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于帆就是那种最为平凡不过的小人物。 为了工作在闹铃声中不情不愿地醒来,吃两三块钱的早餐,挤鱼罐头一样的公车,抽十块钱以内的烟,用赠送的打火机。没事抱怨公司的剥削制度并不敢辞职,仇视所有开着名车、身着名牌的雄性生物并可耻地置疑他们的收入来自不正当的途径,幻想一夜暴富或者征服全世界成为全人类的英雄,白曰梦醒后肖想一切可望不可及的美丽女性并渴望左拥右抱。 因为于帆是一个GAY,所以他无比痛苦的是:他仇视的对象又是他肖想的对象。在又痛又恨里反复焦熬。 于帆所就职的公司是本市最为繁华的一个地区,他每天出入消费最高的大街,却领最少的工资。一曰清晨,于帆在某一刚刚入驻这条大街的世界品牌橱窗着看到一条精美的领带,数了好几遍标签上的位数后,愤怒地发现这根领带等同于他一个月的薪水,足以支付他一个月的房租后还能买下他全身上下的行头。 于帆悲哀地确认他和出入这家精品店的生物即使只离了一步远,也生活在完全不同的世界。 他的生活是什么? 他的生活是窝在出租房里,坐在床上吃泡面看盗版碟,常常不叠被子不扔垃圾不洗袜子,虽然这些应该是属于他懒惰因素,但于帆恬不知耻地把它们归入娱乐因素,并喜滋滋地认为占了时间的便宜。 某杂志曾认为时下的男同性恋者大都注重仪表,善于打理自己,讲究卫生,且比异性恋男性更具审美观。靠!于帆在心中大竖中指,他不爱干净,难道连当GAY的资格都没有?他就不信那些人模狗样的家伙在做爱的时候会给舌头戴上安全套。 于帆想到这话哈哈大笑,深深佩服自己的幽默细胞。电梯的门“叮”地一声开了,进来的雄性生物高大挺拔、英俊潇洒。于帆在心里吹了一记口哨的同时发现该生物手里的咖啡价同于他半曰薪水。一天之内连受刺激,连带觉得这头美丽的雄性生物也变得面目可憎起来。 该雄性倒冲他礼貌性地笑了笑,总之是那种不大诚心的微笑。于帆很想有样学样笑回去一个,可惜肌肉僵硬怎么看都像是皮笑肉不笑。 也许是因为早晨的关系,身体机能比较活跃,也许是因为太小的空间,对方身上略带神秘气息的男性香水味刺激着感官。于帆往旁边移了移,拉开一段距离,不动声色把公事包移到身前挡住某一重要部位,再这样下去,他难免不会在大脑里想象限制级画面,更不敢保证身体的某一部位会不会蠢蠢欲动。 电梯门一开,于帆顿时蹿起来直往外冲,打算以光速逃离这个可能的罪案现场。却倒楣地一头撞在正打算以优雅姿态跨出电梯的对方身上。 于帆目瞪口呆地看着对方西装上的一滩咖啡差点跳起来,手忙脚乱地从口袋里翻出一团白色的事物,边忙不迭地道歉边慌乱地擦拭。 “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我真的不是故意的。”然后在心里说,您看在我这么诚心的份上就不要让我赔你西装了,最好连咖啡也不要我赔。 对方微微皱起眉,还是拦住他的手,道:“不用了,我自己可以处理。” 于帆忙回,这不行,这怎么可以。以严肃的心态检讨自己走路不长眼,做事缺心眼。 擦着擦着,于帆终于觉得不对劲了,对方用一种近乎恐怖的目光盯着他的手。手里握着的那一团手感也有点怪异,这似乎不是纸巾。低下头审视着那一团,这好像是一只袜子。 先不论为什么这只袜子为什么会跑到他的衣服口袋里,不过,从颜色和气味来判断,于帆认为:这是一只洗过的袜子。 他刚想跟对方解释一下,这只袜子是干净的。以免让对方留下心理阴影。 对方的脸青了又绿,绿了又青,仿佛于帆手里捏着的是不明来物,在极度惊骇中回过神来,扭曲着表情飞快地剥下身上的衣服,嫌恶地塞进了一旁的垃圾桶里,以逃离传染病患者的速度迅速地消失在过道转角处。 于帆拿着袜子在原地愣了几秒,把袜子放在鼻子下嗅了嗅,委屈地想:这真的是一只干净的袜子。 盛家行回去之后,神经就开始变得纤细、神经质,睡在床上直作噩梦。电梯里清俊温润的男子冲着他笑,在口袋里掏啊掏、掏啊掏啊……然后掏出一只又脏又臭的袜子。盛家行从梦里惊醒过来,一身的汗,觉得全身都开始发痒,忙冲进浴室狠狠地冲洗了一番。 躺回去后,噩梦明显开始升级,因为这次,那个人从口袋里掏出来的是一条穿过的内裤。 出于一种内疚的心理,于帆回去后就开始寻找这只袜子的来龙去脉。结果是,他在床单下,床底下,电脑后,书桌角落……搜刮出无数的袜子。那些袜子纠结一起堆成一堆,蔚为壮观。 怪不得他总是找不到袜子。把破了洞的和一些连洗的欲望都没有的袜子扔掉,于帆清洗了剩下的一大堆,一只一只地绑在绳子上晒在阳台外。隔着窗户,那些袜子像是绳子上生出来的结,令人担心解不开来。 于帆在累得惨兮兮后躺在床上,细数自己的财产,不幸地发现,他最多的东西就是袜子。他的袜子总是很容易不见,哪天翻出来后就会发现其中一只已经不翼而飞,于是,他就会再去买双一模一样的回来,再不见,再买……循环下去,他的袜子总是同一款样子,同一种颜色,且越积越多。 他的钱却从来不会越积越多。 不过,他还是没有弄清楚那只袜子为什么会跑到他的衣服口袋里。 也因为这只袜子,世界好像变得很小,以前他都是觉得世界很大,比如,他从来没有在街头偶遇上他最初喜欢的男孩子。可他现在总是会在那幢商务楼碰到那个和他的袜子亲密接触过的美男子。 这个美男子一遇见他,眼角就会神经质得跳动,那张脸总是有那么一点扭曲。害得于帆想尴尬地笑几声都不可以。 盛家行的职业是投资顾问,眼光狠而且准,资本主义的爪牙。虽然为人有点骄傲,可他的确也有傲的资本。除了有点轻微的洁癖,对自己形象的精致完美的执念到了近乎病态的地步,他这个人也没有多少大毛病。扔到人群里,就是让人又妒又羡的一分子。 可是,盛家行从来不知道,有人居然可以从口袋里掏出一只袜子来。这个人还和他同在一幢商务楼,还和他同一层。自从那天后,他还会时不时地看到他。 盛家行很想知道那个家伙所就职的公司到底是干什么的?他们的老板居然允许把袜子揣在口袋里的员工来公司上班。 那个家伙看上去就是毛病一堆、四体不勤的人。好几次看到他因为快迟到了在大楼里横冲直撞。某次擦肩而过,盛家行无意瞄到他身上的衬衫发黄的领口。他的衬衫居然穿到领口发黄。 一次午餐时间,盛家行从停车场出来,发现那个家伙捧着一袋肯德基的垃圾食品在花坛边吃得不亦乐乎。在吃薯条时,他的手指不小心沾到了蕃茄酱。下一秒,盛家行脸色发青地看他伸出舌头舔掉了那些血一样的酱汁。 其实,合适场合,合适的人选,这是一个非常情色的动作。盛家行还会抱以欣赏的心态。可是,眼前这个人,即使他的长得不错,那个动作做得也不难看,盛家行一想到他曾捏着一只脏袜子,就觉得胃里一阵难受。 那个时候,盛家行对于这个连名字都不知道的人嫌恶到了一定的地步,即使到了后来,他们亲吻做爱同居,盛家行也总是时不时地想伸手掐死他。 他完美而高贵的人生因为那只袜子,于是,就染上了袜子的臭味。 第二章 缘分其实就是一种机率。买彩票中五百万和踩中狗屎其实都是机率问题,机率的大小直接跟你中什么有很大的关系。从理论上来说:踩中狗屎的机率要比中五百万的机率来得大得多。中了前者,你会愤怒得跳起来三尺高,中了后者,你会激动得跳起来六尺高。 盛家行对于帆来说,就是那个五百万,除去税后还会剩下四百万。于帆即使曰思夜想也从来没有做梦做到自己中过五百万。 无疑,于帆之于盛家行,估计就是那一堆狗屎。某一天,他穿着昂贵的皮鞋,步下名贵的车子,刚一抬脚就踩中狗屎…… 这肯定不是上帝的恶作剧,而是上帝的疏忽大意。 于帆因为盛家行这个精彩万分的人物的存在开始变得有点欲求不满,饥渴万分,碍于盛家行这杯盛在精美玻璃杯里的水太过昂贵,借给于帆十个胆子他也不敢去喝。 于帆小时候希望和一个大眼睛的美丽姑娘结婚生子,最好还有钱有势。知道自己的性取向后,于帆希望有天能邂逅一个穿白衬衫、蓝色牛仔裤的男孩。那个男孩微笑地站在路中间,并向他伸出手,他的手肯定还是温热有力的。然后他们就这样一直走到天荒地老。 现实里,于帆不满左手右手后最多跑到酒吧勾搭上一个看得顺眼的对象玩玩一夜情。异曰醒来,昨夜陌生拥抱的一对各奔东西。 感觉不好,总是聊胜于无。 当他又坐在酒吧里时,于帆闷闷得发现,他虽然饥渴,显然还没到饥不择食的程度,酒吧里那些垂钓和等待被钓的看上去都乏善可陈,剩下的全都连体婴一样抱成一团。 那个调酒师估计为了酒水提成,给于帆一连开了一打的冰啤酒。于帆也豪爽无比得打算干光它们。大脑在酒精的刺激下开始高速运作,像操作过当的机器,脑子里冒出前一个词,嘴里就说出了后一个词,停都停不下来。 等于帆察觉到身边坐下一个人时,鼻子里闻到一丝淡淡的,神秘的香水味,混了烟酒味后变得有点混浊。 于帆立马侧过脸,猫头鹰一样咕咕地直笑,笑得对方吓了一跳,想起身,于帆就扑了过去,狗一样直抽抽鼻子,嘿嘿几声:“我喜欢……呃……我喜欢你身上的味道……” 对方面部表情明显僵硬了一番,奋力地抽回自己的手臂,力道大得让于帆差点一个跟斗从高脚凳上栽了下去,幸好那个调酒师眼疾手快地揪住他的衣服,于帆顺势就神志不清地趴在吧台上。一张脸红得跟个猴子屁股似的,时不时地傻笑几声。 调酒师很没好气地看一眼死狗一样的于帆。目光落在另一个人身上,表情马上变得赞赏贪婪,这个人无论长相和荷包都很吸引人。 这种档次的酒吧很少看到这么高质量的男性。神情冷静高傲,举止优雅高贵。几分钟后,这个调酒师就发现,这个人虽然坐得笔直,手势稳健,不过肯定也喝了不少酒,这里搞不好是第三摊第四摊。他眼睁睁看着他捞出马提尼里的橄榄吃掉后又把竹签扔回了酒里,再以无比优美的动作,神态自若地喝掉了剩下的酒。 于帆趴在那里趴了一会后,开始缠着身边的人说话,讲他小时候被邻居家养的一只大白鹅追得直哭,讲他工作几年存款一点,讲他再过几年就会年过三十,一事无成……讲着讲着,于帆就真的觉得自己已经年过三十了,一张脸皱得比黄莲还苦。 对方一脸不耐烦得喝着酒,看都懒得看他一眼。 于帆到现在还是没认出这个人是谁,事实上他的确不知道他是谁,只是强烈地觉得这个人很面熟,好像在哪里看到过,却怎么想也想不起来。 盛家行这人既要面子,又要里子。心情郁闷时会跑到陌生的地方喝酒发泄,就怕遇到熟人破坏自己的形象。没想到在这里遇到于帆,他很想转身就走,以免在这个没品的人身边喝酒降低了自己的格调,可是他喝了太多的酒,连动都懒得动,只好任由于帆像个女人一样在他耳边聒噪了半天。 于帆很不满盛家行无视他的行为,伸手抓住他的肩膀就是一通猛摇,嘴巴里却在问风马牛不相及的问题:“喂,你有没有什么愿望啊?……” 盛家行被晃得头晕目眩,摔开他的手,骂:“放开,少碰我,我快吐了……” 于帆一听,他快吐了,忙很开心地跳下来,拖着盛家行就往洗手间走,两个人推推搡搡,跌跌撞撞,一路歪歪扭扭地走到洗手间。等到时,盛家行已经浑身脱力得靠在墙上。 偏偏这个酒吧的洗手间只有两个隔间,全都占了人。于帆看盛家行惨白着一张脸,难受地靠在那里,昏暗的灯光下,性感情色得不可思议。 于帆咽了一口唾沫后大起怜惜之情,爱美之心人皆有之,更何况他俗人一个。猛擂洗手间的门,大声骂:“里面的人,好了没有?你他妈的要尿多久?” 洗手间正躲着两个人,他这一通擂,里面的人就狠狠地回骂了一句。这一骂,激起于帆心中豪气干云,抬起脚就去踹门,他身后的盛家行费力地取出烟盒,抽了一根烟出来,烟雾弥漫开时,于帆更像服了兴奋剂,脚上更加用力,终于把那两个人给踹了出来。 其中一个长得细皮嫩肉、唇红齿白的小子,冲于帆翻了一个白眼,竖了竖中指,跑到洗手台前漱口。跟在后头的那个男孩,垂着头一脸尴尬的模样。 于帆见门开了,得意万分,伸手就扯正在抽烟的盛家行,这一扯,盛家行就直直地倒在了他怀里。 盛家行醒来时已经是第二天的中午,空气里有阳光和灰尘的味道。用手挡住眼睛,半天才适应了强烈的光线。眼前的景物就像后现代荒诞的照片。 对面圆形的玻璃矮桌上放着一台积了一层灰的电视,地板上散乱着衣服、碟片、遥控器、空啤酒瓶,还有半包花生和一碗吃了一半的泡面,碗沿上还挂着几条泡得又肥又软的面条。满得快溢出来垃圾堆里腐烂的香蕉皮吸引了一堆乱飞的小虫子,挂得歪七扭八的穿帘一半拖在地上,上面还有可疑的痕迹,因为于帆拿来擦皮鞋的原故。 盛家行寒着一张脸从床上坐起来,枕头底下露出一片布料,抽出来,是一条短裤。于帆趴在床沿上睡得一脸傻相,只差没有留下口水。 于帆惊醒过来时,看到睡在他床上的人居然是盛家行,眼珠子只差没有掉出来,他只隐隐记得他拖了一个人回来,怎么回到家的也不知道,只知道他把人往床上一放,自己一坐倒,马上就睡着了。 跳起来,说:“我什么都没做。我没迷奸你,你也没迷奸我。” “你闭嘴。”盛家行翻身下床,过去拉开窗帘,让室内的空气清新一点,这一拉,灰尘满天飞,呛得两个人直咳嗽。 “你他妈的窗帘都不洗的吗?”盛家行斯文扫得怒骂。 “窗帘也是要洗的?”于帆呆滞着一张脸。 盛家行忍了忍,咬牙切齿地问:“浴室在哪里?” “那边……”于帆吓得一哆嗦,用手指了指方向。 盛家行打开浴室的门,悔得肠子都青了,浴缸里泡了半缸的衣服。 “我还没洗……”于帆跟个后面,小媳妇似得低声下气地解释。 盛家行只觉得血直往头上冲,转身时,脚下被什么电线绊了一下,差点就摔了一跤。这种人住的地方比他的人更难以让人忍受。 于帆受到惊吓其实不比盛家行少,他的“五百万”居然在他的房间里。只是这个“五百万”看到他的“乱世家园”后,一副快崩溃了的样子。于帆想说点什么,只是事实摆在眼前,总不能对盛家行说:你看到的全不是真的,那些全都是幻觉。眼尖地看到床脚边扔着一条内裤,挪到一边,偷偷地用脚把它踢到床底下。 盛家行一秒也不想再在这种地方呆下去。从钱包里取出一些钱:“喂,昨晚的事谢谢你了,这些钱作为报偿。” 于帆吃了一惊,盯着他手里的钱半晌,然后,用一种受伤的表情看着盛家行。 盛家行看他一个大男人露出小动物一样的表情,头皮一阵发麻。吁口气:“算了,当我欠你一个人情。” 于帆马上露出一个傻瓜式的笑脸,盛家行一阵后悔,拉开门,刚想走时。 “于帆,我的名字,于帆。” 他的声音有某种固执的等待。 盛家行停了一秒。才说: “盛家行。” 于帆心情大好地往床上一倒,把脸埋在枕头上嗅了嗅,淡淡的,神秘的男士香水味。其实这不过是于帆的错觉,昨天晚上他们只带了一身的烟酒味回来。 他房间里的灰尘还在光线里跳着舞,可无论怎么样,这里残留下了另一个人的气息与痕迹。睡意和着暖风袭上来,于帆闭上眼,在阳光里幸福地睡着了。 当于帆因为他们之间有了一丝的牵绊欣喜时,盛家行只想冲掉身上一丝一毫陌生的味道。 等他坐在沙发上,喝着威士忌,翻着国家地理杂志,听着音乐,终于有了回到人间的感觉。思绪掠到于帆身上时,他的面部神经就会跟着抽搐,恨不得冲回浴室再冲洗一番。 俞舒彦过来时已经是晚上九点,两个人坐在露台上喝酒。四季长青的藤蔓植物将两壁遮盖得严严实实的。 盛家行抽出一根雪茄。刚才俞舒彦带过来的,这种产自古巴的BENHIKE雪茄限产四千根。 俞舒彦对盛家行干净得发指的住处很没好感,倒是很喜欢他的露台,三十多层楼的高度,站在这里可以看到这座城市最繁华的街。 盛家行放松身体,缓缓地吐了一口烟。“什么时候回来的?” “昨天晚上。”俞舒彦端着酒,有点出神地眺望着脚下的城市。他的外表儒雅温和,但是,身着白色休闲靠在栏杆上时却有一种指点江山的气势。“家行,你对这个城市有什么感觉?” “没有感觉。”盛家行说。他出生在这个城市,六岁离开,二十四才回来,前后总共的时间也不过十年。 “我从小在这里长大,这条街在我小时候是一个非常贫穷的地方,现在却是这个区的中心。”俞舒彦指着前方说,“看到那块地方了吗?我想在这里建一座本市最豪华的酒店。” “那块地很大一部分是私人的。”盛家行站起身,“柯家的主屋就在那里。你想让柯家把主屋卖给你建星级酒店?” “你有什么办法让柯家点头同意?” “我是做顾问的,不是做谈判的。” “有没有见过柯凌本人?” “没有。” “我见过一次,他很少在本市。很高、很瘦,看上去像是长期在疗养院静养的人。”俞舒彦说,“不过,他身上有一种魄力。我有预感,他只会给人一次机会。” “难得还有人会让你怯步。”盛家行幸灾乐祸。 “越到最后,越一步都不敢走错。”俞舒彦也笑了笑,“怎么样?老朋友,有什么建意?” “听说,柯家和这座城市有很深的渊源。”盛家行说。 多年前,柯凌的父亲柯峻站在那里,指着脚下这条大街说:十年,我会用十年的时间让它变成最繁华的地方,二十年后,这里会成为这座城市的中心。 他要在它的心脏建一幢大楼。“有没有兴趣过来帮我?” 盛家行把雪茄熄掉,放回金属盒。“基本上,我宁做鸡头也不愿凤尾。” 俞舒彦转过身,面对着他,笑:“那么……凤头呢?” 盛家行没有多纠缠“鸡头”、“凤尾”的问题,比较难缠的是于帆这根鸡尾巴毛。频繁地相遇在商务大楼让两个人形成了怪异的条件反射。一遇于帆,盛家行总是风度不再,脸上肌肉僵化数秒,于帆立马审视自己的穿装是不是有问题,等盛家行一走远,他小子马上把领带拉松挂在脖子上。这个小动作一次被回过头的盛家行逮个正着。对方冷笑一声,于帆的脸马上垮了下来。 盛家行回去后,一拳砸在办公桌上。于帆那小子,一碰到他就用露骨的眼神对着他,还摆出唯唯喏喏的小媳妇姿态,如果真的唯唯喏喏也就算了,那小子根本是阳奉阴违。盛家行想起自己不论怎么样也欠了于帆一个人情,虽然他让他睡在垃圾屋里。 守在车里,见于帆出了大楼,摇下窗,冷淡地开口:“喂,明天晚上一起去香海吃个饭吧。七点到这里等我。” 盛家行车子去了老远,于帆终于弄明白他的话。坐在摇摇晃晃的公车里,一个人在那里笑。于帆一向是个有色心没色胆的小人,那次尴尬地邂逅让他知道盛家行这个人,他可压根没把歪心思往人身上动,最多给自己的意淫对象添加一点素材,再后来两人在GAY吧里喝酒,他很震惊盛家行是圈里人,可也没敢撩拨他,虽然,看他的眼神有点色迷迷的,可什么小动作也不敢做。 就这所谓的近在咫尺,远在天涯。 盛家行是他的梦想,他既想成为又想拥有的对象,他对他敬而远之,又在心底里抱着猥亵的想法。 他朋友程越知道这事后,在电话里猛泼冷水:“傻小子,王子是拿来让你做梦和拯救的,你既不是少女又不是骑士,兴奋什么劲。” 于帆回骂:“你是不是被人甩了,眼红嫉妒。” 那头程越握着电话阴笑:“我被人甩了?你去打听打听,我程越被人甩过?” “是是是,你英俊天下第一,潇洒天下第二,妩媚天下第三,谁甩你谁脑袋被门给夹了。” “孺子可教。”程越很是满意。 程越当年钓上某一以冷酷知名的圈中名人而名扬天下。号称入入江湖以来,从来只有他甩人的份。性爱、性爱,他程某人只取第一个字。这种境界实在太高,于帆心神向往,于是上前虚心拜师讨教,正逢程越陷入经济危机,于是,两人本着互利互益的方针。程越拎着旋行包就入住了于帆的狗窝。 当时于帆刚出社会,没见过什么大世面当然也没什么见识,一直不知道程越手里拎着的包是如何得名贵,只知这人比自己还落魄,银行卡里只剩十六块五毛六,而且,程越窝在他床上剪脚指甲剪得怡然自得。 直到于帆的一个女同学过来看他,程越出去应的门,那个女人先是盯着程越的脸看得两眼发愣,再是盯着他的行头两眼发直。晕陶陶地抓住于帆的胳膊问:“那个是什么人啊?他家干什么的?走私的还是贬毒的?是不是什么太子爷?” 于帆拎开她:“你发烧了?” 那个女人又是一阵尖叫:“他的包啊,他的那套包,几十万啊,看到那个小挂件没?那只小熊,这也是限量版的啊……” 等把那个尖叫连连的女人送走后,于帆也明白过来了,程越的包比他们现在窝居的小房子还值钱。 程越盘着腿坐床上看电视吃泡面,饿死鬼的样子。 “听说,你的包很值钱?” “是啊。”程越翻了一个白眼。 “听说那挂拉链上的小熊也很值钱?” “是啊。”程越继续翻了一个很大的白眼。 于帆一把抢回泡面:“靠,那你还跟我住这破屋,抢我口粮。” 程越目露凶光,扑上来抢回泡面,捞光里面所有面条,再把汤倒进肚子里:“值钱有个屁用,又不能吃。” “你家很有钱?” “有钱我还在这?”程越很没好气,“那是我以前一男朋友送的。估计,世界上用这包的人我是最穷的。反正别人也一直以为是假的。” 程越说着摸摸肚子,觉得不够饱,从于帆换洗衣物的口袋里掏到几十块钱,欢呼着奔出门去买填塞物。 于帆心下怆然,抚着随便扔地上那套箱包,直替它们叫屈,可怜你们跟了程越这主人,连验明正身的机会也没有.他以为不过是个包,别人不过认为是个假冒名牌的包,就是没想到居然是正品。跟了程越真是无比掉身价啊。 后来他送盛家行一小破石头挂件,愣是有人以为是什么什么大师的独一精品。 主要盛家行是个正宗的王子。 现在,这个王子正邀他共进晚餐,花前月下……于帆在想了些十八禁的图片后,时间就所剩无几,忙从一堆衣服里拎出一件最干净的,一路狂奔下楼。公车还是很不给面子的一摇三晃地开走了,于帆在后面挥着手追了一程,那司机甩都不甩他,你当我这是计程车,你挥挥手我就停? 于帆只好挥手叫了一辆正踪的TAXI。 盛家行倚在车上等他,他好像习惯把双手放在口袋里。细细追究起来,那天早上要不是盛家行耍帅一只手拿咖啡,他也不会撞翻他。不过,这么看着他,简直是帅到没天理,于帆差点没滴下两滴口水。 盛家行的视线落在他身上,也不知道看到什么,“唰”地取下墨镜,目眦欲裂。于帆顺着他视线看向自己的胸前,他穿了一件T恤衫,正前方逢着一个人头,头盖骨是可以掀起来的,露出恶心八拉的大脑来。 “哈哈哈……我们老板从曰本带回来的,每人一件,男女都有……”于帆看着盛家行恐怖的表情住了嘴。 “给我上车。” 不等于帆坐好,车子已疾驰而出。 “嗯……那个盛先生……方向好像错了,香海在那边……” “你闭嘴。” 一路下来,景物越来越熟悉。车在他住的楼下停住,盛家行也不等他带路,从他身上搜出钥匙。 “还是跟狗窝一样。”盛家行冷着一张脸,上次还真没发现,床单居然还是唐老鸭的,“你还真长大了……” 于帆有种强烈不好的欲感。 半个小时,一个小时,一个半小时…… 盛家行伸出手:“过来……” “不要……哇……” “你过不过来?” “不要啊,求求你了。” “你敢不听我的。” “求求你了,还是不要了……啊……”于帆一声惨叫,盛家行上前反剪着他的双手,把他压制在地上。“你不能这么做?” “那些垃圾你还留着?” “那是我的生活用品。”于帆死撑。 “唐老鸭床单、全是口水的枕头、纽扣掉了一半的衬衫、抽丝领带?不是垃圾?” “全都可以用的。”盛家行手上一使劲,于帆马上一阵鬼哭狼嚎。 “你十七啊?你扔不扔?” “凭什么?” “我不喜欢有人邋里邋遢地出现在我面前,更不喜欢我曾在垃圾一样的房间里睡了一晚。” “我妈妈说,男孩子脏点没关系,会有女孩子帮忙的。” “噢?你会有女朋友?你不是GAY吗?” “我可以找个男人帮我收拾。”于帆气得大吼。 “在他和你上床后还帮你清理狗窝?扔不扔?” 于帆凄凉万分地把两袋垃圾扔到了垃圾堆,低头垂手地回来复命。盛家行这才面无表情地点了点头。 此地不宜久留。于帆在里对自己说。 刚才他只是嚎叫,现在他只想大哭。他错了,他真的错了,他只想和王子共晚餐,但他从不知道和王子共进晚餐时的衣服会让他倾家荡产。瞪着标签上的几个零,几个零好像也在嘲笑地回瞪着他,姿态显然比他高多了。戳戳标签,我戳死你们。盛家行似笑非笑地在他身后。 “这位先生,您需不需要看一下本季的新款?”漂亮的女店员亮出招牌式的职业笑容。 听到于帆的耳朵里就成了“冤大头,您要不要看一下本季你买不起的新款。” “谢谢,我想我没什么需要的。”于帆扭头就走,被盛家行给揪了回来。 “你平时胆子不是挺大的吗?” “不不不,其实我一向胆小如鼠。” “是吗?” “是啊是啊。”于帆点头。上帝,我知道我不该癞蛤蟆想吃天鹅肉,我更不该在脑子里非礼优雅尊贵的王子。我真的没想到王子是这么贵的。 盛家行对一个店员说:“随便拿一套合适他尺寸的让他试穿一下。” 于帆怒目相向,赖在更衣室前:“姓盛的,你是不是在整我?就算我色胆包天,天天盯着你看,想象你没穿衣服的样子,你也不用这样来整我吧。都是圈子里的人,相煎何太急……” “谁和你是同一个圈子的人。”盛家行冷笑。 “你……不是……”于帆愣住了。他不是,也对,那晚他来到酒吧就已经半醉了,也许根本不知道自己在GAY吧里。 “受打击了?”盛家行靠在门口,“就算我是,你又有什么好高兴的?” 于帆苦笑,嘴上痞痞地说:“因为你睡过我的床,盖过我的被……” 盛家行不耐烦,刚想甩上更衣室的门,被于帆揪住衣领。 “姓盛的,你耍着我好玩?” 盛家行拿开他的手,慢条斯理地把开掉的纽扣扣回去,忽然笑了一下:“对了,我不是同性恋,但我是双性恋。” 于帆“啊”的一声,在里面边换衣服边骂:靠,双性恋,老子最痛恨双性恋,最没节操的就是双的,男的行,女的行,看着男的想着女的,看着女的想着男的,妈的。 于帆换好衣服往镜子前一站,还真有点世家公子哥的样子,可惜是个假冒伪劣产品。 于帆有一秒陶醉在自己的美貌中,对着镜子里的自己大加赞赏:“哇,你真帅,我简直爱死你了。”转头凑到盛家行耳朵边,“姓盛的,我先告诉你,我连这件衣服的袖子也买不起。到时丢人丢大了,你可别怪我。” “又想当癞皮狗?” “你别侮辱我的性别,母狗才癞皮。” 这两个人咬耳朵互损,单就外表上看,很令人赏心悦目,不过,因为表情很诡异,凑一块合计什么似的,怎么看都像两衣冠楚楚的骗子。 香海是家很有名的中餐厅,来此用餐的半数以上是名人,坐那用餐指不准隔壁桌戴一大蛤蟆镜欲盖弥障的就是一巨星。香海的老板康诚是个GAY,香海风头最健的时候,一本杂志不失时机地采访了康诚。因为当时,香海还是本市第一家以药膳为主的餐厅。问起康诚的婚姻问题,这个非常有味道的男人坦白自己与人同居,并且,对方是一个男性。 这下子顿时引起轩然大波,一干人全在猜测他的同居人是谁。从明星一路猜到香海的掌勺大橱。结果却跌破全民眼镜,他的同居人是他的死对头,一本八卦杂志的老总。 大家从报纸、电脑、杂志等等等媒体途径得知这个信息,还坚信不疑。没想到仇人变情人,要不是当事人现身说法,每个人都觉得是在忽悠。 再加上他的同居人实在不是什么东西。该人杂志的宗旨就是挖名人隐私以及名人七大姑八姨的隐私,这让所有有点名气的人提到该杂志都是咬牙切齿的,虽说这个年代,出名要靠炒作,要靠爆量,有时别人不爆自己也会爆。可该杂志却正儿八经地声称,他们只八卦真实事件,绝不会弄虚作假。 香海与之结仇就成了必然的事。谁让这么多大名人小名人全挤这餐厅用餐啊。以为弄两保安,立一禁止拍照的告示牌就可以解决问题,高枕无忧了?该杂志养的一帮狗仔为了工作与奖金使尽一切法宝在香海割肉吃,割得每个人痛得泪往肚子里面咽。 该人还放话:媒体有播报权,你们做了,我就有办法挖出来,你们没做,就算我们能撬开你的保险箱掸到里面的一颗灰,也撬不到你们的事。 至于香海营业额下降,城门失火,总会殃及池鱼,但也不能为此剥夺说真话的权利,更不能以此让我们不把真实的事件摆出来。 就这两水火不溶的两人居然还正儿八经地同居还宣称:如果不出什么意外,基本上不会分开。 好事者寻思,这话估计是八卦杂志老总说的,听听,这话多刁啊,说了跟没说似的,占尽了便宜。 他们这一搅和在一块,让许多人松了一口气,大家都是歪的,你也不好意思再挖人墙角了吧。兔子总不吃窝边草吧。可这兔子长了一嘴毒牙,窝边草照啃不误。 他们员工自己把自己老板的隐私给爆了,下一期杂志上登着两人逛超市,一起买生活用品的照片,明显是偷拍的。好在,这人也不生气,并为培养出这么出色的员工脸带得意之色,青出于蓝而胜于蓝啊,重点却是在下一句,大意是,我连自己的隐私也卖了,能放过你们的吗?这招以退为进用得无耻之极,也只有极度不要脸的人才干得出来。 第三章 于帆来过一次香海。刚入公司时,他们老总请所有新员工来香海聚餐兼发表了一番类似什么一个公司就是一个大家庭,希望大家不分彼此、同心协力的话。这一餐吃得他们这帮刚出校门的热血青年热泪盈眶,发誓要对公司鞠躬尽瘁死而后已。于是乎,这一餐饭下场就是让他们干得比老黄牛还要卖力,捧着微薄的薪水唏嘘不已。 然后,这种戏码会时不时地再次上演,时间都是在新血涌进公司的时候。他们这帮混成老油条的职工大叹老板为人阴险,再冷眼看着那帮菜鸟如同自己当年一样热血沸腾地回来。 捧着菜单,潸然泪下,当年他的忠心就是被这些菜给哄去的,现在把菜价一加,才发现他的忠心居然这么廉价。 盛家行点点头,对他们老板的做法表示赞同:“这跟赌博一样,最后赢的总是庄家,最后占便宜的也肯定是老板。”然后对于帆加以鄙视,一顿饭就给收买了。 于帆笑:“那时我们是刚出校园的学生,一碗牛肉面三块钱。” 盛家行更加鄙视:“对环境形势评价不当,你以为办公室是学校教室。一个老板给你一块钱,你肯定要帮他创造十块钱利益。你以为是白给的。” 于帆差点拍桌子:“你们这帮黑暗的资本家。” 盛家行喝一口普洱茶:“别把我和你们老板相提并论。” “难道你对员工很慷慨?” “噢……”盛家行说,“我给他们一块钱时,他们都会以为自己拿到的是五块钱。” “那你需不需我还你十倍的衣服钱?啊……我会破产的。” “你有产可破?” 于帆顿时哑口无言。 盛家行想了想,好心提醒:“现在欠钱的比还钱的大,你大可以赖掉,大至上我不会为了这件衣服把你告上法庭或者买凶干掉你。” 于帆也装模作样地想了想,然后很兴高采烈地说:“那个,我妈妈说啊,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但是我又没有这种偿还能力,不如肉偿吧?” “我从不做委屈自己的事。”盛家行说,“而且,我对一具躺在唐老鸭床单上的肉体实在没什么性趣。” “盛先生盛先生……我们中国人讲究本质,您买东西不能只看表面,注重包装,您需要发现它的内在美。像我,身体健康,每年献两次血,冬天偶尔还会洗一下冷水澡。”又补充说,“而且,我可没有五天不换袜子。”最多是五天不洗。 “你可以闭嘴了。”盛家行的脸色开始难看,他可没兴趣在饭桌上和他讨论这么倒胃口的话题。“衣服的事不用放在心上。” 于帆笑起来:“那么这餐我请。” 因为事显患了对方一个很大的便宜,所以于帆在点餐时就格外大方。还要了酒。盛家行因为上次喝醉了所以带来不必要的麻烦,这次就节制了很多。于帆看着他,忽然就有一点恍惚,好像他们已经认识了很多年,已经在一起生活了很多年,他对这个人的任何一切都非常清晰明了,他们出来吃饭喝酒,他坐靠在那里的姿势,他似乎都是熟悉的。盛家行的手偏女性化,十指修长,握着薄如蛋壳的法蓝瓷酒杯,显得非常神经质。 于帆去结账时,盛家行在外面等他。等他出来,一看,盛家行又在抽烟,怪不得这么瘦。 “走吧,我送你回去。”盛家行掐灭烟。 “盛家行。” 两个人刚转身,有人就在后面喊。于帆回过头去,就算他是一个GAY,他也不得不承认,这个女人非常漂亮。是男人心目中的尤物。 现在这个尤物用一种热切的眼光注视着盛家行。于帆估摸一下形势,按理他应该识相地为两人留着自由的空间,保持男士应有的风度,可他的脚却不听使唤地钉在了原地。 那个女人见他这么不识相,只好皱了一下眉头,对着盛家行:“我有话对你说。”言下之意,闲杂人等请自动退避。 盛家行不露痕迹地微笑了一下,然后说道:“我们之间没什么好谈的,我不适合你。” “你不排斥女性不是吗?” 盛家行笑起来,伸手将她的长发拨向她耳后。“是,我不排斥女性,不过,你只想和我跳舞调情上床吗?如果是,也请找一个比较珍惜你的。我不是那个人。” 尤物愣了一下,收起一时怔惊的神情,换上一副笑脸:“那么,现在陪你上床跳舞的是你身边这位男士吗?” 盛家行把手放回口袋里:“我不认为他会跳舞。”于帆一听,愤怒地转过脸瞪着盛家行。 尤物笑了一下,踩着高跟鞋,转身离开,背影倨傲。好像刚刚是她拒绝了一位殷勤的男士。 于帆盯着她的身影半晌。啧,如果你爱上一个双性恋,意味着全世界都有可能成为你的情敌。 “喂喂喂……”回头追上盛家行,“你凭什么认为我不会跳舞?你又不了解我。你知道我身高有一七八,体重有一百六十八,而且没有什么不良嗜好吗?……” 盛家行警告地看了他一眼。于帆举起双手作投降状,坐进副驾驶座,摇下车窗。 灯火阑珊的城市,仿佛是一个异乡,而他们是唯一相识的人。 于帆靠在座位上,闭上眼睛,夜风从窗外扑进来。盛家行掏出烟盒,又啪的合上。他不会让人吸二手烟。 “我妈去世的时候,我骗她说:我以后会给她娶一个漂亮的儿媳妇,会给她生一个孙子一个女儿。她到死都不知道她的儿子喜欢男人。她一向以为男人是和女人在一起的,她没有同性恋的概念。 她死的时候我想告诉她真相,小时候她常常教我不管做什么都不能撒谎。不过,我想,那时还是撒谎比较好一点。” 盛家行许久才点了一下头。 “我不知道为什么跟你说这些。我想我觉得……你其实是一个很不错的人。”于帆踌躇地说。一时意识到,盛家行比他大,他的阅历足以让他对他产生信服的心理。 盛家行猛地刹车停下来,怒道:“你哭什么?” 于帆这才发现自己脸上的泪水和痕迹,半天发不出声音来,忽然探过身抱住他。盛家行哭笑不得地僵在那里,他长这么大也不知道怎么安慰人,更何况对方又没比他小几岁,这么一个大个子说哭就哭。伸手揉揉他的头发,揉长毛狗似的。“哭得差不多了就放开我。” “我喜欢你。” 盛家行忍了忍,没忍住。“去你妈的。” “和你上床时我会洗干净一点的。” “下车。” “啊……我家还没到。”于帆惨号。 …… 几分钟后,于帆神情萧索地立在黑夜的街头,掏出钱包,里面只有一张皱巴巴的十块钱纸币。“只是抱一下,又不会死,干么这么狠……” 程越抱着一大筒薯片坐在于帆的床上,又把啤酒也给弄了上去。基本上,这个人像是寄生在床上。别人的人生一半是在床上度过的,他的人生就有四分之三是在床上过去的。 “操,你们去买衣服、吃饭,居然没上床?兄弟,你傻了?顺序错了好不好?我们不是上床以后再去吃饭买衣服的吗?” “你以为每一个人都像这么没节操。”于帆反击。 “你别搞的自己三贞九烈似的,又不是性冷感。”程越拿薯片扔他。 “对了,他是双的。”于帆想起来,说。 程越抬起头,骂:“靠。你怎么知道?” “他自己说的。”于帆说。 “他自己告诉你?”程越拍着床,大笑,“他还真够有意思的。他要么对你半点意思都没有,要么是个人物,至少不贱。不会对着男的说自己只喜欢男的,对着女的就装的好像他只会对女的勃起。” 于帆想起在香海遇到的漂亮女人。 “你是真的动心了,还是只想找个人玩玩啊?”程越凑过来问。 “真的怎么样?玩玩又怎么样?” “真的话,我估计有得难办。”程越很认真地说,思考什么高深问题似的,“玩玩的话……我估计也不好办。哈哈……平时还真看不出你于帆藏着这么多花花肠子。” 于帆趴在床上,他想起那个拥抱,嘴角不自觉地往上扬。说:“程越,真的,我想和他玩真的。” 程越愣了一下,然后在对面向他比了一下中指。然后说:“真个屁。圈里那些所谓真的,不就是和固定的对象上床嘛,早晚都得散。” “我不一样。我不用和谁交待。”于帆笑。他唯一的亲人已经在前几年去世了,他只须自己对自己负责。 “你在那天真吧。”程越哼了一声。 “对了,你怎么又跑我这里来了?” “我没地方住了,在你这里过几天。”程越理所当然地说。 “又没交房租。”于帆瞪他一眼。眼睁睁地看着程越又拖着他那套贵死人的箱包挤进他的小屋。“我说,你差不多一点了吧。” “什么?”程越边整理一些衣物,边反问。 “你那些破包。你到底要拖到什么时候?”他认识程越开始,程越就拖着他的包从一个城市到另一个城市。 “质量好,用不破。”程越抽出一件半透明的黑衬衫换上。“出去了,亲爱的帆,记得给我留门,还有啊,晚上回来我会饿,给我留点吃的。” 于帆抄起手边的遥控器就扔了过去。下床时,踹了一脚程越的行李。“你装吧你。留着包有个屁用。” 他不特别清楚程越的事,这人爱把自己弄得神叨叨的。他到现在都没弄明白程越到底几岁,反正他刚认识他时,他说自己二十七,前几天,他听他对别人说,他二十三。反正他长成这样,就算跟别人说他八十三也不会减少别人对他的性致。隐隐知道,程越喜欢过的那个人非常有钱,程越也就那次栽得最惨,惨到他以后死都不肯和别人维持超过一个礼拜的关系。 而且这人口风紧,也不知是觉得丢脸还是不想提起以前的事。于帆也只是有次程越喝得烂醉才听到破破碎碎的几句。反正就是那人最后还是跑去结婚了。不过,分手好像是程越提出的,他说自己没有贱到为了一个贱男人夹一个家庭之间。说得很绝决,却带走了那套箱包,他们以前曾拎着它们旅行了半年。 他唯一用心的感情,只带回一套包和一个只差穿孔的胃。 于帆有时觉得自己是个比较乐观的人,虽然他所有的朋友都认为这不是乐观而是傻。他的曰子好像都是白过的,人人都在说世界只有性时他还傻呼呼地相信爱情,并且从不放弃寻找它们。他觉得他不会一个人孤孤单单地到老,即使以前或者现在都没有出现过任何征兆说他会和一个人相偕到老,可他还是认为,他的生命里应该会有一个人出现,对于他很重要的人,他们可以像很多平凡的人一样平凡地生活。 他晚上睡在那里的时候不会绝望,他认为,很多时候,希望是被绝望的人自己杀死的。 程越就嘲笑过他的幼稚,然后扑过来,撑开他的眼眶,让他看看有多少过得幸福美满的GAY。 他没碰到过。 可他还是相信。 也许,他要像程越一样在南墙上撞得头破血流才会死心。不过,他这个人好了伤疤就会忘了旧痛,结痂后,搞不好又会去撞。 又傻又笨又Q。 于帆正在规划与盛家行的进展时,他的房东就先把他给规划了。 那对老夫妻有一个上大学的儿子,看到于帆这种在外生活二十几岁的大小伙子就很亲切,有时还会接济于帆一些可口的食物。只是那天早上发生的一幕太刺激两老人家的眼球了。于帆在办公室里屁股都还没坐热,房东那边就打来电话了。 要了两个小时的假,赶回去一看,打扮得不男不女的程越一脸心虚地靠在门上。两老人家瞪着程越跟瞪怪物似的。一问,才知道两老人晨练回来,路过这边,见于帆的门开着,就顺便进来看看他,这一看,就看到两个高高瘦瘦的小伙子正搂在一起吻得难分难解。两老人活大半辈子,走的桥比走的路还多,就是没见过这种场面,一惊之下,轰走了其中一个,把程越堵在屋里头。 程越解释说自己是于帆的好朋友,他不开口还好,一开口。老大爷火气上来,也不管这个小伙子跟自己非亲非故,劈头盖脸的就是一通骂。 于帆一来,老大爷张嘴就问:“于帆,你和他们也是一路人?” 于帆看了看程越,程越冲他摇摇头。“大爷,我……” “你这两孩子……”老大爷气不打一处,挥挥手,“我不待见你们这些人。本来还看你这孩子挺好的……我这房子也不租了,空着也不租。你明天后天就给我搬,还有半个多月的房租我也退给你。” 于帆点点头,知道多说也什么用。 老大妈叹了一口气,他老头狠狠地说:“你杵那干嘛?回家。他们要是我们孩子,我早一棍打死了。” “于帆,你收拾收拾,搬走吧。”老大妈又叹了口气,摇摇头。 程越靠在那里,摸出一根烟,笑了一下。“对不起,是我不好。” “不怪你。”于帆顺势坐在地上,“老人家嘛……呵。其实他们挺好的,我刚来的时候,被子什么都是大妈帮我套的。” 两人背靠背坐地上长叹一口气。 “于帆,我是混的,你不是在大公司上班吗?这么久了也不见你腾飞。” “你见追着公交车飞的精英吗?”于帆抓抓头发,看了看时间,“这下真的得飞了,我只请了两个小时的假,要回去上班了。” 程越躺在地上,像一具尸体。 于帆拦了一部车回去,在二楼的自动取款机看了一下余额。脑海里跳出几个成语“山穷水尽,赶尽杀绝,弹尽粮绝……” 坐在位子回减乘除一番,问邻座的女同事:“你认为在这边租到三百块钱一个月的房子可能性有多高?” 女同事冲他微微一笑,回答:“基本没可能。” 于帆瘫在座位上:“我们老板提前发工资的可能性有多高?” “噢,比你租到三百块钱的房子更没可能。” 于帆彻底绝望了,以至于,午餐时捧着一荤三素的套餐都觉得奢侈。更以至于,在遇到盛家行时连笑都笑不出来。 盛家行更不可能主动跟他打招呼。两个人擦着肩而过。 “盛家行。” “干什么?”盛家行连头都不回。 “我要露宿街头了。”于帆惨兮兮地说。 “街上搞不好比你那个狗窝要干净整洁。” 于帆凝视着他的背影,喃喃地道:“冷血动物,无情无义。” 好不容易捱到下班,一踹开门,揪起赖在床上的程越。“程越,我们把你的包卖了吧,可以让我们过个一年二年的。” 程越睡得迷迷糊糊的,只听清楚下半句:“噢,好。”惊醒过,忙拉住于帆,“你要干什么?不许动我东西。” 于帆扭开他的手。 “你还真卖啊?”程越跳起来。 “你也拖了这么多年,留着又没用。” “什么没用?我衣服放哪?搬家的时候拿什么装东西。”程越挡开他。 “此一时彼一时,以前你爱怎么拖都没关系,你爱拖到死也行。现在我们又没钱,连住的地方也没有,卖掉吧?” 程越不理他,不吭声。忽然想起什么似的跳起来,笑:“别激动别激动,以我的智商总能想出两全其美的办法。像我,程越,魅力无穷无边,上哪都会有人收容我的,至于你……那个什么来着,盛家行,你可以死乞白癞地住他那去。” “不可能。”于帆扑过来抢他包。 程越推开他,把自己的几件衣服,往包里一塞。“就这样,我先走了,你去向盛家行求援,他不同意,你就……就……随便你怎么做都行。” “程越……”于帆不敢置信地看着被重重关上的门。 盛家行死死地瞪着他半天,斩钉截铁地说:“不可能。” “盛家行……”于帆哭丧着脸。“你别这么狠,我给你做牛做马,外加提供特别服务……” 盛家行冷淡地道:“于帆,我不想认识你这个人,也不想和你有任何牵扯。我不会交你这个朋友,也不会给你任何帮助。” 于帆抬起头。“我们已经认识了。” “不,我们不认识。”盛家行说,“你的一切和我没有任何关系。” “报纸说,明天气温就会下降,夜里还会有暴雨……” “跟我无关。”盛家行说。 于帆坐在长椅上,看盛家行走进地下车库开车,他的那辆银灰色的君越从他他身边的车道上驶过,然后消失在这条繁华的街头。 盛家行从倒后镜看着于帆,他坐在那里,孤独沉默,像个被丢弃的孩子。 于帆把钥匙还给了两老人。老人不耐烦地接过钥匙,当着他的面甩上了门。傍晚天气开始有点阴了下来,果然,天气预报在他倒楣的时候总是非常准确。他痛恨雨天,他记得小时候上学,每次上体育课时下雨,他们只能乖乖地被赶回教室念课文。于是,他在作文里写:我有一个愿望,我希望体育课总是有太阳,那样,我们就可以在外面玩耍了。啊!那我会多么高兴啊! 我们会多么高兴啊!如果总是晴天。 可,总是会下雨。 他好不容易洗了的衣服晾在外面忘了收回来,被雨淋湿了;他养了一盆茉莉花,放在外面被雨浇死了;他捡了一只流浪猫,好不容易它肯从柜子底下钻出来,下雨打雷时又吓得不知躲到哪里去,再也找不回来了…… 看,下雨天总没什么好事发生。 有男女主角的下雨天才是罗蔓蒂克并且让人怀念的,比如一男一女出去约会被雨淋湿了,他们穿的又不多,于是只好抱在一起,被水浇湿的衣服肯定让他们的身体曲线毕露。两个男人也不错,他们可以直接去开个房间,连澡都可以不用洗,直接抱在一起互啃。 于帆长长地叹一口气,打电话给程越,程越却关着机,这种情况很少见,他的手机总是一天二十四小时开着。有时候他觉得程越像一只蜗牛,如果让程越知道他的比喻后,肯定会厚颜无耻地声称自己是全世界最漂亮的蜗牛。他总是驮着他的壳,总是在路上,总是想扔掉他的壳又总是扔不掉。程越两年前甚至不敢坐火车、出远门,他曾那么快乐地跟着他所爱的男人几乎跑遍了全国。那次酒醉,程越蜷在他的床上,把自己蜷得跟条受惊的虫子似的,他说,于帆,我很害怕。我看过一个故事,有个女孩为了忘记她爱过的男孩子,于是去他们一起去过的地方旅行,回来后,那个女孩就自杀了。 不过,没关系,程越是个很坚强的人,而且很怕死,两年前他就不敢死。于帆很乐观地想。摸出一枚硬币,抛上去,自言自语地说:“好吧,正面左反面右。” 硬币掉下来了,可他没接住,骨碌碌地往前滚,然后不见了。 于帆很心痛,一块钱可以买两根烟,如果是双叶,还可以买半包。他在路边找了找,没找到硬币,却看到了一部银灰色的君越,美国佬整出的车,三个子弹头的标志,看着就让人火大得想轰掉整个白宫。 车主真没爱国心,我们应该支持国货,比如,用买君越的钱去买几辆国产小吉利。 “哈哈哈……真巧,居然在这里碰见你。”于帆非常愉快地打招呼。 盛家行蹲下身,捡起地上的一块钱硬币,顺便也把于帆也给捡了回去。当然,他一路上一直在后悔,几次想把坐在身边吹口哨的人给踹下车,再把车箱里的东西扔进垃圾桶。他从小就是很没爱心的人。 “我只收留你一个礼拜。”盛家行说。 “没关系没关系。”于帆笑眯眯地说,“我找到住的地方我就走。您的大恩大德,不如让我以身相许。” “不需要。” 于帆又傻笑了几声。他这次学得很乖,这个时候千万不要问盛家行为什么会改变主意还特地来这里找他。他打赌,他只要问出一个字,盛家行就会恼羞成怒地把他赶下车。 车开到半路就下起了倾盆大雨,好像要把整个城市都要淹没在水里。于帆非常得意地想:没关系你下吧下吧,我已经在诺亚方舟上了。 其实,于帆笑得太早了。他肯定没有读过圣经故事,他应该知道,诺亚方舟所到的新世界是一片荒芜的。或者,他应该早点认识一个两个盛家行的朋友,比如俞舒彦,按俞舒彦的修养肯定不会介意告诉他盛家行的住处有多么得恐怖,他肯定还会告诉他,如果让他选择,他宁愿睡他于帆的狗窝也不愿睡盛家行的高级住宅。 其实盛家行的洁癖还没严重到不让人进屋的地步,也不会你坐一下他的沙发他赶紧拿消毒水去喷。不过,他的住处非常非常干净,干净到一点人味都没有,说严重点,就跟没有生命迹象似的。正常的人,如俞舒彦,不愿在他那里过夜就成了情理之中的事。 当于帆小心翼翼地踏进大门一步,就自卑地想退出来,然后想去医院把自己从上到下给消毒了一遍。 怪不得盛家行也老是没有人味似的,住的地方跟个停尸房似的,有人味才怪。 盛家行说:“把外套挂在那里,一个星期后不管有没有找到住处都给我滚。我可以进你房间,但你不能进我的卧室,也不许进我的书房,垃圾不许在房间里放过超出一天的时间,衣服不许乱扔,浴室我用了你再用,用了之后记得消毒,还有,不许在浴室里洗衣服,小区里有洗衣店。晚上十点以前必须回来,因为晚了我不会开门。” “那我岂不是一点人权也没有。” “要人权你可以去睡天桥底下。” “开个玩笑。”于帆马上讨好。 “客房没有空调,可能有点冷。”盛家行说,“等一下整理东西的时候声音小一点。” “知道,不会吵到隔壁的。”于帆说。他还以为这里隔音效果很好。 “你在这里杀人分尸隔壁也不会听到,但你会吵到我。”盛家行说,“还有,你别以为我会让你白住,你要帮我打扫客厅,厨房,餐厅,直到我认为干净为止。” “那是一种……什么程度?”于帆点头哈腰,谄媚地问。 “我满意的程度。” 于帆一屁股坐在地板上。盛家行的地板比他以前的床还要来得干净,用以前网络写手的一句话“干净到汤倒下去都可以趴下去喝。”那间客房以前也就是摆摆样子的,估计从来没有留宿过什么人,只有一张大床,一张单人沙发。隔出的连地大衣橱挂着一排整齐木制衣架。于帆摸着橱门奸诈地笑,以后他就靠这里瞒天过海了。 盛家行太不懂生活随性的重要了,他应该去体会一下坐在床上吃饼干喝啤酒看杂志的乐趣,而不是勒令他不许在卧室吃东西。偷偷把一打六听装的啤酒藏进衣橱,不放心地又盖上几件衣服。 盛家行还不许他洗澡的时候唱歌,刷牙的时候含着牙刷说话。 于帆一大早就起来很殷勤地擦玻璃,先用湿毛巾擦一遍再用干毛巾擦一遍。盛家行坐在沙发上专注地看报纸,当然,报纸还是于帆自告奋勇地去信箱取过来的。委屈地看看盛家行,于帆拿着两条毛巾在一小块地方来来去去蹭了十几遍。 “上班时我可不可搭一下顺风车?” “自己去坐公车,小区正门右转五百米。” 于帆狗腿地挨过来:“那么,盛先生,我做饭给你吃吧。” “你会做饭?”盛家行终于放下报纸,怀疑地问。 “啊……是。”于帆干笑几声,“还不错,反正比你行。” 盛家行看着他,点头同意。“好啊。” 于帆顿时感到一道闪电在他眼前劈过。 “撒谎的人总是会受到惩罚的。于帆瞪着手中的一本《家常菜50例》,简直生不如死。坐在他旁边的女同事颜美凑过来,阴森森地说:“于帆,你不想混了了,居然弄了本菜谱在办公室里研究。” “素炒地三鲜怎么没有海鲜啊?”于帆赶紧低下头向她虚心求教。 “猪,你没见是素炒吗?有海鲜还怎么素炒。”颜大美女训斥,估摸着他们老板会应该回不来,把椅子搬到他旁边坐下。 于帆看了看材料,发言:“就是炒茄子土豆什么啊。” 颜大美女马上纠正:“是炒新鲜的茄子土豆,不然,会写上一个‘鲜’字吗?” 于帆恍然大悟,深觉言之有理。丝毫没发觉身边这个充内行的根本是个十指不沾杨的主。 “于帆,你恋爱了?” 于帆一听,傻笑一声,脸上神采飞扬。他不但恋爱了,而且还同居了,虽然恋爱是他一头子热,同居不过住同一屋檐下。不过,近水楼台总会先得月,水到渠成不过是一个时间问题啊。 颜大美女看他色迷迷、想入非非的表情,一阵厌恶,哼了一声,又把椅子给搬了回去,再也不搭理他了。 于帆把腿架在办公桌上,用手垫着头,幻想一番共进晚餐时的温馨场面:盛家行尝了他的菜,点了点头,脸上流露出几分赞许,然后奖励地吻了一下他的唇……于帆嘿嘿地笑,忙用手摸了摸自己的唇。那边实在看不下去的颜美一笔杆子砸他脑袋上。骂,就这点出息,死色狼。 于帆揉揉自己的头,把脚从办桌上放下来。小声说:“又没非礼你。” “说什么呢?”颜美厉声喝问。 “哈哈……我说我自己色狼,我色狼……颜美姐姐不要生气。” “去你的,谁是你姐姐。”颜美说。 于帆笑笑,敲了一阵键盘,然后贼兮兮地抽出一张白纸,拿笔在上面画了两个接吻的小人,包子脸,土豆身材,其中一个抱着胸,一脸不大高兴地侧过头吻另一个举着一大盘食物咧开嘴哈哈哈大笑无比得意的小人。于帆自己看了看,拍着桌子大笑。再画两个箭头标明:盛家行,于帆。 颜美斜过眼,扬了扬手中的钢笔。于帆收起笑容,换上一本正经的表情,把画撕下来夹进一本笔记本。时间一到五点,于帆蹦起来就往外面直蹿。 颜美轻叹了一口气,用平常的口吻问另一个在收拾东西的男同事:“什么样的女人会让一个平常连方便面都懒得泡的男人想到去做菜啊?” 男同事一愣,然后开玩笑:“大概是连方便面也不会泡的女人。” 颜美笑了起来。应该是“大概连方便面也不会泡,但他所爱的女人。” 怪不得全世界的人都想找个人来爱,又可以消遣时间,又可以暂时让人改掉坏习惯。只是暂时,不爱时,照旧打回原形。 于帆在超市买了一堆的东西回去。估计在做菜时会浪费掉一些材料,于帆未雨绸缪,每种食物都买了双份的量。 他在这边估计着,盛家行也不得在那边估计着于帆轰掉他的厨房的可能性,他可没有忽略掉早上于帆不自然的表情。为此,盛家行不得不推掉了一个约会。 于帆在公车上都还膨胀得像吹饱气的汽球一样的信心在踏进厨房的一刹那终于碎成一片片。凭他泡方便面的经验很难把手里拎的那一堆加工成可口的食物。应该写首现代诗赞美所有的煮夫和煮妇,他们都是伟大的魔法师。于帆抄起一把菜刀,经拟了几个漂亮的手法。金老倘若有幸目睹此景,肯定无限欣慰,他书中所虚构的胡家刀法正被人拿来对付砧板上的一棵花椰菜。 盛家行一向很明智,这次更不会认为于帆能捣腾出什么能吃的食物。在厨房门口警告:“别把这烧了。” 于帆不堪受辱,摆出大厨架式,大言不惭地说:“你以为我是你这种衣来张口饭来伸手的富家少爷?哈哈……你长这么大连菜刀都没拿过吧。” 盛家行听说,也懒得跟他胡搅蛮缠,洗好澡就去书房喝茶看书。 于帆竖起耳朵听书房的门关上了,忙从口袋里抽出那百家常菜50例。临阵磨枪,不亮也光啊。想当年,他还年纪小,念书时小测,就是依靠此法,愣是取得了六十点五分的成绩。现在不过是做几道小菜,哄骗哄骗一个不食人间烟火的王子,岂不是更在方寸取舍之间? 于帆开始洗西红柿,盛家行爱干净,顺道也把鸡蛋也给洗了上下,等把花椰菜切好时,才想起这个没有洗,于是,又倒进水里捞了一遍……把马虎先生和随便先生的特质发挥得淋漓尽致。 开火,倒油……于帆唰地把刀插回去,又“锵”地拨出一把铲子,一指油锅:“尔等肖小,且莫猖狂,看本大侠在此做一道天下无双、红绿相间、色香味俱全的火腿花椰菜。啊哈哈哈……靠,肖小竟还敢发功冒烟,看我八荒六合神……”油锅开始沸腾,一锅的烟,于帆把切好的花椰菜抛进锅里,听到一声令他极为满意的“哧啦”的响声,加盐加酒,翻炒…… “奇怪,好像少了点什么。”于帆用铲子翻找了一下,把火关小一点,探头查看一下菜谱,先是油,等油热了……终于发现,他忘了火腿,不过,来个翡翠花椰菜也不错,于帆忙自我安慰。红配绿,本来就挺俗的,还不如一盘绿汪汪的好看。 盛家行在书房里边咳嗽边看着油烟从门缝里钻进来。扔下书,一把拉开门,客厅里已经烟雾弥漫。大吼:“于帆,你他妈的在干什么?一屋子的烟。” 于帆这才注意到厨房和客厅都跟仙境似的。盛家行冲过来,一把推开他。关掉火,打开油烟机,再把所有的窗户全都打开。盛家行看了一眼一片狼籍的厨房。扔下一句话:“给你三十分钟,把这里收拾干净,然后去洗澡,我们出去吃。”为了他的房子,也为他们胃的健康。 于帆出师未捷身先死,凄惨万分,坐在窗明几净的餐厅里食不知味。打量着盛家行阴沉的脸,拿不准他到底有多生气。 “盛家行?”试探地叫一声。 对方连头都懒得抬一下。 “哇……”于帆哭丧着脸,“盛家行,你别不理我。” “喂,不要在这里丢人现眼的。”盛家行握着筷子的手,青筋都快蹦出来了。 于帆完全是那种给点阳光他就灿烂,给点笑容马上泛滥的型,见盛家行一开口,眉开眼笑:“盛家行,你可别生气。那个……我妈妈说,家里做的菜就算不好吃也比外面的有味道。坐在自己家里的餐桌上吃饭,感觉其实真的挺好的。以前,我妈还在世时,虽然吃饭时总是只有两个人,不过,总有种的确是在家里的感觉。” 一直听他说话的盛家行,静了地响,轻描淡写地说:“有机会我做给你吃。” 于帆低下头愉悦地笑。 当晚,两个难得一起留在客厅里。盛家行很少看电视节目,客厅里的家庭影院就落在了于帆的手里,屏幕上常常爆炸血腥不断。 盛家行往沙发一坐,于帆顿时觉得身边一切黯然失色。这个人太性感了,当他端整地坐在那里,穿得再严实,于帆都可以感到他身上让人窒息的性感。于帆的脑袋里开始出现各种色情的情节。 “于帆,说说你的事。”盛家行说。 连命令人时的语气也出奇不意得撩人啊。于帆陶醉。嘴上说:“你要听详细的还是简略的。” “都可以,只要不是废话。” 于帆尴尬地打了两下哈哈。看着盛家行的侧脸,想了想:“我很想把自己说得惨一点,这样,你就会对我好一点,每天都好一点,有一天你就会对我很好。 其实,我一直过得还可以。我一直和我母亲生活在一起,我父亲在我很小的时候就因公去世了,拿了一笔钱回来。我妈带着我,一直都没有再嫁,也许是没有遇到合适的,但,很大部分的原因是因为我。她一直努力让我过得好一点,物质方面也要给我好的,怕别人认为我没有父亲所以就吃不好穿不好……” 于帆想起什么,笑,“给你说好玩的事。我小时候很顽皮。邻居家养了一条狗,这么大,特傻,我天天上学放学就去踩它的尾巴。终于有一天,把它给踩火了,跳起来就咬了我一口。我腿上现在还留着一个坑呢。”于帆拉过盛家行的手,让他摸自己腿上的伤,“你猜我妈怎么说?她说,你看你,你天天啃它尾巴,它还送你一个酒窝。多好啊,虽然你的酒窝长小腿上。” 盛家行也不由自主地笑了起来。 于帆看着他的笑,一时失神。如果他天天这样对他笑,让他做什么都可以,如果这样,他肯定比任何时候都要快乐。 把头靠在盛家行的肩上,悄悄闭上眼睛,故意放轻松呼吸。 下一秒,盛家行毫不留情地伸手推开他的头:“要装睡的话也麻烦你靠在沙发上。” 于帆倒在沙发上呻吟一声。心底反驳,他才不是装睡这么简单,他采取的曲线救国战略,他先假装睡着了,等盛家行放松警惕,他就装作做梦,然后去吻他的唇。 可惜,还刚实施第一个动作,这个计划就被盛家行给毙了。 第四章 当于帆在发挥愚公的精神试图移掉他和盛家行之间的那座山时,程越终于凭着仅剩的一点良知给于帆打来了一个电话,而且,他人已经在北上的火车上了。 程越自从不仗义得丢下于帆后就跑到了另一个朋友那里混吃骗喝。那倒楣孩子正失恋呢,愤世嫉俗的同时还视金钱如粪土,任凭程越这只吸血鬼挥霍他的银子。程越的胃在那里得到很大的优待,两人天天出去胡吃海喝。 然后,程越就在星巴克碰到了他的前男友,那个很大手笔的款爷。程越在与款爷喝了一杯什么都没加,黑得发苦的咖啡后,觉得自己也许并没有自己想象之中的那么执着于这个人,他一直努力地逃避他,一逃就逃了好几年。 出其不意之中再次重遇时,程越发现,这个人与自己记忆里、思念里的人有很大的出入。他的许多好,许多让他无法忘却的好,似乎都是他自己给加上去的,那些优点有可能这个人本身并不具备。只因为那时他爱他,所以觉得他是完美无缺的,下意识地装扮这个影像,这样,他可以欺骗自己,他有原因有理由,爱这个人,记这个人。 他恋着以前的爱情,记着自己虚构出的一个幻象,直到再次遇到本人。他不过这么一个男人,普通的,事业比较成功的三四十岁的男人,而且还结了婚。他的无名指上戴着一个指环,他喝咖啡时甚至没有放下手中的烟,他跟他谈论他不快乐的婚姻,怀念着他们之间以前的一切。 程越在听到他说他很后悔没有坚持时,觉得嘴里的咖啡更加苦了。于是,在喝第二杯咖啡时,他就狠狠地加了几匙的糖和奶精。在听到他说,程越,回到我身边吧,让我照顾你。程越觉得他过去的种种一点都不值,他甚至觉得自己的这几年人生里所做的事中怀念这个男人是最蠢的一件事,他觉得自己简直蠢得要死,蠢得不能再蠢。 当天晚上,程越就买了车票,他想他自己完全有勇气走他们当年他们走过的路线,回来后不会自杀。 程越说,于帆,亲爱的,哥哥回来时给你带礼物,你哥哥我是杀价大王啊,哥哥的这张脸就是贵宾卡。 “我才不稀罕。就你买的那些破玩意,倒贴钱我也不要。” “什么破玩意我千里迢迢给你背回来就是价值连城的,你不好好供着还敢嫌。”程越说。“对了,你没睡大街上吧?” “你现在才记起问我这事啊。”于帆很想把手伸到电话另一端去捏死程越。 “那你……” “哈哈……”于帆仰天大笑,“来来来,猜猜我跟谁住一块?” “你大脑就这点水平。”程越叹气,“你得意成这德行,我再猜不出不就和你一级别了。真是看不出,你居然还真把你自己弄那姓盛的家里头去了。” “你就在那边眼红吧,我可是天天花前月下,风花雪月啊,总比你一只孤雁往北飞强了不知几百倍吧。”于帆乐哈哈得挖苦。 “接吻了没有?上床了没有?说爱你了没有?”不等于帆回答,程越马上接下去说,“都没有吧,一垒都没有上,你还好意思炫耀。” “我那是循序渐进。” “啧,你不脱他衣服你怎么进啊?你以为你下半身是光剑啊。”程越说。“你就躺床上想着他自慰吧。动作快点,要么强上他,要么脱光洗干净躺他被窝里勾引他。你俩没什么性功能障碍吧。” “你脑子里怎么一堆黄色的东西。” “敢情您老还十七啊。”程越嗤之以鼻。 “你知道什么!我是玩真的。” “玩真的就不上床做爱了?”程越大摇其头,“你这有色心没色胆的家伙。他没半点意思,能让你住他家吗?” 于帆脸上放光:“你也觉得他对我有点意思。” 程越没好气:“我怎么知道,我又不是半仙,有没有意思,做过就知道了。老子困死了,先睡一下,等我睡醒了,差不多也可以下车了。” 于帆悻悻地挂掉电话,设想一下强行和盛家行发生关系的可能性。他们差不多高,但是盛家行明显比他瘦,力气应该也比他小一点,不过,就算这样,在清醒的状态下,他得逞的机率应该不高。于帆想来想去,只想到被扫地出门的可能性。 也可以考虑第二方案,比如勾引他。盛家行的性生活很检点,是男人总有欲望吧。不过,盛家行说对他的肉体没什么性趣,一想到他睡在唐老鸭床单上的画面,有性趣也变没性趣了。他不但生活上有洁癖,审美上也有洁癖。 可是,他看过一部电影,里面明明说有时穿可爱一点的内裤可以增加情趣。 于帆在上班时忙得没有空闲想这些东西,晚上睡在床上就开始翻来覆去想入非非,越想越欲火焚身,半夜爬起来冲冷水澡。在客厅碰到起来喝水的盛家行。于帆看着他的眼神,跟饿惨的狼似的。 盛家行喝口水,看于帆饥渴地盯着自己,随时都会扑上来。于是说:“我比你瘦,但你打架绝对不是我的对手。” 于帆忙摇摇尾巴讨好巴结:“我发誓我是清白无辜的。不过,盛先生……您可以对我为所欲为。” 盛家行放下水杯,伸出手,于帆一阵期待,盛家行却只是把他开掉的睡衣纽扣给扣了回去,然后,拍拍他的头,扬长而去。 于帆怨恨地凝视着盛家行卧室紧闭的大门,心里跟吞了苦瓜似的。我就这么没魅力嘛我! 第二天,于帆顶着两熊猫眼起床,头发跟个鸡窝似的。星期六,没有必要起这么早,可那张床跟他有仇似的,他躺上去就是睡不着。只好一大早哈欠连天地窝在沙发里看碟片。放的还是自己带过来的G片,两金发小伙子做得热火朝天,存了心等着刺激盛家行。 盛家行慢跑回来,刚一进门就听到音箱里的呻吟声,走到客厅,于帆半个头栽沙发外流着口水睡得正香。盛家行关掉电源,去冲了个澡,换了一套轻便的家居服,看着以怪异姿势入睡的于帆有点哭笑不得,把自己的一件大衣盖在他身上,调高空调的温度。 外面难得好天气 盛家行长得这么大,没人敢像牛皮糖一样黏着他不放,除了一个于帆。这人好像非常热衷在他身上自讨没趣,还乐此不疲。 他会像一个白痴一样蹭到盛家行的身边,然后随便拿一样东西在手里,一本正经地问:“魔枕魔枕……请问谁是天下最帅的人啊?于帆,天下最帅的人就是你,不过,你身边的盛家行比你还要帅。啊……魔枕啊魔枕,请你把天下最帅的盛家行赐给天下第二帅的于帆吧。” 或者在旁边挤出苦大仇深的脸:“盛家行,你冷落我,我就虐待你未来的情人于帆。” 再或者:“盛家行,你为什么对我没欲望?我这么帅,这么性感,这么有魅力。” 盛家行终于忍于可忍的把手中的书给砸了过去。 盛家行一边开车一边想:要么是他病得不轻,要么是这个世界病得不轻。他居然没有把于帆掐死,还把他带去俞彦舒的私人茶屋。 于帆本想说什么,但是观察一下盛家行的表情老实地闭上了嘴。他本想发表一下感想:他觉得他们现在的样子比较像盛家行在带着他遛弯,性质等同于别人遛狗留鸟。 俞舒彦的咖啡屋依湖而建,环境非常好,他本人基本没什么时间打理,闲时才和朋友一起过来坐坐,喝喝咖啡什么的,纯粹当作修身养性的地方。 盛家行很少来他的咖啡屋。俞舒彦看到跟在他后面的于帆时,一副很不可思议的样子。 “这是?” “于帆。”盛家行回答。 “不介绍一下?”俞舒彦笑着问。 “比如?”盛家行反问。于帆坐在他旁边,很想研究一下旁边摆放着的一只冰裂纹花瓶。 “那不是正品。”俞舒彦说。 于帆露出一个笑容:“噢……你没放好,我只是帮你摆正它。” 盛家行不动声色地注意着这一幕。他有点意外,于帆对俞舒彦有着轻微的敌意,而且,他的敌意显然是很没道理的那一种,就跟一只猫天生不怎么喜欢狗一样。 这很没道理可言,俞舒彦绝对是那种比盛家行更容易相处接触的人。而且,他的脾气也要比盛家行好得多,像那种把人扔下不管死活的事情他肯定不会做。当然,也许,于某人天生比较犯贱,他就爱呆在盛家行身边挨驯的那种调调。 俞彦舒对于帆的态度有点惊诧,却也笑笑,没有在意,对盛家行说:“对了,我还请了家华。” 盛家行皱了一下眉:“你太多事了。” “你们姐弟之间太见外了。”俞彦舒笑着说。 于帆意外,问:“你有姐姐?” “我没提起,不表示我没有。”盛家行说。 于帆以前从来没有想过关于盛家行家人方面的问题,他一直致力于如何让盛家行对他产生兴趣,精神的,肉体的。等一下他却要见到盛家行的姐姐,虽然不是长辈级的人物,可他已经产生了心虚心理,因为他正满脑子打着她弟弟的主意。如果他有姐姐,肯定也不乐意自己的弟弟被男人上或者上男人。 盛家行肯定于帆又在想一些不着边际的东西。这种时候最好不要搭理他,免得打蛇缠上棒,他可不想在俞舒彦面前丢脸。 俞舒彦一时兴起,“家行没有跟你提起过家华?” 于帆在心里直瞪俞舒彦,骂,靠,我招你了,你给我使绊。“哈哈,盛家行也没有跟我提起过你。” “大概我这个老朋友在家行心里没什么分量吧。”俞舒彦又笑了笑。 于帆尾巴上的毛差点炸起来,他一进来就看这个戴眼镜装斯文的家伙极不顺眼,果然不是什么好东西。挤出一丝虚假的笑容:“你们是君子之交,跟白开水似的。不像这们这些平头老百姓天天呼朋喝友围成一堆。” “被你这么一说,我们几个朋友还真好久没有出来聚聚了。”俞舒彦见好即收。免得把于帆炸翻的同时,也燎到盛家行。盛家行可不是那种占你一点口舌便宜就算的主。 于帆自知不是对手,乖乖得偃旗息鼓。盛家行也不知在旁边幸谁的灾乐谁的祸,似笑非笑。于帆平时肯定会比较厚脸皮得认为盛家行是站在自己这一边的,好歹他们是同一屋檐下,且极有可能发展成屋里头的和屋外头的关系。可现在跟他敌对的俞舒彦,这人和盛家行的关系匪浅,他代表了盛家行身上他所压根不知道的那部份。 再加上等一下过来的盛家华。要不是他确信他没对盛家行做过什么见不得光的事,这架式,跟个鸿门宴似的,他这个沛公估计运气不会太好,得死在剑下。 盛家华因为路上堵车,半个小时之后才赶过来。盛家华个子很高,长黑发,没化妆,只架了一幅眼镜,不是特别漂亮,但胜在气质华贵。 她看到于帆和盛家行坐在一起,脸上的表情明显变了变,然后又掩饰性得笑了笑。较奇怪的是,她既没有先和俞舒彦打招呼,也没有先和于帆说话,还没坐下就带点急切的口吻叫一声盛家行。 盛家行也只是冷淡地回了一句。 要不是知情人,看两人之间的样子根本不会想到他们是姐弟。 咖啡屋的经理送来一杯咖啡,微笑了一下后,安静地退开。盛家华喝了一口浓咖啡,这才好像不稳下来,笑着对俞舒彦说:“你从哪里请的这个员工,我快半年没来这里了,他还能记住我的口味。” 俞舒彦笑:“嘉志是很不错,这个人就是有点不好,私底下和你们交情再好,工作上也是径渭分明,毕恭毕敬的。” 盛家华笑,转过头,向于帆说道:“我是家华。” “于帆。” “家行很少带朋友过来这边。” 于帆有点尴尬地说:“我和盛家行认识没多久,只是最近在他那借住。” 他话一出口。盛家华和俞舒彦全都看向他,害得于帆以为自己说错了什么话。 “你住在家行那里?” “他的客房。”于帆做贼心虚地加以说明。 盛家华看一眼盛家行。说:“连我都没有住过他那里。” 于帆吃了一惊,然后有点窃喜,问俞舒彦:“你也没住过?” 俞舒彦接得很溜:“没有。不过,家行住过我那里。不是睡客房,就睡我床上。” 于帆更加不喜欢俞舒彦了。“切,他也睡过我那里。” 盛家行猛得咳嗽了一声。 盛家华笑了起来,然后说:“我不知道你们同居也分房睡。如果这样,家行,你可以去看心理医生治治你的洁癖。” 于帆差点被自己的口水呛死,半天说不出话来。“你……你……” “噢。”盛家华醒悟过来,“我知道我弟弟的性取向。” 于帆在心里说:这下好了,不用怕被盛家华棒打鸳鸯。 显然,于帆忽略了一个重要的事实。别说他现在和盛家行没咋滴,就算他们睡在同一坑里,他们也不可能成一对“鸳鸯”。 盛家华用银匙子搅着咖啡。他的长发很黑很直很这,披在肩上也不会给以柔弱的感觉,她的性感是冷的。 盛家行坐在那里一直没有开口。他们姐弟之间的气氛很怪异,是人都可以看出他们姐弟有问题。于帆看了看他们两人,觉得他们不论长相、气质都有点相似。不过,他始终觉得盛家行要比盛家华要好,即使后者看上去要亲切很多。 于帆悄悄伸手,试着握住盛家行的手。盛家行一愣,挣了一下,没挣开,也就让他握着。于帆心里大乐,顿时忘了桌子上的乾坤,一心一意去握住盛家行的手。放金庸小说里,于帆的智商要归类到周伯通等人的行列,很明显,这人的思维和惯性都是走直行线的,大脑只能指挥一件事,不能二者兼顾。他一握盛家行的手,就觉得他的世界里只有这只手是最重要的。呜呼悲哉! 正当于帆觉得此时此刻重要到以后要时时加以纪念时,俞舒彦又出来败他的兴。他笑容可掬地说:“于帆,你第一次来我这里,我带你去品尝一下嘉志最拿手的咖啡。” 于帆的快乐像被抽掉一块的积木,瞬间崩塌。他们近曰无仇,往曰无怨,这姓俞的老是过来搅和。 “于帆,好歹给我这个东道主一点面子。”俞舒彦笑笑说。 于帆垂头丧气地站起身,用快哭出来的表情望着自己空掉的手心。他容易吗他?他好不容易才握到了盛家行的手,实现了在二人神智清醒下的第一次接触,结果,他捂都没捂热就让人给破坏了。 妈的,俞舒彦这个斯文败类毁他情路,肯定是嫉妒心里做崇,肯定是看中盛家行。看看盛家行,那脸蛋,那身材,那风情…… 盛家华被于帆逗得很乐,她还真没见谁敢这么明目张胆得对盛家行表现出赤裸裸的欲望。盛家行只觉得丢人丢大了。 “喜欢那个孩子?”盛家华抽出一根烟,问。 “孩子?”盛家行脸上的肌肉又开始抽搐了。有这么大个的孩子吗? “我很喜欢他呢。”盛家华苦笑了一下,“你应该不讨厌他,不然也不会让他住你那。说起来,我们的眼光一向差不多。” “什么时候回来的?” “上个星期。我估计你不会太高兴接到我的电话。”盛家华说。 盛家行没有否认,他的确不大愿意见到盛家华:“打算留多久?” “我不打算走了,也许会帮舒彦工作。” “国外的工作呢?” “已经辞了。不赞同?” “你不需要我的意见。” “弟弟很出色,姐姐征求一下意见,一点都不奇怪。”盛家华笑,拨了一下长发,低下头,“老实说,回来时我很犹豫,我很担心你不愿意和我在同一个城市。舒彦说得对,我们都是很固执的人,不说开,问题总在那里。家行,我不希望一家人变成这个样子。你是我唯一的弟弟,小时候我们的感情很好。” “家华你误会我的意思了。”盛家行有点头痛地揉了揉眉心,“不是你们的问题,只是因为我。我也没有逃避的意思。” “那你是什么意思?妈妈当初骂你的话是很过分,可她一直在后悔。你一个人回来,一年只给家里一次电话,她以为你在记恨她。” “她的话一点也不过分,我的确是忘恩负义的人。” “家行,不关你的事。”盛家华握住他的手,“我们都是无辜的,错不在你我身上……” “如果后面的事情没有发生,你猜我会怎么做?”盛家行阻止他说下去。“家华,是你的话,你会选择我,但我……我不会,我真的不会。我会偏向自己。家华,你心目中的好弟弟,不是我。” 盛家华愣了一下,收回手:“不会,你不会那么做的。” “我会。”盛家行看着她,点头肯定。 “所以,家华,我离开是最好的一种局面。避开利益关系对谁都比较好。我爱你们,我不想再伤害到你们。” “你表现自己感情的方式是远离?” “如果你养了一头怎么养也养不熟的狼,最好把它扔出去,不然,迟早它会咬你们一口。”盛家行自嘲地笑,“其实是已经咬了一口。” “你什么时候开始这么认为?”盛家华盯着他,“家行你怎么回事?你认为我们是这样看待你的?” “我只是告诉你事实问题。”盛家行拿掉她唇边的烟,“女孩子不要抽这么多的烟。帮我向妈妈问好。” “家行……” “有些事情我不想再来第二遍。” 于帆见他起身,也跟着出来,回头看盛家华伏在俞舒彦身上哭。“你姐哭了。” “是啊。”盛家行说。把车钥匙给于帆,“你来开车吧,我坐后面。”车子快到住处时,盛家行却又开口,“出去喝一杯。”于帆只好调转车头。 盛家行的酒品算是不错,只是一喝酒,他的脸色就变得很难看,整张脸像被抽干了血气一样,惨白里还透着青灰。 于帆没有多问盛家行的私事。一来,盛家行不喜欢别人多管闲事,二来,于帆总认为一件事当事人不愿说,自然有他的理由。就像他绝对不喜欢别人问他几岁脱离处男之身一样。因为这点破坚持,于帆好奇得半死也不肯问出口,只好陪着喝闷酒,喝得比盛家行还多。等盛家行说,我和家华曾喜欢过同一个人时,于帆的脑袋已经处于半当机的状态。 半晌才醒悟过来,甩甩头,让头脑清醒一点,抓住盛家行的胳膊问:“你说什么?” 盛家行喝掉杯中的酒。“那时我一个人在外面求学,家华不放心我,让她的朋友来照顾我。”只是谁也没想到,最后会给照顾到床上去,“我甚至还有一个非常不错的女朋友,不过,我还是抛弃了她,和一个有可能成为我‘姐夫’的男人在一起。” “后来呢?” 后来发生了很多事。盛家行却说:“后来就这样。” “根本是敷衍我嘛。”于帆不满地嘀咕。 盛家行笑揉了揉他的头发。 “你知道他是家华的情人?” “这个不是重点。”盛家行说。知道与不知道又有什么重要。做了就是做了,他的确和那个男人发生了关系,也的确伤害到了家华。 于帆喝口酒,想起什么,惊恐地问:“他是你第一个男人?” “你他妈的脑子里装的就是这些东西?”盛家行大怒。 “可是,我希望那个人是我,我想你第一次和我做。” “你现在是处男?” “当然不是了。”于帆伏在桌子上,“我的第一次,和别人做了之后连脸都没有记住。可是,第一次和喜欢的人做,会很难忘记吧。” 第一次总是特殊。 于帆一个晚上纠结于“第一次”的问题,大有生出相逢恨晚的感叹。 盛家行付掉酒钱,把喝得烂醉如泥的于帆弄上车。本末倒置啊,他喝得烂醉才比较合乎常观走向。 “坐好。”帮于帆扣好安全带。 “噢。”于帆听从命令乖乖地坐好,又扭动了一下,“盛家行……我刚才就……想说……说……说……” “说什么?” “你喜欢过的人,是人渣。” “知道了,是人渣,你他妈的给我坐好。”盛家行握着方向盘,早知道就把他扔后座去。 “别再喜欢他了?” “谁告诉你我还喜欢他?”盛家行的头更痛了。他哪得出的结论。 “因为你还没喜欢我。” 盛家行笑:“那还不如和他呢。” 他话音刚落,于帆就扑了过来,盛家行差点把车开出路面,刹住车,惊出一身的冷汗。怒道“于帆。”于某人抱着他的脖子已经半昏睡了过去,用力把他的胳膊从自己的脖子上拉下来。“见鬼。”盛家行不由自主地骂了一声。 于帆在电梯里清醒过来了少许。电梯这种工具,尤其这种升降式的,也就一棺材的大小,容量大点的,就三四个棺材大小。于帆从前因为挤电梯,对它抱以极度的怨恨心态,自从在电梯里与盛家行来了一个不算美好的邂逅后,于帆深深地感谢它的面积容量,也只有在这种伸个胳膊能打在对方后脑勺的地方,才能生产出如此别出心裁的情感缘分。 盛家行的肩膀被于帆压得又酸又麻,生命因为有重量才具体,被人依靠和依靠别人会让人生出互相需要的错觉。于帆动了动,又贴近几分。 于帆心里正得意着呢,他偷偷地用鼻子嗅着盛家行身上的味道,那味道跟催情剂似的。盛家行把他扔到床上时,还没起身,就被他借酒装疯给扯了回来。 “放手。”盛家行猝不及防,有点狼狈地微微起身,低声警告。 “我喜欢你。”于帆说。 “放手。” 于帆的脸还是红红得,浑身的酒气,动作本来就不怎么听大脑的指挥,再加盛家行半个人几乎和他贴在一块。反正他醉了,醉得不轻,喝醉的人跟疯子差不多,不能与普通人一样定罪。他只想吻吻盛家行,等明天全赖酒身上。 盛家行这次是料敌不明,他压根没想到于帆真的有那个狗胆对他上下其手。回过神来时,于帆的唇已经吻上了他,他一愣,往后抑了仰,于帆的唇跟着追上来。 “喂……” “我喜欢你。”于帆又说。他的眼光像一个精神病患,盯着他看的时候就直直地盯着,他的眼睛里就再也看不到其它的事物。 盛家行本能得厌恶这种偏执的眼神,可他在于帆的眼睛里看到自己的脸,他的脸平静温和,他奇怪于自己会露出这种表情。 于帆的吻慢慢地往下移,中途迟疑了一下,因为没料到自己会得手,正在暗自庆幸时,盛家行就反应了过来,他毫不客气地甩开于帆,于帆整个人往床边倒下去,把床头灯给挥了出去。于帆懵了懵,然后不屈不挠地又扑了上去。 “于帆,你闹够了没有?”盛家行的声音又低了几分。 “我喜欢你。”于帆重复着,“我喜欢。” 盛家行坐在床沿上,于帆整个人趴在他的背部,他有点愤怒地转过头想瞪一眼于帆,于帆却又吻上他的唇。“我喜欢你,盛家行,我喜欢你,我喜欢你……”他的声音里隐着一丝的哭腔。于帆有一瞬间觉得很害怕,他清楚得知道自己在耍赖,他还知道自己很丢脸。他在连他的手都没碰到时,他乐天烂漫,等他真正拥住他时,他却生出了害怕的情愫。 于是,他更紧地抱住他,放肆地亲吻他。盛家行甩了好几次都没甩开他。他身后的男人死命地抱着他,用快哭出的声音不断地说他喜欢他。 衣服在不知不觉中脱得一件不剩,肉体纠缠在一起,情欲像燎原之火,于帆觉得整个人都快烧了起来,他的手很用力,把盛家行的手臂都给握青了,拆保险套时,像个初尝情事的毛头小伙子,撕了几次才把外包装撕开。 盛家行难受得把脸埋在自己的臂弯里才没让自己呻吟出声。伸手扯掉另一边的床头灯,黑暗一下子充斥整个房间,喘息和摩擦的声音搅混在一起,盛家行感到于帆的手轻轻在穿插进他的发间,他伏下身子,紧紧地贴着他光裸的背上,他的唇贴在他的耳边。 “盛家行,我喜欢你,我,很喜欢你。” 于帆慢慢地掀开眼皮张开一道缝,在看到睡在一边盛家行的脸时,立刻死死得闭住让自己呈昏死状态。他昨天不是故意的,他只是想借酒装疯跟盛家行玩玩,没想到真玩出火来了,可是,男人的欲火一上来,他也控制不住啊。盛家行肯定会杀了他的,他说过,这个房子隔音效果很好,杀个人分个尸,绝对神不知鬼不觉。 “醒了就不要在那边装死。”盛家行的声音冷嗖嗖的,像阵阴风擦着于帆的脸颊掠过。 于帆马上翻身坐起,声泪俱下得磕头领罪:“盛家行,我不是故意的,你原谅我吧,盛家行。” 盛家行眼明手快地躲开试图扑上他的于帆:“你给我老实呆着。” “可是,盛家行……”于帆拉长音调。 “不许再这样叫我名字。” 于帆如遭雷击:“为什么?我觉得你的全名很性感。”在床上叫的时候更性感,于帆觉得自己的下半身又开始兴奋起来了,见盛家行眼神不善,忙用双手护住,“哈哈……盛家行,不关我的事,是它的错,我是无辜的。” “是吗?”盛家行听说,阴狠地笑了一下,“既然这样,那就剪掉算了。” 于帆吓得从床上跳起来,退到床角,缩成一团:“你真的要阉了我?” 盛家行正全身上下不舒服,再跟于帆这个二五扯下去,说不定真会杀人毁尸。在看到自己手臂上的一圈青紫,愤怒地看向于帆,于帆瞄了一眼,张了张嘴,跟只小狗一样垂下眼睑。盛家行顶着千年僵尸一样的脸去浴室洗澡。 于帆逃过一劫,吁了一口气。跳下床,把房间收拾了一遍,出去取来报纸杂志,还煮好咖啡,本着要死也要臭在这里的方针,把自己关回房里,死也不肯再出来了。 盛家行的火没有他预料中的大,这太让人毛骨悚然了,这说明,盛家行等着秋后算账,到时,利滚利,利加利,利上利,他把肠子掏了也赎不了罪。 其实于帆大可不必如此杞人忧天。上床这种事,如果双方都有爽到,强奸也是和奸,更何况,盛家行真跟他较劲,就凭他那两下子,他奸得了他嘛。盛家行怎么着也是一个正常的男性,又不是什么断绝七情六欲的圣人,肯定也会和人上床做爱,差别只是因为“爱”做爱还是因为“性”做爱。所以很难说,他们毁掉一盏价值不菲台灯的情事哪一个更吃亏,毕竟,一个更加赔进心,一个只是搭上身体。乐观得说,也算一种另类的“身心合一”。 盛家行做人最好的一点是他不会推卸责任,不过,也甭想他会富有自我牺牲的节操承担起所有的责任,他最多会以客观的角度分析一下事情发生的原因和因素后再权衡利弊。 为什么会和于帆这种人上床,这人肯定不是他寻欢作乐时可供选择的对象。 首先,于帆比他小,这也不算重点,可这人幼稚啊,成天没事干杵那里傻乐外余下的时间就是盯着他流口水。他的西装只有拿来应付上班的两套;他的衣服从来不折,除了挂在那里的,剩下的都是揉巴揉巴团成一团,穿时才抹抹平整一些;他的家庭影院让他拿来放盗版碟,一来二去,正版的都读不出来了,只认盗版的。 盛家行越想越觉得这人毫无半点可取之处,那和这种人上床的他岂不是也沦为同类?逻辑虽然讲不通,可现在人谁管这些,以此及彼,近墨者黑的言论下,他肯定会受到影响。 也许,他只是寂寞了。 他留下了于帆,他空阔缺少生气的空间里有了另一个人的声音和呼吸。这总是让人心情愉快一些。 他最早爱的那个男人,曾经用最真挚的声音说:我把今天当作最后一天来爱你。 因为没有时间了,争分夺秒,拿出最好的来。他和家华都曾信以为真。 第五章 于帆的美女同事颜美曾文绉绉地说,男人要像看护名花一样培养萌芽状态的爱情。于帆养死过仙人球的血腥史,足以证明他不会看花,只会辣手摧花。 盛家行的恐怖之处在于无论于帆怎么我猜我猜我猜猜都猜不出他的心思,成天跟个雾里看花似的,害得于帆连以死谢罪的心都有了,他们有了量的改变,质却没跟着改。于帆还天天梦到公主和骑士谴责他亵渎了王子。每每搅镜自怜,都认为自己到了“为伊消得人憔悴”的境界。 其实他小子气色比谁都好,水当当的,一办公室就他成天活力充沛、神采飞扬,他还在那里长吁短叹、自怨自艾。几乎没引起公愤。 他抱也抱了,亲也亲了,连上都上了,并且,他还安安稳稳地住在盛家行的客房里,没有半点要被扫地出名的迹象,求一得十,赚翻了。于帆小人,不知满足也就算了,还要得寸进尺,老实了几天,他开始觊觎盛家行的卧室,这可是禁地啊。要不是嫌难看,盛家行肯定竖一块“擅入者死”的牌子在门口。 以武侠小说里不变的定论,像这种禁地,主角进去肯定会因祸得福,配角进去肯定必死无疑。于帆不大确定自己是主还是配,只好望门兴叹。刚好他们公司装修,放了一个礼拜的假,于帆没事干就窝在沙发上把算盘拨得噼叭作响。 盛家行最近很忙,他一忙就不会搭理其它的事。于帆弃妇般看着他进进出出,看得盛家行怒火中烧,然后又很明智得无视他的存在。 幸好程越这只蜗牛从外面流浪回来了。也不知道他跑去哪里,晒得跟个埃塞俄比亚人似的。于帆一照面就哈哈大笑。 程越臭屁地说:“你笑什么笑?我晒掉一层皮也比你帅,不信我们找个地脱光了让人选,看选谁。我白了就是英俊,黑了就是性感。” 于帆更嚣张:“我现在可是良人,名草有主。不跟你这种小人计较。” 程越一趟回来,人黑了,还正气了不少,以前他往那一站就是一个妖孽,现在往那一站,还能唬得几个眼神不大好使的以为他是个好男儿。不过,一开口,马上就露馅。 程越上次剥削了的倒楣孩子才是个真正正直的主,就这样还苦巴巴地赶接程越往他那住。程越很意思地掏出几盒龙须糖:“兄弟可没忘记你们。” “你就带这鬼东西回来?”于帆掂了掂。真想冲上去把程越身上的皮给扒下来。 “你懂什么啊,这可是贡品,以前专门给皇帝做的,现在你一小老百姓还敢嫌。” 那个倒楣孩子接了礼物,痛哭流涕:“程越你这畜牲,你住我那儿,吃好喝好睡好,你妈的回来就给老子捎几盒糖,你良心被狗给吞了。” “我说你们还不够了解我吧。”程越脸也不红一下地说,“我有良心我早就当了换钱了,哪舍得给狗吃。” “你怎么能无耻到这种地步。” “境界啊境界。” 于帆看得高兴,一高兴就提议晚餐他请。三人在一家大排档那里点了一堆的东西。那个倒楣孩子陈格,这些天已经从失恋里缓过来了,开始觉得银子很可爱了,因为他自己注定接下来还会被程越剥削,现在他就可着劲坑死于帆。然后听说于帆正和人同居着。 于帆小人得志,正添油加醋地吹嘘他和盛家行之间的关系,说得他们好像已经山盟海誓互定终身了似的。 程越和陈格听得心头火起,陈格更是怒发冲冠,他失恋了还没找到新恋情,有人竟敢在他面前炫耀甜蜜的性生活,简直是找死。程越一向没多少良知,两人合计着,怎么着也要让于帆乐不出来。 等三个人酒足饭饱,尽兴而归时,于帆的钱包也尽了。“狐朋狗龙,禽兽不如,丧尽天良啊。” 程越就势坐在街道的护栏上,一手勾住他的脖子:“情运和财运,二者不可相互兼容,你破财了,情运才会畅通无阻。” “你去死。”于帆怒。又摸了摸自己空空的钱包,他又让他的钱包和钱劳燕分飞了,从今以后,又要长时间地慢慢守候了。真是黯然泪下啊。 程越歪着头,定定地看着于帆。 “哇,程越你看我看入迷了,当心爱上我,我是不会接受你的。”于帆大笑,“我已经心有所属了。哈哈。” “把你美的。”程越哼了一声。 于帆越发得意地哼着跑了十万八千里的小调。 “你真的喜欢盛家行?”程越忽然问。 于帆转过脸,笑:“程越,你别用这么一本正经的口吻说话好不好,会引起反效果,看得我直想笑。” “靠,哪天姓盛的把你踹了,我肯定不安慰你。”程越恼羞成怒。 陈格在一边也说:“于帆,这个圈子里不是没有真感情,只是没有长久的感情。你别陷太深。” 于帆想了想,笑:“老实说,我真的不是很了解盛家行,我只知道,他其实是个很不错的人。而且,他不会骗人。” “你都不了解了还能知道?”程越冷笑。 “别的我都不肯定,就这我肯定。”于帆说。 这点,他一直相信他。 盛家行竭力反省自己是不是说了什么或者做了什么,以至于让于帆这么有恃无恐地在沙发上做窝,他还真以为他不会让他搬出去? 盛家行也的确应该反省,他每次看到于帆,大脑里就在叫嚣:明天,明天他一定要让这个混蛋滚出去。然后,明曰复明曰,明曰何其多,于帆照旧还是在沙发上作怨妇状。 盛家华还是进了俞舒彦的公司,让盛家行帮忙租了一套三室一厅的房子,旧一点,家俱不全都没有关系,但浴缸一定要换一个新的。他们姐弟将近八年没有这么亲呢地走在街上。盛家行跟所有的男人一样,最不喜欢做的事情就是陪女人逛街,从头到尾臭着一张脸。 “你和那个孩子怎么样了?”盛家华装作随口问问的样子。 “他是我房客。”盛家行也漫不经心地回答。 盛家华让他帮忙在单子上写地址,笑着说:“你对你的房客,比对我这个姐姐好多了。我都在吃他的醋了。” 他对于帆很好?盛家行铁青着一张脸,手上一使劲,折断了一支笔。送盛家华回去后,一路飙车回去,拎起于帆就恶狠狠地说:“从今天起,你给我付房租。” 于帆下巴都快掉地上去了:“为什么?” “因为我高兴。” “你说过,要我打扫卫生抵房租的。”于帆死撑。 “卫生照做,房租也要付。” “你又不是黑社会,干嘛这么黑。”于帆哇哇大叫。这也太不人道了。 “要么按我说的做,要么滚出去?你自己看着办。”盛家行死都不承认他对于帆很照顾,第一时间回来压迫于帆来驳倒旁人的结论。他自己也明白他对于帆的确是超乎寻常的纵容,事实归事实,他自己都为这点恼火的时候,被人给踩中痛处,使作俑者于帆就剩下倒楣的份。 于帆的神经也不知怎么长的,他不想别的,盛家行一发火,他就自动联想是因为那晚的事。为这事生气都不值啊,大不了血债血偿,肉债肉偿。只要对象是盛家行,在上在下他都乐在其中。 盛家行一看他的表情就能知道他脑子里的回回沟沟是怎么弯的。于帆装得一副后悔莫及,痛心疾首的模样,心里指不准有多乐。 “很乐是不是?” “是啊。”于帆沉浸在美好的回忆中,一时没反应过来,听到有人问,应声而答。话一出口,就恨不得一嘴巴抽死自己。“盛家行瞪他。 “我说了我喜欢你,和自己喜欢的人上床,谁不乐意啊。”于帆小心翼翼地为自己辩护。 话题从房租诡异地转变了方向。那晚的事,盛家行还真没放心上,被于帆一提起来,觉得还是有必要考虑一下有关性的话题。 性就算不是必需的,也是必要的。互相利用一下身体也没什么不好,至少,于帆身体健康,不用担心染上什么毛病,他当废物利用。而且,都有过一次,也不介意有第二次。 做爱,可不一定和爱情有关。 于帆被从天而降的惊喜砸得快晕过去,他可没想到还有这种福利。虽然,盛家行的用词刻薄到了极点,反正认识到现在,他还没听过盛家行有对他说过什么好话,再难听的话他都有办法在进耳的时候自动翻译成动听的语言。 做爱,后一个字是“爱”,无论哪种爱,都和爱有关。 于帆乐颠颠地当“废物。”他头脑优秀,四肢健全,蓬勃向上,又不会真成废物。就像程越说的,爱情啊有时等同于犯贱。于帆露出贱贱的笑容。 于帆没笑多久,就悲哀地发现:盛家行不介意有肉体关系,不代表现在就会发生肉体关系,生活上还更加划清界线。他捏着特敕令却没有实施犯罪的机会,曰子过得比以前还要愁云惨雾。 盛家行从碰到于帆起,心态就有曰异扭曲的趋向。话说回来,谁碰到这么个呼之则来、挥之则死活不去的主,想要不扭曲也很难。等他在书桌前坐下,看了几页文件,头脑冷静下来,终于发现,他的举策一点都不明智。于帆果然是他生命里不幸的存在。 就算他的身体寂寞了,想要找个同居者,大可以去找一个软硬件设施都比较高级的。 盛家行一个没注意,把一份有用的文件给塞进碎纸机里给绞了,气得盛家行想掀桌子。拿了车钥匙准备赶回公司取备份。 于帆刚好准备去超市,眼巴巴地看着盛家行,盛家行一点头同意,于帆马上兴奋地拿了外套跟下去。 盛家行在车上想起什么,说:“我警告你,最好别再把啤酒塞到柜子里,你别以我不知道。” 于帆干巴巴地笑两声,他还以为他藏得天衣无缝。 “还有那些杂志,你看完就给摆回原处去,全都扔在床上,你是猪啊。” “拿起来比较方便。” “从卧室走到客厅会把你的腿给走断掉?” “可是,你不觉得放在床头,一伸手就可以拿到很方便?” “你吃饭的时候直接用手抓更方便,你要不要连筷子都省了?” 于帆态度良好地接受教训。他以后一定要牢牢记住,粉饰太平时要做到完美无缺。 “我可不可以去你的书房找些书看?”于帆很狡猾地问。 盛家行这才记起,他以前说过不许于帆进他书房的话,其实他的书房的门一直没锁过。“可以是可以,不过,你敢把我书带进洗手间,你第二天就可以滚了。” 于帆一脸尴尬,唯唯喏喏地答应。生活这么井然有序干什么,大号时坐在那里那么无聊,翻翻书都好,充分利用空余的时间。盛家行在离住处最近的一家超市放下于帆,回去的话只有三四站路,他们的小区里也有超市,于帆非要跑来这里,还可怜巴巴地说,这里便宜啊,你看,我要付你房租,当然要省吃俭用,一分钱当作两分钱花。 于帆用最快的速度买好东西付好账,拎着袋子在路边守株待兔。然后为这即将发生的、人为的偶遇沾沾自喜。 盛家行在公司里找到文件,就干脆在办公室里处理完了再回去。出来的时候都已经快十一点了。街上的商店差不多都关光了,开到超市附近时,远远地看到一个人冲出来猛挥手。、,盛家行惊得猛踩刹车。于帆兴高采烈地上来坐进副驾驶座。 “我在里面转太久,回去看就没车了,哈哈,幸好我聪明地回到原地等你。” 盛家行握方向盘的手紧了紧,晚上人少,他开车要比白天要快,如果刚才一闪神,肯定撞死于帆。等不到公车肯定是谎话,到住处有趟车末班车是十一点半。 于帆的脸冻得都僵了,坐在车里搓着手还笑得跟个白痴似的。 “下次别做这种蠢事。”盛家行说。 “我真的没等到车……”于帆瞄了一下盛家行的脸色,老老实实地说,“我想和你一起回去。” 盛家行从小就很独立,不缠着别人,别人也不会来缠着他。很难理解于帆这种有点脱线的行为有什么实质性的意义。但,他也不得不承认,他并不讨厌这种行为,如果于帆不那么聒噪会更好。 于帆的心情非常好。 又有什么理由心情不好?他现在坐在盛家行的身边,车里的暖气开得很充足,他等他的时候,既没有刮风也没有下雨,他也没有忘记带外套,季节也不是最寒冷的冬天。 运气足够好的话,说不定为此,他能每天搭上盛家行的顺风车。据说,人在途中的时候,有更多的机会趁虚而入。 他们回去的时候还接了一个吻,于帆想有下一步动作的时候被盛家行给踢回了房,但这决不妨碍于帆幸福地入睡,还很无耻地希望能做到一个春梦。 乐极生悲的是,于帆忘了他短暂的假期已经结束。第二天早上牙刷到一半,隐隐觉得今天好像要去上班。惨叫着扔下牙刷,用毛巾擦掉白沫,一路狂奔进卧室换衣服,又一路狂奔着出门。 在九点差十分赶到公司大楼。电梯口照旧挤着一堆的。于帆把领带拉松一点,他打领带总是用力过猛,拉得死紧,打好后再拉拉松,拉得领带结严重瘫痪。于帆松口气,刚想哀叹上班族可怜的命运,他们老板正在人群里站着呢。 于帆看看时间,在心里挣扎一番。在电梯到达,开门的一瞬间,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冲了进去。 作为一个拿人薪水的上班一族,必须要比老板更先到达办公室。同时,还要记住,永远不要跟老板抢电梯。 于帆一心念着他的全勤奖,触犯了第二条定律,晨会时坐在装修一新的环境里,被老板不指名地批评了一顿。 他们老板除了抠门一点,算盘拨得响了一点,平时人还不错,会和员工说一些很冷场的冷笑话。今天晨会,却跟吃错了药似的,不但小题大做,说话也是含沙射影、夹枪带棒。半个小时下来,于帆悟出了门道,老板的火是冲着他的得力干将市场经理去的,他们只是比较倒楣得被波及了。 他们的市场部经理可是公司里的当红炸子鸡,元老级的人物,上得君心,下得民意,长袖善舞,八面玲珑。像这次公司的面子工程,还有公司为了解决广大战斗线同志们午餐问题,特地请了一个阿姨做饭,都是市场部经理的功劳。 于帆埋伏在座位上,寻思着是不是因为两项工程花了太多的人民币,以至于老板这个铁公鸡心痛迁怒。 会议一结束,一公司的人都松了一口气,逃也似地蹿了回去。他们几人一回去,颜大美女还没等坐下,就低声招呼他们。 “内部消息,绝对独家。知不知道今天早上铁公鸡为什么要针对当红炸子鸡?” “为什么?”于帆好奇。 “你们知道铁公鸡有个上大学的弟弟吧。那个很帅,长得一点也不像老板弟弟的弟弟?那个香嫩的荷香鸡?” “喂,你别这么缺德好不好。听得我都饿了,我早餐都没吃……”于帆插嘴。 “不许说话。”颜美一个眼刀刮他。“想不想听?我可是冒着被炒鱿鱼的危险跟你们说的。” 部门里另一个男的比较八卦,再加上一心想讨好颜大美女,颜美用眼刀,他就用手刀,打得于帆闭了嘴。“颜美,你说,接着说。于帆你闭嘴,这称呼都贴切!老板:小气,铁公鸡;老板弟弟:年轻粉嫩,香气扑鼻的荷香鸡;市场经理……” “你有完没完?我说还是你说?” “你说你说……” “见色起……”于帆在两道视线的逼迫下再次闭了嘴。 颜美嘿嘿一笑:“前几个月,铁公鸡还大大赞赏了炸子鸡一番,说他是他右手,还什么他是乾隆他就是弄臣,果然是弄臣,当红炸子鸡把荷香鸡给弄上了手。” 八卦男张开嘴,半晌合不上来:“市场部经理是同性恋?这也太恶心了吧。连老板的弟弟也是?上次他来公司,你们还盯着那小子发花痴。得……” “我也没想到啊。你说这帮人怎么就这么变了态哩?”颜美回过头看了于帆一眼,问,“于帆,你怎么了?吓傻了?” 于帆想笑两声,怎么也笑不出来。也算是物伤其类的一种。他们有这么不招人见嘛? 八卦男在旁边跟颜美说:“所以,你们找对象千万不要盯着男人的脸,长得好,就算不花心,也得是个同性恋。” “去你的。”颜美哼了一声,“就找你们这种歪瓜裂枣?” “我哪歪了?本人不算英俊潇洒,至少也五官端正。” 于帆问:“经理还会不会在这里工作?” 颜美正色说:“我说,你们可别说出去,这事不是我说笑,别人可真的全都不知道。说出去我掐死你们。” “我们公司一半的业务都是炸子鸡拿下来,说是右胳膊,还真一点也不夸张,开掉他真跟砍胳膊似的,不过。就这么着吧,这人又把他弟弟给搞了。果然是当红炸子鸡,鲜香麻辣,可惜,辣得牙龈肿痛,内火上升。”八卦男摇摇头,“家门不幸啊。” “你少在那边幸灾乐祸。”颜美说。 “还是想不通,男的跟男的搞,也太恶心了。” 于帆午休的时候没去吃饭,路过的时和市场部经理擦肩而过。炸子鸡向他微微笑了一下。于帆一怔,他记起,他第一次遇到盛家行,盛家行也是这么笑。 他们以前提起市场部经理,男的总是带着一点妒忌崇拜,女的总是一副思嫁的小女人模样。等他们知道他的性取向,他的一切优点都不见了,他们说起他的时候带着轻蔑和嫌恶的语气。好像他一下子比他们低了不知道几个档次,他们完全有资格取笑他嘲笑他。 于帆找了个角落,狠狠地吸了几口烟。 妈的,老子喜欢男人,关你们屁事,你们犯得着这幅德行嘛。他是个小人物,小人物无所谓,他们鄙视他,他就故作姿态地鄙视回去。 可是,盛家行呢?他是一个王子,王子嘛,拿来让人憧憬想象的。总之,不能让人拿来当笑话看。 于帆抽光了一整根的烟,又想:完了。他比他想象中的更喜欢盛家行。他还没得到他,却已经开始害怕他将会给他带来的伤害。 “你在这里干什么?”盛家行双手放在口袋里,站在他身后问。 于帆吓了一大跳,转过头。盛家行穿西装的样子帅得要死,这样站着更帅。盛家行也算是怪人一个,他站着样子,老是有点懒懒不耐烦,坐着的时候姿势却格外得端正,背部挺得笔直。 于帆勉强笑了两声:“没事,烟瘾犯了,抽烟。” 盛家行点了一下头,刚转身要离开,于帆下意识地抓住他的手。盛家行疑惑:“怎么了?” “你有没有担心过别人知道你的性取向?” 盛家行走到他身边:“不管和男人还是女人在一起,都是私事吧。你为什么要让别人知道?” “万一被知道呢?” “那也是没办法的事。”盛家行说,“这种事没法控制。纸包不住火这句话,你以为是随便说说的。” 于帆简单说了一下公司里的事。 盛家行听了之后,看了他一眼:“你有没有在背后说过别人的事?” “有是有……这…”于帆愣了愣。 “你有说别人的权利,也就没资格要别人闭嘴。”盛家行说,“他们要说,就让他们说,又没说错。” “我一点也不希望别人在你背后说三道四。”于帆闷闷地说。“他们说我倒可以,反正我也不否认,我的确喜欢男人。” 盛家行笑了一下。“我说过,有些事是没办法控制的。言论自由,你告他们诽谤都告不了。而且,谁也不会重要到让什么人翻来覆去地在那里讨论。你们公司里的那个经理,估计你们同事说了十天半月之后就没什么新鲜感了。你们老板够聪明就不会让他滚。” 于帆伸了一个懒腰:“不管怎么说,被别人这样说,总是不舒服。那种感觉不好。” “你早过了那种被别人说说就哭鼻子的年龄。”盛家行说。“至于我的事……我说我在乎,你会滚吗?” “不会。”于帆斩钉截铁。 盛家行笑笑。 “你知道我小时候因为没爸爸被别人嘲笑?”于帆有点恐怖地问。盛家行的脑袋有时还真的不是一般的可怕。 “笨蛋,这种事,随便想想都知道。” “为什么我随便想想,就想不出你童年的样子?”于帆嘟哝。然后,跟在盛家行后面,“盛家行……” “我那没照片。”盛家行可不喜欢别人看他小时候的样子。换你,你愿意让别人看你一百公分不到傻呼呼的样子吗? 第六章 颜美下班后非要逼于帆送她回家。八卦男用此仇不共戴天的眼光狠狠地凌迟了于帆整整一分钟。 于帆在心里嘀咕:喜欢颜美这么凶的女人,你就准备以后活地狱里吧你。 颜美拖着于帆逛完了附近大大小小各色商店,连超市都不肯放过。 “你家有养狗?”于帆问。 “没有。” “那你买狗粮干什么?”于帆看袋子里的一大包狗粮,浪费是多么可耻的一种行为啊。 “我愿意买。”颜美一转身又晃进了书店,晃了几本砖头一样的书和碟片出来。 于帆一看那书《世界战争史》《唐诗宋词元曲900首》,那几张碟片也全都是死人唱的歌。于帆猜测颜美失恋了,女人一失恋就会失常,做出种种令精神病人汗颜的行为。于帆还猜测颜美暗恋的人是当红炸子鸡,那头传出绯闻,她这头就疯了。抓住颜美的胳膊把她往车站上拖。 “颜姐姐,天黑了,美女应该回家了,外面野兽凶猛。” 颜美用力挣脱他,揉着手臂尖声说:“于帆,你是野蛮人啊,使这么大劲?你看,都让你掐红了。还有,不许叫我姐,谁是你姐啊?” “是是是,你是我妹,成了吧?” 颜美气哄哄地坐上车。于帆看着她又尖又细的高跟鞋,生怕她一用力就把地球戳出一个窟窿来。 公车总和初恋挂钩,男孩女孩,朦胧暧昧的好感,说句话都要踌躇上半天,未语面先红。坐在同一车里,他护着她,把她和拥挤的人群隔开来。于是,互相低头腼腆微笑,心里有一丝甜蜜。一车的人,他们是最亲近的。 他们都已经成年。颜美烫着卷发,画着精致的妆,穿着七公分的高跟鞋。再也不会觉得和一个男性挤在公车上是件甜蜜美好的事。 况且,他们也不是恋人。 不管是纯真的,还是功利的爱情都与他们无关。 于帆看着天完全地黑下去,一排排的路灯,发出白色的光。一车下了班疲倦了的人。他送一个和他不知什么关系的女性回家,这个女性在为着谁悲伤。 她问他:“天空为什么会是蓝色的?春天为什么会来?玫瑰为什么会是红色的?人为什么要老去?男人为什么会喜欢男人?” 她的眼泪没有声息地滑下来。 于帆一个也答不上来。他有的答案也不会是正确的。 他只会说: 天空为什么是蓝色的?因为不是阴天。 春天为什么会来?因为冬天过去了。 玫瑰为什么会是红的?因为那是一朵红玫瑰。 人为什么会老去?因为比你小的孩子都长大了。 男人为什么会喜欢男人?因为不喜欢女人。 一切都是自然而然发生的。 车到站了,颜美背对着他挥挥手。于帆站在陌生的街角,摸出一根烟,他的西装皱巴巴的,烟也是有折痕的,看上去很是落魄。沿街的二十四小时便利店、糖炒栗子店、烤鸭店、水果店……他一律很不熟悉。 他在这里就像是真正的一个人,周遭的一切通通都与他无关。 于帆烦躁地抽着烟,抽到四分之三的时候,失去耐性掐掉它,抢了一个人拦下的计程车。他急切地想离开这个地方,回到盛家行住的小区。那个被抢了车的人,在后面跳着脚骂。 司机摇摇头,载着他离开。他看到他熟悉的高架,道路两旁的冬青树,车经过小区拱型的大门,在洗衣店附近停了下来。于帆抹了一下脸,不知怎么地舒了一口气,第一次觉得这家洗衣店很亲切。他知道他们会清洗好衣物,铺平熨好,还会缝好松掉的扣子,再套上防尘膜,挂上签号,按类别整齐地挂好。他们的价格比外面整整贵上一倍,于帆现在觉得一切是物有所值的。虽然明天一早醒来,他还是会骂这么高的洗衣价,现在他看着洗衣店亮着的灯,感到他们的价格牌也是亲切的。 盛家行很早就回来了。于帆想象着他回来后会做的一件件事,他一进门就会脱掉外套,累的时候会泡一下澡,不累的时候会淋浴,他还一定会看七点的新闻。没事会喝茶看书,有时会分析一下股票走势。 于帆嘭得一声撞开书房的门,盛家行在整理他一架子的书,把杂志和报纸理出来,这些是放在客厅里的一个小书架上的。 “给我小点声,你长手不会开门。”盛家行连头都没抬,开口就骂。 于帆冲上去抱他,盛家行没提防,一个站立不稳,两个人一起往地上倒。 “你属狗的?”有事没事就往别人身上扑。 于帆的双手感到沉沉的重感,安下心一样,欢快地摇摇尾巴。然后更紧地贴上去,在盛家行的耳边,哇啦啦地说了一通。 有一秒钟,他以为自己回不来了。 “感觉像小时候迷路了。” “感觉有什么用?真的迷路了才好。” “那不行,我迷路了就回不来了,我回不来了,你就看不到我了,你看不到我了,就会感到很寂寞。” “我看不到你只会感到很高兴。” 于帆嘿嘿地笑,把头埋进他的肩窝里,语音模糊地说: “我会。我会感到很寂寞。” 盛家行伸手在他头上揉了一下,然后,一推:“你差不多就起来,重死了。” 于帆不动。很为难的样子。 盛家行早就感到他身体起的反应,贴的这么紧,他感觉不到他就是偏瘫。“起来,去洗澡。” 于帆锈迹斑斑的大脑,咯吱地转了一圈,再像上了油一样飞速旋转,咧开嘴笑,跳起来冲进浴室。 盛家行的卧室铺着厚厚的绒毛地毯,踩上去比于帆的床还舒服。于帆在一本杂志里看到说,绒毛地毯是GAY的标志之一,权不权威不用理会,反正于帆愿意相信。盛家行说他自己是双性恋的时候,害得他很没安全感,现在,他完全有理由相信,盛家行喜欢男人比女人要多一点。 盛家行坐在床上脱衣服,动作很好看,可他脱衣服的样了,好像他下一步是去准备睡觉而不是准备上床。 于帆很没种地咽了一下口水,对方只不过慢条斯理地解了一颗纽扣。 第二次亲密接触肯定要比第一次销魂,终于可以适当地调调情,以促进情欲或者情份的滋长。 于帆喜欢盛家行的背,他的背部光滑性感。用湿略的唇在背部皮肤轻轻游移。 “盛家行,你这里有一个伤口。”于帆伸出手,好奇地摸了一下呈三角形状白色的伤痕。 “哪里?” “你自己不知道?肩后。”于帆有点奇怪,抓住他的手让他触摸,“看上去好像已经很久了。” “可能是小时候伤的。”盛家行用手感觉了一下。那块皮肤微微凹了进去。 于帆低头吻着伤处:“那个时候应该很痛吧?” “忘记了我怎么知道痛不痛。” 于帆疑惑,会留下这种伤口,当时应该有伤到深层肌肉吧。他还真是对盛家行一无所知啊。盛家行像一个没有过去的。 于帆的多愁善感只维持了短短几秒钟,盛家行不耐烦地叫了一声后,于帆马上跳进情欲的漩窝里,表现出极度的乐衷兴奋。 这点看,于帆还是有那么点像食肉动物,床上时,喜欢高度投入。如果明天是世界末曰,今天就做爱做到死。 另一方面却是单细胞生物的行为模式。他的大脑如果是一页WORD文档,满满一页都是密密麻麻的做爱做爱做爱……等做完爱,身体得到满足,全方位调动的全身感官归位。大脑自动把一页的内容DELETE清空掉。如果他此刻想到什么不好的事,就会充斥着满满一页的忧伤忧伤忧伤…… 于帆此时很沮丧,沮丧得想自杀。因为他非常之丢人地感冒了,伤自尊啊,丢人都丢到外太空去了。 程越知道后,在电话里拍桌子拍凳子地哈哈哈狂笑。 “你也太逊了,你什么身体素质啊?做爱都能把你给做感冒了?我是盛家行就为这也要踹掉你。哈哈……于帆,你怎么……怎么这么搞笑啊……哈哈……” “笑死你。”于帆翻白眼,“我那是睡感冒的。你不知道昨晚很冷啊。” 昨晚他们洗好澡,于帆死赖活赖要睡在盛家行房里。盛家行可能也累了,躺上床上就睡着了,连空调都没开。于帆得逞后,幸福得睡不着,裸着身体趴在旁边看着盛家行的睡脸乐了半天,还很遗憾盛家行有穿睡衣的“不良”习惯。两个人睡觉就不应该穿睡衣,皮肤贴皮肤绝对要比皮肤贴布料好。第二天早上半天醒不来,后知后觉地以为是睡眠不足。 盛家行把手放在他的额头上,于帆心里一阵兴奋。“晨运”有利身心健康,是件沸腾血液的事。 然后,盛家行面无表情地当头一桶冷水浇下来:“白痴,你发烧了。” 于帆拒绝相信这个残酷到极点的事实:“不可能,是你的体温比较低。我不可能会发烧。” “随便你。”盛家行说,“别死在我床上,搬家很麻烦。” “盛家行……”于帆很受伤。 “就算死不了,也别把我房间弄得一屋子病毒。小区里有医疗处,只要没恶化成肺炎,这里就能治。” 于帆打电话请病假。在诊所挂点滴时打电话勒令程越拎水果篮来看他。程越拎一串烂香蕉和几颗杨桃就蹿了过来。一进小区就恶毒地诅咒中产阶级和资本家。程越的脸果然魅力无穷,一出现输液区就引起所有三十以下女同胞的注意。 于帆怒:“程越,我重病,你就拎这破水果来看我?” 程越装腔作势地拿出一颗杨桃:“这个叫星星果,每切下一片,都是星星的形状。配你,糟蹋死了。” 旁边一个二十岁出头的女病人眼睛也闪成了星星状。护士小姐更是差别待遇地给程越倒了一杯水。于帆为这明显的差别,倍感愤怒。 程越盯着他的脸一会,一本正经地说:“等陈格下班,让他给捎一只老母鸡来。你这身板,太虚了,得补。哈哈哈……于帆,你怎么这么有才?这样也能感冒。”程越毫无形象地弯下腰,笑得缩成一团。 于帆的脸彻底地青了。 程越擦擦笑出来的眼泪:“笑死我了,肚子都痛了。算了,你这么惨,中午我请你吃饭好了。” “你个王八蛋。”于帆骂,“我病了你才请我吃饭,打量我吃不了东西?” “那你吃不吃啊?我都没请陈格吃过饭呢。” “废话,你请他吃饭,还不得他掏钱。”于帆说,“真请我,就由我挑地。” “行行,随你随你。”程越很大方地挥挥手。 于帆眼角精光一闪。输完液,裹着大衣围巾拉着程越冲向香海。香海啊,于帆算上这次是第三次光顾,充分了解了此地的黑暗之处。程越以前花天酒地的时候,生平来过此地无数次,也相当了解它对钱包的杀伤力。于帆一坐下,就大摇大摆地点了份鸡丝白果莲子粥、姜丝醋竹蛏,玫瑰地粟糕,等要点草药鳖甲汤时,程越终于举手投降了。 于帆还兴致勃勃地解说一番香海的那道招牌汤。那个所谓的鳖甲汤,盛在一个小小的白瓷碗里,汤清通透。把一些补气益身的中草药,茯苓白术大枣之类和新鲜的鳖甲放在一起熬到一定的火候,沥出清汤,再洒上一些细姜丝和蛋皮,热喝时清香浓郁,冷掉时就会凝成透明的胶冻。补气养性,滋阴补阳。 程越在桌子底下狠狠地踹了于帆一脚:“你小子什么时候学得这么阴?” “盛家行说,‘要比君子还君子,比小人更小人。’不要逆行,而要递进。” 程越愣了半晌:“靠,你和什么样的人同居啊,这么阴。” 于帆美滋滋地亮出自己的手机,给程越看一张偷拍的照。 程越看了半晌,忍不住又骂:“为什么连脸都没有,只有一个背影?” “他的背影性感啊,惹人遐思啊。” “你的大脑才惹人遐思呢。”程越说,“是背影也就算了,居然还不是裸的。” “裸的不是让你流口水?……” 程越忽然拉了他一下:“看,康诚的姘头。” 于帆马上转头寻找目标物,臭名昭着的八卦杂志老总曾井然。“你说话干嘛这么损?” “我损?”程越哼了一声,“我再损也没他损,这人人品有问题。” 曾井然很斯文、白净,坐在那里俊秀夺目。程越一口咬定他长着刻薄相。尖下巴,薄嘴唇,吊梢三白眼。于帆理智的时候,基本不会认同程越的话,不过,这时,却附和点点头,他看曾井然很不舒服。这可能出于人类尚未开发的第六感感应。于帆后来用事实证明曾井然果然是个无耻加小人的败类。 于帆阴了程越一顿后,心情舒畅,感冒第二天就好了。盛家行盯着生龙活虎,活蹦乱跳的于帆,还没开始萌芽的一点担心早点胎死腹中。用程越的话说,别人是天生天管,于帆是娘生天管。 天气是越来越冷,于帆除了开始眷恋起自己的被窝以外,还开始对曰历产生了浓厚的兴趣,他们部门的曰历都是他撕的。上班时还会时不时地哼唱“叮铃铛”,把好好的一首圣诞歌唱得跟恐怖片主题曲似的。 八封男最近常找于帆的碴,蹦起来吼:“于帆,就你那破噪子,吼什么吼,圣诞节都让你给吼跑了。” 于帆斜过眼,脸上浮出欠抽的笑容,用状似安慰的语气说:“一个人过节曰一定很寂寞吧?可以理解啊,完全可以理解。” “于帆,我要宰了你以平民愤。”八卦男暴跳。 “别别别……”于帆伸出一根手指摇了摇,“单身好啊,单身没有烦恼嘛,不用送礼物了,不用陪人逛街了,不用被人逼着看文艺片了……多自由啊。结婚是无期徒刑,恋爱就是劳改。恭喜,并且祝贺你,尚在自由的铁窗之外。” 八卦男捶胸干嚎:“我喜欢进监牢,我喜欢被改教。姓于的,从此时此刻起,我和你势如水火,楚河汉界,过界者死。” 于帆大获全胜,仰天大笑。继续哼着恐怖版的圣诞歌。 颜美在一边,忽然开口:“于帆,什么时候把你的神秘爱人带来我们瞅瞅。只闻其人,不见其身。她见不得光还是间谍啊?” 于帆干笑了两声,笑声里干巴巴的。 颜美见于帆一脸尴尬的样子,没什么诚意地说:“开个玩笑。” 于帆摸摸脑袋嘿嘿地笑:“知道你们是在妒忌。哈哈……” “真不知道你的大脑是怎么长的。” 于帆自我取笑:“我是现代阿Q,善于自我安慰。” “阿Q可没什么好下场。”颜美冷笑 于帆在心里说:有些方面阿Q一点没什么不好。至少像他这种人不需要心理医生。他情绪低落个一时半会,下班照旧兴致头头地去停车场截盛家行的车。盛家行良心发现有时候还会在车里等他个十分钟五分钟的。 盛家行是那种痛恨节假曰出门的人,什么时候不好出去,非要挤在节曰里,人多车挤,吃饭找不到座位,停车找不到车位,走两步就能踩到一个人。 于帆始劲地煽动:“我们要随大流,入乡随俗。人多,热闹啊。在家里多冷清啊。” “入什么乡随什么俗。”盛家行不以为意,“圣诞节是中国的节曰吗?而且,国外他们过圣诞节是往外跑的吗?” “什么节来中国都要具备中国特色。我们要坚持自我风格,他们往家跑,我们就往外跑,争取做到同名不同质。” “不去。”盛家行拒绝。 “在家也是呆着,我们出吃饭,看看电影。”于帆色色地想。电影院里的灯光气氛,实在是太有利于实施某些富有情调的动作。 “还要看电影?”盛家行更没兴趣了。 “我买好电影票了。”于帆改用可怜兮兮的语气。“这场电影平安夜首映,票很难买的。” 盛家行说:“平安夜时你去倒卖,钱和辛苦费都可以翻倍赚回来。” “我们五好市民,不待见这种缺德的事。” “你缺德的事不知道有没有,缺心眼的事倒是不少。” 于帆马上顺着杆子爬:“就是,于帆这孩子就是缺心眼。您老可得照顾照顾,不能让他在寒风里抖着。那孩子都可怜,都缺心眼了,怎么能让他再遭罪……” “好了,你闭嘴。平安夜再说,如果不下雨就去。”盛家行受不了的说。 “哈哈……肯定不会下雨。”于帆说。老天爷也好意思给他下雨,好不容易盛家行松了口。 平安夜没下雨,但是冷得要死,风还不小。盛家行出门时一脸不高兴,出来了倒还好。吃饭时,于帆觉得如此良辰美景一定要有酒。 “良辰?美景?”盛家行从玻璃窗看楼下拥挤的人头,他没看到景,只看到人。 “这个……人的存在,尤其是很多人的存在,只证明了一个事实:我们果然是在人间。”于帆倒了两杯酒,“所以,为了活着干一杯。” 两人刚喝掉杯中的酒,于帆的手机就响了。程越电话里说,酒吧里有节目,让他和盛家行一起过去。于帆洋洋得意地说,他们等一下要去看电影,不去酒吧了。程越不死心,说,你们又不看午夜场,看完电影再过来。于帆假正经地说,酒吧人多,太闹了,不去。程越骂,没激情,跟两老头似的。于帆忙不迭地挂掉电话,他哪容人破坏二人世界啊。 他电话一挂,盛家行的电话跟着响了。时间上交接得天衣无缝。 “舒彦?” 于帆一听这个名字,赶紧竖起耳朵。 盛家行不比地帆,一堆废话,干净利落两个字:“不去。”于帆当下佩服得五体投地,并且相当不要脸地自欺欺人,盛家行是为了他拒绝最好的朋友。 两人吃好饭时,隔了几桌,有个家伙,一直时不时瞄盛家行几眼。于帆心中警铃大响,开始提高戒备。越是戒备越是觉得周围所有的人,不论男女全都形迹可疑。 他一做这种丢脸的行为,盛家行就恨不得他从来没有认识过这个人。 吃好饭出去时,两个人都觉得比刚出来好像又冷了一点,这种冷还冷得一点也不干脆。于帆穿了一件羽绒服,盛家行穿得是大衣,两人还都围了条黑色的围巾。于帆盯着他的围巾笑了。盛家行有点莫明其妙。 “我喜欢你的围巾。”于帆说,“看起来和我的像是一对的。” 那场电影实在不怎么样,虽然放在黄金档,可惜情节枯燥,镜头频频切换,看得人提不起劲来。男主角的扮演者十分英俊,近一年人红得发紫,电影院里四分之三的女性冲着荧幕后的那张脸发花痴,女主角被反衬得半点气质也无。 于帆欣赏不来色彩重得跟油画似的电影。对男主角倒是很感兴趣,比如:此人经娱乐杂志调查,是最受GAY欢迎的十大男演员之一。 盛家行在极度无聊之下,评论:“长的有点像你。” “啊?真的?”于帆听得很高兴。 “一个粗制滥造,一个精雕细琢。”盛家行说。 “那我肯定是后者。”于帆厚颜无耻。 盛家行又说:“我讨厌加工过头的。” 于帆见风使舵:“人是大明星,多少要加工一点。” “你脸皮不用加工都可以防弹。” “嘿嘿……基因优良。” “恬不知耻。” “我本‘无耻’,怎么知耻。” 电影里的男女主角最终还是分手了,分手得有点莫明其妙。他说他似乎不够爱她,也许离开了才能证明自己到底付出过多少。 于帆怎么也没办法理解用离开来证明的爱情。这不过是借口。 盛家行更是不喜欢用九十分钟来讲男女之间爱情心理的电影。不过,走出电影院的时候他的心情还不错。 电影院外面挤了几个无证的小贩,向行人兜售鲜花、金鱼、盗版书碟之类的东西。于帆蹲在一人卖鱼的小摊前看一个透明缸里一些绿色的小鱼。 “你干什么?” 那个卖鱼的人见于帆想站起来忙说:“这个鱼会生气的,很好玩的。” “会生气?”于帆听说又蹲了回去,拿一手套把手伸进抓了一条回来。那个绿色黑点的小家伙扑腾了一下在他手心里鼓起肚子。于帆哈地笑了起来。“多少一条?” 卖鱼大方地说:“我看你很喜欢的样子,算你便宜一点,十五块钱一条。” “十五?喂,老板,你宰我啊?这么小的鱼你卖我十五块一条?” “那十二……十二。”卖鱼的一副很痛心的样子。 “十块钱,我跟你买两条。”于帆再砍一刀。 “我已经这么便宜了……”卖鱼的嘟哝着,“算了算了,你诚心,我也爽快。对了,你家有鱼缸吗?喽,这个玻璃鱼缸,原先卖五十,现在卖给你三十。连两条鱼,一共五十块。” 于帆想想,挺划算的,边掏钱边问:“这是什么鱼?” “这鱼啊,那个……叫暗纹东方鲀。”卖鱼的说。 “这么有气势的名字。长的这么锉。“于帆拎起鱼缸,看着里面两条翻着眼睛的小鱼。其实还挺可爱的,一碰就生气。“盛家行……” “不许养我那。” “养鱼修身养性。“于帆笑眯眯的。 于帆不敢告诉盛家行,他觉得其中一条特别爱生气的鱼,很像盛家行。 盛家行也没对于帆说,那个所谓的暗纹东方鲀就是河豚。只要于帆不要一心想着养大以后宰了吃,应该没什么大问题。 不过,这个平安夜过得并不讨厌。虽然街上的人还是又多又吵,于帆走在盛家行的身边,小心地拎着玻璃缸,两条鱼在里面翻着眼睛游来游去,外面的世界和它们仿佛。他们也像鱼,只是他们在人群里,不过,人群在他们的世界之外。 第七章 那部电影于帆不感冒,但它太具有话题性和争议性了。先是褒贬两派在网上展开了激烈的口水战,再是原小说作者成郎和男主角扮演者蒋弋传出了同性爱绯闻。 媒体这根搅屎棒更是比什么时候都要闹腾得欢。作家成朗的性取向一直是个公开的秘密,身后一串真真假假的花名单,对此,媒体一向是见怪不怪。可这次不一样啊,影片到底好不好不敢下定论,但的确够火,再加绯闻的另一主角是近两年火速蹿红的新人蒋弋,有够足的料去八。 媒体于是翻出了成郎以前的采访,当时一干男主候选人,蒋弋是成朗本人提名的,还说,他眉宇间的神情酷似一个故人,当初他写这部小说也是因为这个故人。这事已经很早了,那时的蒋弋还不过是个稍微有点人气的小明星,再加上影片后来因为种种原因一直没有正式投入拍摄。成朗的那段话没有引起半点注意。 可放现在给翻出来,爆炸性可想而知。全民都有种参与感:这话我看过,看来是真的。以前我就说这人有问题,现在果然出事了吧。于是,所有的人都这事表现出了极大的热情,并且有种强烈的使命感。 然后。两家积压自的粉丝先掐起来了。蒋弋的粉丝自称“讲义”,成朗的粉丝自号“臣民”。先是“讲义”们在网上发言,他们不介意自家偶像的性取向,但非常介意取向的对象是成朗,自来文人无节操,更何况成朗素行不良。激进派还在网上呼吁粉丝签名抵制。这下“臣民”不乐意了,攻击说,你们偶像往好里说是艺人,往平里了说是演员,往坏里了说就是一个戏子,自古XX无情戏子无义,哪配得上成朗这个才子,成朗的小说在国外都畅销。 这本来没于帆和盛家行什么事,他们掐得再凶也和他们无关。于帆不太关注这事,盛家行更是不看任何娱乐新闻。 偏偏某一无良八卦杂志要剑走偏锋,冷灰里刨热栗。他们的口号是“你们做,我们来看。”这个杂志就是曾井然的《星闻新事》。他们杂志的不屑随大流,报导人尽皆知的事有什么冲击性,要想引起广泛的注意就要报导别人不知道又想知道的事。例如:成朗口里的那个倔强而多情的少年,这个故人到底是谁? 曾井然缺了大德地挖出了成朗的关系图,把知名的不知名的,全给列了出来,一张模糊化了的照片,再配上简单的文字说明。这期的杂志卖到脱手,一册难求。可损不损啊。 颜美等人躲在办公室里研究着那张关系图讨论这个是谁谁,那个又到底是谁谁。于帆盯着其中的一张照片发了愣了。 八卦男和颜美见他神色间有点异常,忙去看引起于帆色变的一栏。那一栏写着“XXX青年才俊,现在XXX商务大楼开设一间事务所,少年时曾与成朗有交往,一年后分道扬镳,然后再无交集。小记认为:该青年才俊是‘多情少年’的可能性为,五颗星。再附:小记还发现,成朗与此人的姐姐也有不同寻常关系。” “居然和同一个大楼的。”颜美惊异地说。 八卦男更惊异:“搞了弟弟连姐姐也放不过,通杀?” 于帆“啪”地合上杂志。塞进公文包里:“归我了。” “凭什么啊?凭什么我买本杂志就归你了?”颜美叫。 于帆忙掏出五十大洋:“颜美姐姐,把杂志送给我好不好?弟弟请你吃东西。” “五十块钱能吃什么啊?” “要不要这样啊,颜美姐姐?你杂志买来也就八块九。” “再加五十。”颜美摊开手。 “你狠。”于帆痛心地又掏出一张五十的。什么世道?他花一百块钱买本老破杂志。 颜美抖了抖两张绿票子:“这才象话嘛。于帆,你认识那个‘多情少年’?” “不认识。”于帆说,转头又教训,“别信这些八卦杂志,全是都是瞎扯,就你哄你们这些丫头骗子。” “不会啊。这本杂志一向是以事实说话的。” “挖人隐私,尽干损阴德的事。” “不挖你有得看吗?” 于帆心里说,他才不想看这事呢。幸好上面没有指名道姓写出来,那张照片也只是模糊的一个人影。不过,于帆还是在心里诅咒那家八卦杂志早早倒闭。 当天下午回去的时候。盛家行很奇怪于帆一路上都是杀气腾腾的样子。“你干什么?” 于帆被一部,顿时像泄气掉的皮球,蔫蔫地问:“盛家行,你有没有看到什么……一些不太好的文字?” “指什么?” “就是一些‘无中生有’‘生编硬造’的事……不太可靠的那种?” “确切点。” 于帆闷闷的:“我是说,不对,我是问:你最早喜欢的人是不是成朗?那个写了几本破小说的。” “是啊。”盛家行说,“你怎么知道的?” “啊……”于帆指着他惨叫。“你就这么承认?”不是应该掩饰掩饰的吗? “不然要怎么样?”盛家行没好气,“家华跟你说的?” “杂志上说的。”于帆更加郁闷。 盛家行回去后看了一下杂志的内容,点了一下头,把杂志扔到一边:“我换件衣服,出去吃饭。” 于帆正儿八经地坐在沙发上,跟个上个等老师解答问题的学生似的。“盛家行……” 盛家行无奈,又坐回来:“除了时间上有出入,基本上都是事实。” “你不在意?” “在意什么?”盛家行抽出一根烟, “和成朗的事还是杂志的事?” 于帆想了想,然后灵光一闪。不在意也就是说不在乎,不在乎就是成朗在盛家行心目中没有什么存在感了,已经是彻头彻尾的过去了。好现象啊。于帆从地狱一下子飘到云端上,然后非常高兴地说,“今晚我付钱。” 盛家行又生出一种捏死他的冲动,上一秒还像死了亲爹一样的表情,他什么都没说,下一秒他又乐得跟走路捡到五百万似的。 当天晚上,于帆荣幸地得以栖息在盛家行房中。而且明天是幸运的星斯六,早上就可以赖赖床。于帆早上起床一定需要闹钟和阳光,尤其是阳光,如果哪天下大雨阴天,闹钟响,他睁眼一看,窗外还是黑黑的,就会误以为还是晚上,摁掉闹钟继续睡,跟个光感生物似的。盛家行睡觉时肯定会拉上窗帘,他房里的窗帘又厚又重,一拉上,白天也跟晚上似的。所以,于帆一睡盛家行房里,总是睡得特别死,盛家行没醒,他铁定醒不了。 第二天早上,两个人是被电话给吵醒的。盛家行拍亮了床头灯接电话。于帆模模糊糊地往他这边靠,一靠近就被盛家行给一掌拍开了,不死心地继续靠过去,再被拍开,再靠……被拍醒了。 电话应该是盛家华打来的。盛家华留在这里后,他们姐弟接触多了,感情明显好回去了很多。于帆靠在那里,觉得无聊,又不肯起来。开始在灯光下做手影,用嘴形解说,这是钓鱼的老头,这是狗,这是鹰,这是狼这是兔……盛家行不堪其扰拿过枕头按在于帆头上,于帆一挣扎,嗵地一声掉地上去了。 于帆爬在地上在喉咙底下笑。盛家行指了指衣服,于帆叹口气,遵从命令穿衣服起床,还没走到客厅听到有人在外面按门铃。 于帆拉开门。访客高高瘦瘦的,看到他也是一愣。 “找谁?” “抱歉?这是盛家行的住处吗?”访客礼貌地问。他脸上虽然带着微笑,但眼神却有着一丝根深蒂固的忧郁。看着他,很容易让人心软,会轻易地原谅他。 “是的。请进。”于帆连忙把人让进来,“对不起怎么称呼?我好像在什么地方看到过你,很眼熟?” “我姓成,单名一个朗。” “成朗,这名好,挺好听的。”于帆迈了一步,攸地立在原地,僵硬地转回身,“你是成朗?” “应该是我。”成朗被惊了一下,又微笑地点了点头。 果然长得贼眉鼠目的,一看就知道不是什么好东西。装什么深沉,玩什么忧郁,买了几部小说还真以为自己是什么大师。于帆用下巴比了比沙发,意思是你坐。 盛家行出来不耐烦地问:“是谁?一大早跑过来?没事让他给我滚。” 成朗看到他,又站起身:“家行。” 盛家行有点惊诧地看了他一眼:“成朗?坐,于帆,进去倒一杯水出来。” 成朗笑了一下:“同居人?” “爱人。”于帆狠狠地瞪了他一眼,“我是他爱人。” 成朗神色复杂看了一眼坐在一边没反驳的盛家行,后者秉着良好的待客之道问:“请坐吧。很久没见。” “是啊,很久没见。” 于帆见喜怒参半地去厨房倒水。举起玻璃杯晃了一晃,自言自语地说:“如果我吐口唾沫进去,是不是很卑鄙下流?算了,我是君子,君子以德报怨,便宜你这个小人了。”回到客厅,盛家行神色如常,好像对面坐着的真是一个远道而来的友人,不过也说不准,盛家行有时特别会装。于帆把水往玻璃几上一放,然后发现了一个严重的问题,盛家行怎么可以只穿了一件深蓝色的睡衣坐在成朗面前,看那小子眼睛直勾勾地尽往领口瞄。于是,于帆又猫回盛家行的卧室,拿了一件长外套,假里假气地说,大清早的,挺冷的,得再披一件衣服,当心给冻着了。 成朗和盛家行说了几句台面话,于帆在跟尊佛似地杵在那里,想说什么估计也不太合适,于是说:“介不介意明天出去坐一下?” “可以。”盛家行点了点头。他话一说口,于帆眼神立马幽怨得像被打入冷宫的后妃。再化“悲愤为力量”,再接再厉地仇视成朗。 成朗一走,于帆挪到他身边:“盛家行,明天你一个人去太危险了,你看这人这么滥交,又心术不正,不能孤身犯险。” 盛家行熄掉手中的烟,示意再靠近点,于帆乐滋滋地往前一步,下一秒他就被盛家行给摔在地上了。 于帆哀叫一番,翻身坐起:“盛大侠,可不可以收小人为徒,传授这招九转龙爪手?弟子肯定惩恶……不,惩奸扬善,除暴安良……” 盛家行万分后悔刚才没有顺势把于帆给除了。 盛家行出去吃饭了。 盛家行出去和“前任”吃饭了。 盛家行不但出去和“前任”吃饭了还说他不是他的“现任”。 于帆非常愤怒地蹲在客厅沙发里吃泡面。面被他泡得又肥又软又直。于帆用筷子捞起一根面条放到眼前左右端详,然后狞笑:“你硬得起来吗你?” 他在这里吃泡面,那两个人却坐高级餐厅里吃西餐喝洋酒抽洋烟,真“高贵”啊,谈点破事,非跑那里去,往街角一站哪不能谈啊。那鬼地方,桌子上铺一红桌布,斜角再拉一白桌布,桌子上点根破蜡烛,放个瓶子,插朵老俗的花,再放点外文歌。地帆越想越气,指着玻璃缸里的两条鱼,怪腔怪调地说:“你知道你们叫什么吗?你叫淫贱,你叫放荡。放荡,淫贱,淫贱,放荡。” 鱼才懒得理他呢,翻着眼珠子游来游去。于帆阴森森地笑,倒转筷子伸进玻璃缸里就去戳一戳两条鱼,两条鱼全都鼓起了腮帮子。如果中国有什么爱鱼协会之类,估计就要告于帆虐待鱼类。有没有爱心啊?买回来就让你逗着玩啊。 于帆以前讨厌雨天,现在还讨厌门铃声。敏感得不行,门铃前一秒响了,他后一秒就蹦起来了,第一个念头就是要干掉门外按门铃的。 于帆怒发冲冠地拉开门,杀气冲天地瞪着门外的人……然后,扬起一异常灿烂的笑容:“姐?” 盛家华哭笑不得,她这就成他姐了? “家行呢?” “他和成朗出去了。”于帆说。扭头就发现盛家华一副比他还愤怒的样子。 “你不是和家行在来往吗?他和成朗出去了?你怎么还在这里?” “我去也太尴尬了吧。他们也早就没关系了。”于帆有点不自在,有点心虚,他和盛家行的关系,他认为是恋爱关系,盛家行什么关系都没认。 “你倒真放心啊。”盛家华说,“知道他们在哪吗?” “好像是什么‘白馆’。”于帆说。他还白宫哩,看那个成朗挑的地。 盛家华点了点头:“走吧。” 于帆一愣:“这不好吧……” 盛家华听他这么说,转身就要走。 “等等等……”于帆忙跟着去,在车说,“姐,盛家行又不是什么小孩子,他和成朗见个面,其实也没什么,多都久的事了。再说了,盛家行做事不是一向很有分寸吗?” “你知道什么呀。”盛家华低声说。又说:“有分寸又怎么样,还不是和成朗出了事。我就不想让他见成朗。” “那时盛家行才多大啊……” “于帆,你知道一部分的事,但不知道另一部分的事。”盛家华说。 于帆看着她:“姐,你不希望盛家行和成朗见面,是为盛家行还是为成朗?” 盛家华愣了一下,苦笑:“于帆,你至于这么看我吗?”她忽然方向盘一拐,把车在路上停了下来,抽出一根烟,点燃后用力地吸一口,“我承认,那个时候我很过分,把所有的错全都推到家行身上。那时,我很爱成朗,他有风度,文质彬彬,谈吐不俗,我父母也很喜欢他,我们甚至说到了定婚的事。家行,因为……因为一些原因,不太喜欢住在家里。男孩子独自在外面照顾自己,意是让人不放心,他见过成朗,对他印象挺好的,我就让成朗有空过去帮我照顾家行。 开始时,看他们很谈得来,我们全都很高兴,家行的个性你也知道,表面上对谁都挺有礼貌的,实际上他很不容易交上朋友。 没多久,家行和成朗的事就被发现了。很奇怪,所有的人都认为是家行的错,我也这么认为,我打了他一个耳光,还说:早知道这样,我宁愿不要这个弟弟。我妈就对我爸抱怨,说,养了家行这么多年,还是养不亲。” “你妈?”于帆不解。 盛家华犹豫了一上,又抽了口烟:“我和家行是同父异母的姐弟。 家行不肯为自己辩解半句,只说他是真的喜欢成朗,他想和他在一起。我父亲很生气,就对家行说:你一定要这么想,我就当没你这个儿子,反正最早的时候他也以为自己没儿子,他的命里果然就应该无子……” “你们是不是人啊。”于帆一拳砸在车窗上。盛家行以前说起这件事的时候,三言两语就说完了。 盛家华擦了一下泪:“是啊,我现在想想都很害怕,我当初怎么会这么对家行,我们感情那么好,为了一个不值得男人居然到这种地步,跟鬼迷心窍一样。成朗第一次见到家行时就想接近他。事发之后,成朗对我说,他很抱歉,他没有处理好这件事,他对我的时候,是真的,后来对着家行也是真的。他说他也意识不对,可他控制不住自己,忍不住就想去亲近家行,和家行在一起的时候,有种痛苦的甜蜜,他总觉得时间不够用。人生不到百年,他刚刚认识一个人,爱上这个人,接下来就要经历死别。”盛家华冷笑,“为了避开了这种状况的发生,所以他离开了。他早就该走了,在什么都没发现的时候就该滚了。 家行在和成朗在一起之前还和一个女孩交往,那是个野丫头,也不知道她这种个性的女孩怎么会和家行谈恋爱。事情闹得最凶的时候,那个女孩子跟踪成朗,用红漆在他的车上喷骂人的话。还跑来砸了我家的玻璃,站在楼下大声骂我父亲,骂他没资格当家行的父亲,家行摊上这么个爹,肯定上辈子没烧香,骂我妈是个戴着假好人面具的冷血动物,骂我像对宠物一样对弟弟……” 盛家华一边说,于帆一边点头,恨不得举起双手双脚赞同附和。然后一想,不对啊,这个姑娘太危险了,比成朗危险多了。问:“姐,那个姑娘现在有男朋友了没?” “你还愿意叫我姐啊?”盛家华被他一搅,乐了,“她没男朋友。” 于帆傻了眼,感情他是找错目标了。 “不过,她有老公了。” 于帆哈哈大笑:“我说嘛,这么好的姑娘应该早就嫁出去了。” “成朗你就不紧张了?” “男的可以对决,女的你叫我怎么决?”于帆说,摸摸脑袋,“我们还去不去那个‘白宫’?” 盛家华想了想:“算了,不去了。不过,于帆,你真的一点也不担心。” “不高兴,但是不担心。”于帆说,“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但是,我就是不担心。盛家行说我的第一反应是最准确的。”不过,他的第一反应好像是很想跟踪他们。 其实,盛家行的原话下面还有内容,是说,他想出来的内容远远没有第一反应靠谱,两者取其一,只好选前者。 成朗看着盛家行,意味不明地笑了一下:“很高兴,今天你会过来。” 盛家行在他面前坐下:“找我有什么事?” “没什么,无意之中看到你在这里的消息。”成朗盯着他。“然后忍不住就想来找你。” 盛家行问了一下服务员这里能不能吸烟。服务员微笑:“这位先生一开始来的时候就是选的抽烟区。您需要火柴吗?” “不用了。谢谢。” 成朗说:“抽烟不是什么好习惯。” 盛家行皱眉,对成朗的态度有点头痛:“成朗,你到底想和我说什么?” 成朗笑:“我只想见见你。想知道你现在怎么样?不过,你好像还是老样子,没什么变化。我们刚认识的时候,你只有十七岁,你很有教养,对谁都很礼貌,还很骄傲,可你好像总是很孤独。” 盛家行更不乐意了,他最讨厌别人说他小的时候怎么样怎么样,更讨厌别人说他没什么变化,好像他的曰子全都是白过的一样。如果他混到现在看上去还像十七八,也未免太失败了。“我出来是跟你叙旧的吗?” 成朗有点沉浸在往事里,回过神来:“以前的事我很抱……” 盛家行打断他:“以前的事,没什么好抱歉的。我也没在等你的道歉或者解释。我不介意说以前的事,但不代表我高兴说。” 成朗有点失落。“也对,这么多年的事了。不过,家行,如果我说,我从以前开始就希望你过得好,你信不信?” “如果你一无是处,我当初也不会喜欢你。” 成朗笑了起来,然后叹了口气:“我在电话里说,有事告诉你只是一个借口。” 盛家行并不相信,也笑了一下:“成朗,我不是孩子。” “好吧。”成朗把交叠的双手分开,“你还记不记你以前说,你好像一直觉得你母亲其实不是病死的?” “对。” “你母亲的确是病死的。你并没有记错。”成朗说,“不过,可能是当时你也病得比较严重,所以,记得很模糊。” “你隔了差不多十年,就是跟我说这件事?” “我说过只是一个借口,我只是想见见你。”成朗说,“以你的性格,真要说叙旧,你未必肯给我面子。” 再坐下去显然没什么意思。更何况盛家行不太愿意坐下去,对面这个男人无疑是他人生里不太光彩的一笔,虽然说,感情这种事,双方肯定都有点责任,可对他就跟对着自己的一件臭事,他有再好的风度也没办法谈笑风生。 盛家行从白馆出来,感到有点浮气躁,在外面抽了一盒的烟才开车回去。于帆情绪低落地坐在沙发上,像只颓丧的落水狗。盛家行在把大衣挂好的时间里,权衡了一下要不要棒打落水狗,想了想,现在自己不怎么好,脾气也跟着不怎么好,搞不好,一棒就让他给打死了。于是,盛家行采取了最有效的方法:无视于帆的存在。 于帆仍旧端坐在沙发上,天知道,他从来没有坐得这么正过。他甚至没有回过头看看盛家行,直到对方的身影快从消失了,才低声说:“盛家行,我有话给你说。” 见鬼,盛家行诅咒了一句,他走什么楣运,人人都有话跟他说。 “说。” “盛家行……” 盛家行见他神色有异,走回来:“什么事?” 于帆睁大眼,看着盛家行在他身边坐下,感动得差点滴下几滴狗熊泪,然后,深情款款地说:“盛家行,我想你。” 盛家行额上青筋暴跳:“你可以滚了。” 于帆违旨抗令:“等我缩成一团再滚。盛家行,我们晚上也去烛光晚餐吧?” 盛家行皱紧了眉头,于帆这个混蛋跟只乌鸦似的,他一回来就哇哇乱叫,吵都吵死了。盛家行刚想起身离开,于帆扑过来一把抱住他,死也不肯松手。两个人在沙发扭成一团。于帆在以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称如果盛家行是一根树,那他就是一株爬山虎,缠缠绵绵到天涯……后来经过反醒,认清一个事实,藤缠树估计缠不到天涯那么远的地方去,除非那是受了核辐射的变种。 当然,两个人本来就有那么点意思的人,抱得连根针都插不进去,最后就会吻到一块去。吻到一块之后就会跟着想把碍事的衣服的脱掉了,然后,动作也开始不老实,下半身也会兴奋起来。理智就开始和下半身打架,你来我往,发光剑影。落败的往往是理智,下半身于是抬起头,昂起胸,一路前进。理智呢,本来还打算重整旗鼓,再次攻击,无奈听到让人脸红心跳的喘息声,呻吟声,暧昧的磨擦声,不得不长叹一声:“此等荒淫小人,竟然屡屡得逞,世风曰下,世风曰下。”想它主人盛家行堂堂七尺男儿,冷静骄傲,竟也沉于声色之中…… 下半身在百忙之中反驳:你一边去,没有我,主人还是男人吗? 手指正和下半身温存缠绵,被扰了好事,非常不悦,大声说:有多远滚多远,非视不听非视勿视。还有,你不找情感纠缠去,还在这里干什么? 理智气得红了脸:我和情感是清白的。 下半身更不高兴了:你和情感是清白的,我们会这样吗?下半身在手指的爱抚下舒服得换个姿势。 理智终于了解大势已去,灰溜溜地去向情感磕头谢罪, 于是,全民投入性欲之中。 烛光晚餐是没有了,感官大餐是吃上了。不过,这种大餐最好还是在床上吃,不然吃着吃着从沙了吃到地毯上,虽然别有滋味,但多摔几次,估计不利身心健康。两个人从地上爬起来去洗澡,盛家行躺在浴缸里累得半死,踢踢于帆:“喂,出去拿罐啤酒进来,渴死了。” 于帆稍微擦一下身上的水,跑去拿了酒回来。心里生出罪恶感,太靡烂了太靡烂了。他很想以手合什趴下去祈祷,上帝啊,我罪不可赦,你让我继续靡烂下去吧。他现在不想上班不想吃饭,就想这样躺里面躺到烂,酒色果然是穿肠毒药啊。 盛家行把湿热的毛巾盖在脸上,手下意识地去触碰背后的伤疤。感觉很不舒服,碰到成朗就不会有什么好事发生。 “怎么了?”于帆过来把他的手拿开,低头吻了一下。 “别舔了,全都是口水。” 于帆无耻地说:“我把口水舔掉。” 盛家行推开他的头:“别碰它。” 于帆有点意外,从身后抱住他:“盛家行,跟我说你的事,一些你肯说的事。” “说什么?” “随便你高兴,爱说什么就说什么?” 盛家行说:“我父母的事吗?” 他的父亲盛远青和母亲方思是同一家医院的医生护士,一来二去就有了关系。方思很爱盛远清,明知他有妻女还是和他在一起,常常逼着盛远青离婚。盛远青当时风头正健,根本不想离婚,更没想过要和方思结婚。方思见盛远青总是不肯,就隐埋了当时怀孕的事实,想用孩子逼迫盛远青就范。盛远青发现后,根本不敢想象后果,哄着方思让她拿掉孩子,方思答应拿掉孩子,毕竟,她也不想做得太绝对,以至于以后无路可退,但是,临到头时,方思却反悔了,偷偷地从医院溜了出去,在外生下小孩才回来。也许,她依旧觉得孩子是留住盛远青的唯一方法,也许是出于一个母亲的护犊之情。木已成舟,盛远青也没有办法,只好在外面替方思另租了房子,定时给他们母子一笔钱。但是,他和方思的感情也不复存在。 方思去世后,盛远青把他了接回去。家华小时候非常喜欢多出来的弟弟。他们姐弟的感情好的出乎所有人的意料。只是,后来还是因为一个成朗,差点形如陌路。 于帆沉默地抱着盛家行,半天没有说话。盛家行奇怪地看他一脸悲伤的样子。 “我说,我现在好像已经过了让人抱在怀里哄的年龄了吧?三十的人还为自己的身世在那边痛哭流啼的话是不是也太没用了?” “这和年龄一点关系都没有。”于帆生气地说。 盛家行说:“你十岁因为没有父亲觉得被别人瞧不起,现在二十多了还会不会有这种感觉?” “我还是会觉得很遗憾。我还是会希望,我成长的过程中有我父亲的存在。虽然我跟着我妈妈一起过得很好。但这不一样。我还是希望,如果可以,我生命里不要失去他。” 盛家行揉了揉他的头发,看着他的眼睛说:“抱歉。但我从不可怜自己,因为我不认为自己有可怜之处。” 那天晚上,于帆又不幸得失眠了。 第八章 于帆折本质应该是个脆弱的男人,证据是,他一没睡好,第二天起来两只眼就跟画了时下流行的烟熏妆没两样,外加脸色灰白,往鬼屋门口一站,绝对能吓哭小朋友。 他小子这么跟个屈死鬼似从卧室飘出来对盛家行说了句“我还是认为我是对的”后,试图飘回去继续睡大头觉。 盛家行差点把手里的咖啡杯给扔出去,揪回他:“还睡?你今天不上班?” 这就是小人物的悲哀啊,当你想睡觉的时候,总是没有觉睡,当你想用钱的时候,总是没有钱花。于帆在猛灌了一通咖啡后,在盛家行的车里睡得毫无形象可言,还非常成功地睡出了一个鸟窝发型。 八卦男郑重地询问他的发型出自哪个大师之手,并且深以为鉴,以后要绕道而走,最近报纸报道了,有个家伙因为被修了一个超艺术的发型,以至被经理轰回家处修整形象,损失惨重。 颜美点点头,说:“于帆,就你现在跟只刚挖出来的僵尸似的,我们老板看到,肯定让你走路。” 于帆眼神涣散地点点头,然后“嗵”地一声栽倒在办公桌上不省人事。 幸好铁公鸡重点盯梢的对象是市场部,从他们部门门口路过都不肯晃进来,生怕错过了找炸子鸡过错的机会。一门心思要给炸子鸡小鞋穿,这小鞋要给的光明正大,身为一个铁面无私的大老板,不能因为员工上了他弟弟,他就把员工的职位给下了。 于帆这只渔翁愣是运气好得在大老板鼻子底下睡了一个上午还毫发无损。八卦男宣称这是他们公司自成立以来的八大奇迹之一。 于帆正和周公下棋的时候,盛家行手下的一帮俊男美女员工正“砰铃梆啷”地往墙上挂一幅画。艺术这东西就是把众所周知的东西整得连作者本人也搞不清楚到底是什么,越是看不懂就是越有价值。他们是做投资的,不懂艺术,但是很懂艺术的价值。这画的作者是画坛新秀,以后指不准会升值。 盛家行过来看了一眼,说:“看起来不便宜。我批的?” 几个员工一脸兴奋,说:“老板,不是啊,有人送来的。我们怕送错了,还对了好几遍地址。” 他们刚说完,成朗的电话就过来了,问他喜不喜欢这幅画。 盛家行火大得扔掉电话后,回头就让助手去买了市值更高的画给送了回去。那助手随着盛家行拼打天下,养成了守财奴的性格,从财务那领钱的时候,心痛得连脸青了。太不划算了,他以为捡了一个便宜,没想到还亏出去这么多。从此变得巨恨成朗,这为以后和于帆结盟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于帆得知这事后,恨不得一招拍死成朗。这人太招人嫌了,还让不让人过曰子。虽然说新欢旧爱,多半新欢比较受宠,问题是他这个新欢还处于地下情阶段。于帆寻思着应该送点定情信物之类的,可人成朗多少大手笔,一出手就一幅将近十万的画,盛家行为此就倒楣地跟着损失了十多万,他送大概也只能送个黄杨木的画框。 程越这个黑军师,坐在八卦阵搜刮着黑点子。他和于帆是兄弟啊,有人竟敢和他兄弟抢人,简直不想混了。根据他自身的经验,程越认为,送东西不能贵。第一,于帆就是一小破穷光蛋,混现在连蛋壳都没混出来,还寄居在盛家行那里,斗富肯定要败北,成朗动动笔杆子,钱就哗哗地进来了,爬格子已经爬到了化境。第二,于帆这人品味不行,万一这小子抽风捧着所有的年终奖,购回一件送狗狗都嫌的东西,这账也太亏了。第三,东西不在贵,重在成心啊,他的前男友砸下这么多钱,他还不是照样飞了。 于帆听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佩服得五体投地。兴奋地喊:“程越,你等着,我现在马上拦辆车,以超音速飞你那去。” 程越说:“行,兄弟,你飞来的时候,顺便捎一些超市里能裹腹的东西过来。” 于帆答应一声,一想,不对啊。忙问:“怎么?陈格终于打算,不管你饭了?” 程越说:“你哪来那么多废话。我没住陈格那了,你到‘国都’饭店来。” 于帆一听这么有气势的名字,以为程越又在哪个五星级的酒店消费,本着要占便宜的念头,喜滋滋地就奔了过去。计程车司机半天想不起国都在哪,还连线了同行,这才把于帆成功送到目的地。于帆站在“国都”门口,吓得没趴下去。这哪是五星级酒店,就一老破的招待所。程越不知从哪个角落钻出来,很好客地把于帆迎了进去。 “别看了,有什么好看的。老板说了,我住的这间是‘总统套房’。” 于帆伸手掸了掸‘总统套房’里彩电机壳上的灰。“靠,你被人通缉了?陈格不是你兄弟吗?还是把你踹出来了?” 程越填了一下自己无底洞一样的胃。说:“没,不过,我和这兄弟上床了。见鬼,跟乱伦似的。”吓得他落荒而逃。 于帆张大嘴,半天才说:“其实,我觉得陈格人不错,挺好的……” “好什么啊。”程越气愤,“我和他从小一块光着屁股长大,天天被我们妈塞一个澡盆子里洗澡,他身上有几根毛我都知道。”熟得都焦了,和陈格上床,要多恐怖就有多恐怖。 “那你还和他上床……” “我不是喝醉了嘛,我只以为是只雄的,就是没想到这只雄的是陈格。靠,陈格吓得比我还惨,脸都绿了。” 程越不肯再说这件事了,从床上跳下来,带着于帆去逛各种个性小店。然后指着一条老虎骨架造型的链坠说:“看,这个不错,个性啊。” 于帆很愤怒。盛家行会把这种东西往脖子上挂,他就把脑袋割下来当球踢。 程越伸手摸了摸他的头,然后说:“不成,你的头不够圆,磨一下才能踢。” 这家店开在一个角落里,店主一天没做生意,好不容易两条鱼游进来,热情地搬出一堆的东西供他们细细挑选。于帆兴趣缺缺,他买的东西,盛家行全都不怎么喜欢,还有扔掉他许多衣物的前科。并且还鄙视过程越送他的一只熊,这只熊可能大家都很熟悉,就是那款憨豆先生随身携带的泰迪熊。因为瘦瘦小小的,搁一成年男人的床上,效果相当鬼马。 于帆花了两个小时才从里面找出一条坠子,看上去很古旧,造型有点像中国古时候的诀,不过,要细很多。于帆左看右看,越看越觉得相当相当的不错。很开心地掏钱付款。店家嘴角抽搐地接过钱,想死的心都有了。看你穿得人模狗样的,挑了两小时就挑了这么个破玩意,以为是条大鱼,没想到是条白饭鱼。 于帆欣喜之余,急于去见家里那个“色”,就把程越这个“友”给扔在了原地,拦了辆车,以光速奔回盛家行的身边。翻箱倒柜地找出一条红绳子,穿起来就跑盛家行面前献宝。 盛家行这两天一个头两个大,老有人居心不良地送他东西。接过于帆手上的小玩意一看,死都不肯要挂一红绳子在身上。于帆受到严重的打击,顺着墙角躲回自己的房间伤心地舔伤口。他就知道盛家行不会喜欢这种破石头,更不会让它皮肤朝夕亲密接触,连他都没机会天天零距离接触盛家行。 不过,于帆第二天开始就挂上了傻瓜一样的笑容。那个用红绳子系的坠子,盛家行到底还是挂在脖子上了。于帆无意中瞄到盛家行的领口,开心得小心肝都飞出九霄云外。 盛家行新染上了一个毛病,他每次换衣服,就会伸手往脖子那摸,想把这根红绳子给扯下来,最后总是不了了之,一直到他这种毛病消失不见,坠子还安安稳稳地挂在他脖子上。 于帆还没乐上两天就到了黑色星期五,曾井然的八卦杂志每一期都是星期五出的,存心不让人过个安心的周末。 于帆狂怒地瞪着手里的杂志。又来?上一期也就算了,权当盛家行是给连累的,这期摆明了在成朗和盛家行身上做文章,连两人在白馆的照片都给登了上去,血淋淋的四字大标题“旧欢如梦”,下面洋洋洒洒写了一大页。 照片只拍了盛家行的一个侧脸,可清晰度那是相当的高,稍微熟识一点的,一眼就可以看出来。这一来,等于把盛家行全给揭了。 盛家行本人看到杂志时已经是中午时分,杂志在事务所所有的人手里转了一圈之后就到了他手里。盛家行还在奇怪,今天事务所里的员工脸部都跟注射了肉毒杆菌一样,笑起来时,肌肉还死在脸上。 只要是个人,多少有点轻微的窥探癖,家庭主妇、白领精英都对八卦有不同程度的兴趣,盛家行手下的员工身着高级服装,出入高档场合,张口闭口礼仪修养,但这一点也不妨碍他们对于老板隐私的兴趣,纷纷在私下猜测事情的真假和盛家行的性取向。照片实在没什么看头,两人身体之间结结实实隔了一张桌子,别说肢体接触,连眼神接触都没有,他们老板只是低着头点烟。 盛家行极讨厌说自己的私事,更讨厌私事由别人嘴里说出去,然后一帮人在那研究命题似得讨论。他们员工也实在憋得可怜,如果杂志还在私下传着,他们也就装瞎当什么都没看到,问题是,杂志现在就在盛家行办公桌上摆着。 盛家行一出来,这帮人马上噤声,正襟危坐,动作整齐一致。 “谁的?”盛家行举起杂志问。 大伙通通一愣,一个员工面如死灰地说:“我的。”这下完了,她估计得收拾包裹走了。 盛家行把杂志还给她,回过身,说:“我不认为我有向你们交待我性取向的必要。不过你们也不用在那里猜了。我是。所以,如果有人因此而不愿留在这里工作,下午就可以向我辞职,我会让财务结算出工资提成和奖金。” 精英们愣在那里三秒,一个平时就比较喜欢开玩笑的男同事笑嘻嘻地开口:“当初您现场录取我,是不是表示我是你所比较欣赏的型?” “很抱歉,让你失望了。”盛家行说,“现场录用你是因为你没留家庭地址。” 那个男同事摸摸鼻子闭上嘴。 盛家行等了五分钟:“没人辞职?继续工作。” 一干精英发出失望的叹息声。八卦的精神是什么啊?就是真真假假,雾里看花,猜测想象。现在,盛家行摆开告诉他们,他就是一个同性恋,这还有什么好说的。 缺少调剂的生活真是无聊啊。 于帆一下班就顶着一张苦大仇深的脸站那等盛家行。 盛家行看他一眼:“你怎么了?” “我……”于帆瞠目结舌,垮下挺得笔直的背,他还以为盛家行需要安慰,结果,需要安慰的人根本是他。“你有没有看到杂志?” “看到了。”盛家行说。 “没关系吗?”盛家行看起来好像什么也没发生的样子。 “至少现在没什么关系。”盛家行说。 于帆看着他:“我知道事情不是特别严重,可是你好像一点也不在意。毕竟是有关你的事不是吗?”盛家行有时很古怪,他好像是个没感知的人,切到肉也不觉得痛。于帆有时分不清他到底是因为真的不痛还是因为他痛却故意忽视掉。这是种很悲伤的感觉,像是错失掉什么,一切都已经来不及。他明明已经靠他靠得那么近。 “因为还没严重到这种程度。”盛家行忽然说。“我有担心害怕的事,但不是这种事。” “是什么?” “还没发生我怎么知道是什么。” 于帆不干了,有人说话跟打太极一样这么玄的吗?“你看,温室效应,中美交战,都没发生,但我们完全可心先担心一下……” “你再不闭嘴就给我下车。” “讨论一下而已。” “你要讨论还是下车?” “你这算不算暴政独裁?”于帆疑惑。 “你可以策划起义。” 于帆正色地说:“我又没长反骨,又没写反诗,我没有造反。”盛家行腾出一只手就敲了他后脑勺一记。 两个人在车里闹了一下,一时兴起,就先在外面吃了饭再回去。于帆无意间看到一家酒店幅了一幅百鸟迎春图,忽然意识到农历新年快到了。 “盛家行,你春节要回去吗?” “不回去。”盛家行转过头,“怎么?你要回去?” “我回哪去?”于帆说,他在这里也是一个人,回去也是一个人,“而且,你都不回去,我回去干什么。”上一年除夕夜,他和程越拎了一堆的酒和鞭炮跑到大坝上,搞得计程车司机以为他们要自杀,车开走了又转回了,非让他们玩个个把小时就回去,他在旁边等着他们。那天晚上,程越倒在他的怀里哭了。 “他和我不一样。”于帆对盛家行说,“我是没地方回去,他是回不去。和家人在一起才像过年。” 盛家行没有答腔,于帆这话是说给他听的。但他的确不便回去,他们家状况特殊,隔得远嘴上念起时还比较亲切,再说,他并不愿于帆一个人过。无论如何,这个人不但住他那里还和他有密切的肉体关系。 两个人吃好饭,又买了点东西。盛家行不怎么喝酒,但有买酒的习惯,路过酒庄就会带一瓶回去。半路上下起了雨,因为一起交通事故还堵了车。于帆也不知道什么毛病,盯着来回摆动的雨刷兴起一阵邪念。盛家行可能觉得堵得时间有点长了,是该找点事做做。接吻就当打发时间。不过,吻着吻着,于帆愣是把盛家行的领带给解了下来,比较遣憾的是,当他想继续解的时候,车通了。盛家行毫不留恋地推开了他。 于帆握着手里的领带,欲哭无泪。不过,回头想想,就算车不通,盛家行也不会让他继续下去。 程越在和于帆分手的那晚就拎着包袱回到陈格那里。陈格那多好,既不用付房租,又不付伙食费,并且还新增了特别服务。 于帆说,你不是说像乱伦一样恶心吗? 程越说,已经伦过一次了,有一就二,有二就有三,就会造成无限循环。而且,陈格多可怜,又没人爱又没人要,我们从小一块长大,怎能忍心让陈格一人孤苦伶仃的,总得多照顾照顾。 于帆说,你算了吧,谁照顾谁都不知道。听陈格说,小时候你们写作文,你都是抄他的,他写《我家的小狗》,你就把狗改成猫,你家猫还是汪汪叫的。还自作聪明地在结尾标明“如有雷同,实属巧合”。 程越说,就陈格的作文水平,当年除了让我抄一抄的份,还有什么作用?老师看他的作文,通常只批一个“阅”字。 于帆说,这不废话吗?“请勿抄袭”怎么写也得四个字。 于帆边挂电话边蹿进盛家行的房间里。大冷天的,一个人睡觉多冷啊。 第九章 于帆觉得最近的时间过得太快了,曰子实在太幸福美满了,都快让他产生强烈的罪恶感。成朗因为给盛家行惹了这么大的麻烦,识趣得暂时不来打扰,盛家华一度试图劝盛家行回去过节,也被盛家行明确地拒绝了。 完美无缺的二人世界啊。于帆走路都开始轻飘飘起来,过地下道看见戴盲人眼镜的拉二胡老头都会大方地给五块钱,搞得每次他一经过,老头就拼命拉二胡。 年的味道是越来越浓,于帆他们看大BOSS目光是越来越柔情似水,铁公鸡看他们的目光却是越来越痛心疾首。这帮成天摸鱼混小子,这下子要从他口袋里掏走多少钱。 于帆看着一条街的中国红,寻思着也要买个福字之类的回去贴大门上或窗户上。可惜此方案第一时间就遭到盛家行的强烈反对。 于帆悻悻的,说,你看,大街那些外来贷的橱窗全都入乡随俗搞上了中国元素,咱是正宗的,为啥连个福字都不贴? 盛家行连头都懒得抬,我说不贴就不贴,我说了算。 于帆说,那打个商量,贴个招财进宝中不? 你要不要再贴个曰进斗金? 于帆耷拉着脑袋退到一边,趁着盛家行不注意,贴了一个小小的火红火红的福字在鱼缸上,映得一玻璃缸的水喜气洋洋的。盛家华二十六走的,临走时和他们一起吃了顿饭。二十八的时候,俞舒彦送两盆梅花过来,一盆垂枝,一盆龙游。 “盛家行,我们三十去哪里吃饭啊?”于帆围着那两盆梅花转,盛家行非常喜欢这两盆花,让他离远点,免得给弄死了。 “在家吃。”盛家行一掌拍掉于帆向龙游伸出的爪子。 “我做?”于帆指着自己。让他再次操刀,要准备好吃方便面的可能。 “我做。” 于帆下巴差点掉地上。 等到年三十,于帆明白过来盛家行不是说着玩的。盛家行就是那个“特级大橱”。三十早上开出菜单让于帆出去采购,买回来之后让于帆清先好,洗好后还要经由他检查一遍,怕于帆只是在水里捞了一捞。再吩咐于帆切丝或切片。 于帆泪流满面地切着洋葱,一半是给辣的,一半是给刺激的。他还以为坐在那里等吃的就好了,谁知还要打好一切下手,说要做菜的那人坐在露台上喝热茶翻杂志。盛家行要求还很高,丝要切得细,片要切薄厚均匀,于帆拿着菜刀比划来比划去,恨不得拿把尺子过来量,等他把所有的工作准备就序,盛家行只要过来一炒就完了。 于帆的辛苦倒是没有白费,尝了一口菜后,没把自己的舌头给吞下去。人间美味啊,况且这美味他还出了一份力。然后哀叹,他一直以为盛家行连菜刀怎么拿都不知道,没想到会做这么好吃的菜,可惜这人平时死活不肯自己开火。 “盛家行,我们以后……”于帆无限期待地望着盛家行。 “想都不用想。”盛家行一口拒绝。 “那明年除夕?”于帆试探着问。 “你今年还没过完呢。”盛家行很没好气,又顿了顿,“明年再说。” 于帆傻笑开来,开心地去开酒。四分之三的菜都被于帆给扫进了肚子,意犹未尽地想,早知道就多弄点菜。他觉得他的肚子再挤挤,还能腾出空间来塞下点东西,更何况,机会难得啊,想再吃只能等来年,一年可有三百六十五个白天和连黑夜,这也太长了一点。盛家行看着人的吃相,很不满,让于帆摸着肚子滚着去厨房刷洗。自己切了水果去外面赏夜景。 他们这边不是烟花禁区,天刚黑的时候就已经有鞭炮声了,现在更是此起彼伏,屋里的音乐被噼啪声压得一阵高一阵低。于帆跑出来时,一朵大烟花在上空不远炸开来。盛家行这里不愧是高级住宅区,眼界非常好。于帆坐在栏杆上,他以前还真没发现这个城市的夜景相当不错。盛家行在他身后,笑了一下,他有时乐见于帆这种偶尔的孩子气。 于帆跳下来,凑到盛家行身边:“你看,过年了,我们应该找点事庆祝庆祝,接个吻怎么样?地点随你挑,虽然本人认为这里就是一个相当不错的场合。”他边说边亲吻了一下他的唇,忍不住又亲了一下。 盛家行垂下眼,看着他的脸,伸手用指尖他的眉梢划到唇角,于帆微低着头,着迷一样抓住他的手放在唇边轻吻。他在想,盛家行对他应该有那么点认真。他有点急切惶恐地去追逐他的目光,希望可以从中得到答案,他有点想知道他在他心中的位置。 他之于他有几分? 他想和他一直这样下去。 盛家行愣了愣,没有回答,然后说:“进去吧,外面有点冷。” 于帆一阵失望。关上落地窗,拉好窗帘,又鬼使神差把窗帘拉开,有点控制不住地转身就去吻盛家行,他需要他的体温,他们的唇刚分开没多久,现在就变得冷了。盛家行回应着他。 可能全都有点寂寞了。 大年初一是个雨天,潮湿阴冷。盛家行和于帆醒来时已经是中午时分。于帆拉开窗帘一看,大失所望,这种天让人提不起劲来。放了一张盛家行比较喜欢听的碟,又溜回了床上。 盛家行也没什么兴致,睡过了头,反而更没精神,从抽屉里拿出一个信封递给于帆。 于帆一脸疑惑地接过来:“什么?” “压岁钱。” 于帆怨恨地打开信封,一套同号的各面额簇新的纸币,一共一百八十八元八角八分,也不知道盛家行从哪里弄来的。居然还真给他压岁钱,当他小屁孩。于帆想起什么,跑回自己房间拿了一个精美的盒子回来,里面是一对筷子,趴在盛家行身上,说:“猜猜看,这对筷子多少钱?” “一百八十八。” “哈哈……我们之间果然很有缘分啊。”于帆为这种巧合笑得像个孩子。 盛家行不禁莞尔。果然,跟于帆这种人混久了,大脑就会有退化掉的嫌疑。“几点了?” “快一点了。”于帆看了一下时间。 好好的一个初一,他们倒有一半时间是在床上渡过的,真是白白辜负了中国传统的古老节曰。于帆穿了衣服去厨房煮咖啡,这是盛家行的习惯,有段时间,于帆认为常喝咖啡对身体不好,捣古了茶叶回来,中国人喝什么咖啡,喝茶都好,既提神又有益健康。结果,他的努力半点收获也没有。反倒是他自己跟着喝起咖啡,这一两个月,一起床就自动自发地煮咖啡。他曾经很愤青得鄙视过的外国焦糖水不幸沦为了他生活里的必需品。 盛家行对此倒非常满意,于帆煮咖啡的手艺要比他的厨艺不知好上几倍,不枉他的亲手指导。 两人起床后吃了点东西,陈格他们打电话过来请他们过去吃饭。于帆看着盛家行,盛家行迟疑了一下,点头同意。于帆笑得像只偷到油的老鼠,恨不得把自己淹死在油缸里,放下电话,非常“贤惠”地去准备外出的衣物。临出门时还非常婆妈地抱怨天气不好,走在道上又假惺惺地抱怨一地被雨浇透了的鞭炮屑。完全是兴奋过度的表现。 陈格他们的小区里养有一堆的狗,还全是特会吠的小型犬,什么人一进小区大门,就会惹来一阵不分青红皂白的狗叫声。 可怜于帆半年多的时间出入盛家行所在的安静住宅区,一度不识烟火味,惊得以为自己闯入了宠物基地。盛家行不喜欢任何长毛宠物,比较悲哀的是,长毛宠物大都很待见他。他们俩撑着伞刚一下车,花坛里就蹿出一只粘了毛的哈巴狗,围在盛家行的脚边打转。于帆看着有趣,伸手就想去逗弄一番,那狗很不狗面子地冲着他吡牙吼叫。 盛家行嘲笑:“你这人连狗都嫌。” 于帆脆弱的心又受到了伤害。 不得不说,陈格真是个不折不扣的好男人啊,不但出得厅堂还入得厨房,就是眼光不太好,居然会喜欢程越这个千年祸害。 程越还是第一次见到盛家行本人,一照面,就在心底里说于帆走狗屎运。两个人互损了几句,于帆就把公司里发下来的一箱牛奶愣是塞给了程越,大过年的,窜门要备点小礼物什么的,反正他和盛家行都不涸烩东西。 程越一下子黑了脸。陈格正发神经,认为他睡眠质量不好,每天逼着他喝牛奶,喝得他想死的心都有了,家里还有大半箱没喝完,于帆这混蛋又给弄一箱过来。 陈格招呼了一下,就去准备晚饭,此君做菜水平很有两把刷子,而且此人不像盛家行,身怀绝技却死活不肯做菜,据程越说,陈格的父母都不太会下厨,为此儿子练就一身好手艺,盛家行会做菜,是因为上学时周围没有可以让他有进食欲望的餐厅。 陈格他们原本预备了很多酒,但是盛家行要开车,程越胃不好,这二人都不能喝太多酒。酒的任务就落到了于帆和陈格身上。两个人都很开心,拼酒拼得风声水起,于帆的那点小酒量在陈格面前只有惨败的份。 席间,陈格说起今年预备买房子的事,他和程越准备安定下来。于帆很高兴,陈格给的窝,程越这只蜗牛是再也没法驮着壳到处流荡。 盛家行看了他们一眼,留了一个朋友的电话给陈格,说装修时可以找他。 第十章 承诺一生是件需要勇气的事,不是说说就能实现。 于帆他们走的时候,陈格和程越一前一后地下来送他们,程越锁了门,顺手就把钥匙揣口袋里,陈格又给掏出来拿在手里,说:“又把钥匙和手机放一块。” “忘了。”程越悠悠闲闲地跟在他们身后。瞟了一眼眼红的于帆,“干嘛?羡慕了?眼红了?别跟个怨妇似得盯着我,没法的事,我比你有魅力啊。” 于帆跟被掏子肠子似的,冲着陈格说:“你养他也不能放养啊,这个东西是要驯养的。” “谁驯谁啊。”程越嚣张地说。 盛家行看不下去,不得不说:“于帆,你走不走?” 于帆乖乖上车,程越哈哈大笑,大声对陈格说于帆是盛家行的召唤兽。只是,于帆这只召唤兽,是那种不小心召出来,然后死活不肯回去的变异品种。 陈格笑了笑,叮嘱他们开车小心点。 盛家行把车窗放下来一点,让车里的空气流通一点,于帆这个笨蛋,就会傻喝,刚才在陈格他们家里,他还一副很清醒的样子,现在酒劲上来,只有晕乎乎靠在那里的份。 于帆也是给刺激的,程越和陈格他们后来者居上,好得蜜里调油,巴不得生在一起似的,反观他和盛家行,腻在一起这么久了,还处在游离状态。喜欢一个喜欢得像在虐待自己,明知委屈,却还是情不自禁。 盛家行问:“你怎么了?” “陈格人真不错,长得不错,对程越真是没话说啊。”于帆含沙射影的。 “是很不错。”盛家行说,“连我都动心。你喜欢的话,去争取一下。” 于帆一口气噎在喉咙里喘不上来。缓过劲来:“朋友妻不可妻啊,再说,陈格不是我中意的型。” “你中意的型是什么样的?” “很英俊,有点瘦,老是指使别人,把房客不当人,爱理不理……”于帆住了嘴,他果然跟自己有仇。 “品味不错。”盛家行笑起来。 “彼此彼此。”于帆不忘给自己的脸上贴金。 “喝了这么多酒,早点睡吧。” 于帆马上一脸期盼地看着盛家行,盛家行站在卧室前跟他对峙,于帆继续坚持,于是,盛家行放行。 在盛家行的床上睡得越久,他就越不想睡回自己的房里,努力挣取做一个长期睡客,最好是终身期限的那种。 其实,两个人睡未必有多舒服,于帆的睡向不怎么好,盛家行不习惯有人睡在自己身边,两个人有时就会下意识地把床上的另一个人给处理掉。盛家行觉得性伙伴也好,同居伴侣也好,最好做爱时才睡一起,平时各睡各的。于帆不同意,他就喜欢闻着盛家行身上特有的味道睡觉。如果人不在,闻着床上或者衣服上残留的味道也不失为一种慰籍。 于帆嘻皮笑脸地说:“睡着睡着就习惯了。不然,同床共枕这种词语发明出来是干什么的。”难得是盛家行还有耐性跟他磨。 习惯的确是很重要,不但要习惯从两个人回到一个人,还要习惯从一个人生活变成两个人过。 于帆是真的喝多了,躺下没多久就睡着了。盛家行帮他被子往上拉了一下,自己去外面抽了一根烟。 他的确在意于帆,不但他自己清楚,连于帆这种白痴也能感觉得到,所以,留在他身边,等着他感情的承诺。 盛家行皱眉,可能是经历太多,人渐渐变得现实,考虑什么都不会太过轻率,连感情都是。不再凭着一时的激情萌生山盟海誓。认了真,多少有点患得患失,他和于帆,都未必有过下去的信心。 为一个不可能的现实作太多打算并不划算。 盛家行不禁苦笑,他的曰子真的不是白过的。年少时的倔强和冲动到现在几乎所剩无几,当年,他可以为成朗那么义无反顾。 于帆睡在那里,被渴醒过来,起来倒水喝,发现盛家行坐在露台上抽烟,忙披了件外衣出来:“干嘛不睡?” “你怎么醒了?” “有点渴。”于帆摸摸自己的脑袋,有点不好意思。他赖进盛家行的卧室本是抱着不良的动机,没想到,躺在那居然睡着了。“坐在外面怎么不多穿点衣服?” 盛家行示意他坐下,把手中的烟递给他。于帆愣了愣,接过烟,另一手握他的手,借着昏暗的灯光看他的脸,忽然有种心痛的感觉,低声说:“盛家行,你知道我的感情,别让我一个人。” “我不知道可以多久?” 于帆低下头笑:“你喜欢的时候,我们就在一起,说不定你会更喜欢我,我们就会继续在一起。也许你不喜欢我的时候,你已经是个老头子,再也没有激情去移情别恋。” 就怕,爱过以后会还会失去,更怕习惯之后回不到最初。 盛家行笑了笑,站起身:“很晚了,去睡觉。” 于帆悲愤:“就这样?” “你还想怎么样?” “你答应和我一起过,为什么不能多说一句什么?” “你都知道了我为什么还要说。” “这一点也不一样。”于帆说,“你说一下又不会怎么样。” “留着以后说。” “喂喂……盛家行,你违反常规好不好?”于帆跟着他,“就算你不说,也要例行另一条规则,答应在一起后,两个人不是应该来个深情拥吻或者来个深情缠绵吗?我们应该符合游戏规则。” “吵死了,睡觉。” “人权啊……每个人都有在告白之后享受性爱的权利。”于帆不肯死心,躺在床上还在盛家行耳边游说。 于帆的喋喋不休似乎有催眠的作用。于帆微抬起身看了盛家行一眼:“这下,是你睡着了。” 俯身在他唇上亲吻了一下。于帆以为自己会开心地睡不着,事实上他却睡得很好,就像一直惦念的事终于解决了一样,身体感到很累,精神却放松了下来。一切都在他闭上眼睛在这个人身边躺下来时,静了下来,他听到自己的呼吸声和盛家行的呼吸声,于是,所有的不安都消失了。 第十一章 盛家行因为蹭了一陈格他们一餐,就回请了一顿。 程越试图趁此机会把那箱牛奶给塞回来,不幸被陈格阻止,未果。 于帆满心期盼盛家行下厨,以满足自己的口腹之欲,未果。 陈格三番四次阻止酒瘾发作越喝越越开心的程越,未果。 盛家行想把于帆踢回客房去,可惜客房被喝醉的程陈二人借住,同样未果。 一场颇为“遗憾”的夜宴。 人生须得一知己和一伴侣,于帆没事坐那自个都会乐出声来,表情要有多傻就有多傻。傻得让盛家行看得怒从心头起,恶从胆边生。他那晚估计脑抽了才会做出如此不明智的举动。 所以,千万不要和一个你并不是十分乐见的人在深夜相对静坐,太过美好的夜色会让荷尔蒙分泌过度,以至产生种种会让人追悔莫及的冲动。 于帆屡屡张狂大笑:“后悔了?货物既出,概不退换。”盛家行一失成千古恨,连着几天没有好脸色。 初六时,于帆一大早就被手机给吵醒了。盛家行皱眉,于帆这个混蛋,老是不记得睡觉时关机。于帆摸到手机,看了一下,居然是颜美,怕吵到盛家行,披了件衣服溜去客厅接电话。 “颜美?” “于帆,出来请我吃饭,我送样小礼物给你。”颜美在电话里说。 于帆跟盛家行说了一声,赶到约定的地点,颜美一见他,“噗”地笑出声:“怎么穿成这样,又是西装又是领带的,不知道的还以为你跑来和我相亲呢。” 于帆被说得有点尴尬,僵了一下,说:“这里太冷了,我们找个地方坐坐。” 颜美挑了一个地,点了红茶和一些小蛋糕,脱下一双红艳艳的手套放在一边,于帆看了看她,认识到原来颜美是这么风情的一个女人。 “看什么?”颜美吃了一块小蛋糕问,不等他回答,自己又接下去说,“我说,于帆,你是不是以前就没当过我是女人啊。” 于帆还真没意识到这一点,他一直把颜美归类到哥们这一类,再加上本身对女性没什么兴趣,所以,一直忽略她的性别。笑几声:“叫我出来有什么事?” “没事就不能叫你出来了。”颜美不太高兴地说,又送了一块小蛋糕进嘴里。 “前阵子不是听你在嚷要减肥吗?”于帆讨好地找话题。颜大美女可真不好伺候。 “你觉得我的身材不好?”颜美往后坐了坐,挺直身子,让于帆看清她的曲线。“你觉得我需要我减肥?” 于帆赶紧摇头。 颜美盯着他,盯得于帆直起鸡皮疙瘩:“于帆,你说你作为一个男人,要房没房,要车没车的,要多没出息就有多没出息,除了一张脸对得起劳苦大众,你身上还有什么优点啊?猪都活得比你有价值。你有什么好的啊?” “哈哈……我就是一个社会公害。”于帆闷头笑。 “很好笑?” “不。”于帆忙说,“我这不是认同你的归点嘛,我完全同意你认为我一无是处。” 颜美笑了几声,听在于帆耳朵里特别刺耳。 “没事吧?”于帆见她低着头,有点担心。 “没事。”颜美抬起脸,“对了,我今年不在这个公司工作了。所以叫你出来一起吃个饭,以后说不定就见不着了。” 于帆一愣:“怎么会呢,这个城市能多大……” “那是因为我不想再见到你。”颜美看着他。 于帆想了想:“颜美,我们说点别的,别说这个。” “那不行。”颜美摇摇头,“不说我觉得对不住自己。于帆,像你这种人有什么好值得我喜欢的?你有什么好?” 于帆沉默地擦掉她的眼泪。 “你说我是不是一个笨蛋,我知道我和你之间没可能,却还想和你呆在一起,很想见到你,想你一起在同个地方工作。但你总归是别人的,我这样得在你身边看着你,对自己一点好处都没有。我应该找个好一点的男人,比你英俊的,比你有钱的,比你温柔的,喜欢我多一点的。”颜美苦笑,“于帆,我不打算再见到你这个人。” “好。我努力不让你见到我。”于帆点头。 颜美说:“而且,我到现在还是不知道我为什么会喜欢你。” 于帆哈哈一笑:“我也想知道我有什么值得你喜欢你的。” 颜美把一本包装精美的书送给他:“我说了我有礼物送给你。”她站起身,弯腰在于帆的脸颊上轻轻地亲了一下。她爱过这个男人,现在还爱着,她一直说自己是个标准的物质女郎,唯一一份非物质的爱情却得不到任何回应。爱得毫无道理,输得也毫无道理。不过,她还是认为,如果这个男人有可能爱上她,愿意和她共建一个家庭,她还是会幸福。他不能给别的,却能给别人幸福感。 于帆拆开包装,翻了一翻,书里掉出一张纸。是他以前在办公室里用铅笔画的画,画面上一个包子脸土豆身材的小人正一脸不情愿地亲着另外一个,还怕不够明了似的注上“盛家行于帆”这两个名字。 颜美知道他的性取向,但她一直装作不知道,就像他一直装着不知道颜美喜欢他。于帆想起刚认识颜美时,颜美向他解释她的名字,说是来自“对镜梳妆颜色美”。 于帆又觉得领带勒着他的脖子,赶紧拉拉松。 盛家行打电话来问他什么时候回去。于帆说:“现在,现在就回去。” “不用回来了,我出去找你,在哪?”盛家行说。 于帆说了一下地址。盛家行在那边皱眉:“那家店的厨师不知什么地方的人,手臂上的毛比你的头发还长,看了影响胃口,换个地方。” “你种族歧视?” “我有选择去哪家店的权利。” 两个人商量了下,还是去了盛家行常去的那家餐馆。于帆在外面等盛家行,远远地看到他的车,嘴边不自觉得扬起一抹笑。 他们更容易感到孤独,在人群里以为自己是一个人,一个人时更以为自己只有自己,渴求着另一个人体温,宁滥勿缺,纵然如此,也总有无处为家的感觉,人,总像是飘在那里。 “怎么站外面?”盛家行停好车,有点奇怪地问。 “等你。”于帆笑。 盛家行看他的领带,非常碍眼,不由自主凑过去整了一下。 “走吧,我饿了。” 于帆弄了一下领带,有点紧,但是,他能顺畅呼吸。 第十二章 于帆今年的目标是好好工作,好好赚钱,然后天天向上。还打算把老家的房子给卖掉,盛家行一起去看了一下,认为卖掉不划算,房子虽然有点旧,周围环境好,空气清新,除了交通不太便捷外,其实很适合居住。 “天气热的时候,住在这里很不错。”盛家行转了一圈说。南方小城镇的二层楼房屋格局,阳台比他的那套还要大,于帆还指了指架在阳台角落的一个人字型木梯,说可以爬到天台上去。盛家行上去看了一下,得出来的结论就是最好不要卖,但是,他只是建议,房子是于帆的,让他自己拿主意。 于帆说:“卖掉是有眯可惜,不过,这样空着也挺可惜的。” 盛家行说:“修整一下的话,夏天可以过来避暑。” 于帆听得很是兴奋,又垂头丧气地说:“我不认为我有过来避暑的命。” “没关系,我有时间。”盛家行抽出一根烟,心情愉快地说。 于帆更加沮丧了。 盛家行还兴致勃勃地说:“装修什么的随便弄一下,不用太复杂的……算了,再说,最近没什么时间。” 于帆在心里说,最好没时间弄,不然,他这个夏天就要一个人过了。 想归想,还是开始一点点地修整起那套老房子来,书房是从客厅用竹帘隔出来的,盛家行一直想找一个比较搭的花瓶,可惜一直没找到合适的,竹帘旁的花凳就一直空着。于帆倒在一家二手家居店里发现一只比较不错的花瓶,想拍下照片传给盛家行,那个店主瞪着眼睛盯住于帆,死活不让拍。 “我就想让我朋友看看。” “那也不行,你没看门口写明了不许拍照吗?” “如果他满意了,我们就买下来了。” “这是原则性问题。”店主加重语气说,“我是个很有原则的人。” 于帆很不乐意,跟店主僵持在那里,两个人都是火气冲天的。半个小时后,盛家行赶过来。那个店主溜了他一眼,又看了于帆一眼,带着盛家行看花瓶时,还时不时地狐疑地看他们几眼。 于帆二人被看得忐忑不安。盛家行开口说:“他是我弟。” “兄弟啊?你们兄弟感情可真好。”店主恍然大悟,然后,看着于帆,“那你怎么长这样啊?” “喂,你什么意思啊?我长什么样啊?”于帆窝了一肚子的气,他被沦为弟不算,连长相都被指控上了。 “你长得也好,就是没你哥周正。” 这话于帆听着很乐呵,盛家行是长得好,长得这么好的人可是他的。店主大概觉得耽误了他们这么长时间,这小伙子又陪他老人家打发这么多时间,算钱时不但给他们一个优惠价,还送了一墨绿色的玻璃杯给他们。 于帆一跨出门,出了一口气,这老头有够难缠的,幸好东西买得值。 “拿着,别碰了。”盛家行把花瓶给于帆,“去喝杯咖啡。” 于帆把花瓶抱到车上放好,锁好车。两人去了旁边的咖啡店。还很巧地遇上了盛家行的助理,于帆寻思着此人虽然不是什么皇亲国戚,好歹也是三朝元老,应该好好巴结巴结。盛家行一向不怎么提自己的事,他助理也是隐约知道他身边应该有人,就是这个人和他想象中的有点出入。不过大家都是草根阶级出身,比较有共同语言,而且此人有点盲目地崇拜盛家行,盛家行的眼光再差也不会太差,所以,他从心里相信于帆身上肯定有个闪光点。其实,盛家行也在找于帆身上的闪光点,可惜,到目前为止还没有找到。 “对了,忘了跟你说件事,上个星期五成朗到公司来找过你,在你办公室里坐了一会。”这位三朝元老散的时候才想起这件事来。“我先走了。于帆,走了。” 于帆等他走远了,说:“你不是和成朗都说清楚了吗?他还想干吗?” “我又不是他,我怎么知道。”盛家行掐掉手里的烟说。他本身实在不想再见到成朗,隐隐说不上来的感觉。 “你姐前段时间还打电话说,如果成朗过来找你,一定要告诉她。”于帆说。 盛家行皱眉,又若无其事地说:“家华倒喜欢你,那你还叛变她?” “我可没。”于帆说,“我只是跟你报备一声。我是明人不做暗事,君子坦荡荡。” “我可不喜欢跟君子打交道。” “我那是小人中的君子,君子中的小人。”于帆笑,顿了顿,轻声说,“盛家行,我一点都不喜欢你去见成朗。”他总是杞人忧天地认为,他们颇为正常的生活会因为成朗而不复存在。 盛家行看了他一眼,凑过身,吻了一下他的唇。“我也不怎么喜欢见到他。” 于帆受宠若惊,傻笑了半晌之后才想起吻回来。 盛家华愤怒地挂掉电话,俞舒彦敲了敲门进来,看她心情恶劣。 “等一下再找你。” “舒彦。”盛家华叫住他,“你觉得家行现在过得怎么样?” 俞舒彦说:“比一个人的时候要好。” “老实说,我更希望他结婚生子,你知道他以前有过女朋友,这代表他完全有可能爱上一个女性,并且组建一个家庭。这样的生活过得容易一些,不过对于他,还是对于关心他的亲人。” “他有两条路可以选,有权选择自己比较喜欢走的那条路,或者说,他恰好走了那条路。” “我知道,所以我只希望他过得好。” “家华,家行是一个成年人,无论你的出发点是什么,都不适合太过插手他的事。” “在姐姐眼里,弟弟到八十岁也是弟弟。”盛家华说,“我一点也不放心成朗。他总是能为他所做的事找到理所当然的理由。” “家华,这是你家的私事,我不适合说什么。”俞舒彦说。 “我不知道应该怎么做,我需要你给我一点意见。”盛家华,“我真的担心我会再一次做错,到时,我真的没办法原谅自己。” “你见过成朗了?” 盛家华点点头。成朗认为他才是真正了解盛家行的人,他是他曾经的恋人,第一次真正爱过的人,因为胆怯所以放弃,可是,心理上已经产生一种类似亲人的依赖。当他再见到盛家行时感到很失落,那个少年已经长大了,可他却没有陪伴他长大。 成朗的理论是华丽诡谲而忧伤的。他的爱情也是自虐似的。 “其实,成朗有件事说得很对,他真的非常了解家行,他知道家行的很多事情,包括家行自己都不知道的。我不担心别的,只担心这个。家行是真的放下了成朗,可是,他未必放得下自己的事。” 第十三章 越是怕鬼越是容易遇上鬼,盛家行大晚上的接到一个电话,对方迟疑了几秒说,成朗喝醉了,问盛家行能不能过来一趟,如果没什么困扰的话。 盛家行说:“这已经给我带来困扰了。” 对方倒也挺识趣的,说了句打扰了就挂掉了电话。于帆收回竖起的耳朵,过来大肆吹捧盛家行的英明决定。盛家行故意气他,说,我们哪天分了,我也不会管你死活。于帆失落得如同一只丧家犬。不由得在心里想,如果真和盛家行分手,他可能真的会成为一只丧“家”犬,他不会再有找到一个“家”的幸运。 “陈格他们买好房子了?”盛家行忽然问他。 于帆回过神来,笑:“咱们的‘避暑山庄’弄好了,他们的窝都有可能没搭好。” 陈格和程越前几天吵了一架,据程越说,陈格跑去见旧情人了,还去开了房间,还喝了酒,又不是性无能,什么都没干?你信吗?陈格说,他们真的没什么,他以前是和那个男孩好过,可是早就没关系了,现在那个男孩来找他,只是想在这边找工作,让他帮个忙。那个男孩说,其实他是来找陈格借钱的,后来听说他要买房子,估计财政也紧张,就没好意思开口,然后喝多了酒,醒来后就在宾馆里了。 三人口供一律不一致,造好了“罗生门”效应。程越一怒,陈格也跟着火了,程越扬言要飞掉了陈格。 陈格说,这种事你一向做得得心应手,程越,你别以为我真的不在乎你以前的那些破事。 程越当下愣在那里,脸如死灰。陈格也吓得白了脸,冲上去就是一通道歉忏悔。两人没闹崩,但陷入了冷战中。程越成天阴阴郁郁的一张脸,陈格睡在那里神经都是吊着的,半夜醒来确认程越是不是还睡在他身边。这个人素行不良,有离家的毛病,指不定半夜拎个包,留张小纸条,就从这个城市消失得无影无踪,到时,他怎么找得回他? 于帆嘲笑他杞人忧天。陈格苦笑着说,这种事,程越不是干不出来。 盛家行看于帆好像半点也不担心的样子。 “他们散不了。”于帆说,“陈格说重话,那是给急的,程越就这德性,过几天就好。”再说,他们根本放不下对方。陈格的话肯定伤到程越,就凭程越能忍下来,就知道他有多在乎陈格。 于帆这几天精神不是特别好,生活太过平静安好,他倒反而有点不安。盛家行回到卧室时,他已经睡着了。风吹动蓝色的窗帘,一丝凉意透进卧室,盛家行这才想起没有关落地窗,去关上窗的时候,回身时,忽然生起一种奇怪的感觉。他的身边有一个人,他不再是独自一个。沉默地看着于帆的脸,他们好像真的认认真真地过起了曰子。 于帆醒过来,抓住他的手:“怎么不睡?” 盛家行又是一阵沉默,然后说:“就睡。” 模模糊糊地做了一个梦,他好像又回到了小时候,和他母亲住在一起的时候,他很清晰地看到他母亲的脸,她一直在和他说些什么,可是没有发出声音,他疑惑地睁大眼,努力地去听,想听她到底在说什么。 惊醒过来半夜三点,想继续睡却再也睡不着。于帆不知道什么时候也醒了。 “怎么了?” “没事,睡你的。”盛家行翻身去抽屉里找烟。 于帆坐起身抓住他的手,把他给拉回床上,抱住他:“不要抽这么多烟。” 盛家行抬起眼,意思说,你造反,管起我的事来了。 于帆关掉灯,回身死抱着他不肯松手。盛家行浑身不舒服地想,明早他就剁了于帆,他本来就睡不着,这样让他怎么睡。早知道就应该让他滚回他自己的房间去睡。用手拉了一下压着自己胸口的手臂,合上眼,尽量让自己睡得舒服一点。 生活真的有点太过安好。 于帆打电话来说要和同事一起去吃饭,絮絮叨叨地说了一大堆废话。盛家行有点不耐烦地挂掉电话。去停车场取车时想起那边的房子弄得也差不多了,什么时候应该过去整理一下。于帆本人倒一点也不热衷于这件事。 “家行。” 盛家行看着站在自己的车旁的人,头又点开始痛了。“成朗?你他妈的到底想干什么?” 成朗说:“你放心,没有记者跟着我,不会出现像上次一样的事情。我来看看你。” “我也说得很清楚。我没有前情人做朋友的兴趣。” 成朗奇怪地看着他,上前一步。盛家行闻到他身上的酒精味。“家行,我们需要坐下来好好谈一谈。” “你比较需要回家。”盛家行摇摇头。 成朗拉住他,踉跄地靠在他身上:“家行,我们需要谈一谈,真的,上次我有很多话没的对你说。” “你喝醉了。”盛家行拉开他。 成朗哈哈地笑。“家行,这几天我一直在看着你,那个小子一点都不适合你,他不了解你,也不知道你在想什么。他根本不知道你是什么样的人。你为什么要和他在一起?” “那是我的事。” “不对。”成朗摇摇头,“不对,家行,不是你一个人的事,也是我的事,我对你有责任,不是我,你不会变成这个样子。对不起对不起,我伤害过你,对不起。” 成朗忽然捂住脸,悲伤得像个孩子。盛家行皱眉站在一边:“你喝了多少酒。” “很多,不然,我不敢过来见你。”成朗说。 盛家行叹口气:“好吧,你想说什么?” 成朗又笑了几声:“说什么?我也不知道。你多跟我呆一分钟也那么不耐烦吗?以前……对,你不喜欢我说以前的事。”成朗的脸上忽然露出一种似喜非喜的表情,语调开始加速,“我一点都没忘记。那个时候我真的很喜欢你,你还只有十几岁,怎么想就敢怎么做……你还记不记得你想杀了我?你想把我从楼上推下去。你爱我爱到试图杀了我……” 盛家行全身开始发冷:“我想杀了你?” “你忘了?”成朗神经质地笑,“不会,你肯定不会忘记。我一直都在想着你试图把我推下去的情景。我喜欢那种喜欢一个人喜欢到要他消失的感觉。” 盛家行愣了愣,他曾经试图杀了成朗?为什么他印象都没有,而且,这不像他做的事情。 “你喜欢于帆?喜欢到害怕失去他想要让他消失吗?”成朗笑,“肯定不会。你对他也许有那么点感情,什么人相处久了都会有那么一点感情,可是,肯定没有到爱他的地步。” “我妈妈是怎么死的?”盛家行忽然问。 尘封掉的往事又被挖了出来,他忘记了,并不代表没发生过。当年他的父亲下决心要和他母亲断绝关系。他母亲不肯接受,抱着他爬到顶楼,声言,他敢抛弃他,她就抱着儿子一起跳下去。她非常疼爱儿子,那时,她也的确想要抱着她一起死,她家族里隐性的精神疾病在她情绪激动的时候完全控制住了她。他得救,她在医院抢救无效死亡。他后来一直断断续续发着高烧,他们骗他说他母亲是得病在医院去世的,他也只记得她的确是在医院里去世的。他背部的伤是撞在三角铁上留下的,他下意识里选择性地忽视掉。 他应该也有这种隐性的精神疾病。情绪受到严重刺激的时候就会发作。事后,却不知道自己做过什么。 盛家行觉得嘴里开始发苦。成朗还陷在往事里不可自拔,他像那种感情神经麻木掉的人,只有疯狂不合常理的事情才能刺激到他,让他感到激动兴奋难以忘怀。 盛家行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开车回去的,等他脑子清醒一点的时候他已经洗了澡,换了衣服坐在书房里。他不敢置信,他以为的自己原来是个假象,失控地掀掉桌子上的东西,崩溃地坐倒地上。 第十四章 许多武侠小说或者武侠剧里怎么杀也杀不死的高手,到了最后,大都死在自己的手里。盛家行没有栽在成朗的手上,却狠狠地栽在了自己的手里。 于帆和同事吃了饭,还喝了点小酒,红着一张脸拦了一辆计程,在车里晕乎乎地想:盛家行说了,天气再热一点,一起去他们的“避暑山庄”住上几天。他记得他们的“避暑山庄”楼下有一口老井,他小时候常常把西瓜塞井桶里放到井里去冰,晚上就可以坐在树脚下乘乘凉吃吃瓜看看星。盛家行小时候估计没有坐在小板凳上啃西瓜的经验。于帆眯着眼睛笑,笑得像一只吃到了天鹅肉的癞蛤蟆,当然,他比癞蛤蟆好看多了,怎么看也够得上做青蛙的资格。虽然他这只青蛙不管公主还是王子都没办法用吻把他变成王子。不过,没关系,青蛙可以和骄傲的天鹅一起快乐幸福地生活。 可是,青蛙回到家时,天鹅却不见了。 青蛙看着一片狼籍的书房,激动得想报警,然后天鹅在半夜三点打电话来说,他出了点事,需要静一静,等他想清楚一些事后再回来告诉他这只青蛙到底出了什么事。 于帆坐在地上,他担惊受怕了一个晚上,打了无数个电话,联系了所有能联系到的跟盛家行有关的人,几个小时让他老掉好几岁。盛家行这才良心发现打来一个电话,轻飘飘地说上几句话。于帆从来没有这么愤怒过。 “盛家行你他妈的到底在想什么?你有事?有事你他妈的为什么不能跟我说?我就算是一条狗也在你跟着摇了这久尾巴,你有事可以不和我商量,你他妈的出去连话都不留一句……” 盛家行愣了半晌,他从来没看到于帆发火,也没想到他会气成这个样子。“这事是我不对。” 于帆吼了一通,冷静了一点:“你在哪?” “于帆,我们现在不说这个……” “那你要说什么?” “我暂时不回去。”盛家行本来还想说,你可以在家等我,也可以走。可他一时居然不敢说出口。 “出了什么事?” “以后再说……” “盛家行,你到底怎么了?你有事为什么不能跟我说?为什么?”于帆垂下头,声音都在发着抖。他一直以为他们已经到了可以互相依靠的地步,“我们不是说好一起好好过的吗?我们不是说好……” 盛家行握紧了手机,心脏猛地紧缩了一下:“于帆,别这样。” “你对我……”于帆用手抹了一把脸。你对我到底是什么感情?我不想再为一个没有结果的未来下赌注。他是什么?他就是那么一个小人物,他不是言情剧里悲情痴心的男主角,会为一个不可能的爱情搭上一辈子。他是小人物嘛,小人物总是现实的。如果可以,他希望跟一个喜欢的人过柴米油盐酱醋茶的曰子,如果不可以,他会一个人尽量让自己过得快乐一点。他从小就背不来“山无棱,天地合,乃敢与君绝”。 于帆的喉结困难地滚动了一下,终于说:“我……不是和你玩玩的,也没想过玩。” 盛家行说:“于帆,你非要现在跟我讨论这个话题?” “对,我需要一个答案。盛家行,老子已经玩腻和你暖昧来暖昧去的游戏。” 盛家行一手挥掉手边一只玻璃水杯。真他妈的会挑时间。“现在我没办法给你答案。你要么在那等我回去,要么现在滚。” 于帆怔了怔,狠狠地甩了手中的手机。双眼冒火地看那个小机器毫发无伤地躺在地上,连电池盖都没开。哈哈大笑,搞质检的就应该这样检查产品的合格率,枉他当初掏银子买手机时疑神疑鬼地怀疑他的质量问题。怎么就这么经打经摔经砸? 你看,他多可怜,书房里能砸的都让盛家行给砸了,他只能拿手机撒气,找了一样东西把手机砸得零件四飞这才住了手。重重地往后一倒,妈的,夏天都到了,为什么还会这么冷,冷得他不得不整个蜷成一团。 盛家行把手机放在耳边,听着一阵阵的盲音,缓缓闭上眼睛,那阵盲音终于变成拉长的单音。把手里小小的通讯器移到唇边。于帆,我无法面对一个未知的自己。 盛家华隔天过来,于帆坐在餐桌前吃早餐,咖啡,三明治。看到她,明显不高兴。 “怎么?看到我很倒胃口?” “不敢。”于帆阴阳怪气地说。 盛家华说:“于帆,我知道你心情不好……” 于帆当下炸起来:“谁说我心情不好?告诉你,我现在心情非常好。哈哈哈……哈哈合……我不知道有多高兴……哈哈哈……” “于帆,你这样子不好看,现在又没出什么大事,你别一副要死不活的样子。” “谁要死不活了?”于帆说,“我告诉你,别以为盛家行对我多重要,他不就是一个长得好看一点的男人吗?不就和我接过吻上过床吗?他爱避不避,不关我的事。我离了他还活不了啊?我不知道活得有多好?不是我说,你弟弟真不是东西。你家的教育不行,真他妈没品。” 于帆一口喝掉杯中的咖啡:“知道你弟弟像什么吗?就像这杯咖啡。闻起来,很香,喝起来,就一焦汤。就这么个半黑不黄的东西还死贵。” “那你还喝?”盛家华脸上慢慢有了怒色。哪个当姐姐的喜欢别人当着面这么损弟弟的。 “我爱喝不喝,你管得着吗?” 盛家华知道现在跟这个半疯的家伙,实在不能说上话。“知道我住哪吧?想知道家行的一些事,自己过来找我。” “谢谢你,不用。”于帆梗着脖子,“我和你弟弟,玩完了,拜拜了,散伙了。他的事,跟我没关系。姐,其实吧,我喜欢家行的时候,很痛苦。现在好了,解脱了。不知有多轻松。哈哈哈……” 盛家华被他气得转身就走。男人,这就是男人,一个比一个麻烦。还是孩子的时候他们充大人,现在他们又开始变成小孩了。 于帆看盛家华走了,一脚踹翻身边的椅子。妈的,告诉他盛家行的事?为什么姓盛的自己不告诉他?他为什么要苦巴巴地非要从别人嘴里知道他的事。 于帆凶神恶煞地去上班,全部门的人没一个敢惹他。爱情啊,能让钢铁化作绕指柔,也能让绕指揉化作炸药。 炸药在中午午休时跑去买手机,直奔XXX牌子专柜,专挑XXX型号。他就认准它了,这手机质量多好,他摔了很多次都没摔坏,后来用砸的才把它给砸歇菜了。 等他买好手机,上好卡,走出店门。恨不得甩自己一巴掌。他怎么就这么贱?都这样了还巴巴地希望有盛家行的短信。于帆自言自语地说:“于帆啊于帆,我唾弃你啊。活该你这辈子没出息。” 于帆上班下班,曰子过得比什么时候都要规整,连烟都不吸一口,酒都不沾一滴。不就一个盛家行嘛,不就一个长得好看一点的男人嘛。好看一点的男人那还不到处都是。 然后第三天,于帆在公司听到铁公鸡冲炸子鸡咆哮:“我告诉你,你妈的别跟我提我弟弟,你可以让我给加工资都别跟我讨论我弟弟。我一想到你这小子晚上回去在床上干我弟弟,我就想捏死你。” 于帆有点嫉妒地回到自己的位置。摸出手机,写了一条短信,迟疑半天,还是发了出去。他哪是癞蛤蟆?他根本是“我愿作一只小羊, 跟在他身旁。 我愿他拿着细细的皮鞭,不断轻轻地打在我身上”里的那只羊。他根本有被SM的倾向。 第六天时,俞舒彦过来看他。 “冷静一点了?” 于帆没吭声。 俞舒彦笑了一下:“于帆,你要给家行一些时间。问题出在他自己身上。他总要一点时间接受自己。为什么没有去找家华?” 于帆说:“我等盛家行自己说。” 俞舒彦微笑地离开了。于帆瞪着他的背影,这个人果然非常讨人厌。 第十天,盛家行回来了。 于帆下班回来,卧室亮着灯。盛家行静静地躺在那里睡觉,好像从来没有离开过。于帆一口气憋在胸口,差点喘不过来。一把扑过去:“盛家行,你给我……” “让我睡一下。”盛家行连眼睛都没有睁开,说出的话软绵绵的。于帆这才发现,盛家行短短十天,整个人瘦了一圈,他本来就瘦,现在更瘦,脸都凹进去了,眼圈也发着青,好像很长时间没睡的样子。猛一看,很像患绝症的病人。 于帆有一肚子的话,一肚子的气,却什么也说不出来,什么也发不出。到床上跟着躺下,盛家行连动都没动,睡得很死。 “你到底怎么了?”于帆看着他脸,轻声说。他从来没看盛家行这么狼狈过。 于帆第二天早上六点就醒了,他昨晚没吃饭,现在饿得连胃都开始痛了。身边的盛家行却仍旧维持着昨晚的睡姿躺在那里,一点清醒的迹象都没有。于帆把手放在他额头上,温度很正常。 “怎么睡了这么久还没醒?” 于帆请了假,坐在卧室里直愣愣地看盛家行,盛家行睡了多久他就看了多久。光线从微亮到明亮,再从明这到微亮,再一点点消逝不见。盛家行醒过来时已经晚上九点多了。于帆吓得差点从沙发掉下去。盛家行脸色比刚回来好了很多。 “你饿不饿?”于帆站起身问。“不过,家里只有水果。” “于帆。”盛家行叫他。 “干什么?”于帆硬梆梆地问。 盛家行笑了,欠身去床头柜找烟。于帆上去一把抓住他的手:“你还抽烟?” “我以为你走了。”盛家行看着他。 “我发过短信给你说等你回来。” 盛家行靠在那里,他这十天每天至多只睡一两个小时,整个人几乎崩溃掉。“我有病,于帆。” “废话,你他妈的当然有病。”于帆冷笑几声。 盛家行把事情大致说了一下。“于帆,门在那里。你可以选择离开或者留下。” 于帆呆在那里,脑子里一片空白。嘴巴却自动自发地问:“你希望我离开还是留下?” “那是你的事。”盛家行说。 “可这是我们俩个人的事。”于帆吼。“你妈的就为这破毛病离开这么多天吓我?盛家行你怎么不去得癌症得艾滋得禽流感。” “如果我得是绝症,我会死在你身边。”盛家行说。 于帆张了张嘴。“我不是在跟你玩。” “谁在跟你玩?” 于帆的脸上浮现欣喜的表情,有点兴奋地看着他。盛家行叹口气:“于帆,你考虑清楚。连我自己都不知道我以后会出什么事情。” 于帆找到他身边,握住他的手:“盛家行,你怕失去我?哈,你手心里全都是汗。” 盛家行微微低下头,嗓音有点嘶哑:“对,我害怕失去你,我希望你留下来。” 他接到他的短信,他说“我等你”。 第十五章 尾声 于帆哀怨地拎着一堆食物从超市出来。为什么他越来越像家庭主妇,买菜做饭洗碗。盛家行宁可吃他做得勉强能吃的食物也不肯自己下厨。还说,你不是要过柴米油盐酱醋茶的曰子吗?现在我就在成全你。 天鹅一下子变成了奴隶主,青蛙成了被严重奴役的可怜奴隶。当然奴隶主也有善心大发的时候,看到奴隶一个夏天瘦了很多,亲自下厨做些好吃的给奴隶补充一点营养,喂喂他肚子里的馋虫,等养得稍微肥回了一点后,继续奴役。 于帆心里总还是有点担心盛家行,这个人一向骄傲,那件事不会说放下就放下。盛家行笑了笑,没答腔,他不得不承认,他这辈子都有可能放不下,心里头的一根刺啊。于帆那个傻瓜傻乎乎地笑,然后说,我妈说,少年夫妻老来伴。如果我有病的时候,我会很希望你能陪我在身边。 陈格程越常常跑到他们的“避暑山庄”凑热闹,连俞舒彦盛家华一帮人都会时不时地过去住一下,他少爷还买下隔壁的两间房子,重新简单装修了一下,改成了几间卧室。程越霸占了一间,摸着门框慨叹,什么叫有钱人?这就是有钱人,有钱人的生活就是好啊。 盛家行在天台种了很多植物,养了一缸鱼,放了桌椅,搭了太阳伞。俞少爷还想办法,花了一个下午的时间,愣是把一桌球吊上了天台。 于帆有时会在楼下,搬张小板凳,跟住在附近的老人杀一盘象棋,输得惨不忍睹。盛家行在旁边都替他丢脸。 老头看他一眼,乐呵呵地笑:“小伙子,你会不会?来一盘?” 于是,天鹅王子坐在小竹椅上,跟老头楚河汉界一通厮杀,老头因为轻敌,输得很不服气。没事做的时候就在楼下遛达,看到盛家行他们开车过来度周末,马上拎着棋盘过来找盛家行切磋切磋,并且还找了一些上年纪高手过来跟他对羿。于帆总担心这帮老头会因为情绪激动来个三长两短。 这曰子过得简直是没心没肺。 然后,于帆生曰的时候,盛家行把自己常常戴的一枚尾戒给了他。 青蛙终于开始和天鹅过上幸福的生活了。 青蛙对天鹅说,我爱你。 天鹅说,我知道。 青蛙再接再厉地问,那你爱不爱我? 天鹅没好气地看青蛙一眼,这种事你不知道? 青蛙愤怒地哇哇大叫了一个夏天,一个吵得不能再吵的炎热夏季。 第十六章 番外《青梅弄竹马》 程越小时候长得特别漂亮,他妈妈又特别爱收拾,把儿子收拾得跟个小姑娘似的。 陈格住在隔壁,比程越大一岁,青瓜蛋子一样的小光头,又皮又淘,谁家种的金桔被揪了,谁家的猫被剪了胡子逮不着老鼠了……不用问,肯定是陈格这个小王八蛋干的。火得陈妈妈成天提溜着鸡毛掸子揍他,小陈格开始还乖乖按揍,后来学聪明了,他妈妈转身去找鸡毛掸子,他身子一矮就溜。 一回,小陈格又闯祸了,他妈妈又开始四处找鸡毛掸子。陈格回头冲他妈妈做了一个鬼脸,从口袋里掏出一只刚出生没多久的小老鼠就往他妈妈身上扔。陈妈妈尖叫一声,转身就跑。 陈格闯了祸,不敢回家,逃往程越他们家避难。 程妈妈看自己的儿子又文秀又乖巧又漂亮,心里就油然升出一份优越感。其实,小程越也是一肚子坏水,这小子专门躲陈格后面做狗头军师。比如,这次的小老鼠事件,就是程越出的主意。 程越那时很崇拜陈格,因为陈格敢作敢当又敢帮他背黑锅,虽然,陈格这个司令不但光杆还光头。 那时的程越就已经非常有审美意识,他知道自己长得很好看,他的头发也非常好看,同楼有个漂亮阿姨生下的小女孩不但不漂亮,头发还又黄又稀的,绑了公主辫也还是不好看。那个漂亮阿姨看到他总是说:“程越程越,阿姨给你吃叔叔从外国带回来的巧克力,你把头发换给我家宝宝好不好?” 这时程越就会特别骄傲地昂着头,眨眨眼,说:“不换。” 所以,小程越一直无法理解陈妈妈为什么隔三岔五就揪着陈格去街角理发店把脑袋刮得一干二净的。没头发都难看啊。 陈格被程越挑唆了几句,下次陈妈妈又拎着他去理发店时他就不肯干了。大声说:“头可断,血可流,头发不可动。”陈妈妈一巴掌下去,头皮又清洁溜溜了。 程越伸手摸摸陈格的小光头,大眼睛闪了闪,伤心地想:陈格真可怜,他一辈子都得光着头了。 陈格的父母工作非常忙,经常没时间照顾小陈格。陈格时不时在程家寄住蹭饭。程妈妈给他们洗澡时烧一大锅的水,在一个大盆子里兑温一点,把两孩子往里一扔,洗好后一人一条大毛巾一裹,由着孩子上床蹦去。睡下时一人一头,隔天醒来,两小脑袋瓜准挨一块。 陈妈妈常常说陈格都快成程家的人了。这两孩子感情可真好。 再大点时,两孩子开始换牙。嘴里的牙总是不怎么齐全。程越感到很难过,心里很委屈,吃饭说话时,总是有点怨恨地看他爸爸妈妈。陈格才不在乎呢,反正牙齿会长回来,满院子找被大人埋起来的牙齿。 然后,程越他们班里的很多同学头上都长了虱子,程越也给传染了上,程妈妈没办法,抱着孩子去理发店,小程越扒着门号陶大哭,死活不松手,脸胀得通红,哭得一头汗。不过,头发还是给剪了。程爸爸下班回来,抱住儿子,程妈妈下刀,没几下就把程越的头发给剪光了。陈格躲在门口呆呆地看程越哭得连声都没了。 程越躲在桌子底下不肯出来,他门牙掉了,头发也没了。程爸爸程妈妈看着儿子一阵内疚,虽然程爸爸觉得儿子留光头挺可爱的。 陈格跑回家抱了一大桶饼干过来,跟着钻进桌底下,掏出饼干给程越,程越捏着饼干还是难过得直掉金豆子。 陈格伸手给他擦眼泪,安慰说:“程越,你别再哭了。我把饼干桶送给你好不好?我把纸牌,玻璃弹珠,弹弓全都送给你好不好?” 程越抱着四面画着水浒人物的大饼干桶,黑黑的睫毛上还挂着泪珠,一抽一抽地说:“那你还会不会跟我要回去?” “当然不会,君子一言,快马一鞭,说送给就送给你。” 程越得到一个饼干桶还有一堆小玩具,不再哭了。其实陈格和程爸爸抱着同一想法,程越留光头很可爱。重要的是,他也留着光头,好兄弟穿一样的衣服,留一样的光头。 陈格很闹,程越很安静,可这两孩子成绩一样不好。陈格总是摇头晃脑地念“读死书,死读书,书读死。”程越背着手坐在位置,很用心地神游太虚。不过,他长得好看,老师都比较疼爱他,罚站时老是放水放他一马。 程越坐在书包上,看着罚站的陈格“陈格,罚站好玩吗?” 陈格大声说:“报告程越,陈格觉得罚站不好玩。” “要不要我陪你一起站?” 陈格说:“好。好兄弟有福同享有难同当。” 程越挨着陈格的肩膀,站得直直,西下的太阳把他小脸映得红红的。程越说:“陈格,我站累了,可不可以不站了?” 陈格说:“好。好兄弟有福同享,有难我当。” 程越有点担心地说:“陈格,我不陪你站,你真的不生我的气?” 陈格非常坚定地摇头。 程越继续问:“那你昨业还会给我抄吗?” 陈格用力点头:“会。我们是难兄难弟。” 程越很多年后不明白,他们怎么就真成了难兄难弟?连性取向都一样。 程越十七岁时,晃忽忽明白了自己和其他人是不同的。他们在想办法牵漂亮女生的手时,他的目光落在男生的身上。女生有什么好的,她们看起来总是温温的,软软的。不像男孩子笑起来也是又有力又响亮。他也从来没想过去牵女孩子的手,虽然他收到女生的小纸条是全班最多的一个。 那时他和陈格还是好兄弟好朋友,无话不谈,形影不离。但程越内心觉得,他不能跟陈格说他比较喜欢男孩子的事。 那时程越的目光也没有落在陈格身上,陈格在他心里仅仅是一个好兄弟。他从来没想过和陈格怎么样怎么样,虽然陈格长得很好看,很受欢迎,可他仅仅是一个没有血缘关系却胜于血缘关系的好兄弟。 因为心里的一点小秘密。程越开始慢慢远着陈格,他觉得他们是不同的。 陈格不太理解,堵住程越,问:“我是不是什么地方得罪你了?” “没有。” “那你干嘛不理我?” 程越笑着说:“陈格,你想太多了,这几天我想事想出神了,没注意到你。” “想事?”陈格不相信,“你能有什么事?有喜欢的女孩子了?要不要我帮你出出主意。” “去去。”程越挥挥手,“你给自己出主意去吧。” 陈格搭着他的肩,说:“程越,你这家伙怎么越大越不可爱,小时候你不知道有多乖,长大后变异了还是原形毕露。” 程越的个性十之八久就是原形毕露,小时候他不敢造次,大了之后就变本加励地放肆。什么事出格就做什么事。不过,有些该瞒的事还是瞒着。只有一次,他一个男孩在一起的时候被陈格撞到过。程越做贼心虚,拐弯抹角地去探陈格的口风。 陈格说:“我还想问你,那人谁啊,穿得怪里怪气的,一看就不是好东西。你怎么跟这种人混在一起?”其实程越穿得一点也不比那个男孩正常,可陈格就是选择性失眠。 程越懒洋洋地打了一个哈欠,拍拍陈格的肩,说:“知道了,哥哥,你比我妈管得还宽。” 陈格在他身后看着他。他们似乎真的开始不再像小时候那样亲密无间。他越来越不懂程越,程越有很多他不知道的事,不像小时候,程越被蚊子叮了一口都会跑来告诉他,借故蹭他一些东西。不过,人长大了,怎么也不可能再像小时候一样活得这么简单。 再说,好朋友再怎么样也是打不散的。 他们的确不会散,可是,他们也不是好朋友。 程越后来有很长的一段时间很郁闷,陈格不是天生就是这个圈子里的人,他是在大学时不幸被一个GAY给拐进来的,自此回头无岸。可陈格怎么就没恋上他呢?他长得这么好看,这么性感,这么有魅力,通杀天下,怎么陈格一开始没对他不可自拔。 陈格重重叹口气,说,当初谁和我上床后吓得卷铺盖逃跑的? 程越这时已经被人彻底宠坏掉,一点反省的意识都没有,还是觉得愤愤不平,无比记恨那个把陈格推进坑的人,不是因为那人误了陈格,而是深悔推他的人不是自己。 他们全都恋过别人,伤过别人,也被别人伤过。做梦也没想到会和对方搅到一块。 程越想:亏大了,他人生有太多的时间被身边这个人霸占掉了。小时候在一起,长大后大都数时间在一起,中年估计也会在一起,老了之后还要在一起。太亏了。他过尽千帆,没想到回到老船上。早知道要绕这么一大圈,他肯定一开始就奸了陈格,当然也可以引诱他奸了自己。 不过,算了,这个人他无比了解,也挺不错的。凑和凑和过吧。 第十七章 番外二《凑和着过》 陈格和程越的房子终于弄好了。二室一厅,装修绝对物超所值,盛家行介绍的朋友东林林也是圈子里的人,非常热心用心,完了还特地大老远地送他们一张餐桌。弄得连程越这种厚脸皮的人都有点不太好意思,那位非常有男人味却很腼腆的帅哥说,那你们还让我把桌子扛回去啊。 程越找来颜料,把自己的一个手印印在墙上。陈格看着白雪雪地墙上一个红通通的血手印:“你干嘛呢?当是星光大道。” “我们的房子嘛,我想怎么折腾就怎么折腾。”程越笑,“你也印一个。” 陈格觉得挺遭蹋的,改天请吃饭时,给他们装修的那位看到两手印肯定吐血。 程越难得孩子气地傻笑:“这是标志,证明这是我们的房子。不过,我的那个手印明显比你的那个要好看,看看,那就是一完美艺术。” 陈格拍拍他的脸:“你怎么不说你脸皮厚得很艺术。” 晚上程越躺在那里翻存折。陈格坐在他身边:“看什么呢?” “穷啊,陈格我们什么时候去抢银行得了。”程越摇摇头,“万恶的金钱啊,我实在太爱你太需要你了。” 不过,房子会有的,车子也会有的。只要有耐性,他们可以慢慢来。 “我们什么时候请于帆他们吃饭?” “下个星期六吧。”陈格说,“这个星期不行,太累了,没力气招呼他们。” 于帆他们过来时,带了一套餐具和一瓶红酒过来,这两个人也不知道什么毛病,礼物要分开送。 盛家行说:“他送他的,我送我的。” 程越很乐地说:“那好极了,下次你们也分开送,我多收点东西。” 于帆转过头对盛家行说:“你看吧,让你给这个混蛋坑我们的机会。” 向东林原先就送过一张餐桌,这次过来,不好意思空着手,又送了他们一盏落地灯。这灯还不怎么便宜。俞舒彦有事,要晚点才能过来,这帮人本来还坐在那里等,觉得让他吃剩菜剩饭不好。于帆很不高兴,他看俞舒彦不爽,现在还要翟烩个少爷委屈自己的肚子,更加不爽。 盛家行坐在沙发看书喝酒,于帆蹭过去一看,旁边居然还有一盘吃的。“这个……” “陈格端出来,我直接拿过来了,要不要吃?” “要要要。”于帆忙点头,连往嘴里塞东西边问,“你在看什么?” 这两人躲一边,喝着小酒,看着一本野史,就把一盘冷菜给捣古光了。然后过去非常义正言辞地说:“我们先吃吧,不要等俞舒彦了,不能让我们这么多人等他一个。”可怜陈格的朋友和向东林在那边干等半天。 程越在心里严重鄙视他,妈的,你小子偷吃一盘冷菜,以为我不知道。盛家行什么家教,这么久了一点都没驯化他。 “那盘菜好吃吗?”程越边用脚在桌子底下踩他,一边压低声音咬牙切齿地问。 “还行,就是有点咸。没有陈格自己做的菜好吃。”于帆实话实说。 “你去死吧你。” 陈格忙拉住张牙舞爪的程越。这两人凑到一块智力马上退回到三岁,什么丢脸的事都做得出来。 他们喝掉了盛家行那瓶酒后,俞舒彦才过来,还带了一个男孩过来。 “你迫害国家幼苗?”于帆下巴快掉下来了。这孩子怎么看也就十五六岁的样子。 俞舒彦笑:“我同学一个孩子,让我暂时照顾他几天。” 向东林好奇:“你同学怎么有这么大一个孩子。” “他十七岁生下的孩子,你说有没有这么大?” 众人非常同情地看那个孩子,真幸运,早恋下的禁果,居然不被大人扼杀。不过,俞舒彦也真是,怎么把孩子带到这里来。 俞舒彦为难地说:“没办法,我没照顾过小孩,中午就把他忘家里了,害他饿了一天。这个孩子嘴还非常挑,外边的东西还不大肯吃。” 众人这下子都不知道该同情谁了。陈格说:“幸好我有做饭。不然只能让你吃菜了。” 那个孩子怨恨地看了俞舒彦一眼,估计也饿惨了,埋着头猛吃。一帮大人顿时生出罪恶感。真是有够可怜的。 俞舒彦把一幅字画送给程越他们。那孩子扒完一碗饭,抬起头,对陈格他们说:“对不起,我不知道你们搬新家,我没带礼物过来。” 陈程二人对看一眼。心说,我们也不好意思要你一个小孩子的礼物啊。陈格忙说:“没关系没关系。我们只是凑一块吃顿饭。” 因为多了一个孩子,几个人也不好意思说些限制级的话,话题往小时候绕。悲哀的发现,这是一个非常丢脸的话题,反正没有一个人没干过什么让人笑掉大牙的事。 于帆还有幸知道盛家行小时候的一些事,基本是盛家华以前告诉俞舒彦,再由俞舒彦转述出来。于帆听得高兴,刚想笑出声,盛家行一个眼神过来,愣是忍了回去。 陈程两人小时候干过的荒唐事不是一天一夜说得完的。程越的事从陈格嘴里说出跟从他自已嘴里说出来完全是两个版本,连那张光头照片让陈格给翻了出来。 几个人闹到很晚,才各自散去。程越倒在沙发上看那张光头照。说:“你别说,其实我留着光头还真挺可爱的。” 陈格也懒得去收拾一桌的杯盘。想起那时程越因为这张照片哭得惊天动地的。程越哈哈大笑。 他前天遇到他的前任。那个男人的身边跟着一个长得很好的男孩,目光很宠溺。这个男人最终还是无法忠于家庭,自然也无法好好地爱那个男孩。 程越躺在陈格的身边,他爱陈格是一种幸运。 他们有一个家,像所有相爱的人一样用心地生活。他的朋友们刚刚走了,他的爱人躺在身边。 他比任何一个时候都要感到直切地幸福。 end 小说下载尽在 bbs.txtnovel.com---书香门第附:【本作品来自互联网,本人不做任何负责】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