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夏如烟 作者:年小初 文案 终于开坑写夏美人和林美人的故事了…… 如果非要用文案的标准来概括一下的话: 他们都是天之骄子,但费尽心机,也得不到他们所爱的人 茫茫人海他们终于发现了彼此;互相利用,一个为了报复,一个寻找替身 但也许有一天他们会发现,自己原来,也可以从旧爱里脱身 发现那一年的阳光太盛 发现那一年的夏天 已经缓缓关上了门 往昔夏日 忽都化作 滚滚烟尘 于是简而言之,这就是腹黑阴险攻和一个妖孽美人受的故事。 虐有,狗血有,雷点应该有,文艺必须有……然后,除了不会坑和HE以外,一切不定。 第一章 【宠儿】,S市最大的夜店俱乐部,背景很深,后台极硬,黑道的对它不敢惹,白道的对它睁只眼闭只眼,从开张到如今,在这一段说长虽算不上长,可是说短也绝对不短的五年时间里,S市有许许多多的夜店开了又倒了,倒了就再也没能站起来过了,然而唯有【宠儿】,不仅始终屹立不倒,并且还做得越来越大,发展得越来越好。或许正如它的名字那样,它,和有资格踏入它大门的人们,都是这个世界,被老天偏了心的宠儿吧。 【宠儿】是一个极具包容力的夜店,无论男女,男男,还是女女,只要你够实力,那么就有资格进入这个纸醉金迷的放纵世界。并且也正是因为够包容,所以在【宠儿】那所谓的TOP 10里,既有男也有女,价位全凭市场需求,只要合同一签钱一到帐,那么在合同写定的那一段时间里,这位美人,就是属于谁的“宠儿”了。 深更凌晨,正是【宠儿】的高潮营业时间段,柳君城在一大堆公司同事们的包围簇拥之下,手足无措地从动作娴熟华丽,长相雌雄莫辨的调酒师那里,接过来了一小杯深血红色的尼格龙尼;只是他脸上那一抹无所适从的忐忑表情,与四周那些,早已对此习以为常,表情或享受或沉醉或狂乱的顾客们相比起来,就显得十分格格不入。 其实严格地讲,柳君城最多只能算是一个后天的“宠儿”。他原本的家庭条件其实非常一般,住的不是S市市区,而只是在附属S市的一个偏僻小县城里。从小为了节约,进城回家都不能坐车,全要靠走路,不过大概也正是因为此,所以他的腿脚被锻炼得异常发达,体育成绩从小好到大,尤其是跑步,特别厉害。 后来柳君城也正是靠着这一份特长,凭借田径特招生的身份,减免学费,在S市顺顺利利地读完了高中和大学。正所谓一纸文凭不如一技在手,大三找实习的时候,柳君城又无意中凭着自己这一双得天独厚的“飞毛腿”,被某一个电影剧组选为了主演替身,从此被某位著名导演看上,成为了许许多多头脑发达四肢简单的大牌演员们的御用替身,以及那位慧眼识英才的大导演的……咳咳,别人都美其名曰是“助理”,然而柳君城自己倒是觉得,他分明应该是“保姆”和……“奴隶”才对。 现在柳君城刚刚二十四岁,大学毕业正好两年,在电影公司干了将近三年,除了已经成为其正式员工以外,渐渐地,他还已经从最开始那个彻头彻尾根本毫无存在感而言的替身,进步成了勉强可以在戏里面打个酱油跑个龙套,甚至偶尔导演心情一好,还会让他在电影最后的演职员表里露个名字的正式演员了。 今天下午,恰逢他们剧组杀青了一部已经折磨了他们整整三个多月的年度大戏,傍晚的杀青宴上,因为导演大人有事先走了,所以剧组里的一众欲求不满的妖孽们就开始肆无忌惮地发泄叫嚣,嚷嚷着光吃饭不能犒劳他们这三个多月的辛勤工作,一定要找点儿真正有意思的乐子才行!于是最后,在摄影师赵暮的一句,“不如我们去见识见识【宠儿】吧!”的提议之下,他们一行浩浩荡荡的好几十人,就这么大摇大摆地,开车来到了【宠儿】。 柳君城毕竟出身淳朴,虽说已经在影视行当里干了两三年的光景,但是和公司里那些,已经在娱乐圈中摸爬滚打了好几年,甚至十几年几十年的老前辈们本相比起来,【宠儿】这种极尽疯狂的声色犬马之所,还是让他感到太不适应了。一进门先是惊吓然后是惊呆,就连一杯最寻常的鸡尾酒,都是因为录音组的老好人阿奇实在是看不下去了,所以才帮他点的。 中年美大叔赵暮和化妆组的御姐孙宁一左一右扒住柳君城的肩膀,一个拿着杯玛格丽特,一个拿着杯红粉佳人,边喝边眯着眼睛欣赏不远处舞池里的群魔乱舞,顺便用一副过来人的老道姿态教育着柳君城,“柳柳,别看导演大人现在宠着你,想要混娱乐圈,你可真还得好好学着点儿哦”。 “……” 就在柳君城正觉得压力山大,无语问苍天的时候,大门处忽然传来了一阵动静不算小的惊叫骚乱声。柳君城微愣了一下,就见赵暮和孙宁的眼睛谑地亮起来了。 ……柳君城扶额。 赵暮和孙宁都是属于那种典型的唯恐天下不乱,事情闹得越大,他们就越觉得有趣的恶魔型人类,一见谁也不敢惹的【宠儿】居然那么巧,正好在他们来的这一天出事情了,心里激动得不得了,直接架起柳君城的胳膊肘,迫不及待地就往门口!!!跑去看热闹了。 但这其实不过是一个没什么看头的无聊热闹。不仅因为情节老套,而且还因为双方的外貌差距实在太过悬殊,因此导致局势一边倒,没有争论,也就没有意思。事情的来龙去脉简而言之是,【宠儿】的TOP 1林烟,在和他的上一任顾客,S市有名的房地产商黄大吉的合同到期解除以后,对方却仍然对林烟穷追猛求死缠烂打;而这一次黄大吉更是夸张,追人干脆追到不怕死,居然追到林烟的大本营【宠儿】里来了。林烟早已被追得发疯,韩老板也终于看得心烦,因此叫手下狠狠教训了一顿这个痴心妄想不懂规矩的老蛤蟆,不仅成功解决了林烟的麻烦尴尬,更重要的,是起到了一个非常好的杀鸡儆猴之作用。 从此谁都会知道,无论你是谁,都必须要遵守【宠儿】的规矩。不然,就算你是真的“宠儿”,一旦逾了矩,【宠儿】也可以在瞬息之间,让你从“宠儿”,变成“弃儿”。 黄大吉被两个穿着黑色卫衣的壮硕保镖给狠狠扔出了【宠儿】的大门。但这一幕其实还并非引起刚才惊叫骚乱的原因。人们之所以止不住地发出惊叹唏嘘,更多的,其实是因为看见了【宠儿】里那个所谓的TOP 1,林烟。 据说林烟在【宠儿】的时间就和【宠儿】的年龄一样长。甚至早在韩笑还只是在筹备【宠儿】的时候,林烟就已经被他纳入其下,收归手中了。而在往后的五年里,无论前十的排名如何浮动,男女的比例如何变化,林烟的第一,却始终稳若磐石,无人能替。 要知道,烟柳浮华之地,更新换代的速度永远是比人的想象还要快的。漫漫五年时光,林烟能在【宠儿】里保持这样的第一固然难得,可是更加难得,也更加让人想不通的是,林烟既然美貌至此,那么就算他一无所长,但是去当个平面模特儿总是可以的吧?或者进娱乐圈去混个“花瓶演员”总是够资格的吧?或者再不济,用点儿手段让某个大老板把他包养了,也总好过在【宠儿】里被千人上万人骑吧! 可是林烟始终没有离开过【宠儿】。五年,人们只看到他在【宠儿】里的排名永远是雷打不动的第一,身家一倍一倍地往上翻涨,要得起他的人地位一个比一个高,甚至就连容貌,也好像都极不符合生理规律那般,一年一年,不仅没有迟暮凋零,却反而变得越来越好。似乎人老珠黄喜新厌旧这样的成语,永远,也不会发生在他的身上。 没有人知道,为什么像他这样的一个美人,会心甘情愿地在【宠儿】里,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当一件被人买来又送回,再买再送回,如此循环往复,也不知何时才是个尽头的,商品。 是啊,就算再珍贵再受欢迎,但说白了,林烟也只不过是【宠儿】里,一件没有自由,也没有自尊的商品。 终于摆脱了黄大吉,林烟嫌恶过后总算长舒了一口气,随即面无表情地走进大门,一过人群,仿佛天生气场那般,逼得看热闹的围观者自动往两旁退去,急急让出了一条宽敞大道来。 柳君城被赵暮和孙宁夹在人群的最前头和正中央,视野好得要命,林烟的一举一动模样神态全都尽收眼底,逼得他被迫看了个清清楚楚,仔仔细细。 但其实早在看见林烟的第一秒,柳君城就已经傻掉了。 大脑一片空白,只听见耳边嗡嗡作响,是赵暮和孙宁这两只为老不尊的妖孽的对话: “哇塞!这就是传说中【宠儿】的头牌,林烟?天……他敢不敢不要这么美啊!如果世界上人人都长成像他这样儿,那还需要我们化妆师干嘛?老娘恐怕是要去喝西北风了吧!” “咳咳……孙大娘你淡定淡定,嗯……不过这种人不去混娱乐圈的确是一种损失和浪费,简直对不起他那张脸嘛!哎,现在改造的假货实在太多了,哥哥我真是很久没有拍过这么高水平的天然美人了,真想看看镜头下他的风情万种倾国倾城啊!” “……你个色胚……” “我这是艺术,谢谢,总比你这个有SM倾向的女王要好。” “……我……靠……你以为老娘愿意给那些人抹那么多粉上那么多妆啊!那不是因为他们自己见不了人吗!就他们那些既是雀斑又是痘痘还左右不对称的脸,尼玛不化妆就上大银幕岂不是要吓死观众啊!啧……导演大人还非得强人所难,硬是要求我必须给他们化得看不出来化了妆……我呸!要是他们自己能长成像林烟这样儿,老娘我就算没饭吃也乐得轻松啊!” “哟哟,说得好像你自己不化妆就能见得了人似的。” “呵呵,难怪小赵要做摄影师尽拍别人了,因为你也知道自己的脸见不得光啊。” “……我们还是说林烟吧。” “……Agree。” 赵暮和孙宁在公司里一对人尽皆知的欢喜冤家,赵暮今年三十三岁,孙宁虽只比他大了区区半个月,但也足够让他们为此争吵不休了。一个总是倚老卖老,一见着赵暮就笑眯眯地唤人家小弟弟,一个总是卖萌装嫩,一见着孙宁就乐淘淘地叫对方孙大娘。彼此彼此,承让承让。他们已经相识了大约十多年的时间,早在八九年前公司里的人就以为能够吃上他们的喜酒的,可是这么多年过去了,他们之间,似乎除了同事外加损友的关系以外,别的什么,也没有发生。可能友情想要突破成为爱情,天时地利人和,无论哪一个,都是缺一不可。 就像他们两个人在一起,虽然觉得快乐,彼此关心,有了默契,也确实,算是培养出了一份深厚无间的同伴感情,但是一旦和真正的情侣相比起来,就会很容易地发现,他们到底还是缺了那么一点点,唯有情人之间才能够意会而无法言传的暧昧与亲密。他们对彼此太过熟悉也太过坦白了,就好比赵暮一个大男人,却竟然比孙宁自己还要更加清楚她的生理周期,而孙宁作为一个女人,又居然比赵暮本人还要更加清楚他的撸管频率……赵暮不把孙宁当女人看待,孙宁也只把赵暮当哥们儿(或者说是闺蜜?)对待,于是这导致的的结果便是,他们真的很难想象,自己会对对方动心。 柳君城自从进了公司就常常受到他们二位的照顾,平日闲暇最喜欢做的事情就是听他们两人斗嘴,也十分热心替他们撮合。对此他的依据是,他爸妈几十年如一日都是这样的相处模式,过得幸福得很,那是命中注定的冤家,必须要在一起的啊! 不过现在,柳君城却似乎对此丧失了兴致。他呆若木鸡地看着一路从他面前慢吞吞走过来又走远去的林烟,五官一如记忆当中的精致无暇惊为天人,身形纤细修长,仿佛从画风唯美的少女漫画里活脱脱走出来的妖精少年那般;上半身穿着一件酒红色的高领毛衣, 下半身随意搭了一条湛蓝色牛仔裤和一双深黑色运动鞋,嘴巴里叼着一袋核桃花生味儿的牛奶,整个人干干净净清清爽爽,脸上没有化妆,身上也没有饰品,甚至就连一个最简单的耳洞都没有打过,两只耳垂完好无损白皙可爱,看起来根本就像是一个仍在读高中的模范学生,乖巧少年,除了长得……咳咳,确实是祸国殃民无法无天了一点以外,无论如何,都无法将他同夜店和牛郎这种有辱斯文,浮华糜烂的东西联系在一起。 赵暮和孙宁对看一眼,忽然默契爆发相视一笑,同时抬手拍了拍柳君城的肩膀,凑近他耳边嬉笑调戏道:“呵呵,好了柳柳,快回魂儿啦别看啦,我听说包一次林烟的价格可贵得离谱,那费用好像比叫齐逸出个场唱首歌还要多一倍哟~~而且在包养期间林烟所有要花的钱都是靠顾主一个人负责,据说林烟奢侈浪费得厉害,用钱如流水的程度简直令人发指,你确定你能包得起他?”顿了顿,两人又再相视一笑,脸上表情却忽然变得很是高深莫测起来,压低声音神秘兮兮道,“而且哦,就算你有钱,导演大人也是绝对不允许你这么做的~~” 柳君城恍若未闻。只是呆呆看着前方离自己越来越远的那道纤细背影,脸上竟渐渐显露出了几分挣扎焦躁的神色来。 赵暮和孙宁对视第三眼,彼此都觉得有些讶异。而他们走神儿的结果便是,下一秒,柳君城忽然一把挣脱开他俩的束缚,一边快步往前赶去,一边高声叫了句:“林、林烟……等等!” ………… “哇!!!” 短暂的沉默过后,举众哗然。 赵暮和孙宁还没有来得及收回手,先是目瞪口呆地同对方对视了第四眼,然后便与【宠儿】里那一大票看热闹的围观群众一起,彻底惊住了。 第二章 其实柳君城之所以会突然出声叫住林烟,倒并非像人们胡乱猜测和乐于看到的那样,是由于他被林烟的美貌所震慑吸引,以至于竟不自量力到想要去包养对方的缘故;只是很单纯地因为,柳君城和林烟不仅是高中校友,而且仔细想来,两人间曾经还有过那么一段,不怎么愉快的渊源纠葛罢了。 当然,至于其中细节,那就不足为外人道了。 柳君城不愧当了长达七年的田径特招生,总算没有辜负他那双长腿,轻轻松很快就追上了林烟。只不过还没来得及等他讲话,就看见眼前的大美人皱着眉头冷着脸,非常不耐烦地冲他来了一句:“喂,我说你懂不懂规矩啊,要包我的话直接去找韩笑,别来烦我。” “……” 柳君城瞬间就无语了。果然,林烟美貌没变,坏脾气,也没变。 不过林烟的这一番不客气倒也让柳君城猛然意识到──咦?自己这么急匆匆地跑过来拦住林烟……到底是为了什么来着!?好像当时脑子里就只是飞快地闪过了一道白光,然后下一秒他的身体就已经先于他的大脑行动起来了。 挠挠头,柳君城忽然倍觉尴尬。本来嘛,虽然他和林烟都是北一中学的学生,但是林烟比他大了有足足两届,在他们唯一同校的那一年里,他们就只见过对方一次。后来柳君城升入高三,他们又在校外见过一次。不过那最后的一次见面,距今,也已经差不多隔了有将近七年的时间。更何况,柳君城也实在没什么自信,单凭那区区两次简陋尴尬的会面,就足以让林烟记住自己。毕竟当时的林烟是那么的高高在上有若天神,再加上性情乖觉人又极懒,能进入他视线的人本就已寥寥无几所剩无多,更遑论,是还要被他记得。尤其那几年的北一学生都知道一桩不算秘闻的秘闻:唯一可以让林烟心心念念痴迷成狂的人,只有一个黎唯哲。 ……于是柳君城越想越不知道自己刚才为什么要出声叫住林烟了,完全就是一时冲动。 林烟却见眼前这个莫名其妙拦下自己的男人迟迟不开口,整整一晚被黄大吉引起的厌烦不耐,至此,终于攀升到了顶点。他面无表情地扫了柳君城一眼,忽然弯起嘴角冷冷一笑,然后在四面八方不约而同的惊呼声中,慢慢将嘴巴里原本咬着的那一袋核桃花生奶拿了出来,指尖轻轻用力一挤,便哗啦一声,喷了柳君城一个满脸雪白。 这样突如其来毫无征兆的一下,不仅让柳君城这个可怜的当事人在一瞬间内愣怔呆住,而且也让周围诸多等着看好戏的围观者们,惊得下巴掉地哑口无言。 半秒钟后,赵暮和孙宁率先反应过来,撒开脚丫子就飞快往案发现场奔了过去。而围观者们也一个接一个地回过了神儿,左右环顾面面相觑半晌,安静的大厅猛然爆发出了一阵异常嘈杂外加无比兴奋的窃窃私语声: “哇哦!挤个奶都那么有个性!老子喜欢!” “屁!我看不是有个性,只是单纯地脾气坏而已吧!” “嘿嘿,你们两个说得都不对!林烟可不止是有个性和脾气坏,依我看他根本就是一个暴躁狂和精神病!我有个朋友是【宠儿】里的常客,他以前就跟我讲过,说林烟虽然是美人,但是绝对是个蛇蝎美人!心思怪异阴晴不定,你永远也猜不到他究竟什么时候心情好什么时候心情坏,可能上一秒还在冲你笑呢,可是下一秒就可以直接拿起烟灰缸来砸你的脑袋!” “哈!?拿、拿烟灰缸来砸顾客的脑袋?嘶……操!那他妈还真是脑子有病啊!尼玛老子听着都觉得头疼,浑身渗得慌!” “可不是吗!哎,不过这又有什么办法呢?有些男人就是天生犯贱啊!偏偏爱惨了他这种妖孽范儿,简直被他给迷得七荤八素找不着北啦!” “诶诶,可是你们还真别说,看看现在,这林烟生起气来的样子……还真是要比刚才那副清纯学生的样子有意思多了啊!啧啧啧,你说他爸妈究竟是怎么把他这张脸给生出来的?” “嘁……还清纯学生样儿呢……趁早拉倒吧!你知道他今年已经多少岁,又被多少男人搞过了吗?” “被很多男人搞过这我当然猜也猜得到……不过听你的意思是,林烟现在……已经很老了吗?……我靠不能吧!看他现在这副样子,我觉得顶破天了……也就二十岁出头啊!” “哈哈哈!二十岁出头?做梦吧你!【宠儿】都已经开了五年了,你以为他没成年就能来这儿卖身求荣啊!我告诉你,别看林烟长得嫩,其实也只不过是个快到三十岁的老男人罢了!” “啊!?靠……我擦!!!!” “那还真他妈是个名副其实的妖精啊!” “嘶……你们看林烟现在的样子……不、不行了,老子要硬了……得赶紧去解决一下……” “嘁──得,又一个被林烟的美色给迷晕了的。” “…………” 众人就这样一边碎碎念地闲聊着,一边望眼欲穿地等待着接下来即将上演的一场好戏。真是唯恐天下不乱。柳君城在公司里的人缘儿还是挺不错的,当赵暮和孙宁速速赶过去以后,剩下来的几十位同事伙伴也很快陆陆续续朝他包围靠拢了过来,于是柳君城的身后很快便搭起了一座蠢蠢欲动的人墙堡垒,和眼前这位面无表情妖气逼人,并且手中还仍旧拿着作案凶器,似乎随时都再准备朝柳君城喷发一剂的蛇蝎美人,尖锐对峙了起来。 照理说,一方人多势众一方孤军奋战,一方气势汹汹一方影只形单,再加上林烟还是属于那种,至少从体型上来说,是一个十分瘦削柔弱,毫无攻击力可言的纤细型美人儿──无论怎么想,他看起来都应该非常可怜。然而在场黑压压的数百个人,却没有一个人,产生这样的错觉。 倒不是因为林烟很强,单看他的身材也能猜到他绝对强不到哪里去;而是因为林烟很跩,眉眼间那种毫不在意无甚所谓的情绪神态,以及一动未动的姿势,冷冽如刀的眸光,噙着蔑笑的唇角──除了让人狠狠倒抽一口冷气然后被彻底惊艳到以外,更多的,却是让人觉得不可思议心惊胆战:眼前众人的围攻对于他来说,仿佛只是清风拂岗明月照江,就像是一个无关紧要,也无关痛痒的笑话那样。 因为他不在乎也不害怕,所以哪怕再多的人,也抵不过他一个人;无论多么声势浩大的讨伐,也都望风披靡,败在了他那一道漫不经心的轻蔑眼神之下。 任何人只要有这样的气场那就已经足够厉害了。更何况林烟还是一个美人。是一个,连圈内挑剔挑得出了名的赵暮和孙宁都不得不承认的,绝色中的顶级绝色,美人中的绝顶美人。 只不过就算是美人……也不能随便发神经欺负人哪! 孙宁拿出干净的纸巾给柳君城擦脸,赵暮则皱着眉头挡住林烟。柳君城眨眨眼睛,却忽然伸手拨开了他这两位正试图保护自己的好朋友,静静与林烟对视了片刻,蓦地挠挠头,很憨厚但也很纳闷儿地笑了起来:“原来真的是你啊……刚刚听见【Lin Yan】这个名字,我还在想应该不会是你,只是读音相近而已呢。” 柳君城此话一出,却不料最先愣住的不是林烟,而反倒是他的那些同事们。 赵暮和孙宁猛地停下动作瞪大眼睛对视了三秒,异口同声地惊呼道:“原来你们认识!?哇靠……不是吧柳柳!想不到你居然还认识这种大美人儿!?怎么不早点儿给我们介绍介绍!” 林烟的表情看起来也很有几分疑惑。他随手扔掉了手中核桃花生奶的袋子,微蹙着眉,又再上上下下仔仔细细地打量了柳君城好几眼,忽然心中一动,表情却仍是冷淡:“哦……难道你也是北一的学生?”看见面前的人顿时眼睛一亮点了点头,林烟却忍不住轻轻一笑嘴角一撇,很是意兴阑珊地耸耸肩打了个哈欠,似乎是觉得这个发现极其无趣那般,眯起眼睛懒洋洋道,“啊……难怪。毕竟那时候见过我的人,也确实太多了些。” 潜台词就是:你认识我很正常,不过我可不认识你。北一里像你这样默默无闻的小人物,即便没有上万但也有个成千,我林烟就算见过了,也懒得记住。 话中轻蔑高傲的口吻,显而易见。也亏得柳君城脾气好听了没有生气。摸摸后脑勺柳君城只得苦笑着心想,这应该就是林烟能对自己记起的极限了吧。……哎不过算了,作人要有自知之明嘛,更何况,林烟好歹还想到了北一校友这一种可能性呢。柳君城个人觉得,这种程度对于林烟来说,真的就已经很不容易了…… 于是无奈地叹了口气,柳君城终于认命地自我介绍起来:“那个……我叫柳君城,比你小两届,我们以前见过两次面……”一边说一边看,却发现林烟还是一副无动于衷面无表情,不仅什么也没有想起来,而且是压根儿就懒得去想的样子,柳君城左右犹豫了一下,咬咬牙,最终决定下剂猛药让林烟彻底记起自己,“咳咳……好、好吧,可能这样说会惹你不高兴但是……嗯……那个,小小地提醒一下,那两次见面,都有黎唯哲在旁边……” 咯!。 这下,林烟赵暮孙宁三个人,全都愣住了。因为听见了黎唯哲的名字。 林烟的脸色几乎是以肉眼看不见的速度,在短短一秒钟的时间里,就已经彻底阴沉了下去,一双好看的丹凤眼此时此刻,却阴冷得好像夜色中两簇没有温度的冥火,死死盯着柳君城看了许久许久。而赵暮和孙宁则是一左一右猛地揪住了柳君城的领子,一边疯狂地摇晃一边不敢置信地高声叫嚷:“哈!?柳柳!你居然还认识黎大少!?天啊……我们是不是误会了什么……快说你到底是何方神圣!” 柳君城被他们摇晃得头昏脑胀说不出话。片刻的沉默过后,倒是林烟恍然大悟,眯起眼睛先开了口:“哦……原来是你啊。”停顿半晌,难看的脸色逐渐生出来了几分软化松动的迹象,林烟牵起唇角微微一笑,眉眼被笑意衬托得愈发艳丽妖娆,精致得近乎逼人:“呵呵,对啊,对啊,我怎么能忘了你呢。你不就是当年那个被黎唯哲看上,结果却无意中撮合了他和庄景玉的该死家伙么。”轻柔低缓恍若银铃一般的美妙笑声,却着实听得人头皮发麻,浑身发冷。 “被黎唯哲看上”、“被黎唯哲看上”、“被黎唯哲看上”……赵暮和孙宁的脑子里不断重复循环着这六个大字,霎时间,仿佛晴天霹雳,五雷轰顶。 柳君城也忍不住朝天翻了个白眼儿,无语地摸摸鼻子飞快摆手:“我晕……林烟你又不是不知道黎唯哲当时只是无聊玩玩儿而已的嘛,这话……这话……可不能这么说啊……” 林烟皮笑肉不笑地擦了擦手,弯曲的眉眼在大厅昏昏欲动的光影里,显得愈发妖娆艳丽:“哈!话不能这么说?好啊,那你倒是告诉我,不能怎么说?非要我提醒你,当初你,我,黎唯哲,还有庄景玉那个乡巴佬,两次见面,第一次你撮合了他们俩相识,第二次你撮合了他们俩相知,结果在那之后黎唯哲就跟着了魔一样地追着庄景玉跑了!呵呵,现在你倒是说说,这一切如果不是因为你这个该死的贱人,那还能因为什么!?” 说到“贱人”这两个字,林烟脸上绽放的笑容霎时绚烂如烟火,却又痛恨得无处宣泄,咬牙切齿。 柳君城看着他的模样不禁怔了怔,身边的赵暮和孙宁回过神来都很不爽,正想要打抱不平替他们的柳柳骂回去,然而柳君城却及时往前跨出一步,拼命拦住了他们。 电光石火间好几次危机转变,林烟却从头到尾,连一只手指头,也不见动过半点。 许多围观者看好戏看到这里,对于林烟,除了最初被他那张精致美貌的脸蛋儿所惊艳折服以外,更渐渐对他的气质风度,生出来了一份,发自内心的痴迷与惊叹。 可是林烟却对这一切无动于衷。 其实仔细想想倒也难怪。像这样众星捧月集万千目光于一身的艳羡与迷恋,或许对于别人而言,会是他们终其一生也无法实现的奢望;可是对于林烟来讲,从小到大二十几年,早就已经多到让他麻木了。 并且柳君城还很清楚,此时此刻,眼前的这一个人,倒宁愿用他今生今世所有万众瞩目的风头与辉煌,去换得黎唯哲一道,哪怕只一瞬,正眼相待的目光。 于是柳君城蓦然明白了过来,自己刚才为什么会像突然着了魔那样,出声叫住了林烟。 不是因为他想要看林烟出丑,他个人还不至于那么恶毒;也不是因为他想要和林烟叙旧,毕竟他们还远没有那么相熟;而只是因为他想要去看一看……真的忍不住,想要去确认看一看──在时隔了那么多年以后,林烟对黎唯哲,是否还依旧,真心不改,用情如初。 柳君城想他大概永远也忘不了,他生平唯二那两次,见到林烟的场面。尽管在林烟看来,那两次见面分明就是黎唯哲和庄景玉相识相知的一场戏,只有他们俩才是主角;可是林烟却不知道,至少在柳君城的眼中,即便当时好戏连连,美人云集,然而在场堪堪数十人里,最光彩夺目的那一个人,其实并不是帅气霸道的黎唯哲,当然也更非可爱勇敢的庄景玉,而反倒,是他林烟。 也许是因为当美人当得太久太长,所以导致林烟渐渐失去了那种,身为美人的自觉。他忘记了,无论他是不是主角,或者哪怕他只是一个配角,可是只要是他林烟在的地方,都注定少不了,被观赏的目光。 这世上有一种人,天生光芒。 柳君城很清楚地记得,就在黎唯哲和庄景玉正“打得火热”的那一刻,他很好奇地抬起头来望了望,那会儿还依旧被全校公认为是黎唯哲“正牌男友”的林烟,非常想知道在这种时候,林烟究竟会摆出一张怎样难看的臭脸。但不料一抬起头,对方当时的表情,却竟然瞬间就攫去了他的全部心神,甚至令他恍惚至今,念念多年不忘。 那究竟是一张怎样苍凉绝望的脸庞:看似无谓的冷漠疏离,但又仿佛已身受重伤。 或许这就是美人的魅力。柳君城不见得就因为这样一副勾魂夺魄的惊艳表情,便轻而易举对林烟产生了什么想入非非的迷恋之情,可是像林烟这样的人,天生,就注定不容易被人忘记。一旦遇见了,即便够不成魂牵梦萦刻骨铭心,但也必然少不了几番余音绕梁,浮光掠影。 就像林烟表面上看起来,也绝对无法让人相信,他竟然会如此长久而用力地真心喜欢着一个人,可是最终,又居然失去了那个人一样。在很多人的眼中,惊人的美丽已经足够让林烟远远超出“普通人”的范畴了;他不是一个普通人,所以他的感情,也不应该和普通人一样。所以现在,柳君城这个真真正正的普通人,才会觉得这般惊奇并且难以想象,原来林烟居然也可以有这么全心全意爱慕另一个人的时候,也可以有这么心甘情愿放下身段和高傲去追求另一个人的时候……当然最不可思议的是,林烟竟然也会有,无论他如何努力如何拼命,甚至低三下四低声下气,但这世上总有那么一个人,他永远,都追不到手的时候。 虽然对于普通人来说,这些只是他们一生当中很容易就遇到的感情折磨,但是林烟,他分明不是,也不该是,一个普通人啊。 黎唯哲从前未曾喜欢过林烟,以后,也不会喜欢上林烟。 柳君城终于确认了这一点。无论如何,他都想要确认这一点。 不过让柳君城之所以执意如此的原因,倒并不是他妄图去以此嘲笑和讥讽林烟;他只是对这样的事实和结局不胜唏嘘,感慨万千。 爱情这种东西,有时候,也的确未免太过奇妙了些。柳君城不知怎地就忽然想起,黎唯哲曾经大告天下,说他唯一可以接受和喜欢的类型,只有纤细精致的美少年。而林烟无疑是最美,甚至或许永远都是最美,一见惊艳,再见依然;可是黎唯哲最终选择的人却不仅不是他,并且还只是一个,连美少年的擦边球都算不上的,普通至极的木讷少年。 不是因为口味变了,而是因为从来就不曾真正喜欢。曾经定下那么多强人所难的条条框框,一旦遇上了真正想要的,便霎时,灰飞烟灭。 庄景玉根本不符合黎唯哲过去对于恋人的所有标准,但是黎唯哲依然义无反顾地选择了他──这样的感情,其实早已经,远远超出了喜欢。 原来根本没有什么所谓的最美。只要成为了他的最爱,那就是他眼中的最美。 想到这里,柳君城忽然有些替眼前的人觉得不值。尽管他和林烟之间压根儿连交集都算不上。不过他想,这大概,也是美人的魅力之一吧。 就在柳君城正琢磨着要不要开口安慰林烟几句,但又犹豫像林烟这样骄傲的人应该不会喜欢被人安慰的时候,林烟的声音却先他一步,在他的耳边尖锐炸裂:“你那是什么表情!?” 柳君城闻言愣了一下。内容倒是其次,主要是因为这个口气,怎么听着就那么的……狰狞呢?抬起头,却不料林烟此时此刻的表情,竟反而比他的声音,还要显得更加狰狞。 不过美固然还是美的。也许能在如此气急败坏的情况下还依旧保持着美貌不变,甚至就连狰狞也都狰狞得这般独有一番风情的绝世美人,在这个世界上,林烟,已经算是为数不多的一个了。 于是柳君城就这么近乎痴迷地傻傻凝望着林烟的脸,无关其他,只因为,最肤浅的容颜。 “你在想什么……你可怜我?”林烟冷笑着问柳君城,看那样子,好像下一秒就要冲过来狠狠掐住他的脖子似地,“你说,你刚刚是不是在可怜我!?” 其实林烟的声音真的不大,在场这么多人,最多他俩以及赵暮和孙宁才能听见;但不知为何就是感觉尖锐得厉害,甚至震得柳君城耳膜都在隐隐发疼。 “哈!你可怜我……你敢可怜我……你居然敢可怜我!”林烟神情暴戾狠狠瞪视着柳君城,从昏暗的光影中远远望去,似乎连眼圈儿都变红了。不过柳君城可没有自作多情到认为林烟这是被自己给气哭的,估计多半是因为实在怒极了气疯了,“你凭什么可怜我你这个贱货!当年你要是稍微再表现得有骨气那么一点点不那么孬!那也不至于让庄景玉那个蠢货在黎唯哲面前出尽风头然后被他给看上了!造成现在这一切全部都是因为你的错……全部都是因为你的错!……哈!结果你倒好,居然还敢可怜我……居然还敢看起我……听清楚,你个贱人胆小鬼根本没有资格!” 林烟一口一个“贱人贱货”骂得那叫一个酣畅顺溜痛快淋漓,不过赵暮和孙宁作为柳君城的铁杆儿好朋友,听到这里,可实在是有些忍不下去了。 混了十多年娱乐圈到底不是吃素的,对于美人虽然怜香惜玉但是也不能无限容忍他们随意欺负自己人。可是就在赵暮和孙宁正打算开骂反击回去的时候,一个管事模样,而且看样子,似乎级别还不低的西装男子却匆匆疾步赶来,然后及时挡在了剑拔弩张势同水火,似乎下一秒就要开战的的双方中间。 来人大概三十来岁,很精明的一张长相,正如他圆滑玲珑的为人处事一样。这人先替林烟给柳君城道了歉,十分真挚恭敬的一个道歉;林烟原本不满,还不肯放过柳君城的,但在听见这人凑近他耳边低声说的几句话以后,非常不耐烦地皱了皱眉,最后冷冷望了柳君城一眼,便算是做罢了。 林烟敛去神情抬脚就往前走。在和柳君城擦肩而过的时候,表情冷得,仿佛惨白的月色。 却是连一道余光,都没有再给柳君城。好像刚刚那样的激烈失控并非是他。正如他的生气来得那样毫无理由莫名其妙,而他的平静,也来得这般令人摸不着头脑。 好戏看完,围观者们也和那道渐行渐远,最终消失在视线尽头的销魂背影一样,慢慢散开离去了。只是叽叽喳喳的讨论声,八卦声,私语声,甚至偶尔夹杂的口哨声,却始终此起彼伏,不绝如缕。 “哇靠!你那朋友总结得真是太他妈准确了!这林烟果然就是个暴躁狂加精神病啊!” “同意……如果不是因为他的脸长成这样儿,谁他妈自找虐吃去包他啊!” “是啊是啊,给了他一张完美的脸就不会给他一颗健全的心。” “所以说上帝是公平的。” “……你什么时候信基督的我怎么不知道?” “…………” 再说柳君城这边。当林烟离开,人群散去以后,同事们都逐渐靠拢来安慰他,当然也顺便好奇地打听一下他和林烟以及黎唯哲的关系。柳君城随意敷衍了几句,心中却一直经久不息地回荡着林烟刚刚骂他的那一番话。 倒不是因为柳君城还在介意和气愤林烟骂他贱和胆小,毕竟柳君城自己其实也很有自知之明,他的胆子确实是挺小的。只是在回味了一番林烟刚刚的话以后,柳君城忽然意识到:原来林烟,居然还是那么的敏感。 老天作证,自己刚才根本就没有半点儿可怜林烟的意思!顶多就是不值!所以也正因为此柳君城才会觉得无比好奇,凭空读出了这一层心思的林烟,究竟是太骄傲,还是太自卑呢。 自卑──这样一种,柳君城原本以为,无论发生在谁的身上,也永远不可能会发生在林烟身上的感情。 他究竟是一个怎样的人。感觉很复杂,但是又好像很简单;明明浑身上下从内到外都长满了密密麻麻的尖刺,然而看起来却又偏偏是意料之外的柔软;似乎很容易就被看穿,但是即便被看穿了也很难让人去相信和解释,那其中居然有着那么那么多,令人惊叹的矛盾存在。 柳君城想,他这辈子大概再也无法遇上,一个比林烟更……更怎样的人,他也说不明白。 恍惚间赵暮猛地一搭他的胳膊,凑近耳边调侃说:“嘿,想什么那么专注呢柳柳?背着导演大人思春可是不被允许的哦~~~喂喂,难不成……是真看上那美人儿啦?吓──别吓我啊!” 这时孙宁也靠过来搭住柳君城的另一边胳膊,皱着眉嘟囔:“唔……美是真美不假,但是也太凶太神经太阴狠太有暴力倾向了啦!相信姐姐柳柳!这种妖孽美人是绝对不适合你的!” 听见他们的话,柳君城很无奈地摇头笑了笑,然后转过身去,怔怔凝望着前方不远处,那一片吞噬了林烟的黑暗尽头。 “不是……我没有看上他,也没有那个可能啦。” 赵暮和孙宁在听到这一句保证的瞬间同时在心里长舒了一口气:呼……幸好幸好!如果因为他们提议来【宠儿】的这个馊主意而竟害得柳君城看上了别人的话……那导演大人知道了,一定会活剥了他们的皮!生抽了他们的筋!剁碎了他们的肉!大卸八块儿了他们的骨!把他们折磨得生不如死的! “不过……” 却听见柳君城顿了顿,然后忽地叹了口气。声音恍惚,仿佛很是羡慕,然而轻轻柔柔的笑声里,又似隐隐带着几分遗憾和惋惜:“就算不是因为喜欢,但是像林烟这样的人,无论他走到哪里,不管他愿不愿意,也总免不了一辈子,都注定要生活在万众瞩目下的命运。” 有他在的地方就一定会有聚焦的目光。这世上有一种人,天生光芒。 第三章 带走林烟的中年男子是韩笑的一位得力手下。真名道上没几个人清楚,反正只听韩老板一直叫他班森。假以时日,大家听得多了听习惯了,也就渐渐跟着这么叫了。 林烟一手插在裤袋一手揉着眼睛,慢慢悠悠地晃在班森的前面。打个哈欠,眼底隐隐有雾气浮动升腾,缭绕弥漫。一副哪怕正走着路,也好像下一秒就能立马睡着过去的惫懒模样。 那是一副,很迷人的模样。刚刚的凶狠狰狞早已从他的脸庞消失殆尽,如今回想,甚至于恍惚得,仿佛从来不曾存在过那般。嫩比细瓷的雪白皮肤,细长妖娆的精致眉眼,小巧秀气有若弦月玉弓的挺直鼻梁,以及上下那两张,颜色永远绯艳如血,可却又时刻形如凉薄的莹润唇瓣。 这就是林烟的长相。美到了极致,美到了巅峰,模糊了年龄,更模糊了性别。所以说,如果真的非要让人去分辨,方才那个狂暴的林烟和现在这个安静的林烟,究竟哪一个更美的话……那就实在是有一点,强人所难。 因为无论何种模样的林烟,其实都很迷人。而鲜少有人知道,事实上,林烟最厉害,也最富有魅力的地方便是:他总是能让看着他的那些人逐渐变得神志不清神魂颠倒,然后满心幸运地傻乎乎以为,自己此时此刻看到的这副林烟的模样,应该就是林烟,最迷人的模样。 可惜事实却是:才不是呢。 有句名言说,再美,你也永远不可能美得过年轻的自己。乍听之下,这的确是一句十分振聋发聩的真理,然而若是将它放在林烟的身上,却仿佛失了效那般,始终无法成立。岁月在林烟的心里可是并未在林烟的身上留下任何的蛛丝马迹;尤其是曾经见到过他,并且多年以后再次重见到他的人们,都不得不掩面惊叹,林烟竟真的能逆天抗力,年复一年,日复一日,分分秒秒,乃至时时刻刻──都要比过去,美丽得更加惊艳。 世事皆有巅峰,走过了巅峰,步步都要往下。但却唯有林烟,始终独孤求败,那么寂寞地站立在,美貌永恒的巅峰里。 高处不胜寒。可是他半生的骄傲,全在这里。 或许林烟的人生也就正跟他这个人一样,不会有所谓的中途,所谓的过度。如果真的有朝一日,林烟无法再继续维持他的骄傲身处巅峰,那么他绝对不会选择一步一步地往下走,容忍沿途路人对他肆意的讥笑和谩骂的嘲讽。而是会直接飞身往下,撕裂厚厚云层,穿越猎猎狂风,再看一遍,曾经有如烟花般绚烂过的辉煌一路,哪怕摔得粉身碎骨,从此万劫不复。 不在巅峰那么就宁愿毁灭,葬身深渊──这世上有一种人,没有中间。 林烟在廊道最里处的一个房间面前停了下来,离门五步左右,摸摸下巴,忽然侧过 脸,朝班森可爱地眨了眨眼睛。 “嘶……” 于是,身后那个看起来精明老道的中年大叔瞬间就倒抽了一口冷气,浑身抖了几抖,大大打了个寒战。 林烟见状眼睛微微一弯,声音分明委屈,但嘴角却扬着一抹不怀好意的微妙弧度,脸上笑眯眯啊笑眯眯:“班班~~~你看你看,人家刚刚的夜宵奶被个贱人给弄没了耶……明明才只喝了几口的……”说完还很有勾引意味地舔了舔嘴唇咂了咂嘴巴,垂下长睫表情幽怨外加各种对手指,“现在韩老板又要让人家接客了,可是人家居然连吃都吃不饱,还怎么有力气嘛……” 说着说着,简直就像是要泫然欲泣了。 班森一听到“班班”这个称呼就情不自禁嘴角一抽……好吧,无论已经被叫过了多少次,但是他仍然不能习惯。无奈地看了林烟一眼……就一眼,眼前这一张,只要是个正常男人都足以被它给迷得精虫上脑下体发硬的绝色容颜,便彻底让班森败下了阵来。 “好了好了,我知道了,”班森一手扶额一手从怀里掏出手机,嘀嘀嘀迅速按了几个键,叹着气问林烟,“这回你又要喝什么?抹茶牛奶?摩卡可可?红豆玄米?热巧克力?还是……” “哇!”却还没等班森数完,林烟就已经先脸红激动到双手捧颊两眼放光,一双狭长含笑的勾人眼睛浅浅眯成了两道弯弯盈盈的月牙儿,隐约可以看见里边有水气缭绕疏影浮动,媚意迷离似醉非醉,勾魂夺魄,朦胧如花,“班班!我真是没有想到……没有想到……原来……你一直都暗恋我啊!” “……” “嘿嘿,别不好意思嘛班班!暗恋我的人多了去了,从小到大我早就习惯啦~~当然啦,明恋我的人要更多一点哦……哈哈!” “……” “诶我说你能不能别再抽了……再抽你的嘴角都要掉了!好啦好啦,班班,人家已经知道你的心意啦!好啊,只要你能拿得出钱来给韩笑,那人家就心甘情愿跟你走哦~~~” “……” “唔……哎,好吧,我知道这个对于你来说确实是太困难了一点。不如这样吧!看在咱们俩好歹熟人一场,这几年你又这么照顾我,老是无偿给我买夜宵的份儿上,嗯……干脆我友情奉献你一晚,一个子儿不收,怎么样?” 林烟一边自顾自地说着,一边慢慢倾身向前,细软的皮肤,几乎是堪堪擦过了班森的侧脸。 温润湿热,并且还隐约残留着些许甜蜜奶香味儿的吐息,悠悠拂过班森的耳际,空气中,顿时有如暴雪肆虐,狂风呼号,迅速就凝结出了一大片,暧昧难言的寂静。班森握着手机愣了愣。或者更准确地说,是全身完全僵住,做不出别的,抑或正确的反应。而他不知道的是,就在这么短短转瞬即逝的功夫里,林烟却已经瞬间明白如镜地看清楚了,在班森那一对淡浅褐色的瞳孔深处──那么小,可也足够大的方寸天地之间,虽然茫茫空无一物,但却独独剩下了他林烟那一张,越靠越近,越来越大,同时也越看越清晰,越显越浓重的,笑颜倒影。 咫尺之距,只见那笑颜风情无限,眉眼处艳色联翩;盈盈流光寸寸雕琢,一颦一动间全是遮不住的顾盼嫣然,流不尽的秋水横波;星辰落进他眸底的刹那,仿若夜空绚烂绽放的烟火。 而有着这一张绝世无暇的脸的主人,此时此刻,却竟然,就正站在自己的身边。当这个念头划过脑际,班森顿时感觉到自己的喉咙,仿佛闪电般掠过了一丝,难受至极的干渴与躁动。 在堪比死寂一样的静谧之中,班森甚至已经听见了自己喉结滚动的吞咽声,因呼吸加快而急急带动的流风声,以及心脏再也控制不住地,如鼓如雷的狂跳声。 但班森又很清楚,他绝对不能动林烟;比谁都要更加清楚,林烟是整个【宠儿】里,绝对,并且也是唯一,不能动的人。 没有人知道这是为什么。韩老板虽然是一个心狠手辣高深莫测的厉害角色,但是在对待下属,尤其是在对待像班森这样,几乎已经算得上是他的二把手的重要下属之时,一般来说,都还是比较开诚坦白,很少有所保留的。但这个习惯唯一的例外,便是林烟。一旦遇到跟林烟有所牵扯的问题,哪怕是像班森,韩笑心腹中的心腹,也都很难看得出来,他们的老板对【宠儿】里这个所谓的TOP 1,究竟是何态度。照理讲,让林烟去做MB,让他被千人上万人骑,就算能挣再多的钱,但也实在称不上韩笑就对林烟很好;可是林烟在【宠儿】里整整五年,在这期间,如果真的有谁不知天高地厚吃了雄心豹子胆,不怕死地去招惹林烟或者打林烟的主意的话,那么无论这个人是【宠儿】的员工还是【宠儿】的贵客──对于前者,韩笑会毫不留情地将他们折磨得生不如死,而对于后者,韩笑也有胆量出声警告,舍得与他们断绝来往,放弃财路,甚至是哪怕从此结仇,也都面不改色,无所在乎。 那么强烈的欺负欲折磨欲,和如此疯狂的保护欲独占欲,渐渐地,众人从中读出来的一种感觉是:林烟只能被他韩笑欺负折磨,而其他的人,就算只动了动这样的念头,也都无可饶恕,罪该万死。 尽管在最初,韩笑的众多手下都对此十分不屑一顾嗤之以鼻,总觉得,“喜欢你就要欺负你”,这样纯情浪漫得简直就像是刚刚才从少女漫画里穿越出来的男主角形象根本就不符合他们雷厉风行手段狠辣的韩笑老大;然而当漫长的五年时间终于过去,【宠儿】里一桩接一桩发生的无可辩驳的事实,却逐渐逼得他们不得不开始相信,如此坑爹的可能性。 震惊之余,他们总算都学乖了。韩笑对于林烟究竟是个什么感情态度,他们一群心思冷硬的大老爷们儿依旧不懂;或许永远,也不会懂。可是韩笑唯一需要他们做到的事情,他们却早已经成功做到了。那就是死死地牢记:招惹林烟,是一件他们绝对,绝对,不能做的事情。 有时候感情真的会可怕到让人无法理解,更无从想象。恨和爱好像没有界限,仅仅一墙之隔;一旦爬墙出来,那就成了变态。 就在班森呼吸急促指尖颤抖,已经忍不住想要抬起手臂触碰林烟的那一瞬间,他并没有看清楚林烟的具体动作,只恍惚感觉耳边似乎有一道劲风拂过,然后下一秒,那一张刚刚还近在咫尺的绝世脸庞,便已然稳稳当当地停在了最初,那个五步开外的地方。 那是一个,虽然看起来不费吹灰,可是班森知道,就算他终此一生,也注定,无法到达的远方。 愣愣望着五步以外的林烟正微微含笑注视着自己,唇线柔软蜿蜒依旧美得动魄惊心,但勾起来的弧度却是极尽戏谑揶揄,无聊轻蔑,好一副“果然如此”的懒散神情──班森的瞳孔猛地放大了大骤然恢复清明,而后脸色便刷地白掉了。 “我……我……” “我”不出来。喉咙干涩冒烟得厉害。 一向精明强悍的二把手班森,即便是在任务完成得不好面对老板韩笑的时候,也从未像今日此刻这般紧张忐忑,手足无措。偷偷背过没拿手机的那一只手,搓搓掌心,感觉里面湿漉漉黏糊糊的,敢情都出汗了。 林烟表情不变,冲班森意味不明地眨了眨眼,口气漫不经心,却又似流淌着深深浓浓的笑意──抑或是,危险: “刚刚我在勾引你。” 握住手机的另一只手乍然攥紧。余光所至,只见班森的手背青筋暴动几近凸裂,皮下的血肉紧绷如弦,清晰可见。 “然后你也被我勾引了。” 说着这种炫耀口吻十足的话的林烟,脸上却并未显露出什么得意自负的神色。对于他而言,这样的事情从小到大,就和之前能够轻而易举吸引他人的目光,然后高高站立在人群众星捧月的惊艳与仰望里一样,早就已经泛滥到麻木,习惯到冷血,最后多到他,再也没有了感觉。 被一个人视若珍宝的东西,对于另一个人来说,却很有可能一文不值。每一个人不同,那么心,自然也就不同。百转千回的人生,人们各有各的辛酸悲苦,求而不得。 看着班森的眼神逐渐变淡变冷,林烟忽然觉得心中有恨:他不想要的东西从来不费吹灰之力就能轻易得到,可是他真正想要的东西,却是用尽心机煞费苦恼,也始终,得不到。 是天意开他玩笑至此,还是他的命,注定,纸薄如斯。 林烟知道,柳君城那个贱人刚才一定是已经看了出来,他的确宁愿用自己今生今世所有万众瞩目的风头与辉煌,去换得黎唯哲一道,哪怕只一瞬,正眼相待的目光。 ──其实有的时候,他林烟也可以变得卑微,一点,都不骄傲。如果,是为了那一个人。 只是无论怎样的林烟,但毕竟他还是林烟,而只要他还是林烟,那么黎唯哲,就都不想要。 他的心底,恨意难消。 不自觉便想起往事,林烟自知恍惚,皱着眉不爽地摇了摇头,然后淡淡望向眼前的班森。大概是因为回忆令他的心情骤然变差的缘故,所以林烟脸上方才那一抹还勉强称得上是温柔友好的揶揄微笑,霎时,便转变为了威胁十足的低声冷笑: “我是真的可以不收你一个子儿友情奉献你一晚上,但是事后韩笑要从你这儿拿走什么,那我可就不敢保证了。” 如果话都已经说到这里,而班森居然还不明白林烟今晚对他如此反常的原因,那他也根本不用在道上混,并且还不怕死地在韩笑手下做事情了。 深深往里吸进一口气再重重往外吐出一口气,努力用三秒钟的时间平静下来刚才那一份难以启齿的心情和燥热可耻的……欲望,班森十分自觉地向后退开半步,微微低头弯腰,对林烟的态度又恍然恢复到最初的恭敬有礼,顿了顿,沈声道:“今晚是我失态了。您请进吧,老板已经等您很久了。” 林烟歪着脑袋面无表情地看了班森一会儿,却忽然唇角轻扬眼线微弯,那笑容纯真却深艳,迷人并晕眩: “对了班班,我要喝芒果西米。” “……” 班森霎时呼吸一窒,倒抽一口冷气之后迅速僵硬地点了点头,然后便急忙转身,脚步几近凌乱地匆匆离开了。踉跄不稳的背影远远凝望,简直像极了一场,慌不择路的逃亡。 要他命的,是一个他要不起也不能要,但却又偏偏夺目到令他移不开眼神的,蛇蝎美人。 身后林烟久久站在原地,看着前方逐渐消失在浮华尽头的班森,尽管脸上的笑意越绽越大,越放越盛,然而眼底的粼波,却是越荡越浅,越泛越冷。 安静的一分钟后,林烟刷地敛去笑容,转身推门,走进了房间。 那是一个布置十分干净简洁,但又显得非常尊贵大气的房间。在与门相对的另一面落地窗前,陈列着一张奢华宽敞的高级办公桌,左旁是一排深棕褐色的真皮沙发,跟前的茶案上摆满了各种各样精致诱人的西式糕点。 无视正靠在窗沿侧头看着他的韩笑,林烟直接熟门熟路地走到沙发旁一屁股坐下,然后舔舔舌头,开始专心致志地吃起茶案上的小点心──他的另一份夜宵来。 而韩笑似乎也对林烟这样的不礼貌毫不介意,又或者早就已经习惯了。他的脸上没什么表情,金丝边的眼镜白光一闪,更是挡住了大部分的情绪。 很长一段时间,房间里都只听得见林烟一口一口咀嚼食物的暧昧声音。对于老板和员工来说,这样的相处模式不可谓不奇怪,但是照如今这个状况看来,至少他们两个当事人都是很淡定的,并且也很自在。 唯一的变数是,中途班森敲门而入,给林烟送来了他刚才要求的芒果西米。当班森走到沙发旁,弯腰往茶案上放下那一杯泛着暖暖橙黄色的甜香饮料时,林烟却忽然眼睛一弯玩心大起,出手如电,一下子就握住了班森的手腕。最要命的林烟还故意动动手指,轻轻在上面摸了几摸。 班森顿时一个气息不稳,手腕一斜,差点儿把汁水全洒出来。 而林烟还在那里唯恐天下不乱地出言诱惑,歪着脑袋笑眯眯地看着他说:“班班你人可真好啊~~~于是我刚刚的话,你真的不需要再考虑下了吗?” “嘶──” 听到这句话的班森脸色骤然惨白。他几乎是条件反射似地飞快抬起头来,望了望不远处的韩笑一眼。然而只一眼,便足以让他后背的冷汗好像瀑布那样,哗哗哗地往下坠落。 尽管此时韩笑的脸上依然没什么表情,然而隐藏在镜片背后的那一双,平日总是温润和煦,只有在真正动怒的时候才会变得有如鹰隼般锐利冰冷的眼睛,就足以,要掉了他的小命。 一边是林烟死拉着自己不放,一副摆明了要将自己戏弄到底的无良模样,一边是韩笑面无表情地看着自己,一副“你自己看着办吧”的警告模样;一边是员工一边是老板,但偏偏这个员工不是普通的员工,而是最受宠的员工,这个老板也不是寻常的老板,而是最“宠”这个员工的老板……这样的状况简直让班森简直欲哭无泪,进退两难。 僵持了半晌,最后,还是韩笑轻声一笑,旋转着,慢慢拨动了拨左手大么指上那一枚碧色沁人的玉扳指,淡淡道:“终于玩儿够了?”顿了顿,“……玩儿够了,那就放手吧。” 这时候林烟嘴巴里正含着一勺软软糯糯的慕斯蛋糕,闻言转过脸来看着韩笑,眉梢一挑眼底全是挑衅,但声音却是含含糊糊:“唔……当然没玩儿够啊,班班还没有答应我的要求呢。” “……” 班森顿时觉得自己彻底悲剧,心底禁不住泪流满面:祖宗……求你饶了我吧! 韩笑听后静了片刻,目光直视林烟,忽然轻呵了一声,嘴唇一动,低低吐出两个字:“过了。” 林烟浅笑地看着他不置可否,慢慢咽下嘴里的慕斯蛋糕,转头抿了一口班森刚刚拿过来的芒果西米饮料。 然而握住班森的那一只手,力道,却到底是渐渐地放松了。 韩笑见状低头,继续拨弄起他最心爱的玉扳指,神情全隐藏在镜片背后,声音也听不出究竟是喜是怒:“过犹不及。你再这样玩儿火下去,那不仅会没了意思,而且我敢保证,最终,你也绝对达不到你的本来目的。” 林烟的动作在听见韩笑的这一句话以后,微妙地停顿了一顿,然后又迅速张开嘴巴往里送进了一大勺黑乎乎黏糊糊的巧克力奶油,耸耸肩撅撅嘴,神情一派孩子气似的委屈愤恨。 经过几秒钟谁也看不出来的天人交战,犹豫挣扎,林烟终于微不可察地皱了皱眉头,但毕竟是张开手掌,彻底放开了班森。 韩笑靠在窗边微微转了转身体换了个角度,清楚地看到这一幕,脸上便淡淡流露出了一抹怜悯讽刺的轻笑。而那一笑会让人觉得,似乎所有事情都在他的预料和掌握之中,无论林烟做什么不做什么,又或者怎么做不怎么做,但他都早已心知肚明。 远远看着韩笑这一只阴险狡诈的老狐狸,好一副气定神闲恶意得逞的犯贱表情,只有天知道此时此刻的林烟,究竟是有多想将茶案上的所有蛋糕饮料,全部都一股脑儿地盖到眼前这一张,冰冷狰狞的笑脸上去。 再说班森。当林烟纤柔冰凉的掌心终于离开了他的手腕,班森在长长呼出了一口气的同时,心底却又蓦然不可遏制地升起了一股强烈的不舍与失落来。不过幸好他也比谁都清楚,这种情绪绝对不能表现出来,否则他不仅会死,而且很有可能连自己最后究竟是怎么死的,也都不明不白。 尽管听不大懂刚刚老板和林烟之间那一段对话的意思,但是班森也知道自己根本就不需要懂。于是冲着韩笑深深鞠了一躬,在得到了对方的许肯之后,便极力镇定地快步走了出去。 然而刚关上门只往前迈出了区区两步的样子,班森便一个忍不住膝盖发软,身体一颤,接着就重重跪倒在了坚硬冰冷的地板上。撑着地粗粗喘了几大口气,班森抬起手臂抹了一把额头上的冷汗,然后闭上眼睛无比后怕地想:房间里的那两个人,一个比一个捉摸不透喜怒无常……简直,就不是人。 在道上混了将近二十几年,曾经满腹心机手段强硬,并且无论遇到怎样的危险也都没有产生过害怕或者退缩这种念头的班森,如今,却竟因为一个美艳妖娆的绝色“少年”,而大乱方寸,失尽颜面。 半跪在地上,班森苦笑着轻叹了一口气无奈心想,他以后的日子,大概不怎么会好过了。 自从班森离开以后,林烟就一直默默埋头吃着东西,整个房间显得异常安静,气氛诡异。直到韩笑动了动身子缓步踱到林烟的身旁,高高在上,不咸不淡地冲着他来了一句:“又了一个被你迷晕了头勾走了魂儿的可怜人啊……啧,说起来你自己有数过吗,这已经是五年里第多少个了?嗯?” 林烟听了嘴没停下头也不抬,只是非常不耐烦道:“这种事情我怎么可能知道!你直接让人事处查查你这几年究竟换了多少下属不就行了么!” 韩笑闻言顿时失笑:“呵呵,我原以为你不知道,没想到竟然你也知道,这五年里,我身边的得力助手一个接一个地无故失踪,原来全部,都是因了你的缘故啊。” 林烟听到这一句话,拿着勺子的那一只手,忽然微不可察地抖了一抖。他终于放下盘子抬起头来,眯着眼睛看向眼前居高临下的韩笑,声音渐渐变冷:“你这是什么意思?虽然我也很烦那一群不知天高地厚的贱男人,但是最终把他们弄没的人可不是我。作孽的人是你!” 林烟的口气不好,可是韩笑却并没有因此而恼。甚至眼角细细密密微微皱起的尾纹,还隐约泄露出了他此时此刻,心底颇有那么几分愉快喜悦的诡异情绪。于是两个人就这么一上一下一暖一冷地对视了良久,直到韩笑已不知是今晚第几次轻轻转动了几转,他左手大么指上的那一枚,似乎意义颇深的玉扳指,目光如炬然而视线如刀,轻飘飘地吐出来七个字: “不,作孽的人是你。” 林烟登时愣住,待片刻后回过神来,骤然熊熊怒火,只觉气极。刚想要张口反驳,却听见韩笑仍旧慢条斯理地继续道:“要怪你也只能怪你自己,天生就长了这么一张祸国殃民的脸。反正你本人最清楚,如果不是因为你自己心里有愧,那你今晚这么戏弄班森又是为了什么?呵,是了,你早就已经看出来了,如果再这样继续放任班森下去,那他必然是要被你迷得神魂颠倒糊里糊涂,然后步以往那些人的后尘的。所以这回你干脆先下手为强,断了他的痴心妄想,也好过以后他被我整得求生不得求死不能……呵,怎么样,是这么一回事没错吧。” 林烟表情复杂地听完韩笑的解释,沉默数秒,忽然莞尔:“怎么搞的,原来在韩老板的眼中,我林烟竟然是这么一个心地善良的大好人啊。” 韩笑竟不介意林烟对他无时无刻的讽刺吐槽,反而也对此表现出了一股莫大的兴趣,笑着反问他道:“对啊,我其实也很想知道,你怎么就突然变得这么善良了?嗯……班森人很不错,这几年对你更是不错,莫不是,你真的被他感动,有点儿喜欢上他了?” “啊……”林烟听了这话立刻身子一抖叫了一声,表情嫌恶地朝天翻了枚白眼儿,非常不爽地说,“正吃东西呢老板,别讲这么恶心的事情行么。我就算得不到黎唯哲,欣赏水平也不至于一下子就降低到这种程度吧!你这到底是在鄙视我林烟的智商,还是在侮辱黎唯哲的长相?”吃一口布丁,林烟耸耸肩解释,“我就是想为自己积点儿阴德可以不。这理由总够充分了吧。” 韩笑凝神看了看林烟,转转扳指想了想,点头:“的确是够充分的。不过你积阴德是为了什么?是为了死后能上天堂?还是为了下辈子能投个好胎?……呵,我倒是不知道,你林烟竟然还会相信这一些乱七八糟怪力乱神的东西啊。” 林烟低下头拿起刀叉,正准备开吃提拉米苏。浓密的长睫遮住眼睛读不出情绪,声音却是极无所谓:“你管我信不信。就算你是老板,也总不至于连我的宗教信仰都要管吧。” 韩笑淡淡道:“那我当然没有兴趣,只是作为老板,忍不住想好心提醒你一句,就算你积了再多的阴德,黎唯哲也不会离开庄景玉,和你在一起的,”顿了顿,低声轻笑,“呵,还有闲情逸致去帮别人断想呢。依我看你现在最需要做的,应该是先断了自己的痴心妄想才对吧。” 不管韩笑的这一句话是不是一针见血,戳中痛处,但是在听见了韩笑的这一句话以后,刚刚才拿起刀叉准备开吃的林烟,动作却的确霎时僵硬,堪堪停在了半空。只见他慢慢抬起头来,面无表情地扫了眼跟前这个哪壶不开提哪壶,分明就是故意接人伤疤,只有鬼才相信他是“好心提醒”的韩笑,嘴角一咧冷冷一笑,下一秒右手忽然用力地往前一抡,然后薄薄的刀子便像一把离弦的银箭那般,嗖一声划破静谧,往前飞远。 韩笑历经风浪,见状也只是面不改色地微微侧身一避,便成功躲开了。刀片在半空中漂亮地划过了一弧完美的抛物线,最后远远坠落在了,这个房间的另一扇门前。 只是在它!当落地的同时,那所谓的另一扇门,竟然也很巧地被推开了。 林烟没有来得及和韩笑大吵大闹,余光一扫,就看见一个高大修长的男性身影站在门后,宽肩细腰直腿,虽然不比黎唯哲那么霸道紧致充满张力,略微显得瘦削了些,但是也足够称得上是非常完美的倒三角形了;一身银灰色的高级定制西装,一手插在裤袋一手搭在扣前,优雅得一塌糊涂;逆着光,突兀得,简直就像是刚刚才从那儿凭空出现般那样。 林烟冷着眼上下打量了这个男人半晌,又转头看看面前,脸上颇显愠色的韩笑,眉头一皱,尽管还不知道这个人的具体身份,但是这并不妨碍林烟很快猜测出来:这个人,即将成为他的下一位客人。 并且还是一位,顶级尊贵的客人。 “……啧,韩老板,”却见那个人眉目含笑,迅速扫了一眼整个房间,最后将视线久久定格在林烟的身上,唇角慢慢上扬,“你说他不乖,现在,我大概明白了。” 第四章 乍一听见眼前这位不速之客开口讲话,林烟的第一反应是摸下巴,嗯……声音低沉磁性,好听!而第二反应则是眯眼睛:不乖?哈哈!好啊,他喜欢这个评价! 韩笑很快敛去面上愠色,当转身看向来人的时候,过往数十年风里来雨里去的道上经验,早已让他成功恢复为了平日那个温润和煦的韩老板模样。抬起手不甚在意地理了理衣衫,韩笑对着眼前的英俊男子微一点头,淡淡道:“夏公子,来得正好。” 噗── 听到“公子”这两个字的瞬间,林烟差点儿没将刚刚才往嘴巴里送了一勺的提拉米苏又直接原封不动地吐……不对,是喷了出来。噎得满面通红狠狠干咳了几声,林烟仰起下巴托着腮帮,歪着脑袋细细端详起眼前的男人──同时,也是他的下一位客人。只见他此刻已经关上房门往里走进了许多,停在离韩笑一步远左右的地方,眉目依旧含笑与对方低声交谈着什么,并未再看向自己了。林烟嘴巴里含着勺子微微鼓着,上下一晃一晃,盯着这人的眼睛慢慢眯起,浅琥珀色的瞳孔逐渐加深,眸底万千情绪,溢彩流光。 只见眼前的男人,无论打扮还是长相,都十分符合现代社会上层精英名流们的审美与标准,身材高挑修长,五官俊朗迷人,举止优雅贵气,一身衣着,也显得颇有品位。总之不管怎么看都是怎么一副钻石王老五的高富帅形象,和那什么古风古气的“公子”称呼,根本八竿子,也打不到一边儿去。 再说林烟一听见“夏”这个姓便也霎时间恍然大悟,心里一点点琢磨着:姓夏的,有钱的,后台背景硬的,身份地位高的,最重要的是还能被韩笑那只表面谦恭内心傲慢的老狐狸礼遇至此的……排除来排除去,应该,也就只有那个传说之中的夏昭时了吧。 只是听说夏家整个家族很早以前就已经全部移民美国了,而他们家族现在的主要势力也基本是在美洲,国内鲜少有道,地盘不足,根基也十分弱,甚至几乎可以称得上是没有──很难想象,夏昭时为什么要回来。 不过不久以后林烟倒是先弄明白了,为什么道上的人都要约定俗成地称呼夏昭时为“公子”的原因。就像韩笑喜穿长衫宽袍,极爱文物字画,因此道上的人便都不约而同地敬称他一声“韩老爷”,而黎唯哲做事随心所欲,性情霸道张狂,因此道上的人也都不约而同地尊称他一声“黎大少”一样,据说,夏昭时为人温文尔雅,待人彬彬有礼,正如古代的翩翩君子,温润如玉,好一派豪门贵公子的高雅气质──至少,是表面上看起来,因此道上的人便都约定俗成,雅称他一声,“夏公子”。 后来林烟和夏昭时相处得久了,渐渐看出来他的真面目了,于是每每再听到有人称呼夏昭时为“夏公子”,便总是忍不住捧起肚子,笑疯过去。 当林烟差不多扫荡完了今晚的夜宵以后,夏昭时和韩笑的交谈也基本上将近到尾声了。林烟轻轻揉着自己几乎已经吃饱到撑的肚子,然后懒懒往沙发背上一靠,盘起腿端起杯子,一边慢慢喝着班森替他准备的芒果西米,一边打着呵欠等着韩笑接下来对他的安排发落。 就见韩笑看也没看林烟,直接冲着夏昭时一抬手,背指着身后道:“嗯,既然如此,那你现在就可以把人带走了。” …… 此话一出林烟差点儿没被自己的唾沫给一口呛死。咳咳……搞什么,这夏昭时到底是憋了有多久才能如此不顾身份急成这样啊!这才第一次见面呢,他竟然就忍不住想要上床了? 其实顾客们付了钱,要求与MB滚床单,时间地点都由他们来定,这种事情,本来就属于天经地义,而林烟也从来不是一个装腔作势矫揉造作的犯贱装逼之货色;只是这五年来,他在那么那么多数不胜数的烂人里面,好不容易才难得遇上一位,在他看来,可以勉强与黎唯哲相比一下的极品顾客,明明之前还人模人样优雅性感得要命,结果一见到他,竟然也立马变得和之前那些所有的烂人一样,精虫上脑猴急至此,形象顿时坍塌覆灭,因此心中难免就有些轻蔑和失望:嘁……还“公子”呢,原来说到底,不也就是一只禽兽而已嘛。 这世上没有人能够比得过黎唯哲。他真不应该,再怀有这样遥不可及,也愚不可及的希望。 很快地收起眼底那一抹一闪而过的黯淡,林烟慢吞吞从沙发上爬起来,咬着吸管笑眯眯地看向夏昭时:“哈,夏[公子]啊。唔……那我要说什么才好呢?[小的]遵命吗?” 他故意把“公子”和“小的”这两个戏称,咬得很重。 韩笑转过身面无表情,警告地看了林烟一眼,林烟没理。眼睛却蓦然一亮,发现夏昭时也正微侧过身含笑注视着他,目光上下一扫,顿了顿,点点头淡淡道:“那样最好,走吧。” 一种很温和的口气,然而当他迅速转身,只徒留给林烟一个大步往外离开,不容拒绝,渐行渐近的背影的霎时,却又无比清晰地透露出了他深藏在骨子里的,那一份与生俱来的霸道与强势。 于是林烟忽然就怔住了。握着纸杯呆立原地,良久,眼睛底蓦地掠过了一丝恍惚而狂喜的亮色,甚至于连吸管都忘了咬,小嘴微微张启,其间隐隐约约的水光让他上下两片形状凉薄的唇瓣看起来,娇艳媚人,莹润欲滴。 此时此刻他听见,在自己的深处,最深处的心底,仿佛宇宙爆炸世界重生那样,响起了一个安静但又五雷轰顶,疯狂并且令人疯狂,是天使,却也仿若撒旦一般的,诱惑的声音: 虽然这个人还远远比不过黎唯哲,远远地比不过……但是,但是──他也已经是自己在这么多年里,遇到的这么多人中,最最,接近黎唯哲的一个。 想到这里,一股久违的燥热便瞬间爬满了林烟的整个身体。滔天烈火熊熊燃烧,将他寂寞的灵魂烤得劈啪作响,一种翻来覆去,似无止境的忍受与煎熬。这种感觉也许是很难过,但是最多,也就只是难过。毕竟,暂时的滚烫可以让他在离开黎唯哲以后的生命,不再寂寞惨淡如同一张白纸,没有希望也没有乐趣,无聊到让人夜夜难以入眠,夜夜,彻骨如冰。 一瞬间林烟突然也好想,立刻,就跟眼前的男人翻滚上床。 而他已经很久很久,都没有过,这样的欲望。 夏昭时走向的那一扇门连接着电梯,往下可直达【宠儿】的地下VIP停车场。林烟扔了杯子一路小跑过去,走进电梯以后还不忘探出脑袋来,冲着韩笑做了个拜拜的手势,一张艳脸笑得眉眼弯弯,美丽惊人:“老板,你的品位很有进步啊。” 韩笑冷眼瞥了瞥他,只和夏昭时相视而顾淡淡一笑,随即电梯门便缓缓地关上了。 走回办公桌前坐下,靠在椅背上,韩笑端起茶杯浅浅品了一口,镜片后的世界霎时闪出一片寒光。过了片刻他忽然直起身子,拨出了一个电话: “把班森给我叫过来。” 林烟两只手都插在裤袋里,始终保持着和夏昭时三步左右的距离,一身轻松但也亦步亦趋地跟在夏昭时的身后慢慢往前走。不过他一边走一边看,同时也一边看,一边对夏昭时这个男人,感到愈发满意。 虽然这份满意大多都来自于,“夏昭时可以勉强同黎唯哲相比一下”的这个原因,但是能够达到这一点,本身,就已经需要拥有足够剽悍的实力。反正自从离开了黎唯哲以后,林烟也确实是已经有很长一段时间,都没能再见到过,如此正点而又强大的男人了。 他知道黎唯哲他是永远也得不到了,所以如今看见夏昭时──这样一个,难得在外貌上可以与黎唯哲相媲美,而骨子里,也与黎唯哲有那么一点微妙的相似之处的极品男人,全身上下便止不住地地翻滚起了一股,莫名心动的沸腾。 是字面意义上的那种心动,而不是,引申意义上的那种心动。 他林烟还不至于那么快就爱上别人。其实他林烟,本来也不容易,爱上一个人。 走了一会儿林烟觉得没劲儿,打个呵欠开始调戏起跟前只顾着大步闷头走,一句话也不说的夏昭时:“嘿,帅哥,咱们这是要去哪儿啊?哦对了,还有,如果咱们今晚就要做的话……嗯,友情提醒一下,你套买好了吗?”想了想却又满脸无所谓地耸耸肩,眨着眼睛坏笑说,“唔……不过,其实我倒是不介意到底戴不戴套啦,不戴的话反而更舒服呢……当然,前提是你要没有病哦。” 夏昭时终于停下来。但不是因为林烟肆无忌惮的挑衅,而是因为他已经走到了自己的车旁。 林烟顿时嘴角一抽,觉得这人真是各种打枪不入软硬不吃水火不侵……闷死了闷死了。 自觉地站到副驾驶座边的空地上,林烟刚一伸手准备开门,却听见从刚才到现在一直惜字如金,一句话也未曾对他说过的夏昭时,却竟然在这时候冲着他的耳边突然来了一句:“你坐到后排去。” 林烟刚伸到半空还没来记得碰上车把的右手顿时停住忘了前进,脸上明显一愣,有些莫名。 他抬起眼睛看向夏昭时。 夏昭时只朝他淡淡一笑,嘴角的弧度虽然扬得很高,但是林烟看得清楚,那实在没什么温度:“还有,现在我们是去医院。我有没有病我自己清楚,可是你有没有病,我觉得我很有必要先弄清楚。” 林烟静静看了夏昭时半晌,脸上的笑意逐渐消失了。良久,才又浮起一抹“原来如此”的冷笑,不过声音倒是淡得听不出什么生气抑或愤怒的情绪,“原来你是嫌我不干净,”顿了顿,略显尖锐地讥讽,“呵,这年头的有钱人可真是越来越奇怪了哦?明明有洁癖还要自虐,来夜店花钱找什么MB,我看你是真的有病。” 转身走向后座。 “脑子有毛病。” 夏昭时的表情看不出丝毫变化。他屈身坐进车里系好安全带,抬手调整了一下后视镜,从里看向后排的林烟,伸手扯了扯胸前的领带冲他莞尔一笑,声音虽然温和得要命可是说出来的话却是这样: “错了。不是不干净,而是脏。” 林烟冷眼望着他。 “还有,也不是我嫌你不干净,而是你本来就脏。” 林烟忽然觉得自己刚才对于这个人的评价完全错了,并且是错的离谱。夏昭时不仅一点也不闷,而且是十分厉害的“狠”。车子开出的瞬间林烟转头望向窗外,夜色茫茫一室寂静,但他却忽然一勾唇角,觉得未来,应该不会再那么无聊。 第五章 两个人一路无话。车开了大约四十分钟便停在了一栋精致而又简约的私人诊所面前。下车的时候夜风正浓,林烟一走出来就被凌晨的低温给冻得猛缩脖子,直皱眉头。 等到夏昭时仿佛毫无感觉似地走过林烟的身边,林烟转眼看了看他,忽然抬起手拍了拍车门,冲着夏昭时挑挑眉笑:“喂,既然我这么脏你又这么有洁癖,那你是不是打算,把被我污染了的这辆车也送给我啊?” 夏昭时脚步停了一下,瞥了眼林烟:“如果你想要的话,”顿了顿又十分温和地笑起来,“反正就算你不要,我也不打算再开了。” “你……”林烟听了以后用一种非常无语的眼光幽幽看了看夏昭时,低下头抽抽鼻子,不满地嘟囔,“嘁,没劲,你个大男人怎么那么阴阳怪气。” 夏昭时只很淡很淡地朝他笑了一笑。没理。 然而林烟见状却也不觉得自讨了没趣,打个呵欠懒洋洋道:“好了好了,我当然是会要的。为什么不要呢?我最讨厌那些故作清高又装纯装逼的小贱人们了,出来卖不就是为了赚钱的么,不要白不要啊,”说着便绕到车后去看了看,可是一看就忍不住摸着下巴直撇嘴,“啧,不过,我说夏公子啊,你钱那么多不至于这么小气吧!难道是因为早就打算把被我坐过了的车送给我,所以今晚才特意开了一辆这么低级的丰田来吗?啧啧,别逼我看不起你啊。” 这时候夏昭时已经往前走出了许多,听见林烟的话也没停下脚步,小楼旁暖黄色的灯光将他原本就显得高挑修长得惊人的背影勾勒得愈发深邃笔挺。光影交织,人影斑驳,夜色深处,氤氲出一种恍惚的英俊。安静中林烟就听见,再继续往前迈出了两步以后,夏昭时忽然顿住身形,微侧过头,朝着自己淡淡扔回来了句:“我才下飞机就赶来见你了,车子只是随便挑了辆离我最近的而已。嗯,这样吧,把这个送给你当见面礼也确实是太小气了些,如果你真的有什么特别想要的东西的话那尽管开口,不管你这个人怎么样,但是我本人还是很大方的。” 于是林烟霎时就呆住了。却不是因为夏昭时这一份突如其来的慷慨,而是因为在那一瞬间,几步以外的夏昭时的侧脸,也许是因为回头的角度太微妙,也许是因为头顶的路灯太巧妙,又也许是因为流淌的光晕太曼妙──总之,在那一刻,夏昭时的五官模样,眼角眉梢,脸上隐约有笑然而眸底却轻蔑如刀的感觉,简直,都像极了黎唯哲。 像极了曾经,那个对着自己永远冷淡冰凉,只有互相取暖,但始终,没有温暖可言的黎唯哲。 “……哈,才下飞机就赶来见我?”愣了半晌林烟终于抬起脚步慢慢跟上去,觉得心底那一把燥热难耐的大火,已经越燃越烈,越烧越旺,“哇,好得意啊。是你真的那么想要见我,还是我林烟的面子,居然真的有那么大?” 林烟一边笑嘻嘻地与夏昭时开着一些无伤大雅的小玩笑,一边慢吞吞地走到和上车前一样,离夏昭时身后两步左右的地方,然后非常听话地,跟着夏昭时继续往前走。 他不与夏昭并肩。 但那并不是因为他不敢,而是因为以前,他也正是这样跟在黎唯哲的身后,以同样的姿态,同样的距离,同样的区区几步……然后,也是同样的,遥不可及。 他是在利用与黎唯哲勉强相似的夏昭时,来回忆并享受过去那一段,也许痛苦也许难过也许不甘……但毕竟,永不再有的光阴。 一进诊所就立刻有人出来接应。那是一个长得还算不错但是就是神情稍嫌冷漠,而且看样子,也很有往面瘫趋势发展的年轻男人。夏昭时叫他Jim。 嘁……结果一听这个名字林烟便忍不住地皱眉撇嘴,心里那个扼腕叹息无奈惋惜恨铁不成钢啊……就搞不懂了,为什么像这样一个,长得明明就是东方古典式清秀的小帅哥,到底是受了什么惨不忍睹惨无人道惨绝人寰的刺激,怎么就会那么想不开,非得给自己取一个如此阴阳怪气的外文名字呢!?简直是一点儿美感都没有嘛!像他这样就多好啊,即便【宠儿】里的员工一个比一个不争气,争着抢着崇洋媚外,争相给自己取外文名,总觉得那倍有范儿特洋气,然而他始终不为所动,无论走到哪里都只有林烟这一个名字,就算是外国的大老板大顾客,也休想给他取一个写出来像蝌蚪,叫起来更像鹦鹉的难听外文名。哪怕音再难发,也必须给他抡直了舌头,乖乖叫他“LIN YAN” 才可以。 倒谈不上是因为他有多喜欢“林烟”这个名字,当然也更谈不上,是因为他对给他起了这个名字的老头子有多少感情,只是很单纯地因为林烟一直都很厌恶学习,而在那些全部的必修科目里面,他从小到大从未变过,最、最、最讨厌的一科,永远,都是英语──后来升级为所有,只要是他听不懂的外语。用他的话来讲,一张嘴一开口就是唧唧呱呱地往外乱喷,那种感觉实在是又丑又臭,而且还难听得要命。光想想林烟都觉得有够受,也真的是受够了。 夏昭时大概是看出来了林烟脸上那一抹显而易见的憎恶,但却唇角一勾眉梢轻扬,一副似乎心情很好的模样,远远朝那个Jim打了一个漂亮的手势,示意他按照原计划领着林烟进到长廊尽头的一间房间里去,然后解开西装纽扣屈身坐下,双手十指相握放于两腿交叠的膝上,动作从头到尾都显得那么的性感优雅,迷人致命。只听他声音含笑,慢悠悠道:“我恐怕你以后要多多忍耐了。因为给我做事的人都叫外文名字,真是不好意思。” 林烟闻言一顿脚步,停在原地静静待了几秒。而当他终于慢慢地转回头去深深凝望着夏昭时,妖娆精致的眉眼便迅速冷却出了一片,发自内心的不屑一顾。 “……呵呵,”沉默片刻,林烟忽然牵起嘴角冷笑了声,“真不愧是在鬼佬的地盘儿上长大的人啊。不过其实这些都不用你操心的,夏昭时。因为我觉得,比起那些五花八门的外文名字,你这个人,反而更加考验我的耐性。” 夏昭时听了,眼底的笑意却骤然显得愈发风起云涌,缭乱丛生。冲着林烟唯一颔首,他的唇线微抿,很欠揍地:“我的荣幸。” 林烟霎时觉得眼前这个的男人已经阴阳怪气得没有救了。 他忽然好怀念黎唯哲的坏。因为毕竟就算是坏,也坏得那么直接与真诚。不用去猜。 终于跟着Jim走进了那个传说之中的检查室,一抬头,饶是林烟早已做好了十分充足的心理准备,然而触目所及,在看到那一排排隐隐泛着寒光的冰冷器械,和面前僵硬站立着的,五六个穿着白大褂带着白口罩架着反光镜,表情冷漠得简直不像是人的医生们的瞬间,却仍然忍不住浑身打了个寒战,脸色刷地就变得极其难看。他冷冷扫了一眼整座房间,深吸口气转身就想要走,可是停在他身后的Jim却似乎早已料到了他会有这种举动一般,眼疾手快地一个伸手便堪堪拽住了他的胳膊,将他迅速拦截了下来。 “请您配合。” 好一道冰冷刺骨,恍若来自地狱的声音。 “滚开!”林烟紧皱着眉头力图挣脱Jim不动声色然而却强壮有力的桎梏,许久未果,脸色几乎可以说是已经难看到了极点,“你们不是从鬼佬的地盘儿上滚过来的吗!不是最看重人权的吗!怎么现在随意践踏别人的人权啊!?就算我是出来卖的但是你们也没有权力逼我做这种恶心的检查……老子没有义务配合你们做这种恶心的检查!嘶──” 话还没有说完,就被Jim猛地一个反转强扭,剧痛之下霎时倒抽一口冷气,胳膊瞬间就被哢擦反铐在了身后。一股不可抗的强力正一步一步推着他往前走。 往难以想象的未知和恐惧中走。 最后,当林烟终于被众人无比粗暴地按倒在了手术床上,而下一秒则被白大褂们更加粗暴地褪掉裤子掰开大腿,以一种,过去他无论做过多少次也不曾觉得羞耻,然而如今尽管他很清楚,他之后明明什么也不会做,也根本不会有人对他做那种事情──可是却反而令他感到万分耻辱的姿势的那一刻,林烟忽然闭上眼睛狠狠咬碎了牙齿,薄如蝶翼的双唇紧抿犹如一寸利刃,其上刀光剑影血雨腥风,淬得全是刻骨铭心的痛和辱,耻和恨: “夏昭时你个贱人……你个变态……你个魔鬼!我永远不会原谅你……做鬼也不会放过你!我诅咒你一辈子被人插!被人插到死!不……不……你根本不是人……你是畜生!……你连畜生都不如!你个畜生不如的烂货!你不配被人插!……你他妈就该被畜生们上!被畜生们插到死!得病而死!” 就在林烟正极尽全力反抗强暴,歇斯底里放声叫骂的时候,夏昭时却依旧纹丝不动,甚至连眼皮都没有多眨一下,优雅慵懒地靠坐在大厅里的华贵沙发之上。听着不远处林烟那一声比一声高昂惨烈,同时也一句比一句尖锐狠毒,气急败坏咬牙切齿的破口大骂,他不知为何,心中竟无比诡异地升起了一股,烧得他连五脏六腑都快要舒服致死的快感享受。 而他已经很久很久,都没有从别人那里得到过,像这样飘飘欲仙,而又醉生梦死的体验了。 一瞬间,夏昭时忽然也忍不住在心里面不慎吝啬地真心赞扬:林烟不愧是【宠儿】五年里始终高居不下当仁不让的TOP 1,哪怕连骂人,也都能骂得被骂的那个人,如此的销魂蚀骨,这般的心旌荡漾。 不过这样想来,那林烟骂夏昭时的这些话,倒还真是骂得没有错。他夏昭时果真是有那么一点儿犯贱,也果真是,有那么一点儿变态呢。 当然夏昭时很明显,更乐意承认第二点。 悠悠然给自己倒了一杯年份颇远醇香宜人的红酒,夏昭时一边享受地聆听着耳畔那一声声刻薄毒辣尖锐凄厉,却又无可奈何地渐显无力,微弱暗淡的叫喊声,一边小口小口地品略着杯中美味,眼睛微微眯起,显得很是餍足。端着酒杯轻轻晃了两晃,其中似血般暗红色的液体更加激起了他灵魂深处和骨子根里的,那一份与生俱来的狠戾与疯狂。 这林烟的确是很有意思,但未免还是太过天真了些。人权?呵,这世上无论哪里都没有这种名字好听但却虚无缥缈的东西。更何况,是在今夜的这里。 此时此刻此地,他夏昭时就是天。而林烟被他踩在脚下,不过卑微如草芥,命贱如蝼蚁。 第六章 一个小时以后,林烟出来,看到的,就是夏昭时那一副,满足得好像一只刚刚吃饱了美味的野兽模样。凶残却性感,狠毒并优雅。如果说黎唯哲是漫漫黄沙之上,那一头威风凛凛的雄狮,抑或辽阔平原之中,那一只敏捷矫健的猎豹的话,那么夏昭时就是山巅月色之下,那一匹残忍狡诈的孤狼,抑或幽密丛林的深处,那一条阴狠贪婪的巨蟒。尽管前者嗜血嗜杀天性凶猛,然而做事毕竟干脆利落,一击致命;可是后者就不同了,它们一般不会选择光明磊落的直接进攻,而大多是在对方伸手不见五指的黑夜深处,对着猎物亮出饥渴的绿光,吐出猩红的蛇信,一步一步,将猎物围困其中逼至绝境,最终,绞杀入腹。 简单来说就是,黎唯哲和夏昭时都是不好惹的家伙,但是黎唯哲至少会让得罪他的人死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可你若是得罪了夏昭时……呵,那么对不住,你不仅会被他给拆得连骨头渣都不剩,并且,最重要的是,就算等到你真的没命了散架了,你也很有可能还是不知道,自己究竟是怎么死,又究竟,是被谁弄死的。 此时此刻,几乎可以说是受尽折磨死里逃生的林烟,终于姗姗迟来地察觉,如今这个,正优雅端坐在自己的面前,似乎无时无刻不在冲着自己温柔微笑着的英俊男人,和他记忆里那个心心念念魂牵梦萦,但却鲜少冲他真正露出来过,哪怕只是一抹象征性的敷衍微笑的冷淡男人,之间的云泥之差,天壤之别。 这世上有一种人坏得很假,好得却真;也有一种人真得很坏,好得太假。 听到前方那一阵比一阵略显凌乱的脚步声响,夏昭时眉梢轻扬,便转眼从手中那一大摞厚厚叠叠的文件纸上移开视线,抬头看向了不远处的走廊。 以及此时此刻,正艰难站立在走廊出口处的林烟。 扬目望去,只见终于经过了那一场九死一生的可怕“检查”的林烟,脸上毫无血色惨白至极,额头耳鬓覆满了细细密密的冷汗,双腿微微弯曲地发着抖,又酸又软,似乎下一秒就要跪下地去,但却死活不肯接受身后Jim的搀扶,抑或哪怕只是稍稍示弱地撑一撑身旁的墙壁。 说这是逞强还是骄傲其实都无所谓,反正在夏昭时的眼中丝毫没差,无非只是一个明明不堪一击的弱者,但还偏偏那么没有自知之明,竟然不自量力到妄图去以卵击石蚍蜉撼树的可笑和可怜而已。而真正令夏昭时难得产生出了几分微妙的动容的发现是,相比起最开始那个在照片上,以及刚刚在【宠儿】里看见到的,明眸秋水顾盼嫣然,活色生香妖媚艳丽的大美人林烟,反倒是现在眼前这个颜面尽失一败涂地,不仅狼狈落魄得一塌糊涂,并且还虚弱不堪到几乎连双腿都直不起来,站都站不稳当的失败者林烟,愈发清晰地让他感觉到了自己,潜藏在心底深处的那一股,隐约的兴奋,和莫名的嗜血。 他只是一个表面上的谦谦君子。夏昭时本人比谁都要更加明白,这一桩无可辩驳的残忍事实。可是如今眼前这一个,不过才只跟他见面了区区几个小时的漂亮“少年”,却似乎很轻松地就能轻易撩拨起,他骨子里原本很难被撩动的──或许正如林烟所说的那样,一种类似于变态,甚至是近乎于魔鬼的,凶狠的本能。 他想要去折磨这个男人。没有理由也不找借口,不计后果也无谓代价,就只是很单纯地忍不住,想要去折磨折磨他。夏昭时想要看看,像他这样一个,肮脏到了极点但却也美艳到了极致,要强到了极点但却又脆弱到了极致,高傲到了青天云端,但很可惜,分明,也只是卑贱到了尘埃地底里的孽种妖精,终有一天,被自己折磨得求生不得,求死不能的样子。 那一副恨得发疯疯到发狂,明明已经疼痛到忍不住就要去开口求饶,然而又偏偏傲慢得拼死不肯咬牙大骂的硬撑模样……光是想想,都足以让夏昭时兴奋得狂喜餍足,神清气爽。仿佛生命原始吹来的一丝久违的热风,一呼一吸的空气里,都携带了一缕甜美甘冽,而又略带腥味的沸腾。身体里的每一个细胞都在这一股滚烫烧灼的狂风中跃跃欲试蠢蠢欲动,声嘶力竭并且歇斯底里地叫嚣着那么那么多,因为隐忍压抑得太久,所以亟待呼之欲出喷薄释放的情绪和欲望,以及对林烟,永无止境的羞辱与折磨。 这样一种压都压不下去的狂热心情,很快便让夏昭时长眉微挑,表情顿时变得有些复杂。他渴望掌控一切,也以为应该掌控一切,更无法想象不能掌控一切的那种手足无措的慌乱感觉。像他这样天生强势而又洁癖成病的冷酷男人,实在是不会喜欢,也绝对地无法容忍,如此轻而易举,就能被他人轻轻松松地撩拨起自己的内心情绪,而自己竟束手无策的挫败感的。可是当他凝神注视着前方,林烟那一张,虽然冷汗涔涔,但仍苍白妖艳的绝色容颜之时,却不知为何蓦地心中微动──不为美色,只因事实:偶尔放纵一把自己的本心,本性,和本能……似乎,也还不错。 而至于让他放纵的这个人为什么会是林烟……夏昭时想也不想直接给出来的答案是:因为林烟这个人,足够的有意思。反正他最近正因为某些事情,心情非常,非常,非常得不好,恰好林烟有貌也有趣,好玩到好笑,脾气很烂极易动怒,为人刻薄做事极端,妖孽犯贱尖锐毒舌,常常发疯性格糟糕……简直比他想象中的有意思太多了──作为一个迁怒发泄的对象……实在是,刚刚好。 想到这里夏昭时不禁莞尔,忽然向林烟的方向遥遥高抬起手举起酒杯,而另一只手则懒洋洋地托在侧脸,无论表情还是口吻,都淡淡流露出一种,无可挑剔的友好与真诚:“刚才真是辛苦你了,嗯……”说着晃了晃手腕,酒杯里的暗红色液体晶莹剔透,波光流转,“奥比昂的红酒,昨晚才空运回国的,怎么样,要来一点吗?” 这时候林烟已经调整完毕,勉强休息得可以打直背脊站稳身体了。喘口气面无表情地盯着前方不远处,正朝他优雅微笑着的夏昭时,良久,早已叫哑了的喉咙,忽然又干又冷地恨恨丢过去两个字:“……贱人。” 沙哑破碎的嗓音混合着大厅缓缓流荡的轻风,一路浮沈数度,一路颠沛流离,最终温柔地飘进了夏昭时,原本不算大度的耳朵里。然而他脸上的笑容却是丝毫未变,只是高举着酒杯的那一只手,以一种肉眼难辨的微妙角度,微不可察地往右倾斜了几分。 不料林烟顿了片刻,忽然也微微笑开,上扬的唇角和绽放的眉梢,在苍白如纸的脸庞上,愈发美得人惊心动魄,心惊肉跳:“哦,不对,说错了,”伸出指尖往上撩了撩额前几缕濡湿黏粘的黑发,神情似是懊恼,眼睛笑弯,眸光却冷,“我又忘了,你不是人……是畜生。” 嘴唇紧紧抿成一条单薄凛冽的直线,目光瞬时变得极恨极恨:“……还不如一只畜生!” 如果不是因为真的亲眼所见,那么恐怕很难让人相信,一个美人宛如秋水横波似的婉转明眸,怎么能够盛载那么那么多弥漫滔天,而又无处安放的恨意。 夏昭时听到这里总算有所动作,尽管除了狭长的眼睛微微眯起了一些,和眉间的笑意轻轻收敛了几寸以外,似乎再没有别的更多更大的不满反应。只是当他高贵地垂下了自己优美修白的脖颈低头啜饮,泼墨一般浓密细腻的睫毛梢在莹润如玉的眼睑下温柔地投射出了两排杀气浓重的凌厉阴影的那一刻,站在林烟身旁的Jim忽然猛地一个抬臂扬手,于是下一秒,整个安静偌大的厅堂便骤然响起了一道,清脆无比的耳光声。 啪── 右脸颊剧痛灼烧高温蔓延,林烟霎时感到眼前仿佛整个宇宙星辰暗淡万千城市灯火全灭那般,哗啦一下,白昼就变成了黑夜,脑中嗡嗡作响,轰鸣如雷。甚至胸口还似有隐隐翻滚的血气上涌,当脚底一个踉跄不稳跌跌撞撞倒向墙壁的瞬间,原本干裂如烧的喉头便刹那往上喷薄出了一大片,直欲令人作呕的酸苦与腥甜。 有整整一分钟的光景,林烟都是在“被打懵了”的状态里,浑浑噩噩地度过去的。 其实Jim只用了自己一成左右的力气去打,可是林烟毕竟只是纤细柔弱,也不爱运动的林烟,而他,却到底是为夏昭时做事的手下。 五秒钟后,林烟终于恍惚地清醒了过来,不敢太过用力地轻轻捂手捧住右脸,抬起头,眼眶因为无比难言的震惊而显得略微有些张大,不过表情却终是渐渐从,“我这辈子还从来被人打过,你竟然敢叫人打我”的难以置信,转变为了“呵,算了,反正你果然就是这种贱人”的原来如此。 夏昭时看起来却似乎心情极好地慢慢啜饮着酒,脸上笑容温和如初,说话口吻温柔依旧:“我刚刚看了你的检查结果,清理以后的话,还是勉强可以接受的。所以我们马上就可以签合同了,”停顿稍许,眉眼处流淌而过的轻笑和嘴巴里说出口的话简直让人无法想象这会是从同一个人同一时刻的状态下发出来的,“意思就是,你马上就要成为我花钱买的婊子,因此作为你的新主人,我觉得我还是很有必要先提前跟你讲一讲我的规矩。别的暂且不谈,至少第一点,从现在开始,你说话,最好给我好听一些。” 林烟顿时恍然失笑,牵动痛处:“好听……哈!好听……呵呵……呵呵呵……哈哈!……咳咳……咳……”也许他还远没有笑够,但是右脸毕竟是痛得狠了,没坚持几声便只能无力为继地被迫停下,眨眨眼睛满脸认真,冲着不远处的夏昭时无比诚恳地说道,“我强烈建议你──真的,夏昭时,我强烈建议你,去医院看看病吧。你这洁癖症也未免太严重了,就连别人说句骂人的脏话你也听不下去,要多管闲事吗?” 夏昭时听着笑了笑,很轻松地耸耸肩,满脸的悠然惬意:“无关的人当然是无所谓,反正我也没有那个闲情逸致和高尚情操去帮助政府提高民众素质,整顿文明风气。可是你怎么这么快就忘了,我刚刚才说了的,马上,你就要成为我花钱买的婊子,”一转眼四目相对,眼神含笑成冰,宛如一汪冻结的春汛,“听清楚了么,我、买、的、婊、子。” 只听后面那五个字,一字一顿,一顿一沈。语气轻柔像风,然而那意思,却是尖刻似刃。 林烟安静了一会儿,就一小会儿。然后他用力挺直了背脊,目光如水,顷刻汪洋。一波接着一波,一浪高过一浪,全都排山倒海无所畏惧地,涌向夏昭时的眼睛。 “呵,说实话,夏昭时,”他咧嘴笑了笑,斜飞上挑的眼角桃花春雨,无限风情,“在纠正别人的错误以前,还是先改掉自己的毛病比较好吧。我觉得你这个人讲话,其实也挺脏的。” “哦,是么,”夏昭时不动声色连眉都没抖一下,脸上缓缓拂过一抹暖风如潮般的浅笑,眯着眼睛很是惋惜地摇了摇头,轻轻啧了一声,“不过,你觉得的东西,不算。” 听到这一句欠揍至极的挑衅的话,林烟却不知为何,第一反应竟不是乘势追击,而居然瞳孔骤散,神色呆滞地怔在了原地。他不知道该如何去形容自己在听见夏昭时这一句话的那一刹那的感觉,只是当夏昭时话音落下的瞬间,恍然有什么抓不住也留不住的东西蓦地掠过了他的大脑,薄纱似的雾气迅速地弥满了他的全部视线。尽管前方一片模糊看不清楚,然而林烟确实是清晰地感觉到了有某种东西切中要害一针见血,直击了他,最柔软的心扉。 那一刻的回忆如海,潮涨潮落,浪起浪退。而他浸泡在这一片冰冷彻骨的海水之中,只觉身体轻盈似羽,浮沈无依,倒宁愿就这样随波逐流,生死由风。 片刻,他忽然缓缓地闭上了眼睛,隐忍而掩饰地干咳了两声。强压下喉咙里那一股汹涌翻腾的血腥,林烟的声音恍惚得仿佛是从遥远的另一个世界传来那般,那样的飘渺轻盈,好像阳光下拍翅飞舞的蝴蝶,又那样的低沉轻蔑,好像暮色里悠长深远的钟声: “知道么?夏昭时……你霸道得,真的很没有品。” 和他根本无法相比──这一句话,就深埋心底,没有必要讲出来了。 只是紧闭的双眼却错过了,夏昭时眸底那一抹意味深长,一闪而过的血色。 第七章 夏昭时微一仰头饮尽杯中最后一口红酒,指尖灵巧地翻飞漂亮地凌空一转,然后优雅地放下了酒杯。而默默站在林烟身后的Jim则立马读懂了自家老大在这个动作里所暗示下达的命令,很快伸手一推林烟的背,硬邦邦地吐出一个字:“走。” Jim的力气依旧算不上大,只是林烟原本正在出神,而经过了那一场恶心的检查的双腿也只不过是堪堪勉强地站稳,因而一击之下脚底便霎时一个歪斜踉跄,最后,几乎是一路往前跌坐到了夏昭时对面的椅子上。 林烟顿时觉得自己这一辈子所有的不堪狼狈简直都在今晚,在夏昭时这个男人的面前,透支用尽了。就连以前面对黎唯哲,他觉得自己也都没有像今晚这般颜面尽失,丢人现眼过。因为那些时光里的低声下气胡搅蛮缠卑微如蚁……无论丑有多丑,好与不好,值或不值,但总归,全部,都是他自己心甘情愿的选择。 此刻夏昭时脸上的笑意略略变浅了些,表情稍嫌冷淡地看了看总算挪到他对面坐下的林烟,墨染似的双眸仿佛落进了星辰皓月,一对黑玉寒潭似的瞳仁在大厅辉煌通明的灯火照耀下显得愈发亮得惊人,深得惊人,也……冷得惊人。 只见面前的林烟皮肤白皙色泽胜雪,准确来说,甚至是已经达到了一种,几乎接近于死人的苍白抑或惨白。而也正因为此,所以此刻他右脸颊上那一大片高高耸起的红肿,包括附近几寸那一小块,几乎连带着皮下的青色细血管都能数得清楚的,几欲被惨不忍睹的大包撑破撕裂的莹薄,才会看起来更加的骇人可怜,惊心动魄。一丝未染的纯粹黑发稍显凌乱而又略带濡湿地紧紧贴在头皮,令人奇怪的却是,原本像这样一个,只能将人脸上的缺点瑕疵无限放大的“和尚”头型,却不知为何一落到林烟的身上,其效果竟居然会是显得他的脸蛋愈发的精致小巧,玲珑可爱。渐渐地,夏昭时看着看着,忽然也轻皱眉头开始觉得有些纳闷儿起来,这究竟是因为“美人”的魅力真的强悍至斯,还是因为自己现在落座的位置实在太微妙,又或者观赏的角度实在太上镜的缘故──总之从他现在的方位以他现在的姿态一眼望过去,就只能感觉自己的手掌仿佛只需要轻轻往前一扬,然后便能轻而易举地覆盖满,林烟的那一整张脸庞。干净天然,不施粉黛。头顶高高的天花板上坠着的,那一大盏繁琐华贵富丽堂皇,充斥着浓浓巴洛克风情的珠宝大吊灯,冷漠地往下投射出几道厚重古典的暗色阴影,斑驳摇晃的光晕先将林烟巴掌似的小脸极尽温柔地破裂分割,然后又再无比完美地拼凑重合。 除去之前被打的那一块地方,或者说就算加上之前被打的那一块地方,也丝毫,无损于林烟那惊为天人的美貌。他依然和以前一样,美得倾国倾城,足以颠倒众生。尤其细看之下,他的五官发肤眉眼鼻唇,仍旧和以往的任何一次一样,无一,不漂亮得不像话。红肿的伤痕或许令他的明艳不再了,可是人们不得不承认,那片伤痕毕竟是白白为他平添了几分,楚楚可怜惹人心疼的柔弱味道。各是各的风情,各有各的喜好。只能说,如果此时此刻坐在林烟面前的人不是夏昭时,而只是大街上一个随随便便的普通路人甲,那么他大概早就已经在这样惊世骇俗的美貌面前,败下阵来,丢盔弃甲。 林烟是美人,而且还是一个重磅炸弹级别的超级无敌绝色大美人──这一点,即便轻视嫌恶他如夏昭时,面对眼前此番景象,也都无法自欺欺人。想想看,即使已经狼狈不堪成了这样,但都还能美成这样……真的很难让人想象,这个男人,这一辈子,怎么可能,会有不美的时光。 只是…… 夏昭时缓缓收回自己那一道太过逼人的冷峻视线,食指指节微一用力,轻轻弹了弹左手掌中那一大叠黑纸白字的检查文件。弹指的瞬间,页面上顿时形成了一个优美柔软,但却暧昧地隐含了些许轻蔑恶意的凹陷弧度。浅笑着摇了摇头,他故意发出了一句夸张而为的低笑叹息:“林烟,看了这个我发现,你真是脏得我叹为观止,无话可说。” ──是的。美则美矣,只是……真的太脏了。 不管林烟的美有没有美到心灵里去,然而他确乎是,已经美到了骨子里。就像他也是真的,脏到了骨子里那样。这样的美人无论外表有多惊艳,但也只能让夏昭时感觉恶心:恰犹如一朵名花倾国,却竟然开在了一潭,腐臭腥酸的尸水里那般。如果不是因为他真的有可用之处,那么夏昭时一定对他避而不见,躲之不及。 林烟听了夏昭时的话,敏锐地觉察出来对方脸上那一抹不隐不藏清楚明白的和“看不起”和“好恶心”,却竟勾勾嘴角笑得颇为得意,学着刚刚一开始夏昭时的冷言冷语阴阳怪气,扬眉挑衅地道:“哦?是么?”一耸肩,咧嘴露出两排如贝似玉般的雪白牙齿,“我的荣幸。” 夏昭时闻言轻轻“啧”了一声。唇线姣好,隐约流泻出一抹玩味轻佻,而又不置可否的英俊微笑:“我看你精神状态还不错啊。怎么,被插得多了,刚刚的检查,也有让你很爽到吗?” 林烟可爱地偏了偏头,眼角眉梢恍然淌满了盈盈一片明媚艳丽的天真:“是啊,很爽啊,爽得不行,”顿了顿,忽然一字一句,表情认真而诚恳,“我真希望,夏昭时,有一天,你、也、可、以、尝、尝,那、种、刻、骨、铭、心、的、销、魂、滋、味。” 夏昭时仰后往沙发背上懒懒一靠,低头理了理两腕做工精良的西装袖口,语气淡淡:“不好意思,这个愿望我应该满足不了你,你最好还是换个愿许。” 林烟一摆手,十分委婉地咬牙切齿:“没、关、系……你放心,我会尽量在我的余生,来努力让它变成现实。” “哈──!”夏昭时微愣之下不禁失笑,竟然也难得地和林烟开起了玩笑,“那我恐怕,你大概要祈祷自己长生不老。” 温柔,而不屑一顾的嘲讽。 林烟静静地看着夏昭时,良久,眉目莞尔艳极:“咦……怎么会呢,”顿了几秒,轻描淡写,口气平平,“你等着。等着就好。” 几个字,携带着一股狂风暴雨般的湿润香气。琥珀色的眼眸里一片清澈,然而底下清晰涌动着的,却全是一片疯长无尽的恨意。 夏昭时当然不怀疑林烟的恨,但他难免不冷眼,这份努力的永不可能。 坐直身子微微往前一倾,原本交叠的双腿优雅地放下并拢。面对眼前恨无止境,但是毕竟无可奈何的林烟,夏昭时不知为何,忽然就觉得心情变得极好,极好,这样想着,脸上便也情不自禁流露出了一抹异常真诚,甚至近乎真心的鼓励笑容:“你尽量试──”玩味地停顿了一顿,眼底笑纹繁密,漾出一汪黑色的深海,“我很期待。” 如此刻意而又客气的虚假。 于是林烟也毫不示弱,冷冷,朝他假笑了一下。 接过Jim毫无礼貌可言随手扔过来的合同,林烟没有多做犹豫,甚至就连看都没有看上一眼,便直接拿起一旁早已准备好的中性油笔,在“乙方签字”的那一栏上,龙飞凤舞地写下了自己的名字。他人虽然长得纤细柔弱,但那字倒是写得行云流水矫若游龙,初看之下,居然还颇有那么几分,财大气粗的大老板的感觉。 他的字和他的人,他的名字,都不相配。因为无论是林烟还是“林烟”,都到底,太风尘。 转着笔,满意地欣赏了几番自己自高中以后就鲜少有机会露面的漂亮字迹,林烟忽然抬起脑袋瞥了眼对面的夏昭时,绽放的笑颜在大厅绚烂至极的珠光宝气之下,也显有些过分的明艳娇媚:“我同意当你花钱买的婊子,夏昭时。不过──” 心里面蓦地生出了一股隐约不妙的预感,夏昭时几近先知地皱了皱眉。 果然,下一秒,他就听见对面林烟幽幽的冷笑:“你愿意花你的钱那是你的事,而我愿不愿意帮你,那是我的事。”。 于是夏昭时从今晚一露面开始,便始终淡定从容波澜不惊的微笑表情,终于在听到这一句话的瞬间有所变化。尽管那也只是区区一点的微不可察,但也足够令林烟产生报复的快感了。 夏昭时静静望着林烟不动声色。林烟心知这是他在等自己开口解释──当然,其实主要是在等自己开条件。 转着笔的左手手指在半空中翻转变换得越来越快,越来越快,各种华丽高超的转笔技巧简直在林烟纤长漂亮的手指间轮番上阵,来了个遍。 他一向不矜持,也自认不厚道,既然好不容易抓住了可以用来牵制(威胁还谈不上)夏昭时的筹码,那么如果不好好地利用利用和压榨压榨,怎么对得起自己,对得起自己刚刚那么久的痛不欲生生不如死呢!? 于是林烟大笑,笑得几乎连眼角能看到隐隐约约泛滥溢出的水光:“哈哈!夏昭时,我林烟是婊子不是傻子!你个洁癖狂既然这么嫌我脏,连走个路坐个车都要跟我保持距离,那包我绝对不是为了跟我上床。不是为了跟我上床而包我,除了因为有事情想要找我林烟帮忙,而且,估计也是只有我林烟一个人能够做到,所以才只能来找我林烟帮忙以外,我实在想不出还有什么别的理由,能让你夏公子花钱包我了。” 夏昭时听完静了良久才微微颔了颔首,口气不明地叹息赞道:“难为你长成这个样子,居然还有一点脑子。” 林烟一收手顺势打住指间飞旋的笔势,对着夏昭时明枪暗箭的恶意中伤恍若未闻,只懒懒一勾唇梢,眯着眼睛漫不经心地向他扔出一句:“多谢夸奖。但是夏昭时你听好了,我、是、不、会、帮、你、的,”揉揉仍旧红肿余痛的右脸,口气坚决冰冷,“无论怎样。” 夏昭时顿时用一种好像听到了天大的笑话似的讥讽表情微笑看着他。 而林烟也毫不吝啬地回他以微笑。得意的微笑。 “不管以后你怎么折磨我,但是现在,是你求我。” 说完舔了舔嘴唇,似乎回味无穷,永远说不尽兴那般,又压低声音轻轻笑了几声,表情圆满幸福,恍若做了一个巨大甜蜜的美梦:“是你夏昭时,求、我。” 话音落下一室的寂静。许久,夏昭时才总算动了动唇:“你真是在做梦。” 林烟听着简直要捂住肚子笑死过去了:“哈哈!意思是你也承认你现在是在求我了吗?就算是在梦里?哈哈!” 至此夏昭时终于彻底敛尽了眉间笑意,变得面无表情。半晌才道:“林烟,你很好,”顿了顿,眼底阴冷一闪过隙,“很好。” 林烟毫不客气地一挑眉跟他客气道:“还好,夏公子你客气了。” 之后两个人就这么各怀鬼胎地对视了几秒,其中的电流交错火花碰撞,简直不是常人能够忍受的。半晌,夏昭时忽然一站起起身按住纽扣,口气淡淡道:“今晚就先到这里吧,外面那辆丰田的钥匙给你,你可以滚了。”说着一甩手扔出钥匙,清脆嘹亮的击打声在安静的空间里显得更加诡秘而冷峻。夏昭时居高临下地俯视着林烟,仰望的角度让他原本就英俊非常的五官愈发显了出一种撩人心旌的深邃:“你也不要太得意了,其实我也不急的。慢慢耗吧林烟,反正,咱们来日方长。” 听到这个词的瞬间,林烟霎时夸张而惊恐地大大“哇”了一声,使劲儿拍着胸口,一脸的嫌恶加调侃:“来日方长?啧……别说得这暧昧啊夏公子,我可没打算与你共度余生呢。” 夏昭时已经完全懒得理他了。 但很可惜林烟并不是一个识趣的人。也许他懂是懂见好就收过犹不及的道理,然而他很多时候都不喜欢,更不愿意这样去做。在他的观念里面,没有像中庸和谐这样安全保险的东西存在,一个人如果拥有张扬释放的本钱和资格,那么就一定要极尽全力地张扬和释放──那么为什么,不极尽全力地张扬和释放。 勾住钥匙一边甩,一边也慢吞吞地站起身,林烟大大打了个呵欠看着已经走到自己跟前有些远的夏昭时的背影,摸着下巴笑问:“常理来讲,被包了以后是不能和顾客以外的人上床的,这是行情。但是现在情况特殊,你不和我上床……那我总可以找别人吧?” 夏昭时头也没回,只是听不出任何情绪地,轻轻往后丢出了五个字:“你可以试试。” 林烟顿时玩味地撇嘴:“嘁……你这就叫做占着茅坑不拉……” 啪── 他话还没有说完,右脸就又被身旁的Jim用力扇了一个大大的耳光。 这一次,喉间的血腥比眼前的黑暗来得更快,快到还没有来得及等林烟掩盖,他就已然忍不住地咳出了数口来。半跪在原地撑住桌沿,身下米白色的名贵羊绒毯上腥红点点,而林烟简直难以置信自己竟然又被打了的这一事实,只感觉到脑中不断重复着一阵强过一阵的,耳鸣的晕眩。 夏昭时站在旋转楼梯的入口,冷冷望着他:“我说过了,从现在开始,你说话,最好给我好听一些。像刚才这么难听粗俗的脏话,我希望,永远,也不要再从你嘴巴里听到第二次。” 这时候林烟真的很想笑着吐槽夏昭时一句:“难听粗俗?哈!难道你不拉屎?” 但林烟到底不愿输人,尤其是,输给夏昭时这个人。于是只休息了几秒钟便强力压下胸中翻滚,抬手摸了摸满是血沫子的嘴唇,咬牙暗笑:“哈……夏昭时,你怎么这么没有新意,就不能换我一边脸打吗?” 夏昭时抱歉地假笑:“不好意思,这是我的习惯。在没有把一样东西彻底摧毁以前,我没有心思去折腾新的东西。所以你如果不想让你的右脸彻底报废,以后只成为一个半张脸美人,那么最好,还是按我说的话做。”说完便转身往上走去,渐渐消失在尽头的楼层里。 然后Jim也走了。擦身而过的脚步瞬间掠起一阵腥味浓重的凉风,似磨砂般粗糙地拂过,林烟更加红肿胀大的小脸右侧。 最终,偌大的大厅,只剩下了林烟一个人。安静,无声。头顶的灯火依旧灿烂辉煌,但却那么冰凉地照耀在,数尺之下,那一个小小蜷缩的身体上。 这种情况跟以往的任何一次一样:林烟这个人虽然表面上看起来强悍精明尖锐刻薄,但其实,也有许许多多不为人知,需要依靠的脆弱地方──只是永远,都没有人看得见那些地方。 然而这究竟是因为从来没有一个人真真正正地在乎过他,还是因为骄傲如他从来不肯给予任何人这个机会,抑或是二者皆兼有之……都无所谓了。 林烟坐在地上休息了足足十几分钟才稍微感觉好了那么一点儿,可以慢慢爬起来往外走。最后他开着夏昭时刚刚送他的那一辆丰田,乘着夜色呼啸离开了。故作清高地不要那种事他才不会做。不要白不要。 一路飙车,昏昏沉沉眼前漆黑的情况发生得越来越频繁也越来越严重,好几次险象环生。幸好林烟的车技和忍功都还不错,在强力支撑了二十多分钟以后总算是有惊无险地回到了他那个所谓的“家”。只是当他看见屋内亮彻一片的橙黄色灯光时,原本就难看至极的脸色,一个皱眉,便骤然变得更加难看了。 车子还没有停稳,别墅里就急匆匆跑出来了一个人。应该是听见了引擎声。 “烟烟……你回来了。你终于回来了。” 第八章 林烟艰难地下了车撑住车门勉力站着,被裤管包裹的修长双腿隐在黑暗中微微弯曲,但却竭尽全力地忍耐着不去颤抖。冷眼望着屋里的男人一路匆忙地跑过来,愈近,就愈能看清他脸上那一抹不容忽视的焦急与担心。然而林烟心中却丝毫没有感到半分感动,反倒觉得烦恶厌倦得厉害,长长吐了口气,一扬手,就将原本悬在指尖的车钥匙,狠狠地,朝已经站定跟前的高大男人,重重甩了过去。 “凌、望!”他一字一句咬牙切齿,动怒的表情加上肿大的右脸,在头顶摇曳不定光影浑浊的昏灯照耀之下,显得尤为可怖狰狞,“这、是、我、的、房、子!你他妈以后不要有事没事就往我这里跑!老子一点也不想看见你!一点也不想看见你!更不想听你那么恶心地叫我的名字!” 他骂得很尖刻,但仍掩不住口气里的衰败虚弱。只是眼前这个名叫凌望的男人,看样子,却丝毫没有介意他的恶意谩骂和人身驱逐──又或者是,早就已经习惯了。事实上当凌望一站到林烟的面前,看见他那半张惨不忍睹的右脸的瞬间,便立刻瞪大眼睛,变了脸色。 “烟烟!”凌望大惊失色,想伸手抚摸但又害怕自己一时控制不住力道而失手弄疼弄伤了他,手足无措之下,只能忍不住地拔高嗓音微微颤抖地失声叫道,“你的脸……你的脸这是怎么了?怎么回事!?被打了吗?被谁打的?谁敢打你!?” 林烟面无表情地冷眼旁观着面前的男人,在他看来,实在宛如跳梁小丑那般滑稽可笑的独角戏表演,却忽觉脑袋一阵天旋地转,忍了一路那么久,此时此刻心中和胸口都终于忍耐到了极点再也按捺不住,于是猛一挥手迅速架开了对方想碰但又不敢碰自己的犹豫双臂,铁青着一张脸飞快往前迈出双腿,大步朝屋里走去。 只是走到后来,那脚步已经凌乱不堪到,几乎可以说是跌跌撞撞连滚带爬,完全毫无形象可言地跑进去的。 凌望着急地跟在林烟的身后,想栏又不忍拦,想抱更不敢抱,只得一边一个劲儿地在他耳边低声嘱咐着“慢点儿啊烟烟,注意脚下注意脚下”,一边小心翼翼地抬起手虚扶护住他的后腰,以防他跑快了一个不小心摔跤跌倒。 林烟进了屋子以后的第一个目标,就是直冲进客厅右手边儿的洗手间刷地掀开马桶盖儿,撑着台子跪在地上,几乎将整张脸都埋进那里边儿似地,吐了一个昏天暗地,撕心裂肺。 凌望站在门口目瞪口呆,看着眼前这突如其来毫无征兆的一幕,简直都已经看傻过去了。和林烟一起生活了十多年,他比谁都要知道得清楚,林烟的身体虽然和普通男生相比起来的确是稍显纤细柔弱了一些,谈不上强健壮硕,但是也绝对不是弱不禁风的林黛玉属性那一种的,除了因为从中学时代开始的饮食不规律和偶尔的日夜颠倒而造成的轻微胃病以外,别的地方都还是很好,没有什么大问题的。 或者……凌望也很有自知之明地想,他的烟烟,虽然看起来无所不能无所不会无所不怕,一路长大这么多年,只有他这只性格乖觉脾气诡异的小恶魔去教训别人,并且总是一教训,就能够把别人教训得惨不忍睹,生不如死的份儿的,迄今半生,除了得不到黎唯哲这一件事情以外,哪里还有他自己吃亏,让别人占了他便宜的情况发生呢?这世上除了黎唯哲那个霸道冷漠的强大男人,谁也撂不倒他,谁也整不垮他,谁也敌不过他,谁也不无法一见到他,就一颗心一双眼睛,惊艳,只为了他──是的,虽然如此,但是说不定这样的烟烟,其实,也有很多很多,不为人知的脆弱和害怕。只不过那些东西他从来都不肯在自己,抑或在任何人的面前,表露出来罢了。谁能知道呢,也许,他也曾在某个雨疏风骤的夜里缩在被窝,默默地红过眼圈,狠狠地哭过;也许,他也曾在某片熙熙攘攘的人潮站在街头,莫名地感到孤单,巨大的孤单;也许,他也曾在某个斜阳日暮的黄昏傍晚,坐在公园深处的长凳之上,抬头仰望天空那一大群恋巢归去的白鸽,然后突然也就好想好想,能够和它们一样,可以自由自在,无拘无束地飞翔。 云间翅膀掠过风的声音,好像泼墨融化宣纸那般幽邃深缓,温柔细密,将他带去一个,再也不用哭泣,永远没有孤单的的远方。 又也许,他的烟烟,也还曾像今时今日,此情此景这般,痛得厉害伤得很重,重到,哪怕是在非常嫌弃非常讨厌,绝对不愿意被对方看出来丝毫软弱的自己面前,竟然也都有心无力,难以做出掩饰的伪装。 看着自己从小宠到大,一路美貌得所向披靡,也一路骄傲得无可匹敌的宝贝弟弟,烟烟,如今,却是这般狼狈又这般虚弱地软软跪倒在坚硬冰冷的瓷板地砖上,抱着马桶呕吐得一塌糊涂不可收拾……原本就纤细精致的背影在这种情况下看起来,便愈发更加楚楚可怜,令人心疼。压抑不住颤抖的背脊和单薄瘦削的肩膊,撑在他那么薄薄一片的身体之上,从凌望这个角度看过去,简直就像是一片在狂风中瑟瑟发抖的落叶,抑或是一只,在暴雨中,展翅难飞的蝴蝶。 万分揪心而又一筹莫展地杵在洗手间门口搓着手来来回回地转了七八圈儿,不知道的人看见了凌望这副失魂落魄的焦躁样子,估计会以为他是一个爱妻如命的好老公,而他老婆现在正九死一生地躺在产房里面为他辛辛苦苦地生孩子。事实上凌望本来也是很想要进到洗手间里面去陪着林烟的,但是一来他知道,其实呕吐和生孩子,从某种程度上来说,也真的没有什么区别,主要都是那个人自己的事儿,无论外人怎么帮,但说到底根本都只是虚帮,最终,还是要靠那个人自己完成,而他不是医生,一个外行进去了或许不仅没有用,并且还很有可能给“病人”造成心理负担,反倒添乱。二来,也是最重要的,以凌望从小到大对林烟的了解程度,他深知,现在的林烟只是因为难受到了极点所以抽不出空来阻止他罢了,但凡他还有那么一点点可供支配的余力,他都要誓死阻拦自己的硬闯,绝不愿意让自己看见,他这一副,和记忆之中的骄傲强大,相差得太远太远的脆弱模样。 于是只能强压担心,又再默默绕着门沿乱转了十多圈,凌望这才终于姗姗来迟地灵光一现,猛地一拍脑袋,然后急忙转身跑回客厅里去接了杯热水拿了盒胃药。结果因为中途走得太急太快,他刚刚心心念念护着的林烟没有摔跤,反倒是他自己现在一个脚底没踩稳,!当一声,滑倒地上摔了难看至极的狗吃屎的一跤。疼肯定是疼惨了的,不过凌望现在也没有那个美国时间去注意这些,更顾不上收拾地上散了一路的水和药片,只是飞快地站起身,又急匆匆地按原路返回,将水也药各自重新准备了一份。最后赶回洗手间时,已然轻轻喘气,满头大汗。 赶回来的时候林烟已经没在吐了。擦了嘴,冲了水,马桶盖也紧紧合上,整个洗手间无言安静,空气里只淡淡淌过了一丝略微不稳的呼吸声。仿佛刚刚那一场撕心裂肺天昏地暗的战争,从来不曾发生过一样。只见林烟面色惨白微垂着头,整个身体仿佛在一瞬间被抽空了全部力气那般,只能绵软无力地瘫靠在身旁的白色瓷壁上。而二者相较,竟触目惊心到分辨不出,究竟哪一个,白得更加厉害。 错落的黑发被汗浸染,湿漉漉地搭在耳鬓额前。苍白的皮肤嫣红的双唇,隐隐微颤的可爱鼻翼,以及那两帘难得乖巧地躺卧在精致如贝的眼睑上,有如瀑布剪影一般幽美静好的纤密长睫──这些,所有所有的一切,都恰好给了正刚刚赶到门边看到这一幕的凌望,一种难以言说,无法言喻的震撼: 现在这个样子的林烟看起来,好乖,好乖。没错,不是别的什么倾国倾城举世无双的夸张形容词,而是原本见过林烟的所有人都以为,哪怕穷尽一生一世,也无法用它来形容林烟的,一个最多只能算是小巧柔美的“乖”字。这个道理就如同是,林烟虽然五官精致,但是却从来没有一个人说过,他精致得就好像,橱窗里的“洋娃娃”那样。 因为谁都觉得谁都承认,林烟没有洋娃娃那么乖巧安静,而洋娃娃,更是远远比不上林烟的慑人心神。在人前他总是一副明艳绚烂无法无天的狂妄模样,一颦一动一眉一眼,无一,不勾魂夺魄到撩人心痒,动人心旌。所以此时此刻他难得一见的柔软示弱,以及这份柔弱带给观赏者的震撼感受──矛盾,也不矛盾。 以前,林烟是自己美得缭乱而疯狂。可如今,他却是美得,足以激起别的所有人,缭乱,而疯狂。 于是凌望方才明明赶得那么那么急,可是一到了这里看见眼前此番景象,却不由自主愣在门口,发了一段很长很长时间的呆。良久,才忽而在心中轻叹:于情于理,于公于私,他都可以毫无压力,也毫无愧色地自豪地说,这世上再也没有人,不分国界也不论性别,能够比他的烟烟,更美了。 不管曾经已经见过多少次,也不管将来还要再见多少次,但是每一次遇见到,每一种模样,──也无论哪一种模样的林烟,凌望都依然那么无可救药地感觉到,和多年以前的那一个夏天,同样也是在这一栋大大空空的别墅里面,他和由爸爸牵着小手带来,五官柔软眼神清澈笑容明媚,简直惊艳得如同油画上的美好小天使一样的小小林烟,初初相遇之时,那一瞬间的怦然动心。 那是一种很难描述的一见钟情。不是狂热的迷恋,更并非盲目的跟随。而只是,心脏一瞬,砰然的跳跃。 一跃,就是许许多多,再难收回的岁月。 第九章 不知过了有多久,凌望才终于从眼前这一抹巨大震撼难以形容的惊艳之中,勉强收回了心神。小幅度地摇了摇头努力甩走脑袋里那一团纠成乱麻,越来越有往狂乱趋势发展的飘忽思绪,凌望长长往外吐出了一口气,然后左手端着水杯右手握着药盒,快步走进了洗手间里。 “烟烟,”他走到林烟身边缓缓蹲下,水递到他嘴边,关心而不乱,“来,先喝点儿……” 哗啦── 话没能说完,水更是没能喂进去一口。刚刚还那么乖巧安静的林烟在凌望将杯子凑近自己嘴边的那一刹,却犹如闪电一般飞快地横出手臂,一把推开了他。于是第二杯水也就这么无疾而终地死无全尸了。连林烟的嘴唇都没能挨上。 “别碰我……”筋疲力尽后的嗓音在四周沉重潮湿的空气泡里,听起来愈发的残破嘶哑,哽塞艰辛,“……我脏!” 话一出口,两个人都顿时有些愣怔。凌望大吃一惊是因为以前烟烟根本不会对他说──对任何人说,这样略似赌气,别扭造作的委屈。而林烟不敢置信则是因为,他刚刚那样讲,似乎是在将今晚夏昭时给他受的所有怨气,全部都一股脑儿地,发泄到凌望的身上。 但是最重要的是,他为什么,会在意并且记得,夏昭时……嫌他脏? 他原本从来不介意这种事情的。从来。尽管这世上的大多人都觉得他林烟千人骑万人上,不自爱没自尊而且还脏,但是他自己倒是心态很好,一直都认为这就是人之常情人性本能,只不过他的喜好品位相较于普通正常人来讲,的确是显得稍微独特了一些。可是在他林烟看来,一旦是在床上,那么全世界所有人便都一样,并没有什么优越贫困,高低贵贱之分。 明明抱着这样特立独行雷打不动的忠贞信念;明明从来,都是抱着这样,“走自己的路让别人说去吧”的强大信念──结果却不知为何,一听见,不过才初次见面的夏昭时对自己的辱骂难堪,极尽讥讽,他刚刚竟然就这么轻而易举不知不觉,而且还如此不淡定不冷静不骄傲地……破了功? 抿抿嘴皱皱眉,林烟也对自己这般措手不及不由自主的身体反应,觉得有些困惑不解,以及心底那几分,隐约难辨的尴尬窘迫。于是看也不看凌望,更是拒绝凌望的搀扶帮忙,只一个人撑着马桶盖摇摇晃晃地艰难站起身走到洗漱台前,拧开水龙头,开始默默地漱口洗脸。 凌望无可奈何地跟在身后,直到林烟收拾好一切,但依旧不理他,简直就像对待空气那样,只自顾自地转身迈步,慢吞吞地往客厅里走。 凌望当然也是赶紧跟出去,可是没走几步就忍不住担心地问:“胃还疼吗?难不难受?”停了几秒,又忍不住唠叨,“要不……还是吃点儿药吧?”说着就想把药盒递过来。 林烟抬手揉了揉肚子,翻个白眼儿终于受不了了,满脸嫌恶地尖叫着打断凌望:“只是吃多了撑而已!你个大男人别跟个老妈子似的行吗?!以前你妈对我爸都没这么罗嗦过啊!” “……” 凌望被林烟这一顿暴躁阴鸷的抢白给狠狠噎了一下,无声片刻,终于收回手轻轻叹了口气,没再说话了。 林烟走到客厅自己给自己倒了杯热水,捧在手心窝进沙发,盘腿将自己缩成了小小的一团,然后调整了一会儿位置,选择了一个最舒服的姿势定下,闭上眼睛世界霎时黑暗一片,也瞬间困倦蔓延,便再也不想动了。 他累了。很累很累。只想,就这么无忧,也无虑地安睡。 凌望站在不远处静静地看了林烟几分钟,那睡颜令他一身暖流,遍体朝阳。就像是在一个谁也看不见谁也不注意的黑暗角落里,忽然开出了一朵幽香甜蜜的昙花,皎白如水的月光浸泡助长,催它无声无息地怒放。 无论现在烟烟怎么对他,但都是因为,他先对不起他。所以如今这些所有低声下气逆来顺受的一切,全部,都是他凌望,心甘情愿的补偿。他不会怪他,更何况,他还这么爱他。 如果有可能,他凌望愿意一辈子疼他,宠他,护他,爱他,怜他──直到黄泉碧落,穷尽一生。哪怕烟烟最里面总是叫着不想要不想要,但其实凌望很知道,那并不代表,他不需要。 他的烟烟,骄傲又骄纵,任性而坚韧,脆弱但要强──他最了解了。 转身将药盒放回原处,凌望走去厨房自制了一个消肿的冰袋,然后回来敷在了林烟的右脸上。对此项服务林烟倒是没有拒绝,毕竟右脸确实是疼得挺厉害的,难受得慌。而他一向不和可以让自己感到舒服的事情过不去。并且,就算他已经美貌了这么多年,美貌得,简直都开始觉得美貌实在是没什么大不了也没什么了不起的了,但是林烟也依旧不想,就这么随随便便,放弃掉自己的美貌。 尤其,还是因为一个贱人……一只畜生,而被迫放弃掉。 开什么玩笑,他林烟还想留着力气留着资本留着革命的本钱,以后,将夏昭时狠狠,狠狠地报复回来呢。了解他的人都知道,刚才他怒到了极致痛到了极致也恨到了极致,而被逼得对夏昭时冷冷扔下来的那一句──“你等着”,其实并不是一个无关紧要,不痛不痒的玩笑。 他会报复回来的,无论是以何种方式,采取何种手段,也无论要付出何种代价,做出何种牺牲。夏昭时,你等着。 低温的冰冻果然让右脸的肿胀烧痛感登时消下去了许多,林烟闭着眼睛感受了一会儿,喉咙里很快便忍不住发出了一声,宛若猫咪般柔软挠人的轻叫呻吟。 “呼……凌望,”顿了顿,他叫住坐在自己身边的男人的名字,懒洋洋地颐指气使,“把地上那滩水收拾干净,然后你就可以滚了。” 然而令人没有想到的却是,凌望刚刚看起来那么一副任劳任怨而又听话顺从的狗腿忠犬模样,结果现在一听到林烟的吩咐,却竟是久久地沉默了一阵。而更加惊得人连眼珠子都差点儿掉出来的事实是,沉默过后,凌望居然是无比坚决地摇头拒绝:“不,我不能走。” 林烟刷地睁开眼睛目光如刀,无比锐利地盯着凌望。 凌望毫无惧色地与之对视,深深凝视着林烟,抬手摸了摸敷在他右边脸颊上的冰袋,良久,嘴角才勉强扯出了一抹苦笑,低声劝道:“烟烟,不要任性,也不要逞强。你知道,在我的面前,你什么也不需要硬撑。看看你现在这个样子……这个样子,要我怎么放心,怎么能走。” 林烟一扬手就将杯中的热水哗啦一声,全部泼到了凌望的脸上。 “我什么样子?”面无表情地歪歪脑袋,恶劣地将水杯丢进凌望的裤裆之中,冷笑,“我什么样子都不需要你凌望操心。” 仍旧泛着热气的水滴顺着凌望的脸颊下颚,滚滚流进了他的衣领肩颈之中。然而凌望却连眉头都没有皱过一下,脸色始终不变。 “烟烟──”他闭了闭眼睛,声音很轻,“我只是,想要照顾你。” 林烟的冷笑顿时有发展成为尖叫的趋势:“凌、望!你怎么这么不要脸?怎么不去死啊!?哈!你深更半夜跑到我的房子里来,用我的水,我的药,我的冰袋……来照顾我!来照顾我!?哈!谁给你的胆子!谁教你的常识!?你他妈是不是脑子有病啊!你不知道我妈早就已经死了吗!?你不知道你妈和我爸也早就已经死了吗!?……最重要的是你他妈不知道你妈把房子留给了我吗!?你信不信你再这样下去老子就去告你!告【烈火】的老板不仅非法私闯民宅,而且还对自己的弟弟进行了长达十多年的性骚扰!?” 林烟一路吼完,凌望只听见他一声比一声的音量高飙,也一句比一句的火药味儿十足。然而当他的话音落下,重回寂静的偌大房屋里面,凌望却分明只觉得他的烟烟,此时此刻,那一声声急急不济虚弱不接的呼气喘息,要比他刚才那么长一大段不留情面吐字难听的骂人的话,来的更加尖锐更加刺耳,更加令他的心乱如麻,也心痛如绞。 就算是脾气再好的人,经历了今晚林烟对凌望的这一切,尤其是听完了刚才林烟对凌望的这一番话以后,估计,也早就已经如雷暴跳了。而凌望的脾气虽然本来就好,但是如若这样对他的人不是林烟,他即便谈不上像黎唯哲夏昭时那样,会把这个辞了雄心豹子胆胆敢如此冒犯他的短命鬼整得求生不得求死不能,但也绝对,不会让他好过的就是了。 ──但如若,这样对他的人,不是林烟。 换句话说,凌望永远,也不会对林烟生气。这不是他的保证,而只是一项事实。在他的烟烟面前,无论他的烟烟怎样对他──怎样都好,凌望都无法感觉到任何类似于不满抑或愤怒的情绪。仿佛它们被某个看不见的黑洞吸走,又或者正如一缕轻烟,风一吹,便悄然而逝,无踪无迹。 所以此刻的凌望仍是那样认真并且安静地深深凝望着眼前的人,一遍一遍,不断重复地道:“我只是想要照顾你……烟烟,我只是,想要照顾你而已。” 林烟无言同凌望对视片刻,忽然无力地笑了:“照顾我?”眼底蓦地掠过一抹深深瞧不起的冷然与讥讽,声音幽幽,“还是一直不死心,想要得到我。” 凌望拿起纸巾揩了一把脸上的水,以免滴到林烟。并未说话,只是眉间笑容,愈发温柔。 然而林烟冷眼看着面前,这样英俊高大,且又情深似海的凌望,却不知为何骤然感到心里郁闷,无比的郁闷,胸中烦躁,发疯的烦躁:为什么……为什么他后来遇上的所有人,一个两个三个四个……全部!黎唯哲差得那么那么远! “知道吗凌望,我、最、讨、厌──像、你、这、样、的、伪、君、子、了,”他闭着眼睛,一字一句,用力到嫣唇泛出丝丝血色,几乎咬碎一口贝齿,“你老实说,你费心费力又无怨无悔地陪着我,对我好这么多年,难道不就是和其他那些一看到我就精虫上脑的急色鬼一样,想要干我的吗?啊!?凌望!你为什么就是不肯承认!你他妈不就是跟别人一样,想要和我林烟上床的吗!?你装什么情比金坚情深似海情意绵绵啊!你知不知道我最讨厌的就是像你这种胆小虚伪的贱人了啊!” ……一点,都不像黎唯哲。不霸道不直接不神采飞扬不跋扈嚣张不目中无人不高傲自负不风流轻狂── 为什么,究竟为什么……这么多年,遇到的这么多人里,却没有一个人,哪怕一点点,像黎唯哲。唯二仅从最难相提并论的硬件条件上来说,最有可能与黎唯哲相似的凌望和夏昭时,却又一个太假装,一个,太阴狠。 人海茫茫,林烟简直就要绝望。 很久都没听见凌望的回话,林烟长长松了口气,以为这一次终于把这个死缠烂打的家伙给骂死心了,正准备出声撵人,却听见凌望放柔了声线,但反倒愈加清晰道:“烟烟……我,不是黎唯哲。” 林烟霎时背脊一僵。抬起头,满眼不敢置信地看着凌望。结果却被凌望突然伸出的右手,温柔地覆上了头顶。 这一次,林烟忘了躲。 干燥温暖的触感,一如记忆中的少年与孩童,弟弟和哥哥。 “烟烟──”凌望淡淡地微笑起来,脸上仍残留水迹,晶莹的水滴和虽与林烟只约莫有一两分相似,但也足以令他绰绰有余是个英俊美男子的眉眼五官,在整个屋子通明一片的灯火闪烁之下,流淌出一种林烟十几年来似乎从未读懂过,又或者,更是根本从未看到过的,模糊的美感,“你活得太辛苦了。这世上只有一个黎唯哲。而你不能要求所有人,都像黎唯哲。” 林烟几乎是在一瞬间就失去了全部的心跳和呼吸的能力。 他忘记了,该如何去心跳和呼吸。 恍惚中他只听见凌望的声音娓娓传入自己的耳朵,连绵不绝柔软温和,有若青空天际,那大团大团变幻不定的云朵: “我承认我是对你有欲望,烟烟。可是你要知道,这世上,不会有男人在你的面前,不产生欲望──”顿了顿,似乎突然想到了什么,莞尔轻轻一笑,“好吧,异性恋和……嗯,有顽疾的,除外。” 凌望为人一向和煦温厚,原本很少开玩笑。因而这句话一听之下,不禁让林烟忍不住抽了抽眉梢。 当然他也顺势将自己的脑袋从凌望的手掌中移开了出来,很快恢复成之前面无表情的无动于衷,冷冽淡漠。 凌望见状眼底很快闪过了一丝怅然若失的无奈,但倒也并未勉强,只是收回手苦笑着叹息:“我成为不了黎唯哲,而且也不想成为黎唯哲。烟烟,每一个人爱人的方式和手段都不一样,你不能拿黎唯哲爱一个人的标准来要求我……来要求,这世上除他之外的任何一个人。我没有他那么强势,也做不到他那么霸道,我若是……我若是,爱一个人……”凌望说到这里忽然莫名苦涩地停了停,深吸一口气,原本温情了一路的声音,霎时就变得干涩沙哑,听起来竟至于有些情难自制,但又似乎难以为继,“……我若是爱一个人,我……” 林烟失笑,眼神不无轻蔑,口气极尽鄙夷:“凌望,你岂止是没有他那么强势做不到他那么霸道,你简直就是懦弱胆小,是个十足的懦夫胆小鬼!你知道我最讨厌你的什么吗?就是你这副想说又不敢说想做也不敢做,优柔寡断软趴趴的,就一个人在那儿纠结啊纠结,结果纠结了老半天还得出个笑死人的白痴结论,总以为自己就是深情得天下无双举世无敌,没有人能够比得过你凌望对我林烟的爱的得瑟样子!哈,什么你若是爱一个人……你就是爱我!你分明就是爱惨了爱疯了爱死了我林烟你为什么不敢说!” 第十章 “……” 凌望彻底呆住。良久,才感到全身的细胞仿佛春回大地万物复苏那般,一个一个,慢慢地复活重生;流动的血脉喷薄狂涌,一阵久违,久违,抑或是从未,从未的轻松。仿佛那些曾经重重阻拦了他,然而却并不知晓具体为何的困难障碍,全都在林烟刚刚的那一番字字见血句句戳中的痛斥声里,灰飞烟灭,烟消云散。 是的。凌望承认林烟真是把自己看得透彻,也形容得很合。 而如今就连他自己也都觉得,自己从未像此时此刻这般,无颜得羞愧,和明白得通透过。 如果在这种情况下都不开口,那就不叫“每一个人爱人的方式和手段都不一样”了,而就会真的成了,彻彻底底彻头彻尾的,“胆小鬼懦夫”。 凌望深深,深深地吸了一口气。 当做勇气。 “是的,没错。烟烟,你说得没错,骂得也没错,我、我就是爱你,我凌望确实是爱惨了爱疯了爱死了你……虽然我也不知道这究竟是为什么,究竟是怎么一回事……”有些吞吞吐吐结结巴巴,但那的确不该苛刻,不该怪他。毕竟,面对挚爱,即使是再强大的男人,也可能被这一生唯一一次的热烈,哽住了早已等待太久的表白,“可、可是,烟烟,如果你不愿意……如果你不愿意的话,那么我也绝对不会强占你。而我虽然不会强占你,但是我也绝对不会离开你……没错,烟烟,你知道,无论以后怎么样,但是我凌望──至少我这一生,总是会在你身边……伴你身旁。” 一段表白下来,只见凌望的眸仁深处,闪烁着炽热但却并不刺人,激动却也不会冲动的莹莹暖光。真诚而恳切,柔和并温顺,仿若仰头触目,不经意间便落进了满满一眼,宛如明珠般的星辰。 凌望多金而英俊,此刻被表白的若是换做别的任何一个人,恐怕都早已经激动得连声答应,甚至,是泣不成声。 但很可惜,此时被凌望表白的,却不是那所谓的“任何一个人”;而,是他林烟。 林烟听了,并且很认真地听完了,但却只觉得老套和酸牙。他揉着眼打呵欠,懒懒打断:“行了凌望,太长了。而且这些话我已经听过了多遍了,初中就有人抓着我的手学着电影里面的情节,跪在地上跟我讲过了。啧,现在十多年过去了,你就不能有点儿创新么?” 凌望不怒不恼,反而微微一笑:“是吗?不过也对,烟烟一直都是很有魅力的。早在你七岁的时候,我就已经体会到了。” 七岁,是林烟第一次见到凌望的年纪。而那个时候,凌望十岁,别墅花园里的阳光一闪,整个世界霎然黯淡,眼前惟余,那一片惊艳的五官。此生他再也没有见过比那更美的,所以他也一直溺在其中,不曾,更不愿醒来。 “……不过,还有最后一句,我一定要讲,”尽管林烟满脸的不耐丝毫无动,然而凌望看样子却似乎并不在意,眼底涌动的是无边无际的惊喜与浩如烟海的浪漫,有一种巨大,巨大的柔情。他深深凝望着林烟,仿佛要将他看进自己的灵魂里去,“以后,无论你选择和谁在了一起……烟烟,你要找我,我总是在的。” 说的话虽苦涩,但语气毕竟轻柔亲昵,“我总是在这里──在你的身边的。” 林烟却嗤笑了一下。因为他真的觉得这很搞笑。 他同意凌望刚才说的,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爱人的方式和手段,但是他实在很难同意,这种牺牲奉献不求回报,委屈,结果还不能求全的爱──真的,能算是“爱”。 至少,不符合他的爱情观。 “你可真大度啊,”林烟冷眼斜睨着他,嘴角噙着一抹肆意的嘲讽,“难不成你真能看下去我和那个人每天恩恩爱爱卿卿我我?然后开心地祝我俩白头到老,一生幸福?” 凌望只觉喉咙瞬间紧了紧,哽塞片刻,却道:“……我只希望,你能快乐。” 一字一字,全是无处安放的不舍,和,终归不得不的舍得。 要说感动一点都没有那确实是假的,但那到底还是抵不过林烟瞬间的无语:对这种圣母级别的爱情观,彻底的无语。 神色复杂地看了眼前深情如许的男人半晌,林烟忽然自嘲地一笑,低头掩饰脸上那一抹一闪而过的黯然,恍惚道:“快乐?”顿了顿,声音轻得无处可闻,“永远……不会有那一天了。” 凌望被他这句话里根本掩都懒得再掩饰的忧伤绝望狠狠,狠狠地震了一下,下意识就想要伸出手去握住林烟,给他温暖,予他力量。 林烟却眼疾手快地避开,警告地瞥了他一眼,淡淡道:“不过如果你想让我现在的心情稍微变好一点儿的话,那么还是有办法的,”说着朝门外努了努下巴,赏了他一个字,“滚。” 凌望叹了口气:“不行,”仍是温和的坚持,“我说了,你今晚这个样子,我不能走,要留下来照顾你。” 林烟眯起了眼睛,然而凌望寸步不移,寸土不让。 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其实凌望的爱,也是有一种霸道在里边的。 ──这世上不可能会有一种爱,没有一点点的霸道。 但很可惜,那只是一种没有致命的杀伤力,也没有夺人的吸引力,力量微弱得几乎让人感觉不到对方的压抑和激情的,柔软的霸道。而林烟早已心聋目盲,再也接受不了这样的变装。 他陷在旧爱的迷雾里太久太久,久到已不知道究竟应该如何去走,才能终于走出浓雾,去到新的……有人爱他,而他恰好,也爱那个人的地方。 林烟懒得再理凌望。反正这样的事情以前也不是没有发生过:半夜他陷在沙发里睡着了,第二天醒来却总是干干净净舒舒服服地躺在自己卧室宽大柔软的床上被窝里;客厅厨房,飘出来一阵阵美妙勾人的早饭香。 正闭眼欲睡,决定该干嘛干嘛的林烟,却忽然听见凌望低声开口:“还有一件事……今晚,谁打的你?”想了想,皱起眉有些不解,“姨父没罩着你吗?谁敢?” 韩笑那个红颜薄命的老婆和凌望那个自己把自己整死了的老妈是姐妹。──呵,不愧是姐妹。姐姐叫乔小因,妹妹叫乔小为。乔老爷子信佛,尤信天命循环,因果轮回之类,所以当年乔太太一诞下这对同胞异卵的姐妹花,乔老爷子便如是取名。 而如今从她们的结局看来,倒似乎也真是应了乔老爷子当初的本意:世事注定,有因终成果,有果,必有因。 但是说真的,林烟每听见凌望这么恭敬孝顺称呼韩笑为“姨父”,而且还总觉得韩笑会看在他和他妈的份儿上好好善待自己的时候……林烟就觉得无比地想笑。如果让凌望知道了韩笑是怎么对自己的,又是为什么要这样对自己……当然林烟不会真的这么做,没必要也没意思,但是偶尔无聊得紧了,他也不介意就这么自娱自乐地给自己找点儿乐子。 发疯发狂亲人相残啊──真是想想都让他觉得好像是看在一部天雷狗血大剧,开心得要死。 凌望猜不出林烟心里在想什么,竟至于被打了脸上还流露出一抹极淡极淡的微笑,心底隐约蹦出一个唯一有可能但又觉得实在不可能的大胆猜测,眉头皱得愈发紧致了:“谁敢?” 林烟看着凌望这副隐隐发怒而又极力克制的纠结样子,觉得可笑也好笑:“你在说什么笑话呢凌望。我林烟是什么人?我林烟又不是什么人……去【宠儿】的哪个不是财大气粗有钱有势的?谁不敢打我?哈哈,谁都敢打我啊!”偏过头磨在沙发背上舒服地蹭了蹭,仿若累极,累极,微阖着眼皮轻轻哼出一句,“只是大部分的人一对上这张脸,迷都先被迷晕了,所以舍不得……或者忘了打罢了。” 话里模棱两可的意思让凌望误会了,猛然间不敢置信地瞪大眼睛,眸底怒火熊熊: “你的意思是……是黎唯哲打的你!?” ──这真是一个不无道理自然而然,所以,更加叫人心酸的猜测。 但其实林烟已经有很多年很多年没再见过黎唯哲。如果被他打两下能换得见他一面,他觉得值得。 眼前瞬间一黑,心里仿佛被针狠狠扎了一下那么疼。林烟闭着气缓了缓,旋即冷笑:“呵,是又怎么样?如果真是黎唯哲打的我,你要怎么做?嗯?凌望?你敢去找他拼命吗?你敢吗!?” 仅一句话,就撇清了黎唯哲与这件事情的全部关系,顺带讥讽了凌望也许只是敢怒不敢言的无能懦弱,可同时,也暴露了他自己的虚弱苦涩。 他见都见不到黎唯哲,更遑论,是被他打呢。 凌望不傻,而且说实话,其实他本来也不大相信,黎唯哲竟会做出,打林烟的这种事情。因为林烟的关系凌望虽然不怎么待见黎唯哲,但是彼此之间多少还是有些交流,有些了解的。黎唯哲并不是真正的花花公子,也并不是真的肆意跋扈到令人可憎。他的确是不喜欢林烟,然而除了林烟惹到庄景玉的那一次之外,其余所有,他都对林烟非常特别,也足够容忍。 很快听明白了林烟话里的多重意思,凌望却只觉对他的烟烟既心酸又心疼,既无力又无措,丝毫也注意不到自己。定定地看了林烟几秒钟,终于口吻轻而坚定,柔声吐出来了一句回答: “敢啊。为什么不敢呢。” 林烟扯扯嘴角皮笑肉不笑,冷眼而视,看样子,无所谓真或不真,信与不信。 但其实他不知道,早在当年黎唯哲甩掉他的时候,凌望就已经去找过黎唯哲,然后,和黎唯哲干上了惊天动地的一架。感情这种东西本来就毫无道理可循,也没有是非对错之分,黎唯哲不喜欢林烟又不是黎唯哲的错,但那一次凌望却好像是自己有着天大的道理似地,打得那叫一个凶狠暴戾,击击致命。 只因为是他的烟烟,受了委屈。 其实他凌望怎么会不知道自己那根本就是在惹是生非无理取闹纯粹发泄?──可是没有办法,偏偏是他最爱最疼最宠,最舍不得让他受到哪怕一丁点儿委屈的烟烟,受了委屈。 那件事距今已经过去了很多很多年,黎唯哲是无所谓所以没有告诉林烟,而凌望不愿再在林烟的伤口上撒盐,所以当然更不会告诉林烟。 而现在他微笑起来,屋内光晕斑驳疏影横斜,恍惚中眉目温柔,依稀见情重如山: “有什么不敢的,烟烟。我承认黎唯哲是很厉害,不过如果今晚真的是他打的你……这么重的手,我凌望就算是拼了命,也一定要替你打回来。” 这时候,林烟其实已经缓缓闭上了双眼。呼吸平稳,发肤静好,眼看,就要安眠。 深深凝视眼前这样一张绝美的睡颜,凌望的目光温柔得,简直就像是马上就能滴出水来那般。一室浩大空旷的寂静,许久许久,才听见他的轻语柔声,宛若呢喃: “烟烟,为了你,我可以不顾一切。” 这时候他这样说,然而,也只是说。直到很久以后他终于知道,原来为了他的烟烟,他真的可以,做到怎样的不顾一切。 第十一章 林烟第二天早上七点钟准时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的状态果然和以往的任何一次一样,整个人干干净净舒舒服服,躺在卧室宽大柔软的大床上,裹着被子缩成一团。客厅厨房里,隐隐飘来一阵阵催人食欲的清淡粥香。 知道凌望还没有走,但是又有好吃的早餐享受……林烟面无表情地滚在被窝里默默纠结了一阵儿,最后以胃里的一声咕噜叫,结束了这一场毫无意义而又完全败北的天人交战。 林烟很快翻下床刷了牙洗了澡,将自己给收拾好了。其实光看他的模样实在让人很难想象,他竟然会是一个起床起得如此之早的人。大概因为他长得妖孽,所以人们也总是自然而然地先入为主,觉得林烟就应该是那种黑白颠倒日夜不分,晚上声色犬马纸醉金迷,而白天昏昏沉沉蒙头大睡的夜行妖孽。 但其实无论林烟每天晚上睡得究竟有多晚,第二天早上七点钟准时醒来的这个好习惯,已经彻底融进了他的骨子成为了他的生物钟,陪伴了他许多许多年。 那是因为当年还和黎唯哲在一起的时候,黎唯哲总是会在这个时间准时起床晨练。而那时候明明作息时间紊乱得厉害的林烟,却偏偏硬逼着自己,每一天,同一时间,不管黎唯哲要没要求愿不愿意,都主动自觉地,陪着他一起。 坚持多年,就算如今物非人也非,但再也改不掉,戒不了了。 深秋的天气屋子里倒还暖和,林烟一脚踢开昨晚换下的脏衣服,打开宽大得实在有些骇人以及琳琅满目到简直令人眼花缭乱的巨型衣橱,随意挑了件雪白色的翻领衬衣和纯黑系高级手工织羊绒衫套上,然后靠着柜门想了想,无聊地曲起手指卷了卷额前几缕湿漉漉的头发,最后又拎出了条卡其色的休闲长裤穿上。 形状较好的精致锁骨横在黑白相间的衣领之间隐隐约约藏头露面,有一种犹抱琵琶半遮面般的朦胧美感;脚上没穿袜子,拖鞋遮不住的一对脚踝却是大大方方地裸在外面,又光又亮又圆又白,可爱而勾人,漂亮得不像话。 走出客厅,凌望正好将刚刚才从外面买回来,新鲜出炉的锅贴饺子和蟹黄小笼包放到餐桌上,结果一看见林烟的这副样子,仍是情不自禁先被狠狠地惊艳了一下,而后无奈地叹口气,一边拉开椅子就往厨房里走,一边继续极其老妈子地嘱咐他道:“乖乖坐好,我先去把粥端出来,然后给你擦头发。” 林烟一如既往无视凌望,只自顾自地坐到桌边开始起美美享受他的丰盛早餐来。 其实林烟对外国的一切都不怎么感冒。尤其是在吃的方面,更是独爱中华美食,完全瞧不起国外那些茹毛饮血的……什么破玩意儿脏东西!唯一能够勉强接受的食物,就只有甜食。 还记得当初万分惊喜地发现了这一点以后,林烟便跟着了魔颠了狂发了疯一般没什么两样,不管饿不饿,但只要一想起这一茬来,便开始不要命地往自己的肚子里,拼命地塞西式甜品。 不是他有强迫症,而是他只是为了以此,来怀念黎唯哲;来纪念过往,那一段,至少在他看来,是“他们共同”度过的时光。 黎唯哲喜欢吃西餐,最喜欢吃的就是法国鹅肝──林烟这辈子,就算拼死,也吃不下去的一口的变态东西,一吃就吐,恶心至极。可是林烟又那么那么想拥有一份可以用来缅怀他与黎唯哲共同过去的物事与回忆,又或者说是一种,可以用来支撑他在失去了黎唯哲以后的现在以及将来,都还能够继续活下去的,勇气和力量。 好像只要拼了命似地往自己的肚子里边塞甜食,黎唯哲,就还跟在自己的身边一样。 这大概不是强迫症── 这是有病。 林烟不知道这个病究竟什么时候才会好,又或许永远,也不会好;但是渐渐地,当日子久了吃得多了成习惯了,他也就开始觉得,那真的,没什么所谓了。反而是这种病让林烟感到人生依旧有望,苍白的生命陷入鲜活的回忆,暖流如潮,不至于一片蛮荒。 锅贴饺和蟹黄包都是林烟最爱吃的早点之一,粥则是凌望自己煮的红豆薏仁粥,香香甜甜软软糯糯的,他的厨艺还不错。林烟吃得津津有味不亦乐乎,眉眼认真专心致志,估计学生时代的上课自习都没能让他像此时此刻这般心无杂念精力集中过。而连他自己都没有注意到的是,每当他解决完一个饺子或者包子,光滑洁白的鼻翼便会不自觉地微微耸动一下,这个小动作无疑让他显得更加可爱而又异常满足。薄薄的嘴唇上浮动着一层柔软鲜亮的光泽,虽说是油,但因为是他浮在了他林烟的脸上,所以也照旧艳得光彩夺目,美不胜收。 凌望站在林烟的身后,动作轻而柔,一下一下,慢慢替他擦着头发,不愿打扰林烟只有在吃早餐的时候才难得有那么一点的高昂兴致,而且还更怕自己一个不小心,用力弄疼了他。 “烟烟──”擦了一会儿,凌望又忍不住开始老妈子似地念叨起来了,“以后洗完澡一定要记得先把头发擦干,现在年轻不觉得有什么,以后老了会难受的……还有,现在天气也变冷了,就算在家里也记得把袜子穿上,足保养很重要的,很多穴位都在足底……” 谢天谢地,就当林烟正听得差点儿一个没忍住,直接将碗里的热粥往凌望身上泼过去的时候,凌望的手机,却适时地响了。停下动作拿出来一看,凌望忽然不着痕迹地皱了皱眉,放下毛巾抬脚就往阳台走:“我去接个电话。” 林烟只给了他一个“你快滚吧”的嫌恶表情。 大约过了五分钟凌望才从阳台里出来,不过脸色有些黑,看样子刚刚电话里说的并不是什么好事。走到半路忽然想起来还要去给他的烟烟拿袜子,转身折回迈向林烟的卧室,结果刚一进去,手机就又响了。 远远地,林烟只听见凌望的声音比刚才讲第一通电话时显得更低更沈,虽然只说了短短的“知道了”三个字以后就啪一声迅速挂断了,但即使再傻的人也能够听得出来。那短短三个子里所蕴含的熊熊的怒火,巨大的怒气,以及滔天的怒意。怒得竟连像凌望脾气这么好的人,都没有办法忍。 这就多少惹得林烟有些好奇了。并且好奇中还夹杂了几分,有好戏看了的躁动兴奋。 凌望生气了耶!居然生气了耶!多少怀春少女成熟贵妇甚至哪怕垂垂老妪心目中的完美无缺的白马王子凌望……现在,居然生气了耶!啧啧,这种情况可真是百年一遇千载难逢啊!究竟什么事情那么大魅力,可以达到这种效果啊?嗯……他林烟可真是要好好打听打听以备日后的不时之需才行! 于是这么想着的林烟望眼欲穿地一等到凌望走出来,就连最心爱的饺子包子都懒得吃了,丝毫不掩饰心中喜悦,眨着一双大大的桃花眼睛笑眯眯笑嘻嘻,心情极好地看着凌望,两眼放光地问:“怎么了怎么了?发生什么事情了?难道【烈火】又有女明星想出名想疯了,乱给小报记者们放大话,说她们怀了你的孩子啦?” “……” 凌望顿时无言。 一从卧室里走出来就看到林烟那副唯恐天下不乱──更重要的,是因为看到自己吃瘪,所以才难得真心大笑的开心样子,一时间心情复杂,也不知道自己现在究竟是应该欣慰,还是应该无语了。揉揉眉心,只得哭笑不得地走到林烟的面前缓缓蹲下,握住他白净嫩滑,相比普通男人来说略显小号的柔软脚掌,帮他穿起袜子来。 这样的行为对于两个大男人来说,的确是显得过于亲昵了。但他们的情况很特殊,一个是只想要照顾,而另一个则是只想要舒服,一个是纵然落花有意但却并不强迫威逼,而另一个则是彻底流水无情且还没肺没心。 林烟从来都不是常人。仅从外表上来看,他就已经将这世界的各路凡夫俗子们甩出去了老远老远的一大截。所以他的一切行为,也都不能按照常理去推。美貌早已让他站在了巅峰,他不需要再去刻意地讨好谁臣服谁,又或者去听话地遵守什么顺从什么,这一切,全部都是那些,或许拼搏一世奋斗终生,但也只能卑微地站在低处仰望他的弱者们,才会去做的事情。长年的“高处不胜寒”让林烟成功地进化成了一个几乎无所不能的强者,却又矛盾地退化为了一只没有理性思维的动物──无视人类的框架规则,只依自己的欲望本能。 敏锐而多疑,暴躁且极端。基本上,林烟就像是一只没有理智和理性,全部生命都只靠心情和感情在活的,纯粹的感性动物。 他现在确实是觉得脚有点冷,想穿袜子。所以他不拒绝凌望。为了舒服,哪怕他讨厌凌望, 等到穿好左脚的袜子需要换右脚的时候,凌望犹豫了一下,终于抬起头来看着林烟,轻言细语,柔声问道:“烟烟,昨天晚上,你是不是和柳君城……还有赵暮和孙宁,在【宠儿】里面,发生了……嗯,争执?” 他斟酌地选择了一个比较温和中性的词语,说出来不至于那么刺耳难听,又叫烟烟为难。 但是林烟怎么可能为难。他根本不会有那种情绪。 林烟只是瞬间怔住了一下。因为虽然他也早就料到,能让凌望生气至此的事情,绝不会是他刚刚随便乱开的那个玩笑,可是当他终于听见了凌望的回答时,也难免感到了一点意料之外的错愕:原来凌望在这里纠结犹豫了老半天,最后开口想要讲的,却居然会是这么一件他根本完全没有想到,也几乎就快要忘记的事情。 柳、君、城? 一字一顿,在心里面默默低念了两遍这个名字,林烟脸上原本扬得大大的笑容不但没有消失,相反,还扬得更加肆意了。 “哦──”他拉长声音故作恍然,“柳君城,我记得啊,就是那个小贱货嘛。” 凌望听得皱了皱眉。 林烟歪头想了想:“嗯……昨晚我们是有在【宠儿】里面见过,可是我们没有发生争执啊。” 凌望的眼睛霎时亮了亮,表情有些惊喜。 “只是,我一个人狠狠骂了他一顿而已,”林烟却低头看着凌望,目光盈盈若水,笑容绚丽飞扬,“他只有低头挨骂的份儿,和任我宰割的命。” “……”凌望脸色一僵。 林烟看着他这幅模样顿时觉得心情真是好。好极。 空闲的右脚荡在下方一晃一晃,林烟转过头继续享受自己被打断的早餐,一边不安地动了动仍被凌望握在手心里的左脚,示意对方快替他穿好袜子,他冷。 “怎么,那个小贱人原来是你们【烈火】 的艺人吗?”林烟边吃,边简直忍不住让他肚子抽痛的闷笑,“哈!不是老说【烈火】是亚洲最顶级的娱乐公司吗?怎么连这么不入流的货色也收啊?到底是怎么收进来的……像这种要才没才要脸没脸估计要演技也没演技的廉价货,难道潜规则也有人要吗?” 凌望没有回答,只是垂下头去,动作依旧温柔地替林烟穿好了袜子,然后小心翼翼将他的双脚都都放进拖鞋里,甚至最后,还无微不至地替他卷了卷稍长的裤腿,免得他一个不小心踩到摔跤。 当一切都收整好的瞬间,林烟就迅速收回了自己终于变暖和的双脚,舒舒服服地盘坐在椅子上,继续享受他的美味早餐,而凌望则是慢慢地站起身,转身去了趟洗手间洗了个手,而后回来继续拿起毛巾,替林烟擦他那一头半干未干的软发。 “……烟烟,”良久,凌望才忽然,或者说终于,轻轻叹了口气,解释道,“柳君城确实是【烈火】的艺人,虽然只是一个不出名的小艺人……但是这些其实都不重要,重要的是,他是谢非格的人。” 林烟吃饭的动作逐渐慢下来了一点儿,眉头微皱满脸困惑,似乎是在努力搜刮脑子里有关谢非格这个名字的印象。 凌望揉揉他的脑袋:“你对我怎么样我都无所谓,烟烟。但是谢非格是我的朋友。我希望你能尊重他,也尊重他喜欢的人。” 林烟终于搜刮出来了脑子里那一点点和谢非格有关的印象。 “啊!”他小小地叫出来了一声,嘴巴里包着饺子含糊不清地嘟囔,“我想起来了!谢非格啊……就是那个得了很多国际大奖的有名大导演嘛,嗯……家里很有势力,尤其跟城南的萧岚和季晚潇他们交往得很密切的那个?” 林烟一向毒舌刻薄伶牙俐齿,难得有吐词不清的情况发生。所以现在这个样子的林烟就实在是难得极了,也真的是可爱透了。凌望看着看着不禁心痒,脑中一时恍惚,便一个忍不住伸手出去,轻轻捏了捏他软软嫩嫩,没有受伤的左颊。 触碰的刹那,一股酥麻的电流刷地窜过了他,柔情无限的心房。 尤其眼看着烟烟分明早已察觉到自己的动作,然而他却并未阻拦也并不生气,凌望神魂俱颤心神皆动,仿佛一瞬间被巨大的幸福击中,眉梢眼角俱是笑意,感觉整个人都轻飘飘的,脱离了地面飞入了空中:“嗯,就是那个谢非格,烟烟你知道得还挺清楚呢。” 林烟慢慢咽下饺子仰头冲他一笑:“这有什么,你们【烈火】有很多有钱的大牌男明星都来【宠儿】包过我啊,大家上上床聊聊天说说话,有些人有些事,就算想不知道也不行啊。” 可怜凌望脸上的笑容还没能扩展完整个嘴角,就已然僵硬地滞在了薄薄的半截唇梢。 原来林烟刚刚默许他那一捏的报复,全在这里。 看着身下烟烟那一脸狡狯满眼算计的得逞笑容,凌望知道自己现在一定是失态得登峰造极,无以复加。 可是那也没有办法。爱让人控制不了自己;爱更让人即便被控制,也心甘情愿,无怨无悔。 作为【烈火】的老板,凌望在公众面前的形象就算不是霸道强势,但也绝对不是软弱卑微。所以旁人绝想不到,他竟也会在一个人的面前,这般的低声下气,如此的忍让谦卑。 如若看到,估计会惊掉了下巴,笑掉了大牙。 其实凌望也不知道自己究竟为什么会爱上林烟,又或者爱上了林烟的什么,难道只是因为林烟的美貌?──或许最初的一见钟情再见倾心,大部分,的确只是因了林烟美貌的缘故,可是现在的凌望却是十分清楚地确信,就算他的烟烟下一秒就芳华褪尽色衰颜老,他也依然,爱他如初。 他不知道自己对林烟的爱的极限在哪里,也不知道自己对林烟的忍让的极限在哪里。又或许,根本就没有那个所谓的极限,一切辛苦只要是以能和他相处为报酬,那么他都甘之如饴。 凌望心知这段对话真的没有必要再继续下去,刚想劝林烟别玩儿了继续吃早餐,却不料他的眉头愈皱愈紧表情越变越臭,忽然,猛地一个甩手将桌边的筷子狠狠往碗上一砸,伸出长腿就开始疯狂地踢桌子,咬牙切齿,表情扭曲地大声叫骂:“这年头有点儿厉害的男人是不是都他妈脑子有病啊……不喜欢女人也就罢了,怎么喜欢的男人还一个比一个笨一个比一个蠢一个比一个呆……一个比一个丑啊?都他妈的疯了吗?还是现代人的审美变了?退化成这样了?那他妈还活着干什么!怎么不去死啊?……怎么不通通都去死啊!?” 凌望顿时恍然大悟林烟想到了什么。其实老实说,当最开始知道好友竟然是对那个试镜糟糕得简直一塌糊涂的柳君城有兴趣的时候,他也是非常大吃了一惊的。要知道谢非格对于演员的要求之严格近乎苛刻乃至刻薄,性子冰冷而且嘴巴还毒得要命,基本上能从他手里面坚持拍完一部戏,并且拍完了还能够全身而退,不自杀不自残不缺胳膊断腿儿,平安活出来的演员,那不红,绝对是没有天理在的。就这么一个完美主义的大男人,凌望以前也十分好奇地猜测过,最终能让他动心的人究竟会是谁。大美女大美男都猜想过了,凌望甚至还因此一直私心地从来没有让烟烟跟他见过面,就因为生怕烟烟的美貌一瞬间便征服了这座完美主义的大冰山。但是谁能想到……但是谁也想不到,最终让这个毒舌冰山男动了心的,却竟然会是那么一个名不见经传,除了跑步比常人快点儿以外,几乎就没有别的特长的,龙套柳君城。 有时候想想,爱情真的是太神奇了。 曾经定下的一切条条框框,和最后倾心专情的对象,基本,都对不上。 就像此刻让林烟如此歇斯底里的:为什么,黎唯哲会上那么一个,老实土气的笨男人呢。 这种事情,凌望真的没有办法跟林烟解释,也实在没有办法给林烟安慰。除了告诉他:缘分天注定,但至少我凌望今生今世最爱的人,是你。也只是,烟烟你。 可林烟不会在意。最想要的那一个得不到,其余的,便都是垃圾。 于是凌望到底没有开口,只静静地站在一旁耐心地看着,也等待着,林烟的发泄。直到林烟终于骂累了也踢疼了,忽然猛地一个回头伸手拽住了凌望的领带,将他狠狠往前一扯,头发凌乱眼圈泛红,眉目狰狞得……令他心疼。 “你呢!?你刚刚那么生气,难道也是因为我昨晚骂了柳君城那个小贱货吗!?” 说着这话的林烟,表情里有一种,“你若是敢点头说一个是字”,那我就一把扯断你脖子的疯狂狠戾。 无论凌望有多帅,但他现在的姿势必然算不上好看,当然也更谈不上舒服。不过此刻他的心,却要比这些全部,都加倍得难受痛苦。伸手摸摸林烟一夜之后虽然略有好转,但仍然红肿不堪的右脸,凌望微微一笑,口气宠溺而无奈:“想什么呢,怎么可能,是因为柳君城。” 林烟依旧死死地瞪着他。因为失去过,所以没有安全感。 相视中,凌望的眼神忽也慢慢变得狠而血红。撑住椅架的两只手因为愤怒地用力,背面渐浮起暴跳绷直的青筋。 “我这么生气,是因为夏昭时……他居然,敢打你。” 第十二章 林烟并不奇怪凭借凌望的势力实力,人脉手段,仅用几个小时的时间,就能查出来自己今天凌晨所发生的全部事情。 然而让他冷眼的是,就算查出来了,又能怎么样呢。先不提凌望究竟敢不敢对夏昭时做什么──就算他真的敢,但那究竟有没有用,也实在很难讲,不得而知。并且仅从林烟自己来说,虽然他的确是很恨夏昭时打了他,可他本身却并无所谓夏昭时这个人;他也的确是打定主意要报复夏昭时,可他却并不希望那要依靠凌望,又或者是他认识的,别的任何男人。 尽管对于像柳君城庄景玉这样的小贱货,要教训他们,林烟确乎是十分乐意让他的爱慕者们替他效劳。可对于那个夏昭时……第一次,这世上竟能有一个人,可以让原本心懒手废的林烟痛恨得,只恨不能自己亲自动手,将他千刀万剐分尸凌迟,折磨到痛不欲生,生不如死。 这样想着便逐渐平静下来。冷冷看了上方的凌望一眼,林烟忽然一把推开他,没了心情早饭也再也吃不下去,只轻轻揉着自己刚才踢疼踢狠了的脚趾,面无表情地下了一个字逐客令: “滚。” 凌望叹口气但好在并未坚持。起身理了理衣着,看着林烟只自顾自低头揉脚的动作不禁有些心疼,于是一个忍不住又弯腰替他捏了几下,转眼瞅瞅他依旧泛红肿大的右颊,担忧道:“这几天我都会过来。如果实在来不了,也会派个人过来照顾你的。” 林烟默不作声。他不会傻到连后者都拒绝的。事实上就算放纵妄为恣意所欲如他,但也知道,这么多年,如果不是凌望一直跟个老妈子似地跟在他身边,忙前忙后,嘘寒问暖,鞠躬尽瘁地伺候他服侍他,那他一定,早就死了。 懒死的。 基本上,作为一个人,一个成年人,尤其还是一个成年男人,那些最简单但也最必须的生活技能,比如煮饭洗衣打扫卫生等等──林烟都不会。他甚至连杯泡面都不会泡!典型的朱门不识民间苦,十指不沾阳春水。好像他生下来就只是为了给这丑陋太多的世界增添一抹惊艳的亮色,负责“美”而已的。 不过那也都无所谓。他不做,不会做,不想做,但自然有人争着抢着闹着,甚至是排队着,都要帮他做。虽然现在社会上有很多所谓标榜自立自强的神经病们总是义正言辞地说着什么,美貌都是靠不住的,做人要靠实力,可是这句话听在林烟的耳中,无疑只像是一个天大的笑话而已:开玩笑,美貌当然是靠得住的,而且比这世界上的绝大多数东西都要靠得住。说这种话的人无非就是酸溜溜,不过只因为他们自己,美得还不够格。 一个人,哪怕这一辈子只拥有一样拿得出手的东西,但只要它厉害到了极致,那么就可以成为武器。而且,还是致命的武器。 不过当然,以后等他老了,美貌不再了,林烟也绝不会为了他那时的落魄,去怪任何人。 任何人──包括他自己。他自己做的选择,他从不后悔。 果然,在接下来长达将近一个月的时间里,林烟都是作为一只米虫,在屋子里面宅过去的。 而凌望也果然如他承诺的那样,基本上天天都会赶来这儿照顾林烟,并且看得出来,是推掉了很多很多工作,堪堪抽空来的。次数多了林烟甚至都能看见他眼下那两团,淡却化不开的乌青。想以此为借口让凌望滚回自己家里面去休息,别再跑他这儿来烦他了,可不料凌望长虽长得人高马大人模人样的,但偏偏是个受虐狂,总是冲他一脸温柔地笑,不点头不摇头也不说话,然后每天晚上依旧准时回他这里来报道。 ………… 劝说无果后的林烟终于彻底无语,于是决定完全无视掉凌望这个超级无敌绝世大M,一边不断催眠自己,心静自然凉。 林烟也没有问凌望,后来你究竟有没有,“敢”去找过夏昭时的麻烦。他不在意,问了更显矫情。直到大半个月之后的某一天,某个晚上,凌望没有像往常一样准时八点钟回他这儿来报道。本来林烟以为这是凌望总算想通了,为此激动了整整一个晚上的,结果第二天早上一起床就特没劲儿地发现,凌望居然还是来了。 唯一不同的是,这一次,除了两只眼圈下面,那两团越来越浓重的泛黑乌青以外,他的脸上身上,竟还杂乱无章地分布着好多些大大小小的伤口和血痕。而其中最严重的,无疑是下颚上的那一记重拳,以及左臂上的那一道刀伤。 林烟看见后只愣住了短短的一秒,脑子里便瞬间灵光闪过,想明白了这究竟是怎么弄的。 表情复杂地盯着凌望看了一会儿,林烟的心情也一如他的表情那般复杂:的确,他是很想要夏昭时不好过没错,可是他更希望能让夏昭时不好过的人是他自己,而并非别人。 当然,更不要是他凌望。 凌望却仿佛不觉得疼,反而是无比欣慰地看着林烟,良久,温和地笑了:“……嗯,夏昭时的确是挺厉害的。”顿了顿,低头随意包扎了下胳膊,那狰狞的伤口光让人看着都不禁倒抽一口冷气,觉得定然剧痛无比。可是瞧瞧凌望的脸上,竟还依旧是一片柔情脉脉的无动于衷,宛若无恙。他舔了舔因为失血颇多和彻夜未眠而略显苍白的薄唇,嘴角紧紧抿成了一条凛冽硬朗的直线,紧绷欲折的弧度里,有一种恍若天崩地裂,不顾一切的深情。 “不过烟烟,”他笑了笑,轻声道,“至少他打你的那两下,我都已经,替你打回来了。 【不管是谁下的手,我凌望就算是拼了命,也一定要替你打回来】──生必行死必践,君子一言如痴成狂。就像,他那晚承诺的那样。 林烟渐渐面无表情地看着凌望。隔了很久,很久,才终于淡淡“哦”了一声,勉强算作回答。只是那听不大出语气,也看不出多少情绪。不过他心里面倒着实是很有几分遗憾的:啧,真笨哪,怎么那晚上就没有想到要跟夏昭时交换个联系方式呢?不然现在自己就可以约他出去,好好欣赏欣赏他的“美丽”右脸了。 即便林烟的确是更希望能自己亲自动手收拾夏昭时,但他也不至于那么迂腐刻板。既然有人替他教训,而且还很难得地把夏昭时教训得,大概是他有生以来第一次,或许也是唯一一次,到达“毁容”的级别,那么自己又何乐而不为呢?这毕竟是喜事,而喜事,总是能让人的心情很好很好的。 于是在接下来的大半个月时间里,林烟每晚做梦总是会梦见一只右脸肿大如山的夏昭时,之前的英俊潇洒温文尔雅风度翩翩丰神如玉……统统不见。那副令人销魂的模样真是HIGH得他天天半夜都忍不住在被窝里边儿翻腾打滚儿,一会儿笑醒过来一会儿又笑死过去,简直开心到不行。 每天睡醒了就吃,吃饱了就玩儿,玩儿……就有各种各样的玩儿。基本上,林烟上午都混在线上打打游戏,大多时候是麻将,同时开N盘,赢得那叫一个鬼哭神嚎天昏地暗;下午则是打开视频看看电影或者综艺节目之类,尤其是搞笑到爆的那一种;而一到晚上,天一黑,林烟就根本不用自己主动找乐子了,曾经那些跟他有过包养关系的名流大腕儿们会一个接一个地打电话发信息给他,骚扰他空虚寂寞的夜晚。如果真的是无聊得紧了,林烟便会从中挑中几个稍微那么看得顺眼儿的出来,有一搭没一搭地跟他们说说话调调情,倒也打发时间,挺有意思。于是就这么醉生梦死地在屋子里面宅了几十天,不知不觉,深秋已过,冬至既至。 十二月下旬的某一日,林烟终于觉得自己再这么宅下去简直浑身都要宅出霉味儿来了,左右一思量,便决定回【宠儿】逛逛。 但除了因为年关将近所以人人都跟打了鸡血似的,兴奋躁动得有些过分以外,别的什么新鲜事,也都没有发生。 只除了一件。虽然那或许,只是对于他林烟来讲。 韩笑身边的心腹二把手不再是班森了。 并且没有人知道班森如今在哪里。下落不明,生死,亦不明──就从,林烟被夏昭时带走的那一晚开始。 当【宠儿】里人缘最好且也最有实力的调酒师黄冶,半是咋舌也半是感慨地跟林烟八卦起这件事情来的时候,林烟手中正缓缓转动着一杯他刚刚调好的马天尼,小口小口,心不在焉地喝着。四周变幻不定的流动光影,隐约遮去了他脸上原本就很莫测难辨的五官表情。 那艳丽模样真是看得黄冶十分之心动心痒,然而他又深深明白林烟绝对不是自己能动,又或动得起的人,否则……这不,班森那血淋淋的前车之鉴,不就正活生生地摆在他的眼前吗? 于是赶紧深吸一口气迅速别开脸去。别到,哪怕连余光都没有办法瞥见林烟一根毫毛的安全角度之时,他才终于自嘲地摇了摇头,心里骂骂咧咧:操你大爷的,真是红颜祸水红颜祸水红颜祸水啊!……古人诚不欺余! 泪流满面地腹诽了一阵儿,本来以为林烟早就已经喝完走人了,却没想到一转过头,黄冶竟然无比惊奇地发现,林烟居然还坐在那儿,一脸高深莫测情绪难明地喝着酒。纳闷儿之下不禁想到了一种可能,蓦地脸色一震,狠狠倒抽了口冷气伸出手指头颤巍巍地指着林烟大悚道:“嘶──我说林大美人儿……你你你……你这是什么表情!?难不成你跟那班小子居然是来真的么……呃……我的意思就是……难不成韩老爷是真的棒打了鸳鸯……呃不对……棒打了鸳鸳么!?” 林烟表情不变甚至头都没抬看也没看黄冶一眼。更别说搭他的腔回他的话了。 直到他终于喝完了那半杯马天尼,这才不冷不淡地站起身,打了个哈欠,声音听起来困倦而苦恼:“哎,又要去跟新人交代一声我最喜欢吃的那几样甜点品种了……真是烦啊。” 说着偏过头似笑非笑地看了看黄冶,表情一瞬间变得十分懊丧:“你刚刚的意思,是我死去活来地爱上了班森吗?啊哈……不会吧!在你们眼中,我林烟的欣赏水平难道就这么低吗?”然后想了想,很好心地给黄冶举了个例子打了个比方,“这么说吧,我连你都懒得看一眼呢,怎么可能看得上他。” 黄冶:“……” 目瞪口呆地看着前方林烟渐渐走远消失,缓缓没入滚滚人潮和光影深处的纤细背影,半晌,黄冶终于回过了神。抓抓头发面露苦笑:啧,一句话简直刺伤了多少爱慕者的脆弱玻璃心啊……林烟,真他妈的蛇蝎美人不假。 再说到班森。林烟当然没有刻意去找他,不过所谓“狭路相逢”又或“有缘千里来相会”,大概,说的也正是这么一回事儿。 一周以后的圣诞节,在S市有名的美食广场甜点一条街──准确来说,是林烟自从开始强逼自己吃甜品以来,就指名道姓,唯一认定的那一家甜品店旁的小巷子里,见到了失踪一个多月的班森。 其狼狈惨状已不用多做赘述。反正林烟居高临下地走到他脚边低头看了看,然后慢慢蹲下身去与他对视,良久,淡淡“啧”了一声,满脸认真道: “知道吗班森,我第一次听见韩笑这么叫你的时候,就觉得这个名字,真的好像狗。” 靠着墙壁,半坐在因为前几天下了雨,而显得异常冰冷的地面上的中年男人,身体微不可察地抖了抖。 林烟见状顿时明媚地笑了, 上下打量他一会儿,忽然动手扯了扯那一条正松垮垮地挂在他的脖子上,既旧且脏,但仍旧看得出来当初买的时候定然是价格不菲的名贵领带──那动作轻佻戏弄,践踏轻蔑,毫无尊重可言,也正如,在拉一只小狗的颈圈。 “哎,不过当初好歹是一只还有狗粮可吃的看门犬,结果现在,主人不要了,就只能当一只流浪乞食的丧家犬了。哎,我早跟你讲过韩笑那个老家伙阴得很也贱得很的,结果你偏不信……你说这又能怪谁呢?” 班森的眼底蓦地淌过了一抹痛苦而愤怒的火光。 林烟不禁失笑。回头望了望就开在巷子左前方不远处的甜品店,再转头,便是一脸的原来如此和理所当然:“呀,怎么,这么说你不开心,觉得受了侮辱生我的气呀?啧啧,我说你舍得吗?嗯?你不是爱我爱得都要死了吗?不然你每天跟个望夫石似地杵在这儿干什么呢?嗯?哈哈!不就是为了等我来吗?不就是为了能再看我林烟一眼吗?不就是为了能再给我买块蛋糕吃吗?哎……怎么喜欢我的人一个二个都是这样啊,明明都已经爱我爱得发了疯成了狂了,但都还是不敢说呢……这到底是你们有问题还是我自己有问题啊……诶喂,你倒是快说啊,到底是不是因为这样啊,嗯?我痴情的小班班~~?” 握着领带的那一只手轻轻地一晃一晃,姿态轻盈婉转,笑颜绝世无双。于是愤怒从班森的眼中逐渐消失融化了,而痛苦,却只沈淀得更加痛苦。 他已经说不出话来。他怎么可能,还说得出话来。因为林烟刚刚所说的那么那么多,全部,就已经是他想说,和不想说的一切了。 班森缓缓地闭上了眼睛,看样子,是已绝望地打算顺其自然,听天由命。 爱上林烟这样一个男人,只有两种注定的可能和结局:如果他不爱你,那么你就可以去死,而如果他爱你,那么他就可以,为你去死。 前者他愿意亲自送你上路,也无谓你有多痛多苦,而后者,哪怕前方刀山火海九死一生,他也都一路甘之如饴,在所不惜。 没有存在中间的状态,也没有属于中间的感情。 这就是林烟。 忽然,黑暗中,班森惊喜地感觉到林烟的身体慢慢凑近了自己的耳边,而他竟为这样注定只是糖衣炮弹一枚的接近触碰,很没骨气也不争气地,依旧那么无可救药地心跳加速,然后病入膏肓到呼吸暂停。 “明明不是我的错……长成这样明明不是我的错……”林烟的声音低沉,送入耳中,正宛如他的名字那样,炊烟嫋嫋,飘荡随风,“可是你们一个个都这样……都这样……知道么,这真的让我,很损阴德。” 班森诧异林烟怎么会说出这么一句封建迷信的话来。而且听那口气,竟还是真的异常的苦恼与虔诚。不是装的。 困惑地沉默了几秒钟,林烟忽地一个起身往巷子口的甜品店里走去。 甜品店的老板自然是认得林烟的,一看到林烟这次竟然亲自光临他家小店,谄笑得简直连嘴巴都要笑得合不拢了,满脸的横肉与细纹,只管屁颠儿屁颠儿地跑出来。巴结奉承,就跟女人的衣服鞋子那样,怎么做怎么多,都不会嫌过分。 当然他也顺便满脸嫌恶地指了指巷子里的班森──哪怕这个人曾经无数次地来过他们店里,作为林烟的跑腿,帮林烟买糕点。 见风使舵忘恩负义,大概,是人类的本能。 “今天您想要买点儿什么啊?嘿!咱们这儿刚出了新品种啊……” “今天我要买你的店。” 林烟一皱眉一摆手,干脆利落地打断店主的废话,不耐烦地甩出了这么一句惊世骇俗的话。 店主瞬间懵那儿了。 “呃……啊……啊?”仿佛一个世纪那么久,才终于哆哆嗦嗦找回了声音。 “具体的流程明天我会叫过人来跟你详谈的。你只需要记住,从现在开始我就是这家店的老板,而他──”说着头也不回只遥遥往后指了指班森的所在,面无表情,但绝对不是开玩笑地对着眼前面无人色,脸上卡白卡白,一副几乎就快要被吓晕过去的肥胖店主,一字一句,缓缓道来,“才、是、店、主。” 噗通── 某人顿时昏厥晕倒,因为高血压犯了…… 就算不回头林烟也能猜得到,此时此刻,身后的班森盯着他的眼神究竟有多……感慨万千。 不过他也懒得去跟那人解释什么。反正只是一个无关紧要的废物家伙罢了。而他自己也很清楚,他其实,只是很单纯地想要补回来那么一点儿,已经亏损了太多太多的阴德。 不管有没有用,但既然成了习惯,便总是难改。 迎着冷风穿过广场走了一长段路,林烟包里的手机突然突突突地震起来。林烟拿起来一看…… 无语,皱眉,白眼儿,直接挂断──然后果断转头。 果然,目标一如既往出现在前方不远处三米左右。 “嗨,小烟烟~~” 同样,也一如既往轻佻痞气,外加骚包的坏笑声。 第十三章 林烟收回手机默默打量起面前的男人,眼睛渐渐微眯,浮起满额黑线。只见面前的男人虽然长得身形高大肩背宽阔,但却整个人仿佛脊柱塌陷,软绵绵的永远撑不直身体那般,只能歪歪斜斜,腰背略弯地站在那里。左手畏寒地揣在衣兜,右手则高高地举起手机,远远朝着前方的林烟无比得瑟地晃啊晃啊晃,一脸坏坏痞痞的贱笑。身上穿着一件下摆长过膝的墨绿色貂绒大衣,领子竖得很高很高,高得几乎都已经遮住了他的大半张脸。满头肆意飞扬的栗色短发张牙舞爪地立在半空,发质又坚又硬,硬邦邦地贴在头皮长在脑袋上,远远看去,简直就像是顶了一只浑身火红的杂毛刺猬那样。 皮肤倒是一身健康阳光的小麦色,一身错落有致矫健有力的运动型肌肉,即便是被紧紧包裹在了那件厚重宽大的冬衣之中,也能隐约瞧出来其下那抹优美流畅的弧度轮廓。左耳上戴了一枚泛着漂亮银光的骷髅形耳钉,皎洁柔软的炫目光泽在四周华灯初上闪烁流淌的霓虹魅影里,糅合他此时此刻整个人的姿态气质,让空气中缓缓溢出了一丝,莫名暧昧的风流邪气。 ──好吧,林烟承认,眼前的男人,无论是从哪个方面来说,都的确算得上是一枚品质优良,五官养眼,神貌兼备的帅哥,大帅哥。但是这种级别的帅哥林烟以前又不是没有见过,而且是见得多了(事实上,林烟每天自己照照镜子,就能看见一个绝世美男子了)。真正令他此时此刻眉头紧皱表情不善,眼睛死死盯着前方的男人久久回不过神来的根本原因是…… 天哪,别说他认识现在站在他三米以外的那个骚包家伙!因为那真的是……太、丢、人、了!一个抬手忽然重重抵住眉心,林烟丝毫不掩饰他如今满满一脸的鄙视外加崩溃,看那模样,似乎是已经嫌弃得,只要再多看前方某只耍帅骚包男一眼,那么下一秒的他恐怕就要颜面尽失,丢脸而亡了。 “真是……丢死人了李一南!你敢不敢不要每一次都打扮得这么怂!”林烟说得咬牙切齿嘴角直抽,口气里充斥着浓浓一股严肃认真的威胁警告意味,丝毫不开玩笑,“我先把丑话撂在前头,李一南,如果,你不在一秒种以内赶紧把你脸上那副大得离谱的装逼墨镜给我摘了的话,那你别说待会儿跟我一起吃晚饭了,以后走在路上,你也别说你认识我!我林烟不认识像你这种脑子有病的家伙。” “呃……” 名叫李一南的男人闻言瞬间垮掉了笑容。于是啥也不管不顾了,直接一路惨兮兮地飞奔过来,一扬胳膊就轻轻松揽住了林烟和自己相比起来简直不要瘦削单薄太多的柔软肩膀,将他搂进了自己宽敞厚实的怀抱之中。所有动作熟门熟路一气呵成,看样子,是已经不知道和林烟这样子做过究竟有多少回了。想来两人应该是往来颇深,交情匪浅的。而林烟对于李一南这样习惯成自然的突发性袭击倒也并未拒绝抑或生气,只是抬起头面无表情地扫视了头顶的男人一眼,目光冰冻凛冽──很明显,那是不言而喻的警告,和呼之欲出的威胁。 “嘶──” 于是李一南瞬间倒抽一口冷气顿时就跪了。要知道林烟耍狠冷战的功力那可绝对不是盖的,而林烟最后的言出必行说到做到,也绝对不只是随便糊弄糊弄人好玩儿而已的。关于这一点,尤其是与林烟相知相熟多年的李一南,更是深知个中精髓,饱尝其间苦楚。一旦与林烟开启冷战模式,到最后,只有你自己痛哭流涕后悔莫及地去求他和好的份儿的,而他是绝对不可能率先向你低头认输的。如果双方真的都僵持不下,谁都不肯先投降的话,那么对于林烟来说,绝交就绝交了吧,无所谓的。那种揪心又伤心的感受,在李一南当初刚和林烟认识,为人还很自大,当然也很幼稚的时候,曾经刻骨铭心地感受过一次──再也,不想有第二次了。 “好好好!烟烟你别生气……我马上摘马上摘……马上就摘!”李一南再也不敢耽误也再也不敢不听话,赶紧手忙脚乱地取下了架在自个儿鼻梁上的那一副特大号骚包墨镜,擦擦镜片收进兜里,却到底忍不住一脸委屈地撇着嘴直泛嘀咕,“嘁……其实这可是GUCCI刚上市的最新款呢。前几天我戴着它出席活动,明明迷疯了现场好大一群妹子的说…… 可是烟烟你从来都不萌我……啊啊啊!好了好了烟烟!你不是妹子你不是妹子!我不这样说了再也不这样说了!你别这么瞪着我行不……算我求你了别这么瞪着我啊烟烟!呼……咳咳……好、好吧烟烟,刚刚是我一时口误又说错话了……不过烟烟,有时候你多少也得体谅体谅我些嘛!你看我李一南好歹也是个红透亚洲半边天的天王巨星好不好!如果不好好做点儿变装就出门的话,那要是不小心被街上随便什么花花草草猫猫狗狗的给认出来了, 引得一窝蜂的粉丝全都跟发了疯似地跑上来和我要签名拍合影的话……那可要怎么办啊?你知道我是推掉了多少通告挤出了多少时间,又打败了多少竞争者,才能好不容易约到烟烟你今晚出来跟我一起吃平安夜爱心晚餐的诶!怎么可以被那种破事儿给搅黄啊!” 不得不说,这可真是一番字字血泪,句句断肠的痴情控诉。然而林烟听了,却只是十分无语地扶额望天翻了翻白眼儿,然后便像再也忍受不了眼前人的愚不可耐那般,忽然一把伸出手去用力拽住了李一南的左耳朵使劲使劲地拧,顺便还凑近他脸畔皮笑肉不笑,表情各种恨铁不成钢:“呵、呵……李一南,有时候我也真的不知道,你这个人到底是属于太自恋呢,还是真的就长了这么一个猪脑子啊?先不说大晚上黑灯瞎火的究竟能不能看清人脸都是个问题了,就说你大晚上的居然戴着那么一副夸张骚包的大墨镜……诶我说你丫到底是脑子进水还是脑子有病啊?这不更明摆了告诉别人你丫的就是一名人吗!? 真是此地无银三百两,简直就差没在你自个儿脑门儿上写上名人这两个大字了好不好!……还有,你以为在平安夜晚上出来溜达的人们都是些什么人啊?嗯?──那都是情侣啊!情侣们哪对不是连他们自己卿卿我我你侬我侬甜言蜜语恩恩爱爱都来不及搞定的?你当谁那么有闲情逸致,会抽空来看你这个自恋狂啊!呼……每一次和我见面你都搞得这么怂……我林烟当初真的是瞎了眼了才会接受你的道歉重新跟你和好!知道么?我现在真的是越来越后悔了!和这种没大脑又想太多的蠢猪走在一起做朋友……真是我林烟一辈子的错误和耻辱!” “……” 李一南现在已经完全不敢接口了。或者更准确点儿来说是,他现在已经彻底被林烟这一通,几乎堪比机关枪连珠炮似的速度念白给数落得整个人都傻傻木在那儿,就算想说,也说不出什么东西来了。恹恹无力地耷拉着脑袋站在一旁默默受着,耳朵疼也不敢讲,反正真要是疼得狠了,那也就只能龇牙咧嘴地摸摸鼻子倒抽口冷气,帅气的脸上盈满无可奈何,但却又如同“任君处置”那般,痛并快乐着的苦涩笑意。 一个四肢健全身心健康的纯大老爷们儿,却竟能如此心甘情愿,无限度地忍受和无止境地包容这世上另一个人,无论男女老幼,但对他这般,几乎已经算得上是近似于百般羞辱的无理对待──根本不用问也无须怀疑,他对这个人,一定是有很深,很深的感情。 没错,李一南喜欢林烟,正如很多人都喜欢林烟。而林烟讨厌自己原本不喜欢的人却偏偏喜欢自己,讨厌到,甚至恨不得这样的人都能赶紧通通去死去死去死──可是这种讨厌里,这一次,竟并不包括李一南。倒不是因为林烟对李一南也产生了与之类似的情感,而是因为林烟把李一南,当做朋友。 是的,朋友。从顾客和MB,到彼此取利互相偷欢的炮友,到最后,终于渐渐发展成为的,真真正正的,朋友。 要知道林烟这种人的身边是鲜少会有朋友,这种中介于亲人和爱人之间的忠诚陪伴者,而他的生命里也很难想象,会有像友情,这样纯洁而梦幻的美好感情存在的。所以迄今为止如果真的要数的话,那么李一南不仅绝对能算是一个,而且乐观估计,恐怕,还就是那独一无二的,唯一一个。 李一南的的家族在南边儿,从小一直生长居住的地方主要是港澳两地,尤其是澳门,那儿有很多国际有名的豪华大赌场都是由他们家族或明或暗投资运营的。 而李一南本人也爱赌,曾经有一段年少轻狂意气风发的少年不知愁时光,他甚至将赌场当做是自己的第二个家在住,日日流连夜不归宿,纸醉金迷豪赌难收。因为上头还有一个为人严谨做事认真,注定要继承家业的大哥的关系,况且李一南本人的赌技也着实是很不错,赌徒生涯多年,赢的钱全部累积起来,几乎都可以买下澳门的几大赌场了,所以家里面才会对小儿子这种放浪形骸的轻狂行为一向都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只要不太过分,那么就随便你乱搞吧,这样子纵容宠溺的无所谓态度。那个时候的李一南自己原本也以为,他这辈子,估计就会像现在这样无拘无束但也没心没肺,当个吃喝玩乐嫖赌抽无所不会的花花公子,就这么浑浑噩噩地过下去了的,结果当他挥霍过到自己十九岁生日的那一天,在某一个,明明和之前一模一样没有任何差别的凌晨深夜,李一南坐在繁华喧嚣烟气缭绕的巨大赌场里面,又一次全胜而归, 耳边充斥着一浪高过一浪极尽鼎沸的欢呼讨好声之时,他却忽然感觉到自己的心底仿佛空无一物沧海桑田那般,寂静无声,萧条一片。与之相比,那时那刻,他身边所有疯狂燥热,骚动不安的一切人和事,情和景,竟然都显得那么那么的无聊,无趣,和没劲。赌博,这种曾经令李一南无比热血沸腾而又激情昂扬过的东西,却就在那么突如其来的一瞬间里,失去了新鲜。或许对于像李一南这样有钱更有闲的男人而言, 喜新厌旧不止是人类一种无药可救的天性本能,并且其实还是一种,更高层次上的人生追求。于是后来的李一南因为没能再在南边儿找着什么可供打发解闷儿的新乐子,所以便在随意给家里打了一声招呼以后,就直接拖着行李拽上箱子,往北边儿大陆上去了。后来机缘巧合阴差阳错的,他因为觉得新鲜好玩儿而拍了电影当了明星,同时也因为觉得新鲜好玩儿而去了【宠儿】,认识了林烟。 李一南第一次见到林烟的时候,他正和S市政府某位高层的官二代大少爷,王远山,打得火热。和其他所有第一次见到林烟的人一样,当林烟穿着一件纯黑色的深V领开襟衬衣,昏光暗影尤其衬得他肤色雪白眉目如画,神情慵懒倦怠,姿态优雅似猫,而又被王远山那般极尽亲昵地搂着抱着从自己的身边擦肩而过的那一瞬间,李一南简直惊艳得,连眼珠子都差点儿没! 当一声掉进手中几乎就快要拿不稳的酒杯里去。身边同他一起来【宠儿】的哥们儿齐逸,生平第一次见到李一南这么一副失魂落魄神魂颠倒的狼狈模样,乐得直捧着肚子哈哈大笑,一边将他惊掉地的下巴砰一声接回去,一边拍拍他的肩膀敬酒感叹:“怎么样,我刚刚讲的那话没错吧?就算再厉害的人第一次见到林烟,也都会自动退化成没见过世面的乡巴佬的,哈哈!还有哦,人人都说真正的帅哥美女是不屑于混娱乐圈的,现在,你相信了吧?” 李一南当时只顾着伸长了脖子目送前方林烟逐渐走远消失,但仍余韵嫋嫋经久不绝的销魂背影,听见齐逸的问话,根本没能察觉出来其中调侃自己的那一点儿讽刺意味,只是讷讷地点了两下头,眼神无光,表情呆滞。齐逸是个过来人,一见到此种反应,便立马咋舌无语掉了:得,林美人神功盖世功力又增,既上次的王远山以后,刚刚又秒杀了一个重量级货色。 这世上有很多人都不相信一见钟情,也觉得一见钟情并不可靠。然而对于林烟来讲,如果一个人对他连一见钟情都无法做到的话,那么毫无疑问这个人这一辈子,都不会再有对林烟动心动情的可能了。无法一见钟情,那么就永远无法钟情──无论,再见多少次。某种程度上,林烟连长相都是极端的。他自己没有属于中间的感情,所以面对他人对自己的感情,他也留不出什么中间转圜的余地。 而后来的很久齐逸才看出来,林烟对李一南那何止才是秒杀,那根本就是绝杀。杀得简直都死无葬身之地了。自从那一晚初见林烟以后,李一南整个人就都差不多疯癫完了,觉得看谁都是没有五官的一片白板儿,甚至包括原本自恋如斯的他自己!心痒难耐之下李一南终于再也忍受不住,于是干脆利落地动用了身边各种手段关系,挤掉了原本排在王远山之后等着包养林烟的各路名流大腕儿们。虽说那花费了他很大一番功夫,也吃到了很多从不曾尝的苦头,可是当把林烟抱在怀里的那一刻他瞬间就被治愈了。真的,他觉得值得,很值得。 本来李一南的三分钟热度在圈里面是和他的赌技一样赫赫有名的,然而这两样一向令他引以为豪的独门绝技,到后来,却都被林烟连眼皮都不带眨一下地,瞬间就秒掉了。先说赌。林烟是真会赌,各种赌,既有自身资质,更有幸运眷顾。而会赌的人都知道,其实在很多的时候,后者,才是最重要的。虽然林烟一开始会玩儿的种类的确比不过李一南这个从小就在赌城赌场赌坊里面泡大的家伙多,但是只要林烟学会了,那么他就是无敌的。直到现在李一南都还会经常带上林烟和他的朋友们一起去别墅一次性赌上个几天几夜,而每一次的结果毫无例外,总是林烟赢钱赢到手软抽筋,到最后恹恹无趣地看着他们鄙视说:和你们玩儿真没意思,你们实在是弱爆了。 要是换别人这样恶言诋毁李一南的赌技,李一南早就一拳挥过去揍死那丫的了。不过因为是林烟说的,所以李一南别说愿赌服输,甘之如饴地挨着了,就算是要他把他所有的财产都输给林烟,他也都心甘情愿,在所不惜。 再说三分钟热度。──但这其实真的没什么可说的,因为这门绝技对于林烟而言根本就不曾存在过。当一遇上林烟的那一瞬间,它就已经死了。 李一南曾经和林烟冷战过一次,是由他自大而幼稚地率先发动的。只是那也不能怪他。因为理由确实是,太伤人了。 那是在一次床事过后,林烟一如既往淡淡漠漠地趴在床沿吃水果补充能量,但李一南就兴奋得不行,骑在林烟身上一边往他嘴巴里边喂草莓一边各种撩拨,然后抚摸着他光洁滑嫩的背脊陶醉地说了句:“烟烟,不是我自恋啊,是齐逸跟我讲的。他说从他这个旁观者的眼光来看,你对我,比对你以前所有的情人都要好诶!嗯?是不是这样啊烟烟?你说,你是不是喜欢我?” 然后李一南永远也忘不了林烟对他说了什么。 “哦?他这样跟你说过?嗯哼……没想到他一个唱歌的,感觉还挺敏锐的嘛。呵呵,对啊,所有情人里我最喜欢的就是你李一南了。因为你和我最喜欢的人,方方面面,都最像了。” 方方面面,都和黎唯哲,最相像了。 时间一久李一南已经忘记了自己当时那一瞬间愤怒痛苦的感觉,但却始终长久地记得当他单方面和林烟开启冷战模式以后,那种更加痛苦绝望的感受。短短的一个星期时间,他被无边的想念击倒了,但可悲的是,林烟或许根本从来,就没有想起过他。哪怕只一瞬间。 一个在乎的人和一个不在乎的人,无论发起什么战斗,前者都是注定的败者。 所以李一南输得一塌糊涂。而现在他和林烟这样,让很多爱慕林烟的家伙都嫉妒不已的炮友关系,与其说是李一南后来凭借自己的道歉和真心努力挽回来的,倒不如说是因为他有些像黎唯哲,所以才被林烟青眼相加,赏赐得来的。 第十四章 以前李一南在南边儿混得风生水起如日中天的那些年少岁月,轻狂时光,有位本与他志同道合的好哥们儿却因为爱上了一位清纯可人的小女生,从此戒掉一切心无旁骛,只心甘情愿当她的二十四孝好男友,好丈夫,巨大的前后反差教他们一众兄弟都看得不胜唏嘘,万千感慨。尤其是李一南,更是完全不明白那女生究竟好在哪里,明明与他们司空见惯了的极品女人们相比,既不漂亮也无品位,没有家世更谈不上气质──根本,就不能比。然而当听到这些闲言碎语的时候,那位哥们儿却只是不置可否地淡淡一笑,低着头有一搭没一搭地把玩着手中的打火机。可玩儿了许久许久,嘴里叼着的那根雪茄,也到底还是没有点下去。因为那女生叫他戒烟。 那时候的李一南搓着浑身暴起的鸡皮疙瘩满脸受不了地调侃嘲笑他,但他却用一种过来人般的深沉语气,对着自己的好哥们儿李一南,说了这样的一句话。 “以前我也打死不相信自己居然会有这么一天的。但你看言情小说吗李一南?也许故事里的情节不全是假的,每一个花花公子到最后,总是会遇上那一个能治得了他的终结者的。而我的终结者,就是她了。” 当时的李一南有多酸牙这句话,现在的李一南就有多信服这句话。【每一个花花公子都有他命中注定的终结者】。而李一南恍惚觉得,林烟不仅已经终结了他曾经所有荒唐的过去,还似乎已经终结了他未来,全部可能的一生。 或许这世上总有那么一个人,让你爱而不得;这世上也总有那么一个人,令你痛而不舍。 李一南认了。面对林烟,他早就认命了。 李一南的个子很高,林烟比他矮了大概有将近一个半头左右,所以李一南很喜欢单肩搂住林烟的这个姿势。因为如果这样的话,那么林烟毛茸茸的柔软头顶便总是能抵在他的下巴上,而那仿若电流般瞬间窜过身体的微妙触感,无论已经体验过多少次,然而新的每一次,都仍是能无可救药地让李一南,感觉到一阵不可遏制的心痒,和难以言说的心颤。 这份接触让李一南忘却了羞辱。或者说林烟的一切总是能让李一南心甘情愿地忘却,林烟无谓有理没理,而总是任凭心情随意加之于他的百般羞辱。反正他被林烟数落也不是一次两次一天两天的事情了,早就已经从最开始的气急败坏完全不能接受,被虐到现在的甘之如饴习惯成自然了。可能齐逸当初的那一句,【就算再厉害的人第一次见到林烟,也都会自动退化成没见过世面的乡巴佬的】,还应该有一个全新升级的更高版本才对:【哪怕再高高在上的人一旦迷上了林烟,也都会自愿放下身段颜面,低到他们曾经从不敢想的,尘埃地底中去】。 两个人一路默契地无话,就这么安静地走了一会儿。李一南是不敢说,而林烟则是懒得说。中途仍然有路人不断地将目光投向他们,而那眼神一看便知,是满满当当无处可藏的惊艳。李一南因为怕林烟真的不理自己所以不敢再戴墨镜,因此就只能烦躁地拉高衣领,努力遮挡住自己的大半张脸。 但林烟走着走着却忽然停住了脚步。先四处瞥了瞥身边擦肩而过的路人们,又再扭头看了看头顶小心翼翼的李一南,眨眨眼睛,好笑地笑了:“喂,李一南,我发现一段日子不见,你真是自恋得越来越没谱没边儿了啊。你和我林烟走在一起,真的就那么有自信,别人眼睛里看到的对象,一定会是你这个超级大明星?” 李一南登时怔了一下,等到反应过来林烟这番话里的意思的时候,心中立马激情狂涌冲动如潮,真恨不得当场就对着那一张娇媚莹润开合翻飞的鲜艳唇瓣,狠狠地攫下去。每个人都爱林烟的美貌,而李一南独爱和最爱林烟这样,不可一世的狂妄模样。因为他是真的有资格。林烟怕冷,今天只穿了一件非常普通的纯白色羽绒服。他不是只要温度不要风度,因为他根本就没有过这样的困扰,从小到大无论他穿什么,都是既要了温度,也有了风度的。当然所有原本普通的衣服一旦穿在林烟的身上,那么也就不普通了。他美到可以让人靠衣装这句话,被反过来说。羽绒服上连着帽子,周围缝制了一圈细细密密的绒毛,毛茸茸软绵绵的,而林烟脸又小,远远看去,竟似乎整个脑袋都陷在了大团大团的白色花朵中那般,四周光影涌动霓虹闪烁,越发衬得他粉嫩如玉眉目如描,眼底波光流转,可爱得不得了,也精致得不得了。和李一南站在一起,就好像是不良怪叔叔和少年高中生的诡异组合一样。任谁也想不到,其实林烟比李一南,要大得多了。 李一南呆在那里看得心热身更热,但偏偏现在人来人往车水马龙,大庭广众之下又做不了什么,只能无比郁闷地想,这个样子的林烟总有一天,是会把他的小兄弟憋出病来的啊!抓狂中,李一南躁动地抓抓头发,忽然仿佛想到了什么似地眼珠一动,罪恶的右手伸进大大的衣兜口袋里摸了摸,然后……无比贱贱地笑了。 “嘿,烟烟,你冷不冷?”他低下头去,凑到林烟的耳边轻声蛊惑。 林烟一个偏头躲开耳边瘙痒的气流,皱着眉头抽了抽早已冻得红通通的鼻尖,一边加快脚步一边翻着白眼儿不耐道:“废话!冷死了!如果不是因为你说有一家很好吃的私家精品菜馆的话,我才不会在这么冷的天跟你出来好不好。叫外卖方便多了,然后还可以叫上王远山和齐逸,咱们好好搓上几盘儿。” 搓上几盘儿……李一南一听这几个字就忍不住嘴角直抽。要知道和林烟搓麻将,结局一个字,死;两个字,惨死;三个……不,一句话,死无葬身之地。 李一南迅速从衣兜里掏出来了某样东西,然后以迅雷不及掩耳之速,飞快地盖到了林烟的头顶,满脸得瑟而邀功的贱笑:“现在还冷不冷烟烟?怎么样?是不是暖和多了,嗯?” 柔软厚实的帽子完美地挡住了大部分狂风,和刚才相比起来,的确是要暖和得多了。但林烟怎么看眼前李一南的表情,都觉得这个男人笑得有些不怀好意。狐疑地伸出手去往头顶上摸了摸……唔,好像没什么特别的啊……咦?等等,这个……这两个立起来的东西是什么!? 因为毕竟暖和的缘故,所以林烟没有立马扯掉帽子,但他仍是缓缓地眯起了眼睛,危险地看着面前的罪魁祸首,懒洋洋道:“猫耳朵?啧……李一南,许久不见,你的恶趣味也和你的自恋病一样,越来越严重了哦?” 然而此刻的李一南已经完全沉浸在林烟戴上猫耳帽的惊人美色当中了。林烟自己看不到,他现在的样子简直就是萌得天地无色日月无光海枯石烂惨绝人寰……! 失了魂儿的李一南开始受不了地自我揭底:“烟烟,其实家里面我还准备了兔子耳朵狐狸耳朵雪豹耳朵狼耳朵狗狗耳朵……哪天来我家咱们一起试试吧!我叫赵暮来给你拍照!我要珍藏!” 本来林烟对这种事情其实是很无所谓的,反正以前又不是没有别的客人让他穿过什么各种各样的奇怪衣服,只要是真的好看也舒服,那么他不会矫情得拒绝。只是因为听见了赵暮这个名字,林烟的表情便霎时一凛,抬起头沉默地看了李一南一会儿,眼神淡淡,直到把李一南看得大冬天的居然浑身冒冷汗,这才莞尔一笑终于放过了他,重新低下头去懒洋洋道:“行了李一南,你不用在这里想法设法地试探我了。我知道你和赵暮关系不错,但鉴于他帮着某个贱人,所以我对他实在没什么好感。你不用在这里白费力气了。” 李一南刚刚就被林烟给盯得膝盖发软,而现在听完林烟的话,更是觉得自己简直就要跪了。抬起胳膊抹抹额头上大颗大颗的冷汗,李一南不禁苦笑:也许烟烟不见得是智商有多高,但他的确是太敏感也太敏锐了。在他的面前耍心机,玩儿话中带话这样的老把戏,基本上就是个见光即死的惨淡结局,根本行不通的。 于是长长叹了口气,李一南动手揉揉林烟绒绒软软的头顶,下巴也不安分地挨上去蹭蹭,鼻翼微动轻轻一嗅,便闻到了林烟身上那一股玫瑰精油味的浓郁沐浴乳香气。而他为此,深深,深深地陶醉和着迷。 “是我错了烟烟,别生气,别生我的气,”李一南环着林烟轻声在他耳边坦白道,“我和赵暮的关系确实是不错,主要是因为他真的挺有才,人也蛮有意思的,但关系也就只是不错而已了,怎么能和烟烟你比呢?至于柳君城,那我就更懒得管了,他是谢非格的人。” 林烟听到这里闷在李一南怀中意味不明地随口“嗯”了声,嗓音沙沙懒懒的,勾人得很。 想了想,林烟忽然问李一南:“对了,问你。如果换做是你,你会喜欢像柳君城那样的人吗?” 李一南被这问题给问得几乎心都快要烧起来了,深深一个吸气任由自己醉倒在那一片浓浓的玫瑰香气里,良久,才压抑着情欲哑声回答道:“怎么可能,我喜欢的是美人,是烟烟你。” 林烟弯起眼睛满意地笑了:“嗯哼,这还差不多。” 感情与长相无关──这种普世价值的真理放在林烟这里,却并不成立。在他看来,一个人只有是因为自己的美貌而爱上自己,那才叫做真爱。如果一个人莫名其妙地跑过来对他表白,说我不是因为你的美貌才爱你的,那么比起相信他,林烟倒更宁愿去相信自己是一个丑八怪。 李一南的情欲还没能完全压下去,就感觉怀中的林烟又忽然大幅度地动了动身子,仰起小脸,满眼盈着一空细细碎碎的流光,笑眯眯地调戏问他:“对了,上部戏里你不是和季晚潇搭档的吗?季晚潇也是美人啊,而且还是有名的混血美人呢,你和他朝夕相处了好几个月,难道就真的一点儿没动心过?一瞬间都没有?” 李一南低头看着眼下林烟这一张,几乎已经美成了一幅泼墨桃花那般灼灼其华的艳丽脸庞,只觉心中滔天烈火,将他淹没。 “没有,一瞬间都没有。季晚潇是美人没错,但烟烟你可是大美人啊,”李一南故意夸张地拖长了那个大字,干涩地吞吞喉结,眼眸深处,缓缓晕出了一团浓得化不开的弥漫黑雾,压抑狂暴,就像他此时此刻,隐忍沙哑的嗓音那样,“因为见过了最美的,所以其他一切,就都入不了眼了。” 林烟微眯着眼睛,嘴角浅浮着一抹也许是得意,又也许是轻蔑的淡笑,神情满足而骄傲,诱人得就好像是一只吃饱了鱼的波斯猫。看样子他的确是很享受刚刚李一南的那一番话里,对他美貌至高无上的赞扬。 李一南在上面看得各种心痒,一个吞咽之后终于再也忍耐不了,直接一个低头凑近,极其响亮地在林烟的左脸颊上,重重啵儿了一口。 林烟对此倒是不反感,反正他和李一南连那种事情都已经做过无数遍了,如果现在还计较这种“肤浅”的接触的话……那就实在不是林烟的天性,也更加难免显得矫情。只是── 林烟耸耸肩,歪头看着李一南,笑得调侃:“咦,某人刚刚不是还怕被围观怕得要死吗?怎么现在胆子变这么大了?不担心明天娱乐报纸的头条写你,【天王巨星李一南竟在平安夜晚与某男子当街拥吻】,这种东西吗?” 李一南虽然只亲到了林烟的脸蛋但也觉得很满足,很美妙了。反正林烟全身上下的一切对于来李一南说都是毒品,都是毒药。现在李一南整个人都仿佛轻飘飘恍忽忽的那般,听见林烟的问题,竟然很欠揍地闭口不答,笑而不语。 林烟皱皱眉,刚想又伸手去拧李一南的耳朵,骂他装什么深沉,就猛然听见身边响起一道清脆尖利的稚嫩童声:“妈妈妈妈!你看这个姐姐!长得好漂亮啊!” “……” 林烟的脸瞬间黑了。 原来头顶上的帽子……作、用、在、这、里、啊! 最后,李一南是一路忍着左耳上的剧痛,带着林烟去到【意难忘】的门前的。 约林烟吃平安夜爱心晚餐,李一南当然早就已经预定好了这里的VIP豪华包厢。下车以后两人直接从VIP通道进去。林烟对这家店的装潢格调倒是挺满意,但就是很看不起这个店名。 “【意难忘】……啧,世界上怎么会有这么装逼的店名。” 李一南听见林烟的话差点儿没直接一个趔趄摔倒在地,转过头无比惊讶地看着林烟,奇道:“咦?烟烟,你以前……不知道有这家店吗?” 林烟看看李一南,有些惊奇李一南居然会这样回问自己。勉强想了想,但还是没能从记忆中搜索出来任何有关这家私房菜馆的具体信息,于是便道:“我为什么要知道。我该知道吗?” 李一南的表情更惊奇了,有些不敢置信:“烟烟,现在包你的人……难道不是夏昭时吗?” 听见这个名字的瞬间林烟登时愣了一下。他已经有很久很久都没再听到过夏昭时这个名字了,甚至一个多月的宅男生活差点儿都让他忘记了,原来世界上还存在着这么一号人,并且这个人如今,还是自己的客人。林烟搞不明白李一南现在为什么会突然间提起这个贱人来,于是很不高兴地皱了皱眉,语气不善:“干嘛提到他?……是啊,那又怎么了?” 李一南抓抓头发,不解:“啊?那你怎么会不知道……” 林烟的心中陡然升起了一股非常不妙的预感。果然,下一秒,他就听见李一南说: “【意难忘】就是夏昭时开的啊。只是因为我今晚想要给你一个惊喜,所以才没事先跟你讲的。可是你跟夏昭时都已经一个多月了,难道他从没带你出来吃过……也从没告诉过你吗?” 迷恋林烟如李一南,并不知道更无法相信,在这个世界上,其实也有人,对于林烟的美貌,并不感冒。比起欣赏,他们更愿意选择忽视,虐待,折磨,甚至是舍得摧毁,这样的一个美人。因为从中得到的快感,比起单纯的美色,更加令他们着迷和沉醉。 第十五章 在知道自己此刻踏入的这家,名叫【意难忘】的精品私房菜饭馆,结果竟然就是夏昭时那个贱人开的以后,林烟的心情和表情,都顿时生出了几分不同程度的复杂或纠结。但既然人来都来了,那就万万没有掉头就走的理儿,否则以后,若是被圈里和道上,某些不明了内情真相的八卦人打听到了,一传十十传百的,还以为他林烟是怕极了夏昭时呢。但事实上林烟只是讨厌,非常讨厌,那个洁癖王和控制狂而已,讨厌得恨不得夏昭时立刻就破产赔钱,穷困潦倒而死,所以只要一想到自己现在来这里吃饭,但其实说白了就是要给那个家伙贡献收入,林烟就实在没办法控制地觉得不爽和憋屈。 不过人归人,然而【意难忘】的菜,林烟却不得不承认,倒的确是烧得很不错的。尤其李一南非常熟知林烟的口味喜好,大部分点的都是些辛辣椒麻的重口味食物,真是对极了他的胃口。而会害林烟过敏呕吐的各类海产类食品,在一张被摆得满满当当琳琅缭乱的方形餐桌上,则是连半只影子也瞅不着。汤是林烟永远雷打不动逢吃必点的天麻炖乳鸽,而至于饮料,则是林烟一向喜欢,也完全中式的黑豆豆浆。 林烟不是不会喝酒,点豆浆也不是为了卖萌装纯。先不说林烟根本就不是那种装模作样矫揉造作──况且他本人就最是瞧不起也最看不顺眼的犯贱货色;就单从林烟那一张天下无双,举世无二的容貌来看,他也完全没这个必要。只是很单纯地因为,林烟不喜欢喝酒罢了。 事实上,基本上吃喝嫖赌这四样东西,长期混迹于S市夜店圈的人们都很清楚,多年霸据着【宠儿】TOP 1的林大美人是当之无愧,全部,都占完了的。甚至林烟的酒量就跟他的赌技一样,绝得那叫一个天崩地裂,令人叹为观止。试想,就连像黄冶这种,圈里面赫赫有名的大酒徒老酒鬼,当第一次看见林烟喝酒的时候,都不禁被林烟的好酒量给震惊得瞠目结舌目瞪口呆。一向巧舌如簧舌灿莲花的调酒师当场就给看得傻在那儿了,嘴巴里吓得,几乎吐不出一句意思明确,清晰无误的完整的话来。只能呆呆地看着面前的林烟一杯续一杯,一瓶接一瓶地,仰头往自己的肚子里面拼命拼命地灌酒。尽管他明明把度数一次比一次调得高,可是那对于林烟来说,却仿佛跟完全没差似的,好像喝进去的全是无关痛痒的白水。别说醉了,印象中,似乎连脸红,都没能见着过一次。 所以后来渐渐地,林烟也就不那么喜欢喝酒了。偶尔出去吃饭聚餐,一桌子成年人无论男女老壮,点的全是些度数极高的极品烈酒,放话豪气冲天,扬言不醉不归。只有他林烟一个人,非要孩子气地点饮料来喝。表情郁闷委屈,耸着肩,低低的声音里面,听不出语气究竟是自傲,抑或是自嘲:“不喝酒了,那么难喝不说,结果还怎么喝都喝不醉……忒没意思了。” 如果喝酒不能醉,那么于林烟而言,倒还不如不喝,来得痛快干脆。 等到这一顿所谓的平安夜爱心晚餐(李一南语)差不多就快要进行到尾声的时候,林烟也终于大致上搞清楚了,夏昭时和【意难忘】的关系渊源。虽然说夏家从好几代以前就早已在美国扎根掠地,如今的地盘势力也基本是分布在国外,但与中国到底是血脉相连,况且如今的中国发展迅速,谁不想来这一片新近崛起黄金遍地的庞大市场里,分一点羹,吃一点肉呢?而【意难忘】,既是夏昭时十六岁得到的生日礼物,也是夏家用来给夏昭时证明自己能力和手段的一块高跳板和垫脚石。而最终的事实证明,夏昭时也的确是很有头脑和天分的。从异国他乡开起来的,差一点儿就关门歇菜掉的第一家【意难忘】,到后来回归故土时变成的,人气爆棚客流满载的【意难忘】全球连锁──在不过短短将近十年的时间里,任由世界风起云涌四方风云变幻,但夏昭时不仅完美地证明了自己作为夏家一下任继承人所必须拥有的足够实力以外,更重要的,是他的的确确实实在在地,在这片全新的土地之上,分到了蛋糕,也站稳了脚跟。 林烟从李一南那儿心不在焉七零八落地听完了这个,简直可以登上《心灵鸡汤》或者媲美《成功大全》的励志故事,最后满足地喝了口乳鸽汤,眉目微淡慵懒,语气似笑非笑:“真是看不出来啊李一南,没想到你一个遍地粉丝的大明星,结果居然是夏昭时的脑残粉呢。啧,听你刚把他给夸得,就差没直接说此人只应天上有人间哪得几回见了。嘁……什么【意难忘】,名字取得这么文绉绉的,恶心装逼得要死,其实说白了不就是拿餐饮业来洗脏钱的吗?你家不也搞这个的么?而且还搞得多了,有什么了不起的,你到底在激动什么啊激动。”林烟毫不客气地冲李一南大大翻了枚白眼儿,冷淡的表情里丝毫不掩饰自己对他嫌弃的鄙视,更丝毫不掩饰自己对夏昭时深深的厌恶。 李一南就坐在林烟的左手边旁,拿起纸巾替他揩了揩油光闪耀水泽莹润的嫣红双唇,心中一个轻痒骚动,便忍不住低下头去浅浅含了一口。没生气,反而扬起一脸坏坏撒娇的贱笑:“喂喂,我这分明就是嫉妒啊好不好!我是你的脑残粉还差不多咧烟烟~~你看你看,脑残得简直都没救了。”咂咂嘴,李一南瞬间满足地眯起了眼睛,眸中乍然迸射出两道仿若饿狼扑食般绿油油的嗜血精光:嗯,他的烟烟果然一如既往的好好吃!好美味!真想就地扑倒啊…… 然而林烟一闻言,却仿佛是听到了个天大的笑话那般,再也忍受不了地立刻捧起肚子放声大笑起来:“哈哈!你嫉妒夏昭时?你嫉妒夏昭时做什么?他现在已经很幸运地荣升为我林烟这辈子第三讨厌的贱人了诶,就紧排在庄景玉和韩笑的后面,凌望和柳君城的前面,你真确定你嫉妒他?”歪头想了想,林烟似乎是觉得这个乌龙桥段愈发搞笑了似地,脑袋埋进臂弯一手按着肚子一手狠命捶桌,双肩颤抖闷笑不已,“哈……哈哈……肚子好痛……早说过吃饱了饭不要逗我笑的啊混蛋……!你到底嫉妒夏昭时什么啊李一南?难不成是嫉妒他比你更被我讨厌吗?哎,傻瓜,你在担心什么?跟他相比起来,我当然是更喜欢你的……我绝对是更喜欢你的啊。” 哪怕是这样根本不算表白的恶意性“表白”,但因为从林烟的口中说出来,所以也依然无可救药地让李一南感觉到,一阵猛烈的天摇地转,头晕目眩,胸口发烫,以及,燥热难耐。犹豫几下,他缓缓凑上前去轻轻蹭了蹭林烟被房间和佳肴的热气给蒸得红扑扑粉嫩嫩的左脸蛋儿,颇为感慨但也略显不安地说道:“也许这只是我的错觉烟烟……但是我总觉得,烟烟,你好像很……嗯……在意……夏昭时的样子,”李一南皱着眉头思索了很久很久,这才终于选中了“在意”,这个他自以为准确无误的词语,“我知道你是很讨厌他,但是我又总觉得,你对他的讨厌,和你对庄景玉韩笑凌望还有柳君城他们的讨厌……都不一样。” 话音落下,巨大的沉默在安静的包厢里缓缓蔓延开了一段,或许实际上只有短短几秒的短暂光阴,然而过起来,却仿佛已是整整一个世纪那般,太长太长的冗长时光。 早在听到李一南说出“在意”这个词语的时候,林烟的脸上就霎时冻结住了那一片,原本收都收不住的肆虐笑意──并且惊奇地发现,原来这一切竟然是那么那么地顺其自然,自然而然,根本,不需要费他丝毫的吹灰之力。于是林烟便忍不住冷笑地想,果然,他讨厌夏昭时,而夏昭时,也已经很荣幸地成为了他生命里,最新的梦魇和魔障。 揉着肚子慢慢地抬起脸直起身来,林烟面无表情地看了李一南一会儿,良久,唇线才又那么微微地往上一扬,嘴角处逐渐牵扯出了一抹意义不明,也许,勉强可以算得上是浅淡笑容的霜雪冷清,“你刚刚说什么李一南,敢不敢再说一次?”然后便停下来不再继续,片刻,深艳的眉眼在头顶橙黄柔暖的灯光照耀之下,却缓缓晕染流开出一抹压抑疯狂的狠戾杀气。毒一样的妖媚五官,笼罩着一种血腥而狰狞的极致美感,“有种,你就再说一次。” 李一南一见此状便知,是林烟乖觉怪异阴晴不定的老毛病,又犯了。然而造孽的是,林烟的这副模样,他虽然害怕怕得要死,可偏又迷恋迷得要命。 林烟很快就真的笑起来了:“呵,在意?哈哈!行了,不用‘也许’了,我现在就可以清楚明白地告诉你李一南,那‘绝对’,是你的错觉,”林烟一边说着,一边径自推开李一南的胳膊站起身大步往外走,头也不回地干脆道,“还有,我警告你李一南,如果,你还想跟以前一样和我共度完这个晚上的话,那你从现在开始,就最好别再在我的面前提起某个贱人的名字。老实说,这一路,我已经忍你很久了。” 转过身无奈地看着林烟快速消失在门外的匆忙背影,李一南苦笑着叹了口气,但又有什么办法呢?……还不是,只有赶紧追出去。尽管他至今仍然完全没有搞明白,林烟的生气点究竟在哪里──到底是被说中了事实的恼羞成怒?还是被冤枉误会了的愤愤不平? 然而李一南私心希望,能是后者。毕竟夏昭时对于林烟的影响力,在他这个旁观者看来,的确是,高得有些过分了。尤其是只要一想到林烟本来是一个那么心冷绝情,不仅是早已经阅尽了过舟千帆,而且还曾经过沧海巫山,根本就很难再被打动和感染的男人──这样一对比起来,夏昭时对他那莫名其妙近乎到匪夷所思,有时候,甚至是严重到常常会搞得他气急败坏暴跳如雷的强大影响力,便会不由自主地显得更加的不言而喻,呼之欲出。所以虽然林烟很生气,可是李一南仍旧在心里面固执地坚持,自己刚刚所说的在意,并不是用错了词语。 但其实他多希望,比林烟更希望,是自己,用错了词语。 出了包厢以后,李一南被一位服务员领着去了VIP专属的结账柜台,而林烟则被另一位服务员领着去了可供休息娱乐的VIP厅等候。领着林烟的这一位是个美女,连林烟随意瞥了几眼之后都绝对认证的,货真价实的美女。不过倒不是胜在五官有多漂亮惊艳(那恐怕没有人比得过他自己),主要是胜在气质天然清新,而且,最重要的,身材很正点。 但让林烟受不了的是,这个女人从一看到自己和李一南相伴同行开始,就一路憋笑到了现在。那笑容很怪,不过林烟是个gay而且又常年混迹夜店,因此早就很明白这种笑容背后的意思。他只是不理解,直到至今仍不理解,这世上怎么会有喜欢看两个男人在一起的女人。这是什么鬼嗜好破兴趣?可能说出来都没有人信,林烟当了这么多年的gay,几乎大半辈子的gay,而且简直都可以说是一代名gay了,但是他从来不认为同性恋是正常的。只是因为除了对他妈以外,林烟无法再对这个世界上别的任何女人产生感情,所以他常常总是在想,也毫不怀疑,如果这个世界上,真的还能有一个女人可以像他的妈妈那样,风华绝代,姿容无双,那么他一定,死也不会喜欢男人。 或许李一南的那句话是对的。【因为见过了最美的,所以其他的一切,就都入不了眼了】。而林烟,早已见过最美的女人。 李一南过来的时候,猛地一伸胳膊,便一把从沙发上捞起了因为吃饱了而显得极为懒洋洋软绵绵的林烟温柔入怀,然后毫不避嫌地低下头去,亲昵舔吮着他的可爱耳垂,脸上笑容陶醉而恶劣:“烟烟,我突然发现古人总结得妻不如偷妾不如偷的这个道理,真的是太对了。你看,虽然我很喜欢包你,但是我更享受你被别人包的时候,还总是抽空和我在一起的感觉。” 因为那会让李一南觉得,他很重要。 林烟微眯着眼睛打个了哈欠懒懒嗯哼一声,对李一南的这一番话,勉强算是回答和赞同。 可是当走到厅门口时,两个人不经意地抬起眼往前一看,下一秒,便都默契地同时停住了脚步。真是说曹操曹操就到。只见不远处的大堂服务台前,夏昭时正和另一位年纪相仿的英俊男子站在一起,与服务台后一位肥嘟嘟的胖服务生说话聊天。不……准确来说,其实主要是那两个人在说话聊天,而夏昭时只是面带微笑地站在一旁,默默看着。 李一南一看到夏昭时出现的瞬间就禁不住阴郁地皱起了眉头,忍了忍忍了又忍忍了再忍……但到底还是没能忍住,抓抓头发无比郁闷地砸了句:“阴魂不散……真他妈倒霉!”而后转过头,就看见林烟看着眼前的这一幕,似乎连眼睛都有些看直了,时间一久眸光深处,甚至还隐隐约约地透露出了丝微难以捕捉,也无法言说的光亮。于是李一南心中莫名就觉得很不爽,也很不祥。 忽然林烟舔舔舌头,一脸猎人发现猎物似的兴奋表情,问:“站夏昭时旁边的男人是谁啊?” 李一南犹豫了一下,才道:“你是不是觉得他有点眼熟?” 林烟一愣。 李一南叹着气揉揉林烟的头发:“他叫江臻。算起来,跟黎唯哲还有点儿亲戚关系,”顿了顿,“……他老爸江亦和黎唯哲的老妈黎晏心,是表姐弟。” 解释完后,林烟的表情正如李一南所想的那样顿时变得微妙复杂了起来,但却又并没有如他所想的那样,微妙复杂得很久很长。半晌,林烟忽然推开了李一南的怀抱自己站直身子,用一种他其实完全不觉得道歉的口气向李一南道歉道:“对不起了李一南,今晚我恐怕不能和你一起过了。不过你要是真那么欲火焚身得厉害的话,我可以打电话帮你叫【宠儿】前几天才新晋的TOP6来,很漂亮的一个小少年,上个月才刚满二十,比我年轻多了,身子也好,很软很白还很纤细,肯定能满足你,你会喜欢的。” 李一南完全无法想象在听了林烟这一段几乎可以气死人的话以后,自己究竟是用了多大的力气,才终于勉强压下去了心底那一片,狂暴滔天的怒意。他危险地眯起眼睛几近暴躁地低吼:“我不要别人!你想也别想!今晚你是我的!” 林烟听后皱了皱眉,冷笑:“我是你的?哈,李一南,我说,你是不是搞错了什么?我刚刚的话只是为了通知你这一件事情而已,并不是在征求你的意见的。你最好给我搞清楚一点。”说完再也懒得看李一南一眼,直接迈出脚步往夏昭时走了过去。 “……嗨,好久不见,”他从夏昭时的右边接近,在那三个人皆有不同程度惊讶诧异的目光之中忽地抬起双手,一下子挽住了夏昭时的胳臂──这是他们两个人认识以来的的第一次身体接触。奇妙的触感让林烟微微有些得意,心中暗想,这个洁癖狂,估计是不会再要他身上的这一件衣服的了。眨眨眼睛,林烟笑得绚丽而肆意,“夏昭时,终于又见到你了。上次是我不好……其实我一直想问你但始终没找着机会……那个,你右脸上的伤,好了吗?” 其实现在夏昭时的右脸几乎看不出什么。如果不是因为林烟知道,那么他也是绝对分辨不出那一小片淡淡的微青由来的。 夏昭时的表情倒是还好,但一旁的江臻倒是率先忍不住了:“我靠不是吧……夏昭时,你上次的那个伤难道是被眼前的这位大美人给弄的吗?”说着上下打量了一下林烟,眼底缓缓泻出了一片纯粹观赏式的赞美惊艳,冲着夏昭时眉飞色扬地吹了吹口哨,眼眸里多多少少含着几抹戏谑逗弄的坏笑,拉长了脖子和嗓音戏谑道,“哦──我说谁能伤到你呢,原来是心甘情愿甘之如饴,打是情骂是爱的原因啊。啧,真是看不出来啊,夏昭时。” 林烟闻言笑得愈发张扬。夏昭时不置可否地朝江臻和对面同样早已看傻的胖服务生道:“等会儿你们去玩儿你们的,我就不去了。” 江臻握着拳头轻捶了他的肩膀一下,挑挑眉:“明白,只要你悠着点儿就行。” 夏昭时微微笑了一笑:“我尽量。” 第十六章 打完招呼以后,夏昭时没有再在原地多做停留,而是直接带着林烟掉头就往外走,也不管江臻歪在后面坏笑着冲他高喊的那一句:“喂,夏昭时!这么绝的一个大美人,你可千万记得怜香惜玉,不要把人家折腾得太狠了啊!”一路上,只见夏昭时的神色淡定如常微笑依旧,看到有员工弯腰鞠躬恭敬地跟他打招呼叫老板好,他的回答也仍是一如既往的贵气得体,温和得仿若让人如沐春风,看不出丝毫的别扭或不对劲。背影修长挺拔,身姿翩然潇洒,脚下的步伐也始终稳稳当当不疾不徐。而且最难得的是,即便是途遇无人之境,夏昭时也没有像上次那样,表现得对林烟嫌恶至极,恨林烟脏到,恨不得立刻就扯开对方正紧紧挽在自己右边胳膊上的那两只细软手臂,然后和林烟远远拉开一道,他自认为“安全健康”的保险距离。 真是……太能装了。 像这样默默不动声色地走了一会儿,就连林烟自己都不禁有些惊叹和佩服起夏昭时,这般超乎常人的忍耐力和雷打不动的伪装术了。歪着头细细凝视着眼前这半张,即便是他林烟也不得不承认,就算是如此近距离地凝神细看,但也的确毫无瑕疵,俊美如玉的侧脸,林烟微微睁大了眼睛,脸上的神情专注而认真,力图从对方此时此刻的眉目细纹当中,找出和发现哪怕只一点点,不自然的隐忍痕迹来。但直到整整一个有好几百平方米大的店面前厅都快要走完,林烟也只能失望地咬咬下唇,万分沮丧地承认,夏昭时简直就是个奥斯卡最佳男演员级别的影帝大神!先别说脸上根本就看不出也找不到丝毫丁点儿的压抑不快了,而且嘴角处的笑容分明还保持得真真叫那一个三百六十度无死角!弧度无懈可击,风雅无可挑剔,一路上男的看得都被闪瞎了眼,而女的看了……林烟也不知道那究竟是不是他的错觉,但他总觉得途中所遇的每一个女人在和她们完美温柔的夏老板打完招呼以后,再转头看看自己,然后脸上便都不由自主地流露出了一抹令人毛骨悚然的,类似于“我圆满了”,又或者“祝你们幸福”之类的陶醉表情。 ………… 招架不住的林烟立刻背上一寒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结果到最后,反而是他的脸色变得无比难看。 终于,在就快要走到大厅门口的时候,林烟歪头想了想,忽然眼珠一转仿佛一瞬间想到了什么似的,艳丽的五官霎时有如头顶烟花绚烂夜空明媚绽开,笑颜里隐隐夹带着一股横空出世般的浓重妖气──凌厉狠戾的杀机,惊心动魄的美感。双手更加用力地紧紧吊住夏昭时的右胳膊,林烟缓缓踮起脚尖,用一种令四周所有的男人脸红心跳,而全部的女人则捂脸尖叫的暧昧姿势和挑逗表情,凑近夏昭时的耳畔轻声吐气,低笑道:“啧……好吧,夏昭时,这一次算你赢了。你真是装得我无话可说,叹为观止。” 他在这里,微笑着将上一次夏昭时对自己的侮辱,原封不动,尽数奉还。 却没想到夏昭时竟然连眼皮都没有多眨一下。只是低头瞥了瞥林烟,然后神情便在忽然之间变得有些高深莫测,意味深长:“哦?想不到你对我曾跟你讲过的话,记得这么清楚啊,林烟,”微妙地停顿了片刻,林烟看见夏昭时眼底,很快就念旧般地盈满了许许多多,似笑非笑的戏谑,“──我的荣幸。” “……”林烟被狠狠噎了一下,深深吸进一口气,但表面上仍旧努力保持着皮笑肉不笑的假笑表情,极尽尖锐地讽刺道,“你想多了夏昭时,所有不识好歹不知死活骂过我的人和骂过我的话,我都记得很清楚的。你以为你是什么?对我林烟来说很特别吗?哈!想不到道上一向温文尔雅的夏公子原来除了装以外,居然还这么臭美啊。” 夏昭时却早已转过脸不再看他,只是很所谓地敛眉笑了笑,口气轻淡道:“我早说过了,我怎么样不需要你管,不过我现在倒是发现,在‘装’这个事情上面,你比起我,好像也不遑多让啊林烟。嗯?你自己觉得,你现在的表现,是不是这样的呢?” 于是林烟一下子就僵住了表情。只区区一句话,夏昭时就轻描淡写地卸去了他所有,勉力强撑的刻薄。因为那种不置可否心知肚明的高高在上,所以就更显出了林烟苦苦维持,但仍无所遁形的狼狈和虚弱。 因为林烟知道自己,其实是说了假话。虽然他的确是很记仇没错,不然他也不会直到现在都恨透了庄景玉凌望韩笑和柳君城;然而矛盾的是,他其实同时,也是很健忘的。这些年,骂过他的人和骂过他的话,简直就和爱过他的人和爱过他的人对他讲过的甜言蜜语一样,实在是有太多太多,多得几乎就快要数都数不清了;如果没有真正骂得戳到了林烟的怒点,抑或是某些真的特别特别在意的人(比如黎唯哲)的话,那么林烟基本上就当做是过堂风,嗤之以鼻视若敝屣,不仅听过就算,甚至是根本,听都懒得听的。 他当然没有,更不会去刻意去记住夏昭时那日,对他极尽羞辱的嫌恶与谩骂──他没有那么犯贱,更不会那么自虐。然而就在刚才,就在他忍不住想要去反击夏昭时的那一瞬间,这些话却就那么自然而然地清晰浮现在了林烟的脑海深处,一句不漏,一字不差。 连他自己都觉得惊奇,都不知道,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难道潜意识中这些话将他伤得很重吗?可是这么多年,也不是没有其他的人,用比这些话更狠更毒的词句,来狠狠地骂过他;又或者是,难道他不自觉地,竟真如李一南所说的那样,很“在意”夏昭时吗?……不不不,能让他产生这种情绪的人,这世上明明只有一个黎唯哲……只有,一个黎唯哲才对啊。 也许“在意”的感情和方式有成百上千,千千万万种:好的,坏的,爱的,恨的,喜欢的,讨厌的,不顾一切的,又或是不屑一顾的……很多很多,都有都有。但无论是哪一种,林烟都不希望,像夏昭时那样的贱人,居然也可以从他的心里,分得一羹。要知道,他的一切,可都是很贵很贵的。尤其是像感情(不管何种感情)这样的无价之宝,人贱如夏昭时,根本就不配,从他的这里得到,和拥有。否则林烟一生曾与那么那么多形形色色各模各样的男人们做过爱,或者粗俗点儿讲,其实就是被他们给干过上过操过插过捅过……──但他从来,都不觉得自己脏,贱,和恶心;可一旦他哪怕只是被夏昭时的区区一个字,一句话,甚至只一个微不可察的云淡风轻的小小表情,而不由自主地勾动了心神情绪,那么林烟都会觉得自己,就真的变得很脏,很贱,和,很恶心。 没有什么特别的原因,只因为那是,夏昭时。也许有些事情林烟本不觉得羞耻,可因为是夏昭时在这里,所以林烟就忽然觉得自己,也凭空生出了那许许多多,以往分明想也不曾想过有朝一日竟会沦落到自己身上的,所谓的羞耻心。 面对夏昭时,林烟情不自禁也无能为力,总是有多得数也数不清和用也用不完的,羞耻心。 于是在接下来的短短一路之中,大厅里的众多围观者们就这么无比惊奇地看着眼前这两位原本绝世难见的顶级大美男,现在,却竟是一个笑若春风一个面沈如冰,神情迥异(或者不如说是……同床异梦?)地,一起走出了大厅正门。而当走出去以后,夏昭时动作未见丝毫犹豫,直接便带着林烟往前面左斜方的电梯处迈去。【意难忘】占据了所在大厦的底三层,以上的五十七层一部分是高级商业写字楼,一部分是五星级豪华酒店,而那里面,有夏昭时这一次一回国,就专门长期定下来了的VIP总统套房。 远远地,林烟忽然看见李一南重新竖高了领子戴上了墨镜,从刚刚的VIP等候厅里向着他们大步走过来。虽然林烟对于李一南方才那一番自以为是的发火感到很生气,所以也很以牙还牙地没有对他有所客气,不过说到底,还是因为自己不负责任违背惯例,先放了他的鸽子;况且无论是作为朋友还是作为炮友,也无论是作为顾客还是作为床伴,李一南都实在是一个再好不过的,甚至对于林烟来说,几乎都可以称得上是类似于知己伴侣那样的亲密对象了,因此只要一想到李一南今晚明明是欢欢喜喜地打算着和自己共度平安夜的,但结果现在却只落得了一个一个人孤孤单单独自离开的凄惨结局……其实林烟的心里面,多多少少,还是觉得有那么一些不安和愧疚的。 “李一南……”眼看着彼此之间的距离越拉越近,而对方桀骜英俊的面容也渐渐在漆黑真诚的瞳孔深处倒映得愈发放大清晰,林烟低头想了想,未经多少犹豫,便抬起头往前伸出手去,准备和李一南打一声招呼说一句抱歉。然而令他万万没有想到的是,一向对他惟命是从百依百顺的李一南,这一次,却居然连看都没有看他一眼,只自顾自地顶着满满一头压抑阴鸷的低气压,直接从他的身边完全无视地路过。极快的行走速度让李一南长长的大衣下摆异常漂亮地上扬飞舞,空气中隐隐被其撩出了一股刺骨冰凉的凛冽寒风。四周温度骤降,只徒留给林烟徒一地意想不到无所适从的尴尬,和目瞪口呆手足无措的冷漠。 愣了很久,直到整个人都已经被夏昭时给领进了电梯里,转身,两边的门缓缓合拢靠近,从渐渐变窄的细缝当中,林烟隐约可以看见前方不远处有一大群人正一窝蜂地朝着李一南包围涌动过去,狂热地拿着相机手机抑或是纸笔,带着满脸疯狂的迷恋神色,冲着李一南一声比一声激情高昂地大喊着“我爱你我爱你”之类的动情话语;而李一南对此也没有显露出丝毫被打扰到了的不快神情,他甚至还摘下墨镜露出了他那招牌似的邪气笑容,冲着眼前早已陷入了魔障的粉丝们挥手示意,无论签名还是拍照,几乎有求必应。 而电梯门很快就关上了。刚刚李一南对自己的态度行为,和眼前李一南对粉丝们的态度行为,如此截然不同的剧烈反差,让林烟不禁看得一个劲儿地直皱眉头,于是一个不自觉地,就突然间松手放开了夏昭时的胳膊,撇撇嘴满脸不爽地低声嘟囔:“切……小屁孩儿一个,又忘了教训跟我乱发脾气了。居然敢这么明目张胆地无视我……真是翅膀硬了被宠坏了……下次就算他再跪下来求我也没用了!真以为我林烟是好惹的,这一招能混一辈子啊!”咬牙切齿地骂到后来,原本一向怕疼的林烟甚至竟然忍不住暴躁地抬起右腿,狠狠踢了坚硬如铁的电梯门一脚。 一副看起来非常在乎李一南的样子。然而事实上,林烟之所以会对李一南对自己的忽略漠视感到如此的愤怒和生气,倒也不全是因为他有多在乎李一南这个人的原因,更多的,其实还是因为他实在没有办法接受和容忍,这种别人主动而自己被动,被忽略和漠视的不爽感觉。没错,林烟是不介意与人冷战,并且他也完全有资格可以无比自豪地说,基本上,这种事情,自从他生下来与人进行开始,就从来没有尝到过败北的滋味──但是这一场冷战,必须,是由他林烟,开启的才行。 气愤之下,林烟一时忘了,此时此刻,夏昭时,就正站在自己的身旁。 诡异的安静中,林烟忽然听见夏昭时似笑非笑的温柔声音,轻轻响落在耳畔:“怎么,李一南……约你今晚来【意难忘】共进晚餐?” 林烟终于回过了神。整好表情,有些得意,却也有些报复地歪头仰望着夏昭时,眉目微动,吃吃笑了:“对啊,我很受欢迎的你不知道吗?干嘛,吃醋啦?” 夏昭时不正面理会林烟这种一听便知是调侃戏弄,毫无意义的无聊问题,顿了顿,声音里刚刚还意味不明的似笑非笑,突然间一下子,就转变成了彻头彻尾的浓烈笑意:“他是不是还约你上床?……或者说,如果你们中途没有发生意外遇见我的话,那你们现在,是不是大概已经滚在床上,干柴烈火,玩儿得起劲儿了?” 本来按照林烟以往那一贯倒行逆施乖觉暴戾的叛逆性子,听到夏昭时这般轻蔑挑衅,近似威胁的压迫性问话,一定是会立马跳起脚来,怎么惹人嫌,就偏偏要怎么回答对方的。可就在那些呛人过分的话语刚刚涌上喉头的那一瞬间,林烟却猛然间想到了两人第一次见面的时候,夏昭时叫人对自己进行的那一场,异常恐怖,甚至几近变态的恶心检查和所谓的彻底“清洗”……那种可怕的事情,即便是他林烟也不得不承认,其实在他的心里,也还是留下了很多很多后怕与不安的后遗症存在的。于是紧紧皱着眉头想了想,林烟到底决定好汉不吃眼前亏,不和某只不是人的畜生做完全没有把握──好吧其实是必败无疑的徒劳斗争。因此良久过去,才终于从鼻腔里隐忍地发出了一声迟来的轻哼,别过头不再看向夏昭时,双手紧握了握复又松开,咬着牙压抑却狂怒地低低恨道:“……关你什么事,你管太多了吧。” 叮── 就在这时候,楼层到了。 第十七章 电梯门再次缓缓地打开,夏昭时看也不看林烟一眼就直接抬脚走了出去,但很快便转过身体伸手按住了暂停键,居高临下地望着眼前仍旧紧皱着眉头站在电梯中央,没有马上走出来的林烟,片刻,眉目轻绽,莞尔微笑:“上次你问我,如果我一直不碰你,那你可不可以跟别人上床──林烟,你还记得,我那时是怎么回答你的吗?” 林烟抬起头面无表情地和夏昭时对视,但脑子里却其实是在飞快地运转和思考着:自己现在,到底还有没有,直接按键下楼的可能性。 门前逆着光的五官身形,俊美高大,宛若地狱来的修罗索命。 “我说,你可以试试──”夏昭时微笑着自问自答,然后忽地一改手,食指往前轻轻勾住了林烟羽绒服的领子,臂上似乎根本没使什么力气便就这么轻而易举地将林烟从电梯里面猛地一个趔趄狠狠拽了出来,四面斑驳跳跃的光晕翩然落进夏昭时那一双漂亮狭长,仿若黑曜石般凌厉肃杀的眼波眸底,火花碰撞,立刻闪出了一片细碎冰冷,直击人心的冻影寒芒,“林烟,你很好,很好。我们果然是很久不见了,最近我有些忙没空理你,看来你实在是已经忘记了太多了啊。啧,这可不好呢,你知道,除了脏以外,我夏昭时最不喜欢的,就是不听话的家伙了,”夏昭时说着说着,脸上便情不自禁露出了一副极其惋惜可惜的扼腕神情,缓缓摇了摇头,小幅度地动动手指,动作倨傲轻蔑,仿若主人逗狗,毫无尊重可说,“可你看你,这两样全都占完了,哎,你说,这可要怎么办才好呢?” 林烟感觉脖子被勒得有些难受不舒服,但心中羞耻,却更是令他感到加倍的难堪与痛苦。就在这样一阵强过一阵接近眩晕的恍惚之中,林烟忽见脑海白光一闪,下一秒便不甚清晰地依稀记起,就在往昔不知名的某一日里,这种侮辱乃至折辱性的轻浮动作,自己曾经,也似乎在这座城市的某个角落,对某个人,这般毫无怜惜,也毫无尊重地做过。不过那是谁呢,那究竟是谁呢……就当林烟正打算好好回忆一下那个可怜的家伙究竟是谁的时候,冥思苦想了许久许久,却仍是徒劳无获无果而终,最后,也只能无比懊丧地发现和承认,在早已乱成了一团的脑子里面,分明就只剩下了大片大片雪绒花似的空白失落。啊糟糕,他想不起来了……还是说这么多年,这样被他对待过的人实在是有太多太多,多到早就已经好像夜空繁星闪烁,眼花缭乱得数也数不清楚了吗?一分神,林烟一个不小心便恍然坠入了面前夏昭时,那一双深若寒潭寂灭如夜的漆星墨眸之中,霎时间胸口滔天翻腾,血气滚滚如潮,心底无法遏制地往上涌出了一股,“天网恢恢”的讽刺,和“疏而不漏”的惶恐──其实林烟比他自己以为的,还要更加相信天命轮回,因果报应,也比很多人想象的,还要更加传统封建,愚昧迷信。 他相信,他真的相信。他迷信,他没办法不迷信。谁来帮帮他,谁来救救他,谁来,将他从历久弥新的梦魇深处,永世唤醒。 不愿示弱,更不甘示弱地恨恨回盯着夏昭时,林烟唯有冷笑地心想:一段日子不见,这个男人的洁癖症和控制欲,真是越发严重得无药可医。 夏昭时转身拽起林烟就往房间里走,眉目阴鸷面色罩冰,然而嘴角却是极其诡异地噙着一抹嗜血渴杀的浅淡笑意。二者如斯矛盾但又无比完美地结合重叠,表情里那一份莫名匪夷的和谐更让人感觉到一种脊骨透寒,毛骨悚然的阴狠戾气:“没关系,林烟。今晚的时间还有很多,你放心,那些规矩,我会一件一件地让你回想起来,而有些旧账,我也会一样一样,跟你慢慢算清。” 拿出房卡开了门亮起灯,夏昭时一个扬臂挥腕,便将林烟大力往地上重重一摔。在这样一阵突如其来的天旋地转之中,林烟几乎是用尽了自己全身所有的力气,才勉强免于让自己跌得彻彻底底,摔出一个残废瘫痪。只是仍不慎撞到了楠木椅角的小腿胫骨很快不负使命地向他袭来了一阵钻心腕骨般的剧烈疼痛。剧痛中林烟第一次浑浑噩噩地意识到,原来夏昭时的力气竟然是有这般不可抗的巨大可怕,一点,也不像他看上去的那样瘦削温和。 说夏昭时谦谦君子温润如玉,翩翩公子温文尔雅──林烟以自己与夏昭时虽然为数不多,但是已绝对足够铭心刻骨的两次见面和经历,绰绰有余地证明,这真是一个比“狼来了”,还要更加苍白好笑的,天大的笑话。 脸色渐渐疼得难看发白,表情忍不住地扭曲狰狞,而额头,也有一颗接一颗豆大饱满的晶莹汗珠,簌簌往下滚落。在眼前潮湿朦胧的水迹弥漫和间歇晕眩的黑暗空隙,林烟模模糊糊地看见,夏昭时早竟已在他不知道的时候,迅速脱掉了刚刚被自己双手挽过的外套大衣,顺带着,还一道取下了玄朱相间的格纹领带,挽起了墨黑如绸的衬衫袖口,甚至还一反其在外人面前始终严谨庄重的模样常态,解开了衬衫最顶上的那两颗烫金纽扣,露出了结实漂亮并且肌理分明的肩骨胸口;站在不远处一张宽敞豪华的长形大橱柜前,拉开了其中的某一格抽屉,然后从里面拿出了一双颜色乳白的橡胶手套,动作优雅十足贵气逼人,不疾不徐,慢条斯理地,往自己的双手上戴。 那场景该怎么去描述,怎么去形容。一件略显紧致的黑色衬衣完美无暇地包裹勾勒出了夏昭时同样完美无暇的上半身,双腿笔直修长,挺拔站立,两只露出在外的半截小臂光滑洁净皎美如玉,但在那一条条隐约可见张弛有度的肌肉线条之下,深深隐藏着的,谁都知道,是一股蓄势待发的惊人力量,和喷薄欲出的怒火强劲。这一切的一切,就恰如林烟那无可挑剔,也一击致命的侵略性美貌那般,给人一种横扫千军踏翻万马,血腥暴烈的杀气美感。 于是久久凝望着眼前这一幕的林烟,心底便猛然间生出了一股非常不妙,更异常冰冷的预感来。而事实证明,也许林烟平时的直觉不算很准,但只要是一遇到跟夏昭时有关的事情,那么就绝对精准得不可救药也无药可医,魔障得,简直就像是天意如此,命中注定。 远远地,就好像在看电影慢镜头那样,林烟只能紧皱眉头冷冽表情,努力强撑不屑,但其实却是无可奈何手无寸铁地看着前方的夏昭时,一点一点,向着自己,步步靠拢,寸寸进逼。 “嘶──” 动作是前所未有的粗暴狠戾。近身的瞬间,夏昭时面沈如水不置一词,直接一个反剪双手将林烟趴着按倒在了柔软宽大,原本可以用来做一些更加温存亲密的事情的豪华大床之上,两只膝盖似乎没怎么用力地轻轻往下一顶,便不费吹灰之力地制服了林烟狂乱躁动的身体。 那一霎那,林烟只觉得夏昭时就像是一阵风,一阵奔腾浩大,呼啸席卷的狂风;而自己只如同一片叶,一片无依无靠,残破羸弱的落叶。 第二次,林烟终于切肤地知道并且认命地承认,这个男人,原来竟是这样的强大,和可怕。 “夏昭时你干什么!”林烟没有白费力气去反抗,但头一次被这般粗鲁暴力地对待,毕竟令一向是被情人和床伴们,连宠溺疼爱都生怕来不及的林烟,忍不住地放声尖叫起来,“你他妈的给我放……唔……” 林烟的话并没能说完。脏话脱口而出的刹那,夏昭时的左手已然以迅雷不及掩耳的神速飞快地探向前去,用力揉搓起了林烟柔软嫣红的双唇和湿润温暖的口腔,而左手则一把扯掉了林烟的裤子,毫无人气可言和缺乏皮肤触感的冰凉手掌沿顺着精致细密的臀缝一路无碍,所向披靡地滑进去,滑下去,再滑下去……最后,毫无征兆也没有通知,修长有力的中指,就这么直直地插进了林烟,深邃紧致,但也炙热干涩的幽穴之中。 “呃──!唔──!!呜呜──!!!” 林烟立刻疯狂扭曲地扳动着身体,和再也禁不住疼痛地呜咽哀嚎起来。苦苦强撑的不屑和努力伪装的轻蔑,一瞬间,就被夏昭时无懈可击侵略如火的强悍进攻,给撕裂到支离破碎,灰飞烟灭。就算林烟已经被男人上过了很多次,但也受不了像现在这样毫无前奏前戏也不着半分润滑的粗暴对待──甚至几乎,可以说是虐待。要知道以前在床上,谁不是温柔宠溺地疼爱他的!?事后谁不是鞍前马后地照顾他的!?还有平时,谁不是一个接一个地,就生怕来不及抑或来晚了,给他送浸了药的暖玉来让他保养身体,对他嘘寒问暖呵护备至关怀周到的!?……从来没有一个男人像夏昭时像这样对待过他!从来没有一个男人敢像夏昭时这样对待过他!更从来没有一个男人舍得像夏昭时这样,居然如此地……如此地对待过他! 全身忍不住地抖动颤栗,剧痛中,林烟只觉得自己已经气疯了,痛疯了,也,恨疯了。 然而夏昭时的脸上却丝毫未见半分动容。一片冷漠的表情和手上粗暴的动作,简直让难以想象不敢置信,这竟会是同一个人在同一时刻,正在干这样一件,残忍而狠毒的酷刑。 夏昭时云淡风轻地开口:“你这里被他亲了?”说着右手手掌大力地动了动,林烟隐隐感觉自己的口腔已经被对方戴着手套,充斥着浓浓一股恶心的橡胶和消毒液味儿的暴戾五指,给生生抠出了鲜血。血迹混合唾沫顺着嘴角缓缓往下流淌蜿蜒,四周黏稠一片,“……还是这里,被他捅了?”说着左手中指又猛地一个深深插入,恰如一把尖锐的利剑,将林烟的身体一分为二,狠狠地,贯穿和刺破。 背脊猛地一下绷紧伸直。现在,林烟甚至连呜咽哀嚎的力气都没有了。这是真真正正的,人为刀俎,我为鱼肉。他是想杀了他……他是想真的,杀了自己吧。痛海沉浮,无边无际。林烟浸泡在一会儿冰冷一会儿灼热的两重海水之中,如此绝望,而又万分羞辱地想着。 将脑袋深深埋进早已染满血腥和血气的猩红床单里,当夏昭时的双手都终于从从自己的身体里缓缓撤了出去,赏了他一个开口讲话的机会的时候,林烟用力咬了咬下唇,努力吞咽下那满满一口酸苦不知名的粘稠液体,沙哑笑着,可声音到底是遮也遮不住地狼狈虚弱,有气无力:“夏昭时你这个变态……你凭什么这么对我……你是我什么人你凭什么这么对我?” 当── 身体被猛地一下翻转过来,背部撞得生疼。冷不防,林烟一抬目,便不慎跌入了头顶夏昭时那一双,毫无温度,冰冷似铁的眼睛。 “我不是你什么人,但、你、是、我、的,”夏昭时一字一句,“我刚刚说了,那些规矩,我都会一件一件让你回想起来的。而第一次见面我就跟你讲过的林烟,你是我,花、钱、买、的、婊、子。” 一个男人,或许他并不爱某一个人,但只因为那个人是他的,所以他不容许那人被别人所染指。就像一个女人,哪怕明明只是她之前不要了的男人,但如若哪一天他被别的女人给捡走了,她也依然还是,会觉得不开心。甚至她说不定还想要将他给抢回来──但抢回来了也不一定要,只不过是为了证明,他其实还是最爱自己的;他永远,都是只爱自己的。 想一切都是自己的,想一切都成为自己的。有时候,人类就是这样的贪婪,和自私。 第十八章 白色的床单,白色的衣服,白色的皮肤……却触目,一片星星点点,蜿蜒蔓爬的嫣红。远远乍一望去,林烟竟仿若一只倒在满地血泊之中,奄奄一息,命在顷刻的天鹅。痛苦但未再哀鸣,垂死也并不挣扎,只是就这么孤孤单单,也安安静静地躺在那里,仍旧如描如画的精致五官依着双肩胸脯的颤抖幅度微微上下起伏,生命的迹象,仅此一处;神情隐忍而肃穆,目光清亮炽热,艳丽得惊人,直直仰头凝视着身体上方,将他残害至此的猎人恶魔。整个人因为苍白和受伤,也因为不妥协和不服输,所以就更有一种,惹人心疼也心痒的,怦然心动。 即便是已经被夏昭时给折磨虐待成了眼前这副狼狈落魄的凄惨模样,但林烟也绝对不会变成为一只丑陋不堪的癞蛤蟆,而依旧是一只高贵骄傲,惊艳绝伦的美丽天鹅。强悍哪怕如夏昭时,可以对他随心所欲为所欲为,但也奈何动他不了,他的美貌,分寸丝毫。 透着无边诡异和危机的寂静里,林烟忽然轻轻咳了一声打破沉默,不再强装强忍,一脸无所谓地往外吐出了一口黏腻如稠的脓血来,并且任由那抹触目惊心的血迹顺着两边早已红白交错伤痕累累的污秽嘴角缓缓往下,最后淌进了自己雪白如象牙的肩膊锁骨,胸线小腹之中。偏偏头,他将略泛红肿的眼睛眯眯弯了成两瓣浅浅盈盈的月牙,脸上露出了可爱至极,但也狂妄至极的绚丽笑容:“啧,夏昭时,你吃醋了。” 这时候的夏昭时已经起身挺直了背脊,左右两手都先后从林烟的身体里抽回撤离了出来。侧身坐到一旁的床沿上,闻言随意拎起林烟耳边一撮汗津津湿漉漉的柔软发丝,毫不掩饰轻蔑讥讽地淡淡道:“你对你的美貌太有自信了,林烟。” 林烟对此不置可否,对夏昭时口气里那一股显而易见的不屑嘲弄也很难得地不予追究,无动于衷。脸上灿烂的笑意不增反减,大大的笑颜仿佛是在无意之间抓住了夏昭时的什么把柄,而他确信那样东西,可以确保他在这一场与夏昭时的新一轮斗争之中,胜券在握,必胜无疑。静静地看了夏昭时好一会儿,林烟终于舔着唇,肆意报复道:“我的美貌对你没用我早知道了,但我刚刚有说,你是为我吃醋的吗?嗯?到底是谁对自己太有自信了,夏昭时?” 夏昭时的脸色骤然剧变。手指猛地发力,掌心瞬间缩紧。林烟能够清晰无误地感觉到右边耳鬓连着头皮的地方一下子就巨痛得让他忍不住想要打滚抓狂,开口求饶。 可他要忍住,可他不能输。 咬紧牙狠狠倒吸一口冷气,林烟就算强颜也要欢笑继续:“哈,你看,又开始迁怒我了吧。你当然是不会为我林烟吃醋的夏昭时……因为你就是一个没种的贱人!争不过江臻,所以就拿我林烟来撒气和泄愤……唔……” 话音还未落,夏昭时的另一只手就猛地扳住了林烟的下巴,那力道大得不禁让林烟下颚剧痛眼前一黑,简直就要以为自己是不是因此而毁容了。 “争、不、过、江、臻?”夏昭时低头俯视林烟,冷着脸一字一顿,“你、在、说、什、么?” 林烟毫无惧色地凝眸紧盯着夏昭时,脸上全是大仇得报的快感和幸灾乐祸的数落,无法遏制地放声大笑着:“哈!我在说什么?我在说什么你自己不知道吗夏昭时?别人也许看不出来,但你骗不了我!刚刚江臻和那个胖子讲话的时候,你虽然表面笑着,但其实心里,早就已经痛得要死了吧?嗯?是不是这样啊?哈哈!” 夏昭时任由林烟在自己的桎梏控制之下无所顾忌地癫狂发疯。然而听着听着对方逐渐趋于歇斯底里声嘶力竭的嬉笑怒骂,夏昭时的面容几经变改,眉头紧皱眼眸结冰,到最后,竟然慢慢变得有些高深莫测,不可捉摸起来:“……你的意思是,我喜欢严迦祈?” “我管那头蠢猪叫什么!”一听到夏昭时的问话,林烟立时如同一只被踩到了尾巴的猫那样,浑身的毛刺都在这一瞬间全部不由自主地高高竖起,尖锐挺立。他一手紧紧攥着身下柔软发皱的床单,掌心细密妖娆的苍白纹路,很快就沾染淌满了整整一路,蜿蜒血腥的鲜红,一手则深深插进头顶汗涔涔的发际深处,仿佛不怕痛也不怕死那般地疯狂抽动,又抓又扯。整个人狂暴而躁乱,狰狞并癫疯,不管不顾不介意更不在乎周遭的一切,只自顾自地尖声叫嚣着解放和宣泄,“闭嘴闭嘴闭嘴!夏昭时你他妈的给我闭嘴!真是疯了……你们真他妈的全都疯了!没有人是正常的……没有一个人是正常的……这年头的男人……真他妈的没有一个是正常的!江亦江臻黎唯哲谢非格还有你……夏昭时……哈!你说他们江家的基因是不是有问题啊!审美出毛病是不是也会遗传的?还是说会被传染的?嗯!?要不然夏昭时你告诉我,为什么,你们一个两个三个四个五个……都会去喜欢像庄景玉柳君城,还有刚刚……还有刚刚……那个胖得跟猪一样的草包男人呢?啊?他们有意思吗?比我林烟还有意思吗?他们玩儿起来很新鲜吗?比我林烟更能让人保持新鲜感吗?还是……还是他们长得漂亮?比我林烟……哈哈!这世上怎么会有这么好笑的笑话!” 如痴如狂的叫骂嘶吼,在空旷静默的巨大房间里面,持续了有几乎将近整整五分钟的样子。然而在这之后,却一切宛如一首渐唱到头的哀乐悲曲,葬地挽歌,明明刚刚还那么不顾一切的尖锐声音,如今,竟已然同林烟此时此刻正将低垂下去的红肿眼眸那般,变得那么那么的哽窒呜咽,也那么那么的黯淡艰涩:“为什么,为什么你们都只喜欢那种人……为什么你们都要去喜欢那种人呢?为什么不喜欢我,为什么你们都不喜欢我……都不喜欢我呢。” 从头到尾,即便是在中途,林烟发疯发得最为可怕的那一段时间,夏昭时也没有出声制止,抑或是动手修理过他。不过那不是因为怜惜,而是因为享受。 是的,夏昭时享受,这样痛苦无援,而又绝望无助的林烟。因为这样的林烟隐隐地,让夏昭时感觉自己体内那一股深深潜藏谁也不知的狂暴血腥,阴鸷狠戾,又渐渐开始,有了翻滚沸腾的趋势。或许世人皆迷恋林烟的高高在上,骄傲张扬,但唯有他夏昭时,沉醉于林烟的无依无靠,痛苦绝望。他承认林烟的笑颜的确是极美,极美,可他的心里也很清楚,他确乎,更爱看林烟的哭泣和眼泪。那样的林烟真是既让人忍不住地想要去好好地疼爱他,又让人受不了地更想要狠狠地折磨他。甚至有时候,会连夏昭时自己都觉得奇怪和惊诧,明明一向自控力很好的自己一旦面对林烟,却竟然简直没办法控制地就想要让他痛,让他哭,让他沈湎沉沦在自己所赐予他的无边苦海之中,明明那么痛彻肺腑痛不欲生,可偏偏又求生不得,求死不能。只有抓住他夏昭时,抓住自己这唯一一根可以救命的稻草,然后抛掉自尊舍弃骄傲,求自己,苦苦地哀求自己,卑微地乞求自己……那么,才能够得以解脱,和苟且地活下去。 虽然凭借夏昭时那狠厉毒辣,可怕到几乎令人闻风丧胆的手段能力,他其实可以对很多人都做到这样,让他们落得如此下场。但只有对林烟做起来,只有看林烟痛起来,哭起来,跟他求起来……才最让他夏昭时,觉得愉快和舒爽。在夏昭时的眼中,只有最有价值的东西,才有资格被他所亲手折磨蹂躏,摧毁灭亡。而林烟的价值就在于,他就是有这样一种,解开束缚,令人疯狂的力量。 这力量究竟是幸是孽,是福是祸,人生未完,不得而知。不过这倒的确正是为什么,黎唯哲过去没有,并且也永远不会,喜欢上林烟的原因。不管黎唯哲表面上看起来有多么的寻欢作乐,是多么的狂放不羁,但在他的内心深处,其实真正渴望着的,却是一种不用再在这个喧嚣熙攘的浮华尘世,苦苦追逐久久寻觅,而能够岁月静好现世安稳,一切归于从容平淡,一切都将尘埃落定的,家一般温暖安详的平静。而那种能够让人平静的力量,是在,庄景玉那里。 好讽刺。林烟的独一无二,让他得到了这世上很多很多的爱,却又让他,失去了一生一世的最爱。让他得到了这世上很多很多的无关紧要,却又让他,失去了迄今唯一,最渴望的得到。骄傲如命,最珍视的人,却偏偏看不起他最宝贵的骄傲。而最痛恨的人,却竟又以折辱他,最宝贵的骄傲为乐。 人生极致如斯,不曾有过一点,折中的温柔。 第十九章 很久过去,直到林烟真的骂累了叫哑了没力气了,双眼微阖深陷黑暗,早已忘记身边还有一个一直在看他笑话的恶魔的时候,身边夏昭时似笑非笑的调侃声音,这才忽然隐隐约约,不甚清晰地传进了耳朵里来:“你的野心太大了林烟。喜欢你的人很多啊,像你家那个凌望,还有刚刚的李一南,听说,不是都爱你爱得要死吗?”说着抬起右手不轻不重,甚至极似亲昵地从上到下,温柔刮了刮林烟细腻如瓷的右颊,脸上笑容一半埋在阴影一半隐在光下,俊美的五官因此被勾勒出了一种奇特的美感,和阴森的可怕,“啧,尤其是那个凌望,为了你,胆子简直不要太大啊,林烟。呵,不过也就是因为在这里了,如果是在美国,他既然蠢成这样,敢单枪匹马地来找我私斗报仇,那我又怎么好意思让他失望而归呢?我一定把他的整个儿右脸给原封不动地割……不,撕下来,然后送回去给你,当我们的初次见面礼物,你说好不好?嗯?” 经过刚刚那一番惊天动地,甚至现在回想起来,简直都不知道事态究竟是为何会发展至那般的嘶吼宣泄,林烟实在是觉得累极了──或许也实在是,觉得羞耻极了,因此听到夏昭时这般令人毛骨悚然,浑身冷汗的威胁报复以后,林烟却竟然连眼皮子都没有抬动一下,只是从略染薄汗微微颤动的鼻翼深处,轻轻发出了一声不痛不痒,无所无谓的低哼声,口气漠然而轻蔑,幽冷的嗓音里,带有一种过尽千帆的苍凉,和曾经沧海的难忘:“他自己脑子发热要去打你,又不是我逼的。再说了,谁稀罕……他们的喜欢。” 夏昭时听了只是不置可否地斜挑挑眉,对此未作任何评论。坐在床边静静看了林烟一会儿,忽然起身撕掉手上血迹斑斑的胶套,嫌恶至极般飞快扔进了远处的垃圾桶,转过身目光如星,冲着仍旧平躺在床上装死闭眼的林烟,一脸玩味地微笑:“他们喜欢你,那是他们的事,而你稀不稀罕,那是你的事。反正你林大美人容貌无双迷人无数,我管不着,也懒得管。不过林烟,我想知道的是,你为什么会觉得我的审美,竟然会比凌望那个不知天高地厚的蠢货,还有李一南那个冲动幼稚的毛头小子,还要低,嗯?这究竟是你的问题,还是我的问题?” 林烟听到这里,一直如画般静好唯美的浓睫剪影,忽然微不可察地,轻轻颤了一颤。心底隐约有什么念头灵光闪现,正在呼之欲出地破茧。 夏昭时从卫生间里洗完手出来,重新走回到林烟的身边,不远不近,优雅坐下。低头看着身下这张,因为已有所察觉所以才不安欲动的美丽容颜,夏昭时分外温和地笑了一笑,眉目晴好,有若晴天,但口气,却又是另外一种不可捉摸的淡极漠极:“知道么林烟,其实我很同意,你刚才讲的某一句话──他们江家的审美基因,真的从大到小,从老到少,一路,都有问题。” ……终于,再也装不下去,也无须,再强忍下去。 林烟眼睑一动,缓缓睁开了眼睛。仰头对上上方夏昭时那一双深不见底,浓墨如云的眸光,林烟毫不掩饰自己脸上和心里那一波接一波情不自禁,无法遏制的诧异与震惊,又或是,还夹杂了那么一些,解释不清,更难以言明的欣慰与狂喜。 夏昭时喜欢的是江臻,喜欢的是江臻……夏昭时喜欢的,居然是江臻!? 哈!一瞬间,林烟只感到自己的胸口高温蔓延焦灼滚烫,一切有如火山喷发热流侵袭,无边无际的莫大笑意在他的身体里不断持续地叠累堆积,充气膨胀,直至一声轰鸣奏响的巨大爆炸,仿若刹那千树万树烟花齐放,一地凌乱灰烬余火残渣,终于震碎了他,强撑太久,不堪一击的心房。 猛地一个挺腰起身,林烟艰难地撑着床垫坐直了起来,小心翼翼地爬过去凑近夏昭时,苍白艳丽的脸庞写满了整整一片斑驳缭乱的兴奋。声音激动而感动,想哭又想笑,心情复杂到,简直连他自己都不知道此时此刻究竟该怎么办,怎么说,怎么表现才好。任由脑中那惊天动地的轰鸣爆炸声响彻心扉,撕裂灵魂,昏沈浑噩了许久许久,林烟这才逐渐恢复了神智清明,眼底焚火燃光,妖异异常。舔舔嫣红带血的双唇,只见他无比认真地看着眼前的夏昭时,忽地艳极一笑,嘶声哑然道:“……虽然你刚刚那么对我,夏昭时,可是现在,我突然对你,产生了一点微妙的好感呢。” 夏昭时微笑冷漠,不动声色。 然后林烟觉得自己大概是真的疯了,痴痴凝视着近处这一张毫无瑕疵,深邃如刻的俊美脸庞,记忆深处的某些片段蓦地哗哗闪现,好像电影快进,又像疾风翻页,霎时间林烟不受控制地心中大动,然后居然就那么不怕死地直接贴上了夏昭时这个洁癖狂一向收拾得干干净净,洁白如玉的莹润脖颈。而碰上的瞬间,那略微凉薄,令人浑身一颤的酥麻触感,也正如夏昭时的这整个人一般,寡情冷血,狠辣恶毒。但林烟温柔地阖上双眼,似乎陶醉,更近乎沉醉地感受着这个男人由内而外的坚硬冰冷,再由外而内地一路穿透着自己的发肤皮肉,血脉骨骼,途中遇神弑神遇佛杀佛,所向披靡,直击要处。直击,他最柔软脆弱的心脏内核。 那样的感觉,他没办法,他就是喜欢。痛并快乐着,疼却享受着,苦也忍受着──他就是如此不要命地着魔迷恋着,这样狂妄的强大,和霸道的强悍。 似是醉了。状如微醺那般,林烟好舍不得地摸摸又蹭了蹭夏昭时脖间的柔软皮肤,那迷离急色的模样,瞧着,简直就差没直接扑上去一把将对方给狠狠搂着抱住,推倒按趴下去了。夏昭时的体温好像蛇一样阴冷冰凉,可没关系,林烟反正恰为此魂牵梦萦,如痴如狂。甚至连那上面微微扎人,挠人瘙痒的细微绒毛,都温暖熟悉得仿佛让林烟在一瞬之间回到了过去那些,明明再也回不去的往昔岁月,那些还有人陪,有人作伴,有人相随的年少时光,所以他才那么的依依不舍,所以他才这般的念念不忘。 于是更高,更高地撑起上身,林烟努力将自己黏湿猩红的嘴唇,对准了夏昭时干燥洁白的耳孔,轻轻吐气,一字一句,声音恍自天际,幽然成风:“夏昭时,我不怪你了……只因为这一点,我就不怪你了……因为,至少在审美上,你和我一样,没有让我失望。” 当被打击得太狠,太多,太久,太重,一次接一次,一次又一次地被伤,因而哪怕是被最讨厌的人肯定赞同──哪怕,只是那么一点点微不足道的肯定赞同,也都足以让林烟觉得宽解告慰,欣喜若狂。仿佛生命随时柳暗花明,黑白颠倒的世界,依旧有望。 丑陋不堪和愚不可及都只是暂时的。强大如斯的男人里面,总有一个……总会有那么一个,爱的,是他林烟。 暧昧暖湿的气流轻而柔,溜溜钻进夏昭时的耳中,但却并未对这个强大冷漠的男人产生丝毫任何的影响。他只是转过头去静静地看着林烟,目光淡漠,眸却深远。片刻,他不仅没有一掌挥开对方,竟反倒是很叫人吃惊地抬起了左手,似乎突然不再怕脏了那般,一寸一寸,几乎可以称作是疼爱宠溺地,温柔抚上了林烟那一片血水斑斓,污秽黏稠的脸颊,轻声道:“我的审美一向都很正常,林烟。否则我那么嫌你脏,可我也从来,没有否认过你的美貌。” 微愣之下,林烟故作受宠若惊地冲着夏昭时偏头笑了一笑。眉眼艳丽妖娆,眸底似有浅浅雾气缭绕。 夏昭时的抚摸,流连而缓慢,干燥并温暖,一如记忆深处的那一双手,那份体温,那种触感──却是,从不曾有过的眷恋与温柔。恍惚得林烟又情不自禁想要微醺醉进,某个遥远,遥远的梦中。 美梦黄粱,一醉南柯。他不愿再醒。 然而夏昭时的指节却渐渐用起力来。次次递进切肤透骨的尖锐按痛,逼得林烟,不得不醒。 “不过,我先警告你一句,林烟。你现在脑子里,最好,不要想黎唯哲。” 陶醉沉迷的表情顿时一僵,林烟只感觉自己的呼吸瞬间滞住,心跳骤然暂停。脑子里霎时间回响起巨大喧嚣,震聋发聩的重重轰鸣。 么指一下一下有条不紊,轻轻撩刮着林烟深艳微红的左眸眼角,而林烟毫不怀疑,也许就在下一秒,夏昭时一个假装的“没注意”抑或是故意的“不小心”,便会将他的指尖和指甲,狠狠地,往那汪经不得碰的柔软湿润里,狠狠地戳进去。彼此各怀鬼胎地对视了一会儿,夏昭时深深凝望进对方清晰倒映着自己身影的,那一双妖异魅惑的黑色瞳眸,口气温和无害云淡风轻,但却自有一股不容忽视的狠戾阴鸷,慑人力度:“记住,现在在你面前的人,是我。” 没有黎唯哲,也没有别的什么;是他,也只有他一个,夏昭时。 这样唯我独尊无可匹敌的霸道强势,非常无可奈何地让林烟,从一个将醒未醒的甜蜜梦境,还未彻底清醒,便跌跌撞撞地闯入了另一个,更加不愿醒的少年梦里。 是的,少年的,年轻的,青春的,一切都还有希望的,一切都在往更好的,瑰丽绮异的美梦里。梦里他还年少,梦里岁月静好,时光悠然不动,少年一笑倾城。仿佛整个世界都被林烟牢牢地握在手心,玩弄于鼓掌之中。只除了那一个,只除了那一个人……他需要努一点力,努一点力,但其实,也只需要他再努那么一点点的力,便也可以将那个人,牢牢地握进自己,早已装得满满当当的掌心里。甚至林烟愿意为了得到黎唯哲而放弃他原本所紧握拥有的全部。他可以,他真的可以……但偏偏,谁料半路横空降世,杀出来了一个庄景玉。 从此晴天不再,终年大雨倾盆。光阴白驹过隙,一路如梭疾奔。 到底,黄粱熬不过假戏一场,南柯,也醉不到地老天荒。当所谓的真心一来,什么新欢什么旧爱,通通,都要为它的降临,让路滚开。 情难自控地懵懵发了好一会儿的呆,林烟忽然垂下痴迷满满的眼梢,扬起一脸吃吃坏坏的戏笑:“喂,如果不是因为我早知道你其实就是一个变态控制狂,听见你这么说,我简直都要以为你爱上我了……夏昭时。” “哦?是吗,”夏昭时一个敛眉松手放开林烟,起身走到床头柜边,从纸盒里毫不留情地刷刷刷往外抽出了好一大叠方巾纸来,动作优雅而细致,一点一点分寸不落地,在两只手上和左面的脖颈处,无比认真和专注地揩着。脸上神情波澜不惊,只淡淡地向林烟扔下了五个雷打不动的熟悉字眼:“你可以试试。” 潜台词是:如果你这么快就忘记了刚才的教训,那么,有胆子的话,你就再试试。 林烟一听便感觉自己的口腔和后面那个羞耻私密的地方,又开始隐隐作疼起来。背脊不禁一寒,的确是不敢再招惹夏昭时了,只得不满地撇了撇嘴,小声奚落道:“嘁,还是在美国长大的呢,到底有没有创新意识啊?除了这个以外,你难道就没有别的话用来威胁了吗……” 夏昭时手上动作不停,却抽了空侧过头来看着林烟,相顾半晌,莞尔一笑:“有是有很多,不过对于你来说,这句话不是很有用吗?”说着目光上下一扫,将林烟的整个身体瞬间瞥了个遍,于是对方此时此刻所有原本想要掩饰害怕的小动作,就这么在转眼之间,都被夏昭时给尽收眼底,一览无余了去。了然于心地勾了勾唇角,夏昭时自己也不知为何心情突然间就变得极好极好,眉目含情,带着星星点点的讥嘲讽意,“既然有用,那为什么要换呢。” “……”林烟听得忍不住抽了抽嘴角。 好吧,他承认,他现在的确是怕了夏昭时这个家伙了……没什么不好意思的,和夏昭时打了两次交道的林烟现在已经完全认命地意识到,只要还是一个正常人,那么他就不会不,也不敢不,忌讳夏昭时的。 夏昭时站在那儿揩了半天,结果揩到最后眉头一皱,可能到底还是看觉得这样做不到干净彻底,于是干脆解开衬衣,从柜子里面取了浴袍拿了毛巾,走进浴室开始洗澡。 门一关,林烟恨恨地盯着从那一扇打了磨砂的玻璃门里模糊映出的,夏昭时那线条紧实肌肉有致,宽肩窄腰长腿──对于一个男人来说,无论怎么看,都的确是漂亮完美到令人无话可说的修长身影,心底愤恨无处发泄,坐在床沿傻看了半天,最后抓抓头发忍不住一踢床脚小声嘀咕起来:“切……洁癖狂……装什么正经啊!好像自己没做过爱上过人似的……这是病,得治啊!” 夏昭时这个澡一共洗了四十七分钟零五十二秒。同样对于一个男人来说,这速度简直就是……令人无话可说。 第二十章 而林烟趁着这段时间,先拿纸巾至少是把自己的脸给清理干净了。口腔和后穴虽然都有微量的出血,不过也许是该感激幸好夏昭时因为嫌恶他脏而戴了手套吗?所以导致的问题都不算太大,不然他恐怕自己今晚是要交代在这儿的了。 等到夏昭时终于慢吞吞地洗完了澡,穿着浴袍披着浴巾,从浴室里开门走出来(林烟恶劣地猜测,夏昭时是不是把自己全身的皮都给搓掉了一层),看到的,就是这样一个,已经脱掉了外面红白相间的脏兮兮的羽绒服,而只露出了里边深墨色的手织羊绒毛衣和略微翻领而出的纯白色衬衫,翘着腿靠着背,有一搭没一搭地懒懒勾着鞋,歪歪斜斜地躺在沙发上打着哈欠,无聊换着电视频道的林烟。乌发雪肤烈血红唇,修长洁白的脖颈,精致姣好的锁骨,全身纤细的线条,以及无论摆出何种姿势,都是自有一番风情韵味的性感妖娆──刚刚的狼狈落魄早已消失不见,夏昭时触目所及的,又是一个一如初见那般,妖孽惊艳的绝色少年。 是的,少年。如果不是因为夏昭时早就在还没有见过林烟本人以前就已经从资料上知道清楚了,其实林烟的年纪比他还要堪堪大上一岁的话,那么现如今夏昭时恐怕真的会以为,此时此刻正站在他眼前的这个男人,其实分明就只是一位,长了一张倾城容颜的,高中少年。 远远地,夏昭时微微眯起眼睛,细细端详起正前方的林烟,尽管面上始终不动声色,然而心里倒的确是忍不住地承认:嗯,他的审美果然是正常的。林烟就算再怎么一无是处不学无术草包一个,但只要凭着这一张脸,就注定了他,至少半生的衣食无忧,荣华富贵。 而就在夏昭时正凝神注目着前方林烟的时候,其实林烟也早已经将视线从无聊至极的电视屏幕上,慢慢转向了他。穿着一袭颀长宽大的黑色浴袍,湿漉漉的墨色短发仍在滴答淌水,微微露出的半个胸口皮肤光洁白皙有如象牙,漂亮结实的肌肉线条也若隐若现的夏昭时,少了平日穿着西装时那一分谦谦君子似的温润优雅和翩翩公子般的温文贵气,而多了一分杀手猎人似的邪肆危险,和午夜恶魔般的狂野嗜血。 ……说白了,对于林烟而言,其实就是,更有一种升级版的,黎唯哲的感觉。 恍惚一愣很快回过神来(开玩笑,同一个晚上,尤其还是在本应该平安的平安夜!他可不想被夏昭时的手指给捅第二次),林烟故作夸张地朝夏昭时远远飞了一声悠扬婉转的口哨,一边细细欣赏着眼前的美男出浴图,一边忍不住地点头赞道:“啧,身材练得真不错啊夏昭时。不过有个问题……从刚刚起我就一直很好奇了。你说你喜欢江臻,那……可是,江臻和黎唯哲是同一个类型的,怎么看,都是只会上别人而不会被别人上的那种啊,就算是你……”说着偏过头一手撑着下巴,歪歪仰着脑袋,表情颇为玩味地看着夏昭时,揶揄调侃,“还是说,你已经爱江臻爱到了,甚至愿意为了他当下面的那个了?嗯?” “我、在、下、面?”夏昭时先是不置可否,一字一句地这样笑着反问回了林烟一句,然后随手点起一根香烟,慢慢走到前方占据了满满一整面墙的巨大落地窗边,往上优雅地侧身一靠。叼在嘴里忽闪忽现的橙色烟头和窗外霓虹闪烁夜色茫茫的万千灯火,交相辉映,光影错落,愈发衬得夏昭时的侧脸俊美无暇,纤毫毕现。因为夏昭时在人前总是那么一副严谨端庄的精英模样,所以他如今的这番慵懒姿态,就显得格外的迷人和性感。良久,只见他在幽幽往外吐出了一个缭绕烟圈的同时,也低声开口轻轻一笑,扔出了四个听起来漫不经心轻描淡写,然而其中意味却是不容反抗,斩钉截铁的的字眼:“呵……那不可能。” 其实林烟也觉得不可能。因为那种场面光是想想就让人觉得头皮发麻浑身恶寒……不,事实上,是根本没办法想象才对。虽然以林烟的立场来说,他本来是应该是非常想看到夏昭时被虐的情景的,而且是虐得越狠越好;可是不知道为什么,如果现在非要让林烟真正地身临其境想象一下那幅画面的话,那么他只能无比惊奇地发现,对于这种事情,他竟然会产生出了一种仿佛与生俱来般的排斥抗拒,和一种绝对无法接受的厌恶反感。 或许这是因为,仅从目前林烟不过同夏昭时区区只有两次的见面接触来看,夏昭时在林烟心目中的形象定位,就已然是一个非常厉害的人物角色了。因此哪怕只是出于保存自己颜面自尊心这样的私人原因,林烟也实在没有办法想象,强悍如斯的夏昭时──无论是为了什么抑或又为了谁,但有一天,居然也胡心甘情愿地躺在人下敞开双腿,让别人对他的身体,纵情驰骋,为所欲为。 就像他不能接受,有一天,黎唯哲竟也会愿意为了庄景玉,而做到那样一样。那简直比当初黎唯哲没有选他而选了庄景玉这桩往事,还要更加令林烟觉得如鲠在喉,芒刺在背,无法释怀,也不能原谅。 抬起手重重按下遥控器然后啪得扔开,关掉了噪音吵闹的电视机,林烟窝在沙发凹处抱着双膝垂着脑袋,就这么安静沉默地想了很久,很久。神情安详,姿态美好,宛如陷在生命最原始的那一片深深海洋之中,等待出生的宝宝。 片刻后,林烟忽然一个挺身爬起,缓缓踱到了夏昭时旁边的几步距离以外,同样一屈膝一沈腰,斜斜倚靠上了侧边冰凉坚硬的窗面,双手抱胸定定注视着面前的夏昭时,好心地替他分析起了他目前看起来仍旧艰辛无比的爱情之路,以及他即将可能要面对的诸多尴尬窘境:“啧,看看啊,你不想被江臻上,江臻也不想被你上。那你……是要用强吗夏昭时?嗯……虽然我觉得以你的阴险狡诈来对付江臻,成功是绰绰有余的没错,但一次成功以后,你以为江臻会轻饶了你吗?我可不觉得江臻是那种被人做着做着就可以因做生爱的贱人啊。而且还背后有那么一个庞大的江家,就算和夏家原来的关系再怎么好,但在知道了这种事情以后,恐怕即便是不惜和你们夏家反目成仇,也是把你夏昭时给撕碎的吧。” 碎碎念地分析完以后,林烟无比可爱地冲夏昭时眨了眨眼,那得意得瑟的样子仿佛是在跟他说:哎,哥们儿,看起来,咱们俩还真是同病相怜,注定的失恋阵线联盟啊。 结果夏昭时听了,却只是面无表情地将自己的目光视线移动往下,冷冷斜睨了一眼林烟的两腿之间,然后嘴角就就好像电影慢镜头那样,缓缓往上勾出来了一弯意味不明的轻浅弧度。只是那笑容尖锐刻薄残忍恶毒,正如他下一秒字字句句,对林烟吐出来的话:“你以为人人都是你吗林烟?对谁都可以献出身体,对谁都可以张开大腿,脑子里除了做爱就是做爱,而且还是一个只喜欢被别人干别人做,早就已经数不清到底是被多少人操过了多少回的烂货。” “……”说实话,林烟现在已经对夏昭时那简直毫无征兆,偶尔心情一差便时不时冲自己张口喷过来的讥讽谩骂听到习惯,习以为常了。没关系,所谓的迁怒和泄愤嘛,他懂的。既然夏昭时不愿上自己,那他在自己身上花的那么多钱,总要买点儿实在用处吧。 于是林烟极无所谓地耸耸肩望天翻了个白眼儿,摊开手向夏昭时示意:没关系,您骂,您尽管骂,您怎么开心怎么发泄想怎么骂那就怎么骂。反正我受得住,而且也不在乎。因为你夏昭时之于我林烟,又不是什么重要人物。 夏昭时冷冷看了林烟半晌转而移开目光。忽然两指一并伸手夹下唇间火光,手指白皙修长,指骨清奇指节分明,粉白色的指甲简直被修剪得有些过分的整齐,安安稳稳规规矩矩,服帖在他每一寸冷漠无情的指尖里。又因为刚刚才洗了澡,水汽蒸腾氤氲,每一个指头都被洗出了一点微微的红润,莹亮有光,光泽动人。这种过分的干净配上其间不那么纯洁的火光烟气,竟反倒生出了一种,令人移不开眼,心脏狂跳的魔力。 “……我没有打算和他做爱,我只是想让他,一直是我的而已,”良久,夏昭时转头平视着窗外茫茫夜色,天际孤月稀星,人间灯红酒绿,仿佛只漫不经心的一抬眼,整个宇宙所有的光芒便全都落进了他那双水墨染染,浓得化不开的漆黑眸底。闪耀短暂一瞬,舞尽刹那芳华,垂死挣扎,但到底还是逃不过,卑微地归于一片更加黯灭死寂的,命中注定的结局,“──别人谁也不该碰他。他只是我夏昭时,一个人的而已。” 就像以前一样,他是哥哥,江臻是弟弟。江臻年纪尚小初来美国,异国他乡,语言不通,什么也不会,什么都不懂,所以总是来询问他,求助他,而他也乐于并且享受,那种照顾江臻,保护江臻,江臻若是受欺负了那他就帮他报复,江臻若是受委屈了那他就帮他出气,江臻若是遇到麻烦了那他也总能帮他解决和完成──那种无所不会无所不能,被人满心满眼地信任,仰慕,崇拜,又或是,求着的感觉。 那些年,他们都是这么过的。很多年,他们都是像这样,一大一小,一强一弱,一前一后,两个人总有区分也总有差别,然而彼此都非常习惯无人推翻,和睦融洽地过过来的。夏昭时总是故意放慢了脚步,温柔爱怜地走在前面,而江臻也总是亦步亦趋,不远不近地,乖乖跟在夏昭时的后面。夏昭时高大修长的身形轮廓挡住了江臻面前所有的世界,而夏昭时也总是觉得,自己身后步步紧跟摇摇欲坠着的,就是一个,他最想要的世界。 那么长的路,那么多时光,江臻看见的只有他夏昭时的背影。江臻也只能看见,他夏昭时的背影。他夏昭时,就是江臻世界里的王。 是一个世界的王。 天知道,那是他夏昭时,一辈子,最享受的感觉,和最渴望的荣耀。他放不开这种感觉,更放不下这份荣耀。而他夏昭时是一个什么样的男人?他舍不了的东西,无论强取还是豪夺,也无论诡计还是阴谋──但总之,是他的就是他的,并且永远都是他的;不是他的也必须成为他的,并且也只能成为他的。别人,谁都别想得到,谁也不能抢。 这世上有很多的人,就算他夏昭时根本不想要也不在乎,但是他也不能忍受他们被别人所染指玷污,比如林烟;更遑论是江臻,那分明就是他夏昭时,在他这无所不能的半生之中,最想征服也最先征服,而且还是第一次,让他获得了所谓的,征服快感的男人。 于是日后的漫漫时光夏昭时都总是在想:他若为王,他的帝国,只要江臻,这一个臣。 原本夏昭时满心自信地以为,两个人的日子就会一直这么波澜不惊,始终如一地过下去,过下去──直到江臻回国,重逢了严迦祈。在从如今开始直到未来很久以后的一段长长的时间里,夏昭时都毫不怀疑是因为严迦祈那头蠢猪,所以江臻才会有所改变,选择离开自己。 直到一切都发展到无法回头也不能挽回的悬崖绝境的时候,某一天,江臻一步一步,正如他当初亦步亦趋乖乖跟在夏昭时身后时那样,非常缓慢但也无比坚定地超越了夏昭时的步履,走到了夏昭时的面前。然后他停驻,身形轮廓已在不知不觉间和对方长得一样高大修长,强健宽阔,黑云般浓烈厚重的阴影瞬间席卷侵袭,笼罩压迫。他也不再像曾经那满满崇拜地抬头仰望,而只是面无表情地平视凝望,一字一句,告诉夏昭时说:“你错了夏昭时。你不懂,我离开你,真的和严迦祈没有半点儿关系,只是因为,我长大了。” 只是因为,他江臻,长大了。 很多其实还没有说出来,但是也根本无须再讲出来的话,一切的一切,都尽在这,“长大”二字之中。 【你曾经的帮助,保护,照顾,守候,疼爱,温柔……谢谢,唯有一声谢谢。但如今我已不再需要那些,并且我也,不是你的。】 长大后的江臻,最想要也最需要的东西,是自由。 江臻从来都不是一个弱者,所以当他也终于成长,成熟,长大,强大,他就会创造出一个,他自为王的帝国。而在那一片坚不可摧的国度里,王最宝贵的人,叫做严迦祈。 也许夏昭时原本,也是至少可以从中分得到一个名为“珍惜”的位置的。但是他最想要,或者更准确点儿说,他真正看得起的,是“只有”,和“唯一”。如果不是那样,那么其他的一切,夏昭时都根本懒得去争夺,更不屑被给予。 这样的夏昭时,与其说他是骄傲,倒不如称他是霸道。那种想要掌握所有,控制一切的强烈欲望,让夏昭时不可自拔地走向极端,无可救药地高高在上。所以最后,也是夏昭时亲手用他那简直令人毛骨悚然难以想象的不择手段,毒辣狠戾,在他和江臻之间,掘开了一条二人再也无法逾越的巨壑鸿沟,两个帝国从此老死不再往来,冷漠而强大地伫立在整整一个世界的两端,遥相对望,分庭抗礼。 余生岁月,自此一别,千山万水,后会无期。 第二十一章   一根烟抽完,夏昭时收回心神偏头转目,就看到林烟竟不知何时已经靠拢凑近到了自己的跟前,一脸的戏谑笑意,细细看了夏昭时很久很久,忽然一字一句,满眼遮也遮不住的惊赞叹服:“啧,你、真、是、太、变、态、了,夏昭时。我本来以为自己就已经够变态的了,但是现在我不得不承认,你实在是一个变态中的变态,一朵奇葩中的奇葩……哎,你赢了,我不跟你比,输得心服口服。” 夏昭时没说话,垂手将唯余零星的短截烟蒂重重按灭在了一旁的烟灰缸里,只拿余光漫不经心地瞥着近处的林烟。只是没过多久,夏昭时的脸色却蓦地一变,眼神骤冷,紧紧地皱起眉头,一个扬手忽然狠狠地捏住了林烟的下颚,将他一把拽到了离自己更近更近的身前,低头俯视,眸底火光灼灼。 林烟不禁一个踉跄往前,痛得简直忍不住咧嘴龇牙。而且他也完全没有想到,夏昭时究竟又忽然着了什么魔,在发什么疯。 “我操!夏昭时你……”忍着疼仰头对视夏昭时,林烟刚准备开口骂人,却奇异地感觉到对方的指腹正在自己的左边嘴角处温柔流连,抚摸摩挲,动作疼爱怜惜,近乎抵死缠绵。林烟眨眼愣了愣,一咽吞下原本即将脱口而出的谩骂脏话,脸上勉强扯出了一抹略带蛊惑的妖媚笑容,得意而勾引地说,“嗯?怎么,夏昭时,你这是……想要吻我吗?” 夏昭时闻言冷冷一笑,只不置一词地低头凑近林烟的嘴角。二人的距离从未相隔得如此近过,彼此热气呼出交融,暧昧地缭绕在四周的空间里,劈啪作响,蠢蠢欲动。忽然夏昭时的一指指尖猛地按住了林烟左颊嘴边上的某个位置,然后慢慢地用力,缓缓地加力,用一种无人能懂的复杂语气,对着身下的人轻言细语:“你自己知道吗林烟?你这里,有一个酒窝。” “……哈?” 此言一出林烟彻底愣住了。一来是没有想到搞了这么大半天,夏昭时刚刚明明顶着那么一张恐怖可怕的脸,还以为他突然受什么巨大刺激了呢……结果到最后他居然会说出这么一句没头没脑的神经话来;二来也是因为林烟非常纳闷,他活了二十多年将近三十年,生平照过无数次镜子,怎么都不知道他自己的脸上,居然还长着酒窝这种东西!? 对于林烟来讲,他早已登峰造极的美貌根本无需再用酒窝这种东西来添加着色了。而且酒窝这种东西,虽然有些的确是很美很美,但它们毕竟,还是太“纯”了。而他林烟,又并非是这样的人。若是有酒窝长在他的脸上,那是何其讽刺,那又何必浪费。 然而夏昭时看出但却并不理会林烟本人对此的惊诧,手上动作未停,眸色深沉,字句低声:“刚才你有看到么林烟?那个严迦祈,这里,也有一个酒窝。” 脑中灵光一现,林烟恍然大悟了。 夏昭时慢慢敛去眉间狠戾,表情渐渐变得柔软温和,唇角一勾,淡淡笑着:“虽然你的这个酒窝长得很浅,不仔细看根本看不出来,但是鉴于这是我最讨厌的东西……所以林烟,以后,你要么就不要再在我的面前像这么笑,要么──”说着微微停顿了下,温热湿润的指腹在那上面不算用力地碰了碰,动作还算怜香惜玉,触感依旧令人窒息,“要么,你信不信,林烟,我就在你的这里,开一个真正的洞,戳一个真正的窝。” 声音压得极低极低,仿若出自地狱的撒旦修罗,从最深最深的地底,爬出来向他索命。 可林烟没有觉得怕,却仍是不由自主愣在原地,呆呆地怔了好久好久。半晌,他努力忍住笑意忽然重重一咳,眸中闪烁着动人心魄七彩斑斓的流光,嗓音是压抑隐忍的喑哑干涩:“……知道么夏昭时,你真的,真的,很对我的胃口,”说着陶醉地闭上眼睛,偏头在夏昭时柔软丝滑的浴衣袍袖上万般不舍地蹭了几蹭,轻轻抽动鼻翼深深地嗅了几口,喉咙里情不自禁地发出了几声,几乎比世界上最甜蜜最温柔的情话,还要深情上许许多多倍的呢喃细语:“夏昭时,我真的,真的,好喜欢你……” 好喜欢你,这样霸道阴狠的戾气。 夏昭时紧皱眉头表情不善地低头看着林烟莫名其妙的诡异小动作,很快一把推开他嫌恶地甩甩衣袖,表情颇有些讥讽地冷声道:“你怎么就跟只狗一样。” 结果林烟一听不仅没有生气,反而立刻夸张地捧着肚子弯腰大笑了起来:“哈哈!你说我是狗?你说我是狗!?……啧,真不巧啊夏昭时,我刚刚正想告诉你呢,我觉得我在你的身上,闻到了同类的气息。” 久违的,同类的气息。比他当初第一次遇见黎唯哲时所嗅到的,还要何止,千万倍得浓。 夏昭时没有理会林烟的疯言疯语,直接面无表情地转身走向了一旁琳琅满目的巨大酒柜前,伸手打开橱窗,从里面取出来了一瓶波尔多的柏图斯干红缓缓倒进酒杯,端起来轻轻一晃,暗红色的如绸液体在晶莹剔透的玻璃器皿之中,荡漾出一波接一波惊心动魄的凄厉弧度,仿佛腥风如狂,血海沉浮。 “同类?”夏昭时举杯微饮,不置可否地低笑一声,“呵……那你难道不知道,同类,总是彼此竞争,互相残杀的吗。” 林烟一听就忍不住地撇嘴,张牙舞爪地哎呀呀地叫唤起来:“哎呀!夏昭时你怎么那么狭隘啊!亏你还是做生意的呢……啧,怎么连这点儿心胸和头脑都没有啊!”说着跟着走过去,毫不客气地给自己也倒了一杯酒,端起来左右晃晃,然后高高举起,凑上去跟夏昭时碰了碰杯,眼睛弯弯笑得妖媚:“同类,也可以互相帮助,彼此扶持啊,”说着仰起头一饮而尽,惊人的好酒量一览无余:“──当他们,有共同利益的时候。” 猩红小巧的柔软舌尖闪电似地往外探出,如蛇般灵敏迅捷地在因为沥血又染酒,所以显得愈发妖异艳丽的烈焰薄唇上溜地舔过一圈,动作快得肉眼几乎难以看清无法捕捉。然而那种性感妩媚风骚情韵,却是的的确确,实实在在地,留在了周围一片,微微震颤的稀薄空气里。 似乎连空气都被他的绝色给惊艳了。还有他的话,他的善察人意,他的冰雪聪明。 夏昭时端着酒杯的右手微不可察地一滞,声色不动地再饮一口凝眸看向林烟,半晌,莞尔一笑,淡淡反问道:“共同利益?呵,除了你是我花钱买的婊子以外,林烟,我和你,还能有什么共同利益?” “哎,你这就没意思了啊夏昭时,”林烟闻言无奈地叹口气,一手拈着不余一滴的空酒杯,夹在指缝间一下一下地轻晃,一手托在下巴,歪起脑袋笑着看他。手腕白皙瘦弱,手指纤细修长,摇杯的动作自然又漂亮,撇着嘴一脸不开心,抽抽鼻子委屈地说,“难道你真以为我林烟除了美貌之外就一无是处,就那么傻啊?第一次见面猜不到你找我的真正目的也就罢了,但如果现在都还猜不出来,那我简直就可以去死了。” 夏昭时本来想冷笑着回林烟一句,【那你就去死好了】──可是还没来得及说出口,就听见林烟忽然饱含深情地唤了一声,自己的名字。 “夏昭时~~” 那一瞬间,即便是处变不惊临危不乱,哪怕泰山崩于前也能够心不惊色不改的夏昭时,却简直没办法控制地霎时剧变了脸色,甚至手腕居然还极大幅度地重重一抖,以至于竟洒出了好几滴酒来。 夏昭时鲜少在人前……事实上哪怕是在人后,也没有露出来过,像现在这样,如此手足无措,而又不能自控的慌乱。不过那也不能怪他,因为刚才,虽然说话的人是林烟没错,可是那发出来的声音,却分明,就是江臻的独一无二。 尽管夏昭时早就知道林烟的这项特能,并且,在最开始的一开始,其实就是冲着林烟的这项特能才会去找他的,然而从资料上模模糊糊地抽象“知道”,和在现场版真真切切地亲耳“听到”,如果你真的有体会过那么就该明白,那着实是两种,完全不同的概念。更何况江臻之于夏昭时来说,还不是一个不痛不痒,无关紧要的家伙。 那是夏昭时,最想要得到的附属,和最渴望收归的臣民。 短暂之间,林烟将夏昭时脸上那完全没办法掩饰的一系列反应都尽收眼底一览无余,于是心情极好地又再给自己重新倒了杯酒,端在鼻端轻轻浅浅地吸,两眼渐渐染满极尽自负的傲慢笑意:“哈,本来还以为就凭刚刚那一点儿惊鸿一瞥的半吊子印象,学得不会很好呢。不过夏昭时,看你现在的样子,我觉得很放心。” 片刻后,夏昭时终于好整以暇,神情恢复如初淡漠,手指有一下没一下地轻轻敲击着杯脚,漫不经心地问林烟道:“你什么时候想到的?” “就从知道,你喜欢的,居然是江臻的那一瞬间开始,”林烟回答得非常爽快干脆,“我跟你说过的夏昭时,我不笨甚至是很聪明,是你自己,不当回事。这么跟你讲吧,除了我确实斗不过你以外,在其他的任何事情上面,你都可以不用客气地高看我,我林烟当之无愧。” 夏昭时似笑非笑,定定看着眼前正得自夸夸得眉飞色舞不亦乐乎的林烟,神采飞扬中五官如画似描,顾盼嫣然间明眸波光流转,心中隐隐一动但却并未告诉对方,其实这个时候的他看起来,真的有点迷人。 这只是在夏昭时的眼中看来。然而如若此时此刻有其他人,能够有幸见到此时此刻的林烟,那么他们又何止才是惊叹,这竟然,只是“有点”迷人。 或许不管一个人的审美到底正不正常,但林烟都可以美得让他们站到,同一个立场上。 “哦对了,还有哦──”依稀中林烟忽然低了声音,神秘兮兮地凑上去,跟夏昭时悄悄咬耳朵,“再实话跟你讲吧夏昭时,其实我现在大致都已经猜到,你究竟会怎么利用我,来对付那头蠢猪了。” 说着他状若后怕地摇了摇头,满脸似是而非的同情感慨:“啧啧,真是好恶毒的方法啊,夏昭时你真是太坏了……哎,我要是那小子,莫名其妙地得罪了你夏昭时,与其被被那样整,倒不如一了百了,死了算了。” 夏昭时眉梢一扬对此不置可否,表情认真而专注地看了林烟许久,这才微微一笑慢吞吞地道:“那,你到底要不要加入呢?” 林烟歪头看他,眸光极亮眉眼含笑,但却暂没说话。 夏昭时也并不逼迫,只开始往自己的杯中一点一点地添起酒来,轻描淡写地说:“庄景玉傍上了黎唯哲,柳君城傍上了谢非格,现在都很难动得了了,不过那个严迦祈……”添够放下酒瓶,夏昭时高高举杯敬向林烟,单薄冰凉的性感唇线,缓缓往上勾出了一抹深藏不漏的异样的弧,即便优雅微笑着也掩不住渴血嗜杀的本性的阴狠神色,仿佛一只即将享受美味,开动大餐的饕餮恶魔,“怎么样,要不要和我一起,来好好折磨他一下呢?” 至此,林烟终于忍不住地扑哧一下,轻轻笑出了声。端起自己的酒杯和夏昭时的一举碰上,空气中乍然迸发出了一阵,愉悦而清脆的撞响。林烟弯起眼睛咪咪笑,调侃夏昭时:“哈,其实你真没必要做到这样的夏昭时,因为这还用问吗?”一仰脖将杯中红酒一饮而尽,夏昭时干杯,而他随意,“刚刚我不是才说了,同类在有共同利益的时候,一定是会彼此帮助,互相扶持的么?而这件事情──” “如你所愿,正合我意。” ──除非傻子,否则,何乐而不为。 他们真的,是同类。 夏昭时喜欢听话和聪明的人。 这样想着,他忽然想起了什么,喝完酒放下杯子,弯腰打开了酒橱下方的一个小抽屉,然后从里摸出了一个古色古香的檀木盒子来,放在桌上推到林烟的面前,难得有一次是真的真心地笑着:“对了,既然如此,那就把迟了很久的见面礼当做刚刚的奖励,送给你好了。 “嗯?”林烟一愣之后脸上立刻写满了绵延好大一片止也止不住的兴奋惊喜,模样天真纯美,犹如得到了糖果糖纸的嫩颜孩童那般,“哇!还有礼物的啊?” 夏昭时点点头一伸手,一副简直绅士到了极致的,“请自便”的优雅姿态。 如果不是因为深知夏昭时在本质上其实就是一个洁癖狂的话,那林烟几乎就差没直接一个扑上去,赠送夏昭时他的香吻一枚了。喜滋滋地拿起盒子来打开一看,林烟只愣了短短的一瞬,然后便乐不可支地笑了: “哈!好东西,我喜欢。” 第二十二章 盒子里安安静静躺着的,是一截人骨断指。黑黄,粗壮,肥硕,丑陋,并且在奇大无比的褶皱指根处,还紧紧箍戴了一枚暴发户气质十足的土气金指环的,男人的大么指。一圈圈油腻腻的可怕肥肉几乎已经完全被指环的箍力给挤迫压缩到彻底变了形,松垮垮地吊在环外,恶心得直欲令人呕吐。如若不是因为林烟非常清楚细节内情,那么真的很难想象,洁癖成狂的夏昭时,居然会送自己这样一件,所谓的见面礼物。 林烟只用一眼就准确无误地认了出来,那究竟,是谁的大么指。 ──黄大吉。 夏昭时站在一旁并未将目光投向盒子里。虽然这东西是他送给林烟的没错,但是这东西对于他来说,到底还是太肮脏也太恶心了些。左手揣进兜里右手放下酒杯,微微弯曲食指,夏昭时有一下没一下,极带节奏感地慢慢敲击着花岗石质的坚硬桌面,眼角眉梢隐隐含藏了几分看似温暖如春温润如玉,而实则却令人不寒而栗毛骨悚然的深长微笑,音容莞尔道:“怎么样,这份见面礼……还喜欢吗?” 林烟挑高了眉对着盒子里的棍状死物口气不明地故意“啧啧”了两声,然后啪一下猛地合上盖子,转头看向夏昭时,眼睛里闪闪跳跃着兴奋激动而又色彩难辨的烟光火影:“喜欢啊,当然喜欢,而且喜欢极了──”说着脸上渐渐显露出嫌恶不耐的神色来,“反正那个又丑又肥的老家伙已经烦了我很久了。明明都已经那么不中用了结果居然还不肯对我死心,我早就想叫人给他点儿教训尝尝了。” 林烟放下盒子,酒杯从光滑洁净的桌面慢慢滑过去,轻轻碰了碰夏昭时的杯子。低回流转的轻笑声幽幽回荡在四周丝丝暧昧的空气里,仿佛有种夜来香般的迷离香气:“你真是太懂我了,这么珍贵的礼物我一定会好好珍藏的。谢了啊,夏昭时。” 夏昭时却没什么温度地皱眉瞥了林烟有一眼,不发一言未置一词。甚至似乎看动作,还竟然有意无意地往离林烟和被他碰过的杯子更远的旁边,以一种肉眼难辨的微不可擦,小幅度地挪了挪身子。 “你……”林烟尴尬地碰了个钉子,不过倒也很快不怎么在意地耸了耸肩,歪着脑袋想了想,终于撇了撇嘴面似妥协道,“好吧,虽然我好像也没什么必要跟你解释,而且就算跟你解释了,你也不见得就会因此觉得我有多干净……不过夏昭时,你知道,鉴于【宠儿】里的前十位都是有自己挑选客人的权力的,所以就算不是为了那什么劳什子的贞洁而是为了我的审美,我也觉得自己很有必要跟你好好地澄清一下,其实我和黄大吉那个老家伙,根本没有上过床。” 花掉惊天巨额包下MB的客人,但却并没有和那个MB上过床,尤其那个MB还是姿容绝代风华无双,不是妖精但却胜似妖精的美人林烟──听见这样一桩,几乎在S市夜店圈里可以称得上是顶级秘闻的重磅炸弹,夏昭时虽然仍是沉默如初不动声色,然而毕竟转过头来敛去了脸上冷漠,似笑非笑地看着眼前,神情竟难得显出了几分严肃认真,不苟言笑的林烟,颇为玩味的眼神似乎是在觉得,像林烟这样一个,早已是世人皆知,被百人操千人骑万人干过的烂货大水缸,可是如今却居然尤为在意地跟自己解释起,他和他这么多年数也数不清的顾客床伴中的某一粒沧海之粟,并没有发生过肉体关系──这种事情,让夏昭时的心脏又一次不受他自己控制地,产生了一种不容忽视,而又难以言喻的微妙快感。 他觉得很爽。虽然,他并不知道原因。 林烟笑眯眯地凑上去跟他调情:“呐,夏昭时,你想不想知道为什么?老实告诉你,这可是黄大吉那个老家伙给了我好多好多的封口费,才让我心甘情愿替他保守了这么久的一个惊天大秘密哦~~我猜要不是因为他真的爱惨了我,估计恐怕,我当晚就被他给杀人灭口掉了。” 其实话都已经说到这里,原因到底是什么,早就已然是不言而喻显而易见的了。聪明如夏昭时不可能会猜不出来,可是他却忽然忍不住地想要跟林烟开开玩笑,挫挫这个家伙对自己强大美貌的自恋锐气。于是眉眼一展夏昭时翩然微笑:“为什么?呵,难不成那个老东西也跟我一样,因为嫌你脏,所以对着你,硬不起来吗?” “……”林烟顿时被狠狠地哽了一下,半晌,才抿着嘴唇故意夸张地委委屈屈道,“哼……后半句算你说对了,那个老家伙的确是老二不中用硬不起来,所以我当初之所以会答应跟他签合同,其实也就是因为觉得好玩儿,想看看我的美貌到底有没有强大到,可以让得了这种病的男人东山再起不药而愈的可能……好吧,结果那个老家伙果然还是病入膏肓无药可救的了,”林烟摊摊手,一脸幸灾乐祸不以为意的同情怜悯,停顿几秒,眨了眨弯咪咪的好看月牙眼睛,冲着夏昭时浅笑着正色道,“你说是他是因为嫌弃我脏?啧,怎么可能,夏昭时,这世上会嫌我脏的男人,相信我,全世界只有你,这个洁癖狂,独一无二的一个。” “哦,是吗?”夏昭时意味深长地反问一句,沉默了一下才状若神情地款款微笑,“这样很好。我不同,所以你要记住我。” 记住,你是我的;牢牢地记住,你林烟,是我夏昭时的。 说着这话的夏昭时,眸光深远目火烫灼,深邃的黑色仿佛是从无边无际的高远夜空之中淋漓尽致地泼墨而下,倾天覆地,直直射入了林烟那一双逐渐放大迷乱,异彩流光的纷繁瞳孔。 这个夏昭时,真是越来越让他,欲罢不能。 林烟怔了好一会儿才慢慢从巨大难收的陶醉沉迷和满意享受里,彻底回过了神来,但心中一片却是无可自拔地如同被毛茸茸软绵绵的小猫猫爪给轻轻挠过了那般似的瘙痒难耐,燥热不堪。略一思考,林烟终是止不住心痒身热地倾身往前挨挨蹭了蹭一旁沉默无言的冷峻男人,故作轻松地同对方打着商量谈判起来:“喂,夏昭时,你看啊,我要跟你这么久,难道你真的不打算……和我做一次么?我承认今晚去找李一南不合规矩破了行情,不过我也不怕老实告诉你,其实以前的五六年,我都是像这么干过来的,客人们就算知道了也无非就是睁一只眼闭只一眼,无所谓的……好了别用那么可怕的眼神看着我!我现在当然知道你不同,你是不会准的。我林烟也没有那么傻,明明知道自己斗不过你但偏还要不要命地得罪你……只是你好歹也要为我想想吧夏昭时,这么长的时间诶,不发泄可是会死人的好不好!……你放心,我是绝对不会让你得艾滋病的,来【宠儿】的客人无论后台有多硬背景有多深来头有多大,但是在和公关签订合同以前,都是要先接受身体检查拿出健康证明才行的,这个我就不用多说了,你自己应该知道。而且我自己每个月也都是会定期去医院做检查还有保养护理的。怎么样,夏昭时,现在你有没有觉得,我稍微变干净了那么一点点?没有你之前所以为的那么脏了吧?那……我的提议,你要不要,认真考虑看看呢?”林烟双目闪烁着满满期待的光芒,仰头认真地注视着夏昭时。夏昭时眯着眼睛低头俯视,视线一亮恍惚觉得自己似乎都已经能够看见,林烟身后那一条又大又蓬又茸又软,正朝着自己摇得无比欢畅的狐狸尾巴了。 真是可爱的诱惑。 不过事实上,虽然林烟对于做爱这种事情能有资格称得上是喜欢甚至享受,可是也实在不至于到那么饥渴狂热的迷恋程度。而他此时此刻对着夏昭时这样近乎淫荡,放弃尊严的勾引蛊惑,无非只是因为对方,因为夏昭时身上的那一股,久违不见的熟稔,和令他心动的气场。 夏昭时对林烟越狠越坏,林烟自然就越恨夏昭时,这一点无可厚非理所当然,然而同时非常矛盾的是,夏昭时对林烟越是不理不睬无动于衷,林烟却又越觉得他和黎唯哲惊人的相似,完美地重叠,从而享受,那样以假乱真似是而非,仍旧活在过去,从未醒来的感觉。被虐可以带给他怀旧的梦境和希望的快感── 有时候,林烟觉得自己,其实就是一个无可救药的M。 夏昭时神色漠然地看了林烟一会儿,忽然似乎不如之前那么绅士友好地冲着林烟淡淡勾唇一笑,自信而了然道:“我知道你每个月都会定期去医院做一次检查和护理,因为你怕死。” 林烟闻言浑身不受控制地猛地一震。瞳孔蓦地放大紧缩,眸内渐渐星星点点地浮现出诸多无人能懂的复杂情绪。激烈而隐忍,痛苦而压抑,凌乱到极致,但也安详到极致。 夏昭时却仿若没有发现林烟的颤抖异常,更谈不上是包容抑或是体谅,仍旧自顾自地微笑继续道:“怕自己和你那个红颜薄命的妈一样,在自己最风华绝代光芒万丈的时候,就一命呜呼,香消玉殒。” ………… 林烟渐渐地从夏昭时的身边移开退远了,鼓动不再勾引不再诱惑不再,面若冷霜眉眼无情,仿佛刚刚那么桃李春风杏花微雨的一切,都只不过是一场茫茫大雪,无声无息的梦境。 每个人都有他自己的底线。而他林烟的底线,就在这里。 夏昭时似乎是早已预料到了林烟的这种反应,如今预料成真,他表情餍足并且愉悦地微微挑了挑眉,低头嗤笑一声漫不经心道:“我以后会不会上你,那是我的事,用不着你提建议。不过林烟,如果你真的很想让我觉得你稍微干净一点的话……那么不用等到以后,只需要你现在赶紧去洗一个澡换一身衣服,就可以。” 林烟面无表情地冷冷看了夏昭时几秒,转身大步离开往浴室走去的时候,竟然连一个哪怕只是虚情假意皮笑肉不笑的假笑,都没有向往常一样,露出来给夏昭时看。 如果林烟真的有底线,那么他的底线,一定就在这里,就是这里。不容践踏,更不容污蔑。 从柜子里取出毛巾和浴衣,甚至包括夏昭时很贴心地早已叫人为他准备好的崭新的内裤,林烟走到浴室的门前,停下脚步顿住,没有转身,沉默了很久很久,才声音轻轻地说:“夏昭时,刚刚是我自以为是,是我管得太多,是我……错了,”一个错字,仍是令早已习惯了高傲任性的林烟,不习惯地哽了哽,“我跟你道歉,也保证这种事情,以后,一定不会再发生了。所以你可不可以也答应我,从现在开始,无论你想怎么羞辱折磨我都可以,都无所谓,但请永远,永远,不要再拿她……拿这件事情,来开玩笑,” 林烟轻轻地闭上眼睛,长睫剪影仿佛蝶翼微颤,正如他正一字一句吐出来的话,轻盈犹如夜色里的茫茫雪花,悄然落地,无声无息:“答应我……可以吗?” 夏昭时情难自已地笑了:“你这是……在求我?” 纤细的背影霎时一晃,摇摇欲坠,翩然欲飞。远远看去,有种深秋落叶溺在猎猎狂风之中,但却仍旧不愿离枝的脆弱难舍。 “……是,没错,”良久,林烟深深往里吸进一口气,两只手死死攥紧了掌中的柔软东西。闭着眼,只当世界一片漆黑,没有人能够看见,他此时此刻的示弱和妥协,“我是在求你。” 林烟亲口承认的求饶简直令夏昭时无可自拔地感到兴奋,他实在没有办法控制地想要去不断地捉弄和逗弄眼前这个多变而善变,看似复杂却又始终比想象中要简单纯粹得多的可怜人:“哦,这样──”说着微妙地一顿,挑高了尾音戏谑而挑衅地道,“那如果,我不答应呢?” 林烟默不作声地忍耐了几秒,而后慢慢地转过身来,睁开眼,重现光明的世界只倒映出不远处夏昭时逆光站立高大修长的完美身形,和他此刻脸上笑里藏刀柔中带刺的阴毒表情。彼此对视半晌,林烟忽然淡淡莞尔苍白一笑,嗓音虽仍和刚才一样轻似落雪微弱难闻,但却一字一句无比清晰甚至近乎铿锵道:“你、可、以、试、试。” 很熟悉的话,不一样的人;很熟悉的场合,不一样的场景;很熟悉的语气,不一样的声音。 一瞬间的恍然失神,夏昭时霎时面沈如水,眉目结冰:“我可以试试?林烟,你知道你现在在跟谁说话,在说什么。” 林烟垂眸低笑,眼底渐渐浮有淡淡的不屑和疼痛,瘦削柔弱的双肩如同风中落叶般微微地摇晃颤抖:“我当然知道啊,我是在跟你,跟你夏昭时说话啊。至于我在说什么……夏昭时,你听清楚了,这一次,我没有在求你,我只是在跟你陈述事实,而信不信,由你。” 说完便再无留恋地转身推门走进了浴室。 夏昭时久久伫立在原地深深注视着门内的林烟,一件一件衣服慢慢脱下褪去,虽然显得隐晦模糊但却仍旧姣好有致的细白身躯,最初的怒火犹如浮光掠影般悠然散去,眼角眉梢的冰冻渐渐融化,最终融化出了一抹意味深长,耐人寻味的俊美笑意。 浴室里,林烟赤脚站立在淋浴中,仰头迎接上方的千万水珠滚滚热潮,四周高温蒸腾雾气缭绕,然而很长一段时间,他都什么也没动什么也不做,只是轻轻抚摸着自己湿润滑腻的纤细左手腕,闭眼凝神,静静感受着在那一片柔软嫩薄的浅浅皮肤之下,那一些缓慢流淌,多年如斯的涓涓血脉,然后想象着它们怦然炸裂溢出体外的绝美景象,一滴一滴,一丝一丝,一朵一朵,最终汇聚成大片大片的蔓延无声,犹如烟火绽放,胜似血色花开。 一如遥远记忆当中的那一幕,一位风华绝代举世无双的倾国女子,神情安宁眉目温婉,双手交叠于腹,双腿紧并若处,高贵至极而也优雅至极地仰躺在身下那一朵,被无边无际无穷无尽的浓烈鲜血给催生怒放,染遍盛开的红玫瑰的花蕊深处,美得令人窒息,美得惊心动魄。长眠的睡美人,年华停驻,永不腐朽。 那是林烟,最深,最深的梦魇。 第二十三章 当林烟慢吞吞地洗完澡,穿着一身白色浴袍踏着一双人字木拖,擦着一头水嗒嗒的湿润头发走出浴室的时候,夏昭时正懒洋洋地靠坐在沙发上优雅地交叠着双腿,一手含着酒杯轻轻摇晃,一手拿着手机放在耳边,业务繁忙地打电话。不过嘴巴里说的全是些唧唧咕咕叽里呱啦,速度极快发音也极怪,林烟完全听不懂的外语,无语地望天翻了枚白眼儿满脸受不了地揉了揉耳朵,林烟一边小声嘟囔着“假洋鬼子”,一边不情不愿地走了过去。 舒舒服服地盘腿坐在离夏昭时较远的沙发另一端,林烟百无聊赖无甚可做,左看右看四目环顾了许久,最后也只能无可奈何地打开电视机懒洋洋地换着台看起电视来。途中很巧地换到了一个正在播李一南自从出道以来所有主演的电影特辑的回顾类节目。看着屏幕上那个身着长袍手持折扇,长发飘飘玉树临风,满身满脸无论怎么看都怎么透露着一股邪肆风流气息的富家公子儿豪门大少爷型的李一南,林烟霎时眼皮子一抽,笑得差点儿没将手中的遥控器给直接摔到地上去。倒不是因为李一南的这个古装扮相看起来很丑很滑稽,恰恰相反,李一南的深邃五官俊朗长相,和他周身上下从内到外,那种无处不在无孔不入的痞邪气质,其实是最适合这种吊儿郎当的贵族打扮和这种浪荡不羁的风流角色的。而林烟之所以会一见他这副古装扮相就忍不住发笑的原因却是,他平日实在是见多了李一南在他面前委曲求全撒娇装憨,永远没个正经更谈不上是强势霸道的卖萌模样,简直就像极了一只毛茸茸的巨型萨摩耶子在祈求主人欢心似的,所以现在乍然间看到这么一个截然不同的李一南,林烟在啧啧称奇之余,还真有那么一点不习惯。 因为林烟很少,事实上是几乎没有,看过李一南所参演的任何影视剧,以及他所登台上过的任何综艺向节目。刚开始李一南还会为此觉得非常的不爽和委屈,吵着闹着非要逼着林烟看。而且逼着林烟看也就罢了,更加离谱夸张的是,李一南还非要极其幼稚地让林烟记下来他在其中的所有经典对白和台词,然后不厌其烦地一遍又一遍地问林烟,自己在那里面究竟帅不帅啊,有多帅啊,是不是你也觉得很帅啊……等,诸如此类的无聊问题。刚开始的时候,林烟倒的确是觉得能在电视电影里看见自己的某个熟人,这种感觉还真是是挺有趣也蛮新鲜的,不过后来次数多了见得频了,也就渐渐得如同嚼蜡兴味索然了。最后,终于烦透了这种事情,更是厌倦了李一南这种幼稚心性和强迫行为的林烟,在冷冷扔给了始终不肯罢休的李一南一句力重千钧的威胁,和发动了一场史上最长最强也最冷的冷战以后,李一南就灰溜溜地夹着尾巴乖乖低头认输,再也不敢跟林烟嚣张放肆,提起这些事情了。 那样子风声鹤唳草木皆兵,在自己的面前简直不堪一击弱爆了的李一南,和现在屏幕上这个在女主的面前完全各种强大几乎无所不能的李一南,差别还真不止是一点半点那么简单。林烟恍惚得入了迷一时忘记换台,撇撇嘴心里冷笑着想,好啊,死小鬼臭小鬼,行吧,这一次我又等着看吧,看你这一次到底还能玩儿出什么花样,来求得我的原谅。 夏昭时早不知何时已经挂掉了电话,收起手机懒懒靠在一旁,目光似笑非笑默默注视着眼前陷入沉思神情百变,可谓精彩绝伦有趣至极的林烟许久,这才意味不明地摇了摇头,满脸扼腕地轻轻啧了一声。听那口气,似乎是真心假意各占半分,危险有余,而又愉快不足:“我真不知道,究竟是该说你胆大包天无法无天,还是该说你不知好歹,不吸教训好呢,林烟?都已经吃了这么多的苦头,你居然还敢当着我的面想别的男人,嗯?” “……”林烟眼波一晃迅速恢复清明,回过神来闻言半晌无语,随即扶着额头满脸受不了地抓狂道,“哦天……你连这个也要管……诶我说你累不累啊夏昭时,控制过度跟纵欲过度的下场一样,都是会早衰折寿的好吧!我劝你有空闲管这些,还不如专心打你的鸟语电话去。” 毋庸置疑林烟的口气不好,很不好,非常不好,然而夏昭时微微一笑,并未跟他多做计较。毕竟李一南对于夏昭时而言,实在是离威胁这个词语,还相隔得太远太远──无论从哪个方面来讲,都是。况且夏昭时也不是在为林烟吃醋嫉妒,无非玩笑戏弄,谁认真,谁就输。 不过说到电话── 夏昭时眉梢一挑朝着身后的大床伸手遥遥指了指:“你洗澡的时候,手机响了很多次,”说着不禁莞尔揶揄起对方道,“看来你的业务也不少啊,林烟。” “啊?……哦,没什么,不用理的,”结果林烟听了却只是很没什么所谓地耸了耸肩,而且看那样子,似乎也完全没有准备起身去拿手机的打算。懒洋洋地张嘴打了个哈欠,林烟揉着眼睛满脸恹恹地说,“管他呢,随他们闹吧,反正每次过节我总是逃不脱一大群人的骚扰短信的,早就已经习惯了……哦对了,估计还有凌望来问我什么时候回去的电话……哦操!他到底什么时候才能学会消停消停,改掉这个烦人的破毛病啊!跟个老妈子似地老把我当成个三岁小孩儿来养……那么有照顾癖的话,怎么不赶紧去找个女人结婚生孩子啊!”一提起凌望,林烟就瞬间down掉了自己原本便已不怎么好的糟糕心情,无比烦躁地一个甩臂直接扔掉了手中的遥控器旋即紧紧抱住双膝,将脑袋深深埋进黑暗冰凉的臂弯两腿之间,从中发出来的声音虽然沙沙哑哑闷闷嗡嗡的,但却线条依旧磁性难消。甚至其中那难得一闻的软糯委屈,竟还反倒为他的嗓音显露出来了一种意料之外的动人和好听:“每个人都那么烦,为什么每个人都那么烦……这日子真是太没劲了,无聊透了……一点儿有意思的事情都没有,一点儿有意思的事情都没有……”──到最后,那俨然已经演变成了一种,近乎自言自语的幽怨和呢喃。 尽管此时此刻的林烟正万分委屈地自顾自抱怨着他的生活里一点儿有意思的事情也没有,不过他本人这副情非得已泫然欲泣的脆弱样子,对于许多看的人来说,倒是十分讽刺地,有意思极了。至少,夏昭时就这么不打不扰地静静旁观了林烟一会儿,然后任由心底餍足不受控制地缓缓淌过爬满他的四肢百骸,灵魂角落。那份感觉酥麻而舒爽,就像是一种精神层面上的性交做爱,欲海翻滚清朝泛滥,一浪高过一浪,一波连着一波,渐渐涌动出人身至高无上的极致享受来。最后,好不容易等到好戏看够了美人也欣赏够了,夏昭时这才终于深藏不露地举杯一饮,脸上面含微笑,笑容暖如春风:“没意思吗?──那还真是巧了,我这儿刚刚正好答应了一件很有意思的事情。而我猜,你对它,应该也会很有兴趣。” 林烟抿抿嘴,无声沉默了一下。可能也是因为对自己刚才那一个极其有撒娇嫌疑的任性举动觉得有些丢脸弱气,所以他始终没好意思抬起头来,默了半天也只好意思就着胳膊在那上面轻轻地蹭了蹭脑袋,发尖柔软湿润的微扎感停留在光滑裸露的皮肤上,拂过一丝茉莉花味的洗发水香,半晌才瓮声瓮气地闷闷道:“……说吧,希望你最好,是真的有好玩的事情。” 夏昭时闻言,脸上旋即露出了来一抹,“绝对不会令你失望”的笃定微笑,不疾不徐地倾身往前放下酒杯。即便只是一袭松垮休闲的宽大浴袍,但却只因为这么一个微不足道的小小动作,居然也能被他完美无瑕地穿出来一种,好像是正穿着西服正装那般的强大优雅,严谨端庄:“下下个月底,D城林家的现任当家林微云,要为她的长子林玉哲,举办恰满五岁的生日宴会,”夏昭时慢慢地眯起眼睛,很满意地看到眼前的林烟因为听到这件事情,又或是这个名字,全身上下乍然而起,那么那么多想掩也掩饰不住,想遮也遮盖不了的,诸多连锁反应,眸底黑光蓦地一闪,眉间晕开了然于心的自信笑意,“怎么样,这意思,够大了没?” 就在听到林玉哲这个名字的瞬间,无论林烟怎么拼了命地努力想要忍住,但都到底没办法忍住地骤然僵硬了身体,剧变了神情。 这一切原本说来话长,然而长话短说便是,当年林家上任当家林老太太一死,林微云一来为了自保,二来也不能不说她就是完全没有丝毫半点儿的野心,迅速看清形势和黎家结盟,联手扳倒了两个同母异父心狠手辣欲将置她于死地的草包兄长,而后杀出重围收复失地,最终好不艰难地总算是取得了林家当家的位置。但林微云和黎家结盟的条件之一却是,黎唯哲的母亲黎晏心虽然勉强接受了儿子选择一个大男人作为伴侣共度余生,但到底没办法接受独子血脉自此中断的绝后事实;而无独有偶好巧不巧地,林微云作为女子分明姿色秀美容颜清丽,但偏偏仿佛被诅咒了那般,也无法自拔地爱上了同性。于是黎晏心为了子脉后代,而林微云则为了能够更牢更久地坐稳林家当家的位置,因此她给黎唯哲,生了一个孩子。 但如果这便是林玉哲的真正由来,那么林烟现在的反应绝不会至于有这么大。毕竟先不说他二人根本就毫无感情可言,就单说如今的医学进步科技发达,而黎林两家财势如此,黎唯哲和林微云就算真的打算要生孩子,也完全无需他们俩勉强自己非要和对方滚床单才行。事实上真正令林烟痛苦到不愿听更不忍闻的残酷真相是,就在终于做出了要孩子这个决定以后的最后的最后,黎唯哲把他这一生,唯一一次传宗接代能有自己孩子的机会,让给了同样喜欢孩子,并且身上还肩负着更大更重的传宗接代任务的爱人伴侣,庄景玉。 没错,林玉哲,是庄景玉的孩子。是黎唯哲让“给”庄景玉的孩子。是他们俩──甚至可以说是他们俩──的孩子。因为从某种意义上来说,那也绰绰有余能够称得上是,真真正正的,“爱”的结晶。 林烟永远记得,无比清晰地记得,当韩笑第一次面含讥讽幸灾乐祸地告诉他说,这一桩,早已经在道上慢慢传开流广了的豪门秘闻的那一刹那,于一道晴天霹雳的轰然巨响之中,林烟霎时间就被它给惊呆得瞠目结舌浑浑噩噩,下一秒,便仿佛整个世界都开始在天崩地裂摇摇欲坠了。虽然林烟以前也不是不清楚黎唯哲爱庄景玉,可是那一次,他终于特别,特别的死心:原来黎唯哲爱庄景玉,居然是已经爱到了那样一个惨绝人寰,无路可退的深渊悬崖。 黎唯哲的广袤帝国有那么那么大,但却再没有一丝一毫的多余空隙可以留出来给他。现实生活中原本千金不换的绝世美貌在黎唯哲的那里,黯然碎成了一地,一文不值的灰烬残渣。 这一次,无需黎唯哲再拿狠话恶行来赶他,撵他,警告他,威胁他……就连林烟自己,哪怕中途已思念成狂魂牵梦萦,但也都再也,再也,不想再看见他们俩。即便只是一个远远模糊的瞥见,也都会痛苦到令林烟接受不了,容忍不了。那个幸福美满,爱意浓浓的一家,就让他们在自己无边无际无穷无尽,谁也控制不了,谁也阻止不了,谁也改变不了的巨大想象和意淫里,全都──去、死、吧。 ……去死吧! 被狠狠戳中了痛处的林烟,五指紧并掌心蜷缩,死死拽住了挽在胳膊肘处的浴袍衣袖,手背纤若无骨皮肤白皙光洁,然而其上青筋紧绷犹如倒弓弦月。柔软毛绒的面料被他重重捏出了一道道皱皱巴巴的深凹褶痕,就跟他此时此刻正深埋在臂弯双膝之间,谁也看不见的那一张脸一样,山川起伏绵延无尽,好一片,抚也抚不平的扭曲狰狞。 他这么痛,这么难过,这么痛不欲生,但偏偏夏昭时还不肯满足地在他耳边煽风点火,温言款款,唯恐不乱:“怎么样,这个宴会对于你来说,应该是一个绝佳的大好机会吧。虽然黎唯哲对你下了封杀令,不过这一次,你可以光明正大地去见他,不用担心,也不用害怕。” 林烟闭着眼睛艰难咽下喉中苦味,吃吃一笑,声音涩哑:“我从来都不怕……其实我根本不是怕,如果我真的想要见极了他,那么就算是死,我也要爬去见他,”哽塞半晌,林烟的声音渐渐低回了下去,余音嫋嫋,幽然绕梁,“……只是见了,那又有什么用呢?不过他更讨厌我,然后我更伤心罢了。损人又不利己,我林烟才没有那么傻。” “可是林微云刚才特意跟我提起了你,听那口气,似乎是很想让你去,”夏昭时缠如毒蛇步步紧逼,顿了顿,似乎想到什么不禁调侃一笑,“──别那么无情啊林烟。看在你们好歹也是名义上的表姐弟的份儿上,你难道真的不想,去见见这个暌违多年的姐姐吗?再怎么说,就算不从血缘但至少是从情分上来讲,这么多年,她虽然从来没有为你做过什么,但好歹也从来没有亏欠过你什么,总比凌望,要跟你来得亲些吧。” 林烟听得瞬间身子一颤,然后慢慢抬起脸来歪头看向夏昭时,满脸的“惊为天人”,叹为观止:“啧,我真是服了你了夏昭时……有时候我真怀疑你是不是连我的第一次梦遗年龄这种破事儿都已经调查得清清楚楚无所不知了……不如你干脆就趁着现在跟我老老实实地一次性讲个明白吧,免得我担心自己以后总有一天要被你给活生生地吓出心脏病来……我身上到底还有什么东西是你不知道的?嗯?” “不知道的?呵,那我恐怕没有了,”夏昭时说着不怎么在意地耸了耸肩。虽然嘴巴上讲着抱歉,然而从那张笑容满满的脸上,可愣是看不出来丝毫半点儿的歉意,“不好意思,一件事情如果要做,那么就一定要做到彻底──这是我的习惯。” “嘁……成吧,”林烟无所谓地嗤笑一声,“反正我这种人,连身体都是被大家给轮流着使用的,也实在没什么资格谈隐私秘密可言。”他如此自嘲,恍惚想了想,开始眯着眼睛漫不经心地回忆起来,声音轻轻道:“我六年前最后一次在D城见到林微云的时候,她整个人都冷冰冰的,话不跟我多说一句,甚至连看也不愿意多看我一眼,可不像现在这么关心我的现状和死活啊。难道是因为觉得我林烟现在的工作身份给他们林家丢脸蒙羞了,所以想要借此机会出手警告,来好好教训教训我吗?呵,算了吧,先不说我那老爸都已经死了那么多年了,而且就算他还活着,他也只不过是被他们林家收养然后抛弃的一颗废棋,一条公狗罢了,用完就算……和我一样。” 就像是一个代代相传,永世难解的诅咒,他和他的父亲,明明与世无争,但偏偏都遭遇了同样受人摆布,犹如玩偶的宿命。只不过一个是被女人用,一个是被男人用的区别而已。 夏昭时无意于再跟林烟在林家这一笔永远也扯不完和算不清的陈年烂账上继续纠缠下去。站起身居高临下地看着对方,高大笔直的身形很快聚拢来一片压迫笼罩的阴影:“林微云到底怎么想的都无所谓。现在对我来说最重要的,是林烟,你的回答。” 林烟打个哈欠仰头冲着夏昭时甜甜笑了一下,当即放下盘腿大大伸了个懒腰,眼底雾气蒙蒙,但却略显孩子气的兴奋地说:“去啊,为什么不去?说真的,这么多年了,我还真是有些好奇,黎唯哲和庄景玉,究竟已经变成了什么样子了。哦当然,还有那个传说之中的林玉哲,本来我还想着,他既然是黎唯哲和林微云的孩子,父母基因都那么强,那一定是长得乖嫩得不像话吧。不过现在既然有一半儿混进了庄景玉那个土杂种的……呵呵,那就很难说了。好期待啊!究竟是谁的基因比较强,混出了一个什么模样?” 夏昭时模糊回忆了一下不久以前才在林宅见到的,那个浑身上下没有丝毫土气,无论长相还是打扮都显得十分时髦贵气,犹如粉雕玉琢般可爱娇嫩的小男孩儿,不禁同情地摇了摇头,笑着对林烟道:“那我恐怕,你要失望了。” “不会──”不料林烟听了却只是相当没什么所谓也甚是不怎么在意地朝着夏昭时干脆摆了摆手,神情慵懒,口气极淡:“既然已经混了一半儿杂碎的血,那无论长得再怎么好看,但在本质上,也注定逃不了,是半个小、杂、碎、的、贱、命。” 一句一字,咬得深深切齿。 夏昭时静静看了林烟片刻,对他这样明显是迁怒泄愤的恶毒咒骂,究竟是欣赏抑或是享受,不得而知。顿了顿,他低笑道:“老实说林烟,你现在的模样,真的是带感极了。不过你知道吗,比起现在在我的面前,我更想看看你当着黎唯哲和林微云的面,跟他们这么说的样子。” 林烟闻言眼皮一抬,微微笑了:“好啊,不过我要是真这么干了──”说着高高仰起脸,眸中闪烁着星星点点零零碎碎的期待,轻轻开口问夏昭时:“那,你会来救我吗?” 你会,来救我吗。 美人如玉,楚楚嫣然。只可惜夏昭时却对此不以为意视若无睹,只是爱莫能助地一摊手,丝毫不解风情:“你要是真敢一字不落原封不动地跟他们这么说,那就算是我,恐怕也救不了你。” 林烟眨眨眼慢慢地摇头:“救不救得了那无所谓,我只是问……只想知道,你到底,会不会来救我?” 你到底会不会来──这,才是最重要的。 然而回答林烟的只是一片久久无声的沉默。渐渐地,夏昭时慢慢敛去了眉间几分欲去还留的浅淡暖意,神情似笑非笑,欲嘲未嘲,良久,才讥讽地说:“林烟,你在期待什么。” 是啊,他在期待什么。 他只是在期待这世上会有一个人,能够视他如全世界,为他刀山火海在所不惜,为他颠覆黑白不顾一切。他没有办法,他想要的情感,就是这么的极致极端,这么的轰轰烈烈。 “没什么,”半晌林烟嫣然一笑,不理他了。转身大步往床边走去,掀开被子躺下,声音软糯含糊,有些可爱,“我困了夏昭时,你不会那么没素质,想要把刚结交的盟友赶出去吧?” 夏昭时瞥了一眼窗外不知何时开始飘落的盈盈细雪:“我还不至于那么不近人情,”说着走过去,将这间房间的房卡放在了床头,“以后,你都可以住在这里。下面【意难忘】的饭菜也随便你叫,派人送上来就行。” 林烟嗯哼一声勉强算是笑纳,很怀念的语气:“对嘛。这才是被人包养的感觉,”说着环顾四周,媚眼如丝万种风情,“那,今晚你睡哪里?” 夏昭时低头看看他淡淡莞尔,一字一顿,扔出六个字:“不用,我调时差。” 林烟眯了眯眼,下一秒立马缩进被窝拉起被子裹住全身,只露出一个毛茸茸的后脑勺:“行,有本事你就调两个月的时差……或者一直过你的美国时间,我也没意见。” 第二十四章 两个月后,新年春节刚过,林烟穿着一身仍旧显得颇为喜气洋洋的茜红色厚羽绒服,外加一条黑墨色的紧致贴身熊皮裤,头上戴着包耳帽脸上罩着大口罩,脚上还登着一双加绒加毛的矮膝貂皮靴──看那样子,简直就像是刚刚才从南北极穿越过来的科考人员似的,几乎把自己裹成了一个球,没拖行李,肩上就背了一个咖啡色的PRADA长挎包,独自出现在了S市机场的VIP候机室里。没办法,这一次他要去的是北边儿的D城,六年前他在那儿呆过一段时间,很有经验,深知那儿即便是在早已农历立春的二月底,也仍旧春寒料峭大风大雪,冻得不行。林烟怕冷,现在就这么穿,都恐怕觉得还不够暖和。 不过哪怕只是一个“球”,林烟也依然是一枚无可辩驳毋庸置疑的优质美球。品位高卓的时尚打扮,特立独行的凛冽气质,疏离淡漠的慵懒表情,以及半遮半露无意掩藏在口罩帽檐之下的,那一双隐约可见的精致眉眼……一入机场,便不由自主地吸引了无数人倒抽冷气流连忘返,惊艳惊叹的关注目光。甚至还有人为他频频驻足回头观望,拿出手机来疯狂地给林烟拍照摄像──估计他们是在怀疑,这会不会某个变了装的超级大明星。 但事实上谁也想不到,眼前这位超级大美人,其实只不过是为了御寒和保暖而已…… 林烟是一个人来的机场。夏昭时并没有跟他相伴同行。因为工作上的事情,夏昭时先提前一周飞去了D城。原本当时他是叫了林烟跟他一起走的,可是那时候的林烟一听,却没有很快点头答应,而是直接先飞扑到网上去查了下D城最近的天气温度。结果一查就十分悲催地发现,那几天D城正好巧不巧地赶上了西伯利亚的冷空气回流,大风降雪降温,约莫要过整整一周,温度才能勉强回升回来,放个晴天。于是林烟软磨硬泡死活不愿跟夏昭时一起走,说要是现在就去D城那铁定是会冻死他的,无论如何他都一定要等到下周天气回暖了才肯过去。夏昭时对这样怕冷怕到简直让他都觉得有些可爱的林烟感到十分好笑,不过好笑之余倒也懒得管他,反正自己是没什么所谓的,便很大度地干脆给林烟单独订了一张一周以后飞往D城的头等舱机票,让林烟到时候自己过来但是不用操心,反正他会提前派人先去机场里专门等着,总归,是要按时接到他的就是。 一句话将林烟听得恍惚愣了愣,旋即浅浅一笑,忍不住翘高了唇角眯弯了双眼,毫不吝惜地夸奖夏昭时说,“喂夏昭时,我发现,有时候,你真的很有当一个完美情人的潜质诶”。 只可惜,就除了洁癖过度,和外加性冷淡了那么一点点。 在这近两个月的日子里,林烟始终没有再回去过自己的房子,就连春节期间也没有。凌望不厌其烦地给他打了无数通电话发了无数条短信,问林烟现在到底在哪儿,日子过得怎么样,还有没有被夏昭时欺负之类的……林烟实在是被他烦得不堪其扰忍无可忍,终于在某一天彻底受不了爆发了,直接拨回去跟凌望冷冰冰地扔下一句话:“我和夏昭时现在过得好得不得了。你要是真那么想住那栋房子的话,那就给你吧。毕竟我也不是个什么小气的人,你想要就尽管拿去好了。” ──但事实上,关于前半句,林烟其实是讲了假话。因为夏昭时压根儿就没在那个房间里怎么呆过。反正在林烟清醒的时间里,他很清楚地记得,自己基本上就没有和夏昭时打过哪怕只超过区区的五次照面。而至于个中原因,林烟很明白,一来是因为夏昭时真的很忙,二来当然更是因为,夏昭时现在还没有办法做到跟林烟“同床共枕”的这种亲密程度。不过林烟对此倒也不怎么着急,至少某一晚他洗完澡,因为忘了带浴衣进去所以不得不裸着身体走出来的时候(嗯哼~林烟不否认这里边儿有自己故意勾引的成分存在~~),夏昭时不仅偏着头瞥了林烟许久许久,半晌过去,夏昭时甚至还伸出手来在林烟的腰部附近小小地捏了一把,然后眼睛一眯微微笑着说:“嗯,看着很好,手感更好”。林烟是最擅长察言观色的,那一刻夏昭时眸中百分之百的真心赞美和赏心悦目,他不仅快速捕捉到了,并且也坚信自己绝对不会,更绝对没有看错。于是当晚夏昭时虽然和以往一样毫无留恋地离开走了,但是等到门一关上,林烟便再也装不下去,飞快一个转身几步奔回了床边猛地一下扑倒下去,将自己重重摔在了柔软宽敞的大床上,裹着被子抱起枕头,满脸笑容咧得就跟只奸计得逞偷了腥的坏狐狸一样,乐呵呵地左右滚了好几个圈儿,然后顺便还在心里面默默地比了一排胜利的V字,得意洋洋地想:哼哼~~很好很好,再接再厉!等着瞧吧,总有一天,他发誓,他一定要把夏昭时这个洁癖至上的俊美男人……发展上床! 登了机直入头等舱找到座位坐下,林烟关了手机取下口罩系好安全带,降下椅位翻出毛毯来盖着,然后便直接从包包里拿出了眼罩戴上,开始准备睡觉了。这是他坐飞机的一向习惯。不过才过了短短几分钟,林烟刚培养出来那么一点点模模糊糊的困倦睡意,意识朦朦胧胧中,就感觉到身边的座位来了人,陆陆续续地坐下,放包,系安全带,拿书,翻书,叫住乘务员,要了杯咖啡……好吧,到此为止的这一切林烟都还能忍,直到身旁的那人在沉默许久之后突然出声叫了他一句:“嘿!原来真的是你啊,我的林大美人?” 林烟一愣。这声音听着实在是有些耳熟。林烟皱起好看的眉头努力想了想,结果还没能来得及在记忆里搜索到对上号儿呢,就听见身边的男人一口身受重伤痛彻心扉似的自嘲语气,聒噪至极地开起玩笑来:“哇啊哇啊,不会吧林美人!?拜托这才过了多久啊!你就算认不出来我的脸,但好歹也应该记得我的声音吧!不然简直枉费我当年写了那么多歌唱给你听诶!” 哦……听到这里林烟顿时恍然大悟了,是齐逸。 摘下眼罩,林烟升高椅位揉揉眼睛打着呵欠,一脸恹恹地转头看向对方,没什么精神地跟对方打了个不怎么热情的招呼,敷衍的意味完全不打算掩饰,勉强算是应付。没办法,原谅他不能跟久别未见惊喜重逢的老朋友露出个好看的笑脸来吧,毕竟任何人要是被从将睡欲睡的好梦中给生生叫醒,恐怕都是没办法露出好脸色来的吧,更何况,林烟还有轻微的低血糖。 林烟跟齐逸是在大约三年以前认识的,认识的原因很简单也很普遍──他是林烟的顾客。齐逸一个天王级别的华语歌手,会很多种乐器,而且自己填词谱曲,模样温润文雅,是音乐唱片界鼎鼎有名的大才子。本来他的星途一直都是属于那种一路平稳稳中有升的的从容淡定型的,结果在遇见林烟以后,这种平平稳稳的安然状况就被彻底地改变颠覆了。或许这也正是所谓的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吧,因为林烟首先从性格上来讲就是一个太激烈极端的人,再从外表上来看,林烟的美貌也完全不是细水长流越看越好看,而是只一眼就能将人惊艳摄魂,惊心动魄的那一种的,因此和林烟接近接触,交往深交的人,都会在潜意识的不自觉里,被他的气场所潜移默化地影响到。就好比齐逸,他曾经的音乐事业原本是无所谓巅峰不巅峰的,因为似乎处处都是一片坦途;可是在遇上了林烟以后,毋庸置疑,无论是业内的专业人士,还是只是普通的粉丝民众,都不约而同地承认,那几年,就是齐逸事业上,绝对的巅峰。 好歌一首接一首,经典一张续一张,甚至那几年华语地区的各大音乐奖项,也几乎是被齐逸一个人给囊括包揽进了怀中,寸土不让。只是他的粉丝们永远不会知道,那几年,自己的偶像所创造歌唱的,那些让他们听得或激情澎湃,热血沸腾的热歌快歌,又或是泪流满面,黯然销魂的情歌慢歌,要么,就是齐逸专门为林烟所写的,要么,就是齐逸被林烟刺激激发了灵感,然后写出来的。 可是其实林烟什么也没有做。什么多余的事情,也没有为齐逸做。他和齐逸之间,也无非就只有MB和顾客之间那一点,不得不做的分内之事罢了。可是林烟自己不明白,他这个人,本身,对于很多人来说,就已经是一株最剧毒的罂粟,和一枚最致命的鸦片。 让人病入膏肓无药可医,但偏还情愿心甘,无悔无怨。 李一南就是齐逸介绍给林烟认识的,然而如今想来,这应该算是齐逸把自己的好兄弟好哥们儿给害了。但幸好齐逸自己要比死党幸运那么一点点,年纪大些也理智些,很多事情看得开也想得通,没有李一南陷得那么深。想当初齐逸一发现自己对林烟似乎有那么一点无可自拔愈演愈烈的动情苗头的时候,便迅速地快刀斩乱麻,立刻结束了这段荒唐香艳的主顾关系。虽然做决定的那一刻他还是感到很不舍,发现林烟对自己的决定无动于衷还是觉得很难过,而离开林烟以后他无论生活还是事业也都很明显地进入了一个低潮期,甚至他也曾夜半醒来感觉身侧冰凉刺骨寂寞如雪,然后无比痛苦地抱着脑袋揪着头发后悔质疑过这个决定到底是否正确……但后来,当齐逸看到自己的好友因为林烟而变得简直可以称得上是不疯魔不成活的狂乱状态,一点也不再复他曾经百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那样多情但也无情的花花公子形象的时候,齐逸便如同一个真正的过来人那般淡淡地了然一笑,而后便彻底地释然和放下了。 他承认自己的确是喜欢林烟的,并且还不止是“喜欢过”,而是直到现在,甚至未来很久,都会一如既往地这样喜欢林烟下去。毕竟林烟对齐逸的影响实在是太大了,无论是感情抑或是工作,更不管他是想抑或是不想。可是比起李一南和凌望那两个痴人来说,齐逸自认为自己对于林烟,还远没有达到那种非他不可要死要活的致命地步。他很清楚,他太清楚,林烟是一淬,他永远也要不起的毒。能在有生的瞬间遇到林烟,就已经花光了他,所有的运气了。 如果这世上有一个人你注定得不到,可是没关系,这世上也有一种感情会让你觉得,其实那个人,你并无须得到。 ──有时候,老天看似无私无情的正义公平,其实也可以,温柔得很好。 不觉想起李一南,那个最近过得浑浑噩噩恍恍惚惚,脾气极度暴躁但又异常脆弱,一看便知是又一次陷入了与林烟冷战的可怜死党,齐逸多少心有不忍无奈叹口气,小心翼翼地跟林烟求其情来:“那个……烟烟啊,咳咳,你又不是知道,阿南年纪小性子直,以前在南边儿又是小霸王一只,一向风流高傲惯了,什么时候轮得到他忍耐忍让过啊?但现在既然他是真的爱惨了你,所以纵使有什么不对,你也就多包含体谅下吧,”摇摇头满脸感叹,“啧,你是没看到那小子最近的样子,虽然我是觉得他自己活该啦,这种事情短短两年就搞了这么多次也不知道吸取教训,但也不得不说他现在的状态就连我个旁观者看了也都觉得心酸不忍啊。而且他自己折磨自己也就罢了,可偏还连带着我我们身边一群工作人员好友同事受他的怒火怨气……哎,整个人弄得人不人鬼不鬼的。我估计着,他可能连睡觉做梦都在喊你的名字呢。那样子要是被他的那些疯狂粉丝们给看到了,还指不定要心疼成什么样儿呢。”说完很体贴地给林烟点了杯加糖的热牛奶,递过去,放柔声音,“所以烟烟啊,这一次李一南也要出席林家小少爷的生日宴会,你不如就大人有大量,干脆瞅着机会赶紧跟他和好了算了吧。这也算是解救了我们这些被无辜连累的可怜受害者嘛。”──他还是那么清楚地记得林烟的口味和习惯,在连他自己都不知道的潜意识里,那么清楚,清晰地记得:林烟不喜欢喝咖啡,因为那太苦太涩,而牛奶一定温热和加糖,因为那样才会甜和香。 端牛奶过来的漂亮空姐瞬间就被已经取下眼罩和口罩,完全露出五官模样来的林烟给彻底惊艳了。往回走的一路上都是保持着一副仿佛被电雷劈中般的呆滞表情,心想齐逸天王她是认识的,但回去后一定要上网查查旁边那个美少年到底是谁!靠啊……妖孽得简直没天理了啊!难怪她费尽心思挤进头等舱想要钓个钻石王老五金龟婿的目的始终达不成呢,原来大款们爱的都是这一款啊!郁闷啊郁闷,抓狂啊抓狂,但……输得心服口服。 林烟接过牛奶捧进掌心里暖手,还跟以前一样怕冷──齐逸一看便不由自主地哑然失笑,各种温柔宠溺疼爱怜惜,不自觉地爬满唇齿眉梢。 “不要,”齐逸字字真诚句句恳切,然而林烟听了却是连眼皮都没有舍得多抬起来一下,便直接冷冷地打断拒绝,“你刚刚不也说了,是李一南自己不知道吸取教训,短短两年就把这种无聊的事情搞了这么多次,是他自己骨子里就幼稚有毛病,但还死活改不了!那我也不能一直惯着他。哼,对啊,他以前在南边儿的确是小霸王一只,是风流高傲,目中无人惯了,那有本事就继续在我林烟这儿风流高傲目中无人吧,只要千万别像以前那样,几天后又使计把我约到什么所谓的顶级豪华的西餐厅里,菜难吃得要死不说,还跪下来捧花送我,念一大堆肉麻得要死的情话来求我原谅……靠,他以为他在演戏啊!那些话也不知道是哪个贱人帮他写的,真他妈的恶心死我了!他怎么不干脆买枚钻戒来跟我求婚算了?老子又不是女人。” 一通长篇大论气儿也不带多喘地就这么直接念叨下来,发泄的快感之余,林烟觉得有些渴,于是低头小小地啜饮了一口牛奶,动作优雅可爱得如同一只刚刚出生的小猫咪那般,侧脸精致白皙,一如齐逸的记忆。虽说红颜易老美人迟暮,可是岁月在林烟的身上,却总是显得格外的恩情。 “再说了──”林烟喝完牛奶舔了舔嘴唇,令人浮想联翩的乳白色奶渍沫子浮在他两瓣粉嫩娇艳的红唇之上,仿若烈焰融化白霜,空气中缓慢流淌出了一抹暧昧莫名的情色意味,那副妖媚性感的动人模样,让一旁的齐逸看得很是燥热心痒,“你既然说他是爱惨了我,那他为什么不能忍耐忍让?哪怕是后来学会忍耐忍让?呵,要是我爱的人,除了把他让给别人,我什么……什么,都愿意忍。” 林烟脾气怪异乖觉性情阴晴不定这齐逸早就知道,而且在相处的日子里,对此也是深有体会。所以如今听见林烟这么说,他微愣之下旋即苦笑,知道这话题已经没有必要再继续谈下去了,只能在心里默默地为好友祈了个祷,让他自求多福,自己能为他做的都已经做了,再越界,恐怕林烟下一秒选择老死不相往来的冷战对象就会是他自个儿了。没办法,一旦和黎唯哲扯上关系,那李一南──事实上别说是李一南而是其他任何人,都压根儿,毫无胜算。 齐逸找不到更好的话好说了。空气安静了片刻,几分钟后,还是林烟先从牛奶杯里抬起头来出声打破了沉默,转眼看向齐逸好奇地问:“哦对了,你这次去D城……难道也是因为要出席林微云的宴会吗?”说完自顾自地皱了皱眉,一副若有所思但怎么也想不通的样子,自言自语道:“林微云那女人到底要干嘛?前几年无声无息毫无动静的,这一次突然请这么多社会精英豪门名流过去……呵,怎么,是因为觉得林玉哲的年纪够了时间到了,所以想趁着这个机会,给她儿子从这些人里边儿选个陪读挑些宠物吗?”话音即落仿佛瞬间想到了什么似的,很快嗤嗤一笑轻哼一声,语气骤然沈降得不屑而冷清,“不愧是当上了林家当家的女人,把林家的老传统也继承得这么好。整整一个家族,真他妈的江山易改,本性难移。” 说到最后,咫尺近距之下,齐逸几乎能够清晰地看见在林烟那一双形状姣好盈盈如波的秋水翦瞳的深处,隐隐地有孤星冷光闪烁,眉目不善,寒气直逼。 早在曾经齐逸还没有和林烟成为主顾发展上床,甚至是早在他和林烟见面认识以前,齐逸就不止有无数次地在圈子里听人八卦说起过,【宠儿】里鼎鼎有名的林大美人的爸爸林炎,跟林家,以及跟林家的上一任当家──那个早已过世的林老太太──的那一点儿不得不说的陈年旧事;不过齐逸更知道的是,这种事情若非必须,否则绝对,绝对,不要在林烟的面前主动提起。先不说齐逸本身就并非笨人,又况且在娱乐圈里摸爬滚打了那么多年,就算原本再怎么不济,但什么察言观色见风使舵的本领也都该练出来了,于是此刻脑中灵光一闪迅速转开了话题,歪过身子凑近林烟,动动鼻子夸张地嗅着美人身上好闻的兰花精油味的沐浴乳香,和刚刚喝进嘴巴里以及手中正捧着的浓郁奶香,一脸意乱情迷地笑眯眯道:“宴会是要去参加的没错,不过那也就是随便去玩玩儿罢了,因为林微云的那个亲亲同性爱人,嗯,好像是叫姚……雪什么的?哎不管了,是我的一个铁杆儿粉丝,林微云是为了她才叫我去的,我以后若是还想要继续在娱乐圈儿混的话,怎么着,也要卖这位新上任的大家族当家一个面子吧。不然就单凭我齐逸那点儿可怜兮兮的身家背景,哪儿能够得上资格去他们林家的家宴啊。比不上凌望韩笑李一南也就不多说了,更别提跟什么黎唯哲江臻夏昭时季晚潇谢非格萧岚这些大神级别的比了……哎,说到底,我齐逸也不过就只是区区一介伶人而已,一遇到真正的高官巨富豪门大贾,就总是逃不脱被摆布的悲惨命运啊~~” 林烟听到这里忍不住赏了齐逸一枚白眼儿,满脸无语地打断他:“你够了齐逸,在我这儿装什么苦情。我记得在去年的福布斯中国名人榜里,你好像就排在第八位,只落后了陆霭霭那个新晋香港金像奖最佳女主角影后的后面一位而已吧。” 齐逸闻言一惊,随即展颜大喜:“啊哈!想不到烟烟你居然连这个都知道啊?这么关心我么?嗯?”瞧那样子,简直激动得就恨不得直接一个立马扑上去狠狠啃林烟一口了。那半张犹如白瓷般令人销魂蚀魄骨头都酥了的绝美侧脸啊~~自从结束主顾关系以后,齐逸已经数不清自己究竟在这几年的多少个夜夜梦里,幻想意淫过多少次了。但可惜每一次都只是虚空春梦一场,外加每一次夜半惊醒,还都会可耻地发现自己竟然会全身大汗淋漓,并且湿了裤裆。 林烟捧着杯子歪起脑袋皱眉想了想,很久很久,这才长长地“哦──”了一声,而后便毫不留情地戳破了齐逸天真可笑的痴心妄想:“也不是。就是有一次无意中发现夏昭时居然在网上看这个,我趴在他身后随意瞟到了一眼罢了。之所以记到了现在,是因为我当时还真的蛮吃惊的,实在想不到你不过区区一个唱歌的而已,但居然也能赚这么多钱,真是有些震撼。” “……”齐逸囧了又囧,憋了又憋,最后也只得尴尬地摸摸鼻子,掩饰性地咳了两声,最后好不容易才憋出来一句,“好、好吧。也对,如果你连这个都关注了,那没道理不会不知道我这次去D城,其实最主要的原因是,我的‘逸鸣惊人’世界巡回演唱会,要在D城的市体育馆启动首场仪式。” 林烟听了对此没什么兴趣地淡淡“嗯”了一声,表示自己知道了,但也就只是,知道而已了。给齐逸的潜台词是:我不会去,你也别白费心思邀请我去了,免得自取其辱,自找难看。 齐逸失望之余但幸好也早已料到了,估计就会是这么一个没有任何希望,被当场拒绝的黯淡结局。伸进衣兜里的右手紧紧攥着那一张烫金VIP座位票,捏了半天也想了半天,但到底还是没有拿出来送出去,整个人唯有苦笑,也只能苦笑。 林烟喝完了牛奶放下杯子,舔舔濡湿水润的双唇,一脸不舍地又再回味了下那份香甜浓郁的牛奶味道,揉着肚子,满足地打了个小小的饱嗝,然后重新翻出来眼罩戴上,冲着身旁的齐逸懒洋洋吩咐道:“好了我要睡了。除非飞机失事,否则任何事都不要叫醒我,”说完降下椅位刚刚躺下,顿了顿,却又忽然想起来改口道,“哦算了,如果飞机真要失事的话那还是不要叫醒我好了,就让我在睡梦中安乐地死去吧。”说完便不再言语,很快地偏头入睡了。 齐逸让林烟的话给弄得有些想笑,简直没有办法,觉得林烟实在是一个名副其实的尤物,而且,还是属于百变型的那一种的。没错,虽然在大多数的时候,在大多数人的眼中,林烟都是绝对妖孽妖精范儿那一款没跑儿的,然而当他偶尔无意识地卖一卖萌,却又是可爱天真得不得了,让人萌得小心肝儿扑扑乱颤小心脏通通狂跳,简直都不知道究竟要怎么办才好。 齐逸明白不止自己,这世上还有很多人都不知道,究竟,要拿林烟怎么办才好。似乎有一种人生出来,天生,就是为了颠倒众生而存在。 中途齐逸的助理(最近才换的小菜鸟,并不知道以前齐逸和林烟的那段关系)跑过来,弯下腰凑近齐逸的耳边,无比八卦地小声问齐逸:“诶老大,这──”伸手指指林烟,“嘿嘿,是谁啊?”眼睛里闪着跟无良狗仔一样渴望独家爆料和秘闻头条的狂热精光。 齐逸流连宠溺的目光落在了林烟身上很久很久,这才转过脸来仅用自己不愿直视的余光,淡淡扫视了身旁满脸好奇的助理一眼。然后,一向,无论是对公众粉丝抑或是对工作团队,都彬彬有礼,温柔和煦的乐坛贵公子,破天荒地第一次,对自己的助理露出了一抹没什么温度的警告笑意,冷声道:“一个美人。但是是一个你惹不起,也不该问的美人。” 小助理的脸色顿时惨白。脑中骤然轰得一声巨响,直到走回自己的座位神思恍惚地坐下,两条小短腿都还在止不住地颤啊颤,抖啊抖。齐逸老大的这种迥然不同大相径庭的前后对比,给他的刺激实在是太他妈的大了。抹了把额头汩汩不断的冷汗,当漫长的一路飞行过去,他终于彻底想通明白,原来曾经齐逸之所以能那么快就跟他们打成一片混成一团,其实并不是因为他本性温柔,而只不过是因为他,没有被拂到逆鳞罢了。 看来那个美人,应该就是齐逸的逆鳞了。虽然事到如此,小助理对于林烟的身份是愈发地感到好奇了,然而至少现在,他还没有不怕死到那种程度,再也不敢多嘴多舌多问一句了。 两个小时的飞行时间很快就过去了,对于瞌睡的林烟来说是如此,对于希望能和林烟多相处一会儿的齐逸来说,更是如此。 很明显没睡饱的林烟呵欠连天一脸焉焉地下了飞机。齐逸的经纪公司为了让他温柔和煦平易近人的乐坛贵公子形象更加深入人心,专门给他安排了粉丝来接机。关口分别前。齐逸面色犹豫颇为吞吐了一会儿,纠结半天但到底还是没能忍住选择了对林烟说:“那个,烟烟,明晚林家的宴会……你放心,不管别人怎么样,但至少我齐逸,是一定会站在你这边的。” 林烟愣了一下很快好笑地看着他:“什么叫站在我这边齐逸?你是指,如果宴会上黎唯哲看不惯我要动我,你会壮起胆子,去跟他硬碰硬吗?” 很明显一口瞧不起也不相信的不屑语气。于是齐逸也笑了:“你不要这么说,也不要用这种表情看着我啊,烟烟,我也是会受伤的。没错我是很有自知之明,当然清楚自己是绝对斗不过黎唯哲的。不过在娱乐圈这种鱼龙混杂官富交接的圈子里混久了,我也不至于那么没用。这句话我不止是说着玩玩儿而已的,你可以相信我……试着相信我,烟烟。” 林烟深深看了齐逸一眼。 “……好吧,”半晌,他耸耸肩表情不怎么在意,“其实如果黎唯哲要是真想动我,那么以他的性子,无论怎么着,都还是会动我,”停顿几秒,声音渐低下去,“而我倒希望……多么希望,他能来动我……见见我。” 林烟宁愿让黎唯哲始终恨着他怨着他骂着他,因为那样至少说明黎唯哲始终记着他,念着他,想着他,也不愿像最近几年这样,被他给彻头彻尾地忽略和无视。 就像从头到尾的陌生人,根本不曾在对方的生命里存在过,留下痕迹。那些肆意荒唐,轻狂飞扬,甚至鼻尖一动,还能依稀嗅到悠悠泛着教室里的书本墨香,操场边的尘土清香,校服上的洗衣粉香的似水流年,青春岁月,年少时光,只有他一个人视若珍宝地记住记得,并且小心翼翼地珍惜珍藏。若无其事原来是最狠的报复,冷漠比暴力,更伤人心。 突如其来铺天盖地的微香里,林烟恍惚走神了几秒,一转眼静静想了想,脸上忽又浅浅绽开了一抹暖如春风般,几乎可以称得上是“幸福”的柔软微笑,眨巴眨巴眼睛,眸光亮晶晶,可爱至极地偏头对齐逸道:“哦对了还有,就算没有你们,但至少还有一个夏昭时,是一定……一定,会保护我的。” 他的口气十分笃定,细听之下,里边儿甚至还多少夹带了些许得意洋洋,炫耀自负的天真味道。但那并不是因为林烟确信夏昭时对他有什么所谓的感情──那样就未免自恋得有些可笑也可怜了;而是因为林烟对夏昭时那变态无敌的控制欲,很有信心。既然夏昭时总说林烟现在是他的人,那么就算只是为了他自己的面子,因此宴会上,夏昭时哪怕是不惜代价和江家黎家彻底撕破脸皮,也是一定,会护着林烟的。这跟深情无关,林烟很清楚,纯粹,只是夏昭时个人的心理疾病在作祟。 可是齐逸对此却很明显地误会了。也对,在他的眼中,林烟这种人,应该是什么人,都能被他不费吹灰之力地惊艳迷倒,收归囊中的。一个黎唯哲就已经够逆天了,夏昭时他不熟悉,因此想不到那个人,竟然会是一个比黎唯哲,更加逆天的存在。 沉默几秒齐逸轻声问:“那个……烟烟,你跟夏昭时,现在,很好吗?” 林烟翻出口罩来戴上,遮住了表情,声音从厚厚的纱布里含糊透出,显得有些闷闷嗡嗡,不大清晰:“唔……很好啊。” 齐逸闻言一僵随即温和笑了笑,不再说话了。是啊,如果有夏昭时在,那真的不用自己,再在这里,多操什么心。反正自己能给林烟的东西,林烟都不需要,也看不起。 他总是能得到更多更好的,因为他值得更多更好的。不用想方设法更不用费尽心机,便自有那么多人,那么那么多的人,去排着争着抢着,甚至是挤得头破血流奋不顾身地,为了他赴汤蹈火,为他而前仆后继。 习惯多年早已不足为奇。真的,没有他一个小小的齐逸,什么事情。 这样一想多少让齐逸觉得有些黯然落寞。然而在分别前的最后一刻,林烟懒洋洋地冲他摆了摆手往前走了数步,却忽然身形微顿仿佛一瞬间想到了什么似的,身未转头微偏,近乎自言自语地对着身后始终痴痴凝望着自己的齐逸小小地做了个口型,轻轻呢喃了声,谢谢。 谢谢。 说完便再也未曾流连,一路大步往前,渐渐地消失走远。一如既往光芒四射独一无二的美丽背影缓缓随流进人来人往的拥挤人潮之中,但却注定,永远无法被淹没湮灭。 而在听到谢谢那两个字的瞬间,齐逸便当场神魂颠倒神思恍惚地呆滞愣住,直到他的粉丝们全部一窝蜂地叽叽喳喳围拢了上来,他也都依然,未能回过神来。有时候,当你早已习惯了一个人对你嚣张跋扈颐指气使,那么哪怕那个人只是在无意之间对你随口透露出了那么一点点,近乎施舍一般的柔软真诚,也都能让你无可救药地感觉到有一种,宛如被恩赐的救赎。 是的,那是恩赐,更是救赎。因为他们之间并不是,从来都不是,平等的。一个永远高高在上不屑一顾,是施舍的姿态,而另一个则始终卑微仰望满眼爱慕,是乞求的姿态。 齐逸被林烟那难得久违的巨大温柔给猛地砸得头昏脑胀身燥心热,胸中除却满满的兴奋激动以外,还一瞬间无法自拔地涌出了无数停不下来的创造欲望。他甚至相信,此时此刻只要现在谁肯给他一支笔一张纸,那么他就可以滔滔不绝地一路写下去──全部,都是写给林烟的歌。而自从和林烟终止主顾关系再没滚过床单以后,齐逸已经有很久很久,都没能再产生过像这样意乱情迷的灵感冲动,和到达过如此魂不守舍的巅峰状态了。心情大好对待粉丝们自然也好,于是第二天各大娱乐刊物的头版头条便是,【乐坛贵公子名副其实,抵D城见粉丝全程微笑,有求必应】,可把后来的齐逸给逗得捧腹揉肚,大笑不止。 别了齐逸林烟慢吞吞地走出大厅,无视周遭行人无数冷气倒抽的惊艳目光,没花多少时间,便在一片黑压压的人头脑门儿里找到了那个,夏昭时口中所谓派过来的接机人。那人看样子是个四十来岁的冷面中年大叔,估计是因为被长年训练和专门叮嘱过,因此在见到林烟真人的那一刹那,他除了眼波里微微泛出了一丝若不细看绝难察觉的呆滞错愕以外,下一秒便迅速恢复了正常敛去了神色,重回最初的面无表情,严肃冷漠。 ……嘁,夏昭时除了控制欲和洁癖狂以外是不是还有强迫症啊!不然怎么在选手下这件事情上面这么有怪癖,一个两个选的全他妈的都是些三棍子也打不出一个屁来的闷货和面瘫啊!林烟撇撇嘴,忍不住如此腹诽。一路跟在大叔身后下到停车场走近车边,一辆低调华丽而且还定制防弹的Maybach Guard,林烟一见就简直有些受不了地眼皮抽搐嘴上直泛嘀咕:“我靠,要不要这么夸张啊!这不纯粹摆明了让仇家来追杀的吗!?” 在林烟的认识里,防弹车一向都是如此装逼犯二,令人蛋疼的天雷存在。 嘟嘟囔囔地低头弯腰钻进车里,林烟连屁股都还没有来得及坐稳,便急不可耐地冲着身边那个正正襟危坐闭眼假寐的俊美男人一脸不满地撅嘴抱怨起来: “喂我说,夏昭时,你故意把机票的位子给我订在齐逸的旁边干嘛?怎么,到底还是对我林烟放心不下,所以想要借此机会试试我究竟有没有吸取教训,对你忠不忠心啊?” 夏昭时闻言微微一笑,却并未睁开眼睛:“我没那么无聊,巧合而已。反正是见见老朋友,不好吗?”气息一顿,淡淡道,“人家这几年可是要把你给想疯了。听我一句劝林烟,做人别那么绝。可能哪一天你也会需要你曾经看不起的人的帮助的,也说不定。” 林烟一听就立刻夸张地瞪圆了眼睛,满脸的诧异无语,差点儿没被自己的口水给活活呛死。没办法, 毕竟,这句话从明明最是冷酷无情翻脸不认人的夏昭时口中说出来,于他而言,还真是一种莫大的讽刺。不禁一时失笑,无所谓地耸了耸肩,打个呵欠懒洋洋道:“好吧,的确也没什么不好的。如果说李一南是一个好床伴的话,那齐逸就是一个好牌友,和他打牌勉强不至于让我那么无聊。以后有机会,我还想多和他玩玩儿的。” 车里一片安静,夏昭时没有再搭理林烟这一段听起来实在很有点儿自夸嫌疑的自言自语。可是坐车那么无聊,林烟也不想自讨没趣,于是便不甘寂寞地凑上前去细细看了看夏昭时的脸一会儿,然后便十分惊奇地发现,夏昭时最近,似乎的确是一副累得够呛的工作狂模样:尽管脸上依旧打整得寸尘不染干净如常,然而眼睑下那两片狭长细致浅淡泛青的扇形阴影,却是无论如何,也没办法遮盖掩饰得了的。 而这发现不知为何竟让林烟忍不住地高高挑起了眉眼翘弯了唇角,表情居然有些高兴,吃吃笑着:“呀,看来这两个月你是真的很忙,不是故意想要躲我的啊。” 夏昭时气息绵长地沉默了半晌:“──所以你现在最好给我闭嘴。” “……”林烟一哽,撇撇嘴满脸委屈,却到底不敢硬碰胡来,只能欺负夏昭时现在是个看不见的瞎子,气鼓鼓地冲着他做了个怪相。 “高速路上时速是180,你要是再敢这么做多一次,你信不信林烟,下一秒,我就叫人把你从这车上给扔出去,抛尸荒野。” “……”靠透视眼儿啊!怎么看到的! 不过……得,他信,他服了。 D城郊区的风景是举世公认的好,可是在如此漫长无聊的一路上,林烟却始终没有向窗外投去,哪怕只堪堪一眼的目色余光。一来是因为他不喜欢,事实上是非常讨厌D城。这座城市就算再美,但是对他来说,也都是一道永远无法愈合的重伤;二来则是因为,比起窗外那些飞快退后难以捕捉的绵延山野万顷园田,身边这个渐渐陷入浅眠呼吸平稳,眉目间一派安然静好平和柔软的夏昭时,才分明是一道最美,最好的风景线。 这还是林烟第一次,见到这么温柔安静,不设人防的夏昭时。如若不是因为林烟早已用他自己的身体吸取了一次又一次那么那么多血淋淋的惨痛教训,亲身领教到了夏昭时那一份深深隐藏在他那一张温文尔雅温润如玉的公子皮下的阴鸷毒辣暴力狠戾的话,那么现在来个人告诉他说,其实夏昭时真的就是一个人畜无害与世无争的谦谦君子,林烟恐怕此时此刻的自己,都会天真到毫无保留地相信。 因为这实在是一张太具有欺骗性的脸,俊美无涛实难挑剔,难怪世人都被他控制被他欺骗,被他不费吹灰之力地玩弄于翻云覆雨,鼓掌之间。 恍惚看得入了迷,但林烟从始至终都一直牢牢谨记着在心底时刻提醒自己,不要靠得太近,不要发出声音。他害怕会吵醒夏昭时,更压根儿也不想,吵醒夏昭时。 谁让林烟忽然发现,他就是喜欢……喜欢看,这样的夏昭时。 反差巨大的截然不同总是能让人在心里面情不自禁地涌生出许许多多奇妙而新鲜的新颖感觉。睡着的夏昭时无意识地敛去了清醒时那一份总是令人胆颤不安的凌厉气势,削去棱角,戾气渐消。窗外是D城降温一周大雪初停后的第一个放晴天,暖阳柔和的光线穿越层云车窗,犹如水银泻地那般一派如洗地倾洒笼罩在夏昭时的身上。静静搭放在大衣第四颗纽扣上的白皙右手安然浅眠在不断跳跃的浮动光斑里,即便是在睡梦的深处也依然保持着和清醒时一样严谨优雅而又蓄势待发的冷峻姿态,似乎随时随地都在准备着出击和进攻,侵略和掠夺。背面依稀浮现的青色血脉有如永恒不绝亘古无息的涓涓细流,生命的内核汹涌澎湃极富力量,仿佛下一秒就要冲破皮肤喷薄泻出;但在表面上,却又始终按兵不发不动声色,最后慢慢地归于沉静,流于无声。所谓的暗潮汹涌,静水流深,就像,他这个人。脸上那一张极其典型的东方美男子的清雅五官被空气中此起彼伏的金色线条给勾勒得影影重重深浅不一,但却愈发凸显得他肤如凝玉,深邃英挺。 那场景美好得就如同一幅年代久远但却历久弥新的绚烂油画,安静陈列在一座不知名古堡的幽深长廊,午后的阳光斜窗而入流于其上,色调浓墨重彩,色泽浮华明艳,挥毫细致的笔光仿佛镀上了一层粼粼潋滟的灿烂暖金,百里气场开合,万幅为他独尊。一种令人晕眩的高贵气息席卷劲风扑面而来,夹带着古老城堡所独有的厚重神秘,吹得人目乱神迷摇摇欲坠,神魂颠倒,心旌摇曳。即便是早就已经美成精了的妖孽林烟,也不禁被眼前此番景象给震撼得呼吸为之一窒,心跳随之怦然,喉热口干不知所措,仿佛时光流转翩然倒退,倏尔轻盈回到过去,而年少懵懵无知,竟有若,初初动心。 那一年,最初的动心。林烟一时恍惚,因为那真的已经是太久太久,恍如隔世的过去。 夏昭时开始变得和任何一个睡着了的普通人一样,静好的岁月,静止的光阴。甚至一个留神细心,林烟还能在夏昭时那一弯不自觉微微上扬的唇线末梢,看出来几分不易察觉的轻浅暖笑。那是另一种意义上的迷人和致命。是因为梦到了江臻的缘故吗?呵,那还真是幸福啊──如果,夏昭时此刻的梦里,真的只有一个江臻的话。 这几年林烟做梦,偶尔也会梦到黎唯哲。但最可恨的是,每一次他梦到黎唯哲,也都会无可奈何地连带着一同梦到,那个名叫庄景玉的贱货。 梦里具体是什么情节场景,一般等到林烟大汗淋漓挣扎转醒的那一刻,便已然破碎得模模糊糊七零八落,很难再记得起什么了。可是梦中那两人总是相伴同行如胶似漆的恩爱身影,带给林烟的感觉却是:就连在他的梦,在这样,明明只专属于他自己的私有物里,黎唯哲却竟然都不愿意,和庄景玉分开分离。 这是多么趾高气扬的叫嚣炫耀,这是多么致人死地的不依不饶。 如果一定要买一送一如影随形,那么林烟倒宁愿自己永远,都再也梦不见黎唯哲。宁肯玉碎不为瓦全,如今他只有一个愿望,那就是希望那两个人,能够一起,从他的梦里滚出去。 既然事已至此无法两全,那么相见不如不见,有情,何似无情。 一个小时后,车缓缓停在了一栋幽静优美的豪华别墅小区前。坐在副驾驶座上的冷面大叔下了车替林烟打开车门,夏昭时应该是醒了但不知是何时醒的,依旧闭着双眼对林烟下令吩咐道:“下车。还有,明晚的宴会我要晚点才能到,你先去。” 林烟一听失望之情顿时毫不掩饰地溢于言表:“诶?你不跟我一起去吗?可我刚刚才跟齐逸信誓旦旦地保证了你一定会保护我的啊……你这不是存心让我丢人呢吗。”瘪着嘴不开心。 夏昭时眉头微皱缓缓睁开眼睛。林烟特别留意观察了一下,结果十分无语地发现这个家伙的眸底居然连一瞬间的朦胧迷离都没有,还跟以前一样的淡定冷静精光灼灼,清醒得简直吓人,就好像是从来没有睡过似的。 真是一朵奇葩……林烟不禁腹诽。 夏昭时目光深沉静静看了林烟一会儿,忽然唇角上翘眉眼流笑:“我发现,你好像真的是很喜欢,我救你的这种桥段。” 帅气的骑士从天而降,救走被魔鬼折磨的可怜女郎──好少女的情怀和情节。但林烟不是少女并非喜欢,他只是太过渴望这世上能有一个人,可以为他不顾一切,愿意为他奋不顾身。 抿抿嘴沉默几秒,林烟轻声道:“因为我只相信你。” 这是真话。兜兜转转寻寻觅觅这么多年,在黎唯哲的诸多影子替身里面,他最满意的就是他。也只有他。 一点点微不足道的相似相同,都不由让他迷恋得情非得已,无法自拔。 口口声声说着“相信”的林烟,目光里有一种无条件的信任,和无止境的期待。如曜石般闪烁晶莹的漆黑双眸,连夜空最美最亮的星辰,都比之黯然失色。表情专注而认真,惹人心动又怜爱。夏昭时看着看着便不知为何,竟忽然鬼使神差往前伸出了手去,轻轻捏了捏林烟被车内暖气给蒸得红扑扑的小巧脸蛋──手感正如他无数次想象中的那般美妙柔软──而后情难自已地用一种,连他自己都不知道也完全没有想到的,前所未有的温柔嗓音,向着林烟沈声保证:“放心,只要你是我的人一天,就没有人能够动你,”顿了顿,隐忍压抑的沙哑中缓缓流泻出了一抹毋需再多言的强大自信,与生俱来,浑然天成,“你是我的,我罩着你。” 你是我的,我罩着你。 那一瞬间,林烟觉得自己几乎是要……不,是根本已经,被这句话给击中了。他的确是不需要别人的保护,但那并不代表他不喜欢,被人保护。他有多强大,就有多任性。 而很多年后再回头看,很难说他们在这时,有没有过互相勾引的嫌疑。比如林烟之前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的赤身裸体,又比如夏昭时此刻不受控制脱口而出的绵绵情语。或许这更应该被称为是一种无心无意的故意和刻意。因为两个都太光芒四射,耀眼夺目的天之骄子,就算再怎么力图避免,但也终究免不了地,会被对方所深深吸引。 就像磁铁,不可抗力。 他们都在自己不知道的潜意识里企图征服对方,而从某种程度上来讲,这是因为他们已经,被对方给征服了。 第二十五章 若是单就本土势力而言,那么林家在D城毕竟已经年代久远扎根颇深,因而可谓是一家独大只手遮天。此番宴会上邀请的任何一家如果只是论单挑独干的话,可都不一定能在D城斗得过林家。而两败俱伤同归于尽这样不划算的傻事,地位已然高如他们,是断断不会蠢到去做的。筹码都货真价实明码标价地摆在台面底下,于是众人们表面上看到的总是豪门巨头们握手言和谈笑风生的相处场景,可在这些谈判的背后究竟有多少见不得人的血雨腥风阴谋诡计,却便不足为外人道了。 林家本宅位于D城附近市郊的一片环山原野里,那儿有将近百亩的林园和果园,都是他们林家的祖产产业。不过那宅子与其被称之为别墅,倒不如被称其为宫殿,内里三层繁复奢华,外部庭院错落有致,再加上前院的园林草坪和后山的泳池温泉,简直就像是美不胜收的人间仙境和极致享乐的酒池肉林。尤其是在宴会当晚,房里的整个大厅连带着院外的广袤空地,所有一切,全都被一路巨大的绚烂灯火给映照得辉煌熠熠有如白昼,光亮极空彻夜通明。逐渐越来越多的客人们各自面带微笑声色不露,看起来皆是对这种场合早已应付得得心应手驾轻就熟。在阵阵几欲掀翻天顶嘈杂鼎沸的交谈碰杯声里,只见彼此举止有度觥筹交错,席间好一派浮华潋滟的粼粼酒光,花影流衣。 虽然道上的人大多都在猜林微云此番小题大做大摆筵席的真正原因,然而事实上,真正有点儿实力的大头们却都对此个中缘故心照不宣,心知肚明。五年前,尽管林微云迅速看清形势作出判断,凭借着和黎家江家结盟联手的雷霆手段,而一举除掉了那两个同母异父包藏祸心,不顾半分血脉亲情而企图与她一争高下,甚至不惜任何代价竟舍得置她于绝境死地的狠毒哥哥,夺得了林家当家的位置──然而“夺得”也毕竟,只是“夺得”了而已。正所谓打江山容易守江山难,在这刀光剑影尔虞我诈的五年时光里,林微云仍旧被迫继续进行着她那一场苦苦未完并且异常艰巨,结局不是你死就是我亡的艰难硬战。直到上上个月初,林微云总算是摆平了三舅舅,那一只最是阴险也最难搞定的万年老狐狸,这才终于真正算是成为了林家名副其实,实至名归的当家第一。因而这一次的豪门宴会,林微云除了是为前几年因为自己的缘故而几乎没能好好过过一次正经生日的爱子林玉哲庆祝他的五岁生日,聊做补偿以外,更重要也更深层次的原因,是她林微云想要借此机会向着道上的各路势力清楚表明,现在的林家,已不能和过去内讧之时那个焦头烂额兼顾不暇的飘摇林家,同日而语。如果如今竟真的还有谁敢来不怕死地打起林家的主意的话,那在行动之前可都要先好好掂量掂量,思考清楚了:就算你真的有一颗敢来招惹林家的雄心豹子胆,但你是否也有一条与之相配的,敢来招惹林家的命。 是夜宴会,杯酒佳肴人影憧憧,五岁的林玉哲穿着林家专为小寿星今晚寿宴所特意准备的可爱小衣服,暖和而不显臃肿,帅气又保留天真,被他的姚雪姨姨给舒舒服服地抱在怀里,毛茸茸的小脑袋色色地抵在姨姨胸前那两片与他的庄粑粑和黎叔叔都不一样的巨大柔软上,不亦乐乎地摩啊摩,蹭啊蹭,两只好像黑葡萄似的又亮又圆的大眼睛贪婪而好奇地打量着周遭这从未见过的,热闹而繁华的一切,眼珠骨溜溜左右直转,看起来水盈盈亮晶晶得不行。孩童所独有的稚嫩纯真,尽在这一片润泽的汪洋里了。 而林微云就正走在姚雪的身边,低头看着自家儿子对自家亲亲爱人持续不断并且越来越有变本加厉愈演愈烈趋势的吃豆腐行为,顿时一个挑眉不爽,调侃道:“啧,我儿子可真行啊,才五岁就知道女人哪儿最好最舒服了,还真是一个小色胚子。” “……”姚雪无语,“微云哲哲是你儿子!你要不要连自己儿子的醋都吃啊!” 林微云眼也不眨面不改色:“小孩子要从小教育,免得以后成了个色魔登徒子。”回答得那叫一个冠冕堂皇脱口而出,然而手上的动作却更是以迅雷不及掩耳之速,一个伸臂扬腕,便直接将姚雪怀中的林玉哲给稳稳抱了起来,然后迅速交到了刚走到她们面前的黎唯哲的手中。庄景玉刚刚后一步,来到黎唯哲的身旁。 “唔……粑、粑粑,黎叔叔……”虽然被迫从姚雪姨姨那两团又大又柔而且还软绵绵香喷喷舒服胸部给离开了,但是小玉哲对于一向对他温柔和煦无微不至的庄粑粑 ,和更是从来对他有求必应无所不答,简直宠他宠得没了边儿的的黎叔叔的到来,还是感到好开心好开心的。这不,白嫩乖巧的小脸蛋儿上立马就扬起了一抹暖暖大大的灿烂笑容,戴着小熊保暖手套的肉爪子呼啦呼啦地在半空中一直不嫌累地飞啊飞挥啊挥,那样子真是好不可爱,好不纯粹。 几个大人围成一圈儿站在一旁,看得几乎连心都要融化了。林微云难得母性流露地慈爱笑了一笑,姚雪凑上前去在小玉哲光洁饱满的额头上轻轻吻了个香,庄景玉忍不住抬起手指小心翼翼地戳了戳林玉哲鼓嘟嘟粉嫩嫩的小肉颊,而黎唯哲更是夸张,他干脆将小玉哲高高往上重重一抛,然后在小玉哲骤然响起的拍掌声和咯咯笑里,将小不点儿稳稳地接进了自己的怀中,最后再一下子翻转腾空将他移驾到了自己的脖子上,让小玉哲有如王者降临那般高高在上,凌绝于顶地坐着。 黎唯哲和林玉哲经常玩儿这种抛高高的游戏,大人小孩儿都乐在其中非常享受。第一次庄景玉和姚雪见了差点儿没被活生生给吓死,反倒是林微云这个亲妈眼睛一亮若有所思,居然一脸正经地跟黎唯哲说,嗯,很好,他要是喜欢你就多陪他玩玩儿吧,就当练胆子。 ……众人无语。 黎唯哲抬头仰目看着正坐在自己脖子上激动得满脸通红两眼放光的林玉哲,见他开心如斯喜欢如此,便也情不自禁地露出了一抹真心实意的英俊微笑。两手力道很大但却极有分寸地小心翼翼紧抓着林玉哲的两只柔软娇嫩的小脚丫子,轻轻捏了捏,笑眯眯地问他:“怎么样小东西,你黎叔叔,对你好吧?” 林玉哲紧紧搂住黎唯哲的脖子,拼命点头:“恩恩,好的,好的!黎叔叔对我最好最好了!” 黎唯哲眯起眼睛:“哦?最好?那和你粑粑麻麻还有姚雪姨姨比起来……怎么样?听你的意思是,他们对你,都没有我对你好咯?” 林玉哲立刻装傻:“诶……嘿嘿,都、都是最好呀……” “……” 得,这小东西已经学会打太极,开始油腔滑调油嘴滑舌了,看来下次处理工作,不能再让他在一旁玩儿了。瞧瞧现在,正经能力没学会几项,学会的都是些什么乱七八糟乌烟瘴气的。 黎唯哲无语了半晌,想了想,到底还是不肯死心,于是继续不遗余力轻言软语,近乎蛊惑地引诱着:“好吧,那既然小玉哲都说我对你最好了……这样吧, 黎叔叔是好人,也不打算从小玉哲你这儿多要什么了,老规矩,就想让小玉哲叫我一声爹地,怎么样?” 结果林玉哲一听这要求就立刻垮掉了原本刚刚还笑容满面,萌萌无敌的小脸蛋儿,眉头蹙着跟个小大人似地紧紧皱成了一个东倒西歪扭扭斜斜的稚嫩“川”字,眼神闪烁左顾右盼,支支吾吾吞吞吐吐:“啊!黎叔叔不可以欺负哲哲年纪小哦……哲哲虽然年纪小但是也知道,爹地不就是粑粑的意思吗?这、这不行的……爹地只有一个,我、我已经有庄粑粑了,所以不能再要黎叔叔当爹地了……”说着就朝庄景玉的方向伸出爪子,急使眼色,粑粑救我!粑粑快救哲哲!黎叔叔突然又变可怕了!黎叔叔又要逼哲哲叛变了!呜呜,哲哲是好孩子,哲哲不要做叛徒!叛徒下场好惨的!妈妈对叛徒最狠了!哲哲不要被妈妈讨厌! 其他三个大人见状,顿时再也忍不住地扑哧一下,窃笑出声。 黎唯哲顿时黑了脸:“……你个忘恩负义的小东西。” 庄景玉憋笑憋得辛苦,抬起头揶揄地看了黎唯哲一眼,那意思仿佛是在说,【哎,都已经试了这么多回也难为你还不肯死心……算了放弃吧,小玉哲是个很有原则的宝宝,您这辈子就死心安心放心,当你的黎叔叔吧!】;然后从他脖子上动作极尽轻柔缓慢地抱下来林玉哲,生怕一个不小心而拉扯弄伤了小孩子所特有的娇嫩脆弱的肌肉骨骼,用一个对小孩子来说最为舒服的蜷体姿势,将小玉哲小心翼翼地搂进了自己的怀中。 结果谁也没有想到,林玉哲趴在庄景玉的胸口安安静静傻笑了一会儿,转转黑黑亮亮的大眼珠,竟忽然冒出来了这么一句石破天惊的话:“哲哲只要庄粑粑……哲哲不要认贼作父……当叛徒可是要被麻麻剁手指头的,好痛好痛的,哲哲不要被剁手指头……” “……” 短暂的沉默过后,庄景玉黎唯哲姚雪全都不约而同地抬起脸来刷刷刷地瞪向林微云,一字一顿,异口同声:“以、后、绝、对!不准再带哲哲去你的办公室了!” “……” 林微云无语问苍天,自己也很想扶额。这孩子真是她儿子,她亲生的吗?怎么那么不给力啊! 几个人就这么有说有笑地围站着聊了一会儿天讲了一会儿话。而鉴于他们四个全都算得上是这次宴会的绝对主人,因此中途也有不少客人陆陆续续地走过来跟他们打招呼套近乎。 当然无论哪一位客人见到小玉哲,第一反应都是忍不住地捧着心口大声惊呼:“太、可、爱、啦!”尤其林玉哲还那么无意识地不断发挥着自己的年龄优势和卖萌特长,对着每一位走过来的客人都毫无差别地绽放出自己最阳光也最温暖的无敌笑容,把他们都迷得头晕晕眼花花,神魂颠倒难以自拔。 于是尽管今晚的宴会上来了很多很多所谓的大腕儿明星,但毫无疑问林玉哲这个小寿星,才是最当之无愧的,超级巨星。 不过这种事情搞到后来,却让林微云看得简直都有些受不了地皱眉掐了掐林玉哲肉嘟嘟的腮帮子,板起脸教训:“怎么突然觉得怪怪的……老这么笑算个什么事儿啊!喂雪雪,这孩子是不是因为最近被你带着看狗血穿越剧看多了,不然为什么笑得就跟个青楼卖笑的似的。” 姚雪狠狠瞪了林微云一眼:“狗血穿越剧也比你的黑帮情仇剧好!小孩子家家的就该看那么天真无脑的东西!” 黎唯哲和庄景玉无声斜眼儿,表示赞同。 “……”得,她这个亲妈,现在倒反成了孩子教育的众矢之的了。 渐渐地,和庄景玉交往最好的大学室友们,也都一个一个地慢慢来齐了。周云飞和魏嘉从大学时代起暧暧昧昧眉来眼去的,而后来他们俩也没有多瞎折腾,毕业以后没两年便出柜在一起了。两个人都是独子,刚开始的时候,双方家庭也的确是都无法避免地大张旗鼓地反过闹过,像“你要是敢和他在一起那就别再进这个家门儿,别再认我这个爸/妈”──这种狗血恶俗的小说桥段,也不是没有发生过。但也毕竟他们因为都是独子,而家人到底是家人,亲情到底是亲情,所以终究,也还是没能舍得。如今熬过风雨的小两口的日子过得那简直不要太好哦,虽然魏嘉是一只傻乎乎的小白没错,但幸好周云飞的属性是属于强大腹黑的精英多金男一只那种的,正所谓一物降一物,周瑜打黄盖,一个愿打,一个愿挨。似乎世间的一切都是早已注定,遵循法则。而唐汉同他大学期间的女朋友韩莹月也一路平稳地走到了现在,如今更是连证都扯了婚也结了。两年前的盛大婚礼在D城和唐汉的家乡C市各举行了一场,皆是奢侈豪华,轰动道上。但两人至今还没决定好要孩子。用他们自己的话来说就是,要什么孩子啊,看看林玉哲那样儿就知道有够罪受的……他们夫妻俩的二人世界都还远远没有过够玩儿遍呢,这种一生下来不仅得罪不起,而且还必须把他/她给当成菩萨似地好吃好喝好睡地供起来的第三者,以后,等他们把现在的东西都玩儿腻了有空了,再说。 魏嘉和周云飞是一起向他们四人走过来的,而唐汉韩莹月夫妇则只单单看见了唐汉一个人。庄景玉怀抱着被魏嘉逗弄得依依呀呀捧腹大笑的小玉哲,四处打量了下不禁好奇地问唐汉:“咦?怎么只有你一个人?莹莹呢?” 唐汉趁机在林玉哲白白嫩嫩的水灵小脸蛋儿上偷偷揩了把油,嘴巴朝着右前方的某个长桌旁斜斜一努,苦着一张大帅脸满是郁郁道:“她和她爸在那边儿呢。哎,估计韩笑又在拐弯儿抹角旁敲侧击地问莹莹,最近唐汉对你怎么样啊,有没有欺负你啊,如果受欺负了记得一定要跟爸爸讲,爸爸绝对会帮你把那个不知天高地厚的混蛋小子给狠狠教训回来的啊……之类之类的。哎,你们听听听听,然后给评评理,想我这女婿到底当得是有多受气啊!明明我哪儿敢,哪儿舍得欺负她啊!让女人受委屈的男人我唐汉最看不起了,更何况我自己的老婆媳妇儿,我自个儿心疼都还来不及呢!哪儿还谈得上什么欺负啊……而且最重要的是,我哪儿‘能’!欺负到那个女人的头上去啊!你们别看莹莹表面上长得娇小可爱,脆弱得就跟手无缚鸡之力的弱质女流似的,但其实都不知道她究竟有多凶!就说上一次她叫朋友来家里面打牌的事情吧,你们能想象吗?能想象吗!?一个晚上,就区区一个晚上……她就赢了我整整八十万……八十万!虽然钱都是一家的也没什么所谓,但是我这个老公的脸啊,事关男人的颜面啊,算是彻底在她的朋友面前一路丢完了。”唐汉说着说着,瞧那样子,似乎郁闷得简直下一秒就要忍不住刨地挠墙了,以头抢地了。 林玉哲哗哗哗挥舞着自己那一双肥嘟嘟的肉爪子,不厌其烦不亦乐乎地抓了又抓唐汉那一头在阵阵夜风之中不断凌乱狂舞的黑发,然后一边拼命用力地拍掌,一边奶声奶气地开心大笑:“哈哈!唐叔叔笨笨!搞不过莹阿姨!羞羞~羞羞~~” “……”唐汉有气无力地瞪了瞪某个唯恐天下不乱的小不点儿一眼,然而表情却苦闷得愈发泄气抑郁。哎,自古悍妻压良男,好女御夫自有术啊……真他妈的名言警句,人间至理。 魏嘉听了则是一脸本该如此理所当然的哀悼表情,拍着好友的肩膀无比沉痛地同情劝解道:“哎,看开点儿吧哥们儿。你难道忘了,当年咱们几个读大学的时候,在网上玩儿游戏,那可是连周云飞都赢不了韩莹月的呢。Z大BBS上公认册封的牌王赌霸,游戏女神,名符其实,当之无愧啊。” 姚雪一听魏嘉的话,却忽然一个忍不住地扑哧一声笑了出来。调侃戏谑的目光停在在魏嘉的身上流连徘徊了许久许久,直到把魏嘉给看得浑身都开始不自在起来,这才不紧不慢地施施然打趣他说:“哟,小嘉嘉,你这话我怎么听着──”说着可爱地抽动了动鼻子,动作夸张地吮嗅了几口,“觉得这里边儿……有股这么浓浓的酸味儿啊,嗯?是觉得你家老公就应该天下第一样样都会无所不能,所以在为他居然也会有不如人的地方而鸣不平,不开心吗?” “……”魏嘉顿时语塞,眨眨眼睛等到反应过来姚雪话里的意思,下一秒的脸颊便飞快地窜上云霞,甚至连耳尖脖后的领地都已然红遍熟透了,“没、没有……我、我才不是……唔……” 周云飞一把将这个越描越!的白痴小笨蛋深深埋进了自己的胸膛怀里,宠溺地揉了揉他的小脑袋,防止他再在此地无银三百两的误区里越走越远,越陷越深。 嗯。小攻强势霸道而又温柔宠溺,用自己二话不说的雷霆之举警告众人,“不要欺负我的人”,而小受天真无邪而又可爱深情,用自己无心潜在的脱口之语暗示众人,“没错,我家老公就是最棒的!”──此番场景无论远看近看,都真是好一幅,美满幸福的恩爱画卷。 至少一旁的黎唯哲就被眼前这一对小情侣的这一出,好一个目中无人的甜甜蜜蜜你侬我侬,给刺激得胸口发烫浑身燥热。于是心痒难耐地磨蹭着靠近庄景玉,黎唯哲终于情难自禁地低下头去,在爱人的耳边极尽缠绵地低声呢喃,幽幽吐气:“老婆你看,我们也好久没有……那啥啥了,不如今晚……” 一听到“老婆”这两个字,庄景玉顿觉自己全身的汗毛都瞬间倒竖了起来,眼疾手快地迅速捂住怀中小东西的两只耳朵,转过头狠狠地瞪着黎唯哲,一字一句,咬牙切齿:“黎、唯、哲!我已经警告过你很多次了!不、准、在、大、庭、广、众、之、下、这、么、叫、我!” “哦,好的!”黎唯哲风流满眼笑容肆意,又开始得瑟地钻空子了,“遵命!我回去就叫!” “……”庄景玉想杀人。 “粑粑……”这时候,已经被众人忽略了很久的小寿星突然在庄景玉的怀中不耐地翻身动了动。庄景玉懒得再理黎唯哲,反正这家伙常常隔三差五就要跟他犯浑撒泼一次,他早就已经习惯了。赶紧放下捂住小玉哲耳朵的双手,庄景玉连忙问:“怎么了哲哲?累了?还是困了?是想要上床睡觉觉了吗?” 林玉哲扁扁嘴:“哲哲不困,不想睡觉觉……但是粑粑,哲哲渴了……”说完转头对着黎唯哲满目期待地眨眼睛,伸出胖乎乎的小手死死不放地揪住黎唯哲的衣领,声音糯糯,“黎叔叔,哲哲要喝你上次给哲哲喝的那个水水,那个好喝……哲哲还想要喝……” “……”黎唯哲嘴角一抽,心里顿时产生出了有一种,夫妻正亲热到了高潮的时候,却被孩子给残忍打断的无力感。叹口气转身准备去取林玉哲口中的“水水”,临走前抬手拍了拍唐汉的肩膀,黎唯哲一脸哀戚地劝诫:“哎,兄弟,让我以一个过来人的经验告诉你,你和韩莹月以后能不要孩子,那就千万别要孩子,否则……你现在看到了吧,可有你后悔的啊。” 唐汉闻言脸上却不禁露出来了一张比黎唯哲更加哀戚沧桑的表情,抱头郁闷地蹲在角落里阴云满顶地种蘑菇画圈圈碎碎念:“可我现在倒宁愿要一个孩子,让莹莹给我示示弱撒撒娇啊!大男子主义的什么固然不对,但好歹满足有一下我作为一个男人最基本的自尊心啊擦!” 魏嘉和姚雪都很好奇地问庄景玉:“什么‘水水’啊?居然能让哲哲这么念念不忘地喜欢?” 庄景玉顿了一下,看样子居然是有点儿不好意思,囧了半天才小声回答说:“……是黎唯哲自己调的……酒精度数只有几度的……鸡尾酒。” “……” 除了无语还是无语,只有无语,唯剩无语。此时此刻他们已不知道,自己究竟应该还能用点儿什么别的反应来面对这个答案──才是正确,和正常的! 半晌,姚雪才扶着额闭着眼,竭力保持住面部不抽筋的状态,艰难开口问林微云:“就、就算只有几度,那、那也还是酒啊……哲哲才五岁而已,你个当妈的难道……知道也同意?” 结果林微云听了,脸上却立刻浮现出比他们更加吃惊迷茫的困惑表情来,无比诧异地道:“诶?不行吗?可从小照顾我的徐婶儿明明说,我从刚刚断奶起,就已经开始喝酒了啊。你们……难道不是这样的吗?” “……” 刚刚断奶就……得,林家各个都是强人,就当他们全部没见过世面,没听没看,也没问。 黎唯哲走了一会儿,剩下的几人仍旧围成一个半闭半开的扇形圆弧,有一搭没一搭地闲聊着天,而这给诸位客人们造成的感觉却是,这便是此番宴会上级别最高的,一个权力核心圈。不久,林微云从过巡的waiter那里取走了一杯半干香槟慢慢喝着,抬起手腕看了看表,神色却渐渐变得颇为凝重,有些犹豫起来,似乎每每想要张口说点儿什么,但偏偏话倒喉头,却又都咽了回去,吞进肚里。欲言又止,几次三番。 庄景玉姚雪和周云飞都是非常擅长察言观色的细心人,对于林微云这点儿不同寻常的小动作,早就已经有所察觉,眼观铭心了。不过庄景玉和周云飞毕竟不是林家事务的局内人,对此缘故并不熟悉了解,当然也更不好出口询问。可是姚雪,却是非常明白其中原因的。于是就当林微云仅在区区五分钟的短暂时间里,便已然低头抬腕看了第三次手表的那一刻,姚雪终是再也受不了心疼地忽然往前伸出手去,轻轻覆上了林微云那一张略带不安的颤抖手背,凑近她的耳边小声安慰说道:“微微,你别着急,别担心,他会来的,一定会来的。”鼓舞士气的信心和给予力量的勇气,全部都在这一层,彼此接触的薄薄空间里。穿透皮肉肌肤,渗入骨血魂心。 就在双方接触挨碰到的那一刹那,林微云不禁身子一震,神色骤凛。然而手背刚刚那样不由自主无法控制的剧烈颤抖,却是在对方那种女性所独有的温暖体温和温柔细腻的侵蚀攻占之下,渐渐地放缓松弛,最后停滞消失了。偏过头淡淡地看了看正写满一脸担心忧虑的爱人一眼,林微云莞尔浅浅一笑,不似林烟那般倾城绝色惊心动魄,而是稍显拒人以外,疏离淡漠的清雅五官,此时此刻,却因了这一抹惊采惊艳一笑,半分如许深情,而自有了其一番难以言说的光艳照人,光芒四射。如果说林烟恰好比是一幅挥毫泼墨的盛放烟花的话,那么林微云就一幅寥寥数笔的山抹微云。烟花绽开的瞬间的确是夺人眼球绚烂至极,然而绽放之后,不过余温灰烬,徒留寂寞满地;而微云尽管素来被人遗忘清浅寡淡,可是每逢日出日暮,谁能否认,那一片云蒸霞蔚,连绵万里的浩大和璀璨。 或许人的性格便正跟他们的名字一样。有的人就是追求余音绕梁细水长流,瞬间无法,也不能代替永恒;可还有的人却宁愿春风烈火倾尽一生,瞬间片刻,也是永恒。 至少,有它自己的永恒。 林微云一个反手覆握住姚雪细密白皙的纤软掌心,叹了口气无奈道:“这林烟果然跟他妈妈一样,既美貌又任性,性子乖觉诡异而且极端骄傲,尤其,还那么难搞。” 姚雪对此评价点头笑笑,表示非常同意。沉默了片刻,她忽然轻声道:“老实说微微……你老实跟我讲,你这次到底是为了什么,一定要把林烟给请过来?别再跟我说你是真的为了偿还你妈妈生前对林炎欠下的债免得因果报应──”说着摇摇头,“这种理由,我不相信。” 她不相信,她真的不相信。她的微微,她所认识了解,深爱深知的那个微微,明明从来都是一个强悍独立只信自己,并且,也只依靠自己的强者,而绝不是个软弱无能求天问地,臣服命运的弱者。 林微云当然看出来了姚雪脸上那一片满心满眼的狐疑不信,不禁一时失笑扬手捏了捏她形状漂亮莹润饱满的指尖骨节,眉眼含笑,极尽温柔道:“好了别猜了雪雪,你就算不相信这个理由,但你好歹也应该相信我啊。我怎么可能连对你,都不讲真话呢。我之前告诉你的那个原因,的确是真的,”说到这里,林微云不禁低眸垂下浓睫,轻轻叹了口气。女人的声音绵延而悠长,低回深邃,余韵寥寥。陷入回忆如梦似幻的缓慢语气里,有一种成长蜕变,再也做不成纯真孩童的自嘲怜悯,和一份成熟溃烂,永远回不去青涩时光的无端感伤,“没错,我以前的确是不相信,甚至是还很鄙视,这些所谓的天意命运,因果循环之类的东西的,总觉得它们都是无稽之谈,荒谬至极。可是现在渐渐地,不止这些东西,其实还有别的很多很多,曾经我都不肯相信的东西,如今却都,一件一件地相信了。” 恍惚失神的那一刻,姚雪忽觉左手手掌的一指指尖猛然向她袭来了一阵,微妙难言的刺痛感,那感觉从她的皮肤,到她的血管,从她的肉隙,到她的骨缝,在她的身体里,一圈一圈地流散荡远,扩展蔓延,最终一举涌上了当她面对林微云时,那一片最不设防的柔软心间。而下一秒她便看到,眼前的爱人正目光如水地温柔凝视着她,里边有那么那么多绵绵似雪千重如山的巨大深情,如今都缓缓流了进她现在,盈泪凝霜的朦胧眼睛。 也许她们之间还存在着一纸之隔的千言万语未曾得说,然而那些东西此时此刻,却也都无须再讲,无需再提。两个女人之间的感情,没有欲望,也无关欲望,只有一颗最柔软,但同时,也最坚韧的心。那是唯有女人,才独有的韧性。 “……你明白了吗,雪雪?”半晌,林微云放开姚雪的指尖如此轻声一问,余光又不露痕迹地斜视瞟了眼正躁动难耐地窝在庄景玉的怀里,左顾右盼心焦火燎地等着他的“水水”的小不点儿子,随即美人一笑,自问自答,语气轻浅得近乎叹息,但却异常笃定,“──你明白的,雪雪。” 是的,她明白的。她明白了。 姚雪再没有傻到去追问林微云,究竟为什么,会产生这种改变的原因。因为话已至此,原因已经很明显,再明显不过了,不是吗?当一个女人需要维持一个家,一个被她所视若珍宝,珍贵珍惜的,独一无二的家,那么所为之付出的任何努力,再多,也不会嫌多,而可能会威胁到它的丝毫不安,丝毫,都已经太多太多。 因为从来只是细水,所以唯愿,一生长流。 庄景玉怀里的小玉哲忽然不知为何大幅度地动了动身子,而与之随起的,则是从前方大门处一路传来的,人群们渐渐拔高接近鼎沸的喧哗与骚动声。林玉哲的大半个身子都几乎要爬到庄景玉的胳膊肘外去,整个人已经往下掉出去了一半儿,那势头庄景玉简直拉都拉不住。 怎么了怎么了怎么了这是?一圈子几个大人皆是无比好奇地往小玉哲和人群们关注围拢的那个方向遥遥望去。 于是那个光芒万丈艳彩四射,美得几乎令人屏住呼吸忘记心跳的熟悉身影,就这么清晰无误,闯进了众人的眼睛。 小玉哲明显是已经给看傻了,声音呆呆的:“好、好漂亮的哥哥啊……哲哲、哲哲喜欢他。” 能在宴会上造成这种万众瞩目举世无双的轰动效应,能让天真无知的小孩子只凭外表相貌就近乎失魂入魔般地喜欢着迷──来的人是,当然也只有是,那个传说中的,林烟而已。 林微云看到林烟来了终于长长舒了口气,而后一把揪住自己儿子的耳朵将他扭正身体,开始为这小东西的未来教育而深刻担忧起来:“果然是个小色胚子。” 不过……这到底是遗传了谁啊!明明她和庄景玉都那么正派传统啊! 第二十六章 今夜的林烟相当出人意料,但反倒更加夺人眼球地,穿的是一身纯雪白色的手工定制西服。因为林烟平时穿的一般都是那种非常随意简单,主要是以他自己觉得舒服为主的休闲衣服,所以圈子里所有见过林烟的人,渐当看得次数多了时间久了,便也都各个先入为主地错误以为,以林烟的身份气场,根本,就不适合穿西装。 毕竟,西装到底是太过于严肃正经,严谨正式了,穿在人身上,总给人一种死气沉沉,冷冷清清的禁欲感觉。而那种感觉……禁欲?呵,谁都心知肚明,谁都闻之失笑,根本,就不是林烟的气质风貌。可与其说林烟是不适合穿西装,倒不如说林烟是何其有幸,抑或,也是他不幸地,长了这样一张倾国倾城的无双容貌,所以无论他穿什么衣服,其实都是衣靠人装,无人在乎。甚至有许多他的铁杆儿粉丝迷恋者们还都特别坚贞不移,信心满满地相信,哪怕你就是只扔给了林烟一件丑陋不堪的破烂袈裟,但他也都能够惊世骇俗地穿出来,让众位女妖精们懒得再多看唐僧一眼的轰动效果。 林烟本是一副极明丽浮华,精致妖娆,早已经不仅仅只是相对于男人,甚至哪怕就只是单单相对于女人来讲,也都已稍稍显得过于浓墨重彩,惊艳绝伦了些的五官长相,但如今,却因为这一身洁白如雪的清爽衣裳,而恰到好处地隐去了他那两分勾魂夺魄惊心,氤氲缭绕不散的眉间数点艳色,而更平添了三分众人极少见过,油然扑面袭来的青涩少年气息──正好,适合像今晚这样,正式而庄重,奢华并高端的豪门夜宴,名流聚集。 一路走来,林烟总是能毫无例外,其实是轻而易举地吸引到一大群人朝着他靠拢上去,将着他包围簇拥,前后夹击,对着他嘘寒问暖,讨好逢迎。而林烟本人似乎也十分习惯并且极其享受这种众星捧月,备受瞩目的着迷感觉。于是依稀间只见他眉眼弯弯笑靥如花,一颦一动皆是神采飞扬,顾盼凝眸尤显横波嫣然。眯着眼睛噙着浅笑,乌发雪肤遥衬一袭白衣,粉嫩双唇轻咬贝齿莹莹,那神情真是既骄傲又得意,既有着孩子似的惹人心动的青嫩稚气,天真烂漫,也有着妖精一般欲人疯狂的旖旎缠绵,狂狷绮丽,远远看去,好一个卓尔不凡,姿态绰约的翩翩美少年。 就好像精灵现世天使下凡那样,毫无征兆地突然降临在了一群普普通通,平庸至极的凡夫俗子当中,全身溢彩流光饱满欲滴,仿佛下一秒就要张狂到长出触角,浓郁得破画而出,染尽原本清淡无趣的万里晴空,一碧如洗。人头攒动黑云压城,人来人往翻滚层涌的波涛,摩肩接踵拥挤不迭的浪潮──宴会上有着那么那么多精心打扮,珠光宝气的明星贵妇,也有着那么那么多光华璀璨,价值连城的奇珍异宝……可是没有办法,无论是谁,但是都遮盖不了林烟纤细瘦削的雪白身影,无论什么珍奇,但也都淹没不了,林烟与生俱来的天赐光晕。 那种美是徐徐如林不动如山,不管周遭风云如何更迭变幻,但唯有我自独尊,我自岿然;那种美也是侵略如火疾动如风,霸道浓烈气贯长虹,一遇见,便是万夫莫当,无人能敌。当林烟只是面无表情不动声色地站在那里,就好像那个地方渐渐无可自拔地陷入了另一个如梦似幻的遥远世界,发着光,光彩熠熠,光芒四射;而当林烟微微面带笑意,有如桃花春雨,无限风情地翩然走过,那一路被他所侵染踏去的月色,也不由自惭形秽地碎成了一条,璀璨无边,繁星闪烁的银河。 一地的流光,流华如洗,光芒万丈。林烟就是这么不容忽视,但偏又绚烂夺目得,让人简直有些无法直视的耀眼存在。这世上有一种人,身带异彩,天生光环。 林微云他们一众数人,不经商量不约而同地,沉默了许久许久,一直安安静静未发一言,远远,看着林烟。看着前方那个美丽绝伦不似凡尘俗身,从一进大门起,一路走来,便都在无意识不自觉地卖弄风情招蜂引蝶的明艳少年,仅在宴会上的短短数步间里,就已然吸引了无数道流连忘返的痴迷目光,又究竟惊掉了多少双,从未见过大世面,和真绝色的无知眼睛。 唯有牡丹真国色,花开时节动京城。 直到林烟终于缓缓迈进了大厅,而后停在厅内那好几张摆满了食物的桃木长形餐桌其中之一的一角旁,一边喝着酒吃东西,一边和走到他身畔的凌望有一搭没一搭地聊起天来时,众人之中的魏嘉才忽然最先回过了神来,表情呆滞而僵硬,颤巍巍地往前伸出手指,遥遥指向远处正拿着盘子左顾右盼,似乎是在寻找什么人的林烟,一脸不敢置信地喃喃自语:“不、不会吧!还真是妖精啊!都分别五六年了,可是他为什么看起来……还是那么的小啊?” 姚雪在今天此刻以前,并没有见过林烟。因此刚刚,她也是在他们这几个人里面,被林烟的惊世美貌给冲击震撼得最大的那一个。不过其余的四个大人却都是非常明白,魏嘉的这一番话里的意思的。 魏嘉已经是他们这几人之中(当然小玉哲除外),年纪最小,而且长得也是最为水嫩可爱的一个成年人了。 这主要是因为魏嘉后来基因突变,天赋异禀地长了一张超~~~级……乖巧水灵,卖萌无敌的显嫩娃娃脸的缘故,所以哪怕是当大学明明都已经进行到了像大三这种,快要接近滚蛋毕业的老学长老油条的大龄学子的时候,偶尔魏嘉背个书包走在路上,都居然还会有人“有眼无珠”(魏嘉语)地,将他给误认为是一名阳光健气,青春飞扬的纯情高中生。这种说不出丝毫违和的融洽感觉,尤其是当魏嘉正与一群货真价实的高中男生们擦肩而过走在一起的时候,就尤为显得特别特别的浓烈和明显,几乎能够以假乱真。 如果不是真的认识魏嘉的人的话,那恐怕还实在很难辨别和区分。可是大学毕业距今,也都已经过去了这么少说也快将近七年之痒年的漫长光景,当把生活和社会上的种种磨难一一经历下来,煎熬过去,如今,就算长相再怎么“娃娃“,但是魏嘉这整个人,却毕竟因为经历了当年那一些曲曲折折许许多多,一个男人若是真的想要长大成熟,那就必须要依靠自己,并且也只能依靠自己,才能够挨过和挺过的苦涩阵痛,因而从上到下,由内至外,所自然而然焕发四散出来的,那种专属于“大男人”的精神气质,气场内涵,也都早就已经不能与当初那些,仍旧涉世未深,青涩稚嫩的单纯高中生们,相提并论,同日而语了。 是的。魏嘉的确是一只智商不高,而情商,也好像还有待提高,很有上升空间的傻小白没错,可是如今却连他这一只,实在永远都不想长大面对,也永远都不想承受太多的傻乎乎脆弱小白,无论外表还是内心,也无论愿意抑或是不愿,但都到底还是敌不过这世间最为冷酷无情的残忍的时间,终究免不了地长大强大,成长成熟了。 然而林烟的容颜和时光,所有和一切,从他们这些旁观者的角度看起来,却似乎是永远不老,也永远不死地温柔停留在了他生命里,最美最好的那一年。而后漫漫余生,从此以往,都长久地处于在一个永恒睥睨的巅峰状态,美貌依旧,傲气依旧,高不可攀,高高在上。 当魏嘉唐汉周云飞他们,在大学时代第一次见到林烟的时候,林烟就仍然是一副,仿佛上一秒才刚刚从日本唯美系少女漫画里,活脱脱穿越走出来的纤细高中生模样;而如今流年似水光阴荏苒,岁月白驹过隙辗转约五六载,可林烟却仿佛只需要眉梢轻轻一动,眼角微微上扬,便仍然还是当初那一个雾气妖娆笑容绝艳,宛如情动初开,而又情意绵绵的精致少年。 犹如少年。犹是少年。 到底是时间都败倒在他的脚下,还是年华,都拜倒在他的美貌下。到底是命运一时忘记了对他动手,还是苍天始终,舍不得对他下手。 周云飞一手紧紧搂住怀里的可爱爱人,一手抬起稳稳扶了下架在鼻梁间的金丝镜架,声音淡淡,朝着身旁自从林烟一出现起,表情就变得臭不可言,极其难看的好友唐汉,意味深长地感叹了句:“呵,还真是时过境迁啊。我记得几年前在你老婆的生日宴会上,林烟因为对景玉动手而被我们狠狠教训了以后,虽然当场是有很多客人都因为林烟的绝世美貌而觉得有些不忍于心的,可当时到底是迫于黎唯哲和你岳父的强大势力,根本没有人敢站出来为他出头。不过你再瞧瞧现在,呵,还敢……还能,再试试吗?”说着又意味不明地垂眸笑了笑,埋头低眼的瞬间,镜片里霎时精光一闪,掩去了其中许多难言不明的神色情绪,“呵,短短几年时间就能做到这样,还真是了不得的功力。” 唐汉是几人中最为讲究兄弟义气,好友情谊的硬汉纯爷们儿一枚,始终对林烟当年对庄景玉不善的事情耿耿于怀铭记于心,因此听了周云飞这一番意有所指的行话以后,不禁紧紧皱起了眉头,掏着耳朵斜睨瞄了眼儿林微云,随即冷笑一声“哼,所以说啊,这他妈的,才是真真笑得跟个青楼卖笑的似的吧。咱们可爱宝贝儿的小玉哲哪儿比得了啊,我看拿来跟这种比,可别侮辱了自己才是最正紧!” 说句老实话,庄景玉对林烟这个往日“情敌”(可能如今也是)的感觉,从过去到现在,还真的是,挺复杂的。因为在他还非常仇恨黎唯哲的时候,他对林烟迷恋黎唯哲的这件事情,除了对“男男居然也可以谈恋爱”这桩事实而感到十分惊奇以外,自然也谈不上什么讨厌和不满;而当他和黎唯哲终于产生发展出了点儿什么的时候,黎唯哲却又早早已经把林烟给甩掉抛弃了。所以这就在他们两人之间造成了一种非常尴尬窘迫的状况和局面:林烟是恨庄景玉恨得要活要死咬牙切齿,可庄景玉却又无辜得手足无措,一头雾水。 但庄景玉毕竟是人好,就算以前林烟对他有诸多不好,但那些毕竟都已是陈年旧事,早就已经过去了那么多年,庄景玉可不是一个记仇的小人。 而后来林烟也没有再来打扰他和黎唯哲什么,因此庄景玉对林烟的印象实在不算太坏,因而连带着也不想听到唐汉这么说他。正打算出声劝慰,却忽然被林微云率先开口打断,听她无奈劝道:“好了,我知道你们对我把林烟也给请了过来,而且还不跟你们事先打个招呼做个提醒的事情,觉得很不开心。不过我总有我,或者说林家,总有林家的原因,这里不便多谈,”说着转头看向唐汉,眼神和口气里, 都有一抹虽然浅淡微弱,但却绝对听得出来的警告意味,“还有,唐汉,以后,像刚刚那样的话,你在我们的面前说说也就罢了,反正都是自己人也无所谓。但可千万别再在别人的前面讲了。你们刚刚也看到了,呵,别看现在我们这一群人是这次宴会所谓的最高权力核心圈,但现在林烟一来,这宅子里除了我们之外的人,基本上,就是结成了一个叫做林烟后援会的统一联盟同一战线了。要是真的硬拼起来……呵,以前还不好说, 但鉴于林烟最近傍上的新欢是夏昭时,再加上凌望李一男齐逸王远山那一大帮,已经跟林烟交往了好几年,彼此交情也颇深,而且最重要的是,还把林烟给爱得死去活来,简直不要命的铁杆儿级骨灰忠犬粉丝……所以老实跟你们讲,不是我没信心,而是真心,打不赢。” 说着这番话的林微云,表情,很认真。而唐汉在几人之中虽稍嫌冲动鲁莽了些,但好歹也是个成年人,毕竟是懂事的,因此顿了顿,随即瘪瘪嘴耸了耸肩:“OK,知道了。”然后便再也不多乱讲话了。 而就在这时候,再一次被诸位大人给忽略了许久的小玉哲,因为既没喝到他心心念念的“水水”,又还没抱到他喜喜欢欢的“漂亮哥哥”,因而愈发地不开心了,更加大幅度地在庄景玉的怀里扭起小屁股小腰来,张牙舞爪却委委屈屈地糯糯说道:“粑粑你们在说什么呀?呜呜……哲哲听不懂,哲哲好无聊……哲哲想要那个漂亮哥哥抱抱!恩恩……粑粑、粑粑带哲哲去跟他打招呼好不好好不好?漂亮哥哥长得好好看好好看喏!哲哲……哲哲喜欢那个漂亮哥哥哦~~” 奶声奶气的傻笑让唐汉听得那叫一个气啊,恨啊,憋屈啊!顿时一个忍不住愤愤然抬起来手指,但毕竟是控制好了力道,小心翼翼戳上了林玉哲白光光的小肉脑门儿,满脸满眼的恨铁不成钢,孺子不可教:“哎哟我说你这吃里扒外的小屁孩子啊!他长得好看?哈!长得好看顶有鸟用啊!心灵不美算个毛线啊!你爹以前被他给绑架欺负的时候你是没看到啊!嘁……还漂亮哥哥,哥哥呢!知道吗!?他的年纪也够做你的叔叔了!” 唐汉语速太快,导致的唯一结果就是……小玉哲根本没能听清听明白。 倒是庄景玉无可奈何地打住了唐汉的发飙:“好了唐汉,没事儿的别气了,那都是多久以前的事情了,还提做它什么。而且我觉得,咱们最好,还是别在哲哲的面前说这些比较好吧。” “……”唐汉顿觉得自己真是猪八戒照镜子,里外不是人。 小玉哲含着小手指头,目光依然极其“小色胚子”地追随流连在他的“漂亮哥哥”身上。切……唐汉叔叔居然说漂亮哥哥是漂亮叔叔?哼~~这谎话说得好假哦,哲哲聪明宝宝,才不会上当相信呢!漂亮哥哥比他现在的这些叔叔阿姨们看起来,都要年轻好多好多的说~~嘻嘻,真好看呀~~哲哲、哲哲以后也想长这么漂……恩不对!是好想娶这么漂亮的老婆~嘿嘿嘿~~ “啊!粑粑粑粑!”突然,小玉哲两眼发光地紧紧揪住了庄景玉的衣袖,两条小粗短腿和两只小肉蹄子也拼命四名地跟着蹬动起来,无比兴奋地大声叫道,“你看你看!漂亮哥哥……漂亮哥哥往我们这边看了耶!啊!他……他走过来了!”小玉哲激动得脸蛋儿耳根脖子,全都红遍熟透了。整个人看起来就像个娇嫩可爱的小苹果,简直莹润可爱得不得了,真想让人扑上去卡擦咬他一口。 而众人听了小玉哲的话,皆是不由分说地惊愕一愣。 刷刷刷抬起头往前方看去,便见果真如此。那个刚刚艳冠群芳了的宴会“女王”,正一把不耐烦地挥开了身旁凌望企图拉住阻拦他的手臂,面无表情地朝着他们走过来。 本来庄景玉正在好奇,明明以林烟这种,眼睛里万万容不得一颗半粒沙的极端性子,这种时候,怎么还会走过来专门跟他们打招呼呢?而若是挑衅的话,那只有他一个人过来,又未免是不是太托大,也不明智了?──就感觉一旁忽然欺身袭来了一阵熟悉入骨的香味气息,而下一秒,一双富有力量的强悍双臂便忽然斜进了他的双手肘弯里,一接一举,轻车熟路地温柔抱走了马上就要接近“暴走”的小玉哲。 “喂,小坏蛋,你要的水水来了。” 是黎唯哲回来了。 于是眨眨眼睛,庄景玉顿时释然了。 对啊,对啊。他早该……早就应该,快快反应过来的。刚刚林烟从一进宴会场开始,就左顾右盼四处寻找的那一个人,这么多年,这么大面,除了黎唯哲,还能有谁……还能是谁。 第二十七章 林烟一直很排斥穿西装,总觉得它太压抑,太紧,穿起来实在不舒服,不爽。这次若不是夏昭时非逼着他穿,还一脸深情(其实是威胁)地说这是什么,他专门为自己量身定做的巴拉巴拉的,林烟是绝对打死,也不会穿的,估计又会随便只套一件保暖御寒的大羽绒服,然后就这么屁颠儿屁颠儿地赶过来了。不过,当后来,林烟在宴会上享尽了比以前还要夸张十倍的,那种倍受瞩目众星捧月的风光劲头的时候,林烟不禁极其满足地笑眯眯想,算了,看在这次宴会上,似乎所有人都被他这一副平时不常见到的“帅气”模样给惊艳至极了的份儿上,他决定大人有大量地原谅夏昭时,不跟他计较了。 林烟刚一脚迈进林家大宅的前门,就碰到了从里边儿拿着手机埋头发短信,正快步往外走出来的,江臻。两人之前不过一面之缘不算很熟,但是两人的长相,却都是属于那种一见之后,就绝对忘不了的。 那时江臻英俊帅气的眼角眉梢全都满满浸染上了细细碎碎的无边暖笑,林烟一看他这副表情,再偏头看看他手中的手机,和屏幕上那一片隐约泛着蓝色微光的短信界面,心中轻轻一动,很快就明白了。 江臻抓抓头发,似乎是有些不好意思地将手机在他那五根修长有力的指头间迅速灵敏地漂亮翻转了一圈,不着痕迹地屏幕掩在了掌心一面。 “哟,大美人儿~好久不见啊~”江臻扬起他那一脸标志性阳光无敌的帅气微笑,转头左右望望四处打量,触目所及,却并没有发现那个此时此刻,本应该同样也站在这里,站在林烟身边的男人,不禁十分夸张地挑起眉梢,从小因为在美国长大所培养养成的热情个性瞬间发挥殆尽一览无余,很自来熟地跟林烟调侃打趣道,“咦?怎么只有你一个人?夏昭时呢?”而在得到林烟“他有事,等会儿再来”的答案以后,江臻顿时觉得自己脚下一软简直有些HOLD不住,于是更加夸张地捂住胸口狠狠干咳两声,听那嗓音,似乎是被自己的口水给呛噎到了,“咳咳……咳……哇不是吧!夏昭时那个家伙,明明比我呆在美国的时间还要长啊!而且他以前还在英国呆过几年,怎么就一点儿西方绅士的优雅气度都没学到啊!啧啧,简直是太没有人情味儿了嘛,居然就让你这么一个大美人儿单独前来?”转转眼珠想了想,忽然压低声音语气暧昧,嘴角眸底,也渐渐浮起一抹揶揄戏谑的坏笑,“──还是该说,你们俩早就已经修成正果情比金坚,他对你……很放心?” 一大段叽叽喳喳巴拉巴拉,丝毫不给人插话机会的自言自语,自猜自测。而林烟从头到尾,从始到末,就那么自顾自地安然站在一旁,不置一词不发一言,沉默无声地微笑听着,安安静静地仰头望着。他对像江臻这种性格,这种,和黎唯哲有着微妙相似之处的性格的大男人,总是有那么一点儿不由自主情非得已,恍惚魔怔地痴恋和着迷。如果江臻能有那么一瞬间将他的注意力,从手机另一头某一只蠢蠢笨笨的小胖猪身上,转移到眼前这一位惊天动地的大美人身上的话,那么他一定会无比惊奇地发现,此刻在林烟那两双寥寥有雾的眸光深处,那满满一片,仿佛下一秒,就快要溢将出来的如海深情。 出神良久,林烟忽然掩眉垂眼自嘲一笑,动动嘴唇,语气近乎叹息:“是啊,他对我是很放心,而我……也对他很放心。” 江臻闻言立刻极其响亮地吹了声口哨。其中深意不言而喻,清楚明了。 可是他却不知道,他却误会了,那其实是因为林烟和夏昭时,他们根本,就没有心。他们彼此的心脏,如今,都还那么讽刺而悲伤地怦然跳跃在,这世上某个别人的胸腔里。而唯一好可叹,也好可惜的是── 那个别人,不是他们。 这样想着的林烟忽然脑中一动,打起了一个胆大包天而又恶劣至极的可怕主意:现在他要不要告诉江臻,夏昭时的那一颗黑心,其实有那么一小片,就正是跳跃在你江臻的胸腔里的呢?呵,估计夏昭时要是知道了,不用怀疑,那一定是会把他林烟给碎尸万段,然后尸沈大海的吧。 两个人到底不算很熟,再加上江臻急着去跟他的小胖猪“甜蜜温存”,而林烟也没有不自量力到竟想去跟江臻“发展业务”,于是两人又再在原地站着随意寒暄闲聊了一会儿,便很果断地挥手道别,各走各路了。 不过当彼此擦肩而过,林烟刚刚才往大门里迈进了区区半步,他却像忽然一瞬间想到了什么很重要的事情似的,一下子又猛地顿住脚步转身叫住了江臻,张口便道:“哦对了江臻,差点儿忘了,我还有一个很重要的问题想要问你……一直想问,想问很久了。” “嗯?”江臻停下身形转过头来,表情里很有几分错愕惊奇。因为他实在是想不到,一来不算很了解熟悉,二来,又是S市鼎鼎有名几乎人见人爱的“宠儿”林烟林大美人,却居然会有什么“很重要”的问题,不去问他那些来头一个比一个大,背景一个比一个深,后台一个比一个硬,当然至于八卦内幕,也是一个比一个知道得多的客人床伴, 而竟然要来问根本跟他毫无关系,而且去年才刚刚回国,对于道上圈内的很多事情分明都几乎是一无所知一片空白的自己。但是江臻毕竟是江臻,短暂的愣怔之后,很快就变得一如既往的吊儿郎当假不正经起来,眉梢一扬大大笑道:“哦?嗯……让我猜猜让我猜猜……哈!我知道了!美人儿你不会是想要问我──顺便从我这儿旁敲侧击地打听一些,有关夏昭时的童年糗事……这种之类的东西的吧?啧啧,苦恼啊,那我可能是无能为力没有办法的呢, 谁让我比夏昭时那家伙晚生了好几年,第一次见到他的时候,他就已经是美国小霸主一只了,平时只有他保护我照顾我,顺便帮我教训那些竟有眼不识泰山胆敢来欺负我的坏蛋,哪儿轮得上别人欺负他啊!后来那家伙越长越大,就只有往越变越强这趋势发展的份儿了,我当然也更没什么可能见到他糗的时候了……不过,既然是美人有问,那我江臻一定知无不言,言无不尽啦。” “没有,跟夏昭时没有关系,”林烟不禁微笑着出声打住了江臻那典型美国式的,热情得简直有些过了头的天马行空天花乱坠,沉默几秒,轻声问道:“……事实上我只是很好奇,所以一直都想要找个机会来问问你……江臻,为什么像你这样的男人……像你这样,明明都已经见过了那么那么多的世面,那么那么多的美人,什么更好更美的东西没有见过, 一直都是站在人群顶端的强大男人……但偏偏最后,是会喜欢上了那个──”顿了顿,拼命将惯性使然差点儿脱口而出的“蠢肥猪”三个字给用力吞回肚里,林烟歪着脑袋努力想了想,最后换了一个,至少是听起来,稍微没有带着那么明显的厌恶感情色彩的中性描述,然而一字一句,说得,却似乎很有一些艰难哽咽,酸涩苦楚,“……普普通通,平淡无奇的小胖子呢?” 这个问题,林烟真的已经,想问很久,很久了。 江臻这回愣怔了更久,半晌才终于回过神来表情纳闷儿地抓了抓头发,脑中顿时不受控制地浮现出了林烟口中那个“小胖子”的那一张,前几天才被他给“蹂躏摧残”过的,肉嘟嘟软绵绵的白嫩脸庞,于是嘴角便不自觉地忽地扬起了一抹连他自己都不知道的,深深陶醉挂牵,且也深深沉迷想念的宠溺笑意, 摆摆手哎呀呀地懒懒叫唤起来:“诶?怎么会是这个问题?呵呵,这还真是有些出乎我的意料啊,我可是真没想到……好吧,虽然不知道美人儿你到底是怎么想的,为什么会问我这个问题,而且还觉得它十分‘重要’……不过如果你真的非要这么问我,并且还十分期待地想从我这儿听到答案的话,那我倒也不好意思让你失望,可以给你说出来很多很多理由的。比如那个小胖子很可爱,很好玩儿,逗弄起来很有意思也很有趣,会做很多很多好吃的东西,脸红起来的样子很可爱也很可口, 手无无措需要我保护的时候,那种感觉我很喜欢而且也很享受,并且跟他在一起,还能让我觉得非常开心,好像这世间的其他一切都不再重要了,那种独一无二别无所求,没有什么可以与他相比的满足感……之类,很多很多,若是就这么一路说下去,那我恐怕美人儿你今天晚上也不用再进会场里去了,因为咱们俩可能会说到直到宴会结束,也都还说不完呢。但事实上──”江臻说到这里, 忽然笑容微止莫名停顿了下,陷入回忆的声音瞬间变得极尽温柔并且饱含深情,“我刚刚所说的那些原因,其实都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因为他是严迦祈,这世上独一无二的严迦祈,所以我江臻就是喜欢,也只会,喜欢他而已。” “……” 林烟眯着眼睛抿嘴沉默地看了江臻一会儿,没有再多话了。点到为止,他很聪明,也很懂事。事实上,就在刚刚江臻话音落下的那一瞬间,林烟便觉得自己就好像是被一支破空袭来,阴狠淬毒的尖锐利箭,给狠狠击中了胸口心脏那般,身体慢慢,慢慢地放松变轻,沈进海底,四周的一切都在渐渐地离他远去,远去,再远去, 周遭缓缓上浮五光十色的水色气泡留不住他,那些绕身而过美丽鲜艳的珊瑚鱼群留不住他,就连头顶那一片高远深邃的蓝天艳阳,他最留恋的红尘万丈,三千繁华,也都,留不住他。那一刻的林烟,脑海中只存在着这样一个唯一不变的永恒念头:沈下去,沈下去,别管一切,不顾一切,林烟,你现在最需要做的事情,也只需要做的事情,就是往那更黑更黑,更深最深的无尽海底,就这么无声无息,无可救药地,沉沦下去。 那一刻他好像是聋了,什么都听不到,又好像是瞎了,什么都看不到,还好像是疯了,什么都不想知道,也什么都不想明了,但心底偏又油然生出了一股畅快淋漓的豁然开朗,醍醐灌顶。仿佛大限终至,如梦初醒。门内的世界明明就已经近在眼前,光怪陆离,喧嚣鼎沸,流华似练,铺陈万里;但却又模模糊糊得那般的微弱暗淡,触手难及,如同一颗远在亿万光年之外,没有生命的痕迹,没有存活的可能,永远都到达不了,也无法让谁停留的,孤独冰冷的小小行星。 他这么孤独,可是谁来为他赶走孤单,漫漫长夜的寂寞孤单,他那么冰冷,可是谁来给他一世温暖,一生一世的温暖安然。 或许是有那么一瞬间,在林烟的脑海眼前,白光一闪,霹雳划过了夏昭时,这个名字的。可是这一次,林烟却只觉得累极,倦极,于是忽然就不想再深入追求,望风捕影。 因为那会失望,只会失望的。曾经受过伤害,所以不再期待。现在的他已经这么累,这么累,只想就这么安静地沈下去,长久地睡过去,眠入一个,永远,都不会醒来的美梦里。 所谓千般易学,一窍难通。曾几何时,林烟也曾那么无端疯狂地思考过,追问过,也还那么歇斯底里地困惑过,挣扎过,黎唯哲为什么喜欢不了他,而能喜欢上庄景玉?他到底哪里,比不过庄景玉?可是就在刚刚,那已经执迷不悟了太久太久的固执一窍,终于,是通了──因为在黎唯哲的心里,他最比不上庄景玉的地方就是,他是林烟,而不是庄景玉。 【他是林烟,而不是庄景玉】──这真是一个好好笑,也好讽刺的滑稽原因。 或许他林烟哪儿都比庄景玉好,好一千倍,好一万倍,好上千万倍,好上千千,万万倍,都还不止,都不足惜。可是他毕竟是林烟不是庄景玉,这一桩铁一般的命定事实,林烟永远,也改变不了。 好一个断人后路……好一个断人后路的理由啊!哈哈!不是其人,便不配其爱。不是真心,便无谓旧爱。而对于现在的林烟来说,生命既然已经失去了最在乎最重要的那一个唯一,那么这一个偌大辽阔的大千世界,便人人都是新欢,便处处,都能留情。 林烟恨得,几乎咬碎了自己的一口银牙贝齿,妖娆细密的唇瓣上缓缓纹过了一片蜿蜒纵横,触目惊心的浓稠血腥。 “喂,你怎么了?”江臻看林烟久不说话,摸摸下巴心里琢磨,糟糕,是不是自己刚才一番情不自禁的“爱的表白”,把眼前这位美人儿给腻歪到了?嗯,好像是有听人说过,【宠儿】里的林烟是个冷美人来着的……哎于是江臻只好又不好意思地抓抓头发,摊摊手干干笑了一声,“是你自己要听的,这就是真话。不会是因为我这理由太煽情,结果被肉麻到了吧?” 何止是肉麻,简直就是恶心。血淋淋的残酷无情。 但在表面上林烟毕竟还是微微笑了一笑,虚伪假装做足了功夫:“没有,我只是在想,既然那小胖子对你这么重要,那江臻,你可要好好地,看好他啊。” 看好他,保护他,即便以后发生了那种事情,也不要嫌弃他,不要抛弃他──你可以吗?能做到吗?敢答应吗?不怕,后悔吗。 林烟微低着头半侧过脸,前方场内大束大束的耀眼灯影肆无忌惮地倾洒流淌在他的身上,将他整个人密密麻麻无孔不入地包裹笼罩,逆光而立,掩去了他此时此刻的眉目深情里,那些所有见不得人的阴冷狠毒,不怀好意。 江臻看不到林烟的表情,只觉得这位传说中的林大美人是因为看在夏昭时的面子上所以才难得地热情好心,刚是在祝福告诫他呢,于是无比真诚地帅气一笑,眨着眼睛笑意满满地回答他道:“当然。还有你和夏昭时那个家伙,其实也可以发展一下的啊。那家伙寡情冷血,无欲无求了这么多年,我还是第一次看到他对一个人这么上心呢。可能你就是他那个命中注定的终结者了,也说不定。” 林烟听到这里终于再也忍不住,轻轻笑了一声。 也难怪,夏昭时的终结者明明就站在自己的面前,但现在这家伙却还在这里一无所知地跟自己说,自己,才是夏昭时的终结者。怎么会不好笑呢。 江臻却只以为林烟是不信,耸耸肩:“好吧,我是局外人也不好多说,但我只告诉你,你现在住的那个房间,夏昭时那个洁癖,以前除了我之外,从来,没有人让第三个人进去过。” 这个事情的确是让林烟微微错愕了一会儿。江臻见状笑笑,然后朝林烟挥了挥手:“还是点到为止不多说了。快进去享受吧大美人儿,”说着朝门里边儿扬扬下巴努努嘴,遥遥伸手一指,笑得暧昧,“看看那些如饥似渴如狼似虎的男人们啊,简直都把你给等疯了。这个宴会,根本就是你的天下啊。”说完就再也没再多留,很果断地转身离开了。 林烟站在原地静静看了江臻的背影半晌。那的真是一个非常幸福的背影,是一个男人要去见他的爱人之时所独有的,难以言说的雀跃欢欣。不需要什么察言观色的高明技巧,仅凭那一身紧紧绷住,力量饱满,蓄势待发的弧度线条,就能知道。只是这个时候的江臻还不知道,未来正等着他和严迦祈的,会是什么。 这个时候的江臻,勉强可以称得上是,对林烟有了那么一点点的好感,除了因为刚刚那一场还算愉快的对话交谈,还因为以江臻一向很准的第六感,江臻始终觉得,林烟极有可能会成为他未来的“嫂子”;可是在那件事情发生以后的江臻,即便林烟在未来真的是成为了他名副其实的“嫂子”,然而他也早已不认,或者说早已没有,夏昭时,这个哥哥。 长达十多年的友情亲情兄弟情师生情,却因为得不到最想要的爱情,所以全部,毁于一夕。 而后终于迈入林宅走进会场的林烟就像是一条鱼,终于游进了自己,最适合的那一片水域。如鱼得水,说的,就是他那一路前行的画面和场景。林烟喜欢那种被包围瞩目的感觉,那种温暖虽然短暂,但毕竟,让他温暖过。就好像饮鸩止渴,虽说是中了毒,但好歹,是止了渴。 无关是非对错,那只是,一种选择。 一边驾轻就熟得心应手地应付着一拨接一拨走上前来跟自己打招呼套近乎,当然偶尔,也会开点儿情色玩笑,说些成人段子的客人们,林烟一边也抽空在偌大一个会场里面左顾右盼地苦苦搜寻着黎唯哲的身影。但极为气人的是,最后他连庄景玉林微云他们那一堆人的身影都分明远远看见了,可就是愣没在他们之中发现黎唯哲……林烟脸上难掩失望之色,心中不禁气苦郁郁,闷闷不乐。不过找了半天他也饿了,晚上临走前和夏昭时争了半天不说他想穿西装,搞得他连晚饭都没吃好。要是早知道最后他反正也搞不过夏昭时不得不穿的话……哎,现在回想起来,林烟真觉得自己当时无论是据理力争还是撒泼犯浑,无论是动之以情还是软磨硬泡,都他妈的全是在白费力气对牛弹琴,简直蠢透傻毙了。夏昭时软硬不吃,铁石心肠,决定了的事就绝对不会改──他早该想到的。 于是在渐渐叫唱快要罢工的肚子的层层压力之下, 林烟最终放弃了寻找黎唯哲的任务,转而先走去了餐桌旁吃起东西来,想着,既然待会儿不可避免地要跟几年未见难得重逢的“老熟人们”打交道,那他还是先填饱肚子养精蓄锐,会比较好。他可是很知道,庄景玉那个杂种贱货的朋友们,可都是不怎么喜欢自己的。尤其其中还有一个人,哪怕是那件事情已经过去了那么多年直到现在,但只要一提起他,都还是会冲动鲁莽地冲上前来,想要一刀结果了自己呢。呵呵,他现在如果不吃多吃好点儿,养足精神,蓄点儿力气,那可是万万不行的。 凌望在林烟还徘徊在大门处同江臻聊天的时候,就已经发现他了。应该说凌望自从早早到了林宅,发现林烟还没来以后,两道视线就几乎没从大门处离开过。在他身旁站着的是谢非格萧岚和季晚潇。几个人中季晚潇第二个发现了林烟,端着酒杯面无表情地细细看了几眼,忽然转头朝着凌望翩然一笑,语气暧昧:“凌望你可真有福气啊,十岁起就认识这种尤物了,我这辈子还是第一次见到呢。” 凌望听了没有反驳,反倒极其认真地:“是啊,我的确是很有福气的。” 季晚潇皱皱眉:“……受虐狂。” 谢非格忽然抬手一把截掉了季晚潇仰头就要准备往喉咙里灌的酒杯,冷冷道:“你的枪伤已经好完了吗?现在就敢喝这种酒?”说着转头向着一旁从一入场开始,就一身气息冷如月华,寒似凝霜的萧岚,投去了一抹不甚满意的责备目光。那里边儿的意思是,就算不是你的人,但这枪伤好歹也是为你受的,你好歹有也点儿良心,多管管。 萧岚淡淡瞥了季晚潇一眼,没有说话。季晚潇原本满心满眼闪烁着的期许期待顿时化为乌有灰飞烟灭,心酸失望之余,只好跟谢非格开开玩笑聊解尴尬:“我说,谢大导演,你对我这么关心做什么?不怕你的那个什么城城……还是你叫他柳柳来着的?……吃醋啊?” 谢非格放下手,低头掩去眸中那一簇因为听到柳君城的名字而不由自主一闪而过的柔软温情,不动声色地淡淡解释:“我只是不希望原本定于一周后开机的新戏,却因为男主角的病情复发而推后延迟。” 季晚潇给狠狠噎了一下,无奈看着谢非格许久:“……谢非格,你这人实在是很无趣,”想了想,却又很快盈上戏谑笑眯眯地问他,“对了,你今天也是第一次见到林烟吧?呵,谁让我们的凌大老板护弟心切想要金屋藏娇,始终舍不得把他的宝贝弟弟给带出来,让我们好好看看,开开眼界呢?就生怕你谢大导演只一眼就将人家给相中看上,然后非要拉去调教当演员呢。于是……怎么样?以咱们谢大导演您那双圈内闻名的毒眼来看,这个林烟的美貌,究竟是已经美到了什么程度?如果真的被你给好好调教训练几年,是不是一定能在荧幕上大放光彩倾倒众生,把我给远远超过甩在后面?” “他的长相的确是要比你更美。起码比你更美三分,”谢非格回答得非常干脆丝毫不拖泥带水。不过季晚潇听了却是似乎没什么所谓地耸了耸肩,口气惫懒:“我知道啊,这一点我自己也承认。这林烟的确是已经美成了精了,人能长成像他那样儿,真的也算是奇迹了。” “我话还没有说完,”谢非格大概是因为当导演当太久了,早已习惯了对一众演员发号施令(这里边儿当然也包括季晚潇),所以现在十分不满意自己的话居然被季晚潇所打断。转头看了看同样正等着听自己答案的好友凌望一眼,谢非格低头理理袖口,冷冷抛出答案,“不过,美则美矣,可是美得太具有侵略性和攻击性了,放在荧幕上是绝对没有观众缘的。让他当演员演戏,可能最开始会赚一点暴利,但如果长此以往,那基本只有赔钱倒闭的命。” 季晚潇听了不禁哈哈大笑,用力拍着凌望的肩:“诶,老板,如果你真那么爱你这个宝贝弟弟的话,依我看,还不如直接把【烈火】赔给他算了呢,就当是聘礼?……哈哈!” “那也不是不可以。而且,【烈火】算什么,”凌望从过巡的侍者那儿随手端起一杯白兰地,抬脚就往身旁总算清空,无人打扰的林烟那儿走了过去,“──任何东西,不管我有没有,但只要他要的话,我就都要给他。” 只要他的烟烟想要,那么他就给他。哪怕倾尽所有,不惜一切代价。 季晚潇愣了愣,呆呆看着凌望义无反顾往前走去的高大背影,惊叹得忍不住直咋舌:“啧啧,凌望难得这么有气场啊。果然这就是爱情的力量吗?还真他妈的一往情深,用情至深,情深似海,情重如山啊。” 季晚潇因为有四分之一的西方血统,又从小在意大利长大,这几年虽然因为常常呆在中国而让中文水平渐渐变得好了起来,别的也没啥大毛病,但就是不知从何时起突然多了一个:喜欢炫耀成语…… 谢非格面容冷峻不置可否,又开始发挥他的毒舌功力了:“深情?呵,我觉得是犯贱,”顿了顿,又意味深长地看了季晚潇一眼,“你也是,”再转头看萧岚,“你更是。” 于是萧岚本来从头到尾都一路冰冷过来的面目顿时变得更加冰冷,抬起眼睛,眸中警告意味颇浓地看了脸上同样没什么温度的谢非格一眼,没有说什么转身便走,徒留下一背肃杀阴鸷的孤冷戾气。而季晚潇沉默数秒,猛地一下当场捏碎酒杯咬牙切齿地低吼:“妈的谢非格,你他妈的要不要这么不近人情啊!老子不过就是上次拍戏的时候不小心打到了你的小宝贝儿一下,一下而已!你他妈的到底要跟我阴阳怪气多久!啊!?他妈的下次开机那天,老子还真是不打算准时到场了你要怎么着!嗯?……哼,我倒还真想要看看,你谢大导演到底敢对我怎么着!” 谢非格却毫不留情地回击道:“你也说了我是导演了。所以我‘谢非格’不会对你做什么,但是我‘谢导演’会以导演的身份劝你,既然不守规矩,那么就趁早快滚回你的意大利南欧老巢去,别在我们这儿来耍大牌玩儿任性。否则我不介意也无所谓,把你为救萧岚而不要命地档子弹这件事情,告诉你的奶奶。” “……”季晚潇顿觉自己前不久才受过枪伤的胸口又开始隐隐作痛起来。良久,他异常暴躁地抓了把头发忽然一拳重重击在坚硬的桃木桌上,那力道大得几乎让桌上的众盘子食物全都跟着一起无比剧烈地颤抖摇晃起来,看得周围无辜路过的客人们也叫那一个胆战心惊,触目惊心啊,简直都替他手疼,“妈的谢非格……算你狠。” 凌望走到林烟的身边。林烟不着痕迹往旁挪开了一点,继续吃,没抬头。凌望不在意地笑笑。他对此已经非常习惯了,现在只要还能再让他有机会见到他的烟烟,他就已经觉得很满足了。或许谢非格说得对,他的确就是一个无可救药的受虐狂,一个犯贱倒贴的M。而在他们四人之中,除了他凌望以外,萧岚和季晚潇,又都何尝不是呢。 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情不知何物,生死相随。 本来还想要围上来跟林美人打招呼套近乎的客人们因为看到凌望过来了,于是都很识趣地灰溜溜夹着尾巴走远了。凌望不动声色转转手中酒杯,只见指尖酒影水色,光华流转,低下头去轻嗅几口对方精致纤长的皎白脖间,那一抹早已熟悉入骨但却有分别太久的,独一无二的香味气息,凌望眯起眼睛真心诚意,近乎迷醉地赞美:“烟烟,你今天的衣服,很好看。” “哦,是吗?”往嘴巴里塞东西的动作终于慢慢停住,林烟总算舍得仰起头来施舍凌望一眼,笑容肆意,“这是夏昭时亲自帮我选,然后叫人做的。” “……”很明显的故意激怒和挑衅。凌望停顿几秒,深呼吸一口才复又缓缓道,“你穿什么都很好看,烟烟。” “哈!”林烟毫不掩饰语气里的嘲弄讥讽,大大耻笑了一下,“谢了凌望。顺便告诉你,你也是一样,不管在什么时候,都总是能无一例外地,败坏掉我的好心情。” 凌望不知道自己现在为什么还能再在这里继续站下去,听下去,忍下去。但事实证明,他可以,他真的可以。甚至,他还能够做到对像这样毫不掩饰,三番两次的咒骂侮辱,却连眉头都不多皱一下地保持正常,面无表情。 有时候连他自己都觉得自己大概是疯了。或许他真的是,已经疯了。还能像此时此刻这样,有林烟站在身边,陪在身旁,他就觉得这世间一切,都仿佛不再重要,化为灰烬。 当你认定一个人就是你全部的世界,那么自尊还算什么?──那是奢侈。 林烟的目光忽然怔怔胶着凝固在了宴会场内的某一个方向上,与之随动,久久不回,凌望一路顺着看过去,顿时就皱起了英挺好看的剑眉。一个眼疾手快迅速拦住了林烟眼看着就要往前抬脚迈步的倾斜身体,凌望苦口耐心地低声劝阻:“你过去干什么烟烟?你不是那么讨厌那一群人的吗?” “再讨厌也比跟你呆在一起好!”林烟不耐烦地一把挥开凌望的桎梏,“再说了我只是去找林微云的而已,你那么紧张做什么!而且我林烟有那么傻吗?在主人的地盘儿上得罪主人?……滚回去凌望!不准跟着我!” 众人都不约而同地直直看着正专心致志给怀中的小玉哲喂“水水”的黎唯哲,表情复杂神色犹豫,三番几次,欲言又止。最后还是黎唯哲自己抬起头来一脸无奈地看着众人:“喂喂,我说,你们都这么看着我做什么?我知道林烟过来了,但林烟又不是毒蛇猛兽,你们到底是在怕他,还是在怕我……可能会动他?”说着三下五除二小心按住怀中小东西兴奋不已四处乱飞的小肉爪,眉梢一挑淡淡一笑,“不看僧面看佛面,我怎么着,也要卖宴会主人的面子吧。而且,都已经过去了那么多年了,我和林烟怎么说也好歹算是老熟人旧床伴一场,就算没有余情,但也不至于这么不留情面,赶尽杀绝,放心。”最后两个字,尤其是说给林微云和庄景玉两个人听的。 “嘿!我回来了!” 就在众人们都长长舒了一口气总算放下心来的时候,终于和爸爸嗑完家常的韩莹月回来了。一头扑到钻进自家老公的胳膊窝里,韩莹月眨着大大的眼睛,那看样子看起来,似乎跟小玉哲兴奋的有得一拼:“哈哈,我远远就看到你们这边好像有好戏看的样子,所以赶紧跟老爸拜了跑过来的。” “……”众人无语。 韩莹月撅着嘴语气里颇有几分艳羡嫉妒:“这林烟怎么看起来都不老的啊?用了什么高级的护肤保养品吗?嗯,改天找机会,我一定要跟他好好讨教讨教!哎,无论左看右看都果然是顶级的尤物妖精一只啊,难怪我刚刚跟我老爸说话的时候,很囧地发现他居然都忍不住偷看了林烟几眼诶!嘿嘿,这个为老不尊的老色狼,这下可被我给抓到把柄了吧。” 韩莹月兴奋得过了头并没有发现,就在她说完这一句话的那一刹那,一众大人里,除了魏嘉和庄景玉这两个公认的傻小白和愣木头以外,其余所有人的那一副,骤然变化的古怪表情。 一个宴厅横跨的距离能有多远,林家就算再大再广,但也很快,就走完了。 当林烟终于穿梭越尽了茫茫人山人海,又始终那样光芒四射地站立停留在了他们的面前,很令人惊奇的是,虽然对面只有他一个人,看起来形单影只,孤军奋战,但似乎仅凭着他那一张天下无双的倾世美貌,和那一副波澜不惊的淡定表情,那气场就足以与他们这一大群成年人人势均力敌,分庭抗礼。 老天真是不公平。与五年前相比,岁月根本丝毫没有在林烟的容貌上留下任何的痕迹,但却让他的内心变得愈发的坚韧,强悍如斯,强大如许。 或许还有一个没变的地方──林烟一路走过来,视线从头到尾,都没有放在除了黎唯哲之外的,第二个人身上。可是黎唯哲也很没变地,只有在林烟走来站定的那一瞬间,抬起头来朝着他不冷不淡地微微点了点头,勉强算是打了个招呼。 对于此,林烟并不像从前,抑或是众人想象中的那样,脸上立刻就无法掩饰地露出来了满满一汪,显而易见的受伤失望。他只是有些恍惚,甚至表情里,还有些许的释然。 林烟是在想:对啊,他爱别人那么多,哪里还看得到我,哪里,还容得下我。 黎唯哲低头皱眉,紧紧搂住怀中像打了鸡血吃了兴奋剂一样,想要手脚并用地往外爬出他的胳膊圈外,然后爬到眼前这个漂亮哥哥身上的小屁孩儿,小色胚。小玉哲朝着林烟奶声奶气地,故意卖萌地傻乎乎咕哝着:“要抱抱要抱抱~~哲哲要漂亮哥哥抱抱~~” 林烟这才将目光放落转移到了黎唯哲怀中某只小不点儿的身上。 庄景玉友好地打了个圆场:“对了,哲哲很喜欢你,你要不要……” “抱抱他”三个字还没能说出口,就见林烟竟立刻皱着眉头下有意识地迅速往那两只小肉爪子的辐射范围,远远躲开了一些。动作很大也不掩饰,想要让人看不出不注意,都不可能。 于是小玉哲的表情霎时就傻掉了,两只小肉爪子也霎时间不动了,张大眼瘪着嘴,表情要哭不哭将哭欲哭……下一秒,就真的哭出来了! 呜呜!呜呜呜!还、还从来没有人,这么嫌弃过哲哲呢……结果第一次被人嫌弃,就是被长得这么好看,而且还这么喜欢的漂亮哥哥嫌弃……呜呜!粑粑粑粑!哲哲不要活了不要活了啦!呜呜呜……漂、漂亮哥哥为什么不喜欢哲哲……哲哲到底做错了什么……呃……难道是因为哲哲太胖了吗?……哲哲要减肥!哲哲决定了!从今天晚上起,就不吃蛋挞夜宵了! 豆大晶莹的滚烫泪珠子顺着小玉哲那一张娇弱粉嫩的小脸蛋儿哗哗哗地往下流下来,泪流成河,那爆发的势头简直止都止不住。而且哭声也叫那一个撕心裂肺,惨绝人寰,哀天怨地,肝肠寸断!但林烟却始终像个没事儿人似地面无表情地站在一旁冷眼旁观,仿佛如今这一切跟自己完全没关系,尤其表情里,仔细一看,还似乎带了那么一点儿大仇得报的快感。他甚至在这阵哭声里抽空跟韩莹月闲聊了一句:“对了,上次在网上打麻将,十盘里你赢了我三盘是不是?有空约个时间,咱们好好玩玩儿,再来几盘。” ……几个大人都对此看得非常地愤怒和心疼,但他们当然也不好意思非逼着林烟去给他们抱孩子!况且若是把小玉哲硬塞给林烟抱,那还指不定林烟下一秒要对小玉哲做什么呢!他们才不放心。 但林微云毕竟是妈妈看儿子哭成这样到底心疼,叹口气正想说服林烟,就见林烟正好也很巧地走到了自己的面前,冲着自己歪歪脑袋,偏头一笑:“我不会抱他。因为你们林家的正统小主人,我林烟哪儿有资格抱得起啊,嗯?你说对不对?”说着忽然九十度标准弯腰鞠躬,极其绅士地缓缓执其起了林微云的右手,然后在那一片的白皙柔嫩的手背上轻轻落下一吻,仰头看她,眸中仿若落进星辰浩月,波光婉转,流华万千,“事实上我是来找你的。不知道,我有没有这个荣幸邀请您,与我共跳一支舞呢?我的……姐姐?” 当林烟和林微云已然双双滑入舞池,引得四周众人一阵比一阵躁动高昂的惊呼赞叹声的时候,庄景玉魏嘉韩莹月,这才从刚刚那一份巨大的震撼之中,勉强回过了神。 “虽、虽然他们都姓林,长得也都很好看,但、但是……我从来没有想过,他们居然会是……居然会是……”魏嘉震惊得都后些语无伦次了。 姚雪苦笑了下:“不,你们误会了,微微和林烟,并不是亲生的姐弟。” 三个人立刻更加好奇地看向姚雪,化身为好奇宝宝,无比期待地等待着接下来的解释。 姚雪悠悠叹了口气:“林烟的爸爸林炎,是林家收养的。你们知道,豪门大家族里,继承人如果是独生儿女的话,那父母总是喜欢给孩子们,从孤儿院里,从小就找个伴儿什么的……” 韩莹月毕竟是女生,网络小说看得多,听到这里突然颤巍巍地打断姚雪的话:“喂等等等等!这、这种伴儿是……是什么意思啊!?不、不会就是那传说之中的……男、男宠……吧?” 魏嘉和庄景玉的下巴!一声掉地上了。 姚雪抿嘴沉默着。 就当他们以为这是默认的时候,许久未说话的周云飞却忽然开口轻笑了声:“什么男宠,那都太好听了。” 黎唯哲叫来下人将终于哭累睡着的小玉哲抱走,淡淡接口:“是性奴。” “……” 那一刻,庄景玉魏嘉韩莹月三人都不约而同地觉得,他们的下巴,可能再也接不回去了。 第二十八章 在接下来一场华尔兹舞的短短时间里,三个好奇宝宝断断续续地从剩下三个内幕知情人那里,大致听明了解和梳理清楚了当年林烟的爸爸林炎,和林家的那一段,简直比起豪门大家族题材的小说电视剧,都仍然毫不逊色,甚至是比之还要更加惊心动魄,夸张三分的爱恨情仇,恩怨悲喜。一个接一个意想不到的峰回路转,一个连一个出乎预料的狗血高潮,真是让他们听得既惊心又揪心,胆战心惊,既想哭还想笑,哭笑不得。在暖气灯火如此浩大充足的辉煌厅堂里,浑身冷汗,却依然止不住地簌簌往外直冒,迸发狂飙。那种从头发丝到脚底心,由裸露的皮肤至心田的深处,不由自主情不自禁散发出来的阵阵骇异,丝丝寒意,从他们一边细细聆听,同时也一边无意识地与之随动,不自觉地与之随改的惊恐的表情和畏惧的表现来看,实在是太显而易见,不言而喻。 因为他们三个人,要么不是像庄景玉这样,虽然出身普通底层,打小老实淳朴,哪怕后来被迫半只脚踏入了这淌满满充斥着各种各样黑暗肮脏的交易和欺骗,腥风血雨的背叛和杀戮的浑水圈子,但也很快就被命中注定的良人和贵人黎唯哲给乖乖捡了回去,好好地养着供着疼着宠着了;要么就是像魏嘉韩莹月那样,尽管一直都家底殷实生活富裕,但一辈子活到现在,却始终被周围的亲人爱人朋友们给保护得严严实实紧紧密密,所谓福大命好,完全都没有机会接触到这些,过去,他们根本连想也不曾想过的可怕东西。因而如今,他们在自己明明都已经快要将近三十岁的成熟生命里,头一回乍然听说了像这样,原本很傻很天真地以为,只有在小说电视剧里才能看到的暗黑向故事情节,却居然在现实生活中也活生生地存在着,而且还与他们本身关联得如此之近如此之深,甚至就近在眼前触手可及!──于是不免,被巨大难言的震撼所一击击倒,一击致命。 讲述中,姚雪的声线始终轻盈幽谧,语速永远缓慢悠长,带着一种女人所独有的无端感伤,温柔悲悯,字字句句,不疾不徐地讲出来,衬着此时周遭的欢声笑语人潮熙攘,衬着此刻林宅的无边绚烂盛大辉煌,回忆往昔岁月,追思陈年旧事,就更让人产生出了一种,仿若恍如隔世,沧海桑田般的荼蘼与苍凉。 “林烟的爸爸林炎,是在他五岁的时候,进到林家来的。那时候微微的妈妈林霜染,正好二十九岁,比林炎大了整整两轮。美貌强大的林家当家,不仅已经招夫入赘嫁了人,而且连第一个孩子,也都已经生了。因为当时她本不打算再生孩子,所以林炎最开始,是被作为微微大哥的玩伴,而被收养进林家来的。” “林家在D城屹立坚挺了太久太久。到底因为是从晚清民国那个风雨飘摇,战火纷飞的乱世年代一路坎坷地走过来的,所以导致他们对于像风水八卦,易经占卜这一类……呵,现在,被批判打压成了所谓封建迷信,愚昧无知的传统东西,难免总有一种,代代相传的顶礼膜拜,深信不疑。去孤儿院领小孩儿这种事情,对于他们来讲,却并非无关紧要,不痛不痒的小事。毕竟,这既跟自己的孩子有关,而且,还更跟林家的前途命数有关。所以每一次,当家总是会带上当时某一位举世公认,鼎鼎有名的风水大师,跟着他们一起去挑的。谁长得好看就选谁,那是大忌,万万不能的。当然林炎也确实长得非常不错──你们看看林烟现在的样子,应该也就不难想象了。虽然那时候的林炎还只有区区五岁,但已经长得眼睛是眼睛,鼻子是鼻子,嘴巴是嘴巴,轮廓分明线条清晰,百分之百能够看得出来,假以时日,以后注定是会长成为一个,让无数女人为之脸红心跳,心动心碎的大美男子的,和周围那一群五官脸蛋儿全都皱成一团,分明长都还没能长开的小屁孩儿们,根本,没有任何的可比性。所以当时,林霜染一见着林炎这孩子,肚里就开始忍不住地动起了小心思,后来又只觉得这孩子着实让人越看越心痒越看越喜欢,于是便再也不打算浪费时间看其他小孩儿了,跟那位大师表面无意实则试探地开了个玩笑,说她这次不如干脆就‘红颜祸水’一回,带这个孩子回去,怎么样?结果那大师只看了小小的林炎一眼,便双手合十脱口而出了一句话,不断重复的四个字,命犯桃花,命犯桃花。” ………… 魏嘉他们三个人听到这四个字的瞬间,都顿时不约而同情不自禁地浮起了满满一额头的青筋黑线,实在有种,【哟!还“命犯桃花”呢?其实自己现在根本就不是在听什么都市情仇豪门恩怨,而是在听一个架空玄幻的言情小说才对吧!】……的无语感觉。 姚雪本人当然也看出了他们三人在听到这里的时候,脸上那一点或多或少不算明显,但总归是还有那么一点点的,对此非常不屑一顾,更是完全不当回事的嘲弄意味──就像那个时候的,林霜染一样。因为都还年轻,年轻到总觉得自己一定可以,无所不能,只要努力,只要肯做,那么就一切尽在掌中,逃脱不得;更因为都太相信,相信这世上有人千千万,万万亿,那么凭什么就会是自己那么倒霉,那么不幸呢?不,不会的,那些倒霉不幸的事情,可以轮到这世上的任何人,每一个人,但是一定不会,也不该,轮到自己。 该说这是狂妄的无知,还是愚蠢的自信。 于是现在的姚雪常常会想,当最后,当久病沈屙,弥留临终的林霜染一个人,孤独而冷清地躺倒在冰寒蚀骨,无人相伴的病床上,回首她这深深爱过,狠狠痛过,疯狂恨过,但也深深地被爱过,狠狠地被痛过,更疯狂地被恨过的荒唐一生,记忆不受控制,远远飘回到与林炎初次见面的,那一个天气很好,阳光很大的美丽下午时,大师的那一句,当时听起来有多么的滑稽可笑,而那时再回想起来,就有多么的警醒浓重的“命犯桃花”,会不会就像是一道姗姗来迟的惊雷沈钟,穿越漫长而遥远的隧道时空,向着年迈衰弱的林霜染呼啸成风,扑面袭来,幻化形成的尖锐利爪哗一下就轻而易举地碾碎了她那两只,早已变得浑浊暗淡微弱无光,再不复曾经那般清亮皎洁风情万种的,苍老,而沧桑的眼眸。 美人迟暮,何其悲凉。但又奈何,总是悲凉。 林霜染以为自己不是,一定不会是,可是谁能料到命运,谁能窥见天机?就算她是强大半生的林霜染,她也做不到,这样的事。她没有想到,林炎命里那三朵注定必犯的桃花,她居然偏偏会是他,最先遇到的那一朵。 花开最久,但却花落无声;虽胜尤败,唯得一世寂寞。 就像她的名字,晓来谁染霜林醉,总是离人泪──将她林霜染这一生染醉不归百死不悔,无处可逃无路可退,沉入疯魔再也醒不过来的那一个人,不是别人,也没有别人,而就是初初相遇时她对他并未多加提防,但那孩子后来,竟渐渐长出了一双风流无限勾魂夺魄的绝美桃花眼,天生命里多情命犯桃花,而最终,也天意难违命中注定地栽在了他自己这三朵乱世桃花之下的,那一个俊美如画,勾去她心的痴情种,林炎。 可那痴情,却是并非为她。虽然林炎命犯桃花,可他终其一生了其一世,都只要了其中的一朵。即便是在林炎死后的很多年,林霜染偶尔夜半惊魂,梦魇,都总是同样的一成不变:她最爱的这个男人,站在盈盈一轮皓月,灼灼三千桃林之下,身形修长,姿态静好,浅目深眸,眉眼风流。然而他伸出手来想要与之相牵相执,共度一生的那个女人,却不是她。 ──居、然、不、是、她! 于是染醉的世界一片霜林血红,不是离人绵延成河的泪水,而全是满满一捧,得不到的痛。 得不到便放不下,放不下便不甘心,不甘心便不罢休,而不罢休……林霜染的选择是,那就毁了林炎,也毁了自己。苍天弄人至此,总是令人唏嘘。姚雪叹了口气,淡淡继续: “但林霜染一向心高气傲狠辣硬气,不然也不可能当得上林家当家。所以那时候她只想着,犯桃花也实在算不上是个什么了不得的大事。而且这桃花怎么,也不可能会犯到她自己的身上来吧?于是便再也没有了任何的顾虑和犹豫,就这么毫无商量地,把林炎给带回林宅来了。” “哦对了,还有林炎这个名字,也是林霜染,亲自给取的。因为林家一向书香文气,取的名字基本上都是从古诗词里直接抽出来的东西,你们看看微微和林霜染她们自己的名字,也就不足为奇了。而林家又总是女人当家阴气颇重,五行缺火常年背阳,所以林霜染才给林炎,取了这么一个,命里带火的名字。” “林炎长得好看人也聪明,和微微那个满脑肥肠,不学无术的草包大哥一起上课,一般总是他先学会东西。林霜染变得越来越喜欢林炎。虽然说林炎名义上只是为了陪她儿子才被领养回林家来的,但是很明显,当时林家的所有下人都不是傻子和瞎子,谁都能看得出来,比起他们的正牌少爷来说,林霜染简直不要疼林炎太多。而林炎陪林霜染的时间,也远比他陪大少爷的时间,要多太多。所以当时林家的下人们甚至还在暗地里拉帮结派地称呼林炎为炎少爷,说他,才是太太的亲生孩子。” “呵。可是下人们虽然看到了表面,但却并没有发现本质。照当时林霜染对林炎的那个关注劲儿,疼爱劲儿,宠溺劲儿……哪里,还只是一个女人,对一个孩子那么简单就可以概括蔽之的感情呢?就算林大少爷不是林霜染和他爱的男人所生的,但好歹也是她怀胎十月亲自生养出来的孩子,哪有一个做妈妈的,会只因为别人家的小孩儿比自己家的宝宝聪明好看,就爱他爱得超过了自己的孩子的?你们还记得我刚刚说,林霜染本来不打算再生孩子的这回事儿的吧。但现在你们也知道,后来她还是接连着生了老二和微微……别以为她是不小心,像林家这种家庭,就算林霜染当时不小心再怀上了,若她是真不想再生,那也不过就只是一句话的事儿,一点儿也不麻烦的。事实上,林霜染当时就是特意决定要生第二第三胎的,你们知道,这是为什么?” 三人渐渐听得入了迷,闻言,立刻动作一致,非常可爱地飞快摇了摇头,远远一排看过去,就好像三只正满怀期待眨眼巴巴地,等待着主人奖励给食的小狗狗。姚雪微微一笑: “因为越长越大的林炎,对她那愚蠢不堪的大儿子渐渐感到了厌倦。林霜染不想让林炎觉得在林家的日子很无聊,所以就又和她那个根本没有什么感情可言,纯粹只是为了利用他夺得林家当家的位置,并且传宗接代的形式上的丈夫,生了老二。几年后他们离婚,林炎对同样愚蠢不堪的老二也渐渐感到了厌倦。所以林霜染又找上别的男人,生下了微微。” “没错莹莹,别再用这种不敢置信的表情看着我了,我可以肯定地告诉你,你想得没有错。林霜染当初之所以决定要再生孩子,全部都只是为了,给林炎找乐子。” ………… 妈妈呀,这故事从玄幻发展成了乱伦!变态!!畸形!!!──以上是三人听到这里之时,心底共同涌出的呐喊心声。 “当然,林霜染自己也不是个傻子。她很聪明,更是厉害,而且女人天生就对感情这种事情,有一种与生俱来,男人根本比不了的敏感。她很快就发现了自己对于林炎的感情究竟是怎么一回事。所以她耐心地等。等着林炎长大,长大,长大……后来,在林霜染三十九岁,而林炎十五岁的时候,她终于如愿以偿地,和这个比她小了整整两轮二十四岁,被她从小看到大,养到大,疼到大,也宠到大的孩子,做了。” “尽管后来道上有许多对于内幕一知半晓的人都说,林炎是林微云的性奴,他从十五岁到二十岁呆在林家,和林微云做这种事情,全都是被林微云给威逼强迫的。这种说法虽然也不无道理,不过……见仁见智吧,反正我自己倒是以为未必。如果林霜染是男人而林炎是女人,那林炎就的确非常可惜没错。但鉴于林炎既然是一个男人……说真的,做爱这种事情,无论双方是谁对谁有情,谁对谁无意,但从生理结构上来讲,其实说到底,都是男人占了便宜。” “况且那时候的林炎,也才算是个刚刚身体发育初懂情事,精力颇为旺盛……对于男女交欢,两性交合这种事情,还感到非常神秘和好奇的少年男孩子。而三十九岁的林霜染却早已经是尝遍人事阅尽千帆,随手拈来都是阴谋诡计,心机手段。再加上她保养有术驻颜有方,虽然那时候的她已经快要将近四十岁了,但那一张脸却依然是无比的美貌与性感。再加上她年龄和地位上的独一无二,高高在上,更是让她浑身上下都散发出了一种御姐和女王般的强大气场。所以除了第一次那必不可少的勾引引导以外,以后的无数次,根本就不需要林霜染再主动撩拨了。只要让林炎尝过了一次甜头,以后,林炎本身生理上的需求,精神上的好奇,还有心理上的寂寞,这三重压力,无论哪一重,都足以让林霜染稳操胜券守株待兔,直接等着自己的小猎物,乖乖上钩就行。” “更何况依我来看,林炎其实,也不是对林霜染毫无感情。毕竟他从小就被林霜染所带着长大,林霜染对他那么疼爱,那么宠溺,含在嘴里怕化了,捧在手心怕摔了,就算看在眼里,都还怕给丢了!比对自己的那三个孩子都不知道要好了多少倍!而有了小玉哲以后我就渐渐知道,小孩子们对于这种事情,其实也是非常敏感的,林炎又不是傻子,看不出来,不会对比。他在孤儿院里生活了那么五年,谁曾对他那么好过呢?所以林霜染之于他来说,就像是恩人和母亲一般的,神一样的存在。而你们也知道,男人嘛,其实从心理学的角度上来讲,或多或少,都还是有那么一点儿俄狄浦斯情结存在的。如果后来他没有……哎,那我觉得林炎可能,也就会这么一辈子,跟着林霜染好好过下去了,也说不定。本来嘛,爱情这种事情,哪里有什么所谓的唯一呢?遇到A就是A,遇到B就是B。就算是林霜染那也只能哀叹,奈何林炎在他二十岁的那一年,遇上了,林烟的母亲。” “……那一场相遇,真是无数人的不幸。” 姚雪的声音就这么毫无预兆地突然低迷了下去,垂眉掩眸,神情恍惚而悲悯。然而三位认真专注的听众却是猛地一下挺直了脊梁,满脸兴致盎然,雀跃期待的兴奋:很好!高潮来了! 姚雪见状不由笑了笑,扶额摇头:“后面的故事没剩多少,但很虐的,你们……真的想听?” 三个人(或三只小狗狗)立马齐刷刷地点头:废话!都已经听到了这里了,怎么可能半途而废啊!不过话说……情节发展到现在,这故事还真的是……超精彩的啊! 姚雪顿了下,从旁拿其刚刚林微云喝过的那一大杯半干香槟小小抿了口权当解渴,而后往外长长舒了口气,这才复又继续道: “林霜染虽然自信但也很有自知之明。她深知二十四岁的年龄差距毕竟还是太大了。尤其是女方比男方大二十四岁。本来她也没指望能和林炎过一辈子直到她死的。她想着,等到自己的衰老再也遮掩不住的时候,她就会放了林炎,放了那个时候,最多也不过才三十几岁,对于一个男人来说,仍旧处于鼎盛黄金期的林炎,让他去追求自己的人生和幸福。但她怎么也没想到,就在林炎刚刚满了二十一岁,而她也还在只有不到五十的四十五岁,正是爱林炎爱得无可自拔,情浓如火的年纪时,有一天林炎却忽然跑过来告诉她说,他要离开她,和别的女人在一起。” “接下来无论你们怎么极尽夸张地想象林炎这样直说了以后的后果,应该,都不会和事实差得太多。林霜染真是气疯了死也不同意。当然,除了那时候她还爱林炎爱得要死要活所以打死都不愿意放手这一个显而易见的原因以外,我估计,其实还有一个次重要的原因,那就是林烟的妈妈,实在是,长得太漂亮了。你们知道,才子遇才子常有怜才之心,然而美人见美人,却是必无惜美之意。更何况林霜染就算能再年轻个二十来岁,可是在美貌上,她也绝对比不过,林烟的母亲。林霜染受尽瞩目强势女王了一辈子,如今突然遇到一个,她无论在外貌还是在年纪上,都远远无法与之相提并论,甚至是差之甚远的完美女人。当然最重要的是,林炎,还爱她。要知道那分明就是她林霜染爱了那么多年,还养育了那么多年的最爱的男人啊!结果有一天那个男人却突然跑过来亲口告诉她说,他爱上了那别的女人,他要抛弃自己和那个别的女人在一起!……呵,也许婆婆们总是看不惯自己的儿媳妇儿,也正是因为这个缘故了。毕竟,自己看着长大用情至深地深爱了一辈子的儿子,有一天最爱的女人,却居然不再是自己,而转眼变成了别的女人。就算再怎么大度的妈妈,对于这一点,心里,也不可能是毫无芥蒂。更何况林霜染对于林炎的感情还那么复杂,有母爱更有情爱,所以你们完全可以想象,那一刻林霜染心里的伤心和失望,愤怒和受伤。而那让她变得更加的凶狠残暴,失去理智。或许也正是在那个时候,林霜染才第一次真真正正地意识到,年纪这个东西,她以前不在意……她以为自己不在意,她自欺欺人地告诉自己她不在意……但事实上,它横在她和林炎之间,究竟,是有多么致命。没错她虽然会保养会驻颜,她也有闲钱有时间去弄这些东西,但这其实都是杯水车薪,到底挽不回大势所趋。她老得可能比寻常女人要慢,但她毕竟,也还是在老的。再美不过年轻,谁也美不过年轻。而林烟的妈妈不仅年轻,并且还那么漂亮……作为一个女人林霜染会嫉妒她的美貌,而作为一个被她给抢了男人的女人,林霜染就会仇恨她的一切!──虽然我以为,漂亮这个词都还远远不够也没有资格,甚至是有点儿亵渎了,林烟母亲的美丽。 魏嘉歪歪脑袋忍不住插了句嘴:“还好啦,这个应该……也能靠想象,想象出来的吧。” 谁都没想到黎唯哲突然一笑开口:“不,你不能想象。” 众人一怔,除了姚雪。但很明显她此时此刻的停顿沉默,分明,是在无声地赞同黎唯哲。 于是连庄景玉都忽然很有一些吃惊地蓦然抬起头去怔怔望向黎唯哲。黎唯哲低头坏笑着摸了一把他的脖子,痞痞地凑上前去嬉皮笑脸,假不正经:“我说的都是实话。但我最爱的人永远是你,所以别吃醋哦,老婆。” “……”庄景玉狠狠白了黎唯哲一眼儿,半晌,才好奇道:“既然连你都说不能想象的话……那,如果把她,和她的儿子,相比呢?” 黎唯哲回答得根本不假思索:“无从比较,也不用比较。因为他们各自,就是男女长相的巅峰。” 三人顿时狠狠倒抽了一口冷气。终于开始渐渐地体会到了那么一点,不能想象的惊颤。 那样一种决绝的,疯狂的,浓烈的,霸道的……因为已经美到了极致,美到了极限,美到了尽头,美到了人类所不能承受的海角天涯,海阔天空,所以已无法再在人类的想象中往前踏出哪怕只区区半步的,美色超然。 庄景玉沉思良久似乎有一点明白了,轻声问:“是不是林烟和她的妈妈……长得很像?” “嗯,很像,几乎一模一样,”黎唯哲点点头肯定得很快,却又立刻道,“只除了眼睛。” 姚雪沉吟着补充:“林烟百分之九十九的外貌都遗传了他的妈妈,但唯有眼睛例外。你们看他长的是一双典型的桃花眼,眼睑下还有两条卧蚕──完全跟他的爸爸林炎,一模一样。” 脑海中不断脑补着林烟父母的外貌形象,三个人终于对林烟为什么能够长出这样一张惊世骇俗的美貌脸庞,有了一种更深刻的,基因层面上的认同和认识。良久,韩莹月扯扯姚雪的衣袖,急急道:“雪雪雪雪,后来后来呢?继续讲呀!应该还有很多的吧?” 姚雪叹了口气,摇头苦笑:“不,事实上也没有很多,和所谓的后来了……总之就是,林霜染气疯了,嫉妒疯了,最后也差不多,是真的疯了。在林炎跟林烟的妈妈东躲西藏跑了六年以后,林霜染总算是利用林家的势力将林炎从中缅边境的某个小城里给彻底揪了出来,然后将他抓回D城软禁在林宅里,死也不放。” “啊!”三个人听到这里同时一个没忍住极其不忍地惊叫了一声。这故事发展到现在,的确是有那么一点黑暗鬼畜向的虐文感觉了。韩莹月毕竟是女生感情丰富,眼圈红红嘴唇颤抖,看样子,居然是快要哭出来了,用力拽着雪雪的衣袖赶紧问:“那最后最后呢?最后怎么样了?林霜染虽然说是这样说,但总不至于真的……把林炎给囚禁到直到她死吧?那样也未免太残忍了!后来应该……也还是放了林炎的吧!?对不对雪雪?是不是这样是不是这样啊?” “当然,”姚雪回答得斩钉截铁异常坚决。可就在韩莹月安心地重重往外吐出一口清气,刚想将自己早已紧张得堪堪提到了嗓子眼口的怦怦心脏给放回胸腔里的时候,却竟听姚雪突然石破天惊地淡淡扔出来一句,“但那时林烟的妈妈,已经死了。” ! ! !什么!? 真是像坐过山车一样的感觉啊……三个人听到姚雪的话,皆是没差点儿当场一个心肌梗塞给直接休克过去!魏嘉想到个可能立刻颤抖着声音问:“这、这不会是……林霜染……叫人给做的吧!?” 如果真是这样的话,那这故事的level现在又已俨然是上升到了一个全面崭新的高度,发展成了一个杀人事件,凶杀案件了。瞧瞧,都居然牵扯出人命来了。 但幸好姚雪摇头否认了:“不,不是林霜染做的。没有那么狗血。” “呼……”三个人沉沉拍着胸脯,还好还好。然后又同时胆战心惊地问,“那……?” “林烟的妈妈是自杀的。” ! ! ! ……靠!这比是林霜染做的还要更加狗血一千倍一万倍一千万倍啊有木有?好不好!刚刚说错了!这故事听起来分明就是比坐过山还过山车!比海盗船更海盗船!刺激感满载……不!是超负荷啊! 姚雪对他们仨齐齐囧囧有神的表情很免疫,耸耸肩,无奈道:“这故事本来就很狗血的,还有更狗血的我没说呢。其实林烟的妈妈当年,就算不自杀,也活不了多久了。她患了重病。” 韩莹月闻言脑中瞬间灵光闪过,立刻满怀感伤但也满排黑线地问:“雪雪,你刚说这故事很狗血,那林烟的妈妈患的重病,该不会就是那什么……” 姚雪扬眉冲韩莹月竖了个大么指,夸奖一笑:“没错莹莹,恭喜你又猜对了。就是你最喜欢看的韩剧里,女主们常常会得的──白血病。” “……” 好了,第N次鉴定,这故事发展到现在……是韩剧。 但姚雪的下一段话,却又让他们瞬间跪了。 “当年林烟的妈妈,就自杀在林宅……自杀在这里。” ……突然有种阴风阵阵的感觉。不会吧,这故事又要转变成恐怖片了吗!? “在林霜染将林炎囚禁了大约将近半年之后,她带着林烟来到林宅,跟林霜染表明了自己的身体状况,说她只想见林炎最后一面。但那个时候的林霜染是真的已经恨发疯了,狂笑过后不仅没有同意,而且还把她给一同囚禁了起来,让她就跟林炎的房间隔墙而立比邻相居,但却永远,见不到彼此。最后,林烟的妈妈是穿着一身白裙躺在床上,割腕自杀的。血流了一床满地,就像一朵盛开的玫瑰,而她躺在繁复的花蕊里,安静地沉睡。现在林家都还留着几个当年看过那个场景的老下人们,你们可以去问问他们,我相信他们一辈子都不会忘记的。” 这下韩莹月可真的是哭出来了,抽抽噎噎上气不接下气地:“好、好可怜……” “可怜吗?呵,也不见得的,”这一次,姚雪却不再同意韩莹月的话了,莞尔淡淡一笑,“我倒是觉得,林烟的妈妈,也是一个极端激烈,富有心机的可怕女人呢。她应该是本来就打算要在林炎的面前割腕自杀的,因为她知道自己的病恐怕是治不好了。而她也不愿意让不断的放疗化疗折磨掉自己举世无双的惊人美貌,所以她才会来找林霜染,跟林霜染说,她是要来见林炎,最后一面的。而她这么聪明,又怎么可能料不到,早就已经恨她恨疯了的林霜染,其实根本就不会让她如愿以偿呢?所以后来她在林宅这么一自杀,既是让林炎从此恨透了林霜染,彻底断绝了自己一死,林炎就说不定又会被林霜染的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所勾引,又重新回到林家,回到林霜染怀抱的丝毫可能性──这一点她的确担心,因为她毕竟,也有输给林霜染的地方,那就是林霜染陪在林炎身边的,那么那么多年,她永远无法代替,也无法抹灭的宝贵时光;又让林炎永远地记住了她,永远地,再也忘不了她。一石二鸟无不损人利己,只为自己,真是,完美的自杀。” 几个人简直都听呆了。林霜染和林烟的母亲,这两个女人,一个是,我得不到的东西,那别的女人也休想得到;而另一个却是,就算是我放下不要的东西,那也不能,被别的女人,给捡了去。 都说女人宽容起来可以比男人宽容一万倍,但若是记仇小心眼儿起来,那也可以比男人,狠毒一万倍。 这个故事至此收尾,听的时候总觉得它的类型在中途更改变化了无数次:有美好有感伤有畸形有变态有虐恋有惊悚有悬疑有暴力有不择手段当然也还有阴谋诡计,斗角勾心……但听到最后他们发现,这其实就是,也还是,一个最普通不过的,爱情故事而已。 但为什么听起来会那么多有除去爱情之外的其他感觉呢?那是因为爱情本身,就包括这么多的东西。它大得复杂深沉,但又小得,只能容下两个人。好笑的是,人们总是为了扞卫两个人的狭窄空间,而不惜将它,撑得更大。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得不偿失。 韩莹月抹了半天泪忽然仰起脸吃吃问:“对了雪雪,说了这么大半天……林烟的妈妈,到底是谁啊?她叫什么名字?你怎么从头到尾都没说起来过呢?唔……如果有照片的话当然就更好了,好想看看她到底长什么样子啊!林烟的女版诶,一定是美爆了吧!” 姚雪闻言浑身一震,神情古怪地和唐汉对视了一眼。唐汉给姚雪使了个眼色,姚雪皱着眉暂不搭腔。 却听黎唯哲忽然懒洋洋地伸了个懒腰打了个呵欠,不耐烦道:“反正就是一个你永远也比不过的绝色大美人啦。好了你个姿色平庸的女人别多问了,小心看了以后自卑到自杀,然后林宅就真的可以当鬼宅了。” 韩莹月听得目瞪口呆:“黎唯哲你……”下一秒气急败坏,“景景!管好你家老公!” 庄景玉:“……” 他真是躺着也中枪。 第二十九章   林微云今晚穿的是CHANEL去年冬季才最新发布的一身黑色深V敞领,兼露肩束腰曳地的晚礼服长裙,盈盈不堪一握的柔软腰肢被那抹性感妖娆的流畅线条给勾勒得极美极美,胸腰臀曲线尽毕,绝对堪称完美的女性身材。洁白纤长的脖间佩戴了一条BVLGARI的闪银色大珠宝钻石项链,色泽光华流转,花纹细密繁复,衬着她的黑发雪肤,淡雅五官,便更显得她整个人艳彩直逼,璀璨夺目。当她的左手若隐若现若即若离地轻轻牵搭着林烟的右手──很难说哪一只手更美,因为两只手皆是旗鼓相当的修长白皙,精致纤细,唯一不同的是,一个是女人所独有的温软如绵,柔若无骨,而另一个则是男人最性感的通透似玉,指骨分明──和林烟一同双双缓缓滑进了轻歌曼舞,灯影流淌的舞池中央的时候,刚刚还嘈杂喧哗人声鼎沸,气氛热烈到简直停都停不下来的偌大一个林宅宴厅,却在分明短暂却又感觉漫长的几秒钟缓冲之后,竟忽地无端爆发出了一阵,不约而同,毫无征兆的寂静声。 就好像是一出原本喜气洋洋令人捧腹大笑的开心闹剧,却在瞬间,被谁恶劣地,按下了静音键。罪魁祸首有两个:林微云,和林烟。 于是就在短短不到半分钟的刹那光景里,刚刚还人满为患稍显拥挤的华美舞池,却在很快经历了一场几乎堪比风卷残云大逃杀似的飞快撤离以后,基本上,就空旷得,只剩下他们这一对光环加身,耀眼至极的男女搭档了。开玩笑!和林微云林烟共赴舞池同秀舞姿……靠!这种事情哪怕光只想想都让人觉得无比蛋疼!真是只有疯了或者脑子有病才会去那么做!废话,不然谁那么大度,愿意去当这么活生生的反面例子,被周围人的指指点点看笑话啊! 悠扬深缓的音乐声里,两人随着节奏不断踩踏变幻着各自的舞姿步伐,时而矫若游龙时而婉若惊鸿,体态如燕般优美迷人,灵巧轻盈,一种流水行云似的无拘无束,挥洒自如。远远望去,林微云和林烟这一黑一白两道身影,就好像两只优雅高贵,翩翩起舞的美丽天鹅。 众人的离去是对的。若是跟这样一对完美得叫人几乎惊掉眼球屏住呼吸的金童玉女绝对壁人出现在同一个舞池里,而且,还不怕死地在他们面前班门弄斧大秀舞技──那么倒也怪不得别人,只有,乖乖等着,被完爆到底的命。 越跳越空的舞池,越来越多的目光。林微云仰头注目凝望,头顶这一位,比登了一双足足有七公分高的高跟鞋的自己,还要约莫更高出整整五厘米;但偏偏对方的一眉一眼,一颦一笑,却又竟比自己这个货真价实童叟无欺的天生女人还更多出三分精致,五分艳丽,七分妖娆,以及十分媚色来的绝色少年,忽然情难自已地摇了摇头垂眸一掩,脸上一派慈爱包容的温婉笑意,细碎而明晃地淌在嘴角,凝于唇边:“呵,到底是你太多变,还是我太狭隘了,林烟?怎么我发现,无论我对你之前有多少种认知,多少种定义,但每一次,你都总是有办法可以打破我对你的固有想象,叫我再狠狠地大开眼界,大吃一惊呢?我总以为你本来骄傲任性,叵测乖觉,再加上这几年,又被这么多强大并且还爱你爱得死去活来非你不要的诸多男人们给捧在手心含在嘴里,疼久了宠坏了爱得无法无天了,所以早就已经忘记了,究竟应该怎样对待女人,怎样在一个女人面前当一个合格的男人,这种事情的。结果却没想到,原来你也是可以这么彬彬有礼风度翩翩,像一个真正成熟的男人,和一名高贵优雅的绅士的。” 林烟闻言挑起长眉:“怎么,你这是在讽刺我像女人,而不是一个真正的男人吗?姐姐。” 林微云微微一笑叹了口气:“当然不是。我没有在讽刺你,我只是真的,有些吃惊。反倒是你林烟,你一口一个姐姐,姐姐的……呵,分明就是你在怨我……怨林家吧。” “怨?”林烟稍稍扬高尾音,略嫌尖锐地重复了一遍这个字,旋即便毫不客气地轻哼一声,冷冷笑道,“不,不是怨。用这个字来形容我对你们林家的感情,那也未免,显得太轻了些。” 如果只是怨,如果只是怨……不,不,极端如林烟,在他的身体里面,根本,就没有容纳这种感情的能力,和空间。这样脆弱而卑微的感情,这样不幸却不争,只会自怨和自艾的懦夫孬种!不是他……才不是他林烟!因为林霜染那个贱女人!他最爱的母亲只能和他的父亲带着自己东躲西藏狼狈逃窜!他们总是没日没夜地跑,没力没命地逃,可能刚刚才在某个虽然简陋肮脏但是好歹也可以让他们勉强停留休息一夜的小旅馆的坚硬床板上陷入沉睡进入梦乡,然而下一秒却就不得不再一次被强制逼起来继续没日没夜地奔跑逃亡,没力没命地狼狈流浪。吃不好,睡不好,过不好。偶尔甜蜜温存的幸福时光,但那也只是,偶尔的时光。下一秒究竟会怎样,谁都不知道……谁都能想到。于是整整六年,整整六年……这样的生活,这样痛不欲生生不如死,永远不知道尽头在哪里,永远看不到希望在何方,永远要为了生计而发愁,和更永远要为了生存而奔逃的无望人生!他们一家三口,却过了整整……整整的六年!哈!真是好笑!偌大一个世界,但竟没有他们一家三口的安身之地容身之所!那六年里他们一家没有过过哪怕一天不担惊受怕,胆战心惊的安心日子!甚至就在最后!就在他最爱的妈妈临死之前,她竟然都没能亲自见到他的父亲──她这一生深爱,最爱,挚爱,爱到哪怕不惜颠覆整个世界甚至是付出她的生命,但也仍然百死不悔无怨无悔的男人一眼!而这一切的一切,全部……全部!都是林霜染那个贱女人的错!全都是被林霜染那个贱女人给害的!……这样刻骨铭心深入血髓,从出生到懂事,从零岁到六岁,几乎贯穿了他整个幼年时代,深深铭记脑海的亲身惨痛经历,对于林烟,对于深深热爱着他的父母,更是尤其深深热爱着他的母亲的林烟来说,怎么可能,又怎么可以,只单用仅仅一个不轻不重,不痛不痒的淡淡“怨”字,就能轻飘飘地一言以蔽之,概括得了的呢?那是他终其一生了其一世,即便临终至死,但也永远,永远,无法化解的深仇大恨,不共戴天。 直到现在,林烟虽然不至于一定要报仇雪恨,灭他满门(当然关于这一点,林烟其实,恐怕也根本做不了什么);但他总归是,不会对林家太客气的。口头上的谩骂侮辱,一逮到机会的小小报复,幸灾乐祸,他控制不住,而且,也不会控制。 “……”林微云看出林烟骤然发狠的脸色,以及感觉到林烟原本只是轻轻搭在她后腰的那一只手,却忽然渐渐变紧加大的力道和力度,微微沉默了一下,良久,才复又轻声叹息着开口,“我知道你恨她。我也不怪你,毕竟……我能理解。但是林烟,不管她之前对你……对你的父母,做了什么,哪怕是再怎么无法原谅的事情,可是她现在,毕竟,已经过世了。就算你再怎么怨她,恨她,但好歹,看在你还肯叫我一声姐姐的份儿上,无论真心假意,我也希望你对她,可以有适当的尊重,好吗?” “不可能,”林烟一听就笑了,可嘴上回答得却叫那一个斩钉截铁果断干脆,丝毫不给人还口和转圜的余地,“林微云,我之所叫你姐姐,是因为我不想,叫你姑妈。……或者,你更愿意,听我叫你一声姑妈?” 林微云立刻不着痕迹地皱了皱眉。她懂林烟这句话里有话的深意。林烟的意思是,他叫她姐姐,是因为他只承认他的爸爸林炎是林霜染的养子,而不是她的……性奴,床伴,和男人。 即便是在称呼这样无关紧要不值一提的地方上,林烟也不愿意,让林霜染,占到他的爸爸,哪怕一点点的便宜。他的父亲这一辈子,就算是死,但也都只能是他的母亲,一个人的男人而已。 “其实我尊重这世上所有的母亲,”林烟等不到林微云的回答倒也不怎么在意,休息片刻而又淡淡继续道,“不然你看,即使我那么那么讨厌庄景玉,一见到他就总是忍不住拿最恶毒的话来骂他,咒他,讥讽他,羞辱他……可是我从来,也没有用过那些话,去羞辱他的父母。呵,还有,你现在当了妈妈,姐姐,虽然我不喜欢林玉哲……事实上是非常厌恶,身体里留着庄景玉那个土包子杂种一半儿血的小杂种,但是我也很尊重你的。没错我林烟是嘴巴很毒,如果是我真心讨厌的人,那我骂起来一定毫不嘴软不会客气,但是我绝不会,无端羞辱他们的父母,任何人的父母。只除了──”他顿了一下,声音变冷,“你,和凌望的母亲。这两个贱女人,我永远,都不会原谅她们。” 林微云认真地看着他:“可她们现在都已经死了!你还要恨,还不肯忘……除了折磨自己徒增烦恼以外,又还有什么用呢?” 林烟听到这话却好像听到笑话那般微微一笑摇了摇头:“折磨自己?不,不是折磨,我觉得很享受。再说──”他的神情忽变落寞,声音轻而冰冷,恨又极狠,“如果,连我都忘了她们,不再恨她们了,那这世上还有谁能记得,她们曾经造下的孽,犯过的错。我能恨她们一辈子,那就一定要恨她们一辈子,一分一秒,都不能少。只可惜我林烟这一辈子,应该是不太可能,会有属于自己的孩子了……否则,我一定要让我的世世代代子子孙孙,都把她们恨下去,恨下去……让她们永生永世,受尽煎熬,不得安宁。” 林微云听到这里忽地浑身一震,只觉背脊发冷。她仰头怔怔望着林烟,林烟的表情并没有他说的话和他的口气那样可怕。可是他那一双眼睛……一个人的眼睛,怎么可以那么美丽,却在同时,又有着那么那么多,无处安放的恨意。究竟是哪一种更惊心动魄让人触目惊心,分辨不得,区别不清。林微云看着看着张口似欲讲话,可是每每总是话到嘴边吞吐凝噎了半天,然而最终,到底也没能说出来什么。 一曲将终。林烟舞姿极好地领着林微云做了个博得满堂彩的旋转姿势,下一秒瞬间俯身凑近她的耳边,轻轻笑着,温柔说道:“我很清楚你今天为什么要请我来,姐姐。而我会选择给你面子今天来到这里,其实也是,为了让你安心。你放心,我不会对林家做什么……也对林家做不了什么。我恨的只是林霜染,林家和我没有关系……事实上你不知道,我有多么希望,除了借你们的姓氏用用以外,你们林家,永远,也不要和我林烟,扯上关系。” 一曲终了。两个人直起身子站定姿势,林烟很快牵起林微云的右手弯腰低头,又在她的手背上轻轻落下了一枚若即若离的浅吻之后,便头也不回地转身离去,途中谢绝了无数或慕名或慕貌涌上前来与他打招呼的客人,直接往洗手间的方向去了。 林微云退到舞池边缘安静看着林烟往前越变越小渐行渐远的决绝背影,最后终于消失在了通往洗手间的长廊尽头,神色颇为复杂,眸底浅浅浮着一层若隐若现模糊朦胧的晦涩情绪,却看不出更加具体的东西。姚雪走上前来故意用力地紧紧捏了捏她那一直连续被林烟吻了两次的手,亲昵而不满地蹭了蹭林微云的耳后,委屈道:“微微……不准再看了,我吃醋。” 林微云笑着转头抬手刮了刮姚雪那一寸被暖气蒸得有些发红冒汗的可爱鼻:“傻瓜,”然后叹息着沉默了一下,低声喃喃,“我不喜欢他。他那个人……真的太极端,也太可怕了。” “呵,是啊,”姚雪温柔一笑,转而翻转掌心同林微云的右手紧紧相牵相握,十指相扣,心心相连,“但也正因为这样,所以他不是别人,才是林烟。” 林微云先是一愣,随即了然地笑了:“也对。所以,他才是林烟。” 让那么多人爱不释手欲罢不能,但又永远爱不到手不能不欲的,林烟。 林烟以一路遇佛杀佛,遇神弑神,生人勿进,熟人勿扰的凛冽气势和强大气场很快来到洗手间,第一件事,就是立刻冲到洗手台前拧开水龙头,鞠了满满一捧两手心的清水,然后赶紧覆上了自己高温灼烧滚烫,热流蠢蠢欲动的眼睛。 那一双,也许再迟上个半秒钟,就要忍不住泛出水花,下起细雨的美丽眼睛。 所有人都以为他如此讨厌D城,曾发誓若无必要那么绝不会再踏入D城半步的原因,是因为黎唯哲就是在这里,被庄景玉给横刀抢走了的缘故。但其实林烟哪里会有那么矫情,那么脆弱。事实上,与其说林烟是讨厌D城,倒不如说是,他在害怕D城。 更害怕D城的林家,林宅。 因为二十年前他的妈妈,就是死在这座城市,这座宅子里。是当年那个小小的自己,第一个,推开了房间的大门,然后便第一眼看见了自己,正安然躺在一片血海花蕊的深处,面容温婉安宁,嘴角甚至还略带笑意,依旧美得那般惊心动魄,令人屏住呼吸的──他的母亲。 亲情和爱情都埋葬在这座城市,而至于朋友……呵,那种东西是什么,他从来,没有过。 回忆至此,林烟突然毫无预兆地弯腰埋头趴着台沿,开始大口大口地呕吐起来。一如当年,看到了那一幕的小小自己。 所有人都觉得那个场景很美,很美……哈!是啊,对啊,那个场景是的确极美,极美的……因为躺在那里死掉的女人只是一个美人,就算再怎么美,但也只是一个与他们毫无关系,可以被他们随意评头论足的陌生人!而不是他们的妈妈!他们的妈妈啊! 林烟真恨不得能够亲手杀光杀尽,那些当年亲眼目睹了她妈妈临终仪容的,所有的林家下人。只要一想到那些人也许会在他们剩下的余生里到处大放厥词乱嚼舌根,说当年自杀在林宅的那个美人如何如何,哦你不知道那究竟是有多美多美啊……林烟就恨!就恨!恨! 尽管他到底在恨什么,有时候,就连他自己,也都觉得茫然。 虽然刚刚在宴厅上往肚子里塞了些食物,但那点儿东西对于一个成年男人的晚餐来说,也实在算不了什么。很快,林烟就把胃给吐空,就算再怎么呕但也只是干呕,除了时不时往外冒出的一股细微酸水儿之外,也着实是再吐不出别的什么东西来了。扶住台沿面色苍白地重重喘了几口气,林烟低头扫了眼凹槽,那场景竟连他自己这个罪魁祸首都有些忍不住恶心地皱起眉来,忽然不知为什么竟猛地一下想到了夏昭时,想到若是夏昭时看到此时此刻这样的自己……呵,幸好幸好,他没有看到,不然自己一直精打细算,步步为营的发展上床之路,以后,就算自己再怎么费尽心机,用尽全力,但恐怕也真的是遥遥无期,永无实现之日的了。而后刻意逃避也好无心多管也罢,总之林烟拒绝去想他为什么会在突然之间,脑子里就一下子凭空冒出来了夏昭时这个人的深度原因,转而迅速将水势拧到最大,开始清理起来。 当林烟清完槽漱完口洗完脸抬起头……顿时愣了。 应该是水声太大盖过了脚步声。对面镜子里清晰无误赫然映出的,此时此刻正定定站在自己身后并且目光灼灼,目不转睛地深深凝视着自己的男人,自己竟然未曾发觉,他进来了。 啪一下关掉水林烟甩了甩手,并未转身回头,而是就这么与身后那人始终保持着镜面对望的姿态架势,半晌,才冲着他歪歪偏头一笑,模样天真可爱,实则挑衅嚣张:“啧,在这里,我是要叫你老板,还是要叫你,韩笑呢?” 韩笑没有生气但也没有很快搭理林烟的话。他仍是那么高深莫测不动声色地站在原地,右手极有一种民国文人风范地静静搭在衣前,而左手则是雷打不动地轻轻摩挲着他大么指上那一枚,同样也雷打不动,似乎永远没有摘下来那一天的玉扳指。 林烟跟他对视良久见韩笑似乎仍然没有要跟自己说话的意思,于是最初那种想要跟他抗抗的挑衅欲望和嚣张傲劲儿很快就被熬没了。翻个白眼儿恹恹打了个哈欠,林烟扶着台子起身就往外走:“有事儿你爱说不说,反正我是没时间陪你的,夏昭时马上就要来了~~呃……” 没走一步话音未落,韩笑忽然雷霆一动将他重重压回了台边。力气挺大,林烟霎时疼得抽气皱眉,脸色惨白,觉得自己的后腰简直都要被顶断了。 “你!”林烟立刻迎目而上怒色相对,却不料一抬头刷刷刷映入他瞳孔的,竟会是韩笑一脸恍惚陶醉,近乎痴狂的迷恋表情。 林烟知道这是为什么。也知道接下来正等着自己的,会是什么。 于是他微微一笑笑容玩味,然后很快,就像接受宿命又或是任君处置那般,轻轻地,合上了眼睛。当一头一向暴躁,脾气极差的小野马,忽而现出了他难得一见的服帖乖巧,温顺听话,那种前后对比的强烈反差,真是让人心动得欲罢不能,无法自拔。 而韩笑,就算再怎么历尽风雨,冷峻强大,但他也毕竟还是个凡人,和男人而已啊。 就在林烟的世界骤然陷入黑暗的下一秒,他迅速感觉到有一层质地精良的如丝软布缓缓覆盖上了他的眼睛。韩笑在他的后脑勺上,给那条巾帕迅捷灵敏地打了个松松软软的漂亮活结。 “因因,因因……”韩笑一手搂住林烟的细腰,在他刚刚被自己撞坏撞疼了的地方温柔捏拿,一手则暧昧流连地撩拨抚摸着林烟额前那几缕略微濡湿的细碎乱发,在他耳边脖后那一大片裸露光滑的白皙肌肤上,不断地磨蹭摸索深深吸嗅,仿佛鸦片成瘾,中了罂粟的毒,“只要看不到这一双眼睛,这一双该死的,桃花瓣的眼睛,你就是,就还是……我的因因。” 未曾沾染上林炎那个卑贱性奴的气息和影子,仍然是他最爱的,迷恋的,为之发疯发狂,痴迷痴醉的,那一个风华绝代,国色无双的,乔小因。 照理说黑暗中人的所有感觉器官都应该比平时变得更加敏锐灵敏才对。韩笑的声音和气息尽数喷在林烟的皮肤耳中,他的确是感到很不舒服,可是他一直忍着,忍着,就像一具尸体那样始终不动,任由韩笑借着他的身体在他那些遥远深久的梦境与回忆里,不断地穿梭来回,来回穿梭。然而往昔种种不过一场幻梦,梦醒后无悲无喜,无雨,也无风。 “好啊,”忽然,林烟开口说话了。并没有多少温度的语气,但却那么那么的恳切真诚,“我愿意把这一双眼睛剜掉,成为瞎子,一辈子都陷在这样的黑暗里,看不见也无所谓没关系……只要你告诉我,只要你肯告诉我,韩笑,你把她……把我的妈妈,藏到哪里去了。” 韩笑身子一抖停下动作,仿佛终于从梦中惊醒:“告诉你?”他蓦地大笑,“哈哈!告诉你……告诉你……告诉你然后好让你把她从我这儿偷出去!跟你那个卑微下贱的性奴老爹合葬同眠吗,永世不离吗!?” “……”林烟沉默了一下,半晌,声音轻轻的:“你叫我爸爸性奴……呵,韩笑,我劝你最好,还不要这么叫他,会比较好。” 提起林炎韩笑的兴致瞬间全无,慢慢从林烟身上退下来,慢条斯理地整理衣衫,冷笑:“呵,劝我最好?哈!林烟,敢情你这竟然是在威胁我吗?怎么,现在觉得被叫性奴听着不舒服了?但谁让你爸当年不就是做这个来伺候林霜染的呢!” 林烟缓缓摇头,眼角眉梢唇线嘴角,渐渐泛起轻蔑不屑的嘲笑:“不,不是因为这样。我只是觉得,韩笑,你很可怜啊。” 韩笑蓦地惊住了笑声,放大了瞳孔。 林烟伸手往后,自己给自己解开了蒙在眼睛上的布条,一双美丽绝伦的桃花眼盈满冰冷,毫不留情:“她爱上了一个别的女人的性奴但也没有爱上你……韩笑,在我妈妈的眼中,你比你口中那个所谓肮脏卑贱的性奴,还要不如。” 啪── 韩笑气疯了扬手就想给林烟甩一巴掌。但他也只是“想”,并未如愿以偿地打上。 林烟连眼都没眨一下地猛然扬手抬臂,堪堪挡住了韩笑攻势凌厉的手腕,表情毫无畏惧,一字一句,暴躁而压抑地冲他低吼:“韩、笑!你到底肯告不告诉我,你、究、竟,把、她,给、藏、到、哪、里、去、了!? 当韩笑被林烟挡住攻击的那一刹那原本还很震惊,但当他下一秒听到了林烟呜咽哽塞的问话,看到了林烟痛苦绝望的表情,短暂的一怔之后,却忽然展开眉眼缓缓笑了。细细碎碎密密麻麻的褶皱纹路在他那张毕竟已经知晓天命年过五旬,就算平日保养得再怎么好,但也终究无法掩饰岁月痕迹的老去脸庞上,以一种惊人的速度飞快蔓延开来,让他这整个人在显得愈发沧桑苍老的同时,竟还显出了一份别样的可骇可怖,狂乱疯魔──神色镇静淡漠,但眼神,怎么会是那般的炽热发疯。韩笑慢慢地摇着头,回答得轻松而残忍,有如恶魔:“告诉你?呵,我早告诉过你答案的林烟,这永远,不可能。就算你再在【宠儿】里呆十年,接十年客,替我赚无数钱,就算你把你的眼睛剜下来再也看不见……林烟,我早告诉过你的,无论你再对我做多少妥协,服多少次软,甚至跪下来哭着求我!──但因因在哪里,这件事情,我永远,都不会告诉你。” “韩、笑!”握住韩笑手腕的那一只手骤然发力,两个人的手背小臂都同时不约而同地紧绷拉直,青筋暴起。皮下的骨骼线条纵横凸出,看起来很是骇人恐怖。林烟一字一句几乎咬碎牙齿恨恨叫出来这个男人的名字,无法自已地感觉到自己的两只眼睛灼烧滚烫高温再起,似乎又要再一次被那种名为眼泪的软弱东西,所蒸发打湿。 韩笑满脸得意地笑。声音轻柔而恍惚,遥远又模糊。不知是在说服别人,抑或是在催眠自我:“没错……没错,因因生前是着了魔,一定是因为着了魔,所以才会被你那个卑贱低劣的性奴父亲给一见面就勾了心摄了魂夺了魄!……呵呵,但没关系,没关系,因因只是一时犯了错,一时糊涂罢了……她是我的,她毕竟嫁给了我,是我的妻子,是我韩笑明媒正娶,合法唯一的妻子……而等我死后,她就要跟我一同墓葬,生生世世和我在一起,永远都是我的女人,永远都是我韩笑……也只是我韩笑,独一无二,谁也,再抢她不走的女人。” “你放屁!”林烟听到这里终于再也忍不住一下子爆了粗口。一把甩开韩笑的手腕就像甩掉什么肮脏至极的污秽东西那般,受不了地提声尖叫起来,“你放屁放屁放屁放屁!妈妈是我爸爸的!只是我爸爸的!她也只爱我爸爸!只爱我爸爸!她那一辈子从来都没有没爱过韩笑你这个心胸狭窄阴险毒辣的伪君子!烂小人!从来都没有!一分一秒一丁一点儿都没有!除了我爸爸以外,她那一辈子从来都没爱上过别的任何男人。你从来没有得到过她,从来都没有得到过她……一个完整的,全心全意的她。哪怕是死了也不行,也不可以……她虽然现在被你藏在某个和我爸爸远远分开的地方,但是她的心和灵魂,在地底下,也一定,早就跟我的爸爸在一起了。就像他们活着时一样,活着时一样……哈哈!关于这一点,韩笑你这个当事人,应该比我林烟这个小辈感触更多感受更深吧?所以别再自欺欺人了!韩笑你这个贱人!” “呵,我是贱人,”韩笑放回手淡淡望着林烟,很奇怪居然没有生气。片刻的对视以后,他忽然咧嘴冷笑,一字一句,顿顿清晰,“──那、你、就、是、孽。种。” 林烟全身一颤,瞬间眯起了眼睛。脸上神情压抑而狂乱,阴鸷并暴躁,如同一头受伤的小兽,极端危险,却又极度脆弱。 “没错我韩笑是伪君子,烂小人,是贱人……但我毕竟,是你妈妈在法律上的合法丈夫,合法伴侣。只有我们的孩子才是光明正大,受到祝福的孩子,而你,林烟,你不过只是一个偷情生下来的假货,一个孽种,野种……杂种罢了。你说林玉哲是半个小杂碎,哈!其实,你是在嫉妒他吧。嫉妒他为什么就可以从小生活得那么好,周围有那么那么多的人真心爱他,疼他,宠他,他注定一辈子衣食无忧锦衣玉食,生而高贵天生富华。但你却从一出生开始就不得不跟着父母东奔西窜,流浪逃亡……呵,那是自然的,林烟。因为就算庄景玉再怎么出身底层普通平凡──但先不说他现在已经是黎唯哲的人,身份地位早就不一样,就说从一开始,人家庄景玉好歹,也从来不是谁的性奴啊。所以林烟,你怎么跟人家林玉哲比呢,嗯?你骂他杂碎杂种……但你知不知道,其实你自己的血,比起他,可低贱了不知道有多少倍呢。” ………… 洗手间外渐渐响起了急躁匆忙凌乱仓促,听声音,应该是某位喝多了的客人的脚步声。林烟眯着眼睛静静看了韩笑半晌,眸底隐隐似有水汽浮动,光影流转,但好在,到底没有溢出来:“韩笑,你有种。” 韩笑耸耸肩无所谓地朝他笑了一笑,然后转身便走。 “……我不会放弃的,”林烟忽然又道,声音轻而缓慢,字字铿然,“只要,我还活着一天。” ──只要,他还活着一天,那么他就一定要把他的妈妈从韩笑这个贱人的手里抢回来……救出来,然后永远安放在,他早已等待了太多太多年的,父亲身边。 不,他的爸爸和妈妈,他们一定,都已经等了太久太久了。 韩笑身形一顿并未回头:“好啊,你继续试,我等着瞧。”说着便抬脚迈出门外,不见身影。 林烟闭上眼睛转身又再洗了把脸,靠在台前安静休息了一会儿,蓦地展颜一笑,笑容绝艳。在有人走进洗手间来的同时,他也立刻起身出去了。 这位客人一进洗手间就接连遇上了道上鼎鼎有名的韩老爷,和圈里更加鼎鼎有名的林美人,整个人都傻了,乐得晕晕沉沉迷迷糊糊的,禁不住摇头晃脑地意淫暗想着,那林美人果然是此貌只应天上有人间哪得几回见啊!而且估计应该是因为刚洗了把脸的缘故吧,所以眼角晶晶莹莹闪闪亮亮的,真是风情万种弱柳扶风梨花带雨我见犹怜……根本就是引人犯罪啊有木有!──却不料刚一脱下裤子扶着命根儿准备撒尿的时候,洗手间最里边儿的一个隔间的门忽地吱呀一响,然后从那里边儿摇摇晃晃,歪歪扭扭地走出来的……妈呀!那小身板儿小胳膊小短腿儿的还能是谁啊!不就正式今晚宴会的小寿星小主人,林玉哲吗! “……”于是某龙套客人惊得差点儿没直接尿崩。尿完了抖一抖,抹抹汗,接着飞快穿好裤子嘴里忍不住直嘀咕:不愧是林宅,连个洗手间都他妈这么的卧虎藏龙,深藏不漏……谁都惹不起,得罪不得啊! 林玉哲刚刚的确是哭累了睡着了的,但当下人刚把他抱到床上盖好被子没多久,他就又醒了。是被噩梦给活生生吓醒的。而那个噩梦是,他心心念念,好喜欢好喜欢的漂亮哥哥,在梦里,又甩了他一次……呜呜。于是夜半惊魂的小玉哲双手抱胸气嘟嘟地躺在软绵绵的小床上左思右想左滚右滚……呜……可怎么想怎么滚都还是不甘心不开心好伤心!不行!他一定要去跟漂亮哥哥问个清楚,为什么……为什么你不抱哲哲……不喜欢哲哲! 悄悄咪咪蹑手蹑脚来到大厅,正好看到漂亮哥哥和妈妈跳完舞,小玉哲那小小的心肝儿又被狠狠惊艳了一次,然后就十分猥琐地跟在漂亮哥哥的身后一路走进了洗手间。趁着漂亮哥哥埋头洗脸的时候他飞快窜进最里边儿的隔间乖乖躲起来,心里牢记着黎叔叔跟他讲过的,追喜欢的人呢,一定要出其不意攻其不备!不能操之过急打草惊蛇哦~~ 结果事实证明,小寿星今晚的运气实在是不怎么好,所谓的“正确时机”没等到,却反倒,倒把他一向最怕的韩伯伯,给等来了…… 林玉哲在一群高高大大的成年人中,费力迈着他那一双短短粗粗的小胖腿儿,艰难往他粑粑麻麻和各位叔叔姨姨们所在的地方走。幸好中途被刚顺路去拿了食物的魏嘉周云飞给及时发现了。看到这小东西的瞬间魏嘉差点儿没被嘴巴里的曲奇饼给生生噎死。赶紧将手上的盘子一股脑儿全塞进周云飞的怀里,魏嘉一个弯腰迅速抱起林玉哲。 “我靠你怎么到这儿来了我的小祖宗!你现在不是应该在楼上好好睡觉着呢吗?” 魏嘉一边拍着胸脯后怕,而三人也一边慢慢回到了他们的核心圈子。 不等林微云这个“严母”开口教训,小玉哲却忽然眨巴着他那一双有如黑葡萄似的水汪汪亮晶晶大眼睛,一脸好奇地问他的粑粑:“粑粑粑粑……是不是只有像你和黎蜀黍,唔……还、还有,像魏嘉蜀黍和飞飞蜀黍这种关系的两个男的,才、才能亲亲抱抱的呀?” “……” 众人先无语了片刻。韩莹月率先扶额:“微微雪雪,我觉得小玉哲真不适合在林家被你们俩给带着,你还不如让我把他带回家去,让我先替你们俩养段日子呢……倒不是说同性相恋有问题,而是……至少不要让小孩子随时随地都能看到这么不和谐十八禁的东西啊!……哦噶的!哲哲刚刚肯定又是因为随便乱跑,结果看到了什么小孩子不该看的限制级画面了吧!” 余下一圈大人无声沉默,良久……嗯──点头点头,同意同意。 小玉哲听不懂什么和谐不和谐,十八禁不禁,抑或限制不限制的陌生词语,只觉得现在粑粑麻麻叔叔姨姨们的脸色神情……都好可怕,好奇怪哦。 “莹莹姨姨……”忽然他伸手拽拽韩莹月的衣袖,无比好奇道,“那是不是,是不是……也只有像你和唐唐蜀黍这样的一男一女,才、才可以做这么亲密的动作的呀……?” 韩莹月回答得那叫一个相当恶狠狠:“当然!我们是夫妻!夫妻!我警告你哦小东西,你以后可千万别当个花花公子!没结婚前不准乱搞女人!……当然男人也不准乱搞!听到没有?不然你莹莹姨姨我可饶不了你哦!” “唔……哦……可,可如果那样的话,就好奇怪喔──”小玉哲说着说着不自觉地皱起小脸儿,五官眉眼全挤成了一团好像刚出笼似的白软小包子,“刚刚,韩伯伯把那个漂亮哥哥压在洗手间的台子上,一边摸一边亲诶……而且,还在他的眼睛上蒙了一层布呢……那是什么新游戏吗?好不好玩儿?哲哲可不可以玩儿?” 他的语气天真稚嫩,但一圈大人,却是早已经听得惊变了脸。 第三十章 当然最吃惊的还是要数韩莹月。手一抖酒杯差点儿摔在地上,幸好一直把她搂在怀里的唐汉眼疾手快扶住了她然后顺便替她接了过来。但此时此刻的韩莹月也顾不上这些了,脸色变得极其苍白和难看,把魏嘉怀里的小玉哲都看得有些怕怕,瘪着嘴一个劲儿地往他的魏嘉叔叔怀里拱,嘴里边儿还一直委委屈屈,闷闷嗡嗡地嘟嚷着:“莹莹姨姨凶凶!莹莹姨姨凶哲哲……呜呜……” 这要放以前,韩莹月哪儿舍得让这小祖宗受委屈哭鼻子啊。别人不可以,自己当然是更不会,也压根儿舍不得这么做的。但现在的问题是,刚刚才从小玉哲口中听到了这么一个惊世骇俗,冲击巨大的可怕消息,作为其中某位当事人之一的亲生女儿,韩莹月实在没办法再生出母性,保持淡定。她立刻抬头放眼往眼前这偌大一个人潮鼎沸,熙熙攘攘的宴会场厅极目望去,想找到她爸和林烟的具体位置,看看情况(也许小玉哲年纪太小,所以看错了听错了搞错了……也说不定!)但很可惜的是,这时候的韩笑林烟两人,却仿佛故意此地无银三百两,偏偏不给人一个澄清解释的机会那般,早就已经欲盖弥彰地远远分开了:韩笑正跟凌望,韩莹月那个不算很熟的钻石王老五表哥站在一起有一搭没一搭地闲闲聊着天,而林烟,则是懒懒坐在离他们两人起码隔了有整整十万八千里远的某个旮旯角落的沙发上,一边吃着点心喝着酒,一边和雪雪那个崇拜花痴的歌手偶像齐逸,优哉游哉地玩儿暧昧,调着情。 而韩莹月的脸色则在她突然发现,她的老爸和她的表哥,聊着聊着,竟忽然同时不约而同地都往林烟的方向,看似非常漫不经心,却又那么炽热如炬(那火光根本掩都掩不住)地瞟去了一眼以后,便变得愈发的苍白难看,不敢置信,痛苦不堪。 韩莹月打一出生起,就从未见到过她的母亲。老爸告诉她的原因是,她的妈妈身体不好,因此生了她以后没过多久,便因体弱多病无力回天而不幸过世了。韩笑说起这桩陈年旧事的次数不多,一来是因为这毕竟是哀事,就算怀念,但也不便多提;二来也是因为韩莹月非常懂事,自从在五岁第一次哭着问了韩笑,“为什么别人都有妈妈但莹莹没有?”这个问题,然后无比吃惊地看到一向笑如春风,温厚和煦的强大老爸,居然也情不自禁地向她露出了一副,小小的她根本从未想过,有朝一日,竟也会在父亲脸上看见到的,那一种名为悲伤,甚至是受伤的难过表情以后,韩莹月就十分听话地,再也不问了。而也正是因为有着这些亲历往事的绝对存在,再加上以韩笑的家产背景,身份地位,却几乎几十年来如一日地甘愿独身,私生活单调干净直逼苦行僧那样的铁一般的坚固事实,所以才会让韩莹月一直以来都毫不担心,无所畏惧地笃定和自信,她的老爸一定是非常,非常,爱,最爱,并且恐怕穷尽他这一生,也是只爱,只会爱,她的妈妈,那一个女人的。 可是这种用了整整二十多年才好不容易培养习惯出来的无条件笃定和强大自信,却就在今天,就在刚刚,被这么一个突如其来毫无征兆的可怕笑话给残忍地打破了!她毫无准备措手不及地被通知说,她的老爸,那个,在她的心目里,一向忠诚痴情,温润温和,最重要的是,明明无比传统的父亲,却居然不仅已经可能有了一个新欢,而且那个新欢,还极有可能是一个男人!一个男人!一个和她的妈妈首先从性别上来讲,就是完全不同,毫无可比性的男人! 没错,重点不是林烟美貌无双姿容绝色,而是他林烟,就算长得再怎样倾国倾城颠倒众生,但他毕竟,分明,也还是一个货真价实童叟无欺的男人!男人啊!韩莹月发誓,如果林烟是一个女人,那么无论她老爸是喜欢还是迷恋,是着魔还是发疯,甚至就算是要娶!比自己还小的“她”给自己当继母和后妈!韩莹月的心情,都绝对不会像此时此刻这般郁躁和复杂。 对于一个喜欢男人的女人来说,一个花心的异性恋男人,也绝对要比一个专一的同性恋男人,来得更让她们有安全感。因为那至少证明她们还有机会,而后者则是根本从她们天生无法更改的性别属性之上,便已然决绝地宣判了她们死刑。当一个男人爱着同性,爱着他的那个女人就会觉得,自己原来,只是一个彻头彻尾的笑话而已。 而韩莹月不想也受不了,让她的妈妈──哪怕已不在人世,从未见面──变成,一个笑话。 此时韩莹月的脸色表情究竟是有多臭多难看,一圈人里甚至包括小玉哲,谁也不是瞎子傻瓜,全都看得出来。唐汉姚雪林微云周云飞以及黎唯哲这几个一看样子就是清楚内情的明白人很快彼此交换了一下眼色,唐汉作为老公立刻心领神会,终于如愿以偿,一偿他夙愿地大男子主义了一次(虽然他根本不想用自己岳父这样令人蛋疼的陈年烂账,和自家老婆这副令他心疼的的纠结模样,来实现他的大男子主义梦想),终于好说歹说,好劝歹劝,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又搂又抱,又哄又亲……甚至到最后,几乎是靠牺牲色相奉献身体无所不用其极!才终于,总算勉强是把他的亲亲老婆给劝住了,没有让她大闹会场。尽管林烟那小子丢不丢人他无所谓,可现在他和莹莹毕竟是夫妻了,韩笑的陈年旧事,到底,也算得上是他的半桩家事,如果莹莹真要在这里大动干戈质问起来的话……他总不能让莹莹的老爹,他的岳父,以及他们一家,全都跟着一起,在这么多人的面前丢脸没面子不是?更何况唐汉心里通透着呢,自己那个笑里藏刀心机深沉的厉害岳父,是绝对对不愿意,在这种人满为患七嘴八舌的公众场合,重提起有关莹莹妈妈,那个他爱了一辈子,得到过一阵子,但最终还是失去了她的女人的,任何事情。 韩莹月左思右想心烦意乱,很快就打了招呼揪着唐汉的耳朵仍旧脸色臭臭地离开了。看那一副气苦不爽的阴沉样子,估计今晚回去,唐汉又是少不了要被自家老婆给当成出气筒和发泄品的悲惨命运的了,刚刚的光辉大男子形象顿时坍塌覆灭所剩无几,也许就跟他今晚注定会干瘪下去的荷包一样,指不定又要输得,进账到莹莹那里多少钱呢。 等到唐汉韩莹月这一对小夫妻走了以后,魏嘉怀里的小玉哲小脸儿皱皱地咬着小手指头仰头扫了圈儿剩下来的粑粑麻麻和蜀黍们,很忐忑地发现大家的脸色似乎都不怎么好看……(小孩子总是对这种事情最敏感了),于是很果断也没骨气地,一闭眼,就装睡去了……呜呜,今晚哲哲各种闯祸,各种不受欢迎,各种不受待见……麻麻可能又要生气了,呜呜……麻麻不要打哲哲的小屁屁,哲哲、哲哲睡觉觉了…… 一圈儿六个大人都快修炼成人精了,谁看不出来这小东西是假装的?不过罢了罢了,毕竟,这也不是他的错。就是好色了点儿,全是看美人惹的祸。不过林微云倒是挑着眉头一直反思琢磨着,自己平时对这小家伙,是不是也……有点儿太严了些?不然他怎么谁都不怕,但就那么怕自己呢?她这个妈真的当得,有那么凶残吗……一边打定主意以后一定要学会恩威并用,刚柔并济,林微云一边招手唤来下人,将小东西抱上楼去,好好休息了。 而余下的两对男男夫夫也没再在林宅呆上多久,也很快便起身告辞离开了。然而刚一上车,庄景玉还没来得及主动开口发问,黎唯哲就先叹了口气轻轻捏捏他的下巴,凑近来细细碎碎地吻他,英俊帅气的眉梢眼角,明晃晃直扎人眼儿地堆砌了满满一派然于胸的宠溺微笑:“哎,憋了那么久……老婆,我看着都简直替你累得慌。你其实早就想问,刚刚小东西看到的那个画面,究竟是怎么一回事了,对不对?” “……”庄景玉无语凝视面前这一张既得意又张狂,就差没在脑门儿上直接写着,“嘿嘿,看你老公我聪明吧?怎样,求我呀,求我我就告诉你这背后的惊天秘密哦~~”的欠揍脸庞,早就已经对此习惯和完全免疫的庄景玉一翻白眼儿,一个抬手,迅速就将黎唯哲那张凑得太近的大脸给一把推开,撇过头一边慢吞吞地系安全带,一边小声喃喃嘀咕:“你爱说不说……大不了,赶明儿我找雪雪问去。” “……”黎唯哲屁股后那一条刚还翘得高高,得意洋洋的狐狸尾巴迅速蔫儿了,坐直身子发动车子,撇嘴,“老婆你真是一如既往的一本正经,一点都不可爱。” 一口一个老婆让庄景玉听得眼皮子直跳嘴巴子直抽,僵硬地扯扯脸:“不好意思我这辈子就这样儿,您将就。” “……”──好吧,不仅不可爱,而且还学会了抬杠。黎唯哲一踩油门车子绝尘而去,心里思量着,以后他必须要少让他家老婆和韩莹月那个刁蛮女人多接触了。嗯,决定了,明天他就去建议唐汉赶紧努力,最好最近就往他老婆肚子里塞进个球。然后一年后再塞,两年后继续,三年后生生不息…… 最后,在一路四十分钟的漫长车程里,庄景玉心潮起伏,惊心动魄地,听完了当年,林烟妈妈的故事。 林烟的妈妈叫乔小因。三十年前,S市哪里有什么韩笑凌望谢非格萧岚这些人和家族啊,偌大一个城市,几乎就被乔家和江家给瓜分完了,东西南北,一家各占一半儿的势力地盘。乔老爷早些年风里来雨里去,前半生刀光剑影腥风血雨,杀伐果决雷厉风行,狠角色一名,老江湖一个,真真是全靠自己白手起家硬打下来的家族产业,好不厉害。但有很多这样的人,都因为以往几十年过得太过罪孽,等到后来日子好了,年纪大了,最重要的是,有子女了,便开始变得惴惴不安,提心吊胆起来。一辈子没怕过什么,但那时候,却是来什么怕什么。倒不是说怕人为的报复,事实上等到那种时候,到了他们那种级别,其实也基本上没什么人,可以轻易动得了他们了;而是怕所谓的人在做天在看,命运的循环,老天的因果。因此后来的乔老爷总是常做善事一心向佛,到底,想给自己的家人赎些罪孽,为自己的家族积些阴德。 年近天命的时候,乔老爷终于姗姗来迟地生得了一对双胞胎女儿,喜极而泣爱不释手。他给大的取名叫乔小因,小的取名叫乔小为,就是希望她们能够自己做主,自有因果,千万别被他这个狠老爹前半生所造的诸多杀孽给影响了。但很可惜的是,从姐妹俩最终那不尽人意令人唏嘘的悲惨结局来看,天命循环因果报复这种东西,好像,还真不是那么好逃脱的。 虽说乔小因乔小为是一对孪生双胞胎姐妹,但随着时间的推移两人越长越大,姐妹俩的容貌差异,却是越发的显而易见起来。小时候还可以说是妹妹没能长开或许以后会女大十八变也说不定,但差不多长到十七八岁容貌几近定型的时候,姐姐乔小因,艳丽不可方物,美得那叫一个惊天动地惨绝人寰,说是日月因之无光,山川为之变色──恐怕都不为过;而与之相比起来,妹妹乔小为,尽管放在普通路人中间也绝对算得上是显眼大美女一枚,可是和她姐姐一比,那就实在是……根本,就没有丝毫的可比性。而和两人外貌差异一样大的,还有她们两人的性格。姐姐乔小因的性格就跟她那张美丽绝伦,一眼惊艳的绝色容颜一样,整个人热烈外向,风情万种,特立独行又骄傲任性,叛逆乖觉而锋芒毕露,浑身上下都散发着一种有如罂粟般撩人夺魄的浓郁馥香。尤其更为难得的是,她这么美,但居然还不是一个胸大无脑,头发长见识短的笨女人。没错她的确是不喜欢读书,但那主要是因为她闲不住。有一个很简单的例子就可以证明乔小因的聪明绝顶智慧过人:现在,林烟和韩莹月的牌法赌技之所以会这么好,其实归根结底,都是遗传自她的。在她还没满二十岁的时候,S市道上的人便人人皆知,城里乔大老爷的大女儿乔小因,一个月内赌遍S市无敌手,赢钱赢到手软,差点儿没搞得S市三大地下赌城亏本儿到直接破产倒闭。而妹妹乔小为,其实对于一个女孩子而言,本来应该说是,有着一个非常非常“好”的性格的:温柔温顺,娴静安宁,听话乖巧……所有所有,一个所谓的“好女孩儿”和“名门淑女”所应该有的气质品质,她全都有,也都很好。唯一不好的是,她偏偏,有着那么一个不同寻常,耀眼夺目的姐姐。所以相比起来,她的好,就显得那么那么的平凡,普通,中庸……平庸。男人们都喜欢她的姐姐,都利用她的好脾气──好到,似乎永远不会拒绝别人的要求,并且也不会跟别人生气发怒的她的好脾气,来跟她的姐姐打交道,攀交情,套近乎,献殷情;而女孩子们……呵,对于那个年纪,以及那种地位的乔小为来说,女生之间那点儿三天下雨两天放阴,而且也搞不清楚究竟是出自真的实心诚意,然后转头就能在你的背后说三道四,叽喳议论的多变友情,又哪里能比得过男人对于女人,那种因为出于天然狂野的雄性本能,所以便尤为能够准确无误地判断出女性魅力指数的爱慕关注,深恋痴迷,来得更重要,更有吸引? 当一个女人最宝贵的半生年华,却全生活在另一个女人的阴影笼罩之下,遮天蔽日,寥无生机,照不到阳光,得不到养分,感觉不到女人最渴望的爱意,满足不了少女所需要的虚荣心!──那么,就算这个女人原来天生的本性再怎么善良纯好,但也最终免不了地,会被硬生生地给逼成为,一个黑暗滋生,扭曲变态的畸形。 后来想来,其实天命循环因果报应的孽根恶种,早在她们还在母亲肚子里的时候,就已经被老天爷,极其阴险地种下了。而乔大老爷居然还天真地想着不要让外人来影响他的两个宝贝女儿……呵,结果到头来,最恨她们两人,并且也折磨了她们两人一辈子的,竟然,就是她们彼此。 乔小因和乔小为都是在她们二十岁那年结的婚。唯一不同的是,乔小为是因为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门当户对,金童玉女,嫁给了当时已在S市小有名气,创立【烈火】的青年企业家,凌茂;而乔小因则是一如既往地延续了自己特立独行的叛逆个性,打着一个人玩儿累了想尝尝两个人究竟是什么滋味,结婚生孩子到底好不好玩儿──这种,于旁人听来简直瞪口呆瞠目结舌的鬼扯主意,毫不犹豫眉也不皱地,就这么随随便便简简单单地扯了婚证,几乎没有风光可言地,下嫁给了韩笑,那个一无所有,家徒四壁的穷光蛋。 是的,没错,那个时候的韩笑,还只是一个要钱没钱,要啥没啥的穷光蛋。大学生,底层出身,半工半读,那晚不过抱着凭运气试一把的大胆念头来到赌城给自己赚学费,结果一走进去抬目而望,于一片烟气缭绕,光彩斑斓的熙攘人群,模糊面目里,他的眼睛,却只看到了远处尽头,那个跨腿而坐挽袖束腰,胸口半开笑容肆意,一举一动一眉一眼一颦一笑,都尽显一派英姿勃发,豪迈之气的,乔小因。 谁的眼睛不会注意到乔小因;哪个男人的眼睛,会错过掉乔小因。 二十岁那一年的乔小因,年华正好,风华正茂,倾国之色,绝代风情。 韩笑是聪明的,在赌上也不赖。而在他的本性深处,也确实存在着那么一点点与生俱来的闯劲儿,冲劲儿,和狠劲儿,不然以后的他也绝不可能会成功至此。于是那时被乔小因一眼惊艳了的韩笑,二话不说,立马就挤进人群里去,然后很土地掏出了全身上下,自己今晚所有带来准备的财产,一股脑儿全丢在台面上,有些结巴但异常坚定地指着乔小因说,我要跟你赌。当时所有围观的人都对这个看起来学生模样青涩稚嫩,一猜就是才头一次到这种地方来的毛头小子嗤之以鼻不屑一顾,嘲笑他想赌是假,钓美人才是真吧!但无论哪一种,根本都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痴心妄想! 可乔小因欣赏喜欢的,其实,正是这样的人。那些人不遗余力地辱骂韩笑,要么因为嫉妒他的勇敢,要么因为害怕,他会成功。而韩笑也十分幸运地把握住了这次机会,没有浪费掉这来之不易,再也没有下次的大好机会。十盘里他赢了乔小因一局,最后一局。本来前九次的惨败都让他差点儿就要绝望了的:不仅没能赚回学费,而且还把自己所有的家当本钱都给赔出去了,美人什么的当然更不可能……然而就在韩笑打定主意,若是这次还是一个输的话,那么他就果断放弃,并且以后再也不会踏进这种声色犬马乌烟瘴气的地方来的时候── 开盘了,他赢了。 从此韩笑的人生为之改变,乔小因的人生为之改变……所有人的人生,都为之改变。 一盘赌局,一生改写。或许这也可以被称之为是……由一盘赌局,所引发的血案? 原来很多事情当日后再回想起来,人们便会毛骨悚然地惊奇发现,其实这一切都是命中注定,都是注定的命。 乔小因因此对韩笑另眼相待,青睐有加。所以当后来她玩儿腻了单身想要结婚试看看的时候,她的第一选择对象,就是韩笑。但很显然,就凭韩笑当年那个根本不够瞧的身份身家地位财产,乔小因决定要嫁给他,乔大老爷这个当爹的,自然是透一个死活不肯,坚决不干的。 乔小因并未理会。没啥可奇怪的,因为这实在是太符合她的个性了。 但后来的事实证明,不听老人言,吃亏在眼前。这段由玩儿开始的任性婚姻,乔小因一定,也为此深深地后悔过。倒不是因为跟着韩笑吃了很多苦,事实上,那种自己打拼闯天下的“苦”对于一向坚韧好强,又追求新鲜的乔小因来说,根本就不是苦,而是生命所赐予她的一种崭新的游戏,玩乐,和享受。 她真正后悔的是她太骄傲,太自负,总以为自己这一辈子,应该都遇不上,可以让她产生心动感觉,体验完美爱情的那个所谓的Mr.right了(当然其实是女人也有可能,也无所谓)。但后来命运轻笑着告诉她说,你错了,而且是错得荒唐,错得离谱。 错得毁了自己,毁了他们,甚至,也是毁了所有人………本应平静,漫长安宁的一生。 乔小因遇上了林炎,然后爱上了林炎,并且林炎也爱上了她,一切就这么简单,就这么理所当然。顺其自然,随遇而安。很难说他们俩相遇的时候究竟发生了什么,因为动心本来就只是一瞬间的事情,是感觉的事情。对了就是对了,爱了便也爱了。只能说两颗同样目中无人桀骜不驯的狂烈野心,在这世上逍遥嚣张无法无天,为祸百姓倾倒众生了这么多年以后,终于,也被他们命中注定的那一个良人冤家,给甜蜜地收拾和温柔地惩罚了。正所谓一物降一物,一物克一物,如果你迟迟还没有遇上他/她,那么也请不要着急,请耐心地等,细心地观察,专心地聆听,并安心地享受这最后一个人的放纵光阴,因为以后,就没机会了。要相信不是不报而是时候未到,这世上总会有那么一个人,无论早晚,能够制得住你的。总之事已至此时过境迁,乔小因和林炎相爱的过程都已变得不再重要。反正结果就是,仅在看见对方的第一眼,他们就被对方的一切所狠狠地震慑征服,然后情愿而囚禁俘虏。战火连绵了二十多年的春秋乱世,到那一刻,终于结束战争,天下一统。他们推翻了彼此心中过去的枷锁牢笼,在废墟上重建了一个崭新的王朝国度,他们,就是彼此心中,至高无上的君主。 毫无疑问这当然是一场盛大浪漫的相遇相爱,可是毋庸置疑,这注定也是一段,举步维艰的艰难感情。阻挠有很多,比如林炎的出身身份,比如乔小因的婚姻家庭,比如乔老爷的雷霆大怒,再比如……乔小为的,嫉妒仇恨。 没错,发了狂的滔天妒火,蒙了心的深仇大恨。因为明明是她先比更早姐姐遇上林炎,爱上林炎的。明明是她,明明是她……! 林炎和乔小为认识了几个月但从未对她产生过哪怕一丁点儿的爱慕情欲,却在仅看到她姐姐的那一瞬间,就和过去那些利用她来追求她姐姐的无数男人们一样,被她那个风华绝代国色无双的姐姐给迷走了心智,勾去了心神!而抛夫弃子出逃私奔──这些,乔小为一辈子都不敢做甚至是根本连想也不敢想的的惊世骇俗之事,她那个一向特立独行叛逆不羁的有个性的双胞胎姐姐,却又一次用她那干脆果断的大胆行为,狠狠地,嘲笑了自己。 就算乔小因本无此意,但对于被她的华美阴影所笼罩了太久太久的乔小为来说,乔小因无论做什么,都是错;都是在对比衬托,昭告天下,你们看啊,看啊,看我的妹妹和我相比,是多么的怯懦胆小,软弱无能。 其实乔小为只是安静,分明温柔,就算算不上是倾国尤物,人见人爱,但也绝对称得上是窈窕淑女,大家闺秀,但偏偏奈何她有,一个分分秒秒,时时刻刻,事事处处,都要比她耀眼夺目,光芒四射的姐姐呢。一个女人无论做什么,也不管愿不愿意,但都要拿来被跟另一个女人相比;几十年来如一日地比,却又几十年来如一日地比不过──这真是作为一个女人,一生最痛的梦魇,和最大的不幸。 每一个人都是有极限的。极限前有一个临界点。而女人嫉妒的临界点,一般,总是因为爱情。乔小为可以不顾她自己的心情颜面而默默甘心忍受她的姐姐这么多年,但一遇到她心爱的男人,她就再也,忍不下去了。当自尊被践踏到了极致,痛得发抖恨得发抖,想要杀人想要报复!……当乔小为在心里面这样歇斯底里地尖叫和狂暴躁乱地叫嚣的时候,前半生滋生蔓延了整整二十多年的黑暗心魔,就终于找到了它渴望许久的那一个突破口,然后迅速如同一条阴狠冰冷的剧毒毒蛇那般飞快地钻了进去,半抬身躯,微弓头颅,兹兹喷吐的红信,准备侵略的姿势,一双淡金色的妖异竖瞳在四周一片伸手不见五指,浓得几乎化不开的黑暗深处冷冷闪烁着令人心悸的寒光银芒,睁大双眼不放过任何一个机会,不错过丝毫一条细缝,耐心地寻求和等待着,那一个爆发的契机。一旦出现,它就要张开血盆大口,毫不留情。 一个喜欢说话的人突然沉默了,那可能代表着,她真的受伤了;而一个总是沉默的人突然开口了,那也许意味着,她要开始,伤害别人了。 因为她忍够了。 毕竟骨子里到底是一胎孪生的亲生姐妹,乔小为的性格里有很多隐性潜在的东西,其实,都是和乔小因一样的。甚至黑化以后的乔小为,竟然还可以比她的姐姐,更加叛逆一万倍。 一个人恨另一个人究竟能恨到什么程度?一个女人恨另一个人究竟能恨到什么程度?而一个女人恨另外一个女人,又究竟,能够恨到什么程度。 或许这世间最为剜心蚀骨,令人刻骨铭心的仇恨,并不是像家破人亡,国仇家恨,这样势不两立,不共戴天的血海深仇;而只是一个女人对于另外一个女人,绵绵不绝,细水长流的嫉妒。虽然它很小,但是它很深,虽然它微弱,但是它长久。 一旦决堤,那就是不顾一切,源源不绝。 当年追捕林炎乔小因的人一共有三路,林霜染,韩笑(那时候的韩笑已经开始渐渐侵吞乔家的产业了),以及,乔小为。林霜染的命令是把林炎给带回来,乔小因不管,因为她还不想为此而惹上乔家;而韩笑的命令当然恰恰相反,是把乔小因给带回来,林炎不管,因为他也不想为此而开罪林家;但唯有乔小为,她的命令却是── 杀了,乔小因。 杀了,她的亲生姐姐。 然后顺便也解决掉,那个才在半路上出生不久的,该死的孽种杂碎,她的亲外甥,林烟。 是了,其实这才是当年,真正把林烟他们一家三口给逼得东奔西逃狼狈流窜,颠沛流离居无定所的,根本原因。 乔小为最终成功了。尽管她并不是用这种方式借刀杀死的自己的姐姐,可是六年以后,她却选择了另外一种,与之相比,更为直接也更为决绝的狠毒方式,亲手,逼死了自己的姐姐。 乔小因的白血病移植骨髓,天底下,只有她这个孪生妹妹才匹配,可是,她不给。 什么手足同胞,姐妹情深,当有选择的时候,到底比不过人不为己,天诛地灭。 乔小因没有求乔小为。她可以理解乔小为对她这个姐姐长达几十年的嫉妒和恨,甚至对她的不顾亲情亡命追杀,对她的不留情面置于死地……这些,她都理解,她都原谅,她都不介意,她都不在乎。但是她不能接受,乔小为竟然,觊觎她的男人。从S市出发北上,动身去D城寻找林霜染之前,乔小因最后,向她这个前半生一直唯唯诺诺,默默无闻地跟在自己的身后,而如今终于长大成熟,冲破笼罩的孪生妹妹,温柔地微笑,不屑而高傲,然后轻飘飘地,扔下来一句话:“就算我死了,你也永远,得不到他。” 就算他乔小因死了,乔小为你,也永远,得不到他。 乔小因是对的。 后来韩笑亲自到林家和林霜染达成了协议夺走了乔小因的遗体(他们致死也不要让这两个人在一起,阴阳相隔,海角天涯);而乔小为则是以小小的林烟为威胁,硬逼着林炎跟她同居生活。那时候的乔小为已然彻底改变,恶魔属性附体,黑化模式全开,踢开凌茂,抢过【烈火】,带着儿子凌望,跟她这辈子最爱的男人,以及这个她最爱的男人同她这辈子最恨的女人所生的儿子,一起生活了,长达近十年的漫长时光。 但那段日子,其实对谁来说,都是一种非人的折磨。 乔小为得到的只有林炎的躯壳。有时候她会歇斯底里,发疯发狂般狠狠揪住林炎的衣领拼命用力地摇晃,一边崩溃嚎啕地哭泣一边声嘶力竭地叫嚷:“你是不是很希望我死!?你是不是经常在心里面想,为什么当年得病死掉的人会是姐姐而不是我!?” 而林炎总是冷冷地回答她道:“不,我希望你永远不要死……不要,下去打扰因因。” 一遍又一遍地质问,一遍又一遍地受伤。而每当那些时候,乔小因临终前对她讲过的那一句话,便显得尤为得如雷在耳,霹雳狰狞:原来爱情的争斗不是争最后的胜利,看他到底在谁的身边和谁在一起,多久,多长;而是争一颗心,一颗百分之百,唯一纯粹的心。 乔小为输了。但很可惜的是乔小因也死了,所以其实,这一场爱情的战争,谁都没有赢。 于是就在凌望刚满十八岁,终于成人的那一年,乔小为关上门窗打开煤气,和这一个,她注定永远都得不到手抢不过来,但又偏偏却是她死活不肯放弃,不愿甘心的深爱挚爱最爱的男人,玉石俱焚,同归于尽。 林炎命里这三朵注定的桃花,真是一朵比一朵,开得浓烈绚烂,肆意决绝。 于是一个本应单纯的爱情故事发展到这里:乔小为自食恶果,林霜染后悔至死,韩笑孤独一生,而乔小因和林炎,多年逃亡历尽艰辛,且至今都还死不同穴,魂梦相离──当两个万人迷相遇,相爱,却是一群人的悲剧。 更遑论林微云的手足相残,韩莹月的自幼无母,凌望的家庭破裂,以及林烟的受尽折辱,半生艰难──这原来还是,两代人的梦魇。 四十分钟后,车子稳稳停进车库。庄景玉半低着头仍旧保持着和刚刚那一路一样无比认真的聆听姿态。黎唯哲熄了火满脸无奈,凑上前去伸手轻拍了拍爱人的暖暖脸蛋,宠溺笑着柔声哄问:“怎么,一辈子没听过这么惊心动魄百转千回的爱情故事,所以一下子给听入迷啦?” 庄景玉这回并没有很快一把推开黎唯哲,眨眨眼神色微动,忽然沉沉舒了口气低声叹道:“……没什么,只是在想,林霜染逼他的父母生离,乔小为害他的父母死别……如果我是林烟,那么我也会恨,我也有恨。” 黎唯哲听了略撇撇嘴,转手揉揉庄景玉的茸茸头顶,黑亮深沉的双眸霎时盈满浓浓无边的帅气微笑:“可是你不是他,所以没有如果也不要假设──”顿了顿,立刻起身凑上那一双粉嫩凉薄,对他来说根本就是在勾引邀请的柔软唇瓣,吧唧重重啾了一口,脸上笑容咧得更大更浓,“我可舍不得。” 庄景玉脸颊微红舔了舔唇,不过,难得没有别扭。窘了片刻他神情认真地怔怔凝视着面前这一位虽已相伴多年却仍俊朗帅气迷人无边的同性爱人,抿抿嘴,莞尔轻道:“呐,黎唯哲,你老实告诉我,以前……你到底有没有,喜欢过林烟?”不等黎唯哲开口喊冤他又立马补充,“一小时一分钟一秒钟无论多短也算,哪怕只一瞬间的心动,也算。” 黎唯哲坏坏地笑了。庄景玉几乎都能看见他屁股后面那条蓬蓬松松的狐狸尾巴又开始得瑟地摇啊摇晃啊晃摆啊摆,好不得意,痞着脸笑眯眯地问:“怎么老婆,你吃醋了吗?你吃醋了呀。” 庄景玉早就料到黎唯哲会是这种反应,非常淡定地摇头否认:“这个真没有,只是单纯地好奇。因为像林烟那样的绝色美人,你和他在一起那么久居然都没有喜欢上他,我才觉得奇怪,”停顿一下,庄景玉决定拿出杀手!,“况且就算是我,当年高中入学第一次见到林烟的时候,也都被他给狠狠地惊艳到过,那一瞬间,心脏还漏跳了好几拍呢。” “什么!?”于是刚还得意洋洋的某人立刻急得吹胡子瞪眼。 庄景玉挑眉看向黎唯哲,双手抱胸:“对啊,所以我可不相信,你的定力,会比我还好。” “……”黎唯哲今晚第二次在心里打定主意,以后决不能,再让自己的亲亲爱人和韩莹月姚雪林微云那三个腹黑女人混在一起了!!! “我确实没有喜欢过他,”即便如此,黎唯哲仍然不改初口回答得非常干脆──不过,却也十分真诚,“……但是,也就差一点了。” 黎唯哲不肯承认他喜欢过林烟,因为他真没有;但是他不得不承认,他的确是差一点,就要喜欢上林烟。如果那时候他没有在心里面拼命地告诫自己,绝对不要喜欢上家事这么复杂的麻烦男人,拼命地逼着自己,尽量远离如此招人爱惹人疼万人迷体质的美丽男人,当然更重要的是,如果在那时候,他没有很快与庄景玉重新相逢的话……那么,或许现在的黎唯哲,也就会是今晚林宅的宴会场上,那一群基数庞大的林烟铁杆儿粉丝团中的,其中一个了。 甚至或许还会成为其中的一支中流砥柱,中坚力量,一个极有可能会最终获胜,抱得美人归的种子选手,都说不定。 但坚持很重要,时机很关键。命运的玄机,到底让黎唯哲和这个美丽的男人彼此擦肩,今生无缘。 此时黎唯哲深深凝望着他如今的爱人,忍不住凑上去轻捧着,细细碎碎,浅尝辄止地亲吻流连:“这就是我的答案了,绝无谎言。……你吃醋吗?” 隔了半天,庄景玉那被对方密密麻麻铺天盖地的雨点亲吻给噎得不甚清晰的低沉声音,才姗姗来迟地从彼此交错缭绕的热浪气息里,闷闷传了出来:“……一点点。” 黎唯哲挑眉一笑:“甚好,那咱们,就算是扯平了。” “……”他这是,又被摆了一道吧?……可恶! 林宅的晚宴仍在如火如荼地继续这。现在轮到齐逸开唱了,整个会场气氛high到简直不行。刚刚上台前齐逸有跟林烟说,这是几年前他们还在一起的时候,自己专门为他而写的,但那数量也着实未免太多了些,林烟淡淡一笑,可记不得。 黎唯哲庄景玉是林烟亲眼看着走的,虽然他不至于一路直追出去,但也难免一个没能忍住,在心里面恨恨咒骂了一声。后来实在百无聊赖,便懒懒坐在沙发上,和夏昭时有一搭没一搭地,发起短信来: 【喂,你到底什么时候才来啊?不会放我鸽子吧?再拖下去宴会都要结束了!】 十分钟后,就在林烟都差点儿忘了自己刚刚竟然有跟夏昭时发过短信这一回事儿的时候,手机才终于羞羞答答地震动起来。赶紧抓过来点开屏幕一看……林烟顿时炸毛了: 【等】 ……啪! 林烟愤愤扔开手机。等……?好你个夏昭时……这他妈的还不如不回呢!真是让人不痛快! 就在林烟咬牙切齿磨牙霍霍腹诽某个迟到大王的时候,突然,身后响起了一个略微熟悉,但绝对不算亲切的轻浮声音: “Hey~这不是我们的林烟老大妈?怎么一个人在这儿啊?没人陪你吗?你的Adrian呢?” 林烟先用了千分之一秒的时间来思考这个声音到底是谁……嗯,想出来了;然后再用了剩下的千分之九百九十九秒的时间思考,Adrian……那是谁?他认识吗?不会吧,他从来不认识什么名字起了个乱七八糟的外文鸟语名儿的人的啊。就算是外国人但如果成了他的客人,他也是一定会给那个人取一个中文代号的……Adrian,谁啊?毫无印象。 林烟微皱着眉梢懒洋洋地转过脖子,仰头看着突然出现在沙发背后的两人。嗯,果然。一个是他刚想到的,【宠儿】里某个最近跟他有一点小疙瘩的新成员。(其实林烟觉得主要是因为那孩子一直缠着扭着死磕着他不放,而自己根本就是懒得关注他的);而另一个则是…… 林烟迎头对上那人故作冷漠的胶着视线,微微一笑:“李一男,你无不无聊,有点儿新意成吗?又玩儿这个把戏……哎,利用小朋友来让我伤心吃醋,然后隔天就把人家给狠狠踢走,声泪俱下地跪着跟我承认错误,说找他来只是为了刺激我,最爱的人只有我……说真的李一南,你忍心做,我都不忍心再继续看下去了,”说着慢慢偏头,眼神和声音都显得特别特别的认真诚恳,“小六啊,听你林烟哥哥的话,拿了钱就算赚了,可千万,不要指望什么你不该指望的东西。不然,可是会受伤的哦~~” 话音一落,刚刚还趾高气扬耀武扬威地站在李一南身旁的蛮横少年,蓦地,就变了脸色。 第三十一章   此刻正站在李一南身边的,是【宠儿】里排名第六,也就是去年圣诞节平安夜,林烟在【意难忘】选择跟夏昭时一同离开而放了李一南鸽子的那一次,他随口无心给李一南推荐的,那一个所谓既年轻又上进而且还白软纤细,刚进【宠儿】就凭着他那一张一来就毫不客气地千军横扫了【宠儿】里绝大多数男公关的精致脸孔,直接晋身为前十,排名到第六,跟林烟当年那史无前例的TOP 1经历有那么一点微妙的类似,因而也公开地被许多圈内人给誉为成了“小林烟”抑或“林烟接班人”的,漂亮少年。 少年的长相和林烟的容貌都是属于那种典型的美艳逼人妖娆魅惑的type;不过大有不同的是,林烟的美貌是完全的东方式妖孽,细腻柔美,精致婉约,偶尔的淡漠疏离清冷高傲,恰有如月华照凉水,冷香凝霜雪,明明是幽到了极致,但给人的印象,却反倒更是媚到了顶点;而少年却因为是一名混血儿,中法混血,所以脸型和五官里,便或多或少带了那么一点点粗糙毛躁,怎么遮都遮不住的西式轮廓,欧化感觉。 少年名叫Cecil。尽管从一般情况上来讲,混血儿在外貌上,总是要比只单独某一国的纯种人出色许多的。更何况,Cecil的外貌实在是混得很好,甚至几乎都可以说是混得都有些过于好了,因此就算是在混血儿里,Cecil的长相,也绝对算得上是这世上最顶尖的佼佼者之一的。这般惊人的美貌,再加上法国人从古至今刻进骨子里的那种浪漫天性自恋轻狂,因此在以前漫长整二十年的生命时光,Cecil都深深为着自己的美貌所骄傲狂妄。当然他也有这样的资本──除了那个有着四分之一意大利血统的超级名模季晚潇以外,Cecil从不认为并且也至今未能看到,这世上还存在着什么别的男人,可以在外貌上跟自己分庭抗礼,旗鼓相当。直到一年前他来了S市,进入夜店圈,听说了林烟,遇上了林烟,然后,看到了林烟。 和其他所有第一次见到林烟的人一样,一个反应:Cecil简直不能想象,这世上竟还有着五官精致至此,完美犹胜漫画的家伙,无论男女。 而瞬间的呆怔之后,心头随即狂涌泛出的,便是满满当当的不服,不爽,不痛快,不甘心。 Cecil以前在法国也被很多人追很多人夸很多人宠,因而养成了他现在这样极其自恋傲慢的招人嫌个性。简单来说,就是有着非常严重的“汤姆苏”情结。虽然一进【宠儿】就能排到榜上第六已经是一件非常非常了不起的事情了,但是只要一和林烟的空降第一相比起来……尽管Cecil也不得不承认,在外貌上,林烟的确是要比他更漂亮些,他确实逊了林烟不止一筹,可是……可是……啊啊啊!他还是无法抑制地觉得好嫉妒!好嫉妒!!好嫉妒啊!!! 于是可想而知,自打进入【宠儿】以后,Cecil对于林烟,那根本无法掩饰的明显敌意。 对此林烟早就察觉出来了。没什么所谓,就是觉得有点儿麻烦伤脑筋,而且……啧啧,他的这位小后辈,怎么看起来似乎,有点儿被害妄想症的征兆啊?林烟不喜欢外国的一切,蝌蚪似的外文名字更是不会多花工夫去记去念的,所以对于Cecil,他从来都称呼为小六。然而Cecil却总觉得这分明就是林烟在嘲弄讥讽自己,又或是在跟自己耀武扬威,炫耀至极(以上均出自他的脑补意淫)。因此每一次听,都不禁恨得全身发抖,咬牙切齿。 尤其刚刚,林烟还就这么直直当着他本人的面,毫无愧色大言不惭地狠狠讽刺数落了自己一番,以及,不着痕迹又不要脸地,出言勾引了他现在的大贵客,大金主,李一南。 看着眼前林烟这一张,无论怎么看从哪个角度看换什么姿势看,但都三百六十度毫无死角,毋庸置疑不容辩驳要比他Cecil美上那么个三四分的绝色容颜,Cecil禁不住眼前一阵阵地发晕发黑,胸口又腥又燥,又翻又涌,觉得自己,简直就是要被给气吐血了。 “林烟你!你……!” 林烟看都没看这个脑残上身的自恋混血儿一眼,仍旧偏头似笑非笑地紧紧盯着李一南,嘴角弧度很大,翘得颇高,却到眼线处戛然而止猛然停步,眸子底幽幽浮动着一片闪着莹莹蓝光的破碎冰渣,凛冽冻人,也寒得惊人;语速缓慢,既似危险又是威胁地冷冷说道:“我真不想再跟你继续玩儿这种游戏了,李一南。因为,真、的、很、烦。有本事,你就永远别跟我道歉,别来求我,别来理我,别来找我,别来见我,”他一字一句,一派艳丽的眉宇写满了早已受够了的不耐和恃宠而骄“我才不信”的挑衅,“──有种,你就这么做。” 李一南全身的肌肉霍地绷紧。尽管脸上依旧克制着尽量不显露出来,但正紧紧挽着李一南右臂的Cecil却比谁都要更加清晰地感觉到了,此时此刻,自己这位大主顾的惶恐与忐忑。 他的确是在怕,很怕。因为他的确是在乎,很在乎。 闲荡着的右手在视线不及当然也无人关注的黑暗背后慢慢紧握成拳,Cecil心头气极恼极怒极恨极,瞬间扭曲了脸色咬着牙齿无比狰狞地道:“你不要给我太得意了!林烟!呵,怎么,你的Adrian是不是也是因为受不了你的犯贱不想跟你站在一起,所以才迟迟不出现的!?” ……Adrian,又是这个名字。 林烟来不及吐槽“一南”这个肉麻恶心到爆的“爱称”,就先忍不住皱起了好看的眉梢,歪头想了想,表情疑惑而阴沉:“什么Adrian?我不认识。”声音冷冷如玉,口气漫不经心,回答得十分简洁干脆,丝毫不拖泥带水。 Cecil一愣之后旋即捧腹大笑不止,好像是听到了什么了不得的惊天大笑话,但又更像是一种千辛万苦终于找到了林烟的死角软肋,即将大仇得报的疯狂快感。林烟看他那样心里隐隐浮出来一丝不妙的不祥预感。果然,下一秒一转眼,就看到一旁原本从来都是向着自己,无论自己怎么对他但都一向无条件无原则地宠着自己,更别提像现在这样,竟然会在自己的面前临阵倒戈帮着别人,忠诚度绝对百分之一万的骨灰级铁杆儿粉丝李一南,此时此刻,却居然也微妙地勾着唇角,冲自己露出来了一抹极其凉薄而报复的报复微笑,徐徐道:“烟烟,那时候,你不是都已经跟人家好到,哪怕不惜放我鸽子,也要跟人家一起走的了吗?怎么,结果搞了半天,人家却连名字……连我们这些,跟他不怎么熟的人也都知道的常用名字,都还没有告诉过你,不让你知道啊。” 于是林烟一下子就反应了过来。而当反应过来以后,他的脸色迅速就开始绛沈褪色,乌云点滴黑云压城,不是很好。 难得有一样,不是跟他的父母以及黎唯哲有关的事情,又或说是,难得有一个,除了他的父母以及黎唯哲之外的人,竟可以惹得他林烟,如此的恼怒动气。 不是李一南,而是夏昭时。 察觉到的瞬间连林烟自己都觉得惊奇,他居然会对夏昭时不跟自己讲这个名字,而情绪失控至此。明明自己是最讨厌舌头都打不直抡不转的蝌蚪名字的,明明就算夏昭时跟他讲了他也不过是一只耳朵进一只耳朵出,一听就忘,绝对不会叫的,明明他对夏昭时直呼其名的机会也根本没有多少的……但无论怎么想有多少个“明明”,但现在唯一的事实和后果就是,林烟已经是感到生气,而且是,非常生气了。 而鉴于此刻夏昭时这个当事人仍不在场的缘故,所以现在林烟的这份生气,已然渐渐转移到了面前某个不知天高地厚,惟恐天下不乱的小心眼儿男人身上。慢慢眯起眼睛,林烟周身气息不善,暗潮汹涌,戾气倍增。 不过估计李一南上次也着实是被气急了伤狠了,因而对着眼前林烟这一副如此显而易见的表情变化和四周的气氛变化,居然都有胆子视而不见视若无睹了!反倒心底更为迅猛地升腾起了一股极其强烈的报复快感来,故意不解地调侃戏谑:“虽然夏昭时的确长是长了一张典型东方美男子的俊脸,但无论怎么说,他也好歹是一个土生土长的‘美国人’啊。你知道么烟烟?呵,估计你不知道吧烟烟,其实夏昭时这个名字,他平时几乎都不怎么用的,道上的人基本上都称呼他为Adrian。怎么,他不肯告诉你他的这个名字是因为……他体贴烟烟你不喜欢也念不好英文呢?还是……哦对了,对了,我突然想起来了,我以前好像是有听人说起过,夏公子……似乎是一位很有名的洁癖症患者,爱干净爱得简直出了名啊……哦!原来如此,是不是正是因为这样所以他觉得,烟烟你脏得,不配,这么叫他呢?” 那一个“脏”字,咬得特别,特别重。贯耳如雷,清晰刺痛。 这真是一番好恶毒,好狠毒,好一针见血,又好毫不留情的骂话啊。但是很难想象这一番话,竟然会是一向疼惜宠爱他的烟烟都还来不及的李一南,对着分明最疼最宠最爱的烟烟,讲的。甚至就连李一南自己,在说完了很久很久,哪怕日后再过去更久更久,许多许多年,漫长的岁月,遥远的时光,也都依然无法想象,当时的自己,究竟是怎样对着他的烟烟那一张,虽强忍着不露痕迹,但的的确确是在渐渐变白难看,并且也渐渐消沉难过下去的精致小脸,讲完了这一番,让他自己都永远无法原谅自己的,冲动的狠话。 人类总是在无意识地伤害最爱自己的人,和有意识地伤害,自己最爱的人。这到底是为了什么?抑或只是单纯的,人类的劣根本性。 一旁的Cecil立刻笑得更猖狂了。林烟沉默片刻,静静看着李一南,许久许久,忽然长睫一垂,蓦地也笑了:“……李一南,我错了。” 声音近乎叹息。 李一南惊了一大跳。骤然亮起的目光非常复杂,里边似有孤注一掷三生侥幸的欣喜,却又是大难临头无法预料的恐慌。 接下来的事实证明他的预感是完全正确的。 只听林烟用一种夸张至极的佩服口气,不疾不徐地缓缓道:“是我看低你了李一南。你有种,你的确是有种……呵,好,你放心,你做的选择,我尊重你,”顿了顿,林烟一字一句,表情冷漠而认真,“下次,别说你在我的面前下跪,就算你在我面前的自杀──你没骨气不代表我没骨气──我绝对,不会再理你了。” 李一南无意识地张了张嘴,那么一张俊朗帅气,邪佞痞气的外表,却配上此刻这样一副手足无措的天然呆表情,就着实显得有些滑稽可笑。脊柱僵硬肌肉紧绷,却又十分后悔不迭,惶恐不安地颤抖着。Cecil顿时觉得,自己几乎,就快要挽不住身旁这个高大强壮的男人了。 “反正我脏嘛不是?呵,你李影帝红遍亚洲粉丝无数人气爆棚,看起不起我一个小小的林烟,那我林烟当然也不会那么缠人不要脸,非求你看得起我,”林烟毫不留情地句句吐出对于李一南来说字字如刀的话语,丝毫不觉,毫不手软。说着说着却忽然眼睛一亮,然后立马就一个扭腰侧身绕过了他们,疾步往前,朝着某个正缓缓向他们迈步走近的修长身影匆匆走去,最后干脆利落斩钉截铁地冲仍旧呆立原地久久没能缓过神来的李一南扔下了不容置疑,不容辩驳,更不容拒绝的一句,“就这么样吧李一南,咱们,绝、交。” 就在林烟落下“绝交”这两个字的瞬间,Cecil恍惚有种,自己正挽着的这个男人,已经彻底被冻成了冰,不会再呼吸,也没有了心跳的错觉。 林烟言笑晏晏笑靥如花地挽着夏昭时的手臂,明明无心无意,但又偏偏像极了故意刻意地从他们两人身边擦肩而过,一个偏头微仰,一个低头凝望,一个五官精致倾城倾国,一个长眉星眸俊美如墨,高低的差距刚刚好,相错的角度也刚刚好,共同缓步迈进前方金碧辉煌的前厅;安静流淌的火光灯影深深浅浅,浮浮沉沉地打在他们同样完美的脸上身上,那场景无论远看近看,略看细看,俯瞰仰看,都是无可挑剔得柔美静好,恰如同一副巧夺天公,掠人心神的油画那般。 直到那时,李一南才仿佛冰雪融化回过神来,左手中指一曲,微微,动了动。 Cecil各种羡慕嫉妒恨地痴痴远望了望林烟身旁的夏昭时,而后又再无可奈何地将目光重新移回了,那个又一次轻而易举吸引了整个宴厅绝大多人关注目光的林烟身上,咬咬牙,挽着李一南右臂的左手稍一用力,泄愤似地恨恨道:“……别看他现在风光!他会老的……他会老的!最黄金的年龄段和最巅峰的职业生在涯早就已经过去了,他很快……很快就会老了!” 李一南久久凝望着林烟的背影,直到他和夏昭时共同止步于大厅中央的三角钢琴处。随后李一南毫不迟疑地从Cecil的桎梏臂弯里,不动声色而又淡然决绝地,抽出了自己的右手。 “他会老,你也会老,”李一南轻轻闭上眼睛,在一片黑暗逆袭的世界里,勾勒出他的夜色王国,那一抹唯一不变的彩色。声音低沉有如窃窃私语,有如昙花静绽,有如流连月华的鸣虫,有如沉醉荷塘的晚风,“但即便他老了,他也曾,如此地光芒万丈过。” 那就够了。已足够了。有许多人穷尽一生,发出的光芒都还不如,他一回眸的秋波。 说完李一南抖手理了理西服。转身抬脚离开的瞬间,就默认断绝了他和……嗯?这个人叫什么名字来着?──的这一份,因为林烟而莫名其妙地赌气开始,最后又因为林烟而莫名其妙地撒气结束的,莫名其妙的主顾关系。开支票扔过去的动作流畅帅气,很有范,也很有型。 只要不是在林烟的面前,在别的任何人的面前,那么其实他都还是那一个,一如始初,从未变过的,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的花花公子,李一南。 而此刻已被他无情抛在身后的Cecil,手心紧紧捏着那一张价值千金的薄薄纸片,脸色,却并不比它的颜色更好看。 林、烟,林、烟,林、烟──在心底一遍又一遍咬牙默念着这个如雷贯耳的大名,Cecil的表情是前所未有的阴鸷狰狞。总有一天……总有一天……他发誓,他要把林烟从神坛的顶端给狠狠地拉下来!扯下来!让他跌下来!摔下来!摔得粉身碎骨血肉模糊!哈!第一的位置会是他的……会是他的!迟早,都会是他的! 林烟和夏昭时表面上是一起在走,但实际上,却是林烟默默领着夏昭时的步子,而夏昭时则是非常无所谓地,淡定跟着林烟的步子在走。 停下来瞥瞥面前无人,林烟便不再客气,一个转身稍稍用力拽过了夏昭时的领带尾摆,捏在掌心细细地摩挲把玩,眯着眼睛却又撅着小嘴,十分完美地兼具了危险和撒娇两种截然不同的迥异表情,语气不爽又委屈,气鼓鼓凶巴巴地道:“我不想像个怨妇一样傻了吧唧地质问你,相处这么久,但为什么一直不告诉我你叫那什么Adrian的原因。但从此以后,夏昭时这个名字,就是专属我林烟的。只有我,只有我林烟,才可以这么叫你。哼,你就让其他所有人都叫你那什么Adrian好了!反正我懒得念又记不住,而且那难听死了,我也不稀罕。” 夏昭时的目光意味深长,微笑看着林烟:“恐怕迟了。你现在,已经像个怨妇了。” 林烟呼吸一滞,立刻狠狠瞪了夏昭时一眼,不满地低吼:“那是谁害的?还不都是你的错!”抿抿嘴,自知有些失态,偏过头不再看他,碎碎念地小声嘟囔起来,“谁让你来这么晚的?昨天也不知道是谁大言不惭地放下话来,说我是你的人,一定会好好罩着我的……哼,结果今晚,我先是被林微云他们一群老熟人欺负,然后又被李一南那个忘恩负义不念旧情的小心眼儿男人和他最近新勾搭上的某个小贱人欺负……都欺负完了你才来,真是靠不住。” 夏昭时一听就觉得滑稽,忍不住打趣:“行了,林微云旁边还有黎唯哲站着呢,他们要是真想欺负你,你还能完好无损地等到我来?而且,你不是也从他们的小宝贝,今晚面子最大的小寿星身上,给狠狠报复回来了吗。至于李一南欺负你?呵,那我大概可以想象,以后他的日子,究竟会有多难过了。不过至于他的那个新欢──”夏昭时动作轻柔但却不容反抗地将自己的领带从林烟的手中救回来,微微侧头示意林烟往身后Cecil的方向看去,“到底是他欺负你还是你欺负他,我看,大家都心知肚明。” 林烟当然没看Cecil,只是抬头无语白了夏昭时一眼,嘟着嘴恶狠狠威胁:“喂!到底谁才是你的人?你到底帮谁?” “你,”夏昭时回答得很快,“当然是你。” 林烟在那一瞬有短暂的恍惚。眼前夏昭时深邃的轮廓俊美的五官和温柔的目光不断在他的眼眸深处泛滥涌动,竟宛如情深似海的真诚。也许长相好看的人就是有这点吃香,无论真心假意,不管虚以委蛇,但只要当他认真说话,认真承诺,认真看着你的时候,哪怕那全都只是装的,开玩笑的,不作数的,但也足以令听的人忽略一切,心甘情愿,溺死在那一片静水流深,浩瀚无边的蔚蓝里,醒不过来,不想醒来。 林烟眨眨眼睛,忽而低头一笑。那一垂眸的风情,在他那两排犹如蝴蝶剪影般浓密纤细的美丽长睫间,波光流转,风华尽现。 “本来想和你跳舞的……但突然就不想了。我弹琴给你听,好不好?”林烟微微仰头看着夏昭时,角度美好,容颜更绝。一向轻蔑高傲的神情里,难得生出来了一种温柔楚楚的讨好乖巧,柔弱可怜。 倏然而过未曾捕捉的怦然之下,夏昭时掩不住满脸惊异,诧然道:“嗯?你还会弹钢琴?” 这样问着的时候,林烟已然歪着头弯着眼,莞尔勾唇,翩然一笑,走上前正襟端坐在了钢琴前,双手轻轻覆于键上,一往下,乐音款款,音符迸发。 和专业钢琴师钢琴家们相比起来自然远远算不上精确精确的音乐声,从林烟染着淡淡粉色的奶白指尖唯美泻出,却显得空灵又空旷,在偌大一个宴厅会场,悠扬地流淌,宁谧而绵长。 周围的嘈杂都渐渐安静下来,原本人声鼎沸的喧哗喧闹里,只剩下这一曲,《梦中的婚礼》。 一身纯白的林烟和这架乳白的钢琴,一个指尖翻飞一个岿然而立,有如大雪茫茫中悠然掠过的一只雪雁,孤独停在山巅,碧空一色远近无线,仿佛水乳交融,化为一体。 “我不会弹琴,只有这一曲,”林烟闭着眼睛声音很轻,泥足深陷在过去某一年某一日,那一段久远,久远的回忆里。那里有蒙尘沾灰的废弃教堂,有音质喑哑的破旧钢琴,有薄如蝉翼的幽莹月光,有偏安一隅的冰凉孤星,“是很小很小的时候,妈妈弹给我和爸爸听的。” “那个时候我们都跑累了,逃累了……躲进一个教堂里。爸爸把我抱在腿上坐在身旁,听妈妈弹钢琴。真是好听极了……你知道吗夏昭时?我妈妈弹得,真是好听极了。” “然后也就是在那个教堂,爸爸和妈妈结婚了。没有客人没有祝福没有证婚人甚至连一枚戒指都没有……什么都没有,但是这些都没有关系,我觉得最可惜的是,妈妈没有婚纱。” “我想看妈妈穿婚纱,很想很想。光是想想都已经觉得,美得让人,不能呼吸了。” “不过那个婚礼……那个梦一样的婚礼,除了婚纱,一切都很完美。最完美了。” 夏昭时静静站在林烟的身后无声聆听。片刻,忽然一个倾身上前,宽阔高大的身形几乎完全笼罩住了林烟纤细瘦削的后背,简直就是将林烟整个儿揽进了自己的怀抱胸膛。 温暖干燥略带薄茧的手心,轻轻覆上了林烟跳跃波动,光滑如绸的手背,与之齐动,随之而飞。夏昭时弹得熟练又好,微微一笑:“很有名的曲子……我也会弹,你吃惊吗?” 林烟的确是有些吃惊地转头回望着夏昭时,半晌,歪着脑袋,脸上绽开了一抹欣喜羞涩的期待:“你也是,你妈妈教你的吗?” 不过夏昭时的回答却让他失望了:“不,这是我父亲常常弹的。我经常听,后来,也就渐渐地学会了。” “唔……这样啊,那──”林烟可爱地皱皱眉头,毫不客气地一针见血,直戳红心:“你爸爸在弹这首曲子的时候,脑子里想着的女人,真的,是你妈妈吗?” “不是,”夏昭时居然没有隐瞒,长眉一挑眸光顿深,只有林烟能看出来,在这一副微笑如常的温和表情之下,那一种不动声色不动则已,而一动,就是要置人于死地的不择手段,暴戾阴狠,“是一个,下贱的女人。” “哦,那你比我不幸,”林烟回答得很淡定,想了想又道,“不过那个女人,应该更加不幸。” 夏昭时不置可否地补充:“不止。还有,她的儿子。” 林烟愣了一下,但聪明如他很快就彻底想通明白了过来,表情变幻之余不禁摇着头心生感慨,啧啧叹道:“哇,这世界可真小啊。不过你这么厉害,而且听起来,你妈妈也好厉害,得罪了你们……啧,那还真是,一对可怜的母子呢。” 虽然说着可怜,但从林烟的脸上却丝毫看不出,一分半点儿的同情。满满全是一片,等着瞧好戏的惟恐天下不乱。 这时曲已将终。夏昭时近距凝望林烟肤白胜雪凝滑如瓷的侧颜,忽然第一次不能自已地体会到了那种名为情动的感觉,忍不住凑上前去贴在林烟精致可爱的耳边,戏谑道:“所以以后见着我妈,你可千万不要在她的面前,弹这首曲子。” 这真是一个,一点都不符合夏昭时气质,和他们之间关系的,可笑玩笑。 暖湿温热的气流顿时弄得林烟全身一阵止不住地抖动颤栗,从脖后到肩背,从耳廓到锁骨,全都立刻翻起了一颗颗掩藏不了的褶皱细粒。林烟有点吃惊但更多得意地朝着夏昭时不断眨着他那一双漂亮弯弯的桃花眼睛,趾高气扬不怀好意的高傲神情看得既想让人狠狠动手打他,却又更想让人,狠狠动口亲他: “嗯?我怎么不知道,原来你都已经替我们的未来,想到了那么久以后的事情了?” 夏昭时只是笑,一脸的高深莫测。但其实那只是因为连他自己,都在不解,都在疑惑。 交错覆盖的左手同时放开,默契惊人。林烟干脆整个转过身子仰起头,偏偏脸蛋扬高侧颊:“亲亲我吧,”他的眼睛里闪着细致柔和的光斑,轻声说着,“夏昭时,亲亲我吧。” 无论是出于安慰还是炫耀,他觉得自己现在,都迫切地需要一枚亲吻。而那就是来自夏昭时而不是别的任何人,他能感觉到。 原本林烟想着夏昭时最多只会亲……不,应该只是碰一碰,他的脸罢了,所以当夏昭时的双唇温柔落下覆盖在他的双唇上的时候,善于接吻的林烟居然忘了闭上眼睛。就像个初出茅庐的青涩小伙子一样,大张着眼帘,经历完了这一切。点到为止的接触,长久弥漫的余韵。 夏昭时的触感,夏昭时的味道。 分开时夏昭时又再覆上去情色意味浓郁地伸出舌尖舔了舔林烟嘴角欲去还留的暧昧银丝,一脸玩味地笑:“你傻了吗?” 林烟呆呆地:“你、你……你不是……洁癖吗?” 夏昭时直起身子挑挑眉梢:“那你应该庆幸你的骄傲,没有让你跟人口交。” 林烟静了静,仍旧不死心地仰头问他:“可是你居然亲我,居然亲我……夏昭时,你迷上我了吗?”这一次他的口气里连一点多余的自满傲气都没有,问得非常平静,也非常真诚,看样子是真的想知道,“你也跟其他很多人一样……迷上我了吗?” “……没有人不会迷上你,林烟,”夏昭时沉默几秒低头俯视,一指微动缓缓抬起林烟的下巴,摩挲流连,“只不过这份迷恋,有的人变成了嫉妒,有的人变成了喜欢,有的人记得深,有的人忘得快……仅此而已。”顿了顿,果然便迎上林烟那一副欲言又止,怀疑不信的表情,夏昭时了然地笑了,“如果你硬要说黎唯哲就是一个例外的话……不,林烟,黎唯哲不是例外。他没有喜欢上你,那一定是因为,他曾经用尽了全力逼着告诫自己,不要,喜欢上你。” 他成功了。而他的代价却是,此生此世,他再也没有资格拥有和了解,这样的美丽。 林烟眯着眼睛回味了这一番话许久。 “夏昭时,”然后他突然开口,温情脉脉,叫他的名字,“我们做吧。” 夏昭时摸了一把林烟的脸:“再等等,再等等,”而他却这样承诺,“等你,再干净一点。” 第三十二章   那一晚他们到底没有做。至少,是没有真刀真枪上阵,做到最后那个,所谓紧密切合,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终极步骤。但手指间的流连爱抚和挑逗套弄,片刻后掌心里黏稠湿热的灼热喷涌,却已然让双让对彼此心意上的微妙变化清晰地了然于胸,但又阴险地深藏不露。 这就是夏昭时和林烟。明明一点点不着痕迹的着迷抑或依赖,也都能被他们在第一时间最快最尖地敏锐察觉,然后毫不客气地加以利用,马不停蹄地乘胜追击,小心翼翼地继续试探。 勾引和被勾引这种事情,在实施的过程里,变数有很多。比如一不留神本末倒置,勾引的反被勾引,而被勾引的却无心勾引;又比如,无论勾引还是被勾引的,最后,都动了心。 宴会结束的第二天一大早,两人就迅速飞回了S市。理由很简单,因为林烟,不喜欢那里。而经此一宴之后,夏昭时曾经对林烟肮脏身体的厌恶嫌弃,彼此间最大的障碍隔阂,也似乎就此消失,不见踪影。虽然他们始终都没有突破最后那最紧密也最契合的关键一步,但床伴甚至近乎都可以被称为是情侣之间,那种无时无刻不可以,随时随地都可见的狎昵亲密,耳鬓厮磨,接吻爱抚,动手调情……已然,成为了家常便饭。 而每一次这样之后他们心里都很清楚,不远了,不远了……离那一天,离彼此距离最近,身无间隙的那一天,已经,不远了。 有一个悠长而空旷的低沉声音,在他们两人的心底,这么不可抗力地预言着。但从来不喜受人摆布的林烟夏昭时,这一次,关于这一点,却谁都不想反驳。 因为这是对的。而他们,也已经等待很久,很久了。 当然蓄谋已久和临阵突发并无矛盾。别说,那一天,无论是对于林烟还是夏昭时而言,都着实来得,有一些突然。 那一天正是元宵,两个人从D城林宅回来了约莫有小半个月。天还没黑整个S市就已然满城闹热漫天花火,一入夜便更是了不得,炸裂声震耳欲聋绵延连街,处处火树银花,烟光璀璨。房间里,在这个时间段,夏昭时按照惯例正襟危坐在他那一张宽大厚沈的办公桌前目不转睛地直直对着电脑屏幕,专心浏览他那一些,不管林烟看多少遍也永远看不懂头要晕的数字符号;而林烟则是抱着一台轻薄小巧的银白色笔记本盘着腿靠着背,乖乖蜷缩在沙发里。一边啃杏仁儿一边打游戏。他的拿手好戏,麻将。 因为和韩莹月这个难得一遇棋逢对手的个中好手,顶尖高手提前约好了一局,所以这一次林烟比较没有托大,页面上,只开了区区五局而已,远逊于他曾经的最高辉煌记录:同开十三盘,十三盘,同胡全胜。 只是不知道怎么搞的,难得他林烟这么严肃认真地对待一次,结果这个韩莹月的状态,怎么似乎……不是很好啊?一点都对不起他的如临大敌严阵以待嘛,和其他弱手菜鸟一点儿区别都没有,真是忒没意思。又一盘轻松获胜以后,林烟摸着下巴眯着眼睛心想,都说怀孕的女人脑筋会变笨,难道他这个同母异父的可爱姐姐,在两人世界疯玩儿了这么多年之后终于觉得腻歪了,要准备给他生个小侄子小侄女儿了么? 一想到不久后韩笑可能就要被叫“外公”了,林烟就忍不住地想笑。因为那样会让他觉得,自己的父母仍旧永远不变地年轻貌美着,而这个自以为是无所不能的阴险男人,无论看起来有多么强大,但到底抵不过最强大的时间,正在一点一点地走向死亡,年迈衰老。 那种抓不住也握不牢,离他的妈妈越来越远渐行渐远远的报复快感,真是让林烟觉得很好,很好。 新一盘没开始多久,韩莹月突然弹出个框框发来了句【林烟,我……】,莫名其妙欲言又止的,看样子,是要跟他私聊。林烟乐了,正天马行空地乱猜着韩莹月究竟要跟自己说什么来着呢,结果等了老半天那边也没动静;而最后更是离奇,一盘都还没结束呢,那边居然就这么毫无职业道德,不顾行业操守地黑掉下线了。 ……林烟无语。估计是她那个恨自己恨得过了头的仗义老公把韩莹月给硬拉下去的。 不费吹灰之力赢了其他四局,林烟特没意思地撇了撇嘴,把有些发热的电脑从大腿根儿上抱开站起来大大伸了个懒腰,正打算去玩弄调戏下认真工作的某人时,扔在一旁久未理会的手机,却忽然响了。 懒懒拿起来一看,林烟顿时更乐了。哈!该说这是心有灵犀还是有缘千里来相会呀!刚觉着打牌没意思呢,结果这位仅次于韩莹月的好牌友好麻友,就相当及时地给自己来了电话。 “喂──”林烟笑眯眯地按下接通键,口气第一次这么温和缠绵,“齐逸啊,你……” “快!烟烟!”然而令他没料到的是,齐逸也第一次在他跟通电话的时候,口气不是一如既往的有求必应,讨好谄媚,而居然是这般的急促强硬,颐指气使;甚至细细一听那声音,还粗喘仓促得厉害,上气不接下气,肺活量堪忧,活像刚用百米速度跑完了一场万米马拉松似的艰巨难过,“开电视,XX频道!记得!一定要看!一定要看!!一定要看!!!”而且还特意重复了整整三遍!然后一说完就啪一声猛地挂断了。 整个通话过程绝不超过十秒钟。林烟握着手机站在原地,只觉得耳边好像饿死鬼赶着去投胎似地哗啦啦响过了一阵劈里啪啦稀里哗啦匡匡当当的噪声杂音,然后就无比诡异地一片寂静。 “搞什么……居然敢挂我电话?”睁大眼睛有些不敢置信地盯着屏幕上那一排鲜红刺眼的【通话结束】四个大字,林烟紧皱眉头抓抓头发,撅着嘴一脸不爽地小声嘟囔,“完了完了,齐逸被李一南给带坏了带坏了……真是,一个二个都要造反了造反了!” 不过,吐槽归吐槽,反正林烟现在那么无聊,又在“好啊,我倒要看看你们一对狼狈为奸的贱死党还能搞出什么花样儿来”的好奇心驱使之下,林烟挑挑眉又一屁股重新坐回到沙发上,扔开手机拿起遥控器打开电视,迅速切换到了齐逸刚刚严厉指定的XX频道,最后再随手拈来了一个软绵绵蓬松松的大靠枕暖暖抱在怀里,一边继续啃杏仁儿,一边准备欣赏好戏。 刚看几秒林烟就很快明白过来了。原来这个台是在直播齐逸半个月前在飞机上跟自己讲过的,他的“逸鸣惊人”世界巡回演唱会,在D城市体育馆的启动处女航,首场演唱。仅从相隔千里的薄薄屏幕上看,林烟都能身临其境感同身受地体会到现场气氛的激烈狂热,high到翻天。偶尔镜头一瞥扫过台下的观众们,男男女女,老老少少,或形单影只,或成群结伴,但一个一个却都毫无例外地大力挥动着手臂,疯狂舞动着手中的荧光棒抑或手机,幽幽莹莹星星点点的微弱光芒一旦连缀起来就显得庞大无比,仿佛无边无际的浩瀚星空和波涛汹涌的光斑海洋,照亮了他们又哭又笑如痴如醉的迷恋脸庞。林烟怔了一下不禁好笑:诶,原来齐逸这个家伙的人气,没想到还居然有点儿高嘛,以前倒是自己小瞧了他呢。哎,一个他一个李一南,如果让他的粉丝们知道了自己居然就这么对他们的心爱偶像,估计是要恨不得把自己给诅咒到死,碎尸万段的吧。 近十万观众的巨大热情在已经空旷了虽只有短短几分秒钟,但对于歌迷来说却仿佛已过了整整亿万光年那般漫长的舞台中央上方,终于投下来了一束柔和暧昧的橙色灯光,而轻缓迷离的音乐声响也逐渐从四面八方有如萧萧晚风绵绵秋雨那般温柔细密涌出,排山倒海而来的那一刻,彻底被点燃激发到了一个至高无上的顶点巅峰。不过林烟在电视机前却是看得有些纳闷儿:喂喂……不至于吧不至于吧!要说刚开始观众high成这样他倒还能理解,毕竟马上就要亲眼见到自己心目中曾经遥不可及难以想象的白马王子心爱偶像了,激动点儿很正常;但现在演唱会都快开到四分之三了,他们怎么看起来……反倒比一开始还要激动得更加不像话啦?尤其刚刚镜头一闪无意间扫到的,某位目测最多不超过十五岁的年轻小姑娘,一会儿是扯开喉咙放声尖叫,一会儿又垮着小脸嚎啕大哭,而且最夸张的是,还跟吃了摇头丸K了毒一样羊癫疯似地狂吼狂喊乱蹦乱跳,挥手扭臀摇头跺脚……林烟在屏幕外看得真叫那一个心惊胆战心惊肉跳啊,实在担心她还没能亲眼见着齐逸呢,就先直接倒地疯晕过去了。 但当升降舞台缓缓升高浮起,站在其上的那个高大人影被四周骤然齐亮的耀眼灯光彻底暴露照明,而开口的歌声也同时响彻场馆,蔓延流淌的瞬间,林烟看着那一张前不久才见过的熟悉俊脸微微一愣,旋即恍然大悟,不禁轻笑出声。 原来出来的这个人并不是齐逸,而是这一次演唱会的特邀嘉宾,齐逸的圈内死党,李一南。 李一南穿了一身密不透风一!到底的纯深黑色,黑色衬衫黑色西裤黑色皮鞋黑色项链黑色耳钉,甚至头上还戴了一顶帅气十足的黑色毡帽,整个人酷到不行跩到爆炸,很有早几十年前的香港黑社会大佬的气场感觉。而此刻他正深情演唱着的,也恰恰就是一首经典粤语老歌,《怪你过分美丽》。 老实说,李一南演员出道,唱功什么的,实在是有些上不得台面,次得离谱。尤其是和刚刚才收声下台的齐逸,这种全能型的专业歌手相比起来,就更是无可避免地显露出了一种班门弄斧,贻笑大方的滑稽。可神奇的是,他的不算很好的业余歌声,却仍然让全场数万人为之动容疯狂,深深着迷。闪亮的荧光棒早已连成了满满一片密密麻麻,绚烂璀璨的星空海洋,几乎所有人都在跟着李一南的调子随之歌唱。而不会唱这首歌的观众们,也十分卖力地踩着节奏,摇着脑袋,打着节拍。这样令人叹为观止的壮观场面,除了因为李一南本身拥有的基数庞大的铁杆儿粉丝,这一显而易见的幼稚原因以外,更多更重要的,却是因为在这首歌里,李一南那一份饱满膨胀,真诚露骨,透过话筒和扩音器几乎传遍全场的,浓浓深情。 李一南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南方人,粤语才是他的“母语”。因而如今唱起这一首粤语歌来,其中那种宛如落叶归根般的深深眷恋陶醉痴迷,真是掩都掩不住,天罗地网,铺天盖地。 他唱得或许不好,但他的歌声依然动听。他胜在,他的感情。 现在的李一南,一个人,孤单而孤独地站在偌大华美的舞台之上,唯有头顶一束清冷蓝光随之而动,淡淡笼罩在他的身上。台下层层翻涌呼声震天,大有泛滥之势的为之疯狂,却仿佛与他无关,他不关心,也不在乎。一双幽若寒潭深不见底,但底处又似隐隐约约潜藏浮动着丝丝缕缕疼痛无助的漆黑眼眸,却始终牢牢锁定在场内某架固定摄像机的镜头方向。他的目光霸道而直接,深沉又灼热,让今夜所有看电视直播的粉丝观众们虽明明都知道那是假的,是看不见的,但却仍然受不了到傻乎乎地避开视线,脸红心跳,狂鼓如雷。可李一南此番真正视线所及,目之所指,而对方也早已对此心知肚明,心中有数的那一个当事人,却始终只是面无表情,冷漠,无谓地看着。仿佛自己只是一个不在当局,与此无关的旁观者。 “惟独你双手握得碎我 但我享受这折磨” “可以说走一走已拼命退后 想过放手却未能够” “怪你过分美丽如毒蛇狠狠箍紧彼此关系 仿佛心瘾无穷无底终于花光心计信念也都枯萎” “怪我过分着迷换来爱过你那各样后遗 一想起你如此精细其他的一切没一种矜贵” 李一南,这样唱着。 一字一句,一停一顿,一呼一吸,全都是冷战后,他的心声,他的道歉,他的爱慕,他的痛苦,他的悔恨,他的,对不起。万众瞩目的盛大表白,令人窒息的如许深情。 他的确选了一首好歌。林烟果真就像是一条毒蛇,因为过分美丽,所以让人特别着迷。一走却是退后,放手而不能够,欲望沦为心瘾,信念尽化枯萎,而折磨,也都变成享受。 紧紧相连,欲罢不能。 最后,一曲终了。台下的观众早已经迷醉得不成样子,热泪盈眶,泪盈于睫,甚至泪流满面,泣不成声的都有。而李一南竟还在那儿惟恐天下不乱地添油加醋,火上浇油,又再无比认真,温柔至极地,对着镜头用普通话清说了一遍,歌词末尾的那一句: 【一想起你如此精细,其他的一切,没一种矜贵】 声音低沉浪漫,深情款款。带着唱过歌后所特有的磁性沙哑,缱绻温存。平日众人眼里那个花花公子李一南的邪肆痞劣,风流浮夸,都被压抑,都被忍下,有一种,一鸣惊人的性感。 这下,场内的观众们,连哭到激动得晕厥昏倒的,都陆陆续续,出现了好几个了。可是屏幕外的真正当事人,却仍然只是事不关己,无关紧要地心想,呵,原来这就是他们俩玩儿的花样。原来这就是李一南,这一次,向他道歉,和求得原谅的方式啊。 虽说新意,确乎是比以前多出了那么一点点,但是结果,林烟很清楚,并不会因此,有什么改变。 冷战他从没输过。说出口的话,也从来没有反悔过。如果仅凭这样他就轻易原谅了李一南,那么他,也就不是林烟了。 一旁忽然传来了一阵细密沉稳,疏离错落的脚步声。林烟果断扔开抱枕直起上半身,大喇喇地勾住男人精壮强悍的腰,抬起头浅目凝望,盈盈笑问:“嗯?工作完了吗?” 夏昭时一手端着酒杯一手指着背后的电视屏幕,就这么近乎宠溺地任由林烟无所顾忌地环抱着自己。这是他们这段时日以来,共同培养而出的相处模式,和暧昧默契。 “想来看看,你是不是被这么盛大用心的道歉和表白,给感动了?”夏昭时低头微笑。 林烟一听脸上的笑容便止不住地加深扩大,轻轻摆动手臂,故意有一下没一下地撩拨摇晃着夏昭时的精腰,声音压低,闷闷发笑:“哇……怎么,你吃醋呀?” 夏昭时喝了口酒不置可否,一脸的意味深长高深莫测──你爱说不说。 林烟眨眨眼睛冲他坏笑:“那如果我说,我的回答是‘是’的话,你会……” “那我会对你很失望。”夏昭时不疾不徐优雅咽下口中红酒,反击得一派从容云淡风轻。 “……” 调戏不成反被对方给揪住小辫子重手反将了一军的林烟觉得没劲。撅着嘴,一张雪白精致的小脸气鼓鼓的,白眼一翻立刻抬手一摁,迅速关掉了屏幕上正显示着群魔乱舞,安可如潮的电视机,房间顿时陷入一片安静,唯剩窗外间歇几炮一飞冲天,轰隆炸裂的烟火声。 “切……不用你失望。谁被感动了?”可爱地皱皱鼻子,林烟难得认真道,“怎么可能啊,我说不理那就是真的不理,说要绝交那就是真的要绝交,绝对没有商量的余地。不然这个先例一开,那以后谁都当我林烟好惹好欺负,就是一只犯贱没骨气的病猫呢。今天李一南作为演员可以在齐逸这个歌手的演唱会上随便唱首破歌然后就轻松求得了我的原谅,那赶明儿要是哪个画画儿的得罪了我,是不是改行去弹首钢琴拉个小提琴,然后也就可以继续在我这儿大摇大摆作大爷,说我脏,说我贱,说我没知识没文化没学问草包一个,而我就当什么都没有发生过,让他们以为我林烟就是倒贴又好养,于是得了便宜还卖乖啊?嘁,想得美啊!” 说着长呼口气,顿了几秒,一直静静仰望着夏昭时的眼睛忽然微光一凝,瞳孔骤然变得斑斓却纯粹,妖娆而清澈,俯瞰之下,实在像极了一只高贵骄傲,使坏心眼儿的波斯猫:“是你还差不多。”他忽然这样说。动动手指轻轻捏了捏夏昭时腰侧两边精壮强硬的肌肉,林烟眯着眼睛满脸陶醉地脑补了一下夏昭时给自己唱歌的那副情景模样,竟不知怎地蓦地感到心头一热,高温灼烧的滚烫感从喉咙往下一路缓慢淌过,横冲直撞直抵下腹,甚至似乎连脑筋神智也被这股不受控制的热度给影响烧坏了,于是下一刻便不禁张口就来脱口而出,声线微妙的勾人,声音恍惚的沙哑:“要是你的话,夏昭时……要是你,那也许,我会考虑看看哦。” 气氛就在那一瞬间变得古怪。 虽然四面八方的空气明明还是那些一吸一吐的空气,日光灯下的浮尘明明还是那些细微飘荡的浮尘,而窗外的烟火声,也依然还是那些尖锐急啸,震耳绽放的盛大烟火声──但这些所有所有的一切,却都好像在突然之间被一双无形巨大的手掌给用力地拉伸扩展,拉扯撑开,变得幽静而绵长,沉重且不安;压抑得仿佛是在声嘶力竭地叫嚣着要冲破什么,又仿佛是在歇斯底里地挣扎着,要撕裂什么。 冲破,冲破,撕裂,撕裂──两人间最后那点,分明已经薄如蝉翼吹弹可破,却又反倒愈发诡异得坚不可摧举步维艰,阻挠了太久太久的,微妙隔阂。 夏昭时一手钳住林烟的下颚微微抬起,一手举杯喝了点酒含在口中,眼神幽谧如深潭静流,目光微亮似星辰落雨,久久不动地凝神注视着林烟。半晌,只见他忽然眸色一暗眼中潋滟尽褪,一个弯腰低头,就这么嘴对嘴地将双唇温柔贴了上去,紧密细致,丝丝相契。清冽甘甜的冰凉液体顺着某条灵敏湿热的柔软物事,同时悠悠滑入了林烟的口腔喉间,其中还伴随着一股只专属于夏昭时的气息味道: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舒服感觉。 自那晚以后他们已经接吻了很多次。浅尝辄止点到为止的小儿科有,唇舌交缠热情激烈的大儿科,更有。林烟逐渐总结出来,夏昭时的舌吻,不是那种侵略如火,要人命似的的狂野霸道激情四射,而是一寸一寸按部就班循序渐进,很有规则,极讲秩序。但结局却仍是一样,总归是要将人给吃干抹净,攻城略地寸土必争,毫不手软,毫不留情──才会收手作罢的。他用他自己那种独一无二的镇静从容,优雅内敛的贵族方式,达到和那些,他从来都瞧不起的莽夫色鬼们,同样的快感效果。就像他这个人一样,浑身上下无处不在地浓浓散发着一股所谓社会名流,豪门精英的禁欲气息,严谨克制,冷漠冷清。无论体内体外,都是完美上流的典范。那种李一南似的吊儿郎当的下流气质,又或黎唯哲似的张扬不羁的狂狷邪肆,哪怕是在情动饱满,欲望膨胀的煎熬时刻,也绝不会在夏昭时的身上见到,哪怕一丝一毫。而那样的夏昭时究竟会是什么样子?林烟好奇得,就像心头正被一万只猫爪在挠。 酒红色的清澈液体和银亮色的粘稠细线,徐徐从林烟泛着一层若隐若现的薄薄水光,艳丽娇嫩得简直有些过分的嘴角唇瓣滴下滑落,顺着大片大片如瓷般细腻光滑的雪白领地缓缓流过他皎洁的脖颈,精致的锁骨,最后悄然没入,大大敞开的V领深处。轻盈冰凉的接触感瞬间激得林烟的胸膛小腹一阵不受控制地抖动战栗,被衣料掩住的皮肤瞬间泛起了颗颗细粒,一团不容忽视的灼热烈火从他小腹以下的某个私密部位,有如春风过境,熊熊燃起。一点燃就是火光燎原,一转眼便成滔天烈焰。仿佛全身的血液都沸腾了,所有的内脏器官骨骼细胞都在疯狂地叫嚣着发泄!发泄!都在暴乱地渴望着更多!更多!都在淫荡地嘶吼着快给我!快给我!都在不知廉耻地坦白着进入我!进入我!──他,忍不住了。 一次又一次,不知是由谁先主动开始,但终究是没能一鼓作气做到底的破碎情欲,这一次,他终于,再也忍不下去。 夏昭时也觉得这一次的接吻有一点不对劲。不然怎么会连克己如他,自律如他,却都那么心惊诧异地发现,这一次,他居然有些移不开唇,退不了身。于是强迫症和控制欲这两大心理怪病同时爆发,夏昭时随手将空空如也的酒杯往后一掷扔在了茶案上,咚──无人在意的清脆击响。烦躁地扯扯领带夏昭时皱眉心想,再一秒……不,再十秒,再让他多感受一阵这一份柔软湿润的温柔席卷,再让他多品尝一阵这一抹杏仁甘甜的独特滋味…… 夏昭时可谓是城府深得望不到底的超级大神,但很可惜他现在遇上的,却偏偏是一个,比之动物感官还要当仁不让地敏锐三分,敏感十分的极品存在,人类奇葩,林烟。于是就在夏昭时刚刚打定主意,下一秒就要坚决起身离去的那一刻,林烟却比他这个当事人还要更先半步地察觉出来了他的临阵脱逃,退却意图,于是猛地一个扬臂缩手,及时勾住了夏昭时的脖子紧紧按住,不放他走。开玩笑,再忍他就不是林烟了!这一次,无论如何,哪怕结局是死!他也都打定主意,一定要把这个“别扭”的男人按到床上,和他发展到那该死的最后一步! 原本交叉盘着的修长双腿立刻伸展打直往下探去。这段日子以来,在夏昭时这个洁癖重症患者的监督督促之下,一直被迫保持着时时刻刻都必须修剪得整整齐齐,打理得干干净净的圆润脚趾,微微抬起,轻轻撩了撩夏昭时形状漂亮的小腿胫骨,动作极尽缠绵,温柔缱绻。其中媚惑勾引,渴望期待的求欢意愿,呼之欲出,不言而喻。 隔着薄薄的衣料,那种刻意撩拨的瘙痒却不知为何反而显得酥麻到更加让人无法忍受了。浅浅一啄之后夏昭时终于舍得从林烟那两瓣仿佛沾了胶似的黏腻双唇上撤退离开,似笑非笑凝目细看了林烟一会儿,倏而莞尔:“我说过等你再干净一点的。怎么,难道你已经觉得,你干净了吗?” 林烟深深望进夏昭时漆黑无底的眼睛,神情认真,一字一顿:“我没脏过。” 不干净,那是你觉得。 夏昭时闻言眼波微动挑了挑眉,却难得地不再讥讽。 没用几分力气便轻松挥开林烟尤像树袋熊一样死死挂在自己脖子上的漂亮爪子,夏昭时站直身体动作优雅地理了理袖口,而后缓步踱回窗边的书桌,斜身面对林烟站着,一手插在裤袋一手敲着桌面,长身玉立英姿挺拔,无可挑剔的俊美侧脸被窗外不断闪现的烟光花影落满照亮,斑驳的光影一次又一次不厌其烦错落有致地将他深邃突出的轮廓五官切割又重合,重合再切割,神情寥落眉头微皱,不知在想些什么。挺美的画面,但这些都还不是林烟最为关注最为在意的,唯有那一双笔直的长腿,才让林烟看得那叫一个口干舌燥心里发慌,全身上下都在叫嚣着干渴,烫得不行。 即便是在如此精工好料的西裤包裹之下,也依然掩不住其下那两条极富力度,线条流畅的漂亮小腿。林烟毫不矜持也毫不客气地就这么直勾勾地盯着它们瞅啊瞅,瞧啊瞧,边看,却也边忍不住地一次又一次地陶醉回想,自己的脚趾,刚刚,才滑过的那一片地方。那一碰的瘙痒,撩动的,何止,才只是他夏昭时的心房。 舔舔唇意犹未尽地回味了一下方才的激吻,再咂咂嘴……妈的,林烟顿时黑脸了,香甜的杏仁味儿全都被夏昭时给一滴不剩地裹走了!现在嘴巴里剩下的全他妈的是他的味道他的味道他的味道!结果点了火以后这个家伙却又这么不负责任地把对方给傻乎乎地晾在一边,而他自己……竟然就这么优哉游哉地跑掉了!?林烟越想越觉得心里头热度难消,烦躁地一把扯过靠枕抱在怀里,泄愤似地揉搓拿捏,又是挤又是掐的;忽然眼神一亮仿佛想到什么,于是很快又一把抛弃了可怜悲摧的靠枕君,手忙脚乱手脚并用地一把扑上去早已被他闲置了太久的手机君,两个大么指飞快齐动,又是急躁又是得意地在触摸屏幕上拼命滑了几下,看样子是在里边儿找什么东西……哦,找到了。 下一秒,安静的房间便骤然飘起了悠扬起伏的音乐声。林烟居然,放起了歌。 或者不如说是曲子。因为没有歌词。前奏很有一点哥特风的味道,恢弘旖旎,凄艳瑰丽,带着一点微妙的动人心魄,抓人心神的意蕴余韵。 所以当夏昭时在第二次察觉到,自己居然有些情不自禁不由自主地想要跟随它的节奏来敲击桌面的时候,便十分果断地猛然一下收了手,转身笑盈盈问:“真有趣。这是什么曲子?” 林烟何等眼尖迅速瞧出端倪,顿时笑靥如花咪咪笑曰:“催~情~圣~曲~”口气轻浮尾音高挑,一字一句,咬得当真是媚惑成精,勾引至极,“当年齐逸专门写给我的,说是,在上床的时候放。” 夏昭时听到这里眼神霎时深暗,眸底似有万千情愫翻滚涌动,骇浪滔天,阴霾泛滥。 “每一次和他上床他都要放。后来结束关系的时候,他还特意把这首曲子传到了我的手机里,说以后做爱要是想多找点儿情趣,那就放这首曲子听,”林烟眸内有火目光灼灼,原本清冽细滑的声线难得染上了一抹情动难抑的沙哑晦涩,听起来,倒是不堪焦躁,颇难忍耐,“我觉得效果很好。你……呢?” 夏昭时毫不避讳地与林烟对视凝望了片刻。交错的目光在空气里碰撞摩擦出的剧烈火花……谁都不是瞎子。不置可否微微一笑,夏昭时忽而转身走到了床边,弯腰拉开床头柜的抽屉,从里边儿先后拿出来了一个薄薄的纸质盒子,以及一管精巧华丽的小东西,随手扔在床上,然后便站直身体,开始动手脱衣服了。 第一次,久经风月的老手林烟,看那两样毫无新意,早已用到麻木习惯的成人用品,却居然看得连眼睛,都发了直。 夏昭时脱衣服的全过程被林烟一动不动目不转睛地尽收眼底。因为他想看,更因为他根本,移不开自己的眼睛。不得不承认,夏昭时是林烟所有见过的,穿西装,最为好看的男人。是的,最为好看,没有之一。因为夏昭时有那个气质,西装的气质。高贵端庄,清冷禁欲。但让林烟没有想到的是,原来夏昭时脱西装,也居然都是那么有范儿,有型。如果说穿西装是夏昭时在假扮谦谦君子温润如玉,王公贵族风度翩翩的话,那么脱西装,就是夏昭时终于受够了那般违背天性的彬彬有礼脉脉温情,撕下伪装扯掉面具,一点一点地,暴露他潜在的内心本性。那种,让林烟心动而身热,喜欢到迷恋,甚至昏聩至崩溃的,残忍嗜血的暴戾野性。于是当夏昭时终于脱得只剩下了内里一件高级定制的手工雪色衬衫,精良的纽扣尽数打开,白皙却精壮的大片胸膛和两截手臂毫无保留地完全敞露,漆黑发亮的西裤皮带也松开到只剩最后一格,修长而强悍有力,瘦削但蓄势待发的男性身形,肌肉线条,半隐半现,紧致完美地展现在林烟眼前的时候,林烟觉得自己简直就是一头热气冲脑,全身烧得,几乎要爆炸了。 “不是等不及了吗?”见林烟傻在原地小口微张,神情竟是难得一见的小白可爱,夏昭时不禁停下动作似笑非笑,声音低低,闷笑调侃,“怎么,难道,还要我过来抱你吗?” 一句漫不经心的玩笑却把林烟说得彻底发疯。三下五除二不管不顾,刷刷刷地扒掉衣服撒开拖鞋抓过手机,赤身裸体光着脚丫,就这么一路飞奔了过去。奔跑过程中随手一甩将手机远远扔在软绵绵的大枕头上,下一秒,林烟起身一跃高举双手盘腿弯曲,便准确勾住了夏昭时的脖子环住他的精腰,犹如树袋熊般死死挂在了夏昭时的身上。而夏昭时也在林烟扑上来的那一瞬间,迅速一手托住他的翘臀一手揽过他的纤腰,将对方稳稳箍在了自己的怀中。 紧紧相拥的高温与切肤相贴的战栗,四面八方对方的气味,铺天盖地彼此的呼吸,交错摩擦抵死缠绵,满涨到极致的情欲织成了一张无边无际欲仙欲死的恢恢天网,虽然短暂弥补了方才欲火焚身的难耐,但很快,又在两人的体内,燃起了更加凶猛,烈焰熊熊的滔天巨火。 事已至此,事到临头,如果还不做到那最后的一步……那他们俩,可就都不是男人,也不用,再当男人了。 夏昭时一个转身将林烟和他自己都重重摔在床上。惊人的力气让坚固的床体微微一震,似是有些承担不住这般可怕的情欲。毕竟压抑了太久,一旦爆发,那就是天雷地火,雷霆万钧。 脱裤子戴套套涂KY,而与此同时还要负责安抚身下某只全身骚热面颊潮红,妖气冲天淫喘连连的发情小野猫……夏昭时又一次超水平地完美发挥了他那传说中独一无二的贵族本领,一项一项按部就班,应付得那叫一个得心应手包君满意,却又从头到尾完成得有条不紊,井然有序。除却深深隐藏在眸光底的那一点微不可察的浓墨晕染,狂风暴雨,以及身下那一根实在无法骗人的坚硬硕大,高高昂立,真的让人很难想象,以他此刻这般从容淡然,冷静镇定的克制状态,却居然会是正在做着一件,爱做的事情。 可曾经和夏昭时滚过床单的所有床伴们,却分明连他眼睛里那一片摇摇欲坠,飘忽不定的着火的风雨,也都还从未见过,不曾得到呢。只有林烟,只有林烟……才有这个能耐,得到这份资格。而林烟自己也很清楚,就那一片水火交融的狂风暴雨,便已然是夏昭时,动情的极致。若是再要求,那便是自讨苦吃,自取其辱,而且也没了必要,更失了意思。 任性要分场合,贪婪要看对象。使坏的时候,林烟可以犯贱招嫌得,让人恨不得千刀万剐碎尸万段了他;但听话的时候,林烟也可以,乖巧伶俐得,让人恨不得摘星捧月,宠溺疼死了他。这是聪明人的活法。用林烟自己的话来说就是:这还不简单吗?察别的人言观别人的色,而自己却要做到不动声色喜怒不形于色──情商高的人,都这样。 林烟的吻好像向上飘荡的雨,绵绵密密,落在夏昭时的胸膛。那里有着烫唇的热气,更有着微微的发硬。柔和的力度就是这么沉默坦然地彰显着这个男人,不露于形温和含蓄,可一旦侵略出击,那便是要一击致命置人死地,绝无生还不留余地的精悍强壮。这世上的男人,有的坚忍似石,有的温润如玉,有的沉稳如山,有的锐利似剑──抑或是包容如剑鞘;但夏昭时却是海,是一片海面风平浪静,而海底却波澜壮阔的深海。暗潮汹涌,危机重重。你永远猜不透他的心思,量不出他的城府,或许他表面上正跟你春风拂面笑胜暖阳,但内心里却是在招招算计步步为营,蛇蝎阴霾,顷刻间天地变色巨浪打来,让你沈尸海底,葬身鱼腹。 没有前戏,也无需前戏。林烟难耐到懒得要,而夏昭时也吝啬得不肯给。这是聪明人之间的互相理解,彼此体谅。略出薄汗的宽阔手掌缓缓从林烟的肩膊锁骨温柔往下,一路揉捏过他殷红如血的挺立乳尖,探入过他圆凹小巧的可爱肚脐,最后又沿着其下那一条笔直浅淡若隐若现的的褐色腹线,来到了两腿深处,那一撮郁郁葱葱遮天蔽日,仿佛热带雨林般茂密湿润的幽深丛林之间。同样也早已经高高昂扬,滚烫发硬的欲望弱点,就这么被夏昭时地轻而易举地握进了大大的掌心里,任君把玩,上下其手,翻云覆雨。 “啊……停、停!住手……住手……别玩儿了……别玩儿了……唔……”这样的催情路线再加上夏昭时的高超技巧,让林烟简直有些吃不消。抿着嘴脸颊涨得嫣红,腹部雪白的皮肤迅速泛起了一层细嫩娇媚的淡淡粉色,光滑纤软的身体陡然升温,难耐而不堪地战栗扭动着;狭长的眼眸迅速盈满了一汪春潮泛滥的潋滟水光,忽明忽灭,一碧空茫。整个人近乎意识抽空,理智全无地低声催促,呢喃轻嚷,“快、快给我……夏昭时……快给我……嗯……” 如果说林烟的脸蛋是一幅举世无双的美艳水墨画,那么林烟的身体就是一朵香浓馥郁的娇嫩玫瑰花。再加上有如此刻这般惊心动魄,销魂蚀骨的哀求呻吟,期待渴望;又被他那一双春风化雨情意无限的水汪汪的桃花眼睛给凝神注视着……那么,只要是一个男人,不管是不是同性恋了,只要该有的还有,而且身体健康,功能正常,恐怕,都会忍不住地心旌摇曳,受不了地心猿意马。 夏昭时没有例外,却也例外。看着眼前这位风韵楚楚柔情万种的灯下美人,除了一个健全健康的正常男人所应该产生的欲望心情以外,他心中竟还蓦地生出来了些许莫名匪夷的烦躁,觉得很是不爽:如此诱人的表情和声音,以前,却早已经被多少男人捷足先登先睹为快,欣赏过了?而这具登峰造极的美妙身体,又早已经被多少男人摩挲爱抚拆骨入腹,品尝过了? 思绪一远,手下的动作,便不自觉地失了分寸,忘了劲道。 “啊!疼!”林烟突然不受控制地拔高嗓音尖叫一声,下一秒旋即略显艰难地费力支起大半个身子,对着夏昭时怒目而视,皱眉质问,“我……靠!夏昭时!你干什么!?” 下腹部接近黑色茂林的地方竟不知何时忽而蜿蜒出现了一条浅浅淡淡的细线红痕,尤其是在一片光滑细腻的雪白之中,便更是显得触目惊心得很。想来若是夏昭时的指甲方才再用力那么一点,滑得再重,刺得再深那么一点,那里兴许,就要出血留伤了。 放松力道,夏昭时修长干燥的手指在那附近的敏感区域缓缓打着圈,温存流连,绵而不绝。高温的瘙痒害得林烟又忍不住哼哼唧唧,犹如小猫叫饿那般或高或低地呻吟急喘了几声。夏昭时亲密狎昵地磨蹭着对方耳后肩脖的细嫩薄皮,最后在他微湿淡香的鬓间安抚地印下一吻,低声笑曰:“抱歉。一时意乱情迷,没有掌握好火候。” 嗯?意乱情迷?……意、乱、情、迷?他没听错吧!? 仿佛按了循环键般,脑中来来回回反反复复就只浮现回荡着这四个淫靡情色而又意味深长的大字。林烟倒在床上歪着脑袋懒懒笑着,小口喘息眯了眯眼睛,眸中火光隐约闪烁不定,摇摇晃晃明明灭灭,好似帘撩长烛,掩去半弯阴影,又似风过余波,吹皱一池涟漪。 看不清的情愫,读不懂的心绪。 忽然伸直双腿大大敞开,一看便知是已然做过了成千上万遍的熟练姿势,轻车熟路地麻利盘上了夏昭时的两边腰侧紧紧缠着:“──进来吧。”林烟长睫微垂浅声低吟,即便不用刻意装媚成心勾引,也当真是,酥掉人半边身子的销魂邀请。 奈何夏昭时却不解风情。神色一滞猛地抓住林烟的光裸脚踝便将他的两条纤长细腿从自己的腰间迅速拽了下来,动作温柔小心力道也不大,但其中的拒绝意思却是显而易见不容反抗;而后又将它们折叠掰成了一个大大的M形状,牢牢固定在自己的身前。 “唔……嗯?”林烟愣了一下不禁皱眉。他对这个姿势没好感也极少用,但倒不是因为觉得羞耻,而是因为觉得太丑。 夏昭时看着他微微一笑,凑上去在那一片郁闷纠结的眉心浅浅啄了一口,云淡风轻地解释:“乖,我不喜欢被人箍住。这个姿势就好。” “……”林烟怔了怔,短暂的出神后便是止也止不住地放声大笑,语气间一派了然,“哈哈!哈哈哈!我、我的天哪……!夏昭时,你的变态控制欲真是越来越严重没得救了!连做爱都那么多规矩!不准人缠着你,不许人箍着你,不让人控制你……哈哈!你……你真是要笑死我啊……哈哈!” 夏昭时挑眉道了一句入乡随俗,可立时就被林烟反驳,你还不如说是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呢。 于是再挑挑眉,夏昭时很明智地决定不做口舌之争,不逞口舌之欲,毕竟,他们现在,还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扶着早已硬如热铁的欲望,对准抵上林烟那正微微开合收缩泛着粉嫩肉色,甚至间或还往外分泌流出着乳白湿液的娇嫩穴口,寸寸挤进,长驱直入。 “啊……”林烟极有经验地迎合上去,自觉抬高了腰。磨蹭半晌时至此刻,身体深处才终于被填充塞满的的饱胀感,让他由衷发出了一声满足的叫。 当欲望整个儿没入的那一刻,夏昭时忽然伸手往前探去,将枕头上那个一直尽职尽责地播放着所谓催情圣曲的手机,啪地按掉了。于是即将到达高潮的音乐声顿时戛然止住,但两人的情欲却并未因此而冷却退潮。房间里突如其来的静谧反倒让它们涌动得愈发不知所措,不得章法;燥乱凶狠混沌狂暴,如同一只瞎了眼受了伤,丧失意识只知道四处乱撞的亡命野兽,风雨欲来黑云压城的不安气氛滋生涌动弥天漫地,隐隐生出了一股,即将失控的浩大。 “林烟,你应该相信你自己。哪怕,是在我的面前,”夏昭时缓缓开始了抽插。不厌其烦的进退,反复无常的摩擦,发肤肉体的触碰,最最私密的接壤──这一切的一切,都让那种正在侵略和占有的掌控感逐渐变得清明清晰,无时无刻不在提醒着夏昭时,身下的这个男人,是他的,正是他的;而这份认知甚至比起身体上的极致快感,还要更加让夏昭时来得愉悦舒爽,如临仙境,一想起一念及,都是无法自拔的滔天欲火,难以自持的情非得已,“就算没有这个音乐,你也,足够催情。” 没有人不会迷恋你,没有人──那天的回答,也包括,他自己。 “啊……是、是吗?呵……那、那么……我的荣幸,”林烟被顶得声不成声,语调破碎,不过听口气,倒是满满当当一汪,仿佛下一秒就要涨溢出来的享受欣喜。双眼微阖睫毛轻颤,弧度翘起来的那一弯,恰恰凝了层轻薄淡雅的白雾水汽,晶莹剔透宛如雨湿蝶翼露坠草尖,光影一过,美不胜收。随着夏昭时的抽插频率自觉律动了半晌,林烟眉心一蹙忽而挺起上身攀住夏昭时的脖颈,双手环绕在后,十指交握,紧锁相扣;顺便也将脑袋轻轻搁放在了夏昭时的右肩膀上,耳鬓厮磨咬他耳朵,幽幽吐气:“……可是,有多久呢?” 可是,你的迷恋,又能,持续多久呢。 明明就是近在耳畔的咫尺声音,但却遥远得恍如隔世那般。寥落悠长,无边无际。远方无数飞鸟展翅惊起,眨眼间便消失得不见踪影。天空太大,什么都留不下痕迹,惶恐和寂寞都像风一样,常伴左右,如影随形。 林烟为人虽是今朝有酒今朝醉的飞蛾烟火,只要轰轰烈烈绚极一时,那么人间一趟便算来过,尘世一遭也算走过;但谁说他就不可以羡慕不想要拥有,一份细水长流,久远永恒的,脉脉温情。 夏昭时重重按住林烟的后脑勺,修长有力的五指深深插进那一头凌乱粘湿的黑发之间,手背青筋暴起,力气可想而知:“到我,爱上你为止,”他如此这般地说着,眼底早已彻底染成了一片望不到底的浓墨黑云,海平面狂风暴雨,乱成一片。下体的动作也越来越狠,越来越疾,“到我,无法控制我自己,为止。” “唔……哈。” 林烟用力抱住夏昭时紧紧贴着,皮肤高烧滚烫,内心绝望冰凉,他呜咽一声复又惨笑一声,分明是懂了。夏昭时的意思是,一旦察觉迷恋就快变质,让他无法控制,那么夏昭时也就会像以前的黎唯哲一样,远离他,赶走他,抛弃他……再也,不要他了。 因为怕会沦陷,怕会受伤。每个人都那么自私,都那么自私。夏昭时是,他自己,也是。 像他们这么自私的人,怎么配爱人,又怎么配,被爱呢。 高潮将至的那一瞬间,夏昭时忽然无比粗暴地将林烟的手机一掀扔下了床,口气阴沉狠戾,可也不怎么好:“在我要你的时候,林烟,我不希望听到和看到一点点,可能会提醒我,别人,曾经要过你的痕迹。” 你是我的。是我的。所以我要等你干净,等你,把你身体里所有别人的痕迹,全部,都清除干净。 林烟乖巧地反抱回去,语气恍惚,那么听话:“是的……是的。我是你的,夏昭时。我是你的,”他看不见夏昭时的表情,充满期待而近乎卑微地问询,“所以,不要不要我。可以吗?” 不要,不要我。可以吗。 夏昭时没有说话,低吼一声,只用自己喷洒射出的灼热精华,回答了他。 林烟身体一震,而后低眉垂眼,顺从地接受了这个,无声的回答。 第三十三章 这一次的做爱让两个人都很满意。至于最后那一点无关痛痒风过无痕的小插曲,夏昭时不知是由于当时干得太忘情忘我,还是故意当做没有听到,总之就是没有再提。而事后林烟回想起来,也不禁面燥心热,觉得丢脸懊恼得厉害,只当是自己久未开荤,结果一开荤就忘乎所以没了意识,被夏昭时给干糊涂了,当然也不会主动提起。 万事开头难。任何事情一旦开了头,或多或少,都会变得简单,更何况,还是这等欲仙欲死,快感如潮的极致美事呢。一次之后夏昭时与林烟便再也没有了忍耐和界限,同居日子过得那叫一个荒淫无度不舍昼夜。只要夏昭时想要,那么林烟就给;而只要是林烟想要……那么夏昭时,也很绅士得,从不拒绝。 同居过程里,夏昭时渐渐愈发地了解起林烟这整个人来,从他每天那些无心展露的生活习惯,到他平日诸多无法掩饰的为人秉性。夏昭时发现,跟如今许多不自量力地自封自己为是出身高贵的豪门望族,但实则却只是一些粗鄙不堪的暴发土户的野人莽夫相比起来,林烟,才分明是一个真正的贵族子弟,王宫贵胄,模样俊美又体态风流,行迹纨!且极懂享受,甚至让夏昭时看着看着,偶尔,也不禁在失笑之余生出感慨,若是放在古代,这个林烟,还真不知是哪一家的王孙公子,侯爵少爷啊。 一经数月的时间里,林烟总是会有那么几个固定的日子出门去。夏昭时曾叫人暗中调查过,可最后手下们给他拿回来的情报,却让夏昭时觉得非常的无语也非常的没面子。林烟不是去和人幽会,而是去做各种按摩,SPA,蒸桑拿,做头发,甚至,还包括剪手脚指甲。 直到某一晚,夏昭时终于有些受不了地开口质问林烟:“喂,你以前……难道,都是像这么过过来的?”表情和口气,都有着不同程度的诧异。 结果林烟闻言却比他更为诧异地回答道:“啊?唔……难道不是因为你有洁癖,所以非要让我把手脚指甲,全都保持在一个你能接受的固定长度的吗?” “……”夏昭时额头隐隐浮出井字,但居然难得耐心,“我是这么要求你的没错……可是,这难道需要特意出门,让别人为你做!?” 林烟皱皱鼻子撅着双唇,表情那个天真可爱又那个无辜委屈得。嘴巴里含糊不清地小声嘟囔了几句什么,最后轻飘飘丢出来五个让夏昭时瞬间绝倒的大字:“可我不会啊。” “……” “小时候这些都是爸爸妈妈帮我弄的,再后来就是凌望……难道你舍得放我去找凌望?或者──”说着歪着脑袋想了想,转眼笑眯眯笑嘻嘻,“或者,夏昭时,你来……替我做?” “……” 夏昭时忍无可忍地黑线扶额。好个林烟,真是绝了。 这个时候的夏昭时没有想到,许多年后,他还真是甘之如饴心甘情愿地,捧着林烟的手脚,帮他剪指甲呢。 夏昭时还发现林烟很怕孤独,难耐寂寞。不过这倒不全是指身体上的,心理上,更是。林烟热爱繁华讨厌孤单,当夏昭时外出的时候,他也基本上,不会在房间里一个人呆着。他讨厌一个人,最讨厌一个人。因此无论是名流宴会抑或是夜店赌场,他都去得很勤。然而林烟对此倒也极有分寸,绝不会逾越规矩。所以夏昭时便也懒得再管,反正,既然林烟难得这么乖巧又这么听话的话……那他自然也不能显得太小气不是?便放手由着林烟去了。 某次情事过后,两人懒洋洋歪在床上,夏昭时横着手臂将浑身酥软的林烟整个儿圈在怀里,低头轻嗅着他混合了情欲过后所独有的靡丽淫气,与做爱之前沐浴时所残留的淡淡洗发露香的柔软发间,一手徘徊流连在他的肩脖和乳头玩弄揉捏,情状亲昵,眉目含笑:“现在夏天快到了,我看你每天出门都替你热得慌。你要是真那么不想一个人呆着的话,那不如,养只宠物吧。嗯?怎样?”情事过后的声线略沈,嗓音沙哑,四周空气暧昧流转,床头灯光柔媚昏暗,荡在其中,自有一番迷人风韵,撩人性感:“猫怎么样?呵,我觉得你跟那种小东西,应该,可以相处得不错啊。” 今晚接连着被要了几次林烟原本倦极了,闭着眼睛动都懒得动一下的,却在听见夏昭时的这个提议之后眼睑轻微地颤了颤,神奇道:“哈?喂……你不是,有洁癖吗?” “呵,这有什么,”夏昭时竟无所谓地一勾唇角,两指夹着林烟红肿未消的左乳微一用力,很满意地听见对方一时不忍的抽气呻吟,挑挑眉漫不经心地压低声音,笑意浓浓,“我连你这只肮脏下贱的小野猫都不计前嫌地吃干抹净,上过干过了,难道还会怕养一只,真正高贵干净的猫不成吗?嗯?” “……” 状如卧蚕微微湿润的漂亮眼睑比之刚才更大幅度地颤栗抖动了一下,然而很快就逐渐平稳沉寂下来,终归没有睁开,仍旧那么惹人怜爱地安静闭着,莹薄娇嫩,长睫扑扇。恹恹的声音慵懒而含糊,真如一只没有睡饱的野猫那般:“算了别麻烦了,就算你不嫌弃,可我也养不活的,”打个呵欠动了动脑袋,林烟在夏昭时宽大温暖的强壮臂弯里翻来覆去滚了几圈儿,给自己调整出了一个最为舒服的躺卧姿势,遥忆往昔,模糊回忆起来,“唔……以前王远山从海关那儿专门顺了条缅甸黄金蟒送我,刚拿到的时候它还小小的,也挺可爱。不过有一次我出门忘了时间,一个星期以后回来,它已经死在阳台上了。哎,那时候正是冬天,也不知道那可怜的小东西到底是饿死还是冻死的。啧啧,现在回想起来,还真是觉得有些可惜呢。” 林烟似乎是真觉得有些可惜,说着说着就不自觉地撇了撇嘴,满脸的懊恼后悔。 夏昭时听完后也只是意味不明地淡淡笑了一笑,没再说话了。 原本林烟以为这个提议不过就是夏昭时的一时兴起随口一问的而已,但没想到几天以后,他竟真的收到了夏昭时送给他的宠物礼物。一条通体雪白的小北极狐。 小东西看样子才刚出生区区几周,通体唯有鼻尖一点黑色,眼睛因为内有晶体的关系而闪闪发光,浑身肉嘟嘟胖乎乎的,耳短嘴短腿短爪子也短,尾巴蓬蓬松松,哪怕不缩成一团,整个身子看起来,也几乎就是一个近椭圆形的小肉球球,实在是可爱得有些过分了。 林烟虽然不喜欢可爱这种属性的人,但是对于像这样可爱到简直逆天的小动物……却几乎连一秒钟的犹豫挣扎都没有,便迅速决定让自己心里那点残存该死的抵抗力,滚开见鬼去。 夏昭时在把这小东西交给林烟时说:“本来我最初也是打算要送你宠物蛇的,毕竟蛇不掉毛也不吵闹,干净也安静。可是既然已经有人送过你了……”顿了顿,他神情淡然微微笑着,说话的口气若是不熟知他的为人,那可真真算得上是绝顶真诚,“那我,也总要有一些新意,和诚意不是。” 林烟听到这里,抱着小雪狐忍不住鸡皮满地,直翻眼睛:“行了行了,这找的什么破借口烂理由啊……我还不够了解你吗?你个独占欲的变态控制狂的恶魔……还新意和诚意呢,啧啧,说出来也真是大言不惭,不以为羞的啊。” 夏昭时不置可否地微笑耸耸肩,看起来对林烟的吐槽讥讽竟并不怎么在意。走过来摸摸正乖乖躺在林烟怀中的小东西,夏昭时笑里藏刀地降下来一道无形千钧的压力命令:“这是我送你的,可别养死了。” “啊?唔……”虽然林烟是有些喜爱这只萌点超标可爱无敌的小东西,但他也不想为了这只小东西以后被夏昭时给虐待搞死,于是决定先提前问好:“那,如果不小心养死了怎么办?” “养死了的话──”就在林烟正以为夏昭时会说出什么,那你就跟它一起去死吧之类的威胁狠话之时,夏昭时却猛地话锋急转,突兀问他,“对了,之前那条黄金蟒,你养了多久?” “……哈?”林烟不明白话题怎么会又被突然扯回到了那条短命的黄金蟒那里,低下头努力想了想仍然不太确信,最后只能模糊给了个大概的时数,“唔……可能,还不到半个月吧。” 结果夏昭时居然笑了,无比诡异地冲林烟点点头连连赞许道:“嗯,不错,很好,”而后十分大度地放宽了要求,温言细语,柔声和气,“那我也不多勉强你了林烟,只要,你能把这只小东西养活超过半个月,就行。” “……” 林烟彻底无语。夏昭时啊夏昭时,你可真是个不折不扣,心如蛇蝎的歹毒家伙啊! “哦对了,给它取个名字吧。”夏昭时转身往书桌方向走了没两步突然想起还有这一茬来。 林烟神态温婉目光柔和,手掌有一下没一下地慢慢抚摸着小雪狐身上那一层柔软细腻的舒服皮毛,想了想,忽而眼睛一眯其中精芒乍过,薄唇轻启幽幽吐出一个……单词:“Adrian。” “……”夏昭时顿时脚步一滞身形僵住,“什……么?”问得有些艰难。 林烟却只顾低头笑着对怀里的小东西又哄又亲:“嗯乖,以后,你就叫Adrian了,好不好?” 事实证明美的力量是超越物种不分族别的。小雪狐在林烟怀里羞涩地蹭了蹭脑袋摇了摇尾巴,水光光亮晶晶的大眼睛直直盯着头顶的这位大美人啪嗒啪嗒眨巴眨巴,张开嘴巴依依呀呀咩唔咩唔地叫唤了一声,瞧那模样,真是好不欢喜,好不高兴。 林烟盈盈笑弯了眼睛,一边拍一边摇一边得意一边坏心:“恩恩,乖,乖,Adrian最乖了最乖了。我就知道你喜欢这个名字。那以后,你就一直叫Adrian了哦,”他故意拖长尾音,声调摇曳,“我~可~爱~的~小~东~西~” ……… 夏昭时黑着脸走到了他的书桌电脑前。 剩下林烟一个人站在原地,抱着“Adrian”双肩颤抖,笑得腰都快直不起来了。嗯嗯~心情真好啊。 接下来的日子,林烟果然少出门了许多。每天每时除了吃饭睡觉,他几乎片刻不离地将小雪狐抱在怀中,哪怕就连在网上打游戏厮杀得昏天暗地之时,也是。并且只要夏昭时也在房间,那么林烟绝对是会毫不客气地故意叫唤小东西为“Adrian”的。一会儿“Adrian你怎么长得这么可爱呀”;一会儿“Adrian你又不乖了”;甚至林烟还自称为是Adrian的爹地,最喜欢做的事情就是,“来Adrian,爹地抱你洗澡澡去~”每一次,那个口气那个声音啊,真是叫得既高调又得意,既欠揍又找死,于是最后的结局总少不得是夏昭时将林烟重重摁在床上,狠狠地啃咬蹂躏一番,好好地调教爱怜几次。 每当那种时候,可怜的小Adrian就被孤单地撩在一旁没人看管了。可小Adrian是雄性啊,从小就被迫看到那么香艳直白的“雄雄”画面……这样的性教育,真的,没问题吗? 当然夏昭时还是花钱请了专业的饲养人员来照料这个小东西的,不然就算比之以前林烟再有多用心,也不大可能把它给完完全全地养活养好。 几月前被夏昭时掀下床去的手机连具全尸都没能留下,烂得那叫一个彻底。夏昭时后来又送了林烟一个,号码也变了。像林烟这么懒的人自然是不会多费力气去挨个儿挨个儿地通知别人他换号码的事儿的,反正如果是真正想找林烟的人,那么就算费尽心机想方设法,也一定要重新联系上他。 其中李一南的电话简讯来得最为凶猛,多得那叫一个铺天盖地狂轰滥炸。可是林烟一概不理说到做到,既讲了绝交,那就言出必行,决不食言。偶尔齐逸会打电话来跟林烟半是调侃,但很明显,半也当说客地委婉试探,说李一南现在的状态简直就是要疯了,跟陆霭霭的新戏完全拍不下去,整个人就像是头暴躁受伤的野兽一样,让整个剧组吃了多少苦头受了多少迁怒啊!哎,果然是,自古英雄难过美人关,冲冠一怒为红颜啊。 林烟相信齐逸的话,但这一切,他却全当在听笑话。 因为造成如今这一切后果的人,分明,就是他李一南自己。是他活该,他的报应。林烟自认不是一个好人,身体里可没有那么多自虐的宽容和泛滥的同情。为数不多的全部,都早已经,献给了他的父母。 当整个夏季就这么和睦温馨而又春色旖旎,刻骨铭心却也浮光掠影地倏然过去,直到九月中旬的某一天,S市依旧被迟迟不退的霸道秋老虎给弄得烈日高挂艳阳普照,天热得仿佛是要在秋冬来临之前,拼命散尽它残存的余温和最后的疯狂之时,林烟,接到了一个电话。 韩莹月的电话。 第三十四章 第二天下午三点,在S市近四十度的热浪高温之下,林烟看看天气,心中虽百般后悔也万分不愿,但仍然如在昨晚电话里所承诺约定的那样,只身来到了S市某家有名高雅的西饮店。 刚一推门望去,林烟便不禁跳了跳眉。一边掏出手机低头看了看时间,一边抬脚往韩莹月落座的位置快步走过去,抓抓头发笑得有些懊恼:“唔……这是我第一次和女生约会,还特意提前了你一点的,结果……”他坐下来非常遗憾地耸了耸肩,“抱歉。” “没有没有!没事没事!”韩莹月赶紧放下勺子飞快摆手,小巧秀丽的瓜子脸堪堪挤出来一抹难看勉强的笑容,“是、是我……来得太早了一些。” 林烟一边浅笑着点点头示意她没关系,一边神情玩味地凝神观察起前方的韩莹月来。自从几个月前韩莹月在网上莫名消失那一次以后,直到昨晚和现在,林烟都再没有和他这个同母异父的半血缘姐姐有过任何的接触抑或联系。本来他以为是因为韩莹月就快要给添侄子侄女,所以没办法再上网了的缘故;可照此刻眼前的状况看起来,韩莹月不仅根本没有怀孕,而且整个人的状态身形,气色情绪,甚至还比之今年年初在林家宴会时所见到的,还要惊人地憔悴变瘦,萎靡不振了一大圈。韩莹月本来就长得是属于那种娇小玲珑的“小美人”类型,再加上今天她只是随意扎了个马尾头型,头发也泛着一层淡淡天然的浅红栗色,配上一身无袖体恤七分牛仔平底凉鞋,面上不施粉黛,鼻梁上架了一副略带学术气息的黑框眼镜──那模样,活脱脱就还是一个勤奋乖巧的模范高中女生。尤其当她与林烟这个永远美少年模样的男人坐在一起,在店里的其他所有人眼中看来,他们俩,分明就是一对恩爱早恋的高中生情侣。 韩莹月低下头去重新拿起勺子,在她的那杯热牛奶里慢慢地顺时针搅动着。额前几缕碎发刘海以及它们所投下落出的一小片阴影,便几乎轻而易举地遮完了韩莹月的大半张小脸,挡住了她现在的所有神色和一切表情。极力掩饰的吞吐犹豫欲言又止,再明显不过。 可是林烟倒也不急。毕竟女孩子温柔耐心,那是一个男人,所必备的优良品质之一。 “咦?……哦天啊!”突然韩莹月小小地惊呼一声,慌慌张张地抬起脸有些手足无措地看着林烟,右手握拳重重锤了自己的额头两下,满脸自责,“不好意思不好意思!我刚刚忘了……你要喝什么?是我约你出来的嘛,当然我来请的。” 原本韩莹月虽然身材娇小模样娇俏,但因为脑袋聪明性格外向,所以平时的气场还是很强大很女王的。因而林烟不禁对韩莹月此刻面对自己时的这一副手忙脚乱紧张忐忑的难得小女生情态,看得有些好笑。余光一扫随意瞥了眼韩莹月面前的杯子,林烟脸上的微笑不知为何竟渐渐不自觉地变得愈发温柔起来,沉默片刻后,这才近乎自言自语地轻声呢喃道:“没关系。我也喝牛奶吧。真巧,我也喜欢这个呢,”说着抬手招来服务员,淡淡吩咐,“跟她一样来杯牛奶,不过要冰的。” 然后某未成年高中生兼职女服务生,这么带着满心满脸的痴迷陶醉迷离梦幻,仿佛一和林烟说完话以后就被抽走了浑身上下所有的力气和全部的神智那般,一路呆呆傻傻地走掉了。 韩莹月坐在对面从头到尾看完了全过程,直到林烟的冰牛奶上上来,韩莹月默默瞅着那纯情少女虽竭力掩饰但实在拙劣的羞涩期待,面红耳赤,被惊艳的表情,套近乎的方式,以及连对面的自己都能听得清清楚楚的如鼓心跳,狂雷如潮……好不容易挨到那女生退下走远,韩莹月到底是忍不住地扑哧一笑,扶额感慨:“哎,完了完了,所谓红颜祸水美色倾国,古人真是诚不欺余啊。林烟你看,你这还什么都没做呢,就又迷倒了一个可怜的无辜孩子。” “嗯,我知道,”对于韩莹月这一句,虽听起来好像有一些阴阳怪气,但实则却是发自内心衷情实意的称叹赞美,林烟没有故作矫情虚与委蛇,反倒很大方地点头承认了。然而这么说着的他,眼角眉梢,竟没有一丝一毫的引以为荣骄傲得意,只是一脸早已习惯到麻木的不耐烦闷,无奈苦涩,“可是……我也,不想的。”声音低沉,叹息而唏嘘。 端起杯子喝了口牛奶,冰凉甘甜的液体滑入口腔流经食道,将刚刚一路前来的燥热暑气迅速冰冻凝结,一扫而消。林烟无比满足地咂了咂嘴,粉嫩嫩的舌尖在淡淡浮了层把乳白沫子的殷红双唇上飞快一舔滚过两圈,眯着眼睛一脸享受:“嗯~好喝。”模样天真无邪,口吻稚气可爱,端得像是个得了糖果的乖乖小孩。 于是这下就连韩莹月自己竟也差点儿看得呆了,半晌才嗡嗡回过神来,恍惚讷讷道:“林、林烟,你……你真的,好漂亮啊。” 林烟自顾自地搅了搅勺子,忽然抬起头来冲着对方嫣然一笑脱口而出:“谢谢,你也是啊,”眨眨眼睛,眸底的光晕细碎斑驳,霎有如漫天繁星闪烁;眉目间的笑意绚烂且认真,明媚而诚恳,乍一对视,居然比窗外的艳阳烈日还要更加晃得人睁不开眼睛,让韩莹月不由自主地被其诱惑,陷入其中,想要相信,也选择相信,“──你也很漂亮,真的。” 真诚的表情,郑重的语气,韩莹月先是愣了一下复又囧了一下,有点……受宠若惊。说实在的,虽然她的确算得上是一个美女,但是和林烟这样的大美人坐在一起,而且还被林烟夸奖为“漂亮”……韩莹月自认自己还没有那么不要脸,如此夸赞,实在让她心虚得可以。 “呃……好、好吧……谢、谢谢了。”韩莹月万分不自在,只得尴尬窘迫地道谢。此时的她只当林烟是在跟自己客气,却不曾想到,林烟的脾气什么时候有这么好,这么,与人客气过呢。许久以后当她回想起来,那时候,才终于恍然大悟地发现,原来林烟不管再怎么讨厌唐汉,庄景玉,林微云,以及,她的父亲,可是林烟从来都没有因为他们,因为那些,明明与自己的关系都已经密切至此的亲人伴侣,朋友姐妹们,而故意牵连,迁怒过自己。 甚至林烟对韩莹月,一言一行,由始至终,几乎,都可以称得上是“温柔”。而那究竟是因为什么,她真的,后知后觉了太久。 林烟没过一会儿就喝完解决掉了那杯冰牛奶,很快挥手招来服务员又再添了一杯。韩莹月看得有些惊奇,诧异问他:“你……你不是在给我省钱吧?怎么不喝咖啡啊拿铁啊卡布奇诺啊那些之类的?或者,吃个蛋卷儿冰淇淋什么的也好啊。我以为你是很喜欢这种西式的饮品点心的,所以才特意定的这个地方呢。” 林烟闻言笑了:“没有,不是这样的。我不喜欢任何西式的东西,尤其是在食物方面,”他一手轻轻托着下巴,一手漂亮的指尖慢慢抚摸流连过微微湿润的杯口边沿,原本光洁干燥的指腹和指甲很快就盈上了一层浅浅淡淡的乳色白沫,莞尔舒展的眉心比之刚才的温柔神情,在杯口不断上升缭绕的冷气氤氲里,愈发显出了一种极致到致命的温柔;刻意压低的声音仿佛来自远方遥远的天际,恍惚又怀旧,“我跟你是一样的。你喜欢什么,我就喜欢什么。” 韩莹月猛地瞪大了眼睛。一瞬间的呼吸凝滞,心跳暂停。 这样惹人误会的情话,若是出自任何一个不是林烟的男人口中,那都实在太有调情暧昧的嫌疑。可现在说它的人是林烟,韩莹月听在耳里,却觉得含义很多很多,只,除了那一种。 除了,那最俗气的一种。 不知道为什么,虽然老公唐汉非常讨厌林烟,虽然她也知道林烟曾对庄景玉不甚友好,更虽然甚至就在数月以前她才得知,也许林烟还和她的父亲韩笑有那么一点暧昧不清的小小关连……可无论怎样韩莹月就是对林烟讨厌不起来。不是因为林烟惊人无双的美貌,而是因为每次面对林烟的时候,韩莹月总有一种莫名其妙说不上来,仿佛与生俱来的熟悉与亲切。 这世上有一种永远消不去也斩不断,毁灭不掉更否认不了的羁绊,叫做血缘。 “好了废话说够了,我们开始说正事吧,”还没等韩莹月有所反应作出表示,林烟忽然放下杯子端正神色坐直身体,没什么理由,但就是那么笃定而自信地淡淡道:“我知道你这次特意从D城赶来S市当面见我,是想要问我什么。” 噗── 韩莹月一下子就红透了脸。下一秒赶紧掩饰性地低下头去张口含住勺子,往嘴巴里狠狠灌了一大口热奶。 慌乱仓促的举手投足一颦一簇里,一闪即逝地淌过了一丝唯有女生才独具的娇媚天然,俏皮可爱。林烟静静望着对面韩莹月的这般模样,连他自己都没意识到自己此时此刻的神情笑容,究竟,是有多迷人温柔,仿佛一瞬间回到了许多年前某个同样晴空万里烈日炎炎的昔夏过往,音容笑貌分明依稀还声声在耳历历在目的父母至亲,但一转眼却就是白驹过隙再也回不去的老旧时光……眉宇中那一片时有时无若隐若现的淡淡的怀念和隐隐的疼痛,看似聊解欣慰,却也倍加感伤。 顿了顿,等到长阖的双目再次睁开,林烟原本迷散朦胧的眼神便骤然变得皎洁似月清亮如雪起来,泠泠玉般的瞳眸没有一丝一毫的逃避隐瞒,目光清澈见底,真诚得简直让人有些无法直视:“现在我可以很认真地告诉你,我和韩笑之间虽然有一点关系──至于那是什么,恕我不能告诉你──但是你完全可以放心,因为那绝对,不是你所担心的那种关系,”说着在韩莹月苍白消瘦的身体脸庞上不含情欲地淡淡扫过一圈,逐渐皱起的眉目,居然透出了几分毫不掩饰的心疼与怜惜,“喂,你可千万别告诉我,你就是因为这个事情而一个人在家里纠结郁闷了好几个月,把自己搞得这么憔悴狼狈的。甚至还不惜专门飞到S市来找我面谈……哎,韩莹月,在我面前,你真的不需要这么拘谨,虽然我很讨厌你的……嗯,你身边的,某一些人,但是,我不讨厌你。” 林烟低头搅了搅牛奶,杯勺相碰,清脆动听。可是他的声音,却分明比之更加动听一千倍,一万倍,一千万倍,都还不止:“而且,永远,也不会讨厌你。” ……片刻的缓神过后,只听韩莹月怔怔问了林烟一句,为什么。 林烟闻言恍然笑弯了眼睛:“呵,这还要问?为什么不讨厌你……那当然是因为,我喜欢你啊,”眼看着韩莹月霎时间便一副好像被雷给劈中了似的呆滞表情,林烟玩味观赏了片刻,终于是舍得又再好心补充了一句,“别误会,我的意思是,像喜欢姐姐一样地,喜欢你。” 像一个弟弟喜欢姐姐──这世上唯一,也惟余的亲人──那样地,喜欢你。 还有抱歉,还有赎罪,还有报偿,还有珍惜……复杂的心情,如此许多,一言难尽。 韩莹月当然没有自恋到以为林烟口中的喜欢会是男女之间的那种喜欢,可是林烟给她的答案,却更让她觉得不明所以,受宠若惊。 但林烟却没有再给韩莹月继续探究下去的追问机会,一抬眼便迅速截断了韩莹月不过刚刚张口,吐出半字的仓促话头,一向精致如画的眼角眉梢,头一次杳然散尽了那其中恒久不绝的风月浓情,妖娆媚气,取而代之地盈满了丝丝缕缕的温顺柔和,宽慰放心:“唐汉和韩笑,你老公和你老爸,都把你保护得很好,”他停下来眯着眼睛想了想,浅色的眸底婉转流动着些许韩莹月看不清也读不懂的月色水光,声音渐低终如喃喃自语,“……这样很好,很好。” 韩莹月神情恍惚仿若失了心智。不知道怎么回事,她总觉得下一秒,眼前的人就要逐渐透明消失,最终融化在四周一束束破窗而入的斑驳光线里,抓不住也留不住,够不到,也握不牢。淡淡,却令人揪心的忧伤。 就在韩莹月难受得简直就快要喘不过气甚至掉下泪来的当,幸好,林烟的手机铃声,及时打断了这一片突如其来的古怪气氛。那是一个非常可爱的铃声,似乎是林烟专门录下来的,是某只……呃……不知道什么小动物的叫声,咩唔咩唔又嗷呜嗷呜的,奶声奶气,十分之萌。 林烟挑了下眉但没把手机从包包里拿出来,等到十几秒后它自动停止,这才开口解释:“这是我设的提醒。嗯,好吧,既然误会已经说清楚了,那我要回去给我儿子洗澡了。” !!! “哈!?呃……咳咳……咳咳咳!咳咳……”韩莹月差点儿没被自己满满一口的热牛奶给活活呛死,但仍一边咳嗽一边挣扎,“什……什么!?你儿……儿子!?” 儿子儿子儿子儿子……Oh god!韩莹月觉得自己真是要疯了! “是啊,”林烟笑眯眯点头肯定,惟恐天下不乱地火上加油再添一句,自顾自地站起身拍了拍韩莹月的背,不顾她的强烈反对招手唤来服务员自己结了帐买了单,这才扬眉一笑结束了她的苦难,“呵,就是我最近养的一只小宠物,名字叫Adrian,有机会带你看看,很可爱的。” “……”知道真相并且也知道夏昭时英文名的韩莹月,彻底囧了。 不过当刚刚走出门外,韩莹月惊奇地得知那只小宠物竟然是一只珍贵的小白狐以后,若有所思地沉默半晌,忽然无意识地低声冒了句:“狐狸?唔……好吧,那还真的和Adrian蛮像。” 林烟愣了半秒旋即笑弯了腰:“哈哈!果然没有错!我真是很喜欢你啊,姐~姐~” 林烟左一口喜欢又一口姐姐的,可把韩莹月说得那叫一个不好意思。直到经年以后她才明白,她当年的不好意思,是有多傻。 “对了,你现在是要去哪儿?”一出门迎接他们的,便是灼烫袭人的滚滚热浪和酷热难当的高温暑气,林烟忍痛将眼睛细细眯成一条缝隙,抬头望了望头顶的烈日艳阳,不过只一秒便再也受不了地垂下眼睛,一手轻轻揉着两边突突直跳的太阳穴眉头紧皱,一边不容商议地对韩莹月吩咐道,“这天也热得太离谱了。你先进去等一下,我去取车过来,然后送你。” 不料一旁的韩莹月竟久久没有出声回答。 “……嗯?”等了一会儿不闻声息,林烟纳闷儿地转头看她,却出乎意料地见到了一张诧异失神的苍白面庞,眼角一跳不禁有些担心,迅速抬手覆上她的额头,眉头皱得愈发紧了,“喂你怎么了?……不会吧,这才出来几秒钟啊,你不至于这么快就中暑了吧?” 店里冷气充足,再加上林烟刚刚喝的好歹也算是冰饮,因而如今的手心温度依然比较偏低,冰冰凉凉湿湿润润的,贴上韩莹月额头的瞬间,便让韩莹月全身一震彻底回过了神。 “喔不是不是……那个,我很好,我没问题,只是……”她抿了抿唇,神情犹豫,似乎是在纠结苦恼到底要怎么措辞解释,“我只是觉得……只是在想……以前我总以为,像你这么……呃……这么……被男人给宠惯了的男人,可、可能……嗯……可能……” 哦天啊!她可能还是说不下去啊! 但聪明如林烟,却早已经听懂了。 “哦,不用说了,我知道了,”见一向伶牙俐齿的韩莹月这回竟吞吞吐吐了老半天也没蹦出来一个清晰明确的完整句子,林烟微微一笑,十分贴心地替她补充下去,“你是觉得,像我这样,总是靠别的男人养,又总是被别的男人宠的男人,其实在心理上,已经不算是一个完全健康的大男人,而早已经把自己当成个柔弱无助的小女人了,对吗。所以刚刚我说我要送你回去,你才会觉得那么惊奇。因为对女生温柔照顾,体贴耐心,那是一个真正成熟的男人绅士,才会做的事情。” “呃……”又一次被看穿心思当众戳穿的韩莹月涨得满脸通红直达耳根,真恨不得一头钻到地下去逃之夭夭,也好过留在这儿支支吾吾难堪窘迫,“我我我……哎对不……” “没什么不用道歉,”林烟不怎么在意地耸耸肩打断她,沉默一阵,眼里波光一晃忽然轻笑了声,“而且你也不算冤枉我,反正有时候,我也确实,挺想当一个女人的。” “呃……”韩莹月一时又惊又囧,实在不知道究竟该如何接话。 不过幸好林烟也没打算让她评价,自顾自地抬起手来摸了摸两边的面颊,神情凄然落寞,垂眸喃喃低语着:“因为我觉得我这张脸,就适合……就应该,长在女人的身上啊。” 韩莹月歪头想象了一下那样的一个女人──那样一个,顶着林烟长相的美丽女人,立刻便忍不住地惊呼出声:“哇不要啊!算了吧算了吧,你这张脸长在你这个男人身上尚且如此,那要是长在个女人的身上……那还不得直接翻了天啊!” 林烟闻言一笑:“翻天?呵,”说着从包里拿出墨镜戴上,瞬间挡住了头顶那轮流火毒辣的烈日艳阳,当然也顺势遮住了自己此刻的全部眸光。再次仰头望向头顶那一片不再那么炫目刺眼,转而变得柔和灰败的无边蓝天;尽管如今正时值盛夏,然而林烟的笑容却仿佛已然穿越季节,凄美有如秋叶,“是啊,会翻天的。” 已经,翻了天了。 韩莹月一直打算的是速速问清解决好这件事情,今天来今天回,尽量不要让唐汉和老爸发现自己来了D城,所以回程的机票也早就已经定好,就在今天晚上的七点钟。本来她不欲麻烦林烟送她到机场的,结果最后却被林烟按着喇叭极不耐烦的一句,“行了行了,你不是正在生理期吗?逞什么能啊。快上车,别再让我说第三遍”──给惊得目瞪口呆动弹不得。 完全被吓到了的韩莹月伸出左手不受控制地抖啊抖抖啊抖,颤巍巍地指向林烟,一句“你怎么知道”还没脱口,就被终于彻底不耐烦的林烟,用力一扯带进了车。 “我怎么不知道?就算猜也猜得到啊,”林烟一边系安全带一边翻白眼,“不然这么大热天的,你放着好好儿的冷饮不喝,干嘛喝什么热牛奶啊。” “……” 某种程度上,韩莹月忽然觉得林烟,其实已经比一个女人,还要女人了…… 约莫一个小时过后,林烟的法拉利(夏昭时后来送他的,正如他们第一次见面那晚夏昭时所对他承诺的那样,以代替最初那辆丰田),缓缓驶入了S市国际机场的地下停车场。 取了卡找好位置停下,韩莹月解开安全带道了声谢,告诉林烟不用再特意送她上去了。说完正想开门下车,林烟却忽然一个反手用力,死死扣住了她的手腕。 “诶!?”韩莹月使劲挣脱几下没能挣开。林烟的身形骨架虽然比这世上的绝大多数男人都要来得纤细瘦弱一些,但他也毕竟还是一个男人,在体力体能上,到底还是要比身为女人的韩莹月,强大许多的。几次未果韩莹月终于放弃挣扎,惊异道:怎么回事?” 她问的是“怎么回事”,而并不是,“你想对我做什么”。即便是到了这种时候,韩莹月也并不担心和害怕,更并不以为和觉得,林烟会对她不利,会伤害她。 毫无理由的信任和笃定,孤注一掷的选择和相信。 哪怕是在不知道的情况之下,血脉血缘,手足亲情,也有着这样,不动声色的神力。 林烟没有回答只轻轻“嘘”了一声,目光沉沉凝神注视着车外四周。韩莹月从未见过林烟如此严肃认真,或者不如说是……如临大敌的样子。紧张的气氛让她也渐渐变得惶恐不安起来,手心冒汗,呼吸粗重。 当四面八方仿佛潮水一样,逐渐向他们靠拢逼近而来了越来越多的高大人影,并且每一个人影的手中都还拿着一支……在韩莹月的三观世界里,只有在电视电影抑或小说里才能看到的某种高端武器之时,她已经软软瘫倒在座位上,惊愕得再也说不出来哪怕一句话,一个字。 敌我力量如此悬殊,根本,没有硬拼的必要,和成功的可能。 林烟叹口气放下韩莹月的手,弯腰趴在方向盘上转头看她,无奈一笑:“我真是无辜啊。估计你今天黄历犯冲,不宜出行,”想了想又道,“而且S市,也确实不是你该来的地方。” 你老爸在这儿的仇家实在是太多了。你真应该一直好好地呆在D城,呆在韩笑给你筑造的,梦幻小城堡里。 第三十五章 林烟仔细数了数,围上来的一共有八个人──至少,是在他视线所及的地方。每个人手上都拿着枪。车里的人没打算出去,而车外的人也没有强攻,双方皆按兵不动。空旷寂静的地下停车场,四周空气凝滞光线昏暗,气氛也相当紧张,双方就这么地不上不下地久久僵持着。 林烟他们是因为没有丝毫的反抗能力,因此只好“坐以待毙”,跟着对方的调子,先看看他们到底要玩儿什么花样,然后再走一步算一步,随机应变;而对方却是因为没想到情报出了错。原本他们以为韩莹月身为韩笑的独生宝贝女儿,这一次来S市,一定是提前配备好了充足的人力和强悍的保镖的,结果没有想到,此时此刻陪在她身边的,却竟然只有一个比女人还漂亮的纤细少年。手无缚鸡之力,柔弱犹胜女子。这种不曾预料的场面状况,让他们一群本来早已做好心理准备,要来一场硬仗狠狠大干一场的大老爷们儿,实在是有点以大欺小以强凌弱的不爽和错愕。彼此面面相觑,又再低头看了看自己手中的枪支,都觉得有些大惊小怪小题大做,于是忽然间便生出了几分不确信,他们接下来,究竟还是不是要按计划行事。 韩莹月到底不是个胆怯懦弱的无能女人,多多少少还是见过些许世面,骨子里也遗传到了韩笑和乔小因的性格脾气,因而待最初的六神无主呆若木鸡过去,她很快就从惊愕得说不出话来的空白状态里,迅速恢复了过来。 “为、为什么S市我不该来?”对于枪支人类毕竟有种天生的畏惧,韩莹月下意识地蜷缩身子转过头小声问林烟,“我活了快三十年根本没怎么来过S市,更别提得罪过什么人啊。” 【你是没得罪过S市的什么人,但你那个爹,可不知得罪了多少人】──林烟无奈腹诽。 韩莹月偷偷从包里摸出手机想打电话报警,林烟却连看也没看一眼便直接凉凉扔过来一句:“算了放回去吧,别白费力气了。你还没接通呢,他们就能把一枪把你的手机给崩飞了。” 匡当── 韩莹月手腕一抖,手机掉了…… “那……那……”她简直都要哭了,“那我们现在……怎、怎么办啊……” 林烟沉默着。左手搭在窗沿边上仿若胸有成竹那般气定神闲纹丝不动,而右手也是不疾不徐不紧不慢,有一下没一下地轻轻敲击着方向盘,一向妩媚多情的桃花双眼难得显一次幽深沉静,波澜不起。目光在车外那八个来势汹汹,一看便知是训练有素的壮硕男人身上来回扫荡,不过数秒光景,便已然溜溜转过了好几圈。光线密布疏影横斜的精致侧脸面无表情,鲜艳欲滴的血色双唇薄薄抿成了一条紧绷欲裂的猩红直线,整个人的气场一改方才的慵懒柔媚,转而变得凌厉肃杀,让人不敢打扰,却也不知,他究竟在想些什么。如是半晌,林烟忽然毫无征兆地偏过身子伸长手臂,一拧打开了位于副驾驶座前方的车柜直直往里探去,乒乒乓乓地翻找着什么。摸了半天总算动作一停,林烟细眉一扬眼角微挑,脸上缓缓绽出一抹满意的笑:“哦,在这里。” 韩莹月以为林烟私藏了什么秘密武器,无比期待地往林烟抽出来张开的手心低头一看…… 顿时颓了。 “这……!?”她一个没忍住大叫出声,下一秒又突然意识到如今眼前的状况,猛地抬起手捂住嘴巴,满眼的不敢置信难以言喻,低声惊呼,“骰……骰子!?” 是的,刚被林烟当做绝世珍宝一般寻觅翻找,而此刻又正安然躺在他掌心里的,恰是一枚颜色泛黄,稍嫌老旧的,破骰子。 韩莹月差点儿没白眼一翻直接昏死过去。 “你你你……这这这……你这是要做什么?去跟他们玩儿猜大小吗!?” “嗯哼,对啊,”林烟将骰子摊在掌心,一上一下地抛着甩了几道,刚刚的凌厉肃杀不知何时早已经消失不见,转瞬即逝仿佛只是一刹梦境,柔媚慵懒的气息又一次回到了他的身体。林烟转头凝眸注视着眼前面色苍白神情抓狂,全身微微颤抖但仍勉力强撑的韩莹月,心中疼惜霎时泛滥如潮无所遁形。抬手摸摸她跟他自己,以及跟他们的妈妈,那一头同样细腻柔软一滑到底的黑色直发,林烟心中一动,情不自禁便冲绽绽放出了一抹安抚宽慰的温柔微笑,一字一句温言细语生怕打扰吓到了她,极尽轻声道,“不过不是跟他们玩,而是,是跟你玩。” “……” 不等韩莹月开口出声,无论她是同意抑或反驳,林烟都已经不容拒绝地扬手用力,将掌中骰子,向着车顶高高抛起。 啪── 漂亮的凌空几转而后急速下坠,就在接触台面的那一瞬间,林烟眼疾手快猛地翻掌盖住,似笑非笑朝韩莹月眨了眨眼睛:“女士优先。” “你……你这是……你到底……”韩莹月瞠目结舌真不知该做何表情,无语凝噎片刻,只得投降认输,妥协扶额,“啊好吧好吧!我猜我猜!嗯……我猜小……哦不,还是大吧……啊算了算了!还是小……小吧!” “小?”林烟挑挑眉毛,果然不愧是多年流连混迹在赌场夜店的VIP常客,听那语气瞧那表情,真是无一没学到精髓,“确定?不改了?” 韩莹月飞快点头不敢耽误。因为她真怕他们俩要是再这么高调华丽地无视车外那群人一会儿,那群人会不会一个忍不住,嗙嗙两声枪响,就把他们俩就地解决,都给崩了…… “好吧。” 林烟挪开手掌。 掌心下的骰子,正对在上的那一面,赫然是一枚,鲜红刺眼的大圆圈。 一点. “哈哈哈!”一看清点数林烟立马就忍不住了,顿时捧着肚子弯腰大笑起来,“姐姐啊姐姐,你可真是有够厉害的啊。加上以前搓麻将时我输给你的那三盘,从头到尾,你已经总共从我手里赢了四次了。啧啧,真是无人匹敌的光辉战绩啊。” “……”韩莹月不觉得这有什么好笑的,更不觉得这一次的赢有什么可值得高兴骄傲的! 几分钟后林烟终于笑够了。而车外的人,看样子,也终于等得有些不耐烦了。 “好了,既然是你赢了──”林烟揉着肚子直起身来,歪头看了看韩莹月,忽然一手牵过她的左手,在不住打颤的手背上极尽安抚地轻轻拍了拍,盈盈一双秋水剪瞳飞扬美目,飘着青烟嫋嫋,漾着波光婉转,“那么,你就乖乖,听我的话吧。” ……哈!?诶喂喂喂!这这这……这逻辑……好像……有问题吧! “等一下!”眼看着林烟已经转过身子,下一秒就要打开车门抬脚往外走了,韩莹月骤然脑袋一热眼前一花,觉得自己大概也是被逼得狗急跳墙猫急上房了,不知从哪儿来的力气,总之就是一个反手死死拽住了林烟的手指不放他走,满脸惊恐,颤声问他,“你……你要……你想干什么!?你疯了啊!没看到他们……他们……他们手上都有枪啊!……不是闹着玩儿的而是活生生明晃晃的枪啊!” 韩莹月口气里的气急败坏和眉目间的担忧焦虑,无法掩饰,呼之欲出。林烟看得心口一软,复又心中一暖。失神愣怔了半秒,他忽而轻声一笑。 “喂我说,你这是什么表情?我还没死呢。再说,我也不是要去送死的,”顿了顿,林烟掏出手机滑了几下屏递给韩莹月,“看,我的乖儿子Adrian,还巴巴等着爹地回去给他洗澡呢。” 韩莹月低头瞥了眼屏幕上那只雪白可爱的小狐狸──的确是迷人极了;可她却恍惚觉得,那迷人的程度,又哪里比得上现在她眼前这个,父爱泛滥,真诚流露的美丽男人,此时此刻,这一低头的风华笑容,这一垂眸的柔情万种。 这是韩莹月至今,在和林烟为数不多的几次碰面里,所有见到过的,最动人的神情。 最动人,没有之一。 忽然韩莹月睫毛一颤似乎想到什么,如同溺水的人抓住了最后一根救命的浮萍,眼神蓦地变得急切而期盼:“哦对了对了!Adrian……Adrian……啊我、我是说……那个真正的Adrian,夏昭时……夏昭时……他、他会来……救你的,对、对吗?……他一定会来救你的!对吧!?” 林烟一震。夏昭时这个名字,让他的神情在电光石火里哗地闪过了一抹仿若惊鸿掠影般的僵硬不自在,但很快便被他给匆匆掩饰了过去,快得就连眼尖精明如韩莹月,也都没能看清。 “嗯,会的,会的,”林烟声音如梦,恍恍惚惚,竟不知到底是在安慰韩莹月,还是在自言自语,说服他自己,“他对我说过,我是他的,他罩着我。” “他说过,他会,罩着我。” 【你是我的,我罩着你】 那日的承诺言犹在耳,一字一句,声声如雷, 那么,夏昭时,如果有一天,我真的需要你来救我……你会不会,不顾一切,来救我呢。 四目相对与林烟凝视胶着片刻,寂静的四周和无声的压迫,让时间的流逝在有限的空间里,显得似乎极为漫长,却又仿佛争分夺秒。不知道多久过去,终是韩莹月认输败倒在了林烟那两汪清澈无边熏人欲醉的深深碧水之中,咬咬牙,到底,慢慢放开了手。 林烟叹口气,状若无意地抬起指尖抹去了韩莹月眼角睫梢的晶莹和微湿,放缓语气柔声安慰:“不用担心,很快就好了。我们谁都不会有事的。只要,你乖乖听我的话。” “我……”艰难地咽了咽喉咙,韩莹月努力想要掩饰嗓音里那些不可遏止的胆怯和示弱,畏惧与颤抖,但却反而因此显得愈发的沙哑嘶涩,不安惶恐:“那、那我到底……你到底……想要我……怎么做?” 林烟淡淡一笑不置一词,坐正身子冲着车外的八人举手做了个要求谈判的投降姿势,转而开门十分不负责任地扔下一句:“我懒得解释也没时间详说了。反正到时候,你自己察言观色心领神会,看情况行动吧,”想了想,又补充了句让韩莹月骤然压力山大冷汗狂流,根本一点安慰作用都没有起到反倒增添压力的废话,“──没事的,我相信你。” “……”韩莹月登时脚下一歪真想一头撞死,“哈!?啊喂!喂!” 砰── 车门无情地关上了。 韩莹月顿时宽面条泪。那、那个……林、林烟小弟啊……姐姐我……我不需要你的相信啊……我只需要你告诉我……那个我……我我我……到底要怎么做啊啊啊! 林烟站在车外透过车窗,最后给了韩莹月一个似笑非笑,温情脉脉的期许眼神。清亮如水的眸底隐隐浮动着一层她似懂非懂,而又似曾相识的信任。 【我相信你】 这是林烟,一字一字,对她做的口型。 很久以后韩莹月才终于懂得,这时候林烟相信的,除了她韩莹月这个人以外,更是他们之间那一份血缘羁绊血脉相连,世间唯有至亲手足才能拥有的,独一无二的,天生默契。 林烟一走下车,就毫不意外地受到了几乎堪比罪大恶极的恐怖分子那般至高无上的顶级待遇。八支枪里有六支都刷刷刷地猛地掉头对准了他,黑洞洞的!亮枪口看得让人肺腑俱冷,心惊胆寒──对于,一般人来说。可是林烟明显不是一个一般人,不管周遭状况究竟是有多紧张多危急,但林烟仍旧走得像他以往一贯那样怡然自得身姿翩翩,落脚轻盈敏捷矫健,一路走过,恍惚清香弥漫,仿佛步步生莲。 如果美貌已经可以成为一种武器,那么它一定比这世上绝大多数武器,都要来得锐利致命。 果然,当林烟停下脚步翩然而至,六支枪管里的每一支,都有着不同程度的微颤。林烟能够看得出来。可是他也知道,就这点儿分心走神的程度,对于韩莹月来说,那还远远,远远地不够。 林烟是一路直线,简直就像认识那个人一般,途中未曾有过半分丝毫的犹豫,直接停在了某人的面前。 那是一个在这一群五大三粗的壮汉莽夫之中,略略显出了几丝白净斯文,却又无端透出了几许阴狠深沉的中年男人。 林烟跟他差不多高,平视与他对看一眼,忽然微微一笑,扬手往他身旁不远处,某个肤色古铜浑身疤痕的强壮肌肉男随意一指,双唇轻启,清晰吐出两个字:“老大,”然后才又指着自己面前这位骤然变色的斯文男人,笑眯眯道,“老二。” 这一下所有人脸色齐变,不知道这个分明只像是一个无脑花瓶的漂亮少年,在不过区区几分钟的短暂光景里,究竟,是怎么看出来的。 林烟毫不掩饰得意地响亮吹了声口哨,玩味瞥了眼这个老二下体那一根真正的老二,口吻一派真诚:“虽然你的排行不怎么好听,不过,鉴于你是这八个人里的军师智囊,那我姑且就相信你的智商,所以接下来的话,我觉得,还是跟你说比较靠谱,”说着低头扫了眼对方手中正直直指着自己胸膛的那一柄消音黑枪,皱皱眉,表情嫌恶又委屈,无奈道,“诶我说,咱们俩打个商量成不?你能把你手中的这玩意儿给收了么?被一击致命的杀伤性武器这么直勾勾对着,那感觉可真不好受。” 对面的老二冷笑一声:“哼,知道难受,那就别耍花招!” 林烟翻个白眼儿耸了耸肩:“拜托……放心,现在实力相差这么悬殊,我又不是傻子,就算再花的花招,那也抵不过一颗子弹啊。我只是好心,想要提醒你们一些事实罢了。” 老大老二眼神交汇了一秒又再交流了两秒,回过头来,老二将黑乎乎的枪口愈发往前挪移了两寸,眯着眼睛沈声威胁:“给你三分钟,你最好祈祷你所谓的事实,对我们有用。” “当然有用,”林烟听他同意不禁眼珠一转,眉间顾盼飞扬,一笑莞尔嫣然,“跟你们的命有关的事情,你说,有没有用?” “嗯!?你说什么!”当林烟轻浮的尾音刚落,站在离车最近的某个大个子便率先爆发了,声音粗重浑厚,反应怒气冲冲。看来,是个脾气火爆,容易冲动鲁莽的主儿啊。 被如此狠狠凶了一道,林烟脸上却不见愤恨怒恼,只转过头去笑眯眯地望着那人,凝眸片刻,忽然冲他勾魂一笑,轻言软语,娓娓而道:“别急啊,我马上就告诉你们,我刚刚说的,到底,是什么意思。” 那人被林烟娇媚明丽的惊艳笑容给震得踉跄后退了两步,差点儿站都站不稳,甚至连枪,也快要拿不稳了。 将此反应尽收眼底的林烟,咯咯笑着回过头来,又重新看着眼前面色愈发不善的老二,举手指了指自己的脸,问得天真:“你认识我吗”却又不等他们回答,便自顾自地笑了,“呵,你们不认识我,我已经看出来了。” “你……” “好了好了,别急别急,我马上就要进入正题了。听着,如果你们不认识我,那说明雇佣你们的那个幕后老板,实力,实在是很不怎么样。想要绑架韩莹月,却连这点最基本的功课都不给你们做。” “还有第二个问题,你们老板让你们抓韩莹月,是打算要直接撕票呢?还是准备要,拿她来威胁韩笑呢?” 老大走过来直接拿枪指上林烟的太阳穴,粗声粗气:“这个事情,我以为,你恐怕根本没命知道。” 林烟轻笑一声抬手推开某只粗壮汗臭的手腕,眉宇间流过一丝淡淡的嫌恶,说得漫不经心却又怵耳惊心:“我要是现在在这里没命了,相信我,过不了多久,你们,也都会没命的。” 他伸出一只手指在空中悠悠晃着,不紧不慢娓娓道来: “以韩笑在S市的势力,基本上没有人可以跟他硬碰硬。就算是像萧岚或者谢非格这样的家族,若是真的要和韩笑斗,结局最多,也不过就是和韩笑两败俱伤罢了。不过我可没听说他们跟韩笑有什么过节,那么大的家业,非要弄得跟韩笑玉石俱焚,同归于尽不可”。 “而且你们的行头和情报都准备得很差,说明你们老板一没实力,二没脑子,三──”,林烟一边说一边在八人中间的空地来来回回走走停停,偶尔选中某个人停在他的面前,一张绝世无双的美丽容颜总少不了要把那人给逼得无法直视,倒退不已,“三,说明你们那个老板,根本就没有打算在事成之后,给你们留一条活路,放你们走。” 四周一片寂静。 林烟满意地眯了眯眼睛,恩恩,孺子可教也。 “你们自己想想,一个明明得罪不起韩笑的人,却跟发了疯一样地非要绑韩莹月……两种可能,第一,如果他是要拿韩莹月来威胁韩笑的话,那么威胁成功之后,就算他放回了韩莹月,你们觉得,以韩笑的为人,会怎么对付你们老板呢?他这么做的结局,无非就是给自己留下一个无穷无尽的麻烦和生不如死的折磨而已,后半辈子不得善终,更不得安宁。而你们,当然,也过不成什么好日子。” “第二,如果你们老板是想要直接撕票……哈,很好,很好,那我估计他已经疯成了癫走火入魔了!哪怕自己不要命也要让韩笑断子绝孙,白发人送黑发人,下辈子痛不欲生。呵,可是,他自己不要命,难道你们,也想不要命吗?韩莹月要是死了,那韩笑也就离疯不远了。你们老板把生死置之度外倒是一了百了了,可你们呢?韩笑不疯的时候,你们之于他尚且不过是一只只不值一提可以随手捏死的卑贱蝼蚁,若是等到韩笑真的不顾一切杀红了眼地追究报复起来……你们到底会怎么样,你们真的有认真想过这个后果,想象过那种可怕吗?嗯?” 四周隐隐响起了此起彼伏的倒抽冷气声。 嗯……于是林烟的表情愈发满意了,霎时觉得眼前的这一群人,智商可能没有他之前想得那么无药可救,低到愚蠢。 “你们老板最初承诺的是给你们多少钱?……好吧这不重要,重要的是,你们觉得,像他这样孤注一掷压上性命的决绝做法,最后,就算他真的有钱,但他还有命,拿得出钱来付给你们吗?呵,如果不是因为担心你们以后会在杀手行当难做,你们信不信,我现在当场就可以开出比他高十倍的价格反雇你们,”顿了顿,林烟挑眉笑曰,“不过你们放心,我自己做人是很有原则很讲规矩的,所以我也不会为难你们,让你们违背职业道德,和行业操守。” “现在只有一个办法,可以让你们既给老板交了差,但又不至于,会太得罪韩笑。” 林烟重新走回到老二的面前。态度不卑不亢,目光沉静如冰。 “你们带我去见你们的老板。我对韩笑,虽然不如韩莹月对他那么重要,但是你看我这一张脸就该知道,我在他心目中的地位和分量,也绝不会低。在这个世界上……至少,是在活人里,我可以很明白也很确信地告诉你们,应该,就仅次于韩莹月了。” 那老二面色阴沉地在林烟身上来回扫过几圈,半晌,忽然重重一咳,干干冷笑:“呵,如果你非要拿你的脸当证据……是,那我的确是找不出,不相信你的理由。你是意外收获,带是肯定要带回去的,不过,你竟然妄想以此作为交换,要我们放那个丫头走?就凭你刚刚的一面之词?哈哈!小子,你这也未免太自大了!用你的脚趾头想想,你觉得这可能吗!?” 林烟眯了眯双眼,眸内刀光剑影,霎时迭出而过。听似轻描淡写云淡风轻的语气里,却静静酝酿着一股不容忽视的强大与轻蔑:“怎么不可能,当然可能了,”他这般吃吃暧昧地笑着,一边抬手拿起了自己一直挂在胸前领口的墨镜,慢慢架上鼻梁,稳稳戴上,再一反手朝天打了个极其响亮的响指,口气淡淡而又谢绝反抗,“不用你们放。我想让她走,她就走得成。” 所有人都没有反应过来。前方骤然响起的尖锐车鸣和瞬间大亮的刺眼车灯,一下子,就把当场除了林烟以外的所有人,震得根本忘记了任务和开枪,脑中一片空白,痛得流出泪水,只能本能似地死死捂住耳朵,挡住眼睛。 绝好的时机。韩莹月猛地一踩油门到底,飞奔右拐,绝尘而去。 她没丝毫的顾忌,因为前方的空地,再没有任何的阻碍──林烟刚刚已经帮她把原本挡住前路的所有人,都不漏痕迹地巧妙逼到了,车行范围之外的,“安全地带”。 直到几秒后众人才渐渐缓过劲儿来。 “我靠!那丫头跑了!” “妈的还愣着干什么!快开枪!快开枪啊!打车的轮胎!轮胎!” 嗙嗙嗙── “妈的!妈的!!这法拉利也开得太他妈的快了!!!” “老大!看不到了!追不上了!” 好一个大意轻敌的措手不及,好一阵不曾预料的兵荒马乱。 林烟站在原地,远远看着他的法拉利,身形矫健姿优美,从后望去,恰如同一只张开四肢全力奔跑的猎豹那般,撩动风声划破空气,烟尘滚滚一路绝尘,最终安全消失在了前方,那一片浓稠无边的黑暗深处里。总算放下心来的同时,林烟脸上的神情也逐渐显得若有所思,满足又陶醉,骄傲又得意,良久,这才摸摸下巴,自言自语地垂眸轻笑道:“嗯哼~~夏昭时送的东西,果然很好。” 那一刻,他突然,就有点想他了。 八支枪管瞬间啪啪啪地,全部掉头,齐齐对准了林烟。 “有种你们就打,不过──”林烟慢吞吞懒洋洋地转过身,不疾不徐且也不畏不惧地环顾扫视了四周一圈,但却对眼前景象视若无睹仿佛没看见那般,连眼睛都不多眨一下,仍旧笑意不减温言淡淡道,“不过,你们要是真打了,那就连我这个唯一剩下的可以拿回去交差的人,也都带不回去了。而且,不管你们相不相信,但我可以先把话说在这里撂在前头,如果你们真的开枪打了我,那我可以保证,你们的下场一定,会比杀了韩莹月,还要惨一万倍。” “很多人都不会放过你们。很多很多,那些,你们一辈子想都不敢想,也绝对惹不起的家伙,会把你们一个个赶尽杀绝,一个,不留。” 有一些,原本听起来自不量力,引人发笑的疯话,当被顶着这样一张倾世容颜的林烟讲出来的时候,却就丝毫不显得自恋可笑,还甚至是,有着一股激荡肺腑,惊心动魄的力量。 那八人沉默着,每一个的心里,都有着不同程度的涣散与动摇。 林烟见状十分满意地挑了挑眉,摘下墨镜重新挂回领间,猛一拍手做了个结束语:“好了,我的话讲完了。接下来到底该怎么做,你们就自己看着办吧。反正我言尽于此,你们要是还有点儿智商脑子的话,那就好好想想,好自为之。” 最后林烟“如愿以偿”地被带走了。不过一路上,到底,还是吃了点苦头。 他被带到了S市郊外一栋偏僻幽静的小别墅里,离机场不算很远。关押的房间不仅什么都没有,而且四面八方还被拉上了厚厚重重的棕色窗帘,再加上外面的天色也渐渐晚了,因而愈发黑得厉害。手机被搜走,林烟一个人呆在这个要啥没啥的破房间里面,又闷又热,又饿又渴,手上臂上背上胸上……刚刚被打的伤口血丝红肿,隐隐犯疼。 但这些都还不算什么,林烟还能忍受。他最不能忍受的,是这片无边无际铺天盖地的无聊孤独,和这份不知何时何日才能煎熬到底,宣告结束的冷清寂寞。 他讨厌一个人。 那种没有人陪,无人相伴的难耐苦闷,前路不明而又后有追兵,吃了上一顿但却没着落下一顿究竟在哪里,过了今天却又不清楚明天还有没有命在能够看到日出的太阳的提心吊胆,胆战心惊……无论多少年过去,时至今日,都仍然让林烟害怕得不知所措,惶恐到无所适从。 年少时的经历,总是记得最深。噩梦一般的刻骨铭心,融进一个孩子,此后余生岁月,漫漫光阴,多少年念念不忘魂牵梦萦,拼命想忘,可却偏偏,忘不掉的记忆里。 就这样不知道捱有了多久,忽闻吱呀一声轻响,房门终于被打开了。有一个人逆光站在门边,中等身高,只是太瘦。 林烟稍显艰难地从捆绑着自己双手双脚的柱子上勉强抬起头来,往门边淡淡瞟了一眼。 只一眼,他便情不自禁地展颜笑了:“呵,果然是你啊,老六。”久未进水的喉咙让他的嗓音显得有些沙哑干涩,气息不稳音量也羸弱,远不如他一贯的勾人夺魄,妩媚婉柔。 那人在门口顿了一下,抬手摁开了灯。而后慢慢走进来。当他的五官容貌完全暴露在灯光之下,才发现,那竟是一个居然颇上年纪的中年大叔。面容虽仍旧保存着几分年轻时俊俏乖巧的娃娃脸痕迹,然而眼角额头却都已然生出了许许多多无法掩饰的细密纹路,甚至两鬓,也早已是无力回天地夹杂银灰,近乎斑白了。 强烈的光线让林烟已经习惯了许久黑暗的双眼颇为不适地紧闭了数十秒钟。再睁开,他的神情似笑非笑,丝毫不似他此刻的处境这般狼狈窘迫,仍旧一如既往的挑衅嚣张,不怕死的轻慢张狂:“哦不对,我都差点儿忘了,现在【宠儿】里排第六的,已经是Cecil那个小贱货半洋鬼子了。记得最开始我还不习惯了好久,才终于成功改口管他叫小六,而不是老六的。” 轻轻吐出口气,匀了片刻气息,林烟一歪脑袋深深望向眼前的老男人,即便面上明艳不再,妖娆难寻,但难得受伤的苍白憔悴里,却自有一番堪比落花飘零,胜似弱柳扶风的别样风情。好像无论什么样的美丽他都可以hold的住。没有这一张脸,驾驭不了的姿态。 “那我现在应该叫你什么呢?原老六?上一任老六?因为人老珠黄而被赶下台来没人再要的可怜老六?爱韩笑爱了大半辈子心甘情愿被他利用,结果一没了利用价值就被他给毫不留情地扔开甩掉的可怜老六?……还是,莫清叔叔,这个称呼,会比较好呢?” 第三十六章 被林烟唤作莫清的中年男子并没有因为林烟满是讥讽的出言不逊和毫不客气的恶言相向而动怒,站在原地无声看了林烟半晌,面无表情眼神沉静,脸部轮廓略有逆光,看不出神色悲喜;忽然转身抓了把椅子放在林烟的正对面不远处,慢慢坐了下来。 “我没想到你会救韩莹月,”他的嗓音不比林烟的沙哑干涩来得好听几许,毫无起伏犹如一潭死水的平稳声线,喑哑粗重,字句艰难,有一种逐渐老去的苍老和沧桑,疼痛而撕裂;口气里带着不加掩饰的不敢置信叹为观止,“我没想到你居然真的喜欢,你那个,所谓的姐姐。” 林烟不着痕迹地小小吞了口喉咙,探出舌尖舔了舔自己愈发干燥难耐的龟裂双唇,看样子有些虚弱,但仍可爱地眨眨双眼,努力笑得不输阵势,光彩夺目:“我也没想到,你对韩笑因爱生恨,居然,已经恨到了这种地步。” 莫清眸子一闪,眸中诸多情绪霎时如坠流星,转瞬划过,难以捕捉,看不分明。片刻后他忽然习惯性地低头抚摸起他戴在左手大么指上的那一枚碧色玉扳指,动作温柔如同对待一生一世,至爱无双的珍宝。 色泽温润通体光洁──和韩笑几十年如一日地套在左手大么指上的那一枚,是同一种。 莫清的表情和声音都很恍惚,仿佛是沉沉陷落在他自己一个人的辽阔世界和遥远回忆里,根本已忘记了此时此刻在他面前,还绑着一个疲惫狼狈,等他发落的林烟。而林烟对于这样的莫清也是越看越皱眉,越听越心惊,有点不太确信,眼前这个罗里八嗦絮絮叨叨的受伤老男人的精神状况到底还正不正常,是不是已经恨疯着狂了。 “是啊,是啊,我也没想到……连我自己都没想到,我居然已经恨他,恨到这种地步了。” “我居然会恨韩笑恨得想要杀了韩莹月……想要杀了莹莹!?哈哈哈!那丫头当年还是我亲眼看着出生!是我亲自陪着手忙脚乱手足无措,慌张得什么也干不了的韩笑送乔小因去的医院进的产房!后来……后来,等到她生出来,第一个抱她的人,也是我……也是我!啊……那时候,她可真小啊。是啊,那时候的莹莹,还真小啊。整张脸又皱又红,就跟个猴子屁股似的差不多,丑得要死,连你妈都嫌弃她,看得心痛。哈哈!可是你看看现在……看看现在,一晃眼,快三十年……快三十年的时间,就这么飞一样地过去了。那丫头也从当初那么小一只的丑猴子,长成像现在这么大一个的漂亮姑娘了。或许再过不久,她也要当妈妈了……” “可是这么长的时间,我却总觉得一切都还是昨天……谁爱谁,谁不爱谁,谁都,没有变。” “对啊,对啊,我怎么会恨他,我怎么会恨韩笑呢?我分明是爱他的,我当然是爱他的!我从小就跟着他,跟在韩笑的后面,默默看着他的背影拼命想要追上去,同他肩并肩,走在他的身旁。我甚至还愿意为了他,甘之如饴几十年如一日地在【宠儿】里当一个MB,一个被千人骑万人上的下贱MB!哈哈哈……哈哈哈!我真是太他妈的贱!太他妈的不要脸了!” “韩笑从小就一直是我们一群穷孩子里最厉害,最聪明的一个,模样好,功课好,脑筋好,身手好……什么都会什么都好!他梦想很大心也很高,一心只想要考出我们那个穷乡僻壤的小地方,到繁华热闹的大城市去好好闯一闯,做一番自己的事业。自从高中我知道他下定决心要考到S市来读大学,为了不跟他分开,我这么笨这么不喜欢念书的人,却为了他拼命念了好久好久的书,最后总算如愿以偿,跟他一起来到了S市……呵,你知道那时候,我是有多开心,多激动吗?我可以跟他在一起一辈子,一辈子……我差点儿都准备要表白了!可是就在那一天,就在那一天……” “就在那一天他偏偏遇上了乔小因!你那个祸国殃民的妈!” “后来、后来……啊,后来的事情太痛苦了,我不想说,不想回忆了……在她和你那个卑贱肮脏的性奴老爸林炎逃走的前一夜,我把这枚玉扳指偷偷放在了韩笑的卧室……哈哈哈!结果韩笑至今都以为这枚玉扳指是乔小因最后送他的临别礼物和道歉信物,所以才一辈子心心念念不离不弃地把它当做绝世宝贝一样地带着爱着的吧!?哈哈!放屁放屁放屁!全他妈的都是放屁!这东西分明是我买的……是我买的!是我攒了好几年的钱,买来送给他的!” 莫清开始有点激动了。声音压抑而苦涩,嘶哑渐重,气喘吁吁;脸上的表情慢慢汇聚成一片极尽诡异的恐怖扭曲,眼角的皱纹细细密密一路蜿蜒,途经皮肤已略显松弛的衰老的太阳穴,直至没入两边濡湿灰白的发鬓;整个人有如暴风雨前的平静那般,有一种暗潮汹涌,一触即发的狰狞。 林烟却早已经听累了,翻个白眼口气冷淡:“你能别煽情也别发疯了成吗?就算韩笑这辈子没有遇上我妈妈……呵,恕我直言,莫清叔叔,韩笑也绝对,不会喜欢上你,”他顿了顿,莞尔笑容轻蔑,细细眯弯了他那一双极似他父亲林炎的美丽桃花眼睛,“相信你比我更清楚不过,韩笑喜欢的是女人。你真当这世界上有那么多直男,想掰就能掰,说弯就能弯?” GAY喜欢上直男就跟女人喜欢上GAY一样,注定是一出彻头彻尾,不得善终的悲剧。 莫清被林烟狠狠噎了一下,张口结舌,不得言语。 林烟见状,虽然觉得自己现在头昏眼花,干渴饥饿,伤口疼痛的程度越来越严重愈来愈厉害,甚至简直有点忍不了受不住了,但他仍然强打精神,不甘示弱,也不愿输人。 莫清沉默片刻不知想了些什么,忽然眼皮一眨低声喃喃:“是啊,是啊,韩笑不喜欢男人,他不喜欢男人。可是……可是……要是我能长出这么一张,和你一模一样,毫无瑕疵的俊脸……”他说着便站起身来走到林烟的身边弯腰蹲下,抬高手掌细细摩挲起眼前这一张,哪怕再多狼狈痛楚,但也遮不住其风华绝代,美艳无双的国色容颜,整个人迷离失神浑浑噩噩,状态古怪就好像是被一夜吸干了血抽空了魂,如今只不过是惟余一个空架子在这里的行尸走肉傀儡玩偶那般,简直恍惚得有点不正常,“呵呵,就是这一张脸,第一次见,就勾走了韩笑的心和魂……而且一勾,就是一辈子……一辈子……” 五指骤然发力指甲倒扣入肉,莫清的表情霎时堪比厉鬼俯身,失声尖叫:“就是这一张脸都怪这一张脸!你他妈的知道我有多想毁了你这张脸!我他妈的真想毁了你这张脸!” “嘶──” 脸上突如其来的尖锐利痛让林烟一个没反应过来,顿时疼得倒抽一口冷气,耳畔轰鸣作响嗡嗡不息,眼前也是止不住地白雪乱舞,狂冒金星。 “你……咳咳……咳咳咳……”林烟艰难地抬起头来和莫清灼灼对视,咬牙切齿,“你敢……你敢莫清……你要是真敢这么做,那你就是彻底激怒了韩笑,韩笑一定,不会放过你的。” 莫清闻言猛然仰天大笑,眸中闪烁的决绝疯狂和两边颤抖的斑白双鬓,看起来是那般的怵目惊心,惊心动魄:“哈哈哈!不会放过我?不会放过我!?妈的老子不用你这个毛头小子在这里威胁提醒我!韩笑早就没有放过我了!早三十年前他就没有放过我!而三十年后我也不在乎他到底还放不放过我!我连杀他的宝贝独生女儿这样的事情都下决心做出来了,难道你以为我还奢望要被他放过,活下去吗!?”蹲累了,莫清扶着柱子重新站起身来,他毕竟年纪大了,过分的激动和长久的蹲姿,都让他有些招架不住,“我知道你舍不得破坏你这张脸。没错,你很爱护,也很珍惜,你这张脸。呵呵,我知道,我知道,因为这是乔小因的脸嘛。它要是坏了,你舍不得,韩笑,当然更舍不得。” 莫清就这样突如其来而又莫名其妙地诡异平静了下来。可林烟看他此时此刻的神情模样,心中却突然,就有了种不妙的预感。 事实证明林烟的直觉一向很准。 莫清低头抚摸他那一枚让他既心爱又心碎的玉扳指,口气幽幽,慢慢在屋子里踱步绕圈: “别怪我啊林烟,本来我一看到你这张脸就又恨又痛,所以从来不喜见你的。可你看,你今天偏偏那么不听话,居然把我好不容易才下定决心要抓来的莹莹给放回去了……哎,我心里很生气,很生气,所以就算再不想看见你,但现在,也只有拿你来泄愤了。” “给你个选择好不好?你说,你想要我怎么对你呢?是真的划花你这张人见人爱的美丽小脸蛋儿呢?还是……让刚刚那八个被你迷晕了的废物蠢货,来好好疼爱你一番,比较好呢?” 林烟浑身一震。脸上一闪而过了一抹,极不自在的惶惑惊恐。 尽管那千分之一秒的害怕迅速就被他给掩饰遮盖了过去,但它仍然被在风月场所摸爬滚打察言观色了二十多年的老狐狸莫清,给眼尖地捕捉到了。 莫清不比林烟的反应小,蓦地睁大眼睛:“你居然犹豫了?”他如此诧异地反问和求证,思索片刻后,却忽然止不住地放声大笑,“哈哈!【宠儿】里永远第一永不跌落的常青树林大美人,你可是已经被那么多男人上过干过搞过操过的脏人啊,但现在居然犹豫……面对这两个选项,你居然犹豫了!?哈哈哈!看来道上的那些传言也不全是空穴来风没可信度的啊!怎么,你真的被夏昭时给迷住了,喜欢上他了?因为怕他嫌你脏,所以犹豫了吗!?” 林烟咬了咬唇,热汗和冷汗都顺着额头两颊滚滚落下,打湿了睫毛迷糊了视线,原本就白皙近苍白的脸色很快就难看成了惨白,不是很好。 莫清翻出一柄寒光凛冽的尖锐小刀慢慢逼近林烟的脸,神情如鬼,吃吃狞笑:“很好,很好,你犹豫了,你害怕了,你不知道究竟该怎么选择,到底该怎么做才好了……呵呵,对嘛,这才对嘛,威胁人,恐吓人,就是要这样才有意思,对吧?那么,我们总让人神魂颠倒魂牵梦萦的林烟林大美人,你告诉我,现在,你是想要我划烂你的这里?让你以后成为一个人见人嫌人见人恶的花脸丑八怪,再也勾引不了人呢?还是──”刀刃一路向下,冰凉刺骨的尖利在林烟娇嫩如花,细博如瓷的脆弱皮肤上,时不时地剜出红痕,溅出血珠,最后,来到了林烟微微颤抖的后穴下体,缓缓打圈,“还是,想要我叫人来狠狠操烂,你的这里呢?” 林烟只能大口大口地喘气,双手吊着跪在地上,努力保持神智上的清明,却又拼命让自己忘却自己如今的发肤身体,正在遭受着怎样一份残忍毒辣的摧残酷刑。 “不……不要,都不要……”他痛苦地摇了摇头,大颗大颗的汗滴源源不断地滚落下去砸在地上;但脑袋却始终沉沉低垂着,不让莫清看见他此刻的痛楚模样,“都不要……我都不要!莫清,你、你可以像刚刚那样,叫他们来……打、打我……那个,我、我可以……” 这是林烟,最初的示弱,和最后的底线。 莫清凉凉笑了;“打?呵,那算什么。既然你把我原本打算要千刀万剐折磨致死的韩笑的心肝宝贝儿独生女儿给放走了,那就早应该想到,我自然,是要拿你来出气的。况且下午你对着那八个废物蠢货的时候,不是分析得很好很到位吗?没错啊,我的确是早就做好了要跟韩笑鱼死网破,同归于尽的打算的。他折磨我上半辈子,为了公平,一报还一报,他下半辈子的幸福快乐,就应该,被我毁掉。” 林烟无声勾了勾唇角,很想嘲笑莫清,感情的帐,可不是像你这么算的。但勉强尝试了一下他却发现,他实在是,没有力气了。 四周久无动静。莫清似乎出门去了。林烟热得嗓子冒烟,眼睛发直怔怔盯着地面,口渴得简直连地上那些自己滴落的汗水,都想要弯腰去舔。 他真的想。有那么一瞬间,他真的有动过,这样狼狈羞耻的可怕念头。可如果那样的话,可如果他真的,那么做了的话…… 那么夏昭时,一定,不会再跟他接吻了。 而林烟舍不得。夏昭时的味道,夏昭时的气息,夏昭时的唇舌,横扫口腔的湿热与力度,攻城略地的致命的温柔,独一无二的冷静和克制,以及那一份,唯我独尊的,含蓄的霸道…… 安静让痛苦变得辽阔,痛苦将思念拉伸无限。林烟忽然开始想念,夏昭时的一切。 昏昏沉沉又不知过了多久,直到林烟差点儿就要失去意识陷入黑暗,莫清才再一次推门而入。可是当林烟刚一抬头,却登时就被眼前的景象给吓得彻底剧变了脸色。 “你……!?”他又惊又怕,又怒又恐,被关了这么久却第一次如此不顾一切,几乎吓到崩溃地拼命挣扎起来,嘶声尖叫,“莫清你疯了?你要干什么!?你想干什么!?你放开我!放开我!” “想干什么?”莫清淡淡一笑,随手一扔握在掌心的链条,一条丑陋凶猛体型巨大,并且一看就是被专门注射了催情药物,欲望烫得发红竖得高高,硕大勃起的黑色狼狗,就这么吐着舌头喘着粗气,急不可耐地,朝着林烟飞奔直扑了过来。 “呵,我要先脏了你的身子,把全过程录下来给夏昭时看;再毁了你的脸,把你扔回到韩笑的面前。然后再看看他们,以及道上的所有人,那些曾经迷你迷得要死要活,爱你爱得不要性命的恩客们,还会不会要你,疼你,宠你,这么一个,又脏,又丑的,烂货。” 说着重新坐回椅子上,好整以暇端着摄像机,脸上笑容疯狂而狰狞。 这时候,尽管林烟心里还有千言万语想要回敬咒骂莫清,可他却已经,不敢再出声了。 那只热疯了的狗畜生喷薄着腥臭湿热,令人作呕的重重鼻息,在他的全身上下哧哧嗅着。林烟惊恐地蜷缩起身体,双手双脚还在不甘心地扭动挣扎──却皆是徒劳无功,白费力气。现在他只祈祷,只祈求,这只狗畜生的智商能够低一点,再低一点,低到永远不要发现,自己身上,那个可以供它发泄欲望,一逞兽性的地方。 可是当夏季薄薄的衣衫被尖锐的利齿一把撕咬扯开,尤其是当内裤,这一层最后的屏障和保护都已然破碎成片,再也不见了的时候,骤然暴露的肌肤,与空气接触的温度,令人窒息的冰凉,以及某只发情畜生在他赤裸布伤的身体上不断垂涎流连,舔过滚过的恶心的舌头……这一切的一切,都让林烟浑身猛地一个机灵,随即不受控制地颤抖弓起背脊低低呜咽一声,不记得已有多少年未曾流出来过的眼泪,就这么忽地汹涌直下,肆意横流。 “莫清,你记着……你等着……”他急红了一双花眼美目,紧咬牙齿抑住抽泣,声嘶力竭,哑声叫着,“你居然敢这样对我……你个贱人居然敢这样对我!我不会放过你……死也不会放过你的!” 莫清已经疯了。 就在林烟感受到那个硕大滚烫,坚硬如铁,但却绝不是人类所该有的感觉的性器,已然蓄势待发,斗志昂扬地重重抵在了自己紧闭微颤的穴口的时候,他身体一僵终于再也忍耐不了地哇地干呕一声,那些曾经竭力掩饰的胆怯和惶恐,一直苦苦压抑的耻辱与屈辱,霎时间,全都排山倒海,来势汹汹地齐齐向他涌来,声天浩大铺天盖地,让他的无助和求助那么可笑而又那么赤裸地展现暴露在光天化日,众目睽睽之下,最恨的软弱在最恨的人面前,一览无余,无所遁形。林烟甚至决定马上就一头撞死在柱子上直接死了算了,也比活活忍受这种惨绝人寰的可怕酷刑要好。 但幸好林烟没有那么倒霉。还没有,那么倒霉。 砰砰── 房门被一枪崩开,而那只畜生,也在千钧一发,迫在眉睫之时,被及时地一枪崩掉,连惨叫都没来得及发出一声便干脆地一命呜呼。从它体内瞬间迸发射出的燥热鲜血,不可避免地溅到了林烟全身上下大片大片光洁细白的裸露皮肤,和七零八落血痕纵横的红肿伤口。 林烟瑟瑟地抖了一下。哪怕连被这只狗畜生的血给溅到,他也都不可遏止地感到恶心作呕。危机解除后骤然空降的巨大安全感让林烟不禁身子一软眼前一黑,差点儿就要以头抢地而去,却及时被一个迅速欺身上前的精壮身躯给稳稳架住胳膊,提了起来。下一秒,一条丝薄透气的大毯巾也从天而降哗地罩住了林烟的整个身体──终于得救,前所未有的安全感。 不算很熟悉但也绝对不陌生的男性气息。林烟知道这是谁,可对他实在没多少好感。毕竟第一次见面时那两扇毫不留情的重重的巴掌,实在算不上是什么美好温馨的印象回忆。 “还能走吗?”三下五除二飞快解开林烟手上和脚上的束缚(那里的皮肤基本上都惨不忍睹地磨破了皮,泛着血丝),将全身力气尽失几近半软的林烟妥妥架在自己强壮有力的臂弯和胳膊肘里,Jim的声音跟他的人一样冷。面无表情的面瘫,就连声音,也是不无例外的瘫。 林烟小喘口气摇了摇头,闭眼休息片刻,侧仰起脸,眼睛里划过一抹淡淡却不容忽视的期待,嘴里那么干,声音那么哑,可仍是固执地忍不住开口问他:“夏……夏昭时……呢?” Jim微愣了愣。是没想到林烟在经历了这么一场非人非鬼,逼人欲疯,催人发狂的折磨苦难以后的第一句话,却居然不是破口大骂他来得太迟,也不是反转乾坤地报复莫清,而反倒是如此满心期待,满怀羞涩地问,夏昭时。 林烟见Jim久不回答,神色迟疑,难免就误会了。眼中流转的光华逐渐散去,取而代之地积出了一汪浅浅浮动的水波,雾气缭绕,轻烟嫋嫋,那其中的失望和伤心呼之欲出,不言而喻。垂下眼眸,林烟的声音低低的:“哦……他、他不来吗?”顿了顿,声音更低,气息微弱,却又多加了一个字,“他不……回来吗?” 从小就被当做机器那般冷酷训练的Jim,看到这个样子的林烟,人生头一次,胸中竟蓦地生出了一抹名为“不忍心”抑或“看不下去”──这在他此前二十几年的短暂人生里,却是从未体验到过的古怪情绪。于是猛然手臂一紧,Jim破天荒地主动开口跟别人解释: “飞机误点了。” 得到这个答案的林烟,还来不及分辨心头那一瞬间狂喷涌出的究竟是惊喜抑或是狂喜,究竟是放心抑或是安心的怒放心情,只感到胸口先是重重一鼓,复又沉沉一放,下一秒便终于再也承受不起,直接一个瘫软闭眼,如愿以偿地昏了过去。失去意识陷入黑暗前的最后一秒,林烟好像看到韩笑脸色黑得吓人沈得滴水,大步走进房间,直直冲着莫清走了过去。 但这些都已不是,他所关心的事情。 第三十七章 林烟直接昏睡到了第二日的傍晚才勉强清醒过来。是被窗外的电闪雷鸣狂风暴雨声催醒的。 身上大大小小,或重或轻的伤口都已经被处理得差不多了,不怎么疼。口中的干渴和腹中的饥饿因为葡萄糖液的功劳,也得到了合适的缓解。这样的安全与舒适,让昨日发生的那一切恰好似一场春秋大梦,和着此刻窗外的风声雨声,雷声电声,竟让初醒的林烟恍惚觉得有一些不真实。 Jim一直守在旁边,此时见他醒了,便主动走上前去等他吩咐。 林烟睁着眼睛缓了几下,这才慢慢从床上爬起来坐直身子,掀被,放脚,下床,穿鞋。 “我要回房间。”摇晃几下努力站起身后,他如此淡淡道。 这里不是他这几个月和夏昭时一直待的那个屋子。因为那个屋子除了他和夏昭时,谁都不许进去。这是夏昭时下的,一个无可违抗的死命令。 Jim见他连眼都不带眨一下地,就这么干脆利落地一把扯掉输液吊针,眉头一皱刚想说点儿什么,却被林烟那双艳丽逼人的桃花美目冷冷一扫,便立马识趣地闭上嘴巴,不再多言了。 一路走得很慢。回到房前,林烟倚着门沿歪头想了想,几番犹豫,到底没有关门。 “他什么时候回来?”林烟低头玩儿着手指,漫不经心地问道。 “一个小时以后。”Jim回答得一本正经。 听到这个答案林烟恍惚愣了一下,不知为何竟忽然喃喃自语起来:“一个小时,一个小时……天,只有一个小时了……”说着转身丢下僵在原地一头雾水的Jim,快步进了屋,直往浴室里走去。 他是去洗澡了。虽然他知道他现在以他现在的身体状况,实是不应该沾水的。 但他要把自己洗干净。不然夏昭时……夏昭时,会嫌弃她的。 他好不容易才让夏昭时觉得自己变干净了一点,实在不想,再被打回原形。一切重来的滋味太难受了,而他不是一个很有耐心的人。 林烟把自己泡在浴缸里搓了很久。用力得很。每一寸肌肤,都是。其中有些伤口又流血了,他知道;可是那样撕裂的疼痛,越痛,却反而让林烟觉得越是欣喜,越是感动。流吧,流吧,流血吧……流出来,那些被那畜生嗅过舔过,啃过咬过的地方,应该,就会干净了。 夏昭时,我、我不脏的。 林烟闭着眼睛,在热浪滚滚,蒸汽腾腾的高温浴室里,一边拼命用力地自找苦吃,一边虔心祈祷地,这样想着。 四十分钟以后,林烟又带着一身新伤旧伤,和一身被搓得红通通皱巴巴可怜皮肤,从浴室里裹着浴袍,湿嗒嗒地走了出来。一开门,一团毛茸茸软绵绵的小东西,便立马欢天喜地摇头晃脑地飞快扑到了他的脚边。 如果是在以前,那么林烟一定是会笑眯眯地很快弯腰抱起它,然后放在自己怀里好好地逗弄戏耍一番的。可是今天,可是现在,林烟实在无法控制地一抖脚踝,并且几乎是用尽了自己全身上下所有的力气才总算勉强压抑住了自己拼命想要将这可爱乖巧的小东西一脚踢飞踢远的难耐冲动。没办法,经过昨天的那件事情,他真的不想再看见──至少是在短时间里,都不想再看见,这一张同属犬科类动物的,似曾相识,有如梦魇的狐狸脸。 小Adrian察觉到“爹地”对自己不同寻常的冷淡甚至是嫌恶,不知道怎么回事到底发生了什么,只能手足无措地绕在林烟脚边呜呜跑了两圈,极其委屈地咩唔叫着,泫然欲泣。 那无辜的样子看得林烟心烦意乱,快步走回床边坐着,干脆眼不见为净,不想理。 “呜……”小Adrian想要上前,可是刚一迈开前爪,就被自己一向笑靥如花,温柔漂亮的的好爹地那一记从未见过冷冷如刀的可怕眼神给吓得僵在半空,一个没掌握好平衡猛地向后一仰,笨笨倒在地上呼哧滚过一圈,等到好不容易撑起圆滚滚肥嘟嘟的身子重新站直,却是吓得再也不敢违抗父命,轻举妄动了。 “呜、呜呜……” 夏昭时果然在一个小时以后准时出现在了房间门口。他一向就是一个这么严谨到老成,严肃到严厉的无趣家伙。林烟坐在床沿正对房门,目光吃吃,神情极似专注而又宛若恍惚地凝眸注视着门外的夏昭时,在不禁如此轻笑腹诽的同时,却又倏尔转念好奇:真想知道小时候的夏昭时,从小到大,难道,也就一直是这么一个少年老成,听话模范的样子? 呵,一念及此,林烟忽然觉得,那可能不仅不会无趣,还反倒,实在有一点可爱呢。 那样的夏昭时,他真想知道。真的想。如果有机会,如果……还有机会的话。 不自觉的呼吸急促,双手微抖。林烟自己都不知道他自己现在的不安惶恐,忐忑紧张,究竟从何而起,来自何方。 此时夏昭时全身上下,并不比刚刚才沐浴完的林烟干燥多少,发上衣上尽是不断滚落的小水珠,背上胸前,染着大片大片濡湿的阴影。看来应该是下车后不耐烦地挥开了原本想要替他打伞的下手,直接一路走了出来,步伐急切,步履很快。 夏昭时停在门口先看了房里的林烟一眼,林烟莞尔回了他一抹淡淡的笑容。潜台词是,我没事,你别担心,先处理你的事情。 夏昭时究竟有没有因此而长长松一口气,表面上谁也看不出来,只有他自己,心知肚明。 林烟是了解夏昭时的。夏昭时收回视线转过头面无表情地对着Jim,不用也无需再多说什么了,只一眼,Jim便心领神会,毫不犹豫地直接板住他左右两手的大么指指甲,停顿几秒,忽然猛一用力,便将那两壳子整个儿连皮带肉地哗啦一下全部扯了下来。两么指霎时间血流如注血肉模糊,鲜血淋漓,触目惊心。 这是规矩。 Jim虽看起来表情如常眉也不皱,但那从他无法掩饰略微加重的鼻息和呼吸声里,可以想见这样的痛楚,就算比不得是锥心刺骨肝肠寸断的厉害程度,但是,也绝对不轻。 夏昭时却仿佛早已经对此种场面见怪不怪,十分习惯般冷冷回望着Jim,仍有水滴滚落的湿润面颊让他原本温润清雅,又极偏柔的俊美五官,显得前所未有的深邃冷峻,冰冷无情。 “把小指的也掀了。”半晌,夏昭时突然对Jim下了这样一道不近人情的残酷命令。 Jim顿时愣住。倒不是因为怕了,而是因为,这是从来,没有过的事情。 夏昭时是最守规矩的。他定的规矩。可是现在,他居然为了房里的那一个人……而亲口,打破了他自己定下的规矩!? “要我亲自替你动手吗。”夏昭时的催促有地狱索命的修罗,冷淡而阴沉,音量虽不大,却足够惊心动魄。 Jim猛地回过神来。一咬牙,如法炮制,将两边的小指甲盖也哗地一下掀了。身体上的疼痛当然不用多说,可Jim心里更是难免苦笑:当初第一次见面,他被吩咐扇林烟的那两巴掌,照如今的状况看起来,以后恐怕,大概是要还回到自己的身上。 最后转身进屋前,夏昭时对Jim淡淡撂下一句话:“别忘了,你的代号。” Jim。这不是一个名字,而只是,一个代号。一个谁都可以拥有,也谁都有资格占有的代号。你不是第一个Jim,也可能不是最后一个Jim,这世上能取你而代之的人,多的是。 夏昭时跨步走进屋内,砰一声重重关上了门。林烟心头一颤,总觉得自己的心脏也跟着那一抖剧烈抖动了一下。他知道,夏昭时一路隐忍的怒气,全都发泄在了刚刚那一响,蓄势待发的关门声里。 坐在高高的床边,一下一下,晃荡着自己全身上下唯一全好的,那两只光溜溜白裸裸的脚丫子,林烟歪着脑袋神情安宁,微笑看着门前不远处,那个面色罩冰,眉目阴鸷的夏昭时。 哎,好严肃啊。 林烟在心里无奈叹了口气,一时也不知道究竟该如何开口,或者说是……有点,不敢开口。 两个人就这么默契沉默地对视了许久。于林烟而言,这段无声绵延的安静时光,却仿佛是有几个世纪那般,恒久和漫长。 最后,到底是林烟先没有忍住。好危险,在夏昭时的面前,他居然败得,连冷战都输。 “我没有被……” 解没解释完,下一句“我不脏的”也还没能来得及说出口,林烟便只觉眼前骤然一花,阴影掠风而过,等到再反应过来的时候,他竟已被夏昭时给重重按倒在了床上,四肢箍住,动弹不得。 当然林烟压根儿也没想过要动弹。从夏昭时脸颊发梢不断往下滚落的雨滴,一颗一颗,沉沉砸在林烟一眨不眨的眼睛和褶皱红肿的皮肤里,冰凉又滚烫,带着窗外浓重如墨的夜色味道和狂风暴雨的肆虐气息。那是夏昭时,急切和在乎的证明。 “林烟,你行,你行……你让我刚刚下了飞机连机场都还没有走出去!就又上了飞机马不停蹄地赶回来!你有本事!你真有本事!你知不知道我平生最讨厌的事情之一就是坐飞机!啊!?可你竟然让我连续做了三十多个小时的飞机!三十多个小时的飞机!”夏昭时狰狞了一张俊脸,气急败坏,咬牙切齿,“呵,真够可以的啊你,林烟,居然能够为了韩莹月那个女人做到这种地步,好个好弟弟,好个姐弟情深!哈!可你到底有没有记住我以前对你说过的话!?没错……没错,我是说过我会罩着你,我会罩着你……可是这一句的前一句是什么!你还记不记得……你到底,还记不记得!? 夏昭时说着突然猛地一把揪住林烟的领口,将林烟整个人仿佛半空挣扎飘摇的风筝,又像树梢摇摇欲坠的枯叶那般一下子抬高提起,深深望进他的眼睛,一字一句:“我说,你是我的……你是我的。所以这世上除了我,除了我夏昭时以外,谁都,不可以拿走你的命,包括你的脸你的身体你的一切……甚至就连你自己,也不可以。” “我不允许。决不允许。” 夏昭时难得,也有这么情绪失控的时候。以往哪怕他们翻云覆雨,欢爱情浓,林烟也不曾见他有过如此这般的优雅全无,冷静尽失,无法压抑的暴躁,无可救药的激动。 “咩唔咩唔!嗷嗷!” 突然小Adrian不知从哪儿猛地一跃跳了上床来,张嘴一口咬住了夏昭时精工细作价格不菲的衣袖使劲儿拽啊拽扯啊扯:【爸爸坏蛋!不准欺负爹地!不许打爹地!快从爹地身上下来!不然宝宝要咬你了……真的要咬你了!不会口下留情的哦!】 两人皆是一愣。 剑拔弩张的紧张气氛骤然被冲淡了。夏昭时皱皱眉,林烟却不由笑了。呵,这小东西,倒不记仇,还挺忠心。 抬起手安抚地捏了捏小Adrian毛茸茸肉嘟嘟的小爪子,温柔的力道,温暖的掌心,其中暗藏着淡淡的内疚和真诚的歉意。小Adrian摇摇尾巴,眼巴巴地凑上来在林烟的洗得光滑滑香喷喷的雪白脖间噗噗亲亲了两口:【呜……爹地总算又恢复正常了!刚刚好凶凶好怕怕……都吓到宝宝了……呜呜】又再转过头凶巴巴地威吓夏昭时:【爸爸大坏蛋!起开!】 夏昭时挑了挑眉,直起身跨脚坐在床沿,腾出一只手抱开小雪狐,神情似笑非笑:“这么护着你……怎么,你还真把这小东西当作亲生儿子在养?” “是啊,”林烟身子一倒重新躺回枕头上,微微一笑,声音低沉轻柔,暧昧却不虚伪,“你送我的东西,我当然喜欢,当然爱惜。” 夏昭时闻言霎然眸色一深,顿了顿,扬手轻拍了拍小Adrian的屁股哄了走它,目光微沈,这才低下头去看似漫不经心实则绝无玩笑,久久望着林烟,半晌,认真道:“我送你的东西你的确应该爱惜。但你最应该爱惜的,是你自己。” 林烟歪着脑袋看他,目光轻动,眼眸底有着无法掩饰的湿润与动容。 “你在为我担心,”良久,他忽然发出一声无比满足的叹息,伸出右手牵过夏昭时的左手,慢慢与他双手交握,十指相扣,“你在,担心我。”声音喃喃,也不知究竟是在跟夏昭时说,还是在对他自己说。 夏昭时顺势把玩起林烟的手指,一根一根,都有如巧夺天工的艺术品:“是啊,我是在为你担心。如果道上鼎鼎有名的林大美人是在我夏昭时手里的时候被杀了,受伤了,毁容了……一我不想丢脸,二也不想树敌,”他俯低身子凑上前来,细细抚摸林烟的脸,如墨的瞳眸渐渐晕成一片伸手不见五指的黑夜,“你说我要怎么办,林烟。你这么美,这么迷人,这么人见人爱,这么颠倒众生……呵,你说,我怎么能不担心你,怎么敢,不担心你呢。” 林烟脑袋一偏小口一张,顺势含住了夏昭时正堪堪停在他右边嘴角的食指指尖,唇齿交错吮吸吮舔,暴风雨的味道:“你不是讨厌坐飞机吗?如果只是这种担心,那你根本没有必要,亲自回来的。”口气笃定,眉眼含笑。 夏昭时眯了眯眼,被含住的食指在林烟温热湿润的口腔微微用力捅了捅:“你很得意吗。” “嗯哼~”林烟扑哧一笑摇了摇头,拿出夏昭时的食指,从指尖一路往下,蜿蜒曲折,寸寸吻去那上面密密麻麻细腻粘稠的银丝,眼角隐隐有光,光芒万丈的真诚,“不,我很高兴。” 然后林烟忽地抬起一条长腿缓缓延伸下床,凑过去轻轻撩了撩夏昭时的小腿。这是他们这几个月来常常会做的亲昵姿势。做爱前林烟会用这个姿势来撩拨勾引夏昭时,而做爱时若是被夏昭时顶得狠了受不住了,林烟也会用这个姿势来向夏昭时讨好求饶,可爱又听话,温顺又乖巧。 “我错了夏昭时,我错了,我错了……我也不知道莫清居然会成了这种变态,这种恶心的大变态……下次我不敢了,再也不敢了。我会爱惜我自己,我会保护好自己……”林烟闭着眼认错,却仍不知死活地承诺,“可是……可是,我没办法,没有办法,我一定要保护韩莹月……我必须要保护她,保护……我的姐姐。” 他的口吻坚定,神情却有些黯然。 “我知道的,我知道的……妈妈虽然嘴上不说,可是很多次我看她的样子……我知道,她心里一定很愧疚,也很想念,这个被她抛弃的女儿,我的姐姐……” 儿女是父母上辈子与生带来的债。既然父母已经去了,那么父债子偿,林烟便用他自己的方式,替他的父母还债。还他的父母这辈子,因为爱情但也是因为自私,而对无辜的韩莹月,所欠下的债。不然韩莹月应该有一个完整圆满的家庭,一个美丽又疼爱她的母亲,一个不被讥讽没有阴影的幸福童年,一个双亲健在爱情甜蜜儿女成群的美满人生……但这些,她都没有,她都失去。可她分明什么错都没有,只是,被出生了。因为一个女人还未成熟的玩心,和年少轻狂的傲慢。 这世上林烟伤害过很多人,但唯独不会,伤害,他爱的亲人。 即便是在如此恍惚的时刻,一提到父母,林烟仍无比敏锐地察觉到,夏昭时的身体,有那么一瞬间,不由自主的僵住。 “你怎么了?”脑中一闪而过大前日夏昭时在动身飞往美国之前,接到电话时那一张难看至极,阴沉无比的脸色,再联想到他此时此刻的反应……林烟一向心思细密很快有了计较,沉默片刻,轻声问道,“……告诉我,你这次,到底为什么回的美国?” 夏昭时闻言顿时忍不住好笑地低头看了林烟一眼,口气高深莫测,也不知是赞是叹:“你真是动物的直觉,”旋即掏出一根香艳点燃,深吸一口,吐出烟圈的同时,也幽幽吐出了四个字:“我爸死了。” 林烟一怔。 是因为没想到夏昭时竟然会回答得如此干脆,更是因为对这种消息,一时没有准备。毕竟他的父母,已经走了太久,太久。那是多少年以前的事情,久得他都快忘记,他那时的心情,那时的反应。 只剩他一个人了,世界这么大余生那么长,却只剩下他一个人,一个人了……好像,就是这样排山倒海铺天盖地,无路可退,也无处可逃的绝望。 烟光明灭闪耀,林烟忽然一个翻身爬起从背后抱住了夏昭时的腰,然后将脑袋轻轻搭在了夏昭时,雨迹斑斑,濡湿一片的肩膀。 “不要说话,”察觉到夏昭时想要开口,林烟语速很快但语气温柔地打断他,“不要说你不需要安慰,你不伤心,你不难过……不要瞒我,不用骗我,我知道,你不开心,你不快乐。” “我是过来人,我知道……我都知道。” “没关系,你可以发泄,可以生气,可以迁怒到我的身上……没关系,这些都没关系,我很知道,我最清楚了,这种时候,骂骂人撒撒气发发火,的确会比较好。” “那样会好过很多。我有经验,因为我自己,也常常这么做。” 僵硬的背脊逐渐柔软下去。夏昭时不再动,不由自主地放松疲惫不堪的身体和紧绷太久的神经,由着林烟去了。但他没想到连自己刚刚明明那么不着痕迹的迁怒意味,林烟这个妖精,竟也都火眼金睛地看了出来。或许他不是有意的,然而潜意识里的发泄,总是免不了的。 接下来谁也没有再开口,沉默像水一样地流。空间和时间都在这片沉默里变得辽阔。直到烟变成烟头,一根烟的时间,那便是夏昭时对他的父亲,最后缅怀的祭奠。 “好了,我没关系,”夏昭时轻轻拍了拍林烟环在他腰间的手背,但口吻却是极尽阴沉狠戾,极不符合他这个温情脉脉的亲昵动作,“但是那个女人和她的儿子,我不能再容忍了。” 林烟知道那说的是谁,不禁吃吃低笑:“好啊,随你。不过说起来我一直很好奇,你和严迦祈居然是……居然会是……哈,真是完全看不出来啊。” 夏昭时听着神情骤冷,稍一用力,便惩罚似地捏了捏林烟的指尖。 林烟赶紧安抚:“好了好了,我开玩笑开玩笑的。那头猪怎么能跟你比……当然不能比。,想了想,展颜一笑,“那么,夏昭时,你是……像你妈妈的吧?呵,果然,男孩子,都是比较像妈妈的呢。无论是长相,还是……这里。”林烟的左手从腰间缓缓上移,一路挑逗流连,最后停在了夏昭时略有凸起强悍坚硬的左胸,用心感受着手掌下,那一份突突不停,怦然有力的跳动。 连心跳都这么有条不紊规律规则,或者不如说是……冷酷无情。还真是,夏昭时的个性。 “是啊,还有欣赏水平和审美能力,”夏昭时转身抬手,细细摩挲过林烟精致如画的眼角眉梢,毫无瑕疵的面颊轮廓,淡淡一笑,“所以我想,她应该,会喜欢你。” 林烟愣了一下又惊又喜,蓦地睁大眼睛:“真的?那你哪天……带我去见见她?”激动得连声音都有些抖。 夏昭时勾了勾唇没有很快回答,反而一把粗暴拉开了林烟身上的浴袍,在他胸前腹部那些七零八落,种类繁多的血丝伤口上快速一瞥,冷冷扫过,攥着衣角的双手不自觉地发紧用力,指节捏到发白,手背现出青筋:“会有机会,会有机会的──”夏昭时的脸上隐约浮动着一抹无法平息也不能饶恕的深重戾气,浓墨堆积黑云压城的眼底,翻滚酝酿着一股让林烟无法抗拒的惊涛骇浪,狂暴漩涡,目光沉沉警告他道,“只要,你给我好好活着。” 只有林烟自己知道,夏昭时看似粗暴无礼的动作,却是小心翼翼避开了他一身上下,所有的伤口。这是专属于夏昭时,含蓄隐晦,独一无二的温柔。 “嗯,”林烟毫不介意自己身前雪胸半裸春光大敞,只管笑眯眯地一个扑上前去紧紧搂住夏昭时的脖子勾吊抱着,蹭蹭咬他的耳朵:“……你罩着我。” 不要因为我是你的所以你才罩着我,而是因为你罩着我──所以我,才是你的。 后来在夏昭时不容反抗也反抗无效的言辞命令之下,林烟又被架出去重新处理了一遍伤口。然而等到他再回来,却无比惊奇地发现,夏昭时竟然已经躺在床上,沉沉睡着了。 没换衣服,也没有洗澡。 要知道夏昭时可是连续坐了三十多个小时的飞机而且还淋了雨,可现在居然不换衣服不洗澡就这么睡觉了……这对于一向洁癖的夏昭时来说,是有多么难以想象。 看来,他是真的累极了。 林烟从浴室里拿了条干毛巾,走过去坐在床边,静静凝视了陷入熟睡深眠的夏昭时半晌,开始给他擦起头发来。动作细致轻柔,小心翼翼。夏昭时的头发很软,但比他的要稍稍硬一点,颜色黑得纯正,轮廓深邃如削五官清雅俊美,眼睑下有两道淡淡的阴影,浅墨氤氲,长而密的睫毛随着平稳的呼吸微微颤动,一起一落扑扇沈蝶,幅度温柔,画面静好。林烟不禁看得痴了。只有在这个时候他才会恍惚记起,其实夏昭时的年纪,分明,比他还小。 那一晚林烟究竟是怎么睡着又究竟是何时睡着的,他不记得。只知道等到第二天中午接近午饭时分他才终于醒来的时候,一转头,夏昭时,便已经不在了。 身旁的位置被单整齐,不见褶皱,甚至连余温,也都不留。唯一剩下的,只有昨夜那一丝似有似无若隐若现的,暴风雨的气息。 那是证明。 铁证如山。夏昭时不顾一切地赶回来,为了自己。 【如果有一天我需要你来救我,你会不会,不顾一切,来救我呢】 林烟终于得到了,让他满意的答案。 眨眨眼睛,林烟伸出手将昨夜夏昭时盖过的那一叠被子轻轻拥入怀里摩挲抱着,将脸埋进去深深嗅了一口……唔,然后忽把自己整个人也全部裹了进去,在大床上滚来滚去滚来滚去,缩成一团。 小Adrian不知从哪儿欢快地叫着也想跳上来,却被林烟拍拍屁股,毫不留情地轰了下去。 这是我的。只是我林烟,一个人的。谁都不能抢,谁也,不能分享。就算是你……小东西,也不可以,也不允许。 于是小Adrian又受伤了。眨巴眼睛舔舔爪子,委委屈屈地:“咩唔……呜呜!呜呜呜!” 【爸爸欺负爹地,是坏蛋!爹地欺负宝宝……也是坏蛋!】 林烟在被窝吃吃笑了起来。 一直到九月底夏昭时都还没回来,彼此的联系也越来越少。偶尔对着电脑发呆,林烟就算不在当场但也大致能够想象,此时此刻,大洋彼岸的腥风血雨,剑影刀光。 日子因而过得无聊,所以当林烟收到好像已是上辈子那么久之前的,他的高中母校,北一中学的校庆请柬的时候,林烟毫不犹豫地,就决定去了。 北一中学的百年校庆,极尽隆重的同时,应该,也有点意思。 第三十八章 九月底的S市已比之前凉快许多。或许天也眷顾北一,校庆那日的天一碧如洗,万顷澄澈,偌大美丽的校园金风送爽,凉得沁人,三秋桂花,十里飘香。 林烟前几天又抽空去了趟外面剪了指甲理了发,校庆那天吃过午饭又再休息了一会儿,便穿着一身极其简约大方的白衬衫黑西裤,就这么两手空空地开车晃到了北一。北一既是名牌高校又是贵族学校,一向财大气粗,在校学生基本都是高官富贾的子侄后代,因而这次百年校庆,真可谓是隆重繁盛到了极致。除去面子工程的缘故,一些官场商场上的排场,关系,交易……那也都是不得不好好打点照顾的。 在世为人,这人情世故上的东西,大半如此,也不得不如此。 白衬衫黑西裤的穿扮实在像极了中学男生的校服,再加上林烟原本就显年轻的模样五官以及神韵气质,让他看起来根本就活脱脱还是一个十六七岁的少年高中生,神采飞扬顾盼生辉,就连神情间偶然乍现的恍惚怀念,竟也被人们可爱地误解为是因为学业过重而带来的委屈不满,疲惫困倦。林烟从校门一路走到大礼堂,过路的人们无论男女老少,总都少不了要频频回头多看他一眼,一边大饱眼福地贪婪打量,一边不禁在心里暗暗喝彩惊叹:乖乖,不知这是哪一户豪门大家的小少爷公子哥儿啊,出落得好生标志,真真一个闪瞎人眼的绝世美少年! 几大操场和每个教室都在举办活动,不少路边也有摊位,以及随处可见的热情周到的服务志愿者们。处处洋溢着欢声笑语,人声喧哗鼎沸,热闹得不行。偶尔有几个呼朋引伴英气豪迈,指尖还咕噜噜转着篮球的高大男生,又或是手挽着手小声交谈,彼此亲密无间的可爱女生,从林烟的身边眼前徐徐路过,那逼人欲窒的青春气息刺得林烟心中一滞,难免感慨:当初在这里读书的时候,总觉得什么都还很遥远,日子多得过也过不完,但是等那一天真的来了,却是拦都拦不住,便就这么过去了。 无声无息,宛若雪落成泥。回头再看,都是恍如隔世,皆成梦幻泡影。 一路上林烟被错认成了学生好多次。现在的小孩子个个儿早熟得很,都快成修炼成人精了,矜持算什么玩意儿。尤其一些热情过头,自以为自己是学长学姐的小孩子们,甚至动手动脚地想要强拉林烟去他们的摊位玩。当然,毋庸置疑,这里边必然有许多人是抱着结交美人的桃花运念头,才去跟林烟套近乎打交道的。林烟初时还觉得挺新鲜,又想着自己好歹也是从这儿毕业的,因此心里边便更是不由自主读生出来了一股好像大哥哥对小弟妹,又像是老前辈对小后辈的亲切意愿来。可随着这样的情况越来越多,也越来越烦,林烟便渐渐地耗尽耐心没了兴趣。最后实在不高兴懒得再应付,干脆美目一沈俏脸一垮,直接从裤兜里甩出一张原本应该被他别在胸口上的VIP邀请卡来,金底黑字,贵不可言,上面不容侵犯地印着一行足以让在场所有人惊落下巴掉出眼珠的正楷大字:林烟,北一中学XX届学生。 ……XX届,比这些孩子们的届数,早了七到十年不等。 于是所有人都顿时讷讷,不再说话了。 林烟见状总算长舒了一口气,旋即两袖清风地悠悠闲举步离开。想着刚才那些孩子们或目瞪口呆或不敢置信的傻气模样,他不禁捂着肚子双肩颤抖,弯着眼坏心笑了一路。 进了礼堂,刚一上到顶楼走出电梯,便听见礼堂里正恰好传出北一中学现在的校长,一个将近五十岁,满肚子满脑全是利害关系精明念头的圆滑男人,那乐得简直是要开了花般的谄媚声音:“下面,让我们热烈欢迎,近几年对我们北一中学资助甚多的萧岚萧先生,来为大家讲几句!”接着便是铺天盖地如浪如潮的重重拍手声,经久不绝……假得要死。 林烟嘴角一撇神情显出几分不屑,歪头略一思索,先没进去,而是斜斜靠在墙边双手抱胸,闭目养神地随意听了几句──只几句,那一些冠冕堂皇苍白空洞的无趣官话,就让他无聊得张嘴打了个哈欠,下一秒,便毫不犹豫地掉头走掉。 如今S市正当权得势如日中天的名流精英,基本都是从北一里出来的。哪怕只是为了面子,他们也会时不时地对当初的母校资助捐赠。但萧岚绝对是其中最为尽心尽力,尽善尽美,也尽真尽诚的的一个,多年如此,从不间断。 这究竟是因为什么,当年狠狠坑了庄景玉一把的林烟,可是再清楚不过。 只有一句话:自作孽,不可活。 出了礼堂,三四点钟的点儿,林烟晃着晃着就真觉得有些困了,桃花瓣似的漂亮眼睑时不时地往下搭。所幸当年读书时林烟一点不乖,常常不在教室学习而是溜出来玩,因此对北一许多无人常去的幽僻地点最是了解。于是三下五除二来到后园小山,很欣慰却也有些伤感地发现,这么多年过去,这里的设计布局,景色景致,竟并没有多少变化。 倒更让人生出来一股流年似水,物是人非的苍凉。 困倦袭来睡意浓浓,林烟脑中迟滞,无力再在这里多做愁善感伤春悲秋之扭捏情状,一弯腰一俯身,便毫不顾忌地和衣躺倒在了一颗参天巨大的榕树底下,轻阖双眼呼吸平稳,不过片刻,就沉沉进入了梦乡。此树枝叶繁茂,浓荫遮天蔽日,偶有阳光透过叶片间狭窄的细缝洒投下来,跳跃细碎的光斑不经意地落在林烟没用手臂挡住的那半张精致侧脸上,勾出的阴影让他本已完美到登峰造极有若瑰宝的五官轮廓,更显出一份致命如斯的天真和勾心夺魄的温柔。四下寂静无声,时而凉风一过,才作沙沙一响。那场景美好得,就像是一幅早已臻于至妙,哪怕再添一笔又或是再少一墨,也都会大为失色的绝世名画。 他是尤物,香艳不可方物;他是妖精,风情凝于万种;他像孩子,喜怒嗔痴都写在眉尖,心事不藏也不掩;他像精灵,纯净高贵,却偏误闯入这个丑陋污秽的世界。 他是林烟。多变,也不变的林烟。 醒来的时候,天已渐暮。林烟含糊而极可爱地小小唔了一声,没睁开眼睛,却先在眼皮子下轻轻转动了动眼珠。睡得可真舒服啊……正翘起腿思量要不要再打一个回笼盹儿的时候,竟突然听见从对面传来了一个满含歉意,轻柔温和的温婉女声: “你醒了?啊抱歉,是被我吵醒的吗?” 浑身猛地一个激灵,林烟这下是彻底醒了。眨眨眼揉着太阳穴,林烟很快一个翻身坐起,目光投向对面……霎时愣了。 他不认识此刻这个正坐在他对面的女人。只见她手里拿着画笔和速写本,很明显刚才一直在这里给自己画像。五官算不上漂亮,但组合在一起,就跟她的声音一样,温婉柔和,让人觉得十分舒服。一身雪色连衣裙和墨蓝小坎肩的搭配看似简单却很上档次,林烟一眼就能瞧出来。黑发披肩不施粉黛,笑容落落大方,神情真诚和蔼,一看就是位名门正派的芊芊淑女大家闺秀。哦不,或许现在,应该说是少妇才对。 林烟一边飞快地动着脑子,在心里评判和回忆这个女人,一边不着痕迹地瞥了眼她那高高隆起有如圆球的壮观大肚子,实在觉得有点心惊胆战。生怕她轻轻动一下,孩子就能从里边儿直接掉出来……= =||| 那女人将画本搭在膝盖,双手交握置于其上,整个儿一优雅贵妇的典范,开玩笑地叹了口气:“哎,果然,你是不会记得我的。” ……哈?林烟一囧,有点黑线:喂喂,大姐,你不会想说,我是你肚子里孩子的爹吧…… “不过也对,这也正常,毕竟当年你基本没怎么在教室里待过……就算在了教室,眼睛也只滴溜溜地黏在黎唯哲的身上,呵。”这几句话她说得很轻,近乎喃喃自语,林烟没有听清。隔了几秒,她才对着林烟正式自我介绍起来,“我是你当年的同桌,宋雨。你真的,一点印象都没有吗?” 哦……!林烟立作醍醐灌顶状,拍手了然一笑。开玩笑,他当然……没有印象。 尴尬地摸了摸鼻子,林烟赶紧转移话题:“嗯,好吧,咳咳,好久不见了。不过你现在这个样子,居然还敢来参加校庆?真是,也不怕摔着碰着。” 这回宋雨不再像她方才表现得那么大家闺秀,居然毫不矜持地直言道:“怕当然是有些怕的,甚至为了这个,前几天我还和我老公大吵了一架呢。呵,可是这也许就是最后的机会了,因为我就是想来碰碰运气,看能不能遇上,你和黎唯哲。” 林烟一呆。 毫无防备也没有准备地听见黎唯哲这个名字,让他吃了大惊。因为直到这时候他才突然想起,对啊,对啊,黎唯哲,也是北一的啊。可是这一次来参加校庆,包括前几天收到请柬的那一刻,他却压根儿,就没有想到过这个男人。 这个当年,就是在这里,他把他全部的时间和目光,都耗费和凝眸在对方身上的,最爱……以为最爱,的男人── 却一丝一毫,一分一秒,都没有想到。 不经意地,夏昭时的脸,突然在林烟的视线清晰浮现。冷漠禁欲的,面无表情的,似笑非笑的,专注认真的……还有那一日,滴着雨水,湿润苍白,但却掩不住眸中的焦躁担忧,气急败坏的。以前林烟老拿夏昭时和黎唯哲比,甚至是把夏昭时当做黎唯哲的替身在看。可渐渐地,这种习惯,却是从什么时候起,竟慢慢地不见了。他见着夏昭时的时候不会想起黎唯哲,而见不着夏昭时的时候,也不会想起黎唯哲。 他越来越多地想起夏昭时。越来越多。越和夏昭时相处,就觉得夏昭时其实越来越不像黎唯哲;可是即便如此,他却好像对那个人,更加移不开眼睛。 林烟突然觉得不安。 宋雨见他眉头轻蹙神情郁郁,误会了,好笑的同时又有着几分吃惊,不禁好奇道:“吃醋了?不会吧。当初黎唯哲在学校里同时玩那么多美少年,你林美人可是连眼睛都不带眨一下地冷冷旁观,毫不介意的。哦对了,虽然大家没有明说,但是既然闹得那么轰动,我想你多多少少也应该有所耳闻,当年北一很流行的那个赌局吧?就是赌你林美人和黎大少,究竟谁会先动真心的那个赌局。” 林烟回过神来,揉揉眉心轻声一笑:“哦,那个啊,我知道。” 他知道他在赌局里赢得风生水起水涨船高;可在现实里,他却是输得丢盔弃甲,溃不成军。 旁观者有时候,也不见得有多清。 宋雨一脸怀春少女的梦幻表情,声音怀念而又陶醉地回忆着那些再也回不去的往昔花季时光,青春岁月:“对啊,你不知道那时候你和黎唯哲,在北一究竟是有多么轰动啊。黎唯哲那种男人,英俊帅气,大方多金,家世好,模样好,体育好,再加上性格强势又霸道……呵,简直就是那些年最流行的少女漫画里的一号男主角,实在是所有女生完美的梦中情人啊。” 林烟很久没见到女人对黎唯哲发花痴了,一时倍感有趣不禁失笑点头,耸耸肩无甚所谓地说:“哦,我知道了。所以你的意思是,我是女生心目中公认的情敌,你们……都很讨厌我?” “哈,怎么会,”宋雨一听就忍不住扑哧笑了,赶紧摆手解释,吟吟笑着,“这你就想错了啊林烟。女生虽然大多暗恋爱慕黎唯哲,可从来没有把你当做过情敌哦。情敌情敌嘛,那好歹,还能敌一下呢,但是和你……哎,那实在是没有胜算啊。女生们都很有自知之名,不会自寻烦恼,自找苦吃的。” “敌一下”这三个字听得林烟神情微动,低头想了想,忽然陡转话题,问的问题让宋雨有些不明所以,反应不过来:“你还记得庄景玉吗?” “……嗯?谁?”宋雨跟庄景玉不算很熟,况且庄景玉性格内向沉默木讷,当年在班里基本就是小透明一个,这么多年过去,宋雨一时没有想起来,也并不是什么值得奇怪的事情。孕妇容易变笨,宋雨想了很久,这才恍然,“哦……对了,就是那个家里很穷但成绩很好,次次考试都是年级前十,每个学期都拿奖学金的那个男生,对吗?唔……是还有点印象。怎么了?怎么突然就提到他了?” 结果林烟接下来的话却差点儿没把宋雨囧得直接从凳子上一个摔下去闹出一尸两命:“你觉得,他能敌过我吗?你觉得他跟我比,谁,更有胜算呢。” “……”宋雨惊讶得连嘴都合不拢了,摸摸肚子,好像肚子里的孩子也都被这句惊世骇俗的话给生生吓到了那般,翻转踢打,动个不停。宋雨皱眉忍痛不住揉抚,捂嘴惊叹,“他、他和你?你……你在说笑话吧!林烟。” 林烟有那么一刻没有说话。眯了眯眼睛,神情似喜非喜,似悲非悲,半晌,低眉垂眸,轻轻一笑:“是啊,我在,说笑话呢。” 他哪里都比得过庄景玉,可是他到底,不是庄景玉。所以他终究,也敌不过庄景玉。 感情这种东西,就是这么不讲道理。 宋雨等肚子里孩子的这一波玩闹过去了,颇为犹豫了一阵,缓缓道:“说起来你不知道吧林烟,其实在高中,有一次,我真的没了自知之明,竟然鼓起勇气,去和黎唯哲表白过呢。” 她以为林烟听了会很生气,至少是会不屑,对她冷嘲热讽,极尽阴阳怪气。毕竟林烟的脾气不好,很不好,这一点,作为林烟当年的同桌,她最知道。然而林烟这回却十分出乎宋雨意料地,细眉一挑微微一笑,没有恶毒的谩骂也没有伤人的讽刺,只是极其有感而发地淡淡道:“哦,是吗。那你注定是得不到他的。人心很贱的,自己送上门来的东西从来都是可有可无。得不到的才是最矜贵的,”他顿了顿,仿佛想到什么,声音渐渐低沉下去,“……可再矜贵的东西,一旦抢到了手,那也就不过如此,光环不再了。” 拥有是失去的开始,爱恋是失恋的前奏,动心是惨败的第一步。先动心的人,结局总是输。曾有人说避免痛苦的最好方式就是任何事情都不要全身心地投入。可林烟做不到那样。他没有中间,要么就全部,要么就全不。所以他刚刚想起夏昭时,才会感到那般的不安惶恐。 如果再来一次。如果,再像当初喜欢黎唯哲那样,从开头到结局,都原封不动地照搬重来一次……林烟觉得,他会死。 恍惚里宋雨的声音软绵绵地荡过来,轻柔如靡靡春雨,却又震耳如道道惊雷:“我知道啊。我知道自己当年这种行为算是倒贴,女生们都看不大起,男生们也不大稀罕。可我就是想要试一试,想要不顾一切地试一试。不能因为怕丢脸或者被拒绝,所以就害怕逃避,退缩不前……因为我相信,先付出的一方也许会输,可是不付出的一方,绝对,不会赢。” 那一刻,林烟觉得自己的心脏仿佛是被一记重锤猛击,翻搅又捣碎,那么痛,那么悔。每一下每一下,都在不断提醒着他的可怜可笑,数落着他的懦弱胆怯。 宋雨轻轻抚摸着手中的画本。也许是因为这时候天边无限美好的日暮霞光,又也许是因为这时候四周无声流淌的安然静谧,总之万千情绪在宋雨的心中不断涌动,呼之欲出,让她不自觉地便跟林烟这个久违的同桌,说起当年彼此同桌时,却从未有过的交心话来: “我当年很喜欢画画。你看这个本子,里边基本上,都是画的你和黎唯哲。别奇怪啊,虽然作为女生我是喜欢黎唯哲的,可是作为一个人,我也是不能抗拒你林烟的美貌的。你长得那么好看,每次和黎唯哲走在一起,俊男美人的搭配,总是很赏心悦目,让人看得移不开眼睛。呵呵,所以就忍不住画了好多好多。老实说,有时候我们女生看多了你们俩走在一起,其实心里早就不嫉妒了,甚至还觉得你们俩就应该像这样一直在一起,好好过一辈子呢。” “我那时候很喜欢画画,想着做人就一定要做自己喜欢的事情,父母安排的专业不想念,就想一直学画画,父母安排的婚姻也誓死不从,心里浪漫点子多得不得了,老幻想着白马王子从天而降之类天真幼稚的小说情节。可是现在,我不仅不怎么再画画了,而且嫁的老公,也就是最初家里安排的那个。有些朋友说我是屈服了,可我自己倒是觉得,本来人生走哪条路都行,如果没能走到最后,也不一定是因为别人的逼迫,说不定,只是因为不再喜欢罢了。” “而对一个人,也是一样的。所以你不用吃醋哦林烟,黎唯哲虽然很迷人,可是和班上绝大多数女生一样,我对她,也不过就是少女时期一时昏头的迷恋罢了。就算再怎么喜欢,但只要一想到这个男人是自己注定得不到手的,渐渐地不去幻想不去奢望,最后,也就这么释然了。日子毕竟还是要过下去,而生活,也还是要活下去的。” “呵呵,你一定不能想象,我以前究竟有多嫌弃我现在的老公,可是你看现在……” 宋雨低下头温柔地摸了摸肚子,脸上溢出的笑容,既带着一丝母性的光辉,又含着一抹小女人的娇媚。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辛酸史,只有走过的人才懂。 宋雨扬了扬手上的画本:“下个月中就是我的预产期了,本来家里人都不同意我来这次校庆的,可架不住我非要来。我就是想来把这个东西送给你们。不要嫌弃,就当作个纪念吧,我虽然很久不画画了,可画功底子还是不错的。你们现在应该还是跟高中一样,好得如胶似漆形影不离吧?哈哈,也对,黎大少最爱美少年了,可这世上哪儿还能找出比你林烟更美的美少年呢?我看呀,他是铁定要爱你爱一辈子的吧,”一边调侃一边收拾东西,宋雨并没有注意到此刻林烟那一张眉头轻皱,略显不自在的难看脸庞,抬起手看了看表,登时吓了一大跳,一时没忍住失声叫唤起来,“哎呀,居然已经这么晚了!不行了不行了,今天没看到黎唯哲真是遗憾,可我现在必须要走了,不然我老公会骂死我的。” 说着挎上包包一手扶着肚子一手撑着椅栏,起身就要走。林烟恍恍惚惚地从那句“或许只是因为不再喜欢罢了”里惊醒回神,一转眼就看到面前这艰难十足高度危险的一幕,霎时冷汗涔涔也吓了一大跳,赶紧一路小跑过去扶她。林烟对女人还是很绅士的。尤其现在在他眼前的这个女人,还是一个大腹便便,行动不便的孕妇。 宋雨对于林烟这慌慌张张手忙脚乱的帮忙似乎颇有些意想不到的吃惊,站稳身子道了声谢,把画本放到林烟的手上,笑眯眯地祝福了句:“祝你们百年好合,白头偕老啊。” “……”林烟眼皮一跳嘴角一抽,实在不知道究竟该如何,又或者是到底要不要,解开她这个美丽的误会,告诉她那个雷人的真相。 “呃──”结果不等林烟纠结出结果,突然宋雨身子一僵,低低嘤咛了声。扶住肚子的那一只手稍稍用力往下按了按,看样子,应该是肚子疼。 这一声可把林烟吓得半死,手一抖差点儿连人都不敢扶了,失声叫道:“你你你……你怎么了!?不、不会是要……”面如纸色胆战心惊,声音颤抖吐字结巴──难得,被吓到了。 吞吞喉咙,“生了吧”三个字,他实在有点不敢说出口。林烟有些迷信,生怕一说出去就撞了不吉利,本来不会生的,结果竟至于害人家真的要生。而他连女人的经验都没有,更遑论是接生。 宋雨一直没有说话,自顾自地做着无比夸张的深呼吸。林烟只能在一旁手足无措地干着急,大大睁着眼睛,目瞪口呆而又充满敬畏地看着她那剧烈蠕动的大肚子,丝绸质地的薄连衣裙根本遮不住什么,隐隐约约地,林烟甚至都觉得自己似乎已经看到了胎儿顶出来的小手掌和小脚丫子…… 那场景,吓人是有些吓人,可林烟看着看着,原本害怕和紧张的情绪却渐渐地消失不见,取而代之的,竟是无法言语的愣怔。神情微妙的难以形容。 不知过了多久,等那肚子终于慢慢地平静下来,宋雨身子一软长长呼出一口气,身上早已出了一层薄薄粘腻的热汗,面颊苍白湿发散开,整个人虚脱虚弱得厉害。但好歹是不疼了。 林烟见状也长舒了口气,只觉这不过区区几分钟的短暂光景,一过去,竟比他自己做完一次爱还要累,心脏狂跳劫后余生似地问:“呼……吓死我了,没事了吧?我可没有照顾临产孕妇的经验,你要是现在真要生了,我还真不知道到底该要怎么办才好啊。” 其实宋雨自己现在也有一点后怕,因为这一次的疼痛实在比往常任何一次都要来得厉害,但眼看着面前的男人分明比她还要吓得离谱,不愿再给对方添什么麻烦,便只是很习惯地笑了笑,安慰道:“没事了,就是宝宝动作太大了而已。”一说完,那刚刚才平静下去的大肚子就又是微微一颤。幅度不算大,却足以叫人看得心惊胆战。 不过宋雨看样子似乎是已经非常习惯了这种反复,没再叫疼,只轻轻落手在方才几个动得最为剧烈的地方打圈儿拍了几拍,全当安抚。 林烟盯着那肚子颇为踌躇了一会儿,忽然毫无预兆,也不知脑子里想到了些什么,声音轻飘飘而又恍忽忽地问:“我可以……摸摸吗?” 宋雨手上动作猛地一僵,十分惊讶地转头看他。 林烟被那表情得弄得微愕,下一秒立即反应过来自己大概是鲁莽了。毕竟这种接触,可能还是过于亲密了。顿时有些懊恼自己刚刚究竟是哪根筋儿不对,怎么脑子一热,就稀里糊涂地对一个已婚少妇蹦出来了这么一个强人所难,无礼无理还无赖的流氓要求。 以为宋雨要生气,却不料听见她又惊又喜的口气:“可以当然是可以的。只不过……老实说,林烟,刚刚你跑过来扶我的时候我就觉得有些奇怪了。因为我总以为同性恋都是,呃……很排斥,甚至是……嗯……很恶心,和异性有身体接触的呢。” 林烟闻言一愣,没想到宋雨竟会有这样令人啼笑皆非哭笑不得的误解和担心,不禁淡淡一笑,声音又轻又软,仿佛天边渡着霞光连绵成片的薄云:“怎么可能,我也是,有妈妈的呢。” 他也是,在妈妈肚子里待过十个月,然后才瓜熟蒂落,呱呱坠地的。 说着便往前伸出了手,充满敬畏而又小心翼翼地温柔覆在了那比之常人体温略略偏高,浑圆巨大的隆起肚腹之上。胎动已经停止,掌心是下一片深海的安静。生命原始的海洋,那里孕育着一个小小的生命。 林烟有一个,从不曾对任何人讲过的愿望:如果他这辈子,能拥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孩子,那么他真想,要一个女儿。 他要把她捧在手里,含在嘴里,宠在心尖儿里,一生无忧,一世无虑。不知哭泣为何物,唯有欢声伴笑语。他要给她最好的东西,一切想要的东西,没有,得不到的东西。 如果林烟真能有一个女儿,那么他一定会是这世界上,最好,也最不好的父亲。宠溺无度,护短成性。 走神片刻,林烟心中清楚这动作毕竟还是过于亲昵,对于他们俩的关系来说不大合适,因此很快就收回了手,顿了顿,轻声道:“能问你一个有些失礼的问题吗?如果你并不很爱你现在的老公,那么你还会……爱你肚子里的孩子吗?” 这问题的确是有够失礼的。宋雨虽不明白林烟怎么会突然问她这个问题,但仍回答得不假思索理所当然,没有一分一秒的吞吐犹豫:“当然会啊。这是我的孩子啊。” 【这是,我的孩子啊】 答案掠过耳际的刹那,林烟只觉有一缕辨不清更抓不住的微妙情绪,也猛然从他的心脏里咻地掠过,让他的身体不由自主地晃了一晃。呆呆半晌,低头喃喃:“对……对,是这么的没错,就该是这么的没错。我知道,我知道的。”说着抿抿嘴收好画本,偏头冲宋雨绽放开了一抹灿若天边云霞,瑰丽艳比桃花的绚烂笑容,心情极好地道:“走吧,我把你送到你老公那儿去。今天,谢谢你的礼物了,”想想又补充了句,“也替黎唯哲谢谢你。放心,他的那份,我会帮你送到的。” 送走了宋雨这个今日不曾料到的老同学旧同桌,时间将近六点,今日的校庆活动也差不多快结束了。林烟一边随意翻着画本,一边慢吞吞地往校园中心区里走。宋雨的素描功力的确不错,有许多幅都是寥寥几笔,便已神态毕现,栩栩如生。 黎唯哲单幅的,他单幅的,又或是他两人走在一块儿的,都有。当然黎唯哲毕竟是宋雨当年的梦中情人,因此他的单幅最多,而他俩走在一起的最少──也许到底还是有一些嫉妒吧。不过现在想想这样也好,反正他们俩走起一起的画儿,看了也是让人添堵,黎唯哲不会要,而他林烟也不稀罕。于是三下五除二撕掉他们俩的那几幅,正打算寻一个垃圾桶扔掉,举目四望视线所及,却突然一怔,目光旋即胶着凝固在了某个不远处的前方,两个举止亲密的男人身上。 毫无疑问那是黎唯哲和庄景玉。林烟眯着眼睛瞧了半晌,莞尔唇角一勾懒懒一笑,心想这还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 但林烟却并不打算就在今天此刻,便去把画送给黎唯哲。一来,以他看那两人陷在二人世界里的甜蜜模样推测,对方恐怕不会想在这个时候遇到自己这位虽然交情匪浅,但却不算友好的老熟人,“老朋友”,更别提有从自己这里收礼物的心情,二来,是现在林烟他自己,也没有这个心情。 搅人好事,不识时务,最终是自取其辱,自讨苦吃。 何必呢。 远远地,林烟只见黎唯哲长臂一伸,轻轻松搂抱着庄景玉瘦削单薄的肩膀,表情极快乐也极享受,眼角眉梢处处洋溢着一股止也止不住的温柔笑意,那温情愈发衬得他整个人风流倜傥,玉树临风;再转眼看看庄景玉……啧,虽然这几年在黎唯哲的调教浸淫之下,庄景玉的穿衣打扮的确是比以前有品位了不少,但骨子里那一份与生带来的浓浓土气,还是遮不住。 每个人都有自己固定的审美标准和底线。像庄景玉这样的,那就是他林烟最不喜欢,也最入不了眼的,底层烂货。 曾经醍醐灌顶地恍然大悟过黎唯哲究竟喜欢庄景玉什么,但偶尔像今日此时这般远远一瞥,林烟又实在搞不明白,黎唯哲到底喜欢这男人什么。 那些在他眼中分明是土气丑陋又无趣的卑贱特质,一到了黎唯哲眼里,却竟然摇身一变,变成了羞涩腼腆和可爱!? 人和人竟可以是如此不一样的。 不禁想到不久后就要被夏昭时狠狠整治的,那个可怜倒霉的严迦祈。某种程度上,他和庄景玉是同一个类型的男人。单纯,傻气,一根筋,小透明……却偏偏,总有一个聪明英俊的强大男人,将他们捧在手心含在嘴里,当做绝世珍宝似地宝贝呵护,宠溺爱惜。是的,他们都很蠢笨。可是,他们也很厉害。他们或许不会主动去争一些东西,可那些东西注定就是他们的,谁也抢不走。 人和人,以及人和人的命,真是不一样的。 那边黎唯哲直勾勾盯着庄景玉瞧的露骨眼神简直让这头的林烟都瞅得呼吸急促脸红心跳。待他们走到一个十字拐角,林烟却忽见黎唯哲目如鹰隼闪电般快,锐利向自己直直射来。 林烟霎时一怔。没想到哪怕是在如此状况之下,黎唯哲竟也能抽空留意到他这一束不同寻常的打量目光。 呵,不愧是常年霸占他心中审美榜上第一名的顶级男人,真是好强的警惕心和独占欲。 黎唯哲投向林烟的眼神不算友善,可林烟毫无畏惧地迎头对上,几乎要扑哧笑出声来。都说这世上最无法掩饰的是你爱一个人时的眼神,但此刻林烟却觉得那说反了。这世上最无法掩饰的,分明,是你不爱一个人时的眼神。 那眼神不是仇恨,不是讨厌,不是嫌恶,不是鄙夷,不是讥讽……而是,彻头彻尾的冷漠。 一瞬间林烟觉得自己仿佛被那道大雪风霜的视线给冻住了,却又似乎,没有从前那么冷。 而他很清楚黎唯哲并没有对他眼下留情,是他自己,变得耐寒抗冻了。 有一个名字在他的心里徐徐飘荡隐隐浮出,不过须臾片刻,便牵扯出了一汩足以融化一切的春水暖流。潺潺娟娟,却有如万马奔腾铁蹄踏过,烟尘滚滚,震耳轰隆。那温度恰到好处地烧,烧得林烟既心动又心痒,既心忧也心痛。 他是害怕,他是惶恐,他是风声鹤唳草木皆兵,他是杯弓蛇影惊弓之鸟,他是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可一旦退缩的念头一起,那一句话,便在他的耳畔乍然响起时刻提醒着他:先付出感情的一方也许会输,但是不付出的那一方,绝对,不会赢。 绝对,不会赢。 这是一场赌博。输了他会死,可这一次,他拼了命地想赢。 一思及此,林烟忽然歪头冲黎唯哲友好一笑,慢慢抬起右手,对他做了一个再见的姿势。 再见。再见了,黎唯哲。 多年前他们在这里相遇;而多年后也是在这里,他一个人,对他做,迟了许多年的告别。 那一刻空气凝住斜阳日暮,天边浮云镀金,余辉霞光万里。有一个少年眉目如画笑靥如花,时间似乎永恒地停滞了,温柔静止在,他最美好的年华。 他没有,不美的年华。 这下轮到黎唯哲微微错愕,皱皱眉神情莫测,冲林烟几不可察地点了点头,便揽着庄景玉转身消失了在拐角尽头。 不见了。林烟蓦然感到心头袭来一阵巨大难言的轻松。那是空空荡荡,而又无拘无束的自由。有什么东西在这一刻寿终正寝宣告结束,又有什么东西,在这一刻艰难诞生破晓啼哭。 像死了一万次,如今终于,找到重新活过来的理由。死而复生,涅盘重生。曾经煎熬浴满的鲜血,都酿成了琼浆玉露的甘液。酿造的过程当然是痛楚的,但此时此刻,暮光温柔清风微拂,便只剩下了满心满怀,情不自禁的期待雀跃。 歌唱吧,就像没有人聆听一样;跳舞吧,就像没有人观赏一样;哭泣吧,就像从来没有过眼泪一样;爱人吧,就像从来没有爱过人一样。 去爱吧,就像,从来没有爱过一样。没有受伤,没有恐慌,只有美好,只有希望。 要么全部要么全不,要么无心要么全心。不用则已,一用,那就一定,要用尽全力。林烟对别人绝,那是因为,他对自己,也是同样的绝。斩断后路堵死退路,就算回头勒马,另一边,也仍是粉身碎骨的峭壁悬崖。 夏昭时,你可不要,让我再死……第一万,零一次。 他真的会死。 本已该是返回的时间,但林烟想了想,心思一动,又转身去了趟当年的教室──既然主意已定,那么,便权当做个祭奠。 学生们早走光了,却没想到教室门竟是虚掩。林烟伸手推门,一进去,目光一跳,竟看到了一个意想不到,但仔细一想,倒也算是意料之中的人,萧岚。 他站在教室最后一排的某个座位边上,身形修长,罩着阴影。五官神情都看不大清,微低着头,一手细细摩挲着掌下的课桌。那动作温柔得,简直让林烟肉麻到浑身直起鸡皮疙瘩。 林烟和萧岚不算很熟,勉强算是认识。萧岚太冷了,普通的宴会聚餐总是看也不看直接拒绝一概不来,哪怕天皇老子也都请不动他这尊大佛。但彼此的交集里毕竟有一个凌望,所以林烟才对萧岚当年那些自作孽不可活的事情略有耳闻。 萧岚在门响的时候目光如炬迅速凌厉地抬头瞥了一眼,待看清来人是林烟,停顿几秒,复又很快低下头去,面上毫无波澜,继续陷入他那遥不可及的回忆和过去,并不打算理会。 林烟抱胸倚在门边,眯着眼睛上上下下打量了远处这位冷漠如雪光华似月的冰山美男子半晌,忽然眉梢轻扬,挑衅一笑:“知道吗萧岚,我这辈子最佩服的,就是楚回这种人了。” 这种人,用自己的性命作为代价,让爱人记住自己一辈子,同时也折磨敌人一辈子──就像,他的妈妈一样。 又狠又绝,不放过别人也不放过自己,毁灭别人,也毁灭自己。 只可惜萧岚是要比别人多辛苦一点,因为楚回的爱人和敌人,都是,他一个人。 萧岚一听楚回的名字就刷地重抬起头,速度之快活像一只被激怒的凶猛野兽,目光灼灼却又极!极沈,冷冷望了林烟片刻,这才淡淡一笑,强压怒气轻描淡写地道:“看来,我要疏远凌望一阵子了。” 林烟哪关心凌望死活,耸耸肩,笑眯眯地对萧岚说:“不用你那么麻烦。放心,我和凌望,不会再有联系了。” 萧岚脑中一转哦了一声,意味深长地了然,一字一句慢吞吞地试探:“你打算,要跟夏昭时过一辈子?”口气里隐隐约约,有一些似笑非笑,瞧不起,又像是等着看笑话般的轻蔑。 自打刚刚做了决定,林烟现在一想起夏昭时,一颗心就忍不住地噗噗直跳涨得满满,好像揣了一头可爱小鹿,又像融了一汪春潮泛滥,总之是喜滋滋甜蜜蜜得不得了,真恨不得下一秒就能飞扑进夏昭时那一张宽阔厚实,味道好闻的胸膛怀中……然后,蹭他的小腿骨。 这样无限美好,极致欢愉的欣喜心情,却骤然遭逢萧岚这般大煞风景,明枪暗箭的嘲讽之语,恰如同一腔热血浇在了冰山上那样令人不爽。林烟先沉着脸硬邦邦甩出五个字:“关你什么事?”而后又快速扫了眼前方那一张干净空落,尤其因在窗外斜阳的映照下便愈发显出来几分孤寂落寞气息的清冷课桌,极尽报复地唇线一挑冷冷哼笑,“放心,就算我再怎么惨,但总归,也不会比你的下场更糟。” 说罢转身就走了。沉着一双美目垮着一张美颜,骂咧咧,气冲冲地走了。 空旷安静光线昏暗的教室,再次,只剩下了萧岚一个人。半晌,只见他形状凉薄的嘴角缓缓漾起一抹若有若无的轻浅笑意,声音低沉喃喃自语:“话还没有说完,怎么就走了。我担心的明明是,夏昭时会不会跟我一样,落得如此凄凉的下场,”一边说,一边越发温柔地摩挲着掌心下的课桌,动作小心翼翼,仿佛是在抚摸一生至爱的宝贝,“小回,你觉得呢?你觉得这世上,还会不会有人跟你一样绝?又还会不会有人,下场,跟我一样惨呢。” 阴阳相隔,追悔莫及──再找不到,比这更狠的惩罚,更痛的报应。 林烟因为心里郁闷,一路泄愤似地飙车回去,打算一回去就跟夏昭时打电话。却不料一回房间,竟被告知夏昭时居然已经给他留了消息。Jim用一种极其刻板公事公办的正经口吻给林烟说了一个地点,而时间,竟然就是在明晚七点。 林烟愣了一下立马反应过来,知道是夏昭时要回来……要回来,腾出手,修理那胖子了。 他忽然比那头猪更加惶恐:他对夏昭时的利用已经结束了。可是夏昭时,等你利用完了我……那你当初对我承诺的那一句话,你还,当真吗。 【你是我的】──我还,是不是你的。 【你罩着我】──你还,会不会要我。 烦躁了一晚上外加失眠了大半夜,快天亮的时候,林烟突然一掀被子从床上坐起身来,在黑暗的房间里紧紧攥着拳头死死咬住牙,在心里面狠狠发誓,我管你夏昭时怎么样怎么想,但这一次,反正,他林烟就算是拼了命!也要赢一把。 管你要不要我罩不罩我,管我是不是你的──你、是、我、的! 第三十九章 “开始吧。” 夏昭时优雅地翘着腿懒懒靠坐在沙发上,手举摄像机,朝正对面某个很明显一看就是被下了药的裸体男人努努下巴,对林烟面无表情地吩咐道。 说是面无表情,但林烟太清楚了,此刻缭绕隐忍在夏昭时眼睛里的,分明就是一片大仇将报的快感疯狂,和嗜血虐杀的惊涛骇浪。那其中酝酿出的漩涡,足以将某头人事不醒的可怜蠢猪,吸入万劫不复的深渊底处。 林烟没有说话也没有行动,眯着眼睛,神情有些古怪,呆呆打量了床上那只浑身被扒得精光,皮肤泛着一层不正常的潮红色,口中呻吟不断,看起来煎熬万分的可怜男人很久很久,却忽然觉得自己明明就跟他一样可怜,甚至是,比他还要更加可怜。 这一刻,林烟并不比眼前这个深受折磨的痛苦男人,有多少好过。 他转眼看着夏昭时微微笑了一笑,竭力装作若无其事地埋怨撒娇:“你好无情啊夏昭时。这么久不见,结果一回来,就是要把我往别的男人身上推吗?”他拼命让自己眼里的受伤,谁也发现不了。 夏昭时本已等得极不耐烦,忽然听到林烟这么说,眼神一动蓦地转头看他,目光深沉,冰凉如月,半晌,这才漫不经心地幽幽吐出一句:“你爱上我了吗?林烟。” 没什么重音和力气的一句话,但听在林烟的耳里,却竟有一种惊天动地,摇摇欲坠的崩溃。 耳畔轰鸣作响胸口猛然一窒,无人知道那一刻的林烟究竟是有多想脱口而出“是啊,我林烟就是爱上你夏昭时了,怎样?”但依稀残存的理智和不大合适的时机,挣扎许久,仍是逼得他拼命压下去了心底那一股奋不顾身不顾一切,犹如春风烈火燎原野草般的蓬勃欲望,深吸口气,到底假笑道:“……你想多了夏昭时。如果我爱上了你,那我就真的,太贱了。” 他真的,太贱了。 “哦,是吗。”夏昭时眸火如炬深深望着林烟,那眼神无情无绪既冰且冷,却又似笑非笑仿佛洞察一切,差点儿就让林烟丢盔弃甲招架不住,再多一秒,恐怕便要举手投降,兵败如山倒了。那些苦苦强撑的伪装,那些色厉内荏的虚弱,那些无处可逃的狼狈,以及那颗不受欢迎的真心……他不想,他害怕,让夏昭时看到。 就在林烟脸色渐白心中慌乱,再也忍不住受不了地想要低下头去逃避对方的灼灼直视的时候,幸好夏昭时及时地一勾唇角,像是故意而又状若无意地淡淡莞尔道:“不是就好。你该知道,我最喜欢的,就是你的骄傲。” 夏昭时最欣赏的,就是林烟那高高在上,目中无人的骄傲。 所以如果一旦连这点骄傲都没有了,那么林烟在他看来,也就变得跟床上那只正趴着等待被操的蠢猪一样,无非只是一个不值一提,入不了眼的贱货罢了。 再矜贵的东西一旦倒贴上门得到了手,那也就变得不过如此。人类的劣根性,根深如斯。 一瞬间林烟真想要仰天大笑。太讽刺,真是太讽刺了。他的骄傲让他得到他最想要的东西,却也让他失去,他最想要的东西。没有骄傲夏昭时连看也不会看他一眼,可就算有了骄傲,夏昭时也最多就是舍得,多看他一眼。 看一眼,然后再也,没有下一步了。 浓密纤长的睫毛轻轻往下一扇,林烟不动声色地眨眨眼睛,吐出口气嫣然微笑:“好吧不多说了,我知道你现在心情不好,”说着起身走到床边,三下五除二脱去衣服,一如计划里早就安排好的那样,骑上了严迦祈的身体,将自己的欲望粗暴而毫无前戏地,猛地对准那根本未曾润滑和准备的干燥后穴,狠狠,狠狠地,插了进去,“──如你所愿。” 身下的男人霎时发出了一声微弱的呜咽。 严迦祈疼,他知道。因为他其实,也疼。严迦祈是被迫得疼,而他却是,自虐得疼。 这真是一场没有丝毫快感的做爱。无论是被插的那一个,还是,插人的那一个。 从某种程度上说,这还是林烟的“破处”──前面的处。他不和女人做爱,而和男人做爱,他又懒,因此从来都做的是下面那个。现在第一次当1号,感觉……一点都不舒服。他身上疼得要死,冷汗涔涔,下面的严迦祈也不听话,林烟又烦又苦,又酸又涩,一急了便干脆扬起手,几个耳光就这么啪啪啪地落下去,打得身下的人抽搐连连,也打得自己掌心,疼得都开始发烫。 在这场他既是施虐者但也是受虐者的做爱里,林烟却几乎从头到尾都没有低头正眼瞧过那个正躺在自己身下被自己狠狠折磨的当事人,一双水汽弥漫烟雾嫋嫋的桃花眼睛,由始至终,都胶着凝固在正前方的夏昭时身上。 夏昭时手捧摄像机,表情虽一如既往的冷漠禁欲,但骗不了人,更骗不了林烟的,是此刻他眸中那一簇,越旺越烈的兴奋嗜血。侧耳细听,林烟似乎都能听见那里面劈劈啪啪,断裂作响的燃烧声。 不禁一时失神,被汗水打湿的模糊视线,让这副模样的夏昭时在他的眼前,显得越发性感的惊人,迷人的要命。直到那一刻,林烟活塞运动了那么久却都未曾产生出一点点的快感快意,竟突然间无法控制地喷涌爆发,如同几百万伏的高压强电瞬间流过全身,将林烟刺激得浑身猛一激灵,背脊僵硬── 下一秒,便是一泻千里,溃不成军。 他泄在严迦祈的身体里,却觉得自己分明是泄在了那一刻,他对夏昭时无边无际,大雨茫茫的凝望里。原来爱到深处情浓如许,这世上竟真有一个人,不用身体也无需情欲,就能让他心跳怦然,情不自禁。 “夏昭时──”林烟还算有职业精神,到底没有忘记原定计划里他那最重要也最关键的最后一步,细喘着气模仿江臻的声音,徐徐唤出了这个,让他魂牵梦萦,快感如潮的名字,“我爱你。” 他一生主动的表白很少,这一次,淹没在一场荒唐的情事里。 正值高潮的林烟紧紧闭着眼睛,悬着汗滴的轻盈睫毛仿佛暴雨里拼命扇动双翼的蝴蝶,因而并没有看见前方的夏昭时在听见那三个字的瞬间,原本极致兴奋的脸色,究竟是怎样,令人心碎的一沈。 林烟一洗完澡出来,就看见夏昭时正坐在电脑前,专心致志地看着刚才摄下来的录像,听见声音也没回头,只淡淡说了句:“今天辛苦你了。” 林烟闻言一笑,身子一歪,便软软斜靠在了墙角。 “这哪儿才止辛苦,这分明就是牺牲,”他抬手揉揉湿漉漉的发,微微不满,“你大可以从【宠儿】随便里找一个一号去操那头猪的。至于那句台词,我可以先录下来,等到那头猪被操得神志不清什么也不知道的时候,你再放给他听不就行了么?”林烟越说越觉得这方法可行,因此也越想越后悔,不自觉就撅起粉唇小声嘟囔道,“干嘛非要我既献声又献身啊,打破了我从不做一号的原则不说,而且还疼得要死不活的。嘶──” 说着边抽冷气边皱眉摸了摸自己刚刚深受折磨的可怜“小弟弟”。 “可这样才更有感觉,不是么?”夏昭时关了电脑转过身子直直望向林烟,整个人极有一种强大凌厉不容逃避的非凡气势,然而脸上笑容却又是那般的温雅真诚,谦谦君子,“我要好好夸一夸你。你刚才发挥得很好,那声音逼真的,差点,连我都迷惑了。”平铺直叙,云淡风轻的语气。 但房中气氛却骤然变得有一些冷。 “……你这是什么意思?”许久,林烟才稍显艰难地动动喉咙,吐出话来。 “我什么意思?”夏昭时挑眉反问,“应该是我问你什么意思才对,林烟。我从没想到,有一天你叫我的名字,竟然也会叫得,如此充满感情。” 林烟表情一固,身体不由自主地僵硬。 夏昭时站起身来随意弹了弹衣摆,慢慢往前走去。 林烟见他离自己越来越近,脸色难看地下意识往后退了几步,然而身后那一片戛然触碰的坚硬却猛地点醒了他,这一刻,他是无路可退的。哦……该死,林烟慌忙朝四周瞥了几眼,忽然开始后悔自己当初靠哪儿不好,怎么偏偏靠了这么一个左右堵塞,逃无可逃的墙根死角。 夏昭时稳稳站定在林烟的面前,密不透风的高大阴影压迫笼罩,十多公分的身高差距第一次,让林烟产生了前所未有的强烈危机。 因为心里有鬼,所以格外的手足无措。 “你要干嘛?”他警惕地抬起头死死紧盯着面前那笑得一脸胸有成竹,仿佛稳操胜券的夏昭时,虽然心中慌乱但仍口齿伶俐,迅速反驳,“难道我就不能偶尔发挥得好一次吗?” 夏昭时不置可否地耸了耸肩,微微俯下身凑近林烟的耳边,声音轻轻的:“没说不可以。相反,林烟,你这一次,的确是发挥得太好了。如果我没记错的话,在最初的计划里,除了我的名字那三个字以外,应该,就再没有别的话了吧。” “……”林烟的脸色刷地就全白了。 夏昭时微微眯眼,伸手揉上林烟柔软湿润的黑发,张口咬上了他仍在滴水白皙晶莹的可爱耳垂,厮磨惩罚:“谁准你说那句我爱你的?嗯?林烟,告诉我,谁准你,说那三个字的?” 湿热的水汽飘进林烟的耳朵,仿佛大雨砸在他的心脏,落在他的灵魂里。他被这场突如其来的大雨淋得如同一只无所遁形的狼狈落汤鸡。谁准的,谁准他的……哈,没有谁准,全是他自己犯贱,是他自己,情难自已,情不自禁。 林烟咬着唇忍耐,时不时发出长长颤抖的吸气声。夏昭时抓住他头发的手开始使劲,而且使的力气还越来越大,让他越来越疼。 林烟渐渐皱起好看的眉:“夏昭时你……你放开!”一手抓住夏昭时的手腕儿一手伸向前去推他的胸口,加倍的疼痛让他忍不住放声喊叫出来,“你管我!你管不着我!是我准我自己说的!是我准我自己说的!你个控制狂,难道连别人的脑子也想控制吗!?” 夏昭时冷冷一笑,腾出另一只手将林烟躁动不安的身体紧紧按住,腿一抬一抵,便轻而易举地制住了他。 “呃……”林烟蹙眉闷哼了声。 “疯发够了吗?”夏昭时放开林烟的头发,转而狠狠钳住他的下巴逼近他的脸,一字一句,恶狠狠地怒极反笑,“为什么不呢?我早说过,你是我的,全身上下都是我的。你是我花钱买的婊子,现在这是工作,我付给你钱,你当然,要乖乖听我的话。” 林烟只觉眼前一花,胸口隐隐似有血气翻涌。 “我是婊子……我是婊子……”他像回不过神似地喃喃自语,不断重复,“哈哈,对,对,我是婊子,我林烟就是一个人见人上,不干不净的婊子。可你夏昭时也不过就是我林烟众多嫖客中的一个,又在自恋什么?凭什么以为刚刚那句我爱你,就是我林烟,对你说的!?” 什么时候,黎唯哲在他心里,竟也沦为成了挡箭牌,这样可笑卑微的存在。曾经连想都不曾想过的荒唐事情,如今用起来,却竟是这般的顺手。 夏昭时的表情意外地变得危险。 林烟伸手抚上夏昭时那一片往昔日夜缠绵,味道熟悉,肌理分明的宽阔胸膛,寸寸摸过,最后停在了他铿锵有力的心脏。 他自己没有发现,他真的特别特别喜欢,夏昭时的心脏。 “所有人这里都是一样地跳,可你的……你知道吗夏昭时,你的这里,总是跳得,特别,特别的冷。” 这个冷漠的男人,全身上下唯一能让人觉得有安全感的温暖地方,也是同样,令人心寒的冷。林烟知道自己这是在拿冰取暖,饮鸩止渴。 “冷?”夏昭时轻轻握住林烟那一圈纤细柔软仿佛一拧即断的脆弱手腕,目光陡沈意味深长地说,“如果你还处在巅峰高高在上,那你就不会,这样觉得。” 林烟在神坛的巅峰被狂风吹得衣摆猎猎,摇摇晃晃。 夏昭时俯凑近去,一字一句:“不要让我看不起你,林烟。” 不要让他失望,这一生好不容易才难得遇上的骄傲美人,结果到头来,竟也是一个他司空见惯,早不耐烦的,倒贴的贱货。 林烟闭着眼睛强压下胸口的腥气。 因为恨而利用的人依然有恨,可因为爱而利用的人,却真的爱上了。 他看似自私,其实最是多情。最容易动情。寂寞和同类,永远是能够将他一击即溃的弱点软肋。 第四十章 那一晚林烟没有对夏昭时死缠烂打,但没有并不代表,他不打算。 夏昭时离开了,在国内和美国两头跑,回家的次数或者就算回来但在家里待的日子,都是越来越少。林烟不想让自己变得那么怨妇那么可怜,整个人好像被打入冷宫的嫔妃一样痴痴等待皇帝一次偶尔大驾的光临宠幸,但事实上就连他自己也都无法否认,他这段时间的情绪状态,其实分明就是这样的怨妇,这样的卑微,这样的犯贱。 但好在他毕竟不是一个只知自怨自艾,闭门自怜的孬种笨蛋。他毕竟,是他林烟。 一个多月过去,十一月初的时候,某个晚上,林烟关掉打了一整天赢到手软的游戏界面,倍感无趣地打着哈欠正准备上床睡觉,突然,手机响了。 “喂?”懒洋洋地接起来,口气倦倦的。 然而从电话另一头清晰传来的轻浮男声,却骤然让林烟脑中猛一激灵,瞬间精神了起来。 “哟,烟烟,好久不见,你的生活作息居然还是跟以前我们在一起的时候一样,那么健康规律,十一点的大限一到,就要准时上床睡觉觉啦?啧,你知不知道,这种现在放到小学生身上都已经过时的作息时间,真的很不符合你的长相气质还有身份年龄诶。哎,你说你怎么就那么乖那么可爱呢,真是想死我了,爱死我了。” 林烟没心情理会王远山肉麻不正经的戏谑调侃,把自己缩进被窝卷好被子,埋着头闭上眼睛,声音轻轻的:“你找到了吗?” 那一头的王远山一听,立刻忍不住夸张地仰天长叹:“哎,烟烟,你真是好无情好残忍好冷酷好不懂我的心啊!难得你主动找我一次,也不先跟我聊聊天说说话,跟老情人……呃,咳咳,老朋友老朋友有,叙叙旧谈谈情,就先急着问有关另一个男人的正事……哎,我的心好痛,好冷,好酸,好难过哦!” “……”一个三十出头的大男人,那撒娇扭捏的卖萌语气听得林烟背脊一寒,睫毛微颤,干脆道,“我挂了。” “……” 曾经长达数月之久的朝夕相处让王远山深知,林烟是一个只要说得出,那么就绝对做得到的厉害角色,在他这里装疯卖傻铁定讨不了好,因而赶紧求饶:“诶诶诶!好了好了好了!哎呀呀烟烟你真是的,现在连玩笑都开不得了,一点都没有以前可爱了……好啦好啦,这可是烟烟你第一次主动找我王远山帮忙耶,那我王远山就算是拼死,也要替你做到不是?” 最后那句话里,那一颗欲露却又不敢露,但不露却又不甘心的,小心翼翼若隐若现的忐忑真心,林烟,不是不知。 只不过曾经知道,也最多,就是知道了而已。但现在……但现在,将心比心,将情比情,林烟忽然恍惚,觉得天道轮回因果循环,这一切,都是报应,都是宿命。 他又一次无法自拔地陷入了往昔那段,沈屙难醒的旧梦里。 这样一来林烟到底放柔了语气,温温和和地细声道:“嗯,那你待会儿把地址发过来吧,现在,我要睡了。” 王远山想了想问:“要不要我帮你处理下那个跟屁虫?你上次不是跟我抱怨说,自从莫清那件事出了以后,夏昭时吩咐他要时时刻刻盯紧你的吗?那到时候……会不会不方便?” 林烟闭着眼踌躇了片刻,叹口气,最后仿佛倦极似地沉沉低声道:“算了,他想盯,那就让他盯着好了。反正我也习惯了。而且,就算让他盯着,他也碍不着什么。” 被Jim寸步不离地监视跟踪,林烟对此虽然感到无比厌烦,可很矛盾地又有一种,夏昭时无处不在的温暖错觉。 夏昭时那个男人,他一身不那么柔软的保护宠溺,疼爱怜惜,也都不那么温柔地融化在了,这一份冰冷刺骨的桎梏囚禁里。如今的林烟真是切肤体会,深有感触,第一个精确描述出痛并快乐着这种微妙感觉的那一个人,原来并不只是,开开玩笑而已。 他一定是真真正正地痛,并快乐过。 王远山沉默了一会儿,口气忽然变得万千感慨,又几分黯然失落:“烟烟……我没想到,原来你已经,这么喜欢夏昭时了。” 林烟陡然睁眼,皱眉大惊:“你说什么!?” 王远山笑了。他那头的背景有些嘈杂,让他的声音在手机里听起来遥远而模糊:“要是在以前,烟烟,根本不需要我问你,你就会主动叫我提前处理好那个跟屁虫的。可看看现在……看看现在,你不仅没有主动提起这件事情,而且还居然如此干脆地拒绝了我的提议……呵,显而易见,你是不想得罪夏昭时,不想,惹他生气。” 林烟喉咙一紧,心底登时就生出来了许许多多被看穿识破的羞耻。半晌,他才干巴巴地吐出来一句没什么说服力的欲盖弥彰:“……你怎么不说我这是在关心你呢。你要是真处理了Jim,那夏昭时,恐怕,也不会放过你吧。” 王远山大笑而苦笑,心灰意冷地自嘲:“哈哈哈!算了吧烟烟,咱们俩相处了那么久,我又喜欢了你那么久,你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我王远山还能不清楚吗?你林烟对我王远山要是会有那份儿好心,那就不会只是在需要我帮忙的时候,才联系我了。” “……” 林烟被反驳得哑口无言。在这种彼此都说开坦白了的情况之下,再多的话,都是苍白无力。 “……谢谢,”气氛沉闷了很久,最后是林烟快刀斩乱麻甚至稍显慌张地道别,“我挂了。” 啪── 这一次,他真的挂断了。 不是为了威胁也不是因为反感。事实上这是一场,此地无银三百两的,仓促逃亡。 一旦情根深种,再软弱的人也都能变得坚强;而再强悍的人,也会开始有脆弱的地方。 拿到那个地址以后林烟反复思量了将近小半个月的时间,终于在十一月中旬的某一日下定决心,动身来到了那栋环境优美精致小巧,一看便知是花费了许多心思的房子面前。 那时正值沉沉日落,天际斜阳晚辉,残阳云霞如血。林烟站在房前走神恍惚了几秒,终究无法克制地酸涩想到,原来夏昭时的心思,都用在了这里。 转转指头,坚硬冰冷的钥匙在空中飞速甩出几个圈。王远山果然给力,连这都替他弄到手了。只希望夏昭时以后,不要太为难他吧。 收回心绪没再犹豫直接开门而入,触目所及,客厅很大很空旷,设计得简约而典雅,这种完美融合了大气贵气霸气并且丝毫不违和的微妙感觉,一看就是夏昭时表面内敛含蓄,但却阴着唯我独尊的审美风格。 夏昭时这整个人,无论在哪个方面,都太符合,太契合,林烟的胃口了。喜欢之前就已经客观地符合,而在喜欢以后,那简直就是止不住地勾引撩拨。心动的感觉好像小Adrian的两只爪子,时时刻刻都在林烟的胸口砰砰乱跳,扑扑直挠。只不过曾经是毛茸茸软绵绵的无害东西,然而如今,却渐渐长成了尖锐可怕的伤人利器。 故意大声地关了门,林烟往里走进几步停在沙发背后静静等待。不出片刻,果真便听见了从楼梯上传来的那一阵,稍显急促的脚步声。 林烟眯起眼听,微微笑了。那笑容促狭狡黠不出意料,却又有着难以言状的悲伤。 先是一双挺拔笔直的长腿,然后便是精悍强壮的腰腹,接着又是宽阔有力的胸口……而最后出现在林烟视线里的,则是一张惊喜变震惊,失望又失落,阴沉而阴郁的,阴鸷脸庞。 眉头紧锁黑气笼罩,那表情不可谓不精彩纷呈。对于夏昭时来说是仅此一例,而对于林烟来说,则是独家播放。 林烟眯着眼睛毫不客气地打量欣赏。眼前这个男人的一切他都熟悉,他都喜欢,他都着迷。想要将其占为己有的那份心情,分分秒秒,都比前一刻,更加强烈。 夏昭时停在那里,林烟抬头仰望,那角度真是完美得无可挑剔,无懈可击。 一如初见。一辈子都在惊艳别人的林烟,却在夏昭时这里,一次又一次不厌其烦也不受控制地,体验着他前半生鲜有机会体验感受的,那种被惊艳,和触到电的奇妙感觉。 虽然有点难过可他仍然承认,这感觉,真好。 当然夏昭时此刻的脸色其实是很难看的就是了。 “你是不是满心欢喜地以为,是你的宝贝弟弟小臻良心发现回心转意,又掉头回来找,你这个哥哥了,嗯?”林烟悠悠哉绕到沙发前坐下,动作优雅地捋了捋额前几缕不不听话的凌乱碎发,淡淡的口吻很有几分挑衅的味道,抬头冲着夏昭时不卑不亢地展颜一笑,“不好意思,我不是江臻,让你失望了。” 夏昭时原本就幽!深邃的冰冷目光,现在,沈得几乎能够滴出水来。 很可怕。但林烟对此却像没事儿人似地直接无视,泰然自若地转目四周环视了遍这栋房子,点着头,巧笑嫣兮地慢吞吞道:“嗯,你给我住的那儿,他们都说是你夏公子金屋藏娇。那么这里,又算什么呢?钻石屋?藏珍宝吗?” 夏昭时没有说话,从楼梯上缓缓踱下来,不疾不徐不动声色的内敛气势由内而外无处不在地缭绕散发,实在惊人。 但林烟偏爱,最爱,他这个调调了。 “是不是在我那儿算作偷情?而这里,才是正主呀?”林烟眨眨眼睛,问得俏皮。 夏昭时走过来居高临下站在林烟面前,抬手轻轻刮了刮林烟手感依旧的漂亮脸蛋,莞尔笑了:“偷情?林烟,你不乖,又忘了我曾经跟你说过的话,”他弯下腰,俯身凑近林烟的耳朵,张口便吮,“我付了钱,对你,我是光明正大地嫖。” 林烟瞳孔一缩。只不知是因为夏昭时伤人的话,还是因为夏昭时暖人的体温,迷人的唇舌。 那久违的熟悉令他沉醉沉沦。 “……夏昭时,你不要生气。我今天来,其实,是来安慰你的,”林烟慢慢伸手勾住夏昭时的脖子,坐直半身,将脸深深埋进夏昭时味道好闻的侧颈,陶醉地蹭蹭,“我知道你不开心,我知道你很伤心。也对,疼了大半辈子的弟弟,就这么为了一头蠢猪跟你决裂绝交,你会伤心,也是正常的。而你因为这个迁怒我……我也能理解,我没关系,我不在乎,我不介意。” 林烟太敏感,太敏锐了。夏昭时每一次的不开心,他其实都知道,那基本,跟自己没关系。 他只是最无辜的炮灰,和更无辜的发泄品。 他是真的能够理解,因为他自己也常常这么做。可是他真的没关系不在乎也不介意吗? ──他可以。 他虽然会痛,但是他觉得……他觉得,他可以。 夏昭时沉默了半秒,忽然抬起手揉了揉林烟的头顶。动作轻柔,似乎是在奖励。林烟身子一颤,接着狂喜的感觉登时流遍四肢百骸,充盈了整个身体。 他没救了。能救他的人,只有夏昭时。 想了想,勾住夏昭时脖子的双臂可爱地晃啊晃晃啊晃,林烟歪着脑袋笑眯眯爆料:“哦对了,说起来你知道吗夏昭时?前几天,江臻还来【宠儿】找过我呢。” 话音落下的瞬间,方才的温存便恍若一梦般地骤然不见。夏昭时脸色一变一下子捏住林烟的下巴,眼底的急躁连掩都懒得掩饰了,只顾着冷冷逼问:“他找你?他找你做什么!?” 没有刻意控制力道,林烟被他捏得很疼。 “咳咳……咳咳咳……呵,果、果然,一提到他,你就会情不自禁地激动,”林烟的声音听起来有些苦涩,但说的话却很不自量力,不知死活,“夏昭时,你这么激动,到底是因为在关心江臻的动向?还是因为,在担心我,有没有被他怎么样?” 其实他何尝不知自己这个问题,分明就是在自讨苦吃,自取其辱。这一刻他的期待有多天真,就有多愚蠢。那些眼角眉梢里流转淌溢的满心满怀的痴迷爱恋,恨不能让对方全都通通瞧见,却又恨不能让对方,全都视而不见。 喜欢一个人的心情,就是这么的纠结。 果然,夏昭时闻言,立刻嗤笑一声毫不犹豫地挥手掀开林烟,低头理着领口,满脸冷漠而口气冷淡:“我不想浪费时间回答你这么显而易见的愚蠢问题。” “……”林烟垂下眼咬咬唇,一排雪白的贝齿贴在红唇上用力得惊心怵目,印记又深又狠。两只手在夏昭时看不见的背后紧握成拳,指节捏到发白,手背青筋浮跃。然而等再抬头,却已然是一脸不露痕迹的笑意嫣然顾盼生波,歪着脑袋得意而挑衅地说,“是吗?好吧,其实江臻找我也没说什么,你猜也该猜到,无非就是为了严迦祈那头猪的事情嘛。我看他当时那生气的样子,还真以为自己要被他给活活打死在当场呢,但幸好江臻还有理智和判断力,知道罪魁祸首其实不是我,而是你夏昭时,这个一直疼他爱他宠他,保护他照顾他的,好哥哥。” “好哥哥”三个字,林烟故意咬得很重。 夏昭时本应该生气的。然而他忍住了。因为这时候他已经找到了新的,也更有力的,羞辱,抑或说是摧毁,林烟的方式。 “林烟,”他叹着气,一脸冷酷的遗憾,“我没想到,原来你已经,这么爱我了。” “……” 林烟不知道夏昭时是从哪儿看出来的,但他并不打算反驳。 夏昭时笑笑转身,往前走到一张书桌旁,随手拿起桌上的某个本子撕下其中一页纸,然后随意往地上一丢。那薄薄的纸片就像这个时节窗外那些残败无助的落叶,孤独而凄凉地在半空飘荡零落,最后被夏昭时一脚压在脚底,狠狠地踩踏碾磨:“知道吗林烟,曾经你在我的眼中,非常,非常的耀眼。但现在,那些光芒都已经不见了。现在我看你,就跟在看一只被我踩在脚底,卑微低贱的蝼蚁,没有丝毫区别。” “我已经利用完你了。而至于你现在从喜欢黎唯哲,变成了喜欢我夏昭时──那是你自己的问题,跟我,没有关系。” 林烟深吸一口气,只觉眼前阵阵发黑身体摇摇欲坠,胸口隐隐又在泛着难以忍受的血腥气。 “我喜欢你,我就贱了吗?”他很恍惚,真的不理解,“还是只是,你觉得,我变贱了?” 林烟的眼底渐渐浮出令人心疼的困惑。柔软而迷茫的脆弱。 他也不喜欢李一南王远山齐逸凌望那一些人,但也仅仅只是不喜欢他们,从来不会因为他们喜欢自己就变得讨厌他们,羞辱他们,折磨他们。林烟不会觉得他们贱,他觉得这很正常。他欣赏他们的眼光,甚至,很享受这样的荣光。 夏昭时是怎么了。 “到底是我贱,还是你贱?” “到底是我有问题,还是……你不正常?” 喜欢上的永远是自己得不到的人,这样的人,有病。 喜欢上的永远是不喜欢自己的人,这样的人,造孽。 他们都不是正常人,从来没有尝试过正常人的恋爱和生活,究竟,要怎么在一起呢。 这是林烟第一次,认真地,清醒地,当面地,对夏昭时的表白。 然而最后换来的,却竟是一个难听至极,他最讨厌的,“贱”字。 夏昭时说,你的光芒不见了。是啊,那种东西,渐渐地,就不见了。原因很简单啊,他老了,既然他的光芒大部分都来自于他的美貌,那么自然而然,是会消失的。尽管时至今日林烟看起来仍然年轻甚至年少,但“看起来”,也只是,“看起来”罢了。无论被别人怎样称赞夸耀,但他林烟又不是真的神仙妖精,竟能够真的青春永驻,年华不老。 林烟自己的身体,林烟自己知道。那些无法掩饰的岁月的痕迹,时光的秘密,都在自己身体的哪些部分蠢蠢欲动,虎视眈眈。它们躁动不安地时刻准备着,准备时机一到便成千上万铺天盖地加倍涌来,将他这些年透支殆尽的光芒全部收回,对他一击致命,毫不留情。 无论多美,就算再美,他林烟也跟这世上的所有人一样,跟古今中外的所有美人一样,都逃不过那一个注定的,迟暮的下场。 就在这一刻,林烟忽然比以往任何一刻都更加清晰地认识到,他的的确确,已经不再年轻。虽然说老去是每一个人注定的命运,但对于美人来说,这命运,总是显得尤为的残忍无情。 越美的人,越是要付出代价。褪掉光环的过程,是常人难以想象的剧疼。 林烟轻飘飘地移动了一下视线,蓄水的目光好像大雨滂沱后的海洋,胶着凝眸在夏昭时脚底那一张露出半截的白纸上──好像那就是他自己,此时此刻的惨状。林烟表情呆呆地盯着那儿沉默了很久很久,忽然极美极美地偏头一笑,恍恍惚惚地道: “我曾经喜欢黎唯哲,是因为我觉得,他是我的同类。那时候在北一,班里有那么多人,那么多脸孔,但我一眼就看出来了,黎唯哲这个人,虽然表面上轻狂跳脱,飞扬跋扈,但内心里其实跟我一样,也是一样地无聊,一样地痛苦,一样地孤独……我以为他需要同类,但我没有想到,他真正需要的,其实竟是一个互补。” “可你呢夏昭时,你到底是怎么想的。江臻是互补的存在,可你只是想要占有他,离爱他,还差得远呢;而我虽然是你的同类,可你却连占有都不屑占有,都懒得付出……” “我以前看不懂你,可现在,我好像渐渐地有些明白了。你不爱人,是因为你根本就没有爱的能力。你的心中没有爱,你是当之无愧的强者,你只依靠你自己,只相信你自己,所以,也只需要你自己。你的世界只有你一个人。你也觉得,你的人生只要有你一个人,便足够了。” “可这样真的有意思吗,夏昭时?你坐拥一个王国,那么辽阔的国土,那么繁华的尘世,却只有你一个人,一个人……没有同伴无人分享,你不冷吗?不孤单吗?不会,觉得寂寞吗?” “你难道不想……” “我不想,”夏昭时静静听了一会儿,终于极不耐烦地嗤笑一声冷冷打断他,“我不是你,林烟,所以我不像你这么饥渴和软弱,一辈子,永远都在奢望这世上能有另一个人,来陪着自己。” “而且还要陪一辈子。” “我夏昭时从来,没有过这样天真的梦想。” 他无情无义的自私,都源于他铁石心肠的坚强。 林烟被抢白得措手不及,愣愣顿了一下,半晌眨眨眼睛,幽月照拂的海面瞬间涌起波浪,连绵起伏,烟波浩荡。林烟垂下睫毛温柔一笑,声音轻得如同来自深海的泡沫:“是啊,我也搞不懂我自己。我从来不屑去捡别人扔掉不要的东西,但你夏昭时,怎么就成了例外呢。” 夏昭时脸色一沈,慢慢转过身来。 “合同签订的时间是在今年年底。不过接下来这段日子我会一直呆在美国,所以到时候时间一到,你自己走就是了,”顿了顿,夏昭时似笑非笑地续道,“恭喜你啊林烟,你终于又可以跟过去一样,想怎么玩就怎么玩,想和谁做爱就和谁做爱,想去偷情就去偷情,不用有所顾忌,我再也,不会拦着你了。” “你自由了。” 林烟仰头看他,目中星辰闪烁,烟波浩渺,好像生怕吓走什么似地无比轻声道:“你这句话的意思是,现在在这里,我们就算散了……彻底地散了,对吗?” 夏昭时扫了眼他漫不经心地回答:“不然你以为呢。” “……我没以为什么,”林烟哽了片刻,旋即艰难地扯扯嘴角假笑一下,有些失神地说,“只是觉得,夏昭时,你真的,真的……太绝情了。” 夏昭时厌恶地皱起眉:“别露出一副期待落空的失望模样。事到如今你还在期待什么,林烟。你知不知道我最讨厌的,就是你的这副模样。这本来就只是一场互相利用的交易,合同上写的东西我都履行了,而至于多余和亏本的事情,我夏昭时,从来不做。” 多余亏本的事情,比如,动情。 是啊,这就是夏昭时的本性。严谨到近乎刻板,精明到堪比冷酷,合同上怎么写的,每一个字,他都会尽职尽责地一一照做,做得很好。然而合同上没有写的,那么哪怕一个字,他都不会多出。 他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商人。如果不确信回报,那就不会付出任何。 他是这般的自私吝啬,把自己保护得太好太好。他不怕得罪人,因为他足够强大,也因为他只需要,他一个人。 如此看来,夏昭时和林烟虽然是同类,身处同一个世界,但他们分明站在那世界的两个极端,彼此相隔万里遥遥对望,而中途风雪茫茫,魑魅魍魉。 他们在这个世界相遇,却走不到同一条路上。 中间有太多太多的曲折坎坷,岔道路口,他们究竟要走到什么时候,才能真真正正地重逢。 那一天,是否真的会有。 夏昭时走过来一把抬起林烟的下巴,居高临下,轻描淡写:“是谁帮你查到这里的?嗯?啊,让我想想,你不会去找李一南和凌望,齐逸又没那么大本事,黎唯哲根本不会帮你,和你关系不错而且还势力不小的……呵,我知道了,原来,是王远山啊。” 林烟眼波一晃,动了动唇:“就当送我个分手礼物吧夏昭时。不要,为难他。” 夏昭时眯起眼睛,嘴角一撇慢慢弯出一抹讥讽的弧度,啧啧轻叹,口吻满是不屑:“你还是我以前认识的那个林烟吗,怎么越来越心软了。” 林烟淡淡一笑:“我积阴德。” 夏昭时走的那天,林烟把他送到了机场。虽然当事人并没要求,全是林烟一个人自相情愿。 一来二去这里实在没给林烟留下什么好印象,他一点都不喜欢这个充满离别的地方。 但今天的夏昭时却让林烟很是动情。他穿着一身银灰色的高级定制西装,和两人初见时的那一身一模一样。林烟知道夏昭时绝非故意,所以他把这当做天意。 微妙又讽刺的天意。相遇和别离,巧合地让人心惊。尤其对于像林烟这么迷信的人来说,一切的一切,就更有了种命中注定的感觉。 两个大男人没有多少腻歪,林烟心中就算再多不舍,但也强忍着没有表现出任何。他可不想被夏昭时在原本就已七分反感的基础之上,再添一分讨厌。 巨大的飞机轰鸣着滑远升空,林烟贴在玻璃窗前痴痴抬头仰望。才下过雪的雾蒙蒙的灰色天空,那架飞机在视线里越飞越高越飞越远,变得越来越淡越来越小,带着他喜欢的人飞去了一个,他从未踏足的陌生远方。机尾划出一条浅浅淡淡的笔直细线,仿佛林烟此刻心中,那许许多多无处安放的痛与不舍。 他很想,但他到底没有跟夏昭时讲,去年的十一月,也就差不多正是在这个时候,他们第一次,相见了。那同样是一个万物萧瑟的深秋,漫长炎热的夏天过去,像烟一样地过去。 他也没有告诉夏昭时,他对他的好感,其实早在他们相见以前就开始了。林烟喜欢夏昭时的姓氏。因为他喜欢夏天。他那么冷,那么怕冷,所以他喜欢,这个一听,就让人倍感温暖的汉字。 事不过三。 林烟轻轻合上眼。他说过这一次,他拼了命地想赢。而现在,他还剩下,三分之二条命。 夏昭时,我还剩下,三分之二条命,留给你。 第四十一章 林烟本以为接下来的日子他一定会溺死在对夏昭时无边无际的想念里,长夜漫漫,寂寞难耐,但一桩突如其来的小事却将他打得措手不及,无暇顾及。 小Adrian病了。 一开始的症状是整日恹恹不想吃东西,林烟很担心,连游戏都不打了,就整天宅在屋里悉心照顾。结果像这么无微不至地照顾了一周,小Adrian的状况非但没有好转,竟反倒还越来越严重,到最后居然演变成完全吃不下东西和陷入昏睡,这样半死不活的弥留状态了!林烟急得上火,赶紧叫夏昭时以前请的那个专业北极狐饲养人士来看,结果电话一打过去,那人简直是要气死林烟,居然迷迷糊糊地跟他说自己现在正在马尔代夫度假! 林烟怀里抱着Adrian当场就急了,心中实在按捺不住,一句脏话就这么怒吼着直接狂飙了过去:“我靠!你这人他妈的怎么这么没有专业素养和职业道德啊!管一半就跑!?” 但那人的回答却让林烟瞬间哑然:“啊?什么?没、没有啊……夏先生临走之前已经把这几个月的雇佣费都付清了,还跟我说不用管了,反正短时间内他也回不了国了,所以我才走的啊。不、不然我一个小饲养员,哪儿敢这么做啊。得罪夏先生可不是好玩儿的。” “……” 最后,直到那人战战兢兢挂了电话,林烟握着手机神情呆滞,仍没能回过神来。传入耳中的忙音嘟嘟作响,好像来自远方的惊雷轰鸣,前所未有的刺耳难听。 原来如此……哈哈,原来如此。 林烟猛然想到夏昭时刚把小Adrian带回来抱给他时,他们俩的那一段对话: 【这是我送你的,可别养死了】 【啊?唔……那,如果不小心养死了怎么办?】 【没关系,只要你能把这只小东西,养活超过以前那条黄金蟒的半个月,就行】 只要,你能把小Adrian养活超过,以前王远山送你的那条黄金蟒的半个月记录,就行。 原来如此。到底,也果然如此。 夏昭时,你真是,有够绝情。 林烟甩掉手机咬了咬牙,收起臂弯更紧更紧地抱住怀中某只昏睡不醒的小东西,动作轻巧小心翼翼,仿佛生怕弄疼了它,温柔怜惜好似真的是在抱着自己的亲生孩子那般。 没事儿,没事儿,乖儿子,林烟在心里默默念道,你那个混蛋老爸不要你,但爹地是绝对不会放弃你的。乖,爹地马上就带你去看病,你要坚持住,听到没有?爹地这就带你去,这就带你去。你要乖乖的,更要好好的,好不好?听爹地的话,好不好? 林烟想着想着,渐渐就觉得眼眶有些不受控制地湿润,难以遏抑地发热。 他说过,夏昭时送他的每一样东西,他都喜欢,他都珍惜。更何况一人一狐相处了这么久……人非草木,孰能无情。 而至于夏昭时──他不是人,他是恶魔。 于是,就在S市十二月的某个深夜,天空正飘着洋洋洒洒的鹅毛大雪,林烟套上厚厚重重的呢绒大衣,将小家伙紧紧裹在自己怀里,就这么急匆匆地走出了门去。 他那么怕冷,但那一刻,他更怕怀中的宝贝,变得冰冷。 很多年后回想,记忆里,那一夜的雪,真的下得非常,非常的大,而那一夜的路,也真的走得特别,特别的漫长。 积雪太深车很难开,好不容易到了兽医院,林烟像个土匪头子和恶棍军阀似地一阵旋风般飞快冲进去,不由分说就将小Adrian抱给兽医,气急败坏到简直要哭,一会儿威逼利诱一会儿又苦苦相求,无所不用其极,眼睛红肿脸也冻得通红,五官虽美但表情却是极尽凶残可怕,狠狠拽住兽医的衣领大吼着必须要治好Adrian,不然他就拆了这家医院。 值班的两个兽医都被吓着了。也是,这种阵仗一向只有医人的医生才有资格遇到,他们兽医哪儿见识过啊,基本上当场就懵了。 小Adrian最后几乎是从命悬一线的濒危状态被救活过来的。持续不断的心焦忧虑加上无微不至的细心照顾,连带着林烟也整整瘦了一圈。他本来就瘦,曾经瘦得能清晰看见骨头,而现在却是瘦得,整个身体,似乎只剩下骨头了。 而那被无数人戏谑调侃的小学生作息时间,也被彻底地打乱了。 真可笑,他以前可从没为了谁打乱过自己那雷打不动的小学生作息规律,但如今,却因为一只小狐狸,一只夏昭时送他的小宠物,而心甘情愿任劳任怨地,违背打乱了。 这若是被他以前的那些床伴们知道了,还不得活活呕死。 等到小Adrian的情况基本上稳定下来,时间也差不多来到了十二月底,圣诞节的时候了。林烟豪掷下一大笔钱扔给其中一位他比较信得过的兽医,半请求半威胁地让他帮忙好好照顾小Adrian,而自己则简单收拾了几件行李,裹得跟只熊似地,很快飞去了费城。 没有人知道,林烟本人也掩饰得很好:在每一个心忧如焚,又心痛如绞的夜夜夜夜,他都是怎样的思念如狂,无法入睡。 林烟不常出国,因为他忍受不了长时间的坐飞机过程,封闭,狭窄,无趣,无聊──那对一向钟爱热闹的林烟来说,实在是一个大折磨。 他自己没有发现,他身上其实已经有许许多多,他曾经连想都没有想过有一天居然会变,以为永远不变,坚信绝对不变的习性习惯,但如今,他却都在为了夏昭时,默默,并无意地改变着。 感情的力量是潜移默化。让一个人变得越来越像对方,最终,忘了自己的模样。 一上飞机就睡,林烟延续了他维持多年的老习惯。事实上林烟真希望这一次他能够一觉醒来一睁开眼,就被告知已经到达了目的地。但十多个小时的飞行时间毕竟还是太漫长了,在睡了八九个小时左右的时候,林烟就已经开始变得意识模糊时昏时醒,有点要醒过来的征兆和迹象了;然而真正让他清醒过来的,却是坐在他身旁的一位乘客。 “喂,喂,这位先生,这位先生……到午饭时间了,你还是先起来吃点儿东西再接着睡吧。” 林烟就是被这么一个多管闲事,闲到蛋疼的闲人,给生生从睡梦中吵醒的。 眨眨眼皮缓缓睁开眼睛,林烟皱着眉头极不耐烦地扯下眼罩,转头看向身旁那个不知死活不识好歹的闲人,却不禁意外这闲人竟长得出乎他意料的好看。 长眉细眼,高鼻薄唇,轮廓柔和却又不失深邃──和夏昭时一样,是属于典型的东方美男子类型。唯一不同的是气质,那种从上到下由内而外所散发出来的气质。夏昭时穿西装穿出来感觉的是严谨冷峻,清冷禁欲,而眼前这个男人穿来的感觉,则风流倜傥,玩世不恭。 夏昭时笑着,但内心却是拒人于千里之外的,而眼前这个人笑着,内心,却是真的在对你敞开着。 林烟之所以会知道以及如此确信,是因为他的直觉。一向很会看人的他,这辈子除了黎唯哲和夏昭时,这两个一个藏得太好,一个深到极致的可怕男人,其余的任何一个,他都可以拍着胸脯问心无愧地说,自己绝对,没有看走眼过。 那人冲林烟极其友好地笑了笑,伸手向林烟递来他刚刚擅自做主替林烟从空乘那儿要来的午饭,笑眯眯温温和道:“你好,因为我是医生,看你脸色实在是不好,所以才这么自作主张帮你点东西的。你别生气,先起来吃点儿东西,我真的觉得你的身体可能出了点问题,等一会儿下了飞机到了费城,我建议你最好先别急着做其他的事情,赶紧找家医院详细检查一下身体比较重要。相信我,作为一名医生,这是我的专业意见,不会有错。” 听到“身体可能有点问题”这几个字的时候,林烟不自觉地手指一缩,眸中惊恐一闪而过。 他确实是饿了,刚刚的昏昏沉沉半醒不醒,老实说,其中很大一部分原因,都是被腹中空空饥肠辘辘给闹的。但即便如此林烟也只是懒懒抬起眉眼随意瞟了瞟那人手中半开半盖的午饭盒子,然后下一秒就立刻一脸厌恶地撇过头去,低头从自己随身携带的小包包里翻出来了他早有准备的一盒绿豆糕和纯牛奶,撕开包装插上吸管,小口小口像只猫咪似地舔吮吃喝了起来,神情认真专注,动作毫不做作,偶尔探出水嫩嫩的浅粉色小舌尖舔舔残留在手指尖和嘴角边的残渣屑,那模样简直可爱得要命。 那人看着林烟的行为哑然片刻旋即失笑,收回手招来空乘收走那一盒被美人鄙视得一塌糊涂的难吃午饭,歪着脑袋托着下巴,神情似笑非笑凝眸注视了林烟半晌,忽然十分感叹地吐出一句:“你是我这辈子所有见到过的人里,无论男女,第二漂亮的。” 林烟一愣,吃东西的动作微微一顿,很快停了下来。他其实不是自恋的人,但顶着这么一一,张连他自己都不得不承认,着实是美得简直过了分的绝世脸蛋活了二十多快三十年,一路上何曾听到有人在他面前“夸赞”说,你是我,你只是我,这辈子所有见到过的人里,无论男女,“第二”……居然才只是“第二”,漂亮的人──这样的混账话的!? 诧异是必然的。虽然以前的林烟也许可以对此不计较,不在乎,不介意,甚至是压根儿就注意不到,但现在……现在,不一样了。此刻他准备要去见的人,不是别人,而是,夏昭时。是那个,他正在用他的性命和他的骄傲,去力挽狂澜,拼命想赢的,喜欢的男人。 再加上之前身旁这人还一脸真诚非常专业地跟自己说,“你的脸色看起来实在是很不好”──林烟一想到这里便不由慌了起来,没心情再吃吃东西了,手忙脚乱地扔下手中的食物,又飞快低头从包包里翻出手机调成自拍模式照起镜子来,一边照还一边不断回头问身边的人,语气忐忑而焦躁,担忧又惶恐:“我的脸色真的有那么差吗?难道已经那么丑了了吗?居然只能排第二了!?” “……”那人大大囧了一下,满额头的黑线外加一后脑勺的冷汗,十分无语地解释,“丑……这个字……呃,你怎么会想到用这个字来形容你自己。你要是丑,那这世上可就没美人了。咳,好吧你别误会,我的意思是情人眼里出西施,我心里最漂亮的人,其实无论那人到底长的怎么样,但当然只能是我喜欢的人,”停顿几秒,猛然间想到什么,又立马开口补充道,“啊当然了,我虽然说是这么说,但你也别误会我喜欢的人其实就长得很丑啊,事实上他啊,也是一个当之无愧的大美人呢。” 在说着“我喜欢的人”的时候,这人方才一身上下所有的风流倜傥玩世不恭,都瞬间不可思议地变成了无法自拔的深情款款,情意绵绵。 林烟听着不禁恍惚了一下,原本被看穿的尴尬顿时减少了几分,默默收起手机,低下头继续吃东西,不再说话。 接下来的一半旅途,林烟就在睡睡醒醒和与对方的偶尔交谈中消磨度过。 倒也不怎么难捱了。 晚七点飞机准时飞抵了费城国际机场,林烟扣好大衣裹好围巾戴好帽子套好手套罩好口罩,一身全副武装地出现在机场大厅。十二月底的费城正大雪皑皑,寒意刺骨。而林烟怕冷。 戴着厚厚手套的十指不大灵巧稍显笨拙地从包里翻出手机,快捷拨出那个早已熟记于心,而在这些日子以来,更不知是已被魂牵梦萦心心念念过了多少遍的熟悉号码,熟悉数字。短暂又漫长的等待过后,那边令人窒息地接通了。 “喂,”一听到那边有响动了,林烟就不管不顾语速极快地道,“我现在人就在费城机场,来接我。” 说完便啪一声飞快挂断,不给夏昭时任何反驳拒绝,甚至只是一个开口说话的机会。 他当然想听夏昭时的声音,想得要死,想得要命,但他又怕,更怕,夏昭时会说出什么,让他伤心欲绝,恨不得掉头就走的狠话。 像他这么懒的人,难得出一次国,坐一次这么久的飞机,可不想就这么白白地瞎跑一趟,空手而归。 林烟随意找了个空位坐下,神情恍恍惚惚的,也不知在想些什么。直到不知道多久过去,仍被林烟紧紧攥在手心的手机忽然猛地一震,终于将林烟从失神拽回现实。林烟吓了一大跳,手忙脚乱连屏幕上的来电显示都忘记了看便急匆匆地接了起来:“……喂?” 他以为这通电话是夏昭时打来想要残忍地轰走他,却没料到,对他来说,此时此刻的电话另一头,竟会是一个比之夏昭时,还要残忍何止千千万万倍的可怕存在呢。 耳边响起的是一个原本听来彬彬有礼,恭敬温和,但因为接下去说的话,所以反而显得倍加冷酷无情,令人不寒而栗的冰冷女声:“林先生您好,不好意思打扰了,我是S市第三军医院的医生。是这样的,您一直有在我们医院定期做身体检查,以前情况都很正常,但上个月的好像……呃,出了一点小问题。因为您以前特意嘱咐过我们,如果您的身体状况一有什么不对劲就要马上通知您。嗯,所以什么时候,您能方便来医院一趟吗?” “……” 一阵天摇地晃的晕眩。那一刻,林烟觉得自己全身的力气,仿佛都被电话那一头的女医生,给抽走了。 “是……哪里,出了问题?”半晌,他恍恍惚惚,听见却不自知,意识毫无自觉,自己发出了声音。 “呃,”电话那头的女医生似乎有些为难,斟酌了半天用语,这才深思熟虑小心翼翼道,“应该不是什么大问题,您别担心。一切还是等您亲自来了医院再说吧。” 林烟沉默着,几秒过去,忽然轻轻地脱口而出,声音低沉得如同夏季雷雨前的天空黑云,那么压抑绝望,那么催人窒息:“是不是……跟血液方面有关?” 他不是没有感觉的,他自己的身体,他自己清楚。最近一段时间,头晕眼黑嗜睡昏沈的状况越来越多,越来越频繁,也越来越严重……妈妈当年是怎样,他都历历在目,铭心刻骨。 他原来,还是没有逃过。真是可怜了那么多年白积的阴德。 “诶!?” 女医生一听一时没忍住,发出了一声小小的惊呼,语无伦次地结巴道:“什、什么?您、您是怎么知道的……呃──”说到这里一时错愕,心知再也瞒不下去也没有隐瞒的必要,想了想,叹口气,干脆大方地承认了。口气遗憾而伤感,充盈着一种女性所独有的悲天悯人的同情无奈,“哎,是的。上次的检查显示,您的造血组织……造血干细胞,可能……嗯,好像,有一点异常。” 林烟缓缓闭上眼睛,微微颤抖的睫毛好像暴雨中再也飞不动的蝴蝶。那么漂亮,可到底,也敌不过风雨茫茫。 “谢谢,”他轻飘飘地道谢,声音遥远得恍如隔世,又仿佛来自另一个世界,“我会尽快来医院的,麻烦你了。再见。” 啪。林烟一说完就迅速挂断了电话。不想再听见其他。遗憾无奈,同情怜悯──这些东西,请都离他远远,远远的。他受不了,更不想被提醒。 夏昭时说的对,他不在巅峰了。林烟想。他再美也只是一个人,而一个人敌不过的东西太多太多,比如命运,比如天意,比如时光。 他还在巅峰,可是,他爱上了一个人;他不再巅峰,因为,他爱上了一个人。 站得越高就摔得越惨,下坠的过程那么漫长,足够拿来看清和回想。天生绝色让林烟失去攀登的机会,但老天是公平的,所以在下坠的时候,补回了他双倍的是人情冷暖,世态炎凉。 世事沧桑。长江后浪推前浪,一代新人换旧人。神坛上应该有新的美人出现。他林烟不可一世光芒万丈了那么久,是该,也早该,谢幕退场。 然而仍有遗憾,只是仍有不甘。曾经纵横红尘万里,享尽三千繁华,可是褪尽的刹那,却没有一个人,在他的身边,陪着他。 没有人,因为他太骄傲,因为他很任性。他不要别人,他只要,他喜欢的人。 喜欢的人不喜欢自己──那感觉,真的,真的,太寂寞了。 而他就这么寂寞了十年。中途虽换了人,但那寂寞,却仍没有变。 那一刻的林烟忽然觉得,自从妈妈离开,他遵照嘱咐,不厌其烦孜孜不倦地累积了那么那么多年所谓的阴德,如今看来,却都只不过是一个,苍白无力的笑话。 没有用的。世事纵然难料,但冥冥之中,也早已注定了结局。人类到底是怎样一种愚蠢无耻的生物啊,怎么能在如此渺小无能的同时,却又还那般的狂妄自大。总喜欢在嘴上说着什么事在人为人定胜天的大话,其实到头来,根本什么,都不能改变。 不知道多久的时间,林烟仿佛立身于山崩地裂狂风骇浪,天地雨丝风片,世界暴雨苍茫,就这么放任思绪胡思乱想着,心脏和灵魂,都潮湿得不像话。 他没有哭,身体里的雨没有多余,可以流出眼眶。所以他的身体泛滥潮涨,汇成一片汪洋。一颗心如同孤舟一叶,千疮百孔伤痕累累,在无边无际,波涛起伏的大海上孤苦飘摇,随波晃荡。 黑暗中唯一一盏指引回家的灯塔,亮在死亡里。 前方渐渐响起脚步声,最后笔直停在林烟的面前。 “原来你真的就是林烟,那个大名鼎鼎的林烟啊,”果然如此而又略带抱怨的微妙语气,是那个非常熟悉,分别没多久的清朗男音,“好吧,早在看到你的第一眼我就应该想到的,顶着这么一张倾国倾城的脸,虽然面色憔悴了些,但五官倒真是绝了的。难怪Adrian那家伙会为了你把我这个发小当成他的手下使唤,我路都快开了一半儿了,结果他一通电话打过来,久别几年的老朋友连招呼也不先打一个,就气急败坏地非要我倒回来接你……真是典型的重色轻友混蛋一个啊……哎,走吧林大美人,我这就带你去夏家。” 这世界有时候说大很大,而说小,也真的很小。林烟收回心神掩去表情,慢慢抬起了头。 眼前的男人笑容一如飞机上那般真诚友好,朝自己伸出右手:“哦对了,认识大半天我还没有对你做过自我介绍是吧。你好,我叫苏予危,给予的予,危险的危,”顿了顿,颇为自嘲地耸耸肩,“怎么样,很有意思的名字吧。” 林烟礼貌地回握了一下对方,不怎么客气地直言不讳道:“你爸妈不喜欢你吧,不然怎么会给你取一个这么不吉利的名字。” 苏予危无谓一笑:“是啊,小三的私生子嘛,当然会给家庭带来危险了。” 林烟淡淡哦了一声,不说话了。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家事,他没兴趣。 上车坐好刚系上安全带,苏予危又重新转头打量了一下林烟的脸,立刻忍不住蹙眉:“喂我说,不如咱们还是先依我刚刚在飞机上跟你建议的那样,先找家医院给你检查下身体吧,我看你的脸色实在是……” “不用,”林烟干脆打断,“我自己的身体,我自己知道。” 他垂下眼,轻轻一笑:“暂时,还死不了。” “……”苏予危无话可说。耸肩,撇嘴,发动,开车。 其实林烟没有说假话。他本来也是,暂时还死不了的。而且就算要死,那他也要在死之前,用他剩下来的那三分之二条命,赢了夏昭时。 他不是什么圣母,也没有多么伟大。既然点点滴滴辛辛苦苦,累积半生的阴德全部都已经沦为了白搭……现在他要死了,他希望,他祈求,爱过他的人和他爱过的人,在他死后,一生永失所爱,没有幸福。 他骨子里跟他的妈妈一样,有着那些玉石俱焚,不顾一切的决绝基因,疯狂念头。他想要夏昭时永远,永远地,记住他。一生一世,余生余世,只记得他林烟一个,再也爱不了别人,再也,看不上其他。 他从来不是一个好人,一生有意或无意,都折腾折磨过太多太多人。反正已经上不了天堂,那么与其做一个人世飘荡,无边凄凉的孤魂野鬼,还不如,下地狱吧。 第四十二章 圣诞已过跨年将至,夏家作为费城里年代已久的大家族,台面上的宴会还是要办的。 当苏予危带着林烟去到夏家的时候,整个夏宅正人影憧憧,觥筹交错。五大三粗金发蓝眸的白人们操着满口叽叽咕咕叽里呱啦,林烟听不懂,而且也觉得好难听的刺耳鸟语,表情和肢体都十分夸张地哈哈大笑,互相交流着。苏予危明显是这里的常客和熟人,一经出现,就陆陆续续地不断有人凑上来跟他打招呼说话。 当然这一次,话没说上几句,天性豪放又热情如火的美国佬们便总是将话题和眼神迅速转移到了苏予危身旁这个横空出世,精致绝伦的东方美人身上。 有些人甚至连眼睛都看得瞪直了,那副色迷迷的模样弄得林烟直犯恶心几欲作呕。更有甚者想要动手动脚,又或口出秽语勾搭调戏(林烟虽然听不懂,但表情也是人类十分有效的沟通方式之一),幸好都被苏予危及时制止了。 “他可是Adrian的人,悠着点儿,管好自己的爪子和嘴巴,哥们儿。” 每个人听到这一句,动作都是不约而同地悬崖勒马,虽不甘心,但到底不敢再为非作歹有下一步动作,挣扎片刻只能耸耸肩无奈吐出一句“哦是吗,那可真是太遗憾了”,而后纠结郁闷,悻悻作罢。 不过也不排除有几个实在忍不住色胆包天的,鬼鬼祟祟踱到苏予危身边对着他的耳朵小声打着商量说:“喂哥们儿,帮我跟Adrian转告问一声,哪天他要是玩腻了不要了,能把这美人……拿来给我们尝尝鲜不?嘿嘿,没想到你们东亚人的五官组合起来,居然还能美到这种地步啊,真是不可思议不可思议……简直他妈的神了!难怪Adrian前段时间一直都待在中国,现在看来,原来是找到尤物了啊。啧啧,这要换了是我,我也舍不得走啊。” 对于这种人这些话,苏予危一般都采取不冷不热,不咸不淡的无视态度,微微笑着,冲他们轻飘飘扔下一句:“行啊,那你们,就慢慢等吧。” 林烟本来就对白种人不怎么感冒,总觉得他们是还没进化完全的莽夫野人,而现在,就更是没什么好感了。苏予危护着林烟一路走到终于能够看见夏昭时的地方,同时也是夏昭时的视线范围以内,这才长长舒了口气,如释重负般地笑道:“行了,护花使者的任务总算圆满完成了,你去找他吧,我也要去找我的美人儿了。”说完,眼神便立刻溢满了千般蜜意万种柔情,温柔飘向了大厅深处的某个角落。 林烟好奇地顺着苏予危的目光直直望过去,在那抹曾有过几面之缘的熟悉身影印入眼帘的瞬间,霎时一愣,旋即失笑:“哦──”他故意拖长嗓音沉吟,“原来你喜欢的人,是季晚潇。” 如果是季晚潇的话,那么林烟倒是觉得,自己刚刚被苏予危排名为第二漂亮,倒也能够接受,不失公允了。 此时季晚潇正在跟他的一群白人朋友们猜拳赌酒,豪饮说笑,眼睛半眯两颊微红,一身雪白色的高级定制西服被他随手拉松了领带扯开了纽扣,形状漂亮的颈脖胸口若隐若现,骨子里遗传的那四分之一西方气质真是扑面而来,遮都遮不住。 的确是一位大美人。而且,还是一位中西兼具,男女通吃的顶级大美人。 不禁想起季晚潇和萧岚那档子已不知折腾了多少年的陈年旧事,林烟歪着脑袋细细看了看苏予危那半张,根本早在第一眼就已经完全沉浸沦陷在远方美色之中,仿佛周遭一切都迅速退成背景化作浮云的陶醉侧脸,神情一动不知想到什么,忽然破天荒地主动伸出手去拍了拍苏予危的肩膀,格外诚恳地轻轻笑道:“看来你也不怎么容易……呵,祝你好运。” 如果有机会,林烟还真想和苏予危好好交流一下,到底深情恋上深情,和深情爱上无情,哪一种,更痛,更折磨。 苏予危前脚刚一离开,林烟下一秒便转眼和远处的夏昭时直直对上,神情不畏不惧,态度不卑不亢。 但只有他自己知道,这一刻他的内心,究竟是正经历着怎样的地动山摇,惊涛骇浪。曾经日日夜夜有多么思念如狂,如今凝眸深处就有多么难以抵挡。林烟表面不动声色,其实只是因为他不愿意,再向夏昭时泄露自己,哪怕一丝一毫的饥渴和软弱。 他知道夏昭时不喜欢自己这样。他记得夏昭时那一天对他说过,他讨厌,非常讨厌,甚至是最讨厌,自己这样。 所以他在改。所以他在装。夏昭时,你看到……你看懂了吗。 林烟的双眸缓缓泛起了层层叠叠的碧波,波光里的人影,唯有那眉目如画的一个。 这里有着那么那么多的人。美女,帅哥,有钱的,当官的,家财万贯的,位高权重的……应有尽有,什么都有。但他的眼睛,他林烟的眼睛,却只看得到,夏昭时一个。 桃花深处,人面,知何处。 夏昭时身边的Sean是费城有名的花花公子,金发碧眼,小麦肤色,肌肉匀称,美国型男一枚,帅得很酷很妖孽。自从林烟一进来,那两只绿幽幽亮盈盈的眼珠子就跟只饿狼似地直往林烟身上瞟,贼目兮兮没一刻消停。更雷人的Sean虽大大咧咧性格开放,但的的确确是一个地地道道的中国通。尤其最近不知道怎么搞地,脑子抽筋了,居然好死不死地迷上了中国古典文学,一逢人便大言不惭地说,自己这几天正在研读……《红楼梦》! 林烟无论长相还是状态完全戳中了Sean的萌点,每一个无意识的一举一动,一颦一簇,都惹得Sean颤栗不已,兴奋难抑。到最后竟搞得他无法自控地用起自己那声调语气无比夸张怪异的蹩脚中文,摇头晃脑装模作样地冲着身边的夏昭时连连惊呼,大声赞道:“哇!Adrian,这个人就是你在中国包养的那个尤物吗!真是美人啊!果然若是要论最顶尖的绝色美人,那还是只有你们东亚人的五官才能长得出来呢!喔对了,他也姓林是不是?哦我的上帝啊!这不就是活生生的林妹妹吗!你看你看,两弯似蹙非蹙罥烟眉,一双似泣非泣含情目。态生两靥之愁,娇袭一身之病。泪光点点,娇喘微微。闲静时如姣花照水,行动处似弱柳扶风。心较比干多一窍,病如西子胜三分……上帝啊!除了性别不一样以外,曹公的这一段描写,说的简直就是他啊!真是好一个倾国倾城的病美人。虽然西方人永远没办法理解你们中国人的这种病态审美,但我不得不承认,你们中国人的这种审美,实在是很犀利很有道理……” “你给我闭嘴。” 夏昭时皱眉打断好友在耳边烦死人的喋喋不休,望向林烟的眼神略带阴沉,不太欢迎。 林烟的脸色看起来的确不怎么好──不,应该说是很差,两颊苍白得简直有些不正常。但这个时候的夏昭时也没想多,只当是林烟怕冷,又刚经过了十多个小时的长途飞行,过于疲倦罢了。 Sean色心难忍,一仰头喝完酒便准备走过去大展拳脚,好好儿调戏调戏这位完全符合了他内心林黛玉形象的东方古典美人,却刚一迈开脚步就被夏昭时眼疾手快地牢牢拽住了手腕,目光沉沉低声警告道:“你想做什么,他是我的。” Sean吓了一大跳。他和夏昭时很熟,甚至可以说是熟得不能再熟,因此他深知夏昭时这个人城府极深假的要死,十分善于伪装,人前摆出的总是一副温文尔雅风度翩翩的真君子贵公子模样,什么时候见到过他像现在这样毫不掩饰生气严厉的样子?尤其记得以前在拉斯维加斯,夏昭时虽然脑子聪明但就跟着了魔似地不擅长赌博(天生运气差那也没办法)。一晚上下来不仅输了一连串零,而且还被他们一群狐朋狗友瞎起哄地抢走了原本是他花大钱包养的某个漂亮又妖孽,最重要的是还很干净的未开苞MB──那个时候,夏昭时也没像现在这般动怒不爽,只耸耸肩淡淡一句,无所谓,就当送给你们,拿去玩好了。 那个时候那个模样的夏昭时,和此刻这般模样的夏昭时,实在大相径庭,相差万里。Sean愣了半晌好不容易回过神来,万分惊异地问:“哈?为什么?你上次不是说,你和他已经玩儿完拜拜了吗?这都还不让碰?……我靠你至不至于啊!” 夏昭时沉默几秒,缓缓眯起眼睛,一字一顿:“只要他在我的面前,那他就是我的。” 只要他林烟在我夏昭时的面前,那他,就还是我的。谁也不能碰。谁都,不能动。 Sean闻言大囧,无语半天才终于憋出一句:“得,夏公子,您的控制欲又犯了,依我看您这病可真得好好去治治了,再这么放任恶化下去,迟早有一天要害人害己的,”想了想,十分八卦地凑上前去,摸着下巴咂嘴,一脸若有所思,“不过……嘿嘿,有点奇怪哦。我还是头一次瞧见你这么生气这么着急呢,难道真的只是因为,不爽别人碰你碰过的东西吗?嗯……我怎么觉得,你好像是真的,有点对这位林大美人,动了感情呢?” 夏昭时不着痕迹地心里一惊,冷冷瞥了眼Sean:“你不说话,没人把你当哑巴。” 他对林烟动了感情?呵,不,不,这怎么可能,这怎么可能呢。他不会对一个人动感情,他也不想,对一个人动感情。 对一个人动心动情,喜欢甚至是爱,那究竟是要怎样的柔肠百结,千回万转,神魂颠倒,情思缠绵。过程中他会逐渐失去自我,忘了自我,甚至是抛弃自我舍弃自我而且还甘之如饴心甘情愿!那种不能控制自己,无法掌控一切的惶恐感觉,实在是太可怕,太超乎想象了。他夏昭时不需要,更不想要。 夏昭时这样想着想着,表情也渐渐变得愈发难看阴郁起来。Sean察言观色,知道如果再继续撩拨下去就会触了逆鳞,于是撇撇嘴不敢再招惹了。忽然想到拿破仑对中国的评价,那句经典名言,确是有道理的,中国人不怒则已,但一旦真的生起气来,那就会变得非常可怕。尤其是像夏昭时这样,阴险狡诈,笑里藏刀的中国人。 夏昭时本以为林烟会过来找他,却没料到林烟远远看了他一会儿,竟忽地目光一移身形一动,转身走向了一个和他完全相反的地方。那是一个优雅贵气,而又气场十足的女人身旁。 夏昭时脸色骤沈,转头望去却旋即一愣。那个女人不是别人,而正是他的母亲,赵茹林。 赵茹林生夏昭时的时候才十六岁,因此现在也不过是刚刚四十岁出头而已,再加上保养得当,打扮衣装,所以现在即便是站在一众貌美如花的年轻人里,也是不遑多让,反倒多了一份由于岁月沈淀和经历洗练而独一无二,无人能比的气势风情。 林烟知道这个女人的事迹。在道上,她这个人,和她的事迹,一样有名。赵茹林原本是个孤儿,自十五岁时阴差阳错地被年长她十三岁的夏伯父──夏承给救了以后,她便一直跟在他的身边,这么多年坎坎坷坷风风雨雨,哪怕好几次都险些从死神那儿捡回命来,却都从未离开,不言放弃。 直到这一次,夏承自己,先抛弃了他们母子。 虽然爱情上的事不分先后,也本无对错,但因为林烟喜欢夏昭时,他又护短得要命,所以他也连带着讨厌严迦祈和他那个妈。就算夏承真正的喜欢女人,其实是她。 很明显夏昭时的一切都遗传了赵茹林,无论五官长相,还是性格气质,又或,手段心机。 林烟曾在心里默默比较过三位女性。黎唯哲的妈妈黎晏心,一辈子都是一个永远长不大的天真少女;他的妈妈乔小因则是一个成熟和幼稚并存的复杂女人,而唯有赵茹林,是一个真真正正的女王。 虽然前两者也都是某种程度上的女强人,但不可否认她们都为了爱情,改变,甚至是毁灭了自己。而唯有赵茹林,哪怕再爱,可没了爱情,她一样是她自己。她永远,只做她自己。 一样地活,一样地走。即便半路只剩她一人,她也坚持地活下去,独自走到结局。 或许夏昭时的铁石心肠,无情无义,就正来自于这里。林烟对此真是又恨又爱,又抗拒又吸引,又痛苦,又着迷。 站在赵茹林的面前,林烟彬彬有礼伸出右手,弯起眼睛浅浅笑着:“您好赵阿姨,我是林烟。不知道夏昭时有没有跟您提起过我,但他曾经对我说过,有一天,会带我来拜访您的。” 赵茹林优雅一笑回握林烟,嘴上却道:“林烟?是谁。” 心底失望一闪而过,林烟暗中叹了口气,目光灼灼不避不惧,深深望向赵茹林,一字一句地说:“是,喜欢您儿子的人。” 他这么说。放下他曾高高在上的骄傲,和不可一世的自尊。 赵茹林挑挑眉,眯着眼睛细细打量了林烟的脸片刻,眸中对他惊人美貌的赞叹不加掩饰,渐渐浮起,到底点头承认:“不错,你确实是他会喜欢的类型,”说着朝远处的夏昭时举举酒杯,遥遥一指,“那么,他喜欢你吗?” 林烟微微一笑,巧妙地答道:“他会喜欢我的。”声音轻盈,口气笃定。 总有一天,一定会有那么一天,他喜欢我。爱我。 然后我死了,他将记住我林烟,一辈子。 “呵──”赵茹林低头轻笑,纤纤玉指晃动酒杯:“好啊,那你,加油吧。” 后来夏昭时带着林烟回到房里。林烟好奇而新鲜地到处看看走走,这里摸摸那里碰碰,一脸陶醉地感叹:“原来你就是在这里长大的吗?哈哈,好后悔刚刚没有抓住机会,跟苏予危多打听打听你的童年糗事啊。” 他没有夸张或说假话,而是真的想要知道,很想很想。以前觉得时间还有许多,但如今,他却只能拼了命地狂过。 然而都还不够。远远不够。 他不想死……他不想死。他是很坏没错,但他其实一点都不想折磨夏昭时。什么让夏昭时记住他一辈子,什么让夏昭时再也忘不了他,什么让夏昭时再也看不上其他,什么让夏昭时永失所爱没有幸福……如果他可以不死,如果他可以不死! ──那他,又怎么会坏得这么犯贱呢。 他只是放手一搏。人之将死,其言也善,其行也疯。他所有的坏都因为,他要死了。 若是他活着,而夏昭时注定一辈子也爱不了他的话,那么林烟宁愿死在,夏昭时爱上他的那一刹那。 可惜夏昭时却不理会,也没听出,林烟这般调侃背后的惶恐落寞。他只是深深看了林烟几分钟,不动声色慢吞吞地问:“为什么要放下自尊来找我?我记得我上次明明跟你说得很清楚,我最欣赏和看重的,就是你的骄傲。” 林烟眨眨眼睛,顿了几秒,忽然嘴角俏皮一翘,绽放出一抹极美极美的温暖微笑:“因为我想你了啊,”他这么说,歪着脑袋神情可爱,“怎么样,这个答案,你满意吗?足够了吗?” 夏昭时面无表情地握住林烟的下巴,微微用力,缓缓眯起眼睛:“所以你的意思是,现在在你心中,我已经比你的骄傲,还重要了吗?” 那口气里的厌恶不屑,林烟不断催眠自己,没有听到。 “不,”他慢慢摇了摇头,如水的双眸真诚无比,一字一句,轻轻地说,“骄傲算什么。夏昭时,你比我的命,还要重要。” 你比我的命,还要重要。 而且是重要得多。 这是真的。因为此刻他的第三分之二条命,就正在夏昭时,你的掌心。 毫无预兆地,林烟突然伸出手去抱住了久违的夏昭时的腰,将脑袋重重抵在夏昭时的肩膀,用力,用力地吮吸。那熟悉的味道令他不可遏止地发疯,却又前所未有的平静。 他闭上眼睛,张开翅膀,任由自己在飞翔那一片,温柔而安全的黑暗里。 “我把我的骄傲,还有我的命,都交到,你的手里。” “……都,交到你的手里。” 可你要吗,夏昭时。 如果你这次不要,那我也不确信,到底,还有没有下一次。 不确信我到底还有没有命,可以给你,第三次机会。 夏昭时目光一沈,居然笑了:“我怎么不要,”说着猛地一把打横抱起林烟走到床边,将林烟重重往床上一扔,高大的身体整个覆压下去,居高临下,不容抗拒,“而且,我现在就要。” 林烟怔了半秒,待反应过来,脸上蓦地无法控制地泛出了大朵大朵的艳丽潮红,眼底的狂喜无处可逃,很快顺从乖巧地缠了上去,赧然地张开双腿,羞涩地打开身体。 面对夏昭时,他总有用不完的矜持与羞耻。 可他又那么喜不自禁。 熟悉的身体,熟悉的温度,熟悉的触碰,熟悉的过程……却又仿佛从未体验过的全新。短暂的离别,他想念夏昭时的一切。 从进入的那一瞬间开始,林烟就紧紧勾住了夏昭时的脖子,将脑袋深深埋在彼此汗流交融,温度灼热的肩颈,来来回回地摩挲,反反复复地轻声呢喃着:“夏昭时……记住我,记住我……不要,忘了我。” 请记住我,夏昭时。求求你,不要忘了我。他一遍一遍,一遍又一遍,不厌其烦,不辞辛劳,哪怕被顶得出口破碎,泣不成声,也仍坚持不懈,苦苦不断地这般呻吟着。仿佛着了魔。 他希望这些话里的每一句,每一字,甚至每一句话每一个字的语气声音,抑扬顿挫,都能牢牢刻进夏昭时的脑海,永不忘记。 他承认他胆子不大,软弱又无能。他怕很多东西,很多很多。他怕死,怕冷,怕黑,怕孤独,怕寂寞。怕无人回忆,没人记得的生前身后。那样的凄凉,他光是想,都觉得伤。 如果有可能,其实这一刻的林烟真想亲自动手,杀了夏昭时。杀了他,让他跟自己,一起走。他真的想要杀了他。 随着高潮将至,这个念头也在林烟的心里越变越强烈,越也越清晰。甚至到最后,简直就是荡气回肠,轰鸣作响。 终于,当体内春水融化,暖流遍地的那一刹那,林烟低低呜咽一声,坚硬冰冷的触感从汗湿淋漓,高高拱起的背脊一路往上,最终缓缓爬到了夏昭时热气腾腾,高温蔓延的脖颈。林烟挺起上身温柔咬住夏昭时的耳朵,声音气若游丝,恍若鬼魅:“如果我死了……夏昭时,如果有一天,我死了……你会不会,你愿不愿……陪我,一起死?” 一把明晃晃花人眼的锋利剪刀,赫然紧贴在夏昭时清晰可见的脖间动脉上。锐利的刀面只要再往前短短一毫米,便能轻而易举地结束掉夏昭时,在这一刻,不堪一击的性命。 那是林烟刚刚在房间里走走看看的时候,不知怎就鬼使神差,随手拿起的。原来在他的潜意识里,他自己都不知道,他居然已经想这么做,很久,很久了。 他坏成这样,他爱成这样。连他自己都觉得不可思议,胆战心惊。 高潮残留的余韵渐渐退去,原本旖旎火热的情欲因这恩断情绝的一刀,而迅速地冷却冻结,无法回头地僵掉。夏昭时伏在身上,一张脸逆光而下,眉目神情,看不清切。 良久过去他开口,嗓音带着情事过后所独有的低沉沙哑,性感一如既往,唯一不同的是这一次,还带了些斩钉截铁的冷漠:“活着想要人陪,死了也想要人陪,”阴影中,林烟恍惚看见夏昭时高高挑起了他那一双形状好看的眉,“知道么林烟,这样的你真的很弱,也很贱。” 夏昭时,你真是一针见血的魔鬼。 林烟的双眼缓缓浮起细细碎碎的光斑,温柔地涌出点点滴滴的柔软,瞳孔逐渐汇聚成一片闪耀璀璨的壮阔波澜,无垠星海,忽然笑了。虽然他自己都不知道为什么,在笑些什么。 “对,我是在痴心妄想,我就是在痴心妄想,”他的声音很轻,犹如此刻窗外那无声无息,疏疏碎碎的细雪,“可是夏昭时,我只是……只是,真的很讨厌,一个人而已。” 他只是讨厌一个人。最讨厌,一个人。 每个人都不喜欢孤独,可是没有人能够明白,林烟的心情。那些千里奔波万里逃亡的艰难岁月;那些被父母关在黑屋,锁在箱底,寄存他家的惶恐经历;那些不知道前路如何,未来何方,什么时候可以出来,又或许一辈子都再也出不来的绝望心情──没有人能,谁能,真的明白。 上一秒的生离,说不定,就是下一刻的死别。 于是早在那个时候,林烟便已经收起眼泪咬紧牙关,在心底对自己默默地发过誓,如果可以不再一个人,那么无论如何,他都不要再一个人。 而夏昭时却只觉得他是软弱。 他是寂寞。 思绪纷洒掠过,握住剪刀的右手不禁一抖,夏昭时眼中精光一闪而逝,抓住机会猛地捏住林烟的手腕用力一甩,剪刀旋即飞出,撞上桌角落在地上,发出好大的两声脆响。 除了手有点痛以外,林烟脸上没什么可遗憾的。反正他本来,也不可能真的下得去手。 事实上这连试探都压根儿算不上是,他太清楚夏昭时不会想死。他只是,只是── 只是什么,他自己想啊想,想啊想,到底,也说不出个所以然。可能是因为在他内心深处的某个地方,毕竟仍抱了一点痴心的期待和妄想的希望?那微弱的,黯淡的,比荧光还灰败渺小的,无望希望。本来就很少的东西,而现在,什么都不剩了。赌上全部拼力一搏── 他输了。 但他不怪夏昭时。这并不是夏昭时的错。一切的一切,都是他自己,咎由自取,飞蛾扑火,明知故犯,知错还错。 清楚结局还一路到底的勇气,是傻气。 什么时候,他林烟,也变得这么蠢了。 林烟眨了眨眼,倦极般想要闭上,却又依依难舍地闭不上。此刻悬在头顶的这一张脸,究竟,还能看多久呢。眼睑微颤,水滴滚动坠在睫梢,晶莹的睫毛好像雨打风吹下的花瓣。 自从危险解除,两人一直沉默。四周空气沉沉流动,紧张的气氛凝固胶着,夏昭时半眯眼睛俯视林烟,不知道过去多久,终于电光石火地动了。一手张开五指刷地插进林烟湿漉漉的头发深处拼命用力地扯,一手高高扬起而后重重落下,哗地扇了林烟一记火辣辣的响亮耳光,脸上神情狰狞而暴躁,不敢置信也不加掩饰地狂怒吼道:“你居然敢拿刀子对我!?你居然想要杀我!?谁给你这么大的胆子?你好大的胆子……你是我的!谁准你这么做?林烟!?” 夏昭时真是气疯了。一团烈火烧在胸口,一口恶气堵在胸口,一丝不甘哽在胸口,更有一抹他没察觉的惶恐横在胸口!春风狂吹,死而复生。他要发泄!他要爆发!他要杀人! 全身像要爆炸了那样的撕扯剧痛。 可他又并不知道自己究竟在气些什么,又究竟为什么,会感到如此的生气呢。他只是不爽,单纯地不爽,想要发火,本能地发火。 很多人都想要杀了他,甚至是恨不得让他生不如死,痛不欲生,夏昭时知道,都知道。而他也很理解这一些人,或者更准确地说,是他根本就不在乎这一些人,要杀就杀,有本事就来,他不怕,他不屑;却唯独不曾想过,更无法想象,在这些人里面,竟然,会有林烟。 他羞辱林烟,但林烟不能恨他。他折磨林烟,但林烟不能把他当做敌人。 那林烟到底应该把他当做什么,那他们之间,到底,应该是什么关系呢──这些问题,夏昭时没有,从没有,认真地去想过。 他只是忍受不了林烟对他的背叛,忍受不了有一天,林烟竟会对他挥刀相向的事实。 那让他发疯。在夏昭时的心里,哪怕全世界的人都与他为敌,林烟也应该站在他的身旁,姿态慵懒,笑容轻薄,却无比坚定,至死不移。 他是他的。 是他的。 他的。 夏昭时不去想,但这就是他全部的信心。没有来由,不问原因。所以当很久很久以后,当他终于知道这份信心究竟是什么,又究竟源于什么的时候……他不能说,那不是自己的错。 他怪不了别人,他是他自己的背叛者。 他实在太自私。只想要林烟的心中一直有他,却又不想让自己的心脏沾染上哪怕一点点属于林烟的影子。某种程度上,他夏昭时才是一个真正名副其实的胆小鬼,因为害怕受伤所以拒绝付出,软弱又无能。 那一巴掌很重,林烟被扇懵了,直到现在耳边都还嗡嗡作响,眼前漆黑一片。整个人从床的这一边被直接打飞到床的另一边,一张脸深深埋在柔软深陷的枕头里,头昏脑胀,只觉皮肤火辣辣地烧和疼。 【你好大的胆子】。哈,人之将死,其行也疯。 【谁准你这么做的】。哈,没有谁,是他自己,以及这不公平的命,指使他这么做的。 【你是我的】。哈── 我是你的……可是夏昭时,你却不要我。 感觉稍微好了点,林烟慢慢转过身体躺平,一双桃花美目盈盈千尺,碧波泛滥,但到底没有溢出来。可爱地撅起双唇小幅度地扬了扬下巴,林烟轻声道:“夏昭时,亲亲我吧。” 亲亲我,亲亲我吧。我们好久,没有接过吻了。一个月零七天,你记得吗,你数过吗。那种思念如狂牵肠挂肚的煎熬滋味,无休无止,蚀骨销魂……夏昭时,你,尝到了吗。 “我很想你。” 真的。因为那滋味,他日日夜夜,都在尝。 夏昭时低头看着林烟,高高在上,目光冰凉。一如既往被修剪得整齐到简直过分洁癖的白净指尖从林烟的下巴一路往上,最后缓缓停在了林烟微微上挑的美丽眼角。摩挲许久,夏昭时忽然眯了眯眼,许许多多一言难尽的复杂情绪从他那双漆黑如玉的深邃瞳眸中一闪而过,难以捕捉。他失笑,顿了半秒,终于风马牛不相及地幽幽吐出一句:“天,林烟,你这里,有皱纹了。” 居然,有皱纹了。 其实这本是常事,放在任何人的身上都是。可是这任何人里,不应该,也无法想象,会包括林烟。 林烟是不应该老的。在每一个人的感觉里;在每一个人,曾被他惊艳至死的眼睛里。 林烟身子一颤,表情僵住,心头瞬间产生出一种作弊被发现的巨大恐慌和挫败无力。虽然现在还只是一条不易察觉的浅浅细纹,但很快这一张脸,就会被它无处不在地填充爬满。 很快,他知道。 年轻是一场好梦。青春的嚣张人人相似,然而梦醒过后,却是各有各的凄凉路走。 他正在下坡的途中。此时此刻,以及以后的分分秒秒,时时刻刻。当走过了巅峰,以后的步步都要往下。每一步,都只能,也只有,往下,这一条唯一的路可走。 绝处没有逢生。这世界多的是山穷水尽走投无路,哪有那么多的雪中送炭,柳暗花明。 最后夏昭时到底俯身给了林烟一记长吻。深深的,缠绵的,唇舌交缠,却又冰冷刺骨的。他说服自己这是施舍,然而施舍里的那一点不舍,这个时候,他还没有察觉。 第二天天没亮林烟便离开了。他来如风去亦如风,可只有他自己清楚,他其实,只是一只风筝。一生零落飘摇,看遍山河寂寥。风筝的线头,这一次,他交到了夏昭时的手中。 飞得再远再高,也渴望被需要。 可惜没有人要。所有人都喜欢看他,也只喜欢看他,高高在上地飘。很少有人真的关心过有一天,他是否也会累,他其实也会掉。而当他坠落,自有新的风筝出现,替代那片,曾被他不可一世过的蓝天。 曾经光芒万丈,如今一碧苍凉。 这世上没有谁真的离不开谁,所以他最多也只能祈求夏昭时,请在接下来的余生岁月,记住他,不要,忘了他。 他唯一的遗憾,是他的美,夏昭时只看到了那回光返照的一点点皮毛。鼎盛时期的无上风光,是遗落在谁那里了。 新年第一天的早上,夏昭时和赵茹林共进早餐。母子俩的关系是表面疏远但其实默契。尽管在美国生活了几十年,但夏家始终如一地秉持着中国人的一切风俗习惯。饮食尤其。 浅浅抿了口豆浆,赵茹林忽然问开口夏昭时:“哦对了,前几天宴会上出现的,那个叫林烟的漂亮孩子,你打算,要怎么办?” 有些讶异一向不怎么喜欢过问他私事的母亲,这一次,竟会主动问起一个无关紧要,不足轻重的小小MB,夏昭时挑挑眉,不露痕迹地淡淡道:“放心,我会处理好的,”想了想又补充,“其实也不用再怎么处理了。” 赵茹林神情复杂地看了儿子半晌,耸耸肩膀,目光意味深长:“希望如此。” 夏昭时失笑:“怎么了妈妈,这么鸡毛蒜皮的小事,您反倒不放心您儿子了吗。” “小事?”赵茹林拿起纸巾优雅地揩了揩嘴,微微一笑,“要真是小事,那最好。” 母亲口气里的不信和等着看笑话的轻蔑显而易见,夏昭时皱皱眉头,不说话了。 他当然会处理好的。林烟,算什么。 第四十三章 凌望本没指望这次回“家”能见到烟烟,想都未曾想。自从去年分开,他已经有长达一年多的时间没再见到烟烟了。这期间他总是定期回这个所谓(至少是他以为)的“家”来,最开始还奢望着能一推开门就看到烟烟出现眼前,一如既往地赤着脚丫吃着点心,坐在电脑前打他那些永远都不会输的博弈游戏,但次数多了失望多了,也就渐渐地不再期待了。 然而惊喜总在意料外。 炎热的六月午后,凌望照例推了公事,驱车回到家里。一进家门就先去烟烟的卧室,这是他的习惯。于是就在推门而入触目所及的那个瞬间,凌望眼睛一花呼吸一窒,觉得自己仿佛看到了坠落人间的天使。曾经在脑海里幻想勾勒了一万遍的期待场景,就这么毫无预兆突如其来地,赫然降临在了他这一刻,不可置信,蓦然瞪大的眼前。 屋子里开着不算很低的空调,凉凉的十分舒服。林烟裸着上身随意搭了条薄薄的毯子,光滑洁白的肩膊和修长笔直的双腿都不安分地露在外面。姿势是他一贯难改的“胎儿”姿势,弯曲双膝,两手环抱,纤密的睫毛乖巧低垂着,凌乱的黑发顺从服帖着,光洁的胸口微微起伏着──那场景,真是让人看得既心动,又心疼。 不足为奇地心动,但却没有来由地心疼。 凌望不知道是不是因为他太久没见到烟烟所以产生错觉了,尽管烟烟一向肤色白皙,骨架细瘦,但不知为什么凌望就是有这样惊人敏锐,近乎预言的直觉:现在的烟烟,比他曾经见到的每一次,任何一次,都要憔悴许多,苍白许多,也脆弱许多。 好像只轻轻一捏就要碎了,轻轻一吹就要破了,又或者轻轻一碰就要倒了。更甚者根本什么也不用做,从一旁厚厚窗帘里透进来的那一点可怜阳光,模糊笼罩在林烟漂亮惊人的背脊,让他看起来仿佛下一秒要融化消失,回到他本应该属于的天堂里去。 这不吉利的想法惊得凌望在高温炎炎的大夏天里狂出了一身冷汗。他摇摇头闭着眼睛揉了揉太阳穴,无奈苦笑了下,而后小心翼翼地带上门,轻轻退出了房间。倒不是凌望不想走进去凑上前仔仔细细地看看他的烟烟,给烟烟盖盖被子什么的,事实上这些温柔亲密的小动作凌望是真的很想要做;而他也的确在很久很久以前亲身尝试过,结果得不偿失弄巧成拙,好死不死,居然把他本想一心讨好的烟烟给吵醒了。低血糖外加坏脾气……往事不堪回首,烟烟发起火来,那可不是光闹着好玩儿而已的。凌望深有体会,差点儿没被折磨死。 而也正是因为这一件事情,让凌望认识到,烟烟的睡眠很浅。事实上林烟也确实是这样的没错──至少,是在他生病以前。 凌望并不知道,按照林烟如今的身体状况,哪怕刚刚的自己就是吃了雄心豹子胆摸进去弯腰偷亲林烟一口,林烟也恐怕很难醒过来……也醒不过来。 不过区区小半年的光景,他已经,虚弱成这样了。 无非回来拿点东西而已,林烟原本打算的是拿了就走,压根儿就没想过要在这房子里呆多久,更别提睡午觉了;可当他打开门准备离开的时候,头顶艳阳烈日,热浪扑面袭来,他眼前一黑脚下顿时一个趔趄,疲惫和晕眩的感觉同时排山倒海向他狂涌袭来,撑着门沿挺硬了几十秒钟,用力得青筋指节全都凸出发白了,但到底还是没能支撑下去,受不了地咬了咬牙,最终只能返回屋里休息,至少等到太阳落山再说。 如此容易疲倦的身体不再像是自己的。他恨这样的虚弱无力,更怕这样的身不由己。 后来等着等着,林烟就这么歪着脑袋倒在床上,迷迷糊糊地睡着过去了。这动作跟电视剧里常常上演的,那些临终弥留依依不舍的人们的状态模样,还真有点相像。 也许,说不定哪一天,他也就这么迷迷糊糊地睡着过去,然后,再也没有醒。 凌望叫人送了晚餐来,一桌子全是林烟喜欢的菜,口味重后劲足,林烟的最爱。六点刚过林烟醒来──是被饿醒,也是被香醒的。看见凌望他并没有多少吃惊,睡着前就已经料到醒来可能会是这种场面了;他甚至还算友好地坐下来,准备赏凌望个面子,吃了晚饭再离开。 林烟从不是会亏待勉强自己的人,更何况,是每况愈下的现在。 凌望掩不住惊喜地坐在林烟身旁,自己连筷子都忘记了拿,就这么痴痴凝望着林烟的侧脸,那不同寻常久久不褪的苍白令他担心,憋了半天终是忍不住开口:“烟烟,和夏昭时的合同不是去年底就结束了吗,这大半年的,你都去哪儿了?怎么把自己搞得这么憔悴?” 林烟头也没抬神情不变,仍旧不着不急地一口一口细嚼慢咽,小心吃着,等到嘴里的这一拨食物都咽下去了,这才慢吞吞轻飘飘地扔出三个字:“关你什么事。” “……” 凌望被这样噎惯了,早就不介意了。对着他的烟烟,他从来没有脾气。说他软就那就软吧,无所谓,反正对着他的烟烟,他就是发不出来脾气。 “好,好,是不关我什么事,”凌望好好先生地微笑着,语气诚恳而温柔,声音轻轻的,“我只希望……只是希望,你能好好照顾自己。或者陪在你身边的那个人,能够好好照顾你。” 这话这时说来,未免让如今的林烟倍觉苍凉。可再苍凉,也只是他一个人的苍凉,与凌望无关,永远无关。所以林烟冷笑,毫不客气地回道:“呵,放心,那个人,反正不是你──”顿了顿,嗓音盘旋地低沉下去,像是报复又像是发泄,余韵嫋嫋绕梁不绝,如同一首仁至义尽,嘶哑凄厉的墓地哀曲,“也永远,不会是你。” 凌望早猜到林烟会这么回答他,虽然不是原句,但意思也差不多吧。受伤是在所难免的,无论听多少遍也都逃不掉,可一旦听得多了,那也就渐渐习惯,没什么了。时间让人麻木,而并非忘却失望。 有时候凌望自己都觉得自己可悲,不像个男人;可偶尔转念一想,现在的自己居然还能够见到烟烟,甚至是还能够像现在这样坐在烟烟的身旁同他一起共进晚餐……每当这时候他又会觉得,其实这一切都没有什么,都十分值得。他不应该再贪心地奢望更多。 自尊算什么,如果生命中有一个人,是真的不爱不行,非爱不可。 叹口气,凌望沉默半晌,忽然神情一动,渐渐笑盈眉梢:“哦对了烟烟,那跟你说件喜事吧,还不知道你晓不晓得呢,莹莹,要当妈妈了。” 这消息倒让林烟真的愣住,消化了许久才恍恍惚惚地说:“哦……那,恭喜她了。” 在他要死的时候听见这种消息,其实林烟心里,真正想说的,并不只是一句简简单单,轻描淡写的恭喜。也许他说来简单,然而他痛彻心肝。尽管有生就有死,这世界亿万年来遵循的都是这么一个人尽皆知,公平又无情的自然法则,运作方式,可一旦放在自己的身上,当生的是别人死的是自己,谁都,不会开心。 哪怕那是亲人。甚至那是至亲。 新的生命出生,不断地出生,这世界更新换代,日新月异的速度是如此之快,越来越快,脸孔无论进化还是整形,也都在毋庸置疑地变得越来越美,精益求精……如果当某一天,这世上有比他更美,甚至美许多的人出现,那么,还会不会有人记得他林烟?那么,还会有谁还记得他林烟。就算他林烟曾经那样光芒万丈地闪耀过,但流星坠落光华旋即陨灭,谁的记忆能为他长存不朽,一世清晰。 他可以不怕死,除非他确信,在他死后,他还能活在一个人,一辈子的记忆里,永不磨灭,永不忘记。 他很贪婪,就是这么贪婪,不加掩饰不以为耻,不为别的,只为他曾那般的绚烂。 他只求一个,能让他入土为安的墓穴。 凌望试探着建议:“你不亲自去跟她道一声恭喜么?莹莹前阵子还特意打电话给我,问我有没有你的消息呢,”他有些好奇,“不过说起来……你们俩很熟吗?我怎么不知道?” “……还好,我们经常在网上打游戏,这世上也就只有她能让我动真格地玩一玩了,”林烟收回心绪,不咸不淡地解释,“而且几个月前,我帮了她一个小忙。” 凌望恍然大悟:“哦,原来如此。难怪她还让我一找到你就帮她转告,等孩子出生了,要认你作干爹呢。” 林烟一听,一时忍俊不禁,嘴角缓缓溢出一抹极浅极浅的自嘲笑意。等孩子出生……呵,也不知道那一天,他还有没有命。 林烟不回答,凌望也不觉得尴尬,神情颇为犹豫了几番,忽然仿佛下定决心那般紧紧闭了闭眼,嘴唇一动,低声开口:“其实,也不用大费周章认什么干爹。毕竟烟烟,你就是那孩子的亲舅舅,不是吗。” 刚刚举起准备夹菜的右手猛地僵在半空,林烟表情一滞,忘了动作。凌望体贴地将他原本想夹的那一块五花肉夹进碗里,林烟低头看了看,眉梢冷冷一挑,下一秒就面无表情地将碗哗地一掀,瞬间米饭连带肉片,全都一股脑儿地洒在了凌望名贵不菲的衬衣上,油光可鉴。 “你知道了?”他眯起眼睛,问得平静。 低头瞅瞅,又损失了一件衬衣……凌望发不出火唯有苦笑:“知道什么。” “还能知道什么,”林烟扯扯嘴角懒懒假笑一下,“不就是知道你那个妈,原来是有多贱么。” 凌望长长叹息一声,垂目敛眉,有一点低声下气:“我知道,烟烟,我知道,我妈妈对你父母做的事情非常过分,但现在她毕竟已经过世了,而且最后的结局,也算是罪有应得,验了报应。我不求你尊重她,可至少,对于逝者,还是留一点口德吧。” “口德”两个字让林烟听得真想要仰天长笑。哈哈哈,口德,口德……见鬼……都他妈的见鬼去吧!他辛辛苦苦累积了多少年的阴德!可现在还不是要死……还不是要死了! 林烟弯腰捂着肚子,笑得眼角都隐约闪出了泪花,人之将死想要报复的疯狂欲望铺天盖地向他涌来,将他淹没,冲昏了头:“凌望,你真以为是你妈是自杀死的吗?你真以为是她自己主动开煤气,想要跟我爸同归于尽玉石俱焚的吗!?哈哈!我呸!你妈那个贱人才没有这样的勇气!是我爸爸杀了她,是我爸爸一直在报复她!你知道吗!?你听清楚了吗!?” 相较于林烟此刻信马由缰不受控制的激动,凌望从始至终都显得十分平静,甚至眉眼深处还隐隐透出了一丝若有若无看透红尘的同情悲悯:“我知道,烟烟。我知道你爸爸当初和我妈妈在一起,一是为了想查出姨父究竟将姨妈的遗体藏到哪里去,二是为了补偿你一个优越富裕的生活环境,而第三……第三,就是希望有朝一日,能够亲手,杀了我的母亲。” 林烟没想到凌望居然可以如此淡定。他不想被比下去,让自己看起来好像一个只知道大吼大叫,泼妇骂街的白痴傻瓜,因而也力图让自己平静下来;却不料凌望的下一句话,就登时让他平静不能。 “还有,关于这一切,其实我妈妈,也是知道的,”凌望深深望着林烟,目光里的悲悯难以言喻,“没错,虽然最后的结局的确是林叔叔杀了我妈妈,但是我妈妈,是故意让他杀的。” “是她主动,成全了林叔叔的报复。” “呵,怎么说呢,我妈妈和你妈妈,就算这辈子再怎么恨对方,害对方,抢对方的东西,偷对方的男人……但毕竟,说到底,还是姐妹。而且还是最心有灵犀的双胞胎。那种与生俱来血缘骨子里的东西,是否认不了,没法改变的。” 凌望的话极有说服力,更何况他还说得很有理有据,态度温和,不疾不徐。乔小为“自讨死路”的惊人事实的确是颠覆了林烟过去近十年自以为是的绝对认知,让他受到了不小的冲击。满桌子的美味佳肴,他明明还没有吃饱,但忽然间就什么都吃不下去。 他觉得恶心,也觉得无力。 撑着桌子摇摇晃晃地站起身来,林烟决定要走。这个屋子,这个充满怨气,阴魂聚集的悲哀屋子,他真是一分一秒,一丝一毫,都再也呆不下去。 凌望没有阻止,因为他深知林烟决定的事,那他再怎么阻止也是白搭。起身将林烟送到门口,凌望想了想,忍不住问:“烟烟,现在你也不在【宠儿】了,那前段日子你到底……“ 林烟听出不对,蓦地皱眉打断凌望的话:“什么?等等,什么叫做,不在【宠儿】了?” “嗯?你……你不知道?”凌望大吃一惊,下意识提高嗓音,“难道不是你自己主动离开【宠儿】的吗?前些日子你到底到哪里去了?居然连这么大的事都不知道?S市的夜店圈早传疯了,【宠儿】的新排名出来,第一的位置,已经……不是你了。” 眼看林烟的反应还算平静,脸色也还算好,凌望踌躇一会儿又吞吞吐吐地补充:“不止排名榜,还有【宠儿】里……也已经,没有你了。” 其实听到这里,林烟都还能接受,没有所谓。美人迟暮,病魔缠身,以及说不定哪一天他就要撒手人寰香消玉殒,所以林烟也早就做好了被赶下神坛扫地下台的完全准备。直到,听见凌望的下一句。 “新上榜第一的那个,过几天姨父会在【宠儿】里给他举办一个欢迎会,然后……到时候,夏昭时,也会去。” “你说什么!?”林烟刷地转过脸死死盯着凌望,眼神锐利得仿佛是要在凌望身上活活瞪出两个血窟窿来那般,一字一句,咬牙切齿,“夏、昭、时?夏昭时去干什么!?” 凌望对林烟这样过于激烈的反应大为不解,疑惑道:“还能干什么?【宠儿】的规矩你应该比我懂的啊,烟烟。新上榜的第一,谁第一个包他,作为大金主,当然是要去捧场的。” 是啊,当然,是要去捧场的。 夏昭时要了别人。不跟他说,不对他讲,甚至连招呼,也不跟他提前打一声。 他一直说你是我的,但他始终从没要过。 夏昭时,你怎么可以这样对我。 在我还努力争取,拼命想活……为了你,拼命想活的时候,要别人呢。 “……”林烟闭闭眼睛,“是谁?”他用沙哑的声音,艰难问出这两个字;然后耐心而默默地等待着,一个活该被千刀万剐,天打雷劈的名字。 凌望思索许久,语气不太确信:“这个我也不太清楚。好像是一个混血儿吧,至于名字叫什么,我忘记了。” 林烟微弱地动了动眼皮。混血儿?……呵,好,他知道了。 原来是Cecil,那个汤姆苏附身的半洋鬼子。林烟淡淡一笑,这世上贱人何其多,他林烟真是三世有幸,短短一生,都让他遇到了各中极品。 “欢迎会是什么时候?” 听见林烟这样问,凌望难得不自然地变了变脸,犹豫几番,轻声回答:“就过几天……二十二号,晚上八点。” 那一天,林烟满二十九岁。 林烟的生日是六月二十二号的凌晨零点,但也可以说是六月二十一号的深夜二十四点。很难区分他的星座究竟是双子还是巨蟹,但偶尔想想林烟会觉得特别讽刺:他的人生就跟这两个星座的属性一样,表面过得“风”生“水”起,但也跟“风”和“水”一样,永远流离失所,飘无定居。 哪有那么容易的事情。仰头迎着艳阳,林烟微微半眯眼睛,如此心想。至少在他林烟这里,想抢他林烟看上的男人,天底下,可没有这么容易的事情。   第四十四章   二十二号晚上八点,林烟准时将车停在了霓虹闪烁人声鼎沸的【宠儿】外,却没有很快下车,一路气势汹汹气急败坏地冲进去“抓奸”,而是弯腰趴在方向盘上,侧过脑袋,神情呆愣,目光痴绝,直直望向窗外那片灯火璀璨,无上辉煌的繁华世界。 那本是他的世界。但现在,改朝换代,江山易主。 此刻那里的人们,恭维的,迷恋的,讨好的,奉承的……不再,是他林烟。 曾经停在【宠儿】门前千千万万遍,却没有哪一次能比这一次,更让林烟愁肠百结感慨万千,仿佛是做了一场春秋大梦,醒来只觉世事惘然,衾寒枕冷。 就这么恍恍惚惚思绪飘摇了不知道多久,忽然林烟慢慢坐起身子,深吸一口气,开门下车,抬脚迈步,动作行云流水不畏不缩,朝着【宠儿】的大门,一如往昔的高高在上目中无人,神情傲慢冰冷,俨然生而高贵,笔直走了进去。 既然他是来抢男人和教训贱人的,那么,就该有抢男人,和教训贱人的样子。 这时【宠儿】里,灯红酒绿,觥筹交映,Cecil在人群里笑靥如花,装得温文甜雅。唯一的不爽是夏昭时,不让自己挽着他。 夏昭时有洁癖这件事情,道上圈里的人或多或少,基本上,都有所耳闻。事实上即便事到如今乃至此刻,Cecil自己也仍然没想明白,为什么夏昭时会突然看上自己,力捧自己,尤其是力排众议一意孤行,把自己高捧到取代林烟排名第一的巅峰位置……Cecil实在纳闷,不过,这并不妨碍他心中庆幸,暗自窃喜, 说不定夏昭时就是真的玩儿腻味了林烟,终于厌倦了那种精致绝美的东方调调,转而喜欢上了像自己这样中西合璧的混血类型呢! 呵,说到底,他还是太天真,也太不了解,夏昭时的审美了。刻进骨子里的审美基因代代相传一脉相承,否则怎么解释,夏家偌大一个家族,在美国呆了整整数十年的漫长光阴,却始终没有一个人,选择的伴侣,是明明也许可以对他们的事业,更为有利的西方人呢。 Cecil一边和不断围拢靠近前来的客人们打招呼──他很享受这样的感觉,尤其当一想到这样的无上殊荣和绝顶风光,曾经只有林烟才能享受,也才有资格享受,这一点的时候,他的全身就更加无法遏止地颤栗激动;同时也一边朝着夏昭时的方向踮起脚尖远远张望,眼中望眼欲穿,饥渴难耐的神色不言而喻,呼之欲出。毕竟,这才是他今晚,最想要勾引的男人。 气氛一直都很好,原本。直到Cecil全身一僵瞳孔骤缩,蓦然发现不知什么时候,夏昭时的身边,竟然出现了那个人。 林烟。 此刻林烟正懒懒站在夏昭时面前(那是夏昭时从未允许过Cecil能呆在他身边的近距),头微微上仰,唇梢笑容流泻,眼底波光婉转,姣好粉嫩的薄唇一张一合,诱人动着,正对夏昭时说着什么。而夏昭时虽然冷峻如常面无表情,却始终没有推开,抑或是叫人来,赶走林烟。 短暂的愣怔过后,待Cecil终于姗姗来迟地反应过来,店里身边的许多客人,也都渐渐发现了林烟的存在。 这真是一场突如其来毫无预兆,却又令人万分期待,倍感兴奋的大战。旧爱和新欢,美人与美人,前第一和新第一……无论哪一种身份,一旦爆发,都是彗星撞地球,火花迸飞,惊天动地。 窃窃私语的声音慢慢此起彼伏,连绵成波。Cecil听着听着脸色很快就变绿了,难看至极,气得不轻。见过林烟的熟客们彼此交头接耳交换的意见大多是:“哎,其实刚刚单看Cecil的时候,觉得他也还行,勉强不错,但现在林烟一来,这一比……啧啧,高低立见美丑即分啊有没有!果然最美的还是林烟。其实三十岁也不算老啊,以前那个莫清不还拖到了四十多岁吗?韩老板到底怎么想的啊……还有夏昭时,道上不是都谣传他有完美主义倾向吗?那怎么会在要过林烟这样的绝代美人以后,眼睛里还看得上装得下别人啊!我要是他,这辈子若是找不到一个比林烟更美的,那干脆就要了林烟算了!” 而从未见过林烟的新人们则个个惊叹:“天啊,那就是【宠儿】的前第一,鼎鼎有名的林大美人吗?我勒个去,简直不要比新的这个美太多啊!” 越来越多的人被林烟吸引过去,一点面子都不给他Cecil留。当然他们也没有这个必要。能有资格被邀请进这个欢迎会里的人,谁后台没有两把刷子,谁背后没有一点儿底气,谁会在乎,懒得照顾,区区一个MB的情绪心情。尤其这个MB才只不过是刚刚上位而已,以后究竟是骡子是马,还不知道呢。 Cecil恼羞成怒地咬了咬唇,硬着头皮大步走过去,本想靠近夏昭时(至少要比他林烟近),却在夏昭时一双威胁意味危险欲死的警告目光之下,脚步一顿,到底瑟缩了。违抗夏昭时,得罪夏昭时……就算再怎么自恋自大,放肆无脑,他也还没有狂妄到这个地步,有这种胆量。 林烟站在一旁将这一切尽收眼底,看也不看Cecil这只滑稽小丑一眼,立刻捧腹大笑:“哈哈哈!夏昭时,你要找别人打击我,代替我,忘了我,这心情我也不是不能理解。可是我是真没想到,离开我以后,你受到的打击居然有这么大,啧,审美水平跟坐过山车一样,一下子就降低到了这种格调,连Cecil这小贱人,这样半洋不洋,倒中不中的杂种货色,也都能看得上,甚至还打算要。喂喂,你要不要这么自虐啊。” Cecil一听登时就气疯了,眼眶充血看样子居然想要动手开打。 夏昭时淡淡扫去一眼,若无若无但雷霆千钧地出手拦住,而后转头望着林烟,微微一笑,轻描淡写:“他是什么样的货色不要紧。但你,林烟,我们都心知肚明,也不是什么好货。” 无非包装比Cecil更好罢了,然而撕开那一层光鲜亮丽的漂亮包装纸,他们俩,谁也没资格说谁更好。因为对于夏昭时而言,他们其实都一样,都是被人操过了不知道多少遍的肮脏烂货。 这样说Cecil心里当然也谈不上很爽很解气,但能听见林烟如此被骂,他心里稍稍平复,也不好再跟夏昭时多要求什么。 林烟脸色一白,身体微不可察地虚弱晃了一晃,闭闭眼睛,半晌,心平气和地:“夏昭时,你一定,要用这种话,来形容我吗。” 你非要用这种话来形容我,才开心,才满意吗。夏昭时,你到底,是怎么了。 夏昭时顿了顿,神情冷漠,无动于衷:“还有,最重要的,是我现在要的是他,而不是你。” 不再,是你。 你是我的,但我不要你,林烟。 恍惚间林烟脑中白光一闪,不知怎么地就突然想到了很久以前,他们第一次做爱的时候,自己抱着夏昭时胛骨高高凸起,热汗淋漓的后辈,凑近他耳边呜咽着低声恳求:“我是你的,我是你的……夏昭时,所以,不要不要我,可以吗?” 不要,不要我。可以……可以吗。 那个时候夏昭时是怎么回答他的?哦对……对了,那个时候,夏昭时跟本,就没有开口说话。他只是用力一挺将灼热尽数射进了自己的身体,而自己意乱情迷,竟可笑地误会了那是默认,那是回答。 这真是一个风情万种的笑话。 林烟无言垂下头去,长长的睫毛在眼睑下落出阴影,画成两道惊人漂亮的唯美扇形。过了一会儿,林烟嘴唇微动,声音很轻,恍若叹息:“你对我太坏了,夏昭时。真的,太坏了。” “为什么要好呢,”夏昭时皱起眉不耐烦地打断他,“我说了多少遍林烟,你到底在期待什么?还在奢望什么?你不过,是我花钱买的婊子。” 并且现在,夏昭时连钱也不再花在他的身上,而换做别人了。对于夏昭时来讲,林烟连“婊子”都已算不上是,而只不过是,被利用完的废物一只。 这个时候的夏昭时简直就是对林烟赶尽杀绝,毫不留情,在场的所有人都可以作证,都看得目瞪口呆,胆战心惊,不敢置信,难以相信。而这个时候的夏昭时自己,其实也并不十分明白,他究竟为什么会对林烟冷酷至此,绝情如斯。明明表面上,尤其是在公共场合,夏昭时始终努力维持着他那一副温文尔雅温润如玉的谦谦君子,翩翩绅士的良好形象── 直到后来他终于发现,他这个时候的反常,其实全是自己,抵抗沦陷的伪装。感情是不可抗力,而夏昭时那么聪明,面对它,却蠢得选择了一种,最糟糕的方法。 夏昭时的话在客观上不可避免地助长了Cecil的嚣张气焰。他长吐口气,笑容得意:“林烟老大……啊不对,不好意思,现在,你已经不是我们的老大了。嗯……那我应该叫你什么好呢?啧啧,你现在在【宠儿】,甚至连个排名都没有……连排名的资格,都没有了。” 这话一出,在场很多人都不约而同皱起了眉,有点不太欣赏Cecil的为人。 林烟慢慢抬头。Cecil过来这么久,他终于舍得赏他一眼。 四目相交的瞬间,现场的火药味霎时浓烈。夏昭时看样子不打算行动,任由他们对峙。而他不动,其他人自然也就不好意思,更没理由先动。 其实这时候在场的所有人里,除了一小部分人因为胆小怕事,猜不透夏昭时的心思,所以从头到尾都只打算观望不会出手以外,剩下的大多数人,都是向着林烟的。 Cecil却傻逼地误会了这一阵诡异的沉默,于是胆子愈发大起来,傲慢跋扈趾高气扬,得饶人处不饶人,喷出来的话极尽刻薄而又万分恶毒:“哦对了对了,我记得今天,好像是林烟哥哥你,二十九岁的生日,对吧?哎呀!居然不知不觉就要三十了呢!让我看看啊……嗯,果然呢,无论男人女人,这老了就是老了,啧,瞧您眼角,都有皱纹了。” 话音刚落,全场顿时同时响起了好大一片倒抽冷气的惶恐声。【宠儿】一向是林烟的阵地大本营,什么时候,他在这里,被如此地羞辱过。 这个Cecil,太狂,太不懂规矩,也太蠢,太不会做人了。 林烟深深看了Cecil一眼,竟然点点头笑了:“是啊,我是有皱纹了,”他大方地承认,但并不输阵,“不过放心,很快,你也会有的。” 而且,会比他的更深,更丑,更可怕,千千万万倍。 转头伸手,林烟找早已傻在吧台后的黄冶要了一杯烈酒。Cecil一看立刻笑得轻蔑:“哎哟,您这是要干嘛呀?是想要借酒浇愁,装疯卖傻呢?还是……想要借机泼我一身啊?啧啧,不会吧,林烟哥哥,你要承认我刚刚说的都是事实啊,就算你恼羞成怒,但这么不雅观的泼妇行为……哎,你气得连形象都不要了?” “泼你?”林烟不置可否,尾音一挑不屑反问,慢慢将杯中的烈酒喝下肚中,然后倒置酒杯落在台沿轻轻一敲。他的手指极美,做的动作也够唯美。清脆一响杯子破碎,嘴口霎时就缺出了好长一截。林烟神情专注地低头看着那尖锐锋利的裂缝,微微一笑,一字一句,“我像那样的人吗。那也未免,太便宜你了。” 下一秒电光石火,谁都没有看清楚林烟的动作,甚至连离林烟最近的夏昭时,也都没有来得及出手阻止,就听见Cecil发出了一声高亢凄厉的惨叫。 锐利的裂口被当作尖刀,刀刀都用力划在了Cecil如花似玉的嫩脸上。裂口处鲜血淋漓,而Cecil的脸,则是好一片惨不忍睹的血肉模糊,深可见骨。 Cecil被吓傻了,疼疯了,叫懵了,根本没有反应过来,整个过程的反应除了叫就是叫,还是叫,只有叫。后来夏昭时虽眼疾手快但到底迟了一点,用力捉住林烟的手腕,中断了他令人发指的暴行。 林烟原本还没过瘾,但眼看Cecil的两边脸颊已经烂成一坨白花花血淋淋的烂肉腐肉,估计整容也没法子了,而且整个人还跟头畜生似地在那儿发疯狂叫,倒也不再强求,心满意足。 他可爱地舔舔嘴唇,殷红的舌尖第一次让人感到的不是性感,而是恐怖,极浅极浅地微笑着,歪过脑袋温柔看向夏昭时,轻轻地说:“怎么样,现在是谁比较老一点?嗯?夏昭时你还要他吗?你不要他了吧,这样又脏又丑的烂货,别告诉我你还看得起哦。我会鄙视你的。” 夏昭时神情复杂,眼底巨大的吃惊被掩饰得微妙。他知道这一刻他应该立刻叫医生来救一旁惨叫不跌的Cecil,然后狠狠出手教训眼前这个恶魔附身的可怕男人,却不知为何,看着看着,就忘了动。 这一刻的林烟,明明疯狂的行为但该死温柔的表情,明明狰狞的五官却该死绝美的容颜,巨大的反差,让夏昭时看得,根本移不开眼。 他好像又回到了曾经那个光芒万丈,万众瞩目的巅峰。那是他原本属于的位置,那是他原本独尊的王位。其实不止夏昭时。这时候店里一众人,竟没有一个人,上来抓走林烟。他们都被震撼,都被惊艳。 林烟和夏昭时彼此凝目,长久对望,中间的世界,涌起一层层汹涌磅礴的骇浪。 夏昭时,这是我给你的,第三次,也是最后一次机会。你要不要我,要不要……要不要!? 夏昭时没有来得及读懂,痛疯了的Cecil神智渐清,突然发力,狂吼一声撞开林烟。 “我要杀了你!我要杀了你!啊啊啊!!!我的脸……我的脸……林烟你个贱人!老子要杀了你!老子要宰了你!”他吼得撕心裂肺,跌跌撞撞地爬起来,“给我抓住他!给我抓住他!” 刚刚的暴行已经让林烟耗费了许多力气,这一推之下没能站稳,往后一仰差点儿摔倒。 本以为夏昭时会拉住他,却不料竟跌进了一个久违熟悉的宽阔怀抱。 李一南刚一踏进【宠儿】的大门就撞见那让他眼眶欲裂的骇人一幕,惊了几秒看到烟烟快要摔倒,脑子里来不及细想就这么快步冲了过去,张臂接住。 许久未曾触碰,几乎思念成狂的柔软身体,再次拥有的瞬间,让李一南恍惚又感动。 无论怎样,谁对谁错,他都不管,他都不看。任何时候,任何场合,他都只站在,此刻怀中这个人的身旁。 “谁敢靠近一步!?”他厉声道。外面不知何时已然下起暴雨,李一南全身略湿头发滴水,而这让他原本就显得高大邪气的身形气质,更平添了十分戾气。 不过他其实也无需如此,因为周围的人里本来也没有多少是打算行动的。尽管林烟刚刚的行为实在暴戾,过了度了,但围观完全过程的人们心中清楚,自有判定,这个Cecil,本身也算是咎由自取,活该报应。更何况人心不公,天生,就向着美人。 林烟这时候没力气去管和李一南的冷战,就这么任由他抱着。可他没想到自己这默认的态度竟让夏昭时心头淡淡划过了一丝微妙的失望与不爽,一旁Cecil的难听叫声也着实够让人心烦的,夏昭时皱起眉,反倒叫人来把他拖走,而没有为难林烟。 真是一场闹剧。 林烟痴痴凝望着他,千言万语,只有那一句话:“夏昭时……你要不要,跟我走。” 他的声音沙哑,神情卑微,几乎,是在哀求。这一幕被今晚在场的许多人永生铭记,茶余饭后,闲谈八卦,广为流播。 夏昭时神情一动,林烟眼眸大亮,以为就有希望──可夏昭时只是脚步一顿,然后转身,仍是走了。 那是夏昭时这一辈子,走得最艰难,最痛苦的一条路。 迈出的每一步都像是在扯。他甚至能够想象身后的林烟究竟是怎样地缓缓闭上眼睛,期待的光芒逐渐暗淡,成为失望,最终绝望。这场景令他的心脏有一点疼,可他不懂。 不懂自己为什么,更不懂林烟,凭什么。 他真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傻瓜。 李一南见林烟脸色苍白容颜憔悴,人瘦了好大一圈,情绪更是低落,本想将林烟抱着带出去的,可林烟拒绝。刚刚的妥协只是因为迫不得已,可他还没有忘记。出了门,李一南举着伞,一大半都遮着林烟,自己左肩早湿了一大片,手足无措地担心:“烟、烟烟,都这么久了,你难道还不肯原谅我吗?哎当初都是我不对,是我不好,是、是我不该……” 林烟呆呆望着眼前的茫茫大雨,失神了许久,这才冷笑:“是啊,你不该。所以你现在来装什么好心?不觉得晚了吗?Cecil那个小贱人的第一次上位,不就是被你捧的吗?” 李一南霎时就被堵得哑口无言,无法辩别。 一辆剽悍的悍马慢慢开过来,停在他们面前。车窗降下露出季晚潇那张深邃漂亮的混血脸,神情却不怎么高兴,对着李一南低吼:“我靠你都淋成什么样子了?他还顶着这么一张臭脸要死要活,跟你杀了他全家似的!?行了别管他了,今晚【宠儿】的事儿都闹开了,这人就他妈的是个疯子,你再这么下去,迟早也得疯。” 李一南神情尴尬,余光偷瞟林烟几眼,小心翼翼,低声喝止:“你少说两句。” 季晚潇脾气火爆,一听立马就不干了,又见好友那卑微顺从的窝囊样子,更是愤怒到了极点,狠狠砸了下方向盘,音量无法控制地拔高:“我靠他敢做还不准人说啊!你也他妈的给我有点儿骨气行不行啊!?平时挺厉害的怎么一到了他面前就跟个小媳妇儿似的?你他妈还要不要脸了,还是不是男人了!?” 李一南深知好有个性,长叹口气正待再劝,不料林烟竟忽地幽幽转眼,清澈湿润的目光温柔落在季晚潇的身上,打量颇久,莞尔笑了:“是啊,我是疯子,但你比我,也没有好到哪里去。” 季晚潇愣了一下旋即皱眉:“你个疯子,想说什么?”想了想又沈下脸来补充,“不管你要说什么,我反正先把话撂在前头,我跟李一南齐逸王远山,你的这些铁杆粉丝可不一样,对你林烟可不感冒,所以有什么话,你最好给我小心点儿说。” 林烟低头轻笑,抬手拨了拨耳边碎发,点头附和:“我知道,我当然知道你不喜欢我。不过我对你倒挺有好感的,所以趁此机会,给你一个忠告吧季晚潇,别再死缠着萧岚了,有空多留意下身边的人,别以为谁对你好就能一直对你好,时间长了失望久了,得不到报酬和回馈,终究是会累的。反正萧岚这个人,就算你再这么执着,但这辈子,注定是追不到手了。” 季晚潇闻言神色骤然一凛,危险地眯起了眼睛:“为什么……你知道什么!?” “我知道的不多。但我知道,楚回,已经死了,”林烟无视季晚潇在听见楚回名字那一刻满脸瞬间无法掩饰的慌乱无措,甚至惊恐,仍旧自顾自地继续,“这就够了,不是吗。” 活人争不过死人。林烟始终都是这么相信,也不能不这么相信。否则他妈妈的死算什么,否则他死后,又算什么。 既然是他要死,那么活人,就不能赢。 林烟开着车没有回医院。中途恍恍惚惚,心中念头一动,就这么拐去了郊区的公墓。 大雨滂沱,他没有带伞。满脸的泪水跟头顶的雨水一样,奔泻肆意地下。四周阴气浓重,森然可怖,天地浩大,雨落似魂叫,风声如鬼哭,但他却毫不惧怕,毫不在乎。一路跌跌撞撞踉踉跄跄,连滚带爬地跑过,最后扑通一声跪倒在了一桩斑驳老旧的墓碑前,俯首痛哭,再不伪装。 那本该是他父母同葬的墓穴,但时至今日,迟了这么多年的岁月,他爸爸等了这么多年的时光,身旁的位置,却依冰冰冷冷,空空荡荡。 这一刻林烟突然好恨,好恨,恨这世上好多,好多的人。 狂风暴雨中蓦然想起小时候妈妈对他讲的那一些话。 “烟烟,记住,如果一个人爱你,那么永远,不要让他得到你。可如果你爱一个人,那么不惜一切代价,也要得到他。” 那时候林烟不懂,似懂非懂,琢磨了一下问:“可妈妈,爱我的人和我爱的人,难道,不能是同一个人吗?那如果是同一个人,我要怎么办呢?” 依稀记得妈妈听了这话,抬手摸摸自己的头,笑得温柔:“是啊,那要怎么办呢。所以乖儿子,你要看,你要睁大眼睛去看,你还要比,你要非常用心地比。究竟是他爱你更多一些,还是你爱他更多一点。这世上不会有人的爱是完全对等,完全相同的,双方里一定会有一个,比另一个,爱得更深,爱得更多。” 小小的林烟思索片刻,撅起小嘴,皱紧眉头:“那……那如果,妈妈,我爱的人,我实在得不到……又该怎么办呢?” 天空狂雷劈过,闪电照亮林烟苍白的脸,那句多少年前的叮嘱,此刻,清晰响在他的耳边。 “如果实在得不到,那就让那个人,永远,永远地记住你。” “哪怕代价是,毁了自己。” 乔小因后来做到了。娇艳鲜活的生命,开成了一地血流成河的曼珠沙华。 可林烟,爱他的人永远得不到他,没错;但就跟着了魔一样,他爱的人,他自己,也永远得不到。 他要怎么办……他要怎么办,妈妈。 李一南万分庆幸自己跟在烟烟的车后一路追着过来了。看到烟烟淋在雨中伏在碑前,哭到昏厥的单薄背影,那场景可把他给刺激得,差点儿没也直接一个昏死过去。抱着林烟狂奔回到市区,冲进医院,李一南急得扯开喉咙高喊了两嗓子。医生倒是喊来了,但令他没有想到的是,同时喊来的,居然还有两个意想不到的人。 是本应该呆在D城的黎唯哲和庄景玉。 庄景玉在Z大念到博士,如今已经成为了一名讲师,这一次来S市是为了做学术交流。黎唯哲亲亲好老公一枚,自然软磨硬泡,死活非要地跟着来。而事实证明他果然来对了,庄景玉这工作狂,一来就把自个儿弄感冒了。 大夏天的得感冒,真是让黎唯哲异常无语。 李一南冲进来的时候他们俩正准备出去,两个人本都不是多管闲事的人,但当庄景玉眼尖地发现李一南怀里抱着的人竟然是林烟的时候,一下子就惊叫咋呼了。而黎唯哲虽不如庄景玉那般夸张关切,但多多少少,也觉得有一些吃惊。 “怎么回事?居然搞成了这个样子?”两人快步走过去,黎唯哲皱着眉问李一南。 李一南没来得及回答。一名四十岁上下的女医生脚步匆匆地急赶过来,看到李一南怀里人状态的瞬间,霎时就变了脸色,气得跺脚大骂,呼天抢地:“天啊天啊!简直乱来!胡闹!这种身体他怎么还敢去淋雨!真是不要命!” 三人皆惊。黎唯哲沈声问:“这是什么意思?他到底生了什么病?” 女医生自知失言,清醒过后表情看起来颇有些为难:“呃……你们,谁是他的家属?” 黎唯哲霸气天成:“没人是,但现在,你也没有不说的机会。” 女医生虽不清楚眼前三人的身份,但因为知道林烟的身份,又见眼前三人衣着不菲气质非凡,心知大约也是得罪不起的,犹豫了下,模棱两口地打起太极来:“就是……嗯,他的身体里产生了大量不成熟的白细胞,这些白细胞在他的骨髓内聚集,抑制骨髓的正常造血,并且还能够通过血液在全身扩散,导致病人出现贫血、容易出血……” “说人话。”黎唯哲不耐烦地打断。 “……白血病。”   第四十五章   林烟从黑暗醒来。睁开眼睛的刹那,此前熟睡的感觉,就像死了一遍。 死是什么?是无边无际,永无止境的虚无。那是林烟一辈子,都在仓皇逃避的孤独。是啊,他就是软弱,就是怯懦,他承认了,他承认了……他承认了那又怎么样!?他承认他就是怕死,怕一个人,怕没有人陪,怕什么都感觉不到,什么都触摸不了的虚无! 如果那样,他宁愿睡得痛苦,一觉,都在噩梦中。 轻轻转了转眼珠,大脑也慢慢运作起来,林烟花几分钟回忆了一下昨晚的事情,猜到应该是李一南一路跟在后面追过来,然后把自己送进医院的。至于生病的事情,林烟倒不介意让李一南知道,反正以后他死了,他们那一群人,总归是会知道的。无非早晚而已。但他发誓,如果李一南胆敢对他露出一点点同情怜悯的样子,那他一定,做鬼也不会放过。 “醒了?醒了就起来,吃东西。” 一直以为是李一南的林烟,在听见这个声音的瞬间,大脑轰一声巨响,整个人当场就死机了。霍地瞪大眼睛撑着床垫半坐起身,林烟说不出话神情呆滞,满脸不敢置信地愣愣看着眼前的人。 是黎唯哲。……居然是黎唯哲?……靠有没有搞错!? 林烟心里又惊又悚,曾经这个男人哪怕一点点的示好都能带给他无上荣光,仿若置身云端的年少经历,风过无痕好似一场荒唐乱梦,如今比来可笑,更是想来讥讽。而相较此刻这般吃惊的林烟,那边的黎唯哲,却显得淡定多了, “喂我说,你这是什么表情?难道在你心中,我就那么绝情?”黎唯哲挑挑眉,“至少比起某人,我还是,要好多了吧。” 说到“某人”两个字的时候,黎唯哲的语气,有一丝微妙的不满。 “我从没觉得你绝情过,黎唯哲,”林烟眨眨眼睛,目光真诚,浅浅笑着,“只是你有情的对象,从来,不是我。” 他的声音很轻,但口气并不计较,也不再在乎。都说成长是一瞬间的事,可为了那一瞬间的懂事,每一个人,总要经历太多太多。 不然,凭什么换得。 听了林烟的话,又眼见林烟现在这个样子,黎唯哲眼底蓦地闪过一丝复杂又单纯,并且毫不掩饰的怜惜,沉默片刻,叹口气,主动跟林烟解释起当前情形:“昨晚是李一南把你送来医院的。那时候我正陪庄景玉看病,”停顿几秒,宠溺不自觉地盈满眉梢,“那个傻瓜,大夏天的也能感冒。幸好我跟过来了,不然他肯定又要像上次那样硬撑过去。” 林烟听得恍惚,好生羡慕:“是啊,他生病……哪怕再小的病,你也一定,担心死了。” 浓浓的羡慕,遮都遮不住。也没想遮住。林烟不怕在黎唯哲的面前丢脸,毕竟曾经,早就已经丢尽。更何况如今,他所有的羞耻心,全都在夏昭时那里。 黎唯哲顿了一下,自知失言,转开话题:“庄景玉这一次是代表Z大来S市参加学术交流的,今天早上因为要开会,所以不得不先走了。李一南本来想守着你,但前阵子他不是在跟陆霭霭拍电影吗,导演是谢非格那个完美主义者,严厉得出了名,就算对好友也不例外。今天凌晨谢非格一通电话把李一南叫走了,说要补拍一个镜头,估计中午才能赶回来。” 林烟弯腰捧肚闷闷地笑:“哈哈,真是难为你说这么一大通废话来转移话题。黎唯哲你这是怎么了?居然会这么照顾我的感受?实在是让我有一点受宠若惊啊,就不怕你家那根宝贝木头会吃醋吗?”笑累了,林烟揉揉肚子直起身来,抬手捋捋头发,淡淡道,“其实你不用担心,因为真的没有必要,也没关系。你不需要这样做,他们俩怎样,我谁也不在意。” 林烟深深看了黎唯哲一眼,轻轻飘飘,一字一句:“还有你,黎唯哲,我也,不关心。” 不再,关心了。 这是黎唯哲认识林烟这么久,前后加起来总共十三年的悠悠岁月,漫漫光阴,第一次,在与林烟的对话中,竟是被他,占了上风。 因为过去林烟喜欢他,所以林烟总是输得一塌糊涂;可现在他们俩十分公平地谁也不喜欢谁了,这样的势均力敌棋逢对手,林烟从来,没有败过。 他只惨败,也总是惨败在,他爱上的那个人手中。简直精准得可怕,就像一个永世难逃的恶毒诅咒。虽然黎唯哲觉得林烟这人是典型的可怜之人必有其可恨之处,却也难免隐隐约约地,替他感到悲悯心疼。 毕竟差点……差一点,就动心了。他黎唯哲,真的没有,那么绝情。 半晌,黎唯哲耸了耸肩,大度一笑:“那就好。” 那很好。那最好。此刻黎唯哲的微笑,竟比他们曾在一起的日日夜夜,分分秒秒,都要来得耐心与温柔。谈不上讽刺。或许认识这么多年,他们彼此一直在踏破铁鞋苦苦追寻,但本身并不自觉也从未发觉的,说不定正是这样一个,能够真诚相对坦率相交的,知己时刻。 高山流水,惺惺相惜的同类。这关系清澈单纯,弥足珍贵,只可惜到底,来得太迟了。 林烟偏偏脑袋,若有若无地轻嗯了一声。旋即掀开被子起身下床,用眼神拒绝了黎唯哲似欲前来的帮助搀扶,独自去到卫生间里整理洗漱,而后才如释重负地坐回床边,开始专心致志地吃起东西来。若是放在以前,林烟是绝对没有这么讲究,这么磨叽的。但自从遇上了夏昭时,他就开始在心里不断地告诫自己,林烟,你要爱干净……再干净,一点,更多一点。 改变渐变,渐渐地,便成了习惯,虽然他为之改变和养成习惯的那一个人,明明根本,不在身边。 两个人谁都没有言语。黎唯哲和林烟之间,很少有过这样,静如止水的安宁。 有时想来缘分真是一种玄之又玄的奇妙东西。不是你的永远不是你的,可不是你的以后,你反而觉得可惜,直至终于找到,珍惜的原因。 没错,林烟和黎唯哲是没有在一起。但他们曾经那段互相取暖聊解寂寞,荒唐嚣张飞扬轻狂的年少时光,轰轰烈烈,繁华享尽──无论庄景玉还是夏昭时,就算与另一半爱得再深走得再远,却也没有办法,抹灭和代替。 未来杀不死过去。就算再美,也有一个先来后到,顺次秩序。或许那是真爱,但那并不是唯一。 “……林烟,”不知过了多久,黎唯哲忽然开口,首先打破窒息的沉默,“做化疗吧。” 林烟筷子一顿,缓缓垂下睫眸:“唔……再说吧。”神色倦怠,打着敷衍。 黎唯哲闻言皱了皱眉,显然是对林烟这样冷淡的回答和消极的态度十分不满,看样子似乎还想继续,却刚一动唇就被林烟猛地一个抢白打断:“放心,我自有分寸。” 这倒不是假话。毕竟── “最不想死的人不是别人,而是我林烟自己。” 被这样无可辩驳地一堵,黎唯哲欲言又止无话可说,唯有沉默,唯剩叹息。 快中午的时候,庄景玉匆匆回来。林烟能够接受这两人旁若无人的甜甜蜜蜜,腻腻歪歪,他无所谓,但接受不了庄景玉看着自己的神色表情。虽然他很清楚像庄景玉这样的老实人,根本耍不了贱,幸灾乐祸落井下石这样肮脏卑劣的人格离他很远很远,他此时此刻的一切全是发自内心出自实意;可这二货到底还有没有一点脑子和情商啊!?难道不懂正是因为是真心实意所以他才更加接受不了!忍受不了!看不下去!好不好!? 最后终于受够,林烟连黎唯哲的面子也懒得给了,咬咬牙冲那傻瓜狂怒低吼:“庄景玉……我警告你,你要是敢再拿这张脸看我一眼,就立刻给我滚出去!” 事实证明庄景玉的确是一个彻头彻尾,如假包换的实心眼儿孩子,被林烟这样骂竟也不觉得委屈,反倒更觉得,也只觉得,对不起,铺天盖地的怜悯同情一时涌起,脸上表情瞬间变得愈发精彩。黎唯哲扶了扶额,大翻白眼:这两个人,一个敏感到了极点,一个迟钝到了极点……实在是,让他相当无语。 方才跟庄景玉一同进来的还有一名护士,年纪颇大,见识也多,察觉出病房里微妙的剑拔弩张,便想打个圆场。她一边熟练地给林烟换吊瓶,一边笑眯眯地说:“小伙子,你很可爱嘛,昨晚上被送进医院来的时候,口中一直‘妈妈妈妈’的叫唤个不停呢。哦对了,还有一个名字,诶……好像,是叫夏……什么时的来着?呵呵,那是谁啊?是爱人吧。” 林烟一愣,缓缓眯起眼睛:“啊,夏昭时啊,”眸中光华流转,水波浮动,看不分明,忽然轻轻一笑,朝着黎唯哲的方向努努下巴,“喏,就是他。” “……” 后来很长一段时间,医院里都流传着这个两受争一攻的劲爆八卦。当然林烟凭着他相比庄景玉简直不要高出太多,双方根本就不在同一个重量级上的惊人美貌,以及身患绝症,柔弱病态的“先天优势”,赢得了医院绝大部分人的维护与支持;甚至还赚取了不少刚入医院的小姑娘们的宝贵眼泪……呃,此乃后话,不,此乃笑话。 新换上的药物让林烟昏昏欲睡,午饭只吃了一点点就再也吃不下去,倒床陷入深眠。这个时候的林烟,虚弱一览无余,被他们尽收眼底。不过黎唯哲至少还曾见到过林烟乞求他时的服软模样,但庄景玉可没有这等大好机会,以前光顾着被林烟欺负去了,见到的林烟全是那种飞扬跋扈高高在上,不可一世光芒万丈的,哪里曾见到过他像此刻这般,苍白憔悴,病魔缠身的狼狈模样。 眉宇间的难过渐渐无法掩饰,当然这个时候,也无需再掩饰。 黎唯哲凑近庄景玉,伸手揉揉他的发顶:“喂,你吃醋了吗?” 庄景玉困惑半秒,待反应过来立马狠狠瞪了黎唯哲一眼,气得差点儿没跺脚,指着黎唯哲的鼻子骂了:“你想什么呢!这都什么时候了我还吃醋?你到底把我庄景玉当成什么人啦!脑子里就不能装点儿单纯的东西吗?……混蛋!” 黎唯哲低低一笑赶紧投降:“好,好,你没吃醋,你没吃醋。可是,我吃醋了,是我吃醋了,行不?”面对庄景玉再次困惑的无辜眼神,黎唯哲心中一动按捺不住,直接扑上去亲了亲他的脸,毫不掩饰语气里浓浓的酸意,“如果,你再用这么心疼怜惜的表情,看林烟的话。” “……”无语了。算了,庄景玉懒得搭理这不可理喻,牵强附会的醋坛子。 然而再看林烟一眼,那种世事无常的苍凉,生命脆弱的感伤,到底让曾有过相似经历,痛失双亲的庄景玉,心中猛然大恸,一时失神,忍不住红了眼眶:“可是……” “好了好了,我知道我知道,”黎唯哲一看亲亲爱人似乎要哭……这还了得!?立刻就受不了了,赶紧开足马力想方设法地安慰,“放心放心,没事没事的。不是都说祸害活千年吗?依我看,像林烟这种级别的祸水,怎么着,也该活上个万八千年,才对得起他的祸害程度吧?” “你……”庄景玉想笑又笑不出来,憋了半天,最后也只能幽幽叹了口气。 他其实没有多圣母,但林烟事实上也没有对他做过,多少无法原谅的错。在庄景玉的印象里,林烟就算称不上是刀子嘴豆腐心,但也绝对不是刀子心,顶多,只是一条鞭子。一鞭下去的确会让人痛得厉害,但也最多,就是痛得厉害而已了。真正伤人肺腑伤天害理的坏事,林烟真的,做得不多。 至少,从没对他做过。 坏事没有做绝,好事做得不少──这样的林烟,不该有,也不该是,这样的结果。 门外突然传来渐渐拔高的喧哗声。是李一南的声音。似乎他正在和什么人争吵,并且听那语气和音量,好像还有往越来越激动发展的趋势。 两人对视一眼立刻走出去,见到来人,皆是一愣。 居然,是夏昭时。 庄景玉不大清楚内情,但黎唯哲的脸一下子就沈下去了。 李一南正挡在夏昭时的面前,寸土不让,分毫必争:“你不能进去。你凭什么进去。” 夏昭时浑身都是戾气,并不比李一南少,目光冷绝,眉目狠戾,一向注重形象的他竟然连脏话都冒出来了:“滚开。”音量不大,但胜在气势。 不过此刻他面对的,也不是什么软蛋善茬。 “滚开?呵──”李一南看似吊儿郎当实则威胁浓重地掰了掰指节,劈啪作响,声音慑人。耸耸肩,弯起嘴角,“不好意思,我不会滚。而且今天,我还就是拦定你了,怎样。” 夏昭时眯了眯眼,怒极反笑,心平气和:“你试试。” 谁都没想到这时候黎唯哲竟会突然走了上去,面无表情地回了夏昭时同样的三个字: “你试试。” 没等夏昭时反应过来,没等在场所有人反应过来,下一秒,黎唯哲的拳头便饱含力道,夹着劲风,向着夏昭时的脸,毫不客气地呼啸而去。   第四十六章 你有见过猎豹和豺狼互博吗?又或是狮子与蟒蛇?没错,黎唯哲和夏昭时的战争,差不多,就是那么一回事了。 两个身高超一八八的高大男人,一个偏重力量型,一个更多技巧性,干起架来,打得那叫一个日月无光,山河破碎,难分难解,惊天动地。原本这层楼是该医院的VIP专属病房楼,一直空旷安静,环境幽谧,气氛良好,却因为被这一场阵势浩大的打架声所吸引,渐渐由远及近地传来了医生护士们此起彼伏的脚步声,惊呼声,尖叫声,当然,其中也不乏夹杂着许许多多不自量力的叫停声,劝架声,阻拦声。然而无论怎样,一切都是徒劳,一切都没有用。 最无辜的人是李一南,还没闹明白过来究竟怎么一回事儿呢,就被黎唯哲撇到一旁,抢了风头;但最出乎所有人意料的,却是一向大度宽容,脾气温和,得饶人处且饶人的庄景玉。很奇怪,这一次,庄景玉竟然没有上前制止,息事宁人。 他不是黎唯哲的同类,但他确是,最懂黎唯哲的。他知道他那性格恶劣,脾气不好,又护短成性,愤怒爆棚的爱人,此时此刻,最需要,也最想做什么。 而他选择理解,也愿意跟随。 后来庄景玉的好友魏嘉从别人那儿添油加醋,火上浇油地听说了这件事情,在听得眉飞色舞津津有味的同时,也不禁暗暗咋舌,忍不住好奇:“喂,景玉,你不好意思跟黎唯哲抱怨也就算了,但你老实告诉我,当时你看着他们俩打架……呃,为了林烟打架,你难道真的……心里没吃醋?一点点……都没吃醋?都不在乎?” 那时候,庄景玉动作缓慢,但神情坚决地摇了摇头:“没有,”他回答得干脆,而后面对好友那一双霎时瞪大写满不信的怀疑眼神,淡淡一笑,“不能想象吗?嗯,也是,其实刚一开始,我自己也不能想象,也觉得纳闷。毕竟,以前听到黎唯哲跟我承认,曾经他差一点,就要对林烟动心的时候,我是真的很不高兴,非常吃醋的。可是好奇怪,他为了林烟跟夏昭时动手──我从没见过他对谁下过那么狠的手──到最后两个人甚至是打得头破血流收不了场,一身衣服皱得不成样子……都是很贵的衣服吧,结果裂的裂,扯的扯,开线的开线,几乎都碎成烂布条了……这件事情,我却真的一点点,真的是一点点,都没有吃醋。” “也没有丝毫不爽的感受。” “我甚至觉得解气,觉得黎唯哲打得真好,打得应该,打得值得。” “我靠!”听到这里魏嘉实在是hold不住了,立刻炸毛跳起,揪着庄景玉的衣领登堂上脸地破口大骂,“你这也太圣母了吧!要是周云飞这样,看我不让他滚去客厅睡一年沙发!” 庄景玉顿了顿:“话不是这么说,”他微微皱眉,看样子应该是在斟酌措辞,“我不生气是因为我很明白,他们之间并没有什么……还因为我知道,黎唯哲,是一个好人。” “……”这理由让魏嘉绝倒,“哈!?” 庄景玉却突然转了话题:“你相信吗,黎唯哲时至今日都还清楚记得,曾经跟他萍水交往过的,所有,美少年的名字。” “每一个,他都记得。只要看到对方的脸,他就能又快又准清晰无误地,叫出对方的名字。” “人数大约有上百来个。那么多,有些哪怕只是经人介绍,只有过一面之缘,甚至根本连话都没有说上几句,也没有过任何身体触碰的少年,他也居然都能记得,都能叫出。” 魏嘉觉得自己听得有点迷糊,脑子晕晕乎乎的,赶紧打住:“哦……等等等等!可、可这……说明什么……又能说明什么呢?” “呵,说明什么?说明黎唯哲,真的,是一个好人啊,”庄景玉低低一笑,格外的云淡风轻,“更遑论,林烟还是在这么多,与黎唯哲萍水交往的所有人里,对他而言,最特别,最重要的一个。所以黎唯哲为他打架,为他动手,很正常,真的很正常。没什么可奇怪,也没什么好吃醋的。” 魏嘉闻言顿时垮下了他那一张皱得跟包子似的可爱娃娃脸。因为周云飞和魏嘉之间是一心一意全心全意,彼此既是最爱又是唯一,既是初恋也发誓要一路走到永远,所以单纯如魏嘉还是不太能够理解,也没有心胸去体谅,像这样的“曾经沧海,除却巫山”。吞吞唾沫,魏嘉问得小心翼翼:“最特别……最重要……那有多特别?多重要?” “很特别,很重要,”庄景玉神情淡然,也不隐瞒,“大概,就仅次于我吧。” “什么!?”魏嘉蓦地鼓圆大眼,一字一顿,“我、的、天……!仅次于你!?就这样你还不吃醋!?你疯了吗庄景玉?而且林烟还长的那个妖孽样子!你到底是眼瞎了还是心盲了!?” 就知道魏嘉接受不了,庄景玉叹口气:“没事儿的魏嘉,你真的不用为我抱不平,没有必要。我说没吃醋那就是真的没吃醋,不是骗你,也不是在一个人死撑。因为你不知道,如果没有林烟……如果不是林烟,那黎唯哲根本,也不可能,会喜欢我。” 魏嘉越听越迷糊,简直要疯了,扯着头发抓狂:“我晕……黎唯哲喜欢你跟林烟有什么关系啊?应该是没有林烟,他反而会更喜欢你才对吧!” “不是的,”庄景玉闭着眼睛摇了摇头,大方承认,“事实上在遇见林烟以前,黎唯哲喜欢的,一直,都是女人。” ! ! ! “什么!?”魏嘉霎时惊白了脸,手指颤抖地指着庄景玉,哆哆嗦嗦语无伦次:“你、你……你是说……你的意思是……” “嗯,”庄景玉痛快点头,“以前黎唯哲根本不喜欢男人,是林烟,改变了他的性向。” “很强大吧?” “呵呵,这就是美人的魅力哦。” “……”魏嘉已经说不出话来了。既强烈震惊于林烟的强大可怕,又实在没办法不替好友难受憋屈。 不过难受是他难受,憋屈也是他憋屈,然而庄景玉这个当局者,却没有一丝一毫的说谎托大,勉强伪装。他感谢林烟,是真的发自内心,诚心诚意的感激。有时候走到很远很远以后,再回望很久很久以前,人们会无比惊奇,甚至是近乎惊悚地发现,过往所有的人生经历,仿佛都只是一场,被老天爷设计安排好的巧合机缘。 曾经每一步混乱迷惘,道阻且长,原来都有其深意,暗藏方向。 黎唯哲先遇到了林烟,然后再爱上了庄景玉,这个顺序,缺一点,变一点,换一下,改一下,都不行,都不可以。 这就是结局。 都说林烟把巅峰留给了黎唯哲,但其实黎唯哲的巅峰,又何尝不是,落进了林烟的纤纤玉手里。“我最好的时光是和你在一起”──这句话是骗人的。两个人在一起好,但那也只是两个人好,并不是单独每一个人,一生里,最好的光阴。 最好的时光,永远是年轻。 而那个时候,他们遇上的,是别人。无论黎唯哲,林烟,还是庄景玉,夏昭时。 是的,庄景玉之所以能够如此理解黎唯哲,是因为,他经历过。林烟之于黎唯哲,正如同楚回之于他自己。或许这世上每一个人的生命总是会出现那么一个人,你们相遇但没有在一起,而你并不觉得遗憾。然后有一天你会感激,当初,无论人祸还是天意,你们失去了彼此。 然后有一天,也会有别人感激,当初,他放走了你。 这就是人生。 黎唯哲和夏昭时都不是什么好惹的主儿,干架相当凶狠。不过很难说他们究竟谁更厉害一点,谁占了上风,又或者谁赢谁输;因为他们自己好像也并不怎么在意结果,更多的,只是在发泄。 拼命地发泄。 黎唯哲不用说,明显是在发泄夏昭时对林烟的冷漠,可是夏昭时,你却是,在发泄什么。 发泄你终于知道真相以后的后悔不迭吗?发泄你终于明白错过真心以后的痛苦万分吗?又或者,是在发泄你总算恍然大悟,醍醐灌顶以后的追恨莫及,心如刀绞吗? 太迟,太迟了。 别说一个晚上,一个瞬间,能改变的东西,都有太多太多。沧海桑田,天翻地覆。连做买卖都要看时机──这时候你没买,以后再想买,说不定,就卖光了,更何况;是感情呢。 一个人需要另一个人,这不止是一桩简简单单的事实,也并非一句轻描淡写的陈述;这更多的,其实是一种心情;一种玄妙而微妙,复杂又单纯,形容苍白,难以言说的心情。它无法被推理,也不能被计算;它没有一个永远不变的公式,也给不出一个精确无误的答案。 人心是最宝贵却也最卑贱,最坚强,可也最脆弱的东西──如果在他最需要你的时候你不在,那么以后,你也不必在了。 那一刻没有伸出去的手,定格成一个凝固的永恒。伤害已在那里,日后哪怕千千万万,也弥补不了,那一瞬间的裂缝。 天崩地裂,整整一个世界,在他的眼前错位分割。生死由你不由天,可你在云端高高在上,却任他陷深渊挣扎哀求。那份距离的凝望,那种得了承诺却仍被抛弃的惨然绝望──你没有,你是否有,真的体会过。 两个人打了很久,很久,但始终无一人上前阻拦。没胆子的不敢拦,有胆子的,不想拦。尽管双方实际上的受伤程度差不多,不过表面上看起来,夏昭时似乎是要比黎唯哲,惨上那么一点点。毕竟黎唯哲今天穿的只是一件普普通通的T恤简装,要打架也方便合适,而夏昭时则穿了一件浑然贵气的优雅正装,一件一看,就知道价格不菲的纯黑手工衬衫。 于是这一打,便让他原本披着的那一层彬彬有礼斯文严谨的绅士外皮,全都不见了。如同豺狼露出獠牙巨蟒探出蛇信,深藏多年的天性本能终于彻底暴露在了光天化日众目睽睽之下。虽然眼眶充血大汗淋漓,但此刻夏昭时全身上下的每一个毛孔,每一寸皮肤,每一次呼吸,都分明在往外嘶嘶涌冒着令人颤栗的寒气。 所有人面面相觑。事态发展到如此地步,谁都有点不知所措,不知道接下来到底该怎么办,最后又究竟要如何收场。直到庄景玉背后的病房门,不动声色,发出吱呀一声轻响。 “搞什么……这什么破医院啊,还VIP病房呢,怎么连一个安稳的下午觉都不能给病人保证啊?他妈的吵死了,老子要睡觉。” 所有人皆是一惊,不约而同蓦地转眼,只见那位,两大型男为之打架,不惜流血,处在风口浪尖的当事人,此时正举着吊瓶懒懒靠在门边,一脸阴沉神情不爽,眉宇间有着淡淡的倦怠病容,纤细苍白,令人心疼。 好一个倾国倾城的病美人。 这个时候,之前已见过林烟的人心中想的基本是“果然如此“”,而之前还没见过林烟的人,心中想的,则大都是“原来如此”。 交头接耳窃窃私语声此起彼伏,渐成气候。显然,这又是一桩大新闻,大八卦了。 李一南本来就不关心黎唯哲和夏昭时这两人如何。事实上自从他们俩一开始动手干架,李一南最担心和关心的事情,就是,也只有,他们俩会不会动静太大,吵到了里边的烟烟,打扰到他的休息。而现在看见烟烟出来,脸色不好不说,神情又是那般的疲倦不耐,李一南心中暗道糟糕,什么都再不管不顾,就这么飞快冲了上去,嘘寒问暖,守在旁边。 然而林烟却依旧没有理他。除了因为还没忘记冷战的缘故以外,更多的,其实是因为林烟不想看见李一南的脸。那种无休无止的同情悲悯,那种令人作呕的疼痛怜惜,铺天盖地都充斥着“你要死了”的黑色气息,处处都写满了“你好可怜”的自以为是……尽管才领略了短短半天光景,然而敏感骄傲有如林烟,却早已经受够,再也受不了了。 别跟他说其实别人根本就没有这个意思,是你自己想多了。他没办法。他就是敏感,就是神经,就是变态,就是有病。 他是不想死没错,可那不代表他希望人人都知道他不想死!他很可怜!他好值得同情!他好需要被爱!全世界他只想要一个人的可怜!一个人的同情!一个人的真心!一个人的爱情!其他人都请给他滚得远远的!远远的!让他安静一点……给他一点安静,行不行?行不行!? 他要的不多,真的不多。无非一份温暖的感情,和一点最后的安宁。 前者已被拒绝,而后者,请放他一条生路。 若有若无避开李一南果真既悲伤又悲悯,既疼痛又疼惜(林烟最讨厌最不想看见的)灼热视线,林烟恹恹打了个呵欠,视线轻轻一动转向夏昭时,相当礼貌却又极尽疏离地朝他微一颔首,淡笑着说:“钱我收到了,谢谢。” 夏昭时全身一震。 而四周也立刻发出了一阵意味不明的唏嘘声。什么什么?钱?……这两人之间难道有金钱交易吗?嗯……包养?MB?娈童?……哇哢哢,这八卦简直不要太劲爆太有料啊! 胸口猛然袭来一阵撕扯绞杀的剧痛。天旋地转,血腥的黑暗。刚刚哪怕和黎唯哲打得再凶再狠也丝毫不觉什么,可现在,身体却不禁摇摇欲坠,晃晃不稳了。夏昭时无法形容自己在听见林烟这一句话的那个瞬间的心情,就好像他也无法形容那个瞬间,林烟投向自己的眼神。 那眼神,其实,并不冷。 淡淡的笑意确实盈进了眼底,没有虚伪,不见伤痕。 然而却也正因为此,所以,才更显得倍加伤人。 伤人……呵,他夏昭时有什么资格,说林烟伤人。这未免也太好笑,太不要脸了。 如果说曾经林烟看他的的目光是一汪止也止不住的情潮起伏,翻也翻不尽的波涛汹涌,排山倒海,一碧万顷;那么此时此刻,就是一片平静到不能再平静的一望无痕,水天一色。 而夏昭时宁愿那里落满大雪,万里冰封。 什么都没发生过的自然而然,比强装掩饰的绝情冷漠,更冷。 没有刻意去忽略,没有过分的无视,没有矫情和扭捏……从从容容,平平淡淡,就真的像两个,交易做完,和平散场的生意伙伴。 他成了一汪深不见底的海洋,就跟曾经的自己一样。 连那一点最后的不同也已经消失不见,他们成了完完全全,彻彻底底,真正意义上的的同类──讽刺的是,却不再同一个世界。 是夏昭时,没有将他拉上云端。从此林烟在地狱为王,再不屑他的天堂。那一双没有伸出去的手,造成的伤害已然是生离死别,而再想接近,需要跋涉的,又何止才万水千山。 每一步都要重新走过。可现在,就算他夏昭时愿意,林烟,也没有时间了。 这世上所有的悲剧,都是阴差阳错。 林烟说完就直接转身回房了,整个动作行云流水丝毫不拖泥带水,没有一星半点的踌躇犹豫,甚至连看,都没有再多看夏昭时一眼。 黎唯哲接过一旁庄景玉默默递上的纸巾,擦了擦伤口骇人,红肿流血的额头和胳膊,面无表情地看着夏昭时,冷冷道:“你还不滚吗?” 夏昭时霎时目光一沈,五官阴鸷几乎能滴出水来。他从没有被人用这样难听下贱的字眼命令羞辱过。他觉得狼狈,可这狼狈,又不完全来自于黎唯哲。 那还来自什么?风水轮流转?十年河东十年河西?出来混迟早是要还的? 天予弗取,反受其咎。 事不过三。可他却拒绝了林烟三次,整整三次,甩开了林烟向他伸来的手。夏昭时不认为自己渣,因为相比这个字,他更觉得自己蠢。 他真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傻瓜。 夏昭时走后,黎唯哲就近让护士简单替他包扎了一下伤口,然后便进了林烟的病房。庄景玉和李一南都很自觉地没有跟进去。 林烟没有睡着,正拿着手机无聊地玩游戏。听见开门声,抬头看了黎唯哲一眼,神情似笑非笑:“哇,这还是你你第一次为我打架,我好荣幸。” 黎唯哲懒得跟他废话,单刀直入:“你就打算这样放过夏昭时了?” 林烟没有很快回答,等到这一关过了,他随手扔开手机,托住下巴,懒洋洋道:“怎么可能。别人不知道,你黎唯哲难道还不知道?我林烟是那么心地善良的人嘛。我这分明就是在欲擒故纵嘛,不让夏昭时后悔心疼,痛到要死,毁了一辈子,我怎么可能,会甘心呢,”他满口无所谓地讲着这样令人毛骨悚人的狠话,顿了顿,忽然想到什么,“诶对了黎唯哲,你信不信,今天夏昭时回去要做的第一件事,肯定就是迁怒别人,把他的手下打个半死,哈哈。” 诚然林烟是了解夏昭时的,但有关这一点,他却想错了。不是所有人都有那个能耐,那个资格,可以让理智惊人,控制成狂的夏昭时,不问青红皂白,不管是非黑白,就这么轻而易举,丧失自我地,迁怒到自己身上来的。对于除了林烟之外的人的发火暴戾,动手施虐,那不是迁怒,而是夏昭时对于那个人,真的愤怒。 无论好的坏的,他都只给林烟一个。好是蜜糖,坏是砒霜,二者却不能剥离,无法分割。要接受就必须接受全部,要放弃,也只能放弃全部。 这是爱上夏昭时这样的男人所必须付出的代价。这也是被夏昭时这样的男人爱上,所必须承担的痛苦。 只是林烟未免有些悲惨。坏的如期而至,好的,却从未兑现。 黎唯哲皱了皱眉:“好吧,虽然我不得不说你这点子实在是有点太狠太贱了……”下一秒表情旋即变化,耸了耸肩,“不过,这一次,我站在你这边。” 林烟笑眯眯地:“哟,你不讨厌我啦?” 黎唯哲瞥一眼,淡淡道:“除了你伤害庄景玉的时候,我从来,没有讨厌过你。” 真是迟来的殊荣。 林烟一时恍惚,眼底万千情绪一闪而过,眸中光华流转难以言状。沉默半晌,语气竟颇为感慨,低声喃喃:“那还真是讽刺呢。以前我被人讨厌的时候,恰恰是我最喜欢自己的时候;可现在我被你们喜欢了,却反而,是我最讨厌自己的时候。” 他不想死。 林烟的价值观是,活着哪怕遭万人唾沫,但也好过死后一人孤独。死后的荣光,对他来说,连个屁都不如。 黎唯哲见林烟的状态好像有渐渐低落下去的趋势,无奈叹了口气,不知该如何安慰,只能又重复了一遍他的那个歪理:“放心,祸害活千年嘛。“ 林烟失笑:“哈,是吗?”轻轻合上眼睛,似乎又倦了,“那可能我祸害的还不够,道行太浅吧。” 他比较相信夏昭时,能够活上千年。 所以……也让他后悔痛苦,寂寞孤独一千年去吧! 第四十七章   夏昭时开车(其实是在飙)回了当初和林烟一同住过数月的那个房间。 而不是与江臻共同呆过好几年的那栋别墅。 凌乱的衣衫,可怖的伤口,骇人的血渍,以及阴郁的表情,这一切的一切,都让夏昭时在下车后走进大厦一路上楼的过程中,吓到了不少人。电梯外甚至有小姑娘吓得当场就汗毛乍起,尖叫出声。 夏昭时只是冷。那一层优雅高贵的斯文外皮,这一刻,他不想再穿。 到了楼层,夏昭时一出电梯,就看到Jim微微弯腰俯首,恭恭敬敬地站在前方不远处。看样子,应该是已经等了他很久。 余光一瞟,眼眶陡然睁大,Jim心头震撼根本难以言说。他在夏家二十年,跟在夏昭时身边十五年,何曾见到过这位一向金玉其外而又蛇蝎心肠的少主人,有一天,竟有如眼前这般,“没有形象”的狼狈模样。 具体发生了什么他不知道,不过此情此景,无论怎么想,大概,也不会和事实差得太多。 Jim本来都已经做好了会被夏昭时以任何霹雳手段实施惩罚的万死准备,却不料夏昭时停在他面前,面无表情地看了他许久,不仅没有动手,反而平静笑问:“你喜欢他……你也喜欢他,对吗。” 不动声色的口吻话语,然而落在心里有鬼的那个听者耳里,却是堪比山河变色,雷霆万钧。 那一瞬间,Jim只觉脑中嗡的一声巨响,膝盖一软差点儿就直接给跪了。刷地抬起头,曾被林烟吐槽过无数次的面瘫脸,终于难得现出了一丝已有十余年未曾出现过的疑惧惊悚,惶恐忐忑。他甚至少有地提高音量,着急而笨拙地反驳:“不……不……没、没有……没有。” 夏昭时的目光深不可测,凌厉又尖锐,漆黑凝成漩涡。口气倒依旧平静如常。不过这平静对于Jim而言,根本不是暴风雨前的平静,而是毁灭性的世界末日。 “虽然你长在美国,不过夏家还是请人教了你们中文的吧。你难道不知道此地无银三百两,这句话的意思吗?呵,好啊,就算你对林烟不是喜欢,但至少,你对他着迷了,这一点,你总不能否认吧。否则怎么会那么凑巧,昨晚我前脚刚扔下林烟,你后脚,就捧着资料找我了。” “而且还一副愤愤不平伤心痛苦的不满表情。呵,你当真,以为我看不出来?” “不过……啧,Jim,有一点,我倒是真没看出来。你可真是有本事,也有够用情的啊。来,说说看,你花了多少时间,背着我,去打听林烟的事情,嗯?” “什么时候起,你从我夏昭时的手下,变成了他林烟的跟班?” “……” 夏昭时每说一句话,一个字,Jim的脸色就变白一分。到最后,已然全无血色,一片惨白。 几秒钟后。扑通── 这一次,他真的跪了。重重一声,不再犹豫,也没有缓冲,就这么直直跪了下去。冰冷坚硬的地板,销魂蚀魄的彻骨凉气渗入膝盖顺着骨缝簌簌往身体里钻,冻得他忍不住全身抽搐,牙关直打哆嗦。 其实Jim本来是一个,就算不说天不怕地不怕,但至少,这么多年,也是在生死鬼门关前危险打过许多次转的硬汉纯爷们儿的。不过至于他胆子大不大,到底有没有骨气,心里究竟有没有底……这些,其实都不重要,根本不重要。真正重要的,是夏昭时是一个什么样的人,他更清楚。 太清楚。 控制如狂,洁癖成性。身体和精神,都是。更别说他的心机如山,城府似海,以及他的霹雳手段,不择手段。 如今Jim幸好还只停留在打听林烟,幻想林烟,而并没有对林烟真正动手做什么的份儿上,那是他的运气,更是他的福气。夏昭时有兴趣的人,别说像JIm这种身份卑贱的下属,任何人,任何身份,也别说动手了,而是眼睛都不能多看一眼,脑子都不能多动一下,甚至连想都不准想── 那都犯了大忌,触了逆鳞,脏了夏昭时的宝贝。 Jim闭着眼睛压抑颤栗,以为这一次,他死罪可免活罪难逃,会痛不欲生,生不如死。 未知是可怕的,等待是焦灼的,平静是暗藏杀机的。尤其当这三者,全部,都来自于夏昭时,这个男人的时候。 “你在怕什么。我说了,我会对你怎么样吗,”不知过了多久,夏昭时忽然轻笑一声,不紧不慢地打破平静,停止等待,扔下答案,“我不会对你怎么样的。” Jim背脊一僵。下一秒地霍地抬起头来,瞳孔放大眼眶欲裂,满脸的不敢置信,又惊又疑。 那模样让夏昭时看得好笑,眸底蓦地闪过一抹难以言说的复杂情绪:“这一次,我不罚你。” 他不罚他。真的。因为夏昭时明白,这一次,最应该罚的那个人,其实,并不是Jim。 而是他自己。 他生他自己的气。这状况若是放在以前,他会拼了命地折腾林烟。但现在……但现在,哪怕再生气,也没有,可以迁怒的人了。 缓步踱到门前,仍在淌血的受伤右手慢慢覆上门柄,顿了顿,夏昭时敛去神色低声道:“虽然夏家一直以来都把你当做机器培养,但你毕竟是一个人。而只要是一个人……只要,还是一个人,那么,谁会不迷上他,谁会,不对他着迷。” 这是夏昭时曾经,自己说过的话。是曾经他自己,亲口,对林烟说过的话。 【没有人不会迷上你,林烟】 是的,没有人。 【只不过这份迷恋,有的人变成了嫉妒,有的人变成了喜欢,有的人记得深,有的人忘得快……仅此而已】 仅此而已。 那他的,变成了什么。 又会,记多久呢。 那时候夏昭时这么说,清楚地记得自己这么说。却怎么忘了,他自己,也是一个人呢。 他并不是例外。 某种程度上,林烟确确实实,是无敌了。 进了房间,夏昭时反手关上门,先没往里走,而是靠在门后一个人静静站了一小会儿。触目所及的一切都和当初与林烟同居在这里时的一模一样,丝毫没变,分毫不差。 物非人是是最幸福的。物非人非也许还能释然。但物是人非,却绝对,不会好过。 沙发是林烟坐过的。当然他更经常做的事情其实是歪着躺着顺便十有八九都抱着电脑倒在上面,打游戏。那姿势原本极不雅观,但因为是被他林烟做出来,所以就显得既慵懒又有范。床是林烟睡过的。林烟睡觉的姿势特别可爱,像个婴儿……不,是像个还在妈妈肚子里的胎儿,轻阖双眼安静浸在生命原始的海水深处,一身大半光裸,滑如凝脂嫩比细瓷,微微含胸,怀抱双膝,呼吸平稳,吐气轻浅。长长密密的睫毛偶尔倏地往下一扇,是梦里遇到什么可怕的东西了吗?洁白的胸口幅度微弱地上下起伏,仿佛一座被风吹过的山峦。还有窗户,也是林烟靠过的。游戏打累了觉得无聊了,林烟便喜欢靠着这片巨大透明的落地窗俯瞰整座S市。记得自己曾经问过林烟为什么,那个时候,林烟说了什么。 哦对了,他说,他可爱地歪着脑袋,自嘲笑着说── 【因为我就是喜欢看热闹啊】 是了。窗户下是整个S市最繁华最密集的地段。人来人往,车水马龙,灯影交错,霓虹闪烁。林烟喜欢热闹,因为他害怕孤独。 眼前每一样东西,每多细想一分,林烟的身影就好像成了鬼一样,在夏昭时那一双看得恍惚的眼底,若隐若现,呼之欲出。甚至有那么一瞬间,夏昭时几乎出现幻觉:林烟分明就靠着窗户站在那里,一转头,朝着他绽开笑颜。 桃花春雨,风情无限。 一如初见。 摇摇欲坠的画面。一眨眼,就不见了。 夏昭时干脆闭上了眼。 他对林烟有感情吗?原来……是有感情的吗?那── 是爱吗? 夏昭时是一个绝对强悍的男人,他不欲让自己显得如此落魄,也实在不想去思考这么矫情的问题。但无法否认他确实在一瞬间不禁想到了不久前的那一天,他刚刚不动声色地煎熬了十数个小时的跨国飞行,好不容易到达机场,却在一落地的刹那就惊悉听闻林烟为了救韩莹月而被莫清那疯子给抓走的消息…… 那一刻的勃然大怒到底是因为什么,他为什么,没有当场就深究下去。顺藤摸瓜原本是夏昭时最擅长的事情,但那一刻他到底是为什么,居然,会忘了做。 夏昭时明明是非常反感坐飞机的,可那时候他却连半点犹豫的念头都未曾在脑海里闪过,一闪而过都没有,便迅速转身回头。他也明明可以吩咐国内的手下,又或者和绝对万无一失的韩笑商量,把林烟救出来,而后再发给他一个消息就成了的,但他仍然固执己见,拒绝了母亲迅速归宅,越快越好的要求,抛下了正天下大乱人人自危的本家,改签机票,决定要走。 以及后来知晓这一趟航班竟然好死不死地误了点时,那一份几乎失去控制的抓狂焦躁…… 他明明逻辑力强擅长分析精于推理,可那时候却为什么没有花一点时间……一点点,只要一点点就好,去把这一切,想个清楚。 可能,一半用去担心,一般用去骂,你怎么不听我的话了吧。 以前夏昭时总觉得,最重要的人已经失去了,以后再失去谁,也都无所谓了;却不知道,曾经以为不重要的东西,一旦失去,都会变得重要的。 人心之贱,可见一斑。 夏昭时洗了一个长长的澡。作为一个男人,他原本的洗澡时间就已经长得有些令人叹为观止了,而这一次,则更是长到让人难以想象,无话可说。滚烫的热水哗哗淋在骇人可怖的伤口处──疼是有的,可这点疼对他来说,实在是,太微不足道了。 他甚至享受这样的疼。疼得清醒,疼得真好。 洗到一半时手机就一直在浴室外坚持不懈地响。夏昭时本不欲理,但没想到居然等他出来了,那手机都还没有放弃。皱了皱眉,夏昭时走过去拿起来扫了眼屏幕,神情一动看样子似乎不大耐烦,但到底还是接听了。 “说。” 那边Sean的声音立刻劈里啪啦迎头盖脸地砸过来:“嘿Adrian,说你要怎么谢我啊?那个Cecil我已经帮你处理好罗!万事OK,一切搞定!……不过──”欲言又止了几秒,Sean十分疑惑地抱怨,“诶我说,前阵子你说回国要包养的那个新MB,不会就是这个Cecil吧?……我靠!这就算不毁容也实在不怎么样啊!尤其你还已经见识过了像林妹妹那种级别的绝色美人,怎么还能看得上这种货色啊!……你还是我以前认识的那个完美主义的夏昭时吗!?” 夏昭时没工夫也没心情跟Sean闲扯,干脆利落地吩咐:“这你不用管,与你无关。至于那个Cecil──,”他无情地一顿,沉沉低笑一声,“呵,你们就尽情用吧,用死也不要紧。只要,别让我看见尸体就行。” 说着就要挂断。 Sean千钧一发地嚎了句:“啊喂!等下等下!”喘口气,嗓音突然压低,变得鬼鬼祟祟色迷迷的,“那个……嘿嘿,Adrian啊,你什么时候……再把林妹妹,带到美国来啊?哎哟,就算不能跟你抢……行了行了别动怒!大家都心知肚明很有自知之明的啦!但让我们看看……就看看!只是看看!……也行嘛。好歹大家兄弟一场,这么多年……你说是不是?” 其实听到这里,听到Sean这么说,那充满期待的语气,那热切盼望的心情──甚至夏昭时根本无需闭上眼睛就想象出来,此时此刻电话那头大洋彼岸的Sean,那一张吊儿郎当流里流气,典型至极的美国色佬的脸──都实在让他觉得,有些想笑。 可扯扯嘴角,他发现自己毕竟,还是笑不出来。 把林烟带到美国?呵,他也想。他何尝不想。他曾经就有这样想过而现在则是发了疯地想! 但有些事情,真的不是,也已经不是,他想,就可以。 只手遮天,遮不住生死阴阳。 “再说吧。如果没别的事,不要再来烦我,”夏昭时正欲挂断,忽然想到什么,缓缓眯起眼睛,“哦对了,还有,别老林妹妹林妹妹地叫他。第一他不是女人,第二,他比你大十岁。” “……”这回连想都不用想就能料到那边Sean瞬间当机的傻掉表情,“What!?他难道不是个高中──” 未来及说完的话,戛然而止在了夏昭时毫不留情的掐断忙音声里。 扔开手机心里堵得厉害。那是一种无法形容的感受,简直比一万只蚂蚁从心脏爬过但又挠不着的感觉还要难受。一千倍一万倍一千万倍的难受。夏昭时抬手揉了揉隐隐作痛的太阳穴,正准备起身去给自己倒一杯红酒,却没想到前脚刚才迈开一步,那手机竟然就又响了。 本来铁了心不打算再做理会,可直到他已经喝完了一杯,那手机居然还不死心,还在尖叫。 这一次夏昭时是真的不耐烦了,表情阴沉至极,看都不看屏幕一眼就直接一把抓起来冲着话筒粗暴低吼:“跟你说了不要再来烦我!” ………… 诡异的安静。千里传讯的电流,只听见夏昭时此刻无处发泄的压抑呼吸声。 “……你怎么了?难得,居然发这么大的火。” 当电话那头的声音一出,夏昭时霎时愣住。 不是Sean,是赵茹林。 他的母亲。 夏昭时脸色一变,顿了顿,长吐口气:“没什么,”想了想,转身在屋子里来回走着,一边擦头发一边低声解释,“我现在心情不太好,妈妈。如果没什么事的话,我挂了,早安。” 赵茹林沉默几秒,悠然一笑:“没什么事的话我会一起床就给你打电话?你以为我那么无聊?” 夏昭时目光一沈没有说话。没错,他们之间,的确不是那么矫情扭捏的母子关系。心中微叹口气,夏昭时走到沙发边坐下,点燃支烟,静静等待。 其实不想和母亲在这个时候进行谈话的原因,除了心情不好以外,还有一个,很重要的一个:他大概已经猜到,母亲将要跟他说些什么。 而在这个时候他并不是很想……不,他非常不想,说那件事情。 赵茹林一字一句,慢慢道来:“我上次跟你说的事,你考虑的怎么样了。” 果然。 夏昭时夹着香烟扶了扶额,语气虽竭力压抑,但仍听得出其中那些许无法掩饰的无奈和不耐:“妈妈,我说过,而且是早跟你说过了,这件事情,我暂时不想考虑。” 赵茹林优雅地轻微提高了一点音量:“暂时?暂时是多久?从你满二十岁那一天,我第一次抛给你这个问题开始,你给我的回答就一直是暂时。呵,你要暂时多久?你还想要暂时多久?以前是因为江臻,而现在,又是因为谁?” 毋庸置疑,赵茹林的问题是一针见血,直指要害的。尤其对于此时此刻的夏昭时来说,那分明就是尖锐到刺耳,无情到刻薄。 那最后一个“因为谁”,他不能说,那其实,是因为他自己。 夏昭时吐着烟圈沉默。 而他们确是一对浑然天成的默契母子,这时候,彼此都给了对方片刻宽容的宁静。最后,是赵茹林率先软了口风:“你知道我们夏家虽然几十年扎根美国,但骨子里仍是传统的。我像你这么大的时候……儿子,你已经十岁了。” “你不喜欢女人,这一点我早就知道。而我也从来没有强迫过你。并且以后,也不打算勉强你跟一个女人结婚。” “但是孩子……儿子,不管你自己想不想要,你都必须,给我生一个孙子。” “这一点我绝不会,也不能妥协。继承人,是必须要有的。” 夏昭时起身掐灭烟蒂,淡淡应了一声:“嗯。我会要孩子的,妈妈。我跟你保证,”他认真地承诺未来,却也干脆地拒绝现在,“但不是现在。” 赵茹林没有再逼他。她本身也是个叛逆的人,曾经年轻,有过经历,因而尤为深知过犹不及,适得其反的道理。 拿起勺子舀了口白粥慢慢喝下,赵茹林轻描淡写地转移话题:“于是,你刚刚发那么大的火,是不是,跟那名叫做林烟的漂亮孩子,有关系?” 夏昭时皱眉不答。不得不承认,女人的确天生就是感官敏锐的直觉性动物。 赵茹林在问出这个问题以前,心里面本就已经有了七八分的把握。而现在又加上儿子不说话,那便是十分确信了:“呵,果然如此,看来我猜对了。上一次宴会,我当场就看出来你对那孩子有些心思。” “真心思。” “记得当时我还问你,你要怎么处理那孩子。你说那是鸡毛蒜皮的小事,已经处理好了。” “哦不对。你那时说的是,根本不用处理。” 赵茹林每说一句话,一个字,却不自知,那些话,话话涂毒,见血封喉;那些字,字字如刀,刀刀刻骨,都剜在,他的灵魂深处。 “我跟你说如果这样那最好。不过照现在的情况看起来,可不是那么一回事啊。” “你们,出了什么问题吗?” 夏昭时听得恍惚,缓缓闭上眼睛:“不,不是我们出了问题。” 他的声音沙哑,听起来沉痛而疲惫,仿佛刚经历了一夜不是你死就是我亡的搏斗厮杀。刀光剑影腥风血雨,最不值钱是人命。这世上最残酷的战场,从来不在人间,而永远只在人心。 “是,我自己的问题。” 全部,所有,一切,自始至终,从头到尾,都是他,一个人的问题。 林烟三次向他伸出了手,而他却三次都拒绝。 他拒绝了他整整三次。 赵茹林听出儿子话里那已经不是掩都掩不住,而是根本连掩都懒得掩的疼痛苦涩,既暗暗吃惊儿子这回竟是动了如此大的真格,又因为当然到底是母亲,所以也难免为他感到无边的心疼。不过感情这种事情她也不好多说。更何况他们的母子关系,又从来不是那种朋友式的无话不谈,坦率交心。 思索片刻,赵茹林叹了口气,给出了让寻常母亲难以想象的安慰之语:“好。孩子的事以后再说,我不逼你,暂且不提。不过儿子,你是怎么了,忘了夏家的家训,也忘了以前我教你的话了吗?任何东西,任何人,不管是不是你的,但只要你想要,那就不要放过。” “既然认定了是真的想要,那么不惜一切代价,哪怕是毁了那个人,也一定要得到。” 这就是赵茹林和乔小因的区别了。对待感情,前者是不惜毁了别人,后者是宁愿毁了自己。 而这样极端可怕的的强悍基因,似乎,也遗传给了她们的孩子。 夏昭时笑得难懂,轻声应道:“我一直记得。” 然后他挂了电话。 是的,他记得,他的确一直都记得。这不是假话。因为这么多年,他也一直都是以此为准则,无论生活还是事业,一路哪怕腥风血雨,但也风雨无阻地走过来的。 然而这一次的情况却有些不一样。那个人不是他不想要──他想要,他想要的──可是,他要不起了。 眼前景象忽如雨帘下降,天地浩大模糊视线惨然无光,幽幽浮现出那一夜,窗外疏疏细雪,四野安谧无声,空旷昏暗的房间里,林烟抱着他的腰,脑袋轻轻抵在他的肩膀,在他耳边说: 【我是把我的骄傲,还有我的命,都交到你的手里】 他把他的命,交到他的手里。 而他却没有当真。 人命关天的事情,他竟然,没有当真。 报应不爽。他怪不了别人。 夏昭时叫人接回了被林烟寄放在兽医那里,已经养了好几个月的小Adrian。数月不见它长大了许多。至少,现在的林烟,是绝对已经抱不动它的了。 好像有了代沟,分开那么久再见夏昭时,自己这个名义上的“爸爸”,小Adrian却并没有表现出多少兴奋开心的神色动作,甚至连曾经常常做的,那几个最为简单可爱的亲昵接触,也都没有。除了因为相比起来,它从最开始起,本身就一直更粘林烟以外,看样子,竟还似乎是因为在怪夏昭时,当初在它垂死挣扎濒临病危的时候,没有出现呢。 这还真是有一点傲娇的潜质。 小Adrian钻进衣柜裹着林烟的衣服拼命地嗅。夏昭时走过来摸摸它:“你也想他吗?” 哼,不理你。 小Adrian别扭地转过头去,拿屁股对着夏昭时。 夏昭时哑然失笑。不过── 好吧,难得,这一次,我们是一头的。 第四十八章 后来几日,林烟的病房门几乎要被前仆后继的热情探访者们给生生踏破,不过他就象征性地意思意思随便挑着见了几个。懒得见那么多人固然是原因之一,当然更重要的,其实是因为他如今的身体状况和健康水平,根本也不允许。 对夏昭时的欲擒故纵,“纵”已经实施了,林烟每天躺在床上无所事事就琢磨着,在化疗之前什么时候,再来一次“擒”呢?却不料,韩笑竟先登门造访了。 不过仔细想想,韩笑的造访,倒也算不上是什么特别出乎意料的事情。 韩笑走进病房,林烟直接忽略他,十分不给面子地单刀直入,一堆问题劈头盖脸地啪啪扔出:“你女儿怎么样了?现在几个月?宝宝出生了吗?什么时候生?” 韩笑一顿,眯起眼睛神情复杂,半晌才慢条斯理略似感慨地说:“呵,真没想到,你倒是真的关心莹莹。” 林烟挑衅一笑:“我是真的关心韩莹月没错。不过可惜了,如果她不是你韩笑的女儿,那我会更关心她一百倍。” 韩笑莫名其妙被噎了一句,也不生气,反倒似笑非笑摇着头叹气:“啧,不愧是林烟,了不起,都这个时候了,你居然还改不了你这伶牙俐齿尖锐刻薄的老毛病。” 林烟耸耸肩,满脸无所谓地说:“我一直这样,这辈子也就这样,韩老板您不是老早就知道,也老早就该习惯了吗?”歪起脑袋眉目天真,“而且,也正是因为这个时候,所以我才更不能不伶牙俐齿,尖锐刻薄呀。不然以后就算想再噎您几句,估计也没力气,更没机会了,您说是吧?” 韩笑低笑一声不置可否。良久无话,突然林烟百无聊赖中眼尖地注意到,韩笑曾几十年不离手不取下的那一枚昂贵玉扳指,不见了。 因为过去韩笑对那东西分分秒秒时时刻刻都绝不离手的坚决态度和恒久画面,留给所有人的印象都实在是太过深刻了,所以此前这一对比,便让这一刻韩笑空空荡荡空无一物的左手大么指,显得愈发鲜明刺眼。 林烟惊奇地眨了眨眼,忍不住闷笑戏谑:“哟,难得啊,总算知道自己究竟误会了多久,又到底傻逼了多少年呀。啧啧,这么毁灭性的悲摧事实,倒也真难为让韩老板您这年过半百的老人家来接受了。哎,勇气可嘉,我很佩服啊。” 韩笑深深看了林烟一眼,半晌,慢吞吞地:“你还打算继续跟我说这些毫无意义的废话多久?……或者,你压根儿就打算,一直跟我说这些毫无意义的废话吗。” 林烟神色夸张地惊疑:“咦?什么?难道我们之间……还有什么有意义的话题可说吗?……吓!我怎么不知道?” 林烟这明显是懂装不懂,表演过度的戏弄模样,到底让韩笑皱起眉头。额角深浅不一的沟壑细纹渐渐透出几分难以置信的错愕痕迹:“究竟怎么回事,林烟。莫非你不想要因因和你那个卑劣下贱的性奴老爸合葬了吗?曾经求我求成那样,一辈子就为了做这一件事,不惜一切代价也要把因因弄到手,而现在居然这么快轻易放弃……这可,不像是你。” 林烟嗤笑,仍是那句雷打不动的自嘲:“不好意思,这就是我,我就这样,很遗憾让您失望,不过我不抱歉。” 韩笑慢慢阴沉下脸,精瘦凸出的白净指节一下一下敲在桌边,声音不大但气势慑人:“我劝你最好还是跟我说实话,林烟。到底怎么回事,为什么会改变得如此突然,说放弃就放弃。” 眼前韩笑这样,林烟憋了半天到底没憋住,终于受不了地捧腹大笑起来:“哈哈哈!天啊……怎……怎么搞的……怎么人人都这么贱啊!以前我拼了命地拿这件事情去烦你,你生气,结果现在我不拿这件事情去烦你了,你反而变得更不开心,疑神疑鬼,像个神经病……哎,人啊,真是,”他抬手抹去眼角泪花,弯着腰细细喘了几口,脸颊渐渐泛起几丝因为病弱体虚而独有的不正常的潮红──不过精神瞧着还不错,“好啊,如果你真那么想听的话,无所谓啊,我说。” 他正正神色,轻笑着说:“其实真的也不为什么,你觉得放弃是错了,可自从上次,我在我爸的墓前差不多死了一次以后,一觉醒来突然就想通了。以前的坚持,或许根本,从来就没有对过。” 放弃是对的,当坚持从一开始,就是错的时候。 韩笑闻言目光霎然一凛,薄唇微抿,僵成一条直线,硬邦邦地吐出四个字:“什么意思。” 林烟浅浅一笑,转头望向窗外阳光灿烂的天空。头顶艳阳却不比他此时此刻的精致五官明媚多少,更别说还远逊他那一笑里独一无二的韵味风骚。 “死了是什么都感觉不到的,韩笑,活着才最重要。所以人一旦一死两眼一闭,又何必再去纠结生前挚爱的那一个人,究竟是躺在身边,还是远在天边呢。” “更何况──”他回过头来,逆光的脸写满微妙的不屑,“相爱的是感情,身体又算什么。” “……” 韩笑久久无话。只是那一双保养极佳的手,在林烟看不到的背后,紧紧握成了两只青筋凸出的拳头。 第一次韩笑觉得,自己其实,从未真正懂过林烟。曾以为林烟声色犬马无性不欢,如今发现,他竟也接受灵肉分离,精神之恋;也曾以为林烟只争朝夕轰轰烈烈,此刻才觉,他竟也期盼天长地久,细水长流。 他原来竟是一朵渴望永恒的烟花。当繁华绽放转瞬即落,他希望,有人,能带他回家。 而那时候林烟已经成为灰烬。风光落幕,耀眼不再,巅峰已逝,风沙滚滚,过往的一切都仿佛梦幻,恍如烟尘。可如果那时候有人,还有人,不管不顾,不嫌不鄙,不离不弃地,捧起他的碎片残渣,对他宛若至宝,珍惜犹如鼎盛──那么他相信,那就是永恒。 那就是,他要的,最贪婪的永恒。 瞬间和永远他都要。燃烧和耐久,都是他的。 韩笑突然打破静默:“对了,前几天凌望来找我,想让我送莹莹去查骨髓,看能不能跟你匹配。我跟他说,如果你跪着求我,那我说不定会考虑考虑……呵,结果你知道吗,他当场,真的当场,就跪了。动作快得很,一气呵成,没有一丝一毫的犹豫。林烟,你可真了不起。” 林烟挑挑眉:“喂喂,你这也太恶劣了吧。老人家可不能这么坏啊,就算你不为自己的后半生和下辈子积德,但好歹也为马上就要出生的小外孙积点儿德吧。” 韩笑回答得云淡风轻:“怎么,只准你恨乔小为,就不准我恨了吗。” 林烟一愣,旋即扑哧一下笑出了声。 好吧,他承认,这一刻,他觉得韩笑,居然挺可爱的。 韩笑想了想,再开口,语气竟颇有几分犹豫不忍:“那么,不是我不让莹莹去查,也不是因为莹莹现在的身体状况,而是因为你知道……你应该知道,莹莹的骨髓和你……” “我知道我知道,”林烟赶紧挥手打断韩笑的欲言又止,十分干脆,不在意道,“当年妈妈生病的时候,我们俩不是都去查过吗?我知道我们俩的骨髓和妈妈都不匹配,也知道她的骨髓和我的也不匹配。从来没指望过,所以现在也不觉得有多失望。” 他只是从始至终,都在绝望。 韩笑眼神一闪:“好,那你自求多福。我不会,再来看你了。” 再来看,那个逐渐虚弱,步向死亡的林烟,会让韩笑不可遏止地联想起许多年的因因。而韩笑老了,那样留不住的痛,他不想,再经历一遍。 林烟嫌恶地翻了枚白眼:“去去去!我也看不上你这个老头子。” 韩笑大度一笑走到门前,身形一缓突然想到什么:“哦对了,还有,刚刚我来的时候,看到夏昭时的车也停在外面,”他转头回望林烟,眸中劝诫的意味若隐若现,“怎么,你真的打定了主意下得了决心,一直,不见他吗?” “我当然要见他,”否认之快让韩笑微微有些无语。林烟恹恹打了个呵欠,蜷起身体缩进被窝慢慢闭上眼睛,声音渐变含糊,“不过现在,还是让先让他等着吧。” 让他等,让他悔,让他疼。让他黯然销魂,让他痛不欲生。 林烟不是什么好人。但对夏昭时,他已经很好,很好了。夏昭时曾给了他深可见骨的三刀重伤,而如今他还他的,只不过是兵不血刃的一记鞭子。 疼归疼,却带着林烟那一份,并不伤筋动骨的温存。 于是这一等,就让夏昭时直接从烈日炎炎的盛夏,等到了凉风渐起的初秋。 九月底的某一天,夏昭时抱着小Adrian来看林烟。不过小Adrian不能进病房里去。虽说林烟现在还没有正式开始做化疗,可是白血病人的免疫力和抵抗力本身也是相当低下的。宠物们身上那些,对于身体健康的正常人来说,或许不值一提微不足道的细菌病毒,然而对于林烟而言,可能一个不小心,就会成为一项致命的威胁。 所以夏昭时只能先抱着Adrian站在一旁透明的玻璃门外,左右晃了晃呈给林烟看。小Adrian对这样能看不能摸的会面状态感到非常不满,生气得很,在夏昭时怀里不安分地乱动。那渐长锋利的尖锐爪子和肌肉强壮的四肢小腿差点儿伤着了正辛苦怀抱着它的夏昭时。林烟见状,眼底不禁流泻出一抹宠溺欣慰的温和笑意,歪着脑袋想了想,忽然抬手放在嘴唇前,做了一个“嘘”的姿势。 小Adrian不依不挠咩唔一声,但立刻奇迹般泪眼汪汪地安静了下来。 它果然最听它林烟爹地的话。 一人一狐就这么比比划划无声交流了许久。中途林烟的眼神始终没有落在夏昭时的身上。约莫一刻钟过去,等到小Adrian的探亲时间结束了,夏昭时才终于得到首肯,能够进去。 他有些恍惚。 在刚刚林烟──不管是有意还是无意──从头到尾,都只凝眸在小Adrian一个身上,而心无旁骛的时候,夏昭时同样,那一双幽若寒潭的深邃眼睛,也只顾着,在看林烟。 他看着林烟,四目交接的刹那,数月离别的时光。他任由自己的身体经受着一场仿佛天地初始的狂风暴雨,又好像一片世界末日的惊涛骇浪。无边无际的海水在他的心底滚滚而来汹涌直下,不由分说,不可力抗。但他的表面却是平静,只是平静,仍是平静。然后他看着看着忽然发现,自己实在有些难以想象,眼前的这个男人,曾经那样的光芒万丈。 那样的,光芒万丈过。 此刻在他眼前的林烟,苍白,细瘦,憔悴,虚弱,仿佛微风一过,就会被吹走了。轻而易举,不费吹灰。如同一张薄薄的纸片,又如一片枯败的落叶。 天高地远,山河辽阔。他会被吹到哪里去,又将要,飞到哪里去呢。 到底是什么害了他。到底是什么偷走了他曾那么不可一世,足以刺破黑夜的耀眼光芒。是黎唯哲吗?是白血病吗?是韩笑吗? ……还是,他夏昭时呢。 一瞬间夏昭时忽觉胸口大恸感受难以言说。想要嘶吼呐喊的冲动根本控制不了也实在难以控制。他好想一把扯掉他前半生披了二十多年的那一层,早已经让他疲惫不堪厌恶至极的外壳皮肉,面具伪装,管他什么夏家管他什么生死管他什么继承!……让那些劳什子的破东西全部见鬼去全部见鬼去!他通通都不想管!通通都不想要!通通都不想看!通通都不想理! ………… 他只想要和眼前这个男人在一起。无论对方的目的地,是在哪里。 夏昭时虽不怕死可是也不会想死。然而就在那一瞬间,他确实,真的,就这么想了。不由自主,情不自禁。 至于原因是什么── 他早已迷失。 林烟微仰着头同样久久凝望着夏昭时,目光沉静,声音也轻:“你为什么这样看我?”,想了想,小幅度地偏了偏脑袋,眸中隐约有光,笑容明媚温婉,“你怎么不说话。” 夏昭时略显艰难地动了动唇瓣,竟可笑地发不出声响。 得不到回答,林烟的眼底渐渐浮出了几分困惑。忽而神色一僵,竟莫名透出了一丝惊恐欲死的悲伤仓皇。他手忙脚乱地举起手摸了摸自己的两边脸颊,自言自语般低声喃喃:“是不是因为我变丑了?我变丑了吗?”顿了顿,不待夏昭时开口,就万分失落倍感沮丧地垂低眼睑,长长的睫毛覆盖落下,阴影如蝶展翅欲飞,那模样真是动人心魄我见犹怜,“唔……我变丑了吧。” 其实这时候的夏昭时真想回答他,没错,你的确已不复初见时那般惊艳漂亮。可是── 在此刻我的眼中,却比以往的任何一次,都要令人难忘。 曾经只是一张毕生难忘的脸,而如今,成为一个毕生难忘的人。 这样,你满意了吗。 夏昭时是真的彻底记住了你,再也,忘不了了。 林烟低头牵起夏昭时的手,放在掌心细细摩挲。那久违的体温与颤栗的触感,令他陶醉沉沦,欲罢不能。 伤敌一万自损八千。离别数月天各一方,思念成狂黯然销魂的的,又何止,他夏昭时一人。 “喂,你现在是不是很庆幸,幸好我得的,不是艾滋?”林烟低低笑问。 “不,”谁知夏昭时竟否认得这般干脆,一字一句,轻轻地说,“我希望你得的,只是一个小感冒。”他抬起空闲的另一只手,温柔覆在林烟渐渐稀疏的头顶──不知不觉,头发就已经掉了好多好多。夏昭时竭力压抑着心中那几欲催人发疯的难过疼痛,酸楚苦涩,声音微不可察地颤抖:“我希望下一秒你就能跳起来大笑着奚落我,说这一切都是演戏,都是报复。” 林烟闻言立刻大笑,也果真奚落,不过,却不是夏昭时想听的。 “哈哈哈!天啊!夏昭时,你怎么了?这还是你吗?最近电视剧看多了?” 夏昭时不介意地勾了勾唇角。然而那黯淡无光的笑,也刚好恰到好处地,止在唇角。 “不过──”林烟笑累了揉揉肚子,几经犹豫,最后仿佛豁出命去那般壮烈决绝,“好吧,夏昭时,如果你真那么想让我骗你一次的话,那我承认,我倒的确有件事情,是真的骗了你。” 林烟说着抬起头,口气既撒娇又温软,如春风一路酥到人心深处,最深处里去:“你听了不要生气,好不好?” 这时候还生什么气。夏昭时无奈叹口气,一垂眸,满目辉光就这么直直落入了林烟的璀璨星海,微微一笑:“我不生气,我答应你。” 他不生气。真的。因为就算听完他真的生了林烟的气,这一次,他也决定,迁怒他自己。 林烟得了保证,一把抓起夏昭时两只手腕,可爱地来来回回左右摇啊摇晃啊晃,洋洋得意:“好,这是你说的,你可记着。不准说话不算话,不信守承诺。” “嗯。”夏昭时宠溺一笑,洗耳恭听。 林烟抿抿嘴,缓缓地道,“其实那三次我来找你……只有第三次,是出自真心。前两次,都是我故意的。” 夏昭时皱了皱眉。 林烟一直在察言观色,见他这样立刻就不干了,急道:“喂,说了不准生气的啊!” 夏昭时无奈:“我只是皱了皱眉……” “皱眉也不许!” “……” 好吧。 夏昭时决定不跟敏感又任性的病人和爱人计较。俯身亲了亲林烟的脸,他宠溺无边,莞尔失笑:“好好好,皱眉也不许。放心,我没有生气,只是有点好奇,你继续。” 林烟撅起嘴,甩开夏昭时的手腕转而躬身抱住了他的腰,将脑袋深深埋进夏昭时肌肉结实的腹部,从被挡住的口中传来的声音,显得有些含含糊糊,闷闷嗡嗡: “前两次我来找你,其实心里也早就已经猜到了,你是绝对不会搭理我的。因为你这人不就是有那点儿小毛病吗,不想被人控制自己又死爱控制……谁还能比我林烟更清楚呢。” “我一直都在怕自己有一天可能会得这个病,你知道的。不然我也不可能从十六岁起,就每个月固定去医院做那么彻底的身体检查。” “第一次来找你的时候,我还不确信自己以后到底会不会生病。但我想着,未雨绸缪,总是好的。更何况我觉得,如果放任你顺其自然地去发现你对我的感情,究竟有没有感情,有了感情又到底是不是那样的感情,那样的感情会给你带来什么好处又引起什么弊端,甚至值不值得应不应该……唔,好麻烦好琐碎好多过程……光想想都头大!要好久好久啊,估计等到你真的想清楚了做好决定了,中间没有五载,恐怕也有三年吧?就算我不生病也不想等那么久!我很懒,才没有那个耐心把我的宝贵时间都耗费在你一个人毫无意义的纠结里呢。反正你们这种靠逻辑和理智过活的家伙们就是这点麻烦!磨磨唧唧拖泥带水的,做生意像这样也就罢了,但人心和感情上的事居然也这么搞,真是一点都不痛快,胆小鬼,没魄力!” “所以那时候我就想,与其守株待兔等你自己发现,倒不如让我林烟来先打第一枪。一举成功了那固然最好,然而就算失败了,也没关系。反正等你以后终于想通,那我就大赚特赚不是?你会觉得因为有愧于我,所以对我更好,爱我更多。” “然后第二次,我不惜千里跑到美国去找你。本来最开始,我也只是抱着跟第一次一样的打算的。但哪知道一下飞机我竟然就接到电话,被告知自己到底没有逃过宿命,到底,还是得了这个病。” “所以夏昭时,我不能再仅仅满足于,你承认你喜欢我,你爱我,这点小儿科的东西了。我说过,我要让你记住我,永永远远地记住我,在我林烟死后,剩下漫长的生命,余生所有的岁月,都再也爱不了别人,看不上别人,想不了别人。而只有我……只有,永远失去的我。” “你看,我就要死了,可你还活着,而且还要活那么那么久……你说我怎么会开心,怎么能不怕,怎么可能不担心呢!我不准你爱别人!不准不准不准!反正我就是坏,就是变态,就是极端!我就是要你和萧岚一样,一个人寂寞余生孤独到死!剩下的大半辈子,永远都在想念我的年年月月日日夜夜分分秒秒时时刻刻里度过!” “可是要做到这样,光有爱……光有爱,这不够,这怎么可能,会足够呢。” “记住是一个人最难的。因为它要对抗的敌人,是最强大的时间啊。” “爱不够,真的不够,远远不够。还需要恨,还需要痛,还需要牵挂,还需要思念。” “当然最重要的,是后悔。” “所以,为了让你后悔……夏昭时,我必须,让你狠狠,狠狠地,先伤害我。” “我不好过。所以,我也不想让你好过。可是爱情本来不就是该这样的吗?我好你也好,我痛,你更痛。” “……不对吗?” 林烟的声音一直低沉温和,到最后近乎天真稚嫩;但那掩盖不了──其实是愈发显出,这实在是一番,令人毛骨悚然的,认罪的事实。 他果然尽得真传,完全遗传到了乔小因对待爱情的强悍基因。在感情里,为了得到一个人全部的真心──无论那是瞬间的激情抑或永恒的温情,他甚至不惜自残,宁愿,毁灭自己。 这就是,林烟的爱情观。火一样的浓烈,呼啸着,咆哮着,翻滚着,不管别人更不顾自己自己,反正全都吞噬,只要烧尽一切。 令人胆战心惊,又让人欲罢不能。 一路听下来,夏昭时虽不至于失态失色,然而巨大的震撼,还是在所难免。 是震撼,也只有震撼。而没有责怪,没有生气。 夏昭时这时候心中想的是:这就是自己爱上的人,这就是入了自己双眼的人,这就是在他死后,自己很可能要记住一辈子,并且也为之煎熬折磨,苟延残喘一辈子的人。 锥心的疼痛,巨大的不舍。可在这铺天盖地密密麻麻的疼痛不舍之下,夏昭时竟又隐隐觉得骄傲,觉得兴奋,觉得自己全身的血,都在燃烧,都已沸腾。 林烟永远能够激发出夏昭时心底深深潜藏的野性本能。就像林烟活了大半辈子也没有过一丝一毫的羞耻矜持,却在遇见夏昭时的瞬间便近乎报复性地爆发涌出,全都,献给了夏昭时。 他们是同类。如此互补的同类。这样的对方,天大地大,世界这么广,人口这么多──却再没有。 再没有。也不会,再有了。只此一个,天下无双。 夏昭时放不开手。 既然千千万万都弥补不了那一瞬间没有伸出去的双手所造成的深渊裂缝,那么,要多少次,才可以,才足够呢? 多少,他都愿意做。只要给林烟时间,只要,请让林烟活着。他都愿意,他都舍得。 可还有机会,还来得及吗。 一瞬间夏昭时真恨不得成天,再逆了原来头顶那一片,瞎了眼的老天。 林烟缓缓闭上眼睛,娓娓继续:“不过,只有第三次,夏昭时,我是真的有点受不了了。我没办法不吃醋不嫉妒,装作平静,毫不在乎,我发了疯地不爽!你知道那时候,我有多难过,多伤心,多委屈吗。你怎么可以……怎么可以,拿Cecil那个贱人,来气我呢。” “我的意思不是Cecil是重点,而是明明只是我们俩之间的事情,我们俩之间的感情,我们俩之间的问题,你怎么可以,把外人牵扯进来呢。” “你不是有洁癖的吗?可怎么能容忍这样……怎么能容忍这样……我不能,我就不能。” “更何况那个外人还是个贱人!” “而夏昭时你居然还想拿他来惹我生气!甚至拿他来代替我!……这简直就是侮辱!简直就是我的耻辱!” “呼……所以只有那一次,夏昭时,才是你真正意义上地伤害我。第一次,伤害我。” 说到这里林烟微微一顿,旋即吃吃笑了:“不过,没有第二次机会了,”他起身放开夏昭时的腰,慢慢抬头,歪着脑袋,精致逼人的眼角眉梢写满得意,那神情既天真又可爱,既迷人又骄傲。不复粉嫩的苍白唇瓣一张一合,吐出来的字句轻柔娇嫩有若花蕊,“无论身体还是心,你都再也,伤害不了我了。” 这世上原本没有多少事情可以那么特别,但一旦和生死扯上关系,那就确确实实,变得独一无二了。 “夏昭时,还记得那一晚我对你说,我把我的命交到你的手里,可你没有要吗。” 夏昭时记得,当然记得。那是他这辈子所有做出过的,最蠢,最蠢的决定。倒贴的东西他原本一向很少拒绝,为数不多拒绝的这一个,好讽刺,竟偏偏,是他最想要的。 “那次你没有要我,而现在,你也要不了我了。可是你不要生气,夏昭时,你要不了不是因为你要不起,而是因为,我给不了了。” 他曾伤他三次,而如今,换他舍他一次。 并且他也只能,舍他这一次。就算想来第二次第三次……也没有机会。 “你也不要生气我一直不见你。我其实很想见你,你都不知道这些日子我有多想你。可是我又不能见你……可是我又真的不能见你你知道吗夏昭时!” “因为一见到你,我就不想死!” “……我本来就不想死。再见到你,就变得更加不想死。” “然而我活不了……然而我又活不了……我怎么办,你要我怎么办……你说你到底要我怎么办!夏昭时!” 林烟一头重新重重抵回夏昭时的腹部腰间,满口痛苦绝望地压抑低吼。夏昭时心中疼痛无法言语,说不出话只能紧紧抱住林烟。事实上夏昭时本来也不是一个会安慰人的温情男人。所以这一刻他只是抱着,用尽,他全力地抱着。 千言万语,那些说不出口也来不及说的话,都在,这一个倾尽所有的全力拥抱里。 它其实并没有给林烟带来多少希望和安慰,可是,谁也不能代替。 不知过了多久林烟才终于渐渐变得平静,仰起脸眨着一双恍恍惚惚的桃花眼痴痴地问:“夏昭时,你说,这会不会是报应?我真的很坏,我知道。我这么坏,这么坏……所以死后,我一定会下地狱,对不对?” “地狱?呵,是啊,地狱,”夏昭时微微一笑居然点头承认,“天堂让那些凡夫俗子们去,地狱,我陪你。” 我陪你,一起下地狱。 林烟全身一震,仿佛突然遭到电击,眸中碧波顷即泛滥。这一刻地狱无需再羡慕天堂,因为它已经,创造出了它自己的天堂。 夏昭时从来不是一个会说甜言蜜语的男人。更遑论林烟听过的甜言蜜语早已经有太多太多;然而这一句话,却仍然远远,远远地超过,他曾经听到的一切。 而这一刻,也远远超过了曾经,他所有辉煌的瞬间。 他要死了,但生前已无所憾,而死后,也仍有可盼。 仔细想来,林烟和夏昭时之间,的确与普通情侣们不大一样。他们从没有对对方直接说过我爱你,类似这样的话,来作为表白。 夏昭时说的是: 【你是我的,我罩着你】 【没有你不会迷上你,林烟、我也是】 以及刚刚这石破天惊的一句:【地狱,我陪你】 而林烟说的则是: 【我是你的】 【我把我的骄傲给你】 还有那让夏昭时追悔莫及,悔恨至死的一句:【我把我的命,交到你的手里】 他们都不是正常的人,说不出正常的表白。但有些东西,自在人心。 深秋到来的时候,由谢非格导演,李一南和陆霭霭主演的那一部电影终于在三方粉丝(谢非格也有不容忽视的壮观粉丝)的强烈期待下,在全国上映了。那是一部现代都市爱情电影。片子本身文艺,延续了谢非格的一贯风格,然而因为这次男女主的选角缘故,所以其商业影响亦不容小觑。 剧本好,导演好,演员好,拍的好……票房当然也不可能不好。 事实上是不止是不好,何止才不好,而是简直好爆了。 要知道如此低成本的一部现代都市戏,刚上映短短三天票房就直接破亿并且仍在不断往上狂飙一眼望不到尽头……那是令投资公司多么欣喜如狂的一件事情。 几乎就是一个奇迹。 或许,是因为它引起了这社会上,许多的有情人的共鸣。 电影名字叫做《往夏如烟》。而跟着这部电影一同火起来的,还有由齐逸根据电影情节作词作曲,最后由男女主角共同演唱的主题曲。 主题曲的名字,也叫做《往夏如烟》。 男:你说你曾经 有过一段刻骨铭心的爱情 我微微一笑 你问我怎么不嫉妒 你不开心 因为亲爱的 我也深深明白 什么叫做爱过,和忘记 我也曾深爱一个人 那是一个有些害羞的小女生 那年夏天 她在阳光下回眸冲我一笑 便恍惚夺走了我的全部心神 我帮她打退总是欺负她的坏男生 她学不懂的功课 我一点一点帮她完成 她总是温柔站在离我不远的身后 踩着我的影子 一步一步跟着我走 那个时候 我以为我们一辈子 都可以这样过 啊 啊 可是我忘了啊 我的小公主 总有一天会长大 她长出了漂亮的脸蛋 迷人的身段 和一头乌黑如瀑的长直发 她是以前的那个她 也不再是以前的那个她 她的笑容 依然带着少女独有的羞赧与温柔 她的成长 却让她不再需要我的保护和守候 她不再是 只跟在我身后的小女生 女:我说我曾经 有过一段刻骨铭心的爱情 你微微一笑 我问你怎么不嫉妒 我不开心 因为亲爱的 我在害怕 你会对我 也只是爱过 然后忘记 我也曾深爱一个人 那是一个有些霸道的大男生 那年夏天 他在教室的窗边扬起眉角 一刹那 就惊艳了我的整个青春 他有时温柔体贴 情长意深 有时若即若离 忽热忽冷 他的身边 总围绕着许许多多 爱慕青睐他的小女生 他来者不拒 可是谁也触碰不到他最深的灵魂 那个时候 我以为自己是特别的 就算他花心风流 我们也可以一辈子 就这样过 啊 啊 可是我忘了啊 我的意中人 总有一天会长大 他有了一颗成熟的心 一份真挚的感情 甚至愿意为了别人 成为只知付出的大傻瓜 他是以前的那个他 也不再是以前的那个他 他的笑容 依然带着少年独有的张扬与帅气 他的成长 却让他在另一个人身上 学会了真心和柔情 他不再是 只懂寻欢作乐的大男生 合:往昔夏日 忽都化作 滚滚烟尘 曾经以为 不会再像爱他(她)那样 爱上别的男(女)人 直到有一天我遇上了你 发觉彼此受过的伤都很深 我们倾诉安慰 深夜买醉 高歌唱K 细数对方眼里的泪 凌晨酒醒 我们拥抱着接吻 我知道那不是他(她) 我知道那只是你 亲爱的 我能区分 你柔软的双唇和温暖的体温 让我感到爱情仍有可能 如果爱情一生只一次 一次就一生 那老天未免太过残忍 从深爱变成爱过 我一直在耐心地等 从想念变成想起 我一直在耐心地等 也许有一天 我可以从旧爱里脱身 发现那一年的阳光太盛 发现那一年的夏天 缓缓关上了门 往昔夏日 忽都化作 滚滚烟尘 林烟和夏昭时一起看了这部电影。而这首歌也是他有生之年第一次,完完整整学会唱的,第一首歌。 它戳中了林烟什么?过去和现在。 而他没有未来。 第四十九章 化疗到底是逃不掉的。尤其当天气渐冷冬天来临,对于病人来说,就更是加倍艰难,很难熬过。 第一次化疗之前,夏昭时没能见到林烟。 因为林烟不许。死活都不让他见。 夏昭时尝试努力了两次,都失败后,他没有再坚持第三次。他不强求,因为林烟的心,他比谁都更懂。 面对自己时,那前所未有铺天盖地,数也数不清的矜持感与羞耻心,让林烟无法坦然,不安坐立。都说人们会肆无忌惮地在最爱的人面前展现最真实的自己,可林烟不是一个正常的人。他可以接受自己在任何人,任何无关紧要的“别人”面前,流淌出几滴或真或假的虚伪眼泪,却不能容忍自己在夏昭时,在自己最爱的夏昭时的身边,暴露自己,哪怕一丝一毫的软弱疲惫。 一点点……哪怕只一点点,也都不行,都不可以。 他说他把骄傲全给夏昭时,而事实上林烟也的确这么做了。然而他的底线,他的原则,他的自尊,林烟始终,牢牢,牢牢地,握在他自己的手掌心里。 那样东西,他不给任何人。 因为林烟一直深深记得许多年前,妈妈对着年幼无知的自己,认真给出的谆谆教诲: 【儿子,如果一个人爱你,那么永远,不要让他得到你;如果你爱一个人,那么不惜一切代价,也要得到他】 而夏昭时奇迹般地竟是一个他爱并且也爱他,弥足珍贵,独一无二的惊喜存在。于是林烟绞尽脑汁想方设法,都要从中,找出一个平衡来。 我把我的很多给你,只留一丝空隙;你把你的全部给我,但你曾伤害我──这就是,他要的平衡。 他到死都是这么自私,这么可怕。全世界只有夏昭时,觉得可爱,能够包容。 而全天下也只有林烟可以经受得住夏昭时表面风平浪静,海下暗潮汹涌的致命伤害,活来又死去,死去再活来。 他们确确实实是天生一对;无可辩驳,唯一的绝配。 化疗后人的身体相当虚弱,免疫力和抵抗力都低到极其微弱甚至聊等于无的可怕地步。这下,连夏昭时也进不了病房了,只能无可奈何地站在房外,和林烟隔着一层薄薄的透明玻璃门,明明就近在眼前,却偏偏远在天边地对视凝望。 这样看得见但碰不到的微妙相距,比那一刻的云端深渊,还要更远一百,一千,一万倍。 没有尝过死别之痛的人,自以为是地说出了许许多多大言不惭的空话废话。因为他们暂时还不懂,这世上不会有,也不可能会有,比阴阳相隔,更远,更绝望的距离。 你在这头我在那头,中间浩瀚的是生死──是你活不过来,而我,也不想死。 从夏昭时这边望过去,林烟的脸色简直惨白到让人无法想象。一定很疼,他想。而林烟最怕疼了,他又想。 再然后夏昭时脑中一闪蓦地想到,林烟是所有他见过的最怕疼的人,可他竟从来没有见到过林烟的眼泪。 包括现在,哪怕此刻。 尽管有许多次都已然秋水无限,波光婉转地含在眼睛里,总以为下一秒就要泛滥溢出,一泻千里的;但以为始终只是以为,林烟从来,没有让它们流出来过。 林烟不是常人。常人是有多爱那就有多真实,而林烟却是有多爱,那就有多掩饰。 夏昭时真是爱惨了又疼煞了,他的爱人,这一点与众不同的小心思。 林烟艰难地偏过脑袋幽幽望向门外的夏昭时,眼神轻轻一动,眸中光华流转,辉煌璀璨,犹如一瞬间重临巅峰的回光返照。嘴唇微微张开苍白颤抖,仿佛是在诉说着无边无际的寂寞。 然而夏昭时却迅速抬手冲林烟做了一个“嘘”的姿势,眉目沉静,目光温柔。不用说,他懂的。如果这一刻林烟想对自己说什么,那么一定是,无边无际的寂寞。 林烟最讨厌一个人,然而挣扎半生,最后,还是一个人。 死亡是一个人的事情。这一次,他又要一个人走。 就像孩提时乖乖呆在小黑箱里,惶恐而孤单地等待着爸爸妈妈什么时候打开箱盖抱起他一样,接下来有很长很长一段时间,他又要不得不重复一遍,这样不安无助的经历与心情,安静耐心──当然他也没有选择,而只能安静耐心地等待着夏昭时──等他到他们约定的地狱,接他离开,和他一起。 这是一个诅咒。他怎么永远,都逃不掉等待的宿命。 后来终于能进病房,不过每一个探访者能待的时间,也无法很长。 夏昭时走进去,林烟转头看他,目光柔软清澈,盈着许许多多快要溢出的挽留不舍,片刻莞尔失笑:“要死的明明是我……可为什么,你看起来,却比我更难过。” 夏昭时回他浅笑没有说话,只静静凝望身下这一双,正温柔注视着他的漂亮眼眸。 林烟是一个美人,长着一双桃花般的眼睛,眼睛里,有一种天生的多情。 他的眼睛里,有一种天生的多情。 而此刻,这些全心全意无处安放的深情,全都,温柔涌进夏昭时的眼睛。 那么那么多,那么那么重,让夏昭时觉得自己好像下一秒就要被击倒,又仿佛,已经醉了。 余生漫漫,他将带着如此疼痛却又那般甜蜜的镣铐枷锁,一个人过,一个人走。 林烟慢慢从被窝里伸出了手。夏昭时见状立刻上前握住。却不料刚一握住,那手微微一顿,竟不知为何,又莫名其妙地开始往外缓缓抽出。 夏昭时不解半秒,突然浑身一震,霎时懂了。 他放开他的手,抽丝剥茧一般的痛与不舍。不是他想放,而是,他握不住了。 一瞬间心乱如麻心头大恸心中大骇心疼如绞……数不清的惶恐畏惧通通向夏昭时的心脏狂飙袭去。夏昭时皱紧眉头下意识猛一用力,将林烟的手掌紧紧握住,不放他走。 那样子就像一个吝啬至极的守财奴,两眼充血神情紧绷,仿佛四周全是想打他主意的敌人,想偷他东西的盗贼,小心翼翼而又如临大敌地守护着,一件稀世难求,独一无二的至宝。 林烟动作一顿,歪头轻笑:“放我走吧,夏昭时。你拒绝我三次,而我不过,舍下你一次。” 也只有,这一次。 夏昭时闻言,立刻如遭重击般双手一颤,全身僵硬。林烟抓住机会,没有犹豫,不见踟蹰,缓慢但坚定地,到底,抽回了手。 这是,属于他的告别。 夏昭时一瞬恍惚。窗外的阳光丝丝透入,笼罩全室,金黄一片。新年的阳光,第一次,这么冰冷绝望,不带丝毫温暖。 林烟的身体在无数光线的浸淫晕染之下,在夏昭时不舍的视线边缘和流连的目光深处,渐渐,变得模糊。就像那往夏的时光,一去,不复返。 往夏如烟。而林烟真的,就是那一缕若有若无,风雨飘摇的轻烟。 可他曾做过风筝。并试图把线头,交到夏昭时的手中。 而夏昭时没有要。 所以现在,风要带他走。 从新年到春节,中间林烟几度出现病危险情,差点儿熬不过去。夏昭时从第一次的狂吼如雷惊吓欲死,到后来的面目平静心如死灰,这其中的煎熬苦楚,痛不欲生,不为人道,难以言说。 但好歹最后,都还是挺过去了。 夏昭时知道,林烟毕竟,还是舍不得走。他在拿他的心,跟老天抗争。 情人节那天夏昭时从外面回来,送了林烟一捧玫瑰。他原本不是这么浪漫无聊的男人,但当时走在路上,卖花的小姑娘一下子冲上前来央求他买。夏昭时极不耐烦脚步愈快,但那小姑娘竟也不依不挠,执拗得很。夏昭时正欲打发,低头随意瞟了一眼,却突然一愣,霎时停下脚步,蓦地怔住。 小姑娘手里的玫瑰娇媚鲜艳,饱满欲滴,哪怕瑟瑟寒冬茫茫大雪,也遮不住她们的雍容华贵,意气风发──像极了林烟。 像极了,曾经的林烟。 于是鬼使神差,夏昭时买下了全部。 林烟很开心。除了第一次的人骨指头和第二次的小Adrian,这是他从夏昭时这儿收到的,第三份礼物。林烟说过,无论夏昭时给他什么,他都喜欢,他都珍惜。 而夏昭时也十分体贴地,在玫瑰出现凋谢征兆的前一天,就及时地将她们,全部扔掉了。 就算再怎么像,但她们和林烟,还是不能比。 当林烟和夏昭时在S市日日琐碎地体会着这一份姗姗来迟危如累卵的末日温情的时候,远在千里以外的D城,却发生了一件令几个家庭几乎崩溃的大事。 韩家才出生不久,前阵子刚刚满月的小宝贝,韩莹月和唐汉的掌上明珠,不见了。 第五十章 尾声 转眼又到夏天。 南方某个山清水秀景色优美的小城郊外,一辆霸气剽悍的路虎SUV哗地驶来,不由分说打破祥和,格格不入。引得周围一群前来郊外庇荫野炊的游客不禁惊呼,流连驻足。 而当几秒钟后,一个身形高大面容英俊的优雅男子开门下车,正襟笔挺停在车前,面对前方那一栋繁复华美的精致教堂安然而立,点燃根烟安静等待着谁的时候,四周所有人都不禁屏住了呼吸,交头接耳窃窃私语,心中天花乱坠地猜测幻想,能让这么一个完美无缺的极品男人,耐心又甘心地安静等待的,究竟,会是一个什么样的“女人”。 那是怎样的一个幸运儿啊。 片刻后教堂里果然走出一人。 但那不是女人。所有人吃惊。可短暂的吃惊之余又很快释然── 那不是一个女人,但那实在,是一个美人。和他们心里原本幻想的差不多……不,是远远,远远地超过。 所有人屏住了呼吸。 风起花落,枝叶密语。林烟嫋嫋前行,最后悠然停在了离夏昭时不远不近的前方。容颜陷入光影,惊艳一如初见。 从未改变。 “里边翻新了好多,和记忆里的都不一样了,”他的语气颇有几分遗憾,停顿几秒,转念又道,“不过,这里毕竟是当年爸爸妈妈结婚的地方。我觉得,把他们葬在这里,最好不过。” 夏昭时颔首一笑,目光宠溺,轻声附和:“嗯,这儿很好。他们一定,也很喜欢。” 林烟微微歪过脑袋,神情可爱,似笑非笑。 忽然有个小女孩从远处蹦蹦跳跳地跑过来,停在林烟身旁,拉着林烟的衣角奶声奶气地糯糯恳求:“哥、哥哥……我、我想……和你照张相……好、好不好?” 小女孩的恳求真诚,两只大眼睛水汪汪亮晶晶的,其中期待忐忑羞怯,隐隐若若。大概是因为长这么大,还从来没见到过长得如此漂亮的哥哥的缘故吧。 林烟一怔,微微一笑,旋即蹲下来轻轻揉了揉她一头黑发的柔软头顶,连一丝一毫的犹豫都没有,便十分爽快地同意了。 而那昙花一现的美丽笑容几乎让小女孩看得呆了。 后来小女孩的父母急急忙忙地赶过来照了相,对林烟连声道谢。小女孩儿手捧照片恍若珍宝,欢喜之意自不必明。最后她甚至大着胆子在林烟的脸蛋儿上吧唧一下,重重亲了一口。林烟大方接受,并且也大度回亲,同时心里美滋滋地暗想着,看来他果然很受小孩子的喜欢嘛,尤其是小女孩儿。记得他那个小外甥女也对她亲昵得很,把她的正牌老爸气得要死呢。 等到这一家人走远,夏昭时有些嫉妒:“喂,我和你都还没有照过相。” 林烟笑眯眯地:“吃什么醋呀,咱们俩要照相,那以后机会不多的是吗。” 夏昭时享受地眯起眼睛。嗯,这话他爱听。 林烟远远看着那小女孩儿拿着照片在一群同龄小朋友里像个小公主一样地得意洋洋,高傲炫耀,不觉被利用的生气,反而愈发生出喜欢。 没错,他就喜欢这样任性纯粹,又敢作敢为的直率女孩子。 “就当积阴德呗。你看,我以前不过随便安置了一下班森,后来救韩莹月那次,本来也没怎么当一回事。结果到头来,都是有用的。” 老天到底待他不薄。原来真的是人在做,天在看。 韩莹月的女儿,是被班森偷走抱到S市来的。 为了救林烟。 这个早就被林烟遗忘到记忆垃圾箱里,连灰尘都算不上一粒的过客男人,原来竟还一直默默关心着他。连林烟自己都没想到,也没察觉。当然更让林烟没有想到的是,韩莹月这个亲姐姐的骨髓与他不匹配,可她的女儿,却居然可以。 血缘神奇至此,真是让人无话可说。 夏昭时却高深莫测地摇了摇头:“不是你积了阴德,林烟。而是你的魅力太大,无人能挡。” 林烟翻翻白眼:“好吧,那……所以呢?你又吃醋?” 夏昭时低头垂眸轻笑一声,忽然上前握住温柔他的手:“不,”他如此否认,眼神认真,曾经是深邃如海,如今是情深似海,“──就算迷倒再多的人,可你最后遇到的人,是我。” 历经那么多曲折,林烟,你最后遇到的人,是我。 所以坏的都已过去,好的,都在路上。 都在路上。 上车后林烟放下镜子照了照,一边看,姣好的眉头一边频频直皱:“唔……这道皱纹越来越深了。哎,看来我真是老了。” 夏昭时发动车子,不动声色:“你本来就是一个老男人。” “……” 林烟危险地眯起眼睛,偏头看他:“喂喂,说话小心点儿啊夏昭时。你好像,也比我小不了几岁吧?我如果是老男人的话,那你又是什么。” 夏昭时一笑莞尔,风起绝尘。 “我是你的男人。” 林烟一愣。 这是一个巨大的改变。从“你是我花钱买的婊子”,到“我是你的男人”,这一路走来,中间有多少情仇纠葛爱恨缠绵…… 都是往夏如烟。 而现在在他们眼前展开的,是下一个即将开始,甜蜜的夏天。 无数,甜蜜的夏天。 END 作家的话: 就、就这样吧= = 我知道仓促了点(你确信是只是“点”?)但也没办法了,未来一周内我要完成三篇作业和两个课堂展示,要死啊 番外可能不会像这几章这么狂飙,但也会尽量快速写完,不能拖太久,不然我的激情会彻底没有的,真的太忙了 所以……大家有缘再会吧 第五十一章 生子番外1 这个番外有关怀和生的过程都写得挺详细,不是一笔带过的那种,所以雷生子的筒子请慎入哈~ 再简单交代一下背景吧,反正这是都市架空嘛,所以背景就是许多年後人类的医学技术已经先进到可以让同性生子了(注意是同性生子,而不仅仅是男男生子……) 林烟起码已经在浴室呆了一个多小时了。比夏昭时的洗澡时间还要长。夏昭时从书房回来,见林烟居然还没有从浴室里出来,心中猛地一跳,赶紧快步上前,一推门── “你没事吧?” 他问得焦急口气担心,不料触目所及的,却是一幅瞬间让他哑然失笑的可爱画面。 林烟穿著浴袍站在巨大的镜子前,一手撑著台沿稳住渐已笨拙的沈重身体,一手放在腰腹处不断比划流连,好看的眉头时不时地紧皱复而松开,松开再又紧皱,嘴唇撅著满脸不爽,看样子,应该是在纠结自己的身材。 难以置信……他原本那麽完美无缺的纤细身材,居然也有变成没有腰的“水桶”的一天……! 尽管怀孕这事儿是当初林烟自己主动跟夏昭时要求的,因为一来他不想让夏昭时和别的女人生孩子,哪怕人工的也不行!二来也因为,其实他自己,也很想要一个孩子。 当然要是女儿那就最好了。 林烟万分庆幸赵茹林虽然固守传统,但倒没有重男偏女的思想。不过这大概也是因为她自己就是一个可怕强悍的女王的缘故吧,所以她觉得女孩儿接管家业也很正常,没什麽问题。 现在林烟怀孕八个月,肚子……大得让他抓狂。男人怀孕和女子怀孕有两个比较重要的不同,一就是相同月份的男人的肚子会比女性的大,不是因为胎儿大,而是因为羊水多,毕竟男人到底是不适合怀孕生产的;二是怀孕周期要比女性的短,因为男性天生骨盆狭窄,胎儿足月甚至迟产的话,生的时候会十分麻烦也相当危险。 林烟很幸运,怀孕初期的妊娠反应并不严重,没有感觉到多少不适。除了肚子一天比一天大,从四个月起就再也穿不下以前的任何衣服开始,这肚子就跟吹了气那般地一天一个样,到如今简直就跟一个沈甸甸的大西瓜挂在……不,是坠在胸口之下一样,让林烟郁闷无比。 眼见林烟不是不舒服,也没有发生摔倒或者要生之类的紧急事情,夏昭时长舒一口气总算放下心来,站在门边似笑非笑地看了林烟一会儿,目光宠你温柔,神情高深莫测。 林烟从镜子里没好气地白了他一眼:“笑什麽笑,看你女儿把我搞成这样,你很得意啊。” 林烟一直把肚子的孩子称呼为女儿,不过他并没有专门去医院检查测试过胎儿的性别,只是因为单纯希望孩子是女儿,所以才一直坚持这麽叫的。 夏昭时挑挑眉轻轻啧了一声,然後慢吞吞走过来,左手手掌及时扶住林烟的後腰,手法熟练地轻轻按摩,一手很快探向前在他高高隆起圆润饱满的大肚子上一下一下温柔摩挲,身子往前一倾亲昵咬他的耳朵,声音蛊惑,低低笑道:“嗯?你怎麽知道,我很得意?” “……”林烟顿时黑了一张俏脸,咬牙切齿“──滚!” 说完就毫不犹豫毫不留情地啪一声重重打开了夏昭时那两只越摸越不安分的色狼爪子,抱著肚子抬脚往前,准备挪出去。 可奈何四肢摇摇摆摆身子也找不著重心,走路左摇右晃跟只鸭子又或笨熊一样……啊啊啊!不行了受不了了!他真是恨透了自己这副愚蠢笨拙的样子! 紧皱著眉气急败坏,本以为身後的夏昭时又会笑他看他笑话,不过这回林烟可误会自己的爱人了。夏昭时见他捧著肚子一步三晃地往前走,看得真叫一个心惊胆战神魂俱裂,哪儿还顾得上笑啊,赶紧一个箭步冲上旁去,好言温声,稳稳扶住。 丑丑地走完一路(林烟觉得),最後总算艰难地回到床上。林烟靠著床头半躺著身体,一手随意搭在大大圆鼓的肚子上,指尖一下一下极有节奏地敲击著肚皮表面,并且隔一会儿就换个地方继续,用心感受肚子里宝宝那时不时一记或轻微或用力的踢打,以及转身的动静。自从宝宝四个半月第一次动,林烟发现这个玩法开始,就十分喜爱这个游戏,并且乐此不疲。怀孕让他不能呆在电脑面前太久,游戏玩不了,他又不喜欢看书什麽的,因此只要一无聊了,他就会和肚子里的小公主(他自以为并且坚信不疑),玩这个简单而又温馨的可爱小游戏;另一只手则被夏昭时温柔握在掌心,时而交叉时而缠绵,其中情意无限,极尽缱绻。 记得宝宝第一次动的时候,两人也正像现在这样懒懒窝在床上,林烟平身半躺,歪在床头细嚼慢咽地吃著点心,而夏昭时则小心翼翼地捧著林烟两只洗得干干净净白白嫩嫩的可爱脚掌──给他剪指甲。剪著剪著夏昭时突然听见林烟十分淡定地来了一句:“喂,等一下。” 夏昭时以为林烟是肚子不舒服,有些紧张地抬起头,目光询问。林烟不语,隔了几秒。 “……咦,”他歪著脑袋摸摸那时才刚刚隆起一点,弧度浅浅的小肚子,又再细细感受了几下,最後仿佛终於确定了那般,一字一句慢条斯理,故意吊著夏昭时的胃口,坏心地说,“你女儿动了耶。” “……!” 夏昭时一怔,下一秒就好像疾风骤雨空袭过境,飞快扔下剪了一半的指甲刀和林烟的脚丫子,直接亮著爪子扑上去,急切兴奋但又不忘小心地轻轻覆在了林烟的肚子上。 那一刻,什麽斯文含蓄,什麽彬彬有礼,什麽君子气质,什麽绅士风度……夏昭时通通都不要,通通都顾不上,也通通都懒得管了。那一刻他的脑中只有,也只剩下,这一个,几乎将强悍如他都冲昏击倒的惊喜念头──他是父亲。 而他的孩子,正在他爱人的身体里,发出了自己对於这个世界的,第一次反应。 除了孩子最终诞生被抱在手里的那一刻以外,这一刻,应该就是让为人父母的人们,最能生出为人父母的感觉的一刻了。 细微轻弱而又妙不可言的微妙动静从夏昭时宽大温暖的掌心下若有若无,但绝对不可否认地静静传来。那是来自生命原始的澎湃,那是生命混沌最初的朝拜。不知何时林烟也慢慢将双手轻轻覆盖在了夏昭时微微颤抖的手掌之上,带著一种安慰而欣慰的“母性”力量。 这是,他们一家三口,真正意义上的,第一次相逢。 新生命总是令人感到欣喜的。尤其当那新生命,还是自己创造的时候。 那感觉实在难以形容,无法言说。除非真的当了父母的人,否则真的,不能体会。 如今时隔又再将近四个月,当初那浑身上下直冒傻气的“傻爸爸”形象,已渐渐从夏昭时的表面褪去──植入深深的灵魂里。 两个人就这样脉脉温情了许久,林烟本来都已经闭上眼睛快要睡著了的,怀孕让他容易疲惫,非常嗜睡。突然眼睑一眨想到什麽,眼珠在合盖的薄薄眼皮下微微一动,却没睁开,不紧不慢地扔下一句:“对了,明天,我要出去。” 话到此处戛然而止,没有更多说明。 夏昭时闻言手上动作霎时一顿,眸色蓦深,捏著林烟这几月渐渐长出了些许肉的软软手掌把玩许久,到底没有问林烟明日究竟要到哪里去,又究竟要去做什麽,只是点点头不动声色地同意:“嗯,小心点,”想想又补充,语气虽仍温柔,但这就不容反驳了,“让Jim跟著你。” 你不说我也懂,你说了我可以装不懂──这是,独属於他们之间的默契。 林烟淡淡“嗯”了一声,没有反对。虽然他不喜欢被跟随束缚,不过他还是很清楚自己现在的身体状况,是十分特殊,更出不得任何意外的。他很珍惜自己肚子里这一块肉。哪怕,她把自己害得这麽丑。 毕竟……好吧,某种程度上,这孩子也算是,夏昭时送他的“礼物”。 他都喜欢,他都珍惜。 第五十二章 生子番外2 一辆加长Rolls-Royce稳稳停在费城市中心的一家还未营业的酒吧前。现在是下午四点,酒吧当然还未营业。不过,这也不单单只是一家普通的酒吧而已。 车停了很久都没人从里边下来。因为司机谨遵夏昭时的吩咐将车开得很稳,而林烟现在的身体又极易疲倦,因此行到一半就沈沈睡著了。Jim不打算叫醒他。直到一个小时左右过後,林烟动动眼睛悠悠转醒,Jim往後视镜里看了看,确信林烟是真的休息够了,这才从副驾驶座上下来,走到後座替林烟打开车门,伸手扶他。 林烟睡饱了,肚子里的孩子也好像跟著睡醒了。林烟刚小小地动了下身子,它就在里边儿动静颇大地翻了个转儿。林烟一时措手不及不禁低低“唔”了一声,发出呻吟,扶住肚子直皱眉头,说不出话更动不了身。 Jim一见此景顿时吓了一大跳,原本十分克制地悬在车外的身子猛地往里一倾,满脸忍不住急切而关切地紧张询问:“你怎麽了?是肚子疼?那还要进去吗?不如今天就先回去吧。” 林烟暂时没理他。当然也没功夫理他,皱著眉头伸手在动作剧烈的大肚子上缓缓打圈抚摸了几下,等到肚子里的孩子总算把醒後运动做完,感觉稍微好点了,这才长长吐出一口气,头也没抬地冲JIm淡淡扔一个字:“走。” 说著也不拒绝对方的搀扶,直接搭上对方朝自己伸过来的粗壮胳膊,小心翼翼迈下了车。 这家酒吧表面上是一家夜间经营的普通酒吧,实则暗藏玄机,背地直通豪厅,而那儿,还经营著一家24小时营业的顶级风月场所,食色性赌,应有尽有,一应俱全。 说实话以林烟现在的身体状况,著实是不应该来这种地方的。Jim想不明白自从林烟怀孕後就把林烟护的跟什麽似的的夏昭时,怎麽这一次,竟会出乎意料大跌人眼镜地,同意了林烟这样根本胡闹的出行要求。 他当然想不明白。因为这是,只属於林烟和夏昭时的,独一无二的信任与默契。 如今正是一年最末,十二月的费城冷意逼人,林烟本来就怕冷再加上现在尤其受不得寒,因而不管是自愿还是被逼,衣服都穿得很厚。而这让原本就因为怀孕所以长了不少肉的林烟看起来,整个人显得愈发的“珠圆玉润”。事实上就在今天出门以前,林烟还一边照镜子一边郁闷:晕,这也太他妈的像一颗球了…… 他以前死也想不到自己有一天居然会变成这个样子!……死也想不到! 刚一踏入走廊,过高的暖气就让林烟有些受不了地取下帽子摘掉围巾脱了外套(怀孕的人虽然受不得寒,但是体温也比正常人偏高,容易发热)。厚厚的羊绒毛衣被那揣了的肚子撑起来一个颇为雄壮的壮观弧度。林烟十分接受不了撑著後腰以及迈著八字步这样愚蠢笨拙而又 孕态十足的行走姿势,两只手始终搭在前面托著腹底,身子微微往前倾斜,一路慢慢地走。而Jim一直紧紧跟在林烟的身旁後面几步,那如临大敌的状态就跟老母鸡护雏没啥两样,一双眼睛连眨也不敢多眨一下地死死胶著凝固在林烟的身上,生怕他下一步一个不小心就踉跄不稳直接摔了,心里忐忑惶恐得不行。像这麽一路护送下来,Jim觉得这比以前自己执行的任何任务──无论那是多麽困难多麽艰巨抑或多麽危险的巨大任务,都还要累上百倍。 来到大厅,四处烟雾缭绕,头顶灯光昏暗。同性生子在这个时代尽管已经成为可能,然而还并不普及,仍是少数;再加上林烟五官精致容貌绝伦,厅内许多人晃眼一瞥,还以为是哪个在这里逍遥玩乐的花花公子的正牌老婆,居然不顾怀孕的身子,跑到这儿来捉奸来了呢。 林烟管也不管周围人对他或惊奇或可怜或同情或等著看笑话──当然在所有这些不尽相同的诸多情绪里面,都仍然不约而同地夹杂著同样倒抽冷气的,被狠狠惊豔到的眼神目光,尽量屏住呼吸(事实上这时候林烟已经开始有点後悔来这里了,这些该死的烟气!),动作小心但尽他可能的快速,目不斜视一路往前,最後堪堪停在了一间豪华昂贵的VIP包厢面前。 定了定神,林烟毫无犹豫地抬手敲门。几秒锺後房间里由远及近传来一阵!!!的急促脚步声和一阵一声高过一声的,极不耐烦的咒骂抱怨。难听至极的饶舌外语,林烟听不懂也不想听懂。 门被粗暴地打开。来看门的是一个身材壮硕的高大白人。本来他打算的是无论来者是谁都赶紧打发走的,结果一对上眼前这一张冷若冰霜而又登峰造极的东方脸庞,先不由失神了片刻,旋即视线下移来到林烟的肚子,渐渐睁大眼睛张开嘴巴,一脸的不敢置信,瞠目结舌。 自从孕期迈入第五个月,肚子大得一发不可收拾以後,林烟最讨厌的事情,就是别人一直目不转睛地盯著他的肚子拼命瞧,尤其某些人的表情还那麽那麽的……啊啊啊!真是让他相当相当的不爽!深吸口气,林烟努力无视掉跟前这个白皮佬的既赤裸又讨厌的灼热注视,偏头穿过一旁的空隙,对著房间里某个正冷冷背对自己的男性身影,声音不大,但掷地有声地一字一句:“李一南,你要是现在不见我,那以後,就都别想再见我了。” 因为这时候这个房间里的所有人,无论男女,都已然将头转向门外,看著林烟。所以李一南形单影只鹤立鸡群的背对漠视,在这数十双毫不避讳又干脆直接的好奇眼睛里,就显得尤为的刻意突出,强烈鲜明。 林烟扔下话立刻转身,转到一半却顿了顿,琢磨了下,缓缓开口,声音低沈:“这是我第一次在冷战里主动跟对方讲话,也是我给你的最後一次机会,李一南。要怎麽办,随便你。” 待这一句说完他真的抬脚就走,去到了旁边某个,Jim早就打好招呼,让人专门准备好的独立小房间里。没有浓烈呛人的烟味,没有震耳欲聋的音乐,这才比较适合他如今的身体。 林烟一走房间静了半秒,尔後立刻就热火朝天地炸开了锅。 “喂,李一南,刚刚那人就是害你生不如死地堕落了好几个月的幕後真凶啊?我靠!算我以前白骂你了!你当我没说,我现在完全能够理解你。” “啧,你不会是因为人家肚子里的孩子不是你的而伤心吧?哎,那你伤心吧,我不拦你。看看人家美人儿都愿意为了别的男人生孩子了,你……哎,估计也确实没啥机会了。” 李一南始终不不开口不接话,攥著一枚骰子在两根指头间不断摩挲,低著头,逆光背影,神情落寞。半晌,他淡淡一笑:“我从来没有过机会。”然後随後一扔抛下骰子,起身出了门。 当李一南推开旁边房间的门的时候,林烟正在享受他的晚餐。肚子里那个小家夥的脾气跟林烟一样乖戾任性,而且还大,一睡不好吃不饱休息不够,就会闹腾个厉害。现在晚上刚过六点,几个月来屡试不爽的惨痛经验告诉林烟,这是这小家夥该吃饭的时间了。 林烟的晚餐的当然是中餐,清一色的中华美食。并且以前他有多不能吃,现在就有多能吃,胃口奇大无比,好像在报复性地将以前的遗憾全都一股脑儿补回来似的。 是的,尽管嘴巴上一直抱怨身材被毁肥得像猪变得好丑,但每一件孕夫应该做的事情,需要注意的事情,以及对宝宝有益的事情,他都仍然严格遵守,绝不遗落。 听见开门的声音,林烟丝毫不见意外,不过也没有抬起头看。等到李一南规规矩矩坐到他身旁的位置,林烟细嚼慢咽下一口软软糯糯嫩滑如绸的玉子豆腐,咂咂嘴,终於抬起头赏了对面的男人一眼。只一眼,就不禁失笑,出声戏谑:“除了没刮胡子,眼睛里有血丝,眼窝和黑眼圈都有点严重,脸色难看了些以外,也没有怎麽样嘛。昨天接到齐逸电话,听他在电话里急得不行,叽叽呱呱天花乱坠,把你说的那个惨不忍睹的状态啊,啧啧,我还以为你是快要不行生命垂危,下一秒就要死了呢。” 李一南眼神一闪。其实这时候他真的很想要对林烟说,这几个月以来的每一天每一夜,每一分每一秒,他都觉得自己下一刻,的确就要死去──不,或许,他已经死去。 但他又不能反驳林烟。因为或许由别的任何人来说这一句话,那都会显得十分无情,可林烟不同。林烟真的经历过那种快要不行生命垂危的弥留状态,所以当这句调侃从林烟的口中被说出来,李一南不仅不觉丝毫讥讽,反而只有,也只剩下,难以言喻的狂喜。一点一滴,丝丝密密,坠落心间深植其中,如同蜂巢蛛网,最终紧紧地缠满了,他的整颗心脏。 毕竟,在林烟以为自己就快不行生命垂危的时候,他到底,还是赶来见了自己。不顾他谨遵多年近乎残酷的冷战原则,也没管他如今早已不宜出行沈重笨拙的矜贵身体。 他应该知足了,李一南想。 李一南不说话,林烟也安静地吃著。五六分锺後,林烟最後喝了一口汤,可爱地打了个饱嗝,总算心满意足地放下了碗筷汤勺,拿纸巾擦了擦嘴。忽然眼睛一低,看见原本满满一桌子丰盛饱满的可口饭菜却在短短十几分锺以内,就被自己吃成了一片狼藉的残羹冷炙,又有点苦恼地皱起眉头抬手摸了摸肚子,心中无限苍凉地狼嚎哀鸣:小公主……你也太能吃了!再这样下去还没等你出来,你爹地我就要先胖死了! 一旁李一南将林烟这点儿不遮不掩的可爱小心思尽收眼底,看著看著,忽然就觉得自己的心脏好像被一阵猎猎呼号的狂风哗地吹进了一片无边无际,深沈无底的夜色海洋里,浮浮沈沈晃晃荡荡,一会儿柔软得不像话,一会儿又陷下去好大好大,剧烈的飘摇中仿佛已经不再属於自己,也不再跳在自己的胸腔里了那样。 烟烟总是有办法让从来飞扬跋扈肆意妄为的李一南变得患得患失畏畏缩缩──不像自己。因为时至今日,哪怕今日,他也依然爱他。病入膏肓,无可救药,深深,深深地,爱著他。 爱让一个人先失去自己,然後,再失去自己的爱情。 ──不,他又忘了,他其实,从来没有得到过。 恍惚回过神来,李一南心里难受但尽量掩饰,有意无意往林烟早已无法遮住,当然他也根本没打算要遮的大肚子幽幽瞟了一眼,心中酸楚愈发浓重,却干咳一声轻轻笑著:“行了,你两个人吃的份儿还没有我一个人吃得多,怎麽会胖,”,苦涩一滞,声音更低,“再说,你现在这样,身上了些肉,比以前丰腴一些,也是很美的。” 你没有不美的时候,烟烟。 “夏昭时……把你喂得很好。” 林烟心思玲珑,怎麽可能听不出来李一南这番话里,那字句弥漫的艰难苦痛。不过对於这种事情,他也实在没有办法,只能眼珠一转撇撇嘴扯开话题:“喂?……囧,你怎麽说的好像我真成了一只猪似的,而且还是被夏昭时豢养的,”顿了顿,神色一凛,“好吧,闲话到此为止,李一南,我们来说正事。” 林烟重新拿起勺子一下一下敲在碗口,极有节奏而叮叮咚咚的清脆响声,让周围气氛陡然变得严肃凝重。 “不要再给自己的堕落找借口了,李一南,如果发泄完了,那就赶紧回国去吧。自从《往夏如烟》上映以後,你就彻底从公众的视线里消失了,搞得大家都在为你担心,猜你到底怎麽了。还有你的那些粉丝影迷们,很多急得都快疯了。” “你现在也不是小孩子了,李一南。懂点事负点责任,行不行?” 此话一出,李一南顿时惊愕得说不出话。 原来林烟虽然比李一南要大,可是在李一南面前从来是被照顾的那一个。当然现在在夏昭时身边,也是。更是。 所以当漫长的惊愕褪去,李一南难免苦笑:“果然是要生孩子的人了吗,烟烟,你现在无论讲话还是做事,都越来越有为人父母的气势。” 林烟眨眨眼睛:“嗯?是吗?改变这麽大?有这麽明显?”若有所思几秒,“唔……好吧,可能吧,不过,也不全是因为这个小家夥的缘故。”林烟一手拍拍肚子,一手托著下巴陷入回忆,“也许是因为在家里,赵阿姨有时候也这麽跟我说话的缘故吧。啊你不知道,赵阿姨跟人讲话那真是超有魄力的!其实她的语气并不严厉,说的话也一般都很温和,但就是让人拒绝不了。反正只要她一开口,你就觉得自己必须要按照她说的做,才可以,才是对的。简直女王范儿十足啊,太厉害了!” “家”这个字,林烟吐出来的特别自然,毫不做作。甚至直到说完这麽长一段话,林烟或许根本就未曾意识到,在一开始,自己竟然如此没有自觉地,就这麽脱口而出了它。 而这正是“家”,本来的意义。 最初也最终的归途。它不是炫耀的存在,它是私密的幸福。天大地大你知我知,就足够了。 李一南被震得浑身一麻,深深凝视林烟许久,俊朗深邃的五官寸寸蔓延著一股无法言说的痛彻不甘。半晌,他忽然问:“烟烟,你快乐吗。” 烟烟,你,快乐吗。 李一南不知道自己究竟为什麽会这麽问,反正脑筋一热就这麽问出口了。或许,他还怀揣著那最後一丝明明知道几乎不可能的微弱期待吗?更遑论那期待背後,还隐藏著一丝更加无法说出口去的黑暗罪恶。 林烟敛去笑意认真看著李一南:“我很快乐,”他回答得迅速,意味深长地挑了挑眉,一字一句,“然後呢?李一南。我快乐,所以,你不开心吗。” 李一南一怔。 林烟眼眸漆黑目光如炬,步步紧逼不让寸土:“我快乐,所以,这就是你堕落的理由吗?” 李一南心中剧震,手掌冒汗,口干舌燥,说不出话。黑暗龌龊的嫉妒心思就这麽被不留情面一针见血地说中戳破,其中的尴尬窘迫羞耻愧疚,实在无以言表,难以言说。 於是,效果达到了。 林烟眯了眯眼,趁热追击:“你以为我为什麽会一接到齐逸的电话,第二天就急匆匆地赶来找你?你应该知道我很懒,现在尤其懒。并且你更应该猜到,我非常不喜欢被人看到我现在的这副蠢胖样子。” “但我到底还是来了,李一南。你以为,这是因为什麽?” 林烟微微上挑饱含深意,似有情又似无情的性感尾音,让李一南听得心脏噗噗狂跳全身大汗淋漓,心中激动无法遏制,难以比拟。 见他这样林烟笑了一笑,慢吞吞地:“当然,如果你硬要说,这是因为我林烟封建迷信,想为我肚子里的孩子积点阴德的话……好吧,我承认,这理由,也不是完全没有。” 李一南脸色一白。 “但它确实不是全部。” 瞬间李一南又加血重生了。 “我没有那麽冷酷,李一南。至少,没有你们很多人想的,那麽冷酷。” 林烟言尽於此。李一南觉得整个人就像在云端深渊来回漫步,坐了一趟极限跳楼机那般虚脱。浑身的力气都被抽干,脑子一会儿空空荡荡空白一片,一会儿又密密麻麻,丝缕不绝。他的心跳得仿佛下一秒就能蹦跃出来,可又毕竟害怕,毕竟忐忑,探出来又缩回去,犹豫难定,踌躇不前。 林烟直接给他答案:“当然我也不是什麽圣母。我很快乐不代表我希望全世界的人都跟我一样快乐。不过李一南你──”他坏心地停顿了下,微微一笑,语气柔软,目光真诚,“你是为数不多的例外。因为我希望你,能跟我一样快乐。” 饱受煎熬的心脏瞬间化成了一汩浩浩荡荡的无边春水,它终於自由,终於流动;不用再漫无边际地无端猜测,也无须再进退两难地痛苦抉择。 如果说这一刻的李一南还有什麽遗憾,那麽就是这一份快乐,不是来自於林烟的。 而林烟的快乐,也并非来自於他。 人本身并不圆满,所以需要相对的圆满。而林烟残缺的那一半,是被另一个男人牢牢握在了手掌心里,用余生,拼凑打磨,镶嵌契合。 巨大欣慰,而又淡淡苦涩的微妙心情。 林烟见状长长舒了一口气,打个呵欠,抬手揉了揉因为坐得太久而略有些酸痛发涨的腰(如果那还能叫腰的话):“好吧,可算是把你给劝好了,以後可别动不动就玩儿失踪了啊,我可没有耐心再来劝你第二次第三次……当然就算有第二次第三次,应该也不会再跟我林烟有关了吧?”想了想,他斟酌地说,“以前跟你在一起真的挺开心的,李一南。有机会……嗯,这样吧,再过不久不是就要过年了吗?啊,我说的是春节,不是元旦,你要是有空就来我家,叫上齐逸王远山……还有凌望,都可以,没干系,大家聚在一起叙叙旧打打牌,挺好的。嗯,对,打牌,这边的赌博太没意思了,都玩儿遍了还是觉得麻将最有意思,不愧是国粹。” 一说起自己的拿手好戏,林烟便不由自主地眉飞色舞,喜上眉梢。 释然心结不代表收回感情。眼看著如此可爱的烟烟,李一南心下依然无法自拔地沦陷一软,仍旧一如既往地宠溺笑了:“我们来是没有问题,不过……”他低头,表情为难地目测了下林烟的肚子,语气有些怀疑,“今年春节是在一月中吧?那个时候,你确定……你真的可以?” 林烟刚刚豪迈地一挥手表示自己没有问题,绝对没有问题── “呃……” 肚子里的小家夥就极不给他面子地狠狠踹了他一脚!那力道之大,让林烟疼得脸色瞬间就变惨白了。 李一南大惊,吓得立刻从凳子上跳起来,手足无措地凑上前去,那手想摸又不敢摸,只能充满敬畏而又触目惊心地眼睁睁看著那弧度圆滚饱满欲滴的大肚子,表皮肉眼可见的剧烈动静,甚至恍惚中李一南觉得都能看到胎儿的小脚丫子在往那肚皮上拼命狠命死命地踹……他被吓到了,一边搓手一边急得团团转,语无伦次:“烟、烟烟……你、你没事吧!?很疼吗?是不是……是不是……不会吧!我只不过随便说一说而已啊!难道就真的要生了!?” “……” 天知道这时候的林烟究竟是有多想抬起头来,咬牙切齿地冲李一南大吼一嗓子:“别叫嚷了!赶紧给我闭上你的乌鸦嘴!” 这阵突如其来而又力度惊人的剧烈胎动,持续了大约八九分锺。五分锺的时候李一南就实在站不住了,准备一把抱起林烟送去医院。那时候林烟正将脑袋深深埋在胳膊弯里,按照以前检查医生教给他的方法,用小口小口的浅呼吸来抵御疼痛的,见状也不知打哪儿来的力气,竟一把用力拽住李一南的手腕,制止他下一秒可能的强抱行动,忍著疼艰难地说:“等、等一下……呼……到、到十分锺,如果还没停,你、你再……呃……” 接下来肚皮上又是一记清晰有力的重踢,於是李一南听到的又是一阵隐忍破碎的呻吟。 然而当持续到八分半锺,连林烟都开始有些坚持不了,疼得拿牙齿撕咬袖子,心中大骇而又惶恐,以为竟是真的要生了的时候,先前直要人命的剧烈胎动却渐渐微弱,直至不见了。 直到又过了五分锺,林烟再没感觉到任何不适,确信肚子里那小祖宗在经历了一场天翻地覆随心所欲的大闹天宫以後,总算是打得累了,彻底放过了他爹──顿时,两个人都有种劫後余生的虚脱。 李一南体贴地替林烟擦汗,满额头的汗。心疼而又心有余悸地问:“这……这麽疼?” 林烟道了声谢,不过接过纸来自己擦,闭著眼睛,虚弱道:“还好。” 李一南知道林烟第一怕死,第二怕疼。而如今竟然……一时间心头感慨万气,唏嘘又起。 抿了抿嘴,他轻声问:“不过区区一个胎动就疼成这样,那生的时候还不得……烟烟,你……你不怕吗?” “怕啊,当然怕,”林烟这倒没有否认,可转而又道,“不过这也没办法啊。我想要女儿。” 垂下眼轻轻地拍拍肚子,神情温柔仿佛刚才的痛楚都没有过,又再补充一句:“我生的。” 他生的。他给,夏昭时生的。 李一南知道林烟的固执是没人可以拉回的。他如果决定不做的事,那麽哪怕再简单也不会动手;而他如果下定决心要做的事,那麽无论艰难险阻,也都在所不辞。 李一南近乎虔诚却又难掩嫉妒地低头看了看林烟的肚子,吞吞喉咙,小心翼翼地询问:“烟烟,我……我能,摸摸它吗?” 林烟闻言抬头,眼睛眨都不眨想也不想,便十分斩钉截铁地干脆拒绝:“不行。” “……”李一南有些尴尬。 林烟好奇反问:“你摸它干什麽?这又不是你的孩子。” 李一南苦笑。烟烟你还是不懂,虽然它不是我的孩子,但是,它是你的孩子。 其实林烟并没去猜李一南这时候心里想的究竟是什麽,可是他接下里的话,却惊人巧合地,偏偏戳中戳疼了,李一南的神经。 “这是我和夏昭时的孩子。”──它不止,是“我”的孩子。 “所以除了医生,只有我们两个可以碰。别人不行,谁都不行。” “你换个别的要求吧李一南,这个真不可以。我不同意,不能允许。” 深知林烟个性,李一南无奈叹了口气,眉目无光暗淡,尽管释然,但仍不可避免地很有几分心灰意冷:“那就没有了。本来还想让你在这里陪我到十二点,我们像以前一样,说说话聊聊天,或者打打牌也行。可看你刚刚那个样子……算了吧烟烟,你还是快点回家去比较好。” 林烟深深看了李一南一眼,想了想,摇摇头:“没什麽,可以的,”他居然同意了,“不过我只能待到十一点。十二点以前,我必须要回到家里。” 说著自顾自地撑著桌角稍显艰难地站起身来,挥开李一南殷勤狂喜而又胆战心惊的帮忙搀扶,仍然手捧腹底抱著肚子,拒绝蠢笨至极的撑後腰和八字步,一路缓慢地走到沙发边上小心坐下。然而下一秒,一伸手一挑眉一开口,却是霸气尽漏: “拿牌来,让我好好虐你一把。”   第五十三章 生子番外3 那一晚李一南输给林烟的钱,比他这几个月堕落豪赌时总共输的钱加起来还要多;然而毫无疑问,这绝对,是他输得最心甘情愿的一次。 中途被狠狠连虐几把,李一南一边认命地一边苦著脸讪讪抱怨:“不是都说,怀孕的人脑子会变笨的吗……” 林烟冷冷一哼,又随手甩出一个炸弹把李一南炸得外焦里嫩尸骨无存:“怎麽会变笨!搞清楚,现在的情况是我这边有两个人,打你一个人。” “……”李一南无语。 最後林烟到底没有在这里待到十一点准时。不是他自己出尔反尔,而是李一南实在於心不忍,看不下去。事实上刚过十点的时候,李一南已经就看出林烟脸上那隐隐约约试图掩饰的倦意。尽管李一南从没怀过孕(废话……),也从没搞大过别人的肚子(他以前虽然花,但对於造人命这种事情还是十分小心),也知道怀孕的身体比不得常人,本来就极容易疲惫,更别提林烟身前那看著都骇人的壮观的大肚子,让林烟难以维持一个姿势很久,会腰酸,骨盆也涨。如果是在家里,那麽林烟会毫不客气地支使夏昭时来帮他换姿势,但现在他对著的人不是夏昭时而是李一南──林烟不习惯。 不是因为尴尬不是因为害羞更不是因为觉得没面子,而是因为除了夏昭时,他谁都不习惯。 李一南自然也看出来了这一点,心中无限感伤,暗暗叹息。但林烟死撑著不讲,那他也不好意思主动。甚至连表都不能表现出一点。烟烟的敏感他深有体会,又不是不知道。於是两个人就在这种既傻逼又苦逼的“你若不说我就不动”的难受状态里苦苦挣扎煎熬了许久,终於在十点半的时候,好不容易又结束一把,李一南简直看得心疼欲死,就算不是冷战他也率先认输投降(更何况以前这种事情他也没少干过,早习惯了,反正对著烟烟他从没赢过),干脆地扔下纸牌站起身伸个懒腰,痞痞道:“行了,今天就先到这里吧。再这样输下去,我可真的要崩溃了。” 林烟手上一顿,不动声色地长舒口气。淡淡微笑著抬起头深深看了李一南一眼,对於对方这个并不说破的贴心提议,没有推辞,没有逞强。毕竟他真的很累,很累……而且,他也真的,很想回家了。 回他的家。他和,夏昭时的家。 李一南一路小心地将林烟送到车上。林烟降下窗户跟他挥手做了个拜拜的姿势,趴著窗沿歪著脑袋,认真叮嘱:“记得啊,过年的时候来我家玩。” 李一南摸摸鼻子,余光往下瞥了瞥林烟的肚子,打趣道:“好啊。不过到时候你可别玩著玩著就真要生了。那可就不好玩了。” 林烟翻翻白眼升起窗户:“如果到时候真被你说中了,那你就是名副其实的乌鸦嘴。” 结果……一个月後,林烟一边在卧室疼得大汗淋漓辗转反侧,一边朝客厅暴躁怒吼,李一南你个乌鸦嘴!从我家滚出去! 林烟回到家里的时间是十一点四十。对於怀孕以後的他来说,这个点居然还没睡觉,实在是已经很晚……不,太晚了。 自从怀孕後,夏昭时无论工作做没做完,都会在晚上九点准时出现在卧室,陪著林烟。所以这一次进了卧室不见夏昭时的身影,林烟十分惊奇。慢悠悠洗了个澡,出来後又百无聊赖地等了一会儿,夏昭时居然还没回来,而时间也渐渐迈向了凌晨一点的大关,林烟实在坐不住了,没有多想,干脆起身抱著肚子出门,直接往书房走去。 他是困了没错,但如果在睡之前没有夏昭时陪在身旁,他不习惯。并且经验告诉他,肚子里的宝宝如果在睡之前没有感觉到爸爸的接触抚摸的话,那麽睡到半夜,自己一定是会被狠狠踹醒的。这偏心的……都说女儿更爱爸爸,看来不无道理呢。 卧室离书房不远,不过需要转一个拐角。林烟喜欢打赤脚,所以夏昭时大手笔地在整栋屋子里都铺上了厚厚软软的羊绒地毯。後来林烟怀孕,夏昭时怕他摔跤,又翻新替换了一种更加摩擦防滑的。这样林烟就更喜欢打赤脚,不爱穿鞋了。无论夏昭时说了他多少次他都不听。他没有告诉夏昭时那是因为,那会让他觉得,每一步,他都像踩在夏昭时满满当当的爱意和柔软无边的真心里。那感觉既得意骄傲,让他时不时发笑,又温馨幸福,令他忍不住想哭。 曾经绝望的时候没流过多少眼泪,如今幸福却可以幸福到让他流泪。这或许,才是人生所谓的真相。 孩子在肚子里细细浅浅还算温和地动著。林烟能感觉到她已经成型的小手小脚贴在自己早已被撑得薄薄透亮的肚皮上,以及偶尔翻身转身的调皮动作,心里如同春潮拍岸绵软得不像话,但又生怕她下一秒就不安分地大闹天宫像刚刚那样。 刚刚那一次真是把他吓到了。 不敢走得太快,又因为光著脚,所以就更没发出什麽声音。临到拐角正准备迈过去,墙後骤然传来的窸窣谈话声却令林烟脚步一僵,霎时顿住: “喂,今天你看到了吗?真难得啊,夏先生和夏夫人居然起争执了。我在夏家干了十五年,还从没见过呢。” “废话,早几年这屋子里也没有林先生啊。” “那是。不过说起来,刚刚我到的晚,没听见原因。你是看完了全过程的吧?到底是因为什麽啊?” “嗨,还能因为什麽,不就是因为夏家年底按照惯例一年一度要举办一次的新年晚宴吗。夏夫人坚持要让夏先生把林先生也带上,在公众面前露一次脸。” “啊?就为这?可……可这有什麽好吵的啊?林先生那麽漂亮,我要是夏先生,那简直巴不得全天下都知道我有这麽漂亮的一个老婆,而且这老婆现在还给我怀著孩子呢!多骄傲多幸福的一件事啊,怎麽听你的意思是,夏先生竟然不肯吗?” “对啊。” “啊!?为什麽!?难道夏先生对林先生只是玩玩儿!?准备就这麽一辈子金屋藏娇不让人知道!?” “嘿嘿嘿!嘘!去!瞎说什麽呢你,也不怕被人听到,给夏先生林先生打小报告去!?夏先生要是知道了你就别想再呆在夏家了,而要是林先生知道了……哼哼,你又不是不晓得林先生现在的身体状况有多矜贵,如果一不小心把他气得肚子出了问题,你怕是活也别想活了。” “呃……哎呀!我这不是急吗!关心则乱呀!林先生那麽一美人,我见犹怜啊。” “恶……行了行了,我快吐了,哪儿轮得上你关心呀!人家夏先生说了,斩钉截铁地拒绝了夏夫人,理由就是担心林先生的身体撑不住。而且啊,最重要的,是夏先生知道林先生不喜欢以现在的样子见人,所以才说什麽都不干,最後和夏夫人争执起来的!” “哦……原来是这麽一回事啊。哇,真相爱啊,好幸福哦。” “就是嘛!所以罗,咱们就当看看电视剧,背地里说说,心里边羡慕羡慕,也就成了。千万别告诉林先生!今天我可是被夏先生狠狠打过招呼的,如果被他知道我瞎说了,那还不得……啊!林、林先生!?你、你怎麽……” 两个女佣一转过拐角就看到了他们正在谈论的其中一个当事人,惊呆了。一个女佣手腕不稳,托盘里的牛奶杯猛地一斜,登时洒了一半。林烟脸上淡淡的看不出什麽情绪。低头瞥了眼她们手里端著的食物,猜到估计是受了夏昭时的吩咐,拿来给自己当宵夜的。 再联想到她们刚刚的对话,林烟突然…… 恨不能下一秒就紧紧钻到夏昭时温暖的怀抱里去。 两个女佣战战兢兢吞吞吐吐,脸色惨白吓得要死,林烟冲她们安抚地一笑:“没事,不用担心,我不会说的,”停顿几秒,想了一下,又吩咐,“还有,这东西我不吃了,你们端回去吧。”说完就拐过转角往书房处走,两个女佣正犹豫著要不要扶,林烟干脆冲她们摆了摆手。 来到书房前,林烟站定几秒,轻轻拍拍逐渐又有剧烈趋势的肚子,心中无奈,跟肚子里的小公主默默打著商量:“好了好了,别著急,乖,马上就让你见你最喜欢的爸爸,好不好?”然後深呼吸一口,直接抬手推开了门。 门缝慢慢扩大,发出轻微响声。夏昭时听见声响立刻从屏幕前抬起头,看到是林烟,愣了愣吓了一大跳:“你怎麽来了?”几乎是吼出来的,说著作势就要起来。 “别,”林烟却赶紧制止他,抱著肚子一步步往前晃,微微笑著,“你别过来,我过去。” 天知道夏昭时用了多大力气才勉强克制住自己不起身去扶的欲望的。触目惊心担心欲死的感觉可不好受。 等到林烟走到差不多三步以外,夏昭时再也忍不住,一个倾身往前伸出手去,立刻拽住林烟的手腕将他温柔揽住。那时候林烟也不推却了,反而顺势坐上夏昭时的膝盖,然後跟他刚刚想到要死的那样,迫不及待地,将脑袋深深钻进了夏昭时的温暖怀抱里。用力,用力地吸。 夏昭时一手环住林烟的背,一手摸著他的肚子,心有余悸地皱眉:“你真是要吓死我。” 林烟闷闷地笑:“呵呵,等你真的被吓死了再说。” 夏昭时无语。半晌,漫不经心地问:“对了,今天出门一趟,事情处理得怎麽样了?” 林烟打个哈欠,声音含糊倦倦,软软糯糯的:“唔,很好啊。哦对了,过年的时候,我邀了他……嗯,他们,来家里打麻将,好不好?”撅起嘴唇委委屈屈地,“不准不同意,这几个月过得太没意思了,我都要无聊到长霉了。” 夏昭时抽抽眉角,低头状若无意地往那惊心动魄的大肚子上无力一瞟,不禁苦笑腹诽:麻将麻将麻将……天,这孩子若真的出生在了麻将桌上,以後不会长成个赌徒吧? “喂,你同不同意。”久久等不到夏昭时回答,林烟不满地一张口就咬了咬夏昭时的领子。因为脸比以前几乎圆了一圈,所以那气鼓鼓的样子就真是可爱死了。 ……像个晶莹剔透的包子。 夏昭时心痒又无奈地低下头去在那上面温柔亲了亲,笑得宠溺:“好好好,可以可以。” 林烟这才满意地眯起眼睛,又再埋头钻了进去。 两个人就这麽脉脉温存地静待了片刻,四下安静,彼此呼吸交融,心跳同步,情意相通,无限美好──哦不,还要加上肚子里的宝宝。这样温和静好的难得时光,一家三口都很享受。 夏昭时压低声音不愿破坏了这片安静,柔声问:“你来这里干什麽,我本来以为你会一回来就直接睡的。” 林烟懒洋洋地:“没有你睡不著,”停顿一下,一把抓过夏昭时的手掌在自己浑圆巨大的肚子上慢慢摸了一圈,抿著嘴,“我是说她。” 夏昭时低低一笑。 林烟郁闷地动动身子:“你就得意吧……唔,怎麽办,夏昭时,等她生出来一定就黏你一个……你看她现在明明还在我肚子里呢,我把她养得这麽好,连美貌身材都不管不顾不要了,可她也不听我的话,就知道折腾我。只有被你摸著才稍微听话一点。这偏心的,也太厉害了。” “没关系,它黏我,我就黏你,”夏昭时反掌为上握住林烟的手,又逆时针在肚子上缓缓游走了一圈,亲昵咬他的耳朵,“这样,我们就一起黏你了。” 这实在是一句温馨和浪漫并存的可爱情话。然而却把林烟听得林烟一寒,往里缩了缩,闭著眼睛真诚建议道:“那个,夏昭时,你最好还是别跟我这样说话……好肉麻,我不习惯。” 夏昭时微微一笑,偏头亲亲他的脸颊:“没关系,慢慢习惯就好。” 林烟撑著夏昭时的胸膛缓缓直起身子,夏昭时不动声色稳稳固住。四目相对,彼此先默契地一个仰头一个低头,交换了一记长长深深的亲吻──情欲不浓,但绵密窒息,深情如许。 照顾到林烟如今体力不行,夏昭时点到为止决绝分开,但林烟却显得有些意犹未尽。夏昭时看他那副怨念满满的饥渴样子,无奈一笑,一探头轻轻碰了碰他的鼻尖,伸手弹弹他的额头:“乖,我也忍得很辛苦。等小家夥出来了,不用你说,我也不会放过你的。” 林烟眯起眼睛,浅浅地探出舌尖,在夏昭时凉薄柔软的嘴唇上流连一舔,信誓旦旦扔下威胁:“我要把你榨干。” 夏昭时莞尔一笑比他更加蛊惑:“嗯,我很期待,”安静几秒,忽然神情一动想到什麽,轻笑一声,一边覆著林烟的手继续揉他的肚子,一边悠然打趣,“对了,你不是坚信小家夥是女儿吗?我们现在说这种话,你也不担心胎教不好,以後生出个小色女来?” 林烟皱皱鼻子,无所谓地耸了耸肩,天生傲然道:“小色女又怎麽了?小色女才好呢,有眼光有胆量。而且我们俩的女儿,基因还用说吗?日後无数男男女女都会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下的。这麽多选择,不色的人早被迷晕了,色女才眼睛尖心思毒,不会随随便便就跟人跑了。” 夏昭时挑了挑眉不置可否。反正,如果以後有谁吃了雄心豹子胆竟敢动他的孩子,他会让那个人,生不如死。 “困了吧。我抱你回去睡觉?” 林烟含糊“唔”了一声,算是同意。却在被抱起来的瞬间突然开口:“哦对了,年底的晚宴,我要去。” 夏昭时手臂一紧。 林烟拱拱身子,声音轻轻的:“没什麽的,我会很好,也不在意。你不要生气……不要,生妈妈的气。” 夏昭时目光一凛,短暂震动的过後,莞尔失笑,柔声调侃:“妈妈?嗯,叫得挺顺口啊。” 林烟深埋脑袋嗡嗡地说:“我早说过,你的都是我的。你妈妈是我妈妈,有什麽不对吗?” 夏昭时抬起脚步稳稳地往外走,语气温柔:“没有,没什麽不对。我的,都是你的。”   第五十四章 生子番外4 夏家年底一年一度的新年晚宴是传承绵延了许多年的老规矩,比较正式隆重,林烟不能穿得太随便。但如果现在让他穿正常的男士西服,那是绝对不可能的。根本塞不下。就算专门改大好不容易塞下了,那也太丑了,林烟自己都不会干。 所以最後林烟穿了裙子。一条深湖绿色的露肩宽松长裙,将圆滚滚的大肚子完美地包裹,上半身搭了件胡奢华精致的貂绒坎肩,正好遮住了他没有胸部的奇怪感。头发因为有阵子没剪了,因此倒也没怎麽多弄,碎碎散散半长不短,这发型男女皆可,不会奇怪。鞋子本应该穿细长陡峭的高跟鞋,但那种鞋子林烟现在这种身体怎麽能穿,反正他身高够高(对於女人的裙子来说),於是到此为止了,没有多余的佩戴,没有丝毫的化妆,也不要沈重的饰品,乌发雪肤,烈焰红唇,眉目精致,尤其搭上这种最考验肤色和美貌的湖绿色裙子,让他整个人看起来光彩照人璀璨夺目,就像一条来自深海的美人鱼。 一条,为陆地上的爱人心甘情愿怀孕生孩子的大肚子美人鱼。 神奇的是,穿裙子的这个提议,竟是林烟自己提出来的──就在夏昭时为林烟到时候究竟要穿什麽这个问题,苦苦思索纠结苦恼了老半天的时候。听到林烟主动提出,夏昭时万分诧异。他当然也是这麽想过的,但他以为林烟绝不会同意,因而连提都没提就出来一个字,就自己先在脑海里pass掉了。却不料林烟竟然这麽干脆,并且看样子,也不像单纯只是为了不让自己为难的缘故,而是真的不在意,无所谓。 事实上林烟也确实是真的不在意,更无所谓。 他只是很排斥被人看出软弱,但对於被不被别人误会成是女人,这一点,作为一个男人,林烟却十分出乎所有人意料地,竟不觉得,那是对於他的侮辱。甚至就连他自己,这一辈子,其实都很想,很想,打扮成女人一次。 林烟喜欢男人的身体,但他迷恋女人身上的很多特质。普通男人被说成是女人会感到生气,那是因为他们自觉或不自觉,有意识或无意识地,从骨子里就压根儿瞧不起女人,总觉得女人就是要比那人他们男人低下一等。但林烟不,他觉得女人温柔高贵,优雅善良,能够忍辱负重地坚强,也可以不顾一切地反抗;尤其那与生俱来浑然天成的天生母性,更是胜过世间一切珍奇。如果有人说他像女人,他不会生气,而只当这是一份莫大的赞扬。 那一晚,换好衣服站在镜前,林烟久久静立,呆呆看著镜子里这个身著女装,光华逼人的自己,一时此刻与过往重叠,梦境与现实交织,有些恍惚。 夏昭时温暖宽大的怀抱从身後层层叠叠地漫过来,一时间他的气息铺天盖地,排山倒海。 “突然後悔让你去了。你要美死了。” 林烟回过神,微微侧一偏头,眼睛水亮亮的,眸子里清波婉转,挑眉扬唇,笑容得意:“是吧?我当女人漂亮吧?好吧,就当给你个机会,让你见识见识我妈妈当年的风华绝代好了。” 夏昭时凑近挨了挨林烟那一片散著一丝丝若有若无嫋嫋香气的额角发鬓,低低一笑,声音沙哑:“不用。你不用特意打扮成女人,我也能想象得出,她当年的风华绝代。” 因为,尽管当年的绝代风华已然香消玉殒,然而如今的天下无双,却就在他夏昭时的怀里。 林烟斜睨一眼,义正言辞地纠正他:“喂,你妈妈是我妈妈没错,但我妈妈可不是你妈妈哦。别往自个儿脸上贴金。” 夏昭时轻轻一笑,低头摸摸他的肚子,耸耸肩无所谓地:“好啊,反正,虽然你妈妈不是我妈妈,但你女儿是我女儿,就行。” 说著,夏昭时掌下那块温度颇高的温热肚皮就极其有力地突突跳了两下,动作大得不行。再加上这裙子本来就薄,小丫头的小脚丫清晰可见。 林烟霎时黑了脸,讪讪地,“我靠,她可真是你的乖女儿。” 夏昭时欣然接受,一边在他的肚子上极富技巧地温柔按揉,一边柔声问:“疼不疼?” 林烟不爽地:“猫哭耗子假慈悲。疼还不都是你害的!” “……”夏昭时无奈地摸摸鼻子。算了。孕夫脾气大,他不计较。不过……夏昭时在心里默默叹了口气,照眼前这个状况来看,他的亲亲爱人心肝宝贝,是如此的迷人而又这般的任性,待会儿他的任务可不是一般的重,而压力,也不是一般的大啊。 二十点晚宴正式开始。这一次到的人里,几乎超过一大半都是为了来看Adrian那传说中美貌逼人,动魄惊心的东方尤物的。 而林烟从没有在容貌上让人失望过。 自从他一露面,被夏昭时仿佛老鹰护雏那般小心翼翼而又如临大敌地紧紧揽著出现在会场大厅的时候,无论是此前见过林烟,抑或是从未见过的林烟的每一个人,都狠狠地,倒抽了一口冷气。 值得一提的是,惊豔过程中发生了一件比较好笑的事情。曾经见过林烟的人全都面面相觑,彼此惊呼:“我的上帝啊!这是怎麽了?几个月前我见到林烟的时候,他虽然怀了孕但还是一个男人啊!怎麽现在……变女人了!?” 而此前从未见过林烟的人就更加惊奇了:“怎麽搞的!?难道打听错了?不是都说Adrian的老婆是个男人吗?怎麽现在……会是个女的!?” 这些话夏昭时听著其实挺无语的,却瞧著林烟眯起眼睛十分享受,於是他…… 更无语了。 林烟不能喝酒,於是夏昭时早就吩咐好下人专门给林烟准备好了他能喝的东西。林烟也不能保持一个姿势太久,於是夏昭时从头到尾就一直陪著林烟站在那架专门为孕夫设计的高脚沙发旁边,站累了就坐,坐累了就起。各种恩爱甜蜜,真是羡煞旁人。 当然时不时会有客人走过来跟夏昭时打招呼──顺便近距离仔细打量打量他的这位“怀中珍宝掌上明珠”。不过因为这些人基本都是外国人,林烟对他们没有好感况且又听不懂鸟语,因此除了在最开始冲他们点点头算是打过招呼以外,就又重新低下头去,一概不理了。 当中有一个例外。那是一个十分典型的西方美女,波浪形的金色卷发,大胸,细腰,翘臀,长腿,曲线火辣身材正点,五官甜美笑容阳光。林烟虽一如既往听不懂她和夏昭时在说什麽,但他不是瞎子,又那麽敏锐,几乎是在一瞬间就毋庸置疑地看出了这个女人…… 等到那女人终於和夏昭时寒暄完,一举杯一仰头,无比豪迈地干尽杯中烈酒,缓缓转头看向林烟,眼神是毫不掩饰的惊豔欣赏,片刻释然一笑,用相当生涩蹩脚的中文来了一句:“你真美,祝你们幸福。”然後便从容潇洒地转身走了。 林烟久久凝望她逐渐远去的背影,长长“哦“了一声,相当玩味地:“原来她喜欢你。”十分淡定的陈述句,没有丝毫疑问的痕迹。 夏昭时笑笑,也不否认:“是啊,都坚持好多年了,吃醋吗?” 其实夏昭时清楚林烟并不会真的吃醋,这麽问无非逗逗他,跟他开个无伤大雅的小玩笑罢了。可夏昭时也没想到林烟的反应居然会是长舒口气,拍拍胸脯,然後面不改色地说出了以下一番让他哭笑不得的可爱傻话:“太好了!你不知道我都纳闷担心好久了。我就想著怎麽认识这麽久,都没有人喜欢你呢?呼……幸好现在有一个,而且还是一个超级大美女,不然那显得我林烟的欣赏眼光多低劣,多奇怪呀。” “……” 这一刻夏昭时脑中灵光一闪猛然意识到,怀孕不仅仅只是让人变笨,最可怕的是,怀孕会让这个人把别人拉到跟他一样“笨”的程度,然後再用他已经习惯的“笨”打败别人…… 美女走後不久,一个莫名熟悉的清朗男声,操著一口顺畅流利的亲切中国话,隐隐含笑,由远及近地悠扬响起:“哇,大惊喜啊。不过短短两年不见,想不到你们俩的动作还真是有够快的。” 林烟有些好奇地抬起头,待看清来人面容,心中了然。哦,原来是他。 虽然…… 说著那人走近,神情颇为敬畏,低头目不转睛地怔怔望著林烟的肚子。然而下一秒林烟脱口而出毫不羞愧的一句话,直接深深伤害了他。 “你叫什麽来著?” “……” 那人无语,无比悲愤地转过头去想找夏昭时讨回个公道,却见夏昭时正偏著头,那表情要多深情有多深清,要多温柔有多温柔,看著林烟,宠溺地笑。 秀恩爱的都去死去死去死……苏予危心里面内牛满面,缩在墙角恶毒诅咒,画著圈圈。 “好吧,”深吸口气,他承认他败了,一字一顿,“苏、予、危。想起来没?” 起码过了一分锺,林烟才眉头渐松,一拍手,终於恍然大悟:“哦,对,想起来了。” “……”苏予危顿感一阵无力,都不知道是该说林烟是可爱,还是可恶好了。 夏昭时的目光在人影憧憧的大厅快速浏览一圈,忽然顿住,直直盯著某个方向,高深莫测地挑了挑眉,意味深长地对苏予危说:“喂,季晚潇在那里。” 听到这个名字,苏予危的表情极不自然地一僵。 林烟顺著夏昭时的目光看过去,眨眨眼,故意吊人胃口慢吞吞地:“咦,他刚刚在看你哦。” 苏予危浑身一震,不太相信也不敢相信,犹豫了一下才转头去看。但那时已经迟了。他看到的只是季晚潇明明在跟别人讲话,眉飞色舞,高声不断的热闹场景。 失望是难免的。 可是他并不知道,林烟刚刚说的,其实都是真的。只是就在被林烟发现的那一刹那,季晚潇就稍显惊慌地迅速移开了视线。而他现在跟别人那近乎夸张的刻意交谈,也不过只是,他做贼心虚的掩饰罢了。 林烟体贴地给苏予危递上一杯酒,非常认真地建议:“你赶快把他的肚子也搞大吧。真的,快点。我不想只有我一个人变丑。” “……” 夏昭时和苏予危同时扶额。 後来苏予危到底在林烟磨拳霍霍恨铁不成钢的的强烈要求和激将刺激之下,往季晚潇的方向去了。林烟一边抱著盘子啃点心,一边睁大眼睛观察形势。季晚潇虽仍旧表现得不冷不热不咸不淡(切~~林烟火眼金睛早看出来了,这个季晚潇的属性简直就是活脱脱的别扭傲娇一枚),但至少没有再像以前一样,对苏予危完全无视,掉头就走了。於是他满意地咂咂嘴,动手扯扯夏昭时的衣角,仰起脸眨眨亮晶晶的水光眸子,得意洋洋地摇头晃脑,比个胜利的V字,那模样真是好不可爱,让人怦然心跳心痒难耐:“看,撮合成功!又一份阴德到手了。” 夏昭时轻轻“嗯“了一声,心中万股柔情霎时遮天蔽日如同春水决堤,浩浩荡荡万里汤汤,终於情难自禁地俯下头去,在林烟凌乱散落了一层点心残渣的娇美嘴唇上,浅浅啄了一口。 无限美味,唯有他知。 夏昭时原本打算的是十点一到,就准时扶林烟回去睡觉的,但中途出了一点小意外,竟搞得林烟直到凌晨两点才回到卧室姗姗入睡。 倒也不是什麽大事。就是当Sean屁颠屁颠地跑过来跟他们打招呼的时候,各种眼红嫉妒,无意中酸溜溜地抱怨了一句:“上帝太不公平了啊,明明Adrian每次跟我们去赌城都是输得最多的一个,运气那叫一个差!怎麽在人生大事上就能那麽幸运,找到你这麽美貌的老婆啊!” 夏昭时一听,心中登时一跳暗叫不好。果然,下一秒就感觉到怀里的宝贝身子一动,歪过头眯起眼睛,幽幽问他:“嗯?原来你赌技这麽差?输了很多钱?” “……”夏昭时扶额,他一世英名一生聪明,真的十分,非常,完全不想提,这个他唯一不擅长的东西(他自己也不知道为什麽),默了半秒,淡淡道,“还好,也不是很多。” Sean哼了一声,惟恐天下不乱地火上浇油:“是啊是啊,反正Adrian你家财万贯富可敌国,七八个零的小数,当然可以连眼睛都不眨一下地豪掷出去,完全不在乎咯。” 林烟已经面无表情了:“哦?七八个零的小数?”停顿片刻,眉头微蹙像是在想什麽,突然一放盘子下定决心,神情一凛,正色道,“他都跟谁打了?这些人,现在都在这儿吗?” “哈?”Sean一愣,傻乎乎点头:“哦……哦,有……有,有几个是在的。” 这时候夏昭时已经完全猜到了林烟接下来到底想要干什麽了,心中各种无奈正欲阻止,却遭到林烟狠狠一记白眼,恶狠狠地:“不准阻止我,你个笨蛋!” “……” 几个人被叫到牌桌上,林烟坐下来轻描淡写扔下一句:“我不能打太久,所以就一百万一注吧。怎样,没意见吧?” Sean颤颤巍巍地翻译了。几人闻言相视惊愕,夏昭时却只想要掩面扶额。 时间一点一滴过去,当凌晨两点终於结束最後一把,林烟满意地打个呵欠,被夏昭时扶著站起来。嗓音都迷迷糊糊,困困不清了:“好了,差不多赢回来了。以後你们如果想再叫夏昭时出去打牌──”他停下来,极有威慑力地笑了笑,“不用找他了,直接来找我林烟就行。” 说完他们俩就慢慢走远了。剩下一桌人对著牌桌上那惨不忍睹的账单不敢置信,彻底傻掉。 他们原以为林烟是财迷,现在才明白,林烟这分明……就是护短啊! 夏昭时一路稳稳把林烟抱回去,先去卫生间解决了一下对方已经憋了一个晚上的生理需要(林烟这辈子从没这麽尿频……不!是肾虚过!),又帮他脱了衣服简单冲了个澡,没洗头,而後再稳稳抱出来,温柔裹进厚厚软软的被窝里。 林烟一沾枕头,之前那点苦苦忍耐拼命支撑的疲倦睡意便霎时间铺天盖地如影随形地弥漫涌来,但林烟仍在最後一秒努力保持了清明,无限亲昵地勾住夏昭时的小麽指左右晃了几晃,眼睛困顿几乎已经眯成了一条月牙似的窄窄细缝,小声却认真地对夏昭时说:“以後不会输了,我帮你赢。” 说完就两眼一闭什麽都不想再管丝毫也不想再动,呼吸轻浅梦乡甜蜜,沈沈陷入深眠。 夏昭时神色怜惜,抬起手寸寸抚摸过林烟因为怀孕而圆润光洁如脂如玉的娇嫩脸庞,到底又再一次忍不住低头宠溺亲了亲,无限柔情涌上心房:“这些又有什麽关系,你才是个笨蛋。” 一个不折不扣,又护短成性的大笨蛋。   第五十五章 生子番外5 公历新年夏家会举办宴会,但春节,他们遵循传统,只和真正的家人一起过。除夕夜一家人围在一起吃年夜饭的时候,饭桌上赵茹林不动声色地瞥了眼林烟的肚子,转头问儿子:“预产期是什麽时候?” 夏昭时小心翼翼给林烟剔完鱼刺,将一块鲜美肥大的鱼肉放进他碗里,回答道:“下周。” 赵茹林点点头:“都准备好了吗?” 夏昭时淡淡“嗯”了一声。 林烟低著头专心致志地吃鱼,正在心里面扼腕感叹这对母子的交流也未免太生疏太僵硬了,下一秒却立刻听见赵茹林沈声问他:“哦对了,听说你明天约了朋友,来家里面打牌?” “呃……”林烟一个没留神,小小哽了一下。如果不是因为夏昭时早把鱼刺给他剔干净了,那他一定会被卡到,“唔……没有啊。”嘴巴里包著鱼肉,两腮可爱地鼓起,声音含含糊糊的。 夏昭时和赵茹林同时愣住。不会吧?林烟什麽时候变这麽乖,这麽听话,这麽孝顺了? “嗯,不是打牌,”林烟努力将嘴里鱼肉快速咽下去,抬起头认真地纠正,“是打麻将。” “……” 那一刻夏昭时简直想要不顾形象地喷饭。而赵茹林几十年如一日的女王风范也一时漏风没能绷住,神情大囧,很久,她才掩饰地转头吩咐儿子:“你多看著点儿,小心。” 夏昭时忍笑应了。 那一晚林烟原本打算的是和夏昭时一起放烟火跨年的,但夏昭时怎麽敢让林烟以现在的身体去放烟火,好说歹说费了好大一番口舌,最後以“未来咱们起码还有五十年的时间,跨五十个年,放五十次烟花的机会呢”这个余生承诺,才把原本就固执乖戾,而如今因为怀孕就变得更加固执乖戾的亲亲爱人给劝服了。 不过跨年林烟倒是坚持到底了的。当零点锺声敲响的那一刹那,林烟拼命抑住脑子里那无法无天汹涌澎湃的如潮睡意,仰头给了夏昭时一记长长深深的缠绵湿吻,右手还紧紧拽著夏昭时的衣领,竭力保持清明糯糯扔下一句,“以後每年除夕都要这样过”,声音渐低,眼睑慢慢往下搭去,突然眸中精光一闪,赶紧又重新睁开急急补充了三个字,“跟我过”。待得到夏昭时一脸满满宠溺的点头答应以後,终於如释重负,又像上次那样,直接闭上眼睛放心入睡,“不省人事”了。 剩下夏昭时一个人,万分清醒地看著自家宝贝那一起一伏沈静甜美的绝美睡颜,看得心痒又心软,心动更心热,却偏偏想吃又不能吃!唯有望天长叹,独自郁闷。伸出手温柔在林烟的大肚子上轻轻摸过一圈,夏昭时在心里默默道,小祖宗,算你爸我求你,快点儿出来吧! ──夏昭时发誓,这个时候,他虽然话是这麽说,想是想这麽想的没错,可是他真没打算更没料到,这小祖宗竟然会如此听话(听他的话),第二天就迫不及待,毫无征兆地发作啊! 第二天,大年初一,林烟刚起床吃完他所谓的“早餐”没多久,他邀请的那四位老朋友,凌望,李一南,齐逸,以及王远山,便陆续造访到齐了。 齐逸和王远山是一直都跟林烟有联系的,李一南自从上次说清楚以後,关系也还不错。而至於凌望,就算林烟再怎麽恨乔小为,但凌望对他怎麽样,他虽然不尽领情,但也不是毫无感觉。更何况,凌望至今都还是林烟名义上的监护人,上次林烟白血病做骨髓移植手术,最後都还是凌望这个唯一的“家属”签的字。 不过现在,林烟已经有了别的家人。有了自己,真正的家人。 李一南已经见过了林烟怀孕大肚子的样子。半个多月不见,林烟肚子的大小倒是没再怎麽变化,差别不明显,就是位置变化很大,沈沈往下坠。而这实在把林烟搞得苦不堪言,自怀孕以来拒绝了那麽久的撑腰八字步姿势,到底没办法再继续坚持下去了。只能整日黑著一张脸被夏昭时浮起来,每天到院子里像只圆滚滚的胖企鹅一样,来回走上几圈,权当产前运动。 除了李一南以外,剩下的三个人都是只知道林烟怀孕这件事情,但并没有亲眼见到过怀孕中的林烟。於是这一次相见,无论他们早已经在心里面做足了多少抗冲击的准备,但当真正见到的那一瞬间,仍是不可避免地被震撼了。 其心绪之复杂不必多言。毕竟,他们都曾深深地迷恋过林烟。而现在,那份迷恋究竟变成了什麽,是刻骨铭心抑或烟消云散?是“得不到”的如痴如,狂抑或“算了吧”的心灰意冷? ──都只有,他们自己明白。 夏昭时将林烟小心翼翼地扶到麻将桌边坐下(在外人面前林烟坚决拒绝撑後腰和八字步!)。第一局凌望先不上,站在一旁看得那叫一个胆战心惊,骨子里的老妈子毛病又忍不住犯了,担心地问:“烟、烟烟,你这个样子……真的没问题吗?” 林烟好久没摸过麻将了,心情正激动著呢,一听凌望这泼冷水的话就立刻不高兴地摆摆手,不耐烦地说:“好著呢,别坏我兴致。”说完摸摸肚子,心里暗道,小公主,给我乖一点哦。 和林烟打麻将是个什麽下场,他们三人早就心知肚明深有体会了。无非是以此为机会,来看看林烟的而已。 而他过得很好。 他们对此欣慰却又感伤,或许心中仍有不甘,但的确,已无所憾。 林烟不能保持一个姿势太久,但麻将搓著搓著,他又常常会忘记自己已然坐得腰酸盆涨,大腹垂垂下坠的身体状况。於是就苦了夏昭时,每隔一个固定时段就要时不时地从书房里过来给林烟揉一揉腰,顺便贴著他的耳朵小声问他……喂,想不想小便…… 直到搓到下午四点,林烟跟齐逸碰了一把,往外扔出牌的那一刹那,第一次,突然觉得肚子有一点不对劲。嗯……也不是疼,但是涨涨的,坠坠的,腰也很酸。当然最重要的,是那种无法再忍的……膀胱的憋涨感。 但夏昭时这时候却居然不在。 真是倒霉,不需要他的时候他来得勤得要死,一到真需要他了,结果……他居然不在! 林烟咬牙切齿,勉强忍了一会儿,努力不露痕迹,连眉头都没多皱一下,就是出牌的速度越来越快。一只手留在台面上迅疾如风地出牌,一只手躲在桌子下不动声色地揉肚子和捏腰。就这麽过了几分锺,林烟到底是忍不住了,斟酌想了想,头一次一局还没结束,就颤颤巍巍地撑著桌沿,准备站起来离开。 他一动,一旁围观的四个人立刻HOLD不住了,纷纷惊掉了眼珠子,反应了好几秒,才手忙脚乱仓皇失措地站起来扶。 “喂喂!你干什麽?想要什麽我们帮你拿啊!” “……” 说实话林烟觉得挺窘。虽然他以前是十分享受这种万众瞩目众星捧月的待遇的,但那是因为那时候他也不是这麽个臃肿丑陋的水桶身材…… 深吸口气,林烟皱眉白了他们三个一眼,凉凉道:“我要去放水,你帮我吗?” “呃……” 三个人面面相觑,知道这确实不太好(人家老公还在家里呢,情何以堪啊),但又著实不放心。 不过很快他们就不用纠结这个问题了。因为就当林烟趁他们纠结,直直挥开他们颤巍巍往前迈步的时候,空气里突然传来了噗一声微妙的轻响。林烟的身体弱不可察地抖动了一下,旋即从他的下身传来了一股淡淡的说不出来的气味,以及羊绒毯上那一滩渐渐扩大晕开的透明水渍。 五个人皆是一愣。林烟当下大骇,以为自己竟是一个没憋住失禁了!(汗……)而其余四个人则是完全搞不清楚状况(估计也以为林烟是一个没憋住失禁了)。 於是当夏昭时走进屋子,触目所及首先映入眼帘的,就是他的四个情敌团团围住他的心肝宝贝,彼此大眼瞪小眼,“虎视眈眈”的冲击性画面。 快步走过去,正欲开口询问“发生什麽事了?”,待下一秒一低头看到地上水渍终於搞清状况,立刻脸色大变:“你破水了!?”四个字,几乎是用尽全力气急败坏不顾形象地吼出来的。而吼完也再也顾不了那麽多了,直接一把打横抱起林烟,动作雷厉风行而不缺小心翼翼,迅速并稳稳地往家里早已准备改装好的产房里走去。 在夏昭时怀里就是安心。满满的熟悉的味道气息,不可替代的安全感,终於得救了的安心。腰酸骨涨腹垂的感觉好像稍稍减轻了一点。林烟呼了口气,歪头纳闷:“嗯?破水?那是什麽?”夏昭时闻言脚下霎时一顿,差点儿没一个踉跄跌倒造成一尸两命的惨烈悲剧。 几秒锺後又听见林烟如释重负地开口:“哦……不管了,反正只要不是失禁就好,呼……吓死我了。要是真在他们面前失禁了,那我也不要活了。” “……” 一瞬间夏昭时真不知道自己究竟是要急死还是要气死了。忽然很後悔林烟怀孕时自己那麽宠他。宠他宠到因为知道林烟不喜欢看书,所以体贴地替他把所有有关怀孕的指南书全都一字一句一字不漏一字不差地看光记住了!结果现在居然搞得他连破水是什麽东西都不知道!真是大失误!大败笔! 将林烟小心安放在产房上,夏昭时迅速给早已预订好的医生打了电话,一连串叽里呱啦的英文狂轰乱炸般狂飙过去,要对方在一刻锺以内必须赶过来。然後啪一声扔开手机,有些绝望地看著产床上这个似乎还没有开始阵痛,表情好奇无辜到几乎让他想哭的任性爱人感到万分无奈:现在科普……不知道,还来不来得及?   五十六 番外生子(6) 林烟先被夏昭时半扶半抱地搂著去卫生间解决了折腾他许久的生理问题,换了衣服脱了裤子,而後躺回床上听夏昭时给他姗姗来迟亡羊补牢,死马当活马医的“产前科普”。听到一半的时候,林烟不大耐烦地纳闷打断:“嗯?既然水破了就意味著要生了……那,我怎麽不疼呢?” “……” 那一刻,夏昭时心里抓狂有如一百万匹草泥马狂奔而过,真想冲他这完全不把生孩子当一回事的不负责任的孩子他妈咬牙切齿地来一句:“放心……待会儿有你疼的!” 不过,虽然说是这麽说,然而当林烟真的开始疼,并且越来越疼,疼得脸色惨白大汗淋漓,嘴里除了一句“李一南你给我滚”以外就再也说不出别的话来,只能抱著肚子倒在床上辗转反侧,怎麽躺都不对劲的艰难时候,夏昭时却第一个受不了──比他那个分明正在疼也最怕疼的亲亲爱人当事人,还更受不了了。 而屋外的四人看不到林烟此刻的状况,比起夏昭时的急简直是有过之而无不及。夏昭时中途猛然想起他们还在外面,正走出来赶他们离开的时候,结果居然看到他们个个儿堵在屋外伸长了脖子往里张望的焦急模样,立刻黑脸,各种不爽:靠!这叫什麽?这算什麽!?皇帝不急急死太监吗???他们又不是林烟肚子里那块肉的正牌老爸!现在杵在这儿各个露出一副好像是自己老婆要生孩子的紧张模样是要闹哪样啊!SHIT! 最後费了好大一番力气才把他们成功撵走。临别前那四个人的依依不舍频频回头……夏昭时简直不想再提。甚至直到门前,那四个人都还不约而同地对夏昭时千叮咛万嘱咐,等到孩子顺利降生了,一定要给他们报个平安来个准信儿。 “……” 夏昭时沈著一张愈发黑掉的俊脸,勉强点头答应。 (当然夏昭时现在只是随便敷衍敷衍他们的而已,至於後来小宝贝顺利出生“母”子平安,夏昭时心中大喜完全把这回事忘得一干二净抛到九霄云外什麽的……我才不会告诉你呢~) 撵走情敌夏昭时迅速回到房内。这时候林烟刚刚疼过了第二波,不过强度勉强还在可以忍受的范围以内,持续时间也不长,大概三十秒左右,林烟还挺得住。虽然难受是不可避免多多少少总有一些的,但还不至於难熬。 可林烟心里清楚,现在他离难熬也不远了。那个阶段逃无可逃,就在不远处虎视眈眈地等著他。所以对於怕疼的林烟来说,此时此刻,心理上的惶恐远比身体上的疼痛,更加突出。 这个时候林烟以为这种一知半解,既害怕,但又知道注定逃不掉的“未体验状态”,就是最可怕最磨人的了;直到几个小时以後,身体上的疼痛铺天盖地汹涌而至,绵绵密密无孔不入,眼前发黑脑子里一片空白,全身湿得像是刚刚从水里捞出来的那样,泡在这片无边无际也永无止境的痛海里沈浮飘荡的林烟才终於知道,这个时候的他究竟错得,有多离谱。 医生已经来了,是一个经验丰富,戴著金边眼镜五十来岁的和蔼老外,不过却操著一口流利顺畅的中文普通话(夏昭时心思细腻事无巨细,连这都体贴地想到了),身边就只带了一个虽表面看起来年纪轻轻,不过做起事来却丝毫不露怯不含糊,沈稳可靠的小夥子作为帮手和助理。人不要多,他不想被很多人围观自己大肚子生孩子的难看样子──这是林烟一直要求的。而生产所必须的硬件设施,夏昭时也早在很久以前便已经万无一失地准备好了。 羊水破了但产口还没开全,为了防止羊水流失过快,林烟的臀部被迫垫了一个高高厚厚的软垫。而这姿势不仅丑,并且还十分不舒服,林烟原本肚子就疼,现在更是躺得异常艰难。脸色苍白血色全无,时不时地皱皱眉头,往枕头里埋下脸去,左右蹭蹭,实在憋不住了就发出一两声细微微弱犹如小猫的呼痛呻吟。喘息声倒是不加掩饰(恐怕也是掩饰不了)地一次比一次大和沈重。 夏昭时看得心疼欲死,坐在床边紧紧抓著林烟的右手,一会儿缠绵亲吻给他依靠给他柔情,一会儿牢牢紧握给他加油给他鼓励。林烟原本闭著眼睛,尤其当宫缩一来阵痛一起的时候就闭得更加用力,嘴唇也紧紧抿著,甚至拿牙齿咬住。而每当这个时候夏昭时都会按照医生的眼色赶紧嘱咐林烟:“宝贝儿,乖,快别咬了,张开嘴巴呼吸,深呼吸,不要憋气。” 林烟本来就疼得要死要活,再加上孕夫(哦不,现在是产夫了)的脾气本来也不怎麽好,结果现在还听到夏昭时不准他这样不准他那样,於是更加委屈了,眼一睁就想撤手。夏昭时哪里肯放,想了半秒立刻弯腰俯身凑近林烟泛著淡淡血丝的苍白双唇,轻而易举就用舌尖撬开了林烟死死紧咬的牙关。 林烟浑身瘫软没有力气,毫无抵抗地被夏昭时奸计得逞,攻城略地。 当然夏昭时也不敢吻太久,点到为止,分开时亲昵不带情欲地浅浅啄了啄林烟银丝点缀的唇角,一边拍著他的肚子一边柔声道:“乖,别咬,听话,”又偏头亲亲他的脸,“加油。” 林烟觉得自己要痛死了,夏昭时的这一点及时雨般的温存柔软简直让他想哭,忍不住撒娇,抽抽鼻子低低呜咽一声,小猫似地摇摇下巴正想再索一枚吻,却恰逢不知道是第多少波的阵痛又起,刚刚冲上喉咙的到口情话,瞬间被扭曲了成一句破碎压抑的呻吟。 “呃……啊……” 林烟脸色一变,难以忍耐的剧痛苦楚慢慢浮上眼底,逐渐弥漫散开,眼看著就又要弓起身体闭气硬憋了,夏昭时赶紧重新低下头去,柔软的薄唇轻轻扫过林烟因为疼痛而微微颤抖的濡湿眼睑,一寸一寸吮去其上那一颗颗摇摇欲坠悬而欲滴的晶莹汗珠,在他耳边略显焦急却仍不失耐心地温柔提醒:“放松放松,乖,来,不要忍,深呼吸。对对,就像这样,大口大口地深呼吸。” “呃……嗯、嗯……呼──呼──” 林烟果真听话,旋即放松身体,拖著坚硬硕大的下垂腹底,仿佛一条陷入干涸的绝望的鱼,痛苦而大口大口地拼命呼吸。夏昭时一边给林烟加油鼓励,一边不断帮林烟擦汗打气。 下午四点左右破水,然後阵痛,仿佛永无尽头暗无天日的痛苦等待,以及那愈来愈变本加厉的煎熬挣扎,对於这对即将荣升为父亲的男男夫夫来说,无疑,已经将他们曾经对小宝宝的无限期待耗光殆尽,而只剩下那一个念头:小祖宗……求求你快点出来吧! 六点半的时候,医生又再来查看了一下宫口的打开情况。终於,这一次查看完毕之後,他微笑著冲夏昭时点了点头,示意总算可以开始第二产程,也就是真的“生”了。 两个人同时长舒口气。不过很快他们就知道他们有多天真了,因为这只不过是万里长征的第一步而已。 遵照建议夏昭时喂了林烟几块热量极高的巧克力,以补充接下来所需要的体力。不过因为林烟本来就不大喜欢吃这种西式甜食,再加上现在肚子又疼又坠,全身又热又粘,因此只咬了几口就坚决地摇摇头别过脸去,揉揉肚子哑著嗓子,有气无力地低声说:“吃、吃不下了……好涨……唔……” 产程渐入正轨,孩子在往下走,产口处那羞耻的憋涨感搞得林烟既尴尬又难受。 夏昭时没办法,只能用电视里常常演的,那种最老套也最俗气的哺喂办法──自己先咬一口巧克力,然後俯身渡到林烟满是抗拒的嘴巴里。 七点锺,取出软垫半坐床上,夏昭时从身後紧抱林烟。真正的生产,从这一刻,正式开始。 作为帮手的那个助理小夥儿双手极富技巧地在林烟几乎已经没有阵痛间隙,坚硬滚烫有如一颗大铁球的大肚子上不断揉扶按摩,老医生则站在床尾,双手将林烟的两条雪白长腿大大撑开,目不转睛地盯著前方那正汩汩往外淌著羊水,已打开到有十指宽的开全了的幽深产口,用熟练的中文沈稳指导:“来,孩子,先深呼吸一口,一大口,然後慢慢往外吐,下体也跟著这个节奏用力往外推。” “呃……嗯……呼──啊!” 林烟下面听话地用力,上面的脑袋却不怎麽听话地死死往身後夏昭时的怀里拼命拼命地拱。他不想在嘴巴里咬个毛巾帕子什麽的,那样太丑了,就泄愤似地咬夏昭时胸口处的衣服。咬得满是口水黏黏糊糊,夏昭时也不介意。 “乖,咬吧,没事。”夏昭时的双手和林烟的十指相扣,轻声舔吮著林烟的耳朵,温柔打气。 废话!你当然没事!你来像我这麽痛试试!我宁愿被你这麽咬一辈子也不想再这麽痛一次! 呜呜……他错了……他错了……他当初真不应该主动提出这劳什子的破建议的……呜呜……那时候他脑子究竟是抽了什麽风啊!真是一失足成千古恨啊!呜……他要痛死了…… “诶诶!不要停不要停!一口气憋住了不要停!用长力,不然胎儿会缩回去,”医生看出问题给出建议,鼓励地拍拍林烟已经往下移了很多,看起来简直有些触目惊心的汗涔涔的大肚子,竖起大麽指冲他微笑道,“不过你已经做得很好了,非常好。最多再过三个小时,你们就能见到你们的小宝宝了。好。现在先休息一下。等会再来。” “呜……”林烟眼前一黑。 三个小时…… 医生觉得这是安慰,但听在意识模糊痛海沈浮的林烟耳里,这分明就是诅咒! 呜呜……他要死了……他一定会死的……再这麽痛三个小时他百分之百绝对会死的! 他恨夏昭时……呜呜……救命! 接下来的三个小时。 “唔……啊……” “好样子的孩子。来,再用一点力。” “乖,听到没有?再用点力,我们的宝宝马上就能出来了。” “对对对,很好孩子,你已经掌握了技巧,没错,用长力,往外推,就是这样。” “啊……呃……嗯……呼──” “继续,不要停。” “唔……嗯……” 林烟要哭了。他以为。但其实早在他自己并不知道的时候,他的脸就已经全是眼泪,泪流满面了。脸蛋皱成一团,五官狰狞而扭曲,不复美豔也不再精致;但偶尔休息的间隙,当他倒在夏昭时怀里苍白憔悴如同一只受伤的猫咪时,又会显露出一种比之往常胜出万种的美感风情。 那些时候,夏昭时心中复杂实在难以形容,无法言喻。除了更紧,更紧地抱紧怀中苦苦挣扎,为了他们的孩子而拼命努力的爱人以外,他不知道自己究竟还能做点别的什麽,能替对方分担点什麽。 生到最後十分锺左右,林烟反而没再发出什麽痛呼呻吟,只有越来越粗重的喘息。 他没力气了。 听不到看不到感觉不到,只有机械地跟著用力。深呼吸,往外吐,用力推……没有再听医生的指导,只是身体保留记忆早已习惯,在那里不断机械地重复。 “啊……” 十点三十七分,安静半个多小时後,林烟又再发出了一声微弱压抑的低吟。 啪── “……哇哇哇!” 清脆的一记拍屁股响,旋即婴儿高亢嘹亮的啼哭声,犹如天籁,拯救了一切。 接下来的胎盘秽物跟这个七斤八两的小东西相比简直不值一提。林烟勉强撑著身体凑过头去看了一眼,顿时嘴角一撇满脸抑不住的失望,只喃喃说了两个字“好丑”,然後就瞬间闭上眼睛,软软地倒进了夏昭时的怀里。 夏昭时哭笑不得。不过…… 目光一瞥随意扫了眼小东西下体的那根小小东西,那根,他们都没想到居然会有的东西,夏昭时著实有些担心,等林烟醒来过後,会不会恨得想要把小东西打成原形回炉重造……? 或者《父亲因不满生出儿子,竟残忍挥刀割去新生儿性器》──这样的新闻,明天会成为各大媒体的头版头条……? 好吧,不管怎麽样。 夏昭时目光专注情深如海,温柔凝视爱人饱受折磨的苍白睡颜,忽而凑上前在他那布满湿汗的额头轻轻印下一吻。 他没有对他说过我爱你。他们谁都没有对彼此说过我爱你。 但这一刻,爱情不仅存在,而且,已经延续。 第五十七章 生子番外7 让我们省去第二天林烟醒来,得知自己一心以为了十个月的宝贝“女儿”竟然莫名其妙大跌眼镜地变成了“儿子”的不敢置信,郁闷抓狂,以及後来一切养小孩儿的过程吧(好吧我承认我懒了,而且也写不来TAT)。 宝宝被取名为夏晚。林烟取的。至於原因……咳咳,这不是一目了然的吗……就因为……他是在晚上出生的啊……(於是林美人你到底是对自己没有生出女儿而生了个儿子的事实有多怨念,瞧这名字取的,也太敷衍了吧= =|||) 可怜的晚晚,就因为下面多了根男人所必须的小东西,所以就被自己的“亲生”父亲各种嫌弃不待见…… 而也不知道是不是正是因为如此,夏晚小朋友从小到大也确实不怎麽喜欢(至少是表面上看起来)他的这个“亲生”父亲,反而对和林烟相比起来,把他宠得天上有地下无,视若掌上明珠,几乎无所不给无所不包的夏昭时爱得要死,形影不离,时时刻刻都要夏昭时抱,晚上睡觉要夏昭时哄,一天结束闭眼以前看到的最後一个人必须是夏昭时,早上起床要夏昭时亲,一天开始睁眼以前看到的第一个人也必须是夏昭时,简直黏到了一种惨绝人寰人神共愤的可怕地步。甚至夏晚第一次开口讲话,也是对著夏昭时奶声奶气地叫“爸爸”。 但他一般很少主动开口称呼林烟。在这个已经可以同性生子的时代,若“父母”双方是同性,那麽孩子一般用“大”和“小”这两个字作为前缀来区分二人,比如大爸爸/小爸爸,大妈妈/小妈妈之类的。但林烟觉得这实在是太难听了,记得夏晚当年第一次开口叫了他一声小爸爸以後,林烟就寒得浑身一哆嗦,嫌恶地皱了皱眉,厉声警告儿子以後不准再怎麽叫他。晚晚那时候年纪还小,对这个美貌惊人又亲生了自己,但不知道为什麽。就是好像不大喜欢自己的的“小爸爸”,也还抱著那麽一点讨好示好的乖巧意味,结果没料到一腔热情就这麽被泼了冷水,所以一赌气,从此以後就干脆不再开口主动叫他了。 而这把夏昭时搞得十分无奈。曾经他也努力试图调解过两人关系,但每一次均以失败告终。这让他不得不感慨血缘的神奇,晚晚这个样子,分明就是继承了林烟那该死的骄傲性格,简直新一代冷战王啊!所以这难道就是传说中那所谓的,一山不容二虎吗…… 夏昭时扶额,多次未果以後,也只能算了算了,由著他们去了。 夏晚三岁的时候他们一家三口回了国。一来是因为夏昭时的工作拓展重心辗转落到了国内,二来更是因为林烟著实受不了美国了。满目的白皮鬼子,满口的垃圾速食……林烟那麽挑,就算夏家财大势粗,在食物上已经做得很好,但有些食材,有些东西,有些感觉──在林烟看来,只有在那片土生土长的土地上,才能够真正获得。 林烟从来没有放弃过自己一定要生出个女儿来的执著念头。因此在晚晚五岁的时候,林烟准备许久,终於如愿以偿地第二次怀孕了。 不过这次怀孕,从一开始,就让林烟饱受折磨。曾经怀晚晚时被老天放过没有体验的各种不适,通通报复性地向他追击袭来,加倍汹涌。害喜反应在孕期刚刚迈入第五周的时候便初步显现,可竟然直到第六个月中才完全停止!那每天早上吐得,让夏昭时自己的心肝儿也差点儿跟著没吐出来算了。可就算害喜停止了,林烟的食欲也没有变得很好,相比上一次怀晚晚的惊人食欲与巨大食量,这一次林烟竟然比他不怀孕时还要吃得少。可为了肚子里的两个小家夥(没错,这一次林烟怀的是喜人的双胞胎),林烟每次吃饭,都拼了命地忍住胃部被重重顶著的强烈不适,努力地吃,努力地往嘴巴里塞那些既富含营养又对孩子好的昂贵补养品。可就算再怎麽吃,林烟也没能胖起来。尽管体重因为孩子的缘故必然是涨了不少的,但表面上看起来,仍然是一个纤细瘦弱的的身体前坠了一个他完全hold不住的大肚子的惊心动魄的画面,把夏昭时看得心脏抽搐,心疼坏了。当然更别提什麽夜半抽筋盗汗,腿脚浮肿之类的症状了,夏昭时简直就是心疼欲死,後悔不迭。 如今林烟怀孕刚八个月,肚子就已经和当年生晚晚的时候差不多大了,可体重却几乎才只有当年的十之七八。医生说如果这一次到九个月时肚子都还没动静,那麽就要实行人工催产,不然大人小孩儿都会有危险。 林烟听了这个建议眉头直皱,却只是担心催产会不会对孩子造成什麽不好的影响,而夏昭时爱“妻”心切,整个人如临大敌。 毕竟,哪怕表面看起来仍美貌无敌,宛若年少,但林烟确实,已经不再年轻了。就说这次怀孕以来的各种强烈突出不适反应吧,除了因为怀的是双胎,负荷更重的缘故以外,恐怕年纪问题,也是其中的重要一环。身体素质是骗不了人的。三十六七的年纪,女人都已经不大适合怀孕生子了,更何况是男人呢。 晚晚是在冬天出生的,大年初一的晚上;而现在正是六月下旬,S市酷热难耐,再加上孕体体温普遍较常人要高,弄得林烟著实苦不堪言。整个人愈发地消瘦下去,大大的肚子垂在身前触目惊心。相比上一次的珠圆玉润,这一次真真是我见犹怜。 马上七月份,晚晚的幼儿园生活就快结束,即将步入小学。本来夏昭时压根儿没打算把晚晚送进幼儿园的,在他为晚晚规划的教育生涯里,根本没有幼儿园这一个阶段,因为他觉得让自己的孩子跟一群凡夫俗子们一起上幼儿园实在毫无意义,但林烟坚持要这麽做,他想了想之後,爽快同意,没有再坚持反对。 因为夏昭时知道,林烟之所以会如此坚持,是因为他自己小时候没有过这样,当年每个小孩子都有的普遍经历。尽管以林烟那种性格,或许如果真的让他去读幼儿园,他也并不见得就会真的喜欢那种必须听话的群体生活,可就是因为人人都有而他没有,所以他不开心,他不甘心。毕竟,无论哪种枯燥单调,但他相信,都不会比他童年的生死不卜仓促逃亡,更糟。 不过晚晚却为此怨恨了林烟很久。直到现在都还挺怨。记得第一次夏昭时和林烟送他去幼儿园,他趴在夏昭时怀里哭了半个多小时,就是不肯放手让爸爸走。林烟不耐烦地:“男孩子哭什麽哭。” 那时候晚晚正哭得一张完美融合了夏昭时和林烟基因的精致小脸涕泗横流,梨花带雨,孩子的嗓音又尖又细,声嘶力竭地朝林烟吼:“呜呜……你就是嫉妒爸爸喜欢我不喜欢你,所以才想方设法要把我支走的!呜呜……你是坏蛋!你是坏蛋!我不喜欢你!我最讨厌你!” 林烟顿时脸色一变,毫不犹豫地直接大步走过去把他从夏昭时怀里抱出来放在地上,然後拉过夏昭时的手转身就往车里走,姿态坚决,凉凉扔下一句:“正好,我也不喜欢你。你就在这儿好好呆著吧,别回来打扰我们。” “……”夏昭时想死。 剩下晚晚一个人在後面嚎得惊天动地,踉踉跄跄想要追过来。夏昭时各种纠结,两边都得罪不得,只能转身先给晚晚做了个类似安抚的表情,然後再转回来,好言安慰黑著脸的老婆。 啊啊啊!谁能告诉他这到底是为什麽啊!为什麽明明只有当孩子在青春期才会产生的“母”子矛盾家庭问题,现在就产生了啊!夏昭时心里又有一百万匹草泥马狂奔而过…… 三年幼儿园期间,所有需要家长配合的学习活动,都是夏昭时一个人去的。次数很多,频率也一直很高,不过最近似乎高得,有一些不正常。 一家人坐在一起吃晚饭,晚晚一如既往地无视林烟,一边刨饭一边跟夏昭时撒娇汇报:“爸爸,明天记得又要去学校一趟哦!嗯……於老师说,要跟每个家长谈谈自己小朋友的特点特质,分析一下他们的未来前景什麽的~~” 晚晚小宝贝模样萌到要死,嗓音奶声奶气更是萌到了爆,夏昭时心里软得一塌糊涂,忍不住凑过去轻轻捏了一下儿子的小肉脸,柔声答应:“嗯,好。不过不用听别人讲爸爸也知道,晚晚以後一定什麽都会做,做什麽都很好。” 晚晚一听自己被最爱的爸爸夸奖了,而且还是这麽至高无上的夸奖,立刻兴奋激动得脸都红了,笑得傻乎乎,极似林烟的桃花眼睛顿时弯成两半细细盈盈的可爱月牙儿。 林烟却听得好笑,懒洋洋道:“还未来前景。呵,这麽小,看得出什麽未来前景。” ……又泼冷水。 晚晚立马垮了小脸儿,撅起吃得油光光的肉肉小嘴,放下碗跟个小大人似地抱起胸,两颊气鼓鼓的。哼……不理你! 哎,又开始了,夏昭时哭笑不得。 动了几口筷子,林烟突然眉头一皱,沈声道:“这都这个月第几次叫家长了?不过区区一个幼儿园而已,需要这样吗?”想了想,灵光一闪,眉头皱得愈发紧了,厉声问儿子,“你们那个於老师,是男的女的?” 晚晚正生著气呢,小孩子毕竟没心没肺,不甘示弱地尖锐回嘴:“是个姐姐!哼,比你好看多了!你现在的样子就是一个丑八怪!肚子那麽大……难看死了!” 此话一出连夏昭时都霎时变脸了,阴著脸极有生气前兆地不满看了儿子一眼。晚晚天不怕地不怕,就怕他最爱的夏爸爸生他气,於是本来还想再冲林烟说点儿什麽的,但委委屈屈地嘟了嘟嘴,到底不敢说了。 林烟面无表情,良久,微微一笑,淡淡道:“是吗。好啊,那明天你爸别去了,就让我去见见你那个漂亮的於老师吧。看看她究竟是有多好看,是不是够资格,给你当新妈妈。” 晚上夏昭时哄完儿子睡觉回到卧室,一边心疼地给林烟捏腿,一边无奈:“什麽叫给他当新妈妈?你一定要这样说吗?” 林烟轻合眼睛半躺床上,幽幽道:“反正他也不喜欢我。既然你那麽喜欢晚晚那小坏蛋,顺了他的意,不正好吗。” “……”一句话把夏昭时那个气的啊,若不是顾忌林烟现在正怀著孕,他还真想把林烟一把翻过来狠狠打他的屁股!哎,这一大一小可真是折磨死他了,都一样别扭。 “他怎麽不喜欢你,我都看出来问题所在了,难道你还看不出来吗”夏昭时伸手抚在林烟的肚子上,一下一下顺著打圈慢慢按摩,了然笑道,“你已经表现得对他很不喜欢了,现在还要再给他添两个弟弟或妹妹,他能不著急吗?小孩子心思单纯又爱争宠,说白了就是吃醋嘛,别告诉我你真不懂。” 林烟委委屈屈地皱皱鼻子:“唔……那他说我丑……” 夏昭时哑然失笑:“天,宝贝儿,你真是越活越回去了。说你丑这种话,你居然也信?” 林烟迷迷蒙蒙睁开眼睛,目光水亮水亮的,小声而期待地问:“真的……不丑吗?”说著不自觉就想遮住自己那高高隆起,上面纹路骇人的大肚子。 夏昭时莞尔一笑,温柔地箍住林烟的双手,然後一个俯身,轻轻封住了他的双唇。 你的美,都给了我。 第五十八章 生子番外8 夏昭时原本以为林烟昨天跟晚晚说的话只是随便开开玩笑而已的,但没想到第二天,林烟居然没睡懒觉,早早起床穿好衣服,竟真的决定要去幼儿园,见见那个传说中的於老师。 阻拦无效,林烟也不许夏昭时跟著,夏昭时万般无奈,只得叫人跟紧点,把人看好。 昨晚夜里下了场雷雨,今日天气凉爽,算得上天公作美。林烟现在的身体状况只能穿裙子,他不想看起来太怪,就干脆扮成了女人。上半身套了个波浪状的小外套遮住胸部,头发随意整了整,脸上花了点淡妆,一个美豔绝伦的怀孕少妇便款款出现了。 吃过早饭,林烟站起身一路被夏昭时小心翼翼地扶到车上坐下,转过头一脸似笑非笑地看著车外正奶声奶气向夏昭时索抱的儿子,慢吞吞道:“走吧,让我去开开眼界,看看你那个所谓的,比我还要漂亮的於姐姐。” 晚晚抬起头无比幽怨地望了林烟一眼,水嫩嫩的腮帮子高高鼓起。小孩子毕竟不会掩饰,眼底那一闪而过的惊豔和尴尬怎麽可能逃得过他那两个厉害到爆的爸爸们的火眼金睛。 林烟满意而得意地眯起眼睛。而夏昭时将这场面看在眼里,只觉得身边的两个宝贝都可爱死了,先弯腰抱起乖儿子重重亲了一口,又俯身透过降下来的车窗狠狠在亲亲老婆的嘴唇上缠绵舔吮了一番,分开时气息略略不稳,低声笑著:“待会儿你也不要把人家欺负得太狠了。” 林烟意犹未尽地舔舔嘴唇,斜睨夏昭时一眼,凉凉道:“怎麽,你心疼了?” 夏昭时笑而不语,一脸“宝贝,你吃醋的模样可真可爱”的欠揍表情。 林烟翻个白眼儿,慢慢升起窗户:“行了行了,放你一万个心吧。我现在这个样子,就算真的想欺负她,也欺负不到什麽,最多不过说几句话让她心里不痛快的难听话,让她哭一晚上鼻子,把眼睛哭肿罢了。” 夏昭时:“……” 为什麽听到林烟这麽说,他突然产生了一种不好的预感呢? 而几个小时以後的事实证明,夏昭时此时此刻的不好预感,是真的…… 夏晚就读的幼儿园是北一幼儿园。二十年前,林烟刚刚进入北一,开始了他的高中生涯。 而那也是林烟人生中第一次进入学校,开始和同年龄的普通人,过一样的正常生活。 如今白驹过隙光阴荏苒,二十年时光悠然掠过,故地重游,怎能不无限感慨,思绪万端。 林烟没让夏昭时派来的人扶他,只让他远远护在自己身後,自己则一个人跟著晚晚,一边四处打量神情怅然,一边扶著肚子,慢慢往他老师的办公室走。 快到的时候,小晚晚顿了顿脚步,犹豫一会儿到底别别扭扭地转过身来,装模作样地看著林烟,强装气势,恶狠狠地说:“喂……喂!我、我警告你哦!你、你待会儿……可不准太过分哦!” 林烟挑眉一笑,跟儿子绕了个圈子:“什麽叫过分?她要是真的比我还漂亮,那我肯定会嫉妒她。她要是不像你说得有我漂亮,那我就跟她讲实话。” 晚晚那还处在发育初级阶段的小脑袋瓜晕乎乎绕了好一会儿才终於反应过来林烟的意思,跺跺脚,肥嘟嘟的小肉指头颤巍巍指著林烟,又气又急,都结巴了:“呜呜……你……你……你太坏了!你是坏蛋!大坏蛋!” 林烟视若无睹地绕过晚晚直接往前走,耸耸肩,无所谓道:“对啊,我是坏蛋。反正我本来也不是什麽好人,况且你不是早就说过我很坏,最讨厌我了吗。” “……” 晚晚要哭了。呜呜……爸爸……爸爸……他要他的夏昭时爸爸……那个疼他宠他帮他说话的夏昭时爸爸!……他真的真的真的!不喜欢林烟这个爸爸!!! 眼看著老师办公室已经近在眼前,晚晚咬咬牙,一路小跑往前先钻了进去,估计是跟那老师通气去了。 於是当林烟捧著肚子晃到办公室门口的时候,迎接他的,就是办公室里那一众七八个男女皆有,老少搭配的幼儿园老师们,毫不避讳的的灼热眼神。 林烟皱了皱眉。废话,任谁被这样好像当动物园猴子似地直直看著,多多少少也都会感到些许不自在的吧!不过林烟不愧是林烟,即便如此,可他的气势仍在。 他仍然骄傲美豔,万众瞩目。一如二十年第一次出现在北一,就惊掉了所有人的眼球那般。 哪怕历经岁月,有些东西,却依旧不变。也永远不变。 林烟这种人,就算是到了五十岁,六十岁,七十岁……他老了,但他过往的荣耀却会一直是他头上一道永远无法磨灭的恒久光环。好汉不提当年勇?可笑,有些人活一辈子,也没能像他那样光芒万丈。瞬间就是永恒,如果那个瞬间足够辉煌,辉煌到,足以抗衡甚至摧毁,碌碌无为的平庸的漫长。 办公室里的所有人都看傻了。尤其是那个所谓的於老师,名字叫做於乐,一个二十七八快三十左右的青年女人,长得还行,走在大街上的话勉强算是一个美女,但绝对没有晚晚昨天说的那样,达到比林烟“好看多了”的这种程度……那太可笑了。 林烟一路慢慢踱过去,那场面让一众人看得那叫一个心惊胆战,其中有几个忍不住想要走上去扶,却都被林烟不冷不热地淡淡拒绝了。最後林烟拖著肚子小心落座到於乐对面的椅子上,先低头在自己那略略躁动的大肚子上缓缓摸了几圈安抚了下,旋即才抬起头,自从走进办公室一来,第一次认真看向於乐,目光颇为玩味,良久,微微一笑,不疾不徐一字一句地说:“他爸爸今天有事,所以就让我来听听,於老师您对於晚晚的未来前景,到底有什麽好的分析和建议。” 这一段话,其中示威和不屑的意味,实在是太明显了。可晚晚太小听不出来,还在心里边长舒了口气,以为小爸爸毕竟刀子嘴豆腐心,最後到底是照顾了他的面子呢。 办公室里的其他老师则各有心思。怎麽说呢,其实他们也早就对於乐这个女人想方设法费尽心机想要钓到夏昭时这枚顶级钻石王老五的赤裸行径感到严重不爽了……现在看到夏先生的正牌老婆出现,而且还是这麽一个绝色大美“女”,甩出於乐不止一两百条街,两人无论容貌气质都根本不在一个讨论范围以内,那个心中暗喜啊,简直可想而知,不言而喻。 於乐早傻了,脑子一抽竟脱口而出:“你……你是……呃……可晚晚上次明明跟我说,他、他只有爸爸……没有妈妈的啊!” 一办公室的人同时狠狠倒抽了口冷气。天啊!见过蠢的没见过这麽蠢的!人家妈妈,夏昭时的正牌老婆,现在都挺著第二胎的大肚子坐在你面前了!秀恩爱秀到这份儿上,你还要怎麽办?还不死心啊!自作多情不要廉耻也要有个度啊! 林烟眼睛都没眨一下,淡定反问:“哦,是吗?”说著低下头去含笑扫了眼神情略微显得有些紧张的宝贝儿子,语气居然带著一抹难得的疼爱宠溺(尤其对於从出生到现在,还从没听到林烟对他好言相向过的晚晚来说,更是如此),“不好意思,让您看笑话了,估计是因为那时候晚晚正在和我闹别扭呢,所以说话没分寸吧,回去我会好好教育他的,就不牢您操心了。” 於乐被震得眼前发黑脑子发蒙,半晌说不出话。 林烟浅浅笑著:“那您对晚晚的未来建议到底是什麽,说说看呢。” “……”於乐窘到难堪嗓子冒烟,在如此笑里藏刀的咄咄逼人之下,只能结结巴巴开口说了些连她自己都不知道到底是什麽的劳什子东西。 不过林烟也根本没听。一直专心致志眉目温柔地轻轻抚摸著自己的肚子。 约莫过了一分锺,林烟干脆打断於乐早已方寸大乱,说又说不清楚的喋喋不休,点点头,颇为郑重地道:“嗯,多谢。不过您刚刚说的这些东西,其实也和我们原本的想法也差不了多少。” “……” 於乐脸色霎时一白。这句话无疑又是一记意味深长,尖锐刻薄的打脸。 林烟见状,表情总算稍显满意,嘴角笑容的弧度比之刚才稍稍上扬了几分,明豔逼人,煌煌无法直视,一字一顿地说:“那麽,幼儿园马上就要结束了,我想我们一家三口……哦不对,很快就是一家五口了,从今以後和您,应该,也不会再有什麽见面的机会了。” 字字句句,尤其是秀恩爱秀到最高潮的“一家五口”这四个──林烟就差没直接把“你个不自量力的女人趁早给我死心吧”这个意思,给直接戳到对方的心坎儿里去了算了。 於乐简直要昏倒了。 “哦对了,还有,”中场休息了半秒,林烟脑中突然灵光一现,将最後一记他差点儿都忘了的终极杀手!轻飘飘使了出来,“昨天吃晚饭的时候,晚晚跟我和夏昭时说,於老师您长得很漂亮。” “……” 小小的办公室霎时响起好大一片此起彼伏的起哄声,唏嘘声,讥笑声。 於乐羞愧欲死,无地自容。 原本林烟现在正怀著孩子,为了给即将出世的宝宝们积阴德,他根本不想这麽不留情面,把事做绝,尤其此刻面对的还是一个女孩子。可有些事情,有些原则,有些底线,他不能忍。 夏昭时是他的。只是他林烟一个人的。谁敢觊觎,哪怕只一点点,都是不可饶恕的大罪。 好了,立场表明了,示威示完了,羞辱也羞辱得差不多了,恰好林烟也正觉得肚子隐隐不大舒服,让他暗暗有些心惊,正准备起身要走,突然从身後的门外急急传来了一个稍嫌激动高亢的洪亮女声:“诶,高老师!你的好学生林玉哲又来看你啦。” 林烟身子一僵。 林、玉、哲……林玉哲!?他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他没听错吧!?或者……这个林玉哲,真的是他认识的那个林玉哲吗!? 如此想著,林烟脸色一沈刷地转头往回望去,尔後不过片刻,他就看见一个颀长挺拔的小小少年快步出现在门边,而在他身後,那个高大俊朗,熟悉又陌生的男性身影…… 一时恍惚无言,一时难以置信,心中复杂实在无法言说。林烟缓缓眯起了眼睛。 黎唯哲和林玉哲看到林烟,都不约而同地愣了愣。前者是因为诧异竟能在此处和这个许久不见的老朋友在分别多年以後再次相逢,而後者一则是因为彻底惊豔於眼前这个漂亮“姐姐”那惊世骇俗的惊人美貌,二则是在绞尽脑汁地回忆……咦?他怎麽记得自己以前,好像是有见过这张脸的呢?唔……不过,到底是在哪里?什麽时候? 五岁生日那一晚发生的事情,林玉哲不再记得,也很正常。 两个人对视这麽久,彼此目光又饱含深意,偌大一个办公室里,只要是个人都能看出来他们俩必然是认识的。甚至……也许,还不止是认识? 哇哇!这可著实是个大八卦啊!黎唯哲和夏昭时的老婆……有猫腻?有奸情!?简直不要太劲爆啊! 林烟率先打破沈默,颔首一笑:“居然是你。嗯,好久不见。” 黎唯哲点点头算是回答,大步走过去,不加掩饰但也不惹人讨厌地低头随意扫了眼林烟的肚子,旋即皱起眉,口气略略有些不满:“你现在这个样子,夏昭时也放心让你一个人出来?” ……哇!好带感的质问啊!简直就跟一直喜欢的人最後嫁给了别人,可自己仍然念念不忘痴心不改,直到许多年後再次重逢,还在担心对方到底过得好不好,对方的爱人到底对他好不好,这种烂俗狗血却又无比经典小言情节,是一样一样的啊!嗷嗷嗷! 一众人都等著看好戏呢,突然晚晚不知为何迅速跑上前来,第一次主动抓过林烟的手紧紧握住牵著,颇有吃醋和捍卫意思地说:“妈妈!我们回去吧。” 黎唯哲差点儿没一口水喷出来,失声叫道:“啥!?妈、妈妈?”抬手指著晚晚,一脸不信,“他叫你妈妈?你……你让他这麽叫你!?” “……”其他人因为不知道林烟其实不是女的,所以当著他们的面,林烟被自己儿子叫一声妈真的不觉得有什麽所谓,但可恨黎唯哲却是清楚他性别的,於是林烟大大囧了,无语了好一会儿,这才扶住眉骨对著黎唯哲挥挥手有气无力地道,“好了好了,你自己知道意思就行了。” 林玉哲今年十二岁,年纪不大,但已经长成了一个小帅哥。就是小时候的可爱天真全不见了,完全继承了林微云和庄景玉的那股子“闷”劲,整个儿一小面无表情帝。 林烟转转眼珠,淡淡看了眼刚跟那个年过半百的女老师打完招呼,一路像个小大人似地走到黎唯哲身边礼貌站著的林玉哲,眉头一挑,不禁笑了:“呵,还真是人心多变啊。你小时候哭著闹著吵著要我抱,怎麽现在见了我,竟连个招呼都不打了,实在让人心寒呢。” “……” 此话一出,林玉哲十分尴尬(要命的是他自己还根本想不起来)。而小晚晚嘴巴一嘟,脸色就更不怎麽好看了。呜呜,他、他自己都还没被林烟爸爸抱过呢!(那是你没记忆,小晚晚……而且你林烟爸爸当年坏的要死,也根本没有抱林玉哲……) 林烟撑著椅栏慢慢站起,黎唯哲在他身旁赶紧伸手扶了他一把,林烟偏头朝他一笑:“我很久没去北一高中了,既然难得遇见,作为二十年前的老同学,不如一起去走一走吧。” 黎唯哲怀疑地上下打量了他几眼:“喂,你行不行啊。” 林烟白他一眼,没理,一手拖著肚子一手牵著一脸不高兴不情愿的晚晚直接往前走。黎唯哲叹口气,摸摸林玉哲的脑袋:“好吧,这就是你小时候很喜欢很喜欢,喜欢到非要让他抱你的……嗯……漂亮……咳咳,姐姐。” 林玉哲:“……” 什麽……原来这是真的……囧。 等到黎唯哲和林玉哲也离开,剩下一办公室的人面面相觑,满脸惊愕:什麽!?二、二十年的老同学!?可、可“她”看起来明明……明明……比於乐还要小啊!怎、怎麽就……成了奔四的人了!? 北一的校区构造很奇特,小学部和初中部连在一起,而幼儿部则离高中部挺近。黎唯哲和林烟并排走在前面,俩小孩儿默默跟在後面。帅哥“美女”,以及冷淡小酷哥和萌萌小宝贝,再加上林烟的那个颇为壮观的大肚子,一路走过,被无数人驻足围观,以为成是幸福快乐的一家人。 黎唯哲说实话觉得挺尴尬的,林烟看出来,莞尔笑笑,扬手随意一指不远处的某座凉亭,幽幽道:“你尴尬什麽啊,我们以前还在那儿接过吻呢。” “……咳咳!”黎唯哲呛到了,黑著脸,“你也不怕你儿子回去跟夏昭时打小报告。” 林烟无所谓地耸耸肩:“尽管去打好了。反正那小家夥本来也不喜欢我,”顿了顿,低下头撇撇嘴,“就死粘著夏昭时一个,烦死了。” 黎唯哲没料到林烟竟会这麽说,深深看了林烟半晌,哈哈一笑:“行了,还说我呢。其实你为此很伤心的吧。” 林烟立刻皱眉,音量拔高:“才没有!” “……”黎唯哲无语。翻个白眼儿,也耸耸肩:“行,你没有你没有。哎,真是……生个孩子也跟你一样死骄傲死别扭。” 这麽说著,黎唯哲突然有点同情夏昭时。因为他觉得夏昭时夹在这两个人(而且还是他最爱的人)中间,日子一定过得非常辛苦和纠结…… 黎唯哲林烟走在前面小声秘密地交谈,而林玉哲夏晚也跟在後面有一搭没一搭地讲著话。 不……不对,林玉哲那样的小冰山,不到万不得已的情况是绝对不会主动开口讲话的,现在的情况准确地说,应该是夏晚这小屁孩儿,一直在找林玉哲的茬。 “喂,刚刚那大个子……嗯,虽然长得还不错……恩不对!我的意思是!他……他刚刚说的,都是真的吗?你以前,居然要我爸……呃……妈妈抱?” “……你怎麽敢这麽做!让我爸……呃不对……让我妈妈抱你!” “我妈妈只能抱我爸爸和我!” “……还有他肚子里我的弟弟妹妹!” “你个外人凭什麽!不准!” “……” 林玉哲从头到尾就没理过这个比他小七岁的乳臭未干的小屁孩儿的喋喋不休。嗯……不过他承认这孩子的确长得十分漂亮,未来毫无疑问,会出落成一个跟他“妈妈”同样的大美人。 只是性格实在让人有些忍受不了。林玉哲皱了皱眉。任性,固执,骄傲,可怕的独占欲,强烈的排外感──典型豪门家庭被宠坏了的小孩子。 可林玉哲就算再怎麽隐忍冰山,就算他比小晚晚大上整整七岁,但说到底,他也毕竟还是一个不过十二岁的小孩子罢了。在林家,只有林微云和庄景玉这一对亲生父母对他颇为严格,其他一众大人也都是把他宠得上天入地,要死要活。於是搞到最後他也终於受不了了,面无表情冷冷回了一句:“有什麽了不起,反正你妈妈以前还喜欢过我黎叔叔呢,最後是因为没追到所以才不甘不愿嫁给你爸爸的。” 晚晚愣了半秒,下一刻勃然大怒,厉声尖叫:“……你胡说!!!”小孩子声音本就尖细,再加上晚晚这一刻是怒到极致浑身发抖,用尽全力的一吼,其轰动效应,更不用说。 前面黎唯哲林烟听见晚晚的声音立刻转头。林烟还以为儿子发生什麽了,十分惊慌著急,却一转头就看见晚晚无比怨毒地狠狠瞪了他一眼,眼圈发红,然後咬咬唇刷地掉头就跑了。 林烟错愕,一时心急正想去追,立刻被一旁的黎唯哲眼疾手快地稳稳扶住,语气後怕:“诶喂!你干嘛!担心儿子也别忘了肚子里的啊!呼……小心点,想吓死人啊。” 林烟皱紧眉头确实没有再动。他心里著急依旧,但他的肚子……似乎更不对劲了。 黎唯哲沈下脸招手唤来林玉哲,问他刚刚到底发生了什麽。 林玉哲毕竟是个小孩儿,眼见一向最疼他的黎叔叔脸色都不大好看了,心里多少有些惴惴不安,吞吞吐吐地小声说:“因、因为他一直在说不好听的话……所、所以我就回了他一句……我、我说……我说有什麽了不起,反、反正你妈妈,还、还不是……喜欢过黎叔叔你……” “……”黎唯哲无言。林烟更是无语。 揉揉额角,林烟叹口气:“好吧,那小家夥最在乎的就是他爸爸了,刚刚听到我委屈了夏昭时,估计现在又是恨我恨得要死了,”说著转身就往大门处走,跟黎唯哲干脆地告别,“咱们有机会再见吧,今天我就先回去了。” 黎唯哲想著也好,不过不太放心:“我送你去车上吧。” “不用。我一个人就好。”说著也不等黎唯哲拒绝就扶著肚子慢慢往前走远了。 这时候黎唯哲只以为林烟仍是骄傲使然,却不料真正的原因,其实是林烟的肚子,这时候,已经疼得有点厉害了。而这一面,除了夏昭时,他不想给任何人看。 某种程度上,晚晚的确继承了林烟的很多。否则刚刚林玉哲那麽随意简单的一句玩笑话,也不至於会惹得他如此生气。而对於现在的林烟来说,黎唯哲,就算曾经怎样刻骨铭心又或是稀里糊涂地爱过,但如今,也不过只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外人”罢了。 天有不测风云。 当林烟忍著肚子里那股愈来愈剧烈,简直有些不能忍的阵痛宫缩,好不容易挨到校门口时,他一抬眼就立刻无比惊愕地发现,送他来的那一辆车,竟然……不见了!? 略一思索林烟想到,应该是晚晚那个小兔崽子,这一次真的生了大气,竟不顾自己,叫下人先开车送他回去了。 怀孕以後林烟身上从不带手机,而他也不记得夏昭时的号码(夏昭时曾试图让林烟记过,但林烟一直懒得)。不过此时此刻更倒霉的应该是,天空淅淅沥沥,竟然开始飘雨。 第五十九章 生子番外9   一瞬间林烟心里怒不可遏,再加上肚子里还正翻江倒海,让他实在是恨不得立刻就把晚晚那小兔崽子吊起来狠狠毒打一顿! 夏天的雨是阵雨,说下就下说大就大,很快就从细细密密的点点滴滴,变成了大颗大颗的重量级雨滴,劈劈啪啪地砸下来。林烟很清楚自己现在的身子绝对不能淋雨受寒,皱眉想了想,虽不情愿但为了宝宝他也不好逞强,一边在心里把晚晚那忘恩负义不知好歹的小兔崽子骂了几十万遍,一边迈开脚步,缓缓往校门口的保安室走了过去。 快到中午,这时候保安室里留著三个保安,正聚在一起吃午饭。听见声响抬头,看到这麽一个我见犹怜的美豔女人……呃,目光下移却不禁同时感叹,可惜啊,却已经是他人妇了,全都呆呆愣住,不知道“她”到底要干什麽,也忘记了(或者是舍不得?)把她赶出去。林烟走进来先一句话也没说,找了个位置捧著肚子慢吞吞坐下来,皱著眉闭著眼睛,长短不一深深浅浅地重重喘了几口气,神情中貌似很有几分隐忍压抑的痛苦,顺著额角流下来的精英液体也不知是汗还是雨。 其中一个年纪稍大的保安最先回过神,放下饭盒凑上前,小心翼翼地试探著问:“呃……这位……夫人?您……您没事吧?有什麽……需要我们帮忙的吗?” 林烟一手扶著桌沿五指用力,手背发白青筋暴起,一手按在腹部右侧,其实也很想用力往下按,把肚子里的暴痛就这麽按下去,却又到底顾著腹中宝宝不敢用力,所以只能苦苦忍耐勉力硬撑。终於待这一波宫缩阵痛总算熬过去了,林烟这才艰难抬起头来,顶著满脸痛後的苍白汗水,长长吐出口气,虚弱地说:“麻烦……去帮我叫一辆出租车。” 原本林烟以为上了出租车,让他快点开回家应该就会好了。却没料到“福无双至祸不单行”这一句话,今天,竟会如此准确地降临在他的身上。 下雨天车行缓慢,也极易出车祸,所以开到一半的时候…… 堵、车、了。 那时林烟腹中的阵痛已经缩减到每五分锺一次了。他一直在默默计算。心里又急又怕,生怕像几年前生晚晚那样,羊水毫无征兆说破就破。不过这一次他倒不担心会丢面子,而是在怕如果处理不及时,那麽孩子可能会出问题。 他年纪已经不小,这一次怀孕生子变数很多危险极大,他自己虽然从来不说,平时也常常讥讽夏昭时的过於小心,紧张过度,但其实他自己的身体,他自己,还是最清楚的。 坐在後排,将早已被汗打湿的额头重重抵在副驾驶座的椅背上,林烟抱著肚子拼命回忆上次生晚晚时医生给他的建议教他的方法,大口大口地深呼吸,觉得自己简直都要哭出来了。上次明明破水了很久都不疼的……怎麽这一次会这麽快!?不,不……求求你千万别破水……千万别在这里就破水…… 呜……夏昭时…… 他脑子里只有这一个名字,心里边,只一遍遍不停重复地默念著这三个字。 你在哪里……为什麽现在你不在我的身边……呜……我要痛死了…… 这世上他只向这一个人呼痛求救,服软示弱。 屋漏偏逢连夜雨。这个出租车司机竟是一个胆小怕事,怕担责任的胆小鬼男人。就算林烟再美他也没这份儿好心,只想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刚刚迫於那三个保安的强大压力勉强同意让这个看起来马上要生了的大肚子“女人”上了车,结果这女人报出来的地名居然是…… 倒也不能怪他。因为任谁也很难相信,住在那个地方的人,出门会没有自己的专车,而竟然是要坐出租车的…… 车堵得厉害,五六分锺才堪堪往前挪一米,窗外的雨也越下越大,砸在玻璃上的声音听得人心烦心乱,又心惊肉跳。後排“女人”的喘息越来愈粗重,呻吟声间断响起,司机的脸色难看非常,生怕出了事,责任摊到他头上。 约莫过了半个小时左右,车子走走停停挪动缓慢,总算绕过了前方的车祸现场,车行立刻变得迅速顺畅起来。又过了十几分锺,胆小怕事的男司机大踩油门,一路飞奔狂飙到了林烟刚刚报出的地名的那一片区域。 那是一片充斥著贵族式高傲的荒凉地方。地广人稀,房子一栋比一栋华美奢豪。司机以为到了这里自己总算能把车後这个麻烦甩掉了,放慢车速勉强耐著性子问:“你要去哪一栋?” 不料这一问却把林烟问愣了。哪一栋……抬起头目光茫然地打量了一下,触目所及好大一片在他看起根本毫无区别的房屋,林烟心里不禁暗暗叫苦,呜……糟、糟糕……他们家的房子到底是哪一栋,他……从来没记过…… 第一次林烟这麽恨自己,当初没有认真听夏昭时的话。 於是林烟只能忍痛告诉司机:“嘶……你……你绕一圈,让我……找找……” 那司机一听就不干了,眼珠一转动起歪脑筋来:“嘿!我说你这女人!长这麽漂亮,不会是哪个大款的小三吧!不然怎麽会连自己家住哪儿都不知道啊!你他妈搞笑啊你!” “你……呃……”若是放在以前,林烟早尖嘴利舌地还回去了,可现在……真是虎落平阳被犬欺。 “哎呀对了!”那司机低头扫了眼计价器,脑中灵光一闪突然想到一个十分严重的问题,立刻停下车来,转过头阴沈质问,“那个我说,你不知道你家房子在哪儿,是不是……身上也没带钱啊?哼,现在计价器上显示的价格是七十三块,但刚刚堵车浪费了那麽多时间,你好歹,也得给我上百来块才行吧。” 林烟皱了皱眉。因为现在他身上……确实没钱。 说到底,造成他此刻一切窘况的罪魁祸首,都是晚晚那个不听话的小兔崽子。 按著肚子深吸口气,林烟艰难地沙哑道:“你……你先绕吧,呼……等、等到了,我……我自然……唔……嗯……会……会给你钱……呃……”说不下去,林烟紧咬牙关,面容渐渐扭曲狰狞。 那司机一看林烟这阵仗,像是下一秒就要忍不住生了,怕的不得了,又耳尖地听出林烟话里的弦外之音,立即满嘴不干不净地开喷了:“喂喂喂!你这麽说是什麽意思?其实就是身上没钱是吧!?我靠!现在的小三怎麽这麽贱啊!兜里没钱也敢这麽大摇大摆地上出租车啊!靠!他妈的还要不要脸啊!……哎哎下车下车!妈的就当我白跑一趟好了……你可千万别把你肚子里的小贱货也生到我的车上!” 林烟本来正痛著,一听这话立刻脸色大变,肚子翻江倒海的痛也忘记了顾不了了,一伸手猛地揪住前方司机的衣领用力往後拽,厉声道:“你说什麽?你说我的孩子是什麽!?” 林烟虽然打扮成了一个女人,但他毕竟还是一个男人,哪怕此时此刻的他,正在生孩子。甚至剧痛之下,他手上的力气反而变得愈发的大。 他的孩子,怎麽能被这样的贱人,说是贱货。 於是当夏昭时的黑色宾利一路疾驰驶过,又刷地倒退赶回的时候,急匆匆开门一走下车,率先印入眼帘的,就是他的亲亲老婆和一个出租车司机撕扯扭打在一起──这样触目惊心,令他几乎心脏骤停的惊悚场面。 夏昭时撑著伞迅速冲过来打开车门,将他明明挺著双胎大肚子还敢做这种危险动作的亲亲老婆抱起来搂进怀里。林烟趴进熟悉的怀抱闻到熟悉的味道,安心的同时却仍不忘某贱人的话,抽著气委委屈屈地跟夏昭时告状:“他……他说我是小三……还、还骂我们的宝宝……是……小贱货……” 那司机在看到宾利开过来的时候就已经有点儿傻了,如今被夏昭时那道恍若雷电的锐利目光冷冷一扫,便更是吓得瞠目结舌,动弹不得。 夏昭时对从副驾驶座上走下来的一个手下淡淡吩咐了三个字:“收拾下。”然後就抱著林烟迅速上了车,掉头,绝尘而去。 车上,夏昭时立即给医生打了电话,叫他迅速赶到,然後紧紧抱著疼得浑身大汗满脸苍白的林烟,著急又心疼,手足无措。林烟趁著间隙,恶作剧地抬脚轻轻撩了撩夏昭时的小腿骨,轻声安慰:“没……呃……没事的,还没破水,”喘气休息了一下,又问,“对……对了,晚晚那小兔崽子呢?回去了没有?” 夏昭时叹口气,刮刮他鼻子:“早回来了。我回去的时候只看到他一个,吓死了,问了半天才问出个所以然来。乖,这回以後不要再跟晚晚闹别扭了,你们俩一个冷战王一个小冷战王,真是要折磨死我,”再想到刚刚林烟受的委屈,心中一痛,弯腰亲了亲他的脸,柔声保证,“这次我一定要好好惩罚惩罚晚晚那小兔崽子。” 林烟微微一笑,正想调侃一句,“还不是因为他最爱你这个爸爸,舍不得让你受一点委屈吗”,下一秒却被腹中尖锐袭来的宫缩搞得一个字都说不出来。 “呃……”出口即成呻吟。 夏昭时见状大急,一踹驾驶座吼道:“开快点!”   第六十章 生子番外10 上一次生晚晚,虽然疼,但生得确实顺利,耗的时间也不长。可这一次,为了肚子里这一对不按章法出牌的急性子小家夥,林烟却吃了大苦。 生晚晚是羊水破了宫口迟迟不开,而这一次恰好相反,是阵痛愈来愈频繁,宫口也开得十分快,可羊水却迟迟不破。 医生的建议是下床多走走。很正统的一个建议,但於此时此刻肚子正痛得要死的林烟和心肝儿正疼得要命的夏昭时听来,却是一道巨大的晴天霹雳,一份难以忍受的折磨。 没办法,医生的话毕竟还是要听的。夏昭时如法炮制上一次,口对口,态度强硬又不是温柔地喂了林烟几块热量极高的巧克力,旋即稳稳地架住他的身子,一手扶在他的後腰帮他撑著,一手紧紧握著他的手,给他打气加油。 “乖,坚持一下,就走一小会儿,马上就好了。”他心疼地亲了亲爱人苍白濡湿的鬓发。 林烟早就疼得受不了了,刚刚在晚晚那小兔崽子和那个恶心犯贱的出租车司机那儿受的委屈,当面对挚爱的伴侣的时候全都一股脑儿爆发出来,毫不掩饰地示弱撒娇著:“唔……等、等这两个小家夥生出来……呃……呼……他、他们要是再像晚晚一样,只……只喜欢你……不、不喜欢我的话……我……我就……” 夏昭时心疼坏了,舍不得林烟再多说一个字,赶紧打断:“行了行了,怎麽可能。如果那样,我第一个不饶他们,”想了想又笑起来,朝门边使了个眼色,“而且,晚晚哪里不喜欢你了。喏,你看,晚晚担心得可都要哭了。” 林烟一震,刷地抬起头往门边望去,果然看到晚晚怯怯趴在门沿边上,半个脑袋露出来,半个脑袋隐在後面,眼睛里包著泪水正打滚儿呢,一见林烟朝他瞥来,憋了几秒到底没憋住,小嘴儿一瘪,那眼泪就跟开了闸的水龙头似地,哗哗哗就砸下来了。 “呜……妈、妈妈……我、我错了……呜呜……我错了……我再也不了……呜呜……” 晚晚不管不顾就这麽嚎啕著扑了过来,幸好一个医生助手眼疾手快,在最後关头伸手截住了他。不然林烟被小家夥这麽拼尽全力地一扑,肯定好受不了。 眼见儿子哭得撕心裂肺上气不接下气一脸脏兮兮,林烟看得好笑又难免心疼,抬手大力揉了揉他毛茸茸的小脑袋,又往下力道颇重地捏了捏他的脸,权当惩罚,声音虽掩不住虚弱却气势不减,勾起唇角:“好了,我还没死呢,男孩子哭什麽哭。唔……嗯……呼……还有,你刚刚叫我什麽?妈妈?” 晚晚揉揉眼睛,糯糯地:“呜……不能叫小爸爸,又不能叫妈妈……那……那要叫什麽……” 机会到了。 林烟算计地眯起眼睛,一字一句,缓缓地说:“你叫我爸爸,叫夏昭时……嗯,妈妈或者爹地,都无所谓。” 夏昭时:“……”满头黑线。 晚晚正後悔心疼著呢,想也没想就把头点得跟个什麽似地,可怜兮兮地含泪答应:“恩恩!爸爸!呜呜……爸爸你痛不痛?是不是很痛?等弟弟妹妹生出来了,我帮你打他们屁股……” “呃……” 得,这不说还好,一说,林烟就痛呼一声按著那肚子倒进夏昭时怀里了。 双胞胎不是好生的。 来来回在卧室约莫走了三十几圈,半个多小时,差点儿没把林烟走得膝盖一软直接跪在地上,直到这时候,羊水才噗一声如愿以偿地破了。夏昭时迅速将人打横抱回床上半坐躺著,开始更加痛苦的第二产程。 “呃……啊……” “对,就像这样,再用一点力。” “老婆老婆,听到没有,你做的很好,乖,再用一点力。” “呜呜……爸爸……我要爸爸……我不要弟弟妹妹……他们太坏了……”(咳咳,晚晚啊,当初你在你爸肚子里,可也不怎麽好啊……) “嗯……呼……啊!” “吸气,吐气,慢慢地吐。没错,往外推,已经可以看到胎儿的头了。” “老婆!宝宝的头要出来了!很快就好了!加油,你是最棒的。” “呜呜……爸爸!你不要死!我最爱爸爸了!呜呜……晚晚错了……晚晚要爸爸……” “……”林烟不仅觉得自己的肚子要痛死了,还觉得自己的耳朵要被吵死了,最後终於忍不住撑起身子冲两边的聒噪声源大吼一句,“你们俩给我闭嘴!呃……啊……” 腹中的一个胎儿随著他这一声大喊用力,居然顺势滑了出来。 “哇哇哇!” 第二个也不甘示弱,位置迅速降到了产口。林烟吸著气拼命用力,痛得简直要昏厥过去。老三的体积比老二大一点,让林烟在最後的胜利前煎熬了不少时间。 生到最後的最後,林烟大汗淋漓神志模糊,声音都叫哑了。干脆放开扶手,左手泄愤般地狠狠捏著夏昭时的左手,右手则紧紧揪著晚晚的衣领,先偏头朝著让他此刻这麽痛的罪魁祸首毫不留情地破口大骂: “啊……夏昭时……你……你混蛋……” 夏昭时赶紧点头:“是是是!我混蛋我混蛋!这个生了就再也不生了!就算没女儿我也不准你再生了!” 刚刚出生的老二还是一个带把的小兔崽子,林烟知道,但也不想再管了。算了算了,他是真不想,估计也不能再生了,儿子就儿子吧,虽然不是梦寐以求的女儿,但好歹都是从他身上活生生掉下来的肉不是,难不成还真能不疼啦?若现在腹中这一个还不是女儿,那只能说明他林烟可能真的命中注定无女,强求不得。 闭著眼喘了几口,林烟睁开眼睛,一边用著最後的力气,一边对右旁哭得稀里哗啦的小晚晚,一字一句,认真叮嘱:“小东西,你……你以後……呃……要是……要是……敢为别人生孩子……就休想……呃……再踏入这个家门一步!” “……”夏昭时真心觉得,自己老婆在这个时候居然都还能想到这种问题,实在是…… 晚晚亲眼目睹爸爸生孩子疼成这样,吓都吓死了,心想自己以後怎麽可能去给别人生孩子!让别人给他生孩子还差不多!於是含著泪拼命拼命地点头。 “唔……我不生孩子,我才不生孩子……我让别人给我生……我只让别人给我生。” 林烟一听,满意而欣慰地笑了,揉揉晚晚的小脸蛋,赞赏道:“嗯,乖儿子,这样才对。” 夏昭时见状真是各种挠墙撞墙,真他妈想狼嚎一句:行了!晚晚现在才多大你管他以後呢!先把肚子里这个生出来再说吧!……内牛满面。 终於,又过了一个小时,夏家的小公主,林烟期盼了大半辈子的乖女儿,呱呱坠地了。 这一次生产确实折磨了林烟太久,从头一天的上午,一直生到第二天的早上。两个小宝宝的名字依旧是林烟取的,所以也同样很有林烟的……简单干脆的风格──哥哥叫夏晨,妹妹叫夏朝(呵,呵呵,呵呵呵……这确实……是够简单干脆的)。 於是,林烟和夏昭时的故事,写到这里也差不多可以跟各位说个拜拜了,接下来的,就是儿孙自有儿孙福的事情了。 比如晚晚说到做到,就算以後也是和男人搞到了一起,但坚决地压倒了对方,让对方给他生孩子。(友情透露一下,多年以後,黎唯哲目瞪口呆地看著容颜豔丽倾城,性格高傲骄纵,分明就和林烟一样一样,一看就应该是“妖孽小受君”一枚的夏晚小童鞋,竟然满脸春风得意地搂著挺著大肚子,神情尴尬至极的林玉哲来他们家“下聘”的时候,气得一脚踢翻了椅子,难以置信地吼道,我靠!养个小子居然是给夏昭时他们家养的!哇哈哈~这实在是让林烟笑开了花啊有木有!怎麽样黎唯哲,当初不要我,现在报应来了,得到教训了吧~哼哼~都说了人在做天在看,不是不报时候未到哦~~况且,黎大少你忘了,这世上有一种攻,叫做妖孽美攻……这世上还有一种CP,叫做风流孔雀攻X清冷禁欲受……哇,好虐心的故事啊!) 夏晨是一个好孩子,尽得夏昭时真传,笑里藏刀阴险狡诈大腹黑一枚(你确定……这叫做……“好”孩子……!?)不过在性取向上却是让林烟非常欣慰,终於啊……没有再跟男人纠缠鬼混虐来虐去,而是找了一个小美女当老婆。小美女笨笨的,属性小白,非常可爱(嗯,没错,这是一个典型的萌萌小言情故事)。 而最让人惊掉眼球的,却是集万千宠爱於一身的小公主,夏家的掌上明珠,夏朝。林烟真是爱死这个宝贝女儿了,从小宠到大,心里一直不爽这麽一个心肝宝贝儿以後居然要嫁给一个男人,为他生孩子!结果……事实证明他真的小瞧了朝朝,更小瞧了夏家的基因…… 二十年後,夏朝干脆搂著一个挺著大肚子的超级大美女回家来,扔下的第一句话就是:“她是我女人。肚子里的是我儿子。” “……” (大家还记得番外开头我说,这是一个同性生子,而并非只是男男生子的时代吗……好了,顶锅盖遁逃,雷到不负责哈……) 他们的故事到此为止,小初最後还是文艺一把吧。也许有人觉得夏昭时林烟这样,因为是同类所以彼此取暖相濡以沫的感情并非爱情,但如果这世上只有这独一无二的唯一一个人,能够让你感到温暖,能够救你的命,那这凭什麽,不是爱情。 那除了爱情,还是一种不能割舍的相依为命。 他们这辈子都没对彼此说过一句我爱你,但他们确确实实,在爱里走完了一生。 ──完── 後记 其实每次打出标题这两个字都觉得挺窘的,因为觉得这两个字很正式,但小初不过一个写网络小说的小透明而已,总觉得有点用不起。不过这一次的後记不止是《往夏如烟》的後记,也是小初写了三年文的後记吧。 前面先说说对於写文的一些感受和心得吧。小初一直在“作者有话有说”里跟大家承认小初写文的毛病,第一就是什麽描写过多啦,罗嗦啦,重复啦,拖沓啦,之类,硬性伤很多,小初自己都知道,也很无语,但就像以前说的那样,可能真的是因为从小接受的作文教育是那种辞藻浮夸,为了凑到字数而不遗余力的类型,因此积淀久了成习惯了,所以只要一写东西,就不由自主成了这种了,我到现在还在努力地改。第二就是永无止境的文艺。这个我估计是改不了的了,小初到死都是文艺青年一枚,估计是当年的什麽萌芽啊,新概念啊,当然还有不可或缺的四娘,造的孽吧⊙﹏⊙b汗。 第三就是情节薄弱,主题单一,基本都是现代文,两个人或者几个人或者一群人,爱来爱去的那种。这个,肯定和个人阅历有关,但小初觉得更多还是和个人性格有关。小初自己就不是个霸气的人,不管表面怎麽样但本质上还是见识不多,眼界不高的小女生一枚,那种恢弘大气的文风,磅礴纵横的布局,家国天下的情怀,想杀相爱的虐点……我也很心动,也很想写,可是能力有限,写不来就是写不来。所以即便是在《且尽眼中欢》里,多麽应该豪情万丈一把的古代宫廷一统天下文啊,但写到最後归根到底,还是一群男人在为了爱而纠缠不清。我自己都很绝望。 第四,其实这个小初不觉得是弱点,但放到现在的耽美文圈里,也不算强就是了。就是我最爱的配对永远是强攻弱受,其他什麽听起来很有吸引力的腹黑攻温柔攻年下攻,傲娇受别扭受女王受……巴拉巴拉,对我来说都是幌子,都是障眼法,必须实质是强攻弱受。我很多看耽美的朋友都不理解我,我只能说,我爱看的强攻弱受也不是那种受弱爆了的,必须靠小攻保护著才能活的废柴,他们可以都很强,但攻受二者之间,攻必须强过受,身体和心理上都是,攻可以卖萌,可以装弱,但实质,最重要的就是实质。 互攻也是绝对接受不了的。所以我一死党很鄙视我,说我其实就是伪腐女一枚,说到底真正喜欢的,恐怕还是BG向的小言文。我也不知道该怎麽反驳她,但我确实也很爱看BG文…… 於是说了这麽多,我真正想表达的是,小初写文的毛病有这麽多,特定的配对爱好也早就不再是现在耽美文圈里受欢迎的种类了,但从《跟班》开始,看的人虽然变化不定,但无论高潮低潮,始终总有那麽可能一百人左右吧,是出现在了键阅数的数字记录里的。我想那其中总该那麽一部分,是从《跟班》开始就一直在关注这个专栏,不曾间断的,小初真的真的非常谢谢你们!我想能一直关注的话,肯定也有部分原因是小初的这些写文特点是你们所喜欢的缘故吧,握爪~~ 然後来说说有关写文这个事情一些宏观的想法吧。小初从高中毕业的暑假开始写,到现在差不多三年,和很多写手比起来真的挺短的,可一放到大学生活里去算,就难免惊恐:大学四分之三的时间基本是耗在它身上了。 小初这个人有个毛病,就是做一件事脑子里就只有这一件事,一定要把它完成了才能安心进行下一件,所以这也就是我绝对不能同时开更两篇甚至N篇文的原因。当然写文是我自己选择的,如果现在我说我後悔了,我要是不写文我的大学一定会更有意思,我不会那麽宅,会参加各种活动,可以认识更多朋友,再不济也是好好学习……之类之类的话,实在有点犯贱,但我确确实实可以问心无愧地说,我为写文付出的,绝对比我获得的多。放假在家里,爸爸妈妈会很纳闷也很著急地问,你每天开著电脑都干什麽,上网有什麽意思?我其实觉得上网根本也没什麽意思,可我不能告诉他们我是在写文,耽美文。 爸爸妈妈还是很传统的人的,现在是个男色横行的时代,他们看看电视都会各种叹气不满,甚至我妈妈还专门神秘兮兮地问过我,你同学里有没有同性恋的,然後非常严肃地跟我表示,不要跟他们走太近啊之类的,我:…… 心情复杂无需多说。最爱的人肯定是爸爸妈妈,我理解他们,可写文的压力就这样加在了无形之中。寒暑假在家只能抽他们不在的时间写写,所以我只能尽量不跟他们一同出行,宅在家里,我很愧疚。现在想来,是该平衡一下了。 朋友们知道我在写文,而且坚持了还算久,都会惊叹表示“哇,你好强啊”之类的话。我知道这是他们的真心话,可这些话说说也就只是说说罢了,一笑而过。朋友毕竟不是父母,你的人生与他们有关但并不是休戚相关,他们不用养你,不操心你未来的前途,你的工作,你的人生大事……这些事情,一旦到了年纪,每个人只关心自己都还不一定来的及,更何况关心别人呢。只有父母是最关心,也只关心自己的儿女的。他们操心了我太久,我不想再让他们这麽稀里糊涂,白白著急。 说到底网络毕竟只是虚拟,而人还是要活在现实里。我喜欢把笔下的每一部作品,人物,都设计在同一个时空里,不能不说其中没有逃避的意思。那个世界全是豪门,全是小人物遇上高富帅,童话故事,梦幻又幸福。也许我本质上就真的只是一个这麽俗气的人吧。有时候躺在床上想,我会觉得自己好像自从高中就再也没长大过,三次元离我很远,我可以永无止境地躲。 但事实上这是不行的。刚上大学的时候,一个关系很好的室友跟我说,既然你写文,那等我结婚的时候你就送我一本你写的书吧,当然要BG的(这姑娘不腐)。我当时很爽快地答应,觉得这种事离我还好远好远啊。可是现在我不敢这麽想了。当不知道从什麽时候起,身边的人全在秀恩爱,甚至某一天突然看到人人上有高中同学在秀婚纱照的时候,我就愣住了。原来不知不觉时间走得这麽快,人生的阶段不等你反应过来,迷迷糊糊中,就忽然要敲响下一扇门了。我其实很惶恐。我觉得自己仍然没有长大,但我已经来不及准备,无论怎样都要硬著头皮上了。 可能有人会觉得我小题大做,很多写手不都是在大学写文,後来也考研的考研,找工作的找工作,甚至结婚的结婚,生孩子的都有,但同样一如既往地写著吗,为什麽到我这里就搞得这麽悲惨决绝,像是要怎麽了似的。前面小初说了,我就是做一件事一定要把它做完了,才能安心开始进行下一件的人,轻微的强迫症吧。 写文不是一个只在电脑前写的状态,如果开始一篇新文,我的脑子里几乎无时无刻不会在构思情节,做别的事会心不在焉,没有心情,这种状态我经历了三年,深有感触。而且说实话我是一个追求新鲜的人,中学毕业的时候好多同学在那儿各种怀念,可我一点感觉都没有,只想快点进入到人生的下一个阶段,兴奋不已,跃跃欲试,对我来说生活就是一个在不断抛弃过往的过程,过去的东西永远留在心中没错,但也最多就是留在那里而已了。 以前我大言不惭地跟我妈妈说,动漫是我要喜欢一辈子的东西(现在想来好可笑啊,当时妈妈一定觉得也是……),可当高三那个暑假,终於闲下来可以认真地看的时候,我却惊奇地发现我一部都看不下去了。我努力过勉强过,但都失败了。於是我承认这个东西已经是过往,它在我生命里辉煌过闪耀过,但已败落,已湮没。 我几乎可以肯定有一天我也会对写文失去全部兴趣。年龄在长,人不会不变。但不是现在,我只是想放下一会儿,用我曾经写文的全部热情和精力去面对现实。我写的这些文里的世界我这辈子也达不到,但我也不想让我的现实混得太差。 我也有那麽一两个很看不惯我写文的朋友,觉得我在浪费时间。一个曾说,我觉得你和那些沈溺网游的人没什麽区别,我想了想,告诉他,还是有的。玩网游是热闹的事,但写文是一件寂寞的事。 哦对了,我把专栏名字改成了年小初相识。浅夏悠岚是当初随便取的,现在想想完全不觉得有意义,所以就想了这个。来到这个专栏,和大家相遇,确实是年小初相识。可人不能一辈子年小,因此希望这个地方,能永远容纳一个年小的,做梦的我。 更希望下一次再回来这里的我,历经现实,但仍然和大家是,年小初相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