仙法相前跳大神的莫大娘心头莫名一悸,险些出了纰漏,幸好,她是老江湖了,轻易糊弄了过去。   不过,虽然糊弄了过去,她却一直觉得有什么事情要发生,左眼跳完右眼跳,直到送走了客人,心里依然惴惴的有些不安。   她看了眼窗外几乎快被狂风吹折的大树,不由口中念念有词,掐指算了起来。   “咦——”莫大娘惊呼一声,圆乎乎的胖脸上布满了慎重和……难以置信。   贵子临门。   怎么可能?   她男人都已经死十好几年了,唯一的儿子前几年死活不听她劝非要去参军,结果两年前在抗洪抢险的时候不幸身亡,这会儿坟头的小树都快有她手腕粗了。她今年也是五十挂零的人了,别说没那个心,就算有,她估摸着自己也生不出来了。   哪儿来的贵子?   莫大娘叹了口气,果然自己的修行还是不到家。   男人儿子死光了,换成别人早活得没人样儿,莫大娘不仅活得好好的,小日子还过得挺好,最起码,不比村里任何一家差。当然,背地里说她闲话的人也不是没有,不过,那些人也只敢在背后说说,当着她的面,连屁都不敢放一个。   可以毫不夸张的说,莫大娘在夏家村里是最德高望重的人之一,在某些时候,她的话甚至比村长的还好使一些。   尽管莫大娘天性乐观,但这样的天气,总让她不由想起她男人和儿子。他们都是在这种鬼天气里走的,而她偏偏有所预感,却无法阻止。   天命不可违。   莫大娘不由又叹了口气,随意弄了两三个小菜,拿出珍藏的药酒,倒上两杯,一杯恭敬的供在黄大仙法相前,自己则端起另一杯,就着花生米、小炒肉小酌起来。   不知不觉,雨势渐歇。   带着些许凉意的夏风,吹散了天上的乌云,银色的月辉慢慢笼罩住了静谧安宁的小村庄。   夏家村离城有些远,下雨天停电是常事。雨后的夜晚难得凉快,村里人都早早睡下了。   莫大娘心情不佳,稍微喝得有点多,她点好蚊香准备睡觉,忽然听到外面传来类似于爪子挠门的声音。   夏家村三面环山,村子就坐落在山脚下,村里人少不得要养一些猫猫狗狗的看家护院,山上偶尔也会有小动物跑到村里偷东西吃。前几年的时候,还有野猪跑到村里祸祸,当然,最后,这野猪没逃过村民们敏捷的身手,被擒了个当场。作为村里最德高望重的人之一,莫大娘还分了一条猪大腿咧。   莫大娘本来不太想理外面的动静,哪只挠门的声音越来越急,鸡舍那边传来骚乱声,她家那只堪称村中一霸的大黑狗,竟还发出可怜的呜呜声。   难道是大仙来了?   莫大娘一骨碌从床上坐了起来,以一种跟自身体型截然不符的敏捷冲了出去。   打开门,莫大娘看着门外那只块头跟她家大黑有的一拼的黄鼠狼,不由脱口而出:“大仙,您怎么来啦?”   天生一脸贼样的黄大仙破天荒的没像往常一样,问莫大娘要供奉,反而从身后叼出一个半新不旧的篮子,莫大娘认得这篮子,可不就是前几天她丢的那只吗?装了好几十枚她打算拿来孵小鸡的鸡蛋嘞。   当然,此时此刻,篮子也好,鸡蛋也好,都不是重点。   重点是篮子里竟然躺着一个奶娃娃。   一个刚出生的、冻得全身发紫、气息奄奄的奶娃娃。   贵子临门。   莫大娘的脑子里轰得炸了一声,眼中迸溅出慑人的光芒。 第二章 闯祸精   莫大娘家有个黄大仙送来的孩子!   一开始,村里人并不是很相信这套说辞,只当是莫大娘从别处抱养的孩子,故意给孩子安排一个离奇的身世。不过,很快就有人站出来表示,不止一次亲眼看到一只比狗还大的黄鼠狼往莫大娘家里叼东西。   俗话说黄鼠狼给鸡拜年,不安好心。由此可见,黄鼠狼可不是什么大方的主儿,不偷叼你家的鸡就不错了,还往你家叼东西?做梦呢吧。   可偏偏这只黄鼠狼还就往莫大娘家叼东西了。   兔子、山鸡、麂子……好家伙,有次还拖了一条碗口粗的菜花蛇。   如果说黄鼠狼的行径让人信了八成,随着夏莫一天天长大,大家对他的身世再无半分怀疑——   夏莫绝对是最受村里大小动物喜欢的人,没有之一。   无论是凶悍的土狼狗,还是孤傲的大狸花,到了夏莫面前都乖得不得了。相较之下,夏莫就没那么乖了。   “莫大娘,莫大娘,你家夏莫又闯祸了,你快去瞧瞧吧!”一个体型微胖的中年女人在门口大声喊道。   “小兔崽子!成天就知道给老娘闯祸。”莫大娘丢掉手里的锅铲,三两下把灶膛里的火弄熄,急急忙忙跟了过去。   出门小跑一段,就看到村里那株有几百年树龄的参天大树下,里三层外三层围满了人,只见一个穿着背心短裤的小孩儿坐在高高的树枝上,一手抱着树干,一手抓着一根树枝,嘴里似乎在嚷着什么,人多,闹哄哄的听不清楚。   莫大娘气得眉梢眼角直跳,冲进人群中,中气十足的大吼一声:“夏莫,你还不快点给老娘滚下来!”   小孩儿微微一怔,随即,黑黢黢的大眼睛滴溜溜一转,眼底的狡黠一闪而逝,眼泪瞬间盈满了整个眼眶,抽抽噎噎的告起了状:“妈,夏老六打我,他还说我是野种,嗯,是你跟野男人生……生的!”   这小混蛋!!   莫大娘和夏老六几乎同时在心里骂道。   莫大娘给了树上活蹦乱跳的小家伙一个警告的眼神后,又顺着大家的目光看向夏老六,咳咳,跟那抽抽噎噎装模作样告状的小家伙比起来,夏老六看起来惨多了——裤腿被撕得稀巴烂,隐隐有血迹渗出来,背上、脸上全是抓痕,而他周围,围满了吠叫不已的猫狗。夏老六面色狰狞的挥舞着手里的竹竿子,犹如一个穷途末路的凶徒。   莫大娘微微皱眉,冲着树上喊了一声:“夏莫。”   树上的小娃娃不太高兴的撇了撇嘴,曲起手指,吹了一声口哨,树下的猫猫狗狗们闻声四散开来,混到了人群中,全然一副无害的家畜模样。   随即,莫大娘将炮火对准了夏老六:“好你个夏老六,你竟然敢骂我家夏莫是野种!全村的人都在这儿,你倒是说说,夏莫是哪个野男人的种!你说!你说啊!”   “我……”   “我什么我!村里谁不知道夏莫是黄大仙送来的孩子,先不说自从夏莫到了村里,大家的日子越来越好过了。就说两年前那次泥石流,要不是黄大仙来报信,咱村里一半的人坟头的草都要比我们家夏莫高了。你凭什么骂夏莫是野种,你就不怕黄大仙收拾你啊?”   夏老六本来为人就不怎么样,近些年在外面发了财,大多数时候都住在镇上和城里,鲜少回村,偶尔回来也是一副趾高气昂小人得志的样子。除了他自个儿嫡亲兄弟,跟村里人关系很一般甚至有些糟糕。这会儿,莫大娘的话一出口,周围看热闹的村民们,脸色登时都不好看了,纷纷用谴责的眼神看向夏老六。   树上,夏莫眨巴两下大眼睛,好不容易挤出来的两滴鳄鱼泪瞬间消失得干干净净,肉呼呼的小脸上,小酒窝若隐若现,唯恐天下不乱道:“他还打我。”说着,他举起白嫩的小胳膊,上面隐隐能看到了一块红痕。   “小杂种,你敢……”诬赖两个字还没有说出口,迎面一根树枝抽了过来,夏老六疼得倒吸了一口凉气,只听莫大娘骂骂咧咧道:“你骂谁杂种呢,你骂谁杂种呢啊?夏狗蛋你现在有两个臭钱了不起啊?还欺负到老娘头上来了!老天爷看着呢,你挣那些昧良心的脏钱,早晚得遭报应!”   夏老六铁青的脸色瞬间涨红,转瞬又变得漆黑,他深深看着莫大娘,眼神十分的不善。   莫大娘毫不示弱:“哟,你摆那副脸色吓唬谁呢?欺负我们孤儿寡母,你还要脸呢啊?”   夏老六忍无可忍,正要开口放狠话,却被他晚一步赶来的大哥夏老大一把拉住。夏老大死死拽着他的胳膊,一边拼命给他使眼色,一面冲着莫大娘低头道歉:“误会,误会,大娘您千万别往心里去,千错万错都是狗蛋的错,我这当大哥的,代他跟您赔礼。”   “明明就是……”那小兔崽子先惹祸的!   “行了,你就少说两句吧。”夏老大厉声喝住夏老六,转头对莫大娘说:“老六他也不是故意打夏莫的,这不也是被那些猫猫狗狗的给逼急了嘛?要不您让夏莫下来,我带他去镇上卫生院看看?”   夏老大一通软硬兼施,莫大娘也不好再继续胡搅蛮缠了,当然,主要还是因为她太清楚她儿子的臭德行,这事儿啊,多半还是那臭小子给惹出来的。既然夏老大给了他们台阶,她也就识趣的到此为止。   夏老大嘴里说着对不住,攥着脸色阴沉至极的夏老六离开了。没了热闹看,其他人很快一哄而散,不多一会儿,参天的巨树下,就剩下莫大娘母子。   “小兔崽子,成天就知道闯祸,还不赶紧给老娘下来!”   “我不!除非你先答应不打我。”夏莫猴在树上,讨价还价。   莫大娘眼睛里的火都快喷出来了,偏又担心吼凶了,夏莫从树上掉下来摔个好歹,只好强压着怒火,念着祖传的清心咒,勉强挤出个慈母样儿来,“听话,赶紧下来,回家吃饭。”   小娃娃嘴馋,听到吃得就有点稳不住了,一双大眼睛滴溜溜的转,“吃啥?”   “韭菜花炒肉。”   莫大娘一手祖传的好厨艺,别说在小小的夏家村,就是放到外面也够看的。   夏莫暗暗咽了咽口水,眼珠子骨碌碌一转,“那我抓的鱼呢?”   他不提这茬还好,一提起来,莫大娘好不容易压下去的火气,立马蹭蹭往外冒。个小屁孩子,还没她腰杆高,竟然就敢带着村里的小孩儿下河里抓鱼。这要出点什么事儿,简直想都不敢想。偏他还本事得很,愣是在水里活捉了三条大鲤鱼,加在一起快小十斤了,叫村里的那些傻孩子们,又是羡慕又是佩服。   刚才,他挨打的时候,那几个小子还一个个的都护着他呢。他左躲右藏的,没挨两下,倒是那几个小子,先是被莫大娘‘误伤’了好几下,回头到了家里,少不得又是一顿揍,满村子都是小孩儿们的哭喊声。   就这事儿还没消停呢,夏莫又去惹了夏老六,整一个惹祸精,熊孩子。   等这九月份开学,一定要把小东西送幼儿园关着去!莫大娘在心里默默发狠。   “煎好了,等你回去了就烧。”   “我要吃青椒豆豉鱼。”夏莫边说边往下爬,爬了几下,忽然想起来了,他跟小猴似的抱着树干,看着树下的莫大娘:“你得先答应不打我了,我再下来。”   莫大娘气得额头青筋直蹦,好容易从牙缝里挤出几个字来:“好,不打你。”   “真的?”   “比珍珠还真。”   “妈,我就知道你最好啦。”夏莫小嘴甜得像抹了蜜,三两下就从树上爬了下来,连蹦带跳的跑到莫大娘身边,“妈,我最最最喜欢……哎哟喂……你说了不打我……”   “老娘说了不打你,可没说不揪你耳朵。”   “骗子!”   大人怎么都这样?   夏莫含着两泡被欺骗的泪珠,像斗败的小公鸡似的,被莫大娘拧着耳朵,一路拧回了家里,心里那股委屈劲儿哦,简直别提了。   本来已经打算再也不理老妈的小家伙,吃了一盘色香味俱全的小炒肉,再啃上半条鱼,一边撅着红彤彤的小嘴巴吸冷气,一边又嬉皮笑脸的围着莫大娘转了。豆丁大的人,手脚麻利的帮着莫大娘收拾家务,完了,又是倒洗脚水,又是捶背的,把莫大娘哄得哟,哪里还有半点生气的模样?   泡完脚,母子俩坐在院子里乘凉。莫大娘抱着夏莫,一边给他掏耳朵,一边问他,“好好地,你干嘛要跟夏老六过不去?”   自己养大的孩子,自己心里有数。夏莫皮是皮了点,但并不是那种混得无法无天的孩子,不然,今天村里人也不会站在他们这边。   而夏老六,其他人可能不知道,莫大娘却在前不久一个很偶然的机会,知道了他在干什么勾当。   果不其然。   只听,夏莫压着声音,悄悄对莫大娘说:“夏老六身边跟着好几个奶娃子,还有两个小娃娃,他不是好人。”   莫大娘心下大骇。 第三章 梦魇   夏家村紧挨着山林,立秋之后,夜晚十分清凉,山风轻拂,催人早早入眠,不到十一点,村子里就再也看不见亮灯的人家户。   夏老六白天憋了一肚子火,睡惯了软床垫的身体,憋屈的躺在夏老大家又硬又窄小的床上,破旧的床褥棉被透着一股潮乎乎的霉味儿,熏得他浑身不自在。身上被猫狗抓咬的伤口,又开始作痛,夜渐深,疼痛渐渐从伤口蔓延开来,勾起了夏老六原本的偏头痛。   头痛难忍,夏老六狠狠锤了几下脑袋,习惯性喊自己老婆,喊了几声没人应,这才想起来,她在县城里没跟自己回乡下。夏老六再也憋不住心里的火气,低咒两声,骂骂咧咧的爬起来,狠狠拽了拽床头的灯线。   嘣。   并不怎么结实的灯线,断成了两节。接口处冒出一串火花,吊在房梁上的钨丝灯泡闪烁几下,终究还是亮了。   不知道是不是错觉,夏老六觉得灯光好像过于白了些,不经意的,他想起了他老丈人过世时,太平间里阴冷惨白的灯光,以及白布覆盖下,干瘪青白的身体。   蓦地,一股寒风仿佛从脚底升起,夏老六下意识摸了摸手臂上的鸡皮疙瘩,心里莫名有些发毛。   他快步走到衣柜前面,拉开摇摇欲坠的衣柜门,他正要将柜门拉开,头顶的钨丝灯闪烁几下,悄无声息的灭了。窗外的月亮不知什么时候藏了起来,房间里黑得伸手不见五指。夏老六有些慌张的从裤兜里掏出打火机,摁了几下,终于燃起了一簇豆大的火苗。   ‘嗤’得一声,火苗突然变成了绿色,摇曳不定,映照的整个房间犹如阴冥鬼蜮。   夏老六倒吸了口冷气,吓得将打火机抛了出去,打火机落到床前,诡异的,竟然没有熄灭。幽绿的火焰忽明忽灭,夏老六吓得往后退了一大步,突然,他感觉脚下似乎踩到了什么东西,不由低头一看,只见脚下赫然是一个青紫色的刚出生不久的婴孩。   小小的婴孩张大嘴撕心裂肺的嚎哭着,下一秒,他口中竟然长满了牙齿,冲着夏老六的腿上咬了过去。夏老六吓得往后一仰,一屁股摔在衣柜前面。衣柜门不知什么时候已经打开了,幽绿的火光下,只见一个接一个的婴孩幼童从里面爬了出来,他们哭喊着,脸上却挂着诡异的笑容,张大嘴,露出满口的尖牙犬齿,前仆后继的涌向夏老六。   “不要过来,不要过来……救命!救命!”夏老六尖叫着,连滚带爬跑到门口,连踹带拧,斑驳破旧的木门被他弄得砰砰直响,却纹丝不动。更令他绝望的是整个农舍,乃至整个村子仿佛都陷入了死一般的沉寂中,根本没有半点声响。   恐惧。   眼看着那些婴孩越来越近,夏老六只能弃门而逃,不断的往旁边退。   不大的房间,几步就退到了床边。夏老六刚要跳上床,突然感觉脚腕一冰,他低下头,只见两只青紫的小手死死抱住他的脚腕,一股巨力袭来,夏老六往后一仰,重重摔在地上,幽绿色的火光中,带着狞笑的婴孩们,咧着满嘴利齿或爬或跑,纷纷围了过来……   “啊——”   惨叫响彻了漆黑的夜色。   次日清晨。   每天都早早起床的夏莫罕见的赖床了,被莫大娘喊醒后,恹恹的皱巴着一张小脸。   莫大娘摸摸他的额头,微微有些烫手,反手拧着他耳朵,又心疼又生气:“让你昨天给我去抓鱼,发烧了吧?该!”   夏莫也不说话,就用他圆溜溜的大眼睛雾蒙蒙的看着莫大娘,嘴巴委屈巴巴的扁着。莫大娘本来就没用什么力的手,不由松开了。   “你哟……”莫大娘戳戳他腮帮子上的软肉,心说,这小东西真是成精了,她活了一把年纪,就没见过他这么精怪的。   大约是生病的缘故,夏莫没了平时的好胃口,只吃了两口蒸蛋就再也吃不下去了,蔫唧唧的坐在电视机前看动画片。莫大娘三两口解决掉早饭以及他剩下的蒸蛋,去厨房里捣鼓了一会儿,端了一碗乌七八黑散发着诡异味道的汤出来,放在夏莫面前。   夏莫‘咻’得一下蹦起来,鞋都顾不上穿就打算往外跑,莫大娘眼疾手快一把把他抓住,将他摁在怀里,半灌半哄,费了好半天劲,才把汤药全灌进夏莫肚子里。   夏莫扁着嘴巴,挂着眼泪花,一连吃了三颗奶糖,才勉强压住嘴里那股臭袜子味儿,焉巴巴的瘫在他的专属小木椅上看动画片。   莫大娘收拾好家务后,去推摩托车,边打火边对夏莫说:“快上来,我带你去镇上。”   “去镇上干嘛?”蔫唧唧的小家伙瞬间警觉,瞪着圆溜溜的大眼睛,视线在大门和莫大娘身上来回转,一副随时准备跑路的模样。   哼,他才不要去看医生,上次那个臭老头拿针扎他,可疼啦。还给他开了那么多苦死人的药,比老妈弄的臭袜子水还难喝。   莫大娘随口胡诌:“镇上新开了一家羊肉馆子,让我过去给他们看看,顺道请我吃羊肉。你要不去,你就自个儿在家待着,中午去你吴大婶家吃饭。”   吴大婶跟夏莫他们家离得近,性子直爽,跟莫大娘关系特别好,莫大娘有事情不能带夏莫的时候,就把夏莫交给她带。吴大婶年龄比莫大娘略大些,儿子跟莫大娘的大儿子是好哥们儿,俩人打小一块长大。不过,吴大婶的儿子脑子聪明学习好,考上了帝都的电影大学学导演,如今已经毕业,跟了一个挺有名气的大导演,工作也渐渐上了正轨,一点不用吴大婶两口子操心。可就是太忙,一年到头也回不了两次家。   帝都消费高,吴大婶两口子被儿子接过去住了一段时间以后,就忙不迭的跑回来了,生怕给儿子增加负担。   常年见不到儿子,孙子更是没影儿,吴大婶老两口难免寂寞,不由地,就将一腔爱子之心倾注到了夏莫这个小鬼灵精身上,家里但凡吃点好的,总不忘叫上夏莫,偶尔去趟城里也会专门给夏莫买上不少零食回来。因此,对年纪小小的夏莫来说,吴大婶家跟自己家一样,甚至因为没有人管教,还更舒服些。   夏莫毫不犹豫的摆摆手:“我去吴大婶家!”虽然吃不上羊肉有点可惜,但是吴大娘说了今天要给他做豌豆糯米饭,光想想那味儿,夏莫就觉得肚子有点饿了,至于羊肉什么的,夏莫仰起小肉脸,露出一个萌死人的甜笑:“妈,你给我带一份回来呗,肉要多点。”   “美不死你!”莫大娘骑着绝尘而去,跑出老远一段距离后,都还能听到她中气十足的吼声:“……不准给老娘闯祸,不然……”   不然什么?   夏莫假模假样的挥挥小爪子,风太大,听不清楚。转身回屋关了电视,拿塑料袋莫大娘给他买的糖果零食,一溜烟跑出了家门。   一阵鸡飞狗跳后,村里十岁以下能跑能跳的小屁孩们,缀成一串,呼啦啦跟着夏莫跑到了附近一个小山头上。才四岁出头的夏莫,老神在在的盘腿坐在一截树桩上,俨然是这群小豆丁的头头。   他把袋子递给一个十来岁的小胖墩,“夏天,你给大伙儿分分。”   夏天原本是这群小豆丁的老大,他家从他太爷爷那辈再到他爷爷,一直都牢牢的占据着村里村长的‘宝座’,放到外面这样的身份不够看,但是在这偏僻的夏家村却是很有些话语权。再加上夏天他爸这几年在外面给人建房子,挣了不少钱,年前的时候,还开了辆崭新的小汽车回来,可谓是村里的独一份。作为家里几代单传的独苗苗,夏天再早几年,可谓是天老大他老二,不过现在么——   “是,叔!”夏天手脚麻利的接过东西,一一分给大家,最后留了根棒棒糖给自己,叼烟似的叼在嘴里,自觉帅气的坐在夏莫旁边的空地上。看着周围埋头傻吃的伙伴,夏天似乎觉得有些无趣,他眼珠子一转,压低声音故作神秘道:“诶,你们听说没,夏老六家……闹鬼了。”   在座的都是些小豆丁,一听到‘鬼’,都不由露出恐惧又瑟缩的神色,但眼底却又是藏都藏不住的好奇。   夏莫努力压住想要翘起的嘴角,装出一副毫不知情的模样,“哦?怎么回事?说说。”   夏天早就憋不住了,倒豆子似的,把他今早听说的事情讲了出来。他到底年龄不大,讲起来不免有些干巴巴的,好些地方讲得含糊不清。   夏莫听得一点都不尽兴,不过,当他听到夏老六吓得尿了裤子,一早就跟鬼撵似的逃出夏家村,他又高兴了起来。   活该。   他才不是报复呢,他是替天行道。   夏莫努力藏住眼底的得意,同时,他还有点小遗憾——夏老六溜得太快了,他还想今晚送他一份大礼呢。 第四章 逃遁   夏老六的噩梦并没有因为离开夏家村而告终。   接连三天,每一天都在无法形容的恐惧中醒来,夏老六肥胖的身体就像腌渍过度的咸菜,耷拉着,透着一股霉烂的气息。曾经能在某个瞬间,令人胆寒的眯缝眼里,充满了藏都藏不住的仓皇以及后悔。   是的。   后悔。   当然,他后悔的并不是他过去犯下的罪孽,而是后悔不该去招惹死神婆家的兔崽子。不对,明明是那个小兔崽子先招惹他的,他不过是看那个小兔崽子长得好看,犯职业病多看了两眼,谁知那小兔崽子竟敢唤狗咬他,他也是被狗的凶样吓到了,才给了那小兔崽子两下,谁知……   绝对是那个死神婆!   没想到她倒还真有两把刷子。   夏老六神经质的搓了搓双手,看着一旁虚掩着的卧室门,不知在想些什么,眼底渐渐露出恶毒的神色,嘴角慢慢翘了起来。   就在这时,门砰得一声被人打开,一个女人神色仓皇的冲了进来,压着嗓子焦急道:“不好了,那边报警了,我们,我们现在怎么办?”   夏老六面色一沉,但事情似乎并没有超出他的预料,他冷哼一声,喝住女人:“慌什么慌?天塌了还有人在上面给我们顶着,报警不报警的,也就那么回事,难不成你还真指望拿那小兔崽子跟他们家换钱?就算他们家真给,你敢收吗?报警,哼,报警才好。给那个人打电话,酬金翻一倍。”   女人显然也是个中老手,听完夏老六的话,立马稳住了心神,露出一个妩媚的甜笑:“还是当家的有见识,我这就给他打电话。”   女人掏出一个市面上最新款的彩屏手机,拨通一个烂熟于心的号码,一番讨价还价后,满意的挂掉电话,冲夏老六笑道:“成了。六哥,我们接下来怎么办?”   “把货运回夏家村,想办法处理掉就行了。”   “可你不是说,那个神婆……”想到夏老六最近几天的遭遇,女人有些不寒而栗。   “那边山多。行了,你去看看货,天一黑就走,今天晚上就把货处理了,免得夜长梦多。”   大雨将至,天色暗沉,空气中浮动着一丝令人不安的燥热。   因为生病,夏莫到底没能吃到羊肉,不过,莫大娘从镇上给他买了个大西瓜回来。十多斤重的大西瓜已经用沁凉的井水冰了一下午,一刀子切下去,甜滋滋的凉气扑鼻而来,勾得夏莫像没头苍蝇似的,围着莫大娘团团转。   莫大娘随手切了一块给夏莫,夏莫抓着就是一大口,熟透的瓜瓤甘甜多汁,冰凉中带着点沙沙的口感,瞬间就让夏莫满足得眯起了大眼睛。   眨眼的功夫,夏莫就啃掉了三块西瓜,正当他要去拿第四块时,莫大娘一把拍开了他的小爪子,将小半个装好的西瓜递给夏莫,“别光顾着你自己吃,给你吴大婶他们也送点过去。”   夏莫一边接过装西瓜的口袋,一边不忘再抓一块往嘴里塞,边往外跑,边嚷嚷:“妈,再给我留点,我明天带去给夏天他们吃。”   “就你大方!”莫大娘没好气的说着,却将剩下没切的西瓜收拾起来,放进篮子,跟没吃完的菜一起,吊着放进水井里。   这年头,许许多多的人家都还没有冰箱,在夏家村,几乎家家户户都用这个土办法保存食物。   且说夏莫一路小跑,将西瓜送到了吴大娘家里,正碰上吴大娘他们在吃晚饭,又是难得的炖了只老鸭子,她本来还想吃过饭,给夏莫他们送点过去,正巧夏莫来了,就留了夏莫吃晚饭。   小孩子本来就贪嘴,夏莫比别的小孩儿还贪吃些,胃口也大,这才刚在家吃过晚饭,又啃了好几块西瓜,结果看到吴大娘家饭桌上炖得喷香的老鸭汤,就走不动路了。一听吴大娘招呼,立马乖乖自己找凳子坐下了,吃到肚子溜圆,这才意犹未尽的放下筷子。   这时候,天色已经黑尽,空气中尽是潮乎乎的味儿,眼看大雨将至。   “老头子,你去送夏莫回去。”   不待夏金生说话,夏莫一头扎进了黑暗中,他甩着两条小短腿跑得飞快,老远传来他元气十足的声音:“不啦,我自己回去。”   两家挨得近,走路也就十来分钟,用跑的几分钟就到了。村子闭塞,没什么外人,夏莫更小的时候,就能自己跑回家了,因此,吴大娘他们也就没怎么在意。不想,过了个把钟头以后,莫大娘竟然冒着大雨来找夏莫了。   一听夏莫竟然还没有到家,吴大娘两口子也慌了神,一面后悔不已,一面唤起左邻右舍,寻找夏莫的踪迹,不多久,整个村子都惊动了。   这一找,就是一整夜,直到天快亮的时候,夏莫才出现在村子的山脚下。跟他一并出现的还有一只比狗子还大的黄大仙,以及一头十分肥壮的狼。狼嘴里叼着一根老藤,藤上绑着两个人,虽隔得远,但村里人还是一眼就将那两人认了出来——   正是夏老六和他的婆娘。   不等村人靠近,黄大仙冲着狼低叫了几声,狼丢下嘴里的老藤,转身冲进了山林,几个纵身就消失得无影无踪。   莫大娘找了夏莫一整夜,正是着急上火的时候,也顾不得什么黄大仙了,冲上前去,逮着夏莫耳朵就是拧,“小兔崽子,你诚心要急死老娘是不是?”   “痛痛痛,轻点,轻点,妈,你小点声,别吵我媳妇儿睡觉。”   “小兔崽子,你……”莫大娘这才看清夏莫怀里竟然还抱了一个比他略小些的孩子,小孩儿被莫大娘的声音惊醒,他抬头望着莫大娘,精致的脸蛋上,竟然没有一丝属于孩子的懵懂,乌溜溜的大眼睛里,带着成人式的冷静和审视。   这孩子不简单!   莫大娘以及后一步过来的村民们,不约而同的想。   趁着莫大娘晃神的功夫,夏莫悄然挣脱她的‘魔爪’,屁股一扭,从黄大仙背上溜了下来,然后,倍儿殷勤的将他‘媳妇儿’也抱了下来。   “头晕不晕?身上还痛不痛?”   也不知是不是电视看多了,夏莫此刻殷勤体贴的模样,像极了狗血偶像剧里的男二号,再配上他豆丁大的身材,颇让人哭笑不得,人群中,不知谁笑出了声,大家接二连三的哄笑起来,气氛为之一松,更有人打趣道:“夏莫,他明明是男娃?你怎么娶他做媳妇啊?”   男娃一怔,眼中终于露出属于孩童的懵懂来。夏莫也是一愣,但他想到昨晚黄大仙告诉他的话,小胸脯一挺,理直气壮道:“男娃怎么啦?反正他就是我媳妇儿。”   众人又是一阵哄笑,就在大伙儿还想逗他几句时,突然传来一声杀猪般的尖叫:“鬼,鬼,有鬼!不,妖怪,妖怪,有妖怪!”   女人尖利惊恐的叫声,吸引了所有人的注意,可是不等大家询问什么,她扭头看到黄大仙毛茸茸的‘脸’,白眼一翻晕了过去。至于夏老六,身上布满了伤痕,有些像是被树枝灌木刮的,有些像是被什么东西咬的,破破烂烂的衣服上浸满了暗褐色的血迹,脸色苍白异常,一副进气少出气多的模样。   明眼人都能瞧出几分不对劲来,更何况莫大娘不久前无意间得知了夏老六暗地里干的勾当,还不等夏老大等人说话,直接就给他喊破了:“好你个夏老六,偷孩子竟然偷到老娘头上来了,老娘,老娘今天先弄死你!”说着,她操起一块石头扑上去,对着夏老六就是一通砸。   夏老六的情况看着不太好,村人短暂的震惊过后,怕莫大娘闹出人命来,忙上前去将她拉开,最后,由村长亲自报了警,随后不久,警方将夏老六夫妇并夏老大一家带走。他们本来也要把那个来历不明的男娃一起带走的,但是那个小男娃死活缠着夏莫不肯离开,同时,他像哑巴一样,从头到尾一句话也不肯说,警方担心强制行动,会给小男娃造成更大的心理创伤,最后只得将他暂时留在了夏家村,叮嘱村长将他看好了。   这一来,闹哄哄的就是大半天。   好不容易警察把夏老六等人带走了,莫大娘给两个孩子弄了些吃的,等夏莫狼吞虎咽的吃完,莫大娘才逮着机会细细盘问他:“给我坐好,老实交代,昨晚到底是什么情况?”   什么被夏老六给顺手拐了,被夏老六弄到深山老林去了,趁夏老六不注意溜了,等等,都是糊弄警察的鬼话,莫大娘连一个字儿都不信。   别看夏莫年纪小,在夏家村的地盘上,别说一个夏老六,就是再来十个,只要夏莫不愿意,他连夏莫的一根头发丝都碰不着。   夏莫知道自个儿老娘不好糊弄,只好规规矩矩坐在自己的小椅子上,鼓着小胖脸,老老实实将事情原委讲了出来。 第五章 原委   原来昨晚夏莫离开吴大娘家的时候,吴大娘给了他一个鸭脑袋,夏莫本在家里就吃过晚饭了,还吃了西瓜,又在吴大娘家里吃了好些老鸭子肉,这鸭脑袋他着实是吃不下了。莫大娘嫌鸭肉腥气,历来不怎么吃,而夏家村地处偏僻,绝大部分人家都以务农为主,实在算不得富裕,村里有几家格外穷困些。   其中又以夏晨家最穷,夏晨是夏莫众多小伙伴中的一个,才六岁,父亲在外地打工意外身故,母亲拿着赔偿金跟人跑了,跟着爷奶生活,他爷爷早年受伤是个瘸子干不了什么重活,他奶奶也常年病着,一年三百多天有两百天都在吃药,家里穷得叮当响。不过,再早些时候,夏晨父亲还在的时候,他父亲勤快,常年在外地打工,每年都能往家里带不少钱回来,过年时还会给夏晨带些外面新潮有趣的玩具或者好吃的零食回来。   那会儿夏晨就很愿意跟夏莫一起分享自己的玩具零食,后来他家遭逢巨变,小孩儿敏感,难免自卑,再加上他年纪虽小也得帮着爷奶分担家务,渐渐地就不怎么跟村里的小孩儿们一块玩了。   夏莫年纪小,夏晨比他大两岁,夏晨跟他玩的时候,他才刚会走路说话,夏晨家出事的时,他也才两岁多点。按说,像那么小的孩子,隔天就忘事了,但夏莫却不一样,他不仅清楚记得小时候的事,心里也惦记着这个小伙伴,有什么零食,也能忍着自己嘴巴给小伙伴留上一份。   于是,夏莫出了吴大娘家门儿以后,拐了个弯去了夏晨家。   结果,还没到夏晨家里,夏莫就遇到上了趁夜而来的夏老六两口子。也是他俩运气不好,正鬼鬼祟祟往夏老大家里抱孩子,就让夏莫碰了个正着。夏莫人小,当时下意识躲了一下,没让夏老六两口子看见。   夏莫天生阴阳眼,能见鬼魂。他勾勾手指,就将一个跟在夏老六身边的小鬼招了过去,一番询问后,得知夏老六要干坏事。夏莫年纪小,那小鬼年纪也不大,更兼死了有些年岁,神志不清,说话颠三倒四,以至于夏莫知道夏老六要干坏事,却不知他到底想做什么。   夏莫这几天一直遗憾着没能好好收拾一下这混蛋,现成的机会来了,他自然不肯放过。   他本来是打算回去跟他老娘报备一声的,结果没等他回去,就下起了雨来,而夏老六本来就想尽快进山处理掉那棘手的‘货物’,雨太大了山上不安全,于是,刚一下雨,他就折返出来,跟他老婆一起,抱着‘货物’趁着夜色进山了。   夏莫到底是个小豆丁,偏本事还不小,脑子一热就跟了上去。   这一去,夏莫才知道,原来这两口子竟是要杀人。深山上,不知是谁竟提前挖了一个深坑,夏老六找到地方后,直接把孩子往里一扔,不顾孩子的哭喊声,就开始往里填土了。   活埋。   夏莫想到了前不久电视剧里看来的桥段,当时只觉得气愤,现下更是恨得牙痒痒,恨不得像电视剧里的大侠一样,仗剑持刀,给他们来几下。不过,他到底有几分自知之明,知道正面怼,自己肯定怼不过那两口子。   于是,他学着他老娘的样子,悄不声的默念起了招魂咒。   莫大娘的法力,九成半都是装出来的,就算对着鬼神念,鬼神也没半点反应。但,夏莫不一样。   莫大娘的法力是假的,但是她家传的那些东西却是真的。   夏莫从小耳闻目染,很是学了些东西,只可惜平时没多少用武之地,直到此时……   夏老六因着之前老梦见鬼,心里到底是怕了,因此,都不敢像以前一样干净利落的处理掉没用的‘货物’,偏偏眼下这‘货物’必须得弄死,还得弄得干干净净的,他一琢磨,就只想到了活埋。   他正卯足了劲儿往坑里填土,突然,背后一阵阴风袭来,吹得他脊背发寒,下意识往后一看,竟看到一张张青白僵硬的小脸。   大约是最近一闭上眼就梦见鬼,夏老六都有点麻木了,一时间没反应过来,而他旁边,他老婆见他突然没动作了,做贼心虚以为出了什么事儿,顺着他视线看过去,这一看不要紧,差点没把她活活吓死。   “鬼,鬼——”女人的尖叫声响彻山林。   随即夫妻二人,被跟在他们身边的小鬼们吓得满山乱窜,而夏莫则趁机救起了差点被他们活埋的小孩儿。   “……他们太能跑了,要不是黄大仙帮忙,他俩早不知跑哪去了。”   夏老六两口子一跑,解救那小男孩儿对夏莫来说几乎没什么难度,不过,当时小孩儿发着高烧,夏莫到底是个孩子,就算力气比同龄人大,要把一个跟他差不多大的孩子从深山老林里背出去,也确实办不到。   他只好招来了黄大仙。   黄大仙很是肉痛的给男孩儿吃了点它的‘珍藏’,帮男孩儿退了烧,让他神志清醒过来。而后,不等夏莫发话,就号令山林中的动物,将夏老六夫妇给活捉了,最后由夏莫给绑了,让狼头拖下山。   鸡飞狗跳了一晚上,也难怪夏老六老婆醒来以后,一会儿嚷着有鬼,一会儿喊着有妖了。   听完事情原委,莫大娘还有一点没搞明白:“你为什么管他叫媳妇儿?”   厚脸皮如夏莫也罕见的露出了羞色,飞快的瞄了眼一旁正襟危坐的男娃,呐呐道:“他好看。”   男娃确实长得好看,五官精致,肤白如雪,眼若琉璃,栗色微长的头发看起来格外柔软,端正的坐在那里,比橱窗里的洋娃娃还漂亮几分。   莫大娘哪里会把这童言稚语放在心上,强忍笑意,故作严肃道:“可他是男娃。”   夏莫先是被村人调侃,现在老娘也这么说,不由生气了:“男娃怎么啦?男娃也是我媳妇儿!黄大仙都说了,他就是我媳妇儿!”   “什么?黄大仙怎么说的?”莫大娘一惊,忙问道。   夏莫很有些小脾气,再不肯开口,被莫大娘问急了,就嚷着要睡觉。   莫大娘拿他没办法,只好随他,暗地里寻思着,找时间问问黄大仙到底怎么回事。夏莫熬了一晚上,早就困得不行了,躺在床上,不多时就打起了小呼噜。他身侧,原本闭着眼睛的小男孩突然睁开双眼,琉璃般的眼睛,定定的看着夏莫熟睡的小脸,似乎想将他的模样永远记在心头。不知过了多久,小男孩有些撑不住了,慢慢闭上眼睛,传出均匀的呼吸声。   莫大娘收拾完家务,进屋给两个小娃娃关电扇,却见两个孩子相互依偎在一起,两张同样精致漂亮的脸蛋上泛着点点红润,一个嘴角带笑,一个眉心微蹙。胖嘟嘟的夏莫翻个身,像抱玩具似的将男娃搂进怀里,男娃调整了一个舒适的睡姿,沉沉睡去,眉心渐渐舒展开来,夏莫唇角笑意更浓。   莫大娘不由笑了笑,关掉电扇,轻手轻脚退了出去。   夏老六两口子大约是吓破了胆,看到警察就跟看到亲爹亲妈似的,一股脑将自己的罪行给吐了。警察这才知道男孩儿来历不凡,确认男孩身份后,立即通知了对方父母。当天晚上,对方父母就从B市赶来,连夜带走了男孩。   值得一提的是,男孩儿父母得知是夏莫救了他们孩子以后,给了夏莫一笔不菲的报酬,足足十万块,轰动了整个夏家村。   小小的夏莫,不明白这笔钱的价值,更不明白这笔钱所代表的意义,他只知道他的漂亮媳妇儿,没了。   小家伙捧着媳妇儿留给他的一串数字,哭得稀里哗啦的,哭着哭着,夏莫就睡着了,再醒来,他怎么找都找不到媳妇儿留给他的纸条了。   夏莫难过了几天,也渐渐将这事抛在了脑后,倒是村里偶有好事者,会打趣夏莫几句,问他他媳妇儿去哪儿?夏莫刚开始还有点不高兴,后来觉得烦了,干脆不理那些人,渐渐的,大家也就不再打趣他了。   比起‘媳妇儿’这个微不足道的话题,大家更感兴趣的是那十万块,是夏老六等人犯下的那些罪行。   夏老六这才算是彻底栽了,他做梦也没想到,这桩生意不仅要了他的老命,更由他,牵出了他背后整个犯罪集团,更由此,全国上下展开了空前力度的打拐行动,许多被拐儿童借此重新回到了父母身边,也有不少孩子因此避过了被拐、被残疾、乃至被杀害的可能。   冥冥之中自有定数,而定数,有时也是变数。   夏莫这个小小的变数,并不知道自己改变了多少人的命运,他只知道,他最近的能力好像又变得强了一丢丢,同时,他犯困的时间似乎也越来越长了。   嗯,他真的不是贪睡,他也不是不想去幼儿园。   啊——   幼儿园真的好无聊啊!! 第六章 上学   莫大娘本来就是远近闻名的神婆,但凡请过她的人家都觉得她有真本事,随着夏老六一干人等落网,夏老六事发前后种种异常不知被谁传了出来,大家谈及此事时,不免感叹报应不爽,而同时,也少不得提起莫大娘的种种‘神异’。三人言虎,最后,就连小男孩父母给夏莫的十万块钱,也被说成是对方给莫大娘的报酬。   2004年的十万块钱,别说在夏家村这种偏僻的小山村,就是在当地Q县都是一笔不小的数目了,起码就当地神婆、先生来说,这是绝无仅有的高价,一时间莫大娘的身价水涨船高,慕名而来找她的人越来越多。   甭管外人怎么传,莫大娘却很清楚自己有几斤几两,真正有能力的是夏莫,偏偏夏莫不仅年纪小,他真正的身世来历,黄大仙一点口风都不肯透,哪怕就是为着夏莫着想,莫大娘也不敢太高调了。为此,她不得不肉痛的推掉很多生意。   却不想,这番作态,落在外人眼里,越发显得她神秘,有‘高人’风范。   这年代,玄门没落,真正有本事的大师高人还能有多少?相比起Q县里那些名为大师实为骗子的人来说,莫大娘多少还有点家传的本事,请过她的人都觉得她‘灵验’。为此,莫大娘越是推脱,身价名气却不跌反涨。   最后,她老人家到底没挡住金钱的诱惑,在Q县的房地产商手里,挣了笔大钱。   说来也巧,那个房地产商也姓莫,原名叫莫有财。他家里好几个兄弟,他行三,排在中间不上不下的,家里啥好事都轮不上他,成年分家后更是没从爹娘老子那里讨到半分好,就连分给他的田地都是又偏又没出息的。莫有财实在没办法,只好跟着村里一个老师傅学泥工,跟着他给人搬砖砌墙修房子。老师傅是老手艺人,很讲究,多少也懂点风水算命啥的。   他那么多徒弟,就属莫有财嘴甜勤快会来事,偏偏运道不怎么好,老师傅直言莫有财名字不好,莫有财将信将疑,本着三分讨好七分尝试的心态,听师父的话改名改成了莫有非。别说,自打改名以后,莫有财,不,莫有非就真的转了运。先是娶了师父的老来女,接着借师父手里的人手,成了包工头,随后生意越做越大,成了Q县数一数二的本土房地产商,如今走哪别人都要尊称他一声莫老板。   因为这段发家史,莫有非比旁的商人更迷信三分。   他正巧手里遇到了点事,无意间听闻莫大娘的事迹后,立马第一时间找上了莫大娘,动之以钱,晓之以情,终于请动了莫大娘出手。   莫有非觉着经了她老人家的指点后,生意也好,家里琐事也罢,都越来越顺,就连晚上做梦都没先前那种压抑感了,他甚至觉得脑瓜子都比以前清醒好使了,比吃什么补药都管用,心里不由对莫大娘佩服至极。   莫有非草根出身,很舍得下脸皮,在他的软磨硬泡下,愣是成功拜了莫大娘当干娘,成了夏莫的干哥哥。   他这做干哥哥的很是豪气,直接从新开的盘里,送了一套三室两厅一百四十多平的新房子给夏莫。   这礼算是送到了莫大娘心坎上,她推拒再三,最后到底给收了下来。   原本得到那10万块酬谢金时,莫大娘就准备添点钱,在县城给夏莫买套房子。现在这钱直接省了,莫大娘连掐带算琢磨了好几天,最后一咬牙把自己棺材本儿都取出来了,凑了笔钱,在县城里给夏莫买了间商铺。   尽管有莫有非帮忙,这间商铺依然掏空了莫大娘这些年所有的积蓄,莫有非那边把房钥匙给她送来以后,她甚至连装修的钱都掏不出来。莫有非倒是有心帮莫大娘把房子给装好了,但莫大娘却不愿意再占他便宜,态度十分强硬的推拒了。   清水房没法住,商铺莫大娘又没心思去经营,给租了出去,最后,莫大娘母子还是住在村里。这让夏莫大大松了口气,因为对小家伙来说,县城除了好吃的多点,哪有家里好玩呀?   只可惜,夏莫还没高兴多久,九月份一开学,就让莫大娘给关进幼儿园了。   夏莫就读的幼儿园在镇上,属于清水镇中心小学的一部分,跟小学隔了一堵墙。夏家村距离清水镇也不算太远,走路一般要四十多分钟,骑自行车大约二十来分钟,骑摩托车只要十分钟不到。因为距县城远,清水镇上店铺挺多的,县城里有的大部分东西这里都能买到,只是东西没那么好而已。镇上平时都比较冷清,只有逢一三九赶集的日子特别热闹,镇上会多出很多流动摊贩,东西较平时齐全,附近的村民们也愿意在这个时候出来消费,一次买到自己需要的东西。   夏莫对清水镇并不陌生,没上学以前就老爱缠着莫大娘带他到镇上买零食下馆子。最开始莫大娘说要送他去镇上幼儿园读书时,他还有点小兴奋,到了幼儿园,里面有家里没有的跷跷板、滑梯、单杠、玩具、小人书等等,夏莫很是兴奋了几天。可是当新鲜劲儿一过去,夏莫就开始觉得无聊了。   老师教的东西忒简单,同学忒幼稚,跷跷板滑梯单杠还没他在山上爬树抓鸟溜狼来得过瘾,玩具又老又旧还经常有小朋友抢到哭闹打架,小人书,哎,小人书不知经过多少人的手了,被涂画得没几页看得清了。   没意思。   忒没意思。   才读了半个月,夏莫就开始吵着不肯上学了,哭、闹、装病、逃学偷跑花样百出,折腾得莫大娘脑仁疼。   莫大娘疼他归疼他,在读书这件事情上却半点都不肯妥协让步。于莫大娘而言,她一直觉得,如果当年她儿子能多读点书,考上大学,就不至于去当兵,不去当兵就不会去抢险,不去抢险就不至于把小命都丢了。而夏莫的情况跟普通人还不一样,天生就有着异于常人的能力,哪怕没有任何人引导,他的能力也在随着他的年龄在不断增长,莫大娘根本不敢去想象夏莫的未来,可是,她又不得不为夏莫考虑他的未来。   作为一个母亲,她对夏莫所有的期望都是他能平安顺遂,而平安顺遂往往得越普通才越容易达成。   所以,在莫大娘心底,读书约摸是跟保命画了等号的。   眼看夏莫吃了几顿‘竹鞭炒肉’后,对上学越来越抵触,莫大娘不得不拿出糖衣炮弹——零花钱。   夏莫人小却有点财迷,而且还贪吃,在莫大娘许诺一天给他五块钱的零花钱后,他掰着小肥爪子算了算都能买到什么零食后,总算又心甘情愿的背起了小书包,风雨无阻的去读幼儿园了。   只是幼儿园实在太无聊了,百无聊赖之下,夏莫只能把‘魔爪’伸向同园的小朋友们。   短短一个月后,夏莫不光成了自己班上的老大,还以绝对的武力优势制服了学前班的几个‘刺头’,俨然成了幼儿园里的孩子王,身边呼啦啦跟了一串小弟,一到下课,就属夏莫身边最热闹。   夏莫上课睡觉下课疯玩,幼儿园老师劝也劝了,罚也罚了,家长也请了,可夏莫就是我行我素,甭管是老师还是莫大娘都拿他没一点办法。索性,夏莫脑瓜子好使,上课睡觉归睡觉,老师教的东西他都知道且还能举一反三,偶尔有什么活动也十分积极,班上的孩子在他的带领下十分团结,也不会跟老师对着干,时间一长,老师也就不怎么管他了。   毕竟只是幼儿园而,也没成绩考核什么的,只要孩子不闯祸就成。   幼儿园属于清河镇中心小学的附属学校,幼儿园本身场地不大,因此,偶尔有什么重要活动的时候,老师们会把幼儿园的小朋友带到小学那边去,比如国庆庆典活动,运动会等,偶尔老师们要教幼儿园小朋友们新游戏场地又不够时,都会过去。   去过几次以后,夏莫成功发现了小学那边的小卖部,又在同村小伙伴们的指点下,发现了一条幼儿园通往小学的‘密道’——一个不起眼的狗洞。   夏莫从此多了个好去处。   乡下孩子零花钱都不会太多,像夏莫这样每天能有5块钱零花钱实在少之又少,加之他人小又长得漂亮嘴巴也甜,没几天就跟小卖部的李阿姨混熟了。时不时的,李阿姨还额外给他两块糖甜嘴。   这天,夏莫在李阿姨这里买了两包猫咪薯条,一边吃着,一边回幼儿园,正走着,却被一人叫住。   “小朋友,你的钱掉了。”   夏莫一看确实是刚才阿姨找给他的零钱,便走上前接到手里,甜笑道:“谢谢老师。”   老师愣了一下,笑道:“不用谢,真乖。”他伸手朝夏莫头上摸去,夏莫一向不喜欢别人摸他脑袋,见势往后退了一步躲开了。   这时,上课铃突然响了起来,夏莫淡定的往嘴里塞了一把薯条,冲老师挥挥小爪子,含含糊糊说了声:“老师再见。”然后迈着小短腿跑到操场尽头的墙根下,找到被花木挡住的狗洞,猫着腰,吭哧吭哧钻了过去。   老师一直站在操场上,直到夏莫的身影彻底消失,才缓步离开。 第七章 逃课   不知不觉天气越来越冷,天亮的越来越晚,早上起床的难度越来越大。莫大娘准备好早饭,一看还有半个多小时就要敲上课铃了,连忙喊夏莫起床,她在外面喊了几声没人应,只得去房间里,只见夏莫把自己整个窝进被子里,连根儿头发丝儿都没留在外面。   莫大娘喊了几声已经没动静,只好将手伸进被子里,“赶紧给我起来,再不起来就迟到了。”   夏莫被她的手冰了一下,他裹着被子往里面滚了滚,睡意浓重道:“不,我还要睡,我要冬眠。”昨天迷迷糊糊听到老师说,好多动物到了冬天都要冬眠,为什么他就不能冬眠呢?   还冬眠?   莫大娘让小家伙给气笑了,直接上手扯夏莫的被子,“行啦,赶紧起床,再晚点不光你,夏晨也得迟到了。你想看他被老师罚站吗?”   夏莫被冷空气冻得一激灵,睡意消退了些,小脸在软和的床上磨蹭了好几下,这才慢吞吞的坐了起来。大约实在是没有睡够,夏莫呆呆的坐在床上,片刻,大眼睛竟然又开始眯了,小脑袋慢慢垂了下去……   “醒醒,醒醒,来,妈给你穿衣服,你这孩子呀,真是,怎么这么多瞌睡啊?”莫大娘一边说着,一边往夏莫身上套衣服。也不知道为什么,夏莫从小一到了冬天,不仅瞌睡得不行,也怕冷,非得把自己裹成球一样的才满意,少一件都不成。当然,真少穿了,他也不会生病,但是会格外不愿意动弹,像极了那些被冻僵的小动物。   夏莫小脑袋枕在莫大娘身前,迷迷糊糊嘀咕着:“我要冬眠,我还是个宝宝。”   莫大娘一乐,忍不住捏了捏夏莫肉嘟嘟的小脸,“还宝宝呢?你不是夏晨他们老大吗?谁嚷着要罩别人,却反过来害别人被罚站结果冻病的?”   “我又不是故意的,谁让他们老师那么讨厌,妈,我可以不读小学吗?”小学老师太可怕了,夏晨就迟到了二十分钟外加没做完作业而已,竟然罚他在走廊上站了一整节课,都给冻病了,吃了好些药,足足一个星期才好,到现在都还有点流鼻涕。   先是他让夏晨帮他完成幼儿园老师布置的画画作业,耽误了夏晨做作业的时间,接着第二天又赖床害得夏晨迟到了半节课,所以,莫大娘一提这事儿,他不光心虚,还有点小怕,都不想继续读书了。   莫大娘帮夏莫提上裤子,顺手在他的小肥屁股上拍了两下,“想得挺美,做梦呢?赶紧的。”   夏莫小大人似的叹了口气:“做男人怎么这么难啊。”这么冷的天都不能在家里睡觉。   “我呸,还男人呢?毛都没长齐。”   不说还好,一提夏莫又炸毛了,薅了一把自己的小寸头,别提多生气了:“我好不容易留的头发,你说剃就剃,现在又说我毛没长齐。”头上都没毛了,冷死他了。   莫大娘好不容易才忍住没笑出来,嘀咕道:“真是小人难养。”孩子就是孩子。   “你才小人呢……”   母子俩又是一阵拌嘴,这一闹腾,夏莫的瞌睡虫彻底飞了,不用莫大娘催促,他就动作麻利的洗漱好,一连干掉两碗用料十足的蛋炒饭,往兜里揣了两个热腾腾的煮鸡蛋,然后背着书包坐上莫大娘的摩托车,接上早就在家等的夏晨,一同去了学校。   他们前脚到学校,后脚上课铃就响了,夏莫把两颗余热未散的鸡蛋一把塞进夏晨手里,挥挥小胖手,一路小跑去了幼儿园。   乡下幼儿园管理松散,入冬降温以后,班上迟到和请假的小朋友都多了起来,教室空了不少座位,显得有些冷清。因为缺席的孩子多,老师似乎也无心传授大家新知识,让孩子们唱了两首儿歌后,就让大家在教室里自由活动。   小朋友们都去拿玩具三五成群的一起玩,夏莫觉得没意思,偏偏刚才来的路上被冷风吹得凉透了,一时半会儿的也不想睡觉。   夏莫把今天份儿的零花钱摸出来揣进裤兜里,到门口跟老师说:“王老师,我要去上厕所。”   王老师正在跟隔壁班的老师聊天,浑不在意的挥挥手:“去吧。”   夏莫趁着老师没注意,中途拐了个弯,直接溜去了小学的小卖部。可惜,夏莫今天运气似乎不大好,小卖部居然还没开门。夏莫有点不甘心,正要原路返回,却见小学门口守门的老大爷居然没在。   想都没想,夏莫就趁机溜了出去。   显然,小家伙早不是第一次干这种事儿了。   清河镇中心小学的对面是中学,两所学校挨得近,附近面馆、餐馆、零食店都多。夏莫跑到常去的一家店,挑了几样爱吃的零食,贡献掉自己一多半的零花钱后,准备回学校去。老远的,他就看到守门的老大爷又回来了。   夏莫的小脸顿时垮了。   倒不是因为老大爷会拦着不让进,而是老大爷会没收他的零食。学校规定,学生一律不准带零食进学校,只要让老大爷看见,他就全部没收了,要都要不回来。最早夏莫不知道这条规定的时候,就被老大爷没收过零食,这也就算了,最让他生气的是,他转头就看到他攒了两天零花钱买的巧克力被老大爷的孙子给吃了。   都初中生了,还吃幼儿园小朋友的巧克力,太不要脸了。   当时夏莫十分愤愤不平,回家后嘴巴一秃噜就跟莫大娘抱怨了起来,莫大娘第一次知道小家伙竟然能从学校偷溜出去,结果……   夏莫下意识摸了摸肥屁股,颇有些心有余悸。   他老娘还跟这臭老头打过招呼的,让他盯着他。这老头特别会告状,要让老娘知道他今天又偷溜出来了,晚上回去怕不是吃胡萝卜烧牛肉,而是竹鞭炒肉了。   绕路。   夏莫当机立断,转身走进了学校旁边一条小路。   这条小路通往学校的后门,那里原是镇上最早期的学校教学楼,房子实在老旧,后来修了新教学楼以后,这里就空了下来,校方为了省钱,将这里稍作休整以后,改成了教师宿舍,安置一些家不在本地的老师,和上面派来的实习老师居住。   不过,家不在本地的老师本来就比较少,有些即使最开始没在本地,落定以后也在当地安了家,再加上宿舍的条件实在不好,老师们陆续都搬了出去。就连实习老师们,只要有点钱的,都更愿意去镇上的旅馆住。   为此,老宿舍空置了很长一段时间,直到最近两三年,去外地打工的人多了,孩子留下来老人照顾不过来,更有些家距离学校远的,没人接送。家长和校方交涉后,校方又将老宿舍改成了学生宿舍,安排这部分学生在读书期间入住。   宿舍学校是连通的,只中间隔了个操场。守门的是这个老头的老婆。这老太婆可没有老头负责任,除了上下学人多的时候,其他时候基本上看不到她的人。   老太婆敢这么干也是有原因的。   通往后门的小路一面是学校的墙,一面是河,路两旁都栽种着树木,Q县地处西南面,许多树木经冬不凋,再加上一到冬季,阴天居多,这条小路会格外阴森些。小路尽头连接大路的地方,是清河镇的卫生站,卫生站经常把医疗垃圾直接倒进河里。曾经有学生在河里游泳玩耍的时候,发现过成型胎儿的尸体,险些吓出好歹来。   孩子的好奇心总是格外强些,这事已经过了几年,却在学生间流传极广,而流言传着传着难免变味,发展到现在,就成了河里有吃人的怪物,河里有孩子的尸体,小路上藏着抓小孩儿的鬼,等等,光怪陆离,耸人听闻。   胆小的孩子吓得绕着路走,胆大的孩子三五成群的约着去河里找小孩尸体。   后者多半是马路对面读初中的学生,小学生们大多都没那么大的胆子,至于幼儿园的学生,除了夏莫这种成精的,其他孩子再皮也不敢溜出校门,更别说走这条小路了。   关于小路的种种传说,不仅在学生间广为流传,大人们也有所耳闻,因此除非必要很少有人愿意走这条路。   走的人少人,又是乡下地方,道路两旁不免杂草丛生,路不好走,走的人就越少,恶性循环下,这条小路几乎荒废了。   夏莫天生阴阳眼,小路上别说没有鬼,就是有,真遇上了,谁怕谁还不一定。   夏莫在小路上走了没几步,就听到学校的下课铃声,这下他更不着急了。拿出一包猫咪薯条,撕开找出一张抽奖券,刮开来,看到熟悉的‘谢谢’二字,夏莫失望的努努嘴巴,随手扔掉了奖券。   怎么就一次奖都没中过呢?   他好想要那个猫咪文具盒。   要不改天让夏晨帮他开奖,夏晨的运气一向比他好,上次还中了一个二等奖,得了一包水彩笔。   小家伙正琢磨着,突然听到前面拐角处有人说话的声音,模模糊糊有些听不清楚。   这里距离学校的后门已经不远了,会在这个点这个位置说话的,多半是老师。要让老师抓个正着,再跟老妈一告状……夏莫忍不住摸了摸自己的肥屁股,哧溜一下躲进路对面的草丛里了。   半人多高的荒草,将夏莫藏得严严实实的。   夏莫听着前面人说话的声音渐渐激烈,隐隐还有女生哭泣挣扎的声音,他忍不住往前挪了几步,小心翼翼扒开半枯的荒草,往外瞄了瞄—— 第八章 死因   一个男人将女生压在墙上,一只手捂着女生的嘴,一只探进了女生的衣服里。女生挣扎得厉害,男人却仗着天然的优势,摁着她为所欲为。   男人背对着夏莫,夏莫看不清楚他的具体动作,再加上他年纪小,根本不懂男女之事,只当是男人在欺负女生,小孩子眼里的那种欺负。   不要脸。   多大人了,居然欺负一个小学生。   女生还戴着红领巾,一看就是他们学校的学生,而男人从背影上看,明显是个成年人。   夏莫很有几分机灵,他知道自己人小,这要冲出去,就他这小身板,怕是连自己都要被欺负的。   怎么办?   夏莫蹑手蹑脚的往后退去,退到他自认为的安全距离以后,装模作样的掐着嗓子喊:“妈,我就不读书,我就不读书……哇……”   有人来了,那男的总不敢欺负人了吧?   前两天老师才教一个成语叫打草惊蛇,他现在打不过‘蛇’,但是他可以把‘蛇’吓跑。   还是老子聪明。   夏莫得意的摸了摸自己的小下巴,竖着耳朵一听,前面果然没动静了,又等了一会儿,他悄悄摸过去,躲在草丛后瞄了眼,男人已经不见了,女孩子蹲在地上哭,不知道是不是哭得太厉害了,哭着哭着,她竟然干呕了起来。   “姐姐,你别哭了,我请你吃糖。”男人不在,夏莫从草丛里钻了出来。   女生看了夏莫一眼,脸上最后一丝血色也褪得一干二净,眼中充满了绝望。   这样的神态,夏莫只在夏老六两口子身上看到过,而女生似乎比他们还要绝望。   小小的夏莫不太明白。   这时,上课铃响了。   女生的身体几不可见的颤抖了一下。   夏莫把糖塞进她手里,安慰道:“你别怕,坏蛋已经跑了,你要是怕他,你就告诉你爸妈,让他们收拾他,狠狠揍他一顿,看他还敢不敢,你,你别哭了啊。”   女生捏着糖,低下头,过了好一会儿后,才微不可见的点了点头。   夏莫小大人似的长长吐出一口气,如释重负道:“行,那我先回去上课啦,姐姐你也快点回学校吧,省得坏蛋又来找你。”   夏莫并没有发现,女生身体微微抖了一下,他自觉干了件好事,回去的脚步都轻快了些。只可惜他运气有些不好,刚进校门就被逮了个正着。逮到他的并不是看门的大娘,而是那天在小学操场上碰到过的那个老师。   “又溜去买零食啦?”老师笑道,年轻普通的脸上带着为人师者特有的可亲,让人不由心生好感。   夏莫脸皮颇厚,挥挥小爪子,“老师我要迟到了,我先回去上课啦。”一副好学生乖宝宝样儿,仿佛逃课偷溜离校的人不是他一样。   夏莫一溜烟跑没影了,老师却在原地站了很久之后,才转身走进身后老旧的宿舍。   天气渐渐转冷,夏莫‘冬眠’的情况越来越严重,连偷溜去买零食的次数都大大减少,偶尔几次,竟都让那位老师抓个正着。老师既没有教训,也没有跟他们幼儿园这边的老师告状,不过,次数多了,夏莫不免觉得有点奇怪。   正巧有天放学,跟夏晨一起在校门口等莫大娘来时,夏莫又看到那个老师了,便问夏晨:“你认识那个老师吗?”   夏晨嘴里吃着夏莫给他的糖果,有些含糊道:“我知道他。他是六一班的班主任,贺老师,前几天李老师有事情,就是他给我们上的课。贺老师上课比李老师有意思多了,他讲的我都听得懂,他还抽我回答问题,我答出来,他还表扬我了。”   夏晨的家庭条件在那儿,他连一天幼儿园都没读过,直接从一年级开始读起,老师讲的很多东西,他以前连听都没听过,回家里也没人能给他额外的辅导,不可避免的,夏晨沦为了班上的学渣。   作为一个学渣,罚站、打手掌心都是日常,他读一年级也有那么几个月了,这还是第一次被老师表扬,这事儿他谁都没讲,却在心里憋着偷乐了好几天。   只可惜,贺老师只代了他们三天课,李老师就回来了,夏晨虽然比以前好了丁点,但真的只是丁点而已,这两天李老师讲的东西,他又听不懂了。   不过,“贺老师说,如果我有不懂的,可以去五楼的办公室找他,他给我讲。”   隐隐的,夏莫觉得有什么不对,但他说不上来。   “他……对所有人都这么好吗?”话一出口,夏莫自己都不明白为什么自己要这么问。   夏晨点头道:“嗯,你知道我们班的蒋梅吧?”   夏莫点头,跟夏晨有的一拼的学渣,同时也是夏晨的同桌,被老师罚站的次数比夏晨还多,夏莫对她有些印象。   “贺老师不仅给她讲课,还给她糖吃,昨天蒋梅把饭票菜票弄丢了,贺老师还请她吃晚饭呢。”夏晨一脸羡慕的说:“李老师今天出了一个问题,罗晴都答不出来,蒋梅却回答对了,李老师还罚罗晴站了。”罗晴是他们班的学习委员,成绩很好,人也漂亮很得老师喜欢。   夏晨露出孩子气的八卦来,压着声音对夏晨讲:“罗晴都气哭了,她说都怪李老师讲课讲不好,要是她能一直听贺老师讲课,成绩肯定比现在好,她还说,她也想跟蒋梅一样住校,让贺老师给她开小灶。”   “贺老师住学校?”   “好像是……大娘,大娘,我们在这儿!”夏晨眼尖,老远就看到莫大娘,拉着夏莫一路小跑过去。   莫大娘这两天一直让干儿子给软磨硬泡,终于答应给他朋友也看了看,就在今天,又挣了笔大钱。莫大娘心情很是不错,带着俩小的,直接去了镇上的羊肉馆,美美的饱餐了一顿。   吃饱喝足,待在家里舒舒服服过了一个周末,夏莫早把贺老师忘到犄角旮旯了去了。   到了星期一早上,夏莫经过一番艰苦而卓绝的斗争,以惨败告终,最后依然被老妈无情的关进了幼儿园。   夏莫提着俩包子,垂头丧气的走进教室,刚一坐下,小伙伴们呼啦啦围了上来。   “夏莫,你听说了吗,小学那边有人死了。”说话的是个小胖墩,叫罗亮,他妈妈是小学部那边的科学课兼美术课兼音乐课老师,一个人教两个年级的课,消息十分灵通。   “死了?怎么死的?”夏莫天生能通阴阳,他深知死亡并不是生命的终结,因此比常人看得更淡,再有,或许是因为年纪小,又或是因为某些根植于灵魂的天性,夏莫打心底里就不太在意生死,对此一事颇有种波澜不兴的淡漠。   而在他同龄的幼儿园小朋友们看来,夏莫实在是,实在是……太酷了,他好像,好像……   小孩子们形容不来那种感觉,只是本能的,更加崇拜夏莫一点,内心深处,隐隐有一种无法宣之于口的……畏敬。   因畏生敬。   罗亮不敢再卖关子,小声八卦道:“我听我妈说,是掉河里淹死的。”他妈妈还说了一些别的,但罗亮年纪小,并不能完全听懂更说不全,他理直气壮的说出了自己的看法,“她肯定是让河里抓小孩儿的鬼给抓去了。”   夏莫头也不抬的啃着大肉包子,心说,放屁,河里根本就没有鬼。   夏莫不知道的是,这样的屁话不仅在学生间大肆流传,就连一些大人都深信不疑。   夏莫本以为这事儿过了就过了,没想,过了几天,竟然还跟他扯上关系了。   确切来说,是跟莫大娘扯上关系了。   镇上居然有人出钱请莫大娘做法事,驱河里的鬼。   出钱的还不是一家人,而是学校旁边前靠大路后挨河边的好几户人家,他们声称自己晚上听到有哭声,家里有奇怪的响动和水渍,家里喂的家禽家畜突然就不吃东西了……各家情况不一而足,都指向一个非自然现象——   闹鬼。   再加上河里刚淹死了人,捞到尸体的位置就在他们几户人家屋后的河里,大家心里更是惶惶不安,几家人一合计,决定找个有道行的高人看看,省得出更大的乱子。   现下,清河镇乃至整个Q县,最有名气道行最高的,非莫大娘莫属。   但是,莫大娘轻易不出手,且身价水涨船高,收费颇高,他们怕请不起,就退而求其次,请了附近另一个神婆。结果,那晚神婆施法施法施到一半,突然惨叫一声就昏倒了,到现在还躺在医院里没醒过来。   这下可算出大事了,大家不敢再等闲视之,合计着凑了一大笔钱,求到了莫大娘头上。   莫大娘忒清楚自己的斤两,打心底里不想答应,可偏偏她现在名声在外,如果真拒绝了,不是砸自己招牌吗?   一时间,莫大娘骑虎难下,她正犹豫着,夏莫却替她一口答应下来。莫大娘当时脸色就不好看了,等送走了客人,她伸手就去拧夏莫的耳朵。   夏莫灵活的躲开了,“妈,你先别担心,不是还有我吗?”   “你?你顶个屁用!尽给老娘惹祸。这事儿你不准沾,你给老娘乖乖待在家里。”   “那我去叫黄大仙给你……嗯,护法!”夏莫想了一个电视剧里的台词。   “只能这样了。”   “那我去山上,先给黄大仙说一声。”   “滚滚滚,看着你就烦。”莫大娘没好气的挥挥手。   莫大娘不一定请的动黄大仙,夏莫出面,黄大仙就没有不答应的。当晚,莫大娘带着黄大仙来到镇上,直到天光大亮了才忙完回家。夏莫闻着喷香包子味儿,迷迷糊糊睁开眼睛,却见莫大娘身后跟着一个湿哒哒的女生。   “姐姐,你怎么来我家了?” 第九章 纠缠   莫大娘手一哆嗦,滚烫的包子差点没砸夏莫脸上,“黄大仙,黄大仙!”   黄大仙早叼着包子跑没影了。   “妈,你别喊了,黄大仙比你还怕鬼,肯定早跑了,这姐姐我认识的,没事。”   夏莫的安慰并没有卵用,莫大娘的脸色比刚刚还难看,“认识?怎么认识的?”   夏莫神经不是一般的粗,“姐姐没死的时候,我见过她一面,我还把欺负她的坏人给吓跑了。”   女鬼的神志似乎不太清楚,闻言直勾勾的看着夏莫,过了好一会儿,歪着头说,“是你。”   莫大娘看不见女鬼,但在女鬼开口的瞬间,却觉后脊背有些发凉,手臂上密密麻麻的起了一层鸡皮疙瘩。   “嗯。”夏莫点点头,女鬼的到来,让他觉得有点冷,尤其是看着女鬼身上湿哒哒的水,夏莫不由拢了拢被子,把自己裹得更严实些,他有些好奇,“你怎么突然死了?”   夏莫比任何人都清楚,河里并没有抓小孩儿的鬼,谣传必然是假的。   女鬼的神情突然变得十分激动,身上湿哒哒的水渍变成了可怕的黑色,头发如同水藻般快速生长,向四周游弋而去,“不知道,我不知道,宝宝,我的宝宝……救救我,不,救救我们,我不想死的,我不想死的……”   “停下。”夏莫大喝一声,房间里的阴气如潮水般退去,女鬼惨叫一声抱头蹲在地上,海藻般游弋的长发变回了乖巧的学生头,身上湿哒哒的水渍也消失了。女鬼看起来与生前无异,她身上还穿着夏莫第一次看到她时的红衣服黑色长裤,青白的脸上依稀可见清纯稚气。   “你到底是怎么死的?”夏莫加重了语气。   女鬼满脸的茫然而绝望,哭着说:“我也不知道。”她只知道她不甘心,她不想死,不想呆在冰冷的河水里。   夏莫到底还小,有点搞不懂目前的状况,也不知道该怎么去安抚女鬼崩溃的情绪,“算了,你自己跟我妈说。”   说完,他嘴里发出一段谁也听不懂的声音,下一秒,女鬼的模样清晰的出现在了莫大娘的面前。此时,女鬼的模样已经与普通学生差不多了,而莫大娘明显也不是第一次经由夏莫通灵了,稳了稳心神后,问道:“小姑娘你叫向玲对不对?中心小学六年级的学生,你们班主任叫贺,贺文清是不是?”   莫大娘被请去驱鬼,自然被告知了淹死女孩儿的基本信息,她本是随口一问,想制造点谈话的气氛,没想,她刚一说完,女鬼神色巨变,尖叫着,身形闪烁几下,竟然消失了。   “诶,怎么不见了?”   莫大娘跟夏莫面面相觑。   母子俩心有灵犀的想,怕不是这贺老师有什么问题吧。莫大娘是基于成人思维,而夏莫则是一种天生的直觉。   “刚她还给你说什么啦?”   “她就说她不想死,还让我救她宝宝。”   “宝宝?什么宝宝?等等,”莫大娘似是想到了什么,神色骇然,“她才几岁怎么会有宝宝?你刚说你吓跑了欺负她的人,你给我说说你到底是怎么认识她的,欺负她的又是什么人?”   夏莫只好硬着头皮把前因后果给莫大娘讲了一遍,由于刚才莫大娘提及贺老师时,女鬼异常的反应,夏莫把自己偶遇了贺老师好几次的事情也说了。   莫大娘听完后,露出若有所思的神情,甚至都忽略了夏莫逃学的事情,许久后,她十分郑重的对夏莫说:“这事你不许再管,也不准再跟她接触了,离你们那个贺老师也远点。”   “不管就不管呗,妈,我饿了,我要吃包子!”不知是小孩心性,还是天性如此,夏莫颇有些没心没肺,完全没将这事放在心上。   倒是莫大娘,觉得事情很是不妥,私底下又找人详细打听了向玲的家庭情况。夏莫偶尔也跟着听了几耳朵,原来向玲还有一个弟弟,父母早几年就跟人去G省那边打工了,弟弟也是在G省那边生的,一直让父母带在身边。刚开始,孩子小没带回来,后来孩子大了,习惯了G省那边的热闹繁华,哪里还愿意回贫穷落后的Q县老家农村?于是这几年夫妻俩拢共没回来几趟,而且待不了两天就走了。   向玲就只能跟着爷爷奶奶,她爷奶在他们村里是出了名的重男轻女,跟着他们老两口的又不只向玲一个孩子,还有向玲的堂兄堂弟,就她一个是女孩儿。向玲只比夏莫大点的时候,就开始帮爷奶做家务了,后来还要帮着看比她小不了多少的堂弟,活干得多,吃饭却连桌都不能上。   村里人都看不过去,向玲的母亲也跟公婆闹过几次,可她母亲也不是什么泼辣的人,且自己生了女儿底气不足,闹也没闹出什么名堂来,反让向玲不明不白的挨了几顿打。后来,她生了儿子后,更是一心扑在儿子身上,再没有多余的心力去管这个从小没养在身边的女儿。   又因着G省那边消费高,养儿子费钱,渐渐地,向玲父母拿回老家的钱越来越少了。   为此,向玲爷奶就想不让向玲去读书了,他俩觉得,反正女孩子早晚要嫁人,读那么多书还不如给家里多干点活儿实在。   却不想一向逆来顺受的向玲大闹了一场,甚至都惊动了村干部,最后在村干部的调解下,向玲才得以继续上学。   她爷奶却觉得她让他们丢了老脸,不肯再管她。最后没办法,向玲的父母只好让她在学校里寄宿。向玲从小学四年级开始就在学校寄宿,平时周六周末都待在学校,只有寒暑假才回家。   这一次,向玲死了。   她父母因为工作繁重、要照顾儿子,别说追寻女儿真正的死因了,就连见女儿最后一面都没有回来。   在Q县农村,夭折的孩子是不能进祖坟的。   而最让莫大娘唏嘘的是,向玲爷奶为了省钱,根本就没送向玲去火化,在自家的口粮地里随便挖个坑就把她给埋了,听人说,就拿家里的破凉席裹了一下,连口棺材都没有。   不被期待的出生,没有哀悼的死亡。   向玲短暂的一生,都是不被在意的,最后,甚至连她到底是怎么死的都没人知道,包括她自己也记不得了。   或许向玲都不知道,到底是夺走她生命的河水更冷,还是人间更冷。   然而,死亡并不是生命的终点。   向玲带着可怕的怨恨在冰冷的河水里醒来……   经由夏莫,莫大娘也亲眼见过不少鬼,但是像向玲这样怨恨深重的着实不多。她原以为向玲还会去那几户人家闹,却不想那几户人家都说家里‘清净’了,隔天,躺医院里的神婆也醒了,不药而愈,大家都说莫大娘有本事。   尽管经过儿子证实,向玲确实已经不在河里里,莫大娘心里依然有些惴惴,尤其是想到向玲口中提及的宝宝,以及她莫名的死因和怨恨,莫大娘觉得这事情还没有完。   而事实,也确实如此。   夏莫没有骗莫大娘,向玲确实已经不在河里了,他只是没有告诉莫大娘,向玲跟在了贺老师身边。   “你怎么又来找我了?”又一次,夏莫在课堂上,被女鬼冰冷的手指戳醒,他漂亮小脸上的怨气都快赶上女鬼了。   向玲对这个生前唯一肯帮她,死后也唯一一个可以看到她的小孩儿很有好感,但,本能的,她又很惧怕夏莫。作为阴灵,她能清晰的感觉到,夏莫跟普通人不一样,他身上有一种很可怕的气息,这股气息被压抑着,偶尔逸出一星半点儿,都能让她心惊胆寒。   “只有你能帮我,求你了。”向玲眼泪啪嗒啪嗒掉。   “免谈,我要睡觉,大姐,我真的好困啊,我已经三天,三天都没好好睡一觉了。”夏莫伸出三根胖胖的手指,一脸愤愤,“你别缠着我了,我真帮不了你,你就让我好好睡一觉吧,算我求你了行吗?”   “那,那你先睡,等你睡好了我再来找你。”   夏莫脑袋‘嘭’得一下掉到桌子上,这还有没有完了?   “老子真是怕了你了,”夏莫老气横秋道:“你说说,你到底想让我干什么?先说啊,你已经死了,你宝宝也死了,我可救不活你宝宝,我自己还是个宝宝呢,你就说点我能办到的。”   大约是生气的缘故,夏莫身上那股可怕的气息再次显露出来,女鬼吓得僵在原地,眼里浸着泪水,期期艾艾道:“我,我就想知道我到底是怎么死的,我有钱,你帮我,我给你钱买零食。”   女鬼缠了夏莫几天,自然知道夏莫贪嘴好吃外兼财迷的毛病。   果不其然。   夏莫眼睛都亮了,脱口而出:“多少?”   女鬼竖起了一根手指头。   “一千?”夏莫眼睛亮晶晶的,心里飞快盘算着自己喜欢吃的东西。   女鬼摇了摇头。   “难道是一万?”夏莫小心脏砰砰跳了起来,连瞌睡虫都飞了。   “一百,我攒了好久的,我只有这么多了。”女鬼又要哭了。   才一百块啊。   夏莫啪叽一下,倒在桌子上,懒洋洋的说,“成交。” 第十章 黑猫   “你真的一点都不记得你是怎么死的了吗?”夏莫问。   向玲摇头道:“我不记得了,我醒过来就在河里了。”   “那你还记得你死之前的事情吗?”   向玲极力思考了很久后,才说:“我只记得我好像给我妈打了一个电话。”   “你跟她说什么啦?”   “我忘了,我只记得,好像没说几句话,她就说要去接弟弟,然后就挂了。”这一刻,向玲脸上的失落和绝望显露无疑。   “你真的一点都记不起来了吗?”夏莫追问道。   向玲又思索了许久,“我好像是不是说过我想去打工,想去G省找他们,”向玲记不清楚,这到底是自己跟母亲的通话内容,还是她自己的臆想,“我记不清了。”   由于被爷奶勒令照顾比她小两岁的堂弟,向玲一直到堂弟读书了才得以一同上学,因此,向玲的年龄要比班上大部分学生都大,才刚上六年级,就已经满十五周岁了,不过,这在农村并不罕见。班上还有读书晚、降过班,比向玲年龄还大的学生。   在农村十五六岁,甚至更小就出去打工的,都大有人在。   向玲不记得自己到底有没有跟母亲这样说,更记不清楚母亲到底是怎么回答她的,她只记得母亲提起弟弟时温柔的语调,以及对自己不耐烦的敷衍。   眼看向玲的眼泪又要流出来了,夏莫赶紧转移话题,“那贺老师呢?贺老师又是怎么回事?”   夏莫话音刚落,向玲再一次抱头惨叫起来,不过,这一次夏莫早有准备,在问她之前,已经先偷念了一段从莫大娘那里偷偷学来的咒语,据说可以定住鬼魂的。跟上次一样,向玲惨叫过后,身影开始闪烁,不过却因为夏莫的咒语,向玲被定在原地,大约过了三分钟那么久,向玲才停止尖叫,她怔怔的看着夏莫,脸上没有任何表情,“贺,老师,对我,很好。只有,他,对我好。”   不对劲。   夏莫本能的不相信向玲此刻说的话。   但是不管他怎么追问,向玲都反反复复的重复着贺老师对她好的话语。   “那宝宝呢?你说的宝宝到底是怎么回事?宝宝的爸爸又是谁?”   “啊——”一种来自灵魂的绝望袭来,向玲惨叫一声,身影闪烁一下,便消失得一干二净。   “棘手,太棘手了。”夏莫背着小胖手,小大人似的摇着头,从角落里走了出来。他溜达着去上了个厕所,又溜去小学那边买了点零食,然后才回到教室里等向玲来找他。   然而,这一等就是几天,向玲像消失了一样,再没出现过。   这下夏莫有点着急了,他特意去看了,贺老师身边没有,河里也没有,向玲去哪了?难道是回家了吗?可是他不知道向玲家在哪儿,就算知道,他也去不了呀。   这可怎么办?   要不这事儿就算了?   一百块钱是有点少,但是可以买好多猫咪薯条啊,有这么多钱,他肯定能抽中文具盒的!   大约在夏莫的心里,向玲的去向也好,她死亡的真相也好,都不如一包包猫咪薯条和一次次抽奖来得重要。   看在那一百块钱的份上,夏莫决定再帮向玲一次。   尽管向玲说贺老师是对她最好的人,夏晨口中,贺老师也是个很好的老师,但,夏莫总觉得他有点不对劲,但到底怎么不对劲,他又说不上来。   就从贺老师下手吧。   “大黑,你过来,我有事给你说。”这天中午,夏莫吃过老师分派的午饭,来到幼儿园某处花坛附近,对着一只在房顶晒太阳的大黑猫说道。   大黑猫并没有跳下来,而是甩着尾巴懒洋洋的,“喵?”啥事?   “你先下来。”   “喵嗷嗷。”你先说。   “秘密,你到底想不想听?”   所谓好奇害死猫一点都不假,一听有秘密,大黑猫立马跳了下来,蹲在夏莫跟前:“喵喵,喵喵。”快说,快说。   “那我先问你一点事。”   “喵。”行。   大黑猫跟黄大仙一样,属于老而成精的小妖,连横骨都没有炼化,尚且不能口吐人言,更别说幻化人形了,它甚至都没有夏莫在从《西游记》里看到的那些妖怪的神奇能力,它只是相较其他猫多活了几十年,同时具备着跟人类不相上下的智慧。   而迄今为止,夏莫遇到的妖,就属黄大仙修为最高,其他的几个都跟大黑猫差不多。拿黄大仙的话来说,妖,才是真正的濒危物种,比竹熊什么的需要保护多啦。   “你认不认识贺文清,就是小学部那边六年一班班主任,他好像就住在学校宿舍里。”夏莫道。   如人类大多只能从皮毛颜色体型等,而非‘长相’来区分动物,大黑猫也记不住人脸,更记不住人名,它通常都是靠气味来辨别人的。   不过,这一次,它却反应极快且模样十分愤怒。   “我知道他,我知道他,他可不是什么好东西,老是偷偷摸摸想让他们班女生给他生崽子,也不管那些女娃娃愿意不愿意,人渣一个。老子经常坏他好事,你看我尾巴,就是他给我烫的。”大黑猫的尾巴尖上秃了好大一块,从夏莫认识它起,就一直秃着,而夏莫不知道的是,它都已经秃一两年了,完全没有恢复的迹象。为此,大黑猫难过了好久,也从此跟贺文清结下了大仇,每每破坏他的好事。   当然,大黑猫也没讨着什么好就是了,以前不光它,它的猫小弟们也都能舒舒服服呆在学校里,光是吃学生们的剩菜剩饭就能吃得很饱,没事就在操场里晒太阳玩闹,日子不要太舒服。   可自从得罪了贺文清以后,学校里就不准有野猫了,不光教职工看到它们要驱赶,还被有针对性的下毒药,它有几个小弟就是吃了带毒的食物死掉了。现在除了它自己,它的小弟们都不敢再来小学这边了。   好在小学对面就是初中,那边学校更大,学生更多,换个地方它们并不差吃的,但大黑猫就是咽不下这口气,三不五时的还来小学部这边溜溜,没事给仇人制造一点麻烦。   夏莫问它,可算是问对猫了。   大黑猫添油加醋的说了许多贺文清的坏话,最后,它看着豆丁大的夏莫,有些遗憾的叹气道:“你还太小了,不然就能好好收拾一下他了。”从各种意义上来说,夏莫都太小了,怕是根本奈何不了贺文清。   夏莫摸了摸大黑猫的秃尾巴,心里生出一种莫名的愤怒,“你就等着我给你报仇吧。对了,你听说向玲的事了吗?”   “喵喵?”向玲是谁?   “就是那个被淹死的女生,镇上闹鬼的那个。”   “喵嗷嗷嗷……”我知道我知道,她的怨气好强,就因为她闹,现在镇上的人看老子的眼神都不对劲了。   在很多地方,黑猫似乎都是不吉利的象征,清河镇也不例外。最初的时候,在当地,黑猫是不幸的化身,谁家要是生了黑色的猫崽子,都会第一时间扔掉甚至摔死,谁家里要是进了黑色的野猫,似乎总会有不幸的事情发生,甚至一大早要是看见了黑色的猫,人们会觉得一整天都不顺。   可它到底不是一只普通的猫,在恰当的时机,做了几件恰当的事情后,大黑猫不仅消除了镇上人们对黑猫固有的成见,还觉得它特有灵性。大黑猫也就顺势在镇上住了下来,这一住就是十几年,如果不是因为跟贺文清结仇,它早就离开这个地方了。   而现在,因为镇上开始闹鬼,而在很多地方很多传说里,黑猫似乎天生就跟阴灵有所联系,也难怪镇上的人们看它的眼神都不对了。   “你知不知道她怎么死的?”夏莫问。   “喵喵嗷。”不知道。不过,我可以让我小弟去打听打听。   大黑猫被太阳晒得暖烘烘的,每一根黑毛都透着懒意,一副不太积极的模样。   “她的死应该跟贺文清有关系。”夏莫的脸上有着异乎寻常的冷漠。   大黑猫突然大叫一声,“喵喵喵!”我想起来了,我想起来了,那个女鬼生前经常被贺文清逼着生崽子,她的死肯定跟贺文清脱不了关系!我这就去打听!   大黑猫‘咻’得一下蹿了出去,几个纵身便越过围墙消失了。   前来找夏莫的老师,被突然蹿出的大黑猫吓了一跳,惊魂未定之际,她看到夏莫,声音语气都不由尖锐了几分:“你躲在这里干什么?不知道上课了吗?”   此刻,夏莫就像普通的幼儿园小朋友一样,眨巴着大眼睛,天真的说:“跟猫猫玩。”   不得不说,夏莫长得真的很漂亮,冬日的阳光照在他脸上,白皙得近乎透明,像极了西方神话里的小天使,老师都看晃了神,怒气也消散大半,“跟老师回去上课了,以后不要跟猫猫玩。”   “为什么?”   “猫猫身上有很多细菌,如果不小心被它们咬到或者抓伤了,要打很多很多针才能好哦。”   “那猫猫呢?如果猫猫被人弄伤了,给它打很多很多针的话,它能不能好呢?”夏莫天真问道。   一时间,老师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夏莫。毕竟在清河镇这个小地方,还不会有谁家的猫受了伤,被人带去打针看病的。老师随意敷衍了几句,等夏莫回到自己座位上坐好,老师开始继续教孩子们二十以内的数数,快下课的时候,一个不经意的转头,她看到夏莫又在看窗外的黑猫了,神色异常冷肃。   冷肃?   这样的神色怎么会出现在孩子身上呢?老师定睛一看,却见夏莫脸上露出了笑容,稚气又天真。   果然是她看错了,跟小猫玩,担心小猫受伤,这小孩儿其实也蛮有意思的。   此刻,夏莫心里也在回想大黑猫带给他的消息——   向玲是自杀的,她自己跳进了冰冷的河里。   自杀的,却忘了自己是怎么死的。   真有意思。 第一十一章 入梦   向玲死于自杀。   大黑猫的一个小弟亲眼所见,当时它还大叫了一阵,企图唤醒镇上的人们去救她。镇上的人确实被它吵醒了,但他们发现向玲时,已经太晚了。大约是镇上从未发生过自杀事件,加上向玲只是个小学生,几乎所有的人,包括前来调查此事的警察,都没有太过往这方面想,再加上向玲身上没有伤痕,而警察们通过走访调查她同学、老师,得知她并没有什么复杂的人际关系,也没有别的异常,最终以失足落水溺亡结案。   直到后面出现闹鬼事件,镇上才影影绰绰的有了别的谣传,但谣传多是跟闹鬼的几家有关,压根未曾涉及贺文清。   夏莫怎么也想不明白为什么向玲明明是自杀身亡,却把自己的死因忘得一干二净。   不过,对他来说,只要查出向玲的死因就算完成任务了。   本来该是高兴的,但是,“唉,”夏莫小大人似的叹口气,对大黑猫说:“向玲失踪了,我的报酬怕是要黄。”   一百块啊一百块,果然不是那么好拿的。   大黑猫颇看不上夏莫的财迷样,嗤道:“喵喵……”一百钱算什么,要是有人能帮我整整贺文清,老子出一千块钱。   夏莫的眼睛‘咻’得一下亮了,“一千块钱,我帮你!”   大黑猫吓得毛都炸了,“喵喵喵,喵嗷嗷……”不不不,你千万别乱来,黄大仙要是知道了会把我毛给拔光的!   夏莫一把捉住胖乎乎的大黑猫,眼神幽幽,“你要是敢反悔,我现在就把你拔光。”   大黑猫垂死挣扎:“我可以给你钱,但是你不能乱来。”   “我妈说了不能乱拿别人的钱,你想害我被我妈打一顿?”一副你要说是,老子现在就揍你一顿的架势。   超凶。   一缕及其可怕的气息散发出来,大黑猫好悬没吓尿了,身体本能的缩成一团,瑟瑟发抖。   “喵呜。”你,你,你高兴就好。大黑猫怂了。   “这还差不多。”想象着即将到手的一千块,夏莫压都压不住拼命上翘的嘴角。   随着夏莫心情变好,那缕可怕的气息如云烟消散,仿佛从没出现过,大黑猫趁机从夏莫手中挣了出来,三两下蹿到一旁的树上。趴在树上,大黑猫仍旧觉得四只爪子像是煮过火的面条似的,软得不成样。   不愧是……   惹不起,惹不起。   他的话,说不定真能帮它报仇。可黄大仙……   想起黄大仙那张似笑非笑的毛脸,大黑猫根本高兴不起来。但愿将来黄大仙知道后,别把它给弄死。等这事儿一了,它就走,躲远远的,这辈子都不回清河镇了。   打定主意,大黑猫心情总算好了点,甩了甩秃掉的尾巴,心里琢磨着至少得把贺文清也给弄秃了,最好一辈子都长不出毛才解气呢。   大黑猫正美美的幻想着贺文清变成大秃头,却见夏莫市侩的搓了搓手指,“先给一半。”吃一堑长一智,夏莫无师自通学会了收定金。   大黑猫尾巴僵在半空,眼珠子一转,喵喵道:“一半太多了,他们人类做生意最多付两成定金。两百块钱,不能再多了。”   夏莫本来还在算一千块的两成到底是多少,好吧,他其实并不太理解‘两成’是个什么概念,但是说两百块他就知道了,还秒速在脑子里转化成喵咪薯条、薯片、果丹皮、方便面、火腿面包……夏莫悄悄咽了咽口水,胖爪子背着身后,自信的腆着肥肚皮,想了句电视剧里的台词,“成交!放学之前,把钱给我带过来,另外,你再想办法给我弄几根贺文清的头发。”   要是夏莫要别的东西,大黑猫可能还会多嘴问几句,但一听头发,大黑猫就毫不犹豫的答应了下来。   可惜,贺文清的头发并没有想象的那么容易弄。   不知是不是被大黑猫打断过很多次好事的缘故,贺文清宿舍的门窗常年紧闭,还用厚厚的窗帘遮得严严实实的,别说进去了,连里面什么样都看不见。   大黑猫实在没办法了,找了只快成精的老鼠,让它去弄贺文清的头发。老鼠摄于大黑猫的淫威,找来自己的鼠子鼠孙,趁着四下无人,把贺文清的宿舍门给咬了个洞,溜了进去。   然而,贺文清似乎太爱干净了,房间里打扫的纤尘不染,幸而溜进去的是只快成精的老鼠,又在人类社会混迹许久,灵性、智慧虽不如大黑猫却也远超同类,费了一番劲儿后,在贺文清的床下、被褥下以及犄角旮旯里找了好几根头发出来。   大黑猫用纸把钱和头发包起来,赶在幼儿园放学前交到了夏莫手里。   赶巧今天夏家村有人办喜事,晚上有酒席吃,莫大娘一早就跟夏莫交待了,让他放学就赶紧走,她在校门口等他和夏晨。   大黑猫把东西送到的时候,已经敲下课铃了,夏莫只来得及把纸里的钱抽出来藏进书包夹层,至于头发看也没看。   等他回到村里,吃了酒席,回到家里看了会儿电视,洗漱一番后,躺在床上,都快睡着了,才想起来答应大黑猫的事儿。莫大娘还在门外客厅里看电视,夏莫悄不声儿的爬起来,蹑手蹑脚的把书包拿到床上,取出夹层里纸团,打开来,看清里面的头发丝,胖乎乎的小肉脸,瞬间垮了。   那头发比他老妈的都长了,怎么可能是贺文清的。   大黑办事忒不牢靠了。   难怪刚才它交东西给他的时候,都不敢正眼瞧他,肯定是心虚。   夏莫有点想把东西给扔了,不过,又想起大黑再三叮嘱,说东西是好不容易才从贺文清家里弄到的,千万别弄丢了。   算了,算了,就随便试试吧,反正也不损失什么。   夏莫随意挑了根头发握在手心,口中念念有词,片刻,头发竟变成了一小撮黑灰,夏莫扬手拍掉黑灰,收拾好书包放回原位,快步跑回床上,钻进暖烘烘的被窝里,不一会儿便发出了均匀的呼吸声。   过了大约十几分钟,被他扬掉的黑灰竟然变成了一粒粒肉眼看不见的光点,从门缝里飘了出去……   不知过了多久,夏莫被两个女孩激烈的争吵声吵‘醒’。   他正准备悄悄上前瞧个究竟,却被人从身后拉住,他扭头一看,惊呆了:“媳妇儿?!你怎么会在这儿?”   小男孩紧紧抓住夏莫的衣服,仿佛怕他溜走似的,眼巴巴的夏莫,“我不知道。”   “嘘,别说话,我们先藏起来。”夏莫拉着小男孩就跑,熟门熟路的藏进了旁边一个空教室里,这个位置刚好能听清女孩们说话,却又在她们的视线死角里。   夏莫本来还想问小男孩两句,结果听到其中一个熟悉的女声提及贺文清,他立刻跑到窗户旁,探着头往外看去。   说话的人正是向玲。   但并不是真正的向玲,也不是向玲的鬼魂,而是梦境主人梦中的向玲。   没错,这里是梦境。   夏莫天生就有进入他人梦境的本事,不过,黄大仙告诫过他,说他现在还太小了,能力有限,不要轻易进入他人梦境,如果进入了别人的梦境,也千万不能让梦境的主人发现他。一旦被梦境的主人发现,被驱逐是最好的结果,碰到攻击性强的梦境主人,会伤害他,甚至会直接杀死他。他现在还太小了,一旦在梦中受伤或者死亡,他现实中个的身体也会遭受创伤,严重的话,他甚至可能会真的死去。   除了入梦,夏莫还能帮助阴魂托梦,托梦的话,他只作为一个媒介,整个过程主要消耗的是阴魂的力量,对他来说损耗不大。   其实入梦对他来说也没有多大消耗,甚至还没有托梦费劲,只是进入梦境以后后果难料,因此,黄大仙才不准他轻易进入他人梦境。   但是夏莫还太小,对自己能力掌控不足,有时候也会因为能力失控无意识的进入他人梦境。当然,也好在他还小,接触的最多的都是他在夏家村的小伙伴以及关系亲近的乡里乡亲,这些人都对他没有恶意,即使夏莫出现在他们梦境中,他们也不会觉得不对劲,更不会主动攻击他。   当初夏老六的时候,夏莫就想过主动进入他的梦境,再利用阴魂在梦里好好收拾一下他,结果还没来得及做这一切,夏老六就被抓了。   所以,这一次,还是夏莫第一次主动进入陌生人的梦境。   他原以为只要他牢牢记住黄大仙的告诫,不被梦境的主人发现,就不会有什么事。没想到一进梦境就发生了意外。   不过,现在他也顾不上意外出现在梦境里的媳妇儿了。   他竖着耳朵听向玲说话,只听她的声音格外尖利,“我说了他不是好人,他不是好人,你为什么就不相信呢?你难道不觉得他对你做的事情恶心吗?”   “也就是摸一下而已,又没做什么。他对我们其实挺好的。”梦境的主人呐呐道,声音很低,即使是在自己的梦境里,依然一副底气不足的模样。显然,这话说出来,她自己其实都不相信的。   夏莫探头探脑的看过去,梦境的主人大约十四五岁的样子,十分瘦削,长长的刘海遮着眼睛,显得有些阴沉。她穿着洗得发白毛边的一副,微微含着胸,蜷缩着坐在石梯上,怯懦中透着显见的自卑。   “好?好?他如果真的对我们好,我怎么会死?我怎么会死?你为什么不告诉他们?你为什么不告诉他们……”   眼见向玲的情绪变得十分激动,夏莫心里暗道要糟,果不其然,梦境剧烈颤抖起来,天空陡然一暗。下一秒,夏莫被一个暖烘烘的小身体抱住,有一个声音在他耳边急切道:“沈诺,我叫沈诺。”   话音一落,梦境戛然而止。 第一十二章 沈诺   沈诺做了一个梦,他又梦见夏莫了。   是的,又。   从夏家村回来后,他总是梦见夏莫,梦见他跟小伙伴们一起玩,梦见他嘴馋,梦见他跟他妈妈斗嘴,梦见他不想上学……梦境实在太真实了,真实到他几乎无法分辨梦与现实。   而他之所以还能够清楚的分辨二者,是因为在这些梦里,他无论如何都无法与夏莫接触乃至交流,他就像一个悄无声息的旁观者,默默的窥视着梦里的一切。不过,尽管他能清楚的区分梦与现实,但他同时又深信,梦里发生的一切都是真实的。因为,他在梦里看见莫大娘趁着夏莫睡着的时候,丢掉了他给夏莫的电话号码。所以,这么久了,夏莫才一直都没有跟他联系。   夏莫还记着他呢,刚才还喊他媳妇儿来着。   黑暗中,沈诺漂亮而冷漠的脸上,露出了一抹极温暖的笑容,弯成月牙的眼睛里藏满了罕见的幸福。他轻轻捻起挂在脖子上的红绳,藏在衣服里的坠子滑了出来,那是一颗透明的成人拇指大小的珠子,乍一看像极了普通的玻璃珠子。只有沈诺知道,这颗珠子在伸手不见五指的漆黑中,会散发出如云似雾的幽光,在阳光下,会变得流光溢彩比钻石更加璀璨。   这颗珠子总让他不由自主的想起夏莫,想到那个漆黑的夜晚,在那个漆黑的深坑里,夏莫突然出现在他的面前。   “不要怕,我来救你。”   哪怕在很久以后的将来,沈诺再回想起那个瞬间,以及在那个刻那种被救赎的心情,就好像有一束光,照进了他的人生,让他的生活从此变得色彩斑斓起来。   如果能够一直一直跟夏莫生活在一起就好了。   夏莫肯定也是这么想的……吧?   肯定是这样的,刚刚他都喊自己的媳妇儿啦。   沈诺心里有些雀跃,雀跃他终于能够在梦里跟夏莫接触了,但同时更多的是遗憾和担心——   都不知道夏莫刚才有没有听清他的名字。   沈诺此刻的表情既高兴又忧虑,像极了陷入烦忧的小小少年,稚气又可爱。   砰砰砰。   门外响起几声轻轻的敲门声,一个温柔的女声道:“沈诺,该起床了,一会儿你的法语课老师就来了。”   沈诺将珠子重新贴身藏进衣服里,脸上所有生动的表情如潮水般退去,只剩下波澜不兴的漠然,“哦。”   夏莫同样被突然破碎的梦境惊醒,不过,他翻个身就睡着了,一直睡到快迟到了还不肯起床,最后被莫大娘采取强制手段,硬给揪了起来。一整个上午夏莫都在犯迷糊,直到吃过午饭又睡了个午觉以后才好点。   等到下午加餐时间,夏莫拿着老师发给他的苹果,一边啃一边抱怨前来找他的大黑猫,“你给我找的什么头发,根本就不是贺文清的好吗?”   大黑猫心虚道:“贺文清宿舍关得太严实了,我根本进不去,只能让鼠大去找。鼠大说贺文清家里打扫的太干净了,它找遍了也就找到那几根头发,真不怪我,真的。”顿了一下,大黑猫小心翼翼问,“那些头发有用吗?”   夏莫送了大黑猫一枚白眼,一边吭哧吭哧啃着苹果,一边说:“有点用吧,”夏莫把梦境主人的模样给大黑猫形容了一遍,“你去看一下她叫什么名字,她应该知道不少事情,如果她肯将这些事情说出来,贺文清就身败那个什么裂的,反正肯定得完。”   大黑猫到底在人类社会生活多年,深谙人类某些习性,它沉吟道:“怕是没那么容易,我先去看看那个女生。”   大黑猫效率很高,夏莫刚上完一节课,大黑猫就带着消息回来找他了,“你说的那个女生叫向叶,跟向玲是同桌也是同村,她俩关系一直很好。你说的没错,她应该知道一些事情,最起码,她应该知道向玲不是失足落水的。”   这与昨晚梦境中的情形不谋而合。   夏莫不明白,“那她为什么不说出来?”   “因为她也是被贺文清逼着生崽子的人之一,我看到过她,那次我本来还想帮她的,不过后面是向玲帮了她。”大黑猫没有告诉夏莫的是,当时向叶逃过一劫,向玲反成了那个生崽子的人。   “有关系吗?”夏莫不解。   “你还太小了,不明白他们人类的心思,不过,我有时候也搞不太明白。”一面是救过自己的好朋友,一面是禽兽不如的老师,向叶明明可以说出一些真相,她却偏偏选择了三缄其口,粉饰太平。   她的良心难道就不会痛吗?   夏莫原本还想让向玲成为突破口,但现在看来,让她开口可能太小了。   那现在该怎么办?   夏莫皱着一张包子脸想了好一会儿,最后对大黑猫说:“你跟着向叶,看看能不能在他们村子里找到向玲,只要能找到她事情就好办了。”   最后一句纯粹是忽悠,夏莫其实也不知道该怎么办了,不过,要是能找到向玲也是件好事,起码他的一百块能到手了。至于贺文清,他只答应了帮着大黑猫收拾,却没有说具体要怎么收拾,收拾到什么程度……夏莫啃着大苹果,眼睛里闪烁着狡猾的光芒。   他尽量吧。   夏莫略略心虚的想。   大黑猫悄无声息的跟着向叶,一路尾随,来到了向家村。一进村子,大黑猫就察觉到了阴灵的气息,循着这股气息,大黑猫来到一栋颇有些年头的平房前面。   平房前面砌了院墙,大门紧锁,大黑猫跳上墙头往里看去,只见一个面色阴沉的老太婆,骂骂咧咧的在喂鸡鸭,院里的地上全是大滩小滩的鸡鸭粪便,臭气熏天。一个皮肤黝黑乍看面相十分老实的老头子坐在屋檐下,吧嗒吧嗒抽着自制的土烟,大约是被老太婆念烦了,他重重的在椅子上敲了敲烟杆,“够了,人都死了,还一天到晚的念,烦不烦?”   老太婆把手里的簸箕一扔,怒道:“烦,你还嫌我烦?你怎么不说那个死丫头,人都死了还不让人安生!就活该让野狗吃让耗子啃,还想让老娘送她去火化,做梦,门儿都没有。你当老娘钱是大风刮来的啊?”   “玲丫头她爸不是打了钱回来吗?”   “那钱是给龙子读书使的,那死丫头也配?要我说,再挖个深点的坑埋了就是了,你非要去花那冤枉钱。”龙子是老太婆的大孙子,在县城里读初中,成绩不怎么样,花钱却不少。但谁让他是老太婆的心头肉呢?老太婆自己不吃都舍不得少他一口,抠钱贴补他更是常事。   Q县这边相对偏远,在农村,尤其是老年人,思想十分传统,几乎都无法接受火化,县里监管不严,很多老人过世后,都悄悄土葬了。为了鼓励大家接受国家政策,Q县这边的火化费非常便宜,但就连这点钱,老太婆都不愿意出。   原本向玲没有火化就直接下葬了,村里也没人说什么,可偏偏前几天,向玲的尸体竟让野狗给刨出来了。她本就是淹死,被人捞起来的时候,都给河水泡涨了,现下又死了这么多天,尸体腐败得厉害不说,还让不知是野狗还是别的什么东西,糟蹋得不成样子。   当初向家人把她葬在了他们自家的田地里,那边田地附近倒是没什么人住,但是向家村很多人的田地都在那一块,农闲时大家不怎么去,可到底是害怕的。第一个发现向玲尸身被野狗给刨出来的人,直接就吓晕了,至今还病得没能下床。   村里人嫌晦气都不干了,要求向家给向玲火化。向玲的父亲第一时间把火化费给老太婆了,可钱一到手,老太婆就舍不得拿出来。向龙早就闹着想要一个随身听了,这钱足够给他买一个很好的了。   大黑猫趴在墙上,看着这一场闹剧,最后,老太婆拍板,“你重新去挖个坑,我去买点汽油回来,烧一烧就没事了。”   老头犹豫了一下,“能行吗?”   “怎么不行?你快去,快去,今天就把这事儿了了,省得那些婆娘成天叽歪。”   老太婆老头分头行动,房子里只剩下满院的鸡鸭,大黑猫从院墙上跳下来,循着阴灵的气息,找到了躲在房间里的向玲。   向玲站在窗后,神色空茫,脸上淌着血泪,显然,她从头听到了尾,甚至,她在更久以前就回到了向家村,亲眼目睹了很多荒唐而可怕的事情。   她周身的怨气几乎都要凝成实质,翻涌着,咆哮着,控诉着。   “我到底做错了什么……”   大黑猫听着她低声呢喃,阴冷的声音里透着绝望和疯狂。   大黑猫喵喵道:“喂,你可别做傻事,是夏莫让我来找你的,他会帮你的。”对这个曾经喂过它的女孩,曾经忍着嘴馋分了他半截火腿肠的女孩,赶走那些去吃有毒食物的猫的女孩,大黑猫到底心软了。   “夏莫啊……”向玲心底闪过那个漂亮的胖娃娃,想起他笨拙的安慰,想起他可爱又狡猾偶尔凶巴巴的样子,周身的怨气消减了些许,可不等大黑猫放下心来,向玲周身的怨气突然暴动起来,晴朗的天空阴云聚集,隐隐有雷声传来。   向玲眼中涌出更多血泪,她的声音却格外的平静而绝望,“我想起来了,我全部都想起来了。” 第一十三章 记忆   从向玲记事起,父亲就常年在外面打工,从县城到省城再到G省,从他一个人再到把母亲一起带走。父母勤快,他们家的条件在向家村还算不错的。可错就错在,母亲把她生成了女孩。   从小到大,向玲听得最多的就是三个字赔钱货。   因为她是一个女孩,她是一个赔钱货,奶奶经常以此为借口骂她妈,从他们家抠钱贴补有儿子的大伯小叔家。因为她是一个赔钱货,母亲跟她在一起的时候,总是在叹气,眼中充满了失望。因为她是一个赔钱货,为了让家里延续香火,母亲毫不犹豫的把她留在老家,去G省跟父亲生儿子。   母亲离开的时候,她只有四岁,她呆在爷奶身边,就像一个寄居的外人,再没有人能比她更明白寄人篱下的滋味。奶奶常告诉她,如果她不听话,就扔掉她,就赶走她,让野狗吃掉她。   她怕,她使劲浑身解数讨好着他们,做家务,做农活,照看仅比自己小两岁的堂弟,为了能够在这个家里有一席之地,她拼命的付出着。然而得到的却是吃饭不能上桌,只能吃别人吃剩的,捡别人的旧衣服穿,稍微有什么做不好就是谩骂挨打……   最开始,她也会悄悄跟父母告状,但父母告诉她的从来都是,我们在外面不容易,我们累,你在家里乖一点,听爷奶的话。   乖,听话。   她做到了,可她得到的是什么呢?   她得到的是别人理所应当的索取,她得到的是别人肆无忌惮的压榨。   日复一日,日复一日,当她已经习以为常时,她遇到了贺文清。   一个从省城转来的老师,接替他们因怀孕离职的班主任。   贺老师年轻,细心,富有责任感,来自省城最好的小学。他能够将枯燥的知识讲得生动有趣,他眼界开阔,经常为他们讲述外面的世界,同时,他又细心温柔,常常给跟不上进度的学生开小灶,也经常照顾家庭条件不好的学生。   班上就没有不喜欢他的学生。   她也喜欢贺老师。   她鼓起勇气向贺老师打听G省的情况,贺老师不仅不厌其烦的向她描绘G省的繁华,还鼓励她努力学习,将来考上G省的大学,跟父母团聚,成为父母的骄傲,她可以大声的告诉他们,女孩子并不比男孩差。   在这之前,她从未如此清楚的意识到,读书,真的能够改变一个人的命运。   所以,等到四年级,爷奶不想让她再继续读书时,她用尽了她所有的勇气去反抗。   她成功了。   同时,她也成功的被爷奶赶出了家门。   刚住进学校的那段时间,大概是她一生中最快乐的时光了。   她终于不用再日复一日承担繁琐又沉重的家务,不用再忍受奶奶无理的指责和辱骂,不用再像个透明人似的活在那个没有人喜欢她的家里。   她有学识渊博的老师为她辅导学习,她去看老师给她推荐的课外书籍,老师为她找来许多影像资料,通过这些东西,她以为自己看到了这个世界真正的面貌,她满心的憧憬着一个梦一样的未来。   然而,是梦,终究就会破碎。   当贺老师第一次碰触她的手,再到抓着她的手不放,最后,当他把他的手伸进她的衣裙时,她才惊觉,这是一场被美好包裹的噩梦。   再没有什么比偶像破灭,信念坍塌更痛苦了。   所有的憧憬化为乌有,而在这一刻,她也清楚的意识到,她已经没有退路了。爷奶厌恶她,父母不在乎她,她周围的同学朋友对恶魔深信不疑,她根本找不到人倾诉她的遭遇,就算她说了,也不会有人相信她。   那可是贺老师啊,他怎么会做那样的事呢?   最终,她选择了隐忍。   然而,隐忍换来的永远都是得寸进尺。   渐渐地,简单的揩油占便宜已经不能满足贺文清,慢慢的,她被他从女孩变成了女人,再后来,他还将手伸向了其他合适的猎物……   什么补课,什么谈心,什么悉心照顾,什么展望未来,都不过是恶魔卑劣的伎俩。班上越来越多的女生中招,可是恶魔实在太狡猾了,他选中的猎物要么像她一样孤立无援,无法反抗,要么就是对他死心塌地,无心反抗。   轻易的得手,让他变得更加肆无忌惮。   一次意外,她发现她肚子里有小宝宝了。   当她以为生活已经不会再更糟糕时,生活总会用事实狠狠嘲笑她。   这一次她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她不得不把怀孕的事情告诉贺文清,可是换来的却是他变本加厉的欺负。就在她无比绝望时,夏莫突然出现吓走了贺文清,还告诉她被人欺负了就找家长告状。   于是,她鼓起最后的勇气,孤注一掷的拨通了母亲的电话。   然而,母亲甚至没有耐心听她把话说出口,就匆忙挂了电话。   弟弟快放学了,她要去接弟弟,还要给弟弟做晚饭,有什么事情以后再说。   就算她死了,也没有人会在意吧。   绝望的念头如着魔般萦绕心间。   于是,在那个冰冷的夜晚,她偷偷溜出学校,一步步走进了刺骨的河水里……   然而,当河水淹没头顶,在死亡降临的那一瞬间,她发现自己竟然是如此的不甘心,如此的恨。   她带着无边的恨意,从冰冷的河水里醒来,她知道自己死了,却忘了自己的死因,忘了贺文清是如何一步步将她逼上绝路的。满心的恨意,让她误以为自己是被什么人杀死的。在夏莫的逼问下,她的魂体回到了向家村,她看到贺文清以慰问学生家属的名义出现在爷奶家里,看着他们虚伪的谈论着她,看着他们到她坟前祭拜。   说来可笑,忘记了自己死因、忘记了贺文清真面孔的她,当时竟还有点感动。   等到半夜,看见贺文清悄悄溜到她坟前,把她的尸体从坟墓里挖出并招来野狗撕咬时,她全都想起来了。   恨,到了极点,到底是麻木还是疯狂呢?   她只知道,她想让他们死!让他们给她陪葬!   作为旁观者,大黑猫知道一部分真相,却不知道这背后还有这么多的不堪。   大黑猫老而成精,活了许多年岁,它甚至经历了Z国的战乱年代,疯狂年代,它目睹过更多常人想都想不到的不堪和苦难。   “不值得。”听完向玲的血泪控诉,大黑猫冷静开口,“那些人渣不值得你为他们万劫不复,真正该下地狱的人,是他们。”   见向玲恨意不减,外面雷声越烈,大黑猫又道,“你以为杀死他们,你就大仇得报了吗?没用的,贺文清就算死了,依然是人们心中的好老师,大家只会怀念他,悲悼他,惋惜他英年早逝。而你呢,你看你仅仅是动了杀念,外面就已经是雷声滚滚,你如果真杀了他,杀了你爷奶你父母你那些同学,你的下场绝对比死还惨。死亡之外还有轮回,天道轮回自有定数,你不该为他们搭上你的来生,和你来生的幸福。”   “来生?幸福?”向玲惨笑,“这些我都可以不要,不过,有一点你说对了,死,真的太便宜他们了。我一定要让他们也尝一尝我的痛苦。”   向玲周身的杀气渐渐褪去,外面的雷声也渐渐消失,可大黑猫却觉得眼前的女孩似乎变得更可怕了。   “我们走吧。”向玲平静开口。   大黑猫有些反应不及,“去哪儿?”   “去找夏莫,你不是说他能帮我吗?”   “你不去管你的……身体了吗?”   “死都死了,要了也没用,他们想烧就烧吧,那具身体是他们给的,烧了,我就再也不欠他们了。”   向玲的豁达超出了大黑猫的想象,不过,大黑猫也明白,她此时越豁达,被她憎恨的那些人就会被报复的越惨。   虽然说不在意,但向玲最终还是跟着大黑猫去了自己的墓地,她看着自己残破的身体在火焰中化为焦黑,化为枯骨,最后被草草埋进地里。向玲在自己简陋的坟包前站了许久,直到天黑尽了才离开。   此时此刻,她眼中的血泪已经干涸,只剩下无尽的恨意。   半夜,夏莫被大黑猫唤醒,呆呼呼的坐在床上,半梦半醒的听着大黑猫转述向玲的遭遇。大约是脑袋都给困糊涂了,他竟然一分钱报酬都没要就答应了帮向玲报仇,等到天亮他睡醒过来,悔得肠子都青了。   不过,后悔归后悔,答应了的事情,夏莫还不至于反悔。而且,他只是答应帮向玲报仇,真正出大力气的还是向玲自己。   当然,向玲也很愿意自己亲手去报仇雪恨。   在怨恨的支撑下,向玲远比一般的鬼魂强大,甚至强过很多厉鬼。   不废吹灰之力,她就拿到了她爷奶的头发。再借助夏莫的力量,她进入到他们的梦境中。她在老两口的梦境里重现了她的遭遇,一遍又一遍,接连几天下来,老两口再也吃不消了,憔悴又惶恐。   “死丫头,死了都不让人消停。”老太婆阴沉着脸,骂骂咧咧往破盆子里扔纸钱,“这些钱都给你,你拿去好好打点一下阴差大人,争取下辈子投个好胎,别再缠着我和你爷爷不放了,不然,我找神婆来收拾你。你乖点,早点走吧,以后奶奶多给你烧点纸,不让你在下面过苦日子。”   不知是威胁起了作用,还是许诺打动了阴灵,老太婆和老头子当晚的梦境就发生了变化。   梦里,有一个看不清样貌的人告诉他们,贺文清家境不错,有钱,工作也好,只要他们去闹,肯定能从他身上挖一块肉下来。   这主意真不错。   第二天一早醒来,老太婆难得大方的将家里剩的纸钱全部找出来,一股脑全烧给了向玲。口中念念有词,求她保佑。   大约是向玲真的在天有灵,当天下午他们第一次去学校,就把正在揩油的贺文清逮了个正着。 第一十四章 狗咬狗   贺文清做梦也没想到向玲的爷奶竟然如此难缠,他们就像吸血的水蛭一样,牢牢黏在他身上,恨不得喝干他的血吃光他的骨髓。   隔三差五的,老两口就上学校问贺文清要钱,要封口费,少则几十一百,多则几百上千。老两口因为梦的缘故,深信贺文清是个有钱人。但事实上,贺文清就是个再普通不过普通人,父母在老家务农,为了供他读大学四处举债,好不容易大学毕业了,他父母的身体也不行了,三天两头的病。他的工资每个月都得往老家寄回一大半,以往他在省城做小学老师的时候,工资福利都不错,偶尔还能去补习班挣点外快,日子还是过得比较滋润。   可现在,他因为被人诬告猥亵女学生,被调剂到清河镇中心小学,在这乡下小学里别说挣外快了,就连工资待遇都远不如从前,每个月把钱寄回老家后,他自己都过得紧巴巴的,哪里还有多出来的钱供那老两口敲诈?   可是他又不敢不给,当初在省城小学都是时候,他被人诬告猥亵女学生,虽然这件事情没有闹大,可也是留了案底的。而那时他尚且敢理直气壮的跟上面的争辩他是被诬陷的,现在他还敢吗?   他不敢。   他唯一庆幸的是,他及早去处理了向玲的尸体,如果让老两口发现她肚子的孩子的话,这事怕得更棘手。   可即便如此,贺文清也已经被向家老两口逼得焦头烂额了,整宿整宿的失眠,他一面厌恶着那对贪得无厌的老夫妻,一面又惧怕他们把事情捅出来,让他丢掉饭碗乃至身败名裂。   夜深人静,躺在漆黑的宿舍里,贺文清烦躁绝望之余,不由心生后悔。   向玲的爷奶向来不是省油的灯,原先向玲还活着的时候,她的父母再无视她,多少也会时不时的给他们打点钱回来。可现在,向玲死了,死在他们的眼皮子底下,早就对他们心生不满的儿媳妇哪里还肯他们钱?   好不容易有了压榨贺文清的机会,他们哪里会轻易松口?   这一天镇上赶集,向玲的奶奶背着背篓,穿过河边小路,又来到学校后校门找贺文清。老太婆十分精明,每一次来之前,都会让向叶通知贺文清。而向叶,正是那天被他们逮个正着的两个当事人之一,同是向家村的人,向叶得喊老太婆一声大奶奶。   向叶家里的情况跟向玲差不多,比向玲更不如的是,她父母也常年在外面打工兼生儿子,然而这么多年,她父母一口气生了四个闺女,儿子连影儿都没有。因为常年生孩子,向玲的母亲经常处于孕期,进不了工厂,只能做一些零工,G省那边消费高,为了能够维继生活,向玲的父母卖掉了她之后的所有女孩。   为此,向叶的爷奶经常威胁她,如果她不听话就卖掉她。   而现在,向老太也威胁她,如果她不听话,就把她跟贺文清的丑事告诉所有人。   向叶不敢不听话。   一早,她到学校后,就把向老太要来学校的事情告诉了贺文清。那一瞬间,贺文清眼底的阴鸷让她不寒而栗。向叶转身就想跑,却被贺文清一把扯住了头发,不待他做什么,外面突然传来声响,贺文清一惊,松开了手,向叶趁机溜掉了。   她跌跌撞撞的跑到教学楼后面,一个人哭了很久,久到她都睡着了。再一次,她梦到了向玲。   “你打算永远都过这样的生活吗?”向玲神色平静的问道。   “我不想,我不想,可是我该怎么办?我能怎么办?”向叶大哭着。   “你可以去告发贺文清,揭露他的真面目啊。”向玲说。   “不,不,如果被爷奶知道,他们会卖掉我的,会卖掉我的,其他人也会看不起我……”梦中,向叶怕极了,蜷缩着瑟瑟发抖。   向玲眼中闪过一丝失望,再一次问她:“你宁愿一辈子过这样的生活,都不愿意去揭发他吗?”   或许是被向玲的话、也可能是被自己脑补的场景吓到了,向叶的情绪突然就崩溃了,她激动的站起来,哭诉着、指责着,“都怪你,都怪你,你为什么要死,还有你爷奶,他们为什么就不肯放过贺老师。”   向玲眼神变得冰冷,心里对面前这个女孩最后的一丝善意、怜悯也消失殆尽,可怕的怨气冲天而起,梦境瞬间崩溃。   轰隆。   向叶被雷声惊醒,她看了眼快要下雨的天空,站起来抹了把眼泪,快步返回教室。   贺文清离开学校,来到学校后面的小路上,向老太早就等在这里了,他身上仅剩了八十块钱,他琢磨着到底要怎么样才能打发掉眼前这个干瘦贪婪的老太婆。   却不想,老太婆比他想象的更贪婪,“贺老师,你是体面人,你肯定也不想我经常这样来找你吧,我跟老头子商量了一下,你给我们五万块,我们以后再也不来打扰你了。”   五万块?他要有五万块,他还在这破学校当什么老师?   这老太婆可真敢开口。   在这一刻,贺文清清楚的意识到,就算他真有五万块给他们,他们不仅不会罢手,反而会更加变本加厉。   永远像水蛭一样,拼命榨干他最后一点骨血。   明明向玲的死就跟他没有半分关系,他凭什么要给他们这么多钱?   不行,不能再这么下去了。   贺文清目光幽幽的看着远处黑沉沉的河流,几乎没有犹豫就答应了下来,“好,不过你得保证这件事情不能告诉任何人。”   竟然真的答应了。   贺老师果然有钱。   向老太心头狂喜,面上也带了几分出来,露出黄黑的牙齿,笑道,“贺老师你就放一万个心,我保证不告诉任何人。”   “五万块钱可不是个小数目,你得给我点准备时间,下个月给你们。”   老太婆巴不得钱马上就到兜里,哪里肯答应,“那不行,贺老师知道的,我家里还等着钱买米下锅,你不能看着我们饿死不是。”   “那就这个月底,你不愿意就算了。”   向老太也怕把人逼太急了,让煮熟的鸭子飞了,反正到月底就只剩下十来天时间了,她爽快的答应下来,“月底就月底,那我到时候再来找贺老师。”   “学校人多眼杂不方便,如果让别人知道这件事,我当不了老师你们也休想拿到一分钱。”贺文清决绝道。   “那我们上哪找贺老师合适呢?”   贺文清想了想说:“红叶山,月底最后一天,我在山上的破庙里等你们。”   向老太毫不犹豫的答应了下来。   红叶山在清河镇附近,山上有很多不知名的杂木,一到秋冬季,杂木的树叶就会变成红色,很是漂亮。不过,当地人却并不欣赏这样的美景,相反,因为杂木太多,无人耕种,一直荒着,渐渐地,就连山上的小庙也断了香火。   红叶山周围没有人家户,平时也少有人去。这一天,却有三人早早来到破庙。比向家老两口到的时候,贺文清正在吃包子,随手就递了两个包子给二人。向老太大早起来,又爬了半天山,早就饿了,拿着包子就往嘴里塞。   向老头面相憨厚老实却更精明,当时贺文清一口答应给他们五万块他就觉得有点不对劲,现在又约在这么偏僻的地方见面,在贺文清递包子过来的瞬间,他心里就打了个突,然而,等他去阻止向老太却是来不及了。   向老太白眼一翻就软倒下去,向老头心下骇然,感觉有什么东西挥了过来,他往旁边一躲,并下意识挥手挡了一下,手臂上剧痛袭来。向老头连连后退,贺文清却已经红了眼,疯狂的挥舞着手里的棍棒,似要把心里的憋屈恨意发泄出来。向老头吓破了胆,连滚带爬试图逃命,这时,一阵怪风吹来,山神庙的破门嘭得一声关上了,庙内陡然一暗,破碎的山神像显得异常阴森狰狞。   又是一棍落在背上,向老头也被激出了狠劲,别看他身材干瘦年纪大,由于常年干农活,力气并不比年轻却疏于锻炼的贺文清差。   很快,两人势均力敌的厮打起来。   过了一会儿,向来太悠悠醒转,睁眼就看到贺文清骑在向老头身上。庙里光暗,二人背对着她,于是这一幕落在她眼里,就成了贺文清要下杀手。   早先老头子觉得不对劲,两人商量后,悄悄藏了把菜刀在身上防身。向老太心慌意乱,忙不迭的掏出菜刀,狠狠砍了上去,却是老头子一个翻身掀倒了压在他身上的贺文清,下一秒,却被向老太砍了个正着。   血一下喷了出来,向老头晕倒过去,生死不知。   鲜红的血液最大程度的刺激了向老太心底的疯狂,她毫不犹豫的将刀口对准了贺文清。   两人再度扭打到一起,撕扯中,贺文清捂着胯下惨叫倒地,疯狂中的人们谁也没注意到,紧闭的庙门不知何时已经打开,几个穿着制服的人闻声迅速跑了过来。   向大娘满身鲜血拿着菜刀站在血泊中,看着黑洞洞的枪口,脑中一片空白。   怎么,怎么会变成这样? 第一十五章 后续   猥亵学生,敲诈勒索,恶意伤人,背后还牵扯到了为此怀孕自杀的学生……   一桩桩一件件,在Q县引起轩然巨波。   天地君亲师,一直以来,在Z国国人心中有着崇高地位的老师,被拉下了神坛。一旦事情曝光,将对社会造成很大的冲击。在04年底05年初,网络还不发达,由于该事件影响极其恶劣,相关政府机构禁止媒体对外报道此事,因此,该事件只在Q县及周边流传。   虽然事情没有被曝光出来,但也引起了国家高层的高度重视。   像贺文清师德败坏堪称禽兽的老师是极少数,还有一些老师没有他那么丧心病狂,但同样有着难以掩饰的丑恶嘴脸,他们藏在校园最阴暗的角落,无声无息的祸害着祖国的下一代。   为了肃清这部分渣滓,还学生们一个干净纯洁的校园环境,国家出台了一系列相关政策法规,起到了不小的震慑作用。   而同时,留守儿童的问题,也渐渐浮出水面,被有心的高层看在眼里,提出了一些积极有益应对措施。   大的远的不说,就拿事件中心的清河镇中心小学来说,校长被撤了职,一些相关行政人员也受到了惩处,别说老师了,就连守门的大爷都比以前敬业多了,校园风气为之一清。   经此一事,夏莫别说溜出学校买零食了,就连连接小学部的狗洞都被封了。   郁闷不足以形容夏莫的心情。   不过跟此刻的贺文清等人相比,夏莫这点小小的烦恼根本不值一提。   向老头当时被砍流了很多血,但并没有伤及要害,警察将其及时送医后,很快就醒转过来。贺文清就比较惨了,被向老太一刀砍断下体,Q县可没有断肢再植的技术,能帮他止住血、保住命就不错了。向老太连砍两人,吓得神志都有点不正常了,警察问什么她就说什么,还没等向老头和贺文清醒过来,她就把事情的前因后果全部交代了。   三人狗咬狗,不断攀扯对方罪行,最终三人都被不同程度的量刑。   由于该事件社会影响十分恶劣,三人都被从重从严量刑。   向老头因敲诈勒索罪,被判三年,并处一万元罚金。   向老太因故意伤人罪,敲诈勒索罪,被判十年,并处一万元罚金。   贺文清因猥亵罪、强奸罪、故意杀人罪,数罪并罚,判了无期徒刑。   向老头向老太的儿子们为了罚金的事情,闹得不可开交,最终不仅没有人替他们交罚金,更没有人请律师为他们辩护,甚至还私下瓜分了两老的棺材本。由于瓜分不均,几家人彻底撕破脸,闹得老死不相往来,这种情况下,谁还管他们两老的死活好歹?   监狱的环境和繁重的劳动改造任务,对两个老人来说,几乎等同地狱。而更让他们觉得难熬的是,他们的儿孙没有一个来探望他们,他们甚至不敢去想象出狱后的生活。   对贺文清来说,没有的尽头刑期算是彻底毁了他的一生,监狱很有些犯人瞧不起强奸犯,而贺文清所犯的罪,尤其让人厌恶。从入狱的第一天起,他就没有过过一天好日子。由于无法忍受这种日子,贺文清想到了自杀,可是监狱看管很严,他根本就没有自杀的机会。大概只有人间地狱才能形容他狱中的生活。   再说向叶。   事发当时,警察及时赶到,正是向叶报的警。   当然,向叶自己肯定不会去报警。向玲在对她失望之后,便让夏莫助她,上了她的身。控制她的身体,及时向警方报了警。事后,她附身在向叶身上,作为受害人,揭露了贺文清所犯下的丑事。   事已至此,他们班上其他女生,不管有没有被贺文清染指,都不可不免要承受别人异样的眼光和一些指指点点。不管她们是感激还是怨恨,向玲始终相信自己没有做错,毕竟,像贺文清这样的毒瘤一日不除,将来只会发生更多悲剧。   无法承受这些目光,选择转学的女学生寥寥无几,而选择退学,最后离开老家的,只有向叶一人。   当向玲从大黑猫那里得知,向叶辍学离校坐上了去G省的火车后,沉默了很久,她不禁有些动摇:“我是不是做错了?”   “就算有错,那个人也不是你。”大黑猫道,“该报的仇你已经报了,余下的事情就不是你该担心的了,好好谢谢夏莫,离开吧,去你真正该去的地方。愿你来生安好。”   愿来生安好。   向玲跟夏莫道歉并道别的时候,夏莫也如此真心的祝愿她。   大仇得报怨恨散去,而真诚的祝愿驱散了萦绕在向玲心底深处的绝望,漆黑的夜空下,向玲周身的怨气如潮水般消退,她的魂体渐渐变得透明,化作星星点点,于夜风中彻底消散。   “谢谢。”   风中隐隐有空灵的声音传来,夏莫惊觉身体里好像多了一丝热力,不等他细细体味,却听莫大娘大吼,“三更半夜的不睡觉,呆那儿干嘛呢?”   夏莫随口敷衍:“撒尿呢,马上就来。”   夏莫一溜烟跑回自己的房间里,往被窝里一钻,眼睛一闭立马睡着了。睡梦中,夏莫总觉得自己似乎遗忘了什么。   一百块。   第二天早上夏莫醒来终于想起自己忘了什么,他竟然忘了问向玲要报酬。   夏莫气得哟,一早上都板着张小脸,他恶狠狠的啃着包子,心说,不行,得想办法找补回来。   他都帮忙把贺文清整进监狱里了,劳改犯都得剃光头,秃得不能再秃了,就冲这,他问大黑猫多要一百块钱应该不过分吧。   然而,夏莫一连等了三天,大黑猫都没有再现身。他心里隐隐有了不好的预感,他趁着放学等莫大娘来接他和夏晨的空档,找了大黑猫的小弟给它带话。   “喵喵喵。”老大说世界那么大,它想去看看。   夏莫的心凉了半截,“那它欠我的报酬呢?”   “喵喵嗷……”老大说它现在还没有那么多钱,等它有钱了一定给你。这话花猫自己说着都心虚,说完生怕夏莫收拾它似的,逃也似的跑了。   骗子。   夏莫越想越气,肉嘟嘟的脸颊越来越鼓,嘴巴扁了又扁,终于忍不住哇得一声哭了出来。   莫大娘一过来就看到夏莫在哇哇大哭,问他怎么回事,是不是被人欺负了他也不肯说,莫大娘哄了他半天都不见效。看着红着一双眼睛,可怜兮兮的儿子,莫大娘心疼坏了,“乖,不哭不哭,妈妈带你去吃羊肉好不好?”   “呼呼,”夏莫还在抽泣,“我要天天吃羊肉,我,我还要吃炖鸡。”   “好好好,不哭了不哭了,妈妈都答应你,乖啊。”   夏莫抱着老妈的脖子,渐渐止住了哭泣,等美美的吃了顿羊肉,隔天又吃了美味的炖鸡后,夏莫就把这点不愉快的事情给抛到了脑后。   自那一次梦境中短暂的接触后,沈诺又跟之前一样,只能通过梦境知晓发生在夏莫身边的事情。梦境只能再现一部分夏莫的生活,并非全部。不过,从这些断断续续的梦境中,沈诺也能大概推断出事情的整个经过。   大约是因为被夏莫救过的缘故,又在现实中和梦境中见过夏莫许多神奇的能力,夏莫在沈诺心中几乎成了无所不能的存在。   今天看到夏莫哭了鼻子,沈诺才忽然意识到夏莫是个比他还小了一岁的小娃娃。贪吃贪睡还贪玩,是个再普通不过的小娃娃,过着跟他截然不同的生活。   他怎么能让比他小的娃娃保护他呢?   梦境中,沈诺想给夏莫擦眼泪,想跟莫大娘一样,拥抱他,拿他喜欢的东西哄他开心。   可是他无能为力,他甚至都无法让夏莫听到他的安慰。   当他醒来,这份无力感依然紧紧盘踞在他心底,让他十分挫败。   他,必须得做点什么。   如果有一天他能够保护夏莫,他能够让夏莫开心,他能够给夏莫更好的生活……   越想,沈诺的眼睛越亮,心情也越来越好。   就连每天天不亮的敲门声都没有打破他这份好心情,他也一改一直以来的沉默,开始主动从家庭教师、书本上、他的生活中学习他所能接触到的、他认为有用的东西,心智飞快成熟。   促进他学习的动力,源于想让夏莫高兴,源于想给夏莫更好的生活。八九百块钱的损失就能让夏莫难过到大哭,反过来,如果他能够给夏莫八千、八万乃至更多,夏莫想要什么他就能给他买什么,夏莫肯定会非常高兴。   赚钱,赚很多很多的钱养他的夏莫。   他的夏莫。   光想想,沈诺就有点压不住嘴角的笑意。   很快,沈家的人就发现,被医生诊断疑似患有自闭症的沈诺变得开朗了,当然,这只是相对他以前,跟同龄的其他孩子相比,他依然显得很沉默,正常范畴的沉默。沈诺原本就对数字十分敏感,甚至可以说得上是有天赋,而有了努力的目标后,沈诺不仅充分发挥出自己的天赋,还在商业上显露出非同一般的敏锐嗅觉,这不禁让沈家的掌权人刮目相看,渐渐重视起这个原本不怎么讨喜的嫡长孙。   而被掌权人重视的结果就是,沈诺要学的的课程越来越多,出席的场合也越来越多,见识阅历远超同龄人,成长飞速。 第一十六章 小学   一晃两三年过去,夏莫到了该上小学的年纪了。这两年里,莫大娘来来去去帮了干儿子莫有非不少忙,莫有非在她的帮助下,生意做得越来越大,小小的Q县已经很难再满足他。他开始将自己的公司开到周边的县市乃至省城,短短两年间,身家翻了数十倍。   为此,莫有非恨不得把莫大娘这个干娘,当成自己亲娘。可偏偏莫大娘并不是那么容易讨好的,莫有非跟她谈感情的时候,她跟莫有非谈钱,莫有非跟她谈钱的时候,她又跟莫有非打起了感情牌,总之一句话,莫大娘很难讨好,一直跟莫有非保持着适度而理智的距离。   莫有非深觉干娘不愧是高人,不肯跟他这样的世俗人牵扯太深。殊不知,莫大娘也心里苦啊,她自己有几斤几两自己还能不清楚?她就怕跟莫有非这种精明的商人太过亲近以后,被人识破,到时鸡飞蛋打一场空。要不是她年龄大了又小儿子要养,而她除了有这点本事外,再无一技之长,她还真不愿再继续做神婆了。她们这一行泄露太多天机,总是有伤天和,不知什么时候报应就来了。   她都已经这把年纪了,她不怕报应,但是她怕有朝一日报应再一次落到她儿子身上。   莫有非能把生意做得那么大,上至官场,下至商场,人脉必不可少,他这两年发展势头实在迅猛,大家看在眼里哪有不琢磨的?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很快不少人就知道莫有非是得了高人指点。   高人的身份也随即被大家查了出来——一个乡下神婆,有人嗤之以鼻,有人趋之若鹜。后者也有人想方设法想请莫大娘出手,可莫大娘哪里敢轻易出手,于是乎,她在外人眼里越发神秘,身价也水涨船高。   人,永远得不到的才是最好的。   莫大娘越不肯出手,这些人就越相信她有本事。可是不管他们开出怎样的高价,莫大娘都不为所动。殊不知,他们开价越高,莫大娘反而越不敢出手了。最后没办法,这些人只好求到莫有非头上。人在江湖身不由己,莫有非再本事,也总有一点绕不过的人情。   干儿子兼大金主求到头上,莫大娘也不能次次推拒,再虚也只能硬着头皮上。能忽悠的尽量忽悠,忽悠不过的,黄大仙多少能帮点忙,连黄大仙都搞不定的,夏莫还能再出点力。莫大娘自己在接活儿的时候,也很谨慎,这两年来,需要夏莫暗中帮忙的,也就那么一两件被她看走眼的活儿。事后,她还立下了接活的规矩,什么活儿接,什么活儿不接,不接的,甭管天王老子求到面前都没用。   不管怎么说,活儿到她手里都圆满的解决了,请她的人们都再满意不过了,都深觉她有本事。   在这些人的口耳相传下,莫大娘是出了名的有本事,接活挑,身价高。可越是这样,人们越是对她深信不疑。   这两三年来,莫大娘很是发了些横财。县城里的房子早就装好了,等夏莫到了上小学的年龄,不顾夏莫不乐意,直接搬到了城里,通过莫有非的关系把夏莫送进了城里最好的小学。   尽管新房子装得十分漂亮,夏莫依然不乐意住在这里,即将入学的小学出了名的管得严,夏莫在新房子里住了没一个星期,就想要偷跑回去。只可惜,道高一尺魔高一丈,莫大娘太知道夏莫的尿性了,祭出‘零花钱’这个大招,夏莫就乖乖投降了。   等到了开学的日子,夏莫只能摸着裤兜里的零花钱,聊以慰藉。   到了学校,再一看学校周围欣欣向荣的小店铺,以及店铺里各种新奇的吃食,夏莫总算有点满意了。   报完名,班主任把同学们全部留下来,点名,发书本,介绍任课老师,拖拖拉拉一上午就完了。夏莫在清河镇读幼儿园的时候,堪称幼儿园一霸,老师都不怎么管他,上课想睡觉就睡觉,想去上厕所什么的,不管老师有没有在上课,站起来自己就去了。而现在,他们班的班主任是个看起来十分严厉的中年女人,衣着一丝不苟,手里拿着教鞭,眼睛一扫,绝大部分刚从幼儿园出来的小朋友们就吓得不敢动了,胆子再小点的,眼泪都要出来了。   一直以来信奉严师出高徒的家长们再满意不过了。   等老师宣布下课,家长们带着自家孩子自发将老师围起来,各种拜托老师多关照多管教自家孩子。   莫大娘也是家长之一,“杜老师,我们家夏莫身体不是很好,又有点调皮,就请您以后多费心了。他要是不听话,您就跟我说,我收拾他。”调皮是真调皮,但身体不好什么的,莫大娘自己说着都心虚。   莫大娘的年龄大,最开始她带夏莫去报名的时候,杜老师误以为她是夏莫的奶奶外婆之类的。因为学校明确规定了新生报名时必须要父母亲自过来,所以杜老师还说了两句,后面知道是误会,再加上夏莫容貌出众,比班上最好看的小女孩还漂亮,杜老师对他们母子印象很深,她笑着摸了摸夏莫的头,“您就放心吧,夏莫一看就是乖孩子,夏莫一定会乖乖听老师的话,好好学习天天向上,对不对?”   夏莫不乐意被人当小孩似的摸脑袋,往后退了一步,脸上却露出乖巧羞涩的笑容,轻轻的点了点头。   杜老师饶是任教多年,在学生面前十分严肃,这一刻也不禁露出柔软的笑容来:“真乖。”   莫大娘心说,屁,这熊孩子绝对在憋坏水!   不管怎么样,夏莫在杜老师心中的第一印象很不错,等到第二天分座位的时候,特意给夏莫分了一个很不错的位置——教室正中第二排,正对着讲台,不用吃粉笔灰,又能呆在老师的眼皮子底下,最大程度的听清老师讲课,几乎是优等生的专座。   饶是夏莫脸皮再厚,坐在这个位置上,也很难无视老师的灼灼目光,倒在桌子上睡觉。他忍了又忍,撑了又撑,到了上午第四节 班主任杜老师的数学课,终于忍不住趴在桌子上睡着了。   撑了一上午,夏莫实在是困,睡得那叫一个熟,杜老师用教鞭敲了他两次桌子都没敲醒他。还不知道夏莫尿性的杜老师,突然想起莫大娘说过夏莫身体不好,误以为夏莫生病了,不由有些担心,一边夏莫的额头,一边喊他,“夏莫,你是不是不舒服?”   夏莫睡糊涂了,迷迷糊糊道:“妈,别吵我,让我再睡会儿,就一会儿。”   妈。   粘粘的,带着点娇气的小鼻音。   杜老师怔在原地,片刻后回过神来,眼中闪过许多复杂的情绪。夏莫没有发热,脸色也非常正常,不像是生病的样子,杜老师不再喊他,重新走上讲台,继续授课。   中午放学,夏莫被杜老师留了下来。夏莫已经做足了被骂的准备,毕竟犯困真的不是他能控制的,以后在课堂上睡觉的时间估计还挺多,解释也好糊弄也好都没用。夏莫索性放空大脑,颇有些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架势,等待杜老师的疾风骤雨。   却不想,杜老师根本没有骂他,只是温声细语的告诫他以后不要这样做了。   杜老师是这样好说话的人吗?   夏莫脑袋里念头一闪而过,面上却露出委屈的神色来:“老师,我真的不是故意的,我每天很早就睡了,可还是困。我妈说我可能是先天不足。”   如果莫大娘在这儿,一定会毫不犹豫的送夏莫两个字:放屁。   杜老师还不知道夏莫本性,只见他此刻乖巧又可怜,旋即想到莫大娘那么大的岁数,生下先天不足的孩子不足为怪。   许是想到了什么心事,杜老师幽幽的叹了口气,“老师知道你不是故意的,今天的事情就算了,以后要多注意。”   夏莫飞快点头,“我尽量。”   “你中午在哪儿吃饭?”学校有食堂,饭菜足量味道不错,价格实惠,很多学生都办了卡,在食堂里吃饭。   夏莫也办了卡,不过他家距离学校就十来分钟的路程,只要莫大娘没什么事,他都打算回家吃饭,顺道睡个美美的午觉。   “回家去吃。”今早老妈答应了要给他做红烧肉的,光想想那些肥瘦相间软糯浓香的肉块,夏莫就有点管不住嘴里的口水。   杜老师十分善解人意,露出一个温柔的微笑:“快去吧,别让你妈妈等太久了,中午有时间就在家里好好睡一觉,下午别再犯困了。”   “好!”夏莫脆声应道,转身回教室背上小书包就跑了。   杜老师在办公室里坐了好一会儿,才有些疲惫的起身,她关好办公室门,转身却看见远处的操场上,夏莫跑着跑着突然停了下来,随即一头扎进旁边的花坛里,一会儿,他又钻了出来,怀里却多了一只胖得油光水滑的大黑猫。   远远地看去,大黑猫乖巧的依偎在夏莫怀里,像是在喵喵的叫唤着,夏莫的嘴巴也在动,虽然听不见他在说什么,但他的神色看起来似乎格外开心。   这大概是夏莫家养的猫来接他了吧。   秋日的阳光从树荫的缝隙里散落,斑驳而温暖。   真温馨。杜老师心里暖暖的。   真倒霉。大黑猫心里凉凉的。 第一十七章 打架   夏莫最近几天心情颇好,一来,班主任比想象的好说话太多了,看着严肃其实一点都不凶,起码对他一点都不凶。二来,他找到大黑猫了,大黑猫还没忘记欠他钱的事儿,一口气还了他三百,剩下的,大黑猫答应尽快还给他。   作为一只猫,大黑自然不可能像人类一样去打工赚钱,作为一个妖,大黑也不能为一点钱,就去行偷盗之事,招来天道惩罚,不值当。还给夏莫的三百块钱,是大黑猫陆续在马路上捡来的。捡来的钱,虽然不会遭到天道惩罚,但是冥冥中也会沾上些许因果,说不定什么时候就会倒霉甚至给人挡灾。因此,大黑只留下能够找到失主,并且它有能力对失主报答一二了却因果的失金。   所以,这都两三年过去了,大黑才存了三百来块钱。   好吧,以上有一多半都是它糊弄夏莫的。   但是,它能告诉夏莫,它压根就没想过还会遇上他吗?它都已经准备好月底就去省城,然后再搭顺风车去G省,在那边玩个几年,有机会再漂洋过海,去外面见见世面。   倒霉透了。   偏偏夏莫的能力比以前强大多了,不知给它下了个什么破咒,除非夏莫同意,否则不能离开超过他二十公里的范围。天知道,这二十公里还是它拼了命才争取来的,夏莫原本才给了它两百米的自由。   大黑猫躺在学校教学楼顶,懒洋洋的晒着太阳,不管了,不管了,先睡一觉再说。   此刻,夏莫也心满意足的趴在课桌上,享受着秋日温暖的阳光,慢慢闭上了眼睛。   终于可以光明正大舒舒服服的睡觉了。   这才是夏莫最近心情好的真正原因。   当然了,能在教室里光明正大睡觉的位置,自然不可能是之前的优等生专座。小学的课程跟幼儿园不一样,不过一年级的课程内容很多在幼儿园时就已经学过了,新知识点其实不算多,主要是让孩子们有一个适应的过程。   但是这样的课程设计,就让夏莫觉得有点没意思了。   别看夏莫在幼儿园的时候十分贪玩贪睡,但他天生脑子就十分好使,但凡他听过、看过的东西,他都能记得住,而且他的理解能力、逻辑思维很强,只要他稍稍动点脑筋,他就能把一些看似无关的东西联系起来。   他平时在家没事喜欢看看动画片、电视剧什么的,也没人特意教过他,他就通过字幕认识了很多汉字。   在这两三年里,莫大娘的名声越来越响亮,为了忽悠那些大户,她也不得不拿出祖辈传下来的古书古籍拼命研究。只可惜她父母早逝,本身她父母也没学会这些祖传的本事,能在动荡的年代里,把这些书悄悄藏起来并传给她已经十分不容易了。莫大娘自己也没多少天赋,而且就她小学没毕业的水平,古书上的字她都认不全乎,更别说知道那些文字的含义了。   以前在乡下的时候,大家文化程度都不高,随便糊弄糊弄也就算了,可现在接触的人群不一样了,那些人一个比一个精,一个比一个有文化,你忽悠别人的时候,专业术语得会一点吧?不说妙语连珠,成语总不能用错吧?   一句话,得有逼格,得装逼啊。   莫大娘且不说一把年纪拉不下脸面,就是为了她的‘高人风范’,也不能让外人来教她这些吧?   怎么办?   在夏莫展现出非凡的学习天赋后,莫大娘就把这些古书古籍一股脑全搬到夏莫房间里了。一开始,莫大娘只是想让夏莫帮她认认上面她不认识的字,翻翻字典,查一下那些文字的含义,别不懂装懂用错了闹笑话。   夏莫一开始还不怎么乐意,非得要莫大娘拿好吃的哄着才肯帮忙,到后来,夏莫发现那些书比莫大娘给他买的图画故事书有意思多了,不用莫大娘催促,他就自发研究起来。他给大黑猫下的咒就是从这些书籍上学来的。   这些涉及玄学的古书古籍,文字古老拗口,内容玄妙晦涩,夏莫尚且能够通过自学理解一二,并结合自身能力加以运用,小学一年级的课程在他眼里实在没难度。   勉强撑了两天后,夏莫决定不再委屈自己——该睡就睡。   上课无聊,夏莫能从早上第一节 课睡到中午午休,再从下午第一堂课一直睡到放学,其他任课老师可不像杜老师那么惯着他,直接点名罚站。一开始夏莫还乖乖挨罚,后来他干脆假装听不见,完全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架势。   请了几次家长后,夏莫依然我行我素,换成别的学生,说不定已经被学校劝退转学了,可偏偏莫有非跟校长关系非常铁,由他从中牵线说和,夏莫这才免于被劝退。   可是他老是这样我行我素,影响非常不好,有些学生回家告诉家长后,已经有家长打电话给杜老师要说法了。无奈之下,杜老师只好把夏莫调到了教室最后面的座位。   疾风小学是Q县最好的小学,建校最久,生源最多,不可避免的,教室就显得有些狭小了。夏莫的座位后面就是放扫帚、拖把、垃圾桶等的卫生角,班上的同学们大体不会乱扔垃圾,但是垃圾的异味是不可避免的。再加上他的嗅觉远超常人,偶尔也会觉得有点难忍。   为了学生的视力不受影响,杜老师规定班上每周以小组为单位,进行位置调整。   忍一忍,下周就可以摆脱卫生角了。   迷迷糊糊的,夏莫想。   “你让我,我要去上厕所。”耳边想起一个霸道的声音。   这个就真的有点不能忍了。   “上个屁,你今天一上午都跑多少趟了?吃饱了撑到了你就去看医生,别吵老子睡觉!”夏莫‘腾’得一下从桌子上弹了起来,漂亮的小脸上挂满了怒气。   天知道他有多烦这个同桌的小胖子!   每次他要睡着的时候,这个死胖子就要他起来让他去上厕所,怎么不干脆拉死他算了。当然,如果死胖子是真去上厕所的他也就忍了,他不止一次看到他到门口溜一圈就回来,根本就是故意不让他睡觉。   扰眠之仇,不共戴天。   小胖子一点都不惧夏莫的怒色,相反,看到夏莫生气了,他似乎还有点得意,“我就要从这里过,你凭什么不让我过去。”   从小长到现在,同龄人里,就没人敢跟夏莫这么横的,而且小胖子一而再再而三的挑衅,着实让他动了真火,“老子就不让你过去。”   “老子就要过去!”小胖子更来劲儿了,说着就去推夏莫的椅子。   他人长得壮,力气不小,夏莫显然没料到他会直接动手,一时不防被他推得手肘在桌角上撞了一下,刚巧撞到了手上的麻经(尺骨神经),痛得脸色一变,反手一拳就揍了过去,小胖子的嘴角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肿胀起来。小胖子愣了愣神,显然没想到夏莫会还手,下手还这么重,不知是被痛觉还是别的什么刺激到了,小胖子的脸腾得就红透了,举起拳头就朝夏莫砸了过去。   夏莫在乡下长大,虽然村里的孩子不会也不敢对他下手,但黄大仙为了锻炼他,时长让山林里的动物跟他过手,无论是敏捷还是力气,小胖子都远不是夏莫的对手,眨眼的功夫,气势汹汹的小胖子就被夏莫摁在地上,单方面蹂躏。   别说班上的同学们吓傻了,就是正在上课的老师也没见过这阵仗,尤其是夏莫眼带漠然的狠劲儿,颇有些让人发憷。老师愣了足足几秒钟才回过神来,连声喝止,并快步上前,用力拖拽,这才拽开了夏莫,随后把小胖子从地上拉了起来。   夏莫揍人的架势很狠,但下手还算有分寸,小胖子身上没有看到明显的伤痕,不过痛也是真的很痛就是了。不过小胖子也不知是有骨气还是单纯的倔强,痛得脸都皱成一团了,却强忍着泪水,没有喊痛。这倒让夏莫高看了他两眼,不过讨厌还是非常讨厌他。   “怎么回事?你们怎么会在课堂上打架?”老师问。   两人恶狠狠的瞪了眼对方,却都没有开口说话。班上因为他俩突然打起来,变得闹哄哄的,老师为了维持班上的秩序,只好先将两人送到办公室,交给班主任杜老师,再返回教室上课。   面对杜老师,夏莫毫不犹豫的揭发了小胖子的恶行。   小胖子有点气弱,也有点委屈:“我今天是真的想去厕所,杜老师,我,我要憋不住了。”   看,他都承认他是故意的了。夏莫心里愤愤的想。   “那你先去上厕所,夏莫,你动手打人就是不对,你先去外面站着。”   夏莫不甘辩解:“是他先动的手。”   “我不是故意的。”小胖子说着飞快跑出了办公室,直奔厕所而去。   “你看张腾同学确实是想去上厕所,同学之间要互爱互助,互相谅解。”杜老师语重心长的教导夏莫。   夏莫心说,老子才不想谅解那个死胖子。   等下午放学,被请了家长,回到家被老娘不分青红皂白拍了两巴掌屁股,又取消了本周剩下几天的零花钱以后,夏莫都快恨死那个小胖子了。   日有所思夜有所梦。   夏莫竟然梦到了小胖子,不过,随即夏莫就发现,不是他梦见了小胖子,而是他莫名其妙的进了小胖子的梦境。   看老子今天怎么收拾他!   夏莫嘴角勾起了一丝坏笑。他刚要跟着小胖子走,却听身后响起一个熟悉的声音,“莫莫!” 第一十八章 梦乐园   “沈诺?你怎么也进来了?”夏莫有些惊讶,心里却没有太过意外。这两三年里,夏莫也陆陆续续的或是有意或是无意进入过一些人的梦境,十次里有六七次,他都能碰到他的‘媳妇儿’,也就是沈诺。   夏莫搞不明白沈诺为什么会出现在他进入的梦境中,黄大仙也说不清楚,不过,他们都隐隐猜到应该跟夏莫送给沈诺的‘定情信物’有关系。   夏莫现在年龄见长,已经有点男女意识了,而沈诺这两三年也张开了,他本就比夏莫大了半岁,如今身高比夏莫还高了大半个头,五官依旧精致,却不会像以前一样被人误认为女孩。   一度,夏莫想把他的定情信物收回来。他想到了也就说了出来,可沈诺却一副‘天塌了’的表情,问他:“你不要我了吗?”仿佛只要他说是,沈诺的整个人生都被否定了似的。   夏莫到底做不出这样的事来,可解释呢,也解释不清楚,毕竟当初口口声声喊人媳妇儿的是他,送人信物的也是他,更何况黄大仙还说沈诺……反正事情就这么稀里糊涂的搁下了,信物也在沈诺那里,时不时地沈诺也会跟他出现在同一个梦境里。   其实也是在这些梦境中,夏莫才算跟沈诺真正熟悉起来,两人也早早互换了电话号码,但是长途电话实在太贵了,夏莫拢共也没跟他打过几个电话,还生怕让老妈给逮着了扣他零花钱。   沈诺就比夏莫有心多了,每逢夏莫生日或者其他重大节日,他都会给夏莫精心准备一份礼物,这些礼物不见得多贵重,却次次都送到了夏莫的心坎上,让夏莫不止一次觉得沈诺是他肚子里的蛔虫。   如今,夏莫虽然不会再像小时候一样,傻乎乎的喊沈诺媳妇儿,对他而言,沈诺是个非常重要的小伙伴,可以吐槽烦恼分享快乐乃至袒露秘密的好兄弟。   这两三年,沈诺一直非常努力,尽管年纪尚小,已经可以初窥世家公子的气度。不过,也不知是他刻意收敛,还是夏莫天生粗神经,在夏莫眼里,沈诺就是个再普通不过的同龄人,要非说有什么不同,那就是沈诺读过很多书,知道很多他不知道的东西。   看到夏莫,沈诺面露欢喜,最近高强度的学习带来的疲惫一扫而空,“我也不知道,你认识梦境的主人吗?”   偶尔夏莫也会因为自己的能力失控,进入到陌生人的梦境中。见夏莫神色似乎有些意外,沈诺便多问了一句。   “别提了,梦境的主人是我同桌,我今天才跟他打了一架。他过来了,我们悄悄跟上去,看老子今天怎么收拾他!”夏莫拉着沈诺的手,往人群里躲了躲。   梦境展现的是一个游乐园,周围人很多,因为是梦境的缘故,梦境的主人又是个孩子,因而,梦境显得有些……奇幻。   各种海洋生物漂浮在湛蓝的天空,云霄飞车真的直入云霄,旋转木马是真的马,海盗船漂浮在一望无垠的大海上,云朵幻化的小火车,可以载人飞行的巨大肥皂泡,不时出没在游乐园各处的卡通人物等等,对夏莫这个只在县城的小公园玩过几次的土包子来说,小胖子的梦境实在是太有意思了。   他哪里还记得什么收拾小胖子,看着云霄飞车眼睛都直了。   “我们也去玩玩!”夏莫拉着沈诺就跑了过去。   梦境最大的好处就是不用买票也不用排队,在小丑工作人员的帮助下,夏莫和沈诺坐在车头的位置,扣好安全带,车子咻得一下飞了出去,然后以近乎九十度的角度,直冲天空。极速狂奔的飞车让人心跳加速,风声在耳边呼啸,疾风拍打在脸上,刺痛感无比真实,让人有些睁不开眼。夏莫激动得嗷嗷叫着,半点惧意也没有,甚至还手欠的拍了拍半空中的鲸鱼尾巴。   鲸鱼突然扭过头来,冲着夏莫就是一尾巴,尾巴结结实实的砸在云霄飞车上,飞车剧烈摇晃起来,随即轰然倒塌。   “完了,它居然是守卫。”   此时,夏莫再后悔都已经晚了。沈诺死死拽着他的手,两人一同从半空中坠落。两人并不是第一次在梦境中遇到守卫,这些守卫往往以各种各样的形态,存在于梦境主人的梦境中,守护他们的梦境,驱逐主人意识之外的入侵者。他俩也在其他人的梦境中被守卫攻击过,但是从半空中摔下来,还是第一次。   夏莫和沈诺已经做好了屁股摔成两瓣儿,现实中也不好受的准备,却不想,迎接他们的并不是冷硬的地面,而是一块巨大而柔软的云朵。雪白的云朵包裹着他俩,柔软得让夏莫忍不住打了个滚。   “要是我能有一张这么舒服的床就好了,我肯定能睡到天荒地老去。”夏莫懒洋洋的躺在云朵上,刚刚惊吓已然被他抛在脑后。   沈诺脸色还有些发白,不过却也缓了过来,他如许诺般说道:“一定会有的。”   “可是再舒服也不是白云做的……”夏莫话音刚落,白云颤颤悠悠的摇晃起来,云朵就像被戳破的气球,中间出现了一个小小的破洞,破洞迅速变大,眼看两人就要再次掉下去。   沈诺眼疾手快,跑到云朵边缘,一个飞扑,扑进了一个漂浮在半空中的巨大气泡里,他像小仓鼠似的,在气泡里拼命奔跑,以此控制气泡的方向飞向夏莫。在夏莫坠下云端的瞬间,堪堪抓住他的手。   气泡猛地往下一坠。   “抓紧我!”沈诺咬紧牙关,用力拽住夏莫,并使出吃奶的劲儿,将他一点点拖进气泡里。   沈诺累得瘫在气球里,夏莫喘了两口气以后,又来劲儿了,手欠的戳了戳气泡的膜。   piu——   气泡小了一圈,颤颤巍巍的朝着地面飞去。   夏莫讪讪的收回爪子,“我不是故意的。”   沈诺嘴角露出一丝笑意,“你喜欢的话,我们待会再找找,换个更大的。”   “好!”夏莫又高兴起来,这次他总算安分下来,乖乖坐在沈诺身旁,大眼睛骨碌碌的看着气泡外各种漂浮在半空中的海洋生物,有些他认识,有些沈诺见过,还有一些形状十分古怪,一看就是小胖子臆想出来的梦境产物。   气泡飘飘荡荡落在一个草坪上,嘭得一声炸开了,化作无数五彩缤纷的小泡泡,旋即,这些小泡泡又组合在一起,幻化成一只金色毛发的大狗。   大狗温驯的蹲坐在二人面前,夏莫却嗅到了一丝怪异的气息。   “你是守卫,不,不对,你是阴灵,也不对,你既是守卫又是阴灵,你真奇怪。”夏莫第一次遇到这种情况。   大狗低声吠叫起来,沈诺听来只是普通的狗叫声,夏莫听来却是如吐人言,只听大狗汪汪哀求道:“大人,求你帮帮我主人吧。”   夏莫斩钉截铁的拒绝道:“不可能。我还没收拾他呢!”面对不知深浅的梦境守卫,夏莫还是有几分机警,略一停顿,语气稍稍缓和,“你既是阴灵,肯定清楚他有多讨厌,不过,今天看在你的面子上,我就放他一马。”   “不,不,主人他一点都不讨厌,他只是个可怜的孩子,他生活的一点都不幸福。”   夏莫看着周围热闹非凡的奇幻游乐园,好多东西他连看都没看到过,怕是只有省城甚至更繁华的地方才有得玩,小胖子幸福得他都有点嫉妒了好吗?   见夏莫一脸明晃晃的怀疑,大狗低声哀求道:“大人如果不相信的话,就跟我一起来吧。”   “行吧,那就跟你去看看。”大狗如果是单纯的梦境守卫,夏莫可能还会有所犹豫,但大狗同时还是阴灵,夏莫就不怎么怕了。   因为梦境守卫的实力很多时候是没有常态的,有些强得离谱且攻击性十足,有些又胆小怯懦攻击力十分弱小,不过,同一个梦境,守卫的强弱程度基本相当。反正就目前他们遇到过的守卫,大体都是上述情况。用沈诺的话来说,梦境守卫的强弱跟梦境主人的性格有直接关系。   像刚才那只鲸鱼守卫,才是小胖子性格的真实体现。这种暴躁易怒且攻击性强的守卫,夏莫都是有多远躲多远,除非必要,根本不会主动招惹它们。   像大狗这样实属罕见,不过,它既然是阴灵,也就说得过去了。梦境守卫的实力不好琢磨,但是阴灵,夏莫自信大狗还奈何不了他。   跟着大狗,夏莫和沈诺来到草坪的尽头,那是一座巨大的城堡,一座用糖果和糕点堆砌而成的城堡,城堡周围开满了各式各样的花朵,仔细一看,这些花朵的中心竟是一个个精美的瓷盘,盘子盛满了各式各样的美食。   微风吹来,尽是食物浓郁的香味。   咕咚。   夏莫狠狠咽了口口水。   不远处,小胖子正坐在花朵前面,抱着一盘炸鸡腿,大快朵颐。   “这就是你说的不幸福?”早知道小胖子梦里有这么个好地方,他还去坐什么云霄飞车?   说着,夏莫跑到离他最近的一朵花前面,伸手去端花心里的盛满了汉堡的瓷盘,拿起一个热气腾腾的牛肉汉堡就往嘴里塞去,却听大狗在他耳边急急解释,“真的,主人真的一点都不幸福,不信你等着看。”说着,没等夏莫反应过来,大狗一溜烟跑到小胖子面前,冲着小胖子低叫几声,小胖子如遭重击怔在原地,几乎同时梦境如地震般颤抖起来,梦境中的一切如云烟消散。   啊呜。   夏莫反应不及,一口咬在自己手上。   难受,想哭。   感觉自己错过了一个亿。   作者有话要说:  夏莫:讲真,只有评评才能安慰我幼小的心灵了,哭唧唧 第一十九章 噩梦   梦境被漆黑笼罩,压抑的气氛真实的反映着梦境主人的心情。夏莫和沈诺在大狗的帮助下,来到了小胖子的家外面。这里正是梦境最黑暗的中心,被黑暗笼罩的别墅,显得异常压抑。夏莫和沈诺不是没有在梦境主人面前现身过,但现在明显不是现身的好时机。大狗虽是阴灵,又是梦境的守卫之一,在梦境里很有些能力。   经过夏莫的同意,大狗把他和沈诺变成了两个小狗玩偶,然后将他们叼进了别墅里。别墅内部的装修总体偏向温馨,算不上太豪华,十分富有家的气息,在夏莫看来,比莫有非那金光灿灿晃眼睛的别墅强多了。   房子里打扫得非常干净,刚一进门,夏莫就闻到了饭菜的香味儿,果不其然,小胖子正跟一男一女坐在餐厅里吃饭。男的个子高有点瘦,戴着眼镜,不知是平时就这副模样还是因为小胖子的梦境,男人看起来似乎格外的阴沉。小胖子身旁的女人,夏莫白天的时候刚见过,是小胖子的妈妈,人长得很漂亮,说话温温柔柔客客气气的,很有礼貌也没有刻意去袒护小胖子。夏莫对她的印象还不错。   此刻,女人看起来却跟白天有很大的不同,她似乎格外的柔弱,在面对男人的时候,竟显得有些战战兢兢的。同样战战兢兢的还有梦境的主人小胖子。   饭桌上,一家人悄无声息的吃着饭,气氛压抑而怪异。小胖子吃得很慢,他似乎有些食不下咽,却又不敢就此放下碗筷,只好慢吞吞的刨着碗里的米饭,时不时的偷偷瞄一眼对面男人的脸色。   男人不紧不慢的吃着,等他碗里的米饭空了,女人立马小心翼翼的问道:“要不要再给你盛碗汤?”   男人没有说话,只看了女人一眼,目光说不出的冰冷。女人身体微不可见的抖了一下,迅速拿过男人的饭碗,为他盛了一大碗鲜美的鸡汤。她小心翼翼的将鸡汤递到男人面前,男人伸手去端碗,不知他俩谁的手没端稳,鸡汤洒了些出来落在男人手上。男人皱起眉头,倒也没说话,接过鸡汤喝了一口,随即,他倒吸了一口凉气,似乎是被鸡汤给烫了一下。   他抬起头看向女人,冷冰冰的说道:“你跟我来一下卧室。腾腾,你去做作业,一会儿我要检查。”   女人和小胖子同时白了脸,小胖子张了张口似乎想说什么,女人一把拉住他,柔声道:“你先去做作业,桌子妈妈等一下收拾。”   男人不耐烦的站起来,大踏步向楼上走去,并催促道:“快点,如果你不在你儿子面前丢脸的话。”女人亦步亦趋的跟了上去,很快,二楼的主卧房门悄无声息的关上了。小胖子站在原地,脸色苍白如鬼,双拳紧攥,死死咬住下唇,这才勉强忍住眼中的泪意。   夏莫和沈诺变成了玩偶,没法说话。大狗把他俩叼到小胖子面前,小胖子从它嘴里接过玩偶,死死抱在怀里,似乎想从可爱的狗狗玩偶们身上汲取一点勇气。   死胖子力气真不小,老子都快喘不过气了。   夏莫在心里暗骂,当然啦,玩偶根本用不着喘气,只不过小胖子也确实抱得太紧了,勒得他很不舒服。   楼上传来钝钝的声音,夏莫不清楚那些声音的含义,沈诺到底比他多些见识,心里已经隐隐有所猜测。而正如沈诺猜测的一般,小胖子听到那个声音后,眼泪再也忍不住掉了下来,他蹬蹬蹬的跑上了楼梯,直奔主卧而去。主卧的门没有关严,透过巴掌大的门缝,夏莫看到女人跪趴在地上,死死捂着嘴,男人手里的皮带几乎发出了猎猎声响,一下接一下,重重落在了女人背上,血红的颜色很快浸透了女人白色的衣裙。   疼到了极点,女人忍不住发出一两声闷哼,却又怕被年幼的儿子听到,死死压抑着,眼泪随着她的脸颊滴落在地板上。一个无意间的抬头,女人看到了在门外哭泣的儿子,惊呼出声:“腾腾,腾腾,走开,不要看。”   不知是女人的惊叫挣扎还是门外的儿子,严重刺激了男人的神经,他丢掉皮带,一把抓住女人的长发,拽着她用力往地板上撞去。   砰砰砰。   一连数声,女人的脸颊被鲜血覆盖,软软倒在了血泊里。   小胖子再也忍不住了,丢掉手里的玩偶,尖叫着扑了上去:“妈妈,妈妈,你不要死,你不要死。”   小胖子失控的情绪让整个梦境颤抖起来,不知是现实的延续,还是梦中的幻境,大狗咆哮着扑向了男主人,一口咬在他的手腕上。男人吃痛,用力甩开大狗,随手抬起旁边的木椅朝大狗砸了过去,大狗当即被砸断了一条腿,倒在地上哀嚎不已,同时它又似乎将男人当成了可怕的敌人,大狗以守护者的姿态挡在女人和小胖子面前,冲着男人凶狠的龇牙。   “吃里扒外的东西,都是吃里扒外的东西……”失去理智的男人暴躁的低咒着,转身离开了房间,还不等一旁无能为力的夏莫和沈诺松一口气,男人又回来了,他手里拿着刀,脸色狰狞如恶鬼……   梦境戛然而止,夏莫,沈诺,梦境的主人小胖子张腾,三人同时在睡梦中惊醒。   夏莫和沈诺脸色复杂,而张腾却泪如雨下,嘴里喃喃念着‘大圣,大圣’。   毫无疑问,大圣就是那只大狗的名字。   夏莫本来是想在梦境里吓吓张腾,却没想到他有点被张腾的梦境吓到了。梦境最后,以梦境中的场景来看,男人怕是不见血不会罢休。他下午才见过张腾的妈妈,那么,梦境中的女人应该不会有事,大狗却变成了阴灵,只怕当时出事的是它。   这个梦境太真实了,真实到几乎就是现实的重现,如果他们所看到的是真实发生的,那么梦境中断的地方,只怕就是张腾最痛苦的记忆碎片,痛苦到了无法在梦境中重现。   夏莫无法想象这样的事情发生在他身上,他也无法想象,他老妈会如张腾妈妈一样乖乖挨揍。如果梦境中的女人换成老妈,老妈大概会几个大耳刮子扇过去,顺道再给男人来几腿断子绝孙脚,又或者直接捅那男人几刀子。   这么一想,夏莫心里总算好受了些,闭上眼睛,慢慢睡着了。   不甚安稳的睡梦中,夏莫一直在思索一个问题,小胖子的妈妈为什么就不反抗呢?就算她打不过那个男人,她也可以离婚不跟他过了呀?   夏莫想不明白,不过,他跟张腾关系并不好,他完全没必要去插手这些事情。   就当不知道吧。   夏莫打定主意,但是到了第二天,张腾妈妈送他上学的时候,特意找到夏莫,送了他一小盒她自己做的小蛋糕。在他妈妈再三的示意下,张腾到底低头给夏莫道了歉,并保证以后再不找他麻烦。   经历了昨晚的梦境,夏莫多少有些同情面前的一大一小,很大度的挥挥手表示这事儿就这么算了,算是跟小胖子握手言和了。   夏莫嗅着精致的盒子里散发出的阵阵诱人的香甜味儿,心说,还挺香的,跟昨晚那个蛋糕城堡的味道一样。想到这里,夏莫不禁露出遗憾的神色来——那么大,那么香的蛋糕城堡,他竟然连一口都没吃上!如果小胖子以后还能梦见那个城堡,他还真不介意多去他梦里几趟。   心里这么想着,夏莫眼睛的余光扫到转身离去的女人,尽管她已经竭力掩饰了,仍看得出来,她走路有些瘸。   夏莫在心里摇了摇头,怕是又被打了。   佐证夏莫想法的,就是张腾今天一天情绪都很低落,看得出来,他是真的很心疼他妈妈。夏莫虽然爱跟莫大娘斗嘴斗法,但是他对莫大娘的感情很深,而且他从小就是莫大娘一个人一手带大的,他对莫大娘的感情比普通的亲生母子只深不浅。   因此,他对同样心疼妈妈的张腾,顺眼了一点。   而后,等他真正尝过张腾妈妈亲手做的小蛋糕,顺眼程度立马提升了一大截。接下来的一个月里,三不五时的,张腾总会给夏莫带些他妈妈做的小零食过来。曲奇饼干啊、纸杯蛋糕啊、蛋黄酥啊、牛轧糖啊等等,基本上Q县蛋糕店里买得到的,张腾妈妈都会做,Q县买不到的,她也会做,味道比便宜干哥哥莫有非据说从港城带回来的都好吃。   如果是别的东西,夏莫还会很有骨气的拒绝,偏偏面对这些好吃的,夏莫根本没有拒绝的勇气。   吃人嘴短。   渐渐地,夏莫也跟张腾熟了起来。   说实话,张腾有点管不住自己,调皮好动手也很欠,有时候跟班上的同学玩下手没轻没重的,一不小心就把其他同学给弄哭了。事后,夏莫看得出他其实也过意不去,但是又拉不下脸道歉,渐渐地,班上的同学就不怎么跟他玩了。而夏莫,张腾是不敢再惹的,那天打那一架,他身上虽然看不到什么伤痕,但事后他疼了足足小半个月。   张腾人小却要面子,而且事情的起因确实是他不对,所以这事儿他谁也没说,包括他妈妈。不过,经过此事,他在夏莫面前倒是老实了,夏莫也不是那种计较的人,偶尔夏莫体育课闷教室里睡觉,张腾也愿意给他打掩护,一来二去,两人也渐渐发展出一些友谊来。   张腾知道夏莫喜欢吃他妈妈做的小点心,这周五他早早给夏莫打了包票,说等下周一他给夏莫带巧克力蛋糕,带夹心的那种,巨好吃。   夏莫吸溜着口水等了一个周末,等到周一,等到的却是张腾生病请假的消息。   作者有话要说:  夏莫:简单点,交朋友的套路简单点~~~ 第二十章 探病   请病假并不是什么稀罕事,在镇上读幼儿园的时候,夏莫就经常请病假,而且装病的时候,远远多过真病。镇上的幼儿园管得不严,家长让人给班上老师带个口信就行,更早些的时候甚至连招呼都不用打,后来因为出了向玲的事情,老师们才增加了一些请假的规定。   疾风小学管理就要严格正规的多,请病假可以,但一定要出具县级医院医生开具的病情证明,并加盖印章。   最早得知这条规定时,夏莫蔫了好几天,开学至今一个多月了,他都没请过一次病假。   如果换成平时得知张腾能请到病假,夏莫没准还会羡慕一下,但今天他却本能的觉得有点不对劲。来学校交病情证明的竟然不是张腾的妈妈,而是张腾梦里那个十分可怕的男人,张腾的爸爸。   会不会张腾也被他爸爸打了?打得连学校都来不了?   看到那个男人递病情证明给杜老师,夏莫脑子里不由浮现出这样的念头来。而这样的念头一旦生出,就如同疯长的野草一样,迅速填满了夏莫的脑瓜子。   事实上,如果不是那晚阴灵开路,夏莫亲眼看到张腾的噩梦,他真的很难将眼前这个文质彬彬斯文和气的男人,跟梦境中那个阴沉暴躁的男人对上号。一度,夏莫甚至觉得,小胖子的梦或许就只是个普通的噩梦而已,但很快,一样东西让他否认了这个想法。   咬痕。   夏莫清楚的看到了男人藏在衣服下的咬痕,伤疤有些陈旧了,但是一看就看得出,男人当时应该是被什么动物给咬了,而且咬得很厉害,当时伤口肯定特别深。   大狗。   那个化作了梦境守卫的阴灵。   这个伤痕的存在,充分证明那晚他们看到的噩梦不仅仅只是噩梦,而是真实的再现。那么眼前这个男人……   夏莫不禁想起了贺文清,他们都善于用斯文和气做外衣,掩盖他们禽兽不如的本质。   夏莫想了想,蹬蹬蹬跑到男人面前,露出一副格外天真的笑脸,“叔叔,张腾生病了吗?他病得厉不厉害?他是在家里还是在医院呀?”   孩子天真可爱的笑脸,总是很容易降低人的警惕,男人温和笑道:“张腾昨天玩的时候不小心从楼梯上摔下去了,现在在医院里住院,他已经好多了,下周应该就能回来跟你一起上课了。”   说着,他伸手想去摸摸夏莫的头,夏莫垂眸掩下眼中的厌恶,往后退了一步,一脸的天真稚气,“我是大人了,叔叔不能再摸我的头了。”随即,他脸上露出恰到好处的担忧来,“叔叔我能去医院里看看他吗?”   “当然可以啊,难得你有这份心,不过,腾腾昨天摔得有点厉害,脸都摔坏了,现在脸上蒙着纱布的,你现在去看他,他估计不会太高兴。”   夏莫乖巧识趣道:“那我过几天再去。”   话是这么说,但是等到下午快放学的时候,夏莫就跑去缠杜老师了,“老师我想去看看张腾,但是我一个人去,我妈肯定不同意,我们一起去好不好?”   夏莫长得漂亮,求人的时候看起来像是撒娇,大眼睛一眨不眨的看着你,任谁也狠不下心拒绝他。杜老师显然也拒绝不了,而且,她本来也打算今天下班了去医院里探望一下张腾。   “我先打电话给你妈妈说一声,她如果不同意的话,我也没办法。”   “老师打电话我妈肯定会同意的,那我们就说定了,一会儿放学了我来找老师。”说完,夏莫不等杜老师拒绝就跑了。   杜老师摇头叹道:“这孩子,真拿他没办法。”不过,杜老师还是挺乐意看到夏莫能跟张腾处好关系,这俩孩子都是班上的问题学生,两个孩子都聪明,可是一个爱睡觉,一个喜欢调皮惹祸,心思都没放在学习上。好在现在才刚刚一年级,孩子们需要一个适应期也属正常,以后再慢慢教吧。   杜老师想着,还是给莫大娘打了个电话。赶巧,今天,莫大娘的干儿子临时给她找了个大单,对方来头很大,莫有非实在不得已求到她头上,被干儿子舌灿莲花的劝说了半天,莫大娘到底答应了下来。不过事情出的急,莫有非一会儿就过来开车送她去省城事主家里,她正愁着夏莫没人照顾,杜老师这通电话打得实在是太及时了。   于是,夏莫本来只是想让杜老师帮他说情,带他去医院看看小胖子,结果现在却变成了先跟着杜老师,等晚点老妈从省城回来了再去杜老师家里接他。   杜老师家就在他们县城的新家附近,小区挨小区,莫大娘在小区菜市场买菜的时候还看到过她几次,把夏莫交给她,莫大娘很放心,晚上如果她回来晚了,去接夏莫也方便。   等放了学,夏莫便坐在杜老师的自行车后座上,跟着杜老师一起,晃晃悠悠的去了县医院。杜老师找地方寄好车,又买了些水果和鲜花,然后才带着夏莫一起进医院。杜老师似乎对医院很熟,一路走过去碰到了不少熟人跟她打招呼,从他们言语间,夏莫听得出来杜老师的老公似乎就在县医院上班,好像还是个什么主任,挺厉害的样子。   不过,杜老师一直神色都淡淡的,似乎不愿意停下来跟那些人闲聊,以‘探望学生’为由,一次次截断那些人的话头。而等他们离开后,有些人又三三两两的凑在一起,窃窃私语着什么。   夏莫不笨,相反,小家伙精得很。他敏锐的察觉到杜老师跟她老公的关系怕是不大好。杜老师的老公会跟张腾爸爸打他妈妈一样打她吗?   念头在夏莫心里一闪而过。他悄悄瞄了杜老师一眼,杜老师的神色十分严肃,看起来就很不好惹的样子,她肯定不会像张腾妈妈一样乖乖挨打的。   因为有熟人,杜老师很快就带着夏莫找到了张腾住院的病房。不过,他们刚爬上这层楼,就听到前方传来哭喊声,“你不能离婚啊,你不能这么自私,你就算不为我们想想,你也得为你弟弟,为你儿子想想啊。腾腾还那么小,你忍心他在后娘手里讨生活吗?有了后娘就会有后爹……”   一个尖锐到近乎凄烈的女声哭喊道:“你看他把腾腾打成什么样?后爹后娘都不会这么心狠。他平时打我出气我都忍了,他凭什么打腾腾,腾腾还那么小。”   “亲爹老子打几下怎么啦?”一个苍老的男声呵斥道:“你就是把腾腾惯得太娇了才挨的这顿,你说说有你那么教孩子的吗?让孩子跟自己老子对着干,要我说别说挨打,就是打死也是活该。行了,你们都给我闭嘴,一点家务事吵吵闹闹的像什么样子,还嫌不丢人吗?”   哪怕夏莫再小,也听得出来那个老男人是在混淆视听,可是Z国向来信奉‘清官难断家务事’‘慈母多败儿’以及‘棍棒底下出孝子’,老男人正是抓住这些点,成功混淆了围观者们的视线,让原本不少还同情女人的人们都摇起了头,甚至还有两三个自以为是的阿姨以过来人的身份对女人说教起来。   说什么孩子不能太娇惯。夫妻之间闹嘴不要动不动就提离婚,离了婚孩子怎么办?做人不能太自私,得多替父母孩子家里人考虑考虑。   反正站着说话腰又不疼。   女人本来就不善言辞,被这些人七嘴八舌一顿说,又被老男人和老女人一通说教,眼中的光芒渐渐暗淡下去,只剩绝望。   恍惚间,杜老师仿佛看到了另一个自己。不同的是,眼前的女人大约是真的想离婚,却因为重重原因顾虑离不了婚。而她是无论如何都不会同意离婚,一意孤行的勉强着一段失败的婚姻。   “杜老师,那个好像是张腾的妈妈,我们过去看看吧。”   杜老师回过神来,带着夏莫走了过去。因为杜老师和夏莫的到来,闹剧似乎终于收场,围观的人们窃窃私语着意犹未尽的散去,而先前被围在人群中间的女人也露出真容来,不是张腾的妈妈又是谁?   她的一只手臂打着石膏挂在胸前,肿胀的脸上全是大块小块的青紫,有些地方还用纱布包着,看起来十分可怖。女人的手打被断了,脸上露出来的伤都已经如此可怕,那么,长长病号服下,她的身上又该有多少伤痕呢?   想起往日里,她温柔可亲的模样,夏莫心里不禁生出些愤怒来。小小的他,不知是该愤怒张父的残忍,还是该愤怒女人的懦弱,亦或者愤怒面前不断游说数落女人的老夫妻。   如果这两人是张腾的爷爷奶奶,夏莫可能还没那么生气,但他们却是张腾的外公外婆,女人的亲生父母,从头到尾他们没有一句是数落张腾爸爸的,反而,从他们嘴里说来,一切错误的源头都在女人身上。   真的是这样吗?   夏莫看着病床上的张腾,他紧紧闭着眼睛看起来像是睡着了一般,但是他的手却紧紧抓着身下的被褥,眼角隐有泪光闪烁。   夏莫轻轻在心里叹息,趁着所有人不注意的时候,捡了根女人掉在病号服上的长发,而后又拔了根张腾的头发,张腾痛得轻轻抖了一下。   装睡的张腾:一定是故意的!   夏莫:不用太感谢我。 第二十一章 吐露   陈静,张腾的妈妈。   不知是因为沉浸在内心的痛苦中,还是觉得家务事被儿子的老师撞破觉得丢脸,从头到尾几乎没怎么说话,反而她的父母很是健谈。尤其是她的母亲,在她的嘴里,整件事情都是陈静的错。她一个家庭妇女,一没照顾好丈夫,二没教育好儿子,被女婿教训一下也是应该的。女婿下手确实是重了点,他们做父母的看着也心疼,可谁让女儿自己没做好呢?   “我们家张智啊人真的很好的,大学生,有文化,年纪轻轻都当上了非凡地产的老总,他们老板最器重他了。”陈母恨不得将女婿夸出一朵花来,随即她又数落自己女儿:“陈静,真不是我说你,你看看你自己,高中都没毕业就出来工作了。要不是张智念旧情,读了大学回来也没忘了你,你上哪儿找这么好的男人?   再说了,当年是我逼着你嫁给他的吗?我和你爸给你找了多少好亲事,你都不同意,就非要嫁给张腾,我们不同意你就跟我们闹绝食,闹得我们脸都都尽了,最后还不是随了你的心意。   你们这才结婚几年,你就为这点小事闹离婚。   你说说谁家夫妻不吵嘴不打架?这牙齿还有磕到嘴的时候,差不多就行了。张智打人是不对,可他也跟你道歉了不是?还保证了以后再也不打你了,你说你何必非揪着这事儿闹离婚。   你看看你,年纪也不小了,离了婚怎么办?你是养得起你自己还是养得起腾腾?腾腾是张家唯一的孙子,张智还有他爸妈能同意让你带他走?张智还那么年轻,多的是小姑娘嫁给他,真到了那步,你愿意看着腾腾看后娘脸色过日子啊?你是没过过一天那样的苦日子,我呢是受够了后娘的罪,这次啊不管你怎么闹,我都不会同意你离婚,除非我死。我啊,就是不想看着我外孙子受那样的罪。”   夏莫平时就觉得他老妈听能吹的,连阴阳眼都开不了,就能把人说得跟活见了鬼一样,今天这老太太就更牛了,黑的能说成白的,死的怕是都能说成活的。   厉害啊。   就是不知道让她那好女婿也捶她一顿,最好把手脚全给她打断了,看她还能不能睁眼说瞎话。   夏莫一个孩子都能听出陈母在瞎说,杜老师如何听不出来?她神色淡淡的,全程没有一句附和,视线却在张腾母子身上来回转了好几圈,眼底是毫不掩饰的同情。   一个人唱独角戏没什么意思,陈母一番长篇大论后,决定把杜老师也拖下水,“老师,你说我说得对不对。”   杜老师脸上露出人民教师特有的严肃,看着陈静意味深长道:“张鹏现在还小,家庭环境对他的影响可能比你们想象的还要大,张鹏虽然调皮了一些但他非常聪明,不要因为大人的事情,耽误了孩子。”   陈母不觉有异,反而觉得有道理,也看着陈静说:“你听听,你听听,杜老师说的多有道理。以后别再跟张智闹了,好好把孩子养好才是你该做的。等以后孩子有出息了,才是你真正享福的时候。”   毕竟是别人的家务事,陈静的父母看着也不是什么明事理的人,杜老师不好说得太多说得太明白,但是该说的她已经说了,陈静能不能听懂,能不能自己明白过来,就要看她自己了,“时间不早了,我们该回去了。”她看着躺在病床上眼神空洞的陈静,“你 ,好好想一想吧。”   想一想孩子,想一想自己的人生。   又寒暄了几句,杜老师带着夏莫离开了医院,骑着自行车载着夏莫不多时就摇晃到了居住的小区附近。她带着夏莫去附近菜市买了些菜和水果,夏莫本来就有些自来熟,再加上年纪也不大,完全没有学会成人式虚伪的客套。杜老师一问他喜欢吃什么,他立马就报了一大串的菜名,杜老师一面笑他贪心,一面却按照夏莫的喜好,全买的他喜欢吃的菜。   一圈菜市逛下来,杜老师手里拎满了菜,夏莫也不是全然没眼色的孩子,硬从杜老师手里接了几个袋子过来,帮她分担。杜老师一直以为夏莫身体不好,精力不足所以常常睡觉。却不想,夏莫提了一大堆她都觉得重的蔬菜水果,一路跟着她爬上五楼,连气儿都没喘一下。   难怪张腾都打不过他。   夏莫大概也意识到自己在杜老师面前露馅儿了,眼珠子骨碌碌一转,拙劣的转移了老师的注意,“老师,我肚子饿了。”   杜老师果然不再这事上继续纠结,“你去沙发坐会儿,老师给你削点水果。”   夏莫得寸进尺,“老师,我能看电视吗?”   “遥控器在茶几上,你会用吗?”   “会的,会的,你们家电视跟我们家一样的。”都是最新款的大屏数码彩电,遥控器上按键多,莫大娘连遥控器电池都不会装,全靠夏莫自己摸索。刚开始夏莫还把电视弄‘熄火’了好几次,电视怎么都开不了,莫大娘找来专门的售后维修才给弄好,为此,夏莫肥屁屁还挨了几下子。现在夏莫再不会犯那样的错误了,遥控器到他手里简直溜到飞起来,眨眼的功夫,夏莫就找出了一个当地的付费点播台,津津有味的看了起来。   付费点播台现下挺火热的,上面的新资源很多,看腻了电视台翻来覆去的那几部电视剧和裹脚布般漫长的广告,很有些人愿意去点播自己喜欢的节目。夏莫也喜欢,不过他可不敢花钱去点播,常常是别人点什么他就看什么。他今天运气不错,竟然有人点了他最喜欢的一部武侠电影。夏莫看得津津有味的,到了打斗精彩的地方,他情不自禁的站起来,跟着电视里的大侠比划起了小胳膊小腿。   电影因为剪辑和特写的缘故,屏幕上是看不到大侠完整的动作的。不过,这一段由于点播的人非常多,夏莫看的次数多了,就结合莫大娘给他的那些古书上看来的动作,自个儿瞎琢磨,将一些他觉得适合的动作镶嵌进去,愣是让他给凑成了一套,别说,还挺像模像样的。   唯一美中不足的就是,夏莫不会轻功,每每大侠用轻功在树梢竹尖上腾挪时,他就只能憋着气瞎蹦跶,大侠端得是风流写意,夏莫那就是,嗯,童趣横生。   ‘哐当’。   身后传来一声巨响,夏莫刚一转身,就被人死死搂在怀里,“睿睿,睿睿……”滚烫的泪水落在夏莫头顶,滚进他的衣领,不知是被这泪水烫到,还是被女人绝望而崩溃的情绪吓住,夏莫一动也不敢动。   许久之后,杜老师才从崩溃的情绪中缓过来,“对不起夏莫,对不起,老师把你认错了,睿睿以前也跟你一样,喜欢看武侠片,喜欢跟着片子里的大侠比划……”再度想起往事,杜老师再也控制不住情绪,趴在沙发上嚎啕起来,“我可怜的睿睿……我找不到他了,我再也找不到他了……”   哭了很久,杜老师才终于缓过来,她哽咽着断断续续的告诉夏莫,她有一个儿子,叫许佳睿,比夏莫大一岁。四年前,她因为工作需要去省城进修,就把孩子交给了她婆婆,也就是许佳睿的奶奶,结果等她从省城回来,被告知孩子丢了。   这么大的事情,她竟然是最后一个知道的。   四年来,她费尽一切心力去寻找她的儿子,得到的却是一次又一次的失望。   曾经她满以为幸福的家庭,也变得支离破碎,曾经深爱的丈夫对她提出了离婚,可是她不愿意,因为一旦他们离了婚,这个家就彻底散了。   “睿睿一定会回来的,我不能让他没有家……”   这样的执念驱使下,哪怕婚姻已经破裂,哪怕被丈夫冷漠以待,哪怕明知道丈夫在外面有了人甚至还做出了更过分的事情,她都一一忍下,顶着所有人的不理解,她依然固执得不肯离婚,固执的去追寻儿子下落。   就连她妈妈都不理解的问过她,为一个智力有问题的孩子,搭上自己的婚姻,搭上自己的人生,值得吗?   值得。   时至今日,她依然愿意用尽自己的一切,去换儿子一个下落。   这大约是她作为一个母亲的本能,她无法在儿子下落不明时,她无法在自己不知道儿子过得好不好时,心安理得的享受自己的人生。   “三年前,我们村抓了一个人贩子叫夏老六,你去找过他吗?”夏莫看得出来杜老师真的很爱很爱她儿子。   “我去了,但是他什么都不肯说。”哪怕那个人贩子告诉她是他拐走了、卖掉了儿子,她心里都要好受些,她得到的答案是不知道,没见过。   一次次,希望到绝望,绝望到无望。   事到如今,她只剩下无望的坚持。   厨房里传来一股焦糊味儿,杜老师三两步跑进厨房里,不多久,厨房里便飘出了喷香的菜香味儿,随之一起飘来的,还有一阵阵压抑的哭声。   夏莫闷闷的啃着苹果,忽然,外面的门啪嗒一声打开了。一个中年男人和一个老太太说着话,旁若无人的走了进来。   出于礼貌,夏莫站了起来,刚准备打招呼,然而,下一秒,看清老太太身后的影子后,他突然说不出话了。 第二十二章 阴灵   阴灵大多惧怕白天的阳气,所幸今天是个阴天,及至傍晚,天气阴沉得厉害,小小的阴灵蜷缩在老太婆的影子里,竟也一路跟到了这里。阴灵生前不知遭遇了怎样的惨事,魂体破破烂烂,残碎的肢体勉强拼凑在一起,活像个被人暴力撕毁的破布娃娃,他的头部大约也遭受过重创,脑门深深凹陷下去,巴掌大的脸被漆黑的血液覆盖着,连原本的容貌都看不清楚。   在他脑门凹陷的地方,长着一朵白色的小花,摇摇曳曳,竟然仿佛是从他魂体内长出来似的。   这是什么鬼东西?   夏莫天生能视阴阳,见过的鬼着实不少,可是像这样古怪的、还长了朵花的鬼,他还是生平第一次见到。   不知是不是因为那朵花的缘故,阴灵竟然没有多少怨气,他如此惨死,身上的怨气竟然跟当初向玲怨气散尽即将重入轮回时差不多。甚至,当他进入房子里后,他身上的怨气又散了些,几近于无。   许佳睿。   这个名字突兀的出现在夏莫脑子里,随之而来,是难以抑制的怒火。   不能惹祸,不能惹祸,不能惹祸。   夏莫在心里默念了三遍,这才生生忍住,他将攥紧的拳头藏到身后,漂亮的脸蛋上露出乖巧的笑容来,“叔叔,奶奶,你们好。”他故意冲门的方向歪了歪头,“弟弟,你怎么不进来?”   男人和老太太几乎同时转头看向门外,只见门外空空如也,楼道里的声控灯悄无声息的灭了,楼道骤然一黑,似有冷风打着旋儿从外面吹来,男人和老太太,尤其是那个看起来面相有些刻薄的老太太脸色瞬间变了几变,下意识脱口而出,“什么弟弟?你在乱说什么?”   “我没有乱说,刚才真的有个小弟弟,就跟在奶奶后面。”夏莫面露委屈,乍看似乎在为自己辩解,可不知为什么,老太太就觉得他的眼神不太对,好像看穿了什么,又好像在故意诱导着什么,古怪得很,让她心里不禁有些发毛。   老太太显然是泼辣惯了的,当即就骂道:“死娃子,再乱说话,信不信老娘撕烂你的嘴!”   杜老师听到动静从厨房里跑了出来,脸色很不好看,“妈,夏莫是我学生,你别吓着他了。”   “好你个杜美玉,老娘半个月没上你这儿来了,一来你就给老娘摆脸色,你什么意思啊你?许宁,你说,这家里我到底还能不能来?这家里你还能不能做主了?”老大娘越说越气,仿佛受了天大的委屈。   “妈,你少说两句。”许宁一脸的无奈。   “要我少说两句,怎么,在这家里,我还不能说话了是不是?我知道你们都怪我,怪我把佳睿给弄丢了,可是你们怎么不想想,我一个老太太老眼昏花的,不图你们照顾也就算了,你们这当爹当妈的,还把一个有病的娃娃丢给我,那孩子连句囫囵话都不会说,他自个儿跑丢了能怪我?”   “不怪你,妈,我们没人怪你。”许宁一副善解人意的孝子模样。   “你不怪我,可是你媳妇儿可不这么想,她心里只怕是恨死我这个老太婆了,说不定还觉得我是故意把孩子给你们弄丢的。”老太太也是唱作俱佳,话音一顿,竟然自顾自的哭了起来,“都四年了,自从佳睿丢了,我就没过过一天安生日子,只要一想起我的孙子啊,我这心啊就痛得不得了……”   这样的场景显然不是第一次在这个家里上演,杜老师的表情十分麻木,眼底隐隐有些嘲讽,不知是在嘲讽老太太的惺惺作态,还是在嘲讽自己当初有眼无珠,她很想说一句‘我难道不该恨你吗’,但是碍于夏莫在场,她只能忍气道:“妈,我一定会把佳睿找回来的。”   老太太也是个唱作俱佳的人才,闻言一下子就收住了眼泪,语气软和道:“找,是该好好找,但是先不说你们已经找了好几年了,没一点音讯,就算真找回来,佳睿那孩子的病也是治不好的,索性,趁着你和许宁还年轻,再生一个。先把孩子生下来,再继续找也一样。”   男人看向杜老师,显然,他也是赞同的。甚至于,同样的话,他也早就跟杜老师说过了。   杜老师心下微沉,“妈,我已经说过很多次了,我今天就再跟你说一次,不管能不能把佳睿找回来,我都不会再要孩子了。”   老太太勃然大怒:“行,那你就跟许宁离婚,你不愿意给他生孩子,多得是人愿意给他生,少他妈的占着茅坑不拉屎。”   这样的戏码,最近这一两年里,上演了不知多少次了,杜老师不怒反笑,“我知道有很多人惦记着许主任这个茅坑,他们都不嫌臭,上赶着要来。我倒是不稀罕,但是我儿子一天找不回来,我就一天不会离开这个家。许宁,你别忘了你出轨的证据还在我手里,你那些乌七八糟说出来都让人嫌脏的事情,真要闹开了,你看你还能不能继续呆在你们医院里。”   “臭娘们儿,滚,你给我滚!”老太太气得暴跳如雷,只恨不得扑上来给杜美玉两巴掌。   “滚?”杜老师双手抱胸,挑眉冷笑道,“凭什么?这房子是我爸妈给我买的,要滚也是你们滚!”   这样的吵闹在这个家里早不是第一次了,可今天当着夏莫一个外人的面,哪怕夏莫还只是个小孩儿,许宁面子上也很有些过不去,他深深的看了眼杜老师,拉住谩骂不止的老太太,“妈,我们走。”   老太太还想叫骂,却被儿子一个眼神喝住,到底心不甘情不愿的甩门而去。   砰得一声巨响后,杜老师仿佛被抽空了所有的力气,眼中泛着潮红,她弯着腰轻轻拍了拍夏莫的肩膀,“对不起,刚刚没有吓到你吧?”   夏莫摇了摇头,随即他一脸郑重的说,“老师,我刚才真的没有说谎,我真的看到一个小弟弟跟在她身后的。”   儿子走失后,杜老师已经从一个坚定的无神论者变得不那么坚定了,求神拜佛是日常,如今她更是在佛前许了愿,她愿意吃斋茹素只求佛祖垂怜保佑她找回儿子。不过,她到底无神论了那么多年,一时间根本不会把夏莫的话往别处想,自然也就听不出夏莫话里的深意。   “你是好孩子,老师知道你不会说谎的。”   阴魂并没有跟随老太太离去,刚才杜老师从厨房出来给夏莫解围,他就紧紧的黏上了杜老师。小孩子大约对自己的母亲都有着天生的占有欲,阴魂颇有些不满杜老师对夏莫的维护,刚刚杜老师拍了夏莫的肩膀,还夸夏莫是好孩子,阴魂很是吃醋,可是不知是他生前太乖,还是死后摄于夏莫身上强大的气息,他压根儿不敢对夏莫做什么,只能手脚并用爬到妈妈背上,脑袋搁在妈妈肩头,孩子气的冲着夏莫吐舌头。   他舌头上滴着漆黑的血液,实在有些惨不忍睹。脑门上的小花一摇一摇的,夏莫忍不住有点手痒,很想薅一爪子。   现在还不是时候。夏莫默默把爪子背到了身后。   杜老师却毫无知觉,只觉得背上有些泛凉,她看了眼窗外,原来不知不觉间天已经黑尽,“不想那些不高兴的事情了,时候不早了,我们先吃饭吧。”   杜老师做菜的手艺很不错,比起莫大娘来更添了几分灵巧的心思,做出来的菜色鲜味美,很对夏莫的胃口。夏莫到底年纪小,本身嘴巴也馋,面对自己喜欢佳肴,再多的烦恼都被他扔到脑后去了。   不过,杜老师就没有他这样的好胃口了。今天这出闹剧让她想起了很多平时不愿去想的事情,她跟许宁闹到今天这境地,佳睿丢了固然是重要原因,但,这几年来,她也算彻底看清许宁的为人了,就算佳睿没丢,甚至就算佳睿是个健康健全的孩子,他们之间的婚姻多半也长久不了。   如果说张腾的妈妈陈静在婚姻中遭受的是拳打脚踢的热暴力,那她遭受就是另一种更让人难以启齿的恶待——冷暴力。   没错,在许多人眼里,包括曾经的她自己眼中,许宁许大夫都是个斯文和气冷静又理智的人,等结了婚,等婚姻家庭中的琐碎带来矛盾时,许宁冷静中冷的一面更加显露无疑。   夫妻之间口角拌嘴是常事,可是到了许宁这里,他可以因为一句口角,一天乃至几天都不跟她说一句话,除非她主动承认自己的错误。甚至有时候,不是她的错,她也得认错。一次又一次,她总是拗不过许宁,她也不是没有怀疑过许宁对她的感情。只是,她还来不及去认真审视他们这段婚姻,她就怀孕了。   这期间,许宁倒是对她很好,可谓是百依百顺。她渐渐打消了疑虑,而后,孩子出生,是许宁期许的男孩,那时,他无论是对孩子还是对她都很好。可是等孩子渐渐长大,显露出天生的迟钝,最终被诊断为自闭症且智力低下时,许宁所有的耐心都告罄。   他的冷再一次显露出来。   他可以十天半月不跟她说一句话,不管她说什么他都随口敷衍或者索性沉默以对,他可以完全无视孩子的存在,不管孩子是哭还是闹亦或者生病。很多时候,家里就像一个冰冷的坟墓。而到了外人面前,许宁又成了温柔体贴的好好先生,耐心仔细的好爸爸。   一个人,两幅面孔。   陈静挨打至少还有外人说句张智不对,可是许宁种种作态,她就算诉苦,别人也只说许宁工作累了,许宁老实人没话说不吵不闹不打人挺好,许宁性格如此等等。   如果许宁真的老实,就不会在儿子丢了以后,隔了整整两天才告诉她。许宁如果真的老实,就不会在儿子丢了半年之后,让她放弃,更不会一次又一次跟他们医院里的护士搞到一起。   如果说婚姻是爱情的坟墓,那么她的婚姻大概埋葬在冰天雪地里,充斥着刻骨铭心的冷。   不知道,她还能不能坚持到找回佳睿,她甚至不知道,她这样的坚持到底意义何在。她只知道,她就要占着许宁这个臭茅坑,急死那些想拉屎的人。她不好过,许宁也休想舒舒服服的去找他的第二春。 第二十三章 帮助   夏莫筷子溜得能飞起来,桌上的菜以肉眼看见的速度迅速消失着,杜老师想着心事,心不在焉的毫无知觉,呆在杜老师背上的小鬼就有点难过了,好吧,不止是一点,小鬼身上没什么怨气,但是他眼睛的怨念都快溢出来了,脑袋上的小花也变得蔫唧唧的。   好气哦,他也想吃妈妈做的菜。可是他只能看到那个小孩吃,他都吃了那么多了,妈妈还给他夹菜。   小鬼,小鬼都快哭了。   夏莫毫无压力的大快朵颐,不多久,他终于放下碗筷,满足的打了个饱嗝,“老师,我吃完了。”   杜老师这才回过神来,桌上的菜,好吧,已经没有菜了,夏莫真的已经吃完了。她刚才想着心事,不知不觉也吃了大半碗饭,还吃了些夏莫夹到她碗里的菜,倒是比她平时一个人在家吃得多些。   “老师去洗碗,你自己看会儿电视。”杜老师起身去收拾。   夏莫乖巧的点点头,等到杜老师端着碗筷转身去厨房的刹那,他一把拉住阴魂的腿,把他从杜老师背上拽了下来,“老师,我要上厕所。”说着,他把阴魂拖进了厨房隔壁的厕所里,并关上门。   阴魂显然受到了不小的惊吓,一进厕所就挣脱出去,他刚要逃跑,就被夏莫念咒定住,阴魂眼看着夏莫步步逼近,忍了又忍,终于忍不住,嘴一扁大哭起来。哭着哭着,阴魂竟然一点点恢复到他生前的模样——活脱脱跟杜老师一个模子印出来的,只不过,杜老师看起来十分严肃,阴魂看起来则有点呆呼呼的,配上他脑袋上抖个不停的小花,更呆了。   “喂,许佳睿,你先别哭了。”夏莫最怕小孩儿哭了,小鬼哭得他脑袋痛。   阴魂继续嚎啕。   “你再哭信不信我揍你!”把人揍到不哭这种事儿,夏莫以往在夏家村的时候还真干过。不过,他现在自诩是个大孩子了,许佳睿看起来才三四岁的样子,他才不屑去揍比他小的孩子。   阴魂哭得更大声了。   “真是怕了你了,你别哭了,我想办法让你妈妈看到你,行不行?”阴魂哭声见小,夏莫再接再厉,“你已经死了,你妈妈根本就不知道,她一直在找你,她很想你,你想不想让她看看你?”   过了大约两三分钟,阴魂仿佛才终于有些明白夏莫的意思,但他又好像不是很明白,哽咽着,呐呐道:“见,妈妈,要,妈妈。”   阴魂终于肯说话了,夏莫也松了一口气,他忍不住问出自刚才起就一直盘旋在他脑子里的问题,“你记不记得你是怎么死的?”   阴魂的反应很慢,好一会儿才缓缓点了点头,眼睛里透着无法压抑的痛苦和恐惧。   “那,到底是谁杀了你?是不是你……奶奶?”   阴魂仿佛听到了极恐怖的事情,整个鬼都僵住了,眼睛里露出显见的恐惧来,脑袋上的小花抖个不停,眼底渐渐浸出血色的泪滴来,随着泪滴滚落,阴魂宛如一块被击碎的镜面,漆黑的裂痕瞬时遍布全身,他头顶上的白色小花突然闪烁起来,下一秒,他便消失得无影无踪。   完了,他把杜老师的儿子给弄丢了。那小鬼连怨气都没多少,不会直接进轮回了吧?   从厕所出来,夏莫整个人都蔫了。杜老师以为夏莫吃太多吃坏了肚子,还给他找了一盒健胃消食片出来。   吃两片,压压惊。   诶,味道好像还不错。夏莫把健胃消食片当糖豆似的,一连吃了好几颗,要不是杜老师看到了,及时制止,他怕是能把一整盒都吃光。   吃饱喝足总是格外容易犯困,夏莫没了东西吃,坐在沙发上不一会儿脑袋就跟小鸡啄米似的点了起来。   “夏莫,你困的话,就先去老师房间里睡吧,晚点,你妈妈来接你了,我再喊你。”杜老师轻轻将夏莫搂到自己怀里。   夏莫无意识的在她怀里蹭了蹭,已经困迷糊的他,胡乱点了点头,不一会儿便沉沉睡去。   “这孩子……”杜老师轻笑着,忍不住轻轻捏了捏他的脸。   夏莫迷迷糊糊的拍开她的手,喃喃道:“妈,别捏我,我要睡觉。”   杜老师的手僵住了,眼底泛出泪光,许久后,她才轻轻叹了口气,小心翼翼的把夏莫抱到她床上,给他脱了鞋袜,为他盖好被子。夏莫翻个身,拢了拢身上的被子,睡得更熟了。杜老师坐在床头,怔怔的看着夏莫香甜的睡脸,忍了许久,终于还是忍不住轻轻抚上夏莫的脸蛋,眼泪突然夺眶而出,“睿睿……睿睿……”   睡梦中,夏莫似有所感,漂亮的脸蛋也不禁皱了起来。   杜老师一直等到晚上九点多,莫大娘才打电话来,她很不好意思的告诉杜老师,她今晚遇到点棘手的事情赶不回来了,拜托杜老师帮她照顾夏莫一晚上。   杜老师虽然有点好奇莫大娘的工作,不过,她并不是多嘴的人,没有多问,说了些会好好照顾夏莫让莫大娘安心的话后,她便挂了电话。简单洗漱一番后,从客房里抱了床被子出来,躺在夏莫旁边睡下了。   这一晚,杜老师却睡得不怎么好,几乎整晚她都在做梦,一开始梦见夏莫,夏莫说要带她去见一个人,梦里她跟着夏莫走了很远的路,不知走了多久,夏莫竟然变成了她儿子,而后儿子好像生了什么重病,一个劲儿喊疼,她急得没办法,抱着儿子去找医院,眼看就要到医院了,儿子身上突然出现大量黑色的纹路,整个人好像碎掉了一般。   “妈妈,好痛,我好痛,救救我,救救我……”   杜老师猛得从床上坐起来,近乎惊慌的掀开被子,似乎想要找到儿子,可猛然映入她眼中的却是夏莫红扑扑的睡脸。   一瞬间,梦里带出的无数情绪仿佛被一只无形的大手抽离,杜老师有气无力的靠在床头,久久回不过神来。   “老师,你怎么啦?”夏莫也醒了过来,却半点没有平时的迷糊。   噩梦醒来,心防最弱,面对一个几岁大的孩子,杜老师下意识吐露了心声,“老师做了一个噩梦,梦见佳睿他生了很古怪的病,他说他好痛,他让我救他……可是我根本找不到他,我根本找不到他……”说着,杜老师再也忍不住哭了起来。   平日里,杜老师带着眼镜,整个人看起来严肃又刚强。此时,她没了眼镜,抱着被子蜷缩在床头,泪眼婆娑声音哽咽,既憔悴又脆弱。   她,也不过是个母亲。   夏莫到底还小,他忽然有些不确定,昨晚他让杜老师做的那个梦到底是对还是错,如果将来她知道真相了,她会不会承受不住呢?然而,真相固然残忍,但是,被坏人蒙蔽,凶手逍遥法外,阴灵不得安息,生者永远都沉浸在没有尽头的痛苦之中,难道不是更残忍吗?   大人的事情,还得让大人来解决。   夏莫将床头的抽纸递给杜老师,状似天真道:“老师,你别哭了,我妈也许可以帮你。”   杜老师猛地抬头道:“你妈?”   夏莫自吹自擂道:“我妈超厉害的,你之前不是见过夏老六吗?如果不是我妈,他现在说不定还逍遥法外呢。”   杜老师想着胖胖的莫大娘,好像挺普通的呀,难道说……   “你妈妈是退休的老警察?”   夏莫可神气的拍了拍胸脯,“警察算什么,我妈比那厉害多了,我妈是神婆!”   “神……咳咳……神婆?”杜老师差点没让口水给呛死。   “昨天张腾的外婆不是说他爸爸在非凡地产当老总吗?我跟你说个秘密,你别告诉别人啊,非凡地产的老板是我妈的干儿子,他可听我妈的话了。”   说实话,要不是莫大娘年纪又大,人也长得……就是一普普通通的胖大妈,听夏莫这语气,她都要以为这里面得有不得了的什么桃色新闻了。   不过,非凡地产的老板,难怪能让校长力排众议把夏莫留在疾风小学……对方的能量绝非常人能比,如果莫大娘能让他出面帮她找儿子的话,绝对比她自己一个人去找容易得多。   “夏莫,谢谢你。”这样一个机会摆在面前,杜老师实在是拒绝不了。   夏莫还不知道杜老师已经曲解他的本意了,他打心底就没想过让莫有非帮什么忙,提这个便宜干哥哥,无非是想吹捧一下他老妈的厉害,增加可信度。当然啦,最重要的是,他跟杜老师说了,杜老师肯定会直接去找他老妈,昨晚他才在杜老师家借宿了一晚上,老妈肯定抹不开面子拒绝。老妈自己答应了帮杜老师忙,那可就不关他什么事情。要是老妈搞不定求到他头上,他说不定还能借机多要点零花钱。   一箭双雕,还不暴露自己,完美。   夏莫得意的想。   下午,莫大娘从省城回来,到学校接夏莫放学,杜老师特意将她留下来,一番推心置腹后,满脸哀切的说出了自己的请求。   莫大娘瞥了眼,夏莫故作天真的脸上藏都藏不住的心虚,顿觉事情肯定没那么简单。   这熊孩子!尽给她找事,回去再收拾他!   仿佛感应到了若有若无的杀气,夏莫努力往阴影里缩了缩,并下意识的捂住了肥屁屁。   完蛋,肯定让老妈识破了。   夏莫沮丧的想。 第二十四章 点拨   “你不爱我了。”回到家里,夏莫先发制人,眼睛里好不容易憋出了两滴鳄鱼泪,扁着嘴巴,一副要哭不哭的可怜样儿。   莫大娘简直要被他气笑了,“没错,你成天尽给我惹事,老娘早就不爱你了,哪边凉快哪边呆着去。”   正如莫大娘了解夏莫一样,夏莫也很了解自个儿老妈,一听她这话,就知道她气儿已经消一半了,眼泪一收嘴也不扁了,手脚麻利的打开茶几上的大包小包,不出意外的看到了自己最喜欢吃的蛋糕。他拿起一块巧克力蛋糕,掰成两半,递到老妈嘴边,“妈,你先尝尝。”   漂亮的脸蛋上堆满了殷勤,嘴角梨涡若隐若现,大眼睛眨啊眨,眨得人心都化了,莫大娘就是再大的气也没了。   “行了,我不爱吃,你自己吃。”莫大娘再也绷不住,露出慈爱的笑脸来。   夏莫顺势坐在她旁边,一口就解决掉了大半个蛋糕,脸上不由露出餍足的神色来,省城买的蛋糕是比他们学校外面卖的好吃,但是比起张腾妈妈做的还是要差点。   “好端端的,杜老师怎么会想到让我帮她找儿子?”莫大娘轻轻戳了戳夏莫的的脑门,“尽给我找麻烦,我有多大本事别人不知道你还不清楚吗?你说,我上哪儿帮她找儿子去?”   夏莫把剩下的蛋糕一口塞进嘴里,“不用找,她儿子早就死了,而且多半是被她婆婆给杀了。”   媳妇找儿子,奶奶杀孙子,如此骇人听闻的事情,从夏莫嘴里说出来仿佛跟今天天气还不错一样。   莫大娘眼底闪过一丝担忧,眨眼又被她很好的藏了起来,她一把抓住夏莫要去拿蛋糕的小手,“先别吃了,你给我好好说说到底怎么回事。”   面对老妈凌厉的眼神杀,夏莫到底有两分心虚的,不过,也就两分罢了。或许天性使然,于他而言,许佳睿的惨死也好,许老太的恶毒也罢,他其实都不甚在意,而他之所以愿意插手此事,一来是被杜老师一片慈母心肠打动,二来是他对许佳睿古怪的魂体尤其是他脑袋里长出的那朵花有点兴趣,他直觉那朵花不简单,说不定还对他有点用。   然而这些只是他的直觉,许佳睿当时消失的太快了,他都来不及好好研究一下那朵花。他当时担心许佳睿已经直接去轮回了,但后来仔细一想却觉得不大可能——许佳睿的怨气很淡,要去轮回的话肯定也等不到现在,而且他消失时的状态,跟向玲还有他见过的其他去轮回的阴灵完全不一样,再来就是那朵古怪的小花。   夏莫直觉许佳睿不可能也不能顶着那朵花去轮回。所以,许佳睿更有可能是回到了他的葬身之地,而那朵花很可能也在那里。   为了验证自己的想法,今天一早,夏莫就已经让大黑去寻找许佳睿的下落了。   不过嘛,为了自己的肥屁屁着想,这些事情还是暂时不要让老妈知道的好。   夏莫很狡猾的隐去了许佳睿脑袋上诡异的花朵,以及他让大黑所做之事,转而添油加醋的讲述杜老师这几年来如何艰辛寻子,如何沉痛不已,又是如何被那对无耻母子恶待,以及许佳睿的魂体惨状等等。   莫大娘果然被他转移了注意力,心里生出许多愤慨来,也不再责怪夏莫多管闲事。她当了这么多年的神婆,真本事没多少,但装神弄鬼那一套却是娴熟无比。心里略一盘算便有了主意。   简单的吃了顿晚饭,莫大娘便给杜老师打电话,让她来他们家里一趟。两家小区离得近,不过十几分钟,杜老师就拎着水果上门了。简单的寒暄了几句后,莫大娘脸上露出些同情来,开门见山道:“你拜托我的事情,我已经有些眉目了,不过还得你来了以后才能最终确认。”   “睿睿他有消息了?”杜老师激动的直接站了起来,但是不知为何,心里却莫名有些忐忑惴惴,半点欢喜也无。   莫大娘发出一声若有若无的叹息,道:“你跟我来。”   杜老师跟着莫大娘来到一间房门前,打开来,里面竟然是一间道场,布置得十分古朴,道场正中央的香案上供奉着一尊大仙法相,定睛细看,这法相竟然栩栩如生,眼中似有光泽流转,隐隐透着些神异,令人不敢久视。大仙法相前供着香火,青烟袅袅,却没有寻常道场里那种烟熏火燎之感,反而多了几分肃穆宁静,让人心绪为之一清。   进了到场后,莫大娘迅速披上了一件道袍,跟寻常道袍不同,这道袍不知什么材质,乍看漆黑,细看却仿佛有银光流转其上,光芒氤氲,很是不凡。披上这道袍,莫大娘也从一个普通的胖大妈,变得仙风道骨起来,只见她眉宇间多了几分高人特有的、看破世事的淡漠,让人不禁肃然起敬。   莫大娘双手合十,虔诚的跪在大仙法相前,口中念念有词。杜老师听不清她念了些什么,却觉得有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意蕴,等她回过神来,她竟也虔诚的跪在的大仙法相前。   这莫大师怕真是个十分厉害的高人。   这念头一起,杜老师心里不由生出许多敬畏来,莫大娘什么也没说,她已然对她先信了几分。   接着,莫大娘取出一张供在大仙法相前的符纸,她口中念念有词随手一挥,符纸竟在半空中无火自燃,旋即,符纸化作一撮黑灰,在黑灰飘散前,她将其撒入法相前一碗清水中。符灰落入后,清水竟自动旋转起来,不多久,符灰便与清水彻底融合,变成了一碗灰色的水。   “取你指尖血,滴入正中。”莫大娘将符灰水和一根绑了红线的银针递到杜老师面前。   杜老师毫不迟疑,用银针扎破中指,挤出鲜血滴入符水正中。血一入其中,竟如清水滚落沸油之中,碗中所有的符水竟沸腾起来,几息之后,符水又归为平静,灰色的符水竟变得如墨汁般漆黑。   莫大娘叹息着,将碗放下,面上带着同情和沉痛,“果然如此。”   “大师,我儿子,我儿子是不是出了什么事?”杜老师心里慌得不行,耳边仿佛又响起了儿子在梦中的呼痛声和求救声。   “你儿子,已不是此间中人。”莫大娘神色莫测,很有些高人高深的意味。   杜老师脑子有些发懵,问:“不是此间中人什么意思?”   “如果我没有算错,你儿子应当已经过世了,且过世多年。”   晴天霹雳。   杜老师双膝一软,跪倒在地板上,眼泪夺眶而出,“过世了?怎么会这样?怎么会这样……”饶是这么多年来,遍寻儿子而不着,杜老师心里早有不好的预感,比昨夜还要可怕的噩梦不知做过多少次,但当她亲耳听到这样的噩耗,心里依旧有些承受不住。   而莫大娘接下来对她说的话,更让她难以接受。   “我观那符水,你儿子之死,非疾,非伤,乃为凶。幼年凶死,怨恨滔天,冤屈不雪,不入轮回。你当早日找到他的尸首,为他报仇雪恨,再寻一吉地安葬,方能让他得以安息。”   冤屈不雪,不入轮回。   杜老师不知道自己是怎么从莫大娘家里出来的,她失魂落魄的走在人来人往的街道上,宛如一个无家可归的孤魂野鬼。   是了,孤魂野鬼。   她的睿睿已经不知做了多久的孤魂野鬼,而她却还在人世间苦苦寻觅……   恨,一点点爬上杜老师的脸庞,一点点侵染她的双眼。她怔怔的看着某条路漆黑的尽头,那是莫大娘为她指点的方向,亦是……许家的所在。   如被蛊惑,又如疯魔一般,杜老师竟然对莫大娘的话没有一丝一毫的怀疑,她一个人在寒风中站了很久,久到路上一个行人都没有了,久到脸上的泪痕干涸眼中再流不出点滴泪来,她才转身回家。   步履缓缓,路灯把她的影子拉得很长,扯得很大,远远看去,仿佛将她整个人都笼罩进了无边黑暗里。   长夜漫漫,无边无际,不经意的就能让人陷入最深的黑暗里。   医院里,陈静在父母喋喋不休的劝诫中,睡了过去,迷迷糊糊中她做了一个梦。   这梦有些古怪,她在梦里仿佛也带着三分清醒,心里隐隐清楚自己在做梦,可不知怎么回事,她就是醒不过来。而更怪异的是,在这个梦里,她觉得自己更像是一个旁观者,梦中的儿子似乎才更像是整个梦境的主人,梦境以儿子为中心,不断的变化着。   陈静虽有三分的清醒,隐隐知道自己在做梦,可更有七分的迷糊,她不由自主的跟随梦境,慢慢的融入梦境当中。   梦里,儿子把他同桌夏莫带回了家里,还带了一个她不认识的小孩儿,那小孩儿不仅长得好看,气质也十分出众,明明年龄跟儿子还有夏莫差不多,但跟他们在一起时,明显要稳重成熟得多,像个大哥哥一样,话不多,却很知道照顾人。不过,他照顾的对象并不是她儿子,而是夏莫。   “沈诺,我还要吃烤鸡腿,快帮我再拿两个,不然小胖子就要把它们吃光了!”夏莫一手拿着一只鸡腿,嘴巴塞得鼓鼓的,尤嫌不足,眼睛还盯着桌上所剩不多的鸡腿。   沈诺全然不知道客气,直接端走了整盘的鸡腿。   张腾也很喜欢吃鸡腿的,老妈烤的鸡腿又香又嫩,比省城那些快餐店卖的都好吃,他也很喜欢吃,一看整盘鸡腿都被端走了,他也急了,丢掉手里的骨头,伸手去抓盘子里的鸡腿,却被沈诺抬手挡住。   “你可以吃别的。”沈诺面无表情道。   这两三年来,沈诺不光在学业上十分出色,当他在商业上展露出非凡的嗅觉后,他出现在沈家社交圈子的次数也越来越多。在上层圈子里磨砺久了,沈诺身上也渐渐染上了那个圈子里的人特有的气质。   夏莫跟他关系亲密,且天生神经颇为粗壮,再加上沈诺对他足够好,他根本察觉不到其中的异样。但张腾就不一样了,明明沈诺沉默寡言,仿佛事事都在围着夏莫转,可他的存在感却不容他忽视,甚至于潜意识里,张腾有点怕他。   怕归怕,可这毕竟是张腾的梦境,他脱口而出,“我才不怕你们,我也有帮手。”说完,门啪嗒一声打开了,一只金色的大狗屁颠颠跑了过来,扑到张腾怀里,长长的舌头亲昵的舔着张腾的脸颊。   张腾一边给它挠下巴,一边委屈的告状:“大圣,他们欺负我。”   恰在这时,陈静端着一盘刚出炉的蛋糕从厨房里走出来,她看到张腾怀里的大狗,瞬间僵在原地。   大圣怎么会在这里?大圣不是已经死了吗?   几乎同时,张腾也感念到了她的想法,他抱着大狗的手僵在原地,眼神僵直。   完蛋。   夏莫心里哀嚎着,来不及把剩下的鸡腿全塞进嘴里,梦境骤然一黑,场景迅速变幻。 第二十五章 决心   梦,又回到了大圣死亡的那一天。   这个重现真实的噩梦,夏莫和沈诺已经旁观了一次,不过,现实中发生的事情到底对张腾母子产生了影响,梦境跟上一次相似,但是又变得不同。尤其是梦境上演至张智去拿了刀返回来,梦境因为张腾的恐惧中剧烈颤抖,却没有跟上次一样破碎。   张腾也不再甘心继续做一个被保护者的角色,他如同一只失控的小兽,孤注一掷、拼劲全力想要保护自己最爱的母亲,保护自己最亲密的伙伴,愤怒化为魔念。   一念成魔。   “我要杀了你。”   当这句话被张腾说出来,梦境有一瞬间的扭曲,下一秒,他仿佛被注入了无穷的力量,他几乎瞬间化为成年人的模样,抢下了张智手里的刀,反手就捅了回去。   一刀又一刀。   梦境瞬间染上了血色。   夏莫和沈诺还第一次遇到这样的事,尤其是夏莫,他本能的知道这个梦不能再继续下去,不然会对张腾造成不可磨灭、无法逆转的伤害。   必须停下来。   此时,再一次变成小狗玩偶的夏莫,心脏处突然出现一个极亮的光点,光点急速扩大,轰得一声,碾碎了整个梦境。   除了夏莫,其余三人都同时从梦中惊醒。   张腾脑袋里空白了好一会儿,但是他已经彻底想不起来刚才的梦了,然而,即使夏莫及时破坏了梦境,那一瞬间的魔念依然悄无声息的根植在了张腾的内心深处,只要等到一个适合的机会,便会生根发芽,枝繁叶茂,直至把梦境化为现实。   陈静醒来后,却没有忘记那个血色的梦境,她甚至清晰的记得梦境里的每一个细节。这个梦境远比那一次次没有尽头的家暴,更让她绝望。心里有个声音告诉她,如果再这样下去,终有一天,梦境会变成现实。   时至今日,她的人生已经毁了大半,儿子的将来是她唯一的希望和寄托。只要儿子能够有更好的生活,她可以活在泥泞里,活在沼泽里,活在暗无天日的噩梦里,可是一直以来她忘了一件事,活在那些可怕噩梦里的人永远不止她一个,她的儿子也正在被这些噩梦吞噬。   也许有一天,他会变成跟张智一样的人,也许有一天,他会跟梦里一样失控杀死那个带给他噩梦的人,无论哪一种,他都终将变为她所痛恨的施暴者。   这不该是她儿子的未来。   噩梦可怕的冲击,让陈静不禁在这一刻扪心自问,她所有的自以为是的承受和牺牲,值得吗?对吗?真的都是为了儿子好吗?   她不抵抗,是因为她担心无法争夺到儿子的抚养权,一旦她离开张家,所有的暴力都会被施加到儿子头上,张智也确实这样威胁过她。   她不抵抗,是因为她的父母总是以死相逼,他们生怕她就离开了张智这颗摇钱树,再不能为弟弟谋来更好的职位和前途。   她不抵抗,是因为她怕自己离开张太太这个身份,无法在社会上谋生。她做了整整八年的家庭主妇,她没有文化,没有一技之长,她不知道离开了张智,她该如何过活。   她不得不承认,她所有的不抵抗,固然有为儿子考虑的成分,但更多的,却源于她自己的自卑,她的懦弱,乃至她最不愿意承认的,她的虚荣。   她不能在这样下去了,她不能在毁掉自己之后,再毁掉儿子。   漫漫长夜终将结束,不知不觉天将破晓。   天一亮,陈静悄悄跟张腾说了一会儿话以后,就趁着所有人不注意报了警,并联系上了一个早前多次接触的律师。这一次,不论她的父母怎么以死相逼,不论张智如何苦苦哀求保证,不论张智的父母如何放低姿态,她都仿佛吃了秤砣铁了心要跟张智离婚。   张智不是第一次打她,她也不是第一次生出离婚的念头,早在她一而再再而三被张智‘修理’时,她就偷偷找过律师咨询离婚事宜,并在律师的建议下,偷偷保留了许多她被家暴的证据。   而这一次,被家暴不仅仅是她,还有她儿子。这对她争夺儿子的抚养权、乃至财产分割都非常有利。   长久以来,张智已经习惯了在家里说一不二,习惯了陈静对他的逆来顺受,当陈静联系的律师拿着离婚协议找到他时,他愤怒得几乎难以自制,他甚至觉得陈静背叛了他。他堂堂名校毕业生,长得不丑,能力出众,深得老板信重,他甚至放弃了大城市的工作机会,回到Q县这个么巴掌大的地方工作,为了谁?   为了陈静。   他喜欢她,从初中开始就一直喜欢她,大学毕业以后,他不顾所有人的劝阻娶了仅仅高中毕业的陈静,面对她父母的刁难,他也默默忍下,这些年一直努力打拼,混到了公司的副总,他让陈静住进了别墅,开上小车,更不断帮扶她娘家,他不知道给她娘家那个不成器的弟弟擦过多少次屁股,现在还把他弄进了非凡地产上班,他究竟有那点对不起陈静?   可陈静现在竟然要跟他离婚。不过就是打了几顿罢了,他母亲比她挨的打只多不少,手脚都被打断过,现在不也跟他父亲过得好好的?陈静她凭什么要离婚?凭什么敢离婚?   张智不愿意陈静脱离自己的控制,他更不甘心自己辛辛苦苦挣下的家财被陈静分走,他想了各种各样的办法试图挽回陈静,但是陈静把离婚事宜全权委托给律师处理后,她就带着儿子躲了。无论是张智还是陈静的父母朋友的都联系不上她。   张智还想拖着不离婚,可是这件事情到底不是他一个人说了算。而且不知是谁传出的消息,他打老婆、老婆跟他闹离婚的事情竟然传到了公司,甚至传到了他们老板耳朵里。   非凡地产的人谁不知道他们老板莫有非是个耙耳朵、妻管严,基本上他老婆说一他不敢说二。莫有非的老婆跟他一样没什么文化,但同样是个极厉害的角色,非凡地产能有今天的规模,她可谓是功不可没。这两年她身体不好,在家里休养,早些时候她还在公司里担任着重要职务,这事儿要传到她耳朵里,张智怕是得吃不了兜着走。   所以,当老板意味深长的告诫他别因为家务事耽误工作时,他终究咬咬牙在离婚协议上签了字。   有律师的帮助,陈静得到了她应得的财产。她的父母就像嗅到血腥气的水蛭,开口就是要帮陈静管钱。可惜经过那一场可怕的噩梦,经过这段破碎的婚姻,陈静不光彻底认清了自己的人生,更看透了父母的为人。她第一时间,把这些钱以儿子的名义买了住房和商铺。   住房买了两套,一套在省城,一套在县城,省城那套面积大,是期房,交房得到两年后了,县城的住房是两室一厅的老房子,只有七十多个平方,面积小但是住他们母子俩却是足够了。商铺买在县城里,面积不大也不小,铺子到手后,陈静就积极布置起来,不多久,一家名为‘魔法蛋糕’的蛋糕店在夏莫他们学校附近开业了。   疾风小学本就是Q县最好的小学,所在的位置也在Q县一条老商业街上,这条街上的顾客远不止学校里那点小学生。   魔法蛋糕店面不大,创业初期,陈静为了省钱也没有额外请人,里里外外都她一个人忙活。好在她手艺确实非常不错,很快就得到了学生们的青睐。这年头的孩子哪个不是家长们的掌中宝心头肉,尽管她店里的糕点卖的并不便宜,依然有家长为他们的孩子购买。一来在很多家长的眼里蛋糕之类并不算零食,多少能填饱肚子,二来陈静用料非常实在,精心制作出来的糕点确实比其他店里的好吃。   渐渐地,不光孩子们,就连大人都爱光顾她的店。陈静一个人忙不过来,不得不招人招学徒找师傅扩店面……一天天,忙得脚不沾地,人一旦忙起来就没有时间再去悲春伤秋,几乎没有任何过渡,陈静就从过去失败的婚姻生活中走了出来。   都说女人需要爱情的滋养,事实上,事业同样能够把女人滋养得很好,甚至是更好。数月过去,陈静身上再也找不到以前的弱气,就连那份根植在骨子里的自卑也被消磨干净,整个人由内而外散发着自信的光彩,魅力不知比以前增加了多少。她本来就长得漂亮,性格温柔为人和气,生意也做得红火,得知她是个单亲妈妈以后,给她介绍的、毛遂自荐的不要太多。   然而,陈静虽然从过去的生活里走了出来,但那段充满了暴力的婚姻终究还是给她留下了阴影,比起重建家庭,她明显更享受现在的生活。   把生意做好,把儿子养好,已然成了陈静生活的全部。   而张腾离开了原来的家,离开了他梦魇般的父亲,他很自觉的承担起了小男子汉的责任。他越来越能克制自己,不再像以前一样老是手欠去招惹同学,更不会情绪失控去伤害同学,他把心思放在了学习上,学习之余也主动帮妈妈承担家务做许多力所能及的事情,一夜之间,他长大了。   陈静和张腾的日子越来越好,张智的日子却不怎么好过了。   他原本以为陈静离开自己,他分分钟就能找到比她更年轻更漂亮更温顺的女人,事实却是离婚后没过俩月他就被老板抓住把柄给开除了,几个跟他关系暧昧的女同事立马消失得一干二净。   他原以为就算离开了非凡地产,以他的学历他的资历以他的本事,随便都能找份更好的工作,事实却狠狠的打了他的脸。不知是有人作梗,还是时运不济,离职后,他总是找不到心仪的工作,他入得了眼的公司不肯要他,肯要他的又是些他看不上的小公司,无论待遇还是前途都远不能跟当初非凡地产相比。   咬咬牙,张智卖了别墅自己创业。莫有非一个泥水工都能混成大老板,他就不信他一个名牌大学的大学生还混不出个人样了。   张智能不能混出个人样来,现在还不好说,眼下,夏莫躺在床上,屁股已经挨了一针还不够,老妈端了碗黑不溜秋散发着浓浓的臭袜子味儿的水,来到他跟前。   夏莫泥鳅似的钻进被窝里,把自己整个裹起来,抵死不从,并放出狠话,“打死我也不喝。”   气势十足,语气超凶。   然并卵。 第二十六章 前往   大黑猫从窗户翻进来的时候,夏莫正生无可恋的躺在沙发上看电视,嘴里叼着一根他最喜欢的草莓味儿棒棒糖,只可惜浓浓的草莓味儿依然压不住胃里时时翻涌的‘臭袜子’味儿。   心情不好,夏莫整个人都笼罩在低气压里,身上隐隐露出一缕极可怕的气息。大黑猫刚一进屋就感受到了这股可怕的气息,腿一软,好不容易才忍住掉头就跑的冲动。   “喵喵,喵嗷嗷嗷……”夏莫,我找到你说的那个鬼了,我大概知道他埋在哪儿了。   “大概是什么意思?”大约是心情不好,此刻,夏莫竟然跟平日里看起来格外的不同,大大的眼睛微微眯了起来,显得分外凌厉。   下意识的,大黑猫往后退了两步,它的身体微微躬着,不由自主的露出防备的姿态。   “喵嗷嗷嗷……”我找到那个小鬼了,但是他好像有点太笨了,话都不怎么会说还颠三倒四的,我让他带我去他埋骨的地方,他把我带到了一个水塘,但是水塘周围没有他的尸体,水塘的水太深了,我不敢下去。不过,我在水塘周围闻到了一股很奇怪的花香,很诱猫,我活了这么多年从来没闻到过这么香的味道。   脑子里又浮现出那股极淡的幽香,大黑猫形容不来那种香味,如果非要让它形容的话,大概一千条一万条小鱼干堆叠在一起,也散发不出那么诱人的香味吧。因为那股奇异的香味,它把水塘周围所有能找的地方都找遍了,但是很遗憾,它并没有找到香味的源头,它猜测那股香味儿很可能源自水塘深处,并且跟那个小鬼头上那朵古怪的小花脱不了干系。   听完大黑猫的描述,夏莫闭上了眼睛,就在大黑猫以为他睡着了时,他突然睁开眼睛说:“带我去你说的那个地方。”   “喵喵?”什么时候去?   “马上。”   “喵喵嗷?”那你妈呢?   “她有事去省城了,最快得晚上才能回来,我们快去快回,她发现不了。”说完,夏莫跳下了沙发,回房间里拿了些东西塞进小书包里,又从他的小猪存钱罐里拿了些钱揣在身上,最后还不忘拿上家里的钥匙,把大黑猫往书包里一塞,然后出了门。   许家村离县城比夏家村还要远一些,不过,村庄周围没多少山地,村民们除了种田外,还种了不少经济作物,比起夏家村来要富裕不少,村里很多人家都修了漂亮的楼房。其中,最漂亮的又要数孙老太家的。   孙老太也就是许宁的老娘,青年守寡,愣是把儿子供上大学。儿子也出息,考上了本硕连读的医科大学,一毕业就回了县医院里上班,找了个城里的女人做老婆,那女的是疾风小学的老师,娘家很有些能量,如今,许宁年纪轻轻就当上县医院的主任,前途无量,平日里说起来村里谁不羡慕孙老太?   当然,天底下的好事也不能全落到一人头上。   许宁结婚没两年,他老婆就给他生了大胖小子,本来是好事,只可惜那孩子是个傻子。听孙老太说,光给那孩子治病就花了不少的钱,当然,钱花了也就花了,可那病根本就治不好,治不好也就算了,她儿媳妇不知怎么想的,竟然就打算守着个傻儿子过,说什么都不肯再生了。这也就算了,那孩子后来还跑丢了,一晃已经四五年了,她儿媳妇还不死心,非要去找那傻孩子,花了不知多少钱去,让她再生一个,她也死活不愿意。   这许宁一晃三十几了,村里像他这么大岁数的,结婚早的,有些都要快抱孙子外孙了,可怜他还连个孩子都没有。   孙老太每每说起这些事,不是骂她儿媳妇作怪,就是抹眼泪,让大伙唏嘘不已,只叹家家都有本难念的经。   许宁是大夫,他对老婆杜美玉虽然不怎么样,对外人却是不错的,乡里乡亲啊、亲戚啊,谁家有个病人找到他头上,他都很愿意帮忙。因此,他在村里很有些名声,以至于大家都选择性的遗忘了孙老太早年的尖酸刻薄蛮横无理,很乐意容忍她。而孙老太自诩儿子有出息了,她自然跟普通的农村老太不一样了,有意在外人面前收敛,这些年在外人面前越发的慈和,再加上借儿子的光,在村里颇受人敬重。   令人想不通的是,几年前孙老太就承包了村里一口鱼塘,面积极大,每年光承包费就几千,承包费年年都按时交,可是也不见她养鱼。这两三年养鱼的效益还不错,村里有好几户家人动了心,想找她转租,可她就是说什么都不同意。   这鱼塘最早是个砖厂取土烧窑的地方,种种原因,砖厂没开几年就倒闭了,留下的大坑被人注满水后就形成了一个巨大的鱼塘。正由于原先取土烧窑的原因,鱼塘极深,前前后后淹死了三个人,村里人纷纷谣传塘里有鬼,再加上前几任承包者都没赚到钱反而赔了不少,以至于鱼塘荒废了很长一段时间。   村里为了避免孩子们下塘洗澡发生意外,把鱼塘给放干了,直到孙老太接手后,才又重新注上水。只可惜,这片池塘到了孙老太手里后,依然荒废。   孙老太不喂鱼,也不肯把池塘放干,以至于一到夏天总有孩子想溜到池塘里洗澡,家长们为此操碎了心,不止一次去找孙老太说项。孙老太大约也不想孩子们出事,很是大手笔的掏钱用铁丝网把整个水塘围了起来。   荒废数年,池塘里也没有喂鱼,这可便宜了那些水生植物。池塘里长满了浮萍、水葫芦还有好些夏莫都叫不上名儿的水草,满满当当的,几乎将整个巨大的水塘填满,水看起来都隐隐有些发绿。好在池塘周围农田多,经常有村民从水塘里放水灌溉,有了活水注入,池塘总算不臭。   不仅不臭,还散发着一股极诱人的幽香。   大黑猫觉得是成千上万的小鱼干都比不过的诱人,夏莫则觉得比他在小胖子张腾梦境里嗅到过那个巨大的蛋糕城堡以及城堡周围所有的食物加起来乘以十倍百倍千倍,都还要香。   好想吃。   站在池塘边上,夏莫的眼里露出显见的贪婪来,如果此时有人细看的话,一定会发现,他的眼瞳竟然迅速爬满他的整个眼眶,并一点点褪去漆黑的色泽,变成比黑色更加浅淡的茶褐色,瞳孔拉长倒竖,瞳孔深处隐有金红之光闪烁,宛若兽目。随之而来,他身上那股极可怕的气息仿佛冲破了什么桎梏,铺天盖地宣泄而出,本能的,大黑猫跪趴在地上,瑟瑟发抖。   王。   突兀的,一个的字出现在大黑猫脑子里,压得它不敢动弹,甚至不敢直视夏莫。   几乎就在这股气息出现的瞬间,天地变色,狂风骤起,漆黑的云朵携雷霆之声,从四面八方汇聚而来。   极快的,夏莫眼瞳异样不变,身上可怕的气息却消失得无影无踪。天地仿佛一下子失去了追踪的对象,狂风不止,却再无刚才那种毁天灭地之势。   夏莫近乎冷然的看了眼天空,慢吞吞的脱掉身上的衣服,直到把自己脱得只剩下一条海绵宝宝小裤衩,一个纵身跳进了池塘。   三四岁的时候,夏莫就敢到湍急的河里逮鱼,他的水性自然非同一般。而他从来没有告诉过任何人,他可以像鱼一样,在水底正常呼吸。被水生植物遮蔽而显得十分昏暗的水底,也没有对他的视线造成任何阻碍,如鱼一般,他以一种极快的速度向着水塘最深处游去。   越靠近那里,那股香味儿愈浓,哪怕被泛绿的水包裹着,夏莫依然忍不住咽了咽口水。   很快,夏莫来到了池塘的最深处,那里已然是伸手不见五指的漆黑。可夏莫仿佛不受影响一般,他蹲下来,迅速刨开深及他腰部的淤泥,然而他到底人小力薄了些,要全部刨开这些淤泥实在不易,歪了歪头,他在水底打了个指响,没有任何声音,但是一股看不见的力量却瞬间覆盖了整个鱼塘,几乎同时,藏在塘里的水生动物们倾巢而出,汇聚到夏莫周围,自发的帮他拱开他周围的淤泥。   跟水生动物们一同前来的,还有许佳睿。   他果然葬身于此。   许佳睿似乎意识到了夏莫的目的,他眼底有些兴奋,但似乎又很是惧怕夏莫,远远的望着夏莫,想要靠近又不太敢。   夏莫并不管他,只专心看那些水生动物们,不多时,淤泥便被它们清除一空,露出硬质的泥地来,与此同时,那股诱人的气味儿浓郁了数十倍不止。   不受控制的,夏莫的指尖长出了类似动物爪子般硬质的指甲,夏莫也是第一次看到自己长出这样的东西来,但他却没有惊讶,潜意识中,仿佛他天生就该有这些东西。没有迟疑,他将手指插了进去。坚硬的泥地顿如豆腐般,片刻便被他刨出了一个坑,很快,一个漆黑的、有些腐烂的行李箱显露出来。   夏莫连拖带拽,把箱子弄了出来,并拉开了箱子的拉链。   饶是夏莫胆色远超正常人,看到箱子里的东西,也忍不住反射干呕了一下,险些没把今早莫大娘给他灌下去的臭袜子水给吐出来。 第二十七章 不悔   行李箱里是一堆残碎的尸块, 散乱的尸块上密密麻麻的缠满了植物的根茎,将其紧紧束住, 勉强扭曲成了一个人形,一朵散发着莹莹白光的花朵,自尸块破碎的颅顶长出,恣意绽放,花瓣在水中摇曳着, 散发出浓烈而诱人的香味。然而, 即便是这股气味,依然掩盖不住尸体腐烂的臭味。   然而,这朵奇怪的花实在是太诱人了,短暂的不适后, 夏莫不禁伸手去摘。   掐, 掐,掐不动。   明明看起来再柔弱不过的花朵,竟然比金铁还要坚韧, 夏莫的利爪竟然连它的皮都掐不破。夏莫有点着急了, 要不是花朵根茎包裹着的尸体太埋汰人了, 他都想直接上嘴咬了。   这, 这可怎么办?   就在这时,一直漂浮在远处黑水里的许佳睿游了过来, 他慢吞吞道:“要, 妈妈, 花, 给你。”   夏莫没有张嘴,但是他的声音却清晰的传到许佳睿耳朵里:“你已经死了,不能长久的呆在杜老师身边,不过,我可以让你在她梦里跟她重聚,跟她生活一段时间。”   夏莫觉得自己应该有操控梦境时间的能力,不过,到目前为止,他还没有尝试过,但,这并不影响他谈条件。他只是答应一段时间,一段时间可长可短,要是真可行的话,他就尽量让许佳睿在杜老师梦里多待点时候吧。夏莫眨巴着眼睛,狡黠中透点小小的心虚。   许佳睿头顶的花朵动了动,仿佛在跟他传递什么信息,随即,许佳睿点了点头,“好,我,还要报仇,坏人,要惩罚。”   许佳睿的魂体没有多少怨气,但并不代表他就不怨恨。那样无辜的惨死,只怕圣人也得生恨。   “没问题。”   得到肯定的答复,许佳睿有些不舍的摸了摸头顶的花朵,眼中露出一丝坚毅,伸手小心翼翼的摘下了花朵,花朵被摘下的瞬间,便化为无数星点,融进尸骸上的花朵。   等最后一个星点也消失,花朵缠绕着尸骸的根茎迅速化为灰烬,与此同时,尸骸上残存的腐肉也消失得一干二净,箱子里只剩下一堆破碎的人骨。   根茎消失殆尽,花朵飘飘然落入夏莫手中,层层叠叠的花瓣随着水流缓缓摇曳着,散发着莹莹白光以及浓浓的香味,诱人至极。   吃掉它。   心底一个声音大喊着。   没有任何犹豫,夏莫将整朵花塞进了嘴里,花朵入口即化,夏莫身上那股可怕的气息再度出现,冲天而起。   池塘旁边,大黑猫感受到那股气息,经不住寒毛倒竖,同时,心里生出生死危机之感,没有任何迟疑,大黑猫往旁边猛地一蹿。   轰隆。   大黑猫不禁扭头一看,只见一道巨雷落在它刚才蹲坐的地方,土地依然焦黑,隐隐还能嗅到雷火的味道。   天空好像陡然暗了下来,大黑猫忍不住抬头往天上看去,这一看险些目眦俱裂。只见天空无数黑云竟然形成了旋涡一般,漩涡中雷光闪烁,似有无数天雷正在酝酿。   天劫。   一个词语突兀的出现在大黑猫脑海里。   “喵喵喵嗷嗷嗷嗷。”夏莫,老子草拟大爷。   大黑猫的声音未落,一道接一道的巨雷从天而降,大黑猫拼命奔跑几乎快成一道黑影,这才堪堪避过一道又一道的落雷。很快,落雷似乎发现自己劈错对象了,渐渐往池塘里聚集。   不会把夏莫劈死在里面吧?黄大仙要是知道了,会不会直接扒了它的皮?   大黑猫稍一闪神,便被劈了个正着,它拼命甩动尾巴,忍住尾巴上传来的剧痛,朝着池塘外围飞蹿而出。   惊雷不断在池塘上掀起波澜,雷电的力量直达水底,但也削弱许多。夏莫闪躲不及被劈了数下,除了被劈中的地方有些酸麻外,并无损伤。许佳睿就有些惨了,哪怕他并无多少怨气,可依然是阴魂,再加上他先天就比旁人少了一魂,这些非同寻常的天雷对他来说近乎致命。   接连被数倒天雷劈中,许佳睿魂体越发暗淡,魂体上的裂痕越来越多,隐有崩溃消散的趋势。   许佳睿一边狼狈的躲避雷击,一边哭喊:“妈妈,妈妈……痛……”   这样下去,许佳睿只怕要彻底消散了。想到杜老师黯然伤神崩溃大哭的样子,夏莫看了眼头顶翻腾的黑水,叹了口气,一面极力收敛自身的气息,一面向着水面游去,越靠近水面,雷声越密集,夏莫被劈中的次数越来越多,身上也渐渐出现了焦黑的伤痕。   与此同时,沈诺正在学校里上课,他一向专心,可今天却有些心不在焉,心里隐隐有种不说上来的不安,随着时间推移,这股不安正在不断加剧。   几乎不受控制的,沈诺从座位上站了起来,转身就向外走去。   “沈诺,你怎么了?”任课老师有些意外沈诺突然的举动。   沈诺面无表情道:“我想上厕所。”   “那你快去快回。”沈诺一向专心,无论家世还是成绩都是班上最好的,老师完全没想到他会说谎。   沈诺快步走出教室,他离开后,老师总觉得他刚才的反应有点异常,忍不住向他看去,却见他走得很快,看起来很着急。   可能真的是憋不住了吧?到底是个孩子。   老师收回视线,继续授课。   沈诺心里越来越慌,外面明明是大晴天,耳边却仿佛能听到轰鸣不歇的雷声。是夏莫,一定是夏莫出事了。   念头一起,沈诺不由攥紧了拳头,心,却渐渐静了下来。   得想个办法,得做点什么。   沈诺在心里发狠,步伐不由加快,随即,他想到了什么,快步跑了起来,很快,他来到了教学楼顶的天台上。   他一把扯下脖子上贴身藏在衣服里的项链,紧握着上面的珠子,声音有些喑哑:“我知道你有灵,夏莫出事了,我要救他,无论付出什么代价,我一定要救他。”   隐隐约约的,沈诺仿佛听到一个极温柔的女声在耳边响起,“你不后悔吗?”   “不悔。”   “无论如何都不后悔吗?”女声依旧温柔,却隐隐有些着急。   “没有夏莫我早就被人活埋了,最多不过一死,就当我,就当我从来没有活过。”说到最后,沈诺的嘴唇不禁有些颤抖,他如今也不过七八岁而已,小小年纪谈及生死,竟比活了许多年岁的大人来得豁达来得真挚,然而,到底年纪小了些,他的声音里有着藏不住的害怕,不过,他怕的不是死亡,而是当他死后,夏莫终将他遗忘。   “那,如果你的下场比死亡还可怕,你亦不悔?”   沈诺声音坚定:“不悔。”   “但愿……”   但愿什么?   楼顶的风吹散了若有若无的女声,下一秒,透明的珠子爆发出极耀眼的光芒,沈诺忍不住闭上了眼睛,再一睁眼,他看到夏莫手脚并用爬上了池塘,他甚至来不及细细察看周围的环境,心里莫名悸动得厉害,下意识的,他抬头看了眼天空,只见苍穹如同撕裂了一般,一道近乎漆黑的闪电劈天裂地而来。   “小心!!”   沈诺不知哪里来的力量,猛地推开了夏莫,漆黑的闪电贯穿了他。夏莫闻声回头,他身后留下了一个半人高的深坑,内里焦黑一片。夏莫来不及深思,又一道雷劈在了他身上,夏莫只觉全身一阵剧痛,两眼一黑,晕死过去。   就在夏莫倒下的瞬间,一道极淡的虚影自他身上逸散而出,狂风暴雷中,隐约可见虚影是个极漂亮的女子,衣袂飘飘,若隐若现的面貌与夏莫有七八分相似,虚影俯身轻轻吻了吻夏莫的额头,旋即化为一头巨兽,咆哮着,飞天而去,一头扎进了漆黑的雷云之中。   霎时间,天地震怒,无数雷光朝着虚影劈去,片刻后,黑沉沉的雷云爆出一抹近乎刺目的光芒,轰隆一声,雷云竟被劈散一般,渐渐消散开去,豆大的雨点从天而降,转瞬,暴雨倾盆而至。   “妈妈。”   昏迷中,夏莫眼角忽然流出两行泪水,小小的身体在大雨中瑟瑟发抖。   另一边,沈诺睁开眼睛,他来不及任何动作,便被晴空之中一道惊雷劈个正着,直挺挺的倒了下去,他手中的珠子出现了密密麻麻的裂痕,化作无数光点,融进了他身体里,沈诺焦黑的身体渐渐有了些生机。   几乎同时,生活在这片古老大地上的妖们,都不约而同的抬头看向了天空,面露哀恸。   “吼——”   万妖齐悲,古老的大地也为之震颤,天上的雷云终究散去。   不知在雨中泡了多久,夏莫才在大黑猫焦急的叫唤声中醒来,天色渐晚,大雨不歇,夏莫爬起来双手抱膝团坐在地上,双眼茫然望着天空,莫名觉得心里空荡荡没着没落的,鼻头隐隐有些发酸。   妈妈。   他脑海里隐隐闪过一个极模糊的影子,随即,这影子又变成了莫大娘的模样。   完蛋,再不回去老妈非揍扁他!   夏莫再顾不得突如其来的忧伤,连滚带爬从地上站起来,任由雨水冲掉他身上的泥浆,火急火燎的把湿衣服胡乱套在身上,他正要从池塘旁边的铁丝网钻出去,忽然想起了什么,又退了回来。夏莫小跑来到池塘的出水口,跳入水中,三两下搬开了堵在那里的石块和泥袋,满池塘的水顿时倾泻而出。   然后,夏莫又潜入池塘深处,把装有许佳睿骸骨的箱子重新拉上拉链,放在原地,最后,带上许佳睿已经彻底吓傻的魂体趁着暗沉的天色离开了许家村。 第二十八章 暴露   Q县这边到了秋季时长阴雨连绵, 但是像这样怪异的雷暴天气,就连天气多变的盛夏季节都不多见。尤其是那仿佛捅破了天一般的暴雷, 更是数百年不遇的罕见。作为雷暴的中心,许家村里好些人都心惊肉跳,尤其是一些上了年纪的老人,心里都不约而同的想着是不是谁家什么做了天理不容的孽。   暴雨一直到后半夜才逐渐消停下来。   许家村这边农耕发达,早先水稻收了以后, 大家都在田地里种上了油菜、冬小麦等等, 这些植物都不耐水淹,因此,雨一停,村民们就再也睡不着了, 纷纷拿起锄头铁铲去检查各自的田地。   这场暴雨实在是太大了, 正如村民们担忧的一般,田里灌了不少水,不尽早把这些水排出去, 只怕油菜和小麦苗就要遭殃了。总算, 大部分田地的情况都还算好, 只有少部分在池塘出水口的田地被彻底淹没了。这些田地的主人们一边咒骂着, 一边来到池塘附近,想看看有没有办法把漏水的池塘重新堵住。   只可惜池塘本来就极大极深, 这场暴雨过后, 周围的水都汇聚到了池塘里, 池塘里的水几乎跟地面齐平, 巨大的水流冲击着垮掉的出水口,水性再好的人都不敢下去,更别说想办法堵了。   这可怎么办?   村民们聚在池塘边上,焦急不已,然而,急也没用,随着上游村民们往外排水,水流漫过池塘旁边的沟渠,冲毁了池塘的入水口,大量流水注入塘中,塘水不减反增,一时半会儿难以消退。   湍急的水流,把塘里的东西冲得到处都是。   “诶,你看,那是不是个箱子?”天光见亮,有个眼尖的村民看到不远处好像浮着一个大东西,看起来像个旅行箱。   村民们闻言纷纷看了过去,大家都说像是个箱子,乡下地方,旅行箱可不多见。岸上人多,大家闲着也没事儿干,于是,就有好事者找来一根长长的竹竿,慢慢的,慢慢的,把旅行箱勾了过来。   “好家伙,还怪沉的。”一个村民费了吃奶的劲儿,才把箱子拖到岸上。   “快打开,快打开,看看有没有什么好东西。”众人不由有些好奇。   “去去去,刚才让你们帮忙你们都不干,有好东西也是我的。”打捞箱子的村民是村里有名的懒汉,成天做着一夜暴富的美梦,他鞠了一把清水洗了洗手,然后慢条斯理的拉开了箱子的拉链。拉链有些腐旧生锈了,他拉着拉着,竟然脱落下来,他索性一把撕下整条拉链,猛地揭开了箱盖。   “啊————”   惨叫声响彻云霄,打破了村庄长久以来的安宁。   不多久,警笛声呼啸而来,把村庄所有人都从梦中惊醒过来。   与此同时,也有人还在梦中沉眠。   杜美玉做了一个梦。这个梦有些奇怪,一开始她还有点意识,知道自己在做梦,可渐渐地,她便完全融入到了梦境中。   梦一开始时,她生了一个儿子。眨眼的功夫,儿子就长到了四五岁,活泼又可爱,虽然跟同龄孩子比起来有点笨笨的,但是他很乖,懂事又贴心,像她的小棉袄。梦里,有人告诉她儿子丢了,不过,很快,她又把儿子找回来了。   就像所有童话故事美好的结局,儿子和她幸福的生活在了一起。她努力工作,挣的钱不多也不少,但足够他们母子俩安稳生活。儿子认真学习,成绩不好也不差,高考考上了一个普普通通的二本,上了一个普普通通的专业,毕业后,回到县城里,考上了公务员,工作安稳也不繁重。   工作之余,儿子考了驾照,没事就开着车带着她到处旅游玩耍。很快,她到了退休的年龄,儿子也有了喜欢的姑娘,没多久,儿子就跟他心仪的姑娘步入了婚姻的殿堂,再后来,儿子也有了儿子。   她乐呵呵的含饴弄孙,安享天伦。日子平静得波澜不惊,就在她以为日子会一直这样平静而幸福直至她生命的终点时,她突然发现自己好像做了一个梦。   是的,这是一个很美的梦。   但,她终究想起了梦境之外的真相。   她的儿子失踪之后,就再也没有找回来了。意念一起,美好的梦境如镜面一般,轰然破碎,变成了一个漆黑的世界,一个孩子从黑暗的最深处走了出来,眷恋的拥抱着她。   “妈妈,我爱你。”   “妈妈,我该走了,再见。”   说完,孩子身上露出皲裂的痕迹,不等她细看,便化作光点消失在她的梦境中。   杜美玉猛得从床上坐了起来,呆坐着,不知不觉泪水竟流了满脸。   “叮叮叮……”客厅里传来电话铃声,杜美玉一直想着梦里的事情,铃声想了许久,她才出去接起电话。   “您好,请问您是杜美玉杜女士吗?”   “是。”   “我们这里是Q县公安局,接到群众报案,我们在许家村发现了一具……”   杜美玉自己都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来到公安局的,在工作人员的陪同下,她看到了一堆残碎的骨头。这一刻,她终于明白,为什么梦里儿子脸上、身上总是有那些裂痕。   “是谁?是谁这么残忍?是孙大妮还是许宁,是他们,一定是他们!”杜美玉嚎啕着,哭喊着,情绪彻底失控,完全不能自已。   好不容易,等她平静下来,一个女警面带同情的告诉她,目前案件还在调查中,不过,初步判断,嫌疑人应该是孙大妮,他们到案发现场展开调查时,孙大妮就已经畏罪自杀上吊身亡了。   孙大妮本人没读过书,不识字,自杀前未留下只言片语,仿佛以一种沉默的方式默认了自己的罪行。   然而,杜美玉却直觉事情没那么简单。   “那许宁呢?孙大妮死的时候,他在哪儿?我儿子的死,他到底知不知情?有没有参与?”杜美玉情绪激动的问道。   “目前警方还在调查当中。”   这一等就是半个月,警方最终告诉杜美玉的是,没有任何证据显示许宁跟这起案件有关。   没有任何证据。   时隔这么久,就算当初许宁真的做了些什么,也只怕早就将所有的证据清除了。杜美玉只恨自己当初还是太相信许宁了,儿子失踪两天后才被告知,竟也最多只怀疑过他们母子合谋故意丢弃了佳睿,她从未想过佳睿竟是被他亲奶奶给杀了。   事到如今,说什么都晚了。   儿子下葬当天,杜美玉跟许宁办理了离婚手续,结束了这段早就无法维持的婚姻。婚姻虽然结束了,杜美玉仍然不肯就此放过许宁,她总觉得许宁一定在这个案件里充当着某个角色,有时,她甚至不受控制的去猜测,会不会是许宁指使孙大妮去做的呢?又会不会干脆就是许宁自己动的手,孙大妮做了替罪羊呢?又或者真的不是许宁做的,但是他一直知道真相,所以早早让她放弃寻找,同时这两年一直逼着她离婚呢?   无论哪一种猜测,许宁都不能干干净净的逃脱罪责,但这些猜测都没有证据。   没有证据,那就去找。不管付出什么代价,她一定要为儿子报仇雪恨。   杜美玉跟娘家父母借了一大笔钱,专程去省城请了圈子里颇有名气的侦探,替她查这件事,任何蛛丝马迹都不放过。   然而,时隔四年,关键的当事人已经畏罪自杀,没有留下只言片语,案件到目前为止也没有别的目击证人,就算再厉害的侦探也难找出有用的证据来。   陈年往事难寻证据,侦探就只能先悄悄跟踪许宁,看看能不能找到点线索。为了更好的调查许宁,侦探特地在许宁现在的居所对面租了一套房子,他不止一次从望远镜里看到许宁神色惊恐的模样,他甚至变得暴躁乃至暴力。   这房子里还住着一个女人,根据侦探的调查,这女人是他们医院的护士,两年前就离婚了,这女人在婚前婚后都跟许宁保持着非正当的男女关系。现在许宁也离了婚,她立马迫不及待的搬来,光明正大的跟许宁住在了一起。   孙大妮杀孙分尸的事情虽然没有被媒体大肆报道,但是事情毕竟不小,许多消息灵通的人都有所耳闻,就连许宁他们医院里都有很多人在背后议论这件事。女人现在也还在医院上班,又跟许宁关系匪浅,自然不可能不知道。   明知道,还愿意继续跟许宁住在一起,这大概就是真爱了吧。   侦探在跟杜美玉汇报进度的时候,忍不住这样调侃了两句。却不想这段真爱的保质期实在是太短了。很快,女人就受不了许宁的神经质,两人大吵一架后,女人便气冲冲的离开了。   女人一走,房子里就只剩下许宁一个人了。   空荡荡的房子,他总能听到小孩子嬉笑的声音,半夜里玻璃弹珠滚动和皮球弹跳的声音,放在桌子上的玻璃杯、瓷碗突然就摔碎了,镜子里的影子对他露出诡笑,关闭的电视自己打开播放许佳睿生前最爱的武侠剧,午夜准时响起的电话铃声接起来却是小孩若有若无的哭声……   按说侦探差不多全天候的在跟踪许宁,他家里要是发生这些诡事了,他不可能不知道,可是他真的什么异常都没有看到,他看到的只是许宁自己变得神经质、变得疑神疑鬼。   是的,许宁碰到的所有的这些怪事都没有真实的发生,而这一切只存在于他如真似幻的梦里,梦太真实,梦里的恐惧太真实,真实到许宁渐渐分不清梦和现实,真实到许宁渐渐不敢再入睡。   而很快,许宁发现自己睡眠的时间越来越短,梦似乎也变得模糊起来。   这应该是一件好事……吧。   然而,不久之后,许宁发现自己好像彻底失去睡觉的能力了。 第二十九章 梦魂珠   现在许宁整宿整宿都无法入睡, 他似乎失去了睡眠的能力,明明他已经困到了极点, 可是闭上眼睛,他就是无法入眠。就连吞服大量的安眠类药物,也无法入睡。   哪怕身为医生,许宁也无法解释发生在自己身上的情况,而正因为身为医生, 许宁比任何人都清楚, 他的失眠不是病,而是源于一个梦。   他因为太害怕做梦了,梦境在他的主观意识下变得非常模糊,就像隔着一层薄纱, 他看不清楚梦里的场景, 他只记得有个孩童模样的人,在他梦里取走了一样非常重要的东西。他不知道那是什么东西,但是他本能知道那样东西很重要。可是他害怕了, 他害怕那个孩子就是他梦中恐惧的根源, 他根本不敢阻拦, 任由那个孩童拿走了那样东西。   而从那一天以后, 他就再也无法入睡了。   短暂的失眠尚且让人难以忍耐,长久的失去睡眠则是一种让人无法忍受的痛苦, 这种痛苦既是生理的又是心理的, 随着头发大把大把的脱落、脸色日渐青白、整个人迅速憔悴苍老下去, 许宁终于开始忍不住想, 这算不算报应呢?   是的,报应。   “……杀死许佳睿的真的不是我,我妈给我打电话的时候,许佳睿已经死了。她也不是故意的,她说佳睿吵着要妈妈,不听话老是往外乱跑,她追他,佳睿摔了一跤,脑袋撞在了院子里的石头上,流了好多血……她吓到了,她说她回过神的时候,已经把许佳睿敲死了……我赶回去的时候,她已经把佳睿分成一块一块了……她让我报警,可是我只有她一个妈,我爸死得早,她把我拉扯大不容易,我不能眼睁睁看着她去死……把佳睿埋在池塘下面是我的主意,我对不起他,报应,今天所有的一切都是我的报应……我好困,我终于可以好好睡一觉了,哈哈哈……”   许宁跳楼自杀了。   警察在他的住处找到了这段录音,他的罪行终究暴露在了阳光下。后来,通过种种途径,杜美玉也听到了这段录音。   孙大妮和许宁都自杀了,儿子大仇得报彻底的离开了人世,一时间,长久以来支撑着杜美玉的恨与爱都没了着落,她心里就像是被人生生挖走了一块儿,空闹闹没个着落。   杜美玉大病了了一场,好了以后,她把生活的重心放在了工作上。每每看到班上可爱又稚气的孩子们,她总能从他们身上汲取无穷无尽的力量。偶尔,她也会想起许佳睿,想起那场几可乱真的梦。   也许,在另一个平行的时空,也许,在来生,她的佳睿一定能过上幸福的生活。而她还能够为他做的,就是祈祷和积善。   生活终将继续。   人之将死其言也善,许宁临死前留下的录音确实是事情的全部真相。夏莫早就从许佳睿那里得知了这些真相,他原本是想用一些手段,让许宁自己把真相说出来,接受法律的制裁。可是他怎么也没想到,许宁最后竟然会选择自杀。   许宁或许罪不至死,但是他死都死了,夏莫也没办法让他活过来,再加上许佳睿对许宁大概并没有什么父子之情,许宁一死,他最后一点怨恨也消失了,小家伙高高兴兴的跟夏莫道了别,化为光点重入轮回。   当事人都不在意,夏莫自然就更不在意了,夏莫现在在意的只有两件事,一是他手里的珠子,二是沈诺。   珠子是他从许宁的梦里得到的,也就是那件许宁潜意识认为很重要的东西。   那天夏莫吃掉那朵奇怪的花,接着又被雷劈了,当时并没有受伤也没有什么别的异常,但过后,他明显感觉到自己的力量比以前强大了很多,他脑子里也多出了一些东西。这些东西零零碎碎的,不成体系,但是通过这些东西,他终于知道自己是上古神兽梦貘的后裔,同时他也更清楚自己与生俱来的能力。   为此,他特意缠着莫大娘带他回了一趟夏家村,找黄大仙问了。黄大仙告诉他那些是属于他的种族传承,多的,黄大仙就再不肯说了。   夏莫年纪小,不太明白种族传承意味着什么,他只知道有了这些东西,他更了解自己与生俱来的能力。夏莫年纪尚小,难免有些好奇心,不由跃跃欲试。这个当口,许宁很倒霉的成了他的实验品。   借由许佳睿作为媒介,夏莫能够轻易进入许宁的梦境当中,以往他看到梦境守卫就只有躲的份儿,现在却可以借由与生俱来的力量,让梦境守卫短暂的忽视他。尽管只是短暂的忽视,夏莫却可以用这段时间做很多事,例如为许宁布置一个恐怖的梦境。   许宁梦境里那些恐怖的场景,是夏莫按照恐怖电影里的桥段照搬进去的,说实话,他觉得这些电影还怪有意思的,拍这些电影的人,比他在现实中见过的鬼怪还会玩儿。   夏莫觉得好玩,许宁却在日复一日的恐惧中,被吓到连觉都不敢睡。这在很大程度上削弱了他梦境守卫的力量,以至于夏莫最后很容易的抵达了他梦境的最深处,拿到了这颗珠子。   传承将这颗珠子称为梦魂珠,是梦境中唯一可以带到现实里的东西,它在梦境中可以是任何形态,是梦境主人潜意识里最重要的东西,往往藏在梦境的最深处,但是带到现实中以后便会化为不同色泽的珠子。   许宁潜意识里最重要的东西是他自己,被他藏在梦境最深处的是年幼时的他自己,许宁吓破了胆,年幼的他对这份恐惧感同身受,因此,被夏莫找到以后,不用夏莫动手他就乖乖跟着夏莫走出了梦境,最后化为一颗紫黑色的梦魂珠。   梦魂珠乃是他们梦貘一族最重要的食物,也是他们力量的重要来源之一。但偏偏梦魂珠就本质来说梦境主人灵魂的碎片,哪怕仅仅只是很小的一部分,失去了也不会影响轮回,但天道依然不允许梦貘随意的掠夺并吞噬它们。   但如果梦境的主人本身就做了为天道所不容的事情,天道也不会介意对方丢失一小块灵魂碎片。又或者梦境的主人自愿将梦魂珠献出来,天道也不会去多管闲事。毕竟梦魂珠只是一小块灵魂碎片,就算丢失了,对梦境主人的影响也不会太大,很多时候,遗失了梦魂珠,梦境主人最多就是失去做梦的能力,像许宁这样连睡眠的能力都失去的,只能算意外。   尽管是意外,但在夏莫看来,这颗梦魂珠跟许宁的死多少脱不了干系,所以,得到这颗珠子以后,夏莫一直有些犹豫,没有直接吃掉它。   先放着吧。   传承所述,梦魂珠带给他们的力量有强有弱,味道也有好有差,许宁那人不咋样,只怕他的梦魂珠味道也不会太好。   夏莫往自己嘴里塞了一把猫咪薯条,有些嫌弃的把梦魂珠放进了一个黄大仙给他的木匣子里,锁起来塞进衣柜里藏着。   藏好梦魂珠,他回到客厅里,盘腿坐在沙发上,抱着座机电话,再次拨打了沈诺留给他的号码。   “您拨打的电话是空号,请核对后再拨。”   冰冷的女声一遍又一遍的重复,夏莫不由撅起了嘴巴。   沈诺他该不会出了什么事吧?那天他被雷劈得晕头转向的,他清楚的记得他从池塘里爬起来的时候,有人推了他一把,让他避过了一道非常可怕的天劫,当时他好像还听到沈诺的声音了。可是沈诺在B市,就算是飞也飞不来救他吧?可是从那天以后,沈诺的电话就再也打不通了,梦境里也再没见过他。   这要上哪儿去找沈诺呀?   沈诺在B市太远了,老妈肯定不会让他去那么远的地方,那,要不然给沈诺写信。   沈诺以前给他寄过不少东西,沈诺能把东西寄给他,他肯定也能把信寄给沈诺。沈诺寄给他的东西他是去邮局拿的,那他就去邮局给沈诺寄信。邮局就在他们学校对面的街上,几步路就到了,趁老妈不注意,他肯定能把信给寄出去。   老子简直太聪明了。   夏莫一溜烟跑进房间里,把作业本的最后一页撕下来,拿着铅笔就开始写:   沈诺,你的电话怎么变成空号了?你怎么都不给我打电话了?   满满的一页纸就写这么一句话,会不会太少了?   对了,他还忘了给沈诺问好。   于是,他又在下面加了一句:   沈诺,你最近过得好不好,开心不开心啊?   写完后一看,好像还是有点少,于是他又写到:   沈诺,我好久都没有看到你了,你最近忙不忙呀?   好像还是有点少,以前沈诺给他打电话打到最后都会肉麻兮兮的说一句,我想你了。夏莫咬着笔杆子琢磨了一下,在信的末尾写到:沈诺,我好像有点想你了,你想不想我呀?   不大的作业本页上,被歪歪扭扭的铅笔字占得满满的,夏莫珍而重之的将信纸叠了起来,藏在书包里。对了,以前沈诺给他寄过好多礼物,他第一次给沈诺写信,不寄点礼物过去好像说不过去。给他寄点什么好呢?   夏莫琢磨了好一会儿,最后肉痛的把前不久,张腾帮他抽奖才抽中的猫咪文具盒塞进了书包里。   第二天中午,夏莫趁着放学人多,挤在人群里避开莫大娘的视线,一溜烟跑到街对面的邮局里,拿出信和文具盒,对工作人员说:“阿姨,我要寄信。”   “怎么信封都没有?”工作人员见夏莫还是个小孩子,长得也十分漂亮,语气不由软了两分,“小朋友,寄信的话,需要信封,还要在信封上填写邮编、地址、收信人的姓名,还要贴邮票。另外,你这个文具盒要寄出去的话,还需要另外打包。”   夏莫兴冲冲的来,垂头丧气的离开。由于中途偷溜,还被莫大娘揪了揪不听话的耳朵。回到家里,夏莫把沈诺寄给他的东西找了出来,他甚至找到了工作人员说的那些东西,可是上面只有他的邮编和地址,没有沈诺的。   他,好像找不到沈诺了。   隔天,夏莫放学回家,莫大娘交给他一个包裹,“应该是沈诺寄给你的。”   夏莫特意看了,包裹上依然没有邮编和地址,只有一个B市的邮戳。包裹不算大,夏莫小心翼翼的拆开来,里面是一个长条木盒,打开盒子,映入眼帘的是一小束干花,干花下面,一颗拇指大小的金色珠子熠熠生辉。   梦魂珠。这是沈诺的梦魂珠。   夏莫一下就认出了沈诺的气息,是谁取出了沈诺的梦魂珠?是谁把沈诺的梦魂珠寄给了他?为什么要寄给他?   无数谜团涌上心头,一个念头突兀的出现在夏莫的脑子里——他,会不会再也见不到沈诺了   夏莫拿起盒子里一小束紫色的干花,他从没见过这样的花,直到很久之后,他才知道,这花是勿忘我。 第三十章 远行   转眼到了学期末, 出乎所有人预料,一向算不上好学生的夏莫竟然考了双百分。尽管考试的题目不算难, 他们班上考双百分的大有人在,莫大娘依然乐得合不拢嘴。为了奖励夏莫,她很大方的给他买了好几身新衣服,又变着法的给他做了好些好吃的,还带他去下馆子, 可夏莫依然整天沉着脸, 小嘴巴撅着,活像是被人欠了他百八十万似的。   “怎么还生气啊?”莫大娘算是没辙了,只好坐下来哄儿子。   夏莫倔强的扭过身去,用屁股对着她, “你说话不算数, 别跟我说话。”   原来,早先夏莫一直闹着要去B市找沈诺,B市那么远, 莫大娘自己都没去过, 怎么可能答应他?为了说服莫大娘, 夏莫把先前瞒着莫大娘的事情都说了出来, 包括那朵奇怪的小花,天劫, 种族传承, 梦魂珠等等, 夏莫到底只是个孩子, 很多事情不如莫大娘想得深远。这些年来,莫大娘偶尔也会去猜测夏莫真正的身世,可直到夏莫说出这些,她才发现她的猜测只怕远远不及真相的万一。   为此,莫大娘专程回到夏家村找了黄大仙,尽管黄大仙死活不肯说出夏莫真正的身世,但是从它闪躲的言辞间,莫大娘不难推断出夏莫的身世非同一般,很可能并没有他自己所说的梦貘后裔那么简单,而且夏莫似乎还处在某种危险当中。   “……别的你不用知道,我现在唯一能告诉你的就是,夏莫离玄门中人越远、离沈诺越远,他就越安全,只要等夏莫长大了……”长大了之后会如何,黄大仙并没有说,莫大娘无论如何追问,它也不肯再吐露更多的东西。   夏莫只是个小学生,玄门又早已没落,如今市面上那些大师半仙什么的,九成九都是骗子,要让夏莫远离他们并不难。   可是沈诺这事儿就不好办了,夏莫一直闹个不停,莫大娘被他闹得没办法了,再加上夏莫又是个傻大胆什么事儿都干得出来,她也担心他哪天自个儿偷跑去找沈诺,别人没找到,把他自己给弄丢了,无奈之下只好跟夏莫许诺等他期末考完试,考上了双百分,就带他去B市找沈诺。   得到承诺后,夏莫果然不再闹了,时间一长,事情一忙,莫大娘早把当初承诺的事情给忘干净了,可是夏莫还记得啊。通知书一下来,夏莫就闹着要去B市找沈诺,莫大娘想都没想,一口就给回绝了,把夏莫给气得哟,反正这几天都没个好脸色。   “不说拉倒,我订了后天去B市的火车票,你不去就……”   “我去,我去!”夏莫一蹦三尺高,再绷不住黑脸了,随即他又不满了:“你怎么都不早点告诉我,害我这几天白生气了,吃饭都每吃开心。后天就要走了,我得给沈诺带点好吃的过去,不知道他现在怎么样了。”   夏莫兴冲冲的准备起来,他难得大方的把自己再宝贝不过的小猪存钱罐给清空了,只不过他平时爱吃零食,花起钱来没数,攒下的钱实在不多,最后不得不跟莫大娘预支了一点下学期的零花钱,这才凑够钱,买了几样他觉得还不错的礼物,塞进行李箱里,准备到时送给沈诺。   长这么大,夏莫以往最远就只去过省城而已,这还是他第一次真正意义上的出远门。这也是他第一次坐火车,恰逢春运高峰,挤得哟,母子俩好不容易上了火车找到座位后,都累得瘫在座位上不愿意动弹了。莫大娘以前也没有坐过火车,她去买票的时候,卖票的也没给她说清楚,给买了两张硬座。   从他们省城坐火车到B市得几十个小时,莫大娘到底是五十好几的人了,要拿行李要时刻注意着儿子,身心俱疲,一连在车上坐了几个小时后,两条腿都肿了,瘫在座位上一动也不想动。   “妈,对不起。”夏莫终于意识到自己有些任性了。   “没事,妈也从来没有去过那么远的地方,就当去旅游了。”莫大娘拍拍儿子的小脑瓜子,“肚子饿不饿?要不要吃点东西?”   莫大娘自己也是第一次坐火车,她也不知道火车上到底是个什么情形,就跟人打听了一下,听说火车上的东西又贵又难吃,就买了许多方便面带着。那会儿在很多人眼里,尤其是像Q县这样的小地方,方便面可是好东西,算得上比较贵的那一档消费。更多时候,人们坐火车都还是吃馒头鸡蛋饼干这些干粮。   莫大娘舍不得儿子啃干馒头,于是买了不少方便面带着,各种口味都有。   夏莫还是中午在火车站随便吃了点面条,肚子早就饿扁了。   “我要吃红烧牛肉味儿的,我要两包我还要火腿肠!”夏莫说。   他平时可没少吃方便面,都吃出花样来了,这要是在家里,光加火腿肠还不够,怎么着也得再要俩鸡蛋,要是家里有没吃完的卤肉,他也要加进去。而莫大娘可不会惯着儿子挑食,还会给他加些叶子菜,每每要盯着他吃干净。   莫大娘从袋子里找出一个铁饭盒,并两包方便面,跟夏莫一起手脚麻利的将方便面撕开,把面饼和调料倒进去,最后,夏莫还往里放了两根火腿肠,满满当当的一盒,看起来还怪丰盛的。   “妈,你在这儿坐,我自己去泡,我知道开水在哪儿。”不等莫大娘说话,夏莫就端着饭盒跑了出去。   不多一会儿,夏莫就端着盛满开水的饭盒回来了,几分钟后,他打开饭盒,浓郁的香味儿一下飘了出来,半截车厢里的人都闻到这股香味了。夏莫还没有吃几口,车厢里就传来小孩儿哭闹的声音,这时,乘务员也推着餐车过来售卖晚餐了,不多久,车厢里便充满了各种食物的味道。   夏莫吃得正香,却突然听到座椅下传来窸窸窣窣的声音,他低头一看,竟然是一只挺肥的白耗子。白耗子身上湿漉漉的,肚子圆鼓鼓的,除了脑袋还看得出白色外,身上全被半干涸的血迹给覆盖,尾巴也断了。它似乎在躲避着什么,一双豆大的黑眼睛惶恐的往外张望着,肥肥的身体瑟瑟发抖,仿佛怕极了一般。   这时,有一个衣着普通的中年男人走了过来,他手里拿着一个铜质的圆盘,有点像莫大娘祖传下来的罗盘,又不完全一样,式样看起来要简单得多。圆盘的指针微微摆动着,旋即,笔直的指向夏莫,男人眼睛一亮,快步走了过来。   见状,躲在夏莫座位下的耗子面露绝望,拔腿而逃,一溜烟就跑出了这节车厢。圆盘却毫无反应,指针依旧笔直的指着夏莫。   男人用力嗅了几下,然而空气中并没有他想要捕捉的气味。   夏莫抬头,主动露出一个天真的笑脸:“叔叔,你在找什么东西吗?”   男人不疑有他,随口道:“叔叔在找一只坏老鼠,小朋友你有没有看到过?”   夏莫仿佛听到什么极可怕的事情,吓得脸色都白了,转头躲进莫大娘怀里,“妈,妈,火车上有老鼠,我不坐火车了,我要回家,呜呜呜……”   夏莫会怕老鼠?笑话。   莫大娘心领神会,胖脸一横,摆出一副蛮不讲理的样子来:“你这人有毛病是不是?好端端的吓唬我儿子干什么?你不知道我儿子最怕老鼠吗?”   “对不住,对不住……”男人不想节外生枝,连声道歉,快步离开了。他一走出车厢,刚才仿佛定住了的圆盘指针又重新转动起来,颤颤悠悠的指向刚才老鼠逃离的方向。   等到男人走远了,夏莫才在莫大娘的劝哄下,慢慢止住哭声,乖乖吃掉剩下的方便面,莫大娘借口去洗碗,带着夏莫来到厕所里,反锁上门,她小声问夏莫:“刚才怎么回事?”   夏莫用更小的声音告诉她:“我刚才看到那个男人说的那只老鼠了,那只老鼠身上的气息跟大黑有点像,很可能是个小妖。那个男人,嗯,他给我的感觉不是很好,我觉得他不是个好人。”所以,他故意跟那个男人搭讪,然后又装哭,以此拖延时间,算是顺手帮帮那只疑似小妖的耗子。   莫大娘说:“出门在外,不比在家里,少给老娘惹麻烦,别忘了我们这趟出来是去找沈诺的。”   夏莫乖乖点头,心里却想着那个男人为什么要捉那只老鼠呢?那只老鼠的气息怪怪的,有点像妖,又不像的,难道是什么新品种不成?回头问问黄大仙去。   想着,夏莫打了个哈欠,把这点小事忘到脑后头去了。   今天一天忙着来赶火车,早上的懒觉、下午的午觉全都泡汤了,此刻,夏莫只觉得眼皮上像灌了铅似的,沉得抬都抬不起来。等莫大娘洗好饭盒,回到座位上,夏莫蜷在座椅上,脑袋枕在莫大娘腿上,不一会儿便呼呼睡着了。   夜色渐浓,车厢里的灯也熄灭了,热闹了一天的车厢渐渐安静下来,传出此起彼伏的呼噜声。   夏莫迷迷糊糊的蜷在莫大娘腿上蹭了蹭,换了一个舒适的位置,嘴角却缓缓的勾了起来。   宵夜,不,大餐的时间终于到了。   空气中隐隐泛起若有若无的花香味儿,火车里本就睡着的人睡得更熟了,还没入睡的人也不知不觉进入了梦乡。   夏莫控制着自己的能力,小心翼翼的穿梭在一个又一个梦境中,长这么大,他还是第一次跟这么多人一起如此近距离的入睡,如此多的梦,不饱餐一顿实在是太可惜了。   方便面虽然好吃,但是太少了,他根本就没吃饱。   按照传承所述,梦境里的一切都是他们的食物,只要他们的能力足够强大,他们连梦境守卫都能吃。不过,夏莫还小,能力也远远没有到传承所述的那种程度,而且他更为习惯了人类的生活方式,他无法把梦境里所有乱七八糟的东西都当成食物,比起那些来,他还是更喜欢吃梦境主人梦到的食物。   也不知该说他的运气好还是不好,离他最近的他所在的这节车厢的人们,不少都梦到了在吃东西,可是大概是他今天傍晚那一大碗方便面的威力太足了,这些人竟然都在梦里吃方便面。   怎么都这么没追求呢?   红烧肉、麻辣鸡、卤牛肉、酸菜鱼……那么多好吃的,为什么就非要吃方便面呢?   不行,他得再找找别的梦境。 第三十一章 老鼠   又连续找了几个梦境, 夏莫终于找到了一个满意的。梦境的主人大概是个厨师,他在梦里开了一家挺大的餐馆, 生意非常火爆,夏莫排了好一会儿队才终于轮到他。脸蛋漂亮身材火辣的老板娘送来菜单,夏莫打开菜单,一看菜名他口水险些没流出来。   “……凉拌鸡,水煮牛肉, 跳水兔, 特色烧鸡,东坡肘子,啤酒鸭,火爆肥肠, 雪落火焰山, 这名字有点意思,我也要一份,凉拌凤尾, 凤尾是什么玩意儿听起来还不错, 我要一份, 再来一个糖醋鱼, 暂时就先给我上这些吧。”他还要留着点肚子,一会儿去别的梦境再吃点。   “小朋友, 这么多菜你一个人吃得完吗?”老板娘有些迟疑的问道。   “吃得完。”   “那行, 你先把账结一下。”   已经准备好吃霸王餐的夏莫:……   所幸这只是个梦境, 现实中夏莫已经把下学期的零花钱都预支出来给沈诺买礼物了, 可谓是一贫如洗,不过在梦里嘛——   夏莫把肥爪子伸进衣兜里,掏出一大叠百元大钞,数也不数,特豪气的递给老板娘,“阿姨,够不够?”   他虽然能够穿梭梦境,但是他毕竟不是梦境的主人,除了他自身以外,其他出现在梦境里的东西都需要他用法力变出来。当然,他在梦里用法力变出来的东西,也一定程度受限于梦境主人的梦,如果他变出了超出当前梦境大背景太多的东西,很容易引起梦境守卫的注意,甚至会导致梦境直接崩溃。   就好比说,梦境人物问他要餐费,他如果变出钱以外的东西,就很容易引起梦境守卫的注意,如果他更过分一点,变出了让梦境主人觉得不可思议,不和谐或者恐惧的东西比如说枪弹、刀具、怪物等等,轻则引起梦境发生相应变化,重则直接把梦境主人给吓醒,梦境自然也就没了。   一点钞票还花不了他多少法力,等他把刚点的那些东西全吃了,多的都回来了。   老板娘乐得眉开眼笑:“够了,够了。”   “剩下的也不用找了,你快点给我上菜。”不用受制于有限的零花钱,夏莫很有些大手大脚的败家子气质。当然,就算现实中夏莫零花钱有限,他花起来也不太知道节约的。   “你放心,马上就来。”老板娘快步走进后厨,不多时,就端着两盘菜走了过来,放在夏莫面前。   一盘削皮切块的西红柿,上面洒了一层白糖。一盘绿油油的,加了点蒜泥的菜叶子。   “这是什么玩意儿?”他点了那么多肉,怎么尽给他上素菜了?那绿油油的,什么破玩意儿,他才不要吃草!   老板娘从容笑道:“雪落火焰山和凉拌凤尾。”   夏莫:……   早知道就不点这些华而不实的东西了,夏莫气鼓鼓的拿起筷子,夹了一块水当当的番茄,裹上一层厚厚的白糖,正往嘴里送,耳边忽然传来一个急切的哭声:“救命,救命,救救我宝宝……救命,救命……”   求救声一声高过一声,最后变成刺耳的尖叫,夏莫眼前陡然一黑,再定睛一看,他好像来到了一个很奇怪的地方。不,准确来说,这也是一个梦境。   夏莫望着面前高高的桌子,一排排巨大的柜子,雪白的墙壁、洁白的地砖、灿白的灯光,晃得人眼睛痛,隐隐还有消毒水的味道,这里看起来像是一家医院,童话故事里巨人世界的医院。   屁的巨人。   夏莫暴躁的甩了甩尾巴,抖了抖毛茸茸的尖耳朵,本来就有点鼓的毛脸更鼓了,活像只炸毛的老鼠。   好吧,他现在就是一只炸毛的老鼠。   门,吱呀一声开了,有人走了进来。下意识的,夏·胖老鼠·莫一溜烟跑到柜子后面躲了起来。来人在外面弄得砰砰作响,不时有古怪的惨叫声传出,夏莫禁不住好奇,试着扒着柜子往上爬去。   老鼠的身体爬柜子简直得天独厚,眨眼的功夫,夏莫就爬到了柜顶,他找个地方挡住自己的身体,然后探头探脑往外一看——   呕——   夏莫险些没把傍晚吃的方便面给吐出来。   那是什么怪物?   老鼠头,老鼠躯干,像是被活剥了皮一样,血淋淋的没有一根毛,更不可思议的是,它的四肢竟然是人手人脚,尽管那些手脚已经缩小到了老鼠的比例,但夏莫依然一眼就认出来了那是人的手脚。   穿着白大褂的人,戴着一副金丝眼镜,戴着口罩,看不清容貌,但他的气质给人一种很斯文的感觉,换身衣服换个环境,夏莫兴许还会觉得他人不错,可现在,文化人标配的金丝眼镜,也遮盖不住他眼睛后面闪烁着的残忍到疯狂的光芒,明明该是一个儒雅的人,却比夏莫在电视剧看到过的任何坏蛋都要坏。   只见他从一个箱子里取出一只泛着冷气的、样式很特别的针筒,寸长的针头咻得一下扎进了怪物的脖子里,随着针筒内不知名的绿色液体注入,怪物再次发出极其可怕的惨叫,剧烈挣扎起来。   片刻,男人注射完药剂,把怪物放进了一个透明的玻璃容器里,玻璃容器不知是什么材质的,任由怪物在里面碰撞、翻滚、惨叫,容器不仅没有碎裂,反而连声音也被隔绝,不多久,怪物的血把容器都染红了,怪物的动作幅度也越来越小,最后僵直的躺在容器里,一动不动。   男人重重的锤了一下实验桌,面容扭曲:“该死的,又失败了,又失败了,明明基因序列……到底是哪里不对……”说着,他把怪物的尸体取了出来,从实验桌上拿起一把锋利的手术刀,一刀剖开了怪物的肚子。   夏莫藏身的位置很高,他能直接越过男人的头顶,看清怪物尸体的惨状,只见它被男人剖开的肚子里,所有的内脏都烂成了肉泥。   而男人似乎习以为常,他用手术刀在里面挑了几下,似乎在寻找什么东西,只可惜,里面除了一堆碎肉外什么都没有,最后,男人失望的将怪物的尸体扔在一个金属器皿里。男人转身离开了实验室,不多久,一个同样穿着白大褂带着白口罩的人推着一个小推车进来了,他把怪物的尸体放进了小推车上,然后娴熟的收捡、规整实验桌上的东西。   趁他不注意,夏莫从柜子上跳了下来,一溜烟藏到了小推车上。   躲在上面,夏莫跟着男人进入到了更多的实验室里,这些实验室里的实验已经结束了,男人的工作就是清理这些实验室。不知道那些人又在做什么实验,夏莫跟着男人进进出出了十多个实验室,只有两个实验室里有怪物的尸体。   这两具尸体又跟夏莫刚才看到的不一样,一具是人头狐身,一具没有长出人类的特征,但是身体却像是好几种动物融合到了一起,十分怪异。   不知不觉,清理完了所有的实验室,男人推着小推车来到走廊的尽头,他用磁卡刷开了一道厚重的金属大门,门打开一个缝,浓烈的血腥味伴随粪便尿液的骚臭以及食物腐臭的味道扑面而来,熏得人直欲作呕。夹杂在这股奇怪的味道里,夏莫还嗅到了一丝极淡的非同寻常的气息。   妖气。   夏莫还来不及细看内里的情形,只听耳边传来一声,“找到了。”梦境顿时四分五裂。   ‘逛吃逛吃逛吃……’耳畔传来火车铁轨的声音,夏莫睁开眼睛,外面不知不觉竟已经麻麻亮了,车厢里的人伸着懒腰打着哈欠逐渐清醒过来。   “各位旅客你们好!前方停车站是XX车站,有要下车的旅客,请您提前收拾好自己的行李包裹,做好下车准备。到站停车八点四十五分。”   夏莫抬手看了眼手腕上的儿童电子表,已经八点半了。他打了一个哈欠,心里却琢磨着刚才那个处处透着诡异的梦境。虽然梦境里发生再光怪陆离的事情都不奇怪,可不知道为什么,他总觉得这个梦境应该不是一场离奇的噩梦,更像是梦境对真实的重现。   尤其是梦境最后的那缕妖气,普通人就算真的梦到了妖,但是只要他们没有见过真正的妖怪,甚至就算是见过,也不可能轻易在梦境中模拟出跟妖气一模一样的气息出来。梦境碎得太突然,现在再回想起来,夏莫只觉得那股妖气有种说不出的熟悉感。   这到底是谁的梦?梦里做实验的人又是谁?那些怪物到底是什么东西?还有那缕妖气,他到底在哪里遇到过?   等等。   那只老鼠!   不过,梦里的气息跟那只老鼠还不一样,那只老鼠的气息似妖而非妖,梦里的那缕气息分明是真正的妖怪才有的。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夏莫百思不得其解,车厢里的一些乘客开始收拾行李,准备下车。夏莫没有听清楚站名的车站,应该是一个比较大的站点,准备下车的人很多。狭窄巷道里陆续被旅客和行李挤满,这时,突然传来一个惊叫声:“老鼠,老鼠,好大的老鼠!!”   脏兮兮的老鼠慌不择路,拼命逃窜,不少女人和孩子被吓得惊叫,也有不怕老鼠的人试图给它致命一击,但是巷道里实在太窄了了,根本施展不开,几乎片刻的功夫,车厢里乱成了一片。   “让让,让让,让我过一下。”   声音有些耳熟,夏莫循声望去,不是昨天那个男人是谁?   夏莫大眼睛骨碌碌一转,说,“妈,我去上个厕所,一会儿就回来。”   说完,不等莫大娘开口同意,他就跳下了座位,仗着人小,夏莫灵活的穿梭在狭窄的巷道里,不多久,他便钻进了另一节车厢尽头的厕所里。   正在拼命逃窜的大老鼠,突然感知到了一股强大到让它心悸的妖气。与此同时,男人手里的圆盘指针拼命转动起来,下一秒,笔直的指向了厕所的方向。   找到了!   男人有些着急了,他不断推攘挡在他面前的人,无视那些人的愤怒和谩骂,很快挤到了厕所门口。   门紧锁着。   男人推了两下推不开,果断将手覆盖在门上,低声念了些什么,门啪嗒一声打开了,他粗暴的踢翻厕所里的废纸篓,一只脏兮兮的胖老鼠掉了出来,倒在肮脏的地板上,奄奄一息,仿佛下一秒就会断气。   “跑啊,看你这次还往哪里跑。”男人狞笑着,伸手去抓胖老鼠。   奄奄一息的胖老鼠突然暴起,一口咬在男人的手腕上,鲜血顿时飚了出来,男人吃痛,手臂上泛起黑色的类似鳞片的纹路,本能的,他猛得一甩手。胖老鼠仿佛用尽了最后一丝力气,像个破烂玩具似的,被摔了出去撞在金属墙壁上,在金属墙壁上留下一个明显的凹痕,周围隐约可见迸溅的脑浆。   胖老鼠的身体抽搐两下,缓缓滑落到地上,在墙壁上留下一道长长的血迹。   男人捂住被咬的伤口,手臂恢复如常,他的脸色黑沉如墨十分难看且不善,低咒一声,他捡起地上的胖老鼠塞进背包里,走出厕所,随即跟着人流走出了火车。 第三十二章 鼠宝   直到火车再次缓缓启动, 夏莫才把衣兜里的东西掏出来——一只气息奄奄的鼠崽子。   刚出生不久的鼠崽子红彤彤的,身上一根毛也没有, 瘦巴巴的,只比夏莫的拇指大丁点,眼睛也没睁开,气息极其微弱,身体泛着令人不安的凉意, 小家伙安安静静的躺在夏莫手心里, 仿佛只要他轻轻一用力,它就会死去。   想到那只胖老鼠像人类一样跪在地上,不停哭求可怜模样,夏莫到底无法真正狠下心来。   当时, 他告诉那只胖老鼠:“我可以想办法把你送下火车, 你能逃到哪里就算你自己的本事了。”   胖老鼠一听夏莫肯帮忙,眼睛里总算迸出强烈的光芒来,它一面冲夏莫磕头, 一面口吐人言:“我已经活不了了, 求求您救救我孩子, 您的身上有大妖的气息, 我知道您一定是真正的妖,只有您能救它, 求求您了, 求求您了……”   外面骚动声渐渐靠近, 追踪的人眼看就要来了, 夏莫没时间在去细想胖老鼠话里的意思,在它祈求的目光中,夏莫把鼠崽揣进了口袋里。   “大人您一定要小心天师协会和双螺旋的人。”   这是胖老鼠最后告诉他的话,他也给胖老鼠留了一个东西——一颗梦种,就是不知道胖老鼠有没有把梦种种到追踪者身上。   这是他第一次凝结梦种,时间仓促,梦种虽然凝结出来了,但是梦种本身有没有成功,就无法保证了。如果梦种凝聚成功了,且胖老鼠也成功把梦种种到追踪者身上,将来他再遇到那个追踪者,他就能通过梦种进入那个人的梦境。   梦种在宿主身上越久,梦种就能够获得越多宿主真实的记忆,最终在他进入梦境后,把这些真实的记忆一一映射进梦里。   夏莫刚已经亲眼目睹那个追踪者下了火车,将来什么时候再遇到他还是个未知数,眼下还是看看怎么救活手里这只小鼠崽子吧。   “妈,给我拿瓶哇哈哈。”夏莫说。   莫大娘坐了一晚上的火车,腰酸背痛的,精神也有些不好,完全没注意到夏莫手里的小老鼠崽子。她以为是夏莫自己要喝,把椅子下面的口袋拉出来,巴拉一会儿,拿了一瓶哇哈哈,还有两个张腾妈妈友情赠送的面包出来。   张腾妈妈的手艺是真的好,莫大娘光看着那软软胖胖的面包,就有了胃口。只可惜,她转头看到夏莫手里的东西,再好的胃口也没了。   “你手里拿的什么东西?”莫大娘陡然看到那没毛的老鼠崽子,吓了一跳,声音不由有些大,好在经过刚刚那个站点,下车的人多上车的人少,车厢空荡荡的,座位上就只有他们母子二人。   经历了那个古怪而可怕的梦境,夏莫隐隐感觉到了一种危险,下意识的,他不愿意这种危险波及到老妈身上。他随口胡诌道,“我也不知道是什么东西,刚才去上厕所的时候捡来的。妈,你看它好像快死了。”   莫大娘也算人老成精,哪能听不出夏莫的鬼话?刚才那个男人疯狂追逐老鼠的模样她又不是没看到,这只小老鼠崽子只怕跟那只大老鼠又莫大的关系。夏莫天生就能够听懂动物的语言,只怕这里面另有隐情。车上人多眼杂,不是说话的地方,莫大娘顺着夏莫的鬼话说道:“这是老鼠的小崽子,你怕不怕?”   正巧有乘客从旁走过,夏莫装出一派天真来:“看起来一点也不像,妈,你看它好像快死了,我能不能给它喝点哇哈哈?”   莫大娘嘴角抽搐两下,再不乐意陪夏莫演戏了,给他一个告诫的眼神,“随你,再说一次,别给老娘惹麻烦。”   夏莫点头点飞快,也不知听进去了多少,他用吸管吸了点娃哈哈进去,小心翼翼送到小老鼠嘴边,小老鼠静静的蜷缩在手心里,一动不动。   这小老鼠只怕是要死了。   夏莫脑子里又闪现出那只胖老鼠磕头哭求的模样,到底还是不忍。   “妈,我去上个厕所。”夏莫带着小老鼠,一溜烟跑去了厕所,排了一会儿队,夏莫进到厕所里反锁上门,没有犹豫,他咬破自己的手指,将一滴指尖血送到小老鼠嘴边。小老鼠仿佛感应到了什么,挣扎着,慢慢将那一滴血舔到了嘴里,大约过了两三分钟后,小老鼠终于缓缓睁开了眼睛,看到了它来到这世上的第一眼。   这一次却轮到夏莫惊讶了。   刚刚它还明明只是一只再普通不过的小老鼠,但现在它身上却有了一丝真正的妖的气息,尽管还非常微弱,但夏莫绝对不会认错。   是因为他的血吗?   他会不会太厉害了点?   夏莫心情有点复杂,想膨胀却莫名膨胀不起来,反而心里有种说不上来的沉重。   “吱吱,吱吱。”   小老鼠稚嫩的叫声换回了夏莫的神志,夏莫努努嘴道:“你别乱喊,我才不是你妈。”   “吱吱。”妈妈。   “老子说了不是你妈,叫我老大。”   小老鼠有点委屈,但到底还是屈服了:“吱吱。”老大。喊完,它在心里悄悄加了一句,妈妈。   幸好夏莫不知道,不然一准气死。   带着新收的小弟,夏莫重新回到座位上,他倒了一点娃哈哈到盖子里,小老鼠嗅到香甜的味道,自己一扭一扭的爬到盖子旁边,伸出舌头舔了起来,不多久,一盖子娃哈哈就让它吃光了。小老鼠意犹未尽的舔了舔嘴巴,蜷在盖子旁边睡着了。夏莫用手指戳戳它的脑袋,把它揣进衣兜里。小老鼠感觉到了温暖和熟悉的气息,调整了一下睡姿,顿时睡得更熟了。   老鼠本身的生命力就十分顽强,这只小鼠妖的生命力更是旺盛得惊人,等火车缓缓抵达B市,小家伙身上已经覆盖上了一层雪白的绒毛,虽然比普通的老鼠崽子小了很多,但有绒毛覆盖着整体看起来胖乎乎的,一双漆黑的眼睛好奇的张望着,没有寻常老鼠那种‘贼眉鼠眼’的怂态,反而平添了几分可爱,很有些灵性。   “你给我老实点,要是丢了就别怪我不要你了。”夏莫板着漂亮脸蛋,凶巴巴的警告道。   “吱吱,吱吱。”小老鼠,不,现在应该叫它鼠宝了,这虽然是夏莫随口给它取的名字,但鼠宝很喜欢。   小家伙探头探脑的看着外面漫天的雪花,丝毫没把夏莫的警告放在心上。   夏莫粗暴的把它摁回口袋里,没走几步,它又把脑袋探出来了。   “再不听话,我不要你了!”夏莫有点生气了,他话音刚落,莫大娘拿着大包小包的行李气喘吁吁的跑了过来,板着脸说:“不准乱跑,再不听话,小心我不要你了。”   这一刻,母子俩心有灵犀的想:养个儿子(小崽子)真他娘的不省心。   B市实在太冷了,要知道Q县那边到了冬天下雪都罕见,莫大娘活了几十岁从没见过这么大的雪,夏莫本来就怕冷,就连Q县那边的冬天都有点受不了,闹着要冬眠,陡然到了B市,整个人冻得哟,都快走不动路了。费了半天劲儿,莫大娘终于在火车站附近找了间旅馆住下来。在旅馆里面吹了半天暖气,夏莫才感觉自己终于‘活’过来了。   B市不仅冷,还大得远远超出了夏莫的想象,没去过太多的地方的夏莫一直以为,只要到了B市,他一定可以找到沈诺。可是等到了B市以后,他才发现,茫茫人海,他根本无从找起。   而对于这个结果,莫大娘从一开始就心知肚明。不远千里陪儿子来这一趟,就是为了了断儿子的念想。当然了,费了这么大劲儿到了B市,就算找不到人也可以玩一下。反正春节呆在老家也没什么意思,就当带夏莫出来长长见识。   打消了夏莫寻找沈诺的念头,莫大娘在旅馆老板的介绍下,报了一个旅游团,带着夏莫把B市最出名的景点全部逛了一遍。夏莫全程垮着一张小脸,不高兴几乎写在脸上,最后,莫大娘实在不忍心,只好哄他道:“B市是太大了点,一时半会儿想找到沈诺他人肯定不容易,说不定哪天沈诺就主动联系你了呢?就算他没主动联系你,将来你也可以考这边的大学,到这边来慢慢找,我相信你总能找到他的。”   鼠宝抱着一块芝麻饼子啃得欢快,也不知它听懂了多少,竟然吱吱吱的附和起来。   也只能这么办了。   夏莫垮着张小胖脸,到底点了点头。   在Q县那样偏僻的小县城,想考上B市的大学可不容易,就算夏莫脑瓜子再聪明,也得花一些心思到学习上了。尽管如此,跟其他标准的好学生比起来,夏莫依然显得十分懒散,时常在课堂上睡觉,家庭作业也不怎么做,动不动就用这样那样的理由请假,少不得有看不惯的老师,总让他请家长。到后来莫大娘自己都嫌烦了,通过关系给夏莫开了一张病情证明,从那以后,那些老师们就都不怎么再管他了。   夏莫懒散惯了,不光爱在课堂上睡觉,就连考试都经常睡过去,成绩常年处于班上的中下游,偶尔他不那么困的时候,也会小小爆发一下,考个十分惊人的好成绩。   所以,等到了高考的时候,夏莫一下子考了个Q县史无前例的高分,老师们都觉得在意料之外似乎又在情理之中。   分数下来后,就在老师们商量着让夏莫上Q大还是B大时,他毫不犹豫的做出了让老师们痛心疾首的选择。   他填报了一所B市著名的电影学院,D大,文学系。 第三十三章 特调处   老师们惋惜归惋惜, 但乱七八糟的脑补一圈,他们似乎也能理解夏莫的选择了——夏莫长年累月的请病假, 身体是真的不好,成绩常年处于中下游偶尔爆发也是真的,Q大B大再怎么好,夏莫去了恐怕也难以跟上进度,至于D大的文学系什么的, 夏莫去了应该能跟上进度吧。   老师们都相信夏莫的选择是理智的, 可即便如此,他们还是觉得可惜,不少老师都觉着,但凡夏莫的身体能好一点, 报个表演系也比学什么文学系强, 就他那张脸,真去了表演系,压根就没别人什么事了。   归根到底, 老师们对夏莫的高考志愿是不满的, 但是莫大娘却很满意。她再清楚不过夏莫的真实身体状况了——瘦是比小时候瘦多了, 但是病是真的没有, 你让他去山上,他不光能分分钟打死老虎, 他还能让老虎跪着叫爸爸。当然了如果懒能算一种病的话, 夏莫大概算先天性末期患者了。一天二十四小时, 他能不吃不喝睡上二十个小时, 全身上下,就连头发丝都透着一股睡不醒的懒劲儿。   莫大娘做梦都没想到夏莫能考出这么好的成绩,作为母亲来讲,她当然希望夏莫报考B大Q大这样明显更有前途的学校,但是当夏莫说出:“D大的时间要自由一些,我想再找找,看看能不能找到沈诺。”   莫大娘除了叹息,还能说什么?   自那年从B市回来,一晃已经十一二年了,夏莫再没有跟她提过沈诺这个名字,可是他一直不肯丢掉他房间里那一小束干花,她就知道他没忘。   她已是年近古稀,他们干神婆这一行的,泄露天机太多有伤天和,能平平顺顺活到这把年纪着实不易,夏莫大了。有自己的主意,她没办法再像他小的时候那样护着他了,无论她愿不愿意,她终归得有放手那一天,与其留待将来,还不如现在就放手。毕竟她现在还活着,养着夏莫的这一二十年里,她也很攒了些名气和钱财,夏莫真要闯出什么祸来,她好歹也能斡旋一二。   隐去内心深处的担忧,莫大娘打算替夏莫大办一场谢师宴,好好给夏莫庆祝一下。她这打算还没来得及实施,她的二十四孝干儿子就主动把这事儿给承接下来。   这些年里,莫有非的生意越发的好了,不光在S省这边的地界上,他的非凡地产在全国都小有名气。莫有非常年当着空中飞人,跟夏莫这个干弟弟的接触不多,但是他却知道他这身体不怎么好、不显山不露水的干弟弟,本事比他干娘还大。这些年里,他生意扩张非常快,不免惹来些不必要的妒忌和麻烦,其中,有几件特别棘手的怪事,连他干娘都处理不了,最后还是他这干弟弟给出手解决了。   夏莫私底下让他打听的事情,也终于有确切的消息了,只不过……   莫有非想到自己打听到的消息,不免叹了口气,到时还是先跟干娘透个气,再告诉夏莫吧。   莫有非很大手笔的包下了Q县唯一一所五星级酒店,给夏莫举办了一场无比盛大的谢师宴,赴宴的不光是夏莫的老师同学,更有些出没在新闻节目里的大人物。这些大人物们仿佛没有一点架子,或是和善或是亲热或是讨好的围绕在莫大娘周围,恨不得将恭维话说出花来。   夏莫他妈到底是什么来头?   看起来也就是个普普通通的老太太啊?虽然夏莫长得比明星还好看,可就莫大娘那身材样貌,就算再年轻几十岁,他们也实在脑补不出什么桃色绯闻来。至于气度,那莫大娘似乎也再普通不过的了,跟街上那些酷爱跳广场舞的大妈实在没有什么分别,完全看不出出身高贵的样子。   “夏莫他妈本事大着呢。”极个别消息灵通的老师忍不住压着嗓门,以一种极神秘的口气,悄悄的八卦起来。一通八卦结束,大家再看莫大娘的目光已然不同,要不是莫大娘周围已经站满了人,他们也恨不得贴上去讨几句指点。   谢师宴办得隆重而热闹,但夏莫却十分不耐烦应酬,直到快开席的时候,他才睡眼惺忪的露了个面,给老师们敬了酒,然后借口身体不适,离开了酒店。夏莫从来就不是亏待自己的人,在外面找了家常去的中餐厅,美美的饱餐了一顿,这才回到家里,倒在床上呼呼大睡,一觉就睡到了天黑。   莫大娘已经从酒店回来了,正戴着一副老花眼镜,查看礼单。   “人老了,不中用,看得我眼睛疼,莫莫,你快过来帮妈好好看看。”   夏莫扒拉两下鸡窝头,走过去坐到莫大娘旁边,身体往沙发背上一靠,大长腿一伸,大大咧咧的搁在了茶几上,玉白修长的手指划过一页页绯红的礼单,不多久,他的视线落在其中一行,桃花眼不由眯了起来,浓密的蝶睫也遮不住眼底的利芒,“天师协会……又是延年益寿丹,他们还真是不死心。”   天师协会,顾名思义,是由一大帮天师组成的民间组织,专门吸纳有本事有能力的玄门中人。天师协会的发起人是慈悯道人,已经年逾百岁,看起来却不过五十几许,法力高深,草莽出生却把玄门大派里的名门人物们衬得黯淡无光,他一手组建的天师协会如今已是Z国最大的玄门团体,内部等级森严制度苛刻,端得是神秘无比。而今,论规模,唯一能与之媲美的,就只有直属国家公安机关的特殊调查处,简称特调处。   天师协会一直致力于吸纳玄门中人,而特调处也不断地在网罗愿意为国家服务的人才。天师协会财大气粗待遇好,像莫大娘这样有名气的神婆,他们出手就是延年益寿丹,别看这玩意儿名字简单粗暴有点土,价值上百万一粒,没有一定的门路,有钱都买不上,这次他们一送就是两粒,可谓是大手笔,而这次之前,天师协会已经连续五年,每年给莫大娘送一粒,美其名曰年礼。   而他们做这些,只是为了招揽莫大娘。不难想象,他们的正式成员待会只会更好。   特调处毕竟是国家机构,经费有限,拿不出这样的好东西来,但是特调处更加包容,他们招揽的对象不仅仅是天师,一些无法轮回的厉鬼、小有法力的妖怪,只要符合条件,愿意为人民服务,都会被其招揽。至于工资待遇吧,嗯,对财大气粗的天师们来说,大概可以忽略不计。   也因为这些原因,加入天师协会的更多是像莫大娘在这样单打独斗的玄门散人,他们能够从天师协会得到大量的资源,不仅钱财方面有所保证,就连修炼也能便利很多。而愿意加入特调处的,更多就是门派中人,门派本身就能够满足他们在修炼上的需求,加入特调处只为入世修行,行善积德。   莫大娘三年前就加入了特调处,成为了特调处的一名编外人员,跟核心成员不同,她不需要坐班,偶尔特调处忙不过来的时候,才会给她指派一些任务,接不接也由她。当然,待遇也没法跟核心成员比,不出任务的时候,只有最普通的公务员待遇,五险一金外加三千出头的保底工资,出任务的话,则会按照任务难易程度另外结算奖金。   不过,国家的钱到底不怎么好拿,莫大娘年初的时候接了一个小任务,拢共三万块钱奖金,到现在还在走流程,到年底都不一定能发下来。   莫大娘早就跟天师协会的人表明自己已经加入特调处,可他们依然不死心,趁着这次莫大娘大办宴席,又送重礼彰显诚意。   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天师协会的种种‘诚意’,有些天师,尤其是像莫大娘这样的玄门散人,即便被特调处招揽,最后也经不住天师协会的诱惑,转而加入他们。   当然了,特调处自然也不会坐视天师协会做大,两个机构都有互相渗透。具体渗透到什么程度了,谁也不好说。   拿人手短吃人嘴短,天师协会送出来的礼物,自然没有收回去的道理,但是不管他们把延年益寿丹的效果吹得如何天花乱坠,莫大娘是一口也没吃,东西都让夏莫收起来了。   “不管他们,反正老娘是不会加入他们的。”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哪怕夏莫从未向莫大娘提起过火车上那个可怕的梦,以及鼠宝妈妈的告诫,莫大娘依然觉得这天师协会不大妥当,从未动过加入他们的心思。再有,当年黄大仙说过要让夏莫远离玄门中人,可有些时候,人在江湖身不由己。两害相其轻,前几年,面对天师协会和特调处同时递出的橄榄枝,莫大娘最终选择加入国家机构,为人民服务。   “说到天师协会,我倒想起一件事来,”莫大娘有点不大情愿,“你让我帮你申请的特调处考核,初审通过了,考核时间定在下周一。”   夏莫知道老妈不乐意他跟天师有牵扯,更不乐意他加入特调处,但是他想要找到沈诺,有特调处这层关系,终归要容易一些,他避重就轻,俊美得有些妖异的脸上,露出跟小时候一样讨好的笑容来:“妈,等我领工资了,我请你吃大餐。”   夏莫的眼瞳比常人更大,如同午夜里浓得化不开的黑,又如同看不见底的深渊,当你深深凝望时,夜空布满了星子,深渊开满了红莲。如玉的面庞,精致的面孔,因为那双眼睛,更添几分魔魅妖异,只需一眼,便能惊艳时光。   饶是看着儿子长大的,面对此等盛世美颜,莫大娘的免疫力依然有些不足,短暂的晃神一两秒后,她啐道,“呸,你就留着你那点工资好好用吧,以后别指望老娘给你生活费了。”   “必须的,你养了我那么多年,从今以后换我养你,吃香的喝辣的,包在我身上。”   “我先谢谢你,我呢还暂时用不着你来养,你呢也别把我辛辛苦苦给你养的二两肉饿没了就行。”   “妈,能不能不要这么看不起人?”夏莫微微鼓起脸颊,露出孩子气的不满来。   “懒得跟你鬼扯,”莫大娘拿出一个黄色的文件袋,交给夏莫,“你让有非给你查的东西,都在这里面了。时间不早了,你自己看,我先去洗澡了。”起身垂眸,莫大娘掩下了眼中的不忍。   夏莫打开文件袋,里面薄薄的一张纸,寥寥数行字,几乎一眼就看到了底。   夏莫的目光死死落在最后三个字上:已病故。   沈诺,死了。 第三十四章 考核   不可能。   夏莫不相信这个结果, 哪怕结果已经白纸黑字摆在他面前。   这些年来,他陆续得到过一些梦魂珠, 活人的梦魂珠跟死人的不一样,活人的梦魂珠大多是五颜六色,璀璨生辉。如果梦魂珠的主人死去,随着其主人重入轮回,梦魂珠会逐渐转变成黑色, 光辉渐渐暗淡, 少则数周多则不超过半年,梦魂珠便会彻底消散。   这么多年,他一直没有放弃寻找沈诺,沈诺的梦魂珠他也没吃, 他一直盼望着有朝一日找到沈诺后, 把梦魂珠还给他。   如果真如莫有非查到的那样,沈诺几年前就病故了,那他的梦魂珠不可能到现在都还好好地, 没有丝毫暗淡消散的迹象, 但是莫有非查来的资料应该不会有假, 从他的资料看, 沈家是个庞然大物般的豪门家族,没道理把沈诺一个活人说成死人, 一应身份按照法律程序全部注销。   除非……   夏莫心里陡然出现了一个可怕的猜测——会不会沈诺真的已经病故了, 但是他还没有进轮回?   不, 应该不至于的。   然而, 念头已生,夏莫心里不由有些沉重,无论如何,不管沈诺是生是死,他都必须找到他,他有太多的问题想要问他。   夏莫最后看了眼纸上的信息,待他看完,在他的凝视下,白纸中央突然出现了一个空洞,旋即,空洞就将整张白纸吞噬得一干二净,半点碎屑也没留下。   沈家是老牌的豪富大族,能量非同小可,莫有非如今虽然也算上有头有脸的企业家,但是跟沈家比起来还算是差得太远,他查到的信息不过是沈家愿意让外人知道的,至于那些不为人知的内情……   但愿特调处不要让他失望才好。   转眼到了周一,特调处安排的考核在省城举行,跟夏莫一起参加考核的还有其他几个生面孔,令他比较意外的是,这几个人竟然只是普通人。当然,有资格申请并参加特调处的考核,他们也不全然就是真正的普通人,夏莫无意间瞄了眼这些人的简历,他们都是省内各县市推荐上来的刑侦精英。   特调处是高度机密单位,但是它缔属公安部,在处理一些案子时,不可避免会跟当地警力有所接触,普通警员可能不知道特调处的存在,真正的精英却多多少少对其有所耳闻。   玄门早已没落,这几年虽然有所复苏,但是很多传承已经断绝,市面上充斥各种大师,往往骗子更多。真正有本事的玄门中人本来就不多,还有天师协会这个庞然大物在不惜代价广纳人才,特调处这边主要还是靠那几个大门派支撑着,Z国那么大,人口也多,就特调处那点正式工累死也忙不过来。   可是编外人员不好找,找来了忠诚度也是个大问题,还不如选拔一些高忠诚度的体制内的普通人出来,配合天师行动,一定程度减轻天师的工作量。   如此一来,同样缔属公安部的刑侦精英们,就成了特调处的首选。   当然,相比天师,刑侦精英们想要进入特调处就太难了。   这几人对自己能来参加特调处的考核,显得十分激动,哪怕他们平时早已将不动声色练得炉火纯青,此刻,脸上依然露出几分兴奋来。   他们几人来自不同的县市,但是都在一个系统里工作,而且又都是当地很有名气的精英人物,彼此间就算没有接触也多少有所耳闻,很快就聊成一片了。   其中,有个圆脸男人,看起来大概二十多岁,十分健谈,见夏莫一个人低着头刷手机,便上前搭讪道:“老弟,你也是来参加考核的?我姓王,王军,你可以叫我老王。”   夏莫抬头看着他,出于礼貌点了点头,冷声道:“夏莫。”   在夏莫抬头看过来的刹那,王军呼吸微窒,脑子里竟然出现了一瞬间的空白,这,这孩子也太好看了吧?工作关系,王军接触过数不清的人,但是像夏莫这样好看的,至今未见。   看着夏莫脸上尚未褪去的少年稚气,王军忍不住想,这张脸如果彻底长开了,会妖孽到什么程度呢?   是的,妖孽。除了妖孽,王军找不到更贴切的词语来形容这张脸。   “你的年纪看起来好小,你应该不是我们警务系统里的人吧?”王军攀谈道。   王军不仅健谈,消息也非常灵通,他是来参加考核的几个警察中,对特调处知道的最多的一个,他知道特调处里不光有他们警界的精英,更有些常理难以衡量的奇人异士。   夏莫扯了扯嘴角,露出一个不甚热情的微笑:“很快就是了。”   他刚说完,一个看起来十分严厉的、穿着制服的中年人过来,照着名单上的名字挨个点名,确定人员到齐后,他把大家带进了考场。   考试一共分三轮进行,上午和下午都是笔试考试,晚上则有一场实践考试,笔试考试和实践考试的成绩折合百分制二八开,历年来录取分数不低于80分。   笔试内容跟公务员考试大体相当,额外还有一些刑侦方面的内容,王军他们显然是有备而来,答题的速度非常快。夏莫拿到试卷后,只把自己名字填上,就趴在考桌上睡起了觉。考官是刚才那个中年人,看起来十分的严厉,王军在夏莫的斜后方,把夏莫的动作看得一清二楚,见考官走过来,心里不禁替夏莫捏了把汗。   这小孩儿怕是要挨训了。   诶,等等,考官他怎么走过去了?   直到整场考试结束,考官都没有说夏莫一个字。王军不知道是不是他的错觉,他觉得那个考官在对着夏莫的时候,态度好像隐隐透着些亲近。   特调处应该不存在走后门的关系户吧?   念头在王军心里闪了一下,等到下午,考官换成一个白胖胖很爱笑的中年人,王军心里这个念头就更强烈了——有谁见过考生在考场上睡大觉,考官还一脸和煦慈祥的笑容的?更有甚者,下午天热,考室里的冷气开得特别足,考官似乎有些担心夏莫着凉,还不知从哪儿给他找了床空调被过来给他搭在背上。   亲儿子也不过这待遇吧?不对,他未来的儿子要是敢在考场上睡觉,他非得好好教他重新做人不可。   这夏莫到底是什么来头?王军想不明白。   下午的考试结束,特调处并没有让他们离开,而是将他们带到特调处的食堂,吃了顿简餐,然后安排一辆商务车,一车将他们拉到了一片连绵不绝的荒山脚下。   一下车,下午监考的胖考官,就给他们一人发了一个背包,并告诉他们考试的内容:“天亮之前,找到地图上标志的出口。天亮之后,没有找到出口的,视为考核失败。”   这,会不会太简单了点?   除了夏莫,王军等人都不禁面面相觑。   来参加考核的人里面,还有两个是特战部队出身,退伍转业后进了公安系统。他们以往在部队上的时候,那可是常年在原始丛林里面集训,这样的小山包他们实在很难放在眼里。   特调处的考核会不会忒简单了点?   然而,打脸来得太快,就像龙卷风。   真正到了山上后,才没走几步,山上竟然突兀的出现了浓雾,不消片刻,这雾气就浓到了伸手不见五指的程度。   “大家跟紧点,尽量别走散。”影影绰绰的,王军好像听到了那个前特种兵的声音,然而,这怪异的雾气,竟好似连灯光都能吞没,不过几步的距离,军用强光手电照出去,竟只能看到些若有若无的影子。   王军不由加快了脚步,可影子的速度更快,王军不得不拼劲全力才能勉强赶上。   一阵阴冷风打着旋,仿佛从地底深处吹来,王军不由打了个冷颤,随即,他眼前的浓雾好似被这阵风吹散了一般,飞快的消失了。   来的突兀,去的突然。   等等,不对。   人呢?怎么一个人都没有?他刚才一直跟着的影子是什么东西?王军的额角不由浸出一滴冷汗来。就在这时,他感到肩头骤然一冷,有什么东西搭在了他肩膀上,他下意识扭头看过去……   “啊——”   惨叫声划破幽黑的荒山。   听到远处此起彼伏的惨叫声,夏莫微微摇了摇头,这届考生不行啊,特调处也不行,当年老妈考核的时候也在这座山上,都几年了,还是这座山,没一点新意。他环顾了一下四周随意找了棵大树,脚尖一点,一个纵身,出现在了树冠里。   夏莫小时候竭力模仿的武侠剧里的轻功,大约也做不到如此轻松写意。   夏莫找了根粗壮的树枝,靠着树干歇躺着,然后从兜里提溜出一只睡眼惺忪的肥老鼠,提着白鼠尾巴甩了几下,夏莫说:“这座山你已经来过一次,找路的任务就交给你了,我先眯会儿。”   当年莫大娘考核的时候,就是鼠宝帮她寻的路,一不小心就打破了历年来考核者最快的离山记录,很是让特调处的人震撼了一把。这几年里,莫大娘也陆续接了些特调处的任务,有大黑和鼠宝襄助,任务都完成得非常不错,因此,尽管莫大娘只是编外人员,特调处的人依然非常重视她,连带的,作为莫大娘的儿子兼衣钵传人,夏莫也颇受重视。   大约因为出生后没多久就变成了妖,如今十多年过去,鼠宝看起来还像只没长大的鼠崽子,不过它平日里也没少祸害夏莫的零食,看起来胖乎乎的,一身白毛油光水滑的,隐隐有种玉质光泽流转其间,玉雪可爱。   鼠宝不仅看起来小,心性也跟没长大的孩子似的,偶尔也会露出顽劣的一面,只不过,它在夏莫面前一向老实乖巧,比起大黑这种被夏莫半路契约来的妖怪,端得是忠诚无比。   “老大,包在我身上。”鼠宝口吐人言,随即顺着树干爬下树去,眨眼就消失在漆黑的荒山上。   这座荒山鼠宝已经来过一次,不过,这座荒山能作为特调处历年来的考核之地,自有非凡之处。这座山的奇就奇在它本身就是一座巨大的天然迷阵,白天跟普通山林一样,一到晚上就会形成无比复杂的迷阵,也就是人们常说的鬼打墙。   迷阵时常变幻,就算鼠宝已经来过一次,也不得不重新寻路。寻着,寻着,鼠宝忽然嗅到了一丝不同寻常的气息。   与此同时,山下监考的考官也发现异常了。   有人受伤了。 第三十五章 鬼奴   夏莫虽然听莫大娘提过她参加考核时的情形, 但他毕竟没有亲自参加过,他以为普通人在鬼打墙里受到点惊吓很正常, 可是他忽略了,这些他眼里的普通人并不是真正的普通人,他们都是经过特殊训练的精英。他们见过的死人尸体不在少数,他们甚至还勘查过无比可怕的凶案现场,比鬼还可怕的尸体他们也不是没有见过。   能让他们惊吓惨叫的, 绝对不是区区见鬼那么简单。   而事实上, 作为考点,在不能保证所有考生都能顺利通过考核的情况下,荒山上除了迷阵,和荒山本身的野生动物, 根本就没有鬼。   夏莫不知道这些内情, 山下的考官们却心知肚明,听到山上此起彼伏的惨叫声,他们就意识到不对劲了。   结束考试, 上山营救。   考官们当机立断作出决定, 但下一秒, 他们就发现自己想的太简单了, 他们竟然被一种无形的力量阻隔,进不了山了。   如此一来, 这恐怕就不是什么意外了。考官们立马电话告知特调处总部, 请求支援。但愿里面的考生们千万别出什么事情才好, 这批考生里面只有夏莫一个人是玄门中人, 不知他有没有继承莫仙姑的本事,只盼他能撑到援兵到来的时候……   荒山内部。   夏莫背靠树干,呼吸绵长,似是睡得正香,忽然,他出手如电,一把抓住身后凭空伸出的一只惨白鬼手,用力一拽,一个面目全非的厉鬼被他抓到了面前。夏莫慢吞吞的睁开眼睛,一看,不由皱起了眉头,“鬼奴?”   这些年里,夏莫已经将莫大娘家传的那些古书看完吃透。莫大娘祖上也不知到底是个什么来历,传下来的东西十分详尽,自身的传承十分完整不说,对诸多门派的核心秘法也有记录,更有数不清旁门邪法。而莫家的传承颇有博众家之长之势,正邪难辨,学来不易,却威力非凡。只可惜后人没落,到了莫大娘这里是半点天赋也没有,白白便宜了夏莫这个外姓之人。   鬼奴,正是诸多旁门邪法中的一种。莫家传承中亦有炼制鬼奴的法子,不过,经过先祖改良,由邪法结合正派秘术,莫家炼制的手段非常高明,眼前这鬼奴炼制的手段,在夏莫看来,只能说是简单粗暴不入流。   如今的夏莫再也不像小时候那样了,他已经能够很好的收放自己的气息,通常情况下,只要他不刻意显露,他身上非同寻常的气息已经很难被鬼怪妖物们感知。   就如此刻,在这只厉鬼炼成的鬼奴眼里,夏莫就是个软弱可欺的普通人,比起其他煞气深重的考生,夏莫身上的气息干净得就像一盘摆在桌上精心烹调的大餐,诱人,且可以随意食用。   然而,不知为何,被这盘‘大餐’抓住,它竟一动也不能动。‘大餐’甚至还饶有兴致的对他评头论足,“这不是茅山派的手法啊,路子有点野,手段也糙,用活人炼魂,特调处应该不会招揽这种玄门渣滓吧?”   正在这时,鼠宝化作一道银光冲到夏莫面前,口吐人言:“老大,老大,不好了,山上不知从哪儿冒出好多厉鬼,它们正在追杀其他考生。”   闻言,夏莫嘴角勾了起来,露出今天第一个真正的笑容来:“有点意思。”   此刻,王军正在拼命闪躲,就算他曾经跟一个变态杀人狂单打独斗,在荒山野岭周旋数日之久,也没有这么狼狈过。   真他妈活见鬼了。   真,见到,活的鬼了。   妈的,特调处这考核未免也太狠了吧?真不知道那些前辈是怎么考过的。   别说枪了,就连匕首都没配一把,当然,就算配了,估计也没什么卵用。唯一还有点用的就是藏在背包最下面的那张符了,可是被眼前这厉鬼抓了好几下,符纸已经残破不堪,再来两下只怕就要废了。   王军矮身一滚,堪堪躲过迎面抓来的鬼爪,可他还来不及喘气,厉鬼已经张着血盆大口扑咬过来,一瞬间,王军的身体比大脑反应更快,猛地将残破的符纸贴在厉鬼脑门上。符纸微光闪烁,厉鬼以一种扭曲的姿势,顿在原地,王军连滚带爬从厉鬼身下爬了出来,还来不及喘气,背后凭空伸出一只鬼手,利爪冲他背上狠狠一抓,霎时间,破烂的衣衫下,露出几处森然白骨,皮肉翻滚,血顿时浸湿了他整个背部。   王军忍不住发出一声凄厉的惨叫,就在这时,贴在另一只厉鬼头上的符纸再也支撑不住,自燃成一撮灰烬,消失在无边夜色当中。   厉鬼扭动身躯,嘎吱嘎吱站起来,露出一个狰狞的笑容,张着血盆大口,朝着王军飞了过来。   王军拼命往前跑去,下一秒,却被一堵无形的墙给堵住,再无路可逃。   两只厉鬼迅速靠近,王军下意识双手抱头,护住自己最重要的部位。到了这一刻,王军已然意识到事情有些不对劲了,只怕考试发生了什么意外。   要死了。   他脑子里空茫一片,只剩下这一个念头。   一秒钟,两秒钟,三秒钟,预想中的痛苦没有到来,他不由抬起头,凭借着手电筒早已变得微弱不堪的光芒,只见那个被他怀疑了一整天走后门的少年,轻描淡写的将那只把他追得无路可逃的厉鬼抓在手里,轻轻一撕,那厉鬼竟如纸折成的一般,被他撕成了两半,眨眼便消失得一干二净,仿佛从未出现过。   真·手撕鬼子。   “你没事吧?”   不知是心理素质过硬,还是今天受到的刺激太多麻木了,王军竟格外淡定:“被挠了几爪子,应该死不了……吧。”被鬼抓的,应该不会有后遗症吧,王军有点不确定了。   夏莫伸手把他拉了起来,看了眼他身上的伤口,随即打开背包,拿出一沓黄表纸,一支毛笔和一个小瓶子。他摇了摇瓶子,打开瓶盖,用笔沾上里面的朱砂水,笔走游龙,眨眼的功夫,一张符就画好了。   夏莫一口气画了十来道符咒,画好后,他拿出其中一张,只见他抬手一挥,符咒无火自燃,在符咒燃尽的刹那,他把灰烬塞进背包的矿泉水瓶里,摇晃两下递给王军,“喝吧。”   王军:……   王军麻木的接过瓶子,喝了一大口符灰水,水刚一下肚,他就感觉身体好像涌出热力来,热力所到之处,萦绕在他身上许久的、如跗骨之蛆般阴寒消失得一干二净,就连伤口的血也止住了,作为一名经过特训的精英,王军很清楚自己的身体状况,虽然伤还没好,但他应该不会有什么生命危险了。   “还能不能动?能动的话,就跟我一起去找其他人。”夏莫把画好的符随意揣进了兜里,其他东西收起来放进背包。   “我没问题,不过,这座山很古怪,要找到其他人恐怕不容易。”   “不用担心。”   说着,夏莫从头上抓了个什么东西下来,王军这才看清楚,那竟是一只白色的鼠崽子,看起来很有些不凡的样子。夏莫把鼠宝放在地上,鼠宝用力嗅了嗅吱吱叫唤几声,朝着他们东侧的方向飞奔而去。   “跟上。”夏莫话音一落,只见他长腿一动,下一秒竟然出现在三米开外的地方,他看起来只是寻常的走路,动作甚至比常人还要慢些,可是每一次他迈出的距离似乎都是不合常理的远。   缩地成寸。   念头在王军的脑子里一闪而过,不过,他完全没有心思去琢磨,因为他不得不用尽全部力气,才能勉强跟上夏莫的速度。而夏莫好似信步闲庭,偌大的荒山好似他家的后花园一样,刚才困住他的那些看不见的屏障也消失了,不多久,他们就找到另一个考生。   王军有幸再次目睹夏莫徒手撕鬼子。   嗯,这大概够他吹一辈子了。王军麻木的想。   夏莫用一般无二的步骤救下了这个考生,只不过这个考生被厉鬼伤得更惨,喝了符灰水以后,虽然止住了伤口的出血,人却因为先前失血过多,昏死过去。   夏莫已然料到了这种情况,他拿出刚才画好的符,在地上布了一个简易的符阵,“你扶他进去,待在里面鬼奴就看不见你们,无论你听到什么,看到什么都不要离开符阵,只要待在里面,你们就是安全的。我现在去找其他人。”   眼下的情况容不得王军再说其他,他自知帮不上忙,只能关切道:“你自己多加小心。”   夏莫不置可否点了点头,再度跟着鼠宝消失在了黑暗中。   不多时,夏莫就拖着一个浑身是血的人折返回来,如此几次后,考生们被悉数救回。几个考生里面,就只有王军和另外两个特种兵出身的考生情况稍好一些,被鬼奴伤得最惨的一个,一只手臂都被鬼奴给活活啃完,只剩森然白骨。   再不救治,那人只怕是活不成了。   夏莫把背包里剩下的黄表纸,全部画成符,交到各考生手里,然后对鼠宝说:“你带他们离开,这山里还藏了一只见不得人的老鼠,我去会会他。”   “吱吱,吱吱,吱吱。”老大,你也当心点,我一会儿就回来找你。   不知是夏莫的符咒起了作用,还是他杀死了太多鬼奴,鼠宝带着众人出去时竟出奇的顺利,不到一个小时,它就将他们送到了山下,交到了特调处的人手里。就在这时,特调处派来的援兵也堪堪到场。他们只当鼠宝是一只普通老鼠,最多比普通老鼠神异些,交谈间并完全没有避着它。   从他们的交谈中鼠宝得知,今晚进行考核的不光是S省的特调处,还有全国各省的特调处,而无一例外,所有的特调处都受到了不同程度的攻击,各地考生,无论是玄门中人还是普通人全都伤亡惨重。   眼下,S省的考生除了夏莫还在上山没下来,不清楚状况外,只有重伤没有死亡,已经算是少有的情况较好的省份了。从王军等人嘴里得知夏莫想揪出幕后黑手,匆忙赶来的援兵们,简单交流了一下信息后,就跟着鼠宝进了荒山。   夏莫单凭一己之力救下诸多考生,轻描淡写便解决众多厉鬼,能力毋庸置疑,但怕就怕他年轻气盛,恃才轻敌,白白丢了性命。   但愿他别出什么事情才好。 第三十六章 惩治   “反噬的滋味儿不好受吧?还不出来是想让我亲自来请你吗?”夏莫背靠着树干, 神色自若,像极了画卷里漂亮又无害的少年, 仿佛刚刚徒手撕掉十几个鬼奴的人不是他一样。   躲在黑暗中的人闻言,不知是伤得狠了,还是气得狠了,呕出一大口血来,本就苍白的脸色更委顿了几分 , 他眼睛里闪烁着化都化不开的阴鸷, 咬咬牙,有些肉痛的从兜里掏出一个瓷瓶,揭开瓶盖,倒出一粒鲜红的药丸来, 一口咽下, 随即,他的脸色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恢复红润。   “小子,你毁了老鬼那么多鬼奴, 老鬼今天非把你炼成鬼奴不可。”自称老鬼的男人从暗处走出, 不知是先天的缘故还是后天的原因, 男人的个头非常矮, 大约一米不到,他披着漆黑的长袍, 看不清楚模样, 但身量看起来却像个成年人, 声音听起来则有些苍老。   “想收我做鬼奴?这想法不错, 那我就给你一个机会,你试试。”夏莫漂亮脸上露出孩子气十足的笑容来,天真却残忍,“不过,我刚才收拾了那么多鬼奴才抓到你,公平起见,你也得先会会我的帮手。”   夏莫打了个指响,整座荒山传来轰隆之声,短短数十秒后,老鬼就被荒山上各式各样的动物围了起来,随这些动物一同出现的,还有荒山上特有的诡异的浓雾。老鬼稍一闪神,夏莫便消失在了浓雾之中。   浓雾重新形成了鬼打墙,这些生活在荒山上的动物们,从出生起便每一夜每一夜感受着浓雾的存在,它们早已跟浓雾融为一体。因为荒山的特殊性,平日里人迹罕至,山上的动物们遵循着最古老的食物链法则而生存,野性十足。原本,它们应该是这场考核中,唯一可能给考生们带来伤害的存在,可是因为那些鬼奴,它们竟无一点用武之地。   那些鬼奴毫无顾忌的在它们的地盘上大肆杀戮,在它们看来,就是挑衅,鬼奴它们奈何不了,区区人类,它们根本没在怕的。   而没有了使役的鬼奴,老鬼纵有再多手段,也难以施展,他倒是想活抓几个动物来炼魂,暂且用用,可是这些长年累月生活在荒山里的动物,灵活至极,它们凶性十足且狡猾无比,极善利用浓雾藏身,神出鬼没,防不胜防。短短几分钟,老鬼就尝到了先时王军等人被鬼奴当成玩物戏耍的滋味儿,身上的黑袍被撕了个稀巴烂,身上留下一道道深可见骨的伤痕。   就如刚才老鬼用鬼奴追杀考生一样,这注定是一场不公平的较量。   老鬼好不容易用丹丸补起来的血色,渐渐褪去,脸色比先前还难看了几分。该死的,该死的,那个小鬼到底是个什么来头,竟然能役使山上的动物。该死的小鬼,最好藏好一点,不然落到他手里,他一定让他后悔生来这个世上!   然而,跟老鬼猜测的不一样,夏莫并没有走远,他甚至就坐在老鬼面前的一颗大树上,黑夜尚且不能阻隔他的视线,眼前这些浓雾就更不能了。老鬼披在身上的黑袍被动物们给撕烂了,他的模样也暴露在了夏莫眼睛里。   侏儒。   老鬼的长相带着非常明显的侏儒特征,头发已经白了大半,看来年纪不小了。不过,侏儒大多都短寿,平均寿命大概就三十几许,而老鬼看起来却像个五六十岁的人,不对劲。   他炼制鬼奴的手法很粗糙,应该很容易遭到反噬,再者,他用活人炼魂本身就为天道所不容,没被天劫当场劈死都算运气好了,他竟能突破侏儒的平均寿命,活蹦乱跳的活到五六十岁,除非……   延年益寿丹。   夏莫脑子里突然蹦出这个名字来。   “小心天师协会和双螺旋的人。”   夏莫始终没有忘记当年鼠宝妈妈的提醒,天师协会已然是浮出了水面,但双螺旋到底是个水面玩意儿却一直没有线索。眼前这个老鬼会不会是其中一方的人马?   忽然,异变陡生。   老鬼从兜里掏出一颗绿色的药丸,一把塞进嘴里,片刻,只见老鬼发出痛苦的嘶吼,他身上的肉块不断隆起凹陷,骨头嘎嘎作响,身形急速拉长,迎风而长,几乎眨眼的功夫,他就从一个几十公分的侏儒变成了一个体长超过一米八、体格无比健壮的大汉。   “吼——”老鬼四肢着地,仰天发出类似野兽的嘶吼,只见他裸露在外的肌肤上露出密密麻麻的、漆黑色泽的鳞片纹路,他的双眼化为猩红,周身气息陡然一变,藏身浓雾的动物瞬间僵住,甚至露出迟疑和臣服的姿态来。   妖气。   不,准确来说,似妖而非妖,跟当年鼠宝妈妈身上的气息非常相似,却又比那更强大、更接近于妖。   越来越有意思了。   夏莫眼露兴味,他打了个指向,藏身浓雾的动物们顿时如释重负,如潮水般散去,随之,弥漫荒山的雾气也逐渐消散。夏莫的身影出现在老鬼眼里,老鬼身体几乎快成一道残影,转瞬出现在树下,抬起拳头,猛得砸向树干,参天巨树为之震颤不已。   “小子,还不赶快给老子滚下来!”老鬼猩红的眼里充满了暴虐的杀意。   “说话文明点,你爷爷我……”   老鬼死死盯着夏莫,但,下一秒,一个声音毫无预兆的出现在他背后,“在这儿。”   伴随而来的竟是轻微的破空之声,老鬼反应不及,咔嚓一声脆响,老鬼砰得一声撞在树干上,旋即软软落在地上,哇得一声,老鬼吐出一大口血来,他挣扎着试图爬起来,却发现腰背竟然使不上丁点力气。   断了,他的脊椎竟然断了。才仅仅一拳。   那小鬼究竟是个什么怪物?简直像个披着人皮的妖怪。   老鬼终于知道害怕了,大口大口吐着血,匍匐在地上瑟瑟发抖。   夏莫走过来,蹲在他面前,伸手抬起老鬼的下巴,“你刚才吃的什么玩意儿,挺有意思的,聊聊。”   “你就算打死我,我也不会说的。”老鬼一脸的坚毅不屈,衬得夏莫像个反派。   “活活打死吗?好像有点残忍。”夏莫眼睛里分明闪烁着残忍和跃跃欲试的光芒。他缓缓抬起手来,老鬼不又瑟缩一下,本能的闭上了眼睛。   “砰——”耳旁响起一声巨响,接着有什么重物轰然倒下的声音,老鬼感觉到自己的下巴再度被人捏住,往后一转,他被迫睁开眼睛,只见他身后的参天巨树竟然齐刷刷的断掉,残存的树桩上有半个拳头印。   少年有些清冷又有些悠扬的声音,再度在耳边响起,带着丝丝说不出的妖魅,“我的耐心不是很好,我现在最后再问你一遍,你确定想被我活活打死吗?”   老鬼断了脊柱,只剩一口气吊着,死狗一样躺在地上,声音抖得不成样子,“我不能说,我不能说,说了我会死的……放过我,求求你放过我……”   “嘘,不要求饶。”夏莫露出近乎天真的笑容来,“你用活人炼魂的时候,就应该想到有今天。”夏莫嘴里快速念了几句咒语,有阴风仿佛自地底吹来,荒山上浓雾再起,影影绰绰的,仿佛有许多人影自浓雾中走来。   “鬼,鬼奴……怎么会……”老鬼终于意识到不对劲了——如果他的鬼奴真的全部被夏莫打得魂飞魄散了,他早就因反噬而死了,根本活不到现在。   一个接一个的鬼奴从浓雾中现身,维持着死前最惨的模样,围在老鬼周围,眼睛一错不错的看着他,仿佛下一秒,它们便会扑上来将他撕成碎片。   老鬼终于也体会到了这些鬼奴们死前的毛骨悚然,他后悔了,他害怕了,他宁愿自己刚才已经被反噬而死也不愿像现在这样。   “我说,我说,只要你放过我,我什么都告诉你。”如果可以,老鬼恨不得将自己抱膝团起来。   “早这样识时务不就好了吗?说吧。”   “化生丹,我刚才吃的是化生丹,吃了以后可以拥有一些神奇的能力,这些能力因人而异,有些人吃化生丹效果很好,有些人吃效果差些,我吃化生丹的效果……你也看到了。”老鬼吃了化生丹以后,身形暴涨,速度极快,力大如牛,只可惜,他那点力气跟夏莫比起来,实在差太远了。   “那玩意儿用什么做的?哪来的?”   “怎么做的我不知道,哪来的,我不能告诉你,真的,说了我会死的。”   “天师协会?双螺旋?”夏莫漫不经心的问道,眼睛却紧紧盯着老鬼,不错过他脸上任何一丝反应。   老鬼闻言果然吓得瞪圆了眼睛,他仿佛听到了禁忌的名字,他拼命的摇头,身下渐渐被一滩骚臭的液体浸湿。这时,似有飞鸟挥动翅膀的声音传来,只见一只黑不溜秋的乌鸦落在夏莫肩膀上,发出粗粝又难听的呱呱声。   “知道了。”夏莫点点头,指尖轻轻点了点乌鸦的头顶,乌鸦眼中竟露出受宠若惊的神色来,似是想趁势在夏莫身上蹭两下,又不太敢,最后恋恋不舍的振翅飞进了黑暗中。   夏莫起身从容退出鬼奴们的包围圈,漠然的最后看了眼老鬼,“他是你们的了。”   “不,不,你答应了要放过我的……啊……不,不,救命,救命……啊……”   “答应?”夏莫的声音从远处的浓雾里传来,若隐若现:“我什么时候答应过?”   偌大的荒山上,只剩下老鬼一声高过一声的惨叫。   特调处的人赶到的时候,老鬼已经被鬼奴们活活撕咬的只剩下骨架,血肉魂魄皆被吞噬殆尽,这些鬼奴失去了主人的制约,个个戾气冲天,更兼刚刚噬主,凶性更甚以往,任何一个只要走出这片荒山,都会给社会造成不可估量的后果。   特调处的人不得不停在原地,拼劲全力超度这些厉鬼。   鼠宝则嗅着空气里残存的气息,很快找到了藏身在不远处巨树上的夏莫。   夏莫饶有兴致的看特调处的人超度厉鬼,他不知从哪儿掏出一大袋薯片,边吃边说:“太弱了,特调处的人不行啊。” 第三十七章 车祸   夏莫以实践考试满分的成绩直接被特调处录用, 他徒手撕鬼子的丰功伟绩自然是瞒不住的,为此, 特调处的人不惜开出无比诱人的条件,试图将夏莫招揽到正式编制当中。只可惜夏莫志不在此,以学业为由,婉拒了特调处的邀请。   在Z国,向来有‘学业为重’的传统, 夏莫以此为由, 哪怕明知道他报了个不太有前途的D大文学系,特调处也不好过于勉强。   这次考核,特调处遭到了巨大的打击,损失惨重, 除了S省和另外几个有大门派驻守的大省外, 其他省份的考生可谓是死伤过半,个别几个省份更是全军覆没,除了死伤外, 还有累计超过五十个考生在考核中失踪, 至今下落不明, 生不见人死不见尸。   S省这边, 如果不是夏莫的话,只怕情况也比那些全军覆没的省份好不到哪儿去。为此, 哪怕夏莫最终没有加入特调处的正式编制, 特调处也为他申请了一笔丰厚的奖金, 他的基本工资也比莫大娘翻了一番。   夏莫虽然有点小财迷, 但是从小到大都是存不住财的,特调处的奖金还没正式发下来,他就琢磨着买车的事儿了。要买车,还得先有驾照。夏莫还差三个月才满18,年龄不够关系凑,他现在好歹也是特调处的编外人员了,这点小特权特调处还是愿意给他的。有特调处帮忙,夏莫顺利报考了驾校。   他自小胆子就大得很,莫大娘虽然一直没有买车,但莫有非的车可不少,夏莫以往没少背着莫大娘偷开莫有非的车,车技娴熟得堪比老司机。夏莫买通教练,报了名以后,就没练过两次车,前前后后大概过了一个月,夏莫就如愿以偿的拿到了驾照。   莫有非一向消息灵通得很,Q县又是他的老巢,一点风吹草动鼻子比狗都灵,夏莫前脚报了驾校,他后脚就在别摸我的4S店里给夏莫订了一辆七位数的轿跑。等夏莫拿到驾照,他连牌照都帮他上好了。美其名曰提前送他的成年礼。   所谓无功不受禄,这几年,夏莫确实帮了莫有非一些大忙,而莫有非以后再遇到事情,肯定也少不得找他,所以这礼物夏莫收得问心无愧。   只不过,这车好是好,开去上学就有点太招摇了。夏莫只好趁着暑假,开着刚到手的豪车,载着夏晨和张腾这两个从小玩到大的好友,好好兜兜风。   说起这俩好友,夏晨从小就是个学渣,一路渣到初中,刚没上两天,他年迈多病的奶奶就过世了,夏晨就想着辍学不读书了,莫大娘知道后,把他臭骂了一顿,后来,又替他疏通关系,把他接到县城里上初中。夏晨的底子太差了,读了一学期差点被学校劝退,莫大娘又花钱又跑关系,给他报补习班,让他多读了一年初一,这才总算跟上了进度,但无论他如何努力成绩最好也不过是班上中等。   莫大娘愿意帮他,夏晨却不愿意平白接受被人的善意,穷人的孩子早当家,夏晨有自己的打算。读完初中以后,夏晨说什么都不肯再继续读书了。他告诉莫大娘他想挣钱,他想让他的爷爷跟着他过几天好日子。   夏晨的爷爷年纪大了,身体也不好,说不定哪天就走了,子欲养而亲不待,夏晨有这样的想法至少说明他是个孝顺的孩子,他也真正懂得感恩而非不知好歹。   莫大娘也只能妥协,通过种种渠道,帮他找了个Q县鼎鼎有名的大厨,让夏晨跟着他当学徒。夏晨读书始终不开窍,但是于厨艺一道上却颇有天赋,如今一晃三年过去,夏晨已经可以独当一面了,勉强也能算个大厨了。莫大娘已经跟他说好了,等他出师,就借他一笔钱,任他出去好好闯闯。   可以毫不夸张的说,莫大娘早已将夏晨当成了半个儿子。比起天天犯懒时常淘气偶尔叛逆的夏莫来,她觉得还是夏晨更懂事贴心。   相较于夏莫和夏晨,张腾大概才真正像个18岁的大男孩。这些年来,他妈妈陈静的生意越来越好,‘魔法蛋糕’在全国各地开了上百家连锁店,生意也从最开始的烘焙逐渐转向餐饮,陆续开了中餐厅、火锅店、西餐厅等,陈静一直秉持初心,用的都是真材实料,也善于推陈出新,口味服务都算得上上乘,价格却十分亲民,为此,生意十分红火。   在Q县的地界上,张腾也完全算得上是个货真价实的富二代,不过,他大概始终没有忘记小时候的事情,也没有忘记他的母亲是如何拼搏才挣来今天这一切,以至于他跟其他富二代比起来,完全没有半点骄奢之气,一应穿着都是在最普通的商店里买来的,说实话,还不如一些小康家庭倾力供养出来的孩子。   张腾低调简朴,除了夏莫外,学校里没人知道他家里的情况。不过,他继承了他妈妈的好样貌,平时也爱运动,长得帅身材好,读书成绩名列前茅,学校里喜欢他的女生不在少数,甚至因为他比夏莫更平易近人容易相处,喜欢他的女生还更多些。   只可惜,张腾大概还没有开窍,到目前为止还没有找到任何心仪的对象。   张腾一门心思好好学习也是有回报的,他这次的成绩只比夏莫少了二十分,位列全校第二,省排名第三,他终于得偿所愿填报了无数学生梦寐以求的B大。   也幸好张腾没整幺蛾子,中规中矩的填了B大,要向夏莫那样报个D大,老师们非得气吐血了不可。张腾报B大,选了经管系,不过他跟夏莫聊过,他并不打算接手他妈妈的生意,他想自己创业。   张腾有这样的打算并不是无的放矢,比起夏莫只知道大手大脚花钱,张腾才称得上是真正意义上的财迷。陈静这些年忙于生意,对张腾管教很少,自觉亏欠,少不得在物质上补偿他。张腾用这些钱,在学校里偷偷卖过零食,做过小投资,最后还趁着股市行情好的时候,捞了几把大的,到如今,他手里的存款要买莫有非送给夏莫的车或许还差点,但是买个配置稍低点的绝对没问题。   有这笔钱在手,张腾底气十足。前些日子他已经提前去B市深入考察了一番,未来要做的事情,心里已经有点眉目了,夏莫叫他出来玩的时候,他已经在思考详细可行的计划了。   三个臭皮匠赛过诸葛亮,张腾虽然对自己未来要做的事情信心十足,但也想听听好朋友的意见,趁着这次出来玩,张腾就把自己的想法跟夏莫、夏晨一五一十的讲了。   夏莫听了觉得张腾看好的项目确实还不错,但是要启动的话,资金方面恐怕还短了点,毕竟B市的高消费是全国都是有名的。   “要不我再给你投点?”夏莫主动道。   张腾深知夏莫的德性,就是个经常透支零花钱的主儿,他不由打趣道:“你还有钱给我投资?”   “少瞧不起人啊,老子刚挣了笔大钱。一会儿卡号发给我,我给你转账。”   “行,以后你就是我的大股东了。”   两人正说着话,夏晨突然开口了:“后面那辆货车好像跟了我们很久了,我怎么觉得有点不对劲。”   夏莫这才注意到有辆货车不紧不慢的跟在他们后面,他刚才没注意,现在才反应过来,那车,好像确实跟了他们很久了。夏莫刚想踩油门甩掉那车,却听副驾座上的张腾惊呼道:“小心!!”   右面十字路口突然有辆货车飞驰而来,直直撞了过来,夏莫往左猛打方向盘,堪堪避过,然而,他还来不及松口气,左面一辆更大的货车,以一种油门踩到了底的架势,直愣愣的撞了上来。   轰隆——   崭新的黑色轿跑直接飞了出去,旋即重重落在地上。在那短短的几秒钟里,夏莫的反应快到了极致,他催动全部力量,死死护住张腾和夏晨,两人被可怕的冲撞力甩出车外,却又被这股力量包裹着,落到地上滚了几圈后,毫发无伤。   时间太过紧急,夏莫完全顾不上自己,他被安全带缚着,绑在座椅上跟车一起重重摔在地上。   这车质量还可以。   昏迷前,夏莫如是想。   张腾和夏晨从地上爬起来,意外的,他们身上连擦伤也没有。此时,他们显然已经顾不得自己,连滚带爬从地上站起来,用上生平的速度跑到不远处的轿跑旁,一边喊着夏莫的名字,一边向周围的人求救。肇事司机显然是有备而来,不知使了什么手段,竟然在众目睽睽之下跑了。先时,一直缀在他们后面的那辆货车也悄然转弯,消失在人来人往的街头。   张腾和夏晨在路人的帮助下,把夏莫从车里弄了出来。出乎意料的,夏莫身上竟然没有一点伤口,连一点擦伤都没有,可人却怎么叫都叫不醒。   救护车和警察很快赶来,夏莫被救护车接去了医院,夏晨在救护车上陪同,张腾留下来跟警察接洽。   “这是谋杀。”张腾斩钉截铁的告诉警察。   另一边,莫大娘接到夏晨的电话,也是同样的反应,得知夏莫没有外伤但昏迷不醒,莫大娘做出了一个惊人的决定,“记住,到了医院不要让那些医生碰夏莫,凡事等我到了再说。”   夏晨虽然不明白莫大娘为什么要这样做,但是他深信莫大娘只比所有人都希望夏莫好,他费尽心思跟医院的医生周旋,终于拖等到莫大娘到来。莫大娘深深的看了眼那个一直坚持要给夏莫抽血的医生,随即,在她的强硬要求下,经由特调处协调,夏莫没有被送进医院,最终被救护车送回了他家里。   然而,到家以后,莫大娘用尽办法,甚至找来黄大仙,都无法唤醒夏莫。最终,黄大仙拍板:“去找梦魂珠,把夏莫攒的梦魂珠全部给他喂下去。”   梦魂珠到底不是可以随意得来的东西,夏莫不光存不住财,贪吃起来就连梦魂珠也存不住,莫大娘翻找了半天,就只找到了一颗金色的梦魂珠。   “这是沈诺的。”莫大娘有些犹豫,因为她知道夏莫没有放弃寻找沈诺,也一直想把梦魂珠还给沈诺。   “我知道,先给他吃了再说。”黄大仙眼睛里闪烁着意味不明的光芒。   莫大娘小心翼翼捏开夏莫的嘴巴,到底把那颗金光熠熠的梦魂珠塞了进去。 第三十八章 媳妇儿   轰隆。   紫色的闪电撕裂破絮般的苍穹, 瞬间过后,又被无边雨声淹没, 下一秒,一道更亮的闪电从天而降,黑夜恍若白昼,荒寂的城市空无一人,无数高楼摇摇欲坠, 宛如末日降临。   被大水淹没的街道上, 一个清瘦的少年人茫然的站在过膝的积水中,竭力思索着什么,他俊美得近乎妖异的脸庞孩子气的皱了起来。   我是谁?我在哪儿?   有无数破碎的画面在脑子里闪过,可是那些画面闪得太快, 最终只剩下满脑子的空白。   咕咕咕……   腹鸣如鼓, 少年漂亮的桃花眼里盛满了委屈。   好饿。   少年脑子里闪过一只烤得焦黄流油的肥鸭子,把肥鸭子片成一片片,蘸上香甜的酱料, 加点葱丝黄瓜条, 再用面皮一裹, 整个塞进嘴里……   他想吃烤鸭了。   少年连自己是谁名甚都想不起来了, 却意外的记起了烤鸭,而这烤鸭似乎一下子打开了他记忆的枷锁, 他脑子里瞬间闪过什么香酥鸡、东坡肘子、大闸蟹、麻辣小龙虾……   少年顿时吸溜着口水, 沉迷记忆不能自拔, 丝毫没发现他头顶的天空已然风云剧变, 漆黑的云层变成了可怕的旋涡状,无数雷光闪烁其间,少年感觉到一阵强烈的心悸,不由抬头,然而,他只来得及看到一道漆黑的闪电悄无声息的从天而降,眼看就要把他劈个正着,他突然往后一仰,跌入一个冰冷的怀抱。   闪电在少年刚才站立的地方留下一个漆黑的坑洞,坑洞深不见底,瞬间将街道上的积水吸了过去,污水形成了一个巨大的旋涡。   这一幕似曾相识,总觉得很久以前曾经见过这样的情景,细细思索,脑子里却依然只有一片空白。   “莫莫。”耳边传来一个极冰冷的声音,这声音仿佛从地底深处传来,能让人打心底里生出阴冷的寒意来,可这声音里饱含的情绪却是无比炙热,就像找到了自己遗失已久的宝物,隐隐的,还透着些委屈。   失去了记忆的少年,总是试图从空白的大脑里找出点什么来,反应很是迟钝,直到这时才注意到声音的主人——第一个出现在他脑子里的是白,然后才是帅。   是的,男人看起来非常白,全身上下甚至是嘴唇都没有一丝血色,是一种经年不见阳光的惨白,病态十足。然而,不可否认男人长得很帅,五官仿若被上天费尽心思精雕细琢出来的一般,每一处都透着恰到好处的精致,组合在一起却又凌厉而充满攻击性,配上他病态惨白的皮肤,和瘦削高挑的身形,以及随时都能赴宴的正装,他看起来像极了西方传说里的吸血鬼。   “放开我,你是谁?”少年的声音清脆而悠扬,他的眼睛里充满了戒备和疑问。   男人眼中闪过受伤的神色,不情不愿的松开了少年,他漆黑到透着些死气的眼睛,一眨不眨死死盯着少年,仿佛生怕一错眼,眼前的少年就会消失似的。   他冷声开口:“我不知道。”   随即,他俊美的脸上露出些委屈的神色来,“我记得,你是莫莫,我是你媳妇儿。”那神色仿佛在控诉少年,我连自己都忘了但我还记得你,你怎么能忘了我呢?我还是你媳妇儿呢,负心汉!   媳妇儿?!   夏莫跟被雷劈了似的僵在原地,他,他哪来这么大只的媳妇儿,虽然很瘦,但是比他都高了快一个头好吗?不,不对,关键是他是个男人啊!   不过,搞不好这男的以前真认识他,因为他好像就叫这个名字,但似乎又不是。莫莫……莫……夏莫……对,他应该叫夏莫才对。然而,除了这个名字,别的东西他都记不得了。   “我叫夏莫,不是莫莫,你记错了。”我根本就没你这样的媳妇儿。后面这句话,夏莫话都已经到嘴边了,可却无论如何都说不出来。不知道为什么,面对这个毫无印象的男人,他总有种气弱的感觉,说不上来为什么。   “莫莫。”男人很坚持,眼中委屈越甚。   见他这样,夏莫不知怎么心里软了一下,顿时就不想再跟他争辩,他说:“随便你吧,你爱怎么叫就怎么叫吧,我饿了,有什么地方可以吃饭吗?”   男人眼睛一亮,脸上露出显见的高兴来,他点点头,一把拉住夏莫的手,带着他绕过地上的旋涡,沿着街道向前走去。   “你放开我,我自己走。”被一个陌生男人抓着手,哪怕这个人给他的感觉是无害甚至隐隐有种可以信任的感觉,夏莫依然觉得有些怪异。他想挣脱,男人却越抓越紧,对他的话更是充耳不闻。   “痛,痛,痛,嘶,你放开我。”   男人闻言像触电一般,立马松开了手,但他却低着头站在原地,似乎有点不知所措,又有点失落的样子,站在雨中低着头浑身湿漉漉的,像极了惹到主人生气不敢回家的大狗狗。   又心软了。   虽然没有了记忆,但夏莫觉得自己应该不是个心软的人,可是不知道为什么,面对这个男人时,他却总是忍不住一而再再而三的心软。   “真是怕了你了。”夏莫小声嘟哝一句,他伸手,主动牵住男人冷如寒冰的手,有些不自在的别过头:“别磨磨唧唧的,快点。”   男人显然没想到夏莫竟然会主动牵他的手,脸上不禁露出一个大大的笑容。   像个傻子。   眼角余光扫及,夏莫在心里说,嘴角却不受控制的往上翘了翘,弯出一个他自己都没有察觉的笑容来,嘴角梨涡隐现。   电闪雷鸣狂风暴雨笼罩下的街道,好似永远都走不到尽头,晦暗而死寂的街头仿佛全世界都只剩下他们两人一般,夏莫不知道自己走了多久,他只知道自己快饿死了,他忍了又忍,终于忍不住开口问道:“还有多远啊?”   男人微微垂眸,让人看不清他眼底是神色,“就在前面。”   男人说完后不久,他带着夏莫转了几个弯,来到了城市的最中心,一座巨大的游乐园。   跟刚才看到的那些残破斑驳灰仆仆的建筑不同,这个游乐园看起来像是刚建成不久,色彩缤纷,童趣盎然,远远地就能看到巨大的摩天轮闪烁着五颜六色的光芒,缓缓转动,站在门口就能听到里面各种欢快的音乐声传来。只可惜这个漂亮的游乐园跟外面的街道一样,空无一人。而里面各种欢快的声音,让它更显诡异。   夏莫任由男人拉着,走进了游乐园。   莫名的熟悉感再一次涌上心头,夏莫觉得自己好像在很久以前来过这样一个地方,可是仔细去想,却又什么都想不起来。他跟着男人在游乐园里走了很久,男人终于停在了巍峨的城墙前面,被城墙围起来的是一座巨大而漂亮的城堡。   如果这个城堡是用蛋糕做的就好了。   随即,夏莫不禁又想,这个世界上怎么会有蛋糕做的城堡呢?可是心底还有一个声音在不服气的说,为什么这个世界上就不能有蛋糕做的城堡?老子不光看到过,老子还吃过好几次呢!   在……哪里……看到过呢?   “跟我来。”男人冰冷的声音打断了夏莫的思绪。   夏莫跟着他走到城墙前,男人伸手推门,厚重的城门发出沉闷的声响,缓缓打开。   绿树成荫,繁花遍地,最神奇的是,城门把城墙内外隔成了两个世界,任由外面雷鸣电闪大雨滂沱,里面只有春日暖阳微风和煦。暖暖的春风吹来,夹杂着草木花香,还有食物的香味。   夏莫第一时间就注意到了那浓香的食物气味,他再没有分心去细想其他,循着食物的味道,男人牵着他走到城堡大门前。男人伸手一推,大门缓缓打开,里面的东西映入眼帘,夏莫不由微微瞪大了眼睛。   食物。   城堡里面是一张张排列整齐的长条桌,桌上,精美的餐具里盛满了各种各样的美食大餐,随意一眼看去,全都是自己喜欢吃的。比起那蛋糕做的城堡来,这座城堡里的东西似乎更诱人。   咕嘟。   夏莫狠狠咽了咽口水,眼睛都快绿了,恨不得扑上去大吃特吃,他刚要走上前去,却被男人拉住,耳边传来他冰冷的声音:“莫莫,你先去洗澡,换身衣服。”   夏莫这才发现自己全身都湿透了,白色的T恤、黑色的长裤紧紧贴在身上,冷冰冰的很不舒服。   那就先洗个澡吧。夏莫努力忍住嘴里泛滥成灾的口水,视线却黏在食物上,根本收不回来。   “浴室在哪儿?”   “跟我来。”男人带着夏莫绕过餐桌,来到一处楼梯前面,楼梯盘旋上升,直通城堡的顶部。男人带着夏莫来到二楼,二楼也有很多食物,不过跟一楼那些正餐不同,这里全部是各式各样的零食。   但凡夏莫想得到的,这里似乎应有尽有。   零食被放置在一排排整齐的货架上,放眼看去,除了一间紧锁的屋子外,这些货架几乎占满了整个二楼里里外外的空间。   夏莫再也忍不住了,从手边的货架上拿起一包超大size的猫咪薯条,撕开来,他第一时间摇晃包装,不多久,一张奖券被他摇了出来。夏莫拿出奖券,递给男人:“你帮我刮,看看有没有奖。”没有记忆,夏莫却近乎本能的这么做了。   男人垂眸接过奖券,眼中意味不明,他用指甲轻轻刮开奖券。   “一等奖!”夏莫眼睛都亮了,“你运气真好。”说完夏莫才想起来,“这里好像没有兑奖的地方。”夏莫失望道。   “有的,我知道在哪里,我带你去。”   “好。”夏莫说着抓了一把薯条塞进嘴里,嗯,还跟以前一个味道,跟现在卖的那些一点都不一样。   念头在心里一闪而过,不等夏莫细想,男人已经领着他来到门前,他推开门对夏莫说:“你去洗澡,我在楼下等你。”   夏莫一下子就想起了楼下那满桌满桌的美食来,顿时什么念头烟消云散了,他走进屋子里,随即惊讶的发现,这个屋子跟外面富丽堂皇的城堡完全不搭,简朴得称得上简陋,白色的墙壁泛着历经岁月的烟黄,斑驳脱落的墙体下,红色的砖块若隐若现,房间也不大,靠墙的老式木床就占了大半个屋子,床上挂着蚊帐,蚊帐大约用了很久,散发着刚刚清洗过的、洗衣粉的清香却也跟老旧的屋子一样泛着黄。   床旁边是一个旧式的老衣柜,对面是一张半新不旧的桌子,桌子上空无一物,再往上看,是一个崭新的吊扇,吊扇缓缓的旋转着,带来丝丝凉意。   这屋子,莫名的眼熟,好像他曾经在这里住了很久,久到让他生不出任何怀疑,久到让他莫名觉得安心。   不对。   那扇门不对。   这间屋子里不该有那扇门。 第三十九章 害羞   夏莫把猫咪薯条放在桌上, 走到一扇磨砂门前,轻轻一拧门把手, 门悄无声息的打开来,里面竟然是间浴室。   对了,他是来找浴室洗澡的。   赶快洗了澡下去吃饭,他快饿晕了。   夏莫不再去想些乱七八糟的事情,反正想也想不起来, 还弄得他脑袋疼。他三两下脱掉身上的衣服, 没有任何记忆他却熟练的打开龙头,热水从蓬头里哗啦啦的喷了出来,顿时驱散了他满身的凉意。夏莫早就饿得不行了,一心惦记着楼下的美食, 不一会儿就洗好了。   完了, 他好像忘了拿换洗的衣服进来。   夏莫想了想,把浴巾围在了腰上,打开门, 只见男人正站在门前, 一手抱着换洗的衣服, 一手做出敲门的姿势, 男人一下子愣住了,他往后退了一小步, 惨白的脸似乎更白了, 一双耳朵却悄悄的涨红了。   “你, 你穿衣服。”男人忙不迭的把衣服塞进夏莫怀里, 转身大步流星的走了出去,瘦削挺拔的背影怎么看都透着些落荒而逃的意味。   夏莫有些莫名其妙,“跑什么跑?老子又不是女人。对了,你不是说你是我媳妇儿吗?反正也不是外人。”说到最后,夏莫脸上露出一个很皮很皮的笑容来。   站在门外的男人瞬间僵住了,眼中隐隐有些懊恼,又似乎有点害羞。   男人拿来的衣服似乎太大了些,衬衫都已经盖到大腿下面,夏莫接近180的身高在同龄人里面已经不算矮了,可此时看起来却像个偷穿大人衣服的孩子。而裤子比衣服还大,裤腿特别长,腰还格外肥,一穿上就直往下掉,夏莫穿上走了几步,感觉自己半个屁股都漏出来,偏偏男人又没有给他拿皮带。   算了,不穿了。反正还穿着内裤呢,这里只有他和男人两个人,也不怕被其他人瞧见。   夏莫直接把裤子脱了,穿着衬衣和内裤走了出去。   下一秒,守在门口的男人看到了这样一幕——   刚刚洗完热水澡的少年,白皙如玉的皮肤上泛着沐浴后特有的潮红,他漂亮的桃花眼也像是被水洗了一遍似的,湿漉漉的,带着些水雾环绕的朦胧,让少年看起来多了几分稚气和纯真。晶莹的水滴顺着头发尖儿落到白色的衬衣上,好巧不巧,衣服的前襟被弄湿了,隐隐可见衣服下面的樱红。   顺着衣服往下看,男人惨白的脸似乎也泛起了红润,只见少年黑色的内裤在衬衣的下摆里若隐若现,两腿笔直修长,罕有毛发,他赤脚站在门前富丽堂皇的地毯上,整个人看起来……   不,不,不,不能再看了。   男人近乎狼狈的移开视线,瓮声瓮气道:“你怎么没穿裤子?”   “裤子太大了穿不上,”夏莫无所谓道:“反正就我们两个大男人,穿不穿都无所谓。我要吃饭,我快饿死了,媳妇儿,你打算谋杀亲夫吗?”   夏莫故意把声音拖得很长,然后故作认真去看男人,不出意外的,在男人俊美的脸上看了明显的羞窘,隐隐的,似乎还有点歉意,“我,我没有。”   居然还结巴了。   这人可真有意思。   夏莫笑弯了眼,男人好似慢半拍终于反应过来夏莫是故意逗他的,他不自在的扭过头去,闷不吭声的带着夏莫来到楼下大厅。   大厅里好吃得实在太多了,夏莫一眼看过去,嗯,选择困难症?不存在的,因为他全部都想吃。   男人把夏莫领到一楼唯一一张空桌子前面,说:“你想吃什么,告诉我。”   夏莫走过来的时候,顺手端了一盘炸鸡翅,他坐下来一边啃着鸡翅膀,一边报了一大串菜名,男人一一记下,等夏莫终于说得差不多了,他才去给他拿菜,不一会儿,大盘小碗冒着热气的佳肴便将整张桌子摆满了。   夏莫尝尝这个,吃吃那个,满足得眼睛都眯了起来,他还不忘招呼男人:“你也吃啊,嗯,这个红烧肉真是太好吃了,跟我妈做的味道一模一样,你尝尝。”   男人看着碗里的红烧肉块,垂着眸,不知在想些什么,随即,他若无其事的将红烧肉夹进嘴里,嚼了嚼吃掉后,冷声说:“太肥了,有点腻。”   夏莫反驳道:“腻?怎么会腻?红烧肉就是要肥一点才好吃,你太瘦了,应该多吃点。”说着,夏莫又开始胡诌了,“我妈说娶媳妇就要娶圆润点的,好生养。”天知道,他连他妈是谁都忘了,但这并不影响他胡说八道。   说完,夏莫又给男人夹了两块红烧肉。不过,他大概是把男人的话听进去了,给他夹的两块肉都是没有一点肥肉的。   在夏莫没有注意到的地方,男人眼睛里闪过一丝极快却极暖的笑意,他仿佛没听到夏莫的调侃似的,把夏莫夹给他的红烧肉放进嘴里,神色端肃,脸上带着一抹藏也藏不住的满足,好似在品尝什么绝世珍馐一般。   “还不错。”吃完两块红烧肉,男人放下筷子,中肯的评价道。   “那是,你也不看看我是谁,我觉得好吃的东西,那味道绝对不差了。”夏莫露出孩子气的得意来。   “那你想起你是谁了吗?”男人微微低着头,让人看不清他脸上的神色。   夏莫筷子顿了一下,状似无意道:“想不起来,你呢,你想起什么了没有?”   男人摇头。   “那你是怎么找到这个地方的?你又是怎么找到我的?这里怎么一个人都没有?你,在这里待很久了吗?”   男人面露茫然,他冷声开口:“我不知道。反正从我睁开眼睛,我就在这座城堡里,城堡外的大雨一直在下,城堡里的太阳没有东升西落,我也不知道我在这里待了多久,我只知道我要找一个人。”不知是不是因为很久甚至是从来没有说过这么长的话,男人说到后面,他的声音有些喑哑,听起来有种说不出的感伤。   “谁?”   “莫莫。”男人顿了一下,说:“我一看到你,就知道你是莫莫。”我的莫莫。男人在心里补充道。   “那你有没有去别的地方看看?”大概是男人眼睛里的感情太纯粹,太炙热,夏莫不自在的别过了头,不太敢直视他。闪躲的瞬间,他又不禁在心里想,这样的眼神,说不得这男人以前真是他媳妇儿,如果这个人真是他媳妇儿,好像,也不是不能……   “看了,外面的世界正在慢慢消失。”   “消失?是什么意思?”夏莫顿时收回乱七八糟的心思,抬头看着男人不解道。   “有时间,我带你去看,你就知道了。”   “算了,先不想那么多了,你尝尝这个。”说着,夏莫将一个卷好的烤鸭放进男人碗里。男人乖乖的吃了烤鸭,然后又再次放下筷子,直到夏莫再给他夹菜,他才继续吃一点。   而每一次,当夏莫问他好不好吃时,男人总能说出点这样那样不好吃的理由来,夏莫当然不同意了,他觉得这里菜都是最合他胃口的,简直像是给他量身制作的一样。夏莫忍不住一面反驳他,一面给他夹更多的菜。不知不觉,两人说了很多话,也干掉了满桌子的大餐。   男人满脸的餍足,夏莫却觉得有点不对劲,不知道是不是他的错觉,他总觉得他已经吃得够多了,可竟然没有特别饱的感觉。   不太对劲啊。   不过,很快,夏莫就没有精力去想哪里不对劲了。   他,困了。   困意来得突然而凶猛,夏莫感觉整个脑袋都有点木木的,前一刻他还在吃餐后水果,下一秒他就拿着苹果,趴在桌子上睡着了。   “莫莫,醒醒。”   “别吵,我要睡觉。”夏莫把空出来的手枕到头下,蹭了蹭,整张脸都埋进了臂弯里。寻常人这么睡或许会不舒服,但是夏莫完全没有这样的困扰,绵长的呼吸充分证明他睡得香极了。   这,这可怎么办?   男人为难了大概三秒钟,走上前,拉开夏莫的座椅,直接横打把夏莫抱了起来。然而,下一秒,他手一抖,差点没把夏莫丢出去——   没,没穿裤子。   他忘了夏莫没有穿裤子。   掌心不断传来滑腻又温暖的触感,如同最最上等的绸缎,而这温暖仿佛从掌心一路烫进了男人心里,他惨白的脸轰得一下炸红了,红得像个熟烂的大番茄。   夏莫陡然换了个睡觉的地方,似是有些不舒服,他眼也没睁,微微蹙着眉,动了动,给自个儿换了个舒服的姿势,双手顺势环住男人的脖子,末了,脑袋还在男人胸口蹭了蹭。   砰,砰砰,砰砰砰砰……   夏莫觉得自己好像听到了雷声,这雷打得可真密,迷迷糊糊的,夏莫想着想着彻底睡死了。   始作俑者毫无知觉,可怜男人却爆红着一张俊脸,惨白的皮肤好似要滴出血来,他僵在原地,许久之后,才抱着怀中人来到二楼的房间里。他兀自在床前站了大概一刻钟那么久,才恋恋不舍的把怀中人放在床上,并为他掖好被子。   熟睡的夏莫,闭着眼睛,长长的睫毛覆盖出大片的阴影,嘴角微微翘着,带着些若有若无的笑意,看起来格外的漂亮又无害,还透着几分平日里罕见的乖巧,让人恨不得多宠他些、把所有的最好的一切都乖乖奉上才好。   真好。   他的莫莫,真好。   男人顺势躺在旁边,带着死气的眼睛一错不错的看着夏莫,他的手指虚放在他脸上,一下又一下,虚虚的描摹着,似要将他刻进灵魂最深处去。   永不遗忘,永无分离。 第四十章 边界   城堡的太阳永远悬在半空, 暖洋洋的,春风熏得人从骨子里泛着懒, 夏莫每天吃完东西就犯困,睡醒了肚子就饿,吃饱了睡,睡醒了吃,他早就把先前想去外面看看的想法抛到了九霄云外, 甚至, 他渐渐地开始感觉不到时间的流逝。   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他的话渐渐变得越来越少,他的肚子开始越来越饿,每一次, 每一次, 他都被活活的饿醒。因为饥饿,他吃的东西越来越多,他现在甚至能够一口气把城堡一楼大厅里的食物统统吃光, 可即便如此, 他依然没有太多饱腹的感觉。   而再好吃, 再喜欢吃的东西, 一直吃一直吃,似乎也会乏味。   不知从哪一天开始, 夏莫忽然就对城堡里无比丰盛且美味的食物, 失去了兴趣。   他, 想吃点别的东西。   夏莫一边切着一块只有三分熟的牛排, 视线无意识的落在了男人的脖子上。男人不知在想什么,似乎有些走神,夏莫的视线不自觉的落在了他脖子的动脉上,无意识的,夏莫舔了舔嘴巴,旋即,夏莫回过神来,他忙低下头,眼底装满了藏都藏不住的骇然——   他,他居然会觉得男人很好吃。   为什么会这样?   他一定是饿晕了头。   夏莫忙插起一块血淋淋的牛排放进嘴里,然而,牛排好像失去了往日的鲜嫩多汁,吃在嘴里味同嚼蜡。不受控制的,夏莫再次看向男人,而男人也正好看向他,两人的视线碰个正着。   “怎么了?”男人问。   “没什么。”夏莫低下头,装出若无其事的样子,继续吃牛排。可是今天的牛排好像格外难以下咽,夏莫再没有先前享受的模样,反而微微蹙起了眉头,似乎吃得很难受。   “你想不想喝点酒?”   “酒?”短暂的迷惑后,夏莫想起了酒是个什么东西,他终于有了点兴趣:“你这里还有酒?”   男人点头,随即起身:“你等一会儿,我去给你拿。”   说完,男人转身去了楼上,过了好久,男人终于端着满满的一杯红酒走了过来。几乎在他出现的瞬间,夏莫就闻到了一股格外香醇诱人的味道。   男人把红酒放在夏莫面前,面露微笑:“尝尝。”   夏莫迫不及待的端起红酒,一口就干掉了半杯,随着红色的酒液入腹,夏莫立马感觉胃里生出一股热流来,好些天没有填饱过的胃,终于生出了一点满足感。   “好酒。”   “轰隆——”   夏莫话音未落,外面传来轰隆声,他循着声音往外看去,却见别墅外面永远悬在半空的太阳不见了,取而代之,是满天黑压压的乌云,眨眼间,暴雨倾盆而下,狂风呼啸着,将城堡外的大树吹得东倒西歪,遍地繁花转瞬落尽,冰凉的雨从窗外飞溅进来落在夏莫脸上。   夏莫抹了把脸上冰冷的雨水,望着外面暴雨如注的天空,神色凝重道:“我想,我们应该去外面看看了。”   男人走到窗前,抬头望着窗外破絮般厚厚的乌云,一道道透亮的闪电从天而降,劈天裂地,雪白的电光照映在男人惨白的脸上,被他深藏起来的忧虑,在这一刻终于无所遁形。   终究……   男人在心底默默的叹息一声,待他关好窗户转过身时,他脸上除了温柔已然看不出别的情绪。   “等你吃完,我们就去。”   夏莫已经吃腻城堡里的东西了,他把剩下的牛排就着红酒一起吃掉,擦了擦嘴,说:“走吧。”   男人不知从哪里找了一把黑色的大伞出来,打着伞,他和夏莫一起走出了城堡。   风大雨大,男人稳稳的撑着伞,他似乎很担心夏莫被雨淋湿了,整把伞恨不得全罩在夏莫头顶,如此,还没有走出城堡最外围的城墙,男人除了撑伞的手,身上再没一处干的了。   傻子。   夏莫也说不清楚自己心里到底是个滋味儿,他只是失去了以前的记忆,并不是变傻了,他看得出来男人很喜欢,很喜欢他。诚然,男人长得很好看,温柔又体贴,且不计成本的在他身上投入感情,可是他似乎无法回报这样的深情。   既然无法回报,就应该拒绝。   扪心自问,夏莫觉得自己应该疏远男人的,可是每每看到男人眼中无法掩藏的深情,他又总是忍不住心软,一次次放纵男人的靠近和殷勤。而这个他连名字也不知道的男人,就像是他肚子里的蛔虫一样,哪怕那城堡里全部是他喜欢的东西,他也能在最恰当的时候拿出他最想要的东西,就比如说刚才那杯红酒。不得不承认,跟这样一个了解自己纵容自己甚至深深喜欢着自己的人生活在一起,是非常舒服的。   嗯,如果这个世界就只剩下两个人,让这个傻乎乎的男人做自己的媳妇儿似乎也不赖。   夏莫眼睛里闪过一丝他自己都没有意识到的笑意。   “别光顾着我,你站近点,别淋雨了。”说着,夏莫手一伸,直接环在了男人的腰上,而后往怀里一揽。只可怜毫无防备的男人,脚下一个踉跄,险些没摔了,惨白的俊脸瞬间红成了大番茄。   这样子,更傻了。   夏莫心想着,却丝毫没有察觉他自己笑的样子也像个傻子。   “我,我不用遮伞也行。”男人窘迫道,他的头发被雨水淋湿了,贴在头上,显得狼狈又老实。   活像一只淋了雨的大狗狗。   夏莫嘴角高高翘起,桃花眼直勾勾的看着男人,故作认真道,“那不行,你觉得我是那种不疼媳妇儿的人吗?”   面前那人,那眼,充满了蛊惑的气息,诱人沉迷,男人几乎不由自主的开口:“莫莫,你真的愿意……”   “轰隆——”   一道闪电落在他们面前,巨大的雷声盖住了男人的话音,带震耳欲聋的雷音消散,夏莫问:“愿意什么?”   “没什么,我们先去外面看看吧。”说着,男人上前打开了厚重的城门。   “怎么会这样?”   城墙外,巨大的游乐园不知何时褪去了缤纷的颜色,欢快的音乐也消失了,先时灯光闪耀缓缓转动的摩天轮也早已停滞下来,在狂风骤雨中发出摇摇欲坠的声响。   最后一片乐土也快消失了。   不知为何,夏莫心里突然冒出了这样的想法。下意识的,他扭头看向男人,却见男人满脸的忧心忡忡,神色异常凝重。   或许,事情比他意识到的还要严重。   很快,夏莫的想法就被证实了。   “这就是你说的,这个世界正在一点一点消失?”   只见他最初出现的那条街道已经彻底变了模样,他还记得当时天雷降落,在地上劈了一个巨大的坑洞,而今,这个坑洞已经只剩下一半,另一半,包括另一半所在的街道,就像是被一把无比巨大的刀给齐刷刷的切掉了,消失得无影无踪,就好像从未存在过一样。   无边雨幕形成了一道无比清晰的边界,边界之内,大雨滂沱雷鸣电闪,整个世界荒寂一片摇摇欲坠;边界之外,是一个灰白的空间,无穷无尽,视线所及,空无一物。大雨汇成的积水触及边界,便凭空消失,再无踪迹。   更可怕的是,这个边界正在不断的往内推移,刚才还剩了一半的坑洞,眨眼的功夫已经消失在边界之外。   “这个世界消失的速度比以前更快了。”男人冷声道。   “你知道消失的世界去哪儿了吗?你去过边界之外吗?”   “我去过,那里什么也没有,我在里面走了……抱歉,我也不知道我在里面走了多久,我差一点就永远的迷失在了里面,答应我,不要去边界外面,好吗?”   夏莫没有答应他,转而问道:“那这座城市有没有通往其他地方的路呢?”   “没有,这个世界被边界笼罩着,没有通往其他地方的路。”   “那如果有一天,这个世界全部消失了,我们会怎么样?”   男人忽然抬手擦掉夏莫脸上的雨水,露出一抹极温柔的笑容来:“不会的。”   不知道为什么,夏莫总觉得男人温柔的表象下,似乎压抑着某种疯狂。   应该是他想多了吧。   夏莫转头看着不远处无声无息吞噬着整个世界的边界,心里不禁有些焦虑,“我们再去别的地方看看吧。”   “好。”   两人沿着边界,把整个城市都逛了一遍。这个城市高楼遍布,曾经或许非常繁华,但是现在剩下的地方已经不多,夏莫觉得自己好像没有走太久,就又回到了原地。不,准确来说,原地已经回不去了,就在他们巡视这座城市的短暂时间里,他们站立过的地方已经被边界吞噬,彻底消失。   福无双至祸不单行。   回到城堡后,夏莫随便吃了点东西就睡了,等他一觉醒来,躺在他身边的男人竟然叫也叫不醒。   他媳妇儿好像生病了。   夏莫想去城堡里给他找点药,可是城堡里所有的东西一夜之间全部消失,只剩下一座巨大的、空寂的城堡,犹如一座华丽的坟墓。   只能去外面找找看了。   夏莫只身走进了滂沱大雨中,不多久,他的身影便被雨幕掩盖。这时候,城堡里,他怎么叫也叫不醒的男人,缓缓睁开了眼睛,他眼中的死气似乎更重了,他怔怔的看着泛黄的床帐,大概过了几分钟那么久,他才从床上坐起来,起身来到桌子前,打开桌子下面一个不易被人发现的柜子,他拿出一支高脚杯和一把……刀。   刀,在窗外闪电的照射下,闪烁着冷光。男人挽起衣袖,没有任何迟疑,他拿起刀狠狠割了下去,血液顺着刀口,如断线的珠子般滚进红酒杯里。奇异的,这血竟没有一点血腥味儿,反而透着一股诱人的甘醇的酒香。   这时,门吱呀一声打开了。   “你在做什么?”   下一秒,整个世界剧烈颤抖起来,夏莫只来得及看到男人呐呐张开的嘴,便被卷入了黑暗中。 第四十一章 苏醒   夏莫还没有睁开眼睛, 就听到一个稚嫩且聒噪的声音:“老大醒了,老大醒了, 奶奶,老大醒了。”   这声音似有魔力,让记忆冲破樊笼,呼吸间,夏莫便什么都记起来了。跟记忆一起回来的, 还有那个诡异的梦。   是的, 那是一个梦,但是现在清醒过来,夏莫却有些不确定那到底是谁的梦,不过, 他却大概知道梦里那个男人是谁了。   沈诺。   他天生过目不忘, 这么多年过去,他一直记着沈诺小时候的模样,男人面色惨白眉眼锋利, 但也依稀可窥些许小沈诺的影子。正是因为这样, 在那个梦里, 他潜意识里一直认为男人是可以信任可以亲近的, 由始至终,直到梦醒之前那一刻, 他都不曾怀疑过那个男人。而这对他来说, 无论是在梦里还是梦外, 都是根本不可能的事, 至少在遇到男人之前从未发生过这样的事情,当然,这也许也跟他在那个梦里没有记忆有关。   再有,梦境里那个乐园、那座城堡,分明是当年张腾梦境里的元素,城堡里那间破旧简陋的房间,则是他在夏家村时的卧室,只不过是他小时候的卧室。   他上了初中以后,老妈就让人把旧房子拆了重建,干哥莫有非听到风声,立马让他手下的设计师出图纸,派来他们公司最好的建筑队,由他自己亲自监工,在原先的旧址上重建了新房子。   莫大娘原意是想整个别墅小洋楼住住,但她却拗不过夏莫,最终做成了一栋复古的四合院。三进的大宅院造价远远超出了她的预计,但不得不说,新房子住起来确实很舒服。   专业设计师设计是一回事,关键是夏莫按照莫家传承下来的东西,很费了些心思,在新房子里布下了聚灵阵法。末法时代灵气本就稀薄,人类还肆无忌惮的破坏环境,以至灵气已经几近于无。夏莫手里也没有特别好的布阵之物,种种原因,最终落成的聚灵阵跟莫家传承记载的相去甚远。   饶是这样,黄大仙也十分眼馋,死活缠着夏莫在它山上的老巢里也给它弄了一个。夏莫不光给它弄了聚灵阵,还给它弄了些墨家传承里的迷踪阵、困阵、幻阵等等,把它的老巢布置的固若金汤,等闲玄门中人别说进去就连入口都找不到。   如今黄大仙呆在山上,越发不乐意出来了。   扯远了,说回正事。   小时候他嘴馋,去张腾梦里吃过好几次蛋糕城堡,也不知道是不是他吃得太狠,后来张腾就再也没有梦到过那个游乐园和蛋糕城堡。再有就是那间卧室,说实话,如果不是在那个梦境里,他都已经忘了小时候的卧室是什么样了。   当然,梦境可以重现被记忆遗忘的东西,但同时这两个地方沈诺都见过,那就不是巧合了。所以,他几乎可以断定梦里那个男人就是沈诺,只可惜,他在梦境里没有记忆,直接把梦境当成了真实,以至于他现在根本分辨不出那到底是谁的梦。   等等,不对,沈诺的梦魂珠在他这里,沈诺应该失去了做梦的能力才对。   “沈诺的梦魂珠呢?”夏莫睁开眼第一句话就问道。   莫大娘:……   难怪黄大仙那个老混蛋今天天没亮就溜了,说什么回山上去给鸡喂食,呸,分明就是让她顶雷。   “儿子,你没事吧?你知不知道你昏迷了足足一个星期,一个星期啊,妈都快急死了。你有没有哪儿不舒服?肚子饿不饿?我给你熬了鸡丝粥,你要不要先喝点垫垫肚子?”   “我没事。”说完,夏莫掀开薄被起身下床,大概是躺了太久,他踉跄了一下,莫大娘眼疾手快一把扶住他,这才让他免于摔倒。   “行了,你别去找了,你昏迷不醒,黄大仙让我给你吃梦魂珠,可是家里只有沈诺的梦魂珠,所以,所以……”   “所以,你们就把他的梦魂珠给我吃了?”夏莫直直看着莫大娘,周身的气息都凌厉起来。   莫大娘无奈的点了点头,她就知道夏莫醒了肯定会生气,但没想到他会这么生气。   “你们出去,让我一个人静一静。”夏莫坐在床边,垂着头,让人看不清他在想什么。   莫大娘直觉夏莫吃了沈诺的梦魂珠以后,可能还发生了一些她不知道的事情,但是现在明显不是交谈的好时机,她只好道:“那我再给你炒几个小菜,你,差不多了,就出来吃饭啊。”   夏莫不置可否的点了点头。   鼠宝这几天一直担心着夏莫,生怕夏莫就醒不过来了,它不太想出去,最后让莫大娘提溜着尾巴给拎了出去。   房间里只剩下夏莫一个人。   他坐在床沿,抬头便看见放在书桌上的相框,相框里没有照片,玻璃下封存的是一小簇紫色的小花。而梦境里,城堡周围开满了这种紫色的花朵。   勿忘我。   这些年来,沈诺一直没有消息,他唯一能做的就是把沈诺最后一次寄给他的东西反反复复的研究,他始终相信还能再见到沈诺,所以他一直没有吃掉沈诺的梦魂珠。除了梦魂珠,就只剩下这一束干花了。   无意间,他得知这种花叫勿忘我。他特意查了很多关于这种花的资料,试图通过这花找出点蛛丝马迹来,但最终他什么也没有找到,倒是对这花的花语和寓意倒背如流。   夏莫不禁叹了口气,他原以为沈诺给他寄勿忘我,是让他别忘了他,现在想来只怕还有更深的寓意。   不要忘记我。   永恒的爱。   请想念我,忠贞的希望一切都还没有晚,我会再次归来给你幸福。   沈诺,他会再一次归来吗?   当年,沈诺究竟遇到了什么事情,他又是如何取出梦魂珠交给他?这世上是不是还有别的梦貘后裔?当年,沈诺也不过是个孩子,他在做这些事情时候,他是否已然知道了些什么?   这些问题除非沈诺本人出现,否则他永远也得不到真正的答案。   沈诺真的如莫有非查到的那样病故了吗?   沈诺失去了梦魂珠,按说不会再做梦,可是如果先前那个梦境是他的,为什么他会在梦境里失去记忆?为什么梦境世界在不断的消失?为什么在他无法通过梦境饱腹以后,他会对沈诺产生食欲?为什么沈诺要给他喝他的血,而他的血正好又能缓解他的饥饿?   梦里的那个沈诺,到底有没有失忆不好说,但是他一定瞒了他什么事情。   他,必须找他问清楚。   蓦然间,夏莫脑海里又浮现出男人委屈巴巴的神色来,而他的模样,渐渐地跟幼年的沈诺重叠起来,尤其小时候他找沈诺跟他说想要收回定情信物那次,那要哭不哭仿佛天都要塌了神情,简直一模一样。   算了,算了,不想了,等将来见到沈诺再说吧。   万一,夏莫不由在心里假设起来,万一,到时候沈诺还非要当他媳妇儿可怎么办?   夏莫忽然就心虚了,就此打住不再思考下去,他冲着门外大吼一声:“妈,我要吃凉拌鸡。”   第一时间,莫大娘中气十足的回道:“想都别想,也不看看你几天没吃东西了,先给我吃几天清淡的再说。”   “那你刚还给我说给我炒几个小菜?”   莫大娘压根就没走远,跟鼠宝一块儿蹲夏莫门口呢,她索性打开门道:“随口说说你也信?赶紧起来,洗漱一下,我给你煮了鸡丝粥。”   “没给我炖个鸡腿啥的?”   “炖了,”莫大娘顿了一下,说:“不过,全让大仙给吃了。”   “老子早晚非宰了那个老混蛋!”夏莫愤愤道。等他收拾完了,喝着寡淡的粥,连点配菜都没有,他周身的怨念都快凝成实质了。   夏莫这边刚把粥喝完,特调处就给莫大娘打电话过来了,听说夏莫已经醒了,特调处立即安排人员,以最快的速度从省城赶来探望。   来人夏莫也认识,正是那天监考他的那位胖考官,王镇,他另一个身份则是特调处的副处长,本人出自S省当地某著名道观。王镇最擅长卜算,其次是祈福,其他本事则很一般,战斗力比起莫大娘来强不到哪儿去。   正因为如此,王镇十分看中能手撕鬼子的夏莫,尽管夏莫已经拒绝成为他们的正式员工,他依然不大死心,一有机会就亲自过来刷好感了。   “王处,您实在是太客气了,您能亲自前来已经让我们家蓬荜生辉了,还拿什么东西?真是太见外了。”莫大娘客气道。   “应该的,应该的,这次的事情是我们特调处没考虑周全,这才让小夏受了这么大的罪,都是我们的错,我保证以后再不会有这样的事情发生了。”王镇说着把东西硬塞进了莫大娘手里。   莫大娘只得接过东西,“王处,这边坐。”待王镇坐定,莫大娘给他倒了杯茶,说:“家里没什么好东西,这茶是我自己做的,勉强入得了口,王处可别嫌弃才好。”   王镇也不客气,端起茶品了一口,碧绿的茶水刚一入口,涩中带甜的茶香味立马在舌尖炸开,混着茶水本身微热,一股热流随即流向四肢百骸,整个人为之一清。   “好茶!”王镇的眼中精光闪烁。他身为S省这边特调处的副处长,平时好东西也没少吃,可眼下这杯普普通通的茶,竟比他先时吃过的什么灵芝人参还有效用,“仙姑真是深藏不露啊。”   “王处要是喜欢,待会儿给王处带点,反正自家的东西,也值不了几个钱,不会违反特调处的规定。”   王镇笑得一脸慈和,“那我就却之不恭了。对了,小夏呢?怎么没见着他人?”   “他人刚醒,精神不是很好,刚才吃了点东西去睡觉去了。”   正在房间里看网剧的夏莫:老妈这撒谎鬼扯的功力真是见长。   夏莫一边看着没有营养的网剧,一边竖着耳朵听老妈跟王镇更没营养的寒暄和互吹,总算在他这集电视剧进度条快撑不住的时候,莫大娘终于切入了正题,“那天袭击夏莫的人有线索了吗?”   王镇正色道:“我今天过来就是为的这事。” 第四十二章 安排   “那天袭击夏莫的三辆车我们都找到了, 其中一辆是被盗车辆,根据我们的调查车主跟此次事件无关。另外两辆车, 我们找到的时候,车主均已死亡。”   “怎么死的?”闻言,莫大娘心里不免骇然,这背后竟牵扯出了两条人命,幸好夏莫本事大, 不然只怕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自焚而死, 尸体被发现的时候,已经被烧得面目全非,我们是通过DNA检测才最终确定了死者身份。”王镇面色凝重道,“根据我们的调查, 两位司机家境普通, 社会关系比较简单,不像是会被人收买行凶的人。我们彻查了他们的经济账目,也没有发现任何异常的经济往来。”   “那好端端的, 他们为什么要杀夏莫?”莫大娘皱眉道:“难道说他们跟那晚破坏考核的人有关?”   “我们内部也是这样猜测的, 但是目前还没有明确的证据, 我们现在唯一可以确定的就是两名死者只是普通人。”王镇顿了一下, 道,“所以, 我们怀疑这两个人可能被人用玄门邪法给操纵了。”   “玄门邪法?竟然敢用玄门邪法操纵普通人行凶, ”莫大娘面露厉色, “王处, 咱们必须把幕后之人找出来,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试想,前一秒还是个跟你言笑晏晏的人,下一秒就拿刀子往死里捅你,怕不怕?更有甚者,被捅的如果是国家领导层面的人呢?整个国家都会随之震荡!最可怕的是,你还揪不出凶手来。   如果仅仅是夏莫被袭击也就算了,可怕的是,各省份的特调处分处都遭到了袭击,损失惨重,可见背后指使者能量巨大,所图不小。如此毒瘤,一日不除,必将永无宁日。   再者,那晚跟夏莫一起参加考核的人,只有夏莫一个人被袭击,这说明什么?说明对方很清楚那晚出力的人是夏莫,老鬼死了,当时山上只有特调处的人,消息是从哪儿传出去的?   答案不言而喻。   对方只怕已经渗透到了特调处内部。   王镇面露苦色:“的确如此。上面已经发话了,无论付出什么代价,都要肃清那些玄门败类。”   “理应如此,如果有用得上我的地方,你们尽管开口。”莫大娘豪爽道。她虽然没什么本事,但是她儿子厉害啊,以她对夏莫的了解,别人都欺到头上来了,这事儿就算她不肯让他插手,他也不会听的,索性还不如卖个好。   王镇闻言脸上果然露出松气的笑容,不吝赞美,“仙姑大义,也就仙姑这样深明大义的人,才能教得出夏莫这么好的孩子来。”   大概天底下的父母都喜欢别人夸自己孩子,莫大娘也不例外,她朗笑道:“他小孩子家家的,当不得王处这么夸。”   “如何当不得?那天晚上要不是小夏,我们这边特调处的考生只怕一个都活不了,小夏现在受袭多半也是因为这事儿,我们特调处欠小夏一个交代啊。为了避免类似的事情再发生,我们省特调处内部开会决定,特派一名精英干警暗中保护并协助小夏,我先前给你打电话就是想说这事儿。至于人员方面,具体人选,小夏可以自己决定。”   莫大娘没想到还有这样一出,她犹豫道:“这事我还得跟夏莫商量一下才能决定。”   “这是当然。当然了,如果小夏觉得不方便,不愿意,就当我们没提过这事儿。”内奸还没有揪出来,贸贸然安排人选到夏莫身边,王镇等人心里也多有顾虑。   “好。”   王镇亲自前来的目的已经达成,跟莫大娘说了些没营养的场面话,然后拿着莫大娘送给他的茶叶,笑呵呵的离开了。   他一走,莫大娘就找夏莫讨主意了,“这事儿,你是什么打算?”   夏莫继续刷着网文,头也不抬道:“他们愿意送个免费的跑腿小弟给我,就收着呗,还要什么打算?”   “那人选呢?”   “就从这次考核的人里面挑一个,那谁,好像叫王军,就他吧。”夏莫随口说了个名字。事实上,那天的几个考生,他也就只知道王军的名字。对他来说,是谁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这个人能够为他所用。当然了,他也不怕内奸,要是被他发现了,他保证有无数种办法让内奸后悔来到这个世上。   “行,既然你决定了,那我就去给王处回话了。”   王军接到特调处任命通知的时候,整个人都有点懵,他原以为自己这次考核没戏了,不想竟然峰回路转,被特调处给录用了。他私下打听了一下,其他几个考生也被特调处破格录用了,不过,除了他以外,其他几个人都需要经过封闭式训练才能上岗,而他则被通知下周一直接到特调处报道。   周一,王军心怀忐忑来到特调处,特调处的人让他填了一些基本信息,办了相关的入职手续后,便把他带到了副处长办公室。   刚一进门,他就注意到了坐在沙发上刷手机的少年。   夏莫。   王军不由想起那晚夏莫徒手撕鬼子的英姿,如果不是夏莫,只怕他早就被那些厉鬼给撕成碎片了。只可惜,那晚他们逃出荒山后,他就再也没有见过夏莫,他还欠夏莫一句感谢,不,准确来说是一条命。   “你们两位,我想就不用我再介绍你们认识了,”王处开门见山道,“从今天起,你们两位就是我们特调处的编外成员,编外人员的相关规定下来会有专人为你们讲解,我现在要说的是,王军。”   “是!”   “从今天开始,你就跟着夏莫,尽一切可能保证夏莫的人身安全,同时,听从夏莫的调度,服从他的安排,你能做到吗?”   没有任何犹豫,王军道:“没问题。”   “你先听我说完,夏莫接下来要去B市上学,你到时候需要跟他一同前往B市常驻,你愿意吗?”   王军是S省本地人,不过他目前还是个单身狗,不用考虑女朋友的感受,至于父母,他先前上班的地方跟老家隔着好几个县,平时工作也忙,一年回不了几次老家,对他来说,去B市和留在特调处差别不大。夏莫的本事他已经亲眼见过了,而也正在从那一夜,他才真正看到这个世界被刻意藏起来的真实,他想跟着夏莫见见世面。   王军是个非常果决的人,他当即回道:“我愿意。”   直至此时,夏莫才终于开口,“合作愉快。”   “合作愉快。”   新官上任三把火,王军也非常想把新工作给做好,可是刚一上任,他就发现他自己完全没有用武之地。夏莫成天呆在家里,根本就不出门,可就算他都厚着脸皮跟到了夏莫家里去,依然没派上什么用场。   为啥?   因为夏莫实在太爱睡觉了,他从来没见过像夏莫这么爱睡觉的人,一天二十四小时,他能睡上十多二十个小时。除了睡就剩吃了,他这些天呆在夏莫家里,干的最多的事儿就是给他接外卖,Q县小地方,偶尔有不送外卖的店,他还得亲自去买了打包回来。夏莫那架势恨不得一天吃八顿,把Q县所有好吃的全部吃腻了再走。关键是夏莫吃那么多完全没长一点肉,他跟着夏莫吃了小半个月,整个人都胖了两圈,以前在警队里练出来的六块腹肌都快变成一整块了,脸上的痘痘一颗接一颗往外冒。   王军看着镜子里跟蒸馒头一样快速肥起来的自己,再看看胖胖的莫大娘,肥得双下巴都出来的大黑,以及快圆成球的鼠宝,他不由心生警惕,“不能再吃了,再吃就只能做单身狗了。”   刚说完,他就从镜子里看得到趴在窗台上晒太阳的大黑翻了个大白眼,甩着斑秃的尾巴,口吐人言,嘲讽道:“说得你好像不是个单身狗一样。”   是的,大黑早已炼化了横骨,能够口吐人言。当年它带夏莫去弄那朵花的时候,夏莫被雷劈晕了,它也没好到哪里去,被雷劈中的尾巴一直秃到现在,夏莫用了很多办法都没能给它治好。夏莫虽然没能把尾巴给它治好,但是在尝试的过程中,不知道哪个环节出了问题,它竟然炼化了横骨。   对于像大黑这些没有天赋血统的普通小妖来说,炼化横骨无异于脱胎换骨。在更早的时候,仅仅开化灵智根本不能称之为妖,炼化横骨才是成妖的最低标准。而今末法时代灵气几近于无,人类大肆破坏自然环境,开垦山林,圈养动物,以至于现在动物们想要开启灵智已经越来越难,妖的标准才随之降低。   妖,修行不易。   大黑炼化横骨以后,夏莫就解除了下在它身上的咒,可是大黑却赖着不肯走了。比起黄大仙来,大黑更‘便携’,因而这些年来,它时常跟着莫大娘‘办事’,莫大娘能挣下今天的赫赫名声,大黑功不可没。   除了帮莫大娘办事,大黑也在暗中帮夏莫寻找一些开化灵智的小妖,陆陆续续的,夏莫契约了十几个小妖。这些小妖野生的多,家养的少,被夏莫契约后,除了少数两三个家养的实在不愿意离开主人外,其余的都被送到了夏家村那边的深山老林里,交给黄大仙管着。   黄大仙又懒又精,但是却很乐意调教这些小妖,还撺掇着夏莫多契约点,有多少,它收多少。   事出反常必有妖,虽然黄大仙死不认账,但是夏莫却一直觉得它应该有什么很重要的事情瞒着他,只可惜不管他怎么问,黄大仙都不肯吐露口风,夏莫也只得作罢。但内心深处,夏莫却生出一丝紧迫感和危机感,也因此,他不惜代价把黄大仙的老巢布置的固若金汤。   王军才刚加入特调处就被派给了夏莫,夏莫有心想要用他,因此,从一开始就没有太防着他。王军到夏莫家里没两天,就发现夏莫家里的肥猫会说话,对了,他们家还有一只会说话的胖老鼠。   这不,大黑萌萌的正太音还没落下,就听鼠宝奶声奶气的惊慌道:“狗?哪里有狗?”   大黑懒洋洋的用尾巴指着王军。   “他?他是狗吗?”鼠宝用爪子抱住鱿鱼干,一脸戒备的往后退了两步,毛脸露出十分人性化的惧怕来。   鼠宝怕狗。它小时候跟夏莫去夏家村,差点被村里多管闲事的土狗给生吞了,这事儿给它留下了巨大的心理阴影,以至于它现在怕狗怕得不行。相反,它因为从小跟大黑生活在一起,平日里没少跟大黑勾结起来祸害夏莫的零食,在被夏莫‘迫害’的过程中,鼠宝跟大黑建立起了革命般的友谊。   只不过,天敌的友谊大概跟狂风暴雨里的小船一样,随时随地说翻就翻。   鼠宝话音刚落,王军还来不及解释狗和单身狗的区别,就听外面突然传来哀戚的狗叫声。   下一秒,王军就看到真·抱头鼠窜。   大黑听到外面的狗叫声,神色陡然一变,黑影一闪,蹿到鼠宝面前,一爪子拍过去:“闭嘴,出事了,去叫夏莫起床。”扭头,它对王军说,“你去开门。” 第四十三章 碰瓷   王军打开门, 一只金棕色的小狗瘸着脚站在门口,它的毛发被红黑的血液凝成一咎一咎, 狼狈的贴在身上,小狗一声接一声焦急的哀叫着,犹如丧家之犬。   王军听不懂它在叫些什么,却能从它的叫声里听出分明的焦急和哀求来,他下意识看向大黑, 只听大黑惊道:“什么?你说你主人服安眠药了?救人要紧, 王军你先跟它回去找它主人,我打电话找救护车。”   “汪汪!”小狗叫唤两声,撒腿就往外跑去。   王军听得云里雾里的,但是救人如救火, 容不得他细问, 跟着小狗一路拍下楼,王军叫住撒丫子狂奔的小狗,说:“你等等, 我们开车过去。”王军从特调处开了辆公车过来, 这几天除了给夏莫打包外卖, 这车还没真正派上过用场。   小狗虽然没有像大黑和鼠宝那样口吐人言, 但也十分通人性,闻言停住脚步, 扭头跟着王军跳上了车, 大概是小狗表现得太聪明了, 再加上这段时间跟大黑、鼠宝它们相处, 一时间王军竟忘了小狗不会说话的事实,他后知后觉的问道:“你知道路吗?”   小狗竟然毫不犹豫的点了点头,随即抬起爪子给他指了一个方向。   这狗子怕不是跟大黑、鼠宝它们一样都成精了吧?   念头在王军心里一闪而过,此刻,他已经没时间多想了,连闯了几个红灯以后,他终于赶到了小狗主人家小区楼下,不过他们似乎来晚了一步。救护车刚刚开走,老小区的居民们三五成群的聚在一起,小声议论着什么。   小区里大爷大妈不少,他们似乎有种天生的警觉,第一时间发现了王军这个生面孔,以及他怀里的狗。   “你们看,这不是孔大爷的狗?”一个大妈咋呼道,“哎哟,小伙子你在哪儿找到的这狗啊?你是不是特意给孔大爷送狗来的?”   王军点头。   “哎哟,造孽啊,你来晚了,孔大爷他已经走了?”   “走了?”   “吃安眠药,他呀,就是太想不开了,那些人喜欢怎么说,随他们说去,他去管那么多干嘛?我们几十年的老邻居了,他什么样的人,别人不清楚,我们还不清楚吗?”   王军怀里的小狗忽然流下眼泪来,嗷呜嗷呜的惨叫着,从他怀里挣脱出去,直奔孔大爷家去。王军赶紧追了上去,小狗腿短跑得却非常快,它抄近道,眨眼就没影了。王军不得不停下来询问小区里的人,才找到孔大爷家。   孔大爷的遗体就摆在大厅里,他的家人围着他遗体哭喊着,热心的邻里也上门帮忙。这样的场面,王军见得不少,不知是不是他多心了,他总觉得那些给孔大爷哭灵的人,声音里少了几分悲切。   到底没能救着人,王军心里也不好受,他下意识在人群里寻找小狗的踪迹。   没有。到处都没有。   小狗怎么不见了?   王军只好随意找了个人问道:“大娘,你看到一只金棕色的小狗没有?”   “你说的是不是孔大爷的狗?”   王军点头。   “上哪见去?都丢好几天了。也不知是被哪个缺德鬼给抓去了,要不是因为那只狗啊,孔大爷他也遇不上后面那些糟心事,更不会吃安眠药,那么好的一个人,临老临老没有落个好下场。”老大大应该跟孔大爷关系不错,说着说着眼睛就红了。   王军倒是想了解一下内情,可他身为警察的直觉却告诉他,当务之急必须先找到小狗。   他信口胡诌道:“刚有人送了一只受伤的小狗到我们派出所,我看了像是孔大爷先前来我们派出所报案走丢的那只,就给他送过来了,刚在楼下听人说孔大爷出事了,小狗就朝着这边跑过来了,我以为它自己回来了,你们没看到它?”   “原来您是警察同志啊,哎哟,造孽啊,您要是再早一点送它过来,兴许孔大爷都还有的救。先不说那狗了,警察同志您可得给孔大爷做主啊,我们孔大爷是让人给活活逼死的啊。”大妈嗓门很大,她这一嗓子吼出来,孔大爷家里里外外所有人都看了过来。孔大爷的家属更是哭着喊着,扑上来又跪又磕的,求王军给他们做主。   王军后悔不能回到一分钟前,给自己一个大耳刮子,提什么警察,这下脱不了身了吧?   “孔大爷的事情我们等一下再谈,我先给警局的同事打个电话,让他们再安排点人过来协助我处理孔大爷的事情。”   闻言,这些人暂时冷静下来,不过,他们却把王军围着,那架势断然是不肯放他离开的。   王军只好拨通夏莫的手机,“夏警官,我这儿出了点意外,我刚送狗过来的时候,孔大爷服药自尽了。”   电话里,夏莫的声音听起来有些冷:“狗呢?”   王军硬着头皮道:“不见了。”   “我知道了,我现在已经在小区外面了,我去找狗,你留在那边好好调查一下事情经过。”   “好。”   虽然夏莫没有责备他,但是他隐隐意识到自己好像把事情搞砸了,心里不由有些沮丧。现在只能亡羊补牢了。   孔大爷刚过世,又是服药自尽,他的亲属和围观群众们情绪都十分激动,大家七嘴八舌的,王军很快就理清了事情的大致经过。   事情的起因是一个星期前,孔大爷养了十几年的狗给丢了,他老人家气得吃不下睡不着,满城没日没夜的找他的狗。结果狗没找着,他倒是让人给撞了。撞他那人把他送进医院,转脸就不认账了,非说孔大爷是碰瓷的。   孔大爷性格倔,认死理,咬定是那人撞的他。刚好事发路段道路监控坏了,当时天早,路上只有零星开过的车,而肇事者第一时间把他送到了医院,事发至今,唯一一个目击证人也咬定说孔大爷不是被肇事者的车撞的。   这事儿还被人传到了网上。   这几年碰瓷本来就是个热门话题,孔大爷一下子被人推到了风口浪尖上。孔大爷连智能机都玩不利索,哪里会上什么网?于是在某些有些人的舆论导向下,孔大爷里面成了千夫所指的老坏人。   孔大爷不上网,这事儿按说对他影响也不大。   可偏偏他的儿子女儿因为这些事情,工作和生活都受到了巨大的影响,而今他们各自单位上都在传要辞退他们,同事邻居看他们的眼神都不太对。孔大爷的儿女都已经人到中年了,上有老下有小的,哪哪儿都要钱,丢了工作一家老小喝西北风去吗?   所以,他们就想着让孔大爷算了,反正伤得不重,这钱他们认了,事情呢就到此为止。只可惜,他们认了怂,有人却不肯罢手。而正由于他们的息事宁人,更坐实了孔大爷碰瓷的说法。肇事者非但没有掏一分钱,反而还说要告孔大爷,要孔大爷赔他精神损失费,不多,他只要一块钱,他就是想正一正社会上的风气,治治那些碰瓷的人。   一时间,网上全是叫好声。   孔大爷接到肇事者发的律师函以后,当场就吐血了,他当时一个劲儿说着一定要给自己讨回公道,但是谁也没想到,他讨回公道的办法竟然是自杀。   以死自证清白。   孔大爷的死到底能不能达成目的尚且两说,王军听完事情的大致经过,只觉得事情只怕没有那么简单。   所有人的关注点都在碰瓷和孔大爷的死上,王军脑子里想的却全是狗。   如果他没有看错,那只狗应该是京巴犬,跟其他京巴犬比起来,还有点丑,可能是个串串,长得还没有大黑胖,他刚才抱了身上全是骨头。   串串意味着这狗不值钱,现在正直暑热,没什么人吃狗肉,那狗个头小又瘦,偷狗的也不乐意在它身上花功夫。而且他刚才来的时候,看到贴在小区门口的寻狗启事了,上面说了如果有人送狗回来会重金酬谢。假如小狗真让偷狗的人偷了,只怕对方也更乐意把它送回来换奖金,而不是论斤贱卖给狗贩子。   这狗大老远找到夏莫家里求救,又准确无误的把他带到孔大爷所在的小区,证明它识路。   它明明知道回家的路,为什么它不回去?   刚才得知孔大爷过世了,它那么伤心,而孔大爷也不惜代价到处找它,主宠之间想来应该没有什么矛盾才对,到底是什么原因让它有家不能回?   孔大爷出事,它为什么会舍近求远跑去找夏莫求助?如果它看到孔大爷吃安眠药了,它直接向孔大爷的邻居求救不是更快吗?   再说碰瓷这事儿,且先不讨论事情真假对错。现在大家对碰瓷的讨论度非常高,尤其是老人碰瓷,一直被人们所诟病。可是这两年这种事情出现的并不少,大家不说审美疲劳起码也没有最初的新鲜感了,可这次,才短短几天,事情就发酵到了不可收拾的地步,最后更是逼出了人命来。   这背后的事情,只怕是不简单。   想要查出这些真相,还得先找到那只小狗才行。   此时,小区外,一辆不起眼的面包车里,一只白色的小老鼠顺着窗户爬了进去,“老大,有线索了,孔苏躲进下水道里了,有人在抓它,我们快点过去。”   孔苏正是孔大爷的小狗。   夏莫面露厉色,道:“我和大黑去找它,你让你的小弟们盯紧抓它的人,晚点我过去会会他。”   为了抓孔苏不惜逼出人命,他倒要看看,来的是什么人。 第四十四章 诉说   夏莫开着面包车很快来到了鼠宝说的那处下水道入口, 他用两斤麻辣小鱼干说动大黑下去找孔苏,大黑在下水道里找了好半天, 孔苏没找到,倒是从里面带了个老头的阴魂出来。   这阴魂不是孔大爷是谁?   因为孔苏的缘故,夏莫和大黑都认得孔大爷,尤其是大黑,以往没少跟着孔苏溜去孔大爷那儿混吃混喝。   孔大爷身形干瘦, 时常板着脸不爱笑, 给人的第一眼印象就是这老头不是刻薄不好惹。而他本人性格确实孤僻执拗认死理,几年前,他老伴儿去世以后,他一个人带着孔苏独居, 性格越发的古怪了, 是很多人眼里不好相处的怪老头。   大黑常去他家,知道这老头人其实挺不错的,他自个儿都舍不得吃用, 却肯花钱给孔苏买宠物店里精细的狗粮, 它跟着孔苏去他家里蹭饭, 他虽然会臭着脸叨叨‘蹭饭的又来了’, 却总会拿出好吃的招待它,有时想起来了还会特意买点超市的小鱼干回来放在家里, 它去的时候拿出来逗它。   他老伴儿过世后, 他一双儿女都想接他过去跟他们住。但是孔大爷却说, 跟他们一起住可以, 但是他的退休金全是他自个儿的,别想他掏一分钱出来。想要钱,除非等他哪天死了。也不知是他话说得太难听伤了儿女的心,还是他儿女们真有这打算,最终,孔大爷一个人留在老房子里独居。   孔大爷早年一直在外地工作,他大约天生就不擅长跟人打交道,加上工作关系,他常年在外地,跟儿女们相处也少,他很少跟他们谈及他工作上的事情,他的儿女们只知道他在外地一家国字头的企业上班,但具体做什么他们都不知道。   大黑也不清楚,不过,它知道孔大爷的退休金很高,一个月有大几千块。孔大爷拿着这么高的退休金,他自己一个月的生活费却从来没有超过300块钱。节省下来的钱,他几乎全拿去资助贫困学生了。   试问,这样一个老人,他能因为区区三四千块钱的医药费跟人碰瓷?   别说孔大爷了,就连大黑听了也咽不下那口气。   而现在,不知道什么原因,本来藏在下水道里的孔苏不见了,取而代之是孔大爷的阴魂。而孔大爷的阴魂似乎受到了什么重创,三魂七魄很不稳定,魂体随时都有可能崩溃,他的神志也不清楚,嘴里一直念着孔苏,孔苏,旁的一句都问不出来。大黑没办法,只好先把他带出下水道,交给夏莫。   下水道外已是正午,一天当中阳气最足的时候。孔大爷刚一出下水道,他的魂体险些没让阳气给冲散了。夏莫赶紧念了一段很长的安魂咒,这才勉强稳住孔大爷的魂体。他刚才来得太急,没带画符的工具,他倒是能徒手画符,但他徒手画出来的符威力实在太大了,眼下孔大爷的情况,根本承受不住过于强大的符咒之力。   夏莫只好对大黑说:“我先带他回去,你去联系鼠宝,务必尽快找到孔苏的下落,这背后的人绝对是冲着它去的。”孔苏也是个小妖,但是它舍不得老主人,认定一狗不能侍二主,不肯被夏莫契约。夏莫没有勉强它,就没给它下契约,不然,夏莫早就能感知到它的所在了。   夏莫的猜测很快就得到了证实。   他以最快的速度把孔大爷带回家里,一连画了数张安魂符贴在孔大爷的魂体上,待这些安魂符蕴藏的符咒之力与孔大爷的阴魂融为一体后,他濒临破碎的魂体终于完好如初。   夏莫念了一个古老而拗口的咒语,念闭,他低喝一声:“神归!”   孔大爷涣散茫然的目光渐渐有了焦点,初为阴魂的懵懂渐渐褪去,片刻后,便恢复了他生前的记忆,他目光凌厉的望着夏莫,大声问道:“你是谁?”   说着,他做出防备的姿态,配上他干瘪瘦小的身材和尖刻严肃的面相,活脱脱一个不好惹的怪老头。   “我是夏莫,大黑是我的猫。”   听闻夏莫是大黑的主人,孔大爷眼中戒备稍退,随即,他想到了什么,干瘪的脸再度凶狠起来,“不对,我已经死了,你怎么能看到我?”   孔苏现在下落不明,夏莫只能用最快的速度撬开孔大爷的心防,他从抽屉里拿出刚到手的警官证,打开递到孔大爷面前,“我不知道你有没有听说过公安部下属的特殊调查处,我是特调处的人,专门调查处理普通警察处理不了的灵异事件。长话短说,孔苏现在的处境非常危险,你能告诉我是什么人带走了它吗?”   孔大爷虽然没有听说过什么特调处,但他却一眼就认出夏莫的警官证是真的,他不再隐瞒,着急道:“是一个中年男人,他拿我威胁孔苏,孔苏为了救我,就跟着他走了。警官,我家孔苏就是一只普普通通的小狗,那人为什么要抓它?”   夏莫说:“你家孔苏并不是什么普通的小狗,它已经开了灵智,是一只狗妖。你的事情只怕也跟背后想抓它的人脱不了干系。”早上孔苏上门求救,它来得急,很多事情都没有说清楚。   孔大爷听完,咬牙切齿道:“我就知道,我就知道不对劲。警官,我不是自杀的,那些药是我自己去吃的,但也不是我愿意去吃的……”   孔大爷本就不善言辞,现在气急了,说话有些颠三倒四,但夏莫却听明白他的意思了。   “你是说有人操控你吃了那些安眠药?”   “对对对,我就是那个意思。我孔建国光明磊落了一辈子,能让个跳梁小丑给逼死?我从来就没想过自杀,我这些年资助了不少贫困学生,汇款凭证我都收着,想着等哪天死了,留给我那对不孝子女,省得他们整天疑心我钱去了哪儿将来闹矛盾。我都想好了,找人帮我把那些凭证给我发到网上去,让那些骂我的混蛋好好看看我孔建国是个什么样的人。老子会去碰瓷?笑话!一群瞎了狗眼的东西,啥啥都不知道,就知道在网上瞎叫唤。”   “我找的我孙女儿,不过我没给她说照凭证发网上的事儿,只怕她赶到我家里……不知道她怕不怕。”孔建国大概真的很疼他这个孙女,他自己受了那么大的委屈,他都没流一滴眼泪,可是一想到孙女可能是第一个发现他遗体的人,他就忍不住红了眼睛。   “你,不恨孔苏?”如果不是孔苏,孔建国无论如何也不会落到这地步。   “恨它?我恨它干嘛?我家孔苏又乖又聪明,你说我怎么就没想到它是妖呢?妖的话,孔苏应该还能活很多年吧?”说着,孔建国身上的怨气竟然消散了些。   这老头怪有意思的,又怪又有意思。   夏莫忍不住逗他:“如果它没有被抓它的人杀死的话,它再活个几十上百年甚至更久都有可能。”   孔建国后知后觉的拍了一下脑门,“瞧我这脑袋,尽顾着说我自己的事儿了,警官,您可一定要把孔苏救出来呀。”   “把你的手给我。”   “做,做什么?”   “你现在集中精力回想那个男人的样子,你想得越清楚,我找到他的把握就越大。”   孔建国毫不犹豫伸出了枯瘦的手,竭力回忆他死后现身抓他的人。只不过,新死的亡魂大多懵懂,孔建国竭尽全力的回忆,也只想起一个大概的轮廓。   夏莫‘看’不清楚那人具体的相貌,但不知为何,竟有种眼熟感觉。   他一定在什么地方见过这个人。   一时间,夏莫有点想不起来,这时,一只麻雀从窗外飞了进来,叽叽喳喳一通叫后,只听夏莫说:“知道了,我马上就过去,告诉鼠宝和大黑,不管用什么办法,拖住他。”   麻雀有些想跟夏莫亲近,但是又不太敢,在夏莫头顶上飞了几圈,最后恋恋不舍的从窗户飞了出去。   “找到孔苏的下落了,我们现在就过去。”   麻雀是受鼠宝所托,过来给夏莫报信的。它一提起鼠宝,夏莫倒是想起了一个人来。   当年在火车上抓鼠宝妈妈的那个中年男人。   这次来抓孔苏的也是他。   夏莫至今没有忘记当年那个诡异可怕的噩梦,那个梦应该是鼠宝妈妈的,如果他没猜错,它应该就是从那些实验室里逃出去的。   鼠宝妈妈身上的气息似妖非妖,那晚,老鬼吃了那颗药丸以后,散发出来也是类似的气息,而当年那个梦里,他分明感觉到了一丝真正的妖气。结合梦境里那些实验失败的怪物,他是不是可以认为,有人在捉妖怪做一些不人道的实验呢?   思及此,夏莫顿时就忍不住了,怒火腾然而起,心里莫名充斥着一种说不出的厌恶。   他危险的眯了眯眼睛,对孔大爷说了声:“走。”   很快夏莫就来到了麻雀所说的地方,并成功跟鼠宝汇合。   一见到他,鼠宝就急忙道:“老大,那个男人追着大黑去夏家村了。”   夏莫顿时就笑了:“竟敢追去夏家村,真是天堂有路你不走,地狱无门闯进来。大黑干得不错。”   “老大,那个男人不知道给孔苏喂了什么药,孔苏刚才都不认识我和大黑了,它,它还咬我。”鼠宝哭唧唧的伸出小爪子,白白绒绒的毛爪爪上,有一道不甚明显的血痕。小家伙受到的惊吓远超过实质性的伤害,它毛茸茸的脸颊气呼呼的鼓着,豆大的眼睛氤氲着一层水汽,要哭不哭的,小模样委屈极了。   “行了,别娇气啊,回头给你买冰淇淋。”   “我要可爱多。”   “没问题,你就是吃可爱多长大的。”   “不是,我是吃娃哈哈长大的。老大,我还想喝一瓶娃哈哈,好不好?”   “给你买一板。”   “耶,我最喜欢老大了!”鼠宝哪里还记得伤心哟,咻得一下蹿到夏莫肩膀上,胖脑袋在夏莫脸上蹭个不停。   面包车后座上,孔大爷羡慕得眼睛都快绿了,他家孔苏都还没这么跟他撒过娇呢! 第四十五章 追逃   夏家村。   十几年过去, 夏家村依然闭塞,不过, 村子里的人比起以前来富裕了许多,除了少数几户人家,村里绝大多数人家户都盖起了小洋楼。村里的亲壮男女都出去打工了,留下老人和孩子们在村里。   正当暑假,好不容易从学校里放出来的孩子们玩疯了, 三五成群的聚在一起。比起夏莫他们小时候喜欢上山下河满村子疯跑, 现在的孩子们玩儿的明显高级多了。   中年男人追着大黑一路追到夏家村,大黑一溜烟就不见了踪影,他不得不停下来问那些小孩子,“小朋友, 你们看见刚过去的黑猫吗?”   小孩子们埋头玩着手机, 伴随着激烈的游戏声,眼看他们最后一座塔也快被推没了,偏偏他们的英雄都还在冷却, 他们恨不得自己钻进去帮自己的英雄打, 哪里还听得见男人说什么。   男人不由加重了点声音:“你们看见……”   “没看见没看见……别哔哔, 没看见我们快输了?草, 小学生?你才是小学生,你们全家都是小学生!还敢举报我?老子是贵族!举报了也没用。妈的, 我们都去举报这个天空蓝, 老子就不信弄不了他了……”   惹不起, 惹不起。   中年男人只好又往村里走了一段, 见几个老人在树下乘凉,他上前礼貌的问道:“老人家,你们看见有只黑猫打这儿过没有?”   夏家村闭塞,生面孔很少,偶尔有,那都是来找莫大娘的,这人偏来找猫,怕不是想到村里踩点偷东西的吧?几个老人警惕顿生,“你哪来的?你来我们夏家村有什么目的?先把你的身份证拿出来给我们瞧瞧。”这几个老人平时最喜欢看各种抗战神剧,他们俨然把男人当成了外来的间谍。   男人努力扯出一个礼貌的笑容,道:“我是前面花水村的,我家里老鼠太多了,刚从亲戚家里逮了只猫,没想到经过你们村的时候,猫给跑了,所以我就过来问问。”男人相貌有些憨厚,衣着也普通,身上背着一个大黑包,看起来有几分像乡下人。   几个老人交换了一个隐晦的眼神,随即,一个老实巴交的瘦老头慢条斯理的抽着叶子烟,吐了个烟圈,说:“我们村子偏,需要从我们村外过的,就只有胡图村,你亲戚是胡图村的?”   “是是是。”   “是个屁,我婆娘就是花水村的,老子陪她走了一辈子娘家,花水村里别说是个人,就是条狗我都能叫出名儿来,老子就没见过你这号人。而且我们这儿根本就没有胡图村,你来我们村到底有什么目的?我不管你是干什么的,赶紧从我们村里滚出去,不然别怪我们不客气了!”说着,老头从裤兜里掏出一个大头老人机,扬了扬手机,道:“再不走我们报警了啊。”   真想弄死这几个老的,还有刚才那些小的。   男人的眼神阴沉得能滴出水来,深深的看了几个老人一眼,一言不发转身朝着村外走去。   藏在树上的大黑却暗道一声坏了。   不能让他走了,得想个办法拖到夏莫来了才行。大黑看了眼不远处连绵不绝的山林,顿时有了主意。   它从树上跳了下来,跟在男人身后,绕出了夏家村,待男人从村里出来,它故意漏了个破绽,让男人看到它藏身在稻田里,不等男人反应过来,它化作一道黑影,直奔山林而去。   大黑跑得飞快,不敢让男人靠得太近。这男人有些古怪,他手里有一种奇怪的粉末,它刚才不过沾上一丁点,就感觉头晕腿软的,险些被他抓住。它现在唯一能做的,就是把他引到山上,只要进了山,拖到夏莫赶来,一切就只是时间问题了。   男人恍然间捕捉到大黑的影子,脸上终于露出了真正的笑容,憨厚老实却藏不住狰狞。   “炼化横骨的妖越来越少了,只要抓到它,大人一定会非常高兴的,说不定实验也会有新突破……小乖乖,不要怕……等等我……”男人几乎把大黑看成了他的所有物,他从背包里拿出罗盘,顺着罗盘的指针,一路追进了山里。   夏家村紧挨着的山林,算不得特别高,只是部分区域比较陡峭,山上长满了各式各样的杂木,曾有人试图开发山林,种植果树,却不知是土壤的原因还是别的什么原因,果树种多少死多少,渐渐的,大家放弃了开发这里,任由这里一直荒着。   因为山林一直荒着,山上野物很多,甚至还有野生的狼群出没,周围的村民们,轻易不敢独自上山,偶尔上山打猎也是三五人一起行动。这山上的动物似乎格外的狡猾,山里明明有很多动物出没的痕迹,却偏偏就找不到它们的踪影,打猎的村民时常空手而回,老人们都说山上的动物有了灵,不能再捕猎,否则要遭报应的。   而动物们能够在山上找到足够的食物,已经很久没有下山惊扰村民偷吃村民的作物,山上的动物和村民们相安无事,互不干扰。   于是,因为这种种原因,如今进山的人越来越少了,山林也荒得越发厉害了。   男人进山后没走多久,就发现自己迷路了。为了捉妖,他什么样的深山老林没去过?跟那些原始丛林比起来,这里根本算不上什么,可他偏偏就迷了路。   古怪,这山上必然有什么古怪。   男人非常惜命,第一时间便萌生了退意。他琢磨着这里多半就是那只黑猫的老巢,那些妖大多都有点死脑筋,常常守着它们的巢穴轻易不肯挪窝,说不定等他下次过来,这黑猫还在山上。就算找不到这黑猫,这山上说不得也有什么宝物,不然不会这么古怪,说不定,黑猫能炼化横骨也跟这东西有关。   越想男人越兴奋,他得尽快出去,然后联络更多人过来这里。要是他能抓住黑猫,甚至找到那件可能存在的宝物,大人一定会不吝奖励,说不定还能赐他一枚神血丹……   光想想神血丹的妙用,男人就兴奋得不能自已。   他不再迟疑,转身就去找出山的路,这时,荒草中忽然有一道影子闪过,他手中的罗盘疯狂旋转起来。   妖,又是妖。   他刚没看清楚,但这道影子是黄色的,肯定不是那只黑猫。   这山上一定有宝贝!   男人越发笃定自己的猜测,饶是如此,他依然不敢冒进,继续寻找出路。找寻路的过程中,男人的罗盘转动的次数越来越多,出现在他视线里的妖也越来越多。   这怕得有十多只吧。   男人早已没有了刚才的兴奋劲儿,额头上渐渐渗出冷汗来,心里惧意丛生。这种情况他只见过一次,那一次是大人亲自出手,费了好大的劲儿才抓住那只大妖。   是的,大妖。   能够让这么多小妖相安无事生活在一起,只有大妖能够做到,这里必然是大妖的巢穴。   大意了。   可是,大妖不应该都藏在深山老林吗?怎么会出现在这样的地方?会不会是因为这山上的宝物?   男人一面恨不得自己从来没有进过这座山,一面又心生侥幸,只要他能出这座山,哪怕仅仅是把山上的信息带给大人,他也一定能得到神血丹。   对了,他还有手机。   大概是刚才被夏家村那些小孩老人气得太狠,男人下意识忽略了身上的手机。男人赶紧掏出手机,却发现这里连丁点信号都没有。太古怪了,他的手机明明在原始森林都会有信号,为什么在这里却什么信号都没有?   男人失望的收起手机,心里疯狂思索出路。   对了,还有狗妖。狗妖鼻子最灵一定可以帮他找到出路。男人把背包放在地上,打开,从里面拎出一只浑身是血的小狗,他从背包里拿了个瓶子出来,从里面倒出一枚绿色的丹丸,他把丹丸塞进小狗嘴里。片刻后,小狗睁开了眼睛。   一双血红的眼睛,充满兽性的本能。   这男人到底给孔苏吃了什么玩意儿?   藏在树上的大黑将这一切尽收眼底,心里不由有些着急。它急的不是孔苏能找到出路,事实上,夏莫布在山上的阵法非常高明,如果不熟悉这里的阵法,别说孔苏那点道行,就算是黄大仙一样找不到路。它急的是孔苏吃下的药丸,那些药丸不知道是什么玩意儿,孔苏吃了以后,竟然不认识它们了,刚才甚至还在男人的指示下攻击了它和鼠宝。   它现在只担心那些药丸会不会对孔苏造成不可逆转的伤害。   不管了,先把孔苏救下来再说。   大黑一个纵身消失在树梢上,没过多久,男人正跟着孔苏寻找出去的路,却见一头巨狼不知从哪里蹿了出来,叼起孔苏就跑,眨眼连狗带狼全消失在了树林里。   我曹。   男人忍不住爆了句粗口。他还来不及反应,又有几个小妖悄无声息的出现在他身后,等他循着罗盘指向扭头去看,几个小妖一窝蜂扑了上来,男人还来不及使出手段来,只见它们抢了他的包,转瞬就消失了在了树林里。   强盗!该死的强盗!   男人不仅被抢走了背包,身上的衣服全部被它们抓得稀巴烂,配上男人憨厚的长相,活像个被匪徒洗劫的老实人。   老实人尚有几分脾气,更何况男人一点都不老实。   男人被小妖们气到了极点,也是豁了出去。他仰天长啸一声,身体地上一倒,双手化作利爪,在地上留下两个尺许深的掌印,身上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被一层黑色的鳞片覆盖,眼睛化作血色的兽瞳。   一股似妖非妖的气息冲天而起。   上山的小妖们不由齐齐一怔,心里竟生出些许臣服之意来。   一株参天巨木上,一只比狗子还大的黄大仙眯起了它的眼睛,低声呢喃道:“他们的实验已经到了这种程度吗?”   一个清脆悠扬带着些妖魅的声音,毫无预兆的在它身后突然响起:“大仙,你果然知道不少事情啊。”   “我,我什么都不知道。”黄大仙转身往后退去,可惜它忘了自己还在树上,脚一滑,啪叽,摔成了一张黄鼠狼毯子。   “你就是这座山上的大妖吧?”怪物一般的男人咆哮着,来到黄大仙面前。   黄大仙露出一个格外无辜的笑容:“误会,误会,我就是一只普通的黄鼠狼,路过这里,不小心打扰兄弟了。咱就此别过,江湖不见啊。”   “见你大爷!”怪物男人抬爪就拍了过去。 第四十六章 梦种   “你黄大爷我在这里!”黄大仙几乎化作了一道黄色的闪电, 瞬间出现在怪物男人的身后,毛茸茸的肉垫上哗得一声, 长出金属色泽的利爪,就在它身影出现的刹那,数寸长的利爪狠狠抓上男人的背,利爪与鳞片相接处火花闪烁。   “皮还挺厚,再来!”话音一落, 它的利爪竟泛起了一层朦胧的白光, 利爪连挥数下,在男人无甚鳞片的脸上留下了数道深可见骨的伤痕。   “我要杀了你,我要杀了你!”男人暴怒不已,挥拳揍向黄大仙。   “太慢了!”又是一道黄影闪过, 男人如金似铁的鳞片竟被活活抓了几片下来, 伤口顿时血流如注。   黄大仙身法如电,快得只剩残影,利爪所至, 鳞片接连被它活活撕下。男人剧痛难忍, 偏偏又根本抓不住黄大仙, 他疯狂的攻击让山上的树木不断倒下, 在地上留下一个接一个的深坑,树叶尘土齐飞, 躲在一旁围观的小妖们眼睛都看直了, 它们做梦也想到, 平日里懒得跟夏莫有的一拼的黄大仙, 竟然有如此彪悍的战斗力。   就连夏莫也没想到。   夏莫可以说是被黄大仙看着长大的,可这么多年了,他还是第一次看到黄大仙出手。   这还是那个又懒又怂,连鬼都怕的黄大仙吗?这老东西到底还瞒了他多少事情?   男人在黄大仙密集攻击下,很快变成了一个血人,体力渐渐不支。   今天怕是要交代在这里了。   男人心里非常绝望,他后悔了,早知道这山上藏了一个这么强的大妖,他说什么也不会来的。他今天怕是要交代在这里了,他要死,这只该死的黄鼠狼、这群该死的小妖统统都别想有好下场!   都给老子陪葬吧!   男人嘴上露出一抹狞笑,他猛地往自己心脏处一拍,周身的妖气呈几何倍数飙升陡然浓郁起来。   黄大仙咬牙切齿道:“妈的,多少年,还他妈玩这招,就不能换点新花样吗?夏莫,别看戏了,赶紧弄死他,不然天劫来了我们都要遭!”   “别担心,来不了。”一个清脆悠扬的声音在脑后响起,男人来不及扭头,脖子忽然传来剧痛,眼前一黑,昏死过去。   是不是所有人在死前那一刻,都会看尽自己的一生?   恍惚间,男人好像看到自己出生在一个破败的小渔村,一场风暴,他的父亲葬身大海,母亲还没来得及改嫁,就被一群鬼子给糟蹋了,他被这些鬼子带走……   记忆忽然出现大片的空白,他有点想不起后来发生了什么,等等,他想起来了,他好像被什么人收养了,那个人收养了很多像他一样的孤儿,给他们吃穿,教他们本事……然后呢?   剧痛袭来,男人脑子里的画面突然变得支离破碎,他猛地喷出一口血,双目瞪圆看着天空一点点在他眼前暗淡下去。   死不瞑目。   男人死亡的瞬间,夏莫睁开了眼睛,看着男人的尸体,脸色有些凝重。   刚刚透过当年种在男人身上的梦种,他看到了男人的一些记忆。只可惜,当年时间仓促,他也年幼,第一次凝聚出来的梦种虽然成型了但存在很大的缺陷。梦种只复刻了男人很小的一部分记忆,最关键的部分,却没有被复刻下来。当然,会出现这样的情况,不仅仅因为梦种存在重大缺陷,更因为男人的记忆被上了‘枷锁’。   这‘枷锁’应该是某种强大的诅咒,用以防止秘密外泄。那天袭击特调处实践考核处的老鬼,大概也被下了类似的诅咒,所以死到临头他依然不敢说出背后的指使者。   这诅咒的功效,有点类似于他在莫家传承里看到的奴咒。奴咒是一种非常古老而强大的咒语,能够在中咒者生出背叛之意的瞬间抹杀中咒之人。奴咒最大的作用就是防止中咒者泄露施咒者的秘密,所以,除了能够抹杀背叛的中咒者,这种咒语同时也会牢牢保护中咒者的记忆。   奴咒霸道之处就在于只要是身中奴咒,那么就算用上搜魂秘法也无法探知中咒者的记忆,让秘密永远都是秘密。   莫家传承中,只有下咒之法,却没有奴咒的破除之术。   当年他误打误撞凝了一颗梦种给鼠宝妈妈,鼠宝妈妈不负所托将梦种种在了男人身上,十多年过去,这颗存在重大缺陷的梦种,只能在咒术最虚弱的时候,偷摸复刻一些男人零碎的记忆下来。   记忆残缺不全,但对于夏莫来说,已经足够他推断出一些骇人听闻的真相来。   首先,男人的年龄就是一个大问题。他看起来至多不过四十来岁,然而,却跟十多年前他在火车上偶遇那次一般无二,再结合记忆中他幼年的惨事,这男人真实的年龄只怕已经有八九十岁。   再者,当年正直乱世,z国的大地上跟男人一样的孤儿实在多不胜数,那个收养男人的人,到底还收养了多少跟他一样的孤儿?这些孤儿是不是跟男人一样也活到了现在?他们是不是依然在给收养者卖命?   奴咒威力强大,一般二般的玄门中人根本无法施展,非得法力高深之人才行。而就算法力高深的人,想用奴咒控制一两个人或许可行,但是想要控制几十上百甚至更多人为其卖命,要么是施咒者强大到了无法想象的地步,要么就是这个这个组织存在很多法力高深之人。无论前者还是后者,都不是什么好消息。   如果这些推测是真的,那么这将是一个何等庞大何等可怕的组织?   他现在接触过的老鬼和男人,都跟玄门脱不了关系,他是不是可以怀疑,这些人已经渗透到整个玄门?   天师协会和双螺旋跟这个组织到底是什么关系?   这一切,怕是只有黄大仙能给他一些答案。   夏莫的目光扫来,黄大仙往后退了一步,说:“别看我,有些事情,还不到你该知道的时候。我现在唯一能告诉你的,就是有人在捉我们妖做实验。刚才那个男人的情况,就是那些实验的成果之一。”   别看黄大仙跟那男人的对战状似轻松,换成这山上的其他小妖,怕是只有天生猛兽的巨狼能够与之一战,但胜负难料。   夏莫深知黄大仙的尿性,只要是它不想说的东西,无论如何都别想撬开它的嘴,他冷声道:“那我要到什么时候才有资格知道‘有些事情’?”   夏莫一直都知道他不是老妈的亲子,黄大仙费尽心思隐瞒他的事情,只怕跟他真正的身世来历有关。夏莫虽然很想知道真相,很想知道他的亲生父母是谁,但是他更清楚,黄大仙苦苦隐瞒必然不是为了害他。   黄大仙毛茸茸的脸上露出前所未有的正经严肃,“等你能够化身梦貘的时候,我就把一切都告诉你。”   “你的意思是,我还能化身梦貘?”讲真,他一直以为自己只是一个遗传了梦貘血脉的普通人。   现在看来……   不知道黄鼠狼的肉好不好吃?早晚他非得宰了这个老混蛋!夏莫在心里凶巴巴的说。   黄大仙毫无危机感,它后肢直立站起,前肢叉在腰上,说:“当然了。年轻人,梦想总是要有的嘛,万一实现了呢?说正事,夏莫你能不能把你自创的破阵法给我拆了,wifi信号都让你整没了,我还怎么上网?”   “没问题,”夏莫露出一个非常纯粹的笑容,“不过,你先等我把梦想实现了再说。”   黄大仙:“夏莫,你大爷!”   “你不就是我大爷吗?”   黄大仙:……   “老大,老大,救命!孔苏疯了!”鼠宝惊呼着,撒丫子狂奔过来,白影一闪,蹿到夏莫头上,抓着夏莫的头发,胖乎乎的身体缩成一团,瑟瑟发抖。   孔苏停在夏莫面前,双目血红,情绪暴躁,冲着夏莫狂吠不止。它很想扑上来撕咬夏莫,但是仅存理智又在不断的制止它,这让它看起来格外像只狂犬病发作的疯狗。   这时,一头巨狼叼了一个背包放在夏莫面前,它十分温顺的趴在夏莫跟前,眼睛一眨不眨的看着夏莫,那表情分明就是在求表扬。   “干得不错。”夏莫拍拍巨狼的脑袋。   巨狼趁机站起来,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在夏莫脸上舔了一口,然后‘嗷呜’长啸一声,蹦跳起来,欢快得像个几百斤重的孩子。   其他小妖:心机狼!它们也想亲亲!   几乎同时,在一个暗无天日的实验室里,某个穿着白大褂的研究员突然惊呼道:“动了,001号实验体有反应了!他睁开眼睛了,他……”研究员忽然就像被人掐住了脖子一般,半点声音也发不出来,在陷入彻底的黑暗前,他看到了一双猩红的眼睛。   下一秒,被不知名的液体浸泡在容器中的实验体又阖上了眼睛,可整个实验室的警报却疯狂的响了起来。   遥远的山林中,夏莫心里无端端的悸动了一下,他下意识抬眼望向远方。   鼠宝最先发现他的异样,奶声奶气问道:“老大,怎么了?”   “没什么。”他收回心神,把男人背包里的东西拿出来一一分辨,最后,取出一枚黄色的丹丸给孔苏塞进嘴里。片刻后,刚被他打晕的孔苏,慢慢睁开了眼睛,神色已然恢复清明。   “汪汪。”谢谢。   夏莫简单给孔苏处理了一下身上的伤,把它带回了夏家村的新房子里。孔大爷也被他安排在这儿,他心急如焚的等了半天,终于等到孔苏出现,想也没想,孔大爷就冲了过来,伸手就去抱孔苏,下一秒,他的手从孔苏身上穿了过去。   孔大爷尚且无事,孔苏却流下了两行眼泪,“汪汪汪,汪汪,呜呜呜。”主人,对不起,对不起,都怪我。   奇迹般地,孔大爷竟然听懂了孔苏的汪汪声。他脸上露出个能吓哭小孩儿的笑来,“别伤心,不怪你,我知道不是你的错。”   孔苏闻言却更伤心了,贴着孔大爷的魂体,呜呜叫唤着,眼泪掉个不停。孔大爷好声好气的安慰了它半天,它才渐渐止住哭泣。它受伤颇重,能撑到现在全凭意志,主人的魂体无事,孔苏终于撑不住睡着了。   “你既已过世,就不能再久留阳世,你还有什么未了的心愿吗?”夏莫问。   “有!”孔大爷说着,身上的怨气冲天而起。 第四十七章 反转   不知从何时开始, 网络上的热门事件也跟有些综艺节目似的,喜欢玩反转。   早上, 碰瓷老人孔建国服药自尽的消息被人传到网上,看热闹不嫌事大的网民们纷纷涌到该条微博下留言转发,颇有些全民讨论的架势。顺理成章的,这事儿跟前几次一样,又再上了热搜。   一部分理智尚在的网友开始反思, 这场网络暴力是不是对一个年近八旬的老人太残忍了?就算老人真的碰了瓷, 犯了错,也该有法律来制裁他,而不是被一群网络暴民逼得走投无路,自杀而死。表面上, 正义和道德似乎得到了伸张, 可是事情就真的像网络上流传的那样吗?   毕竟,老人由始至终都没有松口,哪怕他的儿女为他付了医药费, 把他接回家里, 他也从未站出来亲口承认自己碰瓷了。他会不会从头到尾都是被人冤枉的?   极少数网友这样留言到, 但很快, 他们的微弱的声音,就被更多的、自诩站在道德制高点的键盘侠们用各种污言秽语, 用激烈的言辞, 用幸灾乐祸的口吻给淹没。   他们躲在网络背后, 敲动键盘, 庆祝着这场道德的狂欢。   然而,到了下午,一条微博突然被很多大v、公众账号争相转载,毫无预兆就爬上了热搜榜。   好奇的网友们点开一看,看完都不约而同的沉默了。   这条微博是由一个粉丝只有几百人的小画手发布的,小画手只写了一句话:逼死我爷爷的键盘侠们,睁大你们的狗眼好好看看。   配图是一摞厚厚的汇款凭证,这些汇款凭证被保存的很好,从博主发出来的照片上看,最早一张可以追溯到二十多年前,最后的一张则是老人自杀前十天。几乎每个月,老人都会汇出救助款用以资助贫困学生,一些是给专门的慈善机构,一些给到了个人的账户上,所有的这些钱,被小画手统计出来,竟然高达了百万之巨。   老人不是豪富巨贾,只是个靠退休金过日子的普通老人,这些钱几乎已经是他一生全部的积蓄。他一分一毫都舍不得花用,全部用来回馈社会,可,社会最终回馈他的是什么?   有人甚至忍不住想,那些攻歼老人的键盘侠里,是不是也有曾经被老人默默资助过的贫困学生?老人死了,他们的良心会不会痛?   那些留言说,‘那老头一看就是个坏蛋,一脸的尖酸刻薄,看着就难缠。这种人就是死在面前都别去救他,李志真是太老实了。人善被人欺。’看到老人过去的善举,会不会脸疼?   李志,这场闹剧的另一个当事人。   当他得知老人服药自尽,他才发现事情完全超出了他的掌控。   “表哥,怎么办?那老头死了,我们现在怎么办?”如果键盘侠们在这儿的话,一定可以认出,这就是视频里信誓旦旦指认老人碰瓷的证人陈勇。   陈勇是李志的远房表弟,八竿子都打不着的亲戚。陈勇好吃懒做,游手好闲,在县城里做物业保安。正好,李志就是这个小区的业主,两人平时鲜有交集,在小区里碰到了,也就随便点个头打个招呼的关系。可是李志突然就找到他,给了他一万块钱呢,让他帮忙做个证人。   陈勇虽然也奇怪,李志愿意给他这么多钱,怎么就不肯给那老头付医药费呢?毕竟那老头伤得也不重,最多几千块钱的事儿。   他当时觉得有些蹊跷,就随口问了一句。李志告诉他,说是老头年纪大,害怕留了后遗症,将来他家里的人没完没了的找他要钱。陈勇觉得有道理,也就没问了。他最近打牌输了好几千,这钱,正好给他翻翻本儿。   此时,李志也想找人讨讨主意,这事儿要怎么办?   其实最开始撞了老人的时候,他压根没想过整后面这些幺蛾子,他当时把老人送到医院后,他实在憋不住就去了趟厕所,撒尿的时候他遇到了一个中年人。那人主动找他搭讪,彼此聊了几句。当时那人说的,就跟他告诉陈勇说辞的差不多,而后,那人无意间说了一句,现在肇事逃跑的多,碰瓷的也多,是人是鬼,谁也说不清。咱小老百姓啊,就是苦哈哈的,还是那些名人好,有了名气,自然也就有了钱。有钱有势,啥破事儿都找不到你。   碰瓷。名气。   那一瞬间,李志想到了一个绝妙的主意。   李志是个网店的店主,网店生意半死不活的,偏偏他又不乐意出去上班挣钱,吃不了那份儿苦。他父母只有他一个儿子,不仅不催着他出去找工作,反而跟外人吹儿子开网店挣了多少多少钱,乐得让他啃老。   李志成天呆在家里,没个正经工作,网店也挣不到什么钱,谈了几个女朋友都告吹了,一晃他都是快三十的人。他父母不由急了起来,开始频频在他耳边唠叨。他正烦着,就出了这事儿。   李志颇有些自命不凡,一心认为自己是个干大事的人,被中年男人点拨以后,他终于想到了挣大钱的办法——炒作。   他没事儿就爱上网,如今那些网红、明星,哪个不是削尖了脑袋艹人设、做营销、弄炒作?尤其是有些网红开的网红店,东西真不咋样,可就因为人是网红,十几块钱就能买到的t恤人转手就敢卖几百一件,一年销售额动辄就是几千万上亿的。   他店里的东西可不差,他跟那些网红店唯一的差距,就是差了一个网红。   如果这事儿操作得当,他没准儿也能混个网红当当。   本着这样的想法,李志找人给他做了伪证,而他运气似乎真的来了,出事的路段刚好监控坏了,事情传到网上,迅速发酵到全民讨论的地步。   太顺利了。   合该他发财的机会来了。   他的网店也被曝光出去,这几天接订单简直接到手软,八百年前没卖出去的东西也被人清仓了。   本来,老人的家属认了怂,事情就该到此为止了,可是李志已经尝到了名利双收的甜头,跟着魔了似的,再也不想停手了。   是的。   事情闹到现在,李志觉得自己当时真的是着魔了,直到得知老人自尽之前,他都觉得自己就是那些网友称赞的‘社会良心’,他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匡扶正义和道德。他俨然忘了,自己真的是肇事者,孔建国才是无辜的受害者。   孔建国死了,现在要怎么办?   李志惶惶然之际,网上又被丢下了一枚重磅炸弹,继孔建国孙女晒汇款凭证后,q县公安局发布一条紧急消息称该案有重大进展,他们一定会给孔建国老先生一个交代,必不让清白之人蒙冤。   这,这是什么意思?   很快,李志就知道是什么意思了。他还没来得及放下手机,就被上门来的警察带走了。原来这起事件,并不是没有目击者的。目击者是一个环卫工人,他亲眼看到了李志撞人,不过当时李志第一时间就把老人抱了上车,并驱车朝医院的方向开去,他也就没在意了。   环卫工人平时根本不上网,哪能知道网上发生的事情?后来,被人找上门问他是不是目睹了该起车祸。说来也巧了,老人出车祸前,拿照片问过他,有没有看到他的小狗。老人当时没有走太远,他还认得老人。肇事车主他记不大清楚了,不过他记得车主开的是一辆白色的凯美瑞,车主身形也跟李志大致相当。   事情到了这地步,李志再也无法抵赖。   他对整件事情供认不讳。   短短几日里被键盘侠们捧上神坛的‘社会良心’变成了彻头彻尾的黑心。   整个网络为之哗然。而关于道德、关于网络暴力的问题在网络上引起了轰轰烈烈的讨论,无数网友,自发向孔建国老人发文道歉。更有网友从全国各地赶来,为孔建国老人送行。   曾经在某次救扶老人事件中,因为某位法官一句话,导致z国道德倒退,而后如雨后春笋般涌出一个最为畸形的行业——碰瓷业。在网络的不断传播下,人们想了许多办法规避碰瓷风险,哪怕真的在大街上遇到受伤或者昏迷的老人,人们第一先想到也是明哲保身。   只是人们忘了,是人,都会老的一天。假如有一天被肇事司机遗弃街头是你年迈的父母呢?假如有一天你年老体衰的父母昏倒街头,周围人只是冷漠旁观无人搭救呢?再进一步说,如果每个人都只考虑自己,都只顾着自己,那将来有一天战事再起,还有人愿意挺身而出捍卫家园吗?   我们遇到事情的时候,总是希望遇到好人相助,可是当我们冷眼旁观的时候,当善良伤害到我们切身利益的时候,当我们被人嘲讽善良多余的时候,善良开始被我们质疑,善良渐渐被自私冷漠剥离出我们的社会。   当我们的社会连最后一点善良都消失的时候,我们的社会只怕也会随之土崩瓦解。   然而,也会有人说,在当今这个社会,善良的代价实在太过沉重,沉重到足以摧毁一些普通的家庭。   于是也有人说,这不是善良的错,是我们的社会规则出了问题,是我们内心的信仰出了问题。   再有就是关于网络暴力的各种讨论,言论自由是一件好事,但是没有了边界的自由,真的就是一件好事吗?   众说纷纭。   这些讨论或许没有一个结果,但,只要它能引起人们的重视,唤醒一部分人的良知,终归也不算一件坏事。   孔大爷看到了李志和陈勇被抓,将要接受法律的制裁,网友们给他写道歉信,自发为他送行,身上的怨气几乎消散殆尽。他并不是真的被逼自杀,但是他由衷的希望,有了他的教训,网友们将来再看到这些事情,能够多一些理智,少一些戾气少一些无脑发泄,不要再让无辜者蒙冤。   孔大爷虽然生性古怪,但他其实挺豁达的,他觉着,他都已经快八十了,再活也活不了几年了,如果能够用他短短几年的寿数来唤醒一些人,来正一正这社会上的某些风气,他觉得挺值的。   他最后放心不下的就是他的小孙女和孔苏。   孔大爷的孙女孔琳认定她爷爷是被键盘侠们活活逼死的,她过不了心里的坎,以往她喜欢画画,喜欢在网上发自己画作,自从爷爷死了以后,她就再也没有碰过网络,成天闷在家里,连门都不怎么出。   孔大爷看在眼里疼在心里,最后只好拜托夏莫,给孙女托了一个梦,告诉了她一部分真相。   孔苏是妖,有人为了捉它、为了逼它现身,在背后使出种种手段推波助澜,最终更用手段迷惑爷爷,令他稀里糊涂的就服下了致死量的安眠药。   一觉醒来,孔琳泪流满面。   怎么会做这样的梦,我一定是疯了。孔琳想。 第四十八章 后续   怎么会做这样的梦, 我一定是疯了。孔琳想。   她躺在床上,看着天花板, 脑子不受控制的、一帧一帧的重复着梦里的情形。   太真实了,这个梦实在是太真实了。   这个世界会不会真的存在妖怪和鬼魂呢?   想到梦里爷爷红光满面中气十足的样子,她就忍不住红了眼眶。所有人包括她父母、她姑姑他们都觉得爷爷是个性格孤僻的怪老头,只有她知道爷爷是一个很好的人。她小时候,父母忙于工作, 她几乎是爷爷奶奶带着长大的。别人都怕爷爷严肃刻板的样子, 她却一点都不怕。小时候,她最喜欢干的事情就是扯爷爷的胡子,闹着让爷爷带她去公园,让爷爷给她买零食, 一遍又一遍的给她讲《西游记》……   她喜欢吃糖, 可奶奶说吃多了糖果零食牙齿不好,不肯给她买,他们爷孙俩就背着奶奶攒私房钱, 偷偷买了糖一起吃。   她喜欢小猫小狗, 爷爷就不知从哪儿捡来了小狗, 还正儿八经的给它取了个名字叫孔苏。   她喜欢画画, 爷爷就拿着笔,手把手的教她。除了奶奶和她, 谁都不知道爷爷画得一手好画, 不管画什么都能画得活灵活现的。   她喜欢臭美, 爷爷就偷摸给她扎漂亮的小揪揪, 手艺比奶奶还好。爷爷爱面子,还千叮咛万嘱咐,让她千万别告诉奶奶,谎称是楼下的吴婆婆帮她扎的,害得奶奶吃了好长时间干醋。   她喜欢……小时候,她喜欢的东西实在是太多了,可是她最喜欢的就是爷爷。   只可惜,奶奶过世后,父母就把她接回去了。一晃十几年,她忙着读书,忙着考试,如今又忙着考研。不知从什么时候起,她跟爷爷的联系就只剩下一个个电话了,甚至连电话都越来越少了,每年也就只有春节才能见上几面。就算见了面,她也总是抱着手机,跟手机那头的朋友们聊天,看各种有趣的无趣的资讯,刷着热剧玩着手游,她再也不会像小时候那样缠着爷爷,让爷爷给她讲故事,陪她聊天。哪怕爷爷就在她面前,她也更愿意隔着手机屏幕跟天南地北认识的不认识的人谈天说地。   直至她看到爷爷无声无息的躺在床上,再也醒不过来,她才终于明白她错过了什么。   子欲养而亲不待。   想着,想着,孔琳的眼泪又流了出来。   孔琳以为自己是做了一个梦,可接下来几天,每天一入睡她就会梦见爷爷。爷爷总是面带忧色,不厌其烦的给她讲述事情的真相,随着时间推移,爷爷脸色的忧色越来越重。   孔琳忍不住在梦里问老爷子,“爷,你怎么老是一副闷闷不乐的样子?”   孔大爷弹弹孔琳的额头,叹气道:“你老是不相信爷说的话,爷放心不下你,走也不能安心走啊。”   “我信,爷,我信你说的!”孔琳抱住干瘦的老爷子,哽咽道:“爷爷,你放心,我信了,我真的信了。”   “那你不怪孔苏?”   “不怪,又不关它的事,是有的人心坏了。”   “能明辨是非,不愧是我孔建国的孙女。”   “爷,你以前汇钱的那些账号我都记下来了,以后我会定期给他们汇钱过去,尽我所能帮助有需要的人。”   “不要勉强,也不用非给他们汇款,在你力所能及的情况下,帮帮他们就行了。你不是有那么多粉丝吗?你又会画画,没事多弄点正能量的东西上去,少去搭理那些不用脑子的那什么侠。”   “键盘侠。”   “对对对。”孔大爷虽然豁达,但有时候也犯小心眼儿,他还记着那些人骂他骂得挺难听的。他现在是懒得跟那些家伙计较,不然,要搁他年轻时较真的性子,他非顺着网线爬到那些人家里好好跟他们理论理论。   爷孙俩絮絮叨叨说了半天,孔大爷的魂体褪去最后一丝怨气,渐渐变得透明,消失前最后一刻,他变回了他年轻时的模样,冲着孔琳挥手道:“行了,不跟你个小丫头片子叨叨了,我再不走,你奶奶该等我等得不耐烦了。也不知道那几个惦记你奶奶惦记了一辈子的老混蛋有没有撬老子墙角……”   说着,孔大爷化作无数光点,消失在孔琳面前。   孔琳哭笑不得醒来,当天下午,她去爷爷家里清理遗物时,在大床下的箱底里找出一本从未见过的老相册。相册里大多都是她爸爸和姑姑们小时候的照片,也有她和表弟小时候的照片。不知不觉,翻到相册的最后一页,孔琳发现两张照片间竟然还夹了一张,她小心翼翼抽出藏在中间的照片。   那是一张泛黄的黑白照,小小的照片上,一男一女穿着那年代最流行的军装并排坐立,纵然隔着无数时光,女人依然眉眼温柔,笑靥如花,算不上高大帅气的普通男人笑得恨不得露出十二颗牙齿来,活像个捡到宝的傻子。   苏晴,孔建国。   照片的背后字迹已然模糊,只能隐隐辨出两个名字来。   奶奶年轻的时候可真好看,难怪老头子那么着急了。   看着照片上的男人和梦里一模一样的脸,孔琳的眼泪夺眶而出。   梦真的是真的,真好。   孔琳终究释然了,可孔苏依然迈不过心里的坎。   “汪汪汪,汪汪汪……”大人,我想跟着你,我想为主人报仇。   “害死孔建国的人已经死了。”夏莫躺在沙发上,微微阖着眼睛,似睡非睡。   孔苏的眼睛里迸溅出强烈的恨意来,它近乎咆哮道:“汪汪汪。”还不够。   夏莫忽然睁开眼睛看着它,认真道:“不要让仇恨蒙蔽你的眼睛。”   “汪汪汪……”我没有,我只是不想他们再抓别的妖,不想他们再制造别的惨剧。主人已经被他们害死了,我不能让他们再继续害人。   “如果你是这么想的,”夏莫重新闭上眼睛,换了个舒服的姿势躺在沙发上,道:“过几天,跟我一起去b市,以后,你就跟在王军身边。”   “汪,汪汪。”是,老大。   孔苏以为夏莫还会跟它说些什么,不想,沙发上竟传来均匀的呼吸声。大约是夏莫睡得太香了,隐隐约约的,孔苏像是闻到了什么花香,嗅着这若有若无的香味,孔苏渐渐趴在地上,睡了它这么多天以来第一个安稳觉。   夏莫订好了去b市的火车票,即将离去,他最放心不下的就是莫大娘。经过这次的事情,他已然嗅到了危险的味道。他也不是没想过带着老妈一起去b市,可老妈一来年纪大了不愿意折腾,二来就算把她带了过去,他也不可能时时刻刻护着她。比起人生地不熟的b市来,反倒q县这边更安全些。   夏家村的家里有他布置的阵法,真遇到了什么事儿,也能抵挡一二。再不济,还有黄大仙那个老混蛋,实在不行,往山上一躲,山上的阵法总能护得住老妈,反倒比跟着他好些。   思来想去,夏莫最终决定让莫大娘留在q县老家。但他还是不放心,于是就让莫大娘对外宣称闭关了,搬回乡下老家去住。又利用离开前这段时间,重新加固了家里和山上的阵法,另外还让鼠宝指挥它的老鼠军团,从家里挖了一条密道直通山下。   布置好这一切,夏莫才总算稍稍安心。   而前往b市的时间也到了。   跟所有担忧孩子的母亲一样,莫大娘生怕夏莫过去b市那边就生活不习惯,恨不得把所有她觉得用得上的东西都给夏莫塞箱子里带过去。于是,这一收拾,竟让她给收拾出了十来个箱子。   夏莫觉得自己根本要不了那么多东西,最多就拿两身衣服在路上换就行了。可打开一看,箱子里一多半都是他爱吃的,什么q县这边特有的辣椒酱、风干老腊肉、好几种口味的香肠、他最爱吃的那家火锅店老板亲手熬的底料、加水就能卤各种东西的卤料、老妈亲手做的豆腐乳各色泡菜肉干肉脯等等,不怪能塞这么多箱子。   夏莫虽然没怎么做过饭,但是像煮火锅啊,用配好的卤料卤东西啊,煮点香肠腊肉什么的,完全难不倒他。   难不成把这些东西都带过去?夏莫心里犹豫的厉害。   莫大娘见状立马在旁边‘煽风点火’:“b市那边可买不到这些东西,你要是不带去,以后馋了可别给我打电话。”   老王家的火锅,老李家的卤肉,q县这边从小吃到大的各色小吃,老妈亲手做的家常菜……   夏莫一屁股倒在沙发上,闷闷不乐的说:“妈,我不想去了。”   莫大娘揽着儿子的肩膀,笑道:“多大的人呢,还跟我撒娇,要真不让你去,你指不定怎么跟我闹呢。这些东西都带着,回头想吃什么了,就给我打电话,我给你快递过去。”   夏莫‘垂死病中惊坐起’,“对啊,这些东西我可以发物流啊,老妈,你真是一语惊醒梦中人。”   莫大娘戳戳夏莫的额头,恨铁不成钢道:“怎么不干脆懒死你算了?”   “妈,你什么时候见过懒死的人?累死的还差不多。”扭头,夏莫对坐在一旁充摆件的王军说:“老王,这些东西就交给你了,我再去眯会儿。你看你有什么东西要带的,一块儿发物流,回头我给你报销。明天下午的火车,你要还有什么别的事儿,你就自己处理一下,晚点就不用再过来了,明天中午在我家碰头,吃了饭我们再去火车站。”   “好。”   夏莫脚底抹油溜去呼呼大睡,王军吭哧吭哧把箱子扛到楼下,等他把最后一个箱子也塞进车里,莫大娘悄悄塞了张卡给他:“夏莫那臭小子花钱没数,又死要面子,没钱了肯定也不好意思问我要。这卡你拿着,密码是卡号的后六位,要哪天那臭小子把钱花没了,你就把卡上的钱取出来借给他。”   “借?”   “当然啦,他现在工资比我都高,就算b市那边消费高点,那肯定也够花的。钱要是不够,指定是给乱花的。他啊从小到大,那零花钱就过不了夜的,我非得好好治治他这毛病。”   “大娘,你往这卡里给他存了多少?”   “不多,也就一百万。”   王军:……所以说,每一个熊孩子背后一定会有一个无条件宠娃的熊家长。 第四十九章 偶遇   第二天上午, 王军到夏莫家的时候,夏晨和张腾已经先一步到了。夏晨亲自下厨, 张腾和夏莫打下手帮着摘菜洗菜,大黑和鼠宝时不时溜进厨房偷吃一点,孔苏乖巧的蹲在莫大娘脚边看电视,房子里热闹的像过年。   夏莫一点没拿王军当外人,王军一来就给他安排了上菜的任务。不多久, 餐桌就被王军摆得满满当当的, 最后,夏晨端了一道酸菜鱼出来放到正中,齐活!   夏晨的手艺比起他师父来,或许还差点火候, 但也足够拿得出手了, 味道丝毫不比外面餐厅里吃的差。夏莫全程闷头苦吃,一桌上就他一个人看起来最瘦,偏偏吃得最多, 一大桌菜, 一半以上都进了他一个人的肚子。   吃饱喝足, 夏莫懒洋洋的靠着椅背, 对夏晨说:“老妈我就交给你了,我不在的这段时间, 你帮我照顾好她。”   夏晨憨厚笑道:“这还用说?这是我该做的。”   “你自己也得小心些, 上次那车祸不简单, 我倒是不怕那些人, 但是我怕那些人对你下手。”夏莫说,“跟陌生人打交道的时候,多留个心眼,觉得有什么不对劲的,立马给我打电话,不行就躲夏家村那边去。”   夏晨皱眉道:“这么严重?”说实话,前不久那场车祸确实有点把他给吓到了,事后,夏莫昏迷了足足一个星期,他醒了以后,一直到今天才重新提起这事儿。听夏莫这么说,夏晨也意识到个中内情,恐怕比他想象还要复杂严峻。   夏晨只是个普通人,有些事情他知道的太多反而不好,夏莫只能捡能说的说,他含糊道,“也别太担心,我跟特调处打了招呼,他们会暗中保护你们的。”   特调处普通人不知道,夏晨和张腾却听夏莫偶尔提起过,这场车祸,他们也见识到了特调处的能量。夏莫让特调处的人暗中保护他们,事情只怕没有他说的那么简单。   夏晨有些担忧道:“你自己在外面要更加小心。”   “那些废物……”夏莫瞥见莫大娘应声甩过来的眼刀子,乖乖把后面的话咽了下去,舌头转了个弯,说,“放心,你还不知道我吗?觉都不够我睡的,哪有闲工夫去管那些人?”   这话明显是说给莫大娘听的。   知子莫若母,莫大娘听来这就是句骗鬼的话,她连一个字儿都不信。   见老妈面色越发不善,夏莫赶紧转移话题,从裤兜里掏出一张卡交给张腾,“喏,答应你的创业基金,兄弟我就指着跟你一块儿发大财了,以后吃香的喝辣的娶媳妇的都在这里面了。”   “夏莫,”张腾用一种发现新大陆的目光看着他,“你居然真有钱给我?”   “不要还我!老子现在就撤股!”夏莫恼羞成怒。   “别啊!”张腾眼疾手快把卡揣进了兜里,“您可是我的头位大股东,钱交到我手里,以后保你吃香的喝辣的,娶个……”电视上正好在播时下最红的女明星,举手投足尽是万种风情,“漂亮女明星。”   莫大娘立马反对道,“女明星就算了,不过,夏莫我听说你们学校漂亮女孩子挺多的,有合适的,记得领回来给妈看看。”   “再说吧。”夏莫懒洋洋的挥挥手,脑子里却莫名浮现出成年沈诺委委屈屈的模样来。他要真领个漂亮女孩子回家,沈诺会不会直接气得跳出来?要真那样,倒还省了他去找人的功夫。   念头一闪,很快被张腾和夏晨的插科打诨打消。   又闲聊了一会儿,大家帮着把家里卫生收拾干净,夏晨开着他的面包车送莫大娘回乡下,王军和夏莫则找了辆网约车,拉着所剩不多的两件行李,外兼鼠宝、大黑和孔苏前往省城的火车站,而张腾手里还有一些事情要处理,要晚几天再去学校报道。   到了火车站附近下车后,夏莫找了个僻静的地方,打开其中一个空箱子,趁着四下无人,让鼠宝它们藏进去。   王军瞠目结舌道:“你打算就这么带它们过安检?”   “不是我,是你。”夏莫拍拍王军肩膀,露出顽劣的笑容来:“它们就交给你了,我去买点东西,晚点我们在火车站里面碰头。”说完,不等王军拒绝,夏莫头也不回的走向了附近一家快餐店。   王军认命的推着两个大箱子进了火车站,轮到他检票过安检的时候,他几乎拿出了一个刑侦精英全部的冷静才维持住‘面色如常’,他甚至已经在想,要是安检过不了,他是编段子比较好还是直接掏证件更有效,他这边还没在脑子里博弈出个结果来,安检就已经顺利通过了。   “怎么会这样?”王军难以置信的喃喃自语。三只活生生的动物就藏在箱子里,竟然完全检查不出来,这样的手段要是拿来运送别的违禁品,后果不堪设想。   身为一名刑侦人员,王军陷入了深深的忧国忧民当中。   另一边。   夏莫点了三份全家桶,一看时间还早,便找了个靠窗户的位置,一边刷新出的网剧,一边啃鸡腿,不时再喝几口冰饮,惬意的不得了。不多久,夏莫就解决掉了一整份全家桶,剩下的两份是给王军和鼠宝他们的带的,他正犹豫着是再买一份全家桶还是再来几个汉堡,外面忽然传来一股刺鼻的臭味。   尸臭。   夏莫的好胃口顿时打了折扣,他循着气味看去,只来得及看到一个包裹的严严实实的背影,眨眼就消失在汹涌的人潮中。   这活尸的胆子倒是不小,这大热天的,也不怕被太阳给晒烂了。   念头一闪而过,夏莫漠然的收回视线,全然没有多管闲事的打算。然而,空气中,淡淡的尸臭味和油炸食物的油腻气味,混杂在一起,实在有些令人作呕。   “真倒胃口。”夏莫嘟哝了一句,拎着快餐离开了餐厅。   过了安检,在候车区找到王军,夏莫把快餐交给他。王军欲言又止,憋了好一会儿,终于没憋住,到底把自己的心里话给说了出来。   “夏莫,是不是每个玄门中人,都能用玄门手段躲避安检啊?”   当然不能。   夏莫猜到了他的担忧,却故意逗他:“我跟玄门中人接触少,具体的我也不清楚,要不,回头你找特调处的人问问。”   对啊,他怎么没想到呢。等等,不对,还有特调处。要是玄门中人人人都有这样的手段,特调处怎么可能坐视不理?别的玄门中人做不到,夏莫却能做到……   电光火石间,王军对夏莫的本事又有了新的认知。然而,这些天来,他跟夏莫的接触也不算少了,他却有些摸不清夏莫的性子。从第一次看到夏莫手撕鬼子,他就知道夏莫绝对没有他看起来那么无害,而后,就在前几天,他亲自去夏家村的山上,把中年男人的尸体装殓了送去的特调处。那尸体上,密密麻麻全是深可见骨的伤痕,竟找不到半块好肉,手段狠戾非同一般。   按照一个刑侦人员正常且正确的思想动向,他应该对夏莫保持高度的警惕,再正直一点思想觉悟再高一点,他甚至应该建议上级密切关注夏莫的动向,以防万一。可不知怎么回事,他不光对夏莫生不出这样的警觉,他甚至觉得夏莫的做法挺解气的。   这种想法要不得啊。   王军在心里默默叹气。   “喂,回神了。”耳边传来夏莫有些清冷不悦的声音。   “怎么了?”   “给你安排一个任务。”夏莫捂着鼻子瓮声瓮气道。   “什么任务?”   “盯着那个人。”   王军顺着夏莫的视线望去,在他们几步远的斜对面,那个人穿迷彩冲锋衣,黑色长裤,军色的登山鞋,头上带着鸭舌帽,帽檐压得很低,戴着口罩和墨镜,背着一个脏兮兮的登山包,他的身上、包上,隐约可见脏兮兮的污渍。隔着一段距离,王军隐隐闻到他身上似乎有种怪怪的味道。   男人大约一米八左右的个头,体格健壮,不知是他包裹的过于严实了,还是别的什么缘故,等候的人群中,有几个小孩子看到他以后纷纷面露惊恐,哭得不能自已。男人似乎也有所意识,整个人几乎蜷缩在小小的座位上。   这个人不对劲。   王军站起来就想上去例行询问,却被夏莫一把拉住,“先盯着。”   刚才快餐店的时候,隔着橱窗惊鸿一瞥没来及细细分辨,现在看来,这活尸身上没什么血腥气,更没有阴气和煞气,除去那股挥之不去的尸臭味儿,几乎与普通人无异,这跟莫家传承中记载的活尸,完全不同。   这活尸身上只怕藏着什么秘密。   人多口杂,夏莫没办法给王军细说,王军却误解了夏莫的意思,他悄悄盯着男人,俨然把他当成了潜在的危险分子。   没过多久,火车就来了,男人跟他们上了同一辆火车,不巧的是,夏莫他们买的软卧,男人则去了硬座车厢。   夏莫虽然有点好奇活尸身上的秘密,但比起那未知的秘密来,他更期待接下来的大餐。要知道,他可是放着特调处安排的头等舱机票没要,专程来坐火车,为的就是在开学前好好享受一顿正儿八经的大餐。   上了火车,找到铺位后,夏莫把行李往床下一塞,爬到上铺蒙上被子就睡了。晚一步进来,住他们对面的是一对返校的大学情侣,两人进了车厢以后,就旁若无人的腻歪在一起。王军被他们辣得眼睛生痛,通过简单的闲聊,王军得知两人只坐到h省的某站,这个点从省城这边过去,大约下半夜的时候他俩就该下车了。   也许,他可以想个办法,等那对情侣下车后,就把男人弄到他们这节车厢来。 第五十章 被困   这一晚, 夏莫运气还不错,先是在一个肥宅的梦里, 玩着从来没玩过的游戏,吃着肥宅从网上搜罗的世界各地的美食。接着,又在一个糕点师学徒的梦境里,吃到了许多充满创意又不失美味的糕点。然后,在一个老农的梦境里, 找到了一大片丰收期的果园, 外面卖的水果,果园里不分季节、无视地理环境,几乎都找得着,梦境里的水果比外面那些靠药物催出来的美味多了。   往嘴里塞了一把红宝石似的石榴籽儿, 夏莫琢磨着该找个梦境好好吃顿正餐了。   很快, 他就找到了一个火锅店服务员的梦境。他点了个特色鸳鸯锅,接着把菜单上的荤菜,像什么肥牛啊、手工肉丸子啊、酥肉啊、麻辣牛肉、秘制排骨等等, 一个点了十几二十份儿, 最后象征性的点了几样素菜。   不多一会儿, 菜就陆续上了上来, 锅底也烧开了,夏莫涮了几盘肥牛以后, 肉丸子一个接一个的从红彤彤的汤底里浮了起来。夏莫夹了一个圆滚滚的肉丸子, 在盘子里沾了点辣椒, 一口咬下去。   “呸。”夏莫差点没把刚才吃的梦吐出来, “服务员,你们这肉怎么是臭的!”   “臭的?不可能呀?”服务员夹了一颗丸子一口咽下去,“没臭啊。”   服务员话音刚落,更为浓烈的臭味充斥在夏莫的鼻端,强烈的臭味瞬间扭曲了夏莫眼中的梦境,他不由闭上了眼睛。   耳边有破空之声传来,夏莫本能往旁边一躲。   ‘砰!’   一颗巨大的石头重重砸在他脚边,四分五裂。   砰砰之声接连响起,视线所及,无数巨石从天而降,无数高楼轰然坍塌,大大小小龙卷风席卷着无尽沙尘席卷而来。   “这他妈谁的梦,怎么这么刺激!”夏莫拼尽全力,身影化作电光,穿梭在巨石和风暴的间隙里,还未站稳,差点被一个龙卷风卷到天上去,堪堪避过,一个巨石嘭得一声砸在他身后,飞溅的石块砸得他生疼,“妈的,这人是看了多少好莱坞灾难片啊?!”   然而,接下来,更刺激的事情发生了。   出去不。   他竟然被困在了这个该死的梦境里出不去了!   怎么会这样?   夏莫微微皱眉,闪躲之际,嘴里发出一段类似兽吼的音节,语毕,他打了个指响,一股看不见的力量以他为中心四散开来,迅速波及整个梦境。下一秒,整个梦境就像是被人按下了暂停键一般,突兀的凝滞了。   夏莫身形一闪,落到地上,推开悬浮在他面前的巨石,横穿过旋涡状的龙卷风,踩着满地破碎的残垣断壁,每一步,他都走得很慢,但,每一次,他落下的距离都非常远。夏莫在梦境里,施展他用武侠剧结合莫家传承整出来的‘缩地成寸’,比在现实中容易多了。   几个瞬移之后,夏莫来到了一个被巨石压住的人面前。   那人大口大口的吐着漆黑的血,嘴里呢喃着救命,周身阴气环绕,一双血红的眼睛里充满了执念。   阴魂。   整个梦境的主人竟然是阴魂。他见过阴魂化成的梦境守卫,但阴魂是梦境主人的,他还是第一次见到。   阴魂会做梦吗?阴魂的梦境能困住梦貘吗?   夏莫得到的梦貘传承不仅不成体系,甚至是不完整的,像这种情况,梦貘传承就完全没有记载。   不管怎么样,先想办法离开这里再说。   夏莫上前推开了压在梦境主人身上的石块,把他救了出来,“你还好吧?”   梦境主人是阴魂,而这又是他的梦,他看起来伤得很重,但当夏莫把石块从他身上移开以后,他身上的伤口几乎瞬间就痊愈了,他站起来,无比感激的看着夏莫,“谢谢你,谢谢你,真是太谢谢你,如果不是你,我怕是要死在这儿了。”   随着梦境主人心念变化,被夏莫暂停住的梦境,瞬间‘刷新’,末日都市变成了荒山野地,遍布残垣的街道变成了被泥石流淹没的崎岖山路。然而,跟寻常的梦境不同,这个梦境除了黑白灰以外,再没有多余的颜色。   不由得,夏莫想起了那个有沈诺的诡异梦境。   梦境的主人穿着迷彩冲锋衣,登山鞋,旁边还有一个半掩在是泥石下的登山包。   活尸。   救出梦境主人后,夏莫瞬间就确认了他的身份,正是他们在火车站遇到的那个活尸。   是巧合还是阴谋?   不怪夏莫多想,实在是太巧了——正好就在火车站遇到了活尸,活尸刚好跟他们一趟车,而他现在又被困在了活尸的梦里出不去。从老鬼到那个不明身份的中年男人,他连杀了对方两人,接连破坏对方好事,对方车祸没弄死他,现在再整点别的幺蛾子不足为怪。   不过,随即夏莫就打消了心里的怀疑。他梦貘后裔的身份,除了黄大仙和老妈谁也不知道,就连当初沈诺也只知道他有进入梦境的能力而已,而阴魂梦境到底是不是可以困住梦貘,连传承都没有记载,其他人又怎么可能知道呢?   不过,说不好这世上还有别的梦貘也不一定,毕竟,他到现在都不知道当初是谁取出了沈诺的梦魂珠。   心电急转间,夏莫心底暗暗警惕。   “你是谁?你怎么会在这儿?”   男人很感激夏莫救了他,忙道:“我叫林楠,我来这儿找一种草药。”   “草药?”夏莫皱眉。   林楠如实道:“我朋友患有非常严重的先天性心脏病,我爷爷是乡下的游医,他在的时候,大家都夸他是神医。可惜他在我很小的时候就过世了,我在他的手札上找了一种叫‘补心草’的药,配合其他药材,能够治疗心脏病。这些药材,除了‘补心草’外,其他的,大多都能找得到,而且也都是对心脏疾病很有益处的中药材。   我这趟回老家来,拜访了很多人,大家都夸爷爷医术高明,当年被爷爷治好了心脏病的老婆婆也还活着,这么多年,再没有发过病。所以,我就来山上找找看,看能不能找到‘补心草’。”   “补心草?”夏莫没有学过医,不过,莫家传承中倒是有不少巫医、炼丹方术类的方子,他老妈没有天赋,别的本事一概没学会,倒是会些巫医治病的法子。以往没少用那些方子给人治疑难杂症,不然,光靠那张嘴,她哪能忽悠到那么多比鬼还精的有钱人。   不过,他最厌恶老妈弄的那些‘臭袜子’水,从小到大不知被祸害了多少次,以至于对这方面完全没兴趣。这方面的书籍,他基本上都是看一遍就过,没怎么费心思去研究。   中医上有没有补心草这味药,他不清楚,但莫家传承中倒是真有这味药材的记载。按照传承里的分类,补心草当属于灵草一类,用来治疗心疾确实有奇效,还可以配合别的灵草炼制成生肌补血、吊气延命、减缓衰老乃至延续寿元的丹药,非常珍贵。   只可惜,现在灵气匮乏,莫家传承记载的灵药很多都绝种了。补心草,夏莫也只是在家传的古书上见过,现实中还第一次听人提及。   只怕,这林楠的爷爷应该也不是什么普通的游医吧。   “你也听说过这种药草吗?”林楠见夏莫面露沉思之色,便连忙问道。   “听说过,不过没见过。这种草现在应该不好找了。”夏莫道。   “确实不好找啊。”林楠吐槽道:“爷爷的手札写的老家有这种药草,结果老家这边,很多荒山都被开发出来种果树了,而且现在大家都习惯用农药除草,山上光秃秃的,别说补心草了,连狗尾巴草都没几根。”   现在农村里确实是这种情况。大家都想发家致富,远的不说,就说q县这边,前几年猕猴桃价格高,大家就一窝蜂的把口粮田毁了种成猕猴桃,现在橘子贵了,又开始开山毁林种新品种的橘树。不光农民自己种,一些外来的资本也涌进了农村,如今q县的农村里种粮食的少,种果树的反倒更多些。   夏家村那边,要不是黄大仙不断指使山上的动物祸害村民们种植的果树,让那些果树长不起来,只怕它老巢都被人掏了。   所以,如今荒山是真不好找。   林楠生在b市长在b市,只小时候跟爷爷相处过很短暂的时间,爷爷过世后,就很少再回老家了。这趟回来,整个人都傻眼。别说爷爷手札上的补心草了,老家的山上被勤劳的农民伯伯们打除草剂打得连半根野草都没有。   不得已,他只能来更偏僻的山区。也是赶巧了,今年老家这边暴雨特别多,手机上几乎天天都能收到气象台发布的暴雨预警和地质灾害预警。按说他本不应该在这个时候进山的,但是他朋友的情况已经不能再拖了。他咬牙进了山区,结果补心草的影子还没见着,就先遇上了泥石流。被坍塌的山体埋个正着,要不是刚巧有人从这里过,只怕他就得交代在这里了。   梦里,林楠忘了自己其实已经葬身于泥石流之下。   被乌云覆盖的天空,忽然下起了雨,转眼间,暴雨来袭,狂风再起。   “你现在打算怎么办?还继续找吗?”夏莫问。   “找,当然要找。”林楠猩红的双眼带着无边执念,“我一定要找到补心草回去救斯年。”   “斯年?我还以为你说的朋友是你女朋友。”通常来说,爱情比友情更容易让人产生执念。能让人死而复生化为活尸,这执念可不小。   夏莫不过随口一说,谁知林楠却‘轰’得一下涨红了脸,他支吾道:“斯年是我好,好哥们儿,不是什么女朋友,他应该喜欢女孩子的。”   最后半句话,林楠说得非常小声,像是说给他自己听的。   夏莫砸吧两下嘴巴,倒是品出些味儿来了,“你喜欢你哥们儿。”   “我,我……”看到夏莫笃定的目光,林楠到底说不出否认的话来,他垂着头,道:“我是喜欢他。”   “你就从来没有告诉过他吗?”夏莫说着,心里却不知怎么的,想起了沈诺满脸涨得通红,手足无措的模样来了。   “他有心脏病,我不能说。”林楠一屁股坐在地上,沮丧道:“斯年从小到大就只有我这么一个朋友,他拿我当哥哥一样,偏偏我对他……心藏龌龊……我不配做他的朋友。”   夏莫从未暗恋过什么人,他无法理解林楠内心的挣扎,不过,他现在倒是相信林楠说的都是真话,因为林楠说出这些话以后,整个梦境都颤抖了起来。   “完了,完了,是不是要地震啊。不行,我得赶紧去山上,再不去就晚了。”说完,林楠火烧屁股似的蹦了起来,头也不回的一头扎进漆黑的山林。   夏莫看着他渐渐消失在山上的背影,不知怎么的,这背影竟然像极了沈诺。他站在远处,极目远眺,视线的最边缘,滂沱大雨形成了无边雨幕。天空、山林、大雨在雨幕的另一边统统化为灰白的虚无。   边界。   边界正在不断的往里推移,快速的吞噬着整个梦境。   “找到了,找到了,我找到补心草了。”远处传来林楠惊喜的声音。   夏莫足间轻点,几个纵身便飞掠到了山上。林楠背对着他,夏莫首先注意到的是他手中紫色的花朵。   鲜活的、摇曳的紫色花朵,是这个梦境唯一的彩色。   不对。   莫家传承中,补心草的花分明是红色的,碗口大,花朵上布满了类似心脏血管的纹路。   林楠手里拿的分明是——   勿忘我。   恰在这时,林楠转过头来。   那是一张终年不见阳光的,惨白却俊美到极点的脸庞。   “沈诺。”   话音未落,无数巨石从天而降,龙卷风平地而起,末日景象再现,沈诺将手中的勿忘我扔了过来,夏莫下意识接住,梦境瞬间支离破碎。 第五十一章 执念   “逛吃逛吃逛吃……”   耳边再度响起火车前进的声音, 夏莫从梦中醒来缓缓睁开眼睛,他感觉手里握着什么东西, 抬手摊开一看,却是一颗漆黑的珠子。   梦魂珠。   漆黑的梦魂珠完全没有光泽,不过,它蕴含的能量却比他以前得到的那些强大两三倍都不止,连带的, 珠子看起来也比他以前得到的那些梦魂珠大得多, 而此刻,梦魂珠的力量因为其主人的死亡,在不断的流逝着。   然而,比起这枚罕见的梦魂珠, 夏莫更好奇的是沈诺为什么会突然出现在林楠的梦境里, 他为什么能够从林楠的梦境里取出梦魂珠?   梦魂珠是梦境的核心所在,也是梦境主人心中最珍贵的东西,林楠一心要找的是补心草, 然而, 他最终找到的分明就是勿忘我。勿忘我和补心草无论颜色还是外形, 都相差甚远。沈诺到底做了什么, 竟然能够随意篡改梦境核心,甚至最后还化成了梦境的主人。   沈诺, 沈诺, 混蛋!早晚找到他, 他非揍他一顿!   夏莫重重正在床上锤了一下, 床垫立马凹出一个拳头印,半天都没能复原。   “夏莫,怎么了,出什么事儿了?”下铺,王军一直暗中盯着林楠不敢入睡,这才刚有些迷糊,立马被夏莫弄出的动静给惊醒了,他掀开被子就下了床,虽然是在问夏莫,视线却在林楠身上逡巡。   “没事。”夏莫回过神来,这才注意到车厢里熏人的恶臭,“什么东西,怎么这么臭?”   “臭吗?”王军努力吸了吸气,说:“好像是有股怪味儿。”这味道是从林楠身上传出来的,刚就因为他身上这股味儿,熏得坐他附近的人都不乐意,几个乘客一起阴阳怪气的挤兑他,跟林楠一个车厢的孩子们不知怎么回事,一直哭个不停,林楠大约自己也觉得不好意思了,上一站,那对情侣下车后,列车员刚一说有软卧车厢有空位,他立马就要求换票换到了他们车厢。   王军也注意到这股怪味了,不过,林楠的身上脏兮兮的,他只当是他的体味汗臭。   这时,床下的箱子不知什么时候打开了,三只小妖先后从里面钻了出来,大黑拿肥爪爪捂着鼻子,胖脸皱成了一团,嫌弃道:“什么怪味?明明就是尸臭好吗?都你干的好事,老子快被熏死了!”   “尸臭?什么尸臭?”王军一脸大写的懵逼。   夏莫坐起来,看着躺在对面下铺的林楠,他就说刚才在梦里吃火锅肉丸子怎么就吃出臭味儿来,敢情是王军把人给弄他们车厢来了。   林楠看着会说话的猫,他比王军还懵,“你们是什么人?”   夏莫从上铺下来,说:“我叫夏莫,他是王军。”   梦境忽然破碎,林楠从梦中惊醒,他的梦魂珠也被夏莫取走了,他已然忘记了刚才的梦,不过下意识的还是觉得夏莫有些眼熟,“我是不是在哪里见过你?”   林楠既然忘记了梦中的事情,夏莫自然不会再去提及,他说:“这我就不清楚了,我们是缔属公安机关的特殊调查处成员,专门负责处理一些灵异事件,你现在的情况,我想你自己心里应该有数吧。”   林楠先是有些惊讶夏莫的身份,但随即也觉得合情合理,毕竟他都变成了小时候爷爷故事里的活尸,面前还有一只会说话的猫,还有什么是不可能的呢?   林楠大约生前性子就比较老实,死后也没来及学会其他鬼魂的奸诈,他像做错事的学生似的低着头道,“我,我没有干过坏事。”   夏莫道:“我知道,如果你干了坏事,你觉得你还能好端端站在这里跟我说话吗?言归正传,你既已身故,就不应该再久留阳世。尤其是你现在的状态,多则一月,短则一周,你的身体就会彻底溃散,届时,你躲在躯壳中的魂体也会随之灰飞烟灭。”   “可是我爷爷说,活尸只有了却心中执念,才能脱去凡躯,重入轮回。”   林楠的爷爷果然不是什么普通的游医,不过,林楠看起来倒是像个什么都不知道的普通人。   “你爷爷给你讲过很多活尸的事情吗?”夏莫问。   林楠点头,他一直不明白为什么小时候爷爷老是给他讲活尸当睡前故事,最开始听这些故事的时候,他被吓哭了好几次,晚上还做了噩梦。他无意间说漏嘴,让爸爸知道爷爷给他讲活尸的事情后,爸爸跟爷爷大吵了一架,后来还把他带回了b市。隔年,爷爷忽然重病不起,爸爸带他赶回老家的时候,他已经处于弥留之际。   当时,他反复交代自己说他二十四岁的时候会有一个命劫,让他到那年一定要远离山林,最后还给了自己一个金属质地的护身符。   爷爷过世的时候,他只有十来岁,自他有记忆以来,爸爸和爷爷的关系就一直很不好,爷爷过世后,爸爸就再也没有在家里提起他。爸爸工作忙,自爷爷过世后,他就再没有没有回过老家,只是每年过年和清明的时候,会给老家的亲戚一笔钱,让他们给爷爷奶奶扫墓上坟。   如果不是在爷爷的遗物中找到了关于补心草的记载,他也不会回老家。   小时候,他跟爷爷相处的时间不长,在他印象中,爷爷就是个再普通不过的乡下游医,俗称赤脚医生,会点儿粗浅的本事,能治点头疼脑热的,跟正统的医生根本没法比。   因为他本人就是中医学院的高材生,而他爸爸则是b市某著名医院的心外科主任,常年主刀。最初从爷爷的遗物中找到那本手札,看到手札上关于补心草和其他草药的记载,他心里其实是怀疑的,甚至是不相信的。   他特意誊写了手札上的药方去他们学院退休的老院长帮他看,那位老院长是有名的国手,药方上好几味他从未听说过的药材,老院长倒是知道一点,不过,补心草他就没不知道了。   老院长已经九十多岁,一生经历过很多事情,他告诉他,中医广博,世间药草无数,药方无数,并非所有的都有书可寻,有典可据。他就曾见过,有人用他从未见过的药草,从未听闻过的药方,治好了他以为无论如何都需要西医开肠破肚才能治好的病。   因为老院长这一席话,他抱着一丝渺茫的希望回到老家。   结果,回去了才知道,爷爷过世这十多年里,人们依然没有忘记他,很多人都尊称他为老神医,每年还有很多人自发为他扫墓。听老家的亲戚说,爷爷不仅医术非同寻常,还很会些神异的本事,他不光能够给人治病,还能够给人算命。若是他算出有谁注定寿元将尽,无论是谁,无论出多少钱,他都不会给人看。反过来,若是他算出有谁寿元还长,不管那人得了多重的病多奇怪的病,他总能想方设法替人治好。   治得好病,治不好命。   亲戚们聊得多了,林楠也想起了爷爷曾经最爱说的口头禅   而从这些亲戚口中,林楠也得知了一桩辛秘。原来当年,他奶奶也患有严重的心脏病,一直靠爷爷用药调养着。后来,爷爷找到了一株传说中的灵草,他偏用这灵草治好了另一位同样患有心疾的人,而后没多久,奶奶就过世了。   为这事儿,他爸爸就跟爷爷彻底闹掰了,高考选了爷爷最不喜欢的西医,不肯继承爷爷的衣钵,甚至直至爷爷过世都不肯原谅他。   种种纠葛是否还有别的内情,只有问了爸爸才知道。   林楠特意去拜访了当年被爷爷治好心疾的人,那是一位老婆婆,已经八十来岁了,健朗得完全看不出曾经患过心脏病。林楠仔细询问了她当年的病情,根据老人家的描述,如果她没有夸张的话,她的病情已经发展到了严重心衰的阶段,以现代医学来说,需要换心才能治好。   可偏偏,她只吃了爷爷几副药,几颗丸子,慢慢的就痊愈了,一直到现在都好好。如今她家里条件好,子女们定期带她去体检。她把检查的报告给林楠看了,她的心脏彩超报告显示,她的心脏竟然没有一丁点问题,比很多中年人甚至青年人都要健康。   这怎么可能?   林楠一方面觉得不可思议,一方面更坚定了要找到补心草。   然而,老家的山林已经被开发出来,种上了成片的果树和其他经济林木,根本找不到补心草。不得已,他只能去老家那边更偏远的山区。出发前,他不知怎么突然就想起了爷爷曾经说过他二十四那年有一个命劫,要他那一年一定要远离山林。   可同样也是那一天,他接到斯年的家人打来的电话,说他再一次发病了。以他的病情,必须尽快进行换心手术,可是到现在为止,还没有合适的心脏。而且以目前的技术来说,即使换了心脏,斯年也不能像正常人一样恢复健康,运气好也许能够活个十年八年,目前为止世界上活得最久的换心病人也只活了25年,但运气不好可能连手术台都下不来。   所以,补心草成了他最后的救命稻草。   林楠无法在电话里解释补心草的事情,他只能告诉斯年的妈妈,他在找一样很重要的东西,如果找到了,也许不需要换心,也能治好斯年的病。如果可以,请他们一定要等到他回去了再做手术。   只可惜,他还没来得及找到补心草,就被泥石流给埋了。等他在泥层下醒来,被过路的村民救出,他才知道已经过去了半个月,而他也由活人变成了活尸。   “……我的手机不能用了,不过,我记得斯年的号码,我给他打过电话,他一直关机。我爸说斯年已经做了换心手术,恢复得很好。”絮絮叨叨说到最后,林楠的声音有些哽咽。   “既然你朋友已经做了换心手术,恢复得也还不错,那你还有什么心愿没了呢?”夏莫问。   林楠把登山包打开,小心翼翼取出一个玉质的盒子,说:“我找到补心草了,我想把它交给斯年。他虽然换了心脏,但是换心手术会有很多后遗症,我想补心草可能对他有些用处。”   隔着玉盒,夏莫依然能够嗅到补心草散发出的淡淡灵气,旋即,他的视线越过玉盒,落在了林楠的脖子上。   那是一个漆黑的金属片,上面刻着鲜红的玄奥的符文,乍一看,像极了现在流行了的饰品。   “我有办法,可以让你在阳世待满一个月,一个月后,我将送你重入轮回,作为交换,我要你脖子上的护身符。”   林楠有些不舍摸着爷爷给他的护身符,可是想起斯年,他咬咬牙,狠心道:“好。”   林楠把爷爷给他的护身符交给了夏莫,夏莫给他喝了些符水,还给了他两道符,让他贴身带着。喝下夏莫给他的符水后,林楠感觉自己的心脏重新跳动起来,冰冷的身体也有了温度。再带上夏莫给他的符,他身上那股挥之不去的、腐烂的味道也消失不见了。   有那么一瞬间,他觉得自己好像真的活过来了。   但,下一秒,夏莫就打破了他的幻想。   “我虽然用符把你变得跟活人无异,但你终究已经死了,就算你现在再像人,你也只是一具活尸。活尸惧怕的东西,你依然惧怕,活尸不能碰的东西,你也不能碰。活尸渴血,你也只能用鲜血解除饿感。我已经尽量帮你减缓你肉身腐烂的速度,但是你身上已有的伤痕我没有办法给你消除,现在天气热,那些伤口还会继续腐烂下去,所以,你要尽量避免其他人看到你身上的伤口。”   “好。”   他本来就已经死了,能够死而复生,能够再回去看看斯年,陪他度过最后的一个月,他就已经非常满足了,旁的,多想无益。有些事情,终归需要付出代价。 第五十二章 换心   “斯年的手术非常成功, 目前来看, 移植心脏已经跟他完全结合, 恢复得非常好。今天下午就可以出院。回家以后记得好好休息,每天按时服药,定期回医院检查,如果身体条件允许,可以适当的到外面都走走, 对身体恢复会很有帮助。”   “谢谢您, 林主任(林伯伯)。”女人和躺在床上的青年一同感激道。   “都是老朋友了, 不用这么客气。”穿着白大褂的中年男人温和笑道, “斯年,你可得赶快好起来,林楠今晚就回来了, 他让我告诉你, 他晚上过去看你。”   “好,林伯伯。”张斯年一脸平静的答应道。   正如林主任所说, 他们两家是老交情了, 张斯年的父亲是他当年的室友,那时候,他家境贫寒,因为跟父亲赌气,连学费都没要, 跟同村的亲戚借了路费就去了学校,全靠课余打工来维持生活。张父帮过他很多, 后来,他想留在B市工作,也是张父帮的忙。张父从学校毕业后,没有从医,反而靠家里的人脉关系做起了医疗器械的买卖。他的专业成绩平平,倒是很有些经商的天分,这些年生意做得十分红火,社会关系深厚。   因为他跟张父的关系,林楠跟张斯年从小玩到大,他结婚早一些,林楠比斯年大了三岁,一直很照顾斯年,感情比亲兄弟也不差什么。斯年因为常年生病的缘故,从小到大都没什么朋友,因此,也格外的黏林楠。他们这些做大人的,以往还开过玩笑,说要是斯年是女孩儿,他们就能结娃娃亲。   那时,斯年还小不懂事,非闹着要给林楠做新娘子,逗得他们这些大人乐得不行。   先前斯年突然发病,但赶巧就有了合适的心脏,他却闹着不肯做手术,非说林楠可能遇难了,哭得都休克了,险些出大事。可不知怎么回事,做完手术,斯年清醒过来以后,反而不吵也不闹了,手术完了这么多天,连提也没提过林楠。   那段时间,他怎么也联系不上林楠,暗地里急得都报了警,可惜他只知道林楠回了老家,具体去哪儿了却没人知道,当地警察找了一番也没找到人。他怕说出来斯年会担心,也就没在他面前提。   直到前两天林楠给他打电话,说是被暴雨困在了山上,手机也坏了,他买好火车票马上就回来。还在电话里问了很多斯年的情况,林楠要是不给他打这通电话,他都不知道斯年的手机一直关机的。   林楠刚打电话给他,说晚上回来先不回家了,直接去斯年家,他有东西要给斯年。但斯年的手机没开机,让他跟斯年先说一声。   他说了,但没想到斯年的反应竟会如此冷淡。   “斯年,你是不是还在生林楠的气啊?”林父问。   “怎么会?”张斯年温和笑道:“我怎么会生他的气。”   林父隐隐觉得张斯年的反应不太对劲,不过他也没多想,张斯年毕竟才动了大手术,身体还没有完全康复,情绪失调很正常。作为心外科的主任,他每年都会经手一些换心手术,像张斯年这样术后情绪失常的病人并不少见,他经手过的病人中,极个别病人甚至连性格习惯都发生了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变,完全跟变了个人一样。   年轻的时候,他总觉得科学能够解释一切,可是到了现在,当久了医生,进多了手术室,见惯了生死无常,他才渐渐明白过来,这世上,有些事情还真就没办法用科学来解释。   “主任,十一床的病人刚刚休克了。”一个年轻医生跑进病房,焦急道。   “我去看看。”说着,林父匆忙离开了病房。   “斯年,你要不要再睡会儿?”张母柔声问道。   “不睡了,我想去外面看看。”张斯年面无表情道。   张斯年长年累月的病着,没法跟正常孩子一样去上学,去结交同龄的朋友,因为跟外界接触很少,家人都心疼他,性格不免有些单纯天真,偶尔任性得让人头痛。以往每次生病住院,他都要闹点小脾气,想方设法躲避输液吃药,非得要林楠盯着才乖点。   这次也是,他非要等林楠回来了才肯做手术,可是他的病情等不了,心脏也等不了,最后到底没等林楠回来就将他送进了手术室。术后,他昏迷了足足三天才醒。   林楠的父亲短短几句话,就能听出张斯年情绪不对,张斯年的母亲常年照顾患病的儿子,可以说是再了解儿子不过了,打从张斯年醒来睁开第一眼,她就觉得儿子有些不对劲。   不过,她的想法,倒跟林父挺一致的,觉得张斯年多半是还在生林楠的闷气。她琢磨着等林楠回来,张斯年见着人了,林楠再哄哄,就他那小孩儿脾气,再大的气儿也没了。比起这些微不足道的小情绪来,斯年能够活下去,才是最重要的。若是斯年能够像正常人一样长长久久健健康康的生活一辈子,无论让她付出什么样的代价,她都愿意。   张母垂眸,敛去眼底诸多杂念,起身道:“那我推你去吧。”   “好。”张斯年看着外面阳光正好,背着张母,他嘴角上扬,勾起一抹灿烂得近乎诡异的笑容来。   傍晚,火车终于抵达B市,因着林楠的缘故,夏莫在火车上‘饱餐一顿’的计划彻底泡汤了。虽然意外得到一枚梦魂珠,还在林楠的梦里看到了沈诺,但这些完全不能打消夏莫没吃上火锅的怨念。这一下午,他就躺床上,抱着手机在网上搜索B市的美食攻略。火车刚一到站,他定的专车就到了,直接把他和王军送去了一家据说很地道的火锅店。   林楠独自打车离去。   这家火锅店在网上的评价很高,夏莫和王军赶到的时候,已经九点多了。这家餐厅以食材新鲜著称,他们这个点过来,有些招牌菜已经点不到了,很多荤菜也只有个一份两份,夏莫吃得一点都不尽兴。   “服务员,结账!”夏莫感觉自己只吃了个半饱,如果可以,他还想再来个十份八份的牛肉丸子、秘制排骨、毛肚、黄喉……打住,不想了,再想就该饿了,回头去外面看看买点别的东西当宵夜。好像这附近还有一家卤味不错,就不知道这个点了还有没有营业。   “先生,一共1888,请问是现金还是刷卡。”   “多少?”夏莫问。   “1888。”   “我去,怎么这么贵?”夏莫脱口而出,他和王军也没点多少菜吧,怎么就吃出了小两千块了?他能说他有点想家……附近的自助餐厅了吗?1888,够他在那儿吃上十几顿了。   “先生,这是明细清单。”服务员保持着和煦又职业的微笑。   “能微信支付吗?”夏莫肉痛的拿出手机。   “可以。”   夏莫付了款,不多久,银行的短信提醒就来了,点开一看,余额两万整,一毛多的都没有。他的学费、住宿费、生活费全在里面了,虽然特调处每个月还有几千块钱的固定收入,可是他刚一顿火锅就吃掉了三分之一的工资,而且他还打算在学校附近租套房子,带着鼠宝大黑它们吃遍B市美食。   捉襟见肘啊。   夏莫一向花起钱来没数,捉襟见肘是常事,以往没钱的时候,他还能变着法的找老妈透支零花钱,现在嘛,得想个办法自己赚钱了。   “明天一早,我们去特调处总处报道,趁着还没有开学,接点任务赚外快。”话刚说完,夏莫就收到了一条转账信息,看了眼信息,他问王军:“你给我转钱干嘛?”   “好歹我也虚长你十几岁,能让你一小孩儿请我?”王军笑道。   “说好了我请就我请,哪儿来这么多事儿?”夏莫说,“赶明儿我多接几个任务,跑腿的事儿交给你,完事奖金我们五五分。”   “我过来就是协助你工作的,特调处给了我工资和津贴,这钱我不能要。”王军断然拒绝。   “王镇是不是说过让你一切都听我的?”夏莫懒洋洋道。   “是。”   “那不就对了,让你收着你就收着,哪儿来那么多废话?”夏莫站起身,把手机揣兜里,说:“走了,回酒店好好睡一觉,一下午没睡,困死我了。”   说是回酒店睡觉,出了火锅店的门儿,没走几步,夏莫就拐进了一家烤肉店。一直吃到老板打烊,才意犹未尽的出来。王军推着行李,打着嗝儿跟在他后面,心说,比起操心夏莫的钱包,他更该操心操心自己的身材。   要一直跟着夏莫这么胡吃海喝下去……王军脑子里不由浮现出大黑和鼠宝球一般的身材、圆润的双下巴。   不行,他还指望着找机会脱单呢,不能再这么吃下去了。   王军这边刚下定决心,转头,夏莫不知从哪儿买了两杯奶茶,递了一杯给他,王军顺手接过去,等他回过神来,奶茶都只剩半杯了。   反正今天已经吃这么多了,从明天开始少吃点。王军破罐子破摔,一口喝干了剩下的半杯奶茶,打了个惊天动地的嗝,后悔瞬间卷土重来。   等到了酒店房间,大黑、鼠宝和孔苏终于从箱子里出来,它们在箱子关了快三十个小时,一出来就迫不及待嚷着要吃的。于是,夏莫又跟它们一起吃起了外带回来的宵夜。   一人一猫一鼠一狗,抢得不亦乐乎。   王军总算明白为什么夏莫明明那么懒,还着急着去特调处接任务了,就照他这吃法,只怕没开学,就光是吃,学费都能让他吃光了。   跟大黑它们一块儿吃光了宵夜,夏莫总算饱了。他打着嗝,简单冲了下澡,躺在床上刚要睡着,却听到手机响了。他拿起来看了眼是陌生电话,随手挂掉,手机还没放下,铃声又响了。   夏莫接起来,“喂?”   “夏莫,是我,林楠。”   “什么事?”   “斯年有点不对劲,你能不能帮我看看。”   “不对劲?什么意思?你先说说看。” 第五十三章 双魂   林楠从见到张斯年起, 就觉得他不对劲。   以往斯年很黏他, 最喜欢他摸他脑袋, 可这一次,他还没有伸出去,斯年转身就走了。斯年没什么朋友,平时他只要去他们家,他总是拉着他有说不完的话, 可这次去, 斯年从头到尾都没有主动跟他说过话, 他有心想跟他好好谈谈, 结果斯年一直拿着手机打麻将,跟他说话也是心不在焉的。   起初,他也跟其他人一样, 觉得斯年可能是在跟他赌气, 闹别扭,可后来, 他就觉得越发的不对劲。   斯年做了换心手术, 术后性情大变他能够理解,可是一个人再怎么变,不可能短短十几天里,连最基本的口味和喜好都彻底变了吧?   首先,斯年以前根本不会玩牌, 更别说打麻将了。可刚才他在手机上玩儿的时候,分明是个老手。   斯年因为心脏病的缘故, 不能吃辣,他本人也不喜欢吃辣,比起辣味,他更喜欢甜酸口的菜肴,比起荤腥,他也更喜欢吃素食。可刚在饭桌上,斯年不仅吃了他平日里碰都不会碰的青椒肉丝,还吃好些青椒豆豉鱼,他平时喜欢的糖醋排骨,素什锦,连碰也没碰一下。   如果只是这些,也就算了,他查过很多资料,也咨询过父亲和其他医生,有一部分接受了器官移植手术的病人,在术后性情都会发生改变,他们甚至会变得跟从前完全不一样。偏偏这些改变没有办法用科学来解释,而现在他自己都变成了活尸,这些没法用科学解释的事情,是不是也存在更多可能呢?   比如,现在的斯年根本就不是真正的斯年?   林楠也并非无端端生出这样的怀疑来,他有些惶恐的告诉夏莫:“刚才不知道是我看花眼了,还是灯光的原因,斯年上楼的时候,我看到他身后有两道影子。”   “所以,你的意思是……”   “我担心斯年被鬼附身了。”林楠说出了自己的猜测。   “不可能,”夏莫直接否决道,“你是活尸,你眼中的阴阳界限已经被打破,如果你朋友被鬼附身了,你不可能看不见附身的鬼魂。”   “那,那是怎么回事?会不会是我看花了?”难道真是他疑神疑鬼想多了?   “有可能,不过还有另一种可能。”   “什么?”林楠还没来及返回肚子里的心,又提了起来。   “一体双魂。”夏莫说:“你朋友换了心脏,心脏来源可靠吗?是原主心甘情愿捐赠给他的吗?”   脏器移植,是现代医学的尖端技术结晶,能够很有效的治愈一些常规手段无法治疗的绝症。如今的医疗手段,你想要换肾换肝换肺换心问题都不大,甚至还有人试图尝试着换头,可问题是,脏器的来源不好找。要进行这些手术,钱先不说,首先脏器匹配度得很高,二来得有人愿意捐出自己的脏器。   原先Z国是唯一一个可以使用死囚器官进行器官移植的国家,但是从2015年以后,国家就全面停止使用死囚器官作为移植供体来源,而今剩下的器官获取渠道就只剩下公民自愿捐赠这一条。   由于Z国的传统,大家都不想死无全尸,都希望能够入土为安,愿意在死后捐赠器官的人少之又少。而Z国那么大,官方提供的数据显示,每年急需进行脏器移植手术的多达三十万人之巨,可最终进行了移植手术的只有一两万人。   供需差巨大,必然导致市场需求巨大。   在国内外很多国家,都明令禁止脏器买卖,在有一些国家,脏器的捐赠必须是无偿的,事后也不得接受受赠者的任何经济补偿。在国内,最常听说的就是肾脏移植和肝移植,而这两者的捐赠来源多来自亲属捐赠,可即便是至亲父母的捐赠,也要接受国家相关机构的监督和审批。   然而,这世上永远不乏为利益冒险的人,更不乏费尽心思钻法律漏洞的人。   黑市器官买卖在全球各地都屡禁不止,在一些贫穷落后的国家,穷人甚至被当成了活的器官库。   国内也时常有这方面的新闻爆出来,早在几年前,就有人卖肾买手机,当时闹得很大,很多人关注的点都是卖肾的人愚蠢、虚荣等等,却忽略了这背后细思极恐的器官买卖。   肾脏、肝脏乃至肺,摘一个,切一点,或许会影响健康,甚至事后带来生命危险,但只要手术没出岔子基本上不会立时毙命,可心脏就不同了,谁都只有一个,移植也得是整个的移。   因此,就正常途径来说,心脏就只有死后捐赠这一个来源。   国内愿意死后捐赠脏器的人本来就少,每年等着做心脏移植手术的人不知有多少,光有了捐赠的心脏还不行,还得匹配得上才行。而病人的病情已经发展得到需要心脏移植的程度,往往都已经没有多少时间可以去慢慢等待了。   这样一来,想要成功移植一颗合适的心脏,实在太困难了。   有些事情,对穷人来说或许比登天还难,但是对有钱人来说,只要有足够的金钱开道,也不是那么难的。   张斯年的家境如何,夏莫不清楚,他只知道,如果张斯年得到的心脏来源有问题,那么被处心积虑谋夺了心脏的人,必然不会甘心。   莫家传承有言,三魂居首,七魄藏心,是以,在许多民间传说中,邪魔妖怪们不是喜欢吃脑子就是喜欢啃心脏,其实它们真正吞噬的,是藏在其中的魂魄。   如若,张斯年得到的心脏来源有问题,死者死后执念不消未入轮回,七魄乃至三魂都藏进了心脏,最后这颗心脏又被移植到张斯年的身上,必然会出大问题。一体双魂只是一种可能,更可怕是,就如一山不容二虎,一具身体也无法承担两个人的灵魂,最终,只有一个人能够借这具身体活下来。   争夺失败的一方,可能会被驱逐出身体,也有可能被直接吞噬。   前者,不同于普通的鬼上身,因为身体同时融合了两人的肉身,想要驱逐另一个魂体非常困难。即便驱逐出了身体,对方也还能再回来,甚至比其他鬼魂附体还来得容易。   后者,同样因为这具身体同时融合了两人的肉身,又有两人的魂体,便是天道也难以分辨监管。换句话说,吞了也白吞。而且吞了还有好处,不仅能够壮大自己的魂体,还可以吸纳他人的记忆和命数,若是外来的魂体吞噬了原主,还能大大增加跟身体的契合度。   所以,像这种一体双魂的情况,往往以一方被另一方悄无声息的吞噬告终。   夏莫把自己知道的情况,原原本本告诉了林楠,末了,他说,“如果你没有看错,我没有猜错,你朋友现在的处境恐怕已经非常危险了。”   林楠整个人都懵了,他原想着好好陪斯年陪父母渡过最后的一个月,却怎么也没想到,事情竟然会变成这样。   “那,现在怎么办?”   “你先想办法调查一下,到底是谁把心脏捐给你朋友了,是不是真的是自愿捐献的?我明天上午有点事情,晚点你看看能不能把你朋友约出来,我亲自见见他。”夏莫说。   “好。”   林楠本来是打算晚上在张斯年家里留宿的,但因为张斯年异常的反应,和奇怪的影子,他便没在他家住,第一时间赶回了自己家里,用家里的备用手机,给夏莫打了这通电话。   挂了电话,他快步走到主卧门口敲了敲门。门内传来妈妈的声音:“楠楠,怎么了?有什么事吗?”   “我有点事情想问我爸。”   林父的声音在门内响起:“门没锁,你自己进来吧。”   林楠开门进去,父母都坐在床上,爸爸在看专业期刊杂志,妈妈在看手机。见他进来,林父放下手里的书,问:“这么晚了,有什么事?”   “爸,你知不知道,斯年的心脏是谁捐给他的?”   “你这么问什么意思?”林父不答反问,“你该不会是怀疑斯年的心脏来源有问题吧?”   林楠没说话,默认了林父的说法。   林父有些生气道:“斯年的换心手术是我亲手给他做的,你觉得我可能会用来源有问题的心脏吗?你这是在质疑我的医德吗?”   林楠呐呐道:“我没有,我就是觉得斯年有点不对劲。”手术是在公立医院里面进行的,不说别的,要是心脏来源有问题,医院那一关首先就过不了。   林母说:“他动了这么大的手术,性情上有些改变很正常,等他慢慢恢复就好了。你说你这孩子也是,偏赶着斯年做手术的时候回老家,电话也打不通,你不知道就因为你没在,斯年做手术前一直在哭呢,还非说你遇险了,死活闹着要去找你。”   “遇险?”林楠心里嘎登了一下。   “他啊,说梦见你被泥石流给埋了,醒了非要去找你,你徐姨不让,他哭得都休克了。你又不是不知道他的病,要不是刚巧有合适的心脏,只怕你现在都见不到他了。”林母想起当时的凶险,和后来一直联系不上林楠的煎熬,她不禁叹了口气,说,“你啊,以后少往那些不安全的地方跑,你都不知道,这段时间联系不上你,我都急成什么样了,要不是你爸拦着,我都想自己过去找你了。我和你爸就只有你这么一个儿子,你要有个好歹,可叫我们怎么办啊?”   是啊,爸爸妈妈只有他一个孩子,而他只有一个月的时间了。   林楠看着父母发根处若隐若现的花白,感觉好像有什么东西重重击打在心上,痛得他呼吸都有些困难,他低着头,不让父母看到他眼底闪烁的泪光,说:“我以后再也不去了。”   “行了,时间不早了,早点睡,我明天一早还要去查房。”林父把期刊合上,放在床头。   林楠跟他们道了声晚安走了出去,等回到房间里坐下来,待心情平复后,他才回想起刚才妈妈说的话。   刚巧有合适的心脏。   刚巧是什么意思? 第五十四章 交接   林楠一晚上没有睡, 第二天一早, 林楠再次询问母亲才知道, 给斯年捐赠心脏的是一个死于车祸的中年人,他早在半年前就去申请了遗体捐赠,并办理了相关手续,同意死后进行心脏捐赠。他办理完相关手续后,留下血液, 进行配型。除了斯年以外, 还有多位急需心脏移植的病人, 跟他的匹配度都不错。   巧就巧在, 中年人出车祸的时间跟斯年发病的时间几乎一致。斯年这边刚开始抢救,那边就打电话过来说,中年人出了严重车祸, 头部受到重创, 随时都有可能脑死亡,让他们做好做心脏移植手术的一切准备。   问过母亲, 林楠才知道, 中年男人并非B市本地人,而是A省人。心脏经过正常流程摘下后,又通过飞机送往B市,最后送到他们医院,由父亲给斯年主刀, 进行了心脏移植。整个过程都是按照遗体捐赠的正常流程走的,按说不存在什么见不得人的内幕, 可林楠依然觉得有点不对劲。   或许因为从一开始,他心里存了怀疑,他总觉得中年男人的做法很可疑。首先,据他所知,国人对遗体捐赠的认知度和认可度都非常低,同意捐赠遗体的往往是一些濒死的患者,还得相关的工作人员反复的给病人及病人家属做思想工作。   像男人这样,健健康康的时候就去登记办理遗体捐赠的人非常少,他愿意捐赠的只有心脏,而后,刚刚过了半年,在斯年最需要心脏的时候,他就发生了车祸。心脏按照捐赠流程,移植到了斯年身上。   这一切真的是巧合吗?   为什么他总觉得这些巧合里,透着些若有若无的刻意?   徐姨生斯年的时候,大出血,为了保命不得不摘除了子宫。而后,斯年被检查出患有先天性心脏病。很多医生,包括他父亲都曾断言张斯年可能活不到成年,为此,张斯年的爷爷奶奶对徐姨意见非常大,张斯年的奶奶的更是一再逼着他父母离婚。可惜张父说什么都不肯跟徐姨离婚,哪怕现在他事业已经做得非常大了,依然对徐姨一心一意,从未听说他有什么桃色新闻。   可是他看得出来,徐姨过得并不快乐。   他曾经不止一次,看到徐姨偷偷落泪。或许正因为丈夫对她太好,她反而更加的无所适从,打从内心里觉得自己对不起他。   相较之下,张叔叔为人豁达,他心里非常清楚斯年的病情。他曾经听张叔叔跟他父亲聊过,他说他不太想给斯年做换心手术,做了手术,斯年好的话能够多活几年,不好的话,可能根本就熬不过手术。而且即便手术成功了,斯年在接下来的几年里,每天都要服用抗排斥药物,要面临可能存在的术后并发症,要吃的药要接受的治疗要承受的痛苦,可能还要超过以往。   与其在这样的煎熬和痛苦中延续一段注定无法长久的生命,他宁愿儿子轻松快乐的离开。   当然,这些话是张叔叔喝醉了以后说的,谁都没有当真。但这在某种程度上也代表了他的态度。   如果,他是说如果,中年男人的死亡和捐赠存在某种猫腻的话,这猫腻多半出在徐姨身上。只是这种事情,就算他去问,徐姨大概也不会说。眼下,他没有太多时间慢慢去调查了,而且,他就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在读研究生,就算他想查,也没有足够的能量挖出背后的秘密来。   这事儿,怕是只能拜托了夏莫了。   只希望,真相查出来,徐姨和张叔都千万不要牵涉其中才好。   不管怎么样,先照夏莫说的,把斯年约出来跟他见上一面。   “妈,我有事去斯年家一趟,中午就不回来了。”林楠大声对在厨房里忙活的妈妈说到,边说边往外走去。   “诶,你吃了早饭再去啊,妈给你煮了饺子。”   “你和爸吃吧,我一会儿在路上随便买点。”林楠说着换好了鞋,走出了家门,关上门的瞬间,他听妈妈再跟爸爸唠叨,“这孩子都多大了,说风就是雨,白瞎我一大早就起来煮饺子。”   “反正都是速冻饺子,什么时候吃都一样。”爸爸的声音隐隐约约传来。   “你就惯吧……”   林楠眼睛莫名有些发酸,他低着头走进电梯,这时身后响起一串焦急的脚步声,一对年轻的夫妻抱着一个小孩儿快步的跑了进来,小孩儿不知玩什么伤到手了,手上划了一道很深的口子,小孩儿嗷嗷的哭,血一个劲儿往外流。   然而,在林楠看到小孩儿的一瞬间,他便什么声音都听不到了,他的眼睛里只剩下小孩儿断线般滴落的血珠。   饿。   好饿。   林楠耗尽了全部的自制力,才勉强忍住没有扑上去。他本来在一楼就该下的,鬼使神差的,他没有动。他满心满脑都沉浸在那浓烈又甘甜的血腥气里,周围的一切都仿佛变成了空气,不知不觉,电梯里的人都走光了,鬼使神差的,他蹲下来,用手指蘸了些尚未凝固的鲜血送进嘴里。   真甜。   回过神来,林楠见鬼一般,拼命的擦着嘴搓着手,逃也似的冲出了电梯。   跑出地下停车场,初生的阳光照在皮肤上,带来微微的刺痛,林楠忽然无比清楚的意识到——他,真的死了。   B市的特调处,也是全国的特调处总部,外面只挂了一个特殊事件调查处的牌子,地方不大,只有孤零零的一栋大楼,不过大楼看起来很新,应该是刚建没多久,跟外面中规中矩的写字楼没什么区别。   不过,进了大楼以后,别说夏莫了,就连王军都感觉到了明显的不同,“这里头可真舒服,感觉空气都跟外面的不一样。”   “因为这里面布了聚灵阵。”布阵的手法算不得特别高明,不过,布阵的东西倒是好东西。如果他能拿到布阵的东西……打住,他现在可是公务人员,就算是编外的,也不能尽去想些违法乱纪的事情,不过,话说回来,如果让鼠宝去偷的话,应该能偷出来吧?   王军丝毫没察觉到身边人蠢蠢欲动的犯罪念头,他感觉自己身体忽然冷了一下,不由抱紧双臂,搓着手臂上的鸡皮疙瘩,说:“怎么一下这么冷?是不是空调坏了?”   “不,是刚刚有个鬼从你身上穿过去了。”   “鬼?”为毛感觉更冷了?   “女鬼,长得还不错,应该是这里的工作人员。”   王军:“……”现在后悔加入特调处的话,会不会有点晚?   B市这边的特调处虽然是总部,建造的也非常好,但大概是因为前段时间,全国各省份的特调处招生考核都遭受到了不同程度的袭击,损失惨重,特调处如今正忙着调查幕后真凶,寻找在考核中失踪的考生,能派出去的人都派出去了,呆在特调处里的鬼反而比人还多些,显得十分冷清。   等到了接待处,给他们办理交接手续竟然是一只有两条尾巴的白色狐狸。   那狐狸一见到夏莫,眼睛都像在发光一样,只听它口吐人言,声音既软且媚,娇滴滴的像是在撒娇:“小莫哥哥,你太厉害了,我听说你一个人就撕了十几个厉鬼,是不是真的呀?”   旁边,一只在打盹儿的金钱豹嘟哝道:“呸,还哥哥,都好几百岁的老妖怪了,不要脸。”说着,它眼睛眯出一条缝,悄悄瞄了夏莫一眼,不知怎么回事,它竟有些移不开眼睛了。   “关你屁事!给老娘闭嘴!”   狐狸气急败坏扭头就骂了回去,却见豹子化作一道金光咻得一下,蹲在夏莫面前,仰着头,对夏莫伸出了自己的下巴。金色的眼睛一眨不眨的望着夏莫,仿佛在无声催促他什么。   夏莫习惯性伸出手,挠了挠金钱豹的下巴,说:“乖!”   金钱豹曾经被人类伤害过,本身性格也很高傲,平时对特调处的其他人都是爱答不理的,别说给人摸下巴了,曾经有个天师不小心碰到了它,险些没让它给咬死。两尾狐倒是没有它那么孤傲,但它一向看脸,长得好看的才乐意多说几句,长得不好看的,它连正眼都不愿意给一个。   今天不知怎么回事,它俩竟双双被夏莫迷住了似的,发自本能的想跟夏莫亲近。   “滚开!小莫哥哥是我的!”两尾狐气坏了,它飞扑过来,伸出爪子就往金钱豹脸上挠,夏莫却一把抓住了它的爪子,轻轻捏了捏它的肉垫,拍拍它脑袋,微笑道:“乖,不要打架。”   狐狸就跟喝了几十坛陈年佳酿似的,迷醉得不能自已。它全程晕陶陶的给夏莫、王军办完了交接手续,还给他们申请注册了B市这边特调处的内部网络论坛,末了,还缠着夏莫,加了夏莫的微信。   一向很讨厌人类并对人工产品非常不屑的金钱豹,不知从哪儿翻了个最新款的手机出来,一通娴熟的操作,竟丝毫不比沉迷人类电子产品的狐狸差。它不光加了夏莫的微信,它还问夏莫要了企鹅号和手机号,那架势,如果可以,它恨不得跟夏莫一起走。   “心机豹!”狐狸亮出了爪子。   “臭狐狸!”金钱豹露出了利齿。   “哼!”   “哼!”   对峙了一会儿,两只到底没打起来,各自收起凶相,然后很有默契的拿出手机刷夏莫的朋友圈。可惜夏莫设置了权限,它俩什么也没看到。   金钱豹遗憾的把手机藏起来,懒洋洋的趴在办公椅上,清朗的少年音有些凝重,“你觉不觉得这个夏莫有点邪门儿?”   这时候,两尾狐也终于从那种无法言说的沉迷中清醒了过来,“是有点不对劲,从来没有人能把我迷成这样。你说他会不会……跟我们一样?”说不定是个男狐狸精呢!   “不可能,他身上一点妖气都没有。”金钱豹道。   两尾狐说:“不过那个姓王的胖子身上,倒好像有点妖气,不过太淡,闻着像狗又像猫的还有点老鼠的味道,不知道是不是我闻错了。”   “哦?是吗?我好像没闻到。”刚才有个姓王的胖子进来吗?好像是有个人来着,不过,它光顾着让夏莫给它挠下巴了。金钱豹心虚的将脑袋埋进爪爪里。   姓王的胖子打了个喷嚏,心说,刚不是又有鬼魂从他身上穿过去吧?这特调处总部又是鬼又是妖,他以后没事还是少来为妙。   夏莫和王军都只是编外人员,办了交接手续,更换了警察证,注册了这边特调处的论坛账号后,就没有别的什么事了。从特调处出来,时间还有点早,夏莫在附近找了家面馆,跟王军各点了三两牛肉面,一边吃面,夏莫用手机点开了特调处的论坛,准备接点活干。 第五十五章 任务   特调处总处这边的论坛, 跟S省那边有很大的不同。S省的论坛任务版块, 通常只有当地省份的任务, 由于人手奇缺,挂出来的任务不分权限,只要你觉得自己可以胜任就能接。总处这边就不一样了,两尾狐给夏莫申请注册的账号,只能通过编外人员的端口登录, 进去以后, 就只能接留给他们这些编外人员的任务。一些只能正式员工接任务, 他们连看的权限都没有。   夏莫粗略翻了一下, 论坛上罗列出来的任务很多,全国各地的都有,但B市当地不算多, 且大多数都显示任务正在进行中。因为特调处人手本来就很缺, 所以他人接了的任务,一般情况除非任务失败, 其他人就不能再接了。当然, 也有例外的情况,比如任务本身比较危险,需要几个人合作才能完成的。   夏莫略过那些外地的和有人做的任务,想挑个报酬高的任务做,一口气解决经济危机, 不过,很快他就被一个案子吸引了目光。   这案子是由B市某个片区递交上来的, 说是有人到他们派出所报案,报案者声称她女儿最近突然跟变了个人似的,一天到晚阴阳怪气的特别吓人,她还把家里养了好几年的小狗给杀了,整个的炖锅里,她下班回家就看到她正连皮带肉的在吃。最近几天,有好几次,女儿悄不声儿拿着刀站在她背后,感觉像是想要杀她一样。   按说,这样的案子,是递不到特调处的,可怪就怪在,这人报警后没多久就真的死了,睡觉的时候被人给活活捅死了,遗体的肾脏和死者女儿不知所踪。紧接着,没过几天在河里打捞到了她女儿的尸体,尸检时在她女儿胃里发现了没有完全消化的肾脏,经过检测,目前已经确认这肾脏就是死者的。   这案子透着古怪,又涉及了两条人命,下面的警察查不出个所以然来,最后案子就移交到了特调处。   这案子昨天才挂出来的,任务要求就是调查事情真相。   特调处里最不缺的就是这种难以破解的悬案、疑案,但报酬往往不是很高,搁以往S省那边,这样的案件一般报酬不会超过十万,低的,可能就两三万。   所以,也不怪说特调处留不住玄门散修,因为调查这样的案件,一般都得有点真本事才行,可别人有这功夫,帮有钱的人捉个鬼、看个风水或者指点一下迷津,几十上百万轻轻松松就到手了,相比之下,特调处给的报酬就有点不够看了。   而天师协会那边,性质不同,人家根本不需要插手管这些乱七八糟的案子,他们都是明码实价的帮有钱人解决烦恼,就算有些本事差点的,靠忽悠有时候也能忽悠过去,报酬还不是一般的丰厚。   当然了,如果单从报酬来看的话,特调处确实多有不如,但特调处毕竟是国家权力机关,地位和权利不可同日而语。再者,对玄门中人来说,有些好处是不能简单用金钱来衡量的,比如说为人民服务就是很好的行善积德。   也不知是这次特调处受到的打击太大,还是B市这边整体工资水平高,这案子给出的报酬竟有足足的二十万。   这任务要完成了,他跟王军二一添作五,一人能分个十万,他大概这学期都不用再为钱的事儿操心了。   夏莫毫不犹豫的接下了任务,咕嘟嘟喝掉碗里的汤,手机‘叮’得一声响了,拿起来一看,是论坛发来的系统信息。点开一看,是负责该案件的原相关人员联系方式。夏莫把消息原封不动的复制后,发给王军,说:“我在论坛上接了个任务,你先看一下,该案件相关人员的联系方式我刚发给你了,你一会儿跟他们联系一下,去他们那儿查一下卷宗,了解一下案情的具体经过。下午我们找地方碰个头,再去现场看看。”   要是运气好能够在现场找到死者的亡魂,没准儿直接就把事情给解决了。   王军正是成为特调处的编外人员也有段时间了,接手过的案件就只有孔建国那一个,那还不是特调处发布的任务,只能算夏莫私下里帮的忙。不过,就那案子,出主力的还是夏莫,他充其量也就跑跑腿。   老实说,作为一个一线刑侦骨干,王军已经好几年没这么闲过了。以前忙到觉都没时间睡的时候吧,总想着放几天长假,可真闲下来了,王军觉得自己浑身都不对劲。尤其是跟着夏莫,照夏莫的作息时间吃了睡睡了吃,长肉都是小事,王军觉得自己身为刑侦人员的敏锐都快给消磨干净了。   现在一听有任务,王军顿时感觉浑身上下使不完的劲儿,他呼噜噜咽下嘴里的面条,说:“是哪个任务?”   王军刚拿到账号以后,第一时间登录了特调处的论坛,一直在浏览上面的任务贴。好多任务放在以前,那都是根本没法破的悬案、疑案,现在进了特调处,他总算有机会揪出这些案件的真凶了。   “帖子上第三个任务。”   王军立马点了进去,帖子上只写了大概的案情经过,外加几张现场图。就着血淋淋的高清无码现场图,王军吃得津津有味。   夏莫招了招手,说:“老板,结账。”   “一共六十,谢谢。”过来收钱的是个年轻女孩子,也是这家店的老板,从夏莫进店起,她眼睛就没从他身上挪开过。   夏莫从钱包里抽出一张一百的递过去,女孩儿看着他捏着钱伸过来手,不禁在心里哀嚎,我去,我去,长得已经够犯规了,居然连手也这么好看,摸一把的话,会不会被打死?   女孩儿内心的小剧场都快闹翻天了,表面却还算镇定,她接过钱,低头找补的时候,无意间看到王军手机上有些过于血腥的图片,她惊呼一声吓得往后退了一步。   完了,王军心说,刚才太激动了,一不小心就违反了纪律,这可怎么跟人小姑娘解释啊?   不想,女孩儿下一秒整个脸都红了,激动的看着夏莫,说:“您,一定是明星吧?你们的剧照好逼真啊!能不能告诉我,你们拍的什么剧啊?我以后一定去追!”   王军:……   夏莫一本正经的胡说八道:“抱歉,签了保密协议,现在还不能说。”   女孩儿有些遗憾,随即又期期艾艾的看着夏莫,恳求道:“那您能不能给我签个名?我,我给您免单!”   “签名可以,不过,免单就算了。”在老家的时候,夏莫是县城里所有自助餐馆老板的噩梦。他难得遇到一个愿意给他免单的人,心情不错,脸上也带着几分笑意。   “啊!太好了!真是太谢谢您了!”女孩儿没想到夏莫居然一下就答应了,忙不迭的去找了个笔记本出来,递给夏莫,只见夏莫笔走游龙,在扉页上留下些龙飞凤舞的文字。女孩儿瞪大眼睛瞅了半天,愣是没好意思说自己认不出那是什么字儿。   王军全程看着夏莫的骚操作,出了面馆,他不禁好奇的问夏莫:“你刚才给她写的什么啊?我看着不像是你的名字啊?”   “当然不是,就是一道平安符而已,那小姑娘人不错。”   夏莫在进店前,就感觉到了面馆周围有许多小猫小狗遗留的气息,面馆旁的小巷子里,还有一个空着的食盆,有流浪的猫狗出没其间。不难推断,女孩儿一直在投喂它们。天性使然,愿意友好对待动物的人,夏莫也愿意友好的对待他们。   闻言,王军不禁勾起了嘴角,夏莫比他想象的还要好,他没有看错人。   另一边。   林楠一大早魂不守舍的赶到张斯年家,他刚到徐姨就拉着他说:“你可算来了,斯年昨晚睡到半夜,忽然醒了,非吵着要见你,我正说给你打电话,结果等我去拿手机过来,他又睡着了。”   徐姨没好意思告诉林楠,她以为斯年是晕过去了,急忙请医生到家里看了,确认他真的是睡着了而不是昏迷,这才放下心。这一折腾就是大半个晚上,闹得大家都没休息好,她更是一晚上都没合眼。   林楠心头一动,“他吵着要见我?”   徐姨笑道:“对,拦都拦不住。我看他呀是睡懵了,忘了跟你赌气的事儿。”   事情只怕没那么简单。   林楠迫不及待想看看斯年的情况,“斯年呢?还在睡?”   “还在睡,我守了他一晚上,也不知道是不是他还没恢复好,我看他睡得很不安稳。我刚还跟你张叔商量,想带他去医院让你爸爸再给他看看,要不要给他开点什么药。”   林楠顺势道:“这样,我先去给他看看,不行,晚点我开车送他去我爸那儿,您一晚上没睡,就在家里好好休息吧。”   徐姨笑道:“也行,那就麻烦你了。”   “徐姨您这么说就见外了,这些都是我该做的。徐姨您先休息,我去看看斯年。”林楠道。   “好。”   林楠的爸爸是医生,妈妈是一所重点高中的老师,夫妻俩都忙,而且都是外地人,家里也没什么人能帮着看孩子。所以,林楠从小到大,在张斯年家里待的时间可能比在自己家里还多些。徐姨特意在家里给林楠准备了专门的房间,不过,张斯年特别黏林楠,总能找出这样那样的理由,让林楠陪他一块儿睡。   一直到后来,林楠发现自己对张斯年生出了一些不该有的心思,这才渐渐减少了到张家的次数,即便来了,他也不会在这儿留宿。为此,张斯年不止一次跟他闹别扭。   林楠轻轻推开张斯年的卧室门,却见张斯年背对着他,坐在书桌前,手里拿着笔在不停的画。   “斯年,你醒了?”   张斯年扭头看向他,他的手依然不受控制般的在白纸上画着什么,他眼里擒着泪水,嘴角却挂着分明的恶意,“滚开,死同性恋,看着你就恶心!”   殷红的血色渐渐爬上林楠的眼睛,房间的温度骤然一冷,他攥紧拳头,目露凶光,“该滚的是你!”   “滚?”张斯年眼底的泪意快速散去,画画的手也停了下来,他顺手将桌上不知画了什么的画纸揉成一团,恶意的笑容变得有恃无恐:“这是我家,该滚的人,是你。”   徐姨听到动静快步走了过来,说:“这是什么了?好好的怎么吵起来了?”   “妈。”张斯年脸上露出委屈又惶恐的神色来,“林楠是同性恋,他说他喜欢我,我,我一直拿他当哥哥……你让他走,我不想再见他了。”   徐姨面露震惊,但她惊讶的对象不是林楠,反而是张斯年。   斯年他怎么会这么说林楠?他明明……   林楠曾无数次幻想过,要怎么样向斯年表白,才能让他既明白自己的心意,又不至于吓到他。他甚至幻想过,如果斯年也喜欢他的话,他要怎么向家里人说,要怎么让他的父母,斯年的父母,接受他们。   然而,他从未想过,会有这样一天,会以这样一种方式,被人道破他的心思,被那个披着斯年躯壳的人,把他的感情踩在脚底下蹂躏。   林楠强忍着心底翻腾不已的戾气,冷漠的看着张斯年,说:“徐姨,我是喜欢斯年,但我喜欢的斯年不是他。”   说完,他看了眼张斯年脸上藏都藏不住的惊讶,转身毫不留恋的走出了张家,前脚踏出去,后脚就忙不迭的掏出电话打给夏莫,沮丧得像条无家可归的大狗狗:“夏莫,我把事情搞砸了。” 第五十六章 赖三   林楠在电话里简单说了一下事情的经过, 最后说, “他现在肯定不会跟我出来了。”   夏莫说:“不来就不来吧, 我再想别的办法。这样,等下我把我住的酒店定位发给你,你先过来,我们见面了再说。”   “好。”林楠还有些担心,他问, “斯年他不会有事吧?”   “照你刚才说的, 我们猜测应该没错, 他的意识应该还在, 不过,他现在的处境非常危险,我们得尽快才行。”夏莫道。   挂了电话, 夏莫又给刚分开一会儿的王军打了通电话, “林楠那边出了点变故,下午我就不跟你去现场了。晚点我让大黑过去找你, 它陪你一块儿去。”   “大黑?靠谱吗?”在王军的印象里, 大黑就是一只成天守着电视吃小鱼干的胖宅猫,懒懒散散的,嘴巴还特别坏,天生一副喵星人的臭脾气。   “要不一会儿我问问大黑?”夏莫说。   “千万别,要它知道了, 非挠死我。”王军笑道,“大黑能找到我吗?一会儿我在哪儿等它?”   “你到那边警局以后, 给我发个定位,我想办法送它过去见你。”夏莫说,“教你一招,多买点小鱼干备着,大黑保证不会为难你。”   “行,我一会儿就去买。”王军道。   不多久,夏莫就到了昨晚住的酒店。他在附近的超市买了些零食拎回去,打算给大黑鼠宝它们当早午餐,不想,三只小的都已经吃上了。   “你们谁点的餐?”   他订的这家酒店,消费可不低。每天光住宿费就是大几百,看看这地毯上的空盘空碗,只怕把酒店的早餐菜单全点了一遍,点了也就算了,关键是三只小的忒没良心了,居然不知道给他留点,亏他还想着给它们带零食了。   鼠宝见夏莫不高兴了,想都没想,毫不犹豫的出卖了队友:“是大黑,是它打的电话!”   大黑甩甩斑秃的尾巴,凶了鼠宝一眼,嘀咕道:“叛徒,刚才是谁嚷着饿的?哼,以后有好事儿别想老子叫你!”   鼠宝朝着大黑吐了吐舌头,“哼,稀罕!”扭头它蹿到夏莫身上,钻进夏莫手心里,抱着夏莫的手指头,奶声奶气的撒娇:“老大,老大,酒店里好无聊,我想出去玩。”   剩下孔苏最老实,低着头,摇着尾巴,乖乖认错:“汪汪汪。”老大,对不起。   夏莫本来还想骂它们几句,见孔苏这样,他反倒不忍心了,蹲下来揉了揉孔苏脑袋,笑道:“行了,才多大点事儿?是我的疏忽,忘记给你们叫早餐了。”   大黑趁机把刚才鼠宝霸占的鲜虾蒸饺扒拉到自己面前,捡个最大的吞进嘴里,边吃边嘀咕,“本来就是。”   夏莫一巴掌招呼到它头上,说:“别给老子得了便宜还卖乖。信不信老子没钱了,就把你当给他们酒店?”   大黑死猪不怕开水烫:“你当啊,反正老子也不是什么值钱的品种,你当了他们也不会要。”   夏莫揪着大黑的猫耳朵,把它拎起来,故意冷着脸说:“胆儿肥了是不是?还想不想跟我混了?”   大黑哼哼唧唧老实了不少,“想。”它还第一次来B市,都还没好好玩儿过呢。真要让夏莫赶回去了,还不得被黄大仙手下的那些小妖们笑死?别以为它不知道,那些小妖们个个都想跟着夏莫来B市呢。   夏莫松开它的耳朵,说:“赶紧把东西吃完,一会儿我给你叫辆车,你去跟王军碰头。我刚接了个案子,你跟他去现场看看,如果死者的魂还在,就给我带回来,我有事要问。”   大黑本来就懒,跟着夏莫这些年吃喝不愁的,更懒了,搁平时它肯定得跟夏莫讨价还价,不过,刚背着夏莫点了顿大餐吃,吃人嘴短,当即应了下来,“等我把这盘蒸饺吃了就去。”   林楠赶到的时候,夏莫正好把大黑送上顺风车,他跟夏莫一同来到酒店房间里,把刚才的事情以及张斯年的反应一一告诉夏莫。   “我们现在要怎么做,才能救斯年?”   夏莫撕开一袋他刚才买回来的薯片,随手抓了几片,塞进嘴里,半真半假道:“一会儿,你带鼠宝到张斯年家附近,鼠宝会想办法溜进张斯年家里,弄几根他的头发出来,我用这些头发施法,就可以送你进张斯年的梦境。到时候,你想办法在梦境里找到真正的张斯年,如果可以,你试试看能不能激起张斯年的斗志,让他在梦里杀死霸占他身体的人。”   林楠为难道:“斯年从小胆子就小,他连虫子都不敢摸,怎么敢杀人?我可以可以帮他?”   “帮他也不是不可以。”夏莫说,“不过,你在梦里杀死那个人一次,就能削弱他一点。不过,你要记住,能够真正干掉他的,只有张斯年自己。”   “我知道了。”   夏莫告诉林楠的大部分都是真的,但关键的一点,他却说了谎。他确实可以借助张斯年的头发进入他的梦境,但如果那样,效率太低了,在一体双魂的情况下,就算进了梦境也未必就能找到张斯年。他原先是打算让林楠把张斯年约出来,他在他身上种一颗梦种,到时候借助梦种进入张斯年的梦中。   梦种能够获取梦境主人的记忆,真实再现到梦境中,如果真如林楠猜测的那般,张斯年的心脏移植手术存在某种猫腻,他们兴许能在梦境中找到些线索。   不过,一体双魂的情况,夏莫也是第一次遇到。他也不能确定,梦境中会不会发生意想不到的情形。梦境中的危险他倒是不怕,怕就怕到时候梦境不稳定,没等他们找到张斯年,梦境就碎裂了,反而打草惊蛇。   梦种由他的法力凝结而成,除了可以吸收和反馈梦境主人的记忆,还能在关键时刻,帮他稳固梦境,甚至可以让他悄无声息的影响梦境主人的想法。再者,他借助梦种进入梦境,梦种也就相当于是一个相对安全稳定的通道,若是再遇到像上次林楠梦境中被困的情况,他也可以尝试通过梦种离开梦境。如果再在梦境中遇到沈诺,梦种兴许也能起到意想不到的作用。   梦种的事情,夏莫自然不能对林楠讲,所以就编了一个借口。早在林楠来之前,夏莫就已经把梦种交给了鼠宝,林楠哪里知道这其中的弯弯道道,只当自己运气好,遇到夏莫肯帮他忙。   下午,张斯年吃过午饭,躺在床上午休,睡得正熟,忽然感觉脚底刺痛了一下,他幽幽醒来,见脚心里有一个红点,他只当自己是被蚊子盯了,随意抠了抠,倒在床上拿出手机,点开一个打麻将的游戏玩了起来。   他运气不太好,连着拿了几局烂牌,不一会儿就输光了平台的虚拟金币。提示充值的界面跳出来,他想也没想就按下充一千块的按钮,转到支付界面,他一连输了三次密码都是错的。他气得把手机扔了出去,但,看着房间里的一切,他嘴角又勾起了满意的笑容。   看看,多好的房间,多豪华的别墅,以后,这一切都是他的了。改明儿,等他好了,他非得去澳城好好玩几大的,M国那边的赌城也得去看看,以前他是本钱太少了,现在这么大的家业全是他的,没准儿,他还能混个赌王当当。   想着,他忍不住得意的哼起了歌,谁能想到他赖三还有今天?怪不得说大家都嫉恨富二代呢,小老百姓苦哈哈一辈子未必能够在B市买个一砖半瓦,你说这病秧子,啥事不干,就因为命好有对好爹妈,住的是豪宅,出入是豪车。不过,现在好命和好爹妈都是他的了。   张斯年,不,赖三,眼中露出刻骨的贪婪来。   他环顾布置雅致而不失温馨的房间,心里得意极了,看,这一切都是他用命赌来的。   这,大概是他这辈子赢得最爽的一次。   说起来,还得多谢那个人,如果不是他,他现在只怕已经被金老狗砍成十块八块扔江里喂鱼了,哪里能有现在的好日子?   对了,那人说过要尽快吞掉那个小鬼的魂魄。赖三抹了把脸,捡起被他摔在床上的手机,听着里面激烈的游戏配乐,不由自主点开了免费场。   不管了,不管了,先玩几局再说。   赖三运气似乎忽然就好了起来,接连拿到好牌,玩着玩着,他渐渐沉迷进去,等他再回过神来,外面天都已经黑透了。张斯年妈妈的声音在门外响起,让他出去吃饭。   他有些不舍的放下手机,心说,今晚加把劲儿,一鼓作气吃了那个小鬼,以后这一切都是他的了。   另一边,林楠带着鼠宝离开后,夏莫本打算先睡会儿觉,刚躺在床上,王军就给他打电话过来了。   “夏莫,我们接那案子,死者的女儿在半年前接受了肾脏移植手术,之后性情大变。”   肾脏移植手术的事情,特调处发布任务中根本没提。   这个人在移植了他人肾脏后性情大变,弑杀生母,甚至还吃了他母亲的肾脏。张斯年移植了心脏以后,更是出现了一体双魂的情况,随时可能被外来的灵魂取而代之。   这,是巧合吗?   如果不是他们在火车上碰巧遇上了林楠,他们就不会知道张斯年的事儿,如果不是张斯年的事儿,夏莫就算接了这个案子,只怕也不会往别处、往深处想。可偏偏两个案子都到了他们手里,无论是王军还是夏莫都觉得,这两起案子很可能存在某种联系。   “有意思了。”夏莫嘴角弯出一抹笑来,说:“这案子,我们得好好查,仔细查,弄不好能抓条意想不到的大鱼出来。”   两人在电话里商量了一番,挂了电话,王军把他在警局那边了解到的案情,发微信发给了夏莫。   夏莫点开微信看了起来。   案情的大致经过,特调处的任务上都写了,唯一没写的是,死者的女儿安晴在半年前曾做过肾脏移植手术。而这事儿,因为安晴的肾脏来源有问题,她在报警的时候,刻意向警方隐瞒该了事实。直到在河里发现安晴的尸体,警方在做尸检时,才发现她在近期做了肾脏移植手术。   但是他们却没有找到安晴在医院里做手术的记录,安晴的肾脏来源也无从追溯。   而后,不知到底是哪个环节出了问题,特调处在挂出该案件时,竟然漏掉了如此关键的一环。   是巧合还是人为?   夏莫逐一删掉手机里的信息,嘴角勾起一丝嘲讽。   巧合?这世上可没有那么多巧合! 第五十七章 梦境   夜深人静, 除了彻夜狂欢的夜猫子们, 大多数人都进入了梦乡。   赖三也做起了梦, 梦境中的他,没有了张斯年的躯壳,露出了他本来的面貌——一个面色苍白眼底乌青的中年人,个子不高,还有些瘦, 眼睛里闪烁着赌徒特有的贪婪和疯狂。   他穿着一身古怪的、色彩斑斓的, 类似西方中世纪贵族的服饰, 坐着一匹古怪的、像纸折出来马, 手里拎着一把如今乡下都很少见的柴刀,眼睛在伸手不见五指的浓雾里搜寻着什么。   “该死的小鬼,还挺能躲的。”他冷哼一声, 从怀里掏出一沓纸牌, 他娴熟的洗了洗牌,随后, 往空中一扔, 纸牌在空中翻转几下,迅速扩大至半人高,凭空长出手脚,片刻后,他身旁多出了一队排列整齐的纸牌人军团。   “给我找, 就算掘地三尺,今天也要把他给我找出来!”赖三大声对纸牌人军团下令。   纸牌人没有说话, 回应赖三的是整齐划一的鞠躬敬礼,随即,纸牌人们四散开去,不多时便消失在了梦境的迷雾当中。一个鬼牌不知被什么绊了一下,重重摔在地上,半天后,鬼牌上的小丑竟然从纸牌中爬了出来,天空陡然一暗,梦境中传来雷鸣之声,整个梦境迅速褪去颜色,原本扁平的二维小丑竟像被人充气一般迅速鼓胀起来,转瞬变成了一个瘦高个。   漫天浓雾掩盖着,没有人,包括梦境主人在内,都没有发现梦境被剥夺了色彩。   以高个子小丑为中心,灰白的虚无凭空出现,眨眼间,小丑爬出来后留在地上的纸牌就消失得一干二净,整个梦境世界就像破了一个洞,以这个洞为始点,虚无空间开始不断吞噬周围的梦境,慢慢形成了一道灰白的边界。   小丑抹了把被油彩覆盖的脸庞,露出油彩下惨白却俊美到了极点的脸庞。   他的目光穿过梦境中无尽的迷雾,落在梦境的某处,俊美的脸庞忽然绽放出一抹极温柔的笑来。   “莫莫。”   冰冷的男声带着说不出的温柔缱绻,然而,声音并未传开,便被虚无吞噬。他在原地站了片刻,收回视线,头也不回的向着完全背离的方向走去,无边无际的浓雾很快便掩盖了他的身影。   几乎跟男人同时出现在梦境中的夏莫,隐隐约约好像听到有谁在喊他,他正欲细细分辨,却见林楠从浓雾中走了过来,他问:“夏莫,这是哪儿?这里是不是斯年的梦境?”   夏莫以为刚才喊他的人是林楠,便没再多想,说:“不光是张斯年的梦境,赖三也在这个梦境里。时间不多,我们现在分头行动,你去找张斯年,我去会会那个赖三,看看能不能找到点有用的线索。别忘了我给你说过的,尽量避开梦境守卫,不到万不得已,不要跟它们发生正面冲突。”   下午的时候,林楠从他父亲那里问到了心脏捐献者的名字和基本的个人信息,夏莫利用特调处的权利,给赖三原籍所在派出所打电话,想让他们帮忙查一下赖三的个人情况。不想,这赖三竟是个老油条了,进出当地派出所就跟回自己家一样。当地警察对他印象非常深刻,核实夏莫身份后,他们随即就在电话里给夏莫汇报了一些情况。   赖三他的大名和诨名都是这个名字,今年已经四十多岁了,初中文化,最早在工厂里干过一段时间,但吃不了苦,出来以后摆过地摊,打过零工,做过保安,反正不需要技术含量的工作他大多都做过,但都做不长。   这人不仅懒,还嗜赌如命,不管有钱没钱,十天有八天都在赌桌上,欠了一屁股的赌债。为了还钱,他也经常干些偷鸡摸狗的事儿,为此还进过几次监狱,陆陆续续累计坐了有几年牢。因为没有固定工作,又常年混社会,多次进出监狱,赖三的社会关系非常复杂。   当地片警还提到,赖三曾经欠了一笔很大的赌债,对方扬言要弄死他,赖三躲债都躲进他们派出所去了。后来,大约是半年前,赖三竟平了这笔债务,而后很长一段时间,赖三都没再进他们那儿了,最近一次听说赖三的消息,就是他出车祸死了。   一个几进宫的老赌鬼,一笔突然填平的债务,这里面要说没点猫腻,谁信?   可到底是什么样的猫腻,还得当事人才最清楚。   该注意的事项,进来以后要怎么做,夏莫都在入梦前一一告诉了林楠。可林楠毕竟是第一次进入他人的梦境,而且这个梦境还非常奇特的有两个主人,稍有不慎,可能带来无法预料的后果。   不知是因为自己已经死了,还是别的什么缘故,林楠有点想不起来自己从前做梦的感觉了,也记不大清楚梦里的情形了,他只觉得眼前的梦境世界实在太大了,浓雾笼罩,无边无际,根本不知该从哪找起。   夏莫看他一脸茫然的站在原地,便说:“你跟着感觉走就行了,心里多想想你要找的人。”   林楠看着眼前白茫茫的世界,不禁有些担忧:“能行吗?”   夏莫拍拍他的肩膀道:“试试不就知道了?”浓雾并不能隔绝夏莫的视线,他注意到从远处走来的纸牌人,说,“快点去吧,赖三已经开始找张斯年了,你得赶在他前面找到张斯年,想办法激起他的斗志。如果可以,让他尽可能清理赖三的梦境守卫。”   这个梦境对他来说,就只是梦境而已,且不说这梦境里到底有没有能伤到他的东西,就算真伤到了问题也不大。   但林楠是阴魂入梦,如果在这个梦境里受了伤,他的魂体也会受到相应的创伤。   对张斯年和赖三来说,这个梦境直接就是彼此争斗厮杀的战场,如果他们在这个梦境中受到重创乃至死亡,他们的魂体就很可能被另一方驱逐甚至是吞噬。不过,能导致这种结果的伤害,只能来自他们彼此双方。如果是夏莫强行下手,在梦境中杀了赖三,顶多让赖三从梦境中惊醒,把梦中的死亡当成是一个噩梦,最多受点精神创伤,不至于受到本质上的伤害。   纸牌人是赖三的梦境守卫,清除纸牌人,也能够一定程度上削弱赖三。不过,梦境守卫的力量无法以常理推断,林楠作为阴魂,最好还是避着它们一些。起码在找到张斯年之前,能不惊动它们,就最好不要惊动它们。   林楠一听夏莫说赖三已经开始在找张斯年了,立马就急了,一头扎进浓雾里,心里默念着张斯年的名字,小心翼翼的避开纸牌人,竭力寻找张斯年的踪迹。   待他一走,夏莫嘴里发出一段类似兽吼的声音,梦境颤了几颤后,浓雾缓缓散去,一座落后的十八线小县城,凭空出现在梦境中。赖三骑着纸马,一摇一晃的走进了县城。赖三熟门熟路的来到一家茶楼前面,跳下马,丢了柴刀,头也不回的走了进去。   “哟,三哥来啦?”打扮得分外妖娆的老板娘迎了上来,“瞧三哥这打扮,三哥最近发财啦?”   赖三神色有些恍惚,似是想起了什么,笑道:“发了点小财。”   这时,一个神色阴鸷的胖子扒拉着脖子上的大金链走了出来,皮笑肉不笑的看着赖三,说,“既然发财了,欠兄弟的钱,你打算什么时候还啊?你以为你躲到派出所去,老子就拿你没办法了是不是?哥们今天把话给你撂这儿了,别说是派出所,你他妈就是躲牢里去了,老子照样有办法让你竖着进去,横着出来。这世上,敢欠老子钱的人还没生呢!”   说着,胖子打了个指响,茶楼里面走出来一个看不清面容的年轻人,二话不说,上来挽起袖子就是一顿揍。赖三痛得嗷嗷打滚,一个劲儿嚷着,“金哥,金哥,咱有话好好说,好好说,过两天,不,就明天,明天一早我就把账给您平了!”   “不行。”胖子冷笑道:“赖三,不是我老金逼你,八十万可不是个小数目,前前后后你拖了我一个月,我手底下的兄弟也得吃饭不是?今儿,我甭管你给我想什么办法,这账你要是平不了,你这双手老金我就只好拿回去给兄弟们做交代了。”   “别,别啊,金哥,钱我一定想办法还你,您就再给我宽限一天,一天行不行?”   “小夏,你去把他的左手给我砍了。”   年轻人不知从哪儿拿了一把刀出来,上来抓着他的手就要往下砍,赖三禁不住惨叫一声,梦境骤然一变,茶楼竟变成了一间十分豪华的酒店房间。房间的沙发上坐着一个穿着旧式唐装、完全看不清面容的男人,他手里捻着一串楠木手串,有一下没一下的拨着,他居高临下的看着赖三,姿态像在审视一件货物。   “你想好了?   “我想好了,闵大师,我愿意赌一把。”赖三眼睛里闪烁着赌徒特有的、孤注一掷的疯狂,“赌赢了,我以后就是人上人。赌输了,我就当提前舍了这条烂命。反正落到金老狗的手里,我也只有死路一条。我赌了!”   “好,那你明天就去办理遗体捐赠的手续。记住,你只需要捐心脏就行了。”见赖三面露惶恐,看不清面容的闵大师声音里带了些笑意,“放心吧,你只需要吃几颗药丸子,打几针,不会太疼的。”   闵大师话音刚落,他的话不知触发了赖三哪段记忆,梦境忽然剧烈颤抖起来,梦种通过赖三的记忆复刻出来的小城市瞬间消失得干干净净,迷雾再起,迅速笼罩住整个梦境。   赖三再度骑在纸马上,手里拎着柴刀,他跟断片了一样,竟完全记不起刚刚发生的事情,哼着曲儿,消失在了浓雾中。   他的身后,夏莫从浓雾中缓步走了出来,脸上露出若有所思的神情来。   闵大师。   如果仅凭他的打扮,还有大师这个称谓,就断定他是玄门中人有些武断,但此人的真容竟然通过梦种都无法在梦境中重现,这说明什么,说明他不仅是玄门中人,修为还不是一般的高深。   他原本不过是想借助梦种,更好的稳固梦境,一鼓作气把赖三逐出张斯年的身体,顺道看看赖三是否跟张斯年的家人存在某种不为人知交易,如果可以,他还想看看赖三和张斯年的心脏移植手术,是否跟他在特调处接的那起案件,存在某种关联。不想,竟然还真让他发现了一条大鱼。   如果这两起案件,都是这位闵大师在操纵,他的目的究竟是什么?   这事儿,有意思了。 第五十八章 梦境(下)   林楠不知自己在迷雾中走了多久, 恍恍惚惚的, 他来到一栋别墅前面。   这是……   斯年的家。   别墅周围长满了蔷薇, 黑白的梦境中,本该鲜红的花朵,从叶到花皆尽漆黑。漆黑蔷薇爬满灰仆仆的别墅,在无边无际的浓雾中,看起来格外森然恐怖。林楠刚想上前敲门, 却听浓雾中有整齐划一的脚步声传来, 几个纸牌人的身影若隐若现, 正朝着别墅的方向走来。   现在敲门或者喊斯年的话, 只怕会惊动那些梦境守卫。   怎么办?   林楠忽然看见别墅二楼,黑蔷薇层层叠叠的掩盖下,有一个窗户虚掩着。   他可以从那儿爬进去!   林楠生性温和, 从小跟张斯年一块儿长大的他, 很有些哥哥的风范,很能体谅和包容他人, 跟他接触过的人, 都觉得他谦和好相处。但只有熟悉他的人才知道,他从小习武,他的师父是他妈妈学校一位老体育教师,那老头看着再普通不过了,实则很有些本事, 在传统武术上的造诣很高。   林楠的性格和成长的环境,让他没什么跟人动手的机会, 唯一一次跟人发生冲突,还是因为看到张斯年被其他大孩子欺负。林楠当时想都没想,冲上去就把几个比他都大的孩子给揍翻了,有两个孩子还被他给打骨折了。   事后,林楠被师父罚、被父母责打,他却自始至终,都不认为自己做错了。也是因为发生这事儿,他被父亲送回乡下老家体验生活。他生在B市长在B市,几乎没怎么回过老家,爷爷对他来说跟陌生人差不多。   对任何一个十来岁的孩子来说,到一个完全陌生的环境,跟陌生的亲人生活在一起,是一件非常难以接受的事情。事实上,当时林楠也十分排斥,虽然他梗着脖子没跟爸妈讨饶,但打心底里不想回老家去。然而,等真正回了老家,跟爷爷待了小半天,小小的他三言两语就被爷爷逃出了‘流放’的真相,跟他想的不一样,爷爷不仅完全没有骂他,还让他表演他的功夫给他看,末了,还夸他找了个好师父。   因为他会功夫,乡下的小孩儿们轻易就接纳了他,他们带他爬山下水捉鸟摸鱼,他给他们讲他在大城市里的生活,一天天玩得开心极了,等到快开学了不得不离开老家的时候,他都混成了村里的娃娃头,离开的时候还掉了几滴猫尿,很是伤心了一把。   结果,等回到B市,他险些没叫斯年的眼泪给淹没了。   那大概是他记忆里跟斯年分开得最久的一次。   回忆着往事,林楠踩着别墅的墙砖,借助黑蔷薇的枝蔓,徒手爬上了二楼,推开虚掩的窗户爬了进去。这房间并不陌生,是徐姨给他准备的客房。小时候,他经常住这里,斯年常常半夜溜到他房间里跟他一块睡,有一次还给冻感冒了,高烧烧成肺炎,在医院里住了半个多月才好。   那次以后,他几乎就很少回这个房间睡了,只要在斯年家留宿,他都住斯年的房间跟他一起睡。   “你是谁?你怎么会在这里?”一个小孩子忽然开门进来了。   小小的孩童,看起来只有五六岁,身体单薄,漂亮的脸蛋白得几乎看不见血色,因为梦境的缘故,孩子的嘴巴看起来微微有些泛黑,因为瘦,他的眼睛显得格外大。他大大的眼睛里,没有了他记忆中,依赖的神色,反而透着小兽一般的警觉。   “斯年!”小时候的斯年。   “你怎么知道我名字?不对,你为什么会在楠哥的房间里?你是小偷吗?”小斯年警惕的看着他,神色间是掩饰不住的紧张。   林楠从未见过斯年这样一面,小小他看起来格外可爱,他忍不住逗他,道:“你这房间里除了一张床一个柜子什么都没有,我能偷什么?”   “谁说这里什么都没有?这里明明就有楠哥的味道!小偷叔叔你赶紧走吧,我楠哥可厉害了,你肯定打不过他!”小斯年实力演绎什么叫闭眼吹。要不是林楠知道,此时的自己其实只有十来岁,怕是都能让他给糊弄住。   林楠继续逗他:“你吹牛的吧,你楠哥真有那么厉害,你叫他出来,我跟他比划比划。”   小斯年闻言,脸一下子就垮了,眼睛一眨一眨的竟泛出了泪光,“楠哥回老家了,他不要我了。”说完,小斯年嘴一扁,竟哇哇哭了起来。   斯年从小就有心脏病,剧烈的情绪波动对他身体很不好,近乎本能的,林楠将他抱在怀里,拍着他的背,安慰起他来:“不哭不哭,我没有不要你。”   小斯年忽然止住了哭声,小脸贴着他是身体,小狗似的嗅个不停,“你是谁,你身上为什么会有楠哥的味道?”   林楠正要说话,外面忽然传来撞门的声音,小斯年似是受到了极大的惊吓,整个人都蜷缩进了林楠的怀里,瑟瑟发抖。   “不怕,只要有我在,就没人能够伤害你。”   小斯年恍若未闻,依旧瑟瑟发抖,楼下传来门倒下的声音,片刻,六七个纸牌人冲了进来。它们细长的手中忽然幻化出长长的柴刀,一进门,纸牌人像是感应到了小斯年的存在,提着刀一路冲上楼来,进入卧室,它们将小斯年和林楠团团围住。   黑桃J率先冲上前来,细长的胳膊拎着刀直直砍向斯年,林楠将小小的斯年护在身后,转身一脚踹在黑桃J身上,然而,像纸片一样单薄的纸牌人,触感竟然比钢板还坚硬,林楠脚踢得生疼,黑桃J却纹丝不动。纸牌上的人,脸上露出狞笑,反手就把柴刀砍向了林楠。   身后就是斯年,林楠躲也不能躲,硬生生用手臂接下了这刀。林楠阴魂入梦,柴刀砍在他的魂体上,只有一道深深的伤痕,没有半点血流出。然而,魂体受创的痛苦,远远超过身体直接受创,那一瞬间的痛苦降临,甚至唤醒了林楠濒死之际的痛苦记忆。   他终于明白,夏莫为什么让他尽量不要跟梦境守卫发生冲突了。   太痛了,实在太痛了。   可是他不能退,一步都不能!   牌面上黑桃J笑容更深,抽刀再砍,林楠瞄准时机,反手夺了黑桃J手里的刀,顺势劈向黑桃J。黑桃J闪躲不及,被柴刀斩掉了一个角,牌面上的人发出无声惨叫,化作一张普普通通的纸牌飘落在地上,眨眼消失得一干二净。   林楠还来不及松口气,房间里刀光再起,数把柴刀同时砍了过来。而他刚刚夺到手里的刀却忽然不见了,林楠躲无可躲,只转身将斯年护在怀里,硬生生接了下来。   若是活人,林楠只怕已经被人砍成几块。   然而,林楠即便现在只有魂体,他的情况也没有好到哪儿去。被他护在怀里的小斯年,听见他吃痛的闷哼声,恐惧更甚,却也担忧的睁开了眼睛,一看,林楠的身体竟然变得半透明起来,他痛得整张脸都有些扭曲了。   张斯年一下子怔愣住了。   “楠……楠哥。”他呆呆的呢喃着,身体却以肉眼可见的速度长大,转眼就变成了少年模样。愤怒化作实质的黑色,迅速爬上他的眼睛,片刻,他的眼睛再无眼白,变成了纯粹的漆黑。别墅忽然震颤摇晃起来,外面传来窸窸窣窣的声音,林楠余光瞥见有什么东西从窗外爬了进来。   无尽的迷雾之中,赖三哼着不成调的小曲儿,忽然,他抬起手,一张缺了一角的纸牌凭空出现在他手里,他裂开嘴露出满嘴泛黄的牙齿,嘿嘿笑道:“小鬼,这次,我看你还能往哪儿躲。”说着,他的身影竟凭空消失在大雾中。   夏莫一边琢磨着刚才赖三的梦,一边驱动法术,寻找林楠。他刚感应到林楠的大致方位,梦境忽然剧烈颤抖起来,笼罩着整个梦境的浓雾迅速散去,夏莫的脸色忽然凝重起来。   边界。又出现了。   浓雾虽然无法隔绝他的视线,但也能混淆他的认知。直到此刻,他才看清浓雾边缘的灰白空间并非雾气,而是虚无。   夏莫心头一动,他试了试直接离开,下一秒,他便感觉到梦境似乎被一股绝强的力量笼罩着,根本出不去。   跟上次一样啊。   那沈诺呢?他会不会也在这个梦境里?他会不会也跟上次一样,取代梦境的主人。   梦境的某处忽然发出惊天动地的爆炸声,梦境的天空陡然一暗,天上传来轰隆隆的声响,有风自虚无中吹来,卷起遍地沙尘,形成一个个巨大的风旋,席卷整个梦境。   梦境在颤抖。   夏莫远远的看了眼边界之外的虚无,转身,朝着爆炸声传来的地方飞掠而去。   等他赶到的时候,梦境几乎变成了战场,赖三和张斯年的梦境守卫已经争战到了白热化的阶段。   一体双魂的情况,夏莫也是第一次遇见,所以,梦境守卫跟梦境守卫打成一团,他也是头回遇到。说实话,那操作真不是一般的骚。   赖三这边的守卫不仅有纸牌人,还新添了麻将块。无数的麻将块堆砌成厚厚的城墙,赖三骑着纸马站在墙头上,不断指挥着城墙下的纸牌人,纸牌人如令行禁止的士兵一般,根据他的调遣,不断排列队形。   夏莫的听觉无比敏锐,即便站得很远,他也能从战场上各种嘈杂的声音中分辨出赖三在说什么。   “对5,拦住他!”他话音一落,两个纸牌人,一个方片5一个梅花5组成一对,拦住了一个脸上有着胡须、忍者装扮的少年。   少年快速打了一个手印,大喊了一句R国的语言,随即,他身旁多了两个跟他一模一样的人来。那俩分身一边一个,直接抱住了两个纸牌人。少年继续往前冲了上来,赖三抽出四张牌,大喊一声:“三带一,干他!”   是个纸牌人冲天而降,提起柴刀就往少年砍去。却见身后突然跑出几个穿着黑衣提着炸弹的人,双方对砍起来。   眼看少年就要冲到麻将城墙下,赖三再度丢出四张牌,“老子炸死你!”四张牌化作纸牌人,在空中手拉手快速旋转,以它们为中心,周围隐隐出现了一个炸弹的虚影。只见巨大的炸弹落在少年头顶,轰鸣巨响后,在地上留下一个巨大的深坑,纸牌人和少年都不见了踪影。   然而,下一秒,那栋被漆黑蔷薇花完全包裹起来的别墅前面,竟然出现了一个拿盾牌的M国人、一个无比愤怒的肌肉巨人、还有一个钢铁人。   赖三也怒了,他接连丢出几个炸弹,激烈的打斗和轰鸣声中,梦境颤抖得越发厉害,仿佛随时都要破裂开来。赖三手里的纸牌也只剩下最后几张了,他咬了咬牙,一把全扔了出去,“双王四个二!去给老子轰了那个小鬼的别墅!”   四个二,两张鬼牌在半空中化作纸牌人,但,下一秒,大鬼牌忽然在半空中消失了。   赖三突然感觉心口一阵剧痛,他低下头,只看到一只惨白的手,从他心脏的位置伸了出来。   “找到了。”极冰冷的声音,仿佛自地底最深处传来。   梦境世界在赖三眼中消失前,他只来得及看到一个漆黑的骰子在那手心里转个不停,转着转着,骰子竟然变成了一株紫色的小花。   在没有彩色的梦境里,一抹明亮又柔软的紫,格外耀眼。 第五十九章 现身   变故来得太突然, 梦境的外围开始出现碎裂的迹象,没有一丝迟疑, 夏莫摧毁梦种,梦种化为一股看不见的力量,注入整个梦境。颤抖的梦境再度稳定下来,赖三和他的梦境守卫们凭空消失,偌大的梦境世界, 再无一丝赖三的气息。   赖三, 被驱逐出去了。   远远的,夏莫看着那个脸色惨白的男人,“沈诺。”   夏莫刚一开口,张斯年的二次元梦境守卫同时向他投来冰冷的目光, 距他最近的肌肉巨人, 挥舞着巨大的拳头,愤怒的揍了过来,破空之声已至, 可夏莫竟躲也不躲。   “小心!”沈诺惨白的脸色瞬间更白了, 他的身影凭空消失, 下一秒, 在巨人拳头落下的瞬间,他把夏莫牢牢护在怀里。巨人的拳头重重落在他背上, 却在接触到他身体的瞬间, 巨人由拳头至身体轰然碎裂。   更多的梦境守卫拿着格式武器冲了上来, 却见夏莫打了个指响, 守卫们瞬间定在原地,转身,反手抓住沈诺的手腕。   “想说什么,说吧。”夏莫故意冷着脸,严肃的看着沈诺,冷声质问道。   沈诺小心翼翼的将紫色的小花送到夏莫面前,惨白却俊美的脸庞格外无辜,甚至还透着些委屈:“莫莫,我想你了。”   极冰冷又极温柔的声音,如同划破天际的流星,重重撞在夏莫的心口,又如同一片轻柔的羽毛,轻轻撩动他的心脏。   夏莫好不容易才绷住冷脸,说:“这一切到底是怎么回事?你为什么会在这里?”   沈诺顺势反握住夏莫的手,垂着头,委屈得活像只无辜被主人问责的大狗狗:“我一直在找你。”   穿越无尽的虚空,穿过无数的梦境,只为找你,一直在找你。   不知为何,夏莫竟然在沈诺耷拉的眼睛里,看到了这样未尽的话语。   心,禁不住软了一下。   “我也一直在找你……”夏莫话还没有说完,沈诺蹭得一下抬起了头,一双死气沉沉的眼睛竟然比盛夏时节,天空中最亮的星子还要明亮。   被沈诺深深的凝视着,夏莫好像在他的眼睛里看到了一束光,而那束光,是他在他眼底的倒影。   忽然间,夏莫觉得不管沈诺是不是隐瞒了他什么,他都无法从恶意的角度去揣测他,甚至不管他说什么,不管再不可思议,只要他肯说,他都愿意相信。   梦境忽然颤抖起来,被夏莫定住的梦境守卫,再度动了起来,不过,这一次,它们没有贸然冲向夏莫,反而将背后,盘踞着黑蔷薇的别墅保护起来。漆黑的蔷薇让出一条道,门从里面打开,一个双目漆黑的少年从别墅里走了出来,林楠紧紧跟在他身侧,他身上的体恤衫牛仔裤不知何时变成了厚重的铠甲,神色有些空洞漠然。   少年是张斯年无疑,此刻,他双目漆黑没有眼白,嘴唇也是漆黑,他身上穿着类似动漫里西方中世纪贵族繁复而华丽的衣袍,手里拄着一根漆黑的权杖,权杖的顶端,巨大的黑蔷薇恣意绽放着,花朵顶端散发着黑色的微光。   他看起来跟林楠给夏莫的照片截然不同,他全身上下没有一丝害羞柔软,更没有半点怯意,整个人看起来非常的……夏莫看着他以及周围的二次元梦境守卫,脑子里浮现出一个非常贴切的词语——中二。   按照林楠的说法,张斯年应该是一个几乎称得上柔弱的、瓷娃娃一般的人,然而事实上,梦境中的张斯年气场无比强大,只怕刚才沈诺不动手,赖三也根本不是他的对手。   人,在梦境中更容易呈现出跟平时不一样的一面,张斯年在现实中或许真的很脆弱,但他的内心却非常强大,比他曾经见过的许多梦境主人都来得强悍。   夏莫的视线在张斯年身上略略停顿片刻,便略过他,落到了林楠身上。   梦境守卫。 林楠的身上竟然有梦境守卫的气息,跟当年张腾梦境里的狗狗大圣如此一则,既是阴魂又是守卫。   “你对林楠做了什么?”   张斯年看着夏莫俊美得近乎妖异的脸庞,嘴巴不由微微撅起,眼睛里的醋意都快溢出来:“你是谁?”   “夏莫,林楠找来帮你的人。”   “帮我?”张斯年嘴角勾起,微笑道:“所以,刚才是你们帮我杀死了那个坏蛋吗?”   “是。”   “非常感谢。”张斯年的脸上露出真诚的谢意,不过,随即,他说,“我现在没事了,你们可以离开这里了。”   “现在你心里应该很清楚,这一切只是你的一个梦,听你的意思,你是不愿意醒过来了,是吗?”夏莫问道。   “是!”张斯年握着林楠的手,看着林楠,他脸上露出痴迷又满足的笑容,“只要有楠哥陪我,我愿意永远待在这里。”   夏莫身后,沈诺脸上露出显见的羡慕来,如果,他是说如果,夏莫愿意陪着他,他也愿意永远的呆这里。可,并没有那么多如果。   不知从哪儿吹来了风,蔷薇花随风摇曳,风势陡然加剧,漆黑的花瓣被大风吹离枝头,漫天飘舞。   轰隆。   天空传来雷声,极远的地方,虚无的边界一路吞噬而来,几乎眨眼的功夫,梦境世界就缩小的一半。   身为梦境的主人,张斯年似乎感应到了什么,脸上露出些惊慌,“这是怎么回事?”   沈诺将紫色的勿忘我放进夏莫的手心里,俊美的脸上露出很不舍的笑容来,他抬手虚虚拂过夏莫的头顶,说:“你该离开了,不然会被永远的困在这里。”   “那你呢?”夏莫抓住沈诺的手,但沈诺忽然在他面前消失了,他抓了个空,手里只剩下一株勿忘我。   下一秒,沈诺的身影出现在林楠的身后,他的手毫不犹豫的洞穿来到林楠的心脏,在张斯年的惊怒中,梦境轰然破碎。梦境破碎的刹那,林楠的心脏变成了一株勿忘我,被沈诺扔给夏莫。   “再见。”等再一次相见。   夏莫睁开眼睛,有阳光从酒店的窗帘缝里钻进来,沈诺嗓音似还缠绕在耳边,冰冷又温柔。想起沈诺跟梦境一起碎掉的脸庞,莫名的,夏莫觉得好像有点没着没落的,心里有种说不出来的失落感。   他抬起手,摊开来,两颗梦魂珠静静的躺在他手心里,一颗漆黑硕大,跟先前林楠的梦魂珠差不多,一颗鲜红,大小跟他以往自行取得的梦魂珠相似。   梦魂珠外表看起来跟水晶珠子一样,完全没有气味,但是对夏莫来说,诱人的程度不亚于任何美食。当然了,梦魂珠吃到嘴里以后,口感因人而异,蕴含的力量也有强有弱,但不管怎么样,梦魂珠才是对梦貘最有用的食物,一颗小小的梦魂珠,哪怕蕴含的力量再小,也要胜过无数大餐。   昨天凝聚梦种,刚才在梦境又激发梦种,让梦种再现赖三的记忆,完了还摧毁梦种用以稳定梦境。   讲真,他有点饿了。好吧,还不止一点点。   如果说先时沈诺给他林楠的梦魂珠,他还有点不敢吃,这次,再在梦境里见到沈诺,尽管他依然对沈诺一无所知,但却多了几分信任。   先吃大的还是先吃小的?   夏莫正琢磨着,安静的房间里突然传来一声惊呼:“斯年!”夏莫满脑子想的都是沈诺和梦魂珠,完全忘了房间里还有其他人,被这突如其来的声音惊得手一抖,两颗梦魂珠同时掉进了嘴里。   普通的珠子说不定会噎到,梦魂珠入口以后就化为了最精纯的力量。一股力量淡淡的涩味儿,一股力量却是极其的甜,比夏莫吃过的马卡龙还要甜。无端端的,夏莫直觉这股甜到腻的味儿一定是来自张斯年的梦魂珠,另一种淡淡的涩味儿,正好中和了一下,总体来说,味道还不错。   随即,梦魂珠蕴藏的力量悉数被夏莫吸收,不知是不是因为其中一颗梦魂珠特别大的缘故,这两颗梦魂珠同时入腹,蕴含的力量竟然格外庞大,夏莫摸摸肚子,破天荒的觉得有点撑。   于是,回应林楠是一个响亮的:“嗝!”   林楠似乎还未完全从梦境中脱离出来,他捂着心脏的位置,面露痛苦和焦急,“夏莫,斯年会不会有事?还有那个赖三……”   “嗝!”夏莫又打了一个嗝,他也从床上坐起来,说,“张斯年是梦境的主人,按说梦境破碎了,不管梦境里发生再可怕的事情,与他而言都不过是一场噩梦。不过,他有心脏病,又刚做了换心手术,具体的情况,我也不好说,嗝。赖三你倒不用担心,还有鼠宝在那儿,它能,嗝,对付他。”   张斯年家里。   赖三前脚被逼出张斯年体内,后脚张斯年就从梦境中惊醒了,前后相差的时间只有一两分钟。   这场噩梦确实让张斯年受到了强烈的惊吓,而更可怕的是,他刚从噩梦中醒来,睁开眼睛就看到一个人影漂浮在他面前,正不停往他身上钻。   赖三!   张斯年被沈诺剥夺了梦魂珠,又因在梦中目睹了林楠被人挖心,一番惊吓,他已经完全记不起梦里的情形,但他还记先前的梦,记得赖三在梦里想法设法想要吞噬他。   好,好可怕!   张斯年的眼睛瞬间氤氲了一层泪水,久病苍白的脸上连最后一丝血色也褪去。   赖三见长咧嘴露出狞笑,他甚至还故意变回他车祸身亡时,血肉模糊的死状,伸出扭曲的双臂向张斯年脖子掐去。   一直躲在暗处的鼠宝叼了一张符,正准备冲出去,却见张斯年要哭不哭的,抓起枕头旁边台灯就往赖三砸了去。   一下,两下,三下……   赖三被砸得抱头鼠窜,嗷嗷惨叫,本就血肉模糊的魂体,被砸得更烂了。   天啦撸,这是怎么回事?好,好凶残……   林楠到底哪只眼睛看到张斯年胆小柔弱的?他的眼睛怕不是瞎的吧?   胖胖的小白鼠瞪圆了眼睛,默默叼着符退回到阴影中。它还是别出去的好,不然说不定会被打死。 第六十章 真相(上)   徐萍听到动静, 以为张斯年出了什么事情,慌忙跑了过来, 打开门就冲了进去。赖三脑髓都快让张斯年给砸出来了,见门打开了,趁着张斯年分神,想也没想就往外冲去。张斯年却以为他要对他妈妈不利,一个飞扑将他摁在地上, 随即, 整个人骑在赖三背上,一手摁着他肩背,一手抓着脑袋直往地上撞。   其场面之血腥,鼠宝吓得哟, 赶紧用肥爪爪捂着眼睛, 偷偷从爪爪缝里往外看。   徐萍看不见赖三,眼前的情况,落在她眼里, 就是张斯年抓着一团空气直往地上撞。这, 这是闹的哪出?   “斯年!”徐萍白着脸快步跑上前来。   张斯年忙叫住她, 说:“妈, 你先别过来,你给我找根绳子, 我把他绑起来。”   “谁?”这房间里除了斯年和她哪里还有别的人?   “赖三!我抓住他了, 你不知道, 他可坏了, 他还想占我身体呢。”   赖三一边喊疼一边嚷嚷:“什么叫占你的身体,你心脏还是我的呢!我现在不占你身体了,有本事你把我心脏还给我。小鬼,识相的你就赶紧放开我,不然老子……”   赖三狠话没发放完,张斯年就抓着他脑袋一下一下重重的往地上撞,撞得他嗷嗷直叫,一个劲儿求饶,半句狠话也不敢再放了。   张斯年忙着收拾赖三,没注意到他喊出赖三两个字以后,他妈妈的表情变得跟活见了鬼一样,惨白着一张脸,好半天才呐呐开口道:“你,你怎么会知道赖三?”   张斯年也有点累,他松开被他打得奄奄一息的赖三,说:“我当然知道了,我差点就被他夺舍了,没想到这世上竟然还真有鬼。”   张斯年不蠢,相反,他骨子里还很有几分他爸爸的精明,昨晚的梦他虽然记不起来了,但他记得之前赖三抢占他的身体,试图吞掉他的魂魄,还说些会代替他好好活下去的话。最可恶的是,他竟然顶着他是身体羞辱楠哥,想到这儿,张斯年一肚子火憋都憋不住,按着赖三的魂体就是一阵捶。   张斯年其实早就知道自己的病,需要做心脏移植手术,一方面,他很害怕做这个手术,害怕手术失败,害怕术后没有尽头的治疗和痛苦,可另一方面,他也很感激那些愿意把自己脏器捐献出来帮助他人的人。他自己也办理了遗体捐赠的手续,如果有一天他死了,他很愿意把自己的身体捐出来进行医学研究,帮助其他生病的人。   可他从来没想过,有人竟然打着捐赠的幌子,想把他取而代之。   张斯年平时没事很爱看动漫看网文,脑洞之大实非常人能比,他一巴掌拍在赖三头上,瞪着一双眼睛凶巴巴道:“说,你捐心脏给我,是不是为了抢我的身体?”   赖三怎么都没想到自己一个鬼,竟然被一个大活人按着打,他活着时候就没走过一天好运,怎么死了也还这么点背?赖三虽然是个老油子,但骨子就怂,他实在是被张斯年打怕了,一把鼻涕一把泪的承认道:“是。可我也不是故意的,我也是逼不得已啊。”   张斯年又是一巴掌呼过去,“说,谁逼你的。”   赖三还未来得及开口,徐萍的手机忽然响了起来,一看,是林楠打了电话过来。先前,斯年,不准确说来是赖三,说破了林楠的心思,而林楠也亲口承认了。不过,他离开前说了一句‘我喜欢的是斯年不是你’,她当时就觉得这话说得特别奇怪,现在看来,只怕当时林楠就已经知道些什么了。   张斯年听到手机铃声,眼睛都亮了:“是不是楠哥打来的?”   “是。”   “快把手机给我,我有话跟楠哥说。”张斯年说着,等从母亲手里接过手机,他按下接听,刚还凶巴巴的声音无缝切换成委屈巴巴的,还带着点小哽咽,“楠哥,有人要害我!”   “你别怕,我马上就过来!”林楠一颗心都吊到了嗓子眼上,生怕张斯年就出什么事。   “我才不怕他,我已经把他抓住了。”张斯年语气里透着些求表扬的小得意,随即,他心有余悸,可怜兮兮的说:“楠哥,这个坏蛋太坏了,我差点就见不到你了。”   “等我到了,我帮你揍他。”   “要往死里揍!”   ……   ……   夏莫打着嗝,听了整整一路毫无营养的电话粥,加上一早醒来就吃了颗甜到腻的梦魂珠,他实在是齁得慌,好不容易到了张家,他看到赖三那张惨兮兮的脸,都觉得格外解腻。   倒是张斯年见夏莫跟林楠一块儿过来,脸色有些不好看,一双猫儿眼酸溜溜的,“他是谁?”   林楠说:“他是特调处的夏警官,这次的事,多亏了夏警官。”说着,林楠隐去自己已经葬身泥石流下变为活尸一事,只说自己在回来的路上偶然遇到夏莫。后来他发现他不对劲,便找了夏警官帮忙。夏警官暗中施与援手,这才将赖三驱逐出了林楠的体内。   张斯年闻言,立马收起了心里小小的醋意,很诚心的跟夏莫道了谢。心里却琢磨着,原来这世上还真有专门处理灵异事件的警察啊,太牛逼了,他其实对这些事情还挺感兴趣的,要是夏警官能教他一招半式的就好了。   张斯年生出了拜师学艺的心,再看像夏莫的眼神里,不由多了些热切。倒是徐萍,得知夏莫的身份以后,脸色竟然比刚才还白了几分。   夏莫将他们母子俩的神色尽收眼底,心里有了数。他低声念了句咒,然后打了个指响,一旁,徐萍感觉眼睛忽得刺痛了一下,她下意识闭上眼,再睁开来,却见她面前不远处,竟有一个半透明的、血肉模糊的人影。徐萍吓得捂着嘴,往后退了几步,却被林楠一把扶住。   “徐姨,你好好看看这是怎么回事吧。”   只见夏莫看向死狗一样躺在地上的赖三,半蹲在他面前,冷声道:“说说,到底怎么回事。”   赖三没想到自己活着的时候被警察抓,死了,居然还得被警察盘问。不过,他是被张斯年给打怕了,看到夏莫竟然跟看到失散已久的亲人似的,嗷嗷哭着告起了状来:“警官,您可得给我做主啊,你看看,你看看,他都把我打成什么样了。哎哟,疼死我了,你能不能先帮我治治?”   张斯年怯生生为自己辩解:“是他先动的手,他想占我身体,我才打他的。”下手,好像是有点重了。张斯年不由有点心虚。   赖三哭诉道:“我都认错了,他还打我,警官,您看,您看我这脑袋,我脑花都让他打出来了。他就是故意的,对,蓄意报复,故意伤人,您可得为我做主……啊,啊——你是警察你怎么能打人!还有没有王法了?!我的手,我的手……”   只见赖三的手臂竟然被夏莫生生的扯了下来,他随手一丢,这手臂竟直落到了徐萍面前。徐萍再也控制不住,惨叫一声,险些晕厥过去。所幸,有林楠在身后扶着她,她才不至于软倒在地。   “打人?王法?”夏莫冷笑看着赖三,慢条斯理的问道:“你是人吗?你见着哪条法律管鬼魂的事儿了吗?你最好给我老老实实的交代清楚,案子了了,我就送你入轮回,不然……你尽可以试试我的手段,我保证能让你后悔来到这个世上。”   这年头,还是管活人的警察好啊,想当初,他被抓了,只管嗷嗷的嚎几声,那些警察一般就不怎么打他了。这管死人的条子怎么,怎么比他还像个坏坯?   赖三今天是算是栽了,若是换个寻常警察,像赖三这种几进宫的老油子,他那满嘴的鬼话说得连草稿都不带打一下的,想要从他嘴里掏点真话,那比登月还难。偏巧,他就遇到了夏莫,手撕鬼子连眼睛都不眨一下的主儿,只能说他运气实在是不好。   赖三在社会上摸爬滚打了几十年,很有些眼色,他知道夏莫这种心狠手辣的人最难对付,谁忽悠谁倒霉。都说好死不如赖活着,赖三把命都赌进去了,却到底没能赢到一个富二代的躯壳,心里其实也怄得慌,再被夏莫这么一吓唬,哪里还有什么替人保密的心思,倒豆子似的把事情的前因后果讲了出去来。   跟昨晚夏莫在他梦境里看到的情形大致相同,赖三欠了一大笔赌债,被要债的逼得实在是没法了,经一位朋友牵线,他认识了一个被称为闵大师的人。闵先生不仅答应了帮他还赌债,还说有办法帮他改命。   赖三认识的三教九流的人多,靠给人算命吃饭的朋友也有几个,可开口就说能给他改命的,就只有闵大师一个。赖三喜欢赌钱,赌徒大多迷信,赖三也不例外。他那些算命的朋友,个个都说他命格不好时运不济,但如果是遇到贵人相助,将来必能飞黄腾达,荣华富贵享之不尽。   赖三直把闵大师当成是他命中的贵人,当场是又磕又跪的,恨不得闵大师立时给他改了命才好。结果,闵大师却告诉他,要改命,有一个最好也是最彻底的办法,就是把他的心脏装到一个富二代的身体里面,到时,他就能顶替那个富二代活着,想要什么就有什么。   “这话听着就不实在,你说那心脏就只有一个,我给了别人我还怎么活?万一他是骗我的,或者中途出点什么变故,那我岂不是白死了?”   赖三当时就怯了,想都没想就拒绝了。闵大师当时告诉他,如果他后悔了,随时可以通过他朋友去找他。为这事儿,他把他朋友臭骂了一顿,结果他朋友却反过来骂他不知好歹,他说闵大师是个什么什么协会里的大人物,多少有钱人拿着钱排着队想找他,还不定能见着他人呢。能让闵大师出手给他改命,那是多大的福分?   “我当时就想,就是天大的福分,我的心都没了,万一我死了,我找谁说理去?”   不过,因为他朋友把闵大师吹得特别神,好像无所不能似的,他心里其实已经隐隐有点动心了。后来给金老狗的人抓住,非逼着他还钱,不然就先剁他一双手。他好说歹说,头都磕破了才总算保住了一双手,完了金老狗只给了他三天的期限,要是三天之后再还不上钱,就把他剁碎了喂他狗场里的狗。   金老狗在他们那儿当地很有些势力,赖三走投无路,最终不得不通过他朋友联系上闵大师。   他答应闵大师的要求后,闵大师当天就给他平了赌债,而后,他按照闵大师的要求办理完心脏捐赠的手续后,闵大师又额外给了他一笔钱。   “这钱可不是白拿的,闵大师给我吃了一些不知道什么做的药丸子,还让人给我打针,痛得我哟……那滋味儿,甭提了。”赖三打了个寒颤,继续说道:“后面我就拿着他给的钱,该干嘛干嘛。不过,那闵大师还真有点本事,他给了我一张符,我贴身带着那张符,进赌场就再没有输过。我那天正跟人炸金花,闵大师给我打电话,说约定的事情该履行了,他让我从赌场里面出去,直接往街上走就行了,所有的事情都安排妥当了。”   “这明摆着就是去送死的事儿,谁乐意干?所以,我当时嘴上答应了,心里却想着从哪儿跑比较好。我当时告诉他我撒泡尿就过去,结果,我一站起来,就变得迷迷瞪瞪的,身体好像都不是我的一样,自己就走了出去。闵大师告诉我,等我进了新的身体里面后,要尽快找到原主人的魂吃掉,以后那身体就彻底归我了。   我当时脑子里晕晕乎乎的,就光记住他说的这句话了。对了,我还记得他跟我说了一句,该上路了。我就真的往路上走了过去,一辆车开过来刚好就把我撞个正着,等我醒过来,我就已经在他身体里面了。”   “警官,所有的事情该交代的,我原原本本的都交代了,前前后后就这么回事。我也是受害者啊,我他妈完全是让人给骗了,心脏没了,小命也丢了,警官,警官,您可得为我做主啊。”   无视赖三的哭嚎,夏莫起身走到徐萍面前,冷声道:“你呢?有什么想说的吗?”   徐萍面无人色,嘴唇颤抖:“说,说什么?” 第六十一章 真相(中)   “要说什么你心里不应该比我更清楚吗?”夏莫反问道。   徐萍整个人都绷得紧紧的, 咬紧牙关道:“我不明白你在说什么。”   夏莫拿出手机,点开特调处论坛上, 他接的新任务,他把手机递给徐萍,说:“你看看这个,这是我最近正在查的一个案子。”夏莫故意点开任务下方血粼粼的现场图,冷声道, “你看到这个死者了吗?一个月前, 她到派出所报警,说她女儿跟变了一个人似的,要杀她。半个月前,她睡觉的时候, 被她女儿杀死, 身上中了三十多刀,刀刀毙命。而后,她女儿也跳河自尽。我们警方在尸检时, 发现她女儿大概在半年前做了肾脏移植手术, 但我们没有在正规医院里查到她女儿的手术记录, 也没查到她女儿的肾脏来源。种种证据显示, 这个人做了跟你一样的事。”   徐萍摇摇欲坠,强自镇定:“什么事?”她一点也不想看那些血粼粼的图片, 可不知为什么, 她总忍不住去看, 忍不住去想。   “通过非法途径, 购买人体器官。”夏莫清朗的声音直击徐萍的心防。   “我不明白你在说什么。斯年的心脏是我们通过正当途径获取的。”话是这么说,但徐萍的拳头都攥得发了白。   正如徐萍了解张斯年一般,张斯年也十分了解一直疼爱照料自己的母亲。他难以置信的看着徐萍,呐呐的张着嘴巴,不知该说什么。   夏莫收回手机,说:“你刚才也听到赖三说了,那位闵大师给他吃了药丸子,打了针,你能确定那些针药的成分就完全没有问题吗?闵大师一个电话就能让赖三自己去路上活活撞死,你难道就不担心,有一天这个闵大师一个电话,让张斯年把你乱刀砍死吗?又或者,说不清哪一天,张斯年就跑到大街上,跳进了河水里……”   说话间,夏莫指尖凝聚出一枚透明的梦种,屈指一弹,梦种没入了徐萍的眉心。   徐萍满脑子都是刚才血粼粼的照片,丝毫没有察觉异样,不经意间,她的视线忽然在半空中跟夏莫交汇,惊鸿一瞥,她仿佛从夏莫那双妖异的双瞳中,看见无数血光,脑海中记忆倒流,徐萍双目空洞,怔在原地,许久才回过神来。   恍惚间,徐萍仿佛被夏莫的话语击中了软肋,她双脚一软,瘫坐的地上,如实把事情的经过交代了出来。   跟林楠最初猜测的一样,这件事情确实是徐萍暗中操作的。一直以来,丈夫都不主张给儿子进行换心手术,他觉得与其让儿子在痛苦中延续生命,不如让他顺其自然的离开。可是她不这么想,她只有张斯年这么一个儿子,这些年来,她放弃了所有的东西,一直全职在家照顾儿子,儿子就是她最大的精神支柱,她无论如何都无法眼睁睁看着儿子先一步离开自己。   所以,在得知儿子的病情发展到最终阶段,只有换心才能延命时,她就已经在通过各种途径了解心脏的来源。那个时候,国家还允许用死囚的器官进行移植手术,以他们家的关系,要给儿子弄到一颗健康的心脏,算不上太难。可是到了2015年,国家突然就不允许再用死囚的器官进行移植手术了,器官来源陡然锐减。   像肾脏、肝脏那些,还能够亲属捐赠,心脏就只有从死者身上获取。国内愿意捐赠器官的人本来就少,每天不知有多少需要心脏移植的垂危患者,排着队在等一颗匹配度高又健康的心脏,轮上了,手术成功了,兴许还能再多活个几年十几年的,轮不上就只有眼睁睁的等死。   整个过程实在是太煎熬了。   最关键的是,她知道她的斯年还不想死。   过去,她一直抱着侥幸,侥幸的希望,有一天能够出现更有效的治疗手段,有一天她儿子的病能够一点点好起来。然而,半年多以前,斯年的病忽然急转直下,主治医生告诉她,要他们做好最坏的打算,同时做好随时进行换心手术的准备。更让她绝望的是,如果按照正常的流程走,她的斯年很可能等不到合适的心脏了。   她心里所有的侥幸都被击得粉身碎骨,同时,她也真正清楚意识到,如果她再不做点什么,她儿子就要永远的离开她了。   徐萍最终铤而走险,利用她丈夫在医疗体系里的人脉关系,她联系上了一个有门路的掮客。经由这位掮客,她认识了一个被称为闵先生的人。   “闵先生说他不仅有办法帮我弄到一颗健康的心脏,他还有办法,让斯年完全恢复健康,过上正常人的生活。”   林楠忍不住插嘴道:“心脏移植手术只能为患者尽可能延续寿命,根本不可能让患者完全恢复健康,徐姨,你也是学医的,你怎么能相信这样的鬼话?”   “是,起初我也不相信,但闵先生说他来自国外一家顶级的基因实验室,具体是哪一家实验室他没有说,他只说他们有办法帮我完全治好斯年,让斯年彻底恢复健康。我本来不相信他的话,但是他为我展示了他们的实验成果。”   时隔数月,想起当时的场景,徐萍依然面露震撼,“我眼睁睁的看着闵大师把他的手,变成了兽爪,如果不是亲眼所见,我也无法相信,他们竟然会拥有如此可怕的技术。”   闵大师露的这一手彻底震住了徐萍,徐萍对他深信不疑。谈好一应条件后,徐萍支付了他一千万定金,而后还有一千万的尾款,等张斯年做完手术恢复健康后再付。   他们家家底颇厚,别说两千万换她儿子的命,就是再多两千万,她也不嫌贵。但这笔钱毕竟不是小数目,一千万前脚刚从她账户上划走,后脚她丈夫就发现了异样。   她跟丈夫感情颇好,面对丈夫的质问,她把事情和盘托出。   “……老张跟我大吵了一架,他不同意我这么做,他说这样做就是在用金钱谋夺其他人的性命,但是我不能眼睁睁看着我儿子死。”   所以,他俩一直僵持着,这段时间为这事儿,背着张斯年,他俩把辈子的架都吵完了,夫妻关系冷至冰点。但,最终在死亡将要夺走儿子性命的时候,丈夫终究还是妥协了。可,他始终过不了心里的坎,张斯年出院后,他就去出差了,这两天都没在家里。   徐萍是最早发现张斯年变了的人,她心里也十分担心,她曾偷偷给闵先生打过电话,咨询张斯年的情况。闵先生告诉她,一切都是正常的术后反应,让她不要担心。   事实上,不光是心脏移植手术,就是其他的器官移植手术,术后也有一些病人性情大变。所以,哪怕徐萍心里有些隐忧,也没往旁的地方想,也就更想不到她儿子差点从芯子里换了个人。   听完徐萍的陈述,夏莫若有所思。   这闵先生跟闵大师只怕是同一个人,既是玄门中人,又能妖化,这人九成的可能跟他先前杀死的老鬼和中年男人是同一个组织的人。这组织不仅在用妖怪做实验,活人他们也没放过的。   这姓闵的,当真是好手段,如果不是他碰巧插手了这件事,只怕很快真正的张斯年就要悄无声息变成另一个人了。从他在特调处接另一起案子推断,只怕他们这借器官移植来换魂改命的技术还不够成熟,否则,换了肾脏的安晴不会最终失控杀死她母亲,最后又自杀。   假若,他们这项技术真的达到了无比纯熟的程度,那将有多少像张斯年这样出身富贵的人,为了延命,只要付出足够的代价,他们便能瞒天过海悄无声息的更换一个健康的躯壳。若是还能更进一步,是不是就可以无限的接近……长生呢?   妖,生命漫长,轻易便能活过千百年,远古大妖,活过万年也不是什么难事。   可人类呢?虽说是天道宠儿,但七十便已古稀。   那些人不断的用妖做实验,他们除了想得到妖的力量,是不是也想像妖一样,长寿乃至长生呢?   答案,估计只有那姓闵的知晓一二。   夏莫冷声问徐萍道:“尾款你付清了没有?”   徐萍面色惨白道:“还没有,按照约定,尾款要等斯年康复出院以后再付。钱我已经筹好了,但是我觉得斯年从做完手术以后就怪怪的,闵先生当初给我保证的是能够让斯年完全恢复健康,所以我本来是打算今天把闵先生约出来给斯年看看,如果没有问题,我就把剩下的钱付给他。”   其实,就内心来讲,徐萍也不想跟闵先生那样过于神秘的人过多接触。   夏莫说:“你现在就给他打电话,按你原来的计划约他出来。”   事已至此,徐萍只能按照夏莫说的做了。   徐萍拿出手机找到冯进的号码拨了过去,但电话那头响起的确实平板的女声:“对不起,您所拨打的电话是空号,请核对后再拨。”   “怎么会这样,明明前天我还给他打过电话!”到了此刻,徐萍最后一丝侥幸也化为乌有。只怕她跟赖三一样,都被那姓闵的给骗了。想到刚才夏莫说的话,徐萍脑子里不断闪烁着那些血粼粼的画面,她心里慌到不行。   前天电话都还能打通,今天怎么突然就打不通了呢?明明剩下的尾款马上就能到手了,一千万怎么着也不算个小数目吧?换做是他,他大概也不愿意放掉这到嘴的鸭子。姓闵的为什么突然就玩起了失踪?   难道,是因为他昨天接了特调处的案子?忽得,夏莫想起了昨晚彻夜未归的王军和大黑,他拿出手机,以最快的速度找出王军的号码拨了出去,却听手机里传来:“对不起,您拨打的电话已关机!”   夏莫的神色渐渐凝重起来,王军和大黑该不会遇上什么事了吧? 第六十二章 真相(中)   却说王军跟大黑碰头以后, 有夏莫的‘指点’在前,王军早早准备好了各种口味的小鱼干, 吃着喷香的小鱼干,大黑耐着性子等王军研究完卷宗,接着又跟他一块去走访调查。   报警的死者叫安慧,原籍是外省的,经过多年打拼, 早早在b市买了房, 过世前曾在一家外企上班,是年薪百万的中高层管理人员,但是在数月前,她女儿病情突然加重, 她以照顾女儿为由, 辞职了。   安慧很早就跟她丈夫离婚了,她丈夫是b市本地人,家境还算不错, 只是本人没什么上进心, 婚后两人因为种种原因, 感情破裂, 跟安慧离婚后,当年就重新组建了家庭了, 后来又有了儿子, 之后他就再没有搭理过安慧母女。   安慧长得还不错, 工作能力出众, 曾有很多追求者。但为了女儿,她全都拒绝了,母女俩倒也过得平静幸福。但是这份平静在安晴十五岁的时候被打破了,安晴被查出患了尿毒症,而后陆陆续续经过了三年多的治疗,安晴的病情始终不见好转,肾功能严重衰竭。医院通知他们,让他们想办法联系肾源尽快进行肾脏移植手术。现在国内肾脏移植手术的技术已经非常成熟,只要有合适的肾源,手术的成功率非常高。   但是安慧的血型跟她女儿安晴不同,无法进行移植。倒是安晴的父亲跟安晴的配型匹配度非常高,刚开始安晴的父亲都答应的好好的,要捐一个肾给女儿,可后来不知怎么回事突然就反悔了。安慧联系了他很多次,都联系不上。   后来,大概是七个月前,安慧就把安晴接出了医院。   安晴小小年纪十分懂事,因为她母亲安慧的工作很忙,她去医院做透析,很多时候都只有她家里的保姆阿姨陪她,因此,医院里的医护人员对她印象很深。   调查询问时,有个护士告诉王军,说安晴最后一次住院出院的时候,曾悄悄告诉她,说她很快就可以好起来,等她好了,她以后再来找她玩。可是在这之后,安晴就再也没有联系过她,也没有再回过医院做透析。她给安晴以及她妈妈都打过电话,但并没有联系上她们。   医院里没有调查到特别有价值的线索,王军有心要查安晴的内幕,便问了有没有人跟她们走得近。这一问,还真问了点东西出来。   “有一次是我值夜班,我去查房的时候,走到安晴她们病房外面,我听到安晴的妈妈跟她们同病房另一个病人的家属在聊肾脏移植手术的话题,我当时在门外听得不是很清楚。只听到另一个病人说他们已经找了一家私人医院,三百万能换一颗肾,匹配度特别高,肾脏绝对健康,手术费全包,术后还可以定期去免费体检复查。如果钱够的话,换两颗都行。   我开门进去以后,他们就没有再聊了。出于好心,我当时还提醒了他们现在骗子多,不要病急乱投医,去相信那些虚假信息,白白被人骗了钱。”   毕竟就算真有人要卖肾脏,人也最多就卖一个,谁还能把两个都卖了呢?   但,尸检显示,安晴确实两颗肾脏都不是她自己的,而是来自另一个人。   借由这条线索,王军又调查了他们同病房病人的信息,那位同样需要肾脏移植手术的病人,几乎跟安晴前后脚的办理了肾脏移植手术。王军通过他们留在医院的号码,联系上了病人的家属,但不幸的是,病人已经在三个月前过世了。他的家人得知王军是警察,言语间隐隐能听出些紧张,他们不愿意多聊,很快就挂了电话。   因为这个病患是外地来b市求医的,他们家属现在身在外地,一时半会儿,王军也无法去找他们家属走访调查。   借由这条线索,王军发现,案情比他和夏莫想象的更为复杂,卷入其中的病患,只怕远不止安晴和张斯年两人。表面上看,这些案子直指非法人体器官交易,换做以前,他也会往这方面查,但,现在他却觉得事情情没有那么简单。不知是不是他多心了,他总觉得背后的人借由这些器官交易,另有图谋。   为了调查真相,王军和大黑去了安慧家里,以及安晴遗体被打捞发现的地方,但很可惜,这两个地方都有没她们母女俩的魂魄。   王军问大黑,“会不会她们已经去轮回了?”   大黑说:“我觉得不太可能,安慧被安晴杀了,安晴又投河自尽,不管这中间到底有什么隐情,这对母女必然怨恨深重,不会轻易去轮回。而且,我在两个地方都嗅到了厉鬼的气味。”身为一只黑猫,大黑对鬼魂的敏感是天生的,只通过嗅觉,它就能嗅到鬼魂的味道。   “除了这两个地方,她们还会去哪儿?”   安慧是外地人,她父母除了她以外,还有一个儿子。不过安慧跟父母及弟弟的关系应该还不错,安慧母女过世后,她前夫还一度想来要房子,但安慧竟然在生前立了遗嘱,如果她过世了,就把房子留给她父母。   安慧买房买得早,当时她父母也出了一部分钱,房子买在一个很老旧的小区,但附近正好有一所很好的小学,是正儿八经的学区房。现如今b市的学区房价格都快炒到天上去了,这套只有七八十平房的老房子,价格早已逾过千万。   就因为这房子太值钱,安慧死后,她丈夫想方设法的想要把这套房子弄到手,很是在小区里大闹了几次,即便后来安慧的弟弟拿出了遗嘱,他也不肯消停,非说这遗嘱是伪造的。   而这份遗嘱也确实存在疑点。   安慧留下遗嘱的时间,跟她到派出所报案的时间,前后只差了两三天天,也就是说,安慧在报了案以后没多久就去办理了遗嘱公证手续,而当时她女儿还在,她却越过她女儿将自己的财产全部留给了她父母。而后,就在这份遗嘱生效的第二天,她就被她女儿给杀了。   按照普通人的想法,自己的财产必然是要留给自己儿女的,安慧偏偏越过了她女儿,将自己的财产留给了父母。   难道说安慧就完全不在乎她女儿吗?   如果安慧不在乎她女儿,她就不会单身抚养女儿,拒绝跟其他人组合家庭的机会,放弃了选择更轻松更优越的生活。如果她不在乎女儿,她就不会因为女儿病重,在上升期辞掉年薪百万的工作。如果她不在乎女儿,她就不会碰触法律底线,通过黑市给女儿寻找肾源。   安慧必然是爱她女儿的,但是,她却一分钱的财产都没有给她。   结合安慧到派出所报案的内容,是不是足以证明,安慧当时已经意识到安晴不再是她女儿了?   假若,安晴跟张斯年一样,体内进了其他人的魂,那安慧和安晴死后会不会去找这个第三者呢?   大黑蹲坐在王军肩头,眯着圆圆的猫儿眼,赖洋洋道:“也许我们可以问问照顾安晴的那个保姆阿姨,也许她能告诉我们一点线索。”   王军已经从小区热情又八卦的大妈们嘴里,问到了安慧家保姆阿姨的联系方式,这位姓李的阿姨在两个多月前,就跟安慧主动提出辞职了。辞职后,李阿姨又在附近找了份工作,安慧母女俩的事情她都听说了,她本来不愿意多谈,还找借口在电话里糊弄王军,但听王军说安慧死前曾到派出所报案,说安晴完全变了一个人,之后就被安晴杀了。李阿姨几经犹豫,最后终于还是同意跟王军见一面。   李阿姨还忙着给新雇主准备晚餐,见面以后,就直接说出了一个一直盘旋在她心里、都快给她整出心病的秘密来。   “我是在小晴生病以后,去阿慧家里工作的。阿慧平时工作忙,小晴的事情几乎是我一个人在管。那女孩儿特别乖,又懂事也知道心疼她妈妈,她虽然生了病,但是比我以前带过的那些健康的孩子都省心。小晴那孩子也是命苦,小小年纪得了那种病……她那杀千刀的爹,讹了阿慧五十万,一拿到钱就反口了,阿慧找了他好多次都找不到他人,阿慧母女一死他倒是跳出来了……   那段时间,小晴的情况很糟糕,阿慧为了给她找合适的肾源,愁得跟什么一样。后来,我听她说,有个病友帮她联系上合适的肾源了,如果运气好,小晴说不定能够完全恢复健康。   阿慧当时神神秘秘的,因为这些事情本来就是违法的,她没有多说,我也就没多问。后头,她放了我半个月假,说是要带小晴去做手术。   假期结束,我回到她们家,我就发现小晴有点不对劲。   她看起来脸色是比以前好多了,也不用再每天吃很多药,但是她吃东西的口味完全变了。她肾不好,以前做菜我都不敢多放盐,平时做的也是煮菜和炖菜居多。可做完手术以后,她就总是嫌我做的菜没味道,我劝她,她非但不听,还摔碗,拿汤泼我。   不光如此,她的脾气变得特别暴躁,动不动就摔东西。   我呢,毕竟在她们家做了有几年了,我能体谅她小小年纪不容易。阿慧也跟我道了歉,我也就没计较那么多。可是安晴真的太不对劲了,家里每天都是我在买菜做菜,有天我发现我买回来的肉少了,接着,每天我做菜的时候都觉得肉少了。我以为家里进了耗子,我就逮,结果你猜我发现了什么……   我发现安晴竟然在吃生肉,吃得满嘴都是血,她当时扭头看我那个眼神,真的太可怕了,我这辈子都忘不了。我当时跟阿慧说,安晴只怕是撞客了。阿慧说我迷信,她说这是正常的术后反应,以后就好了,可我实在是觉得不对劲,就辞职不干了。”   她辞职后才短短两个月,安慧就被安晴杀死了,一面,她觉得后怕,一面,她又觉得亏心,如果她当时多劝劝安慧,让安慧找个大师给安晴看看,说不定事情就不会变成现在这样了。   王军问:“李阿姨,安晴做完手术以后,就一直都呆在家里吗?她有没有去过别的什么地方?”   “绝大多数时候都在家里,以前天气好的时候,她还跟我一起去楼下晒晒太阳散散步,做了手术以后,她反而不怎么喜欢出门了,几乎成天都呆在她房间里,也不知道她在做什么。反倒是有几次下雨天,她非要出门,我拦都拦不住,只好跟着她走。结果她坐车去了一个挺远的小区,还非要去那地下室里找个叫罗非的人,但当时不是整改地下室吗?租客们早就搬走了,地下室也被锁了,她非在那儿撞门,后面我们被保安给赶走了。   我从来没有听说过这个叫罗非的人,后头我把这事儿告诉了阿慧,然后我就辞职了。”   “你还记得那个地方吗?”   “记得。”   王军和大黑拿着李阿姨给的线索,找到了她说的那个小区。他们到的时候,天已经黑透了,小区有些老旧,外来租客非常多,守门的保安问也没问,就把他放进去了。很快,王军和大黑就来到负二楼地下室的入口,入口处的铁门紧锁着。趁着没人注意,王军从兜里掏出一根细铁丝,利索的撺掇几下,铁门悄无声息的打开了。   一阵极阴的冷风从里面吹了出来,王军感觉里面一股吸力袭来,整个人往里面栽倒进去。   “我艹!”大黑此时才嗅到了厉鬼的味道已经晚了,它紧随其后冲了进去,在它身后,铁门悄无声息的关上,就像从未打开过一般。 第六十三章 真相(中)   王军重重摔在地上, 还未来得及爬起来, 有个什么重重的东西压在了他腰上,险些没把他老腰给闪了。   “大黑?”   大黑从他背上跳下来,嗅了嗅地下室里潮湿腐臭的空气,口吐人言,正太音十分慎重:“小心点, 这里头全是厉鬼的味道, 点子有点硬。”   王军一听到厉鬼两个字,浑身的汗毛都竖了起来, 他忙从地上地上站起来, 掏出手机当光源,他转身用手机照着紧闭的铁门,问:“我们现在离开在这儿还来得及吗?”   “来得及个屁,快跑!”   大黑话音未落,一道白影从地下室深处爬了出来,可怕的怨气扑面而来,几乎瞬间就让地下室结出了一层薄薄的白霜, 阴冷之气从脚底直冲脑门儿。王军不知是怕的,还是冻的, 手臂上起了层密密麻麻的鸡皮疙瘩,他拿着手机的手抖个不停, 脚下仿佛坠了铅块一般, 完全迈不出步来。   白影的速度极快, 几吸之间, 便出现在王军的面前,她抬起头,露出长发下的面孔。   一个青涩的妙龄女孩儿,眉眼十分清秀。   是安晴。   王军刚辨认出她的面容,她的脸陡然一变,变成一个颇有姿色的中年女人,画着精致的妆容,让人看不出真实的年龄。   是安慧。   旋即,安慧的脸又变成了一个年轻男人,男人平凡普通的脸上充满了暴戾和怨恨。   三张脸交替出现,每一张脸都张大着嘴,发出痛苦的哀嚎声,三个声音,交织着回荡在漆黑空寂的地下室里,显得格外森然恐怖。   她趴在地上爬行的双手,格外粗壮,手掌干枯,指尖长着寸长的指甲,双手所到之处,指甲在地上划出令人牙酸的声音。   “艹,是鬼物!快跑!”大黑纵身一跃,跳上地下室顶部的下水管道,撒丫子就跑。   此时,王军也回过神来,虽然不明白鬼物是个什么玩意儿,但看大黑吓成了那样,他就是再傻也知道这东西不好对付。这地下室曾被改成群租房,如今经过整改以后,租客们都搬走了,但内里还维持着原来的模样。他面前唯一一条狭窄的过道,已经被鬼物的堵了,王军当机立断,一个闪身侧扑进旁边一间空屋里,反手砰得一声关上了门。   鬼物扑了个空,转身,鬼爪直接在门上抓了个对穿,鬼爪落在王军背上,他身上忽得起了一层微光,鬼爪在接触这光芒的瞬间,发出滋滋的腐蚀声,鬼物惨叫一声缩回了爪子。   护身符!   夏莫给他的护身符起作用,但鬼物根本不知害怕,疼痛激得它更加疯狂,薄薄木门像纸片一样,被它疯狂的抓扯着。   眨眼间已经摇摇欲坠,眼看鬼物就要破门而入,外面忽然传来一声充满挑衅意味的猫叫,随即,鬼物发出吃痛的惨叫声。被大黑挠了一爪子的鬼物,暴怒不已,追着大黑就跑了出去。王军抓起落在地上的电话,想给夏莫电话求助,但地下室里根本没有信号。趁着鬼物追着大黑跑了,他打开门跑到外面,抱着一丝侥幸,去开入口的铁门,铁门像是被焊死了一般,根本打不开。   怎么办?   被改成了群租房的地下室,漆黑而狭窄,大大小小数不清的出租屋,将整个负二楼变成了一个偌大的迷宫。黑暗中,大黑不断的逃窜,渐渐将鬼物甩在身后。趁着鬼物看不见它,它找到一个狭小的排风口,拼命收着肚子猫着腰,屏息凝神躲了进去。   它刚藏好,鬼物就追来了。排风口的位置非常隐蔽,鬼物直接从下方爬了过去,并未发现它。   大黑微微松了口气,心里却悄悄的骂开了,什么破玩意,就不能弄大点吗?快憋死它了!一岔神,大黑打了一个极响亮的饱嗝,地下室潮湿霉臭的空气中,隐隐多了一丝鱼腥气。   鬼物忽得一百八十度转过头来,保持着这扭曲的姿势,它手足并用飞快退了回来。大黑当机立断,化作一道黑影,沿着下水管道拼命的跑。身后的鬼物穷追不舍,大黑心里都快后悔死了。早知道,它就不讹王军那么多小鱼干儿了。不,如果再早点知道这里藏了个这么凶的鬼物,它宁可被夏莫送回夏家村去,也绝不来趟这趟浑水。   回头要是能活着离开这个鬼地方,它非叫夏莫陪它精神损失费不可!   一番追逃,鬼物丝毫不见疲累,相反,随着大黑逐渐疲惫,它身上的妖气越发浓烈,鬼物嗅到这股气息,愈加兴奋,三张面孔交替频率更快,它甚至直接爬上了墙壁,利爪不断在大黑身后挥舞。   眼看,大黑就要被它抓住,王军忽然弄出很大的声响,“来啊,冲我来啊!”   鬼物调头就跑了过去,眼见它即将追上王军,大黑又弄出动静将它引走。   如此反复,不知在黑暗中追逐了多久,王军身上的护身符早已化作灰烬,身上结结实实挨了几爪子。阴气入体,他感觉身体忽冷忽热的,藏在一间小小的出租屋里,勉强靠毅力支撑着,才不至于昏迷过去。   外面,大黑的速度不知不觉慢了下来,体力也有些不支,冲到一墙壁转角处时,大黑反应稍慢,险些撞到墙,急忙转身,脚下却踩了个空,直直摔到地上,几乎就在它落地的瞬间,鬼物一个飞扑落到了它面前,一双鬼爪随即而至,眼看就要被它抓个正着,地下室的门砰得一声被人从外面踹开。   微弱的光芒从外面照了进来,鬼物被突如其来的光芒照得晃了神。   门口的光芒中,站着一个人,逆着光,看不清面容。   夏莫!   大黑一下就认了出来,它趁势滚到一旁,然后如离弦利箭般飞扑进来人怀里。   “夏莫!!你再不来老子就要挂了!”大黑趴在夏莫怀里大口大口喘着气,平日里老气横秋的正太音难得露出几分娇气来,“你看,你看我的尾巴,都被她抓成什么样儿了?你要帮我报仇,往死里弄它!”   女人已经沦为鬼物,厉鬼尚有几分理智,鬼物却只剩吞噬的本能。它手足并用,几吸之间就冲到了夏莫面前,张嘴就往夏莫的小腿啃去,只见夏莫抬起长腿,轻轻一踢,鬼物竟被踢飞出去,不待它落地,夏莫身影一闪,掐着它的脖子将它摁在地上。   几乎同时,一张红色的符咒凭空出现,夏莫低喝一声:“去!”   符咒落在鬼物眉心,鬼物发出极其凄厉的惨叫,三张不同的面孔渐渐融为一张,化作安慧的模样。   “救,救,我……”安慧的脸上流下两道血泪,可下一秒她的脸又变成了安晴,年轻的女孩儿满脸恐惧,“妈妈……”紧接着那脸又化作一个年轻的男人,男人脸上只剩下狰狞的杀意:“杀死,你们,杀死,你们……”   这样子,恐怕别想从它们嘴里问出什么了。   虽然把这鬼物绑了交给特调处,报酬大概也能到手,但夏莫却有些不甘心。他既能进入活尸林楠的梦境,说不得也能进这鬼物的梦境。心念一动,夏莫指尖凝出一粒梦种,他将透明的梦种拍进鬼物眉心,随即徒手在半空画出数道符篆,隐约间,他身上的妖气泄出一丝,地下室外晴朗的天空忽然风云骤变,隐隐有雷声传入。刚还挣扎不休的鬼物,仿佛感应到了极大的恐惧和威胁,竟微微发起抖来,忽得化作安晴的模样,青稚的面孔露出哀求之色。   夏莫不为所动,口中低念咒语,符篆一道接一道没入鬼物魂体内。随着符篆入体,鬼物的惨叫一声高过一声,漆黑的怨气有如实质冲天而起,怨气所至,地下室里砰砰之声接连响起,无数的灯泡和玻璃凭空碎裂。   蹲在一旁的大黑不由用胖爪子捂住了耳朵,半昏半醒的王军也被这声音吓得一个激灵,清醒过来。他还不知道夏莫已经来了,以为大黑出了什么事,慌忙从藏身的地方跑了出来,却见夏莫对大黑说:“给我护法。”   就在这时,最后一道符篆没入了鬼物的天灵盖,鬼物像是被掐住脖子一般,惨叫声戛然而止,软倒在地竟是昏迷了过去。夏莫靠墙坐在地上,闭上了眼睛。   地下室潮湿腐臭的味道中,隐隐约约多了一丝若有若无的花香,嗅着这股香味儿,王军忽然觉得心里所有的紧张恐惧担忧统统化为了乌有,眼皮像是被人涂了层厚厚的胶水,无论如何也撕扯不开。   “砰咚。”   王军竟直挺挺的倒在了地上,呼噜声随即响了起来。   大黑恨不得一爪子呼过去,麻蛋,老子也想睡。   大黑气鼓鼓的蹲坐在夏莫脚边,蔫唧唧的打了一个又一个的哈欠,努力睁大眼睛,拼命抵抗汹涌的睡意。   夏莫本来只是试试的心态给鬼物种了梦种,没想到他竟然真的进入了鬼物的梦境。这鬼物融合安慧、安晴还有一个不知名的年轻男人,夏莫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古怪的梦境,整个梦境就像电影院里的巨幕,巨幕一分为三,如播放电影般飞快闪烁着三人的生平。 第六十四章 真相(中)   巨幕闪烁的速度实在是太快了, 比夏莫平时2倍速刷网剧的速度还要快无数倍, 夏莫有些目不暇接,他试图让梦境暂停,但梦境平白吞噬了他的力量,却毫无反应。不得已,夏莫只能捡关键的部分看。   巨幕当中, 安慧被前夫讹了一大笔钱以后, 前夫就跟人间蒸发了一样,她用尽办法也联系不上。安慧为了肾源急得焦头烂额, 在一次跟病友的倾诉中, 病友告诉了她一条黑市购买肾脏的途径。她很快通过电话联系上对方,通过这个人,她认识了一个叫闵先生的人。   巨幕当中的闵先生俨然一副精英人士的打扮,跟赖三梦境中穿着唐装的闵大师截然不同,但他同样看不清面容,手上也有一串一样的楠木珠串,就连声音也跟闵大师一样。   他先前的猜测得到了证实, 闵先生和闵大师就是同一个人。   就连他引诱安慧上当的手段,都跟徐萍说的一模一样。   巨幕播放出来的记忆闪烁得太快, 但惊鸿一瞥,夏莫也能看出这姓闵的家伙, 妖化的程度比他杀死的那个中年男人要高。   那个叫罗非的年轻男人, 从巨幕上看, 他似乎被他的亲生母亲给骗了, 稀里糊涂的就被卖给了别人。他比赖三更惨的是,被关在一个类似实验室的地方,被人施以各种可怕的人体实验。这段记忆大概太过痛苦,巨幕上闪烁了几帧实验的画面后,就只剩下惨叫和大片大片的黑色。   之后再出现的画面,是他完全变形的身体,被人送上手术台,活生生掏空了内脏。   经由黑市,这些内脏被移植进了需要的病患体内。   不知是不是因为移植了太多人,还是在先前的手术中就受了创,罗非没能像赖三那样保有完整的三魂七魄,他在安晴体内苏醒的只有一部分残魂。   不过,经过那些记忆都无法承受的可怕实验,罗非的残魂比赖三强大得多,在安晴体内复苏后,他便第一时间开始吞噬安晴。   罗非只是残魂,安晴却有完整的三魂七魄,罗非要完全吞噬安晴需要时间缓冲。而随着他不断的吞噬,他有了越来越多安晴的记忆。   罗非恨他的亲生母亲,但对安晴来说,母亲又是最重要最爱的存在。面对安慧纯粹的、不求回报的母爱,罗非一面享受着,又一面痛恨着。他嫉妒安晴,嫉妒她有一个对她那么好的母亲。同时他又痛恨他自己的母亲、痛恨安慧,他觉得就是她们,一个为了自己的女儿,一个为了自己二婚生下的孩子,用最残忍的手段谋夺了他的生命。   他,何其无辜?   爱与恨不断撕扯着罗非,他本就是一缕残魂,渐渐的,他开始走向失控,表现出种种异常。而这些异常也渐渐引起了安慧的疑心,发展到后来,就有了安慧去报案一事。   罗非无意间得知安慧去警局报案,越过自己将财产留给她父母,还试图找大师来驱逐自己,他感觉自己又一次被母亲背叛、抛弃,悲愤交加之下,他杀死了睡梦中毫无防备的安慧。   安晴被安慧养得很乖,如温室里从未经过风雨的娇花,面对罗非的凶残吞噬,她根本无力反抗。可,当看到最心爱的妈妈被披了自己躯壳恶鬼,一刀又一刀残忍的杀死,安晴在痛苦和绝望中爆发了,她从罗非手里夺回了身体的所有权。可是妈妈却再也救不回来了,痛苦中,不知所措的她从家里跑了出去,最后跳进了冰冷的河水里,试图跟罗非同归于尽。   然而,死亡并非终结。   死后的安晴跟罗非彻底融合,变成厉鬼。安晴觉得妈妈大概也会跟她一样,变成鬼魂,她兴冲冲跑回家里找妈妈,安慧惨死化作厉鬼,她认定是罗非害死了她们母女,她试图将罗非从女儿的魂体上剥离。两个厉鬼一场争斗,互相吞噬,最后变成了可怕的鬼物。   记忆到这里戛然而止,巨幕上闪动的画面就此定格,以安晴的身体为载体,三幅屏幕,最后呈现出来的分别是三张不同的面孔。   梦境忽然颤抖起来,停滞的巨幕晃动了起来,被分割的屏幕合三为一,三人再度融为一体,化作他们在现实中的鬼物模样。鬼物忽然死死看着巨幕外的夏莫,它扭了扭脖子,倒在地上,锋利的鬼爪打破次元空间,刺穿巨幕伸了出来,紧接着,它的头,它的身体,整个从巨幕中爬出了。   它拖着一头长长的头发,朝着夏莫爬了过来。   梦境中的鬼物,不知比现实中强大了多少,在它爬出巨幕的瞬间,夏莫就感觉到了分明的威胁,随着鬼物靠近,威胁感呈几何倍数剧增,隐隐让夏莫生出忌惮来。   没有丝毫的犹豫,夏莫催动梦种,打算破坏梦境回到现实中,就在梦境破裂的前一秒,鬼物的头上分明出现了第四张脸。   沈诺。   在震颤不已,濒临破碎的梦境中,沈诺顶着安晴的身体,从地上站起了来。他像揭面具一样,从头上揭下三张惊恐哀嚎的脸孔。当最后一张脸孔也被揭下,沈诺化作他本来的模样,穿着可以赴宴的西装,脸色如往昔一般惨白,他手中的脸孔瞬间化作一小簇紫色的花朵。   “莫莫。”   电光火石间,梦境轰然破碎,沈诺温柔的笑容被定格,他只来得及将一小簇勿忘我递到了夏莫手中。   夏莫从梦中醒来,手里多了三枚漆黑的梦魂珠。他面前,被符篆定住的鬼物忽然发出无比凄厉的惨叫,它仿佛承受着无比巨大的痛苦,痛得在地上不停打滚,滚着滚着,鬼物竟像蛇一般,褪下一层皮来,这皮转眼化作安慧的模样,紧接着,罗非也像是蜕皮一样,被褪了下来。   互相吞噬融合后的鬼物,竟然分离开来,化作独立的魂体。   饶是在莫家传承中,也没有类似的记载。一旁,大黑也从未见过如此奇景,一双猫儿眼瞪得溜圆。   鬼物的话,它是打不过,但像这种残缺不全的厉鬼,说不得它自己就能把仇给报了。大黑精神百倍的甩着秃尾巴,一双胖爪子蠢蠢欲动。   夏莫第一时间用符篆将他们三个定在原地,再仔细一瞧,他们经由吞噬融合的鬼物重新分离后,魂体都出现了不同程度的残缺。   罗非本就是残魂,如今只剩下一魂一魄,魂体岌岌可危,随时都可能魂飞魄散。   安晴只剩下两魂三魄,魂体的情况不比罗非好多少。安慧损失了一魂一魄,魂体最为凝实。   夏莫摊开手,看了看手心的梦魂珠,这些梦魂珠虽然都是漆黑的,但大小却完全不同。罗非魂魄剩得最少,但是带有他气息的梦魂珠个头最大,蕴含的能量最多,依次类比,安慧剩下的魂魄最多,她的梦魂珠反而最小,蕴含的能量也相对少些,但相比活人的梦魂珠却又强得多得多。   沈诺从这些鬼魂身上给他弄来的梦魂珠,为什么会这样?梦魂珠的本质就是灵魂碎片,沈诺他该不会把鬼魂的魂魄给他融进了梦魂珠里吧?   应该不会吧,真做了这种事,天道还不得把沈诺给劈成渣渣?想是这么想,夏莫看着手心里大小各异的梦魂珠,莫名有点心虚。   最近他接连在梦境里见到沈诺,他还在徐萍身上种了一颗梦种,回头看看能不能在徐萍的梦境见到他,到时候,再好好问问他。   经过一晚上的追逃,地下室里已经一片狼藉,夏莫给王军身上贴了张符,待符篆融入他体内,王军身上的阴气被瞬间驱除,睡梦中,王军的脸色好看了很多。夏莫把他拍醒,随即,他把张斯年那边的情况,一股脑告诉了王军,最后道:“你好好问问他们,看看能不能问点有用的线索出来。”   夏莫其实已经从鬼物的梦境中,知道了事情的全部真相,但是特调处那边人鬼难辨,哪怕是面对王军,他也不打算轻易暴露自己的能力和真正的身份。   王军脑子琢磨着夏莫说的事情,人还有点懵:“哦,好,那你呢?”   “我先眯会儿。”说着夏莫特别不讲究的靠着墙壁坐下,闭上眼睛,不一会儿,就传出了均匀的呼吸声。一旁,大黑乖巧的趴在夏莫腿边,呼噜声震天。   王军:“……”   王军只能任劳任怨的审问三个厉鬼。   三个厉鬼被夏莫用符篆困在原地,动也不能动,王军表明自己是调查灵异事件的特调处警察后,很容易的就撬开了安慧母女的嘴。   安晴最无辜,对整件事情知之甚少,病没有好,还白白把命给搭了进去。   安慧在触及法律底线,通过不正当途径为女儿购买肾脏时,就想过有朝一日事情败露,自己将要承担的后果,但她无论如何也想不到,花了那么大代价买来的肾脏竟然有问题,不仅没能让女儿恢复健康,反而害得她们母女俩双双殒命。   安慧简直恨毒了背后的人,一五一十把事情给交代了出来。她交代的事实,跟夏莫在她梦境里看到的完全一致。不过,当时梦境中的影像闪烁的太快,夏莫把更多的注意力都放在了闵先生和罗非的影像上,没有特别的去注意给安慧牵线的掮客,以及最后安晴做手术的私人医院。   根据安晴的供述,这位叫何兴的掮客,还不仅仅只是个掮客那么简单。何兴还是给安晴最后做手术的那家私人医院的大股东之一,据何兴自己说,他手里圈养了很多供体,想要找到匹配的肾源不成问题,只要你付得起足够的代价,他就可以给你提供匹配度最高的肾源。   安慧为了女儿的健康着想,提出了想要匹配度最高的肾源。而后,何兴就给她介绍了闵先生。闵先生自称来自一家世界顶级基因实验室,他能够给安晴提供匹配度高达百分之百的肾源。安慧自然是不相信,闵先生当场兽化双手,科幻片里才能出现的场景,彻底镇住了安慧。   最终,安慧除了房子,变卖了手里所有能变现是资产,筹了足足一千万,为女儿购入了一双匹配度达到百分之百的肾。   悲剧至此展开。   罗非只剩下一魂一魄,神志不清,他浑身上下充满了暴戾之气,反反复复念着要杀了什么人,王军没能问出特别有价值的消息。 第六十五章 真相(下)   另一边。   张斯年家里, 徐萍并没有因为夏莫的离开而松口气, 相反,一整个上午,她都在琢磨夏莫说的话,越琢磨她就越担心儿子换来的这颗心脏有问题。徐萍常年全职在家照顾儿子,不可避免的少了许多社会的历练, 以往遇上了什么事情, 她都第一时间跟她丈夫商量,可这一次她丈夫出差没回来, 夏莫又明令禁止她跟任何人联系, 以防消息走漏,放跑犯罪嫌疑人。   夏莫还告诉她,如果抓不到那个姓闵的,就没有人知道他到底对赖三的心脏做了什么,谁也无法预料会出现什么后果。   夏莫这番半真半假的话,吓得徐萍坐卧不安,一上午眼睛都没有干过。浑浑噩噩中, 徐萍昏昏沉沉的睡了过去。   夏莫通过梦种进入到徐萍的梦中,梦种在徐萍身上获得了大量的记忆, 但徐萍的生活几乎就只有丈夫和儿子,乏善可陈, 于丈夫, 她是贤惠温柔的好妻子, 于儿子, 她是耐心慈爱的好妈妈,于社会,她热衷慈善的好人。她这辈子做过的最出格也是最坏的事情,就是用金钱为儿子去谋夺了一个人渣的心脏。   徐萍最初只是想让掮客何兴为她找一枚死者的心脏,但何兴却告诉她,死者的心脏没有活人的心脏效果好,术后可能会引发很多意想不到的并发症,甚至有很大的可能导致手术失败,他有办法帮她联系到匹配度高达百分之百的心脏,可以让她儿子完全恢复健康,过上正常人的生活。   让儿子过上正常人的生活,这对徐萍来说是完全无法拒绝的诱惑。   在何兴的引荐下,她见到了闵先生。   意见初步达成一致后,徐萍提出了两个要求,一是她希望心脏供体是一个对社会没有用的人,二是她希望手术能够在大医院做,最好是能够让林楠的父亲林云飞主刀,何兴提出的私人医院她信不过。   闵先生的能量非同一般,竟当场就答应下来,而后,不知他是怎么操作的,所有的事情都按照他承诺的在发展。   夏莫心不在焉的看完了整场梦,直到徐萍醒来,梦境破碎,沈诺都没有再出现。从梦中醒来,夏莫并未急着睁开眼睛,漆黑的地下室里,他闭着眼睛,细细回忆几次在梦境中遇到沈诺的情形。   沈诺失联这么久以后,第一次遇到他,是在吃了他的梦魂珠之后。而后,再遇到他,分别是在林楠的梦境、张斯年和赖三的梦境,以及那个鬼物的梦境。   他觉醒的梦貘传承并不完整,他不知道梦貘到底能不能进入死者梦境,他从未尝试过,除了林楠那一次,他也从未误入过。林楠之后,张斯年虽然是活人,但寄生在他体内的赖三却是个实实在在的死人,那个鬼物就更不用说。   所以,他是不是可以认为,是沈诺的梦魂珠,让他具备进入死者梦境的能力?   从目前的情况来看,他似乎只有在亡者的梦境中,才能遇到沈诺。可是,为什么?是因为沈诺已经病故了吗?他所知道的沈诺,只是一个普通人,可是沈诺如今表现出来的种种,实在是无法跟普通二字沾边。   萦绕在沈诺身上的谜团,不仅没有因为见到他而解开,反而像滚雪球一样,越滚越大。每次,他想在梦里好好问问他,但每每沈诺一出现,那虚无的边界就会随之出现,短短时间,虚无就能让梦境陷入毁灭,短暂的碰面,他们根本就说不上什么话。   看样子,他还是得照原来的打算,通过沈诺的家人,查查他的底细。   打定主意,夏莫睁开眼睛,问王军:“问的怎么样?问到有价值的线索没有?”   王军说:“安慧也提到了一位闵先生,此人应该跟张斯年那起案子中的闵先生是同一个人。不过这个姓闵的身份很神秘,安慧只见过他一次,后面的事情,都是何兴出面的。”   徐萍那里倒是有这姓闵的电话,但那号码已经变成空号了。只怕那个姓闵,已经听到什么风声,眼下只能从何兴这里入手,看看能不能找点线索出来。不过,如果那姓闵的真能从特调处得到消息,他应该不会放着何兴那么大一个尾巴在那儿,等着他们去抓。   果不其然。   等安慧带着夏莫和王军赶到何兴住处时,何兴的尸体都在浴缸里泡得发涨了。满缸的血水中,何兴的心脏和肾脏都不见了,可诡异的是,他嘴角竟然带着一抹得偿所愿的笑容。   房子里非常干净,肉眼所见,找不到任何打斗的痕迹,也找不到何兴挣扎的痕迹,甚至连他的魂魄都不见了。除了血腥发臭的浴缸,整套房屋窗明几净,一尘不染,干净得过分。   线索就此中断。   夏莫和王军把安慧、赖三等一种鬼魂,外加徐萍张斯年母子送到特调处结案。   张斯年心里有些害怕,说:“楠哥,你能不能陪我一起去?”   林楠自知不是活人,怕去了特调处会节外生枝,但他心里到底存了些侥幸,他看向夏莫,却见夏莫微微冲他摇了摇头。林楠心底泛起无尽的苦涩,他胡乱找了个拙劣的借口,“我妈让我回去一趟,有点急事,我就不去了。”   张斯年错愕的看着他,似是不明白为什么一向温柔体贴的楠哥,为什么会在他最无助的时候拒绝他。   夏莫有些看不过去,信口胡诌道:“林楠与本案无关,就算他家里没事,也不能去。”见林楠一脸掩都掩不住的失落,夏莫说,“你事情忙完了,记得照你爷爷的方子,把药熬了。补心草放得越久,药力就流失得越多。”   夏莫看过林楠爷爷留下来的药方,按照他的方子,想要完全激发补心草的药力最终制作成药丸,需要数日的时间。数日之后,张斯年大概也能被特调处放出来了,时间刚好。   林楠一听,脸上的失落顿时被慎重取代,他连忙应了下来。甚至不等夏莫他们离开,就先一步走了,这一来,倒真像有了什么急事。   张斯年听不懂夏莫在跟林楠打什么哑谜,茫然问道:“补心草是什么?”   “能治好你的东西。”夏莫说。补心草是林楠用命换来的灵药,一应解释,该由林楠来说,而不是他。   见夏莫不愿多说,张斯年也就没再继续问了。   B市的打车费太贵,找特调处报销呢夏莫又懒嫌麻烦,他索性给特调处打了电话,让他们派车过来接人。林楠离开后没多久,特调处的车就来了。   到了特调处,夏莫和王军来到交任务的地方,把一干鬼魂以及徐萍母子上交国家,王军口头汇报了一下他们调查到的情况,陈述完大体的案情经过后,王军最后说出了他和夏莫的猜测:“我们怀疑有玄门中人,借由黑市器官买卖,利用器官移植手术,蒙蔽天道,将患者当成实验品,借机实验换魂改命的邪术,图谋甚大,一旦他们真的试验成功,必将后患无穷。我建议特调处严查此事,揪出幕后真凶。”   任谁也没想到,一起看似凶灵作祟的杀人案,背后竟然有这么多的隐情,受害人之一的赖三还信誓旦旦的说,闵先生就是天师协会的人。任务接待处的人第一时间将该事件汇报上级,事情果然引起了重视。   经过层层上报以后,特调总处的处长龙炎,将夏莫和王军请到他的办公室。   这位手握重权的龙处看着大概有五六十岁的样子,花白的头发剪成寸头,身上穿着笔挺的制服,不苟言笑,十分威严,身上煞气极重。赖三等一众鬼魂见到他以后,吓得站都站不稳,缩在一起瑟瑟发抖。非要跟着夏莫一块儿来见世面的鼠宝,偷偷从夏莫裤兜里探出脑袋,悄悄瞄了眼,吓得赶紧缩了回去。   龙处性格也十分冷硬,身上丝毫没有其他高层领导那种浑然天成的高情商,开口就直接了当的询问案情。王军只好再次向他汇报两起案件,王军说得口都干了,龙处却只是点点头,说,“知道了,这件事情我会让特调处的编内人员深入调查。如果你们愿意,也可以跟编内人员一同调查。”   王军看向夏莫,却听夏莫说:“相关涉案人员,除了何兴和那个姓闵的,其他的都在这儿了,你们接着往下查就是了。”姓闵的闻风而逃,何兴也被灭口,再查只怕也查不出个所以然来,何必在这事儿上浪费时间。   龙炎没有勉强,只道:“好。”   夏莫懒洋洋道:“对了,龙处,我还等着报酬交学费,您能不能跟财务处说一声,早点把钱结给我,别整那么多手续啊。我听说天师协会那边拿钱,根本没那么麻烦。”   龙炎:“……”   “龙处,这案子可比任务上标注的难多了,今早要不是我及时赶到,我们的王军同志说不定已经英勇就义了,您看,能不能给我们申请一点奖金?”夏莫俊美得有些妖异的脸上,露出分明的市侩。   龙炎:“……”   办公室外偷听的金钱豹&两尾狐:“……”骚年,你怕是不知道龙处有个外号叫葛朗台吧?   龙炎大概从未见过如此胆大包天之人,沉默了三秒钟以后,竟然笑道:“好!”   金钱豹&两尾狐:龙处怕不是被夏莫给气疯了吧?   夏莫没想到龙处竟然如此豪爽好说话,他转身给张斯年招了招手,张斯年忐忑不安的走上前来,只听夏莫对龙炎说:“龙处,您能不能安排一下,给张斯年做个系统的检查?如果那个姓闵的真动了什么手脚,外面的医院怕是查不出来。”   其实,夏莫已经在第一时间给张斯年检查过了,张斯年除了莫名其妙的开了阴阳眼外,无其并他异常。但他只能通过玄门手段为张斯年检查,怕就怕对方用了未知的科技手段做了什么手脚。   由龙处出面,安排国家的一些顶级实验机构给张斯年做点检查的话,应该不难吧?   龙炎的笑容僵在嘴角:“……好。”再没见过比夏莫会更得寸进尺的人了。   夏莫自认为事情都交涉清楚了,赖洋洋的打了个哈欠说:“龙处,要是没有别的什么事了,我和王军就先回去了。累了一天,晚饭都还没吃。”   龙炎还来不及说话,虚掩的办公室门口伸了个狐狸头进来,只听雪白的小狐狸娇娇软软道:“小莫哥哥,我请你吃晚饭好不好?你想吃什么,我都给你买!”   龙炎:“……”这还是那只为了讨加班费,差点把财务处给掀了的贪财狐狸吗?瞧它那一脸痴迷的样儿,简直跟他那个成天追星的女儿一模一样!这夏莫,怕不是个公狐狸精变的吧? 第六十六章 租房   正如夏莫所料, 何兴一死, 所有的线索就此断绝,特调处彻查了何兴入股的私人医院,医院里还有三个跟何兴关系特别亲近的医生,也跟何兴先后脚的被人灭口,随着他们几人的死, 再无人知道闵先生的底细。根据赖三提供的线索, 特调处特意去找了当初为他牵线的朋友,只可惜他们还是去晚了一步, 那人跟何兴一样, 不仅被杀,还被掏空了内脏。   特调处调查了天师协会,但是徐萍赖三等人,不知怎的,都完全想不起闵先生的真容,天师协会的会长道号慈悯道人,他本人就姓闵, 他门下众多徒子徒孙也多以闵为姓,特调处再怎么样也不可能把这些人全抓了。天师协会虽然只是个民间组织, 但广交权贵,很有些能量, 特调处刚开始查, 上头就有领导打招呼了, 特调处自身也不是铁板一块, 内部也有派系之争,很快,这件事情就不了了之。   但至于暗地里,龙炎还有没有别的安排,就没有人知道了。   几天过后,媒体披露报道了一起特大非法器官买卖案,一时间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和讨论,而后,国内其他省份,陆续有一些非法组织买卖人体器官的个人和团体被抓捕。一时间,地下黑市风声鹤唳,相关的从业人员都夹紧了尾巴,不敢顶风作案,生怕被抓。   在调查的同时,龙炎也安排人带张斯年去做了详细的身体检查,检查结果显示,张斯年的心脏不仅跟他完美结合,还连一丁点排异反应都没有,如果不是因为手术的痕迹尚存,他们几乎都要以为这颗心脏就是张斯年本人的了。   这样的情况,饶是这些自认走在科技最前端的科研人员,也是闻所未闻。要不是法律不允许,他们都想把张斯年的心脏切出来好好研究研究了。得知张斯年办理了遗体捐赠手续,他们才总算没那么遗憾,但看张斯年的眼神却更热切了。   热切得张斯年毛骨悚然,生怕这些人一个想不开就把他给剖了。   被当做标本一般,被里里外外系统的检查个遍后,张斯年被告知,没有在他体内发现异常,总算不枉他接连数日的担惊受怕。   “我再也不要去那个鬼地方了。”好不容易被放回家,张斯年趴在林楠怀里,哭唧唧的娇气道。   林楠温柔的拍抚着他的后背,道:“不去了,以后都不用去了。”   张斯年忽然从林楠怀里起身,像小狗似的贴在他身上嗅了嗅,狐疑道:“楠哥,你身上怎么有股怪怪的味道?”   林楠微微垂头,敛去眼中的悲凉,他假意在自己身上嗅了嗅,说:“好像是有点怪味,可能是这几天给你熬药染上的味道。”说着,他从背包里珍而重之的掏出一个巴掌大的瓷瓶,递给张斯年,“这是我用补心草做出来的药丸,另外还用补心草和其他药草配了几副中药,中药熬了以后,每天喝三次,每晚睡觉前再服一粒药丸,等这些药喝完,你就能好了。”   “楠哥,补心草是药材吗?我怎么从来没有听说过?”久病成医,张斯年对治疗心脏疾病的药物不说了如指掌,起码各种药名是烂熟于胸的。   林楠并未隐瞒,为张斯年讲起了补心草的来历。   一处暗无天日的地下实验室里,雪白的灯光下,房间里摆满了充满科技感的容器,但偏偏这些容器上又铭刻着玄奥的符文、符阵,看起来竟是无比的神秘,一个穿着白大褂的研究人员,小心翼翼的打开其中一个容器,容器里全是绿色的不知名液体,而浸泡在液体中的,竟然是一枚鲜活的、跳动的心脏。   心脏上方盘踞着一个小小的虚影,那虚影竟是一个垂迈老者,虚影看到研究员,便激动得不能自已,他口吐R国的语言,【闵先生,实验成功了吗?】   【成功了。】闵先生语气冷淡道。   【那我,我是不是可以活过来了?】虚影生前是个叱咤风云的大人物,这一刻,竟激动得有些结巴。   【是。】   【那我现在需要做什么?】   【别忘了你的承诺。】   不久之后,R国某古老而著名的财阀首脑久病不愈宣布去世,这位久未在人前现身的首脑,竟然将自己的遗产全部留给了一个从未在人前出现过的私生子,而更不可思议的是,他这位不知从哪儿冒出来的私生子,不光工作能力极为出众,笼络人心也颇有一手,不光首脑的心腹老臣对他言听计从,就连首脑的子女们也很快就对他心服口服。他上位后没多久,便施以各种铁血手段对内平定了动荡不安的争斗,对外稳住了不断下跌的股价,接着他又开始了大刀阔斧的改革,力排众议,将大量资金注入一个神秘的基因实验室。   双螺旋。   此后种种,夏莫并不知晓。   他如今深刻的体会到什么叫长安米贵,居大不易。   不知是不是因为龙大处长亲自打了招呼,夏莫让王军把后续的任务报告写了提交后,隔天就收到了报酬。除原任务核定的报酬外,特调处额外还他发了10万块奖金,他跟王军二一添作五,一人分了十五万。   拿到钱,租房子也就提上了日程。   B市不仅房价惊人,租房子的租金也一点不便宜。就他们学校附近,合租的单间最便宜的都要两三千,整租一套三室一厅百十平米的,住房条件稍微好点,竟然要一万多一个月。这租金,比他们老家那边按揭一套房子的月供都贵。   以他们的情况,跟人合租肯定不行,整租的话,押一付三,四舍五入最便宜的都差不多要五万块,就算王军要跟他分摊房租,这价格也不便宜。夏莫琢磨着要不要找个闹鬼的凶宅住住,反正别人怕鬼,他又不怕。他本来只是想在网上看看,有没有这方面的资讯,没想到竟然搜出了一张专门记录B市凶宅的帖子,上面整理记录了三四千套房源,其中就连安慧的房屋都给记录了上去。   夏莫能想到凶宅的价格便宜,别人一样能想到,因为凶宅价格普遍远低于市价,无论是自住还是投资都比较划算,如今凶宅在二手房市场上还怪抢手的。夏莫不得不感慨,这人为了钱,真的是可以连鬼都不怕的。   帖子上的房源虽然多,但是分布在他们学校附近的并不多,愿意出租的就更少了,租金还都不比那些干净的房屋便宜多少,毕竟,只要没人说,谁知道你租的是不是凶宅呢?等你把押金交了住进去了,真遇到什么怪事,也只有自认倒霉。   夏莫在网上找了几天,没找到合适的房源,倒是王军在中介那里问到了一套十分物美价廉的房子。   电梯公寓大跃层,楼上楼下加起来有近三百平米,因为是顶层,说是还附赠一个挺大的屋顶花园,可一个月的租金竟然只要不到两万,简直就是白菜价。王军将信将疑的跟着中介去看了房,公寓所在的小区地段十分好,距离夏莫的学校不算特别近但也不算远,小区是04年左右建的,绿化做得非常好,门禁也比较严,从出入的车辆看,住在这里的人普遍有钱。   进入公寓,内里的装修竟跟中介挂出来的照片一模一样,不仅十分豪华,而且据中介介绍,家电也是才换了新的。屋顶花园上种了许多花草,不知是什么人在打理,那些花草竟格外繁茂,尤其是有一株三角梅,红色的花朵如火如荼,张扬艳丽,格外引人注目。   王军最近几天也在看房子,很了解附近一带房屋的租金水平,像这样的房子,一个月往少了说都要四五万,中介给的价格实在是便宜得不正常。   事出反常必有妖。   看完房子,王军试探着问道:“小孟,你老实告诉我,这房子是不是不干净。”不过,夏莫给他看的凶宅帖子上,并没有这套房子。   中介小孟干这行不太久,一时没反应过来,接口道:“你怎么知道?”说完他就后悔了,但话已经出口了,客人也猜到了缘由,小孟只好硬着头皮忽悠道:“这房子确实死过人,但那都是十年前的事儿了。王哥,您看,这房子是真不错,装修精美,家电齐全,要不是因为曾经出过点事儿,怎么可能这么便宜?您今天是来得巧,这房子才刚挂出来,您要晚上个半天,只怕都已经租出去了。”   王军怎么可能信他这错漏百出的鬼话。如果单单只是死过人,这都过了十来年,坟头上的树怕是都有脚腕粗了,还有谁会在意?而且房主只是租房又不是卖房,他若是只标个普通的价格,也不是租不出去,何必标注一个便宜到令人生疑的价格呢?除非这房子有问题,而且是大问题。   王军假意道:“你这房子是不是闹鬼啊?”   小孟正要说话,空无一人的楼上忽然传来东西坠地的声音。两人顺着声源望去,竟是挂在墙壁上的一副画框掉了下来,玻璃摔得到处都是。小孟的脸刷得一下就白了,他慌忙移开视线,然而,就在他视线一个花瓶摆件时,他影影绰绰好像看到花瓶后有一个黑影,影子一动,花瓶砰得一声落到地上,摔得四分五裂。   小孟几乎拿出了一个房产中介所有的冷静自持,才勉强忍住拔腿就跑的冲动,他惨白着一张脸,说着自己都不大相信的鬼话,“意,意外。可能是工人在装房子的时候,没弄好。您要介意,回头我重新找副画给您挂上,花瓶也重新换一个。”   王军也看到了这些异常,他前不久才被鬼物追了整整一个晚上,身上还挂着夏莫送给他的护身符,这点阵仗,还吓下不到他。他装得好像信了中介的鬼话似的,说:“虽然我是个无神论者,但我总觉得你这房子好像有点邪门儿,价格也不便宜,要不我还是再看看别的房子吧。”   “价格还可以协商!”小孟一听王军这么说,就觉得有门儿,连忙道:“这外面有家咖啡厅,我们去坐会儿,边喝边聊,怎么样?”他真的一秒钟都不想呆在这个鬼地方了。   “好。” 第六十七章 中元节   一番讨价还价后, 租金最终定在了一万五一个月, 年付, 另外还要支付两个月的租金作为押金,如果提前退房,押金和租金都不予退还。   小孟似乎生怕这单生意就黄了, 使出浑身解数,好说歹说,见王军心动以后, 当场就让王军签租房协议。这房屋是他和夏莫合租的, 他特意打电话给夏莫说了一下房子的情况,夏莫听了以后, 觉得各方面都还不错,就是一次性付一年的租金还要再交两个月押金, 确实有点多。   可房屋的条件摆在那儿,还允许养宠物, 关键是距离学校也近,真要错过了,想要以同样价格找同等条件的房屋几乎不可能。就算凶宅真闹鬼也不怕, 他正打算捉个鬼做实验呢。所以, 没怎么犹豫,夏莫就把他应该承担的那部分租金转给了王军。   王军把一应手续办理完毕,交了钱,他才知道,租房给他们的并非房主, 而是一个二房东。这位二房东品行不坏,她收了钱以后,大约有些过意不去,支支吾吾的提醒了王军一句,让他小心一点。瞧她的神色,颇有些惊魂不定,像是遭受过不小的惊吓。   王军自觉占了大便宜,大大咧咧的表示,他是男人阳气足,就算有什么脏东西也不怕。   二房东欲言又止,最后到底没再多说什么,只把钥匙和门禁卡交给了王军。   拿到钥匙后,王军第一时间赶回酒店。酒店里,夏莫已经把箱子收拾好了,前几天,物流公司把他的行李全都送了过来,十几个箱子东西实在有点多,夏莫只好联系了一家搬家公司。王军回来的时候,搬家公司的车也到了,几个人一起七手八脚的,一趟就把东西搬到了楼下。   此时,已值傍晚。   黄昏时分,逢魔时刻。   他们刚走出酒店,天空就淅沥沥的下起了小雨,天色陡然一暗,恰在这时,路灯一盏接一盏的亮起,明暗交错间,熙熙攘攘的人潮中,突兀的多了些影影绰绰的身影,他们茫然的站在街头,任由车辆和行人穿过他们。也有些身影似是回过神来,向着记忆中的地方,飘然而去。然而,更多的身影似乎感应到了某种力量的召唤,朝着某一个方向,聚集而去,转瞬,街上的鬼魂竟少了大半。   王军从未见过如此奇景,心下骇然,结巴道:“夏,夏莫这,这是怎么了?”街上怎么突然出现了这么多鬼魂?   夏莫神色自若道:“中元节到了。”B市到底是大城市,鬼魂也比老家那边多多了。   “中元节是什么节?”王军意思没反应过来,心想着国家好像没有这个法定节假日吧?   “七月半,鬼节。”   传说到了阴历七月十五这天,酆都鬼门大开,所有的鬼魂都能在这一天重返阳世,因此,每年一到中元节,佛家、道家都会在中元节前后举行盛大的法事,以超度亡魂。刚才那些亡魂奔往的方向,就是法事的所在地。   事实上,地府鬼门之说缥缈,不过,中元节确实是一年中阴气最盛之时,无数未入轮回的亡灵,都会在这一天实力大涨。一些亡魂,会借助佛道两家的法事,重入轮回。但也有一些亡魂执念深重,不肯轻易离去,更在这一天伺机作乱,或是寻亲或是复仇,又或是不甘死亡,意图谋夺生者躯壳,重回人间。   也因此,一些八字轻的人到了这一天,格外容易被鬼魂冲撞乃至附身,有些人甚至能够凭自己的凡胎肉眼就能看到鬼魂。如此种种,少不得生出无数事端。   所以,每年一到中元节,特调处都会格外的繁忙。当然了,特调处最忙的时候,还不是中元节当天,而是中元节过后。   往年在S省那边的时候,中元节一到,特调处就会给所有人下达紧急任务令,中元节过后的半个月里,任务论坛上几乎全是密密麻麻的任务。不光特调处的正式编制得全力运转起来,就算再不乐意接任务的编外人员,到了这段时间,除非提前请了假,否则都得行动起来。以往,莫大娘接的任务,大多都是中元节后的任务,不过,今年她以闭关为由,提前请到了假,不必再参与。   王军本就不是玄门中人,又刚进的特调处,他根本不知道个中内情,夏莫简单解释了一番后,他才恍然大悟,“所以,你是因为中元节的原因,才提前来的B市?”   夏莫点头:“算是吧。”   王军疑惑道:“算是?什么意思?”   夏莫说:“明天一早,你去特调处帮我开一张证明,甭管内容他们怎么编,反正只要能帮我把军训免了就行。如果他们不肯给我出证明,那你就帮我请个假,说我要军训,今年就不参加特调处的中元节任务了。”这事儿本该早就去做了,但这几天不是忙着找房子嘛,一忙就给忘了。   王军听完,总算明白夏莫真正的目的了,分明就是威胁特调处想办法给他免军训,他提前来B市,为的,只怕就是这张假条。军训有教官盯着,除非正当理由,一天都不能落下,特调处的任务就不一样了,接一个接两个都是接,只要接了任务,上面就没话说了,毕竟夏莫只是编外人员而已。以夏莫的能力,完成一两个任务,根本花不了他多少时间,更何况,他还有大黑鼠宝它们这些小帮手,哦,对了,再加上他,夏莫甚至连任务都不用出,就能平白多出半个多月假期。   电光火石间,王军终于体会到莫大娘的心情了,“夏莫。”   “嗯?”夏莫心不在焉的应了一声。   “怎么不干脆懒死你算了!”竟能想出这样的办法来躲军训,简直绝了。   夏莫不满的嘟哝道:“你怎么跟我妈一样?”   两人说话间,搬家公司的人已经把他们的行李全部装上了车。夏莫和王军另外叫了辆出租,带上大黑鼠宝和孔苏一块儿前往刚租的房子。到了小区,搬家公司的车直接开进了地下停车场,夏莫和王军则在小区外下了车。   王军用卡刷开门禁,带着夏莫走进小区,这时天色已晚又下着小雨,园区里人很少,偌大的园区,显得格外安静清幽。   “怎么样,环境还不错吧?”快到他们所在的那栋公寓楼下,王军忍不住问夏莫。   “还不错。”夏莫话音未落,一道红影从天而降,好巧不巧,就落在王军正前面大约一米远的距离。   穿着红色衣裙女人仰面倒在地上,她脸上残余着惊恐,身下,大量的血迹迅速向四周蔓延开去。王军懵逼了一秒钟,随即,一个大跨步向前,他正要俯身去查看女人的情况,却被夏莫一把拉住衣领,他下意识扭头看向夏莫,只听夏莫冷声道:“你先看清楚。”   待他扭头再看向地上的女人,却见她竟然慢慢变得透明,转瞬,就消失得无影无踪。王军僵在原地,然而,不等他回过神来,女人再一次落在他面前,很快女人又消失了。王军不禁抬头开去,只见女人忽得从顶楼翻滚下来,再度摔在刚才的位置。   一遍又一遍,女人不断重复着死亡时的情形。   夏莫低声念了几句咒语,打了一个指响,倒在血泊中的女人听到这个声音,好像突然被人从某种死循环中惊醒一般。女人虚化透明的魂体重新凝实,她歪过头,直愣愣的看着夏莫,双眼空洞而茫然。   夏莫这才看清女人的脸庞,跟时下流行的锥子脸不同,女人长了一张十分秀美的瓜子脸,脸盘小,五官精致,眉目如画,哪怕她双目无神,满身血污,也依旧让人惊艳。   不知怎么回事,越看,夏莫越觉得这女人有些眼熟。   “你看她是不是那个谁,演《侠胆琴心》的那个?”便是夏莫有过目不忘之能,也很费了点劲儿才想起这部儿时看过的电视剧。   “慕容雪!”这部电视当年很是火爆,王军也看了,很有些印象。他记不起这女人的真名,却一下就想起了她在剧中的角色名。   《侠胆琴心》中的慕容雪,乃是魔教圣女,生于魔教长于魔教,天真又残忍,聪慧狡黠,手段狠辣,却偏偏对心爱之人毫无保留,然而,最终却惨遭背叛,万箭穿心而亡。便是过了十多年,慕容雪死亡的那一幕,依然被誉为武侠电视剧中最经典的镜头之一。后来这部电视剧又被翻拍了几次,人设改了又改,演员换了又换,依然没有一个比得上这一部。   出演这一部剧的演员,男一女一借由该剧作为跳板,进军大银幕,一路高歌猛进,没过两年便双双摘下影帝和影后的桂冠。男一如今依然活跃在影视圈里,还成了某娱乐公司的股东,俨然已是大佬一般的存在。女一就更了不得了,摘下影后桂冠后,便息影嫁入了豪门,从此过上了低调的阔太生活,偶尔现身,也是跟一些政商界的顶级名流,身份俨然已经不同。   剧中有不少配角如今也都还混得不错,虽然比不上男一女一,但也时常在电视剧里露脸。   唯二让人十分惋惜的就是当时的女二和男二。   说实话,女二和男二的人设比两位主角更讨喜,剧集播放后,他们两人的风头大大盖过了男一女一,可谓红极一时。只可惜,慕容雪的扮演者竟在红得发紫之时,跳楼自杀,有人说她遇人不淑为情所困,有人说她拍戏的时候患上了抑郁症不堪折磨,更有人谣传她被富商包养害怕丑闻曝光,选择以一种决绝的方式离开,众说纷纭。   男二也倒霉,喝酒醉驾,撞到了跟拍他的狗仔,先是被刑拘判刑,后头放出来了,又被公司雪藏封杀,演艺事业毁于一旦,如今早已在演艺圈销声匿迹,不知所踪。   夏莫当年看这部电视剧的时候,还真挺喜欢慕容雪的,慕容雪死的时候,他还跟着掉了几滴猫尿,被大黑好生嘲笑了一番。夏莫喜欢看电视剧,却不怎么追星,慕容雪扮演者跳楼自尽的消息,他都是在她死后一两年了,听同样喜欢慕容雪的张腾说起来,他才知道的。   所有人都说慕容雪的扮演者是自杀的,但看她刚才一遍遍从楼上掉落下落的模样,她分明是被谁推下来的,根本不像是自杀。 第六十八章 倒霉   李菲菲。   夏莫终于想起了慕容雪扮演者的名字, 可惜,她已经死了十多年,只剩下一抹残魂, 一遍又一遍茫然的重复着死亡。   夏莫问她:“李菲菲,你还记得你到底是怎么死的吗?”   李菲菲一脸茫然,两眼空洞, 对他的话毫无反应。   “夏莫,我们现在怎么办?”王军问。   “先带她上楼,我再想想办法。”夏莫眸光微垂,让人看不清他在想些什么。   他打了个指响, 女人从血泊里站了起来,茫然的跟在他们身后,走进了公寓大楼, 乘上电梯, 按下楼层按钮, 待夏莫和王军到的时候, 搬家师傅们已经先一步达到, 把行李箱全送到了门口。王军客气的谢过两位师傅, 用手机照说好的价把钱付给他们, 因为房子里不‘干净’,王军怕吓到两位师傅,便婉拒了他们的好意, 没让他们帮忙送行李进去。   王军想着李菲菲的事儿, 并没有注意到, 刚才一出电梯,夏莫并大黑它们,脸色都有些不对。待搬家师傅一走,鼠宝再也憋不住了,从夏莫的裤兜里探出头来,奶声奶气道:“老大,我好像闻到了妖气。”只是这妖气闻起来十分淡,有些不真切。   “是从我们房子里传出来的,先进去看看。”说着,夏莫拿出王军给他的钥匙,扭了几下打开门,借着门口照进去的灯光,夏莫仿佛到了一个大型车祸现场。屋子里的东西能砸的几乎全都被砸坏了,遍地狼藉,视线所及,几乎没一件东西是好的,就连客厅的吊灯被扯了一半下来,忽闪忽闪的亮着,仿佛随时都能砸下来。   王军难以置信脱口而出道:“怎么会这样?”   “我也很想知道怎么会这样。”夏莫面沉如水,半明半灭的光线,衬得他双眼越发的妖异。   不知怎么回事,王军心里无端端生出一丝极致的恐惧来,那种感觉,就好像突然悬空在无底的深渊之上,又或是被极其可怕的凶兽给盯上了,仿佛随时都会被吞噬一般,外面突兀的响起一声惊雷,随即,这感觉就消失得无影无踪。回过神来,他才发现,鼠宝不知何时蹿到了大黑身上,跟大黑还有孔苏,三只小的缩在一旁的墙边,似乎在瑟瑟发抖,刚还跟在他们身后的女鬼也不见了。   王军不由紧张起来,提心吊胆地问:“夏莫,是不是我们房子里的东西,很凶啊?”要知道,前些天,面对那么可怕的鬼物,大黑都没吓成这样,只怕房子里的东西,比那鬼物还可怕。怪不得那位二房东宁肯自己赔钱,也要把房子转租出去。果然,便宜是没那么好占的。   王军脑补的神色实在太明显了,大黑心说,房子里那小妖算个屁,老子分分钟能把它打得跪在地上喊爸爸,真正凶残的,是咱门口这位好吗?   本以为捡了个大便宜,结果,好好的房子被糟蹋成这样,恢复原样还不知得花多少钱,光想想,夏莫的心情就十分不美妙,声音也变得格外清冷,“大黑,孔苏,你们去看看是谁把房子弄成这样的。”   大黑和孔苏如蒙大赦,跳起来就往里蹿去,大约过了一两分钟的样子,它俩又跑了出来,只听大黑说:“没在里面,应该在楼顶上。”   夏莫对王军说:“你把东西拿进去,我去看看。”说完,夏莫带着大黑和孔苏乘坐电梯来到楼顶,白天时,王军看到的郁郁葱葱的花草盆栽,此刻像是被人抽光了精气神似的,全都蔫唧唧的,那株开得如火如荼的紫藤萝,花朵掉了一地,枝条在楼顶的寒风中,瑟瑟发抖。   “你干的?”夏莫冷冷的看着紫藤萝,紫藤萝的枝条抖得更厉害了,大约是怕极了夏莫,紫藤萝的枝条爬下花架,所有的枝条分开缠绕成两束,学着人类的模样,做出鞠躬求饶的模样来。随着它的枝条不断摆动,紫色的花朵落了一地,用一个贴切的词语来形容的话,大约就是‘花容失色’。   夏莫对妖一向宽容,草木成精比飞禽走兽更难,眼前这株紫藤萝身上除了淡淡的妖气外,还存有些许阴气。只是这阴气极淡,被它的妖气掩盖着,难以察觉。   “是你杀了李菲菲?”夏莫试探道,紫藤萝的身上并无煞气,李菲菲不可能是它杀的。   果不其然,当夏莫提及李菲菲,紫藤萝变得愤怒无比,浑身枝条像触电似的动个不停,似乎在控诉些什么。见夏莫似乎并不理解它的意思,它甚至忘了害怕,将一根枝条伸到夏莫面前,轻轻触着夏莫的手指,随即,夏莫的脑海中浮现出一些破碎的画面——   紫藤萝本来生长在深山之中,懵懵懂懂不知修行了年,渐渐生出灵智来。   李菲菲在拍戏时,误入深山,见了这株在深冬时节依旧花繁叶茂的紫藤萝,十分喜爱,便打算攀折一支回去栽种。谁知,在攀折枝条的时候,她的手不小心被划伤,血滴落在紫藤萝上,紫藤萝的灵智竟被血液吸引,附着在这支被李菲菲攀折下来的枝条上,被她带走。   在李菲菲的精心照料下,紫藤萝重获生机,而后,随着李菲菲大火,它被李菲菲移栽到了这栋公寓的阳台上。   画面一闪,李菲菲被一个可怕的怪物追逐着,失足从楼上掉了下去。   彼时紫藤萝灵智初开,又因被李菲菲攀折移植的缘故,修为大损,根本没法保护李菲菲。   草木精怪天性纯善不懂记恨,李菲菲将紫藤萝多年修行毁于一旦,紫藤萝本该恨她才对,可紫藤萝不仅没有恨她,反而因为后来李菲菲的悉心照料,对她颇为感激。为此,它不惜牺牲最后一点修为,偷偷从怪物嘴下护住了李菲菲的一部分残魂。   做完这一切,它便陷入了沉睡,直到半年前才苏醒过来。可是不知什么原因,李菲菲的魂魄竟然与它融合了一部分,它受到李菲菲的影响,本能的讨厌那些住到他们家的人。于是,它便用手段吓走了房主一家。   房主不知从哪儿找个蹩脚的大师驱鬼,那大师一通胡诌,忽悠房主把凶宅租与他人,借他人气运挡灾,说是这样冲抵房主本人的霉运,让房主发一笔‘凶’财。   房主信以为真,当即就改了卖房的主意,把房子以略低于市场的价格给租了出去。紫藤罗再以同样的手段,吓跑了租房的女孩儿。可房主说什么都不愿意退钱给女孩儿,并拿出当初签订的合同跟女孩儿对质。女孩儿家境好性格却软,家人朋友都在外地,没个支应,最后只好自认倒霉,以远低于市场的价格,再度将房屋转租出去,打算弥补一点损失。   然后,王军好巧不巧就在第一时间接手了。   今天恰逢中元节,受到李菲菲的影响,紫藤萝无法控制那种被人残害的怨气,便以暴虐手段祸祸了夏莫新租的房子。   然后呢,它一个灵智初开的小紫藤萝精,惹上了夏莫这样可怕的大妖。   讲真,夏莫觉得他一向运气不怎么好,从小到大但凡他自个儿买的零食饮料什么的,几乎就没有中过奖,今天看到这紫藤萝,他总算有些欣慰了——看,这是要有多倒霉,才能遇得到这一堆的破事?   好在,夏莫觉得自己还挺讲道理挺仁慈的,不打算跟个小妖精计较,他对紫藤萝说:“房子是你弄乱的,让你恢复原样是不可能了,但是你得给我打扫干净。”   紫藤萝万万没想到夏莫竟然这么轻易就放过了它,感激得冲着夏莫连连鞠躬,而后它的藤蔓顺着楼层,爬进了房子里。王军正任劳任怨又提心吊胆的在房子里收拾,突然听到窸窸窣窣的声音,只见有什么东西从窗户里爬了进来,随即,那东西麻利的打开了其他关闭的窗户,不一会儿,更多东西爬进来了,借着外面的灯光,王军看清那竟是无数半透明的枝条藤蔓。   王军站在原地,双眼一眨不眨的盯着这些藤蔓,脸上十分镇定,心里慌得一匹。   这是什么鬼东西?夏莫该不会出事了吧?   王军还没想好到底要不要跑,只见藤蔓不知从哪儿找来许多垃圾袋,将地上不能用的东西拾起来装进垃圾袋里,能用的尽量恢复原状,不多一会儿,等夏莫带着大黑它们溜溜哒哒回来时,房子已经被清理的差不多了,紫藤萝的枝蔓正拿着拖把和抹布进行最后的清扫。   紫藤萝祸祸了不少东西,要完全恢复原样是不可能的,不过,却比他们刚进门时好多了,起码能住人了。家里还有很多电器都还能凑合用,情况比夏莫预计的要好。   简单跟目瞪口呆的王军解释了几句,夏莫就把他打发去扔垃圾了。完了,夏莫躺在沙发上,拿出手机点外卖。搁平时,鼠宝和大黑早凑过来,吵吵着让夏莫给它们买买买了,但它们今天被夏莫身上的气息震慑住了,有点不太敢跟他亲近。最后还是夏莫开口问它们,它们才点了些自己喜欢吃的东西。   待外卖小哥陆续把东西送到,一顿饭吃下来,鼠宝早就把刚才那点害怕忘干净了,吃得肚皮溜圆,窝在夏莫腿边上,睡得呼呼响。   夏莫戳戳它的肥肚皮,把它丢给大黑,然后起身去找了换洗的衣服,舒舒服服的洗了个澡,回到主卧,躺在大床上,夏莫渐渐睡了过去。   待他睁开眼睛,他站在了一条热闹非凡的街道上。街道上的人们穿着各式各样的戏服,随处可见正在拍戏和等待拍戏的人,还有数不清的游客在好奇的张望着,不时发出欢呼声。然而,这些人大多五官模糊,有些甚至根本就没有脸。   这一切,让热闹的街道平添了几分诡异。   夏莫像个最普通的游客一般,信步闲庭的走在街头,很快,他走进了一座仿制的王府中,来到后院的紫藤萝花架下。   明明是飘雪的季节,紫藤萝满树繁花开得如火如荼,夏莫坐在花架下的石凳上,他轻轻打了个指响,石桌上瞬间摆满了食物——炸鸡、汉堡、烤翅、薯条、可乐、冰淇淋……所有的食物,都是双份。   片刻后,梦境凭空起了大风,紫藤花在风中扑簌簌的落,忽然间,梦境褪去了色彩,天地间只剩下黑白灰三色。很快,有人携着满身寒气,自雪中走来。   夏莫捻起一朵灰色的小花,放在鼻尖,轻轻嗅了嗅,随即,他吹了一口气,灰色的小花瞬间变回了原本的色泽,颤颤巍巍飞了起来,转瞬,便飞出了王府。   待细小的花朵消失在漫天白雪中,夏莫看向风雪中的来人,粲然一笑。   “沈诺。你还记得小时候,我说过要请你吃炸鸡吗?” 第六十九章   沈诺看着坐在花架下的人, 眉目如画,漫天风雪满树繁花,便是世上最美的风景堆砌在一起, 也不及他半分,只要看见他,他便看到了整个世界。   沈诺身影一闪, 转瞬便出现在花架下,他坐在夏莫旁边的石凳上,比雪还要惨白的俊脸上,三分落寞两分委屈兼有五分的温柔, 他的声音在寒风中显得格外孤寂:“莫莫,我不记得了。我只记得,你说过我是你媳妇儿。”   夏莫:……媳妇儿啥的, 这天没法聊了。   夏莫把一盘炸鸡腿放到沈诺面前, 说:“尝尝。”   “虚无很快就会将把梦境吞噬, 我必须在这之前, 找出梦魂珠给你。”沈诺看着夏莫递给他的炸鸡, 面带歉意。   “为什么?你为什么要找梦魂珠给我?”这个问题夏莫早就想问他了。   “因为我要养你。”沈诺脱口而出, 见夏莫一脸不解, 他解释道:“我没有以前的记忆,从我醒来,我就只记得两件事, 一是要找你, 二是要找梦魂珠。梦魂珠可以帮我抵挡虚无的吞噬, 让我有更多的时间在梦境里寻找梦魂珠。有了更多的梦魂珠,我就可以进入更多的梦境寻找你。”说着,沈诺从衣兜里抓出一把漆黑的梦魂珠,略略一看,竟有七八颗之多,这些梦魂珠所蕴含的力量正在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消失。   梦魂珠不是沈诺的食物,但对他而言,却是比食物更重要的东西。   沈诺告诉夏莫,“对不起,我骗了你。边界之后的虚无并不是什么都没有,虚无其实才是梦境的载体。嗯,这么跟你说吧,我曾经在一些人的梦境里看到过大海,如果将虚无比喻做海洋的话,梦境,大概就是漂浮在海面上的泡泡,随时生成,又随时被虚无吞没。我的话,大概就是虚无之海的一粒细沙,当细沙落到了泡泡上,顷刻间,泡泡就会破裂。所以,我得借助梦魂珠的力量,把自己包裹伪装起来。但即便是借助这些梦魂珠,我能够在梦境中停留的时间也非常短暂。”   夏莫一边听着沈诺的解释,一边认真观察沈诺的情况。沈诺的身上既没有阴魂的气息,也没有梦境守卫的气息。他被梦魂珠的力量包裹着,看起来,似乎就是梦境的一部分,但同时,他又与整个梦境格格不入。   如果说,沈诺是虚无之海的砂砾,是被梦境排斥的异类,那么梦貘大概是就是虚无之海的水滴,水滴本身就与那些泡泡同源,所以,梦貘可以轻易的融入梦境,可以将梦境中的一切当做是食物,当做是获取力量的源泉。   电光火石间,夏莫生出了一个奇怪的想法。   他,梦貘的力量,对沈诺会不会有不一样的作用呢?   要验证这个想法,非常简单。   出于慎重,夏莫从桌子上找了一根最小的薯条,递给沈诺,“你尝尝,这些东西是我……”   夏莫还没有说完,沈诺突然低下头,就着他的手,一口含住整根薯条,不知是有意的还是无意的,夏莫感觉到一个极冰冷又极柔软的东西,轻轻擦过他的指尖,滑腻的触感让他的手指像被电了一下似的,既酥且麻。   夏莫下意识看向沈诺,沈诺也看着他。沈诺的眼睛很黑,眼眶很深,长长的睫毛下,双眼显得格外深邃,当这双深邃的眼睛溢满温柔时,夏莫险些溺毙其中。   心里没由来有些发慌,夏莫下意识移开视线,强自镇定道:“怎么样?”   “很好吃。”沈诺脸上露出极享受的笑容来:“这是我有记忆以来,吃过的,最好吃的东西。莫莫,谢谢你。”   “你这算恭维吗?”就算这薯条再好吃,也不过就是薯条而已,看沈诺的样子,好像跟吃了绝世珍馐一样,也太夸张了吧?   “不是的。我以前也吃过梦境里的食物,可是完全吃不到味道。”   “我们在城堡里的时候,你也吃不到味道?”夏莫问。   沈诺老实点头。   夏莫挑眉,有些不善的看着他:“那你还骗我,说这个不好吃那个不好吃!”他也是蠢,竟然相信了沈诺的鬼话,每每还跟他争个不停。   沈诺后知后觉的发现自己说漏嘴了,低着头,像只做错了事儿求原谅的大狗狗,可怜巴巴道:“莫莫,我不是故意的,我就是想你能多跟我说说话。”   夏莫想到那个孤寂而空旷的城堡,心里蓦得柔软下来,不再计较这点小事,不过,他却装出一副很冷漠的样子,道:“我早就想问你了,城堡里那些吃的是怎么回事?”   沈诺的头垂得更低了:“那是我用梦魂珠变出来的。”   “城堡也是?”   “城堡不是,从我醒来城堡就在那里了,我没有骗你。”沈诺不敢去看夏莫,低着头说:“不过,城堡还有城堡周围的东西,都需要梦魂珠的力量才能维持。”沈诺穿越过很多的梦境,搜集了很多的梦魂珠,但他对梦魂珠的利用率很低,如果说,夏莫能够将梦魂珠的作用发挥到百分之一百的话,沈诺大概连百分之一都不到。   从夏莫出现在那个世界开始,夏莫就在无意识的吸收梦魂珠的力量,随着梦魂珠力量的减少,此消彼长,虚无自然就加快了吞噬的速度。其实,早在那之前,他就知道梦魂珠对夏莫很重要。   但那时候,他好不容易才找到了夏莫,自然不愿意离开夏莫身边,去虚无中寻找梦魂珠。而后,随着梦魂珠的力量逐渐消耗殆尽,他借助梦魂珠变出来的食物,渐渐没法让夏莫果腹。   曾经,他为了能够抵挡虚无,吞食过很多梦魂珠,所以,到最后,他想到了用自己去喂夏莫。可惜,才喂了一次,就被夏莫抓了个正着。   夏莫没想到真相竟是这样,他不由问道:“那你当时生病又是怎么回事?”   沈诺瞒了夏莫这么多事,深觉愧疚,脑袋都快埋到石桌下面去了,呐呐道:“我就是不想我们家被虚无给吞噬了。”   沈诺做了一件很不自量力的事情,他用一己之力去对抗整个虚无的吞噬。他不敢告诉夏莫,他差点就被虚无给灭了。夏莫离开后,他及时找到梦魂珠,抵抗住了虚无,这才慢慢缓过劲儿来。如果说,梦魂珠对夏莫来说是食物,那么对沈诺来说,就是他在虚无中赖以生存的根本。   可是,当他再度于梦境中遇到夏莫,他毫不犹豫的将自己赖以生存的根本,一股脑交给了夏莫。只因为夏莫也需要那些梦魂珠。   他不说,夏莫一时半会儿还想不到那么深远的地方,眼下,他深深地被沈诺说第三个字给打动了——   我们家。   那个巨大的,孤寂的,像坟墓一样的城堡,在沈诺心里,是他们俩的家。   夏莫忽然觉得,这世上大概再找不到第二个像沈诺这样傻的家伙了。   几句话的功夫,沈诺手中的梦魂珠就已经只剩下一半了,可怕的风暴席卷了整个梦境,外面传来此起彼伏的尖叫声。几乎本能的,沈诺站起身来,开始搜寻梦魂珠,准备随时离开岌岌可危的梦境。   夏莫一把拉住了他,道:“别急,你先把这些东西吃了。”   说着,夏莫嘴里发出一些类似于兽吼的音节,片刻后,震颤不已的梦境竟重新稳定了下来。沈诺惊讶的发现,被他带入梦境中的虚无边界,竟停止了吞噬。   “这是怎么回事?”   原来,在进入梦境之前,夏莫就做足了准备。早在张斯年和赖三的那个梦境里,夏莫就发现了梦种可以短暂的抵抗虚无的吞噬。之前他在徐萍的梦境中没有遇到沈诺,他就已经在想着找亡魂做实验,只是这几天忙着找房子住没腾出手来,所以,在公寓楼下见到化作地缚灵的李菲菲后,他第一时间把她带走,目的并不是路见不平拔刀相助,而是想拿她做实验品。   当然,他也不会白占李菲菲的便宜,如果可以,他会帮她调查当年死亡的真相。   只是,他没想到李菲菲的情况比他想的更复杂,化作地缚灵的,只是李菲菲的一缕残魂,她八成以上的残魂都已经跟紫藤萝融合了。而上次鬼物的梦境让夏莫生出了警惕,亡者的梦境跟活人的毕竟不同,可能存在着无法预知的危险,所以,夏莫退而求其次,把梦种种在了紫藤萝身上。   他手里还有三枚沈诺给他的梦魂珠,进入梦境之前,他挑了一枚中等大小的吃掉了,借助梦魂珠充沛的力量,他凝出了足足三枚梦种,种在了紫藤萝身上。为的,就是在梦境中争取到足够的时间,问沈诺一些问题。   在张斯年的梦境里,他摧毁了梦种借以稳定梦境,而这次,他反其道而行,将自己的力量注入到梦种当中,以此抵抗虚无吞噬,效果立竿见影,比他想象的还要好,但就是消耗着实有些太大了。   照目前的消耗来看,他在入梦前吃掉的那颗梦魂珠大概能撑上个把两个小时。若是动用他自身的力量,大概可以撑更久。   实验的结果出乎意料的成功,夏莫简单跟沈诺解释了几句后,说,“先别管那么多了,你既然觉得这些东西好吃,就把它们全吃了,吃完我们去外面逛逛。”   沈诺听得眼睛都亮了,他看着夏莫,很郑重很认真的问道:“莫莫,这算约会吗?”   夏莫:“……算。”说不算的话,他怕媳妇儿会哭。 第六十九章 试验   沈诺看着坐在花架下的人, 眉目如画,漫天风雪满树繁花,便是世上最美的风景堆砌在一起, 也不及他半分,只要看见他,他便看到了整个世界。   沈诺身影一闪, 转瞬便出现在花架下,他坐在夏莫旁边的石凳上,比雪还要惨白的俊脸上,三分落寞两分委屈兼有五分的温柔, 他的声音在寒风中显得格外孤寂:“莫莫,我不记得了。我只记得,你说过我是你媳妇儿。”   夏莫:……媳妇儿啥的, 这天没法聊了。   夏莫把一盘炸鸡腿放到沈诺面前, 说:“尝尝。”   “虚无很快就会将把梦境吞噬, 我必须在这之前, 找出梦魂珠给你。”沈诺看着夏莫递给他的炸鸡, 面带歉意。   “为什么?你为什么要找梦魂珠给我?”这个问题夏莫早就想问他了。   “因为我要养你。”沈诺脱口而出, 见夏莫一脸不解, 他解释道:“我没有以前的记忆,从我醒来,我就只记得两件事, 一是要找你, 二是要找梦魂珠。梦魂珠可以帮我抵挡虚无的吞噬, 让我有更多的时间在梦境里寻找梦魂珠。有了更多的梦魂珠,我就可以进入更多的梦境寻找你。”说着,沈诺从衣兜里抓出一把漆黑的梦魂珠,略略一看,竟有七八颗之多,这些梦魂珠所蕴含的力量正在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消失。   梦魂珠不是沈诺的食物,但对他而言,却是比食物更重要的东西。   沈诺告诉夏莫,“对不起,我骗了你。边界之后的虚无并不是什么都没有,虚无其实才是梦境的载体。嗯,这么跟你说吧,我曾经在一些人的梦境里看到过大海,如果将虚无比喻做海洋的话,梦境,大概就是漂浮在海面上的泡泡,随时生成,又随时被虚无吞没。我的话,大概就是虚无之海的一粒细沙,当细沙落到了泡泡上,顷刻间,泡泡就会破裂。所以,我得借助梦魂珠的力量,把自己包裹伪装起来。但即便是借助这些梦魂珠,我能够在梦境中停留的时间也非常短暂。”   夏莫一边听着沈诺的解释,一边认真观察沈诺的情况。沈诺的身上既没有阴魂的气息,也没有梦境守卫的气息。他被梦魂珠的力量包裹着,看起来,似乎就是梦境的一部分,但同时,他又与整个梦境格格不入。   如果说,沈诺是虚无之海的砂砾,是被梦境排斥的异类,那么梦貘大概是就是虚无之海的水滴,水滴本身就与那些泡泡同源,所以,梦貘可以轻易的融入梦境,可以将梦境中的一切当做是食物,当做是获取力量的源泉。   电光火石间,夏莫生出了一个奇怪的想法。   他,梦貘的力量,对沈诺会不会有不一样的作用呢?   要验证这个想法,非常简单。   出于慎重,夏莫从桌子上找了一根最小的薯条,递给沈诺,“你尝尝,这些东西是我……”   夏莫还没有说完,沈诺突然低下头,就着他的手,一口含住整根薯条,不知是有意的还是无意的,夏莫感觉到一个极冰冷又极柔软的东西,轻轻擦过他的指尖,滑腻的触感让他的手指像被电了一下似的,既酥且麻。   夏莫下意识看向沈诺,沈诺也看着他。沈诺的眼睛很黑,眼眶很深,长长的睫毛下,双眼显得格外深邃,当这双深邃的眼睛溢满温柔时,夏莫险些溺毙其中。   心里没由来有些发慌,夏莫下意识移开视线,强自镇定道:“怎么样?”   “很好吃。”沈诺脸上露出极享受的笑容来:“这是我有记忆以来,吃过的,最好吃的东西。莫莫,谢谢你。”   “你这算恭维吗?”就算这薯条再好吃,也不过就是薯条而已,看沈诺的样子,好像跟吃了绝世珍馐一样,也太夸张了吧?   “不是的。我以前也吃过梦境里的食物,可是完全吃不到味道。”   “我们在城堡里的时候,你也吃不到味道?”夏莫问。   沈诺老实点头。   夏莫挑眉,有些不善的看着他:“那你还骗我,说这个不好吃那个不好吃!”他也是蠢,竟然相信了沈诺的鬼话,每每还跟他争个不停。   沈诺后知后觉的发现自己说漏嘴了,低着头,像只做错了事儿求原谅的大狗狗,可怜巴巴道:“莫莫,我不是故意的,我就是想你能多跟我说说话。”   夏莫想到那个孤寂而空旷的城堡,心里蓦得柔软下来,不再计较这点小事,不过,他却装出一副很冷漠的样子,道:“我早就想问你了,城堡里那些吃的是怎么回事?”   沈诺的头垂得更低了:“那是我用梦魂珠变出来的。”   “城堡也是?”   “城堡不是,从我醒来城堡就在那里了,我没有骗你。”沈诺不敢去看夏莫,低着头说:“不过,城堡还有城堡周围的东西,都需要梦魂珠的力量才能维持。”沈诺穿越过很多的梦境,搜集了很多的梦魂珠,但他对梦魂珠的利用率很低,如果说,夏莫能够将梦魂珠的作用发挥到百分之一百的话,沈诺大概连百分之一都不到。   从夏莫出现在那个世界开始,夏莫就在无意识的吸收梦魂珠的力量,随着梦魂珠力量的减少,此消彼长,虚无自然就加快了吞噬的速度。其实,早在那之前,他就知道梦魂珠对夏莫很重要。   但那时候,他好不容易才找到了夏莫,自然不愿意离开夏莫身边,去虚无中寻找梦魂珠。而后,随着梦魂珠的力量逐渐消耗殆尽,他借助梦魂珠变出来的食物,渐渐没法让夏莫果腹。   曾经,他为了能够抵挡虚无,吞食过很多梦魂珠,所以,到最后,他想到了用自己去喂夏莫。可惜,才喂了一次,就被夏莫抓了个正着。   夏莫没想到真相竟是这样,他不由问道:“那你当时生病又是怎么回事?”   沈诺瞒了夏莫这么多事,深觉愧疚,脑袋都快埋到石桌下面去了,呐呐道:“我就是不想我们家被虚无给吞噬了。”   沈诺做了一件很不自量力的事情,他用一己之力去对抗整个虚无的吞噬。他不敢告诉夏莫,他差点就被虚无给灭了。夏莫离开后,他及时找到梦魂珠,抵抗住了虚无,这才慢慢缓过劲儿来。如果说,梦魂珠对夏莫来说是食物,那么对沈诺来说,就是他在虚无中赖以生存的根本。   可是,当他再度于梦境中遇到夏莫,他毫不犹豫的将自己赖以生存的根本,一股脑交给了夏莫。只因为夏莫也需要那些梦魂珠。   他不说,夏莫一时半会儿还想不到那么深远的地方,眼下,他深深地被沈诺说第三个字给打动了——   我们家。   那个巨大的,孤寂的,像坟墓一样的城堡,在沈诺心里,是他们俩的家。   夏莫忽然觉得,这世上大概再找不到第二个像沈诺这样傻的家伙了。   几句话的功夫,沈诺手中的梦魂珠就已经只剩下一半了,可怕的风暴席卷了整个梦境,外面传来此起彼伏的尖叫声。几乎本能的,沈诺站起身来,开始搜寻梦魂珠,准备随时离开岌岌可危的梦境。   夏莫一把拉住了他,道:“别急,你先把这些东西吃了。”   说着,夏莫嘴里发出一些类似于兽吼的音节,片刻后,震颤不已的梦境竟重新稳定了下来。沈诺惊讶的发现,被他带入梦境中的虚无边界,竟停止了吞噬。   “这是怎么回事?”   原来,在进入梦境之前,夏莫就做足了准备。早在张斯年和赖三的那个梦境里,夏莫就发现了梦种可以短暂的抵抗虚无的吞噬。之前他在徐萍的梦境中没有遇到沈诺,他就已经在想着找亡魂做实验,只是这几天忙着找房子住没腾出手来,所以,在公寓楼下见到化作地缚灵的李菲菲后,他第一时间把她带走,目的并不是路见不平拔刀相助,而是想拿她做实验品。   当然,他也不会白占李菲菲的便宜,如果可以,他会帮她调查当年死亡的真相。   只是,他没想到李菲菲的情况比他想的更复杂,化作地缚灵的,只是李菲菲的一缕残魂,她八成以上的残魂都已经跟紫藤萝融合了。而上次鬼物的梦境让夏莫生出了警惕,亡者的梦境跟活人的毕竟不同,可能存在着无法预知的危险,所以,夏莫退而求其次,把梦种种在了紫藤萝身上。   他手里还有三枚沈诺给他的梦魂珠,进入梦境之前,他挑了一枚中等大小的吃掉了,借助梦魂珠充沛的力量,他凝出了足足三枚梦种,种在了紫藤萝身上。为的,就是在梦境中争取到足够的时间,问沈诺一些问题。   在张斯年的梦境里,他摧毁了梦种借以稳定梦境,而这次,他反其道而行,将自己的力量注入到梦种当中,以此抵抗虚无吞噬,效果立竿见影,比他想象的还要好,但就是消耗着实有些太大了。   照目前的消耗来看,他在入梦前吃掉的那颗梦魂珠大概能撑上个把两个小时。若是动用他自身的力量,大概可以撑更久。   实验的结果出乎意料的成功,夏莫简单跟沈诺解释了几句后,说,“先别管那么多了,你既然觉得这些东西好吃,就把它们全吃了,吃完我们去外面逛逛。”   沈诺听得眼睛都亮了,他看着夏莫,很郑重很认真的问道:“莫莫,这算约会吗?”   夏莫:“……算。”说不算的话,他怕媳妇儿会哭。 第七十章 沈诺   夏莫变出来的炸鸡薯条, 对沈诺来说, 不仅十分的美味, 还让他体会到了一种极其陌生却又久违的饱腹感,他甚至隐隐感觉自己不需要梦魂珠,也能抵抗住虚无。沈诺把自己的感受告诉夏莫,夏莫也没想到他用力量变出来的东西,竟然对沈诺有如此大的作用。   夏莫一向大方, 便是对鼠宝大黑它们, 他也从不吝啬他的零花钱, 两只小的平时可没少缠着他买买买, 对沈诺,他只有更大方的。想也没想,夏莫就变出了一个巨大的登山包, 里面装满了各式各样他认为好吃的食物。   夏莫把登山包交给沈诺, 说,“你背着, 想吃什么就拿, 你要是还想吃别的东西,也可以告诉我,我给你变。”   身处梦境,沈诺却觉得自己比做梦还美,他珍而重之地登山包背在背上, 然后对夏莫说:“我想吃猫咪薯条,可以吗?”不知道为什么, 当夏莫问他想吃什么的时候,他最先想到的就是猫咪薯条。他曾经也给夏莫变过猫咪薯条,可惜他借助梦魂珠变出来的东西,他根本吃不到味道。   “真没追求。”夏莫嘟哝了一句,变了两包巨大的喵咪薯条出来,一包给沈诺,一包他自己拿着,撕开口袋,吭哧吭哧的吃了起来。   沈诺捻了一根薯条放进嘴里,面粉炸成的薯条,又酥又脆,既咸且香,沈诺总算知道夏莫为什么这么喜欢这种小零食了,“真好吃。”沈诺由衷的赞叹道。   夏莫抓了一大把囫囵塞进嘴里,说:“也就还行吧,你以后有什么想吃的就告诉我,我给你变。”   “好。”沈诺笑得眼睛都弯了。   吃着零食闲聊着,两人来到了仿制的王府外面。因为刚才的动荡,梦中的场景已经重新刷新了,他们前脚迈出王府,后脚王府就消失了,取而代之,是一个拍片现场。现场的人,跟梦境刷新前大街上的人一样,要么面孔模糊,要么就干脆连脸都没有,片场声音嘈杂,乍一听似是十分热闹,但仔细去听,却根本无法分辨他们在说什么。   梦境会变成这样,大概跟李菲菲死了十多年,记忆早已模糊有关,也可能是因为紫藤萝的缘故。   很快,夏莫就在人群中发现了李菲菲,大概因为她已经跟紫藤萝融合了,她的四肢躯干,皆由藤蔓互相缠绕组成,但却顶着一张极漂亮的脸,跟其他人不同,这张脸五官清晰可见,头发则是一串串的紫藤萝花,看起来格外诡异。李菲菲身为梦境的主人,再怪诞,梦境中的其他人都不觉得异常。   夏莫虽然没事儿也爱刷剧,但他还真没看过电视剧是怎么拍的。他带着沈诺来到一个偏僻无人的角落,变了两把小椅子出来,示意沈诺跟他一块坐下看。夏莫兴致勃勃的看当年《侠胆琴心》的拍摄现场,沈诺对这些毫无兴趣,他的视线总是偷偷的围着夏莫打转。   《侠胆琴心》虽是夏莫儿时看过的电视剧,看到片场的服化道以后,夏莫很快就将片场的演员跟记忆中的电视人物对上了号,只是眼前这些或是没脸、或是五官模糊的人,看得他十分难受。   夏莫从不委屈自己,他打了个响指,正在拍摄的演员们,全部按照他的记忆长出了脸。   “你看,这么看着是不是舒服多了?”夏莫对沈诺说。   沈诺有些不舍的把视线从夏莫身上移开,投向面前那些人。他本想随便看两眼就是,可是当他的视线落在那个正跟李菲菲对戏的女人身上时,顿住了。   那女人趴在地上,似是对李菲菲饰演的角色哀求着什么。她拥有着完全不输李菲菲的美貌,只是相较于李菲菲妖娆艳丽,这女人身上多了几分温柔娇怯,此刻她正哭得梨花带雨,看起来比最纯白的小白兔还要无害。   可无端端的,沈诺竟对这眼前这个女人产生了一种,无法根本抑制的厌恶。   杀了她。   沈诺杀念一起,虚无瞬间而至,夏莫用来稳定梦境的梦种,竟然毫无预兆的崩毁了,摄影棚外,雷声炸响,狂风再起,梦境世界像地震一般震颤不已,虚无的边界以一种极快的速度,席卷并吞噬整个梦境。   “莫莫,帮我调查那个女人,我想我以前应该认识她。”   梦境破碎前,沈诺指着《侠胆琴心》的女主角,对夏莫恳求道。   他话音刚落,梦境碎成无数的碎片。沈诺站在一片无边无际的灰白虚无之中,心情非常沮丧,要不是他突然情绪失控,他现在还跟莫莫呆一块儿约会呢。不由得,沈诺对那个女人又厌恶的几分。   沈诺在原地站了好一会儿,他才抬脚准备去找寻新的梦境。刚走两步,沈诺就发现不对劲了。   登山包。   夏莫给他变出来的背包竟然还在!   沈诺满心惊诧,赶紧把背包放下来,打开来,夏莫给他变出来的食物,一样不少全都在里面。沈诺顿时高兴坏了,他从背包里拿了些食物出来,坐在虚无中,津津有味的吃了起来。夏莫给他变出来的东西,都十分美味,沈诺吃着吃着竟忘了时间,等他回过神来,他兜里的梦魂珠早已消耗殆尽。   梦魂珠在虚无中消散得特别快,一旦随身携带的梦魂珠消耗殆尽,他就得靠曾经吞服下肚的那些梦魂珠来帮他抵抗虚无。但是他无法像夏莫一样充分的利用梦魂珠的力量,那些被他吞服的梦魂珠,虽然也能一定程度帮他抵挡住虚无的吞噬,但同时他也将承受吞噬所带来的痛苦,那种痛苦如同千万把刀同时削骨剔肉,便是万蚁噬心也不及万一,根本无法用言语形容。   可这一次,想象中的痛苦并没有降临,夏莫给他变出来的这些食物,似乎蕴含着一种奇特的力量,先前在梦境里的时候,他就发现这些力量似乎可以对抗虚无,梦境中虚无的力量很小,没想到到了无穷无尽虚无之中,依然有用。   效果甚至超过了他直接携带梦魂珠,这股温和又陌生的力量,直接将虚无隔绝在外,令他再也感觉不到丁点痛苦。   依靠着这股陌生的力量,沈诺很快在无边无际的虚无中寻找到了一个梦境。   站在虚无之中看去,半人高的梦境被一层透明而脆弱的薄膜包裹着,漂浮在灰白的空间里,如同一个巨大的肥皂泡泡。看似一戳就破的薄膜,实则极难破开,往日里,沈诺不会对这样的梦境下手,他会挑一些本身就存在破洞的梦境,撕开脆弱的破洞,进入到梦境中。   虚无之中梦境无数,但有破洞的梦境很难找,很多时候得碰运气。   仗着体内陌生的力量,沈诺想做一点不一样的尝试。   他小心翼翼的将这种力量覆盖至全身,然后将手轻轻放在笼罩梦境的薄膜上,奇迹发生了,他的手竟然不费吹灰之力伸进了梦境里,毫不犹豫的,沈诺整个进入到梦境中。   一入梦境,沈诺便感知到了一股极其强烈的气息。   生者之气。   几乎本能的,沈诺在感知到生气的瞬间,便毫不犹豫的吸收起来,随着生气源源不断的涌入他体内,他惨白的脸终于多了一丝血色。   而随着梦境中生气不断的流逝,五彩斑斓的梦境逐渐褪去色彩,虚无再度出现,从点至面,须臾之间,便席卷吞没了整个梦境。沈诺站在无边无际的虚无之中,怔怔的看着自己的双手,不见了,他刚刚吸收的生气,又一次凭空消失了。   是的,又。   绝大部分存在破洞的梦境都没有生气,便是有,也非常非常少,像上一次,在张斯年的梦境里,沈诺也吸收了一些的生气,但每次都跟这次一样,一出梦境,这些生气就消失得无影无踪。   难道是因为他身在虚无吗?   虚无之外,有人突然从梦中惊醒,他想不起自己做了什么样的噩梦,只觉得格外的疲惫,深深有种身体被掏空的感觉。   “大概是最近加班加多了。”男人嘟哝一句,翻个身很快又睡着了,他并不知道,他的头上多了几根白发。   几乎同时,一个暗无天日的地下实验室里,警报毫无预兆的响彻了整个基地。“一号实验体不见了,快,封锁基地,立刻封锁基地!”一个穿着白大褂的人惊呼着,话音未落,他感觉心脏的位置好像被什么东西洞穿,他下意识抬起头,只来得及看到一双猩红的眼睛,便陷入了彻底的黑暗中。   神魂俱灭。   赤身裸体的男人踩着白大褂的身体,走了出去。他不知道自己要去哪儿,但他记得,他要找一个人。   可是,他要找谁呢?   男人竭力思索着,走到一堵刚刚关起来的金属大门前,他的手异化成布满布满鳞片的利爪,炮火都不一定能轰开的金属大门,到了他手中,竟变成豆腐制成的一般,只见他轻轻一插,手掌就穿透了厚重的金属,再一撕,大门竟被他轻描淡写的撕了一大块下来。   眼看大门根本无法阻止男人的脚步,基地里内里的墙壁上竟然凭空出现了大量玄奥的符文,部分符文化作雷击,不断击打在男人身上;部分符文化作锁链,试图锁住男人的四肢;更有符文直接形成巨大的牢笼,似要将男人困在牢笼之中。   很快,男人身上出现了伤痕,疼痛刺激着男人发出一声类似凶兽的怒吼,随即,他整个身体都长出了漆黑的鳞片,身形暴涨,身后更是长出了一根粗长的、布满了鳞片的尾巴,被鳞片覆盖的头顶微微隆起,似有犄角要长又没有长出来,乍一看,像是两个瘤子。   有人通过摄像头,看到男人的影像,脸上露出欣喜若狂的神色来,“进化了,一号实验体又进化了。”他话音未落,屏幕上,已经完全异化的怪物,忽得抬头,猩红的眼睛跟他对个正着。下一秒,屏幕一黑,什么画面也没有了,随即,怪物开始挨个破坏摄像头,屏幕接连变黑,不多久,再无怪物的画面传来。   很快,外面传来了此起彼伏的惨叫声,有人在大喊:“一号实验体把其他实验体放出来了。”   “拦不住,阵法根本拦不住一号实验体。”   “救命!!”   “别过来,再过来我们就开枪了!”   惨叫声、枪弹声、怪物的嘶吼声,无数声音混成一片,搅乱平静已久的地下基地。   不知过了多久,怪物浑身浴血,终于来到了地面上,它甚至没有来得及好好看一眼周围的环境,一道积蓄已久的巨雷裹着近乎黑色的闪电,从天而降,把怪物劈了个正着。   怪物被劈得皮开肉绽,可它连惨叫都来不及发出,第二道惊雷再至,第三道、第四道……雷光几乎连成了一片,便是深埋地底的基地也震颤不已,整套电力设备被破坏殆尽,这场暴雷持续了大概有一两个小时之久才渐渐停歇下来,待基地里的人恢复电力设备来到外面,地面上横七竖八躺满了被一号实验体放出来的实验体,这些实验体被雷劈得焦黑,无一幸存。   “找,快找一号实验体!”   “没有。”   “这具不是。”   “这具也不是。”   很快,他们找遍了所有实验体的尸体,唯独不见一号。   “他会不会被雷劈成渣了?”   “不可能。”带着金丝眼镜的男人面露疯狂,“再找,就算掘地三尺,也要把他给我找出来。”   很快,有人惊呼道:“你们快看这是什么!”   基地边缘,破碎的岩石下,一条尺长的怪蛇,皮开肉绽气息奄奄。   金丝眼镜男看清地上的怪蛇后,不禁面露狂喜,“成功了,我们的实验成功了!通知下去,立即准备第三阶段实验!” 第七十一章 小鬼   夏莫从梦中醒来以后, 罕见的失眠了。他拿出手机, 在网上搜索起来李菲菲他们那版《侠胆琴心》女主角宫素心的消息。   宫素心童星出道, 出道后资源一直都不错,她身上很有些古典美人的气质,拍摄过不少的古装剧。可是在《侠胆琴心》之前,宫素心一直没火起来,即便参演了两三部当时很火的电视剧, 依旧是剧红人不红。直到她24岁那年, 拍摄了《侠胆琴心》以后, 才真正火起来, 凭借该剧从当时的二线演员,一跃成为当家花旦。   之后,宫素心不惜赔偿巨额违约金, 跳槽到另一家娱乐公司, 到了新公司以后,宫素心借由公司资源, 进军大银幕。凭借一部票房口碑大爆的商业电影, 宫素心成功转型,之后三四年间,她拍摄了几部叫好又叫座的电影,成为当时国内首屈一指的巨星。   宫素心29岁那年,跟业内的知名大导演合作, 拍摄了一部文艺片,该片斩获了国内外诸多奖项, 宫素心凭借在影片中精彩的表现,一举揽下国内外数座影后桂冠,从此走上神坛。   就在人们都认为宫素心将要大展宏图,借机进军国外顶级电影圈的时候,她竟然急流勇退,选择息影退圈嫁人。宫素心的婚礼十分低调,大约是她嫁的人来头很大,又不愿意出风头,当时媒体报道只说宫素心嫁给了圈外富豪,具体是谁,富到了什么程度,提也没提。   婚后,宫素心十分低调,偶尔现身,也是跟政商界顶级名流们在一起,彻底淡出了娱乐圈。   夏莫查了很多资料,最后在一个以爆料闻名的娱乐节目里,有人不小心说露了嘴,“素心姐那日子过得实在是太舒服了,她家那位沈先生哦,对她真的好好哦。你们是没有去过她家,她家简直跟皇宫一样,太奢华了,巴拉巴拉巴拉……”   沈先生。   姓沈,豪门巨富,刚好沈诺还让他帮他调查这个女人。   不难推断,宫素心极有可能就是嫁入了沈诺出生的千亿豪门,沈家。   宫素心嫁进去的时间……沈诺过世的时间……   竟然是同一年,沈诺过世在前,宫素心嫁入沈家在后,前后仅仅相差了半年。   夏莫的脸色陡然凝重起来。   沈诺说过他不记得以前的事情了,但他却让他帮忙调查宫素心,为什么?沈诺应该不会拿失忆的事情骗他,那么,换句话说,究竟是什么原因,沈诺竟然在失忆之后,依然对宫素心存有深刻的印象,并被这个女人勾起了可怕的杀意,以至于梦境顷刻毁灭。   沈家是个庞然大物,如今掌权的依旧是沈诺的爷爷沈旭东,而他名下有四子两女,宫素心嫁的那位沈先生,到底是不是沈诺的父亲不好说,但有一点,夏莫可以肯定,沈诺与宫素心之间必然存在某种深仇大恨。   沈诺如果真的死了,那么他的死,会不会跟宫素心有关呢?   纵观他刚才查到的消息,宫素心能够一步步走上神坛,固然有她容貌殊丽演技不俗的缘故,可更因为她有逆天的好运。   宫素心在拍完《侠胆琴心》以后,因为人设的缘故,她虽然是女一,但并不如女二李菲菲讨喜,可惜,李菲菲在最当红之际,突然跳楼自尽,直至今日,她的死因依然众说纷纭没个定论。   宫素心转战大银幕的第一部 作品,导演本是意嘱李菲菲,据网上的消息,李菲菲当时已经通过试镜签了合同,可惜戏还没拍,她就自尽身亡。最后,这个角色落到了宫素心手里,宫素心借此角色大放异彩,从此大红大紫。   夏莫查到的资料中,曾有一位大导演坦言,宫素心美则美矣,但是她的美不够有特色,放在大银幕上辨识度不够,但是她的运气却很好,转战大银幕的第一部 影片,就火了。紧接着,她拍的第二部电影,也不是什么大制作,按照她当时的咖位,不该接那样一部低成本的喜剧电影。可偏偏她不仅接了,还投了一部分钱进去,而后这部片子上映后奇迹般的逆袭成了当年的票房黑马,以仅仅数百万的投资,博到了数亿的票房。   宫素心不光赚得盆满钵满,就连事业也更上了一层楼。   宫素心站稳脚跟后,以强势的手段,从当年一位颇有名气的女星手里,抢到了第三部 电影的角色。电影同样大卖,宫素心成为当时最具号召力的票房女王。那位被抢角色的女星在网上暗讽宫素心抢她的角色,不仅没有招来同情,反而被网友群嘲,而后,事业更是一落千丈,从此一蹶不振。   夏莫还注意到,似乎只要是跟宫素心对着干的,或者挡了她道的人,最终都没有好下场,乍一看,宫素心的运气简直好到爆棚,像极了小说里开了挂的人生赢家。   可事实真的是这样吗?   别的暂且不说,李菲菲跳楼一事,就根本不是外界所传的自杀。她是被一个怪物追得走投无路之后,失足从楼顶掉了下去。而追逐李菲菲的那个怪物,如果他没有认错的话,是一个小鬼。   李菲菲前脚被小鬼害死,后脚宫素心就顶了她的角色,如果说这个小鬼跟宫素心没关系,谁信?倘若,那小鬼真的是宫素心所养,那一切就都说得通了。   养小鬼盛行于东南亚一带,以不满两岁夭折的小孩又或者干脆就是腹中死婴为原料,用邪法拘役它们的魂魄,再用符咒驱使它们为自己所用。养小鬼提升气运其实是骗人的鬼话,实际上是利用小鬼为自己做事,达成原本不能达成的目的。怨气越重的鬼魂,炼成小鬼后,能力越强,能做的事情越多,但同样,能力越强的小鬼越容易噬主。   对有些修为的玄门中人来说,他们或许还有办法一直压制住小鬼。但是对于普通人来说,养小鬼绝对是一件风险极高且有损阴德的事情,往往不会有什么好下场。   而这也恰恰是夏莫想不通的地方。   假设害死李菲菲的小鬼是宫素心所养,距离李菲菲死,到现在已经有十一二的年时间,照宫素心的发展来看,李菲菲死后,宫素心估计也没少让小鬼帮她暗中办事。   宫素心养的小鬼,害死李菲菲后,第一时间就吃掉了李菲菲大半的魂魄,不可谓不凶残。小鬼通常以供养者的血液为食,但是吞噬过魂魄以后,简单的血液供奉必将无法满足它,可是这么多年过去,宫素心不仅没有被反噬,反而嫁入背景深厚的千亿豪门,过上无数圈中女星艳羡不已的生活。   宫素心童星出道,在圈子里混了十几年都不温不火,直到李菲菲死后,她才真正的大红大紫起来。也就是说,宫素心是在养了小鬼以后才红的,那么,反过来,宫素心在养小鬼之前,她应该就只是一个普通人而已。   一个普通人,养的小鬼在害死了人,吞噬了受害者的魂魄后,身为主人,她竟然没有遭到一点反噬。   为什么?   除非,有玄门中人出手帮她。   力量到了程度的小鬼,无论是压制还是彻底解决,都得有比较高的修为才行。现如今,稍微有点修为的玄门中人,要么加入了天师协会,要么就进了特调处,两边的都不沾也有,但是不多。   那么帮宫素心的人会是谁呢?冥冥中,夏莫有种直觉,帮宫素心的人怕是跟天师协会脱不了干系。   沈诺死生不明,记忆尽丧,不断的穿梭于死者的梦境之中,他变成今天这样,宫素心到底在其中充当了一个怎样的角色呢?   他想查沈诺的过往和下落,这个宫素心就是最好的切入点。只是,这事儿疑点太多,他得从长计议才行,不能贸然行事打草惊蛇。   特调处那边人鬼难辨,他前脚接了安慧那个案子,后脚姓闵的就跑了,如果这次,他借助特调处的资源去查这事儿,保不齐什么都查不到。他得重新找个切入点才行。   夏莫看着手机屏幕上,一个跟沈诺有两分像的男人,嘴角弯起了一丝冷笑。   宫素心一时半会儿怕是接触不到,但她这个小了她十八九岁的弟弟,宫烈倒是可以试着接触一下。   宫烈今年凭借一部歌唱类选秀节目出道,要颜值有颜值,要唱功有唱功,综艺感也不错,更有息影多年的影后姐姐为其站台,不火都难。而事实上,宫烈今夏确实大火了一把,如今距他参加选秀节目才短短三四个月,微博粉丝就已经突破七百万,上升势头迅猛,频上热搜。   最关键的是,早在出道之前,宫烈就已经通过了艺考,而后又通过文化考试,最后以艺考第一名的成绩被D大录取。既然都是D大的学生,想要来个偶遇应该也不难。再找个机会种颗梦种到他身上,总有办法弄到他想知道的东西。   不知不觉,外面已经天光大亮。   王军早早去外面锻炼了一圈,顺道在外面买了点早餐回来。现在租了房子,房子里水电气厨房一应用具都是齐的,完全可以自己开火。因此,王军回来的时候,还顺道在外面买了些米面蔬菜肉类等等,一并带回。   吃过早餐,夏莫让王军去特调处给他开请假条,待王军走后,他对大黑、孔苏以及鼠宝说:“从现在开始,你们要用最快的速度,收服D大至我们小区这一片,所有的动物,让它们为我所用。”猫狗老鼠,飞鸟游鱼等等等等,利用得当,它们将成为他最忠诚的眼睛和耳朵。   这,只是一个开始。   “是,老大!(汪汪汪!)”三只小的齐声应道,三张毛茸茸的脸上都露出跃跃欲试的兴奋,一张出乎所有人意料的情报网,即将缓缓铺开。   待孔苏它们离开,夏莫打了个哈欠,懒洋洋的走回房间里,往床上一倒,不消片刻,便睡得昏天黑地。   可怜被他忘在客厅里的手机,响了一遍又一遍。 第七十二章 请假   电话正是王军打来的。   他吃过早饭以后就匆忙赶到特调处给夏莫开请假条, 他以为就是走个过场而已, 没想到这假条竟要龙处亲自签字才有效, 他只好拿着假条去找龙处。好不容易等龙处开完会,不想,龙处见到假条以后,竟似识破了夏莫的‘阴谋’一般,说:“你跟夏莫说一声, 字我可以给他签, 但他得答应我, 这个月他最少要给我完成十个任务。”   王军都吓到了:“十个?”   龙处冷硬道:“我相信他的能力。”   夏莫的能力确实没话说, 但懒也是真的懒,王军只好道:“那我打个电话问问他。”   可惜,电话被夏莫忘在了客厅里, 响了半天就是没人接。   龙处看着急出一身汗的王军, 说:“如果你能帮他做决定就做。不行,我马上还有两个非常重要的会议。从昨天开始, 特调处就已经在全力运转, 眼下,一切以紧急任务为重。”   言下之意,要签就签,不签就麻溜的滚蛋,别跟老子在这儿磨蹭个没完。   王军竭力争取:“龙处, 我再给夏莫打个电话。”   然而,电话依然没人接。   “签吧。”王军硬着头皮道。   龙处在假条最下方签上情况属实四个字, 并附上自己的大名,最后还盖上了特调处的公章。   待王军拿着假条离开,两尾狐溜进处长办公室,愤愤道:“龙处,你可真不地道,你分明就是在坑小莫哥哥。”   龙处头也不抬的处理着办工作上的文件,说:“我是在给他锻炼的机会。”   那天夏莫离开以后,他特地调了夏莫的档案。档案上,夏莫在加入特调处以前,从未显露过天赋,仿佛就是个最普通不过的学生,他甚至比普通学生的身体还要弱,从小到大的病假条摞起来大概比他此刻桌子上的文件还要厚。可夏莫身上根本没有半分病弱,相反,他的血气比特调处内部那些精心调养出来的门派弟子还要浑厚,所以,那些假条必然都是假的。   那夏莫请了那么多假干什么?   结合夏莫展露出来的非凡能力,龙处想当然的认为夏莫是利用请假的时间去修行了。既然夏莫已经修得一身本领,他自然得给他施展的余地,玉不琢不成器,年轻人,就得多磨炼磨炼。   真是个美(可)丽(怕)的误会。   王军回到家,把事情给夏莫讲了,区区十个任务而已,夏莫根本没在怕的。反正,他也想趁这个机会再赚点钱。   “先吃饭,吃了饭看看有什么合适的任务,先接两个做做。”夏莫说道。   满桌的菜,大半都是他今早在外面买的,还有几样是莫大娘给夏莫准备的,老家那边的腊肉香肠腊排骨,王军夹了一筷子醋溜里脊丢进嘴里,又酸又甜,细嫩爽滑,比外面饭店里大厨做的还好吃,他不由佩服的看着夏莫:“没想到你手艺居然这么好。”   夏莫拿起筷子,夹了一块红烧肉放进嘴里,肥而不腻,咸香适口,比他老妈做的也不差多少了。吃着红烧肉,夏莫慢条斯理道:“不是我做的。”   王军好奇道:“那谁做的?”   夏莫用筷子指了指头顶。   “紫藤萝?它还会做饭?”王军觉得自从跟着夏莫,他真的是见了大世面了。从前大黑鼠宝开口说话,他就觉得特神奇了,现在居然又来了一个会做家务会做饭的紫藤萝,以后指不定还能见到更神奇的事情。   夏莫边吃菜,边跟王军说道:“紫藤萝当然不会做这些,会做这些的是李菲菲。”因为李菲菲的一部分残魂与紫藤萝融合,紫藤萝有了一部分李菲菲的记忆,自然也就会做一些人类的事情。   只不过,李菲菲好歹也是红极一时的大明星,她死的时候,也就二十出头。现在二十出头的女孩子,别说明星了,就是普通家庭出身的,也不见得会做家务,能烧得一手好菜。虽然还不清楚李菲菲的为人,但凭紫藤萝能烧出这桌好菜,夏莫就觉得李菲菲在世的时候人品应该不会太糟。   吃过午饭,紫藤萝殷勤的收拾起了卫生,夏莫拿出手机,浏览起了特调处的任务论坛。中元节才刚过,上报到特调处的任务,还不算多。夏莫大致浏览了一下,接了一个鬼宅驱鬼的任务。   鬼宅不同于凶宅,凶宅一般是指出过人命案的宅子,不一定有鬼。而鬼宅则因为风水、内部构造等缘故,阴气重,可供鬼魂藏身。中元节后,往往有滞留阳间的鬼魂,藏匿其间,若不及时将他们送入轮回,这些鬼魂很容易在人间惹出是非来。   像这样的鬼宅,特调处一般都有记录。个别阴气特别重的鬼宅,特调处会在中元节前后安排专人驻守并予以清理。但特调处人手毕竟有限,一些阴气不那么重的鬼宅,就以任务的形式挂出来,由编外人员处理。   以往,在S省老家的时候,莫大娘接的最多的就是这种驱鬼的任务。只需把大黑带过去,大黑会把夏莫画的驱鬼符贴到那些鬼魂身上,经由夏莫改良后的驱鬼符,直接就能把鬼魂强制送入轮回。若是遇到了特别厉害的厉鬼或者鬼物,莫大娘还能用镇鬼符排符阵,将其困住,上报特调处另行处置。   夏莫接的这个任务,鬼宅存在的时间不长,照任务上的驱鬼记录来看,每次也就藏一二三四鬼而已,难度不大,危险系数低。这样的任务,他老妈都做得下来,王军肯定也没问题。   于是,夏莫画了一沓驱鬼符和镇鬼符交给王军,还简单教了他一下如何用镇鬼符排符阵,然后,让大黑和鼠宝陪他去做任务。   王军:……   看,他就知道夏莫会这么干!   大约是王军脸上控诉的表情太明显,夏莫拍拍他的肩膀,一本正经的胡诌道:“这个任务没什么难度,有大黑和鼠宝陪着你,也不会有什么危险。你既然已经加入特调处了,就得有独自处理这些灵异事件的能力,趁着这个机会,好好锻炼一下。加油,我看好你。”   好话都叫夏莫给说尽了,他还能说什么?只能带着大黑它们去做任务呗!一想到得在那个鬼宅待足一晚上,王军觉得整个人都不太好了。   待王军他们走了,孔苏还在外面收小弟,家里就只剩夏莫一人了。他坐在沙发上,大长腿搁在茶几上,优哉游哉的啃着紫藤萝下午卤的鸡爪鸭翅鸡翅尖儿,刷着最近落了一大截的网剧,再时不时的喝几口肥宅快乐水,真的不能更舒服了。   不知不觉,一小盆卤味就被他啃了个精光,网剧也被他刷完了,夏莫拿了身换洗的衣服走进浴室,舒舒服服的洗了个热水澡,等他洗完澡出来,紫藤萝已经把卫生收拾得干干净净。夏莫回到房间,躺在床上玩了会儿手机,他正准备睡觉,便接到了林楠的电话。   电话里,林楠告诉他,张斯年已经开始服用补心草熬制的药物了,他看起来脸色比以前好了很多,效果应该还不错。   “你呢,你最近情况怎么样?中元节刚过,你有没有觉得哪不舒服?”夏莫问他。   林楠略略一顿,如实道:“我现在越来越无法克制进食的欲望,昨天晚上,我没忍住,把我爸养的鱼给吃了。”生吃活啃,当他听到声响,回过神来,他看到的是妈妈惊恐万分的脸。   当妈妈问他到底怎么了,他无法解释,只能沉默以对。妈妈以为他生了什么怪病,非叫他去医院检查。他的身体正在缓慢的腐烂着,衣服下,他原先的伤口已经烂得深可见骨,即便他曾喝下夏莫给他的符水,戴着夏莫给他的符篆,他依然能够闻到伤口散发出来的腐臭味儿,他如何能去医院?   夏莫承诺他的一个月,如今已经过去了三分之一,他至今不知道该如何向父母像斯年诉说真相。等一个月期满以后,他又该怎么办?自杀?失踪?又或者安安静静的躺在床上,等待灵魂与身体剥离?   如今,他已经能够坦然的接受自己的死亡,可是他终究担心,他的死亡会对他的父母、对斯年造成无法弥补的伤害。   抱着一丝幻想,林楠问夏莫:“夏莫,你有没有办法让我继续留在人世?”   许久之后,他听到手机里传来夏莫清冷的声音:“有。”   他以为自己产生幻觉听错了,不禁反问道:“你说什么?”   “办法我有,不过,这不算在我们最初的交易里面,你得另外付我一笔报酬才行。”   林楠狂喜道:“你要多少钱我都可以给你!”   “事情没有你想的那么简单,你既已过世,就算大罗金仙在世也不能把你救回来了,我有很多办法可以把你留在阳世,但唯独不可能将你复活。这么说吧,你要留在阳世,最好的办法就是以鬼魂的形式存在。   你愿意化为鬼魂留在人世吗?愿意一直生活在黑暗中,愿意跟父母亲朋对面不想见吗?你先想,好好考虑清楚以后,再告诉我你的决定。反正还有时间,不急。”   林楠闻言冷静下来,说:“好。”   挂了电话,夏莫将手机放在床头柜上,很快进入了梦乡。   虚无之中,沈诺凭借夏莫给他的食物化成的力量,成功抵抗住了虚无。经过尝试,他发现,进入那些完好的梦境,需要消耗大量的力量。而且完好的梦境跟破了洞的梦境不一样,前者未受到丁点虚无之力的侵蚀,对虚无的承受力反倒差些,只要他进去了,梦境就破碎的特别快,那点时间只够他吸几口生气,根本就没时间去找梦魂珠。   而他吸收的生气,一回到虚无里,就会凭空消失得干干净净,怎么算都是得不偿失。   最近两天不知怎么回事,虚无中破了洞的梦境忽然就多了起来,所以,经过简单的尝试后,沈诺便放弃进入那些完好的梦境,专找破了洞的梦境下手。   他得趁这个机会,多弄点梦魂珠给莫莫。   虚无之中,感觉不到时间流逝。   不知过了多久,沈诺忽然在无穷无尽的虚无中,看到了一颗半人高的,发着莹莹白光的梦境。   沈诺的眼睛顿时就亮了。他毫不犹豫的投入梦境之中,不多久,他就在一株繁花似锦的紫藤萝下看到了他心心念念的人。   “莫莫!” 第七十三章 本能   这一次的梦境, 是紫藤萝曾经生长的深山老林, 《侠胆琴心》当年为了取景, 专门找了一处未经开发的风景秀丽之地。崇山险峻,清潭如镜,瀑布宛如彩练从天而降,溅起的水花在半空中形成了一道若隐若现的彩虹。   黑白的梦境中,只剩下这一小块色彩斑斓, 生机盎然。   一株大树半枯半荣, 斜卧在水潭之上, 紫藤萝霸道的盘踞在大树及大树周围的峭壁上, 在遍地白雪之上,开得如火如荼,铺天盖地的紫色花朵, 竟比天空的太阳还要耀眼。   而比那繁花更耀眼的, 是坐在花丛之下的人。   沈诺用尽全力克制住吞噬生气的本能,身影一虚一闪, 他小心翼翼的坐在夏莫身侧。   夏莫手里拿着一串紫藤萝花, 他有些疑惑的看着沈诺,说:“沈诺,虚无之中应该有很多梦境吧,你是怎么找到我的?”他前脚刚进梦境,沈诺后脚就来了, 这速度未免太快了。   沈诺温柔笑道:“因为有你的梦,是不一样的。有你的梦, 会发光。”   夏莫没有去过虚无,他没有见过虚无之中的梦境是什么样的,更不知道会发光的梦是什么样的,但此刻,他看到了一双会发光的眼睛。   夏莫的心脏很不争气的猛跳了两下,心说,沈诺这眼睛怎么长得这么勾人,不行,可不能再看了,再看下去,他怕是真得娶个男媳妇儿回家了。他要真那么干了,老妈非把他打死不可。大约小时候是小时候肥屁屁被老妈给揍狠了,光想想,夏莫都觉得屁股隐隐作痛。心里那一丝还未来得及生出的旖旎,瞬间烟消云散。   回过神来,夏莫立马就发觉不对劲的地方了,“你是不是一直在通过梦境看我?”   他一直觉得城堡的那个梦很奇怪,说是他的梦也不像,说是沈诺的就更不可能了。沈诺曾说过,他醒来就在那个城堡里,那么假设那个城堡就是沈诺在虚无中的藏身之所,那么,那个地方就与他的梦境无关,他应该是吃了沈诺的梦魂珠以后才去了那里。   那么问题来了,既然那根本就不是他的梦,那那栋城堡里为什么会堆满了他喜欢吃的东西?   沈诺已经失踪十多年了,城堡有很多东西,是他长大后才吃过、才喜欢上的,沈诺从何得知?   除非,沈诺能够在他看不见的地方,看到他。而他能想到的那个地方,就只有他从未踏足过的虚无。   “我能从虚无中通过梦境里看到你,但是你却看不到我。”沈诺俊美的脸上三分忐忑,七分委屈。   他说:“我在城堡里醒来以后,我就只记得两件事情,一件是寻找梦魂珠,一件是找你。”   第一次进入虚无,他不知道该怎么获取梦魂珠,也不知道该去哪里找那个叫莫莫的人。当他快被虚无吞噬的时候,小小的他,躲进了一个破了洞的梦境里。在那个梦境,梦境的主人是一个只知道杀戮的疯子,他一进梦境,就被那人当成了猎杀的对象,一番惨烈的追逃,他不惜拼着同归于尽,杀死了梦境的主人,而后,那人化成了一颗梦魂珠。   梦境破碎,他用梦魂珠抵抗住了来自虚无的吞噬,然后,他又找到了一个破了洞的梦境……虚无之中,他感觉不到时间流逝,不知过了多久,他手里的梦魂珠越来越多,可是他却觉得自己的日子越来越难捱,直到有一天,他无意中发现了一个会发光的梦境。   一眼,他便认出了那个在梦境里大吃特吃的漂亮娃娃,就是他要找的莫莫。   他的莫莫。   只可惜,他用尽了一切办法,都无法破开笼罩在梦境上的薄膜。他只能站在梦境之外,悄无声息的看梦境里的人。   隔着整个梦境,他听不见他的声音,摸不到他哪怕一片衣角,他只能默默的看着他,看着他在一个个梦境里寻找好吃的好玩的,看着他变着花样的捉弄梦境的主人,看着他想尽办法找出被梦境主人深藏的梦魂珠……   寻找发光的梦境,看梦境里的莫莫,成了他在虚无中唯一的乐趣。   可惜虚无空间实在太大,要在无边无际的虚无中寻找一个小小的、会发光的梦境实在是太难了。一开始他只能碰运气,到后来,他开始凭直觉,日复一日,日复一日,他的直觉越来越准,直觉慢慢变成了一种本能,只要夏莫出现在梦境里,他总能在第一时间发现他。   当夏莫第一次出现在他的世界,没有人知道,甚至连他自己都没法去形容那一刹那的狂喜。他把夏莫带到他的城堡里,他用梦魂珠变出所有夏莫喜欢吃的东西,他恨不得把最好的东西都一一捧到他面前。   可惜,哪怕他耗尽了他辛苦积攒起来的梦魂珠,哪怕他不自量力以命相搏,他依然没能留住莫莫。好在,莫莫现在也能进那些破了洞的梦境,他终于能够在梦境里跟莫莫相见、约会。   约会。   光想想这两个字儿,沈诺就觉得心里比吃了蜜糖还要甜。   听着沈诺娓娓道来,夏莫心里不禁生出许多酸楚来,他无法想象,沈诺这些年经历了怎样的危险,又忍受着怎样的孤寂,此刻,看着沈诺温柔的笑脸,生平第一次,他尝到了心疼的滋味儿。   然而,心疼之后便是愤怒,是谁,究竟是谁让沈诺变成这样的?   “沈诺。”   “嗯?”   “你记得你是什么时候在虚无中醒来的吗?”   沈诺想了想,说:“我不记得了,不过,我记得我第一次在梦境中看到你的时候,你在梦里摆弄一张日历,你还在上面圈了几个日期,一个是07年1月1日,一个是2月1日,但是我听不到你说话,不知道你要做什么。那时候的你,大概就只有这么高。”沈诺比了一个只到自己腰部的位置,那时候的莫莫看起来脸上肉嘟嘟的,可爱极了,他超想捏一捏。思及此,沈诺悄悄看了看夏莫如今瘦削的脸颊,手指有些蠢蠢欲动。   沈诺一提起这两个日期,夏莫立马就有印象了,那是他读小学一年级的时候,沈诺突然失联,他用尽办法都联系不上沈诺,便央求老妈带他去B市找他。老妈答应,如果他期末考了双百分就带他去。那会儿,他做梦都算着期末考试的时间。只可惜,好不容易去了B市,偌大的B市,根本无从找起。   他原以为沈诺是在‘死’了以后,才出现在虚无之中的,没想到,他竟然在跟他失联以后,就到了虚无里面。   当年,究竟发生了什么?   他至今想不通,当年是谁取出了沈诺的梦魂珠,又是谁把那颗梦魂珠寄给了他。   而现在,他还想知道,眼前的沈诺到底是个什么样的存在。   “把你的手给我。”夏莫对沈诺说。   沈诺乖乖把手放在夏莫手心里,心里不知想着什么,耳尖悄悄泛起了红。只见,夏莫握着他的手,翻来覆去的看了又看,还放到鼻子下面闻了闻,他甚至还变了一根针出来,在沈诺的指尖扎了一下,“怎么没有血啊?”   “这样就有了。”沈诺将自身力量凝聚到指尖,变成了一滴鲜红的血液。这血竟然没有一丝血腥气,反而充满了香甜的味道。   是梦魂珠的气息。   “你的血怎么全是梦魂珠的气息?”   “可能是因为我吃了很多梦魂珠吧。”沈诺对夏莫解释道:“梦魂珠放在外面,很快就会消散。我把它们吃进肚子里,它们就不会消散了,我随身携带的梦魂珠耗尽的时候,它们也可以帮我抵挡虚无。”   只是效果不怎么样,还特别的疼。所以很多时候,沈诺还是习惯随身携带梦魂珠,可这样一来,梦魂珠又消散的太快,遇到运气不好的时候,可能还没有撑到他找到下一个梦境,梦魂珠就全没了,他不得不将多余的梦魂珠吃进肚子里攒起来,以防万一。   再者,在虚无中待了许久,除了通过梦境看夏莫之外,其余的时间,沈诺都用在了寻找梦魂珠上。他以为只要他找到了足够多的梦魂珠,他便能借助梦魂珠的力量,破开保护梦境的薄膜,真正见到夏莫。   梦魂珠在虚无中消散的太快,根本积攒不起来,所以,沈诺只能把它们吃进肚子里。这么多年下来,沈诺早已吃了不计其数的梦魂珠。可惜他却始终无法真正消化这些梦魂珠,只能很粗浅的借用它们的力量。而那一次,为了留住夏莫,他不自量力去对抗整个虚无,可惜最终功亏一篑,他积攒多年的的梦魂珠几乎消耗殆尽,关键时刻,如果不是城堡帮他挡住了虚无,他说不定早已湮灭在虚无之中。   沈诺指尖上的‘血’充满了梦魂珠的香味儿,自夏莫离开城堡以后,他又吃了很多梦魂珠,再加上,他时常借助体内梦魂珠的力量抵挡虚无侵蚀,他凝出的这滴血,竟像是浓缩提纯了很多梦魂珠似的,蕴含着绝强的力量,显得格外的精纯诱人。   血滴凝出以后,夏莫就忍不住本能的咽了咽口水,眼睛都看直了,渴望瞬间赶走了他所有的理智,等他回过神来,他竟然抱着沈诺的手,把他手指上的血滴,吮得干干净净的。   梦境毫无预兆,‘砰’得一下就碎了,梦境破碎之际,他看到了一个红成了烂番茄的沈诺。   虚无之中,沈诺看着自己的手指,怔愣许久后,嘴角慢慢勾起,越翘越高,最后,竟开心的大笑起来,笑得像个捡到宝的傻子。笑过之后,他将手指放进自己嘴里舔了舔。   真甜。   沈诺好不容易恢复正常的脸色再度爆红,他把手揣进裤兜里,摩挲着手指。   嗯,今天得换只手挖梦魂珠。   夏莫从梦中醒来,躺在床上,他做贼心虚似的,故意将沈诺最后的神色撇在脑后,努力回忆着沈诺那一滴血的味道,除了梦魂珠的味道,似乎还有一丝生魂的气息。   夏莫猛地从床上坐了起来,他绝对没有辨错,沈诺肯定还活着。不然,他几岁就进了虚无,十三四岁就‘病故’了,如何长成现在这副成年人的模样?   他潜意识里,一直认为沈诺还活着,反倒灯下黑,忽略了最直接的证据。   如果沈诺还活着,那沈家人为什么要对外宣布他已经病故了?被病故的沈诺,究竟去了哪里?   这个问题,怕是只有宫素心能够给他解答一二。 第七十四章 杨凡   早上九点多, 王军终于完成了鬼宅驱鬼的任务。大黑和鼠宝两个坑货, 哄他给它们买了一堆小鱼干小零食, 吃完翻脸就不认人,呆在鬼宅外面睡得昏天黑地,呼噜震天响。不帮他也就算了,大黑那小混蛋还特厚颜无耻的表示,这是给他锻炼的机会, 它和鼠宝在外面帮他看着不让那些鬼跑了。   王军一开始真信了它俩的鬼话, 整个晚上, 鬼宅里的鬼一个都没跑, 等他好不容易完成任务出去一看,才看到鬼宅周围贴了好些镇鬼符,那些鬼能跑才有鬼了。   王军也是八字走被字儿, 按照以前的任务记录, 这栋鬼宅最多就藏三四个鬼,他这次来, 竟藏了足足八个。亏得他身手灵活, 腿脚也好得很,才没有被那些鬼给生吞了。当然,也多亏了夏莫给的驱鬼符好用,只要能把符贴到那些鬼身上,他们就会被强制送入轮回, 不然,他还真没辙。   人死如灯灭, 正常情况下,一般人死了以后都会直接投入了轮回。只有特殊情况,才会化为鬼魂滞留人间。特殊情况有很多,但最常见往往就是心怀执念。   王军干了多年刑侦,职业病严重,因此,在送走这些亡魂的之前,他少不得要问一下他们到底是怎么死的,又为什么要变成鬼魂留在人间。   留在人间的亡魂,哪有几个好脾气的?也多亏了夏莫画的符威力强大,王军才有施展的空间。他用驱鬼符强行超度了一个厉鬼以后,鬼宅里其他鬼魂就老实多了。他一问,鬼魂们就把自己的执念给说了出来。   少女鬼说想近距离接触一下喜欢的爱豆,如果能亲一亲摸一摸就更好,当然,如果能跟爱豆做点羞羞的事情,那就算再让她死一次她也乐意。   中年男鬼说他要回去报复他妻子,她竟然不肯想办法弄钱给他看病,眼睁睁看他死在病床上。   老婆婆鬼说她要回去找她的儿女,她辛辛苦苦把他们拉扯大,他们却不肯抚养她,她只能靠捡垃圾为生,生病了也没人管她,最后活活的病死了。   青年男鬼说他都成了大魔法师还没娶媳妇儿,本来是为这点事儿不甘心,可是听完中年男鬼和老婆婆鬼说的话以后,他突然大彻大悟,决定麻溜的去轮回了,下辈子再想这点事儿。省了王军一张驱鬼符。   阔太太鬼说,她担心自己死了丈夫续弦,娶回来的妻子对她女儿不好。   少年鬼说,他还没上王者,央求王军把手机给他玩,等他上了王者再送他走。   最后,还有一个烂酒鬼,从头到尾一言不发。直到王军苦口婆心的送走了上面六个鬼魂,他依然自顾自的拿着一个酒瓶不停往嘴里送,也不知里面有没有酒。王军琢磨着这鬼说不定生前就已经把脑子都给喝坏了,既然他什么都不肯说,那就直接用驱鬼符送走他好了。   王军拿着符正要往他身上贴,一直低头喝酒的酒鬼,忽然抬头看着王军,说:“我要报仇。”   酒鬼蓬头垢面,满脸胡茬,整张脸瘦得几乎脱相,不过,五官倒是长得很不错,丝毫不逊于刚才那个少女鬼心心念念的爱豆,便是他此刻邋邋遢遢的,看起来也颇有几分颓废的帅气。   不过,这人怎么好像有点眼熟啊?   电光火石间,王军想起了《剑胆琴心》里的男二。   因为李菲菲的缘故,王军空的时候,特意去查了李菲菲拍摄的那一部《剑胆琴心》的资料,当年,他也追过这部电视剧。剧中的男二本是个野心勃勃的王爷,为了谋夺帝位,不惜放下身段,扮作书生,隐瞒身份,广交各路江湖豪杰。很快,他便与江湖上声名鹊起的男一成了至交好友,而后,他对魔教圣女出生的女二一见钟情,可惜女二却痴恋男一,对他视而不见。   一场烂俗的你爱我,我不爱你的狗血大戏最终以女二遭遇背叛惨死结束,本就不白的男二在女二死后,彻底黑化,利用滔天权势搅得整个江湖风起云涌,几度将男一女一逼至绝境。可惜男一女一有主角光环护体,男二费尽心机依然没能把他们怎么样。   男二虽然是反派,但是智计卓绝,又帅又深情,既有好看的皮囊又有变态的灵魂,还是个有故事的男同学,人物设定丰满,即便许多年过去,即便扮演者被爆出诸多丑闻,依然有很多人喜欢这个角色。   这两天王军在查资料的时候,网上还有不少网友剪辑的视频,将男二女二改编成圆满大结局倒还行,王军想不通的是,竟然还有人把男一和男二强行拉郎配,视频剪得基情四射,竟一点都违和。   男二在娱乐圈销声匿迹已久,本身也是醉驾伤人的劣迹艺人,时至今日依然有人磕他的颜,只能说他的颜真的很能打。   眼前的酒鬼,自然比不上男二在《侠胆琴心》里的颜值巅峰,可依旧很有辨识度。如果不是因为当年的事情,以他的颜值和演技,娱乐圈必有他一席之地。   “你是不是杨凡?”杨凡,正是当年《剑胆琴心》男二扮演者姓名。   酒鬼沉默的看着王军,既不点头也不摇头,看向王军的眼神瞬间充满了怀疑和审视。他身上的怨气冲天而起,竟比王军最早送走的那个厉鬼强大数倍不止。只是这怨气中,夹杂着其他的气息,王军无法分辨。杨凡身上的怨气瞬间惊醒了门外睡觉的大黑和鼠宝,两只小的第一时间冲了进来,护在他面前。大黑皱着鼻子嗅了嗅,似乎发现了什么异常,它悄悄跟鼠宝交换了一个眼神。   王军并未发现两只小的眉来眼去,他安抚道:“别误会,我以前也看过《侠胆琴心》,我现在正在调查李菲菲的死亡真相,查资料的时候,看过你的信息。”   “真的?你说的是真的?”杨凡激动不已。   王军没打算骗他,简单说了一下他租房的经过。   杨凡听了却不全然信他,他半年前就死了,死后曾去过李菲菲生前居住的公寓,但是他根本没有找到李菲菲的魂魄,他以为李菲菲已经重入轮回,可现在眼前这个自称特调处的警察却说,李菲菲变成了地缚灵。   能信吗?   如果姓王的敢骗他,他便是拼着魂飞魄散也要叫他付出代价!   于是,待夏莫一觉醒来,就看到家里多了一个怨气冲天的生魂。   是的,生魂。虽然杨凡现在怨气比厉鬼还强,但他确确实实是个生魂。   夏莫一眼就认出了生魂的身份,他问王军:“你怎么把他带回来了?”   王军说:“他说他是李菲菲的男朋友,他知道是谁害死了李菲菲。”   杨凡只看了夏莫一眼,见他身上似乎没什么特别的气息,只当夏莫跟王军一样,是能够看到他的特殊警察,他看着王军,问:“你说菲菲在这儿,她人呢?”   王军看向夏莫,冲夏莫微微点点头,夏莫打了个响指,一个半透明的红衣女人一脸茫然的站在客厅中央。   杨凡看到朝思暮想的女人,眼中顿时溢满了泪,他冲上来,想要抱着女人,但却被一股看不见的力量挡住,只听那个叫夏莫的年轻人说,“她身上只剩下这一缕残魂,你身上怨气太重,被你碰到她就会魂飞魄散。”   杨凡顿时就不敢动了,他看着夏莫,问:“她怎么会变成这样?”   夏莫走到沙发前,坐下,说:“我也很想知道,她为什么会变成这样。你不是说你知道,是谁杀了她吗?谁干的?”   “是丁弘一和宫素心那两个贱人。”杨凡咬牙切齿的说出了这两个名字,丁弘一正是当年那部剧的的男一,同时,也是杨凡的师兄。   两人同在一个公司,丁弘一是当时的一哥,圈子里出了名的上进、人缘好,跟谁都一副很好说话的模样,用时下流行的词汇来说就是暖男。曾经杨凡也是这么认为的,他本来是一所高校的金融系学生,最早是陪李菲菲去试镜被星探发掘,李菲菲是他青梅竹马的女朋友,他不放心李菲菲一个人在复杂的娱乐圈发展,被星探一番舌灿莲花的游说后,不顾家人反对,签了公司,进了圈子。   他对娱乐圈一无所知,丁弘一帮了他很多。在拍摄《侠胆琴心》之前,他还参演过两部电视剧,他并非科班出身,很多事情都不懂。而当时丁弘一已经很红了,他恰好就是那两部电视剧的主角,丁弘一几乎是手把手的教他演戏。   杨凡很感激丁弘一,一直把他当自己的大哥,什么掏心窝子的话,都对他讲。甚至就连他怀疑李菲菲的死,可能另有隐情,他也在酒后告诉了丁弘一。可是他前脚把这些话告诉了丁弘一,后脚他就因为醉驾伤人,被送进了监狱了。   等他出来,大好的前程全毁了,被公司雪藏、封杀他都可以不在乎,他只想查出菲菲死亡的真相。然而,他查来查去,除了一盆盆泼在李菲菲头上的脏水,什么都查不到。李菲菲当时确实一个人在家,一个人从楼上跳了下去,除了自杀,不做他想。   可是,外界的人再怎么说,还能有他清楚吗?菲菲自杀之前的头一天,还给他打过越洋电话,在电话里很高兴的告诉他,她接了一个电影剧本,故事特别精彩,她说她要好好演,争取靠这部剧在电影圈站住脚。   杨凡不像李菲菲,李菲菲是发自真心的喜欢演戏,当初为了能演好《侠胆琴心》里的魔女角色,她可以废寝忘食的研究剧本,可以不顾伤痛拒用替身,可以忍着脚伤一遍又一遍在舞蹈室里练习剧中的舞蹈。   人们只看到她一夜爆红,只看到一个鲜活经典的魔教圣女,却没看到她背后如何如何流血流泪。   试想,这样一个李菲菲,在大好的机遇面前,有什么事情能令她自杀?   那些包养、为情所困、抑郁症都是胡编乱造,他作为李菲菲的男朋友,李菲菲事情还能有谁比他更清楚?他不相信李菲菲是自杀的,公司不准他公布跟李菲菲的恋情,而后,他入狱期间被编造出无数的污点丑闻,等他出狱,他成了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他再想为李菲菲澄清时,别人只说他想红想疯了,连死人的热度都要蹭。   他被公司雪藏封杀,家里的事业也出了问题,他入狱期间,爸爸辛苦经营的公司宣布破产,父母来看他的路上出了车祸,双双丧命。   短短数月间,他从天堂跌入地狱,他无法接受这样的现实,成日以酒精麻痹自己,变成了一个人人嫌弃唯恐避之不及的烂酒   一个偶然的机会,他从一个神神叨叨的化妆师口中得知了一个秘密。   丁弘一和宫素心能够能够突然变得那么红,是因为他们养了小鬼。 第七十五章 调查   每年都有数不清的俊男美女怀揣着明星梦, 一头扎进娱乐圈里, 可是最终能出头、能够成为大红大紫的大明星, 能有几个人?没出头的想出头,没红的想红,红了的想要更上一层楼,这个圈子里充满了各式各样的传奇,兴许昨天还是个给你撑伞的小丫鬟, 转头别人就拿到好的资源从此一飞从天。   娱乐圈就是一个巨大而残酷的名利场, 为了红, 为了出人头地, 圈子里的人什么事儿都做得出来。除了人尽皆知的各种潜规则游戏,更有人为了红,不惜代价, 用些偏门乃至邪门的手段。   养小鬼就是其中之一。   娱乐圈的人大多信奉运气, 吃斋念佛的明星不少,再急功近利一点的, 索性就养起了小鬼。   吃斋念佛没什么稀奇的, 但养小鬼就充满了神秘色彩,信的人,恨不得把小鬼的能耐吹上天,不信的人,则敬而远之。不管信与不信, 人本来就对未知的事情充满了好奇,像养小鬼这种娱乐圈里的鬼故事, 就是很好的谈资,有事没事儿的,大家都喜欢在背后聊几句。   杨凡家道中落又被公司雪藏,一蹶不振,生活难以为继。他在落魄以前,为人还是不错的,在圈子里也有那么几个关系不错的朋友,他落魄以后,有人见他三餐不济着实可怜,出于同情,就把他带进剧组干一些幕后的杂活,多少能挣几个钱。当然,挣钱都是小事,杨凡的颜值和演技都远高于平均水准,没准儿哪天被导演看上,兴许还有翻红的机会。再不济,多在幕后学学,以后未尝就不能走幕后这条路。   杨凡当时脑子都快被酒精泡坏了,他欠了一屁股酒债,为了有钱买酒喝,他浑浑噩噩的跟着朋友进了一个剧组在幕后干杂活。有天,因天气原因没法拍戏,他们这些幕后人员早早收工,有人请客吃烧烤,大家撸着串喝着酒聊着些有的没的,有个平时就神叨叨的化妆师故作神秘的告诉大家,“你们知道丁弘一和宫素心为什么突然那么红吗?”   “人家资源好,演技好,能不红吗?”   “不不不,”化妆师说:“咱这圈子里,资源好演技好的人还少吗?可你们看有谁像他们一样突然就一飞冲天的?”   “那你说咋回事?”   “他们养了小鬼。”化妆师压着声音神秘道,“他俩的养的小鬼凶着呢,把我家宝宝吓得好几天都不敢出来。”   化妆师也养了小鬼,大家当时都喝有点多,就没人相信他说的话。化妆师估计也是酒劲上头,见大家对他说的话嗤之以鼻,他竟把他养的小鬼叫了出来,还特意给小鬼点了一盒草莓味儿酸奶。小鬼,大家是没见着,但酸奶盒子确实是众目睽睽下空了。   即便如此,大家依然是将信将疑。   可杨凡却惊得打翻了手里的啤酒杯。   他想起来,李菲菲在自杀前一段时间,她说她总感觉好像有什么人跟着她似的。起初,他们以为可能是粉丝干的,杨凡担心李菲菲出事,他自掏腰包给她请了两个保镖。可即便如此,李菲菲依然觉得有人跟着她,她还说自己晚上睡不好,迷迷糊糊总听到小孩子嬉笑的声音。   两人都没往别处想,只当是工作压力大,产生了幻觉,为此,李菲菲还专门去医院找医生看了。医生没检查出个所以然来,只说让她多注意休息,给她开了一些助睡眠的药物。而后,李菲菲自杀,她求医的经历被爆了出来,她最终被认定,入戏太深,无法脱离角色,抑郁自尽。   杨凡完全不相信这个结果,可是他除了怀疑,根本找不出别的证据。他酒后吐真言,把自己的怀疑告诉了丁弘一。丁弘一当时劝他想开点,可是,转头他在驾车回去的路上,被狗仔开车一路狂追,他那晚确实喝太多了,加上当时已经是下半夜了,路上车辆少,他心情不好一时酒劲上头,竟跟狗仔飙起了车。   他记得当时他车的正前方,突然出现一个小孩儿,为了躲避孩子,他猛踩刹车急打方向盘,直接撞翻了追逐他的狗仔,令狗仔当场重伤险些丧命。可是事故现场,根本就没有孩子,所有人都认为他是酒喝多了,他却清楚的记得,他当时真的看到了一个小孩子。   如果李菲菲听到的孩子声音,他在车祸刹那看到的小孩儿都是小鬼的话,那所有他想不通的事情,都有了解释。   可彼时,他跟丁弘一已是云泥之别,他好不容易在公司门口堵到了丁弘一,根本来不及上前质问,就被他的保镖连推带攘给赶走了。   时至今日,他依然记得当时丁弘一看他的眼神,就像在一看一坨烂泥一个傻子。   那天过后,杨凡下定决心想要查出事情真相,可是他要钱没钱,要权没权,满身洗都洗不清的污水,身上还欠了一堆的债,拿什么去查两位正当红的大明星?他还不知道该从何查起,身边就频频发生怪事,靠着一枚祖传的护身玉符,他躲过了很多大大小小的意外。   便是没有任何直接证据,杨凡也能断定,李菲菲的死,他出的那场车祸,甚至还有他父母的死,都跟丁弘一和宫素心脱不了干系。   他要报仇。   于是,他彻底离开娱乐圈,回到老家找亲戚找朋友找父母过去的故交,东拼西凑,借了一笔钱。他用这笔钱,做起了生意,可惜架不住有人几次三番从中作梗,他不仅没能借此翻身,反而赔光了借来的钱,甚至还被人设套欠下高利贷。   为了躲债,他逃到老家那边的偏远乡下,藏在一个山上的小道观里。道观的老道看起来邋邋遢遢疯疯癫癫的,但却很有些本事。自从进了道观以后,他身边再无怪事发生。于是,他又想到了另一个报复的法子。   丁弘一他们既然以小鬼害他,等他习得一身玄门本事,他自可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   可惜老道说他戾气太重,说什么都不肯教他。   杨凡为了报仇,偷偷拿了老道的藏书研究,数月前他在研究书中某个阵法的时候,不知哪个环节出了问题,他突然全身剧痛,待到他醒来,他竟变成了鬼魂来到B市。   他第一时间来了夏莫他们现在租住的公寓,可惜他并未在这里找到李菲菲。他以为李菲菲已经重入轮回。找不到李菲菲,他便一心只剩下报仇,可惜丁弘一和宫素心身上都有很厉害的法器,他这样怨气冲天的鬼魂别说报仇了,就连近身都近不了。他有意暗中跟踪两人,追查真相,结果先后被他们饲养的小鬼发现,险些没叫那些小鬼给生吞活剥了。   杨凡不甘心,这些年来,复仇已经成为他唯一的信念。跟踪不了丁弘一和宫素心,他就从他们身边的人下手。宫素心嫁入豪门以后,虽然淡出了公众视线,但也并没有真正的深居简出,她转身成了女强人,名下有两家公司。一家是影视投资公司,一家是境外化妆品公司。   杨凡跟踪宫素心公司里的人,很快便查到两家公司都存在莫大的猫腻。他本身就是学金融出身,虽然没干这行,但基本的东西他还没忘。   通过查看两家公司历年报表、往来账,他发现宫素心的影视投资公司,存在重大的洗钱嫌疑。而那家境外公司,明明没什么好的产品,却每年都往里面注入大量的研究经费。几亿、十几亿乃至几十亿的资金一年接一年往里面砸,这些钱,有来自宫素心的影视投资公司,也有直接来自沈氏集团的注资,几年下来,这些资金已经达到了一个常人难以想象的程度。   宫素心究竟在做什么?沈家人又图的什么?杨凡想不通。   同样的事情,也发生在丁弘一身上。不过,丁弘一主要是利用手里的娱乐公司,拍摄各种大大小小的电影,为投资商洗钱。为此,丁弘一的社会关系非常复杂,说是黑白两道通吃也不为过。   丁弘一为人非常迷信,拜了一位吴姓大师当干爹。丁弘一对他这位干爹十分推崇,每每在人前夸赞他这位干爹的本事,引荐了许多政商名流、圈子里的明星给他这位干爹。网上就曾流出这位吴大师与诸多社会名流的合影。   短短几月,杨凡查到的东西完全颠覆了他的认知。   丁弘一和宫素心两人远比他想的还要可怕。   听完杨凡的陈述,夏莫心里隐隐有了些猜测。   从他最早通过鼠宝妈妈的梦境看到的实验室,再到后来遇到的可以妖化的老鬼等人,他可以断定,这背后一定有人在做什么见不得人的实验。且不说他们实验的目的究竟是什么,做这些实验必定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   这些钱从哪儿来?   宫素心名下的那家入不敷出的境外化妆品公司就很能说明问题了。千亿豪门的沈家可以为他们所用,他们自有别的办法打动其他的财阀权贵。   就好比丁弘一,他不断的把他的大师干爹引荐给其他上流人士,让一些明星巨贾乃至政要对其深信不疑,其目的昭然若揭。   如若他的猜测成立,丁弘一和宫素心都服务于老鬼等人的幕后组织,这个组织极有可能在数十年前乃至更早就在秘密的筹谋着一切,那这个组织将何其庞大,它背后涉及的利益集团又将何其恐怖?   黄大仙那个老东西,必然知道些什么,所以才会对此三缄其口讳莫如深。   那沈诺的失踪,会不会跟这个组织存在某种关联呢?   突兀的,夏莫脑子里出现了这样一个不详的念头。 第七十六章 眼线   夏莫将种种猜测悉数藏于心底, 他对杨凡直言道:“你还没有死。”转头, 他对王军说:“我列一张清单, 你想办法帮我把上面的东西买齐,我要用这些东西送他还阳。”   杨凡没想到自己竟然还没有死,短暂的惊诧后,他拒绝了夏莫的好意:“不用了,我现在这样更方便。”活着, 对他来说已经没有任何意义。相反, 像现在这样以鬼魂的状态存在, 更方便他调查事情真相。   夏莫并未搭理他, 拿出手机,噼里啪啦打下一长串东西,发送给王军。王军简单看了一眼, 上面一小半的东西, 别说长什么样了,他连听都没听说过, 这可上哪儿买?   夏莫说:“大黑, 你陪王军去,外面能买到的就尽量在外面买,外面实在买不到的,再去特调处打申请。”   特调处的内部编制有专门的商城,可供交易玄门物品, 但编外人员的账号进不去,如果编外人员有需要的但外面无法购买的稀有物品, 就只能先提交书面申请,申请审批通过后,才能购买。   因为程序非常繁琐,特调处的工作人员和编外人员都对此十分不满,从当初莫大娘刚加入特调处的时候,大家就在商讨这事儿,一直到今年,特调处才终于松口同意为编外人员开通商城服务。通过编外人员的口令进入论坛,论坛的任务板块旁边多了一个商城专区,但目前还尚未开通,编外人员购买物品,仍然需要走申请程序。   夏莫本意是支开王军,他列在清单上的东西,在外面都是能买到的,只是个别几样东西比较难买,需要花些时间罢了。   鼠宝抱着夏莫的手指头撒娇:“老大,我也想去。”   夏莫戳戳它的肥肚皮说:“去可以,但不准老缠着老王给你买零食,看你都吃成什么样子了。”   鼠宝眼珠子滴溜溜的转,奶声奶气的答应道:“好。”汉堡和烤鸡翅的话,应该不算零食吧?   夏莫一眼就看穿了它的鬼心思,捏捏它的小耳朵,说:“除了正餐,什么吃的都不行。老王,你不能太惯着它们。”   王军好脾气的应下来,带着大黑和鼠宝出门了。   待王军他们离开,夏莫走到杨凡面前,幽幽开口:“你知道李菲菲是怎么死的吗?”   看着客厅中间的一脸茫然空洞的红色虚影,杨凡心里痛得几欲发狂,“她一定是被丁弘一和宫素心他们养的小鬼害死的。”   “她确实是被小鬼害死的,但你知道她为什么会变成现在这样吗?只剩一缕残魂化作地缚灵,借助中元节天地间阴气大盛才得以重现人间,一遍又一遍重复她死亡时的景象。”   “为什么?”杨凡心头一紧。   夏莫将手掌覆盖在杨凡头顶,冷声道:“你自己看。”   随即,杨凡看到了当初紫藤萝让夏莫看到的画面,他眼睁睁看着李菲菲在小鬼的追逐下,走投无路掉落天台,死后,又被小鬼吞噬了大半的魂魄。一缕残魂在紫藤萝的救助下,得以逃出生天。   杨凡只知道李菲菲死了,却不知害死她的人,竟连她的魂魄都不肯放过。瞬间,杨凡恨得红了一双眼睛,周身怨气让房间里的温度骤降数度,房间里凝出一层薄霜。夏莫打了个响指,房间的温度即刻恢复正常,他冷声问道:“恨吗?”   “恨。”   “想报仇吗?”   “想,就算粉身碎骨我也要把害死菲菲的人挫骨扬灰!”   “很好,记住你今天说过的话。”夏莫说:“我可以想办法帮你报仇,但是你得帮我做一件事。”   “什么事?”   “加入天师协会。”夏莫冷声说道。   “我?”因为丁弘一的师父吴大师就是天师协会的人,所以,杨凡也听说过天师协会的大名。   “没错,就是你。你很有天赋。”起码比起那些只有名气没有半点真本事的大师来,杨凡还是有些天赋的,不然,也不会凭几本偷来的书,就把自己折腾得生魂出窍。而且,他这一出窍就是半年,满身怨气不输厉鬼,身体却依然生机不断,杨凡所说的那个疯癫老道只怕也不是什么普通道人。杨凡但凡能从他那里学个一招半式,再凭他的天赋,混进天师协会绝对不是难事。   杨凡问:“那加入天师协会之后呢?我需要做什么?”   夏莫冷声道:“想办法接近慈悯道人的嫡系弟子,打探他们的底细。”   “为什么?”杨凡不明白夏莫的用意。   “我有一个朋友失踪了,我怀疑跟天师协会有关。”夏莫说,“天师协会并没有它表面上看起来那么简单,你进去以后,可能会遇到意想不到的危险。为了避免你在危险之际泄露我的秘密,我将在你身上下一道奴咒,一旦你生出反叛之心,奴咒便会瞬时将你抹杀,如果不愿意,就当我什么都没有说过。”   “不愿意?我为什么不愿意,只要你能帮我报仇,你让我做什么都可以!”杨凡斩钉截铁道。一想起女友被小鬼吞噬魂魄的惨状,杨凡就恨不得生撕了那些害死她的人。   “很好,记住你现在说的话。”   “一言既出驷马难追!”杨凡身负血海深仇,别说是给他下一道奴咒,只要有人肯答应帮他报仇,就是立时让他魂飞魄散他也毫无怨言。   夏莫忽然笑了起来,拍拍他的肩膀道:“你也不用太担心,这道奴咒虽然是为了防止你泄密,但其实也是为了保护你。如果你将来有机会深入天师协会内部,他们很可能也会给你下类似的咒,只要施咒者没有强过我太多,同样的咒语就不会在你身上生效。”   夏莫的解释让杨凡心底生出些微暖意。   “另外,我会想办法尽可能的帮你修复李菲菲的魂魄,直至将来送她重入轮回。”   杨凡又惊又喜,失声道:“当真?”   “当真,不过,此事不可一蹴而就,首先得抓住当初吞噬了李菲菲的小鬼才行。”如果不是见过沈诺徒手分离鬼物,将其重新还原成鬼魂的本事,夏莫也不敢轻易许下如此承诺。小鬼吞噬魂魄究其本质,跟鬼物吞噬鬼魂是一样的,只是时隔多年,不知还能从从小鬼身上分离出多少李菲菲的魂魄。如若残缺太多,修补起来需要的时间和珍贵之物也多,但,这并不妨碍夏莫此刻许下承诺。   杨凡他偷看过老道几本书,深知魂魄有多脆弱,便是少了一魂半魄都难以修复,更别说李菲菲只剩一缕残魂。他以为等待李菲菲的只有魂飞魄散,没想到夏莫竟许诺帮他修复李菲菲的魂魄,一时间,杨凡心里的激动和感激简直难以言表,若是夏莫真能完成诺言,别说让他去当个卧底,就是肝脑涂地,他也在所不惜。   两人既已达成一致意见,夏莫把他知道的事情悉数告诉了杨凡,包括天师协会内部可能存在会妖化的人,以及天师协会背后可能存在更庞大更邪恶的组织,该组织很可能在进行一些非常可怕的实验。   杨凡听完后,也有疑惑,“你说的这些事情特调处知道吗?特调处为什么不管?”   夏莫说:“我只是特调处的编外人员,具体特调处知不知道这里面的事情、知道多少,我也不清楚,但有一点我可以确定,特调处有内鬼。”这内鬼不仅止于来源复杂的编外人员,从那姓闵的及时抽身,就看不难看出,特调处的内部乃至内部高层,只怕也不干净。   所以夏莫不敢轻易相信人鬼难辨的特调处,他宁愿多费点心思,通过别的途径去调查自己想知道的事情。而最好的调查途径,莫过于深入虎穴。猜测到沈诺的失踪很可能跟天师协会有关后,他也在考虑要不要自己亲自加入天师协会,但这么做,就意味着将失去特调处的资源。   特调处虽然工资低点,待遇也不算顶好,但有这层身份在,行事终归是要容易很多。另外,就算特调处再人鬼难辨,终归是有‘人’的,关键时刻,可以动用国家资源,远胜他一人单打独斗。最后,老妈、夏晨和张腾他们都靠着特调处在暗中保护,如若他加入天师协会,他总不能指望天师协会的人帮他保护他的亲人朋友吧?所以贸然脱离特调处,并不明智。   杨凡的出现,正好解了他的燃眉之急。   待到王军跑遍大半个B市,买齐清单上的回来,夏莫已经在杨凡身上下好了奴咒,并种上了梦种,将来,只需通过梦种,他便能够跟杨凡神不知鬼不觉的联系上。   当晚,夏莫在楼顶天台布下还魂阵,将杨凡的魂魄送回他的躯壳。   天将亮时,杨凡在道观的破床上醒来,他有些吃力的抬起手,他的魂魄在外面漂泊了半年有余,双手枯瘦得只剩下一层皱巴巴的皮,肌理之下,杨凡分明感觉到体内多了一股陌生又熟悉的力量。   夏莫没有骗他,他,身为鬼魂时的力量似乎还在。   心念一动,杨凡念了一句他从老道书上学来的御物咒,咒一念完,房间里的东西竟叮叮当当响个不停。房间里的动静,惊动了正在吃早饭的老道,只见发须皆白的老道,嘴里叼着半个包子风风火火的冲了进来,感知到满屋的阴煞之气,老道从道袍里掏出一把破旧的桃木剑,怒斥道:“何方妖孽,竟敢上我徒儿的身,还不赶紧给我滚出去,否则别怪老道我不客气。”   杨凡依靠着体内的力量,从床上坐了起来,说:“师父,您终于肯承认我是您的徒弟了吗?”   老道闻言脸色变了数变,最后厉声道:“杨凡,你为了复仇,竟然堕入邪道。老道原想收你做我衣钵传人,如今看来却是看走了眼。你既已醒来,就立即收拾东西,滚出我的道观。”   杨凡起身下床,直挺挺跪在地上,给老道重重的磕了几个头,“您虽然不肯认我这个徒弟,但我却不能忘了师父的大恩大德。有朝一日,如果我还能活着回来,我必定替师父完成心愿,重振道观。”   “滚!”   杨凡起身,离开了道观,老道看着他渐渐消失在山上的背影,重重叹息了几声,随即又恢复了往日里疯疯癫癫的模样。   不多久,山下的小县城里多了一个本事非凡的杨大师。杨大师帮当地一个富二代,解决了纠缠他许久的女鬼后,名声大振,渐渐地,他在当地的省城也混出了名气。随着杨大师名声日盛,有同行向他递出橄榄枝,说要介绍他进入天师协会…… 第七十七章 噩梦   夏莫把杨凡安插到天师协会做眼线, 他虽然点明了其中的风险, 但他并不需要杨凡为他做多危险的事情, 他只是需要一双眼睛,帮他看看天师协会到底是怎么回事,有哪些内部成员,跟鼠宝妈妈提及的双螺旋又有什么关联。当然了,杨凡这枚钉子想要进入天师协会还需要时间, 至于发挥作用, 得等到更久之后了。   眼下, 他要做的, 就是先帮杨凡报仇。   因李菲菲死后,宫素心顶了她的角色,就此一飞冲天, 所以, 杨凡始终认为李菲菲的死跟宫素心有直接关联。所以,他这段时间, 着重在调查宫素心。丁弘一的那边, 他才查了一个多月,挖掘出的东西还够多。   丁弘一大约是坏事做多了,戒心很重,不知是为了害人,还是怕被人害, 他成天将小鬼带在身边。他不知用什么邪法养的小鬼,那小鬼竟比当初安晴等人所化的鬼物还要凶残些, 警觉非常高,夏莫让鼠宝想办法种颗梦种到他身上,结果还没靠近丁弘一,就险些让那小鬼给发现了。鼠宝本来胆子就不大,吓得说什么都不肯再去接近丁弘一了。   夏莫只好退而求其次,从丁弘一身边的人下手。   丁弘一有个堂弟叫丁权,丁弘一出道后没多久,他就跟了丁弘一,做他的生活助理,后来,丁弘一的经纪人车祸去世,丁弘一就让丁权做了他的经纪人。一二十年下来,丁权一直跟在丁弘一身边,打理着丁弘一大大小小的事务,尽心尽力。丁弘一也没有亏待的丁权,他成立了自己的娱乐公司以后,不仅给了丁权股份,还让丁权在公司里担任重要职务,参与艺人管理。   毫无疑问,丁权就是丁弘一最信任的心腹。   这天,丁权在某家会所,带着公司里艺人,跟投资商们应酬,酒过三巡,忽觉尿意汹涌,便跟酒桌上其他人道了声罪,独自来到卫生间放水。今晚有个投资商来头大,丁弘一特意叮嘱过,让他一定要好好拉拢对方,这人没别的爱好,就喜欢喝酒,一不小心,丁权就喝高了,脑子有些晕沉沉的。忽然,他感觉小腿肚痛了一下,转身一看什么都没有,反倒尿了几滴在鞋上。丁权低咒了一声脏话,拉好裤子,走出了卫生间。   是夜,大家喝得很高,下了酒桌,又来到包间唱K联络感情,一屋子男男女女分外热闹。丁权今晚大约是真的喝太多了,竟躺在沙发上睡着了。迷迷糊糊间,他竟然梦到十多年前一桩往事。   彼时,丁弘一还在一家半大不小的娱乐公司,虽然混成了公司里的一哥,但资源始终不怎么好,公司尽给他安排一些古装剧。虽然当时古装剧还算挺火,但同一种类型的剧拍多了,很容易被定型,以后再想转型就难了。而在这时,公司又签了一个颜值高有天赋的新人,公司才安排那个杨凡拍了两部剧,第三部 剧就给了他男二的角色。   资源倾斜的不要太明显。   丁弘一虽然拿到了男一的角色,但当时他就告诉他,这个角色太过中规中矩,不如杨凡那个角色有张力,更容易吸引观众。而杨凡也确实很有些表演的天赋,他一个根本不是科班出身的新人菜鸟,竟然将一个彻头彻尾的反派演得入木三分。尤其是在得知女二慕容雪死后,他瞬间的表情变化,简直令人叹为观止拍案叫绝,就连向来苛刻的李导都忍不住对杨凡夸了又夸,直说他是老天爷赏饭吃,天生就是个拍戏的好料子。   那是他第一次看到丁弘一在人前变脸,虽然,丁弘一及时调整好了表情,但他发现,丁弘一似乎有哪里不一样了。   而后,剧集播出,正如丁弘一预料的一样,杨凡凭借男二的角色迅速走红,风头完全盖过了他,照这样下去,丁弘一早晚得取他而代之。   丁弘一不甘心,却又无可奈何。当时,跟他面临同样境遇的,还有宫素心。   说实话,在他看来,宫素心比他堂哥还不如,童星出道,在娱乐圈摸爬滚打十好几年,十几岁就傍上了一个大人物,费尽心思给人生了个儿子,结果对方愣是不认账,最后,儿子生生给变成了弟弟。不过,不管怎么样,宫素心傍上的这位大人物确实有能量,帮她弄了不少好资源,宫素心在圈子里混了那么多年,演技也有,可就是怎么样都红不起来。   这次她明明拿着女一的剧本,却被一个女二给抢了风头。   丁弘一尚且还能忍,宫素心是一点都忍不下去了。也不知她怎么想,竟然跑去东南亚那边找高人,弄了个小鬼回来养。   她自己还不算,竟怂恿丁弘一跟她一起养。   说实话,丁权也想不通,丁弘一为什么会喜欢宫素心那样的女人。当时的丁弘一虽然远比不上现在的咖位,但不管怎么说也是当时内地有名的小生之一,圈内圈外喜欢他的女人不知有多少,可他偏偏就喜欢宫素心。   丁弘一当局者迷,在丁权看来,宫素心吊男人胃口的手段却高杆得很,不仅当初把丁弘一耍得团团转,如今十几年过去,依然为她守身如玉,旁的女人竟是连看都不肯多看一眼。   在宫素心的怂恿下,丁弘一也养上了小鬼。丁权原先是不信鬼神的,可自从丁弘一养了小鬼以后,亲眼见了家里发生了种种异状后,丁权彻底信了。   梦境画面一闪。   丁权不小心撞见宫素心找丁弘一哭诉,丁弘一跟宫素心碰面的时候,不喜欢有其他人在场,所以当时丁权就躲在门外听了壁脚。   断断续续的,他听到宫素心跟丁弘一哭诉,说她本来只是想让小鬼去吓唬吓唬李菲菲,好叫李菲菲精神不济,没法接拍那部电影,谁知李菲菲竟然那么不经吓,被吓得跳楼了。   丁弘一对她好一阵安慰,说不会有人知道的。而后,两人合谋花了些钱,让一些媒体故意往李菲菲身上泼脏水。   这事儿还未平息,杨凡对丁弘一酒后吐真言,说怀疑李菲菲的死不对劲。丁弘一害怕杨凡查出真相,指使他向狗仔故意泄露杨凡的行踪。他也不知道丁弘一做了什么手脚,杨凡当晚就出了车祸,险些没把狗仔给撞死。他原本也以为杨凡是酒驾不慎导致的车祸,但杨凡口口声声声称他是为了躲避一个孩子。   在那一刻,他就知道丁弘一肯定是用了小鬼去害杨凡。   经此一事,一颗本该冉冉升起的新星,被彻底打入尘埃。宫素心和丁弘一先后尝到了小鬼带来的甜头,渐渐地,开始驱使小鬼为他们做更多的事情。   正如那句经典的台词,出来混迟早是要还的。   大约过了一两年的样子,宫素心和丁弘一先后遭到了小鬼的反噬,宫素心什么情况他不知道,但丁弘一是好几次差点让小鬼给杀了。最后,宫素心不知是经谁牵的线,请到了一位叫吴津的天师高人,帮他们制住了小鬼。这位大师很有些本事,不知他用了什么办法,竟将小鬼收拾得服服帖帖的,比狗都听话。   得了吴大师的指点后,宫素心不知使了什么手段,竟然重新打动了那位大人物,待大人物的老婆一死,她就成功上位,嫁入了人人艳羡的千亿豪门。而后,那位前妻留下的病秧子儿子也死了,没过多久,宫素心就怀孕了,数月后生了一对双胞胎儿子,从此在沈家的地位牢不可破。   宫素心的事情,丁权知道的不多,他只知道丁弘一是彻底让宫素心和那个吴大师给带进沟里去了。   这些年丁弘一为了赚钱,不择手段,除了明面上的娱乐公司外,丁弘一还借他父母、亲戚的身份,大大小小的开了好几家公司,涉足的都是时下赚钱的行业。为了能够在这些行业里立足,丁弘一没少用他养的那个小鬼干坏事,连带的,作为丁弘一的心腹,他的手也早就不干净了。   像今天这种带公司艺人出来应酬讨好投资商只是小场面,为了结交富豪权贵,他可没少威逼利诱下面的签约艺人干些见不得人的勾当。   可这赚来的钱,你说丁弘一自己享受倒也就罢了,偏偏有很大一部分都流向了国外的几家空壳公司,最终不知去向。   说实话,丁权真搞不懂丁弘一到底在想什么。   丁权睡得正酣,忽然被人叫醒,包间里的灯光有些暗,恍惚间,他看到一个穿着高高胖胖的男人漂浮在半空中,双目空洞的看着他。   陈宽!   最早带丁弘一的经纪人,同时他也是杨凡的经纪人。平心而论,陈宽这人讲义气,当年杨凡落到了那般境地,他虽然没有办法左右公司的决定,但杨凡出狱以后,也给了他不少的帮助。后来,陈宽知晓了丁弘一养小鬼,还用小鬼害人的事儿,丁弘一怕他多嘴说出去,第一时间用小鬼制造了一场车祸,直接收了陈宽的命。   丁权心里有些发慌,但想着自己身上带着吴大师给的法器,什么鬼都近不了身,勉强镇定下来。可下一秒,陈宽的手竟然插进了他的心脏。剧痛袭来,丁权惨叫一声,猛地从沙发上坐了起来,包厢里依然一派歌舞升平的景象。   原来,是做了一个噩梦。   丁权长长吁了口气,抹了把脑门上的冷汗,端起酒杯,打算喝口酒压压惊,一口喝干酒杯里的白酒,丁权瞥见一抹高高胖胖的影子倒映在酒杯上。   他战战兢兢的扭过头,却见陈宽正站在他身后。面无表情的,陈宽上来就用手掐住了他的脖子。   一个没有尽头的噩梦,才刚刚开始……   一遍遍的死亡中,丁权没有发现梦境短暂而剧烈的颤抖了几下。会所一间装修极豪华的包间里,凭空多了一个极俊美的男人。 第七十八章 催眠   最近这几天, 夏莫几乎每天都在梦里跟沈诺碰头, 得知自己力量所化的食物, 能够有效的帮沈诺对抗虚无后,每次一见面,夏莫就变出各式各样的食物给沈诺吃。沈诺也不挑食,夏莫给他吃什么,他都觉得特别好吃。   稳定梦境、给沈诺变食物, 这些需要耗费夏莫大量的法力, 若是以往, 夏莫要很不容易才能从天道的眼皮子底下弄到一颗梦魂珠, 根本承担不起这样日复一日的消耗。可现在有了沈诺,可以毫不夸张的说,他手里的梦魂珠已经多到可以当糖豆吃了。   因为中元节的缘故, 这段时间虚无中有很多破了洞的梦境, 这才几天功夫,沈诺给夏莫的梦魂珠就有一两百颗之多, 比夏莫前面小二十年弄到的梦魂珠加起来都还要多。   沈诺从亡魂身上弄到的梦魂珠, 蕴含的力量特别充沛,但由于梦魂珠的主人已经亡故,梦魂珠的力量逸散得特别快,本着不浪费的原则,夏莫拿到梦魂珠以后, 总是第一时间把它们给吃了。   一时间,夏莫实力暴涨, 梦境里的这点消耗,对他来说根本不算什么。   沈诺刚一现身,夏莫就以最快的速度将力量注入梦种之内,沈诺小心翼翼的克制住想要吞噬生气的本能,颤抖的梦境很快稳定下来。   招呼沈诺到他身旁坐下,夏莫把茶几上的食物一股脑扫了旁边,这些东西是他在会所里点的,他吃着还不错,但沈诺根本尝不到味儿。   “今天想吃点什么?”夏莫问沈诺。   沈诺不像夏莫,他的口腹之欲并不重,也不挑食,比起其他乱七八糟的食物来,他更愿意尝试夏莫喜欢吃的东西,“我想尝一下你刚才吃过的那些东西,可以吗?”   “当然可以。”夏莫打了个响指,茶几上立即摆满了他刚才点的东西,各种口味的小龙虾、炒田螺、蒸螃蟹、香辣蟹等等,都是些解馋的宵夜,算不得正餐。想了想,夏莫又给沈诺变了几道他平时挺喜欢吃的家常菜,外加一小桶米饭。看着满满当当的茶几,夏莫终于有些满意了,他盛了一碗米饭,递给沈诺,说:“快吃吧。”   沈诺在虚无中待了很久,他没有从前的记忆,不知道饥饿是什么感觉,可自从吃了夏莫给他吃的食物以后,他好像有些明白饿是什么滋味儿。虚无之中明明感觉不到时间的流逝,可他心里却好像有了一些时间点,每每一到某个点,他就忍不住想要吃点东西。   这大概就是饿吧。   沈诺迅速而不失优雅的往嘴里扒拉了一大口米饭,梦境里的食物他吃不到味道,他不知道别的米饭是什么味道,但他相信夏莫给他变出来的,一定是世界上最好吃的米饭。吃掉米饭,沈诺又夹了一块儿红烧肉,肥而不腻,外酥里嫩,非常美味。把夏莫额外给他变出来的家常菜挨个尝了一遍后,沈诺夹了一只小龙虾,他看着满身硬壳的小龙虾,似乎不知道该怎么下口。   夏莫忍不住提醒他,“要把壳剥了。”   沈诺一脸无辜的看着他:“我不会。”   身处梦境,明明挥挥手就能去掉满盆麻小的壳,夏莫却鬼使神差的拿起一只比手还大的小龙虾,三两下就把它剥个干干净净,白嫩肥硕的虾肉蘸点汤汁放进沈诺碗里,“这里的小龙虾味道还不错,比我在外面吃过的好吃,你尝尝。”   沈诺悄咪咪瞄了眼夏莫沾了些汤汁的手指头,不禁喉头微动,他赶紧收回视线,将虾肉夹进嘴里,被汤汁浸透的虾肉,又麻又辣,又不失鲜香细嫩,沈诺吃得眼睛都眯了起来,他微微吸着凉气,说:“好吃。”   说着,他不禁看向夏莫正在剥虾的手,不知是盯上了虾,还是看上了手,眼中露出直白的渴望来。沈诺如此神色落在夏莫眼里,倒让他想起沈诺小时候在他家里,肚子明明饿得咕咕叫,却不敢夹菜,非得他给他夹到碗里才肯吃的小可怜样儿来。再一想这十多年,沈诺独自一人呆在虚无之中,什么东西都没得吃。这样的日子,夏莫自问是一天都过不下去的。不由得,他将再度剥好的麻小放进了沈诺碗里,然后又拿了一只小龙虾接着剥。   沈诺控制着进食的速度,每每等夏莫剥好,他就刚刚吃完。不知不觉,夏莫竟给他剥了小半盆麻小。这家会所厨师做的麻小口味偏重,麻辣味儿十足,夏莫从小吃惯辣椒倒觉得没什么,沈诺却有些怕辣,吃得直吸凉气,惨白的脸也微微泛起了红。见状,夏莫又给他变了几听冰啤出来。   喝着冰凉的啤酒,吃着夏莫亲手剥的小龙虾,大螃蟹,沈诺心里甭提多美了。   夏莫一心二用,一面给沈诺剥龙虾螃蟹,一面时不时地看看正对面的墙。   墙壁上正实时转播着丁权的情况,就沈诺吃饭这一小会儿,他就已经被夏莫变出来的鬼影花式杀死了好几次。按说常人如若梦见自己被人杀死,一般都会从噩梦中惊醒。可丁权的梦境被夏莫用梦种控制着,除非夏莫令梦种解除控制,又或者丁权的承受力已经达到极限,否则他将一直沉浸在噩梦之中。   一次又一次被人杀死,一次又一次在死后醒来,醒来之后,又再度被人杀死,周而复始的循环,渐渐击溃了丁权的理智。最开始几次他醒来的时候,还能勉强镇定,可随着他死亡的次数越来越多,他越发无法掩饰内心的惊恐,也渐渐开始分不清噩梦和现实。   夏莫进入丁权的梦境,并非仅仅为了了解当年的真相,他费这么大劲儿给丁权造了一场周而复始的噩梦,也不是单纯为了吓唬他惩戒他。   待丁权花式死了个十几二十次,眼瞅着丁权已经快到崩溃的边缘,夏莫决定换个玩儿法。   于是,再一次,丁权从噩梦中醒来。   他刚刚梦到自己被陈宽摁在鱼缸里活活溺毙,醒来后,他就像一条缺氧的鱼,躺在沙发上大口大口的喘着气,周而复始的死亡和惊醒,让他根本分辨不出自己到底深陷梦境还是真的醒来了,他无视周围其他人各式各样的目光,他甚至已经完全放弃了抵抗,绝望的等待着陈宽出现再度将他杀死。   可是,直到他宴请的客人被他带来的几个女艺人灌得头晕眼花头脑发热,暧昧的提出要重新换个场子乐呵乐呵时,他才惊觉,不一样了。刚才他根本没梦到这些,难道他已经从噩梦中醒了过来?   丁权完全沉浸在自己的思绪里,等他回过神来,包间里已经没剩几个人了。丁权拿起桌上的酒瓶,咕嘟咕嘟就干掉了一整瓶的白酒,嗓子被高度数的白酒辣的生疼,片刻后,他胃里翻腾起来,呕的一声,他吐了一大滩东西。待这些东西吐了出来,他顿时感觉自己整个人都轻松了,头脑也清醒了不少。   看来他是真的醒了!   可那个梦是怎么回事儿?俗话说冤有头债有主,怎么着陈宽这仇也报不到他头上来吧?而且陈宽都死了有十来年了,如果真的是他,以前那么多年他都干嘛去了?   不对劲,这事儿不对劲!   常言道平生不做亏心事,半夜不怕鬼敲门。丁权跟了丁弘一这么多年,还真干了不少的亏心事。虽然他手上没直接沾过人命,可是比要人命还恶毒的事情,他也不是没干过。再加上这些年亲眼目睹丁弘一利用小鬼神不知鬼不觉的害人,他心里很有些疑神疑鬼,他从吴大师那里求来的护身符,除了洗澡,他从不离身。   此刻,他不得不怀疑,他会不会遭了什么人的道?   不由得,丁权摸了摸脖子上玉质的护身符,符,摸起来竟然有些烫手。   他怕不是真见鬼了吧?   丁权忙不迭打发掉包间里其他人,然后掏出手机赶紧给丁弘一打了个电话。电话通了却没人接,犹豫片刻,咬咬牙,丁权拨出了手机上吴大师的电话,片刻,电话里传来对方已关机的提示。   夏莫剥着大螃蟹,默默记下丁权手机屏幕上的号码,心里琢磨着,回头叫王军想想办法,看看能不能定位吴大师的位置,这人可是一条大鱼,可不能叫他像那姓闵的一样,悄不声儿的就给溜了。   丁权叫上司机,连夜去了丁弘一的别墅。   这时候已经是下半夜了,丁弘一向注重养身,照往常,这个点,丁弘一早就睡了。可今天,丁弘一别墅里的灯竟然还亮着。鬼使神差的,丁权没有按门铃,反而用密码悄悄打开了丁弘一别墅的门,客厅里没有人,二楼的书房隐隐约约传来说话的声音。丁权听不大清楚,蹑手蹑脚的摸了上去,他站在书房门外,只听丁弘一不知在跟谁打电话,忽然,丁弘一提到了他的名字。   “丁权知道的太多,不能再留了。”   “小鬼的胃口越来越大了,就拿他喂小鬼吧。”   一股阴寒,仿佛从地底传来,丁弘一不由打了个寒颤,他转身想跑,却见一个脸色青白满嘴獠牙的小孩儿不知在他身后站了多久。   小孩儿伸出一双漆黑的鬼爪,扑了上来。   小鬼就像剥龙虾一样,活剥了丁权的皮,再将丁权给生吃了。就着这般惊悚的画面,沈诺依旧吃得津津有味。墙上的画面闪烁数下,归于一片黑暗。片刻后,画面再度回到最初的包间,丁权再一次从噩梦中惊醒。   换汤不换药的噩梦,夏莫动动手指,就给丁权又来了十几遍。丁权已经被吓得彻底崩溃了,等沈诺解决完满桌的菜肴,丁权已经完全分不清自己到底是在梦境还是现实中,同时,他对丁弘一要杀他已经深信不疑。   而这,才是夏莫真正的目的。   丁权受惊过度,再吓估计得活活吓死了,又因沈诺的存在,梦种渐渐有了碎裂的迹象,虚无出现在梦境中,并以极快的速度开始吞噬梦境。赶在梦境破裂之前,夏莫变了一大堆食物,交给沈诺。反正梦境就要破碎,沈诺本着不浪费的原则,铆足劲儿吸了把梦境里的生气。梦境瞬时破碎,丁权从噩梦中醒来,他的头发竟白了一半,他脖子上的护身符碎成了两半。   无穷无尽的噩梦,已然将他变成了惊弓之鸟,而生气的流逝,更让他精神恍惚,错乱间,丁权似乎看到一个小孩儿藏在人群中,一脸狞笑的看着他。   丁权捏着手里碎成两半的玉佩,双手被划得鲜血淋漓却半点不觉得痛,他心里只有一个念头——不能,他不能再坐以待毙! 第七十九章 爆料   清早, 上班的途中不免无聊, 尤其是在一些比较大的城市, 从住的地方到公司少不得要乘坐好几十分钟甚至两三个小时的交通工具,在这段漫长的时间里,看手机成了人们最好的消遣。   这天一大早,一向低调的当红影帝丁弘一微博突然发出数条千字长文,发文者在文章最开头就直接表明了自己的身份。丁权跟了丁弘一一二十年, 从生活助理做到了丁弘一的经纪人, 还在丁弘一的娱乐公司持股任职, 普通路人可能没听说过他的名字, 但丁弘一微博上那三四千万粉丝对他并不陌生。   现在的粉丝动不动就喜欢手撕明星经纪人、手撕明星团队,但丁权作为丁弘一的经纪人,一直尽职尽责, 非常维护丁弘一, 能力手腕人脉一样不缺,让人无可指摘。可今天的丁权却像是被人下了降头一样, 直接用丁弘一的账号, 连发数篇千字长文,揭露丁弘一如何靠养小鬼走红,如何用小鬼害人,如何通过拍摄影视剧替不法投资商洗钱,以种种手段胁迫公司艺人出卖色相肉体笼络富商权贵, 还借用他人身份创立公司,通过种种手段非法向海外转移资产……   数篇长文, 如同数枚核弹,炸翻了整个娱乐圈,跟丁弘一往来密切的人们,不禁人人自危,粉丝路人全都看懵逼了。不过短短几分钟,这些微博就被人转载的转载截图的截图,评论区粉丝拼命洗地,黑粉不停的狂欢,吃瓜群众各种@警察叔叔和国家媒体,评论数不断暴涨,丁弘一的如坐火箭一般,被送上了热搜头条,瞬间,更多人涌了进来。   丁权认定丁弘一要杀他灭口,他豁出命去抖了丁弘一的老底,自然不可能给丁弘一反应的时间。丁弘一的微博账号一直是他在打理,为了方便操作,绑定的也是他的手机号而不是丁弘一的,在发博之前,丁权特地修改了微博密码。等丁弘一知晓微博上发生的事情,他根本登不进自己的微博,只能急忙联系渣浪的工作人员替他删博。   一来一去,待到这些长文微博删除的时候,网上早就已经传遍了。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丁弘一刚把这些长文删干净,那边丁权就在自己的微博上放出他带着老婆孩子去警局投案自首的短视频。如此一来,就连丁弘一的铁粉都不禁心生怀疑,就更别提其他人了。   毕竟,丁权跟着丁弘一也算是大富大贵了一场,好端端的,他何必自毁前程,冒着坐牢的风险也要去揭丁弘一的老底,除非,真如他在微博中所说,他知道的太多,丁弘一要杀他灭口,他走投无路才出此下策,通过这种方式,揭穿丁弘一的真面目,保全自己和家人。   换做以往,明星的微博上出现了不正常的言论,还可以推说被盗号,丁权这番操作,根本连一点公关的空间都不给丁弘一留,直接将他推上了风口浪尖。   唯一能够做点文章的,就是丁权提及的丁弘一养小鬼、用小鬼害人之事,可恰恰也正是这事,第一时间引起了特调处的关注。特调总处处长龙炎亲自派人,前往抓捕丁弘一。可惜,他们到底还是去晚了一步,等他们赶到的时候,丁弘一已经从他某套公寓的顶楼一跃而下,自尽身亡。现场,他们既没有发现丁弘一的魂魄,也没有找到他养的小鬼。   丁弘一只言片语也未留下,但丁权爆出来的事情,并不是无的放矢。这些年来,他目睹了丁弘一的不择手段,心里也不是不怕的,暗地里,他也悄悄搜集了一部分丁弘一的犯罪证据。但是他十分忌惮丁弘一养的那只小鬼,怕被丁弘一发现端倪,也不敢过分。不过,他手里掌握的东西,已经足够给丁弘一定罪。   丁弘一倒是一死了之,跟他往来密切的那些富商权贵,一个个的都倒了大霉。再加上特调处的介入,个别某些人的保护伞也不敢轻易张开了,生怕把自己也给连累进去。这段时间,政商两界震荡不断,不少毒瘤苍蝇浮出水面。   特调处没找到丁弘一的魂魄和他养的小鬼,只好将他的干爹吴大师带走审查。另外,丁权还爆出宫素心和丁弘一关系暧昧,最早就是宫素心怂恿丁弘一养的小鬼。特调处把宫素心也请去喝茶了,连带的,还查了她名下的公司。   不过,不知道是宫素心早有准备,还是特调处手脚太慢,等他们找到宫素心的时候,她身边根本就没有小鬼。她承认自己跟丁弘一只是普通朋友,但并无暧昧关系,更不承认自己养过小鬼。她名下的影视投资公司有两套账目,特调处安排人员去查到只是他们公司提前做好的假账,账目上存在一些偷税漏税的问题,但涉案金额并不多,问题不大,从账目上看,根本就不存在杨凡查到的那些洗钱的问题。至于她名下的那家境外化妆品公司,因为受到国外的法律保护,暂时还没法深入调查。   随着沈家的介入和力保,宫素心很快从该事件中脱身出来。   吴大师随后也被特调处给放了出来,这人确实是天师协会的成员,但却丁点法力都没有,就会点半吊子的风水堪舆之术,旁的本事,大概就只剩下满嘴的忽悠和满脑袋的生意经。吴大师坦然承认他自己没什么本事,主要就是靠从天师协会里购买丹丸、符咒,转手倒卖给那些富商权贵,赚点中间差价。若是遇到实在搞不定的事情,只要对方开得起价,他会请天师协会里面真正有本事的大师,给他们处理,他就赚点介绍费。   天师协会里像吴大师这样的人不在少数,他们明明没有什么法力,但却靠着倒卖天师协会里面东西,把自己包装成法力高深的大师,赚足了名气和财富。吴大师更是其中佼佼者,有丁弘一这位大明星给他卖力吆喝用心引荐,很是让他结交了一些富商权贵,靠着从天师协会里买来的东西,他几乎被这些人捧上了神坛。   吴大师一个劲儿给自己喊冤,声称自己从头到尾都是叫丁弘一给利用了,丁弘一的所作所为跟他一毛钱关系都没有。至于丁弘一养小鬼什么的,他连法力都没有,根本就不知情,更没能耐帮他解决小鬼。   吴大师是个老江湖老骗子,滑不溜丢的难以对付,特调处虽然一查就能查出他的底细,但种种证据证明,吴大师似乎真是让丁弘一给利用了,从头到尾都特别无辜。   最后,特调处到底还是把他给放了。   丁弘一的事情最终没有牵连到宫素心和吴大师身上,但他名下的公司、他借用他人身份创办的公司全部被查封,目前警方正在积极追查那几家海外空壳公司,试图弄清丁弘一的资金去向。   表面看来,宫素心和吴大师似乎毫发无伤,但事实上,两人心里都很有些不安。   因为,丁弘一的小鬼失踪了。   任谁都没想到,一直以来像条狗一样跟在丁弘一身边的丁权,会突然反水,一出手就把丁弘一推上了死路。想到这儿,宫素心就忍不住暗骂丁弘一太蠢,这些年来,她不止一次提醒他,让他小心丁权。可丁弘一一直顾念着那点子可笑的亲戚情分,不仅不肯料理丁权,还对他委以重任,结果最后还真就栽在了丁权身上。   丁弘一死了不要紧,却连累了吴兴和她。为了保命,吴兴第一时不惜折损寿元自毁修行,而她也不得不送走养了多年的小鬼。而且别看他们是从特调处全须全尾的出来了,特调处绝对不会就这么轻易地放过他们,接下来,很长一段时间,他们都得夹紧尾巴做人了,稍有不慎露了行迹,丁弘一就是他们的前车之鉴。   一想到接下来很长一段时间不能驱使小鬼,宫素心心里又是一阵烦躁。旁人只见她风光,却不知她费了多少心思才在沈家站稳脚跟。沈鹏程那老不死的打从一开始就看不起她的出身,哪怕她给沈家生了三个儿子,依然不把她放在眼里。直到她利用小鬼,给沈家带来实实在在的好处,她才慢慢在沈家站稳脚跟,在沈氏集团有了一席之地。   如今没有了小鬼,她就没了最大的倚仗,再加上出了这次的事儿,沈鹏程虽然嘴上没说什么,但对她的态度已经明显不如以往了。接下来的日子,不光在外面要夹紧尾巴做人,在这偌大的沈氏豪门,也得谨小慎微伏低做小。   思及此,宫素心不禁心口发闷。沈从礼身为沈家的长房长子,但凡有点能耐,她何至于如此汲汲营营事事算计?不如下面的兄弟有本事能讨老爷子欢心就算了,偏偏还喜欢在外面沾花惹草,以前她有小鬼看着,又有老爷子看重,沈从礼就算玩女人也只敢偷着来。现在,她这出事才几天,沈从礼竟连家也不回了,成天在外面鬼混,不知被哪个狐狸精勾了魂。   想到沈从文的风流薄幸,宫素心才终于对丁弘一的死,生出几分真切的难过来。   然而,难过之余,宫素心更多的却是在思考这次的事情。   好端端的丁权说背叛就背叛了。   吴兴早就在丁弘一的小鬼身上做了手脚,事发之日,为了防止丁弘一泄露秘密,他在第一时间给小鬼下达了杀死丁弘一,并伪装成自杀的命令。可小鬼附身丁弘一跳楼,并吞噬了他的魂魄后,就不见了。特调处那边传来消息,他们也没有抓到小鬼。   这些事情,越想越令人觉得蹊跷,越想越令人觉得不安。   她总觉得,有什么人在背后悄悄的操纵着一切。 第八十章 鬼梦   操纵着这一切的人, 此刻正漂浮在一个巨大的血池上方。从半空中看下去, 血池是个巨大的人形, 血水翻腾其中,头大肚圆手脚短小,看起来像个被剥了皮的娃娃,跟梦境的主人,那个无皮小鬼倒是有几分相似。   整个梦境被浓烈的血腥臭味儿笼罩着, 血池咕嘟出一个个巨大的血泡, 血泡顷刻形成, 须臾之后便会破裂, 往复循环无穷无尽。   血泡之上,是一张张痛苦扭曲的脸庞,他们无声哀嚎咆哮, 仿佛承受着无穷的痛苦。略略一看, 这些面孔竟有数十之多。夏莫有过目不忘之能,一眼就认出其中有好几张面孔, 在丁权的梦境里看到过。其中就有丁权曾经的经纪人陈宽, 不过,他已经死了有十来年,血泡上的面孔已经有些模糊不清。如果不是先前夏莫让他反复的出现在丁权的梦境里,他都不一定能一眼认出他来。   丁弘一才刚被小鬼吞噬,血泡之上, 他的面孔清晰可见,他的意识也尚未完全泯灭, 沉浮间,看到夏莫,他拼命的像夏莫做出‘救命’的嘴型。   还有更多的面孔,已然看不清面目,但从轮廓上看,那些脸的主人都是稚童婴孩。   丁弘一的这只小鬼法力极强,不知是被人用什么邪法炼成的,寻常小鬼以主人的鲜血为食,可这只小鬼竟如鬼物一般,将魂魄当成食物。更可怕的是,丁弘一可能到死都不知道,他养的这只小鬼,还有另一个主人。   当日,夏莫只是想通过噩梦,给丁权催眠,让他对丁弘一生出背叛之心,通过丁权,撬开丁弘一的墙脚。可他没想到,丁权竟然直接就把墙给掀了,豁出命去抖了丁弘一的老底,直接把丁弘一逼上绝路。   幸亏当时夏莫让孔苏盯着暗中盯着丁弘一的行动,不然就要错过机会了。孔苏当时躲在丁弘一入住高档小区里,它第一时间发现丁弘一跳楼自尽。丁弘一死后,附在他身上的小鬼,拽着丁弘一的魂魄,从他的身体里爬了出来。   孔苏平日里十分老实,但心思特别缜密。它趁着小鬼大快朵颐,找了园区里一只二哈的鬼魂,引诱小鬼。孔苏对小鬼并不了解,它以为小鬼噬主之后,便成了无主厉鬼,却不知道小鬼还有一个主人。不过小鬼当时刚刚反噬了丁弘一,实力暴涨,此消彼长,在一定程度上弱化了它与另一个主人的联系。   待它吃完丁弘一的魂魄,二哈跟它面前一蹦一跳各种撩拨,小鬼想都没想就无视了主人的命令,追着二哈跑了。孔苏避开监控,在小区外面接应,它一面让新收服的小弟去通知夏莫,一面以妖血为饵,拖住小鬼,一直拖到夏莫到来,将小鬼抓住。   夏莫学了莫家传承,传承中也有炼小鬼的法子,不过莫家先祖似乎很不屑这种邪门残忍又不入流的手段,记载不多,但夏莫还是很快的发现了小鬼身上的异样。   第一时间,夏莫切断了小鬼跟它背后主人的联系。如此一来,小鬼主人手里控制小鬼的鬼符还是完好的,但却完全联系不上小鬼了,小鬼莫名其妙的失踪了。   夏莫一直想不通,这只小鬼为何有异常强大的法力。此刻,看到血池里那些面目不清的稚童婴孩,他心里有了些许猜测——   炼制小鬼的人,很可能还用上了炼蛊的办法,让诸多本事微末的小鬼互相吞噬,最后造出了一个法力强大、以魂魄为食的怪物。这怪物可比安晴他们融合所化的鬼物强大得多,只是不知道,小鬼真正的主人手里,还有多少像它这样的怪物,又或者,会不会还有比它更加强大的怪物。   思索间,血池的血泡从血池中飘了出来,就着一张张扭曲的脸孔,长出孩童大小的躯干和短细的四肢,张牙舞爪,朝着夏莫一拥而上。   梦境之中,每一个小鬼都有着媲美甚至超过梦境主人本身的力量,数十个小鬼蜂拥而至,便是夏莫,也感觉到了强烈的威胁之意。他正欲用法力幻化出凶兽对抗小鬼,梦境猛地一颤,一个灰白的点,凭空出现在猩红的梦境之中。毫不犹豫的,夏莫将幻化凶兽的法力悉数注入梦种,梦境瞬间稳定下来。夏莫分神之际,一只顶着丁弘一面孔的小鬼已冲到他面前,鬼爪眼看就要落到夏莫身上。   突然,一只惨白的手从夏莫身后伸了出来,轻描淡写的握住骨肉嶙峋的鬼爪,丁弘一那张叱咤娱乐圈多年的俊脸瞬间扭曲到了极点,只见,从那细小的鬼爪开始,他的身体寸寸碎裂化作飞灰。   “交给我。”   沈诺的身影化作一道黑光,黑光所及,漫天小鬼悉数化为血色的飞灰。   梦境的主人被彻底激怒,下方,人形血池像是被煮沸了一般,涌出无数的血泡,顷刻间,血泡顶着一张张扭曲的面孔,化作数不清的无皮小鬼,再度袭来。   沈诺的速度更快了,即便是夏莫,也只能捕捉到他的残影。残影所至,漫天灰飞犹如一张巨大的血色幕布,彻底遮蔽住下方的血池,无数小鬼前仆后继从灰飞之下涌出,又在须臾间被沈诺徒手杀死,厮杀间,竟无一只小鬼突破沈诺的防线,杀到夏莫面前。没过多久,涌出的小鬼渐渐少了,半空中的血色飞灰渐渐散开,飞灰之下,人形血池内血水只剩一半,血泡涌出的速度也比最开始的时候慢了许多,血水之下,隐约可见有肢体浸泡其中。   夏莫口中发出类似兽吼的音节,旋即,他身后出现了几个没有脸孔的人。他挥了挥手,这些人纷纷冲入血池。刹那,血池就如同滚油中溅入水滴,彻底沸腾起来。满池血水直接化作无数小鬼,跟夏莫幻化出的无面人厮杀起来。   如那血池幻化的小鬼一般,夏莫源源不断的幻化出无面人,很快,血池里的血彻底干涸,露出池底。   夏莫穿越了许多的梦境,也见过无数光怪陆离的可怕噩梦,却从未见如此骇人的景象。   只见池底如同一块鲜红的肉,这肉上长出许多儿臂粗的类似血管的东西,血管的一端连接着池底的巨肉,另一端则长在了那些被小鬼吞噬的魂体之上。借由这些诡异的血管,魂体的力量不断被小鬼吞噬吸收。血池内,有很多魂体已经透明得只剩下模糊的轮廓,仿佛轻轻一碰,便会灰飞烟灭。   对这些魂魄而言,灰飞烟灭大约也是一种解脱。   无面人的手中被夏莫幻化出锋利的刀斧,然而,刀斧砍在那些血管之上,血管竟然毫发无损。此刻,沈诺已经解决掉了半空中所有的小鬼,他落到血池之内。池底忽然伸出数条血管,这些血管的顶端是一张张血肉模糊的小鬼头,小鬼们张嘴便像沈诺咬来,却见沈诺速度更快,生生撕下了小鬼的脑袋。小鬼发出刺耳又尖利的惨叫,鬼头一去,血管寸寸化灰。   小鬼怕了。   不敢再生出新的血管去对付沈诺,它挥舞着原有的血管,驱使那些被血管寄生的魂体去对付沈诺。沈诺不动那些魂体,而是直接以手为刀,斩断了连接在那些魂体上的血管。很多脆弱不堪的魂体直接化作一株株紫色的花朵落在血肉上,稍好一点的魂体被沈诺斩断血管并取出梦魂珠之后,奔命一般飘向半空,随即,又被夏莫送出梦境。   不多久,血肉之上开满了勿忘我。   梦境之外,公寓的天台上,昏昏欲睡的大黑猫忽然坐直了身体,口吐人言:“来了!”   它话音刚落,天台上复杂的符阵泛起了暗红的光芒。符阵中央,无皮小鬼魂体微颤,旋即,一道透明的人影出现在符阵中。   成功了。   夏莫真的把那些被小鬼吞噬的魂魄,从小鬼体内分离了出来。   第二道,第三道,第四道……   异变陡生!   晴朗的夜空突然阴云汇聚,狂风骤起,电光在云后闪烁,雷声闷闷作响。天台上,紫藤萝瑟瑟发抖,花朵在狂风中落了一地,好奇心旺盛,非要缠着孔苏跟来开眼界的二哈鬼魂,此刻已吓得夹紧尾巴,以爪抱头,恨不得找条地缝把自己塞进去。   大黑曾经跟着夏莫遭过天劫,被天劫劈秃的尾巴至今未好,很有些心理阴影,面对满天雷云,它恨不得脚底抹油溜了才好。可此刻,它却不得不镇定下来,“照计划,布阵!”   紫藤萝颤颤巍巍伸出半透明的枝条,大黑、鼠宝和孔苏各自叼着夏莫交给它们的符咒,将这些符咒照着夏莫提前画好的点,以最快的速度贴到天台各处。待最后一张符贴下,刚刚还在它们头顶炸响的惊雷,竟好像瞬间失去了目标一般。然而,惊雷并未因此停歇,反而像是被激怒一般,劈得更烈。   暴雨随即而至。   紫藤萝半透明的枝条,瞬间化作实体,将整个天台笼罩起来,将天台上的符阵遮得严严实实,不然风雨侵入半点。   即便如此,随着天台上的鬼魂越来越多,符阵遮蔽的作用随之减弱,雷声渐渐在它们头顶凝结。   梦境之内,沈诺斩断了最后一根血管,丁弘一才刚被小鬼吞噬,理智尚存,他刚才见沈诺从那些鬼魂身上挖出一朵朵的勿忘我,他不知道那是什么东西,但沈诺的动作看着像是掏心一样,他本能的感到害怕,沈诺刚一斩断他身上的血管,他就忙不迭的飞跑了。   殊不知,沈诺本就不打算取出他的梦魂珠。丁弘一避开了沈诺,却没能躲过夏莫,夏莫甩出一条由符咒化成的锁链,将丁弘一捆了个正着。   血池内,沈诺抬头看向夏莫,两人交换了一个眼神,随即,他直接将手插入萎靡的血肉中,片刻后,他伸出手,惨白的手心里,多了一株紫色的花。   梦魂珠一出,梦种再也无法稳定梦境,梦境开始土崩瓦解,虚无瞬间向周围辐射开去……   沈诺心念一动,遍地花朵悉数落到手中变成一大束紫色的花束,梦境破碎的瞬间,他把花束递给了夏莫。   夏莫自梦中醒来,刚一睁眼,一道天雷劈穿楼板直直落了下来,想也没想,夏莫将丁弘一扔了出去,雷光穿过丁弘一,微微一窒,狠狠劈在了夏莫肩头。 第八十一章 护身符   丁弘一魂飞魄散。   夏莫硬生生挨了一击, 肩膀又麻又痛。一击之后雷霆再至, 夏莫一把抓出枕下一块铁片式样的护身符握在手心, 往床下一滚,躲过雷击。几乎同时,护身符发出嗡的脆响,一道看不见的金色光芒从护身符内倾泻而出,笼罩在夏莫周身, 头顶之上滚滚惊雷顿时失去了目标。   夏莫难以置信的看了眼手里金光大盛的护身符, 这符怎么会变成这样?功德不断从符内倾泻而出, 笼罩在夏莫周围, 将他严严实实的包裹起来,天道俨然已经夏莫当成了身负大功德之人,不再落下天雷。   这一刻, 夏莫握着护身符, 他能清晰的感觉到符内的功德正在快速损耗,他有心想要好好研究一番, 但楼顶上雷霆之声再起, 他只能匆忙将金光大作的护身符挂在脖子上,咽下满嘴血腥,脚尖一点,直接从碎裂的屋顶飞了出去。   天台上,他布置下的符阵几乎被雷击破坏殆尽, 大黑它们狼狈的缩在天台的角落里,那里有他提前布下的隐匿阵法, 可以短暂的隐去大黑它们身上的妖气。有小鬼和诸多残魂在,天雷暂时还劈不到它们头上。   见大黑它们没事,夏莫心下稍定。此时,天台上的符阵已经被雷击破坏殆尽,大黑它们躲进了隐匿阵法内,夏莫有护身符罩着,罪孽滔天的小鬼瞬间成了天雷攻击的目标。只是这小鬼修炼多年,吞噬了大量的魂魄,不似鬼物全无理智,相反,它非常狡猾,它苏醒过来以后,第一时间克制住了吞噬魂魄的欲望,然后以法力驱使那些残魂将它围得密不透风,层层保护起来。   被沈诺分离出来的残魂,大多无辜,如陈宽之流,他们生前被人残害,本身并无罪孽,一时间,惊雷未能落下,但天空雷云却没有散去,反而越聚越多,云层与云层间雷光闪烁愈加剧烈。   不能再等了。   夏莫徒手画下数道符咒,符咒在半空中散发着莹莹绿光,最后一张符画完,夏莫抬手一挥,席地而坐,口中低声念起了玄奥的咒语。符咒飞出分别落到八个方位,随着夏莫口中的咒语,符与符之间生出一条条绿色的莹绿的光线,这些光线在半空中组成了一个极其复杂的图案。   若有玄门中人在此,或许会有人认得,这是玄门中失传已久的安魂往生阵,可为亡魂洗去罪孽,超度往生,重入轮回。   夏莫所有的心神都沉浸在操控阵法上,完全没有注意到他脖子上护身符的异样。只见那些笼罩他身上的功德金光,瞬间附着到了阵法上,莹绿的阵法顿时金光大作,冥冥中,似有声音从图案之上传来。   魂兮,魂兮,归来。   鬼魂们忽然发现自己好像脱离了小鬼的操控,他们一个接一个飘到半空中,化作无数星点,消失在图案之后。随着亡魂消失,阵法上的功德金光不见暗淡,反而越来越盛,在夜空中,犹如一轮旭日。   凡胎肉眼看不见这样的功德金光,可亡魂妖怪却能看见,尤其是附近那些亡魂,在安魂往生阵出现的瞬间,他们就不约而同的朝着阵法的位置看了过来。更有离得近的亡魂,直接飞入阵中,超脱而去。   夏莫无视那些外来的亡魂,一心只顾着送走天台上那些从小鬼身上分离出来的残魂。很快,天台上就只剩下小鬼了。小鬼感应到了往生的力量,也想朝那图案飞去,可是它发现自己被缚在原地,根本动弹不得。   一定是那个人!   小鬼心里恨极了,但它自知不是夏莫的对手,为了讨饶,它身上长出人皮,化作一个白胖可爱的小娃娃,小娃娃眼中含着两包泪,要哭不哭的,扁着嘴不停向着夏莫弯腰拱手,企图求饶。   曾经,它也落到过一个修为了得的玄门中人手里,可就是靠着这幅模样,它最后不仅逃出生天,还反过来重伤了那人。   可惜,它到底低估了夏莫的无情。   夏莫根本不为所动,待送走天台上最后一个鬼魂,他直接毁了安魂往生阵,小鬼彻底暴露在雷云之下。小鬼根本来不及反应,一道紫得近乎黑色的天雷无声落下,小鬼惊恐的惨叫一声化为灰烬。那些前仆后继二来的孤魂野鬼,瞬间做鸟兽散。阵法一毁,附着在阵法上的功德金光,重新回到了护身符内。   控制小鬼的鬼符毫无预兆的碎成粉末,小鬼的主人呕的一声吐出一大口黑血,身体如遭雷击一般,迅速委顿下去。他抓起旁边的瓷瓶,一连往嘴里倒了好几瓶丹药,这才稍稍缓过劲来。   【谁,是谁,竟敢用雷劫杀我的小鬼?】身上遍布血色符文的老头满眼杀机,面容扭曲:【该死的,该死的,祈祷吧,最好别落在我手里……】   小鬼灰飞烟灭,雷云终于缓缓散去,夏莫取下挂在脖子上的护身符,符,已然恢复了最初的模样,只有淡淡的功德金光流转符身,看起来仿佛只是一件品质上等的护身符而已。   这枚护身符正是不久前他在火车上,问林楠要的报酬。妖,不受天道眷顾,大妖更是为天道所不容。夏莫至今都不知道自己到底算不算梦貘,毕竟,他从小到大都是人形,无论梦里梦外,从未化身梦貘。可是他从小就身具妖气,小时候还好些,现在只要他身上露出一丝妖气,就会被天劫追着劈。而这种有些许功德的护身符,最能抗雷击,他当时问林楠要这枚护身符,只是想着将来遇到天劫的时候,可用这符抵挡一二。   没想到,他从一开始就看走了眼,这根本不是什么稀有的护身符,这分明是一件稀世罕见的极品法器。刚才雷劫一至,护身符便金光大盛,将他伪装成大功德之人,直接蒙蔽天道。这样的法器闻所未闻,不,说法器只怕都辱没了这枚护身符的品级。   林楠的爷爷到底从哪儿弄来了这样的宝贝?   可惜林楠的爷爷去世多年,怕是问不到答案了。而且,多半林楠的爷爷也不知道护身符真正的用法,否则,凭它释放出来的功德,必能保林楠平安渡过命中死劫。可惜,这枚护身符大概是在林楠遇难之后,才被动激活,偌大的功德,生生留住了林楠的亡魂,最后,林楠变成活尸醒了过来。   功德难得,护身符内储藏的功德,只怕是林楠的爷爷毕生行医所得。只是不知道他用了什么办法,将他的功德注入了护身符内,林楠曾说过,他爷爷是骤然重病离世,这中间,怕是也跟这护身符有些关联。   想了想,夏莫试着将一丝法力注入护身符,瞬间,护身符上的功德金光亮了一分。   有门儿!   夏莫不断增加法力,护身符也越来越亮,当夏莫使出六成法力时,护身符金光大作,流转在他周围的功德已与刚才对抗雷击时相当。   还不是极限。   夏莫一鼓作气,使出十成十的法力注入其中,不由得,一丝妖气倾泻而出,可这妖气竟被功德金光牢牢锁住,绕着护身符转起了圈,流转数下,妖气悉数没入护身符内。   咔嚓。   护身符传来轻微的脆响,漆黑的表层裂出一道道的口子。护身符不会被他弄坏了吧?夏莫吓得赶紧撤去法力,手指轻轻一摸,护身符的表层驳落了几块,露出下面玉质的色泽来。   这是怎么回事?   夏莫捏着护身符搓了搓,片刻,原本漆黑的、金属质地的护身符,变成了一块小小的玉色的方片。方片质地坚硬,颜色玉白,摸起来似玉非玉似金非金,上面布满了鲜红的纹路。纹路与方片浑然一体,看起来竟像是天然生长上去的一般。夏莫细细看着上面的纹路,越看,越觉得有些眼熟。   上古符文!   竟然是上古符文!   夏莫不禁哑然,莫家传承中,也有关于上古符文的记载,但只有几个意义不明的符文,不明含义,无法成符,莫家先祖也说了,留下这些符文只为给后人增长见识,并无实用。方片上的纹路虽然不是莫家传承上记载的那些符文,但从纹路的式样来看,应该是上古符文无疑。   上古符文失传已久,方片的材质也非比寻常,这枚护身符只怕是从极久远的时期流传下来。   林楠的爷爷到底从哪儿弄了这么个东西?他记得林楠说过,他那儿有他爷爷留下来的手札还有别的遗物,或许,他能从中找出些许线索。   天空雷云彻底散去,天边泛起了鱼肚白,鼠宝一溜烟跑过来,蹲在夏莫肩膀上,好奇的看着他手中的方片,问:“老大,这是什么东西?”护身符已经完全变了模样,鼠宝没有认出来。   “好东西。”说着,夏莫小心翼翼的将方片揣进了兜里,“等我回去换身衣服,带你们吃早饭去。”   鼠宝顿时忘了问方片的事儿,眼睛晶亮,奶声奶气道:“老大,我想吃牛肉饼。”   “好。”   “我还要喝酸奶。”   “行。”得了个不得了的宝贝,夏莫心情非常不错,转头问大黑和孔苏,“你们呢,想吃点什么?”   大黑点了几样喜欢吃东西,还让夏莫给它多买点小鱼干,半点不跟夏莫客气。孔苏一向老实,冲着夏莫汪汪几声,说自己想吃排骨。   “早上不好找卖排骨的,先吃点排骨面,等会儿,我给王军打电话,让他回来的时候,带点肋条回来,让紫藤萝给我们卤着吃。”他从老家带来的卤料味道很不错,不光卤翅膀爪子好吃,卤肋条也不错。想着以前在老家常吃的卤肋条,他都有些馋了。   鼠宝说:“我想吃炸的。”裹点面包糠,炸的又酥又嫩,再抹上一层番茄酱,酸酸甜甜的,再好吃不过了。   大黑说:“我想吃炖的。”炖得又软又烂,吃起来不费劲儿,再喝上几碗鲜美的汤,滋味儿十足。   这时,一只十分威武的二哈威风凛凛的跑了过来,蹲在夏莫面前,十分自来熟的冲着他汪汪叫:“老大,老大,我想吃烤的,我要奥尔良风味的。”   夏莫看着它,说:“你死了,吃不了。”   二哈终于想起来自己已经死了,嗷了一嗓子,啪叽倒在地上,伤心得呜呜直叫。片刻,它又振作起来,眼巴巴的看着夏莫,汪汪叫道:“老大,我不吃排骨了,你辣么腻害,可不可以帮帮我主人。”汪汪叫唤着,它扑上前用胖爪抱住夏莫的腿,酷似狼的毛脸露出可怜巴巴的哀求之色,“求你啦!”   见状,鼠宝气得腮帮子都鼓起来,夭寿了,夭寿了,这只死狗居然比它还会撒娇!差评! 第八十二章 二哈   夏莫被身上的二·狗皮膏药·哈缠得没办法, 只好答应帮它。这只哈士奇生前被主人照顾的很好, 浑身皮毛油光水滑的, 块头也比其他哈士奇略大。它主人给它取了一个威风凛凛的大名,叫哈迪斯,小名二哈,主人常常称呼它的小名,比起拗口的大名, 它更喜欢自己的小名。   二哈死了以后, 主人看不见它, 其他动物都害怕它, 不肯理它,好长一段时间没谁陪它聊天,它都快憋死了。现在好不容易逮着一个能听懂它说话的人, 二哈简直恨不得一口气把一肚子话都汪汪出来才好。   据二哈自己说, 它从出生就跟别的小狗不一样,它甚至比跟它一块出生的兄弟姐妹们都要聪明。   二哈屁颠屁颠跟着夏莫进了屋内, 夏莫拿了身干净的衣服去浴室换洗, 二哈就蹲在浴室门口一脸严肃的汪汪吹嘘道:“我一出生就能听懂人类说话,可是那些人都太笨了,他们根本听不懂我说什么。我好心教他们说狗话,他们听不懂就算了,还嫌我话多。”二哈的思维有些跳跃, 它委屈道:“我主人也老是嫌我吵,我就是想跟她聊聊天, 她总是忙,都没时间陪我。老大,我是不是真的很吵啊?”   夏莫正在脱湿衣服,随口道:“还行吧。”脱下衣服,他低头看了看刚才被雷劈中的肩膀,他用丁弘一挡了一下,落在他身上的雷被削弱了大半,被劈中的地方有些泛红,并没有破皮,但不知道为什么,被雷劈中的酥麻感一直没有退去,隐隐的还有些酸痛。夏莫用手摁着痛处,动了动肩膀,痛感更加明显,但凭他的经验并没有伤到筋骨,疼痛也在可以忍耐的范围内。   应该没多大事儿。   只可惜丁弘一已经被劈得魂飞魄散,不然,说不定还能从他那儿找点线索。转念一想自己手里的神秘法器,夏莫就把这点小小的遗憾抛之脑后了,他揉了揉肩膀,打开淋浴器,开始洗澡。   浴室外,二哈一听夏莫不觉得它吵,高兴地尾巴都快甩成风车了,兴奋地嗷嗷号了两嗓子,接着汪汪道:“我也这么觉得。只可惜我被那个坏蛋给害死了,不然,我肯定也能像孔老大一样,变成妖,活很多年。老大,像我这么聪明的狗狗,一定能变成妖的对不对?”   夏莫心情不错,难得耐心道:“是有这个可能。”二哈有点跳脱,但它的智商确实比普通狗狗要高,如果遇到机缘,还真有开化灵智蜕变成妖的可能。不过,它都已经死了,再说这个就没意思了,夏莫问它,“你怎么死的?”   一提起这茬,二哈就像被点着的炮仗一样,直接炸了,“老大,你不知道那个坏蛋他都有多坏,他居然在我最喜欢吃的烤鸡翅上下毒,我一吃就被毒死了。他还骗主人说我误食了园区的老鼠药,明明就是他骗我吃有毒的鸡翅膀。我最喜欢吃新奥尔良烤翅,可是我现在对烤翅都有心理阴影了,老大,你能不能让紫藤萝给我做一份新奥尔良口味的烤排骨啊?排骨归你,我就闻闻味儿,好不好?”   反正也就是顺手的事情,夏莫随口应道:“好。”   “老大,你真是太好了,难怪我看得到你就忍不住喜欢你。”二哈一脸严肃的说,“可惜我是一条有主的狗,老大,我主人对我可好了,她balabala……”   二哈口若悬河的说起了它主人的好来,它的思维发散又跳脱,能从它主人给挑它狗粮扯到狗粮的品种味道再扯到它的喜好,完了,它还能扯回来继续说它主人的好。   夏莫几次想打断它,都没能成功,直到夏莫洗完澡出来,它还在说它主人上次给它挑的某个玩具,特别好玩。   夏莫从未遇到过如此聒噪的动物,再好的耐心都能让它给汪没了,更何况,夏莫的耐心实在算不上好,他再次打断二哈,说:“你想让我帮你主人做什么?”   二哈严肃的毛脸上闪过一丝懊恼,光顾着说话,差点把正事给忘了。二哈清了清嗓子,从它主人领养它一路讲到它陪着主人长大,中间还不忘对它的主人各种花式夸赞,絮絮叨叨半天,好不容易终于进入正题。   根据二哈的描述,它主人的家境应该很好,毕竟能够跟丁弘一这样的当红影帝住一个小区,必然是非富则贵。省略掉它主人漫长的成长史,如今,它主人已经大学毕业几年,跟朋友合作,开了公司,公司收益还不错,家里条件也好,是个不折不扣的小富婆。   说到半途,二哈特别的遗憾,“老大,你要是能再大几岁就好了,刚好跟我主人凑一对,有我撮合,保证能成。”   鼠宝忍无可忍,扔了二哈一堆眼刀子,气急败坏道:“呸,老大才瞧不上你主人呢!”   二哈不甘示弱,刚要为它主人分辨,却被夏莫打住:“都少说两句,二哈,说重点,你到底想要我做什么。”   二哈嘟哝道:“我主人鬼迷心窍看上了一个坏蛋,就是把我毒死的那个,简直太坏了,老大,你能不能帮我把那个坏蛋从主人身边赶走啊?”二哈没好意思告诉夏莫,它在死前已经使出了所有的花样,可不仅没把那坏蛋从主人身边赶走,反而把小命都给搭进去了。   鼠宝嘀咕:“你主人的眼光可真不怎么样。”   二哈恼羞成怒,冲着鼠宝龇了龇牙:“才不是我主人眼光不好,是那个坏蛋,那个坏蛋……”二哈绞尽脑汁想了个贴切的词儿出来,“特别邪门儿。”   邪门儿到什么程度呢,邪门儿到脚踏好几条船,船不仅没有翻,还能跟一个船队似的,结伴同行,和谐得不得了。   二哈陪着主人长大,主人的父母恩爱家庭和睦,在这样的家庭长大,主人不止一次告诉它,以后要找一个像她爸爸一样钟情又专一的男人,可是自从她认识那个叫叶尽欢的男人以后,整个人都变了。向来眼睛里揉不得沙子的她,竟然会着魔一样喜欢上一个有女朋友的男人。   叶尽欢还不止有一个女朋友,光是得到他认可的女友,就有六七个,关系暧昧再有六七个都不止。   作为一只局外狗,二哈真不明白那些女人包括它主人在内,究竟喜欢他什么。   说帅也不帅,跟夏莫比提鞋都不配,往大街上一放,就是个布景板连路人甲都算不上。具体是做什么的,二哈也说不上来,它只知道叶尽欢出手挺大方的,像个暴发户一样,最喜欢装穷人然后跟人斗富打脸。说人品……一个脚踏十几只船的男人,看到漂亮女人就挪不开眼睛,还总对它主人毛手毛脚想占便宜的男人,你能指望他有什么人品?要二哈说,那就是个不折不扣的人渣。   偏偏,它主人竟然对这样一个人渣爱得深沉。   你说这不是鬼迷心窍是什么?   作为一个素未谋面的陌生人,夏莫听了都觉得不可思议。刨除二哈的一些主观情绪,单说这叶尽欢能够同时得到这么多女人的喜欢,还能让这些女人不记名分死心塌地的跟着他,这人就有点邪门儿了。   现代女性,逮着自己男友偷个腥都不得了,还能跟其他女人和平共处共侍一夫,做梦呢吧?当然,后面那种情况也不是没有,可那都是奔着钱去的,叶尽欢的其他女人不好说,但二哈的主人家境很好,根本不缺那点钱,随便找个门当户对的,都比叶尽欢那样的人强,她图什么?   事出反常必有妖。   那叶尽欢怕是不太对劲。   吃过早饭,夏莫让孔苏跟着二哈去探探叶尽欢的底。二哈是鬼魂,但二哈的主人常年以二哈的名义向一些流浪动物收容机构捐款,也算是为二哈积了些功德,再加上二哈天生聪明,差一点就能成妖,虽然被人害死但却没有太多怨气,没有去轮回,也是因为放心不下主人,所以,跟寻常鬼魂不同,二哈不是特别怕太阳。虽然大白天的出来光线照在它魂体上不舒服,但也不至于像其他鬼魂一样,会被阳光晒伤魂体。   二哈领着孔苏屁颠屁颠跑了好些地方,但是都没有找到叶尽欢的踪影。最后,二哈领着它找到了它主人的住处,二哈穿墙而进,片刻,二哈火烧屁股似的冲了出来,嗷嗷嚎个不停,“不好了,不好了,主人割腕自杀了!怎么办?怎么办?”   孔苏大声汪汪道:“先别慌,你去看看你主人还有气儿没有,我想办法找人来救她。”一直以来,孔苏对自己没能救下主人耿耿于怀,再次发生同样的事情,孔苏面上镇定,心里慌得一批。   二哈掉头跑回家里,它听到主人微弱的鼻息声,吊在嗓子眼上的心,总算回落了一点。可不等它的心回肚子里,它主人竟然一点点往注满了水的浴缸里滑去,眼看血水就要没过主人的鼻子,二哈急得都快哭了,它拼命去咬主人的头发,试图把主人拖出来,可是它的魂体径直穿过了主人的身体。   怎么办?怎么办?   就在二哈快急死的时候,孔苏终于引了物业的人来,一番折腾,将二哈的主人送进医院抢救了过来。经过救治,她身体的各项指标已经趋于正常,但人却一直没有醒过来。 第八十三章 下咒   陆妍做了一个很古怪的梦。   她很清楚自己在做梦, 但就是醒不过来。梦里, 她像一个局外人一样, 她有自己的意识,但是却没有自己的身体,梦里还有一个人,长得跟她一模一样,也叫陆妍, 也养了一只聒噪又调皮的狗狗叫哈迪斯。   梦一开始, 陆妍还是个小姑娘, 在宠物店里看上了一只胖乎乎的哈士奇。她妈妈嫌哈士奇淘气, 想让她买更乖巧懂事的布偶猫。可是小姑娘就喜欢那只仿佛能听懂她说话的小狗,她软磨硬泡,费尽口舌, 最后好不容易说动了爸爸, 同意她买下这只小狗。   小狗果然被妈妈说中,调皮捣蛋还聒噪, 经常呜呜的叫个不停, 吵得人脑仁疼。可是小狗又很聪明,好像能听懂他们说话一样,教它什么,一学就会。会给主人叼鞋子、会在主人不高兴的时候耍宝卖萌逗主人开心,会缠着主人撒娇, 闯祸了就会装无辜,装不下去就耍无赖, 实在赖不下去了才会老实一点。   不得不说,这真的是一只很讨人喜欢的狗狗,连最开始最不乐意养它的妈妈,也很快被二哈给征服了。妈妈说妍妍是她小女儿,二哈就是她的小儿子,女儿是小棉袄,儿子是小开心果。二哈给家里带来了很多欢乐。   随着时间推移,陆妍从小女孩长成了大姑娘,从学生变成了小老板,一晃到了谈婚论嫁的年龄。她是家里的独女,她父母白手起家,创下偌大家业,陆妍是唯一的继承人,长得漂亮,自己拿零花钱开的公司也经营得有声有色的,追求她的人不要太多。陆妍条件摆在那儿,眼界高对自己另一半的要求自然就更高了,寻常男人根本看不上。父母也由着她,他们只希望她能找到一个真正喜欢的人。   在一个生日宴会上,陆妍遇到了一个奇葩。   这个宴会是B市一个金融大鳄为女儿举办的成人礼,到场的人都是西装礼服盛装打扮,可偏偏就有人不按常理出牌,穿着T恤牛仔脏球鞋就来了,在所有人惊讶的目光中,其貌不扬的男人送了一大束红玫瑰给当日的寿星。寿星当时就露出小儿女的娇羞痴态,竭力挽留他,他却挥挥衣袖扬长而去。当着那么多宾客的面,寿星父母的脸都气绿了。   陆妍跟主人家不算熟,她站的位置比较靠后,本以为随便看了场热闹,却不想那男人经过她旁边时,竟然停住脚步,打量了她几眼,眼睛隐隐有些不老实,可是却眉头紧皱露出一副若有所思的模样,神神叨叨道,“美女,我观你今晚有血光之灾,晚上回去的时候最好小心点。”   “神经病。”陆妍有些生气。   男人勾起半边嘴角,露出一个自认为帅气的笑容来,头也不回的走了。   真是个奇葩。   意识状态下的陆妍和梦中那个陆妍心里都有些嫌弃,转头,陆妍就看到寿星气鼓鼓的瞪着她,刚成年的小姑娘满眼都是不加掩饰的醋意。   出门没看黄历,尽遇着奇葩了。   意识状态下的陆妍似乎能听到陆妍在心里嘀咕。   更奇葩的还在后面。   出了这个插曲,生日宴会虎头蛇尾草草收场,陆妍打算离开的时候,寿星姑娘竟然跑来悄悄警告她,“你给我离叶尽欢远点,别仗着有几分姿色就想勾引他。叶尽欢是我的,是我的!你们谁也别想勾引他!谁也别想!”   陆妍被她给气乐了,忍不住反唇相讥道:“放心吧,就算他看上我的姿色,我也看不上他的。”   小姑娘仿佛听到了天大的笑话,“看不上?你居然敢说看不上叶尽欢?没有女人能逃脱叶尽欢的魅力……”说着她又咯咯笑了起来,“看不上也好,你们要是都不喜欢他就好了。”   这小姑娘怕不是脑子有残疾吧?她以为叶尽欢是谁?就算是人民币也不见得个个都喜欢,毕竟还有视金钱为粪土的人呢。   从酒店出来,陆妍觉得连空气都清新了不少。回家的路上,她觉得肚子有点饿,就把车停在路边,准备吃点宵夜再回去。她从车上下来没走两步,竟然平地上把脚给崴了,好巧不巧膝盖摔在了一块碎玻璃上,血涓涓地流,疼得她半天没爬起来。恰在这时,叶尽欢不知从那儿冒了出来,二话不说将她抱起来。   从这一刻起,那缕意识就察觉有些不大对劲了。   她很不喜欢这个莫名其妙的叶尽欢,梦中的那个陆妍本来也是讨厌他的,叶尽欢突然窜出来把她从地上抱起来,她有种被冒犯的感觉,梦中的陆妍起初也挣扎得特别厉害,显然是将叶尽欢当成了趁机占便宜的登徒浪子。   “别闹。”叶尽欢不轻不重的拍了拍陆妍,并略带强势的看向陆妍。陆妍跟他四目相接,眼神有片刻的恍惚,一直作为旁观者的意识,忽然被一股奇怪的力量吸引,飞回了陆妍的身体里面。   陆妍感觉自己好像分裂成了两个人格。一个人格像是着魔了一般,觉得叶尽欢充满了男人味儿,他那张平凡又普通的脸似乎也变得生动起来,尤其是他的眼睛,好像充满魅力。另一个人格打从心底里不喜欢叶尽欢,可它只是一缕意识,根本无力阻拦,只能眼睁睁的任由叶尽欢将她送到医院。   一路上,叶尽欢有意无意的跟陆妍聊了很多,主人格觉得叶尽欢眼光独到,谈吐幽默,言辞犀利,是个很有趣的人。意识却觉得叶尽欢是故意撩妹,装B,视线还偷偷在她胸部逡巡打转,整个人都透着一股油腻腻的感觉,恶心死它了。   到了医院,叶尽欢很热心的帮着跑前跑后,主人格对他的印象大为改观,两人主动交换了电话号码。之后陆妍在家养伤,两人一直没有联系,意识能够明显感觉到陆妍对叶尽欢好感在一点点降低。不待陆妍完全忘掉叶尽欢,陆妍又遇到了倒霉事,居然被人当街抢包,她包里有一份很重要的合同,陆妍只能奋不顾身的去追抢包的人。人没追到,鞋跟忽然断了,狠狠摔了一跤,手肘擦破了好大一块儿皮,痛得她险些没哭出来。   这时候,叶尽欢突然出现,把陆妍扶了起来,还帮她把包给追了回来。然后,叶尽欢又带着她在附近找到一家药店,很细心的帮她处理了伤口。   “你救了我两次,都没有好好感谢你,你如果不忙的话,我们去前面喝杯咖啡怎么样?”陆妍客气道。   “恭敬不如从命。”   到了咖啡店,两人东拉西扯的聊了些话题,言谈间,意识发现,似乎只要叶尽欢跟陆妍对视,陆妍就会不由自主的对他生出好感来,不知不觉,陆妍对他的心防已经降到了最低。等到咖啡快要喝完,叶尽欢忽然露出一副欲言又止的模样,最后,他似是下定决心,对陆妍说:“我观你面相,印堂发黑,最近怕是还会有不好的事情要发生,你要多加小心。如果遇到解决不了的事情,就给我打电话,我也许能够帮你。”   叶尽欢没头没脑丢下这么句话就走了,陆妍一向太不信这些神神叨叨的东西,没怎么放在心上。   可自从那一天后,她就开始倒霉。   喝口水能呛得半死,在高档餐厅吃饭能吃到死苍蝇,开车也总是遇到大大小小的事故,走到楼下能碰到高空坠物,险些没给当场砸死……短短几天,仿佛半辈子的倒霉事儿都找上门来了。   陆妍实在没办法了,只好将信将疑的给叶尽欢打了个电话,约他出来,把自己最近遇到的倒霉事一股脑全告诉了他。   这时候,叶尽欢也终于透了点自己的底,说:“我师父是个天师,我跟着他学了点皮毛,如果陆小姐不介意的话,可以把你的生辰八字告诉我,我帮你看看。”   陆妍如实报上自己的生辰八字。   叶尽欢一番掐算后,告诉陆妍,说她命犯太岁,流年不利,不过问题不大,回头他去他师父那儿给她求一张护身符,只要她天天佩戴,保证让她平平顺顺的。   隔天,叶尽欢将一张护身符给了陆妍,陆妍戴上护身符以后,果然再没遇到过什么倒霉事儿。可也是从这一刻起,她彻底对叶尽欢动了心。不知不觉间,她也变成了她曾经最鄙视的脑残,满心满脑只有叶尽欢。   她主动向叶尽欢告白,叶尽欢说他也喜欢她,但是他有女朋友,如果她要跟他在一起,就得接受他身边其他的女人,因为他同样爱着她们。   附着在陆妍身上的意识,简直恨不得一巴掌扇死叶尽欢,当然,这一刻,她更想扇死主人格,因为她居然忍下满心嫉妒答应了。   两人花前月下互诉衷肠,在他俩看不见的地方,二哈颠颠跑到一只象鼻、犀目、牛尾、虎足,浑身金毛背上有数道黑色纹路的小兽面前,汪汪道:“老大,你看明白是怎么回事了吗?”   小兽蜷缩在一个极俊美的人怀里,似乎还不太能接受自己现在的模样,神色恹恹,口吐人言道:“下咒。你的主人被叶尽欢下咒了。” 第八十四章 破除   陆妍跟叶尽欢确定了男女朋友关系以后, 叶尽欢很快就不满足于牵牵小手轻轻小嘴了, 他迫不及待的想把陆妍拐到床上去。陆妍虽然满心满眼都是他, 但是在她内心深处,她依然向往着父母那样一生一世一双人的婚姻爱情。即便爱情让她盲目,但她毕竟已经不是初入社会的小女孩儿,并不缺心机和手段。   她着魔一般,深爱叶尽欢而不能自拔, 她嘴上答应愿意跟其他女人一起陪在叶尽欢身边, 可心里却跟那个小姑娘一样, 希望叶尽欢独属于她一个人。在叶尽欢之前, 陆妍也有过男朋友,她深知太容易得手的女人反而不被男人珍惜,所以, 她一直吊着叶尽欢的胃口, 始终守着底线不肯越界。   她告诉叶尽欢想把第一次留到新婚之夜。叶尽欢很有些处女情结,虽然不太乐意, 但到底还是答应了。   人性本贱, 越得不到的越想要。叶尽欢始终睡不到陆妍,心痒痒得很,他竟肯撇下身边其他女伴,花更多的时间和心思到陆妍身上。陆妍乐见其成,叶尽欢却渐渐急了起来。   陆妍开着公司, 白天事情多,两人约会一般都在晚上, 可陆妍还养了只宝贝狗,每天一下班就往家里赶,伺候祖宗似的伺候着她的狗。每天雷打不动的去遛弯,隔几天就要去宠物店做美容,叶尽欢有心想带陆妍去浪漫点的地方约会,但因为很多地方限制宠物进出,最后只能作罢。   这些,叶尽欢都还勉强能忍,他不能忍的是,那只该死的哈士奇跟他一点都不对盘。明里暗里总是坏他好事,有几次,在陆妍家里,气氛很好,他软硬兼施眼看就要得手了,这死狗跟吃错药一样,嚎个不停吵得邻居和物业先后上门,生生坏了他好事。   偏偏,陆妍对这只死狗比他这个男朋友还好,每每他说它的坏话,她都不放在心上,还反过来说他心眼小,跟他闹别扭。让她把死狗送回她父母那儿去,她也不肯。他背地里想收拾收拾那只死狗,那狗跟成精了似的,从不上当,转头就去找陆妍哼哼唧唧告状,非得陆妍给它做主了,它才肯罢休。   人不如狗。   叶尽欢心里憋火,很快他就发现二哈的弱点了——二哈贪吃,尤其喜欢吃新奥尔良烤翅,陆妍养二哈养得精心,平时都尽可能给二哈吃狗粮狗罐头等等,很少给它吃人类的食物,至于像烤翅这类垃圾食品,就更少给它吃了。因为吃不到,为了口吃的,二哈能使劲浑身解数,连节操都可以丢掉。   梦中。   附着在陆妍身上的那一缕意识,再度从陆妍身上分离出来。   她看到叶尽欢背着她偷偷给二哈吃零食,刚开始,二哈戒心很重,根本不肯吃。叶尽欢也不急,他当着二哈的面吃得津津有味,吃后,他还故意将东西留下一部分。二哈嘴巴馋,前几次都忍住了,后来有一次叶尽欢刚好带了新奥尔良烤翅,它忍了半天没忍住,到底是偷了嘴。   有一就有二。   叶尽欢发现它喜欢吃烤翅后,就经常偷偷带烤翅给二哈吃。二哈虽然还是不喜欢他,但是对叶尽欢的防备却松懈了很多。叶尽欢满以为自己成功收买了二哈,又开始故态复萌,趁着陆妍生日,他故意灌了陆妍很多酒,想趁机把陆妍吃干抹净。不想,二哈再次狂吠,引来外人,再一次坏了他好事。   叶尽欢耐心告罄,恼羞成怒,一不做二不休,哄骗二哈吃了几块抹了毒药的烤翅,二哈一命呜呼。   陆妍的一缕意识眼睁睁看着二哈口吐白沫,哀嚎惨死。意识悲恸不已,它看着一旁面露得色的叶尽欢,简直恨不得把那些有毒的翅膀塞进他嘴里才好。   梦境中的陆妍,却以为二哈是误食园区药老鼠的鼠药被毒死了,还跟物业大吵大闹。可惜,叶尽欢专门选了个监控死角下的手,物业查也没查出个所以然来。   二哈陪伴了陆妍十四、五年,早已被陆妍当成家人。十四五岁,对一只狗狗来说,已经能算高龄了,可是二哈一直精力充沛,活泼好动,比别人家正值壮年的狗狗还要调皮,陆妍从未想过二哈会离开她,更没想到会是以这样的方式骤然离开。   陆妍沉浸在痛苦中无法自拔,叶尽欢想趁虚而入,不想,陆妍因为太悲伤了,竟还是不肯跟他睡。   陆妍的屡屡推拒终究惹恼了叶尽欢,如果说刚开始叶尽欢还觉得有些情趣,时间一长,叶尽欢就觉得陆妍是不识好歹了。再加上大概还有别的女人吹枕头风,又或者别的什么原因,叶尽欢忽然就不来找陆妍了。   他这一冷,陆妍反而像是被火烧着一样,十分煎熬。陆妍谨守着最后一分骄傲,没有去主动联系叶尽欢,却在街上偶遇叶尽欢跟一个陌生的漂亮女人旁若无人的亲热缠绵。   陆妍回到家里,哭了半天,忽然变得浑浑噩噩的,然后就割腕自杀了。   陆妍的记忆到此为止,窝在沈诺怀里的小兽呼了呼不太熟悉的长鼻子,梦境继续。   漂浮在半空中的意识,看着陆妍溺毙在浴缸里,父母伤心欲绝。叶尽欢假惺惺的跑来参加的她的葬礼,但是被她父母不了留情面的赶了出去,叶尽欢暗恨她父母不给他面子,不知使了什么手段,搞垮了她父亲的公司,逼得他父母不得不变卖所有资产还债,她母亲无法承受这样的打击,染上重病,很快就过世了。妻女双亡,背负一身巨债,父亲无法接受这样的现实,选择卧轨结束生命。   眼睁睁看着火车从父亲的身上碾过去,那一缕意识恨到了极点。   咔嚓。   耳边仿佛响起玻璃碎裂的轻响,有什么桎梏被彻底打破。   现实中,昏迷不醒的陆妍猛地从床上坐了起来,她呆呆看着坐在旁边陪护的父母,不由泪流满面,嚎啕大哭。陆妍自杀前取下来放在家里的护身符,无火自燃,烧出了一小撮漆黑腥臭的灰烬。不知餍足,正在跟某个女人欢好的叶尽欢,忽觉心脏处剧痛袭来,他猛地呕出一大口黑血,血液中似有发丝粗细的小虫蠕动,被他压在身下的女人吓得惨叫连连,狠狠将他推开,叶尽欢无往不利的好运仿佛一夕耗尽,竟被掀飞出去,一头撞在床头柜上,眼前一黑,昏迷过去。   迷情咒,破。   原本对叶尽欢满心爱意的女人,忽然从炙热又盲目的爱情中清醒过来,看着满身血污昏迷不醒的叶尽欢,她忽然想不明白自己为什么会爱上这样一个男人,再想起他以前种种所作所为,女人感觉自己像是一口气吞了百八十只苍蝇一样,恶心得腹内翻涌不停,呕的一声,她吐出一大滩黑色的秽物。   吐出这些东西以后,女人感觉头脑都清醒了许多。她想也没想,找出掉到床下的手机,拨通了报警电话,泣不成声的说自己被骗财骗色……   等叶尽欢从咒术失败的反噬中缓过劲来,悠悠醒转,病房里里外外站满了他的女朋友们。往日使劲浑身解数讨好他的女人们,竟然全都板着一副被欠了百八十万的晚娘脸,他都来不及开口说话,其中两三个脾气爆不好惹的小辣椒,直接拎着包冲着他一通乱砸。很快,更多女人加入战局,直到叶尽欢被打得头破血流体无完肤,警察才姗姗来迟。   随后,叶尽欢因涉嫌诈骗、强女干被逮捕。   叶尽欢招惹的女人里面,很有几个像陆妍这样家世了得的富家女,有两个甚至还有未婚夫,却还是硬生生被他挖了墙角。如今他施加在她们身上的咒术一夕破除,等待他的是自然是女人们和女人们背后势力的疯狂报复。   后话暂且不提。   陆妍冲破叶尽欢下在她身上的咒术醒来后,夏莫也从她的梦中醒了过来。第一时间,夏莫抬起自己的手看了看,手还是手,没变成梦境里胖乎乎的虎爪子。   还好。   夏莫长长呼了口气,他做了小二十年的人,眼瞅着就要成年了,突然变成一只怪模怪样的梦貘幼崽,一时半会儿的还真有点不适应。不过,话说回来,好端端的,他怎么忽然在梦境里妖化了?   难道是因为他最近梦魂珠磕太多了?   前前后后,加上昨晚沈诺给他的一百多颗梦魂珠,他最近这段时间吃的梦魂珠加在一起快小三百了,数量比他之前十几年吃的加起来都多得多。   一下吃了这么多梦魂珠,会在梦境里妖化也不奇怪了。   才怪!   从来都只有妖修炼出人形,哪有反过来人修炼出妖体的?   不由得,夏莫想起了死在他手里的中年男人和老鬼,以及那个始终不见真容的闵先生。他们是人,但是却可以妖化,唯一知道自己身世来历的黄大仙,似乎对他们背后的组织知之甚深,那么,他的身世会不会跟那个组织有关系?   夏莫心里生出了些许不好的猜测。同时,他心里还生出一个古怪的直觉——只要他吃下足够多的梦魂珠,终有一天,他在现实中的身体也能彻底化身梦貘。   夏莫琢磨着自己的身世,没有注意到被他放在枕头下的玉色方片散发着柔柔金光,上面红色的纹路也愈加鲜艳。   夏莫起身揉了揉隐隐作痛的肩膀,他撩开衣领看了看,肩膀被雷劈中的地方淤黑了一小块,他用手指碰了碰,微微有些钝痛,并不厉害,跟他小时候瞎琢磨电视里的武功,不小心磕青碰紫的小伤差不多。不过,他的身体恢复力很好,一点青紫根本过不了夜就消散干净了,他肩膀上这块伤不仅没消失,看起来好像还比昨天的时候严重些了,是因为被雷劈的缘故吗?   夏莫有些不确定。   不过一点小伤,他没放在心上,下床找了身衬衣长裤换上,晚点吃了早饭,该去学校报道了。丁弘一被他拿来当天雷,劈得魂飞魄散,原计划从丁弘一那里了解宫素心的事情只能作罢,现在只能从她弟弟宫烈那里下手。希望今天宫烈别去的太晚,也希望他别让他失望才好。 第八十五章 开学   宫素心虽然从丁弘一的死引发的一系列风波中全身而退, 可是她跟丁弘一的暧昧关系到底让丁权给曝了出来, 这世上永远不乏阴谋论者, 更有丁弘一的脑残粉无法接受他的死亡,坚信他是被人诬陷的,丁权投案自首身陷囹圄,否认一切的宫素心自然就成了他们发泄的对象。   而后,宫素心名下公司偷税漏税的消息, 被有心人传了出来, 宫素心多年来累积的好名声毁了大半。偏偏沈家嫌她丢了面子, 不许她接受媒体采访, 所有相关事宜都交由公司的专业人士处理。如此,即便宫素心被查到的账目上偷漏金额不大,她依然欠了公众一句道歉, 她辛苦经营了多年的好名声, 毁了大半。   娱乐圈里永远不乏落井下石的人,宫素心用小鬼开路, 抢人资源, 虽然做得隐秘,但是被抢了资源的人哪能甘心?如今她养小鬼的事情被丁权给曝了出来,当年的受害人,冒充受害人蹭热度的,话里话外帮受害人打抱不平的, 曝光宫素心和丁弘一暧昧关系,拿宫烈身世说事的等等, 全都冒了出来,一时间,打开微博全是讲鬼故事的,整个圈子被搅得乌烟瘴气。   宫素心息影多年,她嫁给沈家长子,但沈老爷子一直不满意她的身份,因此,她为了与曾经的圈子划清身份,连微博都没开,于是遭殃的就成了她弟弟宫烈。   恰好有狗仔拍到宫烈与人当街发生争执,视频传到网上,宫烈的脑残粉和黑粉们分分钟大战数百回合,来路不明的水军趁机搅浑水,一时间,宫烈频上热搜,从粉红变成黑红,不停的消耗着路人缘,原本不断上涨的粉丝数量,忽然不涨反退。   祸不单行。   宫烈考上D大以后,就一直在暗戳戳的艹校草人设。这段时间发生了这么多破事,宫烈的团队被打得措手不及,眼看着宫烈热度倒退,原本已经在洽谈的工作一个接一个的黄了。宫烈的团队就想趁着D大开学,好好地营销一下他的校草人设,再用接下来的军训,和军训过后的新生晚会,尽可能的给宫烈洗白。   团队的方向是正确的,套路也没有问题,可问题是,开学当天,宫烈的开学街拍和校草通稿,前脚刚发到网上,后脚就有人用两张不算特别清晰的偷拍照,把一个名不见经传的新生送上了热搜。   宫烈完全继承了他姐姐宫素心的美貌,是时下最流行的花美男长相,但美则美矣,却失了几分阳刚之气,从他出道,就有黑子上蹿下跳骂他娘娘腔,还给他取了个外号叫宫娘娘。红的时候,宫烈可以不计较这些杂音,但是现在他却不能不在意。宫烈被助理保镖簇拥着的走在校园里,他本来是想看看自己微博下的评论反馈,不想,评论区竟然被上蹿下跳的黑子们再度攻陷,黑子们纷纷嘲笑宫烈不要脸,就凭他那张后宫娘娘的脸蛋,争一争校花就行了,别去争什么校草了,这才是我们心目中D大校草的模样,下面是一水儿的@和贴图。   宫烈靠选秀节目出道,一夕爆红,却还没有什么拿得出手的作品,他的几百万粉丝里,除了花钱买的,余下的又以颜粉居多。   颜粉这种生物靠舔屏为生,眼睛里只有颜,根本不能指望他们的忠诚度。照片一出,宫烈的粉丝竟然纷纷倒戈。那两张偷拍照能火速上热搜,他的颜粉们功不可没。   还有比这更打脸的事儿吗?   宫烈满肚子的怒火憋都憋不住,可是大庭广众之下,他不仅不能摔手机,还得保持住如沐春风般的微笑。宫烈强忍着怒气,点开照片,笑容彻底凝固在嘴角。   因为偷拍的缘故,照片看起来不够高清,角度也算不上好。两张照片,一张照片,青年低着头,手放在一只胖黑猫的耳朵上,完美到无可挑剔的侧脸看起来很严肃,甚至带着些寒气。可是那只胖黑猫嘴里竟然叼着一根小鱼干,几乎所有人,包括宫烈都认为小鱼干肯定是青年喂给胖猫吃的。冷着脸,却做出如此温柔的举动,反差巨大形成的萌感扑面而来。   另一张照片,则是青年的正面照。他大概发现有什么人在偷拍自己,视线直直看向镜头,目光冰冷而犀利,眼睛却意外的好看。宫烈第一眼注意到他的眼睛,第二眼才注意到他整个容貌。   妖孽。   因为宫素心的缘故,宫烈见多了圈子里的俊男美女,是不是纯天然是不是纯素颜他一眼就能分辨出来。照片上的青年,不仅没动过刀子,脸上也没有丝毫装扮的痕迹,除了妖孽,宫烈实在想不出还有什么人能长得这么好看。   如果,他能有这样一张脸就好了。   念头一闪而过,宫烈勉强维持着脸上的笑容,对他的助理说,“去给我查查这个人是哪家公司的新人,竟敢抢我的人设,踩着我上位,胆子这么大,也不怕把自己撑死。”   宫烈话音未落,一泡鸟屎竟然从天而降,好巧不巧,正落在他高挺的鼻梁上。肇事小鸟挑衅般冲着他叽叽喳喳叫唤几声,挥挥翅膀,头也不回的飞走了。   宫烈:……   暴怒都不足以形容他此刻的心情。   然而,今天宫烈似乎让霉运给缠上了。   他找了个卫生间,洗了半天,鼻子都搓红了,终于觉得好点了。助理小心翼翼给他上妆,正画着眼线,他忽然瞥见一只小老鼠不知从哪儿蹿了出来,直直朝他冲了过来……   宫烈小时候遇到过一些事情,生平最怕老鼠,吓得嗷得一声大叫起来,助理手一抖,险些没把眼线笔戳到他眼睛里。兵荒马乱间,小老鼠的尾巴尖轻轻扫过宫烈的脚踝,宫烈光顾着害怕,竟忽略掉了脚踝处微微的刺痛。   雪白的小老鼠蹿蹿跳跳,从卫生间的通风窗跑了出去。   宫烈再也忍不住破口大骂道:“麻痹的,什么破学校?!老子不读了!”卫生间里,被宫烈的助理保镖们清了场,卫生间外就是走廊,人来人往的,宫烈的保镖守在门口,他本身靠歌唱选秀节目出道,嗓音还挺有辨识度的,他这一嗓子传到外面,立马引来大量窃窃私语的声音。   “哥,哥,消消气,消消气,咱小声点,小声点,外面都是人。”助理忙不迭劝道。   他不劝还好,一劝,宫烈更生气了,不过,他好歹还记得自己的身份,刚才吼完那嗓子他其实也后悔。可吼都吼了,还能怎么办?只能在厕所里待着呗,躲躲风头再出去。   待宫烈沾了满身味儿从厕所里出来,他让人查的消息也发到他手机上了。跟他想的不一样,那个叫夏莫的新生根本不是表演系的,而是文学系的新生。曝光夏莫偷拍照的人,也是他们文学系一个大三的学姐,是个小有名气的网络写手,在网上有一定的粉丝基础,恐怕她自己都没想到,那两张照片能上热搜。   这一切难道真的只是巧合吗?   宫烈的视线落到夏莫的高考成绩上,又是一阵肝疼。你说你这分数明明已经是B大Q大随便挑了,为什么偏要来D大读个文学系?难道B大Q大就没有文学系吗?去B大Q大怎么着都比在D大有前途吧?要说这小子没点别的想法,他才不信!   关键是,他艺考考了第一,文化课考试的成绩也远远超过了D大的录取线,因此,他的团队除了帮他艹校草人设外,还在给他艹学霸人设。如果夏莫的高考成绩曝光出去……光想想,宫烈就仿佛已经看到了黑子们在狂欢了。   “去查查这个夏莫签公司没有,如果签了,想办法把他的经纪约弄到手,如果没签,那就让他这辈子都签不上。”宫素心经营的那家影视投资公司,在圈子里举足轻重,宫烈虽然从母姓,但怎么说他也是沈家的子孙,这点能量他还是有的。   “是。”   再说夏莫。   他压根没想到事情会变成这样。   偷拍他照片的是接待新生的学姐,被他逮个正着。他没有为难她,学姐自己反而不好意思(?)了,帮着他跑前跑后,又是带他去报道交钱,又是给他介绍学校风貌,末了,还亲自上手,帮他领了床铺用具,送去寝室,只差撸袖子帮他铺床了。   忙忙叨叨小小半天,从宿舍出来,夏莫本来是想请学姐吃点东西的,学姐婉拒了,但是却有些不好意思的求他,说是想把她刚才偷拍的照片发到网上,给她的书粉们当福利。D大作为一所培养明星的学校,校内校外不知蹲了多少狗仔,刚才一路过来,偷拍他的人哪里只学姐一个?但只有学姐郑重征求了他的意见,就算学姐不发,其他人也会发,所以,夏莫想也没想就同意了学姐的请求。   却不想,照片竟然上了热搜,隔空坏了宫烈的好事。   干得漂亮!   沈诺那么讨厌姓宫的,只要姓宫的不高兴,他就放心了。   让夏莫心情好的还不止这一件事儿。他今天拿着特调处开具的证明,不光免除了接下来为期两周的军训,还趁此机会争取到了不住校的特权。D大这边,按照学校规定,大一新生必须住校,大二以后才能申请离校居住,当然,不管住不住,住宿费都不能少。   D大的住宿条件不算差,但是夏莫花了大价钱在外面租了公寓,放着不住实在太可惜了。更何况,紫藤萝烧得一手好饭菜,绝对不是食堂师傅们能比的。当然,关键是住到外面行事要方便很多,他考来B市,最主要的目的就是为了找沈诺,学校里人多眼杂,门禁也严,不方便。当然,一学年几千块的住宿费他也不能白交,回头,开学以后,他如果没什么事儿,中午也可以去宿舍里眯个午觉,省得来回跑的功夫。   办好手续,夏莫从学校出来,骑了辆共享单车,载着鼠宝和大黑,溜溜达达回家了。 第八十六章 往事   宫烈为了稳住人设, 当天便屈尊迂贵住进了学校宿舍。跟他同寝室的另外三个室友都是表演系的新生。既想在娱乐圈里混, 情商必然不能太低。三人虽然不至于过分的去讨好宫烈, 但也不会蠢到故意去为难他。   在宫烈的经纪人的安排下,请室友们一块儿吃了顿饭,发了几张哥俩好的照片,齐活收工。   宫烈从小到大几乎没有吃过什么苦,哪怕是在宫素心还没有嫁入沈家之前, 他作为宫素心最重要的筹码, 宫素心包括宫素心的父母都不敢亏待他丝毫。后来, 宫素心如愿嫁入沈家, 他虽然是沈从礼的亲儿子,但却不被沈老爷子承认接纳,他只能不尴不尬的继续当宫素心的弟弟。无论是宫素心还是沈从礼都觉得亏欠了他, 对他几乎算得上是予取予求。   从小到大, 宫烈从来没有睡过如此窄小的床,更没有跟这么些陌生人睡在一个如此狭小的房间过, 此起彼伏的呼噜声吵得他心烦意乱, 一直到下半夜,他才终于迷糊过去。   换了新的环境,最近又遇到了不少糟心事,宫烈睡得很不踏实,恍恍惚惚的, 他似乎又看到那个讨厌的病秧子。   那是他四岁还是五岁的时候,姐姐, 不,妈妈带着他去参加一个宴会。那是沈家的家宴,庆祝那个老不死的六十大寿……   宫烈看不见的地方,一只怪模怪样的小兽悄然出现在梦境中。   能够在梦境中化身梦貘以后,夏莫便多了一样隐身的本事。进入梦境后,他隐去身形,进入了沈家大宅。   沈家豪富,但行事低调,结合网络和莫有非帮他查到的信息,沈家发迹于最后一个封建王朝,族内出过高官,出过豪商,是当时排得上号的豪门望族。后来,Z国大地上战乱不断,沈家人陆续变卖家产出国闭祸。   沈鹏程的父亲是当时沈家家主的庶子,不受重视,抱着一腔热血投身革命,建功立业,做了个不大不小的官。但是到后来十年混乱,他的出身、海外关系等等,成了他的催命符,他眼看时局不对,用尽人脉不惜代价,将沈鹏程送去了港岛。   沈鹏程通过偷渡的方式去的,到了那边以后,很受了些磨难才联系上沈家其他人。沈鹏程的父亲本身只是庶子旁支,兼之当时时局紧张,大陆封闭,沈父已经多年没跟沈家人联系,沈鹏程能够得到的帮助十分有限。但,沈鹏程确实是个人物,凭着沈家有限的帮助,他很快就在港城那边站稳脚跟,攫取了大笔的财富。   后来,他又借着改革开放的东风,利用政策优惠,支援祖国,投资大陆建设。他看准大陆这边的发展,打着叶落归根的旗号,举家迁回大陆定居。凭借精准的目光,沈鹏程最终缔造出一个庞然大物,千亿豪门。   莫有非那边查到的资料,沈诺的母亲,是沈从礼回大陆定居以后才娶的,只是个普通的大学生,一应背景皆无。便是在当时,沈家就已经是豪门巨富,而沈从礼又是长房长子,沈家备受瞩目的继承人。沈诺的母亲能够嫁给他,无异于飞上枝头变凤凰。   只是,这‘凤凰’只怕也没有那么好做的。   沈诺丁点大就被人贩子拐走,差一点,就让夏老六两口子给活埋了,这中间如果说没点猫腻谁信?   再看宫烈,年龄与他相仿,沈诺也不过就比他大半岁而已,也就是说,沈诺他妈妈还在孕期,宫素心大概就已经怀上了。   再到后来,沈诺母子相继过世,宫素心成功上位,这中间十几年的时间,沈从礼大概从未跟宫素心断过,而宫素心之后,还有没有小四小五小六就不得而知了。   当年,沈诺被他救下以后,他父母得到消息,来他家里将沈诺接走,他曾见过他父母一面。虽然时隔久远,但夏莫过目不忘,很快便在人群中将他二人认了出来。   沈诺的妈妈是难得一见的大美人,跟宫素心这样的大明星比起来也不逊色什么,沈诺完全继承了她的好容貌,尤其是小时候的沈诺,几乎跟她是一个模子印出来的,不怪小时候的他‘见色起意’,嚷嚷着要让沈诺做他媳妇儿。可惜,大概是婚姻生活的不如意,让她眉宇间多了几分轻愁,一脸掩都掩不住的郁色。沈老爷子六十大寿,沈从礼公然带着小三和私生子进门,换谁,估计都很难有好脸色。   沈从礼生母早逝,发妻过世后,沈老爷子又先后娶过两个妻子。第二任妻子给他生了两个儿子,死于难产。第三任妻子看起来不过三十多岁的模样,她给沈老爷子生了一儿一女,很得沈老爷子欢心。   这女人也不是省油的灯,见沈从礼带着宫素心和宫烈出席家宴,便以长辈的口吻数落道:“从礼,今天是家宴,来的都是家里人,你怎么把外人给带来了?”   沈从礼笑道:“就因为今儿是家宴,我才特意把素心和阿烈带来了。阿烈,过来,叫爷爷。”   大约谁也没想到沈从礼会来这么一出,偌大的客厅为之一静,大厅中,几乎所有人的目光都落在了宫烈身上,宫烈不过才四五岁,吓得缩到宫素心身后,呐呐不敢开口。   沈老爷子面沉如水,看不出喜怒,他侧头看向坐在他身旁一言不发的大孙子,幽幽开口:“阿诺,你来说说,我该应下这声爷爷吗?”   在夏莫的记忆中,小时候的沈诺,温柔乖巧偶尔还有些害羞,跟眼前这个高贵冷漠犹如王子一般的小少年判若两人。只听他冷声开口,惜字如金,“爷爷,辈分不对。”   “阿诺……”沈从礼有些着急,但他话未说完就被沈老爷子打断。   沈老爷子把茶杯重重放到桌上,厉声道:“从礼,我看你的岁数是活到狗身上去了,还不如一个孩子明白。宫小姐既是你的朋友,她弟弟如何能喊我爷爷?”   宫素心眼圈一红,似要落下来泪来,沈从礼见状心疼不已,还想分辨:“可是,阿烈他……”   沈老爷子见长子竟然如此不争气,不由动了几分真火,再次打断他:“没有什么可是不可是的,我只有阿诺一个孙子。”   沈夫人见气氛有些僵,便笑着打圆场,道:“从礼不过是一时糊涂搞错了辈分,您何至于生这么大气,他也是一片好心,带个小明星回来给大家助助兴,您要不喜欢,打发掉就是了。从礼,你说是不是?”   沈从礼见沈老爷子脸都气黑了,哪里还敢继续争辩下去?沈太太递了梯子,他想也没想,就顺着往下爬,“是是是,素心歌唱得不错,我就想着带她来给爸唱两首祝寿的曲子,热闹热闹。”   沈从礼最小的妹妹一脸天真无辜道:“我还以为宫小姐只会演电视,没想到还会唱歌呢。我最喜欢听歌了,今天是爸爸生日,宫小姐就给我们唱一首《祝寿曲》吧。”转头,她冲着沈老爷子笑靥如花道:“女儿借花献佛,祝爸爸福如东海,寿比南山。”   “好。”沈老爷子脸色好了些。   宫素心本想趁沈老爷子六十大寿,带儿子来认祖归宗,不想竹篮打水一场空,还被人当众奚落,换做其他人,怕是能气得当场哭出来。可宫素心去补了下妆出来,连眼圈也不红了,跟没事儿人一样,从善如流的唱起了歌,仿佛她当真只是被请来助兴的明星一般。   单单这份城府,就把沈诺的妈妈给比了下去。   宫烈年幼,被宫素心宠着,不太明白今晚的事情到底对他意味着什么。他紧紧黏在沈从礼身边,视线却不住的绕着沈诺打转,眼睛里是藏都藏不住的嫉妒。   梦境很快发生了变化。   宫烈读小学的某天,宫素心心情颇好的告诉她父母,沈诺在学校里出事了。具体出了什么事情,宫素心没说,她只说让父母严格要求宫烈,如果沈诺有个三长两短,他们母子的机会就来了。   梦境中,这个片段很快就闪了过去。夏莫却注意到,沈诺出事的时间,跟他失联的时间几乎一致。可是,宫烈的梦境里却没有显现当时沈诺到底出了什么事情。梦境流转,宫烈对沈诺的称呼变成了病秧子。   从梦境零散的信息中,夏莫只能勉强推断出,沈诺大病了一场,病愈后身体一直不好,再没去过学校呆在沈家深居简出,但他天资聪明,极具经商天赋,很受沈老爷子重视,是沈老爷子众多子孙中,最受宠的一个。   自那场寿宴过后的数年里,宫烈都再没有踏足过沈家大门。他跟着名义上的父母生活,这期间,宫素心的事业突飞猛进,很少陪在他身边。沈从礼从来都不是什么称职的父亲,比起宫烈这个便宜儿子来,他更重视沈诺这个能给他带来切实利益的长子,一年到头,他能有两三天陪在宫烈身边就不错了。   宫素心似乎并不想让宫烈掺和她做的那些事情里面去,因此,宫烈对宫素心还有沈家的事情知道的并不多。至于宫素心养小鬼的事情,具体跟什么玄门中人交好,宫烈似乎都一无所知。   梦境突兀的颤抖起来,夏莫吭哧吭哧甩了甩不太习惯的长鼻子,一股看不见的力量注入到梦种之内,梦境迅速稳定下来。下一秒,他四脚离地别人抱了起来。   “莫莫。”沈诺将怪模怪样的小兽小心翼翼抱进臂弯里,惨白的手掌在撸了几把小兽毛茸茸的背,又伸到它下巴下面,轻轻挠了起来。   “唔~~”梦貘崽子舒服得眯起了圆溜溜的大眼睛。   真可爱。   沈诺忍不住弯了弯眼睛,手上动作不停,他轻声问道:“这是谁的梦?”他刚从一个破了洞的梦境中挖了梦魂珠出来,感应到夏莫可能进入某个梦境以后,他就开始在虚无中搜寻,花了些时间,找到夏莫所在的梦境后,他就立刻进来了,并没有注意梦境里的情形。   梦貘崽子口吐人言,“宫烈,你那个便宜弟弟的梦。”说着,它甩了甩长鼻子,指向不远处的梦境主人。   沈诺看着正在跟同学打篮球的宫烈,脑子里毫无印象,也没有生出什么激烈的情绪,如同看见一个无关紧要的陌生人。   梦境画面忽然一闪,从操场变成了一个高级商场。十二三岁的宫烈,跟着他名义上的母亲在商场买衣服,经过一家母婴店时,一个肚子微微隆起的女人挽着沈从礼的手,一脸幸福的从里面走了出来。   那是……沈诺的妈妈。   夏莫感觉抱着自己的手忽然僵住了,下一秒,梦境轰然破碎。 第八十七章 弱点   夏莫从梦中惊醒过来, 外面已经天光大亮, 几缕晨光从厚厚的窗帘缝里钻了进来, 照亮了整个房间。夏莫看着天花板,眉头微皱,脑子里不由自主的浮现出沈诺妈妈微微隆起的肚子。   她怀孕了。   莫有非查到的信息说她是病死的,可是从宫烈的梦境里来看,她看起来根本不像有病的样子。从梦境里的时间推测, 她应该还没有等到诞下腹中胎儿就过世了。沈诺妈妈的死, 会不会跟她的身孕有关?她过世后不久, 宫素心就如愿以偿的嫁给了沈从礼。这中间, 到底发生了什么,宫素心又扮演着一个什么样的角色呢?   宫烈跟宫素心的关系,远不如他想象的亲密, 想从宫烈的梦境里查探出什么线索来, 怕是难。   如夏莫所料。   当晚,他再度进入宫烈的梦境, 梦种再现了之后的记忆。宫烈所知道的, 跟莫有非帮他查到的大体相同,无非就是沈诺母子相继病故。至于他们母子具体怎么过世的,他只听他名义上的母亲说了一嘴,沈诺的妈妈好像是发生了什么意外,成型的胎儿都给流掉了。之后没多久, 他就听家里人说沈诺的妈妈死了,紧接着, 病秧子也死了,母亲说他姐姐终于熬出头,将要嫁入沈家了。   是的,姐姐。   从前,宫烈私底下还经常叫宫素心妈妈,等宫素心确定要嫁入沈家以后,就再不许再他这么叫了,无论在任何场合都只能叫她姐姐。   宫素心嫁入沈家后,很快又生了一对双胞胎儿子,慢慢在沈家站稳了脚跟。她一门心思都放在小儿子和沈家上面,除了物质上的满足,很少再亲近宫烈这个亲生的弟弟。宫烈跟她相处的时间不长,对她的感情也深不到哪儿去,他知道沈家根本没有他的一席之地,于是早早就萌生了往娱乐圈发展的念头。   从梦境里看,宫烈心里也有赌气的成分,沈家看不起演员出身的宫素心,他就偏要去娱乐圈发展。他天真的以为,那个老不死的或许会出言阻止一二,可没想到,即便是他姐姐公然为他站台,老头子也没说半个不字。自始至终,那个老不死的,根本没有拿他当过沈家人。   平心而论,宫烈还是有点天赋的,凭他的颜值,再加上宫素心在圈子里的资源和人脉,如果没有出后面的事儿,他能达到多高的层次不好说,但他的星途必然坦荡,最起码混个流量小生是没问题的。可世上没有如果,宫烈最终还是受了宫素心的连累,最近连番受挫。   如果不是丁权捅出来,宫烈从头到尾根本不知道宫素心养了小鬼,宫素心明明与玄门牵扯极深,宫烈却是个彻头彻尾的无神论者。事发后,宫烈曾去沈家当面质问宫素心到底是怎么回事,宫素心依然不肯松口承认,只说是丁权胡乱攀扯,其他人落井下石趁机造谣。   宫烈跟宫素心没有太过亲密的感情,但从他的言语神态和行为,看得出来他很信任也很维护宫素心,再加上宫烈跟时下很多年轻人一样,不信鬼神,宫素心说她没做过,他便信以为真。网络上那些黑子和喷子蹦得那么起劲,很大程度上,也是因为宫烈在微博上不停的帮宫素心否认、洗白,甚至亲身上阵跟黑子喷子们互撕。   梦貘崽子短短胖胖的前肢抱在胸前,后腿盘坐在地上,圆溜溜的大眼睛骨碌碌的转。   梦种从宫烈身上复刻下来的记忆就这么多了,除了沈诺妈妈怀孕外,并没有找到特别有价值的东西。不过,作为旁观者,纵观宫烈的记忆,夏莫觉得宫素心对宫烈的并非毫不在意的。尤其是宫烈小的时候,宫素心还是挺疼他的。   去沈家认祖归宗失败,宫烈出了沈宅以后,憋不住大哭起来,宫素心没有丝毫的责怪他,更没有把气撒在他身上,反而耐着性子哄了他很久。站在一个旁观者的角度,在那一刻,宫素心看起来还是像个母亲的。宫烈的梦境是从认亲开始的,梦境中没有他更小时的记忆,但看得出来,在那个时候,他们母子的关系还是很亲密的。   从时间推断,他们母子的关系大概是从宫素心养了小鬼以后才开始疏远了。   小鬼善妒,独占欲强,不喜欢主人亲近其他人,尤其是其他小孩子。   丁弘一独身多年,估计也不完全像丁权以为的那样,他为宫素心守身如玉,而是小鬼根本就不允许他亲近旁人。   宫素心养了小鬼以后,事业飞升,她确实很忙,但刚开始的时候,她再忙也会抽出时间给宫烈打电话,嘘寒问暖。然而,大概在一年多之后,宫素心就渐渐的连电话都不怎么给宫烈打了。照丁权的记忆,这个时间点,大概就是宫素心遭到小鬼反噬的时候。而在这之后,在宫烈的记忆里,他每年跟宫素心见面的次数,变得更少了,用手数都数得过来,见了面,宫素心也很快就会有事离开。   宫烈包括宫烈的父母都认为宫素心是真的忙,可夏莫却觉得这里面有些不对劲。他总觉得宫素心,是刻意在疏远宫烈和她家里人。   佐证夏莫想法的,是宫素心的父母。   从宫烈的梦境来看,他名义上的父母,曾是某电影厂的工人,因为这层关系,宫素心才早早的童星出道。宫素心小有成绩后,她父母便相继辞职,做起了她的经纪人和生活助理。这一做就是十来年,宫素心一直不温不火,后来,宫素心签了一家比较大的公司以后,公司重新给她安排了经纪人,她父母便退位让贤。也是进了新公司,跟了新的经纪人以后,宫素心才渐渐跟沈从礼勾搭上的。   在这之前,他们用宫素心赚的钱,陆续购入了一些商铺。他们收回了三家面积比较大的商铺回来,开了餐厅,一直经营至今,生意还算红火。   宫素心的父母并不是没有经商头脑,也不是吸血鬼式的家长,她大红大紫以后,将这些商铺统统过户到了父母名下,但却没有帮他们的餐厅进行任何宣传,如果不是在梦里看了宫烈的记忆,任谁都想不到那三家餐厅跟宫素心关系匪浅。   而后,宫素心嫁入沈家,自己也开了公司。   她父母怎么说也给她当了那么多年经纪人,圈子里的门道他们心里门儿清,不说帮她全权管着,就是进去部门任职,帮她看着点,也总比她全用外人强吧。宫素心的父母跟她提了,但是她想也没想就回绝了,为此,她父母还生了一通闲气。   可如果要说,宫素心全然不照管家人也不尽然,她每个月给父母给宫烈的零花钱,都是常人难以想象的数目。   她养小鬼,交往了什么玄门中人,不光宫烈,就连他们父母都一无所知。宫素心一边用大量的物质弥补着他们,一边又尽可能的跟他们疏远,撇清关系,丝毫不让他们掺和到她做事情中去。   种种蛛丝马迹表明,宫素心不是不在乎家人,甚至很可能在用这种疏远的方式,暗中保护着她的儿子和父母。   一个人只要有了弱点,就不再是无懈可击。   梦境忽然如遭地震般震颤起来,夏莫熟练的稳住梦境,旋即,他被人抱了起来。   沈诺把怪模怪样的梦貘崽子抱在怀里,俊美的脸上半点不见往日里温柔的笑容,整个人都恹恹的。他把梦貘崽子抱到面前,脑袋轻轻靠在它身上,闷闷道:“莫莫。”   “你是不是想起来什么了?”夏莫本以为自己会不习惯这样的亲昵,可是看到沈诺委屈巴巴的样子,他实在做不出推拒的举动来,他卷起长鼻子拍了拍沈诺抱住他的手,权做安慰。   沈诺反手握住梦貘崽子的长鼻子,有一下没一下的把玩着。半晌,他摇头道,“没有,我还是什么都想不起起来。可不知道为什么,看到她,我就觉得很难过。”难道过情绪失控,毁坏了梦境。   梦貘的鼻子简直太敏感了,夏莫被他捏得就像过电了一样,身上的毛都要炸了,他猛地抽回自己的长鼻子,打了个喷嚏,瓮声瓮气道:“她是你妈妈。”   夏莫简单给沈诺说了一下他们小时候相遇的事儿,可惜,他在现实中只见过沈诺妈妈一面,他隐约记得,她是一个非常温柔的人,说话轻言细语,当年在他们家见到沈诺以后,她抱着他哭了很久,还语无伦次的对他们说了很多感激的话。看得出来,她应该很在乎沈诺。   沈诺脑子里飞快闪过大量零碎的画面,画面闪逝的速度非常快而且非常模糊,令他目不暇接,大量的信息冲击得他脑袋生疼。   “怎么了?”夏莫见他没说话,歪着圆圆乎乎的胖脑袋看着沈诺。   沈诺不想他担心,捏捏它绒绒的耳朵,压下不适,温柔笑道:“没什么,我们接下来该怎么做?”   怪模怪样的梦貘崽子,甩甩金色的尾巴,眨巴眨巴圆溜溜的大眼睛,显得格外无辜,“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宫素心用玄门手段神不知鬼不觉的做了那么多坏事,我们现在也让她儿子尝尝担惊受怕的滋味儿。”   梦境忽然抖动起来,陡然变了画风。   宫烈迷迷糊糊睁开眼睛,寝室里黑漆漆的没有一丝光,外面传来窸窸窣窣的声音,这声音在寂静的夜晚,显得格外刺耳。   寝室里该不会进了老鼠吧?   D大军训没有在学校里,而是定在某个基地里,这里的住宿条件,还不如D大,房间又小又旧,一间寝室住了八个人。天气热没空调,窗户都没关,说不定还真有老鼠进来。   宫烈最怕老鼠,越想越怕,吓得心都悬了起来,他拉过被子蒙住头,可声音不仅没有因此消失,反而越来越近了似的。隐隐约约的,宫烈好像感觉有什么东西爬到了他床上。   一定是老鼠!   宫烈吓得动也不敢动,忽然,有个什么湿哒哒的东西,抓住了他的手腕,宫烈下意识掀开被子看过去—— 第八十八章 设套   一个全身红彤彤、没有一点肉皮的小孩儿, 眼睛一眨不眨的看着他, 如此近的距离, 宫烈能清晰的看得到他身上的肌理,闻到他身上浓浓的恶臭的血腥气,歪歪头,小孩儿龇着黑漆漆的尖牙露出一个大大的笑容。   “鬼,鬼啊!!”宫烈尖叫着, 可是他的喉咙竟然发不出一点声音。他的身体被一股看不见的力量死死压住, 根本动弹不得。   小鬼忽然凑了上来, 它无皮的脸闪烁几下, 变成了一张帅气且富有魅力的成年男人脸庞。   丁弘一!是丁弘一!   丁弘一用细小无皮的鬼手捏着宫烈的下巴,冷笑道:“告诉你姐姐,她敢在我的小鬼身上动手脚, 我死了, 她也休想得到安宁。”   宫烈猛地从床上坐了起来,周围黑漆漆的, 根本没有半点丁弘一的影子。他抹了把额头上的冷汗, 好半天才从噩梦中回过神来。   好端端的,他怎么会梦到丁弘一?丁弘一的话,言犹在耳,宫烈不由心神疑窦,难道姐姐她真的养了小鬼?   不可能, 只是个噩梦而已,他怎么还当真了, 这世上哪有什么鬼神?不由得,他摩挲着刚才被丁弘一捏住的下巴,那种冰冷又黏腻的感觉,挥之不去,不知是不是他的错觉,他总觉得刚才被丁弘一捏过的地方,似乎有些隐隐作痛。   房间里的灯忽然亮了起来,昨天下午开了动员大会以后,今天就要开始正式军训了。想到动员大会,宫烈也是来气,本来他还有机会作为新生代表发言的,结果因为最近那些事儿,他连边都没沾上。   真是倒霉透了。   宫烈不知怎么回事,觉得自己今早似乎格外的疲惫,他一头倒在床上,想要再睡个回笼觉。这时,外面忽然响起了紧急集合的哨声。寝室里其他人全都以最快的速度起床,换上军装,跑了出去。   很快,寝室里就只剩下宫烈和他在学校里的那三个室友。   见他半天没动静,有人走了过来,拍了拍他的床,说:“宫烈,快醒醒,要迟到了!”   今天一早就要开始军训了,要是头天就迟到,先不说挨不挨罚,给人的印象就不好。前天晚上聚会的时候,宫烈的经纪人特意叮嘱了他们,让他们多照顾照顾宫烈,都是同学又是室友,要是宫烈有什么好资源,肯定不会忘了他们。他们三个虽然都已经签了公司,但都不算行业内特别好的公司,更不像宫烈这样有专门的经纪人和助理鞍前马后的伺候着,即便现在宫烈正倒霉着,那也比他们强过百倍。   他们虽然不至于去处处巴结宫烈,但也格外照顾他,希望宫烈当真可以漏点资源给他们。   宫烈刚被噩梦吓到了,心情不好,不耐烦嘟哝道:“知道了。”掀开被子,翻身下床,套上拖鞋,转身却见他室友面露诧异的看着他,宫烈皱眉道:“怎么了?”   室友关切道:“宫烈,你昨晚是不是没睡好啊?”脸色比墙壁还白,黑眼圈都快赶上熊猫了。不过,基地的环境确实不怎么样,他昨晚也热得睡不着,一直到后半夜才迷糊过去。   另一个室友也凑了上来,说:“宫烈,你下巴怎么这么红?”   宫烈心里嘎登一下,赶紧拿起书桌上的镜子,一照,他下巴上确实有些红痕,难道真的是丁弘一来找他了?不,不,也有可能是刚才他自己摸红的。   宫烈虽然不信鬼神,但禁不住心里一阵阵没由来的发慌,整个人魂不守舍的。   等他换好军装,跟室友一块跑到操场,已经迟到好一会儿了。分管他们的教官,是个十足的愣头青,根本不把他们这些明日之星当回事,宫烈等人一去就撞在枪口上,直接被教官罚跑五千米。宫烈从小到大哪受过这种惩罚,满肚子的不服气,他好歹还知道自己是个公众人物,而且他还想借军训卖卖人设,硬生生把气给憋了回去。可他脸上到底还是带了几分出来,分管他的教官,从来不追星,根本不知道他是哪根儿葱,直接把宫烈当成他手里不服管教的新兵蛋子,眉头一皱,直接给宫烈加了五千米。   宫烈再也摁不住他的暴脾气,当场质问道:“凭什么?”   “不服气咋地?”教官比宫烈高半个头,居高临下看着他,说:“就凭我是你教官。再加五千米,你们几个是他室友吧?你们陪他一块儿,什么时候跑完,什么时候去吃饭!”   宫烈的三个室友为了等他都迟到了,他们本来已经做好的挨罚的准备,哪知眨眼的功夫惩罚就翻了三倍,这教官可不好惹。眼看宫烈还要跟教官争辩,三人赶紧把他拉走了。   宫烈一直都有健身的习惯,他看起来身形纤细,但属于穿衣显瘦脱衣有肉的类型,本来也就十七八岁的年纪,正是精力最旺盛的时候。按说这一万五千米的惩罚,对他来说也不是完不成的任务,可是才跑了两圈下来,他就喘得不行了,连嘴唇都泛白了。勉强跑了五圈下来,宫烈眼前一黑,昏了过去。   军训才刚开始,就把学生给训晕了,宫烈的教官不可不免的挨了顿训,他不服气的嘀咕,“看着就像个姑娘,怎么比姑娘还不如……”   宫烈幽幽醒来就听到这话,一口气没接上,险些再昏过去。   宫烈前段时间上升势头迅猛,这段时间又是非缠身,站哪儿都是焦点。迟到、被罚、昏迷,这一茬接一茬的,看得新生们目不暇接。个别学生违反规定,偷偷带了手机在身上,趁机拍了些东西下来,转手通过各种途径发到网络平台上。   宫烈想借军训艹人设,第一天就给炒糊了,身上的黑料又添了浓墨重彩的一笔。   他的霉运还没有到此结束。   从这一天开始,他晚上不是做各种稀奇古怪的噩梦,就是梦到丁弘一变成小鬼找他,很快,他便从睡不好变成了睡不着。明明困到的极限,却根本不敢入睡,恍恍惚惚睡过去,又很快被噩梦惊醒,几天下来,铁打的身体也熬不住。   军训的本意并不是为了把学生训练成士兵,本身的训练强度不算特别大,都精心控制在学生们能够承受的强度范围内。   可就这样,宫烈还是无法胜任。体能差也就算了,还经常走神,看起来根本无心训练,更有甚者,有几次站军姿的时候,站着站着他就睡着了,教官喊了他好几声才把他叫醒,引得其他新生哄堂大笑。   最后,宫烈实在是坚持不下去,让经纪人给他想办法退出军训。   军训头天就闹出一场风波,现在军训的时间才刚刚过半又闹着要退出,用脚趾头想都知道如果宫烈此时退出了,肯定会被黑得体无全肤,甚至还会消耗大量的路人缘,以后再洗白就难了。可宫烈说什么都不肯再在基地待下去了,他的经纪人没办法,只好给他弄了张权威医院开具的、符合免除军训条件的病情证明,把宫烈从基地里接了出来。   这事儿,宫烈和他的团队已经尽可能的低调又低调了,可还是走漏了风声。消息不知被谁传到网上,宫烈的黑子和粉丝们顿时掐得天昏地暗,又一次,宫烈因为黑料上了热搜。   然而,宫烈的噩梦并没有因为离开基地而结束,反而变得越来越的厉害了。而更可怕的是,他的运气变得奇差无比,平地走路都能摔跤,喝口水能呛出肺炎,吃鱼险些卡到血管,刚走到医院楼下就碰到跳楼的,险些没把他砸个正着……   短短十来天的光景,宫烈就再也无法做回纯粹的唯物主义者了,他认定自己是碰到脏东西了。起初,他还强撑着没去找宫素心,自己去寺庙找高僧化解、从黄牛手里买号请高人指点,结果乱七八糟的护身符、开光法器买了一堆,可都挡不住丁弘一的纠缠。   忍无可忍,宫烈终于忍不住还是联系宫素心,把这一切如实告诉她,并质问她是不是真的养了小鬼。   宫素心心里嘎登一下,她一直担心的事情终究还是发生了。不过,她却在电话中矢口否认,并说了好些安慰的话,暂时稳住了宫烈的情绪。挂了电话,她迫不及待的联系上吴兴吴大师,她心里有所顾忌,不敢在电话里多说,只说宫烈遇到了些麻烦事,约他到老地方见面详谈。   刚巧,吴兴最近也遇到了麻烦事,他手下有个入门不久但天赋极高的徒弟,因涉嫌诈骗和迷女干被抓了,偏偏,他这徒弟招惹的女人里面,有几个背景很深,对方铁了心要弄他。出了丁弘一的事儿,他自废修为才保住性命,这档口,他也不敢轻易动用关系去捞他这徒弟。结果,他这一犹豫,特调处不知从哪儿得到的消息,说他这徒弟涉嫌使用巫蛊咒术诱骗女人,骗财骗色,人直接被特调处带走了。   特调处那边传来的消息,审查他徒弟的是龙炎的嫡系心腹,如今人已经被秘密关押起来,他们连人关哪儿都不知道,更别提捞人事儿了。   吴兴只能庆幸,叶尽欢拜入门下的时间尚短,虽然跟他学了些本事,但知道的事情并不多。   两人碰了头,把各自遇到的事儿都说了出来。   末了,宫素心不由怀疑:“丁弘一和他的小鬼,会不会落到龙炎那一系的人手里了?”   吴兴摇头道:“应该不会,这完全不是龙炎他们做事的风格。”   “那丁弘一会在谁手里?”   一时间,两人理不出任何头绪来。宫素心付了不小的代价,从吴兴那里拿了一件很厉害的护身法器,让人转交给宫烈,并交代让他时刻戴着。   然并卵。   当晚,宫烈又梦见丁弘一来缠他了,第二天醒来,金光熠熠的楠木手串变成了一堆朽木烂珠。   而几乎跟他同时醒来的夏莫,却发现他那玉质的方片,似乎有些发烫,方片上的纹路愈加鲜艳。   灵机一动,夏莫试着将法力注入方片,这次,他才使出三分力,方片释放出来的功德金光就达到了上次隐瞒天道的程度。   方片内的功德,竟然增加了。   这是怎么回事?   夏莫百思不得其解,他还没搞清楚方片的功德究竟是从哪儿来的,方片曾经的主人就找上门来了。 第八十九章 暴露   距离夏莫最初承诺林楠的时间, 已经所剩无几。林楠不得不靠气味浓郁的香水, 才能勉强遮住自己身上的腐臭, 大块小块的尸斑开始蔓延至他全身,每时每刻,他都能清晰的感受到肌理下的疼痛和瘙痒,那种感觉,就好像他身体里面长满了蛆虫, 随时都能破皮而出。他不得不用尽全部的自制力, 才能勉强忍住去抓挠欲望。   而更让他无法忍受的是, 他对鲜血的渴望, 这种渴望犹如跗骨之蛆般,一点点吞噬着他的理智。   不止一次,他看着父母、看着斯年、看着其他活人发呆, 脑子不受控制的幻想着他们血液的味道, 等他回过神来,那种后怕和恐惧根本无法形容。   为了避免自己失控伤害他们, 林楠借口要开学了, 导师让他参与一个新课题,事情多,提前搬到学校居住。然后,他又瞒着父母,弄了一份假的病情证明, 跟学校里请了半个月的假。   林楠从小到大都是那种特别让人省心的、典型的别人家的孩子,他父母本身工作也十分繁忙, 不疑有他。不过,林楠的妈妈亲眼目睹他生吃活鱼,始终有些担心他的身体状况和精神状态,每天要给他打一两个电话才放心。林楠心里有很多话想对妈妈说,他甚至想把实情告诉她,可是那些话到了嘴边,却无论如何都说不出口。最后,他只能日复一日的去接受妈妈的关怀。   越是这样,他越是无法想象,父母将要如何去面对白发人送黑发人的痛苦。   而另一边。   张斯年服用完补心草熬制的药物后,彻底恢复了健康,如林楠期望的一般,他终于能够过上正常人的生活,他由衷的替他感到高兴。先前,赖三占据张斯年身体的时候,说破了他的心思。他当时承认了自己对张斯年的感情,他以为张斯年不知情,可谁知张斯年不仅知情,而且还听到心里去了。   经过检查,确认自己彻底恢复健康后,张斯年第一时间告诉林楠,他也喜欢他,他愿意永远和他在一起。   他爱的人终于摆脱了病痛的折磨,逃出了死亡的阴影,他爱的人恰恰好也爱着他。   多年心愿,一朝达成。   可林楠却只剩下满心的苦涩。   一个死人,拿什么去给活人幸福?   面对张斯年充满期待和爱意的眼神,林楠用尽所有的力气拒绝了他,在张斯年错愕的泪光中,他毫不犹豫的转身离去。   “为什么?你明明说过你喜欢我!”张斯年抓着他的手,不甘质问。   林楠用力抽出自己的手,装作若无其事的把手揣进裤兜里,漠然道:“我承认我喜欢你,但是我更喜欢过正常人的生活,我不想我自己、我父母,还有你,你的家人,都活在别人的指指点点里面。斯年,你还小,你太天真了,你不明白,娶妻生子才是正途。”   张斯年难以置信的看着他,语无伦次道:“楠哥,你不应该会说这样的话。”   “斯年,你认为你真的了解我吗?”林楠说,“我只是个普通人,普通人有的缺点我都有,我没有你想的那么好。如果我之前说的话,给你造成了困扰,我向你道歉。对不起。”   对不起。   虽然我也爱你,但是我们早已阴阳相隔,注定无法在一起。   “我不要你的道歉!”   “斯年,冷静一点,你成年了,你现在恢复了健康,你应该学着用一个成年人方式对待问题。”   张斯年直直看着林楠,决然道:“如果我恢复健康的代价是失去你,那我宁愿去死。”   林楠故作冷漠,实则狼狈的丢下两个字,“随你。”说完,转身头也不回的走了。   两人不欢而散,林楠以为他说了那番话,张斯年在他离开这个世界之前都不会再来找他了,然而,他低估了张斯年对他的了解。   他离开后,张斯年起初确实非常失望也非常生气,他无论如何也不相信他的楠哥会说出那样的话来。从小到大,林楠是他唯一的玩伴、朋友、兄长,林楠像哥哥一样,无微不至的关怀着他照顾着他,别说林楠承认了喜欢他,就算他压根不喜欢他,以林楠的个性,也绝对说不出那些伤人的话来。   说不定,楠哥是有什么苦衷!   一旦生出这样的想法,张斯年立即想起了大量被他忽略的细节,比如,林楠身上挥之不去若有若无的臭味,林楠经常心不在焉的走神,明明天气还热,林楠却里三外三层恨不得把自己裹成粽子,他甚至还十分夸张的带起了手套。以前天气好,楠哥总会想方设法哄着他去外面散散步晒晒太阳,而最近,楠哥一次也没提过陪他去外面走动。   很快,张斯年就记起了一件差点被他遗忘的事儿。   几天前,家里的保姆阿姨买了只现宰的鸭子回来,她还特意把鸭血也带了回来。他亲眼看到林楠忽然对着鸭血发起了呆、不停地咽口水,半天都没回过神来。   难不成,楠哥跟他一样,被来路不明的野鬼附体了?   可是,他没在楠哥身上看到什么鬼魂啊?   张斯年被家人保护得很好,平时最喜欢看些热血少年漫,看着安静乖巧,实则脑洞巨大,好奇心旺盛还有点中二。   他实在琢磨不明白,就厚着脸皮给夏莫打了个电话,在电话里,他把林楠的异常一一说给了夏莫听。夏莫还是他原来的想法,认为真相不应该从他嘴里说出来,不过,他还是暗中推了一把,他没有直接否认林楠的不正常,而是告诉张斯年,有什么疑问他可以直接去问林楠。   于是,张斯年直接上门去找林楠,却被林楠妈妈告知,他有新课题要忙,提前去学校了。   张斯年去林楠的学校,找到他寝室,却扑了空。问了以后,才知道林楠请了半个月病假,根本没在学校。   楠哥,究竟去了哪?   遍寻不着,张斯年重金聘请了一个专帮人逮小三的侦探,很快,侦探就帮他找出了林楠的下落,还不知用了什么手段,弄到了林楠住处的钥匙。   张斯年直接杀到林楠临时租住的房子,站在门口他便闻到了一股血腥臭味儿,房间里有声响传来,他敲了敲门,却没人给他开。略一犹豫,他用侦探交给他的钥匙打开了门。大白天的,房间里漆黑一片,借着门口照进去的光,他看到有个人影蜷缩在角落里,手里拿着什么东西,往嘴里塞,光线太暗,看不清楚,那东西竟像是活物一般,挣扎得厉害。   “楠哥?”张斯年摸到玄关处的开关,打开了灯。   炽白的灯光下,林楠兀自咬着一只兔子的脖子,大口大口吞咽着,兔子的白毛、他的脸上手上溅满了血。林楠已经完全沉浸在进食的快感中,有人进来了,竟连头也不抬一下。只见他裸露在外的身体上,布满了成片成片的黑斑,大大小小的伤口溃烂得深可见骨,身上几乎看不见一块好肉。   目睹了比他偷看的恐怖漫画还要可怕的场景,张斯年的眼泪夺眶而出,心口处传来阵阵绞痛,痛苦的源头不是恐惧,而是切切实实的心疼。   “楠哥!”张斯年三步并作两步冲到林楠面前,上手就去夺林楠手里已经渐渐停止挣扎的兔子,“你知不知道你在做什么?”   活尸的本能完全占据了林楠的理智,在张斯年夺走兔子的刹那,他突然暴起,抓住张斯年的双手,转身将张斯年摁在墙上,歪头就朝他脖子咬去。张斯年贴身戴在脖子上的符忽然发出微光,嘴上剧痛袭来,瞬间,林楠理智回笼。   他,在做什么?   一直以来让他惴惴不安的惶恐,变成了真切的恐惧。这段时间里,他早已接受了自己变成活尸的现实,可在这一刻,他才彻底明白,自己究竟变成了一个怎样的怪物。   幸好,幸好他腆着脸从夏莫那里要了几张护身符。   林楠再也无法面对这样的自己,他转身就跑,张斯年反应极快,他一把抓住林楠的手腕,顺势往前一扑,抱住林楠的腰,然后使出吃奶的劲儿拖住他,大声喝道:“你不能出去!”他不知道林楠身上究竟发生了什么,但是他知道,林楠这样子跑出去,肯定会被人当成怪物抓起来的。   张斯年一个没留神,手摁进了林楠腐烂的伤口里,林楠疼得闷哼出声。张斯年闻声连忙松开了手,随即,他三步并作两步,把入户门关上,并挡在门前。   “楠哥,你告诉我,这到底是怎么回事?”经历了那么多事,如今又开了阴阳眼,张斯年隐隐有些察觉到林楠不像是简单的生病,但他完全不敢往下深想。   林楠垂着头一言不发。   “你不说我就去问夏警官,他肯定知道!”张斯年大声道。   事已至此,林楠知道,如果他不说出实情,张斯年是不会罢休的。   他幽幽开口道:“其实,在你做手术之前,我就已经死了……”林楠把所有的事情都告诉张斯年,看着泣不成声的张斯年,他安慰道:“夏警官说,他可以让我以鬼魂的形式长留人世,但是我不知道这样留下来到底有没有意义。”   斯年彻底恢复健康,林楠心底最深的执念已经达成。如果他以鬼魂的形态留下,他与父母阴阳两隔,他就算在站在他们面前,他们也看不见他,而他只能眼睁睁看着他们承受丧子之痛。斯年开了阴阳眼虽然能够看到他,可是终究人鬼殊途,他无法给斯年带去任何幸福,反而很可能因为他的存在,让斯年失去正常的、幸福的生活。   可是,如果他入了轮回,来生的他没有今世的记忆,他不知道,那时候的他还是不是他自己。   与其去奔一个未知的来生,他宁愿就像现在这样,躲在最阴暗的角落里,听听母亲的关怀,偷偷看两眼亲人和爱人,他也觉得满足。   种种考量和不舍,让林楠犹豫不决。   “楠哥,留下来好不好,我求求你留下来好不好?” 第九十章 鬼奴   夏莫坐在沙发上,招呼林楠和张斯年坐下, 他打了个响指, 紫藤萝半透明的枝蔓忙活起来, 不一会儿,茶几上就摆满了招待客人的果盘、零食、糕点、茶水,在二人震撼的目光中, 夏莫拿了一块儿剥了皮的橘子,掰开来,放一瓣道嘴里, 漫不经心的问道:“所以,你的决定是什么?”   林楠与张斯年对视一眼, 他眼中依然饱含痛苦, 但眼神却不再迷惘, 看得出, 他心里应该已经有了决断,而刚刚夏莫露的这一手,也让他意识到, 夏莫很可能比他想象的, 更为强大, 他的眉宇间不由透出两分希冀。   “我想留下来。”说出这句话,林楠感觉就像挣脱了枷锁一样, 整个人都为之一松。   夏莫吃着橘子,说:“我说过,我可以帮你, 但是你得付出足够的代价。”   张斯年天真又冲动,他生怕夏莫不帮忙,更怕林楠反悔,他忙不迭道:“你要多少钱,我都可以给你。”   夏莫摇了摇头,语气轻慢:“钱?你觉得我是那种能被金钱打动的人?”   蜷在沙发上的大黑,甩了甩秃尾巴,悄悄翻了个白眼,心说,你还就是!就为当年那几百块钱,这些年不知克扣了它多少小鱼干哪!   “那你想要什么?”张斯年眼巴巴的看着夏莫,脑子里不由浮现出当初夏莫手撕赖三的样子,总觉得夏警官的画风,不大像个正经警察。   夏莫一连吃了半个橘子,这才勉强忍住大笔金钱失之交臂的痛苦,他从茶几上抽了张纸,轻轻擦去手上的汁水,说:“我想要什么其实不重要。重要的是,我不仅可以让你以鬼魂的形式留在阳世,我刚好还知道一点鬼魂修炼的法诀。这门法诀修炼至大成,你想要在活人面前现身也不是难事。”   单纯如张斯年都不相信这等天上掉馅饼的好事,夏莫画出的饼实在太大太诱人,他们不由更加担心他所说的代价。   果然,只听夏莫话锋一转,道:“可惜,天道不会容许过于强大的鬼魂长存于世,所以,要修这门法诀,必先奉一活人为主,立契为奴,死生皆不由己。”   此为鬼奴。   莫家传承中的鬼奴,结合了道教某大派养鬼之术,该门派与一些因种种原因无法轮回、无法超度的厉鬼订立契约,借助这些鬼魂的力量,行善惩恶,待这些鬼魂洗去罪孽功德圆满之时,自可解除契约,重入轮回。如今,在特调处工作的鬼魂,几乎都是签了这种契约的。然而,此法也有弊端。厉鬼多狡诈,且生性凶残,稍有不慎,便会反噬其主。   以此法为基础,被后人修改,衍生出诸多养鬼之术,譬如古曼童、养小鬼、乃至狐仙等等。   莫家先祖却更为霸道,将原本平等的契约,改成了奴契。一旦成为鬼奴,生杀予夺全凭主人心意,最大程度的避免了鬼魂反噬。不过,这种奴契十分苛刻,签订之时,必得鬼魂心甘情愿才行;此外,一旦鬼奴为恶,被天道察觉,主人也将承担部分因果。   莫家先祖曾以此法,契约了一个鬼奴,但传承之中只说此法可行,未有下文。大约,那鬼奴已随莫家先祖消失于世。   鬼奴之契,难在要让厉鬼心甘情愿为奴为仆,且最好心性不能太过偏激。旁人也就算了,夏莫自知不被天道眷顾,一旦契下的鬼奴惹出祸端,多少条命都不够被雷劈的。所以,即便知道鬼奴有诸多便利,夏莫也从未动过收鬼奴的念头。就连当初在火车上时,夏莫也只是答应林楠,让他以活尸的状态,在阳间多待一个月,期满便送他重入轮回。直到他发现天师协会以及藏在天师协会背后的组织,远不是他一个人能对付的,同时,特调处也不可信以后,他才萌生了要找更多帮手的念头。   所以,在那个时候,他便告诉林楠,他有办法让他留在阳世。   他给林楠足够是时间去考虑,就是为了让他心甘情愿。林楠虽然执念已了,但是对阳世眷恋过深,夏莫赌他一定会选择留下来。   夏莫把鬼奴的利弊全部告知林楠,同时,他也不吝告诉林楠,“如果你不愿意做我的鬼奴,我可以引荐你去特调处任职,但,我不能保证他们一定会收你,也许他们会直接送你入轮回。另外,我家传的法诀,只有鬼奴才能修炼,特调处那边或许也有供鬼魂修炼的法诀,但我相信绝对没有我手里的法诀好,十年二十年甚至永远你都别想拥有显化人前的法力。言尽于此,想怎么做,随你。”   林楠权衡片刻,问道:“如果我做你的鬼奴,多久可以显化人前?”   “少则一两年,多则五年十年,这得看你自己的资质和努力。”   林楠又问道:“我留在阳世,是想陪伴我的家人朋友,如果有一天他们离开了这个世界,我希望我可以随他们一起离开。”   “用不着那么久。”夏莫说:“我有一个朋友失踪了很多年,我一直在追查他的下落,只要将来找到他,惩治了那些伤害他的人,我就放你自由。届时,无论你是想要继续留下,还是转世轮回,我都可以帮你。当然,还有一点,我必须得告诉你,从我目前掌握的线索来看,我朋友的失踪,很可能跟闵先生背后的势力有关。闵先生有多神通广大,我想应该不用我再告诉你了,他背后的势力非常可怕,跟他们作对,可能会让你连轮回的机会都没有。”   闻言,张斯年不禁有些动摇,他看着林楠的侧脸,忽然有些不确定让林楠留下来,到底是对还是错。   不过,夏莫坦言了利弊和危险,反而让林楠彻底定下心来。夏莫既然愿意把这些统统告诉他,就说明至少夏莫的人品是没有问题的。他既已下定决心留下来,哪怕是为着能够显化人前照顾父母,他也应该跟着夏莫。   “我愿意留下来,做你的鬼奴。”林楠道。   总算没有白费他一番口舌。   夏莫点头道:“好,距离一月之期还有五天,这期间,你的想办法把你的身体处理了。你父母那边,你不能把鬼奴的事情告诉他们,旁的,随你怎么编都行。”   “好。”   这段时间里,林楠琢磨的最多的,就是如何以一种不让父母伤心的方式离开这个世界。然而,离开这个世界的方式有很多,却没有哪一种是可以不让父母伤心的。现在,他选择了留在阳世,在将来也可以显化人前,他总算可以找到两全其美的办法了。   回到家里,林楠把爷爷的遗物全部找了出来,等他爸爸从医院下班回来,他便把他爸爸请到他的卧室里,说:“爸爸,我想休学一年。”   林父有些诧异,没想到一向懂事的儿子,竟会提出这样的请求,“为什么?”   “爷爷的手札上记载了很多医书上没有的药草和药方,这次我就找到了补心草,事实证明,补心草的药效远远超过常规药物,甚至连那些昂贵的进口特效药都比不上它。所以,想去沿着爷爷曾经的脚步,去走走,看看能不能再找到补心草,以及那些和补心草同样珍贵稀有的草药。”   林父看着父亲的遗物,沉默了半晌,就在林楠以为他会拒绝的时候,他竟然点了点头,说:“也好,读万卷书行万里路,是该多出去看看。”   行医多年,林父早已不是当年那个偏执倔强的山村少年,目睹了无数的生死,他终于明白了当年父亲所说的‘治得好病,治不好命’。然而,当年父亲常年在外行医,鲜少在家,他是母亲一手拉扯长大,父亲明明有医治母亲病症的方子,也集齐了方子上罕有的药材,可是他竟然将这些药物尽数用在上门求医的病人身上,病人痊愈了,他却永远的失去了他的母亲。医者仁心,他能体谅他父亲的这份仁心大爱,却始终无法释怀。   不过,世间之大,无奇不有,如果林楠能够继承父亲的衣钵,也好。   “妈妈那儿……”   “你妈那儿我会跟她说。”   林楠为了说服父母,准备了长篇大论,不想根本没用上。有了父母的认同和支持,林楠很快就办好了休学手续,然后,跟张斯年一起回了老家。   老家那边变化颇大,祖坟之地偏僻荒芜,除了年节祭拜的时候,平时很少有人前往。林楠租了辆货车,买好棺材,将棺材拉回到祖坟,他和张斯年合力,在他爷爷奶奶的合墓旁挖了个坑,两人合力将棺材抬进坑里。   “楠哥。”看着泥坑里的棺材,张斯年心里慌得厉害。跟心爱的人一起挖坟掘墓,还要眼睁睁的看着心爱之人躺进去,这世上大约再没有比这更荒唐的事情了。   林楠身体腐烂得厉害,虚虚的抱了下张斯年,摸摸他的头发,说:“别怕,老大说的步骤你都记住了吗?”同意成为夏莫的鬼奴后,林楠就改了口,跟大黑它们一样,称夏莫为老大。   张斯年眼中泛起泪光,闷闷道:“记住了。”   林楠轻轻吻了吻他的额头,说:“等我。”   “好。”   林楠自己走进棺材里,用刀切下了小指,这些时日以来,他时时刻刻忍受着身体腐烂的痛苦,断指之痛与之相比根本不算什么。他将截断的小指,放进一个瓷瓶里,交给张斯年。张斯年珍而重之的将瓷瓶收进背包里,接着,他趴跪在棺材旁边,照夏莫交代的,将一沓符纸,按顺序贴到林楠身上,待最后一张符纸贴上,林楠的身体忽然没了生机。他早在一个多月以前就已经过世了,如今维持生机的法术失效了,他的身体开始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腐化。   目睹这一切,张斯年再也忍不住,眼泪夺眶而出,嚎啕大哭起来。 第九十一章 契成   哭了一小会儿,张斯年抹了把眼泪, 独自将放在一旁的棺材盖盖上, 小心翼翼的钉上棺钉。然后, 用铁锹将土铲回盖上。   为了避免引人注目,他们傍晚时进山,待张斯年忙完这一切, 已是深夜。林氏一族的祖坟里,多了一座小小的坟茔,无碑无牌, 宛若一个隆起的小土堆。张斯年往坟茔上撒了些草籽,待到过年时, 有人再来, 应该很难发现多了一座新坟。   叶落归根, 入土为安。   张斯年在林氏祖坟地里待到后半夜, 始终不见林楠出来,心里不禁有些慌张着急。会不会是他哪个步骤没做好,所以现在楠哥出不来了?上山没有灯光, 深更半夜黑得厉害, 夜风在山壕里发出呜呜的怪叫, 令人毛骨悚然。尽管张斯年开了阴阳眼,周围有鬼没鬼他一眼就能看清楚, 可此时此刻,他宁愿跑个鬼出来,陪他聊聊天壮壮胆也好。   可惜山上除了呼啸的夜风外, 什么都没有,很快,山上飘起了零星细雨,转眼,细雨变成了哗啦啦的滂沱大雨。张斯年抱着膝盖,蹲在林楠的坟茔前,不肯离开半步。   棺材中,林楠的魂体慢慢跟身体分离开来,懵懵懂懂中,他似乎听到了若隐若现的哭声。   是……斯年。   瞬间,记忆悉数回笼,他穿过棺材和泥层来到地面。还未站稳,张斯年惊喜得喊了声楠哥,飞扑上来。林楠伸出手去,想要接住他,不想张斯年竟扑了个空,一头栽在新垒的坟茔上,砸出一个人形的坑来。   林楠再也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张斯年坐起来,借着雨水抹了把花猫似的脸,也不由破涕为笑。   不破不立,这一刻,两人都感觉到了新生的快乐。   不过,很快,他们就高兴不起来了,因为,张斯年不会开车。   两人在山上折腾了半天,终于,天快亮的时候,林楠也不知怎么回事,竟然附身到了张斯年身上。借着张斯年的身体,他总算有惊无险的把车还了回去。还了车,林楠第一时间,从张斯年的身体内脱离出来,再三确认张斯年并无任何不适以后,他才稍稍放下心来。   接着,张斯年以最快的速度赶到省城的机场,带着林楠的魂魄飞回了B市。夏莫已经准备好签订鬼奴契约的一应物品,当晚,他在天台开坛施法,将林楠已经白骨化的小指,放在祭坛中央,以莫家先祖留下的秘法,祷告上天,请天道见证,跟林楠立下鬼奴之契。   契成,林楠祭坛上的指骨多了一些繁复的花纹,并散发着玉质的光泽。而他魂体的额头上,竟然多了一个小小的篆体莫字。字很小,在刘海的遮盖下若隐若现,不仔细看根本看不出来。   林楠清晰的感觉到自己跟夏莫之间多了一丝联系,同时,他还感觉到了一种对夏莫发自灵魂的忠诚和敬畏,此刻,即便夏莫让他立即去轮回转世,他也不会有丝毫的犹豫。   费了这么大劲儿,好不容易成功契约了一个鬼奴,夏莫哪舍得让林楠去轮回?夏莫让紫藤萝撤了祭坛,他把林楠的指骨收起来,装进一个巴掌大、刻满符文的陶罐里,并用符咒封住罐口。这一截指骨便是鬼奴的契约凭证,也是鬼奴的命门所在,指节一日不毁,鬼奴便可在世上多待一日。与此同时,指骨不毁,只要鬼奴不是被人瞬间打得灰飞烟灭,他就算受了再重的伤,也能通过蕴养指骨的方式慢慢恢复过来。   收好陶罐,夏莫照之前约定好的,把莫家传承中可供鬼奴修炼的法诀传授给了林楠,让他先修炼着,一个星期之后,他有事情让他去办。   夏莫在公寓里给林楠留了一个房间,不过,林楠跟张斯年才刚刚互通心意,正是腻歪的时候,就没在公寓住,去了张斯年家里。   常说士别三日当刮目相待,一个星期过后,林楠的变化让夏莫都有些吃惊。林楠执念已了,化作鬼魂之后,他的身上几乎没有什么怨气,魂体几近透明,连最普通的厉鬼也不如。可修炼了夏莫给他的法诀,才短短数日,他身上依然不见什么怨气,但魂体却凝实了很多。   刚巧,这天王军独自一个人去做中元节任务,原本他经过这段时间的历练,已经能够很从容用符咒超度鬼魂了,可是不巧,他遇到了一个特别厉害的厉鬼。他费了九牛二虎之力,好不容易把驱鬼符贴到这厉鬼身上,谁知,这厉鬼竟然毫发无伤,根本送不走。所幸,王军提前布下了镇魂符阵,将这厉鬼封印在鬼屋里,他趁机逃脱出来,打电话向夏莫求助。   于是,夏莫就带着林楠到了现场。   一看这厉鬼,夏莫就明白了,不是驱鬼符超度不了他,而是他生前作恶多端,手上怕是很沾了几条人命,死后化成厉鬼也不知悔改,继续害人性命,而这一切,直接导致他失去了转世轮回的资格。别说驱鬼符,就是让高僧来给他做法事,也度不了他。   能遇到这种程度的厉鬼,只能说王军的运气真不怎么样。   “你去跟他过过招。”夏莫对林楠说。   林楠毫不犹豫的走进鬼宅,跟厉鬼大打出手。他曾习武多年,如今死了,身手却依然还在,而他在学习了夏莫教给他的法诀以后,体内多了一股力量,这股力量再结合他学习了多年的古武招式,效果竟然出奇的好。   那厉鬼怨气深重,力量强大,却是一味斗狠,没什么章法,他满身的怨气,若是寻常玄门中人沾染了,说不定还会有损道行,但是对林楠来说,实在是再好不过的补品。只见林楠从容应战,越战越勇,厉鬼则因怨气不断被林楠吸收,渐渐露出颓势,不多久便败下阵来,被林楠制住。   王军只知道林楠已经脱去躯壳化为鬼魂,但还不知道他已经是夏莫的鬼奴,他由衷赞叹道:“林楠,没想到你身手居然这么好,练过的?”   林楠温文笑道:“是,跟师父学过几年。”   “学几年就这么厉害,天赋不错啊,以前还真没瞧出来。”他一直以为林楠只是个普通学生来着。   然而,林楠不仅学武的天赋好,他在修炼一途上的天赋才是堪称绝佳。不过,想想也能理解,林楠的爷爷就不是普通人,林楠极有可能继承了他的天赋。   鬼奴越强,于主人就越是助力。夏莫误打误撞,算是捡到宝了。   他心情颇好的将几道镇鬼符贴到厉鬼身上,让王军带他去特调处,交给特调处处置。王军临走前,他还不忘提醒道,“你别收拾了,就这样去,记得跟他们卖卖惨,多要点奖金。”蚊子再小也是肉不是?   夏莫浑然忘了,他前些天才信誓旦旦的说过,自己不是金钱能打动的人。   待王军带着厉鬼离开,夏莫好像没看见林楠欲言又止的眼神似的,对他说:“你去帮我跟一个人。”   “谁?”   “宫素心。”   宫素心最近的日子实在有些水深火热,先是宫烈被丁弘一给缠上了,倒霉事儿不断,给他护身的法器也毁了,她还没查出到底是谁在背后搞鬼,紧接着,她也开始走霉运了。亲身经历了宫烈经历过的那些倒霉事儿以后,她才惊觉这霉运似乎来得有些蹊跷,感觉像是被人下了咒一样。   吴兴除了擅长养鬼驭鬼外,还十分擅长咒术,宫素心与吴兴的往来,远比外人知道的要密切得多。她曾见过吴兴给人下咒,也见过中咒者的遭遇,她怀疑自己也被人下了咒。她的怀疑在吴兴那里得到了证实,可惜吴兴已经自废修为,他虽然能凭借自己的经验判断出宫素心的确中了某种咒术,但却无法替她破咒,更无法追溯下咒之人。   吴兴一共收了五个徒弟,只有大徒弟和小徒弟继承了他下咒的本事,小徒弟天赋绝佳,一点就通,如果他在,或许还能看出点东西来,可惜他已经让特调处的人给带走了。大徒弟天资寻常,跟他时间最久,却只学了点皮毛,空有一身修为,连宫素心到底中了何种咒术都判断不出来,更别说破咒了。   而今,他们没了丁弘一这枚重要的棋子,每年将损失上亿的进项。宫素心名下的影视投资公司,每年流进组织的款项,比这,只多不少。除了资金外,宫素心还有别的用途,不到万不得已,他们还不愿意舍弃她。   因此,吴兴答应帮她联系他师兄帮她,但他师兄最近有组织的要事在忙,没在国内,还要等些天才有空。他给了宫素心一块极珍贵的、可以抵抗咒术的玉牌,戴着玉牌,宫素心的霉运总算消停下来。   不过,给她下咒的人,法力极其高深,玉牌竟然在咒力的侵蚀下,日渐黯淡。   下咒明显不是特调处的路数,这位未知的敌人,宫素心更倾向于是沈家的人。吴兴说过,下咒大多要用到被诅咒者的生辰八字或是贴身物品。早年她出道的时候,把年龄报小了将近两岁,那时候身份信息监管不严,她在办理身份证件的时候,把证件上的生日改成了她谎报的日期。   后来,她与玄门中人接触后,才知道不能随意让他人知晓自己的生辰八字,否则什么时候着了道都不知道。从那以后,她一直都过得是证件上的假生日,除了她父母和她自己外,就连沈从礼都不知道真正生日是什么哪天。下咒之人多半是得了她的贴身物品,能拿到她贴身物品的,除了家贼不做他想。   沈鹏程四儿一女,除了沈从礼是个不折不扣的草包外,其他几个,个个都不是省油的灯。以往,她手里有小鬼,又得沈鹏程看重,他们一个个大嫂长大嫂短的,恭敬得不得了,现在她出了事,这些人会落井下石,她一点都不觉得奇怪。   出于种种考量,宫素心带着她的一对双胞胎儿子,搬出了沈家豪宅,搬到了她自己名下的一栋别墅里。   是夜,林楠来到她现在居住的别墅附近,夏莫提醒过他,宫素心跟玄门中人往来密切,很可能懂些门道,让他先远远的盯着,不要打草惊蛇。   很快,林楠就发现了一点不对劲的地方。 第九十二章 双胞胎   林楠现在是夏莫的鬼奴,夏莫对他的信任完全不亚于被他下了奴咒的杨凡, 他既派他去盯着宫素心, 自然是把已经掌握的信息, 统统都告诉了林楠。   夏莫对宫素心的了解,大多来自宫烈的梦境。宫素心中的咒,正是他的下的, 他在宫烈的梦境里得知了宫素心真正的生辰八字,而不是宫素心猜测的那样,是沈家人下的手。可是, 宫烈跟宫素心相处的时间太少,而宫素心嫁入沈家后生下的那对双胞胎儿子, 宫烈名义上的外甥, 宫烈跟他们见面的时间, 更是屈指可数。   人与人之间的感情都是处出来的, 宫烈本来就有些妒忌两个弟弟能跟在妈妈身边,而他明明也是爸爸的儿子,却根本进不了沈家的门, 再加上见得也少, 年龄相差大, 宫烈对他们的感情,还不如宫家那边跟他同龄的侄子侄女们。   所以, 在宫烈的梦境里,这对双胞胎出现的次数非常少,而且在他的印象中, 只是再普通不过的奶娃娃。   寻常三岁多四岁的孩子应该做些什么呢?   他邻居家那小娃娃大概就这么大点,白天读幼儿园,下午回家看看动画片,吃了晚饭,家长们大多会带着孩子们到园区里散散步,跟其他同龄的小朋友玩一下。他家小区了专门辟了一块儿,弄了沙滩滑梯跷跷板等,每每到了傍晚,就会有很多学龄前的孩子在里面疯玩。   宫素心居住的是B市排得上号的豪宅区,占地面积极大,地理位置优越,这里面每一栋别墅都是真正意义上的独栋,别墅与别墅之间,距离很远,最大程度的保证了私密性。因为园区很大,绿化做得非常好,茶余饭后,在园区里散步的人不少,玩耍的小孩子也有。   林楠到的时候已经是晚上了,宫素心请来照顾双胞胎的保姆,正带着他们从外面回来。宫素心童星出道,网上有很多她从小美到大的照片,这两个孩子看起来简直就是她幼年时的翻版,两张几乎一样的小脸,完全看不出半点沈从礼的影子。正因为他们长得实在太像宫素心了,林楠才一眼就把他们认了出来。   如果林楠只是个普通的人话,大概也会认为这是两个极其漂亮可爱的孩子,白白嫩嫩肉嘟嘟的小脸蛋,会让人忍不住想要去捏一捏、摸一摸。可是作为一个鬼魂,这两个孩子在他眼睛里,简直就像两个小恶魔。   只见他们一左一右,死死拽着一个比他们大了一两岁的小孩魂魄,那小孩儿看着比同龄的孩子要胖上两圈,他似乎还不太明白发生了什么,带着哭腔叫嚷着要双胞胎放开他,不然他要让他爸爸来收拾他们,威胁了半天,小孩儿发现,这对双胞胎根本不像他一样怕他爸爸。挣又挣不脱,同行的保姆,路上遇到的人,似乎都看不见他、更听不见他的嚎叫似的,小孩儿终于怕了,嚎啕大哭起来,嘴里大声叫嚷着爷爷奶奶救命。   毫无疑问,这是个被家里老人宠坏了的熊孩子。   远远地,林楠都感觉到了熊孩子身上浓烈的生气,那是一个生魂。   生魂哭闹得越凶,双胞胎脸上的笑容就越灿烂,他们甚至高兴地唱起了一首曲调怪异的外语儿歌。   隔得远,林楠听不清楚他们唱的什么,但,即便他现在身为一个鬼,都觉得森然恐怖毛骨悚然。   这对双胞胎表现的越是诡异,林楠反而越是不敢轻易现身,毕竟,小的已经这么可怕了,大的说不定更厉害。宫素心是寻找老大朋友的关键人物,老大再三叮嘱了,让他一定不要打草惊蛇。   然而,出乎林楠意料的,双胞胎把熊孩子带回家以后,宫素心似乎浑然不觉。她拿着手机好像在跟什么人打电话,双胞胎回家以后,她也只是冲保姆阿姨指了指楼上,示意她带他们离开。   林楠小心翼翼的靠近了些,飘到别墅前面一颗树上。他藏在茂密的树冠里,小心翼翼的盯着别墅里的动静。宫素心依然在跟什么人通电话,双胞胎拖着熊孩子来到二楼的游戏室,他们不知对保姆阿姨说了什么,保姆离开了房间,并带上了房门。房间里只剩下双胞胎和那个小孩的魂魄,只见,他们不知是怎么做到的,竟然将小孩子的魂魄塞棉花似的塞进了一个玩具熊里。   片刻后,玩具熊眨了眨眼睛,竟像是活过来了一般。可是它除了眼睛,身体的其他部位一动也不能动。   双胞胎一会儿给它戴帽子,一会儿给它换衣服,然而,很快他们就玩腻了幼稚的换装游戏。他们抓住小熊的手脚,摆出各种扭曲的造型,被他们塞进玩具熊内的小孩魂魄,竟像是感觉到了四肢被扭曲的痛苦一般,发出了极其凄厉的哀嚎。   小孩儿越是惨叫,他俩越是兴奋,漂亮的脸蛋上挂满了笑容,像极了画上的小天使。   很快,普通的摆弄已经无法让他们得到满足,他俩抱起跟他们差不多高却没多少重量的小熊摔打起来,而后,他俩赤着脚在小熊身上踩来踩去,不多久,小熊就被他们折腾得皱皱巴巴的,看起来像个旧玩具了。小孩魂魄也被他们折磨得奄奄一息,哀嚎的声音都比先时弱了许多。   双胞胎并不满足,他俩一人抱着熊的躯干,一人扯着熊的手臂,他俩力气似乎远远超过同龄的孩子,竟然毫不费力的就把熊的一条胳膊生生扯了下来。   太残忍了!   林楠再也按捺不住,准备冲出去救人。   忽然间,惊雷炸响。   双胞胎吓得一把丢了小熊,尖叫着妈妈妈妈,冲出了游戏室。宫素心不得不挂断电话,安抚两个受惊的儿子,外面雷声不断,双胞胎怕极了打雷,吓得紧紧黏在宫素心身上,半步都不肯离开。   宫素心耐着性子安抚他们,林楠身为阴魂也本能的惧怕雷击,不过他没有做过恶事,身上也没什么怨气,更兼已是有主的鬼奴,这雷本身也不是冲着他来的,他虽然有些怕,但却没有刻意去躲避,依旧注视着别墅里的动静。不知是不是他的错觉,他好像看到宫素心的脸上闪过一丝不耐烦的情绪,隔得远,他也不能确定自己是不是看错了。   别墅里闹腾了许久,直到雷声间歇,双胞胎才慢慢睡了过去。保姆清理房子里的垃圾,发现被双胞胎弄坏的玩具熊,请示过宫素心以后,她把玩具熊装进一个大号的垃圾袋里,跟其他垃圾一起扔到外面。   林楠到底不放心那个小孩魂魄,等保姆离开后,他把小熊玩具从垃圾桶里弄了出来。小熊怕极了,他也不管林楠到底是人还是鬼,张嘴就大喊:“叔叔救命!叔叔救命!”   林楠怕被别墅里的人听到动静,一把捂住小熊的嘴,并做了一个禁声的手势,小声道:“别出声,被人发现了,谁也救不了你。”   小熊生怕再落到那对双胞胎手里,立马不嚎了,眨巴着棕色的熊眼睛,眼巴巴的看着林楠。   林楠以最快的速度带着小熊远离宫素心的别墅,他尽可能避开路上的摄像头,将小熊藏在了一处花坛里,他试着把小孩儿的魂魄从玩具熊里弄出来,可不知怎么回事,小孩儿竟然像跟玩具熊融为一体了似的,根本弄不出来。   只能找老大想办法了。   为了不制造出‘深夜玩具熊惊现街头,拔腿狂奔’这类耸人听闻的社会新闻,林楠费了不少劲儿,把玩具熊弄出别墅区以后,找了个妥当的地方,先将它藏了起来。藏好了小熊,他再调转回去,接着盯梢。   宫素心的别墅里已经没什么灯光了,看样子应该都已经睡觉了。出于谨慎,林楠又等了差不多一个小时,才试着进别墅。然而,他才刚刚靠近别墅,就被一股看不见的力量挡住,别墅里忽然响起了风铃的声音。林楠闻声一惊,迅速飞退出去,隐没到了黑暗中。   远远地,他看见别墅的某个房间亮起了灯,接下来,一整晚灯光都没有熄灭。   为什么小孩儿能进去他不能?是因为小孩儿是生魂他是死鬼,还是因为那对诡异的双胞胎?林楠做鬼没多久,对很多事情还一知半解的,琢磨不出所以然来,他也就不想了。趁着天亮前,林楠搭了几趟顺风车,来到夏莫的住处。   为期两周的军训早就已经结束了,夏莫都已经上了一个星期的课。这段时间,不知是因为他肩伤始终未愈还是吃多了梦魂珠、亦或者是在梦境里化身成了梦貘幼崽的缘故,他犯困犯得厉害,上了几天课,就打了几天瞌睡,这才开学几天,夏莫就已经被辅导员请去谈了几次了。   夏莫已经尽力了,可还是克制不住想睡觉,他一向不舍得委屈自己,直接使出他惯常的伎俩,通过特调处的关系,弄了张病情证明,顺道请了一个星期病假。特调处那边,夏莫早已超量完成了中元节任务,任务全是夏莫接的,但几乎都是王军在做,龙炎还以为是夏莫做的,只当他忙于任务,无暇兼顾学业,很是爽快的给他开了绿灯。   因此,林楠去的时候,夏莫还睡得正香,等到吃午饭的时候他才醒过来。一边吃饭一边听完林楠的叙述,夏莫决定先去看看小熊的情况再说。不管那对双胞胎从哪儿弄到那个小孩儿的魂魄,他们能把他塞到玩具里面,让他跟玩具融为一体,连林楠都无法分离,如果这个能力是他们后天学来的倒也算了,如果这是他们天生的能力,那这事儿就有意思了。 第九十三章 怪物   夏莫吃完午饭就开始犯困,林楠只好让张斯年跟他一起去取小熊。作为鬼魂, 林楠才刚开始修炼不久, 晒久了太阳不好。打定主意要收林楠做鬼奴以后, 夏莫就给莫大娘打了个电话,让她给黄大仙带话,在山上给他找一截槐树的主干, 不需要多,但是槐树的年头要越久越好。前几天木料寄到了,看着应该是从一株百年老树上截下来的, 夏莫只取了最中间的树心,雕了些符文, 做了一个不大的木牌。   槐树也是鬼树, 这种百年老槐最适合鬼魂栖息, 木牌上还雕刻聚阴的符文, 林楠栖身其中,修炼起来事半功倍。他现在跟张斯年住在一起,木牌也就由张斯年贴身戴着。   张斯年开了阴阳眼, 林楠藏身在木牌中也能跟他沟通。很快, 两人就找到了林楠昨天藏小熊的地方。   那对双胞胎十分诡异, 林楠心细,他不确定那对双胞胎能不能通过什么特殊感应找到小熊。安全起见, 他将小熊藏到了附近某个小区的快递箱里。这是个很普通的居民小区,管理松散,张斯年轻易就混了进去, 林楠藏身在木牌里,故技重施,用阴气打开了快递箱,张斯年取出了里面破破烂烂的小熊。   小熊很有些警惕,生怕自己再落到坏人手里,棕色的眼睛里充满了恐惧,扯着嗓子大喊救命,直到听到林楠的声音他才安静下来。   小熊委屈极了,哽咽道:“叔叔,我还以为你不来救我了……”附身在小熊身上的魂魄,是个被家里老人宠坏的熊孩子,平时受过的最大的委屈也不过就是被他爸爸摁着拍几下肥屁股,跟昨晚那对双胞胎的折磨比起来,那都不不叫痛。他也曾被爸爸关过黑屋子,但从来没有一关就是十几个小时过。附身在小熊身上,他也睡不着,一动都不能动,只能眼巴巴的等着时间慢慢流逝。   在黑暗而狭小的空间里,他曾不由自主的、无数次的想,万一那个叔叔不来救他了怎么办?万一他不能再变回自己怎么办?爸爸妈妈找不到他了又该怎么办?   小熊越想越害怕,可惜他不能动,柜子也打不开,不然早跑了。   林楠安慰道:“别怕,我去找能够救你的人了,耽误了一点时间。”   小熊闻言连哭都忘了,忙不迭问道:“那是不是我可以变回去了?”   “嗯。”   “太好了!叔叔,谢谢你!你真是个大好人。”想了想,小熊又觉得有些不对,说:“你是个好鬼!全世界最好的鬼!”   然而,情况并没有他们认为的那么乐观。   夏莫看了小熊的情况以后,发现他也没办法轻易将其与玩具分离,他甚至看不出来双胞胎究竟用了何种邪术,竟然能够让生魂与物品完美的融合在一起,完美得就好像玩具生出了灵智,而非被人生生塞入了灵魂。   那对双胞胎不过三岁多四岁,不可能掌握如此精妙的法术,就算他们真的天赋异禀能学会,可哪怕他们在娘胎里就开始修炼,也觉不可能拥有足够的法力,去施展如此逆天的邪术。   他们的能力只怕是天生的。   电光火石间,夏莫想起了一个被他忽略掉的细节,小鬼。   小鬼善妒,丁弘一的小鬼让他单身至死,宫素心的小鬼又怎么能容忍她生下这对双胞胎,并留在身边养大?可那对双胞胎不仅长大了,还身具诡异的能力。宫素心的这对双胞胎只怕来历蹊跷。那么,宫素心知道他们的异常吗?   宫素心对宫烈对宫家的人,明着疏远,暗中保护,她的态度已经说明了一切。对了,林楠还说,昨晚宫素心在安抚这对双胞胎的时候,神色看起来好像有些不耐烦。明明是母凭子贵应该放在心尖上宠的孩子,简单的安慰而已,她在不耐烦些什么?她对宫烈的疏远,真正在防备的,又是谁?   种种蛛丝马迹,隐隐传递出了一个信息。   宫素心身在局中,只怕早已身不由己。她多半只是一个棋子,但这个棋子真正的作用,这局棋究竟为谁而设,凭现有的信息,夏莫还无法得出确切的结论,他现在只担心,他费了这么多周折,能从宫素心嘴里问出沈诺的下落吗?   夏莫不禁生出些焦虑来。   晃神间,夏莫手下的动作不觉重了些,小熊圆胖胖的肚子都快被他捏扁了,他忍不住叫起了痛。   夏莫这才回过神来,微蹙眉头,松开了手。   林楠见他脸色不好,小心问道:“老大,怎么了?”   “有点棘手。”   要把小孩的魂魄从小熊玩具上分离出来,不是不行。可是小孩子的魂魄相较大人的更为脆弱,就像有些刚出生的孩子,声音大点都能吓得丢了一魂半魄的。这小孩儿被人强行勾出生魂,魂体本来就受到了一些损伤,如果现在他再强行把他和玩具分离,很可能会导致他三魂七魄溃散,到时只怕会给他造成无法逆转的伤害。   夏莫脑子里略过好几种办法,可思来想去,无论哪一种都不能保证万无一失。   对了,还有沈诺。他能分离鬼物,还能分离被小鬼吞噬的魂魄,也许他也能把小孩儿的魂魄从玩具熊上面分离出来。   当即,夏莫对林楠说:“我想到了一个办法,不过,还不知道可行不可行,我先带他去试试,你在外面给我护法,不要让人进来打扰我。”   “好!”   夏莫把小熊拎到了他房间里,小熊不知怎的,有些惧怕夏莫,但,他也知道现在不是任性的时候,他带着哭腔哼哼唧唧道:“哥哥,能不能轻一点,我,我怕疼。”   夏莫拍拍他皱巴巴的熊脑袋,看着他溜圆的熊眼睛说:“你就当睡了一觉,醒来,你就能回到你爸爸妈妈身边了。”   小熊不知不觉被夏莫的眼睛吸引住了视线,这个大哥哥看起来不太好惹的样子,但他的眼睛真好看,好像有星星藏在他眼睛里一样。恍惚间,小熊好像听到妈妈在他耳边唱《小星星》,很快,玩具熊眼睛里充满灵性的光泽消失了,看起来就像一个普通玩具似的。   为了防止小熊中途醒来,夏莫在他身上种了一颗梦种,然后将他放在床头,夏莫顺势躺在他身侧,不一会儿,房间里只剩下均匀的呼吸声。   很快,夏莫变成梦貘崽子,出现在一栋挺大的别墅里。附着在小熊身上的生魂叫徐子裕,他拿着玩具在房子里上蹿下跳的,搞得家里鸡飞狗跳的,皮得不行。跟他住在一起的两个老人,看起来挺宠他的,丝毫不介意的他的顽皮。徐子裕的爸爸是标准的严父,他有心想要管教孩子,却总拗不过家里的老人,次次都不了了之。渐渐地,养成了徐子裕无法无天的性子。   徐子裕每天都会去园区的儿童乐园玩,园区的儿童乐园虽然建得又大又漂亮,但是由于园区的住户少,在里面玩耍的孩子并不多,基本上都是幼儿园的小孩子。徐子裕快六岁了,他长得比同龄人高、壮,五官很像他爸爸,眉毛又粗又浓,天生带着几分凶相,再加上他又顽皮得很,其他小朋友都不太喜欢跟他一起玩。   这天,他正在儿童乐园里面玩沙子,忽然听到奶奶说:“哟,这是谁家的小宝宝啊,长得可真漂亮!”   徐子裕有些不高兴奶奶夸别人,他不由扭头,顺着她的视线看过去。   那,那哪里是什么小弟弟,那分明就是两个怪物!   他们长着两张天使一样好看的脸可,整个身体却血粼粼的没有一点皮,他们的手脚看起来像凶猛的野兽,他们的背后还长着一条粗长的、骨节组成的想鳄鱼一样的尾巴。他们甩着尾巴,狞笑着,大摇大摆的走了过来。   徐子裕恐惧得令整个梦境都颤抖起来,他拼命的想逃,可是他的双脚软软的使不上一点力气,他尖叫着大喊着救命,却没有一个人能听到他的声音。   完了,完了,我要死了……   “那是什么东西?”沈诺在徐子裕看见怪物的刹那进入了梦境,他抱起胖嘟嘟的梦貘崽子,习惯性的撸着下巴,问道。   夏莫说:“宫素心的双胞胎儿子。”他把事情的大致经过给沈诺说了一下,末了,他道,“我总觉得徐子裕梦境里的这两个怪物,不太像是单纯的梦境产物。”   现实中,徐子裕被那对双胞胎吓得不清,还受了不小的折磨,他潜意识里可能会把他们想象成任何形态的怪物,可凑巧的是,双胞胎在他梦境中的形象,像极了小鬼,又像极了曾被他杀死的老鬼和中年男人妖化时的模样,怎么看都不像是单纯的巧合。   说话间,徐子裕被他们一左一右抓住。   只听一个小怪物对另一个小怪物说:“鬼鬼不在真无聊,哥哥,我们把他带回家,让他陪我们玩好不好?”   “他长得真像一头熊。”怪物哥哥有些嫌弃。   “我们把他变成泰迪,泰迪好看。”怪物弟弟满脸的童稚天真。   “玩腻了就吃掉他!”怪物哥哥咯咯笑道。 第九十四章 勇气   鬼鬼?是宫素心养的小鬼吗?这对双胞胎难道也跟丁弘一的变异小鬼一样, 会吞噬魂魄吗?   小孩子的记忆有时会掺杂他们自己臆想出来的东西, 不一定完全是真实的。双胞胎会不会真的吃掉徐子裕不好说, 但是他们提到的鬼鬼,多半就是宫素心养的小鬼了。   宫素心应该早已发现了双胞胎的异样,她现在应该比任何人都清楚双胞胎是一对怎样的怪物。凭借零碎的信息,夏莫能够断定,这对双胞胎绝对不是自然孕育的生命, 他们诡异的能力和映射在徐子裕梦境中的形象, 让他们看起来更像是某种实验的产物。   不难想象, 宫素心当初费尽心机嫁入沈家, 她很可能迫不及待的想要用孩子站稳脚跟,于是用了一些非常手段,迅速的怀上了这对双胞胎。就不知宫素心在怀孕前, 知不知道自己会生出这样一对怪物来。   知道也就算了, 如果不知道,宫素心发现真相时, 只怕肠子都要毁青了。或许, 宫素心也早已知道自己只是一枚棋子,但她已深陷其中无法自拔,所以,她才会想法设法的疏远家人,不让他们掺和到她的事情中来。   夏莫原本还有些担心, 宫素心有了一对小儿子,就算对宫烈依然在乎, 这份在乎也是有限的。如今看来,是他想差了,宫素心真正的软肋就是宫烈。回头,得想个办法好好的逼一逼宫素心,狗急了不仅会跳墙,还会张着嘴乱咬。宫素心知道沈诺的下落最好,如果不知道,也得让她牵扯出更多的线索来。水混了,才能逮着真正的大鱼。   宫素心又是养小鬼,又是生了一对怪物,沈家人不可能毫无察觉,甚至沈家自身的资金也流向了那个未知的组织。沈家人,尤其是沈家如今的掌权人沈鹏飞,又扮演了一个什么样角色呢?   思虑间,两个怪物把徐子裕拖到了一个黑漆漆的洞穴里,他们不知从哪儿拿了一张熊皮出来,把徐子裕强塞了进去,片刻,徐子裕变成了一只憨态可掬的泰迪熊玩具。跟现实中不同,梦境中的徐子裕变成了玩具以后,依然能跑能跳。他身为梦境的主人,在没有外力干扰的情况下,梦境会自动迎合他的意识。   他心里充满了逃跑的欲望,于是,很快他就找到了逃跑的机会。趁着两只小怪物没注意,他挣脱出来,撒丫子一头扎进了黑暗中。可是,潜意识里,他又非常惧怕那对怪物,他认为自己是逃不掉的,于是,整个梦境就变成了迷宫一样的洞穴。只见憨态可掬的棕色小胖熊,甩着两条小短腿气喘吁吁的绕着漆黑的洞穴转了一圈又一圈,怪物的声音时不时的出现在他的耳畔。   小熊想要大声呼救,可是他又害怕声音会引来怪物,渐渐的,小熊的恐惧堆积到了顶点,即便有梦种稳固,梦境还是微微的颤抖了起来。   再这么下去,徐子裕怕是要落下心理阴影了。   梦貘崽子在沈诺的手心蹭了两下,跳到地上,甩甩长鼻子口吐人言道:“我帮他走出噩梦,你看看能不能帮他变回去。”   “好。”   小熊躲在一块岩石后面,只听怪物的脚步声越来越近,越来越近,他吓得把自己蜷成一团,胖爪爪捂着耳朵瑟瑟发抖。忽然,黑暗中跑出一只乍看像老虎崽子但又长着长鼻子的幼兽,它虽然看起来长得很奇怪,但是却比那两个想要吃掉他的怪物可爱多了。   也许,他也是被小怪物们抓来的!   徐子裕虽然顽皮,但心地不坏,更没有成人诡谲狡诈的心思,他担心幼兽被怪物们抓住,又是给它招手又是示意它不要出声,忽然,远处传来了什么声响,怪物闻声朝着声音的方向走了过去。   待怪物走远,小熊总算松了口气,一屁股坐在地上,他看着幼兽,压着嗓子小声问,“你也是被他们抓住的小朋友吗?”   幼兽甩甩尾巴,口吐人言:“我是来救你的,你跟我来。”   幼兽的声音听起来有些耳熟,但徐子裕一时想不起来在哪儿听过,不过,潜意识里,他还是相信幼兽的。没有丝毫的犹豫,他便跟着幼兽走了。   夏莫带着徐子裕,意思着饶了两圈,很快,他们的面前出现了一束亮光。   是出口!   恰在这时,怪物发现了他们,手脚并用,风一样的朝着他们飞奔过来。   “完了,完了,它们发现我们了,他们一定会杀了我们!”小熊吓得手脚发软,像是一下被抽光了力气,双脚根本迈不开步。   “我拖住他们,你去叫人帮忙。”帮人帮到底,送佛送到西,看在这小孩儿心地还不坏的份上,夏莫决定多帮他一点。   他说完,转身跑回去,拦下了两个怪物。   怎么办怎么办?   徐子裕急坏了,泪珠子在他眼睛里打转转,看着被怪物们左右夹击的小兽,他心里忽然生出了莫大的勇气。   不就是两个怪物嘛,跟他们拼了!   小胖熊随手从地上捡起了两个大石块,咧着嘴,龇着牙,奶凶奶凶的冲了过去。奔跑间,他手中的石块,一个变成了他时常玩耍的玩具枪,一个变成了他最喜欢的汽车人。他把帅气的黄色小汽车丢了出去,瞬间,小汽车变成了成人大小的钢铁人。恍惚间,钢铁人的脸看起来凶巴巴的,很像爸爸。   潜意识里有了家长的陪伴,小胖熊的勇气更足了,他端起玩具枪,朝着小怪物就是一阵突突。不知是徐子裕电视看多了,还是有些家学渊源,他打枪的样子还挺像那么回事儿的。他把洞穴里的岩石当成掩体,一边躲一边前进,像模像样的给汽车人打掩护。   梦貘崽子挨了几发流弹,甩甩尾巴,隐去身影跳到一块岩石上蹲着看热闹。   汽车人、熊孩子大战国产怪物,这可是在电影院花钱都看不到的大(烂)片。   徐子裕的勇气越足,他的梦境守卫就越强。而梦境本身不管如何光怪陆离天马行空,只要没有外力影响,一般都会遵循梦境主人的逻辑。在徐子裕的认知里,汽车人是战无不胜攻无不克的,于是,怪物们自然而然就踢到了钛合金铁板,在汽车人凶猛的攻势下,两只怪物很快就被轰成了渣渣,死得不能再死。   汽车人功成身退,变回了一辆迷你汽车,徐子裕抹了把脏兮兮的熊脸,把玩具枪挂在背上,他棕色的眼睛里多了些坚定和勇敢,再无半分怯懦和恐惧。   小胖熊深吸了口气,将胖肚皮缩了回去,笨手笨脚的挤进小汽车里,他拍了拍喇叭,大声喊道:“小朋友,你在哪儿,你快出来,我已经把怪物打死了,我带你出去!”   梦貘崽子很配合的装出受了伤一瘸一拐的样子,从岩石后面走了出来,他用平淡得听不出一丝起伏的语气,很没有诚意的感谢道:“真是谢谢你了。”如果他真是小胖熊的同伴,都不用怪物动手,那些流弹就把他打成筛子了。还有,他才不是什么小朋友,他,马上就是成年人了!   “我知道一个人,也许他能把你变回来!”   小胖熊这才后知后觉的发现,怪物死了,自己依然是个小熊玩具。不过,他却没有了当初的恐惧,他惊喜险些蹦起来:“真的吗?太好了!你快上来,我们一起去找他!”   梦貘崽子跳到副驾座上,体验了一把语音导航、自动行车的未来科技,很快,汽车人将他们载到了洞穴外。没有了恐惧和怪物,外面的世界,变成了一个充满科技感和童趣的未来世界。夏莫感应到沈诺的位置,命令汽车人朝着梦境中心,一座直入云霄的钢铁巨塔飞去。   远远地,夏莫看到沈诺站在塔尖迎风而立,俯瞰着整个梦境,他惨白的脸上充满了与整个世界格格不入的冷漠疏离,孤独犹如塔顶的寒风,从四面八方而来将他紧紧包裹其中。下一秒,沈诺看到了他,他的疏离和孤独统统化为乌有,脸上只剩下如沐春风般温柔的笑容。   霎时间,宛如春雪初融,夏花齐绽。   夏莫看直了眼,小心脏很不争气的砰砰了两下,片刻,回过神来,梦貘崽子有些不自然的挪开了视线。   这时,汽车人已经悬浮在塔顶,梦貘崽子甩甩鼻子,半空中出现了一朵巨大的白云,他让汽车人打开车门,跳到了云朵上。小熊见状,也跟着从车上走了下来,踩在软软的白云上,他觉得新奇极了,直到沈诺走到他面前,他才回过神来,他仰着胖脑袋望着沈诺,视线却落在沈诺身后,满目惊奇中隐隐带着一丝敬畏,他呆呆道:“叔叔,你是神仙吗?”   沈诺摇头道:“不是。你转过去,我看看能不能把你变回原样。”   小熊有些欲言又止,但最终什么都没说,乖乖转过身去。沈诺的手指轻轻划过小熊的后背,指尖所及,小熊的背上出现了一条细小的裂缝。这裂缝看起来就像玩具脱了线一般,然而,裂缝下露出来并非蓬松的填充物,而是小孩儿蜜色的肌肤。   成了。   徐子裕忽然感觉后背被风吹得凉飕飕的,那种感觉就像衣服突然崩开了,风灌进去直接吹在了肉上似的,他忍不住扭了扭。   咦?!   他的爪子怎么变得松垮垮的了?不对,徐子裕低头一看,他身上的皮全都松垮垮的,看起来像一件脱了一半的衣服。他下意识的扯住左边的皮,一只手从皮下面伸了出来。   这是他自己的手! 第九十五章 割腕   徐子裕高兴坏了, 连忙把另一只手伸了出来, 接着他的两只脚也伸了出来, 最后,沈诺揭下他的头套。徐子裕看看自己的手再看看自己的腿,最后还跑到小汽车上照了照镜子,镜中不再是熊脑袋,而是他凶巴巴的小肉脸。   真帅!   徐子裕从来没有这么满意过自己的胖脸蛋。   “叔叔, 谢谢你!小朋友, 也谢谢你!”徐子裕由衷得感激道, 下一秒, 静止的虚无忽然躁动起来,徐子裕还是个小孩儿,魂魄受了些创伤, 梦境几乎瞬间就被虚无破灭了。   清晨, 徐子裕睁开眼睛发现自己躺在病床上,他刚刚一动, 趴在一旁睡觉的男人就醒了过来。   “宝宝, 你终于醒了!医生,医生,我儿子醒了,你快来给他看看!”胡子拉碴满脸凶相的中年男人惊呼起来。   一通忙乱,徐子裕还挨了几针, 难得他没像往常一样耍小脾气,整个人都异常的配合。等到医护人员都离开以后, 妈妈和老人们围着他一阵嘘寒问暖。   前天傍晚,徐子裕在儿童乐园里面玩沙子玩得好好地,忽然就昏了过去,无声无息的昏迷了一天一夜,医生也检查不出所以然来,他们急得都想送他去国外就医了,他却又莫名其妙的醒了过来。   徐子裕大大咧咧的说:“我就是睡着了,做了一个奇怪的梦。”梦里他好像变成了一只小熊,好像有怪物有汽车人,他和汽车人一起把怪物给打死了。对了,他还梦到了一个长得很帅很帅的神仙叔叔,他背后盘着一条好大好大的大蛇影子呢,像龙一样!   家长们谁也没把徐子裕的怪梦当真,只当他睡糊涂了。医院方面,给徐子裕做了系统的检查,可查来查去,徐子裕除了体重超标外,其他并无异常,但不知道怎么回事,他醒来以后,就变得格外嗜睡,精神头也不如以前足了。他以前顽皮的时候,他爸爸老是嫌他,时不时的还凶他体罚他,可现在孩子变得病恹恹的,他又比谁都着急。   病急乱投医,徐子裕的爸爸从来不信神佛,这一次却破天荒的觉得他爸妈说的是对的,说不定儿子真碰到什么脏东西丢魂了。徐子裕的爷爷没退休的时候官位不小,很有些能量,如今虽然退了下来,但人脉还在。他不知托了谁的关系,从特调处不知哪位高人手里求到了一枚玉质的生肖护身给徐子裕,并嘱咐徐子裕一定要时刻戴着,不能随便摘下来。   也不知是不是护身符真的起了作用,徐子裕竟然真的一天天好了起来,慢慢的,又恢复了往日的活泼好动。不过,经过这事儿,徐子裕倒是变得比以前乖了很多,不再乱发脾气,不再随便欺负小朋友,生气了也不会乱摔玩具和别的东西,家长们都觉得他病了一场长大了也懂事了。   懂事的徐子裕也干了件不大懂事的事儿,好不容易挨到出院后,徐子裕竟然说什么都不肯回家,一说回去,就又哭又闹的,非说小区里有怪物。   他闹得实在厉害,他家也不止这一栋房子,再加上家长们也疑心他是不是真沾到什么脏东西了,于是一家人都搬到了其他房子里居住。后来,徐子裕的爸爸几次提回去住,徐子裕不仅自己不愿意回去,也不肯让他们回去,还是非说那儿有怪物。没办法,最后,他爸爸只好卖掉了那儿的房子,重新在别的高档小区购入了一套别墅。   换了住处,为了上学方便,徐子裕也顺便换了学校。到了新学校里,尽管徐子裕的脾气已经变好很多了,可依然不太受欢迎,班上的新同学们总是绕着他走。   一定是因为我长得太凶了!   徐子裕缠着妈妈,让妈妈带他去一家高档美发会所,给他换个新发型,顺道再把眉毛给他修理一下。他妈妈每次换个眉形,就能换一种美法,他一定也能美美哒!   梦想是美好的,现实却是极其残酷的。   换了发型,修了眉毛,徐子裕看着镜子里的自己欲哭无泪——   他好像变得更凶了,差评!   再说宫素心这边。双胞胎发现玩具熊被保姆当成垃圾丢了以后,非常生气,他俩撒泼似的冲着保姆又抓又咬,他们牙齿的尖利程度和咬合力都远超常人,保姆根本制不住他们,被他俩咬得伤痕累累,她眼看着情况不对劲,操起扫帚打了两个双胞胎几下,这才挣脱跑了出去。事后,宫素心并没有责怪她,还让她去医院看,回头给她报销,可是她却说什么都不肯继续在他们家干活了,当天就拿了她自己的东西就离开了。   保姆离开以后,宫素心再也摆不出好脸色了,林楠躲在外面只见她气急败坏的拖着双胞胎,把他们关进游戏室里面,任由双胞胎在里面拍门哭喊她都无动于衷,冷酷得根本不像一个做母亲的人。   双胞胎一直被她关到深夜,嗓子都哭哑了才被她放出来。   这对怪物一般的双胞胎,在面对宫素心时却跟同龄的孩子一般无二,他们看起来非常的依赖宫素心,知道自己惹了妈妈生气,双胞胎小心翼翼的讨好着宫素心,生怕妈妈就不要他们了。再看宫素心,保姆离开后,偌大的别墅里就只有她和两个孩子,她彻底揭下了慈母的面具,对双胞胎表现出了极度的冷漠和不耐烦。可她越是这样,两个孩子反而越不敢造次,一左一右黏在她身边,老实得就像两只做了错事生怕被主人丢弃的小狗。   过了一天,宫素心就高薪聘请到了一位新保姆。新保姆来到家里以后,她又变回了慈母。可双胞胎却病恹恹的,总是嗜睡。新保姆是个育儿老手,辗转照顾了很多孩子,孩子常见的一些病症她一眼就能看出来,可她却瞧不出双胞胎生了什么病。她提出带他们去医院检查一下,宫素心想也没想就回绝了,过后,背着保姆,她给双胞胎一人喂了一颗绿啦吧唧的丸子,一连喂了几天,双胞胎才慢慢恢复过来。   而就在这时,宫烈却出了事儿。   宫烈最近这段时间里,一直深陷噩梦之中,再加上各种倒霉事不断,他深信丁弘一缠上了他,无论走哪儿他似乎总能看到丁弘一的鬼影。宫烈吓得门也不敢出,成天把自己锁在卧室里,他不敢看电视、电脑、手机甚至镜子,因为丁弘一的鬼影总会出其不意的出现在那些东西里面,他也不敢睡觉,因为一睡着,就会做各种各样可怕的噩梦,而丁弘一也总会出现在这些噩梦之中。   独自呆在幽闭的空间里,日复一日的担惊受怕,不仅摧毁了宫烈的精神,更彻底的瓦解了他对宫素心的信任和维护,他现在可以说是恨死宫素心了。   如果不是她,丁弘一怎么会始终缠着他不放?   可是,他再恨她又有什么用?她连看都不回来看他一眼?明明他也是她的儿子,为什么她能心安理得的做她的沈太太,他却要向老鼠一样过活?他到底做错了什么,要让受到这样的惩罚?明明养小鬼的不是他,害死丁弘一的也不是他!   宫烈越想越绝望,他留下一封绝笔信割腕了。   宫烈这段时间精神不正常,他名义上的父母一直在家里陪着他,他割腕的第一时间,就被他们发现,并送往了医院。   他们发现他的时候,他都还清醒着,还吵着嚷着不让他们救他,救护车上的医生看了说他割得不深,发现的也及时,没有生命危险。到了医院,医生给他简单处理一下,连输血都不用,不过,他的精神状态实在不佳,医生建议让他留院观察一下。   输了液,宫烈睡着了,可这一睡,他就再没有醒过来。   身体体征一切正常,可人却怎么都唤不醒。这一觉,竟然把宫烈给睡成了植物人。   出了这么大的事儿,宫素心的父母吓坏了,第一时间就联系了宫素心。他们本意是觉得宫素心人脉广,看能不能给宫烈多联系几个专家,给他好好瞧瞧。宫素心却一下子就听出了不同寻常的地方,宫烈这病只怕是有蹊跷。   先前,宫烈总说丁弘一变成鬼来缠着他,她没有办法,只好拜托吴兴帮她求那个人。他是小鬼真正的主人,丁弘一的死,是他一手操纵的,可小鬼在吞噬了丁弘一的魂魄后却失踪了。丁弘一再度现身,她想请他再试试看,到底能不能趁机找出丁弘一的下落。   然而,吴兴得到的消息却是,有人借助雷劫彻底灭杀了小鬼,因此,那人深受重伤,最近一直在闭关,消息才没有传出来。   丁弘一被小鬼吞噬了,小鬼都灰飞烟灭了,丁弘一怎么可能还有一丝存在的机会?缠着宫烈的必然不可能是丁弘一的鬼魂,之后,吴兴安排他的徒弟悄悄给宫烈看了,宫烈身边根本没有鬼魂出没的迹象,不过,宫烈被人下了咒。偏偏,吴兴手下天赋最高的弟子在这个当口被特调处给带走了,他的大徒弟连宫烈中的什么咒都看不出来。紧接着,她也中了咒术,全靠吴兴给她的玉牌挡着。   然而,下咒之人法力极为高深,这才短短数日,玉牌就已经被咒力侵蚀得濒临破碎。   现在,宫烈又出了这档子事儿,宫素心觉得自己就像一只被蜘蛛网黏住的虫子,蜘蛛不知道躲在什么地方,饶有兴致的看着她徒劳的挣扎。   宫素心终于尝到了当猎物的滋味儿,备受煎熬。   她心里充满了不安和焦虑,但是她却根本没办法撇下宫烈不管。宫烈,只有宫烈才是她的儿子,唯一的儿子,双胞胎就是一对令人作呕的怪物。他们的存在,无时无刻不再提醒她,她只是一枚可悲的棋子,被人利用而不自知。不过,这一次,也许他们能派上一点用场。   宫素心在电话里简单安慰了她父母几句,然后带着双胞胎,驱车匆忙去了医院。 第九十六章 绑架   B市最好的三甲公立医院, 也是全国最好的公立医院, 这里有着国内最顶尖的医生, 也挤满了来自全国各地的病患。   宫烈始终昏迷不醒,他名义上的父母将他转到了这所医院,费了不少关系,才给他弄到了一间单人病房。宫素心到的时候,该医院相关方面的专家们, 正在结合宫烈的检查结果, 进行会诊。目前他们无法确定宫烈的病因, 但根据他的脑电图波形, 他们得出的结论是植质状态、不可逆的昏迷,俗称植物人。   饶是宫素心在来之前,就已经有了心理准备, 听到这样的结论, 心里依然像是被锤子重重锤了几下。看着宫烈面无人色的躺在床上,身上插满了乱七八糟的管子, 她一双手握得指节发白, 精心修剪的指甲深深掐入肉中。   是谁,是谁,究竟是谁,竟敢对她的儿子下手!最好别落到她手里,不然, 她非叫他尝尝生不如死的滋味儿!   宫素心就像一头被动了崽子、暴怒不已的母兽,然而, 她从小混迹尔虞我诈的娱乐圈,嫁入沈家以后,也没有一日不戴着面具生活,演戏已经成了她的本能。她心里明明已经愤怒到了极点,面上却依旧不动声色,送走会诊的专家后,她三言两语支开父母,然后一脸慈母样儿的对双胞胎说:“大宝、小宝,舅舅睡着了,你们有办法叫醒他吗?”   大宝和小宝齐齐摇头,异口同声道:“妈妈,舅舅的魂不见了,我们叫不醒他啦。”   最坏的猜测得到了证实,宫素心的心一下子沉到了谷底,她仍有些不死心,道:“你们能不能感应到你们舅舅的魂去哪儿了?妈妈拜托你们了好不好?”   双胞胎自有记忆以来,妈妈一直都对他们都是忽冷忽热的,他们比任何人都清楚,妈妈其实一点都不喜欢他们。可是他们真的好喜欢好喜欢妈妈,难得听到私底下妈妈用这样的口吻跟他们说话,双胞胎眼睛都亮了,他俩连连点头。   随即,他俩一人一手紧紧相扣,另一只手同时按在宫烈心脏的位置,片刻后,他们裸露在外的手背上浮现出漆黑的、若隐若现的鳞纹。很快,他们的额头上也浮现出了鳞纹,汗水渐渐打湿了他们的头发,滑下他们的脸颊,忽然,他俩身体一软,齐齐摔在地上。   宫素心像是没看见一样,全然没有去扶起他们的意思,只顾着问:“怎么样?找到你们舅舅的魂魄了吗?”   双胞胎摇摇头,两人交换了一个眼神,大宝问:“妈妈,你为什么这么紧张舅舅?”   小宝问:“是因为他是我们哥哥吗?”   双胞胎的眼睛里充满了近乎扭曲的嫉妒,他们死死盯着宫素心,齐声质问道:“你为什么喜欢哥哥,不喜欢我们?”   宫素心心乱如麻,懒得跟两个小的纠缠不清,敷衍道:“瞎说什么,阿烈是你们舅舅,再让我听到你们瞎说,小心我把你们关起来。”   双胞胎难过极了,根本不肯吃她这套,两人耍起了小脾气哭嚷起来,“我们才没有瞎说,他明明就是哥哥,明明就是!你是我们的妈妈,你只能喜欢我们,你不准喜欢他……”   “哎哟,这是怎么回事?大宝和小宝怎么哭了?”宫素心的母亲从外面进来,见两个小外孙又哭又闹的,心疼坏了。她虽然跟双胞胎见面的次数屈指可数,但她却很喜欢这对跟女儿一个模子刻出来的外孙。   宫素心略略收敛了一下怒气,说:“妈,你看着他们俩,别让他们碰阿烈,我出去打个电话。”   “好。”   宫素心头也不回的走了,双胞胎哭得更伤心了,宫母费了好大的劲儿,才把他们给哄住了。可是,他俩刚止住哭,不知怎么回事,突然就冲出了病房。宫母反应过来,跟着追出病房,他俩都跑得没影儿了。她吓得六神无主,所幸,病房外还有很多病人和病人家属,他们都看到双胞胎跑进了安全楼梯,宫母赶紧追了过去。   宫素心在住院部楼下某个僻静的角落里给吴兴打电话,她满心惦记着宫烈的事儿,根本没注意到她身后的花坛里蹿出了一只白色的小老鼠,小老鼠趁她正在跟人说话,尾巴尖轻轻在她纤细的腿肚子上扎了一下。随即,小老鼠闪身躲进花坛的花木之中,迅速跑远了。   却说双胞胎在病房里嗅到了一缕极淡的妖气,他们本能的循着这缕气息追了出来,可是追到楼下,妖气变成了一强一弱两缕,两缕气息奔着两个完全不同的方向去了,略一犹豫,双胞胎追着更强的那股气息追了过去。他们平时完全可以跑得更快,可刚才为了寻找宫烈的魂魄,他们耗了大量的力气,跑着有些吃力。   不过,很快他们就看到那缕妖气的主人了,那是一只皮毛无光黄白相间的胖土猫,胖猫有着完全不符合它体型的灵活,左闪右躲,飞快的穿梭在人群中。双胞胎不甘示弱,拼尽全力追了上去,他们的身上渐渐浮现出若隐若现的黑色鳞纹。   双胞胎年幼,跑得飞快,很容易引起人群的注意,不过,因为是在医院,他们跑得又快,大家看不太清楚他们身上的鳞纹,只当他们得了什么皮肤病。   胖猫始终在前面吊着他们,很快,就将他俩引出了医院。照着最初规划好的路线,胖猫把他俩引到了一处监控死角,一辆套牌的商务车不知何时停在路边,胖猫一下窜了进去,双胞胎光顾着追逐猫妖,一路追到了面包车旁。仗着天赋异禀,双胞胎从未将那些安全常识放在心上,等他们反应过来,心生警惕时,车上忽然伸出两只手,一把抓住他们,将他们拉进了车里。   两记利落的手刀袭来,双胞胎相继陷入昏迷。商务车门砰得一声关上,随即,便汇入了车流中。   “夏莫,我们这么搞会不会违反纪律啊?”开车的正是王军。他戴着鸭舌帽和口罩,帽檐压得很低,口罩直接遮到鼻梁,鼻梁上还架着一副眼镜,握着方向盘的双手带着一双黑手套,宽大的迷彩服内还故意塞了些填充物,这让他看起来格外臃肿,像个大胖子。   自从进了特调处跟了夏莫以后,他的三观一直在不停的刷新,到现在甚至还干起了绑匪的勾当,说说这都是些什么事儿?   夏莫说:“后悔了吗?”   “后悔,后悔死了,我发现我就是上了条贼船,我都下不去了!”王军调侃道,声音里带着些笑意,显见的,他说的并不是真心话。他跟夏莫相处也有段时间了,他知道夏莫有事情瞒着他,但夏莫的人品他还是信得过的,他相信夏莫不会贸然胡来。   其实,如果有别的人可以用,夏莫也不打算将王军拖进这摊浑水里,现在人都已经被他拖下水了,他也只能在心里跟王军说声道歉了。   “现在才后悔,已经晚了。”夏莫道:“在前面找地方停一下,我们俩换手,你来看看他们身上有没有定位器。”   “得咧。”   胖猫口吐人言道:“夏莫,我要下车,阿嚏,你买的什么破染料,阿嚏,不行,太难受了,阿嚏,阿嚏……”   胖猫正是大黑乔装的,为了能够神不知鬼不觉的在宫素心眼皮子底下绑走双胞胎,夏莫做了万全的准备。别看宫素心似乎很不喜欢双胞胎,但她对他俩看得特别紧,双胞胎至今还没有上幼儿园,都是请家教直接在家教导。她从沈家搬出来以后,入住的是高档豪宅,安保系数极高,宫素心一直将两个孩子拘在家里,根本找不到下手的机会。   夏莫既然决定要宫素心狗急跳墙,只动宫烈一个,或许会让宫素心着急愤怒心痛,可是这还不够,只有动了这对双胞胎,才能真正惊动宫素心背后的人,然后彻底搅浑这滩浑水。   先前他做了那么多,一直小心翼翼避免打草惊蛇,如今,蛇已经彻底被他逼出了洞穴,他要做自然是雷霆出击,打蛇七寸。   但,他现在还没有找到任何有关沈诺下落的线索,不到万不得已,他还不能暴露自己,面对宫素心背后未知而庞大的组织,再怎么小心都不为过。   夏莫毫无诚意道:“我看他们广告打得不错啊,阿嚏。”一次性染色剂的味道怪怪的,他也忍不住打了个喷嚏,揉揉鼻子,说,“回头我给他们差评。”   胖猫一连打了几个喷嚏,甩着精心沾了毛的尾巴,愤愤道:“一星都不给他们!”   大黑不仅被呛得难受,身上好像也过敏了似的,痒得难受,用爪子挠个不停,等车一停下来,它立马跳了下去,很快便消失在了人潮汹涌的街道上。   王军和夏莫换了手以后,直接把双胞胎剥得光溜溜的,身上连条小裤衩都没给他们留,他把他们的衣物装入了一个可以完全隔离电子信号的背包里,然后又拿了一个他通过以前做刑警队长时掌握的非法渠道,花大价钱弄到的一台警局都不一定能配备上的检测仪器,扫描了双胞胎全身后,分别在他们手臂上找到了两枚植入芯片。芯片被他取出后,装进了一个特制的小盒子里,再把盒子也塞进了背包中,双胞胎与外界的联系被彻底隔绝。   很快,夏莫把车开进了一个地下停车场,在停车场的监控死角,将这辆偷用的车还了回去。严格来说,这车也不算是偷的,车的主人被他出轨的老婆给谋杀了,变成了厉鬼回来找他老婆算账,他还没来及对他老婆怎么样,就被王军给逮着了,一通劝说后送去了轮回。有厉鬼提供的证据,王军联系了当地派出所,目前已经把他老婆给刑拘了。   车主生前跑野的,开的就是这辆车。如今,车主死了,他老婆被逮了,车放在地下停车场里落灰,被人开出去兜了一圈也没人知道。谨慎起见,王军在车上弄了一个套牌,套牌一摘,更加神不知鬼不觉。   趁着四下无人,夏莫和王军一人一个,把双胞胎抱进了旁边另一辆临时租来的越野车,扬长而去。   另一边,宫素心得知双胞胎跑丢了,她感觉浑身的血液好像瞬间被人抽空了似的,整个人如坠冰窖,她满脑子只有两个字,完了。 第九十七章 棋子(上)   宫素心抱着最后一丝侥幸, 手忙脚乱的打开手机点开软件, 追踪双胞胎的定位。然而, 无论她如何操作,软件上始终显示搜索失败,无法定位。   是绑架!一定是绑架!而且绑走他们的绝对不是普通人。宫烈,对,还有宫烈, 宫烈的魂魄说不定也在绑匪的手里。究竟是什么人?他们为什么要这么做?如果五号和六号在她手里出了问题, 后果……   宫素心整个人都在发抖, 手机啪的一声掉到了地上。   宫父宫母见她面无人色, 都吓到了,尤其是宫母,双胞胎就在她眼皮子下面跑没影了, 她追了一路都没追上, 又累又怕,带着哭腔惶惶然道:“素心, 大宝和小宝是不是出事了?”   “他们被人绑架了。”宫素心的大脑飞速的转动起来, 五号和六号实验体被她弄丢了,组织一定不会放过她的,更有甚者,如果他们落到了特调处尤其是龙炎那一派系的人手里,那她就完了, 她的下场绝对不会比丁弘一好到哪儿去。她只有在组织知道之前,把双胞胎找回来, 她才有一线生机。绑匪先是动了宫烈,接着又对她下咒,现在又绑走了双胞胎,只怕是冲着她来的。   费尽心机,必有所图。   千亿沈家的长子嫡孙,比金子铸得都贵重,如果绑匪是图财,只要对方开口,多少钱她都能满足对方。可怕就怕,对方想要的不是钱。可是除了钱财,宫素心也想不出自己身上还有什么值得图谋的。   “绑架?”宫母只觉天旋地转,眼泪直接流了出来,“素心,我们现在怎么办?”   宫父心急如焚,掏出手机道:“当然是报警,这前后也就一二十分钟,绑匪肯定还没有跑远。”说着他就要拨报警电话。   宫素心一把夺过他手中的电话,说:“不能报警!”如果报了警,组织也会在第一时间知道,眼下,她绝对不能让组织的人知道。稳了稳心神,宫素心半真半假道:“爸,妈,这件事没你们想的那么简单,一时半会儿我跟你们说不清楚,但有一点我可以告诉你们,如果报了警,大宝和小宝就真的一点活路都没有了。”   “难道是沈家的仇人下的手?”宫父惊道,他直觉事情有些不对劲。   “我现在还不能确定,”宫素心既没有承认也没有否认,她说,“这件事情先不要告诉任何人,包括沈从礼。一会儿,你们去给阿烈办出院手续,你们带他离开B市去一个地方,具体地址我会给你们,继续留在B市,也许你们也会有危险。”   宫母闻言顿时吓得六神无主,宫父比她镇定些,“素心,你是不是惹到什么人了?”   宫素心不欲多说,只道:“你们听我的就行了,帮我照顾好阿烈,我一定会想办法把大宝和小宝找回来。”   早在宫素心发觉自身处境不妙时,她就在一个偏僻的小县城里,瞒着所有人,用他人的身份,悄悄置办了一套房产,那是她留给家人的退路。她在那里给父母和阿烈留下了大量的现金、假的身份证和护照以及她用假身份在国外置办的产业和存款凭证。一旦她遇到什么事情,她的家人也可以凭借那些东西,安稳度日。   送走惶惶不安的父母和昏迷不醒的宫烈,宫素心慢慢冷静了下来,她驱车回到别墅,告诉新雇的保姆双胞胎去了她父母家,可能要小住几天,她先放她几天假,等什么时候孩子们回来了,她再通知她过来上班。   打发走了新保姆,宫素心一面冷静的思索着绑匪的目的,一面等待着绑匪的来电。可一直等道她迷迷糊糊睡着了,绑匪依旧一个电话都没有打过来。   宫素心做了一个梦,梦见了很多久远的她都快要遗忘掉的事情。   她在六岁的时候,就在一部电视剧里饰演了一个小配角,因为人设讨喜,她长得也非常漂亮,电视剧播出以后,她也跟着小火了一把。父母因为工作的关系,认识不少圈子里的人,很快,她又参演了一些电视剧和电影,成了当年比较知名的童星之一。   然而,她似乎总是欠缺一份运气。   她自认长得不差,演技也不错,可不知道为什么,在圈子里蹉跎了十来年,知名度也有,可就是没法大红大紫。她一度认为,她不红是因为父母给她做经纪人,不够专业,人脉有限,于是,她去签了一家娱乐公司。然而,进了公司以后,带她的经纪人告诉她,红,除了需要运气,最重要的是得有贵人扶持。   在经纪人的安排下,她认识一些有钱人,而她认识的这些人里面,就属沈从礼出身最好,对她也最真心。很快,她便沦陷在了沈从礼的花言巧语中,跟他上了床,甚至还怀上了沈从礼的孩子。   沈从礼得知她怀孕后,就给了她一笔钱,让她把孩子打了。可是她舍不得,既舍不得肚子里的小生命,更舍不得沈家的滔天富贵,那时候,她天真的以为,她能够母凭子贵。退一万步,就算进不了沈家的门,只要她生下了沈家的骨血,将来沈从礼就没办法跟她说断就断,但凡沈从礼能够照顾着她一点,她也一定可以红起来。若是她真有一天大红大紫了,她嫁不嫁进沈家,又有什么关系呢?   这笔买卖,怎么算,她都不亏。   她在经纪人的帮助下,瞒着所有人,悄悄生下了孩子。待孩子出生,她把孩子抱到沈从礼面前时,沈从礼的表情精彩极了。   不管怎么样,孩子生都生出来了,总不能再塞回肚子里去。那时候为了不让沈从礼觉得她是一个心机深重的女人,她一口咬定自己只是因为太爱他了,才舍不得放弃他们爱情的结晶,为了表忠心,她甚至主动提出让孩子跟她姓,然后以她弟弟的身份,将孩子的户口上在她父母名下。   时至今日,宫素心也不知道她自己当初这么做,算不算走了一步臭棋。如果早知道那个老不死的,说什么都不肯让宫烈进沈家的门,她当初生了孩子以后,就该把孩子丢给沈从礼,随他怎么办,搏一搏,说不定沈从礼那宝贝得跟什么一样的病秧子儿子会多个双胞胎弟弟。毕竟,沈诺跟宫烈只相差了半岁,沈从礼的前妻人蠢耳根子还软,她逼一逼沈从礼,再到那个女人面前办一办可怜,说不定事情真的能成。   可惜,时至今日,说什么都晚了。   梦貘崽子隐去身影,穿梭在宫素心的梦境中,看着她如何处心积虑一步步介入到沈从礼的婚姻中。   在宫素心的梦境中,夏莫才知道,原来沈诺小时候有轻微的自闭症,一直到快两岁的时候才开口说话。   为此,沈从礼十分不满。他本就已经后悔娶了个身份低微的妻子,婚前的海誓山盟,哪里敌得过婚姻的柴米油盐?他也许真的爱过沈诺的妈妈,不然不会不顾沈鹏飞反对,一意孤行的娶了沈诺的妈妈。可是,等到婚后,门不当户不对的婚姻,对沈从礼来说就像穿了一双不合脚的鞋,时时刻刻都充满了不适。梦境中,有好几次,沈从礼跟宫素心抱怨婚姻中的不顺心。   而这种抱怨,在发现沈诺患有轻微的自闭症以后,达到了顶峰。   宫素心给沈从礼生了儿子,在沈家是公开的秘密,她想要借子上位也人尽皆知。沈家有人借此做局,绑了沈诺,事后,沈诺虽然被找了回来,但宫素心却背了好大一口黑锅,所有人都认为这事儿是她暗中指使。   为此,沈从礼冷了她很长一段时间,也不肯再继续捧着她。拿不到好的资源,运气也始终差了一点,宫素心始终混迹在二三线。而沈诺被找回来以后,就像突然开窍了一样,慢慢的展现出惊人的天赋,被沈老爷子带在身边亲自教养,俨然一副接班人的架势。   沈家争产,沈从礼虽是长子,却势单力薄能力平平,向来不讨老爷子喜欢。现在好不容易出了个能讨老爷子欢心的儿子,沈从礼彻底打消了离婚的念头。   而宫素心好不容易哄得沈从礼回心转意,带她去参加沈老爷子的寿宴,她本想借此机会让宫烈认祖归宗,可惜沈诺轻飘飘一句话就彻底断了她的念想。更让她绝望的是,她主演的电视剧,竟然把女二李菲菲给捧红了,而更叫她生气的是,沈从礼竟然拐弯抹角问她要李菲菲的联系方式。   沈从礼让她三言两语给糊弄了过去,可她心里却不好过。她深觉自己流年不利,便决定找个大师给她看看。   而她真正的不幸,便由此展开。   有人早就在觊觎沈家偌大的财富,而她,恰好被人当成了一块敲门砖。   透过梦境,夏莫看到宫素心在一个容貌普通的中年男人那里,被那人云里雾里的侃了半天,经由那人介绍,她飞去T国,在一个看不清容貌的黑袍法师手里,求到了一尊小鬼。宫素心求运心切,不惜花大价钱,求黑袍法师给她一尊法力最高强的小鬼。   养了小鬼以后,宫素心的运气果然开始好转,一夜之间,各种片约相继而来。她信心满满的选了一部圈内的金牌编剧潜心雕琢了好几年的电影剧本,她看完剧本就知道,这部电影一定能火。她对自己的演技有信心,但那部电影的女主角容貌艳丽张扬,更贴合李菲菲的形象,她从经纪人那里得知,李菲菲也有意参与该片的选角。   这部电影的导演很善于调教演员,经常启用新人,李菲菲虽然算不上完全意义上的新人,但天赋确实不错,属于老天爷赏饭吃的那种。她担心李菲菲被导演选中,于是就派了小鬼去骚扰李菲菲,最初,她真的只是想吓唬吓唬李菲菲,而后来,就算李菲菲被导演选中拿下了该片的女主角,她也只是想让小鬼给她一个教训,并没有想要弄死她。   可是,李菲菲却死了。   那一刻,她真真切切感觉到了恐惧。   而更可怕的是,小鬼在杀死李菲菲以后,就开始有些失控了。可是那时候,她已经尝到小鬼带来的甜头,无论如何也舍不得送走小鬼。就这样,过了差不多一年,某天,她从沈从礼那里得知沈诺无端端在学校里被雷给劈了,身受重伤,试了许多办法始终昏迷不醒。   “好好的怎么会让雷给劈了?”梦境中,宫素心一副解语花的模样,给沈从礼出主意,“听起来怪玄乎的,我认识一个挺厉害的大师,要不,请他给沈诺看看?” 第九十八章 棋子(中)   沈从礼一向不大相信这些, 可他国内国外请了那么多专家, 都不见丁点起色, 不由得,他把宫素心的话听到了心里去。他跟着宫素心一起去请那位大师,不想,那位大师听了来龙去脉以后,推说自己修行不够, 怕是无能为力。在沈从礼的一再请求下, 他向沈从礼举荐了他的师兄, 吴兴。   吴兴本事不小, 一出手就救醒了沈诺,不仅沈从礼,就连沈老爷子见了他, 都对他佩服不已, 礼遇有加。   宫素心因为这事儿,在沈从礼那里刷足了好感, 就连沈诺妈妈都十分的感激她, 宫素心虽然得了些好处,可心里却跟吃了苍蝇一样难受。暗地里,她没少怪吴兴多事,可很快,她就不得不有求于他了。   她的小鬼突然之间彻底失控, 开始反噬她了。   从梦境来看,宫素心曾多次险些被小鬼杀死。她试图找那位给她小鬼的法事为她化解, 但不巧,那位法师闭关了,宫素心费尽周折去了T国,却连他面儿都没见着。不得已,她只能去找最早给她牵线介绍的中年大师,那人一推二五六,说自己也无能为力,不过,他师兄吴兴也养过小鬼,也许,他能帮她。   然而,吴兴看了宫素心养的小鬼以后,当即脸色就变了,“你这忙我帮不上,你走吧。”   宫素心闻言急了,道:“大师,您法力高深一定可以帮我,求求您了,只要您能帮我把这小鬼解决了,我一定会好好答谢您的!”   “你这小鬼是从通差法师那里求来的吧?”   “是。是宋大师介绍我去的。”   “胡闹!”吴兴瞪着那个中年男人道:“你怎么能介绍宫小姐去通差法师那里?他炼制出来的小鬼,连我都无法驾驭,更何况是宫小姐这种普通人?”   宋大师唯唯诺诺道:“是宫小姐说想要灵验一点的小鬼。我知道的法师里面,就属通差法师炼出来的小鬼最厉害,再说了,我哪知道宫小姐能得通差法师的青睐,请到他手里最厉害的小鬼。”   夏莫隐身在一旁,分明感觉到了吴兴跟那姓宋的在一唱一和,这摆明了就是一个局。在宫素心第一次接触到那个姓宋的时,她就已经一脚踏入局中。从她求到小鬼的那一刻起,她被彻底的拖进局里,但,这个局,只怕不是为她而设,她充其量就只是一枚棋子而已,对方一开始的目标应该是沈家。   不过,最让夏莫不安的却不是这些,而是沈诺。他查了这么久,直到现在才知道,沈诺病弱的源头竟然是因为雷击。而沈诺遭受雷击的时间,跟他当年得到尸心妖花的时间几乎吻合。他还记得,他在被天雷击中时,隐约好像听到了沈诺喊他的名字,还被谁给推了一下,这才没有被天雷劈个正着,侥幸捡回一条小命。否则,他早就命丧黄泉了。   可是当时沈诺远在B市,怎么去那儿救他?   夏莫一度怀疑是自己产生了幻觉,他也一直想找沈诺问清楚,可惜,自那以后,沈诺就失联了。再度相遇,沈诺也是失去了以前的记忆,什么都不知道。   说不定,当年真的是沈诺救了他。可是当年的沈诺只是一个普通小孩儿,他如何能够在他危急之时,现身相救?助沈诺来救他的,会是帮沈诺取出梦魂珠并寄给他的人吗?如果是,那么那个神秘人又是谁,会是别的梦貘吗?   夏莫心里一团乱麻,只能耐着性子继续看宫素心的梦。   吴兴既然精心设了局,自然得一步步拖宫素心下水。他坦言自己修为不够,没又办法解决通差法师的小鬼,不过,他可以想办法帮宫素心镇压一二。此外,他还告诉宫素心,通差法师性情古怪,他像疼爱自己孩子一样疼爱着他炼制出来的那些小鬼,但他送出去的小鬼,他从不收回,也不会轻易灭杀。换言之,宫素心得做好养一辈子小鬼的准备。   为了安抚宫素心,吴兴告诉她,他跟通差法师有些交情,等通差法师出关以后,他陪她一起去见法师,跟法师好好求求情,也许法师会同意把小鬼收回去。   宫素心让小鬼给整怕,闻言非常不安。不过,小鬼经由吴兴镇压之后,又重新变得乖巧听话起来。   恰在这时,宫素心主演的电影上映,既叫座又叫好,她终于如愿以偿的大红大紫起来。宫素心尝到了爆红的滋味儿后,又割舍不下小鬼了。经过吴兴的镇压后,小鬼变得跟最开始一样乖巧老实,宫素心抱着侥幸的心理,又重新用起了小鬼。   欲壑难填。   就这样,在吴兴的刻意诱导下,宫素心越陷越深。很快,同样遭到小鬼反噬的丁弘一,也被她拖下了水。   早在认识沈从礼之前,宫素心就跟丁弘一保持着暧昧的关系,不过,彼时她嫌丁弘一咖位太小,没有松口答应丁弘一的追求。宫素心在跟了沈从礼以后,也没有跟丁弘一这个圈中好友划清界限,反而时不时的跟丁弘一说说心里话倒倒苦水。她在沈从礼那里弄到好的资源了,也不忘漏点给丁弘一。当年,丁弘一能够在出道的短短几年时间里,就混成国内知名小生,宫素心功不可没。   丁弘一已经被雷劈得灰飞烟灭了,他究竟是喜欢宫素心,还是喜欢宫素心手里的资源,已经无从得知。不过,正如丁权认为的那样,丁弘一确实是让宫素心给带上了一条不归路。   最早,宫素心想要养小鬼改运,可是她也听说过不少关于小鬼邪门儿和不好的事情,她想养又害怕,就怂恿丁弘一陪她一起养。丁弘一其实是不信这些的,根本没当回事儿,只当是给宫素心壮胆,想也没想就答应了下来。他俩去了T国以后,在通差法师那里分别求了一尊小鬼。   丁弘一大约做梦也没想到,小鬼竟然真的给他带来了意想不到的好处。尝到小鬼带来的种种甜头以后,他也渐渐陷了进去。在宫素心之后,他也遭到了小鬼的反噬。很快,吴兴用同样的办法帮他镇压住了他的小鬼。   很快,丁弘一跟吴兴越走越近,最后,他还拜了吴兴做干爹,利用他在圈子里的人脉,给吴兴拉生意。吴兴修为高深,很快就在圈子里混出了名气来。以娱乐圈为跳板,吴兴开始接触到商界人士,再由商界人士举荐,他渐渐开始跟政界人士有了往来,很快,一张巨大的利益网初见雏形。   宫素心和丁弘一都是这张利益网的直接受益者。   然而,好景不长,又过了大约两三年的样子,吴兴再也镇压不住宫素心的小鬼。期间,宫素心为了让吴兴尽心尽力的帮他,没少动用她身为女人的资本。吴兴不知是被美色所迷,还是另有谋算,又或者二者兼有,他顺势跟宫素心发展出了一段桃色关系。   有了这一层关系,吴兴不仅亲自出面请通差法师帮她解决掉小鬼存在的隐患,还引荐她加入他所在的组织。   双螺旋。   十几年前,夏莫就在鼠宝妈妈的口中得知了‘双螺旋’,却一直不太清楚这是一个什么样的存在。   就宫素心梦境中信息来看,这是一个颇为古老的组织,它致力于将玄学和科学结合,实现神迹。这个组织有着极为严格的保密制度,宫素心并非核心成员,知道的信息非常有限,她甚至连组织的所在地、组织的头目具体是谁都不知道,她所认识的组织成员除了吴兴和通差法师外,寥寥无几。   从吴兴的口中,宫素心得知,这个组织十分的神通广大,成员遍布全球,成员中不乏一些能够只手遮天呼风唤雨的大人物。   双螺旋凭什么网罗这么多站在金字塔顶端的人?   黑科技。   双螺旋在基因领域的研究无人能及,拥有全球最顶尖的基因实验室。而科学与玄学的结合,让双螺旋攻克了许多外界根本无法治愈的疾病,有效的延长部分组织成员的寿命。   对那些顶级权贵富豪们而言,他们拥有足以影响世界的力量,可是他们却无法改写注定的死亡。长寿乃至长生,对他们的诱惑不言而喻。   宫素心年纪尚轻,身体也颇为健康,长寿对她的吸引力还不算大,所以,她加入双螺旋以后,得到的见面礼是驻颜药剂。一针药剂,可以让她三年容颜不改。   如今,宫素心的真正年龄已经四十岁了,可是她看起来依然只有二十多岁,时光好像彻底将她遗忘了一般。不用频繁的出入健身中心美容院,不用玻尿酸不用肉毒杆菌甚至连最基础的护肤品都不用,只要药剂不断,便可容颜永驻,这对许多女人,尤其是像宫素心这样靠脸吃饭的女人来说,这是完全不逊于长生不老的诱惑。   双螺旋提供给组织成员的东西,只能用贡献值兑换,不能用金钱进行交易。不过,金钱也可以兑换成相应的贡献值,只不过兑换的比例非常低。相较之下,像吴兴那样直接为组织做事的内部成员,贡献值要高很多。   彼时,宫素心虽然是当红影星,但就她的身家,加在一起拢共也不够换几针驻颜药剂。在吴兴的点拨下,宫素心把目光瞄准了沈家。   恰在这时,沈鹏飞忽然检查出患上了淋巴癌。 第九十九章 棋子(中)   沈鹏飞一病, 沈家三房人之间的明争暗斗瞬间进入白热化程度。   沈鹏飞虽然偏宠沈诺, 且一直将沈诺带在身边亲自教养, 但当时沈诺不过才十岁出头,身体也不好,每天吃的药比饭还多,就算他有再好的天赋也起不了什么作用。二房的沈从义、沈从廉兄弟同心,且他俩的能力比沈从礼不知强了多少, 在沈氏集团身居高位颇得人心。三房的沈从孝、沈曦, 年纪最小, 刚进集团没几年还不成气候, 但他们的母亲尚在。三房的太太可不是省油的灯,有她的枕头风吹着,三房就是再不济, 也不至于吃亏。   一旦沈鹏飞出事, 真正倒大霉吃大亏的就只有沈从礼。所以,沈从礼是最不希望沈鹏飞有个三长两短的, 他恨不得沈鹏飞再活个一二十年, 等到沈诺能够独当一面,他再死也不迟。   沈从礼等的,其他人却等不得了。   沈鹏飞很重视自身健康,每隔一段时间就会体检一次,因此, 检查出来时还是早期,但淋巴本身遍及全身, 一旦癌变,发展极快,相对其他癌症更难控制。沈鹏飞查出患病时已经六十五了,年龄大,他早年拼得太狠,底子早就亏了,再加上他始终不肯放权,劳心劳力,专家们为他量身定制的治疗方案,效果并不理想。   他的病情一直反反复复,始终在不断的恶化着,很快,沈鹏飞不得不卸下身上的职务,专心养病。可养来养去,还是不见好转。   短短两年多的时间,沈鹏飞就像老了二十岁都不止,病痛的折磨让他性情大变,脾气变得古怪暴躁。   其实想想也能理解,沈鹏飞千辛万苦白手起家创下一个巨大的商业帝国,他都还没有怎么好好的享受这份辉煌就身患绝症,儿女们包括枕边人都热切的盼着他赶紧闭眼,然后分割他辛苦挣下的财产,换谁都不能甘心。   众多儿女里面,也就沈从礼真心实意的盼着他好起来,就冲这份心意,沈鹏飞也愿意给不成器的大儿子几分好脸色。沈从礼的话,他也能听进去几分。   又一次,沈鹏飞从死神的镰刀下,被救了回来。醒来,他就看到大儿子哭得跟个泪人儿似的,他是何等的聪明人,瞬间就明白过来,只怕自己是时日无多了,他有心想训斥沈从礼几句,可说出来的话却虚弱无力,“哭什么?我还没死呢,留着你的眼泪,等我死了你再哭也不迟。”   沈从礼哭得真心实意:“爸,你不能,嗝,你不能丢下我不管啊。”老头子死了,他怕是得让另外两房挤得连站的地方都没有,虽然老头子肯定也会留下一部分遗产给他,可哪能有现在的风光?   沈鹏飞半是真心半是嘲讽道:“遗产少不了你跟阿诺的,好好教养阿诺,他是个有大出息的孩子。我要是能活着把沈家交到他手上,沈家说不定还能再上一个台阶,可惜了……”   “爸,你不会有事的,那些医生不行,我们就请大师给您瞧瞧。你还记得阿诺那时候一直昏迷不醒,那些医生一点办法都没有,最后,吴大师一出手就把他给救醒了。你的病,兴许吴大师也有办法呢?”   沈鹏飞发迹于港城,港城那边因为特殊的历史原因,当地人大多比较迷信,沈鹏飞也不例外。他相信命理风水,对此也有些研究,也认识一些真正有本事的玄门大师。   从宫素心的梦境来看,沈鹏飞虽然认同吴兴的本事,但是跟吴兴的接触并不多,他所接触的,都是玄门中德高望重之人。也因此,吴兴一直在等,等了足足两年,等到沈鹏飞病入膏肓,濒临死亡,这才站了出来。   沈鹏飞不相信吴兴能够治好他的病,但是,面对大儿子苦口婆心的劝说,他到底还是松口同意见吴兴一面。   吴兴具体如何说动沈鹏飞的,宫素心梦境里没有,她只知道,吴兴给了沈鹏飞一些从组织里弄出来的药丸,有效的控制住了沈鹏飞的病情,沈鹏飞奇迹般的活了下来,很快,他甚至有精力去过问集团的事务了。从此,吴兴成了沈鹏飞乃至整个沈家的贵宾。   吴兴跟沈氏家族的人接触渐渐多了起来,沈诺的妈妈刘晴始终担心着一直病恹恹的儿子,便请吴兴帮沈诺瞧瞧,看能不能有什么办法让他的身体好一点。吴兴却很遗憾的告诉刘晴,沈诺有早夭之相,恐寿数不长,让她早作打算。   期间,种种细节,宫素心未能参与其中,梦境显示出来的,只有吴兴告诉她的让她好好笼络住沈从礼,她嫁入沈家的机会就要来了。   很快,就传出刘晴怀孕的消息。为此,宫素心还冲吴兴生了一通气,吴兴却告诉她,让她只管照他交代的做就行了,用不了多久,她就是沈太太了。   刘晴怀到六个多月时,宫素心忽然得到消息,说沈诺把刘晴从楼梯上推了下去,刘晴当场大出血。而后,大约过了半天时间,刘晴抢救无效死亡,一尸两命,听沈从礼说,她肚子的男胎都成型了。因为这事儿,沈从礼彻底对沈诺寒了心,他认定沈诺就是杀母弑弟的凶手。沈诺在众目睽睽之下,推了刘晴,事后,他连一句解释都没有,甚至连哭也没哭一声,不说沈从礼,就连沈鹏飞都变了对沈诺的态度。   刘晴的葬礼上,宫素心远远见过沈诺一面。   梦境中,只有十三四岁的沈诺,穿着黑色的小礼服,胸口别着一朵白花,满脸病容,微微抿着的双唇连一点血色也没有。他站在他妈妈的墓碑前,神色淡漠,眼神空洞,就像一个从坟地里爬出来的幽灵。   不由得,梦貘崽子感觉鼻子有些酸酸的,他不由自主走向前去,想要安慰一下他。可梦境忽然一闪,变成了宫素心大婚的场景。   从介入到沈从礼的婚姻,到如今好不容易转正,这条路,宫素心走了十五六年。而眼下,沈鹏飞重病未愈,沈诺又失了倚仗,沈家的二房和三房都没把沈从礼放在眼里,兀自斗得火热,因此这正是她巩固地位的好时机。   虽然她和沈从礼已经有了宫烈,但经过当年的事情,再加上这几年里,有人在背后推波助澜,宫烈早就没了再进沈家大门的可能。眼下最好的办法就是再给沈从礼生个孩子,从此稳坐沈家大少奶奶的位置。   然而,宫素心去做孕前检查时,傻眼了,她竟然不在什么时候患上了多囊卵巢综合征,目前卵巢已经丧失了排卵功能,这等于宣布她不孕。宫素心如同数九寒天被人泼了一盆冷水,大受打击,她跟吴兴诉苦时,吴兴却告诉她,组织现在正好有个实验项目,在做一些人体胚胎方面的相关实验,他刚好跟这个项目的负责人有些交情,对方也许能够帮她。   在吴兴的安排下,宫素心飞了趟M国,见到了该负责人。对方告诉宫素心,他能够用宫素心的体细胞,帮她克隆一对健康的孩子。   宫素心经过短暂的挣扎犹豫后,同意了对方的建议。   于是,在沈从礼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宫素心怀上了一对跟他连半毛钱关系都没有的孩子。   狗改不了吃屎,宫素心怀孕后,沈从礼又开始故态复萌,在外面流连花丛。然而,宫素心可没有刘晴那么好惹,她暗中指使小鬼,一次又一次的破坏沈从礼的好事,有几次,沈从礼眼看就要直捣黄龙了,小鬼突然使坏,险些没把他给吓萎了。沈从礼吓得不敢去外面鬼混了,只得老实下来乖乖守着宫素心。   很快,沈鹏飞的病再度出现反复,病情急转直下。   这后面的事情,宫素心就不是很清楚了,她只知道吴兴似乎跟沈鹏飞达成了什么协议,随后,沈鹏飞也成了双螺旋的外围成员之一。双螺旋送给他的见面礼,就是彻底治愈了他的淋巴癌,还捎带脚的清除了放化疗残余在他体内的毒害物质。沈鹏飞彻底的恢复了健康,重掌沈家。   这一刻,宫素心终于明白,她自己从头到尾就是一枚棋子。   可她已经身在局中,无法抽身。   这期间,沈诺病故身亡。   但是,在沈从礼那里,宫素心得知沈诺并没有死,他被老爷子送去国外看病了。因为刘晴的一尸两命,以及之后沈诺表现出来的态度,沈从礼一直对他耿耿于怀。老爷子想怎么做,他这个做父亲竟半点也不过问。   沈诺没死,却按照死亡的一应程序注销了身份,沈家再无沈诺。   二房和三房应该也知道沈诺没有真的亡故,但他们都认为是沈诺的行为触及了老爷子的底线,老爷子以这种隐晦又决绝的方式,将他永远的逐出了沈家。他们都乐得大房少了一个强有力的竞争对手,谁会闲来无事去多嘴?沈家人众人心照不宣,刻意的不再去提及沈诺,慢慢的,沈诺在沈家竟然成了一个所有人都不愿提及的禁忌。   宫素心虽然也跟沈家人一样,选择刻意将沈诺遗忘,但,她总觉得事情有些蹊跷。她甚至有些怀疑,沈诺会不会被沈鹏飞送去了双螺旋接受治疗。但是双螺旋的代价实在太高,沈鹏飞如果真的不计代价想要治好沈诺,那他又为什么要将沈诺除名呢?如果,她的猜测是真的,这里面必然存在她不知道的秘密。 第一零零章 棋子(下)   夏莫本来还想借宫素心的梦境,看看到底能不能找到别的线索, 结果梦境一闪, 宫素心转眼已经怀孕五个月多月。   她发现她怀的这对孩子有些不对劲。   她在孕期的各种检查, 都是在一家私人医院进行的。这家医院夏莫也不陌生,正是先时牵扯进张斯年那个案子的那家私人医院。给宫素心做孕检的,一直都是帮她做胚胎的那个项目负责人, 每次,他都告诉宫素心孩子发育的非常好,然后, 给她拿一堆五颜六色的药丸、针剂。   宫素心担心孕期吃太多药丸注射太多药剂,会对孩子造成影响, 但他告诉宫素心, 她肚子里的孩子是克隆体, 跟普通胎儿不一样, 需要定时服用他提供的药物,才能让孩子发育的更好,减少停止妊娠的风险。   宫素心信以为真, 然而, 在做四维彩超的时候, 宫素心无意间瞥见仪器上,孩子的影像看起来有些不对劲, 他们的身形看起来完全不像人类,甚至还分别长着一条奇怪的尾巴。   宫素心立马问负责人到底怎么回事?   那人很抱歉的告诉她:“沈太太,很抱歉, 我的助手实在是太粗心了,他拿错了卵细胞,用了一颗我们目前正在做实验的卵细胞。不过,您不要担心,胚胎发育得非常好,再过四个月,您将迎来一对非常可爱的小宝宝。”   宫素心怎么可能不担心?而且负责人的话听起来,错漏百出,根本不像真话。   她悄悄跑到另一家私立医院检查了,结果,给她做四维彩超的医生吓得当场脸色都变了,当即就告诉她孩子存在严重的畸形,建议她最好尽快把孩子引产了。更让宫素心恐惧的事情发生了,小鬼听完医生的话以后,竟然当场袭击医生,如果不是她及时制止,那医生只怕会被小鬼直接杀死。   离开医院后,宫素心问小鬼:“你为什么要这么做?”   宫素心的小鬼跟丁弘一的是同款,鲜红的肌理裸露在外没有一点皮,它指着宫素心的肚子,仰着头,恐怖的小脸带着些孩子特有的:“保护,弟弟。”   宫素心再问,它也反反复复重复这句话。宫素心意识到事情不大对劲,她虽然急着想要孩子在沈家站稳脚跟,却没想过要生一对怪物出来。她想把孩子做掉,然而,她还在联系医生,小鬼就背着她给吴兴通风报信了。   吴兴匆忙赶来一番威逼利诱,打消了宫素心的念头。很快,宫素心就发现小鬼竟然在监视她,如果这个时候,宫素心还不知道自己被人算计了,那她就是傻子。宫素心不傻,她以肚子里的孩子为威胁,逼迫吴兴告诉她真相。   吴兴非常在意她肚子的孩子,只能和盘托出。   原来这对怪物的卵细胞竟然来自传说中的妖。   项目负责人具体在做什么实验,吴兴也不清楚,他只知道宫素心的体细胞和那只妖的卵细胞培育出的胚胎竟然奇迹般地存活了。这个胚胎对于实验意义重大,绝对不容许有丁点散失。作为补偿,宫素心如果有什么要求都可以给组织提,但前提是她不能再做损害胎儿的事情。另外,如果宫素心能够顺利诞下胎儿,组织将会奖励她一大笔贡献点。   因为小鬼的通风报信和监视,宫素心猜测小鬼很可能被人动了手脚,所以她提出的要求就是自己要成为小鬼唯一的主人。   吴兴满足了她的要求,但经此事,宫素心也彻底察觉到了组织可怕的一面。   她此时再后悔自己与虎谋皮都已经晚了,因此,她瞒着所有人悄悄给自己的家人准备了一条后路。   随着双胞胎越来越大,宫素心发现自己的身体好像破了一个洞,她甚至能够清晰的感觉到自己的生命在流失,即便使用了驻颜药剂,她的身体依然像是被抽干了水分一般,长出一层又一层的褶子。她的头发开始大把大把的脱落,她的脸上不断长出豆大的黑斑,皱纹从脸部蔓延至全身,除了那高耸的小腹,她全身的皮肉都松弛耷拉下来,就像那些严重超重的胖子陡然间减肥过度瘦下来后的样子,比那更可怕的是,她本来就瘦,皮肉耷拉下来以后,她看起来就像一具骷髅架子披着一层不合身的人皮。   怪物。   肚子里的小怪物还没有生下来,她自己就已经先变成了怪物。   而她肚子里的小怪物精力也旺盛得可怕,每每在肚子里动个不停,令她整日整夜都无法入睡。   一开始吃那些药,还能稍微缓解一下,等她怀孕到七个多月的时候,那些药物也不起作用了。   吴兴画下再大的大饼,宫素心也不稀罕了,如果可以,她恨不得自己拿把刀把肚子里的怪物给剖出来。吴兴害怕宫素心一不小心伤了孩子,就哄骗她吃了一种药物。   之后梦境的画面便是断断续续的,从那些零碎的画面上看,宫素心吃了吴兴给她的药以后,陷入了昏迷。经由沈从礼同意以后,吴兴将她送到了那家私人医院保胎。期间,宫素心昏迷的时候多,清醒的时候少,无论昏迷还是清醒,宫素心无时无刻不再承受着非人的痛苦。   好不容易终于等到分娩,诞下双胞胎,尽管双胞胎已经变得跟普通的婴孩一般无异,可宫素心依然对它们喜欢不起来,甚至,正因为这对双胞胎让她彻底看清自己的处境,她的内心对他们充满了憎恨。   不过双胞胎倒是挺喜欢她的,从出生之后就特别黏她,一旦宫素心离开他们的视线,他们就会哭闹不休,一直哭到昏厥为止。这让原本想要带走他们的项目负责人不得不妥协,将这对被命名为五号和六号的实验体,留在了宫素心身边。   因为抚养着五号和六号,双螺旋每年会补偿一定的贡献点给宫素心,他们还免费帮宫素心恢复到了怀孕前的容貌和身材。   宫素心从来的都是一个很识时务的人,她深知双胞胎是她在沈家、在双螺旋立足的根本,因此,不管她内心再厌恶他们,在外人面前,她精心的扮演着一个无微不至的慈母,但是当只剩下她和双胞胎在的时候,她又总是忍不住粗暴的对待他们。   可能是因为实验的缘故,双胞胎原本就比普通孩子更为依赖宫素心,而宫素心对他们的若即若离时好时坏,让他们非常缺乏安全感,于是,他们变本加厉的黏着宫素心。   在双胞胎成长的过程中,宫素心发现,他们能看见鬼魂,还跟小鬼一样,以魂魄为食。她养的那只小鬼,像照顾亲兄弟一样,无微不至的照顾着他们,甚至还能把自己的口粮省下来,给他们吃。   怪物。   宫素心从未如此清醒的认识到自己生了一对怪物,即使他们长着好看的人皮,他们依然是彻头彻尾的怪物。   面对双胞胎诡异的能力,宫素心除了对他们更加憎恶外,还多了几分惧怕。   她原以为她嫁入沈家以后,凭吴兴的本事和双螺旋背后的支持,千亿沈家必成她的囊中之物,可事实却是吴兴把沈鹏飞也邀请进了双螺旋。千亿沈家的能量,沈鹏飞手中庞大的关系网和渠道,哪里是她一个小小的影后能够比拟的?   宫素心哪怕再不甘心,也只能对沈鹏飞伏低做小、小意讨好。   她用小鬼屡屡作祟,管着沈从礼不让他出去沾花惹草,沈从礼不傻,他渐渐回过味儿来,碍于小鬼,他不敢对宫素心怎么样,但是心里对宫素心的不满和恐惧却是与日俱增,就算他以前对宫素心还有那么几分真心,现在估计也只剩下恶心了。连带的,他甚至连宫素心生的那对双胞胎也不怎么放在心上。   她处心积虑嫁入沈氏豪门,到头来,却是竹篮打水一场空。   宫素心早就后悔,她后悔养小鬼,后悔加入双螺旋,后悔嫁给沈从礼,更后悔生了一对怪物,如果从一开始,她就老老实实做个演员,好好的拍戏,或许她依然混不成一线当不了影后,但她的人生绝对不会像现在这样,根本看不到出路。   时间推移,梦境里的时间越来越接近现实中的时间,很快,宫素心梦见丁弘一被丁权揭发,她的潜意识记起了最近发生的事情,梦境开始变得不稳。   隐身在梦境中的梦貘崽子甩甩鼻子,梦境重新稳定下来,梦境一变,宫素心梦见双胞胎被人绑架了。绑匪迟迟不打电话来,吴兴不知从哪儿得知了五号和六号丢失的消息,他把宫烈和她都给抓了,要把他们改造成怪物,用来替代五号和六号。   宫素心猛地从梦中惊醒,放在一旁的手机乍然响起,宫素心吓得一激灵,刚才做的梦只剩下最后的噩梦还记忆犹新,宫素心心绪不宁的拿起手机一看,上面跳动的名字的不是吴兴是谁?   他会不会已经知道什么了?   宫素心心脏一阵狂跳,她强忍住把手机扔出去的冲动,深吸了几口气,这才接起了电话。她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跟吴兴寒暄了几句,吴兴并未发现异常,例行公事般问道:“大宝和小宝呢?他们今天乖不乖?”   宫素心紧张的捏着拳头,浅笑盈盈道:“都乖,他们一向都挺乖的,就是小鬼走了,没人陪他们玩,他们有点不高兴。”如果把小鬼要回来,凭小鬼跟双胞胎之间的联系,说不定小鬼自己就能把他们找回来。   吴兴仿佛没听懂宫素心的言外之意般,他没接宫素心的话茬,直接道:“爱德蒙下个月有别的事情要忙,没时间给双胞胎体检。”闻言,宫素心非但没有松口气,反而更加紧张,只听吴兴继续道,“所以,他让我给你说一声,他明天坐飞机过来,你安排一下时间,后天上午给双胞胎体检。”   只有一天时间了!   宫素心抠破了手心,咬着后牙槽从牙缝里挤出一个字儿来,“好!” 第一零一章 真香   不提宫素心如何坐卧不安,夏莫从她的梦境中出来后, 进入到了他自己的梦境中。   身为梦貘, 夏莫能够穿梭各式各样的梦境, 他自己却很少做梦。从小到大,他自己做的梦大多都跟梦貘一族的传承有关,余下的, 也多是日有所思夜有所梦的生活琐碎。他可以把别人梦境里的东西当成食物,他自己的却不行。因此,夏莫一般只要意识到自己做梦了, 都会主动从自己的梦境中脱离出来,然后再进入别人的梦境。   不过, 这一次, 他却反其道而行。   他主动为自己造了一个梦。   梦境是他小时候生活的夏家村, 偌大的村子, 人户错落,炊烟袅袅,不时传来鸡鸣狗吠小孩儿笑闹的声音, 安宁又祥和。小小的胖嘟嘟的梦貘崽子, 蹲坐在自家的院门前, 远远看着夕阳一点点被山林吞没。不多久,村子安静下来, 夜风徐徐,沈诺披着星光月华,来到了他的梦中。   沈诺看着眼前静谧的山村, 神色有些恍惚,他脑海中闪过一些破碎的画面,画面闪烁的太快,他只来得及看到一个胖嘟嘟的小娃娃奶声奶气理直气壮的告诉其他人:“这是我媳妇儿!”   随即,他又看到小娃娃哭得上气不接下气,抓住他的手说:“诺诺,呜呜呜,你嫑走,我把零花钱都给你,好不好?”   夏莫见沈诺神色恍惚,跑上前来,蹲在他面前,仰头问:“你有没有想起来什么?”   沈诺对宫素心抱有强烈的杀意,夏莫担心像之前几次一样,沈诺情绪失控毁掉梦境,所以,在进入宫素心的梦境前,他俩先碰了头,说好了就夏莫一个人进宫素心的梦,沈诺如果找到了宫素心的梦境就在虚无之中看看就是了,不要进去。   沈诺把梦貘崽子抱起来,撸了把油光光的背毛,接着又挠起了下巴,垂眸浅笑道:“我想起来你说过要把零花钱交给我。”   过目不忘对夏莫来说,最大的弊端就是小时候干过的蠢事他想忘都忘不掉。当初沈诺眼看要被他父母带走,他伤心坏了,一急之下,连零花钱都许出去了。可惜,等他跑回家去抱了叮当响的存钱罐出来,沈诺已经坐上豪华的小轿车,跑得没影儿了。   他当时哭得哟……打住,不能再想了,实在忒丢人了!   夏莫不大自在的在沈诺怀里挪了挪,说:“我不是问你这个,你刚才找到宫素心的梦境了吗?”   沈诺抱着梦貘崽子,顺势坐在他们家门槛上,说:“找到了。”   “那你想起来什么了吗?”   “我好像想起了一些关于我妈的事情。”他对宫素心所有的恨意都来自此。   从时间上看,他应该是被雷劈了以后,就进入了虚无,所以,他想起来的零碎画面都是七八岁以前的记忆。在那些零碎的记忆中,妈妈很爱爸爸,但是爸爸却喜欢着别的女人。妈妈常常因为这个女人惶惶不安,伤心难过,她把所有的希望都寄托在他身上。   在虚无之中听不到梦境的声音,沈诺不知道自己小时候患有轻微的自闭症,不过,从零碎的画面中,他看到妈妈一遍遍耐心的教他说话,一点点的帮助他跟外界建立了联系。   妈妈对他的爱毋庸置疑,但是,她太过于望子成龙,她给他制定了近乎苛刻的作息时间表,为他请了许多家教,给他安排了很多课程,七岁以前的记忆里,他们母子相处的时间其实并不多,他能感觉到年幼的自己跟妈妈的感情算不上太好。   但是不知道为什么,在宫素心的梦境里,得知是自己将妈妈推下楼梯,令她一尸两命,他身在虚无,明明没有参与过之后的事情,心里却涌出无法遏制的痛苦和愤怒。   在后来的梦境中,他跟宫素心有着同样的怀疑,怀疑沈鹏飞可能把沈家的那个他送去了双螺旋,但是不管沈鹏飞送走‘他’,这中间是否存在不为人知的秘密和交易,他对沈鹏飞都没有任何的情绪波动。就好像沈鹏飞只是一个无关紧要的陌生人,不管他做了什么,都在他心里掀不起半点波澜。   他甚至想起了一些跟沈从礼有关的画面,但丁点有关沈鹏飞的记忆他都没有想起来。按说,在他展露出天赋之后,从宫素心的梦境来看,沈鹏飞一直对他不错,他不应该丁点关于沈鹏飞的事儿都想起来。   沈诺觉得有些奇怪,他如实告诉夏莫,夏莫脑子里不由自主的蹦出一句话‘哀大莫过于心死’,说不定沈鹏飞真做了很对不起沈诺的事情,以至于沈诺割裂了对他所有的情感。吴兴处心积虑费尽心思,将沈鹏飞绑上双螺旋的贼船,他想要的是千亿沈家,还是别有所求呢?   那,他们所求的会是沈诺吗?可沈诺只是一个普通人,他又有什么值得他们图谋的呢?   梦貘崽子烦躁的甩了甩尾巴,好不容易找到的线索又断了,宫素心这步棋算是废了,只能想办法从吴兴和沈鹏飞身上下手了。   吴兴现在生怕一不小心让特调处抓到把柄趁机把他给逮了,他是想跑又不能跑,深居简出,时刻都处于高度警惕的状态,他虽然自废修为,但他的几个徒弟都有些修为,想要神不知鬼不觉的接近他太难了。而沈鹏飞是千亿豪门的掌舵人,身边随时都跟着一大票人,想要接近他也不容易。   眼下,只能让宫素心把水给搅浑,然后,他才好浑水摸鱼。   沈诺把梦貘崽子放在腿上,双手捧起它快皱成一团的小胖脸,温柔笑道:“莫莫,先不想这些不高兴的事情了,明天就是你的生日了,你有什么想要的礼物吗?”   沈诺既想找回自己的身体,又不是那么的迫切。   说实话,他其实挺满足现状的。曾经他最大的愿望就是夏莫有一天能够透过梦境看到虚无中的他,现在夏莫不仅能够看到他,还能够时常在梦境中跟他呆一块儿。当然,有时候他也希望能够走出虚无,能够去现实世界,能够真正的参与到夏莫的生活中。   然而,如果寻找身体的代价,是给夏莫带去意想不到的麻烦和危险,他宁愿就这样一直呆在虚无中。   夏莫颇有种‘皇帝不急太监急’的无奈感,他用长鼻子拍开沈诺的手,没好气道:“我又不是小孩儿了,还要什么礼物?”   沈诺没有松手,他把胖嘟嘟的梦貘崽子放在腿上,然后捧着梦貘崽子毛茸茸的小胖脸,凑到面前,看着梦貘崽子溜圆的大眼睛,很认真地说:“可是我想送你一份礼物。”   “送我什么礼物?”梦魂珠?最近沈诺送他的梦魂珠已经够多了。   “我。”   “啊?”梦貘崽子呆呆的看着沈诺,不太明白他的意思。   “我想把自己送给你做礼物,好不好?”   什,什么玩意儿?夏莫一脸懵逼,以为自己听错了,他还没反应过来,只见沈诺的脸陡然放大,有什么东西轻轻碰了一下头顶。   这是……吻?   夏莫的小心脏忽然不争气的剧跳起来,一道白色的光芒突然从他心脏的位置迸射出来,迅速笼罩至全身,氤氲在皎洁的白光下,圆滚滚胖嘟嘟的梦貘崽子忽然抽条变长,四肢化作手脚,金黑交加毛发褪去露出雪白的肌肤,象鼻牛尾直接消失……   眨眼之间,捧在手心里的梦貘崽子变成了赤身裸体俊美妖冶的青年,扑了个满怀。沈诺下意识抱住他,好巧不巧,一手搂腰一手抱臀,身体往后一仰,两人的唇瓣重重撞在一起。   扑通扑通扑通……砰——   梦境轰然碎裂,沈诺坐在虚无中,修长的手指抚上唇瓣,没有一丝血色的耳朵悄然爬上了一丝红润,嘴角不住的往上越翘越高,俊美无俦的脸上露出傻气的笑容来。   真滑,真甜,真香。   夏莫睁开眼睛,外面已经天光大亮,他不由拉过被子捂住脑袋。漆黑静默中,他仿佛能听见自己心跳过速的声音,梦中,那种怦然心动的感觉,愈加明显。   我想把自己送给你……   极冰冷又极温柔的声音,仿佛在耳边回荡,化作一只猫爪子,有一下没一下的撩拨着他的心脏,撩得他心里一阵阵的发慌。   真,真烦。   夏莫烦躁的掀开被子,赤脚走出房间,来到外面,打开冰箱,拿出一瓶矿泉水出来,咕嘟咕嘟转眼就干掉了一瓶。冰水下肚,砰砰乱跳的心脏总算安分下来,夏莫抹了把下巴上的水滴,长长呼出一口气。   一旁,鼠宝抱着一个比它身体还大的肉包子,边啃边望着夏莫,奶声奶气的担忧道:“老大,你的脸好红,你是发烧了吗?”   夏莫刚刚平复的心跳,不禁又加快了两分,他从牙缝里挤出两个字:“没有。”   大黑被今早格外浓烈的花香,熏得打了两个大喷嚏,它狐疑的看着夏莫,全身每一根黑毛都透着八卦:“那你是发情了吗?”   夏莫的脸瞬间红透,恼羞成怒、色厉内荏:“放屁!”   “切,发情就发情呗,有什么好害羞的?”大黑一副‘老子已经看穿你’的模样,一双眼睛滴溜溜的转,“夏莫,你看上谁了?给我说说呗,回头我去帮你把把关,探探底……”话没说完,矿泉水瓶飞了过来,胖喵被砸个正着。   “再说一个字儿,小鱼干给你没收!”   大黑一爪捂着被砸中的地方,一爪做了一个封口的手势,心里却想,它还就非得瞧瞧到底是哪个小妖精把夏莫给迷得七荤八素的,竟连提都不能提啦!   作者有话要说:  沈诺:小妖精?你在说我吗?   大黑:…… 第一零二章 点醒   从小到大夏莫都挺喜欢过生日的,生日这天不仅有大餐有蛋糕, 还可以跟老妈要一些平时想要又要不到的东西当礼物。   他开机后不久, 老妈就打电话过来祝他生日快乐, 还给他转了一个9999的大红包,让他喜欢什么自己去买,钱不够就跟她讲。   这段时间, 王军不歇气儿的接特调处的中元节任务,前前后后,他用夏莫给他的符送走了好几十个厉鬼, 特调处那边明码标价,超度一个厉鬼就是一万, 逮住那种无法超度的厉鬼, 一个奖励十万, 短短一个月不到, 王军已经累计挣了有六七十万,两人二一添作五分了。钱包一鼓,夏莫又开始琢磨买车的事儿了, 要不是他最近犯困犯得厉害, 指不定这些钱都已经变成车了。   虽然不差钱, 但夏莫从小就很有些财迷,以往要是老妈给他这么大一个红包, 他能乐得蹦起来,今天,他却有些心不在焉的, 脑子里时不时的就想起了沈诺说要把自己送给他做礼物。   这礼物他是收还是不收呢?   兀自纠结着,夏晨也给他打电话来了,简单祝福了他几句。他自己动手给夏莫做了些牛肉干猪肉脯一类的零食当生日礼物,用快递寄了过来。前脚挂了电话,后脚快递大叔就把东西送来了。夏晨寄快递的时候还专门买了个礼盒,看着盒子上红色缎带打成的蝴蝶结,夏莫脑子里不由自主的浮现出沈诺给自己脖子系个红色的蝴蝶结……沈诺皮肤特别白,脖子也长,打上蝴蝶结的话,应该不会太难看……吧?   “帅哥,帅哥……”快递大叔喊了好几声,夏莫才回过神来,他的脸刷得一下就红透了,快递大叔笑道:“帅哥请在这里签个字儿。”见夏莫长得好看,又红着一张脸,面带羞意,健谈的快递大叔忍不住调侃道:“这是您女朋友寄来的吧?”   “……”   沙发后面,大黑喵喵嘀咕道:“还说没发情呢?魂都快让人勾走了!”它戳戳埋头苦吃的鼠宝,说:“你看夏莫最近有没有跟谁走得特别近?”   大黑在脑子里过了一遍,夏莫最近就没去过几次学校,估计他们班的女生他都叫不出名字来,肯定不会是他们学校的学生。其他人,夏莫最近一直都在睡觉,接触的多点的,就只有王军和林楠了,一个圆得都快赶上它了,一个有主,肯定不是他俩。   会是谁呢?   夏莫成天的睡懒觉,他该不会给自己找个了梦中情人吧?   大黑甩甩脑袋,它觉得自己这个脑洞有点大,好像不太现实。   鼠宝明显属于没开窍的,它啃着包子,迷糊道:“老大不是已经有媳妇儿了吗?”有次,莫大娘调侃夏莫他小时候的糗事,鼠宝听了一耳朵,傻乎乎的问莫大娘,老大真的有媳妇儿了吗?莫大娘逗它玩儿,就说是,夏莫在一旁懒得解释,鼠宝以为老大默认了,便信以为真。   “谁?”它怎么不知道。   “沈诺啊。”不然老大干嘛费那么大劲儿找他呀?老大比它还懒呢!   转身就听到沈诺是自己媳妇儿的夏莫:……   从莫大娘那里得知今天是夏莫的生日,王军忙完任务回来,专门去了趟菜市,买了许多夏莫喜欢吃的菜,紫藤萝大显身手,无数藤蔓齐飞,弄了满满一桌好吃的。傍晚,张腾拎着一个巨大的蛋糕上门来了,一通寒暄,简单祝福了夏莫几句后,入座开动。   “夏莫,你上哪儿找的厨师啊?这味道简直绝了!”张腾来了B市以后,忙着军训学业创业,忙得脚不沾地,一个人恨不得掰成三个使,根本没时间来找夏莫玩儿,两人只是偶尔电话微信联系一下,他还不知道夏莫租的公寓里有一个很厉害的紫藤萝精。   夏莫却根本没听见他说话似的,盯着满桌的佳肴,发着呆。   张腾伸手到他面前晃了两晃,说:“你想什么呢?”   “没什么。”昨天忘了给沈诺变食物,不知道他现在有没有东西吃。要是没有东西吃,他就只能用梦魂珠去对抗虚无,沈诺最近给了他那么多梦魂珠,不知道他手里的梦魂珠还够不够,如果不够的话,沈诺他……   夏莫忽然就没了胃口。   张腾跟夏莫做了十一二年的朋友,再了解夏莫不过了,他眼中的夏莫,就算天塌了,他也能面不改色的把东西吃完。今儿天还没塌呢,一桌子好吃的,夏莫居然能发呆,不对劲,有事,绝对有事儿!   很快,连王军都注意到夏莫的反常了。   他也跟了夏莫有一两个月了,同吃同住的,夏莫的食量他是再清楚不过的。他今天买的菜是有点多,但搁往常,夏莫敞开了吃,也剩不下多少。可今天,一桌的菜才动了三分之一都不到,夏莫就搁筷子了。   夏莫前些天被雷劈的时候,楼板都让雷给劈穿了,还是王军找物业的人来修理的,所以,他知道夏莫肩膀受伤的事儿,他也知道夏莫的肩伤一直没好,便问道:“你是不是哪儿不舒服?”   夏莫随口胡诌:“昨晚没睡好,有点困。”   张腾认识夏莫这么多年,就没见过他不犯困的时候,可困得连饭都吃不下,倒是头回见。连哈欠都没打过,哄谁呢?张腾越发笃信夏莫心里藏了事儿,他说:“今天是你十八岁生日,再困也得先把蛋糕吃了,一会儿好好许个愿,准灵!”   “好。”   夏莫从小贪吃,小时候过生日,蛋糕买回来,还没到晚上点蜡烛许愿环节,他就把蛋糕偷吃光了,长大了,他能忍住嘴不偷吃生日蛋糕,却不会去许愿了。   大家七手八脚的把蛋糕盒子拆了,插上蜡烛,看着莹莹烛光,夏莫不由自主的许下了生平第一个生日愿望——   希望我能早日找到沈诺。   夏莫一口气吹灭了所有的蜡烛,短暂的黑暗中,他忍不住想,此时此刻,如果沈诺也在就好了。   吃过蛋糕,王军出门去丢垃圾,顺道带着大黑它们出去遛弯,公寓里,只剩下夏莫和张腾。   张腾说:“夏莫,我看你今天心不在焉的,是不是有什么心事啊?有事就说出来呗,没准儿我能给你出点主意。”   夏莫确实纠结得厉害,他斟酌着道:“有个人说想把他自己当成礼物送给我。”   张腾瞬间坐直并瞪圆了眼睛,说:“我去,谁啊?这胆子不小啊!不对,你不会刚好也对那人有点意思吧?”不然,以夏莫的性格,早就回绝了,哪里用得着在这儿纠结。   以前一块儿读书的时候,班上不是没有给夏莫写情书的女生,夏莫从来是看都不看一眼,直接扔掉。真没想到,他也有为感情纠结的一天。张腾不禁有些好奇,到底是什么样的女神,居然能够让夏莫动了凡心。有机会,他真的好好瞧瞧。   “夏莫,不是我说,你什么时候变得这么怂了?人妹子话都说到这份儿上了,你又不是对人没感觉,你说你在这儿瞎纠结个什么劲儿?再说了,你现在还没到法定结婚年龄呢,先谈着,不合适就分了,只要你别干出对不起她的事儿,你怕什么?”   是啊,他怕什么?沈诺喜欢他,他对沈诺也有意思……   等等,他对沈诺也有意思……夏莫枕在头下的手微微一僵,脸上不由爬上一丝热度,他真是让张腾给带沟里去了,不过,他这话确实说到了点子上,他好像真对沈诺有点意思。   这一刻,夏莫再也无法回避自己内心的感情。   他不得不承认,从未有一个人,像沈诺一样,能够让他产生怦然心动的感觉,一颦一笑令他心跳加速,一举一动让他牵肠挂肚。   这是喜欢吗?   喜欢。   豁然开朗,夏莫的味蕾瞬间复苏,好像尝到了唇齿间残余的蛋糕味儿,从舌尖一直甜到了心上,嘴角不由自主的翘了起来。   张腾问:“想通了?”   夏莫点头:“想通了。”   “那啥时候把嫂子约出来吃顿饭呗,”见夏莫笑得一脸蠢样,张腾忍不住感慨:“真想看看到底是个什么样的女人,竟然能把咱夏莫迷成这样。”   “不是女人。”   “啊?”   “他是男人。”还嫌自己扔得炸弹不够大,夏莫抽出枕在脑袋下的手,拍拍张腾的肩膀,特别坏心眼道:“是你刚才说的话点醒了我,不然,我可能还没这么快意识到我对他的感情。”   张腾整个人都懵逼了,作为一个钢铁直男,他做梦也没想到好哥们居然喜欢男人。   “你不是逗我的吧?”虽然长这么大,从没见过夏莫喜欢哪个女生,可也没见夏莫喜欢哪个男生啊。   “逗你干嘛?”夏莫故作认真道:“你口才好,回头,我老妈要是知道了,你得帮我好好劝劝她,她年龄大了受不了刺激,可别让她气出个好歹来。我妈要是气着了,小心我找你算账。”   张腾感觉拍在自己肩膀上的不是手,而是一座山,压力山大,“凭什么啊?”   “你刚才劝我的那些话,说得特别有道理,你还记得吗?”   “你当我什么都没说过行吗?”张腾恨不得穿回几分钟前,把自己的嘴巴缝起来。让你八卦让你话多,摊上事儿了吧?   “不行!”夏莫慢条斯理道:“时间不早了,我还要去收我的礼物呢,你记得回去帮我好好想想怎么跟我妈说啊。”   一个抱枕飞过去,“夏莫,我去你大爷!”   沈诺刚从一个破了洞的梦境出来,就感觉到夏莫进入了某个梦境,凭着直觉,他很快找到了一个发着白光的梦境。跟昨晚一样,这是夏莫的梦。透过透明的梦境薄膜,沈诺能清晰的看到,在一个竭尽奢华的餐厅里,一只胖嘟嘟的梦貘崽子蹲坐餐椅上张望着,他面前长条餐桌上摆满了各式各样极为丰盛的食物,餐桌的正中央还摆放着一个巨大的生日蛋糕。   莫莫在等我。   沈诺眼睛一亮,他竭力控制住想要吞噬生气的欲望,小心翼翼的进入梦境中。   夏莫自己的梦境,不用梦种,也能够抵挡住虚无的侵蚀。餐厅的吊灯微微颤了颤,随即,沈诺出现在大厅中。   “莫莫,生日快乐。”他把一大束梦魂珠变出来的勿忘我,送到夏莫面前。   夏莫刚才试了好久,都没法变回人形,他只好用长鼻子接过花束,放在一旁,说:“谢谢。”顿了一下,梦貘崽子仗着毛脸皮厚,清清嗓子,理直气壮道:“我的礼物呢?”说完,他眼巴巴的看着沈诺,尾巴直愣愣的竖着,心跳的速度开始慢慢失控。   一瞬间,沈诺仿佛听到了心花怒放的声音,他整个人被巨大的惊喜砸得有些回不过神来。   沈诺该不会没听懂他的意思吧?   梦貘崽子有些着急了,他努力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说道:“你昨天不是说要送我礼物吗?”   沈诺上前抱起胖嘟嘟的梦貘崽子,看着他金色的双眸,认真得近乎虔诚:“莫莫,你愿意和我在一起吗?”   沈诺的认真,让夏莫的心里不由多了几分郑重,但他并没有迟疑,仰着头理直气壮道:“废话,你是我媳妇儿,你不跟我在一起跟谁?”   梦貘崽子犟嘴又傲娇的小模样实在太可爱了,沈诺忍不住亲了亲他的额头,下一秒,夏莫再度毫无预兆的化为人形。沈诺抱着怀中赤裸的少年,再也忍不住吻了上去,唇瓣相接,不知是谁撬开了谁的嘴,肢体纠缠,不知是谁点燃谁的欲望…… 第一零三章 背叛   宫素心坐立不安的等了一整天,绑匪既没有打电话也没有发信息过来, 焦灼的等待中, 宫素心不禁怀疑自己是不是猜错了, 绑匪会不会不是冲着她来的,而是一开始就奔着双胞胎去的?   可是他们为什么要抓双胞胎?难道他们知道双胞胎是怪物?他们又是用了什么办法把双胞胎引出医院,然后神不知鬼不觉绑走他们的?绑走双胞胎的会是特调处的人吗?   宫素心心慌意乱, 她整晚都盯着手机,生怕就错过了绑匪的电话,然而, 一直等到外面天光大亮,手机铃终于响起了, 打电话过来的却是吴兴。   完了。   宫素心心神剧震, 她看着响个不停的手机, 就像在看一个随时会爆炸的炸弹。她伸出手去, 双手抖得厉害,她鼓起勇气想要按下接听键,电话却忽然断了。过了大概一分钟, 手机铃声再度响起, 可宫素心虚放在接听键上面的手, 怎么也按不下去。   怎么办?她要怎么办?   五号和六号丢了,组织绝对不会放过她的。而她留给家人的后路, 也不是绝对可靠的,组织里不乏像吴兴这样的能人异士,那些人有太多办法可以找出他们。眼下, 能够真正护住他们的只有特调处。   她满身罪孽,手上沾了不少人命,如果她去特调处自首,必然只有死路一条。但是,她可以将功折罪,只要把她知道的事情告诉特调处,他们应该不至于赶尽杀绝,就算保不住小命,至少也能放她去轮回,她还有来世可期。如果落到组织手里,她的魂魄够几只小鬼吃的?   说到底,丁弘一也为组织做了不少的事儿,可到头来,事情曝光,为防泄密,组织第一时间杀死了丁弘一,还令小鬼吃掉了他的魂魄。唇亡齿寒,宫素心虽然全身而退,但心里却产生了强烈的恐惧和不安。   这些恐惧和不安藏在宫素心心底,动摇了她的心理防线,最终催生出背叛。   背叛之心一旦生出,犹如燎原野火,瞬间烧毁了宫素心的理智。   特调处里有组织的内鬼,但上一次被特调处的人请去喝茶,龙炎曾悄悄见过她一面,还给了她一个电话号码,说,如果有一天她后悔了,可以打这个电话找他。   她当时佯装听不懂龙炎的话,但却将那个号码默背了下来。从特调处全须全尾的出来后,她鬼使神差的将这个号码存了起来。   稳了稳心神,手机铃声第三遍响起时,宫素心终于接了起来,她的眼泪瞬间就飚了出来,所有的煎熬和惶恐悉数化作泪水,她哭诉道:“兴哥,出事了,大宝和小宝被人绑架了。”   “什么?!   吴兴震怒不已,宫素心是他手下的人,五号六号在宫素心手里丢了,他也逃不了责罚。得知双胞胎已经失踪了一整天,绑匪却一直没有打电话过来,吴兴怒火中烧,“蠢货,这么大的事情,你怎么不早点告诉我?!”宫素心平时也颇有几分心计,怎么会在关键时候犯糊涂?   宫素心哭道:“我以为绑匪是冲着钱来的,他们要多少钱,我给他们就是了,我只是不想把事情闹大。兴哥,我知道错了,我好怕,我现在该怎么办啊?”   吴兴强压着怒气,说:“眼下最重要的是把五号和六号找回来,你先别轻举妄动,我来想办法。”   宫素心抱着最后一丝侥幸,哀求道:“兴哥,你能不能不要把这件事情汇报给组织?”   吴兴断然拒绝道:“五号六号被绑架了这么久都没有消息,对方的目的只怕不简单,而且以五号六号的能力,绑架他们的只怕不是普通人,我现在修为废了,想帮也帮不上忙,这件事我必须上报组织。”   宫素心像是被抽空了力气般,软倒在沙发上,凄惶啜泣道:“好。”   吴兴跟宫素心关系匪浅,宫素心人美活好特别会讨男人欢心,吴兴对她也有那么一两分真心,听宫素心哭得厉害,他放软了语气,安慰道:“你也不要太担心,只要能把五号六号找回来,我保你没事。”   “谢谢你,兴哥。”这话跟放屁一样,如果五号六号能找回来,她不信那俩小的能眼睁睁看着她受罚,就算吴兴不出面,她也不会有事没事儿。可,她总觉得这次的事情不简单,要万一双胞胎找不回来,谁都保不了她!   她不能坐以待毙。   “你在家里等着我,晚点我过来找你。”   “好。”   挂了电话,宫素心没有丝毫的犹豫,拨通了龙炎给她的号码。   身为特调处的处长,龙炎早就从经手的诸多案件中,发现了双螺旋的蛛丝马迹,然而,这个组织渗透之深、势力之强,远超常人想象,旁的不说,就连特调处内部,都有这个组织的爪牙。而这个组织现在的行事也越来越猖狂了,竟敢公然袭击特调处在全国各省份考核点,杀死、绑走考生,意图消灭特调处的有生力量,从根源上削弱特调处。   而该事件,确实给特调处造成了非常巨大的损失。眼下最直接的损失就是那些死亡和失踪的考生,放长远看,在眼皮子底下出了这样的事儿,特调处还有什么威信可言?还有几个玄门中人愿意投效特调处?   不过,也正因为出了这事儿,上面终于看清了双螺旋的危害和可怕,如今上面已经着令特调处务必铲除双螺旋在国内的势力,同时,为了方便特调处行事,上面已经在考虑将特调处从公安部门转入国安部门。   再说宫素心。   自丁权在网上爆出那一系列事情后,特调处派去的人虽然没有抓到宫素心的狐狸尾巴,但宫素心的种种行为,尤其是她在海外的那家化妆品公司,都非常可疑。种种迹象显示,宫素心等人很可能在为双螺旋服务。   他手下的人曾抓到过双螺旋的内部成员,但那些人身上都被下了非常强大的咒术,根本问不出什么有用的信息。他掌握的所有关于双螺旋的信息,都来自其外围成员,但那些人知道的事情非常有限。   目前为止,他抓到过的双螺旋内部成员都是修为高深之辈,而外围成员几乎都是普通人。   宫素心虽然养了小鬼,但她本身确实只是个普通人,所以,龙炎断定她多半只是个外围成员。但吴兴绝对不是像他说的那样,只是个靠嘴忽悠的假大师。如果吴兴是双螺旋的内部成员,他很可能会成为他们撼动双螺旋的关键。   本着放长线钓大鱼的原则,他例行调查完后,就放走了吴兴和宫素心。吴兴如果是双螺旋的内部成员,那他身上必然也有那诡异的咒术,一旦他对双螺旋生出背叛之意,咒术会直接让他魂飞魄散。想要直接撬开吴兴的嘴,是绝无可能的。但宫素心跟吴兴关系匪浅,从宫素心那里或许能撬开一条口子。所以,在放走宫素心之前,龙炎悄悄给了她一个私人号码。   龙炎怎么也没想到,宫素心会这么快就打电话给他。   宫素心也不兜圈子了,开门见山道:“龙处,您知道双螺旋吗?”   “知道,不过,我想听你说说。”   宫素心简单的说了一下她加入双螺旋的经过,为了减轻罪责,她着重强调自己从头到尾都让人给骗了坑了利用了,她承认自己这些年一直在为组织搂钱,为组织罗织关系网,甚至还在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骗生下一对实验体,但她手上犯下的人命,她半个字儿也没提。   宫素心既已心生背叛,自然是把小命给豁了出去,她用她所知晓的几个组织成员名字作为交换,希望龙炎能够出手,帮她保护她的父母和儿子,让他们免受双螺旋的迫害。   不管宫素心做了什么,罪不及家人。龙炎早就暗中调查过宫素心家人的情况,她父母还有弟弟(儿子),都从未参与过她做的事情,他们不过是普通公民,保护他们,是特调处的职责所在。   没有犹豫,龙炎一口答应了宫素心的请求。   宫素心高悬着的心,终于稍稍回落了些,她在电话里把她知道的几个人,都告诉了龙炎,其中,就有沈鹏飞。早在查到沈氏集团,每年都会有大量的资金流入宫素心挂名的那家海外公司,龙炎就对沈氏的掌权人沈鹏飞产生了怀疑。然而,在宫素心这里得到证实,龙炎心里也是一沉。   宫素心急于寻求庇护,交了投名状后,她问:“龙处,我现在该怎么办?”   “你先不要轻举妄动,看看双螺旋那边的安排,我这边会安排人手暗中调查,尽快找到双胞胎。”只有把丢失的实验体找回来,宫素心才能继续在双螺旋立足,才能为他探知更多有用的消息。同时,他也想看看,双螺旋究竟在双胞胎身上做了什么样的实验,以及,双螺旋这潭水究竟有多深。   当然,龙炎也有些好奇,究竟会是谁绑走了那对实验体,对方的目的又是什么?   吴兴把事情上报组织后,组织第一时间安排了吴兴的师兄闵彦前来全权处理此事,不过,闵彦此时还在R国处理一些事情,最快都要下午才能过来。吴兴找到宫素心,了解了当时的大致情况后,利用他手中的关系网,调看了双胞胎被绑架的医院和医院周围的所有监控。   从这些监控上看,双胞胎当时自己忽然跑出了病房,他们似乎在追逐着什么。调取了多处监控后,吴兴终于找到了双胞胎追逐的对象。   一只黄白相间的橘猫,不,准确来说,那是一只妖。   猫妖把双胞胎一路引出医院,引到某处监控死角,之后再无踪迹。   从宫素心处得知五号六号被绑架后,吴兴第一时间让爱德蒙开启了他们身上植入的定位芯片,可惜,芯片应该已经被人发现,并破坏掉了,没能定位到他们的实时位置。   能够及时发现并损毁芯片的,必然不可能是一只小小的猫妖。对方先用猫妖诱出五号六号,紧接着又破坏了他们身上的芯片,手法老道果决,摆明了是个懂行的。既能驱使猫妖的,必然是玄门中人,又有如此之强的反侦察手段……   绑走五号六号的,会是特调处的人吗?   事情,麻烦了。 第一零四章 妖化   制造出这一系列麻烦的罪魁祸首,一直睡到第二天中午才悠悠醒转来。   身体还沉浸在极乐的余韵中, 恍惚间, 夏莫有些不知今夕何夕。好半晌回过神来, 偌大的双人床,被衾微凉,昨夜的抵死缠绵宛若一场春梦。黄粱梦醒, 梦中情人了无踪迹,收获春梦纪念品脏内裤一条。   嗯,生平第一条脏内裤。   这对一个正直青春期的男生来说, 简直不可思议,但在这之前, 夏莫确实没有同龄人该有的冲动。即便也看过一些小黄片、小黄文, 可始终勾不起他什么欲望, 夏莫还一度挺担心自己是不是不行。后来, 他在梦境中化身梦貘以后,发现自己还是个小崽子,他琢磨着应该是自己还没有完全发育成熟的缘故。   昨晚在梦境里, 他担心自己心有余而力不足, 结果, 一不小心就让沈诺给吃干抹净了。   事实证明,他的身体没什么隐疾, 事实还证明,被欲望支配的男人,都是牲口!沈诺绝对是牲口中的牲口!话说, 沈诺一个人在虚无里呆着,上哪儿知道那么多乱七八糟的花样?   脑海里不由浮现出昨晚的旖旎,夏莫耳朵悄悄红起来,他揉了把脸故作镇定的掀开被子,起身下床,到浴室里脱下纪念品,往垃圾桶里一扔,转身打开淋浴器,冲了个冷水澡,燥热的身体这才慢慢平复下来。随即,夏莫就发现不对劲了。   他的肩膀好像不痛了。   他歪着头看了眼受伤的肩膀,只见之前始终不曾退散的淤黑,竟然变成一道两指宽的纹路。纹路从肩膀向前蔓延至锁骨,往后蔓延至肩胛骨,颜色由中间至两端,逐渐变淡直至模糊。   这纹路看起来很像他在梦境中化身梦貘时斑纹,难道,他的身体也要开始妖化了吗?   心念一动,夏莫闭上眼睛,试着感受体内的力量,不经意间,一丝妖力倾泻而出,正在客厅里等着开午饭的大黑、鼠宝和孔苏,瞬间僵在原地,身体不可抑制的发起抖来,心生臣服。正在厨房里忙活的紫藤萝精,咻得一下缩回了枝蔓,紫色的花朵扑簌簌的落了一地。被封印在阵法中的双胞胎,忽然睁开了眼睛,血色的双瞳,充满了恐惧和贪婪。   几乎同时,外面风云变色,雷霆骤起。   特调处食堂里,正在吃鸡的两尾狐和正在吃生牛肉的金钱豹似乎感应到了什么,几乎同时抬起头,看向外面骤变的天色,难以置信的呢喃道:“王……是妖王气息!”   不待它们细细感受,这缕微乎其微的气息瞬间消失得一干二净,仿佛从未出现过一般。   两尾狐眼中忽然噙满了泪水,“阿豹,会不会是王?会不会王还没有死?”不知道是不是它的错觉,它总觉得刚才一闪而逝的气息,跟王有些相似。   金钱豹难过的摇头道:“那不是王的气息,应该是有新的妖王出世了。”   妖,不容于世,可天道既然允许新的妖王诞生,那是不是意味着天道也愿意给妖族一线生机?又或者,这只是在奏响妖族覆灭的序曲?   天意难测。   夏莫还不知道自己给两尾狐它们带去了怎样的震撼,在被天道感应到刹那,他撤去力量收敛气息,同时,他怔怔的看着自己的双手,目露震撼——   仅仅一夜,他体内的力量竟然翻倍了!为什么会这样?难道是因为沈诺?   外面忽然传来怪物的咆哮声,夹杂着撞门的声音,片刻后,就听到鼠宝在门外喊:“老大,不好了,不好了,那对小怪物醒了!他们快把门弄坏了!”   “看着他们,不要让他们跑出去,我马上就来。”说着夏莫关了淋浴开关,抓起浴巾系在身上,大步流星走出浴室,拿起放在枕头下的玉色方片,往脖子一挂,走了出去。   他前脚出门,后脚变成怪物的双胞胎便破门而出。此刻,他们的模样看起来跟徐子裕梦境的怪物一模一样,而不同的是,他们身上散发着似妖非妖、似鬼非鬼的气息。不知是刚才被夏莫刺激到了,还是别的什么原因,他们变得非常暴躁且充满攻击性。他们像兽类一样,手脚着地,骨节构成的尾巴重重拍打在地上,龇着满嘴的利齿,一出房间,立马一左一右朝着大黑扑杀过去。   大黑早有准备,灵活的躲过他们的夹击,猛得一蹿,蹿到了大厅的吊灯上。然而,它还来不及松口气,怪物双胞胎竟像壁虎一般,贴着墙壁飞快得爬了上去,他们的速度非常快,呼吸间,他们便爬到了吊灯附近。   大黑见状,直接从上面跳了下来,他俩紧随其后,同时,在半空中向大黑发起攻击,大黑堪堪避过,落地之后,化作一道残影,蹿到夏莫身后。双胞胎攻击落空,利爪带着破空之声划过,竟凭空在对面的墙壁上留下几道深深的爪痕,其中一道落在墙面的壁灯上,铜质的壁灯裂成两半,落到了地上。   这对小怪物的战斗力,比先前被他杀死的老鬼和那个中年男人,只强不弱。他们甚至不用像老鬼和中年男人一样,他们不用吞服药丸,就可以直接妖化。   是因为克隆他们的人,用了妖的卵细胞吗?那他们身上类似厉鬼的气息有从何而来?那个叫爱德蒙的家伙,在他们身上做的实验,恐怕没有他告诉宫素心的那么简单。   现在这对双胞胎不过三四岁,就拥有如此强大的战斗力,可谓潜力无穷,一旦他们长成,只怕会成为一双大杀器。如果双螺旋能够源源不断的克隆出这样的怪物,后果不堪设想。   不过从吴兴和爱德蒙的态度,再结合双胞胎的实验编号,他们的成功多半是偶然,双螺旋应该还不能批量生产这样的怪物。如此一来,对双螺旋的来说,双胞胎的价值可能比他想象的还要珍贵。   保不齐,他们还会用别的手段探知双胞胎的下落。   不能再拖了。   夏莫双手一挥,手中凭空出现两条半透明的黑色长鞭。长鞭一甩,猎猎作响,随即它们像藤蔓一般自己生长出去。长鞭由纯粹的妖力凝成,玉色方片虽能隔绝妖气外泄,以功德欺瞒天道,但,如此之近的距离,小怪物们能清晰的感知到长鞭上庞大而恐怖的妖力。   好可怕。   夏莫并不知道,双胞胎不仅以魂魄为食,他们还会定期服食妖血妖肉炼制的丹丸,对妖,他们有着本能的吞噬欲望,越是强大的妖,对他们来说越补。   然而,此刻,他们再也生不出半分觊觎之心,满脑子只有一个字——   逃!   可惜为时已晚。   几乎眨眼的功夫,长鞭就到了他们面前,没有任何反抗的余地,两个小怪物被捆了个结实。   先时,他俩在毫无防备的情况下,被夏莫直接给打晕了,而现在,他俩终于知道害怕了。双胞胎长这么大,虽然偶尔也会被宫素心粗暴对待,但宫素心再怎么样,也是他们最喜欢的妈妈,可夏莫对他们来说则是完完全全的陌生人。被长鞭捆住,落在地上,双胞胎变回小娃娃模样,泪珠子瞬间溢满眼眶,哇得一声哭了出来。   “坏蛋,放开我,放开我……”   “妈妈,我要妈妈,呜呜呜……”   夏莫被他们吵得脑仁疼:“闭嘴!”   双胞胎愣了一秒钟,然后‘妈妈妈妈’的嚷着,嚎得更大声了,声音之大,楼顶都要叫他们给掀了。   夏莫:……幸好他跟沈诺生不出娃来。   打了个响指,长鞭的一端分别化作一只大手,一记手刀下去,房间里顿时安静下来,不由得,夏莫和大黑它们都长长呼出一口气。   夏莫撤去妖力凝成的长鞭,一手一个将双胞胎重新拎回关押他们的房间。双胞胎化成怪物以后,破坏了房间里的阵法。夏莫修补并重新加固了阵法,同时,还在双胞胎身上贴了几道符,彻底隔绝了他们与外界的联系。   如此,等到下午闵彦从R国赶来,他在宫素心身上取了一滴心头血,将其滴入一件古铜色的、类似罗盘的法器中。闵彦将罗盘托于掌心,低念咒语,以自身法力催动法器,片刻,宫素心的心头血化作一丝血线,绕着罗盘转起了圈。   然而,血线就像失灵指针,一直绕着罗盘转圈,始终未能指出方向。见状,闵彦逐渐增大法力,只见血线转动的速度越来越快,越来越快,忽然,咔嚓一声,法器竟然裂开一条缝来,闵彦闷哼一声,嘴角溢出一道血痕。   吴兴目露骇然,喃喃道:“怎么会这样?”他曾见过闵彦用这法器寻人,每每手到擒来,可这一次,法器竟然碎了,“难道五号和六号已经被人撕票了?”   “不,他们的命牌没碎,性命应该无虞。”   “那怎么会这样?”   闵彦习惯性的捻着手中楠木珠串,眸光幽深,“要么是对方用阵法或者法器封印了五号和六号,要么就是抓住他们的人修为远胜于我。”不论是哪一种,情况都不容乐观。   会是特调处下的手吗?   龙炎为人方正耿直,绑架小孩儿这种事不像是他的手笔,当然,如果他知道五号和六号是他们的实验体,难保他不会下手。但他们安插在特调处里的人汇报,龙炎一系的人最近一直忙着中元节的收尾工作,没什么异动,应该腾不出手来。   若是后者。国内的玄门曾经遭遇过灭顶之灾,如今的玄门中人,大多良莠不齐。不是闵彦自得,如今的Z国在修为上胜过他的人,不超出双十之数,这其中,还有部分是他们的人。而能够远远胜过他的,同时跟他们组织处于敌对状态的,也就那么两三个老不死的,他们比龙炎还古板,根本不可能干这种事儿。   绑走五号和六号的,会是谁呢? 第一零五章 浑水   芯片没用,法器没用, 如此, 能用的就只剩下普通的侦查手段了。   得知双胞胎被绑架以后, 吴兴第一时间利用手中的关系网,调取了医院及医院周边的监控,唯一的线索就是那只黄白相间的猫妖。可是那只猫在引走双胞胎后, 就消失得无影无踪。   下午,闵彦到了以后,他直接动用双螺旋的关系网, 很快便获取了覆盖范围更广、更详尽的监控数据。他还找来专业人士,经过大量的比对排查后, 是夜, 他们终于将目标锁定在一辆黑色的商务车上。可惜, 绑匪的反侦察意识非常强, 那压根就是一辆套牌车,该车在经过一段无监控路段后,就消失得无影无踪了。   绑匪意图不明, 始终没有联系宫素心, 更没有留下只言片语的信息。   纵然闵彦找来了大量的刑侦专家, 也理不出什么头绪来,查无可查。   然而, 正如夏莫猜测的一样,双胞胎是偶然成功的实验品,对双螺旋正在进行的某些实验, 意义非凡,只要双胞胎还没死,就算掘地三尺,闵彦也要将他们找出来。为此,闵彦不得不动用更多的人脉关系。   因为宫素心的通风报信,龙炎一直在暗中密切关注闵彦的动向,那些为闵彦提供帮助、大开方便之门的人,被他看在眼里记在心里。事实证明,双螺旋的渗透之深、危害之大,还是超出了他的预估。   水,被夏莫彻底搅浑了。   夏莫势单力薄,没法像龙炎一样站在高出俯瞰这摊浑水,但是,他可以通过宫素心的梦境,直接看看有哪些小虾大鱼蹦了出来。   小虾为数不少,但是对他来说用处不大。而闵彦,就是一条不折不扣的大鱼了。   梦种在宫素心梦境里重现出来的影像,闵彦根本看不清面容,但是他的身形、声音还有他佩戴的楠木珠串,以及他的一些习惯性小动作,都像极了另一个同样看不清面容的闵姓大师,那位哄骗了张斯年母亲赖三等人的闵先生。   吴兴口称闵彦师兄,对闵彦处处恭敬讨好,显然,这个闵彦在双螺旋的地位,应该比吴兴要高不少。从张斯年母亲等人的梦境来看,闵彦妖化的程度远超老鬼和中年男人,实力比起他们应该只强不弱。   双胞胎是双螺旋极为重要的实验体,为了避免特调处发现他们的异常,由始至终他们都没有选择报警。不过,双螺旋的能量巨大,闵彦通过其庞大的关系网,短短时间内,采集到的各种信息、前来协助侦查的各路专业人士,完全不逊于警方全力出击。   闵彦临危受命,全权负责此事,他到了以后就一直呆在宫素心的别墅坐镇指挥,费了这么多事儿,他才把这条大鱼引出来,总不能连他长什么样儿都不知道吧?   不过,闵彦修为高深,若是派林楠前去,只怕是有去无回。   夏莫只能亲自跑这一趟了。   是夜,他来到宫素心的豪宅小区,一个照面,就迷惑住物业保安混进了小区。随后,他又在监控死角,用法术弄晕了一个巡逻保安,换上对方的衣服,大摇大摆的溜达到宫素心的别墅附近。夏莫的运气不错,没等太久,他就远远看到吴兴跟着一个年轻男人从宫素心的豪宅走了出来。距离有些远,夏莫听不清他的声音,不过从他身形、动作以及他手腕上的楠木珠串判断,此人应该就是闵彦。   夜色并不能阻隔夏莫的视线,远远看去,闵彦看起来出乎意料的年轻,单看外表,其年龄应该不超过三十岁,不过,在梦境中时,他的声音听起来更像中年人。闵彦长相普通,身量普通,唯独一双丹凤眼,看起来狭长又凌厉,气势十足。   吴兴唯唯诺诺的跟在他旁边,不知闵彦跟他说了些什么,他一个劲儿的点头附和。很快,来了一辆豪华越野车接走了闵彦,吴兴目送车子开远后,才满脸愁容的转身折返别墅。   机会来了。   吴兴一直龟缩不出,好不容易逮着他单独行动,夏莫趁他转过身去,疾走上前,随手摘下一张树叶,凝出梦种置于树叶尖端,随即,将叶片飞了出去。   吴兴走着走着,忽然感觉有什么东西扎了一下脖子,他下意识伸手去抓,抓住一看,是张枯黄的树叶。这时节,B市很多树叶都在枯萎飘零,吴兴丢掉树叶,顺势扭头往后看了眼,身后只有零星飘落的树叶空无一人。   自从废了修为,送走养了多年的小鬼之后,吴兴就像突然被人封住了五感似的,反应大不如前,再加上他又担心特调处在盯他,而现在又出了这么多破事,吴兴很有些疑神疑鬼。   伫立片刻,吴兴摸了摸微微有些犯痒的脖子,径直走进了别墅。   夏莫本来只想确认一下闵彦的长相,没想到竟然遇到了落单的吴兴,趁机种下梦种后,夏莫没有继续逗留,找到被他藏在角落里的保安,换回衣服,扬长而去。   保安被夏莫催眠,被植入了一段虚假的记忆,他以为自己一直在例行巡逻,全然不记得自己被打晕过了。   拎着宵夜回到公寓,夏莫并没有急着催动种在吴兴身上的梦种。从老鬼和中年男人的情况推断,吴兴身上很可能也被下了奴咒,梦种要绕过奴咒获取吴兴的记忆,还需要一定的时间。贸然催动,很可能得不到他想要的信息,反而,打草惊蛇,白白浪费了机会。   不动吴兴,却可以从宫素心那里动动手脚。   这两天,宫素心简直受尽了煎熬,闵彦为了尽快找回双胞胎,不肯放过任何蛛丝马迹。早在闵彦抵达之前,吴兴就已经在电话里,把宫烈遭遇的种种、宫素心被人下咒的事儿统统告诉他了。不过,当日,在告诉吴兴双胞胎失踪一事时,宫素心生了背叛之意,便留了个心眼,她只说宫烈割腕自杀住院,只字没提宫烈魂魄不见的事儿。   闵彦了解到这些情况以后,专门打电话给闭关养伤的通差确认情况。通差很肯定的告诉他,小鬼被人用天雷灭杀了,魂飞魄散,被小鬼吞噬的丁弘一绝对不可能存在。   他认定有人在借丁弘一装神弄鬼,对方极有可能跟绑架双胞胎的人是一伙儿的。闵彦在来之前就想好了,要通过对方下在宫素心身上的咒术,追溯下咒之人,可不想,下咒之人极其狡猾,对方似乎他们的行动了如指掌,竟不等他追查,就先一步撤去了咒术。   于是,闵彦提出要见见宫烈,那个所谓的丁弘一缠了他那么久,看看能不能从他身上找出点蛛丝马迹。   宫素心抱着必死的决心,背叛组织,就是为了保下宫烈和父母。龙炎已经在第一时间将他们转移到绝对安全的地方,保护起来了,宫素心如何能让他们再回虎穴?   宫素心只能睁着眼睛说瞎话,说她父母带宫烈去M国治疗了。幸好,龙炎心思缜密,他想到了闵彦很可能会从宫烈下手,在转移走了宫烈他们之后,就顺手给他们伪造了一份出境记录。并让几个心腹乔装成宫素心父母等人的模样,登机出境。   现在,飞机还在天上,就算闵彦本事再大,也得等飞机落地了再说。   夏莫这边前脚回去,后脚,飞机就抵达了M国,当着吴兴的面,宫素心接连拨了十几个电话,电话一直提示关机。闵彦安排在M国那边接机的人,打电话过来说没找到宫烈他们。   宫素心拿出影后级别的演技,将凄惶不安演绎得淋漓尽致,哭得梨花带雨,红口白牙一口黑锅甩给绑匪:“怎么会这样?怎么会这样?兴哥,会不会是绑匪把我爸妈他们也绑架了?兴哥,我现在怎么办……”说完,她白眼一翻昏死过去。   宫素心本想装晕,没想到真的昏了过去。吴兴多疑,本来还有些怀疑宫素心在做戏,他懂些医理,手往宫素心手腕上一搭,真晕还是装晕根本骗不了他。   瞧着脉象,宫素心确实是惊惧过度,一口气没上来,晕过去了,不是做戏。   然而,宫素心就算演技再炉火纯青,脉象也是装不出来。她之所以惊惧过度,是因为她看到了丁弘一。   “你不是已经魂飞魄散了吗?你怎么会在这里?”宫素心色厉内荏的质问道。   丁弘一满脸血污,身体像没骨头似的趴在地上,脑袋扭曲的折叠到背上,看着宫素心说:“啧啧啧,被你害得这么惨,还没有亲眼看着你下地狱,我怎么会去死?”   “带走宫烈生魂还有大宝和小宝的,是不是你?”   丁弘一狞笑道:“我要是有那等本事,还会落到这个下场吗?你知道被小鬼吞噬,再被人从小鬼身上分离下来是什么滋味儿吗?我好痛,我好痛……”丁弘一忽然哀嚎起来,身上的肉扑簌簌掉了一地,很快,这些碎肉就像一根看不见的针缝了回去,丁弘一的整个身体看起来就像被狗啃过一样,血肉模糊,凹凸不平,宫素心被恶心得忍不住打了几个干呕。   “宫烈和那对小怪物都在我主人手上,主人可以把双胞胎先还给你,解你的燃眉之急。”   “那宫烈呢?”宫素心脱口而出着急问道,心里隐隐有了些不好的预感。   “他啊,那你就得帮主人做一件事情了。”   “什么事?” 第一零六章 甩锅   午夜,宫素心忽然惊醒过来, 她还来得及细想梦中之事, 吴兴突然跑进来告诉她, “找到五号和六号了!”   宫素心想到梦里丁弘的话,不喜反惊,“什么?在哪儿找到的?”   “在一个人贩子窝点, 不过,事情有点麻烦,他们失控把人贩子杀死了, 惊动了邻居,警方已经封锁了现场, 特调处很可能会介入调查。”麻烦还不止这一桩, 他刚得到的消息, 被双胞胎杀死的人贩子叫人称红姑, 恰好跟组织有些往来,时常给组织有需要的人供货。他以前炼小鬼的时候,也在红姑手里买过几次货。   双胞胎失控杀了她, 如果他们吃了她的魂魄倒还好, 怕就怕她的魂魄落到特调处手里, 把他们这些拿货的人攀咬出来。   “那大宝和小宝呢?他们被抓住了吗?”宫素心虽然投靠了龙炎,但是她担心龙炎会带走双胞胎, 届时,组织必然会舍弃她,将她灭口。   吴兴道:“他们先一步逃走了, 师兄现在正在找他们,应该很快就会有消息了。”   吴兴话音刚落,手机铃声就响起来了,是闵彦打来的,他忙接起来,“师兄,找到人了吗?”   “找到了,他们受伤了,我现在送他们去爱德蒙那里,你联系一下特调处的钉子,让他们把现场处理干净,不要把五号六号牵扯进去。如果红姑的魂魄还在的话,就一并清理了。五号六号一直在喊妈妈,你让宫素心马上去爱德蒙那里。”闵彦道。   房间里很安静,宫素心在一旁听得一清二楚,一股凉气从脚底直冲脑门儿,遍体生寒。   丁弘一的主人究竟是什么人?怎么会如此神通广大,竟然可以把被小鬼吞噬的魂魄分离出来,还能令丁弘一在吴兴等人的眼皮子底下给他托梦。   一想到宫烈还在对方手上,宫素心藏在被子下的手,几乎要抠破手心。如果她帮他打听到了沈诺的下落,他真的会放了宫烈吗?可是,现在她除了照他说的去做,别无他法。宫烈的生魂在他手上,她敢背叛组织,却不敢对任何人透露丁点关于此人的消息。   狼环虎伺,如履薄冰。   宫素心感觉自己现在就像在高空中走钢丝,任何风吹草动,都能令她粉身碎骨。   可是,已经走上了这条不归路,一切就由不得她了。   看着眼前正对着电话唯唯诺诺的吴兴,宫素心对他的恨意上升到了顶点,如果不是吴兴一再欺骗蛊惑,她如何会落到今天这境地?   她接触到的人里,最有可能知道沈诺下落的,除了沈家那个老不死的,就剩吴兴了。那个老不死的,最忌别人提起沈诺,不到万不得已,还是别去他那儿打听了。涉及组织的事情,吴兴的嘴比蚌壳还紧,但是为了宫烈,就算吴兴是个千年老蚌,她也要想办法撬开一条缝来!   很快吴兴挂了电话后,把大概的情况跟宫素心说了一下,宫素心这才知道红姑跟组织的人关系匪浅。可这么隐秘的事情,连她都不知道,丁弘一的主人又是从何得知的?此人究竟是何方神圣?   宫素心不知道的是,此事纯属巧合。   之前夏莫不是让大黑鼠宝它们去收小弟建立情报网吗?红姑大概做梦也没想到自己竟然会栽在一只老鼠身上。   她是一个儿童拐卖集团的头目,从业多年,很赚了些黑心钱。早些年,她儿子考上大学以后,她就在B市给他买了房,大约是她恶事做尽,她儿子结婚多年一直没有孩子,她想尽了法子,几年前,她儿媳妇儿终于给他们家生了个大胖小子。孩子生下来以后,竟然是个傻子。而后,她儿媳跟她儿子离婚了,把傻子丢给他们,拍拍屁股走人了。她儿子要工作,请的保姆又不放心,她只好把老巢从老家那边挪到了B市。   为了不牵连儿子,她在她儿子的小区附近,又买了一套房,作为中转站。   红姑作为头目,早就不会自己出手拐孩子了,她只负责联系买家。早先,她只需要电话联系,孩子根本不用到她手上。后来,她求孙心切,结识了某位大师,再后来就开始慢慢给这位大师还有大师的朋友供货。这些大师只认她一个人,因此,红姑不得不找地方来藏孩子。   早先她在老家的时候,住在农村,乡里乡亲的,住得又近,村里人都清楚她干的勾当。但是老家那边十分闭塞,她又会做人,经常给村里娶不到媳妇的光棍们找来年轻漂亮的大姑娘,还能给那些没儿子的人家抱来小孩儿,村人都佩服她的本事,很是维护她。   她本来还担心到了大城市里不好操作,没想到大城市里人情冷漠,她买的那房子,左邻右舍都是改装的群租房,每天进进出出的,连人名都叫不全乎,谁会管别人的闲事?   红姑把这套房子作为中转站,送到这里的货,都是专供给大师们的。大师们往往会有一些比较特殊的要求,因此,出货量不是很大,有合适的货源,大师们往往都是第一时间带走,因此,大多数时候房子都是空着的。周围每天进进出出很多人,但是没有一个人知道,一个人贩子窝点就在他们眼皮子底下。   让红姑阴沟里翻船的,是一只灵智初开的老鼠,那只老鼠活了有几十年了,只差一点就能成为鼠妖。它的老巢就在红姑购房的那个小区下面,那一片,成千上万的鼠子鼠孙在它的庇佑下,活得格外滋润,有它们做它的耳目,它对小区及周边的事情,了如指掌。   这只老鼠虽然已经有些灵智,也活了远远超过同类的寿数,可始终还没有找到蜕变成妖的契机。眼看寿数将尽,老鼠不知隔了几辈的鼠曾曾曾孙子给它带来一个消息,说是遇到了一只极厉害的、能够口吐人言的鼠妖。   这只老鼠活得年岁久,也算有些见识,它曾见过真正的妖,可却从未见过炼化横骨、口吐人言的大妖。老鼠太渴望成妖了,它觉得这应该就是它的机缘了,于是,心一横,它终于舍得离开数年未曾离过的老巢,跟着小辈,去拜见大妖。   它一去就看到鼠宝正在跟大黑打闹着玩儿,它吓得险些厥过去,好不容易冷静下来,它便打心底里佩服这只白鼠大妖,竟然一点都不怕猫,还跟黑猫大妖的关系那么好,简直是鼠辈楷模。于是,一通溜须拍马吱得格外情真意切,鼠宝便顺势收下它当小弟。   再说夏莫,他在宫素心的梦境里得知她已经投靠龙炎以后,也觉得留下宫素心、让她呆在双螺旋当钉子的价值更大。眼下,宫素心的处境岌岌可危,只有把双胞胎还给她,她才有活命的机会。   还回去容易,抹去双胞胎的记忆对他来说也不是难事,难的是要尽量不要让闵彦对宫素心产生怀疑。   仓促之下,夏莫能想到的办法,就是找人贩子背锅,反正那些人渣死不足惜。   他初来B市,地皮都没踩热,上哪儿找人贩子去?他只好让大黑鼠宝它们去问问它们的小弟,知不知道哪有人贩子窝点。   真是瞌睡碰到了热枕头,老鼠正愁着如何在鼠宝面前露脸,现成的机会来了,它毫不犹豫的就把红姑给卖了。   此外,它还给夏莫提供了一个重要线索,它告诉夏莫,从红姑手里买货的,是玄门中人,它有几个子孙,被对方养的小鬼给逮着生吃了。而那个小鬼看起来,很像某个曾经被红姑卖掉的小孩儿。   将拐来的孩子,卖给玄门败类炼小鬼,如此丧心病狂的人贩子,夏莫毫无心理负担的把锅甩了出去。   老鼠先是令鼠子鼠孙们破坏了小区周围的监控,然后夏莫把抹去了最近两天记忆的双胞胎,带去红姑居住的小区附近。老鼠从红姑家里弄到了她的头发,夏莫用她的头发施咒,红姑鬼使神差的将状似迷路的双胞胎带去了她的秘密窝点。   红姑的亲孙子是个傻子,她一面觉得自己遭了报应,一面心理又十分扭曲,时常毒打拐来的孩子发泄心中的愤懑,往往被她折磨得越狠的孩子,那些大师们越愿意付出高价。渐渐地,红姑养成了这种扭曲变态的习惯。   在咒术的作用下,红姑心理的阴暗面被无限放大,她拿出惯常对付其他小孩儿的办法,先是用食物将双胞胎迷昏,然后将他们捆绑在座椅上,堵住嘴,使出各种花样,百般虐待。   双胞胎被夏莫关了两天一夜,滴水未进,在被送到红姑手中之前,还被夏莫给抹去这期间的记忆,并为他们植入了一段假的记忆,多少受了些创伤。他们虽然不是普通小孩儿,但到底年幼,吃了红姑下足料的食物后,昏迷了过去。   等他们活活痛醒时,红姑才知道自己到底招惹了什么样的怪物。   双胞胎褪去人皮,露出本相,红姑险些没让他们给吓死。她跟吴兴等大师过从甚密,她自知坏事做绝,害怕报应临头,故此,跟他们求了些护身的符咒、玉佩等物。   吴兴等人觉得红姑办事可靠,给她的都是品质不错的真货。   于是,红姑用这些东西给双胞胎造成了不小的伤害,双胞胎以二敌一,技高一筹,拼着两败俱伤,最终杀死了红姑。   双胞胎闹出的动静有点大,已经惊动了邻居,他俩一直记着妈妈给他们说过,不能让别人看见他们怪物的样子,不然,会被人抓起来关着,以后永远都见不着她了。听到有人敲门且敲得特别大声,他俩便以怪物的模样,从窗户逃走了。   红姑生是恶人,死后也化成了厉鬼,林楠趁她新死不久,神志不清,赶在警察到来之前,将她带走。   就这样,阴错阳差,夏莫坏了双螺旋一枚棋子,也彻底唬住了宫素心。 第一零七章 地狱   因为被夏莫植入了虚假的记忆,双胞胎被救醒以后, 不管闵彦怎么问, 他们都一口咬定自己是让红姑给拐走的。闵彦明知道事情还存在诸多疑点, 可他就是找不出什么的线索来。但不管怎么样,只要能把五号和六号找回来,他就觉得是万幸了。   经过这次事儿, 闵彦深觉B市已经不安全了,虽然没有确切的证据,但他总觉得有一双眼睛在暗中盯着他们。或许是特调处, 或许是别的什么人,如果是特调处倒也就罢了, 如果是后者, 未免太过可怕, 这一次他能把双胞胎找回来, 不代表下一次还有这样的运气。   所以,闵彦决定送走双胞胎,如果可以, 最好是把他们送进实验室里关起来, 尽早从他们身上实验出他们想要的结果。爱德蒙巴不得闵彦就这么做了, 可是双胞胎却说什么都不肯离开宫素心半步。   经过这次的事情,他们变得比以前更黏宫素心了, 他们黏着宫素心的那架势,简直恨不得长在她身上。他们才经过这些事,情绪非常不稳定, 而一旦他们情绪不稳,就很容易变成怪物。长久下去,他们很可能再也便不回人形。这不是他们愿意看到的结果,五号六号的成功实属偶然,如果他们能够通过实验,将偶然变成必然,双螺旋的实力将会提升到一个难以想象的程度。   而双胞胎除了实验价值外,他们本身也既有潜力,上面的人,想要看看他们到底能成长到哪一步。为此,闵彦也不好过分去勉强他们,他请示了上面以后,最后还是将双胞胎留了下来,留在宫素心身边。   为了以防万一,闵彦把宫素心以前养的那只小鬼又送了回来,另外还从他麾下安排了两个人过来,说是让他们给宫素心母子当保镖,保护他们的安全,顺便教双胞胎一些东西,增加他们自保的能力,   话是这么说,但宫素心觉得闵彦应该是对她产生怀疑了,所谓的保镖,估计还会顺便监视她的一举一动。宫素心心里暗暗叫苦,但面上却不敢显露分毫,还得装出一副感恩戴德、感激万分的模样。   找回了五号和六号,闵彦还有别的更重要的事情要忙,临走前,他交代吴兴好好调查这次的事情,他不相信是红姑拐走了双胞胎,旁的不说,单单那只引走双胞胎的猫妖就说不过去,另外,宫素心的父母和她名义上的弟弟,依然处于失联状态,下落不明。他让吴兴不要放过任何蛛丝马迹,另外,他让吴兴小心宫素心,他总觉得宫素心心思太多不够安分,他甚至怀疑,是宫素心贼喊捉贼悄悄转移了她的家人。因此,他让吴兴尽可能把宫素心的亲人找出来,并控制住,以防宫素心生出贰心。   吴兴自废修为,他还想等风波过去后,再想办法恢复修为,组织里有这方面的药物,但是他的贡献点还差点。闵彦许诺他,只要他把这件事情办好了,揪出真正的幕后凶手,他会跟组织申请,额外奖励他一笔贡献点。   安排好后续的事情,闵彦折返R国,继续他手上的事情。   另一边,红姑惨死。警方介入调查后,很快就发现了她人贩子的身份,但她死状凄惨,像是被什么锯齿类生物给活活咬死的,她身上还有十好几处深可见骨的抓伤,警方根本无法判断她究竟是被什么东西给杀死的。事发当时,她房子的动静有些大,不过,红姑有虐打拐卖儿童的恶习,她深怕被人听到动静,于是花了大价钱用市面上最好的隔音材料,重装了那个专门用来放‘货’的房间。那房间的窗户直接用砖给封死了,门是特制的,红姑在那个房间里喊破了喉咙都没人听见。   后来,她拼着一口气逃出了小房间,然后才有人听到了她的呼救声。   然后,奈何人情冷漠,隔壁的群租房里住了二三十个人,当时在的也有十好几人,可愣是等到红姑都死透了,才有人上门来一探究竟。   双胞胎从客厅的窗户逃走了,他们在现场留下了许多奇怪的手印脚印,更有目击证人声称看到两个拖着长尾巴的人形怪物,从死者家里跑出来。警方勘查了现场后,很快,将这件事情上报给了特调处。   如此,龙炎反而比特调处里的钉子还要晚一步得到消息,等他安排心腹手下抵达现场,现场只有红姑的尸体,并没有发现她的魂魄。在吴兴和闵彦等人的眼皮子下面,宫素心不敢往外传递消息,因此,直到手下去看了现场、发回现场的照片后,龙炎才真正确定杀死红姑就是双胞胎。   经过反复的斟酌权衡,龙炎最终选择装作不知情,任由双胞胎回到宫素心身边,先保住宫素心的小命,放长线钓大鱼。   不过,跟闵彦一样,龙炎也认为真正带走双胞胎的另有其人,绝非红姑。他很清楚绝对不是他下的手,那下手的人会是谁呢?对方的目的又是什么呢?红姑的魂魄究竟是让双胞胎给吃了,还是被人带走了呢?   夏莫成功搅浑了水,功成身退。虽然时间仓促,他根基尚浅,势单力薄,不可不免的留下了一些破绽,但闵彦和龙炎却很难通过这些破绽追查到他身上,而他成功引出了闵彦这条大鱼,不断施压逼反宫素心,最后无心插柳,毁掉了红姑这枚双螺旋的暗棋,一举数得,总算不枉他辛苦这些天。   林楠把红姑的魂魄交到夏莫手里,夏莫将她关押在先前封印双胞胎的阵法中,任谁都无法感知到她的存在。再用符咒镇住她,夏莫在她身上种下一颗梦种,进入到她的梦境当中。   他前脚入梦,后脚沈诺便也出现在了红姑的梦境里。两人发生了亲密关系后,不仅夏莫得到了好处,沈诺也受益匪浅。先前他通过夏莫给他的食物,获取了一种能够抵抗虚无的力量,而跟夏莫发生了关系后,他能明显感觉到这股力量增强了数倍都不止,足够支撑他在虚无中待上十天半月都不成问题。   不过,他总觉得,他从夏莫那里获取到的力量应该远不止这些,绝大部分的力量,跟那些他从活人梦境攫取的生气一样,莫名其妙的消失了。   沈诺将梦貘崽子抱在臂弯里,一边顺毛,一边把自己的情况告诉了夏莫。   不知道是不是最近两天过于劳心劳力的原因,夏莫在梦里都有些犯困,他打了个哈欠,恹恹道:“那些力量会不会去了你的身体里面?你现在能感应到你的身体吗?”   沈诺摇头道:“完全感应不到。”正因为完全感应不到,沈诺一直都把自己视为一个完整而独立的个体,但夏莫却告诉他他只是一缕生魂,甚至不具备完整的三魂七魄。自从跟夏莫发生关系以后,沈诺原本就对夏莫近乎病态的独占欲变得更强了,他甚至开始有点不想再回到身体里面去了,与其回到现实中,变成身体的一部分,他宁愿就这样在梦境里陪着夏莫,让夏莫只属于他一个人。   然而,这样的想法,他却不敢诉诸于口,只能悄悄的藏在心底最深处。   不知从何时开始,沈诺渐渐把虚无里的自己和现实中的自己,割裂开来。敛去眼底的暗光,沈诺拙劣的转移了话题,问:“这是谁的梦境?怎么看起来这么奇怪?”   一个看起来大概六十来岁的老妇人,跪在阴森空旷的大殿上,殿前高台上悬挂着一面巨镜,镜子上正飞快的闪烁着老妇人的生平。老妇人刚开始还口称冤枉,后面看到镜子里的画面,她吓得瘫软在地,又哭又求,大喊饶命。   大殿宝座之上,皮肤黝黑、容貌威严的阎罗王猛拍惊堂木,声如雷霆,响彻大殿:“陈红,汝,生前以口舌之利,挑拨儿子儿媳关系,致使他们夫妻离异,罚入拔舌地狱受刑百年,尔后,再入铁树地狱受刑二百年。汝,可服?”   红姑坏事做绝,她也曾惶恐不安,生怕遭了报应之事,可她做梦也没想过,人死后,竟然真的会下地狱。孽镜之上,生平所做恶事历历在目,红姑辩无可辩,只能软倒在地,不停磕头,妄图阎王从轻发落。   阎王继续细数她的罪孽,“汝,生前宰杀牲畜,罚入刀山地狱受刑一百年。汝,可服?”   “汝,生前贪好奢靡,浪费食物,糟蹋五谷,罚入舂臼地狱受刑三百年。汝,可服?”   “汝,生前杀害无辜婴童,罚入石压地狱受刑一千年。汝,可服?”   “汝,生前拐卖幼童,罚入油锅地狱受刑三千年,再入刀锯地狱受刑八千年,汝,可服?”   阎王每提及一处地狱,殿前便会出现该地狱内恶鬼受刑的景象。   拔舌地狱中,鬼差掰开受刑恶鬼的嘴,用铁钳夹住舌头,一直往外慢慢拔,慢慢拔,直到把舌头完全拔出来。   铁树地狱中,遍地铁树,树上长满利刃,利刃插入受刑恶鬼的背下肌理,将其挂于树上。   ……   最可怕的当属第十八层地狱,也就是刀锯地狱,小鬼把受刑恶鬼脱光衣服成大字形绑在木桩之上,以刀锯活活锯成碎肉,再周而复始。   红姑吓得瑟瑟发抖,她不敢不服,但是这林林总总一万多年的刑期实在太可怕了,眼看鬼差们就要上来拖她去受刑,红姑声嘶力竭的喊道:“阎王爷,阎王爷,我要举报,我要揭发,有玄门中人用邪法作祟危害人间,我举报他们,我坦白从宽,您看能不能给我减点刑?”   阎王摸了摸自己的胡子,饶有兴致道:“哦?还有这等事?你且说来听听。” 第一零八章 禁言咒   红姑被阎王问罪时,夏莫窝在沈诺臂弯里, 把现实中发生的事情大概跟他说了一下, 提及红姑, 梦貘崽子甩了甩长鼻子,躲开沈诺作怪的手,说:“她贪心不足, 为了多赚钱,把拐来的小孩儿卖给玄门败类。”   除了炼小鬼外,于那些邪修而言, 孩童还有诸多用途,他们的身体可提炼丹药、可提炼更为纯净的生气, 甚至可以直接吞食用以提升修为, 有些生辰八字特殊的孩子, 用途更广。   红姑身为犯罪集团的头目, 心思缜密,手段狠辣,手中掌握着一条极为成熟的犯罪链条, 每年被他们拐卖贩卖的孩子多达百余之数。她将这些或是拐来的、或是买的孩子, 像货物一样分出三六九等, 最好的尖货,高价出口;差一点的, 卖给想要孩子的家庭;最次的那等,卖给‘丐帮’,打断手脚毁去容貌沿街乞讨, 以此实现利润最大化。   然而,随着电子监控越来越多,网络越来越发达,她的生意比起从前渐渐艰难起来,她手下的人手频频落网。她很狡猾,除了两三个心腹外,其他人都只知道她叫红姑,不知她真名,更没有见过她的真容,如此,红姑躲过了警察的追查,逍遥法外。   然而,她的所作所为却被有心人看在眼里。   红姑丈夫早亡,她在B市给儿子置办了房产,还帮他娶了媳妇,另外还留下了大笔的银行存款,足够她儿子逍遥的渡过余生,她年纪也不小了,于是便萌生了退意,想要金盆洗手。   可她儿子结婚多年,她媳妇别说孩子了,就连个蛋也没下,红姑求孙心切,经人介绍,结识了一位据说法力特别高深的大师。经由大师指点和化解,还从大师那里花重金买了生子秘药,儿媳服下那些药物后,肚子很快就有了动静。   那时,红姑还在老家,这位大师在他们老家的省城特别有名气,红姑费了不少劲儿,才跟大师搭上线。她心愿达成后,深觉大师灵验,不管遇到什么难事,她都特别愿意找大师帮她指点迷津。   恰在这时,红姑手下最重要的一个心腹,被下面的人咬了出来,给抓了。那人深知她的底细,但却并不是什么硬骨头,红姑深怕自己被他攀咬出来。   坐立不安之下,红姑去求大师帮她算一算,看看,她到底能不能顺利渡过此劫。大师修为精深,竟然通过掐算,就能算出她在做一些有伤天和的买卖,说她恐有牢狱之灾,性命堪忧。红姑被他唬住了,又跪又求,许下重金,大师终于松口答应替她化解。   大师也是神了,经他施法化解之后,没过几天,攀咬她心腹的那人忽然暴毙,而她的心腹竟然因为证据不足被无罪释放。红姑悬到嗓子眼上的心,又落回了肚子里,她第一时间重金答谢大师,一来二去,红姑跟大师的接触越来越多,渐渐地,她开始对大师言听计从。   当大师第一次提出,想从她手里买一个一岁多的孩子时,红姑想也没想就答应了。   大师出手阔绰,开出的价是市价的两倍有余,红姑特意给他挑了一个尖货。大师似乎对她的货很满意,之后没多久,又从她手里买了一个孩子。   不知不觉,大师在她手里买了十余个孩子,他甚至还把自己的朋友介绍给红姑。大师和他的大师朋友们要货量极大,几乎把红姑手里的货给包圆了,渐渐地,他们开始对货物提出了一些比较特殊的要求,比如,有时候他们会要一些特定生辰八字的孩子,有时候他们会要一些天生残疾的孩子,有时候他们甚至还要那些被丐帮买去受尽折磨的孩子。   有些要求不那么容易满足,尤其是那些特定生辰八字的孩子,见谁拐卖孩子还先问清楚人生日的吗?操作起来难度太大,但大师们总能开出一个完全超出她预期的价格,有钱能使鬼推磨,红姑总能找来大师们想要的货。   红姑没读过什么书,却能安安稳稳的从业多年而不被抓,她的心思十分缜密,她虽然财迷心窍,但她并不傻,她隐隐也觉察到,大师们买了那么多孩子绝对不是为了养着玩儿,多半是在做一些伤天害理见不得人的事儿。   红姑本就有些迷信,她自知坏事做尽,幼年丧母,青年丧夫,她自认也是遭了报应的,所以,她虽然拐卖孩子,但一般都只做‘批发’不做‘零售’,就怕再遭报应。因此,即便大师们出手十分阔绰,红姑也不太想干了。尤其是儿媳终于生下个大胖小子以后,红姑深觉自己已经圆满了,她觉得是时候金盆洗手,好好享几天清福了。   不过,她手下有那么多人,不可能说不干就不干,然而,还不等她把底下的人手安排妥当,她儿子打电话来告诉她,说孩子患有什么唐氏综合征,也就是俗称的傻子。   晴天霹雳。   红姑眼前一黑,觉得自己的现世报来了。孩子是服了大师的秘药诞下的,红姑不由求到了大师头上,想让大师帮帮忙。   大师说她儿媳妇命硬克着她孙子了,以至于生下的孩子魂魄不全,时间久了,怕是连她儿子也要折进去。这还如何了得?孙子倒也罢了,儿子是她一手拉扯大的,是她心尖尖上的肉,如何能容下丁点的不妥?   红姑匆忙赶到B市,以照顾孩子的名义,跟儿子儿媳住到一起。撇开命硬这一点,红姑对她儿媳妇还是满意的,不然她儿媳结婚那么几年没孩子,她急得跟热锅边上蚂蚁似的,也没当面说过她半句重话。可现在,她不仅把孙子给她克成了傻子,还会妨碍到她儿子,红姑说什么也不能由她呆在她在他们家了。   于是,她竭力刁难、挑拨,最终,她儿子和儿媳夫妻离心,儿媳丢下不满两岁的孩子,净身出户。赶走了儿媳后,红姑觉得除了孙子没什么变化外,家里的一切都变得顺遂了,可见大师真的很灵验。   在红姑的再三恳求下,大师终于答应会想办法帮她的孙子补全魂魄,令他恢复正常,不过,这需要时间,而且还需要大量的材料。   大师所谓的材料,自然就是那些源源不断的孩子了。   为了孙子,红姑终究走上了不归路。   孽镜上,除了老相识吴兴外,其他几个大师的容貌都有些模糊,但,大约是因为夏莫实力暴涨的缘故,还是这几个人修为不如闵彦,他们的容貌虽然还是模糊,但不至于跟闵彦一样,完全看不清脸,孽镜清晰的呈现出了他们的脸型,还有模糊的五官,再结合他们的身形,如果在现实中遇到这些人,夏莫一定能够将他们认出来。   红姑遭遇的种种,都太过巧合,她身在局中,大概至死都不知道,她从一开始就是一枚被人选定的棋子,被她深信不疑的大师,一步步诱入局中。   为了防止红姑泄密,最早跟红姑往来的陆建元陆大师,在她身上下了禁言咒,令红姑无法说出与他们有关的事情。陆建元法力高深,即便红姑已死,禁言咒依然有效。但禁言咒的功效比不上奴咒,红姑不能说出有关陆建元等人的事情,同时,禁言咒也相当于是一重枷锁,封存了红姑的这部分记忆,以至于初时梦种所化的孽镜上并无这部分事迹。   破解禁言咒最直接有效的办法,就是让被下咒者以极其强烈的、想要说出真相的意愿,冲破咒术禁锢。   林楠将红姑的魂魄交给夏莫时,夏莫便发现红姑身上被人下了禁言咒。他虽然也有别的办法可以破咒,但是却比红姑自行冲破咒术来得麻烦,稍有不慎,还可能惊动下咒者,继而追溯到他身上。   因此,夏莫就索性趁着红姑神志尚未完全复苏之际,以梦种为引,给她造了一场地狱之梦。   红姑清醒过来就发现自己身处地狱,于孽镜台前,受被阎罗审判。她被阎罗的判决吓破了胆,强烈的求生欲令她冲破咒术,梦种这才将相关的记忆呈现出来。   大殿之上,阎王看完孽镜呈现出来的影像后,勃然大怒,不仅没给红姑减刑,反而在油锅地狱给她加刑三千年,刀锯地狱加刑九千年。转眼就多了一万两千年的刑罚,红姑吓傻了眼,嘴里大喊着‘饶命’,却被鬼差不由分说拖了下去,扔进了第一层拔舌地狱,负责行刑的鬼差,上来就用铁钳夹住她的舌头往外拔……   虽是梦境,但在夏莫的操纵下,痛苦却真实的作用在红姑身上。   红姑哀嚎惨叫不已,却见鬼差钳住她的舌头一直拔一直拔,最后竟然把她的整副内脏都一并拔了出来,下一秒,红姑又恢复如初,鬼差再度拿着铁钳走了过来……   如此周而复始,红姑长达两万余年的刑罚,这才刚刚开始。   夏莫无意看她受罚,甩了甩鼻子,梦境陡然一变,变成了他自己的梦境。一进梦境,他就发现有什么东西遮蔽住了梦境中的阳光,在地上投下巨大的阴影,他不由抬头看去。   那是……沈诺在虚无中藏身的城堡。 第一零九章 城堡   巨大的城堡孤零零的悬浮在半空中,投下大片的阴影, 不同于初见时的华丽, 城堡变得斑驳残破, 像是一座被废弃的古堡。城堡像是被人连根拔起,底部及周围还带着些灰白的泥土,泥土零星长着些干枯的植物。   这是怎么回事?   沈诺比夏莫还要吃惊, 自那一次,他不自量力以一己之力对抗虚无失败之后,城堡帮他挡住了虚无, 而自那之后,城堡便日复一日的衰败下去, 他放再多的梦魂珠在城堡里, 也无济于事。   最近这段时间, 他找到的梦魂珠, 绝大部分都给了夏莫,他只留很少一部分在身上防身,因为忙着找梦魂珠、忙着在梦境中寻找夏莫, 他很久才会回城堡一趟。他最后一次回城堡是五天前, 城堡最上面一层, 已经被虚无完全吞噬了。   可现在,城堡竟然出现在夏莫的梦境里, 被虚无吞噬掉的顶层也完全复原了,他甚至能够清晰的感觉到,城堡焕发出了生机。   城堡突兀的出现在梦境中, 令夏莫觉得十分惊讶,不过他更惊讶的是,他竟然觉得城堡与他的梦境是浑然一体的,那种感觉要怎么形容呢,就好像它本来就应该在那里的。   心念一动,梦貘崽子甩了甩鼻子,梦境陡然一变,宁静的小山村变成了繁华的大都市,城堡依旧不动如山,高悬在半空中。   “进去看看。”夏莫道。   “好。”   沈诺足尖一点,抱着梦貘崽子飞进了城堡。偌大的城堡,内里空荡荡的,墙体斑驳不堪,墙面大片大片的剥落,露出砖石,已无半分初见时的富丽堂皇。城堡二楼,那间夏家村旧时的小卧室也还在,但里面的家具已经不见了踪影。很快,两人就把城堡逛了一遍,无论是它的外观,还是内部的构造,都是沈诺在虚无中藏身的城堡无疑了。   可是,它怎么会出现在我的梦境中呢?   夏莫百思不得其解,他试着以妖力驱动城堡,片刻后,城堡缓缓动了起来。梦貘崽子甩了甩鼻子,刹那,繁华的都市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此起彼伏的高山峻岭,群山环绕着一个巨大的湖泊,湖泊之外,绿草如茵,繁花遍地,彩蝶翩跹。城堡缓缓落在湖泊旁边,依山傍水,在城堡落地的刹那,城堡外围那些枯死的植物,纷纷长出新绿,眨眼之间,城堡周围开满了紫色的勿忘我。这些花朵如潮水一般,像四周蔓延出去,片刻之后,视线所及,城堡周围已经变成了一片紫色的花海。   与此同时,破败的城堡如同被按下了快退键,时光倒流,黑漆漆的城堡重新有了色彩,空荡荡的内部迅速被大大小小的物件填满,竭尽奢华却不失典雅大气。   自诩见过些世面梦貘崽子,本来就溜圆的眼睛,瞪得更圆了,长鼻之下,嘴巴都变成了‘O’型。   沈诺最初在虚无中醒来时,城堡虽然华丽却也有些陈旧,内里空荡荡的,需要他不停的从虚无中找来梦魂珠才能维持。他从未见过城堡如此的崭新漂亮富丽堂皇,但他并不惊讶,因为在他的认知里,他和夏莫的家,本来就应该这样。也只有这样美轮美奂的城堡,才配得上他的夏莫。   “这算不算嫁妆?”梦貘崽子傻乎乎道,要是现实中他也有一栋这么漂亮的城堡,他还费什么脑子去赚钱?把多余的房间租出去,他能躺吃躺喝一辈子!   嗯,就是这么没出息。   沈诺低笑一声,抱起梦貘崽子,看着他的眼睛,状似认真道:“我认为这应该算聘礼。”说着,不等梦貘崽子反应过来,他亲了亲小家伙的额头,瞬间,梦貘崽子就变成了一个光溜溜的青年,落在他怀里。   “聘礼?”青年危险的眯起了眼睛,“看来我是有必要好好正一正夫纲了!”   忽略掉青年光溜溜的身体,真的有气势极了。   沈诺闷笑着含住他的耳垂,轻轻舔舐着,轻声温柔道:“莫莫,你打算怎么正呢?”   腰都软了,还正个毛?!   第二天醒来,夏莫愤愤不平的捶了下床,心说,下次,下次一定得想个办法治治沈诺,现在真是越来越不像话了。   心里这么想着,嘴角却压都压不住,等他收拾好从房间里出去,大黑一见他,就在心里犯嘀咕:瞧瞧这样,怕不是魂儿都让小妖精给吸走了吧?不过,话说回来,到底是哪来的小妖精,竟然能把夏莫迷成这样?它怎么就找不出来呢?   好奇害死猫,大黑实在忍不住了,直接问道:“夏莫,你是不是谈恋爱了?”   夏莫心情不错,坐到沙发上,打开电视,拿了个苹果,边啃边说:“你看出来了?”   居然承认了!   “老子又不瞎!”大黑蹦到夏莫身边,八卦之魂熊熊燃烧,再也绷不住了,忙问道:“快说说,快说说是哪个小妖精啊?”   小妖精?沈诺分明是个吃梦貘不吐骨头的大妖精!   夏莫慢吞吞的啃完整个苹果,抽了张纸,擦了擦手,眼看大黑急得都快冒烟了,他才慢条斯理道:“我为什么要告诉你?”   “夏莫,我去你大爷!”   不理会气急败坏的大黑,夏莫把蜷在沙发上呼呼大睡的鼠宝拎起来,鼠宝用小爪子揉揉眼睛,奶声奶气道:“老大,怎么了?”   夏莫把它放在腿上,然后把乖乖蹲在一旁的孔苏也喊了过来,说:“一会儿让你们小弟去给我找几个人。”说着,他将手指挨个放在它们的头上,将昨晚他在红姑梦境里看到的影像,分别传给了它们。   陆建元等人修为高深,梦种只能呈现出模糊的影像,不过,他们并不是次次都会亲自去红姑那里提货,更多时候他们都是派遣徒弟、心腹手下等前往。这些人修为不高,甚至是没有修为的普通人,梦种轻易就能捕捉到他们的容貌。   鼠宝奶声奶气道:“老大,前面几个人的样子太模糊了,怕是不太好找。”普通动物很难通过人脸辨别人类,它们更多是通过气味来识别,更何况那几个人的影像模糊不清,动物们想要把他们找出来个更是难上加难。   夏莫说:“这事儿不急,先找那些看得清脸的,顺藤摸瓜,总能把后面的大鱼一一抓出来。鼠宝,你那个老鼠小弟,它手下有老鼠看到过这些人,你让它多出点力,只要它能给我找到一个看不清脸的人,我就助它成妖。”   成妖,于无数动物而言,犹如天堑,夏莫却说得如此轻描淡写,仿佛不过是举手之劳。   老大就是老大!   鼠宝眼睛闪烁着迷弟特有的星光,兴奋道:“我这就去告诉它!”   转头到了老鼠面前,鼠宝瞬间就变得高冷起来,看起来颇有些大妖的气派。它居高临下的站在成百上千的老鼠面前,冲着最老最胖的那只老鼠,口吐人言:“老大说了,只要你把这些人找出来,他便助你成妖。”   老鼠眼中迸出慑人的精光,吱吱保证道:“请大人放心,就算掘地三尺,我也一定会将那些人全部揪出来!”   它怕死,多年不曾出来走动,不知道那几个跟它差不多的老不死的还在不在,如果还在,倒是可以许它们一点好处,让它们帮帮忙。如果不在了,那它就顺手把它们的地盘给接了。   为了能够成妖,为了能继续活下去,老鼠拼了。   不多久,B市便闹起了一场空前规模的鼠灾,一夜之间,这些本该生活在黑暗中的生物全部蹿了出来。与此同时,部分区域的猫猫狗狗乃至一些鸟类也变得十分躁动。一时间,网上冒出许多B市要地震的传言,闹得人心惶惶。   鼠灾来得快,去的也快,短短两三天,B市又恢复了平静,专家们纷纷站出来辟谣,网友们都忙着吐槽这些专家,关注点渐渐偏移,事情悄无声息的平静下去。   但却并未就此结束。   老鼠迫切想要成妖,用力过猛,致使了这场鼠灾,虽然被夏莫及时制止,但到底还是引起了特调处,不,准确说来,是两尾狐和金钱豹的注意。它们先前就感知到了妖王的气息,这才没多久就爆发了鼠灾,它俩不由怀疑,这场鼠灾说不定跟那位新诞生的妖王有关,就算不是新妖王干的,也有可能是别的什么妖。   背着所有人,包括龙炎,两尾狐和金钱豹悄悄展开了调查。   另一边,即便龙炎亲自出手,依旧没有找回宫烈的生魂,宫素心绝了最后一丝侥幸,开始想办法从吴兴那里套话。   然而,事情并没有她想的那么容易。   她不过假意提起沈诺,以抱怨的口吻告诉吴兴,说沈从礼还没有忘记他那个病秧子儿子,根本不在意她们母子几个。她半真半假的抱怨还没有说完,吴兴看她的眼神都不对了,虽然当时吴兴什么话也没有说,但宫素心敏锐的察觉到,他在怀疑她。宫素心不敢继续套话,赶紧不着痕迹的转移了话题,而后,半句关于沈诺的话都不再提及,就好像她刚才真的只是那么随口一说,吴兴的脸色才恢复如常。   这里面一定有猫腻!难怪丁弘一的主人费尽心思也要把沈诺找出来,难不成那病秧子身上还藏着什么秘密不成?   吴兴这边使不上劲儿,宫素心就只能从沈鹏飞那里下手了。 第一一零章 沈从礼   沈鹏飞白手起家挣下这份家业, 城府本就极深, 数年前, 他病愈之后,性情变了不少,城府越发的深不可测了,他把手中的权柄握得更紧,年逾古稀, 却丁点放权的意思都没有。   沈从礼胸无大志, 也没什么本事, 早在几年前老爷子病重的时候, 他就看得清明,争,他是决计争不过另外两房的, 就算争来了, 他怕是也保不住。老爷子要是去了,他这沈家大少爷的风光日子差不多也就到头了。及至后来, 被他寄予厚望的大儿子‘病故’, 沈从礼越发没了盼头,只一心一意抱老爷子的大腿,恨不得将孝子两个字刻在头上。   不巧,还真让他给歪打正着了。   经历了那样一场重病,沈鹏飞也算是看清了身边众人的嘴脸, 彼时,二房和三房上蹿下跳迫不及待取而代之, 着实让沈鹏飞寒了心。反倒是沈从礼,对他还有几分真心,而后更是间接救了他的命。所以,即便沈从礼是块糊不上墙的烂泥,沈鹏飞也很愿意给他一些好脸色。再兼宫素心有小鬼在手,总能在关键时刻,刺探到有用的消息,于沈氏十分有利。   如此,沈从礼这几年手里虽然没多少实权,更没什么能力,却也能在老爷子在那儿说得上几句话。   从吴兴的态度,宫素心就知道沈诺身上怕是藏着大秘密,她要是敢直接去问沈鹏飞,怕是转头吴兴就要找她算账了。所以,沈诺的事儿不能从她嘴里问出来。   自从宫素心送走小鬼后,沈从礼这段时间就像没了笼头的野马,到处沾花惹草,连家门朝哪儿开都快忘了,期间两个儿子被人拐(绑)走又找了回来,他竟半点也不知道。   这天,他发现自己有一枚挺重要的私人印章不见了,找了半天没找到,便抽空回了趟家。沈家的豪宅虽然面积颇大,但三房人扎堆挤在一起,每一房人分到的房间都是有数的,又因三房人各自抱团,体现在住宿上也是泾渭分明。   沈从礼一家住在三楼,早先三房的沈从孝和沈曦月也住在这层,后来,出了沈诺推他母亲的事情,再到宫素心嫁入沈家,兄妹俩总说他们这层楼闹鬼,被老爷子狠狠训斥了一通,将他们挪到了四楼跟二房的人挤在一起。如此,三楼就只住着沈从礼一家。   房间多,宫素心作为后娘,未免落人口实,沈诺过世后,她一直没让人动沈诺的房间。再加上沈家的人都刻意不去提起沈诺,沈诺的房间如同他这个人一样,成了沈家的禁忌,房门终年关闭,就连打扫卫生的佣人也会刻意绕开。   沈从礼久未回家,一上楼就注意到沈诺曾经的卧室门不知被谁打开了,与此同时,一些被他刻意遗忘的记忆也冒头了。   衣不如新人不如故,以前吧,他总觉得刘晴太小家子气,上不得台面,娘家也不得力,可现在人走了好几年,他反倒常常想起她来。不管怎么样,刘晴是他真心实意爱过的女人,也是不顾一切娶回家的女人,生活琐碎让红玫瑰变成了蚊子血,人过世了,蚊子血又成了他心头的朱砂痣。   他时常想起刘晴,不可避免的,也会想起沈诺。   沈诺是他第一个儿子,曾被他寄予厚望,虽然那孩子从小沉默寡言,跟他也算不上亲,可他对他的期望,超过其他任何一个儿子,只可惜后来出了那样事儿。   亲眼目睹沈诺将身怀六甲的妻子推下楼梯,致使一尸两命,沈从礼当时简直出离愤怒,可是等到后来,沈诺‘病故’,被沈家除名,他也渐渐知道宫素心养了小鬼之后,他就开始怀疑,这中间会不会是宫素心做了什么手脚呢?他看得见沈诺却看不见小鬼,万一当时是小鬼把刘晴推下去、而沈诺恰恰好就站在刘晴的身后呢?   可是,他当时真的亲眼看见沈诺的手放在刘晴的背上,并做出了推的动作。他很清楚他没有看错,可他还分明看见刘晴倒在血泊里时,嘴角扬起了一个特别诡异的笑容。那个笑容一闪而逝,却诡异到了极点,以至于这么多年过去,他想忘都忘不掉。   沈从礼再蠢,也渐渐地回过味儿来,他已然察觉到哪怕当年亲眼所见的事情,也未必就是真相。可是,沈诺已经被沈家除名,再去追查真相又有什么意义?   然而,有的时候,越是不愿意去探究真相,内心越是容易根据主观臆断描摹出他愿意接受、能够接受的真相。   不知从何时开始,沈从礼就认定,这一切是宫素心在背后搞鬼。这两年,他跟宫素心越发的疏远,也有这层原因在里面。   许是内疚,许是怀念,沈从礼鬼使神差的走进了那间尘封已久的卧室。久未有人打扫,房间里布满了灰尘。一直以来,沈从礼都不是一个合格的父亲,他忙着公事、忙着应酬、忙着周旋在新鲜漂亮的女人中间,他能留给刘晴母子的时间少之又少。后来,沈诺被老爷子看中,他有心想跟沈诺搞好关系,奈何沈诺沉默寡言,每每被他琉璃一般的眼睛深深看着,沈从礼就觉得自己好像被看穿一般,所有龌龊的心思都无所遁形。   在沈从礼的印象中,沈诺一直是个极安静又极聪明的孩子,在沈诺被雷劈之前,刘晴给他找了很多家教,有时候他从外面应酬完回来很晚了,沈诺房间里的灯都还亮着。而在沈诺被雷劈了以后,刘晴又走上了另一个极端,她生怕失去唯一的儿子,遣散了所有的家庭教师,不肯让沈诺做丁点费神的事情。不过,沈诺却比他想象的自律得多,他一直坚持自学,在他十四岁‘病故’前,他已经自学完了大学本科金融专业的所有相关课程。   老爷子说的没错,沈诺确实是沈家最具有天赋的人,沈家如果交到他手上,必能再上一层楼。   可惜了……   沈从礼不免心下黯然,转身欲离开房间,却见书桌上放着一个相框,他拿起来一看,相框里的照片他已经想不起是什么时候照的了,相框中的女人笑靥如花,男人儒雅斯文,他们一左一右牵着一个三四岁的小孩儿,孩子一贯无甚表情的脸上竟也带着两分笑意。   沈从礼忽然有种心脏被人重重捏了一下的感觉,恍惚间竟有些喘不上气来,一个疯狂的念头在他大脑里滋生出来——或许,他应该把沈诺找回来。不,就算不把他找回来,他应该知道他在哪儿,他过得好不好……   当初送走沈诺是老爷子一手包办的,他知道老爷子把他送去了国外养病,却不知道具体送到了哪儿。以前老爷子比他这个做父亲的还要关心、疼爱沈诺,他只问一问沈诺的下落,不提接他回沈家的事儿,老爷子应该不会生他气吧?   正巧老爷子也在家,沈从礼来到二楼的书房,跟老爷子寒暄了几句后,他小心翼翼的说出了自己的意图,“爸,沈诺他在国外这些年还好吗?”   沈鹏飞放下手中古旧的书籍,抬头看着沈从礼,老花镜后,锐利的双眼闪烁着莫名的光芒,“怎么突然想起来问他了?”   沈从礼打小就怕沈鹏飞,就算如今早过了不惑之年,这份惧怕也没有随着年龄的增长而消退,相反,自沈从礼在吴兴的帮助下,痊愈后,沈从礼不知怎么回事变得更怕他了,他忐忑不安道:“沈诺当年虽然做了不可饶恕的错事,但那会儿他毕竟还是个半大的孩子,兴许只是一时失手。这么多年,他一个人在国外,想来也是吃了不少苦,受到教训了。他身体又一直不大好,不知道现在痊愈了没有。我想,去看看他。”   沈鹏飞注视沈从礼片刻,忽然叹了口气道:“难为你还惦记着他,不过,你是见不到他了。”   “为什么?”   “那孩子被我送到国外以后没多久就失踪了,我派了许多人去找他,至今杳无音信。”   沈从礼呆呆道:“怎么会这样?”   “我想他大概是恨着沈家,恨着我吧……”沈鹏飞一副伤了心、不愿多谈的模样,“算了,不说他了。你也不止他一个儿子,大宝和小宝还小,你要多上点心,有点做父亲的样子,别成天不着四六的。”   沈从礼直觉事情可能不像老爷子说的那样,他有心想要再多问两句,却见老爷子不耐烦的朝他挥了挥手,沈从礼只好把满肚子的疑问吞了回去,乖觉的退出了房间。   几天后,宫素心支走了小鬼,拐弯抹角的跟沈从礼套话,很容易就从沈从礼嘴里套出了沈老爷子的那套说辞。等丁弘一再来梦中找她时,她把情况如实告诉了丁弘一。   失踪?   这明显就是托词,沈鹏飞分明是想要断绝沈从礼的念头。   如果沈鹏飞真的是付出了巨大的代价,让沈诺去双螺旋接受治疗,那他大可以光明正大的告诉沈从礼,何须隐瞒?   那么,沈鹏飞的病愈,会不会跟沈诺的失踪,存在某种关联呢? 第一一一章 沈鹏飞   吴兴和沈鹏飞那里双双碰壁, 宫素心意识到事情比她想象的困难百倍, 可宫烈的生魂还在来路不明的人手里捏着, 她如何敢懈怠?可吴兴和沈鹏飞咬死不肯开口,她又能怎么办?宫素心心急如焚之际,丁弘一又给她带来了新的任务。   让她盯紧沈鹏飞的一举一动,同时,想办法把沈鹏飞最近半个月的行程计划全部告诉他。   小鬼重新回到手中后, 宫素心行事方便了许多。但是闵彦安排过来保护并教导双胞胎的那两个人, 也时常盯着她, 而且他们都能够跟小鬼直接交流, 经历了那么多事,宫素心也不敢全心全意相信小鬼。不过,小鬼倒是对双胞胎言听计从, 宫素心害怕暴露自己, 便想了个折中的法子,把事情悄悄告诉双胞胎, 再由双胞胎命令小鬼去暗中调查。   双胞胎很听她的话, 被她叮嘱后,嘴巴也非常紧。闵彦派来的两人发现小鬼不见了以后,问他们小鬼去哪儿了,他们只说小鬼出去帮他们找好吃的了,旁的半句都没有透露。   变异小鬼以魂魄为食, 双胞胎也经常会吃它抓回来的魂魄,两人不疑有他。   很快, 小鬼就打探到宫素心想要的消息了。通过梦境,沈鹏飞的行程落到了夏莫手中。   沈鹏飞掌管着偌大的沈氏集团,就算他再怎么深居简出,也少不得要亲自处理一些事务,出席一些重要的场合。   沈鹏飞出行的排场向来很大,秘书、助理、保镖等,前呼后拥一大票人。而他坐镇的总公司,门禁也很严,想要混进去很难,想要接近沈鹏飞身边几乎不可能。沈鹏飞的年龄大了,社会地位在那儿,几乎很少出席那些商业宴请和应酬,这些事情自有他几个儿子去代劳。因此除了家里,沈鹏飞呆的最多的就是公司。宫素心弄到的这份行程里面,沈鹏飞将于数日后,以特邀嘉宾的身份参加一个由政府举办的国际经济贸易论坛活动。   这是眼下最好下手的机会。   鼠宝被夏莫许诺了一大堆它心水了很久的网红零食后,干劲儿十足的跑去活动场地踩点,花了两三天时间,把会议场地给摸熟了。活动当天,因为有大量重量级外宾前来参加会议,安检非常严格。鼠宝头天晚上就藏进了会议礼堂,它躲在礼堂顶部的大灯后面,活动的前一天,布置会场的人,就已经把嘉宾的座次确定下来。鼠宝一直等到沈鹏飞出现,并入座后,才悄悄从礼堂顶部溜下来。   它虽然胖,但个头却很小,很容易就蹿到了沈鹏飞的座位下面。趁着沈鹏飞正在跟周围的大人物们聊天,鼠宝悄悄用尾巴撩起沈鹏飞的裤腿,在他腿上扎了一下,神不知鬼不觉的将一枚梦种种在了他身上。   完事,鼠宝脚底抹油溜了,沈鹏飞觉得小腿微微刺痛了一下,并不明显,他正全副心神沉浸在跟其他老狐狸的交锋中,完全没有在意。   活动一直持续到下午,会议结束后,沈鹏飞跟几个老朋友小聚了一番,一直到晚上十一点多才回家。被助理从车上搀扶着下来,沈鹏飞累得几乎迈不开步,却强撑着不肯让人窥探到分毫。他拄着拐杖,不紧不慢的来到的书房,挥挥手打发掉助理,他抖着一双手从抽屉里拿出一个玉质的瓷瓶,从里面的倒出一粒绿色的丸子仰头吞下,片刻后,他长长呼出一口气,脸色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恢复正常,所有的疲惫在顷刻间一扫而空。   不多久,他现任妻子敲门进来,端了一碗说是亲手熬了一下午的补汤。沈鹏飞借口有公事要处理,沈夫人说了些让他注意休息的话,把补汤留下,乖觉的离开了书房。   房门阖上后,沈鹏飞闭上眼睛,靠在椅背上,不知在想些什么,想着想着,竟睡着了过去。   恍惚间,他梦到了许多以前的事情。   从他仓促的逃离大陆,再到一步步在港城站稳脚跟,凭借敏锐的眼光狠绝的手段,他终于缔造出如今的千亿沈家。然而,还不等他培养出合格的继承人,甚至他还有许多计划都没能一一实施,他竟忽然间罹患绝症。   晴天霹雳。   死亡的脚步一步步靠近,隐藏在沈鹏飞的梦境中,夏莫能够清楚的看到他的恐惧。他拥有可以呼风唤雨无所不能的财富,可是在死亡面前,他跟其他任何一个绝症病人没有区别。   死亡面前,人人平等。   可是他不甘心!   就在这时,沈从礼把吴兴介绍给了他。吴兴以珍贵的丹药辅以玄门手段,短短一段时日,就把他从死亡的边缘救了回来。他欣喜若狂,恨不得将吴兴奉若神明。他认识、交好的大师不少,但是从未有人能有吴兴这份本事。   夏莫隐身在梦境中,看到吴兴频频出入沈家,精明一世的沈鹏飞在吴兴的花言巧语下,一点点卸下防备,对他信任有加。沈鹏飞本就有些迷信,跟吴兴频频接触后,他渐渐沉迷进去,他甚至邀请吴兴做他的私人顾问。从住宅到公司,全部照着吴兴说的重新布置,力求打造最有利于他的风水。而他身边的人,也由吴兴一一相看八字,但凡于他不利的,皆被他悄悄调离身边,有些甚至被他直接开除出沈氏。   他罹患绝症的事情虽然秘而不宣,但是瞒得过其他人,却瞒不过那些跟他儿女们过从甚密的公司高层。而吴兴为他算出来的、跟他八字不合的人,恰好多是这部分高层,沈鹏飞趁机剪除了他们,将公司重新牢牢地掌握在自己手中。   也不知是不是心理作祟,这些人离开他身边后,他感觉不仅集团运营得更顺利了,就连他的身体也渐渐变得强健起来。   如此,他对吴兴的信任又增加了不少。   沈家三房见沈鹏飞一时半会儿是死不了了,而且多年的羽翼被沈鹏飞一夕剪除,一时间他们不敢再动小心思,上行下效,一个个卯足了劲儿跟吴大师联络感情,力图让吴大师在老爷子那儿给他们美言几句。   沈诺大概是对沈家偌大的家产唯一不动心的人,他处在局外,看的分明,多次提醒沈鹏飞不要太过信任吴兴,否则会给沈家招来灭顶之灾。   他的提醒被有心人传到了吴兴耳朵里,没过多久,吴兴就一脸为难的告诉沈鹏飞,说沈诺八字过硬,乃天煞孤星,刑克父母、嫡亲,如若将他留在身边,恐怕会对他不利,于寿数有碍。   彼时,沈鹏飞对沈诺还是十分看重,对吴兴的话,他将信将疑、虽然不至于把沈诺送出沈家大宅,但也没有再像过去一样,将他带在身边亲自教导。吴兴这番话不知从谁嘴里传了出去,弄得沈家人尽皆知。沈家众人本就将沈诺视为一大阻碍,虽然此时的沈诺不过是个十三四岁的孩子,可圈子里有几个十三四岁的孩子能像他一样,独自自学完大学的课程,被老爷子挂在嘴边一再称赞?也幸亏他现在年龄还小,否则真等他长到成年,沈家还能有他们的份儿吗?   有了吴大师的铁口直断,二房和三房的人仿佛抓住了沈诺致命的弱点,一面孤立他,一面在老爷子面前上眼药。   在沈鹏飞的梦境中,沈诺出现的次数并不多,但是他看起来似乎格外的沉静且无欲无求,无论是沈家人的孤立,还是沈老爷子的疏远,沈诺似乎都无动于衷。但是,沈从礼却急了。   他外面找的女人不少,可孩子就只有沈诺和宫烈两个,宫烈已经注定进不了沈家的大门了,沈诺现在也被老爷子厌弃,他很清楚自己有几斤几两,后继无人,他还拿什么去跟二房、三房争?   恰在这时,刘晴曝出了怀孕的消息。   沈鹏飞的梦境中并无刘晴怀孕的经过,但是最早沈诺是被吴兴救醒的,刘晴跟吴兴的关系非常亲近,她对吴兴的信任程度完全不亚于被蛊惑后的沈鹏飞。吴兴说出沈诺天煞孤星的命格后,刘晴不仅没有怪罪吴兴,反而听到了心里去,竟对百般照料的儿子,逐渐疏远起来。   刘晴恰在这时怀孕,要说这里面没点猫腻谁信?   如此,数月之后,沈诺突然发难,将刘晴推下楼梯,致使刘晴一尸两命。沈鹏飞不敢相信沈诺竟然会做出这般丧心病狂的事情来,他曾私下问沈诺,是不是他推的刘晴。沈诺毫不避讳的承认了,但他说的话却有些奇怪,“是我,但是我推下去的,不是我妈妈。”   沈鹏飞以为他不知悔改,破口大骂:“畜生!想不到你小小年纪竟然如此歹毒,那可是你妈!”   沈诺目光幽远而沉静,态度却异常坚决,“她不是。”   “滚,你给我滚出去,我们沈家没有你大逆不道之人!”   沈诺转身就走,毫不留恋,仿佛并未将沈鹏飞的话放在心上。   沈鹏飞险些没气出好歹来。   不久后,沈从礼提出想要迎娶宫素心,彼时,宫素心已经是功成名就的影后,他虽然依旧看不起她的出身,但是有吴兴替宫素心美言,沈鹏飞到底还是点头了。   从梦境零碎的片段中,夏莫看到沈诺就像幽灵一样,悄无声息的生活在偌大的沈家,从他的眼神,夏莫总觉得他似乎已经看透了这个从骨子里腐烂的家族。但夏莫不明白的是,沈诺为什么不离开这里?是因为他太小了吗?可是,以沈诺的能力,他不应该被禁锢在这里才对。   梦境变幻,很快,沈鹏飞的病再次复发了,甚至比上一次还要来势凶猛。短短一个月,癌细胞转移至颅内、骨骼以及多个内脏器官,医生告诉他,他活着的每一分每一秒都是奇迹。   言下之意,不言而喻。   他没救了。   而这一次,就连吴兴也束手无策。 第一一二章 报复   如果沈鹏飞在最初罹患绝症时, 能够坦然接受死亡, 就不会出现后来的事情。偷来的生命, 还未来得及好好享受,眼看又要走到尽头,沈鹏飞如何甘心?   梦境中,夏莫看见沈鹏飞那样骄傲自负的一个人,为了活命, 竟然能够舍下脸皮跪求吴兴。吴兴一番惺惺作态后, 终于给沈鹏飞指了一条明路, “我修为有限, 实在帮不了你,不过,我师兄或许会有办法。”   在吴兴的引荐下, 沈鹏飞见到了闵彦。   沈鹏飞还不知自己已经一脚踏进旁人精心为他设下的陷阱, 夏莫却看得分明。   就像蛊惑徐萍等人一样,闵彦当着沈鹏飞的面, 妖化了, 他告诉沈鹏飞,他们拥有全球最顶尖的基因实验室,他们正在用科技结合玄门秘术,攻克长生不死的秘密。与此同时,他们拥有全球最顶尖的医疗技术, 治愈他的疾病,并不是难事。但, 前提是他得加入他们的组织,双螺旋。   沈鹏飞一心只想活命,没怎么犹豫就同意了。此时此刻的他,犹如一个亡命之徒,只要能够活下去,就算把整个沈家都搭进去他也在所不惜。于沈鹏飞而言,反正那偌大的家业,都是他白手起家挣下的,与其留给那些不肖子孙,还不如拿来换他的命。   但闵彦却告诉他,组织的门槛非常高,不是他想加入就能加入的,必须要有内部成员引荐才行。   “我可以引荐你加入双螺旋,不过,你得送我一件小礼物才行。”闵彦漫不经心道。   “你想要什么?”   “沈诺。”   “为什么?”沈鹏飞没想到闵彦提出的要求竟然会是这个,自从有了吴兴的铁口直断,后面又出了刘晴的事情,沈鹏飞便对这个曾经寄予厚望的孙子彻底疏远了,但,现在闵彦突然提出这样一个要求来,沈鹏飞敏锐的发现事情似乎有些不对劲,但具体的他也说不上来。他隐隐觉得一桩桩一件件的事情,都太凑巧了。   “你没有必要知道为什么。”闵彦将一个瓷瓶递给沈鹏飞,“这里面的药丸,可以让你再多活一个月。你好好考虑清楚,是让沈诺继续留在沈家,还是用他换一个长命百岁甚至长生不死的机会。你是聪明人,也是个成功商人,你应该知道该怎么选才对你最有利。”   沈鹏飞没有当即答应下来,并非因为他跟沈诺还有多深的感情,而是他想弄清楚闵彦到底为什么想要沈诺。可惜,闵彦神龙见首不见尾,见过那一面以后,就再未露面。吴兴那边,不管沈鹏飞怎么打听,他都一推二五六,半句真话也没有。   闵彦给他的丹药奇迹般的控制住了他的病情,但是他能够清楚的感知到自己的身体正在不断走向衰亡,夜深人静时,他甚至能听见病魔吞噬自己的声音。   不想死,他不想死。   沈鹏飞终究还是妥协了。   吴兴通知闵彦前来,带走了沈诺。   沈鹏飞哄骗沈从礼,说他把沈诺送去国外治病了,沈诺弑母杀弟不知悔改,沈家断然容不下这样的子孙。彼时,沈从礼亲眼目睹沈诺行凶,正在气头上,若不是沈鹏飞劝阻,说家丑不可外扬,他恨不得将沈诺扭送去警察局。面对沈鹏飞做出的决定,沈从礼没有半点异议,沈诺被带走后,他甚至还亲手操办了沈诺‘病故’及之后一应手续。   闵彦带走沈诺后,很快就履行了诺言。   沈鹏飞被人带去了M国,在一个不知名的实验室,进行了长达三个月的治疗。治疗过程,沈鹏飞几乎一直处于昏迷和半昏迷的状态,梦境呈现出来的,只是一些破碎的画面。从那些画面上看,沈鹏飞承受了极大的痛苦,最终,他体内的癌细胞被消灭殆尽,他的身体重新恢复了健康。   然而,事实果真如此吗?   他以为不惜代价能够换回一条命,可最后换来的也不过是苟延残喘。   他的癌症确实是被治好了,但是治疗过程中,他体内正常的细胞也被大量杀死,他需要长期服用双螺旋提供的药物,才能勉强维持正常生活。双螺旋不是慈善机构,不会免费给他提供药物,所有的药物都需要用贡献点兑换。   他引以为傲的千亿集团,成了双螺旋的提款机,为了获得更多的贡献点换取药物,他不得不为其所用,令名下部分产业为双螺旋提供必要的服务,用他结交的人脉,为双螺旋提供便利。   从他到整个沈氏,都彻底沦为了双螺旋的附庸和爪牙。   时至今日,如果沈鹏飞还不明白自己被人算计了,那他就是傻子。双螺旋势力之大,就算他想要做点什么也不过是以卵击石罢了,与其碰个头破血流,不如话被动为主动,如果双螺旋的实验真的成功了,他也能成为受益者。   看着沈鹏飞的心态转变,夏莫只能感慨,不愧是做大事的人。   论识时务和逆境生存,沈家上下,无人能出其右。   可惜,夏莫无法苟同他的做法。为了让自己活命,沈鹏飞可以把亲孙子当成礼物送出去,为了自己的利益,他可以不顾任何人的死活,不择手段冷血毒辣。   沈鹏飞想要长生不死,他就偏不让他如愿。   用沈诺换来是寿数,就让他还给沈诺好了。   梦貘崽子悄无声息的走出沈鹏飞的视线,显露身形,长鼻子甩了甩,天空中的白云迅速集聚,化作一个巨大的来字。梦境短暂的震颤后,沈诺出现在沈鹏飞的梦境中。刚才他已经在虚无中旁观了整个梦境,沈鹏飞乃至沈家人的所作所为,他都看在眼中,没有痛恨、没有愤怒,甚至没有丝毫的动容,仿佛他们只是无关紧要的人。在某一个刹那,他甚至能够透过梦境中那个沈诺的眼睛,感知到他的情绪——   孤独。   那种孤独,比他在虚无中尝受到的,更铭心刻骨。   他起码还有夏莫聊以慰藉,现实中的沈诺,才是真正的一无所有,无依无靠。   梦貘崽子担心的看着沈诺,长鼻子亲昵的蹭蹭沈诺的脸颊,小心翼翼问道:“你没事吧?”   沈诺浅笑道:“有点难受,如果你亲我几口的话,我应该会好受点。”   还有心思鬼扯,看样子是没多大问题了。   梦貘崽子用长鼻子撑开沈诺蠢蠢欲动的俊脸,问:“你打算怎么办?”   “什么怎么办?”沈诺顺手抓住梦貘崽子的长鼻子,把玩起来。   梦貘崽子软软胖胖的小身体像过电一样,抖了一下,用力抽回自己的鼻子,恨铁不成钢的瞪着沈诺,“沈鹏飞拿你去换他的命,你难道不想报仇?”   报仇?   看着梦貘崽子气得毛都炸了,沈诺心里比喝了蜜还要甜,可同时,又忍不住有些泛酸,他眸光幽远,不知在想些什么,片刻后,才吐出一个字来:“想。”   梦貘崽子大眼睛滴溜溜的转,金色的兽瞳里,坏水儿都快冒出来了,“不能直接弄死他,那样太便宜他了,他不是想要身体康健、长生不死吗?那就让他尝尝生不如死的滋味儿好了。”   沈诺简直爱是梦貘崽子这副浑身冒坏水儿的样子了,他撸着它下巴上的毛,心不在焉道:“哦?那要怎么做?”   “吸走他的生气。”   从梦境中获取的信息来看,沈鹏飞的身体早就不行了,双螺旋提供的治疗,的的确确消灭了他体内的癌细胞,但与此同时,也彻底的断绝了他身体的生机。沈鹏飞或许还不知道,他的身体也就比活死人强一点,全靠那些药丸带来的生气,勉力维持,苟延残喘。   在沈鹏飞的梦境里,夏莫能够感觉到他的生气有些驳杂,并不纯粹。沈诺对生气的感知更为敏感,他能清晰的分辨出来,这些生气不属于某一个或某几个人,是由许许多多的来源不同的生气提炼而成,不够精纯,但胜在浓郁。尤其是沈鹏飞在入梦前才服用了药丸,药丸所蕴含的生气还来不及被他的身体吸收,其浓度,远超那些正值壮年的人。   沈诺控制好力度,在不破坏梦种的情况下,源源不断的吸走了沈鹏飞的生气,待生气所剩无几,仅够沈鹏飞勉强维持生命,沈诺才打了个饱嗝,恋恋不舍的放下梦貘崽子离开梦境回到虚空中。   沈鹏飞忽然惊醒过来,他惊恐的发现自己竟然有些喘不上气,视线落在手上,他的双手竟然枯瘦的只剩下一层皮,他下意识伸手去摸自己的脸,摸到的是层层叠叠耷拉的褶子。   衰老。   此时此刻,沈鹏飞真真切切感觉到自己就像一个即将老死之人,甚至连每一口呼吸,他都觉得疲惫至极、痛苦至极,他仿佛能听到死神站在他身后呼吸的声音。   “怎么会这样?”恐慌如潮水般将他灭顶淹没。   抖着一双手,沈鹏飞几乎耗尽所有的力气,才打开抽屉,颤颤巍巍的从里面取出一个瓷瓶,将里面的药丸全部到了出来,一股脑吞服下肚。   片刻,他的身体如同充气一般,迅速恢复到往日正常的状态,然而,他心底的恐慌却如同阴影一般,挥之不去。   隔天深夜,沈鹏飞的身体再度瞬间衰老,幸亏他及时兑换了药物,并及时服下,这才保住了一条小命。此后每隔几天,沈鹏飞的身体都会毫无预兆的突然衰老,每每死神的镰刀都贴着他脖子了,他又总能捡回一条命来。为了活命,沈鹏飞不得不耗用更多资金,去兑换贡献点,在以贡献点换取救命的药物。   沈鹏飞用以续命的药物十分珍贵,需要耗费大量的贡献点,金钱兑换贡献点的兑换率非常低,短短一段时日,沈鹏飞先后从集团账面上划走了十数亿流动资金。龙炎一直在暗中盯着沈家,沈氏集团的资金异动自然瞒不过他的眼睛,他令人暗中调查这些资金的去向,很快,他便查到了一些蛛丝马迹。 第一一三章 暴毙   沈鹏飞的异状瞒得过其他人, 却瞒不过枕边人, 某天半夜, 沈太太听到异常的声响,醒来看到沈鹏飞正在以极快的速度变老,眨眼的功夫,整个人老得犹如一个披着人皮的骷髅怪物,吓得她尖叫声险些没把沈家大宅给掀了。沈家一众人闻声而来, 沈太太已经昏死过去, 人事不省, 沈鹏飞因为这段时间频繁服用药物, 身体产生了抗性,恢复的速度大不如前,他衰老如怪物的模样, 被到场的人纷纷看了去。   众人惊吓不已, 看沈鹏飞的目光都有些不对了。   当晚,沈从礼没在这边住, 二房三房的人倒是都在, 惊吓之余,他们也意识到了,老爷子的病怕是没有他们想象的恢复得那么好,一时间,众人心思浮动, 各有盘算。   因为沈太太叫得实在凄厉,部分住在大宅里的佣人都冲了进来, 目睹沈鹏飞的怪状,不少人心生恐惧。早在宫素心嫁进沈家前,沈宅就影影绰绰有些闹鬼的传言,后来,宫素心嫁入沈家,她养着小鬼,小鬼调皮,偶尔会捉弄沈宅里的人。沈鹏飞对她养小鬼一事,心知肚明,在她嫁入沈家之前,就敲打过她,不许她用小鬼对付沈家的人。而沈家的人,都跟吴兴关系不错,他们身上大多佩戴有吴兴给他们的护身符,小鬼动不了他们,就只能捉弄住在沈宅的佣人。   小鬼被宫素心叮嘱过,倒也没有闹得特别厉害,后来,宫素心生了双胞胎之后,小鬼就把心思全放在双胞胎身上了,很少再吓唬人。   再加上沈家开的酬劳远远超过市场平均水平,为此,沈家的佣人们虽然都在暗地里传沈宅闹鬼,真正因此离职的却没几个人。   可是现在亲眼目睹沈鹏飞变得如此可怖,胆子小点的佣人,吓得直接就晕了过去,隔天,好几个佣人同时递交了辞职申请。个别一两个,还是沈鹏飞从港城那边带过来的,在沈家工作了一二十年的老人。沈家人担心事情闹大,不同意他们辞职,但现代毕竟不是古代,这些人铁了心要辞职,人连工资都不要了,沈家再权大势大也拿他们没办法。相反,他们怕这些人出去乱说,把事情闹大,不仅不敢把这些人逼急了,还给了他们一笔不菲的封口费,让他们签了保密协议,这才将他们放走。   然而,这世上就没有不透风的墙。   不知是这些离职的佣人出去多嘴,还是沈家那几房人出去走漏了风声,不多久,外面就传开了,有说沈家闹鬼的,有说沈鹏飞罹患怪病的,更有说沈鹏飞被厉鬼给缠上的……众说纷纭,乱七八糟的消息,还给传到了网上。   对头和一些金融大鳄趁机下手,曝出沈鹏飞从前罹患淋巴癌的消息,各种小道消息满天飞,仿佛沈鹏飞已经病入膏肓行将就木。沈鹏飞不得不亲自出面辟谣,他服用了药物,自我感觉还不错,可是他却没发现自己的容貌在短时间里,苍老了一二十岁都不止。他一露面,就有人发布了他最近一段时间的近照对比,反而坐实了他罹患重病的消息。   沈氏集团在M国上市,接连暴跌,短短数日,市值蒸发了上百亿刀。   沈家众人急得就像热锅边上的蚂蚁,与此同时,宫素心也好不到哪儿去。   那晚她虽然没有在场,但是她在沈宅也有眼线,恰好那晚,那人亲眼目睹了沈鹏飞的样子,吓得第二天就提交了辞职申请。与此同时,她也没忘把事情告诉宫素心。宫素心给了她一大笔钱,回头,却陷入了更深的恐惧。   这绝对是丁弘一主人的手笔!   太可怕了,这人究竟是什么来路,竟然如此神通广大,不光是吴兴,就连闵彦都没有察觉半点异样。   其实,宫素心才是沈家最早知道沈鹏飞出事的人。   早在丁弘一问她要沈鹏飞要的行程时,她就怀疑沈鹏飞要倒霉了,果不其然,才只过了一个星期,沈鹏飞就联系了吴兴。吴兴修为已废,瞧不出他有什么不妥,他费尽心思好不容易才将沈鹏飞拖下水,不容有失。第一时间,他联系了组织里一位姓陆的大师,去给沈鹏飞看了。陆大师法力高深,与吴兴自废修为前,不相上下,然而,他把沈鹏飞包括沈家里里外外查了个遍,都没有发现什么异样,不像是遭了玄门中人的道。   这位陆大师擅养鬼仆,为了查明情况,还特地留了道行高深的老鬼跟在沈鹏飞身边,然而,他的鬼仆亲眼目睹了沈鹏飞瞬间变老濒死的惨状,它能感知到沈鹏飞体内的生气在急剧流失,却没有发现半点不对劲的地方,更没找到那些生气的去向。   不得已,吴兴联系了闵彦。   不过,闵彦似乎被什么事情给绊住了,过了好几天才赶过来。他亲自查看了沈鹏飞的身体,却也没发现不对劲的地方,最后,只当是沈鹏飞自己的身体出了问题。听吴兴说,闵彦好像还在沈鹏飞身上刻画了符阵,意图稳固他的生气,结果还没到半个月,她安排在沈家的眼线,就来跟她告密了。   紧接着,这事儿闹得沸沸扬扬的,沈氏遭受到了前所未有的重创。   宫素心不确定后面的事情有没有丁弘一主人的手笔,但她可以确定,沈鹏飞的身体出状况,一定是对方在搞鬼。   太可怕了。   宫素心不敢想象,如果对方也这样神不知鬼不觉的窃走她的生气,她怕是连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夏莫没想到他和沈诺只是想给沈鹏飞一些教训,却引出了这许多事情来,把沈家搅成了一锅粥,更在无意间彻底震慑住宫素心,令她不敢再生丁点异心。   更没想到的事情还在后面。   在某个暗无天日的地下实验基地中,穿着白大褂的研究人员快把自己的给抓秃了,看着实验数据,金丝眼镜后的双眼充满血丝,露出疯狂:“怎么就不行呢?怎么就不行呢?”   他对面是一个巨大的、盛满了绿色液体的透明器皿,器皿上,铭刻着大量繁复的符文,隐隐有红色的光芒流转其上。器皿之内,是一条已经长到了半米长、婴儿手腕粗细的怪蛇。怪蛇浸泡在液体中,双目紧闭,身上漆黑的鳞片没有半点光泽,极少几处鳞片甚至褪成了灰白色,隐隐有脱落的迹象。   一号实验体彻底蜕变成妖之后,他们就展开了第三阶段的实验,他们用了大量的珍贵之物,炼制成器皿中的液体,本想一鼓作气,令一号实验体进入化形期,由妖化人。   一号实验体原本就是人,他们本以为第三阶段将比第二阶段更容易,不想,实验根本没有他们想象的顺利,一号按照他们的预期长大了许多,但是却丝毫没有化形的迹象,不仅如此,一号的身体还几度出现衰竭,虽然被他们及时抢救回来,但是却变成现在这副半死不活的状态。   “教授,数据变了,数据变了,快看,一号的身体动了,它要醒过来了。”   白大褂闻声看去,只见一号实验体自内而外,散发出白色的光芒,白光由弱至强,片刻,刺目如骄阳烈日,一号被笼罩其间,看不见分毫。经过上次的事情后,实验室再度加深,如今已经深入到极深的地底,可头顶依然传来惊心动魄的雷击声。   震耳欲聋的雷击声中,白大褂脸上渐渐露出欣喜若狂的笑容。   成功了,第三阶段的实验就要成功了。   与此同时,沈诺正在沈鹏飞的梦境中吸取他的生气。这段时间,他陆陆续续从沈鹏飞的梦境中吸走了大量的生气,如果要量化的话,他从沈鹏飞那里吸走的生气大概有数十壮年人累积之多。   无法想象,双螺旋究竟用了什么手段,竟然能弄到如此之多的生气,炼成药丸,供人服用。   被他吸走的生气,到了虚无之中,总会消失得一干二净。沈诺猜测这些生气应该去了他本来的身体,他极不愿意有人跟他分享夏莫,分走夏莫的注意力,哪怕那个人是另一个自己也不行。吸走的生气被另一个自己吸收,沈诺总有一种打白工的感觉,要不是夏莫让他这么做,他早就一口吸干沈鹏飞的生气,直接送他下地狱,哪用得着这么麻烦?   沈诺吸走沈鹏飞九成的生气后,他和夏莫正欲离开梦境,一股绝强的力量毫无预兆的降临梦境,夏莫还未反应过来,便被强制送出了梦境。梦境被这股力量冲击七零八碎,沈诺周围形成了一个巨大的旋涡,沈鹏飞残存的生气源源不断涌入沈诺体内。梦境的主人被这股绝强的吸力吸引而来,他看着站在旋涡中央的男人,反应了一下才把他认出来,惊疑不定:“是你?!”   现实中,沈太太半夜惊醒,发现沈鹏飞再度出现急剧衰老的症状,她又怕又急,试图把沈鹏飞叫醒:“老爷子,你醒醒,你醒醒……”   沈鹏飞双目微睁,他脸上布满了褶子,看不清表情,他的眼睛没有半点焦距,嘴里呐呐说着什么。沈太太附耳倾听,只听他气弱游丝:“诺……沈诺……”   都到这地步了,竟然还惦记着那个病秧子!   沈太太还来不及心生恶念,沈鹏飞忽然瞪圆眼睛,只见大量的血液从他的七窍涌了出来,几乎片刻就把床给染红了。   沈太太吓得连滚带爬从床上滚了下来,门外有人听到她的声音冲了进来。   “爸!”   来人是二房的沈从义,他被眼前的场景下了一大跳,他小心翼翼把手伸到老爷子鼻下,已然没有鼻息。   沈鹏飞暴毙。   夏莫进入自己的梦境,一连等了数日,沈诺却始终没有出现。   沈诺不见了。 第一一四章 化龙   地下基地。   雷声越来越密, 即便他们身处千米之下的地底, 惊雷之声, 犹如在耳边炸响。监控屏上传回基地上方的地面影像,只见天空中雷云密布,一道接一道的闪电,不停劈在基地上方,基地上方的地表已然笼罩在了一片暴虐的雷海之中, 无数巨大的岩石, 顷刻间化为粉末。狂风袭来, 飞沙走石, 地表已然一派末日景象。   基地中,众人看到外面的影像,不由心生恐惧惶惶不安。不多久, 雷声越来越厉, 放置在地面上的监控摄像头,悉数被雷霆之下化为废渣。深埋地底的实验基地竟然晃动起来, 前不久, 重新布置过的电力设施也被天劫接连毁去,基地绝大部分区域陷入了彻底的黑暗,所有人都被困在地下,照这样下去,用不了多久, 他们所有人都会因为缺氧而死。可即便如此,也无一人干走出基地。   知晓一二内情的人, 都在心底暗暗祈祷,希望实验能够赶快结束。   那位主导实验的、同时也掌管着整个地下基地的教授,全副心神都放在了一号实验体身上,助手汇报了几次,急得衣服都快让汗湿透了,他才回过神来,他不惧刺目的光芒,一眼不错的看着一号实验体,厉声道:“快,快,快启动阵法,务必不能让天劫破坏我们的实验!”   “是。”   助手转身安排下去,很快,实验室的墙壁上、地面浮现出金色的纹路,这些纹路不断伸展、相互串联,不多久,一个古老而巨大的阵法将基地牢牢罩住。然而,天劫来势不减反增,阵法防护之外的区域,地表被生生劈出大量的裂痕,深埋在底下的基地开始剧烈颤抖起来。很快,部分区域便出现了坍塌,阵法的力量渐渐消弱下去。   恰在这时,器皿内的白光好像忽然间被人滴入了墨汁,眨眼的功夫就被浸染成了灰白色。灰白色的光芒不再刺目,却以更快的速度像周围扩散开来。   咔嚓。   一声脆响,特殊材质的透明器皿瞬间四分五裂,可诡异的,里面珍贵的液体一滴也未流出来。灰白的光芒像是突破了桎梏一般,如潮水般向周围扩散开去,光芒所及,众人听到了令人牙酸的、像是金属被腐蚀的滋滋声。   实验室的几个研究人员,顺着声音看去,只见器皿的碎块竟然在灰色的光芒下,消失了。   这,这是怎么回事?   不仅仅是器皿的碎块,光芒所及,就连实验室里的其他器材,也被一并吞噬了。一直盯着实验体变化的教授,此时也发现了异样,他像是被蛊惑了一般,小心翼翼将手伸进灰白色的光芒中。   消融了。   他的血肉,乃至连接着血肉的灵魂,竟在光芒下消融了。   魂魄被湮灭的、无法用言语形容的剧痛袭来,男人惨叫倒地。   “教授!”   不等其他人冲上来查看男人的状况,只见灰色的光芒就像嗅到了血腥气的鲨鱼,瞬时涌了过来,笼罩住男人。在男人凄烈的惨叫声中,研究员们看到他就像一根遇热融化的蜡烛,血肉消融、骨骼消失,最后竟然连魂魄也在灰色的光芒下消失得一干二净。   光芒的最中心,那条怪蛇竟然变粗了一倍都不止,不知何时,它已经悄然睁开了一双血红的眼睛,如看死物一般冰冷的看着他们。   怪物!天啊,他们创造出了一个怎样的怪物啊?!   逃,快逃!   恐惧的念头充斥着他们的大脑,可是他们的身体竟然连一动也不能动,只能眼睁睁的看着灰白色的光芒蔓延过来,一点点将他们吞没。   痛,痛,痛。   痛到了极致他们竟然连叫也叫不出来,在灵魂湮灭的刹那,他们仅剩的念头竟然是感激,而不是愤恨。   终于结束了。   并没有。   灰白色的光芒像周围蔓延开去,除了岩壁外,凡事光芒所及,所有的东西,包括阵法皆尽化为虚无。   还不够。   灰白色的光芒将基地的最底层吞噬得只剩下光秃秃的岩壁后,开始向上蔓延开去,悄无声息的,基地内所有的活物、死物乃至所有设施设备全部被吞噬殆尽,不过十多分钟的样子,偌大的基地就只剩下一个巨大的空壳了。没有了阵法的保护,无尽的雷霆从基地的入口处直入地底,直直劈在怪蛇身上。   怪蛇忽然抬头看向天空,血红的眼睛冰冷一片,有破碎的画面在它脑海闪过,它看向天空的眼神忽然变得桀骜至极,灰白色的光芒冲天而起,竟然试图吞噬漫天雷霆。   这一刻,天道似乎也感觉到了某种威胁。   刹那间,风起云涌,无数黑云笼罩在基地上空,形成摧城之势,无数漆黑的雷霆从天而降,几乎眨眼的功夫,就将基地上方的地面生生削平了数米之深。   倾天之怒。   千米之下,怪蛇发出龙吟般的怒吼,灰白色的光芒陡然变亮数倍不止,一道道落在它头顶的雷劫,被光芒吞噬。与此同时,怪蛇的身体竟然快速的变长变大,它身上黯淡无光的鳞片不断剥落又重新长出漆黑的、寒光闪闪的鳞片,它头顶的包块变成了角,它的颈脖处长出长长的鬃毛,它腹下的四肢迅速变大并长出寒光闪烁的利爪。   龙。   那位教授大概做梦也没想到,他的实验不仅成功了,他还创造出了传说中的生物,龙。   数万年之前,死在天劫之下的巨龙不知凡几,可这一头诞生在实验室里的怪龙,竟连天劫也能吞噬。末法时代,神弃之地,竟然会诞生出如此可怕的生物。天道决不允许这片大陆出现如此强大的生物,这会严重扰乱这片大陆的平衡,甚至可能导致整片大陆就此消失。然而,神弃之地,天道之力也被削弱许多,怪龙连天劫都能吞噬,甚至还能借助天劫之力壮大几身,如此可怖,天道也奈何不了它。   于是,不久之后,漆黑的云层中竟然出现了一条白色的通道,通道不知连接何方。   怪龙似是感知某种吸引力,朝着通道飞去,然而,就在它即将飞入通道的瞬间,一张俊美如妖的脸忽然出现在它脑海里,刹那间,所有的记忆悉数回笼。   夏莫。   怪龙头也不回的掉头而去,天道震怒,半空中的通道瞬间消失,雷劫威力陡增数倍,生生穿透那怪异的灰白色光芒,一道接一道落在怪龙身上。怪龙渐渐不敌,新生的鳞片被劈得七零八落,鲜血淋漓,剧痛之下,怪龙竟从半空中坠落下去。在它落地的瞬间,地面凭空出现一个巨大的天坑,怪龙瞬间被天坑吞没,刹那间,山摇地动,大地隆起,群山倾斜,片刻,怪龙便被掩埋在深渊之下。   地底深处,怪龙奄奄一息,它毕竟新生不久,依靠本能借助虚无吞噬一切可以吞噬的东西,来壮大自己的力量,虚无虽然连天劫都可以吞噬,但它的身体本身还不够强大,最后劈在它身上的那些劫雷几乎要了它的命。   它不甘心。   它不能死,即便死,它也不能悄无声息的死在这地底深处,即便死,它也应该让莫莫知道,不能让他永远漫无目的的找下去。不,不,它不能死,如果它死了,莫莫把它忘了怎么办?   被心爱之人遗忘的恐惧,竟然远远胜过死亡的恐惧,怪蛇不知从哪生出一丝绝强的力气来,它猛地甩动尾巴,竟生生在地底掘出一处空洞来。旋即,一抹极淡的灰白色的光芒笼罩在它破破烂烂的身体上,灰白色的光芒从地底一点点汲取力量,输送到怪龙体内。   死不了了。   怀抱着一丝希望,怪龙彻底昏死过去。不知过了多久,它的身体渐渐缩小,四肢变成手脚,龙体化作人形,龙角消失,龙头化作人脸,鬃毛变成头发……   怪龙化形了。   然而,不只因为什么缘故,怪龙化成的人,全身上下包括脸上都布满了漆黑的鳞片,身后甚至还拖着一条长长的龙尾,看起来反而比先前更像怪物,只脸看起来隐隐有些沈诺的轮廓。   怪物陷入了沉睡。   天空中,天道似乎也到了强弩之末,并未乘胜追击赶尽杀绝,雷霆渐渐散去,一场前所未见的大暴雨随即而至,不多久,暴雨造成了山洪,将这里一遍遍冲刷,洗去了所有的痕迹。   夏莫被强制送出沈鹏飞的梦境里,心里生出不详的预感,转入自己的梦境中,焦急等待沈诺。等了许久,沈诺始终不现身,他却忽然间心惊肉跳起来,他猛地睁开眼睛,从床上坐了起来,起身拉开房间的窗帘,看到了外面从未见过的可怕天象。   白日如夜,雷霆万顷,天道震怒。   不仅仅是B市,同样的场景,在世界各地同时上演。   不仅普通人类、动物们等等都感到了惶恐不安,就连玄门中人、妖、鬼等等,全都感受到了来自本能的恐惧。   遥远的夏家村,留守村落的老人和孩子们纷纷抬头看向天空,老人们吓得匍匐在地,不断磕求老天息怒,孩子们吓得哇哇大哭。村落周围的山林中,动物们跟那些老人出奇的一致,匍匐在地瑟瑟发抖,小妖们也吓得炸了毛,一个个不安的看着天空。黄大仙站在树梢上,极目远眺,眼神幽深,不知在想些什么。   在天道开启通道的瞬间,黄大仙眼睛瞬间闪亮如白昼,一道黄色的光芒从它的体内逸散出来,片刻,便将它笼罩在光芒之下。树下的小妖们忽然感知到一股极强的妖气出现在头顶,纷纷抬头看去,只见光芒中走出一个拖着长尾巴的少年人。   “吼吼?”大仙? 第一一五章 反应   怪异的天象持续将近两个小时才结束, 微博都快被刷爆了, 各种段子、各种专家辟谣, 险些把微信服务器挤瘫痪,热闹得像春运时的火车站。国内因为特殊国情,信仰缺失,大家虽然心里有些害怕,但各种段子还是调侃的居多, 余下的, 大多也是担心是不是现在环境破坏太严重造成的。专家辟谣也多在这方面做文章, 从温室效应扯到雾霾, 众说纷纭,虽然现在的人都不太相信的专家的言论,但, 不可否认安抚人心的效果还不错。   暴雨过后, 大家该看海的看海,该上班的上班, 按部就班的重复着一如一日平凡的生活, 异常的天象迅速的被其他新的资讯代替。   相较之下,国外的情况比较糟糕了。   国外信各种教的教徒多,很多教徒认为异常的天象是恶魔造成的,也有说审判之日到来,末世降临的, 更有邪教借机生事,直接导致了许多极端行为, 甚至造成了可怕的人员伤亡事件。   那些国家的首脑不乏信教之人,他们国内同样也有类似特调处的机构,事情发生后,这些机构全力运转起来,然而,怪异的天象同时发生在全球各地,他们找也找不出什么蛛丝马迹来,除了提高警惕,暗自戒备,别无他法。   国内,异常天象结束后,特调处也召开了紧急会议。不过与会的只有内部成员,具体会议内容没有公布,不过,会后论坛上发布了一条紧急信息,要求所有编外人员提高警惕,时刻准备应对突发状况。   虽然不知道是什么原因引起天道震怒,以至于出现了从未有过的怪异天象,但可以肯定,会让天道如此暴怒的,绝对不会是什么好事,怕是会有什么大凶之物出世。特调处内部有精通卜算的门派,可惜倾门派之力,他们也未能测出吉凶。   吉凶难料,特调处高层担心后面会出现更大的乱子,经商议之后,决定提前对编外人员开启论坛的商城交易功能,意图让大家在短时间内互通有无增强实力,可以更好的应对之后可能出现的各种状况。   除了特调处,国家的各暴力机关也做出了最高级别的预警反应,力图将一切不和谐的苗头扼杀在摇篮里。   国内看似一片祥和,实则已经戒备到了极点。一晃数日,各地平静如往昔,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这才慢慢解除警报。而借由此次事件,特调处从公安部门被划入国安部门,保密等级再度提升,但行事却比以前方便了许多。   与此同时,龙炎以铁血手段肃清特调处内部,单单总局这边,就一口气弄掉了好几个身份存疑的高层。虽然不敢说拔掉了内部所有的钉子,但,就算还有钉子留在队伍里,此刻也不敢再轻举妄动。   事情总体来说还是在往好的方向发展,但对夏莫来说,却并非如此。   他一连等了数日,沈诺始终不曾在梦境中出现。   那日,天道震怒的时间,跟梦境发生异状的时间,不过前后脚,他不得不怀疑,那场倾天之怒是由沈诺引起的。他无法想象,如果真如他所料,以当日的情形,沈诺还有活命的机会吗?   然而,沈诺的梦魂珠早已被他吞食,他本身只是一缕魂魄,连完整的三魂七魄都不具备,同时,他栖身在虚无之中,出现在梦境里,他连想把他带到现实中都做不到,更遑论定位他的位置。如今沈诺不再出现在他梦境中,他连他是生是死都不得而知。他虽然有强烈的直觉沈诺应该没有死,但是万一呢?   他不敢去想那万一,更不敢去赌那万一。   梦中的沈诺不见了,那他就必须在现实中把他找出来。   可事情哪有那么容易。   沈鹏飞暴毙的消息已经传得满天飞,他生前虽然立了遗嘱,但却一直秘而不宣,现在他突然暴毙,律师把他的遗嘱拿出来,出乎所有人意料,沈鹏飞竟然把七成的遗产都给了沈从礼。余下三成,一成捐给社会慈善机构,两成二房和三房几人照遗嘱分摊,这两成几乎全是房产、基金和古董等,连丁点集团的股份都没有留给他们。   这如何了得?   沈从礼的能力连平庸都算不上,沈鹏飞精明一世,怎么可能会把偌大的沈家交到他手里?而且,不管从哪方面来说,这份遗嘱偏心偏到看起来都有点假了。   这样的遗嘱,二房、三房根本不认。一场千亿家产的争产案,轰轰烈烈拉开序幕。   旁人不知沈鹏飞为何会留下这样一份遗嘱,宫素心却能猜测一二,因为双螺旋。这份财产与其说是留给沈从礼的,不如说是留给她的,不,更准确来说,是留给双螺旋的。他那两成的遗产给二房、三房看似偏心,实则是通过这种方式,保全这两房的人。他们不再参与集团管理,自然就跟双螺旋划清了界限,那么多人去分那两成的遗产,确实比不上大房,可那些钱财足够他们富足安稳的过完余生。   这份遗嘱是在沈鹏飞出现急剧衰老的症状时,找律师拟定的,从这个时间节点上看,沈鹏飞在拟定这份遗嘱时,怕是已经意识到自己长生无望了,甚至很可能命不久矣。他深知自己无法与双螺旋抗衡,只能用这个办法,通过遗嘱将沈家最有价值的财产献给双螺旋,以此来保全他那些不肖子孙。   大房看似得到了莫大的好处,实则不过是被老爷子抛出去的弃子而已。   他将这个烫手的山芋扔到沈从礼手里,怕是心里已经恨毒了他这个长子,毕竟,如果不是沈从礼,他怎么会认识吴兴?他和沈家落到今天这个地步,全是吴兴害的。即便明知沈从礼不是双螺旋的人,沈鹏飞也毫不犹豫的反手将他推进深渊。   不管沈鹏飞如何算计,吴兴所代表的双螺旋,对沈鹏飞的识时务非常满意,暗中出手,准备帮沈从礼接手财产。在他们看来,沈从礼不过是个可以随时除掉的草包,东西落到他手里,基本上就相当于落进了组织手里。   沈鹏飞什么都来不及交代就暴毙去世,二房和三房的人根本不懂他的良苦用心,只当老爷子偏心偏到没边了,恨不得使尽浑身解数从大房嘴里撕下一块儿肉来。他们在沈氏内部经营多年,在外面也有极其深厚的社会关系,这两房联起手来,实力也不容小觑。   沈家争得如火如荼,宫素心明知老爷子的险恶用心,也不得不争下去。忙于此事,她没有时间再去打探沈诺的下落,不过,她倒是给夏莫提供了一个极有价值的消息——   沈鹏飞暴毙,神魂俱灭,吴兴本来想让闵彦过来看看,沈鹏飞是不是遭了什么人的道,但是闵彦没有来,据说组织里发生了一些紧急事件,他需要处理。   千亿沈家的分量不小,集团下的那些产业对双螺旋的更是意义非凡,这当口,能有什么事情绊得闵彦脱不开身?会不会跟当日那怪异的天象有关?更进一步,会不会跟沈诺有关呢?   可惜,个中内情只怕连吴兴都不知道,就更遑论宫素心了。   如今可能知晓沈诺下落的就只剩下吴兴和闵彦了,闵彦不知去向,唯一的突破口就只有吴兴了。   夏莫在梦境中等了数日都等不到沈诺的人,心急如焚,也顾不上时机成不成熟了,直接催动梦种,进入吴兴的梦境。   如他所料,吴兴被人下了类似奴咒的强大咒术,梦种种入的时间不长,不过,吴兴自废修为,咒术也受到了一定的影响,梦种得以窃取一些有用的信息。   梦境呈现出来的,是一段段短视频一样的画面。   从那些画面上看,吴兴跟曾经那个中年男人来历相同,都是在战乱期被人刻意收养、培养的孤儿。吴兴虽然看起来不过四十来岁,但事实上,他的年龄比沈鹏飞还要年长十多岁。他自废修为前,法力应该比那个中年男人要高深一些,早前一直在国外活动,后来,国内政策松动,他们扶植慈悯道人创立了天师协会,大势网罗并培植玄门人才。凭借强大的财力和稀缺的资源,短短二十多年的时间,他们便将天师协会打造成了超一流的玄门势力。   除了创建天师协会,在更早之前,他们就想方设法渗透到各大玄门门派之中,最直接的办法不外乎‘财帛动人心’,隐秘的办法则是通过各种手段输送那些已经被组织洗脑的人,进入那些门派,学习门派秘法,渗透到门派核心。   等到特调处成立,这些人便顺势进入到特调处中,根基之深,谋算之远,远超常人想象。龙炎是第二任特调处的处长,第一任处长也就是特调处的创始者,正是被这些人布下精密的圈套给害死的。他们本想借机上位,彻底掌控特调处的势力,不想,那人在临死前推荐了自己的徒弟龙炎,龙炎有军方背景,法力也极为高深,上面有人力保龙炎上位,如此,特调处才不至落到他们手里。   龙炎心思深沉手段刚硬,比他那悲天悯人慈悲为怀的师父难对付多了,他们的优势一点点被削弱,表面上看起来,他们依旧势大,可实际上,比起他们全盛时期来,大有不如。   不过,随着国内经济高速发展,因为特殊的国情,国内不少人一面信仰缺失,一面又迷信,给了他们很大的施展空间。   吴兴和其他成员一起,帮着天师协会打出名声后,他改头换面,在天师协会挂了个名,积极为组织物色可用之人,罗织关系网,积聚财富……   从吴兴梦境里的画面看,双螺旋内部分工还挺明确的,像他就主要是负责社会层面的拓展。而先前死在他手里的那个中年男人,则主要负责帮组织处理一些不听话的人,拔除障碍,另外就是捕捉组织想要的实验材料。   画面跳转,吴兴看准了国内娱乐圈的发展,经过筛选后,选中了宫素心。   借由宫素心迫切成名的野心,吴兴让人设下陷阱,引诱宫素心养小鬼。借助后面发生了一系列事情,他终于等到了接近沈家人的机会。   他原本的计划不过是让千亿沈家为组织所用,不想,他竟然在沈家发现了一个非常奇特的人。   沈诺。 第一一六章 损失   沈诺年仅七岁, 好端端的竟被天劫所伤, 就连魂魄也受了重创。当然, 这些都不是重点,重点是沈诺身上竟然会有一缕若有若无的妖气。这妖气极其纯正,根本不是沾染上的,而是从他体内散发出来的。他旁敲侧击过,沈诺的身世不存在什么疑点, 而后, 他又偷偷抽取了沈诺的血液寄回组织。   组织反馈回来的信息显示, 沈诺的基因发生了变异, 异于常人,很可能是因为返祖所致。跟沈诺类似的返祖人类,他们也抓到过不少, 算不上稀罕, 但不知为何,组织特别重视沈诺, 让他密切留意沈诺的情况, 并尽可能想办法打听清楚沈诺的一切信息。   沈诺只是个七八岁的小孩子,除了小时候遭遇过一场绑架外,其他时候,不是在家跟家教念书,就是在学校上学, 实在没什么可查的。当时,沈诺被绑架的事儿已经过了几年, 宫素心还背了黑锅,这事儿具体是沈家哪个人做的不好说,但沈鹏飞似乎知道些内情,明令禁止沈家诸人谈论此事。   当时涉案之人枪决的枪决,被灭口的被灭口,沈家人三缄其口,就连对他信任有加的刘晴也不愿提起此事,他还旁敲侧击问过沈诺,但沈诺却告诉他,他不记得小时候的事情了,最后这事儿只能不了了之。   沈诺魂魄受了创伤,缺失了一部分,被他救醒后,身体一直不好。他故意把沈诺的情况说得很严重,让刘晴着急,借此得以常常出入沈家与沈诺接触。   从梦境的片段来看,年幼的沈诺有着异乎寻常的敏锐和谨慎,他看向吴兴的眼神,就好像已经看透了吴兴的险恶用心一般,他很排斥跟吴兴接触,但他总是拗不过他母亲。   随着沈诺不断长大,吴兴惊讶的发现,沈诺身上的妖气越来越重,他似乎并不是返祖,而是在妖化。   好端端的人,怎么会妖化呢?   他们想要妖化,还得借助丹药,沈诺却什么都不用,他的身体自己就在缓慢的妖化着。   吴兴赶紧把自己的发现上报组织,但组织似乎早就从沈诺的血液中发现了端倪,上面让他盯好沈诺,旁的暂时不用管。吴兴不明白组织的用意,只能依言行事。   随着沈诺日渐长大,他的身体却渐渐衰弱下去。刘晴生怕沈诺活不到成年,一再恳请他帮她想办法。刘晴固然是爱着她儿子的,但,她更爱的却是她沈家大少夫人的位置。沈从礼花心,曾公然把小三和私生子带回家,除了小三以外,还有好几个固定的小情人,至于那种不固定的就更多了。她是独女,娘家父母只是普通教师,年龄大身体也不怎么好,根本帮衬不了她,唯一能让她在沈家站稳脚跟就只有深受老爷子喜爱的沈诺。   如果沈诺有个三长两短,她在沈家怕是就再无立锥之地了。   当时沈诺的情况确实有些危险了,他担心出了事不好交代,于是就像闵彦汇报,让他亲自过来查看。闵彦看过之后,也认为沈诺的身体状况堪忧,他向上面汇报后,很快组织就下达命令,让他想办法从沈家带走沈诺。   当时,沈诺颇得沈鹏飞看重,又是沈家的长子嫡孙,贸贸然的,沈家怎么可能同意他带走沈诺?毕竟组织让他带走沈诺,又不是接他去玩儿,而是进行一些见不得人的实验,实验能不能成且两说,实验的过程乃至实验室的位置都不能让人知晓。如此一来,即便他救回了沈鹏飞的小命,沈鹏飞能答应,沈从礼夫妇也不会同意。   吴兴深谙人心,更懂人性。   在跟刘晴的接触中,他深知刘晴的担忧,于是直接给她一记重击,告诉她沈诺有早夭之相,命不久矣。同时又在沈家散布谣言,说沈诺是天煞孤星,刑克父母、嫡亲。沈鹏飞被他救回一条老命,对他信任有加,且他好不容易才死里逃生,如何舍得再死一次。毫不犹豫的,他开始故意疏远沈诺。   这下,刘晴彻底急了。   狗急了会跳墙,人急了也会出昏招。   他三言两语就挑起了刘晴再生一子、稳固地位的心思。刘晴果然心动,花费重金从他手里买了生子秘药后,很快就怀上了孩子。   这本就是一个局,吴兴给刘晴的秘药自然大有问题。   梦境断断续续的,夏莫不知道吴兴究竟给了刘晴什么药,刘晴的魂魄竟然被她腹中的胎儿一点点吞噬了。   沈诺不断妖化以后,渐渐开了阴阳眼,或许,他发现了其中的蹊跷,这才有了他后来弑母的举动。   在沈诺犯下这个致命的错误后,吴兴趁热打铁,让沈鹏飞病情失控,借此机会,光明正大的从沈家带走了沈诺。甚至都不用他花心思善后,沈家人就让沈诺病故,并抹除了沈诺的一切信息,令沈诺在沈家彻底除名。   梦境中,只有闵彦带走沈诺的画面,却没有显示具体带去了哪儿。夏莫着急寻找沈诺的下落,后面的记忆,他没兴趣再看下去了,他驱动梦种,试图从吴兴的记忆中找出些线索来。然而,不待他获取更多的信息,吴兴体内的咒术忽然启动,梦境轰然碎裂,夏莫被弹出梦境,他猛地睁开眼睛,心口一痛,口中涌出浓烈腥甜,嘴角缓缓溢出一缕血迹。   失败了。   他用力擦去嘴角的血迹,并一点点舔掉,黑暗中,他的脸色阴沉得可怕。   吴兴却连醒来的机会都没有,可怕的咒术察觉到他的记忆被人窥探后,毫不犹豫的销毁了他的魂魄。   吴兴自废修为以后,警觉大不如前,不免变得有些疑神疑鬼的,这段时间,他一直防着特调处对他下手,时刻命他几个徒弟守着他,就连睡觉的时候,也让他们守在跟前。他几个徒弟警惕极高,听到异常声响,一看,吴兴的身体以极快的速度干瘪下去,片刻功夫,便老了几十岁不止,他们都没反应过来,吴兴就没了气息,魂魄也消失得无影无踪。   这死法简直跟沈鹏飞一模一样。   难不成真有什么人在背后下毒手?   吴兴的徒弟们吓得魂不附体,生怕自己就成了下一个目标,一时间,简直不知道要怎么办才好。   吴兴的大徒弟跟他最久,虽然天赋一般,能力平庸,但胜在忠心耿耿,其他几个人作鸟兽散后,他倒是冷静下来,用双螺旋的内部联络方式,联系上闵彦,把吴兴的情况告诉他。   吴兴身上的咒术正是闵彦所下,闵彦在第一时间察觉了吴兴的异常,他原以为是吴兴生出了反叛之心,触发咒术,不想,吴兴的徒弟却告诉他,他师父并未与任何人接触过。   如此,闵彦也不得不怀疑,是不是有人暗中做了什么手脚,可眼下,他根本腾不出手来去细查吴兴的事儿。   他们的地下秘密实验基地被毁,数百名研究员和其他工作人员,以及上百具珍贵的实验体包括一号在内,一夜之间全部死绝,神魂俱灭。基地内部除了光秃秃的岩壁外,连一颗螺丝钉都没有留下,根本没有人知晓当夜发生了什么事情。   为此,久未现身人前的首领,也亲自到了现场,可惜,即便是他亲自出手,也未能发现丁点线索。   双螺旋的首领身着黑袍,脸上戴着面具,时不时发出几声咳嗽,声音听起来格外的苍老孱弱,仿佛随时都可能断气一般,然而闵彦却深知对方的可怕,对其毕恭毕敬,忠诚无二。   尽管一号实验体的命牌已经碎裂,首领依然不死心,亲自前来查看,可惜一无所获,从现场的痕迹来看,一号根本就没有半分存活的希望。天劫将基地毁得彻底,过后,基地所在区域似乎发生了不小的地震,再加上雨水山洪的冲刷,附近有些地方连地形地貌都发生了改变,更遑论找到什么蛛丝马迹了。   一号所在的地下实验基地,是双螺旋最重要的基地之一,不光存有大量珍贵的实验体,还有许多极其难得科研人才,尤其是基地的负责人,同时也是负责一号实验体相关实验的那位顾教授。他是一位极其罕见的天才,也是首领极为信重的心腹,他们现在服用的那些可以让他们妖化的药物,就是这位顾教授一力研发出来的,除此外,顾教授还研发了许多珍贵的药物。   最重要的是,顾教授一直致力于攻克长生的奥秘,在一号实验体之前,他研究了大量的妖怪,致力于破译这些妖怪的基因奥秘,进而找出长生不死的秘诀。得到一号实验体以后,他便把所有的理论运用到一号身上,意图将一号彻底转化成妖,进而获得远远超过人类的寿命。   能够招来倾天之怒,顾教授的实验毫无疑问肯定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甚至很可能他已经成功了,但是天劫将这一切毁于一旦,令他们无从得知实验的最终结果。   如今顾教授死了,他手下的一干研究人员也全部死光了,除了一号的相关实验数据外,还有其他大量珍贵的实验数据全部毁于一旦。这对双螺旋来说,毫无疑问是一个极其沉重的打击,损失极其惨重。   然而,双螺旋将要面临的打击还不止于此。 第一一七章 行动   夏莫从未如此迫切的想要找出沈诺的下落, 可是如今连吴兴也死了, 唯一的线索就只剩下闵彦了, 可是闵彦不知身在何处,他必须得想办法逼他尽快现身。   人贩子红姑被夏莫困在梦境中,受地狱之罚,梦境的时间由梦种操纵,从她被抓一直到现在, 连一个月的时间都不到, 但她在梦境地狱中, 已经度过了数千年。红姑刚死就被夏莫用梦种困在梦中, 又被几可乱真的地狱震慑住,她当真以为自己身处地狱之中,受尽酷刑却不敢心生妄念。然而, 漫长而痛苦刑期实在太过难捱, 红姑绝望至极,渐渐有些承受不住, 三魂七魄不再稳固, 魂体出现了崩毁的迹象。   天道震怒那一日,她忽然从梦境中醒来,大梦初醒便看到外面漫天雷火,天劫散发出来的可怕气息,竟然生生将她吓得魂飞魄散。   红姑生前坏事做绝, 她魂魄消散后,夏莫挂在脖子上的方片变得滚烫, 内里贮存的功德竟然提升了一大截。   夏莫原本还想借这红姑做些文章,如此一来却不行了。好在红姑梦境里出现过的那些可能跟双螺旋有关的人,绝大部分都已经被找到了。鼠宝的老鼠小弟迫切想要成妖,几乎快把整个B市的老鼠们都发动起来了,偌大的B市,几乎被老鼠们翻了个底朝天,剩下那两三个实在找不着的,夏莫也根据老鼠带来的信息,找出了他们确切的下落。   以陆建元为首的这些人,实力都不弱,但夏莫自信还应付得了,不过,真要一个个找上门去收拾,效率太低不说,还容易打草惊蛇,一不小心让他们给跑了,再想揪出他们就难了。他的目的是为了逼闵彦现身,如果短期内双螺旋在Z国的势力遭遇到重大打击,他不信闵彦不着急。   毕竟,从吴兴的梦境来看,闵彦是他的直属上司,也是双螺旋在Z国的主要负责人之一,陆建元等人的地位跟吴兴差不多,都是闵彦的手下,如果这些人全部摊上事了,他不信闵彦还能坐得住。   既要动这些人,又不能让他们有跑路的机会,这事儿还得特调处出面才行。   红姑已经死了,能用的就只剩下宫素心了。   夏莫通过梦境,把这些人的名单和一部分已经掌握的信息,告诉了宫素心,让她想办法转告龙炎。宫素心无法,只能依言行事,她不敢供出丁弘一的主人,只能把黑锅推到吴兴身上。小心避开闵彦安排在她和双胞胎身边的眼线,宫素心用暗网,把消息传给了龙炎。龙炎并不怀疑消息真伪,但他很好奇,宫素心为什么突然供出这些人。   宫素心推说这些人曾经跟吴兴过从甚密,具体是不是双螺旋的成员她也不知道,但是现在沈鹏飞和吴兴接连暴毙,她担心自己的安危,想用这份名单换一些庇护。她自知罪孽深重,不奢求减免刑期,但如果可以,她希望特调处能够看在她痛改前非、弃暗投明的份上,保护她的家人,最好是能够帮她救醒宫烈。   不得不说,宫素心是个十分善于利用资源的人,都到了这份上,她依旧不忘为自己争取好处。   可惜,宫烈的生魂还被夏莫扣在手里,除非她再无丁点可以利用的价值,否则别想夏莫大发慈悲放过他。龙炎倒是想救醒宫烈,一方面宫烈只是个普通公民,确实无辜,另一方面他也想安抚宫素心,让她可以更好的为他所用,可惜哪怕他请了特调处里修为最高深的人出手,也未能召回的宫烈的魂魄。   不过,不管怎样,宫素心这次提供的消息确实有用。通过派遣心腹暗中摸底,龙炎很快就掌握到这些人的确切信息,并确定下来,他们确实跟双螺旋关系匪浅。而更凑巧的是,以陆建元为首的几个大师,都挂名在天师协会下面。   龙炎想动天师协会已经很久了,奈何对方根基极深,跟上面的人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他曾数次递交申请,最后都不了了之。但现在特调处跟以前不一样了,从一个挂在公安部下面的秘密机构,转入了国安部,被独立划分为国安部的第二十九局,从前,他头顶上那一长串的领导,如今只剩下副部长、部长以及国家领导人了。上面非常重视双螺旋这个组织,这次他能够在极短的时间内,获取到宫素心供出的那些人的具体信息,缔属国安部的情报部门出力不小。   情报部门见识了他们特调处的种种手段,也颇觉惊奇,如今正在探讨进一步合作的可能。鉴于特调处内部还不算太干净,龙炎到底没同意将手下的人调入情报部门,不过,一些合作倒是可以商量。   总之,特调处现在是彻底的扬眉吐气了。   龙炎把以前写的报告拿出来略作修改,递交上去,很快,上面就批准了他的申请。   一夜之间,除了陆建元等人被直接抓捕,天师协会的会长慈悯道人,副会长以及一干骨干,全部被特调处给抓了。抓捕原因是因为他们涉嫌危害国家安全,这样一来,就算上面有人想要捞他们,也不敢轻易伸手了,事涉国家安全,剁爪子都还是小事,怕就怕牵连进去连脑袋都不保。   天师协会那么多人被抓,消息自然是瞒不住的。   建国初期,国内曾经严厉打击玄门势力,致使玄门一蹶不振至今也未能恢复元气,如今,玄门中风头正劲的天师协会一干高层被抓,玄门之中不禁人人自危,生怕当年的噩梦再度上演。不过,很快就有特调处内部成员出面安抚,他们多是名门大派出身,即便门派势力比不上格外财大气粗的天师协会,在玄门中的威望却不低,他们透出口风,说天师协会内部出了问题,特调处这么做只是为了肃清玄门败类。   话是这么说没错,但还是有很多人觉得不安,那些心里本来就有鬼自不必提,还有一些明明没本事还用各种伎俩骗人的假大师,生怕这股邪火就烧到自己身上了,吓得一个个夹紧了尾巴,有些暂时收手观望行情,有些索性金盆洗手直接改行。   天师协会虽然势大,但也十分神秘,其名声只在玄门中和部分他们的目标人群中流传,因此,大多数的普通民众并不知晓其中种种变故。不过,这事一出,充斥在网络上的各路大师一夜之间消失了很多,微博上好些比较出名的玄门大师也纷纷删博删号了,就连民间也有很多相关方面的XX咨询公司、ZZ工作室等等关门大吉了,甚至就连寺庙也变得比以前纯粹些了,不再上下嘴皮一翻动不动就让人花钱消灾了。   一时间,社会风气还是好了一丢丢。   龙炎抓走的天师协会那些人,并不尽然都是双螺旋的人。双螺旋这个组织十分狡猾,其真正的成员,大多就像吴兴一样,在帮助慈悯道人建立了天师协会以后,就改头换面,隐到了暗处,一部分像吴兴一样,只是简单的挂一个名,情况不对随时都能撇清关系,有些甚至连名都没挂,就比如宫素心曝出的名单上,就有人跟天师协会根本没有往来。   要想一夜之间肃清双螺旋在国内的势力那是痴人说梦,不过,让它受点伤流点血,特调处还是能办到的。   天师协会里面具体那些是双螺旋的人不好分辨,但其创办者慈悯道人肯定是脱不了干系的。慈悯道人年逾过百,看起来却不过五六十岁,发须皆白,看起来格外的慈眉善目,颇有些仙风道骨,但龙炎比谁都清楚这老头毒得很,且法力极为高深,特调处内部没几个人是他的对手。而且双螺旋的成员颇有些古怪,真到了生死关头,不定他还有什么后招。   为了抓捕慈悯道人,龙炎不仅亲自带队,还请出了玄门中数位首屈一指的高手,为防风声走漏,这一次的抓捕行动,他独自暗中部署,直到行动开始那一刻才通知下去。不知是因为他们人多势众,还是慈悯道人成竹在胸另有打算,竟没有丝毫反抗,就乖乖束手就擒跟着他们走了。   “龙处,好好地,您把我请来这里,不知有何贵干?”慈悯道人真名为闵济,外人只知他出生草莽,却不知他最早也曾拜在玄门大派茅山之下,他资质不凡,但心性残忍,为达目的不择手段,犯下错事后,被废去修为逐出师门,之后不知所踪。待他再度出现,他的修为变得深不可测,身边不知何时聚集了一帮玄门高手。   龙炎也出自茅山派,若闵济没有没有被逐出师门,论辈分,他得称闵济一声大师伯。龙炎的师父跟闵济不仅同为师兄弟,还一同拜在当时的掌门名下,闵济居长是大师兄,龙炎的师父是掌门的养子也是其最小的弟子。闵济被逐出师门的时候,他尚且年幼,只知道这位大师兄触犯了门派禁忌,具体内情却不是很清楚。   等到多年后,他师父一手创建了特调处,并担任第一任处长。闵济则在政策松动时期悄悄创建了天师协会,闵济早已改头换面,再加上时隔数十年,龙炎的师父没能在第一时间认出这位曾经的大师兄。   龙炎当时还在军中任职,并不知晓他师父和闵济之间是否发生过什么事情,他只知道他师父中了圈套,被一群发狂的鬼物和怪物围攻,他深知师父的实力,以他老人家的本事应该不至于因伤丧命,可偏偏为了保护事件发生地的无辜群众,他师父身受重伤,他收到消息匆忙赶去救援,却只来得及见他师父最后一面,他师父临终前把闵济的真正来历告诉了他,并再三告诫他一定要小心此人。   他师父在出事前可能已经有了预感,留下一封信,向上面力荐他接替他的位置。   就这样龙炎当上了特调处的处长,他一直怀疑他师父的死跟闵济脱不了干系,可惜闵济此人十分狡猾,身后更有一张庞大的关系网护体,这么多年过去,龙炎竟然一直动他不得。   直到现在,他才终于把此人‘请’到了他面前。   “你说我称你闵会长好呢?还是该叫你大师伯呢?” 第一一八章 黄大仙   夏莫虽然知道特调处被纳入了国安部门, 但是他只是编外成员, 感触不深, 长久以来,特调处都处于一个比较弱势的位置,没想到这次竟会如此雷厉风行,不仅把陆建元等人给抓了,还把天师协会的高层给一锅端了。   若是只动陆建元几个, 闵彦多半会现身周旋, 可现在出了这么大的事儿, 闵彦只怕是躲都来不及, 能傻到上赶着往枪口上撞吗?这个档口,就算他真的回国,只怕也不会以真容示人, 这样一来, 他还上哪儿找人去?   千算万算,他怎么也没算到特调处这次竟然会有如此大的动作。   这下可怎么办?   黄大仙!   他怎么把黄大仙那个老混蛋给忘了!那老混蛋摆明知道不少内情, 上次它说要等他化身梦貘的时候就告诉他真相, 他现在已经能够在梦境中化身梦貘,现实中的身体也出现了梦貘的斑纹,四舍五入差不多就等于能化身梦貘了,不管怎么样,他这次非撬开老混蛋的嘴不可。   夏莫当机立断, 买了张机票回老家。   看着突然出现在家门口的儿子,莫大娘还以为自己看花眼了, “莫莫,你怎么回来了?”   夏莫回得急,只背了个背包,装了几件换洗的衣服,其他的东西一概没带,他从计程车上下来,把背包交给莫大娘,说:“妈,我有事要问黄大仙,我先去山上一趟,晚点回来再跟你说。”   莫大娘连忙叫住他,“你怎么不先打个电话回来,黄大仙昨晚才刚走。”   夏莫闻言顿住了脚步,问:“走?它去哪儿了?”他没打电话回来,就是怕黄大仙溜了,没想到他还是来晚了一步。这也太巧了,黄大仙怕不是看到那日的天象,猜到些什么了,所以提前跑了吧?   莫大娘说:“它说它感应到自己快化形了,要去寻找它的机缘。”黄大仙经常满嘴跑火车,嘴里没几句真话,莫大娘不太相信他这番说辞。   莫家先祖传下来的东西,除了莫家的传承外,另外就是这只黄大仙了。莫大娘祖籍是北方人,她幼年时曾听爷爷提过一句,说他们莫家曾是高门大户,她爷爷的祖父法力高深,无数达官贵人捧着金银财宝就只求他一句指点。可惜,后来爷爷的爷爷得罪不该得罪的人,被人咒杀,莫家从此败落。多亏了祖辈供奉的黄大仙,一直保护他们,这才让他们躲过一劫,趁着战乱,辗转躲进了夏家村这个山沟里。   莫大娘很小的时候,她爷爷就过世了,她对爷爷的印象已经非常模糊,只记得那是个非常讲究的老人。可惜她父亲没学到丁点本事,而且只生了她一个女儿,别说继承主业了,就连传承香火都没做到。她还未长大,父母就相继过世,他们莫家是外乡人,乡下地方排外,祖辈们很费了些心思才在夏家村站稳脚跟。   父母过世后,莫家就只剩下她一人。   夏家村虽然民风淳朴,但也不是没有贪婪坏心之辈。莫大娘年轻时虽然不甚漂亮,但到底是个年轻女孩子,她父母因病去世,耗光了家产,可房子还在。莫家初到夏家村的时候,还有些家底,在村里买了不少田地,房子也是当时村里少见的青砖瓦房,虽然多少年过去房子已经陈旧了,但比起村里那些泥砖草房的,总要好些。新Z国建立后,国家统一收回了田产,但房子还在。   于是,就有人把主意打到了莫大娘头上。   所幸夏家村的村长为人公正,一直护着莫大娘,总算没叫她被人欺负了去。但是,这时候又有人跳出来拿莫大娘家的成分说事儿,打着破四旧的名义,口口声声要抄她的家。   家里所有值钱的东西,都拿去给她父母治病了,留下来的,那是她父母宁愿死也不肯动用的莫家传承。可偏偏这些东西确实有问题,眼看就要护不住这些东西了,当时年岁不大的莫大娘气得嗷嗷直哭。   这就是这时候,黄大仙带着一身伤出现在她面前。黄大仙口吐人言,告诉她,它是他们祖上一直供奉的大仙,它让她不要担心,它会一直庇佑莫家后人。莫大娘从未见过如此神异的黄鼠狼,不过小时候她父亲曾告诉过她,他们莫家全靠大仙庇佑才能逃出生天,但是大仙为了引开敌人,生死不知。为了报答大仙的恩义,这些年来,莫家一直供奉着大仙的法相。   黄大仙对莫家的传承,知道得比她还多,很快,它就用传承中留下来的东西治好了伤,随即,又帮她报复了那些打她主意的人。   虽然建国以来,国家一直大力打击封建迷信,但乡下地方的人,到底还是信的人多。有人亲眼看到一只比狗子还大的黄鼠狼出入莫家,黄鼠狼这种动物在夏家村这一片可不常见,再加上它看起来实在神异,又有莫大娘刻意放出风声,夏家村屁大点地方,很快传遍了,说莫家供奉了一只成了精的黄大仙。   恰在这时,有人被厉鬼纠缠,药石无救,最后求到了莫大娘头上。当时,黄大仙重伤未愈,但是为了让莫大娘有立足之地,它明明怕鬼怕得不行,却还是拼着一条命解决掉了厉鬼。事后,名声让莫大娘得了去,渐渐地,就开始有人悄悄求上门来。   莫大娘没有天赋,大字不识几个,但是靠着一些莫家传承下来的巫医手段,和黄大仙从深山里给她找来的灵药,陆续救了些人,渐渐的有了些名气。如此,平平顺顺的嫁给了她后来的丈夫,还成功保住了莫家的传承。   莫大娘没有天赋,她生下的儿子也不遑多让,她儿子虽然读了书识了字儿,可是看到莫家先祖留下来的那些书,眼睛就发直,一错眼就能睡得口水直流。   见状,黄大仙养好伤以后,就频繁离开夏家村,有时候说是去找它的机缘,有时候又说不能让莫家传承蒙尘,得帮她寻个合适的继承人。具体它去了哪儿,做了什么,莫大娘并不清楚。   直到后来,黄大仙叼回了刚刚出世的夏莫交予她抚养,而后,它便一直守在夏家村的深山老林里,不再轻易挪动。   昨天半夜,大仙冷不丁说它要去寻找机缘,莫大娘觉得有些突然,但也没有多想,结果今天儿子就赶回来了。看儿子的脸色,怕是有什么要紧事要问黄大仙。   “对了,它还给了我一件东西,说是你什么时候回来了,就让我交给你。还说,等时机到了,你自会知晓你想要知道的东西。”莫大娘人老成精,她猜夏莫想要知道的事情,怕是多半跟他的身世有关。   很多养父母其实都很介意收养的孩子去探寻他们的身份来历,寻找他们的亲生父母,但莫大娘不介意。自己一手养大的儿子,什么样的心性她还能没数?就算夏莫真找到他的亲身父母了,他还能不认她吗?不会的。   说句心里话,她其实还挺希望夏莫真的能找到一两个亲人,她的年龄毕竟大了,不知还能陪儿子几年,有个血缘亲人能陪着他也不错。   个老混蛋,溜得倒是比谁都快!   夏莫气得牙根痒痒,恨不得从黄大仙身上揪几根毛下来,可此刻,也只能耐着性子,等莫大娘把东西拿出来给他。   黄大仙留给他的东西是一个外形古朴的白玉匣子,打开来,里面竟然是一枚白色的玉简。玉简上面铭刻着古老的符文,有淡淡的威压流转其上,隐隐还有一丝极陌生又隐隐透着些熟悉的气息。   莫名的,夏莫感觉自己的心脏漏跳了几拍,沁凉的玉简拿着手中,竟然会有些烫手。福临心至,夏莫催动体内的力量,将一缕最纯正的妖力注入其中,玉简发出一声脆响,骤然变亮。一股绝强的力量从玉简内传来,夏莫只来得及听到一声惊呼,眼前一黑,直挺挺的倒了下去。与此同时,他手中的玉简竟然凭空消失,化作一块黑色的印记,出现在他手腕内侧,迅速隐入皮下,直至消失。   突如其来的变故,把莫大娘吓得一哆嗦,险些没跟着一起厥过去。她手软脚软的扶起夏莫,一连喊了好几声、还掐了人中,人都没醒,她连忙高声喊人进来帮忙。夏家村地方不大,夏莫在省城下飞机后,坐计程车回来的,刚一进村子,就有人见着他回来了,他远在B市读书,这不年不节的突然跑回来干嘛?大家不免好奇,穷极无聊的老头老太们,都在夏家的院子外面张望呢,一听动静,立马进来了好几个人。   见夏莫昏迷在地,老头老太们七手八脚,总算把他抬到了床上。   这孩子看着挺瘦的,还怪沉,险些没把老腰给他们闪咯。   老头老太们以为夏莫生了什么急病,都挺着急的给莫大娘支招,有说让快点她打120的,有说去镇上帮她请医生过来的。莫大娘这会儿总算稳住了心神,夏莫昏迷怕是跟黄大仙给的东西有关,估计随便哪个医生来了都不顶用。   看着儿子紧闭的双眼,莫大娘心疼坏了,心里默默恳求诸神菩萨,保佑她儿子平平安安醒过来,要是她儿子出了事儿,她非把家里养的鸡全拿去卖了,一根鸡毛也不给黄大仙留! 第一一九章 梦(上)   不知过了多久, 夏莫终于清醒过来, 他发现自己变成了一只梦貘崽子。随即, 他记起了玉简的事情,环顾四周,周围全是数人都无法环抱的参天古木,遮天蔽日,无边无际, 地上是厚厚的落叶, 间或有小动物探头探脑的出入林间。   这是什么地方?   不待夏莫理清思绪, 一股可怕的妖气冲天而起, 山摇地动,刹那间,鸟雀惊起, 风云骤变, 古老的森林中,鸟兽臣服, 片刻之后, 便有数道或强或弱的妖气,迅速靠近。很快,一只体型壮硕的黑熊妖出现在夏莫的视线中,夏莫不明就里,心生警惕, 本欲找个地方躲起来,却发现黑熊妖好像根本没看见他一般。   不多久, 一头浑身漆黑、长逾百米的巨蟒也出现在森林中,巨蟒头上有包块隆起,隐有化蛟之势。   紧接着,虎妖、狐妖、狼妖等等,众多大妖同时聚集到夏莫附近的区域。夏莫也曾接触过不少妖怪,但他在现实中见过的妖怪,实力最强的大概就是特调处那两只了,黄大仙也算一个。眼前这些妖怪,从气息来判断,都要远远强于特调处那两只妖怪,尤其是那只即将化妖的巨蟒,怕是已经进入化形期了。   果不其然,片刻后,巨蟒化作人形,化为一个青年人。巨蟒的皮相看着虽然年轻,但眉宇间威压极重,除了满身的妖气外,身上并无多少妖怪的特征,单看外表,是个容貌十分俊美的人。相较之下,在场的其他妖怪就都不如它了,它们化形之后,或多或少都留了点本体的特征。   狐妖摇晃着身后的三条尾巴,媚眼如丝,娇滴滴的问道:“敖哥哥,禁地怎么突然闹出这么大动静了?奴家心里慌得厉害,总觉得好像要有大事发生。”   夏莫能感应到巨蟒血脉不凡,但具体的他也说不上来,它有化蛟之势,以敖为姓,难不成是有传说中的龙族血脉?   夏莫胡乱琢磨着,却见巨蟒神色阴晴不定:“妖王出世,你说算不算大事儿?”   他话音刚落,不远处一处低矮的山丘忽然崩裂开来,刹那间,夏莫有幸再度目睹当日的顷天之怒。天劫携毁天灭地之势而来,吓得一众化形期的大妖做鸟兽散,夏莫却丁点事情都没有,他隐约猜到,他此刻所处的地方,大约是一段被封存在玉简的记忆。   山崩地裂之后,一头巨大的梦貘踏云而出,仰天长啸,天劫一道接一道落在它身上,它不闪不避,不久后,它竟沐天劫化形,化做一位极漂亮的女子。   看清女子的眉眼,夏莫心神剧震,眼中不知为何竟然泛起了两分热意。   妈妈。   本能的,梦貘崽子发出一声稚嫩的吼叫,可惜,这是一段注定没有他参与的记忆,女子根本听不见他的声音。天劫持续了许久,却奈何不了女子,最后,漫天雷云缓缓散去。女子幻化出一身极漂亮的衣裙穿在身上,她不知何时被封印在这片所谓的禁地,也不知被封印了多久,她一双眼睛如同初生的孩童,干净明亮又充满了懵懂好奇。   不多久,巨蟒等一干大妖纷纷赶来,以巨蟒为首,一众大妖匍匐在地,口称妖王。   女子不明白它们搞这么大阵仗做什么,凝起眉头,似乎在思索些什么,片刻后,她才恍然道:“原来又过去这么久了,果然……妖族已经衰落至此了吗?”其他妖怪离得远,并没有听到她的话语,夏莫紧紧跟在女人身侧,听得一清二楚,但是他却不大明白女子话中的含义。   “我不是妖王,你们可以叫我梦。”   梦,是女子给自己取的名字。   她是诞生于上古时期的神兽梦貘,但是她一出生,就遇到了那一场旷世浩劫。这片大陆成了神弃之地,她的母亲因为生产,错过了离开这片大陆的时间,诞下她后,便与她父亲一起,将她封印在了这片禁地,献祭神魂,将她的魂魄送进了虚无中。如此,她成了天道之下的漏网之鱼,万年光阴过去,这片神弃之地的天道也衰弱了许多,而她却经过虚无的万载磨炼,变得十分强大最终得以冲破封印,魂魄归体。封印它身体的阵法,早已被时光侵蚀,如此,她彻底冲破禁地,再度现世。天道奈何不了她,只好默许她成为新的妖王。   梦,此刻与初生的孩童无异,她虽然继承了梦貘一族完整的传承,但她并不能真正明白妖王意味着什么,同时,她也没兴趣做什么妖王。她在虚无之中,以梦为食,比起在这深山老林做什么妖王,她更好奇外面人类多姿多彩的世界。   然而,夏莫却在其他妖怪眼睛里看到了迫切和希望,甚至是野心。   浩劫之后,末法时代降临,人类彻底成为了这片神弃之地的主人,它们这些妖怪一直活得窝窝囊囊的,一边要小心翼翼的防备着天道,一边又要小心玄门中人。尤其是后者,妖怪们对那些玄门中人来说,可谓浑身是宝。这些玄门中人打着斩妖除魔的旗号,屠戮妖族,偏偏天道不公,还站在他们那边,如此一来,它们妖族的生存空间越来越小,都被迫躲到这犄角旮旯里来修炼了。   想想以前的妖怪多风光啊,人类不过就是它们的食物,现在两方的处境掉了个个儿,就好像现在的人类吃猪吃鸡吃鸭吃鱼,你怎么吃都没人管你,可突然有天反过来了,你不仅变成了猪鸡鸭鱼的食物,你还不能吃它们了,你吃它们你就是不赦之罪,它们却可以光明正大的吃你。   你说,这还有天理吗?可现在天道就是这么不讲道理啊。   巨蟒等一众妖怪大倒苦水,站在妖怪的立场来说,好像是有那么点憋屈。现在好不容易妖王降世,连天道都奈何不了,大妖们不由动了心思,迫切的想要重振妖族,恢复妖族往日的荣光。   然而,梦偏偏对这些毫无兴趣,任由大妖们说破了嘴皮,她脑子里想的也不过是人类的食物尝起来到底是什么味道的,是不是跟梦境里一个味儿的?吃人?抱歉,人有什么好吃的,说不得还没有那些人烹饪出来的食物好吃呢。   于是,趁着妖怪们不注意,梦悄悄溜出了山。她是连天道都奈何不了的妖王,收敛了自身的气息后,任谁也找不到她的行踪。   梦到底单纯了些,她不明白她的美貌对人类来说是何等的富有杀伤力。她刚从山里出来,都还没来及找个地方好好吃顿好的,就有山匪跳出来,想要抓她回去做压寨夫人。   一群蝼蚁。   梦根本就没有把他们放在眼里,她甚至都不屑去动手解决他们,偏偏这时候,一个书生模样的人不知从哪儿冲了出来,挡在那些山匪面前。   山匪们看他那小身板,全都哈哈大笑,“小白脸,就你那副手无缚鸡之力的样儿,也想打肿脸充胖子学别人英雄救美?赶紧先撒泡尿照照你自己吧!识趣的赶紧滚!否则,别怪我们不客气。”   小白脸:……   山匪们大概做梦也没想到小白脸竟是位高手,剑术高绝,片刻功夫就把他们打得屁滚尿流。山匪们色厉内荏的丢下狠话,转头一窝蜂冲上了山,有几个跑得太快把鞋都跑丢了。   梦强忍住笑意,她觉得小白脸很有意思,起了逗弄之心,故意装出柔弱受惊的模样,道:“多谢郎君,若非郎君出手相救,奴家只怕……救命之恩无以为报,奴家,奴家就只能以身相许了。”梦一直生活在虚无中,她沉睡的时候居多,偶尔醒来,就会穿梭在各式各样的梦境中,寻找适口的食物。   她不像沈诺,她是梦貘,虚无并不会给她造成实质性的伤害,同时,她能够自由的穿梭在那些梦境中。她最喜欢的就是人类的梦,不仅内容丰富,口味也多样,梦魂珠更是能够给她提供修炼的能量。进入人类的梦境次数多了,她也渐渐学会了一些人类的东西。   小道士的目光在她脸上滞了一秒,耳朵悄悄的泛起了红,然而,下一秒他将剑尖对准梦,脸色变得格外的严肃刻板:“妖女,你休得胡言乱语!我才不是救你,我是救那些山匪。”   “你怎么知道我是妖?”梦并未与人接触过,到底单纯了些,一开口就漏了馅儿。   “你果然是妖!”小道士如临大敌,末法时代,能够化形的大妖少之又少,像这样连丁点妖气都没有的更是闻所未闻。他原是看这女人漂亮得太过妖异,又孤身一人出现在荒山野岭,面对一众山匪,也不见丝毫该有的恐惧,他就觉得这女人的来历大有问题。外面王朝腐败,世道艰难,刚才被他赶走的那些山匪,都是普通的山民,迫于生计落草为寇,虽然为祸一方,但却并未沾染人命,如此,他才赶在女人出手之前现身。   梦虽然单纯,但并不傻,她后知后觉的反应过来,“原来你刚刚是为了救那些坏蛋。”   梦心里不知怎么的生出一丝失落来,脸上也不由带出了两分委屈来,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仿佛在控诉小道士一般。   小道士忽然觉得手中挥了千万遍的剑变得沉重无比,剑尖不知不觉往旁边偏了两分。   梦又说:“你放走那些匪徒,不怕他们继续作恶吗?”   “至少此刻,他们罪不至死。”   “所以,你以为我要杀他们?”   小道士没有说话,梦却忽然有些生气了,转身就走。小道士连忙收了剑,追了上去。   “你干嘛跟着我?”梦瞪他。   小道士一言不发跟在她身后,以梦的能力,轻易就能甩掉小道士,可她不知怎么想的,竟任由小道士一直跟着她。很快,他们来到一处人类的城镇。一进城,梦看到街头巷口卖的各种好吃的,眼睛都不会转。见状,小道士竟鬼使神差的掏钱给她买了一串红彤彤的糖葫芦。   把糖葫芦递给梦的时候,小道士的耳朵几乎比那糖葫芦还要红了。 第一二零章 梦(中)   看在小道士如此识趣的份儿上, 梦吃了糖葫芦, 气也消了。小道士似乎也是刚入世不久, 对人间的认识,甚至还比不上梦这个第一次来人间的梦貘。不过,小道士身上带了不少银钱,梦在前面吃吃喝喝,他就认命的跟在后面付钱。   虽然是天道默许的妖王, 但梦身上穷得连一个铜板都没有, 当然了, 她法力高深, 弄到银两不过是分分钟的事儿,现在有人跟在屁股后面给钱,她乐得省事儿。   小道士心想着, 他只是不想让那些平民百姓, 平白被妖女占了便宜。想是这么想没错,可不知怎么的, 小道士总觉得有点莫名的心虚。而且看着周围那些男人看梦的目光, 他有好几次险些没忍住拔剑的冲动。转头看看吃得嘴角流油的妖女,小道士忽然觉得心累,比他以往练一整天剑还累。   身为一只本体庞大的上古神兽,梦的食量比夏莫还要大,她又是第一次来人间吃东西, 吃起来根本收不住嘴。她所有的心思都放在了人类美味好吃的食物上面,根本没注意到周围那些人痴迷的目光。   红颜祸水。   很快, 梦就被城里几个有名的衙内给拦了下来,为首的一个,简直眼睛都看直了,当众出言调戏道:“美人儿,跟小爷走,小爷带你吃香的喝辣的去!”   梦还没来得及表态,小道士却骤然变了脸色,怒骂道:“口出狂言,不知死活。”也不怕被妖精给生吞活剥了!   衙内这才看清站在梦身旁的小道士,他见小道士衣着普通,一副白面书生模样,他直接把他身上的佩剑给忽略过去,十分不悦道:“小子,你是哪根葱?这儿有你说话的余地吗?识相的,给小爷滚远点,否则别怪小爷不客气了。”   今天第二次有人叫他滚了。   那些山匪就算了,眼前这人冤魂缠身,满脸淫邪,一看就不是什么好东西。   小道士一直在门派中修炼,不曾入世,他天赋卓绝,却一直埋头苦修,人情方面有所欠缺,脾气也算不得太好。如今修为遇到瓶颈,这才被他师父打发下山,入世历练。红尘三千丈,他才刚走出几步,身上的棱角全都支棱着呢。   小道士毫不犹豫的拔出剑来,倒是梦比他有些成算,也有些常识。那人一看就跟当地官府关系匪浅,她耳聪目明,从周围那些人的窃窃私语中,捕捉到,次人乃是县令独子,平日里横行霸道惯了,干了许多欺男霸女的事儿。梦还没把城里的东西吃遍呢,不想平白招惹是非。她轻轻按住小道士持剑的手,对他摇了摇头,随即又看向衙内,道:“公子休要动怒,公子能看上奴家是奴家的福分,奴家随公子去了便是。”   小道士全副心神都落在那只纤纤素手上,压根没注意到梦说什么。等他回过神来,他看着一个跟梦一模一样的女子跟着衙内走了,而真正的梦就站在他身旁,旁人却仿佛根本看不见她一般。   这妖女的修为远比他想象的还要高深!   待看热闹的人散去,梦问小道士:“你就不怕我对那人下毒手吗?”   小道士并非正直过头的迂腐之人,他道:“那人孽债缠身,死不足惜。只不过你们妖精修行不易,沾了凡人的血,终究不好。”   梦没想到小道士竟然会说出这样的话来,不由对他高看了两分,她笑道,“我才不会为这种人渣脏了手。”   小道士被她的笑容晃花了眼,脸上的热度好半天都没有消下去。隔天,在他们准备离开县城的时候,小道士听城里人议论纷纷,说县令的儿子疯了,竟然跑去跟公堂上投案自首,将他这些年如何凌虐丫鬟、霸占良家妇女、迫人家破人亡一一道了出来……整个县城一片哗然。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这些事儿百姓们多少都有所耳闻,只是碍于县令的权势不敢说什么,没想到县令公子竟然会自己把这些丑事抖个一干二净。   半月之后,等到他们到达府城,就听说县令一家因这种种罪行,被判了秋后问斩。   小道士不知道妖女用了什么手段,但,他对这个结果非常满意,当天,妖女吃东西的时候,他掏钱掏得格外爽快。   小道士自觉有义务盯着妖女,梦觉得小道士怪有意思的,于是两人一直结伴同行。小道士下山的时候,带了不少银钱,可禁不住梦实在太能吃,不多久,小道士的荷包便见了底。不得已,小道士开始接活干了。梦跟在一旁,时而帮帮忙,时而添点乱,不知不觉,几年过去,一人一妖的脚步踏遍了大半个国家。   期间,他们遇到过棘手的麻烦,也遇到过很多有趣的人和事情,还时常替天行道,偶尔也会弄出些乌龙来。小道士终究还是没能克制住本能,对妖女生了情愫。梦也渐渐对小道士产生了好感。只是小道士始终迈不过心里的坎,梦也有她的顾虑,一人一妖谁都没有捅破这层窗户纸。   梦,从山上溜下来以后,以巨蟒为首的大妖们,都快急疯了。这些大妖虽然躲在深山老林里修炼,但是在妖怪族群中还是很有号召力的,梦下山之后,它们便发动麾下的妖怪寻找妖王的踪迹。梦虽然隐藏了自身的妖气,后面还隐藏了真面目,但偶尔几次遇到小道士应付不了的危险时,她也出手了,几年的时间下来,终究还是被妖怪们发现了行迹。   小道士一直以真面目示人,他在历练期间,少不得会接触到玄门中人,更有同门中人。他所在的门派在当时的玄门中地位极高,虽然算不上是执牛耳的门派,但也相去不远了。小道士是掌门首徒兼养子,不出意外的话,门派会传到他手里。这中间少不得有人眼红,想要取而代之,甚至想让门派更进一步,于是这些人少不得想办法从中作梗。   无风他们尚能掀起三尺浪,为了谋取他们想要的位置,他们多次给小道士设套,若非有梦相助,小道士只怕早就折在他们手里了。小道士有高人相助,令他们计谋落空,这些人探明帮他的人,是个一直跟在他身边的妙龄女子后,他们便开始想办法从这个女人身上下手。   梦修为高深,连天道都奈何不了她,在绝对的实力面前,那些人的魍魉诡计注定落空。然而,不知怎么的,忽然传出消息,说小道士被妖女蛊惑,与妖族为伍,甚至为了妖女,不惜杀害人类同胞。   小道士被师父急召回门派,多年相处下来,他深知梦的修为深不可测,他也知道这此回去怕是凶多吉少。出于种种考量,小道士只能告诉梦,他所在的门派出了些棘手的事情,他师父让他回去一趟,等事情办妥了,他会留在门派闭关修炼一段时间,有缘再见。   恰巧,妖族那边也给梦带来口讯,说有几只大妖被人打成重伤,还有很多修为不高的小妖相继失踪,妖族恐有覆灭之灾,希望她能回去主持大局。   梦虽然对妖王这一位置毫无兴趣,但身为妖族一员,族群出了这么大的事儿,她不回去看看,实在有些说不过去。更重要的是,妖族内有大妖打着她的名号行事,频繁袭击人类,意图颠覆乾坤。天道奈何不了它不假,可不代表天道会放任妖族屠戮人类,一旦事情超出了天道的容忍底线,妖族离覆灭就真的不远了。这些事情归根到底终究因她而起,无论如何她都不能袖手旁观。   如此,一人一妖就此别过。   他们朝夕相处了几年,陡然一别,心里都有些不是滋味儿,那些被压在心底的暧昧情愫开始不受控制的恣意生长。   梦重新返回禁地,她不在的几年,妖王出世的消息已经传遍天下,就连玄门那边也知晓了。在巨蟒等大妖的主持下,禁地聚集了大量的妖怪。妖怪们对妖王有着天然的臣服和好感,这万年来,妖族实在是被压制的太狠,妖王的诞生,让它们看到了新的希望,无数妖怪蠢蠢欲动,迫切的想要改变现状。   玄门那边已经知晓妖王出世的消息,更有善于测算天机的门派,卜算出玄门将要遭遇极大的灾难,结合妖族的异动,他们自然而然的认为这些灾难必是妖族所致,如此,经过多次的会议协商后,他们决定先下手为强。   玄门和妖族之间,已经势成水火,一触即发。   在这个档口,小道士被人控告,迷恋妖女,与妖族勾结,杀害同胞。即便他杀的是罪无可赦之人,在他们看来依然是他错了。别有用心道貌岸然之人,站在道德的制高点,一一罗列小道士的罪行,小道士发现原来不光是外面的王朝腐败,就连玄门也远没有他想象的干净,   小道士不屑于说谎,他承认他确实跟妖族有往来,他也承认他杀了那些人,但是他不认为他做错了,他杀的都是该死之人,他所做的是替天行道,他不悔更不惧人言。   死不悔改!   小道士的师父见状,暴怒不已,怒急攻心,突然暴毙。小道士背上了气死恩师兼养父的骂名,多年历练下来,小道士再不是当初那个不通人情之人,他深知事有蹊跷,以师父的为人和修为,怎么也不可能就这样被他给活活气死。   可惜他已经无法去调查个中内情,他被门派内数位高手围攻,活捉。小道士的师叔正义凛然道:“先掌门孽徒莫宇,忤逆不孝,勾结妖族,滥杀无辜,着,废去修为,毁去道骨,断其经脉,逐出天晟门。”   夏莫站在一旁,看着莫宇充满仇恨和不甘的双眼,他终于想起了一件事儿。   留下莫家传承、亦正亦邪的那位先祖,似乎,好像也叫莫宇。   难不成,他们是同一个人?   莫宇的长相,不,准确来说,他的长相跟莫宇有那么两三分像的地方,难不成这小道士不光是他便宜爹,还是莫家的先祖?   要真这样,他岂不成了莫家的,嗯,小祖宗,这辈分好像有点乱啊。 第一二一章 梦(中)   照时下流行的说法, 小道士一直是老干部作风, 从骨子里透着正气, 而那位从未谋面的莫家先祖,不仅熟知各大名门正派的典籍秘法,对邪道的法术研究也极深,甚至还两相结合,研究出全新的道术和邪术, 一看就不是什么正经玄门中人, 不怪夏莫一直没将他们联系到一起。   画面跳转, 梦感应到莫宇出了事, 怒不可谒,丢下群妖,直接杀上了天晟门。巨蟒等大妖率领一众妖族, 紧随其后, 群妖直接包围了天晟门。玄门诸人存心想用莫宇祭旗,以此为契机, 光明正大的向妖族开战, 如此,天晟门广邀玄门中人齐聚山门,当着玄门诸人的面,公开处置莫宇。   梦感应到莫宇遭遇生死危机,匆忙赶到时, 莫宇已经被人废去修为,毁了道骨, 浑身经脉尽碎,她看着倒在血泊中、气息几近于无的莫宇,所有的理智都化为了乌有。   天晟门中有人认出了梦,有恃无恐的叫嚣道:“大胆妖孽,你引诱罪人莫宇犯下滔天大错,竟然还敢来我天晟门!你既敢来,今天必叫你留下命来,为掌门雪恨!”   “为掌门雪恨!”   “为掌门雪恨!”   梦怒极反笑,在半空中露出绝美的真容,“一群蝼蚁,不自量力。”   “大胆妖……”天晟门新任掌门话未说完,一道掌风自半空而来,竟生生扇飞了他的脑袋。   在场之人无不目瞪口呆。   天晟门新任掌门的修为虽然不是场上诸人中最高深的,但在整个玄门中也是排得上号的,现在竟然被人一巴掌就给扇死了。   这妖女到底是什么来路?   难不成她便是传说中的……妖王?   妖王出世的消息早已传遍玄门,但是别说他们玄门中人,就连妖族中也没几个妖见过妖王的真容。他们无论如何也想不到,一直跟在莫宇身边的妖女,竟然就是传说中妖王。   很快,他们的猜测得到了佐证。   巨蟒等大妖先后杀到,率领一种妖族,将天晟门团团包围,它们环伺左右,只需梦一声令下,它们就会把眼前这些人通通撕成碎片。刹那间,风云剧变,天空中渐渐传来雷鸣之声。   梦确实很想杀了眼前这些人泄愤,但是她感应到了天道的警告,到底不想因自己的私事,影响到整个族群。梦扬手一挥,除了夏莫,谁也没有发现,她将梦种种在了在场诸人身上。随即,她飞到地上,抱起莫宇,腾空而去,“跟我走。”   巨蟒等大妖不甘极了,但是它们不得不臣服于妖王,最终,只能愤愤不平的率领一众小妖离去。   梦出于为族群考虑,放过了那些玄门中人,可玄门中人却明显不想放过它们,尤其是妖族出了一个实力如此高绝的妖王,向来各自为政的大妖们全都聚集起来,妖族崛起怕只是时间问题,一旦妖族真的成了气候,人类怕是得遭灭顶之灾了。而且,这妖王看起来似是对莫宇情根深种,若莫宇有个万一,只怕他们的下场会比天晟门的掌门还惨。   于公于私,他们都不能再放任妖族做大!   莫宇濒死,数度气息断绝,梦费尽心思,损耗修为,好不容易才把人从鬼门关拉了回来。莫宇醒来之后,发现自己彻底变成了废人,不由十分颓废。   一个废人凭什么陪在梦的身边?一个废人又凭什么去查明师父死亡的真相,并替师父报仇雪恨?   莫宇曾是弃婴,是他师父将他捡回去养大,他师父待他犹如亲子,更多次公开表态,说要把掌门之位传给他。如今,师父死得不明不白,他却不能替他讨回公道。师父的亲子年龄尚幼,师母早年因难产亡故,师弟一直视他如亲兄,他却不能看顾他,相反,师弟极有可能会受他牵累……   如此种种,莫宇忧心如焚。   梦不忍见莫宇意志消沉,令麾下的大妖小妖替她寻来许多传说中的珍贵之物,又凭借她当日种在那些玄门中人身上的梦种,潜入他们的梦境之中,寻找能够帮助莫宇恢复的办法,结合梦貘一族的传承,她帮助莫宇重塑了经脉,但是她却无法帮助莫宇重塑道骨。没有道骨,莫宇便只是一个无法修炼的普通人。   莫宇很不甘心,经过这许多的事,莫宇已经不再是当初那个满身正气、满心替天行道、悲天悯人的小道士了。尤其是,他从梦那里得知,师弟因怀疑师父的死另有蹊跷,同时也不相信他跟妖族勾结残害同胞,兼之冲动不懂隐忍,与门派中人发生口角之争,最终被关进了门派禁地,遭受刑罚。   师弟不过才十三四岁,那些人竟然也下得去手?事实证明,那些人不仅下得去手,还借机毁了他师弟的道骨,令他也成了不能修炼的废物。若不是梦得知消息后,及时救出了师弟,只怕他已经悄无声息的死在了那些人手中。   莫宇恨急,恨得生出心魔,所幸,他意志坚定,凭借强大的意志最终突破了心魔,但他却性情剧变,生出反骨。   他让梦为他寻来玄门各派的秘笈,莫宇天纵奇才,他纵观天下秘笈,最终找到了重塑道骨的办法。他不仅重塑了自己的道骨,也为师弟重塑了道骨。他用尽珍贵之物重塑的道骨,令他和他师弟的资质都得到了很大的提升,兄弟俩重头开始,短短几年间,便拥有远超从前的修为。   与此同时,梦搜刮秘笈的行为彻底触怒了玄门,玄门有心想与妖族一战,彻底覆灭妖族。而妖族本就好战,也是蠢蠢欲动。梦并不介意与玄门开战,可她不受天道束缚,并不代表其他妖怪也不受天道束缚,如若真与玄门开战,妖族就算胜了,肯定也会被天道降罪,最终得不偿失。与其一战,不如休养生息,徐徐图之,反正妖族寿元悠长,慢慢修炼壮大族群,旁的不说,她总能保证妖族不再受人族欺凌,长此以往,妖族崛起不过是时间问题。   梦把她的想法告诉一众大妖,以巨蟒为首的大妖们恨不得立马重现当年妖族的辉煌,可现实也摆在那里,妖族的数量确实远远不如人族,它们能不能干得过玄门诸人还两说,就算真干过玄门,天下间还有千万倍于妖族的人,它们真能都杀个精光?只怕到时候人还没杀完,天道就不会放过它们了。   因为梦的坚持,总算没有酿成浩劫。   有了妖王的约束,妖族虽与玄门摩擦频繁,但到底没有彻底开战。待到莫宇重塑道骨,修为超过全盛时期,他带着师弟杀回天晟门,梦通过梦种,已经获知真正谋害他师父的人,莫宇的师叔被梦杀死后,此人顺利坐上掌门之位。这人极富野心和手段,天晟门在他手中不仅没有因为连死两位掌门而衰落,反而一跃成为玄门魁首。与此同时,此人还跟朝廷往来密切,不时向皇帝供奉丹药,若非朝臣反对,皇帝已经将他封为国师了。   莫宇和他师弟回来找此人寻仇,此人自然不会坐以待毙,在他的煽动下,整个玄门都来追杀莫宇和他师弟。莫宇出手狠辣,在对敌之际,频频使出邪魔手段,渐渐有了魔头的名声。   早年有善于占卜的门派,算出玄门将遭遇一场浩劫,所有人都以为这浩劫会印在妖族身上,没想到最后把玄门搅得天翻地覆的,竟然是天晟门的弃徒莫宇。   莫宇把玄门祸害得差不多了,转头鼓起勇气跟梦表明心意,一人一妖结为夫妻携手归隐。   王子和公主从此过上了幸福的生活,那是童话。现实中,梦和莫宇也过了一段非常平静幸福的日子。然而,时光终究是残忍的。   末法时代,灵气缺失,莫宇修为再高,始终是人类,他活了三百多年,大限终至。三百多年的光阴对人类来说已经足够漫长,但是对于妖来说,尤其是像梦这样的上古神兽,三百年的光阴不过是弹指。   夫妻感情至深,梦无法接受将要失去莫宇的现实,而莫宇也舍不得离开梦。他耗尽心血,设下逆天阵法,意图将自己转化成鬼王,尽可能长久的陪伴在梦的身边。不想,在转化的那一刻,异变陡生,莫宇不仅没能将自己转化为鬼王,反而引来极其可怕的天劫,天劫之下,莫宇魂魄崩解,梦拼着重伤,护住他一缕魂魄,将其送入轮回。   事后,梦才知道,原来是有大妖暗中动了手脚,悄悄以相似之物替换了几件不起眼的布阵之物。   差之毫厘谬以千里。   这阵法本就逆天,如此一来,注定失败。如果不是梦及时护住莫宇一缕残魂,等待他的就只有灰飞烟灭的下场。   得知真相后,梦震怒不已。做下此事的大妖正是当日目睹梦出世的巨蟒,它有一丝龙族血脉,只差一点便能化蛟,梦出现之前,整个妖族为它马首是瞻。梦出世之后,它心甘情愿屈居其下,只盼梦能够重振妖族,恢复妖族旧日荣光。可惜梦胸无大志不说,还一味沉迷情爱之中。它原想着人类寿元有限,等莫宇死了,梦总该能挑起妖王的责任了吧?谁知,莫宇竟弄了个逆天的阵法出来,意图化为鬼王,长久陪伴在梦身边。   是可忍孰不可忍。   再者,当初莫宇令玄门元气大伤,而妖族经过这三四百年的休养生息,实力壮大了不少,小妖们虽然安于现状,大妖们却再度蠢蠢欲动起来。   经过巨蟒的游说后,一众大妖都参与进来,最终酿成了今日的局面。   梦愤怒至极也失望至极,却终究不能把这些大妖全给杀了,她重惩了以巨蟒为首的妖怪。痛失爱侣,身受重伤,又遭同族背叛,梦深觉疲惫,决定回封印之地沉睡,等待莫宇的转世之人。   不想,就在这时候,她发现自己怀孕了。 第一二二章 梦(下)   梦真的是连做梦也没想到她竟然会怀孕。   妖族虽然寿元悠长, 但子嗣却无比的艰难, 尤其是到了末法时代, 灵气极度缺乏,普通动物启灵化妖都格外艰难,更遑论直接繁育下一代,很多妖怪终其一生都难有子嗣,而这也正是妖族衰落的根源之一。   在妖族, 血脉越强繁育后代越是艰难, 万年之前, 浩劫降临时, 它们梦貘一族的梦貘已经只剩下五六尊,而她则是唯一的新生儿。正是如此,她父母才不惜献祭自己, 也要护她一条小命。而今, 她竟然怀上了小崽子。   小小的、胖嘟嘟的梦貘崽子。   光是想想,梦就整颗心都柔软下来, 就连莫宇亡故所带来的锥心之痛在这一瞬间, 都消弭了许多。但,随即,梦又不禁担忧起来,腹中孩儿有一半人族血脉一半妖族血脉,偏偏它的父亲是天资卓绝的天师, 而她又是血脉纯粹的上古神兽,这两种血脉犹如天敌, 注定无法相融。雪上加霜的是,她为了救莫宇,送他的残魂进轮回,被天劫重伤,要护住腹中的孩子难上加难。   从梦貘一族的传承来看,上古时期,半妖并不罕见,但往往既不被人族接纳,也不被妖族喜欢。半妖经常被人族驱赶,被大妖当成奴隶使唤,地位极其低下。   梦不希望自己的孩子被当成异类,而且以她现在的情况,必须找来更多珍贵之物,才能保住腹中胎儿。一番权衡后,梦用梦种幻化成她的模样,留在禁地闭关,牵制妖族的视线。她自己则悄悄离开,踏遍名山大川,寻找天才地宝,用以养伤养胎。   一众大妖并不知道梦已经悄然离开了妖族禁地,梦的重惩终究没能打消它们的妄念,梦闭关(离开)之后,妖族内部分为两派,一派坚决执行妖王的旨意,苦修妖王传给它们的妖法,以巨蟒为首的一派,却再也忍不住,趁着玄门势弱,跟他们动起手来。   经过三四百年的修养,妖族的实力已经远远超过了遭遇浩劫的玄门,但是它们低估了天道对人类的偏爱。在天道的干预下,人类以弱胜强,战败的妖怪落到人族手中后,被他们物尽其用,被他们炼制各种法宝、丹药,人类的实力得以大幅度提升。   本想裂土分疆,结果变成给人送菜的,巨蟒等一众大妖终于明白了妖王当年的苦心,可惜事情到了这一步,已经由不得它们说结束了。玄门中人尝到了甜头,站在道义的制高点上,斩妖除魔。妖怪们的伴侣、孩子、同伴被人族抓去抽筋扒皮,血海深仇早就冲昏了它们的理智。双方杀红了眼,杀到最后,就连一心奉行妖王旨意的保守派都被拖下水来。   梦并没有真的闭关,可即便她知道事态的发展,也无力再阻拦什么。   正如梦担忧的一样,她这一胎怀得异常艰难,她必须将修为源源不断的渡给孩子,才能保住它一线生机。凡人女子不过怀胎十月,她怀胎十年,腹中胎儿还未能有花生米大,更别提什么胎动了。为了护住这来之不易的孩子,她连好好养伤的机会都没有。如此,她哪里还能管得了妖族的事情?   有时候,她都不禁要怀疑,腹中的孩子,究竟是上天的恩赐,还是天道的算计。可就算她真的被天道算计,只要能诞下孩子,她也心甘情愿,绝不后悔。   虽然无力阻拦事态的发展,但是在途中遇到被人追杀屠戮的小妖,她也会出手相救。   夏莫跟在梦的身边,看到了一些熟面孔。   黄大仙、两尾狐、金钱豹……   还有更多未曾谋面的小妖。   这些小妖对妖王有着天然的臣服和亲近,梦想撵也撵不走它们。随着她日渐衰弱,这些小妖们不惜冒险去外面为她寻来各种她需要的珍贵之物。   梦给了这些小妖庇护,小妖们心甘情愿为她差遣办事,如此,梦又过了一段很长的、平静的时光。   不知不觉,又是三百多年的光阴过去。   这几百年间,神弃之地的灵气枯竭更快,妖族彻底衰落,比梦出世之前还不如。小妖死了不知凡几,大妖也相继死去,妖族凋敝。玄门虽然占据了上风,但是却再也无法跟昔日相比,天赋、实力皆是一代不如一代。   人总是健忘。   数百年光阴过去,由莫宇师弟繁衍出来的莫家,已经不再是玄门中人人喊道的邪魔外道。莫宇对他师弟和师弟的后人很好,他以为自己和梦不会有后,他便将一生所学倾囊相授,便是在他师弟过世之后,他也一直不忘照拂师弟的后人。除了他最后转化鬼王的禁忌阵法外,他将所有的东西都留给了莫家,这些东西,也就是夏莫后来所学的莫家传承。   可惜莫宇的师弟资质平平,他的后人也无甚出色之人,更别提惊才绝艳之辈。不过,他们行事倒是谨慎,为防后人在邪道中越走越远,莫宇留下的传承,他们只修正派道术,不习邪术。   那些邪道之术,由莫家历代家主掌管,只予传承,不予修行。   如此,莫家渐渐回归正派,在玄门中有了不小的地位。   莫家人资质平庸,偶尔也会出现青黄不接的时候,到底是莫宇所看重的人,莫宇师弟在世时,也一直拿她当嫂嫂,极为敬重。投桃报李,莫宇过世后,梦也愿意替莫宇继续看顾莫家后人。   黄大仙就是在梦的差遣下,去了莫家,做了莫家的守家仙。   一百多年前,黄大仙为梦带回了一个消息,说有个年轻男人找上莫家,自称是莫家先祖转世。他找上莫家也不为别的事,只为寻找他前世的夫人梦。   此人不仅跟梦常年描摹的男人长得有五分像,还知晓莫家不传之秘。莫家家主一时拿不定主意,就让黄大仙给梦传信。   是莫宇,一定是莫宇回来了!   隔了数百年的光阴,爱人重新回到身边,孩子也越来越强健,对梦来说,所有的等待和付出都值得了。   梦高兴得不得了,当即来到了莫家,一看到那人,梦便知道,他就是莫宇的转世。梦十分欣喜能够与爱人隔世相逢,再续前缘,可她身为神兽梦貘,拥有十分可怕的直觉,虽然眼前这个自称闵宇的男人,看起来温和又无害,看向她时眼中充满了爱意,几乎与莫宇前生无异,可不知怎么的,她总觉得闵宇有些不对劲,具体的她又说不上来。这份欣喜打了折扣,而她也没有第一时间告诉闵宇,她身怀有孕。   为母则强,曾经的梦大大咧咧万事不放在心上,现在的她却变得万分小心,决不允丁点可能危害到她孩子的存在出现。   因为心中存疑,梦跟闵宇相认之后,并未走得太近。   后来的事实证明,梦的猜测并没有错。   闵宇确实是莫宇的转世不假,但梦不知道当初被她送进轮回的,甚至都算不上是莫宇的残魂,只是莫宇一缕执念,一个心魔。   是的,莫宇在大限到来之际,心魔再生。他太渴望能够陪在梦的身边,太渴望获得能够像妖一样漫长的寿命,就连梦也不知道,彼时的他已经魔念丛生。再兼莫宇研究了大量的邪术,他虽然心志坚定,却到底还是受到了一些影响。   真正的莫宇早已在天劫之下,灰飞烟灭,梦不惜一切救下来的,只是他顽强的执念,只是他苦苦克制的心魔。   闵宇只是一缕魔念,天生魂魄不全,生下来极为孱弱,如此,他更加执着于长生。他生而知之,继承了一部分莫宇的记忆,无师自通学会了许多玄门秘术,尤其是那些邪道之术。利用那些术法,他补全了魂魄,长到成年,可是他又不知足,心心念念想要获得更长久的生命,乃至长生不死。   R国不过弹丸小国,各种资源十分匮乏,实在没多少可供他施展的空间,于是,他便远渡重洋来到Z国。凭借零星的记忆和强大的人脉,找上了莫家。   闵宇是莫宇的心魔,他虽然在梦面前表现得深情款款,但他的那份深情跟正主比起来,实在差得太远,别说是身为当事人的梦,就连夏莫这个旁观者,都觉得他的深情太流于表面,太假。   闵宇只继承了一部分莫宇的记忆,莫家的传承他也只知晓其中一部分,并不完全。他记得莫宇为了能够长久陪伴在梦的身边,弄了一个逆天阵法出来,他却记不起阵法是如何布置的了。为了得到这阵法,他开始频频与莫家人套近乎。   莫家传承至今日殊为不易,闵宇虽然自称是莫家先祖转世,可当权者谁乐意头上来个祖宗?尤其是闵宇修炼的全是被莫家视为禁忌的邪道术法,他城府极深行事诡秘,莫氏族长深觉此人不能为伍。   闵宇察觉到莫氏族长的态度,他却并不着急。他此次前来,为的不仅仅是寻找长生之法,他还带着家族使命。时值清末民初,Z国正处于一个新旧交替的阵痛期,R国一直觊觎着这片富饶的大陆。闵宇通过家族安插的探子和人脉,明着频繁与Z国的豪商政客接触,暗中悄悄触探Z国的玄门势力,以重金吸纳一些人才为他所用。闵宇自己修行的就是邪术,吸纳的自然也都是些擅用邪术的玄门毒瘤。这些人经过他的指点调教,成长可谓是一日千里。   这些人便是闵宇最初的班底和爪牙。   闵宇的野心远不止于此。   他在R国时,便一直在尝试将现代科学与玄门术法相结合,他拥有完全不输莫宇的天资,竟真让他实验出了些成果来。其中最立竿见影的,就是用妖炼制出的各种药剂。闵宇还想更进一步,破译妖族长生的秘密,可惜R国太小,妖怪有限,到了Z国以后,他就迫不及待的想抓更多妖怪来进行进一步的实验。   梦顺手救下的那些小妖开始接连失踪。   这些妖怪与她朝夕相伴数百年,尤其是那些小妖,它们不仅视她为王,更视她为至亲。梦对它们的感情,也远远超过曾经的妖族。梦亲自去调查小妖们的下落,查来查去最后查到了闵宇头上。或许因为早有预感,梦竟然没有太意外也没有太失望,她很平静的问闵宇:“你为什么要这么做?”   闵宇深情款款的告诉她:“我只是想堪破妖族长生的秘密,我想长长久久的陪在你身边,永不分离。”   到了这一刻,梦心底最后一丝侥幸也破灭了。   闵宇不是莫宇,她的莫宇早已离开她了,永远的离开了。   在梦心神恍惚的刹那,闵宇悍然出手,他早已料到今日,在梦来之前就已布下阵法,他的爪牙们一拥而上,妄图拿下梦。   对闵宇来说,还有比妖王更强大、更高级的研究材料吗?   在发现梦重伤未愈修为衰退到极点时,闵宇就开始暗中谋划了。可惜,梦的实力还是比他想象的要强大得多,面对他们的围攻,梦到底还是逃了出去,还把闵宇给打成了重伤,若非闵宇有些邪门手段,用了替命之术,只怕已经当场毙命。   不过,梦受伤极重,腹中胎儿险些因此流产,她逃回昔日的藏身之地,遣散了一众小妖,交待它们务必要小心闵彦,世道将乱,能躲就尽量的躲。梦还特意嘱托黄大仙,让它告诉莫氏族长,千万要小心闵宇,即便是毁了莫家的传承,也绝不能让传承落到闵宇手中。如果可以,最好转移部分族人,留下生机。   因为梦的警告,莫氏族长赶在闵宇发难之前,转移了一些族人。但是嫡系却留了下来,等到闵宇恢复过来,他第一时间咒杀了莫氏族长,他本想趁乱夺下莫家,不想,莫家其他人在黄大仙和其他小妖的帮助下,逃出生天。辗转多年,闵宇一直在寻找莫家后人,可惜后来世道越来越乱,国内战乱频繁。   梦中途跟莫家嫡系的后人接触过,用了一些手段,让闵宇无法再追查他们的下落。如此,莫家人后来才得以在民风淳朴的夏家村扎根。   莫大娘和她的父辈都无甚天赋,无法修习莫家传承,而莫大娘真正闯出名气后,带在身边的一直是大黑而非黄大仙,而且她是真大师还是假大师,忽悠得了那些富商官僚,却骗不了玄门中人。如此,才得以一直平静至今。   这期间,黄大仙和两尾狐以及金钱豹等一众小妖,为了保护莫家后人,先后落到了闵宇手中。梦在它们身上种有梦种,待她稳住伤势,保住腹中胎儿,她便借由梦种与黄大仙一众小妖接触,这才知道,闵宇在它们身上做了何等残酷的实验。   一番权衡后,梦重返禁地,通过种种手段,联系上了为数不多的几位大妖,意图与这些大妖联手,救出实验室里的小妖来。妖族以实力为尊,梦如今的实力连那些大妖都不如,大妖们如何听她号令?若非巨蟒一力阻拦,这些大妖只恨不得直接吃了她,增添修为提纯血脉,运气好,说不定下一任妖王就是它们了。   当年,巨蟒联合众妖借天道之力,谋害莫宇,令其魂飞魄散,而后,又不顾梦的劝阻,一意孤行对玄门发动战争,长达数百年的征战,非但没能重现妖族旧日荣光,反而几乎葬送了整个妖族。巨蟒知道自己错了,错得离谱,它本该早就能够化蛟,却因为心中愧疚难平心结不解,迟迟未能化蛟。   它其实早就发现了梦不在禁地之中,它也一直在寻找梦的下落。梦隐藏得很好,就连那些被她救下的小妖,也从未见过她的真容。巨蟒遍寻不着后,便悄悄寻找莫家后人的线索,最后终于找到了梦。   一直以来,巨蟒认为梦是一个十分不合格的妖王,完全没有尽到一个妖王应该尽到的责任。可是,等它看到那些被梦救下的小妖,看到她精心调教那些小妖,让那些血脉低贱的小妖拥有超常的实力后,它终于明白,梦并不是没有尽到一个王的责任,而是它自己目光短浅,思想狭隘,太急于求成。如果当日不是它一意孤行,而是照梦的计划,休养生息韬光养晦,妖族只怕早已是另一番光景了。   巨蟒悔不当初,它深觉自己没脸出现在梦的面前,踌躇一番后悄悄离开了。   大约因为心结松动的原因,它离去后,很快就找到了化蛟的契机,由蛇化蛟。它本就有一丝上古龙族的血脉,化蛟之后,它获悉了部分龙族的传承,窥见了些许万年前的浩劫景象,也真正明白了什么是‘天意不可违’。   巨蟒费了一两百年的光阴,这才化蛟成功,刚出关,就收到了妖王传讯。它以最快的速度赶来禁地,却发现梦已经衰弱到了极点。然而,不论如何,就算梦的修为已经远不如它,它依然愿意奉她为王。巨蟒赶走了那些蠢蠢欲动的大妖,跟梦一起前往闵宇的秘密实验基地,救那些被抓的小妖。   闵宇自始至终从未想过要放过梦,他有莫宇的部分记忆,自然知晓梦的真身,也知晓梦的一些本事和她的性情。他故意让梦有机会接触到那些备受折磨的小妖,为的,就是要引她现身。   他在实验室周围布下了重重阵法,就等着梦来自投罗网。   R国全面攻打Z国以后,闵宇趁机屠戮了不知多少无辜百姓,造出无边杀孽,他用各种邪术提升修为,在梦闭关恢复的短短一二十年间,修为提升到了一个极其可怕的地步。如果梦在全盛时期,或许还有一搏之力,可惜她现在已经衰弱到了极点,还要小心翼翼护住腹中胎儿,巨蟒化蛟不久,战斗力虽然不错,但还是比不上梦全盛时期,再兼闵宇布下了天罗地网,还有大量邪修相助,更有长枪大炮掠阵,这一战,注定惨烈。   夏莫只能呆在一旁旁观,心急如焚,却束手无策,只能眼睁睁看着梦和巨蟒落败。   最终,巨蟒不惜代价缠住闵宇,拼着自爆,为梦和其他小妖换来一线生机。   梦受伤极重,为了不让闵宇抓住,不得不跟其他小妖分头逃跑。梦找了一片山林,没入地底,再度闭关。画面出现大片的空白,不知她在闭关期间做了什么,等她再度出现时,她身上的妖气竟然消失得一干二净,变得与即将临盆的普通妇人无异。   画面到她出现在夏家村的那片山林,找到黄大仙就彻底结束了。   不知不觉,梦貘崽子毛茸茸的胖脸,已经被泪水打湿。 第一二三章 提升   现实中, 莫大娘受到的惊吓一点都不比夏莫小。   夏莫昏迷后, 当夜他身上突然传出一种极为可怕的气息, 引得外面风云剧变。山上的小妖感知到这股可怕的妖气,纷纷从密道来到家里。黄大仙不在,这些小妖没有一个能口吐人言的,它们跟莫大娘沟通无果后,直接把夏莫驮走了。   夏莫被它们带进山上后不久, 天象就恢复正常, 但夏莫却一直昏迷不醒。他身上可怕的气息越来越强, 还渐渐长出一道道黑色的斑纹。莫大娘联系不上黄大仙, 大黑鼠宝它们都不在,连个可以询问的对象都没有。特调处那边人鬼难辨的,她也不敢找人来给夏莫看。就这么干着急也不是办法, 莫大娘给王军打了个电话, 说夏莫遇到了一点棘手的事情,暂时脱不了身, 让他帮他给学校请一段时间病假, 然后尽快把大黑它们送回来。   夏莫这学期压根儿就没好生生在学校待过几天,早前有特调处给他出的证明,请假倒也容易,不过走个过场罢了。王军帮他请了假以后,第一时间租了一辆车, 连夜赶回了夏莫的老家。   王军实在想不出究竟能有什么事情能绊住夏莫,他很想帮忙, 但莫大娘却告诉他,是夏莫修行出了问题,谁也帮不了他,只能靠他自己缓过来。王军直觉莫大娘有事瞒着他,但他相信莫大娘绝对不会伤害夏莫,玄门中人本就神秘,谁还没点不想告人的秘密呢?莫大娘不愿多说,他也就不多问。把大黑它们送到后,他便返回了县城待命。   王军离开后,莫大娘便把夏莫的情况跟大黑鼠宝它们讲了,大黑它们以最快的速度赶到山上,看了夏莫的情况后,大黑它们都有点懵,最后,大黑有些不确定的告诉莫大娘:“夏莫看起来好像是在妖化。”   大黑跟夏莫认识也有十几年了,它最早认识夏莫的时候,夏莫才上幼儿园,但他似乎天生就懂得收敛自身的气息,只要不刻意显露,他就跟普通的孩子一般无异,可一旦他显露自身的妖气,那气息就如上古大妖一般恐怖。它虽然没有真的见过上古大妖,可夏莫身上的气息真的怪吓妖的,随着夏莫日渐长大,他身上的气息也变得越来越恐怖。   如果不是亲眼看着夏莫从小豆丁长成现在这般模样,它几乎要怀疑夏莫是什么披着人皮的大妖怪了。   可现在夏莫看起来好像真的要变成妖怪了。   这是怎么回事?   可惜知道真相的黄大仙跑没影儿了,大黑唯一能够告诉莫大娘的就是,夏莫的气息很强盛,应该没什么危险。   如此,莫大娘也只能耐着性子静观其变了。   这一等就是一个多月。   这天深夜,莫大娘忽然被外面可怕的雷鸣声惊醒,她一咕噜从床上爬起来,转头看见外面的天就像是要崩塌了似的。   同样的天象前不久才见过一次,看清雷电笼罩在山林上方,莫大娘心里嘎登一下,鞋都来不及穿了,转身就冲进了密道,一路狂奔来到山上,她刚要从密道里出来,就听到外面传来一声极稚嫩又极可怕的兽吼。   是夏莫。   突兀的念头出现在莫大娘脑海里,她不知从哪儿来的力气,猛得冲了出去,被闪电照得透亮的山林中,她一眼就看见了不远处那只怪模怪样的小兽。密密麻麻的惊雷不断落在小兽周身,莫大娘脑子一片空白,等她回过神来,她已经死死将小兽护在怀中。落雷来势不减,却生生偏离了几分,落在莫大娘脚边,炸出一个个不小的坑洞。   莫大娘只是个普通人,如果天劫落到她身上,不仅能把她炸得外焦里嫩,只怕连魂魄也留不下丁点来。   可是她不怕。   无论如何,就算拼着魂飞魄散,她也绝不能让她儿子受丁点损伤。   天道不知是因为感念她一片慈母之心,还是别的什么缘故,不再降下雷霆。很快,暴雨袭来,没了雷电,山林又重新被黑暗笼罩。   莫大娘将怪模怪样的小崽子护在怀里,难得温柔的安抚道:“不怕不怕,没事了,没事了。”   玉简内封存了梦近千年的记忆,期间虽有一些跳过的部分,但夏莫在里面待的时间也足有几百年之久。亲眼目睹了玄门、妖族的衰落,目睹父母从相知到相爱再到最后的惨烈结局,夏莫几乎要被内心的痛苦和恨意湮没,然而,就在这一刻,他忽然平静了下来。   他的生母虽然过世了,但是他的命却是她拼尽全力、以命换命换来的,他不能自暴自弃。老妈虽然跟他没有丝毫的血缘,但是她为他付出的,不逊于任何一个母亲,他不能让她老无所依。他还有沈诺,他深爱之人。还有那些小妖,母亲拼死救出来的,直到生命尽头都放不下的小妖们。   还有闵宇。   如果不是他,母亲或许根本不会死。他是莫宇的魔念,如果莫宇在天有灵,别说是容忍他犯下滔天杀孽,单就是他对梦下手这一点,就足够他杀他千百万遍。   不管付出什么代价,他必除闵宇,以慰父母在天之灵!   带着满腔恨意,梦貘崽子窝在莫大娘怀里再度昏睡过去。又过了三天。梦貘崽子终于醒来了,也消化了梦封存在玉简中的力量。   是的,除了记忆,梦还把她所剩不多的力量,以秘法封存在了玉简中。   夏莫不知道的是,梦在临死前,把她剩下的力量全部传给了黄大仙,令它直接进入化形期,让它保护夏莫长大,并交待它,如果有一天夏莫化身梦貘,就把玉简交给他,让他知晓当年的真相,如果夏莫只是个普通人,那就毁了玉简,让他平平安安渡过一生。   那场倾天之怒后,黄大仙认定闵宇的实验肯定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它担心万一,便将玉简留给莫大娘,让她转交给夏莫。它料到了夏莫可能会回来找它询问当年的真相,但是它没想到夏莫因为沈诺的缘故,已经具备了化身梦貘的力量,直接开启玉简,获悉了当年所有的真相。   夏莫消化掉梦封存在玉简内的力量后,彻底激活了体内属于梦貘的血统,实力得到了质的飞跃。玉简后面有大片的空白,夏莫不知道梦在最后一次闭关时做了什么,竟然彻底分离他体内属于人族和妖族的血脉,为了让他能够平安长大,梦封印了他妖族的血脉,所以,他一生下来就是人,连天道也被蒙骗过去。   他来自莫宇的血脉完全继承了莫宇的天资,而他来自梦的血脉则是纯粹的梦貘血统,奇异的是,他现在已经彻底解开了梦留在他身上的封印,两种血脉依然既不相融也互不干扰,就如太极上的阴鱼和阳鱼,彼此独立,完美共存。   他既是纯粹的人,也是纯粹的妖,而非所谓的半妖。也正因为如此,他既能学习莫家传承,也能将梦貘的天赋运用的得心应手。只不过,这种情况他闻所未闻,也不知梦是怎么做到的,只怕她为此付出了巨大的代价。夏莫心里隐隐有些不好的猜测,却不敢深思下去。有很多事,还是得好好问问黄大仙,譬如,梦过世后,她的尸身去了哪儿?她的魂魄又去了哪儿?   除了获得梦封存在玉简里的力量,夏莫能够完全化身梦貘后,终于继承了梦貘一族的完整传承。因为梦貘的特殊性,他们一族的传承,内容十分庞杂,甚至还有不少其他种族的隐秘。现在这些东西一股脑全部出现在他脑子里,他得花费不少时间,才能彻底融会贯通,化为己用,届时,他的实力应该还能提升一大截。   当务之急,还是得先找到沈诺,然后再把黄大仙给揪出来。   不过,去之前,还得先把老妈安置好。   任谁养了小二十年的孩子,一转眼变成个怪模怪样的妖怪崽子,但凡心理承受能力弱点非得吓得厥过去,莫大娘虽然早就察觉到夏莫跟普通孩子不一样,有一定的心理准备,但大变妖怪什么的,还是有点超出她的想象了。   天气转冷,梦貘崽子把自己团吧在被窝里,奶声奶气的把自己的身世原原本本的告诉了莫大娘。不过,为了不让她担心,所有跟闵宇有关的事情,都被他含糊过去。只说他生母与当年咒杀莫家族长的人有血海深仇,被那人打成了重伤,拼命生下他后就过世了。   莫大娘没想到夏莫的身世居然如此复杂,而且还跟莫家先祖关系匪浅,她捋了半天,后知后觉道:“所以说你是我……”   梦貘崽子抢答道:“祖宗!”   然后小祖宗的肥屁屁结结实实的挨了一巴掌,疼得他半天都没缓过劲儿来,自觉已经是个大人了,还被揍屁股的梦貘崽子,气得半天都没理老妈,转身用肥嘟嘟毛茸茸的屁屁对着她。   莫大娘忍了又忍,到底没忍住摸了两把。别说,手感比胖儿砸小时候还好呢!   梦貘崽子气得毛都快炸了。   等老妈收拾出一大桌喷香可口的菜肴来,梦貘崽子顿时什么气儿都消了。吃饱喝足,莫大娘告诉他:“你要是想给你生母报仇,我不拦着你,你身为人子,这是你该做的。但是你在报仇的时候也别忘了,我就你这么一个儿子,我在家里等你回来……我等你回来给我养老送终。”   所以,你一定要平平安安的回来。   “妈,我会的。” 第一二四章 商城   已经亲眼见识过闵宇的丧心病狂, 夏莫觉得在如何小心都不为过。他不仅重新加固了家里和山上的阵法, 就连整个夏家村, 也被他悄悄布下了阵法,若是真遇到什么事情,这些阵法也能抵挡一二。便是这样,夏莫依然有些不放心,离开前再三叮嘱, 让山上那些小妖务必要盯着村子及周围的风吹草动, 若是有什么不对劲, 就立马带老妈进山, 并且想办法在第一时间联系他。   花了大概一周的时间处理好这些琐事后,夏莫带着大黑鼠宝它们,跟王军一起坐飞机返回B市。   短短不到两个月时间, 王军觉得夏莫变化不小, 以前夏莫刻意收敛气息的时候,就跟普通人差不多, 现在夏莫就算收敛着气息, 依然压迫感十足,偶尔露出凌厉的神色,让他会有种大气都不敢出的感觉。再有就是,夏莫看起来好像比以前成熟了一些,有种五官彻底长开的感觉, 以前他的脸看起来就已经够妖孽了,现在简直是慑人, 他都有点不敢直视他了,就怕看久了将来找不到老婆。   不过,不知道夏莫试了什么法子,其他人好像看不清他真容一样。机场里有好些个举着牌子追星的年轻女孩儿,夏莫比她们追的那爱豆不知好看了多少倍,他从她们面前走过去,她们居然一点反应都没有,简直不科学。   这样也好,省了不少麻烦。   一路顺利返回B市,夏莫第一时间通过梦种,进入到宫素心的梦境,操纵梦种重现了她最近这段时间的记忆,借此了解他不在这段时间里,B市发生的事情。   如他所料,天师协会的高层被特调处一锅端后,并未现身,当然,也有可能他回国了,但宫素心并不知道。闵济被龙炎抓了以后,一直被秘密关押着,具体什么情况,宫素心不大清楚,不过,天师协会的其他高层、骨干倒是暴毙了好几个。换做以前,龙炎可能已经被问责,甚至可能被上面的借此大做文章,停职甚至开除都有可能。但现在特调处归入了国安部门,他的所作所为涉及到整个国家的安全层面,那些跟天师协会乃至双螺旋有牵连的人,躲都来不及,哪里还敢出来招摇?   这些人的暴毙多半是触发了他们身上的奴咒,龙炎恐怕很难从他们嘴里问出有用的东西来。   除了这些高层外,龙炎后续又抓了些天师协会里不起眼的小人物,短短两个月的时间里,天师协会树倒猢狲散,已经是名存实亡。   天师协会作为双螺旋在Z国最大的分部,它的消亡,对双螺旋来说无疑是重大打击。   而且现在不仅仅是特调处,就连整个国安部都是盯着双螺旋,意图将这颗埋藏极深的毒瘤,彻底从Z国大地上连根拔起。有了国安部各部门尤其是情报部门的配合后,特调处得到了更多有用的信息,打得双螺旋措手不及。   龙炎不仅对外打击天师协会,对内也是下了狠手。夏莫昏迷期间,特调处各省份的分处都进行了一定程度的清洗,拔萝卜带泥,挖出了不少了钉子。双螺旋由闵宇一手创建,早在清末时期这个组织就已经初具雏形,在Z国大地上的渗透之深远超常人想象,要想将它连根拔起,绝非一日之功。   而且双螺旋的势力遍及全球,稍有不慎,它便会以更隐秘的方式卷土重来,防不胜防,唯一的办法就是彻底摧毁这个组织。   可惜天师协会中知晓双螺旋机密的人,都被下了奴咒,龙炎使出万般手段,也无法撬开他们的嘴巴,正急得焦头烂额的。   不过,不管怎么样,龙炎这番大动作下来,双螺旋的人都夹紧了尾巴,最显著的,特调处论坛上的任务就明显比以前减少了许多。不过,因为特调处对编外成员也开通了商城,最近论坛上也挺热闹的。   龙炎有意提高编外成员的能力,因此,给编外人员开通的商城跟编内人员的权限完全一致,不存在内外之分。换句话说,特调处上能交易的东西,全都在商城里了。   夏莫昏迷这段时间,王军就一直在浏览商城里的物品。   商城主要分为两大板块,一块属于特调处自营商品,一块属于自由交易区。两大板块内,较为普通的东西,一般用现金就能够直接买到,一些比较稀罕的东西,就需要花费积分了。原先只有特调处的编内成员做了任务以后,才会有额外的积分奖励,现在开通商城以后,编外人员在完成提交任务后,也会视任务难度获得一定的积分奖励。在自由交易区,积分也可以直接交换,明码实价一千块兑换一个积分,当然,如果你的交易物品足够珍贵,也可以直接以积分来标价。   交易区五花八门的东西简直多不胜数,王军不是玄门中人,对这些东西了解很有限,他唯二比较了解的就是前段时间用的最多的驱鬼符和镇鬼符了。商城中买卖这两种符的人挺多的,从贴出的照片上看,画法似乎都大同小异,当然真有差别他也看不出来。价格方面最低有一两千一张的,最高的一两万甚至用积分换的都有。奇异的是,往往价格越高的卖的越快,价格越低越是无人问津。   王军不大懂行,不敢去自由交易区碰运气,就在特调处自营区,花了两万块,驱鬼符和镇鬼符各买了两张。自营区里面,有价位比这低一些的,也有比这贵的,王军这些日子虽然赚了不少钱,但他节俭惯了,人民公仆也得吃喝拉撒还得攒钱买车买房娶媳妇不是?他家里条件一般,赚的钱都转给他父母,让他们给他存起来了。   因为他转回去的钱实在有点多,他爸妈还轮流打电话过来质问他,是不是干了什么对不起党对不起人民的事儿了,只差没让他去公安局自首了。王军被二老弄得哭笑不得,但他也不能告诉他们,这些钱是他驱鬼得来的,更不能对外透露特调处的机密,只能宽慰两位老人,说这些钱是他执行特殊任务,上面给的奖励。   什么样的任务能够一口气给几十万奖励?一定是那种危险的不行的任务啊。两位老人又心疼起儿子来了,生怕儿子有个好歹。王军当时在夏莫老家那边的县城待命,距离他老家也就隔了几个市,他特意回家一趟,见他一点事儿没有,两位老人这才安下心来。   扯远了。   王军花了两万块把符给买了下来,隔天快递就把东西送到了他手上。他琢磨着特调处那边驱一个厉鬼也就万把块钱的报酬,这些符一张就五千,想来效果还是不错的。就不知道跟夏莫画的符比起来怎么样。他先试试效果,回头要是夏莫想在商城里卖符,也可以有个定价的标准。   说干就干,王军在S省这边的特调处论坛接了一个驱鬼的任务。他还挺谨慎的,接了一个有详细任务说明,标注了只有一个厉鬼的需要驱除的任务。他之前在B市的时候,天天接中元节任务,送走的厉鬼不说上百,几十个总是有的,连那种驱都驱不走的厉鬼也遇上了,这任务跟他之前做的那些,只能算小Cass。   自认为是个熟手,王军信心满满的来到任务地点,凭借敏锐的身手,一番追逃后,顺利将符咒贴到了厉鬼身上。   一秒钟,两秒钟,三秒钟……   驱鬼符不仅没能把厉鬼送入轮回,反而自燃了。是的,它自燃了。   等驱鬼符燃完了,厉鬼虽然虚弱了一丢丢,但却被彻底的激怒了,简直跟打了鸡血一样,单方面揍得王军怀疑人生。   四张符全用上了,王军也没能镇住厉鬼,最后咬咬牙,拿出一张夏莫给的驱鬼符,分分钟送走了厉鬼。   花了两万块钱,最后只领了一万块钱奖金,外加五点积分,把积分折算成钱,也尽亏了五千,要不是有夏莫给的符,他怕是连小命都得搭进去。王军毫不犹豫的给了差评。   大约王军是第一个给这两种价位符咒差评的顾客,没过多久,居然有客服在评论区回复,问他为什么要留差评。对方对自己的符咒还挺有信心的,直接问他是不是他的使用方法没对。因为特调处的编外人员中,有不少像王军这样直接从体制内选拔出来的警察,各方面能力都不错,但就是对他们玄门的东西不了解。   像王军购买的这两种符,使用的时候,就需要念咒才能激活。如果使用者有一定法力的话,效果会随使用者法力的不同有所区别。另外,不管是驱鬼符还是镇鬼符,都不能直接将厉鬼送入的轮回,得另行超度才可以。   王军哪里知道这么多门道。他压根都不知道这两种符篆对应的咒语是什么,对他来说,一般点的厉鬼贴驱鬼符就完事儿,厉害点就用镇鬼符加驱鬼符,再厉害点的,就用镇鬼符布符阵先困住,再多贴几张驱鬼符,这要都驱不走的话,就可以向特调处提交援助申请,完了还可以多领一笔丰厚的奖金。   王军如实把自己的用户体验贴了出来,商城里都炸锅了。   大伙围观了王军的留言后,一部分人认为他是吹的,商城里最贵的驱鬼符都没他说的那效果。什么往厉鬼身上一贴,就能把厉鬼送进轮回了,真有这么简单,还要他们这些玄门中人干嘛?人人都能驱鬼超度了嘛。另一部分人则认为他纯粹是找茬的,自己不会用,还来赖别人。   不管怎么样,就没一个人相信当真存在他说的那种符。   更有人在差评后面回复道,真有楼主说的那种符,他出一百积分换!   王军再蠢也知道夏莫给他的符是多么的与众不同了。等从震惊中回过神来,他险些没心疼坏——他一口气儿用了那么多符,简直亏大发了!   等他跟夏莫提起这事儿的时候,心疼得胖脸上的肉都在抖。 第一二五章 商城   意识到夏莫给他的符非常特别后, 王军就不敢在商城里继续回复了, 他对玄门的事情不了解, 说多错多,一个不好说不定会给夏莫招来不必要的麻烦。比起特调处里那些不认识的同事,王军只认夏莫一个。这原本也不是多大的事儿,明眼人一眼就能看出王军是个小白菜鸟,连基本的常识都没有, 自然不会有人相信他留的言。意识到事情不妥后, 王军就删除了差评, 其他人也只当他是心虚默认了, 很快便将这事儿忘得一干二净。   夏莫虽然比王军识货,但是因为曾经黄大仙的警告,莫大娘一直不让他跟玄门中人接触, 这导致他根本就不清楚玄门的行情, 也不清楚玄门中人的水平。   而现在,夏莫知道了莫家传承的来处——不单单有几百年前玄门鼎盛时各大小门派的核心秘法, 更有莫宇改良后东西。而后, 玄门连招浩劫,别说秘法,就连很多门派都已经消失了,可想而知,莫家的传承究竟有多珍贵了。   不仅如此, 夏莫完全继承了莫宇的天赋,还有梦貘一族的传承, 他学会莫家传承后,跟莫宇一样,基于自己的理解,对一些秘法、符咒进行了进一步的改良。就好比他画的驱鬼符,不用念咒,不用法力,不用超度,往厉鬼身上一贴就能把它送进轮回。以往夏莫不了解行情,还不觉得这些东西有多稀罕,现在打开商城一看,单单从卖家们放出来的照片就很能看出些问题了。   以驱鬼符为例,商城上那些驱鬼符画法基本大同小异,区别主要在于画符者的天赋和修为,天赋越高、修为越强,画出来的驱鬼符效果就越好,价格也就因此分出了高下。普通的驱鬼符,但凡有点基础的玄门中人都能画,很没有必要额外去买。能让他们心甘情愿掏钱的符,自然是效果优于自己的,越是高级的符,越是能够在关键时刻起到意想不到的作用,有时候说不定能保命。   因此,这就导致了越便宜的符越是无人问津,越贵越高级的符反而越受人追捧。这些在特调处任职的天师们,除了特调处的薪水津贴外,都有各自挣钱的渠道,一个个富得流油,花起钱来眼睛都不带眨一下,但是真正的好东西往往需要积分才能换到,千金易得,一分难求。自营区不允许讨价还价,而在自由交易区里,为了一点点积分,买家卖家大战几百回合的不要太多。   夏莫大概浏览了一下,自营区里的东西应该是那些大门派定期供应给特调处的,东西质量有保证,但价格普遍偏高。自由交易区的设计跟某宝差不多,能够直接看到卖家的销量、信誉等等。销量最高的,通常是那些大大小小的门派,他们以各自门派为单位,售卖各种物品。每个门派侧重不同,售卖的东西也不尽相同。而他们的交易数额,很大程度反应了这些门派在玄门中的排名。   私人卖家的数量也非常多,最近特调处彻底开放商城以后,涌入了许多新卖家。原先商城里来来去去就那些编内成员,人数少,人却一个比一个精,而且大部分人都有门派归属,好东西轻易是不会拿出来的。现在一大批编外人员进入了自由交易区,这些人几乎全都是散修,有些见识有限,很便宜的就把好东西贱卖了。还有一些财力有限,就算认得好东西,也不得不拿出来交易。   捡漏这事儿就没什么人是不喜欢的,因此,这段时间,自由交易区异常的热闹。捡到漏的,被坑的,简直层出不穷。不管怎么样,商城是特调处开的,大家都是内行,真把人往死里坑也不现实。   夏莫把商城溜了一圈,毫不犹豫的注册了一个卖家号,随手画了几张常用的符,拍了照挂到网上,十万RMB或一百积分一张,不接受讨价还价。要不是他还缺买车买房的钱,他就直接只挂积分交易了。商城里面有好些他瞧着挺不错的天才地宝还有炼器布阵的材料,都需要很高的积分才能换到。   他这新注册的账号,一笔交易都没有,也没指望马上就能卖出去。夏莫把东西挂上去以后就没管了,吃了点宵夜,就回房间睡觉去了。现实中没什么进展,他打算去梦里再碰碰运气,说不定就遇上他媳妇儿了呢。就算找不到媳妇儿,梦魂珠还得弄。天道不允许梦貘一族肆意吞噬他人的梦魂珠,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夏莫获得完整的梦貘传承以后,知晓了一些钻空子的办法。   其中最好下手的,就是那些违背天道意志行事的梦境主人。你都不听天道爸爸的话,没腾出手来收拾你都该偷着乐了,还指望天道爸爸管你?想得美。若是天道在强盛时期,可能还会盯得紧一点,现在神弃之地的天道已经较万年前不知衰弱了多少,自然也管不了那么许多了。   这类梦境主人中,最好找,最容易下手的,就属厉鬼。天道允许阴魂存在,但是却不允许厉鬼危害人间,不管是出于什么原因化作厉鬼,这种行为本身就不被天道认同。就好比说,你觉得你身负血恨,你非得弄死你仇人才甘心,但天道又有它的安排,命运无常又环环相扣,厉鬼复仇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是扰乱命数,说白了就是给天道找麻烦。任谁都不喜欢自己的安排被打乱,更不喜欢没事儿给自己找麻烦的人,天道也不例外。   以往,夏莫需要通过梦种,才能进入鬼魂的梦境,这一次,进入梦境以后,他直接来到了虚无之中。   是的,彻底解开梦下在他身上的封印后,他终于可以像沈诺一样进入承载所有梦境的虚无中。   梦貘传承中也有零星关于虚无的记载,然而,能够进入虚无的梦貘少之又少,但每一个都是梦貘一族的至强者,可即便是它们,对虚无的认知也非常有限。照传承的说法,虚无在天道的监测范围内,但并不在监管范围中。换句话说,你在虚无中干了什么坏事儿,天道都有数,你在里面待着的时候,它管不了你,等你出来,看它怎么跟你跟算账。   万年前,浩劫降临之时,梦的父母正是基于虚无的这一特性,双双献祭灵魂,不惜代价将梦封印在了虚无中,为她博得一线生机。   梦貘们想要进入虚无都难之又难,沈诺一个人类,为什么能够留在虚无中?   看了玉简的内容,夏莫能够确认,这世上唯二的梦貘就只有梦和他,梦已经过世,他是这世上独一无二的梦貘。那问题来了,是谁把沈诺的一缕生魂送进了虚无,又是谁将他的梦魂珠取出来寄给了他?   玉简的最后,梦找到了隐居在夏家村的黄大仙。黄大仙极有可能就是梦生前接触到的最后一个妖,他尤记得,小时候他见色起意,吵着要让沈诺做他媳妇儿,黄大仙当时的神色非常古怪,他隐隐记得,它当时好像还嘀咕了一句天作之合。   他把那颗据说是他母亲留给他的珠子,给了沈诺做定情信物。他到现在也不知道那珠子究竟是什么,但当初就是因为那颗珠子,小时候的沈诺才得以在梦境中跟他重逢。能够让沈诺一个人类跟梦貘一样,拥有穿梭梦境的能力,那珠子必然是一样极珍贵的东西。他那时候不过三四岁,把那么重要的东西交给一个只比他大了半岁的小屁孩儿,简直跟儿戏一样,可黄大仙不仅没有阻拦,反而很乐见其成。   不说珠子,单说人和妖怪怎么可能是天作之合。   如今再想起从前种种,只觉得疑点重重。   不知道是不是他多心了,他总觉得黄大仙似乎在谋算着什么……但愿是他想多了。   按捺住心下种种疑惑,夏莫在无穷无尽的灰白空间里,找到了一个破了洞的梦境,一头扎了进去。   现实中。   夏莫在商城中挂出的符咒很快就引起了一部分人的注意。   特调处的天师们十分财大气粗,又热衷追捧贵的东西,大家在搜索某类物品的时候,都喜欢用价格来排序。越贵的东西,大家越要点进去瞅个究竟。夏莫挂出的驱鬼符、镇鬼符、平安符等,都是最最基础的入门类符篆,使用频率高、消耗量大,属于价值较低的易耗品。   搁外面,像他们特调处里这些有本事的天师,一张平安符卖个十万八万的,多的是人争着抢着买。可现在大家都是内行,这些基础符咒的效果顶天了也就那么回事儿,若是像张老天师那样的顶级制符大师画的,卖这个价也说得过去,你一个没有实名认证、没有一笔交易甚至注册都还不到一天的小卖家,居然敢挂这样的天价,这是搞噱头呢还是想坑人呢?   有人通过商城的小程序联系卖家,问,挂价的时候是不是多挂了两个零。   也有说,你们家的符怎么画法跟别人不一样啊,别不是画错了吧?   还有说,你们家的符卖这么贵,怎么连一句产品描述都没有?贵也总得有个理由不是?   夏莫一口气弄了百十来颗梦魂珠,等他醒过来,打开特调处的论坛,一下子弹了一两百条信息出来。夏莫大致浏览了一下,都是只看热闹不下手的,唯一一个下单的买家,买了两张镇鬼符,两张平安符,在线支付了四十万货款,一句话也没说。   他就喜欢这样爽快的卖家!   梦貘崽子财迷兮兮的点开后台,把货款提现出来,再用胖爪爪统一回复那些光留言不下单的人:爱买不买。 第一二六章 大客户   买下夏莫符箓的人叫泰然。   泰然跟王军差不多, 都是特调处从体制内选拔出来的精英, 不过, 王军只是普通家庭出生,泰然的父母却是Z国鼎有名气的企业家。泰然是老来子,父母非常宠他,上面还有一个精明能干的大哥,就算不用继承家业, 也能舒舒服服当个二世祖, 一辈子躺吃躺喝不用愁。   一直在十五岁以前, 泰然都是以做一个合格的二世祖作为毕生的奋斗目标。可就在他十五岁生日过后, 他跟朋友出去玩的时候,遭朋友设计,被绑架了。绑匪打从一开始就没打算放他回去, 泰然在绑匪手里受尽了折磨, 后来,总算被警方全须全尾的解救了出来。从那以后, 泰然就再不跟他那些狐朋狗友来往, 从此洗心革面,立志要做一名人民警察。   他家里人只当他说着玩没当真,结果泰然还真考上了警校。警校毕业后,他也不顾家人劝阻,从基层一步步干到了业界精英, 而后,又跟王军一批参加特调处的考核。泰然所在的实战考点也遭遇了袭击, 他险些没让那些厉鬼给生吃了,全赖他妈迷信给他求来的一块护身符,这才躲过一劫。事后,他被特调处破格录取。   王军当初直接跟了夏莫,泰然他们这些从体制内选拔上来的人,全部都经过了一段时间的秘密培训。培训刚结束不久,前两天,泰然手痒痒接了一个捉鬼的任务。那鬼生前就是个连环杀人犯,警方好不容易抓到他尾巴了,还没来得及将他捉拿归案,他就先一步自杀了。他死后不久,又出现了同类型的案件。一开始警方怀疑是模仿作案,查了半天,发现所有的作案细节和心理行为都跟之前的凶手吻合,应该是凶手继续作案。可凶手明明已经自杀了,难道说他们找错人了?   迟迟抓不到凶手,凶手越来越猖獗,作案的频率也越来越高,胆子也越来越大,又一次,作案过程竟然被监控给拍了下来。   监控上,只见死者竟然凭空被人肢解了,心脏一点点凭空消失,饶是追查此案的专案组刑警们见惯了大场面,也从未见过如此稀奇的事儿。从监控上反映出来的死者的肢体语言来看,以及现场勘查到的痕迹,死者应该是能够看见凶手的,可监控上从头到尾根本就没有凶手的影子。难不成凶手还会什么黑科技隐身了不成?也有些思想觉悟不够高的同志往鬼魂方面想,还有些认死理的觉得肯定是他们侦查的力度还不够,一定有什么细节被他们忽略了。   不管怎么样,这个案子最后交到了特调处,随后,又落到了泰然手里。   经过这段时间的培训,泰然的三观差不多已经被重塑了一遍。他还算有些天赋,培训中途顺利借助外力开启了阴阳眼,也很快找到了修行的感觉,进步神速,比其他暂时还转不过弯的同事不知强了多少,被特调处视为重点培养的对象。   泰然因为他的成长背景,专业能力不容否认,性格上就远不如其他同事沉稳了。别人都还老老实实的跟其他玄门人士跑腿,泰然就悄不声儿的把任务给接了。   他查阅了卷宗,确定继续作案的就是凶手的鬼魂无疑。接下来就是捉鬼了。   泰然一个新手菜鸟,特调处这一亩三分地还不如王军熟呢,敢贸贸然接下任务,无非就是冲着特调处新开的商城,里面那些五花八门的符箓啊法宝啊,别人买不起,他还买不起吗?   在买东西方面,泰然很对得起他当年的二世祖理想,本着‘贵的不一定是对的,但对的一定是贵的’这一歪理,泰然用他这几年根本没时间花的零用钱,还另外找他哥哥要了点,横扫了特调处的商城。能用钱直接买的就直接买,买不了的用钱换了积分一样买。   积分贵?不存在的。   有钱,任性。   他甚至都懒得去一一查看那些买家的评论,价格排序一出来,照着最贵的多买点就行了。   夏莫挂出来的符还不算最贵的,他去睡觉了不知道,张老天师所在的门派,那天也挂了几张天价护身符出来,说是他老人家亲手画的,大酬宾,五折优惠,两百五十点积分一张,交易区里都快抢疯了。泰然没别的,从小运气就好,别人抢破头都没想到的护身符,他竟然抢到了一张。愉快的支付了积分,另外还扫了不少好货,等东西到手,泰然信心满满的去做任务了。   他仔细研究了卷宗,照之前办案人员总结出来的规律,他暗中跟上了凶手极有可能作案的目标人物。   目标人物是个陪酒女,当晚,她从酒吧回到租住的出租屋附近。她住的地方比较偏,环境也不怎么好,在途径一条巷子时,忽然感觉有什么人捂住了她的嘴巴。女人拼命的挣扎,却发不出一点声音来,眼中一点点露出绝望的神色。就在这时,捂住她嘴巴的、冰冷的像是刚从冰箱里拿出来的手,忽然松开了。女人跌坐在地上,转头看见一个衣着华贵的年轻人手里拿着桃木剑,嘴里念念有词,额头上滚出大颗大颗的汗珠。   这,这是什么骚操作?   女人看傻了眼。   泰然也傻了眼。他怎么也没想到关键时刻,他竟然有点记不起那些符对应的咒语了,他以前读书的时候就最恨背那些拗口的文言文,那些该死的咒语比文言文还拗口。他这儿咒语还没磕巴完,他花了二百五十点积分买来符咒竟然自燃了。   它,自燃了。   能够理解泰然苦逼心情的,大概就只有王军了。可,王军遇到鬼,跟泰然遇到的这只厉鬼完全不是一个档次的。   要遭。   泰然心头重重一跳,顾不上贴符念咒了,忙对吓傻的受害人喊道:“快跑!”   女人看到凭空燃起的符咒,大概也知道自己怕是遇鬼了,捉鬼的看起来像个新手菜鸟,再不跑怕是就跑不了了。女人脱了高跟鞋,跳起来,跑得比兔子还快。   巷子里只剩下泰然和厉鬼了。   一滴冷汗划过泰然的脸颊。   此时泰然还不知道,这厉鬼有些来历,他下手的那些目标,生辰八字都比较特殊,此刻,他虽然不知道泰然的生辰八字,但一个照面,他就知道泰然比他选定的那些目标都加起来都要好。吃了他心脏吞了他的魂魄,他的心愿差不多就能达成了。   巷子里突然起了雾,狭小的巷子笼罩在雾气中,两边矗立的高墙都不见了,偌大的城市所有的声音消失得一干二净,雾气中,许多人影若隐若现,放眼看去,少说都有十多道影子。   药丸。   此刻,泰然再后悔自己鲁莽已经晚了。此时此刻,只能拿出人民币玩家的气势了。砸,使劲儿砸!   生死关头,泰然念咒也不磕巴了,管他符箓还是法宝,一气儿都用上了。厉鬼看出泰然是个菜鸟,却没想到他身上竟然带了那么多高品质的玄门物品,一时间,一人一鬼斗得势均力敌。不过,这毕竟跟玩游戏不一样,游戏里人民币玩家可以使劲儿买买买,眼下这关头他连求救电话都打不出去还买个屁。随着他从商城里买来的东西,越来越少,泰然渐渐落到了下风。   厉鬼逮着一个空档,鬼爪直接从背面捅向了泰然的心脏。   旋即,一声惨叫响起。   泰然闻声扭头,只见厉鬼抱着自己的手,痛得龇牙咧嘴。没有片刻的犹豫,泰然掏出兜里最后两张镇鬼符,啪啪贴到厉鬼身上,还不等他念咒,厉鬼竟然被定住了。   这,这是什么情况?这是他从哪家买的符,这效果也太牛逼了吧?   要不是场合不对,泰然都想把符撕下来瞅瞅仔细了。   厉鬼被定住后,它的法术也随即失效,笼罩在周围的雾气不见了,雾气中那些被他操纵的鬼也不见了。刚才打斗的过程中,不知什么时候从巷子里跑到了路中央,泰然刚看清路面,一辆车飞驰而来。   刹那间,避无可避。泰然只来得及看到厉鬼眼中的得意,然而,就在车撞上来的刹那,他兜里一道平安符无火自燃,一道巨力凭空出现,生生将他平移到安全地带。   司机吓得手软脚软,冲下车冲着泰然就是一顿臭骂。泰然从兜里掏出一小撮黑灰,整个人都呆住了。   他这怕不是真捡到什么大漏了吧?   回过神来,泰然把同样目瞪口呆的厉鬼装进法宝里,准备带回特调处交任务。只可惜,等他好不容易到了当地的特调处,葫芦形的法宝不知什么时候破了一个洞,厉鬼竟然悄悄逃跑了。   泰然气得不行。   回去打开论坛,进入商城,点开之前买的那些东西,挨个给差评,就连他从张老天师那儿抢来的符,也同样被他毫不留情的差评道:没卵用。花了二百五十点积分的他,感觉自己像个二百五,还不如他在无名小店买的十万块钱一张的符有用。   一石激起千层浪。   这是商业炒作还是商业尬吹? 第一二七章 热销   托泰然的福, 夏莫的无名小店突然就迎来了大波围观客户。可惜, 这些人来迟了一步, 无名小店里的存货已经被泰然先一步扫干净了。这还不是关键,关键是这位把张老天师都骂得狗血淋头的泰然同志,在无名小店里,不仅给了五星好评,还详细描述了自己的使用过程, 字里行间, 透着一股浓浓的谄媚气息。   这是托呢还是托呢还是托呢?   泰然是一位实名制买家, 个别消息灵通的人, 都听说过他的背景。而且前两天泰然扫货的时候,也引起了一些人的注意。除了少部分犯了五弊三缺中,犯了钱缺这项的天师外, 其他天师们有几个不是财大气粗的?可他们跟这位泰氏集团的二少爷比起来, 那差的也不止一点半点。   了解泰然的人都知道他性子直,脾气臭, 能收买他的人怕是还没有出生。   难道说这家无名小店的符箓真有这么牛?真像泰然说的, 不用念咒,不用法术沟通,直接往厉鬼身上一贴就能把厉鬼给定住了?   能够直接定住厉鬼都还不算稀奇,稀奇的是泰然不是买了件可以装厉鬼的葫芦法器吗,那件法器名叫盛阴葫芦, 不仅可以装厉鬼,还能盛放阴气。制作法器的葫芦, 据说是从一枚上古时期流传下来的葫芦籽儿,种出来的葫芦藤上结出来的,异常珍贵。不过鉴于这株葫芦藤从栽种到现在也不过几百年而已,灵智未开,每年能结出百十来个葫芦,除了盛阴葫芦外,还被制作成其他的葫芦法器。   一个盛阴葫芦要足足两万积分,而且只要积分不要货币。现目前积分兑换货币是照1:1000在兑,这个比率却不是恒定的,经常会随一些政策发生改变,最高的时候,1:2000+都有。因此,就照现在这价位,一个盛阴葫芦也得要两千万,真心不便宜了。很多玄门中人都舍不得买这玩意儿,不过,它还是值这个价的,这种法器从炼制出来,到现在也有百多年历史了,从未听说过有哪个厉鬼被装进去了,还能把盛阴葫芦弄坏了跑出来的。当然,一开始就装不进去的那种另说。   装进去了还能把盛阴葫芦弄坏,那厉鬼至少得是鬼将以上级别的。话说回来,鬼将级别的厉鬼,那是区区两张镇鬼符镇得住的吗?要是法力不够强,就算布下符阵都不一定困得住好吗。   很快,泰然所在省份分处的知情人士就出来爆料了,泰然去交任务的时候,他那盛阴葫芦确实破了个洞。也是凑巧了,这件任务刚一递交到特调处,泰然就把任务给接了下来。下面的刑侦人员将犯罪嫌疑人定义为连环杀人犯,他们在查案过程中总结出来的凶手的种种作案规律中,唯独漏了特殊生辰八字这一点,分处这边担心凶手再次作案,没有去仔细的审核推敲,第一时间先把任务给挂了出来。   泰然把任务接了,其他人就不能再继续接任务。   泰然接下任务后,仔细查阅了卷宗,以他玄门菜鸟的眼光,很快就发现了生辰八字这一条规律。顺着这条规律,再结合凶手的其他作案规律,泰然很快便排查出厉鬼下一个下手的目标。仗着从商城里买来的东西,泰然本以为轻轻松松就能把厉鬼捉拿归案,结果要不是他运气好,在夏莫的无名小店买了几张符,这会儿怕是他都已经进厉鬼肚子里去了。   大家听得一愣一愣的,回过神来,不由都在想:所以,这家店的符真有那么神?   从卖家贴的几张照片上看,这家店的符箓画法跟常见的画法不大一样,难不成就因为这样,所以威力才格外大,使用的方法也跟寻常符箓不一样?   要不先买张试试?反正也不贵,也就十来万一张。   等到他们去下单时,才发现店家竟然停止销售了。一时间,众人心里都涌出了些许不太好的预感。   不然怎么说修行之人的直觉特别准呢。好不容易等到卖家开始重新售卖,店里的符箓一律提价五倍,而且只接受积分交易。   一张平安符(驱鬼符,镇鬼符等),居然敢收同行500积分,这简直就是坐地起价、见利忘义!说好的为人民服务呢?店家,你的良心不会痛吗?   才刚刚从泰然那里赚得盆满钵满的梦貘崽子表示,良心,辣是神马,能吃吗?能买房买车吗?   500积分不是小数目了,寻常厉鬼都得驱足足50个,这么多积分,也勉强够买一些特调处自营的、具有补贴性质的、限购的保命物品了。谁的钱也不是大风刮来的,手上不那么宽裕的人,默默取消了订单,原计划每种符都多买上几张的,也默默的减少了购物车里的数量。   不过,下手的人还是不少,陆陆续续两三天下来,夏莫就卖出了一百多张符箓。他那存不住钱的性子,好几万的积分,转手就被他换成了各种珍贵的天才地宝和材料。这头,他包裹还没收完,自由交易驱里边,积分兑换的比率都涨了。   这卖家到底什么来路,怎么会有这么多的符箓?   要知道这些基础的符箓,要画不难,成符率也不低,成符的关键撇开天赋不谈外,一得专注二得有充沛的法力。寻常玄门中人,一天能成功画出两三张符已经算不错的了。越是高级的符箓,越是难以成符,各种要求也越高。无名小店一口气销出去这么多符箓,品质能有保证吗?   同城的买家最先收到货。   单看照片还不觉得如何,等拿到实物后,他们惊讶的发现,无名小店里卖的符箓,其蕴含的符咒之力已经超过远远高级符箓的标准,达到了现目前玄门公认的宗师级水准。   这样的符,纵观玄门也就张老天师他老人家画得出来。可张老天师年富力强的时候,没有这份功力,等现在有这等功力了,身体状况却不足以支持他画出大量的宗师级水准的符箓来。   单单能够画出宗师级水准的符箓,还算不上真正以上的制符宗师,唯有自己创造出全新的符箓,才有资格被称为宗师。张老天师在整个玄门中,辈分都极高,就连他所在门派的掌门都得称呼他一声师叔祖,他一生沉迷制符,直到前三年,他九十高龄时,才终于创造出一种全新的符,彻底坐实了宗师的称呼。   眼下,这位不知名的店主,横空出世,不仅画符的水平达到了宗师水准,从他们收到的符箓来看,画法跟常见的画法,也有明显的区别。就不知道这画法是店主继承先人的,还是他自个儿琢磨出来的,如果是后者,玄门中怕是要添一位天赋卓绝的制符宗师了。当然,如果是前者,那也十分了不得,说不定以后这些普通的符箓画法都要变一变了。   张老天师如今坐镇特调处,他醉心符道,对论坛上的风风雨雨一无所知。倒是龙炎很快就察觉了异常,第一时间给夏莫贡献了几千点积分。看到那些符箓后,哪怕龙炎并不精通此道,也瞧出这些符箓很不一般。他把符箓交给了张老天师,本想让他老人家看看这些符箓究竟有什么特别之处,张老天师直接看得入神了,丢下一句‘我要闭关’,火烧眉毛似的跑了,敏捷简直不像个快要一百岁的老人家。   张老天师跑了,龙炎只好找他徒弟。他徒弟也是看得如痴如醉,但总算没跟师傅似的跑去闭关。好半天回过神来,他告诉龙炎,这些符箓的画法见所未见,应该是符箓主人独创的,另外符箓上的篆文、符字等,有些他从未见过,只有个别一两个,他曾在上古流传下来的符箓碎片上见过,却不谙其意。   这说明什么?说明符箓的主人怕是继承了不得了的符道传承。   作为特调处的BOSS,龙炎的权限非常高,早在他下单的时候,他就已经通过最高权限,找出了无名小店的主人。   夏莫。   龙炎对夏莫的印象挺深刻的,尽管他不是颜控,但夏莫那张俊美得近乎妖异的脸,实在是让他想忘都忘不了。当然最令他印象深刻的,是夏莫居然敢当面向他要求额外的报酬,以及抱怨特调处转账的手续繁琐。他出任特调处的处长这么多年来,像夏莫胆子这么大的,实在不多见。   第一次见夏莫时,他就发觉他身上的血气比特调处编内的那些、由各个门派精心培育出来的门派子弟都要浑厚,法力应该不低。如今看来,如若这些宗师级符箓真是夏莫画出来的,他的修为岂止是不低。他只怕是看走眼了。   很快,龙炎就发现自己看走眼的事儿,还不止这一件。   中元节的时候,他以十件任务为条件,特批了夏莫不参加军训的假条。回头,夏莫和他的搭档王军前后超度几十个鬼魂,还抓捕了几只罪大恶极、无法超度的恶鬼。王军是刑警出身,连培训都没有参加,就直接跟在了夏莫身边,他理所当然的认为这些任务是夏莫完成的。   就在刚刚,他打电话给夏莫,让他到特调处来一趟,想问问他那些符箓到底是怎么回事。结果电话打过去,居然关机。他只好给王军打,王军手忙脚乱的接起电话,却告诉他夏莫在睡觉。   这都快吃中午饭了,居然还在睡觉。   身为领导,龙炎情商虽然不算高,智商可不低,脑子一转,脱口问道:“中元节那些任务全是你做的?”   夏莫开店以后,最忙的反而是王军。夏莫他只管画好符,剩下的查看订单信息,发货,客服工作等等一大堆琐事,全都落到了王军头上。随着这些符箓陆续被送到买家手里,店里的订单呈井喷式增长,王军忙得来生生掉了两斤肉,他想也不想就回道:“对啊。”   “那夏莫呢?”   “睡觉。”意识到自己说秃噜嘴了,王军赶紧描补道:“他身体不好,爱犯困。”   龙炎:……怕不是得了懒病吧? 第一二八章 暴露   夏莫并不意外龙炎会找上他。他敢公然售卖那些符箓, 自然想到了种种后果。他想要借助特调处的力量对付双螺旋, 对付闵宇, 无论如何都是绕不开龙炎的。从他目前收集到的信息,以及龙炎的种种作为来看,他应该跟他怀抱有同样的目的,敌人的敌人就是朋友。适当的露点实力出来,更有利于将来的合作。   这些符箓脱胎于莫家传承, 却又都被他进行了一定程度的改良。其他人不一定认得出这些符箓的来历, 闵宇肯定能认出来。   闵宇虽然实力高绝, 但从玉简上封存的记忆来看, 化蛟后的巨蟒自爆,足够重伤他了。如今几十年过去,闵宇的伤势恢复到了什么程度不好说, 但是以此人丧心病狂的程度来说, 还是越早解决他越好,迟则生变。夏莫不确定以自己目前的修为对上闵宇到底有几分胜算, 但是他不能一味的这么等下去, 一味靠自己单干,该借助外援就千万不能客气。   当然了,就算要借助外援,他也不能大咧咧跑去把自己的身世之秘全部告诉龙炎,他毕竟是妖, 而且还是妖王之后,真让人知道了他的身世, 还有他和闵宇的关系,将来说不定会惹出什么不必要的麻烦来。   他想借特调处的势没错,但他不能去求特调处,得反过来,让特调处来求他。那些最普通最常见的符箓画法夏莫难道不会吗?他不仅会,就算最常见的画法,他也照样能能画出宗师级的符箓来,可是这样一来,他在龙炎、在特调处其他人心里的分量就不如现在了,最关键的是,吸引不了闵宇那只极度狡猾又极度怕死的老狐狸。   闵宇一直想要找出莫家传承,想要得到莫宇当年创出的逆天阵法,他绝不可能轻易放弃。   夏莫固然想要用符箓换取大量的钱财积分,但他真正的目的却是引出闵宇。   下午,夏莫哈欠连天的出现在龙炎的办公室。面对龙炎的询问,夏莫直言不讳告诉他,他这些符箓的画法来自家族传承,同时,也经过了一些改良。   龙炎略略思索后,难以置信的看着夏莫,镇定如他也不禁心跳如雷,脱口问道:“你是莫家后人?”   玄门之中有名气的家族,他都有数,夏莫虽然姓夏,但是真正教他玄门术法的应该是他的养母莫仙姑。在夏莫过来之前,龙炎重新调查了夏莫的身份,有国安情报部门介入,夏莫的身平化作一页页资料出现在龙炎手中,详尽至极。从资料上看,夏莫被莫仙姑一手养大,其成长过程中,并未接触过莫仙姑以外的玄门中人,背景干净得像一张白纸。那夏莫从哪儿学到如此出神入化的符箓之术?   龙炎注意到了莫大娘的姓氏,莫。   莫宇师弟的后人虽然资质平庸,但凭借莫宇留下的传承,玄门之中也有他们一席之地,尤其在玄门没落之后,他们实力在当时能够排进前十,仅次于那些屹立不倒的古老门派,属于一流的玄门家族。可就是这样一个家族,族长在一夕之间被人咒杀,莫家后人不知所踪,整个家族分崩离析彻底毁灭,从此再无音讯。   既是家族,自然少不了姻亲朋友,莫家的变故令当时的玄门哗然。有不少人怀揣着各种各种的心思,为莫家抱不平,还试图替莫氏一族报仇。真为莫家打抱不平的有,跟闵宇一样想要浑水摸鱼,谋取莫家传承的更多。   莫家虽然已经重新走回正道,但玄门中有那么几个屹立不倒的古老门派,他们还记录有莫家先祖如何天纵奇才,据坊间传言,莫家传承就是这位凭一己之力颠覆整个玄门的不世高手所留。   试问,这样的传承谁不想要?   可惜,连闵宇都没能把传承找出来,其他人就更别想了。   战火连连,再兼后来国家政策的变动,玄门从此一蹶不振,直到最近二三十年才重新复苏,除了极个别大门派外,很多传承都出现了断层乃至断绝。而关于莫家的传说已经鲜有人知,龙炎的师父恰巧跟莫家有旧,对莫家的事情知晓一二。但也仅仅只是一二而已,他记得师父曾经说过,整个玄门,只有莫家的传承是最完整的,如果有朝一日莫家传承重新现世,玄门将会发生天翻地覆的变化。   眼前这个刚刚成年的年轻人,会是莫家后人吗?   龙炎此刻紧张的程度,不亚于当年他在产房外,等他老婆给他生孩子的时候。   只见夏莫轻轻点了点头,随即,他道:“这些东西,是莫氏一族的传承,不能上交国家。”   龙炎:……   “不用上交。”龙炎忍着肉痛,从牙缝里挤出这句话来。   那可是传说中的莫家传承啊。但是正因为如此,除非夏莫自愿献出来,否则国家也不能强行征收,毕竟玄门不比其他,每个门派、每个家族乃至每个玄门中人,谁还没点压箱底的秘术,真让大家都交出来,不是乱套了吗?   夏莫假假一笑,仿佛不太信他,“那就好。”   龙炎忽然间头更痛了,夏莫现在这样摆明就是不相信他,而他又是编外人员,随时都可以解除跟特调处的关系,很多话他不得不斟酌再三才能开口,偏偏他最不喜欢最不擅长的就是绕弯子。   “你知道莫家传承意味着什么吗?你知道有多少人想要得到莫家传承吗?”龙炎曾他师父提起过,说莫家传承亦正亦邪,莫家人只修行正道,留下传承的莫家先祖是当时玄门中臭名昭著的大魔头,因此,莫家传承真正可怕的却是其邪道的部分。这么多年过去,就不知道那些邪道的部分还有没有传承下来,一旦落到坏人手里,后果不堪设想。   龙炎军旅出身,一向严于律己,看着眼前睡眼惺忪一脸状况外的青年,他简直就像看到了他那沉迷追星不能自拔的女儿,那颗想要说教、想要管教的老父亲之心,简直蠢蠢欲动。   夏莫懒洋洋道:“知道。”   知道你还这么大大咧咧露出来,财不露白,怀璧其罪的道理,懂?   不然怎么说龙炎情商比其他领导低呢,那恨铁不成钢的表情都挂到脸上来了。换成其他领导,不说想办法把传承从合法私有变成公有,那起码也不会替夏莫操些有的没的闲心。   这老头人还不错,怪有趣的。   夏莫身上的气势陡然一变,一股极度可怕的气息从他身上蔓延而出,龙炎猛地瞪大眼睛看向他,只听他漫不经心道:“若是连先人的传承都护不住,还如何敢妄称莫家后人?”   话音一落,气息瞬间消失得无影无踪。   龙炎猛得一松,整个人半瘫在办公椅上,呼吸之间,他的后背已经被冷汗浸得湿透了。这样可怕的压迫力,生平仅见!要不是夏莫从小到大的事迹此刻还在他办公桌上,他几乎都要怀疑他是不是什么返老还童的老怪物了。   他原以为夏莫能画出宗师级的符箓,修为必然不低,如今看来,岂止是不低,怕是整个特调处乃至玄门都找不到能够跟他比肩的人物了。   该说,不愧是莫家后人吗?   这一个双螺旋还解决呢,又来一个修为深不可测的莫家后人,简直就是不给他活路啊。   等等。   龙炎目光犀利看着夏莫,试探道:“你认识宫素心吗?”宫素心的双胞胎离奇失踪,而后虽然据他们说,他们是被一个人贩子给绑架了,可龙炎始终觉得事情没那么简单。此外,宫烈的生魂至今不知所踪,他用尽办法也没有把他的魂魄招回来。   从情报处拿到资料看,多年前,莫仙姑曾从人贩子口中救下沈家长孙沈诺,沈家人给了她一大笔钱,以至于到现在都有人提起。时隔久远,已经没有人知道莫仙姑当年救下的那个孩子,姓甚名谁,但当年沈家丢了长孙,事情闹得很大,最后就是在夏莫老家找回到了孩子。事后,沈家的人动用关系,严厉打击人口拐卖。情报处深入挖掘后,很快将事件联系了起来。   但是,情报处只能查到,当年确实是莫仙姑母子救了沈诺,沈家给了他们一笔钱以后,就再无往来。   夏莫跟沈家存在的交集,也就这么点了,沈诺早几年就已经病故了,夏莫根本没有理由向宫素心母子下手。可不知怎么的,龙炎总觉得事情没有那么简单。   夏莫打了个哈欠,道:“大名鼎鼎的影后,谁不认识?龙处怎么忽然问起她来了?”   难道真的跟夏莫没有关系?   龙炎很想直接问他,可是事涉机密,如果事情真的是夏莫做的,倒也罢了,如果不是,没得平白生出风波来。龙炎生硬道:“随便问问。”   “哦。那龙处要是没什么事儿,我就先回去了。”说着,夏莫作势要起身。   这关键的事情都还没谈呢,龙炎连忙叫住他,并向夏莫抛出橄榄枝,“夏莫,你修为高深不惧他人觊觎,但是你不怕有人从你妈妈身上下手吗?”   戏肉来了。 第一二九章 空降   一番密谈, 在龙炎说得口干舌燥, 许下诸多好处后, 夏莫终于松口,答应成为特调处的编制内成员。   特调处的编内成员与编外成员区别很大,尤其是现在特调处被纳入国安之后,编内成员的权限非常高,基本工资从年薪七八万提升到了年薪五十万左右, 另外, 编内成员的论坛账号, 不仅能够接编外人员能接那些任务, 还能接很多编外人员根本无法知晓的机密任务、无法完成的高危任务等等,任务奖励虽然算不上特别的高,但是给的积分却异常丰厚。   另外, 各种福利也很多。为他单位有的年节福利都有, 此外,还会定期发放一些品质比较高的符箓啊、丹药啊等等, 总体来说, 待遇要比编外人员好很多。   利益跟风险并存,福利跟责任同在。   特调处的编内成员人数少,但需要执行的任务却很多,而且这些任务普遍都比较危险,因此, 编内成员们每个月都需要完成一定数量的任务,另外, 如果遇到紧急征召,也必须立刻想应,简单说,编外成员像是兼职,编内成员则是全职。   编内成员大多来自门派、家族,不可避免会形成派系、团体,遇到比较棘手的任务,他们往往会选择跟熟人组团完成。鉴于这种情况,龙炎按照军队的管理模式,进行了分组。三人一个组,十组一个小队,十队为一个支队,三个支队为一个总队,当然,这人数编制也会根据实际情况有所浮动,并非恒定。全国各地的特调处编内人员加起来,也不过万把人。常驻各省份特调处分处的大概就占了一半左右,余下的作为机动作战人员,哪里有需要就上哪里支援。   Z国多大的地盘,才这点人手哪里够用?   龙炎上任之后,收编了一部分妖,还收容一些愿意为人民服务的鬼魂,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人手极度紧缺的问题。但是妖族天生桀骜,曾经与玄门发动了长达数百年的战争,与人族的矛盾几乎到了不可调和的程度。现在依附特调处的妖族,有一半是两尾狐和金钱豹带来的,还有部分是从邪修手里救下来的,还有一些干脆就是灵智初开寻求庇护的小妖。   除了两尾狐和金钱豹带来投效的妖怪外,其他小妖修为极为低微,顶多比普通动物聪明点,连口吐人言都做不到,谈何独当一面进行任务?因此,它们跟鬼仆一样,大多是作为辅佐,跟其他特调处的编内人员合作任务。   两尾狐和金钱豹是化形期的大妖,战斗力要超过特调处内很多人类,龙炎力排众议,将它们独立编制了一支队伍,多年下来,勉强凑足了一支支队。两尾狐生性狡猾,主动担任了支队长一职,金钱豹实力最强,它自愿辅佐两尾狐,出任副队长一职。   它们带来投靠特调处的妖怪,大多是跟它们一样,当年被梦救下的那些,小部分是后来它们又陆续从双螺旋那边救下来的。因为有同样的经历、同样的遭遇,这些妖怪异常团结,甚至可以说是有些排外。它们虽然也时常跟特调处里其他人一起执行任务,但从不跟他们深交。有些人不管出于什么目的,想要跟它们深交,都统统铩羽而归。   彼时,龙炎空降特调处,他虽然是前任处长的徒弟,也出自名门茅山,法力高深,可是他一直在军中任职,跟门派中人的关系并不亲密,因此别说是其他人了,就连茅山派的人都不是很支持他。   就在这时候,两尾狐和金钱豹带着大量妖怪前来投效于他。上面的领导一看,这可是传说中的妖怪啊,连它们都愿意从深山老林里出来为社会主义建设添砖加瓦,这说明什么,说明他们领导有方啊。   两尾狐狡猾得很,深谙人类习性,不仅能口吐人言拍领导马屁,还从深山老林带了不少人类稀罕的药材出来。这些药材也就年份久点,连天才地宝都算不上,可偏偏领导们稀罕啊。要不是政策不允许,领导们都想让媒体曝光这历史性的一幕了。   如此,两尾狐它们一干妖怪顺利并入特调处。龙炎刚刚上任,履历上就多了一笔极光鲜的记录,再加上他师父给他留下的人,以及他自身的手腕,很快就坐稳了处长的位置。   最早,有关双螺旋的消息,就是两尾狐和金钱豹给他带来的。   这么多年来,两尾狐它们一直归在龙炎麾下,直接由龙炎统领,也算是龙炎的心腹嫡系了。   当夏莫提出想要跟两尾狐它们的队伍时,龙炎虽然没有直接拒绝,但是也不看好。这些年,两尾狐它们来来去去跟特调处里的人合作过很多次,却从未真心的接纳过这些人,更别提将他们纳入队伍了。   龙炎本来都已经在考虑,要是夏莫不被接纳的话,他该把他划到哪个队。划到自己麾下是肯定的,可他手下那些人脾气都跟他差不多,臭,夏莫一看就是个刺儿头,不知道到时候会不会闹起来。要不安排几个刚加入的新人,单独给夏莫组个队?可那些新人的实力也忒弱了点,夏莫要是不顾及他们,去接一些危险的任务,这些人怕是去送死,可要是顾忌他们,去接一些简单的任务,那不是浪费资源吗?   龙炎险些没操碎了心。   他这边还没想好到底要怎么安排,两尾狐和金钱豹就屁颠颠跟着夏莫过来了,它们不仅同意夏莫加入它们支队,两尾狐还主动让出了支队长的位置,退而求其次,跟金钱豹一起当副队。   这这这……   夏莫怕不会真是只公狐狸精吧?   是谁当初说,坚决不让人类入队的?骗子!再看看两尾狐那痴迷的、恨不得眼睛都黏在夏莫身上的样儿,简直跟他那痴迷追星的女儿一模一样!两尾狐是女孩子也就算了,金钱豹,你呢,跟前撵后的,你的节操呢?高傲冷酷呢?怕不是让你自己给吃了吧?   龙炎心塞不已,跟夏莫简单交待了几句,让他明天准时到特调处报道,办理入职手续,到时候会有人给他讲解编内成员的相关工作流程、福利等等。   话还没说完,两尾狐就迫不及待道:“不用那么麻烦,我们会给老大讲的!”金钱豹也在一旁煞有介事的点头。   龙炎:……夏莫究竟给你们灌了什么迷魂汤?!   龙炎挥挥手:“你们自己看着办吧。”   夏莫说:“我那边还有三只小妖,回头我让它们都到特调处来报道。”他刚刚了解了一下,特调处给小妖们的报酬还是不错的,跟其他编内成员一致。另外,还给它们安排了专门的住宿点,有专人负责投喂,考虑到小妖们对金钱方面的需求可能比较低,特调处特许小妖们按照恒定的比率,将它们的报酬直接兑换成积分。   家里那三只小的,孔苏老实倒也罢了,鼠宝和大黑老是偷偷拿他的账号买买买,给它们在特调处挂个名,以后再网购剁它们自己的爪子去,他那点钱还得留着以后养媳妇儿呢。   作为一个抠儿,龙炎奇迹般的了悟了夏莫的打算,险些忍不住黑了脸——   这还没走马上任呢,就想着要挖社会主义的墙角了,夏莫小同志的觉悟也忒低了。亏他还想着好好培养他,将来委以重任,如今看来,他还得再好好考察考察才行。   吸纳几只小妖只是小事儿,夏莫现在担任支队长,带的又是妖族的那支支队,只要小妖们背景干净,也就是跟上面报备一声的事儿。   从龙炎的办公室出来,两尾狐和金钱豹,一只幻化做博美犬、一只化作毛色斑驳的土猫,跟着夏莫来到他租住的公寓。先前,夏莫从泰然那里赚了有几千万,钱已到账,他就让王军去联系房主,准备把房子买下来。恰好房主生意上遇到点事儿,正准备卖套房子周转,有人愿意接手这套凶宅,而且开出的价格与市价相仿,房主很痛快的答应下来。他现在人在外地出差,说是等他回来就带手续过来找他们。   房子很快就要过户到自己名下,夏莫就抽出点睡觉的时间,重新布置了一下。   两尾狐和金钱豹一进门,大黑、鼠宝它们齐齐扭头看了过去。它们虽然改换了模样,但气息还跟之前一样,鼠宝见过它们,更见过它俩在夏莫面前狗腿的样儿,心里不由警铃大作。老大在场,又是自家的地盘,它一点也不怕这两个大妖,一溜烟蹿到夏莫头顶上,奶声奶气的问道:“老大,你把它们带回来做什么啊?”   王军出去寄包裹了,家里就只有鼠宝它们几个小妖,夏莫把自己已经加入特调处编制的事情简单说了一下,“我现在是支队长,它们俩是副队长,明天你们三个跟它们一块儿去特调处报道,以后就跟我一起到特调处工作。”   除了孔苏蠢蠢欲动外,大黑的懒癌分期跟夏莫差不多,鼠宝玩心重,它俩兴致缺缺,一副不太想去的模样。夏莫也不跟它们废话,直接把特调处给小妖们的薪酬待遇一说,穷嗖嗖又喜欢剁爪子的大黑和鼠宝顿时就来劲儿了,这还没进特调处呢,就已经在盘算到时候先拔哪些草了。   两尾狐和金钱豹憋了一路,眼下房子里除了面前这三只妖外,和一股淡淡的带着花香味的妖气的外,并无其他气息,它俩飞快交换一个眼神,金钱豹恢复原形,看着夏莫,郑重问道:“你跟妖王究竟是什么关系?” 第一三零章 收服   早在一两个月前, 夏莫令鼠宝它们发动手下的小弟, 暗中查访陆建元等人的行踪时, 金钱豹和两尾狐就在第一时间察觉到了动物们的异动。鼠宝它们能够驱使动物,它们修为比鼠宝它们高,自然也可以。顺藤摸瓜,很快它们就查到了夏莫身上。   第一次跟夏莫接触的时候,它们就发现夏莫对它们有着非同一般的吸引力, 当时它们在夏莫身上嗅出了些微妖气, 事后证明, 跟它们最初的判断一样, 那些妖气就来自面前这几只小妖。最早的时候,它们虽然怀疑过夏莫可能是妖,但妖族到现在, 炼化横骨的妖怪都少之又少, 化形期的大妖就更少了,几乎屈指可数。   它俩经过这么多年的努力修炼, 虽然都进入了化形期, 但是到目前为止,它们都还不能完全变成人,化形后,身上总会或多或少保留一些妖体的特征。此外,不管它们再怎么收敛气息, 它们身上依然会有挥之不去的妖气。而且,它们早就利用职权, 查过夏莫的背景,上面有他从小到大的成长记录,如此,它们彻底打消了怀疑,认为夏莫只是个比较特别的人类。   可就在刚刚,它们真真切切的感受到了夏莫身上的妖气,这还不是重点,重点是,这股气息跟它们此前感受到的、那股跟妖王极像的气息,一模一样。   当即,它们就问夏莫究竟跟妖王是什么关系。夏莫却说特调处不是说话的地方,没有告诉它们,转而提出要求,说要加入它们支队。   夏莫人形的模样肖似梦,但眉宇间的神态却更像莫宇,可惜两尾狐它们只见过梦的妖体,并未见过梦化为人形后的真容,这才致使它们一直没能认出夏莫来。黄大仙受梦临终所托,这些年一直呆在夏家村,暗中保护夏莫。它深知夏莫的身世越少人知道越好,因此,这么多年,它一直龟缩在夏家村,彻底断绝了跟外界的联系。而在这之前,梦已经亲自领教过闵宇的疯狂和不择手段,为了保护腹中胎儿,直到她前往夏家村找到黄大仙之前,都没有第二个人(妖)知道她身怀有孕。多年过去,两尾狐它们只知道梦已经彻底陨落,却从头到尾根本不知道夏莫的存在。   从梦的封存在玉简内的记忆来看,她虽然没有野心,可她是天道默认的妖王,对妖族有着天然的使命感。看着妖族衰落到几近灭族,这其中,固然有天意不可违,人(妖)意不可控,可每每看到那些惨死的妖族,她也忍不住自责,觉得她自己没有尽到该尽的责任。   在梦封存的记忆里,夏莫认出了两尾狐和金钱豹。它俩带领妖族投靠特调处的事迹,他也听说过。不管它俩带进特调处的那些小妖是不是梦当初救下来的那些,夏莫都有心想要帮梦弥补曾经的遗憾。毕竟,当初如果不是因为要保护他,梦也不会衰弱到那般境地,而如果梦一直处于强盛的状态,妖族或许又是另一番景象了。不管怎么样,夏莫觉得自己还应该出点力尽点心。   从夏莫决定开店售卖来自莫家传承的符箓时,他就已经打算好,不仅要进入特调处,还要接管那些投靠特调处的妖族。   梦在两尾狐它们心目中的地位,比夏莫想象的还要高,因此,事情也比他设想的更加顺利。当然,想要凭借跟梦似是而非的联系,就想彻底收服这些活了上千年的大妖,显然是不现实的,而且,一个不好,可能会引来不必要的猜忌。再加上他跟闵宇的关系,他不能确定将来正面对上闵宇的时候,他能不能把他认出来,但他必须在一开始就摆明自己的立场。   最简单直接的办法,就是化身梦貘。   无需多言,夏莫身体陡然消失,片刻,一只胖嘟嘟的梦貘崽子,从衣服堆里爬了出来,甩甩长鼻子,老神在在的蹲坐在它们面前。   两尾狐和金钱豹险些没把眼睛给瞪出眼眶来,破音道:“你,你是王的崽子?”   天啊,这么小,这么萌的梦貘崽子,上古神兽,好,好想摸一爪子。   夏莫刻意收敛了自身的气息,此刻,它虽然化身梦貘,但他体内运转的却是属于人类的血统,身上根本没有一丝妖气。如此一来,它身上半点该有的威慑力都没有。   两尾狐忍了一秒钟,两秒钟,再也忍不住了,一个飞扑冲了上去。梦貘崽子反应极快,瞬间平移,两尾狐扑了个空,啪叽摔在地上。一旁,金钱豹悄无声息的走上前来,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举起爪子,快速在梦貘崽子的尾巴上撸了两把。   梦貘崽子扭头瞪它,龇了龇牙,嗯,奶凶奶凶的。   被抓包的金钱豹一点也不心虚,收回爪子,大大方方的喊了声:“少主。”它从今以后就不洗爪子了。   两尾狐错失良机,不由有些恹恹的,悄悄瞪了一眼金钱豹,跟着恭恭敬敬的喊道:“少主。”心机豹!   夏莫做了十好几年的人,梦里化身梦貘也就算了,现实中,当着其他人(妖)的面,还是不太习惯以梦貘的模样出现。他现在还没有掌握把皮毛直接幻化衣服的技术,回房间变回人形后,穿好衣服出来,直接询问两尾狐和金钱豹,“双螺旋的事情,你们知道多少?”   夏莫身为妖王之子,小小年纪就能彻底化为人形,还能将妖气收敛干干净净,单凭这些,就足以证明夏莫的修为远在它们之上。这声少主,它俩叫得心服口服。   当年,梦和巨蟒把它们从那个地狱般的实验室里救出来后,就彻底失散了。它们受伤极重,好不容易等到战争结束,重建了现在的国家政权,它们才终于躲过闵宇的搜捕。之后,它们一直辗转各地,寻找梦的下落,都一无所获。   当时正值建国初期,国家相对封闭,国内的气氛也很紧张,领导人还出台了一系列打击玄门的政策。这不光重创了玄门,也重创闵宇潜藏在玄门的爪牙,他们不敢再像战争期间那样在Z国的大地上肆意行动,倒是给了它们这些妖怪一个喘息的机会。   等到后来,政策松动,玄门死灰复燃,一起活过来的,还有闵宇的爪牙。   陆陆续续的,又开始有小妖被人抓走。两尾狐和金钱豹的实力不弱,陆续从那些人手里救出过不少妖怪,甚至还捣毁了部分他们的秘密驻地。可惜,妖寿命漫长却修行不易,而人类寿命短暂却总能在短短时间内修出强大的法力,尤其是那些邪修,他们有太多邪门儿的手段壮大几身,慢慢的,它们就在跟双螺旋的交锋中落了下风。   闵宇极善于将玄学与科学相结合,他手下不仅有大量的玄门中人,更有许多科学家。他们研制出了专门针对妖族的药剂,那些药剂轻则让它们乏力昏迷,重则让它们失去理智,与同族自相残杀。   它们从最开始的主动攻击,变成了后来的被动防守,到龙炎上位前夕,双螺旋的势力已经扩张到了一个它们完全不能抗衡的地步了。即便它们已经藏在了深山老林里,这些人依然孜孜不倦的进山抓捕它们。   不想坐以待毙,就只能破釜沉舟。两尾狐和金钱豹跟其他几个大妖商量后,决定带着手下的妖怪们投靠特调处。当时的特调处远比现在还要混乱,就连第一任处长都被那些人算计到死,总算金钱豹它们还有点运气,最终跟龙炎站到了同一艘船上。   龙炎的师父死在双螺旋的人手中,金钱豹它们刚好知道不少关于双螺旋的事情,有了共同的敌人,它们在龙炎的保驾护航下,很快在特调处站稳了脚跟。   十几年前,它们感应到妖王陨落,悲恸之余,它们将这笔账算到了双螺旋头上。这些年来,一直拼命打击双螺旋的势力。   只可惜,道高一尺魔高一丈,闵宇经营之久,谋算之深,且势力之庞大,哪里是它们这些小妖能够轻易撼动的?能借助特调处的能量,从双螺旋的人手里救下无辜同族,它们就已经很满足了。   闵宇在那些核心份子身上都下了奴咒,他们就算受不住严刑拷打,想要抖露秘密也抖不出来。其他像宫素心那样的低级成员,知之甚少,根本问不出多少有用的信息来。如此一来,它们知晓的信息,也并不比夏莫多多少。   夏莫本来还想向它们打听沈诺的消息,如今却没戏了。不仅沈诺,就连黄大仙,它们也很久很久没有联系上了,根本就不知道它的行踪。   虽然没有得到想要的信息,但能够顺利接管投靠特调处的妖族,夏莫还是满意的。等到聊得差不多了,他在网上订购的烧烤也送到了,美美的吃了一顿后,第二天,夏莫难得起了个早,带着大黑鼠宝它们,来到了特调处的妖怪公寓。 第一三一章 召开   这栋公寓是最早妖怪们投靠特调处时, 由上面领导人发话, 直接由财政部门拨款修建的。公寓是十几二十年前修建的, 就在特调处总处的办公大楼后面,中间还隔着一个风光、面积可以媲美公园的小型广场,环境十分清幽。当时修筑公寓的时候,B市的地价、房价远没有现在这么夸张,否则就算是财政部也会肉痛的。   妖怪们单独居住在一栋公寓里面, 附近类似的公寓还有两栋, 供那些家不在B市的编内成员临时居住或常住。   公寓旁边就是特调处的食堂, 食堂左右各一处, 考虑到妖怪们的进食习惯跟人类不一样,未免发生不必要的冲突,妖怪们通常是左侧的二号食堂用餐, 里面主要供应生的肉食、蔬菜等, 人类在右侧的一号食堂就餐,供应的食物跟外面的普通食堂差不多, 食堂的掌勺师傅, 是龙炎重金挖来的,做出来的菜味道非常不错。   当然了,如果妖怪们对人类的食物有兴趣,也可以去一号食堂吃东西,但是去了那边, 就得遵守那边的规矩,不然, 会被扣积分。   妖怪们性情各异,一些妖怪喜欢早起觅食,有些妖怪则更喜欢睡懒觉,什么时候醒了什么时候再吃。尤其是现在B市已经进入了寒冷的冬季,一些喜欢冬眠的妖怪,天气刚开始降温,它们就使劲儿贴秋膘,入冬之后,它们就躲在暖气窝里睡大觉,一整个冬天都不会再出来。若是中途醒来,肚子实在饿狠了,也宁肯多花点钱点食堂的外卖服务,若非有什么特别紧急、非去不可的征召,它们绝对不会踏出房门半步。   B市的冬天不太友好,除了一些格外耐寒的妖怪,大多数妖怪就算不冬眠,到了冬天也更喜欢窝在各自的房间里。这些灵智已开的妖怪们,十分的与时俱进,看电视,玩电脑,开黑吃鸡等等,玩得比人类都溜。出门?不需要的。总得让外卖小哥们赚几个不是?   因此,每年一到冬季,二号食堂的生意就格外冷清,一天到晚,根本见不到几个妖怪。可今天却有些奇怪,二号食堂里竟然挤满了妖怪,就连那些本该在冬眠的妖怪们都来了。   有人不由好奇是不是发生什么大事儿了。一打听才知道,居然有人空降到妖怪那支队伍担任支队长了。   开玩笑吧?   妖族不服管教是出了名的,就说领头的那只两尾狐,为了报酬敢公然跟龙炎叫板,他们实在想不出能有什么人镇得住这帮桀骜不驯的妖怪。   玄门中人身具修为,大多数眼睛都不错,老远一看,临时变成会议室的食堂里,气氛竟然格外的和谐。   乖乖,那只皮糙肉厚、脾气暴躁的大黑熊居然……跟一个人类撒娇?这还是那只怒起来,一巴掌就锤死了凶手的黑熊精吗?   还有那条金灿灿的大蟒蛇,它居然把黑熊精绊倒了,自己冲上去了……它这是在争宠吗?这条大虫不是最恨人类吗?次次跟它组团的人,最后都得落下心理阴影。   等等,独眼狼怎么冲出来,还把大蟒蛇给掀翻了……它居然让那个年轻人摸它脑袋!天啊,它不是妖族里面最独的,从来不跟人类组队的吗?它居然像人类低头了,简直不可思议。   更不可思议的是,不仅它们,食堂里其他大妖小妖,皆是一副蠢蠢欲动的模样,一个个都像是被灌了迷魂汤似的,周身冒着粉红泡泡,眼睛都快变成桃心了。   一定是他们今天出门的方式没对!   龙处这是从哪儿找了这么个……神(奇)人(葩)?   夏莫本来就对妖族有着非同一般的吸引力,两尾狐和金钱豹没有说破夏莫的身世,但却悄悄把夏莫是新任妖王的消息告诉了黑熊精、大蟒和独眼狼等几个大妖,并警告它们这事儿绝对不能外传,否则会给王招来祸患。   非我族类其心必异,这话虽然说得有些武断,但确实有其现实意义。   龙炎对妖族也算是尽了心的,可这么大的事儿,愣是没哪个妖向他透露一丁点风声。话说回来,新妖王的诞生事关整个妖族的未来,两族曾经是世仇,如今妖族衰微不得不寻求人类的庇护,并不代表,它们就真心顺服于人类。   终归,事涉两族,立场不同。   黑熊精它们几个大妖怪,都是最早被梦救下来,追随在她左右的小妖,在她的调教下才有了现在的修为。夏莫虽然刻意收敛了身上的妖气,但他身上终究流淌着梦的血脉,它们对他有种发自本能的亲近。   夏莫在梦封存的记忆中,看到过这些跟她一起生活的大妖小妖,现实中,他从未跟生母一起生活过,看到这些妖怪,他仿佛还能感受到些许母亲的气息,不由也对它们心生亲近。   摸摸独眼狼的下巴,拍拍大黑熊肥厚的熊爪,大蟒有些黏人,居然变成小蛇都缠到手臂上来了,缠都缠上了那就继续缠着呗……眼看大妖们挨个被撸了一遍,修为稍差一些的小妖们也忍不住,期期艾艾的贴了上来,一个个献媚讨好,无所不用其极,连节操都不要了。   趴在夏莫头顶的鼠宝,心里燃起了前所未有的危机感,嘴巴撅得都能挂油壶了。   好多小妖精,好气哦。   与此同时,黑漆漆的地底深处,一个赤身果体的男人,躺在断裂岩层的空隙中,他身上落了一层厚厚的尘土,他的胸口看不见丁点起伏,口鼻周围落满了浮尘,死寂的地底,连丁点呼吸声都没有,男人看起来仿佛已经过世了一般。   忽然,黑暗中,男人的手指微不可见的动了动。   夏莫从小就有些财迷,但是他并不抠门儿,他最近在商城里赚了大量的钱财和积分,买车买房已经提上了日程,但暂时还没有来得及付诸行动,现在手里十分的宽裕。他小时候也很当过几年娃娃头,对手下的小弟一向大方。现在空降妖族支队,做了支队长,做老大的怎么着也得表示一下不是?   夏莫粉大方的请一众妖怪在特调处的食堂搓了一顿大餐,二食堂的生食他吃不下,一食堂的东西味道还不错,比紫藤萝精做的不差了,关键是机关食堂,有餐补,价格十分便宜。就他那食量,敞开了吃,居然才吃了两三百块钱。请遍特调处大大小小三百多只妖怪,也就花了万把块钱上下,忒划算了。   以后要是再有部门聚餐,就在食堂了,经济实惠又方便。回头要是买车买房下来手头紧,也可以没事儿来蹭两顿。   吃饱喝足打着饱嗝,夏莫带着大黑它们溜溜达达的走到特调处的办公区。   任命支队长本身不是一件特别大的事儿,但往常的支队长都是经过层层选拨和考核才任命的,夏莫直接空降不说,还担任的是特调处内最特别的一支支队队长,其他人且不说满不满意这个决定,都十分好奇夏莫凭什么能年纪轻轻就坐上这个位置的。他又不是门派弟子,在玄门中也没有丁点名气,整个人跟凭空冒出来似的。   为此,龙炎特地抽时间,在下午下班之前,召集了相关的领导干部,召开了一个简会。会上,他直接宣布了人事任命。有人提出质疑时,龙炎就说:“夏莫就是商城那家无名小店的店主,他店里那些符你们应该都看过了,能画出宗师级别的符箓,担任支队长有些屈才了,不过,小夏同志还年轻,现在多在基层锻炼锻炼,将来才能更好的为人民服务。”   龙炎言语间,很是亲切,向来严肃的脸上,居然带了几分笑意。大家的注意力都放在了‘能画宗师级别的符箓’上,反而一时没注意到龙炎话里的深意。   夏莫察觉到龙炎有对他委以重任的意思,正中下怀,因此,也没有多想。   而其他人回过神来,都有些难以置信,这夏莫看起来也就十七八岁的样子,居然能够画出宗师级的符箓,这怕不是在娘胎里就开始修炼了吧?(真相了。)他画的那些符箓看起来看起来可跟市面上流行的不一样,难道他还有什么家族传承?玄门中没有姓夏的大家族啊,这小子是打哪儿冒出来的?   与会人员或是直接或是间接的抛出自己的疑问,多数时候是龙炎在替他解释,少数需要他开口的时候,他就避重就轻,能说的说,不能说的不说。   一场会议下来,这些人虽然没能让夏莫亲口说出‘莫家传承’四个字,但都知晓了,夏莫继承了某个没落的玄门家族的传承。   继承家族传承不稀奇,他们在这座的,哪个没点来历?哪个没点压箱底的绝活儿?关键是夏莫居然才刚成年,就能画出宗师级别的符箓。要知道,玄门这百年来,唯一一位符道宗师就是张老天师,他老人家一生沉迷符箓之道,直到知天命之年,才勉强能画出宗师级别的符箓。夏莫才多大,将将十八岁而已。   毫无疑问,夏莫只要不行差踏错,必将成就符道宗师。他如此年轻就能画出大量的宗师级符箓,他的修为又是何等的高深?   天纵奇才也不过如此了!   在他们眼里,夏莫能够画出宗师级别的符箓,已经非常了不起了,谁也没想到,其实夏莫已经真真正正的达到了宗师水准,而夏莫的修为也远远超过他们的想象。   这一刻,他们不得不承认,龙炎说得没错,让夏莫做个小小的支队长,确实有些屈才了。所以,刚才龙处刚才那番话的意思……   这时候,有些嗅觉敏锐的人,终于回过味儿来。了不得,了不得,这夏莫只怕前途不可限量啊! 第一三二章 相见   会后, 夏莫被领导们请到二食堂的宴会厅, 好好地庆祝了一顿。   本来嘛, 夏莫在会上话不多,给人的感觉有些冷傲,但这顿饭下来,很多领导对他的看法都改观了。真冷傲的人,能跟领导一杯接一杯的喝酒?Z国酒桌文化源远流长, 单凭夏莫喝酒豪爽这点, 个别贪好杯中之物的领导, 就觉得夏莫酒品好人品肯定也没问题。   夏莫不光能喝, 他还特别能吃,一大桌子菜,一大半都落尽他肚子里了。   落在一些领导眼里, 就觉得, 这孩子性子老实。他们以前刚进特调处的时候,面对上面的领导, 也跟他这样, 就只敢闷头喝酒吃东西,生怕就说错了话。   夏莫喝翻了总处这边半数的领导,推杯换盏间,加了不少领导的私号、群号,还跟几个来自大门派的领导, 谈成了几笔大生意。总体来说,收获不错。   有近距离肢体接触的机会, 夏莫趁机在一些人身上种下了梦种,他倒不是想要探知别人什么隐私,主要是想甄别出特调处里隐藏极深的钉子。闵宇在Z国经营了一百多年,甚至在特调处成立之前,就已经渗透进玄门的门派当中,就算龙炎有通天的本事,也很难把这些埋藏极深的钉子挖出来。他答应进入特调处的正式编制,条件之一,就是要让龙炎必须保证他老妈的绝对安全。这些钉子不清除干净,谁知道会在什么时候突然发难呢?所以,他必须防范于未然。   一口气凝出几十枚梦种,饶是夏莫修为暴涨了许多,也有些吃不消。最后离开宴会厅的时候,脚步看上去都有些虚浮踉跄。大家都只当他喝多了,并未多想。   打车回到家,夏莫草草洗了个澡,就倒在床上,进入了黑甜梦乡。   梦境中,肥嘟嘟的梦貘崽子趴在古堡前的湖泊旁边睡得正香,银色的月光照耀在它身上,金色的毛发熠熠生辉,偶尔有彩蝶落在它身上,梦貘崽子就会挥动它的长鼻子赶走它们,翻个身,继续睡。不知不觉,小家伙竟然睡来仰躺着,露出肥肥软软的小肚皮。   一道人影悄无声息的出现在梦境中。   人影双目血红,身上带着强大的、毁灭的气息,他环顾四周,眼睛没有丝毫焦距。   他要找一个人。   可那个人,是谁呢?   记忆一片空白,竭力思索后,剧痛袭来,无数暴虐的情绪充斥心间。心底仿佛有一个声音在呐喊——毁了这里,毁了这里……   本能的,人影抬起了手。呼吸间,一股可怕的力量席卷了整个梦境,梦境中大大小小的生物同时看向人影,只除了那只仍在呼呼大睡的梦貘崽子。狂风骤起,隐没在花草丛下的梦貘崽子露出了毛茸茸的小爪子,人影仿佛被定住了一般,怔怔的看着肥嘟嘟的小崽子,刹那间,无数的记忆冲破樊笼,悉数回归。   莫莫。   他的莫莫。   一声兴奋至极的龙吟响彻梦境,梦貘崽子迷迷糊糊睁开眼睛,只见一条黑色、数米长的……龙,飞扑了上来。   梦貘崽子还没有反应过来,它就被小黑龙缠了个结实,耳朵都叫它给舔湿透了。   黑龙的气息十分陌生,但隐隐有透着些熟悉,梦貘崽子好不容易从长鼻子撑住黏黏糊糊的龙脑袋,不太确定的喊了一声:“沈诺?”   居然过了这么久了才把它认出来!小黑龙低吟一声,猩红的眼睛变得湿漉漉的,透着显见的委屈。   “你怎么变成这样了?!”虽是梦境,夏莫依然能够清晰的感知到小黑龙身上极其纯粹强大的妖气。好好的一个人,居然变成了妖龙,闵宇究竟对沈诺做了什么?想到他曾在鼠宝母亲梦境里以及梦封印的记忆里,看到过的那些残忍的实验画面,夏莫心里的怒火腾得一下就燃了起来。   沈诺明知道夏莫这怒气不是针对他的,可心里还是有些担心。由爱故生忧,由爱故生怖。他如今所拥有、所在乎的,唯有夏莫了。如果夏莫不喜欢现在的他、不喜欢像怪物一样的他……光想想,沈诺就几乎要陷到魔障中去,他迫不及待的想要去确认些什么,迫不及待的想要做点什么来填满内心的破洞。   如此,回答夏莫是一个充满忐忑和暴虐吻。   几乎瞬间,夏莫就明白了沈诺的忧虑。随即,他顺势加深了这个吻。刹那,白色和黑色的光芒交缠,光芒中央,两道人影紧紧纠缠在一起……   不知过了多久,才终于餍足。   梦貘崽子蜷缩在小黑龙的怀抱里,长鼻子有一下没一下的勾着小黑龙的尾巴,再度问起了先前的问题。   知道自己不管变成什么样子,夏莫都一样喜欢他后,沈诺再无半点心理负担,把事情原原本本的告诉了夏莫。   当年,他被雷劈了以后,一直昏迷不醒,不过,在吴兴出手之前,他就被另一个人救醒过来。   黄大仙。   夏莫一直猜测究竟是谁取出了沈诺的梦魂珠,没想到取出梦魂珠的,居然是黄大仙。他更没想到的是,连厉鬼都怕的黄大仙竟然是化形期大妖。十多年前,在夏莫完全不知道的时候,他离开了夏家村,远赴B市,通过一早留在沈诺身上的标志,顺利找到了他。   他救醒当时昏迷不醒的沈诺,但是却发现沈诺的身体吸收了属于梦的妖丹。那妖丹,正是夏莫当年给沈诺的定情信物。原来,梦当年跟莫宇在一起的时候,也学了些玄门本事,旁的她没有学会,唯独学会了推演掐算之术。她为了能让夏莫顺利诞下,付出了巨大的代价,以至于诞下夏莫后,她只推算出夏莫命中注定年幼时会遭遇命劫,非得有贵人相助,才能渡过此劫。   更多的,梦根本无法推算出来.   濒死之际,她挖出自己的妖丹交给黄大仙,并叮嘱它,如果将来遇到儿子命定的贵人,就以她的妖丹为酬,只求贵人能助她儿子渡过劫难。与此同时,她将自己的神魂分割,一部分依附封印留在夏莫身上,默默保护于他。另一部分封存在妖丹内,以防万一。   第一次见到沈诺,黄大仙就知道,他就是梦所说的贵人。   吴兴没有骗沈家人,沈诺确实是天煞孤星之命,但奇就奇在,他同时又是身负大功德之人。当时,沈诺将将四岁,他身上的功德却连那些得道高僧都比不得,显然是前世所修。   这样的人若不是贵人,还有什么样的人能是贵人?   尽管当时沈诺年幼,黄大仙也毫不犹豫的认同了夏莫给出妖丹的行为,甚至还不着痕迹的怂恿当时年幼的夏莫。与它而言,夏莫是梦唯一的子嗣,只要夏莫能够平安长大,它愿意付出一切代价,不惜一切手段。   当年,无论夏莫还是沈诺年纪都实在太小了,黄大仙无法告诉他们真相,只能将错就错,任由两个小娃娃‘私定终身’。只可惜计划赶不上变化,夏莫前脚送出妖丹,后脚沈诺就被他的家人带走。沈诺的父母虽然感激他们救了沈诺,但明显不想跟夏家扯上什么关系,给出重酬。莫大娘显然也不希望跟他们有太多交集,趁夏莫睡觉的时候,烧掉了沈诺留给夏莫的联系方式。   这可急坏了黄大仙。   夏莫的命劫还没有渡过去,贵人就拿着妖丹跑了,回头时间一长,沈诺要是把夏莫给忘了,将来命劫降临,他上哪儿找人帮忙去?   好在梦的神魂附着在妖丹上,以妖丹作为桥梁,沈诺总能在梦境中看到夏莫。   沈诺在遇到夏莫之前,一直有轻微的自闭症,跟父母的关系都不亲密,唯独很喜欢夏莫。年幼时的他,一直谨记着夏莫说的,也一直盼望着将来长大了做夏莫的媳妇儿。与情爱无关,那是的他,只是单纯想要跟夏莫生活在一起。   对沈诺来说,他在遇见夏莫之前,他的世界是黑白的,遇见夏莫之后,他才真真切切的看到这个世界斑斓的模样。是夏莫让他的世界有了色彩。   通过梦境中的频繁接触,沈诺越来越在意夏莫,在意到不惜一切替他挡去天劫。   沈诺累世修行的功德,终于挡住了天劫,梦以神魂俱灭为代价,终于换来夏莫一线生机。   沈诺凡人之躯,险些命丧天劫之下,在他濒死之际,他的身体居然吸收了梦的妖丹。   那可是上古神兽妖王梦貘的内丹!   黄大仙找到沈诺后,就发现事情大条了。它曾被闵宇抓去实验室,经历过惨无人道的实验,它深知闵宇一直力图在妖族身上找出长生的秘密。沈诺吸收了妖王的妖丹而不死,但将来会发生什么样的变化,谁也无法预测。别的黄大仙都不担心,它唯独担心闵宇发现夏莫的存在,以它的能力,根本无法与之抗衡,届时,梦所有的付出和牺牲都白白付之东流了。   当时,宫素心听说沈诺昏迷不醒的消息时,曾悄悄命她养的小鬼去一探究竟,她甚至还想趁机神不知鬼不觉弄死沈诺,到时候宫烈就是沈从礼唯一的儿子了。就算那老不死的再不乐意,只要沈从礼将来再生不出儿子,宫烈就早晚都能认祖归宗。   前来行凶的小鬼被黄大仙遇个正着。宫素心养的这个小鬼是经过特殊炼制的,炼制的手法,黄大仙闭着眼睛都能认出来。没人知道,就是这些凶残的变异小鬼,让它落下的怕鬼的毛病。   很显然,闵宇的爪牙已经伸到了沈诺身边。一旦他撬开沈诺这条口子,夏莫曝光出来就是早晚的事情。   最好的办法就是杀人灭口。   现在小鬼杀上门来,它甚至连动手都省了。 第一三三章 魔念   电光火石间, 黄大仙昧着良心决定袖手旁观。然而, 就在小鬼动手的那一刻, 被沈诺吞噬的妖力,竟然反击了小鬼。小鬼受伤逃遁,黄大仙一番天人交战后,终究没有下去手。它救醒了沈诺,告知了沈诺一部分夏莫的身世, 它告诉沈诺, 一旦被坏人知道夏莫的存在, 夏莫就必死无疑。眼下, 坏人的爪牙已经伸到了他的身边,想要保住夏莫,就只有彻底洗去他所有关于夏莫的记忆。   沈诺如何舍得?   沈诺没有告诉夏莫, 当年他几乎是以死相逼, 这才让黄大仙改了主意。最后,黄大仙想出了一个折中的法子, 就是分割沈诺一部分灵魂, 再以梦馈赠给它的、属于梦貘的妖力,将这缕生魂封印在虚无之地。   沈诺吸收了梦的内丹,理论上这个办法是可行的。   黄大仙提出这个办法,想来还有别的用意。但,当时沈诺还太小了, 黄大仙就算真有什么打算,也不会告诉他。   黄大仙提出这个建议, 其实它自己也没有太大的把握。但,奇迹般的,只一次就成功了。   虚无之地在梦貘一族的传承中也如传说般的存在,黄大仙因为梦的馈赠,有了梦貘之力,但它毕竟不是真正的梦貘,它也不能完全确定它是不是真的成功了。以防万一,它还取走了沈诺的梦魂珠。   应沈诺在失忆前的要求,它将梦魂珠还有一小束勿忘我寄给了夏莫。   黄大仙怎么也没想到,夏莫居然如此执着,为了一个儿时的伙伴,一找就是十几年。它更没有料想到,闵宇费尽心思想要结果,竟然真的在沈诺身上实现了。   闵宇一心想要长生。   然而,巨蟒自爆,炸毁了闵宇大半个身体,他用尽手段,夺舍了旁人的身体,这才得以续命。可惜他夺舍来的身体,跟他的灵魂并不配套,不仅不能让他发挥出全部的实力,身体还特别容易衰败,如此,每过几年他就不得不重新换一具身体。频繁的夺舍给闵宇的魂魄造成了一定程度的损伤,而这些伤害是不可逆的。他不得不设法去寻找更耐用的身体,于是,他夺舍了一只大妖的身体。   妖族的神魂比人类更加强大,闵宇险些失败。好不容易成功了,却留下了严重的后遗症。具体的沈诺也不清楚,他先前借助虚无之力吞噬了实验基地的人,一并吞噬的还有这些人的记忆,这些关于闵宇的事情,正是来自他们的记忆。   被他吞噬的那些人里,有几个恰好的闵宇的心腹,知晓他不少事情。然而,闵宇生性多疑,心思诡异莫测,自从闵宇夺舍了大妖之后,就再也不以真面目示人,没有人知道他究竟变成了什么样子,他们只知道闵宇的声音听起来变得比以前更加苍老、衰弱,有时候说话都带喘气声儿,与此同时,他的性格也变得更加暴虐无常。   沈诺所在的实验基地,此前一直在研究那只自爆的化蛟巨蟒。它身负一丝上古时的龙族血脉,化蛟之后,经过天劫洗礼,巨蟒的这一丝龙血变得更加精纯、壮大。蛟的身体十分强悍,即便自爆,也留下了大量的残肢。闵宇令人收集这些残肢,进行了各种各样的实验。   通过现代科技结合玄门手段,他们从巨蟒的残尸中提取出了极少量精纯的龙血。龙血中蕴含的龙族基因十分强大、且极为霸道。上古时期,龙族能够与各族通婚诞下许多外形奇特的龙嗣,正所谓龙生九子各有不同。   闵宇想用这些龙血,培育出真正的龙,再将这具身体收为己用。可惜不管他们如何实验,实验体都无法承受,最终爆体而亡。他们也尝试过克隆,但最终还是以失败告终。   而龙血又实在太少,根本无法承受实验的消耗,最终,闵宇不得不叫停了实验。   直到沈诺的出现,他们才再度重启实验。   沈诺的身体融合了梦的妖丹,随着他日渐长大,他的身体开始渐渐的妖化。吴兴深觉稀奇,便将沈诺的血液送去了实验基地。经过实验,他们发现沈诺的血液里蕴含着一种极其强大的基因。   先前负责沈诺实验的那位教授,对Z国神话中的巨龙,充满了狂热。在他的再三请求下,闵宇终于答应他重启实验,给了他丁点龙血。   同是上古时期的神兽,梦貘一族虽然不如龙族骁勇善战,但实力也是不弱。更何况,梦在虚无之地封印万年之久,实力非同一般。或许是因为在虚无之地呆久了,梦本身也沾上了虚无的特性。沈诺吸收了她的妖丹之后,他的基因发生了天翻地覆的改变,竟然能够跟龙族基因势均力敌。   这在以前是从未有过的。   黄大仙扫尾扫得彻底,吴兴等人查来查去也没查到夏莫身上,只当沈诺发生这些改变,是因为天劫和返祖的缘故。随着沈诺日渐长大,他身为人类,身体渐渐承受不住妖丹带来的改变,日渐衰弱下去。与此同时,他不断蜕变的基因,竟然跟龙族的基因完美的融合在一起了。   最终,在吴兴的一番运作下,沈诺被当做实验材料,送进了基地,被命名为一号实验体。   沈诺被送进虚无的一缕魂魄,带走了所有关于夏莫的记忆,但不知怎么的,他还隐隐记得他在等一个人。那个人是谁,等他做什么,他都不记得了,可是无数次,他到了濒死之际,实在撑不下去的时候,他又总会想起,他在等一个人。   他不能死!   或许,黄大仙也没有想到,被他送进虚无的那一缕生魂,无意识的为沈诺的转化起到了极为关键的作用。   最终,实验成功,历经无数难以想象的苦难,沈诺从一个人,被彻底的转化成为了龙,拥有上古时期最精纯的龙族血脉。而他体内凝聚出来的妖丹,又具备梦貘的特性,让他能够像梦貘一样,自由的穿梭在梦境乃至虚无之中。   可怕的天劫毁掉了整个实验基地,他受伤过重,进入假死状态深埋地底,醒来他就在夏莫的梦境里,之后的发生了什么事情,他就不知道了。   略略犹豫后,小黑龙把龙脑袋搁在梦貘崽子头上,闷闷道:“我怀疑闵宇在我的身体上动了手脚。”   当今世界,普通妖族的珍稀程度都要赶超国宝了,除了梦貘外,再也找不到比上古龙族血脉更高贵的妖了。妖族寿命悠长,龙族血脉高贵,活上个几千上万年,根本不是问题。如此漫长的光阴,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已经完全算得上是长生了。至于不死,只要他能夺舍到龙族的身体,他自有漫长的时光来慢慢研究。   闵宇费了那么大的劲儿,寄予了无限厚望,好不容易弄了头活生生的、血脉纯粹的龙出来,他能不提前动点手脚?毕竟,谁还能乖乖站在那儿等他夺舍不成?事关小命,就算亲爹也不行,更何况,一号实验体被他从人类变成了妖龙,个中苦痛,还不得把他当成眼中钉肉中刺啊?实验成功,只怕一号第一个要对付就是他。   以闵宇的心机城府,他不可能想不到这些,更不可能眼睁睁看着实验体脱离他的掌控。   沈诺因为假死的缘故,暂时躲过了闵宇的搜捕,一旦他真正苏醒过来,只怕闵宇就要找上门来了。   而现在,沈诺只是意识苏醒了,他的身体处于假死状态,深埋地底。   此前,沈诺被做了数不清的实验,很多时候,他根本就不知道他们究竟对他做了什么,自然,他也不清楚闵宇到底在他身上动了什么样的手脚。他只知道,他的意识充满了毁灭和自我毁灭的冲动,无端端的暴虐之气 ,就像跗骨之蛆般,紧紧的缠绕着他,让他喘不过气来。   然而,闵宇千算万算也没有算到,沈诺居然能够在梦境中跟夏莫相会,更因为对夏莫用情至深,生生克制住了那些暴虐的念头。   根据沈诺的描述,夏莫很快就有了猜测。   魔念。   闵宇是莫宇的心魔转世,如今的他,只怕已经彻底的成魔了。梦貘一族的传承有不少关于魔的记载,魔难缠又可怕,强大的魔,一缕魔念,就能控制他人心智,还能以种种手段将其同化,一旦成魔,如入无边苦海,永无回头之路。   如若,沈诺真的堕入魔道,闵宇这个老魔,自有万千手段可以控制他。届时,就算他真的杀了沈诺,夺舍了他的身体,天道也不会太过干预。毕竟,与天道而言,这也是除魔卫道,为民除害。   以沈诺的遭遇,如果不是因为夏莫的存在,只怕没有这一缕魔念,他也很容易走上魔道。闵宇提前种下魔念,只是为了更好的控制于他。   只可惜,闵宇再怎么机关算尽,奈何有些事情,从一开始就不在他的掌控之中。只能说,人算不如天算。   那场可怕的天劫彻底摧毁了实验基地,沈诺的身体处于假死状态,闵宇用尽手段掘地三尺也没能找到他。但,现在沈诺的意识复苏,附着在他意识上的魔念也随之苏醒,这魔念既是闵宇种他身上,他必能有所感应。   所以,他必须赶在闵宇之前,找到沈诺的身体。 第一三四章 救出   R国, 一栋竭尽奢华的旧式豪宅内, 随处可见大大小小的香炉, 青烟袅袅,珍贵的香料散发着馥郁至极的香味,浓重香味下,空气中隐隐还有一丝奇怪的、带着腐臭的血腥气味儿。偌大的豪宅里,不乏穿着传统服饰的男女进进出出, 却安静得没有一丁点哪怕是呼吸的声音, 仔细一看, 这些人的双脚都漂浮在地上, 他们的脸就像被刷了糨子一般,死白而僵硬。   夜风吹来,豪宅鬼影憧憧, 宛如一个华美至极的坟墓。   豪宅的主卧布置得反而更加简单, 风格也更像Z国旧时的卧室,卧室里各种式样的香炉更多, 各种香料过于浓郁的气味混杂在一起, 熏得人几乎无法呼吸。放眼望去,卧室里最引人注意的那张充满Z国传统色彩的雕花大床,床被一层层刺绣精美的纱幔笼罩的严严实实,看不见里面的情形。只隐隐的,似乎有些微的腐臭味儿, 从纱幔后面逸散出来。然而,房间里, 香味太浓,让人闻不真切。   卧室里非常安静,安静的仿佛能听到香炉中香料燃烧的声音。   不知过了多久,外面忽然传来匆忙的步履声,由远及近,很快,一个男人在鬼奴的带领下,进入房间。他跪在床前,声音恭敬得宛若侍奉神灵:“首领。”   来人正是夏莫遍寻不着的闵彦。   床上传来一阵撕心裂肺的咳嗽声,半晌后,一个苍老孱弱至极的声音响起,“一号实验体还没有死,我们的实验……咳咳咳……成功了……不惜一切代价,把他给我找出来……咳咳咳……要快……咳咳……”   闵彦能够听到首领声音里,根本无法掩饰的狂喜。   乍一听问这一消息,就连他也禁不住心生狂喜。基地被毁至今,总算听到一点好消息了。这么多年来,组织消耗在一号实验体上的资源,除了那极其珍贵的龙血外,其他各种珍贵、稀有的材料,更是数不胜数,甚至可以毫不夸张的说,为了能够让一号实验体彻底蜕变成龙,组织几乎掏出了大半身家。   先时,他们所有人都以为一号实验体被天劫摧毁,那种打击,起码对闵彦来说,完全不逊于他自个儿被天劫给劈了一遍。如今,首领竟告诉他一号实验体还没有死,闵彦心中的狂喜一点都不比首领少。   对他们所有人而言,一号实验体,就是他们长生的希望。   如夏莫所料,闵宇确实在一号实验体上种下了魔念,只不过,现在沈诺只是意识苏醒,他的身体尚处于假死状态,闵宇能够通过魔念感知到一号实验体尚未亡故,但一号实验体具体在什么方位,他无法感知了。   一号实验体转化成功后,是血脉纯粹的上古龙族,如今虽是末法时代,妖族修炼艰难,但有些妖怪生而强大,就好比一号实验体,就连闵宇也没想到,他竟能在那样倾天之怒下活下来。闵宇自问,就是他自己也不一定能够做到,即便真的做到了,付出的代价也必定极大。   推己及人,此时此刻,应该就是一号实验体最弱的时候,若是再给他足够的时间去成长,有些事情怕是就要超出他的掌控了。   “是,首领!”闵彦恭敬的应和道。   从闵宇的老巢出来,闵彦在第一时间调动整个双螺旋,集中一切人力物力寻找一号实验体的下落。   偌大的世界,要把一号实验体找出来,无异于大海捞针。不过首领说了,一号实验体身受重伤,就算要跑,要跑不了多远,让他先从实验基地附近找起。   这个秘密实验基地建在东南亚那边一个三不管的地带,基地藏于深山老林之中,而基地外围全部都是组织掌控下的武装势力。当日,雷劫虽然毁了基地,基地周围的势力都还在。首领也从未放弃寻找一号实验体,活要见人死要见尸,就算把基地重新翻一遍,也得把一号实验体的尸首给找出来。   搜索一直在秘密进行着,可惜,至今没有什么进展。   就在闵彦下令加大搜索力度时,众人紧锣密鼓的寻找时,一只梦貘崽子悄然来到了基地附近。跟他一块到来的,还有近千只极其善于挖洞的老鼠,领头的是鼠宝,主力则是鼠宝的小弟,那只无比渴望成妖的大老鼠。来之前,夏莫取了点自己的血液,稀释后,配上一碗深得莫大娘真传的‘臭袜子水儿’,让大老鼠喝下以后,它顺利蜕变,彻底进化了一只鼠妖。   成为鼠妖之后,它衰老的身体重新焕发出生机,身体也比从前强大了百倍不止。在梦貘崽子的掩护下,鼠妖带着它的鼠子鼠孙们,从地下生生挖出一条道来,直达地底岩层。   沈诺对他最后坠落的地方还有点印象,在他指点下,很快,它们就挖到了他。看清岩缝下赤身果体的男人,梦貘崽子以帮他媳妇儿找衣服为由,特别小心眼的赶走了鼠宝和鼠妖它们。   等地底深处,只剩梦貘崽子了,他很不客气的用肥爪爪把媳妇儿摸了个遍,别说,真人的手感好像比梦里还好些,甚至,就连某些不可描述的部位,似乎、好像、大概也比梦境里还大了一丢丢。梦貘崽子心底那点隐秘的、属于男性本能的攀比之心,被打击得彻底,耷拉在地上的尾巴尖儿,隐隐透着些沮丧。   有鼠妖领头,老鼠们偷东西也快,很快就偷来了衣物,夏莫变回人形,帮沈诺穿好衣服。看到沈诺身上大大小小的伤,夏莫又跟心里给闵宇狠狠记了一大笔。   要把沈诺从地下运出去并不容易,他现在处于假死状态,得要夏莫带他才能出得去。短时间内要挖出一条能容纳两人通过的地道可不容易,而且沈诺身上的威压极强,隔着厚厚的泥层岩层倒也罢了,一旦沈诺靠近地面,必然会被其他人感知到。   沈诺体内的隐患未除,如果可以,夏莫希望能够尽可能的争取到一些时间,先除去沈诺体内的隐患,然后他们两人联手对付闵宇,不怕弄不死他。   要想不打草惊蛇,最简单有效的办法,就只有把地道挖得足够长,长到足以离开地面那些人的监控范围。夏莫许诺,只要老鼠们能够给他挖出这样一条地道,他回去给它们炼制一些能够助它们开启灵智的丹药,如果它们天赋好、运气佳,说不定还能直接蜕变成妖。   跟着鼠妖一块儿来的老鼠们,哪个不羡慕鼠妖的好运?面对夏莫的许诺,它们全都拿出了不要命的狠劲来。   这些老鼠原本在鼠妖的庇护下生活,它们生活的时间,要远远超过其他老鼠,这在很大程度上更有利于它们开启灵智,也正因为活得更久,这些老鼠普遍要比普通的老鼠聪明。与此同时,有鼠妖的指点,它们比其他同类更容易获取食物,因此,它们身体素质也远远超过普通老鼠。再有鼠宝和鼠妖在前面开道,梦貘崽子自个儿也挥着肥爪爪使劲儿挖,不眠不休,它们愣是在闵彦一众人的眼皮子底下,将沈诺给偷运了出去。   夏莫用符箓掩去沈诺的气息,又以秘术遮掩了沈诺本来的容貌,很快联系上了在外面接应的王军。作为一个老刑侦,王军在玄学方面不行,侦查、反侦察、伪装等方面,他是专家。为了避免引人注目,夏莫用一个很大的黑色旅行箱,将处于假死状态的沈诺藏了进去。辗转,他俩外加一车老鼠顺利突破国界线,回到国内,一路驱车,神不知鬼不觉的将沈诺偷渡回了B市的家里。   王军也好奇过沈诺的身份,他直言询问夏莫:“他是谁?”   夏莫一点都没有避讳,反而有些得意的告诉他:“我媳妇儿!”   王军一脸‘你玩我’的表情,身为一个成天想着脱单的钢铁直男,王军绝望的发现,室友竟然不知道在什么时候偷偷脱单了,而且脱单的对象还是个男人!   万千神兽在他心中呼啸而过,千言万语只剩下一句话:“你妈知道吗?”就算莫大娘再溺爱夏莫,一顿臭骂加胖揍怕是少不得的。夏莫肉没他厚,皮倒是比他糙多了,不是一般的抗揍。莫大娘再这么揍他,估计也跟挠痒痒差不错,不过,不知道为什么,他现在就特别想看夏莫挨揍的样子。   实在是忒欠了!   有媳妇儿了不起啊?至于那么得意吗?话说回来,那男人那身高、那块头,还媳妇儿,明明是老攻还差不多!   夏莫大言不惭的吹牛:“知道啊,她早就知道了。”不仅老妈知道,当年全村人都知道沈诺是他媳妇儿。至于,回头他把沈诺带回家去,老妈会不会把他俩一起赶出来,就说不准了。船到桥头自然直嘛,不是还有张腾那小子替他说项吗?再说了,他媳妇儿这么好,老妈肯定也会喜欢的。   梦貘崽子对自己的眼光还是很有信心滴。   一番周折,夏莫总算把沈诺全须全尾的救了出来。   另一边,闵彦把基地附近挖成了天坑,也没能把一号实验体给挖出来。甚至,因为夏莫第一时间毁掉了地道和活动过的痕迹,闵彦把基地挖了个底朝天,什么线索都没找出来。   闵彦不得不扩大寻找范围,可惜依然一无所获。就在闵宇耐心即将告罄时,闵彦给他带去了一个好消息。   莫家后人现世了。 第一三五章 发现   连同消息一并传到闵宇手中的, 还有夏莫的一应资料, 看到夏莫的照片, 闵宇瞬间的表情就像打翻了颜料盒一样精彩。   难怪她会变得那么虚弱!   他原本以为梦虚弱的原因,是当年为救莫宇被天劫所创重伤未愈,不想,竟然是因为身怀有孕。真是个狡猾的女人,居然从一开始就防着他。早知如此, 当年不管付出什么代价, 他都一定要留下她。不过, 现在也不晚。一个半人半妖, 既有上古神兽的血脉,又有天师血统的孩子,他能带给自己的惊喜, 说不定还要超过一号实验体。   待看完夏莫详细的资料后, 闵宇对他的兴趣变得更浓了。   夏莫不仅握有他苦寻许久的莫家传承,他本身天赋极其不错, 比起当年莫宇, 也不遑多让。他不过刚刚成年而已,不仅能够画出宗师级符箓,还能在莫宇的基础上,对这些符箓进行彻底的改良。   单单这份悟性,就是一号实验体比不上的。   能够画出宗师级的符箓, 夏莫的修为必然拔尖。还能空降去特调处的妖怪支队做支队长,妖族以强为尊, 就算那几个大妖跟梦有旧,如若夏莫没有过硬的实力,也不会让它们心服口服。从闵彦传来的消息看,特调处的那些大小妖怪,似乎非常满意这位空降的支队长。   一个半妖,凭什么拥有如此强大的天资和实力?   必然是梦做了什么。   梦是陨落了,可是她是从上古时期一直存活到现在的神兽,她的修为、她的身体、她的神魂、她的妖丹等等,哪怕是她一滴妖血、一根毛发,都是稀罕的宝贝。而且,梦貘一族本身就善于从梦境里窥探秘密,梦拥有梦貘一族的种族传承,她所知道的隐秘,远超想象。   母兽护崽,梦能不把她所有的好东西,都留给她的小崽子吗?   这意味着什么,意味着,只要抓住这个夏莫,他不仅可以好好研究研究这个半人半妖的小崽子,运气好,还能得到前任妖王的妖体、妖丹等等。   那可是上古时期,血脉纯粹的梦貘!   一只巨蟒所化的蛟,都能让他提炼出纯粹的龙血,并成功培育出血脉纯粹的上古龙族,一具梦貘完整的尸体,可供他进行更多的实验。说不定,他能够借此找出进入虚无的关键。   对于魔来说,还有比那等天道无力管束之地,更好的地方吗?   闵宇只有部分莫宇残缺的记忆,其中,他记得很清楚,同时也很向往的,就是梦从前提起过的、承载梦境的虚无之地。那个地方,除了梦貘一族外,再无他族能够进入。即便转世轮回,他也无法忘记,当年,梦借用虚无之力,对抗天劫对抗天道时,那种连天道都无可奈何的强大。   如果他能获得那样强大的力量,即便将来有朝一日,他离开了这片神弃之地,前往其他世界,他依然是绝对的强者。只有成为绝对的强者,他的长生之道才能走得更远。   长生,是闵宇与生俱来的魔念。   而他根植在沈诺身上的,是毁灭和自我毁灭的魔念。   沈诺的生长环境,闵宇一清二楚,沈诺后来的种种遭遇,更是他手下的人一手导演,而后,经历无法想象的残忍实验,沈诺从人类变成了龙族,拥有了非同一般的强大力量。按照常理来说,任谁经历了同样的遭遇,都很容易迷失自我,很容易失控,很容易堕入万劫不复的深渊。   闵宇害怕一号实验体脱离掌控,为他种下魔念,为的就是要让沈诺彻底迷失自我。只要一号实验体的实力没有超过他,他便有种种手段操控他。如果一号实验体实力超过他太多,他无法掌控,届时他便引发他心底的魔念,诱导一号实验体失控。届时天道必然降下惩罚,他便可趁机捡便宜。   闵宇自认为算无遗策,却没想到,沈诺比他想象的还要强大,他不过是一头人造出来的妖,却可以像梦一样,借用虚无之力对抗天劫。衰弱的天道根本奈何不了他,直接为他开启了离开神弃之地的通道。天道积聚了万年之久,才重新开启通道,当日,闵宇跟其他人一样,只看到了倾天之怒,根本没有感应到的一闪而逝的通道。   日渐衰弱的天道,短时间内,怕是无力再开启通道了。   而闵宇更没有算到的是,沈诺会在虚无缥缈的梦境里,跟夏莫相爱。   爱情的力量,虽然无法驱散他心底的魔念,却能让他克制住那些毁灭的暴虐的念头,能够坚定他的意志。沈诺在虚无中待了十数年,虚无吞噬所带来的痛苦,堪比腐骨噬心,当这份痛苦直接作用于灵魂时,痛苦能瞬间增加十倍百倍千倍,换做其他任何人恐怕都坚持不了哪怕短短的几秒钟,可是他不仅坚持了下来,还在其中挣扎存活了十多年,乃至最后,他甚至能够直接借用虚无的力量。   他的意志之强,远超想象。   如若说魔念是心底的阴霾,意志是光芒,沈诺的意志堪比骄阳,闵宇种在他心底的魔念,注定只能在他内心的缝隙里,苟延残喘。   而夏莫现在要做的,就是走进沈诺的内心,填补上他内心的缝隙,揪出这些深藏其中的魔念。   驱除魔念不难,难的是魔念很难被彻底清除干净,它们就像狡猾的、懂得蛰伏的病毒,它们可以在你体内潜藏十年二十年乃至更久,它们总能从你的负面情绪中找到赖以生存的土壤,当你的意志被削弱的时候,它们便会卷土重来,在你意想不到的时候,给你致命一击,让你一念成魔。   就像莫宇,强大如他,依然心魔丛生,而最终,他的魂魄都在天劫之下消散,他的心魔却顽强的活到了最后,被不明真相、救夫心切的梦不惜代价强行送入了轮回。   要彻底的驱除魔念实在太难太难,夏莫唯一想到的办法,就是先把这些魔念全部引出来,然后再一举歼灭。而魔念本身虚无缥缈,如果可以将它们具象化,消灭起来必定事半功倍。   梦境,无疑是最好的、可以让魔念具象化的场所。   虽然,当年黄大仙为了保护夏莫,挖走了沈诺的梦魂珠,但是沈诺的那一缕生魂在虚无中,为了抵御虚无的吞噬,吞食了大量的梦魂珠。在这一缕生魂重回体内,与身体彻底融合后,经过无数的实验、血脉的蜕变、天劫的洗礼,不知道是哪一个环节亦或是所有的量变来到了质变,沈诺的体内生出了新的梦魂珠。   先前,沈诺意识苏醒,出现在夏莫的梦境里,夏莫就猜他会不会生出了新的梦魂珠,等到救出沈诺,夏莫的猜测得到了证实。   而不巧的是,他为了诱出闵宇,不惜借特调处的身份,亮出自己手里的底牌。其他人至多能认出他是莫家后人,闵宇单凭他的长相容貌,就能猜到他真正的身世。他跟梦长得太像,眉宇间又有莫宇的影子,更继承了莫宇的天赋,闵宇作为莫宇的魔念,认不出他才是怪事。   一旦闵宇猜到他的身世,他所觊觎的将远不止他手中的莫家传承。或许,在闵宇的眼里,他将是不输沈诺的实验材料。   消息一经传出,闵宇必然有所行动。他如果能够赶在闵宇出手之前,尽早除掉沈诺体内的魔念,他们二人联手,胜算将会增大许多。反之,如果他不能及时除去沈诺体内的魔念,届时,谁也无法料想将会出现什么样的变数。   时间紧迫。   驱除魔念本身也不是件容易的事情,他甚至不能保证事情一定就能够成功,所以,他需要一个绝对安全、绝对不被打扰的地方。   夏莫唯一能想到的,就是他的出生之地。   夏家村的山林里有他布下的阵法,可以一定程度屏蔽天机隐瞒天道,最重要的是,他熟悉那里的环境,即便真有什么事情发生,他也能更好的应变。但,与此同时,他又担心消息走漏,会给夏家村的村民带去可怕的灾难。   怎么办?   眼下,他能想到的,能够庇护这些村民的,就只有特调处了。而且,保护无辜的民众,本来就该是特调处的责任。但是特调处内不干净,稍有不慎,这些村民若是落到了钉子的手里,他所作的,岂不是送羊入虎口?   左思右想,反复权衡,跟沈诺商量过后,夏莫最终还是决定跟龙炎合作来完成这事儿。   龙炎其实一直在担心双螺旋可能会觊觎莫家传承,尤其是那些邪道的传承,所以,当夏莫告诉他,当年咒杀莫氏族长的就是双螺旋的首领闵宇时,他顿时感觉头都大了一圈。而更让他头大的是,夏莫说他要用莫家传承诱出闵宇,为先祖报仇。   龙炎从未与闵宇交锋,但是闵宇连闵济那样的高手都能以咒术操控,还能咒杀当年玄门中实力派的上号的莫氏族长,一个世纪过去,他不仅没死,还将势力渗透到全球,闵宇究竟强到了什么程度,根本无法想象。夏莫再怎么天纵奇才,也不过才刚刚成年,对上闵宇那样活了百多年的老怪物,他们真的有胜算吗?   可是莫家传承已经现世,正如夏莫所说,这是唯一一个诱出闵宇的机会,无论出于何种考虑,像闵宇这样的毒瘤,必然是越早铲除越好。   没有太过犹豫,龙炎跟夏莫达成了一致意见。 第一三六章 安顿   吴大娘他们家那位导演儿子夏立从外地回来了。   夏立拍过不少抗战神剧, 而且大多是神剧中比较low的那种, 走出去都好不意思跟人家聊你看过。身为一名有理想的导演, 夏立也很想拍点有内涵有深度的东西,甚至他自己就写了有很不错的剧本,可是投资人一个个比鬼还精,谁乐意投资一个没有名气、没有资源背景的小导演?夏立的出生,让他注定没有太多任性追梦的机会, 他一步步走到今天, 能够有人出钱给他拍神剧, 已经是他拼命努力的结果了。   夏立原以为自己这辈子就这样了, 没想到居然遇到天上掉馅饼的机会了。他怎么也没想到,居然会有国安部的大佬主动找他,跟他提合作。要不人是夏莫带去的, 他几乎以为对方是骗子了。   说起夏莫, 夏立也是心塞。夏莫那小脸简直就是老天爷赏饭吃,要是夏莫肯跟着他进圈子拍戏, 还有其他小鲜肉什么事儿?可偏偏, 那小鬼头又懒又精,莫大娘又宠得厉害,任他说破嘴皮,也不为所动。他父母也偏心偏得厉害,每次他还没说呢, 他们就防着他,生怕他把夏莫拐走了似的。   这么多年下来, 他早就死心了。   结果,夏莫比他想的还要厉害,大一第一学期还没读完,居然混成国安了,而且还很受高层器重的样子。天啦撸,剧本他都不敢这么写。   更夸张的还在后面,夏莫告诉他,他要和国安某部联合铲除一位玄门毒瘤,为防老家的村民受到不必要的伤害,让他以拍真人秀为借口,将村民转移到其他安全的地方去。安置村民的钱,由上面全权负责,他唯一需要做的,就是不要让村民们起疑心,让他们安安心心的待到事情结束。   虽然除此之外,龙炎并未给夏立许诺任何好处,但是对夏立来说,这可是国家高层交代下来的任务,做好了,入了上面那些人的青眼,别的不说,以后他拍的电视剧电影,上面稍微给他松松手就够他乐了。   早年,莫大娘给他批八字的时候,说他大器晚成,现在现成的机会送上门来了,正好他手里的活儿也结束了,没有任何犹豫,夏立答应下来。   拿出忽悠投资人的本事来,夏立很快就说服了村民们跟他一起去拍真人秀。   换成其他人来说,村民们肯定不乐意,但是在村民们眼里,夏立是个很有本事的人,靠自己的努力成了大导演,在寸土寸金的B市买了房,他父母的房子也让他建成了小别墅,提起夏立,夏家村的人谁不竖大拇指?而且,夏立不是拍了许多神剧吗?其他人或许不喜欢看,但是对村里的老人们来说,那可是精神食粮啊!   以往,夏立每次回村里,村里都跟过年一样,老人们最喜欢的就是找夏立讨论剧中的角色,谁谁谁特坏,谁谁谁忒惨,谁谁谁看着像个坏人不适合当主演等等。总的来说,夏立虽然回家的时候少,但是跟村里人的关系还不错,而且也很说得上话。   当然,他真正说服村民们,是报酬。   只要去了,无论老少,一人一天三百,包吃包住,比家里壮劳力在外面打工还高。不过,夏立提了一个要求,说是拍摄需要,要去就得得全村人一块去才行,要是有人不去,那就都不能去。当然,那种身体特别差的、完全不能出行的除外。   夏家村环境好,留守的老人们除了个别两三个身体实在不行的,其他人身体都很少,田地地里的活儿一手包干,干起活来比现在很多年轻人还麻利。而且这段时间是农闲,又能赚钱又能长见识,谁不乐意?至于留守的孩子,有这样的机会,谁不乐意去?夏立承诺了,拍摄组会安排老师随行,不会耽误孩子们的学习。   连最后的顾虑也打消了,夏家村的村民们包袱款款的坐上了夏立安排的旅游大巴。   夏立忽悠了村民,但夏立却从一开始就让夏莫和龙炎给忽悠了。   为了保证村民们的安全,龙炎并未经过特调处,派去保护夏立他们的,也是他从前在部队任职的手下和战友。大部分人已经退伍,但身手都非常不错,最重要的是,他们绝对忠心。   没有经过特调处,所有的资金,自然就从夏莫的腰包里掏了。他好不容易凑足了买房买车的钱,转眼全填进去了。   梦貘崽子肉痛得哟,尾巴尖都在抖。   村里实在无法出行的几位老人及其家属,被龙炎的心腹转移到了绝对安全的地方疗养,村人们一走,夏莫便带着沈诺回到了夏家村。一起回来了,还有特调处的三百多头大小妖怪。   这些妖怪绝大部分都遭受过双螺旋的迫害,跟双螺旋结有不共戴天的仇恨,为了有对付双螺旋的能力,它们不惜放弃自由,选择依附特调处。如今,它们自然是要跟支队长同进退,共同对付双螺旋。   龙炎身为处长,还是很有些特权的,直接调用了几辆军用飞机,将这些妖怪们运送到了夏莫的老家附近。很快,妖怪们就先后找到夏家村,跟夏莫汇合。夏莫再次布置了山上和村里的防御阵法。此外,龙炎也把他的心腹手下派遣到了夏家村,埋伏在夏家村附近,以防万一。   通过梦种,夏莫能够辨别出这些人中究竟有没有钉子。别说,行动之前,夏莫还真从龙炎的心腹中揪出了两三个埋藏极深的钉子。最后来到夏家村的人,自然都是没有问题的。   一番布置下来,夏家村外松内紧,已如铁桶一般。   龙炎的这番动作,不管再怎么隐秘,也很难瞒过一些人的眼睛,尤其是那些钉子已经接到命令,让他们盯紧夏莫的一举一动。   不过夏莫平时深居简出,经常旷课,特调处那边也不用他每天都去,他略施手段造成家中有人的假象,等那些钉子发现他人去楼空的时候,他早已经回到了夏家村。   夏莫之所以选择回到夏家村,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他始终放心不下莫大娘,无论任何人去保护她,都不如他自己来得放心。哪怕他最终敌不过闵宇,他也不希望,莫大娘有丁点落到闵宇手中的可能性。于莫大娘而言,她更希望儿子能够平平安安,但有些事情不会以个人意志为转移,你不招惹麻烦,麻烦也会主动找上门来,她很庆幸她的儿子有解决这些麻烦的能力,退一万步讲,就算儿子对付不了闵宇,她活到这把岁数也够本了,大不了跟儿子一起共赴黄泉,也好过她一个老太太苟活世间。   莫大娘没跟其他村民一起去拍‘真人秀’,而是留在了夏家村。等夏莫归来,她跟夏莫一起去了山上。鼠宝把鼠妖还要其他老鼠也带了回来,它们藏匿在夏莫老家县城的每一个角落,跟夏莫早先收服的那些动物、妖族一起,盯紧了整个县城的风吹草动。   安排好这一切,沈诺的神魂回归体内,夏莫借助梦种,进入到沈诺的梦境中。为了能够勾出闵宇种在沈诺体内所有的魔念,为了能够彻底消解魔念的警觉,在进入梦境前,夏莫深度催眠了沈诺,并用法术封存了沈诺的一部分记忆,与此同时,他也封存了自己的记忆。   在进入沈诺梦境之前,夏莫以梦貘一族的秘法,催动梦种,根据沈诺剩余的记忆,编织出一个几可乱真的梦境。通过虚无,夏莫确定梦境已经展开后,他才进入到沈诺的梦境中。   梦种编织出来的梦境剔除了夏莫特殊的能力,也改变了两人最初的交集。   梦境中,沈诺经历了另一种人生。   年幼的他被人绑架,比现实不幸的是,梦境中,没有夏莫的介入,夏老六没有被那些亡魂逼到崩溃的边缘,他放弃了活埋的方式,而是选择直接勒死沈诺。当他误以为沈诺身亡后,他将假死的沈诺扔进了山里。年幼的沈诺侥幸逃过一劫,却险些困死在山上,最后被上山捡柴火的村民发现,送去了派出所。   本来就有轻微自闭症的沈诺,变得更加自闭,他对人充满了恐惧,这些无法排解的恐惧,直接演变成了攻击性。沈诺在山上受了很多伤,又始终不肯开口说话,问急了他还咬人、打人,县城的警察实在找不到他的亲生父母,最后将他送去了福利院。   因为自闭症和强烈的攻击性,沈诺在福利院里受到了很多欺负,就在沈诺快被逼到极限的时候,一个无父无母的孤儿被送进了福利院。   夏莫。   在沈诺的潜意识里,夏莫是无所不能的。映射在梦境中,夏莫是一个非常讨人喜欢的小孩儿,凭借漂亮的脸蛋和甜甜的嘴巴,夏莫很快赢得了福利院老师们的喜欢。与此同时,夏莫似乎有着一种特殊的魅力,他总能跟其他孩子打成一片,福利院的孩子们都很喜欢他,就连沈诺也不例外。   偌大的福利院里,夏莫是唯一一个愿意跟沈诺说话的人,也愿意把好不容易得来的零食分给他的人。   日复一日的相处中,夏莫渐渐打开了沈诺的心扉,走进了他的心里,成了他唯一的朋友。   可就在这时候,夏莫被一个很慈祥的老太太领养了。而沈诺的家人也通过种种渠道,最终找到了他,并将他带回了沈家。沈诺有自闭症,但是他不傻,相反,他拥有超过常人的智商,可他无论如何也想不起来,他究竟是什么时候多了一个孪生弟弟,沈谦。   沈谦跟他长得一模一样,看着沈谦,沈诺有种自己在照镜子的感觉,更可怕的是,沈谦似乎能够感应到他一切的所思所想。沈谦明明从未见过夏莫,他嘴里却说出了夏莫的名字,当他提起夏莫时,沈诺清楚的看到,他的眼睛里有光。   沈诺心里瞬间警铃大作。 第一三七章 梦境   或许是为了弥补儿时的遗憾, 梦境中, 沈诺一直跟夏莫保持着十分密切的联系, 书信、电话、电脑、手机……沈诺迫切的渴望知道夏莫的一切,了解夏莫的一切,甚至是掌控夏莫的生活。无数次,他旁敲侧击的问夏莫,问他要不要到他家里跟他一起生活。但是夏莫的养母对他很好, 他很满意他自己现在的生活。   面对夏莫一次次的拒绝, 沈诺是失望的, 但他尊重夏莫的决定。   然而, 好景不长,在沈诺七岁这年,夏莫的养母竟然发生车祸过世了。他养母的亲戚霸占了他养母的财产, 并将夏莫重新送回了福利院。沈诺迫切的想要把夏莫接到沈家、接到他身边来。跟现实中一样, 因为夏莫的存在,沈诺渐渐走出了自闭症的阴影, 并显露出过人的天赋。但, 跟现实不同的是,沈谦从一开始就比他更优秀,比他更懂得讨长辈的欢心。因为沈谦的存在,沈诺并不那么讨喜,他费了很大的劲儿, 也没能说服父母收养夏莫。偏偏沈谦一句话,就让沈老爷子同意, 将夏莫接到沈家来。   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最终收养夏莫的是沈家一位姓夏的老仆。   就这样,沈诺终于如愿以偿的将夏莫接到了身边,而直到这一刻,他才知道,沈谦居然一直背着他,偷偷跟夏莫联系,沈谦总是比他更容易讨人喜欢,夏莫虽然从未跟他这个孪生弟弟见过面,关系却很不错。   那一刻,沈诺真切的感觉到了愤怒,可是他却不能阻挠、也阻挠不了夏莫和沈谦的往来。   随着三人渐渐长大,沈诺对夏莫的感情渐渐变质,等他终于醒悟过来他对夏莫动了不该动的心思,而他在沈谦的眼中看到了同样的痴迷。   他不敢轻易开口像夏莫表白,害怕一旦开口可能连朋友都没得做,而一向胆大妄为行事偏激的沈谦竟仿佛也有着跟他同样的顾虑,他们开始明里暗里不断的争斗。可惜夏莫就像不开窍一样,根本不懂他们的各种明示暗示,只把他们当成好朋友好哥们儿。偏偏夏莫在学校里很受欢迎,男生女生都喜欢他,尤其是那些女生,简直恨不得用情书礼物把夏莫的抽屉给塞满,甚至连公开表白都不少。如此,沈诺不仅要防备沈谦,还要防备夏莫身边的狂蜂浪蝶。   幸亏夏莫一直懒懒散散的,除了吃和睡,对其他的似乎提不起兴趣来,总算没叫那些小妖精给勾了去。   沈诺和沈谦虽然互相看不顺眼,唯独在不让夏莫被其他人勾走这一点上,非常有共识。在他俩的不断干扰下,夏莫身边来来去去的人很多,但朋友就只有他们俩。   现实照进梦境,在他们十四岁这年,沈鹏飞罹患重病突然过世,他虽然立了遗嘱,有心将沈家交到大儿子沈从礼手中,然后再由沈从礼交给他的宝贝孙子沈谦,可惜沈从礼太过无能,而沈谦又太过年幼,二房和三房联合起来对付大房,整个沈家陷入了争产的泥潭。   长时间的内耗,让沈氏的股票一跌再跌,一蹶不振。由于沈从礼的无能,最终没能保住几乎到手的财产,还反被二房和三房联手诬陷弄进了监狱里。他们的母亲太过懦弱,根本无法承受这样的打击,大房彻底败落、沈从礼锒铛入狱后,她便重病不起,很快撒手人寰。   母亲过世后,沈谦便失踪了。沈谦带走了长房几乎所有可以变现的财产,沈诺和夏莫被其他两房扫地出门后,跟夏莫一起,跟着收养夏莫的那位老仆生活。那位老仆无儿无女,把他们当成自己的孩子,对他们非常不错。跟他们一起生活的时光,让沈诺体会到了真正的属于家庭的温暖。   时间不温不火的过去,沈诺用以前悄悄攒下的私房钱,一直在股市上投资。他运气不错,眼光精准,不管股市是牛还是熊,他总能赚到钱。几年过去,沈诺手里的资产翻了好几百倍,有了足够的资本后,沈诺又开始进军期货市场。不知不觉,沈诺积累了上亿的身家,他终于能够践行儿时的诺言,有能力给夏莫优渥的生活,有能力供养夏莫。   在夏莫十八岁生日那一天,沈诺将夏莫带到他最喜欢的一家餐厅里,请夏莫美美的吃了顿大餐后,沈诺再也忍不住,跟夏莫表明了心意。   就在沈诺满心忐忑的等待夏莫回应时,沈谦忽然推开了他们包间的门,他将一大束玫瑰花送到夏莫面前,目露深情,温柔磁性的声音里带着一丝压抑的喑哑:“莫莫,我喜欢你,跟我在一起好不好?”   眼前的这个男人,虽然有着跟沈诺一样的面孔,一样的声音,甚至是一样的深情,可是不知道为什么,夏莫再也无法从他身上一丝儿时熟悉的感觉。相反,几年不见,莫名的,夏莫觉得沈谦身上有种让他坐立不安的危险。不由得,夏莫的眼中带出了几分戒备,他毫不犹豫的拒绝了沈谦:“对不起,我有喜欢的人了。”   “谁?”沈谦的声音冷若寒冰。   “沈诺。”   “为什么?”沈谦面沉如水,他看着夏莫,眼神平静得犹如一汪深潭,有那么一个刹那,夏莫仿佛看见他黑色的眼瞳占满了整个眼眶,整个人变得十分阴郁,诡谲可怕。   杀了他。   突兀的念头出下在夏莫脑海里,没有记忆的他,根本不明白自己为什么会对沈谦起了杀心,本能的,夏莫敛住了所有的杀意,他面不改色的看着沈谦,道:“喜欢就是喜欢,没有为什么。”   “如果没有沈诺,你会不会爱上我?”   不会。   这是夏莫心底最真实的答案,可不知道为什么,话到了嘴边却变成了:“我不知道。”   沈诺难以置信的看向夏莫,刹那的神色难以名状,而沈谦的眼中迸发出强烈的光芒来,莫名的,夏莫觉得他整个人的气势都变得更强了,他几乎要按捺不住心中的杀意。隐隐的,夏莫仿佛听到心底有个声音告诉他,冷静点,还不到时候。   夏莫模棱两可的话,让沈谦重燃了希望,而为了克制内心的杀念,夏莫微微低着头,落在沈谦眼里,他觉得夏莫心里是有他的,只是这几年,他没在,才让沈诺那个混蛋有了可乘之机。现在他回来了,沈诺应该把夏莫还给他了。   抱着这样的想法,沈谦开始频频介入夏莫和沈诺的生活。   而令沈诺非常失望的是,夏莫在明知道沈谦对他心怀不轨的情况下,依然跟他保持着密切的联系。同时,夏莫虽然答应了跟他交往,却始终不愿意跟他发生进一步的关系。   妒忌,如毒蛇一般,不断的啃食着沈诺的理智。   沈谦的妒忌,比起沈诺有过之而无不及。即便他再怎么自欺欺人的告诉自己,夏莫心里是有他的,可是他能感觉得到,夏莫真正爱的人是沈诺,夏莫整天陪着的人也是沈诺。他什么也不是,他只能躲在阴暗的角落里,看他们幸福。   凭什么?   沈谦离开的这几年,没有人知道他去了哪儿,也没有人知道他做了什么,他回来以后,以雷霆手段整垮了千亿沈家,同时在短短时间内,就将二房和三房的人整到家破人亡。他吞并了沈家的有些产业后,成立了一家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跟国家层面达成了合作关系,致力于攻克以癌症为首的各种绝症。新药一经上市,便引起了巨大的社会反响,世界为之哗然,沈谦的名字迅速传遍整个世界,以绝对的强势,问鼎世界首富。   财富往往与权利并行。   即便沈诺在金融市场获取了上亿的财富,他在沈谦的能量面前,依然不值一提。从沈谦回来那一刻起,沈诺的好运就彻底告终了,所有的投资不停亏。他察觉到猫腻,果断变现了那些投资及时止损,沈诺损失惨重,身家严重缩水。他知道这背后是沈谦在搞鬼,但是他的自尊心不允许他向沈谦低头。沈诺只能不断的尝试其他的投资,但每每遭受到沈谦的百般阻挠,最终,沈诺不仅赔光了所有的钱财,还负债累累。   一直以来,沈诺对钱财并不十分在乎,他赚钱唯一的目的,就是想要给夏莫最好的生活。即便负债累累,沈诺依然有信心东山再起,可是眼看夏莫最近频频发呆、走神,有好多次,他发现夏莫看他的时候,像是在透过他,看别的什么人。   他,输了。   可是,他不甘心!他不甘心!   梦境主人强烈的意愿总能对梦境造成最直接的改变。   沈谦的抗癌药物出了问题,首批服用药物的病人,接连暴毙,而这些病人在死后不久,又重新活了过来,成了可怕的不死者。   不死者拥有的攻击性和传染性,一旦被他们抓挠,就会变成跟他们一样的不死者。   末世,席卷了整个梦境世界。   现实世界中,天师协会的前任会长闵济打伤看守他的一众高手逃跑了。很快,他和闵彦奉命集结了一批双螺旋的高手,和大量的雇佣兵,来到了夏家村,准备活捉夏莫,夺走莫家传承。 第一三八章 阵法   闵济一行人刚到夏莫老家所在的县城, 就感觉到了强烈的妖气, 顺着这些妖气, 都用不着导航,他们很快找到了夏家村。他们到的时候,已经临近傍晚,寒冬时节,夏家村虽然鲜少下雪, 天却黑得格外早。小小的村落, 仿佛被黑暗吞噬了一般, 整个村子没有丁点灯光, 更没有一点声响,雾气无声而起,悄然笼罩住了整个村落。   “不愧是莫家后人, 小小年纪, 手段倒是不少!”闵济被龙炎关押了很长一段时间,期间大约也受了不少‘招呼’, 再不复从前的仙风道骨, 脸上每一道褶子里都透着阴狠,仗着人多势众,闵济下令道:“搜,就算掘地三尺也要把人给我找出来!抓住夏莫,首领重重有赏!”   闵济是最早追随闵济的那批玄门中人之一, 当年他背叛师门,修为被废, 走投无路,闵宇看重他的悟性和天赋,不仅助他重塑道骨,还教了他诸多秘法。而后,又助他创建天师协会,令他全权负责双螺旋在Z国的一应事宜。闵彦跟吴兴他们一样,都是后来在战乱中被闵济收养的好苗子。当初,闵宇手中可用之才不多,闵济重塑道骨之后,得需从头修行,于是,闵宇就让他在修行之余,负责教导这些被收养的孩子。   论辈分,闵彦、吴兴等人都得称闵济一声老师。   闵彦能够得到首领赏识,被冠以‘闵’姓,委以重任,闵济没少在闵宇面前替他美言。闵济做了太多有伤天和的事情,身边虽然美色众多,却没有一个能够给他诞下子嗣。因此,闵济与闵彦之间,除了师生之情外,还有几分父子之谊,关系远较其他人来得亲近。   闻言,闵彦立即响应:“是,老师!”   转身,闵彦安排下去,让随行善养小鬼和鬼仆的玄门中人,将小鬼和鬼仆放出来,又让精通阵法之人,看看夏莫究竟布了什么阵法,能不能尽快破阵,至于那些随行的雇佣兵,则被派去抓捕夏家村的村民。   夏莫既有符道宗师的水准,再兼他手握莫家传承,修为必然高深,闵宇对他志在必得,因此,这次派来的,都是他手下的得力干将,除了闵济、闵宇外,极擅养育变异小鬼的通差法师也被派来了,此外,还有一个臭名昭著的、已经修成了飞头降的降头师,一个来自R国,由闵宇亲自培育出来的傀儡师,来自欧罗巴大陆的黑巫师等等。此外,还有一些能够高度妖化的玄门高手。   可以说,闵宇把双螺旋的核心高手几乎全派了出来。   埋伏在夏家村及周围的特调处人士,看到这些或是熟悉或是陌生的面孔,都不由倒吸几口冷气。   点子实在太硬了!   当然,这也充分说明,夏莫手里的莫家传承非同一般,无论如何,绝对不能让这些人得手!藏在暗处的特调处一众人等,都暗暗在心中发狠。双螺旋的高手倾巢出动,重创这些人,就等于是重创双螺旋,就算豁出命去,他们也要拼了!   阵法的作用下,雾气越来越浓,不仅仅是光线,似乎连声音也被这些雾气给吞没了。闵济他们带来的国际雇佣兵,都是刀尖上舔血的狠角色,饶是他们闯过无数的枪林弹雨,也没见过眼前这种奇怪的景象。   浓雾中有风似有似无的吹拂着,夹着一缕若有若无的、清甜的花香味儿。   “快屏住呼吸!”   远处,有声音惊呼道。   可惜,有点太晚了。雇佣兵们不知何时,眼睛全都变得直愣愣的,而那些被释放出来的小鬼和鬼仆们眼睛陡然变得血红,身上散发出可怕的戾气,降头师释放出去的虫降忽然间乱了方向,就连那些用魂魄炼制而成的傀儡,瞬间也变得狰狞起来。   很快,清甜的花香渐渐血液甘甜的气味所取代。   浓雾中,不知是谁发出了一声声嘶力竭的惨叫,随即,惨叫声夹杂着激烈的枪声此起彼伏。浓雾笼罩之下,可怕的厮杀才刚刚揭开序幕。   好,好可怕的阵法。   除了闵济、闵彦他们几个修为极高的人,没有被阵法蛊惑外,其他人乃至他们带来的小鬼、鬼仆、降头等等,全部陷入了可怕的幻觉中,自相残杀起来。闵济的脸色变得极其难看,他问随行那个精通阵法的人:“这阵法该怎么破?”   那人修为不算高,但因为精通阵法的缘故,身上有些护身之物,阵法对他的影响比较有限,此刻,他整个人像是从水里捞出来的一般,汗水把他的衣服都湿透了,他呐呐道:“我,我不知道,我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阵法,太强大了!”   迷阵、困阵、幻阵、杀阵……还有他根本叫不上名的阵法,环环相扣,天衣无缝,别说阵眼了,他连阵基在哪儿都推算不出来。   如此强大的阵法,就算死在里面,他也此生无憾了。   阵法师愿意以身殉道,闵济他们可不愿意被白白困死在阵法中。找不到其他破阵的办法,就只有以力破阵。   他们大肆攻击肉眼所见的一切,一次次,他们推倒了夏家村的建筑,一次次的,那些建筑又在雾气中一点点复原,他们攻击的次数越多,建筑复原的速度越快。渐渐地,那些平平常常的农家小院,似乎变成了择人而噬的怪物。   太可怕了。   此时此刻,闵济等人终于明白为什么首领要把他们这些人都派来了,可惜,他们到底还是轻敌了。   然而,他们已经找不到回去的路了。   躲在暗处的特调处众人,看得目瞪口呆,原本,他们都已经做好了恶干一场的准备,万万没想到,夏莫布下的阵法竟然如此强悍,几乎不费吹灰之力,就把这些人给彻底困住了。   只可惜龙炎利用职务之便铤而走险,提供给夏莫的布阵之物并不能完全满足夏莫的需求,最终布置出来的阵法,虽然强大,但是触发之后,只能维持十二个小时左右,过了这个时间点,部分布阵之物会自动损毁,阵法会迅速衰弱下去。另外,如果阵法内的人破坏了阵基,阵法还会削弱得更快。   所以,他们必须尽快的消灭阵内之人。   过去,双螺旋的人为了捕捉妖怪,一旦遇到难以对付的大妖,总是不惜以种种手段引出天劫,借由天劫之力,对付大妖。就算天劫当场击毙了大妖,他们把大妖的尸体捡回去,也总能得到不小的收获。   因此而折在双螺旋手里的大小妖怪可不少。   所以,这次,夏莫决定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替曾经枉死的妖族报仇雪恨。   待闵济等人陷入混战之后,藏在暗处的特调处众人,照夏莫教给他们的办法,血祭上苍,以上古符箓为引,以诸人鲜血为祭,沟通天道,求天道正法。   简单来说,就是跟天道爸爸告状。   龙炎派来夏家村这边的人,都是他手下一等一的心腹,这些天师既能跟龙炎走在一道,自然是有着同样的理想抱负——刚正热血,为国为民。   这样的人告起状来自然是事半功倍。   伸手不见五指的浓雾,遮蔽了闵济等人的视线。阵法最大程度的激起了他们心中的恶,闵济闵彦等核心份子身上有可以欺瞒天道的法器,其他人身上可没有,尤其是那些变异的小鬼、鬼仆等等,它们已经完全沉浸在了杀戮的快感中,根本没人发现,浓雾之外的天空已经雷云遍布。   浓雾之内,闵济、闵彦他们心中无端端生出一丝心惊肉跳之感。修道之人,第六感极为敏锐,几乎就在那一刹那,一道可怕的天雷协毁灭之势,从天而降。   天劫。   这才是夏莫真正的杀招!   刹那间,阵中无数鬼魂鬼物降头灰飞烟灭,一众吞服丹药高度妖化的人,也被天雷无差别攻击,修为高的吐血连连,修为低的直接魂飞魄散,闵济等人皆是惊惧不已。   而这一切,才刚刚开始。   夏家村旁,原本妖气冲天的山林,在闵济等人踏进夏家村的那一刻起,大黑和鼠宝启动阵法,在阵法的屏蔽下,冲天妖气消失得一干二净,丁点气息也未曾泄露,大大小小的妖怪们躲在漆黑的山林里,目睹外面的一切,心里畅快得恨不得仰天长啸几声。   黄大仙的老巢里,应急灯将洞穴照得通明,夏莫和沈诺并排躺在地毯上,一旁,莫大娘坐在从家里搬来的竹椅上,眼睛一错不错的看着夏莫,她虽然看起来还算镇定,但要不是有鼠宝和大黑陪着,还不断的宽慰她,她不知得急成什么样儿了。   即便如此,她听着外面不时传来动静,心里越发的紧绷。忽然,她看见夏莫脖子上一块不起眼的方片亮了起来。   与此同时,梦境之中,夏莫脖子上的方片也同时亮了起来。   为了能够诱出沈诺体内所有的魔念,夏莫刻意封印了自己的记忆。可是这个节骨眼上,他也不能一味的沉溺在梦境中,万一驱除魔念需要的时间远远超过他的预估,到时候闵宇都打上门来了,他还在做梦,那不是给人送菜吗?所以,他在封印上留了一个缺口。   其他人都无法将现实的信息带入梦境,除了这枚来历神秘的方片。   当方片感应到天道反馈给夏莫功德时,它在夏莫的梦境中亮了起来,夏莫刻意留在封印上的缺口彻底碎裂,被封印的记忆悉数回笼。   看着已经完全陷入毁灭状态的梦境世界,以及跟自己跟自己吃醋较劲、还把魔念都给洗脑的爱人,夏莫简直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   沈诺会不会太爱他了? 第一三九章 复苏   在记忆复苏的瞬间, 夏莫不禁生出一种庄周梦蝶的荒谬感来, 有那么一个刹那, 他几乎分不清梦境和现实。在现世的记忆恢复之前,他一直以一个普通人的身份,在沈诺的梦境中渡过了一二十年,漫长的时间里,生活的一点一滴, 喜怒哀乐, 几乎构成了一段完整的人生。   当封印碎裂, 他赫然发现, 他所经历的一切只是一场梦境,刹那的冲击,不禁让他生出片刻的自我怀疑。   然而, 仅仅只是片刻而已。   封印破碎, 意味着双螺旋的人杀到了夏家村,无论来者中有没有闵宇, 留给他的时间都已经不多了, 甚至,如果闵宇现身的话,留给他的时间将更短。   此时此刻,他完全能够确定,沈谦就是沈诺魔念的具象化。魔念既已现身, 他在沈诺的体内也种下了梦种,通过梦种, 找出沈谦的下落不难,随着记忆的复苏,他的能力也随之恢复,他有很大的把握可以杀死沈谦。但现在棘手的是,他担心即便杀死了沈谦,沈诺心底的魔念也无法真正驱除。   此魔念非彼魔念。   沈谦是闵宇种在沈诺身上的魔念,从先时沈诺的描述和他俩的推测,闵宇种在沈诺心中的魔念是毁灭和杀戮,可是从他在梦境中的表现来看,比起毁灭世界,沈谦明显更乐意跟沈诺抢人。   说句不要脸的话,沈诺爱他已经入魔,所以才最终导致沈谦受其影响,也深深的爱上了他。   说实话,在入梦之前,夏莫想过无数种可能,甚至还想过魔念具象化以后会不会化作闵宇的分身,具备一部分闵宇的能力,可他无论如何也没想到,魔念竟然变成了沈诺的孪生弟弟。尽管这是沈诺的梦,但站在公允的角度来讲,沈谦拥有着跟沈诺一模一样的外貌外形,却比他更为成功。   不可否认,梦境中的沈诺和沈谦都是非常优秀的人,但是沈诺更喜欢平静温馨的生活,沈谦追求的是极致的强大。以现世的标准来衡量,沈谦各方面都要比沈诺更为成功,更为强大。   沈诺作为梦境的主人,即便他被夏莫深度催眠,封印了记忆,他也应该比沈谦更强大才是,可偏偏魔念化身成的沈谦比他更成功。这个梦境是沈诺的,很多事情的发展都是以沈诺的潜意识为转移的,哪怕是魔念,也不能完全超出这种潜意识的操控。   会出现这样的结果,只能说明一个问题,沈诺不够自信,潜意识里,他担心会有比他更优秀更强大的人从他身边抢走夏莫。   可夏莫想不通的是,为什么这个人会拥有跟沈诺一模一样的外貌外形。难不成沈诺吃起醋来连自己都不放过?   夏莫不知道,事实确实如此。   沈诺在虚无中的生魂吃起醋来,一度连身体都不想要了。沈诺潜意识里呈现出来的,多半就是那时生魂不可告人的小心思。夏莫永远不知道,无论是沈诺的生魂还是他的身体,无数次在他支撑不下去的时候,是他的存在,帮他坚持了下去。于沈诺而言,夏莫不仅仅是他的爱人,更是他的精神支柱,是他的信仰,是他的一切。   只要能够和夏莫在一起,他可以放弃一些野望,他甘于平凡的生活。然而,一旦当他发现夏莫可能还会喜欢上其他人时,他情愿毁灭整个世界。   真正将梦境世界带入末世的,并非沈谦那些来历不明的抗癌药物,而是沈诺的潜意识在作祟。   而这正是真正可怕的地方。   闵宇种在沈诺身上的魔念还没把沈诺怎么样,沈诺自己就生出了心魔,他的心魔还把闵宇种在他身上的魔念给洗脑了。   杀死魔念容易,可要怎么祛除沈诺的心魔,夏莫实在是想不出什么办法来。心魔的心魔源于对他的爱,他总不能让沈诺不爱他,或者违心的告诉沈诺,他不爱他了吧?他敢这么做,沈诺只怕当场就敢魔化给他看。   扪心自问,无论在梦境中还是现实中,他都爱沈诺,但如果爱可以量化的话,他的爱跟沈诺比起来,实在是微不足道。至少,此刻他确信,没有沈诺,哪怕痛苦他依然可以活下去,但是没有他,沈诺会带着整个世界给他陪葬。   真是个傻瓜。   黑暗中,夏莫幽幽的叹了口气。几乎同时,脚步声在他身后响起,沈诺拿了件衣服给夏莫披在身上,被从身后环抱他,柔声问道:“怎么了?”   窗外暴雨如注,因为不死者的存在,短短数月,整个世界就彻底呈现出了末世的景象。梦境中,收养他的老仆已经在不死者的袭击下过世,他们俩相依为命,从城市里逃了出来。然而,因为沈诺有着跟沈谦一模一样的面孔,一路走来,几乎所有的幸存者都对他们心存恶念,甚至不乏想要直接杀死他们的过激者。   为此,他们不得不远离人群。   梦境中,他俩只是普通人,没有特别的能力,但因为沈诺是梦境主人,在他潜意识的主导下,他们的运气非常好,总能遇难成祥。一路上,他们虽然遇到过很多危险,但真正危及性命的却没有,而且他们总能在山穷水尽的时候,找到补给,汽油、食物、水乃至安全的藏身点,一晃几个月过去,跟其他真正在末世中挣扎的逃难者比起来,他们轻松的就像在旅游。   归根结底,就算沈诺的心魔想要毁灭整个世界,也不舍得夏莫受一丁点罪。   他虽然现在还不能回报爱人以同样的深情,但他可以试着让爱人更安心一点,在这份感情中更自信一点。   作为一个编剧预备役,土味情话谁还不会说呢?   好,好像还真不太会。   “沈诺,如果这个世界上,有一个跟我一模一样的人,你会爱上他吗?”   有别于现实的梦境中,夏莫跟沈诺几乎算得上是青梅竹马一起长大的,因此,在梦境里,夏莫跟沈诺的亲人一样,一般都喊他阿诺,极少直呼他的姓名。现在夏莫恢复了现实的记忆,更习惯像往常一样,连名带姓的称呼他。   沈诺闻言,不禁心头一凛,不明白夏莫的语气为什么会这么正式,没有任何迟疑,他摇头道:“不会,莫莫,你在我心里是独一无二的。除了你,我不会爱上任何人。”   夏莫扣住沈诺的双手,十指交缠,郑重道:“我也是。”   沈诺的心脏重重跳了几下,那一瞬间,他心里所有的不安都消弭于无形,雀跃的心情令外面的滂沱大雨都明显的小了下来,房间里的温度都隐隐有些回升的迹象。   有用!   夏莫凭借过目不忘的本领,以过去刷过的各种剧为蓝本,拼命搜索剧中出现过的甜言蜜语,这还来不及说出口,外面忽然传来了大量不死者的嘶吼声。借助梦种,夏莫清楚的看到,数以百万计的不死者聚集在他们藏身的小镇外,将整个城镇包围的密不透风。在更远的地方,还有更多不死者源源不断的涌了过来。恢复了现实的记忆,夏莫轻易就从无穷无尽的尸海中发现了沈谦。   梦境中的不死者因沈诺的心魔而生,但沈诺本身并没有意识到这一点,更兼他是这个梦境世界的主人,梦境会因为他潜意识的想法,补全梦境世界的因果逻辑。因此,最终在梦境中呈现出来的,是不死者因沈谦的药物而生。   沈谦作为魔念在梦境中的具象化,他虽然被限制在梦境世界中,但他作为独立的个体,即便沈诺是梦境主人,也无法真正干扰到他的种种行为。   在合乎逻辑的情况下,沈谦作为不死者的始作俑者,他拥有操控这些不死者的能力。而这些不死者,因沈诺的心魔而生,又被魔念操控,究其本质,它们已经不再仅仅只是单纯的梦境元素,透过梦种,夏莫能够看到它们身上丝丝缕缕的魔气。   无论在梦境中,沈谦是通过何种逻辑操控这些不死者,究其本质,这些魔气所化的不死者,可以随时化为沈谦的力量源泉,甚至可以给沈谦提供逃脱的可能。   要彻底消灭沈谦,必须先除掉这些不死者。   夏莫悄然驱动梦种,偌大的梦境世界中,在沈谦不知道的地方,数以亿记的不死者毫无预兆的,化为一缕缕黑烟,消失在梦境世界中。   与此同时,黄大仙的老巢里,夏莫结合莫家传承和梦貘一族的传承,反复推演,布置下来的驱魔阵法发出了莹白色的光芒。   成功了!   鼠宝和大黑在陪伴莫大娘的同时,时刻都盯着阵法,就在阵法光芒亮起的瞬间,只见沈诺身上逸散出大量黑色的气体,阵法在碰触到这些气体的瞬间,光芒陡盛,最后竟形成了一个透明的罩子,将沈诺和夏莫笼罩其中。   随着越来越多的黑气涌出沈诺的身体,阵法无法在第一时间吞噬掉这些魔气,光罩下,魔气越积越多,光罩始终笼罩着这些魔气不让它们逸散分毫,在夏家村上空肆掠的天雷竟未察觉分毫。也多亏没有被天道发觉,否则,夏莫和沈诺多半就要给闵济等人顶雷了。   不多久,光罩变成了漆黑的巨茧,内里,浓郁至极的魔气,彻底阻绝了莫大娘他们的视线。在他们看不见的地方,夏莫脖子上的方片金光大盛,无数功德所化的金光,化作光膜将夏莫牢牢包裹起来,不让他被魔气侵染分毫。   在夏莫老家所在的省城,豪华的酒店内,一个被黑袍包裹得严严实实的人,忽然站了起来,黑袍笼罩下,闵宇的脸色比外面午夜雷暴不止的天空还要黑上几分。   是谁,究竟是谁动了他种在一号实验体内的魔念?! 第一四零章 终章   闵宇没有亲自前往夏家村捉拿夏莫, 并非因为其他, 而是因为沈诺的意识在回归身体、解除假死状态的瞬间, 被闵宇感应到了。一号实验体对闵宇来说非常重要,可是出乎他的意料,一号实验体并没有在他之前命人重点搜寻的范围内,事情似乎有些脱离他的预料了。别的他不担心,他只担心一号实验体会跟那些残存的妖族联起手来, 届时, 事情可能会完全脱离他的掌控。   知道夏莫的存在, 闵宇非常高兴, 可是高兴之余,他也不可避免有些担忧。毕竟梦存活的时间比他长太多了,梦貘一族还能够通过梦境窥探秘密, 他没有完全继承莫宇的记忆, 他无法确定,梦究竟教了夏莫些什么。如今, 夏莫手握莫宇的传承, 还敢高调的亮出底牌,必然是有所依仗的。   所幸,那个半妖崽子年纪尚幼,就算天纵奇才,就算梦给他留了倚仗, 他也有信心抓住他。   可如果那个半妖崽子跟一号实验体联起手来的话,事情就会变得非常棘手。这么多年的经营和渗透, 再没有人比他更清楚,Z国玄门如今的水平。Z国建国初期,Z国高层为了清洗他在Z国的势力,以雷霆之势打击玄门。   他的势力因此受到重创,与此同时,Z国的玄门势力也被最大程度的削弱,就算龙炎苦心经营许久,也无法跟他的势力抗衡。现在半妖崽子已经投靠了特调处,还跟特调处的妖族支队联起手来,一旦他再跟一号实验体扯上关系,后果不堪设想。   以他对当今玄门势力的了解,别说是驱除他种在一号实验体体内的魔念了,就是发现都够呛。他能想到的,有可能做到的,就只有夏莫那个半妖崽子。   在此之前,他感应到一号实验体后,第一时间放弃了去抓捕夏莫,转而追踪一号实验体的魔念,一路追到了这里。从他收到的资料看,这个地方,正是夏莫的老家。   而就在刚刚,他切切实实的感应到,有人动了他种在一号实验体内的魔念。   除了夏莫,不做他想。   他所担心的事情,终究还是发生了。   他有预感,如果不能趁这个机会一举除掉夏莫和一号实验体,给他们足够的时间成长起来,他将再无丁点胜算。   闵宇最大的执念就是长生,而这个执念带来的是过分的谨慎和怕死。可与此同时,一旦有长生的机会,闵宇将变成比任何人都要疯狂的赌徒。一如他当年孤注一掷,布下重重阵法,不惜一切代价试图抓住上古神兽梦貘。   他没有抓住梦,却抓住了蛟,然后又用这蛟成功培育出了血脉纯粹的上古龙族。他所有的心血所有的筹谋所有的积累都砸了进去,一只脚都已经踏上了长生路,让他在这个节骨眼上放弃,可能吗?   绝无可能!   就算闵宇再惜命也必须放手一搏!   如果一切如他所料,此刻,夏莫应该正在设法拔除一号实验体体内的魔念,魔念是他种下去的,再没有人比他更清楚那魔念的强大,就算夏莫再天纵奇才、再天资卓越,想要彻底拔除魔念,也没有那么容易。只要他能赶在魔念被拔除之前,接近一号实验体,他就能操纵魔念,届时,鹿死谁手还不一定!   他必须把握住这个机会。   闵宇拿起手机,一道道指令迅速下达出去,不一会儿有人敲响了闵宇的房间门。很快,闵宇坐上车消失在了夜幕中。   沈诺的梦境中,为了最大程度降低魔念的警觉,夏莫只消除了那些不在沈谦操控范围内的不死者。随着沈谦的逐渐靠近,夏莫和沈诺藏身的小镇,已经被不死者彻底占据。除了他俩藏身的那栋小楼外,黑压压的不死者挤满了小镇的每一个角落,尸臭冲天。不死者们不断的冲着夏莫他们发出狂躁的嘶吼声,活人的气味,对于渴食的不死者而言,堪比摆在瘾君子面前的毒品,它们恨不得冲上前去,将两人撕成碎片,可偏偏它们在沈谦的控制下,不得不克制进食的本能。   压制越深,反弹越烈。   不死者们不断发出可怕的嘶吼声,在本能的驱使下,它们甚至自相残杀起来。   外面的世界,已成炼狱。换做其他任何一个人,可能都无法承受眼前一幕幕可怕的景象,胆小一点,活活吓死都有可能。可惜藏在小楼中的两个人完全不为所动,夏莫趁机浑水摸鱼,借梦种之力,悄悄抽取了那些自相残杀的不死者身上的魔气,送出梦境。   沈诺始终没有恢复记忆,他安静的陪在夏莫身边,无论外面发生什么,他都始终无动于衷,毫不在意。   直到沈谦带着不死者军团出现在小镇的那一刻,他才终于变了脸色。   与此同时,闵宇也抵达了夏家村。   顾忌着笼罩在夏家村上空的天劫,闵宇没有靠近,远远看去,夏莫布置在夏家村周围的阵法,在闵宇眼中无所遁形。闵宇发现,他还是低估了夏莫的能力。即便是当年的莫宇,他也无法在夏莫这个年纪布置出如此厉害的混合阵法,夏莫作为一个半妖,他的天资竟然还在莫宇之上。   这完全不合常理。   区区半妖,能够违逆天道活下来就不错了,怎么可能还具有如此天资?一定是梦做了什么!   这样的躯体,要是能落在他手里,无疑是绝佳的实验材料。思虑间,黑袍笼罩下,闵宇的眼睛一点点染上了贪婪的猩红。   “听我安排,咳咳咳,破阵,咳咳……”   在抵达夏家村前,双螺旋的人就已经把整个夏家村的卫星云图、测绘图纸等等全部传到了闵宇手中,就算从未来过夏家村,夏家村内的一切,都已经尽在闵宇的掌控之中。   闵宇深谙阵法之道,夏莫的阵法在闵济他们带去的阵法师眼中无懈可击,闵宇不过远远一望,很快就推演出了阵基和阵眼所在。不过,他们在阵外,最多只能破除部分阵基,削弱阵法之力,真正要快速且彻底的破坏掉整个阵法,还得破除阵内的阵眼才行。   在闵宇的命令下,随行之人悍不畏死的冲进天劫笼罩的区域,他们随身携带了大量的弹药,在天雷劈中他们的瞬间,他们随身携带的弹药也被引爆,炸毁了阵基。与此同时,闵宇通过奴咒,联系上深陷阵内的闵济等人。   此时,夏家村内,除了埋伏在安全区域的特调处诸人,闵济带去的一干人等,除了闵济之外,就只有闵彦、通差还有那位降头师和傀儡师还活着,其他人早已在天劫之下,化为灰飞。闵济他们身上有闵宇亲赐他们的法器,这些法器跟夏莫身上的方片有异曲同工之妙,虽远不如夏莫手里的那件,却同样可以蒙蔽天道。凭借法器和高深的修为,他们四个虽然受伤极重,却也保住了小命。   首领亲临,他们有救了!   闵济等人是闵宇心腹中的心腹,即便没有奴咒,他们也愿意为闵宇效死。闵宇让他们去破坏阵眼,他们没有任何的犹豫,直接吞服了各自身上仅剩的疗伤丹药,一边恢复伤势,一边依照闵济的指引,很快便突破重重迷阵,找到了阵眼。   阵眼被夏莫布置在了夏家村的村委会,龙炎派来的人,就藏在村委会附近的地下。闵济等人刚一靠近阵眼,他们便从藏身之地冲了出来。两方人马一言不发,直接开干。论实力,龙炎派来的这些人真不是闵济他们的对手,奈何闵济他们的鬼仆、小鬼、傀儡等,都在天劫之下毁于一旦,战斗力大大削减不说,还受到了极大的反噬,身受重伤,特调处这边三十四个人,仗着人多,蜂拥而上,稳稳占据了上风。   龙炎派来的心腹,不仅会玄门术法,还随身携带了热武器,彼此间配合十分默契,很快,闵济他们四人中受伤最重的傀儡师,便被修为远不如他们的特调处众人,生生磨死。   闵济见势不利,心一横,曾经那双仿佛能够洞察人心、世外高人般睿智的双眼充满了孤注一掷的疯狂,趁着喘息的刹那,他对闵彦和通差道:“想办法拖住他们,我去破阵!”说完,闵济拿出一枚漆黑的丹药,一把塞进嘴里。丹药入腹的瞬间,闵济身上迅速被漆黑的鳞片覆盖,他的骨头发出可怕的啪啪声,身体急速暴涨,片刻间,一股带着血腥味儿的妖气冲天而起,闵济四肢着地,化作一头半人半莽的怪物。   雷劫仿佛找到了新的目标,争先恐后劈了下来,闵济整个笼罩在雷光之下,瞬间,他就被劈得皮开肉绽。闵济发出近乎惨叫的哀鸣,拼劲全力冲向了阵眼。   “砰——”   伴随着类似爆炸的声音,一阵刺目到极点的光芒亮起,笼罩在夏家村上方的阵法彻底消失了。   有什么东西落在了脸上。   闵彦抹了把脸,是一小块暗红色的碎肉。   “今晚,你们所有人都要给我老师陪葬!”   “是吗?不如,你先去跟他做个伴。”   耳边传来一个极陌生的声音,“谁?”   闵彦只觉眼前一花,一道残影掠过,心脏传来一阵剧痛,低头一看,一只长着利爪的手已然洞穿了他的心脏。他下意识扭头回望,他眼中的世界被漆黑取代前,只来得及看清站在他身后的,是一个长相秀美的少年人。   这少年不是黄大仙是谁?   黄大仙一把掏出闵彦的心脏,直接扔向了半空的落雷,刹那间,一声惨烈到极点的惨叫从半空传来。   一个照面,闵彦,魂飞魄散。   “你是谁?”通差吓得面无人色,试图拖延时间。   “你爷爷。”   言犹在耳,通差忽觉心脏一痛,低头一看,只见一只手贯穿了他的心脏。居然没有染上一点血。这是通差生前最后一个念头。   特调处众人还来不及反应,只听黄大仙说:“快逃,有多远逃多远。”说完,它毫不犹豫化为原形,一阵烟似的冲进了夏家村附近的山林。雷劫之下,还有数十道影子,跟它一起冲进了山林。   特调处众人不明所以,黄大仙曾落到闵宇手里,被他折磨得脱了好几层皮,要不是后来梦和巨蟒舍命相救,它坟头的树都不知道有多高了,大老远的,它就闻到了闵宇身上的那股可怕的腐臭味味儿。思及此,黄大仙在心里都快把夏莫骂出花来了——   小兔崽子,它才离开几天,就搞出这么多事儿来!这么多年,它费尽心思保护他,生怕他就被闵宇给发现了,结果这小兔崽子倒好,居然连商量都不跟它商量一下,直接就把闵宇给引来了!简直是老寿星上吊,嫌命长了!也不知道它找来的这些大妖,能不能把闵宇给拖住了?夏莫那小混蛋,不会以为单凭天劫就能对付闵宇吧?   他究竟知不知道闵宇到底有多厉害?   等会儿见到他,非揍他一顿不可!三天不打上房揭瓦,再不管管,天都能教他捅破了!   心电急转间,黄大仙带着一众大妖冲进了山林。它找来的这些大妖,几乎都是最早跟巨蟒它们一起追随妖王梦的那些,比起黄大仙它们这些后来追随梦的小妖,这些大妖始终还惦记着恢复妖族的荣光。当年,梦在陨落之前,除了玉简外,还给了黄大仙一件信物,一枚血玉。这枚血玉是梦在全盛时期时,用精血炼制。   血玉炼成以后,就成了妖王的象征,见此玉,如见妖王。可惜梦没有野心,跟莫宇隐居后,就把血玉收了起来,直到托孤那一刻,才把血玉连同玉简一并交给黄大仙。她临终前告诉黄大仙,如果到了迫不得已那一刻,就去妖族禁地驱动血玉,召集从前追随她的妖族。   先前,倾天之怒,让黄大仙意识到,梦所说的迫不得已的那一刻已经到了。   除了闵宇,它实在想不出还有什么人能够如此触怒天道。   它不清楚闵宇具体做了什么,但是它很清楚,如果闵宇成功了,夏莫的处境很可能会变得更加危险。为了以防万一,它决定先把梦的旧部召集起来,慢慢筹谋,静观其变。   数百年的光阴过去,最早跟巨蟒一起追随梦的大妖,几乎已经消亡殆尽,仅剩的那么两三个,当年梦亲临也没能使唤动它们,感应到血玉的气息后,它们虽然跑得比谁都快,却是冲着血玉和梦的遗物(遗体)来的。更多的妖怪是感应到妖王气息,前来凑热闹的。也不知道是不是人类的脑残话本给洗脑了,妖族不知从何时流传起了一个‘得血玉则可得妖族’的传说。   来看热闹的妖族中,也不乏野心之辈。   黄大仙凭借梦传给它的修为,好不容易才弹压住那些个心怀不轨的大妖,又凭三寸不烂之舌,舌头都说得快脱皮了,这才终于说动一众大妖跟它一起来夏家村。   当时它还琢磨着,夏莫那小混蛋妖怪缘不错,鬼点子也多,肯定能把这些大妖哄得团团转。回头,把它们交到夏莫手里,它就放心了。   事实证明,它实在是放心得太早了。刚才嗅到闵宇的臭味儿,它几乎使出了全部的自制力,才忍住没掉头就跑的。这次要是它能活下来,它非得叫夏莫给它炖上百十只鸡,好好压压惊。   黄大仙低啸一声,让其他大妖跟紧它,一头冲上了山。它并不知道,它没在这几个月,夏莫已经把山上的阵法重新布置过了,一进山,黄大仙自己都傻眼了。   这是什么鬼地方?   黄大仙它们跑了以后,特调处诸人虽然摸不着头脑,但修道之人感知敏锐,他们隐隐察觉到了令他们毛骨悚然的恐惧感。   多半是双螺旋的首领现身了!   任务开始之前,夏莫跟他们交代过,如果来的是双螺旋的爪牙,他们就要想办法把他们困死在夏家村,如果是双螺旋的首领亲至,就以最快速度撤到山上去。   没有任何犹豫,特调处一众人以最快速度跟在黄大仙他们身后,冲上了山。   很快,夏家村只剩残垣遍地尸横遍野,再无一人。   待雷劫渐渐散去,停在夏家村外的一队豪车,缓缓启动,朝着山林的方向开了过去。   梦境中,夏莫无端端生出一股强烈的心悸。   闵宇,来了。   沈诺似乎看出了夏莫突如其来的紧绷,他用力握住夏莫的手,柔声道:“别怕,我会保护你的。”   这时,他们面前无穷无尽的不死者如摩西分海般向两旁退避,让出一条道来,沈谦缓步走了过来,脸上露出阴冷的笑容:“你?你用什么保护他?沈诺,你不配站在莫莫身边。”   沈诺面无表情,冷声道:“难道你配?”   陡然间,狂风骤起,风云剧变,大地隐隐颤抖起来。沈诺看似平静,实则他的愤怒已经影响到了整个梦境的平稳。   不由得,夏莫用力回握住沈诺的手。   看到两人交握在一起的双手,沈谦气得眼睛都泛起了猩红,凭什么,凭什么……强忍住心底噬人的妒忌,沈谦走到夏莫面前,猩红的双眼中布满了痴迷,他近乎祈求道:“莫莫,跟我在一起好不好?你想要什么我都给你,好不好?”   这是除掉魔念最好的机会。   夏莫轻轻挣开沈诺的手,走到沈谦面前,道:“如果我想让你放过沈诺呢?”   沈谦痴痴的看着夏莫,他已经想不起来自己究竟是什么时候喜欢上了他,情不知何所起,一往而深。只要能够跟夏莫在一起,他毕生无憾,可偏偏夏莫真正爱的人从来都不是他。   “好。”放过沈诺,然后让他看着夏莫如何一点点忘了他,何如一点点爱上自己。他相信,这会是对沈诺最残忍的折磨。   夏莫走到沈谦面前,咫尺之间,他微微仰头看着沈谦,脸上露出无甚温度的微笑:“那如果我想要你的命呢?”话音未落,夏莫的手毫无预兆化作利爪,直接贯穿了沈谦的心脏。   在夏莫攻击沈谦的瞬间,他手中忽然幻化出一把漆黑的匕首,在夏莫贯穿他心脏的刹那,他手中的匕首也捅进了夏莫的腹部。剧痛袭来,夏莫只听到沈诺近乎崩溃的喊声,眼前陡然一黑,他被强制送出了梦境。   “咳咳咳,原来藏在了这里。”夏莫刚刚恢复神志,就听到外面传来一个极其孱弱的、仿佛随时都能断气的声音。   “闵宇,你想进老子的老巢,是不是该先问问我这个主人的意见?”黄大仙好不容易才通过重重阵法,找到自己的老巢,结果正好跟闵宇碰个正着。   闵宇咳嗽着,说:“替我养了这么多年儿子,咳咳,你有问过我的意见吗?”   黄大仙被闵宇的厚颜无耻给惊到了,“谁他妈是你儿子?你他妈是得老年痴呆症,病糊涂了吧?”   洞穴中,夏莫险些被阵法中浓郁至极的魔气隔绝视线,他有些担忧的看了沈诺一眼,面色凝重的坐起身来,对大黑和鼠宝说:“闵宇来了,你们带妈从密道走,先到安全点藏起来,速度要快。”   夏莫不止在山上布下了重重阵法,为了以防万一,还令鼠妖和老鼠们在地下挖出了四通八达犹如迷宫一般的密道,他在密道里也布下了阵法,如果不知道正确的路径,很容易被困死在下面。密道中藏有几个重点布防的安全点,不仅布下了重重阵法,还存有足够的生活物品,在里面待上十天半月都不成问题。   莫大娘满脸惶然不安,可眼下,如果她留下来除了拖后腿,别无它用,“莫莫,你一定要小心啊。”除了苍白的叮嘱,莫大娘还能说什么?   “妈,你放心,不会有事的。”夏莫安慰道。话是这么说,但夏莫自己也没有特别大的把握,尤其是现在沈诺还没有醒来,依旧躺在阵法中,浑身魔气四溢,看着情况不太好,也不知道他在梦境中有没有彻底除掉沈谦,又或者,会不会因为他突然消失,出现别的他不知道的变故。闵宇已经杀上门来了,他没有时间再入一次梦境了。   目送莫大娘他们从密道离开后,夏莫抬手在虚空中快速画下十数道符箓,抬手一挥,符箓按照特定的顺序构成符阵,符阵缓缓落在一个地洞入口,片刻,地洞周围的泥土仿佛活了过来,自发生长融合,半分钟后,洞口消失得一干二净,连同莫大娘等人的气息也消失不见了。   洞穴外,黄大仙已经跟闵宇打成了一团。黄大仙直接化为原型,身形如电,不断游走在闵宇四周,闵宇如老僧入定般伫立原地,几道黑色的影子先后出现在他周围,这些黑影既有厉鬼又有妖魔的气息,它们仿若影子一般没有实体,可一爪子挠下去,黄大仙老巢洞口处几人合抱的参天大树,被拦腰斩断,留在树上的掌印,发出可怕的腐蚀的滋滋声。黄大仙的攻击虽然凌厉,但是根本落不到它们身上,更无法靠近闵宇分毫。   眨眼间,双方已经交手上百回合,黄大仙连闵宇的衣角都没能摸到。   阵法既成,夏莫的身影如虚化一般,直接消失在原地,几个闪现,他的身影出现在洞穴外。   黄大仙瞥见夏莫现身,微微有些走神,险些黑影打个正着,它以极快的速度闪躲过去,却被另外几道黑影彻底缠住。   闵宇忽然睁开眼睛,看向夏莫,奇异的,他竟然没有在夏莫身上发现半分属于妖的气息,仿佛夏莫原本就是一个普普通通的人类。可是单凭夏莫的长相,他就能判定,夏莫一定是梦和莫宇的孩子。梦,究竟对夏莫做了什么,他看起来似乎完全没有妖族的血脉?   闵宇的眼中闪烁着贪婪,他的声音听起来却格外的慈和且充满一种无法形容的说服力,“我的孩子,你不该属于这里,跟我走吧。”   “跟你走?去哪儿?做你的实验品吗?”夏莫冷声嘲讽道,完全不为所动。   “你看起来似乎并没有你母亲的血脉,对我们人来说,百年光阴,弹指即逝,你就不想获得更长久的寿命吗?”   言语也是一种力量,闵宇的声音似乎有着一种奇异的魔力,听起来格外的动人心扉。   “我不需要。”   “谁会不需要……”闵宇话音未落,一股极其可怕而纯粹的妖气,冲天而起,闵宇惊得脱口而出,“怎么可能?”区区半妖,怎么可能会拥有跟梦一模一样的上古神兽梦貘的气息?夏莫说他不需要长生,难道……心电急转,闵宇的眼中忽然燃起了前所未有的狂热。   如果夏莫拥有纯粹的梦貘血脉,那他将是比一号实验体更适合他的躯壳。   多说无益,两人悍然出手。闵宇挥手之间,数十道气息更为强悍的黑影同时出现在他周围,夏莫身法如电,眨眼间就越过无数黑影,以手为刀,直直劈向闵宇。闵宇不动如山,抬手稳稳接住了夏莫的招式,手掌相接,无形的力量碰撞之后向周围扩散开去,所到之处,草木皆枯,无数黑影化为虚无。黄大仙慢了一步,被力量波及了些许,震得五脏六腑生痛,口中泛起腥甜。   “不错。”闵宇的声音里充满了长辈式的赞赏。   闵宇游刃有余,但夏莫刚刚在梦境中受到的重创此刻却凸显出来,他忍住腹部传来的阵阵剧痛,默默咽下口中的腥甜,再度出招。   两人出招极快,不同于夏莫参照武侠片自己琢磨出来的野路子,闵宇系统的修行过武术,还上过战场,跟他比起来,夏莫的招式略显稚嫩。再者,闵宇年龄的零头都比夏莫要大,即便修为比不上他全盛时期,但无论是他的修为,还是他对法术的运用,都要胜过夏莫不少,片刻功夫,两人已经过了近百招,夏莫渐渐落了下风。   就在这时,异变陡生。   跟黄大仙一块儿前来的大妖们,感应到上古神兽梦貘的气息,以最快的速度赶了过来,不由分说站在了夏莫这边。登时,情势扭转。   闵宇幻化出更多黑影,拖住了一众大妖,而他自己则由一化七,真身和分身将夏莫包围起来,同时出手。   双方激战正酣,不远处的洞穴内忽然传来一声高亢的龙吟。   闵宇心里嘎登一下,心电急转,口中发出一声类似野兽的啸声,他身上的黑袍登时四分五裂,他的身体彻底暴露在夏莫眼中——   人的头颅,蛟蛇的躯干,萎缩的人的四肢,他的身体散发出浓重的腐臭味儿。闵宇看起来十分神似当年夏莫在鼠宝母亲梦境中看到过的、实验失败的怪物。   原来,早在沈诺之前,闵宇就用巨蟒的细胞,克隆出了一头蛟。当他因为频繁更换身体而魂魄受创后,他铤而走险,占据了这头蛟的身体。可惜这头诞生在实验室里的蛟,存在着重大的缺陷,他用尽珍贵之物,明明修到了化形期,也无法彻底化形,而且身体还出现了腐坏的迹象。   即便如此,蛟的身体,也远远超过人类甚至是其他大妖。因此,他一面借助这具怪物一样的身体苟延残喘,一面等待更好的躯壳。   露出本体之后,闵宇变得比先前更为可怕,与此同时,他也不再恋战。他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甩出尾巴,眼看他已经缠住了夏莫,下一秒,夏莫竟然直接变成了一只胖嘟嘟的梦貘崽子。胖归胖,但个头小小的梦貘崽子轻易就从他的尾巴圈里溜了出去。   夏莫,居然真的是纯种的梦貘!   闵宇当即就红了眼,直接追了上去,这时,一头黑色的巨龙发出暴怒的咆哮从洞穴里飞了出来。   怎么可能?!闵宇险些愣在当场,一号实验体怎么会一诞生就如此强大?第一时间,他驱动魔念,却发现魔念不知何时已经彻底跟他断开联系。   逃!   闵宇当机立断,但终究还是晚了一步。   暴怒不已的巨龙,一个摆尾,就将他拦腰斩断,闵宇惨叫一声,重重落地。就在他落地的刹那,他的身体忽然逸散出大量漆黑的魔气,眨眼之间,这些魔气就幻化成一个俊美的年轻人。眉宇间依稀有两三分莫宇的模样,可惜,戾气太重,魔气森然,远不及莫宇半分。   闵宇已然成魔。   夏莫最坏的猜测发生了。   “坏我大计,便用你的身体赔我吧……”闵宇的声音格外缥缈,却仿佛有种能够撼动灵魂的力量。不少大妖光是听到他的声音,就被震得吐出血来。夏莫先是在梦境中被魔念重创,醒来之后跟闵宇交手又受了不少伤,闵宇的声音如同魔音一般重重锤击在他的魂体之上,胖嘟嘟的梦貘崽子口中喷出一口血箭,整个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萎靡下去。   就在这时,闵宇化作一道黑烟,如利箭一般冲向夏莫,巨龙想要抓他已经来不及了。就在闵宇即将附身的刹那,夏莫腹部忽然冒出一缕漆黑的魔气,与此同时,黄大仙巢穴彻底炸裂,无数魔气聚集而来,跟夏莫体内逸散出来的魔气汇聚后化作一个模糊不清的人影。   魔念。   没有片刻的迟疑,魔念跟闵宇缠斗起来。   闵宇大概做梦也想不到,他最后竟然会栽在他种在沈诺身上的魔念手里。   魔,极难被消灭。但,魔与魔之间,却可以拼出你死我活。   魔念和闵宇缠斗之际,巨龙飞去把梦貘崽子叼在嘴里,飞到半空,一个摆尾,重重砸在山林的某处,刹那间,笼罩着整个山林的阵法消失了,魔的气息再也无所遁形,当日的倾天之怒再度上演。   想逃已经来不及了。   “不————”   凄烈的惨叫声中,被魔念死死缠住的闵宇,在天劫之下彻底消散。   山林中一众大妖小妖吓得瑟瑟发抖,奇异的,它们竟然没有被天劫伤害。待到闵宇灰飞烟灭,天劫缓缓散去,旭日升起,金灿灿的阳光透过茂密的枝叶撒入山林,以黄大仙为首的一众大妖,敏锐的察觉到自己的身上好像多了点东西,那是……   功德。   万年来,妖族的命运终于从末路走向了另一个始点。   群妖振奋。   作者有话要说: 正文部分已完结,甜甜放在番外~~~想看什么番外都可以在评论区留言哟~~~么么哒,谢谢大大们一路支持~~~(づ ̄ 3 ̄)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