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鹿 作者:尼罗 作品简介: 年轻的程师长一厢情愿的爱上了漂亮的鹿副官,爱得鹿副官走投无路,愤而自杀。 程师长嚎啕之余,善念一动,收养了鹿副官留下的儿子小鹿。 小鹿与程家大少爷共同长大,本是一对情同手足的好兄弟,孰料大少爷越长越有其父之风, 小鹿却又坚决不肯重蹈父亲的覆辙。 与此同时,程师长发现小鹿越长越像当年的鹿副官,不由得也动了心思。 小鹿与大少爷战斗几年,最后终于酿成大祸。后来双方分隔许久再见,已是物是人非。 小鹿处于情欲与恩义的十字路口,不知应该何去何从。 本文为HE 内容标签:耽美,民国,豪门,领养 搜索关键字:主角:小鹿 ┃ 配角:何若龙,程世腾,程廷礼 【第一卷 郎骑竹马来】 第一章 在程廷礼过三十一岁生日那天,鹿副官在他的书房里饮弹自尽了。 那一阵子,程廷礼师长刚被袁大总统封了个一等男爵,正是风光得意的时候,照理说不该和鹿副官起冲突。可鹿副官的媳妇偏偏在那几天病了,据说病得还挺重,鹿副官家里就是一妻一儿,再没闲人照管,所以情急之下,他便不识时务的想要去向程廷礼告几天假——他家不在北京城里,在外县,但是也不远,一两天就足够他跑一个来回了。 程廷礼听了他的要求之后,忘记自己今天还在过生日,一句人话也没讲,直接就开始骂。 没人知道程廷礼是从哪儿弄来的鹿副官。鹿副官比程廷礼小六岁,长得特别漂亮,尤其是一双眼睛出奇,不但大,而且黑白分明,还镶着一圈黑乎乎的长睫毛,那睫毛长得也算一绝,鹿副官小小的一眨眼睛,两排睫毛就要大大的一忽闪。凭着鹿副官这个相貌,若是小时候进了戏班子,现在哪怕唱成驴叫也能红了。 程廷礼是出了名的好男风,把这个鹿副官当成姨太太看管。鹿副官到程廷礼身边时是十七八岁,几年来又长高了一截子,变成了个俊美高挑的青年。和程廷礼同起同卧的富贵生活显然是没把他过高兴,他像个男林黛玉似的,成天的不声不响也不笑,人倒是个好人,接人待物全很和气,恃宠而骄的事情是一件都没干过。 鹿副官这么懂事,程廷礼的性情却是阴晴不定,当着外人,他潇洒倜傥谈笑风生,看着正是一位气派俨然的风流武将;及至回了家关了门,他把脸一变,开始由着性子对鹿副官耍,还不是好耍,而是绵里藏针钝刀子割肉式的耍。大早上的他不起床,把鹿副官摁在被窝里逼问“爱不爱我”;鹿副官憋着一泡尿,无可奈何的告诉他“爱”,他才肯放对方下地。鹿副官一泡尿刚撒完,他黏黏糊糊的又凑上来了,逼着鹿副官对自己谈情说爱表忠心,鹿副官一句话没说对,他那边立刻就闹脾气,而且一闹能闹好几个小时,鹿副官不去做小伏低的哄他,他就敢对鹿副官连打带骂。 鹿副官在二十二岁那年,要回老家娶媳妇。程廷礼听闻此言,当时差点没活吃了他。鹿副官从来不和程廷礼一般见识,但是这回真恼了,程廷礼不让他成亲,他就抽出墙上的武士刀要抹脖子,吓得程廷礼立刻服了软。 鹿副官拼着性命,终于成功的娶了妻生了子,妻是从小定的娃娃亲,虽然是小县城里的闺女,但是生得明眸皓齿,和他走在一起,正是一对璧人。从那开始,鹿副官每隔半年必定要和程廷礼大干一仗,干完之后能闹来半个月的假期。提着大包小裹上火车回家乡之前,是鹿副官最快乐的时期,他也不向人倾诉,也不用人帮忙,只是自得其乐的忙忙碌碌,程廷礼看在眼里,嫉妒得快要口中吐火,然而又奈何他不得。于是等到鹿副官一回来,他必定要大大的发疯一场,不把鹿副官折磨个半死不罢休。 鹿副官一直忍着,一直忍着,忍到这年夏天的午后,不知道是因为天气太热人心烦躁,还是中午他和同僚一起喝了点酒,总之在程廷礼那滔滔的污言秽语之中,他忽然弯腰怒吼了一声,随即拔出手枪顶进嘴里,不由分说的就扣了扳机。 一声枪响过后,鹿副官的天灵盖平地起飞,脑浆鲜血喷了一墙。程廷礼立刻哑巴了,彻底哑巴了。 程廷礼哇哇大哭,生日也不过了,跪在鹿副官尸体旁单只是嚎,白天嚎得像老虎,夜晚嚎得像孤狼,甚至惊动了程太太。 程太太比程廷礼小了几岁,家里出身极有根底,也极穷。她在家是庶出的女儿,被父亲当成个人情嫁给了程廷礼。程太太无力违抗父命,但是打心眼儿里看不上丈夫,和程廷礼永远无话可讲。自从给程家生下了个大少爷之后,他们夫妇两个就成了相敬如冰的模样,把偌大的程宅划分成了两国。一国是程廷礼带着鹿副官过日子,另一国是程太太喝酒读书听唱片撒酒疯;两国之间还有一片共管地带,是大少爷和奶妈子所居住的院落。大少爷今年已经满了七岁,乳名叫小瑞,学名叫做程世腾,长得和程廷礼特别像,黑发白脸,眉清目朗,淘气得出奇,除了爹娘之外,几乎是谁也不怕。 程廷礼哭得像个寡妇似的,吵得程太太和大少爷全都不得安宁。及至把鹿副官收拾利索装进棺材里了,程廷礼把军务一扔,押着棺材回了鹿副官的老家。 鹿副官家里的确是没人,除了媳妇和儿子之外,就只有一个跑腿的小子和媳妇的娘家妈。媳妇生得细皮嫩肉,是个无可挑剔的美人,只是面色苍白,据说是自从生了孩子之后就一直身体不好。忽见程廷礼押着丈夫的棺材回来了,媳妇哭得死去活来,问丈夫是怎么死的,程廷礼支支吾吾,只说鹿副官是在战场上中了枪。 鹿家两口子是年轻夫妻,一年中又见不了两次面,以至于孩子都养出来了,二人还是如同一对牛郎织女一般,小情人似的很相爱。媳妇哭了一天一夜,哭到最后她被人搀扶进了房,她娘逼着她喝口汤水,她摇摇头,气息奄奄的说心口疼,要睡一会儿。 一觉睡过去,她再也没醒,留了个同样病歪歪的小儿子。 程廷礼本来就已经后悔得要去跳护城河,如今见鹿家彻底落到了家破人亡的光景,他难得的良心发作,竟然感觉自己罪孽深重。鹿副官父母早亡,于是程廷礼给了鹿太太那个娘家妈一笔养老钱,又把鹿副官的小儿子领上了火车。 那小儿子不知道是有什么病,生得大脑袋小细脖,几乎就是面无人色,相貌则是堪称怪异,上半张脸只能看见一双奇大无比的眼睛,这两只眼睛,内眼角快要在鼻梁相连,外眼角快要划到太阳穴,任谁见了都要吓一跳。程廷礼问他叫什么名字,他用小细嗓子嘤嘤嘤的反复回答了好几遍,程廷礼还是听不清楚。原来这孩子没有正经学名,他娘疼他疼得不知怎样才好,对他是宝宝贝贝小猫小狗的乱叫。所以程廷礼问他叫什么名字,他自己也说不准。 程廷礼又问他几岁了,他犹犹豫豫的伸出三根手指头,手指头细得像豆芽菜一样。 程廷礼没想到花朵一般的鹿副官会养出这么个半死不活的大眼贼,想起鹿副官的音容笑貌,程廷礼鼻子一酸,就下定决心,一定要把大眼贼平平安安的养到大,等将来自己死了,到阴间也有脸去见鹿副官。 第二章 程廷礼悲苦难言、如丧考妣;大眼贼无端的没了爹娘,虽然还不懂得丧亲之痛,但是坐在陌生人的大腿上,也很不安。上火车下火车的回了北京城,他惶惶然的环顾四周,开始喃喃的要娘。 程廷礼无心哄孩子,直接带着他回了家。随手把他往书房里一放,程廷礼被军务勾着,匆匆的又出了门。 与此同时,大少爷听闻父亲抱回来一个小男孩,登时在他那屋里就坐不住了。 他立刻就要去看望这个新来的小伙伴,可他的奶娘给他梳头更衣,逼着他先去太太屋里请安。大少爷不敢对他娘不恭,乖乖的跟着奶娘出门去了太太院里。程太太独自一人住着一所大院落,大少爷进门之时,她正在厢房里屋的凉炕上躺着看书,看古旧的老书,也看洋文的杂志。见儿子进来了,她一动没动,只从鼻子里哼出一声。 这样一位母亲,显然不会让儿子感受到母爱。大少爷怯生生的走到炕边,唤了一声娘,又自动的爬上炕去,要象征性的在他娘身边玩一会儿。 程太太放下手中的杂志,半闭着眼睛问道:“今天读英文了吗?” 大少爷拿起了个绣花绷子翻看,同时规规矩矩的答道:“读了,一早就读了,读的是老师昨天教过的单词。” 程太太打了个小小的哈欠,又问:“密斯玛丽教得怎么样?”然后不等大少爷回答,她忽然睁眼,一把扯过了绣花绷子:“别用手摸,手脏!” 大少爷吓了一跳,但还保持着镇定:“密斯玛丽……挺好的。” 程太太的眼皮又渐渐阖下去了,声音也变得冷淡温柔:“密斯玛丽那一年给毓龄格格补习英文,我去跟着听,都说她的学问好……” 说着说着,她的声音越来越低,最后似睡非睡的不言语了。 大少爷想走,但是又感觉自己还坐得不够久,真要是这么走了,保不齐要被奶娘唠叨教训。寻寻觅觅的在炕上爬了一会儿,他没找到什么有趣的玩意;最后百无聊赖的一伸腿,他只听“哗啦”一声大响,却是把炕边的线笸箩给蹬到地上去了! 这回可是了不得了,程太太睡觉很轻,如今骤然受了惊动,登时坐起。大少爷见了他娘那个怒目金刚的样子,吓得溜下炕就要逃。程太太没轻没重,抓起一本硬壳厚书扔向了他,同时口中怒喝:“张妈,快把这个混账种子带走,吵死人了!” 硬壳书是本词典,分量不次于砖,结结实实的砸到了大少爷头上。守在门外的奶娘听里面动静不对,慌忙进去把大少爷拉扯了出来。大少爷捂着脑袋哭丧着脸,小皮鞋都没来得及穿。亏得奶娘身体健壮,一手拎着他,一手拎着鞋,宛如黄花鱼一样,顺着墙根就溜了。 大少爷被奶娘营救回家,站在自己那个小院里哭了三分钟之久,头顶心上也鼓起了个大青包。奶娘爱他和爱自己儿子是一样的,很心疼的想要给他弄点好吃的,甜甜他的嘴。可他在洗掉满脸涕泪之后,野马驹子一般又跑出去了。 大少爷忍着头痛,要看父亲到底给自己弄回来了个怎样的小伴儿。可是逆着风跑到父亲那国的屋里一瞧,他只看到了一个小小的大眼贼。 大少爷想要朋友,不想要大眼贼,尤其还是这么幼小的大眼贼。盯着大眼贼的脸看了良久,他忽然又想哭了——世上怎么会有这么丑的东西? 大眼贼的鼻子和嘴全都轻描淡写,也没个轮廓和形状,满脸就只有一双眼睛! 眼睛这么大,眼窝还凹陷,额头则是鼓凸得像个寿星老,脑袋上统共也没多少头发,头发还是灰黄色的。 长得这么丑,站在地上还哭唧唧,还扭来扭去,还不理自己。大少爷活了这么大,从没见过这么气人的长相。方才在母亲那里受的委屈忽然加了倍,让他忍不住扬起手,对着大眼贼的脑袋就扇了一巴掌。 扇完之后,他又气冲冲的喊道:“丑八怪,别在我家呆着!” 大眼贼被他打得跌倒在地,当场开始咧嘴哭泣,声音还不如只猫崽子响亮。哭过几声之后,他开始咩咩的叫妈。大少爷看他还满地打起滚了,立刻弯腰又要捶他:“丑八怪,你少跟我耍无赖!” 话音落下,丑八怪忽然伸出叶子一般的薄薄小手,在他脸上狠挠了一把。 一把过后,房中十分热闹,因为两个孩子这回一起开叫了。 大眼贼虽是个小门小户里的孩子,但是作为体弱多病的独子,也是一直被他娘捧在手里供在头上的,起码在他那个小家里,他是独一份的至尊。如今也不知是怎么搞的,家也没了,娘也没了,又来了个大孩子打他。他自认为不能受这个气,故而一爪子就挠花了大少爷的脸。 大少爷是受了伤,他那软薄脆弱的指甲也被挠劈了,于是一大一小两个孩子开始对着哭。有个小勤务兵隔着窗户看见了,手足无措的开始大呼小叫,但是也不肯进去劝架,因为大少爷年纪虽小,却不是个好惹好哄的。 几嗓子喊出去,小勤务兵把程廷礼喊回来了。 程廷礼本来是打算出城去趟军营,然而人在车中坐,一点精气神也没有,所以走到半路又折了回来。进门之后见到这两个鬼哭狼嚎的崽子,他也没心思管,只横眉怒目的吼道:“哭什么?”又踢了大少爷一脚:“往后他就算你弟弟,你——你这脸是怎么了?” 大少爷一天之内连受两次创伤,真是委屈死了:“这丑八怪挠的!” 丑八怪踉踉跄跄的爬起来了,用他那比毛还细的小嗓子叫道:“他先打的我!” 程廷礼第一次听大眼贼清清楚楚的说话,听完之后,他也没打算给两个孩子断案,而是狗吠一般又吼了一嗓子,把两个小崽子全撵出去了。 大少爷不敢和父亲抗衡,乖乖的低了头想要往外走,走出几步之后他一回头,见大眼贼还哭丧着脸站在原地,便转身回去一拉他的小手,一言不发的硬把他拽了出去。 两人一前一后出了院子,又走长廊穿过了一道月亮门。月亮门后是个绿萝满墙的小花圃,花圃里除了一丛一丛烂漫花朵,还有两只半人来高的大鱼缸,缸里养着碧莲红鱼,鱼是肥鱼,停在莲叶下面半晌不动,只偶尔一摆尾巴,摆出水面淡淡的一点涟漪。 大少爷跑到水缸前踮起脚,想要在水面上照照自己脸上的伤。大眼贼独自在月亮门口站了一会儿,随即讪讪的跟了上来,仰着大脑袋问他:“你看什么呢?” 大少爷扭头瞪了他一眼:“你少跟我说话!” 大眼贼听闻此言,当即用小笼包大的拳头打了他一下,打完之后扭头就跑,跑出没有十米远便停了,很警惕的回头看他。 大少爷对他这小贼行径嗤之以鼻,故意的转向水缸继续看影看鱼。如此过了片刻,他没听到身后有动静,侧脸斜眼向后一瞟,他发现大眼贼蹲在一丛花草旁,正在用一根小树枝掘蚂蚁洞。 大眼贼一安静,大少爷反倒没法子保持冷淡了。状似无意的转身溜达到了大眼贼身边,他用皮鞋尖轻轻一踢对方的小屁股:“你叫什么名字呀?” 大眼贼没有正经名字,所以不抬头也不说话。 大少爷没有等到答案,于是换了个问法:“你姓什么呀?” 大眼贼垂着头,盯着地上的蚂蚁答道:“鹿,梅花鹿的鹿。” 大少爷在万牲园见过梅花鹿,所以此刻福至心灵,当即做了决定:“那我就叫你小鹿吧!” 自作主张的在人家身边挤着也蹲下来,他开口又问:“小鹿,你往后是不是就留在我家,再也不走了?” 大眼贼听到“小鹿”二字,先是愣了一下,随即反应了过来。茫茫然的抬眼望着大少爷,他微微张开了小嘴,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留在他家。 大少爷一想到小鹿往后“再也不走了”,不知怎的,心里忽然生出一阵快活,小鹿的怪模样似乎也能看入眼了,好比是自家的猫猫狗狗,再不好看,看着也亲。握着肩膀把小鹿扳向了自己,大少爷跟他的英文女教师学出了一身西洋派。撅起嘴巴探出头,他很慎重的亲吻了小鹿的眼睛。 小鹿下意识的一闭眼,而大少爷亲完左眼亲右眼,一边亲一边还在腹诽,心想这俩眼睛可真是太大了,脸再窄一点的话,中间就得长连了。 第三章 大少爷领着小鹿回了自己所住的小院儿,张妈本来正为他脑袋上那个青包心疼,如今瞧他脸上也挂了花,登时急得问道:“祖宗,你这又是怎么弄的?” 大少爷没说实话,因为张妈一旦急了眼,那嘴也够厉害的,他怕张妈会骂小鹿。而张妈一转眼和小鹿打了照面,当即惊得后退一步:“哟,这大眼睛!” 小鹿仿佛是有点怕张妈,不住的往大少爷身边偎。他越是软绵绵的往大少爷这边靠,大少爷心里越高兴,因为感觉自己顶天立地,是能护住这个小伴儿的。 张妈想往他那脸上涂点药粉,可是定睛一瞧,发现那脸不过是被挠破了几道油皮,还没有上药的必要。大少爷不管她,兴冲冲的领着小鹿进了书房。他这书房只在早上是名符其实的,因为真要在密斯玛丽的教导下坐稳了学英文;等密斯玛丽一走,书房立刻化为了他的游乐场。此刻那写字台上正摆着一大盘葡萄,葡萄粒粒紫红饱满,凝着晶莹剔透的水珠子。大少爷站在写字台前,揪下一粒尝了尝,感觉味道很好,就又揪一粒去喂小鹿。小鹿张开小嘴噙住葡萄,大少爷一挤葡萄皮,葡萄肉便被小鹿轻易的吸进了嘴。 大少爷觉得这很有趣,笑眯眯的问他:“好不好吃?” 小鹿一手向上扒着写字台沿,一手抓着大少爷的上衣,很乖的连连点头,又对着他张开了嘴,那意思是还要吃。 大少爷被他这个举动逗笑了,开始接二连三的喂他,后来小鹿都闭嘴摇头了,他还强行的把葡萄肉往对方嘴里挤。小鹿太小了,不知道饥饱,硬是被他喂出了个大肚皮。及至见盘子里只剩了葡萄皮葡萄梗了,大少爷拍拍手,很得意的要拉着他往外走:“我让你看个好玩儿的——” 话未说完,小鹿一弯腰,“哇”的吐了他一身,吐的全是葡萄肉,大部分都没被嚼碎,还是囫囵整个的。 短暂的和平时期到此结束,讲卫生的大少爷当场尖叫蹦跳,一把将小鹿搡了个跟头。小鹿躺在地上,还在一口一口的呕吐。张妈闻声赶来,见状也是一跳脚,虽然嘴里没说什么,可是短促的叹了一声,把满心的嫌恶叹了个十足十。 小鹿吃得勉强,吐得痛苦,还没人安慰疼爱。满身狼藉的坐起来,他环顾四周,一边哽咽着抹眼泪,一边想妈怎么还不来呢?这地方可不能再呆了,他得回家找妈找姥姥去。 小鹿想妈,想姥姥,想得感觉自己都要死了,可是仿佛骤然落进了一个新世界里似的,他的家凭空消失了,他的妈和姥姥也没了,想找都没地方找、也找不着了。 他肚子疼,头也疼,还被张妈扒了个光屁股,拿大毛巾劈头盖脸的擦了一通。盖着一床薄被躺在床上,他连晚饭都没吃。孤零零的熬到入夜之后,另一个光屁股爬了上来,正是大少爷。 床是大少爷的床,枕头也是大少爷的枕头。两人挤在一个被窝里,大少爷是个狗脾气,闹完就算,只要怒气一散,他便能立刻有说有笑。小鹿迷迷糊糊的感觉有人上来了,下意识的就往对方胸前摸。两只小手在大少爷怀里找了半天,他什么也没找到,这才意识到身边这人不是妈。 大少爷莫名其妙,在暗中问道:“你摸什么哪?” 小鹿收回手,带着哭腔小声答道:“我想妈。” 然后仿佛出于惯性一般,他把手又伸向了大少爷。手先过去了,随即脑袋也过去了;大少爷低了头,屋里没开电灯,他看不清小鹿的动作详情,只感觉胸脯一热一湿,是小鹿一口吮住了他的乳头。他那乳头当然还没一粒米大,不值一吸,但对于小鹿来讲,终究还是聊胜于无,起码能让他做个吮吸的势子,过过心里的瘾。 几秒钟后,大少爷明白了:“你想吃奶啊?我是男的,没奶!” 没奶就没奶,小鹿不挑剔。两条细胳膊搂住了他,小鹿在他胸前拱得哼哧哼哧,是小孩子要在母亲乳间撒欢的模样。大少爷被他吸得又痒又痛,先还忍着,忍着忍着忍无可忍了,他开始往外推小鹿。 推了几下,没推开,于是他又加了脚踹。踹着踹着踹狠了,气得小鹿咬了他一口,正咬在他那红肿了的乳头上。他疼得叫了一声,又一次翻了脸。 张妈睡在外间的一张凉床上,睡到半夜就听里屋鸡飞狗跳,慌忙披了衣裳过去一瞧,她发现两个孩子正光溜溜的滚在床上扭打,被子和枕头已经被他们扔了一地。 张妈拿出气势,厉声镇压了床上这两头光屁股活驴,然后领着大少爷到外间床上睡。大少爷贴着张妈躺着,一只手就往张妈衣服里钻。张妈呵斥了一声:“都多大了?” 大少爷抽出手,把胳膊搭在了张妈的热肚皮上:“小鹿要吃奶,他还以为我有奶呢!” 张妈听了这句话,忍不住在黑暗中笑了。 大少爷又说:“张妈张妈,你怎么没奶了呢?你要是还有奶就好了,我不吃,让小鹿吃。” 张妈听了这话,先想大少爷是个仁义孩子,又想孩子的话有意思,什么时候想什么时候都是个笑话。 张妈睡到凌晨,忽然一睁眼,发现大少爷又没了。 大少爷在后半夜溜回了里屋大床,孤零零的小鹿也没记仇,迷迷糊糊的又贴到他的身边去了。 大少爷天天看小鹿,看了一个多月之后,就感觉小鹿其实也没那么丑怪,甚至有时候还挺顺眼。而小鹿起初天天要妈要姥姥,大少爷告诉他“你妈死了”,他不明白,还是一到夜里就哭唧唧的闹。 闹了一个多月之后,他不知道是明白“死”的意思了,还是被大少爷占住心神忘了妈和姥姥,总而言之,渐渐不提家里的事情了,只是两只手不老实,一到夜里上了床,就要往大少爷胸前掏,大少爷因为这个揍过他好几次,他长了记性,转而把主意打到了张妈身上。张妈生得胖壮,胸前鼓鼓囊囊的,把衣裳绷了多紧,小鹿哼哼呀呀的黏在她身旁,垂涎三尺的踮着脚往她怀里摸。 张妈打心眼里的疼大少爷,可对个外来的兔崽子,却是没耐心。程廷礼大概认为张妈一只羊也是放、两只羊也是赶,所以干脆利落的把小鹿扔到了大少爷的院里。张妈倒是因此得了双份的月钱,逢年过节也能得到双份的赏赐,不过钱多归钱多,在张妈眼中,小兔崽子还是够烦人的了。 程廷礼的所作所为,小孩子不懂,家里的大人可都是心知肚明。鹿副官和程廷礼的关系,家里上下无人不知无人不晓;鹿副官是怎么死的,众人也都七七八八的听闻了几分;鹿副官平时为人再怎么端庄厚道,也是个兔子的身份;而小鹿作为兔子之子,据张妈来看,恐怕也不是什么好坯子——幸亏长得够丑,想必将来不会有迷惑大少爷的资本。 这么个豆芽菜似的兔崽子,还敢张牙舞爪的对着大少爷耍拳脚。张妈看不过去,总想趁着拉架的机会将兔崽子揍一顿;然而她对小鹿的屁股刚一抬巴掌,大少爷就必定不干。他打小鹿像玩似的,说动手就动手;可是别人如果也想打,即便对方是张妈,他也不让。 张妈看了大少爷这个拿兔崽子当宝的劲头,真是隐隐的有些担心,想和太太嘀咕嘀咕,可太太天天躺在房里,不是读书睡觉,就是一个人听话匣子,新近还染上了几口鸦片烟瘾,终日恍恍惚惚的,仿佛半个灵魂已经出了窍。张妈知道她是寂寞,又被程太太这个身份束缚着,一点乐子也没法找。若是换了平常的女人,带着儿子也能过得挺好;可程太太似乎是读书太多,有点半疯,时常是听风叹气见雨伤心,唯独不管人间的事。 张妈希望大少爷长成个有出息的好小子,单有出息都不够,还得有好人品、好名声,千万别像老爷似的,跟着个小副官做两口子。小副官一死,他那脸沉了一年,总也不放晴,还不如个好寡妇看着喜人。 第四章 张妈看管伺候着两个孩子,勤勤谨谨的逼着大少爷读书。这一份心操了整整四年,直到大少爷成了十一二岁的大孩子,张妈才被家里丈夫催促着,辞工回老家过日子去了。 大少爷就爱张妈,在他心里,张妈才是他的亲妈,至于西边院里的程太太,他是一百年不见也不会想念;对待程廷礼,他倒是更亲近一点,因为程廷礼熬过了丧偶之痛,这两年重新又活泼起来,傍晚无事了,还会跑过来和两个孩子闹一顿。闹得累了,他也会偶尔想起正事,问问大少爷的功课;或者是把小鹿抱到腿上,不动声色的垂了眼帘偷看这孩子。 七岁的小鹿,正在变模样。 他那双凹陷的、奇大的眼睛正在自行的调整着形状和尺寸,睫毛也生出来了,是很乌浓厚密的一圈,长得将要互相簇拥;和睫毛一起变浓密的,是眉毛和头发。除此之外,他那鼻梁开始显出了笔直的线条,本来苍白模糊的嘴唇也渐渐有了红润的颜色和清楚的轮廓。 程廷礼看完他的脸,又拉了他的小手看指甲,指甲是长圆形的,和鹿副官是一模一样。 小鹿一直是喊程廷礼为干爹,有时候他被干爹看得不耐烦了,就回过头仰起脸,嗓门不小的吵着要去玩。程廷礼一般不肯拘束他,他要玩,就让他玩去,唯有一次例外,是程廷礼那天喝了酒,抱着小鹿不肯松手,小鹿回头跟他说话,结果被他满脸胡亲了一通。以小鹿看来,那是个很恶心的亲法,因为程廷礼口水津津,不但舔遍了他全脸,最后还把舌头拱进了他的嘴里。 当时周围没有旁人,程廷礼亲完之后,也意识到了自己的失态,于是重新换了一副和蔼面孔,先是让人送毛巾过来,亲自给小鹿擦了脸,又笑眯眯的叮嘱他“不许对人讲”。 小鹿先点了头,随即撒腿就跑。及至跑到没人的地方了,他停下来自己想了又想,忽然感觉干爹有点可怕。 于是他独自蹲在一架绿萝下,孤单单的挖蚂蚁洞玩。大少爷上学去了,总得下午三点钟才能回来。大少爷不回来,他就不敢回屋,怕干爹再亲他。 因为密斯玛丽回了美国,新来的中国先生根本镇不住淘气的大少爷,于是在连着气跑三位家庭教师之后,程太太把大少爷叫过去扇了两个耳刮子,程廷礼则是在管家的建议下,把大少爷送去了玛丽安初等小学校。 这学校是一家洋人开办的教会学校,里面西洋孩子不多,中国少爷却是不少,十个少爷里面,至多有一两个是真来求知的。大少爷在家里本来只是淘气,如今走出家门进入学校,迅速结识了一票朋友,增长了许多课本以外的知识;又得了一位同龄的挚友,此挚友姓何名宝廷,生得面如冠玉、长眉入鬓,个子比同班的学生略高一点,乍一看正是位斯文的好公子,其实憋了一肚子花花心思。 他与大少爷坐同桌,上圣经课时,牧师在上面讲,他们两个在下面讲,讲得还都不是好话。何少爷家里姨娘多是非多,导致他本人十分早熟,伸着一张孩子脸,他能煞有介事的说出许多风流掌故,听得大少爷满脸通红。而牧师对此二人忍无可忍,也时常要大发雷霆,把他们双双逐出课堂。 大少爷挨了牧师的骂,不以为耻,反而沾沾自喜,并且和那何少爷互捧臭脚,我称你一声密斯特何,你叫我一声密斯特程。两位密斯特毛还没有长齐,但是已经蠢蠢欲动的想要结伴出去猎艳了。 密斯特何是真对异性有兴趣,密斯特程嘴上附和得响亮,其实身心还都没有发育到份,密斯特何为了去女校看女学生,可以放学后不回家不吃饭;密斯特程却没有他这份好兴致——好容易才熬完了这一天的课程,他还惦念着回家看小鹿呢! 自从张妈回家乡之后,大少爷总感觉自己的亲人就剩了一个小鹿。早上他跟着洋车夫往外走,小鹿必定眼巴巴的跟着他,一直把他送到大门外;而他坐上洋车之后就不敢回头了,怕自己一旦回头,会舍不得走。 到了下午,小鹿也会早早的守在大门口,等他放学回来。小鹿七岁多了,看身量还是有点大脑袋小细脖的意思。大少爷跳下洋车,能轻而易举的抱起他连转好几圈,放下他后又要揉他的脸,喊他“小丑八怪”。 好的时候是这样的好,坏起来也是说打就打。大少爷从他娘那里学会了扇人嘴巴;小鹿细胳膊细腿儿的不是对手,只好上牙;可惜最近他到了换牙的时候,导致战斗力急剧下降,前天被大少爷狠狠的揍了一顿。他这两年已经不大哭了,可是那次揍得太狠,他咧开缺牙的嘴,从院子里一路嚎啕进了屋,在屋里转了一圈之后,他漫无目的的又出了门,寻死一般回到大少爷身边,用肉包子大的拳头捶了对方一下,一边捶,一边还在嚎。 大少爷本来正在生气,结果见识了小鹿这样可怜的反击之后,他忍不住又笑了,一笑,就不生气了。 小鹿在绿萝架下偷偷的撒了一泡尿,水淹了蚂蚁洞,然后掐着时间跑向了大门口。程宅是所老宅子,但因几年来一直处在翻修之中,所以面积不但在缓缓的扩大,看着也是处处都有生机,并没有老房子的阴冷衰败之相。 小鹿花了不少的时间和力气,一路狂奔着穿过了整座宅子,然后在大门口和大少爷撞了个满怀。大少爷的书包由洋车夫拎着,能够腾出两只手去揉小鹿的脑袋:“丑东西,你往后别这么疯跑行不行?刚才差点儿顶了我一跤!” 小鹿站稳当了,抬头告诉他:“不是故意的,我怕来晚了。” 紧接着他一拉大少爷的手:“咱回屋去,我都要渴死了!” 大少爷莫名其妙的跟着他迈了步:“渴你就喝呗,喝水还用等我回来?” 小鹿不言语,一鼓作气的把大少爷拽回了院子里。进了房门之后,他跪到椅子上,自己拎茶壶倒了一杯茶:“下午干爹过来了,他不走,我就不想回来。” 大少爷脱了西装上衣,还是不明所以:“他来就来嘛,怎么着?你不听话,他骂你了?” 小鹿痛饮了一杯冷茶,然后转头告诉大少爷:“干爹总亲我,我不想让他亲。他今天还喝酒了,臭哄哄的。” 大少爷嗤之以鼻:“嘁!看你那丑样儿吧,还挺娇贵!爸是亲你,又不是咬你,你怕什么!”然后他嬉皮笑脸的走上前去,一边抬手摘领结,一边伸了脑袋笑道:“爸是不是——”他伸了舌头一晃脑袋,嘴里同时发出咝溜一声:“学狗舔你脸了?” 程廷礼有一次出洋相逗孩子,故意效仿狼狗舔人;老子学过之后,儿子也开始学,并且学得比老子更逼真。 小鹿点了点头,随即扶着椅背跪起了身,又向大少爷一探头,一舌头挤进了对方的口中。 两人的舌尖一触即分,小鹿缩回脑袋,自己抬袖子擦了擦嘴:“他还往我嘴里伸舌头,还不让我跟别人说。” 大少爷看着小鹿,看了半天没说话,把小鹿看得直发毛。而在小鹿真发毛之前,大少爷面红耳赤的开了口:“往后你别让他那么亲你,怪恶心人的,再说——” 后面的话他没说,就这么意犹未尽的断在了半路。小鹿没听明白,察言观色的对大少爷“嗯?”了一声。 大少爷的心里有些乱,有好些事情,非得岁数到了才能懂,而且是一点就透、一懂全懂。跟着他那位何挚友做了一个多月的同桌,他现在就是“全懂”了。 “反正……”他有话不知道怎么说,只能是支吾着找借口:“密斯玛丽说人的口水里有细菌,会传染病,很脏的。所以……” 小鹿立刻提起了精神:“那我嘴里也有细菌吗?” 大少爷立刻摇了头:“咱们是小孩儿,嘴里干净。大人吃了那么多年的饭,和咱们不一样。” 大少爷心事重重的,想起了小鹿的亲生父亲。 现在他已经很清楚小鹿的来历了,对于自己那位父亲的本质,也早已有了知觉。拿何宝廷的话讲,小鹿他爸就是个兔子。明明是个男的,却要像个女人似的陪男人睡觉,说起来可真够贱的,当爹的这么贱,儿子不知道以后会长成什么样子。 思及至此,他抬头去看小鹿。小鹿背对着他,正站在写字台前翻他的书包看新鲜。他想小鹿以后也会像他爸一样去给人当兔子吗?不能,小鹿这么丑,谁肯要他?再说自己是程家唯一的少爷,程家以后全是自己的,自己有钱养着他,不会让他去为了钱陪男人睡觉。 小鹿不知道大少爷的心思,自顾自的从书包里找出了图画本,翻开来一页一页的看。津津有味的从头看到了尾,他忽然听大少爷问自己:“哎,你想不想跟我一起上学去?” 小鹿很意外的转过了身:“我也能去吗?” 不等大少爷回答,他已经上下乱点了他的大脑袋:“我想我想!我要是也能上学,咱俩就能总在一起了!” 第五章 大少爷跑去见了父亲,说小鹿到了上学的年纪,该和自己一起入学读书了。 他说这话时,他那父亲不早不晚的躺在床上,头脸收拾得溜光水滑,身上却是是睡衣打扮,也不知道睡的是哪一刻的觉。一名低眉顺眼的青年站在床边,手里端着一杯热咖啡,看那模样也不像是干活的人,并且还是西装革履的衣着,乍一瞧几乎像个漂亮的公子哥。 大少爷嘴里说着正事,心里则是暗暗的鄙夷,自己跟自己说:“他们肯定刚干那事儿了!” 话一说完,他又斜了那青年一眼,心里继续作出评价:“卖屁股的。” 大少爷要不提上学这话,程廷礼也没想到小鹿已经在自家过了四年;大少爷一提,他恍然大悟,这才意识到儿子在长,小鹿也在长。鹿副官是他要记一辈子的人,所以鹿副官留下的孩子,他不能不管,不但要管,而且还得好好的管。 “行,行。”他拥着棉被坐起来,满口答应:“让老张去办——当初是不是老张送你去的学校?是老张还是你娘?” 大少爷知道父亲心里没有自己的事,也不在乎,坦坦然然的告诉他:“是娘先去了一趟,给我报了名,还带我去见了校长;订校服和交学费才是老张办的。” 程廷礼直着眼睛想了想,末了一挥手:“这回全让老张去办,别惊动你娘了。你娘最近还好啊?” 大少爷也连着好些天没去看过程太太了,所以只能敷衍着含糊回答。自从张妈一走,再没了逼他尽孝的人,他就在请安问礼这件事上偷了懒,再说他娘那个人也实在是不招人爱,不但没有母亲应有的温柔慈祥,还动辄翻脸扇人嘴巴子。大少爷有时候几乎有些恨她,又想她哪天要是死了,自己肯定哭不出来。 对着父亲浅浅的鞠了一躬,大少爷得了答复,乖乖的要往外走,临走前又瞥了那青年一眼,心里生出了弯弯绕绕的思想;何同学与他在圣经课上进行的秘密谈话,也随之一句一句全涌了上来。何同学他父亲,据说,有无数个姨太太,所以何同学博闻强识,只欠发育了。 大少爷一路走得浮想联翩,几乎顺脚走到了程太太那国里去。听说归听说,不亲眼见识一次的话,就总像是隔着一层。 在账房里,大少爷向老张传了父亲的话。老张是程宅的管家,今年也有个四五十岁了,保养得很好,红光满面的,放在哪里都是个体面人物。起码在教务主任“传唤”家长之时,大少爷愿意让老张出面。老张看着富态,说话做事也得体,比黄瘦憔悴的程太太要像样得多;而且在教务主任那里受了训之后,回来也不会打大少爷,至多是苦口婆心的规劝几句,让少爷在学校里不要太淘气。 老张得了令,立刻就去办这件事。不出一个礼拜的工夫,老张这天清早过来了,说要带小鹿去学校报名。 小鹿报名,大少爷却是得以逃了半天的课。老张和小鹿坐在教务室里,他喜气洋洋的也跟了进来。坐在办公桌旁的修女是个混血儿,说着一口好中国话。笑眯眯的打开名簿,她将钢笔蘸饱了墨水,问老张:“他的名字是什么?” 此言一出,老张登时哑巴了——小鹿没名字。 小鹿平时从来不出程宅大门,如今到了陌生地方,见了陌生面孔,也很惶恐,但是比老张更有勇气,敢于小声答道:“小鹿,梅花鹿的鹿。” 大少爷一拍他的脑袋:“那是咱们在家随便叫的,不算学名。这么着,我给你起一个吧,就叫鹿丑丑,怎么样?” 小鹿立刻回头,对他怒目而视。 老张在一旁迅速开动脑筋,灵机一动,有了主意:“叫鹿子苹吧!诗经上说得好,呦呦鹿鸣、食野之苹,让他这头小鹿一辈子都有草吃,是不是也挺吉利的?” 从此,小鹿就有大名了。 可惜他这名字一般用不上,因为在家里他是小鹿,到了学校,不知怎的,小学生们自然而然的,竟然也都喊他小鹿。 小鹿算是插班生,在上学前一天晚上,他很兴奋的把书包理了一遍又一遍,又把新制的西式校服摊在床上看了又看。直到大少爷急赤白脸的闹着要睡觉了,他才珍而重之的收起了衣服。 大少爷有点不高兴:“要不是我,你哪能去上学?你可好,不但不感激我,还耽误我睡觉!” 小鹿掀被上床,露出了脑袋对着他笑:“我给你暖被窝。” 大少爷坐在床边脱袜子,外国来的洋袜子刚洗了一次,就被他的脚趾头顶出了大洞。把破袜子东一只西一只的甩飞了,他也往被窝里一钻:“用不着!等再过两年我长大了,我让大姑娘给我暖被窝!” 小鹿向后退了退,给他让出地方:“那我呢?我睡哪儿啊?” 大少爷忽然笑了:“那你就得靠边儿睡了。” 小鹿自己拍了拍枕头,然后很安心的侧身躺下了:“靠边儿也行,我怎么睡都能睡着。” 紧接着他又说:“明早儿我得早点儿起来,洗洗头发。” 大少爷打了个哈欠:“大冷天的洗什么头发?你头发又不脏。”说完这话他探过头,在小鹿的脑袋上用力嗅了嗅:“真不臭。” 小鹿小声答道:“我后脑勺上的头发总是乱翘,洗完之后能平一点儿。” 大少爷有些惊讶:“嘿,你怎么变得这么臭美啊?” 小鹿靠到了他的身边,又拉扯了他的手臂要当枕头:“明天我要上学去了,要见好多人呢!我长得丑,再不打扮打扮,到了学校会讨人厌的。” 这时屋里的电灯已经关了,但是窗帘没拉,玻璃窗外悬着个明明净净的大月亮。大少爷格外留意的审视了小鹿的脸,心中忽然冒出一个念头——小鹿现在好像没那么丑了。 心里是这么想,他嘴上却是那么说:“算了吧!你怎么打扮都是那个怪样儿!丑人多作怪听说过吗?你要是敢臭美,就是丑人多作怪,更烦人。” 小鹿自从到了程家之后,就一直被人说丑。如今听了大少爷的话,他越发感觉自己不可救药,简直生出了怯意。一只手下意识的摸向了大少爷的胸膛,他甚至觉出了愁苦。 手掌刚在大少爷的胸膛上停留了一秒种,大少爷便抬腿把他踹到了床里,亏得这床靠着墙,否则他能直接飞起来滚下去。 “小兔崽子,你少摸我!”大少爷摸着黑骂人:“再摸剁你爪子!” 小鹿很皮实,刚在墙上撞了一下狠的,然而毫不在意:“你小兔崽子!” “放你妈的屁,你是祖传的兔崽子!你爸原来就是给我爸当兔子的,你长大了肯定也是个贱兔子!” 小鹿完全没听明白这话,但也能伶牙俐齿的做出还击:“你才放屁!兔子是长耳朵的,我爸又没有长耳朵!” “你爸是没有长耳朵,你爸有白屁股!” “你爸黑屁股!” “好,你吃我家的喝我家的,还敢骂我爸。你等着,明天我就告诉他去,让他把你撵出去要饭!” 小鹿听闻此言,有点害怕,就喃喃的没敢再回应。 怕着怕着,他不知不觉的入了睡。倒是大少爷还清醒着,在棉被下伸出手,他把小鹿拽回了自己身边,因为自己这边暖和。 小鹿在温暖的被窝中翻了个身,迷迷糊糊的把头拱到了大少爷怀里。这个时候,一个正要发育,另一个还是个黄嘴丫子的雏儿,两人的个头就差了不少。大少爷在学校里和何同学一起玩的时候,会觉得小鹿没意思,什么都不懂;可是一旦回了家,就又把何同学抛到脑后去了。 第六章 翌日清晨,谋划着要早起的小鹿没有醒,大少爷却是先醒了。 憋着一泡尿,大少爷舍不得离开他的暖被窝。见小鹿背对着自己正在大睡,他伸手摸了摸对方的小屁股,心想等小鹿长大了,自己可不能让他给人当兔子去。男人当了兔子,就像女人做了婊子一样,一辈子的名声都完了。 小鹿起晚了,没能洗成头发,急得哭丧了脸,还是给他俩送早饭的女仆帮了忙,用梳子蘸桂花油,给小鹿梳了个香喷喷的偏分头。小鹿穿了笔挺的西装校服,本来早上能吃一个小烧饼和一碗粥的,现在心慌意乱,又怕脏了衣服,也吃不下了。一个做精细活的大丫头,名叫春兰的,为他们把书包拎到了大门外。两人挤着上了洋车,洋车是家里的包车,车和车夫全都干干净净漂漂亮亮,从早到晚没多少活干,唯一的大业就是接送少爷上下学。少爷已经是没什么分量,小不点的小鹿更是不值一提,车夫扶着车把上了路,一路跑得像匹好骡子似的,恨不能四蹄生风。 小鹿抱住瘪瘪的书包,身体瑟缩了,显得脑袋更大。大少爷见多识广的搂了他的肩膀,一路上有无数的话要嘱咐他:“到了教室,你得坐住了,有尿也得憋着,等到下课才能去撒。下课之后你在教室里等着我,我带你去找厕所。还有,到了学校不许喊我小瑞,照理说我比你大好几岁,你应该喊我大哥才对。你个没规矩的小兔崽子!” 小鹿仰起脸看他:“那我往后,不管是在学校还是在家里,都喊你大哥,好不好?” “哼!算你是孺子可教。” 说完这话,大少爷总感觉自己还有话没说,但到底是什么话,却是死活想不起来了。 玛丽安初等小学校占据了一座王府的一角,大门开在胡同里,门里门外都有花草,虽然此刻已是深秋,但是晚败的菊花还在一丛丛的怒放着,颜色热烈,看着很是美丽。学校分了六个年级,前四个年级属于初级小学,后两个年级是新开的,属于高级小学。大少爷是有英文底子的,入学之后直接就读了三年级;小鹿则是按照规矩,从一年级开始念。学期已经开始了两个月,小学生们都混熟了,唯有他一个是新来的,所以大少爷带着小鹿去了教务室,一边把他交给了教授英文的玛莎修女,一边恭而敬之的用英文说道:“玛莎嬷嬷,我弟弟又丑又笨,什么都不懂,您一定要保护他,别让那帮坏男孩欺负他。” 玛莎修女望着眼前这个全校数一数二的坏小子,苦笑着点头。 玛莎修女带着小鹿去了教室,一二年级的教室位于一排存留着雕梁画柱的老房子里,老房子的窗外还有长长的游廊。游廊外面是一片充当小操场的空地,空地对面又有一排房屋,是三四年级的教室。 大少爷回了教室,依然觉得自己还有件事没办。他很希望能够清清静静的想一想,可刚在座位上落座,何同学就走过来也坐下了。 何同学最近越长越高,举手投足之间,已经隐隐有了一点大人的气派。将墨水瓶和钢笔都在课桌上摆好了,自然科学的课本也摊开来了,何同学把胳膊肘往桌沿上一搭,侧了身开始和密斯特程扯闲话。而密斯特程一有了密斯特何,就把家里那头鹿忘掉了。 何同学说话是妙趣横生的,唯一不足就是反应太慢;他自己侃侃而谈是没问题,一旦想和他有问有答,那就得需要耐性。大少爷和他聊了个昏天黑地,最后又是双双被教师撵到了门外罚站。 站了两节课后,教师走了,教室里也热闹了,少爷学生们纷纷拿出饭盒,开始吃上午这一顿点心。大少爷也从书包里掏出了点心盒子,每天的点心都是春兰预备的,今天一瞧,是枣泥馅的小酥饼,气味香甜,分量还不少。大少爷吃了又吃,还让相好的同学们过来一起吃,因为今天带的点心多,他一个人吃不完。 及至吃到最后一块,他忽然起了立,心想小鹿现在吃什么呢?怪不得今天点心多——双份的,可不是多? 大少爷慌忙把手中点心放回了盒子里,见何同学还留着一块鸡蛋糕没吃,也抢了过来。班级里有一位阔气的马同学,身上总揣着一块瑞士怀表,大少爷扯着嗓子问他:“几点了?” 马同学掏出表看了看,然后告诉他:“还有三分钟就要上课了。” 大少爷听闻此言,端起饭盒就往外跑。一阵风似的穿过小操场,他在一年级教室门口刹了闸,伸着脑袋向内看。 一看之下,他又是一惊。原来家里那个小丑八怪此刻坐在前排的课桌上,正在洋洋得意的鼓着腮帮子大嚼;而一帮小学生七嘴八舌的围着他,简直有了点众星捧月的意思。 大少爷没想到一个没爹没娘的小兔崽子,居然在这里混成了香饽饽。眼看小鹿和个小白胖子连说带笑,亲热得好像已经认识了好几年,他登时生出一股恶气,一嗓子就吼了出来:“小鹿!” 大学生一出声,小学生立刻就老实了。小鹿吓了一跳,当即跳下课桌跑到了他面前:“小——大哥,你怎么来啦?” 大少爷沉着脸看他:“你吃什么呢?” 小鹿回头一指课桌旁的小白胖子:“余翰文给了我奶油蛋糕吃。” 大少爷单手托着点心盒子,恨铁不成钢的瞪他:“给你就吃啊?你怎么这么馋?谁让你吃别人东西的?你饿了不会找我吗?” 小鹿很茫然的睁大了眼睛:“我……我不知道你在哪儿。” 大少爷推搡了他一把:“放屁!不知道还不会找?你撒尿了吗?” 小鹿小声答道:“余翰文带我去厕所了……” 大少爷把点心盒子往他手里一塞,扭头就走了,一边走一边后悔,悔不该让小鹿来上学。自己刚刚两节课没留意,小鹿就和小白胖子好上了——没良心的兔崽子,在我家长了这么大,刚一出门就吃外人的东西! 到了中午,大少爷也不管小鹿,自和几个朋友结伴出了校门,乘坐何同学的汽车出去下馆子。吃饱喝足之后回了学校,他先跑到一年级的教室门口去找小鹿,见小鹿不在,他又转身跑去了膳堂。这回他看见小鹿了,小鹿和一帮小学生坐了一圈,正在吃学校提供的午餐。 “好家伙!”大少爷憋气窝火的想:“都学会自己找食儿了!” 第七章 到了下午,程宅的洋车夫等在学校门口,把一大一小两个孩子拉回了家。大少爷有心找茬收拾小鹿一顿,以便抒发心中恶气;可小鹿欣欣然的很乖,始终是不给他机会翻脸。 及至回了他们的院子里,小鹿端起书房桌上的一面镜子照了又照,然后笑嘻嘻的跑到大少爷面前唤道:“大哥!” 大少爷白了他一眼:“哼!” 小鹿摇晃了他的手,仿佛是有点害羞:“大哥,他们说我长得不丑。” 大少爷一瞪眼睛:“他们?谁啊?” “就是余翰文他们。” “呸!你喜欢听他们夸你,那你就到他们家过日子去吧!” 小鹿本是怀着一团高兴,听闻此言,立刻提了小心:“你生气啦?” 大少爷用手指了他的鼻尖,一边说话一边恶狠狠的点点戳戳:“你知不知道你是个男的?一个男的,天天琢磨自己好不好看,怎么?你是小戏子啊?” 小鹿虽然常年和大少爷打架,可是总打总打,也打得很疲乏。垂下头慢慢的走到写字台前,他偃旗息鼓的打开书包向外掏书,然后跪在椅子上,开始温习这一天所学的功课。 大少爷没有得到回应,心里反倒是空落落的。讪讪的望着小鹿的背影,他想这个小丑八怪总惹自己生气,等再过几年,自己一定要被他气死了。 小鹿知道自己是寄人篱下,也知道大少爷就是嘴坏脾气暴,心里其实对自己好,所以入夜之后,他早早上了床,要给大少爷暖被窝。现在这个节气,还没到烧炉子的时候,大少爷抱着汤婆子睡觉又会上火,所以钻冷被窝就成了每天晚上的一道关。 大少爷站在床前,依然沉着脸:“你少给我溜须拍马!你记着,你是我家养大的,要不然你早饿死了。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你永远都得听我的话,否则就是没良心!” 小鹿本来也没有要造反独立的打算,但今天大少爷的话是特别简明易懂,他一听就理会了。向后退了退,他给大少爷让出了温暖的被窝,等大少爷关灯上床了,他怯生生的问了话:“你说,我为什么就没爸没妈呢?” 大少爷沉默了一瞬,随即答道:“你爸……是我爸的副官,打仗……打死了。你妈……你妈好像是病死的。” 然后他翻身面对了小鹿,抬手摸了摸小鹿的脸蛋:“你别问了,你爸你妈不管你,你也甭管他们。反正我爸是你干爹,我是你大哥,往后这家都是我的,我保护你,有钱也全给你花。” 小鹿听了这话,虽然知道这都是好话,可是不知怎的,会有些忧郁。父亲的样子,他早已是彻底不记得了;母亲的面貌,也只剩了个模模糊糊的影子。他也知道程家有钱,干爹是大官,可大少爷骂他的那些话,时常让他感觉自己债台高筑,一辈子做牛做马都还不清。原来他理直气壮,总和大少爷对打;随着他渐渐的懂事,他现在已经不再愿意和大少爷动手,因为知道自己是个孤儿,吃着人家的饭,还敢打人家? 第二天,小鹿起了个绝早,一个人去找了春兰,让春兰今天给自己单预备个小饭盒。春兰长得漂亮,洋车夫搭讪着和她说话,她总是耷拉着眼皮爱答不理。小鹿感觉春兰也不是个好惹的,所以说完话后,还双手抱拳向她拜了拜。 春兰耷拉着清清楚楚的双眼皮,想笑,但是忍住了没笑。等到了出门的时候,小鹿的书包里果然多了个小饭盒,饭盒里装着点心。 这一天,大少爷没找小鹿的麻烦,因为他中午和何同学一起逃了学,吃饱喝足之后逛游艺场去了。何同学的父亲是位大军阀,比程廷礼有钱有权,养出来的儿子,那手笔也不一般。大少爷看了何同学的一掷千金,不禁暗暗的羞愧,感觉自己既没有何同学阔,也没有何同学高。 天气这么凉了,并且有点阴,可游艺场中依然人声鼎沸。两个粉面桃腮的小姑娘不远不近的在这两人前方晃,四只眼睛全盯着何同学,大少爷见了很羡慕,用胳膊肘杵何同学的手臂:“你看,她们瞧你呢!” 何同学傲然答道:“别搭理,那都是暗门子!” 大少爷皱起眉头:“暗门子?暗门子是什么东西?” 何同学反问道:“你没读过报纸吗?那就是报纸上写的暗娼。” 大少爷大吃一惊,因为生平第一次见到了活的暗娼,没想到还挺好看,穿着蓝衫子黑裙子,乍一看活脱就是个女学生。 从这一天起,大少爷染上了逃学冶游的毛病,同伴也从何同学一个人扩大到了好几个人。而在他四处游玩浪荡之时,小鹿坐在教室里,却是在一门心思的发奋用功。 大少爷在学校外面开眼界,小鹿也在学校里面开眼界。他想自己不能总让程家养着,自己得好好念书,初小毕业上高小,高小毕业进中学,中学毕业进高中,等到高中毕业了,那自然就要更进一步,去进大学。书中自有黄金屋,念了大书的人,想必就能赚来大钱了。 小鹿爱学习,成绩也好。及至到了期末考试,他一下子就考了个全班第一,大大的出了一番风头,学校还奖励了他一块亮闪闪的徽章。 程廷礼听闻了此事,把小鹿抱起来又亲了一通,然后低头问站在地上的亲儿子:“你呢?” 亲儿子嗫嚅着说不出话,于是程廷礼踢了他一脚:“混账东西,少跟我装聋作哑!” 亲儿子的屁股受了一击,只好避重就轻的喃喃答道:“何宝廷比我还差呢。” 这话说过了两个月,寒假结束开了学,大少爷到学校一瞧,发现给自己垫底的何宝廷竟然没来,等了几天之后,还是不见对方的人影。他急了,往何家打去电话一问,原来那何宝廷还挺要脸,上学期他考了个倒数第一,心眼小想不开,在家病了一场,病好之后大耍活驴,死活都不肯再回学校见人。他爸爸虽是个称王称霸的大军阀,然而耍不过他,他要在家隐居,就只好由着他隐居。 少了挚友的掩护,大少爷在恶劣的这一方面,立刻就出类拔萃了。学校毕竟是学校,学生们还是羡慕那成绩好的,鄙视那成绩坏的,哪怕对方的老子是王侯将相,也没有用。大少爷在教室里魂不守舍,想要勾搭着小鹿出去玩,可小鹿在教室里正襟危坐,和他正处在相反的一端。 第八章 死去活来的,大少爷在学校里又熬了两个学期。勉勉强强的从初小毕了业,他虽然也被录取进了高小,但是在事实上,学校里基本已经没了他这个人。每天早出晚归的,他看着挺忙,只是不知道从早到晚都在忙些什么。小鹿也忙,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他背着书包出出入入,忙的是另一路。 在暑假的时候,大少爷依旧不见影子。小鹿乐得清静,自己坐在书房里读书写字。学校里要举行英文演讲会了,他的成绩这样好,既然参赛,就立志必要拔个头筹回来。在写字台上摊开一张稿纸,他沉吟着写写画画拟草稿,拟完了不满意,又换了一张稿纸重新写。 院子里有花有树,窗户大开着,正能听见热热闹闹的知了鸣叫。小鹿强迫自己不抬头,一定要专心致志的写出好稿子来。可是几番涂抹之后,他烦躁的灰了心。把面前的稿纸往旁边一推,他又将钢笔也投到了墨水瓶里。顺势抬头向窗前一望,他忽然一惊,紧接着站起了身:“干爹?” 程廷礼不知是什么时候进的院子,站在树下望着他,也不知是望了多久。小鹿不怕程廷礼发脾气打孩子,只怕程廷礼这么若有所思的盯着自己看——时常还是不声不响的偷看。 小鹿心底里总认为自己长得丑,一旦被人看了,就要心虚不安。而程廷礼笑眯眯的迈步走进了书房,很和蔼的问他:“写什么呢?” 小鹿规规矩矩的答道:“写的是演讲稿,开了学要参加比赛的。” 程廷礼走到写字台前站住了,先是拿起那几张稿纸看了看,口中笑道:“嗬!都能写出连篇的洋字儿了?了不起,比你那大哥强多了。” 然后他放下稿纸,开始上下打量小鹿:“是不是这几天又长高了?” 小鹿也不知道自己长没长,低头看了看裤脚,裤脚没有明显的见短,可见就算是长,也没长多少。 这个时候,程廷礼一歪身,坐到了椅子上。椅子比一般的椅子要小一号,程廷礼又是个宽肩长腿的高挑个子,所以坐得有些局促。搭在小鹿肩膀上的右手慢慢往下滑,他转而握住了小鹿的手:“还没到长的时候呢,你看小瑞,这两年长得多快。” 小鹿想起大少爷的模样,忽然一笑,自己抬手在唇上一抹:“大哥都要长胡子了。” 程廷礼凝视着小鹿的笑脸,小鹿还在出落着,越出落越像鹿副官,笑得时候露出一口很好看的小白牙,也和鹿副官是一模一样。 “再等一等……”程廷礼在心里想:“用不了几年……” 把小鹿的小手拉到唇边吻了一下,程廷礼随即把他抱到了自己大腿上。很亲热的搂着小鹿低下头,他笑着低声问道:“你是个好孩子,干爹要奖励你。说,你想要什么?要什么给什么。” 他那滚热的气息扑在小鹿脸上,让小鹿无端的有些不安。很认真的想了想,小鹿开口答道:“我想要个口琴。大哥那个口琴让他给弄坏了,有好几个音都吹不出来。” 程廷礼用拇指摩过他棱角分明的红嘴唇:“你个小东西,还会吹口琴?” 小鹿试探着挣扎了一下:“我……我参加了口琴班。” 这一下似有似无的微弱挣扎让程廷礼骤然恢复了理智。搂着小鹿的双臂立刻放松了,程廷礼下意识的抬眼往窗外望,仿佛看到鹿副官正在凛凛然的注视着自己。 然后他放小鹿落了地,也真切看清了小鹿还是个小孩子。他对小孩子没兴趣,只是这小孩子长得太像鹿副官,他看小鹿看久了,恍惚中竟会产生错觉。人一进入错觉之中,就身不由己了,说的做的也都不像话了。 大少爷歪在一张烟榻上,身后挤着个香喷喷的小姑娘。大少爷今年是十四岁,小姑娘也是十四岁,两人正好是很合适的一对。 躺在他面前的青年,是他近来认识的新朋友。新朋友已经十八九了,对他是异常的热情恭维;大少爷很冷静的享受着他的热情恭维,心里知道对方无非是想从自己手里多哄几个钱;哄不来钱,跟着吃两顿喝两顿也是好的。 大少爷长得快、个子大,上嘴唇已经生出了一层青毛。要说混,这几年他也不算白混,起码是学会交际了,一个人是好是坏,他略一接触,也能品察出个几分了。 十八九岁的青年扶着烟枪,给他烧烟的姑娘已有二十几岁,虽然不是很美,但举手投足都能带出香风。呼噜呼噜的吸了一阵,青年欠身喝了一口茶,随即长嘘一口气,心满意足的躺了回来:“云峰老弟——”他慢条斯理的叫着大少爷的表字:“今天老王他们请客,你真得去,哪怕你过去坐个片刻就走呢,也算是给老王面子了。” 大少爷背过手,抓了小姑娘的腕子往自己身前拽:“我见不得老王那个穷酸样儿。” 青年笑了:“老王请客,那席上肯定不能就老王一个呀!老王穷酸,你挑富态的看嘛!” 大少爷骂了一句,意思是说老王身边就没有富态的。可骂完之后,他还是被青年一阵风似的哄走了。 老王者,其实不过二十多岁,绝不算老。在一所很大的饭庄子里,老王要了一间很宽敞的雅间,然而正如大少爷所骂的那样,酒菜全都是穷酸一流,一样好的都没有。幸而出席之人都是醉翁之意不在酒,吃好吃坏全不在乎。这里面顶数大少爷年纪最小,但是神情俨然的在席上一坐,他那派头可是不小。 席上的纨绔少爷们先是你一句我一句的胡乱玩笑,及至酒过三巡了,有人姗姗来迟,身边还领了个男孩子。席上众人见状,立刻哄笑起来;而大少爷见来者是熟面孔,不值得一哄;他身边领着的男孩子似乎不过是十二三岁的模样,也不稀奇,就莫名其妙,不知道这帮人闹的是哪一出。 及至那人和男孩子坐下了,众人也开始野调无腔的调笑上了,大少爷才恍然大悟。原来那男孩子是个小唱戏的,报章上所说的“童伶”,便指的是这一类孩子了。而席上这童伶穿着一身蓝布大褂,虽然脑袋梳得油光水滑,但据大少爷看,也未见得有什么姿色,只是伶俐得很,并且很会害羞,那一副羞答答的模样仿佛是特别招人爱,因为他那边一脸红,旁边的人就起哄。 这男孩子是从班子里偷溜出来的,没坐多久便独自告辞离去了。将他领来的人这回吃了几口菜,然后笑问众人:“怎么样?要不要加入我这个团体?我告诉你们,捧童伶的好处,那真是太多了。小孩儿他花不了你几个钱,可是比什么人都听话,包你有的玩儿!” 大少爷一听这话,合着这帮人捧童伶是为了省钱,心中登时就是一阵鄙夷,简直后悔和他们打交道,感觉真是掉了自己的身价;紧接着他又想那男孩子也是个贱货,才多大一点儿,就学会笼络男人卖屁股了。 然后,他忽然想起了小鹿。 连着多少天没见到小鹿了?大少爷心算片刻,末了发现自己竟然已经有一个多礼拜没回家了。一个礼拜前倒是回过一次家,但当时是夜里喝醉了,进门之后没往后头院里走,只在前头的空房里对付了一宿。 不过对着小鹿也真是没话说,小鹿越是上进,越衬托出了他的不上进。小鹿跟他讲学校里的事情,他当然是懒得听;可他对小鹿又能说什么呢?说说怎么赌怎么嫖?怎么拿钱耍人? 大少爷心里越想越乱,最后就决定今天一定要去看看小鹿。没话说就不说,他要给小鹿买点好吃好喝。他不在家,一定没人张罗着给小鹿买零嘴儿,小鹿自己又摸不到钱,一天三顿肯定是只能吃饭吃菜,想一想都可怜见的。 第九章 席散之后,已经到了下午两点多钟。大少爷懒得回家,打算直接去学校接小鹿。又因他新近购入了一辆崭新的凯迪拉克汽车,所以几个朋友问清了他的去向之后,便要搭乘他的汽车,顺路也往那边去。 大少爷乐得炫耀新车,一口答应。那汽车一路开得又快又稳,出发不过片刻,便到达了学校正门所在的胡同口。此时正是放学时间,胡同口停满了洋车马车,全是富贵人家的包车,来接少爷回家的。大少爷下了车,很得意的靠着车门站,因为自己的新车也算一绝,就连何宝廷他爸爸,也没有这样好的汽车。 几个朋友坐顺风车坐到了地方,接下来的路,既然大少爷不肯再送,他们就只好凭着两只脚自己去走。临走之前,他们也停下来向胡同里望了望,因为听说这学校里的学生非富即贵,最次也得是个次长的儿子。 望了几眼之后,忽有一人向前伸了手,小声提醒道:“哎,快看,看见那孩子没?这小模样,真长绝了!” 大少爷下意识的抬了头,一眼看过去,心中也是一惊——前方胡同里走出了一个十岁出头的小学生,穿着学校里的灰色西装制服,上身衬衫洁白,打着乌黑的领结;下身穿着西式短裤和长筒袜,脚上的小皮鞋也是锃亮。微微低头看着脚下的路,他生得眉睫浓秀,一张面孔粉白粉红,让人联想起荷花瓣儿。走出胡同之后一抬头,小学生对着大少爷愣了一下,随即笑逐颜开,拎着书包就跑了过来:“大哥?!” 大少爷怔怔的点头答应了一声,心想小鹿变得这么漂亮了?怎么自己在家就没发现? 这时小鹿已经跑到了他的身前,仰起脸打了他一拳,小鹿又问:“你不回家啦?” 大少爷低着头,看着小鹿的直鼻梁和尖下巴,薄嘴唇有棱有角的,正是两片通红的菱唇。 小鹿见他不说话,便把书包往他怀里一塞,转而又去看汽车:“大哥,这就是你的新汽车吗?今天你用汽车带我回家吧,干爹说你这汽车可好了。” 大少爷捧着书包一转身,发现自己那几位狐朋狗友全都直了眼睛,垂涎三尺的盯着小鹿瞧。忽然想起了他们素日的所作所为,大少爷心中一别扭,当即告诉他们:“我带我弟弟回家了,你们走你们的去!” 众人都知道程家只有一位少爷,程世腾不该再有什么弟弟;可这洋学校里跑出来的孩子也必定有些娇贵之处,狐朋狗友们迟迟疑疑的微笑着,认定了大少爷是在撒谎,但是对于小鹿的身份,却也是猜不透。 大少爷不理会他们,径自带着小鹿上了汽车,然后也没回家,而是命令汽车夫开向了东安市场。 在东安市场附近,大少爷找了一家番菜馆子,要请小鹿吃一顿西餐。 小鹿握着刀叉,心中十分快乐,坐在座位上东张西望。大少爷眼睛看着他,嘴里批评他:“你怎么越来越丑了?还不长个儿,我像你这么大的时候,比你高了至少半个头。看你那样儿,吃了不长,等于白吃。小赔钱货!” 小鹿满不在乎,昂首挺胸垂了眼帘,自得其乐的切牛排,切着切着发出惊呼:“呀!没熟,还有血呢!” 大少爷立刻嗤之以鼻:“没见识,西餐都这样,那叫七分熟。” 小鹿第一次吃西餐,实在是切不开牛排,所以索性放了刀子,转而用叉子扎了洋葱圈吃。大少爷把他的盘子拖到面前,亲自给他把牛排切成了小块,又问:“爸在家吗?” 小鹿答道:“干爹和你一样,也有好些日子没回家了。” 大少爷压低声音说道:“听说他在天津又安了一份儿家。在租界里,是小洋楼。” 小鹿对于程廷礼的小公馆毫无兴趣,单是津津有味的大嚼。而大少爷把切好的牛排往他面前一推,又问:“我这么长时间没回家,你想没想我?” 小鹿不假思索的点了头:“想。” 大少爷又问:“真想假想?” 小鹿用叉子往嘴里扎了一块牛肉:“真想。” 然后他鼓着腮帮子抬起了头,含含糊糊的又道:“晚上你回家吗?回家的话我吹口琴给你听。” 大少爷对于口琴也是毫无兴趣,只是诧异家里没了自己,小鹿居然也活得挺好,还学会了吹口琴。现在他们已经没了共同的语言,等再大一大,是不是就要分道扬镳、各走各路了? 这天晚上,大少爷果然回了家,小鹿也果然给他吹了口琴。 盛夏夜里,即便窗扇大开,屋子里也还是闷。在几盘蚊子香的掩护下,大少爷穿着短衫短裤,坐在正房门口的石头台阶上。小鹿更怕热,光着膀子只套了一条小裤衩。在大少爷脚边蹲成小小一团。夜是晴朗的夜,漆黑天幕上满是银星星,一弯新月斜斜的挂在天边,是清冷的白色。几只小蝙蝠掠过屋檐,无声无息的飞成无影无踪,院子角落的花盆里有蛐蛐叫,叫得中气十足,甚至盖过了小鹿的口琴声音。 小鹿气息不足,把口琴吹得颤巍巍,然而调子很准。沉重的睫毛随着曲调变化一颤一颤,他吹得很认真,光滑的小肩膀和细胳膊收紧了,细腻皮肤反射了银色的光。 一曲吹完,小鹿抬起头看大少爷:“好不好?还行吧?” 大少爷凝视着他:“一般。” 小鹿用手擦了擦口琴,倒是败不馁:“我再练练,这个曲子我还不熟呢。” 大少爷收回目光,看一只蚊子在蚊香烟雾里摇摇晃晃。这一刻,他忽然感觉自己特别喜欢小鹿,喜欢的不得了,可小鹿还是个小孩,哪有喜欢小孩的呢? 忽然间,他问小鹿:“你说,我以后不会像爸一样吧?” 小鹿又吹了一声口琴,然后问道:“什么像干爹一样?当大官?做将军?” 大少爷一摇头:“不是,我是说我以后会不会像爹一样,不喜欢女的,专门养小子玩儿?” 这话让小鹿听,小鹿就听不大懂了。而大少爷抬头看着他的眼睛,继续说道:“要是我长大之后真随了爸,那你就跟我好吧,咱俩当两口子,在一起总也不分开,过一辈子,行不行?” 小鹿想了想,因为这些年自己一直只有大少爷一个亲人,所以感觉对方这提议很不成问题。 “行呀!”他有些摸不清头脑:“咱俩不是一直在一起吗?再说是你不回家,又不是我不回家,不在一起也不怪我。” 大少爷听闻此言,忽然有些泄气:“你什么都不懂,别说话了,也别吹了。就因为听你吹口琴,我让蚊子咬了一脚背的大包!” 他说完这话就起了身,小鹿见他要回房,便颠颠的跟上了他:“那我给你挠挠!” 小鹿给大少爷挠脚丫子,挠着挠着就蜷在床尾睡着了。 大少爷枕着双臂往窗外望,他正在长大,而且不知道自己将会长成什么样子。小鹿像学校唱诗班的歌声,听不到也不想听,一旦听到了,却又迈不动步,因为那歌声洁净曼妙,像是连着天堂,人生在世,谁不想要个好呢? 可是一旦离了小鹿,他就又变了个新人。想到自己这两年的所作所为,他忽然感觉自己十分污秽,非跳到大江大湖里才能涤荡干净了。 坐起身把小鹿抱到自己身边,大少爷扯过一床毛巾被,盖住了两个人。重新端端正正的躺下来,他在这个夜里,决定洗心革面、重新做人。明天还要起个早,去看看娘。 一夜过后,天光大亮。小鹿照例是上学去了,大少爷睡了个懒觉。睡醒之后故态重萌,他也没有去向程太太问安,去账房硬要了一笔款子带在身上,他又跑出去了。 第十章 十四岁这一年,小鹿以着很漂亮的成绩从高小毕了业,升到比利时中学去了。 比利时中学本来也是一所教会学校,但是宗教色彩并不算浓。进入学校的第一天,他便引了许多大学生来看新鲜。小鹿有点糊涂,不知道他们围观自己,是因为自己长得美还是长得丑,要说美,似乎不大可能,因为大少爷一直说他是越来越丑;要说丑,却也不该丑到要轰动全校的程度。幸而他在小学校里因为成绩优异,也是出惯风头的了,所以神情举止很是平静,是个冷淡骄傲的样子。 在新学校里,他也有几个老相识,为首一人便是余翰文。余翰文幼年时期是个小胖子,长到如今,早已瘦成了苗条条的少年,白脸配着一副金丝眼镜,看着十分斯文。新学校的桌椅是一套一套分开来摆放的,所以余翰文和小鹿中间隔了一条过道,没办法像在小学校里那样再当同桌。 在上课之前,小鹿照例是拿出墨水瓶和钢笔,又把教科书摆在面前,要在书皮上写下名字。可未等他拧开墨水瓶盖,余翰文忽然伸手打了他一下:“哎!” 小鹿扭头看他:“干嘛?” 余翰文笑眯眯的向他递出了一杆金灿灿的自来水笔:“给你的。吸饱一次墨水之后能用好几天,以后就不必再带着墨水瓶了。” 小鹿是个天天写字的人,所以一看新笔,眼睛立刻就是一亮。亮过之后,他却又摇了摇头:“谢谢你,你自己留着用吧。”他对着余翰文一晃手里的蘸水钢笔:“我……我用这个习惯了,换了笔反而写不好。” 余翰文欠身拿过小鹿的墨水瓶,然后拧开自来水笔,自行将它灌饱了墨水。用一张草纸把笔尖擦干净,他连笔带墨水瓶一起送回了小鹿面前:“我有好几支呢,一个人也用不过来,你收下吧!” 紧接着他换了话题:“今天是半天课,下午你到我家做功课好不好?我舅舅从欧洲给我邮了好多地理画报,你去挑挑,要是有喜欢的,我就借给你。” 小鹿迟疑着用手指一摸自来水笔的笔杆,要说要,是真想要,也知道余翰文对自己一向友好,既然给了,就必定是发自内心的真想给。可一旦要了,回家就得把它藏起来,不能让大少爷瞧见。 大少爷的人是长成大小伙子了,可心眼却是与日俱小。小鹿不知道他对别人是不是也这样,反正对自己,他可是看管得很紧。好像自己是程家的名誉代表一样,偶尔吃人家一口零食,他知道了就要骂自己嘴馋不要脸;自己跟同学出去看一场电影,他知道了,也要讥讽自己占人便宜,因为电影票子是同学买的。小鹿也想请客,可手里是真没钱——家里上下,从来没人想过要给他钱。他也没法去要,因为平日吃得很好,穿得也好,读的学校更别说,是北京城里数一数二的有名学校。他虽然自己没碰过钞票,可程家花在他身上的钱,他自己算着,真是不少了。 拿起自来水笔,小鹿拧开笔帽握住了,在课本上一笔一划的写下了“鹿子苹”三个字,又在下面标了自己的英文名。这笔的确是好,笔尖又细又韧,显得墨水颜色都好看了许多。侧过脸对着余翰文一笑,小鹿有点不好意思:“谢谢你。” 余翰文很大方的一摆手,表示别客气。 中午放学,小鹿打发走了家里的洋车夫,跟着上了余家的汽车。余宅是他喜欢去的地方,因为余翰文自己有个大书房,里面全是书,随便看;书房里还有个大留声机,配着十几张有声电影的唱片,也是随便听;更好的是余翰文有一个姐姐一个妹妹,全都洋派活泼,会伴着留声机的音乐跳外国舞。而他们读书唱歌跳舞,家长和仆人们也都不干涉。 很快乐的在余家度过了半个下午,小鹿挑了两本厚画报,要带回家里去看,又眼巴巴的问余翰文:“大姐今天不回来吗?” 所谓“大姐”者,其实今年也刚满十六岁,生得明眸皓齿,穿着洋装披着卷发,说笑时的动作很大,是位标准的摩登小女郎。小鹿不知怎的,特别喜欢和大姐呆在一起,大姐无论说点什么话,他都很爱听。 余翰文答道:“她和三妹去外交大楼逛展览会去了,看完了还要和五表姐到北京饭店去看跳舞,非得天黑之后才能回来。” 小鹿听了这话,十分失望:“噢……” “噢”完之后,他忽然发现余翰文盯着自己一眼不眨,便问:“你看什么?” 余翰文笑道:“我看你长得像个大洋娃娃,眼睛那么大,眼睫毛那么长。” 小鹿不以为然,低头要把画报往书包里塞:“我丑死了。” 余翰文忽然起了新主意:“你今天晚上能不能不回家?我让家里汽车送咱们去北京饭店找大姐,还能顺便看跳舞。看完跳舞吃宵夜,吃饱了你就到我屋里睡,明早儿咱们一起上学,怎么样?” 此言一出,小鹿立刻就活了心。一言不发的盘算了片刻,他借用了余宅的电话,联络上了家里的春兰。春兰已经嫁了人,但还管着大少爷院里的大小杂事。电话接通之后,小鹿第一句便问:“大哥回来了吗?” 春兰还像当姑娘时那么厉害,说话谁也不惯着:“大少爷?大少爷三天前刚走,没半个月他能回来吗?” 小鹿一想也是,当即松了一口气——只要大少爷不在家,那家里也就没人管他了。 这个下午和晚上,小鹿过得快乐极了。 他和余翰文成了一对淘气的野小子,手拉着手东跑西颠,北京饭店也真去了,不但找到了余家的大小姐和三小姐,还饱看了摩登男女们的翩翩舞蹈。余翰文要了一杯啤酒,和小鹿分而饮之,喝完之后都说不好喝,余大小姐在他们的脑袋上分别弹了一手指头:“小孩子不许喝酒。” 小鹿挨了一指,心里不但不恼,还美滋滋的。 及至午夜时分回了余宅,小鹿在浴室里洗了个澡。洗到一半的时候,余翰文闯了进来,给他送了一套丝绸睡衣。 小鹿满身都是香皂泡沫,光溜溜的坐在水里,告诉余翰文道:“我还没有穿过睡衣呢!” 余翰文很惊讶:“那你光着睡啊?” 小鹿见了余翰文的反应,忽然感觉自己是丢了人:“我……我穿裤衩的。” 余翰文把睡衣放到了浴缸旁的毛巾架子上,然后低头去看小鹿:“你可真白啊!” 小鹿撩水冲洗身上的泡沫,水热,蒸得皮肤白里透红。他的身架子还是单薄,细骨头上附着薄薄的肌肉和嫩嫩的皮肤,但下身也稀稀疏疏的生出了几根软毛,那几根毛遮不住什么,性器垂在腿间,发育是发育了,然而颜色依然洁净,是个尚且幼稚的模样。 小鹿第一次穿睡衣睡觉,然而始终是睡不着。最后他起身脱得只剩了裤衩,这回光着胳膊腿儿躺回被窝,他才舒服了。 余翰文一声不吭的面对面抱住了他,火热的巴掌全贴在了他的光脊梁上。小鹿和他好,不怕他抱。把一条腿砸到余翰文的身上,他很踏实的睡了一大觉。 一觉醒来,是个很晴朗的清晨。大小姐还在睡懒觉,三小姐也是读书的女学生,所以加入了小鹿与余翰文的行列,三个人围了一张小圆桌,吃余家西式的早餐。余老爷是个外交官,常年不在家里;余太太也是西洋化的知识女性,走到孩子的餐厅里谈笑了几句,她很是喜欢小鹿,想要细问小鹿的家世,余翰文知道小鹿的底细,立刻撒娇似的作出警告,拖着长声喊道:“妈——咪——” 余太太立刻就不问了,只让小鹿经常来玩。而等余太太走后,余翰文又有了新主意:等到下午放学了,他邀请小鹿和他一起去东安市场吃冰激凌,这个月的零花钱刚到手,他可以大请客。 小鹿咬着烤面包片,笑得眼睛都眯成了黑月牙。在余宅过了一夜之后,他感觉自己和余翰文是更亲密了,余翰文肯请他,他就肯去吃。 第十一章 两男一女三个大孩子一起出门上了汽车,汽车夫先把三小姐送去女校,然后调转车头,又直奔了比利时中学。车门一开,小鹿抱着书包先跳了下来;余翰文比他笨,螃蟹似的横着往外挪。小鹿正要回头伸手拽他,然而右肩膀忽然一沉,是一只大手从天而降,拍上了他。 他吓了一跳,立刻原地做了个向后转,结果正和大少爷打了照面。 十八岁的大少爷,看上去已经一点孩子模样都没有了。 他长成了个大个子,比他父亲还高了半个头,生得剑眉星目,眉宇间几乎萦绕了一点潇洒的侠气,然而是个痞侠,侠义之中混着狡黠。居高临下的俯视着小鹿,他的手依然搭在对方肩膀上:“你昨晚儿上哪儿去了?” 小鹿咽了口唾沫,心里有点儿害怕:“我、我在余翰文家睡的。你……昨晚儿回家啦?” 大少爷脸上没有喜怒颜色,单是一句接一句的问话:“算准了我晚上不回家,所以你就睡到别人家里去了?” 小鹿后退一步,脸上都褪了血色:“我没有,我本来是去做功课的,可是后来……” 未等他把话说完,当着学校门口来来往往的学生们,大少爷骤然变脸,对他甩手就是一个嘴巴:“你他妈的还敢跟我嘴硬?我平时怎么教你的?谁许你私自浪到外面睡觉的?” 在这比利时中学里,学生和先生自不必说,连看大门的门房都是文明有礼的,小鹿见了大少爷这个谈吐,简直像被人兜头泼了粪似的,面颊也火辣辣的作痛。余翰文见状,登时就冲上来了:“你怎么打人?以大欺小吗?” 他话音一落,小鹿也做出了反击:“我乐意在谁家睡,我就在谁家睡,这是我的自由!” 大少爷听闻此言,反手又给他一个嘴巴:“你自由个屁,你爸活着的时候不过是我家的奴才,我家看你可怜才收养了你,你还真当自己也是个少爷了?你要不是有那么个奴才兔子爹,你现在给我家当勤务兵都不够格!小兔崽子,跟我回家!” 这个时候,余家的汽车夫认出了大少爷的身份,知道这是个军阀的儿子,自家惹不起,便慌忙跳下来护住了余翰文,拉拉扯扯的要把他往校门里推。而小鹿被大少爷这么连打带骂的羞辱了一顿,登时就红了眼圈。小孩子的脸皮往往比大人更薄,半大孩子的自尊心更是脆弱得很,尤其小鹿是个要强的,处处都要做第一,哪知刚到新学校第二天,当着全校学生的面,他那点短处就被大少爷劈头盖脸的扒了个精光。 大少爷这一年不知道是怎么了,一骂他就连他爸爸一起骂,骂的全是让人学不出口的肮脏话。小鹿听得多了,渐渐也察觉出自家父亲生前不是个体面正经的人,可大少爷小时候从来不说这些话,如今怎么旧事重提,又全翻起来了? 在家翻还不够,还要跑到学校门口当众翻。小鹿抱着书包,真感觉这世上没有自己的活路了。低下头不敢再看旁人,他转身撒腿要跑。可是没等跑出两三步,大少爷就追上去一把攥住他的细胳膊,强拖硬拽的把他抱起来塞进了汽车里。 汽车开动,风驰电掣,不出片刻的工夫,就停到了程宅门口。小鹿在汽车里怔了一路,如今到家下了汽车,他那滚烫的脸一见风,脑子里才随之回过了神。 下意识的跟着大少爷进了大门,他向内走了几步之后,忽然把书包往地上一摔,俯身一头撞向了大少爷。大少爷记得他可有好一阵子没和自己打过架了,没想到现在狗胆包天,竟然又动了手。 凭着他的个子与力气,满可以一脚把小鹿踹出老远,然而小鹿抱住了他的腰,让他的长腿不得施展。小鹿像头牛似的,要把大少爷顶个跟头,哪知大少爷背过手,一使劲就扯开了他的两条手臂。 小鹿被大少爷攥了手腕,无论如何挣脱不开。一身的力气使不出,这让他越发怒不可遏,面红耳赤的对着大少爷喊:“你十天半个月不回家都行,我才一天没回来!” 他呼哧呼哧的喘:“我到同学家睡觉怎么啦?我又没像你那样逛窑子!你堕落!你混账!再说我也不是你养的,是干爹养的,干爹都没嫌我,你凭什么骂完了我还骂我爸?你让我再也没脸上学了,程世腾,你是王八蛋!Youbastard!” 声嘶力竭的骂完最后一句,他喘得越发激烈了,一双眼睛也瞪到了极致,皮肤像要渗血一般,从脖子一直红到了额头。干巴巴的咳嗽了一串,他弯下腰,仿佛溺水之人初浮水面,他鬼哭似的长吸了一口气。再一次抬起头,他的鼻涕眼泪全出来了,像个小孩子一样咧嘴大哭:“我没脸上学了……我跟你拼了……你老管我……你凭什么管我……” 话说到此,往后全是含糊不清的呜呜噜噜,任谁也听不清他控诉的是什么。大少爷依然攥着他的腕子,丝毫不肯放松:“管你?我管得着!知道什么叫家生子儿吗?你就是我家的家生子儿!你命都是我的!不许哭了,还哭?再哭我抽死你!” 小鹿怎么想,怎么感觉自己没有颜面再去学校。其实挨了两个嘴巴是能忍受的,一顿臭骂更是可以左耳进右耳出,唯独他的求学事业是大事。他入学的成绩是第一名,几乎全年级的学生都认识他,结果开学第二天,他就在校门口被人打了骂了,他的出身也被揭穿了。连余翰文都不知道他爸是个奴才——余翰文一直以为他爸是个英勇的军官,死在枪林弹雨的战场上。 十四岁的小鹿,发了疯一般的乱踢乱打乱嚎啕,感觉天都塌了。 大少爷和小鹿打了这么多年的仗,第一次见他如此激动,几乎有些害怕,怕他会哭着哭着晕厥过去。俯身拦腰抱起了小鹿,他服了软,决定先把对方抱回屋里再说。 可是未等他迈步,大门外忽然响起了牛叫一般的汽车喇叭声。他回头向外一瞧,只见一队汽车络绎开到门外,前后的车门踏板上全站着荷枪实弹的卫士。及至领头的汽车停了,卫士跳下来一开车门,却是程廷礼从车中钻了出来。 程廷礼常驻天津,时常是连着许久不回北京一趟,今天偶然回来了,却又回来的不是时候。大少爷停在原地,臂弯中还躺着小鹿;而小鹿闭着眼睛攥着拳头,已经哭得抽搐不止。 程廷礼看着小鹿,第一感觉是“又长大了”,随即才意识到眼前情形不对。背了双手一瞪眼,他开口问道:“怎么着?大清早就打上了?” 第十二章 小鹿一见干爹回来了,当即就挣扎着下了地。抬起袖子一抹眼泪,他颤微微的抬手向后一指大少爷,同时抽得厉害,嘴唇哆嗦着说不出话,费了偌大的劲,却只是发出了几声呜咽,乍一听简直有点像狗叫。 大少爷一把抓住了他的手,厉声喝道:“你汪汪什么?我骂错你了?” 小鹿拼命一甩手,然后捡起书包跑到了程廷礼身边——程太太虽有如无,小鹿对她是只闻其名未见其人,大少爷又不讲理,能给他做主的人就只剩了干爹。程廷礼踢过亲儿子,但是没踢过他,小鹿觉得他虽然有时候怪里怪气的,但总体来讲,已经算是个好长辈。 程廷礼是军装打扮,说起来也是四十出头的人了,然而保养得好,看着风华正茂,不像他儿子的爹,倒像他儿子的大哥。小鹿抓住了他腰间的武装带,非常的想要哭诉一番,可一张嘴,舌头不听使唤,又叫出了一串汪汪汪。 现在他长大了,程廷礼没法再由着性子抱着他哄。捂住了他抓着自己武装带的手,程廷礼苦笑了一下,然后上前一步,对着大少爷就是一脚:“混账东西,老大不小的了,正事儿一点儿不干,欺负你弟弟倒是有一套!” 大少爷任着他踢,嘴可是很硬:“他是谁弟弟啊?他姓程吗?爸您不知道,这兔崽子天生就不是好坯子,现在不管严了,将来有他给咱们丢人现眼的时候!” 此言一出,程廷礼是有历史有心病的人,登时感觉十分刺耳,脸色也变了,恶狠狠的给儿子来了一记窝心脚:“小王八蛋,要说丢人现眼,也轮不到他。别以为我不知道你在外头干的那些事儿,老子这些年拼了性命打江山,你可好,老子攒一个你花俩,老何那儿子都比你强!” 所谓“老何的儿子”,便是大少爷曾经的挚友何宝廷。这位何同学考过一次倒数第一之后,有所收敛,居然安安稳稳的读完了中学,并且进入了高中;可惜高中没念完,他那个军阀父亲便生急病死了,何同学仿佛是子承父业,但如今也不知道跑到哪里去了。 程廷礼一变脸,大少爷避其锋芒,不肯再吭声。程廷礼领着小鹿回了自己那国,小鹿起初是理直气壮的跟着走,感觉自己是有了靠山;然而走着走着,他心里开始发虚;及至进了程廷礼日常起居的院子里,他望着满院穿梭的副官勤务兵,越发的有些后悔,几乎想逃。 程廷礼让勤务兵打水过来,就真有一个白白净净的小勤务兵端进来了一盆水。小勤务兵刚走,一名很俊俏的年轻副官迈过门槛,又递给了小鹿一条白毛巾。小鹿抽抽搭搭的浸湿毛巾想要擦脸,同时眼角余光向旁一瞟,只见程廷礼大模大样的坐在窗前的沙发椅上,又伸出两条腿,让那副官给他脱了马靴。将两只穿着洋袜子的脚抬起来架到窗台上,他懒洋洋的向后一仰,而副官走到他面前弯下腰,开始给他一粒一粒的解开军装纽扣。 小鹿磨磨蹭蹭的洗净了脸,然后转身走到了程廷礼面前。副官站在沙发椅旁,划了一根长杆火柴点雪茄,雪茄不在程廷礼手中,而是被副官叼在了嘴里。 程廷礼敞着怀,露出里面雪白的衬衫。对着小鹿笑了一下,他抬手一摸自己乌黑的短发:“说吧,小瑞又怎么的了?” 小鹿垂下头,开始哑着嗓子讲述来龙去脉。讲到一半,那副官将点燃了的雪茄从口中取出,弯腰往程廷礼嘴里一送。程廷礼用整齐的白牙齿咬住雪茄,同时背过一只手,拍了拍副官的屁股。副官登时一扭细腰,小声笑道:“军座,您可真是的,这儿还有小孩儿呢!” 程廷礼收回手,取下雪茄呼出了一口烟雾:“小孩儿?十四了,也不小了。”然后他笑着问小鹿:“是不是不小了?” 小鹿眨巴着眼睛停了话,感觉干爹这个笑容意味深长,有种说不出的邪性。 短暂的停顿过后,他垂下眼皮,自顾自的继续讲:“然后大哥就在学校门口打了我,我什么都没说,他上来就打……” 他的声音渐渐平稳了,一颗心却是越来越不安。程廷礼叼着雪茄,一直在盯着他瞧,笑眯眯的,痴痴的,仿佛要从他脸上看出花来。 等他委委屈屈的说完了最后一句话,程廷礼忽然唤了一声:“小鹿。” 这一声来的暧昧而又低哑,像是夜里才有的、压抑着的呼唤。小鹿疑惑的抬起头:“啊?” 程廷礼迷恋的望着他的脸,又叫了一次:“小鹿啊!” 这一声就不只是暧昧低哑了,简直带了缠绵的意味。小鹿一扇长睫毛,显出了一副天真傻相:“嗯?” 他不知道,当年程廷礼对鹿副官,也是直呼“小鹿”。那个小鹿死了,这个小鹿被他养了十多年,终于又长成了个新的小鹿。这长眉毛,这大眼睛,这小脸蛋,非得是那样一个小鹿的种子,才能结出这样一个新小鹿。 程廷礼把雪茄交给副官,又放下双脚穿了拖鞋。单手插兜起了身,他在屋子中央来回走了几圈,末了对着小鹿笑道:“甭跟小瑞怄气了,干爹这回在家多住几天,你就留在干爹这屋里。要是愿意跟干爹在一起呢,干爹过几天再带你回天津。天津那地方好玩儿,比北京热闹多了。” 小鹿听了这话,压着心慌摇了头:“我……我还得上学呢!” 程廷礼笑了一声:“上学?唉,咱们家的孩子,还用凭着学问出人头地吗?” 小鹿不说话了,同时下定决心,绝不留在干爹这里。干爹什么都好,就是不正经这一点不好,与其被干爹这么笑眯眯的看,他宁可回去再被大少爷扇几个嘴巴子。 程廷礼似乎是很忙,他这院子里的厢房被布置成了办公室,办公室里安装了好几条电话线,一条线响了铃,其余几部电话机也跟着凑了热闹。军务忽然一起涌了进来,让程廷礼只好暂时离开小鹿,进了厢房处理正事。 小鹿坐在堂屋的沙发上,从书包里掏出画报一页一页的翻看。中午时分,有勤务兵给他送来了饭菜,他食不甘味的吃了几口,也不饿。 到了下午,他捧着画报,听到程廷礼在厢房里骂人,如狼似虎咆哮不止,语言特别粗野,是日娘捣老子的骂法。挨骂的人尽管不是小鹿,可小鹿惶惶然的,也坐不住了。他想走,回自己那个院子里去,可又不知道大少爷在不在——要是在的话,保不齐又要有一场恶战。 然而到了傍晚时分,程廷礼刚刚抽出了空,大少爷却是自己来了。 大少爷晃着大个子,顶天立地的堵了门,也没个儿子规矩,直接闷声闷气的喊了声“爸”,然后说道:“我领小鹿回去。” 小鹿立刻起了立,又转身弯腰,要把画报全塞回书包。 程廷礼也不知是怎的,仿佛是特别爱睡觉,天还没黑,他已经提前换了睡衣。颇为意外的打量着儿子,他开口答道:“回什么回!你们两个东西,见了面就是狗咬狗一嘴毛!今晚小鹿不走了,省得你们凑在一起又要胡闹!” 大少爷倚门站着,盯着自己的皮鞋沉默无语。片刻过后,他忽然说道:“小鹿必须跟我走。” 然后他抬头望向程廷礼:“爸,我知道您的心思。可他爸是他爸,他是他。” 这话声音不高,但传进小鹿耳中,却是狠狠的震了他一下。有不少事,原来只是影影绰绰有察觉的,此刻骤然全清楚了。他越要脸,越没有脸;怪不得大少爷骂他爸骂得那么响亮爽快,原来他爸当年是当兔子的,活该就是要遭人笑骂的。 小鹿脸上神情不变,一双手却是颤得厉害,画报忽然变大了,书包则是变小了,怎么塞也塞不进去。程廷礼哑在当地,一张白脸隐隐泛了红,没说话,可已经有了恼羞成怒的征兆。 大少爷几步走进屋里,拉起小鹿就要往外走。小鹿向外一抽手,然后拎起书包夹了画报,慌里慌张的自行向外走出去了。 第十三章 小鹿先是走,越走越快,最后终于变成了小跑。从程廷礼起居的院落到他和大少爷的家,中间要分花拂柳的走很久。他左手拎着书包,右胳膊夹着画报,走到半路只听“啪嗒”一声,是一本画报滑落在地。那画报厚而沉重,美术纸制成的封皮冰凉光滑。小鹿眼看它是落到了甬路旁的草地上,生怕它沾了泥,慌忙伸手要去捡,结果一动之下,另一本画报也落了地。 早上扇过他嘴巴子的大手伸了过来,轻轻巧巧的拾起了那两本书。一本书的书脊的确是蹭上了土,大少爷低头用手给它拂了拂,然后抬头瞪小鹿:“看什么看?走!” 小鹿没说话,同时发现自己无法再去直视大少爷的眼睛。拎着书包做了个向后转,他微微驼着背,牛似的低头向前顶着疾走,仿佛空气是凝固的,不顶不开。 一鼓作气走回了他那院里,他垂着脑袋直接进了书房。大少爷不是读书种子,所以这书房就算是他独占的屋子。把书包往椅子上一放,他背对房门站住了,就听身边“啪”的一声大响,是大少爷人在门口,把那两本画报遥遥的扔到了写字台上。 “怎么着?”大少爷踩着门槛子质问他:“还要跟我来劲,是不是?” 小鹿垂着双手,双手松松的攥成了寒冷的空心拳头,一半的手背都被衣袖盖着。新制的西装校服,照例是要比他的身量略大一点。他知道大少爷正看着自己,那目光气势汹汹,让他如芒在背,简直被刺得转不过身、抬不起头。 “你要是嫌这屋里放不下你,你就回爸那院儿去!”大少爷又开了腔,恶狠狠的,是骂死他都不解恨的架势:“你也看出来了,那头现在都开始留你了!你他妈把脸一摩挲把衣服一脱,还念什么书啊!撅撅屁股就把下半辈子的荣华富贵挣过来了!你找我老子给你撑腰,我往后也怕你了,一指头都不敢动你了,多好!去啊!赶紧滚!” 小鹿闭上眼睛,深深的吸了一口气,然后颤声答道:“你刚才也说了,我爸是我爸,我是我。那……” 话说到这里,他哽咽似的顿了一下,然而眼睛里没有泪,一张脸则是红得火烧一般:“那我没干什么丢人事儿,你为什么还要拿这些话骂我?” 说完这话,他转身面对了写字台,将两本画报整整齐齐的摞在了一起:“你是不是原来不知道,所以还拿我当弟弟;现在知道了,就看不起我了?” 大少爷听了这话,登时大步上前走到了写字台边:“我看不起你?你说这话都丧良心!我告诉你,我早就知道你是什么种子!”说着他抬手用力一搡小鹿的脑袋:“就因为知道你不是好种子,我才看着你管着你,怕你学你那个兔子爹!你呢?好歹不知,还把他当成靠山了!要不是我刚才过去硬把你领回来,你就——” 话到这里,大少爷停住了,后头的内容不必说,说了比没说还厉害,因为余音袅袅,专要留给小鹿去细思量。 这话放到先前,小鹿想破头也想不出什么来,但是今时不同往日,小鹿的心思略微一转,就把其中的弯弯绕绕全转开了。干爹有着那样的心思,大哥又有着这样的脾气,小鹿只觉得自己上天无路入地无门。慢慢的抬眼望向大少爷,一眼过后他向下一扇睫毛,没哭,但是扇下了一滴很大的眼泪,泪珠子没在脸上滚,直接就落了下去,一闪而过,快得让人看不清。 方才涨红了的脸慢慢褪去血色,小鹿只剩了嘴唇还鲜红,嘴唇是薄嘴唇,在他屏息忍泪之时,下嘴唇被他用细白的牙齿咬了一下,咬得红上加红。 大少爷盯着他的嘴唇,盯得一眼不眨。其实这不过是一个半大孩子哭鼻子,真是不值一看;尤其小鹿纯粹就只是哭,哭得没用意也没风情,和大少爷在外面常见的泪眼又不相同。 强行管住了自己的手和嘴,大少爷不允许自己去哄小鹿——他是很会哄人的,只要他愿意。可他不肯将自己那些手段往小鹿身上用,依着他的理智,他更愿意给小鹿做一辈子大哥。往后家里的钱全是他的,他会养着小鹿,让小鹿就在家呆着,谁也甭想惦记小鹿。 可理智归理智,理智再有理,管不住感情。 他也说不清自己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特别”留意小鹿的,这个留意不是用眼睛留意,是用心留意。他时常是连着十天半月不回家,可心里总是隐隐约约有个小鹿在晃。他也学会了捧戏子,跟那帮十六七的小戏子混在一起的时候,他偶尔会冷不丁的想起小鹿,想小鹿现在也不算小了,这帮小戏子能干的事,小鹿应该也都能干了。 然后他又想如果让小鹿伺候伺候自己的话,其实也不算为过。从身份论,自己是大少爷,小鹿是小奴才,大少爷使用使用小奴才,还犯毛病吗? 就因为是这样的理所当然,所以大少爷近来简直不大敢回家。回家一见到小鹿,他就从身到心一起难受。而小鹿没心没肺的,又是一见他就欢天喜地的喊大哥。他揣着一肚子花花肠子,面对小鹿是打落牙齿和血吞。因为狠不下心撕破自己这张脸皮,故而只能是急赤白脸的、骂骂咧咧的、捏着鼻子继续做大哥。 大少爷一直看不惯父亲那身做派,尤其是忘不了他给鹿副官嚎丧的那副模样。在这一点上,他是坚决的不想学父亲。可小鹿勾搭着他,让他一步一步的往父亲那条路上走。小鹿和小戏子不一样,对待小戏子,他是逢场作戏,见面就好,回头即忘。可是一旦跟小鹿好了,他自己想着,那就得像夫妻似的,总得好,一好一辈子。 可是话说回来,那不就还是走了父亲的老路? 再说,还不知道小鹿愿不愿意。 大少爷不知道自己该拿小鹿怎么办,于是索性不回家,图个眼不见心不烦。但他可以不见,小鹿不可以野跑。在他没把这件事想通透之前,小鹿须得干干净净的给他当个好孩子。对待外头的野食,他不讲究,但小鹿是从小跟他长大的,如果他真要对小鹿下手了,小鹿这第一口,非得留给他吃不可。 此刻两人在写字台前对着站了良久,窗外的暮色渐渐重了,初秋的夜里,也凉得很。大少爷搓了搓手,忽然感觉自己很可笑,竟然对个毛头小子动起了感情。 干巴巴的清了清喉咙,大少爷问道:“吃饭了吗?” 小鹿喃喃答道:“没有,干爹一直忙,没人张罗开饭。” 大少爷叹了口气:“那咱们吃。” 第十四章 晚饭吃得潦草,饭后小鹿回了书房,坐在写字台前摊开了书本。余翰文送给他的自来水笔,他没敢往外拿,因为大少爷单手插在裤兜里,溜溜达达的也走了进来。 小鹿没敢吭声,怕引得大少爷又用肮脏话骂人。一手握笔一手摁尺,他想要躲进数学题里避一避,然而一共也没有几道题可做,于是他垂下头,又打开了英文课本。 大少爷独自在书房里来回溜达了几趟,末了百无聊赖的停在写字台前,俯身把胳膊肘架在了台面上。伸着脑袋看了看小鹿的书本,他出声问道:“功课还没做完?” 小鹿微微的瞟了他一眼:“做完了。” 大少爷冷不丁的笑了一下:“那跟我睡觉去!” 小鹿没言语,两只手开始收拾纸笔。他做事情是认真的,越是长大,越是认真,因为心里知道眼前这一切都是得来不易。墨水瓶盖严密的拧紧,用过的草纸也是一页一页摆放整齐。课本放回书包里,边边角角都要压平,最后是那两本大画报,画报是借来的,格外要珍重对待。最后把书包收拾成方方正正一大块砖了,小鹿才算是收了工。 跟着大少爷回了卧室,他洗漱过后先上了床。 没等他焐暖了被窝,大少爷一掀被子也上了来。他当即往后一退,哑着嗓子说道:“还凉着呢。” 大少爷在微温的被窝中侧身躺下了,下意识的伸手去搂小鹿。然而一搂之下,他又是一惊,因为小鹿光溜溜的,身上就只有一条小裤衩。其实小鹿在床上一直是这么个打扮,但大少爷不知怎的,今天却像是第一次碰到了小鹿的皮肉。 今晚没月亮,电灯一关,屋子里立时黑了个透。大少爷开始和小鹿嘁嘁喳喳的说话,小鹿枕着大少爷的胳膊,说话时气流全扑在大少爷的颈窝里。 “我长大了,想学工科。”小鹿没头没尾的,忽然说了这么一句:“学工科,去德国留学正好。” 大少爷有些诧异:“嗯?” 小鹿一本正经的回答:“余翰文说的,德国工业最好,马克也便宜,现在去德国留学是最合适。” 大少爷没想到小鹿人小心大,居然想得这样长远:“你还想留洋去?” 小鹿微微低头,把额头抵上了大少爷的锁骨:“我将来想当工程师。” 大少爷本是用胳膊环住了身前的小鹿,此刻手臂稍稍向后缩,他的指尖触碰了小鹿的脊梁骨:“费那个劲干嘛?等你毕业了,全北京城的衙门你随便挑,不必爸爸出面,我说话就顶事儿。” 小鹿仰起了头:“我想以后有出息。” 屋子里是这样的黑暗,但是大少爷垂下眼帘,不知怎的,会感觉小鹿的大眼睛里有星光。在温暖的气息中,他听小鹿说话:“我要自己长点儿本领,以后好报答干爹和你。我爸爸不成器,我不能和他一样。” 大少爷一边听着小鹿的话,指尖一边沿着小鹿的脊梁骨往下走,走到一半,他忽然向上一抬手,捂住了小鹿的后脑勺。 “小鹿……”他的声音有些哆嗦:“你真是好孩子。我、我……” 他一狠心:“我亲亲你。” 不等小鹿回答,他低下头,和小鹿碰了碰嘴唇。 小鹿没言语,又因为双方的嘴唇是一触即分,所以小鹿也没有躲。但小鹿不喜欢这个吻——自从那年被程廷礼塞了一嘴舌头之后,他就很反感亲吻这种事情了。 翻身背对了大少爷,小鹿蜷缩成了一团:“困了,睡吧!” 他是想睡,可大少爷却被方才那个蜻蜓点水般的吻勾起了兴致。对着小鹿的后脑勺舔了舔嘴唇,他的理智忽然烟消云散,同时万分理解了父亲——小鹿长大了,有骨头有肉又热度,一口亲下去,应该也很有滋味了。 大少爷只是不知道该从何处下手。他刚十八岁,心肠再花,也花不过他的老子。 小鹿一觉醒来,发现自己被大少爷紧紧的搂在了怀里。大少爷是懒散惯了的,当然不会和他一同起早,所以他悄悄的从那怀抱中钻了出来。清晨的屋子堪称寒冷,他迈着两条雪白的长腿,从床上一步跨到了地面。 一个接一个的打着寒战,他穿好了学校制服。悄悄的走出去要水洗漱了,他照例是不大照镜子,单凭双手摸索着梳头,熟能生巧,他飞快的给自己梳了个利利落落的小分头。 放下梳子之后,他终于对着镜子扫了一眼,没有仔细观察自己的意思,纯粹是为了检查自己是否足够卫生。大少爷成天说他丑,这话从小听到大,他终于看不出了自己的美丑。既然看不出,那就算是丑,因为外人的话似乎不该太相信,而大少爷肯定是不会恭维自己的。 坐在充当餐厅的东厢房里,他喝热气腾腾的大米粥,吃夹了牛肉的马蹄烧饼。这院子里没有活计,春兰站在外面,偶尔发一句话,也自有仆役听命劳动。小鹿还是有点怕春兰——他经常会怕个什么人,但是表面不露怯色,被怕的人也看不出他的心虚。 吃饱喝足之后,小鹿抱着书包,像要上刑场似的,出门上学去了。 小鹿昨天无故旷课一天,清晨在学校刚一露面,就被先生叫过去训了话。及至挨完训回了教室,他先和余翰文打了照面。余翰文伏在课桌上正在写字,忽见他来了,就连连的向他招手,脸上也有笑容。 小鹿硬着头皮走到了自己的座位前,听余翰文小声问自己:“你昨天回家之后,有没有再挨打?” 小鹿坐下来,打开书包往外拿画报,同时也想微笑,以示自然:“没有,昨天干爹在家,干爹不许他打我。” 说完这话,他发现自己微笑未遂,一张脸僵硬着没表情。很拘谨的把画报递向了余翰文,他扭开了脸,不想和对方对视。然而目光向旁一扫,他忽然发现有好些双眼睛都在看着自己。 余翰文接过了画报:“那你以后还能到我家玩儿吗?” 小鹿迟疑着没回答,余翰文又问:“昨天说好了下午去东安市场吃冰激凌,没去成,今天去行不行?” 此言一出,旁边有两名男学生起哄似的笑了一声,起哄过后,其中一人指着小鹿笑道:“辛德瑞拉!” 辛德瑞拉是灰姑娘的名字,这童话也是这些学生们早就读过的。听了这个比喻,众人一想,发现竟很确切,就哄堂大笑起来。余翰文心慌意乱的环顾四周,只是窘迫而已,小鹿却是心里有病,一听这话,真如同被人又揭了一次老底一般。他又怕又羞,为了掩饰自己的怕和羞,他霍然而起,反而是格外的凶恶。指着为首的一名男学生,他咬牙切齿的怒道:“你再说一遍?!” 那男学生比小鹿高了半个头,此刻迎着小鹿的手指,他做夸张的口型,发清晰的声音,用英文慢慢的说道:“辛德瑞拉,你今天吃了余翰文的冰激凌,明天余翰文就会到你主人家里提亲了!” 小鹿一拳挥出去,当场和那男学生打作了一团。 这学校里的学生虽然也有淘气顽劣的,但是大多还算斯文一脉,男学生空有体格与力量,笨手笨脚的却是打不赢小鹿。小鹿在学校里文明了好些年,一直都是模范学生,可今天骑在那名男学生身上,他开始拼了命的胡打乱捶,心里明知道自己这么干不对,这么干是要绝了自己的路,但这些拳脚若是不发出去,他自己也非要憋疯不可! 余翰文站在一旁,张着嘴瞪了眼,是看傻了的模样。其他学生围成一圈,也呆住了。 第十五章 十分钟后,教务长闻讯而来,把在教室中央闹决斗的两个人全拎了出去。 比利时中学校规严格,绝不容许这二位在学校里大撒其野。教务长将他们训斥一番之后,又把他们全部逐了出去,让他们的父母过来谈话。 挨了胖揍的男学生,是哭天抹泪的走了。小鹿拎着书包走在大街上,心中则是一片茫然。教务长生了气,不是能够善罢甘休的,可自己又能找谁出面呢?找老张?老张年纪大了,身体不好,连着好些天都不见人,据说是躺在家里正养着病;找干爹?也不好,小鹿始终不知道程廷礼到底是多大的官——似乎是非常的大,让这么位高权重的干爹去学校受教务长的训,怎么想都是荒谬;再说他现在也不大敢去见干爹。 老张和干爹既然都不行,小鹿就又想起了大少爷和春兰。大少爷神龙见首不见尾,小鹿认为自己未必能找得到他,况且纵算是找到了,他也未必肯为了自己去见教务长;至于春兰——小鹿觉得春兰又实在是太像个丫头了,让她去见教务长,恐怕分量不够。 小鹿独自在大街上走,愁得也不知道渴,也不知道饿,又想自己今天丑态百出,全被余翰文看在了眼里。自己出身既差,相貌又是人模鬼样,仅有的文明礼貌,现在也全丢失了,人家余翰文凭什么还和自己做朋友呢? 思及至此,小鹿忽然冒出一个念头,觉得自己要是立时死了就好了。死了之后一了百了,上帝总不会嫌弃自己的卑贱与丑陋。如果人有来世,那自己下辈子要投生到个正经人家里去,穷一点也没关系。 小鹿一走走到了中午,也不知道是怎么走的,竟然一路走到了北海公园。这个时候秋高气爽,早晚虽然凉,正午的大太阳却是依然喜人。北海公园里面游人如织,小鹿信马由缰的,也拐了进去。 抱着他那只方方正正的皮书包,他一路走到了北海水边。水面上还高高低低举着许多荷叶,他低头望着水与荷,心里恍恍惚惚的也没想什么——活了十四年,天塌地陷的大事全发生在了他懂事之前,懂事之后他一直活得四平八稳,略有一点风吹草动,他就不知道该怎办才好了。 他发了许久的呆,直到阳光把他的头脸晒成了滚热。抱着书包又迈开了步,他正是漫无目的的乱走之时,五龙亭里忽然有人招呼了他,声音甜蜜蜜的带着笑意。他闻声望去,却是见到了余家大小姐。 余家大小姐虽然只比小鹿年长了两岁,可是头上烫发脸上涂粉,洋装丝袜和高跟皮鞋也全披挂着,言谈举止潇洒活泼,比小鹿不知老练了多少。采取了和余翰文相同的召唤姿势,她坐在一处临水的茶座上,对着小鹿连连招手,衣袖是喇叭式的短袖子,她一举手,便露出半条雪白的小臂,以及腕子上一串鲜红的珊瑚珠子。 小鹿登时也笑了,并且有点不好意思。快步挤过一群游人,他急急的跑到了余家大小姐面前:“密斯余——” 然后他闭了嘴,因为发现余家大小姐身边还坐着两位摩登女郎。 余家大小姐坐着没动,单是上下打量了他,又笑着问道:“小鹿,我问你,你今天怎么没上课,自己出来逛公园?” 小鹿低了头:“我……我和同学打架了。” 余家大小姐笑出了声音:“打架就打架,怎么还不上学了?” 小鹿小声答道:“是教务长不让我们上。” 余家大小姐伸出了涂脂抹粉的白手,一把抓住了小鹿的手腕:“你坐下,有话我们慢慢说。要咖啡还是可可?” 小鹿惶恐的抬头看了她一眼,因为自己口袋空空,别说咖啡可可,连碗粗茶都喝不起。可是未等他作出回应,余家大小姐已经叫来了茶房,给他要了一杯可可。 余家大小姐的两名女朋友含笑望着小鹿,又有人用胳膊肘去碰余家大小姐,口中笑问:“这又是你哪一位漂亮小朋友?” 余家大小姐立刻用涂了蔻丹的鲜红指尖点向了对方,嬉笑着用英文进行还击。小鹿把书包放在大腿上,双手捧着滚热的可可瓷杯。余家人就是这一点好,他想,总像是没心事没烦恼,什么时候见了,什么时候都是欢声笑语。看着余家大小姐的笑脸,他又感觉还是活着好,要是能再和余家大小姐去看一次跳舞,就更好了。 望着余家大小姐的粉面朱唇,小鹿几乎有些发痴。余家大小姐本来是要问他为何打架的,可是忙着和女朋友打嘴仗,所以一时竟是匀不出时间理他。小鹿也不想要她理,只愿意这么静静的看着她说说笑笑。 看着看着,他低头啜饮了一口可可,然后顺势扭头,望向了波光粼粼的水面。 下一秒,他怔住了,因为在荷叶丛中的小游船上,他看到了大少爷的脸! 大少爷是西装革履的打扮,微微弯腰坐在小船上,两只胳膊肘搭上膝盖,双手十指松松的交叉。抬眼望着亭子上的小鹿,他没有像昨日清晨那样大发雷霆,而是若有所思的不言语,只是看。 船上不只他一个人,他对面是一名华服青年在划船,还有两名艳妆女子凑在船尾俯身看水。青年与女子各忙各的,而大少爷在碧绿的荷叶丛中盯着小鹿,忽然笑了一下,笑的时候,他的眼睛是绿的,脸也是绿的。 小鹿猛的站了起来,吓了余家大小姐一跳:“你怎么了?” 小鹿转向余家大小姐,嘴唇都褪了血色。他也不知道自己支支吾吾的对余家大小姐回答了什么话,反正趁着大少爷尚未登岸,他抱着书包扭头就跑,一直跑进了熙熙攘攘的游人之中。 跑到哪里都无所谓,重要的是要离余家大小姐远一点。昨天已经在余翰文面前被揭了一次老底,如果大少爷当着余家大小姐的面,再翻尸倒骨的把自己臭骂一顿,那自己就只有一头扎进水里去才行了! 小鹿跑了,大少爷稳稳当当的坐在船上,却是并没有追的意思。 前天是偷着跑出去到别人家过夜,今天是逃了学和摩登小姐逛公园,大少爷发现小鹿到底是没白念书,比他那个吃了子弹的爹强。他那个爹无非是仗着脸好,委委屈屈的卖个屁股,不像小鹿。小鹿才十四岁,可是已经玩的这么高级。瞧亭子上的那三个小娘们儿,个顶个的都是富贵小姐。西洋派的小姐们,野起来比男人还厉害,又有主见又有钱,真要是看上谁了,自己就能做主把自己嫁了。 小鹿论长相,已经是一等一的好,再读点书,再留个洋,往后不必真去做工程师,直接娶个有钱的小姐,后半辈子就妥了。 怪不得爱念书,怪不得要面子,怪不得昨天因为在学校门口挨了自己的骂,他气得敢和自己拼命。大少爷越想越是悚然,发现小鹿真是有心计有志气的,再过两年,小鹿就要跑了! 到底是爸爸的眼力准,自己还当他是个小孩子,可他真小吗?十四了,不小了! 第十六章 小鹿张皇失措的跑回了家。他觉得自己不该回家,回了家也找不到靠山,但是不回家又没别的地方可投奔。结果他前脚刚进家门,后脚大少爷就也回来了。 小鹿站在院子里,一双眼睛睁得奇大无比,直瞪瞪的看着大少爷发傻,同时预备着挨一顿臭骂和胖揍。可是很奇异的,大少爷今天居然心平气和,只问:“你怎么没上学?” 小鹿咽了口唾沫,一颗心怦怦跳,感觉大少爷平静得不妙:“我、我和同学打了一架,教务长生气了,让我俩回家。” 大少爷点了点头:“然后呢?” 小鹿到了这时,索性实话实说,及至把实话说到了末尾,他硬着头皮问道:“大哥,明天你为我去一趟行不行?家里不去人的话,教务长那里肯定是通不过。课耽误多了,是要被开除的。” 大少爷叹了一口气,随即笑了一下:“不用等明天,我下午就去。” 小鹿万没想到他这么好说话,登时就也跟着笑了:“真的?” 大少爷走到他面前,抬手一揉他的小分头:“真的。” 小鹿仰起脑袋,长长的又吁了一口气:“大哥,这回你算救了我一命。往后我再不和人打架了。”然后他抓住大少爷的衣袖又摇了摇:“你往后也别当着外人的面骂我了,行不行?刚才我就怕你当着密斯余的面骂人,我都这么大了,还要挨骂,太没面子了。” 大少爷一捏他的小下巴:“行。” 小鹿迟疑了一下,对着大少爷竖起一根手指:“还有一个要求。” 大少爷一点头:“说!” 小鹿的声音略低了一点:“你能不能——能不能别再提上一辈人的事儿了?我都不记得他长什么样儿了,他不好是他,我又没学坏。” 大少爷微微俯身看着小鹿的眼睛,也把声音压低了:“我是怕你随了他!” 小鹿拧起两道清清楚楚的眉毛,眉毛长得好,长眉入鬓,像是描画过:“你少把我往歪里想,我不能!我肯定肯定不能!倒是你,你成天一点儿正事儿都不干,就知道玩,还好意思说我?” 大少爷还是笑眯眯的,黑白分明的眼珠子左右一转,他见院子里没别人,就小声说道:“小鹿,我不能白去学校给你跑腿儿,你让我亲一下。” 小鹿以为大少爷是和自己亲密,丝毫没有多想,只是急道:“你别闹了,我有什么可亲的?你还走不走了?不走的话咱们早点儿开午饭,吃饱了你就去学校,好不好?” 大少爷从怀里摸出一块怀表,掀开金壳子看了看时间。看过之后他把怀表往怀里一掖,直起身说道:“还等什么下午啊?我现在就去,你等我回来一起吃午饭吧!” 小鹿坐在书房里,面前虽然也摊开了一本书,但是一个字都看不进去。书房角落里立着一座大钟,秒针有筷子那么长,走起来是一步一响。小鹿在小学校里最听先生的话,养成了正襟危坐的好习惯,尽管此刻没人看管他,可他也坐得腰背笔直,两只手规规矩矩的搭在大腿上。一双眼睛望着窗外,他静等着大少爷回来。 没等到中午,大少爷就真回来了。他是单枪匹马的进的院子,一手插在裤兜里,一手拎着个小小的搪瓷水杯,一路走得摇头摆尾,仿佛是很得意。小鹿连忙起身推开房门,眼睛盯着他手里的水杯——杯子外表印着一圈洋文,是学校里统一发放的用品,平时就放在课桌里,不必随身携带。 在厢房门前转了身,大少爷迈步走向了小鹿。从小鹿身边挤进书房,他把水杯往写字台上一放,然后轻轻巧巧的说道:“你们那个假洋鬼子教务长,真他妈的是个混账,敢对本少爷出言不逊。” 随即昂首挺胸的向后一转,他居高临下的面对了小鹿:“我可不吃他那一套,当着校长的面,我把他骂了一顿,然后给你办了退学手续。他敢刁难咱们,咱们自然犯不上非把学费往他手里送,对不对?” 小鹿张了嘴,半晌之后才出了声音:“退、退学了?” 随即他带了哭腔,把嘴一咧:“那我以后就没地方念书了?” 大少爷满不在乎的做了个鬼脸:“丑八怪,一哭更丑,别哭!” 缓步绕到小鹿身旁,大少爷很伶俐的抬腿踢了他一脚:“难道全北京城就那么一所学校?除了它就没别处了?那儿不要你,有要你的地方。” 一歪身坐到了写字台旁的椅子上,他伸手把小鹿拽到了自己面前:“你说实话,你是舍不得那个学校,还是舍不得你那个姓余的同学?” 小鹿方才听了大少爷带回的消息,如被五雷轰了顶一般。此刻他六神无主,委委屈屈的一撅嘴:“都舍不得。” 紧接着,他又低低的咕哝道:“早知道会这样,就不让你去了。” 大少爷把小鹿拉扯到了自己腿间,硬把他搂到了自己的大腿上。小鹿魂不守舍的坐下了,同时听大少爷说道:“别给我学那兔崽子样儿,一个同学,有什么舍不得的?” 话音落下,他低下头,单手扶住了小鹿的腰。小鹿正处在苗苗条条的少年时期,瘦一点是无可厚非的,但即便如此,小鹿那腰也太细了。 另一只手也伸了过来,他试着用两只手去掐小鹿的腰。两只手掐不过来,可也只是差了一点而已。小鹿平时穿着笔挺利落的校服,看着不过是个直条条的身段,大少爷真没想到校服下面会偷偷藏着这么一捻细腰。两人倒是常在被窝里裸袒相会的,但是大少爷手上没长眼睛,也没留意到小鹿的身体。 “越说你丑,你越会往怪里长。”大少爷咬着牙说话,嘴里口水津津:“看你瘦的,还没条野狗有肉。” 小鹿无缘无故的又被他损了一句,茫茫然的扭头看了他一眼,小鹿没说话,只把目光转向了自己那只搪瓷杯子。那么好的学校,费了天大的力气才考进去的,这么一眨眼的工夫,说不上就不上了? 大少爷的手从他的腰侧往上走,走到腋下再横着挪,一直挪到了胸膛。隔着一层衬衫,大少爷的手掌不再动了——搂着小鹿睡了这么多年,一直也没把小鹿当回事,今天隔着衣服摸了几把,竟然摸出了新的意思。 小鹿其实没有那么瘦,小鹿就只是腰细,细,而且软,被一条牛皮腰带服服帖帖的束着。大少爷凑到他的耳根嗅了嗅,发现小鹿没有什么清楚的气味。小孩子是这样的,十二三岁、十三四岁,看着有模有样了,心眼也都长齐全了,可是一身的清水气息。大少爷在外面玩过几个孩子,那孩子都是从戏班子里摸爬滚打活出来的,一个个都如同小人精一般,大少爷那边眼神刚一动,这边就察言观色的知道进退了。那帮孩子成天被脂粉沤着,总是那么喷香,但是洗干净了再一闻,就和现在的小鹿一样,没味。 大少爷其实是不好这一口,不过是拿他们当个试验品,尤其是在琢磨起小鹿的时候,越发要找个和小鹿差不多的半大孩子来试一试,因为怀疑自己之所以总惦记小鹿,不过是受了父亲的影响。遗传的力量,他抗拒不了,可要是能够顺顺利利的成人,和和美美的娶妻生子,岂不是更好? 大少爷这一年是试了又试,照理来讲,他还能犹犹豫豫的再试个几年,可自从发现小鹿人大心大之后,他稳不住了,没心思在外头再试了。 第十七章 大少爷一手握着小鹿的腰,一手合在小鹿的胸前,亲亲热热的问:“小鹿,你有没有看上过什么人?” 大少爷的气息扑在小鹿的耳根上,痒得小鹿一歪脑袋,同时糊里糊涂的没听明白:“看上什么人?谁呀?” 大少爷知道小鹿的痒痒肉在哪儿,所以故意的往他耳朵里吹气:“装傻!我看你今天和那几个小娘们儿在一起,乐得都没人样儿了!” 小鹿一点也没想笑,可被大少爷那口气一吹,硬是痒得笑了:“我乐?我那时候刚让教务长撵出学校,我哪乐得起来?” 大少爷压着性子,软软的说话哄他:“别往心里去,过两天我再给你找家学校,想念书还怕找不着地方?这几天我做主,给你放个假。”然后他一颠大腿:“感觉有点儿对不住你,这几年我光顾着自己玩儿,总不搭理你,你是不是都要跟我生分了?” 小鹿被他颠得一晃,连忙伸手扶上了写字台沿。侧过脸望着大少爷,他有些诧异:“我哪能跟你生分?咱俩打架归打架,从小我是跟着你长大的,这我一辈子都不能忘。别说你了,就是干爹——甭管干爹怎么样吧,反正等我长大了,我是一定要孝敬他的。” 大少爷笑了:“这么乖啊?”紧接着他向前一探头:“过来,让我亲一下!” 小鹿不喜欢和人亲嘴,所以立刻挣扎着要跑。大少爷紧紧的抱住了他,同时边笑边说:“别跑别跑,你让我亲一下,晚上我带你出门看电影去!” 小鹿一听这话,当即回了头:“我不想看电影,你要是真愿意领我出门,那咱俩去北京饭店看跳舞行不行?”紧接着他又补了一句:“你要是嫌我丑,我就找个犄角旮旯呆着,不跟着你。等你要走了,你招呼我一声,我自己先出去,到汽车里等着你。” 话音落下,他嘴唇上一热,是被大少爷狠狠的吮了一口,吮出了“啵”的一声响。这一口来得太突然也太有劲了,简直把小鹿吓了一跳。 小鹿下意识的抬手一抹嘴,脸上神色不变,但是心里别扭了一下。这一口亲得让人不自在了,简直让他想起了他那位往他嘴里伸舌头的干爹。 他是个孤儿,一个干爹,一个大哥,都是对他有恩的人,并且是恩情大过天,大得让他无以为报。他念了这么多年书,不能白念,得明事理。为着这一份养恩,他肯为程家奉献一切,但若真是奉献了一切的话,他就什么都没有了。 半夜十二点多,大少爷带着小鹿回了家。他们并没有去北京饭店,因为那地方人多眼杂,大少爷不乐意带着小鹿往人多的地方挤。他们去了德国饭店,德国饭店也有个小小的跳舞厅,乐曲奏起来,虽也是一副歌舞升平的热闹场景,但总像是比北京饭店更肃静一点。而且那跳舞厅里还有专门的舞蹈家做表演,其中有一群白俄青年,穿着璀璨鲜艳的制服,排成队伍大跳哥萨克舞。小鹿喜欢音乐,更喜欢舞蹈,尤其是热闹的舞蹈。本来大少爷给他要了一杯果子露,让他乖乖的坐下看热闹,可是舞池中央的哥萨克舞一跳起来,他立刻就看得直了眼睛。身不由己的慢慢站起来,他个子不够高,而跳舞厅中的摩登男女又全围在了舞池四周看热闹,导致他伸着脖子踮着脚,扶着椅背直往起跳。 正是焦急之时,有一双结实的胳膊从后面搂住了他的腰。大少爷抱着他向上一挺身:“这回能不能看见了?” 小鹿张着嘴,这回看见了。 哥萨克舞连跳了两场,第一场,小鹿是被大少爷举起来看的;到了跳第二场时,小鹿的胆子稍微大了一点,便也挤到了人群中,真真切切的看了个够。 小鹿看得很高兴,回到家后还兴奋着。洗漱过后上了床,他照例是先躺在了大少爷的位置暖被窝,及至大少爷披着睡袍走过来了,他向后一缩让出了地方。 大少爷站在床边,脱了睡袍又脱裤衩,然后光着屁股上了床。电灯开关就安在了床头墙壁上,小鹿眼看大少爷要抬手关灯了,忽然按捺不住,光溜溜的跳下了床:“大哥,你等一会儿。” 说完这话,他站在床前,低头将一双赤脚踩进了皮鞋里,又顺手提了提身上的小裤衩。后退一步站在了地中央,他对着大少爷笑出了一口小白牙:“你先别急着睡觉,我跳个舞给你看!现在不跳,明天该忘了。” 大少爷用胳膊肘撑起了身体,饶有兴味的打量着他:“行,跳吧!” 小鹿蹲下来系紧了鞋带,皮鞋乌黑锃亮,衬得他两条腿笔直雪白,脚踝和膝盖的关关节节都是精致玲珑,流畅的线条顺着大腿往上走,走到腰间缓缓的收了,收成一捻细腰,从腰再往上走,是单薄的胸膛和纤细的手臂,单薄归单薄,纤细归纤细,可也隐隐有了一点肌肉的轮廓,可见小鹿这个孩子,很快就要长得不再是孩子了。 系好鞋带跺了跺脚,小鹿挺起胸膛一仰头,两条长腿随之绷紧。抬起双手一拍巴掌,他显出腋下一抹淡淡的毛。 巴掌拍完之后,他开始哼出了激烈的调子,同时手舞足蹈的跳起了哥萨克舞。虽然统共只看人家跳过两遍,但是他记性奇好,竟然一个动作都不落,能够一丝不差的从头跳到尾。这舞蹈的动作大起大落,小鹿跳到最后,几乎是要在地上摸爬滚打。忽然脚下立足不稳,他一屁股坐在了地上,摔出了“哎哟”一声。 与此同时,大少爷像忍无可忍似的,一掀棉被跳下了床。俯身拦腰抱起了小鹿,他转身就又要往床上跳。小鹿慌忙踢动了双腿:“鞋!还没脱鞋呢!” 大少爷顺势坐在了床上,一只手依然搂抱着小鹿,另一只手伸长了,去解小鹿的鞋带。鞋带一松,小鹿灵活的一蹭双脚,皮鞋就东一只西一只的落了下去。而大少爷俯身向床里一滚,带着小鹿滚进了热被窝里去。 屋子里凉,可小鹿身上汗津津暖烘烘。大少爷把他压到了身下,笑着说道:“小丑八怪,你真是个宝贝!” 小鹿喘着粗气,心里有些得意,也有些不好意思:“我学得像不像?” 大少爷和他鼻尖相蹭:“像,比那帮洋毛子跳得还好。” 小鹿挣扎着摇了头:“没人家好。他们有劲儿,我没劲儿,跳到后面就蹦不动了。” 大少爷赤身压着小鹿,只感觉小鹿的皮肤潮湿细嫩,若是换了别人这么汗流浃背的贴着他,他早躲了,可小鹿的汗他不嫌,他甚至还想折腾出小鹿更多的汗。 “小鹿……”他嗓子有点紧,声音也有点哑:“我又想亲你了。” 小鹿愣了一下,随即扭开了脸:“别亲了。” 他的脸是扭开了,可是耳朵脖子却是全露给了大少爷。大少爷思索了一瞬间,紧接着低下头,一口噙住了小鹿的耳垂。一条手臂从小鹿身下穿过去,他握住了小鹿的一侧肩膀;另一只手伸向下方,他又撕撕扯扯的扒下了小鹿的裤衩。他真真假假的低声发笑,而在断断续续的笑声之中,他开始用力吮吸着口中的耳垂。 耳垂脖子全是小鹿的痒痒肉,此时骤然受袭,痒得小鹿立刻就大笑出声。笑是不可抑制的,小鹿一边笑,一边心里发慌,因为裤衩已经被大少爷向下扒到了大腿。有滚烫梆硬的东西顶着他的大腿根,一蹭一蹭的不知是要怎么使劲;他下意识的并紧了双腿,同时拼了命的抬手去推对方:“别闹了!哈哈!再闹我就不在这儿睡了……大哥,真别闹了……” 小鹿本来就是细胳膊细腿,如今笑得上气不接下气,越发没了力气。大少爷呼出滚烫的气息,嘴唇顺着他的脖子往下走。走到锁骨停住了,大少爷用牙齿轻轻咬了他一下。咬过之后深吸一口气,那两片嘴唇继续往下蹭。蹭到一侧胸膛时,大少爷伸出舌头,用舌尖狠狠一碾小鹿的乳头。舌头是软中带硬,乳头却是硬中带软,小鹿惊叫了一声,张皇失措的抬了头往下看,可是未等他看清大少爷的脸,又有一只手拍上了他的屁股,指尖顺着他的股沟往下走,走得结结实实,简直刮得他肉疼。 也不知是哪来的力量,小鹿猛的来了个鲤鱼打挺,把大少爷硬从自己身上颠了下去。紧接着提了裤衩就地一滚,他一直滚到床尾蹲起了身。 第十八章 大少爷气喘吁吁的侧卧在床上,低下头望着小鹿笑,脸是笑着的,眼睛却是红的:“怕什么?小兔崽子,真不识逗!” 小鹿向后缩了缩:“用不着你逗。” 大少爷又一拍面前床褥:“过来睡觉!” 小鹿不置可否的垂下眼帘,正看到了大少爷伸到自己身边的赤脚。他是从小跟着大少爷一起长大的,对于大少爷的身体可谓是了如指掌,可是此刻,很惊讶的,他第一次发现大少爷的脚这么大——脚大,腿长,小腿生出一层稀疏的腿毛。顺着长腿再往上瞧,他看到了对方下身那一丛黑毛,以及毛里支出的那一根红棒槌。那棒槌勃发狰狞到了青筋毕露的程度,方才曾经贴着他的大腿和小肚子乱拱乱蹭了一气。 小鹿看到了这般地步,感觉自己已经看得够了。低头避开了了大少爷的目光,他横着挪,一直挪到床边伸下了腿。趿拉着拖鞋站起身,他小声说道:“我去外屋睡。” 大少爷霍然坐起:“你闹什么幺蛾子?赶紧给我回来!” 小鹿站在地上,从小都是这么光着睡觉的,可是今天,他忽然感觉自己像是少了层皮,非得套件睡衣才能安全。压住心中的嫌恶,他垂着头说道:“那你先把裤衩穿上。” 大少爷愣了一下,紧接着问道:“你是怎么回事儿?文明到床上来了?” 小鹿冻出了一身的鸡皮疙瘩:“你把裤衩穿上,把睡衣也穿上,你不穿,我就不上去。” 大少爷盯着小鹿,盯了半天,末了忽然冷笑了一声:“小兔崽子,长得人不人鬼不鬼的,肠子倒是挺花花。怎么着,以为我看上你了?你想得美!赶紧给我上来,要不然仔细我揍你!” 小鹿听闻此言,当即伸手向前一指:“你看你那个样儿!你成天挑我的毛病,其实就你最不像话!” 大少爷听到这里,索性光着脚丫子跳下床,打了个出其不意的突袭,一把就将小鹿拎回了床上。再一次把小鹿压到了身下,他一着急,索性说了实话:“小东西,我家养了你这么多年,把你养到这么大,今天我就是真把你当兔子用了,也是应当应分!” 小鹿在他身下一挣,咬牙切齿的回应道:“你家养我,我将来自然会报答你家。可是我不干那肮脏事儿!绝对不干,死也不干!” 大少爷一瞪眼睛:“反了你了!” 小鹿也瞪眼睛,而且眼睛比大少爷大,瞪起来更有威力。两人这么互相瞪了片刻,大少爷最后像是败下了阵。垂头把脸埋进了一旁的羽绒枕头里,他闷声闷气的说话:“小鹿,其实我是真喜欢你。你要是个姑娘,我一定娶你。” 小鹿抬起一只手,拍了拍大少爷的后背:“那你不成干爹了吗?” 然后,他的声音低了一点:“我知道你对我好,我往后也一定对你好。可你别当我是丫头,我早想好了,我这辈子要活得堂堂正正,不能像我爸那样,死了之后还要被人笑话。你别学干爹,我也不学我爸。咱俩做亲兄弟,好不好?” 大少爷摇了摇头,短头发磨蹭了小鹿的面颊,那头发很硬,扎得小鹿脸疼。 脸疼,心也疼,大少爷从来没向小鹿要过什么,而小鹿尽管没有什么,却是总想“给”他——给什么都行,只要他有,只要他给得出。 大少爷这回终于向他索要了。大少爷索要的,他正好也有,但是他不能给。今天若是给了,将来他就没脸再去见他的子孙后代。 小鹿十四岁,放眼前途,天大地大。他想自己将来会成为一个好丈夫、好父亲,他的家庭会是洁净体面,像余翰文家一样文明有礼。而他自己白璧无瑕、通体生辉,用双倍的圣洁,彻底洗刷掉他父亲给他带来的丑名。 小鹿滚到床里,靠着墙躺,一宿似睡非睡,总提防着大少爷会再和他动手动脚的胡闹。熬到后半夜,他朦朦胧胧的刚要睡踏实,如他所料,大少爷果然又热烘烘的拱过来了。 两人摸着黑在床上打把式,论体力,小鹿不是大少爷的对手,但他细胳膊细腿的十分灵活,并不很落下风。缩进被窝里乱钻一气,他最后从床尾溜下了地。光着两只脚站在地上,他呼哧呼哧的喘粗气,一边喘一边打开立柜往外抱毯子。黑暗之中,大少爷坐在床上怒道:“小丑八怪,给我回来!” 小鹿没理他,径自走到了外间堂屋。堂屋里摆着西式的长沙发和小茶几,小鹿裹着毯子往沙发上一倒,压出“咕咚”一声响:“我不跟你在一张床上睡了,我往后一个人睡沙发!” 大少爷趿拉着拖鞋赶了出来,弯腰伸了双臂要把他抱回卧室:“走!跟我回屋去!” 小鹿当即做了个鲤鱼打挺,再一次落了地。大少爷一直是个说翻脸就翻脸的狗脾气,他也习惯了,他不怕大少爷没事找事的来和自己吵吵打打,可是受不了大少爷这么没皮没脸的缠磨人。气冲冲的一头冲向了门外,他赤条条的跑到了院子里,扯着嗓子怒吼:“你再惹我,我就睡到外头!” 大少爷这回急了,抄起毯子撵上去,踩着门槛子大声喊道:“小兔崽子,妈的冻死你!” 深深的秋夜,风中寒意的确是侵肌刺骨,小鹿赤脚站在院子里,身上就只有一条小裤衩遮羞,一瞬间就冻冷了血;大少爷对着他耍了大半夜流氓,此刻光着屁股,还不如他。一脚门里一脚门外的站住了,大少爷下意识的披上了毯子,同时吆喝道:“赶紧过来!” 小鹿梗着脖子,和他对着吆喝:“不!” 大少爷一听这话,登时耍起了性子。小鹿固然倔强,可他也自认不是怂货。把毯子往地上一甩,他光溜溜的迈步出门,双手叉腰在风中一站:“行,我陪你站!白对你好了这些年,养你不如养条狗!今晚我就陪你站着,看看哪个先往回撤!” 小鹿瞪着大少爷,身上的鸡皮疙瘩起了一层又一层。两片嘴唇哆嗦起来,他冻得上下两排牙齿相击出声:“你忘了你骂我的那些话了?” 喊完这一句,他急得带了哭腔:“我今天要是跟你干了这事儿,我不就和他一样了吗?因为这个,我从小挨了你多少骂?你原来总让我学好,别像他似的让人笑骂。你说的那些话,我这挨骂的都记住了,你这骂人的怎么全忘了?大哥,外头冷,你快回去吧!求你了,你别闹了,快回去吧!” 大少爷圆睁二目,就不回去。他对小鹿骂过的那些话,他当然都记得。这是他一直放在心上的大事,什么都忘了,这事也不能忘。当初他让小鹿学好,是怕小鹿被人拐跑;现在逼着小鹿干那“坏事”,则是怕小鹿生出外心。为他人作嫁衣裳的行径,他做不出,也不肯做。活了十八年,只有他欺人,没有人欺他,哑巴亏,他一口都不吃! 所以他不回去,一辈子没挨过的冷,今夜一下子挨透了。他保持着双手叉腰的姿势,就感觉自己皮是硬的,肉是酸的,关节是僵的,连血液都结了冰碴子。饶是这么着,他也还是不回去。他没法再抓过小鹿痛打一顿,所以要狠狠的折磨自己。自己受了苦,小鹿看在眼里,心中一定也不好受。为了小鹿,他宁愿舍身作孽。 最后,还是小鹿败下了阵。 小鹿没说什么,单是踉跄着先走向了他,因为腿脚冻得麻木,全没了知觉。走到大少爷面前时,他伸出双手推搡了对方——他刚轻轻一推,大少爷就转身迈步跨过了门槛。 他跟着大少爷走,一路走一路推,一直把大少爷推上了卧室内的大床。自己找来毛巾擦了擦脚底的泥土,小鹿也爬上了床。 第十九章 翌日清晨,小鹿安然无恙,大少爷却是发起了烧。 大少爷这一国的院子里,平时就是春兰过来管管大事,又因为大少爷总不回家,所以连守在院内听候差遣的仆人都没有;非得得知大少爷是真回来了,仆人们才会在春兰的命令下赶过来当差。程廷礼那一国倒是很热闹的,不过早已举国迁去了天津小公馆,所以那边如今也是一片寂静。 在荒凉空旷的程宅之中,大少爷昏昏沉沉的躺在床上,睡一阵子,醒一阵子。起初即便是在醒的时候,他也糊里糊涂的不大晓事,及至到了午夜时分,他退了烧,脑子才终于清醒了。 睁开眼睛扭过了头,在暗淡的电灯光中,他看到了小鹿。 小鹿一身文明习惯,在家也穿得整整齐齐。坐在床边的椅子上,他俯身趴到大少爷胸前,正在打瞌睡。这个瞌睡的姿势一定是不舒服,因为他那轻轻的呼吸时断时续。一只手搭在大少爷的枕边,大少爷从被窝里伸出手,拉起小鹿的手看了看。 他总记得小鹿很小,一双手也是又软又薄,所以看着眼前这只手,就有些失神。这是一只很秀气的好手,手指不显骨节,长而且直,然而真不算小了,是个大孩子的手。 小鹿受了惊动,睡眼朦胧的直起了身。对着大少爷揉了揉眼睛,他小声问道:“你醒啦?” 大少爷低声说道:“要睡就上床好好睡。” 小鹿摇了摇头:“睡沉了,你就叫不醒我了。” 然后他伸手去摸大少爷的额头,摸完之后,眯着眼睛一笑:“是不是不烧了?” 大少爷哑着嗓子问道:“你一直在伺候我?” 小鹿慢慢收了笑容:“我……是。” 大少爷盯着他的脸,又问:“不恨我了?” 小鹿垂下了两排很密很黑的长睫毛:“不恨,你杀了我,我都不恨。” 大少爷沉默片刻,又开了口:“我这回要是病重了,病死了,你怎么办?” 小鹿眨了一下眼睛,眨得睫毛一忽闪:“你让我怎么样,我就怎么样。你让我死,我就死。” 大少爷苦笑了:“不怕死,怕我碰?” 小鹿抬眼望向大少爷,随即深深的吸了一口气,又长长的叹了出来:“大哥,我不怕死,我只怕活得不像个人。我是程家养大的,我的命也是你们的。我活着,不一定全听你们的话,可是你们如果让我死,我就去死。” 然后他再一次垂下了眼帘:“大哥,以后我在书房睡。” 大少爷一听这话,立时又想骂人,可是中气不足,略一动便是头晕目眩。对着小鹿怒视了片刻,他翻身向里背对了小鹿,而小鹿瞄着他的背影,一颗心沉沉的直往下坠。 小鹿恨不得让自己一步长成大人。长成大人,自己就可以给自己做个靠山。否则现在单枪匹马的,自己都觉得自己是势单力孤,本来以为大哥很可依靠,然而大哥变化起来,竟是格外的邪性,忽然间对自己谈起了情说起了爱,还不是好谈好说,一味的只是纠缠,让人面红耳赤气急败坏,恨不能生对翅膀,远远的飞了。 小鹿低着头,茫茫然的做思索状,其实脑子里也没有清楚的想出些什么内容。忽然留意到大少爷从被头上露出了一半肩膀和一小片后脊梁,小鹿欠身给他拉扯棉被盖严实了,怕他再受了凉风。 大少爷一动不动,心里想不通。他认为小鹿天生就该是自己的。自己对待别人是三心二意,可对待小鹿,必定会有始有终。虽然两人的关系总是好一阵歹一阵,不过无论好歹,他见了小鹿,心里总是觉得亲——小鹿小的时候,是亲;小鹿现在长大了,有身量有模样了,亲上面又加了爱。 尤其是这两年,他们道不同不相为谋,略略的生分了一点。那点爱加上这点生分,让他越发感觉小鹿诱人。他经常是连着十天半个月不见小鹿一面,偶然见了,他心里会一惊,因为发现小鹿竟然长得这样美丽。 每次见了面,每次都吃惊,大少爷的一见钟情,是可以反复发生的。 然而小鹿对此一无所知。小鹿常年穿着学校里的西装制服,从冬到夏几乎总是一个装束,像个文明的小宗教徒一样,他抱着书包出出入入,走路的时候目不斜视,只对着书本使劲,娱乐是看西洋画报和吹口琴,吹的全是圣歌的调子。 大少爷在外面是个八面玲珑的活泼人物,因为老子是个真有兵的军阀,所以欺男霸女的事情,他也敢干。然而回了家,他拿小鹿没办法。对着小鹿,他做不出那霸王硬上弓的举动。 小鹿思前想后,末了感觉自己拿大少爷也是无法。凌晨时分,他见大少爷浅浅的睡了,便起身回了外间堂屋,和衣倒在了沙发上。 从这一天起,小鹿当真是搬到书房去住了。 春兰见了此情此景,嘴里不说话,心里则是很赞成,因为依着春兰的眼光来看,小鹿很快就会从半大孩子长成大小伙子,届时两个青年男子同床共枕,说起来终究不是什么好听话,尤其程家家风与众不同,老爷已经是那个样子了,谁知道少爷到底会随了谁? 为了表示支持,春兰像个管家大奶奶似的,支使人给小鹿安了一张小铁床。小铁床靠着墙角,床头掩人耳目的躲在书架与墙壁之间。 大少爷起初不理他,和他打起了冷战。如此过了足有一个礼拜,这天入夜时分,大少爷终于忍不住了,走进书房告诉小鹿:“被窝里冷,我没法儿上床了。” 小鹿已经脱得只剩了裤衩衬衫,拥着棉被坐在小床上,他仰着脸看大少爷:“让人给你灌个热水袋?” 大少爷气哼哼的答道:“我用那玩意儿上火!” 小鹿叹了口气,掀开棉被穿裤子穿鞋,披上外衣率先出了书房。及至进了卧室,他快手快脚的脱了个半光,然后一言不发的钻进被窝,躺到了大少爷的位置上。 大少爷在床边坐下了,居高临下的看他:“凉吧?” 被窝里的确是凉,小鹿冻得直打哆嗦,瑟瑟发抖的说道:“大哥,咱家怎么不装暖气呢?暖气比炉子好多了,又暖和又干净。” 大少爷把手伸进了被窝里:“你在哪儿看到暖气了?” 小鹿答道:“余翰文他家里就装了暖气管子。他家原来是南边人,把暖气管子叫做热水汀。” 大少爷的手停在了棉被下,距离小鹿只有咫尺距离:“他家还有什么好玩意儿?” 小鹿想了想,随即笑了一下:“他家的洗澡屋子,墙壁全贴了白瓷片,看着特别亮堂。” 大少爷微微低着头,看棉被下小鹿的身体起伏:“怎么还跑到人家的洗澡屋子里去了?” 小鹿这回迟疑了一下:“我……我那天在他家洗了个澡。” 大少爷脱鞋脱衣服,然后掀开棉被上了床。一把搂住了作势要起身的小鹿,他低声说道:“别走,陪我睡一宿,我想你了。” 小鹿抬眼看他:“那你好好睡,别跟我闹。” 大少爷点头答应:“嗯。” 大少爷说话不算话,半夜还是小打小闹了。 他躺得安静,但是手不老实,顺着小鹿微凹的脊梁骨往下走,走到腰间,停下来摸一摸掐一掐,再往下滑到屁股蛋了,停下来再抓一抓揉一揉。小鹿的腰细而软,显得屁股格外浑圆,五指抓下去,能抓到满把柔细的嫩肉。手指托着那肉逗一逗,能逗得屁股蛋一颤一颤。 小鹿醒着,但是呼吸悠长,像是睡得很沉。他想大哥这纯粹就是欺负人,大哥在外面一贯的眠花宿柳,身边永远不会缺人。而自己长得这么丑,他还要来纠缠自己,可见不过是拿自己开心罢了。 小鹿不言不语,心里有数。到了第二天上午,他见大少爷没有要出门的意思,便开口问道:“大哥,你什么时候给我找学校啊?” 大少爷揽镜自照,越照越感觉自己生得风流倜傥,很讨人爱:“这你着什么急!你都连着上那么多年学了,难得这回有了机会,让你也好好玩上一阵子。晚上带你去西餐馆子吃饭,吃饱喝足了,再带你去德国饭店看跳舞,怎么样?看跳舞还是看戏?你自己选。” 小鹿听闻此言,心中纳罕:“你今天不出去玩儿了?” 大少爷大喇喇的答道:“不玩儿了,也不出门了,往后我就留在家里,跟你过了。” 第二十章 德国饭店的跳舞厅里,来了一位印度舞蹈家,是个又黑又瘦的小女人,穿得可是花枝招展,在那弯弯绕绕的热带音乐声中,她大蝴蝶似的满场乱转,总像是下一秒就要振翅飞起来。跳完一场印度舞之后,音乐调子一变,舞蹈家伸展双臂换了舞步,晃着胸脯扭着屁股,跳起了夏威夷胡拉舞。 小鹿喜欢音乐和舞蹈,尤其是舞蹈家的舞蹈,技艺精妙,尤其让他开了眼界。摩登男女们围着舞池站成一圈,他平素从来不肯出头的,如今却也大着胆子挤到了前面,就为了能够看得清楚一点。及至舞蹈家舞毕一曲,他随着周围的绅士淑女们抬起双手,很热烈的欢笑鼓掌。大少爷站在稍远的地方,冷眼旁观,见小鹿这些年没有白在学校里混,真是越来越有体面样子。凭他这个彬彬有礼的做派,和他那一口半生不熟的外国话,满可以让他到外交衙门里当个小差了。 大少爷没有因此觉出自己的不成器,只是暗暗的惶恐,怕小鹿将来大鹏展翅,会飞个无影无踪。 后半夜,他们回了家。小鹿很兴奋,并且又提起了上学的话。大少爷笑眯眯的看他:“你给我跳个舞,我明天就去给你找学校。” 小鹿背着手,仰起脸对着他笑嘻嘻:“跳什么舞?你想看哪个?” 大少爷笑道:“你就给我跳那个舞蹈家的舞。” 小鹿得意洋洋的对着他一晃脑袋:“跳就跳!” 说完这话,他抬手一粒一粒解开西装纽扣,把上衣脱下来挂上了衣帽架。然后用双手把大少爷推到了角落里,他在屋子中央的空地上昂首挺胸的亮了个相。 哼哼呀呀的唱出曲调,小鹿举起双臂,两条胳膊纤细修长,以着繁复的姿势纠缠扭绞,虽然舞姿比不了舞蹈家,但是也有一点异域的风情。小鹿感觉自己的心是在随着身体行动,身体动得越活泼,心也跳得越喜悦。他忽然忘记了大少爷的存在,自得其乐的在一小片空场上载歌载舞、边唱边跳。 跳着跳着,他分心看了大少爷一眼,发现大少爷乖乖的站在角落里,正在对着他笑,笑得眼睛都要没了,一口整齐的白牙齿则是全亮了出来,反射着上方的电灯光。很久没见大少爷这么没风度的笑过了,望着大少爷的笑脸,小鹿生出如释重负之感,忍不住也笑了。 停下舞步站住了,小鹿抬手一抹额角的热汗,然后走到大少爷面前说道:“你要是愿意看我跳舞,我以后就总跳给你看。咱俩也别再打架了,干爹总不回来,我就你这么一个亲人,咱俩好好过日子吧!” 大少爷抬手摸了摸小鹿的脑袋。小鹿有一头乌黑厚密的好头发,而且很听话,随便抹一点生发油,就能梳得条理分明、有型有款。此刻小鹿出了汗,那头发也热烘烘的带了潮气。 “好。”大少爷听见了自己作了回答,答得口不对心:“咱俩好好过日子。” 小鹿抬手开始去解衬衫领扣:“趁着我现在身上热,我赶紧给你暖被窝。暖完了被窝,我也要回去睡觉了。” 大少爷一怔:“你还去书房睡?” 小鹿转身跑向了卧室:“我长大了,不能总和你挤一张床!” 大少爷不许小鹿走,然而小鹿如同脱兔一般,说跑就跑,竟也成功的逃回了书房。关闭电灯跳上了他的小床,他往自己的冷被窝里一钻,随即长长的吁出了一口气,感觉自己是既照顾到了大哥,又从大哥手里逃过了一劫。 紧接着,他突发奇想,决定明天撺掇着大少爷给自己找一家寄宿学校。读寄宿学校也多花不了几个钱,但是能让他的吃住全有着落。他想大哥若是总不见自己,大概那份欺负人的邪心思也就能渐渐淡了。 小鹿打得一手好算盘,然而大少爷不中他的计。当初说好了要给他找新学校,现在一天拖一天,始终是不肯行动。小鹿隐隐感觉自己是落进了大少爷的圈套,如果继续再受大少爷的摆布,自己的学业很可能会就此告终,便气得大喊大叫,叫了几声之后,他又感觉这没有用,于是暂时收了声,不叫了。 小落水狗似的屋里屋外来回转了好几圈,末了他冲回大少爷面前,红头涨脑的喊:“骗子,我找干爹去!” 大少爷露出惫懒模样:“找呗!让厨房给你预备几个馒头,你带着干粮往天津走吧!” 小鹿气得脑子里嗡嗡响,攥着拳头伸着脖子,他挣了命似的扯着嗓子吼:“我要上学!” 这一嗓子吼得狠了,吼过之后他喉咙做痒,忍不住连着咳嗽了好几声。大少爷从门后抄起了一只网球拍,对着小鹿的屁股抽了一下:“再敢咆哮,我可揍你了!” 小鹿看了大少爷那个嬉皮笑脸的模样,知道自己对他是说什么都白搭了,就气得当场做了个向后转,疯子一般的跑出了院子。 小鹿一鼓作气冲出了程宅大门。 他年纪小,身体好,两条长腿尤其是有力气,而且这力气被怒火催着,一鼓一鼓的不知往哪里发泄。出门之后他愣了愣,知道自己是无处可去,然而站不住,一阵风似的便沿着胡同往远狂奔去了。 没有目的地,跑到哪里都无所谓,他单只是想跑,想把自己这一身力气耗一耗。穿过胡同上了大街,他依然是一路疯跑,正是跑得来劲,迎面却是有个人顶头迎了过来,狠狠的和他撞了个满怀。小鹿踉跄着向旁一歪,随即被那人一把揪住了衣袖:“小鹿!” 小鹿气喘吁吁的抬头一瞧,登时站直了:“余翰文?” 余翰文是西装打扮,偏分头梳得锃亮,一张脸也是收拾得雪白。一只手紧紧抓着小鹿的袖口,他大声问道:“你疯跑什么呢?我正想找你哪!你是怎么回事儿?真退学了?” 小鹿张了张嘴,没有正面回答,而是反问道:“你怎么也在大街上逛?” 余翰文不耐烦的“唉”了一声:“今天是礼拜天呀!” 然后他拉着小鹿扭头就走,一直走到了前方路口的汽车旁。不由分说的把小鹿推进汽车,他随即自己也坐了进去:“你到我家去,有话咱们慢慢说。” 小鹿和余翰文是有友情的,也一贯很喜欢余宅的文明空气。不置可否的坐稳当了,他就听余翰文问自己:“你刚才到底忙着去干什么?急三火四的要在大街上跑?” 这个问题让小鹿有些窘迫,很为难的看了余翰文一眼,他小声答道:“我没怎么。我是和我大哥吵架了,一生气,我就跑出来了。” 余翰文握住了他的手,很关切的侧过脸去看他的眼睛:“你大哥又打你了?” 小鹿立刻摇了头:“没有没有,我俩就是拌了几句嘴。” 余翰文用力一攥他的手:“别骗我了。你说实话,他们家是不是对你不好?要不然好端端的,怎么就不让你念书了呢?” 小鹿一听这话,却是感觉余翰文误解了程家,几乎生出了几分回护之心。可若说起自家大哥那些心思,也都是龌龊得让人没法开口。这时候,余翰文又说道:“那天你那位大哥到了学校,教务长还没说什么,他先闹起了大爷脾气,教务长没有批评他,他反倒把教务长骂了一顿,这不是存心要让学校开除你吗?” 小鹿听到这里,脑筋一转,一颗心立时冷了一下。大少爷性子急脾气大,他是不在乎的;可大少爷若是心肠也变得曲折险恶了,那他可是不愿相信。“存心”二字被余翰文说得清清楚楚,他听在耳中,简直难过得不能抬头。好容易把心境重新平复了,汽车一停,他往外一望,发现自己已经到了余宅的侧门。 第二十一章 余翰文本是要冒险去程宅寻找小鹿的,结果半路下车喝瓶汽水的工夫,便和小鹿走了个顶头碰。依旧拉着小鹿的手,他兴致勃勃的往自己所居的房屋里走,心中怀着几分喜意,感觉自己和小鹿还是有缘分的。 余翰文是个孩子,自然没有正经的会客室,像往常一样,他把小鹿带进了书房。书房新换了红底白花的羊毛地毯,余翰文席地而坐,又让个大丫头端进了两杯热巧克力。小鹿捧着滚烫的瓷杯子,慢吞吞的开始说话,也没有长篇大论的追溯往事,只说大哥懒惰,不肯给自己找学校,自己一时气急,才跑了出来。 余翰文听了这话,很认真的想了又想,末了他一咬嘴唇,郑重其事的问道:“小鹿,你告诉我,你是愿意就这么在他家生活下去呢,还是想奋发图强,自己继续学些知识本领?” 小鹿不假思索的作了回答:“我当然不能一辈子都靠他家养活。” 余翰文抬手扶了扶鼻梁上的金丝眼镜:“那……” 他沉吟了一下,随即说道:“我养你。” 话音落下,他起身跑到写字台前,取出纸笔飞快的列了几个数学式子,末了回头对小鹿说道:“比利时中学,你也许是回不去了,不过可以进普通中学。普通的中学,一学期有个二十来块钱学费就够了,生活费更是有限,根本花不了几个钱。我一个月有二十块钱的月钱,平时没地方用,也无非是把它拿去吃了喝了,或者买些无用的小玩意儿。现在我用这笔钱送你去上学,不是比吃喝玩乐更有意义吗?再说就算真不够的话,我也还可以去和大姐要点儿。爸偏疼大姐,这一次出国前,偷偷给大姐留了几百块钱,妈都不知道的。” 小鹿听了他的话,先是目瞪口呆,及至听到最后,他捧着瓷杯子站起身,惶惶然的一味只是摇头:“不,不,余翰文,我知道你是真心为我好,可我不能到哪儿都做寄生虫。再说大哥要是知道了,一定饶不了我。” 余翰文听了他这话,感觉他像是怕极了他大哥,心中就有义愤:“没事儿,你就留在我家里,他还能把你硬抓回去不成?” 话音落下,房门一开,余家大小姐步伐轻快的走了进来。小鹿转身一瞧,只见她穿着一身玫瑰色薄呢子洋装,上面翻着大领子,随便系了一条小围巾,下面露出两条滚圆笔直的小腿,脚上穿着高跟小皮靴,正是个美国女郎的打扮。而余翰文见她来了,勉强开了个玩笑:“大姐,你和文豪约会完毕了?” 余家大小姐蓬着一头卷发,脸上脂粉鲜艳。对着小鹿笑着一点头,她跳跃着进了来,倚着写字台站着笑道:“去你的!你可别糟蹋了文豪这两个字!” 余翰文恨不能立时把他大姐推出去,以便自己和小鹿谈正事,然而余家大小姐自己不肯走,他也不敢真动手:“你不说他会做新诗,是有名的诗人吗?” 余家大小姐模仿话剧演员的姿势,抬起双手叹了口气:“听他瞎说!他不过是个在报馆做事的穷小子,连篇文章都翻译不利落,至于他做的那些新诗,也只有他在的那家报馆肯发表。总而言之,你可别把这种穷酸书生和我放在一起打比方,要和我做朋友,至少也得是个西洋留学生。” 说到这里,余家大小姐又懒洋洋的翻了个白眼,然后自得其乐的离了书房。余翰文见状,先是松了口气,然后关闭房门,回到小鹿面前继续苦劝:“你现在若是不痛下决心的话,这一生都要被你大哥耽误了。” 小鹿方才出了神,如今听了这话,他如梦初醒一般,忽然说道:“余翰文,你看凭我的资格,能不能找一份工作?” 余翰文眨巴眨巴眼睛,又扶了扶眼镜:“你?” 小鹿热切的望向余翰文:“我知道你是真心想帮助我,可我下了决心,不能再白花别人的钱。你看,我也念了六年的书,高深的学问虽然没有,不过字总是认了不少,读书写作都来得,英文也能讲几句。凭着我这一点小本事,可不可以找份职业赚点儿钱呢?等我攒够了钱,我再去找学校念书,这样大哥就不能再辖制我,干爹知道了,也不能怪我。” 余翰文惊愕的望着小鹿,感觉小鹿像是被一条绳子五花大绑着的,略动一动,就要牵扯到程家的人。 余翰文把余家大小姐追了回来,让这位大姐帮忙,给小鹿找一份职业。余家大小姐听了他这要求,感觉很是好笑,于是就当着小鹿的面,当真笑了一场。 小鹿红着脸坐在写字台前,双手还捧着那杯凉了的巧克力。被余家大小姐笑话的感觉是难以言喻的,窘是很窘,但是窘里面也有一点愉快,因为余家大小姐笑得很高兴。 给大少爷跳外国舞的时候,他看见大少爷笑得见牙不见眼,心中也是一样的愉快。理智上,他知道大少爷很难缠,而且将来可能会变得越来越难缠;但是在感情上,他还是希望大少爷好。 不止是大少爷,对待干爹,他也是一样的心思。 余家大小姐虽然是位妙龄的少女,然而心大,笑时是真笑,笑完也就罢了。一个电话打给她的文豪朋友,三言两语的,她就把小鹿介绍给了文豪所在的报馆。那报馆是一家小报,专登一些奇闻艳遇之类的惊人消息,十分的勾人,所以处于蒸蒸日上的状态。副刊有个叫做“海外奇谈”的栏目,上面登载着不甚新鲜的西洋新闻,这新闻的内容倒是真实可信的,因为全部摘抄于真正的外国报纸,并非杜撰。 这家报馆的经理兼总编辑,吝惜金钱,一直雇佣着一个中学学生给他翻译这外国的旧闻,也不要文笔老练,只要看起来是通顺的中国话就成。如今那中学生升级进了大学,不肯再做他这生意,于是经理随手抓人充数,听文豪说有一位教会学校毕业的少年,中西文皆通,便一口应承,要把这差事交给小鹿,但是丑话说在头里,一个月就只给小鹿三十元钱。要说理由,也是振振有词,因为小鹿还是个孩子,水平必定不高,而且这个差事十分轻省,若是哪个编辑略勤快一点,简直可以兼了这个差,报馆连这三十元都不必花。 经理兼总编辑预备了理由,预备用来和小鹿讨价还价,然而小鹿毫不犹豫,一口答应了下来。经理兼总编辑满腔的心花未能开放,对着小鹿张了张嘴,他简直有点失落。 小鹿的日子,又有盼头了。 他每周从报馆领回一捆外国报纸,回家之后挑选有趣的逸事,翻译出七篇来,就足够一周刊登了。大少爷没有总呆在家里的道理,偶尔白天回来瞧一瞧,他见小鹿在书房里翻着词典读读写写,仿佛正预备着要自学成才,安静得简直可疑。但是走近了细看,他发现小鹿的确是在写文章学英文,让人挑不出毛病来。 大少爷挑不出毛病,于是就嘀嘀咕咕的又出门了。 小鹿不理他,每天下午必定外出一次,乘坐洋车往报馆去交稿子。报馆位于一所小四合院中,里面的编辑们也全是洋派的青年人。这些人工作不甚勤谨,写字桌上永远堆着稿子和瓜子皮香烟蒂。茶水杯里凝着茶渍,常年难得一刷。小鹿一来交稿子,便有人笑呵呵的招呼他,又抓了零食给他吃。小鹿起初还摸不清头脑,后来渐渐发现这些人似乎是真对自己有好感,便是十分诧异,因为一直感觉自己纵算不是奇丑无比,也是怪头怪脑,照理来讲,似乎不被人嫌弃就是好的了。 小鹿渐渐的大了胆子,也敢在报馆里坐上一坐,听这些人谈一谈文坛逸事和梨园掌故,然而偶尔也会坐不住,因为青年们口无遮拦,时常是谈着谈着就入了下流,又爱拿着小鹿打趣。小鹿听不得他们满嘴流油的大讲如何逛胡同如何挑妓女,因为若是想听这个,家里那位大哥满可以口述一本这方面的百科全书。 第二十二章 报馆就是这么个雅俗兼具的所在,小鹿探险一般的忙碌了一个月,最后果然从会计那里得到了三十块钱。兴冲冲的跑到了余宅,他见了余翰文的面,红着脸递出了一只彩色扁纸盒。 余翰文接过盒子,莫名其妙:“这是什么东西?” 小鹿不好意思的笑了:“是德国来的彩色铅笔,我今天得了薪水,买来送给你当礼物。” 余翰文托着盒子抬头看小鹿,看了半天不说话,末了他把盒子往身边桌上一放,不由分说的上前一步,拥抱了小鹿。 小鹿也拍了拍他的后背,心中一时间百感交集:“谢谢你。” 余翰文稍稍向后撤了撤身,和小鹿额头相抵,同时从金丝眼镜的上缘射出目光注视小鹿。小鹿迎着他的目光睁大了眼睛,眼睛被一圈黑睫毛簇拥着,黑眼珠也大成了一颗围棋子,棋子上面荡漾着水光。 眼睛大,眉毛长,鼻梁上的皮肤紧绷透光,脸蛋有着细白的底子,独在面颊透出了浅淡的血色。余翰文的目光顺着小鹿的直鼻梁往下走,最后停在了对方的嘴唇上。小鹿的嘴唇棱角分明,微微张着,隐隐露出了雪白整齐的牙齿。余翰文总感觉小鹿的唇舌会是甜的,没有证据,大概只是因为对方生得美。 “知道你退学那天,我回家哭了一场。”余翰文低声说道:“就因为我不能天天见到你了。” 小鹿笑了一下:“你怎么像小孩儿似的?” 余翰文没回答,单是对着小鹿端详。小鹿终于是被他看得不好意思了,挣开他的怀抱横挪了一步:“你帮我留意着学校,要是有合适的,就替我记下来。” 余翰文没言语,同时下意识的往窗外望了一眼,窗外没人,房门也是关着的。余翰文缓缓的收回目光,心里像有一股劲催着他似的,他也横挪了一步,又站到了小鹿面前。 然后他一言不发的向前探头,对着小鹿的嘴唇就亲了一口,是撅着嘴亲的,吮出了轻轻的一声响。小鹿吓了一跳,但是后退一步之后定了定神,他却也没觉得余翰文这举动有多讨厌。抬起手背一抹嘴唇,他望着余翰文不做声。 余翰文低下了头,从脸一直红到了脖子,嗓子也细了,说起话来嘤嘤嗡嗡:“小鹿,我……我真喜欢你。” 小鹿缓缓的一摇头,声音也很小:“这样……不好。” 余翰文乖乖的“嗯”了一声,随即又期期艾艾的说道:“反正……你知道我的心意……就行。” 小鹿检讨内心,认为自己是绝没有兴趣去亲余翰文的,但是被余翰文亲了,也不至于嫌恶欲呕,因为知道余翰文是个干干净净的好少年。 没想到家里的大哥说喜欢自己,外面的余翰文也说喜欢自己,小鹿暗暗的纳罕,同时又是摸不清头脑,不知道这两个人到底是怎么回事,竟然会如此的没眼光。不过也许是大家认识得久了,自然的相处出了感情。 余翰文拉着小鹿席地而坐,两人靠着墙,全都不说话。余翰文微微侧身倚了小鹿的肩膀,小鹿也歪头靠了余翰文的脑袋。没有东西吃,也没有画报读,但小鹿感觉这样居然也很好,安安静静的,身心都随之净化了。 可惜,他没能由着性子净化多久,因为大少爷行踪不定,而他须得赶在天黑之前回家去。 小鹿到家之后第一件事,是藏钱。 他把钞票夹在了一本书里,又把书放到了书架最高层,刚把书放好,大少爷就回来了。 大少爷今天孝心发动,居然主动的去看了看他那亲娘。没看的时候,他也有一点惦记着她,及至见了面,衰老干枯的程太太板着一张脸,对儿子是一句温柔的好话也没有。大少爷在她身边坐了一会儿,难受得如同坐牢一般,很快就把孝心抛去了九霄云外,逃难一般的逃回了他的小院。 进门见到小鹿,他开始发牢骚:“哼,本来想带你出趟远门见见世面的,结果今天我这么一打听,才知道现在南边那仗都打乱套了,现在想去上海,门儿都没有!” 小鹿跟着他进了上房堂屋:“你好好在城里呆着吧,北京城还不够你玩的?” 大少爷回头看了他一眼,随即笑了:“小东西,你还管起我了。” 小鹿很怕大少爷发脾气,所以要哄着他说话:“我还不是为了你好?你不听话乱跑,一旦跑出了事儿,干爹非踢你不可。” 大少爷转过了身,一屁股坐在了沙发上:“怎么着?现在知道心疼我了?” 小鹿听他话锋不对,立时闭了嘴,走进卧室自己给自己倒茶喝。然而一杯茶没喝完,他听见身后起了脚步声,正是大少爷走了过来。 大少爷这回没碰他更没撩他,只说:“晚上回来睡。” 小鹿清了清喉咙,低头放下了茶杯:“不。” 大少爷沉默片刻,末了又说了一句:“咱俩都分开一个多月了,你不想我,我还想你呢。” 小鹿硬着头皮,想要开个玩笑蒙混过去:“那你快点儿结婚吧,结了婚就有人跟你睡了。” 大少爷冷哼了一声,也或许是冷笑了一声:“半个多月前,爸爸在天津,还真给我张罗了一门亲事。赵秘书到北京找的我,让我去天津去和女方见个面——说是段大帅家的一位小姐,比我小一岁,照片都给我带过来了,你别说,长得还真挺好看。” 小鹿愣了一下,随即说道:“那不是挺好的?” 大少爷答道:“是挺好的,可我不是等着娶你吗?” 小鹿听了这话,心里一阵难受,只感觉自己既像是受了侮辱,又像是辜负了大少爷的爱意,反正怎么着都是不对,不是自甘下流,就是狼心狗肺。把手里的杯子往桌上一顿,他忽然很想发一阵疯——手舞足蹈的,跳舞似的,一头冲到墙上撞个稀烂,肝脑涂地,一切债务全都一笔勾销! 但是他屏住呼吸忍了又忍,硬是忍下了这一股邪火。等到这股火真是被他压进胸膛里了,他才咬着牙低声说道:“我是男的。” 大少爷理直气壮的说话:“我知道你是男的。一起在这个家里长起来的,谁也别装傻。男的怎么了?你看咱家老爷子,不是男的他还不要呢!” 小鹿听到这里,骤然有些伤心:“我不愿意,你还要逼我吗?” 短暂的沉默过后,大少爷答道:“你不该不愿意。原来你爸伺候我爸,现在你伺候我,天经地义,理所应当,凭什么你说不愿意就不愿意?你不愿意,我还愿意,难道我的话就不是话了吗?我告诉你,咱俩就是天作之合。是,你现在是不大,但是我可以再等你几年,只要你跟了我,我一定收心回家,不再出去玩儿。你放心,我要管就是管你一辈子。” 小鹿听到这里,转身绕过了大少爷往外走,一边走一边头也不回的答道:“我不干,我不当兔子。” 第二十三章 大少爷改变了战术,要用软刀子割人的肉。小鹿既然不肯顺着他说话,他就赌气不吃晚饭。十八九岁的青年,又长得高大醒目,气哼哼的往堂屋里一坐,小鹿看着他,就感觉整个院子里的空气都不对了,大少爷头顶上简直是有乌云盖着的。 人在堂屋里,他靠着墙站了一会儿。见大少爷始终是不言不动,就试探着走到了沙发后,轻轻拍了拍对方的肩膀:“我让厨房给你送壶热咖啡呀?” 大少爷不吭声,只给小鹿一个肩宽背阔的后影。 小鹿收回手,收到半路,顺势又抓了抓大少爷的后脑勺:“那你想怎么样?我又惹着你了?你搅得我连书都念不成,我还没有和你算账呢,你反倒挑起我的毛病了。” 大少爷坐得十分稳当,依然是不肯搭理人。 小鹿攥了拳头,不轻不重的向他后背击了一拳:“我……我吹口琴给你听,好不好?” 大少爷这回终于有了反应,他微微侧了脸,眼睛盯着地面说道:“你给我跳支舞吧!就跳那个俄国舞,累死你个小兔崽子!” 大少爷满拟着小鹿不会跳,哪知道小鹿蹦蹦跳跳的从沙发后面转到他眼前,竟然当真是哼着曲子载歌载舞起来。大少爷看着活蹦乱跳的小鹿,本来心里是有怨气的,然而看着看着,不知怎的,忍不住就笑了。小鹿看见他笑,如释重负,也跟着笑了——真要论打架,他是不怕大少爷的,可他越是长大,越不想打。他宁可处处让一步,只求大少爷别耍脾气,能够和自己一起快快乐乐的生活。 小鹿跳了个汗流浃背,然后和大少爷坐下来,一起吃了晚饭。 吃饱喝足之后,大少爷和他又拉拉扯扯的闹了起来。起初两人嘻嘻哈哈,是很友爱的,然而闹着闹着就不对劲了。大少爷总对着他的裤裆使劲,非要扒了他的裤子“看看”。并且保证“只是看看”。小鹿感觉这不是个好兆头,连踢带打的想要逃回书房,可惜他比大少爷矮了至少一个脑袋,大少爷一旦急了眼,他就真不是对手。 所以后来他仰卧在床上,裤子还是被大少爷扒了。他不但露了屁股,下身也被大少爷揉了两把。揉过之后,大少爷气喘吁吁的笑道:“小兔崽子,上边吵着不愿意,下边硬得这么快!” 小鹿真是烦死他了,偏又打不过他。大少爷喘,他也跟着喘,硬的确是硬了,可一点快活的感觉也没有,他单只是想逃。扯着将要变声的嗓子,他简直喊成了吱哇乱叫:“你快点儿松手!别弄我!” 大少爷合身压住了小鹿,一只手被他夹在了两人下身之间。手指攥住那根家伙,大少爷感觉自己像是攥住了一根饱满新鲜的芽子,非常的嫩,略搓一搓,就要搓出汁液来。 于是他就真的调动手指开始了动作,而他身下这个拳打脚踢的小鹿也随之老实了,一条抡起来要打人的胳膊半路落下来,落到了他的后脖颈上,落成了搂抱环绕的姿势。 忽然很紧张的向前一挺身,小鹿勒紧了大少爷的脖子,同时很低的惊喘了一声。 大少爷任着他勒,只等他把胳膊松开了,才单手撑床站起了身。另一只手上淋淋漓漓的不干净,掌心手指上全是浓稠的白浊液体。 一声不吭的出门去洗净了手,大少爷再回来时,发现小鹿坐在床边,已经系好了裤子。 一转身坐到了小鹿身边,大少爷小声问道:“这可不算欺负你吧?” 小鹿是面红耳赤而又垂头丧气的,斜着瞟了大少爷一眼,他无精打采的说话:“以后你别这么跟我闹。” 大少爷和和气气的小声说道:“今晚儿肯定不闹了,你留下来跟我一起睡。” 大少爷半逼半劝,把小鹿撵进了自己的被窝里,又把自己的一条胳膊伸给了小鹿当枕头。小鹿枕着他的胳膊,仰面朝天的闭了眼睛。他们从小就是这么睡的,大少爷伸手轻轻一搂他,他就自然而然的滚到了对方怀里。 电灯关闭了,今天夜里没月亮,屋子里黑的不见五指。大少爷睁着眼睛,想小鹿小时候长得可真丑,怎么能那么丑呢?相貌丑,身体弱,脾气还大,还打不过自己。小鹿要是总那个样子,其实也不坏。那样的小鹿,一定是没人要的,把那样的小鹿放在家里,自己也一定是安心的。 大少爷没在军队里混过,可在大部分时间里,都像个狡黠暴躁的的老油子,唯独今天夜里,他最像一名真正的十八岁青年,躺在黑暗中,静静的想心事。 想到最后,他决定再不逼迫小鹿了,等到小鹿再大一大,让小鹿自己做选择。免得爱人做不成,反倒先闹成了仇人。 大少爷那边一平和,小鹿这边立刻就有了知觉。 他试探着又向大少爷提了一次上学的事情,大少爷含含糊糊的打马虎眼,不肯正面的回答,摆明了是想把他养在家里做闲人。小鹿既然看明白了,就也不再废话,继续每天遮遮掩掩的跑一趟报馆。有时候他被大少爷困住了,实在不得脱身,就经常提前往报馆多送几篇文章,若是连着一两天去不成,也不至于耽误报馆的业务。 时光易逝,转眼间到了冬天,小鹿做得机密,竟是一点风声也没露。这天下午,他从报馆正门中走了出来,迎面却是看见了余翰文。 余翰文穿着及膝的粗呢大衣,头上戴着一顶华而不实的小礼帽,乍一看已经有了青年绅士的模样。小鹿迈开大步跑到他面前,从衣兜里掏出一只信封向他晃了晃:“又发薪水了,你猜我现在已经攒了多少钱?” 余翰文夺过信封,打开来瞧了瞧:“你得攒了五十多块了吧?” 小鹿笑着竖起一根手指:“加上今天这些,正好一百块整!” 余翰文也是富人家的子弟,本来是不把一百块钱放在眼里的,但因这一百块钱全是小鹿凭着本领挣回来的,他就觉得这一百块意义非凡,下意识的做出了诧异表情,他又惊又喜的说道:“那你明年开春,不是就可以去找学校了吗?” 小鹿抿着嘴笑,一边笑一边连连的点头。 余翰文把信封塞回他的口袋里:“你把钱收好了。找学校的事情包在我身上,我去给你打听,一定给你找个好学校。等到中学毕业了,咱俩还到一家高中念书。” 小鹿想象了一下那样的生活,感觉简直美好得无法言喻。用脚上皮鞋踢了踢地上的冻土和雪块,他双腿做痒,高兴得简直想蹦想跳。 余翰文又问:“咱俩一会儿看电影去吧,我有两张票子,是大姐给的。” 小鹿抬头看了看天光,随即摇了头:“不成,今天干爹回家,大哥肯定也得早回来。他回来了看不见我,又是一场事儿。你现在不是放寒假了吗?你在家等着,我这几天一有工夫,就给你打电话。” 余翰文听闻此言,无可奈何,只好是和小鹿就此分了手。 小鹿拦了一辆洋车坐上去,匆匆的往程宅赶。离着胡同口还有老远,他就谨慎的下了车,凭着两条腿继续往回跑。刚一拐进胡同,他就看出程宅门口的阵势不同往日,不但门口两侧全排了整整齐齐的汽车队伍,而且墙外每隔几步便站了全副武装的士兵,看那意思,竟像是要把程宅团团围住一般。 平时程宅是个华丽冷清的所在,小鹿出出入入,只觉荒凉寂寞。今天程廷礼一回来,那种冷清之气登时一扫而空。戎装打扮的军官们吆三喝四出来进去,忙得走马灯一般。而小鹿进宅之后没走几步,前方就有个花枝招展的女人向他招了手,说话直通通的不客气,正是春兰:“你跑哪儿去了?怎么才回来?直接往老爷院儿里去吧,大少爷已经过去了!” 小鹿舔了舔嘴唇,没说什么,掉头就奔着程廷礼那一国去了。 第二十四章 程廷礼究竟是什么时候回来的,小鹿不知道;反正小鹿进了他那屋子里时,只见这位干爹还是一如既往的爱睡觉,此刻不早不晚的,他已经换上了睡衣。丝绸睡衣是西式的,质地闪亮沉重,袖口领口全用暗红的丝线绣了花样子。小鹿素来看不惯男人穿绣花衣服,然而程廷礼尽管已经年过四十,但是毫无发福老态,依然长身玉立,穿成这个样子,看着居然也挺调和。趿拉着拖鞋背着手,他站在屋子中央,对着小鹿抬眼一笑:“小混蛋,知道干爹今天回来,你还出去野跑。” 大少爷站在一旁,此刻也开了腔:“你上哪儿去了?” 小鹿对着程廷礼笑了,又看了大少爷一眼,然后小声答道:“我没上哪儿,就是出去溜达溜达。要是知道干爹今天回来得早,我就不出去了。” 程廷礼登时笑出了声音,又对着小鹿一招手。及至小鹿走到他面前时,他一弯腰,在一把大沙发椅上坐了下来。上下又将小鹿打量了一番,他低声笑道:“看你这一头汗,从外面一路跑回来的?” 小鹿实话实说:“本来是慢慢走的,后来看见胡同口里有兵了,这才开始跑的。” 程廷礼点了点头:“好,好,去把衣服脱了,拿毛巾擦擦汗。” 小鹿穿着一件花格子呢短上衣,这时就依言解了纽扣,脱了它要往衣帽架上放。一名小勤务兵赶了上来,双手接了衣服要为他代劳。小鹿没提防,冷不丁的见身边伸过来了一双手,竟是吓了一跳,上衣登时就脱手落了下去。小勤务兵倒是眼疾手快的,一把将那上衣托了住,同时只听“啪嗒”一声,一只信封从上衣口袋中落到了地上。 程廷礼见了,本是没往心里去;大少爷却是看得清楚,登时大踏步的走了过来,弯腰伸手要去捡;小鹿慌得一颗心在腔子里一颤,下意识的先人一步俯下身,将信封一把抄了起来。 大少爷捡了个空,于是直起腰对着他一伸手:“什么东西?给我!” 小鹿死死的攥住了信封:“是信,同学给我的信。” 大少爷瞪了眼睛:“同学?你连学都不上了,哪儿来的同学?” 小鹿看了大少爷这个狰狞面孔,不由得回头看了程廷礼一眼,想让干爹拦一拦大少爷,然而程廷礼微笑不语,是个旁观的架势。 “是原来的同学。”小鹿嗫嚅着说话:“新同学没有,旧同学也不许有了?” 大少爷依然保持着伸手的姿势:“就算是有信,那信也应该是寄到咱家里来,你把它随身带着,是什么意思?还是你刚和你那旧同学见了面?既然见了面,还写信干什么?” 说完这话,他骤然出手,硬从小鹿手中拽出了信封。那信封也没有封口,扒开来向内一看,便可见其中内容。大少爷此刻若是看到了信件,也就罢了;可是望着信封里的那几张钞票,他吃了惊。抽出钞票一数,不过是几十块钱,但对于小鹿这么个孩子来讲,已经堪称是巨款,尤其小鹿又是个从来不碰钱的人。 当着程廷礼的面,大少爷没有咆哮,而是心平气和的开了口:“说吧,哪儿来的钱?” 小鹿看了看大少爷,又看了看程廷礼,大少爷是平静的,程廷礼是微笑的,这两人的反应都让他心惊肉跳。不由自主的后退了一步,他走投无路,知道自己只能是实话实说了。 从嗓子眼里挤出声音,他垂头答道:“我自己赚的。” 大少爷笑了一声,笑得很冷,仿佛鼻子里呼出来的都是凉气:“怎么赚的?” 小鹿不敢再看人,将自己这份职业的来历全盘说出,一五一十,讲了个清清楚楚。大少爷一直没插言,及至小鹿说完最后一句,程廷礼笑了:“小瑞,咱家的孩子,竟然为了三十块钱给人家卖力气,你这大哥啊,我看做得是很不够格。” 大少爷横了小鹿一眼,依然是没有大发雷霆,只说:“丢人现眼。” 小鹿没觉着自己哪里丢人现眼了,要说丢人,大概也只是因为赚得少。三十块钱,都不够大哥在北京饭店的跳舞厅里消遣一次。 程廷礼这时向外喊了一名副官进来,含混的吩咐了一句。及至副官领命走了,程廷礼把小鹿拉到了身前,和颜悦色的问道:“小鹿,你是不是想要什么,小瑞不给你买?” 小鹿摇了摇头,同时就感觉干爹的手指在捻自己的手掌,那手指温热柔软,真不像是个军人的手。 “我是想去念书。”程廷礼的手让小鹿委屈了,小鹿很需要这样一只温柔的手来拍拍自己的脑袋:“跟大哥说,大哥也不当回事儿。” 程廷礼深深的点头,做了个恍然大悟的姿态,随即把小鹿的手牵起来,送到嘴边亲了亲:“不怕不怕,小瑞不给你钱,干爹给你。” 这话说完,那名副官带着寒气从外面回了来,双手奉上了一张支票。程廷礼把支票往小鹿手中一捺:“给你,记住,拿着它去东交民巷那边的花旗银行,银行里的人见了,自然就会给你钱。” 小鹿当即对着程廷礼一鞠躬,程廷礼的毛病忽然全不算毛病了,和硬邦邦的大少爷相比,干爹简直暖成了一股春风。 程廷礼又亲了亲他的手背,然后仰起脸问他:“干爹好不好?” 小鹿不假思索的答道:“好。” 程廷礼眯着眼睛看他:“喜不喜欢干爹?” 小鹿很痛快的一点头:“喜欢。” 程廷礼很陶醉似的做了个深呼吸,随即柔声又问:“爱我吗?” 小鹿这回愣了一下,感觉程廷礼这话不大对了。而大少爷双手插兜站在原地,若有所思的盯着地面一点,仿佛对于周遭一切都是视而不见、充耳不闻。 程廷礼没有等到小鹿的回答,但也满不在乎。自得其乐的又笑了几声,他自自然然的转移话题,对着大少爷开了火,话说得不客气,因为他这么优秀的老子,居然养出了这么个只知道吃喝玩乐的儿子,真是老天无眼。而如果儿子再这么不成器下去,他这位能打江山的老子,必定也要像打江山一样,打一打家里的混账儿子。 大少爷挨了顿不轻不重的骂,因为不算冤枉,所以也就老着脸皮听着,神情是严肃与惫懒的混合。小鹿偷眼瞟着他,看他这副嘴脸虽然不甚好看,但也不像个要大发淫威的模样,兴许自己这回不必大动干戈,也能逃过一劫。 及至程廷礼骂够了,方才前来送支票的副官弯下腰,不声不响的给他摩挲了胸口,是个让他息怒的意思。小鹿不由自主的扫了那副官一眼,发现这又是一张新面孔,当然是好看的新面孔,年轻英俊,放在哪里都算得上是一表人材。 副官一边摩挲着程廷礼,一边抬眼对着大少爷笑了一下。大少爷接收到了这个眼神,当即对着父亲躬了躬身,特地的做了个乖样子,小声说到:“爸爸,您要是没有别的教训,儿子就下去了。” 程廷礼没言语,单是很不耐烦的向外一挥手。 大少爷对着父亲又鞠一躬,然后让勤务兵把小鹿的上衣送了过来。看着小鹿把外套重新穿好了,他像个过分高大的小孩子一样,领着小鹿向外走去了。 小鹿曾经无数次的和大少爷手拉着手走路,尤其是见过干爹之后,更是必定要由大少爷拉扯着他往外走。可是今天两人走着走着,小鹿悄悄的把手抽了出来,因为忽然感觉自己也是个大人了,比大少爷也矮不了许多,这样的两个人手拉着手走路,大概看起来是不大像话的。 大少爷没挑他的理,自顾自的继续前行。待到回了自己的小院,小鹿追上他问道:“干爹这次回来,是不是就得等到过完年才能走了?” 大少爷西洋化的一耸肩膀:“谁知道呢!反正现在南边打仗打得正厉害,革命军不来,老爷子就轻省;革命军要是来了,老爷子兴许还得上战场呢!” 小鹿看他和气得异常,反而有些心虚了:“大哥,你……你别生我的气了,干爹给了我一千块钱的支票,我全给你,好不好?” 大少爷不屑一顾的一摇头:“谁看得上你这几个糟钱,我还用得着花你的体己?你别缠着我说话了,我今天得给老爷子当差,代表他给人送礼去。” 第二十五章 大少爷说走就走,小鹿心里七上八下的,只能是留在家里等他回来,然而大少爷彻夜未归,等到了第二天,大少爷依旧是不见影子。而在第三天的中午,程廷礼急三火四的启了程,也不在家过年,居然是又走了。 程廷礼刚一走,大少爷就回来了。 大少爷是在一个阳光明媚的下午出现在院子里的,进了院子就喊小鹿。小鹿应声跑出来,见他对自己不住的招手,就莫名其妙的走了过去:“干什么?” 大少爷上下审视了他,看他在这几个月里,又长高了一截子——真是要长大了,人大了,心也大了。 “你跟我来。”大少爷不带感情的说话:“找你有事儿。” 小鹿没穿厚衣服,直接跟着大少爷往院外走:“什么事儿?要是出门的话,那我可得去换大衣。” 大少爷不理会,带着他快步疾行。程宅是人少屋子多,虽然在春节前也四处的洒扫除尘张灯结彩,但是人气不旺,看着是个富贵的清冷相。把小鹿带到了一处空屋子前,大少爷停住脚步说到:“你进去给我搬点儿东西出来。” 小鹿环顾了四周,然后一边往里走,一边问道:“这不是放箱子的地方吗?你让我给你搬箱子呀?” 进门之后是里外两间,小鹿意外的发现这屋子是被人收拾过的,没有灰尘,几乎称得上是洁净。外间空空荡荡,只摆了一套桌椅。掀帘子进了里间一瞧,他见里间既无箱子也无柜子,反倒是靠着墙壁摆了一张小床,床上被褥崭新,瞧着还是张挺舒服的好床。 “大哥!”小鹿人在屋内,背对着窗户高声喊:“你不是要让我搬床吧?”他站在床边,弯腰拍了拍柔软的床褥:“这床我可搬不动,太大了!” 话音落下,外间忽然响起了“咯噔”一声,小鹿立时直起腰向外瞧,发现房门方才竟是被人从外面关闭了。他跑过去向外推了推,只觉房门纹丝不动,一扭头跑回里间窗前,他手扶着窗台去问窗外的大少爷:“你怎么把门给锁了?!” 大少爷站在窗外空地上,身边不知何时,多了几名手拿家什的年轻仆人。这帮仆人显然是早得了命令,此刻一拥而上,拿钉子的拿钉子,拿锤子的拿锤子,把大小统一的细长木板钉上窗框,如同制作栅栏一般,从外面封锁住了两扇玻璃窗。 小鹿这回可真是害怕了,慌忙转身又要往外间跑,可外间窗外也是叮叮当当。屋子里立刻就变的昏暗了,小鹿伸手去拨弄窗扇的插销,插销全都锈住了,根本不听他的话,而左右两扇窗子本来是要向外开的,如今受了那木板的阻挡,纵是插销灵活,也决计不能大敞四开了。 正当此时,大少爷出现在了窗前。望着疯狂拍窗的小鹿,他只抬手向里间床上指了一指,然后便面无表情的带着仆人们离去了。 小鹿不知道大少爷这是什么意思,眼看大少爷头也不回的真走了,他气喘吁吁的愣了愣,随即扭头跑回到了里间床前。先前他光顾着对这张床使力气,并不曾细细的打量过它,如今惶惶然的细瞧了,他才发现这床上不但枕褥俱全,而且那个绣花枕头下面还伸出了一角信笺。抽出信笺定睛一看,他就见那信笺上稀稀疏疏的写了几句大白话,正是大少爷的笔迹。 这般简明扼要而又赤裸裸的信,大概天下也是少见。在信笺上,大少爷让小鹿自己做选择,要么跟他相好,要么就留在这空屋子里坐牢,一直坐到同意和他相好。 小鹿对着这张玫瑰紫色的厚实信笺,将那内容反复读了两边,先前是看,看到最后,几乎转成了瞪——他看他这大哥真是要魔怔了! 至于那相好的意思,自然也不必多说,小鹿略想一想,都厌恶的将要作呕。弯腰把那信笺往床底下一丢,他用力的搓了搓双手,仿佛那信笺上带了大少爷的细菌,要把恶疾传染给他。 大少爷在外面玩弄感情肉体,那是大少爷的事情,他管不得,但是想让他跟着大少爷一起堕落,那是门都没有的事。一转身在床边坐下了,小鹿上下颠了颠,因为感觉大少爷这种行为纯属发疯,届时干爹知道了,必定不会由着他胡闹,故而在过了那一阵惊恐劲头之后,也就镇定了下来。 外间屋子安装了洋炉子,铁皮管子顺着天花板的四角走了一圈,所以里外两间小屋都是又干净又暖和,只是空空荡荡,让人没个消遣。小鹿百无聊赖的坐了一会儿,自己盘算着心事——稿子是一次给出去了四天的份量,所以这几天作了牢也没关系,不至于耽误了人家报馆的正业。 思及至此,小鹿起身,在这里外两间屋子里又转了转,顺便发现了通往卫生间的小门。卫生间里阴冷潮湿,不过安装了水龙头和抽水马桶。小鹿对着马桶撒了一泡热尿,心中还是很平静。 约摸过了三个多小时,有人开门送了晚饭进来,小鹿想逃,可来者是条五大三粗的莽汉,收拾他是轻而易举的事情,而且莽汉堵在门口,也根本没有他逃跑的路。小鹿犹犹豫豫的站在门前,末了发现自己今天的晚饭竟是刚刚出炉的栗子蛋糕。这东西是小鹿所喜爱的,所以捧着蛋糕走回桌旁,小鹿自得其乐的坐下了,开始用手揪了蛋糕往嘴里送。 冬季天短,小鹿吃饱喝足之后,窗外天光也就暗了。小鹿自去卫生间里洗漱了一番,然后脱衣上床。躺在柔软的新被窝里,小鹿发现这床睡着还挺舒服,比自己安在书房里的那张小铁床强多了。 第二天的伙食依然很不错,到了晚饭时分,送饭的大汉对小鹿说了话:“大少爷问你想好了没有,想好了就说话。” 小鹿站在桌边,揭开食盒的盖子,看里面是热气腾腾的小肉包子:“你告诉他,我不干!” 大汉听闻此言,没说什么,锁好房门离去了。 三天过去之后,小鹿终于稳不住神了。 好吃好喝与好床铺一起失去了吸引力,因为他还惦记着自己在报馆所担的那一份差事。辞职是可以的,不告而别就不对了,尤其是编辑们那么信任自己,自己一声不吭的说没就没,无论如何都是无理更无礼。 小鹿开始拍窗打门,扯着嗓子大喊大叫,要和大少爷面谈。可是他这边一急,大少爷那边反倒没了动静。如此又过了一天,正在小鹿心急如焚之时,有人从窗外木栅栏的缝隙中伸进手指,轻轻的叩了叩窗玻璃。 小鹿正在床上坐着发呆,此时闻声向前一望,立时一步跳了下来:“大哥!” 第二十六章 窗外的大少爷被木栅栏分割成了支离模样。对着小鹿笑了一下,他随即转身,走向了房门。 拿着钥匙的仆人打开了门上的大锁头,大少爷带着一身寒气,顶天立地的站在了门口。小鹿也冲到了他面前,对着他劈头就嚷道:“大哥!你疯了吗?你再这么闹下去,我真生气了!” 大少爷穿着一身粗呢子长大衣,围着个毛茸茸的狐皮领子。领子托着他的脸,脸很干净,是个英俊的青年模样。对着小鹿一扬眉毛,他的神情得意,声音却低沉:“小鹿……” 他慢吞吞的说道:“你发财的那家报馆,叫什么报来着?现在已经关门了。往后你就安安心心的住在这里,不必再惦记它了。” 小鹿一愣:“关门?怎么就关了门?” 大少爷懒洋洋的答道:“我叫了一队兵过去,房子我砸了,人我也都抓了。没房子没人,它可不是得关门?” 然后他把双手插进了大衣口袋,意味深长的观察着小鹿:“还有你那位好同学,叫余翰文是吧?我和他也见了一面,在他家里见的,不止见了他,也见了他那一对爹娘。他爸爸是个外交官,对不对?话说回来,这当过外交官的人,到底是有知识懂道理,用不着跟他动硬的,只要把话说到了,他就全明白。” 小鹿本来是在关心报馆编辑们的安危,如今听到这里,他立刻转了念头:“你说了什么?” 大少爷侧身往门框上一靠:“除了你,我还能说什么?” 小鹿听到这里,一颗心瞬间沉到了黑暗深处,底气都没了,声音也变得轻不可闻:“你……你是不是又讲我的坏话了?” 大少爷一摇头:“非也,我全是实话实说。” 小鹿望着大少爷,刹那间如被惊雷劈开了天灵盖,只感觉自己这一世英名付诸流水,这么多年,白努力了,白自律了。 嘴角颤抖着开始往两边咧,他气息紊乱,没遮没掩的露出了哭相。他最要脸,可天生的就没了脸。拼了命的要隐瞒,拼了命的要洗刷,可他再怎么拼命,也抵不过大少爷轻飘飘的几句话。 抬起袖子一抹眼睛,他哭出了一脸龇牙咧嘴的孩子相,“大哥”二字也抛弃了,他扯着喉咙对大少爷怒吼:“程世腾,你太坏了!你害我,你总害我!你杀了我吧,我跟你拼了!” 吼完这句话,他一头撞向了大少爷。然而未等他的头顶心触碰到大少爷,门口的仆人一拥而上,早为大少爷铸成了人墙,并且提前伸手抵挡了小鹿,不许他真往人身上撞。小鹿被他们推了个踉跄,站稳之后含着眼泪向前看,前面这些面孔,就算不认识,也是眼熟的——全是程家的人! 小鹿一直认为程家就是自己的家,虽然自己姓鹿,大少爷姓程,可是情浓于血,纵然不同姓,也是亲人。可是如今这么一瞧,他如梦初醒一般,骤然发现自己孤立无援,当真是个孤儿。 大少爷站在人后,看小鹿眼睛里亮晶晶的,分明是要掉眼泪,心里不由得疼了一下。惹得小鹿连哭带嚎自然不好,但是让小鹿由着性子往外跑,对于大少爷来讲,更不好。大少爷感觉自己一辈子也绕不过这个弯来——小鹿怎么可能不是自己的呢?怎么可能不和自己相好呢?难道不跟自己,他还想跟个陌生的外人吗? “你嚎吧!”大少爷冷着脸说话:“反正爸爸现在到保定去了,指不定什么时候回来。这里就是你跟我,我不搭理你,你自己爱怎么闹就怎么闹。什么时候知道听话了,我什么时候再放你。我还不信了,我管不了你个小兔崽子?这回我要不把你收拾老实了,我他妈就不姓程!” 大少爷说完这一席话,便带着仆人们走了。小鹿独自站在屋子里,嘴还咧着。眼泪顺着面颊往下滚落,他想自己这回和余家算是断了,往后也没脸再去见余翰文了。大少爷一直管他管得严,不许他和同学一起出门游玩,所以他的朋友极少,等到离了学校,越发只剩了余翰文一个。余翰文对他的种种友爱,他现在回想起来,简直感激得无法言喻;他对余翰文其人,也是满怀着情谊。然而感情再好又能怎样?大少爷已经一直找到余家长辈那里去了,纵算是余翰文不嫌弃自己,余家其余人等,想必也不会再给自己好脸色看了。 小鹿想哭,但他不是爱哭的孩子,所以流了几串眼泪之后,也就没滋没味的作罢了。 困兽一般的在屋子里转了几圈,他忽然大踏步的走到窗前,开始去用力抽拔窗户的插销。房间忽然闷热到了让人无法忍受的程度,小鹿想呼吸几口带着白雪味道的冷空气。可插销实在是报废了的货色,他咬牙切齿的费了无数力气,末了只蹭来了两手铁锈。 从这天起,小鹿当真坐起了牢,不出声,也不妥协。若是放在平时,他不介意放低身段去哄大少爷高兴,吹口琴也罢,跳外国舞也罢,他全不在乎。但是这一次,他决定抗争到底。大少爷想不通,他也想不通——他想大少爷原来和自己感情那么好,他怎么就忍心这样禁锢自己? 在这两间小屋子里,小鹿一住就是一个多月。 北伐的战火烧得正烈,南边的革命军以雷霆之势往北边打,程廷礼虽然只是个兵马有限的小军阀,但在这时也成了南京政府的靶子之一。他焦头烂额的耽搁在了外面,把家里的老婆孩子彻底抛去了脑后。于是小鹿眼巴巴的一直等到了大年三十,也没有等到干爹回来救他。 他能用冷水洗脸刷牙,但是没法洗澡,里里外外的衣服,自然也是一直没换。他一直认为自己挺聪明,脑筋柔软灵活,然而此时呆呆的抱着膝盖坐在床上,他发现自己的头脑正在僵化。 脑浆凝固了,神经麻木了,怒火发散着一点悠悠的热量,昼夜不停的自下向上烘烤着他的心。他什么都没想,也不知道有什么事情可以让他去想。屋子很热,空气干燥,他不知不觉的染上了舔嘴唇的习惯。舔完的那一瞬间,嘴唇很清凉很舒服,可是很快便重新又干燥起来。于是仿佛要吃了谁似的,他直着眼睛,伸出舌头一遍一遍的舔嘴唇,嘴唇鲜红,舌头粉红。 有时候,他会起疑心,怀疑其实干爹已经回来了,只是不知道自己受了禁锢。慌里慌张的下床跑到窗前,他抬手用力拍打着窗玻璃,开始嘶吼着喊干爹。喊得不好,因为正在变声,嗓子一阵一阵的不够用,而且说哑就能哑得一声都发不出来。 可是小鹿不能不喊,有血有火在体内鼓动着他,让他憋着闷着,随时都要发生大爆炸,炸得血肉横飞,炸得一了百了。嘶哑的声音是这样的低,这样的弱,急得他拍过了窗户又去拍门。嗓子都彻底没声音了,他弯着腰张着嘴,还在喊。 喊到最后,他蹲在地上,咔咔的咳嗽,喘得上气不接下气,嘴里甚至有了血腥气味。然后在接下来的好几天里,他都成了哑巴,而且喉咙疼得连喝水都困难。 第二十七章 这天夜里,他双目炯炯的躺在床上,大睁着眼睛往窗外望。玻璃窗全被成排的窄木板遮挡住了,但是木板之间留出缝隙,也足够他看清天上那一轮弯月。自己悄悄计算着日期,他估摸着今天应该是大年初五——大年下的,尽管外头从南到北都在打仗,但是炮火总归轰不进北京城,所以城里的人,无论穷富,也还是要照常的过年。 程宅的日子似乎是胡乱拼凑出来的,平日里主子仆人都像是临时搭伙,全都活得心不在焉,非得程廷礼回来了,宅子里的活物们才能抖擞精神,意识到自己若是倒退到前清时节,正经是在爵爷府里当差的人,而自己的顶头主子,也是个了不得的人物。 小鹿喜欢学校里文明肃穆的空气,一直希望自家的人也能紧张利落一点,不要活得这样暮气沉沉。所以在年节时候,他几乎是盼望程廷礼回家的。然而程廷礼回来的次数越来越少,今年他被军务缠住了身,更是干脆就没在家里露过面。 小鹿等干爹回来主持公道,救自己出去,等了又等,始终是没能把程廷礼等回来,他白等了。 然而他也还是不服软。他不知道自己该不该去恨大少爷。他不想恨,可大少爷把他当个奴隶和玩物看待,无缘无故的就把他圈了两个来月;恨,又像是他狼心狗肺,小时候大少爷处处维护疼爱他,哪怕吃到了一块好点心,哪怕点心已经进了嘴,咬过一口之后也要留下一半给他吃。他不吃,大少爷会骂骂咧咧的硬往他嘴里塞。 思及至此,小鹿偶尔会恍恍惚惚的想:“我要是立时死了,就好了。” 他不知道他父亲在活着的时候,也曾经无数次的这样想过。有的时候,怎么活都是不对,不是对不起人,就是对不起自己,左右为难,不如死了。 小鹿是要倔强到底了,大少爷咬了牙,也要和小鹿死拚一场。横竖程廷礼不回家,他是无法无天。 到了西历三月份的时候,连春兰都看不下去了。春兰自从嫁了人之后,越来越胖,本来就气势不凡,如今一胖,看着更有威了。像个管家奶奶似的,她爱答不理的劝大少爷:“差不多就得了,还真要没完?那又不是个小孩儿了,你这么揉搓他,他将来非和你成了仇不可。” 这话她不说,大少爷心里也明白,但是她如今明明白白的说出来了,大少爷听在耳中,便感觉分外刺心,狗吠似的喝了一声:“用不着你管!” 春兰掌管着大少爷和小鹿的衣食住行,十分有权。老张如今已然老得病病歪歪,所以春兰成了半个管家,底气很足。大少爷急赤白脸的吼了她,她冷笑一声,扭着胖身子走了,从此再不多话。 四月天,地面树梢已经透出了绿意。小鹿和大少爷的冷战还在继续。 大少爷在和小鹿较劲的这几个月里,大概是因为心事沉重、玩不起来的缘故,时常在家里坐着发闷,闷得久了,倒是养出了几分沉稳劲儿。同时对于天下大势,他也略略的有了一些知觉——父亲现在成了人人得而诛之的军阀,而革命军挟风雷之势而来,杀的就是这一流封建军阀。有父亲,他程世腾可以做飞扬跋扈的大少爷;没了父亲,他心里清楚,自己屁都不是。小鹿还有点小学问傍身,一个月还能从报馆挣回来三十块钱,他却是个彻底的纨绔,连这三十块钱都挣不回来。 程廷礼让人传话回家,要他这些天老老实实,千万不许出去惹事生非,尤其是不可以私自出城。他对他老子的话,素来是阳奉阴违,然而如今也乖了,当真是缩在家里,不肯出去抛头露面。 在一天中阳光明媚的时刻里,他徘徊在“牢房”附近,也不往窗前凑,单是围着房屋院落一圈一圈的走。不往窗前凑,是因为他将小鹿关得越久,心里越虚,简直虚到了不敢面对小鹿的程度。 小鹿不知道房外奔走着个鬼鬼祟祟的大少爷。他只是脑袋疼、喉咙疼,整个人像是被棉被兜头蒙住了,憋闷得喘不过气,将要窒息。光着膀子站在卫生间里,他拧开水龙头,在水流中使劲搓洗自己的衬衫领子。衬衫水淋淋的,他也是水淋淋的,人不人鬼不鬼的在这屋子里幽居了好几个月,他还没有忘记他的卫生。 一贯柔顺黑亮的小分头,现在已经长得盖住了耳朵。方才他把脑袋伸到水龙头下,在冷水中恶狠狠的洗了头脸。擦着头发直起腰的那一瞬间,他觉出了一点点清凉与轻松;可是很快的,他环顾四周,见卫生间是这样的小,这样的暗,全靠着天花板下一只小电灯泡照明,就紧闭双眼做了个深呼吸,感觉自己又要被活活的憋死了。 这屋子里没有镜子,于是小鹿胡乱将半长的湿头发尽数捋向了脑后,露出了雪白的额头和耳朵。下意识的伸出舌头舔了舔薄嘴唇,他把水淋淋的衬衫拿出去,摊开来晾在桌面上。 然后,他转身走到窗前,歪着脑袋把眼睛凑上窗玻璃,透过木板缝隙往外看。他想出去,想得都要疯了,可是他出不去。窗户的插销锈成了一块肮脏的铁疙瘩,而房门外的大锁头更是不知有几斤重,凭着他的力气,他即便拼了命去撞那门,撞碎了的也只会是他。 小鹿本来是想看看外面的春日风光,可是很意外的,他看到了大少爷。 大少爷已然连着好些天没有出门,所以做简单的便装打扮。天气和暖,阳光明亮,他穿着一身整洁的竹青色长袍,是从未有过的素净模样,越发衬托得皮肤白头发黑,是个剑眉星目的好相貌。大少爷本没想和小鹿见面,然而两只脚不知不觉的走了过来,隔着玻璃窗与木栅栏,他几乎就是和小鹿来了个顶头碰。 小鹿看清了他,他也看清了小鹿——其实是看清了小鹿的一只眼睛,可那只眼睛美得如此浓墨重彩,让大少爷感觉有这样一只眼睛就足够了,有了这样一只眼睛在面前,他也就看不见其它了。 仿佛是在一瞬间里,他忽然理解了父亲为什么会在鹿副官死后,哭得死去活来惊天动地。如果小鹿现在死了—— 大少爷收了念头,不许自己再往下胡思乱想。盯着缝隙中那只大眼睛,他心里又糊涂起来,不知道自己是喜欢小鹿这个人,还是喜欢小鹿这张脸。小鹿要是总像小时候那样丑就好了,他想,小鹿丑一点,自己爱他也能爱得更理直气壮一点。 第二十八章 小鹿将一只手拍在了玻璃窗上,直勾勾的望着大少爷。 他心里翻涌着许多的情绪,可因为与世隔绝的独自活了好几个月,他头脑麻木,竟像是成了傻子一般,话也说不出来,单只是又悲又愤,单只是五内俱焚。 他没想到这一回,大少爷的心会是如此刚硬;大少爷也没想到这一回,平时会给自己唱歌跳舞的小鹿,会倔强到了这般地步。 下意识的上前一步,他这回越发的看清了小鹿的全貌——很惊讶的,他发现小鹿在这几个月里,又长大了一些。 十五岁的小鹿,个子在变高,肩膀在变宽,已经隐隐显出了青年式的身体轮廓。大少爷记不清鹿副官的相貌了,只依稀记得那人挺高,小鹿若是随了他,将来想必也会长成一个大个子。 大少爷先前时常是连着十天半个月不见小鹿,不见的时候也不大想念,可一旦见了,他在心里就要想:“这是我的,谁也不给。” 现在他望着一层栅栏一层玻璃后的小鹿,心里还是同样的念头:“这是我的,谁也不给。” 在小鹿的眼中,今天这个大少爷,看起来特别的像个“好人”。知书达理的、清洁朴素的,是他心目中理想的青年模样。 然而,窗外的好青年忽然开了口:“还要跟我犟下去吗?” 紧接着,那好青年对他笑了一下,笑得居心叵测:“现在这天气是一天比一天暖和,只要你点点头,我就放你出来。你不是喜欢热闹吗?我白天带你逛公园,晚上带你看电影,看完电影了,我们吃顿夜宵,再去北京饭店看跳舞。” 小鹿听了这话,本来木然的脑筋,渐渐重新转了起来。 “然后呢?”他听见自己发出粗砺的声音,仿佛喉咙声带全成了砂纸:“看完跳舞,回家,然后呢?” 大少爷听了小鹿这个嗓音,几乎吓了一跳,这是个病人的嗓音,喉咙也许已经肿痛到了很严重的程度。 “回家……”大少爷迟疑着回答:“回家之后,就……” 忽然明白了小鹿的意思,大少爷简直有些不好意思,不由得对着小鹿又是一笑:“小混蛋,我还没想到那个呢,你先提出来了。” 小鹿看着大少爷,窗外的好青年忽然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花言巧语的、越来越坏的大哥。 于是他向后退了一步,嘶哑着声音说道:“你还是关着我吧,把我关到死吧!” 大少爷听闻此言,脸色登时一变。嘴唇动了动,他神情凶恶、语气虚弱的骂了一句:“反了你了!” 大少爷一甩袖子,头也不回的走了。 小鹿后退着坐到了床边,俯下身用双手捧了头。闭着眼睛沉默片刻,他把双手挪到眼前,很仔细的看了看。 他的手在变大,胳膊也在变长。他的饭量不是很大,但是伙食一直不错,油水和营养都很足。缓缓的将双手攥成了拳头,手指细长,显得拳头骨瘦嶙峋。 在这个时候,学问和文明忽然变得一钱不值了,他需要的只是一对大拳头,能够一拳凿穿墙壁才好。可是凿穿了墙壁又能怎么样呢?离开程家?和干爹断绝关系? 小鹿夜里睡觉,睡得不踏实,朦朦胧胧的听见窗外有虫鸣。现在虽说是暖和了,但还没到虫子出没的时节,于是小鹿起了床,走到窗前弯下腰,把耳朵贴到玻璃上去细听。 这么一细听,虫子反倒安静了。小鹿静等了片刻,一无所获,于是顺势斜了眼睛,望了望天上的月亮。今天是一轮满月,月光明亮极了,当真是撒下了一地清辉。藉着月光又抬起了手,他低下头,再一次攥了拳头。 他想出去,出去喘几口气,好好的看看月亮,好好的听一听虫声。把拳头向前抵上了窗玻璃,他在这一刻什么都没想,单是凭着本能,撤回拳头又狠狠的向前一击! 一声脆响伴随着一声闷响,脆响是玻璃的破碎声音,闷响是小鹿的拳头在木栅栏上碰了壁。午夜时分,万籁俱寂,这两声简直是响得惊人,然而宅子里的人们全都熟睡着,听得到的人,只有小鹿自己。 慢慢的把手收了回来,小鹿垂下眼帘,看自己一拳打碎了一窗格子的玻璃,玻璃从中央开始往外碎,碎得漂亮,那一道道裂纹,像图画书里抽象的太阳光芒。玻璃碴散落在窗台和地面上,残留在窗格子上的碎玻璃边缘微红,因为沾染了他的血。 小鹿没觉出疼痛,也没有呼叫。探过头凑近这一处危险的孔洞,他闭上眼睛,很陶醉的做了个深呼吸。 他想如果自己的拳头够硬的话,那么还是有希望逃出去的。可即便是逃出去了,又能往哪里投奔?从小到大,这里就是他的家,那把他关起来的人,就是他最亲近的大哥。 况且真走了,也对不起干爹。说来说去,还是死在这里最干净,然而只要还能对付着活,谁又能狠心真去死呢? 小鹿一口接一口的吸气,右手垂下去,手背的皮肤被碎玻璃豁开了几道子,鲜血淋淋沥沥的滴了一地。等把这几口气喘够了,他转身走进卫生间,在水龙头下冲了冲血手。 翌日清晨,前来送饭的仆人发现了窗户上的洞,进门向内一瞧,又看到了地上的血。放下手中的饭菜,仆人大呼小叫,很快就惊动了大少爷。 往日,小鹿不得出来,大少爷也不肯进去。今天大少爷破了例,慌里慌张的一头撞进了屋子。冷不丁的看到了床上的小鹿,他当即大大的愣了一下。 小鹿靠着个旧枕头,拥着棉被半躺半坐。仰脸望着大少爷,他半张面孔被长头发遮了住,甚至有发丝横在了他干燥鲜红的唇间。两只手搭在棉被外,其中右手手背皮开肉绽,已经结了一层暗红血痂。 大少爷命令旁人退下,然后自己走到床边蹲了下来。小心翼翼的伸手攥住了小鹿的右腕,他低声说道:“小鹿,求你了。” 小鹿开了口,声音依然是嘶哑低沉的:“大哥,我想我要是假意和你好,你肯定也看不穿,一定会放我回咱们那个院子里去。到时候我再想办法跑,你也防不住。” 说到这里,他咳嗽了一声,呼吸之间,喉咙里嘶嘶的响:“可是,我不能这么干。你关我逼我,是你不对;我若是不声不响的逃了,是我不对。” 他微微侧身,用左手摸了摸大少爷的短头发:“大哥,你杀了我,我没怨言;可你既然还许我活着,我就得活得有个人样儿。我爸爸不成器,连累得我像贼一样,在家挨你的骂,在外面还得东瞒西瞒的撒谎,生怕别人知道了我的底细。这滋味不好受,好好的一个人,干嘛要活成贼呢?” 说到这里,他收回了手,眼睛直盯盯的看着大少爷,他一字一句的把话说完:“所以,我不能答应。” 大少爷紧紧的闭了嘴,又像是要笑,又像是要哭:“小鹿,你对我就——就一点儿也没感情吗?” 小鹿望着大少爷的眼睛:“你让我死,我就去死。你说我对你有没有感情?” 大少爷听到这里,脸上彻底的笑了,心里则是彻底的要哭了:“你这小王八蛋——你太小了,你不懂——是你太小,还是我太着急了?你不懂,过几年你就懂了,我给你时间,我等你懂——” 说到这里,大少爷依然微笑着,声音却是几乎有些哽咽:“小丑八怪,给你脸你不要脸。多少人想巴结我都巴结不上呢,你可好——你不跟我你跟谁去?将来等你长大了,我给你娶一房媳妇儿,也不耽误你成家立业传宗接代——爸爸对他手下那帮小子,都是这么安排的,你看他亏待谁了?他对那帮小子都不亏待,我心里就一个你,我能委屈了你吗?” 小鹿微微垂了眼皮,上下两排睫毛浓密到了沉重的地步,忽闪着要打架:“大哥,我不干。否则将来你的儿子,又要骂我的儿子。” 大少爷使劲一攥他的腕子:“我骂你几句,你还记我的仇吗?” 小鹿摇了摇头:“我不恨你骂我,我只是不喜欢挨骂。” 大少爷听到这里,深深的吸了一口气又呼出来,没有再说话。 第二十九章 大少爷忽然发现,自己拿小鹿没办法了。 这么关还关不服他,放了他,他自然只有更不听话。现在他还坦荡着,不肯偷偷摸摸的逃跑,可是再过几年呢?不必再过几年,兴许再过几个月,这小丑八怪心思一变,就不坦荡了,就真跑了。横竖小丑八怪是个美人,美人美到了他这般程度,跑到哪里都饿不死了。 好比他爸爸鹿副官,据说当年鹿副官和程廷礼闹翻天的时候,敢指着程廷礼的鼻子日娘骂祖宗。程廷礼岂是容人骂的?然而鹿副官骂就骂了,骂完之后鹿副官想走,程廷礼还得拦着他哄着他,还不能让他走。 大少爷坐在床边,给小鹿包扎了右手,又给他剪了手指甲。因为实在是不知道应该如何处置小鹿,所以他最后起身离去,还是没有放了小鹿。 走后不久,他又回了来,这回给小鹿带了几本杂志。把杂志放到床边,他扶着床头俯下身,轻声说道:“让我亲一下。” 然后他撩起小鹿前额的长发,歪过脑袋撅起嘴唇,吻了吻小鹿的眼睛。小鹿阖目作势躲了一下,没躲开。睫毛刷过大少爷的嘴唇,刷得大少爷的心在腔子里都翻了个跟头。 大少爷发现自己对小鹿的欲望越来越具体了。双手捧住小鹿的脸,他在对方的嘴唇上又狠狠亲了一口。紧接着直起身,他扭头就走,走得头也不回。 小鹿躺在床上,没有吃饭,而是先拿起了一本杂志。杂志不很新了,但是聊胜于无。他一页一页的翻看,心里恢复了空荡,这回不知怎的,心灰意冷,连救星都不盼望了。 在盛夏未至的时节里,北伐战争打得中国天翻地覆了。 程廷礼在这几个月内审时度势,意图保存实力,维持自己这一份荣华富贵的好日子,可惜他审度得不甚准确,在时代浪潮面前,总是棋差一招。这差了的一招让他如履薄冰,甚至吓得他连天津都不敢回。长久的住在军营里,他要保持最大的灵活性,以便做一棵不败的墙头草。 到底是父子连心,程廷礼在保定焦头烂额,大少爷在北京城里,也很自觉的严肃了起来,甚至听从了春兰的建议,命令厨房大师傅出去采办了几马车的粮食回来,仿佛战火马上就会烧进城里。 然而天气一天比一天热,城里很太平,城外的程廷礼也始终是有惊无险。 小鹿在两间屋子里躺躺坐坐,把一辈子的心事都想完了。抱着膝盖蹲在屋子正中央,他的伙伴是屋角蚂蚁洞中的一队蚂蚁。盯着那一队忙忙碌碌出出入入的蚂蚁,他经常能够一看一上午。 后来他感觉自己总是对着蚂蚁使劲,恐怕对于身心不会有利,故而把那几本翻烂了的杂志摊开来,他一个字一个字的念。嗓子里总是不痛快,也许是那一阵子每天狂呼乱叫,把嗓子硬生生的喊坏了。大少爷当年变声的时候,春兰是严禁他大呼小叫的。 念过几页书之后,他站在窗前,又开始回忆自己学过的英文诗歌,想要背诵几段。然而经过了长久的思索之后,他惊恐的发现自己竟然一段都想不起来了。学了六年多的东西,居然会在几个月内忘成七零八落。 秋天,程太太死了。 程太太要是不死,程宅里几乎不会有人意识到她的活。非得她死了,众人,包括她唯一的儿子,才想起来这宅子里先前还活着个正房太太。她是为什么死的,也不好说,仿佛是因为生吞了鸦片,这样论起来,就属于自杀。不过程廷礼不希望家里有自杀的人,所以程太太身边的人就改了口风,一致认定她是吸鸦片烟吸得伤了脑子,是被鸦片烟毒死的。 死了的人,总得发送出去。程廷礼在百忙之中抽身回来了一趟,表明死的这人的确是自己太太。丧事办得盛大而又潦草,因为没人对程太太抱有真情实意,纯粹只是为了热闹而热闹。程廷礼在家住了两天,忙得晕头转向,没有看到小鹿,也没想起来问一问。程太太刚一入土,他慌里慌张的就又回了保定。 于是小鹿继续活在牢狱里,直到这一年的冬天,程廷礼又回了家。 在一个寒冷的冬日清晨,大少爷让人开了小鹿那间牢房的房门。 小鹿当时还在床上睡觉,滚得满枕满脸都是头发。那头发又厚又细又密,黑鸦鸦的披成了一片云,小鹿只从被窝里露出了一张脸,乍一看几乎像个姑娘。 大少爷记得自己十三四岁的时候,对待小姑娘也挺有兴趣的,可这几年不知是怎么了,越来越爱对着带把儿的漂亮小子使劲。这变化的原因,他自己讲不清楚,所以全归结到了他父亲的身上——有其父必有其子,好的不学,坏的学。 站在床边低头看着小鹿,大少爷想小鹿无论是男是女,自己都会是一样的喜欢。在他的眼中,小鹿似乎已经脱离了男女的界限,不能归类,就单是这么一个独一无二的小鹿。 这个时候,小鹿睁了眼睛。神情呆滞的望着大少爷,他轻轻的一张嘴,但是没有真正发出声音。 大少爷俯下身,用冰冷的手背蹭他脸蛋:“小鹿,我投降来了。” 小鹿缓缓的眨了一下眼睛,显然是没听明白。 大少爷对着他张开双臂,要把他连人带被一起抱起来:“我不和你讲条件了,咱们回家等着过年吧!” 小鹿糊里糊涂的坐起了身,棉被落下去,露出了他赤裸裸的上半身。抬起头盯着大少爷,他低声问道:“你要放我出去了?” 大少爷对着他苦笑:“对,我犟不过你,你赢了。” 一年之前,小鹿不明所以的成了囚徒,一年之后,他又毫无准备的得了自由。 他不明白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只知道自己的命运是被攥在了大少爷的手中。伸腿下床趿拉了一双拖鞋,他愣怔怔的站起了身。拖鞋被他踩了半年多,胶皮底子已经有了四分五裂的趋势。 一年多不见天日,小鹿的皮肤白得如雪。抬手拨开遮眼的长发,他露出了两道斜飞入鬓的眉毛,眉毛是乌浓的,和睫毛配了套。外间开了房门,他抽了抽鼻子,峻整的鼻翼翕动了,他嗅到了风与雪的气味。 下意识的伸出舌尖舔了一圈嘴唇,他睡得身体麻木,踉跄着迈步要往外走。大少爷一眼没看住,他已经赤条条的扑到了外间门前。扶着门框探出头,他瞪着眼睛张着嘴,愣眉愣眼的往外看。 没等他看清楚眼前风景,大少爷已经扯起棉被追了上来——小鹿浑身上下,就只穿了一条遮羞的小裤衩。 小鹿长大了,裤衩却还保留着先前的尺寸,薄薄的细白棉布紧绷在他圆滚滚的屁股蛋上,他那腰身依然细得只有一捻,于是这裤衩穿了还不如不穿,穿了,反倒像是欲盖弥彰,更要让人联想。 从后方展开棉被一把裹住了小鹿,大少爷急得骂道:“疯跑什么,不怕冻死吗?” 然后他弯腰伸了胳膊一使劲,强行把小鹿拦腰抱了起来:“拖鞋脱了,脚往被窝里缩。” 小鹿充耳不闻,依旧只是大睁着眼睛四处乱看,看了片刻之后,他开始狂喜的喘息。雪片也是可喜的,寒风也是可喜的,他终于又出来了! 第三十章 大少爷一路狂奔,把小鹿送回了自己的院子里。 院子里照例还是没什么人,春兰也没露面。大少爷抱着小鹿一路跑进了上房,一直把小鹿放到了卧室大床上。放下之后直起腰,他告诉小鹿:“屋里装上暖气了,暖不暖和?” 小鹿挣扎着坐了起来,想要环顾这所暌别了一年的房屋。可是在抬起头的一刹那间,他从前方桌上的镜子里,忽然看到了自己的脸。 起初他不相信那个披头散发的影子是自己,所以直勾勾的盯着镜子看了半天。这么看还不够劲,他光着脚下了床,一步一步的走到了桌子前,双手把那一面银框大镜子捧了起来。 大少爷抬手一摸他的后脑勺:“一会儿就打电话,找个剃头的过来,给你收拾收拾脑袋。” 小鹿没听见大少爷的话,只在心里想:“我怎么变成这样儿了?” 他望着镜中人,想不通似的反复想:“我为什么要变成这样子?我没做坏事,我没犯错误,为什么要让我变成这样子?” 慢慢放下了大镜子,他扭头去看大少爷:“以后,我怎么办?” 大少爷听他声音嘶哑低沉,就抬手抚上了他的面颊:“张嘴,是不是嗓子发炎了?” 小鹿摇了摇头:“大哥,我的嗓子坏了。” 大少爷登时拧起了眉毛:“坏了?怎么会坏了?” 小鹿低下头,神情痛苦的清了清喉咙,然后仰起脸,用粗砺的声音答道:“刚进那屋子里的时候,我总是喊,喊坏了。” 说完这话,他自己笑了一下,想起自己原来喜欢边唱边跳,多高的调子都哼得上去。那个时候,他还以为自己将来会有一片锦绣前程:读中学,进高中,念大学,再留洋,然后回来当工程师,开大机器,发展实业,振兴中华。 当时想得真是太好了,全然不知道自己其实只是人家养的一个玩意儿。而他吃了人家的喝了人家的,末了不听人家的话,被人关进屋子里锁了一年,也是正常。 反正他总是理亏,总是无话可说。 大少爷提前给小鹿置办了里里外外的新衣服,这时他把那新衣服找出了一套,又让小鹿进浴室洗了个澡。浴室也变模样了,从墙壁到天花板,全贴了雪白的瓷片。浴缸也是从欧洲运来的正宗舶来品,可以让小鹿在里面打滚撒欢的洗热水澡。 及至小鹿洗漱穿戴停当了,理发匠也带着家什登了门。小鹿坐在椅子上,一头长发被那理发匠梳得黑瀑一般,向后垂了老长。大少爷站在一旁看着,忽然说道:“剪的时候利索点儿,把他那头发给我留下。” 理发匠愣了一下,随即领会了意思。齐着后脖颈下了剪子,他果然整整齐齐的剪下了厚厚一把长头发。而大少爷找来一根缎带,把那头发绑成一束,用条手帕包裹了起来。 “难得能蓄了这么长。”大少爷仿佛是有点不好意思,微微的要笑不笑:“把它当个纪念放好了,将来一看到它,就——” 话没说完,大少爷自己住了口,因为感觉这话说得不对,如果继续说下去的话,怎么样都圆不回来,只能是越说越不吉利。 小鹿望着面前的大穿衣镜,穿衣镜也是新的,完完全全的照出了他的模样。理发匠手艺好,三下五除二就把他剪回了少年模样。最后稍稍的往他那头发上抹了点生发油,理发匠伶伶俐俐的给他梳了个整整齐齐的小分头。 大少爷双手插在裤兜里,溜溜达达的走到穿衣镜前低头去看小鹿,看着看着,他笑了,笑得皱了鼻梁眯了眼睛,鬼头鬼脑宛如顽童:“小丑八怪,丑死了!” 理发匠听闻此言,大吃一惊:“程少爷,这还丑?哪儿丑您指出来,我给他再修修。” 大少爷不耐烦的一挥手:“没你的事儿!” 随即他伸手一指小鹿的鼻尖,欢天喜地的又道:“丑死了!” 小鹿把双手分别撂在了椅子扶手上,不害羞也不反驳。微微的歪着脑袋又去照了镜子,一年多没见着自己了,纵然是丑,他也想多看几眼。 小鹿不知道大少爷会怎样发落自己,只知道干爹快回来了,而大少爷几次三番的嘱咐他,不许他向程廷礼告状。 小鹿乖乖答应了,除夕之前见了程廷礼的面,他果然是一句话也没有多说。倒是程廷礼格外的打量了小鹿,然后发出疑问:“这孩子怎么变得呆头呆脑?原来不是挺活泼的?” 大少爷抢着笑道:“他跟我赌气呢,前几天我俩又……又闹别扭了。” 程廷礼听闻此言,哭笑不得:“孩子啊,你俩过完年一个十六,一个二十,这么大了,还闹别扭?再闹的话,你俩给我分开,一个留北京,一个跟我去保定!” 大少爷听了这话,立刻抓住了小鹿的手:“别,我俩再也不闹了。” 小鹿任他握着自己的手,自己不肯说话。及至他们离了程廷礼的屋子,小鹿一言不发的,硬把手抽了出来。 大少爷转而抬手揽住了他的肩膀:“还记恨我?” 小鹿望着满地的残雪,开口问道:“以后,咱俩怎么办?” 大少爷笑出了一团白色雾气——以后他俩怎么办,他也不知道。小鹿死活不肯同他相好,而他对待小鹿,又不肯霸王硬上弓。 他心里清楚,对待小鹿,他打了骂了都没事,唯独有一道界线,不能破。他可以欺负小鹿,但是不能蹂躏小鹿。欺负和蹂躏,不是一回事。 他和小鹿之间,他自己想着,是只可以有洞房花烛、不可以有月黑风高的。小鹿小,不懂事,他可以等,没关系。十六岁不懂,十七岁总要懂了;十七岁还不懂,十八岁一定能懂了。 大少爷在等,小鹿也在等。大少爷目标明确,在等着小鹿长大;小鹿则是茫茫然的,不知道自己在等什么——什么都不知道,只是感觉事情没完,大戏一定还在后头,只不知那戏是悲是喜。 两个人一起等,一等就是两年。 这两年里,虽然没有锁链束缚着小鹿,但小鹿无需看管,很少出门。偶尔出去逛了几次之后,他发现自己的行踪全被大少爷掌握着,就干脆哪儿也不去了。 至于余翰文,他也没有去联系,当然是因为无颜相见。况且若是见了面,余翰文问起他上一年的情形,他也不好回答。程家毕竟还是他的家,尽管那一年的禁锢几乎逼疯了他,但他还是感觉家丑不能外扬。 余翰文不要了,学业也不提了。小鹿沉默的活,后来回首往昔,也不知道这两年是怎么过来的——一点正事也没有做,就单是活着。 同时,也要提防着大少爷。大少爷没对他用过强,但是动手动脚的,也不老实。两人本是一张床从小睡到大的,小鹿一直把大少爷的手臂当成枕头,两个人亲得宛如一个人,可是现在,小鹿忽然感觉大少爷的一切都不可忍受了。大少爷时常会隔着衣服抚摸他,摸得他周身僵硬,因为自认是个男子,不该受另一个男子的狎弄。 他想黄花大姑娘也不会比自己活得更紧张胆怯。而且黄花大姑娘本来就该是矜持的、怕人说怕人瞧的;可自己一个十八岁的小伙子,怎么也活成了个大姑娘?天气热的时候他也不敢打赤膊,不是他的肉多金贵,是他一旦敢露肉,大少爷就敢看画似的盯着他长看。 于是小鹿就希望自己快点长,长成个虎背熊腰的彪形大汉。他虽然不出门没见识,可据他所知,当兔子的小子们都是婀娜清秀、不辨男女的品种,而大少爷生得高大,差一点就也是个虎背熊腰。一个虎背熊腰,应该不会再爱上另一个虎背熊腰。 小鹿想长,也的确是真在长。前几年他长得慢,怎么拔节也还是少年的面貌和身量,到了他十八岁这一年的春天,他那一身骨架子忽然结实了起来,上嘴唇也生出了一层淡淡的青色茸毛。 小鹿找来一把剃刀,每隔几天就涂上一脸肥皂泡沫,虚张声势的刮胡子。大少爷也刮胡子,刀锋掠过下巴,会刮出嚓嚓的声响。他的茸毛还细软着,刮不出声音来,但是总比没有强。刮完胡子洗完脸,小鹿照镜子,看不出自己到底有多丑,单是心里暗暗的快乐。 小鹿快乐了,大少爷也很快乐,因为他老子终于还阳回春,又掌权了。 二十二岁的大少爷,已经很明白了事理,甚至成了程廷礼的驻平总代表。军务他不管,他只管交际。他生得英俊,性情也开朗活泼,又是吃喝玩乐的行家,因为是程廷礼的亲儿子,所以替他老子出面应酬之时,也比一般的人更有分量。 第三十一章 在这一年的四月份,程家迎来了喜讯。 前几年的兵荒马乱改朝换代,成全了个在夹缝中求生存的程廷礼。程廷礼手下的兵马有限——也不只是兵马,他带了半辈子兵,一直是处处都有限,开疆辟土的功绩丝毫没有,好在他这“有限”也是有限的,没功绩,也没大纰漏,一路拆了东墙补西墙的过下来,他不但没把他的队伍带散,而且大大的聚拢了一笔财富,既可以供着他自己挥金如土花天酒地,也能把北平城里的独生儿子养成花花阔少。 在南京政府发动的北伐战争之中,程廷礼为了保存实力,练出了一手做墙头草的好功夫。去年南北打成一团乱麻,他在枪林弹雨之中施展绝技,今日投张明日靠李,一共也不知道换了多少个东家,结果最后他浑水摸鱼,竟是趁机抢了个察哈尔省的省主席来做,比先前还要得意威风。 他的队伍早就驻扎进了察哈尔的省会张家口,他也亲自在那里料理了许久事务,最后感觉“天下已定”了,他才沾沾自喜的启程回了北平。北平城里除了他那个充作全权代表的独生儿子之外,再没有谁能勾他的魂魄。至于小鹿——他愿意对这孩子疼一疼逗一逗,心里也存了一点邪念,但还没邪到要对着孩子下手的地步。 程廷礼总不回家,如今终于回来了,第一眼看到小鹿,竟是吓了一跳:“哟!” “哟”完之后,他围着小鹿转了一圈:“臭小子,什么时候长得这么大了?” 小鹿做西装打扮,上身是白色衬衫外面套了青缎子马甲,天气热,他没打领结,衬衫领口的第一个扣子也没有系。对着程廷礼笑了一下,他声音很低的答道:“干爹,您都一年多没见着我了。” 程廷礼停在小鹿身边,和他比了比身量,结果发现小鹿在这一年里长了半头,再窜一窜,就要和自己齐平了。自己再暗暗算了算岁数,他不由得点头慨叹道:“可不是,十八岁了,大小伙子了。” 然后他移开目光,没敢再看小鹿。小鹿长得和鹿副官太像了,鹿副官死了十五年,他还没忘鹿副官的模样。先前小鹿小,是个孩子,倒也罢了;可是小鹿现在已经满了十八岁,十八岁的小鹿,活脱又是一个鹿副官。 程廷礼本来还想和小鹿多聊几句,但现在不能聊了,因为没法正视小鹿的眼睛。他忽然忙了起来,忽然有了无数的老朋友大人物要去拜访,忙得坐不稳站不住,非得立刻从小鹿身边走开不可。 他忙,大少爷自然也跟着上了发条。老子升了官,儿子当然是高兴的。父子两个上午出门,直到了午夜才回来。 大少爷白天走的时候欢天喜地,回的时候却是打狗骂鸡,因为在今天的晚宴上喝多了酒,肠胃里热烘烘的一直饱胀难受,头也疼痛,偏又呕吐不出,不能缓解。院子里的仆人们等到前半夜,以为大少爷必定是彻夜不归了,便各自偷懒,溜了个无影无踪。于是当大少爷弯腰站在院子里干呕之时,迎出来的就只有一个小鹿。 大少爷没吐出什么来,但是声势浩大,嗷嗷的作呕,仿佛要把肠胃从嗓子眼里翻出来。小鹿一手扶了他的胳膊,一手拍打他的后背。大少爷不领情,反倒含糊不清的摇晃着骂了起来:“滚一边儿去,你拍我干什么?我要喝水,给我拿水!” 小鹿没说什么,转身回屋给大少爷端出了一大杯凉开水。大少爷接过杯子一饮而尽,肚中瞬时增加了存货,沉甸甸的更难受了。 随手把瓷杯子往青砖地面上一扔,他把瓷杯子摔了个粉碎。紧接着蹲下来垂了头,他一口一口的干咽唾沫,又痛苦的哼哼唧唧。小鹿看他难受成了这样,也不知道怎么办才好,索性把一只手插在了他的腋下,拼了命的要把他拽起来。 大少爷是沉重的,如今醉透了,东倒西歪,更像是要散架子一般,重得不可收拾。小鹿好容易把他向上拽起了一半,不料他忽然一伸脖子一张嘴,“哇”的一声吐了出来。一边吐,他一边打着激灵晃脑袋,小鹿躲闪不及,被他喷了半条裤腿的秽物。 对待这样烂醉如泥而又脾气不小的大少爷,小鹿真是无计可施,只能捏着鼻子由着他吐。及至他吐干净了,小鹿又使出拼命的力气,硬把他拖进了卧室里去。撕撕扯扯的给他扒了衣裤,小鹿也把自己的脏裤子脏皮鞋脱了。横竖现在天气不冷,他穿着裤衩来回跑,也不至于冻出病来。 扶着大少爷喝水漱了口,小鹿又拧来一把热毛巾,弯腰要给大少爷擦一擦脸。方才那一场呕吐并没能醒了大少爷的酒,大少爷半闭着眼睛,先是含含糊糊的说话,说着说着,他半睁了眼睛往上看,看了片刻,他硬着舌头唤道:“小鹿……” 小鹿放下毛巾,一手托着他的后脑勺,一手给他正了正枕头,同时说道:“睡吧。” 他的相貌很美,声音却是粗哑,几乎带了沧桑意味。展开棉被给大少爷盖上了,他低头掖了掖大少爷肩膀上的棉被角,又说了一遍:“睡吧!” 大少爷眨巴眨巴眼睛,刚刚狠吐过一场,他脸是红的,眼睛更红:“小鹿,你上哪儿去?” 小鹿直起腰,抄起毛巾答道:“我也要回屋睡觉了,再不睡,天都要亮了。” 大少爷恍恍惚惚的见他要走,连忙起身一把抓住了他的手:“小鹿,你等等,我想你了,你坐下来,咱俩说说话儿!” 小鹿见他面红耳赤酒气冲天,实在不是个体面模样,就挣扎着要往外抽手:“有话明天说,现在我困了。” 大少爷一跃而起——动作太快了,他的思想跟不上他的身体,行动之际简直感觉自己是在腾云驾雾。饿虎扑食一般,他不由分说的把小鹿拉扯回了床边,这回离得近了,他发现小鹿没穿长裤,两条笔直的白腿齐根划出,上身也只套了一件松松垮垮的衬衫。下意识的伸手在那光腿上摸了一把,一把之后,那手就像疯了一般,收不回来了。 第三十二章 小鹿万没想到他会在这个时候发疯,登时心里燃了怒火。推着大少爷的肩膀向下一压,他单膝跪在床上,把大少爷硬摁了住,同时压低声音吼道:“你醉了就睡!别借酒装疯的跟我来这一套!” 大少爷气喘吁吁的向上看着他,耳朵里嗡嗡的轰鸣,只见他的嘴唇在动,他说了什么,却是全然听不清楚,也无意去听清楚。从棉被里缓缓伸出了两条腿,他骤然抬腿夹住了小鹿的腰,随即一个翻身,强行把小鹿卷到了床上。伸手一拍床头墙壁上的电灯开关,屋子里立时黑了,大少爷搂着小鹿亲了一口,亲过一口之后就发现这感觉真是好,到底是怎么个好法,他说不清楚,反正就是好,妙不可言。 小鹿长大了,衬衫领口里扑出了肌肤气味,没用香水也没用香皂,就纯粹只是肉体的味道。这点味道让大少爷昏昏然的要癫狂。两年了,他一直是克制着,等待着,本来还可以继续再等一等,可是此时此刻,他的手脚已经不听了指挥,他的理智也要被酒精融化殆尽。堵住小鹿的嘴唇狠狠吮吸了一口,他随即销魂的呻吟了一声,然后像尝到了甜头一般,又把舌头伸进了对方的口中。 小鹿方才是猝不及防,糊里糊涂的受了偷袭。此刻他反应过来了,当即怒发冲冠的做了回击。噙住口中的舌头,他一口咬了下去。 他没使出全力,怕真咬坏了大少爷,但也足以让大少爷疼出一声哀鸣。慌忙抬头躲开了小鹿的嘴唇,大少爷摸黑啐出了一口血水。小鹿趁机狠推了他一把,企图顺势逃下床去。大少爷察觉到了,当即像捞活鱼一般满床的抓他按他。 热气呼出来,口水咽下去,大床上闹开了锅,大少爷和小鹿不知不觉的打成了一团。两人都不大吭声,然而下手很狠,也许是因为心里全都压着一股子火气,嘴上不说,其实一直怀着恨。如今终于有了个摸黑开打的机会,他们心照不宣的,开始一起行凶——不是闹着玩,是真打。一言不发,往死里打。 小鹿骑到了大少爷身上,一手卡着大少爷的咽喉,一手攥了拳头,接二连三的击向大少爷的胸膛肋骨。大少爷被他打了个半死,情急之下来了个鲤鱼打挺,硬把小鹿从自己身上拱了下去。这回翻身起来,他占了上风,摁住了小鹿劈头盖脸的捶。捶了没有几拳,他闷哼一声向后一倒,是小鹿一脚蹬上了他的肚子。 他掐小鹿的脖子,小鹿扯他的耳朵,武器则是拳头和脚,横竖屋里漆黑一片,打出什么丑态都看不见。论体力,小鹿到底是逊他一筹,不久之后便落了下风。落了下风还不服输,于是大少爷理直气壮的开始痛打落水狗——实在是干不成,打一顿也是能出火的。 他的拳头像雨点一样往下落,渐渐从脊背落向了小鹿的屁股。小鹿有个紧绷溜圆的好屁股,皮肉一打一弹,摸着则是细嫩柔软。大少爷忽然发现了出火的新法子,拳头展开了,他开始使劲掐拧小鹿的屁股蛋。 小鹿这回真疼了,疼得在他身下乱扭。他越疼,大少爷越痛快。手掐都不够劲了,他恨不能低头在那肉上狠咬一口。 可是未等他真低下头,黑暗里挥来一只手,一巴掌抽到了他的脸上! 这一巴掌来的太突然了,打出的脆响也让大少爷愣了一下——大少爷活了这么大,还没挨过这么狠的嘴巴! 与此同时,小鹿收回了震得发麻的手掌,走兽一般四脚着地向前一窜,“咕咚”一声从床上滚了下来。大少爷听声音不对,猜出小鹿是逃下去了,便单手捂脸起了身,伸腿下床要拦住他。 床下摆了乱糟糟的拖鞋皮鞋,大少爷双脚落地,一脚踩进了皮鞋,一脚踩进了拖鞋。他顾不得统一双脚的鞋子,只记得自己刚挨了个狠辣的大嘴巴。气冲冲的觅声走到小鹿面前,他凭着直觉抬起了那只穿着皮鞋的脚,用尽全力踢了出去! 他的确是想一脚踢个狠的,可是万没料到自己会踢出小鹿一声凄厉的惨叫。 那一声惨叫嘶哑而又高亢,简直像是拼了命带了血。小鹿从来没这么叫过,小鹿根本就没有这么大的嗓门!大少爷被这一嗓子震得愣在了当地——愣了三四秒钟,他如梦初醒的回了神,慌忙转身摸索着去开了电灯。 灯光一亮,大少爷立刻看清了地上情形。小鹿捂着下身蜷在屋子中央,眼睛睁得极大,如同见了鬼怪,同时微微张着嘴,也不呼,也不吸。 大少爷知道自己踢错了,摸黑乱踢,踢到小鹿的要害了。 连忙走到小鹿身边蹲下来,他想要扶起小鹿赔礼道歉。可在他的双手触碰到小鹿的一瞬间,小鹿忽然开始剧烈的颤抖,一边颤抖,一边从鼻子里哼出了颤抖的呻吟。灯光之下,他的额头晶莹闪亮,是在刹那间渗出了浓稠的冷汗。 大少爷看到这般情景,一颗心向上一提,怀疑自己是闯了大祸。试探着伸手摸向小鹿的下身,他起初是想挪开小鹿的手,扒开裤衩看看伤势。然而小鹿骤然一哆嗦,而他的手指一热一湿,低头看时,竟是小鹿尿失禁了。 大少爷傻了眼,一颗心随之向上提到了喉咙口。很快的,他也哆嗦起来,因为那尿水渗透白布裤衩,居然会留下越来越浓的红色印迹。 那尿里面有血,小鹿尿了血! 大少爷拦腰抱起小鹿,踉跄着转身往外跑,一面跑,一面狂呼乱叫的喊人,声音响彻夜空,走腔变调的带了哭意。而小鹿面无表情的仰着头,从嘴角向外溢出了白沫。 第三十三章 凌晨时分,大少爷站在协和医院的走廊里,哆嗦着向程廷礼说话,几次三番的咬了舌头,并且因为声音忽高忽低扰了旁人休息,还被看护妇责备了好几次。程廷礼满拟着今天睡个懒觉,哪知不但没能懒成,反倒比平时还勤快,天还没亮,他就披星戴月的跑来了医院。 在到达医院之前,他还糊涂着,以为大少爷只不过是打得小鹿挂了彩——两个崽子从小就打,小的时候没力气,还打不出大事故来,如今两个人全长大了,这回再动拳脚,自然威力不同寻常。但是再怎么说,儿子也不该为了小鹿惊动他老子的休息。又没打出人命,何至于让儿子在医院里往家打电话,像个走丢了的孩子似的,连哭带嚎的找爸爸。 程廷礼牢牢骚骚的到了医院,在走廊里见了儿子。大少爷衣衫不整,身上披一片挂一片的,下面裤腿向上卷着,一边露出小腿,一边露出脚踝,也没穿袜子,一脚皮鞋一脚拖鞋,另有半张通红的脸,脸上显出了个五指形状的浮雕,显见是挨过了一个大嘴巴。 张开双臂拦住父亲,大少爷不提前因后果,直接就奔了正题。 他带着哭腔告诉程廷礼:“爸爸,完了,我把小鹿打坏了。” 程廷礼莫名其妙的看着他:“打坏了?骨头折啦?” 大少爷战栗着摇头:“不是的,不是的,我把小鹿打坏了。” 三言两语就能讲清楚的事情,被大少爷颠三倒四的说了足有十分钟。后来程廷礼听明白了,也立时变了脸色:“医生怎么说?” 大少爷抬起手,向走廊尽头的手术室一指:“在做手术……医生说里面都是血,要切开放血,否则恐怕会保不住……” 程廷礼看着大少爷,犹犹豫豫的发问:“保不住又怎么样?难不成医生还会割了他的蛋?” 大少爷深吸了一口气,随即虚弱的一点头。 程廷礼想了想,仿佛难以置信似的,低声又问:“蛋要是没了,那不成太监了?” 大少爷摇晃着靠墙站住了,听到这里,忽然流了满脸的眼泪,哽咽着说道:“爸爸,我错了,我这回可闯大祸了……我对不起小鹿,小鹿到医院的时候,一点儿知觉都没有了……全是血,他往外尿血……” 程廷礼听到这里,一时间也没了话。上下又将儿子打量了一番,他沉着脸说道:“你看你这个丢人现眼的样子,还不回家去收拾收拾。兔子还不吃窝边草,你可好——别以为我不知道你那些鬼心思,我养这个孩子,是看在他爸爸的面子上,不是养着给你玩儿的!” 说到这里,他不耐烦的一晃脑袋:“还等什么?赶紧滚!” 大少爷要从手术室里等个结果出来,不肯滚,于是程廷礼发了话,让两名卫士硬把大少爷架出了医院。 大少爷被卫士塞进汽车送回了家,刚到家不久,程廷礼也回来了。大少爷冲到父亲面前,心惊胆战的想问又不敢问,而程廷礼唉声叹气的沉默了一会儿,末了说道:“手术结束了,他没有几个小时醒不过来。现在看着,情况是不大好——” 话没说完,余音袅袅。心事沉沉的在大少爷面前来回踱了两圈,程廷礼低低的又重复了一遍:“不大好啊……” 大少爷小声问道:“小鹿……有生命危险吗?” 程廷礼一摇头:“那倒不至于。” 大少爷试试探探的又开了口:“那……小鹿会落残疾吗?” 程廷礼皱着眉头看了他一眼,这回没言语,因为医生没有明确的告诉过他,他自己心里也没数。 大少爷拔腿要走:“我回医院去!” 程廷礼听闻此言,大喝了一声:“混账!你还有脸露面?给我安生在家呆着吧,老子好容易回来一趟,还得给你们两个兔崽子断官司!” 因为大少爷被父亲下了禁足令,一时间不得出门,所以医院里的小鹿醒来后,第一眼看到的面孔,乃是程廷礼。 小鹿从棉被下伸出了一只苍白的手,颤巍巍的伸向了对方,同时气若游丝的开了口:“干爹。” 程廷礼一把握住了他的手,又俯身柔声问他:“现在感觉怎么样?” 小鹿喘了一口气,然而轻不可闻的答道:“疼……” 程廷礼用力攥了攥他的手:“全怪小瑞下手没轻没重,我已经把那个畜生狠狠教训过了!” 小鹿转动眼珠望着程廷礼,身心一起在疼。 从来没有这样疼过,尤其是在当时的一瞬间,大少爷仿佛是一脚踢碎了他整个人。他简直分不清了到底是疼在哪里,总之那疼痛像火焰像爆炸,轰然而起,一下子就贯通了他。火刑一定没有这样疼,凌迟也一定没有这样疼,那一刻里,他疼得什么都不知道了,就只是纯粹的疼。 目光从程廷礼脸上慢慢的移开,小鹿环视了周遭环境,因为依然糊涂着,所以还能勉强的微笑:“这是哪儿啊?” 程廷礼伸手摸了摸他柔软的黑头发:“这是医院。” 小鹿有点好奇,因为一辈子没进过医院。 握着程廷礼的手,他觉出了一点点安心和坦然:“干爹,我这腿怎么都不能动了?” 程廷礼很温柔的对着他浅笑:“是麻药,麻药没过劲儿呢,过了劲儿就好了。” 小鹿疑惑了:“麻药?我用麻药了?” 程廷礼一下一下抚摸着他的头:“你要是一头撞到了墙上,挨撞的地方是不是要红肿淤血?人嘛,全身上下都是一理,你下边受了伤,也是一样。医生为了能让你好得快,就在那你上面割了个小口子,把里面的淤血给挤了出来。等到口子长合了,你也就好了。” 小鹿听到这里,不再追问。而程廷礼又问:“小瑞想来看你,你见不见他?你要是肯原谅他,我就许他过来;你要是看了他会生气,干爹做主,替你把他撵出去!” 小鹿在枕头上摇了摇头:“我不见他。” 第三十四章 小鹿说不见大少爷,程廷礼管住了大少爷的两条腿,一管就是一个礼拜。 在这一个礼拜里,小鹿渐渐恢复神智,开始研究起了自己。越是研究,他越感觉自己的身体不对劲。下边那套传宗接代的家伙,他虽然没真用过,但它一贯酷爱作怪,夜里和早上总是不老实的。虽说这回是受了伤,活泼不起来了,但小鹿感觉它也不该像现在这样——温度低了,知觉钝了,不再是一套精密敏感的人体器官,而是像起了一团无足轻重的肉。 撒尿倒是不耽误,尿得还挺顺畅,只是仿佛除了撒尿之外,它再没了其它功能。在没人的时候,小鹿会把手伸进裤子里,轻轻的摆弄那根玩意儿。那东西是怕逗的,平时略一招惹就直挺挺的支起多高,然而现在不管小鹿怎么抚弄,它都保持着蔫头耷脑的模样,软绵绵的摆成什么样,是什么样。 又过了一个礼拜,小鹿拖着两条腿,自作主张的下了床。床边墙上贴着一面小圆镜,他望着镜中人,审视了良久。 两个礼拜没刮过脸了,嘴唇上却是依然干净。他自己摸了摸脸,皮肤很软,嘴唇上方的皮肤里本该埋伏着一层胡子茬,然而现在他凑近了细瞧,发现星星点点的须根已经消失了。 小鹿看清了自己的变化之后,扶着墙一步一步往外挪,一直出了病房走过走廊,进了医生的办公室。 医生是个老美国人,很体谅小鹿那一口生疏了的英文,一句一句慢慢说话,生怕小鹿听不清楚,同时老脸上带着悲天悯人的苦笑。小鹿在办公室里坐了四十多分钟,末了扶着墙,他又一步一步的挪了出来。 小鹿在走廊里慢慢的走,晚春时节的北平,春光正盛,初夏风来,景色是一天比一天美丽;透过一间开了门的办公室,可以看到窗外阳光透过一树碧绿枝叶,斑斑驳驳的洒了满地的光点。 小鹿在门口略略停顿了一瞬,然后继续往前走,脑海里回荡着那美国人的声音。这美国人好,他痴痴的想,怕自己听不懂,把话掰成一个词一个词来说。若不是对方把话说得这样细致,他也许不会相信眼前的现实。可不相信,也是现实。 他的确是成了废人,没全废,也废了大半。 结婚生子都成了泡影,他能做的,只有祈祷身体状况不要再恶化,起码在外表上,不要让人看他像个阉人。 走过一段路途之后,小鹿停了一会儿,因为躺了太久,如今略一行动,就抻得胯下筋疼,额头上也渗出了一层薄汗。单手扶墙站稳了,他一边擦汗,一边扭头去看来往的人。耳朵里轰轰的响,视野也有些模糊,仿佛他和这世界之间隔了一层膜。他不是这世界里的人了,这世界里的人也对他视而不见。 正当此时,有声音在他身后轻轻响了起来:“请问,您是……鹿子苹吗?” 小鹿慢慢的回过了头,看到了一张似曾相识的白脸。 那脸上带着一层游移不定的笑容,金丝眼镜架在直鼻梁上,镜片反射了阳光,让人看不清他的眼睛。 似乎不大能够信任自己的判断一般,来者迟疑着笑道:“小鹿?” 小鹿,很突兀的,也笑了:“余翰文。” 余翰文听了这一声答复,脸上的笑容立刻加深扩大了,声音也随之洪亮了许多:”我看背影就很像你,可是这么多年没见了,又不敢确定。亏得我来问了一句,要不然不就和你错过了?” 小鹿没接他的话头,另起题目问道:“你怎么到了这里?” 余翰文答道:“唉,还不是为了我那外甥。我大姐带着小宝宝夜里出去兜风,结果小宝宝冻得病了,到了要住院治疗的地步,她自己不管,反倒支使我一天一趟的过来。” 小鹿小声问道:“大姐结婚了?” 余翰文很痛快的点了头:“去年年初举行的婚礼。” 小鹿回想起了余家大小姐的粉面桃腮,忍不住微笑了一下。余家大小姐仿佛是没有什么美德,嘴还厉害,然而小鹿一直觉得她很美丽、很可爱。 余翰文对着小鹿抬了手,抬到一半又落了下去:“你……你长高了这么多。” 小鹿答道:“你也一样。” 余翰文犹豫了一下,又望着小鹿的眼睛说道:“我下个月出发去美国,预备到了那里再设法申请大学。” 小鹿点了点头:“好,恭喜你。” 余翰文感觉眼前这个小鹿很怪,笑得很虚很冷,显然那心思不在自己身上。讪讪的低头又清了清喉咙,他问道:“你怎么了?生病了?” 小鹿垂下头,看了看自己的双腿:“我没事儿。” 然后他对着余翰文又一点头,余翰文像是他少年时代的化身,当初曾经那么近,现在看起来,却是远到了飘渺荒谬的程度。 对着自己整个的黄金时代,小鹿用粗哑的声音做了告别:“我走了,再见。” 然后他转过身,头也不回的真走了。 第三十五章 程廷礼忙得要命,在百忙之中,他到医院看望小鹿,和声细语的对小鹿打商量:“小瑞想来见你,你见不见他?” 小鹿摇了摇头,神情看起来很平静,不悲不喜的,像对待一件太平常的事情,丝毫不动感情。 程廷礼坐在病床边的沙发椅上,四五十岁的人了,然而依旧是长身玉立,不发福也不见老。微微躬身将两边胳膊肘搭上椅子扶手,他偏着头,斜了眼睛去看小鹿:“小鹿,干爹知道你心里难过,不过你放心,干爹心里有数。你和小瑞一样,都是我的儿子,我必定不能让你白吃了亏。” 说到这里,他垂了眼帘,避开了小鹿的侧影:“有干爹在,一切都不成问题。” 小鹿听着程廷礼的话,能听懂,但是不往心里去。程廷礼心里有数,他心里也有数。 这一回,程世腾实在是把他祸害得太狠了。 他被程世腾无缘无故的囚禁了一年多,荒废了学业喊坏了嗓子,他都认命,他都不恨;可是他没想到程世腾会有一天,硬把他打成了个废人。 这不是断了手断了脚的废。断手断脚,至少还说得出口,还能博得旁人的一声同情。可他现在被程世腾一脚踢成了断子绝孙,对外,他还什么都不能说。 他又想自己才十八岁,可是一辈子好像已经完了。纵是苟延残喘的继续活下去,也无非活成个不男不女的怪物样子,还不如他那个早死的、给人当兔子的亲爹。 可他那亲爹至少是真做了丑事,惹人笑骂也不冤枉。他呢?他扪心自问,认为自己的的确确是个好人。一个好人,凭什么也要落到这一步?难道命运也是遗传的?也是天定的? 小鹿绝望到了极致,反而是异常的镇定,只是恨程世腾。能够这样害他的人,不能再算是他的大哥了。 小鹿心里恨,恨得血气翻涌,但是脸上一点不露。默然无语的住在医院里,他长久的不说话,打他自己的算盘。他一直是个好孩子,可是现在他活够了,也好够了。 余翰文来看过小鹿一次,小鹿很冷淡,几乎就是不理他。他讪讪的走了,小鹿有些不耐烦,因为好像是看见死人还了魂,而且是无人惦记的死鬼,还了魂也还是不招人待见。 而在一个暴雨滂沱的夏日午后,程廷礼又来了一趟,接小鹿出院回家了。 程廷礼看小鹿安稳得异样,心中不安,所以一直不许大少爷前往医院,怕小鹿见了他,反倒要受刺激。大少爷在家里急得坐立不安,全权代表也做不成了,一天三遍的往医院里打电话询问情况。如今听闻小鹿要回家,他早早的就站在了大门前等候。 雨太大了,雨点子砸在地面上,飞溅得如同冒了烟起了雾。大少爷站在大门外,尽管头顶罩着两层雨伞,可从膝盖往下还是湿了个透。三辆汽车顶着大雨拐进了胡同,大少爷下意识的向前迈了一步,头顶的雨伞没跟上,立刻就有雨点子敲上他的头顶,一敲碎八瓣。 打头的汽车缓缓停到了程宅门前,马上有听差举着雨伞迎出了大门。车门开处,是小鹿先弯着腰跳了下来。拖泥带水的向前走了两步,他迎头遇上了大少爷。 大少爷转身从身边听差手中夺过雨伞,高举到了小鹿头顶:“我给你打伞,咱俩一起走。” 小鹿抬头看着大少爷,大少爷那张脸,从小看到大,实在是太熟悉了。小鹿看着他的脸,意味深长,如同看书看画,要从“无”中看出“有”来。 看过之后,小鹿也不等程廷礼,径自低了头往门里走。大少爷连忙跟了上,没话找话的又问:“冷不冷?” 这话让他问得声音太高了,几乎是有点喜气洋洋的意思了。对待此刻的小鹿,他拿不稳情绪,喜也不对悲也不对,想要格外的轻松活泼一点,可是又像是没心没肺或者幸灾乐祸。 小鹿一摇头,低声答道:“不冷。” 大少爷没想到小鹿会理睬自己,心中登时有了亮光。回头对着后方的父亲笑了一下,他紧跟慢赶的追着小鹿走。程廷礼是经过见过的人,看着此情此景,就很不赞成的暗叹了一声,但是当着众人,他也没多说,只远远的嘱咐了一句:“回去给他弄点儿吃的!” 大少爷这时连回头都顾不上了,只是扯着嗓子答应了一声。抬手揽住小鹿的肩膀,明明小鹿不冷,他也不冷,可是因为雨水太大,所以他不由自主的要替小鹿害冷,一边走一边嘶嘶溜溜的吸气,是个要冻死的样子。 等到他们进了屋子,大少爷对着小鹿笑道:“热水预备好了,先去洗个澡,祛祛这一身的寒气。等你洗完了,饭菜也摆上了。咱们就在这屋里吃,好不好?” 小鹿不置可否,自去洗漱更衣。及至他出了来,见大少爷已经换了一条干净裤子,堂屋桌上也的确是摆好了清粥小菜。低三下四的,大少爷陪着笑让他在桌边坐下了,又亲自把碗筷送到了他手里:“吃,你吃。我让厨房预备了几样清淡的,你看是不是太素了?要是太素的话,我让他们再送几样荤的过来,反正都是现成的,不用等。” 小鹿端着碗抬起头,忽然说了一句话:“对我这么好?” 大少爷低头凝视着小鹿的眼睛,脸上的笑容越来越不稳,最后如同水光荡漾一般,那笑容终于彻底涣散开来,两边翘起的嘴角微微颤了,他的气息也随之乱了套。 毫无预兆的,他单膝跪在了小鹿面前。 抬起一只手扶了小鹿的大腿,他嘴唇哆嗦着开了口:“小鹿,我知道我对你造了孽……我向你保证——”他慌乱的举起左手竖起三根手指:“不,我向你发誓,我这辈子就要你一个,再不找别人。往后这家就是你的,我也是你的,我——” 话没说完,小鹿轻声打断了他:“我没答应过跟你。” 然后他笑了一下,望着大少爷又说道:“你是不是觉得我这样子已经不算男人,除了给你当玩意儿之外,再没有别的路可以走了?” 大少爷愣了一下,感觉这不像是小鹿能说出来的话。举着的左手缓缓落下了,他扶着小鹿的大腿迟疑了一下,他俯身低头,把脸凑到了小鹿分开的腿间。 嘴唇贴了裤裆,隔着薄薄一层裤子,他轻轻的吻了一下,又吻一下。然后抬头面对了小鹿,他的神情几乎有些痛苦:“小鹿,我知道我对不起你。给我个机会吧,你怎么样我都喜欢,我喜欢死你了。” 小鹿端了碗,开始用筷子把米粥往嘴里拨。大少爷眼巴巴的看着他,想要等他搭理自己,可他一言不发,单只是吃。 第三十六章 下午过得很快,转眼间晚饭又上了桌。天黑之前,小鹿要去书房睡觉,大少爷可怜兮兮的拦住了他:“回来睡吧,这回我要是再胡闹,我就不是人!” 小鹿一直是不说话,大少爷让他到卧室睡,他就当真打着赤膊上了床。房门关了,窗帘合了,大少爷搭讪着坐到小鹿身边,先是给小鹿拍了拍枕头,然后期期艾艾的开了口:“你那儿……让我看看,行不行?” 小鹿躲在了暗处,让大少爷看不清他的脸:“那个地方,没什么好看的。” 大少爷慢慢的伸出了手:“你让我瞧瞧,我瞧完了就算,真不闹你。” 说完这话,他跪坐起来,试探着拉扯下了小鹿的裤衩。小鹿没有逃,分开双腿由着他看。命根子还在,卵蛋也齐全,然而该硬的冰凉柔软了,两枚卵蛋也没了弹性和活气。 大少爷当初那一脚真是太狠了,踢得也太准了,几乎把小鹿的下身踢成了稀烂。 先前小鹿是坚决不许大少爷这样摆弄自己的,现在却是不在乎了。大少爷赔罪似的俯下身,一遍又一遍的从他肚脐往下亲。两个人从来没有做过这样狎昵的举动,如今做出来了,却又都是心灰意冷,不能情动。大雨下了一整天,屋外风凉,屋内悲凉,全没有暖空气。 枕着大少爷的胳膊,小鹿睡了一夜。 一夜过后,大少爷早早起床。前些天他魂不守舍,正经大事一件也没有办,现在既然小鹿回了家,他就得把自己这个全权代表的身份重捡起来。否则二十多岁的人了,一味的只是坐在家里吃喝玩乐,说起来也实在太不成器。 大少爷起得很早,动作也很轻,生怕惊动了身边的小鹿。及至穿戴好了,他不吃不喝,直接就出了门。这几天事多,程廷礼也暂时放弃了每天的懒觉,他自己算着时间,现在去也不至于搅扰了父亲的睡眠。 昨天那一场漫长的大雨,彻底涤荡了天地。空气变得无比透明,天边隐隐的泛起了鱼肚白,光明还不很足,但是足以让大少爷看清身边的绿叶红花。步伐轻快的出了院子,他绕过几堵潮湿的白粉墙,又穿过了两道陈旧的月亮门。两道月亮门之间有个小花园,园子里爬山虎攀了满墙,花草一丛一丛的开放着,花草之间,还放置着两口大荷花缸。十几年前,这缸里是有荷花有鲤鱼的,后来家里没人照顾它了,花也就和鱼一起归了西。而在花和鱼归西之前,大少爷曾经常带着小鹿在这里玩,那时候小鹿还小得很也丑得很,两只眼睛那样的大,脸上除了眼睛就没东西了。 想起幼时往事,大少爷笑了一下,同时加快了脚步。正是走得兴致勃勃之时,他忽听身后有人唤道:“大哥。” 那是小鹿的声音,粗哑低沉。大少爷很诧异的回了头,不知道他怎么会无声无息的跟了过来:“你——” 大少爷存了长长的一句话要问,可是小鹿只许他说出了一个字。挥起手中坚硬的玉石镇纸,他恶狠狠的敲向了大少爷! 只听“咚”的一声闷响,沉重的镇纸击中了大少爷的额角。大少爷当即晃了一下,脸上依旧诧异着,同时对着小鹿做了个无声的口型:“小——” 小鹿上前一步推倒了他,然后扬起镇纸,对着他的太阳穴又凿了下去。玉石与脑壳相击,敲出了令人疼痛的闷声。大少爷痉挛着闭上眼睛,瞬间流出了满脸的血。 小鹿喘着粗气,丢开了染血的镇纸。前方有人发出惊呼,他也不抬头。 垂眼望着瘫在地上人事不省的大少爷,小鹿站起身,在心里说:“我先杀了你,给我报仇;再杀了我自己,给你偿命。咱俩从此两不相欠,以后生生世世,也别再相见。” 第三十七章 小鹿刚出了医院,大少爷就又进了医院。 程廷礼在家的时候,程宅里会有昼夜巡逻的卫队。卫队救了大少爷的命——当时士兵们一拥而上摁住了小鹿,而瘫在地上的大少爷一动不动,脑袋已经成了个血葫芦。 于是,昨天夜里还预备着今天回张家口的程廷礼,就又走不成了。 大少爷在医院里醒了一次——说是醒,其实也不甚准确,因为没有意识,也未睁眼,单是身体抽搐着呕吐了一阵。吐过之后他安稳了,躺在床上无知无觉,口鼻之间缭绕着若有若无的一丝热气。程廷礼就这么一个儿子,好容易养大了,眼看能够传宗接代、也能给他充当左膀右臂了,却是被小鹿砸成了生死未卜。几位西洋名医一起围着大少爷转,专门治疗这一个人,可大少爷静静的躺着,始终是没动静。 程廷礼知道自己很难再鼓捣出个大儿子来,所以吓得魂都飞了。亲儿子终究是亲儿子,程廷礼几乎是长在了医院,生怕这孩子会这么睡过去,再也不醒来。 大少爷一睡就是三天。 三天之后,大少爷毫无预兆的睁了眼睛。睁眼之后,他慢慢的转了脑袋,看到了父亲。 像看不懂了似的,他盯着程廷礼看了良久,程廷礼屏住呼吸也望着他,等着他说第一句话。 末了,大少爷终于开了口,用干巴巴的哑嗓子问道:“爸爸,小鹿呢?” 程廷礼一听他既认识自己是他爸爸,又记得家里还有个小鹿,就大大的松了一口气:“那个心黑手狠的东西,已经被我关起来了!” 大少爷眨巴眨巴眼睛,还想问话,然而程廷礼已经起了身,大呼小叫的唤来了医生。 大少爷被小鹿砸出了很严重的脑震荡,但是脑震荡这种伤也没有灵丹妙药可以医治,只能是让大少爷留在医院慢慢休养。大少爷一阵阵的头痛眩晕,坐久了都会熬不住。而程廷礼见这儿子是死不了了,登时把心放回肚子里,也不耐烦天天的坐在这里陪他了,得空就要往外跑。这天大少爷好容易逮住了他,气息奄奄的问他:“爸爸,小鹿现在怎么样了?” 程廷礼想起小鹿,虽然没得脑震荡,但也感觉头痛欲裂:“他?他跪下给我磕了三个头,然后让我毙了他,给你偿命。” 大少爷连忙问道:“他不知道我没死吗?” 程廷礼一皱眉头:“那个崽子,和他爸爸是一模一样,他妈的特别爱寻死。我不肯毙他,他就敢舍了脑袋往墙上撞。” 大少爷紧盯着父亲的面孔问道:“真撞了?撞坏了没有?” 程廷礼似乎是不愿意多提小鹿,潦草的答道:“没事儿,撞出了个青包。” 说完这话,他起身便走,仿佛是忙得要死,其实是方才在答话之时突发奇想,想出了个解决家务问题的好方法——不能再由着儿子和小鹿纠缠不清了,小鹿固然是应该怜爱的,但再怎么说,也不姓程,和自己也是隔着一层。为了保证儿子的安全,程廷礼狠下心肠,决定把这个问题彻底的解决掉。 程廷礼说到做到,同时不向儿子透露半点口风。及至大少爷那个脑袋长结实了,他才像没事人似的,很坦然的把儿子接回了家。 大少爷回家之后,里里外外的找小鹿,没找着,于是跑到了父亲面前发问。程廷礼坐在书房内的写字台后,因为是背着光的,所以显得脸很黑,黑得几乎是面目模糊:“小鹿?我把小鹿送走了。” 大少爷大吃一惊:“送哪儿去了?” 程廷礼答道:“送到东京去了。先让他学一阵子日本话,等到学得差不多了,我会安排他进陆士。” 大少爷听到这里,自己抬手掏了掏耳朵:“爸爸,陆士是什么地方?” 程廷礼漫不经心的答道:“陆军士官学校。” 大少爷还是感觉自己的耳朵出了问题,所以底气不足,轻飘飘的反问:“那……那不是军校吗?” 程廷礼一点头:“没错,那学校很不得了,葛参谋长不就是陆士毕业的?” 大少爷退了一步,低头琢磨了半天,然后抬头又问:“爸爸,您是说,您把小鹿送到日本当兵去了?” 程廷礼沉默半晌,这回再开口,语气就有些不耐烦了:“不去日本去哪里?起码日本和这儿中间隔着海,他就是想回来杀你,也没有回来的本事!若不是你这个混账东西招惹他,他何至于身体受损?我又何必要让他漂洋过海的跑去外国?小瑞,你那点儿心思,老子清楚得很!可兔子还不吃窝边草,我让你拿他当弟弟看待,你做到了吗?” 大少爷如今在外交际应酬,已经是相当的有派头有风采,然而站在父亲的写字台前,他忽然成了个六神无主的坏脾气小男孩,走腔变调的喊:“不行!小鹿怎么能去当兵?你把他给我弄回来!” 程廷礼气得一拍桌子:“你还有理了?给我滚出去!” 大少爷不走,不但不走,还企图晃着大个子耍赖:“不弄回来就不行!他连个日本白字儿都不认识,到了那儿怎么活?万一让人欺负了怎么办?” 程廷礼听了“欺负”二字,冷笑一声,心想旁人再怎么欺负那孩子,也不会比你欺负得更狠。抬手一摁桌角电铃,他叫进来了几名卫士,让他们把大少爷强行架了出去。 程廷礼也感觉把小鹿送到军校里,似乎是不大对劲,因为在他的印象中,小鹿应该是个书生的坯子,但在情急之下,他暂时别无选择。队伍里刚选拔了一批好青年要送到日本去学习,加上小鹿一个正方便;若是把小鹿往别的地方送,这个地方一时间还真不好找。或许拿点钱,让小鹿去欧美读书也行,但是程廷礼出于某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情愫,又不想让小鹿跑得太远,怕他跑野了心,会一去不复返。 大少爷被卫士们强行遣送回了他那个院子里,气喘吁吁的在屋子里站定了,他环顾四周,只见处处都留着小鹿的影子,心中就是一阵绞痛。心痛没消,他的脑子里又开了锅,乱哄哄的疼得要炸,于是他一边哭哭唧唧骂骂咧咧的要小鹿,一边喝水吃止痛药。春兰像个胖壮的女宪兵队长一般赶了来,专为了弹压院内地面。在春兰的指挥下,卫士们站到门口去了,仆人也各自当上了差,大少爷清清静静的坐在屋内,春兰由着他闹。 第三十八章 脑震荡给大少爷留下了一样后遗症,大少爷现在一旦激动,就很容易头痛。大少爷忍着病痛,跳着脚的逼他老子把小鹿接回来。程廷礼稳住立场,坚决不允,因为知道小鹿像他爸爸,总憋着要死。他怕小鹿在寻死之前,会拉了儿子做垫背。 程廷礼回了张家口主持军务,大少爷病病歪歪的也跟了去,不是为了给老子帮忙,而是想把小鹿硬给闹回来。程廷礼不搭理他,于是他闹了一个多月之后,也就渐渐的闹不动了。 他换了策略,想要偷着去日本,结果在临行之前被程廷礼发现了,程廷礼二话没说,直接把他那张脸抽成了花瓜。先抽,抽完了再讲道理,讲做老子的是如何不容易,做儿子的是如何不懂事,大少爷挨了顿揍又挨了顿骂,一生气,头疼病又犯了,躺在张家口起不来床。 正当此时,程廷礼收到了日本来信。那信是他的一位日本朋友邮寄来的,先前他拜托朋友关照监视着小鹿,这朋友说到做到,如同执行任务一般,果然定期发出了汇报信件。 在信中,日本朋友说小鹿已经进了一家预科学校学习语言,成绩是相当的不怎么样,同时在一个月内,和班级里的所有青年全打过了架。学习的成绩不好,打架的成绩却是很妙,居然保持了全胜的战绩。照着这个势头发展下去,小鹿在成长为战神之前,怕是就要被学校开除出去了。 程廷礼和儿子一起读了这封信,两人都很诧异,因为感觉小鹿的脾气似乎不该有这么暴躁。 一个半月之后,第二封信又来了。据信上的内容看,小鹿已经从校内打到了校外。日本朋友用中文写信,写的有点词不达意,说小鹿“打了一条街”。程廷礼对着这一行字思来想去,不知道小鹿到底是和一个人从街头打到了街尾,还是一个人对战了整条街上的居民。 及至到了第三封信,日本朋友对小鹿做了一点客观的分析,说小鹿总怀疑自己是“受迫害的”,似乎是有必要去医院的精神科看一看医生了。 大少爷看前两封信时,还只是感觉不可思议,如今读到第三封信,他忽然就难过了,因为那日本人显然认为小鹿是疯了,可他知道小鹿不是疯,小鹿大概只是心里憋屈,小鹿那天晚上那么乖,给自己铺床,伺候自己睡觉,结果自己可好,竟是一脚把他踢成了断子绝孙。 大少爷开始等待第四封信、第五封信。 从信上,他得知小鹿从预科毕业了,日本话没学会几句,打架的功夫倒是见长,然后他进了日本近卫步兵的一支联队,又实习了几个月。在预科里,是他打别人;如今进了军营,换成别人打他。但是勉勉强强的,他活着出了联队,还是进入了陆士。 小鹿就这样度过了他在日本的第一年。 第二年,他的情绪似乎是平和了一些,但是看那信件字里行间透出的意思,显然还是有点“与众不同”——往好了说,他是与众不同;往坏了说,那形容词可就多了。 第二年过了一大半,在初秋时节,日本军队在沈阳开了枪,九一八事变爆发了。 日本军队很快占领了东三省,并且虎视眈眈的盯上了热河。全中国都怒不可遏的沸腾了,程廷礼把派去日本的青年们也全撤了回来,唯独不带小鹿。小鹿给他连来了三封信要求回国,他也还是不许。 东北打仗,战火还没有烧到察哈尔。程廷礼稳坐江山,并未乱了方寸。不能让小鹿回来,他想,不把这两个孩子分开个三年五载,他不放心。横竖小鹿在那边有人照顾,虽说两国开了战,但是只要小鹿的人身安全能够得到保证,国家大事和他个小毛孩子也没有多大关系。 程廷礼盘算好了,为了儿子,他那一颗心硬如磐石一般,风吹不动、浪打不碎。 如此,转眼间又过了一年。 如果可以的话,程廷礼愿意让小鹿长长久久的在日本住下去,不为了让他求学,只图他饶自己儿子一条活命。然而在第三年的春天,日本方面传来消息,说小鹿不守纪律,而且是冥顽不灵、屡教不改,故而陆士决定将他开除。 第三十九章 在这一年的五月时节,小鹿毫无预兆的回国了。 大少爷知道他会在这一阵子回来,可具体会是哪天,却是一直没有准信。程廷礼贪恋繁华,常驻了天津,于是大少爷留在北平,继续充当父亲的驻平总代表,同时还兼任了察哈尔省的禁烟局局长。禁烟局说是禁烟,其实是打着禁的旗号,垄断了烟土行业专买专卖。这是个暴利的买卖,程廷礼靠着它给自己贴补军饷。大笔的银钱在别人手中流动,他不放心,非得自己的亲儿子上阵才行。 大少爷依然保持着爱说爱笑的性子,会玩会闹,同时心里十分的有数。少年时代他玩够了,“玩”这件事被他看穿品透,已经不能再动摇迷惑他的心智。所以像他老子伸出去的一支交际花一样,他一手攥着银元,一手攥着人脉,虽然还只是二十多岁的年纪,但在程廷礼的军队里面,已经能够说得上话了。 程廷礼一直张罗着给他娶一房正经太太,不为别的,为了让他传宗接代。程廷礼不显山不露水的经营了这许多年,已经积攒下了金山银山。这么大的家业,大少爷躺着花、花一辈子、都花不完,没有继承人怎么行? 然而大少爷支支吾吾的始终不肯,不肯的原因,当然是为了小鹿。 他知道小鹿总有一天还会回到自己面前,那个时候自己若是妻妾成群儿女满堂了,小鹿得是什么心情?小鹿的心里,怕是要苦死的啊! 于是他就拖,拖了今天拖明天,反正他再怎么大也只有二十几岁,无论如何都还是个年轻人,年轻人喜欢玩不结婚,放在当今这个时代,绝对不算毛病。 小鹿所乘坐的客轮,是在上海的十六铺码头靠岸,他须得下了船转乘火车,北上再到天津。大少爷听闻此言,也早早的就搬来了父亲这边居住。可是左等右等,小鹿始终没有要到的消息,于是他渐渐等得疲惫了,在他父亲的天津公馆里也坐不住了。 在他百无聊赖之际,小鹿终于到了。 小鹿到的那天,大少爷偏巧不在家。那是一个阴雨靡靡的午后,大少爷坐在朋友家中的牌桌前,正在有一搭没一搭的打梭哈。大白天的,不是赌博的好时刻,但是这帮人无所事事,又全懒洋洋的不肯出门,只能是在扑克牌上消磨时间。 大少爷手气很好,正是赢得兴高采烈,忽有一名随从轻轻的推门走进来,停在他的身后弯腰低声说道:“大少爷,家里刚来了电话,说是鹿少爷回来了。您不在,老爷偏巧也不在,家里没人。” 大少爷听闻此言,握着扑克牌的手登时一哆嗦:“回来了?” 随即他把扑克牌往桌上一拍,筹码也不要了,慌慌的起身就要走。在座众人没见他这么失态过,吓得一时竟是不敢阻拦。 程廷礼在天津有好几处公馆,每处公馆都藏着娇,唯有此刻住的这一处宅子最素净,因为大少爷来了,硬生生的挤走了此地的阿娇。程廷礼在这一方面,素来是洒脱的,不瞒外人,也不瞒儿子,但是把儿子和阿娇放在一起,儿子是二十几岁的大小伙子,阿娇也是二十几岁的大小伙子,怎么看都像是不大对劲,于是他难得的意识到了自己的父亲身份,竟然一狠心,把他的宝贝给遣送走了。 公馆是座西班牙式的三层洋楼。大少爷乘坐汽车回了家,进门张嘴就问小鹿。一名副官迎了上来,低声笑道:“大少爷,鹿少爷在那边儿小客厅里坐着呢!” 大少爷脱了西装上衣,像怕吓着谁似的,拐进一楼走廊,轻轻的往小客厅里走。小客厅是程廷礼会见亲密客人的地方,位于走廊尽头。大少爷抬着头向前走,一边走一边就见那小客厅的房门开着,而客厅里,此时此刻,应该是正坐着小鹿。 一身的力气往下走,一直运到了脚趾头上。大少爷走成了野猫猎豹,毛发抖擞无声无息。今日整天都是阴天,屋子里昏暗,走廊里更是黑洞洞。他盯着尽头地面那一小片青灰光明,屏住呼吸慢慢的走。 及至终于走到了门口,他收住脚步,隔着一层水晶珠帘,他大睁了眼睛向内看。 小客厅面积不大,面对着窗户摆了半圈皮沙发。有个西装青年背对着门口坐在沙发上,肩膀端正,腰背挺直,整个人如同被冻住了一般,孤零零的纹丝不动。 大少爷闭上眼睛稳了稳心神,然后像要做出什么大动作似的,一咬牙一狠心,猛然抬手撩起帘子,在迈步的同时发出声音:“小鹿?” 沙发上的青年缓缓站起了身,又缓缓的转向了大少爷。背着满窗黯淡的天光,青年微微的一躬身,用冷淡而又粗砺的声音做了回应:“大少爷。” 大少爷听了他这个称呼,登时愣了一下,同时彻底看清了小鹿的面貌。 小鹿的面貌,让他暗暗的也很惊讶。 小鹿穿着一身过于合体的西装,太合体了,箍着他的胳膊腿,几乎显得有一点局促;然而他整个人的姿态神情又是如此的肃穆僵硬,和他这一身紧绷绷的衣服相配了,竟然也很调和。 露在外面的手和脸,则是粗糙黝黑的,头发剃得只剩短短一层茬子,可以看见同样晒黑了的头皮。和三年前相比,小鹿并没有再长高,直通通的正视着大少爷,他虽然依然有着乌浓的长眉和厚密的睫毛,但是天真的眼神消失了,乌黑的瞳孔中射出野蛮寒冷的光,他像极了一名杀气腾腾的兵。 在小鹿的注视下,大少爷忽然手足无措了,勉强的翘了嘴角,他不笑强笑:“才三年不见,你就不认我做大哥了?” 小鹿听了这句玩笑,心中毫无触动。对于大少爷,他现在除了恨,没别的。恨得久了,也很单调,于是他简直恨得快要不恨。 才三年不见,说起来时间不是很长,可他看大少爷,只感觉自己是看到了上辈子的仇人,非常的遥远,哪怕对方都站在眼前了,他还也是感觉这人面目模糊,和自己之间有着十万八千里的距离。 笔挺的站直了,他不置可否的对着大少爷一点头,对待这人,他现在已经无话可说。 正当此时,门外由远及近响起了脚步声音,是程廷礼回来了。 程廷礼这两年略略有一点发福,将要半百的人了,再挣扎也保持不了年轻人的身型,但是胖得很有分寸,起码穿起戎装系了武装带后,看起来无非是比前些年腰粗了一圈,加之他是天生的面孔清瘦,所以身材纵是稍微走形,他乍一瞧也还是风度翩翩。 听闻小鹿回来了,他也不知道自己该不该高兴。到家之后溜溜达达的走了过来,他站在门外一抬头,正和门内的小鹿打了个照面。 一只手向上半抬着掀了帘子,程廷礼骤然圆睁二目,像被吓着了似的,望着小鹿半晌没言语。而小鹿垂下双手,对着他深深的一鞠躬:“干爹,我回来了。” 第四十章 程廷礼依旧保持着目瞪口呆的表情,因为他沉默得太久,所以连大少爷都感觉出了异样。扭头转向父亲,大少爷轻声提醒道:“爸爸,您怎么了?不认识小鹿了?” 程廷礼如梦初醒的一眨眼睛,同时一闪身从珠帘之间走了进来:“怎么不提前给我发封电报?” 小鹿低声答道:“火车票很紧张,买到之后直接上了车,忘记告诉您了。” 程廷礼停到小鹿面前,歪着脑袋又细看了小鹿几眼。然后不甚自然的笑了一声,他伸手拍打了对方的肩膀:“小东西,走的时候还是细皮嫩肉的,怎么回来就变成黑小子了?” 大少爷察言观色的帮了腔:“小鹿还没这么黑过呢!” 小鹿厌恶一切关于自己的品评,所以听了这父子的话,他不做任何回应。然而大少爷对他的兴趣太大了,接二连三的提新建议:“得给小鹿预备新衣服了,小鹿身上这套,不但旧了,而且好像尺寸也不大对。” 此言一出,不知怎的,没有应者。大少爷有些尴尬,于是效仿父亲,没滋没味的也笑了几声。 程廷礼不是故意不捧儿子的场,他着实是被小鹿惊着了。 这个黝黑而又坚硬的小鹿让他心中大动,仿佛看到了另一种样式的鹿副官。先前,他有时候会闹着玩似的想象小鹿长大后的模样,想的时候,心思不大正经,但说到底也只是想想而已,因为那时候的小鹿是个孩子,他再怎么想,眼前看到的,也还是小鹿的孩子相。 况且,他身边一直不缺人,也犯不上眼巴巴的等个孩子长大。 然而不知不觉的,这孩子真长大了,没长成他理想的样子,但是由于出乎意料,反而格外富有刺激性。 尤其他还知道这孩子的底细——据他的日本朋友在信里讲述,小鹿这几年没少往医院跑,程廷礼汇给他的生活费,他不吃不喝,不穿不玩,全贡献给了医院。为什么这么热衷于跑医院,那原因自然无需多言。 程廷礼盯着小鹿,见他脸上皮肤虽然粗黑,但是粗黑在了表面一层,像是刚刚受了严酷的风吹日晒,底子还是年轻的细皮嫩肉。嘴唇上下很干净,没胡子,可喉结清楚得很,方才听他说话,声音也是男子汉的声音,并没有女性化的征兆。 对于他的身体状况,当初的美国医生表现得很悲观,但是现在看来,似乎也还没有糟到不可救药的地步,也或许是那些趟医院没白跑。程廷礼从小鹿身上收回目光,又不动声色的吸了一口气,想要压一压自己的心乱。 小鹿始终是不理睬大少爷。这冷淡实在是太明显了,导致大少爷有些糊涂,几乎怀疑小鹿还是在对自己赌气。 于是他开始追着小鹿开玩笑,像先前一样,笑话小鹿黑,笑话小鹿没有自己高,笑话小鹿说话像乌鸦叫。 他毕生都没有开过这么痛苦尴尬的玩笑,只有他一个人说,只有他一个人笑。他死乞白赖的活泼着,一边活泼一边对着小鹿察言观色。小鹿让外间的仆人拎来了自己的皮箱,程廷礼饶有兴味的坐在沙发上,看小鹿把皮箱放在茶几上开锁头——小鹿这一趟回来,给他带了一幅画做礼物。 程廷礼等着看礼物,小鹿用钥匙去捅皮箱暗锁,大少爷在外围兜圈子,垂死挣扎的还在谈笑风生。程廷礼现在本来没兴致搭理儿子,可是儿子的笑语会自动的往他耳朵里钻。末了他实在是忍无可忍了,既觉得儿子聒噪、又觉得儿子可怜:“你给我安安静静的坐下来!” 大少爷仿佛一直在等着这一句,程廷礼一发话,他立刻哑火了。 这个时候,小鹿打开了箱盖。中等型号的皮箱里,装着小鹿的全部行李。仅有的一套西装穿在身上,其余的柔软衣物叠的叠卷的卷,井井有条的依次摆放。衣物下面摆着一副镶了框子的油画,用油纸很细致的包好了,油画旁边掖着个很旧的长条布口袋,是用一条手帕缝制成的,大少爷看得清楚,认出那是小鹿的口琴套子。 油画是一幅风景画,配着洁白的框子。小鹿低声说道:“这是一家美术学校的学生画来卖的,不值什么钱,但是我看它很好看,就买下它带回来了。” 程廷礼笑了,发现小鹿身上有一种爱美的天性:“的确是画得漂亮,像真的一样。”随即他环顾四周,抬手一指墙壁:“挂在那里怎么样?一进门就能看见。” 小鹿直挺挺的站起了身,原地慢慢的转了个圈,末了弯腰拿起那幅油画,大踏步的走到了门旁的白墙上,高举油画往墙上一拍,然后回头对程廷礼说道:“这里。” 程廷礼没想到他会如此认真,几乎感到了滑稽:“好好,那里也好。” 小鹿弯腰,慎重的把油画靠墙放好了,紧接着转身走回了沙发前,俯身重新锁好了皮箱。大少爷冷眼旁观,见小鹿做这些动作之时,脸上一点表情也没有,单是一丝不苟郑重其事,简直庄严得古怪。 第四十一章 小鹿在程宅吃到了很精致的一顿晚饭。程家父子都是讲究享受的,所以只有山珍海味还不够,虽然做不到吃一看二眼观三,可也得别具风味、别有风格。哪怕是一碗炒青菜,厨房大师傅也得特别下功夫,调理得青菜快要不像了青菜。 小鹿这些年难得能有这样的口福,所以吃得头都不抬。程廷礼在经济上面并没有亏待他,但是追不上他的花销。自从到了日本的第二年起,他因为摸清了周遭的环境,也认识道路了,便开始一趟一趟的往医院跑。药,他是吃了无数,后来吃得自己都有些害怕,但是舍不得戒了它,因为总希冀着会遇到灵丹,可以让自己重振雄风。 二十来岁的大小伙子,没有靠着吃药解馋的,军营和军校里也没有好吃好喝伺候着他,于是他从先前的斯文少年变成了个狼吞虎咽的大兵,不但能吃、而且能抢,抢着一口算一口,不抢的话,就被别人抢去了。 大少爷看着小鹿的吃相,看得心里又诧异又难过,但是因为知道小鹿不肯搭理自己,故而扭头对父亲使了个眼色。然而程廷礼也在审视小鹿,没能接收到儿子的眼风。 及至晚餐结束,小鹿进了程廷礼为他预备出来的卧室。关上房门又反锁了,小鹿站在门前地上,轻轻的吁出了一口气。 多久没有独占一间屋子睡觉了?仿佛已经是很久很久。自从到了日本,他便满眼是人,吃饭在膳堂里,读书在教室里,睡觉在宿舍里,所在之处,处处有人,连到厕所蹲个坑,那坑也是狭窄局促,人在里面顾头不顾腚,首尾总要露出一样。 偏偏小鹿又是特别的怕人看,又是特别的招人看。 日本人似乎对于美少年抱有特殊的情愫,而小鹿初到日本之时,正是个标准的美少年模样。他当然是从未觉出过自己美,但是这种事情,他自己说了也不算。 总有人招惹他,招惹的人自认为是在示好,可小鹿只感觉自己是受了冒犯——他已经被伤害的够了,既然程廷礼不肯杀他,他也没能一头撞死在程宅,那么既然活,就要活个新样子出来。 于是他开始反击。情绪有多狂暴,他的拳脚就有多狠毒。在预科学校里,他的外号是“疯子”。 好容易在预科学校里是打遍天下无敌手了,他按照规矩进了军营。学校里的人员虽然是鱼龙混杂,但是和军营内的士官们一比,统一的全成了文明人。那几个月的实习期,是小鹿不肯回首的,因为实在是不曾占过上风,又总是鬼鬼祟祟,怕被人看出自己的异样。 他拼命的抢吃抢喝,一丝不苟的训练和干活,然而并没能练出强健威武的体魄来。做贼似的,他买了几本医书,一边查字典一边偷着看,看到最后,他扔掉医书,直奔了医院。 宛如神农尝百草一般,他试了很多种药,最直接有效的方法,还是注射雄激素。可总是补充这东西,对身体也有伤害。 小鹿已经不奢望着娶妻生子了,身体的冷感,让他的心也随之降了温度。在能够动情的时候,他懵懵懂懂,当它是件丑事,拼命的压抑自己;现在好了,他没有爱情也没有欲望,绝望而又悲愤的彻底圣洁了。 小鹿巡视了整间卧室,然后又去浴室放了一缸热水。这三年来,因为不愿意袒露身体,所以每次洗澡都是一场折磨。今天好了,小鹿侧身坐在缸沿,弯腰搅动蒸汽袅袅的热水,心中几乎有些快乐。 正当此时,房门被人敲响了。小鹿走过去一问,来者乃是程廷礼。 程廷礼裹着一袭睡袍,双手插兜走了进来:“在放水?” 小鹿连忙转身去关水龙头,与此同时,程廷礼也跟着溜达进了浴室。洗脸池上方的墙壁上贴了一面大圆镜子,镜面蒙了薄薄一层水雾。程廷礼用毛巾擦亮了镜子,然后把小鹿拽到了身前。 两个人一起照着镜子,程廷礼忽然笑了一下:“干爹是不是这几年见老了?” 小鹿的文明礼貌像是全喂了狗,听了这话,他略一犹豫,最后竟然点了头。 程廷礼抬起一只手,抚摸了小鹿的腰:“越是老,越羡慕你们这帮年轻的。” 然后他又问:“小鹿,你接下来想干什么?闲有闲的活法儿,忙有忙的活法儿,反正干爹总是依着你。” 小鹿笔直的站着,望着镜中的程廷礼答道:“我既然学了几年军事,如今回来了,就还是想从军。” 程廷礼微微偏脸,嗅了嗅小鹿的头皮:“没问题,干爹手下几十万的兵,只要你有本事,干爹就提拔你。” 小鹿知道自己这位干爹是个什么货色,不过干爹和程世腾又不一样。干爹没害过他,而他除了干爹之外,也真的是再无亲人了。 “我没别的念想了。”他对着镜子开了口:“只要干爹信得过我,我就一定好好干。” 程廷礼侧脸对着他一笑:“什么叫‘没别的念想’?” 小鹿扭头正视了他的眼睛:“我光棍一个,没牵挂。” 程廷礼盯着小鹿的大眼睛,世上竟真能有人长出这么美的一双眼睛,让程廷礼几乎感觉不可思议。总而言之,这是老天厚待他,让他的鹿副官重生又还了魂。 他三十多岁的时候,分外混蛋,活活逼死了鹿副官;现在他已经年过半百,脾气秉性柔和了许多,自信不会再把小鹿也逼上绝路。 “城外有个新兵营。”他和声说道:“我先给你放个连长,若是你能把那百八十人管好了,我再升你的官。” 小鹿听闻此言,登时喜悦得想笑,然而太久没有笑过了,他脸发僵,一时竟是没笑出来。 一夜过后,小鹿启程出城了。 大少爷大大的埋怨了父亲,认为父亲不该把小鹿放到那种野蛮地方去。程廷礼不动声色,看儿子也是自己的竞争对手,若不是当初儿子一脚踢废了小鹿,自己还真是占不到上风来。 程廷礼好色,为了“色”,他可以暂时忘记自己的年龄和身份。 第一卷完 【第二卷 所遇何人 】 第四十二章 程廷礼所说的“天津城外”,是个界限模糊的范围,因为在他看来,只要出了天津不离河北,那么除了北平之外,其余全算是天津城外。 于是小鹿抱着出城的心启了程,一路北上又北上,差点进了察哈尔。 在察哈尔与河北交界处的一座小县城里,小鹿以着连长的身份,给自己安了一份家。 他这家是一座不甚地道的四合院,正房三间,东西各有一间厢房,正房后方就是后院,坐落着厨房和柴房。房子是如假包换的青砖大瓦房,放在这县城里,就算很不赖了,只比营长那一套借来的两进大院子略逊一筹,不过连长逊于营长,本就是天经地义的事情,虽然这连长乃是省主席的干儿子。 在这一座清清静静的新居里,小鹿过得很快乐,是暗暗的快乐,表面还是很严肃,仿佛怕自己笑大了会引人注目一般。三间正房,中央一间做客厅,只摆了一套桌椅;东西两间,一间充当书房,另一间则是卧室。书房永远是窗明几净的,靠窗的木案子上,一边摆着整整齐齐的一摞书籍稿纸,另一侧放置了个圆滚滚的土陶罐子,罐子里面蓄着清水插着野花。两只小书架靠墙立着,不多的几本书,全是他从日本带回来的,按照书脊的颜色分类摆放。书架上房的墙壁上,挂着一把武士刀,此刀长度有限,钢口也不好,堪称是华而不实,不过因为刀鞘实在是“华”得可爱,所以也被小鹿当成了装饰品使用。 书房是这样素净了,卧室也是同样的风格,只有床和两口衣箱,以及一副衣帽架。衣箱盖子上摆着一面镜子,此镜面积甚大,带着活动的镜脚,照理来讲是可以立着照看的,然而因为头重脚轻,立足不稳,所以大部分时间里,小鹿都让它保持着平躺的姿态。 三间屋子,都是他的,外无敌人,内无友人。小鹿终于清净了,清净得简直恨不能关起房门狂笑一番。夜里他让人给自己预备一浴桶的热水,自己坐在水里想怎么洗就怎么洗,有时候洗得太得意了,他情不自禁,会扯着嗓子唱日本演歌。他是哑嗓子,调门很低,并且是想提高也提不起来。哼着演歌那哭唧唧的调子,他一边摇头晃脑的给自己打拍子,一边往自己身上撩那已经不大热的洗澡水。 这个时候,鹿连长的左膀右臂,就要从东西厢房中钻出来,抱着膀子做侧耳倾听状。听着听着,左膀右臂之一低声说道:“这是学驴叫呢?” 左膀右臂的余下之一听了这话,黑脸沉得赛似铁板:“不要乱说。” 此言一出,先前那位就嗤之以鼻的笑了一声,那意思是骂黑脸子在拍马屁。 黑脸子不为所动,依旧保持着端庄的神情。他和身边这位膀大腰圆的壮汉,都是小鹿从新兵之中挑出的佼佼者。鹿连长初来乍到的时候,看着也黑,是个黑里俏,然而黑了没过几天,他渐渐的白了起来,原来黑是假象,白才是本质。 鹿连长一白,就不是一个“俏”字可以简单形容的了。 这么漂亮的鹿连长,给自己挑的哼哈二将却是全都一点也不漂亮。黑脸子大名叫做张春生,在家乡读过好几年私塾,因此属于新兵营中的秀才;秀才旁边的彪形大汉,名叫武魁,出身于屠户世家,祖祖辈辈都是杀猪的。本来他也打算一生杀猪,然而那天他从山里收了活猪,赶着往家里走,哪知半路出了野兽,吓得猪四散奔逃,他也跟着逃,刚刚逃离险境,就被抓壮丁的队伍给围住了。 武魁家里没老婆,只有一个爹以及一个后娘,父子两个如同仇人一般,常年的不说话。武魁进了新兵营,起初痛苦不堪,总是想逃,然而呆了几天之后,他发现丘八这一碗饭吃得很是容易,起码比杀猪轻巧得多,且可以不必面对他的亲爹和后娘,故而他心思变化,自动的不肯跑了。 张春生二十出头,相貌平平,唯一的特点就是黑和瘦;武魁生得虎背熊腰,脸上略有几条横肉,剃个和尚头,脸和脑袋总是油光锃亮。若是从五官论,武魁算是屠夫中的美男子,出了屠夫这个界限,就不好说了。张春生算是副官,武魁算是卫士,两人分别盘踞在东西厢房之中,目前全没有正经差事,唯一的工作是给连长干杂活。 武魁不能欣赏连长的驴叫,站在院子里又招蚊子,所以拍拍打打的很快回了屋子。张春生站着没动,因为感觉连长其实唱得也挺好,和驴叫还不完全是一回事。 小鹿不知道自己给自己养了两名听众,自顾自的只是唱。唱完之后出了水,他摸黑将自己擦拭了一番,擦完之后趿拉着一双充当拖鞋的布鞋进入卧室,他端起衣箱上的那面大镜子,借着窗外月光审视了自己——平端着镜子,他先看了看自己的头脸。 头是圆的,因为头发短得如同喇嘛一般,完全显露了脑袋形状。镜子缓缓的下移,他又看了看自己的胸膛和臂膀。胸膛很结实,胳膊也呈现着薄薄的肌肉线条。放好镜子弯下腰,他越过下身,直接看了看自己的双腿。他嘴唇上没有胡须,身体的汗毛也很轻。自己伸手拍了拍小腿肚子,触感是充满弹性的,是两条健康笔直的好腿。 小鹿满意的直起腰,穿好睡衣上了床。只要别想他那一处不得见光的暗伤,他一个人也能活得挺高兴。 小鹿一觉睡过去,清晨和公鸡同时起床。 卧室门外有房门开开关关的轻声,是张春生在出入忙碌,给他预备洗脸水。小鹿嘴上不说,其实心里觉得张春生这人很投自己的脾气,手脚利落心思细致,天生的有眼色讲卫生。 洗脸水倒好了,牙刷也蘸了牙粉横架在在搪瓷牙缸上了,张春生进了卧室,先是站在门口打了个立正,然后一手攥着一份报纸,一手抬起来行了个军礼:“连长早上好!” 小鹿拥着薄被,靠着床头半躺半坐,半睁着眼睛往地上看——刚醒,他心里还迷糊着。 张春生迈开步子,无声无息的走到床前站好了,展开报纸开始念起今日的新闻。报纸也是本县的出品,距离外界的变化总是略慢一步,导致新闻时常是不够新,但聊胜于无,比不读强。 小鹿默然的听着,一双眼睛渐渐的睁开,整个人也有了活气。张春生见他像是醒透了,便很自觉的合拢报纸退了出去。 小鹿穿戴洗漱,坐在书桌前吃张春生给他端进来的馒头稀粥和小菜。窗户是玻璃窗,他一抬眼就能看清院内全貌。院内的情景让他有些刺心——武魁光着膀子,正在厢房门口举石锁练力气。 武魁太壮了,一身的腱子肉鼓鼓凸凸,因为天气热,所以只穿了一条单布裤子,裤裆里也是鼓鼓凸凸。小鹿的目光顺着武魁的胸膛往下走,走到腰间停了停,走到裤裆又停了停。他想武魁的家伙一定是温暖沉重的,也或许是青筋虬结,筋脉之中血液汩汩流动,让那东西灵敏得简直如同活物。 想到这里,他对武魁简直是羡慕得有些恨了。 他越是眼红,武魁练得越是来劲,裤裆里直不隆冬,颤巍巍的竟然支起了棒槌。小鹿本是坐在桌前吃馒头,见此情景,他像受了冒犯一般,下意识的双脚蹭地向后一闪,连人带椅子一起退了一尺多远。 然后肠胃也满了,馒头也放了,小鹿忍无可忍一般起身出门,没找到马鞭子,弯腰在地上捡起一根树枝抽向了武魁:“混账东西,你给我穿上!” 武魁挨了一抽,没疼,只是吓了一跳:“连长,我、我没光屁股啊!” 小鹿仿佛痛心疾首一般,粗着喉咙继续吼:“上衣!赤身露体、成何体统!给我穿好上衣!” 武魁张了张嘴,一时间无话可说,放下石锁扭头逃回了厢房。而小鹿不由自主的伸舌头舔了舔干燥的嘴唇,眼前还晃着一片肉色。这肉色让他觉得又温暖又污秽,他知道自己和那颜色是绝缘的了,所以格外的看不得它,一旦见了,就眼睛痛,心也痛。 除去了院子里这位肉色大汉,小鹿感觉身心略略的清净了一点,仿佛自己以及自己周遭的一切,又重新恢复了圣洁。 然而这圣洁没有一个好来历,他偶尔会感觉自己像是修道院里的苦修之人,为了圣洁阉割自己,血淋淋的、天愁地惨的,不是个好圣洁。 第四十三章 小鹿每天早上吃饱喝足之后,就前往军营去练兵。兵都是新兵,比张春生和武魁还新,而且没有张春生和武魁的聪明勤谨,并且有一部分是被队伍抓壮丁强抓过来的,心心念念的总要跑。小鹿心狠手辣,在营地操场边上立了个木头桩子,这桩子就是刑架,每天都有新兵被吊在架子上,做大鹏展翅状挨马鞭。 小鹿自己不动手,因为有武魁,他当初把武魁挑到身边,就有这个目的。武魁杀久了猪,渐渐对于一切活物都硬了心肠,小鹿让他打人,他就真敢把人往死里打。打完之后擦擦汗,他该吃吃该喝喝,一边吃喝一边和张春生扯淡——在这个连里,他俩算是高级人物了。 小鹿自己严肃,在军营里,也不希望看到其他人嬉皮笑脸。要笑可以私下里去笑,小鹿想,正经的时候就是要正经,否则的话,就是不尊重长官。 小鹿在县城里住了两个月,训练出了一个整齐利落的新兵连,连里的新兵蛋子们经了他的手,不知怎的,居然变得相貌相似,仿佛是一百多个亲兄弟一般,也或许是因为他们全被剃了光头,集合时全穿着军装,神情也是统一的肃穆。 小鹿忙小鹿的,旁人忙旁人的,他的顶头上司,一位营长,从来不管他。省主席的养子,跑来训练新兵大概只是装装样子,营长是个精明人,犯不上对着皇亲国戚使官威。 然而在两个月后,精明的营长忽然死了。 营长那天是喝了整整一坛子本地酿的烧酒,喝完之后晃晃荡荡的从窑子大门往外走,两只脚不听使唤,在跨门槛时绊了一下,一跤摔倒在地,再也没能起来。 营长就这么死了,营长的上司不在本县,留下了无主的三个连。三位连长约束部下,等待上峰下达命令,然而上峰的命令未至,程廷礼却是来了。 在这县城众人的眼中,程廷礼的身份,也就和皇帝差不多了。没根没基的两位连长十分惶恐,简直不知道应该如何接待这位从天而降的大人物。这个时候,小鹿自然是要打头阵的,这一点,两位连长不出声,小鹿自己也清楚。 程廷礼来得威风,有一个警卫团随行,专为了保护他一个人。队伍浩浩荡荡的开进城里,县长诚惶诚恐的让出了自家宅子接驾。然而程廷礼没有在县长家中下榻,而是要到小鹿那边对付一宿。一宿过后,他还得继续上路,往张家口去。 小鹿平时觉得自己那三间上房是很宽敞的,可程廷礼一来,这三间屋子忽然小成了蝈蝈笼,仿佛程廷礼是个巨人。程廷礼在他这屋子内外巡视了,末了停在书桌前,指着桌角陶罐里的野花笑道:“小东西,你倒是好兴致。” 小鹿听了“小东西”三个字,有些刺耳,但是规规矩矩的站直了,他低声答道:“美丽的环境,有助于陶冶情操。” 程廷礼笑了起来,听这话本应该是书卷气十足的,但是经了小鹿一说,就变成了生硬冰冷的科学结论。扭过头又打量了小鹿,他见小鹿把军装穿得一丝不苟,只是没系武装带——小鹿穿衣服是讲究的,然而从来不系武装带。 “不热吗?”程廷礼笑道:“脱了吧,在干爹面前也拘束?” 小鹿抬手一粒一粒的解纽扣,脱了上衣搭上了椅背。程廷礼又看了他一眼,发现他有一把细细的腰。腰太细了,就显得屁股很圆很有肉,不过也可能是真有肉,程廷礼收回目光,心里盘算着小鹿那一处旧伤给身体带来的影响——一定是会有影响的,本质上都不算个真正男人了,外表还能威武雄壮? 程廷礼看过书房又看卧室。站在小鹿身后,他抄起了衣箱上的大镜子照了照。镜子里映着两个人的脸,程廷礼看了又看,末了叹道:“这半年来,脑袋上有白头发了。” 然后他微微低了头,把嘴唇凑到了小鹿耳边:“年纪越是大,越爱想起故人。在梦里,我常能见到你爸爸。” 小鹿听到这里,身体震了一下。 第四十四章 程廷礼放下镜子,伸手揽住了小鹿的腰:“我和他做了七八年的夫妻,可惜他后来娶了你娘,心里没了我。他心里没有我,我心里可是有他,他都死了,我心里还想着他。” 小鹿第一次听程廷礼这样对自己说话,满口“你”啊“我”的,干爹不成了干爹,干儿子不成了干儿子。惊讶之余,他也有几分好奇:“我爸爸……是怎么死的?” 程廷礼轻而慢的告诉他:“饮弹自尽。” 小鹿听了这话,并没有大惊失色,因为对父亲实在是没感情:“为什么要自杀?” 程廷礼沉默片刻,然后答道:“爱之深、恨之切。我对他是爱恨交织,他对我也是一样。” 小鹿听到这里,忽然从心底里翻上一股子鄙夷:“情死?” 不等程廷礼回答,他冷冰冰的又补了一句:“我看不起他。” 程廷礼怔了怔,随即说道:“你不懂……” 不等他把话说完,小鹿自顾自的又开了口:“他不但自己无能,做出卖身体的下流事情,还使他的后代为他蒙羞。这样的人,自杀也是毫不可惜的。” 程廷礼听了这话,真感觉小鹿是把自己和鹿副官一起骂了;手臂环着小鹿的腰,那腰虽然细如蛇类,然而硬邦邦的,也毫无柔软动人的意味。 “我和他之间,并非交易的关系。”程廷礼按捺了性子解释:“如果只是玩玩而已,我又何必要把你当成儿子抚养成人?” 小鹿这回没言语,因为在这一件事上,他的确是欠了程廷礼的恩情。 程廷礼很满意于小鹿的沉默,勒着他的手臂紧了紧,程廷礼压低声音,呼出的热气扑在了小鹿耳边:“宝贝儿,我还没有很老,还能再爱一次。你小的时候,我当你是个孩子,我什么都不向你要;现在你长大了,自己能做主了,我想要你,你给不给?” 小鹿打了个冷战,不是怕,是嫌恶欲呕,肠子肚子一起向上一翻,翻得他不由自主的打激灵。 “您是我的干爹。”小鹿背对着程廷礼说话:“我对您只有尊敬和感激。” 程廷礼歪着脑袋,去看小鹿的侧影。两个月不见,小鹿白了,皮肤紧绷绷的反射着柔细的光,颧骨和下颌的线条是统一的很清秀。他想小鹿在十八岁那年变化最剧烈,脱了孩子皮,换了大人样,可是未等他蜕变完成,自家儿子就一脚把他踢成了半个太监。 于是,他的变化到那为止,正在往高里窜的个子,也不窜了。 “我不需要你的尊敬和感激。”程廷礼浮想联翩的开了口,脸上同时失控似的露出了一点笑意:“只要你肯依了我,我宁愿受你的作践。” 说到这里,他当真是起了兴致,抬起一只手开始去摸小鹿的胸膛,同时从鼻子里哼出了缠绵的声音:“我是堂堂的省主席,手里有一省的地盘,几十万的兵,你要什么,我给你什么。我这样的人,现在送上门来让你作践,你没兴趣试一试吗?” 小鹿摇了头:“我没有欲望,也没有兴趣。干爹,您换个人吧!” 程廷礼忽然笑出了声音:“小东西,你没欲望,我给你欲望。我有的是办法让你快活……” 一边说,他一边把手探向了小鹿的下身。可是未等手指触摸到军裤,他忽然感觉一阵天旋地转,及至反应过来时,他发现自己已经踉跄着被小鹿推到了床上。仰面朝天的被小鹿摁住了,他不明就里的睁大了眼睛——这小混蛋这么不合作,让他几乎有些恼羞成怒;但是这一推一摁的力道又让他有些心动,他喜欢这种富有侵略性的漂亮小子。 他想挣扎,也有余力挣扎,因为他体力精力都充沛,他的身体也比小鹿高壮。小鹿也察觉到自己不是他的对手了,当即抬腿上床,从天而降一般一屁股坐在了他的肚子上。 双手摁住了他,双腿夹住了他,小鹿俯下身,用凶恶急切的声音说话:“你别逼我!” 程廷礼直勾勾的睁大眼睛盯着他,保养良好的白脸上泛了红。难耐似的勉强向上挺了挺身,他真起兴了,命根子梆硬的往上挺,贴着小鹿的屁股支起了帐篷。 小鹿察觉出了身下的异样,这点异样让他感到了一阵烦恶。恶狠狠的盯着程廷礼的眼睛,他喘着粗气继续说话:“营长死了,让我去当新营长。我要带兵,我要打仗,我会干得很好,让你知道我是什么样的人!我身体坏了,可我脑子没坏,精神更没坏!” 程廷礼张开嘴喘了一口气,眼睛和脸一起红了:“小鹿,好样儿的,看来小瑞当初那一下子,真是没把你骟干净!” 此言一出,小鹿登时瞪了眼睛,手比心思转得更快,他一把就卡住了程廷礼的脖子:“干爹,你可别让我恨你!” 程廷礼摸索着抬起手,用拼命的力气扯开了小鹿的爪子。急促的喘了几声,他忽然笑了:“好,好!钱,权,我都可以给你,可你记住,你这个人是我的,我不要,别人也别想要。你有本事,就打一辈子光棍给我看。否则的话——” 他伸手搭上了小鹿的大腿:“否则的话,你说怎么办?” 小鹿居高临下的垂了睫毛看他:“没有否则。” 程廷礼隔着一层军裤,抚摸了小鹿的大腿:“否则的话,你就要听我处置。怎么样?” 小鹿一点头:“成交!” 然后他后退着下了床。而程廷礼双脚拖在地上,依旧保持着仰面朝天的姿态:“小鹿,营长是你的了。” 小鹿双手下垂贴了军裤侧缝,对着程廷礼行了个九十度的鞠躬礼:“谢干爹栽培。” 然后他直起腰,眼珠子下意识的扫视了对方的裤裆。那裤裆里鼓鼓囊囊的,显然里面的东西还在作怪。一瞥之后收回目光,小鹿忽然厌恶了自己,因为自己的眼睛总是往男子的胯下瞟,瞟过之后,就羡慕嫉妒,就恨。 第四十五章 程廷礼和他儿子一样,总是不好意思对小鹿霸王硬上弓,儿子的思想,老子不是很清楚;老子纯粹只是怕小鹿会寻死,因为小鹿的爸爸当年说死就死,真是把程廷礼给吓着了。 在小鹿这里睡了一夜过后,程廷礼带着他的警卫团启了程,小鹿也如愿以偿的升了营长。他做营长,同僚是不嫉恨的,因为他几乎就是程廷礼的养子,干儿子做营长,好比亲儿子掌管禁烟局一样,都是理所应当的事情,谁见了也挑不出理来。 小鹿很得意,因为手里攥了三个连的人马,再加上其余机构的人员,足有四五百人。除此之外,程廷礼给了他权力,还许他自行再招兵,招来的兵训练好了,也全归他管。 小鹿没什么娱乐,尤其是在这远离平津的县城里,他连场电影都瞧不成。封闭的土地,也有针对人类本能的消遣,比如吃喝嫖赌。吃喝是不犯禁的,小鹿也爱吃好的喝好的。赌,只要别闹出大乱子来,也可以允许;另有嫖这一道,是最受小兵们欢迎的。因为这县城位于两省交界之处,道路四通八达,往来商队很多,人来得多,卖人的自然也就多。 武魁知道营长是个干干净净的正经人,但是不知道他正经到了什么地步。他偶然想向小鹿溜个须拍个马,自作主张的往小鹿这宅子里领了个黄花大姑娘。 小鹿一度对大姑娘也是很有兴趣的,但他现在心如止水,眼睛里已经快要看不出男女老少。武魁这一趟马屁算是拍上了马蹄子,因为鹿营长在得知了这大姑娘的用处之后,当即攥着拳头站在院子正中央,不但快要把眼珠子瞪出眼眶,鼻翼也是翕动不已,一张小白脸变成了面红耳赤。武魁心惊胆战的看看小鹿再看看大姑娘,心想我弄来的这个也不丑啊,这么周正的黄花大姑娘,还玷污了他不成? 武魁等着小鹿咆哮,然而小鹿最终咽了一口气,并没有咆哮,只恨恨的一挥手:“龌龊!下流!马上带走!” 说完这话,他一舔嘴唇,又飞快的做了个垂涎三尺的动作。武魁没看明白,也不知道他到底是真不要还是装不要,故而犹犹豫豫的又劝道:“这丫头没爹娘,留下来给您干点儿杂活不是正合适吗?您留了她,也算是救她一条小命儿了!” 小鹿最怕旁人和他讨论这个话题,然而武魁偏要纠缠不休。两只脚像钉在了地面一般,他耸着肩膀向前俯身,暴着青筋吼了一声:“带走!” 武魁立刻行了个军礼,扯着大姑娘扭头就跑了。而小鹿瞪着眼睛又站了一会儿,末了感觉自己这样子太没风度,便放下肩膀恢复原形,又尴尬的清了清喉咙。 武魁想不通,打发了大姑娘之后,他回了鹿宅,见小鹿已经出门去了,只有张春生正坐在院子里洗衣服,便蹲到一旁低声问道:“咱们营座,是不是一直没找过人?” 张春生像一尊营养不良的黑面神一眼,很有戒备的转向了武魁:“人?女人?没有。” 武魁想了想,随即又问:“男的呢?” 张春生一摇头:“你别嚼舌头败坏营座的名声。” 武魁思索着笑了:“那可真是奇了怪了,他不憋得慌?” 张春生沉着脸,低下头继续揉搓小鹿的军装领子:“你别拿咱们营座和别人打比方。咱们营座是文明人,和你们不一样。” 武魁发现张春生是特别的维护鹿营长,和自己谈不到一个碗里去,于是站起身,不再多说了。 张春生洗衣服,晾衣服,晾到一半,小鹿回来了。张春生暂时停了工,问小鹿:“营座吃不吃西瓜?” 小鹿有些惊讶:“现在还有西瓜?” 张春生言简意赅的答道:“有。” 然后不等小鹿回答,他转身跑去了厨房,给小鹿端回来了一盘子切好的西瓜。 现在已经入秋了,西瓜是吃一口少一口了。小鹿站在院子里吃西瓜,张春生继续认认真真的晾衣服。一盘子西瓜没吃完,县长忽然慌里慌张的跑来了。 县长对于丘八军爷,素来是敬而远之,如今登了门,也是不得已而为之——城外八十里远的狗尾巴山下,又闹起土匪了。 县城外山多,素来是有闹土匪的传统,先前驻扎在此地的一位营长,就是因为剿匪有功,高升成了团长。及至这个团奉命开拔往北去了,才有了取而代之的新兵营。而先前的土匪虽然是灭了,新起来的一股子力量竟是比先前更强大。高升了的团长曾经几次进山剿匪,都不成功,若是再不开拔,这团长的一世英名,真有付诸流水的危险。 一团的兵马走了,换来了一营的新兵蛋子;县里自己还有个保安团,那团丁个个脆弱,唯一的本领是在土匪攻城之时关闭城门。至于那新兴的土匪有多厉害,小鹿不知道,营里不是本乡本土的新兵也不知道,因为夏天山里挺太平,土匪不闹,也就没有人提起土匪来。 县长征税养活着这一营兵,这一营兵,理所当然的,也就应该保证整座县城的安全。土匪猖狂起来,敢冲进县城里杀人放火;而小鹿一方面认为土匪的确该杀,另一方面又留意了县长方才所说的话——剿匪有功,是能升官的! 小鹿现在什么多余的念想都没有了,唯一的人生目标就是做些事业出来,不再让人低看了自己。而在日本苦熬了三年,他虽然没能从陆士取得一张毕业证,但是扪心自问,肚子里还是学了些存货的,并非绣花枕头。 在心里飞快的打了一遍算盘,小鹿最后决定出城剿匪,一是拿那帮土匪练练手,二是练好了,这一次战斗也可以成为自己的筹码。 他是斗志昂扬了,县长却是唯唯诺诺的,不说好也不说不好。后来见鹿营长要对自己送客了,他才嗫嚅着说道:“山里那一伙蟊贼的首领,名叫何若龙,凶恶得狠。春天范团长一个团的人马,都没能奈何了他。鹿营长您只有一个营的力量,怕是……薄弱了一点儿。” 小鹿一愣:“何若龙啸聚了多少人?难道会比一个营还多?” 县长连连摇头:“那倒没有,不过是两三百人罢了。” 小鹿莫名其妙:“那本营长怎么会不是他的对手?” 县长为难的搓手:“因为……敌人……很是凶恶……” 小鹿冷笑一声:“县长不必担心,我鹿某人,也可以很凶恶!” 把县长送走之后,小鹿让张春生出门跑腿,叫了营内几名本地军官过来,让他们详细讲一讲狗尾巴山的风土人情,以及何若龙其人其事。 军官领命,当即侃侃而谈。小鹿越听越是有趣味,原来这何若龙还是个传奇人物,家中本是山下村庄中的大户,因为和人起了田地纠纷,打官司时被对方在暗中捣了鬼,不但应得的没得着,自家的财产还赔出去许多,那何老者想不开,便生生的气死了。 老头子一死,老婆子当即啼哭着病倒了,勉强熬了几日,也是一命归西,只留了个尚未娶亲的独生儿子何若龙。这何若龙当时已经离家远行,在保定城里进了中学,听闻家里遭了变故,赶回来一看,竟已是家破人亡。 平日村人都说何家儿子是个有礼的人,不料这有礼的人急了眼,手段更毒辣。何若龙到底是如何单枪匹马手刃仇人、并且一把火将仇人的家宅烧成白地的,众说纷纭,又经了演绎,全都不甚可信;总而言之,这何若龙报仇之后便上了山,和山中的土匪厮混在了一起。大当家被先前那位团长打死之后,他因为是个文武双全的人物,很能服众,便接了大当家的班,带着那帮土匪继续盘踞在了山中。 何若龙的历史,也就是这些内容。整个夏天他都很安静,导致城里的驻军和百姓一起淡忘了他。直到秋收时节,这帮人又穷凶极恶的冲下山抢吃抢喝了,百姓们才重新又恐慌起来。 小鹿没上过战场,一直只是纸上谈兵,所以听闻何若龙是个劲敌,反倒暗暗的欣喜,认为自己是英雄有了用武之地。征集粮草整顿了兵马,小鹿把县城扔给保安团,自己带着部下那几百新兵,浩浩荡荡的出城剿匪去了。 第四十六章 在秋高气爽的好时节里,小鹿骑着一匹黑马,带兵出发了。 黑马是匹很威武的高头大马,通体上下黑成了一匹闪光的好缎子,一根杂毛都没有。扇呼着湿润的鼻孔,颠动着碗大的马蹄,它被一身崭新鞍辔打扮了,驮着小鹿玩似的在土路上小跑,踏出一地缭绕的轻尘。 小鹿在这军营里练习了两个多月的骑术,如今对于黑马,已经是相当的能控制。若是由着他的性子,他满可以策马扬鞭,以最高速度疾驰向前;可是马有四条腿,小兵却是只有两条,非得一步一步的走才行。而他单枪匹马,即便跑到了狗尾巴山下了,也是毫无用处。 小鹿耐下性子,一边前进,一边欣赏路边的秋日风光。土路平直,是城内城外的百姓们几百年来用脚走成的。路边盛开着一丛一丛不怕冷的野花,花的品种不多、样子也不美,但是开得很旺。 小鹿让武魁下去摘了几朵白花回来,从中挑选了一支最完整的,掖在了黑马耳朵上。张春生本是在马旁步行,这时见了,就无声的发笑——营座除了他自己之外,见了什么好东西都要装饰一下。 队伍走得并不快,半天才走了四十里路。中午埋锅造饭,连吃带歇又是一个钟头。小鹿估算着,下午再走一下午的话,傍晚时分正好能到山脚。山脚不止一处村庄,找个休息的场所是不为难的,那么明天出发往山上攻,也很合宜。 思及至此,小鹿也就不急。待到下午又上了路,他和一位冷连长并肩同行,边走边聊。冷连长不是本地人,但是在此地住久了,也和本地人差不多。环顾着周遭的风景,他开口说道:“营座,咱们下午走得可是挺快,再过一阵子就能看见狗尾巴山了!” 小鹿心旷神怡的挽着缰绳点头:“狗尾巴山……” 他在心里把话说完:“何等粗鄙的一个名字啊!” 这个念头闪过不久,冷连长忽然手指前方大呼小叫了:“营座,瞧,真看见了!” 小鹿昂首挺胸举目远眺,只见平原远方隆起一道山脊梁,看那形状,真有一点像狗尾巴。那山不高,长长的拖在地平线上,山中也不知是长满了什么树,值此秋季,那树叶红一层黄一层绿一层黑一层,一层一层的从山脚向上染到山顶,配着碧蓝的天和几抹白云,白云被金色阳光穿透了,云也含了光。 小鹿看呆了,心想世上竟有这样美的地方,一只鸟啸叫着掠过他的头顶,他睁大眼睛看那山,看得睫毛一颤一颤。 他会画不甚地道的水彩画,如果这一趟不是带着刀兵之气征战而来,他想自己一定要找块大石头坐定,支起画板调好颜料,把这山画一画。 这么美丽的山里,竟然会寄生着那么丑陋的土匪,小鹿那剿匪的心忽然变得极其迫切了。本来他是来杀人的,心底最深处,还隐隐的存了一丝犹豫;可现在那丝犹豫荡然无存。 他是医生,前来剪除山中的毒瘤,是替天行道。 傍晚时分,一营的人马抵达了狗尾巴山下,在一处名叫狼牙寨的村落里安了身。狼牙寨这名字听着不善,其实是一座平平常常的小村庄,村里的贫苦人们靠山吃山,既种地,也采山货。大概是兔子不吃窝边草的意思,山中土匪对于狼牙寨,倒不是很骚扰,也可能因为狼牙寨总是穷得山穷水尽,土匪想要在这地方占便宜,就只能是吃人了。 对于剿匪一事,狼牙寨中德高望重的老者们,显然是有点不知如何表态,总而言之,只要别把战火烧到村庄里就成。 小鹿约束着部下,不许士兵强闯民居追逐妇女;村民们审时度势,也很有眼色的送来了许多老南瓜新土豆。军粮从来就没有充足的时候,炊事班对着南瓜土豆起了灵感,把这两样东西和糙米混在一起,架起柴禾狠炖一场,熬出了一锅锅稠粥,再用油盐酱醋调了滋味,吃着竟也很能入口。 小鹿吃得好一些,是大米饭和炒土豆丝。饭菜全被张春生折到了一只大海碗里,以便他边吃边研究狗尾巴山的地形图。 起初他是斗志昂扬,要一举攻下狗尾巴山;然而如今对着地形图这么一细看,他又发现狗尾巴山如此之大,自己这几百人进了山,别说剿匪,兴许连匪的面都找不着,甚至会糊里糊涂的被匪剿了。 没有放着好端端的日子不过,赶了八十里路前来送死的道理。小鹿这几个月活得身心舒畅,尤其是不肯死。闭着嘴咯吱咯吱咀嚼着土豆丝,他开始转起了脑筋。 脑筋转了约有一个多小时,小鹿把麾下的三位连长叫了过来,开了个秘密的会议。及至会议结束,全营人马安营扎寨,也不提打仗的事情,吃饱了就睡。 到了翌日下午,几辆大马车从县城方向赶了过来,马车上摞了很高的木头箱子,箱子全是长方形的,上面又严紧的苫了油布。全副武装的士兵押着马车,显见这马车装载的乃是值钱货。 木头箱子卸在临时营地里,表面除了油布之外,又加了一层稻草。四周团团的围了士兵,昼夜无休的轮班守卫。 这一天,山上山下都太平,一夜过后,大马车接二连三的又来了。 小鹿放出了风声,说是营长认为狗尾巴山太大,贸然上山会有危险,所以已经给上峰长官发去了电报,请求支援。过不了几天,援兵就要从察哈尔开过来了。而在援兵到来之前,营长先把枪支弹药从城里运到手边,免得到时受了弹药的辖制。 这个说法合情合理,任谁也提不出异议。士兵们也不扰民,只是每天都要征收大量南瓜和土豆,不过对于村民来讲,只要南瓜和土豆的丘八大爷,真纯良得如同天使一般了。 小鹿在营中堆起了小山一般的武器箱子,同时按兵不动。白天站在太阳下看花看草看山,夜里他在营部和衣睡觉,营部是一间新草房,房外有武魁带着人给他站岗。 前几夜,小鹿睡得都挺好,唯独这一夜他闹了失眠。静静的躺在草房内的凉炕上,他听门外先是无声,后来武魁大概是以为他睡熟了,便开始嘁嘁喳喳的和人说话,说的全不是好话,没有一句是能离开女人的,而且坏得细致,有些词,一般人连写一写都要羞赧的,武魁大喇喇的脱口而出,仿佛快要顺着嘴丫子流油。 “那家伙真他妈跟活驴一样!”他野调无腔的不知在点评哪一位同僚:“后来小凤见了他就躲,给钱都不露面,死活就是不让他上身!” 此言一出,当即起了低低的笑声,其中一人耳语一般的嘀咕道:“妈的小凤都快让他给日豁了!” 又有一人说道:“明告诉你是‘小缝’了。” 武魁笑了一声,开始咳嗽,似乎是被自己的口水呛着了。 及至他咳嗽完毕,旁人也笑够了,这些人转移话题,合着在找不到妓女泻火之时,他们也肯勾搭勾搭细皮嫩肉的娃娃兵。说到这里,话变得更粗了,小鹿听五句能明白一句,余下四句存在心里,慢慢的再一句一句反应过来。 小肚子里开始有一团火缓缓的烧,烧得温吞吞,让人心里做痒而又使不上劲。小鹿平时除了沐浴如厕之外,从来不碰自己的下身。但是今天他下意识的伸出手去,隔着一层军裤和一层内裤,他将自己连鸟带蛋的一起抓了住。 他这东西是不娇贵的,差一点就彻底成了摆设。没彻底,可也差不多,近乎于彻底。对待一团凉肉是不必客气的,他仰面朝天的分开了腿,抓着那东西用力的揉搓,揉着揉着忽然打了个激灵,家伙没硬起来,但是小肚子里面像有根筋在痉挛似的,隐隐的开始作痛了。 小鹿很沮丧,松了手转而去揉下腹部。裤裆里仿佛是有一点点湿,因为自己这杆破枪还不算是完全的没知觉,偶尔高兴了,能往外流点透明水,流得也不多,一滴两滴而已。 小鹿难得亢奋,一年或许也不会有一次两次。亢奋过后,他时常又难过得要死。亢奋来得没缘由,难过也来得没缘由。 他靠着土墙坐起来,秋夜很凉,亏得他身体还算好,衣服也穿得利落。抱着膝盖低下头,他闭了眼睛,暗暗的做深呼吸,直到情绪全退去,直到他又恢复冷静。 可是正当他在情绪的有与无之间摇摆呼吸之时,门外忽然起了动静。而这动静的最初,是一声枪响。 乡村的午夜是如此寂静,这一声枪响简直抵得上一声霹雳!小鹿不假思索的跳下了炕,摁着腰间手枪打开了房门:“怎么回事?!” 武魁一手提着手枪,一手抬起来虚虚的拦着小鹿,作势要保护他。小鹿见他一无所知,当即又要往外跑,正当此时,一名连长气喘吁吁的跑了过来,声音几乎是狂喜的:“营座,来了!他们来了!” 第四十七章 小鹿知道自己带着一营的士兵进山剿匪,宛如大海捞针一般,简直没有胜利的可能,故而临时换了计策,设了陷阱想要守株待兔。诱饵是那些堆积如山的军火箱子,以及山下粮仓里的粮食。对于土匪来讲,枪就是胆,有了枪他们才能大杀四方,没有武器,他们只能缩在山里当野兔子。 山下有粮,有枪,有人数不多的、拼了命就可以击溃的一个营。小鹿知道土匪在山下一定有眼线,也一定知道机不可失失不再来的道理——依着他散布出的风声,过不了几天,一个团的援军可就要来了! 于是他这几天一直在等,他找不着土匪,但是可以让土匪自动上门来找他。 午夜时分,夜黑风高,正是打偷袭的好时机。营里的士兵暗中受了命令和嘱咐,也是轮着班的有睡有醒。如今见营地一角起了枪声和火光了,士兵们立刻抄起步枪上了阵。营地的面积有限,几百兵加上几百匪,立刻混战成了一团。土匪们显然也没料到士兵们能在夜里说醒就醒,醒了之后抄起家伙就能上战场,很快便被杀了个措手不及。而小鹿第一次见识了枪林弹雨,傻大胆似的也不知道怕。藏在半堵破土墙后,他拿着望远镜往那战况激烈的地方细瞧,只见土匪中有那么一“团”人,步调一致的左奔右突。说他们是一团,因为这一伙人总不分散,中央站着个高个子,举着一把手枪做指挥。看那高个子的身形,正是个年轻人的样子,很符合何若龙的年纪。 小鹿心里有了数。回头向武魁使了个眼色,他猫着腰起了身,开始朝那高个子的方向小跑。武魁带着一支小队,见状立刻跟了上。擒贼先擒王,他明白营座的意思。 土匪说是有个二三百人,其实看眼下这个情势,至多也不会超过二百人。四五百的兵围攻这一二百的土匪,又是有备而围,自然有了痛打落水狗的效果。土匪们被逼到了军火箱子附近,有士兵对着军火箱子开了火,里面的火药炸弹立刻崩飞了木箱——炸弹不是兵工厂出品,是营中自制的,若说威力,仅比烟花强一些,但是火光冲天,十分唬人。 土匪立刻就乱了套,开始舍了性命往外冲,想要杀出一条活路。小鹿站在外围,一双眼睛紧盯着火焰之中的高个子。忽见那高个子带着几个人要突围了,小鹿对着武魁一挥手,然后也不等武魁的回应,拔腿便追向了前方。 夜太黑,离了火光跑出不远,小鹿就发现这土匪是没法追了,因为只闻其声不见其人,完全是凭着知觉往前跑,前方的人要是回手给自己一枪,自己没遮没挡的,只能是乖乖受死。不过话说回来,前方的人能回手一枪,后方的人自然也能抬手一枪,而眼前黑咕隆咚,脚下起伏不平,逃的人和追的人全是拼了命,暂时都顾不得这一枪了。 危险归危险,但是小鹿不肯作罢,因为机不可失,而他也实在是没有搜山围剿的实力,非得今夜趁热打铁、收了这帮妖孽才行。眼睛睁圆了,耳朵也竖起来了,他一路跑得头也不回。武魁人高马大,居然落了后。武魁觉得这不应该,因为自己腿长步大,从个子论,分明是比营座大了一个型号,没理由撵不上他。然而小鹿急了眼,在山路上跑得上蹿下跳,比所有人都灵活。 武魁急死了,怕他中了土匪的冷枪,想要呼喊,又不敢出声。正是焦虑之时,前方忽然起了零零碎碎的枪响,竟是双方又交了战。 武魁慌忙进行还击,一边扣动扳机,一边压低声音喊营座。喊着喊着,他听见了营座的哑嗓子:“快快快快快!他们的人跑散了!” 小鹿追的时候没多想,追起来之后更是无暇多想,于是糊里糊涂身不由己的,他整整追了半夜。 前方那何若龙一帮人,在黑暗中四散奔逃,的确是成了七零八落之势;小鹿这边稍微镇定一点,掉队的人倒是不多,然而全累得如同大骡子大马一般,扇着鼻孔张着嘴喘,秋日的凌晨寒冷如冬,可是他们的热汗顺着脖子往下淌,脑袋全像水洗一般,腾腾的冒着热气。 小鹿太想一举成功了,居然急出了一股子邪劲。一个箭步跃过一道荒草葱茏的壕沟,在稀薄的晨光之中,他看见前方林子里有黑影一闪,看那黑影的个头,必定就是何若龙本人无疑。何若龙作为一条地头蛇,在林中闪过一瞬之后,便又消失无踪。小鹿一直感觉自己这一路没追错人,如今亲眼看得清楚了,他精神一振,也无暇瞄准,抬手对着前方树丛就扣动了扳机! 一鼓作气的,他连着打光了一匣子弹。一边开枪,一边脚步不停,作死一般的往前直冲。实战的经验他没有,但毕竟是在军校中学习过的,他练出了一手好基本功。一刹那间给自己重新填充了手枪子弹,他只攻不守,对着前方又连开了五枪! 五枪过后,那黑影又出现了,摇晃着还要向前跑。于是小鹿提起一口气狂奔几大步,随即站在高处纵身一跃,一下子就将对方扑倒在了荒草丛里。 那人猝不及防的受了袭击,当即向前仆在了草中。随即一个鲤鱼打挺翻了身,他用手枪抵住了小鹿的眉心。食指勾在扳机上,他明明是摆出了同归于尽的架势,可是在和小鹿清清楚楚的打了个照面之后,他很明显的愣了一下。 这一下,至多也就是一秒钟的工夫。可就在这一秒钟之内,小鹿攥着他的手腕狠狠向下一磕。手背撞上地面的石头,手枪立刻随之脱了手。小鹿顺势起身骑到了他的身上,同时又攥住了他另一只手腕——另一只手腕不必狠攥,因为上臂受了枪伤,鲜血已经淋淋漓漓的打湿了半条衣袖。 垂下头瞪着身下这个人,小鹿的汗珠子砸到了他的鼻尖上。气喘吁吁的开了口,他用低哑的声音发问:“何若龙?” 那人长出了一口气,反倒是镇定了:“我是何若龙。” 小鹿圆睁二目望着他,万没想到何若龙是这样一个形象——这人不过是二十五六岁的年纪,白净脸儿,浓眉毛,五官是粗线条的,也说不出是哪里出色,总之有种一望而见的英俊,看着明明白白的,眼睛连着心,一点额外的东西也没有。 不像程世腾,平静的时候是一个样子,活泼的时候又是另一个样子,神情的变化简直掩盖了他的五官眉目,让人觉得他几乎是会随时变脸的。 正当此时,武魁等人死去活来的跟上来了。七手八脚的摁住了何若龙,武魁尽管已经累得快死,但还是尽职尽责的先问小鹿:“营座,您没事儿吧?” 小鹿一挺身站了起来,退后两步让到了一旁:“我没事。” 紧接着他弯下腰,捡起了何若龙的手枪。那是一把左轮手枪,他甩出转轮看了看,发现里面只剩了一颗子弹。 然后他又望向了地上的何若龙。何若龙还在微微喘息着,眼睛望着天,没有变模样,还和方才一样。 将左轮手枪掖到腰间,小鹿对着武魁一挥手,低声下了命令:“带走!” 武魁生拉硬拽的拖起了何若龙,又让一名小兵解了腰带,将何若龙的双手反绑了一道。 小鹿望着这些人撕扯着何若龙往回走,自己却是站在原地,没有立刻迈步,也不是累得走不动,只是心里恍惚了一下,仿佛没反应过来似的,暗暗的想:“我亲手活捉了何若龙!前头那位团长几次进山都没抓成的悍匪,今天让我给生擒了!” 然后他又想:“原来这就是何若龙?真是何若龙?” 小鹿觉得何若龙看着一点也不像土匪,可偏偏又真是个土匪。这太奇妙了,太不可思议了。 第四十八章 武魁跑得腿都软了,一路踩着云似的把何若龙押回了山下营地。其余的人脚下也轻飘飘的,和他一起腾云驾雾,唯有小鹿一步一个脚印,身上还残留着夜里那股子邪劲。 因为他兴奋,这一场生擒足以证明他的确是有本领的,文武双全,智勇也双全。 随即他又想自己是如此的有内秀,本应该成长为一名有才华有出息的人物,却被程世腾那个魔鬼伤害成了断子绝孙。难道那一对姓程的父子看不出他是能做大事的吗? 思及至此,小鹿呼哧呼哧的喘着,忽然又悲愤了。方才得意的时候他没笑,现在悲愤了,他也不哭。武魁走到半路,回头看了他一眼,见他一直板着脸,脸是光滑细腻的小脸,上面蹭着一道道黑的绿的,是泥土与树叶的汁液,鼻梁皮肤紧绷透亮,渗出了一层很细密的汗珠。 看完一眼之后,武魁转向前方,心情闲适,类似看了一场好戏,暗想:“大美人儿。” 然后他把注意力重新放在了何若龙身上。何若龙被他们推搡簇拥着走,一边走,左胳膊上一边往下滴答鲜血。低着头不说话,何若龙走得也有一点摇晃。 追的时候,匪与兵在山里兜了圈子,所以跑了个没完没了。现在武魁等人辨认方向走了直线,不出一个时辰,便回到了山脚营地。 营地里横七竖八,全是尸首,大部分是匪,小部分是兵。这一场关门打狗之计使得太绝了,门也真是关得太严了。一名连长已经清点了尸首数目,这时跑过来向小鹿作了报告,说是咱们折了十二个,土匪那边是八十七个。 小鹿一听,有点发怔:“逃了很多?” 连长思忖着答道:“不应该,兴许是他们没有全出来。” 小鹿本是想要高奏凯歌打道回府的,听了这话,他一改主意,决定在山下再逗留几天,同时四处宣扬了何若龙落网的消息。 待他把命令都下全了,张春生忽然不声不响的走过来,递给了他一把热毛巾,又问:“营座要不要换身衣服?” 小鹿满头满脸的擦了一通,同时从自己的领口中嗅到了扑出的潮热汗气。于是他一点头:“换。” 张春生又道:“吃完饭再换吧?” 然后不等小鹿回答,他一手接过毛巾,一手招来了一名端着大海碗的小炊事兵。饭是调过了滋味的南瓜饭,小鹿坐在半截树桩上,捧了大碗狼吞虎咽。一边吃,一边感觉自己心里存着一件事情,可到底是什么事情,却是死活想不起来。 及至把最后一口南瓜扒进口里,他忽然想起来了:“何若龙!” 小鹿刷牙,洗澡,更衣。他穿衣服讲究,无论料子好赖,总要平整洁净才行;袜子也换了,虽然是旧袜子,然而袜底也洗得雪白;马靴是现擦的,张春生给它上了一点油,把它收拾的乌黑锃亮。 小鹿脱衣服穿衣服,照例是避着人。于是张春生给他守着门,看他土猴一样的进去,片刻之后,又衣冠楚楚的出了来,颧骨处红了浅浅的一道子,兴许是被枝梢刮的,方才他脸脏,倒是没看出来。 小鹿认为自己是个胜利者,应该有个胜利者的体面样子。手里攥着一把充当佩刀的短剑,他昂首挺胸的往临时牢房里走——他不矮,但是总感觉自己不够高,所以永远身姿笔直,从侧面看,后背没线条,平得如同刀劈下来的。 临时牢房是一座土坯房,木格子窗上没了窗纸,铁链子一端锁在窗格子上,另一端则是铐住了何若龙的手脚。房屋四周围了八名卫兵,这八名卫兵是吃饱喝足了的,精神健旺,把土坯房守得铁桶一般。见小鹿来了,迎着小鹿的四名士兵当场一立正一行礼。小鹿抬手做了个下压的动作,示意他们不必出声,然后自己走到门前,抬手轻轻推开了那一扇破木门。 房内房外是一样的明亮,小鹿高抬腿轻落步,很慎重似的跨过了门槛。双手背在身后横握了短剑,他原地做了个向右转,面对了何若龙。 何若龙的手脚全被铁链铐住了,铁链足有几十斤,还是清末民初时期的存货,专门铸来对付江洋大盗。靠着墙壁坐住了,他那一脑袋短头发乌黑潮湿,细细碎碎的贴在了额角。听到脚步声响,他抬眼和小鹿对视了。小鹿看他生得浓眉大眼高鼻梁,宽肩长腿大个子,整个人像是用粗头铅笔恶狠狠勾画出来的,力透纸背,一目了然。 一步一步走向何若龙,最后在距离何若龙一米远处,小鹿慢慢下蹲,腰背挺直的单膝跪了下来。握着短剑的右手向下搭在了跪地的右腿上,他将左手手肘支上了左腿膝盖。 对待自己生平第一件战利品,他的态度始终是庄重的:“何若龙,你现在是想死,还是想活?” 何若龙像是听到了笑话一般,当即笑了一下:“想死想活?当然是想活,能活着,谁想死呢?” 小鹿没有笑,依旧是严肃的盯着何若龙:“告诉我,余下的人藏在哪里?我知道你们没有全部下山。” 何若龙渐渐收了笑容,不过语气还是平静的:“哦,你这个买卖我听明白了。用我手下弟兄的命,换我自己的命,是不是?” 小鹿一点头:“是。” 何若龙对着他一摇头:“那好,我不换。” 小鹿一字一句的慢慢说道:“以你的罪行,你将会被凌迟处死。” 何若龙扭头望了望窗外的蓝天,然后转向小鹿答道:“我身上没少背人命债务,剐了我也不冤枉。” 小鹿听到这里,忽然抽出了手中的短剑。 背过手将剑鞘放到了身后地上,他双手握剑高高举起,将锋刃缓缓压向了何若龙的头顶。何若龙的脸色变了一下,随即闭了眼睛,不再言语。 剑锋一点一点的逼近了何若龙,最后终于触碰到了他的头皮。小鹿控制着力气,不切不割,单是一点一点的下压。短剑不是十分的锋利,但毕竟是件兵刃。双手加着劲,眼睛瞪着何若龙,小鹿看他也是个邪性人物,头皮顶着剑锋,他一动不动,脖子始终是硬的。 力气加到了一定的程度,小鹿忽然向上一抬短剑。 何若龙睁开眼睛,脸色有些苍白,显得眼珠子特别黑。额头发际的正中央,暗红的鲜血缓缓流淌而出,先是给他淌出了个小小的美人尖,随后血珠子滚到眉心,又给他添了眉间一点朱砂痣。 这是个顶着刀不低头的家伙。血珠子流过鼻梁,顺着他淡淡的法令纹趟到了嘴角。他斜斜的用舌尖卷去了那一点血,同时望着小鹿,仿佛是不知道疼也不知道怕。 镇定到了这般地步,简直就是挑衅了。然而小鹿犹豫着,不知道自己该不该为此发怒。何若龙的性命在他手中,他现在说攥死他就能攥死他。 忽然的,小鹿又起了疑心,怀疑何若龙是明知自己不会真的杀他,所以才故意做出这一副满不在乎的样子来。 这个念头让小鹿骤然有些恼火。瞬间双手高举了短剑,他对着何若龙大喝一声当头劈下。他的手又狠又稳,劈出虚空一股风声。何若龙立时一拧眉毛一闭眼睛,显然也是一惊,但惊过之后睁开了眼睛,他对着停在上方的短剑一瞟,瞟过之后,平平淡淡的,他又看了小鹿一眼。 他还是没怕。 小鹿像是被他的无畏冒犯了。竖起长眉狠狠的一抿嘴,小鹿背过手抄起剑鞘,“嚓”的一声将短剑归了鞘。 随即直挺挺的向上一起立,他转身就走。 第四十九章 小鹿的恐吓,在何若龙面前宣告失败。于是他气冲冲的从土坯房走到了太阳下,桩子似的立在那里一动不动,很孤独的晒了许久太阳。 他不言语,旁人身份太低,也不好擅自的过去和他搭讪,故而他这一次站了个痛快,站到最后,因为实在是没人搭理,所以他自己也有些讪讪的,幸而张春生这时小跑了过来:“营座,您鏖战一夜,现在也该休息了。” 小鹿听张春生能够说出“鏖战”二字,文绉绉的很有一点书卷气,心中便是暗暗的满意。跟着张春生走了几步,他忽然说道:“不要跟着我,去把军医叫到营部里去!” 张春生立刻上下打量了他:“营座身上哪里不好?” 小鹿一摇头,又一挥手。张春生见状,也就不再多问,拔脚开始快跑。 营里一共有两个军医,两个军医全不是正经医生,其中一位老一些的,生平第一擅长之事乃是劁猪,劁猪之余,也会处理一些简单的皮肉伤。另一位年少一些,倒是真医生,会配草药治小病。他那药能否治病,乃是悬案,但有一样好处,就是吃不死人。 老少二军医联袂进入营部面见小鹿,不出片刻的工夫,又一起出了来。张春生一直站在屋里听着,及至军医一走,他忍不住开口问道:“营座还要留他一条性命吗?” 小鹿站在门口,手里还攥着那把短剑。背着手望着天,他先是垂涎三尺的伸出舌头一舔嘴唇,又一抿嘴唇做了个坚毅表情,最后才低声答道:“这个人,不能让他轻易的死掉。” 张春生见了他那两个互不搭界的表情,知道全是嘴唇闹的鬼。营座的嘴唇总是干燥爆皮,怪不得他总要下意识的伸了舌头去舔,越舔,嘴唇又会越发的干燥。 张春生给小鹿摆好了枕头,想让他睡一觉补补眠。及至小鹿和衣躺下了,他从外面忽然又回了来,左手里端着一只小碟子,右手拿着一只小毛笔。碟子里亮晶晶的,盛着一碟子底的香油。 走到炕边弯下腰,他将毛笔往碟子里蘸了蘸,同时说道:“营座别动。” 然后不等小鹿有所反应,他已经用毛笔上下勾画了小鹿的嘴唇。勾画过后收回毛笔,他又面无表情的嘱咐道:“营座睡吧,睡一觉起来,嘴唇就好了。” 小鹿看着张春生的黑脸,心里几乎有一点感动。起初他挑选张春生到身边来,不过是看他认识字讲卫生,没想到这黑小子比谁都有心。 小鹿满嘴都是油,不便说话,所以感动了片刻之后,情绪淡化,也就不感动了。 小鹿一觉睡了小半天,下午时分醒过来,他发呆,用湿毛巾擦头擦脸,吃刚出锅的南瓜饭。吃饱喝足之后,他忽然想起一件事,立刻出门问张春生:“给何若龙送饭了吗?” 张春生盯着他的嘴唇看:“送了,他没吃。” 小鹿一听这话,来了兴致:“没吃,他要闹绝食吗?” 张春生发现他的嘴唇仿佛是细腻了一点:“不,是军医给他做了取子弹的手术,他疼得昏迷过去了,不能吃。” 小鹿听了这话,很淡然的一点头,不再多问。 在接下来的时间里,他东奔西走,检视小兵,计算弹药,又派了一名连长出面去征粮,村庄不出粮,出南瓜土豆也行。小鹿自认是正规军人,不肯祸害地方。 小鹿浑身上下一起忙,没有片刻闲工夫,然而心中还有余地去想何若龙。一个不怕死的人,活活的疼晕了,该有多疼? 这人狗胆包天,几乎有些可恨,没有必要怜悯他。不过从另一方面看,一个中学没毕业的乡村少爷,敢手刃仇人一家,敢上山投匪对抗军队,并且能以几百人的匪帮对抗一个团的围攻,也真堪称是个军事方面的人才。 想到这位杀人放火的人才疼晕了并且没吃饭,小鹿就有些坐立不安。但是一天几次的前去探望一名不把自己放在眼里的俘虏,似乎也不大像话,有失身份。 小鹿白天睡足了,到了夜里,也还精神焕发,完全的躺不住。像被何若龙勾了魂似的,他最后一狠心,还是往那土坯房走去了。 第五十章 小鹿进入土坯房时,天已经黑透了。这是一个晴朗的夜,漫天洒满了银色的碎星星。小鹿提着一盏马灯,军靴底子踏在干燥的土地面上,一步一响。后方跟着张春生,张春生捧着一只大托盘,托盘里摆着小鹿给何若龙预备的饮食。 在星月光芒之下,小鹿走到了何若龙面前。何若龙委顿在夜色之中,是朦朦胧胧的一大团,忽然对着小鹿动了一下,他动出了一串铿锵的铁锁链声。 小鹿将马灯提到他的头顶,居高临下的审视了他。何若龙的气色不好,嘴唇都是苍白的。迎着灯光仰起脸,灯光跳跃,渲染夸张了他的深眼窝和高鼻梁。定定的注视着小鹿,他不言语,单是做出了一个等待的姿态。 小鹿背过空着的一只手,同时微微的俯身移动马灯,去照他负了枪伤的左臂。左臂被军医用粗布条子层层缠裹住了,看不清伤口详情,只见绷带表面凝结着大片紫黑的血迹。 小鹿看够了,直起腰侧过脸,对着身后的张春生一抬下巴。张春生会意上前,将手中的大托盘放在了何若龙面前,然后垂下双手,一言不发的退出了门。 小鹿像白天一样,笔直的单膝跪下了,将马灯放到了身边,又伸双手摆正了地面上的托盘:“吃一点儿吧!” 何若龙垂下眼帘去看托盘,只见里面摆着一碗糙米饭,一碗飘着菜叶的清汤,一碗炒土豆片。两根筷子规规矩矩的摆在托盘边,首尾齐平。 忽然笑了一下,何若龙用虚弱的声音轻轻问道:“这么讲究,是断头饭?” 小鹿盯着托盘:“不,只是你的晚饭。” 何若龙点了点头:“连点儿荤腥都没有,我想也不能是断头饭。” 然后他抄起了筷子,挑起一疙瘩米饭往嘴里送。他的左胳膊经了军医的整治,已经是完全的动不得,右手腕子也箍着镣铐,铁链左三层右三层的捆绑着他,让他几乎坐在原地不能动,想要吃到饭,非得深深的弯腰低头不可。然而俯身之际,牵动伤处,疼得他一吸气,登时僵了动作,半晌不敢再咀嚼。 小鹿见状,下意识的伸手端起饭碗,一直送到了他的面前。 何若龙显然是愣了一下,握着筷子抬眼看他。小鹿受了他这么一眼,忽然心里很虚,怀疑自己这举动是失了态。可是碗已经端起来了,没有无缘无故再放下的道理。睫毛在面颊上投下抖颤的阴影,小鹿感觉自己在瞬间就发了烧,脖子耳朵全烧成了通红。 这个时候,何若龙就着他的手,低头往嘴里扒了一口饭。含着那口饭边嚼便咽,他随即用手一推身前的菜碗,低声说道:“劳驾。” 小鹿放下饭碗,端起菜碗。等他一口饭一口菜的吃空了两只大碗,小鹿又把那碗汤送到了他唇边。 这回筷子用不上了,何若龙把嘴唇凑到碗边,咕咚咕咚喝了几大口汤。随即抬起头,他望着小鹿说道:“谢谢,我饱了。” 小鹿放下了碗,侧脸看了看身边的马灯。灯光稳定,火苗悠长,可以静静的亮一整夜。 眼珠慢慢的转向了何若龙,他开了口:“你说,你的部下会不会来营救你?” 何若龙摇了摇头:“不好说。” 小鹿又问:“如果他们抛弃了你,你还有必要为了保护他们而送命吗?” 何若龙答道:“他们抛弃我,是他们的事;我救他们,是我的事。他们是他们,我是我。” 小鹿听闻此言,缓缓的站起身,在何若龙面前来回踱了一圈。 末了停住脚步转向何若龙,他忽然说道:“你这句话,说明你认为你和他们是不同的。” 何若龙抬起头,若有所思的追着小鹿看。 小鹿把双手插进军裤裤兜,微微的锁了眉头:“何若龙,你看起来不像一个土匪。如果我今天凌晨看到的是你的正脸,我也许会怀疑自己是追错了人。” 何若龙笑了一下:“土匪又不是什么体面身份,看起来不像土匪,不是很好吗?” 小鹿盯着他:“知道土匪不体面,还要做土匪?” 说完这话,小鹿自顾自的又在房内踱了一圈。踱到最后,他停在何若龙面前又开了口:“我检查过你的手枪,你只剩了一颗子弹。如果当时我没有夺你的枪,你那颗子弹,会留给谁?” 何若龙仿佛是起了一点兴趣:“如果你是我,你留给谁?” 小鹿不假思索的答道:“我自己。” 何若龙很不赞同的摇了头:“我会留给你。” 小鹿提醒他道:“你曾经有过这种机会。” 何若龙垂下眼皮,仿佛是想要苦笑:“是,当时我的动作要是再快一秒钟,你那脑袋就被我开瓢了。” 小鹿问道:“你当时为什么没有直接对我开枪?” 何若龙叹了一口气,叹是无可奈何的笑叹:“因为……” 他迟疑了一下,末了抬头望着小鹿,他声音低而清楚的说了下去:“因为,我没想到自己回过头,会看到那么漂亮的一双大眼睛。” 自我解嘲似的,他垂头看了看自己的右手:“我被你吓着了。” 小鹿盯着他,盯了良久,末了说道:“何若龙,不要拿我开玩笑。” 何若龙又叹了一口气:“没错,听着是很像笑话。我真后悔,我连人都敢杀,却被一双大眼睛吓着了。” 小鹿听到这里,就感觉这屋自己是站不住了。他最恨、也最怕别人对他品头论足,何若龙对他的眼睛尺寸感慨不休,这让他窘得简直快要恼羞成怒。 在成怒之前,他原地做了个向后转,仓皇的又逃了。 第五十一章 小鹿逃离了土坯房,回到营部之后,还是面红耳赤、浑身难受,一颗心在腔子里东奔西突,跳得太激烈了,带得他整个人都要乱晃。 为什么会这样,他自己也说不清楚,总之感觉自己是既受了恭维,又受了冒犯。他自视不是甚高,就是甚低,有时候觉得自己文武双全,是个人才,有时候觉得自己丑陋残疾,几乎是个不男不女的怪物。所以对于恭维和冒犯之间的一线区别,他向来是拿不准。 拿不准的结果,是他决定再不去见何若龙这个人。他是来剿匪的,不是来和土匪打哑谜的。 小鹿想得很好,长条条的往床上一躺,他闭目倾听门外的动静。守在门外的还是武魁等人,武魁白天吃了睡睡了吃,然而因为昨夜实在是累得狠了,此刻依旧是恹恹的没精神,例行的谈话也没能进行。 小鹿不敢睡,提防着残匪会下山营救何若龙。没有睡眠的夜,长得漫漫,偏偏武魁又成了哑巴。武魁那一嘴下流话,当着他的面是绝不敢说的,如果说了,他也是绝对不能容许的。可如今两厢隔了一道房门,武魁敢说,他就敢听。 他如今是个无欲无求的人,自从受了伤之后,简直不知情动为何物。可武魁的下流话带有一种刺激性,有些字眼,特别的脏也别的粗,出了武魁的嘴入了他的耳,简直能逼得他用双腿夹住自己的手,手不老实,恶狠狠的掏摸抓揉,非挤出他一点透明水儿不可。 武魁安静了一夜,其间偷着打了好几个盹儿。及至到了天明,他醒了,似睡非睡的小鹿也精神了。 土匪没有来,日子照常过。张春生一趟一趟的往屋子里走,送水送衣服。小鹿爱干净,在县城里是一天换一套衣服,一天洗一次澡。现在上了战场,没那个条件了,洗不成也要擦一擦。 张春生给他在外守着门,没守多久,小鹿焕然一新的走了出来。张春生看了他一眼,就见他今天洗得狠,脑袋脸蛋耳朵全擦得泛了红。军装的铜扣子,从下往上一直系到了领口。领口平整服贴,露出里面一圈雪白的衬衫领子。 军装直通通的,照例是没系武装带,往下是军裤马靴,靴筒箍出两条笔直的小腿。小鹿先是抬手捂嘴打了个哈欠,然后双手叉腰望了望天。张春生看着他,见叉腰这个动作让他露了馅。怪不得不扎武装带,原来他有这样细的一把腰。这样的小腰勒出形状,是要招人看的。 小鹿看天看地,打哈欠,本来还想抻个懒腰,但是当着部下的面,没好意思抻。当然也可以回房关了门去抻,只是太麻烦,没必要。 并没有人下山劫狱,小鹿想,看来那帮土匪并非仁义之徒,何若龙为这帮人死了,真是犯不上。 到了中午,小鹿看到军医往远处的土坯房里去,知道他们定然是去给何若龙换药。这两个人,都是屠夫一般的人物,并且没有武魁的心灵手巧,小鹿猜想何若龙兴许要因此死上一场。有心过去瞧瞧,可何若龙的态度又太不像个俘虏,小鹿和他在一起,时常感觉双方分不出了胜负高低。 小鹿管着自己,不许自己再去瞧何若龙。 如此又过了一天一夜,山上还是毫无动静。到了第三天夜里,小鹿终于忍不住了。 他带着张春生出了门,两人是并着肩的走,张春生给他提着一盏马灯照路。及至到了那重兵环绕的土坯房前,小鹿从张春生手中接过马灯,然后独自迈步走到了窗前。将马灯轻轻的举到窗格子旁,他无声无息的探头向内看。房内黑暗,何若龙委顿在角落之中,身体照例是被一大堆铁锁链捆绑束缚着。 小鹿很想看看何若龙的脸,可这个看法显然是看不到。轻轻的转身让人推开了房门,他高抬腿轻落步,悄悄的走了进去。 这回一直走到了何若龙面前,他弯下腰,将马灯凑到了何若龙的脸旁。何若龙歪着脑袋闭着眼睛,的确是在睡觉,面孔是一种肮脏的苍白,嘴唇也干裂了,嘴角有干瘪结痂的血泡。 顺着脖子肩膀往下照,小鹿又看到他的左衣袖被齐根剪掉了,露出了很结实的一条长胳膊。上臂有着很清楚的肌肉线条,先前的绷带被除去了,上臂外侧赫然划着一道鲜红刀伤——本是枪伤,经了两个军医的炮制,变成了巴掌长的一道刀伤。 伤口晾在凉空气中,更有利于它的愈合,只是药粉混合了黑血,水泥一般糊在伤上,看着令人心惊。顺着胳膊再往下瞧,是青筋暴露的小臂和手背,手是大手,有着修长的手指头,指甲缝里很脏,和他的脸一样脏。 小鹿看到这里,一手提稳了马灯,另一只手缓缓的伸出去,轻轻拨开了何若龙的短头发。头皮上也结着笔直一道血痂,是他用短剑留下来的记号。 他的动作很小心,因为不愿意触到何若龙的头皮。不是因为何若龙脏,他没缘由的,就是不想碰他。 正当此时,何若龙忽然睁开了眼睛。 神情呆滞的望着小鹿,他声音嘶哑而轻的吐出一个字:“水。” 小鹿手里的马灯一哆嗦,随即转向窗外,他用冷淡的声音下了命令:“送一碗水进来!” 何若龙像是渴急了,一口气喝光了一大海碗的冷水。喝过之后长出了一口气,他见士兵端着空碗退出去了,这才把目光转向了小鹿。 “你像个鬼似的。”他轻声说道:“总是半夜来。” 小鹿没接他的话头:“没有人来营救你,你被你的同伙抛弃了。” 何若龙向后一靠,这回没言语。 小鹿又道:“我不会总耗在这里,明天就拔营回城。” 何若龙听了这话,忽然笑了一下:“你打算在哪里剐我?这儿,还是县城?” 小鹿正色答道:“何若龙,我并不想杀你。” 何若龙忽然伸手拎起马灯,借着光明看了看小鹿:“你肯放了我?” 小鹿单膝跪在灯光之中,面孔呈现了细腻的金色,很大很黑的瞳孔中也跳跃了金色的焰。 “不。”小鹿板着脸答道:“你也不该再做土匪。” 何若龙显然是听不明白了,似笑非笑的微微的皱起了眉头:“你到底打算怎么处置我?” 小鹿忽然被他问得心慌意乱了,伸手要去夺过马灯:“等你伤好了再说!” 何若龙现在没什么力气,所以小鹿很轻易的抢回了马灯。在握住马灯提手的一刹那间,他的手指结结实实的蹭到了何若龙的手指。 他愣了一下,何若龙显然也愣了一下,仿佛这一蹭是绝不该有、也绝想不到一样。小鹿随即站起了身,同时听见何若龙出了声音:“你——” 一声之后,再无下文,因为何若龙其实是无话可说,但觉得让小鹿就这么走了,也不甘心。 为着他这一声,小鹿在暗中停了一秒钟。停过之后迈了步,他头也不回的走出了房门。 何若龙忍痛坐直了身体,透过腐朽的窗格子往外望,看小鹿把马灯交给了一名副官模样的随从手里,那副官提着灯,伴着他走远了。 小鹿一边走,一边暗暗的攥了拳头,越攥越紧,紧得两条胳膊快要抽筋。和何若龙相触过的手指像被火苗舔过了,有鲜明的烧灼感觉,让他一时也不能忽略。 他决心拯救何若龙。 第五十二章 小鹿班师回朝,因为他生擒何若龙一事已被宣扬得天下皆知,故而未等队伍靠近县城,县长士绅等县内名流们便欢欢喜喜的迎接了出来。县长本想当年团长那样一条猛汉都没能把何若龙那个贼窝连锅端,鹿营长这样一个连胡须都没长出来的青年,去这一趟不送命就是好的。哪知鹿营长虽然没胡须,但是有本领,居然真把那匪头押回来了。 小鹿受了天大的恭维,沾沾自喜之余,又向县长诉苦,说是自己这一趟出征,消耗了许多给养,至少在军粮上面,是入不敷出。县长一听就明白了,又因此时正值秋收时节,不是缺粮的时候,故而大包大揽,给小鹿征来了很可观的一批钱粮。 粮食,给军队了;钱,小鹿自己留下了。这也是理所当然,因为放在先前,营长满可以把粮食也折换成钱揣进自己怀里。 时值深秋,天气是日渐寒冷,但小鹿打了胜仗,别有一番秋风得意。得意之余,也有难题,自然就是那个何若龙。 小鹿这一场胜仗,已经向上报给了团长。那团长虽然叫名是他的上司,但是一没见过他,二也不敢管他——省主席的养子,岂是他能管得的? 依着团长的想法,他甚至认为这场胜仗都是旁人为小鹿谋划的,专为了给这个崽子脸上贴金罢了。但是想过之后,团长从理智出发,立刻把这喜讯又上报给了师长。师长正在张家口陪着程廷礼打小牌,在牌桌上接到了这封报喜的电报。 师长是个粗人,直接把电报扔给了另一角的教育厅厅长:“给念念,看字儿脑袋疼。” 厅长拿起译好的电文,一眼扫过去,立刻就明白了。清清楚楚的把电报朗读一遍,他对着程廷礼笑道:“程主席,不得了,将门虎子啊!您培养出来的孩子,个顶个的有出息。若是有空了,您应该就教育学作一篇文章,印成册子分发下来,让我们这教育机关里的人,也学习学习。” 程廷礼扔出一枚麻将牌,顺手接过电文也看了看,脸上要笑不笑——其实小鹿是不必有出息的,他养这孩子,又不是为了让他有出息。出息大发了,不好控制,将来还不跑了? 程廷礼好色、爱玩,越是玩不到,越是很想玩。 小鹿是出了名立了功,而那匪首也不能就这么无声无息的处理了。依照惯例,就该在城里找块空地把何若龙绑起来,当中把他活剐了。上一次剐人是在十年前,剐的也是个土匪头子,剐的时候,下面人山人海,那刽子手也真厉害,断断续续剐了三天,第三天剐得人要成骨头架子了,才一刀扎进心窝,剜出了那土匪的一腔黑血。 现在何若龙被小鹿押回来了,无需宣判,直接就可以剐。远在外县的团长也很友爱的提出建议,希望他剐,不剐不能立威,剐了才能显出他是真有本事真胜利。 小鹿压下团长的电报不理。何若龙被他关进了西厢房里,房前屋后全站了卫兵。武魁和张春生挤进了一间屋子,对付过一宿之后就搬到了窑子里。张春生冷眼旁观,见小鹿也不理睬厢房里的何若龙,单是一个人坐在书房里涂涂写写,看那意思是在写信,但是以他这个写法,十封信都该写出来了,却不见他命令自己往外发一封。 小鹿在房内连写了两天,没写出什么成绩。到了实在是坐不住的时候,他咬着钢笔尾巴往窗外瞧,能瞧到西厢房的门窗。那门窗后面住着何若龙。窗玻璃反射阳光,小鹿看不清房内情形——他看不见何若龙,料想何若龙也看不见他,所以反而格外安心,可以大着胆子看个够。看一分,想九分,合起来也就够了。 到了第三天傍晚,他撕了几篇字纸,拉开抽屉取出了一筒子香烟。拧开盖子从中取出一支叼在嘴上,他划燃火柴给自己点了火。手指夹住香烟,他姿态生涩的轻轻吸了一口,然后鼻子眼往外出气,出了个七窍生烟。 他没有烟瘾,只不过因为写得困难,所以做了个这么个文豪的架势——听说文豪常有嘴不离烟手不离笔的。所以他也希望藉由香烟,得到一点灵感。 像怕烫了嘴似的,他一边小口吸烟,一边起身溜达了出去。院子就这么大,前方就只有左右两间厢房,小鹿犹豫了一下,然后带着那根烟转向了西厢房。 守门的士兵向他敬了个军礼,他没理会,径自走过去拉开了房门。西厢房就是一间四四方方的屋子,进门之后一眼能看到头。小鹿一手夹着烟,一手扶着门,低头迈步进了屋,然后抬起头说道:“何——” 话没说完,因为他很惊愕的看到了何若龙的裸体! 何若龙身前放着一只水汽蒸腾的大浴桶,桶沿搭了毛巾。何若龙本人本是正背对着他脱裤子,如今裤子脱完了,他也闻声回了头。一见来者是小鹿,他显然也愣了一下,同时下意识的转过了身。这一下子转得还挺猛,胯下那件东西像根粗皮条似的,随着他的动作一甩:“鹿营长?” 小鹿如梦初醒一般,登时向后转身一步迈出了房门,迈的时候脚不利索,还在门槛子上绊了个踉跄。守门的士兵一把拽住了他,而他慌里慌张的吼了一嗓子:“关门!” 士兵顺手把门关上了,又听营长骂道:“两个混账,为什么不告诉我他在洗澡?!” 看着他那个急赤白脸的样子,士兵统一的有些发傻,因为第一他没问,第二土匪洗澡不怕看,营长也不是大姑娘,何必惊得像见了鬼似的? 第五十三章 小鹿夹着那根烟,几乎是哆嗦着回了书房。 刚才那一眼,其实是看得很清楚。何若龙脸白净,身上也白净,有一身顺顺溜溜的腱子肉,腿间的东西色呈嫩红,饶是软缩着的,尺寸依然可观。 靠着门板慢慢溜下去,小鹿最后蹲在地上,自己把空闲的左手伸到了腿间——没法比,真是没法比,和人家一比,自己这东西简直不算了东西。 况且人家那东西能用,自己这东西是个摆设,不能用。自己这东西是半死了的一团肉,而何若龙的东西,想必是活蹦乱跳滚热的。 小鹿忽然间自惭形秽到了极点。自己抬手摸了摸腰带和领扣,腰带扎紧了,领扣也系得严密。他穿衣服永远是森严壁垒,非如此不能有安全感。 在天要黑不黑的时候,小鹿坐在电灯下,福至心灵一般,竟然把那封信写出来了。 信是要直接邮寄给程廷礼的,这个地方不比平津,打不了长途电话,发电报的话,又未必能把事情说清楚,所以只能是写信。在信里,他把何若龙夸得天上有地上无,若不是当初被一场冤案害得家破人亡,决计不会上山去做土匪。当了土匪,他也是以杀富济贫为主,颇有侠义之心。除了人品好之外,此人在军事方面的本领更是过人,至于怎么个过人法,可以去问某某团长。这样一位大好的青年俊才,拉出去剐了着实是有些可惜,所以是不是不剐更好? 小鹿许久不写信了,尤其那收信的人是程廷礼,更是让他拿不准语气。今晚终于写出了一封成品,他心头一阵轻松,偏偏正当此时,有卫兵敲门进来,说何若龙请求见营长一面。 小鹿听何若龙主动要见自己,心中无端的很快乐,傍晚那一场尴尬,似乎也可以抛去脑后不提了。步伐轻松的穿过院子进了厢房,他在电灯下看到了焕然一新的何若龙。 那一场热水澡把何若龙洗得新鲜洁净,短头发黑油油的,身上的肮脏旧衣也换成了一套洁净布衣。带着伤的左臂经了这些天的休养,已经可以自如的活动。对着小鹿一笑,他单手拖了一把椅子送过去:“鹿营长,你坐。” 然后不等小鹿坐,他自己先在另一把椅子上坐下了。 小鹿和他坐成了面对面:“你找我有事?” 何若龙抬手向上一指:“电灯泡昨天坏了,今天你的兵给我换了个新的,特别亮。” 小鹿扫了电灯泡一眼,新电灯泡的确是亮:“所以?” 何若龙笑了:“所以,我让你来看看我,这样看得清楚。” 小鹿一怔:“什么意思?” 何若龙慢慢的收了笑容:“白天我不开灯,你看不到我。” 小鹿微微张开了嘴:“你……” 何若龙笑道:“我总坐在窗台边看你,你看不到我,我能看到你。你从早到晚的写,写什么呢?” 这几天,小鹿每逢到了写不下去的时候,就必会直勾勾的望着西厢房发呆。他以为自己看不见何若龙,何若龙也就必然看不见自己。没想到这不是个“他以为”的事情,从西厢房往上房看,可以看得清清楚楚。 “我说过,你不该是个土匪。”小鹿勉强严肃了身心答道:“外界都在等着看你被凌迟处死,但是我要设法救你。” 何若龙饶有兴味的问道:“你打算怎么救我?” 小鹿低声答道:“你不必管。” 何若龙沉吟了片刻,然后说道:“听说你是程主席的干儿子。” 小鹿一点头:“是。” 何若龙笑了一下:“就是因为听说了这个,我当初才没把你往眼里放,以为你是带兵过来闹着玩儿的,没想到你早设了套,等我们钻。” 小鹿看了他一眼,目光游移,转向了玻璃窗,不说话。 何若龙没有等到他的回应,于是自顾自的又问:“还未请教你的高姓大名。” 小鹿望着玻璃窗,玻璃窗上映出他的影子:“鹿子苹。” 小鹿看着窗上的小鹿,何若龙望着面前的小鹿:“太平的平?” 小鹿一摇头:“不,是呦呦鹿鸣、食野之苹。” 何若龙感觉他这回答的姿态又严肃又可爱,忍不住还想笑:“那么贵台甫是……” 小鹿又一摇头,还是不看他:“你叫我小鹿就好。” 何若龙立刻笑道:“这是不是太不恭敬了?” 小鹿终于转向了他:“随便你。” 然后小鹿站起来,单手插进裤兜来回走了几步:“听说你读过中学?” 何若龙也起了身,在靠墙的木桌子上半站半坐:“直隶省立六中,没毕业。” 小鹿走到了正对着木桌子的床边,低头看了看床上被褥:“都学了些什么课程?” 何若龙轻飘飘的叹了一声:“学了什么?多少年前的事情,学也白学,早忘光了。” 小鹿想起自己当年的学问与志向,不由得心有戚戚焉。 这时,何若龙又说了话:“鹿营长,能不能把门口那两位门神给我撤了?我现在无处可逃,你让我走,我也不走。如果你不愿意撤,每天让我出去放一次风也成。” 小鹿失神似的想了一会儿,最后反问道:“要不要现在出去走走?” 第五十四章 张春生站在黑暗的东厢房内,见对面西厢房灯光明亮,何若龙站着,小鹿踱着,两个人一递一句,一直在说。 说到后来,两人忽然对视笑了笑。然后何若龙走到门旁,从墙壁钉子上摘下了一件上衣。那上衣是武魁留下的一件旧夹袄,不干不净的,但是尺寸正合何若龙的身量。 随即房门开了,泼出一地金黄灯光。何若龙在前头走,小鹿跟在后头。 何若龙是个自由惯了的人,偶尔做了几天伤痛交加的俘虏,便有错觉,简直怀疑自己已经要把牢底坐穿。如今站在方方正正的小院子里,他仰头看了看满天星星。夜是黑夜,星是繁星。 房内的灯光影影绰绰的照亮了院子,他扭过头又打量了小鹿的侧影。小鹿美得没遮没掩,头发短得显出脑壳形状,做不成任何修饰。脖子微微的向上昂着,他是一如既往的昂首挺胸。目视前方缓步向前,他那睫毛上一圈下一圈,两只眼睛像是被勾画过了一般。 何若龙生平第一次看到这么漂亮的人,几乎感觉奇异,因为认为这样的人不该出现在这里,更不该担这样的差事——那几乎就是一张绝世名伶的脸。 正当此时,小鹿转过头正视了他,眼神直通通的,语气生硬,声音低哑,和他的容貌起了大冲突:“你看什么?” 何若龙在夜风之中深吸了一口气:“我看……我看你这眼睛真够大的。” 小鹿转向了前方,低声问道:“你是不是感觉我相貌怪异?” 何若龙的确是感觉他很异常,但是用“怪异”二字形容,显然是很不准确。而在他沉吟措辞之时,小鹿又道:“你如果不能接受我的脸,可以不必看我,我不会认为你是失礼。” 何若龙听到这里,隐隐的明白了:“你是说你长得丑?” 小鹿对着前方一咬牙,丑也是他的痛处之一,好在痛得久了,已经麻木。然而未等他松开牙关,何若龙那边起了哈哈的的笑声,一边笑,何若龙又抬手一拍小鹿的肩膀:“鹿营长,不要这样开玩笑好不好?你这样子要是还算丑,那街上的人是不是都该蒙面出门了?你这是夸你自己,还是损我呢?” 小鹿被他拍得莫名其妙,但是不肯深究这个问题,怕惹火烧身,引得对方留意自己。 三分钟后,两个人自自然然的换了话题。何若龙讲他当初跑到仇家杀人放火的情景,讲过之后自己苦笑了:“开始像疯了似的,只是恨,恨得不知道自己是在干什么。后来看见大火腾起来了,才忽然明白了,知道自己这一辈子算是完了。” 不大好意思的笑了一下,他解释道:“本来想进大学学习铁路工程的,那时候我们都崇拜詹天佑。我爹也很愿意,他以为中学毕业算秀才,进大学是举人,反正念书越多,越光宗耀祖。” 小鹿心有所感,忍不住插话道:“我是想学机械,开工厂。” 何若龙忽然问道:“你又不缺钱,又肯读书,怎么现在当了兵?” 小鹿听了这话,像被冷空气哽住了似的,半晌说不出话。而何若龙想了想,做恍然大悟状:“我知道了,办实业比不得当官来钱快,正好你干爹又是程廷——程主席。” 然后他笑道:“利欲熏心的小长官。” 小鹿摇头辩解道:“我不是——我是想切切实实的做一些事情。” 何若龙问道:“你想做什么事情?” 小鹿一时茫然,无话可答,于是反问道:“你呢?” 何若龙思索良久,末了答道:“原来在山里的时候,我打算把我们那一伙人的力量扩充起来,到时候想法子混个番号,也能有个堂堂正正的名头。但不是所有的人都听我的话,所以我也只是自己想想。现在我落到你手里了,不知道你会给我安排个什么结果。鹿营长,我感觉咱俩算是有缘,你是个诚恳的人,对我也够意思,所以我把命交给你了,你怎么安排,我怎么听。” 小鹿不置可否,继续迈步。 两人有一句没一句的闲聊,不知围着院子兜了多少圈。后来东厢房房门一开,张春生向外探身说道:“营座,半夜了,回屋休息吧!” 小鹿一听这话,又从怀里摸出怀表,就着灯光看了看时间:“咱们走了几个小时?” 何若龙打了个冷战:“你这么一说,我才觉出冷来。你冷不冷?” 小鹿随口答道:“我有点儿饿。” 张春生听见了,立刻要往屋外走:“厨子早走了,我给营座煮点儿粥垫垫肚子?” 何若龙见状,当即拦道:“张副官,大半夜了,你歇你的,这活儿我也能干。” 张春生被他堵了一句,眼睁睁的望着小鹿和何若龙往后院去了。 厨房里只有油灯照明。何若龙从柴房里抱回柴禾,点了一炉温吞吞的小火,火上架着一锅咕咕嘟嘟的白米粥。 小鹿坐在灶旁的小板凳上,身边是温暖的火光与水汽,面前是何若龙。很久很久没有和朋友这样安静的坐在一起闲聊了,细细的算一算时间,几乎有五年。热空气暖红了他的脸,他如同酒醉一般微微的昏沉了,也不想动,也不想说,只想这样沉默的多坐一会儿。 身体懒洋洋的,头脑却是活跃的,冷不丁的,他想起了程世腾。 他从来不允许自己想这个人,禁止了三年,终于让对方的面目渐渐模糊。那是个让小鹿想和他同归于尽的人,不能想,想了伤神又伤心。 把心思硬从程世腾身上拽回来,他抬眼去看何若龙。何若龙起了身,从锅里给他盛了一小碗很稀的白米粥。他记得对方左臂还带着伤,于是起身主动伸手接了碗。隔着腾腾的蒸汽,何若龙回头对他说了一句:“小心点儿,特别烫。” 这句话说得低而温柔,带着自自然然的亲近劲儿。小鹿脸上没反应,心里很欢喜。坐下去低了头,他捧着碗,一边吹气一边慢慢的喝。 何若龙也捧着一碗热粥坐下了,灶前地方逼仄,他的膝盖顶了小鹿的膝盖。两个人没话说,单是呼呼噜噜的喝粥,喝完一碗再来一碗,烫出满头的热汗。 小鹿喝过两碗,忽然问道:“你头上的伤,怎么样了?” 何若龙深深的一低头:“你自己看。” 小鹿拨开他汗湿的短头发:“你当时为什么不屈服?” 何若龙任他用指尖触碰自己结了痂的伤:“当时以为自己是死定了,横竖一死,犯不上临死之前还当一回软蛋。再说,那时候看你是个小兄弟,也不服你。” 小鹿收回了手:“现在服了吗?” 何若龙抬起头:“不是服不服的事儿,现在我当你是朋友。” 小鹿笑了:“我没有朋友。” 何若龙想了一下,也笑了:“我那些弟兄里面,有处得特别好的,也算是朋友吧,可惜那一夜被你的兵全打死了。” 小鹿听了他这个轻描淡写的语气,就知道这人从根子上,和土匪就不是一路人。他那些弟兄死了,他竟然一点也不惋惜哀悼。这个人的心,硬起来也许会相当的硬。 但小鹿还是觉得他好,好得都说不出他哪里好。 两人吃饱之后,各自回房休息。翌日上午,小鹿让张春生把信邮寄了出去。结果不出两天的工夫,回应的电报便到了。 电报是从张家口发过来的,但看内容,却是让小鹿带着何若龙往天津去。因为程廷礼不是常驻张家口,一旦闲了,还是得回天津那个花花世界。 小鹿认为自己没有白白的绞尽脑汁写信,果然成功的勾起了程廷礼对何若龙的兴趣。程廷礼的兴趣也是分三六九等的,小鹿认为何若龙俊而不俏,是个典型的男子汉长相,应该不会引动干爹的色心,去一趟也不会有麻烦。而凭着何若龙的谈吐仪表,若是当真入了程廷礼的眼,那么凭着他的才干,得个差事也是很容易的事情。无论得个什么差事,都能混口饭吃,都比当土匪强,更比凌迟示众强。 小鹿本来在这小县城里住得挺好,万分的不愿意再回北平天津,可是为了何若龙,他决定走这一趟。把营里的军务交待安排清楚了,他带上他那一对不甚体面的左膀右臂,领着何若龙启了程。 第五十五章(上) 小鹿抵达天津之后,第一件事是投奔去了察哈尔省政府驻津办事处。凡是察哈尔那边的人到了天津,若是无处落脚,都可以到这办事处里安身。 办事处是一所大院落,里面房屋不少,格局类似公寓,房钱低得可以忽略不计,并且有厨房,置办得出热菜热饭。管事人见来了一位营长,便很惊讶,因为营长不该在钱上犯难,又是这样年轻,应该住饭店找热闹才是正经。 小鹿不肯多说,掏钱定了四间屋子——本来是想定三间的,但是张春生大着胆子提出抗议,表示自己不肯与武魁同室而眠,因为他睡觉轻,而武魁打起呼噜简直如同打雷一般。 张春生从来不提要求,偶尔提了一次,小鹿必要满足他。进了屋子放了行李,小鹿又让伙计从厨房送来了四份炒饭。武魁坐在张春生的屋子里吃,边吃边小声发牢骚:“咱营座也够小气的,来天津卫一趟,第一顿就给咱吃炒饭。” 张春生对小鹿的回护,已经到了不分青红皂白的地步:“这饭炒得不是挺好的吗?” 武魁见神见鬼的压低了声音:“炒饭再好它也是炒饭呀!哎,你知道吗?咱营座这回来可没少带钱,他那箱子里,全是现大洋!” 张春生有点不耐烦了:“他要带就带呗,又不是偷的抢的,他带点儿钱怎么了?” 武魁连连摆手:“行行行,我不跟你说了,他是你祖宗。” 小鹿吃过炒饭,喝了一杯热茶,然后又洗漱了一番。何若龙另换了一身新衣服,虽然也是平常的布衣,但是洁净舒展。换完之后走到小鹿面前,他一张双臂,笑着问道:“我这模样,还能上得了台面吧?” 小鹿手捧着一条热毛巾,上下审视了他。他高,但是高得有型有款,是衣服架子的身材,头发梳整齐了,不长不短的,也很配他那张脸。 “好。”小鹿点了头:“很好。” 何若龙笑道:“你在程主席面前把我夸得像花儿似的,结果本人一露面,是个土包子。” 小鹿忽然一抬手,抬到一半又落了下去:“你把衣领再整理一下。” 何若龙看他方才那个势子,分明是要为自己代劳,但是不知怎的,半途又打了退堂鼓。自己仔细的理了理领口,他心里无端的有些失落,要是小鹿根本不抬手,他兴许还不至于失落如斯。 小鹿继续打量着何若龙,越看越觉得他好看,平时不好盯着他瞧,今天得了机会,正好可以看个痛快。围着何若龙转了几个圈,他最后停在了何若龙的身后。当着何若龙的面,他很不愿意碰触对方,可如今对着何若龙的后脑勺,他探险似的鼓起勇气,忽然抬手在对方的后脑勺上摸了一下。 何若龙自己也摸:“是不是头发乱了?” 他这动作太快了,一摸之下,正把小鹿的手捂到了自己头上。两个人都是一愣,随即何若龙下意识的合拢五指,把那只手紧紧的握了住。 然后转过身面对了小鹿,他不松手,同时无端的有些激动:“谢谢你。” 小鹿强行把手抽了出来,被何若龙握过的手,从指尖向上一直酥麻到了小臂。状似无意的转身踱到窗前,他望着窗外,用冷淡的声音说道:“干爹只要情绪好,就会很和气。我一会儿就去打电话,先打听打听风声,如果一切正常,我们就按照计划,马上出发。” 把毛巾往窗台上一放,他说到做到,立刻出门去管事的那里借电话。院中房屋错落,道路曲折。小鹿走出自己所居的那一片地界之后,忽然用力甩了甩手,拔腿开始向前跑。 他心里很快乐,因为何若龙显然是对他有好感的。他太寂寞了,需要一个朋友。而这个朋友又是如此合他的心意。 第五十五章(下) 小鹿蹦蹦跳跳的打了电话,然后整理身心,以着一本正经的面貌回了来。把那一对话不投机的哼哈二将留在了办事处,他带着何若龙出了门,乘坐洋车直奔了意租界。 程廷礼在天津公馆无数,那公馆里的人是常换常新,也亏得他龙精虎猛,能把这些公馆里面的新人逐个点缀,绝不肯放松了其中任何一位。如今他在意租界内的这桩宅子,是他最得意的住所。公馆主体是一座四层大楼,楼前有草地喷泉,楼后有花园泳池,堪称摩登豪华。 小鹿和何若龙在公馆大门外下了洋车。何若龙仰头欣赏了公馆正面的风光,不由得叹了一声:“鹿营长,你先别急着往里进,让我多瞧几眼。” 小鹿扭头看他:“这有什么可瞧的?” 何若龙脸红了,有些窘迫:“第一次看见这么漂亮的洋楼。” 小鹿哑然失笑,正当此时,院内的门房迎出来了,见了小鹿,当即笑道:“鹿少爷回来了?老爷也是刚回来不一会儿,说您马上就到,还让我开门等着您呢!” 说完这话,又跑出来一名精壮男仆,用力推开了大门一旁的小铁栅栏门。小鹿对着何若龙一招手,率先通过小门走进了院子。 何若龙连忙跟上了他。布鞋底子踏过彩色瓷砖铺成的甬路,他看见甬路两边的草坪虽然已经枯黄,但还保持着整齐的形状。一只膘肥体壮的大狼狗站在远处,不叫不咬,单是吐着舌头追着他们看。 何若龙在保定念了好几年书,假期时候也曾经跟着同学游过当时的北京城。他自认是见过一点世面的,连说话都能说一口清清楚楚的好官话,让人听不出他的出身来历。然而此刻一步一步走向前方的大楼楼门,他这才知道自己什么都没见过,自己是井里观天的那只蛙。 跟着小鹿进入大楼,外面微微的有些阴天,所以楼内提前开了电灯。电灯是倒垂的大吊灯,灯光璀璨,刺人眼目。有军官打扮的年轻人跑了过来,语笑晏晏的向小鹿打招呼。何若龙深一脚浅一脚的踩在一寸厚的羊毛地毯上,万没想到小鹿会是从这种环境里走出来的。 他傻眼了,军官和小鹿说了什么,他也没听清楚,糊里糊涂的跟着小鹿往楼上走,楼梯上也铺着厚地毯,扶手锃亮,栏杆全镂着花。 上到二楼之后,何若龙深深的吸了一口气,同时闭了闭眼睛,强迫自己镇定下来。这个地方,是平常人巴结一辈子也来不到的,自己走了大运,竟是轻而易举的就进了门。机不可失、失不再来,是起是落,全看自己这一下子了! 军官带了路,引着小鹿在二楼的楼梯口转了弯,拐进一条幽深的长走廊里。一路走到走廊尽头,军官在一扇半闭着的房门前转了身,抬手轻轻一叩门板,军官随即推门向内探身,也不像个军官的做派,柔声笑道:“军座,鹿少爷带着人到了。” 里面做了什么回答,门外听不清楚,总之那军官随即退出来,侧身对着门内一伸手,笑眯眯说了一个字:“请。” 何若龙又狠狠的一咬牙,心本是一跳一跳的要拱出喉咙口了,被他一口唾沫硬咽了回去。把腰板又挺了挺,他做出落落大方的态度,跟着小鹿迈步进了门。 进门之后,他对着眼前景象,又是一怔。 这间屋子房门不大,门后却是别有洞天,是个空空荡荡的大房间。曳地的金丝绒窗帘全合拢了,房内四周一片黑暗,只在正中央的天花板处吊下一盏水红罩子的大电灯。灯下摆了一张台球桌,桌上滚着几只台球。程廷礼做衬衫马甲的西装打扮,靠着桌边半站半坐,台球桌周围还有几名青年,也是只穿了单薄的衬衫,有几个人的领口大开,衣袖也翻卷着,堪称是衣衫不整。 周遭都黑暗,只有中央一处灯光,倾泻而下照亮了这几个人。何若龙看着他们,感觉他们几乎是如鬼似魅的。 这个时候,程廷礼拄着台球杆子转向门口,开口笑了:“小东西,若不是有求于我,你也不会主动回来!” 何若龙听他这话口风不对,当即暗暗的瞟向小鹿。小鹿脸上不红不白,用硬而哑的声音问道:“干爹近来身体可好。” 程廷礼听了这话,没有正面回答,而是对着小鹿招了招手:“过来。” 小鹿一言不发,迈步走到了程廷礼面前。 程廷礼把台球杆子往身边青年怀里一搡,然后抓起小鹿一只手,很慎重的送到嘴边,低头吻了一下。 随即将小鹿的手拍上自己的胸膛,他摁着这只手往下慢慢的滑:“你看我这身体……”他的声音软洋洋的带了笑意:“好不好?” 小鹿勃然变色,当即想要动作。可是未等他真动,程廷礼忽然哈哈大笑着松了手,一边笑一边连连拍打了小鹿的肩膀:“不闹了不闹了,再闹我这孩子就要恼了。干爹中午喝了点儿酒,现在还没过劲儿,好孩子,别生气——那什么,那个就是何若龙?” 小鹿也瞬间恢复了常态,平平静静的答道:“是,他就是何若龙。” 程廷礼笑道:“何若龙这小子好像还挺有名,我在张家口跟小王打牌,小王都知道他!” 小鹿不知道“小王”是谁,但是不管怎么样,对于何若龙来讲,“有名”总是一件好事情。 程廷礼站起了身,和小鹿站成了肩并肩。他本来就比小鹿高一点,这两年又微微的有点发福,相比之下,小鹿就苗条成了少年模样。在看何若龙之前,程廷礼又扫了小鹿一眼。小鹿那个喇嘛脑袋,在他眼中也很有趣。非得是最不爱美的青年,才能把脑袋剃成这样。 “换个地方。”他语气轻松的说道:“找间亮堂屋子,我好好瞧一瞧你送过来的这位青年才俊。” 第五十六章(上) 程廷礼一出这间黑屋子,神情立刻有了变化,虽然依旧是慈眉善目的,但是不笑了,纵是笑也笑得正经,是个大人物的庄严样子。 在二楼内一间小客厅里,程廷礼单独会见了何若龙。房门一关,小鹿站在走廊里,心里只盼何若龙不要手忙脚乱的露怯。楼内总有人往来穿梭,他也不好贴到门板上公然偷听。双手插进裤兜里,他背靠墙壁仰起头,耳朵竖着,捕捉客厅内传出来的任何声音。 然而,客厅里没声音,楼梯口那里却是响起了一声惊呼:“小鹿?” 小鹿闻声扭过头,面无表情的和程世腾对视了。 程世腾的形象有些狼狈,本是长裤衬衫的打扮,外面却又套了一件薄棉睡衣,头发乱着,一边太阳穴上还贴了块非常大的膏药。膏药是专治头疼病的,他的头脑自从受过一次重创之后,变得有些脆弱,经受不住太大的刺激。昨天他带着会计对禁烟局里的账,结果查出了几百万的纰漏。他一着急,脑袋里立刻开了锅。后来重对一遍,众人发现账没错,是自己算错了数目。可是疼痛既然来了,便在他的脑子里扎了根,一时半会儿的不肯立刻就走。 程世腾不知道小鹿今天会回来,程廷礼也没告诉他。若不是他在卧室里躺烦了,自己要出来溜达溜达,那么小鹿即便走了,他也还是不知道。单手扶着墙,他东倒西歪的走向小鹿,及至到了小鹿面前,他收住脚步,上下将对方审视了一遍。 小鹿穿着一身军装——他有好几套军装,然而因为天天换天天洗,张春生洗得又狠,所以无论哪一身军装都是偏于旧。程世腾看着他的旧军装和喇嘛脑袋,下意识的开口问道:“没衣服穿了?” 不等小鹿回答,他又说道:“怎么弄成了这个寒碜样儿?” 小鹿站直身体,垂下双手,转向他一点头:“大少爷。” 程世腾一听这话,心里登时一凉,声音也低了:“你这又是跟我扯什么蛋——我不是你大哥了?” 小鹿轻轻的一摇头:“不是了。” 程世腾咽了口唾沫,知道他是恨透了自己,此刻再说好话也是无用。只是他替小鹿做主惯了,见了小鹿这个苦行僧的模样,他心里就难受。 他在心中遣词造句,想要用言语软化小鹿,然而未等他思索出个结果,旁边房门一开,何若龙倒退着出了来。轻轻关闭房门,何若龙随即做了个向后转,脸上本是笑着的,但是冷不防的见了程世腾,便是不由得又一愣。 愣过之后,他转向小鹿,眼中带着一点光,额头上带着一点汗:“程主席让你留下来吃晚饭,我就回办事处了。晚上我等你,有话对你说。” 小鹿点了点头,随即又把手伸进裤兜里,掏出了一卷钞票。从中抽出一张塞回裤兜,他把余下的全给了何若龙:“你自己坐车回去,晚饭在外面找家馆子吃吧。” 何若龙借过钱,也不道谢,转身就要走。不料正在此刻,程世腾忽然开了口:“小鹿,这是谁啊?” 这一句话问得很温柔,不但柔,而且亲,何若龙听在耳中,不知怎的,竟会生出一阵嫌恶,这回再看程世腾,他才骤然发现这小子长得那么像程主席。 小鹿对着何若龙一挥手,做了个“走”的手势,然后才答道:“朋友。” 何若龙到了这个地方,一切全听小鹿的指挥。小鹿让他走,他抬腿就走。程世腾回头盯着何若龙的背影,心想小鹿三年前在自己手里,是没朋友的;三年后从日本回来,只听他在日本打架来着,没听他在日本交际,自然也不会有朋友;那这小子是从哪儿冒出来的? 没等程世腾想出个眉目,小鹿已经推门进了小客厅。他恨程世腾,但是不能恨程廷礼。程廷礼养他到这么大,虽说是现在也变得别有用心了,不过此人天性就是这样,那邪念也不是专对他一个生发出来的,小鹿不能因为他好色,就把他对自己的养育之恩一笔勾销。如果可以父慈子孝,还是父慈子孝得好。 好容易回来一趟,他想在程廷礼身边坐一坐。客厅里摆着一圈沙发,程廷礼见他进来了,果然一抬手:“来。” 小鹿走到他对面坐下了,两人中间隔了一张小茶几。程廷礼抄起茶壶,亲自给小鹿倒了一杯热茶。小鹿见状,连忙起立躬身,去接程廷礼手中的茶壶:“我自己来。” 程廷礼笑着看他:“孩子大了,知道客气了。” 小鹿没能夺下他手中的茶壶,于是双手扶膝又坐了下去,也没说话。 程廷礼把茶杯往他面前一推,然后问道:“小鹿,你对何若龙这小子是很关照啊?” 小鹿严肃到了刀枪不入的地步,五官僵硬成了雕刻和图画:“不,我只是爱惜他的才华。” 程廷礼嗤之以鼻:“一个中学毕业生出身的土匪,有个屁的才华!” 小鹿听了这话,心中很是不平。紧紧的抿了一下嘴唇,他负气一般,用冷淡的声音指出:“不,是肄业生。” 程廷礼笑出了声音,笑着笑着,他忽然向前欠身,隔着茶几单手搂了小鹿。把嘴唇凑到小鹿的耳边,他用气流送出声音:“爱惜可以,但是记住我们当初的约定,别爱过了界。” 小鹿怔了怔:“约定?” 随即他想起来了那一场约定,那实在是一场不体面的谈判,内容和形式都是猥亵的,他当时甚至和程廷礼动了手。 “我记得。”他轻声说道。 程廷礼拍了拍他的后背:“好,我就喜欢你这样干干净净的好孩子。” 然后他侧过脸,在小鹿的耳根亲了一口。小鹿猝不及防的一哆嗦一歪脑袋,险些痒得出声。而程廷礼向后坐回原位一抬头,却是从门缝中看到了儿子。 儿子披着睡衣贴着膏药,和他对视一眼之后,气冲冲的扭头就走。 第五十六章(下) 程世腾本就头疼,方才通过门缝见了父亲的举动,越发气得发昏——说是气,也不甚准确,不如说是愁。因为他管不了他老子,真要说抢,也抢不过他老子。这是个无解的问题,让他不能不愁。 对于小鹿,他没死心。从小就把小鹿当成他私有的了,现在让他认清现实,他认不清,也不肯认。 晚饭开在餐厅里,厨房特地加了几样精致菜品。程廷礼坐在上首,左右两边是程世腾和小鹿。小鹿专心致志的只是吃,程世腾没有食欲,所以边吃边谈:“爸爸,小鹿那边的日子是不是太清苦了?” 程廷礼往嘴里送了一筷子菜,边嚼边答:“一营的饷钱都从他手里过,他清苦也是自找的!” 程世腾不理小鹿,只和父亲谈话:“正好,裁缝明天过来,让他给小鹿量量尺寸,添几套冬衣。” 小鹿这时抬了头:“不必,我有衣服穿。” 程廷礼看好戏似的发笑:“傻子,做了也是记他的帐,不要白不要。” 小鹿也不理程世腾,只看着程廷礼的眼睛说话:“我不要。” 程廷礼用整齐的白牙齿咬着筷子尖,自得其乐的笑——不要也好,小鹿只有一个,而这件事情,又是不好和人分享的,尤其那人是自己的亲生儿子。对于儿子,他很珍视,因为就这么一个,一旦没了,就彻底没了。可他时常不知道自己爱这孩子,纯粹只是因为爱,还是因为这孩子独一无二,用处无边,自己没了他不行。 吃过晚饭之后,小鹿又陪程廷礼坐了一会儿,然后便要告辞回办事处。程世腾坐在旁边,因为知道自己不受待见,所以一直没言语,直到看见小鹿要走,他才忽然觉出了不对味:“怎么,你不在家里住?” 程廷礼是似笑非笑的不置可否,于是小鹿起身向他鞠了一躬,转身便要往外走。程世腾见状,忍不住横跨一步拦住了他:“家都回了,还要出去住?你还是不是这个家的人了?” 小鹿听了他这个质问的语气,还和当年找碴时是一模一样。强压愤怒的咬了咬牙,他低声说道:“让开!” 程世腾握住了他的肩膀,简直要急死了:“难道我就全是坏,没有一点儿好?咱们小时候——” 话没说完,小鹿一拳挥出去,正中了他的胸膛。这一拳的力气极大,杵得他向后一仰,“咕咚”一声摔了个四脚朝天。趁着他尚未爬起来,小鹿绕过他,匆匆的走了。 程世腾在地上躺了一会儿,因为屋里没别人,程廷礼也不肯动,所以他只好讪讪的自己爬了起来。 “白养了!”他对着父亲发牢骚:“您也是的,当初就不该送他去日本!” 程廷礼答道:“不送?万一他一时想不开,再去砸你那狗头怎么办?我看你也就算了吧,找什么样儿的找不着,怎么就非盯上他了?难道咱爷儿俩一个毛病,全都命中犯鹿?” 程世腾听到这里,感觉这实在不像是老子该对儿子讲的话,倒仿佛他俩是一对嫖友,在交流嫖经。不过他这父亲本来就是与众不同,没法挑剔。 “办事处是吧?”他垂死挣扎的说道:“行,我明天找他去!要散也得是我说散,别人谁说了也不算!不是我说,他就是坯子不好,不听话。都他妈成太监了,还折腾什么啊!您也别让他带兵了,让他回家!我听人说,骡子驴马骟完了就老实,怎么人和牲口这么不一样呢?” 程廷礼听到这里,也感觉儿子说的不是人话,故而言简意赅的呵斥了一声:“滚出去!” 程氏父子不欢而散,小鹿回了办事处,却是兴致勃勃的直接找到何若龙,开口第一句话便问:“干爹和你谈了什么?” 何若龙把小鹿拉过来向下一摁,让他坐在了床上,又给他端了一杯热水。然后端端正正的站到小鹿面前,他微笑着抬手一抱拳:“鹿营长,谢了,你是我的贵人。” 第五十七章(上) 何若龙拉过一把椅子坐到小鹿面前,将他和程廷礼的谈话原原本本复述了一遍。他脑子是聪明的,对于人生大事,格外又要机灵许多分。今天在进入程公馆时,他虽然是先被公馆内的华丽风光震得失了神,但是自从单枪匹马进入了小客厅之后,他收拢心神,立刻恢复了往昔的精明。 当着程廷礼的面,他是问一答十、问十答百,声音是朗朗的,言辞是侃侃的。末了程廷礼果然许了他一个脱胎换骨的机会——程廷礼派他回狗尾巴山,把方圆百里的土匪全部收编,能收编多少算多少,收编出了一个营的人数,就委他个营长;若是收编出了一个团或者一个师,便委他为团长或者师长,总而言之,让他自己掂量着干,有多大的本事,当多大的官。至于军饷,程廷礼出一半,余下一半让他就地自筹。如此一来,匪患既能得到整治,程廷礼又扩充了力量,何若龙也有了高升的机会。 当然,干不好的话,程廷礼不受损失,至于何若龙,他也无需再管了。 何若龙不想“不好”,万事全往好的一方面考虑。当年他当土匪,总像是逼上梁山,心里存着万般的不得志和不得已,却又无人可诉。如今一朝脱了这一身土匪皮,他坐在电灯下,整张面孔都放了光彩,一双黑眼睛也是熠熠生辉。 “又活回人样儿了!”他对着小鹿慨叹:“我还以为我要当一辈子贼。” 小鹿看他这样高兴,也很想笑,但是平时笑得太少,偶尔笑一次也是淡笑或冷笑。他心里快活,脸上表现不出来。 何若龙向前伸手握住小鹿的两条臂膀,前后用力的摇晃了几下,晃得小鹿脑袋乱颤。随即他笑着咬了牙,因为方才使劲使大发了,牵动了左臂的伤口。 熬过这一阵疼痛之后,何若龙忽然问小鹿:“你是我的恩人了,我该怎么报答你才好?” 小鹿笑了一下:“不必。” 何若龙不说话了,单是看着小鹿微笑。小鹿迎着他的目光,干巴巴的问道:“看什么?” 何若龙摇摇头,含着笑容答道:“没事儿。” 说这话时,他的脸有些红。小鹿方才看他乐得像个大孩子一样,抓着自己乱晃,已经是很可爱;如今无端的羞涩了,也有一点动人。这个人真是好,小鹿想,不是说他人品好本领好,是他这个“人”好,长得好,笑得好,撒欢很好,脸红也很好。 小鹿一想到何若龙种种的好,就垂下睫毛不肯再看他了。仿佛得了好吃的好玩的,不急着吃和玩,而是要把它藏起来,留着以后慢慢享用。 小鹿没法把何若龙也给藏起来,他对人和感情也从来不抱天长地久的打算,何若龙这样的好,他也尽情领略了对方的好,这也就够了。 小鹿回房休息,一夜过后,他照例是早早醒来拥着棉被发呆。张春生给他预备了洗漱用的热水,又拿了一张晨报过来,站在床前给他读新闻。一条新闻没读完,房门一开,何若龙一手拎着一捆油条,一手端着一大碗豆浆,径直的走了进来。 张春生没想到他这么自来熟,随即发现被窝里的营座显然也是一惊。何若龙乐呵呵的对着张春生一点头,然后走到床边弯了腰,抓起被角向上一掀:“鹿营长,起来啦!” 他手很快,让旁人简直无从阻拦。小鹿身上一凉,而何若龙向下一瞧,当即笑道:”睡觉还穿这么多?” 小鹿的确是穿得多,睡衣睡裤俱全,衣裤料子是洗软了的白棉布,睡衣下摆平平整整的掖在裤腰里,裤腰还穿着抽拉绳,两边绳头系成了个很匀称的蝴蝶结。除此之外,他甚至还穿着袜子。盘着腿坐起来,他看看何若龙,又看看张春生,有一点尴尬,但是还能够保持平静:“谢谢你的早餐。” 张春生不知道小鹿的隐疾,但是熟知小鹿的怪癖,于是此刻他转向何若龙,彬彬有礼的说道:“何先生,请您暂时回避片刻,我们营座现在要洗漱了。” 何若龙答应一声,转身出了门,出门之后才反应过来——他洗个脸刷个牙,怎么还得让我回避?就算他是个女的,就算他是个黄花大姑娘,洗脸刷牙也不是见不得人的事情啊! 屋子里响起了哗哗的倒水声音。何若龙回头一瞧,结果看见张春生也出了来。把房门关严了,张春生在门口一站,是天下门神中最不起眼的一座。 何若龙第一次意识到小鹿是个怪人,正当此时,有客来到,乃是程世腾。 办事处的管事人把程世腾一路引到了小鹿这边。何若龙认识程世腾这张脸,也隐约能够猜出他的身份,但是未经介绍,不好贸然的和他打招呼。程世腾在经过他时,倒也特地的看了他一眼,这一眼来得居高临下,是大少爷见了穷小子,并且是陌生的穷小子,纵是看了,也没看在眼里。 何若龙被他这一眼看得心中一寒,同时见他走到了房门前,管事人先是对着张春生笑了一下:“程大爷来找鹿营长,麻烦你给通报一声?” 张春生面无表情,侧脸隔着门板喊了一声:“营座,有人找您。” 管事人立刻跟着补了一嗓子:“是程大爷,咱们程主席的公子——” 程世腾听管事人说话啰嗦,当即不耐烦的抬手将他向旁一推。与此同时,屋中传出小鹿的回答:“等一下。” 程世腾站到了门前,伸手想要推门:“小鹿,刚起床吗?正好,跟我回家吃早饭。” 何若龙听了“家”和“早饭”两个词,心中又是一冷。那个“家”里给小鹿预备的早饭,一定不会是油条豆浆。 张春生堵在门前,忽然轻声说了一句:“您请稍等。” 程世腾万没想到这么个黑头黑脸的小副官敢挡自己的路,登时就要瞪眼睛。然而正在此时,房门一开,戎装笔挺的小鹿走了出来。 面色不善的看着程世腾,他开口问道:“你找我有什么事?” 张春生自动的退到了一旁,而程世腾换了一副面孔,瞬间变成了慈眉善目:“小鹿,爸让我来找你的,他有话和你说。再说你好不容易才回天津一趟,家里又不是没你的屋子,你总在这儿住着算什么呢?不看我的面子,看爸的面子,你也不该这么绝情是不是?” 小鹿听到这里,心头忽然拱起了一股怒火:“我绝情?” 他向前逼近了一步,仰着脸直看到了程世腾的眼睛里去:“我绝情?” 程世腾还未回答,他已经气到了要发疯的程度——念得好好的书,说退学就退学了;无缘无故的,就能被骗进空屋子里囚禁一整年;不让他出门,不许他有朋友,关着他养着他,最后原来只是为了床上那点脏事!既然如此,不如早露面目,何必当初疼他爱他,后来又逼他害他? 小鹿越想越恨,然而全没法说,连对外诉苦都不能够。直勾勾的瞪着程世腾,他感觉自己快要憋得爆炸,非把对方活活打死才能解恨。 程世腾也觉察出了他的杀意。但是试试探探的,他不但没有退缩,反而摸索着拉起了小鹿的手,严丝合缝的握紧了。 随即向后一转身,他拽着小鹿就要往外走,一边走,一边耳语一般的自言自语:“回家回家回家……” 小鹿落后一步,强行抽出手之后,冲着他的屁股就是一脚,一脚把他蹬了个大马趴。程世腾一翻身爬起来,也变了脸:“好你个小丑八怪,敬酒不吃吃罚酒,越哄你你越来劲。昨天给我拳头,我不计较,你今天可好,开始上脚了!” 话音落下,小鹿上前一步,一拳击中了他的右眼。 第五十七章(下) 小鹿和程世腾在办事处里小规模的干了一仗,旁观着的人,起初谁也不敢去拉架,后来何若龙见程世腾缓过劲来,揪着小鹿要往身下压了,这才出了手。 顶着两方面的拳脚,他硬挤进了二人之间,把这一对冤家分了开来。大少爷添了个黑眼圈,小鹿的嘴角也见了血,好在地面干燥洁净,两人并没有滚出一身泥。越过何若龙的肩膀,两人呼哧呼哧的对着喘,都是动了大气的模样。 小鹿生气,大少爷是个从来不受委屈的人,更生气。忽然绕过何若龙抓住小鹿,他对着小鹿的脑袋狠抽了一巴掌。小鹿没头发,基本就是个秃脑袋,被程世腾抽出了一声脆响,乍一听简直像是打了嘴巴子。打完之后松了手,程世腾扭头就走,因为个高腿长,所以走得十分之快,一瞬间就没了影子。 小鹿抬手捂着脑袋,气得头晕目眩,不由自主的向后一晃。张春生连忙上前搀扶了他,心中恨武魁到了天津就乱窜,用得着他的时候,他连个影子都不见。 小鹿回了房间,半天没露面,何若龙敲窗户叫他,他也不搭理。及至到了下午,他感觉自己内心略微平静些了,才又出了门,脑袋上顶着个红巴掌印。 何若龙先以为小鹿作为程家的养子,幸运之至,必定是享受了许多荣华富贵,然而见识过了上午那一场恶斗之后,他才隐隐感觉程家显赫是程家的事情,显赫不到一个养子的身上。一个孤儿,没爹没娘,和富贵人家的骄纵少爷放在一起养,从小到大,兴许是受过了许多的委屈和欺负。 何若龙把小鹿叫到自己房内,抬手轻轻揉他的脑袋,同时低声说道:”那人总这么对你吗?” 小鹿深吸了一口气,没说话。 何若龙接着说道:“这回回去了,我非得干个样子出来不可。到时候我成旅长师长了,我保护你。” 小鹿梗着脖子,还是一言不发。何若龙这一番话,让他想起了他少年时代的好友余翰文。余翰文曾经想用自己每月的零花钱养他,让他有书念、不受气。那是何等幼稚而又赤诚的侠肝义胆,没想到今天会又遇到。 但他是不需要被保护的,挨了一巴掌也没什么。在军营里实习的时候他就发现了,自己是特别的扛揍。那帮兵们起初是对着他撩闲,撩着撩着,因为他是过分的不配合,所以双方开始打架。近身肉搏也像是一种性的发泄,他没欲望,可也需要发泄。 何若龙的手掌贴着他的头皮,粗糙温暖。他轻轻拉下了那只手,然后用冷淡的语气说道:“我现在去见干爹,让他尽快下令,给你下委任状和拨军饷。你的事情一旦定了,我们立刻回去!” 然后他从裤兜里掏出了一只信封,放到了身边的桌子上:“我不在的时候,你可以自己出去玩玩,钱是给你的,你随便花。” 话音落下,他转身出了门,直奔意租界。 很顺利的,小鹿见到了程廷礼。 程廷礼看了看他头上的巴掌印,看过之后就是很不赞成的一皱眉,也不知道是不赞成谁:“你们两个——早知道会有今天,我当初无论如何不会把你们两个放在一起。小瑞回来的时候,气得像个疯子,人话也不会说一句,被我骂了一顿,赶到楼上去了。他被你砸出了后遗症,一受刺激就头疼,我还不好对他管得太狠。” 小鹿不知道自己给程世腾砸出了病根,听闻此言,有些惊讶。 程廷礼这时放轻了声音,又问:“你那身体……现在怎么样?” 小鹿硬着头皮答道:“没有变化。” 程廷礼长叹一声:“这个造孽的畜生!” 小鹿是有目的而来,所以此刻直奔了主题。程廷礼静静的听他说话,就感觉这小子对于何若龙似乎是有些过于热心,不过要说有什么越界的行迹,却又看不出来。 等到小鹿说完了,程廷礼笑道:”行,既然你开了口,那我就给他拨半个团的饷,再发给他个团长的委任状。名和利我给他了,余下的,就看他自己的本领和造化了。” 紧接着,他带着小鹿在沙发上坐下了,仿佛开玩笑一样,他笑眯眯的小声说道:“但是,不能白给。你想在你那朋友面前大包大揽充好汉,也得贿赂贿赂我才行。” 小鹿莫名其妙:“干爹,您想要什么?” 程廷礼侧身向他又挪了挪,双方近得大腿相贴。抬手捏住小鹿的下颌,程廷礼探过头去,忽然在他嘴唇上亲了一下。 这一口亲得很结实,舌头有力的碾过了他的嘴唇。随即抬起头放下手,程廷礼很温柔的低声笑道:“你是金子打的小宝贝儿,让我亲一口,就算是贿赂了。” 程廷礼是个注重修饰和卫生的人,气息也是洁净的。这样一个吻,纵是讨厌,也讨厌得有限。小鹿犹豫了一下,末了为了委任状和军饷,他没翻脸。手扶膝盖起了身,他转向程廷礼说道:“那么,我回办事处等消息了。” 程廷礼也起了身:“不去楼上看看小瑞?” 小鹿不假思索的摇了头:“干爹,如果这个家里没有您,我会永远都不回来。” 程廷礼知道小鹿对自己有感情,并且存着报恩的心。这让他又喜悦又为难。小鹿的问题是做人太正经了,正经得刀枪不入,让人没法厚着脸皮去纠缠他。 小鹿对着程廷礼深鞠了一躬,鞠躬的时候他瞟了对方一眼,程廷礼也在见老,尽管看着依旧是仪表堂堂,但脸上的皮肉松弛了,偶尔会显出一点老态。小鹿很想再为他做点什么,像个真正的儿子一样,孝敬孝敬他。但是想了想,他想自己真是没什么可拿得出手的好东西,除非陪干爹睡一觉。但是与其这样孝敬,不如不孝敬。 离了程公馆之后,小鹿回了一趟办事处,也不惊动旁人,只悄悄的拎起了行李箱子又出了门。箱子是皮箱,里面除了成卷子的现大洋之外,几乎没别的东西。张春生在屋里看他带着巨款走了,不知道他要偷着买什么去。武魁回来了,也跟着张春生一起看:“是不是给人送礼去了?打点上下关节,好升个官儿什么的。” 张春生听武魁说话很不着调:“营座连程主席的儿子都敢打,还用得着巴结别人吗?” 武魁笑了:“这就怪了,照理说,以咱们营座的出身,不该是个营座啊!” 张春生心不在焉的答道:“往后看吧。” 天擦黑的时候,小鹿像个贼似的,不声不响的回来了,手里依旧拎着那只大皮箱。走的时候,那皮箱沉甸甸的;如今再看小鹿的姿势步态,皮箱显然也还是不轻。 第五十八章(上) 小鹿把皮箱子运回了自己房内,还给它额外加了一把小锁头。皮箱如今是个半轻不重的状态,但是鼓鼓囊囊的很有货,是他在日租界医院里给自己买的药。药品中有口服的药片胶囊,也有注射的针剂,为了这个,他还特地购置了注射器和消毒水等物。 这些药物全部是舶来货,身价不菲,在日本就耗尽了他所有的生活费,如今又掏空了他皮箱中的现大洋。不过不买不用的话,又像是坐以待毙,让小鹿很不甘心。其实这些药,大部分吃了都没有反应,但是偶尔也有吃对了的时候,那时候小鹿能感觉自己仿佛是强壮了些,脱光了照照镜子,肌肉的线条也似乎的确是更清楚了。 小鹿和同龄的年轻人一起摸爬滚打狼吞虎咽,同龄人都锻炼出一身结结实实的腱子肉了,他却总脱不了细胳膊细腿的身坯。 何若龙给小鹿送来了晚饭,是米粥馅饼和小菜。小鹿坐在窗边桌前,低着头连吃带喝。何若龙站在他身旁,低着头看他的脑袋。看了半天,末了伸手摸了摸他头皮上的那个巴掌印。 小鹿原本是不喜欢和何若龙肌肤相触的,然而何若龙这一摸让他一闭眼睛,头皮像是过了电,有种甜蜜的酥麻。 “事情明天就能结束。”他对着面前的半张馅饼开了口:“然后我们就走。” 何若龙“嗯”了一声,又拉了一把椅子过来,坐到了小鹿对面,察言观色的问道:“你……没事儿吧?” 小鹿不说话,只摇了摇头。他话少,奔波了小半天之后,因为疲惫,所以格外的懒怠出声,只想找个温暖的小地方,和何若龙静静的共处片刻。 何若龙也看出了他的懒洋洋,所以不再多问。 一夜过后,委任状与支票果然一起到来。小鹿一分钟也不肯耽搁,等何若龙将支票兑换完毕之后,他便带着身边这几个人直奔了火车站。他们在北上的列车中坐了大半天,下车之后换成西行的大马车,又走了小半天,最后抵达县城之时,已是午夜时分。 小鹿一进自己这座方方正正的小院子,立刻有了精神。张春生进了厨房,用大锅烧热水给他洗澡,又把洁净衣裤也翻出来给他摆到床上。小鹿把门锁好了,窗帘也拉严了,开始在浴桶里撒着欢的大搓大洗。去了一趟天津,本来应该是一趟有趣的旅游,然而对他来讲,却是只有痛苦。痛苦的来源不是程廷礼,而是程世腾。 他逼着自己忘记那个人,然而不见的时候可以忘,见了,看在眼睛里了,又怎么做到视而不见?若是纯粹的见面就打,倒也好了,偏偏程世腾又时时拿出当年大哥的模样,非要拉着他“回家”。 当年他心里就只有这么一个大哥,干爹总不回家,大哥是他唯一的亲人,没想到两个人越长越大,会长出今天这样一个局面。对待程世腾,似乎只有两条路,一是远远的离了他,再也别想他别见他;二是杀了他再自杀,一笔勾销,抹个干净。 小鹿不想死,于是只能选择第一条路。将一只赤脚蹬上桶沿,他往自己的小腿上打香皂。他从脖子往下是不见天日的,所以腿极其白,水淋淋的晾在灯光下,几乎白得刺眼。 洗过之后,小鹿换了一身睡衣睡裤,很舒服的滚进了被窝。一觉醒来,天光大亮,张春生夹着报纸站在他面前,正是一个乾坤朗朗的好世界。外面有人在说话,是何若龙和武魁的声音。 小鹿拥着棉被打着哈欠,忽然就快乐起来了。 小鹿给何若龙拨了五十人,这五十人身兼卫士跟班仆人等职,保护何若龙和何若龙手里的军饷。何若龙带着这五十人出了发,临走时是意气风发的,像是这一去就要打江山做皇帝一般。 他走的时候,小鹿没送他,也没觉出留恋。等他走过两天了,小鹿后知后觉的,才感到这院子里发空。武魁搬回来了,时节已经进入秋末冬初,但还是拦不住他天天早上在西厢房门口举石锁,练得满头出汗,也不感冒。小鹿时常是一边吃早饭,一边透过玻璃窗,不带感情的审视武魁。饭吃到八分饱就不吃了,他放下碗筷,掩人耳目的往嘴里扔进一粒药片。喝口温水咽下药片,他顺势摸摸嘴唇下巴,触感很光滑,没有胡子。 冬天是难熬的,第一关就是棉衣棉鞋棉被。上头拨下来的物资,永远差着不少,非得让下边人东勒西索的自力更生不可。小鹿第一次经办这种事情,万没想到上头的后勤部门办事如此敷衍,纪律规章更是屁一样的东西。 他不明就里,所以先急了,以为是团部的后勤长官专门欺负自己这个营。很冲动的骑上马带了兵,他走出一百多里,要找团长讨个说法、以及棉花。团长被他堵在了家里,倒是很和气,还特地把物资单子拿出来给他看,告诉他上头真就只给了这么点东西,平均分配下去,小鹿得的已经不算少。 小鹿看了单子,又心算了一番,末了很尴尬,承认自己是来得冒昧了。 团长始终摸不清省主席是要如何栽培这个养子,也不知道小鹿这个营长会当到哪天,所以不敢、也不肯和他一般见识。在他临走之时,还给了他两筒好茶叶。 第五十八章(下) 小鹿顶着寒风跑了一百里,没能得到棉布和棉花,只得到了两筒茶叶。悻悻的又跑了一百里路回了来,他刚到自家院门前,就看见大门外拴了一匹陌生的高头大马。张春生闻声迎了出来,见小鹿穿着一身薄呢子军大衣,头上戴着一顶薄薄的军帽,口鼻呼哧呼哧的往外喘着粗气,长睫毛上结了很厚的冰霜,简直快要糊了眼睛。 连忙上前扶着小鹿下了马,张春生开口问道:“营座冻坏了吧?” 小鹿腿都硬了,攥着缰绳的双手也保持着握拳的姿势不能伸展。对着那马一抬手,他开口问道:“哪儿来的?” 张春生这才答道:“何团长派来个人,说要当面见您。我让他在我屋里等着呢。” 小鹿一愣:“何团长?” 随即他反应过来:“噢,他倒是比我官大了。” 张春生把他送进上房堂屋之中,又给他脱了外面大衣。小鹿捧着一杯热水,让张春生把何若龙派来的那人叫过来。 来者是个小兵打扮的半大孩子,不是小鹿当初派出去的那五十人之一。对着小鹿敬了个军礼又鞠了个躬,他从怀里掏出一封信,双手送到了小鹿面前的桌上:“报告鹿营长,我们团座派我给您送封信。” 小鹿看了看那封信,没有伸手去拿,而是问道:“你们团长最近好吗?” 小兵很慎重的想了想,末了答道:“挺好的,就是总不得闲。” 随即小兵又想起了新的一句话:“我们团长还说了,说您不用急着写回信给他,他过两天还派我过来给您送信。” 小鹿笑了一下,给了小兵五块钱,又把那好茶叶拿了一筒子,让他给何若龙带过去。 张春生领着小兵出去找地方过夜,明早再启程往回走。堂屋里关了门,剩了小鹿一个人。小鹿放下茶杯拿起信封,心想他为什么要给我写信?有事情? 及至撕开封口抽出信笺,他展开来读了一遍,发现何若龙什么事情都没有,这信上写的全是闲话。何若龙目前所在的地方,和小鹿之间隔了一座狗尾巴山,直线距离本不算远,但因为要绕山,那道路就崎岖了。如今他住在一座名叫跑马营的大镇里,跑马营镇有一家铺子卖糖酥饼,那饼非常酥,本来想让小兵给小鹿带去一些,可是后来发现这饼不禁放,出锅之后不吃,过不多久就不酥了。他还在镇上的皮货铺子里预定了两顶獭皮帽子,他一顶,小鹿一顶,等小兵下次去送信,让他把帽子一起带上。 小鹿读完信后,把信笺按照原样折好塞回信封,然后弯下腰用胳膊肘支撑了膝盖,低头捧着脸沉默了片刻。 有点想何若龙了。 小鹿想自己之所以思念何若龙,大概是因为太寂寞。照理说,像他这个年纪的青年,已经很应该娶妻生子了。如果有了家庭,他从外面回来时,有人迎着他嘘寒问暖,有人围着他说说笑笑,那感觉一定温暖美好。对于妻子的款式,他说不清楚,因为生平唯一怀着好感与悸动接触过的女性,只有余家大小姐。 现在他也不喜欢女人了,在陆士的时候,有学生私下收藏女人的裸体画片,他偷着看过几次,结果悲伤的发现自己心如止水。对男人倒是很感兴趣,总是盯着他们的肌肉和生殖器官,对于比较雄壮的货色,他会格外眼红。 小鹿进入卧室,把衣箱上的大镜子拿下来放到一旁床上,又把上一层的衣箱搬下来放到地上。打开下一层衣箱的箱盖,箱子里放着他的宝贝。这宝贝不是金银,而是包着套子的口琴、几封旧信,以及一打崭新的唱片。旧信是他在陆士时,和一名日本女作家往来的信件。那女作家显然是文采风流的,小鹿见过她登在报纸上的大照片,对她很是仰慕,但因为他在预科忙于斗殴,实在是没有好好的学习日本话,所以女作家很快就不再理会他那些颠三倒四的书信了。 把何若龙的信封也整整齐齐的放进了箱子里,他锁好箱盖,又把旁边的衣箱重新摞了上去。最后他双手捧起大镜子照了照,发现自己的脸蛋居然红扑扑的很有血色。 “这是感情的力量。”他想:“我是人,不是机器,不能免俗。” 小鹿想给何若龙写封回信,但是不知道写什么才好。思来想去的到了天明,那小兵早早的走了,他这回信也就化作了泡影。 然后他忙着筹办几百士兵的冬衣冬粮,逼着县长帮忙,县长不肯,于是他硬着头皮和心肠,在县长面前大耍无赖,逼着县长立刻去找钱,否则的话,就要明抢了。 县长对待境内的丘八,素来是没办法的,况且这丘八解决了狗尾巴山上的土匪,是有功的丘八,让他更加无可奈何。后退一步服了软,他将县内的大小商户集中起来榨了一遍油,得来的油水,他自己分一小点,给鹿营长分一大块,余下部分,归入军饷。 从问题的发生到解决,统共用了不到一个月。小鹿很得意,没想到自己是个这么有办法的人。得意之余,他起了闲心,这天下午,他问张春生:“从这儿到跑马营,路好走吗?” 张春生思索了片刻,末了答道:“不好走,虽说现在还没下雪,但是那路也够险的,全是羊肠小道,一寸平地都没有。” 这个答案不是小鹿想听的,于是他不置可否,当没听见。 过了两个多小时,他把武魁单独叫进上房,问道:“从这儿到跑马营,路好走吗?” 武魁不知道是刚从哪里跑回来的,被冷风吹出了一张大红脸:“跑马营?狗尾巴山那边儿的?好走!又没下雪,路也不滑,绕着山慢慢走呗!” 小鹿嗅着武魁身上寒冷新鲜的气味,没头没脑的笑了一下。 翌日清晨,小鹿收拾出了一个小包袱交给武魁,然后把家扔给张春生,自己也不作交代,带着一队兵就出门去了。 何若龙的信是接二连三的来,但他始终没能写出半封回信。现在闲了,他要亲眼去看看对方,看看对方的事业,看看对方的人。 第五十九章(上) 在狗尾巴山这一带,想走长途的山路,只能骑马,连马车都不大好走,至于汽车,则是非在县城才能偶尔见到几辆过路。小鹿心想只要自己胯下有马,地上有路,就不怕走不到跑马营去,故而带上武魁等人,又挑选了十几匹最好的军马,他不假思索的就上了路。 武魁紧跟着他,也是兴致勃勃,因为他和张春生的性情不一样,张春生万事求稳,而他野惯了,能往远跑,就不肯留在家里。然而这回跟着小鹿出县城进了山,他刚走出了不到十里地,就感觉情况不大对劲——天阴了。 催马赶上了前方的小鹿,他开口问道:“营座,您去跑马营,有急事儿吗?” 小鹿望着前方不看人:“没急事儿。” 武魁抬手指了指天:“营座,您看,好像是要下雪啊!” 小鹿向上一翻眼睛,然后点了点头:“是像。” 武魁见他一根筋,只好大着胆子开了口:“那个……要是真下了雪,路上可不好走。” 小鹿这回扭头看了武魁一眼,忽然感觉武魁和张春生一样,专门要跟自己唱反调。早知如此,不如自己一个人走,不带这帮拖后腿的懦夫。 武魁被他看了一眼,看得有些心惊,知道自己是说错了话。勒住战马略退了一小步,他不敢劝了。 小鹿走出二十里地时,山里开始刮风了。 这风不是铺天盖地卷过来的,而是见缝插针,一拐弯走到风口了,狂风能把他们连人带马吹成真正的人仰马翻。然而再一拐弯变了方向,风又弱了,让人觉得这路也不是不能走,还有希望。 武魁以及他那些充当卫士的小弟兄们,这一路是越走越后悔,风景没看着,反倒有了活活冻死的危险,然而已经上了营长的贼船,半路想逃也逃不成。小鹿一马当先的走在前方,脸冻得一点知觉也没有了,自己摸索着用手掐了掐,怎么掐也不知道疼。双手带着皮手套,皮手套冻硬了,手指头也一样是硬的。忽然一阵狂风从两座山间鼓了过来,把他头上那顶军帽吹上了半空。武魁见了,“哎哎”的大叫。想要下马去找,可是哪里还有帽子的影踪? 于是武魁转而在风中又喊:“营座,把我这帽子给您吧!” 小鹿头也不回的摆了摆手,表示不必。 走到三十里地时,天空中飘起了雪片子。 小鹿俯在黝黑的马背上,马强壮,他苗条,所以黑马还能坚持着小跑。天气这么糟,而且接下去只能是越来越糟,但是小鹿一点打道回府的念头都没有。何若龙给他写了那么多封信,他一封都没回过,今天像是要做个总回复一般,他心急火燎的想要去见见何若龙。见了何若龙干什么?也不干什么,就只是见见。 走到五十里时,众人在一座石头山后下了马。一是避避风雪,二是人吃饭,也让马补补草料。秋天的狗尾巴山那么美丽,到了这个时候,万物凋零,进山之后只能看到东一座土包西一座石岭——这还是山脚,如果再往高了去,道路只有更险更乱。小鹿举目四望,心想这就是何若龙混了好几年的地方,在这地方消磨青春,他心里一定是苦的。 武魁拢了一堆火,把冻成石头蛋子的硬馒头烤成柔软焦黄,递给小鹿充作午餐。小鹿先前没感觉饿,可是接过这热馒头之后,也没看也没尝,直接就往嘴里一塞。等他反应过来时,馒头已经不知不觉的进了肚。 武魁从火上拿起铁壳水壶,让他喝几口水,又问:“营座还要不要了?馒头还有呢!” 小鹿摇了摇头,因为依旧是没有食欲。贴着一块山石站直了,他仰起头望天,看雪花纷扬而落。他张开嘴,想尝尝雪的味道。但是嘴唇和舌头全都冻得麻木了,和雪是一个温度。雪花落到他的舌尖上了,他也没知觉。 武魁嚼着馒头看了看他,以着欣赏的态度暗想:“小嘴儿。” 歇了不过一个小时,小鹿把众人吆喝起来,骑上马又上路了。 走到六十里远时,马已经要支持不住。到了八十里远时,小鹿率先下了马。雪下得太快了,居然在半天之内积起厚厚一层,一脚踩下去,竟能没到小腿。小鹿不管旁人死活,单是闭着眼睛低着头,挣命似的往前顶风走。他是领头的,自己看不见自己,旁人也看不到他的正面,只见他后脑勺是白的,不知道他的眉毛眼睛乃至整张面孔,都被冰雪糊住了,也是白的。 整支队伍都悔得要哭,真怕自己会活活冻死在这山里,唯有小鹿是一根筋,既不后悔,也不痛苦,只是一味的往前走。很迫切的想要早点到跑马营,因为到了跑马营,就可以看到何若龙,也不必再顶风冒雪的受冻了。 雪越来越厚了,从军靴靴筒倒灌进去,让他的袜底都结了冰。双手拽紧了缰绳,他是靠着黑马拖着他走。对于苦楚,他的感受不深,像是和这冷与累都隔了一层似的,灵魂对身体不亲,身体快要熬不住了,灵魂还很坚决的逼着他往前走。 对自己都这么狠,对待身后的部下,他更是不往心里放,走了这么远,一直不回头。他记得自己过去看过一本讲地狱的旧书,说地狱里有一处红莲地狱,奇寒无比,人在里面冻得皮开肉绽,血肉如同红莲盛开一般。当时他读着只是感觉怪吓人,如今一步一步的往前挪,他忽然想起这件掌故,就暗暗的想:“我这是进了红莲地狱了。” 然后他像冻傻了似的,又木然的想:“我怎么就下地狱了呢?” 这个念头一闪而过,随即宛如受到了某种感召一般,他抬手一抹睫毛上的沉重冰霜,抬起头望向了前方。 前方山路蜿蜒向下,下到尽头是一片辽阔谷地。谷地之中房屋鳞次栉比,如无差错的话,正是跑马营镇! 小鹿长长的吁了一口气,“咕咚”一下跪在了大雪地上,同时发现天色竟然是这么的昏暗,自己已然跋涉了整整一天。 黑马低了头,用嘴叼他冻硬了的后衣领,以为他是力不能支了,想要拖着他走。他抬起手臂,姿态僵硬的环住了马脖子,先是左腿运力,后是右腿运力,两条腿一前一后的重新站起来,他继续走。自己也隐隐的感觉不可思议,因为他和何若龙其实谈不上有交情,认识了也没有多长时间。一个多月没见了,如果不是有衣箱里的那些信作证,他几乎要怀疑自己到底有没有遇到过这样一个姓何的人。 武魁踢开大雪,快跑几步撵上来,想要搀着小鹿走。他是个驴性子人,连他爹那个老屠夫都不服,照例来讲,对于一个半路遇见的小长官,自然也要三心二意。但是在小鹿面前,他有牢骚、没反心。 不为别的,就为小鹿孤独漂亮,是个美丽的怪人。有时候他犯了错,眼看小鹿气势汹汹的瞪着眼睛直奔自己而来,明知道自己接下来就要挨马鞭子了,但仿佛是不肯和小鹿一般见识似的,他时常会忍不住想笑。小鹿怒目圆睁,瞪得上下两圈黑睫毛分了家,小薄嘴唇一开一合,用老鸹嗓子对他日娘捣老子,他看在眼里听在耳中,也感觉很滑稽。 第五十九章(下) 武魁扶着小鹿走了没有几步,两人脚下一起一陷,却是地上有坑,被雪盖了,被他们踩了个正着。两人一声没吭,直接顺着山路斜坡向下滚出老远。雪厚,摔不出人命,但是滚了满脑袋满脖子的雪,那雪顺着领口往里钻,再被热汗融化。很快的,雪水暖了,汗水凉了。 武魁一跃而起,一边晃着脑袋上的雪,一边把小鹿硬拽了起来,同时口中叹道:“这罪遭的!营座没事儿吧?” 小鹿也爬了起来,整个人全被雪糊成了白色。挺直身体长长的吸了一口气又呼出去,他仰起头,望了望天边的霞光。 霞光黯淡,是灰也是黄,太阳真的要落山了,远方的山岳平原没了细节,只剩了起起伏伏的大轮廓,像一幅枯淡的水墨画。 小鹿把这幅画印到了眼中和心里,作为自己这一行的纪念。 然后他无言的对着武魁一挥手,示意继续走。 天要黑,天要黑,可天始终还是没有彻底的黑。小鹿一行人宛如白色的野人或者鬼魂,在傍晚时分,进入了跑马营镇。 跑马营镇虽然顶着镇的名头,其实规模很大,繁华程度不次于县城。不过不管怎么讲,这个时候炊烟袅袅万家灯火,仅有的几条土街上也不见行人了。幸而何若龙是个有名人物,武魁略一打听,便得知了他的下落。 在镇子一角的一排青砖大瓦房前,小鹿见到了何若龙。 天气这么冷,然而中央的正房开着房门,酒肉热气伴着明亮灯光一起逸出,屋内热闹得很,男的笑女的叫。院子里笼着一堆火,本来有几个小兵正围着火烤土豆,这小兵都是小鹿派给何若龙的,所以见了老长官,他们立刻起身打了立正。 在小兵们整齐的敬礼问候声中,半开的房门中冲出了何若龙。他显然是很热,新剪的短发被汗水打湿了,丝丝缕缕的贴在额角,身上是军裤衬衫的打扮,衬衫的领扣也没系。猛的在小鹿面前刹住了,他一手还夹着香烟。一伸脖子不知咽下了嘴里的什么东西,他鼓着的腮帮子平复了,只是脸皮上依然存留着一个红嘴唇印。 怔怔的望着小鹿,何若龙直过了半晌才问出声:“你来了?” 小鹿这一路只顾着走,走得理直气壮、心无杂念。可是此刻望着眼前这个满身烟酒气味的、脸上还添了颜色的何若龙,他恍惚了一下,忽然不知道自己是为何而来了。 道不同、不相为谋。他盯着何若龙看了又看,越看越感觉对方不应该是自己的同道。 好容易得了一个朋友,一个每隔两三天就必定给他送一封信的朋友,结果他翻山越岭的来了,却是看到了朋友的另一张面目。小鹿紧紧的咬了牙闭了嘴,不为别的,就为何若龙花天酒地。 能在男人脸上留口红印子的女人,能是什么货色?亏他还当何若龙是个干净的好人! 小鹿下意识的想走,可是没等他转身,何若龙如梦初醒一般骤然出手,抓了他就就往正房隔壁拽。一边拽,一边吆五喝六的命令小兵招待武魁等人。小鹿冻得胳膊腿都硬了,东倒西歪的被他拖进了屋里。屋子里摆着桌椅砌着火炕,炕上扔了几件衣服,不整齐,但也不肮脏。小鹿几乎是被何若龙捺到了椅子上,随即就见何若龙一推门转进了正房,声音很大的吼道:“别他妈喝了,赶紧给我各回各家,我这边儿来了贵客,没空儿搭理你们了。” 声音落下,隔壁起了乱七八糟的说笑行动声音,显然是屋子里的人和何若龙很亲近,可以随便的来吃喝,被撵走了也不恼恨。说笑了一阵过后,何若龙忽然又起了高调,这一声来得急赤白脸,是个动了气的语调:“张王八我操你妈,你要是管不住你那个×养的婊子,就他妈的别再过来!” 此言一出,骂出了哄堂的笑声,有醉汉嘻嘻笑道:“咱这个大团长可真不识逗,小红亲了他一口,老张还没怎么着呢,他先急了。” 话音结束,起了桌椅相撞的声音,仿佛是有人动了手。另有声音油腔滑调的笑道:“咱团长嘴刁,不是细粮他不吃。” 何若龙又出了声,这回声音低了一点,宛如泄了气:“滚滚滚,别他妈在我这儿胡说八道了。” 小鹿仰头望着天花板,静静倾听隔壁的动静,心里迷迷糊糊的。这回真是冻狠也累狠了,他垂了双手伸了双腿,只感觉百里独自行,行至尽头无有知音相待,只存千般的落寞、万般的寂寥。 第六十章(上) 小鹿初进院子之时,只看见迎面一排大瓦房,可是此刻坐在房内听了片刻,他发现这院落似乎不小,不止前方这么一排房子而已。 院子里很乱,里头的往外走,外头的往里进。何若龙呼喊指挥,让人过来牵马喂料,让武魁等人进暖屋子喝茶,让厨房整治出几桌新酒席。长长久久的乱了一气之后,小鹿面前的房门一开,是何若龙回来了。 何若龙端着一只瓷碗,碗里是滚烫的姜汤。背过手关严了房门,他走到小鹿面前,像是手足无措要发昏一般,很突兀的笑了一下。 笑完之后放下瓷碗,他脸上的笑意未褪,口中却是发出惊呼:“你那大衣——” 话未说完,他伸手去摸小鹿的前胸和衣袖,摸了满手潮气。他又想去掏小鹿的衣领,这回小鹿慌忙一躲,同时哑着嗓子呵斥了一声。 小鹿躲慢了,何若龙的手指已经触到了他湿漉漉的脖子和领子。雪从领口灌进去,他是从里往外的湿。向下再去捏他的腿,裤子也是湿的。 “鹿营长啊!”何若龙像是急了:“你告诉我,这个天气你跑过来,找我有什么大事儿?” 小鹿摇摇头:“没事儿。” “没事儿你还顶风冒雪的来?” 小鹿忽然有些窘:“今天闲了,想来看看你,出发的时候还没有下雪。” 何若龙不问了,匆匆的往外走:“你把衣服脱了,我让人送热水过来给你洗个澡。再不暖和暖和就要冻出病了,把那姜汤也喝了!” 何若龙是个雷厉风行的性子,出去了不过十分钟的功夫,他就让人送进了一只大浴桶和两挑子热水。热水倒进桶里,腾起一团温暖的雾气。小鹿又让武魁把自己那个小包袱送了过来——他早就预计着自己大概得在跑马营过一夜,所以提前带好了一套贴身的睡衣裤。 衣裤是他自己收拾的,打开包袱皮,里面叠得整整齐齐。何若龙又送进来一套棉衣棉裤,棉衣棉裤是崭新的,新布新棉花。因见桌上的姜汤还没有动,他便端起碗催促道:“快脱,等你坐进水里了,我喂你喝。” 小鹿立刻作了回答:“不,我自己洗,你出去。” 何若龙笑了:“你还怕人看啊?” 小鹿答道:“我不习惯。” 何若龙放下瓷碗,笑叹一声:“洗完了喊一嗓子,我在隔壁等着。” 何若龙坐在隔壁堂屋之中,指挥勤务兵撤了酒席打扫房间。冷天也顾不得冷了,前后开了门窗通风,要散去满屋烟酒油肉的气味。 一墙之隔,小鹿撕撕扯扯的脱了里外几层衣服,慌里慌张的迈进了浴桶之中。这不是他自己家里,光着屁股总像是很不安全,所以他洗得潦草,不出十分钟的工夫,水还没凉,他已经连棉衣棉裤都穿整齐了。他的身体还冷着,端起桌上那碗加了糖的姜汤,他仰起头一饮而尽,然后打了个大大的冷战。 屋子里没拉电线,只靠一只大烛台照明。烛台上燃着几根红蜡烛,所以屋子里也不算暗。窗户不是玻璃窗,窗户纸倒是洁白簇新的。小鹿环顾四周,看新鲜似的看清楚了,然后才喊了一声:“何若龙!” 何若龙闻声赶来,推门一看,发现小鹿是赤脚踩在青砖地上,就一拍脑袋:“忘记给你拿双鞋了!” 随即他上前几步,一弯腰横抱起了小鹿。侧身挪到了浴桶旁,他开口说道:“在水里把脚涮涮,涮干净了,我直接把你抱到炕上去。” 小鹿当真把双脚伸到热水里晃了晃,然后被何若龙抱到了热炕上。盘腿扶着膝盖坐稳当了,他的脸上始终是没表情,然而有陌生的情绪从心底往上渗透,越是渗,心跳得越厉害。那情绪是喜是惊,他也说不清楚。 何若龙拿了毛巾给他擦脚,一边擦一边低着头看:“怎么还是这么凉?” 然后不等小鹿回答,他放下毛巾,把小鹿的双脚搂进了怀里。小鹿向后一收腿,可何若龙的双臂用了力气,不肯放他。 大顽童闹着玩似的,他笑着抬眼去看小鹿。小鹿多少年没这么和人厮闹过了,尤其对方还是何若龙,是个让他认为“与众不同”的人。隔着薄薄一层衬衫,他的脚掌脚趾紧贴了何若龙的胸膛,那是很平坦很宽厚的一面胸膛,温暖而又富有弹性。电流顺着小鹿的赤脚往上走,让他整个人都要微微的哆嗦。 然而这时再让他躲闪,他却也不肯了。 何若龙用一条手臂把他的双脚勒到胸前,另一只手腾出来,轻轻的摸了摸小鹿的脚背。和小鹿一样,他心里也有一点慌——万没想到有一天,他会这么暖宝贝似的用胸膛给人暖脚,尤其那脚还是个男人的脚。 没头没脑的,他忽然问了一句:“鹿营长,你真是男的吧?” 小鹿听闻此言,心中登时一冷:“你看我像女人?” 何若龙立刻摇了头:“不是不是,你总是怕人瞧,我就——”他勉强笑了一下:“以为你是花木兰呢!” 小鹿已经暗暗的连着吃了一个多月的荷尔蒙药片,效果有多少,他自己不是很清楚,但这东西的确是在心理上给了他很大安慰,让他认为自己内在不足的成分,可以用外在的药品来补。抬手一粒一粒的解开棉衣纽扣,又慢慢的解开了衬衣纽扣,他一言不发的对着何若龙敞开前襟。 何若龙怔了怔,随即笑道:“你是真够白的!” 小鹿的确是白,而且是白璧无瑕,连斑斑点点都少有。细腻皮肤反射了烛光,粉红色的乳头紧缩坚硬。何若龙一眼不眨的看着他,不知怎的,非常想把他那胸口摸上一把。可是不能真去摸,真摸的话就不好了,就容易冒犯人了。 何若龙今年二十六岁,虽然当了好些年土匪,但一直是眼高于顶,这也看不上那也看不上,瞧哪个姑娘和自己都不般配,夜深人静的时候,他宁可靠着手和想象来泻火。今天晚上,小鹿忽然把他的想象给具体化了,他想这样的皮肤就很好,这样的颜色就很好。这样的一个人,和自己就能相配了。 可这个人偏偏又是个男的。 既然是男的,何若龙想,那就当个好兄弟来相处,也不必往天长地久了想,好一天算一天,横竖单只是对他好,哪怕没有回报,自己都是喜悦的。 第六十章(下) 何若龙问小鹿想吃点什么,小鹿想了想,发现自己根本没有食欲,于是说想吃粥。 何若龙果然给他端来了清粥小菜,他捧着碗喝,也不吃菜,连咀嚼都省略掉。极致他吃饱了,也洗漱过了,何若龙也不叫人进来伺候,直接自己跳上炕去,开始铺展被褥。小鹿坐在一旁看着,心想:“睡一铺炕?” 这个念头让他有些许的不安,但是又不能提出质疑,因为炕这东西不比床,一家人睡一铺炕的都有,他要是连炕都想独占,未免就过于霸道了。 何若龙蹲在炕上,动作利落的铺开两条褥子。他个子大,但是大得匀称,蹲在那里是鹤势螂形。两条褥子之间隔了能有一尺的距离,露出炕上的草席。然后把两条棉被也分别展开了,他跪在褥子上,俯身用双手撑起了上半身。抬头对着小鹿笑了笑,他略有一点心慌意乱:“咱们先躺下吧,被窝里暖和。” 小鹿一直不大说话,到了此刻,更是把嘴闭了个死紧。脱了棉衣脱棉裤,他穿着白棉布缝制的睡衣睡裤钻进了被窝。何若龙下炕吹灭了蜡烛,摸着黑坐到自己那一片领地上,窸窸窣窣的也脱了衣服。小鹿扭头望着他的背影,见他先是脱了个光膀子,又很麻利的脱了个光屁股——裤子都退到膝盖了,他略一犹豫,又把裤衩向上提了回去。 小鹿屏住呼吸,发现何若龙的身体很诱人。大、热、光滑、结实,气味与体温混合了,弥漫在黑暗微凉的空气中。 他累极了,可是他舍不得睡。这一夜的时光实在是太可珍惜了,他轻轻的呼吸,同时半闭着眼睛倾听何若龙的呼吸。他的身体还冷着,然而灵魂像是浸入了闪烁着氤氲微光的温泉中,惬意兴奋到了微醺的程度。 这个时候,何若龙忽然开了口:“你冷不冷?” 小鹿微微的清醒了一点:“我?我……不冷。” 一只大手伸进了他的被窝,摸索着抓住了他的手攥了攥。何若龙深吸了一口气,又道:“你到我被窝里来,我热。” 小鹿听了这话,几乎是吓了一跳:“不用,我不冷。” 何若龙掀开被子起了身,背对着小鹿蹲稳当了,开始拽自己的被褥。两人中间那一尺的距离被他取消了,两条褥子接了壌。这回何若龙重新钻回被窝,对小鹿说道:“你把手和脚伸过来。你手冷得像冰一样。” 小鹿感觉这样的动作是无伤大雅的,于是试探着真的把手脚伸进了何若龙的被窝。手先伸过去,直接触碰到了对方的胸腹;随即脚也跟过去了,正好蹬上了何若龙的小腿。这一碰一蹬可了不得了,小鹿周身的鲜血轰然上涌,烧得他满脸通红。咬紧牙关咽了口水,他发现自己其实是很想进那个被窝的。 于是小鹿慌了,因为他对旁人的身体素来只有回避。目光闪烁的望着前方,他现在和何若龙是个面对面的姿态。何若龙的呼吸扑在他的鼻端,也让他一阵一阵的发昏。 “你来的时候。”何若龙低声说话:“我屋里的那些人,都是原来在山里的兄弟。我这儿没女人,女人是他们带来的,那帮娘们儿一个个疯疯癫癫的,在酒席上搂着我的脑袋就亲了一口,我没躲开。” 小鹿“嗯”了一声。 何若龙继续说道:“我怕你误会,以为我拿了钱就过来吃喝嫖赌了——我没有。” 小鹿在夜色中微微的笑了,笑的时候自己都没察觉:“我知道。” 何若龙依稀看见了他的笑容,如释重负的也跟着笑了:“没想到你能亲自来看我,真没想到。偏偏今天下了雪,让你受大罪了。” 小鹿现在想想,感觉那罪受的很是值得,所以诚心诚意的答道:“没有。” 何若龙摸了摸他的手,还是觉得凉,于是大着胆子把他的手握住了送到唇边,张嘴对它呵了呵热气。依着何若龙的心思,他是想亲一亲那双手,因为小鹿顶着风雪走一整天的山路来看望自己,小鹿太好了,好得让他无以为报,只剩了个以身相许,然而老天偏又不成全,不把他们生做一男一女。 第六十一章(上) 小鹿不想睡,不舍得睡,可是熬到午夜时分,他还是忍不住睡了过去。 睡了不过两三个小时,他自动的醒了过来。在枕头上仰起脑袋,他翻着大眼睛向上看,发现窗外天色还是黑的。狂风搅着雪,吹得窗纸呼呼直响,可见天气一定是酷寒的,然而他身体却很热,几乎热得快要出汗。手脚一起动了动,他随即大吃一惊,发现自己竟然已经滚进了何若龙的被窝里。 何若龙面对着他侧躺了,睡得正沉。他的手臂环抱了对方赤裸的腰,何若龙的胳膊也搭在了他的身上。至于下方的四条腿,更是纠缠了个不可开交。手指暗暗的抬起来张开,再轻轻的转了方向重新落下,小鹿隔着薄薄的一层裤衩,摸了摸何若龙的屁股。何若龙个子大,相应的,屁股也比他的大,肉也比他的坚实,不软不颤,让他想起古希腊的男子雕像,美而雄壮,是可以被人赏鉴的。 小鹿做贼心虚,动了一下就不敢再动了,生怕惊动了何若龙。耸动鼻尖吸了吸气,他双目炯炯的盯着何若龙的睡相,感觉此时此刻实在美妙无比,每一秒都不应该虚度。何若龙微微张了嘴,半张脸陷进了枕头里,五官轮廓太鲜明了,屋中这样黑暗,小鹿还能看清他的眉目,越是看,越觉得他长得好。看到最后,小鹿开始想要亲一亲他那微张的、红润的嘴唇。 但也只是想想而已。小鹿所受的教育是东西混合式的,小时候他一度把亲吻视为礼节之一,是再平常不过的举动;后来到了日本,又受了东洋文化的影响,这影响因为来得比较近,所以给他的印象也格外深。亲吻不再是礼节了,而是见不得人的、非得两个人在暗中才能进行的勾当。隐秘和狎昵的程度,几乎类似交媾了。 下意识的舔了舔干燥的嘴唇,小鹿眼巴巴的看着何若龙,不知道自己何时才能有机会和对方亲一次嘴。这种事情,非得情投意合才行,一方不肯,另一方纵是如了愿,也像强奸。 在心中暗暗的叹了一口气,小鹿无声的对自己说:“我好像是爱上他了。” 这个念头甫一生出,先把小鹿自己吓了一跳。可他想了又想,没找出能够反驳自己的理由,于是喜忧参半,忍不住又叹了一声。 小鹿发现自己爱上了何若龙,但是不言不语,单是侧卧在对方胸前,睁着眼睛出神。 天要亮没亮的时候,他恍恍惚惚的打了个瞌睡。何若龙忽然仰面朝天的一翻身,他立刻又醒了。这回屋子里已经可以影影绰绰的看清家具。他往下扫了一眼,就见棉被中央隐隐的支起了一点。他盯着那一点思索了片刻,末了明白了,这回没有嫉妒和恨,只是羡慕。 这时,何若龙低低的哼了一声,随即整个人打了个激灵,以暴怒的语气含糊咕哝:“你妈的……” 没骂完,他猛的睁了眼睛。扭头向旁一看,他和小鹿打了照面。 小鹿看他骤然挣出了一脑袋冷汗,不由得出声问道:“做噩梦了?” 何若龙定定的望着小鹿,直望了片刻,才如梦初醒似的笑了一下:“是梦。” 然后他又问:“我撒尿去,你尿不尿?要是尿的话,我把马桶给你拎进来。” 小鹿摇摇头:“我没尿,你去吧!” 何若龙爬出被窝下了炕,潦草的套了衣裤往外走。不出几分钟,他带着一身寒气跑了回来。一瞬间脱了衣裤,他端起桌上的茶杯咕咚咕咚喝了几口冷茶,然后纵身一跃跳上炕,一骨碌滚回了被窝。 重新侧身面对了小鹿,他微笑说道:“我昨夜等你睡着,还是把你拽到我这边儿来了。” 抬手握住了小鹿的一条手臂,他又说道:“外边雪特别大,现在还下着呢!今天你肯定是回不去了,正好多住几天行不行?” 小鹿犹豫了一下:“我……” 何若龙不等他说完,抢着答道:“就这么定了。不瞒你说,我这一个月干得不错,现在有钱有粮有人,你来了,正好也让我招待招待你。” 小鹿来了一点兴趣:“你在山里的那帮弟兄,愿意下山跟你干?” 何若龙先是一点头,随即又笑着一皱眉毛:“只要军饷供足了,我在年前就能招满一个团,而且我这个团,不用训练,直接就能往战场上拉。” 小鹿问道:“狗尾巴山上有那么多人吗?” 何若龙当即摇了头:“我不能总在狗尾巴山上转悠哇,我得往远了走。在山上半死不活的混了这些年,我也认识了不少朋友。那帮人有的能用,有的不能用。不能用的我暂且不管,先把那能用的拉拢过来。” 小鹿疑惑的问:“军饷够?” 何若龙沉吟着答道:“够是不大够,只能是靠山吃山。吃不饱、也饿不着。” 随即,他忽然换了话题,压低声音笑道:“鹿营长,问你句话,你是不是想媳妇儿了?” 小鹿狐疑的看着他:“这话是从何说起?” 何若龙笑道:“我昨夜刚把你搂到我这儿来,你就伸手往我胸前抓。推都推不开。可惜了,我是什么都没有,让你白抓了一场。” 小鹿一瞪眼睛,立刻红了脸。而何若龙顺势戳了他一指头,本意是往他胸前戳,然而戳偏了,正捅进了他的腋窝,捅出了他突兀的一声笑。 小鹿很少说话,更是很少笑。偶然间大笑了,就让何若龙兴奋得要发人来疯。对着小鹿伸出手,他开始追着小鹿呵痒。小鹿见势不妙,反而一个鲤鱼打挺迎击上去,当场把何若龙压到了自己身下。分别握住何若龙的手腕,他分开双腿夹住了对方的腰,气喘吁吁的低头问道:“还闹?” 何若龙一头顶向他的胸口,一下子把小鹿顶翻在了炕上。可是未等他压住小鹿,小鹿就地一滚滚到炕边,随即起身向他一扑,又把他扑了个倒仰。后脑勺“咣”的一声撞上了炕席,疼得何若龙立时哼出了声。 小鹿见状,连忙坐起了身:“疼了?” 何若龙捂着脑袋,摇摇晃晃的也坐了起来:“我看你就是和我这脑袋有仇。” 小鹿又问:“疼不疼?” 何若龙放下了手,扭头看他:“疼。” 小鹿跪起了身,伸手去揉他那痛处。手指拨开乌黑细密的短头发,他看到了对方头顶心的浅淡刀疤。正是感慨叹息之时,他冷不防被何若龙抱住了腰。紧接着身不由己的向后一仰,他受了偷袭,终于是被何若龙结结实实的压住了。 两人一上一下四目相对,先是一起笑着喘粗气,喘着喘着,两人仿佛心意相通了一般,渐渐的一起不笑了。 “你要是个姑娘。”何若龙轻声说道:“在我被窝里睡了一夜,往后就算是我的人了。” 小鹿听他把自己比成姑娘,很奇妙的,没有生气:“如果你是姑娘,等到雪停了之后,也一样要和我回去了。” 何若龙笑了:“可能的话,我真想和你回去。这一个月总给你写信,就是因为想你,又没法儿见面。” 小鹿暗暗的喜悦了:“想我?” 何若龙郑重其事的点了头:“是想你。咱俩可能是特别有缘分,虽说认识的时间不算长,可是才分开一个月,我就想你了,你也想我了。” 说到这里,他微微的有点脸红:“我说这话不是冒犯你,你别以为我是专门撩闲的那种——那种人。我不是,我对你是有一说一。昨天你来的时候,我看你冻成了那样儿,当时恨不得给自己一个大嘴巴。我觉得我对不起你,要看也是我去看你,不该让你来看我。” 小鹿垂下眼帘,心满意足的。何若龙肯领他的情,他没白来。 他自认是没有资格再和人谈恋爱的,即便恋爱,也只能是精神恋爱。所以一个有情,另一个领情,就足够了,就很好了。 就已经是意外之喜了。 第六十一章(下) 小鹿许多年不曾心满意足过了,所以今天就特别的高兴,高兴得简直快要露出本性——他差一点就要给何若龙唱演歌了,还险些告诉何若龙自己会跳哥萨克舞。 天光大亮之时,他穿起了何若龙给他预备的棉袄棉裤,洗漱过后跪在床上叠被。仿佛对待一项大工程一般,他很严肃的把被褥全部叠好,一丝不差的摞成了个正方体。把被褥推到角落处,他又下地从窗台上拿下一把小笤帚,回到炕上满炕扫了一遍。 何若龙出门招呼厨房开饭,感觉统共也没耽搁几分钟,可是回头进屋一看,发现房中情景竟然大变了模样。堆了一炕的被褥是没了,丢在炕边的外衣外裤也叠放整齐了,甚至连炕下东一只西一只的鞋子也成双成对的贴边立了正。光溜溜的火炕边上,盘腿坐着个小鹿。双手搭在膝盖上,小鹿是习惯性的昂首挺胸,刚洗过的脸白里透红。何若龙对着他痴了一下,因为看他的脸堪称美艳——他是任何的修饰都没有,所以美艳得十分纯粹,纯粹到了让人一望惊心的程度。 何若龙忽然有点不大敢正视小鹿了,同时也不许勤务兵进屋,宁可自己一趟一趟的运送饭菜。饭菜摆着一张小炕桌上,两人相对而坐,何若龙不住的给小鹿夹菜——偏偏手还笨了,夹一路掉一路,淋得满桌子都是油汤。 小鹿是给多少吃多少,平时是两碗饭的饭量,今天吃了三碗,而且还是大碗。吃完之后,何若龙站在炕边对着他笑:“鹿营长,跟我出去溜溜?” 炕上的小鹿站起来,比何若龙高了一大截子。居高临下的一点头,他开口答道:“何团长,走吧!” 何若龙当即做了个向后转,背对小鹿一弯腰:“来!” 小鹿笑了:“什么意思?” 何若龙答道:“何团长是头驴,想驮你出门跑一圈!” 小鹿弯腰按了按他的宽肩膀,末了却是说道:“何若龙,不闹了。把我的衣服拿过来,我换好了去你营里看一看。” 昨天被大雪打湿了的里外军装,早被小兵拿去细细的烘干了。小鹿穿戴整齐,正要往外走,何若龙却是打开立柜,捧宝似的捧出了一顶皮帽子:“等会儿等会儿,我还给你留着好东西呢!” 然后像教皇给国王加冕一般,他恭而敬之的用双手把帽子戴到了小鹿头上:“海龙的帽子,前几天刚到手,专为你这个秃脑袋预备的。有了它,天上下雹子都不怕了。” 小鹿抬手摸了摸帽子的皮毛:“你缺钱,还置办这个?” 何若龙扳着他的肩膀,让他向门转:“你甭管我,戴你的就是了。” 小鹿受了抢白,但是不生气。这回出了门,头皮果然始终是暖烘烘的。 他想去何若龙的军营里瞧瞧,和何若龙相比,他另有一些学院派的知识和经验,如果可以的话,他很希望帮助帮助对方。 第六十二章 何若龙的军营,是搭在镇边的一片破房子。这房子连正经的草房都算不上,更类似于苫了几层草席的棚子,但是人在其中拢起一堆火,火烤胸前暖,倒也冻不死。何若龙告诉小鹿:“时间太仓促了,没地方安排这些人,只能是先这么对付着。好在他们在山上也是住这个,过冬全是一天天的熬。” 小鹿一步步的从破房子前走过,看房子内外都有人,房子破,人也破,有穿军装有穿便装的,一个个蓬头垢面,见了长官也不懂得立正敬礼,单像看热闹似的直着眼睛傻看。 “对这些人也没有进行过军事训练?”他问何若龙。 何若龙低声答道:“他们野惯了,一训还不训跑了?” 小鹿严肃答道:“想做逃兵的人,一有机会就会逃,和训不训练没有关系。反而是通过训练,可以让他们树立军人的意识,懂几分规矩。” 何若龙听了这话,差一点就要嗤之以鼻了:“鹿营长,你说的那些太高深了,和这些人都搭不上关系。他们,和我,图的就是当兵吃粮四个字儿。” 小鹿眼望前方不看人,脚步也不停:“你也只是为了吃粮?” 何若龙怔了怔,随即笑了:“不只,我还想要个好前程。” 小鹿抬手指了指远远近近的蓬头垢面们:“那你就要训他们,不要怕他们。” 何若龙看小鹿的年纪没有自己大,讲阅历,也没有自己丰富坎坷,故而犹犹豫豫的微笑着,不知道他这话能有几分道理。正当此时,小鹿停住脚步,看到了一堆裂缝拔榫的木头箱子。木头箱子露天放着,箱盖都开了,积了满箱子的白雪。小鹿走过去拨开积雪,结果发现雪下竟然是拆卸开了的伯格曼机关枪。 他很惊讶:“你们连这个都有?怎么扔在这里?” 何若龙抬手抓了抓脑袋:“这是什么玩意儿?我都忘了它是从哪儿来的了,也没人会组装,带着没有用,还死沉,扔了又可惜。” 小鹿笑了一下:“胆子不小,连机关枪都敢抢。” 小鹿让人把箱子抬下一口,又把箱中冰雪清除了,机关枪的部件也取出来擦拭了一遍。当着何若龙的面,他动作娴熟的组装出了一支机关枪。把这支空枪扔给了何若龙,他低声说道:“没子弹。等有了子弹,你就知道这东西的威力了。” 小鹿单手扔枪,何若龙也随随便便的接了,一接之下,他险些脱手扔了枪——这枪看着细长,竟然会有十多斤的分量。 “这枪厉害?”他好奇的问小鹿。 小鹿向前伸手,横挥出了一个扇面:“每分钟四百到四百五十发子弹,一扫一大片。” 然后他放下手,平平淡淡的有道:“我会帮你留意,弄一些子弹回来。你也可以想办法,这种子弹很容易仿造,应该可以买得到。” 何若龙连连的点头,是个虚心受教的模样。 下午时分,两人回了住处。吃过了一顿迟来的午饭,小鹿盘腿坐在热炕头上,后背难得的靠了墙。 何若龙长长的躺在他身边,枕头就摆在他的腿旁。抬手拍了拍小鹿的大腿,何若龙招呼道:“鹿营长,躺会儿!” 鹿营长不肯躺,因为此刻是光天化日,他不好意思和何若龙分享一只枕头。 他不躺,何若龙摇头摆尾的一拱,抬头枕上了他的大腿:“吃饱了就犯困,你不躺我躺。” 小鹿真不好意思了,板着脸一颠大腿:“下去!” 何若龙不但不下去,还懒洋洋的翻成了仰面朝天的姿态,向上去看小鹿的脸,小鹿垂下眼帘,也看他。两人对峙似的开始对视,先还像是忍着笑在闹,笑着笑着,两个人一起不笑了,中了魔似的,单只是看。 看到最后,何若龙浅浅的叹了一口气:“你太好看了,看一辈子都看不够。” 小鹿抬手摸上了自己的脸,对这话不大相信,但是看何若龙的眼神,显然也不是在讥讽自己。手落下去,轻轻覆上了对方的眼睛。然后他俯下身,在自己的手背上无声一吻。 他吻了何若龙的眼睛,可何若龙看不见也感不到。 这天夜里,何若龙照例铺了两个被窝,然而其中一个彻底成了摆设,棉被垛摆在褥子上,夜里是什么样,天亮还是什么样,根本没有铺展开过。 小鹿安安稳稳的好睡了一夜。他背对着何若龙蜷起身,何若龙从后方抱住了他,鼻尖贴在他的后脖颈上。 凌晨时分,小鹿无端的醒了一次,发现何若龙的手不知何时伸进了自己的上衣里。他没有动,搂着那只手闭了眼睛继续睡。不知道是被窝里热还是他自己热,他感觉自己的下腹部烧起了小小一团火。 这一团似有似无的火从凌晨开始烧,断断续续的烧了一整天。这一天小鹿没有出门,只在炕上躺躺坐坐。何若龙陪在他身边,有一句没一句的和他闲扯,说他是“老鸹嗓子”,他听了笑笑,也不生气。何若龙让他唱首日本歌听听,他犹豫了一下,真唱了。 唱到了一半,何若龙一跃而起捂他的嘴,说是一辈子没听过这么难听的歌。小鹿扳下他的手,坚持要把歌唱完。两人很快就在炕上摸爬滚打起来,闹得嘻嘻哈哈。外头武魁进了院子,想要问问小鹿什么时候出发回家,结果刚进大门就听见了小鹿的笑声——那声音很好辨认,粗而低哑,不看人只听声的话,会以为小鹿是个饱经风霜的糙爷们儿。 这样的声音大笑之时,也与众不同,让武魁联想到一个正在变声的半大孩子。高音上不去、低音下不来,怎么调动嗓子都是不对劲,声音和情绪简直分了家。 武魁听了一会儿,发现不是营座笑就是何若龙笑,简直没完没了,就转身又走了,心想这可是件新鲜事,回去得跟张春生说道说道。 尽管大雪已经停了,但是小鹿丝毫没有要走的意思。不但不想走,甚至是连门也不想出。 何若龙比他更甚一些,简直连炕都不愿意下了。派勤务兵买来了一大包本镇名产糖酥饼,两人吃出了满身的饼渣子。 何若龙问小鹿:“好吃吧?” 小鹿“嗯”了一声,看那意思,似乎是没觉出太好吃来。 何若龙壮志凌云的许大愿:“我好好干,将来有出息了,你吃人我都给你预备。” 小鹿抬眼看他:“你想有多大的出息?” 何若龙糊着满嘴的饼渣子,忽然有点羞涩了:“说了你别笑话我啊——我这辈子要是能当上一次省主席,那就足够了,够我乐到死了。” 小鹿笑了:“我还以为你要当大总统。” 何若龙用比较干净的手背碰了碰小鹿的膝盖:“你给我讲讲,程主席平时过的都是什么日子?” 小鹿思索了一下,然后迟疑着答道:“他除了处理政务之外,也就是玩玩。” 何若龙兴致勃勃的追问:“玩什么?” 小鹿盯着何若龙答道:“吃、喝、赌。” 何若龙听出了问题:“怎么少了个嫖?” 小鹿低下了头:“他的人全养在小公馆里,不必嫖。” 何若龙很好奇:“全养着?那他怎么就一个儿子?” 小鹿不想再多说了,潦草的答道:“因为他养的全是……全是小子。” 何若龙恍然大悟:“原来他好这一口。怪不得那天见面的时候,我就感觉他不对劲儿。” 话音落下,他的念头跳跃到了小鹿身上。养子,干儿子,又不是亲的,真来了兴致,抓过来当成兔子用了,也不算破了伦理。小鹿放着北平天津的好日子不过,非要来到这穷乡僻壤里带兵,是不是也有些隐情在里面? 如果当真是这样的情况,何若龙对小鹿就几乎是敬爱了。对着那样强烈的名利诱惑,他想自己不会有小鹿这样的清白与倔强。 一天过去,小鹿还是不提要走的话。 这一夜,何若龙干脆只铺了一床被褥。蜡烛吹灭了,他和小鹿并肩躺下来。仿佛心有灵犀一般,两人在被窝里手拉了手。 何若龙攥着小鹿的手,只感觉天地茫茫,唯有自己和小鹿被一团光包裹了住。从来没有这么舒适安然过,仿佛从这一刻起终身有靠,人生大事,做成了一件。 就这样手拉着手,肩并着肩,躺在夜里,躺一万年。心无杂念,一万年也像是一瞬间。 可是,人间并没有这样的一万年供他们高卧。在何若龙想要翻身拥抱小鹿的一刹那里,木格子窗忽然被人从外慌乱的敲响了。 窗响、门也响。武魁的大嗓门扯了起来,心急火燎的高喊:“营座,快醒醒吧,县里刚来了人送急信,说是咱们家里开仗了!” 第六十三章(上) 小鹿连夜启程回县城,一场香香甜甜的好睡化为泡影,他遗憾恼怒之余,又有些纳罕,因为县城周边,据他所知,并没有敌军驻扎。从这一带往北进入察哈尔,全是程廷礼的地盘,而他那个营一直老老实实的缩在县城里,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也不该招惹得同袍来打。那么这一帮杀上门来的敌人,到底是谁? 何若龙也不知道县城里究竟出了多大的事情,所以决定跟着小鹿一起回去。他在跑马营镇忙活了一个多月,从远远近近的山头上也拉拢下了大小七八个匪帮,人数加起来,足有六百多人。他从中挑出三百年轻力壮的带了上,因为战马不够,所以又从镇上强行征用了好些驴子和骡子。点起火把上了路,他们这回因为是有备而行,又是人多势众,而且何若龙是个十分认路的,所以虽然是走夜路,却也未见得多么艰险。 天明时分,小鹿领着头抵达了县城。县城围着老城墙,出入还要通过城门。小鹿远望城门,发现门口肃肃静静的,不像是个有战火的样子,派一名传令兵骑快马先往城里去了,他随即也打起精神,带着队伍往城门口走。 这队人马刚到城门口,城门大开,一名连长小跑着迎了出来。小鹿见状,当即飞身下马。拽着马缰绳站稳当了,他跺了跺冻僵了的双脚,同时大声问道:“谁打过来了?” 连长急三火四的答道:“营座,那帮人咱不认识!” 小鹿回头对何若龙做了个手势,让他赶紧带人往城里进,随即反问连长:“不认识?那他们是打哪儿来的?” 连长苦着脸说道:“热河!他们是在热河让日本人打出来的,现在一个个穷得像叫花子一样,一路走一路抢。昨天他们想要攻城门,让咱们的小兵在城头用机枪扫了一顿,现在全退到西边去了,看那意思,是要架大炮轰城墙呢!” 小鹿听闻此言,忽然想起自己在日本军营里实习时挨的那些臭揍,便有一股恶气涌上心头,开口骂道:“他妈的,打不过日本人,就打咱们来了?” 趁着天光尚未大亮,敌人也未发动新一轮的进攻,小鹿带着两百精兵出了城。热河兵的确是聚集在了县城西方的小山坳里,据连长估算,至少有一个团的人马。吃饱喝足占据了一个县城的一个营,未必一定打不过人饥马乏的一个团。 城外地势不平,小鹿占据了有利高地,指挥士兵架起轻重机枪和两门小炮。与此同时,热河兵那边有了动静,穿着破烂军装的士兵散开了,竟是乌压压的很大一片。这一片人犹犹豫豫的向前挪,眼看就要挪进射击距离了,却又不动了。 小鹿举着望远镜看了半天,看那边的人一个个灰头土脸活鬼一般,有军官模样的人弯着腰跑来跑去,还有人背着电台,全都忙得心神不宁。 忙一阵子,这帮人向前挪一挪,挪一会儿前方的人先不动了,随即后方的人也不动了,军官们则是继续开始来回的跑。 小鹿没看懂这是个什么阵仗,甚至不知道他们到底是不是真想打。何若龙见来者人多,倒是有些心慌,催促小鹿道:“开炮吧!打不着也吓他们一下,要不然你这仗不好打。” 小鹿莫名其妙的看着他:“我这仗怎么会不好打?” 何若龙解释道:“这帮人没油水——没油水,小兵不爱给你拼命。” 小鹿一听,又是土匪理论,就不理会。与此同时,在背风处,炊事班点起了火,开始埋锅造饭。饭是糙米饭,菜是熬白菜,正经的肉是没有,不过炊事兵往白菜汤里加了许多的猪油与辣椒,熬出来的汤油汪汪的,香气顺着寒风飘出老远。 大冷天的,这气味实在是太诱人,连何若龙这肚子里油水足的人,闻了也有些受不了。小鹿趴在一片荒草上,扶了望远镜还在往敌军阵地上看,看着看着,他口水津津的一抬头,口中疑惑道:“怎么回事儿?” 何若龙不用望远镜也看清楚了——前方空地上,有个小灰虫子似的小兵匍匐而来,一只手还举着一面烟熏火燎的小白旗。 两国交战,不斩来使,于是小鹿蹲在地上,饶有兴味的等小灰虫子爬到近前。 小灰虫子像是要活不起了似的,肚皮贴地往前爬,费了很大的工夫才爬到了小鹿前方十米开外之处。气喘吁吁的停下了,他提起单薄干瘪的小嗓子,半死不活的问道:“长官,早上好,我们师座派我过来,想向您问句话。” 小鹿望着这位凄惨的来使,几乎生出了一点怜悯心:“说吧!” 小灰虫子提起一口气,委委屈屈的说道:“我们师座问,你们吃啥呢?” 小鹿望着小灰虫子,因为太过惊讶,所以下意识的舔了舔嘴唇:“我们吃熬白菜和大米饭。” 小灰虫子仰起脸,半闭着眼睛深吸了一口气,然后病病歪歪的摇了摇头:“味儿不对啊,是不是也放肉了?” 小鹿拿此虫实在是没办法,于是干脆让勤务兵去给他连菜带饭盛了一海碗,供他果腹和鉴别。而小灰虫子见了饭菜,激动得什么都顾不上了,也不怕烫,挥着筷子就往嘴里划拉。 小鹿没挨过这种饿,所以见了只觉滑稽。何若龙陪着他蹲在一旁,看在眼里,心里却是难受了一下。他没有小鹿那种轻描淡写的怜悯心,但是他又比小鹿深知苦难的滋味。 小兵一口气吃完一大碗饭,脸立刻就有了血色,眼睛也亮了,甚至整张脸都饱满有了光泽。伸了舌头把粗瓷大碗舔了个锃亮,他这回再抬头,说话的速度明显变快了:“长官,还未请教您的贵姓。” 何若龙开了口:“这是鹿营长,管着后头整座县城。你们是哪儿来的,怎么说打就打?我告诉你们,我们城里还有三个营,城外镇上还有一个团,凭着你们打我们,你们是作死!” 小兵连连点头:“是是是,长官您说的是,我们也是实在太缺粮了,您看这天寒地冻的,肚里没食儿哪能行呢?前头我们有莽撞冒犯之处,还请两位长官见谅。现在我们师座,派我过来跟您打个商量,您要是有余粮的话,卖给我们一些行不行?” 何若龙一听,知道对方看出厉害了,不敢来硬的,于是服了软。对待这帮吃软怕硬的溃兵,当然不必客气,他看了小鹿一样,想要替对方狮子大开口,敲他一笔财喜。然而正当此时,小鹿开了口:“要粮食,可以;但是,不卖。” 小兵一伸脖子一张嘴:“白、白给啊?” 小鹿瞪了眼睛:“做你的梦!回去告诉你们师长,让他拿军火弹药来换!” 小兵当即答应一声,这回原地起立,举着白旗猫着腰跑回自己那一处阵地去了。 第六十三章(下) 一触即发的一场战争,就在小兵一趟一趟的来回奔波之中化于无形了。 三言两语的谈成了交易条件,一方开始从城里往外运粮食,另一方也开始往小鹿的阵地中运军火。粮食是去年的陈粮,军火却都是崭新货色。末了那小兵又来了,问小鹿道:“我们师座想进城休整一天,您看行不行?” 小鹿听了,当即生出了警惕心:“你们师长自己可以进城,但是军队不许进。” 小兵深以为然的点了头,不再多说。而小鹿见他虽然形容凄惨,但是说起话来有条有理,绝不是个小兵的水平,便忍不住又问:“你是干什么的?” 小兵向他敬了个军礼:“报告鹿营长,敝姓丛,单名一个山字,是个普通的参谋。” 小鹿和身边的何若龙对视一眼,心想参谋都饿成这样了?饿也罢了,怎么还有了衣不蔽体的意思? 丛山参谋继续来回的跑,到了最后,热河兵是在城外架起大锅开始生火做饭了,热河兵的师长却是带着几名肥肉尚存的亲信,进了县城想要好好的吃顿馆子。 此师长姓罗,名叫罗美绅,是个一脸烟容的细长条子。他在热河也是条地头蛇,但是一直和热河汤主席不对付,很受排挤,日本人三天两头的跑来热河动武,他受了损失,也没人支援,于是为了保存实力,他索性扔了越来越小的地盘,领着队伍先人一步的逃了。这一路他是打得过就打,打不过就跑,反正总有那不如他的,被他打翻在地吃干抹净。 和何若龙一样,他也存着打天下的心思,只不过现在天气越来越冷,他那里粮食和军衣又都是严重匮乏,所以他暂时缩小了视野和志向,只想占个县城安身过冬。小鹿所在的这处县城,是个城墙高耸的大县,昨天他试着打了打,发现难度太大,于是退而求其次,摇身一变,成为爱好和平的人士,进入了以物易物的阶段。 小鹿起初是完全的不想搭理他,不过何若龙提出异议,认为结识个罗美绅也不费什么,顶多是供给他几顿酒饭而已。但是这层关系建立起来了,谁知道以后会不会有用处呢?毕竟这罗美绅虽然现在十分落魄,但从根本上看,这大烟鬼并非平凡之辈——若是平凡的话,他也混不成一个师长。 小鹿和何若龙一起迎接了罗美绅,罗美绅见了这二人之后,先是热情洋溢的和何若龙握了握手,语重心长的说道:“鹿营长,你这买卖算是救了我的命。” 何若龙忍着笑一扭头:“这位才是鹿营长。” 罗美绅脸上不红不白的,当即转向小鹿握手,以长辈的口吻说话:“鹿营长,少年英俊啊,帽子不错!” 何若龙听了这话,登时对罗美绅其人有了好感,因为那帽子是他亲自定制了给小鹿的,当然是好得很,算他姓罗的识货。 小鹿不善应酬,只好是对着罗美绅笑了一下。 罗美绅很自觉,知道对方对自己有戒心,故而肥吃海喝了两顿之后,当晚就出城,不知道又跑去了哪里。 小鹿这一整天都和何若龙在一起,到了晚上,也很自然的一起回了屋。他这屋里摆的是床,并且不是大床。眼看窗外的天都黑透了,何若龙也不说走也不说留,只把外面大衣脱了挂在衣帽架上,又站在屋子中央抬起头看电灯,说:“还是洋玩意儿好,点一排蜡烛,也抵不上这么一个小灯泡。” 话音落下,房门忽然开了,是张春生走了进来。格外留意的看了何若龙一眼,张春生随即问小鹿:“营座,热水预备好了,现在您洗澡吗?” 小鹿略一犹豫,随即答道:“洗,把水送到书房里去吧!” 张春生又问:“那我把武魁那屋也给何团长收拾出来?” 这回不等小鹿回答,何若龙抢着开了口:“不用不用,等他洗完了,我俩还有话说,不一定得说到什么时候,就在一张床上挤挤算了。” 张春生很惊讶的看了小鹿一眼,见小鹿没有反对的意思,只好无言的转身走了出去。 第六十四章(上) 张春生指挥勤务兵,把浴桶毛巾热水一起搬运进了书房。等小鹿进房把门关严了,张春生在堂屋之中向卧室内扫了一眼,卧室没关门,可见何若龙坐在窗前桌旁,正在自自然然的喝茶。 张春生无言的出了门,去西厢房找到了武魁,问道:“咱们营座,怎么忽然和姓何的好起来了?” 武魁坐在床边,扒了臭袜子露出大脚丫子,试试探探的开始烫脚:“他俩不是一直都挺好吗?” 张春生感觉武魁这屋里太乱太臭,宁可站着说话:“好到一张床上去了?” 武魁冷笑一声:“自打到了跑马营,他俩就进一间屋里不露面了。那天我站在院儿里,就听他俩在屋里笑,那笑的,哎哟我天,你肯定是没听过。” 张春生狐疑的看他:“笑……怎么了?” 武魁终于成功的把双脚踩进了热水里,烫得他嘶嘶吸气:“咱营座那嗓子你也知道,说话像老鸹唱歌像驴,笑起来更了不得了,嘎嘎的。” 张春生听了这话,完全不肯相信:“你想说就好好说,不想说就闭嘴,别这么诋毁营座!” 武魁不理会张春生的斥责,自顾自的转移了话题。抬起冒着汗的大脑袋,他正了正脸色,压低声音问道:“小张,你说咱们营座,是不是有点儿问题?” 张春生警惕的瞪着他:“什么问题?” 武魁向他欠了欠身,声音更低了:“你看,他会不会是只对男的来劲?” 张春生涨红了一张黑脸,斩钉截铁的告诉他:“不可能!” 话音落下,他扭头就走,胳膊甩出了一阵风。武魁愣了一下,随即满不在乎的咕哝着骂了一句:“他是你祖宗?” 张春生站在院子里心算时间——小鹿平时一个澡要泡多久,唱起歌了又要多泡多久,他全知道。今天小鹿没唱歌,应该再有二三十分钟就能出水了,他等着。等着干什么,他自己也不知道。 然而他在院子里只站了五分多钟,卧室的玻璃窗前就出现了小鹿的人影。让他略觉安慰的是小鹿的装束——小鹿穿着一身白棉布睡衣,上衣下摆照例是服服帖帖的掖在裤子里,裤腰的抽拉绳也整整齐齐的打了蝴蝶结。袖子顺顺溜溜的向下盖住手腕,小鹿站得笔挺,一如既往。 可是,下一秒,小鹿仰头抬手,拉拢了卧室窗帘。窗帘一合,张春生就什么都看不到了。 就着小鹿用过的洗澡水,何若龙也草草的洗了个澡。抱着膀子从书房穿过堂屋跑进卧室,他打着哆嗦笑问小鹿:“有没有裤衩,给我一条。我那身衣服都让汗给沤酸了,我不想穿。” 小鹿万没想到他就这么光着屁股跑了过来,登时羞了个面红耳赤。他现在看女性是异性,看男性,尤其是特别富有男子气息的男性,也像是异性。慌忙背对着何若龙站住了,他拿开镜子打开衣箱,也不说话,拿出一条裤衩就向后扔到了床上。 然后他的动作骤然变得极其慢,他慢吞吞的整理被自己方才掏乱了的衣箱,慢吞吞的整理了一遍又一遍,慢吞吞的合拢箱盖,最后又慢吞吞的把大镜子重新放回箱子上。这么慢,就是为了给何若龙穿裤衩的时间,电灯光是这样的明亮,何若龙纵是衣裤齐全,对他来讲也已经很富有刺激性了,何况对方现在是光着屁股的。方才他跑过来时,小鹿清楚的看到他胯下那一具东西跟着步伐甩,甩得上蹿下跳沉甸甸。 小鹿一边转身,一边听到了何若龙哧哧的笑声。叉开两条长腿站在地上,何若龙也有点脸红,是羞涩的大号顽童:“太小了。” 小鹿的裤衩,对于他来讲,的确是太小了。薄薄的棉布紧紧绷了他的屁股和胯骨,前方也鼓起了明显的一大包。 “我光着睡行不行?”何若龙几乎有些窘迫了,讪讪的笑:“我刚洗完,身上挺干净的。” 小鹿转动了滞涩的黑眼珠子,想要避开何若龙的注视:“可以。” 话音落下,他走过去关闭了电灯。 电灯关了,可院门上方吊着一盏小电灯,所以房内还能依稀的看清人影轮廓。何若龙站在床边弯着腰,撕撕扯扯的脱裤衩,小鹿爬上床去,这床的一侧靠了墙壁,小鹿钻进被窝,脊背贴墙给何若龙让出地方。 等到何若龙也一掀棉被躺下了,小鹿忽然低低的说了一句:“大屁股。” 何若龙当即翻身面对了他:“我屁股大?怎么不说是你长小了呢?”然后他往被窝里一缩,对着小鹿出了手:“打你小屁股!” 小鹿向后一躲,然而已经躲无可躲。张皇失措的攥住了何若龙的手腕,他使了十成的力气:“别闹,我不喜欢闹!” 他这一下子攥得狠,何若龙立刻就识相的又从被窝上方露出了脑袋:“嗯,不闹了。这床太小,闹大发了,咱俩都容易掉下去。” 然后他把小鹿往自己怀里搂了搂:“你也过来点儿,别靠着墙,墙凉。” 小鹿把手臂向下搭上何若龙的腰间,很自然的,手垂下去,掌侧有意无意的触碰了何若龙的屁股。他喜欢这个大屁股,结实紧绷的男性肌肉,对他来讲,有性的诱惑力,是既可以对其意淫,又可以向其崇拜的。 他爱何若龙的肉体,可是羞于袒露自己的肉体。单方面的交换无法长期成立,所以他宁愿只是暗恋。 这个时候,何若龙在他腰间轻轻摸了一下。 何若龙想要把手伸进他的衣服里,真切的摸摸他的皮肉。然而上衣下摆束在裤子里,而他又不好对着小鹿大动干戈。自我解嘲似的,他小声说:“天衣无缝。” 小鹿抬手,用指尖沿着他的脊梁骨缓缓划下去:“你也一样。” 何若龙紧紧一闭眼睛,前方立刻支起了棒槌。 这让他又一次窘迫了。微微的躬了腰,他不想让小鹿发现自己的异样。 “乡下小子,不懂规矩,从来都是光着屁股钻被窝。”他掩饰着,压抑着,轻声说话:“别笑话我啊。” 小鹿把手又垂到了他的屁股上方:“我小时候也是光着睡,光着睡到了十几岁。” 何若龙沉默了片刻,忽然唤道:“小鹿。” 小鹿在黑暗中睁大了眼睛,因为这是何若龙第一次这样称呼他。 何若龙念咒一般,又连着唤了三遍:“小鹿小鹿小鹿。” 然后他紧紧的搂住了对方,又仰起头,把下巴也抵上了对方的头顶。小鹿顺势也拥抱了他,抱出了满怀的火热。两个人都是一言不发,然而不知怎的,心里很平静,像是一切尽在不言中了。 床是这样的小,但也够他们栖身了。 第六十四章(下) 翌日清晨,张春生起得格外早了一点。 他照例是光明正大的进了上房堂屋,不急着撤走昨夜的浴桶,而是先哗哗的倒洗脸水,又把牙刷浸湿了,放在牙粉盒子里蘸了蘸,再把它横架在搪瓷牙缸上。 然后夹着一份报纸推门进了卧室,他迎面只见何若龙弯腰背对着自己侧躺了,露出大半个白脊梁,显然还在酣睡。而小鹿欠身睁了眼睛,将一根手指竖到唇边,很斩截的做了个噤声的动作。 然后对着张春生一挥手,小鹿低声下令:“出去!” 张春生退了一步,又退一步。往常这个时候,小鹿应该是拥着棉被半睡半醒的,非得他读过好几条新闻之后才能彻底睁开眼睛。然而此刻小鹿显然是早醒透了,醒得双目炯炯有神,睫毛尖上都颤着精光。 等张春生神情木然的退出卧室了,小鹿拉扯棉被,为何若龙盖住了后背。 棉被刚刚盖好,何若龙猛一哆嗦,忽然在梦里哭喊了一声——走腔变调的,真是哭喊! 小鹿连忙用力推搡了他,而他一推即醒。睁开眼睛向上望了小鹿,他的额头上见了汗。呼哧呼哧的喘了一会儿,他开口说道:“我做噩梦了。” 小鹿发现他似乎是常做噩梦,忍不住问道:“你梦见什么了?” 何若龙沉默了一会儿,重新低下了头:“梦见我杀人放火,给我爹我娘报仇。” 他露在外面的宽肩膀上起了一层鸡皮疙瘩:“那户人家里有小孩儿,我放火的时候,小孩儿在屋里哭,我在屋外哭。我恨透了他们家,我要把他们家斩草除根……我就放了火,我把他们全烧死了……” 小鹿摸了摸他汗湿的短头发:“心狠手辣。” 何若龙抬眼看了看他的脸,然后闭上眼睛搂住了他。 日上三竿的时候,小鹿和何若龙终于起了床。武魁得了差事,去成衣铺给何若龙找合体的贴身衬衣裤。 中午的时候,穿戴整齐的两个人相对而坐吃午饭。吃完这顿饭,何若龙就得回跑马营镇了。他现在正处在要紧的关头,年关将至,土匪的日子也不好过,他须得一手端着饭一手端着枪,软硬兼施的把那帮亡命徒收到自己麾下。 因为又有了要下雪的征兆,所以何若龙吃饱喝足之后,便急急的出了发。这一趟他是满载而归,小鹿把罗美绅用来换粮食的军火全给了他,因为他那边正处在发展的时候,一切都缺乏,多得一把片刀都是好的。 何若龙走得匆忙,在院外上了马之后,只回头看了小鹿一眼。他五官分明,喜和怒都是一目了然,看人一眼,也看得很深很重。 看完这一眼之后,他告诉小鹿:“你别过去,过几天我还来!” 小鹿穿着单薄的军装站在门前,没说话,只庄重的一点头。 等到何若龙带着随从策马走远了,小鹿转身回了院子——刚一进院门,雪花就飘下来了。 天阴,云重,天空是一副晦暗的水墨画。小鹿把双手插进裤兜里,站在院子中央仰起头,闭着眼睛做了个深呼吸。 随即他快步走进书房,独自一个人坐到书桌前,写写画画的度过了一整个下午。 傍晚时分,他在堂屋里吃晚饭,张春生进书房为他收拾书桌。书桌其实没什么可收拾的,小鹿利索,用过的稿纸都整整齐齐的摆成一摞,他翻过几张看了看,见上面乱抹乱画,也看不出画的是什么,唯有一双眼睛的确是很像眼睛,而且是何若龙的眼睛。 没等他把写过字的稿纸挑出来扔进字纸篓,堂屋里的小鹿忽然说话了。 小鹿喊道:“小张,会做针线活儿吗?” 张春生下意识的打了个立正:“会……会一点儿。” “抽屉里有一沓道林纸,你用粗线把它订成本子。” 张春生答应一声,低头拉开抽屉一瞧,果然看到了厚厚一叠雪白好纸。 张春生采取装订古书的方法,用粗针和粗线把一沓道林纸制成了线装书,上下还各加了一层新牛皮纸,充当书皮。 第二天上午,小鹿无所事事,打开张春生给他订好的白纸本子,他开始写诗。每首诗至长不过四五行,也不必押韵,是最自由化的新诗。他国文的程度比较平常,想要抒情的话,也就只能写这种诗了。 他写诗也像做贼一样,每一首都是语焉不详,任谁读了也不知道他写的是什么。何若龙来了,他有欲望;何若龙不来,他眼不见心不乱,连欲望也没有,就只是有情。 第六十五章(上) 何若龙仅走了五天,就又回来了。 他半夜出发,中午即到。因为来得太突然,所以小鹿感觉他几乎像是从天而降。让厨房给他煮了一大碗热汤面吃了,小鹿站在一旁,疑惑的问道:“你来是有急事儿?” 何若龙哧溜哧溜的吃面条,边吃边摇头:“没急事儿,但是有点儿急病。” 小鹿立刻紧张了:“什么病?” 何若龙喝了一大口汤,然后抬起头对他笑道:“相思病。” 小鹿没有笑,只挑战似的盯着何若龙看,仿佛是要看出他是真心还是假意。何若龙不怕他看,继续狼吞虎咽的吃面条。及至把汤也喝干净了,他放下碗筷长吁了一口气:“今晚儿在你这儿住一宿,明天早早的我就走。镇里还有不少的事情,我打算在年前就把它全解决利索。”然后他仰起脸对着小鹿一挑眉毛:“哎,我好像真能招来一个团!那帮狼一看我有枪有钱有委任状,全活了心想下山——开始的时候还以为我是骗他们呢,全不信我。” 小鹿慢慢的踱到了他的身后,抬手一拍他的肩膀:“你好好干,虽然我只是个营长,但是能帮上你的,我一定会帮。” 何若龙向后一靠,闭着眼睛用后脑勺磨蹭了小鹿的腹部。又撒娇一样,用鼻子哼出了一声很好听的“嗯”。 这天夜里,两人又是耳鬓厮磨的挤上了一张床。何若龙这一次回了跑马营镇,才发现自己已经睡不惯了那清清冷冷的大炕。胳膊腿儿伸出去,四周无边无际,怀里则是空空虚虚。这让他的噩梦来得更勤了,梦里他不只是杀人放火,还会在雾气茫茫的旷野中迷路,怎么走也见不到光。 他搂着小鹿躺一会儿,推开小鹿看看对方的脸,小鹿睁大了眼睛也看他。看着看着,两人一起感觉到了不可思议,好像不知道人海茫茫,他们两个为何这样巧,居然就相遇了。 但是也无话可说。何若龙只是觉得自己爱小鹿,是哪种爱,该怎么爱,他说不清楚,也不知道从何说起。小鹿倒是心中有数的,正因为有数,所以更不能说——他认为凭着自己的身体条件,大概只适合和人精神恋爱,能够和所爱的人同床共枕相拥入睡,已经是意外的福分了。 何若龙是要早起返回跑马营镇的,所以小鹿起的比他更早。下床之后也不惊动他,窸窸窣窣的穿戴好了出门,他连张春生都没叫,直奔了后院厨房,让守在那里的勤务兵烧热水。 等到热水倒进洗脸盆和牙缸里了,早饭也都摆到桌子上了,小鹿才去推搡了何若龙。何若龙,在理智上,也知道自己应该起床出发了,但是被窝里太温暖太舒服,他闭着眼睛哼哼,死活不肯真起。身上忽然一凉,是小鹿把他的棉被掀到了床尾。他在晨光之中露出长大白皙的裸体,背对小鹿蜷缩了继续睡,胯间的家伙色做嫩红,半软半硬的拖在大腿上。 小鹿的目光避开了他的下半身。从他的军裤上抽出皮带对折了,小鹿握着皮带,从他的后脖颈往下缓缓的划:“再不起来,我可抽你了!” 何若龙睡意浓重的哼了一声。 皮带一端向下划,一路慢慢的划到了尽头。小鹿压制住了自己的亢奋情绪,做出了他一直想做、而又一直没有机会的举动——他高高的举起皮带,同时咬牙切齿的低声说道:”抽你的大屁股!” 话音和皮带一起落下,抽出了“啪”的一声脆响。何若龙哀叫一声,一头滚进了床里。这回捂着屁股坐起来了,他苦着脸说道:“真打啊?” 小鹿把皮带往床上一扔,红着脸走出了卧室:“穿衣服,出来洗漱吃饭!” 何若龙忙忙的洗脸刷牙,又狼吞虎咽的站着吃饭。小鹿见状,便将一把椅子拖到了他的身后:“怎么不坐?” 何若龙弯腰对着他一撅屁股:“疼,给我揉揉。” 小鹿伸出手,在他那饱满的屁股上拍了一巴掌:“我——” 话没说完,院子里忽然起了动静。这么早,不是来人的时候,小鹿走到窗前向外一望,只见院门开了,一名连长先跑了进来,自己这边的西厢房也开了门,是武魁披着大衣露了面。 推开房门探出头,小鹿正要问个究竟,不料在他将要张嘴的一刹那间,又有一群人络绎的走入院内,为首一人,竟然是程世腾! 程家父子全都讲究穿戴,这样寒冷的天气,程世腾下穿长靴马裤,上身只套了一件猎装样式的皮夹克,脑袋上又扣了一片瓦式的学生帽,乍一看几乎有点俏皮。论形象,他的确是俊美的,但小鹿瞪着他,宛如见了恶鬼。 程世腾身后的人,有军装有便装,全拎着大皮箱。站在院内对着小鹿一笑,程世腾迈步走向了他:“从张家口回家,顺路过来瞧瞧你,又给你带了点儿东西。” 小鹿心思一转,想起这座县城里连火车站都没有,无论怎么走,都不可能“顺路”。 他不说话,程世腾也不以为意,直到他的身后忽然出现了何若龙的脑袋。这个脑袋让程世腾大大的愣了一下,而何若龙望着程世腾和程世腾带来的人与东西,也随之局促的手足无措了。 何若龙一直对程世腾有点怯,因为他是省主席的儿子,他有权有势,他摩登漂亮,他来看小鹿,能带着十几大皮箱的礼物。他不知道程世腾和小鹿之间有着什么样的过节,反正他感觉程世腾看小鹿的眼神不对——他和草莽之徒打了好些年交道,狡猾的凶残的、诚恳的忠义的、他全见识过。一个人再怎么善于伪装,眼神连着心,却是难变的。 这时,小鹿轻声说道:“何若龙,你走你的。” 何若龙答应一声,转身穿了大衣出了门。在经过程世腾时,他停住脚步,迟迟疑疑的唤了一声“大少爷”。程世腾看了他一眼,这一眼几乎是半睁半闭的,非常轻蔑。 何若龙心里一别扭,也顾不得再和小鹿道别,逃也似的快步走了。 第六十五章(下) 何若龙一走,小鹿下意识的松了一口气,本来面目也露出来了。 单手插在裤兜里,他堵着房门说道:“大少爷,我没有邀请你。” 程世腾一步一步的走到了他面前,直视着他的眼睛说道:”就算我是个过路的叫花子,这个天气敲开了你的门,也也应该给我一口热水喝。” 冬天的风又冷又硬,听了程世腾的话,小鹿无动于衷的舔了舔干燥嘴唇,然后答道:“如果你现在是个过路的叫花子,我会直接活劈了你。” 程世腾沉默了片刻,然后又说:“爸爸还让我给你带了话。” 小鹿不耐烦的冷笑一声,转身向房内走去:“你也不必总拿干爹来压我。” 在院中众人的注视之下,程世腾快步尾随小鹿进了屋。顺手关严了房门,他望着堂屋桌上的残羹冷炙问道:“吃过早饭了?” 小鹿不假思索的答道:“是何若龙吃的。” 程世腾起了兴趣:“他怎么跑到你这里来吃早饭?” 小鹿这才意识到自己失了言。而程世腾见堂屋左右各开了门,便推开其中一扇向内看了看,正看到了卧室床上凌乱的被褥。被褥凌乱,倒也罢了,问题是床头摆了两个枕头。 程世腾不动声色,转身又去推了另一扇门。书房内倒是整洁的,他走进去环顾四周,然后问道:“就这么三间屋子?” 小鹿看他像一家之主似的东张西看,心里不由得暗暗有了怒气:“是。” 程世腾摇头:“那怎么够住?”然后他在比较干净的书房里坐下了:“我要喝茶,热的。” 小鹿站在堂屋一动不动,背对着房门咆哮了一声:“小张!沏茶!” 这一嗓子吼出来,窗玻璃似乎都嗡嗡的有了共振。张春生在院子里听得清清楚楚,连忙跑向厨房去找开水。 开水是现成的,茶叶是常备的,不出三五分钟的工夫,张春生就用托盘运进了茶壶茶杯。轻手轻脚的倒了两杯热茶放在书桌上,他偷着瞄了程世腾一眼,随即像个黑影子似的,悄悄退了出去。 小鹿这回也进了书房,笔直的站住了,他问程世腾:“干爹对我有什么话说?” 程世腾抬头对着他笑了:“让你早点儿回家过年。” 小鹿一听这话,才想起的确是快过年了。 程世腾又道:“你过来坐下,我又不吃人,你离我那么远干嘛?我好容易来一趟,咱俩坐下说说话儿。” 小鹿望着程世腾,黑洞洞的瞳孔里,一点情绪也没有;本来是很粗糙的嗓子,这一刻因为声音很低很轻,居然也变得柔和了一点:“大少爷。” 他慢而清楚的说道:“我们没什么可说的了。” 大少爷垂下眼帘,看茶杯里茶叶没泡开,茶水是淡黄的,气味是微苦的:“我在很小的时候,就想着要管你一辈子。” 他端起茶杯,啜饮了一口,茶水太烫了,烫得钻心:“那时候想去日本找你,爸爸不让——”他抬头对着小鹿一笑,仿佛觉得自己是在讲滑稽话:“他怕你杀了我。我说,不能,小鹿不能杀我。爸爸说,不一定,那孩子恨你都恨得要发疯了。” 把茶杯轻轻放到了桌面上,程世腾问小鹿:“现在,你还是想杀我吗?” 小鹿长久的不言语,让程世腾以为他是要对自己不理不睬。可在耐心的等待之时,他忽然听见小鹿的气息一颤。抬眼正视了小鹿,他发现小鹿红了眼睛,眼眶里有泪水在打转。 迎着程世腾的目光,小鹿终于带着哭腔开了口:“你为什么要那样对我?十五岁,你关了我一年。一年,那么长,你关着我,当我是个囚徒,当我是只动物,就因为我不肯听你的话。后来……后来……” 小鹿整个人都开始哆嗦,抖颤到了说不出话的地步。挣扎着抬手推开房门,他喘息着说话:“你走……你给我滚……你我早就互不相干。看在干爹的面子上,我不杀你,你也别逼我……你走,马上走!” 程世腾起身向他迈了一步:“小鹿,咱们往后的日子还长着呢,那些年我亏欠你的,往后我全弥补回来不就行了?” 小鹿听了他这轻描淡写的一句话,就感觉脑子里有根弦,绷到极致,终于“铮”的一声,断了。 他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把程世腾拎出去的,总之反应过来时,他站在院子里,已经用枪顶住了对方的头。 他听见自己问程世腾:“你选,一起死,还是一起活?想死,我开枪;想活,给我滚!” 第六十六章(上) 程世腾有点生气,因为当着这么多随从的面,小鹿实在是太让他下不来台。但是顶着小鹿的枪口,他审时度势,由于不想死,所以决定偃旗息鼓,老老实实的撤退。有帐不怕算,他始终认为小鹿是自家的人,自家的人哪怕打破头了,也还是亲的。 人走了,大皮箱可没走,被程世腾的随从们东一只西一只的放了一地。小鹿气冲冲的转身回了屋,武魁和张春生对视一眼,大着胆子指挥勤务兵把箱子一只一只拎进厢房里,逐个的打开来检视箱中内容。 箱子里的东西是太丰富了,吃穿两样全部包括,甚至还有一皮箱纸张洁白的新书。武魁一边看一边惊叹,忽然又笑了一声:“小张,你快来看,这是什么玩意儿?” 张春生凑过去瞧了,也不禁想笑:“这是驴的?真讲究,还用块儿红绸子包上了。” 武魁对着手里这根干巴巴的硬东西端详了半天,末了下了结论:“是鹿的,鹿鞭!”然后他伸手在箱子里翻:“看看,好几副呢!小张,反正咱们营座也不知道数目,你别声张,我偷着留一副啊!” 张春生还在诧异:“程少爷给咱们营座送这东西干什么?咱们营座才多大?” 武魁把鹿鞭用红绸子包好了,往怀里揣:“咱营座牛×嘛!送这么多礼都被撵出去了,要是不送的话,他八成是连门都进不来——哎哟我操,这细洋纸包的又是什么?” 张春生凑过去细瞧了:“纸上写着字儿呢——是燕窝。” 武魁瞪圆了眼睛:“哟,这就是燕窝啊?” 张春生和武魁蹲在地上乱转,把所有的皮箱全开了一遍。其中有两箱糖果饼干,分门别类的用铁皮筒子装着。武魁抠开一筒,将筒子里的小饼干成把的抓了往嘴里填。张春生拦不住他,于是趁着他还没大开吃戒,连忙跑去上房,请小鹿的示下:“营座,外头那些箱子里,装的全是好东西,您过去瞧瞧?” 小鹿像个老太爷似的,岔开双腿坐在堂屋里,听了张春生的话,他只无精打采的一摇头。 张春生犹豫了一下,大着胆子又道:“还有些滋补的东西,人参、鹿鞭、燕窝,都有。家里的厨子不会弄,我去合德楼找个大师傅过来,让他把那些东西做了给您吃?” 小鹿听见“鹿鞭”二字,感觉很是刺耳,心想为什么偏偏是鹿鞭呢?程世腾是在讥讽我吗? 但鹿鞭已经从鹿身上割下来了,不能改变;小鹿也犯不上为了吃根鹿鞭而改姓。思前想后的,小鹿决定忽略鹿,只吃鞭。 张春生去了一趟合德楼。合德楼是县里最高级的馆子,里面的大师傅自然也是手艺非凡。张春生没有把大师傅请回家里,只仔仔细细的向对方请教了一番。 中午他回了家,先把燕窝泡上了,然后就进了厨房,亲自开始处理鹿鞭。鹿鞭是件大热的东西,所以张春生掂掂量量的,只剁了小小一截丢进汤锅。武魁一趟一趟的进来看热闹,又埋怨张春生道:“你倒是多切点儿啊!我还想跟着喝两口呢!” 张春生被他烦的走投无路,简直快要急眼:“不行!多了上火!” 张春生此言非虚。这天下午,院子里的人,包括小勤务兵,全分到了一碗加了料的热鸡汤。 一大锅汤反复的添水反复的熬,足足熬了几个小时,汤里的鸡肉都被煮化了,众人第一口喝,都说这汤味道真好。 小鹿喝了两碗,喝完之后把门一关,心里慌慌的坐不住,从头到脚一起发烧。武魁喝了三碗,喝完之后跟疯了似的,支着帐篷出门上马,也没向小鹿请个假,直接就奔窑子去了。小兵们争先恐红的往厕所里钻,进去之后就不出来。张春生往东厢房里一缩,也不露头了。 到了傍晚时分,小鹿独自坐在椅子上,鼻孔里滴滴答答的往下流血,然而心里很愉快。 那两碗热汤真没白喝,居然让他“硬”了一小会儿。虽然还是半软半硬,但对他来讲,已经是十分的难得。唯一的美中不足,就是鼻血始终止不住。 他沉浸在这美好的余韵中不能自拔,甚至懒得叫人进来给自己止血。他在头脑中想象出了一个威风堂堂的自己,想着想着,他缓缓的向后仰去,视野开始变得模糊。 因为失血过多,小鹿差点在这天晚上晕厥过去。 张春生救了他一命。等他用冷毛巾堵着鼻子镇定下来了,张春生很后怕的说道:“全是下午那两碗汤闹的,那东西吃不好能吃出病来。” 小鹿现在疲惫了,也不硬了。一言不发的坐在床边,他贼心不死,还想再试一试。 第六十六章(下) 小鹿减小剂量,隔了一天之后,又喝了一碗鹿鞭汤。喝完之后没过一个小时,鼻血“哗”的就流出来了,淋淋沥沥的淌了他一前襟。合着人在这方面也不能一心二用,他上边忙着流血,下边就软头耷脑的彻底没了动静。当天晚上,他还无端的发了一宿的烧。 他不敢吃了,下意识的想把这东西留给何若龙。但是转念一想,这东西刺激性太大,留给何若龙那根光棍也不对。于是他再次转念,把这些东西分发给了下面几位连长。 燕窝和书籍他留下了,其余的东西扔在厢房里,由着武魁和张春生随便吃随便用。在一张纸上写下了燕窝的做法,他让小兵骑马出门,把燕窝和纸全捎给了何若龙。 小兵早上出发去送燕窝,到了后半夜,却是连燕窝带何若龙一起带了回来。何若龙带着一身寒气和喜气,进了卧室之后对小鹿笑:“来的不是时候,耽误你睡觉了。” 小鹿披着衣服下了床,抬手去捂何若龙的耳朵——耳朵红彤彤的,快要冻成两片山楂糕。何若龙高,为了让小鹿捂着方便,他微微的躬了点腰,同时抬了手开始解大衣纽扣。气息冷咻咻的,他轻声说道:“想你了。” 小鹿强行管束着自己,不许自己去亲吻他蒙了冰霜的睫毛。 路太远了,偏偏又处在了天寒地冻的时节。小鹿凝视着何若龙的面孔,小声问道:”我们怎样才能总在一起?” 何若龙笑了,笑出一口很整齐的白牙齿:“你不能一辈子住在县城里,我也不能一辈子总在跑马营。以后一定有咱俩在一起的时候。” 然后他一把搂住了小鹿,紧紧的搂,明知道自己身上冷,应该抓紧时间先脱衣服,可他控制不住。隔着一层白棉布单衣,他感受着小鹿的体温和气味——原来对小鹿似乎还没有这么着迷,自从同床共枕的睡了几觉之后,何若龙自己心里都打鼓,感觉自己快要对这青年疯魔了。两人再这么好下去,他真不知道将来会出什么事情。 小鹿抬手抚摸了他的后脑勺,无声的闭了眼睛张开嘴,深深的吸了一口气。 何若龙一来,小鹿就不肯出门了。 何若龙住了三天,因为新年将至,小鹿要回天津过年,所以两人是格外的不忍分开。何若龙当真在年前凑出了一个团的人马,尽管全是乌合之众,但是人数够了,并且还小打了几仗,剿了两伙不肯合作的倒霉匪帮。凭着这份成绩,他认为自己也算是有资格再去面见程廷礼了。 “你先走你的。”他告诉小鹿:“我等过了大年初一再走,到了天津之后,我还是去那个办事处落脚。到时候你留意着点儿,我找不着你,你来找我吧!” 小鹿想了又想,嘱咐了一句:“你备一样新奇有趣的礼物,贵不贵重倒在其次,主要是得与众不同。干爹那个人爱新鲜,你想办法把他哄高兴了,他会很大方。” 何若龙听闻此言,十分犯难。小鹿看在眼中,也不言语。等何若龙回到跑马营了,这天小鹿突发奇想,从罗美绅那里弄来了两只洋狗崽子。 罗美绅这人在十几天前终于找到了过年的地方,那地方是座小县城,距离小鹿这边不过二三十里远,属于河北境内。罗美绅的队伍常年贩烟土,前几个月因为生命不能得到保证,只好暂停了生意,如今见自己一时半会儿死不了了,罗美绅重打旗鼓另开张,把他那全副武装的商队又派出去了。 商队经过小鹿的地界,带队的人是丛山参谋。丛山参谋胖了一点儿,言谈举止还是那么得体和气。他和小鹿见了一面,小鹿素来是对谁都没兴趣,但和丛山倒还谈得来。丛山说几句闲话,他也能听进去。一来二去,双方竟也建立了一点非正式的联系。 小鹿通过丛山弄来的这两只狗崽子,追根溯源,本是在西伯利亚那一带拉雪橇的,长大之后直立起来,比人还高。小鹿没法让何若龙给程廷礼送人,只好送了这么两只新鲜狗。 像对待贵宾一样,这两只狗崽子乘坐暖轿,被士兵一路抬到了跑马营镇。何若龙也感觉小鹿这份礼物挺有意思,有心跟着士兵回县城再去瞧瞧对方。然而士兵告诉他,说鹿营长已经出发回天津了。 第六十七章(上) 小鹿换了一身半新不旧的西装,外面套了一件半新不旧的粗呢子大衣,又戴上了他在日本戴过两年多的一顶小礼帽,单枪匹马的拎皮箱乘火车回天津了。 既然说好是回家过年的,自然也就没有到别处落脚的道理。小鹿下了火车坐洋车,直奔了意租界。对他来讲,回家本不是一件快乐事情,新年也不是能令他兴奋的节日,但是今年和往年又不大一样,今年他心里添了个人,这个人让他一想起来就要微笑。怀揣着这么个人,他看天天蓝,看雪雪白,扑面的寒风都不寒了。 及至洋车夫把他拉到了地方,他下车付账,叫开了公馆一侧的小门往里走。沿着甬路走出没多远,前方楼门大开,是程世腾大步流星的走了出来。 程世腾似乎是正要出门,万没想到他会忽然的回了来,所以很明显的愣了愣。待到两人走近了,他停了脚步问道:“回来了?” 小鹿往旁边让了让:“回来了。” 程世腾上下扫了他一眼,看他把一身旧衣服穿得笔挺,若不是面料实在是被洗旧了,那么仅从形状来看,几乎可以冒充新货。程世腾记得他一直是爱惜东西的,现在看来,这个毛病还没有变。 在程世腾的眼中,这的确是个“毛病”。说他是小家子气也不甚确切,总之有点苦修的意思,像个流浪的僧侣,一只钵用一生,通身没有富贵颜色。 抬手向后方楼门一指,程世腾低声说道:“回来得正好,爸爸在家。” 小鹿一点头,绕过程世腾向楼内走去。程世腾从貂皮领子上回了头,看小鹿背影萧瑟,自从受了伤后就再没长高,卷了沿的礼帽下,露着剃成青色的头皮。这个人尽管年纪轻长得美,但是无论放在人间哪里,都要格格不入了。 小鹿刚一进门,就被一名副官拦住了路。那副官有张漂亮的生面孔,小鹿记得自己没见过他,但是他却自来熟,并且认识小鹿,开口就称“鹿少爷”。黏黏糊糊的站在小鹿近前,他用很低的声音连说带笑:“鹿少爷回来得正好,军座在书房里闹脾气呢,您算一副清凉丸,兴许能给他老人家降降火。” 小鹿听他说话不伦不类,但也不和他计较,直接问道:“干爹生气了?” 那副官殷殷切切的点头笑道:“为了军务上的事情,把下头的师长旅长们全叫过来了,站成一排一起骂,怪吓人的。您等着,我上楼给您看看情况去,能见不能见的,我得着信儿就马上下来告诉您。” 小鹿对这小娘们儿似的副官无话可说,只能是一点头。而那副官尽管话说得利落,做事却不周全,丢了小鹿就往楼上跑。小鹿拎着皮箱站在原地,见周围也没有仆人过来招呼,自己走也不是留也不是,只得默默等待。 幸而等了不过三五分钟,那副官连蹦带跳的下了来,刚到楼梯拐角就向下探了身,将一只白手向他招得生欢。小鹿脸上严肃,其实心情挺好,见了这副官的一招无影手,越发的忍不住要笑。那副官看他对着自己发笑,也跟着笑了:“来呀!军座一听我提您的名字,脸上立刻就放晴了!” 话音落下,他一路小跑下了来,伸手接过了小鹿的箱子。接箱子的姿势也挺特殊,没弯腰,而是女子万福似的并着双腿一屈膝。小鹿对待这个眉清目秀的活宝起了兴趣,很例外的问了一句:“你叫什么名字?” 活宝冲着他抿嘴一笑:“我姓李,李国明。” 小鹿迈步上楼,心想这个李国明太滑稽了,他若是个小猫小狗就好了,自己可以把他带回家去,让何若龙也来瞧瞧。 第六十七章(下) 李国明把小鹿送到了楼上的书房里。小鹿起初还不知道程廷礼把脾气发成了什么规模,进门一瞧,才有些发傻。原来这大书房里高高矮矮的站了许多戎装军官,看肩章,还都是高级的军官。这些军官呈扇形围在大写字台前,而程廷礼靠着写字台半站半坐,一张白脸上隐隐的还有怒意。见小鹿进来了,他一改往日的温和慈爱,直接吼道:“小鹿过来!” 小鹿靠边绕过军官队伍,兜着圈子走到了程廷礼身边。垂下双手一鞠躬,他规规矩矩的唤道:“干爹。” 程廷礼没理会,抓着小鹿的胳膊往自己身边拽了拽,然后对着前方军官怒道:“瞧瞧,我这个孩子,只凭着一个营的人马,就把姓罗的给我撵出了几十里!不但撵出了几十里,那姓罗的还再也没敢回去过!怎么,你们兵强马壮的几千几万人,反倒让姓罗的白杀白抢了?” 小鹿听到这里,脑筋迅速的转了圈子,立刻明白了——原来罗美绅是四处掠夺,当时并不是只打了自己这一家的主意。 程廷礼骂了一气,又转向小鹿问道:“说说,你是怎么收拾罗美绅的?” 小鹿没敢说当时罗美绅一部已经饿得没了人样,更不能说自己是和罗美绅做了生意,和平分手。暗暗的一咬牙,他决定撒谎。 他很少撒谎,偶尔撒一次,也像做大事一样很慎重。旁人看不出他的慎重,只看他神情庄严,干燥的薄嘴唇开合了,发出低而粗糙的声音:“我们是……勇敢的……战斗!” 程廷礼松手向下一拍大腿:“听听!那罗美绅如今不过是流寇一般的东西,你们还当他有当年的威风吗?一个孩子都不怕他,你们怕?!” 随即他起了身,开始指着鼻子骂人:“你看看你们,当初我看你们都是青年才俊,结果长到如今,全成了脑满肠肥的昏庸样子!一个个腰粗十围、腹大如鼓,哪里还像个军人?!” 说到这里,他迈步走到其中一人面前。这人看阶级是个旅长,将校呢的军装崭新平整,领口露出丝绸衬衫的领子,胸前垂下一小段白金表链,下方的及膝马靴乌黑锃亮,连靴底牙子都是一尘不染。程廷礼一手抓过了小鹿,一手在旅长脑袋上扇了一巴掌:“混账东西,我是挑旅长,又不是选秀女,你差事办得一塌糊涂,倒是把自己打扮了个溜光水滑!”紧接着他把小鹿往自己身边一带:“你看我这孩子穿的是什么,再看看你穿的是什么?” 旅长知道自己这个打扮是没有错的,军座有以貌取人的习惯,穿戴邋遢了也一样要挨骂,所以此刻干脆不辩解,只耷拉眉毛做了个悲哀表情,诚惶诚恐的答道:“军座教育有方,卑职不敢和鹿少爷相比。今天受了您的教导,往后卑职一定改过自新,再不留恋浮华,把心思全用到带兵治军一途上去!” 程廷礼抬手一拧旅长的鼻尖:“你小子就是会说!” 然后后退了一步,他对着前方又吼一声:“全给我滚出去!” 扇形队伍对着他一立正一敬礼,然后犹犹豫豫的、灰头土脸的慢慢退出了书房。等到书房内终于彻底清净了,程廷礼转身走回写字台前,靠着写字台恢复了半站半坐的姿势。 抬手把小鹿招呼到了自己面前,他变脸似的,忽然笑眯眯了。 握着小鹿的一只手,他柔声问道:“怎么不早点儿回来?干爹一直想着你呢。” 不等小鹿回答,他抬手摸了摸小鹿的脑袋,又道:“去把外面衣服脱了吧。” 小鹿抽出手,脱了大衣挂上了屋角的衣帽架。回头望向程廷礼,他发现干爹已经彻底的坐上了写字台,两条长腿垂下来晃晃荡荡。 把小鹿又叫了回来,程廷礼这回用双腿夹住了小鹿。一手搂住了小鹿的腰,他微笑着低声问道:“小混蛋,说,是不是一点儿也没想干爹?” 小鹿刚才已经撒了一次谎,不想再来一次。勉强自己忍受了程廷礼的大腿,他低声答道:“想了。” 程廷礼饶有兴味的问道:“想我什么?” 小鹿摇了摇头:“不知道。只是偶尔想一想,希望您健康。” 程廷礼用手指一刮他秀气的直鼻梁:“这倒是句真话。” 随即把手指收到唇边轻轻吻了一下,程廷礼笑微微的又问:“小宝贝儿,你是不是个诚实的孩子?” 小鹿看着程廷礼的眼睛,不明白他这一问是从何而来:“是。” 程廷礼对着他一歪脑袋,做了个很年轻的调皮姿态:“诚实就好。尤其是在感情上,千万不要欺骗我。” 小鹿疑惑的望着他,完全的没听懂。而程廷礼脸上带着笑,眼中却是清凌凌的没有表情。像通了读心术一样,他继续问小鹿:“还记得我们的约定吗?” 小鹿想了几秒钟,想起来了。 当初对待这个约定,他答应得不假思索、斩钉截铁;此刻从头到尾的再一回想,他忽然发现这约定是如此的荒谬和蛮横。 同时也是有力的、不容置疑的,因为立约的那一方是程廷礼。 程廷礼弯下腰,把下巴搭上了小鹿的肩膀。微微的侧过了脸,他的呼吸扑上了小鹿的耳根:“我听人说,你和何若龙好上了,两个人同床共枕,蜜里调油——” 话未说完,小鹿咬牙切齿的开了口:“没有!” 程廷礼嘿嘿嘿的笑了一气,紧接着忽然噙住小鹿的耳垂用力一吮,同时用拇指狠狠碾压了小鹿胸膛上的一点。小鹿身上最敏感的两处骤然受袭,刺激得他竟是大叫一声拼命一挣,当场就恶狠狠的推开了程廷礼。 程廷礼向后一仰,可是两条腿依然夹着小鹿。手撑着写字台坐正了,他没事人似的不笑不恼。单手捏了小鹿的下巴,他继续仔仔细细的端详对方的脸。 程廷礼玩过的小子实在是太多了,一名青年是否已经“开窍”,他单凭眼睛就能看出个八九不离十。儿子前些日子回了家,气冲冲的向他大发了一顿牢骚,总而言之,是怨他把小鹿放远了,导致小鹿学了坏。 在程廷礼的心中,小鹿学坏倒是不怕的,只要他是坏在了自己手里。年纪大了,他对于美色已经不是特别的执着,佳人之流,能弄到手自然是好,弄不到手,也不会心心念念的太惦记,唯独小鹿是个例外。小鹿像是他留给自己的体己,隐秘的、纯洁的,他不吃,也不许旁人染指,儿子也不许。 把小鹿端详了个透,程廷礼最后若有所思的放下了手。 “好,好。”他柔声说道:“你去休息吧,干爹相信你。”   第六十八章(上) 仆人在二楼的走廊尽头收拾出了一间大屋子,权当小鹿这几日的卧室。这一间卧室的面积,大过了他在县城里的那三间房。大床铺了弹簧垫子,真丝床单印着锦绣图案。靠墙摆放的几样家具全是红木的,立柜门打开来,上面一格叠着几套崭新的丝绸睡衣,下面一格是小鹿的皮箱。 小鹿把大衣和礼帽挂到门后的衣帽架上,自己走到床边坐下来颠了颠。弹簧床是真没睡过,没想到会有这么软。这让他想起了何若龙,这么大这么好的床,应该和何若龙一起分享。 闭上眼睛仰起头,他翕动着鼻孔深吸了一口气,试图从空气中捕捉熟悉的微粒,拼凑出何若龙的味道。 然后睁开眼睛低下头,毫无预兆的,他的脸色一暗。 小鹿在想到底是哪个王八蛋去向程廷礼告了自己的密——其实不该叫做告密,他是成年人,他有选择和谁要好、和谁睡觉的权力。 不过他不能选择,因为他生是程家的人,死是程家的鬼。这不是他愿不愿意的事情,程廷礼简直像海神一样,哪怕他已经挣扎着出了水上了岸,哪怕他已经拼了命的跑出老远,只要程廷礼想,便可以随时拍出大浪,把他卷回海中。 他总是窒息的,总是没顶的,因为没力量。他没有,程廷礼有。 没有力量,所以也没有自由。程廷礼正在和他对峙,他一动,程廷礼立刻会随之动。这是一场柔软的、不动声色的霸占,然而他竟然今天才意识到。 胳膊肘支在膝盖上,小鹿弯腰用双手捧住了脸。长睫毛刷过他的手指,他吐了一口气,决心要想个办法出来,救人救己。 小鹿心事沉重,但是表面一如平常,脸上没有忧色。晚上程世腾回来了,一家父子三个共进晚餐。 程世腾似乎是办砸了什么差事,以至于程廷礼边吃边发牢骚。小鹿一声不吭的吃饭吃菜,怀疑告密的王八蛋就是程世腾——那天早上,他和何若龙走了个顶头碰,进屋之后,还拿话敲打了自己好几句。 程廷礼慢悠悠的说话,说个没完没了,后来程世腾就有点急了,不耐烦的开始反牢骚:“您这眼里也太不揉沙子了,那事儿是防能防得住的?罗美绅的军队虽然是让日本人给打哗啦了,但他的生命线没有断嘛!” 程廷礼问道:“什么生命线?” 程世腾答道:“就是他那些买卖。您不要看他落魄,只要买卖做得下去,他那个队伍散不了伙的——这么重要的生命线,而且已经通了十几年,岂是我们想截断就能截断的?再说他那些烟土全是从热河弄来的,现在边土行市看涨,您弄来的那些波斯红土,就是比不过人家嘛!” 程廷礼斩钉截铁的说道:“不许他的边土进省!” 程世腾一咂嘴:“得,您老人家真是说的轻省,好像原来咱们许他进似的。” 程廷礼放下筷子指了指他:“你个混账小子,就知道玩,正事儿从来不往心上放!” 程世腾笑了,对小鹿说道:“看见没有,又不讲理了。” 小鹿听他二人说话,爹不像爹儿子不像儿子,自己不好附和,尤其又懒得理睬程世腾,故而只从鼻子里低低的哼了一声。 吃过晚饭之后,小鹿回房休息了片刻,睡觉太早,出去逛逛则又有些太晚。仰面朝天的在大床上躺了一会儿,他心中一动,忽然想起卧室对面就是程廷礼玩台球的屋子。此刻那屋中安安静静,显然是没有人。别人不去,正好自己去! 小鹿穿了皮鞋系紧鞋带,又把西装上衣脱了挂好,只留衬衫马甲。开门进了走廊,他左右望望,见没有人,便抬手轻轻一推对面房门。 房门开处,洒出一片似有似无的黯淡灯光。他向内走了一步,见房中还是上次来时的模样——窗帘低垂,四周黑得如洞,唯独正中央吊下电灯,只照亮了下方一座台球桌。桌面有些乱,除了东一只西一只的台球,还有横七竖八的球杆。 小鹿在日本见旁人玩过台球,但是自己不曾碰过球杆。这时悄悄关了房门,他快步走到桌前,先抄起一根球杆掂了掂。 球杆也是有新有旧的,他挑选了一根最合意的,然后把其余几根杆子收拢了,整整齐齐的放到一旁地上。 台球的规则,他完全不懂,单是趴在案子上,试着用球杆去戳那五颜六色的圆球。如此玩了几分钟,他兴味索然的把手中球杆也放到了地上,自己则是坐上桌面,像对待大号的弹球一样,用手抓了台球向前滚着玩。 一只球撞上另一只球,撞出一声脆响;或者什么也没撞上,“咕噜”一声落入网袋里;灯光之下,它们一个个全是流光溢彩。小鹿玩高兴了,跳下来围着桌子跑,把掉进网袋中的台球一只一只的掏出来。然后重新一跃而起坐上桌面,他继续侧了身滚球玩。滚着滚着,他那胳膊不够长了,于是索性四脚着地的跪在了桌上。 忽然“吧嗒”一声,一只台球蹦跳着掉落在地。他一个翻身溜下去,弯腰追着台球跑。地板坚硬光滑,台球骨碌碌的滚向了远方。小鹿不假思索的往前追,及至冲到极黑极暗处了,仿佛出于本能一般,他猛的刹住了脚步。 前方有轻不可闻的呼吸声音,一只手从黑暗中伸向他,手中托着那只台球。 蓝色的台球,崭新晶亮,沉甸甸的冰凉,反射了黯淡的灯光。台球后方还有光点晃动,是程世腾的钻石袖扣与领带夹。 小鹿看不清他的脸,但是能够感觉到他坚硬的目光。和这个人是再也无话可说的,多说一个字都是乏味的纠缠。一把夺过那只台球,他站起身扭头就跑,脚步声音重得如同一串滚地雷,他头也不回的开门冲了出去。 程世腾靠着墙壁席地而坐,也不说话,也没有追。 第六十八章(下) 小鹿一大步跃过走廊,回到了自己的卧室。关严房门又上了锁,他低头看了看右手,这才发现自己还攥着那只蓝色台球。 这个时候,是没法再把它送回去了。小鹿蹲在地上喘了几口气,然后把那台球放在地上,向前轻轻一推。台球太新太亮了,在地板上滚出清晰的声音。小鹿像被这东西魇住了似的,明明心里有心事,但是身不由己的跟着台球走,将它放在地上滚了又滚,仿佛这是天下第一有趣的游戏。 如此玩了一会儿,他站起来,发现门旁的五斗橱上多了一盘苹果,大概是方才有人送进来的。那苹果和台球一样,也有鲜艳崭新的模样。小鹿先去卫生间里洗了洗手,然后回来拿起苹果咬了一口。苹果又甜又脆的,让他又想起了何若龙,因为如果可能的话,他真想把这些苹果留给何若龙吃。 明天就是除夕了,小鹿算了算时间,心想自己过不了几天,就又能和何若龙见面了。这次见面,若是周遭无人倒也罢了,一旦当了外人的面,自己一定要千万小心,无论如何不能露出马脚。否则的话,程廷礼耳目众多,不是好打发的。 小鹿摆弄着那只球,没想到自己和何若龙竟是混成了个偷情的局面,无可奈何之余,也很想笑。“偷情”二字虽然不好听,但偷来的情也是情,有情就比无情好。 小鹿在卧室中高睡一夜,翌日清晨起了床,他在卧室里刚一走动,就有仆人敲响房门,给他送来了一只扁扁的大纸盒。纸盒里面是从里到外的新衣服,没等他放下纸盒,又有一名仆人赶了过来,给他送来了一双同样崭新的皮鞋。那皮鞋装在一只锦缎盒子里,盒子冰凉的,显见是刚从外面拿了来。小鹿很诧异,正要发问,那仆人已经笑呵呵的做了解释:“鞋庄连夜给您做的,这不早上刚送过来?衣服也是。” 小鹿问道:“谁让他们做的?” 仆人笑道:“是老爷。” 小鹿一听是程廷礼给自己预备的,便没拒绝。洗漱过后穿了新衣服,他发现这衣服尺寸正合自己的身材,自己照照镜子,也觉得这模样比来时体面了不少。 神清气爽的推开了房门,他打算下楼去吃早餐,哪知刚一出门,就听见有人在走廊另一端的小客厅里呜呜咽咽连哭带说。两名副官站在楼梯口,其中一人背影熟悉,正是李国明。 除夕清晨,照理不该有人跑来如泣如诉,纵是真的要泣要诉,依着程廷礼的脾气,也未必会容忍。小鹿一脚门里一脚门外的站住了,静静的听了片刻,末了倒是明白了几分——那啼哭的人显然年纪很轻,一嘴的孩子话,恨程廷礼“不要”他了,要来大闹一场。 程廷礼先是不言语,由着他哭。等他哭得声嘶力竭了,才低声说了几句话。小鹿对于干爹的感情官司不感兴趣,只是饥饿,想要去吃早饭。等了又等,楼梯口的副官始终不走,他终于忍无可忍,放轻脚步径自走了过去。 李国明听见脚步声,回头见是小鹿,就微笑着把手抬到肩膀高度飞快的挥了挥:“鹿少爷,您早哇!” 小鹿见他又对自己练了一招无影手,忍不住也笑了笑:“早。” 李国明又问:“您吃了吗?” 小鹿扶着楼梯扶手要往下走:“没有。” 李国明立刻殷勤的跟上了他:“我带您去餐厅。” 李国明把小鹿引进了楼下餐厅,餐桌上已经备好了三分杯盘,然而只来了小鹿一个人。李国明热情洋溢的亲自给小鹿盛了一碗米粥,那粥似乎是十分之热,他颠着小碎步跑到小鹿身边,把粥碗往小鹿面前一放,然后抬手捏住自己的耳垂,扭扭哒哒的原地蹦了几蹦:“哎哟,好烫呀!” 小鹿忍笑尝了一口米粥,心中暗想这人怎么这样? 李国明放下双手,手背向上十指交叉,像要练软功似的向下伸直双臂,同时对着小鹿一歪头,又问:“有刚烤的面包,您吃不吃?” 小鹿实在是受不了他这个不男不女的做派了,简直有点不敢看他:“不了。” 李国明还要说话,门口却有一名青年对着他招了招手。他连忙跑了出去,小鹿坐在桌边,一边吃一边听那二人鬼鬼祟祟的传闲话。来者对李国明轻声笑道:“小韩好了,不闹了。” 李国明问道:“怎么就不闹了?” 来者答道:“干他一炮就不闹了。” 李国明嘻嘻的笑:“干完了?” “正干着呢!” 小鹿听到这里,心有所感,暗想这样的家庭,不远离是不行的。 正当此时,程世腾懒洋洋的走进来了。上下扫了小鹿一眼,他冷淡的招呼了一声:“早。” 小鹿看了他一眼:“早。” 然后两个人不再搭话,各吃各的。小鹿先吃完了,起身上楼回房。楼梯上到一半,他遇到了程廷礼。 程廷礼一个人往下走,有点心不在焉的样子。小鹿停住脚步唤道:“干爹,早。” 程廷礼对着他一扬两道剑眉,俏皮又温和的笑了笑:“小东西,起得倒早。” 小鹿又说道:“谢谢干爹给我准备过年的衣服。” 程廷礼又一扬眉:“嗯?” 紧接着他把眉毛落回了原位:“哦,过年嘛,应该有个新气象。” 小鹿答应一声,侧身给程廷礼让了路。及至程廷礼下楼去了,他向上跑回卧室,把门一关,再不露面。 第六十九章(上) 除夕夜过得很是祥和太平,小鹿和程世腾之间隔着个程廷礼,有话全和程廷礼说。程廷礼也摆出了一副慈眉善目的正经样子,没骂亲儿子,也没逗干儿子,单是站在院子里,津津有味的看了许久烟花。他这里放烟花,不远处的意大利领事馆也放烟花,两家比着热闹。程家虽然人丁稀疏,但是门客仆从很多,地上有笑语声,天上有爆竹声,年味也就算是相当的足了。 除夕时辰一到,程世腾换了长袍马褂,照例走到程廷礼面前,恭恭敬敬的跪下磕了一个头,算是拜年的礼。这个礼,小鹿是连着三年没有行过了,给程廷礼磕头他是心甘情愿的,所以等程世腾起身退下之后,他照着当年的老例,走过去跪在蒲团上,也给程廷礼磕了个头。 他做事是认真的,磕个头也磕得郑重其事。程廷礼坐在一把太师椅上,坐没坐相,也是个返老返童的欢喜模样。手指夹着雪茄,他笑眯眯的看了看儿子,又看了看小鹿。儿子是一种保障,小鹿是一种念想,想过轻松愉快的生活,二者缺一不可。 一名青年捧着托盘侍立在一旁,托盘里摆着两只印着金字的红包。程廷礼对着前方二人招了招手,口中笑道:“来,来,压岁钱我是不发啦,给你们一人一张压岁支票吧!” 程世腾手里时常是成百万的过钱,但那钱不是他的,他再怎么从中抽头,手里也还是时常的闹饥荒,一旦被他父亲察觉了,还要挨骂。如今听闻有钱拿,他立刻欣欣然的走上前去接了一只红包。 小鹿不肯同他并肩,所以犹豫着落后了一步。程廷礼见状,便将手中雪茄递给身旁青年,拿起红包向前一递:“小鹿,有钱拿还不快着点儿?” 小鹿双手接了红包,又鞠一躬:“谢谢干爹。” 他是这样的严肃和规矩,让程廷礼的玩笑话总是没有机会出口。程世腾微微的斜瞟了他一眼,心想他和他爸爸倒还不同,他纵是学坏了,也不会是因为贪恋名利,不算“卖”。 他要是贪恋名利,那么面前就正坐着个眼巴巴的省主席。他裤腰带略松一松,程世腾想自己的老子会拿他当活宝对待——反正他老子就是得了姓鹿的病。 程世腾这些年在外面花天酒地无所不为,可是回头一看见小鹿,就像变了个人似的,非常的讲人格,非常的讲纯洁,小鹿略有一点逾矩,都要被他视为不端。及至离了小鹿,他故态重萌,又成了个恶少。 后半夜,程家众人各自回房睡觉。大年初一也是一片祥和,程廷礼没骂儿子,程世腾也没惹老子,一家人几乎就是父慈子孝。小鹿下午往办事处打了个电话,得知何若龙还没有到,便死心塌地的留在了家里。 到了晚饭后,程廷礼把他叫了过去。两人坐在小客厅里,程廷礼一边翻着一份小报,一边有一搭没一搭的和他说闲话。说着说着,他忽然命令道:“小鹿,给我点根烟。” 小鹿起了身,从香烟筒子里取出一根香烟,又拿起了茶几上的打火机。弯腰把香烟送到了程廷礼面前,他低声说道:“干爹,烟。” 程廷礼从小报上抬起头,似笑非笑的看着他:“你给我点。” 小鹿不明就里的举起手里的打火机:“火儿在这儿呢。” 程廷礼彻底的笑了:“傻孩子,把它点着了再给我,明白了没有?” 小鹿这才恍然大悟,心里随之一别扭。但是对待程廷礼,他总不肯轻易的翻脸,所以慢慢的直起身,他面无表情的把烟叼在嘴里,摁出火苗吸燃了它。 然后呼出了一口淡淡的烟,他弯腰放下打火机,将自己吸了一口的香烟再次送到程廷礼面前:“干爹,烟。” 程廷礼低下头,就着他的手咬住了香烟——孩子不懂,可以慢慢的教,只是别让他逃出自己的手掌心。烟嘴微微的有一点濡湿,是因为经了小鹿的嘴,他要的就是这个,非得这么着,这烟吸得才别有风味。 当然,这件事也急不得,今天晚上教他一样点烟,也就足够了。 大年初二的下午,小鹿又往办事处打去了电话。这回办事处的管事人让他稍等片刻,不久之后,听筒里就传来了何若龙的声音:“小鹿?” 小鹿捂着话筒,一颗心登时就是活泼的一跳。电话机是安装在走廊里的,他捂着话筒左右看了看,然后小声说道:“你等着我,我马上到。” 第六十九章(下) 小鹿穿大衣戴帽子,一声不吭的往楼外走。穿过院子上了街,他见没有洋车经过,于是像个运动健将似的,开始沿着街边往前跑。跑过了一条半街之后,他拦住了一辆洋车坐上去,直奔了办事处。 在办事处内的一件明亮房屋之中,小鹿找到了何若龙。 屋里安装了洋炉子,烧得暖和,何若龙只穿了军裤衬衫,衬衫的领口还敞开着。开门把小鹿让了进来,何若龙随手关严房门,然后转过身望向小鹿,一张脸白里透红,嘴唇抿着,是个强忍着不笑的羞涩模样。 小鹿看了他一眼,看得心慌意乱,于是搭讪着摘帽子脱大衣。把帽子和大衣全挂好了,他转向何若龙,想说话,却又不知道从何说起,于是也笑了一下。 下一秒,仿佛心有灵犀一般,两人一起向前走出几大步,一言不发的互相抱了个满怀。小鹿紧紧的搂着何若龙,冰凉的鼻尖蹭过对方的面颊和下巴。何若龙的气味让他欢欣而又慵懒,他忽然什么情绪都没有了,心中就只有一片宁静的喜悦,这喜悦是一片云,能飘飘然的托着他上天。 何若龙一手环住了他,另一只手抬起来捂住了他的后脑勺。低头用脸用力的摩擦了他的额头眉眼,何若龙喃喃的说话:“小鹿,想死我了,我一天也离不得你了……” 小鹿也是同样的思想,他恨不能将双臂收紧再收紧,干脆把两个人勒成一体。睁开眼睛仰起脸,他见何若龙显然是修饰过了,头发剪得不长不短,偏分梳开了,又稍稍的抹了点生发油。头发黑,脸白,让他在英姿焕发之余,又添了一点斯文的绅士派,将来若是真出息了,也有资格做一名儒将。 在小鹿的眼中,他太美了,太好了,简直是可膜拜的。松开手轻轻的推开了对方,小鹿向下握起他的手。似乎那手也是一双艺术品,小鹿低下头对那双手看了又看,最后抬起头,他小声说道:“这一次分开,好像分开了好几年。” 何若龙攥住他的腕子,扭头迈步往里间走。里间屋子纯粹只是卧室,床褥已经铺叠整齐。何若龙拽着小鹿在床边坐下了,然后扭了头对他笑:“想你都要想疯了。” 小鹿望着他,也是笑,笑得傻里傻气:“我也是。” 他傻,何若龙笑得咧了嘴,也傻:“等开了春,我非换个地方扎营不可,换个离你近的地方。白天你忙你的我忙我的,晚上我进县城,和你见面。” 小鹿对着他点头:“好。” 何若龙一歪身一扭头,用额头去撞小鹿的肩膀,撒娇似的低声笑道:“一个人睡不着……” 小鹿面向前方,笑微微的左右摇晃身体:“我不治你的失眠症。” 何若龙坐正身体,摇头晃脑的拍了拍大腿:“小鹿小鹿,你坐上来!” 小鹿微笑着侧过脸看他,看了片刻,忽然伸手搂住他的腰向上一使劲,把他硬拽到了自己的大腿上。何若龙人高马大,重心不稳,坐上之后身体一栽,险些一屁股滑到了地上。小鹿连忙抱住了他,他也一脚踩地支撑了身体。 压着小鹿的大腿颠了颠,他小声笑问:“沉不沉?” 小鹿歪着脑袋端详他:“你以为我没力气?” 他的姿态和语气都有挑衅的意味——爱到按捺不住了的时候,是要挑衅的,是要撩拨着对方和自己斗一斗的。像一只发了情的雄鸟或者雄兽,他藉着斗,去向对方展示他最强大的力量,和他最美好的皮相。 瞳孔之中流光闪烁,目光锋芒堪称锐利。小鹿直直的盯着何若龙,嘴唇微抿、长眉入鬓,如一只孔雀骤然间开了屏,有不可思议之绚烂,美得几乎带了怒意。 何若龙的嘴角噙着笑意,然而呼吸渐渐变得紊乱。对峙一般迎着小鹿的目光,他忽然起身出手,猛的抱了小鹿坐回床边:“看看到底是谁的力气大!” 小鹿立刻作出反击,两个人的胳膊腿儿登时一起乱套了。谁也不肯示弱,两个人互相揉搓着战斗。闹着闹着,何若龙发现小鹿仿佛是极其的不愿意认输,心中一软,便自动的买了个破绽,让小鹿把自己扑到了身下。气喘吁吁的仰卧了,他开口笑道:“我输了,小鹿,我服了你了。” 小鹿也挣出了一头的热汗。趴在何若龙身上,他抬手握住了对方的肩膀,先是洋洋得意,然而趴了一会儿之后,他渐渐的消了汗,心中却又升起了一丝凉意。 他想自己若是健康的就好了,自己若是健康的,就能更彻底的占有何若龙。他爱这个男人,爱极了。 紧接着,他又想起自己这是在和何若龙偷情。偷情没有偷一辈子的,不过或许也不必偷一辈子,他无法向何若龙袒露身体,能够给出的,只有精神上的爱。 可仅有精神上的爱,是不够的。莫说何若龙,即便是对于几近废人的他,都是一样的不够。 小鹿想归想,脸上不露声色,依旧是欢天喜地的傻笑。踏踏实实的压着何若龙,他开始出谋划策,让何若龙明天上午去见程廷礼——照理来讲,不请自来是冒昧了,但何若龙是个要向上巴结的人,不积极一点是不行的。 第七十章(上) 小鹿回了程公馆,因为知道自己方才算是干了“偷”的事情,所以做贼的心虚,格外要做出坦然的样子。 程廷礼这一天倒是过得清闲,家中前来拜年的人几乎踏平门槛。他不露面,只安排了几个得力的手下出去敷衍。小鹿傍晚回家时,他正裹着一袭睡袍躺在起居室内的长沙发上,枕着两个软垫子听留声机。 小鹿轻声轻脚的进了门,见他听得仿佛十分陶醉,就犹犹豫豫的不知该不该说话。程廷礼闻声欠身回了头,见来的是他,便又躺了回去,半闭着眼睛低声说道:“换张片子。” 小鹿答应一声,走到留声机前,挑挑拣拣的换了一张新唱片。程廷礼方才听的是西洋乐,他自然也选了一张类似的唱片。轻快的音乐声一起,房间骤然像了跳舞厅,打了蜡的地板光可鉴人,也很适合让人穿着皮鞋在上面踩一踩跳一跳。 回头望向程廷礼,他开口说了话:“干爹,何若龙今天到了天津,明天想过来给您拜年,但是不敢贸然登门,所以托我向您请示请示。” 程廷礼软绵绵的侧卧在沙发上,懒洋洋的问道:“下午出门见他去了?” 小鹿略一犹豫,随即平静的答道:“是。” 程廷礼又问:“他在那边儿干的怎么样?”随即伸手向前一敲茶几:“烟。” 小鹿走到茶几前弯了腰,从筒子里抽出了一根香烟。香烟拿在手上,他要递不递的抬了抬手,末了直起腰,还是把烟叼到了自己嘴上。拿起打火机摁出火苗,他将香烟凑到火焰上轻轻吸了一口,然后俯下身,这回才又把香烟送到了程廷礼面前:“干爹,烟。” 程廷礼的双手一动不动,只一张嘴。 小鹿微微拧起了眉毛,但是一瞬间的迟疑过后,他还是把香烟一直送到了程廷礼的嘴边,同时接着方才的话题说道:”他干得很好,打罗美绅,他也帮了我的大忙。” 程廷礼咬住香烟,慢吞吞的坐起来吸了一口,然后喷云吐雾的答道:“我看他那个人,言谈举止倒是还不错。” 小鹿明白自己现在正在犯嫌疑,多说无益,所以走回留声机前,一张一张的翻看唱片。 程廷礼趿拉着拖鞋站起身,慢悠悠的走到了小鹿身后。将口中的香烟取下来往烟灰缸里一扔,他张开双臂,结结实实的抱住了小鹿。嘴唇凑到小鹿耳边,他低声问道:“我看他好,你看他一定是更好了,对不对?” 小鹿瞬间起了一层鸡皮疙瘩:“干爹,请您不要捕风捉影!” 程廷礼抬头嗅了嗅小鹿的脑袋:“小东西,你以为你能逃出我的眼睛?你以为我不知道你下午是怎么疯跑出去的?两个人、一间屋,房门一关就是半天,告诉我,你们都干什么了?” 小鹿简直快要忍无可忍,但是不敢翻脸,怕连累了何若龙的前程:“干爹,我们只是说话。我们能干什么?” 程廷礼在小鹿的后脑勺上轻轻吻了一下:“小宝贝儿,告诉我……”他的嘴唇又滑到了小鹿耳边,声音也低到了暧昧的程度:“你还是童子身吗?” 小鹿的身体一僵,随即开始失控似的发抖,身体抖,声音却是异常的坚硬平稳:”我没办法不是。” 程廷礼用半软半硬的下身向前顶了顶小鹿,声音压得更低了,低成了一股暖热的气流:”我是问,有没有人弄过你的小屁股。” 小鹿猛然转身抓住了程廷礼的睡袍领口,他的脸是红的,眼睛也是红的:“干爹!” 他的声音不高,但是嘶哑,气息也是乱的,仿佛随时会晕厥:“别这么羞辱我……我没做过任何肮脏事情,我不应该被你们羞辱……” 程廷礼举起双手做了个投降的姿势:“小东西,别激动。我只是想提醒你,你我之间是有约定的。一旦你毁了约,你知道结果会是什么?” 他垂下眼帘向小鹿探了头,像是传递一条最隐秘的信息:“你脱了军装给我回家,何若龙也回家,和他做了鬼的老子娘团聚。” 抬手抚摸了小鹿的脑袋,他继续说道:“你老子伺候了我八年,我把他当成宝贝一样看待,我爱他还没有爱够。你回来了,正好接你老子的差。” 小鹿听到这里,心都冷了:“你威胁我?” 程廷礼微笑着摇了摇头:“傻孩子,这可不是苦差事。不过何若龙在掉脑袋的时候,恐怕会有一点点疼,也许还会有一点点恨,因为他已经是团长了,年后我还打算再给他几十万的军饷。美人与江山性命孰轻孰重,他算不清楚,你可以替他拨拨算盘。” 小鹿对着程廷礼眨了眨眼睛,像是一时间傻了,傻得六神无主、可怜巴巴:“我、我们没有……什么都没有……” 程廷礼扯开小鹿紧抓领口的手,然后拍了拍他的手臂:“小可怜儿,去吧去吧,不要怕,无论到了什么时候,你总是干爹的心肝小宝贝儿。晚饭吃了没有?没吃的话去叫人给你预备,吃饱了就去休息。去吧去吧,早点儿睡。” 小鹿拖着两条发麻发木的腿,垂着头一步一步走了出去,一直走回了他的卧室。 进门之后,他一屁股坐在了地上。依靠墙壁仰起了头,他颤巍巍的呼出了一口气。 “这就完了?”他痴痴呆呆的问自己:“我和他,这就算是完了?” 想起自己下午和何若龙久别重逢时的亲热情景,他晃了晃脑袋,无论如何感觉此刻自己是在做梦,是何若龙常做的那种噩梦。自己推他一把打他一下,他就会立刻醒过来,醒过来向窗外看,还是好天气。 而且,凭什么就完了?他不情、何若龙不愿,凭什么程廷礼一句话,他们好了这么多天,说完就完了?他什么都不求了,只求有个人能放在那里让他爱一爱,这都不行?程家人管他的身不算,还要管他的心? 小鹿弯下了腰,一团热气郁结在胸中,憋得他喘不过气。一歪身倒在了地上,他紧闭双眼张大了嘴,哽咽似的一口一口深吸气。紧接着翻身又爬了起来,他想何若龙现在干什么呢?一定是没有睡——对了,他是在等自己的电话,等着自己告诉他明天能否登门。 第七十章(下) 小鹿开了房门往外走,在走廊内的电话机前摘下了话筒。单手扶着墙壁,他脑子里轰轰的响,开口要号码的时候,声音和自己的耳膜之间仿佛隔了一层厚雾,迷迷蒙蒙的,连自己都听不清楚。 然而电话很快就接通了,他又对着听筒说要找何若龙团长,“何若龙”三字依然迷蒙,“团长”二字却是在恍惚中清晰了一下。团长,团长,他紧闭双眼紧咬牙关,也不知道是在忍着什么,总之心里存了一个模糊的意识:何若龙是团长了,不是小人物了,以后他还会升官发财,他说过他的理想就是这辈子当上省主席。 他握着听筒等了很久很久,等的时候一直是单手扶墙,两条腿也不知道是软是硬,软得站不直,硬得挪不动。程世腾从楼上走下来,站在楼梯口遥遥的望着他,他也一点知觉都没有。 后来,听筒里终于有了回应:“小鹿?” 何若龙的声音是紧张而又带着喜意的——这一趟来天津,他几乎就算是面圣,一路上始终是忐忑兴奋。 小鹿咽了口唾沫,然后哑着嗓子开了口:“干爹愿意见你,明天早点儿来。” 电话那头的何若龙几乎是低低的欢呼了一声,然后他也不感慨,也不道谢,只撒欢似的捧着电话唤了一长串:“小鹿小鹿小鹿小鹿小鹿!” 小鹿梦游一般的笑了:“疯啦?” 何若龙笑道:“是疯了。明天等我把这件大事办完,咱俩一起去北平逛逛?” 小鹿握着话筒的手有些哆嗦:“明天再说明天的,你今天先想想你的大事吧!” 何若龙笑了一气,笑过之后,很重的“嗯”了一声,是个谨遵教诲的态度。 电话挂断之后,小鹿转身要回卧室。这个时候,他的眼泪就已经忍不住了。 他甚至都没想哭,直接就木着一张脸落了泪。在转身的一刹那间,他看到了楼梯口的程世腾。 程廷礼连他和罗美绅的交易都不知道,却能知道他和何若龙曾经同床共枕,这不是内贼能传递出去的消息,有嫌疑的,就只有程世腾。程世腾曾经在那个清早撞见何若龙从他的屋子里走。 这种事情,不说的话,也许能瞒半年一年、一年两年。能有一年两年的好时光让他过,他就知足了,可是程世腾偏偏要说,还要对程廷礼说。他想程世腾就是看不得自己过一点好日子,自己读书读出成绩了,他要搅局;自己在外面交到好朋友了,他也要搅局。自己都被他伤害成断子绝孙的废人了,他还是没完。他也不想想,自己现在找个知心合意的人有多难。活了二十多年,不是也就遇到了一个何若龙吗? 小鹿没多说,推门回了卧室,心想当初自己若是没被程家收养就好了。没被程家收养,不吃他家的饭,也不欠他家的情。至多是去当小叫花子,可乞丐也有乞丐的活路,强似自己这么多年来,心里只有苦。 对于现实,小鹿总像是不能吸收领会一般。眼泪是落了,然而贼心不死,总觉得自己是在做梦,梦醒了还是先前的好天地。 他没吃晚饭,糊里糊涂的上床睡了,梦里到了第二天,他站在楼前台阶上等着何若龙来。何若龙来了,穿着大棉袄大棉裤,一手抱着一只狗崽子,短头发上还沾着棉絮。他见了何若龙这个倒霉德行,急得直出汗,当着众人的面,又不好多指责他。 他出了很多很多的汗,直到程世腾轻轻的开门走进来,为他拉下了堆在上半身的羽绒被子。他毫无察觉,还在梦里气冲如牛。太着急了,他喘得呼哧呼哧,汗水顺着青色鬓角往下流。 房内没开灯,程世腾看不清小鹿的眉目,只能感受到他那潮湿的热度。他不大敢碰小鹿,怕把小鹿惊醒。明明是冬季,然而小鹿的汗水让他想起了许多年前的某个夏夜。那一夜他睡不着,且被蚊子咬了一身的包,痒得心烦意乱。于是小鹿就也不睡,坐在他身边,像个稚嫩的小猴子一样,在他身上东挠挠西挠挠。有时候挠的地方不对,被他呵斥一句,小鹿也不生气。 程世腾往门外走,一边走,一边在心里说:“小丑八怪。” 第七十一章 翌日上午,九点多钟的时候,何若龙当真来了。 小鹿还像是没反应过来的样子,也没想起避嫌,早早的站到楼门口等着他。他不知是从哪里借到了汽车,下车进门的时候,他的肩章领章反射了冬日阳光,熠熠生辉的映衬了他白皙的面孔。小鹿知道他个子高于常人,没想到他军装马靴的披挂好后,竟有鹤立鸡群的效果,越发高大到了醒目的程度。他不是俊秀,他是英姿勃发。 远远的看见了楼前台阶上的小鹿,何若龙笑着抬手挥了挥。小鹿没回应,单是盯着他看,都看傻了。 三楼的一扇落地玻璃窗后,站着程世腾。程世腾向下眺望,和小鹿一起看何若龙。 也许是那一身军装的功劳,何若龙现在看起来不那么像乡下小子了,身上也没有野调无腔的匪气,但是在程世腾眼中,却也远谈不上有魅力,甚至还不如当年那个姓余的学生高级。如果小鹿又和那个姓余的勾搭到一起去了,那么他虽然恼恨,但是多少还能理解;可是小鹿竟肯和何若龙相好,他就想不大通了。 程世腾越是思想,越感觉这不是一句“学坏”可以概括的事情。他想也许身体上的损伤让小鹿的心里有些变态,小鹿喜欢何若龙,也许只因为何若龙是条魁伟的壮汉。 何若龙走到小鹿面前,身后跟着几名同样利落整齐的随从,其中二人各自拎了铁笼,笼子里趴着吱吱乱叫的狗崽子。对着小鹿露齿一笑,何若龙指指自己,轻声问道:“看着还行吧?” 小鹿懵里懵懂的也跟着笑:“挺好。” 何若龙抬手又正了正军帽,昂首挺胸的跟着小鹿往里走,一边走,一边又做了个深呼吸。拎着狗的随从们则是很自觉的留在了楼门口,不敢擅入。 何若龙上楼,进入了程廷礼所在的小客厅。客厅门关了,小鹿留在走廊里,像上次一样惴惴不安的靠墙站着,很怕何若龙会在程廷礼面前出乖露丑。门后忽然响起了程廷礼的笑声,笑声开朗,是个说高兴了的模样。小鹿在外面听见了,失魂落魄的也跟着笑了笑。 然后是何若龙开始说话,说的是什么,听不清楚,只听得出他声音不高不低,速度不紧不慢,说一阵,停一阵,显然是在和程廷礼有问有答。 小鹿越听越是得意,仿佛何若龙给自己脸上添了光彩。片刻过后,他忽然又想:“他以后和我就没关系了。” 但他想象不出“没关系”之后的生活会是什么样子,所以心里还是很得意,因为何若龙是这样的伶俐,能说会道。 一门之隔,程廷礼坐在沙发上,一边低头往烟灰缸里磕着烟灰,一边也在得意,因为发现何若龙是条好枪,只要自己给他上足了子弹,他可以是指哪打哪。 两省交界处的匪患,一直是他的心病。剿匪这种行动,伤亡既大、油水又少,下面那帮王八蛋遇了这项差事,一个个的全要往后躲,纵是躲不过了,也多是敷衍了事。正好,小鹿从山里给他牵出了个何若龙。把剿匪的苦差丢给何若龙,堪称是土匪打土匪,死了哪一方,他都不心疼。打好了,他提拔提拔他,给他点饷给他点枪,不怕他不对自己感恩戴德;当然,也得防着他拥兵作乱,所以要往他那帮土匪兵里安插些个军官教头,一是观察他的风吹草动,二是显出自己对他的重视,让他以为他也是自己的嫡系。 程廷礼缓缓的吸完了一根香烟,一根烟的工夫,足够他看透何若龙的志向了。 急于出人头地的青年,那就更好控制了。程廷礼忽然又有一点惋惜,因为对于何若龙,他有一点嫉妒,这嫉妒不涉及名利,纯粹只是一个男人嫉妒另一个男人,因为对方比他年轻、比他威武雄壮。 在春意盎然的时节,一只老雄兽也会这样嫉妒另一只小雄兽。 如果没有这种最原始的嫉妒存在,程廷礼想自己也许会花点心思,好好栽培栽培这个年轻人。这年轻人太上进了,太有野心了,路走正了,会成大器。 程廷礼心里想着,脸上笑着,不时的向何若龙提出问题,并且全是关键问题。何若龙问一答十,最后几乎是兴致勃勃的长篇大论。程廷礼很明白年轻人的心思,知道他这是在竭力的向自己展示十八般武艺,想要博一声好,故而做出饶有兴味的样子,不时的含笑点一点头。 如此直过了三个多小时,程廷礼把何若龙看得透了,把问题也问尽了,耳听得墙角自鸣钟铛铛铛的敲了起来,他这才伸手一摁茶几上的电铃,叫进了一名副官,让副官带何若龙去吃午饭,吃过了午饭再走。何若龙作为小小一名团长,又是野路子出身,居然第二次登门就能被程主席赐饭,旁人纵是不提点他,他自己也晓得这是件荣耀事情。恭而敬之的行了礼退出客厅,他转身对着小鹿一挤眼,低声笑道:“我吃饭去,你呢?” 小鹿刚要说话,然而越过何若龙的肩头,他看见客厅内的程廷礼向自己招了招手,便连忙摇了头:“你吃你的,我还有我的事儿。” 何若龙小声又道:“那我回办事处等你。” 小鹿无暇再说,绕过他走进了客厅。关闭房门站到程廷礼面前,他不知道这位干爹又有什么新花样。 程廷礼保持着温和表情,端起茶杯喝了一口,他对着斜前方的小沙发一点头:“坐。” 小鹿乖乖的走过去,坐下了。 程廷礼放下茶杯,很舒适的向后一靠,又翘起了二郎腿。今天略有一点阴天,所以房内大白天也开着电灯。灯光在玻璃茶几上投下了光影,程廷礼脚上的皮鞋也亮晶晶的反了光。 “这个何若龙,还真是千变万化。”程廷礼垂下眼帘,盯着自己的皮鞋开了口:“上次见他的时候,他不过是个草莽小子的模样;这回可好,彻底的换了一身气派。怪不得你对他情有独钟,我看这个人的风采,的确是不凡。” 小鹿的眼睛无处可看,于是下意识的,也盯住了程廷礼的皮鞋:“我没有——” 程廷礼一晃翘起来的右脚,拐着弯的“哎”了一声:“你这个小家伙,不必和我嘴硬。我把你叫进来,也不是为了逼你的供。我只是要让你知道,几个月前,何若龙还只是山中的一介草寇,他与我之间,只有一个番号的关系,他打我的旗,我用他的人,仅此而已。”他对着小鹿竖起一根手指,眼中忽然有了光芒:“照理来讲,我一个钱都不必给他!” 然后把双手十指交叉着放到大腿上,程廷礼慢慢缓和了语气:“但是上一次,我给了他几十万的军饷;这一次他来,我又许给了他三十万,枪支弹药另算。” 脑袋向后仰过去枕了沙发靠背,他扭头望向小鹿:“为什么?” 小鹿依稀的明白了原因,但是不知道怎么说,也不想说,说不出口。 程廷礼懒散的笑了一下:“都是看在你的面子上啊,我的小宝贝儿!” 然后他把目光又转回到了自己的皮鞋上:“当然,何若龙也的确是有一点才华,如果他能合我的心意,我也愿意栽培栽培他,给他一个好前程。” 皮鞋实在是太亮了,一双鞋穿不过几天就要换新的,鞋面连道褶皱都没有,反光的时候几乎要刺人眼。程廷礼从鞋面收回目光望向小鹿:“孩子,干爹给你半个月的时间。半个月之后,你和他之间若还是牵连不清,那么,就别怪干爹按照约定插手了。到了那个时候,你,我要处理;他,我也要处理!” 小鹿像是被他说懵了,茫茫然的睁大了眼睛,他轻声问道:“以后……我和他连见面都不可以了吗?” 程廷礼笑道:“你自己掂量着办。” 小鹿的眼神有些散和飘。木着一张脸慢慢站起身,他低声说道:“我明白了。” 然后他转身走了出去。 第七十二章(上) 程廷礼站在院子里,看小副官隔着笼子逗那两条小洋狗。小洋狗干脆就是两只连滚带爬的大毛球,挤眉弄眼哼哼唧唧,歪着脑袋用牙齿去啃铁栏杆。狗是幼狗,然而脑袋大,腿粗,爪子也肥,有一身蓄势待发的大骨架,怕是过不了几个月,就要长成狼样子了。 何若龙吃了一顿饱饭,已经欢天喜地的走了。小鹿躲在卧室里,一直没有露面。程廷礼觉得其实这样也好——有个何若龙放在自己手里,也好。 无牵无挂的人是最难控制的,有了牵挂就好办多了。往后小鹿要是再敢兴风作浪,他就把何若龙抓过来捏一捏,捏在此人身,痛在彼人心,比什么招数都好使,还方便省事。 何若龙回了办事处,开始专心致志的等待小鹿。等了整整一下午,他既没等到小鹿的人,也没等来小鹿的电话。于是在开晚饭前,他趁着上午从汽车行里租来的汽车还没有走,索性乘车出门,到那繁华地方好好的逛了一圈。 在天擦黑的时候回了办事处,他一问身边随从,得知小鹿那边还是没有音信。有心往程公馆打个电话问问,可他转念一想,又感觉不大好,于是回房倚着床头坐下了,他喜滋滋的从大衣口袋里掏出两只锦缎盒子。盒子方方正正的,打开盒盖,里面是黑丝绒垫着亮晶晶的白金壳子手表。这手表的牌子,他听了也没记住,反正是真正的瑞士货,两只手表加起来,竟要上千块钱。上千块钱能买多少粮食了?买地都能买很大一片良田了。 两只手表,他一只,小鹿一只,一模一样。本来这表背的壳子上还可以刻上姓名日期,但是耗费时间,他懒怠等,恨不得即刻就把它带回来交给小鹿。可惜小鹿今天又是始终没有音信,他摆弄着这两只手表,摆弄得站不稳坐不住,恨不能化身成一只鸟,拍拍翅膀飞到程公馆去。 午夜时分,小鹿仰面朝天的躺在大床上,双目炯炯的向上看。上方是黑暗的天花板,无星无月,也像阴霾的夜空。 他静静躺着,什么也没想,也不敢想,只是感觉沉重,空气凝结了,往他单薄的胸膛上压。 “我还是回去吧!”他对自己说:“回去就好了。” 为什么回去之后就会“好了”,他是说不清楚的,只是感觉此时此地不是自己的世界,这世界压迫他,于是他要逃。 翌日清晨,他去见了程廷礼,说自己要回县里去了。 程廷礼正和儿子在一起说话,听闻此言,有些诧异:“至少要过完正月十五再走嘛!” 小鹿迟钝的看了他一眼,然后摇摇头。 程廷礼特地起身走到了他面前,察言观色似的压低声音问道:“生干爹的气啦?” 小鹿又看了他,忽然感觉他的精神力量是一张软而黏的大网,铺天盖地无所不在。他不舞枪弄棒,也不奔突咆哮,他对人只是无孔不入的渗透与纠缠,越渗越深,越缠越紧。这也是一种形式的以柔克刚,小鹿不知道他是不是对所有“爱人”都这样。 “没有。”小鹿直视着他的眼睛,做坦白冷静的回答。 程廷礼微微低了头,恋恋不舍的抬眼向他微笑。他是内双的眼皮,眼尾很长,抬眼看人的时候,两道剑眉压低了,显得眼神尤其有力。滋润的嘴唇抿薄了,他显出了一点雌雄莫辩的媚态。但这媚态是一闪即逝的,快到让人看不清,看过了也以为是自己的错觉。 小鹿对他无计可施,只能以坚硬的态度回应他。笔直的站在他面前,他用粗糙低沉的声音说道:“等到以后闲了,再回来看望干爹。” 程廷礼抬手拍了拍他的肩膀,柔声笑道:“好,也好,你的确是有你的事情要办,早办早利索。” 这话语意双关,小鹿听在耳中,还是感觉它像一句威胁。 小鹿往办事处打了个电话,让管事人转告何若龙,说自己临时有急事,回县城了。 然后,他先往县城营部发了一封电报,然后拎着他的皮箱前往火车站,当真走了。 他是初四上午走的,走的时候程世腾犯了头疼病,吃过止痛药正在睡觉。等到一觉睡醒了,他就听仆人说小鹿已经走了。 他没出声,自己顶着一脑袋膏药下到二楼,进了小鹿住过的卧室。卧室整洁得仿佛不曾有人来过,一点小鹿的蛛丝马迹都没留。他打开了立柜门往里开,柜子分成上下两格,下面是空的,上面放着两套睡衣,睡衣叠得整整齐齐,最上面摆着一只蓝色台球。 程世腾不知道这睡衣是小鹿叠的,还是仆人叠的,反正小鹿从小就是这样,对待一切都是一丝不苟,一支铅笔用过了,也要规规矩矩的放回原位。 挪开蓝色台球,程世腾拿下一件睡衣,堵到鼻端嗅了嗅。睡衣上有淡淡的肉体气味,这么多年了,小鹿的气味始终没有变。和小鹿同床共枕的太久了,小鹿的气味总会让他想起旧时光——寒冷的冬日清晨,他不情不愿的睁开眼睛,应该起床了,密斯玛丽要来上课了,应该出门去学校了……应该做的事情那么多,但他懒洋洋的翻身搂住身边的小鹿,闭了眼睛只是想睡。被窝里是小鹿的气味,空气中是小鹿的气味,他沉浸在这气味中,想舒舒服服的睡他个地老天荒,同时心里又有点嫉妒小鹿,因为小鹿小,不必读书上学,什么都不必做。 程世腾有时候回忆往事,自己也诧异自己那时竟会那么狠。那时小鹿的喜怒哀乐他全没考虑,他只是怨气冲天,也不知道怎么会怨成那样,疯了似的。 他又想自己可能真是随了父亲。当年年轻的鹿副官,是不是被同样年轻的父亲逼死的? 第七十二章(下) 大年初五的傍晚,小鹿回了县城。 新年期间,他在县城的家中只剩了武魁和张春生作伴。这二人虽然一贯的话不投机,但是张春生闷声不响的又能张罗又肯干活,武魁坐享其成,也就容忍了这只黑黝黝的闷葫芦。从除夕到初五,这二位加上常驻院内的一班勤务兵,居然过得堪称快活——第一,酒肉是放开了吃的,要多少有多少,想怎么吃就怎么吃;第二,钱也是有得花的,小鹿临走前给他们也发了红包,红包不算薄,够他们凑一桌牌耍一宿钱;第三,除了酒肉金钱之外,其余的物资也充足,武魁从除夕下午开始跑出去放鞭炮,各式爆竹让他放了个遍,放没了就派小兵再去买,放得院门外头火星乱迸喜气洋洋,鲜红的鞭炮碎屑铺了多厚。 院子里的人们生平第一次过这么肥的年,正是乐得晕头转向,不想营座居然回来得早,导致他们不得不结束撒欢,重新勤谨起来。 武魁和张春生也诧异,但张春生诧异完毕之后,便安心的重操旧业,开始伺候小鹿的起居。到了大年初六的上午,武魁没敢再到院外惊天动地的放大麻雷子。站在院子里逮住张春生,他小声问道:“小张,我怎么看咱营座气色不对呢?” 张春生张了张嘴,没说出什么来,因为看小鹿从昨晚到今早一直沉着脸,气色的确是不对。 武魁向前望着正房窗户:“怎么又写上了?他写什么呢?” 张春生小声答道:“不知道,这不也是刚开始写吗?” 小鹿在书桌上摊开了一张雪白信笺,又将墨水瓶子拧开了放到面前。信笺还是他从日本带回来的,带它本不是为了要用它,纯粹只是因为它精美。白地上面印着隐隐约约的淡灰格子,用粗一点的钢笔头蘸了黑墨水写上去,字写好了,会有种素净庄严的美。 小鹿在第一行端端正正的写下了“何君”两个字,然后手就哆嗦得再也写不成了。这怎么写,他想,这怎么写?好端端的,说不见面就不见面了?原因是什么?实话实说当然是不行的,可是连这种谎言也要他自己来编吗?递给他一把刀子逼着他自裁,难道他为了死得合人心意,还要亲自再磨出一道锋刃吗? 仿佛刚刚恍然大悟了一般,他抖颤着放下钢笔。何若龙的好处忽然都想起来了,连他一颦一笑一眨眼的样子都想起来了。他是有多爱这个人啊,连何若龙自己都不明了,只有他和天知道! 天可怜见,他爱何若龙,何若龙也爱他。相爱的两个人,血脉都像是相通的,中间一刀劈下去,鲜血淋漓,会活活把人疼个半死。刀子再狠一点,人再弱一点,就疼死了,活活的疼死了。 这一刀,程廷礼不劈;刀子递到他手里,让他自己劈。 慢慢的重新握起了笔,小鹿看自己磨刀霍霍,自断骨肉。 他含着眼泪,写一封最蛮横的道别信,信中的话,句句无理又无礼。每写完一句话,他想到这句话是对何若龙说的,是给何若龙看的,就羞愧难言,恨不能立时死了。写到最后,他忽然落下了一滴极大的眼泪。泪珠子擦着信笺一角落下去,吓了他一跳。他慌忙用手指去擦拭那染了泪的一角,生怕信笺上会留下泪痕。也许重新誊写一遍才最保险,但他放下笔,哽咽着对那湿润了的一角吹气,想要把它吹干——不能再誊写了,这样的信,一辈子写一次就够了。 很快的,墨迹和泪痕一起干了。 粗头钢笔蘸着黑墨水,写出来的字果然是好看的;被打湿了的一角微微打了皱,乍一看也看不出。把信笺折了三折塞进信封,他的身体随即像被抽了骨头一般,从椅子上慢慢的往下滑。滑到最后蹲在地上,他躲在书桌后,闭着眼睛抱了头。 他疲惫极了,写完这一封信,他要累死了。 然而正当此时,院门口起了一阵喧哗。张春生轻轻一敲书房的窗玻璃,出声说道:“营座,何团长来了!” 第七十三章 小鹿听闻何若龙来了,心中一惊,一个激灵就起了立。随即他想起自己脸上还有泪痕,偏偏手边既无毛巾也无手帕,用两只巴掌满脸乱擦了一通,他推开书房门刚要往外走,何若龙已经寒风凛凛的进了堂屋。 “你也太不够意思了!”何若龙冻得耳朵红、鼻尖也红,然而眼睛闪闪发亮,嗓门也很大:“你早点儿告诉我一声,咱俩不就能坐一趟火车回来了?你不在天津,我一个人留在那儿有什么意思?” 小鹿站在书房门口,见何若龙左右手全提了大包小裹,并且是美丽的大包小裹,一看就是百货公司的出品,包装纸上还印着花体洋文。把这些包裹放到了堂屋桌上,何若龙甩了甩被细绳勒出红印子的手指头,然后开始摘帽子脱大衣。小鹿呆呆的望着他,忽然说了一句:“何若龙!” 何若龙刚把大衣纽扣解了一半,闻声就回了头看他:“嗯?” 小鹿的嘴唇动了动,万分艰难的从喉咙里挤出了三个字:“你走吧!” 何若龙留意看了看小鹿的脸,这才发现了异常。几大步走到了小鹿面前,他抬手握住了小鹿的双臂,低头去瞧小鹿的眼睛:“怎么了?是不是出什么事儿了?” 小鹿被他握着手臂,从肩膀到手指尖都是麻的,抬不起动不得,甚至连带着失了声。何若龙见此情形,越发忐忑了,压低声音说道:“你别怕,有我呢,天大的事情来了也不怕。” 小鹿忽然用力挣开了他的双手,转身走回书房拿起了那一封信。随即转身走回何若龙面前,隔着相当的距离,他颤巍巍的把信递了出去。 何若龙不明就里,犹犹豫豫的接了信封。信封没有封口,他直接抽出信笺展开了,从头到尾飞快的读了一遍。 读完之后,他抬起头,仿佛没看明白似的,神情惶惑的笑了一声:“小鹿,你到底是怎么了?” 小鹿直挺挺的站在地上,姿态僵硬的对着房门一挥手:“走吧。” 何若龙低下头,把那信又读了一遍,字字句句他全认识,全读得懂,可是连成一篇之后,他就不能领会了。很奇异的,他忍不住要笑,笑得心惊胆战,手都凉了:“哈哈,小鹿,别闹了,我还给你买了一样好东西呢!” 小鹿又一挥手,眼睛睁得奇大,瞳孔里没有光,满脸就显出了这么一双死气沉沉的大眼睛:“走吧。” 何若龙垂下头,把信读了第三遍。读过之后抬起头,他失控似的还是笑,一边笑,一边用手往大衣怀里掏,掏出一只方方正正的小盒子:“小鹿,你看这个,咱俩一人一只,一样的。” 他干脆不提信的内容了,单是把那小盒子往小鹿面前送,又揭开盒盖让小鹿看:“好看吧?瑞士货。你带上试试,看看合不合适。” 小鹿向后退了一步,一字一句的低声说道:“何若龙,你我缘分尽了。我惟愿你将来天高海阔、出人头地。现在,你走吧!” 何若龙直愣愣的看着小鹿,看了一会儿,仿佛是无可奈何了,甚至还像是要撒娇了:“别闹了!让你别闹你还闹,再闹我真走啦?” 小鹿深深的看了他一眼,要把他的相貌印到脑子里,印到心里:“走吧。” 何若龙茫然的望着小鹿,渐渐的不笑了。 “到底是怎么回事儿?”他低声问道:“原来我一无所有的时候,你都不嫌弃我;现在我眼看就要走上坡路了,你怎么反倒和我说起了一刀两断的话?我知道你不是那轻易看不起人的人,你不会嫌我是个土匪出身,咱俩自从认识以来,也一直连脸都没红过,只有好没有坏——小鹿你说实话,到底是出什么事儿了?你就是烦我,也没有说烦就烦的,你这脸变得太快了,这不对劲。” 小鹿扭头望向窗外,今天倒是个晴朗的冬日,天空一碧如洗,洗得干干净净,连一丝云都不留。 然后,他听见自己开了口,声音嘶哑低沉,不好听:“我不会总带兵,迟早还是得回家去。你和我,不是一路人。” 何若龙怔了怔,随即答道:“你这话我没听明白。是,天津北平那些地方,肯定是比这小县城好一万倍,我也知道你不能总在这种地方混日子;但是你不能,我也不能呀!我现在已经是团长了,等我当了旅长师长,我也把家安到租界去——小鹿,凭我的本领,我辱没不了你。真的!你不是也说我将来会有出息吗? 小鹿到了这个时候,神经反倒有些麻木。他不看何若龙,只盯着窗外那一小片明净天空说话:“何若龙,够了。” 他是这样的坚硬冷淡,让何若龙忽然生出了疑心:“小鹿,你是不是……是不是有别人对你更好,所以你……” 小鹿暗暗的一咬牙,随即挑衅似的转向何若龙一点头:“是。” 何若龙的脸霎时白了,连嘴唇都褪了血色:“是……谁?” 小鹿做出了饶有兴味的姿态:“你猜。” 何若龙的声音轻不可闻:“程大少爷?” 小鹿不置可否的从鼻子里呼出了一口气,然后抬眼望着何若龙说道:“现在,你该走了吧?” 何若龙想起了程世腾对小鹿的亲昵与殴打——那种举动与疯狂,的确不是平常的兄弟应该有的。况且小鹿是个养子,又不是亲的,无非是个挂了个弟弟的名分而已。 程大少爷的身份和财势,他的确是没法比的,即便是当了旅长和师长,恐怕也还是没法比。程大少爷本人也是个漂亮的公子哥儿,这个,他更是没法比。 目光渐渐下落到了手中的手表盒子里,表蒙子亮晶晶的,他一直没敢摸,怕沾了自己的手汗指纹。猛的把心一横,他拽出手表扔了盒子,随即拉起小鹿的左腕,不由分说的把手表给他套了上。“咔哒”一声摁上了表带锁扣,他下意识的又要张开双臂去拥抱小鹿。 然而小鹿恶狠狠的推开了他:“走!” 何若龙被他推了个踉跄。 他没垂死挣扎的纠缠,缓缓转身走回堂屋,他只在临出门前回了头,可怜兮兮的又去看了小鹿。 小鹿惊天动地的摔了书房房门,不肯和他对视。不止是关了门,他还手忙脚乱的拉拢了窗帘。拉拢窗帘之后又把窗帘掀开了一道缝隙,他用一只眼睛向外窥视,看见何若龙垂着头,一步一步的穿过院子,走到大门外去了。 放下窗帘退了一步,小鹿靠墙站住了,将后脑勺接二连三的撞向后方墙壁——他心疼,疼得不知道应该怎么样才好了,疼得又要窒息了。 紧闭双眼转了个圈,他攥了拳头对着墙壁狠狠的捶,不但用手捶,而且用脚踹,一边连踢带打,一边哽咽似的呻吟出声。最后连踢带打都不够劲了,他开始合身往墙上撞,撞肩膀,撞后背,仿佛和墙有仇,要和墙拼了! 忽然双脚一绊跌坐在地,他顺势躺在地上打了几个滚,两条腿在地上蹬了蹬,他随即一翻身跪起来,对着墙壁又接连挥出几拳,他低下头,张大嘴巴一口咬住了自己的小臂。 不知道疼似的,他咬得摇头晃脑,口中呜呜做声。他难受,他把他心肝宝贝一样的何若龙生生撵走了,他难受死了。 张春生和武魁不知道何若龙为何来了又走,见书房窗帘低垂,所以也不好进去细问。屋子里挺静,院子里也挺静,没人知道小鹿正在书房中歇斯底里的发疯,疯得满脸都是鼻涕眼泪,疯出了后脑勺几个青包,疯出了两只皮开肉绽的拳头,以及白墙上几抹断断续续的血迹。 临近中午的时候,他从地上爬了起来。踢墙的时候把左脚扭了,脚踝疼得他走起路来一瘸一拐。隔着窗户吼了一嗓子,他让张春生给自己送水和毛巾进来。 等到张春生把温水和毛巾全摆到堂屋内的脸盆架子上了,他隔着书房房门,又把张春生赶了出去。等到这三间屋子都没人了,他推开门,东倒西歪的走到脸盆架子前,弯了腰想洗把脸。两只破了油皮露了嫩肉的手伸进水里,他在丝丝缕缕的痛意中,看到了自己左腕上的新手表。 他连忙抬手在毛巾上擦了擦,然后摘下手表放到一旁桌上。把手表又往桌子里面推了推,他确定不会有水花溅上它了,这才俯下身,把整个脑袋都插进了水盆里。 满头满脸的洗了一通,小鹿最后抬起头,拧了一把毛巾使劲的擦了自己。最后转身走到桌前,他把那只手表拿起来,仔仔细细的看了一遍。 卷起衣袖露出手腕,他这回把手表贴肉戴了上。转眼再去看桌上那些大小包裹,包裹表面贴着小标签,全是吃食一类。小鹿坐在桌边,挑了个小纸盒子打开来,见里面是一块一块的精致点心。捏起一块送进嘴里咀嚼了,他就感觉嘴里木渣渣的,一点滋味也没有,气息忽然一颤,他的眼泪又出来了。 他半闭了眼睛佝偻了背,一边咧着嘴无声的哭,一边用点心给自己塞出了两个圆鼓鼓的腮帮子。脸白洗了,点心也嚼不动了,他鼓着腮帮子,一口气接一口气的抽搭,抽得整个人一挺一挺,直打激灵。 下午,后知后觉的连长们听闻营长从天津回来了,立刻联袂前来拜年。小鹿露了面,眼睛有点红,鼻音也有点重,除此之外,一切如常。 晚上,小鹿蹲在书房墙壁前,用一枚小刀片去刮墙上的血迹。他干得很认真,刮几下,吹一口气,吹飞刮下来的墙灰末子。等把白墙重新刮白了,他金鸡独立的向后跳了一步,歪着脑袋审视一番,随即又单腿跳了回去,双膝跪下,用刀片刮去了墙上最后一个小血点子。 第七十四章 小鹿晚上没要晚饭,把何若龙带来的那些点心一顿吃了个精光。 他其实没有食欲,糖果和点心嚼在嘴里,韧的像胶皮,脆的像白纸,总之全吃不出滋味。一口一口的干噎下去,他撕心裂肺的吞咽,仿佛吃的是何若龙。仿佛何若龙被他杀了,又被他吃了,毁尸灭迹、合为一体。 最后,他吃空了所有的点心盒子。张春生进来给他送凉开水,见他直挺挺的坐在椅子上,腰是小细腰,前头却是隆起了个圆滚滚的肚皮。万分惊讶的“哟”了一声,他放下大茶壶问道:“营座,您这是吃了多少?” 小鹿打了个饱嗝,没敢动弹,因为一动弹就要呕出来,他舍不得吐。 张春生也没打算让他吐,只是没见过这么鼓凸的肚子,心中有些害怕。手足无措的在小鹿面前站了一会儿,他忽然想起家里好像是有点普洱茶,那东西听说是能消食的,便一言不发的扭头小跑了出去,张罗着烧开水沏热茶。 武魁见张春生跑得团团乱转,仿佛有鬼催似的,就顺着半开的房门往正房里睃了一眼,正好看见小鹿坐在电灯下椅子上,叉开双腿垂着双手,魂游天外一般歪着脑袋发呆。 屋里洋炉子烧得热,小鹿穿着军裤衬衫,衬衫外面套了一件半旧的青缎子小马甲。单薄衣服显出了他秀气的身段四肢,唯独肚皮有异,竟然将小马甲绷了个紧。武魁看他这模样太怪,连忙跑去厨房问张春生:“他那肚子怎么那么大?” 张春生盯着炉火使劲,恨水不开:“他把何团长带了的那些东西全吃了。” 武魁越发惊讶:“全吃了?过年把他过馋了?” 张春生恨不能代替吹火筒,把嘴撅到灶眼上吹出一股狂风:“谁知道!” 武魁嫌厨房里不干不净,转身溜溜达达的又回了前院。通过门缝又看了小鹿几眼,他突发奇想,想自己这位小营座有孕在身,已经显了怀。可惜这都是奇思异想,因为自家营座虽然脸蛋漂亮,但的的确确不是花木兰。 况且就算是花木兰,想怀孩子,也得先有孩子他爹才行。可谁又敢去动鹿营长? 武魁心算了一番,末了认为起码在本县城内,是绝没有这样的人。出了县城,营长连省主席的儿子都敢揍,想必除非他自愿,否则旁人绝上不了他的身。 能让他自愿的,恐怕就只有何若龙了。但是两个人究竟好没好到那份上,也是悬案。 武魁在院子里浮想联翩,想得自得其乐,还挺有趣味。张春生在厨房里对着炉火着急,急了半天,终于等到了热水沸腾。小鹿咬紧牙关忍着不吐,忍到最后,果然没吐。 一夜过后,小鹿回复常态。他清晨吃药,白天去营里巡视了一圈,见炊事班的大锅里还有肉,小兵们的确是真过了年,便在下午回了家。 回家之后他读书、喝茶、点了一根香烟小口小口的吸。晚饭没吃几口,但是洗了个漫长的热水澡。洗过澡后回到卧室,他拉拢窗帘开了电灯,支起衣箱上的大镜子,很认真的审视了自己的前胸后背。薄薄的肌肉还在,肌肉的线条也算清晰。弯下腰再去看腿,他习惯性的忽略了自己胯间的器官。那器官永远团缩在裤衩之中,因为是徒有其表,所以在小鹿的眼中,它已经成了身体上的一具寄生物。它是那样的怯弱柔软,对于自己简直如同侮辱,侮辱了自己的智慧与精神。 腿也不错,结实修长。小鹿直起腰,开始穿他那一套自创的白棉布睡衣裤。穿利索了,他关闭电灯摸黑上床。拉起棉被盖到肩膀,他侧身躺着,将一只手伸到枕头下。 枕头下面躺着那只新手表。这手表不只是手表了,它是薛宝钗的锁,贾宝玉的玉,意义太重大了,已经成了宝物。 小鹿攥着那只手表,忽然很想离开此地。这里距离何若龙太近了,中间只隔了一座狗尾巴山。他真怕自己哪一天会如鬼似魅的翻山跑过去,本意是偷看何若龙一眼,结果却被何若龙抓了住。 小鹿在这夜里定了主意,翌日上午就坐回书桌前,摊开纸张又写了起来。 这封信是写给程廷礼的,因为全是实话实说,一句敷衍都懒得再做,所以写得特别顺畅。洋洋洒洒的写满了三张信笺,他感觉自己把该说的话都说全了,这才让张春生把信寄了出去。 不出一个礼拜的工夫,程廷礼那边果然发来了回电——他让小鹿回天津去,他会另找个好差事给小鹿。 小鹿不傻,当然不肯。双方讨价还价的打了几天拉锯战,末了在二月二这一天,小鹿终于接到了一纸军令。程廷礼遂了他的心意,让他带着他的人马拔营北上,进察哈尔办兵工厂去了。 第七十五章(上) 小鹿给自己换的新环境,是在察西一带。 这地方几乎就是紧挨着绥远和山西,带着一个营的人马,小鹿顶着个团长的名头,在东河子安了家。东河子名字不起眼,其实是座有历史的大县城,绥远来的商队从这儿经过,山西来的富商往北走,也要从这儿经过。先前驻扎在这里的一个师刚刚开走了,留下了三个营的新兵。这三个营加起来能有个一千多人——说是一千多“人”,其实属于过褒,因为细致一点的说,应该是一千多瘌痢头、叫花子、瘸腿烂手独眼龙、以及花柳病患者,其中看起来真正像人的,实在是不多。招兵的能从茫茫人海中凑出这么一千多人,也是个本事。 于是小鹿在办正事之前,先花大力气,把这些人处理了一番。有病的挑出来,送到善于劁猪的军医手下治病,治好了算造化,治不好,军医也不给他偿命。经了军医的手,一千多人很快就变成了九百多人。再撵出去一部分无可救药的花柳病患者,九百多人又成了七百多人。这七百多人被小鹿拉到操场上进行军事训练,训了一个礼拜,七百人中逃了一些,毙了一些,只剩了五百多人。 这五百多人是被小鹿大浪淘沙淘出来的,一个月后,还是五百多人,一个也没少。本来他们都是从四面八方被抓过来或者招过来的,各有个的头目和长官,但是到了如今,他们变得只认小鹿。小鹿是个好长官,每天中午都要到营里巡视一圈,因为中午吃干饭,有那奸猾的司务,会偷着克扣粮食,把干饭变成稀粥。 小鹿不敢闲着,一闲下来就要想起何若龙。两个多月没见着这个人了,以后也许也再不会见。自从认识他之后,从来没有分开这么久过。 天气暖了,暖出了一个草长莺飞的好世界。小鹿住进了师长留下的大宅子。宅子是两进的大院落,但他也还是只要后院三间上房。每晚入夜之后,会有野猫前前后后的叫春,叫得撕心裂肺,如同孩子哭。张春生手持竹竿,每天晚上都要在院子里南征北战的撵猫,然而撵之不绝。 后来,上蹿下跳的张春生比野猫更让小鹿烦躁了,他站在门口,扯着粗喉咙对着张春生吼:“你天天夜里胡折腾什么?!” 张春生吓了一跳,登时在院子里打了立正:“报告团座,这些野猫叫个不休,我是怕……” 没等他说完,小鹿像狗似的狂吠一声:“屁话!它没老婆它不叫?” 话音落下,小鹿转身一步迈进房内,“咣”的一声摔了房门。 张春生握着竹竿,站在原地眨巴眨巴眼睛,然后讪讪的掉头走回了前院。武魁正和几名小勤务兵蹲成一圈嗑瓜子,见他臊眉耷眼的回来了,就哧哧的发笑:“不撵猫了?” 张春生摇摇头:“不撵了。” 武魁笑问:“团座刚才嗷一嗓子,骂你什么了?” 张春生答道:“没骂我,说猫呢。” 武魁追问:“猫?猫又怎么了?” 张春生灰溜溜的说道:“他说猫没老婆,叫一叫也是情有可原。” 武魁听了这话,就吐着瓜子皮,哧哧的继续笑。笑到最后,他声音很低的咕哝了一句:“他也没老婆。” 张春生一听这话就不乐意了,正好手里的竹竿是现成的,就用竿子照他后背捅了一下:“别他妈胡说八道!” 小鹿从来不到院子里和小部下们开玩笑,他这人也说不出是哪里怪,总之放到哪里都像是格格不入。硬往人堆里挤的话,旁人不自在,他也不自在。 所以独自站在屋子里,他守着一台新留声机消遣。留声机是他到东河子之后,特地给自己置办来的,专门为了听他从日本带回来的那些演歌片子。唱片放到机器上,大喇叭里传出异国他乡的歌声,低低的,颤颤的,带着异族的哀与愁,有时候听着会像是哭。 猫也替他哭,留声机也替他哭,他自己就不哭了。 第七十五章(下) 西历四五月份的时候,小鹿一边断断续续的招兵,一边开始着手建造起了兵工厂。 程廷礼麾下如今已经聚了几十万人,然而没有几处像样的兵工厂,枪支子弹总以购买为主。先前程廷礼力量薄弱,所用的军火数量也有限,所以也没有动过自给自足的念头;然而今时不同往日,他大器晚成,居然在年近半百之时重新又发了迹,为了将这一小片江山长久的独占经营下去,他就不得不往长远里看了。 让小鹿去办兵工厂,是程世腾的主意。程世腾记得小鹿从小就说要去德国学习机械知识,回来做工程师,开工厂办实业。这句话的前半句,已经被他亲手搅黄了;后半句倒是还有实现的可能,毕竟兵工厂也是工厂。 程廷礼对小鹿的理想不是很感兴趣,但是也愿意拨一点钱和人给小鹿,让他自己试着去干一干,干成了,自然是好;干不成,也没关系,因为军中根本没有这方面的技术底子,干不成也是正常的事情。况且这事情也不只是小鹿一个人在做,察哈尔境内的新兵工厂已经建成了好几处,全在争抢着要先开工。 小鹿对于兵工厂的兴趣很大,尤其这兵工厂不是制造土枪土炮的小作坊,而是真正现代化的机关枪厂。为了保证兵工厂的安全和秘密,他将工厂设在了距离县城三十里远的山沟之中。 这山沟前不着村后不着店,但是只要肯向前向后多走几步,那就又有村又有店,不算荒凉偏僻。除此之外,这里的风景十分优美,处处花草葱茏,小树林里有松鼠有兔子,最凶的野物是野猪,春夏秋三季是绝对的没有狼。从山沟前方的村庄出发,有平坦宽阔的官道直通县城,运粮运人全都方便得很,下雨刮风都一样能走。 自打小鹿升任团长之后,武魁也挂了个官职,成为警卫班的班长。他这个人贫嘴恶舌好色,但是也聪明蛮横凶恶,是个真能办些事情的人。小鹿总憋着要把他吊起来抽一顿,但是每当他真要找鞭子时,武魁就会抱头鼠窜。抱头鼠窜也是需要胆量的,团长没发话,谁敢走?武魁就敢。 几个小时之后,等他试试探探的又窜回来了,小鹿往往已经消了气,懒得再理他了。 武魁是这样的不驯,同时对他又是始终忠诚,所以小鹿这一趟出城办厂,反倒没有带他。把武魁留在东河子县城里,他让武魁负责招兵。 武魁留恋城内的繁华,很是愿意;张春生比较烦武魁,所以也很是愿意。在这种皆大欢喜的局面之下,小鹿带着他的兵,和他从山西雇来的技术人员,出发进山了。 山中的风光虽然美妙,但山中的生活可是远远不及县城舒适。好在交通便利,士兵赶着大马车,昼夜不停的从城中运来砖瓦,倒也很快边建造起了成排的房屋——小鹿爱干净,新造的土坯房他不肯住,因为土坯里时常会有活蚯蚓拱出来,毫无预兆的掉到他的头皮上或者领口里。 小鹿到了这山里,偶尔会有与世隔绝的感觉。他日出而作、日落而息,整天的在工厂里转,很快就将一张雪白的面孔晒成了麦色。张春生每隔一个礼拜给他剃一次头,剃得他总像是刚从庙里跑出来的。 张春生其实并不喜欢给他剃头,他的头发乌黑细密,是好头发,非常的适合梳小分头。张春生有时候想象一下他西装革履小分头的模样,想到最后,就感觉那样的团座真是漂亮死了。 小鹿在山沟里住了半个来月,渐渐摸透了周遭的地形,又因为天是越来越暖越来越长,所以吃过晚饭之后,他添了个新的消遣——打猎。 他也不往远跑,只带几名卫兵在附近钻林子。他枪法不错,眼神尤其好,几乎就是弹无虚发,每天晚上都能拎回来几只兔子或者几只鸟。张春生认为他这个玩法很不错,同时幸灾乐祸,因为如果武魁在场,一定乐得发疯。对于武魁来讲,打猎的乐趣,并不低于逛窑子。 然而幸灾乐祸了没有几天,这天傍晚,张春生正在小鹿房里叠军装,忽听门外人声嘈杂,冲出去一瞧,他登时变了脸色,因为小鹿是被一名卫兵背回来的。卫兵见了张春生,连忙嚷道:“张副官,不好了,团座让野猪给撞了!” 张春生惊讶之余,莫名其妙:“野猪?” 小鹿灰头土脸的挣扎着要下地:“我没事儿,那野猪就是力气大,没伤着我。” 张春生弯腰一看,只见小鹿的小腿裤管裂开了一道口子,口子血淋淋的,显见里面皮肉是受了伤。痛心疾首的嗟叹一声,他让卫兵把小鹿送进房里坐下,自己也跟着进了去,张张罗罗的找刀伤药。正是忙乱之时,又有一名卫兵气喘吁吁的跑了进来——喘得太厉害了,他把话都喘成了片言只语:“报告……来了……”他伸了手往门外指:“来了……” 小鹿几乎是被大野猪一嘴接一嘴拱出林子的,所以听闻此言,不假思索的立刻问道:“什么来了?野猪?” 卫兵接连做了几个深呼吸,然后勉强说出了清楚的整话:“报告团座,不是野猪,是何团长来了。” 小鹿盯着卫兵:“什么何团长?” 卫兵答道:“就是河北那个何若龙何团长。他带了一个警卫排,已经出村了。” 从卫兵口中的“村”到兵工厂,距离不过十里地,天气干燥,路又平坦,骑马的话,简直可以转眼就到。小鹿目瞪口呆的望着卫兵,彻底傻了。 第七十六章(上) 小鹿自以为已经把何若龙丢在旧世界里了,是上一辈子的人了,万没想到旧世界与新世界之间只隔了几百里地,活蹦乱跳的何若龙,是可以自己找过来的。 像做贼被人抓了现形一般,他没惊没喜,反而是呆住了。张春生给他脱了鞋袜挽了裤管,一边对他察言观色,一边湿毛巾轻轻擦他受了伤的左小腿。伤是皮肉伤,开在小腿肚子上,不知道是被什么硬东西刮的,居然会连裤子带皮肉一起刮开。伤口不长不深,鲜血却是流了很多,张春生咬着牙给他擦,急着擦干净了好给他上刀伤药,然而那血沥沥的往下淌,始终是擦不干净。 正在张春生心疼着急之时,小鹿忽然一动——像被鬼上了身似的,他糊里糊涂的就清醒过来了。眼看身边桌上摆着一卷子绷带,他也不言语,抬起左脚蹬上张春生的肩膀,他低头抻开绷带就往左小腿上缠。慌里慌张的缠住了受伤的半截小腿。他把卷起的裤腿又往下一放,放下之后发现不行,裤腿不但染了血,而且豁了口子。捂着裤腰站起身,他六神无主的环视了房间,随即一屁股又坐了下去:“小张,马靴!” 张春生看了他这个反应,心里隐隐的有些明白,便恨铁不成钢的看了他一眼。一眼过后,他没办法,还是起身从屋角拎来了马靴:“我给团座找双袜子去。” 小鹿等不及了,也不说话,也不用人帮忙,自己抓了靴筒,伸脚向内就是一蹬,散碎裤腿掖进靴筒,算是暂时遮了一丑。随即起身扯了扯军装下摆,他用又慌又轻的声音呵斥道:“去,端水!” 张春生出门给他端回了一盆新汲的井水,看他一头扎进盆里,劈头盖脸的撩水连搓带洗。等把头脸洗干净了,又用毛巾缠了手,扯开领口往深处擦。新受的腿伤显然是被他彻底忘了,他把自己洗得面红耳赤,饶是如此,还不安心,低了头不住的看前襟看裤子,又抬了胳膊,把鼻子凑到衣袖上拼命的嗅——在林子里摸爬滚打的跑了小半个晚上,他知道自己是出了一身的汗。但临时沐浴更衣实在是来不及了,而且他洗澡又是特别的啰嗦。 忽然留意到张春生正在直勾勾的看着自己,小鹿来不及尴尬羞涩,直接对着外面就是一挥手:“去扫扫地,屋里,门口——药箱子也给我收拾起来!扫完了再泼点儿水,快去!” 张春生看了他这个慌张模样,几乎有点可怜他。一言不发的走出去拿回了笤帚,他在屋里扫,勤务兵在屋外扫。屋子里本来也没有多少家具,地上一干净,整间屋子也就随之利落了。 扫着扫着,他抬头向窗外望,见小兵正在拎着水桶往地上掸水,心想净水泼街、黄土垫道,这哪里是迎接何若龙?这是要迎接皇帝呀。 这个时候,远方传来一队鼓点似的马蹄声响,何若龙真来了。 小鹿站在房屋门口,远远的看见何若龙下了马。何若龙是军装打扮,因为是站在了人群中,所以显得格外高大,是一只鹤。崭新的军装太合体了,服服帖帖的勾勒出了他结实粗壮的胳膊腿儿。将缰绳与皮鞭随手扔给身边的卫士,他摘下军帽,转向了小鹿。 小鹿只和他对视了一眼。一眼过后,小鹿天旋地转的一晃,后背靠在了门框上。双方相隔那么远,他其实根本没有看清何若龙的眼睛,可是只要想到何若龙在看着他,他就像要承受不住似的要瘫要软。他的确是以着迎接皇帝的心来迎接着何若龙,只可惜他没有红地毯,他只有净水和黄土。何若龙看他一眼,也像是皇恩浩荡,他这草民,承受不起。 何若龙迈着大步走向了小鹿,步伐是豪迈的,心情却是惴惴的。他看不清小鹿那一肚子弯弯绕绕的心肠,他只看见小鹿板着脸站在门前,扫了自己一眼之后,便垂下眼帘面对了地面。 何若龙活了二十六年,一直挺要强,没干过死皮赖脸的事。但是这一回,他决定不要脸了,干它一次! 一鼓作气走到小鹿面前,他的呼吸有些乱,声音也有些颤:“小、小鹿,我来看看你。” 他骑马跑长路,也是一身的汗。潮热的汗气扑到小鹿的鼻端,小鹿缓缓的一眨眼睛,头脑又有了一瞬间的眩晕。 溃兵一样,他拖着受了伤的腿往后退,往屋子里退,一步一步退得慢,因为其实是不甘心退,其实是想把何若龙堵在门外,赶回河北。最后一屁股坐在了椅子上,他依然是不抬头——不敢抬头。 何若龙拉过一把椅子,在他对面也坐下了。小鹿不抬头,他也不抬头。他看着小鹿的手和腿,小鹿也看着他的手和腿。互相都感觉对方的手和腿很亲,是久违了的物件,然而也只是看着,谁也不敢乱动一下。 后来,还是何若龙先开了口,喃喃的,没有豪气:“我本来以为你会直接回天津。” 小鹿忘记了自己对他撒过的谎,所以下意识的反问:“我回天津?” 何若龙暗暗的做了个深呼吸,想要平息自己的心慌意乱:“当时我以为你真是要回天津,也就没敢再去找你。后来听说你到了东河子,我才明白过来。” 小鹿盯着何若龙的脚,听见自己的嗓音低沉铿锵,做金石声:“明白什么?” 何若龙深吸一口气,然后很勇敢的笑了一下:“明白你骗了我。” 小鹿沉默了。 沉默许久之后,他开了口:“你吃饭了吗?” 何若龙轻声答道:“没吃。” 小鹿站起了身:“你坐着,我让人给你预备晚饭。” 晚饭很快摆上了桌,有荤有素有稀有干。何若龙坐在桌前一个人吃,小鹿进了隔壁卧室,独自坐到床边点了根香烟。 小床的床头顶了墙。小鹿歪着身子,用肩膀倚靠了墙壁。一墙之隔,是何若龙在连吃带喝。他听着轻不可闻的碗筷声音,同时一口一口的吸着烟。忽然仰起头翕动鼻孔嗅了嗅,他想在空气中辨别出何若龙的味道。 很久没有这样享受过了,一支烟吸得他飘飘欲仙。此时此刻,他可以假装自己和何若龙情深似海、白首不离。何若龙在外间吃饭,他在里间吸烟,两个人一直如此,已经过了许多年,将来还会再过许多年。没有逼迫、没有分离。 他只希望何若龙吃得慢一点,再慢一点,细嚼慢咽对身体是有益的,急什么?别急,千万别急,算他求他了。慢慢吃,多吃一会儿。 仿佛心有灵犀一般,何若龙果然吃得很慢。菜里有一道焖杂鱼,他夹一筷子鱼肉,一根刺一根刺的剔。他不知道这顿饭吃完了,小鹿会怎样发落他。这不是脑袋掉了碗大个疤的事情,这也不是个早死早托生的事情,他害怕,真害怕。 第七十六章(下) 一顿饭,让何若龙吃了一个小时。 外面天黑透了,张春生进来点了蜡烛。没有电,蜡烛却是管够的,所以张春生毫不吝惜的用上了大烛台,照了个满屋通亮。如果可以的话,他甚至想照出个光天化日朗朗乾坤,也好让躲在卧室里的团座清醒清醒。 等到张春生退出去了,小鹿扶着墙,出现在了卧室门口。对着外间的何若龙,他低声说道:“这间屋子给你睡觉,明天早上你就回去吧。” 不等何若龙说话,他冷森森的又补充了一句:“我是为了你好,你也不要让我为难。” 何若龙望着小鹿,见他袖口里光芒一闪,是自己送给他的那只手表反射了烛光。 “我没看出哪儿好。”他低声说道:“我这几个月天天做噩梦,白天想你,晚上做噩梦,我他妈一点儿也不好。” 小鹿盯着何若龙的膝盖,很艰难的又开了口:“我虽然不姓程,但我也算程家的人。你跟我好,会对你的前途不利。” 何若龙问道:“不利?怎么个不利?我的兵是我自己带出来的,我跟谁走,他们就跟谁走,我这个团长他撤不了。不给军火不发饷?那也穷不死我,有地有人就有我的活路。你说说吧,还有什么不利?” 小鹿站直了,如同在为自己哀悼一般,他用不带情绪的调子说话:“这种事情,总要讲个你情我愿。我已经把话说到了这个田地,你何必还要追问下去。” 何若龙上前一步握住了小鹿的胳膊,语气几乎是哀求了:“小鹿……” 他是这样的人高马大,为了俯就小鹿而躬身低头,像一只茫然柔弱的巨兽。双方的距离近极了,但小鹿依然不肯正视他。 斩钉截铁的扯开了何若龙的手,小鹿迈步往门外走:“进去睡吧,你明早走。” 何若龙回头看他:“小鹿……” 小鹿不回头,直挺挺的推门走入了夜色中。 小鹿让张春生给自己另找间干净屋子睡觉,张春生把自己的房间让出来了,一边给他铺床,一边用眼角余光瞟着他说道:“团座就住我这儿吧,我这儿和您那卧室就隔一道墙,离何团长近。” 说完这话,他忽然有点后悔,怀疑自己是说得逾矩了,然而小鹿失魂落魄的,并没有听出的他的讽刺。小鹿没反应,张春生就更后悔了,怨恨自己嘴贱,团座心里已经是够难受了,自己怎么还有心思说风凉话? 张春生铺好了被褥,又给他留了一盆水。然后很自觉的退了出去,另找地方安身。 小鹿独自坐在小木床上,因为隔着一道砖墙就是自己的卧室,就有何若龙,所以他简直不敢动弹,生怕发出声音,惊扰对方。左边的小腿肚子渐渐泛起了痛意,像火苗燎,像刀子割。小鹿也觉出疼了,但是这疼不往他脑子里走,知道了也像不知道。踉跄着起身走到墙边,他合身趴了过去,又把耳朵也贴上墙壁。 他想听何若龙是否已经入睡。何若龙白天累狠了,或者是枕头没枕好,睡觉就爱打呼噜。小鹿等着他的呼噜,可是等了许久,隔壁始终是寂静。 小腿越来越疼,疼得让他从金鸡独立到支撑不住。扶着床头一步迈回了床边,他也不点灯,摸着黑脱了马靴。抬脚蹬上床沿,他挽起裤腿解开绷带。绷带被干血粘在了皮肉上,略一拉扯就要牵动伤口。伤口也是黏腻滚热的,整条小腿已经微微的有些肿。 咬牙切齿的,小鹿硬把绷带一点一点的揭了下来。夜晚的空气微凉,他坐在床边晾了一会儿伤口,然后很不死心的跪下去,四脚着地的又爬回了墙边。 他又贴了墙壁去听隔壁的动静。还是没有鼾声响起,小鹿眨巴眨巴眼睛,心想何若龙大概还没睡——和自己一样,不睡。 双手轻轻拍在墙壁上,小鹿转过脸正对墙,撅起嘴唇做了个亲吻的动作。然后闭上眼睛低了头,他将额头也抵上了墙壁。 他想自己太喜欢何若龙了,有了何若龙,才有了喜怒哀乐。离开何若龙的这几个月,自己仿佛只是不死而已。 或许分开得久了,他也会渐渐淡忘何若龙,可是那要分开多久?多久才够?忘了这个何若龙,将来他还能再找到下一个何若龙吗?活了二十年,他第一次发现自己竟有如此汹涌的感情。他本以为自己不爱说、不爱笑,悍不畏死,是铁打的。 忽然又想起了他和程廷礼之间的约定,他痛苦的闭了眼睛。 “怎么能……”他狂乱的想:“怎么能让我一辈子一个人过?他太冷酷了,他和他儿子一样,太冷酷了。他们仗着他们养了我,就想肆无忌惮的摆布我……太冷酷了……” 随即他换了念头,又想起了何若龙晚上说过的话——“我这个团长他撤不了,不给军火不发饷,也穷不死我。有人有地就有我的活路,你说说吧,还有什么不利”。 思及至此,他一挺身坐正了,心想:“何若龙不怕。” 何若龙不怕,那么他可不可以也不怕呢? 小鹿在地上坐着,一直坐到了午夜时分,胸中壅塞着一团乱麻。程廷礼是他唯一的亲人了,这人再怎么不正经,再怎么邪,他也叫了他十八年的干爹。他总记得自己小时候和程世腾打架,打不过了就连哭带喊,要去找干爹告状。说是干爹,其实和亲爹也差不多了。他那时候总说长大了要有出息,要孝敬干爹,全是真心话。 为了何若龙,违背那个约定,很可能从此就失去了这个干爹,甚至还会成仇。这么干,对不对?值不值? 小鹿感觉这问题几乎是无解的,但是无解也得解。不能就这么轻易的把何若龙再撵走,那么做对不起何若龙,也对不起自己。 小鹿抱着脑袋想,躺在地上想,想着想着,他睡着了。梦里他推门出屋拐弯再推门,回了自己的卧室,看见了何若龙。 他不知是从哪里得了保证,总之喜气洋洋的,对何若龙说问题全解决了,以后你就留在这里。何若龙光着膀子坐在床上,头发乱糟糟,脸上笑眯眯,问他:“我留在这儿干什么呢?” 小鹿特别的高兴,高兴的边说边笑:“你留下来给我做饭洗衣服。” 何若龙抬腿下床,作势要抓了他打闹。小鹿连忙转身要跑,可是一步迈出去,他猛的睁了眼睛。 直勾勾的向上瞪着天花板,他花了好几分钟才清醒透彻。随即一个鲤鱼打挺坐起来,他来不及检查自己的腿伤,爬过去拽过马靴就往脚上套。紧接着起身推开门伸出脑袋,他看见天边阳光明亮,正是一派清清爽爽的好晨光。 回身从窗台上抄起大茶壶,他对着茶壶嘴猛灌了一气凉茶水。这回嘴唇和喉咙都湿润了,他像梦里那样,拖着伤腿出门、拐弯、再推门。 然后扯着破锣嗓子,他一边往里进,一边喊道:“何若龙。” 房中安安静静的没应答,张春生不知何时来到了门外,出了声音:“团座,何团长刚带着人走了。” 小鹿猛然回头:“走了?” 张春生神情恬然的点头:“走了,连早饭都没吃。” 话音落下,他眼前一花,定睛看时,却是小鹿一头冲出房门,疯了似的奔向出山的道路。他迈步想追,然而山中草比人高,他跑了没有几步,便再看不见小鹿的背影了。 第七十七章 小鹿迈开两条腿,疯了似的往山路上跑。山路盘了山,从高处往低处望,山路是草木丛中的一条土黄带子,蜿蜒逶迤的绕着山转。跑着跑着,小鹿猛然刹了闸,因为遥遥的看见了下方一队人马。看得见,摸不着,喊一嗓子,对方也听不见,想要追过去,直线走不成,得兜着圈子跑出十万八千里。 小鹿原地愣了一秒钟,随即转了身,趟着长草冲进了树林。走不成也得走,他要抄近路往山下赶。不能让何若龙的队伍进村庄,进了村庄就有通达大路。他们若是在大路上快马加鞭的跑起来,那小鹿就死也撵不上了。 林子地不平,草稞子里深一脚浅一脚的,还有天然形成的小陷阱。小鹿气喘吁吁的只是跑,头脑中却是一片空白。该不该追,他不知道;能不能追上,他也不知道。理智全没了,他凭着本能,疯子一样的跳跃腾挪。怎么跑都是不够快,他存着要起飞的心,然而两条腿始终离不了地,尤其左腿麻木迟钝,简直不听了他的使唤。为什么不听使唤,他也不想。忽然脚下踏空向前一仆,他顺着一片斜坡骨碌碌的滚下去多远。一个翻身爬起来,他喘着粗气继续跑。 他的眼中是一片绿,他的耳中有呼呼的风。心脏剧烈的跳,跳到了胸中疼痛的地步,跳出了他满嘴的血腥气。出了一片林子,再进一片林子,这路是这样的长,竟然怎么跑也跑不到头。靴底碾过鲜嫩的草茎与虫蚁,阳光穿透鸟鸣,生灵各有各的联系,唯独他在孤独的狂奔。 跌跌撞撞的转过一棵老树之后,小鹿忽然停了脚步。怔怔的望向前方,他看见了何若龙。 何若龙孤身一人,骑着一匹战马。勒住战马飞身而下,他松开缰绳,向前迈了一步,眼睛睁大了,满脸的不可置信:“小鹿?” 小鹿抬手扶住了身边的老树,惶惶然而又茫茫然,甚至不知道眼前这个何若龙是真实存在,还是自己的幻觉。抬起衣袖一抹眼睛,他望着何若龙,不说话,只是神情痛苦的喘息。 他不说话,然而何若龙瞬间全明白了。对着小鹿抿嘴一笑,他的黑眼睛里闪烁了似有似无的泪光。随即下定决心似的一咬牙,他含泪带笑的大踏步走到小鹿面前,张开双臂一把抱住了他。 随即低下头,他用嘴唇堵住了小鹿的嘴。 他没亲过,简直是不会亲,只是靠着直觉去舔去吮。而在双方嘴唇相触的一刹那间,小鹿顺着他的力道垂下手仰起头,眼中最后的情景是万里晴空与万丈阳光。 然后身体脱力一般的慢慢下滑,小鹿昏昏沉沉的闭了眼睛。拳脚刀枪他全不怕,何若龙的一个吻却崩溃了他的身心。在何若龙呼出的滚热气息中,他感觉自己正在融化,像糖一样,像水一样,柔软的,脆弱的,拉不住捧不起,只能是流淌,顺着何若龙的身体往下流,一直渗进泥土里。 何若龙也觉察出了他的软,于是搂紧了他的腰,顺势和他一起跪了下去。嘴唇离开他的嘴唇,何若龙用颤抖的声音说话:“我想,我还是不能就这么走了,所以,我就又回来了……我知道你心里还有我,对不对?小鹿,对不对?” 小鹿枕着他的肩膀,调动最后一点力气,低声说道:“我爱你。” 喘过一口气之后,小鹿挣扎着抬起头,向上仰视了何若龙的脸。用带着哭腔的沙哑声音,他可怜兮兮的望着何若龙,又说了一遍:“我爱你。” 他拼了命的直起腰,望着何若龙的眼睛说话:“我豁出去了,我愿意为了你死。” 眼泪滚下面颊,打湿了他浓密的长睫毛。他目眩耳鸣,抓救命稻草一样抓紧了何若龙的手,哽咽着说道:“你让我去死,我就去死。” 何若龙把他搂回了怀中,低下头狠狠的收紧了双臂:“我勒死你。” 他歪过脑袋,去找小鹿的嘴唇,在第二次亲吻之前,他乱着气息重复道:“我勒死你。” 小鹿再一次品尝到了何若龙的嘴唇。这滋味太好了,好过他先前所知道的一切好,好得让他颤栗。跪在遮天蔽日的树荫下草丛中,他追逐着何若龙的气息,有金色的阳光从天而降,透过枝叶缝隙,正落在他们的头上。 后来,两个人的嘴唇分了开。小鹿的视野依然摇晃模糊,让他非得定睛细看,才能看得清何若龙。看着看着,像第一次看似的,他抬起手,摸了摸对方的脸。 何若龙将双手托到了他的腋下,力大无穷的要起立:“走,咱们还回你那儿去。” 小鹿也站了起来,就感觉那沸腾在胸中的热血渐渐奔流进了四肢百骸。眼睛慢慢清亮了,耳中也一点一点的有了声音。他动了动手和脚,手脚也又是他的了。 他跟着何若龙要往战马那里走,右腿迈出去,左腿却是死活抬不起来。何若龙看他走得不对,连忙问道:“脚怎么了?” 小鹿笑了笑:“没事儿,我能走。” 何若龙看他穿的是马靴,不会轻易的扭脚,便扶着他又坐下去,要脱了他的左脚马靴看看情况。小鹿忽然想起自己那军裤是散碎的,袜子也没穿,脚大概也不干净,便挣扎着要把腿收回来。然而何若龙的动作是斩钉截铁的,他左腿一凉,是小腿和赤脚一起见了天日。 穿马靴的时候裤管没掖整齐,小鹿一路疯跑过来,裤管打着卷的和靴筒一起磨烂了伤口,脓血浸透裤管,一直淌进了马靴里,夜里光着脚在地上又坐又躺,脚也果然是不干净。小鹿很羞愧,偷眼去看何若龙。何若龙一手握着他的膝盖,一手攥着他的脚踝,拧着眉毛扭头质问他:“这是什么时候受的伤?你腿上有伤,出门不会找匹马吗?” 小鹿垂下眼帘,小声答道:“早上起来就听说你走了……我一着急,没顾得上找马。” 何若龙叹了口气,随即扯起黏湿肮脏的半截裤管,齐膝撕了下去:“现在有马了——”他抬头望了小鹿,忽然一笑:“说,骑马还是骑我?随你挑。” 小鹿犹犹豫豫的问道:“骑你……行吗?” 何若龙笑着起身背对了他,然后蹲下来向后一伸双手:“上来!” 小鹿几乎是爬到了何若龙的背上。何若龙托着他的大腿向上一起,他忽然又想起了新问题:“还没穿鞋呢。” 何若龙对着战马吹了一声口哨,然后答道:“不穿了,靴筒子正好磨你的伤——你这伤到底是怎么来的?” 小鹿搂着他的脖子:“不穿?不穿我光着脚呢!” 何若龙几乎是又气又笑了:“你那脚丫子怎么那么矜贵,不就是白吗?还不许人看了?” 小鹿沉默了一会儿,手臂勒着何若龙的脖子,像是随时要劫持这个人:“何若龙,干爹饶不了你,也饶不了我。” 何若龙用下巴蹭了蹭小鹿的手臂:“我就知道你不会无缘无故的走。” 小鹿又问:“你不要前程了?” 何若龙对着战马又吹一声口哨,让战马跟上自己走:“前程不用他给,我自己会去挣。你当我是白拿他的饷?我给他卖命呢。这一趟我把队伍都带过来了,替他打罗美绅。” 小鹿伸长了脖子,探头去看何若龙的侧影:“为了我,你愿意?” 何若龙扭头看了他一眼,随即微笑着转向前方:“愿意。不愿意也不行,得了相思病,得治啊。” 小鹿深深的吸了一口气,胸中像是发生了一场开天辟地的大爆炸,炸得他粉身碎骨,重入了轮回。天是新的,树是新的,花是新的,鸟是新的,他自己更是崭新崭新。先前的岁月全不算数了,他决定重新活,这回有了何若龙,他要活得好一点、活得快乐一点。 “等到我的腿好了。”他凑到何若龙耳边,很亲热的嘁嘁喳喳:“换我背你。” 何若龙摇头:“用不着,我可舍不得压你那小身板儿。” 小鹿听了这话,有些怅然,怀疑自己看起来可能是有点不男不女,幸好药物充足,够他自我安慰的再吃很久。据说注射针剂的疗法是更有效果的,而注射器械与针剂他也都有。小鹿想试一试,不为别的,只为了让自己能在何若龙面前显得更有人样,那种心情,类似一只颤巍巍要开屏的雄孔雀。 孔雀开屏表面美丽,背地里是要露出秃屁股的;小鹿对此心知肚明,为了那一点虚无缥缈的男性魅力,他愿意付出健康的代价。 第七十八章(上) 张春生坐在屋子里,身边桌上摆着早饭。他弯腰将胳膊肘支在膝盖上,托着下巴等小鹿回来。鹿团长腿上有伤,料想跑不出多远。跑不动了,自然会打道回府——也非得由着他跑这一趟不可了,张春生想,反正自己是拦不住,换了旁人上场,他们首先未必敢对团长动手,即便动了,很可能也是拦不住。团长看着偏于苗条,其实暗暗的有一把子好力气,这是他早就留意到的。 他等了很久,等到最后,心里微微的有些慌,暗想:“别是又在林子里遇上野猪了吧?” 思及至此,他坐不住了,起身推门要往外走。然而一只脚刚迈出去,他就前方来了两人一马——何若龙牵着马,马背上坐着小鹿。何若龙仰着头,小鹿低着头,两人相视说话,也不看路。小鹿一只脚穿着马靴踩着马镫,另一条腿从膝盖往下就露了肉。他是个从来不露肉的,偶尔露一次,皮肤白得简直带有了刺激性。看得张春生一怔,心想:“这是怎么回事儿?真把他追回来了?” 这个时候,马站住不动了,何若龙对着小鹿一伸双手,看意思是要把人抱下马来。小鹿没用他抱,抬起伤腿作势要往下跳,然而右脚踩在马镫中,一时竟是没拔出来。何若龙顺势从后方搂住了他的腰,同时笑道:“这不还是得用我吗?” 小鹿也是笑,浑身一点力气也没有,笑都是喘笑:“脚……脚夹住了。” 张春生快步走了上去,也没搭理何若龙,直接问小鹿道:“团座回来了?” 小鹿还在笑,笑得软了一身骨头,伤腿拖在地上,右脚则是依然踩在马镫中。张春生看了他这个笑法,感觉很不对劲,不由得又想:“姓何的给他下药了?” 这话当然是没法当面问,张春生只能是出手帮忙,让他的右脚脱离马镫。右脚刚一自由,何若龙就托着腿弯把他拦腰抱了起来,同时对着张春生说道:”张副官,劳驾你派个人下山去一趟,告诉我的人赶紧回来。他们还在路上傻等呢!” 张春生看着何若龙,以恍然大悟的语气答应了一声:“噢……” 然后他也不管小鹿,扭头就去叫人,心想这小子其实根本就不是诚心要走,诚心要走的人,能一追就回? 小鹿回了屋,第一件事就是支使小勤务兵给自己送水洗澡。浴桶是现成的,水在附近的小河里,也是现成的。一大桶水摆进里间的卧室里,小鹿扶着墙要进屋,何若龙也跟着他往里走。走了没有几步,小鹿忽然回了头:“干什么?” 何若龙说道:“我伺候伺候你。” 小鹿脸上脏兮兮的,看不出脸白脸红,伸手用力推了何若龙一把,他随即进入卧室关严了房门。何若龙知道他这人有点怪,所以也不诧异,只隔着房门笑问:“你还怕我瞧啊?” 然后他把双手围到嘴边做了个喇叭,贴到门上低声说道:“早晚能看见。” 卧室里没回应,只有稀里哗啦的水声。 小鹿自己洗澡,自己换了一身干净军装,又给自己的左小腿上了一点刀伤药。马靴不穿了,他从床底下拎出一双新皮鞋换了上。最后又拿镜子照了照,他感觉自己是无懈可击了,才推门又露了面。 何若龙坐在桌旁,这时就起身过去搀扶了他:“哎,真漂亮。” 小鹿在迈步之前,忽然向下握住了他的手,随即低声说道:“若龙,你是我的了。” 何若龙听他对自己变了称呼,心中一阵喜悦:“是,我是你的了。” 小鹿抬头定定的凝视了他,凝视过后却是抓起他的手,躬下身去轻轻吻了他的手背。 然后,他沉沉的吁出了一口气,叹息一般的说道:“真好,你真好。” 何若龙知道他喜欢自己,可是直到今天,才知道他对自己竟是深爱如斯。手背被小鹿的嘴唇烫了一下,他受宠若惊,一时间竟是不知该怎样回应才好了。 第七十八章(下) 一整天,小鹿没出门,只和何若龙坐在床上说话。谈起早上的相遇,何若龙几乎有些后怕:“幸好我是抄了近路,要不然真走大路的话,咱俩可就碰不上了。” 说完这话,他把身边的小鹿拖过来,让对方仰卧到自己的臂弯里:“你别乱动,我好几个月没见你了,你让我好好看看。” 小鹿仰面朝天,也盯着何若龙的脸瞧。目光渐渐定在了对方的嘴唇上,那嘴唇是红润饱满的,有健康的光泽。小鹿对着何若龙的嘴唇注目了许久,末了忽然欠身,在那嘴唇上亲了一口。 一口亲完,未等他躺回原位,何若龙的嘴唇追着他就压下来了。两个人先是亲得慌乱,乱中渐渐生出了章法。最后何若龙把小鹿压在了身下,津津有味的又吸又吮。嘴唇粘住了,舌头也缠住了,小鹿抬手捂了何若龙的后脑勺,心想这太美好了,原来“人”可爱起来,竟然会这么的可爱。 抱住何若龙猛的一翻身,他占据了上位。气喘吁吁的抬起头,他用拇指一捺对方的浓眉毛,又一捏对方的高鼻梁。他对何若龙始终是抱有好奇心,不但好奇,也有欲望。虽然是有心无力,但单只是这样看着摸着,就已经蚀了他的骨、销了他的魂。 先前双方像是打哑谜,中间总像是存了一层隔阂,现在好了,打开天窗说亮话了,他当然是何若龙的,何若龙也彻底属于他了。捧着何若龙的脸,他用沙哑的声音赞美道:“你真迷人。” 何若龙本不是个羞涩的性子,然而听了这一句话,不知怎的,竟然瞬间面红耳赤,会非常的不好意思。 然而小鹿觉得自己赞美得还不够,他是真心实意的认为何若龙好,好得让他恨不能把何若龙供起来顶礼膜拜。 白天已经过得像是在梦里,入夜之后,小鹿更是觉得自己进入了幻境。在上床休息之前,他独自进了卧室,掩人耳目的换上了他那身睡觉的衣服。何若龙在外间洗了一把脸,洗过之后进了卧室,一边关门一边对着他笑:“你怎么还穿这么多?” 小鹿已经把一床薄被平平展展的铺开了,自己穿着一身利利落落的白衣,他跪在床里,心慌气短的低声答道:“我习惯了。” 何若龙没有吹灭油灯,一灯如豆,也不值得一吹。走过来一屁股坐到床边,他开始宽衣解带。脱成了个光膀子之后,他提着裤腰站起身,回头笑问小鹿:“光屁股行不行?” 小鹿几乎是口干舌燥了,压抑着自己那一股无处发泄的暗火,他哑着嗓子答道:“欢迎。” 何若龙得了许可,一弯腰就连内裤带外裤一起退到了脚踝。重新一屁股坐回来,他抬起腿,撕撕扯扯的彻底脱成了精光。 然后转身单膝跪到床上,他凑到小鹿面前轻声说道:“你也脱了吧。” 小鹿直视着何若龙的眼睛,把心一横:“若龙,我身体不好。” 何若龙一怔:“不好?” 小鹿缓缓的说话,像是在活活揭开自己的伤疤:“我下身受过伤,治不好,是个废人。” 他抬起手,开始一粒一粒捻开上衣纽扣:“我只脱上衣,好不好?” 何若龙凑过去和他贴了贴脸:“小鹿,你可怜啊。” 侧过脸在小鹿面颊上亲了一口,何若龙又迎着他的目光说道:“我不勉强你,你按着你的心意来。可如果你留着裤子只是为了遮丑,那就没必要。” 小鹿微微向前探头,闭了眼睛长吸了一口气,随即睁开眼睛,毫无预兆的换了话题:“若龙,我想欺负欺负你。” 何若龙笑了:“就你?行,来吧,我看你怎么欺负我。” 他的话音落下,小鹿骤然抓住上衣前襟用力一扯。未解的纽扣飞溅落地,小鹿脱了上衣向旁一甩,随即起身握住何若龙的肩膀,不由分说的就把他摁在了床上。紧接着抬腿骑上了何若龙的身,小鹿团团的俯下身,从对方的耳根开始向下又嗅又亲。 何若龙万没想到他是要这样“欺负”自己。双手向下掐住了小鹿赤裸纤细的腰,他一跃而起,让小鹿猝不及防的顺势向后一仰,双腿大张的被他压了住。慌乱的抓住小鹿一只手,何若龙将那只手向下一拽:“攥住了。” 然后不等小鹿回应,他低下头,一口噙住了小鹿一侧乳头,狠狠吮出了小鹿一声惊叫。在又痛又痒的撩拨之中,小鹿只感觉自己是单手攥住了一根火热的棒槌。那根棒槌在他手中跳跳胀胀,抵住他的肚皮又杵又碾。忽有一只大手包住了他的手,迫使他满满的握紧了那根棒槌。而那根棒槌在他手中活了似的一挺一挺,滚热的液体随之打上了他的腹部胸膛。下意识的扭头去看了何若龙的脸,他见何若龙拧着眉毛紧闭双眼,红润的嘴唇抿紧了,表情美妙、难以言喻。 双方一起静默了片刻,末了何若龙睁开眼睛倒伏到了一旁,轻轻喘息着去看小鹿。 他先看小鹿的脸,看过了脸,再去看身体。看清了小鹿身上的白浊液体之后,他讪讪的,有些得意又有些愧疚,因为这种极乐,小鹿是享受不到的,自己独享也就罢了,还弄了人家一身。 他想要起身去找点手纸或者毛巾,给小鹿擦一擦。可在他要起未起之时,他忽见小鹿用胳膊肘支起了上半身,随即抬起了沾染着精液的右手。 将右手抬到眼前,他垂下长长的睫毛,盯着手背上那一抹液体,仿佛饶有兴味似的,看得一眼不眨。看过一阵之后,他稍稍低了头,竟然又去特地的嗅了嗅。 他很久没有见过这东西了,在他的印象中,这是脏东西,但不知道是久违了缘故,还是因为它是来自于何若龙,他忽然感觉这东西不那么污秽肮脏了,不但不脏,甚至还有一点诱人,因为是何若龙射出来的,说它是精华,小鹿认为也不为过的。 于是,当着何若龙的面,他张开嘴,微微的伸出了舌尖。 何若龙睁圆了眼睛,屏住呼吸去看小鹿的动作。小鹿牙齿雪白,舌尖鲜红,一点一点的凑近手背,最后终于在那液体之中轻轻的一蘸又一卷。 然后小鹿闭了嘴,仰起头打了个大大的冷战。何若龙的味道刺激了他,从来没有这样强烈的刺激,甚至胜过所有的亲吻和揉搓。手臂起了一层鸡皮疙瘩,他后仰着显出颈部曲线,同时失控似的呻吟了一声。 下一秒,何若龙一声不吭的,对着他又扑了上去。   第七十九章 油灯之内,灯枯油尽,只剩了幽幽的一豆光。午夜时分,房内房外都是黑暗,靠着如豆的一点光,何若龙赤条条的背靠床头而坐,两条长腿大大的分开了,一条伸直了,一条蜷起来。双腿之间,是四脚着地的小鹿。 在黯淡的灯光中,小鹿仰起头正视了上方的何若龙。白布裤子在腰间系得严密,裤带紧紧的束出了一捻细腰。细腰之后,是单薄的布裤包裹了浑圆的屁股。柔软的脊梁骨微凹成了一条线,自后腰向上延伸。后背与肩头都是光滑的,细腻皮肤甚至可以反射灯光。长久的纠缠与欢爱让两个人一起迷乱恍惚了,何若龙伸出手,粗糙的手指蹭过小鹿清晰的锁骨与颈窝,刮起指尖一抹白浊液体。 然后慢慢的将指尖送向小鹿唇间,他看见小鹿张开棱角分明的薄嘴唇,用雪白的牙齿轻轻咬住了自己的手指。下意识的也张开了嘴,在小鹿用舌尖舔舐他的指尖之时,他也随之舔了舔嘴唇。 口中逸出燥热的叹息,他记不得自己在这半夜里究竟泄了多少次,只是一次接一次的感觉自己“还能”。即便到了“不能”的时候,他喘息着去看小鹿,看上一会儿,就又“能”了。 在小鹿这里,他感觉自己极其有力、极其迷人。小鹿比他矮小,比他单薄,但是在小鹿疯狂的亲吻与痴迷的爱抚之中,他感觉自己是被小鹿举起来了,举到天上去了。 手指轻轻摩挲着小鹿的嘴唇,他迷茫而又认真的凝视了对方。小鹿的脸很红,眼睛很黑,峻整的鼻翼偶尔微微翕动,那是他在嗅他——在小鹿这里,他连气味都是可贵的。 另一只手抬起来搭上小鹿的肩膀,他顺着胳膊缓缓的往下摸。最后握住了小鹿的一只手,他将那只手拉起来送到唇边轻轻的吻。小鹿改成了半跪的姿势,将另一只手也伸给了他。细腰柔韧的伸长了,他昂起头,如同献祭。 何若龙捧住了他的双手,低下头一根指头一根指头的亲。今夜他教会了这双手许多的事,这双手已经学会了如何取悦和压榨他。 凌晨时分,两个人并肩躺下了。 油灯已经自行熄灭了,小鹿摸索着握住了何若龙的手,低声问道:“你……感觉……好吗?” 何若龙翻身侧卧,面对了他:“好。” 随即他问小鹿:“我是好了,你呢?” 小鹿转过脸来看他:“我不要那么多,这就够了。” 何若龙沉默了一会儿,又问:“你是多大受的伤?” 小鹿答道:“十八岁。” 何若龙追着问道:“怎么受的伤?” 小鹿迟疑了片刻,末了还是感觉家丑不可外扬,曾经被程世腾觊觎囚禁的往事,也不想再提。 “是意外的事故。”他不由自主的握紧了何若龙的手:“人活一世,那事儿的滋味,我还没尝过。” 何若龙抬手把小鹿往怀里搂了搂:“那……那你还想吗?” 小鹿到了如今,索性实话实说,撒野一般,也别有一番快感:“起初也想,心里想,身体没反应。” 何若龙想象了一番,想不出那是什么感觉:“那你怎么办?” 小鹿笑了一下,仿佛是有一点羞赧:“怎么办?打架。打人打累了,或者被人打得爬不起来了,就不想了。” 何若龙忽然向下伸了手:“让我摸摸你。” 他是好意,哪知小鹿如同受了针刺一般,猛的蜷起双腿翻身一躲:“别碰我!” 他缩成一团背对了何若龙,这回语气稍稍的和缓了一点:“我不喜欢。” 他不喜欢,何若龙也不敢勉强他。凑上去从背后抱住了他,何若龙又向上拉起棉被,严严实实的盖住了两人。 何若龙一觉睡到了日上三竿,朦朦胧胧要清醒时,窗外已然天光大亮。伸手向旁摸了一把,又摸了一把,他骤然睁开了眼睛:“小鹿?” 小鹿没在床上,在地上,已经洗漱完毕,并且穿戴整齐。太阳一出天就热,何若龙睡到半路蹬了被子,如今仰卧在床上,从头到脚一丝不挂,白亮亮的露了个彻底。 腰背笔挺的站在床边,小鹿背过一只手,已经居高临下的对他欣赏了良久。如今见他醒了,小鹿微微的弯下腰,用一根手指抵住他的咽喉慢慢向下滑:“若龙,我的宝贝儿。” 何若龙享受着他的亲昵与撩拨,直到手指滑到胯下,一根也变成两根。两根手指夹住他柔软的性器向上一揪,小鹿微笑着扭头看他:“不知羞。” 何若龙一挺身坐起来,搂了小鹿的腰要把人往床上放:“爪子都掏到我裆里了,你说谁不知羞?” 小鹿挣扎着退远了,不肯和他大动干戈的闹。他想原来自己的欲望还没有死,不但没有死,而且是一直在隐秘的阴燃。只要给它一点点空气,就能爆出冲天的火焰。 可惜实在是力不从心了,否则他对何若龙不会只是亲与摸。也正因为自己是无力的,所以他格外迷恋何若龙的有力。如同一个狂热的生殖崇拜者,他赞叹的审视着对方的裸体,无论是从头看还是从脚看,目光最后总要归于身体中段。越是细看,越是喜欢。 何若龙已经习惯了小鹿的注目礼。爬到床位拿过自己的衣裤,他一边潦草的穿,一边问道:“腿好点儿了没?” 小鹿轻轻的一跺左脚:“刚才又换了一次药,好多了。” 然后他单手插进裤兜里,一路吹着口哨走了出去,显然是心情大好。外间响起了哗哗的倒水声音,随即隔着一道墙,小鹿催促道:“快点儿出来,等你吃饭呢!” 何若龙衣衫不整的出了卧室,见洗脸水和牙刷都预备好了,屋里没别人,可见是小鹿亲手伺候了自己。很领情的对着小鹿一笑,他随即飞快的洗漱了一番,又出门让人找来一把剃刀,仔仔细细的刮了刮脸。 最后对着镜子擦净了脸,他也撅嘴吹了一声口哨。饭桌旁边坐着一只雄孔雀,镜子前面站着的也是一只雄孔雀。都年轻,都极力的想漂亮,互相的爱,也互相的斗。斗,是为了让对方多看自己一眼,斗也是因为爱。 小鹿用胳膊肘支着膝盖,俯下身先是偷偷的笑,笑过之后他拖了长音:“吃——饭——啦!” 何若龙走到饭桌前,和小鹿相对着坐下了。饭是早盛进碗里的,已经和菜一起凉了,好在天热,是个吃凉东西的时节。菜品有荤有素,其中有一盘凉拌野菜,居然很有滋味。何若龙尝过一口之后,立刻给小鹿也夹了一筷子。 小鹿连菜带饭的往嘴里扒了几口,然后问何若龙:“你能在这儿住多久?” 何若龙心算了一番,最后一摇头:“不好说,我现在是和罗美绅僵上了。程主席让我直接把罗美绅打垮,可我哪有那本事?也就是罗美绅打我,我能还手;罗美绅要是打不过我想跑,我也敢追一追。这不追进察哈尔了?” 然后他又问小鹿:“你就留在这地方办工厂了?” 小鹿也是思索着回答:“我倒是想把这家兵工厂办好,我这里的技术人员,原来全是在阎锡山手下干过的,也算是可遇不可求。到底怎么干,我不大懂,但是好像不难,一个月出它上百支枪,应该是没问题。” 何若龙听到这里,便一点头:“不管了,咱俩既然现在到一起了,就先这么过着;等到事情有变化了,咱们再随机应变。活人没有让尿憋死的,大不了我就——” 话没说完,但是小鹿也听明白了——大不了,就造反! 小鹿很重视兵工厂的建设,自从进了这山沟里,就没再出去过。然而今天他破了例,吃过早饭就让人牵马,要带何若龙回一趟东河子县城。 这回张春生被留下来看了家。张春生无话可说,只感觉那何若龙是个妖孽魔障,团座被他魇成这般模样,将来是要吃大亏的。 但他只是个副官,奴才一样的东西,团座那里,没他说话的份。 第八十章 武魁虽然在名义上只是个警卫班的班长,但因为是小鹿身边的人,而且什么差事都能干,所以宛如一位未曾净身的权监,在县城里过得十分威风快活;又因为他如今单独扛了一副招兵的重担,手里开始流动了白花花的现大洋,故而活得更加愉快了。 他住在小鹿的宅子里,后院是小鹿的屋子,他不敢占用,前院则是彻底成了他的天下。小鹿带着何若龙回来时,他正坐在一张大躺椅上,在几个小娘们儿的伺候下吃桃。躺椅摆在了院角一棵大树下,小娘们儿中有给他打扇子的,有给他捶肩膀的,有拿着毛巾随时预备着给他擦手擦嘴的。武魁乐颠了,叼着一只大桃子对小娘们儿们上下其手,两只手忙得简直要不敷分配。忙得正欢,院门外毫无预兆的来了小鹿。 小鹿下马,拎着马鞭进了院子。院外卫兵齐刷刷的打了立正行了礼,声音惊动了院内的武魁。武魁一个翻身就从躺椅上滚下来了,叼着桃子先是面对小鹿愣了一秒钟,随即拿下桃子也一敬礼:“团座好!” 小鹿背着双手横握了马鞭,对着院内情景,他第一眼简直是没看明白。及至第二眼再看,他竖起两道长眉,一双眼睛越睁越大,牙齿咬紧了,咬出了腮帮子上一道清晰的轮廓。武魁看了他的表情,心里有些发慌,知道他这是要发怒了。 下一秒,小鹿大踏步的走过去,先是一脚踢翻了躺椅,随即回身对着武魁甩出一鞭:“我好你妈的好!我让你留下来办正事儿,可你又干了什么?” 小娘们儿们审时度势,不用人吆喝,自己就贴着墙边向外溜了。武魁挨了一鞭子,疼得一咧嘴,同时很意外的发现了何若龙——太意外了,他甚至一时间忘了疼:“哎?何团长?” 何若龙知道武魁官阶虽然不高,但属于小鹿的亲信,与众不同,于是微笑着一点头:“武——” 话没说完,小鹿吼了一嗓子:“不要理他!” 然后绕到武魁面前,小鹿用马鞭又敲了敲他的大脑袋,用低沉的粗喉咙怒道:“立正,晒太阳,惩罚!” 武魁一张油脸变成苦瓜,以着受气包的姿态点了点头,声音又低又软的答道:“是,团座。” 武魁在大太阳下站成了一根垂头丧气的桩子,小鹿则是对着何若龙一挥手,把人一路领进了后院。 县城的房子,又是师长曾经住过的,自然是好,尤其这屋子里总有勤务兵过来收拾,保持得窗明几净。何若龙脱了军装上衣,又挽起了衬衫袖口,一屁股坐在了硬木太师椅上。勤务兵轻手轻脚的送了茶水和桃子进来,桃子是拳头大的硬桃子,先前一直泡在冰凉的井水里。何若龙挑了个绿的正要吃,冷不防小鹿走到了他的面前,伸手将那绿桃子夺过了过去。 然后从裤兜里抽出一条半旧的白手帕,小鹿低下头,仔仔细细的将那桃子狠擦了一通,擦得毛桃子都放了光。何若龙见他对自己是越来越好,不知怎的,喜悦之余,又感觉有些不可思议,也仿佛是却之不恭、受之又有愧。 小鹿把桃子彻底擦干净了,这才递还给了何若龙。何若龙“咔嚓”一口咬下去,随即紧闭了嘴,像憋着笑似的,把桃子向上送到了小鹿嘴边。 小鹿看他一眼,然后俯身张嘴也咬了一口。咬完之后就皱了眉——从来没吃过这么酸的桃子! 何若龙开始嘿嘿的笑,一边笑一边咯吱咯吱的咀嚼。小鹿这才明白他是使坏,但是也不恼,只说:“别吃了,这桃子没法儿吃。” 何若龙很惬意的一摇头:“我乐意吃酸的。” 在小鹿眼中,他这摇头晃脑的动作也很活泼可喜,让他忍不住伸手一挑他的下巴。何若龙顺势抬了头,双目炯炯的注视了他。小鹿冷不防的被他看了一眼,竟有些承受不住,瞬间红了脸。 目光从何若龙的脸上移开,轻捏着对方下巴的手指也缓缓收回来攥成了空心拳头。小鹿忽然放下手转了身,想要从何若龙面前踱开,然而何若龙一把攥住了他的腕子:“哪里逃?” 随即他起了身,用一条胳膊把小鹿搂到了自己身前。扭头又咬了一口酸桃,他一边津津有味的大嚼,一边和小鹿的脑袋贴了贴脸。面颊蹭上短短的头发茬,他不知怎么的,心中忽然涌上一阵酸楚,心中的酸与口中的酸连成了一片,是个让他无端想要落泪的滋味。小鹿背过双手抱了他,两人下意识的贴了个紧。他低头又看了看小鹿的侧影,直感觉这世界上只有他们两个人。只有两个人,所以是男是女都无所谓了,是老是少都无所谓了,是人是兽都无所谓了。 这个时候,小鹿忽然开了口,声音铿锵如金石相击:“若龙。” 这是个要往下说话的语气,但是何若龙没有追问,只安然的“嗯”了一声,似乎是对什么都不疑惑了,你说什么,我听什么;你说什么,是什么。 小鹿听过这一声“嗯”之后,轻轻的吁了一口气。天地清明,万物归位,他也安然了。 小鹿和何若龙吃光了一盘桃子,然后他留何若龙在房内休息,自己溜溜达达的走到前院,去看武魁。 武魁那头脸总像没洗干净一样,油光闪闪,如今在大太阳地下晒了一个多时辰,越发油汪汪的,脸上横肉道道分明,看着正是个典型的凶恶屠夫。凶恶屠夫做可怜状,用单眼皮的眼睛不住去瞟前方的小鹿。而小鹿背着手站在他面前,腰背挺直,脸上没表情,由着武魁瞟。 武魁挤眉弄眼了片刻,终于在小鹿的冷淡与坚硬面前败下阵来。怯生生的最后扫了小鹿一眼,他嗫嚅着开了口:“团座,那个……卑职知错了,往后再也不敢胡闹了。” 小鹿一言不发,一脚踹上了武魁的肚子。武魁猝不及防,当即一屁股坐在了青砖地上。一翻身爬起来重新打了立正,他忍痛没敢吭声。 小鹿从鼻子里呼出两道冷气,然后问道:“招兵招的怎么样了?” 武魁一扬头,以昂扬的姿态答道:“报告团座,已经招满了一个营。” 小鹿听了这话,也不意外。他知道武魁是真能办些事情的,就是太爱玩,而且玩得不上台面,不是个上等坯子。一只手背到身后,他咬牙切齿的抬起另一只手,连连推搡武魁的大脑袋:“你招满了兵,就有功了?” 武魁被险些被他搡成了不倒翁。大嘴一撇恢复了先前的苦瓜脸,他低声下气答道:“武魁不敢,那都是武魁的职责。” 小鹿最后又搡了他一把,薄嘴唇恶狠狠的抿成了直线:“滚吧!傍晚我就亲自过去阅兵,看看你这回都给我招了些什么东西!” 第八十一章 武魁在短短一个多月内,招来了整整齐齐的五百多兵,编成一个营还有富余。这五百多兵的精神面貌虽然也是参差不齐,但是总而言之,还都有个人样,经了教官的训练之后,也能规规矩矩的齐步走和打立正。 小鹿本来意图找碴发火,好好的紧一紧武魁那身骨头。可是傍晚看过了这五百多名新兵之后,他在心中又赞叹了武魁的本领——要说做大事,武魁比张春生强的不是一点半点,别看张春生念过书,而武魁只是个杀猪的。 小鹿站在土垒的阅兵台上,身姿笔直,如同标枪,一眼不眨的盯着下方队伍。武魁跟在他身边,一直察言观色的偷眼瞟他。及至最后一小队兵也趟着满地尘土走过去了,武魁陪着笑容低声问道:“团座,您瞧这批新兵还合格吗?” 小鹿没能如愿的挑出毛病,发火未遂。迟疑着扭头望向武魁,他因为不甘心就这么放了对方,所以下意识的对着武魁一撅嘴,是个意犹未尽的愤懑相。 然后重新转向前方,他决定压下私愤,给武魁一条活路。 “下个月,派人去工厂里运一百五十支机关枪。”他闷声闷气的说道:“这五百人编成一个机关枪营,先归你管。管好了,有奖;管不好,我先突突了你!” 武魁比他大了好几岁,本来心里也是惴惴的,然而刚才一看他对自己撅嘴,就忍不住要暗笑,也不惴惴了,哄小兄弟似的连连点头,点完头反应过来,又一挺身行了个军礼:“是!团座!” 小鹿继续说道:“以后,我们和何团长的关系会密切一点。” 武魁愣了一下——其实早在白天见他和何若龙一起进院子时他就疑惑了,不知道这两个人怎么会又凑到了一起去。 “密切?”他饶有兴趣的发问:“团座,您说的密切……是怎么个密切啊?” 小鹿垂下沉重的长睫毛,做了个沉吟的姿态,仿佛是在措辞:“我们和他们,也许在将来会结成一个联盟。” 武魁还是没听明白,没听明白,但是隐隐约约的猜出了意思:这二位不是小好了,是要大好了! 思及至此,他忍不住又看了小鹿一眼。想象了一下小鹿和何若龙“好”的情景,武魁忽然体会到了张春生的感觉——有点心疼,感觉家里这个小团长是让土匪占去大便宜了。 小鹿没有读心术,对于武魁的思想,也并不关心。出了军营飞身上马,他一路快马加鞭的回了家。前院是闲杂人等的地盘,他不停留,炮弹似的一头冲进了后院。后院清清静静的,天气暖和,却又没到蚊虫猖獗的季节,所以门窗全开着。小鹿一边走,一边东张西望的通过窗户往房内看,不知道何若龙此刻正在何处。正在他一无所获之时,身后的厢房窗户中“呼”的跃出了个人影,正是何若龙。 何若龙自从听见小鹿的脚步声音之后,就靠墙藏到了窗户旁,不为别的,专为了要吓小鹿一跳。小鹿果然一惊,向后转身一瞧,他发现自己和何若龙近在咫尺,简直胸膛都要相贴。不由自主的向上一仰头,他正赶上何若龙向下一低头。呼吸互相扑上了对方的面孔,何若龙随即搂住小鹿,一言不发的就亲了下去。 小鹿张了嘴,噙住了何若龙的舌头,恋恋的不肯放。一只手从何若龙的后腰往上走,一直走到了对方的后脑勺。像怕何若龙跑了似的,他抓挠着对方的短头发,同时心里惊慌,也怕有那愣头青闯进来。 最后,他先扭开脸结束了这个吻。何若龙脸上红红的,一边微笑一边喘息,同时拉着小鹿的手不放。忽然抬头看了看天,他低声笑道:“天黑了。” 小鹿知道他的意思。仰起脑袋也看了看天,他发现自从自己和何若龙捅破了那层窗户纸之后,天地仿佛都随之有了变化,白天亮得透彻,夜晚黑得浓厚,连吃喝嫖赌的武魁都不那么可恨了。 小鹿让人送来了一大桶热水,然后关门闭户,把后院封锁成了个密闭的世界。 他独自占据了一间屋子,心慌意乱的洗漱更衣。他洗过了,何若龙捡他剩下的洗澡水,也周身擦洗了一通。长长的一夜,两个人都是不能善罢甘休的,所以这一洗也像是梳妆打扮,打扮好了,才能粉墨登场。 带着一点凉飕飕的潮湿水意,何若龙袒露出高大白皙的身体,坦然的穿过堂屋进了卧室。卧室内只点了半截红烛照明,烛光摇曳,床上的棉被摞在角落里,正中央跪坐着打了赤膊的小鹿。 窗帘垂了,房门关了。小鹿手扶膝盖,视线黏在了何若龙的身上。目光顺着对方的面孔往下走,走过块垒分明的胸膛腹部,走得小鹿微微张开嘴,发出了一声滚热的叹息。 周身的血流忽然升了温提了速,有红晕从小鹿的面颊扩散到耳根,到颈项,到胸膛。下腹部烧起了一团微弱的暗火,火苗轻轻的向上舔,舔得他周身神经全都通了电,两粒乳头紧缩坚硬,翘成了小而饱满的两粒珠子。缓缓向前俯下身,他以手撑床,四脚着地的爬到了何若龙面前。 何若龙站在床边,不遮不掩,是个毫无保留的姿态。居高临下的望着小鹿,他不言不动,然而下面那根东西颤巍巍的昂扬起来,向上举成了杀气腾腾的一门炮。 小鹿抬眼盯着那门炮,撑这身体的双臂隐隐的有些哆嗦。试探着抬起一只手伸过去,他合拢手指,轻轻的握住了那根粗壮的炮管子。 随即闭上眼睛收紧手指,他探头凑到何若龙的胸腹前,伸出舌尖向上轻轻巧巧的一舔。舔得何若龙猛然打了个冷战,紧接着哀鸣一般呻吟出声:“小鹿……” 小鹿直起身,一手攥着他的命根子,一手搂住了他的腰。滚热的嘴唇贴上他的胸膛,小鹿开始狂乱的亲吻他吮吸他。何若龙先是神情痛苦的忍受着撩拨与抚慰,后来他忽然一把抱住小鹿,毫无预兆的对着小鹿开始了进攻。 这进攻没有方向,没有计划,他只是凭着本能冲突摩擦。火热性器蹭过小鹿光滑的皮肤,留下一道一道湿黏痕迹。这不是一场真正的交媾,但是比真正的交媾更野蛮,更彻底,他甚至感觉自己已经操遍了对方每一寸肌肤。从小鹿的手中拔出来,再捅进小鹿的腋下,热气腾腾的抽过小鹿的脸,他又狠狠一顶小鹿的乳头。 到了最后关头,他忽然停了动作。双手握着小鹿的肩膀,他深深的俯下了身,用嘶哑颤抖的低声说话:“我要射了,你要不要?” 小鹿扭头在他嘴唇上亲了一口:“要。” 这一声“要”,刺激出了何若龙新一波的颤栗。 深吸一口气直起了腰,他抬腿上床,站到了小鹿面前。小鹿也在他面前跪正了,抬起双手握住了他那勃发鼓胀的家伙。这仿佛是一场采阳补阳,他几乎是满怀期待的仰起脸张开了嘴——对于何若龙的一切,他都饥渴,他都爱。 液体打在他的口中脸上,热辣辣的,来势激烈。他连这激烈也爱。 第八十二章 午夜时分,残烛光芒摇曳着自行熄灭了。隔着一层窗帘,依稀可见窗外的星月光芒。一枝低垂着的绿叶横在窗角,风一吹,它一摇。 何若龙盘腿坐在床上,面前是刚刚摊开的被褥。他的头发是潮湿的,胸膛也是潮湿的,因为刚刚用湿毛巾擦拭了头脸身体。傍晚用过的洗澡水留在书房,此刻有哗哗的水响,是小鹿还在那里洗澡。 入定一般的闭了眼睛,何若龙缓缓的呼吸,灵魂和身体分了家,跃跃欲试的要突破天灵盖往上飘。这回真知道什么叫做欲仙欲死了,何若龙在微微的眩晕中吸气呼气,气流轻飘飘的,稍一失神便是腾云驾雾。 这个时候,脚步声音由远及近的响了起来。他睁开眼睛,看到小鹿穿过堂屋,走回来了。 小鹿换了一条白布裤子,腰间依旧束得服帖紧密。裤子柔软宽松,洗薄了的,几乎是半透明,行动之间显出双腿的轮廓。抬起一条腿跪到床上,他俯了身向床里爬。细腰软软的凹下去,他的赤脚在月光之中一闪而过,脚踝皮肤在一瞬间闪出了细腻的光泽。一起反光的,是他白瓷一样的肩胛。 忽然停了动作抬起头,他对着何若龙微微一笑,睫毛是停在暗处的蝴蝶翅膀,含义无限的轻轻一扇。何若龙定定的望着他,望得发痴,心想这哪里是人?这是个鬼魅啊!这是个妖精啊! 情不自禁的恍惚了一下,他向小鹿伸出了一只手。 手是洁净的大手,温暖干燥,然而小鹿并没有回应,而是绕着他爬,一直爬到了他的身后。 扶着他的肩膀跪坐起来,小鹿用胸膛贴了他的后背。然后一条手臂环了他的脖子,一条手臂伸向下方,他再一次握住了对方的器官。 扭过脸嗅了嗅对方的鬓角,他随即将嘴唇印上了何若龙的耳根。冰凉的舌尖缓缓向下舔到颈侧,他“咝”的吸了一口气,仿佛对方是冰是雪,会在自己的舌下融化。 何若龙轻声说道:“我要死了,快活死的。” 小鹿弯了腰,把下巴搭上了他的肩膀:“可惜我是个废人,不能和你真正的交合。” 何若龙背过一只手,去摸索身后的小鹿:“能。” 他的大巴掌包住了小鹿一侧的屁股蛋,隔着薄薄一层裤子,试试探探的抚摸揉搓。小鹿也背过了手,准确无误的攥住了他的腕子。 “不能。”小鹿歪了脑袋,对着何若龙的耳朵说话,声音很低,然而斩钉截铁:“我不喜欢。” 何若龙的大手明显是犹豫了一下,随即顺着小鹿的意思抬了起来。 然后合身向后转向了小鹿,他把小鹿拉扯到了自己怀里,抱孩子似的拦腰横抱:“夫妻也不会像我们这样亲。” 小鹿不喜欢这个比喻,因为怀疑何若龙是把自己当成了他的妻,不过何若龙说这话时满怀着柔情蜜意,所以他怜爱着对方,不忍心反驳。 “睡吧。”他举手去摸对方的头发:“该睡了。” 何若龙把小鹿抱到了床里放下,然后自己也拉过被子躺下了。一床薄被盖了两个人,被子小,一个人盖正合适,两个人盖就局促了些,首尾不能兼顾。于是何若龙侧身拥抱了小鹿,两人抱得成了一个人,被子就够盖了。 凌晨时分,何若龙又做噩梦了。 小鹿比他更警醒,他刚在梦里发出第一声呻吟,小鹿就用力推醒了他。他睁开眼睛,额头上渗出了一层薄薄的汗。借着清冷黯淡的晨光,他怔怔的抬头看了小鹿一会儿,然后像如梦初醒一般,乖乖的又躺了回去。 被子被两个人蹬到了床尾,小鹿的一条裤腿卷了上去,露出了结着血痂的左小腿。用带着粗糙血痂的小腿肚子蹭了蹭何若龙的腿,他在朦朦胧胧的晨光中坐起身,欣赏何若龙的裸体。 何若龙知道他是爱自己的,所以坦然的不怕看。而小鹿欣赏片刻过后,忽然抬手拍上了何若龙的屁股。在小鹿眼中,这屁股大而结实,如同一尊西洋风格的石雕,骨头是骨头肉是肉,非常美。 何若龙半闭着眼睛,还是满不在乎,由着小鹿研究自己。直到三分钟后,他猛的伸直双腿一抬头,要笑不笑的呵斥道:“别乱摸,脏!” 小鹿也是笑:“不脏,半夜洗过了。” 何若龙一跃而起把他扑到了身下:“那也让我摸摸你!” 他一边说,一边把手伸向了小鹿的下身。小鹿仿佛是很擅长近身格斗,一个翻身竟是重新占据了上风。将何若龙的两只手腕摁到床上,他也随之骑上了何若龙的胸腹。望着下方的俘虏,他气喘吁吁的笑道:“若龙,听话。我只是看一看。” 何若龙红了脸,同时压低了声音,又是笑又是窘:“一个屁股,有什么好看的?” 小鹿狠狠的压制着他:“我就是想看,你让不让?” 何若龙对着他眨巴眨巴眼睛,小鹿也对着他眨巴眨巴眼睛。不等他再做回答,小鹿抬腿松手放开了他,随即很执着的,又把手拍上了他的屁股。 何若龙无可奈何的翻身趴在床上,决定遂了他的心愿。 一根手指滑进他的股沟,在紧闭的入口处轻轻的捅了捅,捅得很有分寸,并没有弄疼了他。他有点痒,忍着不笑,同时感觉那根手指在入口周围又好奇的按了按。按过之后,便离开了。 小鹿收回了手指,本来心愿得偿,应该是心满意足的。然而事实上,他心既不满、意也不足。因为欲壑难填,对于何若龙的心与身,他是越来越贪。 何若龙回头,把他拉扯到了身边:“看够了没有?趁着天还没亮,咱俩再躺一会儿。” 小鹿侧身面对了何若龙,心中又有失落又有兴奋,何若龙想和他安安稳稳的再亲昵一番,哪知他躺了没有三五分钟就又起了来:“若龙,我躺不住。” 何若龙长条条的摊在床上,在越来越亮的天光中晾他那一身白肉:“这就不睡了?太早了吧?” 他这边话音落下,那边小鹿已经溜下了床。何若龙见状,也要起身,然而小鹿一转身把他又摁回了床上:“你躺你的,今天早上我伺候你。” 小鹿穿了衣服,也不惊动勤务兵,自己出门去后方厨房找水。今天又是个好天气,晨风吹着他的脑袋,吹出了他满心的清凉。婉转尖锐的吹了一声口哨,他对着院内树上的野鸟打了招呼。 然后他哼着歌洗洗涮涮,照例把自己收拾得干净利落。何若龙躺在卧室里,仰面朝天的扯嗓子喊:“鹿团长,别唱了,在下实在是受不了了!” 堂屋中的小鹿手上缠了毛巾,对自己是大擦特擦:“不好听?” 这话说完,堂屋中安静了片刻,紧接着书房里有了音乐声响,是小鹿开了留声机。 他哼的是演歌,留声机里放的也是演歌。一张片子转完,何若龙蹬着裤子,一路蹦跳进了堂屋:“别放了别放了,你可饶了我吧!” 留声机停了,片子也被小鹿收起来了。何若龙在堂屋里洗脸刷牙。一把毛巾擦净了面孔,他跑进书房搂住小鹿,用硬胡子茬去蹭对方的脸。小鹿猝不及防,被他蹭出了一声惊叫;他则是很得意。他跑过来讨人嫌,要的就是这一声叫! 等何若龙把脸刮干净了,小鹿和他坐在饭桌旁,吃了一顿很饱的早饭。何若龙知道这个小鹿不是能够随便招惹的,自己既然敢找上他的门,那就得做好为了他挨揍的准备。他那一团土匪兵远在百里之外,全是胆大包天的货色,和罗美绅的队伍交过几次火之后,因为没输,所以越发嚣张,驻扎在哪里都是碍人眼的。 因此他得马上回去一趟,紧一紧那帮恶棍的骨头。那帮打不死的贼骨头是他手中唯一的资本,这点臭名昭著的资本够他去向省主席要饷要枪,也够他疯狂的恋爱一场。 小鹿明白何若龙的用意,故而绝不阻拦。等何若龙走了,他也启程回了兵工厂。 兵工厂中已经制造出了第一批成品,照理来讲,这样大的成绩,足以让他向程廷礼发去电报表功报喜。但是小鹿压住情绪,一声没吭。 成品经过了反复的试射,全部合格,被他用来装备了武魁的新兵。 第八十三章 小鹿在兵工厂里驻留了几日,渐渐发现这机关枪生产起来,也并不是很难。同样的枪也分三六九等,工厂里出来的产品,质量自然是好一些;但是如果不甚追求质量的话,那么凭着两只手,在作坊里也能制造出马马虎虎的仿制品。 在发现了这一点之后,小鹿从城里又调来了一个营的兵。这个营的营长姓冷名如冰,先前小鹿当营长的时候,冷营长便是他手下的冷连长。冷如冰营长虽然名字严寒,其实本人热情似火,尤其是嘴碎,屁大点事都能被他演绎成长篇评书。小鹿在暗地里有点烦他,但是念在他和武魁一样,都有办事的真本领,故而在自己高升的同时,也携带着他一起高升了。 冷营长奉了小鹿的命令,另开了一片土地建造房屋,又挑选了心灵手巧的小兵进入兵工厂学习了一番。如此过了没几天,冷营长的兵工厂就也开了工。 此兵工厂内除了几座旧机床之外,堪称是要什么没什么,完全就是个作坊。充当工人的小兵在里面吭哧吭哧的从早干到晚,竟也能够成批的生产出机关枪来。只是这机关枪的精度很差,一扣扳机,能把子弹打出天女散花的效果,然而天女散花的子弹也是子弹,也能杀人。这样的机关枪被一批一批的运进地下仓库,留着到底是用是卖,小鹿还没想好,总之他现在起了自立山头的心,程廷礼一旦对他翻了脸,他有了资本,也不至于两手空空、坐以待毙。 罗美绅也是自立山头的,甚至大部分时间他连个山头都没有,只能是在中原地带四处的流窜。罗美绅能够贩鸦片养一个师,小鹿想自己没有鸦片生意可做,那么靠着卖军火也能赚几个钱。有了枪有了钱,不怕留不住兵。 小鹿在山沟里住了半个月,这半个月过的是快是慢,他说不准。白天在工厂和作坊之间两头跑时,他感觉手表指针转得飞快,快得要让张春生端了饭菜,追着他让他吃。 可是到了夜里,他孤零零的躺在床上,听外面的夏虫单调鸣叫,又觉得这夜被一声声虫鸣扯得很长。这个时候,他就半睡半醒的去想何若龙。他想何若龙不在自己身边,自己可以彻底的清心寡欲、一点那方面的念头都不起;可是一闻着何若龙的味儿,自己就不是自己了。 心里想着何若龙,他同时下意识的放大了自己的残缺。其实看着何若龙能快活,他心里就已经很满足;但人心总是贪婪的,而他对何若龙的身与心又一直是满怀好奇。 有时候,他感觉自己真是爱极了何若龙,甚至想让何若龙疼一下。疼爱疼爱,疼和爱,其实分不开。 半个月后,驻守在兵工厂里的电报班收到了东河子县城发出来的电报。电报是武魁让人发过来的,说是何若龙团长又来了,在城里等着要见鹿团长。鹿团长一见电报,当场像疯了似的,抓过一匹马骑上就要走,结果那匹马的鞍子有毛病,鹿团长没走出多远就又回了来,说是鞍子硌屁股,让张副官去牵他常骑的那匹黑马。 张副官把膘肥体壮的黑马牵了来,鹿团长飞身上马,带着一队卫兵又跑了。 小鹿一口气策马飞驰了几十里,进县城之后顾不得其它,直接回了家。家门口缭绕着浓烈的血腥气,门外站岗的卫兵则是笑眯眯的一脸馋相。对着团长一打立正一敬礼,他们扛着两张笑脸齐声说道:“团座好!” 小鹿下了马,把马缰绳往身边小兵手中一扔,同时看卫兵的表情不对劲:“你们在笑什么?” 卫兵之一咽了口唾沫,然后勉强严肃了身心,正色答道:“报告团座,何团长上午到了,带了一群羊。武营长中午在院后头杀了三头肥的,说是晚上吃烤羊肉。” 小鹿听了“武营长”三个字,先是愣了愣,随即反应过来——他把那个机关枪营给武魁了。武魁现在是身兼二职,既给他管警卫班,又给他带新兵营。营长听着自然是比班长气派得多,所以“武班长”三个字尚未叫开,就被武营长彻底取代了。 然后他不再多问,一头冲进了院子,因为“何团长上午到了”。 在后院正房门口,小鹿迎头遇见了何若龙。 何若龙赶了长路过来,正在他的卧室里休息,听闻院子里起了脚步声音,他起身通过玻璃窗向外一瞧,随即就心花怒放的迎到了门口。两个人含笑相视,紧接着何若龙俯身一搂小鹿的腰,拔萝卜似的抱起他做了个向后转,一转转进了堂屋里。 这回两人站稳当了,何若龙低头又看了看小鹿。半个月不见,小鹿晒黑了。先前他看小鹿是个细皮嫩肉的小白脸,现在一黑,和先前的美法竟是大不相同。 小鹿的头发短得只剩了一层,皮肤也黑,斜纹布军装则是被洗熨得褪了色泛了白,从头到脚没有丝毫华丽的修饰,可依然是美。上下两排长睫毛放射式的翻翘开来,他浓秀的两道长眉几乎是斜插进了鬓角中。笔直的鼻梁上渗出一层细密的汗珠,他微微张开了两片棱角分明的薄嘴唇,轻轻的喘息。 抬手搭上小鹿的脑袋,何若龙痴迷的抚摸了他光滑细腻的黑皮肤,不知怎的,感觉他像是上了妆,而且是浓妆。旧军装是伪装,浓妆才是真相。 小鹿的睫毛一颤,显然是被他的手指触碰出了反应。而何若龙随即低头吻住了他的嘴——刚见面,不好大动干戈,可又馋他馋得要命,那就只能是亲嘴。起初亲得慌,他把小鹿箍在怀里叼在嘴里,简直不知道怎么使劲才好;亲着亲着慢慢从容了,两个人四只脚进了卧室,他在床边坐下来,让小鹿跨坐到自己腿上。 两个人面对面的坐舒服了,这回开始斯斯文文的亲。一边亲,何若龙一边用手指轻轻搓捻小鹿的耳根耳垂。那是小鹿的痒痒肉,碰得狠了会让他发笑,碰得轻了能让他发情。何若龙可怜他尝不到做人的那一样乐趣,所以格外想要补偿他。 在他的调理和撩拨下,小鹿果然如同眩晕了一般,软绵绵的垂头枕上了他的肩膀。 何若龙放下手,将他重新抱了个满怀:“哎,半个月没见了。” 小鹿略略清醒了一点,抬起头将下巴抵上了何若龙的肩膀:“罗美绅那边有动静吗?” 何若龙笑了一下:“我和他现在是个互相观望的状态,他不动,我也不动。本来还想拼着性命再打一仗,打赢了,好去程主席那里邀功请赏。可现在我把程主席他干儿子拐跑了,他不杀我就是好样的,我这条命啊,还是自己先留着吧!” 紧接着他一颠大腿,低声又问:“饿不饿?” 小鹿答道:“饿。” 何若龙一下一下摸着他的后背:“叫我一声哥哥,我就去给你烤羊肉吃!” 小鹿坐直了身体,疑惑的去看何若龙。而何若龙笑着抬手一捏他的鼻尖:“黑小子,叫啊!” 小鹿吸了一口气,张了张嘴,忽然感觉非常的不好意思,这两个字是万万说不出口。犹犹豫豫的望着何若龙,他起身想走,可何若龙用双手掐住了他的腰,脸上似笑非笑的不肯放他。 小鹿又吸了一口气,又张了张嘴,末了还是感觉这称呼肉麻兮兮,不是在光天化日之下能叫的。对着何若龙摇了摇头,他微笑着扭开了脸,随即却又斜了目光对着何若龙一扇睫毛:“不。” 何若龙望着他笑,心中只觉不可思议,因为他先前看小鹿只是好,只是亲;如今真的好上亲上了,不知道是不是情人眼里出西施的缘故,他却又时常感觉小鹿这人美得不甚真实,比如方才那睫毛一扇,又比如夜里他赤身前来、如鬼似魅。 何若龙不再逼迫小鹿了,他急于出去烤羊肉,喂出小鹿满脸满嘴的油。一个狼吞虎咽的小鹿会让他更安心,满嘴流油满头大汗的小鹿,想必就没有凭空消失的可能了。 第八十四章 傍晚时分,鹿宅的前院后院一起热闹起来。铁架子上摆着大块的新鲜羊肉,羊肉还在向下滴答着血水。武魁弄来了两套烤肉用的炉子架子,前院一套后院一套,他带着副官小兵们在前院开荤,吃得乌烟瘴气;后院略微肃静一些,因为只有何若龙和小鹿。 天气热,到了傍晚也不凉快,再加上地上这一炉子火,越发熏烤得连蚊虫都不敢近身。何若龙换了短裤打了赤膊,汗流浃背的蹲在炉子旁翻烤羊肉。羊肉切成小块,穿在长铁签子上,被火苗燎得滋滋冒油。小鹿也做了长裤衬衫的打扮,衬衫袖口难得的挽了上去,露出了一双黑手和半截白皙的小臂。坐在一张矮矮的小炕桌旁,他问何若龙:“你喝什么酒?” 何若龙忙得头都不抬:“烧酒。” 酒有两种,一种是烧酒,另一种是本地产的果酒。烧酒劲儿大,果酒则是软绵绵的甜美。小鹿没有喝酒的嗜好,但酒和肉似乎是一对天生的搭子,干巴巴的只吃肉似乎也不大对劲。倒了一碗烧酒,又倒了一碗果酒,他端起果酒抿了一口,随即扭头说道:“这酒好喝。” 何若龙手上忙着,只对着小鹿的方向一欠身一探头:“来一口。” 小鹿本来是想把碗端到他的嘴边,可在端碗之时,他一转念,却是低头自己喝进一口,然后把脸凑到何若龙面前,嘴对嘴的把那一口酒渡到了对方口中。 何若龙笑了,在接受这一口酒的同时,顺势一咂小鹿的嘴唇。 然后他笑道:“这也叫酒?这不糖水吗?” 小鹿继续一口一口的喝酒:“好喝,像果子露。” 何若龙将一块滚烫的羊肉填进了他嘴里:“尝尝,淡不淡?” 小鹿边嚼边摇头,满嘴都是肉,竟然调动不出舌头作答。何若龙见状,自己也尝了一块,同时伸出脏兮兮的油手,端起酒碗喝了一口烧酒。 烤肉这种东西,似乎总是第一块最难熟,非得让人垂涎三尺的久等。等到肚子里已经有些肉垫底了,人也不着急了,那羊肉通灵一般,反倒开始接二连三的变颜色,一眼望过去,哪一块都能吃了。 小鹿羊肉吃得有限,果酒却是喝了不少。起初他当那是甜饮料,咕咚咕咚由着性子灌;及至过了半个多时辰,他发现不对劲,原来这果酒真是酒,酒劲缓缓的发作出来了。 他没晕没吐,单是高兴,高兴得坐不稳站不住,抓心挠肝的想要叫想要笑。将最后一碗底的果酒倒进嘴里,他面红耳赤的转向何若龙,眼巴巴的说道:“若龙,我跳舞给你看。” 何若龙万没想到他还会跳舞,当即来了兴致,在小板凳上坐直了腰背:“好,跳个什么舞?” 小鹿站起身,也没顾得上回答,自顾自的就跑进了房内。不出片刻的工夫,门窗大开的书房中传出了颤悠悠的日本能乐调子,而小鹿攥着一把折扇,一步就从上房堂屋中跳了出来。 在何若龙面前扎了个马步,小鹿自我陶醉的开始舞蹈。何若龙饶有兴味的抬了头,看他半天不动,正是疑惑,不料他双臂微抬,一手攥着折扇,一手攥了个空心拳头,忽然直挺挺的转了个身。并拢双腿半蹲着向前走了几步,他又停了,停得纹丝不动,如同木雕泥塑。 何若龙看到这里,哭笑不得:“这是哪一国的舞?东洋跳大神?” 留声机的大喇叭里放出的调子越发婉转哽咽了,仿佛老头子哭得一噎一噎。小鹿没理会何若龙,半蹲着向后一转身,像个上半身受了定身法的贼,蹑手蹑脚的又走了回来。手中折扇猛的一颤,他半闭着眼睛,又不动了。 何若龙也是半醉了,端着酒碗笑得浑身乱颤。小鹿不管他的笑,只是自顾自的跳,仿佛又变成了个小孩子,胸无城府,略有了一点本事就藏不住,很执着的要向外人现一现。及至一张片子转到了头,小鹿握着折扇跑回书房,很利落的换了一张新片子。 这回音乐曲风一变,成了昂扬激越的进行曲。和先前相比,小鹿的舞蹈也换成另一个极端——他站在院子里,开始疯狂的转圆圈,一边转一边拍手踢腿,无须鼓掌喝彩,他自己就转出了满院子兴高采烈的好空气。 何若龙忍不住站起了身,跃跃欲试的要往他身边凑。先前他总认为小鹿是个闷头闷脑的沉默青年,一身刻板的军人做派,如同当了几辈子大兵;没想到小鹿其实爱唱爱跳,竟然是个活泼的人。 然后他想起自己其实也比小鹿大不了几岁,自己也是个年轻人。借酒盖脸撒了疯,他效仿着小鹿也蹦了蹦。他是沉重的大个子,笨拙的一蹦,蹦得天摇地动。醉醺醺的小鹿见状,拉起他就往房内跑。踉踉跄跄的进了书房,小鹿又换了一张唱片。 华尔兹的曲调从大喇叭里流淌而出,小鹿拉扯了何若龙,在音乐声中让他跟着自己的步伐走。何若龙先是笨手笨脚,然而前进后退了几步之后,就恍然大悟一般的跟上了趟。 跳着跳着,他开始哈哈的傻笑,觉得自己这行为又幼稚又滑稽。一辈子没有手舞足蹈过,今天跟着小鹿跳起了西洋舞,尽管没有观众,他也隐隐的有些窘迫。窘迫,同时又有一点刺激,因为自己出了格——和小鹿在一起,他是一次又一次的出格,狗胆包天的事情,也是一件接一件的干。本来还打算攀着程廷礼平步青云,现在也不攀了。 高枝不攀了,但青云还是要的。何若龙心里有数,即便是醉着的,心里也有数。搂着小鹿在书房中团团的又转了几个圈子,为了证明自己将会青云与美人兼得,他忽然拦腰抱起小鹿,大踏步的穿过堂屋走进了卧室。 他带着小鹿上了床。小鹿的裤腰紧,他的裤腰却是松。解开裤子向下一退,他把小鹿的手拽到了自己腿间。小鹿舞刀弄棒,一双手指掌清秀,掌心却不柔嫩。微糙的双手托住了何若龙那一套家伙,像对待宝贝一样,小鹿细细致致的揉搓撩拨他,直到他发出颤抖的叹息,勃发性器随着他一起颤抖,一滴一滴的吐出透明汁液。 “我想……”他喘着粗气喃喃说话:“我想要你……” 一边说,他一边向下伸手,用巴掌包住了小鹿的一侧屁股蛋。可是未等他结结实实的摸清楚,小鹿已经强行格开了他的手臂:“不行,我不喜欢。” 小鹿不给,何若龙也就不能强要。于是那只受了挫的手向上走,蛇一般的钻进了小鹿的衬衫中。拇指碾过小鹿的乳头,他碾出了小鹿的一哆嗦。 后院热闹一会儿清静一会儿,前院的武魁拿着新到的一封电报,就不知道该不该现在送过去。电报来自张家口,也不是密电,译好之后不过两三句话,说是近日会有省兵工处的专员前来,专门视察东河子兵工厂的生产情况——兵工厂不是私人的买卖,生产出来的军火,是要被记录在册,由后勤部门统一调配的。 武魁虽然貌似屠夫,其实心眼不比张春生少,很有眼色。他想自家团座和何团长的关系显然是不一般,这二位在后院要是真的只是吃喝,倒也罢了;万一除了吃喝又干了别的,那自己冒冒失失的闯进去,岂不是明明白白的找打吗? 专员是“近日”来,又不是今日来,不差一天半宿的工夫。武魁思及至此,就把电报往自己屋里一放,拎着烧酒瓶子回到院里又喝上了。 第八十五章 武魁带着他的喽啰们连吃带喝,一个个都是又醉又饱。如此闹到了午夜时分,因为后院也没有差使派出来,于是这帮个人各找床铺,倒头便睡,一觉睡到了日上三竿。日上三竿也还不醒,武魁算是个勤谨的了,第一个睁开眼睛起了床,就听屋里屋外的呼噜声此起彼伏,自己简直像是掉进了猪圈里。 武魁杀了好些年猪,杀得见了猪就烦。打着哈欠出了房门,他本来是想招呼人去厨房给自己端水过来洗漱,然而在要出门未出门之时,他眼睛一斜,忽然看到了桌上那封译好的电报。拿起装着电文的小纸口袋掂了掂,他决定还是先把自己收拾干净了再说。否则第一,团座那边没动静,兴许两个人还在好睡;第二,自己满身都是酒肉臭气,以着这个形象去见团座,恐怕电报没给出去,先把团座熏了个倒仰。 思及至此,武魁一嗓子吼来一名小勤务兵,而在小勤务兵前往厨房取水之时,他自己抬手摸了摸新剃的秃脑袋,龇牙咧嘴的又打了个大哈欠。 武魁嚓嚓的刷牙,哗哗的洗脸,一条毛巾缠在手上,浑身上下一起擦。正在他感觉清凉惬意之时,半开半合的大门外忽然有了动静。在门口卫兵的立正敬礼声中,韩营长气喘吁吁的一头撞了进来:“小武,团座呢?来人了!省里来人了!” 武魁瞪着眼睛看他:“来人了?谁啊?” 韩营长扶着大门站稳当了:“谁?兵工处的专员呗!” 武魁听闻此言,简直莫名其妙:“电报上不是说‘近日来’吗?怎么昨天下午发电报,今天早上就到了?” 韩营长也不知道是怎么过来的,呼呼的只是喘:“甭管他在电报上是怎么说的,反正那帮人现在已经进县城了。这怎么办?咱们这边儿连个去接的人都没有。团座呢?这得让团座露面啊!” 武魁张了张嘴,这回没来得及再多想,扯起大嗓门开始边走边喊:“团座!团座啊!省里来人检查咱们兵工厂啦!您快点儿起来去接客吧!” 此言一出,韩营长登时偷着笑了;而后院先前一直宁静,此刻武魁的话音一落,小鹿的粗喉咙却是紧跟着响了起来:“屁话!给我闭嘴!” 小鹿不知道省里怎么会忽然来人检查自己的兵工厂,但是兵来将挡、水来土掩,自己也不能不去接待一番。何若龙喜欢睡懒觉,还赤条条的趴在床上迷糊着,他不让何若龙起身,自己出门进了堂屋,让勤务兵立刻送水进来。飞快的洗漱更衣完毕了,他连口茶都顾不上喝,大踏步的要往外走,边走边又咆哮着喊武魁。可没等他咆哮到前院,院门外忽然又起了一阵骚动。武魁一手扶着腰间的武装带,一手按着大脑袋上的军帽,迎头跑到小鹿跟前说道:“团座,来了,他们直接把车开到咱们家门口了!” 小鹿没理武魁,自顾自的继续往前走。前院扔着满地的铁签子羊骨头,酒坛子酒瓶子也是东一只西一只。县城里有专门的一处院落充当团部,不管来者是谁,小鹿都决定把他们堵在门口,直接引到团部去。 然而他刚一走出大门,就对着面前情景愣住了。 前方停了三辆灰头土脸的汽车,汽车中的人大概是熬不住热,全都下了车吹凉风。其中有三个人气势不凡,一人是军装打扮,一人穿着一身黑色拷绸裤褂,另有一人穿着一身简便的白西装,竟然就是程世腾! 这一帮人本来就已经出现得够让小鹿意外了,混在其中的程世腾更是惊得小鹿倒吸了一口凉气,本来他还带着一点宿醉,然而直勾勾的望着程世腾,他自动的醒了酒。 程世腾单手拿着一顶遮阳帽,犹犹豫豫的对着他笑了一下,因为先前见面就是打,所以他笑得没底气,不知道这回两人会相处个什么结果:“小鹿,好几个月没见了。” 小鹿笔挺的堵在门口,身体没动,只将大眼睛左右转了一圈。武魁在后方,捂着嘴小声耳语道:“团座,咱们是把人往哪儿招待啊?” 小鹿没有回答,径直的转向了那位军装人士。眼看对方军阶比自己高出许多,他思索着开了口:“请问您是……” 军装人士挺客气,说话之前还先回头对着程世腾笑了笑,然后才答道:“鹿团长,敝姓吴,是兵工处的专员,这一趟奉了程主席他老人家的命令,专程要来瞧瞧你的新厂。程主席说,鹿团长虽然是个年轻孩子,但是做事一贯谨慎认真,让你去办工厂,一定有成绩。” 小鹿听到这里,明白了。原来这位军阶不低的专员,加上旁边那个身份不明的黑衣人,在程世腾面前全不过是奴才一般的人物。这二位来到东河子,也许的确只是为了视察兵工厂,但程世腾显然是另有目的——程世腾从来不管后勤事务,这兵工厂的好坏,根本和他一分钱的关系都没有。 他愿意尊重自己的上峰,但是不肯把程世腾的奴才往眼里放。所以对着面前这两位高贵来客,他一时竟是哑然。而程世腾得了机会,又开口笑道:“小鹿,我们进去坐坐?” 此言一出,吴专员立刻附和:“大少爷在汽车里颠了大半夜,真是遭了罪了。” 小鹿不想放他们进院,但是堵在门口一味的扮门神也不像话。正当此时,武魁在他耳边又悄声开了口:“团座,前院的厢房收拾出来了,能招待人。” 小鹿没看程世腾,直接侧身向着大门内一伸手:“吴专员,您请进。” 程世腾等人进门之时,前院的小勤务兵们还在慌里慌张的打扫院子。武魁挑了个已经洗过手脸的干净副官,让他进入厢房端茶倒水。吴专员跑到茅房里撒了一泡尿,然后回到厢房端起茶杯,一边喝茶一边对着小鹿谈笑风生。原来他在上个月跑遍全省,已经视察过了大部分的新兵工厂。各家工厂的情况,堪称是参差不齐。好一点的,已经开始大批生产;差一点的,则是还没造出合格枪支。 小鹿听到这里,来了兴致,并且起了争强好胜的心,很想知道那好的能有多好。吴专员说高了兴,让一身黑衣的老王拿出记事本子来。老王不知道是干什么的,看着白白胖胖,也很有派。他将一本笔记翻开来递给吴专员,吴专员就对着本子上的数目说道:“你看看,第一兵工厂,一个月就能生产出伯格曼机关枪五百支——”他对着小鹿张开了一只巴掌,睁大眼睛说道:“五百支,很多呀!” 小鹿连连点头,同时心中窃喜,因为第一兵工厂是大厂,一个月也不过出产五百支机关枪;而自己那个小兵工厂,一个月也能生产出一百支以上,况且除了兵工厂之外,自己还开辟了一处私人的大作坊,冷营长带着人在作坊里忙一个月,也能拼拼凑凑的弄出几十支枪。 小鹿很得意,一得意,就忘了留意程世腾的行踪。程世腾刚才也跟着吴专员出门撒尿去了,可现在吴专员回来了,程世腾却是没回来。 第八十六章 程世腾溜溜达达的往后院走,想要看看小鹿这住处到底是个什么环境。前院的勤务兵们还在副官们的指挥下扫院子,扫得满院子乌烟瘴气。正好,乌烟瘴气成了他的隐身符,在武魁压抑着的呵斥指挥声中,程世腾掩人耳目的往后走——他也不知道小鹿这宅子有多大,只能是一进院子一进院子的往深处逛。 前院又脏又乱,相比之下,程世腾面前的后院就清净成了一座小花园,虽然院子一角也摆着个小小的烤肉炉子,地上也有脏兮兮的羊骨头,但是除此之外,也有花有草,有鸟鸣有清风。鸟站在树上叫,程世腾抬头看了看,不知道鸟是什么鸟,也不知道树是什么树,只在一瞬间看到绿叶尖端有露珠滴落,大太阳下,露珠落得光芒璀璨。 程世腾感到了满意,认为这样的环境还算配得上小鹿——当然也还是不够好,远远的不够好,然而没办法,这里不是北平天津,小鹿视他如仇,他又不好厚着脸皮凑过来,硬给小鹿建造一座小洋楼。 然后,他意态悠然的迈步向前,踩着青石台阶,进了正房的门。 正房房门半开半掩,进门之后没遮没掩,迎面就是方方正正的一间堂屋。堂屋布置成了个古老样式,没有沙发,只有硬木太师椅。两把太师椅之间的桌子上摆着茶壶茶杯,茶杯里留着半杯残茶。 轻轻走到桌前站住了,程世腾伸手想要去端那半杯残茶,可在手指将要碰到茶杯之时,他忽然发现搭在太师椅上的军装尺寸不对——太大了,小鹿哪穿得了这么大的衣服? 正当此时,卧室里响起了一声小呼噜。 程世腾登时变了脸色,慢慢的收回了手,他不声张,蹑手蹑脚的往卧室门前走。卧室的房门没有关严,留着一道缝隙。程世腾通过那道缝隙向内看,可以看得清清楚楚。 床上的人背对房门侧卧着,于是他看到了一面白亮亮的宽脊背。薄被胡乱缠在腰间,程世腾看他上面打着赤膊,下面也是齐根露出两条长腿,显然是个光屁股的模样。一脑袋短头发胡乱翘着,他真是睡的太踏实太自在了,把个枕头都滚成了大口袋。 程世腾依然是没言语,他轻轻的推开房门迈了步,一步一步的走到了床边。这回低下头再瞧,他看见了何若龙的脸。 不只是脸,还有脖子、肩膀、手臂。肩膀上面印着个浅淡的牙印,牙印圆而整齐,是一口好牙留下来的。大少爷盯着牙印,脑子里轰轰的响——小鹿的牙口,他还认不出来吗? 认清之后,他还是没言语,只把一只手背过去,撩了西装上衣往后腰摸。 他是要摸枪,他有他的配枪,一把比利时来的花口撸子,表面镀了一层金,与其说是武器,不如说是工艺品。然而必要的时候,上了子弹也能杀人。 可惜得很,他今天没带枪,右手在后腰摸了个空。与此同时,床上的何若龙毫无预兆的一哆嗦,随即睁开眼睛望向了上方——一瞬间过后,他猛的向后回了头:“谁?” 程世腾向后退了一步,神情平静:“何团长。” 何若龙直勾勾的瞪着他,直过了一分多钟,才像回魂似的开了口:“大少爷?” 程世腾望着何若龙的裸体,不知怎的,忽然作呕要吐。神情从平静转成了痛苦,他勉强控制着自己不要方寸大乱:“何团长怎么会在这里?” 何若龙看着程世腾,仿佛出于本能一般,他心中存了嫉妒。他知道照理来讲,自己此刻应该张皇失措的跳下床去,支支吾吾的找些借口做一番解释,然后落花流水的鼠窜而走——一个土匪出身的半吊子团长,见了省主席的公子,不这么干,还想怎样? 但是强自定下心神,何若龙一掀被子坐起身,大喇喇的面对了程世腾,命根子半软半硬的搭在大腿根上,也像是一门整修待发的火炮。他知道自己这模样是太狂妄了,不过自己迟早都是要狂妄的。想到手下那穷凶极恶的几千土匪兵,他的底气忽然暴涨,以至于决定把这狂妄的时刻大大提前,现在就先对着少爷崽子演练一次。 当着程世腾的面,他慢悠悠的穿了裤子:“这一阵子清闲,到小鹿这儿住几天。不知道大少爷能来,要是知道的话,我早起来等着迎接你了。小鹿也是的,早上不叫我。” 程世腾看着他,感觉他这反应不对劲,这不是个土匪团长该有的表现。 何若龙提着裤腰站起身,晃着大个子趿拉上了拖鞋,顺势又向窗外扫了一眼。窗帘半开半垂,院中一片空荡,没有小鹿,也没有闲杂人等。大模大样的走到窗前拉开窗帘,何若龙推开一扇窗户向外探了头,迎着微微的晨风,他先是打了个面目全非的大哈欠,然后嘴唇动了动,很熟练的向外啐了一口唾沫。 这是他在土匪窝里的本相,在小鹿面前从来不露,今天露了,专为了给程世腾看。让他看自己就是这么个山野村夫,就是这么个没出身没规矩的活土匪,没有省主席的老子,也当不成公子哥,然而老天无眼,小鹿偏偏就是爱他,看他程世腾能怎么样! 啐完那一口唾沫,何若龙收回脑袋转了身,松懈懒散的走到床边,开始慢吞吞的穿贴身衬衫,又头也不回的问道:“大少爷见着小鹿了吗?” 程世腾盯着他的背影,细细的看,越看越感觉这是一具粗笨庞大的身体,牛马一样,一丝美好的地方也没有,可竟然也敢爬上小鹿的床,小鹿竟然也就真让他爬了! “见着了。”他咬着牙说话,语气倒还是缓和的,只是太阳穴那里有青筋迸出,一跳一跳的隐隐作疼。越是疼,他越警惕,越要控制自己:“何团长也知道,他见我像见仇人一样,不要说在外面,就算回了家,他也不肯理我。” 他把话说得这样诚恳而又心平气和,听得何若龙反倒很不舒服,尤其是讨厌那“回家”二字。不过飞快的一转念,何若龙系着纽扣转过身,似笑非笑的说道:“一家人,没有长久的仇,有话慢慢说,总有说开的一天。实不相瞒,我和小鹿前一阵子也闹了别扭,现在不是也好了?” 程世腾垂下眼帘,估算了自己的卫士数目和何若龙的人马力量。他不是来打仗的,身边只带了一小队随行的保镖;何若龙就不一样了,他没细研究过何若龙的驻军地点,不过何若龙的队伍距离此地一定不远,况且就算没有何若龙,也还有小鹿。这一带是小鹿的地盘,双方真闹翻了,他知道小鹿肯定要站到何若龙那一方去。无论怎么算,自己都是绝占不到便宜。 想到这里,程世腾抬眼对着何若龙淡淡一笑:“何团长说的有理,一家人,没有长久的仇。等仇散了,还是一家人。” 然后他转身向外走去,且走且道:“何团长自便吧,我难得过来一趟,再去前头和小鹿说说话儿。” 何若龙没言语,目送程世腾走出后院。程世腾是个高挑身材,衣服架子似的。一身白衣被他穿得平平展展一尘不染,短短几步路也能让他走得风度翩翩。何若龙低了头向前看,目光被两道浓眉压着,知道程世腾那一身做派,自己这辈子怕是难学成了。 然后他紧闭双眼紧攥拳头,屏住呼吸静了一会儿——这回可真是过了明路了,真是撕破脸皮要造反了。前程性命全押上,就为了赌一个小鹿。值不值得,他不知道,他只知道小鹿真美,小鹿真好。不管值不值得,这个险,自己这辈子就冒这一次。值不值得都干了,都认了! 就冒这一次,这个险太险了,冒过这一次,以后是绝不敢再冒了。 程世腾慢慢的走回前院,迎面遇见了个满脸横肉的大汉。这大汉的脸上虽然横肉油光俱全,但是五官端正,不吓人,看久了甚至还有点面善。程世腾认识他是小鹿身边的人,仿佛是姓武,但是也不确定。 武魁眼看程世腾从后院走出来了,心中一惊,只感觉自己是头发一竖,随即才想起来自己没头发。陪着笑迎上去,他春风一般的招呼道:“大少爷,前院儿的正房刚收拾出来了,您请到正房里坐,正房敞亮。” 程世腾不置可否的跟着武魁进了正方堂屋。他进门时,吴专员拿着他的笔记本子,还在对着小鹿高谈阔论。小鹿站在一旁做侧耳倾听状,同时不住的点头。忽见程世腾走进来了,他只淡淡的瞟出一眼,随即把注意力又放回到了吴专员身上。 程世腾从勤务兵手中接过一杯茶,一口一口的慢慢喝,茶是喷香的热茶,从他的舌头开始烫,一直烫过他的喉咙烫进了他的胃。 然后他打了个冷战,同时意识到自己非常冷,端着茶杯的手居然是冰凉的。 第八十七章 慢慢的,程世腾将一杯热茶喝到了底。然后将茶杯随手放下了,他忽然开口,打断了吴专员的谈笑风生:“小鹿,你出来,我有话和你说。” 小鹿看了他一眼,若是放在先前,一定给他一张冷脸,但如今和先前不一样了,他心里有了新主意,对待这恩怨难分的旧仇人,似乎也可以豁达一点了。 对着吴专员和黑衣人一点头,小鹿一言不发的迈步走出了房门。程世腾心有灵犀的跟上了他,两人一前一后的进了厢房。房门一关,窗扇一掩,厢房内骤然变得冷清肃静,隔着一张桌子,小鹿坐下了。双手搭在大腿上,他腰背挺直,是军人式的正襟危坐。 程世腾坐在了他的对面,眼看桌面托盘上摆着一只茶壶和几只茶杯,便挑了一只倒扣着的茶杯:“这是干净的吗?” 小鹿抬眼一扫他的手:“干净的。” 程世腾不再多问,拎起茶壶给自己倒了一杯温吞吞的茶水,然后从裤兜里摸出一只小药瓶,他拧开瓶盖倒出一粒药片。仰起头把药片拍进嘴里,他紧接着又连喝了几大口温茶。 小鹿的目光慢慢移到了他的脸上——很久没有这样心平气和的正视他了,连着多少年了,不敢看他,因为看了他之后,不是恨就是累。他总有办法让他痛苦,总有办法让他走投无路。 他痛苦,他走投无路,却也无处可倾诉,也不知道他怎么就那么不占理,大概是因为他吃了程家的饭,一吃吃了十几年,所以人是程家的,命也是程家的。如果没有遇到何若龙,如果何若龙不爱他,那么他倒真是宁愿为程家死了——一死了之,没有比死亡更斩截利落的退场。利落,也洁净,像莲花在水中开,也在水中败。 可现在不一样了,现在他舍不得死了。他的性命,也舍不得轻易的给人了。他决定狼心狗肺的寻求一次幸福,寻到哪里算哪里,求到多少算多少。 认认真真的凝视着程世腾,小鹿忽然开了口:“你病了?” 程世腾万没想到他第一句话会问到自己身上,心中立时一酸:“我……” 他的嘴唇哆嗦了,伶牙俐齿竟然打了个小小的结巴:“我吃的是止、止痛药。” 小鹿又问:“头疼?” 程世腾一点头,逼着自己镇定下来:“是,头疼。” 小鹿垂下眼帘,上排睫毛沉重的向下一扇,要和下排的睫毛交错打架:“你说你有话要对我说,说吧!” 程世腾摩挲着手中的茶杯,同时暗暗的做了个深呼吸:“我刚才在后院,看到了何若龙。” 小鹿立刻抬眼望向了他,但是没有立即答话。 迎着小鹿的目光,程世腾冷着脸,清清楚楚的吐出一字一句:“你知不知道你在干什么?” 小鹿出了声,声音铿锵,是金石声:“我知道。” 程世腾想要冷笑,但是面部肌肉一时失了控,他咧了咧嘴,不知道自己究竟扭曲出了个什么表情:“不是死也不当兔子吗?” 小鹿笑了一下:“是,死也不当。” 程世腾勉强做出了饶有兴味的轻松姿态:“哦?那怎么在何若龙这里破了戒?” 小鹿微笑了,他很少微笑,尤其是不会对着程世腾笑,但此刻他的确是笑了,并且不是冷笑,是真心实意的、温暖的笑:“没破戒。” 程世腾见了他的笑容,先是一惊,随即反应过来——他这是笑给何若龙的。 “没破戒?”他咬着牙说话,太阳穴那里有根筋,扯着他的脑子一跳一跳:“这倒是新鲜了,给我讲讲?” 这话说得不正经了,语气里有似笑非笑的猥亵和讥讽,然而小鹿没翻脸。不但没翻脸,他甚至真开了口,要给程世腾“讲讲”:“若龙很尊重我,我不喜欢被人看见我受过伤的身体,他就真的不看。不用和他打架,我只要说一句,他就会听。” 他平视着程世腾的眼睛,神情几乎有一点安详,是尘埃落定、心满意足的模样:“他对我很好。” 程世腾再一次冷笑了:“这么说,你俩是柏拉图恋爱了?看不出来,姓何的土匪还挺浪漫,只是不知道你们两个能柏拉图多久——小鹿,男人的事情,你兴许是不大了解。我告诉你,他憋不了多长时间,你就是个天仙,能看不能吃,时间长了,他也熬不住,知道吗?就算你能吃,你好吃,他吃多了也腻歪,明白吗?” 小鹿摇了摇头:“我知道,不过若龙不会。” 程世腾听到这里,像犯了恶心似的,从喉咙里向外反出一声冷哼:“幼稚!” 小鹿正色说道:“为了我,他肯拿他的前程冒险。他和我好,干爹一定饶不了他,他明知道,也还是和我好。” 程世腾向前探了探身,做了个推心置腹的姿态:“爸爸饶不了他,兴许也饶不了你。” 小鹿看着程世腾,半晌不言。程世腾以为他是在思索这里面的利害关系,所以眼巴巴的等着盼着,希望他能醍醐灌顶大彻大悟,赶紧和姓何的土匪一刀两断。 然而片刻过后,小鹿平平静静的开口,却是说出了这样的话:“大少爷,请你替我转告干爹,就说小鹿这辈子不能孝敬他老人家了,他老人家对小鹿的养育之恩,小鹿只有来世再报了。” 程世腾定定的瞪着小鹿,瞪到最后霍然而起,他失控似的怒吼了一声:“你真是疯了!” 小鹿也起了身,程世腾暴怒了,但是他不怒,仿佛对着一团乱麻,终于置身事外:“不,我活了二十年,如今才算是活清醒了。” 程世腾听到这里,只感觉太阳穴上那根青筋直插入脑,翻江倒海的拧搅着让自己疼。眩晕似的晃了一下,他忍无可忍的又吼了一声:“疯了!” 小鹿扭头望向窗外,自顾自的轻声叹道:“没想到我这样一个废人,还能找到那么好的一个爱人,何其有幸啊,何其有幸。” 这话让程世腾怔了怔,随即他绕过桌子向前迈了一步,声音也变得轻而颤了,几乎像哭:“小鹿你别这样儿,你挺好的……你特别好……你不好我能一直惦记着你吗?咱们回家吧,你别让外人哄了去,咱们回家吧……” 小鹿微微转身面对了他,虽然眼前的听众只有一个歇斯底里的程世腾,但他感觉自己像是对全世界表了白。现在把话说得淋漓尽致了,他也别无所求了,接下来,可以再沉默好些年了。 “你走吧。”他告诉程世腾:“我的话说完了,你再说也是徒劳。你我都省省力气吧!” 然后他绕过程世腾,想要往外走。程世腾见状,慌忙转身追上一步,从后方一把拥抱了他:“小鹿!” 小鹿笔直的站立,由着他抱。人之将死、其言也善。旧的小鹿要死了,所以临死之前、一团和气。程世腾要抱,便让他抱。而程世腾紧紧的把他拥在怀里,手臂越是用力,越是感觉他其实魂游天外、遥不可及。抓得住人,抓不住心,这回可真是抓不住了! 片刻过后,小鹿挣开了程世腾的手臂,头也不回的走了出去。 第八十八章 程世腾这一趟本来是跟着吴专员来的,吴专员视察兵工厂,他视察小鹿。可没想到他的动作这样快,吴专员还未动身往兵工厂去,他这边已经完成了任务。 他完成了任务,就不管吴专员的死活了。吴专员坐在堂屋里,一口气还没喘过来,兵工厂的影子还没望见,程世腾进了屋,就阴着一张脸催促他走——他不走,自己便先走。 不走不行,他看出来了,这里没有自己的地方。如果单是只有小鹿倒也罢了,问题是后院还住着个何若龙。对着小鹿,他是什么丑态都展露过,再死皮赖脸的纠缠一百次也无妨;然而对着何若龙,他绷着身份与架子,一毫的下风也不肯落。 他不服,千般的不服万般的不服——一个土匪出身的莽夫,粗手笨脚,什么东西! 他不服,然而小鹿的确是被那土匪笼络过去了,他不服也得服。止痛药渐渐生了效,横在太阳穴的那根筋脉慢慢老实了。他有一点和气、也有一点无赖的找出非走不可的借口,对着吴专员慢条斯理的解释。说是解释,其实也是另一种形式的命令。吴专员尽管官阶不低,可在省主席的大少爷面前,他再高也是臣与太子,君命不可违。所以和太子相比,山沟里的小兵工厂当然成了可有可无的存在,看也罢,不看也罢,不看还省了他的事。 吴专员想吃了早饭再走,然而程世腾急得火烧眉毛一般,仿佛再不走就要当场急死在这院里头。于是吴专员远路来一趟,就只灌了一肚子茶水。抽出手帕摸着嘴唇上的水,他带起随行人等,跟着程世腾往门外的汽车前走。 程世腾这么走,还是没能逃过最可怕的一幕——他坐在汽车里,本来心慌意乱的还想透过车窗再看小鹿一眼,可是脑袋刚从窗口伸出去,他就看到了一个大个子大步流星的出了院门,正是何若龙。而何若龙笑眯眯的站到小鹿身后,示威一样对着他点头一笑:“大少爷这就走了?” 程世腾默然无语的看着他,面孔是冷的,眼神是阴的,然而也一点头,像一尊和颜悦色的石雕,脸上除了和颜悦色,什么都没有:”走了,以后我们再见。” 然后他又狠狠的看了小鹿一眼。 把脑袋缩回汽车里,他不肯再东张西望了。何若龙太高大了,五官太分明了,一眼望出去,先看见他的脸。而在他眼中,何若龙有种无法言说的肮脏,像个筋肉虬结的野人,洗白了脸也还是脏,走到哪里玷污哪里,只有死了才干净。 汽车队伍络绎的开上了路,来得突兀,走得也突兀。等到汽车尾巴也在道路尽头彻底消失了,小鹿默然无语的扭头走回了院子。 何若龙跟上了他,后脊梁凉飕飕的,有种刀口舔血的恐惧与痛快。及至和小鹿一起进了后院正房,小鹿停住脚步,背对着他低声开了口:“若龙,我对他全说了。开弓没有回头箭,往后,你我无论生死,都是拴在一起了。” 何若龙笑了,一边笑一握住小鹿的胳膊,把他扳过来面对了自己。用手指抬起小鹿的下巴,他仔细的看了又看,看过之后,他低声说道:“活了二十多年,我终于做成了一件大事。” 小鹿问道:“什么大事?” 何若龙微笑着答道:“你,你就是我的大事。” 小鹿饶有兴味的追问道:“除了我,还有别的大事吗?” 何若龙的脸上闪过一瞬间的羞赧。垂下眼帘对着地面一笑,他随即抬头对着小鹿竖起两根手指:“一共两件。一件是你,另一件,是当省主席!” 小鹿听到这里,抬眼望着他抿嘴笑了,笑过之后说道:”好,我们两个好好干。” 话说到这里,他轻轻巧巧的避开了“传宗接代”四个字。这四个字和他是绝缘的了,可凭着何若龙的条件,妻妾成群儿女满堂却是没有问题的;如果将来他真当上了省主席,就更没有问题了。 所以小鹿不敢往长远里想,想也只想光明灿烂的一方面。难得能遇上这么好的一个人,过上这么好的日子,他每分每秒都恨不得咂摸着滋味过。 这个时候,何若龙抬手捧住了他光滑精致的脸,像捧着一朵娇嫩的花。低下头吻住了他的嘴唇,何若龙熟练的引逗出了他的舌尖。昨夜他们已经借着酒劲闹了小半夜,但是现在何若龙还有余力。拉起小鹿一只手,他把那只手捂到了自己的下腹部——他知道小鹿喜欢这东西,只是不知道对方现在有没有好兴致。如果有的话,他会立刻解开裤子,把自己这根家伙填进小鹿的手中。小鹿有一双“聪明”的好手,仿佛已经和他的命根子心意相通,双手齐上的时候,真能把他整个人都揉搓化了。 “要不要?”他把嘴唇凑到小鹿耳边轻声的笑问:“要不要?” 隔着一层军裤,小鹿缓缓合拢了手指。他想自己没法子不毁约,何若龙的诱惑,他无法抵抗。若是为这诱惑付了代价,那他也心甘情愿。 何若龙在东河子稳稳当当的住了下来,与此同时,程世腾也回了张家口。 程廷礼在张家口自然也是有家的,宅子虽然比不得天津租界内的摩登洋房,但也是宽宽敞敞的大院落,里面建了两座中西合璧式的三层小楼,供他和儿子偶尔居住。儿子的行踪,他不是很干涉,甚至根本不感兴趣,他对儿子的要求只有两点:第一是要活着,要给程家接续香火;第二是玩归玩,不要耽误了正经大事。 他对儿子不上心,可儿子在外头走投无路了,却是只能回来找他这个爸爸。疾风一般的刮进程廷礼的书房,程世腾开门见山,直接便道:“爸爸,小鹿完了。” 程廷礼坐在写字台后的大沙发椅上,两只脚抬起来架上写字台,脚上的皮鞋没系鞋带,鞋面锃亮,鞋底也是崭新洁净。手里拿着一本小册子,他莫名其妙的抬起头:“什么完了?” 程世腾走到写字台前,俯身将双手按在了台面上。台面铺了亮晶晶的大玻璃板,他低下头,看自己的倒影:“我去了小鹿那里。” 程廷礼不置可否的一皱眉头,看儿子又成了情敌,而且因为自己身份尊贵,不便乱走,所以儿子还是个行动灵活的情敌:“然后呢?” 程世腾垂着头,对着自己说话:“我看见了何若龙。” 随即他抬起头望向父亲,从牙关中挤出了余下的话:“在小鹿的床上。” 程廷礼对着程世腾看了片刻,末了神色平静的点了点头:“嗯,然后呢?” 程世腾像看救命星一样看着他:“然后我去质问小鹿,小鹿什么都承认了。他说他要和姓何的好,还要和咱家一刀两断。” 程廷礼伸长手臂,把小册子放到写字台边的一摞文件上:“嗯,然后呢?” 程世腾直起了身,嗓子有点哑:“爸爸,您不管吗?小鹿毕竟是咱家的人,他可以不回家,可以不搭理我,但是我不能让他和个土匪混在一起啊!” 程廷礼看着自己的皮鞋:“睡过了吗?” 程世腾一愣:“啊?” 程廷礼晃了晃右脚:“小鹿,和何若龙,睡过了吗?” 程世腾万没想到他父亲会先想到这里,一时间几乎有些后悔,怀疑自己找错了求援对象:“爸爸,您——” 话到这里,戛然而止,因为现在不是他挑剔老子的时候。向后退了一步,他很艰难的答道:“应该是……没有。” 程廷礼漫不经心的反问:“不是都上一张床了吗?没睡过?” 程世腾冷着脸,忽然要连父亲也一起嫌恶了:“没睡过!”他粗声粗气的回答:“小鹿的事儿,我心里有数!我说没睡过,那就是没睡过!” 程廷礼不再追问。抬手向外挥了挥,他放下了双腿:“我知道了,你出去吧!” 程世腾没看出他老子的态度,还要啰嗦:“爸爸——” 程廷礼仿佛是有些不耐烦了,一言不发的又挥了挥手。程世腾见状,只得向后转了身——他不是他老子的对手,和他老子大闹过几次,全是以失败告终。 程世腾前脚刚一走,程廷礼后脚就站起来了。 拖着两脚的鞋带,他慢慢的绕过了写字台,一张略显松弛的白脸渐渐的沉下来,最终沉出一脸沧桑的怒意与杀气。单手插进裤兜里,他一步一步踱到了写字台旁,忽然伸手将高高一摞文件横扫到了地上,地面没铺地毯,文件落到地板上,摔出噼里啪啦的一阵乱响。而程廷礼意犹未尽,又把文件旁的文房四宝也扫了下去。随即直起腰,他一脚踹向了写字台,踹出了惊天动地的一声雷! “这小兔崽子!”他愤怒的想:“这小兔崽子!” 第八十九章 小鹿回了兵工厂,让工厂和作坊的工人们忙成了连轴转。当然不是白忙,他用现大洋给他们打足了气,让他们在累到极点的时候,可以看着银元振振精神。 有技术的工人们是受了累,受了累的同时,也有福享。小鹿为了留住他们的人和心,几乎是在山沟里为他们开了个简易的小俱乐部,俱乐部里有烟有酒,甚至偶尔也有鸦片和女人。不为别的,就为了哄他们使出浑身解数,把机关枪的产量提高到每月三百支。 程世腾这一趟回去,对着程廷礼嚼舌头是必然的。他担心程廷礼会立刻动手“处治”自己,所以急需大量的军火和军饷。自己有了力量,兵来将挡水来土掩,不管能抵挡到哪一天,总比坐以待毙强。他没想到自己生平第一次认真备战,敌人竟然会是干爹。这让小鹿时常不愿意细思量,因为他没爹没娘,只有一个干爹是亲长辈。对待程廷礼,他始终是留着感情。 然而,程廷礼并没有立刻对他进行“处治”,因为日本军队从热河打进了察哈尔,程廷礼忙着抵御外敌,一时间顾不上处理家事了。 顾不上归顾不上,忙里偷闲的,程廷礼让人给小鹿发去了一封电报,电报内容简单明白,直接就是让他回天津。有些话不必摆在明面上说,尤其是双方心知肚明的话,三言两语便可点透。小鹿在看过电报正文之后,心中清清楚楚,知道这是干爹对自己的最后通牒,自己若是乖乖回去了,风浪消于无形,天下依旧太平;可自己若是不回去,就有干戈要大动了。 小鹿不怕大动干戈,单只是感觉自己对不起干爹,他养了自己一场,结果养出了个刀兵相见的仇人。 在接到电报的当晚,小鹿将电报放在油灯上,手腕一晃,把它燎成了一团火。 然后他上床躺好,心里盘算着明天回县城里去——连着好几天没和何若龙见面了,两人像个受管制的半大孩子一般,每次分开之前都要约好下次见面的时间,而且说好了,是不见不散。 小鹿闭了眼睛想睡,可是耳边总有只蚊子骚扰,嗡嗡的飞个不休。小鹿睁了眼睛,摸着黑东一拍西一拍,拍到最后不耐烦了,仰面朝天的大喊一声:“小张!蚊香!” 隔壁房屋里便是睡着张春生,张春生睡觉很轻,以着小鹿的粗喉咙,震醒他是轻而易举的事情。隔着墙壁隐隐答应了一声,不出一两分钟的工夫,外间房门一开,张春生一手端着蜡烛,一手端着蚊香盘子,披着上衣走进来了。 把蜡烛固定在了外间桌子上,他借着微弱的光亮往里间走。天气热,小鹿没有盖被,但是为了防蚊子,所以保留了他那一身白衣。直挺挺的仰卧在床上,他规规矩矩的伸展了双腿双臂,是个祭品的姿态。 张春生看了他一眼,然后弯腰把蚊香盘子放到了桌脚旁边。这蚊香是县城出品,烟气有些刺鼻,既熏蚊子也熏人。他怕团座会和蚊子一起挨熏,所以极力的想把它往远放。 他曾经见过小鹿的履历,知道团座不过是二十刚出头的年纪,其实还小。对待这样一位小团长,他简直会生出怜爱和维护的心。小团长本来有着一身清冷的正气,纯洁得仿佛不食人间烟火。他万没想到把小团长从神坛上拉下来的人,会是个土匪。 因为这个,他看何若龙简直就是个邪祟。 披着衣服直起了身,他见小鹿没有别的吩咐,就悄悄的要往外退,不了未等他真迈步,床上的小鹿忽然又开了口:“小张。” 张春生像受了针刺一般,几乎哆嗦了一下:“在!” 小鹿的声音很轻,带了一点犹犹豫豫的柔软意味:“孙军医会不会打针?” 张春生想了想,想起所谓孙军医者,便是那个善配小药、并且药不死人的良医。和心狠手辣的劁猪圣手相比,孙军医算是个温柔的好大夫了。 “会。”他笃定的回答,答完却又起了疑惑:”您说的是打针还是扎针?孙军医会往皮肉里注射药水,但是针灸他不会。” 小鹿一动不动的答道:“那我明天给你放假,你到孙军医那里学习打针。” 张春生一愣:“您……您是想让我改行当军医去吗?” 小鹿在暗中作了回答:“异想天开!你当军医,谁伺候我?我只是让你去学习打针,学会了就等着我回来!” 张春生望着床上的白色人形:“哦……您明天又要回县城了?” 小鹿这回只“嗯”了一声。 张春生不知道他为什么要让自己去学打针,有心多问几句,可又感觉他像是不大耐烦,那问题在嘴里打了几个转,最终就还是没能出口。 翌日上午,小鹿启程回东河子县城,张春生成了闲人,也就跑到孙军医那里开始学习打针。孙军医没有劁猪的绝技,经济紧张,底气不足,所以为人十分谦虚有礼;又因为张春生是团长身边的红人,所以孙军医热情洋溢的拿出结了垢的注射器,以及生了锈的铁针头,又让小兵捉来一些脏猫臭狗作为试验品,一管子一管子的吸了井水往猫狗身上扎。张春生是个爱干净的,然而军令不可违,只好是忍着臭气,捏着鼻子学习。 与此同时,小鹿果然是如期的和何若龙又会了面。何若龙比他先到一步,他进门时,何若龙正高高大大的站在门口,是一副守株待兔的姿态。 小鹿顺手关了房门,忽然有点不好意思,低了头故意的不看他:“什么时候到的?” 何若龙板着脸,不回答。 小鹿本是在忙忙碌碌的脱军装,此刻把上衣挂上了门旁的衣帽架,他诧异于何若龙的沉默,忍不住回头看了对方一眼。 一眼过后,他快步走到了何若龙面前:“你怎么了?” 何若龙叉开双腿背了手,垂下头答道:“难受。” 小鹿紧张起来:“难受?病了?哪儿难受?” 何若龙紧紧的一抿嘴,随即猛然抬头伸手,拦腰抱起了小鹿就往卧室里跑。进门之后一跃而起,他带着小鹿扑到了床上,同时嘻嘻哈哈的答道:“鸡巴难受!” 话音落下,他忍无可忍了一般,对着小鹿就吻了下去。两条舌头互相的纠缠撩拨了,他用力的吮用力的吸,连着五六天没见了,他现在恨不能活吃了小鹿。上头亲着,他伸手下去解开了自己的腰带。放出自己那根直撅撅的热棒槌,他又扯开小鹿的衬衫,揪了胸前一点又拧又捏。小鹿喘息着仰卧在他身下,一只手握住了他的家伙,另一只手也钻进了对方的衬衫之中。随即一个翻身压倒了何若龙,他上下一起揉搓了对方。何若龙潮红了一张脸,半闭着眼睛拧起了两道浓眉,忽然抽搐着惊喘了一声,他很孩子气的仰起脸,对着小鹿微微一撅嘴,用低哑的声音急急的哀求:“亲亲,宝贝儿,亲亲。” 小鹿盯着他红润饱满的嘴唇,偏不理会。何若龙头发黑,脸白,嘴唇红,整个人生得高大结实而又温暖,在小鹿眼中,没有比他更健康更完美的人。一只手在下方捂住了他的卵蛋揉了揉,卵蛋也是大而活的两枚,带着血气与弹性。 低下头堵住了他的嘴,小鹿闭上眼睛,心里爱死他了。 大床被两人闹得吱嘎作响,及至两人这一场手忙脚乱终于告一段落了,何若龙喘息着躺在床上,小鹿则是依然趴在他的身上。 从下方抬起了一只手,小鹿让何若龙和自己一起看。手指手掌全都沾染着白色液体,淋淋漓漓的黏稠欲滴。痴迷的望着自己的手,小鹿忽然笑了一下:“这么多。” 何若龙还是微微的有些喘:“憋了好几天,能不多吗?” 小鹿慢慢的探过头,噙住自己的食指轻轻一吮。这东西的气味和滋味都不好,但因为是从何若龙身上出来的,所以宛如一副神秘的药,别有一种刺激性。 小鹿无处发泄自己的欲望,所以格外的需要一点刺激。紧闭双眼抿了嘴唇,他哼出了一声轻轻浅浅的呻吟。何若龙紧盯着他的脸,失控似的,也跟着哼了一声,同时下方那根器具,颤颤巍巍的又昂起来了。 第九十章 何若龙赤条条的趴在床上,在午后阳光中晾他那一身白净好肉。侧脸对着床下的小鹿,他昏昏沉沉的笑,因为刚喝了一点酒,趁着酒兴,他和小鹿无所不为,直到小鹿把他彻底的撸干挤净。 因为在欢好之中不伤元气,所以小鹿此刻要比他清醒得多。衣裤整齐的蹲在床头地上,他将一只胳膊肘斜斜的支到床上,托着下巴欣赏何若龙。 对着几乎是衣冠楚楚的小鹿,何若龙恍惚的只是笑,虽然一丝不挂,然而丝毫不觉羞惭。在小鹿面前,他几乎是热爱袒露的,因为他知道小鹿对自己的身体满怀爱慕。惬意的伸展了修长结实的胳膊腿儿,他懒洋洋的翻了个身,亮出自己块垒分明的胸腹,性器软缩着横搭在大腿根,是洁净的嫩红色。 他不再需要任何修饰了,在小鹿眼中,没有服装会比他的裸体更美。他脱光了衣服,反倒更像是披挂上阵。 横着挪到了大床中段,小鹿将一只手伸向了何若龙。手掌灵活的钻入对方腿间,他越过前方那一套传宗接代的家伙,用手指轻轻一摁后方的紧密入口。何若龙当即一哆嗦,随即笑骂道:“你他妈的——脏!” 小鹿心满意足的收回了手,然后对着何若龙低声说道:“你真像一匹好马,我要是没毛病的话,非骑了你不可。” 何若龙目光迷离的对着他笑:“你骑我?要骑也是我骑你。” 话音落下,他伸手抓了小鹿的腕子,轻声软语的求:“真的,小鹿,我想要你,特别想。给我一次行不行?” 小鹿笑了:“我不脏?” 何若龙摇头摆尾的爬到了他面前,红着脸笑道:“脏了,我也能给你舔干净。” 小鹿一扬眉毛:“狗?” 何若龙起身凑到他面前,歪着脑袋一舔他的嘴唇,随即在他耳边学了一声狗叫:“汪!” 然后俯身低头,何若龙开始用牙齿去解他的领扣。小鹿单膝跪地双手扶床,微微的仰起了头。何若龙呼出的热气扑上他的锁骨颈窝,他在温暖的痒意中闭了眼睛,神情安详,其实心里想活吞了何若龙。 因为怎么占有都不够劲了,非得活吞才行了。 小鹿和何若龙都有正事要说,然而从见面到说正事,中间隔了足足大半天。 真正进入正题的时候,已经是入夜时分。何若龙坐在一只大浴桶里,一边洗澡一边说话。小鹿已经洗过了,站在一旁端了茶杯喝茶。 何若龙告诉小鹿:“罗美绅派人来找了我,要讲和,要合作。” 小鹿一点头,又低头喝了一口热茶。 何若龙继续说道:“其实他就是不找我,我也不打算再打他了。有力气犯不上对着他使,况且我和他之间也没私仇。原来打他,那是我给程廷礼当枪,现在程廷礼要对我开枪了,我自然犯不上再和姓罗的对着干,是不是?” 小鹿听他大喇喇的说出“程廷礼”三个字,感觉有些刺耳,似乎是太不恭敬。不过转念一想,他又想自己纵算是在称呼上恭敬出花来,实质上也还是造了反做了乱。把茶杯放到身后的硬木桌子上,他背着手,围着浴桶踱了一圈:“讲和是没问题,可是合作——怎么合作?” 何若龙从水中“哗啦”一声站起了身,高抬腿迈出了浴桶:“他有钱,除了钱之外,什么都缺,尤其是缺军火弹药。你知道,有地盘的军头是土皇帝,没地盘的军头是叫花子。现在他就算是叫花子大队总队长,走哪儿打哪儿。幸亏他还有贩烟土这一条生命线,否则队伍早散了。” 小鹿听到这里,轻轻巧巧的对着何若龙一转身:“军火我有。” 何若龙将一只脚踩上椅子,拿了毛巾去擦腿上的水:“要不然,咱们跟他做笔买卖?” 小鹿走到他身边,从他手里接过了毛巾,很仔细的从后背开始为他擦拭:“可以。” 何若龙感觉小鹿已经擦干了自己的后背,便很自觉的把胸膛转向了小鹿,同时狡黠笑道:“不,先不卖,咱们给他几十支好枪,等他用出甜头了,让他主动带着钱求咱们卖。他买了咱们的枪,自然也得再买咱们的子弹。时间久了,他离不开了咱们,咱们也能大大的赚他一笔!” 小鹿的脑筋一转,发现的确是这个道理。蹲下来细细的擦了何若龙的两条腿,他开口说道:“若龙,你比我想得多。” 何若龙双手叉腰,动作很大的晃了晃脑袋:“不管怎么说,我也比你多吃了好几年干饭,要是连这点儿谋略都没有,那我这些年真是白混了。” 小鹿站起身,对着何若龙的屁股抽了一巴掌,抽出一声清亮的脆响:“好,就这么办!” 小鹿和何若龙仔仔细细的商议了几天,末了真和罗美绅搭上了线。罗美绅这几年流年不利,日子一直过得捉襟见肘,每隔几个月就要在枪林弹雨中鼠窜一次。如今他见何若龙真肯停战了,并且还从鹿团长的兵工厂里弄出了三十挺伯格曼机关枪送给自己做礼物,不禁乐得发昏。又因为他记得丛山参谋是曾经和鹿团长打过交道的,便派出此人携带厚礼,专程去向鹿团长道谢。 丛山这人的身材时常变化,如同罗美绅的晴雨表一般。这一回他到了东河子县城与小鹿会面,小鹿见他颧骨高耸,像要活不起了似的,就忍不住在心中暗笑,知道罗美绅近来的日子一定不大如意——去年他在丛山手里买狗崽子的时候,丛山可是有肚子的。 丛山虽然形象多变,但是性情始终如一,说起话来总是有条有理。他先是很诚恳的代表师长向小鹿道了谢,又略略的展望了一下三方合作的前景——罗美绅有钱有兵没地;何若龙如今离了狗尾巴山,算是有兵没地没钱;至于小鹿,小鹿有一个团的兵,有一个县城的地盘,还有一座忙到发疯的兵工厂。三方单拿出哪一方,都不算很强,可是凑在一起,却是堪称一股不小的力量。 小鹿听着丛山的高论,听得多了,也感觉很是乐观,但是没有乐昏了头——他并不相信罗美绅,也不知道何若龙的选择究竟对不对。只不过没有别的法子,所以走一步看一步吧! 等到丛山一走,他也回了兵工厂。军火可以卖给罗美绅,自然也可以卖给别人。尤其他这工厂里出产的乃是机关枪,又比平常的步枪火炮更值钱些。兵工厂忽然成了他的聚宝盆,他决定把冷营长叫过来再嘱咐嘱咐,让他打起精神,一定要保证兵工厂的安全。 第九十一章 小鹿下午回了兵工厂,视察了兵工厂之后又直接去了自己那个私人作坊。作坊里一派热火朝天的景象,因为工人有钱赚有肉吃,所以造枪成了俏活,一般小兵若是不够心灵手巧有力气的话,还没有机会吃这一碗好饭。造好的新枪上了油,用油布包好了放在地下仓库里,小鹿挑了一支试了试,发现这东西还真能用,就是没准头,好在子弹还是向前飞的,总打不到后头去,纵是打不准,伤的也是前方敌人。 忙到入夜时分,小鹿回了住处。张春生给他预备了干干净净的一顿晚饭,等他吃饱喝足,勤务兵把洗澡水也抬进了屋子。张春生照例是将一身干净睡衣搭到了浴桶旁边的椅背上,然后回到堂屋,随口汇报道:“团座,我已经学会打针了。” 小鹿立刻抬眼望向了他:“真会了?” 张春生被他看得莫名其妙:“真会了,我在人身上都试验过了。老孙说我手下有准头,比他打得好。” 小鹿点了点头,然后不置可否的向外一挥手。 等到张春生退出去之后,小鹿心事重重的关门洗澡。坐在水中慢慢抚摸了自己的身体,他心中也有疑虑。 对于注射治疗的利与弊,他甚至比医生更清楚。其实不冒这个险,他也照样的能活,可在何若龙面前,他太想“正常”一点了。 哪怕只“正常”一次也好。两人好到如今,他还没在对方面前脱过裤子——不敢脱,因为自惭形秽。何若龙那东西如同一条热腾腾的活龙,而他胯下只有一团冰凉的肉。 一只手探到腿间,冷酷的抓住那一团肉揉了揉。揉过之后收回手,小鹿霍然起身,抬腿迈出了浴桶。草草的擦了身体穿了睡衣,他转身走回卧室,从床下拽出了一只皮箱。 这皮箱是总跟着他的,然而上了锁头,从来不开。把皮箱拎起来放到桌上,他找出钥匙开了锁头,随后掀开箱盖,面无表情的向内望去。 皮箱内摆着一只大盒子,揭开盒盖再看,盒内码着整整齐齐的小玻璃瓶,小玻璃瓶里存着透明液体。他伸手取出一瓶,送到烛光下细看了看。玻璃瓶身贴着小小的纸标签,标签上印着细密的英文字。 小鹿盯着它看,看了许久,因为它是蜜,也是毒。 张春生洗了脸刷了牙,正打算上床睡觉,不料隔壁忽然传来一声含混的咆哮,正是团座的粗喉咙在呼唤他。 他答应一声,立刻把脱了一半的上衣重新穿好。边系纽扣边往外走,他进入小鹿的卧室时,已经恢复了利落的模样。 卧室里添了几根蜡烛,把房间找得通亮。小鹿穿着他那一身天衣无缝的白睡衣,笔直的站在桌旁。桌上摆了个搪瓷托盘,托盘里放着一瓶子酒精棉球,以及一小瓶针剂。除此之外,桌角还摆了个小小的火酒炉子,幽蓝火苗舔着炉子上的小钢锅,锅里的水正在沸腾,沸水之中,赫然摆着一套注射器。 对着托盘一抬下巴,小鹿低声说道:“去,先给你的手消毒。” 张春生不明就里,疑惑的问道:“团座,您生病了?” 小鹿一摇头:“去消毒!” 张春生不敢多问,自去用肥皂重新洗了双手,又用酒精棉球将双手擦拭了一番。与此同时,小鹿用镊子从沸水中夹出了针管针头,小心翼翼的放进了托盘之中。 张春生出门扔了棉球,回来之后试探着又问了一次:“团座,您是哪里不舒服吗?” 小鹿先是沉默,沉默片刻之后,忽然答道:“营养针。” 张春生听了这个回答,出于直觉,不大相信,但是也不敢再追问。凭着他从军医那里学来的知识,他开始小心翼翼的操作盘中器具。及至真将一小瓶针剂吸进针管里了,他抬头看向小鹿,气息有些乱:“团座……” 小鹿没理会,直接转身背对了他。一只手扶住了身前的椅背,他用另一只手解开了裤腰间的抽拉绳。掖在裤腰里的睡衣下摆被他掀起来了,他背过手,将睡裤裤腰稍稍的退下,露出一小块洁白无瑕的后腰:“来吧。” 张春生慢慢的走上前去,一手拿着注射器,一手捏着一团酒精棉球。停在小鹿身后,他屏住呼吸弯下腰,将对方的裤腰向下又拉了拉。小鹿垂下眼帘,当对方是个医生,自觉的向下俯身撅起了屁股。 张春生用棉球轻轻蹭了蹭对方腰臀之间的皮肤,手背无意间碰触到了对方,触感温凉柔滑,不是个爷们儿的皮肉。 针尖点上了小鹿的肉,张春生定了定神,随即把心一狠,一针扎了进去。小鹿随之一闭眼睛,闭了眼睛又发现自己是大题小做,原来张春生不是自吹自擂,这一针打得真是不疼。 一针打完了,小鹿摁着针眼上的棉球转过了身,因为裤腰松了,并且刚露了小半个屁股,所以有些狼狈。直视着张春生的眼睛,他言简意赅的说道:“保密。” 张春生一听这话,心中立刻确定了团座没干什么好事。郑重其事的点头答应了,他无端的心里发慌,因为不知道自己到底往团座身体里注射了什么东西。团座年纪轻轻的,有必要偷着扎营养针吗? 张春生出去扔了棉球,又把火酒炉子和托盘一起放进了桌子下面的抽屉里。见小鹿再没别的吩咐了,他转身出了门,衣兜里藏着那个装过针剂的小玻璃瓶。 小玻璃瓶上的洋字,是张春生看黑了眼睛也看不懂的。用铅笔将那几个洋字描到了纸条上,他带着纸条去了兵工厂。厂里有一位工程师,是有学问的,他趁着工程师休息喝水,鬼鬼祟祟的跑过去向对方请教。工程师倒是粗通西语,可是对着纸条上那一长串鬼画符似的英文单词,他也没认出意思来。 工程师都不认识,那除了鹿团长之外,这山沟里就不能再有第二个人认识了。张春生烧了那张纸条,藏着小药瓶不肯扔。如此过了三天,这夜他又被小鹿叫了去。 心惊胆战的,他又给小鹿打了一针。 第九十二章 小鹿在一周之内注射了三针,三针过后,他感觉自己的精气神有了明显增长,整个人的面貌都发生了变化。他本来就是个腰背挺直的军人身姿,这回因为心里有劲,越发直成了一根标枪,同时性情也变得活泼了一些,有话的时候肯说,可笑的时候也肯笑了。 懒洋洋的沉默时候越来越少,他自觉着力大无穷,甚至有时候产生错觉,几乎认为自己又长高了一寸。夜里睡觉前,他会脱光衣服长久的照镜子,镜子里的他似乎还是旧模样,可放下镜子细细的抚摸着自己,他又执着的认定自己正在变,变得威武强壮。 一周之后,他回了东河子县城,不为别的,专为了要和何若龙相会。两人傍晚相见,何若龙盯着他瞧,就看他不知是哪里不对劲,整个人得意洋洋美滋滋的,和往常不是一个状态。 小鹿一露笑模样,何若龙的胆子也大了。两人在床上亲热了一番之后,小鹿趴在床上闭目养神,何若龙横躺着枕了他的后腰,抬手隔了睡裤摸他屁股,一边摸,一边笑叹:“唉,这么好的屁股,硬是不让看也不让用。” 那的确是个好屁股,圆溜溜的嫩,肉是软肉,可软得有型有款,翘得可爱。一巴掌轻轻抽上去,能抽出它活活的一颤。何若龙揉搓得起了兴,用手指勾了他裤腰间的抽拉绳,想要试着解开绳结。然而未等他真正开始试验,小鹿背过手,已经薅着头发把他拽了上去。 何若龙不服,摇头摆尾的挣扎:“许你摸我,不许我摸你?” 小鹿一翻身坐了起来,饶有兴味的笑问:“我摸你了?摸你哪儿了?” 何若龙一把抓起了他的右手:“摸我哪儿了,问你这爪子!” 小鹿大笑,一边笑一边扑向了何若龙。他那爪子的确是太不老实,何若龙尽管是个不怕摸的,可也时常被他那爪子闹得方寸大乱。论武力,三个小鹿也不是他的对手,可小鹿有小鹿的战术。不出片刻的工夫,何若龙便心甘情愿的平躺了下来,几乎是有点羞涩的低声笑道:“小鹿,乖,让我再舒服一次。” 小鹿跪坐在他身边,俯下身侧过脸,笑着看他。一手握着他的命根子,另一只手缓缓挤入了他的身下,他还没动,小鹿先闭了眼睛仰起头,很销魂的叹了口气。 他掌握了何若龙的最隐秘处,手指温柔而又有力的活动了,他满意而不满足,心想此刻自己若是“行”的话,该有多好啊! 扭过头转向何若龙,他微微的仰起脸,用低哑的声音轻轻唤道:“若龙。” 何若龙也垂下眼帘望向了他:“哎。” 小鹿笑了一下,又唤:“若龙。” 何若龙抿了红润的嘴唇,也对他笑:“哎。” 小鹿的指尖向他身体深处钻探,好奇的,也是好色的。何若龙忍不住一夹双腿,喘息着低声抱怨:“别弄了,难受。” 小鹿当即一抬双手:“好,不弄了。” 何若龙面红耳赤的翻身面对了他,伸长手臂攥住他一只腕子:“回来一个,谁让你全撤了?” 小鹿将双手交握在一起,被何若龙拽得直晃,同时笑着答道:“它俩是一家的,要走一起走。” 何若龙一挺身坐起来,对着小鹿又气又笑——不知怎的,两个人在床上,本来他是理所应当的该占上风,可是不知怎么搞的,他始终没能哄着小鹿脱掉裤子,小鹿倒是把他研究了个底朝天。 所以他饶不了小鹿。抱着小鹿倒下去,他做狰狞面孔,露出白牙要吃活人。从小鹿的面颊开始向下啃,他用一分的力气,露十分的表情。含着小鹿的肉,他心中生出了人类最原始的快活,这快活和一切都不相干,就单是快活。 两人闹到半夜,最后相拥着睡了,睡的时候额头相抵,一个人的呼吸,撞着另一个人的呼吸。 翌日清晨,小鹿先醒了。醒了之后躺不住,他一个人轻手轻脚的下了床。拉过薄被给何若龙盖了肚子,他进入堂屋关了门,开始自己找水洗漱。 等到何若龙也起床时,小鹿已经在院子里坐了许久。院子里先前有一棵老树,已经死了半边,遮不了多少阳光,倒是招来了许多蚊虫。武魁做主把它锯了,留下半截树桩当凳子。此刻小鹿就正叉开双腿坐在树桩上,腰板挺得溜直,他是正襟危坐。 何若龙推开窗扇,对着他吱溜溜吹了一声口哨。他应声回了头,对着何若龙一扒眼皮一伸舌头,竟是做了个严肃的鬼脸。 他这举动可是出乎了何若龙的意料。何若龙忍不住笑出了声音,想这小家伙是个活宝嘛! 然后像按捺不住了似的,他穿着裤衩跑了出去,一定要用自己的胡子茬蹭蹭对方的嫩脸蛋。 小鹿这一趟打算在县城里多住几天,如何若龙所料,罗美绅果然是看出了机关枪的好处,想要以物易物,用烟土换军火。何若龙问小鹿的意思,小鹿不假思索的摇了头——烟土虽然值钱,但是也得有销路才行。而他没做过这种买卖,没地方处理这东西。 不要烟土,只要钱。小鹿自己尽管活得简朴,但对待手下的心腹军官,他素来很大方,并且是有理有据的大方,不是由着性子胡乱慷慨。冷营长最近在造枪的作坊里出了大力气,理所当然的,接下来这笔大财也要留给他发。对待冷营长是如此,对待别人,他也是相同的规矩。 小鹿发了话,罗美绅方面立刻有了回应。而在小鹿留在县城等待丛山参谋前来详谈交易条件之时,天津那边却是来了一封电报。 电报是程廷礼发过来的,再一次让他立刻回天津。 小鹿依旧是没回复。不回复也是一种形式的回复,所以刚在抗日战场上缓过一口气的程廷礼调转枪口,气势汹汹的杀向了何若龙。 何若龙现在和小鹿是一家的,先揍谁都没关系。况且程廷礼也不想只是揍——他恶毒起来可以相当的恶毒,一味的打,反倒显不出他的本领了。在他眼中,小鹿自然是个黄嘴丫子的小雏儿,何若龙也不过是个乳臭未干的小子。这二位想要公然犯上作乱,实在是太嫩了点。 第九十三章 战事刚起之时,情形并没有想象中的那样激烈。何若龙麾下的土匪兵们对于战争有异乎寻常的热情,因为在太平时节,他们被困在营房里,只有一天两顿饭可吃;但一旦开了仗,他们出了笼,那就没人能再管束他们了。军部安插进来的几名参谋见团长居然造了反,一个个慌得不知道应该怎么办才好。有的想拦,被何若龙毙了;有的想逃,也被何若龙毙了。另有几个倒是识相,不拦也不逃,明确表态要跟着何团长走,不图别的,只图个荣华富贵。反正他们回去也没有好前程等着,跟谁混不是混呢? 何若龙粗略的剪除了异己,然后就调兵遣将,开始反击。他的兵的确是能打——先是打,打赢了再抢,抢死人也抢活人,抢士兵也抢百姓,连尸体嘴里的金牙都要敲下来带走。前几年中原大战,这地方已经被战火烧过一次,如今猝不及防的,枪炮又响了,而且这回来的丘八更凶更狠,毒蛇一般,所过之处,几乎将要寸草不生。 而在另一方面,程廷礼没想到何若龙竟然真能和自己打几个回合,也有些诧异。诧异过后,他往前线增了兵。带了一辈子军队,他打过的仗多了,见过的人也多了,何若龙不算是最出奇的。 战争不是赌局,不是一开盅子就能见分晓的,战场也不会只有枪林弹雨的那一面。事到如今,程廷礼反倒是不着急了。像在盛宴开席之前,他慢条斯理的掖好餐巾拿起刀叉,唾液润滑口腔,气味刺激欲望,他以绅士之姿,饶有兴味的等待第一道菜。 这一次的菜品会很有滋味,因为小鹿的性情比鹿副官更激烈,何若龙也比小鹿的娘更难克服。这样的口福是可遇不可求,而能遇到他这样识情识趣识货的对头,他想,也是那一对鸳鸯的荣幸。 程廷礼缓慢的、不动声色的调兵遣将,表面上看,几乎平静得有些懦弱。而何若龙虽然叫名是个团长,其实军队规模已然逼近一个师。他本是远道而来要打罗美绅的,并没有长久的立足之地,可是借着几场战争,他竟是给自己杀出了一片辽阔地盘,包括一县三镇以及几个村。 何若龙并没有得意忘形,他把这一县三镇守住了,要守出一道铁壁铜墙。因为身后就是东河子县城,他决定凭着一己之力,护住小鹿。 前线的情形时急时缓,小鹿帮不上忙,于是回了兵工厂。和何若龙不同,他的队伍比较“纯粹”,连劁猪的军医都是他亲手招进来的,至于部下的营长之流,因为认为他“好伺候”,做人做事又都公平,所以也都死心塌地的跟着他,没有人起外心。外忧有何若龙顶着,内患暂时又是全无,所以小鹿稳住心神,继续监督工厂。 烟土的生意是否好做,他不清楚,他只知道制造军火也是一项一本万利的好买卖。要枪要弹的人不止罗美绅一个,东河子地区南邻山西河北,北接绥远,是个力量复杂的地方,说是程廷礼治下的土地,其实在本地大大小小的割据军头之中,真听话的没有几个,全都偷着摸着的在扩充实力。想要扩充实力,没有枪炮怎么能行? 所以小鹿很忙,兵工厂所需的原材料全是从山西运过来的,他虽然不必正面迎击程廷礼的进攻,但是也要保护这一条生命线,因为没有原材料,兵工厂就只能停工。 在忙公事的同时,小鹿也有私事惦记——他的荷尔蒙针剂已经用光了。 这一次他注射得很勤,甚至到了每天一针的程度。这样的治疗的确是有效果的,隔着薄薄的军装抚摸自己,他能感觉到自己的肌肉正在变硬,并且硬出了清晰的线条。虽然下面那套家伙还是没有什么大起色,但也先前相比,也还是有了些许变化——一天早上,他睁眼醒来之时,惊喜的发现自己居然有了晨勃,那东西直指向天,将裤裆撑出了一顶小帐篷。 当然,副作用也是有的,他偶尔会心慌气短,不过毕竟是年轻,身体底子好,慌的时候坐下歇一歇,过了那一阵子也就不慌了。 针剂是这样的好,好得让他一天也少不了。但是这东西又不是可以明公正气跑出去买的,尤其他现在是被困在了东河子一带,想走也走不成。心事沉沉的盘算了几天,末了他把目光定在了张春生身上。 他想,张春生或许是可以信赖的,又认识字,又是个沉默谨慎的性情。况且往后还要指望着他给自己打针,自己纵是瞒着他,怕也瞒不到天长地久。 于是在这一天的下午,他把张春生叫过来,让他跟着运送原材料的大马车往山外走。出了山就有汽车和火车可以乘坐了,他让张春生去太原给自己买药。如果在太原买不到,那就拐弯进河北,去保定去天津去北平,总而言之,一定要把药买回来。 张春生不在乎为他出远门卖力气,只是惊讶得很,不知道他为什么会对营养针如此执着——真要是缺乏营养了,吃点好的不也就补回来了吗?何必还要千里迢迢的专门去买外国药水?买回来了,还得受罪挨扎? 但是张春生不问,只是聚精会神的聆听小鹿的嘱咐。小鹿给了他一张稿纸,上面写着长长的一串英文,让他去大医院,最好是外国医院,直接把这一串英文给医生看,医生一定会认得。这种药也有好几条来路,最好是要英国货,实在没有英国货,德国货也可以,但是一定要拜耳药厂的产品,如果这两国的货都没有,就换地方再找。 同样的一段话,被小鹿重复了三遍,生怕张春生会记错记漏。等他把第三遍说完了,他又命令张春生道:“你给我重复一遍。” 张春生拿着稿纸,果然一字不错的重复了一遍。 小鹿很满意,郑重其事的抬手一拍他的肩膀:“好,明天你就出发,早去早回,别走丢了。在外面要住好的饭店,不要省钱,好的饭店比较安全。知道了吗?” 张春生对他笑了一下,又一点头:“是,团座,我记住了。” 他黑,五官也没特点,给人的印象总是笼统模糊的。今天小鹿偶然正视了他,忽然感觉自己像是第一次看清了这个人。这个人按年纪论,也是青年,但是脸上总有悲哀神情,是个忧伤的青年。 下意识的,小鹿问了他一句:“你不高兴吗?” 此言一出,张春生显然是愣了一下,随即又笑了:“没有,我挺高兴的。” 小鹿收回手,没有兴趣再追问,只告诉他:“去吧,如果你有困难,可以告诉我。” 张春生对他敬了一礼,然后乖乖的转身走出去了。 他明天就要启程,这一趟出去,他非得把这针剂的底细弄清楚不可。 翌日清晨,张春生给小鹿端了早饭,把洗脸水放到了脸盆架子上,又把牙刷也浸了温水蘸了牙粉。因为时间紧张,所以他没来得及去给小鹿读报纸。只隔着卧室房门说了一声:“团座,我走了。” 门后响起含糊的一声应答,大概是小鹿还没睡醒。 张春生拎着两个箱子上了马车,一只是小藤箱,装着他的行李以及一张支票;另一只是轻飘飘的大皮箱,留着装药。上了马车往山外走,他早上出发,直到傍晚才落了地。 因为沿途都有士兵护卫,所以落地之后他也不茫然。匆匆的吃了一顿晚饭之后,他搭乘山西兵的军用卡车,继续向前走。 午夜时分,军用卡车把他卸在了一处火车站前。他因为也是跑过天津卫的人了,所以并不很怯。拎着箱子买了车票,他像个孤独的密使一样,预备直奔太原。 他不知道在他登上火车的那一刻,东河子一带的战事,骤然激烈起来了。 第九十四章 谁也不知道大战是怎么爆发起来的,好像也没个契机线索,一夜之间一方开了炮,另一方也开了炮,炮火一开,就停不住了。夜里从附近的高山往下看,可以看到炮弹像火流星一样来回穿梭,穿梭得太快太密了,光芒拖成一道道金线,将两方阵地连结在了一起。察哈尔政府军这一方将重型山炮一字排开,不歇气的对着前方县城轰,轰一阵子,阵线向前推进几十米,等到站住脚了,继续轰。 前清时代留下的城墙先被炮火轰至坍塌,再被炸弹炸成齑粉。城墙上的机枪手成百人的死,一颗炮弹落下来,他们瞬间七零八落,连具整尸首都落不下。眼看这场仗是打不出好了,土匪兵们开始自作主张的要退。督战的军官堵在后头,不许小兵乱跑,哪知道小兵不但不听话,还对着督战团开了枪。敌人尚未进城,城中军队自己先乱了套。 何若龙万没想到程廷礼那边会突然发动猛攻,眼看城内情形不对,他当机立断,立刻整顿了队伍后撤。 他撤得很保守,一点一点的退,极力的想要稳定军心,不要显得丢盔卸甲。几千败兵缓缓的压向了东河子县城,他进退两难,因为太清楚自己这几千喽啰都是什么货色——真是要大败了,这帮土匪种很可能在溃逃之前杀人放火、就地开抢! 到时候自己控制不住他们,程廷礼来了,也是同样的控制不住。所以不能让这帮人失控,这帮人永远都需要镇压,一次压不住,往后就难摆弄他们了。 何若龙对于自己的士兵,很爱,同时更恨。爱,是因为没有他们,就没有他这个何团长,就没有他将来的荣华富贵;恨,则是因为他们一个个都像不通人性的畜生一样,让他总得哄着他们吓着他们,否则的话,他们就要作乱。他想有朝一日自己真当了省主席,手下真有了百万兵,那时非架起机枪,把这帮畜生一样的东西全突突了不可! 将来的事情,将来再说,眼下他还得仰仗这些畜生抬着他平步青云——平步青云也先不必提了,如今他最主要的任务乃是保住地盘与实力。罗美绅名声虽差,但是目前看来,其人品也并没有传说中的那样坏,起码罗师现在独当一面,能让他不至于腹背受敌。 在东河子县城里,何若龙见到了小鹿。 他提前洗了把脸,不想让小鹿看见自己烟熏火燎的狼狈样子。然而脸一干净,反倒显出了面颊上的一条红伤——也不知道是被什么东西给刮了一下子,刮出一道很浅的伤口,倒是不至于落了疤痕,可小鹿看在眼里,还是忍不住要替他疼。 何若龙坐在椅子上,端着大碗吃汤泡饭。一边稀里呼噜的连吃带喝,他一边忙里偷闲的对小鹿说话:“我看咱俩的兵得换换地方了,你把东河子让给我,你带你的兵往南走,走山路,别走大路。一旦我这边抵挡不住了,你就设法往山西退。” 小鹿在他面前弯下腰,仔细看了看他脸上的伤,随即直起身走到桌旁坐了下来:“若龙。” 何若龙看了他一眼:“嗯?” 小鹿开口问道:“我们会败吗?” 何若龙勉强笑了:“败?怎么算败?” 小鹿垂下眼帘,感觉像是走在浮冰上,一步一滑,险得惊心:“败,就是我们失去了土地、军队、甚至性命。” 何若龙大喇喇的往嘴里扒进最后一口饭,是个满不在乎又不以为然的态度:“军队没了再招,土地没了再抢,那都不算个事儿!人嘛,三穷三富过到老,人活一世,谁还没个起起伏伏?怎么,你怕啦?别怕,有我呢!” 小鹿也笑了,侧过脸去看何若龙:“那……你后不后悔?” 何若龙一扬浓眉:“后悔什么?后悔为了你跟程廷礼翻脸?我当初自己乐意,这有个屁好后悔的!” 小鹿第一次经历这样激烈的战争,开了眼,也惊了心。目光缠绵的凝视着何若龙,他看了片刻,随即扭头望向窗外:“我倒是有点儿后悔。” 何若龙立时一怔:“你后悔了?” 小鹿轻声答道:“我耽误了你的前程。没了兵,你怎么去当省主席?” 何若龙放下碗筷,欠身向他的后脑勺轻轻抽了一巴掌:“胡说八道!那省主席是我想当就能当上的?别坐这儿胡思乱想了,给我沏壶茶去,要浓茶,我这几天也不知道是怎么的了,天天犯困。” 小鹿回头看了他一眼,然后起身出门去找热水给他沏茶。何若龙盯着他的背影,同时忍不住叹了一口气。 说不后悔,那是假的。其实是有点后悔,不多,一点点而已。 他喜欢小鹿的心,是十成十的真,和他对前程名利的渴望一样真。这两样好东西,让他放弃哪一样他都舍不得,无论放弃了哪一样,他事后都会后悔。这没办法,他承认自己是太贪心。 所以事到如今,他无话可说,只能是认命,只能是坦然,因为这条路无论怎样走,最后都是不完美。窗外有人影闪过,是小鹿端着茶壶走了回来。眼珠痴痴的随着小鹿转动了,他看一个男人竟然能生得这样好,比花好,比画好。 仿佛释然一般,他在心中对自己一笑,同时无声的告诉自己:“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 小鹿把茶壶放下了,又拿起一只倒扣着的茶杯。他做任何事情都是认真的,此刻也不例外。神情庄重的给何若龙倒了一杯热茶,他随即转身出门,不出片刻的工夫,拿了一张旧地图回了来。 他把旧地图放在桌面上摊开了,何若龙起身旁观,只见这是一张手描的老地图,包括了东河子方圆几百里的地区。小鹿用食指一点东河子县城的位置:“若龙,中午你睡一觉,下午就带兵出发,往南走。” 何若龙一愣:“什么?我往南走?那你呢?” 小鹿不看他,自顾自的用指尖在地图上画出路线:“罗美绅那边,我们是不能指望的,他能帮忙自然是好,不帮忙,也不奇怪。毕竟他一直也是自身难保,干爹只要不打到他那里,他就很可能会保存实力、作壁上观。所以,我们要自行寻找出路。你现在就往南去,给我开一条路进山西。我留在县城里,能抵挡多久算多久,抵挡不住了,我立刻放弃县城去追你。” 何若龙脑筋一转,把他的意思转明白了。明白之后,他立刻摇了头:“不行不行,你这个法子太危险。你实战经验太少,你留下我不放心。” 小鹿一皱眉头,做了个半笑半恼的表情:“我留在县城里是不安全,不过让我向南去打前锋,也一样的很危险。再说对于县城里的情况,我毕竟是更熟悉一点儿,真要是顶不住了,我逃也能逃得比别人快。你说呢?” 何若龙答道:“我说就是一起走!” 小鹿背着手转向了他:“一起走?打都不打,直接弃城?” 不等何若龙回答,他直接嗤之以鼻的摇了头:“啰嗦!你我分工协作,不是很好吗?” 然后他苦笑了一下:“我只是担心你——我这边顶不住,可以逃;你那边是不能逃的,必须打出一条路来。” 眼看何若龙望着自己不说话,他像逗趣似的微微向前探过头,低声又问:“要不然,咱俩换一换,我去往南打,你留下来守城?” 何若龙想了想,感觉哪一条路都不是百分之百的平安,相比之下,倒像是守城更安全一点,正如小鹿所说的那样:守不住,可以逃。 “行!”他终于是一点头:“那我下午就走!” 中午,何若龙和衣躺在小鹿的床上,闭着眼睛想要睡一觉。小鹿脱了鞋爬到他身边,伸手去解他的腰带。 他在战场上连轴转了几日夜,一壶浓茶也振不起他的精神。长条条的仰卧在床上,他就感觉自己的骨头和肉全是酥的,连手指尖都动不得。疲惫不堪的一笑,他低声说道:“硬不起来了,累瘫了。” 然而小鹿今天很不体谅人,执着的硬扒下了他的裤子。裤腰退到了膝盖处,他调动最后一点力气尽量张开了腿,然后只感觉身体一飘,昏迷一般的睡过去了。 小鹿下了床,飞快的关门闭户,把窗帘也拉拢了。然后走回床边弯下腰,他把何若龙翻成了趴伏的姿势。 俯身在何若龙的脸上亲了亲,他抬腿上床,横跨对方跪了下来。低下头解开自己的裤子,他第一次对着何若龙彻底袒露了身体。 然而何若龙正在熟睡。 接连许多天没有注射荷尔蒙,他的器官恢复成了冰冷绵软的状态。向下轻轻的趴上了何若龙的身,他大睁着眼睛,拥抱了对方。 他感觉自己对不起何若龙。何若龙不是一般的青年,他是有雄心有志向的,自己不能把他的政治生命断送在那鸟不拉屎的小山沟里。 他在第一次见到何若龙时,就决心要拯救对方。兜兜转转的到了现在,他这决心只有更强。 所以这一回,他还是要拯救何若龙。 一个团的人马,加上一圈上百岁的老城墙,当然不是程廷礼的对手。但他想自己至少可以给何若龙多抢一点逃命的时间。何若龙这个人很顽强,当年单枪匹马都能逃上狗尾巴山,如今有了兵有了枪,只要能活命,东山再起应该也不是很难的事情。 小鹿在何若龙身上趴了一会儿,然后起身提好裤子,重新扣好了牛皮腰带。 向上掀起了何若龙的衬衣,他顺着对方的脊梁骨向下亲。一个吻接一个吻的亲下来,他最后深深低头,将额头抵上了对方的后腰,沉沉的叹息了一声。 他想自己这一场爱情如此收尾,本来该算悲剧,可因全是心甘情愿,所以悲也不悲,纵是真为这个人死了,心中也是安乐的。 第九十五章 何若龙睡了沉沉的一觉,睡醒之后眼睛还没睁,他下意识的先伸了手去摸小鹿,一摸没摸着,二摸也没摸着,他忽然睁开眼睛坐了起来,打寒战一般哆嗦出了声音:“小鹿?” 房门一开,小鹿端着一杯凉开水走了进来:“醒了?” 何若龙怔怔的望着小鹿,望了片刻,终于回了魂。低下头用手背揉了揉眼睛,他像个身躯庞大的小孩子,从鼻子里哼出回答:“醒了。” 小鹿走到床边,把水杯递给了他:“晚饭马上就好,吃完你就出发。” 何若龙接过水杯,一口气喝了个底朝天。把水杯递还给小鹿,他用衣袖一抹嘴,又很痛快的长出了一口气:“这一觉睡得好,再熬上一宿也没问题了。” 然后他对着小鹿招了招手:“过来。” 小鹿把水杯放到桌上,然后走到他身边坐了下来。双方近距离的对视了一瞬间,随即不等何若龙动作,小鹿抬手一捏他的下巴,凑上去用唇舌狠狠的堵住了他的嘴。 双方立刻吻成了难解难分,连呼吸都相互扑撞着乱成了一团。何若龙知道时间紧张,此刻不是自己任性的时候,可两只大手隔着军装揉搓了小鹿的身体,他身不由己的开始撕扯开了小鹿的上衣。嘴唇顺着脖子向下滑到锁骨,他神情迷乱的吮吸啃咬,如同一只热情的巨大雄兽。最后叼住了一粒小小乳头,他用双手托住了小鹿的屁股,将小鹿的屁股蛋揉成了两团面。 小鹿第一次没有躲。搂着何若龙的脖子向后仰了头,他被对方吮得一阵阵战栗。何若龙抬起头,盯着他的脸含糊说道:“下次非扒光了你不可!” 小鹿不置可否的笑了,笑得开怀,甚至低低的出了声音。要是真能还有“下次”的话,被他扒光了也甘愿。 何若龙放开小鹿时,感觉两人之间已经血脉相通,平平常常的一放手,竟会有疼痛,像是活活撕了自己一块皮肉。 他也知道双方接下来都是前途凶险,所以不肯太感慨,嫌不吉利。对着床下伸出两条长腿,他预备出去吃饭。不料小鹿忽然一边系扣子一边站起身,主动走到床尾,把他的马靴拎了过来。 然后单膝跪在了地上,小鹿单手抬起了他的一只脚。脚是周周正正的一只大脚,穿着半新不旧的白洋袜子;从脚往上看,是被马裤紧紧箍着的笔直小腿。将马靴套上了何若龙的脚,小鹿一丝不苟的将靴筒向上提到膝盖。在做这件事时,他一言不发,神情几乎是庄严的。 何若龙低头望着他,由着他伺候自己。等到将另一只马靴也穿好了,小鹿保持着单膝跪地的姿势不动,单只忽闪着大眼睛向上看了他一眼。 一眼过后,小鹿用双手捧起了他的右手。低下头在他的手背上缓缓一吻,小鹿睁大眼睛抬起头,低声说道:“我爱你。” 随即不等何若龙回答,他自顾自的起了立,转身走向了门外。 小鹿的嘴唇离开了,可那个吻还附着在何若龙的手背上,像一小块火炭,缓慢的烧灼着他。 于是在吃过晚饭率兵出发之时,他骑上战马,下意识的将右手手背贴上了嘴唇。仿佛那个吻是小鹿预留给他的,专等他现在来接收。 然后他回了头,身后暮色苍茫人山人海,唯独没有小鹿。城外前线离不得总指挥,小鹿已经布防去了。 小鹿生平第一次见识了真正的战争。 和眼前的枪林弹雨相比,他先前经历过的一切战斗全成了小打小闹。城外的阵地已经不能容许人直立行走,子弹扑扑的打在地上,所有的人都只能是匍匐前进——起初是前进,等到了后半夜,就统一的改为匍匐后退。敌人的炮火一秒也不停,连珠炮似的专对着一处轰,等到把老城墙轰出一处口子了,炮火集体转移方向,再轰。小鹿刚带着队伍退回了城,只听“轰隆”一声巨响,被震酥了的城墙自己坍塌了一大面,当场不知道砸死了多少小兵。城墙上的一排机枪手随之坠落,也全摔了个七死八活。 小鹿距离城墙很近,被一块从天而降的石头砸了脑袋,幸而他戴了帽子,没被砸成头破血流。武魁不知道从哪里冲了过来,用一顶钢盔扣了他的脑袋。而他扭头看清了对方那张油光锃亮的大脸,当即用力对他搡了一把:“你回城里去!” 武魁愣了一下,知道以目前的情况来看,城里肯定是比城边安全。对着小鹿眨巴眨巴单眼皮的细长眼睛,他大声问道:“那您呢?” 小鹿没空搭理他,只一脚前一脚后的站稳当了,恶狠狠的又推了他一把。推完之后抬手摁着头顶钢盔,小鹿猫着腰拔腿就跑。 武魁急得追了上去:“团座,我还给您管着一个警卫班呢,您让我上哪儿去啊?” 小鹿只是跑,不回头。武魁一直追到了一处城墙豁子前,这才知道他是要派人用炮火堵住这一处破绽。这回回头再往后一瞧,他一拍大腿,发现自己带来的那一班卫士已经全跑散了。嘴里咕哝着骂了一句,他正打算把小鹿从城墙豁子前拽到安全地方去,哪知后方忽然起了喧哗。小鹿从一堆砖石上跳下来,扯着老鸹喉咙吼道:”怎么回事儿?谁来了?!” 一名军官连滚带爬的跑了过来:“报告团座,冷营长拉着军火进城了!” 冷营长算是小鹿最后的援军,虽然援军人数有限,但是冷营长带回来了数目可观的弹药。弹药用好了,威力并不比活人差。城内所有的火炮全被推出去了,对着四面八方持续轰击。如此熬到天明时分,仿佛心照不宣一般,交战双方终于自动的暂时停了战。 小鹿这一夜上蹿下跳,每一秒都像是死里逃生,如今终于松了一口气,便累得恨不得席地而睡。张春生不在家,武魁只好兼了他的职。把小鹿护送回了宅子之后,他支使厨房立刻开伙,也不讲求饭菜质量了,有的吃就行。 不出片刻的工夫,饭得了,菜也得了。武魁找了一只小盆子一般的大海碗,连饭带菜满满盛了一大碗,想让小鹿吃一顿管一天。然而端着碗筷走回房时,他见小鹿俯身趴在桌子上,已经睡着了。 放下碗筷摇醒了小鹿,武魁轻声说道:“团座,吃点儿再睡吧!” 小鹿半闭着眼睛答应了一声,抄起筷子低了头,开始往嘴里扒饭。他脖子细,脑袋圆,困得晃晃荡荡的,碗比他的脑袋还大。武魁见他吃上了,便匆匆回了厨房,放开肚量也大嚼了一通。 及至吃饱喝足了,他回上房去取碗。然而进门一瞧,他当即哑然失笑——小鹿端端正正的坐在椅子上,弯腰低头把脸埋进大海碗里,竟是又睡着了。 武魁这回没敢再惊动他,只轻轻抽出了他手里的筷子,又拧了一把湿毛巾,扶起他的脑袋给他擦了擦脸。 然后拦腰把他抱了起来,武魁转身把他送进了卧室床上。站在床边看着他的睡相,武魁心里纳闷,心想他怎么忽然就造起省主席的反了呢?下边几个营长谈起这事,都说是为了兵工厂,兵工厂油水太大,省主席要分一大杯羹,然而团长不肯——也不知道这话都是从哪儿听来的。 当然也有不同的观点,这不同的观点不大好听,因为涉及到了何若龙。何若龙是个土匪种子,他造任何人的反都不稀奇,而鹿团长之所以也造反,正是受了何若龙的蛊惑。为什么受蛊惑?那就不好细说了,反正有不少人都知道这二位在一起是睡一张床的。 武魁比一般人知道得多,但是说得比一般人少。他爱扯淡,但是扯淡这事也分轻重好坏,不该扯的,他坚决不扯。 小鹿睡了不过一个小时,城外就又开战了。他晕头转向的起身往外跑,一边跑一边迅速恢复了清醒。通信兵一个接一个的追着他传递消息——罗美绅那边也对着政府军开火了——罗美绅把政府军打退了十里地——罗美绅又败了——罗美绅开始撤退了——罗美绅真撤退了…… 小鹿对罗美绅已经毫无兴趣,只是惦记着何若龙,不知道他究竟跑出了多远。 在小鹿顶着流弹炮火指挥防御之时,何若龙经过了一夜一日的急行军,一鼓作气向南走出了三百多里。 然后他就走不成了,因为程廷礼的军队已经在前方路上埋伏了许久,专程等他落网。他既然真是如约而至,那么程廷礼也就不必客气,直接用几千精兵就地包围了他。 第九十六章 程廷礼仰卧在一张大躺椅上,脑袋下面垫着个小凉枕,躺椅不够长,所以一名副官蹲在下首,在他的两条长腿下面各放置了一只小矮凳。另有一名副官站在上首,仰起头为他撑开了一把大阳伞。 一双手从天而降,将一副墨晶眼镜架上了他的鼻梁。然后他一张嘴,点燃了的雪茄也被人送到了他的齿间。咬着雪茄深吸了一口,他惬意的侧过脸,眺望向了远方的群山。以他这个年纪和身份,其实是不大应该亲自往战场上跑了,不过与其说这是一场战争,不如说它更像一出好戏,戏中人因为无知无觉,所以演得格外动人,动人得几乎让他想笑。 他半躺半坐的在这一处草地上晒太阳,周围被警卫团围了个严密。越过警卫团再往远看,无边无际的,依然全是他的人。人山人海围着个小小的孤岛,孤岛中央瑟缩着何若龙那一群残兵败将。 这个时候,有温柔的声音在他耳边响起:“军座,陈参谋回来了,您现在见他吗?” 程廷礼扭过头,在那发出温柔声音的青年脸蛋上亲了一下,然后漫不经心的答道:“让他过来。” 陈参谋因为这些天一直跟着何若龙摸爬滚打,回来得又是诡秘匆忙,所以灰头土脸,形象几乎堪称凄惨。快步走到程廷礼面前,他昂首挺胸的一敬军礼,斩钉截铁的说话:“报告军座,卑职已经将何逆的电报班领了过来。现在敌方和外界彻底无法联系了!” 程廷礼笑了一下:“何若龙本人现在怎么样?” 陈参谋是半年前被程廷礼派进何团的,因为一贯少言寡语,造反之时也无异议,所以在何若龙身边颇有一点亲信的意思,而他对何若龙的观察与了解,也是格外的深刻一些。 “报告军座。”他规规矩矩的清楚回答:“此人目前十分惶恐,已经方寸大乱,他的部下军官们也是各怀心思,并没有多少人愿意为他卖命。” 程廷礼取下雪茄递给身边副官,然后懒洋洋的坐起了身,自得其乐的笑道:”去,让他们把炮架起来,再给我轰他一个小时。” 何若龙万没想到自己会陷进程廷礼的埋伏圈——他只顾着往南跑,因为起初跑得畅通无阻,所以他还暗暗的窃喜,就没想过自己带着队伍公然穿过一家家军头的地盘,怎么可能没人拦他。 跑着跑着,前头忽然开了炮,后头也跟着开了炮,东南西北全有了人影枪声,他和他的队伍被困在了一片山谷之中,连个好地势都没占着。四面八方的士兵们居高临下,架起大炮对着他们随便轰。他急了,连着指挥了几次突围,人死了不少,却是始终冲不出对方的包围圈。他部下的小兵全是土匪出身,无论是当土匪还是当丘八,所图的不过是一个财字,现在财没落到多少,反而先要送命,那谁肯干?横竖跟着谁扛枪都是混饭吃,而何若龙又不是他们的祖宗。 队伍被围了两天,两天之后开始有小兵带了枪,偷着往对方阵地上跑。对于这样的叛贼,何若龙红了眼睛,抓着一个毙一个,然而毙不完,还是有那胆大的敢逃。 何若龙连着几顿不吃饭,不饿,胸口被一团热气壅塞着,连口汤水都咽不下。独自坐在一块大石头上,他脑子里轰轰的响,几乎无法正常的思考。双手横握着一根马鞭子,他垂下眼,看自己的双手在哆嗦。 这么大的巴掌,这么大的个子,这么大的力气,这么大的志向,先前那么大的仇都报了,那么多的苦都吃了,都从土匪熬成团长了,难道大好人生戛然而止,自己这回就要死在这不见天日的小山沟里了? 死了之后,没人管没人埋,烂在草里,臭一块地。或许根本连具全尸都落不下,一枚炮弹从天而降,直接就能把他这个人从有炸成没。可是,可是,他颤抖着想,自己怎么能“没”呢?自己才二十多岁,好日子刚开始,还没活够呢!还没活透呢!怎么能没?他还没当上旅长师长,他还没住进天津租界里的小洋楼,他还没享受过,他还没呼风唤雨过——所以,怎么能没? 何若龙想到这里,不由得闭了眼睛。一闭眼,前方便是黑暗,仿佛深不见底的鬼门关,正等着他往里迈进第一步。先前的勇气与豪情被恐惧与绝望一点一点的消磨光了,他现在只是哆嗦,只是怕。 他又想起了小鹿——他想如果小鹿此刻能陪在自己身边,自己会不会更勇敢一点? 可随即他对自己摇了头。有了小鹿,他也还是怕。忧伤苦乐、尚且无有代者,何况是死? 原来“死”这件事情,是无法预先想象的,非得死到临头,才知何为死。可笑他先前还以为自己大无畏、不怕死。 在何若龙的精神将要崩溃之时,程廷礼的代表来了。 这代表一没带卫士二没举白旗,就那么溜溜达达的一个人从山上走下来了。前线阵地的小兵见了他,当即警惕的端起步枪作势瞄准。代表满不在乎的对着小兵笑骂:“小兔崽子,把枪放下!程主席他老人家大发慈悲,愿意再给你们何团长一条活路。你他娘的再拿枪瞄我,我可掉头回去了!” 此言一出,小兵们面面相觑,果然犹犹豫豫的放下了枪。正当此时,何若龙闻讯赶了过来。虎视眈眈的停在代表面前,他低声问道:“你来有话说?” 代表将何若龙上下打量了一番,随即笑道:“我没话说,是程主席对你有话说。这个话,你可以听,也可以不听。听,我就说;不听,我马上走。” 何若龙瞪着代表,瞪得心都不跳了——他有预感,事情要变:“你说!” 代表趾高气扬的说道:“给我找个凉快地方说话,别让我在太阳底下站着啊!” 在一棵老树的树荫下,代表坐在一块大石头上,慢条斯理的开了口:“程主席他老人家让你过去一趟。” 何若龙站在一旁,怀疑自己是听错了:“让我过去一趟?去哪里?” 代表答道:“程主席要见你,你自然是要到程主席面前去。难不成还让程主席亲自来看你不成?” 何若龙疑惑的望着代表:“去了……干什么?” 代表做了个沉吟的姿态,思索片刻之后笑了:“你这回做了这么大的乱,引得他老人家动了雷霆之怒,所以此行见了他老人家,挨打挨骂怕是免不了的了。” 何若龙依然是疑惑:“那我若是真去了,你们如何保证我的人身安全?” 代表站起了身:“何团长,恕我直言,你这话问得有点儿不识时务。程主席肯见你,那就说明他老人家还肯给你一次机会,你若是顾着人身安全,不敢去,那就别去了。反正我只是个传话的,你爱去不去,我没意见。” 何若龙紧盯着代表,一颗心在腔子里跳到了疯狂的程度:“我……” 代表仿佛是有点不耐烦了,背过手拍了拍屁股上的土,他转身迈了步:“何团长,你要是不去,我就走了。” 何若龙凝视着代表的背影——代表真走了! 双手攥成了紧张的拳头,他在代表走到十米开外之时,忽然吼了一声:“等一下!我去!” 第九十七章 何若龙决定去见程廷礼。 没人保证他的人身安全,他去了,可能是去死,也可能是去活。可是不去的话,没有悬念,只能是等死。 他没有大张旗鼓的出发,只带了两名卫士。程廷礼真要是想对他下毒手,这两名卫士什么都不抵,至多是能给他挡一梭子子弹。可何若龙不喜欢单枪匹马的露面——他已经是很失败很落魄了,不能再孤零零了。 跟着代表出了山谷上了山,一行四人走了一个多小时。末了在炎热的下午时分,何若龙到达了程廷礼所在的临时指挥部。 临时指挥部是一座用新席子围成的大凉棚,程廷礼做衬衫军裤的打扮,和几名高级军官坐在凉棚下面吃西瓜。西瓜水灵灵的鲜红起沙,切成大块摆在大盘子里,整整齐齐的散发着甜香气息。 何若龙一进营地,身后的卫士就被拦住了,不过没人搜他的身缴他的枪,仿佛料定了他是败军之将,不把他放在眼里;也像是不防备他,还当他是自己人。到底是为了哪个原因,他自己也不知道。代表把他领进了棚子里,随即对着程廷礼一敬礼:“报告军座,何团长我带过来了!” 程廷礼叉开双腿坐在一把竹椅子上,一手拿着一块吃了一半的西瓜,一手对着代表挥了挥。代表见状,当即会意退下,只把何若龙一个人留了下来。 何若龙笔直的站着,不言不动,想要看看程廷礼究竟会怎样处治自己。然而程廷礼俯身探头,一口一口的单是吃西瓜。旁边的军官们偶尔看他一眼,也全都是个漠然的态度。 何若龙等了又等,本来胸中也存了一股勇气,必要的时候打算和程廷礼硬碰硬,可勇气这种东西,向来是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禁不住这么没滋没味的晾。而且顶着大太阳走了一个多小时山路,他把汗都流尽了,他也渴。悄悄的伸舌头一舔嘴唇,他又瞄了一眼程廷礼手边的大盘子。盘子是白瓷盘子,圆滑洁净,越发衬得西瓜绿皮红瓤,甜美诱人。 忍无可忍的,他无声的咽了一口唾沫,与此同时,程廷礼从副官手中接过毛巾擦了擦嘴,然后站起了身。 他一边用毛巾擦着手,一边走向了何若龙。经过何若龙面前时,他没有停顿,而是直接走到了何若龙身后。 紧接着,他对着何若龙的右腿弯便是一脚! 何若龙猝不及防的挨了一下子,右腿当即向前一软。而在他右膝盖将要着地之时,程廷礼对着他的左腿弯也踹了一脚。 这两脚踹得太狠了,让他在一瞬间便跪了下去。而程廷礼向旁一伸手,当即又有副官双手奉上了马鞭。一手握着鞭柄,一手攥着鞭梢,程廷礼绕到他的面前,当着他的面,先是居高临下的扯了扯马鞭,随即高高抬手,一鞭子抽向了他的头! 鞭梢掠过他的头皮,抽出刀割一般的疼。何若龙没有动,紧闭双眼咬牙忍痛,同时听程廷礼恶狠狠的骂道:“混账东西!狼心狗肺!吃里扒外!” 他骂一句,抽一鞭,因为何若龙极力的低了头,所以鞭子全落到了后脑勺和后脖颈上。棚子里的军官们先是默然旁观,后来约莫着火候差不多了,程廷礼也该是打过瘾了,这才有一位师长起身向前,试探着伸手去夺他的鞭子:“军座息怒……军座您消消气,别气坏了身体。这么个东西,不值得让您动怒……” 师长像哄孩子一样,哄下程廷礼手中的马鞭子。把马鞭子扔给一旁的副官,他又对着后方一招手。立刻又有一名军官把竹椅子搬过来了,把竹椅子端端正正的放到程廷礼身后,军官陪着笑小声说道:“军座坐下歇歇,有话慢慢说,大热天的……” 程廷礼一屁股坐下来,向后仰靠了椅背。对着何若龙翘起了二郎腿,他居高临下的问道:“小子,我拿鞭子抽你,你服不服?” 何若龙几乎是被他那一顿鞭子给抽懵了,闭着眼睛跪在地上,他也不知道自己是服,还是不服。他只感觉程廷礼这个打法隐隐的带着一点亲昵,是教训逆子的那种打,这么着打过一场之后,似乎就不会再把他推出去吃枪子了。 程廷礼一晃翘起来的右腿,穿着锃亮马靴的右脚伸到何若龙面前,他用靴尖抬起了对方的下巴。何若龙顺着力道仰起脸睁了眼,终于是和程廷礼对视了。 程廷礼有着乌黑厚密的短发和白净的面孔,短发上了生发油,一丝不苟的偏分梳开,露出宽阔饱满的额头。对着何若龙一挑剑眉,他开口问道:“说吧,想死还是想活?” 何若龙忍着周身疼痛仰视了他,忽然感觉他是高不可及的,自己无论如何也打不倒他、推不翻他。 张开干裂泛白的嘴唇,他气若游丝的答道:“想活。” 程廷礼放下右腿向他一探身,伸出右手拍了拍他的脸:“知道想活,可见你小子还没疯透!” 程廷礼的手不干不潮,温暖柔软,拍在何若龙的脸上,竟然会拍出何若龙的虚弱与惭愧。是疯了吗?他想,也许真是疯了。刚翻了几天的身,团长的位子还没焐热,就敢勾搭省主席家里的人,造省主席的反,可不是疯了? 小鹿那么漂亮,能是省主席养给外人的?就算是养给外人的,能是他这个土匪出身的杂牌兵可以染指的?疯了,的确是疯了,再疯得厉害一点,就要把命疯没了。 程廷礼的手向上移动,揉了揉他那鞭痕纵横的脑袋。他的肩膀向下一塌,忽然虚弱到了要死的地步,豪情壮志全消失了,他只是想活,想继续当团长。 程廷礼不动声色的观察着他,脸上没有表情,心中却是感觉滑稽。滑稽,有趣,是一场好戏。 程廷礼没让何若龙起身,但是命人给他端了一杯凉水。何若龙咕咚咕咚的将一杯凉水喝了个底朝天,心火登时熄了一半,头脑也随之清醒了些许。 这个时候,程廷礼又开了口:“拿我的钱,打我的旗,刚有了几分人样儿,就想掉过头反咬我一口,什么东西!若不是体谅你年轻糊涂,还是个孩子,老子现在就毙了你!” 何若龙微微低头盯着地面,脑筋则是转得飞快——体谅,他肯体谅自己? 未等他想出答案,程廷礼继续问答:“小子,说说你的意思吧!” 何若龙轻声开了口:“我……我知错了,后悔之至,现在只求您给我一个将功补过的机会。” 程廷礼冷笑一声:“何团长,你不是第一个反叛我的,也不会是最后一个。本主席有这个肚量,能容天下难容之事!念在你还有一点本领和志气,我也很愿意再给你一次机会。”说着他抬手一指身旁的师长:“中原大战的时候,小王跟我反着来,曾经拿枪指过我的头。但他后来诚心知错了,我让老冯的兵堵在河南出不来,他肯舍了性命去救我,我就还让他继续当他的师长。你呢?” 何若龙嗫嚅着问道:“军座想让我做什么?您发了话,我就去做。” 程廷礼微微笑了:“带你的兵向后转,把东河子给我打下来,把小鹿给我带过来!” 何若龙骤然抬眼望向了他:“我、我——” 程廷礼又翘起了二郎腿,先是垂下眼帘看了看自己的马靴,随即目光一斜扫向了他:“等到事情完了,你和你的兵就留在东河子,给我守着往南的路,顺便把罗美绅给我彻底收拾了!” 何若龙傻看着程廷礼,两件事在心中碰撞出了惊天动地的大爆炸——他要去打小鹿,抓小鹿,把小鹿送给程廷礼;而事情办成了,他不但可以继续当团长,还可以占据一座大县城! 可是,他怎么能去打小鹿呢? 得生的狂喜疏忽而过,他在狂喜的余韵之中哭丧了脸:“别……军座,您别让我去打东河子,我去打罗美绅行不行?我马上就带兵走,这回我一定拼了命的打,有罗美绅没我,有我没罗美绅,我……” 不等他把话说完,程廷礼轻蔑的笑了:“何若龙,你有什么资格和本主席讨价还价?” 然后他冷淡的站起了身:“既然你不识抬举,那我也就不必再多说了。你回去吧!” 何若龙慌忙伸手扳住了程廷礼的小腿——他不能回去,回去的话,就真的再无生机了! “我打……”他的牙齿相击,打寒战一样颤抖着说话:“我打……” 第九十八章 张春生回来了。 他拎着一大一小两只箱子,小藤箱里装着他的行李,大皮箱里装着药。这一趟买药倒是买得顺利,所需要的几样针剂,在太原就全弄到了手。可未等他带着药与钱喘过一口气,也没有逛一逛太原的大街,就有消息传过来,说是北边又开战了,他仔细一打听那开战的地点和人物,登时急出了一脑袋的汗。 这个时候,他来的那条路就已经断了,想要尽快的回东河子,只能绕远走张家口。他二话不说上了火车,打算在张家口换车再直奔东河子——东河子有一个小小的火车站,偶尔会有过路火车停个一两分钟。 然而他没等到那趟列车,因为东河子外围战事激烈,铁轨被炸翻了老长一截,火车暂时无法通行了。 张春生也说不清楚自己是怎么折腾回来的,总之昼夜都在行进,火车坐了,汽车坐了,马车驴车也坐了。最后到达东河子城下时,是东面城墙上的守兵放下绳子,把他硬吊上来的。他刚一上城墙,几米开外就有个小兵忽然一晃,是被流弹打穿了胸膛,一声不吭的死了。张春生对于尸首一眼不看,低着头就顺着台阶往下跑——他脸黑,黑成了保护色,掩饰了他所有的惊恐忧惧。 风尘仆仆的,他出现在了小鹿面前。小鹿现在顾不上打针吃药了,只想尽可能的多抵挡一阵——哪怕能多坚持半天也好,半天也够何若龙跑出很远的一段路了。 见张春生回了来,他没道辛苦也没发牢骚,只看着对方怔了一会儿,然后自言自语似的说道:“都到这个时候了,你怎么还回来?” 张春生神情肃穆的站在他面前:“团座,我不回来,我上哪儿去啊?” 小鹿依旧盯着他的脸:“钱花光了吗?” 张春生摇了头:“没,花了一半都不到。” 小鹿点了点头:“好,剩下的你留着吧。” 然后他神情漠然的向外挥了挥手:“你去找武魁,武魁那里安全。” 武魁那里的确是安全,因为他和他的机枪营一直藏在城里。他不上战场,不是他贪生怕死,是小鹿不许他上。 这是小鹿对他的偏疼——不上战场,就只在城里猫着。等到城破了,他立刻带着他那个营投降。这是一场内战,内战打到投降也就到头了,一家的军队,总不至于杀俘虏。要是运气好,武魁兴许还能保住他那营长的名头。一个杀猪的小子,能当上营长就不错了,还想怎么着? 张春生思索了一瞬,又看了小鹿一眼,末了转身离去,当真是在城里找到了武魁。武魁这几天被小鹿撵进安全地带,终日无所事事,白昼又是长而且热,他心惊胆战的摸着他的光脑袋,倒是进行了一场漫长的思考。见张春生回来了,他挺意外:“嗨?你怎么这时候回来了?” 张春生不理他的问题,劈头直接问道:“何若龙呢?” 武魁听到这里,立刻从鼻子里哼出了一声苦笑,随即压低声音答道:“跑啦!” 张春生接着问:“他一个人跑?不管咱们团座?” 武魁摸着新剃的光头:“俩人一起跑,还不一下子就让人撵上了?他跑,咱们团座舍了性命给他打掩护,要不怕他跑不远,不安全。” 张春生听到这里,立时有一口恶气堵到了胸中:“那何若龙就真自己跑了?” 武魁一点头:“啊,跑啦!都跑好几天了,兴许现在都进山西了。” 张春生直勾勾的看着武魁:“他不管咱们团座的死活?” 武魁凉飕飕的笑了一声:“走了之后就一直没信儿,连一封电报都不来,我看团座还挺惦记他的。” 张春生听到这里,一转身,又走了。 张春生想回到小鹿身边去,别人伺候小鹿他不放心,“别人”不干净,他不想让小鹿用“别人”递过来的东西,吃“别人”端过来的饭。 然而未等他走过一条大街,城中的空气就变了。成队的士兵像没头苍蝇一样,拖着步枪满城乱窜。他莫名其妙的在半路抓到了冷营长,想要问问情况,而冷营长跑得气喘吁吁,告诉他“城外又来兵了”。 话音落下,冷营长一溜烟跑了个无影无踪。张春生愣了愣,也开始狂奔向前。好容易在城东一带找到了小鹿,他刚要说话,冷不防身后有人狂呼乱叫,正是冷营长的声音。 冷营长像个疯子似的,一路张牙舞爪的跑到了小鹿面前,礼节规矩全不讲了,他大汗淋漓的喘出了一句话:“是何团长!” 小鹿满脸满身都是烟熏火燎,一张脸脏极了,简直比张春生还要黑。听了冷营长这没头没尾的一句话,他当即追问道:“什么何团长?城外又怎么了?” 冷营长一边呼呼的大喘,一边颤巍巍的向后伸出一只手:“何团长他带着兵回来了……在城外……他倒戈了……” 小鹿睁大了眼睛,愣怔怔的瞪着冷营长:“倒戈?什么意思?” 冷营长神情痛苦的咽了一口唾沫:“他在西边城外……对着咱们架了炮……要攻城……” 小鹿眼睛看着冷营长,同时下意识的一摇头:“他回来了,打我?” 冷营长喘得站不住了,弯腰扶了膝盖点头:“他让咱们投降……不投降,就开炮……” 小鹿的脸上没有表情,并且又摇了摇头:“不可能。” 随即对着远方牵马的卫士一招手,他用粗哑的喉咙吼道:“上马,去西城!” 小鹿试图横穿整座县城,然而刚刚走到半路,城西就遥遥的起了火光与巨响。冷营长一勒缰绳,伸长手臂试图抓他:“团座,别过去了,危险!” 冷营长发了话,张春生骑着马跟在另一旁,则是干脆斜斜的探身要夺小鹿手中的缰绳。然而小鹿一晃胳膊甩开了他的手,也不理会冷营长的劝告,单是瞪着眼睛往西方看,瞪得上下两圈黑睫毛都分了家;脸上的灰尘和汗水也和了泥,画出了他一张花里胡哨的小鬼脸子。 然后双腿一夹马腹,他向后挥出一鞭,抽得胯下黑马长嘶一声,四蹄生风的又向前跑去了。 在小鹿到达城西之时,西面城墙已经被密集炮弹彻底炸坍塌了。 战争自动的停止了,城墙内的残兵因为已经完全失了掩护,逃又来不及,所以索性听天由命的坐在了砖石废墟之中。而城外的士兵缓缓的端枪走入废墟——小鹿坐在马上,不认得他们的人,认得他们手里的枪。 枪是新枪,是他兵工厂里造出的新枪! 士兵越进越多,先来的用枪管赶走了废墟上的残兵,后来的则是弯下腰,凭着两只手清理出了一条道路。没有人看小鹿,小鹿高高的坐在马上,看着这些人理直气壮的忙碌,像看傻了似的,也不说话。 然后,远方有汽车队伍开过来了。 小鹿依旧不动,看那汽车队伍慢慢的驶过废墟,最后停到自己面前。领头汽车的车门一开,有人弯腰低头的跳了下来,正是何若龙。 何若龙站住了,仰起头去看小鹿,一张脸惨白的,连嘴唇都没了血色。而紧随着他下汽车的人,是程廷礼。 程廷礼手扶车门,昂首挺胸的站直了。抬头对着小鹿审视了一番,他随即意味深长的一笑。 第九十九章 小鹿看了看何若龙,又看了看程廷礼,仿佛彻底看不懂了似的,他跳下马,愣眉愣眼的,又去看何若龙。 汽车队伍乒乒乓乓的开车门关车门,是程廷礼的副官卫士也下了地。前方很快聚集了一大群衣履鲜明的威风人物,相形之下,小鹿这边的人肮脏疲惫,简直都不像了人。 姿态僵硬的向前迈了一步,小鹿一言不发,还是只盯着何若龙。何若龙身材高大,眉目清晰,放在哪里都是鹤立鸡群,连一颦一笑都像是被放大过了的。 所以,此刻他畏缩与惶惑的神情,也是异常的刺目。 目光游移着避开了小鹿的眼睛,何若龙梦游似的轻声开了口:“小鹿,造反是咱们不对,我已经——已经知道错了,你……你也跟着程主席回去吧!” 小鹿的脸上没有表情,只开口发出了嘶哑的一声问:“若龙?” 何若龙用力的一咬牙,不见小鹿,他认为自己的生命和权势是至高;可是一见了小鹿,他就又要动摇。江山与美人放在天平两端,天平两端一直在晃,晃得他走投无路,此刻只想远远的逃。 这个时候,程廷礼开了口:“小鹿,不要闹了,再闹下去的话,小何会亲自把你押回天津。” 小鹿听见了程廷礼的话,但是不能领会,也不肯承认。自顾自的摇了摇脑袋,他随即抬起头,很笃定的对着前方所有人说道:“不会的,不可能。” 此言一出,何若龙忽然像是崩溃一般,带着哭腔说道:“小鹿,你走吧!你别逼我对你动手。求你了,走吧!” 他要哭了,程廷礼则是笑了:“傻孩子,别那么没有眼色了。小何还等着要你这个县城驻兵呢,你不走,岂不是挡了他的前程?” 小鹿虽然是一直不肯领会、不肯承认,但是听到这里,他纵是要堵耳朵也晚了。 难以置信的瞪着何若龙,他张了张嘴,一口气哽在喉咙口,一时竟是窒息一般,一句话也说不出。下意识的抬手摁住心口,他只觉胸中憋闷之极,而一股热流随即向上一拱,让他忍无可忍的咳了一声。 一声咳嗽过后,鲜血从他的口鼻中喷了出来。在周遭众人的惊呼声中,他扶着黑马晃了一下,一双眼睛依然紧盯着何若龙。 与此同时,他的身边爆发出了一声怒吼。一个人影一头撞向了何若龙,正是张春生。 张春生手里没有武器,但是他方才就地捡起了半截刺刀。扬起刺刀砍向了何若龙,他声嘶力竭的骂道:“畜生!你是个畜生!” 何若龙距离程廷礼太近了,所以立刻就有卫士一拥而上制住了张春生。张春生被卫士们摁在了瓦砾堆里,然而依旧挣扎着抬头去看何若龙:“你就是来害他的!你他妈就是来害他的!” 何若龙从来没听张春生大声说过话,今天终于听到了,听得他一步一步后退,退出一定的距离之后,他颤抖着抬眼再去看小鹿。小鹿下半张脸都是鲜血,军装前襟也洒了成片的血点子。一动不动的站在人前,他忽然显得很小,细胳膊细腿小脑袋,简直像个绝望的小孩子——绝望的,垂死的,全是被他害的。 为了躲避小鹿的注视和张春生的叫骂,何若龙继续后退,一直退出了所有人的视野。 小鹿看不见何若龙了,看不见,就不看了。 缓缓的垂下沉重睫毛,他心中一片恍惚朦胧,情绪也不是怒,也不是悲。身处在盛夏世界的大太阳下,他竟会感到冷,仿佛身外风雪漫天,冷得心成了冰,血成了冰,连情绪都成了冰。 他爱他,他让他死,他就去死。但他把他给了旁的人,然后独自逃了。 眼泪滑过了小鹿肮脏的面颊。像小时候打架打输了似的,他孤零零的,茫茫然的,环顾四周,无人可依。 咧开嘴做了一个孩子气的哭脸,他原地转了个圈。随即抬手一摸脸上的泪与血,他寻寻觅觅的,深一脚浅一脚的,绕着黑马又走了一圈。 他从小就是个仔细的孩子,连一张好信纸都要保留的,连一支好钢笔都要舍不得用的。可是不知怎么搞的,他的好东西越来越少,越来越少。到了现在,终于是什么都没有了,一点都不留了。怎么会这样呢?他想不通,无论如何想不通。 下意识的抬手摸向腰间,他从皮套之中拔出了手枪。这一连串的动作是如此的行云流水一气呵成,仿佛他在前生今世已经演练过无数次。而与此同时,程廷礼骤然抬手,指着他大喝了一声:“小鹿!” 这个时候,小鹿已经把枪口抵上了自己的太阳穴。 在手指将要勾动扳机的一刹那,七只手八只脚从天而降,一拥而上去扯他的手夺他的枪。枪口顺着众人的力道上扬了,而在上扬的一瞬间,枪声也响了。 子弹贴着小鹿的头皮飞了出去,应声向后瘫倒的却是程廷礼——他没有受伤,他是怕。久经沙场的人,竟会被这一声枪响吓得蹲下去起不来。及至看清小鹿并未中弹了,他由周围几名副官搀扶着,两条腿依然是软。 “上车……”他哆嗦着下命令:“缴他的械,让他上车!” 卫士们搜了小鹿的身,在确定他身上再无武器之后,便把他推搡着塞进了汽车里。小鹿失魂落魄的,人在车里了,目光却还是直的,是在痴痴呆呆的远眺。 程廷礼坐在他身边,静等着自己慢慢消去满身冷汗——真是有其父必有其子,自己方才若是略迟一秒,这小兔崽子的天灵盖就也得飞了。 汽车发动起来,掉头开向城外。车窗开了一线,汽车加速之时,会有急促的凉风扑面,程廷礼向后仰靠着,先是长久的一言不发,及至汽车队伍在骑兵的护卫下开出很远了,他忽然转身把小鹿压上车门,一口堵住了对方的嘴唇。 在浓郁的血腥气中,他恶狠狠的亲吻啃咬,同时用双手虚虚的卡住了小鹿的脖子,像是随时预备着活活掐死他。小鹿半睁着眼睛不躲不闪,灵魂和身体之间仿佛有了隔膜,一切知觉都很迟钝,甚至连亲吻也不过是一场唇舌间的摩擦纠缠,不值得让他躲闪。 那颗子弹并没有打碎他的头颅,可他仍然像是已经死了——肉身还活着,灵魂先死了。 ——第二卷完 【第三卷 红绡万丈】 第一百章 小鹿在汽车里坐了整整一天,这一天里他不吃不喝、不言不动,整个人像是虚弱透了,也痴傻透了。程廷礼先是和他并肩坐着,坐得久了,忽然动手把他拉扯到了自己的大腿上。汽车是美国造,空间算是很宽敞,容得下他抱孩子似的横抱小鹿。让小鹿的秃脑袋枕了自己的左臂弯,他又用右手抬起小鹿下垂的胳膊,要把那胳膊往自己的肩膀上搭。小鹿半闭着眼睛,口鼻之间凝着星星点点的血渍。毫无预兆的,他在程廷礼的怀中猛一哆嗦,像是失了控要抽泣,也像是在梦里受了惊。 程廷礼向后一靠,垂下眼帘欣赏小鹿那张花里胡哨的脏脸。论起年纪,也是大小伙子了,可小鹿的脸始终保持着少年式的清秀轮廓。很标致的一张面孔上,眉目睫毛是浓墨重彩,鼻梁嘴唇则是细致的工笔。脏成这样了,浓墨重彩也还是浓重,细致的工笔也还是细致。 这个时候,程廷礼不由得有些窃喜,因为儿子当年那一脚踢得巧妙,给他踢出了个合心合意的尤物。鹿副官就已经是够高大了,小鹿营养充足,如果由着他长,谁知道会长成什么样子?太高了,程廷礼也不喜欢。 那一脚让他踢,他是狠不下心的,太作孽,可是儿子替他踢了。所以现在罪孽归儿子,人归他。 车队一直高速前进,骑兵队轮着班的随行。凌晨时分,程廷礼到了张家口。 他拉着小鹿的手,带着小鹿下车回家。一天一夜过去了,小鹿心里昏昏沉沉的,感觉自己像是该下车了,他就下车;感觉自己该迈步了,他就迈步。急怒攻心是起初那一瞬间的事情,人在那一瞬间若是能挺住,接下来也就还能活了。 只是活得恍惚麻木,心里一点好念想都没有了,他仿佛始终都是半睡半醒。半睡半醒的时候,会有片片断断的梦,梦里有他自己,也有何若龙。一场接一场的,梦的全是好时候,两人海誓山盟的那些话,一句句的在他耳边响。那么多动人的情话,说的时候你看着我的眼睛,我看着你的眼睛,难道会是假的? 小鹿想不通,他发现在这个世上,自己有太多事情都是想不通。 万事全不按照道理来,全不按照承诺来,大千世界,千变万化,只有他一个人最傻。 程廷礼奔波了一日一夜,然而因为是凯旋而归,所以精神振奋,毫无倦意。前一阵子他在北边和日本人打仗,仗没打好,还险些闹起了内讧,所以他把儿子派去了南京,儿子是他的全权代表,会替他到南京政府辩解表白。 家中的主人只剩了他一个,他不出声,整幢楼都可以是相当的安静。慢条斯理的洗漱更衣了,他裹着睡袍坐在小客厅里,前方曳地的窗帘被仆人左右拉开了,露出窗外晦暗的黎明风光——天略略的有点阴,他想今天也许会是个下雨天。 翘起二郎腿向后一靠,他端起热咖啡抿了一口。一名副官单膝跪在一旁,双手将一只白瓷盘子托到了他的面前。盘子里是热而脆的烤面包片,就着白瓷盘子,他一口咖啡一口面包,食不甘味的吃了一顿简易早餐。 然后接过餐巾擦了擦嘴,他望着窗外天光问道:“小鹿现在怎么样了?” 副官轻声答道:“我给鹿少爷放了洗澡水,干净衣服也都预备了。只是鹿少爷进房之后就锁了门,一直没有动静。” 程廷礼点了点头,随即淡淡的答道:“他是累了,让他睡吧。” 小鹿坐在浴缸里,忽然想起自己已经连着好几天都没洗澡了。大热的天,又是每天不分昼夜的奔波忙碌,他一身一身的出汗,那汗渗透军装再被晒干,军装后背上一片一片的泛白,都结了盐霜。 除此之外,他露在外面的皮肤上也有伤,都是皮肉伤,先前毫无知觉,如今坐在水里泡久了,才感到了丝丝缕缕的痛意。低头望着自己的双手,他忽然笑了一下,因为看自己的手很滑稽——齐腕一道界线,界线两边黑白分明。右手的食指指甲缺了一块,也不知道是什么时候缺的,看在眼里,才知道了疼。 拿起香皂涂抹了脑袋,他又想起来自己昨天差一点就对着这个脑袋开了枪。幸好没死,否则就成笑话了——老子是情死,儿子也是情死,全是为了男人,何其可笑,何其可耻! 洗净了满头满身的香皂泡沫之后,小鹿起身穿了薄薄的睡衣。出了浴室进了卧室,他走到大床边坐下来。望着窗外沉默片刻,他不知道应该想什么,于是就什么也不想了。 抬起腿躺上床,他向下一躺,闭了眼睛便是天旋地转。 小鹿一觉睡到了中午。 在朦朦胧胧要醒没醒的时候,他听自己身边有隐约的响动,仿佛是有人在喝水翻报纸,声音轻柔。摸索着向前伸出一只手,他下意识的想:“若龙怎么醒得这么早?” 下一秒,他猛然睁开了眼睛,因为听到了一声熟悉的笑。连滚带爬的挣扎着坐起了身,他望着面前的程廷礼,记得自己已经锁过了卧室房门。 程廷礼依旧裹着一袭睡袍,靠着个大枕头半躺半坐。抬头对着小鹿一笑,他顺势将手中的一份报纸放到了床头矮柜上:“醒了?” 小鹿愣怔怔的看着他,也开了口:“干爹。” 程廷礼抬手对他一招:“过来!” 小鹿傻了似的看着他,没有动,于是程廷礼伸出手,毫不客气的一把将他扯到了自己身边。动作不客气,言语却是温柔的,温暖如同初夏的风:“小东西,你瞧你为了何若龙,都把自己作践成什么样子了?干爹看在眼里,真是又生气、又心疼。” 然后他用手指一点小鹿的胸膛:“可是,你的心也是够狠的了。不管怎么说,干爹也是从小把你养到了大,你为了个外人,敢对着干爹开炮。你就不怕那炮弹无眼,把干爹炸死了?” 小鹿听到这里,想说自己不知道他也到了前线,但是转念一想,又感觉这辩解没意思,反都反了,输都输了,还说什么? 程廷礼见他垂着头不出声,便一转口风,语气从温柔转为了严厉:“还记得你我之间的约定吗?” 小鹿这回点了点头,猜他也该谈到这里了。 程廷礼看他回应得痛快,立刻紧逼一步追问道:“愿赌服输,你输了,服不服?” 小鹿又一点头——本来是死也不能服的,从小到大,怕的就是这一桩事。然而事到如今,他心里那股子争强好胜的锐气忽然全散了,一条性命随人处置,仿佛和他已经没有关系。 况且,他的确是和程廷礼立了约,一言既出、驷马难追。 迟缓的抬起头正视了程廷礼,他哑着嗓子出了声:“现在吗?” 程廷礼听了这话,没听明白,疑惑的对着他一笑:“什么?” 小鹿睁着大眼睛,瞳孔里没有光,直勾勾的看着人,同时又像是什么都没有看:“你要现在和我睡觉吗?” 程廷礼微笑着凝视了他,片刻过后,一摇头:“不,你是我的心肝小宝贝儿,好容易把你抢到了手,我怎么能这么草率的就……” 探身把嘴唇凑到小鹿耳边,他把余下半句话压成了暧昧的低音:“吃了你?” 小鹿一动不动,脸上也没有表情,只说:“我希望是在夜里,不要开灯。” 程廷礼把下巴搭上了小鹿的肩膀:“为什么?” 小鹿答道:“我不想让别人看到我的身体。” 程廷礼笑了:“何若龙也没见过吗?” 小鹿摇了摇头:“没见过。” 程廷礼闭了眼睛,慵懒的从鼻子里哼出了回答:“洞房花烛夜,当然是在夜里。小鹿,不要急,我会给我们挑选一个黄道吉日。你是与众不同的,你是我的天字第一号。” 说完这话,他侧过脸,在小鹿的脖子上亲了一口,声音响亮,带着喜气。 下午小鹿在屋子里走走坐坐,又站在窗前向外望。卧室位于顶层三楼,居高临下,可以看出老远。这院子草坪碧绿花木整齐,风格类似程廷礼在天津的所有公馆。几名副官站在院子里嬉戏打闹,都年轻,都漂亮,军装上衣脱了,露出里面雪白的衬衫,没心没肺的,只是笑和闹。 小鹿望着他们,心想自己以后也要和他们一样了,穿几件好衣服,说几句好听话,像一只鸟或者一只狗一样,逗着人开心,等着人疼。 他看不起这些人,直到现在了,也还是看不起。 可是问他接下来该怎么办,他茫茫然的,也不知道。 他不记得自己的生日,只知道自己今年是二十二岁。二十二岁的青年,所知所能都是那样的有限,仅有的热情与勇气,也被远方那人消耗尽了。 与此同时,程廷礼在楼下的小客厅里,正在悠游自在的翻黄历。最近的良辰吉日真是多,他简直不能决定该选哪一个。 第一百零一章 程廷礼坐在小客厅里,手里拿着一封译好的电文。一双洁净清秀的手搭在他的肩膀上,动一阵歇一阵的为他按摩。 电报是程世腾从南京发过来的,全权代表做惯了,他现在已经是非常的会办事。当然,大事他是办不了,不过见几个大人物,说几句场面话,还是绝对没有问题的。只要老子把道路给他划清楚了,他这个儿子可以走得一步不错。 这一趟他替父亲去向南京政府表忠心,表了个淋漓尽致。一切事务都被他办得顺顺利利周周全全,按照当下这个情形来看,他很快就可以凯旋而归了。 然而程廷礼只喜欢他的成功,并不喜欢他的凯旋。把电文轻飘飘的往前方茶几上一掷,他向后仰靠过去,闭目养神沉默了片刻。 肩膀上的两只手像是成了精,力道不轻不重的拿捏着他,驱走了他关关节节中所有的不适。懒洋洋的枕了沙发靠背,他忽然问道:“小裴呢?” 身后有声音轻轻柔柔的笑道:“军座,小裴在天津呢!” 程廷礼轻描淡写的下了命令:“让他过来。” 随即他又问:“小鹿今天是谁陪着呢?” 那声音立刻作了回答:“是李国明。他爱说话儿,正好自己也愿意去。” 程廷礼从鼻子里哼了一声:“嗯,好。” 声音再一次响起来,这回是响在了他的耳边,气息温暖动人:“军座今晚儿还是不要人伺候吗?” 程廷礼抬起双脚架上茶几,意味深长的笑了:“不要,这两天养精蓄锐,明晚打场硬仗!” 那声音附和着他,低低的也笑:“不让鹿少爷做点儿准备?要不然到时候……” 程廷礼抬起手,拍了拍肩上的年轻脸蛋:“准备?洞房花烛,吃的就是一口新鲜,还要什么准备?” 年轻脸蛋立刻会意,亲昵的和他贴了贴脸:“军座,我明白您的意思了。” 小鹿不是很明白程廷礼那“洞房花烛”的意思,但不管是个什么意思,归根结底,都不过是要“睡觉”。 那觉应该怎么睡,他尽管没经验,然而很清楚,至于其中的滋味,依着他的想象,也无非是分为两层,一层是羞耻,另一层是疼痛。 在日本留学时,他隔三差五的就要在医院对着医生脱一次裤子,起初他不习惯,每次脱裤子都羞耻得像是死了一回,可后来次数多了,也就不甚在乎,仿佛医生不是人,起码不是凡人。所以他想,“羞耻”二字,自己应该是能够忍受和克服的。 至于疼痛,更是不在话下,他不怕疼。 李国明像是怕他寻死一般,每隔一两个小时就进卧室看他一眼,没话找话的和他说笑,顺带着给他送一天三顿饭。这天晚上,他端着个大托盘又走进来了,像个乖宝宝似的,进门便打招呼:“鹿少爷,开饭啦!” 卧室靠墙摆了一张桌子,小鹿走到桌边坐下,看着盘中内容愣了愣——说是晚饭,然而没有饭,只有一碗汤,清得连片菜叶都没有。而李国明从白手帕卷里抽出汤匙放进汤中,亲亲热热的笑道:“鹿少爷,快尝尝吧,这汤可滋补了。” 小鹿以为这也许是一种食疗,所以没有多问,闷声不响的喝了那一大碗热汤。 当晚,程廷礼过来和他闲聊了几句,没做什么逾矩的举动,也没说什么逾矩的话。小鹿平平静静的上床睡了,翌日清晨起了来,李国明端进早餐,居然又是清汤。 小鹿没食欲,对于吃喝也没有兴趣,所以依然不问,直到中午第三次见了汤。 他隐隐约约的有了知觉,终于开口问李国明道:“怎么总是给我喝汤?” 李国明像个小娘们儿要说体己话似的,对着他挤眉弄眼的低语:”汤汤水水,喝进肚子直接就尿出去了,不走后路,干净嘛!” 然后迎着小鹿那一双直愣愣的大眼睛,他抿嘴一笑,像是要替小鹿不好意思了:“还不明白?今晚儿您要有好事儿了!” 小鹿迟钝的垂下了睫毛。一只手抬起来扶住了墙壁,他对着李国明一挥另一只手,做了个驱赶的动作。李国明很识相的后退一步,脸上依然笑眯眯的:“那我先走啦,您别忘了喝汤,不喝该凉了。” 小鹿没理他,单是扶着墙垂下了头,心中恍恍惚惚的,却是又想起了何若龙——只想了一刹那,一刹那过后,他就立刻逼着自己收了念头。 然后转身回到床上,他仰卧下来,扭头往窗外看。 对于这一场洞房花烛夜,小鹿总觉得自己是能忍受、能克服的,直到傍晚时分,卧室房门忽然被人从外面推开,程廷礼在几名副官的簇拥下,施施然的走了进来。 他裹着一袭睡袍,一只手背在身后,另一只手拿着一张套着软纸封套的唱片,对着小鹿笑问:“要不要听音乐?” 小鹿回头看了屋角一眼,屋角的玻璃柜子上摆着一座喇叭锃亮的留声机,因为没唱片,所以他一直不曾动过它。 程廷礼没有等到他的回答,也不需要他的回答。将唱片递给身边的副官,他自顾自的缓步走到小鹿面前。单手一抬小鹿的下巴,他微微俯身,在那紧闭的薄嘴唇上轻吻了一下。 随即直起身,他低头对着小鹿笑道:“知道今天是什么日子吗?” 小鹿扭头看了看屋中的青年副官们,这些人一个个都是长裤衬衫的清凉打扮,衬衫袖子整整齐齐的挽到肘际,仿佛全依了统一的标准。除此之外,他们的手里也都不空闲,有拿毛巾的,有拿瓶罐的,还有人捧了一只很大的洋酒瓶子。另有一人自动的走到床边,将一卷雪白的床单展开来铺到了床上。 小鹿知道自己今晚要陪程廷礼睡觉,可是万没想到程廷礼睡一个人,居然要摆如此之大的阵仗。身后的窗帘被人拉拢了,电灯没有开,因为门外又有青年端进了一座辉煌的红烛台。 程廷礼绕到小鹿身后,张开双臂拥抱了他:“你是家里的人,我总没法再用花汽车把你接进门,又不好大张旗鼓的为了这件事情摆酒席。但是再怎么简单,花烛总要点上几对,等过了今夜,往后我再慢慢的补给你。” 小鹿想象中的“睡觉”和眼前这幅情景发生了大冲突。在程廷礼的怀抱中转过了身,他惶惑而又紧张的注视了对方:“干爹……” 程廷礼低声笑道:“小宝贝儿,说实话,你是不是第一次?” 当着副官们的面,小鹿不想害羞,可是一张脸不由自主的涨红了。目光闪烁着避开了程廷礼的眼睛,他姿态僵硬的一点头。 程廷礼无声而又开怀的笑了。抬手握住小鹿的肩膀,他柔声又道:“别怕,无论男女,第一次总是要疼的,忍忍就过去了。干爹向你保证,一定就只让你疼这一次。” 小鹿到了这个时候,就有点稳不住神了。 他不肯承认自己是怕了。不动声色的做了个深呼吸,他挣开程廷礼的双手,退了一步说道:“让他们出去,你要做就做吧!” 程廷礼向前跟进了一步:“傻孩子,他们不过是小猫小狗一样的东西,你怕他们干什么?” 这个时候,留声机忽然开动了,铜喇叭里流出悠悠的西洋乐。而一名副官端着两杯洋酒走过来,抿着嘴低声笑道:“军座,酒来了。” 程廷礼接过一杯,笑问小鹿:“我们要不要先喝一点交杯酒?” 小鹿扭过头环顾了四周,越看越感觉这空气不对,一颗心在胸中跳得东奔西突:“不,你让他们都出去!” 程廷礼仰头灌了一大口酒,随即把酒杯递还给了副官。对着大床方向一伸手,他彬彬有礼的说道:“宝贝儿,请吧。” 小鹿提起一口气,声音高了:“你让他们都出去!” 程廷礼收回手,低下头一扯睡袍衣带。衣带一松,睡袍前襟随之大敞四开。一双眼睛盯着小鹿,他张开双臂,立刻就有副官上前,为他脱掉了睡袍。 睡袍一除,他赤裸上身,通体只剩了一条柔软的丝绸长裤。从年龄而论,他是老了,但他不服老。他已经微微的有了一点肚子,可是还未发福到臃肿的程度,烛光之中,他手臂肩膀的线条依然清晰利落,残留着年轻时代的影子。在靡靡的音乐声中,他接过酒杯仰起头,又喝了一大口。 紧接着快步走到小鹿面前,他不由分说的拦腰抱起对方,对着大床便是一扔。小鹿惊叫着刚落下去,床边一沉,是他抬腿也迈上来了。 第一百零二章 小鹿以为自己不能怕,但是事到临头,他不但怕了,而且是越来越怕。 程廷礼把手伸向他的上衣时,他还能忍,光膀子是没什么的,他自认为上半身没有异常,不怕人看。咬紧牙关跪坐在床上,他的手臂都僵硬了,让程廷礼须得亲自把他冰冷的双手从衣袖中拽出来。 随手把上衣扔到一旁,程廷礼开始笑眯眯的审视小鹿。片刻过后,他起身挪到了小鹿面前坐下,用手背一蹭对方硬成了珠子的粉红乳头,同时以感慨的语气叹道:“原来已经长得这么好了。” 副官们无声的退到了暗处,红烛光芒只照耀床上的两个人。小鹿知道暗中有许多双眼睛正在注视着自己——他没料到程廷礼竟然会有这种癖好! 忽然转身爬向床边,他想要去把蜡烛吹灭。可是未等他真正下床,一条胳膊环住他的细腰向后一勒,生生的又把他勒回了大床。随即他仰面朝天的被摁住了,一只大手扯住他的裤腰,不由分说的便是向下一拉。 像是活活的落入了刀山火海中一般,小鹿在程廷礼动手的这一瞬间,忽然爆发出一声惊恐的嘶吼。裤腰向下滑了两寸,随即又被他向上拽回了一寸。手脚在程廷礼身下狂乱的踢打了,他脑子里只剩了一个念头,就是要留住裤子遮羞。 程廷礼也是有力气的,然而一时竟是制不住疯子一般的小鹿。气喘吁吁的攥住了小鹿两只手腕,他头也不回的下了命令:“来人,把他给我摁住!” 黑暗中立刻传出了回应声音。青年们本是见惯了这种事情的,见惯了,也伺候惯了,但今晚不同往日,或许是因为床上新人是格外的美和烈,他们早在暗中待命之时,便和程廷礼一起亢奋了。 摩拳擦掌的走上前来围了大床,他们单膝跪到床上,从四面八方伸出了手。两个人分别制住了小鹿的两条胳膊两只手;另有两双手扯住小鹿的裤腰向下脱去。凉意瞬间从腰向下蔓延开来,小鹿宛如被人活扒了皮一般,崩溃似的发出了哀嚎:“不要……放了我……放了我……” 没有人放他,裤子被扒掉了,两条赤裸的长腿也被人硬掰开了。他那不得见人的器官,终于彻彻底底的袒露在了程廷礼面前。它是柔软萎靡的,颜色浅淡的,只有小少年的尺寸,团团的缩在稀疏耻毛之中。伸手覆到上面揉了几揉,程廷礼笑了,发现其实这个东西也有点意思,虽然没有反应,但毕竟是一副通着血脉的器官。 揉过几揉之后,他的拇指顺势向下陷入了股间。眼睛盯着那藏在阴影中的秘处,他开口说道:“抬高一点儿。” 扳着小鹿双腿的两双手立刻加了力气,另有一双手伸过来,很有眼色的将个枕头掖到了小鹿的腰下。小鹿的身体被彻底对折了,双腿也被打开到了极致。 拇指抵住入口,用力的向内顶了顶,在小鹿断断续续的哀鸣声中,程廷礼满意的收回了手:“好孩子,真给干爹留着呢。” 然后他欠身脱了裤子,同时也不知是在对身边的谁说话:“严丝合缝,小孩儿也没这么紧的。” 一刹那间,小鹿在极度惊恐之中忽然清醒了一瞬。而在这短暂的一瞬间里,他听见有人凑趣似的笑道:“那您今夜可得费劲儿了,要不先给鹿少爷抹上点儿?抹好了再玩儿,您进去得容易,鹿少爷也能少遭点儿罪。” 小鹿听到这里,认出来了——这是李国明的声音。 挣扎着抬头向下看,他看见李国明手里拿着一只小小的白瓷瓶子,瓶子拧开了,不知道里面装的是什么。 然而程廷礼一摇头:“怎么着?你认为老子没本事开了他?” 话音落下,他啐了口唾沫抹到小鹿股间。随即俯身压了下去,他对着小鹿痴痴的凝视了片刻,末了低声笑道:“宝贝儿,忍着点儿,我来了。” 对于床笫之事,程廷礼有着无数的把戏和花样,可是今天对着小鹿,他只蛮干。 坚硬缓慢的一点一点向内推进,他同时紧盯着小鹿的脸,看这孩子先是咬牙后是惨叫,惨叫过后,因为疼得没了力气,所以声音低落,转为呻吟。疼成这样了,那张小脸蛋也不走形,该怎么漂亮,还怎么漂亮。 握着小鹿的肩膀,程廷礼终于深入到了极致。心满意足的长吁了一口气,他随即发现小鹿已经成了昏昏沉沉的模样。低头把舌头伸进了小鹿口中尝了尝,他随即开始小心翼翼的动作——不敢由着性子大动,因为小鹿下面一定是伤得不轻,空气中都有了血腥味道。 程廷礼太激动了,不过三下两下,便在小鹿的身体内缴了械。 事毕之后,他缓缓的直起了身。低下头慢慢的抽身而出,他从小鹿的肠子里带出了一股鲜血。 立刻有副官拿着温暖的湿毛巾凑过来,轻轻巧巧的擦拭了他那副同样血淋淋的家伙。然后搀着他下了大床,他张开双臂,由人伺候着披了睡袍。扭头就着副官手里的小瓷碗,他漫不经心的喝了一口参汤,然后回头去看床上的小鹿。 小鹿紧闭着双眼,头脸胸膛渗出了一层薄汗。副官们已经放开了他的手脚,他躺在一滩血上,不时的会抽搐一下,抽搐的时候,会含糊的发出呻吟,是痛苦极了的模样。 李国明端着一杯酒,想要喂他喝一口,然而他已经失了知觉,酒杯触碰着他的嘴唇,酒水却是喂不进去。程廷礼走过来一把夺过酒杯,喝了一口之后俯身扶起小鹿,嘴对嘴的把酒硬渡进了他的口中。 一口之后,再喂一口,恋恋不舍的在小鹿嘴上咂出一声响,程廷礼飘飘欲仙,只感觉此时此刻无比美妙,几乎就是妙不可言。 程廷礼喂了小鹿一杯烈酒,然后拦腰抱起小鹿走向浴室,他要亲自给小鹿洗澡。 两只袖子高高的挽起来,他洗出了一缸淡红的血水,水中泡着个人事不省的小鹿。小鹿始终是昏迷着的,不知道是因为疼,还是因为酒。 最后他将水淋淋的小鹿用浴巾裹着抱回了卧室。卧室内已经开了电灯,照得边边角角都是通亮。床上的床单已经换过了,他把小鹿往床上一放,然后突发奇想,又仔细看了看对方的手和脚。 手和脚都很眼熟,有着鹿副官的式样。 程廷礼到了这个时候,只感觉老天对自己是太厚爱,恨不能望天跪下磕几个头——没了一个,又来一个,除了自己,谁还能有这样的运气? 正当此时,房门开了,有人走进来,在他身边说道:“军座,大少爷刚来了电报,说是这回不坐火车了,要搭乘南京方面的军用飞机回来。” 程廷礼心不在焉的一点头:“什么时候到家?” “看飞机的情况,不是明天,就是后天。” 程廷礼笑了一下——回来就回来吧,反正这第一口好肉,已经是被老子先吃了。 小鹿一直是睡,直到午夜时分才睁了眼。 他趴在床上,迷迷糊糊的想要动,然而刚一运力就疼得颤了气息——下身仿佛是被生生的撕开了,也没有什么清楚的感觉,反正就只是疼,扒了皮一样的疼。 一只手落到了他的后脑勺上,很温柔的轻轻抚摸:“醒了?” 他扭过头,在床头壁灯的昏暗灯光之中,看到了程廷礼。 程廷礼低声说道:“你在程家过了这么多年,还没和干爹同床共枕的睡过觉。” 小鹿想了想,发现的确是如此。 忍着疼痛定了定神,他开口问道:“你为什么要让那么多人看我?” 程廷礼对着他微微一笑:“傻孩子,他们不过是一群奴才,你当他们是人,他们就是;你当们他不是人,他们就不是。咱们乐咱们的,管他们干什么?” 小鹿面无表情的望着他:“我不乐,我很疼。” 程廷礼小小心心的一搂他的细腰:“以后不会再疼了,我保证。” 小鹿转过脸,望向了大床另一边。 睡不着,疼得睡不着,先前他也疼,是心里隐隐的疼,现在心不疼了,改成身上疼。 疼,却不说,因为无人可说。说出来了,旁人也是当成笑话听。好比他晚上被程廷礼蹂躏得死去活来,然而放在程廷礼口中,那不过是一场乐。 第一百零三章 程世腾这一趟去南京,因为是身负重任,所以程廷礼专门给他开了一趟专列。可专列虽然豪华舒适,但毕竟是在地上跑的,没有出奇之处。所以程世腾在听闻有北上的军用飞机可以搭乘之时,便起了玩心,决定抛弃专列、改乘飞机。本来打算趁机再去上海玩上几天的,如今为了赶这一趟飞机,他也不玩了。 他是下午上的飞机,上飞机的时候兴高采烈,随员之中有一位葛参谋长,五十多岁,属于军中元老,敢以长辈的口吻评论大少爷:“嗬!咱这大公子还像小孩儿似的!” 程世腾的确是高兴,并且飞机比火车毕竟是快出许多,他也真是着急回家。在他启程南下之时,他那老子就已经把军队陆续的往西调了,据他看来,显然就是要去对付小鹿和何若龙的。事到如今,也过去了好些天,那仗到底打没打,到底打出了个什么结果,他预测不出,一想起来就忍不住要着急。 程世腾满怀期待的等着上天,哪知飞机在跑道上还没跑出多远,马达轰鸣声就把他震成了七荤八素。随行人中大部分是军人,枪林弹雨都不怕的,马达再响也权当是开了炮,但程世腾没有这个体质,他那脑子脆弱得很,禁不住震荡与颠簸。 及至飞机真要起飞了,他顺着惯性向后一仰,耳中“嗡”的一声,一瞬间竟是又失聪又失明,等他缓过这一口气,目能视耳能听了,脑子里也乱得要开锅了。 这个时候,他再想反悔落地改乘专列,已经晚了。 傍晚时分,汽车从张家口的军用机场中接回了程世腾。 程世腾这一路吐光了肚中存货,被葛参谋长搀进汽车之时,已是气息奄奄面无人色。幸而他年纪轻,而且除了头脑脆弱之外没别的毛病,所以坐在慢悠悠的汽车里,他闭着眼睛吹了一阵晚风,情绪便又重新回复了镇定。抬头望向前方副驾驶座上的机要秘书,他开口问道:“爸爸在家里吗?” 这秘书是省政府里的人,此刻侧身向后转了头,他毕恭毕敬的答道:“主席早在几天前就回来了。” 程世腾一听这话,立刻来了精神:“那他原来去哪里了?” 秘书笑道:“去了东河子。” 程世腾的眼中放了光:“东河子那边现在是什么情况?” 秘书摇了摇头:“具体情形,我也不是很了解,不过造了反的那两个团,已经全都缴械投降了。” 程世腾听闻此言,一颗心登时开始怦怦大跳——军队投降了,那小鹿呢?小鹿是不是也一起投降了? 忍不住用力跺了跺脚,他开始催促汽车夫:“快点儿快点儿,牛车也没你这么慢的。” 此言一出,汽车夫一脚油门踩下去,立刻给他加了速。 心急火燎的,大少爷到了家。 他到家之后第一件事,就是四面八方的找爸爸。他那个爸爸在不出门的时候,照例是不肯好好的穿衣服。裹着一袭睡袍坐在楼下的小客厅里,程廷礼偎在长沙发中半躺半坐,正在闭着眼睛吹电风扇喝冰汽水。两只脚架在前方茶几上,他显然是心情不错,因为还有闲情断断续续的哼小调,直到程世腾一头撞了进来:“爸爸!” 程廷礼睁开眼睛向后一回头:“小瑞,回来得倒快!” 程世腾来不及向他汇报南京情形,走到近前直接问道:“小鹿回来了吗?” 程廷礼捂嘴打了个小小的哈欠,然后顺势向上一指:“楼上。” 程世腾登时就笑了:“爸爸,您是真厉害!南京那边挺太平,我晚上闲了再跟您细说,现在我先上楼去瞧瞧小鹿!” 话音落下,他也不等程廷礼的回答,慌里慌张的扭头就跑。程廷礼不以为然的一挑眉毛,随即向前坐正了,继续自得其乐的哼小调。 程世腾大步流星的往楼上跑,跑到二楼左右看了看,没看到人。深入走廊一扇门一扇门的推开瞧了,还是没有找到小鹿。于是他继续上楼,这回走到楼梯拐角处时,他放缓脚步做了个深呼吸——方才太激动了,有点不管不顾的失了态;现在确定小鹿就在前方了,他略略恢复了一点理智,想要做出几分沉稳样子,免得跑成红头胀脸,有损风度。 感觉自己算是把气喘匀了,他一步一步的继续向上走。这回到了三楼楼梯口,他没声张,而是蹑手蹑脚的走到走廊一端,像个贼似的,继续一间屋子一间屋子的推门看。推门的动作也很小心,仿佛随时预备着吓小鹿一跳,或者吓自己一跳。 然而一条走廊还未走完三分之一,前方走廊尽头的房门就忽然开了。 有人低着头往外走,一步就迈进了程世腾的眼里。下意识的大踏步走向前方,程世腾边走边喊:“小鹿!” 小鹿单手扶着门框,应声抬头,正视了程世腾。 与此同时,程世腾看清了小鹿的面孔,心中不由得一惊——小鹿那张脸应该是晒黑了的,可是黑得没光泽没血气,上面的一层苍黑,盖着下面的一层惨白。薄薄的皮肤绷在他的颧骨上,他瘦出个尖尖的小下巴。 除此之外,他还是一身睡衣的打扮,袜子也没穿,光着脚趿拉着拖鞋。 程世腾看着他,越看越感觉不对,他憔悴的病容不对,他的装束打扮也不对——他何时如此随便的穿戴过?天大亮的,他穿睡衣? “小鹿……”他无端的有些恐慌:“我回来了……我去了南京,今晚儿刚到家。听说你……” 小鹿无情无绪的看了他一眼,对他的所言所行全不感兴趣。冷淡的微微一点头,他扶着墙,继续往外走。而程世腾扭头盯着他,口中言语戛然而止。 短暂的沉默过后,他轻声又开了口:“小鹿,你、你怎么了?” 小鹿单手扶着墙,拖着两条腿向前蹭着走,两条腿并不拢,步伐也迈不开。头也不回的开了口,他低声答道:“昨夜,干爹睡了我。” 话音落下,他继续向前一点一点的挪。曾经想都不能想、死都不能做的事情,如今被他轻描淡写的说了出来。说就说了,他不羞不愤,仿佛心是冷硬的,身也是冷硬的。纵有万箭向他齐发,他也不伤了,他也不死了。 再也没有什么好东西可以失去了,这一回,真是无牵无挂了,真是天下无敌了。 只是放眼远望,前路茫茫,他不知道该以何种样式继续活。 从小无人教导他,他有许多的事,都是不知道。 慢慢的挪到了楼梯口,他抬手一拍墙壁上的电铃。拍过之后转了身,他和程世腾打了照面。 程世腾是刚刚追上来的,如梦初醒一般,他瞪大了眼睛去问小鹿:“你说什么?爸爸他——他——” 小鹿仰起脸看着他,略有一点眩晕,但是声音很稳:“他睡了我。” 然后他绕开了程世腾,步履维艰,每走一步都要牵扯痛处,同时就听程世腾在身后吼了一声:“我找他去!” 然后是一串滚地雷似的脚步声,隆隆的一路往远了走。小鹿不为所动,继续往前小步小步的蹭。老子只手遮天,抢了儿子的先,儿子后知后觉,要找老子的晦气。人家父子之间闹恩怨官司,和他有什么关系? 千辛万苦的回了卧室,未等他抬腿往床上爬,房门便开了,是李国明颠着小碎步跑了进来:“鹿少爷,您刚才按铃了?” 小鹿低声说道:“茶太烫了,我想喝点儿凉的。” 李国明凑到他的近前,用洁净温凉的手摸了摸他的额头:“您是不是觉得心里燥热?别是发烧了吧?” 小鹿摇了摇头:“不,我只是想喝点儿凉水。” 李国明扶着他趴上了床,又殷殷勤勤的嘱咐道:“我这就去给您拿水上来,厨房有冰块,我再给您带一大杯冰块。您可别乱走了,仔细抻了那地方的伤——现在疼得还厉不厉害了?有药,那药可好使了,您要是手上没准头,把药给我,我给您涂。” 小鹿摇了摇头。 李国明并不在乎他的冷淡,转身一路小跑着出了门。然而他刚下到一楼,还未来得及转向厨房,便听到了小客厅中的咆哮——程世腾的咆哮。 第一百零四章 程世腾瞪着他老子,眼睛都红了,带着哭腔吼:“那是小鹿啊!你也下的去手?!”他抬起手向上指:“你上楼看看去,你都把他祸害成什么样儿了?!” 程廷礼坐在沙发上,抬头看着面红耳赤的儿子,神情界于饶有兴味和哭笑不得之间:“小瑞,疯了?” 程世腾站在他面前,白皙额头上浮凸出了一道蜿蜒青筋:“我已经伤害过他一次了,现在你又来逼他——你身边又不缺人,干嘛就非盯上姓鹿的了?玩完老子玩儿子,你不知道他不乐意吗?” 程廷礼望着程世腾,脸上是平静的,然而心中却是幸灾乐祸。在儿子小的时候,他对这孩子也的确是怀有过父爱,可随着小男孩变成了大男人,两人中间又夹了个小鹿,程廷礼看他就不再只是个儿子了。 程廷礼不肯老,不服老。程世腾简直是和他一个模子出来的,然而比他年轻了二十几岁。所以在欲望面前,他像嫉妒何若龙一样,也嫉妒儿子。 “不乐意?”他轻描淡写的说话:“怎么不乐意?他对你说他不乐意了?” 程世腾大喊一声:“他连路都走不成了!” 程廷礼好脾气的嘿嘿笑:“雏儿嘛!” 程世腾定定的瞪着父亲,知道自己和他是讲不清道理的。程廷礼是出了名的好色,而且早就开始垂涎小鹿,小鹿落到了他的手里,想要全身而退是不可能的了。 但是不能全身而退,留下半条命也行,于是他长叹了一口气,声音低落了许多:“爸爸,那你以后放过小鹿吧,我刚才上楼去看他,他……” 说到这里,他顿了顿:“他太可怜了。” 程廷礼笑了一下,随即抬起头,心平气和的告诉他:“小瑞,以后小鹿就是我的人了,他的事情,你不要管。” 然后向外挥了挥手,他向后一仰:“出去吧,今天早点儿休息。南京的情况,我明天再听。” 程世腾看着他,看了半天,最后说了一句:“他不是你的。” 程廷礼似笑非笑的一皱眉头,然后从茶几上收回了双脚。将双手拇指插在腰间的睡袍衣带上,他站起身,慢悠悠的走到了客厅角落的衣帽架前,从架子上摘下了一根笔直锃亮的乌木手杖。握刀一般的握着手杖挥了挥,他转过身,好整以暇的走向了程世腾。 程世腾眼睁睁的看着他越走越近,心中有了不好的预感,但是咬紧牙关站住了,他硬是不肯后退。 于是程廷礼越走越近,直到最后停在了他的面前。对着儿子高高举起了手杖,他随即恶狠狠的抽了下去:“不肖子!敢和你老子上头上脸!” 坚硬手杖抽在了程世腾的肩膀上,当即打出了他一声哀嚎。他是儿子,不能还手打老子,所以眼下只有两条路,要么忍,要么逃。他疼极了,捂着肩膀猫着腰,下意识的想逃,可转念一想到小鹿,他又决定不逃——今天逃了,往后就更没有发言权了! 程廷礼打儿子是从不手软,而且很会打,避开要害,专往那没要紧的部位招呼,能把这墙高的大儿子打成鬼哭狼嚎。 今天他比往常更狠了一点,是想一次把儿子打老实。然而儿子今天忽然有了骨气,虽然也躲也闪,但是始终不出声,更没有涕泪横流。既然如此,他没了收手的理由,索性由着性子打了个痛快。 打到最后,他把手杖往地上一扔。双手插进睡袍口袋里,他一脚踹上了儿子的胸腹。 他年纪不小了,然而保养得好,力气很足,心中有怒火的时候,手脚更是格外的狠。眼看儿子蜷在地上起不来了,他才面无表情的一转身,自顾自的出门上了三楼。 程廷礼进门时,小鹿站在窗前,正用双手捧了杯子喝水。李国明站在一旁,手里还拿着一瓶冰镇汽水。见程廷礼来了,他很有眼色的抿嘴一笑,放下汽水瓶子就往外溜。程廷礼也没理他,径直走到了小鹿身边,低声问道:“怎么又下床了?” 小鹿垂下眼帘,盯着杯口。杯中是加了冰块的凉开水,冰块还未融化,晶莹剔透的飘在水面。 程廷礼背靠着窗台,站在了小鹿的斜前方:“是不是躺得久了,嫌闷得慌?” 小鹿终于抬眼望向了他,像初相见一样,他对着程廷礼看了又看,一时觉得他是个陌生人,一时又觉得他很熟悉。而程廷礼把双臂环抱到胸前,先是迎着他的目光,探究的一歪头,随即又抬起一只手,满头满脸的摸了摸。 “我老了。”他自嘲似的一笑,把手放了下来:“在你面前,有点儿心虚。” 然后他夺下了小鹿手中的杯子:“我不走了,陪你躺着。” 程廷礼把小鹿抱回了床上。 他自己靠着床头坐了,同时拦腰抱着小鹿不肯放。低下头望着小鹿的眼睛,他轻声笑问:“亲一下,好不好?” 小鹿一眨眼睛,没回答。 程廷礼微笑着俯下身,在真正的亲吻之前,他先用舌尖舔了舔小鹿的嘴唇。及至将嘴唇反复的舔吮够了,他才把舌头挤进了小鹿的唇间。小鹿闭了眼睛,同时想起了何若龙——想起的不是何若龙这个人,而是他许多无法言说的特征与片段,比如舌头的力量,比如皮肤的气味,比如呼吸的热度。 这样的回忆让他忽然很想找个对象,去疯狂的填满它再冲撞它,直到它爆炸破碎。于是缓缓的伸出了舌尖,他因为别无选择,所以只能藉着亲吻的机会,去侵略程廷礼的嘴。 他有一条细长灵活的舌头,能够蛇一般的游动深入。程廷礼立刻哆嗦了一下,随即抬手托住了他的后脑勺。而小鹿在察觉到了他的激动之后,心中却是无端的一冷,因为对方不是何若龙。 何若龙辜负了他,背叛了他,甚至是出卖了他。他恨他的灵魂,然而在想起他的身体时,他依然存有迷恋的心。 慢慢的把舌头收了回来,他仰着脸,不再回应。程廷礼抬起头凝视着他,凝视了片刻,然后却是掀起了他的上衣。 把脸埋到他的胸前,程廷礼开始沉迷的嗅,沉迷的吮。牙齿衔住乳尖轻轻拉扯着,他不让小鹿再有一丁点的疼。一只手揽住小鹿的细腰,他想就算这是个冰人,自己今天也要舔化了他。 果然,程廷礼撩拨出了小鹿的一声喘息,而他手里的那一把细腰,也渐渐有了软化的趋势。一只手伸向下方,隔着薄薄的一层丝绸,他捏住了对方那根软绵绵的小东西。手指抵住器官顶端揉着捻着,他逗出了丝绸表面一点淡淡的水迹。这回扭头再去看小鹿的脸,他看见小鹿睁大了一双黑洞洞的大眼睛,棱角分明的薄嘴唇也微微的张开了,整个人是个失了神的模样。再往下看,睡衣下摆卷到锁骨,胸膛上面殷红的两点也还残留着水光。 所见的一切都让程廷礼感觉万分满意。拉下小鹿的上衣,他像哄小孩子一样俯身抱紧了对方:“睡吧,睡吧,小宝贝儿,你的罪已经受完了。等你养好了身体,干爹一定让你狠狠的快活一次。” 小鹿昏昏沉沉的闭了眼睛,程廷礼的确是有点手段,能让他从身到心一起做痒。 只可惜,这痒无方可解,对他来讲,既是诱惑,也是折磨。 第一百零五章 张家口的程宅,主体建筑是两幢小楼,一座巍峨一点,是程廷礼的住处,另一座位于后方,略微的简朴一点,属于程世腾。两座小楼都是空着的时候多,因为程廷礼难得长久的留在张家口,反正政务是随着他走,人在天津,他照样可以发号施令。 程世腾回了他所居住的小楼,楼里有仆人,有勤务兵,因为程廷礼对女人没兴趣,所以从上到下全是带把儿的奴才。程世腾对此毫无异议,随着年龄的增长,他发现自己对女人也是越来越不来劲了。也正是因此,他一天拖一天的,不肯往家里添一位程少奶奶——来了就是守活寡,他那个不得人心的亲娘就是个好例子。或许可以把春兰叫过来管家,但春兰现在胖得没样儿,又担负着在北平看房子的重任,而且脾气也实在是太大,程世腾一想到这位前大丫头,心里就有点打怵。 没有春兰,没有小鹿,这世上仿佛就再无人肯真真诚诚的关怀他了。扶着扶手上了二楼,他让人去浴室给自己放热水。在他老子面前,他是个挨揍的儿子;离了他老子,他也是个不好伺候的刺儿头,所以楼里的仆人都像伶俐的避猫鼠一般,贴着墙边走路,一个个不声不响的,生怕一个不慎惹恼了他。 吃过一颗止痛药之后,程世腾进入浴室,撕撕扯扯的脱了衣服。穿着衣服,他看起来并无异样;衣服一脱,才现出了他满身的青紫伤痕。嘶嘶溜溜的吸着气,他忍痛坐进了浴缸里。然后缓缓的向后仰靠过去,他闭上眼睛,不出声了。 他不知道怎么样才能救出小鹿,他不是他老子的对手。可是他又想救,不救不能甘心。他想小鹿连自己都没看上,怎么能看上老花花公子一样的父亲?如果昨夜真是两情相悦,小鹿今天会凄惨到连路都走不成? 抬起水淋淋的双手抹了把脸,程世腾又低头看了看自己身上的伤——有日子没挨过揍了,上一次被暴打,还是因为自己偷着要东渡日本,结果在出发之前,被父亲抓了个正着。 程世腾在浴缸里打了个盹儿,水冷之后,他被生生的冻了醒。披着浴袍回了卧室,他打着冷战钻进被窝,身上暖和了,一双眼睛却是再也闭不上。小鹿此刻距离他并不遥远,两人之间只隔了一片草坪。他此刻是失眠了,那么小鹿呢? 程世腾不敢细想,因为那楼里也有他的父亲,而他的父亲一定正在小鹿身边。 正如程世腾所料,程廷礼的确是搂着小鹿好睡了一夜。 翌日天明,小鹿睁开了眼睛,随即发现不知何时,自己昨夜穿好的睡衣已被解成了大敞四开,单薄的睡裤也被向下退到了膝盖。程廷礼的一只手搭在自己腰间,松松的搂抱着自己。 他还是不大敢坐,只能侧身蜷缩着先去提裤子。然而他这边刚一动作,那边的程廷礼就醒了。睁开眼睛回头看了看床头矮柜上的一只闹钟,他随即又躺了下来:“还早呢,这就不睡了?” 小鹿提好裤子,单手拢了睡衣前襟:“我去撒尿。” 程廷礼抬手揉了揉眼睛,然后含笑盯着他说道:“尿完了回来,再陪我躺一会儿。” 小鹿不置可否的下了床,休养了一天一夜之后,他感觉自己后庭的伤势似乎是真有好转,起码两条腿又是自己的了,虽然还是并不大拢,然而走一步是一步,全调动得起来,不必拖拽着向前蹭了。 他知道程廷礼正在床上等自己回去——程廷礼有个睡懒觉的爱好,说是“睡”懒觉其实也不大确切,他不真睡,只是不肯起。 知道归知道,但他并不打算听话。撒完一泡热尿之后,他进了相连着的浴室,给自己放了一缸温水。而在花花的水声中,他叼着牙刷对着大玻璃镜,看自己头发很短,眼睛很大,因为连着几天都是喝汤,饿得瘦了,所以很有几分怪相。 他看自己,从来都是怪模怪样。对待旁人倒是不甚挑剔,看武魁和张春生都很顺眼。 小鹿不睡,程廷礼一个人躺着没意思,又想起还有一批军务压在楼下书房里,就也不情不愿的坐了起来。吃过早饭之后,他下楼去书房处理军务,刚走了没有半个小时,李国明笑眯眯的跑上楼来,告诉小鹿道:“军座让您去呢!” 小鹿的睡衣被仆人拿去洗了,现在身上就只有一袭睡袍。扭头望着李国明,他开口问道:“找我干什么?” 李国明很亲热的向他一笑:“想您了呗!”随即走上前来,又对他一伸双手:“来,我扶着您慢慢走。” 小鹿摇了摇头:“不,我不去。” 李国明有些惊讶:“为什么不去呀?军座巴巴的等着您哪!” 小鹿看着李国明,看他是个无可救药的小贱种。而李国明大睁着眼睛望着他,真心实意的催促道:“去吧,军座多喜欢您呀,干嘛不去呢?”然后他压低了声音,做出了推心置腹的姿态:“军座是个挺好的人,多少人想巴结他还巴结不上呢,您身上有伤,他也不能把您怎么着,您就过去陪他坐一会儿说说话,有什么不好?您不去的话,一个人在屋里呆着,不也是怪闷的?” 小鹿发现李国明这人还是有意思,甚至会让他偶尔想起张春生。李国明既然急切的向他阐明利害了,他便也有问有答的开了口:“我和他没什么可说的。” 李国明一跺脚:“哎呀!您怎么这么一根筋呢?” 紧接着,他向小鹿迈近了一步:“真不去呀?您真不去,我可走啦?” 这回未等小鹿回答,卧室房门忽然一开,是程廷礼走了进来。 程廷礼做了长裤衬衫的打扮,两只袖口整整齐齐的挽到小臂,衬衫领子雪白浆硬。微笑着走到小鹿面前,他柔声说道:“我就知道,除了我之外,旁人也请不动我的小宝贝儿!” 话音落下,他不由分说的拦腰抱起了小鹿。小鹿这几天在急剧的消瘦,躺在他的臂弯里,简直快要没了分量。而他托着小鹿原地转了个圈,逗孩子似的哄笑一声:“飞喽!” 小鹿没飞,小鹿脚上的拖鞋飞了。莫名其妙的望着程廷礼,小鹿不知道他怎么忽然又恢复了多年以前的干爹模样——那时候他时常对着两个孩子开玩笑,会抱着他们“飞”,还会对着他们伸舌头学狼狗。 小鹿受不了他这幅老烂漫的样子,既然父子的关系已经名存实亡,那就把前尘旧事全部忘掉才好。他不喜欢变,千变万化的人或事,会让他招架不住、承受不了。 程廷礼把裹着睡袍的小鹿抱到了二楼书房里去。 他的书房什么都可以缺少,唯独大写字台是一定要的。在写字台后的大沙发椅上坐下了,他让小鹿坐上了自己的大腿。右手握着一支钢笔,左手掀起睡袍揽住了小鹿的腰,他先是漫不经心的在一份份文件上签字,签着签着,他忽然停笔转向了小鹿:“是不是早上洗过澡了?” 小鹿一点头,不知道他又要干什么。 程廷礼笑了,将钢笔尾巴送进齿间咬住,他随即拿起钢笔帽,套上钢笔头旋了几旋。然后拉开抽屉把钢笔往里一丢,他随即对着小鹿竖起一根手指,神情诡秘的低声笑道:“干爹让你高兴一下!” 说完这话,他伸长手臂在写字台面上来了个横扫千军,整整齐齐的文件立时噼里啪啦的落了地。而他随即抱着小鹿起了身,把小鹿平放在了写字台上。小鹿猝不及防的仰卧了,上半身有着落,屁股往下却是依然悬着空。而程廷礼顺势扯开了小鹿的衣带,衣带一松,睡袍前襟随之左右滑落,小鹿雪白的袒露了,两条腿则是落入他的手中,被他托着腿弯分了开。 俯下身凑上了小鹿的胸膛,程廷礼开始细细碎碎的吻他,从锁骨一路吻到肚脐,又含了他的乳头,津津有味的吮吸。 小鹿伸开手臂侧了脸,咬牙抵抗那一阵阵的痒痛。原来这就是程廷礼所说的“高兴”,他想,可这其实并未令他高兴。躺在冰冷梆硬的写字台上,他只是感觉难熬。 这个时候,程廷礼的嘴唇一路向下,渐渐逼近了他的股间。他那紧缩着的入口处有赫然的血痂,然而的确是洁净的,颜色洁净,气味也洁净。程廷礼很多年没这么伺候过谁了,所以对着这一处部位,他先是犹豫了一下,随即才探过头,对着那里呵了一口热气。 然后伸出舌尖,他轻轻触碰了那一处入口。而在双方相触了一瞬间之后,写字台上的小鹿猛一哆嗦,甚至是欠身作势要起。程廷礼立刻抬头对他笑了笑:“别怕,这一次绝对不会让你疼。” 小鹿瞪着他,嘴上没说话,心中则是惊恐——和这种挑逗相比,他宁愿程廷礼让自己疼。 程廷礼对小鹿抿嘴一笑,随即又低下头。这回他不顾忌了,将嘴唇结结实实的贴上去,他一边亲吻,一边就感觉手中的双腿在颤抖在抽搐,而写字台上的小鹿先是喘息,后来仿佛失控一般,开始低低的发出呻吟。 约莫着火候快到了,程廷礼将潮热的嘴唇慢慢向上碾去,最后含住他的性器用力一吮——柔软的性器虽然依旧是萎靡着的,但是顶端已经分泌出了一滴透明汁液,颤颤的要落不落。小鹿带着哭腔哼了一声,哼得很重,整个人都被他吮出了一个冷战。 程廷礼放下了小鹿的双腿,单手撑着写字台直起了腰。上下打量着面前的小鹿,他发现这孩子实在是好,好看,好用,好玩,一个顶十个,或者干脆只要他一个就足够了。 第一百零六章 在一个炎热的午后,程世腾走进了程廷礼的小楼。程廷礼出门去了,留在楼里的人也趁机偷了懒。他出他入,也没人问,也没人管。 于是他不声不响的上了三楼,直奔了小鹿的卧室。独自养了几天的伤,他现在很想念小鹿。小鹿若是远在天边倒也罢了,他想也是妄想,所以不会太心急火燎;可如今小鹿明明就在咫尺之外,再让他眼巴巴的害单相思,他可就坐不住了。 卧室的门窗都是半开,一架电风扇立在屋角嗡嗡的吹。他蹑手蹑脚的进了门,迎面正看到了席地而坐的小鹿。 小鹿穿着一身薄薄的真丝裤褂,正襟危坐,两手空空,有点类似坐禅,然而直着眼睛盯着地板,又不是个坐禅应有的神情姿态。和上次见面时相比,他显然是白了许多——黑得快,白得也快,并且白中透出了一点血色。闻声抬眼望向门口,他没说话,只一点头。 程世腾犹犹豫豫的走了进来,也在他面前的地板上跪坐了。他今天穿的是西装,裤线笔直,腿又长,坐下来之后换了好几个姿势,怎么换都是摆不清楚他那两条腿。有点窘迫的对着小鹿笑了一下,他低声问道:“你的伤……好了吗?” 小鹿垂下眼帘,显出很浓密的睫毛和很深刻的双眼皮:“好了。” 程世腾也微微的低了头,一句话在他舌尖上打了好几个转儿,最后一狠心,他没头没脑的开了口:“你忍一忍,我会设法救你出去的!” 小鹿扭头望向了窗外,好天气,窗外的天空蓝得堪称鲜艳:“不必,我和谁睡都是一样。” 程世腾沉默片刻,然后又问:“你和何若龙后来的事情,我已经打听过了。我早就说过,那个土匪不是个好东西,和你不是一路人。” 小鹿收回目光,却是忽然笑了笑:“我只是喜欢他。” 程世腾看着他的眼睛问道:“现在还喜欢?” 小鹿这回思索了良久,末了抬头迎着程世腾的目光,用嘶哑的声音答道:“不是那么喜欢了。” 程世腾苦笑着看他:“小鹿,你真是疯了。什么叫‘不是那么喜欢’?你应该恨他,知道吗?” 小鹿检讨了自己的内心,然后平静的作了回答:“我也的确是有点儿恨他。” 程世腾印象中的“恨”,应该是咬牙切齿磨刀霍霍的,比如小鹿用镇纸砸出自己满头的鲜血,又比如自己和小鹿见面没好话,说不出三言两语就开打。所以看着小鹿此刻的态度,他感觉不大对劲。 这个时候,小鹿轻声又开了口:“我心里有点儿迷糊。从早到晚在这屋里呆着,我好像又回到了十六七岁的时候;可那个时候我还觉得外面会比家里好,心里还有一点儿盼头。现在我去外面看过了,打过了几场仗,看上了一个人,想要为了他去死,可是他不需要。” 他看着程世腾,轻飘飘的又重复了一遍:“我心里有点儿迷糊。我做了我所鄙视的事,成了我所鄙视的人,不知道怎么会走到这一步,想不清楚。” 程世腾连滚带爬的挪到了他的近前,急得几乎带了怒意:“小鹿,你赶紧忘了他吧!” 小鹿深吸了一口气,微微的张开了嘴。可是未等他发出声音,门口忽然响起了程廷礼的笑语:“两个小子,又凑到一块儿去了?” 程世腾猛然回头——动作很猛,声音却是轻的:“爸爸?” 程廷礼做英姿飒爽的戎装打扮,用武装带勒出了个紧俏利落的身形。迈步走进房内,他继续笑道:“小瑞,小鹿这回总算是又回了家,你再敢把他欺负跑了,我可饶不了你!” 程世腾心中打鼓,脸上倒是还算镇定:“我……我来和他说说话。” 程廷礼绕到小鹿身边,一弯腰也坐下了。侧脸对着小鹿审视了片刻,他忽然开口说道:“小瑞,出去!” 程世腾看他眼中有光,几乎就是个垂涎三尺的老饕模样,一颗心登时向上一提:“爸爸,您——” 程廷礼没看儿子,单是斩截的向外一挥手。 然后那只手收回来,他起身抱了小鹿便往大床上一扔。小鹿一声不吭的摔在了大床正中央,而程廷礼走到床边,开始慢条斯理的去解自己的武装带。 程世腾也起了来,孤零零的站在后方,他想立刻跑过去挡到小鹿面前,可是一转念,他又想象出了那样做的后果——他父亲会一皮带把他抽开! 他父亲对他没兴趣,他却是十分的了解他父亲。屏住呼吸转了身,他低着头走向门口,知道自己即便是拼着一顿暴打冲上去了,那么最后除了得到一顿暴打之外,也再无其它益处,甚至都影响不了他父亲的好兴致。 所以,识时务者为俊杰,他得走,再想其它的办法。 光天化日之下,程廷礼并没有对着小鹿大动干戈。脱了军装上了床,他把小鹿搂到了怀里,乍一看几乎是风平浪静的,暗流涌动在下方。 一点一点的,他将一根手指顶入了对方的体内。尽根没入之后,他一边轻轻的在深处搅弄揉摁,一边闲闲的对着小鹿逗趣。而小鹿起初虽然难受,可略被他撩拨了几下,前方器官就湿漉漉的滴了水儿。 “你真是个好孩子。”程廷礼在他的耳边低笑:“这么乖。” 小鹿垂下了头:“我输了,愿赌服输。” 程廷礼试探着加了一根手指:“疼不疼?疼就告诉我。” 小鹿先是不言语,后来忽然仰起头哀鸣了一声。程廷礼笑了,知道他叫,不是因为疼。或许是为了弥补前方器官的冷感迟钝,他这后庭是异常的敏感,可是成年之后因为不曾被人触碰过,所以别人不知道,他自己也不知道。程廷礼带给他的刺激让他几乎有些怕,背过手攥住了程廷礼的腕子,他扭动着想要逃。于是程廷礼索性抽出手指,倒下去翻身压住了他。 感觉到程廷礼开始窸窸窣窣的解腰带了,小鹿垂死挣扎一般,骤然抬手卡住了对方的脖子。然而在一瞬间过后,他却又松了手——这一趟回了来,就是要给程廷礼干的。他自己对此早就是心知肚明,况且也已经干过一次了。如今再反抗,真是意思不大。 “我不喜欢……”他听见自己用虚弱低哑的声音说话:“我不喜欢……” 程廷礼在他耳边呼出了热气:“多做几次就喜欢了,喜欢死你!” 说完这话,他欠身伸长了胳膊,拉开了床头矮柜下方的抽屉。小鹿扭过头,就见他从里面掏出了一只白瓷瓶。 他认识那只白瓷瓶,一个人在卧室内百无聊赖时,他东翻翻西看看,拧开这个瓶子瞧过。里面是雪花膏一样的膏脂,带着一点香气,是茉莉花的香,他捧着瓶子嗅了许久。 到了现在,他还是喜欢芳香的气味、美丽的风景。好的东西,他都爱。 然后他又低了头向下看,发现程廷礼跪起身来,已经彻底的脱了裤子。这是他第一次看清楚对方的性器——笔直的,有个紫红光鲜的小脑袋,论尺寸,比何若龙的家伙要小一点,然而颤巍巍的勃发起来,看着也很可观。 不由自主的也坐了起来,他伸出手握住了那根东西,同时翕动着鼻翼,轻轻的吸了一口气。空气中增添了一种玄妙的成分,来自程廷礼的下腹和腿根。小鹿知道那绝不是香,然而对他来讲,却是一种强烈的刺激。 程廷礼盯着他的脸细瞧,同时用暧昧的声音低低笑问:“小宝贝儿,现在就开始喜欢起来了?” 小鹿不理他,只用手指摩挲了手中这根器具。 程廷礼若有所思的含着微笑,对他又审视了片刻。然后脸上的笑容加深扩大了,他向前膝行了一步,同时伸出手捏住了小鹿的下颌:“小乖乖,我知道了,原来你是喜欢这个……” 一边说,他一边站起了身,同时手上用力,迫使小鹿仰头跪坐起来。轻轻巧巧的扯开了小鹿的手,他自己捏住性器,凑上小鹿唇边蹭了蹭:“要不要尝一尝,他们都说我的味道很好。” 话音落下,不等小鹿回应,他猛的一挺身,硬邦邦的直捅进了小鹿口中。小鹿当即后仰着想要躲,然而下颌被他狠狠捏住了,人躲不开,嘴也合不拢。忍无可忍的干呕了一声,他忽然急了眼,抬起双手向前狠推了一把。程廷礼被他推了个踉跄,然而手上力道运足了,他不但不放松,而且站稳之后更进一步。抬起另一只手,他一捂小鹿的后脑勺,让这孩子的整张脸都埋上了自己的下腹部。 程廷礼太亢奋了,亢奋得几乎不能自制,因为这是一场即兴的节目,本来他只是想中规中矩的再开辟一次对方的小屁股。 事毕之后,他微微喘息着坐在一旁,两只眼睛精光四射的追着小鹿看。小鹿蹲在前方,只给了他一个垂头闭目的侧影。 片刻的沉默过后,小鹿扭过头面对了他,脸色苍白,嘴唇却殷红。 迎着程廷礼的目光,他用粗糙喑哑的声音说了话:“你是甜的。” 第一百零七章 天刚刚黑,黑得浅淡,是半透明,书房里没开大吊灯,只亮了写字台旁的一盏立式台灯。台灯的电灯泡扣了个淡黄色的宫灯罩子,从下午开始亮,一直亮到了现在。 程廷礼坐在写字台后,半张脸被灯光照清楚了,另半张脸隐没在黑暗中。隔着一张写字台,是程世腾正在站着对他说话。父子两个现在是各有心思,然而并未因私废公。除却血缘亲情不谈,在心平气和的时候,他们也知道他们是一损俱损、一荣俱荣,那种千丝万缕的关系,是抽刀断水水更流,斩不断的。 “多伦那边的败仗……”程世腾慢吞吞的说话,因为是一边说一边回忆:“南京也认为该归到赵振声的头上,毕竟他当初打着抗日的大旗,很是出了一场风头。当然,这样也好,他成了我们的挡箭牌……” 程廷礼静静听着,偶尔点一点头。一只手放在写字台上,他用手指轻轻叩着台面,乍一看,仿佛是在用手指进行着思考。 等到程世腾把话说完了,他不置可否的一攥拳头。与此同时,房门却是被人从外面敲响了。响过三声之后,来人自动的推开房门向内探了身,悄声笑道:“军座,小裴从天津过来了。今晚儿您用他吗?” 程廷礼答道:“让他上楼等着。” 来人领命而走。程世腾站了片刻,然后迟疑着开了口:“爸爸,你别用那些花样儿折磨他。” 程廷礼微笑着看了他一眼:“心疼了?” 不等程世腾开口,他紧跟着又说了一句:“那孩子倒是不用你操心,他和他爸爸很不一样。他爸爸是个能打一辈子光棍儿的主儿,一碰就生气;小鹿是另一个款式,只要让他顺了心,你不碰他,他还要碰你。” 意味深长的又看了儿子一眼,他起了身:“好了,今天就是这样,有事儿明天再谈。我听人说,你天天夜里喝酒。怎么着?你不要你那狗脑袋了?医生是怎么嘱咐你的?都忘了?” 程世腾无言的看着父亲往外走——他知道自己有头疼病,喝酒不好;可是酒不好,愁更不好。他借酒消愁,也是一种以毒攻毒。 身后房门一响,是程廷礼走出了书房。程世腾回头看了一眼,然后绕过写字台,坐到了后方那张大沙发椅上。 拉开抽屉向内看了看,他没看到什么有价值的东西,于是他合了抽屉,弯下腰再去开旁边的小柜子。 他本来没有乱翻乱看的劣习,更是没干过偷偷摸摸的事情——他什么都有,没有了就去向父亲要,只要他要了,也就一定能够要得着,所以他从来连个偷的念头都没有过。 但是今天,他忽然感觉自己一无所有,忍不住要像个贼一样,看看父亲这里有什么,要是有好的,他就要拿一点,攒一点。 程世腾像是被鬼神上了身一般,很执着的在书房里翻翻找找,直到天黑透了,才悻悻的离去,离去的时候不敢回头,因为三楼有房间灯光明亮,正是小鹿所在的卧室。 程廷礼趴在小鹿身上,心满意足的喘气,同时越来越感觉小鹿的反应有意思——小鹿的屁股可以摸,可以亲,唯独不可以用。想要做成这一桩好事而又不伤害他,就得多花些时间哄他撩他。及至真正如愿的把家伙捅进他那圆嘟嘟的小屁股里了,事情就立刻变得又好办了。总而言之,只有第一关最难过。 暗处有好几双眼睛在窥视着他和小鹿的举动。他这边刚一停,那边的手就伸过来等着吩咐了。程廷礼发现李国明仿佛是特别的愿意伺候小鹿,便懒洋洋的开了几句玩笑。李国明倒是不怕,笑眯眯的答道:“鹿少爷长得好看嘛,谁见了不喜欢呢?您不也是喜欢得要命?” 程廷礼听闻此言,却是把小鹿拉扯过来搂到怀里,像端了小孩子要把尿一般,从后方托了他的双腿腿弯左右分开:“那好,今天让你喜欢个透。过来,赏你尝尝鹿少爷的味儿。” 此言一出,李国明脸上的笑容立时僵了一下,旁边两名青年的脸上,却是露出了诡秘的笑意。小鹿先还没反应过来,及至看着李国明手扶床边慢慢的俯下身了,才渐渐的清楚了几分。 李国明显然是不情愿的,一张脸甚至褪了血色。可是缓缓的靠近了小鹿大张着的股间,他还是张开了嘴,用舌头开始自上而下慢慢的舔舐。小鹿被他舔得哆嗦了一下,随即心中生出了一种感触,这感触到底是什么,他一时说不清,总而言之,像一根刺,穿入雾中,很突然的扎了他一下。 他能感觉到自己的股间被程廷礼弄得一塌糊涂,精液正在从自己体内向外流淌,然而李国明像条狗一样,居然舔得结结实实很卖力,舌头软中带硬的往那一处入口中挤,非常的柔顺,非常的巴结,尽管小鹿知道他心里其实是不愿意。 这时,程廷礼低头咬了咬他的耳朵:“别急着睡觉,我们喝点儿酒,多玩一会儿。 小鹿不喜欢喝酒,但是程廷礼喝了一杯又一杯。及至喝得够了,他带着酒意,又扑向了小鹿。 这回的交合就容易多了,他一边动作,一边喊了一声:“小裴!” 小裴是个干干净净的年轻人,放在副官堆里,他看起来不是个出色的,然而因为另有一番奇异的手艺,所以成了程廷礼远离不得的红人。此刻微笑着走到床边,他挽起衬衫袖子,双手握住了一条红色绸带。 红色绸带从天而降,轻轻巧巧的缠上了程廷礼的脖子,光滑的,凉阴阴的,可以反射电灯的光。小裴将那绸带在后方打了活结,然后攥住两端,开始慢慢的拉扯。 勒着脖子的活扣缓缓收紧了,程廷礼在半窒息的状态中闭了眼睛,发狂一般冲击着身下的小鹿。而小鹿惶惑的望着他,就感觉他的器官在明显的鼓胀,几乎快要再一次撑裂自己的身体。活扣还在收紧,勒得程廷礼面目扭曲,而小鹿一眼不眨的盯着他,忽然感觉他这垂死的痛苦模样很有看头,如果他正干的人不是自己,那就更好看了。 那条红色绸带并没有勒死程廷礼,小裴很灵活的松一松或者紧一紧,总会给他留一口气。小鹿看着他,想象不出他会有着怎样的快活,只知道在最后关头,他脸上有狂喜的狰狞,嘴角则是失控一般的流出了口水。 然后他轰然坍塌下来,沉重的压上了小鹿。一道红光在两人之间一闪,是小裴伶俐的抽出了那条红色绸带。 程廷礼仿佛是疲惫透了,一动也不肯动。而小鹿抬手摸了摸他的后脑勺,心中忽然生出了一股杀气,而且还不是好杀,是血肉横飞的虐杀。 可到底要杀谁,他不知道。应该不是程廷礼,仿佛也不是何若龙。 程廷礼休息了良久,然后抬起头,对着小裴一勾手指。 春宵苦短,他需要小裴的手与丝绦,让自己在半窒息中重振雄风。无需药物,小裴就有本事活活的勒“硬”了他。 小鹿不知道他能闹到什么程度,以为再干一次也就到头了。哪知道程廷礼玩玩歇歇,竟能把他生生折腾到神昏力竭的地步。如此到了凌晨时分,程廷礼还在他身上摸着亲着,他恍恍惚惚的闭了眼睛,疼也不知道累也不知道,一瞬间就睡过去了。 小鹿睡得很沉,死了一般。日上三竿之时,程廷礼都离去了,他还躺在床上大睡。 程廷礼出门了,他又睡了,所以三楼静悄悄的就没了人。程世腾一个人走上来,走得一步一响——他今天又喝了半瓶酒,喝得整个人晃晃荡荡,心里倒是还清楚着,只是两条腿沉得不大听使唤了。 第一百零八章 程世腾这酒不是刚喝的,他是半夜闹了失眠,于是自斟自饮的开始喝,满以为喝醉了自然会睡,哪知道睡归睡,却是始终睡得不沉,只能算是半梦半醒。眼睛闭着,脑子里则是转着走马灯,一分一秒都不消停,简直快要活活累死他了。 凌晨时分,他终于正正经经的打了个盹儿,然而窗外天刚大亮,他就自动的又醒了。眼看床头还有小半瓶白兰地,他也没多想,下意识的爬起来,举了瓶子仰头就灌,灌完之后才反应过来——大清早了,怎么还喝? 深一脚浅一脚的走去浴室,他也不要人伺候,自己闷声不响的洗了个冷水澡。洗完之后照着浴室内的大镜子,他忽然想:“我瞧瞧小鹿去!” 随即出门看了看时钟,他又坐回了床边,心想:“再等等。” 他这一等倒是等得好了,等走了程廷礼。上午九十点钟他过了来,进楼之后得知他老子出门办公务去了,登时便是晕晕乎乎的一轻松。一溜烟的跑上了三楼再看,也果然是个万籁俱寂的清静局面。于是放缓脚步一路走到了走廊尽头,他伸手轻轻一推卧室房门,同时口中唤道:“小鹿。” 房门没锁,一推便开。他迈步进了门,见大床上面一片狼藉,被褥枕头从床头开始向下堆成了山,而床尾山脚之处孤零零的伸出了一条腿,却是小鹿又把自己的头脸身体用棉被捂了住。 窗帘没拉,大太阳明晃晃的照进来,阳光几乎刺人眼睛。程世腾随手关了门,同时低声的自言自语:“这还不热死了?” 说完这话,他走到床边,想要给他重新盖一盖被。捏住棉被一角轻轻向上掀起,他很意外的看到了一面光脊梁——多少年了,没见小鹿打过赤膊。 随即他又不意外了,因为想起这床上昨夜不止躺了小鹿,还躺了他的老子。 光脊梁上水济济的全是热汗,他轻轻的摸了一把,摸得满手湿淋淋。小鹿侧身背对着他,伸着一条腿蜷着一条腿,睡得呼哧呼哧,也是个不甚舒服的样子。于是他继续把棉被往下掀,这回肩膀露出来了,手臂露出来了,单薄的细腰露出来了,浑圆的屁股也露出来了。 对着那个屁股,程世腾又是一惊。 那屁股圆溜溜的,有着雪白细腻的本质,然而两个屁股蛋上层层叠叠不知印了多少巴掌印子,通红的一直延伸到了两边胯骨。这时再往回看,他又发现了小鹿耳根颈侧星星点点的吻痕,胸膛乳头也是鲜红肿胀。 他不肯再看了。轻轻的放了棉被转身坐到床边,他想父亲根本就不是真心的爱小鹿,但凡有一分真心,也不能把人祸害得这么狠。既然父亲只是拿他当个玩意儿,既然他在父亲心里没什么分量,那为什么不把他给自己?父亲明知道自己想小鹿都要想疯了! 残存的酒劲随着怒火猛攻上来,他就只有程廷礼这么一个亲人,程廷礼再怎么胖揍他,他也不曾记过仇,然而此时此刻,他真是恨了——为什么不给我?我这么想要他,你为什么不给我?! 闭上眼睛做了个深呼吸,他极力的镇定了情绪,然后扭头又去看小鹿。小鹿身上没了如山的棉被,仿佛也感觉到了清凉惬意,两只赤脚无意识的向下蹬了蹬,他两脚全蹬在了程世腾的大腿上。 程世腾扭过头垂下眼,小心翼翼的伸手握住了小鹿的一只脚,握得很松,不敢使劲。忽然想起小时候两个人光着屁股坐在床上,不知道为了什么事情对着踹了起来,小鹿的小脚丫只有那么一点大,腿也短,不是他的对手,便气得光着屁股跳下床跑进了院子里。他站在床上,居高临下的从窗户向外看,看小鹿在院子里团团乱转,像是气昏了头一样,又像是在寻觅着什么。昂着大脑袋转了一气,小鹿被张妈一嗓子吆喝了回来,进屋之后又在地上转,逗得他哈哈大笑。 他始终不知道小鹿为什么一生气就乱转,事隔了很多年之后,才稍稍的回过了味——小鹿乱转,其实是在找靠山,因为找不到,所以会一圈一圈的转。 目光从小鹿的脚踝开始向上走,程世腾一寸一寸的看小鹿,越看越是心中气苦,因为怎么算小鹿都该是他的,然而小鹿先跟何若龙好,后被父亲霸占了去,兜兜转转,唯独没他的事。手背贴了小腿,随着目光一路蹭上去,多少年没这么和小鹿亲近过了?好像已经隔了一辈子,否则为何他印象中的小鹿始终是个孩子,而眼前躺着的这人却是个青年? 忽然收手站起了身,程世腾心里想:“我要他!父亲不给我,那我要一半也可以,要三分之一也可以,要一只手一只脚也可以!小鹿这个人,应该有我的一份!” 这个念头甫一生出,他的血液伴着酒精,“呼”的一声燃起了冲天大火。有一件事,他一直想做而又始终不得做的,此刻,他要做了! 手忙脚乱的解开裤子,他亢奋到了颤抖的程度。小鹿那一处入口是红肿而又松弛柔软的,也正能让他轻而易举的直捣而入。他所学的那些游戏手段忽然全没了,双手握着小鹿的肩膀,他恶狠狠的直出直入。小鹿立时就被他弄醒了,很惊愕的睁大眼睛回了头,他看着程世腾的面孔愣了一瞬,随即趴伏回去,却是不言也不动。 小鹿不喜欢变化,程世腾在他印象中一直都是这个样子,前几次见面忽然通情达理的温柔了,反而让他难受。这回好了,各露面目、各归各位,他也可以死心了。 “轻点儿。”他忽然头也不回的说道:“疼了。” 程世腾喘息着答应了,理智上也知道自己不能太狠,小鹿的身体承受不住,可是理智再有理,管不住他也是白搭。他丝毫没有放轻动作,反而疯了似的越撞越猛。如此不知过了多久,小鹿低声又开了口:“别留在里头,麻烦。” 他乖极了,连连的点头,嗯嗯的应承,随即挣命似的搂紧了小鹿,最后那几下子简直像是要杀人,他几乎顶穿了小鹿的肠子。 小鹿闭了眼睛,心想这才是真正的程世腾,我说我的,他做他的,两不相干,好像他妈的从来就没听懂过人话! 那玩意儿还是留在里头了,让他还得爬起来去浴室里里外外的洗。他想去洗,可程世腾衣衫不整的抱着他压着他,不让他走。 “小鹿……”他在他的耳边叹息:“我终于遂了心愿了……” 在小鹿的后脑勺上用力的亲了一大口,他继续说道:“我现在是抢不过他,我得想个办法——我一定能想出办法!” 小鹿沉默的趴在他的身下,忽然感觉自己仿佛已经很久没有正式的穿过衣服了。 当然,现在他也没有必要穿,穿了脱脱了穿,其实是很麻烦,因为他穿衣服细致,连一粒扣子都不肯马虎。原来早上穿好了,非得等到夜里才能脱;可是如今不一样了,只要程廷礼不出门,那么他夜里不睡、早上不起,简直可以一直不下床。 这时,程世腾自顾自的又说道:“小鹿,以后你再也不要走了。我——” 未等他把话说完,门口响起了程廷礼的声音:“嗬!哥儿俩怎么叠上了?” 程世腾骤然回了头,只见他父亲穿着军裤衬衫,正笑吟吟的盯着自己。 第一百零九章 程廷礼单手端着一只大玻璃杯,杯中是加了冰的橘子水。慢悠悠的进门走到床边,他顺势扫了一眼儿子的屁股。那是个很结实的白屁股,偏于翘的一方面,从审美的角度来讲,是美的,只可惜他也有个和它几乎一模一样的好屁股——父子两个太相像了,儿子似乎无时无刻不在提醒着他的衰老。 站在床边俯下身,他将玻璃杯口送到了小鹿面前,同时闲闲的说道:“还不赶紧给我滚下来,小鹿禁得住你这么压吗?” 程世腾像被一口气噎住了似的,直眉瞪眼的望着父亲,然而说不出话。一手撑床起了身,他也顾不得擦拭,直接一把提起了裤子。小鹿的花屁股见了天日,黏腻的水光从股沟向外蹭到了屁股蛋上。 小鹿面不改色,就着程廷礼的手一口一口喝橘子水。橘子水冰凉的,正合他的胃口。至于程氏父子的皮肉官司怎么打,他管不得,也不会管,尽管皮是他的皮,肉是他的肉。 眼看小鹿喝光了最后一口橘子水,程廷礼伸手一抹他嘴唇上的水渍,然后转身对着儿子说道:“我明天带着小鹿回天津,你呢?” 程世腾不假思索的答道:“我也回!” 程廷礼强忍着没有皱眉,不置可否的转向小鹿,他又笑着问道:“你这小子成天一声不吭,心里想什么呢?” 小鹿一摇头:“不知道。” 这是实话实说,他真不知道。 他只知道自己还活着,既然活着,一切事情就还没完。 伸出舌头一舔带着橘子香的嘴唇,他扭过头看了看窗外的大太阳,同时在心里告诉自己:“没完。” 启程回天津这一天,小鹿得到了衣服。 天气热,他穿了一身单薄的西装,饶是单薄,上衣还是有些穿不住。穿戴利落之后站在地上,他抬手缓缓的抚摸了自己的胳膊和胸膛,上身摸遍了,他又俯下身,摸了摸自己的屁股和大腿。 程廷礼站在一旁,先是旁观,后来看他神情严肃认真,几乎像是如临大敌,就忍不住走上前来问道:“小东西,怎么了?” 小鹿直起身,望着他答道:“我该吃药了。” 然后仿佛有些茫然似的,他把双臂环抱到胸前,似乎随时预备着打了个冷战:“我是不是胖了?” 程廷礼仔仔细细的审视了他的脸,末了答道:“没有。” 小鹿不知道他这话是真是假,只是感觉自己的肉软,比原来软。原来他是有点肌肉的,胳膊腿儿纵然不够粗壮,但力气是有的。此刻不知是怎么回事,他发现自己的脚下仿佛失了根基,身体轻飘飘的发虚,一阵风吹过来,就能把自己卷跑了。 “我该吃药了。”他喃喃的自语,没有想到自己之所以虚弱,是因为昼夜不停的受折腾,床上的运动也可以累死人,而他以为自己是躺着不动的一方,不会太伤元气。 和何若龙在一起的时候,他只是满足,很少疲惫。 在回天津的专列上,程世腾把小鹿拽进了自己的包厢。对于昨日上午那一场似是而非的捉奸,程廷礼始终是没说什么,仿佛一切都是理所当然——这是他对儿子的一点小妥协和小笼络,这儿子实在是独一无二,他怕儿子借酒消愁,喝出大毛病来。如果这样的儿子他还有两三个放在家里,那就不怕了,喝死他都不管了。 程廷礼不说话,程世腾惴惴的,权当父亲是做出了默许。这默许让他狂喜也痛苦,狂喜,是因为他终于又摸到了小鹿的边;痛苦,则是他扪心自问,知道自家父子的所作所为,已经类似畜生,一点伦理都不讲了。自家养大的孩子,老子睡完儿子睡,还睡得挺和气。这样一个局面若是持久下去,程世腾自己想着,都感觉是不可思议。 对待小鹿,明抢的话,他肯定不是他父亲的对手;暗度陈仓,又没有必要,他父亲甚至允许他爬上小鹿的床;想要独占,似乎只有带着小鹿私逃——可逃的地方太多了,弄点钱往上海租界里一藏,他父亲一时半会儿的就没招。可他如今已经不再是个毛头小子了,他有他的差使和责任。二十大几的人了,不是个闹私奔的年纪了。 带着小鹿躺在包厢内的小床上,他侧身扳了小鹿的肩膀,让他和自己面对着面。小鹿睁着眼睛和他对视了片刻,心中感觉有些奇怪,不知道自己怎么又和这个人躺到了一起去。 这个时候,程世腾忽然开了口:“我是越活越完,小时候还能护住你,现在长大了,反倒护不住了。” 小鹿面无表情的看着他,看他和程廷礼像一片沼泽一样,温暖的,黑暗的,把自己吸进深处,最后和他们不分彼此,也化作一团烂泥。等到他们玩腻了,也许会给自己一笔钱,给自己安一处家,在旁人眼中看来,是相当的仁义,相当的有恩情了。 也可能是不放自己走,单是关在家里,横竖程家不缺房子,随便拨一处公馆,也够自己住的了。当个外宅养着,也不费什么事。 总而言之,还是他们占理,他们不亏待任何人,他们总有理。 火车轰隆隆的高速行驶,人躺在小床上,身下总是一震一震。程世腾仰面朝天,让小鹿趴到了自己身上。这么着躺了一会儿之后,他感觉这个姿势还不够劲,不够亲热,便想翻身把小鹿压到下方。可是未等他开始动作,包厢门一开,程廷礼走了进来。 程世腾眼看着他越走越近,一时间动也不是,不动也不是。而程廷礼意态悠然的走到床边蹲下来,直着腰笑道:“又叠上了?先前斗得像乌眼鸡似的,见面就打,现在总算是太平了。” 说完这话,他抬手摸了摸小鹿的后脑勺:“宝贝儿,怎么一直不到我那儿去了?非得让我过来请你吗?” 小鹿听了他这夹枪带棒的话,心中忽然生出一阵嫌恶。抬起头转向了程廷礼,他同时用手轻轻抚摸了程世腾的脸:“我刚发现,其实大哥也不错。” 此言一出,程世腾明显的颤抖了一下,连程廷礼都看出来了——事隔这么多年,他总算是又成“大哥”了。 程廷礼看出来了,但是不理不睬,单对着小鹿微笑:“喜新厌旧的小东西,怎么着,前几天不还说我甜吗?刚甜了没几天,就想换口味了?” 然后他对着程世腾一抬下巴,眼睛依然盯着小鹿:“我这儿子是什么味儿?尝过了没有?” 小鹿摇了摇头:“没尝过,不知道。” 程世腾直挺挺的躺在下方,没听懂这一席话,只知道这肯定不是好话,他父亲说好话的时候,用的不会是这种戏谑语气。 果然,程廷礼笑模笑样的继续说道:“要不要现在尝一尝?” 他说这话,无非是个玩笑,然而小鹿冷着一张脸,当真把手伸向了程世腾的裤腰。程世腾低头看着,只见他动作恶狠狠的,正在解自己的腰带。 一瞬间的愣怔过后,程世腾猛然坐了起来:“干什么?” 随即他隐约的明白过来了,头脸登时就是一胀,鲜血全涌进了脑子里:“爸爸!” 他怒视着程廷礼,程廷礼起身坐到床边,却是笑眯眯:“小鹿还没恼,你怎么先急了?” 床太小,程世腾想把小鹿往自己身后扯,可是双方都是胳膊长腿长,磕磕绊绊纠缠不清,怎么扯也扯不明白。一双眼睛瞪着父亲,他真急了:“你到底把小鹿怎么了?小鹿最要脸的,你怎么把他变成这样儿了?” 然后他又扭头去问小鹿:“我不拦你,你就真干?你疯了?” 程廷礼轻描淡写的答道:“小鹿长大了嘛,脸皮还能总那么薄?况且有些事儿,你不教,我不教,何若龙还会教,防不住的。” 程世腾变了脸,声音也高了:“别提何若龙!恶心!” 程廷礼听了这话,饶有兴味的对小鹿笑道:“看不出来,你这大哥还是个醋坛子。” 小鹿看着这父子两个,没有话讲,只感觉他们父子一脉,全是黏黏糊糊的,铺天盖地的往人身上贴。一贴就是劈头盖脸,油腻腻湿哒哒,甩也甩不脱、洗也洗不净,简直能活活憋死人。 他现在没有要死的意思了,但是随着头脑渐渐的清醒,让他给这么一对父子当兔子当玩物,他也是万分的不甘心。一双眼睛慢慢的睁大了,他看看程廷礼,又看看程世腾,看到最后,他作呕似的一哆嗦,哆嗦出了一声冷笑。 冷笑过后,他伸腿下床,忽然感觉自己像是恢复了几分力量。拉开包厢房门走出去,他大踏步的走到了车厢尽头。车厢尽头开了车窗,凉风呼呼的灌进来,正吹着他的脸和胸膛。 要回天津了,到了天津之后会有什么样的局面,他预想不出。对待程氏父子,他总希望自己坦坦荡荡,顺服就是顺服,造反就是造反,无论好坏,不要藏掖。 然而现在再看,他想自己大概还是太幼稚了。 正当此时,有声音在他身边惊讶的响起:“呀!您怎么在这儿站着?这儿风多大啊!” 他闻声扭头,看到了李国明。 于是他想:“我再这么傻下去,将来就成他了。” 第一百一十章 火车在凌晨时分进了天津,车里的人倒是不甚疲惫,因为专列安静,只要上头别派差事下来,那么偷懒休息是很容易的事情。 “上头”统共有三个人,老爷和少爷,再加一个小鹿。没人知道他们到底是怎么个关系,反正看着像是一家三口,这么长的一趟专列,他们三个人缩在一间小包厢里,能够长久的一声不吭、一面不露。 及至火车进了站,包厢门一开,老爷先出来了,单手插进裤兜里,老爷一路走得摇头摆尾,下车之前还吱溜溜的吹了一声口哨。老爷身后是小鹿,小鹿腰背笔直,垂着眼帘走路,外面天还没大亮,路灯光芒透过车窗在他脸上一晃,可见他那浓密的长睫毛在细腻紧绷的面积上投下阴影,神情太冷和硬了,看着简直不像个真人。小鹿身后是少爷。少爷没有前头那两位的精气神,整个人看着有些颓,一步一步走得拖泥带水。 警卫团在月台上列了队,夹道护卫着这么三位人物下火车上汽车。汽车队伍直奔意租界,速度倒是快得很,车队开入公馆院内之时,天色还只是微微的亮。 小鹿跟着程廷礼走入楼内,在进门的一瞬间,他想:“又回来了。” 程廷礼在楼梯前停住脚步转了身,问小鹿道:“火车上没睡好,再跟我去歇一会儿?” 小鹿迟疑了一下,随即答道:“我不困,想和大哥说几句话。” 程廷礼皱着眉头一笑:“好,别说太久,我在房里等你。” 程世腾的卧室在三楼,他把小鹿带进房内,然后眼巴巴的问道:“小鹿,你有什么话要对我说?” 小鹿脱了外衣往衣帽架上一搭,然后走到靠墙的一排沙发上坐了下来:“没话,就是累了。你这儿能不能让我清清静静的睡一觉?要是不能的话,我就回他那儿去。” 程世腾立刻答道:“能,能!你上床,我不闹你,你上床躺着。这儿坐着不舒服。” 小鹿起身走到床边,脱了皮鞋爬上床去。背对着程世腾躺好了,他闭了眼睛,貌似是在睡,其实只不过是闭目养神。程廷礼他是完全控制不住的,但程世腾似乎还懂一点感情,应该不会太过分的逼迫他。 身后床褥向下一沉,他知道那是程世腾也躺了上来,随即腰间一暖,是对方松松的搂了他。 双方如此躺了片刻,正是静谧安详之时,房门忽然被人从外面敲响了。有年轻的声音隔着门板说道:“鹿少爷,军座让您过去呢。” 小鹿没开口,程世腾欠身提高声音答道:“他睡着了,醒了再去!” 门外来人答应一声,领命而去。可不出十分钟,那声音又回来了:“大少爷,军座让您把鹿少爷叫醒。” 程世腾装睡,一声不吭,照理来讲,沉默也是一种答复,门外的副官不可能听不懂,然而此时来者很执着的轻敲了房门,一声接一声的呼唤。 到了后来,在程世腾快要忍无可忍的时候,小鹿一挺身坐了起来。 伸腿下床穿了皮鞋,他走到门口摘下自己的上衣,在开门的那一瞬间,他哑着嗓子,头也不回的说了一句:“真他妈的是个废物!” 程世腾欠身望着他的背影,知道他骂的是自己。 小鹿这一走,程世腾便一整天都没再见到他。 入夜之后,他无所事事的在楼里转,因为怎么转也遇不上小鹿,所以心中渐渐的有些发慌。后来信步溜达到了二楼,他远远就看见走廊尽头站了两名青年,左右分开做卫兵状。下意识的走向了他们,还未等他走近,就有一名青年似笑非笑的迎上前来:“大少爷,军座和鹿少爷在屋子里呢,不让人进。” 程世腾听了这话,脸上一热,心里一凉。与此同时,屋子里忽然响起了一声怒吼,嘶哑粗糙,正是小鹿的声音。 小鹿被程廷礼纠缠了整整一天,终于是忍无可忍了。 屋子依然黑暗空荡,唯有台球桌上方吊下一盏大电灯。衣衫不整的站在桌旁,他把程廷礼狠狠摁在了桌子上。程廷礼也是衣裤全开的模样,上半身仰卧在桌面上了,两条腿却还长长的拖在地上。小鹿柔顺冷漠得太久了,所以此刻他气喘吁吁的望着小鹿,发现暴怒的小鹿竟也别有一番诱惑力。 于是他一边喘息,一边抬起一条腿,用大腿内侧轻轻磨蹭了小鹿的腿,又用微颤的声音低低笑道:“宝贝儿,你真可爱。来,来,干了我吧。” 小鹿听了这话,登时狞笑了:“你讥讽我?” 他眼睛都红了,一刹那间,灯光下的程廷礼也骤然失去了身份与意义,纯粹只是一具白皙赤裸的肉体。不由分说的把程廷礼翻过来反剪了双手,小鹿把手摸向对方半退的裤腰,抽出皮带将程廷礼的双手紧紧捆绑了住。随即一把将程廷礼掀翻在地,他低下头,开始去解自己的腰带。 程廷礼喘着粗气趴在地上,衬衫向上卷到胸口,裤子则是凌乱的缠着小腿。小鹿抽出自己的皮带对折了,一双眼睛紧盯着对方的屁股。 然后他一言不发的举起皮带,对着程廷礼就抽了下去! 一声脆响过后,程廷礼大声呻吟着开始躲闪,一边扭动着滚向屋角暗处,他一边搓动着腕子想要挣开皮带的束缚。而小鹿一步一步的跟着他,每走一步,便弯下腰抽他一皮带。皮带落在脊背和腰臀上,每一下都是结结实实不留情。程廷礼一直翻滚着退到了墙角,两只手分明已经从身后的皮带结中挣出来了,却是既不反抗也不呼喊。只像被打怕了似的,缩在角落里喃喃哀求:“小鹿,小鹿,别打了,过来,用你的嘴,用你的手,给我一次。然后我会让你安安静静的过一夜。快,快点儿……” 小鹿扔下了皮带,知道自己从此就没有干爹了。 弯腰把程廷礼拖出来推倒在地,他蹲下来握住对方那根滚烫的器官,开始没轻没重的揉搓。程廷礼显然是疼了,然而疼得很亢奋。摸索着抓住了小鹿的前襟,他唔唔的哼着拼命抬头,想要去亲吻对方的嘴唇。然而小鹿腾出手狠捏了他的下颌,随即向他张开的嘴里啐了一口唾沫。 然后掐着他的脖子用力向下一搡,他感觉程廷礼猛的向上一挺,手中的器官顺势鼓胀了,温暖的液体一股一股的流到了他的手指上。 这一场混战,对于两个人,都是一场痛快淋漓的发泄。 程廷礼在地上躺了一会儿,末了微微喘着坐起了身。小鹿捡起腰带重新系了上,同时听程廷礼有气无力的说话:“去,让他们送点酒过来。” 小鹿推门向外传达了命令,门外的青年忍笑看他,不知道他方才使了什么手段,会让程将军叫得像哭。 片刻之后,酒和杯子全送来了,酒是一瓶,杯子是两只,整整齐齐的摆在大托盘里。小鹿用脚踹上房门,然后把托盘往台球桌上一放,拎起一瓶酒和一只玻璃杯走向了黑暗处。 黑暗处是看不清人的,只能是凭着感觉寻找。小鹿一屁股坐在了程廷礼身边,拔下瓶塞给他倒了一杯酒。程廷礼端起酒杯抿了一口,又清了清喉咙:“你不喝点儿?” 小鹿一摇头:“我不爱喝。” 程廷礼连着喝了半瓶烈酒,此刻的酒精与方才的极乐混合了,让他有点恍惚。侧身依靠向了旁边的小鹿,他忽然梦游似的开了口:“小鹿,别离开我。” 小鹿没言语,也没看他。 他用肩膀蹭了蹭小鹿,声音有些可怜:“我错了,别离开我。” 小鹿感觉他这话来得不大对劲,扭头看了他一眼,可是又看不清他的神情,只听他带着醉意低声叹息:“一眨眼的工夫,我就老了。我早就说过,我老了之后也不会难看,倒是你,你那长相不禁老,你信不信?年轻的时候,我巴结你,等到老了,就该轮到你巴结我了,你信不信?” 小鹿攥住酒瓶颈子,仰起头灌了一口酒:“你认错人了,我是他儿子!” 程廷礼转向他,将一根手指竖到了唇边:“嘘……” 然后歪着脑袋枕了小鹿的肩膀,他自顾自的继续说道:“你死了,可是你儿子还在。他比你年轻,比你漂亮……” 小鹿将酒瓶举到他的头顶,将一瓶酒慢慢的淋到了他的头上。程廷礼仰起头张开嘴,闭了眼睛去喝那酒。喝了几口之后低下头,他缓缓倒进小鹿的怀里,开始无意识的嘿嘿发笑。 小鹿把烂醉的程廷礼拖到了台球桌上。桌子非常的大,一半的面积便够他蜷缩着侧卧了。面对着小鹿喘息着,他的头脸衬衫全被烈酒打湿了,裤腰则是胡乱缠着大腿。下身器官软缩横垂了,正是没遮没掩。 小鹿站在他对面,面前摆着整整齐齐一排台球。对准了对方的下腹部,他轻轻推出一只球。 台球无声的滚过桌面,可惜得很,半路偏了方向。 于是小鹿又滚出了第二只和第三只。这一回,它们全都正中了目标。 小鹿无声的笑了笑,这一刻他感觉力量又回到了自己身上,暂时不吃药也可以了。 第一百一十一章 小鹿发现自己想要对付程廷礼的话,只有反守为攻一条道路。他不去压迫程廷礼,程廷礼就要来压迫他。而他尽管对男人有莫大的兴趣,也不再回避畏惧情欲,可是无论程廷礼在他身上做了多少水磨工夫,他也还是不喜欢乖乖的躺下当兔子。 原因不在身上,在心里。他是断一阵子荷尔蒙药片都要疑神疑鬼的人,让他乖乖的趴下承欢,那等于要了他的命。自从回到了程廷礼身边之后,他几次三番的被人要命,死是没死,可那种痛苦也不是三言两语能说尽的,如果能避免,还是尽量避免为好。 程世腾有心无力、护不住他,不但护不住他,还跃跃欲试的总想从他老子手里分一杯羹,他老子倒是大方,竟然也默许了,大概是知道儿子吃不掉小鹿一块肉。小鹿先前总是贼心不死的想要找靠山,找不到靠山,至少要找个伴侣,兜兜转转的找到如今,他总算是死心了,不找了。 死心也有死心的好,自己打自己的主意,别有一番清净利落。 在阴雨靡靡的下午时分,程世腾进了小鹿的房间。小鹿正站在窗前向外看,闻声回头面对了他,因为是背着光,所以整个人成了黑影子,黑得几乎面目模糊。 程世腾没说话,只站定了看着他。及至看够了,他大踏步的走到小鹿面前,抬起双臂拥抱了对方。微微低头吻住了小鹿的嘴,他很灵活的勾出了小鹿的舌头。轻轻含住了对方的舌尖,他津津有味的舔吮了许久。 然后带着小鹿挪向大床,他用双手撩起了对方上身的衬衫,嘴唇轻轻巧巧的一路下移,最后结结实实的贴上了对方的胸膛。一边向下亲,他一边缓缓的跪了下去,两只手也顺势从脊背滑到了屁股。 小鹿仰起头深吸了一口气,没有动情,但是也能忍受。不是忍受小的,就是忍受老的,这便是他追求爱情的下场。愿赌服输,没有办法;只是,他禁不住再输了。 因为前头工夫做得很足,所以在进入正题之时,小鹿并没有感觉到很疼痛,只是心里过不去那一道坎。身体被撑开侵入了,程世腾像连珠炮似的往他最深处撞,他起初是又恐慌又难堪;后来不恐慌了,只剩了难堪;再后来难堪也没了,他在程世腾的怀中出了很多汗,前头那根小东西微微的有一点硬,后头被程世腾一下一下顶着,顶出了前头一滴一滴透明的汁液。他开始一阵阵的颤栗,这是快活的颤栗,然而心中依然想要逃,因为看它不是个好快活,不是个男子汉该有的快活。 事毕之后,程世腾压着他,还保持着交合的状态不肯分开。嘴唇凑到他的耳边,程世腾试试探探的开了口:“小鹿,假如我能带你远走高飞的话,你——你愿不愿意跟我走?” 小鹿不假思索的一摇头。这问题是根本无需考虑的,因为他是彻底的不信任程世腾。 程世腾沉默了良久,最后又道:“如果你改了主意的话,随时告诉我。我现在……总之我会想办法。” 小鹿这时忽然开了口:“我想搬出去住。” 程世腾一愣:“搬出去?” 小鹿侧过了脸,望着前方答道:“对,给我找处房子,我搬出去。原来我有地方去,回来不过是暂住;现在我没地方可去了,又是这么个不当不正的身份,总这么住下去,也不是长久之计。” 程世腾盯着他的侧影轻声说道:“那你岂不成了……” 后头的话没说出口,因为感觉是侮辱了小鹿。再说小鹿是只可以往家领,不可以往外送的。他十八岁离开了自己,过了这些年,好容易又回来了,怎么还能再推出去? 这时,小鹿轻声答道:“我就是。” 然后他回过一只手,推了推压在背上的程世腾:“你下去,让我洗个澡。别让他看出我和你干过。看出来的话,他也非得要一次不可。他麻烦,我受不了他。” 程世腾听了这话,心中却是一酸:“我不麻烦?” 小鹿回头看了他一眼,看过之后,却是转向前方,意味深长的叫了一声:“大哥。” 程世腾心里震了一下,知道小鹿这一声大哥,其实是在骂自己。 小鹿越想越觉得自己必须离开这里——离不开程廷礼的手心,至少离开程廷礼的后宫。终日游荡在这座楼里,他像是被混沌空气堵塞了七窍,目不能视、耳不能闻。程廷礼在楼中布置出了一处小型的酒池肉林,触目之处,皆是声色,他也是声色的一部分,尽管副官们都尊称他一声鹿少爷,仿佛他比他们更高贵。 这天夜里他枕着程廷礼的大腿,把这要求对着他又提了一遍——这一遍才是正经发表,在这个家里,儿子永远落在老子的下风,程世腾说一万句,敌不过程廷礼的一句。 说这话时,他光着膀子穿了一条睡裤,程廷礼则是彻底的一丝不挂。性器横搭在大腿根上,紧挨着他的脸。他对这东西倒是不大讨厌,尤其程廷礼又总是把它收拾得干干净净,仅有的一点气味,也是它固有的。有时候他几乎有一点庆幸,因为程廷礼保持着一副年轻的好皮囊,让他即便心中没有爱意,也能敷衍对付着和对方肌肤相亲。 听了小鹿的话,程廷礼低下头,借着灯光仔细看了看他的脸:“这是怎么想起来的?下边有人给你脸子看了?” 小鹿一摇头:“没有,是我自己想搬。” 程廷礼伸手摸了摸他的头发:“这儿多好哇!” 小鹿低声答道:“人多,看着眼乱。” 程廷礼笑了:“事儿真多!” 小鹿抬眼看着他,看他两鬓添了几丝白发:“行不行?” 程廷礼垂下眼帘,显出了内双眼皮的长长痕迹:“那我要是想你了,怎么办?” 小鹿看他笑眯眯的,又摆出了要和自己谈情说爱的架势,心中就有些烦躁。欠身向上探了头,他恶狠狠的反问:“你说呢?” 程廷礼看了他这反应,不但不生气,反而像是很享受:“宝贝儿,我怕你自立了门户,会让我吃你的闭门羹。” 小鹿向下枕回了他的大腿,两只眼睛依然盯着他:“我闭了门,你正好关门打狗。” 程廷礼笑了:“你是小狗儿吗?” 小鹿答道:“我是落水狗。” 程廷礼微微张开了嘴,舌头随即在唇间一游,眼中有了垂涎三尺的笑意:“爱我吗?” 小鹿看着他,没回答。 于是程廷礼俯下了身,哀求似的又问了一遍:“爱我吗?” 小鹿抬手拂乱了他一丝不苟的短头发:“你听我的话,我就爱你。” 程廷礼拉下他的手,将他的手捂到了自己胸前,同时柔声说道:“哄哄我,你若是爱我,我就听你的话。” 小鹿沉默了一会儿,然后一挺身坐起来,跪到了程廷礼面前。 抬手将对方凌乱了的短头发向后捋去,他让程廷礼露出了饱满宽阔的额头。现在在他眼中,面前这人完全不是干爹了,不是亲人了。 现在这人只是个男人,一个尚存几分青春痕迹的、还没衰老到令人不堪忍受的男人。 闭上眼睛把嘴唇贴上对方的额头,小鹿深吸了一口气,这口气吸得很长,吸到最后有一点颤。程廷礼闭着眼睛昂起头,想当下是午夜梦回,疑似故人来。 翌日清晨,程廷礼开始吩咐人去给小鹿安排房子。其实若是做起长远的打算,无需小鹿提出,他自己也感觉不能总把这孩子放在这里。他是常在这一处宅子里接人待客的,这里人多眼杂,并不算肃静;而他在张家口和平津之间来回跑,又不可能永远带着小鹿同行。既然把这孩子弄回来是要“养”的,那就按照规矩来,找个好地方把他养安稳了,呼之即来挥之即去,比什么都强。 第一百一十二章 小鹿如愿的搬了家。 新家位于英租界,是一幢很幽静的二层小白楼,楼前楼后也有庭院,庭院不大,但是颇精致,有小丛的花与小丛的草,院门是雕花铁栅栏门,刷了黑油漆,衬着门后的小白楼与花草树木,颜色也是既分明又调和。 这么好的房子,却显然是空了许久,尽管提前被仆人彻底的打扫布置过了,可小鹿在进门的那一瞬间,还是感觉此地人气稀薄,没有上一位住客的气味和痕迹。楼中凡是能够换也应该换的家具摆设,全被程廷礼下令换成了新货——新居配新人,也算成全了程廷礼的夙愿。 当然也有美中不足,楼前楼后总有便装的保镖徘徊,小鹿是可以自由出入的,只是不可以走出保镖们的视野。 程廷礼最近比较忙,在这处小白楼里过了一夜之后,翌日早早的就离去了。他前脚刚走,后脚便来了拎着蛋糕盒子的程世腾。大清早的,也不知道他从哪里买到了刚出炉的栗子蛋糕,把蛋糕直接送进了餐厅里,他在餐厅门口遇到了一张熟面孔——李国明。 小鹿身边不能没有管事的人,这个人既得有眼色懂高低,又要够伶俐会跑腿,尤其是要能够体会程廷礼的心思,做程廷礼的耳目看管着小鹿。在程廷礼身边,这样的人真是太多了,但是既能称职,又能和小鹿搭上话的,似乎只有一个李国明。李国明没脸没皮笑嘻嘻的,同时又是十分的勤谨听话,在程廷礼眼中,宛如一条聪明的小母狗。这小母狗他留着没用,正好派给小鹿使唤;小母狗自己也很愿意,因为程廷礼已经连着半年多没碰过他了,他这个款式的青年在程廷礼这里不是很吃香,他自己琢磨着,这日子再过个一年半载,自己兴许就得被打发出去了。与其如此,不如换个地方,高枝这种东西,东家攀不成攀西家,跟着鹿少爷混一混,兴许也不错。 李国明也是刚起床不久,做整洁利落的西装打扮,冷不丁的看见了程世腾,他当即停住脚步打了个立正,笑眯眯的招呼道:“大少爷早。” 程世腾也从来不拿他当个人看,开口直接就问:“小鹿醒了吗?” 李国明立刻答道:“大少爷您稍等,我这就上楼给您瞧瞧去!” 话音落下,他姿态轻俏的向后一转,看那意思就是要一路扭上楼去。可是未等他扭出多远,小鹿自己先下楼了。 这小白楼里统共也没几个人,仆人只负责干杂活,真正的细致活计是由李国明来做,所以楼内环境堪称是素静。小鹿已经洗漱过了,短头发长了一点,但是并没有变成东支西翘的刺猬脑袋。他的头发乌黑细密,天生的有章有法,短的时候那章法看不出来,如今略略长了,才显出了好处——他几乎不必特地梳理,头发各自柔顺的倒伏,他直接就能长出个小偏分头。 头发黑,脸蛋皮肤则是很细很白,只是双眼下方透出了青晕,是个没睡够的憔悴模样。裹着睡袍站在走廊里,他先是对着前方的程世腾怔了一下,然后慢悠悠的迈步走了过去,同时就听李国明小声笑道:“大少爷来了,我正要去告诉您呢。早餐还是烤面包片?也有馄饨……” 程世腾在餐厅门口听清楚了,当即开口说道:“煮点儿咖啡就行了,我带了蛋糕。” 李国明“噢”了一声,一路小跑着去厨房煮咖啡。而小鹿一路走到了程世腾面前,见他穿着一身薄薄的浅灰西装,配着丝绸衬衫和花点子领结,周身还残留着夏末清晨的凉气。 程世腾被他看了几眼,心里莫名的有些虚,所以不笑强笑,又硬着头皮转身先往餐厅里走:“带了栗子蛋糕,我记得你小时候最爱吃它,一顿能吃一大盒。” 小鹿跟着他往里进,在餐桌边坐下了:“小孩儿都爱吃这东西。” 程世腾在他对面也坐下了,这回他略一犹豫,随即问道:“你觉得这里……还好吗?” 小鹿真心实意的一点头:“很好。你们要是不来,这里会很清静,就更好了。” 然后他抬手揭开纸盒的圆盖子,低下头凑到蛋糕盒子里深吸了一口气。 程世腾讪讪的笑了一下,然后站起了身:“你吃你的,我出去看看你这里。” 程廷礼天天早上吃烤面包片,导致李国明到了这里,也天天给小鹿预备烤面包片。小鹿对待烤面包片倒是没什么意见,不讨厌,但也不喜欢。 新鲜的蛋糕合了他的胃口,他一边大口的吃甜蛋糕,一边小口的喝苦咖啡,然而没吃饱就不吃了,因为成年人的口味到底和小孩子不一样,甜蛋糕吃多了,他也感觉腻得慌。 擦了手脸起了身,他离开餐厅往外走,没有见到程世腾。上楼再往卧室里走,他在自己的床边找到了这个人。 程世腾坐在床尾,很尴尬的对着他一笑,身后是一片狼藉的战场。对着床头旁的立式台灯一歪脑袋,他没话找话的说道:“那灯怎么那么难看?像个瓜似的!” 立式台灯的灯罩是个圆球,的确很像瓜,并且是不大好看的瓜。小鹿靠墙站着,把双手插进了睡袍口袋:“没关系,能亮就行。” 程世腾扭头看他:“一会儿让那个谁回家一趟,我屋里也有一盏灯,和你这个样式差不多,比你这个好看多了。” 小鹿没言语,只看着他的眼睛。双方对视了片刻,小鹿双手插兜,走到了他的面前。居高临下的垂了睫毛,小鹿问他:“来干什么?” 程世腾仰起脸迎着他的目光,因为看他气色不善,所以有些心虚:“我……” 不等他说完,小鹿却是笑了一下:“干我?” 然后他绕过程世腾,抬腿爬上了床:“先让我睡一会儿,我困死了。” 程世腾回过头,见他背对着自己脱了睡袍。没了睡袍,他身上就只剩了一条薄薄的小裤衩,后腰微微的凹着,腰细成了颤颤的一捻。 “我来是想告诉你。”程世腾盯着他的背影说了话:“我今天下午要出远门,这一走大概要走好些天。你现在有没有什么想要的?东西?钱?如果有的话,就告诉我,我马上给你置办回来。要不然……要不然你到时候缺东少西了,还得去找他开口。” 小鹿钻进被窝里,翻身面对着他侧卧了:“我什么都不缺。” 程世腾垂下头,是个思索沉吟的姿态:”那你睡吧,不用管我。我坐一会儿就走。” 小鹿闭上眼睛,当真睡了。而程世腾偏了脸看着他,越看越觉得他美,越是觉得他美,越恨自己的老子——从来没有人和他争抢过什么,也从来没有人争抢得过他。如今对头终于出现了,却又是不能逾越的、不能克服的。 他依然认为小鹿应该是自己的,也只能是自己的,理所当然得如同数学公式、如同宇宙法则,你可以不理会它,但是不能推翻它、也不能更改它。 临近中午的时候,程世腾俯下身,凑到小鹿脸上轻轻一吻,然后用气流一般的声音耳语道:“我走了。” 小鹿毫无预兆的睁了眼睛,原来是早醒了。抬眼望着程世腾,他没说话,心中则是有一点诧异,因为对方居然清心寡欲,真的足足坐了一上午。 程世腾想了小半天的心事,想到最后,想出了满心的悲哀。和小鹿额头相抵着顶了顶,他忽然很想哭:“丑八怪,我的小丑八怪。你丑死了,丑丑,你丑死了。” 然后趁着眼泪还没掉下来,他起身就走,一路头也不回,走出了一股风。 他走了,小鹿也坐了起来。推开棉被下了床,他抬手摸着脑袋来回踱了几步。自从离开了程廷礼在意租界的那一处大公馆,他就感觉自己的头脑在日渐清醒。即便是夜里被程廷礼灌了春药灌了酒,一觉醒来,脑子还是能够正常的转。 程世腾曾经让他死过一次,何若龙又让他死了一次。活了二十多年,已经死过两次,也够了。他也是个人,也是天赐的一条命,凭什么就比别人贱,为了谁都能牺牲? 头发长了,长得让他很不自在,他出门去叫李国明,想让这小子给自己剃剃脑袋,然而仆人告诉他,说是李副官刚跟着大少爷走了,回程公馆拿灯去了。 李国明搭乘程世腾的汽车回去一趟,取了立式台灯出了门,预备自己叫辆洋车回英租界。这立式台灯的细灯柱是能伸缩的,缩了之后不过一条胳膊长,拿着也很容易。 然而刚一出公馆大门,他就看见门外站着个黑黢黢的青年。这人看年纪不算大,穿着一身整洁的布衣,手里提着一只大皮箱。笔直的站在公馆门外,他举目前望,脸上一点表情也没有,纯粹只是个瞻仰的姿态。 门外卫兵疑惑的看着他,因为他只是站,只是看,所以犹犹豫豫的没有立刻驱赶。李国明是个活泼的,见状就忍不住问道:“哎,你是谁啊?看什么哪?” 对方转向了他,规规矩矩的反问:“请问,这是程主席的家吗?” 李国明笑了,以为他是家里仆人的远亲戚:“你找谁呀?” 黑青年答道:“我找鹿团长。” 随即他又补了一句:“鹿子苹,鹿团长,他是程主席的干儿子。” 李国明眨巴眨巴眼睛,有点发傻:“你到底是谁啊?你哪儿来的啊?” 黑青年平静的答道:“我叫张春生,原来是鹿团长的副官。” 第一百一十三章 李国明叫了两辆洋车,把张春生领去了英租界。及至洋车到了地方,他抱着灯跳下车,正要腾出一只手掏车钱,然而身边洋车夫已经伸手道了谢,却是张春生主动付了两份账。 因为张春生太黑,所以李国明一直看他是个脏兮兮的乡巴佬,没想到这乡巴佬还有一点绅士风度,这让他格外多看了他一眼:“谢了啊!” 张春生一摇头,随即拎着大皮箱站住了,仰起头望向面前的黑漆雕花大门和门后的绿草鲜花小白楼。李国明以为他是第一次上城,没见过这么漂亮的小洋楼,就笑嘻嘻的想要开他几句玩笑,然而话未出口,他忽见张春生深吸了一口气,是非常紧张的样子,比当初在程公馆门前行注目礼时还紧张。 “你别怕。”李国明莫名其妙的开了口:“这儿就是鹿少爷一个人住,我们军座——就是程主席——现在不在。” 然后他向院内迈了步:“也不知道把你带过来对不对,照理来讲,我应该先去向军座请示请示,鹿少爷的地方,哪能谁想来就来?不过念在你是鹿少爷的旧部下,而且看你这样儿……” 后面的话没说完,因为是不大好听的实话。张春生这幅模样着实是太保险了,和风流俊俏没有一毛钱的关系,放在哪里都像个烧火的,军座纵是知道鹿少爷这里来了外人,想必他老人家在见过张春生本人之后,也肯定不会闹意见。 庭院小,三步两步就走到了头。张春生跟着李国明登台阶进入楼内,进入楼内之后,前方是楼梯,侧面则是大客厅。李国明扭头往厅内扫了一眼,随即一拐弯,边走边唤:“鹿少爷,我回来了。” 小鹿坐在沙发上,正在读报纸。闻声抬头向前一望,他第一眼没有看到李国明,看到的是李国明身后的张春生。而张春生怔怔的望着他,见他穿着一身飘飘然的丝绸睡衣,头发长了,梳成小分头,和他当初想象的一样,果然漂亮死了。 两个人都像看傻了似的,全不说话,于是李国明有些心虚,几乎怀疑张春生是骗了自己。可正当他要向小鹿做一番解释之时,张春生先弯腰把皮箱放在地上,然后垂下双手,神情肃穆的又一鞠躬:“团座好。” “团座”二字如同皮鞭,劈空而至,抽紧了小鹿那一身懒散的骨头和肉。一个激灵站起了身,他下意识的站成笔直,的确也还是个团座的风姿。 可是,他随即反应过来,自己已经不再是团长了。 望着眼前的张春生,他心中百感交集,态度却是平淡:“什么时候到的天津?” 张春生答道:“中午。” 小鹿又问:“吃饭了吗?” 张春生一摇头:“还没有。” 小鹿坐了回去:“小李,带他去吃饭。” 李国明依然抱着灯。答应一声过后,他对着张春生使了个眼色。而张春生重新拎起皮箱,一声不响的离开了客厅。 小鹿盯着张春生的背影,只感觉不可思议,万分的不可思议。 李国明认为张春生是没资格进入餐厅吃饭的,所以把他带到楼后头的小厨房里,让他饱餐了一顿。 吃完之后,张春生提出要求,说是想要洗洗手脸,换身衣服。李国明看了他的形象,对这提议倒是很赞同。把他带回楼下的一间空屋子里,李国明不但由着他洗由着他换,甚至还给他预备了一块好香皂。结果等张春生洗完换完了,李国明见了他,十分惊讶:“你洗了吗?” 张春生看了他一眼,然后不带情绪的答道:“洗了。” 李国明又惊又笑:“洗完还这么黑?” 张春生没理他,只看了他一眼,感觉他和武魁不是一路,是另一种款式的贫嘴恶舌。 在楼上的卧室里,张春生又一次见到了小鹿。 卧室有门有窗,门窗关起来,总像是比楼下客厅更隐秘安静,只可惜毕竟不是会客的地方,人在里面谈话,似乎是站也不对坐也不对,找不好谈话的姿势。 天色暗了,小鹿坐在床头,抬手拉开了新到的立式台灯。新台灯有个颜色浅淡的宫灯罩子,罩子上古色古香的印着诗句,的确是比先前的瓜雅致许多。 坐在淡黄色的柔和灯光之中,小鹿开了口:“为什么要来?” 张春生看了他一眼,感觉这问题的答案应该是不言而明的。信徒前去朝圣,一走走千里,你说为什么?僧人佛前苦修,一修修一生,你说为什么? 小鹿垂下眼帘,继续问:“武魁现在怎么样?” 张春生这次有了回答:“他带兵跟了何若龙,还是营长。” 小鹿浅浅的呼出了一口气:“何若龙还好吗?” 张春生看着他答道:“他还在打罗美绅,打得焦头烂额。” 小鹿点了点头,从神情看,是波澜不惊:“武魁自己当营长,没管你吗?” 张春生答道:“管了,他没亏待我,是我不想吃何若龙的饭。” 小鹿笑了一下:“不肯吃他的饭,肯吃我的饭?” 然后他站起身,围着张春生慢慢踱了一圈。最后停在了张春生身边,他低声说道:“我这碗饭,你若是吃得下,你就留下吃。” 张春生听了这话,不是很明白。 既然要吃饭,就必定得花钱,为了表明自己并不是纯粹为了吃喝而来,他开口说道:“您那次给我的钱,我没有动,全在这箱子里。还有一些您原来常用的小玩意儿,我收起来,也一并带过来了。” 小鹿站在他身边,不言不动,单是望着窗外发呆。正当此时,房门忽然被人敲响了,隔着一层门板,李国明在外面说了话:“鹿少爷,军座派了汽车过来,今晚儿要接您回家一趟。” 小鹿当即转身面对了房门,张春生偷眼看他,见他微微的张了嘴,仿佛是要说话,然而欲言又止,终究没有出声。 对着张春生挥了挥手,小鹿轻声说道:“出去吧,楼下有空房子,让小李给你找一间。” 张春生知道他不能穿着睡衣出门,换衣服又怕人看,所以低头答应一声,他拎起皮箱环顾了一圈,随即走向房门,把皮箱放到了门口墙角处——放在角落里不碍眼也不碍事,他懂小鹿的习惯。 十分钟后,张春生站在窗前,看见小鹿独自一人穿过院子,走向门外那辆乌黑锃亮的大汽车。小鹿是西装打扮,还是很摩登合体的款式,显得他身段紧俏利落。张春生心想其实团座还是这么着好,这才是团座该有的模样和生活。 梳小分头,穿好衣服,住小洋楼,坐新汽车,程主席肯主动接他回家,说明对他还挺亲,这多好啊,不比和何若龙那个土匪在一起造反强? 天黑透了,小鹿还没回来。张春生住进了一间靠边的小屋子里,不知道自己该不该睡——要是能确定团座今夜真不回来,那他就可以安心睡觉了。 这个地方,他还是不熟悉,他不知道有没有人夜里给小鹿等门。 昏昏沉沉的熬到午夜时分,他不由自主的打了瞌睡。 天亮之后他睁了眼睛,蹑手蹑脚的推门出去看了看,发现小鹿还是没回来。 小鹿是中午才回来的,下车进门之后刚走了几步,他就力不能支一般蹲了下去。张春生隔着窗户望见了,连忙跑进院中要搀扶他。与此同时,李国明也赶了出来,弯了腰问道:“鹿少爷,您怎么了?是喝了酒还是吃了药?” 小鹿低头闭着眼睛,脸上皮肤显得很薄很红,仿佛能够一把掐出水来:“都有。” 李国明开始用力的要拽他起来:“没事儿的,那药过了劲儿就好了。” 张春生见状,也跟着李国明一起拽他。小鹿的一条手臂被他握在手中,他正要使劲,可是忽见衣袖缩上去,露出了腕子上一道通红的勒痕。 第一百一十四章 李国明连拖带拽的把小鹿运进了楼上卧室,张春生扶着小鹿的一条胳膊,眼前总晃着对方腕子上的那道红伤——那是一条新伤,油皮被磨破了,没出血,但是黏腻红肿,还未结痂,是被绳子紧紧绑了然后又狠狠挣了的痕迹。 他没有多问,绊手绊脚的跟着李国明走,楼梯狭窄,容不下三个人并肩通行,李国明嫌他碍事,让他退后,他也不退。很执着的,他一路跟进了卧室,眼看李国明把小鹿搀到了床边。小鹿像是脚下没根,李国明刚一松手,他便摇晃着向后仰去,脱力一般的砸在了床上。张春生看得清楚,见他竟然连脖子都是红赤赤的,几乎类似带着血的嫩肉,嫩得让人不敢碰,仿佛一碰便会蹭出血。拖在地上的两条长腿向上踢了踢,他半睁着眼睛,虚弱而又紧张的呼吸。 李国明大大方方的为他解开了西装纽扣,又扯开了他的领结和衬衫领口。随即把手滑向下方,隔着薄薄的一层布料,他捂着小鹿的裤裆揉了揉,随即低声说道:“还挺着呢,您是不是特别难受。” 小鹿抬起手,摸索着向下抓住了李国明的手,同时扭过头,望向了站在床尾的张春生。他身上火烧火燎的,心里却还明白着。对着张春生望了片刻,他收回目光,故意的没有让对方回避。 他决定让张春生亲眼看一次,看看他现在这生活的真相。张春生若是承受得了,那往后自己身边也算是有了个心腹;张春生若是看不下去,那就再给他点钱,让他随着心意走。横竖自己落到现在这个田地,也不讲面子,也不要脸了。 他抓着李国明不肯放,李国明会了意,便是笑问:“受不了了?那我再让您痛快痛快?” 小鹿闭了眼睛,拉着他的手往自己下方摁,口中发出急切而含混的命令:“快……快……” 李国明对着张春生一挥手:“你出去,下边的事儿不是你能看的,顺手把门给我关了。” 张春生一言不发的扭头便走,也的确是依言关了房门。然而房门一关,他就定在原地,不再走了。 房内有李国明低低的笑语声,有小鹿激烈的喘息声。张春生木然的站成了一根桩子,心想原来是这样的——原来竟会是这样的! 一门之隔,李国明还在尽力取悦着小鹿。春药与酒混合了,让小鹿浑身烧成了火。双膝跪地扛了小鹿两条赤裸的长腿,李国明手嘴并用的拨弄他舔吻他。他已经熟知了小鹿身体的所有底细,指尖堵了前方器官的顶端轻轻揉搓,他凑到小鹿双腿之间,自上向下用舌尖来回的扫。小鹿生得皮白肉细,而且总是干干净净,伺候他,李国明现在倒是很愿意的。 片刻之后,李国明起身趴到小鹿身边,小声笑道:“这药怎么这么有劲儿?我看军座把您那儿都弄出血了。” 小鹿仰卧在床上,闭着眼睛依然是喘息。李国明看他仿佛是有些痛苦,便又软语哄他:“您放心,我今天不把您伺候舒服了,就哪儿也不去。” 小鹿慢慢的抬起手,一指自己的耳根:“亲这儿。” 李国明一笑,随即亲亲热热的凑过去埋下头,亲出了小鹿一阵阵颤栗。 傍晚时分,张春生在餐厅里见到了小鹿。 小鹿的肤色从通红变成了雪白。张春生端了碗要给他盛米粥,李国明看着他一撇嘴:“洗手了吗?” 张春生垂头答道:“洗了。” 李国明走近了,低头又细瞧了瞧他的手。张春生的手也黑,李国明总感觉他是不干不净。不过他既然肯干活,鹿少爷又不嫌弃,那么李国明正好趁机偷了懒,溜溜达达的撤出了餐厅。 天气还是有些热,桌上几样小菜也都是素菜。小鹿捧着一碗稀粥慢慢喝,张春生垂手站在一旁,一眼不眨的盯着他看。 小鹿觉察到了他的目光,于是微微偏过脸,斜出目光也回望向了他。 “这就是我的下场。”他开了口,唇红齿白,声音低哑,睫毛像是抽象的光芒线:“你以为我真是回家做少爷来了?” 张春生的嘴唇动了动,然而没能说出话。 小鹿紧盯着他,又问:“你说,我和何若龙,谁更焦头烂额?” 张春生低下头避开了他的目光,一张脸黑得面目模糊。 小鹿对着他冷笑了一声,一声过后,有暗红鲜血从他鼻孔中缓缓流下,滴进了碗中的白粥。张春生用眼角余光瞟到了,连忙大惊失色的抬了头;然而小鹿放下碗,平静的告诉他:“没事儿,吃药吃的。” 张春生转身出门,拧了一把冷毛巾回来给他擦鼻血,又低声说道:“团座,我愿意跟您往远了走。” 小鹿用湿毛巾堵了鼻子:“走?没看见门口有人站岗吗?” 然后他扭头望向了张春生:“我现在是这个样子了,你还认我是你的团长?” 迎着他的目光,张春生很费力的说出了话:“团座,如果没有何若龙的话,您是不是就能——就能一直在外面带兵了?” 小鹿一点头:“是。” 张春生的垂下眼帘,神情僵硬的又开了口,一句话被他说得咬牙切齿恶狠狠:“我想杀了他!” 小鹿低低的咳嗽了一声,没有再说话。 这天夜里,小鹿得了清闲,好睡一场。 翌日清晨他醒过来,发现张春生拎来的那只大皮箱还立在墙角。下床走过去放倒箱子,他摁开暗锁掀起了箱盖。 箱子里的什物一样紧挨着一样,摆得整整齐齐满满登登,其中有两大盒针剂,有几本封皮漂亮的日文医书,有他用来插花插草的小陶罐子,有他挂在墙上当装饰品的武士刀,甚至还有一沓崭新的信笺和一支自来水笔。 他的唱片和口琴也都在,唱片摞在底下,口琴包着套子,靠着边。 对着这一箱子东西,小鹿缓缓的左右晃了晃脑袋,又撸起睡袍衣袖,看了看自己的胳膊。拳头攥起来,手臂显出了隐隐的肌肉线条,他怜爱而又赞赏的看着自己,他需要一点力量。 然后他起身洗漱更衣,把陶罐子摆到了窗台上,把唱片摆在了留声机旁,把医书摆上了书架,又把那把华而不实的武士刀拿到楼下,取代了客厅墙壁上一副色彩浓艳的风景画。 与此同时,千百里外的火车上,程世腾也起了个早。端着一杯咖啡坐在包厢里,他坐在靠窗的座位上,心事重重的向外望,火车停在了一处大站中,透过车窗,可以看见月台上人来人往,十分热闹。 望了不过片刻的工夫,火车重新开动了,包厢门也开了,一名矮个子青年步伐轻快的走了进来,说话的声音也是轻快的,除了程世腾,谁也听不见:“大少爷,人上来啦。” 程世腾一点头,然后站起身,低头喝了一口滚烫的热咖啡。 他这一趟西行,本是有公务要办,不过在办公务的同时,他破天荒的,偷着给自己揽了一笔私买卖。禁烟局管得再宽、再能搂钱,那钱一笔一笔记在账上,是有数的,不是他的;所以为了在短时间内发一笔无人知晓的横财,他另给自己招徕了几名西北烟土商。 他不想再和父亲分享小鹿了,不想、也不堪;他的肠子没他老子花花,但他的性子更独。程廷礼还能允许鹿副官娶妻生子;而他自己想象了一下,认为如果换了自己,一定受不了。 他现在就是十分的受不了。 第一百一十五章 傍晚时分,张春生像个黑影子一样,出入客厅端茶递水。 程廷礼刚刚到了,起初听闻小鹿这里投奔来了个旧部下,他心里还有些犯嘀咕,直到他见了张春生本人——对于张春生,他是上下反复看了好几眼,怎么看也记不住这人的相貌,仿佛张春生是面目模糊,然而若论他的五官,鼻子是鼻子眼睛是眼睛,也并没有哪一处是长马虎了的。 张春生若是多有一丝风采,程廷礼都不会允许小鹿留下他,不为别的,他怕小鹿给自己带绿帽子。和儿子分享一个小鹿,他已经是颇不情愿;若是小鹿再从外面招来什么阿猫阿狗,那他老人家可是要闹脾气的。 两名便装青年站在客厅门口,穿戴得整洁利落,看不出是卫士还是副官,身姿笔挺的分列左右站立了,他们听着客厅内的低声细语,脸上几乎是没有表情。张春生手里捧着一只大托盘,一趟趟的往里送冰送酒送杯子,同时偷眼瞄着程廷礼——他只在东河子城破那一天见过程廷礼一面,当时他恨何若龙恨得如疯似狂,对待这位省主席,他见了也如同没见。这回终于是近距离的细瞧了,他第一眼看过去,几乎以为对方是个神采奕奕的中年人,三十多岁,或者是四十来岁,总而言之,堪称是风华正茂。 然而待他看得多了,他开始发现对方的白脸已经有了松弛的趋势,谈笑之间眼角会有细细的皱纹,傍晚窗外的光影打在他的脸上,也说不清是怎么一下子,他忽然显出了清晰的老态,那老态一闪即逝,但张春生也已经看出了他的年龄。 张春生想,这是个半老头子啊! 送完杯子之后,张春生无声的留在门外踱了几步,表面上看起来是在等吩咐,其实是想要向内窥视。程廷礼起初站在沙发后方,还在安安稳稳的背着手审视墙上那一把劣质武士刀,举止也很文明和气,谈的都是闲话。 然而不知从何时开始,他的姿态有了变化。小鹿坐在沙发上,冷着一张脸低头向下看,而他单膝跪在小鹿大张着的双腿之间,仰起头盯着小鹿的脸轻声说笑,神情有一点痴,也有一点邪。双手扶着小鹿的大腿,手不老实,隔着一层裤子上下的抚摸,忽然抬手在他胯间轻轻一弹,程廷礼弹出了小鹿的一哆嗦。 随即小鹿像是恼了,俯下身一把抓住了程廷礼的衣领。很明显的低下头犹豫了一瞬间,他紧接着一歪头,吻住了程廷礼的嘴唇。 张春生看到这里就不能再看了,神下了神坛也还是神,他只是不忍心再看下去了。 小鹿留意到了张春生的窥视与离去,但是心中毫无触动,张春生现在真是什么都知道了,自己也终于不必再东遮西掩的向他隐藏什么了。缓缓放开了程廷礼的嘴唇,他轻轻的吐出了一口气:“够了吧?” 程廷礼低声笑道:“这怎么会够?” 然后仿佛要撒娇一样,他摇撼了小鹿的大腿,用暧昧的低声笑道:“好宝贝儿,你今天还有话没对我说。” 小鹿听到这里,两道长眉拧了一下。随即将两边胳膊肘架到了膝盖上,他弯腰低头,在程廷礼耳边说道:“我爱你。” 程廷礼微微笑着一点头,仿佛是很享受:“继续。” 小鹿深吸了一口气:“我再也不会离开你了。” 程廷礼又一点头:“好,再来。” 小鹿忽然笑了:“不就是这么两句吗?你还想听什么?” 程廷礼也笑了:“小废物,这也要我一句一句的教给你吗?” 然后他站了起来,转身自己给自己倒了一杯酒。端着酒杯走到窗前,他一边向外望,一边小口小口的抿着酒。忽然间,他毫无预兆的又开了口:“小鹿,若是让你选的话,我和小瑞,你选哪一个?” 小鹿坐在暗中,轻声答道:“都可以。” 程廷礼叹了一口气:“我老了。” 小鹿并没有兴趣坐在这里陪着程廷礼伤春悲秋,但是他知道自己也不能走。他纵是走,也无非是从这间屋子走到那间屋子,他摆脱不掉程廷礼。 程廷礼在客厅中感慨了一小时又四十分钟,时而是自言自语做真正的感慨,时而是对着小鹿肉麻兮兮的谈情说爱。小鹿坐在沙发上不言不动,感觉程廷礼温暖黏腻,像个半融化了的巨大糖人,和这种人相处得久了,会走投无路,会喘不过气。先前喊了他那么多年的干爹,倒没发现他是这样的一个人,也或许这乃是他秘而不宣的真面目之一,等闲不肯外露。 这天夜里,程廷礼没有走。 张春生像个真正的仆人一样,在小鹿和程廷礼上楼进入卧室之后,便进入客厅,开始不声不响的打扫卫生。窗外天色已经黑透了,他不知道这客厅里还会不会再来人,但还是拉拢窗帘开了吊灯,又把灯下的玻璃茶几擦得透亮。李国明溜溜达达的走进来,见他正在闷声不响的干活,就当他是个实心眼的乡巴佬,好意笑道:“行啦行啦,甭忙活了。这儿都有人收拾,用不着你!” 张春生答应一声,低头走了出去,一直走回了他那间小屋子里。 洗漱过后上了床,他坐着往窗外望,等着天亮,等着程廷礼走。然而天总不亮,程廷礼也总不走。 程廷礼是翌日中午走的,因为接下来他要往北平去一趟,接连几天不能回来,所以走得恋恋不舍。最近他添了个事业上的对头,此对头名叫赵振声,是个新近发达起来的军头,晋察冀一带全有他的人马,和程廷礼的关系是好一阵歹一阵,简直如同周期循环一般。目前这二人又歹了起来,而程廷礼又并没有很占上风,南京政府倒是支持他的,可鞭长莫及,单是口头上的支持也没有用。故而为了扭转眼下的歹势,他决定去趟北平,和赵振声会一次面。 他离去后不久,小鹿忽然发了话,说要出去走走。李国明听闻此言,有些紧张,但是神情依然和悦:“好啊!正好今天特别晴,出门逛逛是最合适不过的了。您打算去哪儿?我看上公园里走走就挺不错,您说呢?” 小鹿看了他一眼:“话都被你说尽了,我还说什么?” 李国明扑闪着眼睛向他一笑,心想可惜鹿少爷实在是身体“不行”,否则自己天天守着他,跟他做几天临时的鸳鸯也不错。 小鹿没想到自己出一趟门,李国明竟会调动两辆汽车。第一辆汽车里坐着他和李国明,第二辆汽车里则是清一色的保镖——保镖是保镖,汽车夫配了枪,也是保镖,专为了监视看管他。 而在临出门之前,李国明也明明白白的对他说道:“鹿少爷,您出门玩归玩,可千万别动其它的心思。您要是趁机跑了,我们这些人,回来之后就只能是等死。您可怜我伺候您这些天,没有功劳也有苦劳,可一定得留我这一条小命,好不好?” 小鹿笑了一下:“放心,我不跑,我往哪儿跑?” 他这话不是假话,他真没打算跑,或者说,没打算就这样狼狈的跑。禁脔的日子当然是不好过,可正因为它不好过,所以他才不能白白的过。 他没有谁可依靠了,也没有地方可投奔了。他活得谨慎,因为已经死过两次,不想再死了。 再死就成他父亲了,他看不起他父亲。 小鹿在中山公园里走了一圈,又到一家装潢漂亮的俄国馆子里吃了一顿晚饭。他身上没有钱,然而付账的人不是李国明,而是他的汽车夫。小鹿冷眼旁观,发现原来这帮人是各有其职,他单把李国明笼络住了,恐怕也没有用。 入夜之后他回了家,程氏父子不来的话,他这个家会是相当的清静。张春生已经学会了调试浴室内的冷热水管,见小鹿进了门,他就自动的上楼去放洗澡水。 放洗澡水的是他,跟着小鹿进浴室的人却是李国明。浴室墙上挂着大玻璃镜,小鹿站在镜子前照了照,想让李国明给自己剪剪头发。李国明听了,含笑摇头:“剪成什么样儿啊?就像您刚回家时那样儿吗?那我可不敢剪,那么着多不好看啊,像个喇嘛似的。” 小鹿抬手摸了摸脑袋:“不剪就出去!” 李国明走到他身后,抬手握住了他的肩膀:“哟,生气啦?那我将功补过,给您搓搓背吧!我的手艺可好了,包您舒服。” 十分钟后,小鹿坐进了水里,李国明也挽起了袖子。起初他将毛巾缠在手上,的确是在认认真真的搓背;可是搓着搓着那毛巾便脱手落了水。明亮灯光透过薄薄的水雾,他慢慢抚摸着小鹿的脊梁,同时轻声笑道:“您这皮肤可真好,又白又细,像奶油似的。” 小鹿背对着他没有动,但是听他这话的语气不大对劲,仿佛是话里有话。 正当此时,他后脖颈一痒,是李国明轻轻的舔了他一下:“让我尝一口,看您甜不甜。” 小鹿明白过来了。背对着李国明,他哑着嗓子开了口:“甜吗?” 李国明笑了一声:“甜。我知道我是个奴才,不配尝您的滋味,方才得了您一口甜头,算我今天占了便宜。” 小鹿没说话,只在心中暗暗盘算了李国明的用处。 第一百一十六章 小鹿洗完了澡,裹着浴袍站在卧室里擦头发,一边擦,一边问道:“他什么时候回来?” 李国明一愣:“谁?” 小鹿犹豫了一下,随即答道:“干爹。” 李国明笑了:“听说是去了北平,什么时候回来不知道,反正今晚儿他老人家是肯定不能到您这儿了。” 小鹿把毛巾往他怀里一扔,然后拢着浴袍前襟走向了大床:“怪不得你今天胆子不小,敢尝我的滋味。” 李国明不知道他这话是恼还是没恼,转身先把毛巾送回浴室了,他紧接着回到了小鹿面前,察言观色的笑道:“我喜欢您,想跟您亲近亲近,您还生气啦?” 小鹿站在床边,扭头看了他:“我的毛病你知道,咱俩亲近不成!” 李国明抬起一只手,用手背蹭了蹭他的浴袍袖子:“您说什么呢,好像我心里就装着那一件事儿似的,您把我看成什么人了?” 小鹿抬腿迈上了床,头也不回的答道:“我看你是个居心叵测的小骚货。” 然后他靠着床头坐住了,扯过棉被往自己身上盖:“上来!” 李国明怔了怔:“上去……干什么?” 小鹿一挥手:“那你就走。” 李国明反应过来,当即一转身坐到了床边:“谁说要走了?” 快手快脚的脱了鞋,李国明爬到了小鹿身边,挤挤蹭蹭的紧挨着他坐下了。小鹿看了他一眼,随即说道:“衣服也脱了吧,我知道这楼里关了门,数你最大。” 李国明抿嘴笑着,一声不吭的当真脱了衣裤,只留了一条裤衩,然后不等小鹿吩咐,自动就把两条腿伸进了小鹿的被窝。扭头嗅了嗅小鹿的耳朵,他很快活的小声说道:“特别喜欢您。” 小鹿从枕头底下摸出了一本小说,翻开哪页看哪页:“想干我?” 李国明用肩膀撞了他一下:“那我哪儿敢啊!军座他老人家用您一次都费劲儿呢,何况我了?再说这事儿要是让军座知道了,我还不死无葬身之地?” 小鹿对着书页笑了一下:“算你识相。” 李国明转身凑近了他的耳根,吹气如兰的说话:“您也是够怪的,恕我说句冒犯的话,您那前边儿已然是不成了,走走后路不也是个乐子?何必那么怕人碰您?就说是疼,也没有总疼的,难道疼那一次,还把您给疼怕了?” 小鹿很平静的转向了他:“我就是不喜欢。你喜欢?” 李国明自自然然的答道:“我怎么着都行,横竖是个玩儿嘛,好受就成。不瞒您说,我小时候是练把式的,十二岁就让我师傅给睡了。我不愿意,偷着逃了,结果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儿,怎么逃也逃不出这个圈儿。”说到这里,他又用肩膀撞了小鹿一下:“我小时候可像女孩儿了。您呢?您小时候肯定漂亮得跟金童玉女一样吧?” 小鹿迟钝的扫了他一眼:“不,我小时候很丑。” 李国明登时笑了:“骗谁呀!” 小鹿也笑了:“不信,你去问程世腾。” 李国明抬手一掩嘴:“哎哟,那我可不敢。” 小鹿不再理会他,低了头翻书看。李国明沉默了片刻,见小鹿没有抬头的意思,就扭扭捏捏的又靠了过去:“这书有什么好看的?我今天好容易上了您的床,您也让我伺候伺候您吧!” 小鹿合上了小说:“你想怎么伺候我?” 李国明笑着看他:“您说呢?反正我是最听话的,您让我干什么,我就干什么。” 小鹿想了想,然后把小说掖回枕下。抬手抓住李国明的短头发,他一言不发,把对方的脑袋摁向了自己腿间。 李国明果然是很顺从的,而且对于小鹿,他的要求很少,仿佛只要能够“一亲芳泽”,便是心满意足。小鹿对他没什么兴趣,但是也不讨厌他,可以容忍他像条狗似的对着自己亲来舔去,也可以容忍他把滚烫的精液射到自己的腿上。那一射是力道十足的,让他心中十分惋惜,因为李国明拥有如此健康的好身体,却是活得无用而又下贱。 等到李国明为他擦净了腿,他背对着对方躺下了,心想接下来该怎么办?李国明这根钉子已经是松动了,可只有一个李国明的话,是什么也做不成的。再加上一个张春生,也还是不行。 况且,最要紧的一点,是他不知道自己接下来要做什么。人往高处走,那么他这第一步,应该怎么迈? 小鹿想了又想,想不出个头绪来。回头看了李国明一眼,他低声说道:“不愿意走,就留下睡吧!” 李国明欢欢喜喜的答应一声,颠着小碎步下床跑去关了电灯,又抱着膀子跳回床上,大鱼似的往被窝里一钻:“嗬!好冷!” 第二天下午,小鹿又出了门,这回他不止带上了李国明,还把张春生也叫上了汽车。张春生知道自己这模样不摩登漂亮,不是个有资格坐汽车的样子,所以上车之前还有些犹豫。及至真坐到小鹿旁边了,他就听小鹿低声说道:“多走走,多看看,你也认认路。” 张春生瞄了他一眼,口中答应了一声。 小鹿向后一靠,又说道:“仔细瞧瞧,开开眼界,往后自己出门,也不至于走丢了。” 张春生又瞄了他一眼,旁的意思没咂摸出来,但至少有一点是听出来了——小鹿在让他学习认路。 副驾驶位上的李国明回了头,因为和小鹿昨夜肉挨肉的睡过了一宿,所以今天对小鹿是格外的亲热体贴:“鹿少爷,您打算到哪儿逛去?” 小鹿抬眼看着他:“你来定。” 李国明从来也没有做主的机会,如今终于有了,心中便又是一喜,乐得像只大喜鹊一般,叽叽喳喳的就对着汽车夫下了命令。 天津卫一座繁华的都会,和北平不是一个气象。李国明是个爱玩的,这回又是格外的要显本事,就支使得汽车夫团团乱转。及至到了傍晚时分,小鹿照着昨天的例子,还是在外面找了家西餐馆子吃饭,和他同座共餐的有李国明,也有张春生。小鹿和李国明都是西装打扮,倒也罢了,张春生一身布衣,面目又黧黑,进门时引得西崽频频看他,不知道他是位不修边幅的客人,还是个乱走乱钻的苦力。李国明见状,不由得回头和张春生比了比身量,随即笑道:“明天把我的衣服给你一身,要不然人家还以为你是个拉洋车的。” 这话说完,小鹿在雅间内坐定了,开口说道:“不,给他做新的。” 李国明立刻说道:“他添新衣服,有我的份儿吗?” 小鹿笑了,一边从西崽手中接过大菜牌子,一边低头答道:“随你,反正不是记我的账。” 李国明一听这话,登时又乐了,并且取代西崽,殷殷勤勤的向小鹿推荐菜品,想要趁机点几样自己爱吃的好菜解馋。及至订好了菜单子,西崽也恭恭敬敬的退出去了,小鹿抬头一看,却是发现张春生站在桌旁,是个侍者的模样。 “小张。”他开了口:“坐。” 张春生抬头面对了他,脸虽然黑,但小鹿也看出了他满脸的为难:“我不和您一桌吃了,我出去等着吧。” 小鹿垂下眼帘,低声答道:“你这套规矩,等将来讲得起的时候再讲吧。坐下!” 李国明含笑看了张春生一眼,然后嘁嘁喳喳的对小鹿说话:“吃完了还上哪儿去?天还早,看电影看戏都赶趟儿,回家多没意思呀!” 小鹿想了想,末了却是答道:“我想去看跳舞。” 第一百一十七章 李国明起初听闻小鹿要去看跳舞,还犹豫了一下,因为跳舞厅是个风花雪月的场所,而小鹿看起来又是一位典型的翩翩少年,把小鹿往那地方领,似乎是不大相宜,万一被程廷礼知道了,恐怕自己要受责备。 然而享用了一顿美餐之后,他因为身心愉悦,所以胆子一时有所增大,又得知小鹿只是想去“看”跳舞,便把心一横,答应了下来。 汽车夫按照李国明的吩咐,把汽车开到了皇宫饭店。此时华灯初上,那皇宫饭店门前流动着一片衣香鬓影,正是个华丽浪漫的所在。张春生到了这个时候,就很识相的坚决不再跟着小鹿往里走了,不是他怯头怯脑,而是那地方连门童都是西装笔挺的,他纵是进去了,怕是也没有他的容身之处。 小鹿这回没有强迫他,保镖守在饭店门口,他跟着李国明走了进去。跳舞厅中的舞池一角,已经有白俄乐队在调试乐器,而其余的绅士淑女们各自或站或坐,全在活泼泼的谈笑风生。小鹿选了个隐蔽的茶座坐下了,这一刻心里倒是什么都没想,因为是真的很爱看跳舞——爱看,也爱跳,此刻跳不成了,也没有跳的兴致,那么单是看看也很好。 片刻之后,音乐起了,灯光也变了,摩登男女们相拥着进入舞池,开始各得其乐的翩翩舞蹈。李国明不知道这有什么好看的,单是一杯一杯的喝汽水;小鹿倒是看得兴致勃勃,可惜眼前忽然一暗,是个大个子站在前方,挡住了他的视线。 他抬头看了看这人的高大背影,若不是这人有着一脑袋油光锃亮的黑头发,那他几乎要怀疑此人是个洋毛子。他有心让这人横挪一步让让地方,可在这话出口之前,他越是盯着这个背影瞧,越是感觉不对劲。有个念头在他心中呼之欲出,但是因为他不能相信,所以那念头像颗小心脏似的,硌在他的胸中一蹦一蹦。 正当此时,李国明留意到了那人的碍事,于是放下汽水杯子起了身,他一边往那人身边走,一边嗓门不小的开了腔:“先生,我说您——” 那人应声回头,下一秒,李国明哑巴了,小鹿也愣住了。 那人是何若龙。 何若龙穿着一身灰色西装,里面衬衫雪白,打着最时兴的花点子领结,头发偏分梳开了,也是一丝不苟。然而让小鹿惊讶的不是他的服装,而是他的人。 他从来没见过这么瘦的何若龙。 何若龙那五官本来就是鲜明,如今一瘦,越发有了深目高鼻的意思,光影在他脸上一闪而过,依稀可见他两腮微微的有些凹陷,几乎带了几分病容。他显然也没想到自己身后会坐着小鹿,呆呆的望着小鹿站了片刻,他最后如梦初醒一般,向小鹿迈出了一大步。然而在乐曲声中张了张嘴,他却是没能说出话来。 李国明见势不妙,也直奔了小鹿。绕到小鹿身旁弯下腰,他慌里慌张的耳语:“鹿少爷,咱们还是走吧,您和他见面可是件犯嫌疑的事情,让人知道了,不好啊!” 小鹿轻声开了口:“这里只有我和你,你不说,谁知道我和他见了面?” 李国明一听这话,登时哑然:“我——” 他本意是“我凭什么不说”,可是脑筋飞快的转过了一圈之后,他发现自己还真是没有胆子说。自己上过鹿少爷的床,虽说没对鹿少爷干什么,但是鹿少爷若是以此跑去向军座告上一状,那自己旁的不敢保证,一粒枪子怕是肯定要吃的。 这时,何若龙终于开了口,那一声来得低哑艰难,像是从喉咙中硬挤出来的:“小鹿。” 话音落下,他失魂落魄的又向前走了一步,仿佛不能确认似的,又唤了一声:“小鹿?” 小鹿仰头望着何若龙,彩色灯光在他脸上滴溜溜的转,他的脸色随之千变万化了,一双大眼睛却是始终亮晶晶。盯着何若龙看了良久,末了他慢慢的垂下眼帘,似乎是很哀伤,似乎是很落寞,然而因为脸上没有表情,所以哀伤和落寞躲在冷淡的壳里,分明是不想给他看。 何若龙见到这样的小鹿,心中像是埋了一根刺,一扎一扎的让他疼痛。他是贪生怕死,可他也知道好歹。小鹿对他就是好的,而且是特别好,好得几乎狂热——他都懂,他都记得,他只是那时候吓坏了,吓得什么都顾不上,只想活命了。 他自认为是一辈子都没脸再见小鹿了,也没机会再见了,没想到今天暮然回首,却见了对方在灯火阑珊处。这一定是一种缘分,或许也是一种暗示,他想,尽管那暗示的内容,他还不大敢细思量。 现在他距离小鹿已经很近,但是音乐声是这样的大,他脑子里又是在轰轰的响,怎么呼唤都感觉自己像一出默片。于是鼓足勇气向前又迈了一步,这回他终于走到了小鹿近前。对着小鹿弯下腰,他气息颤抖着又开了口:“我们……我们说说话,好吗?” 小鹿注视着他——自从为他吐过了一口血之后,他就极力避免着去提这人,双方再相见会是什么样子,他也没有想象过。 可纵是没想象过,他感觉也不该是此时此刻的情景。眼睛望着这曾经被他视为珍宝一般的男人,他很惊讶的发现自己居然是心如止水。不要说爱,甚至连恨都没有,单只是脑子在按部就班的思考,非常的理性,非常的自然,简直如流水,如磐石。 “在这里说?”他抬眼凝视着何若龙,终于有了回应。 何若龙紧张的深吸了一口气,想要镇定下来,然而还是打了结巴:“我、我在这里开了个房间,这回来天津,就住、住在这里。要不然你到我房里坐坐,我……很方便的,还安静。” 此言一出,旁边的李国明立时一惊,不假思索的就开了口:“不行不行,那可不行。鹿少爷,咱们这就回家吧,您可千万别让我为难啊!” 小鹿扭头看了他:“跟我走。” 李国明睁圆了眼睛,压低声音问道:“您真去?” 小鹿没回答,自顾自的起了身。 李国明本来是小鹿的监视者,必要时代表程廷礼,可以替小鹿当家做主的;然而糊里糊涂的,他发现自己成了小鹿的跟班,而且还是心里有鬼、被主人抓了把柄的跟班。小鹿公然和何若龙走出了跳舞厅,他除了一路小跑的追赶,别无他法:“别啊别啊,鹿少爷,您这不是吓唬我吗?我胆子小,禁不住您这么干哪!求您了,可怜可怜我,咱赶紧回家吧——您再不跟我走,我可出去叫人啦……哎呀我真去叫人啦……” 他一路且行且求,一直唠叨到了何若龙所住的客房门前。这层楼内的茶房都赶过来把房门打开了,他还在垂死挣扎一般的啰嗦。而小鹿本是不理睬,及至如今要进屋子了,才回头对他说了一句:“你留在门外,替我看着点儿人。我和他说几句话就完,害不了你。” 李国明登时哑了火,眼看着小鹿和何若龙走进客房里去了。 第一百一十八章 客房是高级客房,里外两间,里间是卧室,摆着铺了弹簧垫子的大床;外间算是小会客厅,沙发茶几也是一应俱全。小鹿知道何若龙没有单枪匹马出远门的道理,但是眼下他的确是孤身一人。 房门一关,屋子里就剩了他们两个。何若龙低头望着面前的小鹿,礼貌规矩忽然全忘了,他单是看,看到最后,几乎想要落泪:“我对不起你。” 小鹿微微的低了头,显出很长的眉毛和笔直的鼻梁,脸蛋皮肤细腻光滑,灯光之下,他成了个瓷人。 何若龙试试探探的抬起双手,想要去握他的肩膀:“你现在……还好吗?” 小鹿依然垂着头不看人,同时用轻而缓的声音答道:“我不好。” 何若龙知道他过得不会好,然而亲耳听他说了,心里还是狠狠的一难受,同时面红耳赤,羞愧已极:“你……你如今是在程家?” 小鹿抬眼正视了他:“我自己住,他们要是想我了,就随时过去。” 何若龙一愣:“他们?他们是谁?” 小鹿笑了一下:“有时候是老子,有时候是儿子,不一定,谁来我都得招待。” 何若龙听到这里,像骤然受了重伤一般,脸上的血色忽然褪干净了,没了那一层血色做保护色,他简直瘦成了一副高大苍白的骨头架子。猛的抬手抽了自己一个嘴巴,他哆嗦着又开了口:“我对不起你,我不是人。” 小鹿扭开了脸,也颤抖着呼出了一口气:“我知道你当时只是不想死,我不恨你。现在你活着,我也活着,挺好。” 然后紧紧的闭了嘴唇,他盯着屋角一点沉默许久,直到何若龙气息乱得像是要哭了,他才低声又开了口,这一回话说得艰难,几乎是一个字一个字的在往外挤:“你还在东河子?” 何若龙用力的一点头——他实在是说不出话了,眼睛看着小鹿,他心里把先前两人的好时光全想起来了,那点好回忆让他鼻酸眼热,但是,他又想,自己还有什么脸面对着小鹿哭呢?小鹿都不哭,他这狼心狗肺的哭? 小鹿又问:“什么时候能升官?” 何若龙惨笑了一下:“那是不敢指望了,现在东河子的形式和原来很不一样,程主席往我那队伍里派了不少人,卖命出力的苦差事归我,邀功请赏归那帮钦差,我这团长的位置,是越坐越晃。” 说到这里,他垂下了头,很虚弱的说话:“我贪生怕死,把你害成了这样儿,我活该。” 小鹿继续问道:“情形既然是不好,你怎么又来了天津?见他吗?那你得等,他刚去北平了。” 何若龙犹豫了一下,随即答道:“不是,我……我就是过来玩玩。” 然后他抬眼望着小鹿,望了片刻,忽然开口说道:“你忍一忍,也许我——不,我肯定能把你救出去!你多保重,给我一点儿时间!” 这话来得没头没脑,而且语气很急很重,显然是没有经过深思熟虑。小鹿讶异的看了他一眼,随即摇了摇头:“你不必管我。毕竟你我相好一场,我只愿你……” 话没说完,小鹿一咬牙,沉重睫毛随之垂下去,他低了头,绕过何若龙就要往外走。何若龙见状,茫然间也不知道该怎么阻拦,下意识的横跨一步拦住小鹿,他张开双臂,一把将小鹿搂进了怀里。 他搂得很紧,紧得双臂都要痉挛。而小鹿先是笔直不动,过了片刻之后,何若龙屏住呼吸,就感觉他抬起双手,轻轻的摸了摸自己的胳膊。 下一秒,他猝不及防的被小鹿硬推了开,踉跄一步站稳之时,小鹿已经推开房门走了出去。 李国明一见小鹿的面,一颗心登时落回了腔子里。小鹿向外走得很快,让他须得小跑着紧追慢赶。出了饭店大门上汽车,当着汽车夫和保镖的面,他是一言不发,直等回家上楼,楼上也没有闲杂人等了,他尾随着小鹿往浴室里一钻,这才撅着嘴开了口:“您和那位何团长都在屋里干什么了?” 小鹿站在浴缸前,低头脱衣服:“叙旧。” 李国明皱着眉毛嘀咕道:“这我要是对军座如实一汇报,您和他非——” 不等李国明把话说完,小鹿已经懒洋洋的开了口:“你那军座不能把我怎么样,顶多是用些手段折磨折磨何若龙。那正好,权当是替我报仇了。” 说完这话,他也脱成了一丝不挂。抬腿迈进浴缸坐下了,他背对着李国明又说了话:“过来!” 李国明走到浴缸旁边蹲了下来:“干什么呀?” 小鹿转向了他:“让我亲亲。” 李国明很顺从的把脸蛋凑向了他:“喏,我是不怕您亲。” 然而小鹿又发了话:“嘴!” 李国明怔了一下,随即把脸扭向小鹿,并且下意识的舔了舔嘴唇,舔得嘴唇柔软红润。温暖的气息逼近了,随即他唇上一热,是小鹿真的吻住了他。 李国明发现小鹿很会亲,而且亲得有点霸道,也正投了他的所好。凑趣似的把舌尖递进小鹿的嘴里,他一时间神魂飘荡,感觉自己要被小鹿咬咂成一团软泥了。 隔着一层薄薄的衬衫,他将胸膛抵上浴缸边沿轻轻的磨,衬衫被水打湿了,成了半透明,显出两粒鲜红坚硬的小乳头。小鹿放开了他的嘴唇,而他气喘吁吁的望着小鹿,却是发现小鹿脸上没有表情,只在很大的黑眼珠里藏了一点光。 “哎哟……”他喘喘的低笑:“您看起来怎么这么坏啊?都有点儿吓人了。” 小鹿听了这话,很僵硬的翘了翘嘴角:“现在还坏吗?” 李国明软绵绵的答道:“您不想笑就别强笑了,对着我,您想怎么样就怎么样,要是心里不好受,您就发发脾气也没什么的。” 小鹿抬起水淋淋的手,摸了摸李国明那一脑袋整整齐齐的短头发:“把衣服脱了,坐进来给我擦擦背吧!” 李国明关严浴室房门,然后仿佛要探险或者卖命似的,他赤条条的跪进水中,很激动的把手伸向了小鹿的脊梁。 然而这个脊梁他擦了没有半分钟,小鹿忽然向后一转,在浴缸里掀起了翻天的大浪。两人嘻嘻哈哈的闹了片刻,末了李国明落了败,手扶缸沿跪稳当了,他的白屁股落进了小鹿手中。气喘吁吁的呻吟出声,他难耐的摇头摆尾:“别……别……您下手轻点儿,别把我弄坏了。” 小鹿不理会,很执着的将手指一根一根填入对方体内,又缓缓的往深处顶。李国明显然是身经百战的,这一处入口柔软松弛,随时预备着对谁开放。小鹿将半只手掌都挤了进去,李国明显然是疼了,疼得微微哆嗦,然而很认命似的,他不反抗,也不逃,就单是低低的呻吟,甚至连身体的收缩都是小心翼翼的,仿佛连这也需要许可。 这个时候,小鹿想起了何若龙。 想的时候,他不带感情,只想何若龙一定是非常的紧。对于这个人,他是已经死心了的,然而临别时的那一抱又令他重新动了心。可惜心已经硬了,再怎么动,也跳不出柔软多情的舞了。 小鹿觉得其实还是心硬好——什么都是硬的好,干脆利落、斩截痛快。 因为平津之间的距离太近,程廷礼的行踪又总是莫测,所以今夜李国明没敢留下,只和小鹿长久的厮混了一番。 等到李国明走了,小鹿关了灯,做了个睡觉的样子。其实他披着睡袍站在窗前,并没有睡意。 他在想自己应该如何走出前方楼下那一扇院门——疯子似的硬跑出去,再被人像抓贼一样抓回来?那是不行的,他这一次回来得已经是很狼狈了,不能走得也那么仓皇。 跳墙也不是好主意,况且现在这个时候,院子里总有人,也不是他想跳就能跳的。再说跳出去了又往哪里走?继续东躲西藏的当贼?不,他想,自己没有犯过什么大罪,凭什么要活成虫豸鬼魅? 脑海里渐渐浮现出了两个人影,人影的面目慢慢的清晰了,一个是程世腾,另一个是何若龙。 一夜过后,小鹿把张春生叫了过来,问他:“你离开东河子的时候,旁人知道你是要来找我吗?” 张春生站在床前,规规矩矩的答道:“没人知道,连武魁都不知道。” 小鹿听到这里,思索着一点头:“好,那你收拾一下,今天就出发回东河子,找武魁。” 张春生大大的一愣:“找他?干什么?” 小鹿这回对着他一招手。等他弯腰把耳朵送到嘴边了,小鹿才低声说道:“你先从武魁那里把东河子的情况打听清楚了,然后再问武魁,就说如果我回去了,他还愿不愿意跟着我干?” 张春生缓缓的转向了小鹿:“您……” 小鹿向外一挥手:“去吧,多看多听少声张,这里的人若是问你去哪儿,你就说老家有事儿,告假回去一趟。” 张春生把小鹿的话放在脑子里过了一遍,随即醍醐灌顶一般,当即直起腰,闭着嘴用力一点头。 这天下午,张春生背着个小包袱,像个黑影子似的,不声不响的走了。 第一百一十九章 这天夜里,小鹿又去了皇宫饭店,随行的人照例还是李国明。李国明一路走得不情不愿,生怕小鹿又会遇到何若龙,结果未等他对着小鹿唠叨完毕,他们果然在跳舞厅里和何若龙迎头相遇了。 何若龙没说自己自从上次见了小鹿一面之后,便天天晚上必来跳舞厅,因为不会跳舞,所以只能干坐着,一坐坐到散场。原来他对这摩登华丽的世界一直是身不能至、心向往之;如今终于身临其中了,他那颗心却是又乱又满,没了欣赏新世界的闲情雅致。 他也不知道自己这么傻等,能否等出成绩,让他找上程宅的门,他又不敢——放到平常时候,他或许还不会这样谨慎,但此刻他心怀着鬼胎,这一趟来天津,几乎就是秘密行动。躲姓程的还躲不过来,哪能主动送上门去? 望眼欲穿的等了五天,他在很绝望的时候,终于又见到了小鹿。 隔着一张桌子,小鹿和何若龙相对坐下了。小鹿没来的时候,何若龙坐不住;小鹿来了,他依然坐不住。跳舞厅毕竟是个嘈杂的所在,而他偏巧在这里开了房间,能够做到乱中取静。 “要不然……”他迟迟疑疑的开口说话,一点底气也没有:“还是到我房里去坐坐?” 小鹿扭头望向了他,正好遇上灯光从他脸上闪过,闪得他心旌摇荡了一下,摇荡过后,因为知道这人是靠不住的,所以就不摇了。 “对我有话说?”他问何若龙。 何若龙立刻点了头,动作比思想更快——他的确是有话想对小鹿说,但是那话到底该不该说,他从理智上讲,还不能确定。或许是不应该说的,说了不安全、不保险;但是从感情上讲,他忍不住。认识小鹿这么久了,他没对小鹿藏掖过什么,尤其是后来两人好成了一个人,他无论穿不穿衣服,在小鹿面前都像是光着屁股,从心到身全是透亮的。 小鹿再一次进了何若龙的客房,李国明则是心惊胆战的留在门口,给他站岗。 这回房门一关,何若龙心中略略轻松一点,甚至能够发自内心的对着小鹿微笑:“我不是来天津玩儿的,我心没那么大。” 小鹿在外间的长沙发上坐下了,自己给自己倒了一杯茶,同时不言语,静等着何若龙把话往下说。 何若龙持久的微笑着,隐隐感觉此刻如同梦境,没想到自己此生还有和小鹿相对而谈的机会:“程——程他对我是钝刀子割肉,没饶了我。现在我那队伍里全是他派下来的人,好好的一个团,眼看着就被他们搞成四分五裂了。好在罗美绅得了急病,已经快要完蛋,所以我现在打他还是不成问题。就因为这个,上头还没有借口立刻办我。不过我想既然他们存了整治我的心,那我躲得了初一躲不了十五,迟早还是逃不出他们的一刀。所以……所以……” 小鹿不置可否的听着,心想这土匪种子缓过了一口气之后,又要不安分了。先前他只是想活命,及至真活了,他又要他的荣华富贵了,他那份当省主席的雄心,还真是坚不可移。 端起茶杯喝了一口冰凉的茶水,小鹿抬头看了他:“所以什么?” 这句问话显然是鼓舞了何若龙,甚至让他有勇气走到小鹿身边坐了下来。把声音极力的压低了,他决定冒一次险,把自己的机密说出来:“所以,趁着我那队伍还没散,我打算换个东家,不跟着姓程的干了!” 小鹿扭过脸审视了他,越是看得仔细,越是感觉他瘦得可怜——骨头架子还大,他瘦一斤,看着像平常人瘦了十斤:“你想跟谁干?” 何若龙头脑一热,把自己的心思和盘托出:“我打算跟老赵。老赵现在有钱有权,程廷礼不是他的对手。” 小鹿愣了愣:“老赵是谁?” 何若龙小声答道:“就是赵振声。他这一阵子风头可是出得不小,成了全国有名的人物,而且我和他的人也接上了线,他是人马不怕多,谁来都欢迎。我要是跟了他,混个师长是绝没问题。军饷方面,他的人打了包票,不说全解决,也能解决大部分!”说到这里,他不由自主的激动了,一把攥住了小鹿的手:“这事儿要是成了,我就把你救回去!我知道我是大大的对不起你,我对你的罪过,死了都难赎。可是小鹿,求你再给我一次机会,等你回到我那儿了,我把一切都给你——等你回去了,我先给你一把枪,你什么时候又恨我了,什么时候就给我一枪,我不怕,我也不怨!真的!” 小鹿转向何若龙,抬手拍了拍他的胸膛,随即忽然一把揪住了他的衣领! 手是狠的,声音却是平淡的:“不怕?不怨?好家伙,你还英雄上了。” 何若龙正视了他的面孔,一瞬间的端详过后,他像疯了似的,一扑而上抱住了小鹿。他再瘦也是个大个子,能把小鹿完完全全的裹进怀里。鼻尖拱到对方耳根深吸了一口气,他发现还得是小鹿——抱着小鹿嗅着小鹿,他会又激动又熨帖,仿佛肉体灵魂全归了位,有说不出的亲和暖,而这亲和暖又实在是太久违了,如今骤然来了,让他几乎感到了酸楚。 “我一定得把你救回去……”他喃喃的说:“我不是人,你对我那么好,我却把你往火坑里推。小鹿,给我一个赎罪的机会吧,再信我一次,我要是再干了忘恩负义的事儿,不用你动手,我自己就给自己一粒枪子儿……” 小鹿的脸上没表情,表情做在心里。何若龙的言语太动听了,太真实了,可惜他太厌恶变化了,何若龙要变,就尽管去变,他拿定主意,不会再变了。 “你这话,我记下了。”他在何若龙的身下答道:“你起来,放我走。等你办好了你的大事,再算你我之间的旧账。” 何若龙稍稍抬起了头,去看他的眼睛:“我放你走,可是我怎么才能再找到你?” 小鹿犹豫了一下,随即向上探头,在何若龙耳边轻声答道:“不用你找我,我会派人去找你。” 然后他躺下去,蜻蜓点水般的在何若龙嘴唇上一吻:“外面还有人等着我,我走了。” 何若龙喘吁吁的紧盯着他,手臂坚实如同铁箍一般。下方有热而硬的东西顶着他的小肚子,他当然知道那是什么。那东西曾经是他的宝贝,摸也摸不够亲也亲不够,怎么看怎么好。现在他也还是喜欢,只是忽然发现这东西不稀奇,是个男人身上就长着一副,自己当初恨不能捧着它呵着它,真是没见识。 “你现在身边有别人吗?”小鹿忽然问道。 何若龙看着他的眼睛:“别人?什么别人?” 小鹿笑了:“我问的是床上。” 何若龙骤然红了脸:“没有!我不是那种人!” 小鹿用力推开了他,然后自己坐了起来。正了正领口扯了扯衣袖,他站起身,回头对着何若龙低声说道:“你把我害成这样儿,为我守个一年半载也是应当的!好好办你的大事儿,等我的消息吧!” 何若龙直勾勾的看着他,一时还没能领会他的意思,及至眼看小鹿开门往外走了,他才忽然明白过来了。霍然而起向前迈了一步,他开口唤道:“小——” 小鹿没理会,头也不回的带着李国明走了。 第一百二十章 小鹿回了他那一处小公馆,结果刚一进门,就发现程世腾来了。 小鹿一走,连带着李国明和保镖也得跟着他一起走,小洋楼里就成了个空空荡荡的局面,仆人倒是懂得给大少爷端茶递水,但大少爷若是不额外的下命令,仆人们也不敢进来碍他的眼;于是程世腾孤零零的坐在沙发上,很寂寞的灌了一肚子茶水。 他远行在外的这些日子里,小鹿那心思花样翻新的变了好几个来回,变到最后再见了他,那态度和先前就不大一样了。一言不发的走进客厅,小鹿在他斜前方的小沙发上坐下了,然后依旧是不说话,只扇动睫毛看了他一眼。 程世腾接受到了他这一眼,虽然这一眼无情无绪,并非秋波,但他心里还是很高兴:“去哪儿了?我是下午到的天津,到家之后换了身衣服,直接就奔你这儿来了,偏又扑了个空。” 小鹿低声答道:“我出门看跳舞去了。” 程世腾见他和自己有问有答,敌意仿佛是不那么盛了,就乐得快要坐不住:“还是喜欢看跳舞?那我明天带你去大戏院看,正好最近来了个美国舞蹈家,据说是世界有名。咱们两个一起去,我不懂舞蹈,跟你看个热闹吧!” 然后他下意识的端起温茶一饮而尽,举手投足之间几乎带了豪气:“晚饭吃没吃?吃了也没关系,权当再来一顿夜宵。我还饿着呢,这就让人给馆子打电话,让他们送一桌饭菜过来。” 话音落下,他像脚底下踩了弹簧似的,猛然一下子站了起来。可未等开口呼唤仆人打电话,他忽然又想起了新事情:“对了,我给你带回来了一些画报,你不是喜欢看画报吗?” 小鹿听了这话,忽然有点无可奈何:“小时候喜欢。” 程世腾笑了,笑得有些尴尬——小鹿尚未长大便远离了他,他印象中的小鹿,还是那个十几岁的少年,爱吃栗子蛋糕,爱看新书和画报。 程世腾真是饿了——先前在客厅里枯坐的时候,还没发现自己竟会有这么饿。汽车夫开着汽车直奔最近的西餐馆子,给他连冷带热的载回了一桌大餐。小鹿陪着程世腾上了餐桌,程世腾让仆人开了一瓶酒,然后起身去给小鹿倒酒。酒瓶沉重,他那托着酒瓶的双手颤得厉害。小鹿看了看他的手,又扭头看了看他的脸,程世腾似乎忽然精通了读心术,也有点像患了失心疯,边抖边笑:“饿的。饿死我了,刚想起来,中午没吃饭。” 小鹿伸手握住酒瓶颈子,轻轻的向上一抬:“去吃吧!” 程世腾意意思思的对着小鹿笑,感觉小鹿今天是特别的和气。绕到小鹿对面坐下了,他拿起刀叉,有种头晕目眩式的喜悦。一叉子叉进盘子里,他叉起沙拉往嘴里送,嚼得满嘴咯吱咯吱直响,然而不知道自己吃的是什么,一颗心也不在饮食上,他失了控一般,不住的抬头去看小鹿。 小鹿端起酒杯,喝了一小口,然后抬眼去看程世腾:“今夜还走吗?” 程世腾察言观色的摇了摇头,想要看看小鹿的反应,然而小鹿没有反应,单是端起酒杯,又抿了一口,随即手按桌边站起了身:“我去洗澡。” 程世腾不知道他这个澡是不是为自己而洗,一边胡乱的往嘴里扒着饭菜,他一边开动脑筋想心事,时常开锅的脑子此刻忽然灵醒了,他同时思索了好几桩事情,有他和小鹿即将发生的好事,有他此行弄到的私房钱数,还有他老子回天津的准确日期——都很重要,第一件事尤其重要。 欠身把小鹿留下的酒杯端到自己面前,程世腾举杯喝了一大口。二十五六岁的人了,他各方面都有长进,唯独狗脾气是丝毫未变。小鹿今天虽然没给他笑脸,但也不算冷言相对,这让他很高兴——一高兴就是彻底的高兴,乱麻一般的烦恼和往事,被他自作主张的全抛到脑后去了。至于小鹿抛没抛,他则是根本没想。 吃饱喝足之后,程世腾端着一杯酒上了楼,一边走,一边听自己的心扑通扑通乱跳。及至推开卧室房门进了去,他迎面就见小鹿裹着浴袍蹲在床上,正在低头翻看自己从上海给他带回来的画报。画报是由铜版纸装订而成的,每一页都是光滑鲜艳。程世腾不是个读书种子,平时连闲书都懒得瞧,这摞画报是他在租界内的外国书店里购买的,因为论内容他是完全的看不懂,所以像个女子挑时装一样,他只挑封皮漂亮的买。 搭讪着走到小鹿身旁,他在床边坐下了,跟着小鹿一起看,看过几眼之后,他自己笑了:“还真是小孩儿的书,买错了。” 小鹿没理会,继续一页一页的翻。书里印着各式各样的汽车,车旁标注着英文单词,他一个一个的认,单词都是熟面孔,然而他读不出来也写不出来,教会学校的岁月像是上辈子的事情,他所学的那点知识,已经忘了个七零八落。 合上画报盘腿坐了,他忽然伸手夺过了程世腾手中的酒杯,仰起头灌了一大口,然后说道:“你连着这么多天没露面,我以为是他不许你再来了。” 程世腾脑子一转,把这句话转明白了,不由得有些羞愧:“不至于,我还没那么听他的话。” 小鹿扭头望向了他,眼睛看着眼睛,是直来直去的望。望过片刻之后,他垂下眼帘,沉沉的叹了一口气:“算了,睡吧。” 把酒杯递还给了程世腾,他关闭吊灯,只留了床头一盏立式台灯照明。程世腾痴痴的注视着他,只见他跪坐在昏黄的灯光之下,低下头解开了自己的浴袍衣带,纤细的颈子向前弯着,他显出了单薄清秀的少年式身量,浴袍顺着脊背滑落下去,露出微凹的后腰和浑圆的臀。 仰起头喝光了杯中的酒,程世腾面红耳赤的起了身。放下酒杯脱了上衣,他来不及继续宽衣解带,直接就扑向了床上的小鹿。小鹿刚洗完澡,喷香的被他抱了满怀。他手上撕扯着小鹿和自己的衣服,口中则是急切的低语:“再给我一点儿时间,我已经弄到了一笔钱,但是还不够……我还会再找机会,我找这种机会很容易。只要钱的问题一解决,咱们就没了后顾之忧,到哪儿都能过舒服日子……我和他不一样,我只要你一个,你跟着我,咱们做一辈子的夫妻,永远也不分开……” 小鹿仰卧在他身下,颤巍巍的呼出了一口气,随即扭开了脸:”你要把我带到哪儿去?” 程世腾低下头,开始亲吻他的耳根,同时含糊的答道:“上海……我已经在上海预备好了房子……我们隐姓埋名逃过去……他找不到的……” 他的嘴唇很湿,气息很热,撩拨得小鹿直打哆嗦。闭着眼睛抵抗着痒意,小鹿想想何若龙的权,又想想程世腾的钱,权和钱都是好东西,何若龙和程世腾,仅从“人”这个角度来看,也都有着很体面的人样子。然而这四样好东西混合在一起,组成的何程二人,却是都很不怎么样。 小鹿是个爱整洁的,书桌上连一张稿纸都不肯乱放。权钱何程四样好东西乱了套,乱得让他死去活来,于是他决心把他们重新归置一番,让他们见识见识他的秩序。 午夜时分,李国明被房内的电铃吵醒了,睡眼朦胧的披了衣服出门当差。按照程世腾的吩咐,他往楼上卧室里送了一瓶酒。少爷和老爷倒是两路性子,老爷是不怕人看的,看的人越多,他越来劲;少爷却是矜贵,开门都只开一道缝,一只手从门缝里伸出来,抓住酒瓶往回一缩,随即房门“砰”的一关,几乎撞了李国明的鼻子。 第一百二十一章 小鹿倚靠床头,双腿大张的坐了,腿间趴着程世腾。单手端着一只酒杯,他一边慢慢的啜饮,一边垂了眼帘往下看。程世腾光溜溜长条条的趴在床上,用两只胳膊肘支起了上半身。左手托着下巴,他歪了脑袋研究前方那套柔软的器官。很认真的拨弄着看了良久,他忽然向前一探头,撅起嘴唇对它亲了一口。 小鹿轻声开了口:“你总弄它干什么?” 程世腾笑了一下,自得其乐的答道:“我当年对不起它,如今好容易又有机会和它亲近了,得好好的向它补偿一下。” 然后他对着小鹿的下腹部,郑重其事的开了口:“别生我气了,行不行?我往后一天亲你八遍,要是有一天亲少了,就让你拿尿滋我,怎么样?” 小鹿皮笑肉不笑的哼了一声,心想这人倒是老天真,二十大几的年纪了,还能理直气壮的说孩子话;真是十八九岁当大孩子的时候,偏又狠毒之极,祸害人不眨眼。 程世腾只看见了小鹿的笑,小鹿一笑,他就也跟着笑,一边笑一边又爬起来,挤到小鹿身后,搂抱着小鹿左右摇晃:“丑丑,丑丑,你再忍一忍,再等一等。咱们这一趟出去,几年之内怕是都不能抛头露面,只能守在家里坐吃山空,所以我得提前把山预备出来。现在我手里攥着烟土买卖,使点儿劲就能攥出油水来。爸爸他眼里不揉沙子,所以我得抓紧时间干它几票,等他发觉了,咱们也跑没影儿了,对不对?” 说到这里,他来了兴致:“哎,你逛没逛过上海?到底是十里洋场,跟天津卫满不是一回事儿!到时候让你瞧瞧我那房子,你准保喜欢!” 然后探头把下巴搭上了小鹿的肩膀,他兴致勃勃的又问:“你喜欢白汽车还是黑汽车?那房子里现在有一辆白色雪佛兰,我觉着你坐白汽车更好看,你说呢?” 小鹿没回头,单是一口一口的喝酒:“我不是丑八怪吗?丑八怪坐什么汽车都一样。” 程世腾低低的笑出了声音:“只许我说你丑,你自己都不许说。” 随即他抬起头,心满意足的做了个深呼吸:“今天真高兴,你总算又肯搭理我了。” 小鹿倒真是很想搭理搭理他,然而无话可说——要说就是长篇大论,新帐旧账一起算,岂是一夜工夫能算得清的? 况且算清了又能怎么样?没用的账,他也懒得算。 程世腾又叹了一口气:“唉,我那几年简直像得了神经病,一不顺心就要发疯。后来想起来,感觉真是对不起你。” 这是真话,他确定那几年自己是魔怔了,而且还不是好魔怔。放到现在,他绝干不出那样的事情——也是想小鹿想苦了,苦透了,苦得让他长了记性得了教训,再也不敢对着小鹿造次了。 “等将来到了上海。”他喃喃的告诉小鹿:“咱俩就好好过日子吧!还是像小时候那样,家里只有咱们两个人。” 小鹿将杯中的酒一饮而尽,然后背对着程世腾说道:“别让我等太久。” 程世腾带着小鹿躺下了,小鹿背对着他,他从后方搂着小鹿的腰。 他许久没有睡过这样甜美的觉,睡得脑子里风平浪静。天要亮不亮的时候他醒了,正好看到小鹿从卫生间里走了出来。 等到小鹿回到床上,程世腾立刻又把他搂进了怀里:“干什么去了?” 小鹿认为他问的都是废话:“撒尿。” 程世腾沉默了一会儿,随即把嘴唇印到了小鹿的后脖颈上。 这回好了,他想,自己到底是比父亲更有魅力,父亲替自己抓回了小鹿的人,有父亲对比着,自己成了好人,正好趁机笼回了小鹿的心。闹私奔当然不是什么好事情,尤其自己不是个毛头小子了,于公于私都不该轻易任性,然而让他和他老子分享一个小鹿,他又实在是做不到。 借酒消愁愁更愁,他总不能当一辈子醉鬼,所以只能是私奔。私奔是下下策,下下策也是策。 再说他惦记小鹿也不是一年两年了,十几岁就开始惦记,惦记到了二十几岁,依然惦记。他自己估摸着,大概命中犯鹿也会遗传,自己这辈子是真离不得这家伙了。 翌日上午,程世腾独自一人坐在餐厅里,咔嚓咔嚓的吃了一盘子烤面包片。平时他的饭量没这么大,但是因为今天心情好,所以他的举止全部偏于豪迈,不但吃得多喝得多,甚至在临走的时候,他还要在院子里仰天长啸:“小鹿,我走啦!” 楼上传下一声直通通的吼,狗吠似的,是小鹿潦草的回应。这声回应让程世腾也很欢喜——这回就对了,他俩成一家了! 程世腾一路都是美滋滋的,直到他回了家,发现他爸爸也回了来。 两个姓程的如今看对方都如眼中钉一般,然而因为是亲父子,谁也不好铲除了谁,所以还得维持着父慈子孝的局面。程世腾规规矩矩的往程廷礼面前一站,口中问道:“爸爸,您这一趟去北平,和赵振声谈得怎么样?” 程廷礼微微的皱了眉头:“我和他言谈——” 他拖了长音,于是程世腾忍不住接了话:“甚欢?” 程廷礼一摇脑袋:“非也,甚是不欢。” 在程氏父子一问一答之时,小鹿这里也有变化——张春生回来了。 张春生走的时候像个黑影子,回来时也依然是不声不响,唯有李国明眼睛尖,第一个发现了他:“哎,你娘病好啦?” 张春生早在十几年前就没了娘,所以没有忌讳:“嗯,好了。” 随即他又问道:“团——鹿少爷醒了吗?我回来了,想去告诉他一声。” 李国明不耐烦的挥了挥手:“不知道醒没醒,你自己上楼瞧瞧去吧!要是醒了,你顺手把他的早饭也伺候了,我出去溜达溜达,中午就回来!” 张春生进入卧室,发现小鹿已经醒了,正躺在床上发呆。见张春生进了门,小鹿一挺身坐了起来,两只朦胧睡眼立时睁圆了:“小张?” 张春生把房门关严实了,然后走到床边垂手站立,低着头不去看小鹿裸露着的上半身:“团座,我回来了。” 小鹿来不及去纠正他的称呼,直接问道:“怎么样?” 张春生抿了抿嘴,看起来是一脸的严肃,其实是在忍着不笑:“报告团座,我这一趟回东河子,先见了武魁,武魁又找了冷营长和丛参谋。武魁和冷营长都表了态,说无论您什么时候回去,您都是他们的团长。” 小鹿听到这里,立刻又问:“丛参谋是谁?” 张春生一板一眼的答道:“就是那个常和您做买卖的丛山。罗美绅前些天得急病死了,也有人说他是扎吗啡没扎好,被吗啡毒死了——反正罗美绅的队伍已经散了,丛山没着落,就带着他的亲信投奔了何若龙。何若龙现在不是很有威信,丛山和他的交情也有限,只是暂时栖身在他那里而已。” 小鹿垂下眼帘,思量了片刻,然后又问:“何若龙对武魁和老冷怎么样?” 张春生摇了摇头:“武魁为着您的缘故,心里对何若龙也有气,只是没办法,上头把他们编进了何团,他们就只能跟着何若龙。他和冷营长一直没从何若龙手里得过军饷,现在还在吃您当初留给他们的老本儿。” 小鹿点了点头:“兵工厂还开着工?” 张春生不假思索的答道:“开着工呢,但是干得没有原来好,给工人的薪水供不上,工人都偷懒。原料也运不进工厂,都被人从半路拦截下来偷卖出去了。” 小鹿有些疑惑:“何若龙怎么会干出这么个烂摊子?” 张春生小声答道:“因为上头往他这队伍里派下了不少人,全都能管事儿,谁也不服谁。何若龙前一阵子光顾着打罗美绅,打完了回来一瞧,已经乱了。” 小鹿低头又寻思了片刻,末了伸腿下床,趿拉着拖鞋来回踱了几圈。抬手抓了抓一头乱发,他自言自语一点头:“好!” 第一百二十二章 小鹿开始把些跑腿的小差事派给张春生,张春生一天几趟的出出入入,有时候是带回一份新报纸,有时候是买回些许零碎吃喝。因为他是个后来的外人,所以保镖偶尔还要对他检查盘问一番,张春生闷头闷脑的问一答一,模样既不招人看,性情也还不如一条好狗活泼,于是如此过了几天之后,保镖们便没有兴致再搭理他了——在保镖们的眼中,这小子黑成这样,做仆人都不够格,除了跑腿之外,还真是没有更适合他的活计。 李国明也不管张春生的行踪,只怕小鹿又要去皇宫饭店会情郎——前两次在客房门口站岗的经历,真是快要吓出了他的心病,回家之后他连着做了好几夜噩梦,梦里他站在一扇门外东张西望的把风,冷不防的后方有一只手拍了他的肩膀,他一回头,程廷礼! 因为这一点,他最近对待小鹿是格外的讨好,几乎温柔到了黏糊的程度,只求小鹿多体谅自己,千万别再干让自己为难的事。小鹿躺在床上看张报纸,他也要偎在一旁,小鹿不渴,他也要主动的端茶递水,眼见小鹿不肯喝,他会把茶杯一直送到小鹿的唇边:“来一口吧,新沏的茶,我都给您晾好了,一点儿也不烫。” 小鹿就着他的手喝了一口,然后问道:“我刚才听楼下来了电话,是你接的吧?” 李国明收回茶杯,眼看小鹿正盯着报纸,便偷着也尝了一口好茶:“忙着沏茶,都忘跟您说了——今天不是中秋节吗?军座让您晚上回家一趟,吃团圆饭。” 小鹿听了这话,脸上没表情,只一点头:“嗯。” 李国明把茶杯放到床头矮柜上,因为闲不住,所以又开了口:“理发匠下午过来——您这头发长得可真快,正好老马上午也把衣服送到了,晚上您正好能打扮得漂漂亮亮。” “老马”者,乃是一家成衣店的大掌柜,程家的衣服全在他那里做,平时记账,年底再做个总结算。李国明对于老马本人毫无兴趣,但是一提起老马,眼前就要出现一大排华丽服装。好吃的好穿的都能让他馋,自己穿不到,看别人穿也很过瘾。 小鹿听了他的话,依然是不言语,只一皱眉。 小鹿下午剪短了头发,晚上换上了新西装。西装料子很好,是真正的英国货,李国明围着他滴溜溜乱转,给他系领扣袖扣,为他挑选领带夹子,领带夹子是白金的,所以也得配着白金领针,领针两端镶着小粒钻石,则是和钻石袖扣配了套。然后将一条丝绸手帕叠好了掖进小鹿胸前的口袋里,李国明后退一步审视了一番,随即向前一跳,在小鹿脸上飞快的亲了一口。 小鹿抽出手帕,在脸上擦了一下:“喜欢我这个样子?” 李国明笑道:“真好看!” 小鹿随手把手帕掖回口袋:“出去安排一下吧,咱们这就出发。” 李国明答应一声,欢欢喜喜的转身往外走,未等他走下楼去,后方忽然起了吼声,是小鹿的粗喉咙:“小张!” 李国明正要回头问他有什么吩咐,可随即就见张春生拿着几本崭新杂志跑了过来。这种活就用不着他亲自动手了,于是他蹦蹦跳跳,继续下楼去找汽车夫。 张春生进了卧室,看了小鹿一眼,看过一眼就不看了。 小鹿穿着一身黛蓝色薄呢子西装,西装剪裁得太好了,正显出了他端正的肩膀和苗条的身量。衣服穿戴得好,头脸也收拾得好,新剪的小分头稍稍上了一点生发油,头发越是黑,越是衬得他脸白。这样的鹿团长美得带了刺激性,所以,看一眼就够了。 “我今天去过了皇宫饭店。”他站在小鹿身旁,声音极低的说话:“他今天晚上回东河子,让我告诉您,他的事情已经办妥,现在就等您的消息了。” 小鹿听闻此言,没说话,只是仰起头,长长的呼出了一口气。 这天晚上,小鹿回了程公馆。 小鹿别有心思,程世腾也是怀着鬼胎,程廷礼则是一如既往的一团和气,所以这顿中秋宴竟是难得的气氛好。程世腾有了底气,知道小鹿其实是对自己更有情,所以这一顿饭他既不喝酒也不吃醋,甚至对他父亲生出了几分宽容心,灯光之下,他见程廷礼两鬓的白发这一阵子明显见多,心里还难受了一下。 吃饱喝足之后,程廷礼带着小鹿到院子里散步。深秋时节,天黑的是越来越早了,宽阔庭院四周安装了许多电灯,所以楼内楼外都是通亮。 然而程廷礼并不需要光明,为了逃避这灯光,他拉着小鹿的手,一步一步的踱到了楼后幽暗处。一边走,他一边笑问:“小东西,进了门也不多看我一眼,就知道吃!” 小鹿从他手中抽出了手,抬起来搭上了他的肩膀,乍一看仿佛是要揽他入怀,事实上并没有真揽,而是张开手指握住了他的后脖颈,力气不小的捏了一把:“老家伙,你有什么可看的?” 程廷礼含笑转向了他:“我有那么老吗?” 小鹿若有所思的望着他,没回答他的问题,而是问道:“小裴呢?” 程廷礼怔了一下,随即笑了:“小裴就在这里,怎么?你要用他?” 小鹿一摇头,然后轻声答道:“不,我不用他,我要看你用他。” 说完这话,他忽然一转身,把程廷礼推向了后方的洋楼外墙。紧紧的摁住了程廷礼,他单手锁住了对方的咽喉,同时低声说道:“我再多使一点儿劲,你就死了。” 程廷礼本来只是和他闹着玩,然而此刻听了他的话,竟然无端的有些惊恐——的确,小鹿的力气不算小,真想要他性命,也不是完全不可能的事情。 可未等他蓄势反抗,小鹿却又笑了。探头凑到他的面前,小鹿柔声说道:“干爹,我吓唬你的。” 然后他缓慢的向前吻住了程廷礼的嘴唇。一只手卡着对方的咽喉,另一只手扯开对方的西装上衣,小鹿对他是边亲边摸,亲得狠,摸得也狠,非如此不能痛快,他痛快,程廷礼也痛快。要哭似的呻吟出声,程廷礼忽然抱了小鹿一转身,两人立足不稳,牵牵扯扯的一起倒进了半凋零的花草丛中。 双方相拥着在花草丛中打了几个滚,末了还是小鹿占了上风。黑暗中响起了窸窸窣窣的宽衣解带声,程廷礼忽然惊叫着向上一挺身:“什么东西?” 小鹿用力掰开了他的腿:“是一朵花。” 程廷礼挣扎着伸手向下摸——在他大开着的腿间,的确是有一朵残花。残花连花带茎被小鹿揉成一团,一点一点的塞进了他的身体里。 “别闹……”他气喘吁吁的说话:“难受……小兔崽子,少拿老子开心……” 小鹿没理他,因为知道自己须得趁热打铁,一鼓作气耗尽对方的精气神,否则接下来一整夜,自己就休想睡半刻的安稳觉。他不狠狠的折腾程廷礼,程廷礼就要狠狠的折腾他。 几十分钟之后,两个人起了身。 小鹿打扫干净了自己身上的枯草黄叶,然后又去看程廷礼。程廷礼靠墙站着,两条腿微微的有点打晃,一双眼睛紧盯着小鹿,他忽然说道:“我爱你。” 小鹿不知道他这话是对自己说的,还是对自己那个早死了的兔子爹说的,但是也懒得问。迈步走到程廷礼面前,他用手指给对方梳了梳头发,又正了正对方的衣领,并且弯腰打扫了对方的周身上下。幸好近来是个干燥天气,两人在地上滚了半天,虽然滚得形象狼狈,但至少没有滚出一身的泥。 约莫着两个人都勉强恢复人样了,小鹿拉着程廷礼要往楼前走,然而程廷礼没有动:“等会儿再走,咱们在这儿看看月亮。” 小鹿抬头向上望了,果然看到了一轮明月。 程廷礼看看月亮,再看看小鹿,看到最后就有些恍惚,不知道今夕是何年。抬手摸了摸后脑勺,后脑勺是短头发,再往下就是西装领子,他摸了个空,同时想起许多许多年前,年轻的他和更年轻的鹿副官在一起过中秋节,那时候鹿副官刚到他身边,他对鹿副官的那份心思,也还没有挑明。当时两个人坐在院子里涮羊肉,他张张罗罗的给鹿副官夹羊肉片,辫子绕在脖子上,他被火锅蒸出了一脖子的汗。太热了,直到现在他还记得那份热。 程廷礼这天晚上果然没有再拉着小鹿胡闹。很沉静的看了许久月亮,他最后如梦方醒似的一皱眉毛,然后对着小鹿笑道:“怪冷的,回去吧!” 小鹿在程公馆内过了一夜,照理说他应该到程廷礼的房中去睡,然而程世腾斜刺里冲出来,一言不发的硬把小鹿拽了走。程廷礼在看过月亮之后有些忧郁,没有继续使用小鹿的兴致,故而大方了一次,让儿子遂了心愿。 第一百二十三章 程世腾像个快乐的小贼,在被窝里告诉小鹿自己已经“攒够了这个数儿”。一边说,他还一边用手指比了个数目。 小鹿刚被他干了一次,有点累,也有点疼,盯着程世腾的手势,他开口问道:“这还不够?你打算弄多少?” 程世腾小声说道:“我想凑够一百万。” 小鹿睁大了眼睛:“那你怎么带?支票?” 程世腾笑了:“带支票不安全,我把钱换成英镑,几皮箱就能装走,不麻烦。” 小鹿想了想,随即说道:“我看这些也就够了。夜长梦多,万一……” 话没说完,他让程世腾自己去想。而程世腾很舒服的伸展了两条腿,又撩闲似的用脚趾头点了点小鹿的脚背。他很快乐,因为小鹿终于知道他的好了,终于愿意和他破镜重圆了。 “我心里有数,现在眼看着还有一笔款子能到手,丢了太可惜。反正就是这几天的事儿,这几天能到手,那自然是好;要是到不了手,我也不等它,咱们该走还走。” 小鹿垂下眼帘,思索着又问:“怎么走?坐火车?” 程世腾沉吟了一下,显然也是犹豫不决:“照理来讲,没有比火车更快的了,可我总觉得不够安全。我的行踪,他都知道;真怕走到半路被他发现了,他会沿着铁路线追过来。” 小鹿轻轻一扇睫毛,听自己开了口:“找张铁路地图看看,直接南下不安全,我们可以半路兜个圈子。” 程世腾向他靠了靠,又把一条胳膊伸给他当枕头:“我看你比我还着急。” 小鹿抬眼望向了他:“如果我不是方才在院子里把你爸爸伺候舒服了,你以为你今夜会有机会干我吗?” 然后抬手拍了拍程世腾的脸蛋,他继续问道:“如果你是我,你急不急?” 程世腾无言以对,立时成了哑巴。 一夜过后,程廷礼登上专列回了张家口。程世腾忙着弄钱,也坐不住;小鹿回了家,进门就见李国明坐在客厅里,正在津津有味的吃月饼。忽见小鹿回来了,他连忙起身打了个立正:“鹿少爷,有月饼,您吃不吃?” 小鹿对着他抿嘴一笑,笑得双目弯弯,李国明见了,以为他是心情好,当即也跟着笑了,可正在他笑得欢愉之际,小鹿忽然把脸一板,迈步走向了楼梯:“就知道吃!” 李国明一愣,随即跟了上去,且走且娇嗔:“您可真是的,总逗我。” 小鹿不接他的话,直接背对着他吼了一嗓子,吼的不是他,是张春生。等到张春生应声赶过来了,他才又支使李国明去给自己预备早饭——早饭在程公馆吃的,没吃饱,只喝了一碗粥。 李国明答应一声,扭头跑去了厨房。而张春生跟着小鹿进入卧室,就听小鹿吩咐自己道:“你现在出门去书店,给我买一本铁路地图回来。”随即他转向张春生,又格外仔细的补充了一句:“记住,是一本,打开之后有全国省份的那种,不要单张的大地图。而且要铁路地图,上面要有详细的铁路线。一家书店没有就换一家,总之一定要买回来。跑遍天津卫也得买,快去吧!” 张春生听了这话,一句也没多问,扭头就跑了。 张春生上午出门,傍晚时分才回了来,手里拎着一捆新书,新书用细麻绳十字花的包扎了,最上层蒙了一张印花字纸,看字样,正是大书店内的商品。守门的保镖见怪不怪,并不理他;及至他进门迎面遇见了李国明,李国明也不是读书种子,只埋怨他道:“你这人可真是的,一跑跑一天,买几本书而已,你至于吗?” 张春生不带感情的看了他一眼,表面镇定,其实心里慌乱。他也不知道自己是否作了回答,总之仿佛一转眼的工夫,他发现自己已经进了卧室,夹在几本书中的铁路地图也已经进了小鹿的手。 “这是最清楚的了。”他又听见自己低声说话:“您看行不行?” 小鹿垂下眼帘,盯着地图册子一点头,随即抬眼望向张春生,很嘉许似的一笑。 小鹿笑了,张春生却是没笑,张春生只是静静的领受他的笑,仿佛他的笑容是天启、是神迹,所以他非得虔诚才行,非得肃穆才行。 小鹿吃饱喝足之后,开始躺在床上研究铁路地图。李国明贱头贱脑的想过来和他亲近亲近,也被他三言两语的撵了出去。 午夜时分,他趴在床头的立式台灯下,拿着放大镜继续看,地图倒真是好地图,只是因为标注得太过详细,导致那细微之处的线条字样都如同蚊子脚一般,他纵是眼神好,看到最后也成了个眼花缭乱。 后半夜,他关灯躺下了。 翌日清晨他爬起来,继续看地图。对着一本地图太用功,被人瞧见了,也是件犯嫌疑的事情,即便不犯嫌疑,也多少显得古怪。所以他一边看,一边还得防备着李国明。李国明眼尖嘴快,而且近来对小鹿是越来越不讲规矩,时常是推门就进,仿佛算准了自己和小鹿已经成了一对地下鸳鸯。 小鹿偷偷摸摸的翻了三天地图,到了第四天,程世腾来了。 程世腾是带着喜气来的,进门之后直接就把小鹿推进了卧室,然后不等小鹿动手,他先把房门严密的锁好了。 转身一大步迈到小鹿面前,他用冰凉的双手捧起了小鹿的脸:“小丑八怪!钱到手了!” 小鹿抬眼看着他,就见他一双眼睛精光四射,笑出一口整齐的白牙齿,白牙齿也放着光。而程世腾俯身在他嘴唇上狠亲了一口,压低声音又道:“趁着他在张家口没回来,咱们赶紧做打算!” 小鹿脸红了,不是羞涩,是激动:“你准备怎么走?” 程世腾分不出羞涩与激动的区别,他只看到小鹿被自己亲红了脸。张开双臂拥抱了小鹿,他小声说道:“照理应该走津浦路直接南下,但是我觉得那样不够安全,所以打算先带着你去北平,从北平出发,走平汉线往南去。反正只要过了长江,他就没有力量对咱们兴师动众了。” 小鹿枕着他的肩膀,思索了一瞬之后,开口问道:“走平汉线……直接往武汉去?那和走津浦线也差不许多,能够保证安全吗?” 程世腾笑了,很亲热的拍了拍小鹿的后背:“傻瓜,我不会半路下车拐个弯儿吗?放心吧,我的朋友多得很,到了哪里都有地方落脚。” 小鹿抬手推开了他:“不,我不放心。你仔细的告诉我,让我先听一听。” 像要对着小鹿邀功请赏一般,程世腾很详细的讲述了自己那套私奔计划。小鹿默默听着,发现其实这人也有长进,为了这场私奔,他制定了不止一套方案,哪一套方案拿出来听一听,都是有理有据有头有尾的。这人做人不可理喻,做事倒是不很糊涂。 把这几套方案全都细细的记在心里了,小鹿抬头,又格外留意的看了看他的脸——很英俊的一张脸,眉飞色舞的时候格外生动,甚至有活泼的俏皮相。模样好,家世好,头脑也不坏,可惜了。 “那么……”他忽然又问:“出发的时候,还有别人跟着咱们吗?” 程世腾心算了一下,随即答道:“我打算带五个人,这五个人对我是绝对的忠诚,可以信得过。要不然衣食住行没人伺候,也是个问题。” 小鹿点了点头:“对,你说的对。” 程世腾坐不住,对小鹿做完汇报之后就又离去了。而小鹿独自躺在卧室床上,沉沉的思索了许久。 夜里他开了台灯,翻出纸笔开始写信。信纸很薄,字也写得小,然而即便如此,他还是写出了一小沓的厚度。他做事是一贯认真的,然而像这样的认真程度,却还是生平第一次有。因为事情太机密太重要了,关乎他的人生前途,他怎么写都觉得不够细,写得太细了,又怕废话太多,反而会让读信的人犯糊涂。一只手摁着信纸,一只手握着钢笔,他屏住呼吸瞪着眼睛,一直写到了后半夜。 翌日清晨,张春生上来送了一份晨报。 送过报纸之后,他开始打包袱要走。李国明见了,十分惊讶:“哎?你要往哪儿去?” 张春生闷声闷气的答道:“我向鹿少爷请过假了,回家去看我娘。” 李国明现在天天把杂活推给张春生干,自己十分清闲得意,如今见这干活的要走,便苦了脸:“你娘又病啦?” 张春生一本正经的对着他点头:“嗯,又病了。” 第一百二十四章 在将明未明的凌晨时分,小鹿躺在床上大睁着眼睛,看窗外院门灯光闪烁,伴着灯光响起来的,是牛叫一般的汽车喇叭声音。 他没有动,知道那是程世腾来了。 一只手抬起来捂住胸口,他摁着自己的心脏,怕它会东奔西突的在腔子里撞碎。这一天终于来了,来得无声无息,一点石破天惊的颜色也没有,然而,的确是来了。 不出片刻的工夫,房门开了,程世腾像往常一样,笑嘻嘻的走了进来,小鹿欠身开了床头台灯,见他笑虽笑,可是笑得不稳定,笑容是面孔上的一层浮光掠影,随着他的呼吸缭乱。 李国明披着上衣站在门外,睡眼朦胧的问:“大少爷,要热茶吗?” 程世腾大声答道:“不用,我再躺一会儿,你下去吧!” 李国明听了这话,心想大少爷没有白躺的,这一躺下,必定要快活一番,没有一两个小时不能结束,自己正好回去补眠,兴许能够安安生生的睡到大天亮。 思及至此,他很窃喜的转身溜了。 程世腾脱鞋上床,在小鹿身边坐下了,俯身对着他的耳朵说话:“你什么都不用带,到时候直接跟着我走就行,多穿点儿,外面可冷了。” 小鹿拥着棉被也坐起了身:“都预备好了?” 程世腾向他笑着一点头,同时见他睡袍带子系松了,前襟歪歪斜斜的敞开来,露出了大半个肩膀和一小片胸膛。低下头凑过去嗅了嗅那皮肤的香气,程世腾撅了嘴唇,轻轻一吮对方的乳头。吮过之后抬起头,他悄声笑道:“这回一走,咱们两个就是真正的夫妻了。从小儿就盼着这一天,总算没白盼。” 小鹿低头拉了拉睡袍前襟:“先逃出去再说。” 程世腾扭头望向窗外:“天一亮就走,现在走太早了,看着不像,我怕门口那帮狗要拦着我啰嗦。” 说完这话,他转过身扑向了小鹿:“趁着有时间,再让我吃几口!” 小鹿仰面朝天的躺下了,任凭程世腾把嘴唇凑到自己胸前胡亲乱吮。而程世腾闹了片刻,忽然红着脸抬起了头:“你那心跳得真厉害。” 小鹿伸手摸了程世腾的胸膛,随即答道:“你也一样。” 程世腾收紧双臂拥抱了他,狠狠的抱,一边抱一边喘息着说道:“不怕,不怕,咱俩都不怕,一定能逃出去!” 这话说出来,玻璃窗外的天空泛了青透了明,正是太阳要出来了。 小鹿起床洗漱穿戴了,跟着程世腾下楼吃早餐。李国明自从到了这小白楼里做大管家,养得越来越懒,也不肯在饮食上多花心思,天天早上就只提供烤面包片。程世腾吃了几口之后便一推盘子,脾气不小的怒道:“什么破玩意儿,在家吃这个,到了这儿还吃这个,不吃了!” 李国明站在一旁伺候着,见状便是心惊胆战,陪着笑说道:“那还有小馄饨……” 不等他把话说完,程世腾已经站起了身:“小鹿,跟我走,咱们出去吃!” 李国明一愣:“啊?您要带鹿少爷出门?那——”他慌忙要往外走:“我去叫人把汽车开出来……” 程世腾迈开大步,先他一步走出了餐厅:“用不着!我那汽车不能坐吗?” 李国明有些慌乱,对着程世腾紧追慢赶:“那——那我也跟着汽车去吧,军座不许我和鹿少爷分开,半步都不成……” 程世腾猛然转身瞪了他:“你哪儿那么多废话?” 他的面貌酷似程廷礼,对于李国明来讲,已经是很有震慑力;如今他瞪了眼睛发了狠,更是吓得李国明两股战战:“不是——军座他老人家发了话,我不敢不遵从啊,大少爷,求求您了,您带上我一个也不麻烦,我——” 李国明急了,哭唧唧的缠着程世腾,一席话让他说得颠三倒四。程世腾本来打算一脚把他踹开,可是转念一想,自己门还没出,先闹了大动静,似乎也不妥当。眼看小鹿已经穿上大衣走过来了,他便做出一副懒洋洋的大爷嘴脸,不耐烦的挥了挥手:“行了行了,你乐意跟就跟着吧!小鹿,咱们走!” 小鹿一言不发的跟着程世腾走出楼门,双手插在大衣口袋里,他的确是两手空空,最值钱的是皮箱中的一笔现款,是张春生买药花剩下的,也被他留在了皮箱里。那点钱要说少是不少,然而揣进哪只口袋里都要鼓鼓囊囊,他犯不上为了那点钞票冒险。 因为前有程世腾,后有李国明,所以他很顺利的坐上了汽车。在寒冷而又平静的晨光之中,保镖们心不在焉的望着他们,完全没有阻拦的意思。 程世腾的汽车,空间很宽敞,是辆美国造的大汽车。他和小鹿紧挨着坐在后排,小鹿身边又挤了个战战兢兢的李国明,前方除了汽车夫之外,还坐着一名便衣青年。便衣青年其貌不扬、个子也不高,然而有一身武者的精气神,乃是跟了程世腾三年的保镖。 汽车驶过两条大街之后,后方又有汽车跟了上来。便衣青年打开车窗伸出脑袋,对着后方汽车一点头,随即收回脑袋转身说道:“局座,他们来了。” 程世腾不置可否的一点头,小鹿眼望前方,从“局座”二字上判断出前方青年的来历——肯定不是程家的人,程家的人会称呼他为大少爷。不是家里的人,就是他在外头自己使用的人了。 在家里,少爷上头还有老爷,程廷礼才是天字第一号;可是离了程廷礼的阴影,他也有他自己的势力,也许不是很大,但一定是有的,否则,小鹿想,手底下没有得心应手的人,他就没法管好他的禁烟局。 天还早,街上没有多少人,汽车越开越快,最后李国明感觉出了不对劲,试试探探的出声问道:“大少爷,您打算到哪儿吃早饭呀?这眼看就要开出城了,荒野地里可没有馆子啊!” 程世腾听了这话,慢悠悠的向前欠身,背过手从腰间拔出了一把金光灿烂的小手枪。握着手枪越过小鹿,他直接把枪口抵上了李国明的脑袋。李国明一哆嗦,当场惊叫了一声:“嗷!” 小鹿没看他,但是忍不住笑了,同时听程世腾开了口:“李副官,你听清楚了,我要带着小鹿去北平,你既然是非要跟着我们,那我现在给你两条路,要么你自己闭嘴,要么我给你一枪,帮你闭嘴。” 李国明抬手一把捂住了自己的嘴,随即将个脑袋上下乱点。小鹿悄无声息的伸手摸了摸他的腰,然后低声说道:“没枪。” 程世腾收回了手,同时感觉小鹿和自己很有默契,天生就该做夫妻。 两辆汽车一前一后的加了速,一路开成了风驰电掣。程世腾算计得很清楚——清晨出门的话,一白天不回去都说得通,因为白天就是个到处活动的时候,大少爷带着小鹿出去玩玩逛逛,怎么想都没毛病。等到镇宅的保镖们意识到问题时,天也黑了,他们的人和汽车,也已经到达北平了。 一切都是如他所料,很准时的,两辆汽车在华灯初上之时开到了北平火车站。 两辆汽车开了门,前后一起下来了人。李国明起初吓得魂飞魄散,然而在汽车里苦熬了一天之后,他渐渐麻木起来,只要不吃枪子,就一切都好说。程世腾本来不想带着他走,但是一直没找到杀人的机会,在北平放了他,又怕他抄起长途电话,会立刻往天津报信。所以无可奈何之下,他对着身边保镖一使眼色,那矮个子保镖也不含糊,扯起李国明就往站内走。 小鹿跟着程世腾也迈了步,进站去赶即将启程南下的火车。晚一步就会错过,错过了程世腾的计划就要乱,程世腾的计划一乱,他也要随之乱;所以他紧紧的闭了嘴咬了牙,不是沉默,是紧张得说不出话,不敢说话! 万幸,火车还没有开,他们直奔第一等的包厢车厢,前方是程世腾领着小鹿,中间是矮个子保镖抓着李国明,后方还有四个人,其中一人穿着大衣,是不动声色的全副武装;另外三个人各自拎着个小皮箱,一步不错的紧跟着前头走。 这一行人刚上火车,火车的汽笛就拉响了。 第一百二十五章 火车在夜色中缓缓的加了速度,人在车中坐,能听到车外呼呼的风声。程世腾这一趟给铁路局打了招呼,提前弄到了四张包厢票,他和小鹿进了中间一间包厢,左右隔着薄薄的板壁,蛰伏着他的人马。人马虽少,但他本来干的也不是大张旗鼓的事情,五个人,足矣。 李国明被矮个子保镖控制住了,也正处于小鹿的隔壁。小鹿侧耳倾听了片刻,没听到隔壁有什么动静,便想那李国明是个没脑子的,大概早被那如狼似虎的矮个子吓唬住了——胆子小倒也是一种福气,否则的话,小鹿相信那矮个子会像捏臭虫一样活活掐死李国明。 包厢里此刻很安静,程世腾站在车窗前,一直俯了身在向外望,直到感觉这火车开出够远了,才扭头对着小鹿一笑:“丑丑!咱们已经出了北平城啦!” 小鹿坐在窄窄的小床边,迎着他的目光也是一笑,笑过之后站起身,他也走到车窗前作势向外望,窗外是一片黑沉沉的夜色,真是不值得一望,他之所以看景似的看个不休,其实只是想躲避程世腾的注视——做贼的心虚,他怕自己会一个不慎,把破绽摆到脸上。 面孔对着窗外,他的眼角余光却还瞄着包厢一角的三只皮箱。皮箱不大,方方正正的,箱盖接口处没有锁眼,想必安装的也不是普通暗锁。这么好的箱子,不会是用来装行李的,于是小鹿想起了程世腾提起过的那一百万——一百万,是不得了的大数目了。小鹿活到这么大,也见过了几次大钱,然而对于“一百万”三个字,始终是没有一个清楚的印象,想不出一百万放在一起,会是个什么模样。 垂下沉重的长睫毛,他对着那三只皮箱一歪下巴:“大哥,那就是你弄来的钱吗?” 程世腾生平第一次冒这样大的险,本来心中是极其惶恐的,然而听了“大哥”二字之后,他心中一热,忽然生出了无穷的勇气。走到小鹿身后拥抱了对方,他推着小鹿往前走。及至走到皮箱面前了,他放开小鹿蹲下去,开始用手转动皮箱把手底部的小小圆盘。圆盘是钢制的,刻着精细的数目字。小鹿见状也蹲了下来,这才知道原来皮箱安装的是密码锁,锁头这样考究,想必里面也定是衬了钢板钢条,不是轻易可以打开的。 眼睛盯着程世腾的手指,他始终是紧紧的咬着牙。胸中屏着一口气,他其实是比程世腾更恐慌,因为程世腾有退路,他没有。 程世腾有一双白皙灵活的好手,手掌偏于薄,手指则是修长,指甲修得干干净净。轻轻巧巧的将密码盘拨过来又拨过去,最后只听“咔哒”一声响,箱盖应声欠了一道缝。 “小丑八怪——”程世腾快活的拖着长音轻声呼唤:“瞧瞧,这都是什么东西啊?” 小鹿探头过去,透过半开的一道缝隙,看到了一箱子钞票。钞票是绿色的,一捆捆码得整整齐齐,而程世腾扭头对他露齿一笑,随即压低声音说道:“本来打算换成英镑的,结果半路出了点问题,英镑没换成,换成了美钞。” 紧接着把箱盖重新用力合拢了,他得意的笑道:“三十万美钞,够咱们过几年好日子了。” 箱盖又是“咔哒”一声响,可见密码暗锁已经自动的合了扣。程世腾随手一拨密码盘,然后起身把皮箱重新靠墙立了起来。再一次转身面对了小鹿,他低头笑问:“哎,你现在是怕,还是高兴?” 小鹿仰起脸正视了他:“又怕,又高兴。现在我们走得还不够远,怕更多一些;等到过了保定,也许就是高兴更多了。” 程世腾是个经常东奔西跑的,经验丰富,所以此刻略略心算了一下,他立刻得出结论:“保定近,半夜就应该能到。过了保定再走一站,咱们就下火车,走正太线进山西。我在山西正经有几个好朋友,到时候让他们想法子把咱们往南送,放心,他们不敢不给我卖力气。” 小鹿早就把他这套计划背诵了无数次了,听了这话,他也不动容,只拉着程世腾走到小床边坐下,又小声说道:“咱们别睡了,熬一夜吧!” 程世腾心中风一阵雨一阵的,看看眼前的小鹿,他要狂喜;想想张家口的父亲,他又要惊惧。带着小鹿爬上了床,他依靠着板壁半躺半坐,怀里搂着小鹿。这一次他搂得很规矩,单是把小鹿抱了个满怀。隔着层层叠叠的衣服,他能感受到小鹿的体温和分量——暖融融的,沉甸甸的,摸索着握住了小鹿的手,他向前探头,很亲的和小鹿贴了贴脸。小鹿半闭着眼睛,仿佛是有些犯困;而他静静的欣赏着小鹿的长睫毛和直鼻梁,感觉小鹿其实还是小时候的那个面貌,年纪长了,坯子可没变。 正当此时,火车停了,停在了保定火车站。 停了不过几分钟的工夫,火车便又重新开动起来,然而一直安静的包厢车厢却是进来了一位不速之客——隔着包厢门,没人知道他是何方神圣,就听他用一嘴保定话满车厢的高声大叫:“少掌柜的,少掌柜的,你在哪屋呢?何老板他们都上来了,在一等车厢等着你呢!何老板来了,武老板也来了,张老板让我赶紧来找你,你们不都约好了吗?” 这人吵吵巴火,一个人叫得十分热闹,声音响彻整座车厢,而且保定腔调极足,一句话被他嚷成抑扬顿挫一波三折,听得程世腾哧哧直笑。小鹿面向前方偎在他的怀里,一双眼睛睁圆了,却是很不耐烦的吼出了声:“大半夜的吵什么?!” 程世腾吓了一跳:“好家伙,怎么还急了?” 小鹿气哼哼的答道:“我心乱!” 程世腾摩挲摩挲他的心口:“胆小鬼,有我呢,乱什么乱!” 小鹿不再吭声了,而包厢外的保定客似乎是被小鹿的粗喉咙震慑了住,老老实实的也收了声。耳听得门外脚步声渐行渐远,程世腾抱着小鹿左右晃了晃,心想小鹿现在真厉害,往后两人过起日子,自己怕是要受他的气。不过那也是活该,谁让自己小时候也没少欺负他呢?常听人说现世报现世报,这回可真见识到现世报了。 第一百二十六章 凌晨时分,火车在正定火车站停了。 程世腾一直是没大睡,最困的时候也只是搂着小鹿打个盹儿,此刻正是秋末冬初的时节,白天有太阳倒也罢了,夜里寒风呼啸,列车里又没开暖气,人在包厢里过夜,就很是有些受罪。程世腾是个从来不受罪的人,今夜忽然冻成了个青皮萝卜,自然是痛苦;但因为他心里有盼头,所以苦也不苦,把小鹿的手塞进自己的大衣袖子里,他用毯子把两个人包裹成了个巨大的襁褓。小鹿静静的蜷缩在他怀里,蜷得很小,耳朵贴着他的胸膛,隔着层层的衣服,能听到他清清楚楚的心跳——那是很健康很有力的一颗心脏,如果由着它跳,必能再跳四十年五十年,把程世腾从个翩翩佳公子,跳成个堂堂老太爷。 在火车到达正定之前,小鹿忽然从程世腾的袖子中抽出手,向上摸了摸他的脸,又很低的唤了一声:“大哥。” 程世腾立刻低了头:“嗯?有事儿?想撒尿?” 小鹿摇了摇头:“没什么。” 程世腾收紧双臂,狠狠的抱了抱他:“别怕,到了正定咱们就换车,人不知鬼不觉的,谁能猜到咱们上了京汉线的火车,半路却拐到山西去了?” 小鹿闭上眼睛,笑了一下——是啊,你若是不说,谁能猜到呢?可惜,你说了。 停车之前,包厢房门被保镖从外面敲响了。程世腾带着小鹿下了床,然后独自走过去拉开了门。保镖进来拎了箱子,小鹿跟着程世腾走出去,见李国明孤零零的站在过道里,正是个手足无措的模样。忽然见小鹿露了面,他委委屈屈的一张嘴,声音小得像猫叫:“鹿少爷??” 小鹿看了他一眼,随即回头问程世腾:“他怎么办?” 程世腾懒得在李国明身上多花心思,直接大喇喇的答道:“继续带着,免得他跑回天津胡说八道。” 话音落下,他随着惯性向前一晃,是火车正式停稳当了。正定不是个小站,上下车的人很是不少;前后的普通车厢立刻就挤乱了套,但包厢车厢属于高级世界,乘客很少,能让程世腾一行人大步流星的走个痛快。及至下了火车上了月台,程世腾一手插在大衣兜里,一手拉着小鹿环顾四周——月台下方的铁轨上并排停了好几辆火车,全是从山西过来的车皮,来的时候,满载着煤炭;如今煤炭卸干净了,就只剩了空车。这空车自然还得回山西去,而程世腾打的就是它的主意。 一圈看遍了,程世腾迟疑着没有行动,正当此时,一个黑黢黢的人影子从人群中跑了过来,跑得脚下无根,一路几乎像是连滚带爬。及至到了程世腾的面前,这人在路灯下露了真面目,原来是个其貌不扬的中年汉子,脑袋上还扣着一顶前朝流行的青缎子小帽。天冷,他喘出了一团白气,摘下小帽对着程世腾一躬身,他开口讲出了一口带着山西味的国语:“程大爷,我从后半夜就开始等您,可算把您等过来了。您快跟我上车去吧,这火车开动也是得按时间的,走得太晚了,人家车站不让。” 程世腾显然是认识此人,并且还是熟识。对着身后保镖一挥手,他领着小鹿迈了步:“走!” 一行人跟着中年汉子向前走出了老远,直到四周已经不见乘客的影子了,才到达了目的地。目的地也是一辆运煤的火车——后头车皮装煤,前头车厢干净整洁,却是中年汉子专为了程世腾提前收拾的。把程世腾请进了车厢之中,中年汉子一边招呼小伙计沏茶,一边笑道:“擦了好几遍,连一星点儿煤末子都不带留的,您随便坐随便躺,绝不会脏了您的衣裳!” 借着车顶吊下来的一只小电灯泡,程世腾审视了车厢内的环境,然后笑道:“老王,看不出来,原来你这破车里还别有洞天啊!” 老王摆着手笑:“哪里哪里,这儿原来是车上工人休息的地方,让我狠狠的洒扫了一通,要不然脏的哟,您都不能往里进。” 程世腾又看了看通往前后车厢的小门,末了一点头:“好,老王,弄得真不错,不但宽敞干净,还挺暖和。这回你是帮了我的大忙,等到了山西,我答谢你。” 老王很憨的发笑:“不不不,应该的,应该的,举手之劳。” 然后他搓了搓手,兴许是方才跑急了,如今站在电灯下,就见他摘了小帽,满脑袋是汗:“那个??没有床,就是椅子,程大爷就对付着歇歇吧,我去——” 话没说完,他像是不知道怎么措辞才好了,笑眯眯的抬手向后一指,指的乃是火车头的方向。程世腾知道他是跟着火车来回跑惯了的,现在火车马上要开,他兴许是忙得很,便一团和气的说道:“老王,不用你陪着我,你该干嘛就干嘛去!” 老王“呵”的笑了一声,笑得有点愣,甚至震得脑袋随之一颤,成股的汗水顺着鬓角淌了下来。抬起袖子擦了擦脑袋,他忽然做了个向后转,很突兀的扭头就走。 及至他真出了车厢,程世腾对着小鹿低声笑道:“这帮老西儿最有钱了,别看他穿成那个样儿,他自己开矿,煤生意也做,土生意也做,前几年我没少和他打交道,人倒是个好人。” 小鹿走到窗前向外望了望:“这回,是不是就要直接进山西了?” 程世腾笑道:“没错,一出河北就安全了。” 小鹿闭了眼睛,回想了自己所看过的铁路地图,回想到了最后,他扭过脸,对着程世腾一笑,笑得弯了眼睛露了牙齿,几乎称得上是粲然一笑。 程世腾双手插兜,向后往板壁上一靠,非常的得意——一切都是按照计划来,现在天津的人马,肯定想不到他们已经到了正定。 火车缓缓的开动了,同时天边也现出了一点明亮的光。小鹿坐在窗边向外望,感觉这辆火车简直是从黑夜一路开进了黎明。太阳升起,会有朝霞。朝霞将是鲜红,如同泼了漫天的血。 正当此时,前方车厢门一开,老王伸了个脑袋进来笑道:“程大爷,早餐来了,车上没好东西,就是包子和粥,您凑合着吃两口吧!一会儿有工人从后头往前来,得从您这车厢里过,我让他们小心着,别蹭脏了您的东西,您也记着离他们远点儿——在闷罐车里滚了一宿,他们那都没有人样儿了。” 程世腾心情愉快的连连点头:“好,让你费心了。” 第一百二十七章 早餐来得很慢,老王没露面,是个大伙计端着托盘来回送了几趟包子和米粥,除此之外,还有几大壶酽酽的热茶。靠着车窗有固定的桌椅,正好能容程世腾与小鹿相对而坐。其余众人则是各找地方吃喝,李国明垂头丧气的吃了个肉包子,然后闹了尿急,嘀嘀咕咕的说了几声,也没人搭理,于是他自己走前方小门出了车厢,想要在车厢连接处顺风撒一泡尿。 包子的滋味并不高明,然而粥熬得很够火候,只是容器太不讲究,是粗瓷大碗。程世腾捧着大碗慢慢的喝,热粥缓缓的向下进了肚,很快温暖了他冰冷的肠胃,让他舒服得直打冷战。小鹿本来也是在端着大碗喝粥,然而在火车驶过一处小站之后,他留意到了窗外一闪而过的站牌,便放下大碗,伸手从程世腾的怀中掏出了怀表——他那只白金壳子的手表已经不知所踪了,丢的时候不知道,丢后许久了,才意识到了它的失踪。 打开表盖看了看时间,他发现此刻正是上午十点多钟,火车早已进了山西地界。而程世腾从大碗边沿射出目光,笑吟吟的盯着小鹿看,看小鹿的脸,也看小鹿的手。小鹿认真辨认时间的模样,在他眼中,也很可爱。 “还早呢!”他开口笑道:“今天咱们还得在火车上混。” 话音落下,车厢后门外起了吆喝声音,正是黑鬼子一样的工人从闷罐车厢走过来了。程世腾等人先前受了老王的嘱咐,所以尽管距离车厢后门不近,但是为了保持卫生,还是尽量的都提前靠了边。程世腾怕工人经过,会把煤末子落进碗里,所以抓紧时间又喝了几口粥,然后把大碗一推,他抽出手帕擦了擦嘴。 小鹿用拇指轻轻摁下了怀表表盖,摁出了轻轻的一声响。不动声色的攥着一手冷汗,他捏着怀表,没有放,一双眼睛盯着怀表,也没有转。 正当此时,车厢门也开了,一帮黑猴子似的工人灵活的跳跃过车厢连接处,险伶伶的络绎进了来。而在小鹿抬眼望向他们的一瞬间,枪声忽然爆发了! 黑猴子们从破衣烂衫下面掏出手枪,不由分说的就对保镖们扣了扳机——动作太快了,太没有预兆了,训练有素的保镖们甚至来不及出声,就被乱枪打成了筛子。而与此同时,小鹿一跃而起,抱着程世腾滚进了车厢角落里。程世腾惊叫一声,随即就听车厢门口响起了熟悉的声音:“小鹿!我来了!” 挣扎着从小鹿怀中抬起头,他看到了何若龙! 何若龙虽然没有破衣烂衫,但是通身煤灰,也是个肮脏样子。程世腾看完了他再看小鹿,就见小鹿仰起头,深深的吸了一口气,又长长的呼了出来。 “好了??”小鹿轻轻的叹出了一句话:“成功了??” 程世腾猛然推开了小鹿,随即扶着板壁站起身,低头看着满地的鲜血与残尸,越是看,一双眼睛睁得越大——他的心腹干将们,竟然都被那一阵乱枪打碎了! 人碎了,列车铁皮也被子弹穿出了无数窟窿眼,他姿态僵硬的向前迈了一步,一步迈出去,他趟了一鞋的血。 难以置信的回了头,他的白皙额头上浮凸出了一道青筋,青筋一跳一跳,他的眼睛则是泛了红:“小鹿?” 小鹿并没有走到何若龙身边,而是独自靠墙站立了,神情虚弱的对着程世腾一笑,他轻声开了口:“大哥,我骗你的。” 程世腾颤抖着抬手指向了何若龙,感觉自己随时可能死去——不需人来杀,他自己就能这样的死去:“你还是想着他吗?” 他用带了哭腔的声音又问了一遍:“你还是想着他吗?” 小鹿抬了脚,一步一步的走到了程世腾面前。伸出双手拥抱了对方,小鹿很温柔的拍了拍他的后背:“大哥,不要哭。” 话音落下,他一掀对方的大衣,利利落落的拔出了对方腰间的配枪。 程世腾这时才想起自己身上还带着枪,垂下双手弯着腰,他保持着被小鹿拥抱的姿势。 他千分的想不通,万分的想不通,他甚至连怕都顾不上了,单是委屈、单是伤心:“你骗我,小鹿,你怎么骗我?咱们都说好了的??说好了的??” 小鹿把手枪向后一扔,然后握住程世腾的肩膀,轻轻的推开了他。这回仰头望了对方的眼睛,他神情庄严的开了口:“大哥,直到现在,我才是真正的原谅你了。” 然后他扭头望向车窗外,车窗外是一片茫茫的水,火车即将会通过水上的一架铁桥。 重新转向程世腾,他发现,程世腾真的哭了,小小的一滴泪从他眼角滑落,他不擦,只是一眼不眨的注视着小鹿,眼中没有恨意,只有无尽的迷茫,似乎一辈子也想不通小鹿为何会骗他,因为他记得小鹿从来不骗人——小鹿很好,特别好,世上再也不会有人比小鹿更好。 这个时候,小鹿抓住了他的胳膊,带着他走向了车厢门。 车厢门是一扇简陋的铁门,开在车身一侧,门锁是一根铁杠子,抬起杠子就能开门。小鹿对着何若龙做了个“开门”的手势,何若龙虽然不明所以,但还是走上前去,费力的抬起杠子推开了门。 车门一开,呼呼的寒风立刻灌了进来。小鹿带着程世腾站到了车门口,火车已经上了桥,所以他们眼前正是无穷无尽的大水,水面是灰色的,看起来肮脏而又寒冷,远方稀疏点缀着几艘小渔船,船和水都是一样的萧瑟。 程世腾的思想似乎是在这浩浩的大风中结了冰,眼角的一滴泪瞬间被风干了,他傻了一样,痴痴的只想:“小鹿骗我。” 与此同时,小鹿抬手揽住了他的肩膀。迎着坚硬寒冷的风,小鹿清清楚楚的说了话:“其实我对你的性命毫无兴趣,我只是想让他尝尝断子绝孙的滋味。” 然后扭头凝视了程世腾的侧影,他轻声又道:“父债子偿,这是惩罚。” 探头把嘴唇凑到程世腾耳边,他说了最后一句话:“大哥,谢谢你的美钞。” 话音落下,他骤然放手后退一步,对着程世腾的后背便是一脚! 他是有力气的,此刻心生杀意,这一脚更是踹得尽了全力。程世腾猝不及防的向前仆去,车内的人只听到一声哀鸣,而小鹿稳稳的站在车门内,就见程世腾从铁桥上直坠向下,最终砸出了一朵肮脏苍白的巨大水花! 火车急速行驶,让水花只在小鹿的视野中盛开了一瞬间。他没回头,但是察觉到了何若龙的目光——对方正在直勾勾的望着自己。 他不回头,只对着前方冷笑了一下。省主席的儿子死了,在场之人,全脱不了干系。你不是骨头软吗?你不是爱倒戈吗?我绝了你的后路,看你怎么软!看你怎么倒! 寒风吹僵了他的脸。闭上眼睛做了个深呼吸,小鹿正了正神情,然后终于转过了身。 对着何若龙笑了一下,他开口说道:“咱们这一趟,真是顺利。” 何若龙起初几乎是被小鹿吓到了,可小鹿如今一笑,他看小鹿还是先前那个模样,一颗心便又落回了肚子里:“看来你的罪真是遭到头了,老天爷都帮着咱们呢!” 这话说完,车厢前头的小门开了,有人用枪押进了李国明和老王。李国明吓得哭哭啼啼,裤裆湿了一片;而老王一见何若龙就抱了拳头乱拜一气,同时语无伦次的哀求道:“何团长啊何团长,您看咱原来都是说好了的,我帮您的忙,您留我的命,这咋还用枪指着我呢?您这么大的人物,说话不能不算数啊!” 何若龙笑了:“算数,你这车厢我也会给你收拾干净。放心,姓程的本来就是偷着出来的,你不说我不说,没人知道他是死在你这儿。就算将来有人查出来了,你尽管往我身上推,没问题!” 李国明望着地上横七竖八的尸首,忽然“呜”的嚎啕了一声:“鹿少爷,救命啊??我和他们不是一伙的,我也是个可怜人,我对您没有功劳还有苦劳??救命啊??” 小鹿没理会他,而是自顾自的走到角落处,将程世腾留下的三只皮箱归做了一堆。 第一百二十八章 小鹿并没有让人毙了李国明。不但不毙,他甚至还把李国明叫到了车窗前,让他坐到了自己坐过的位子上。隔着一张小餐桌,他也坐下了,桌上摆着小半碗粥和一碟子包子,粥是程世腾喝剩下的,小鹿端起来喝了一口,发现粥还温着,先前喝粥那人,真是刚死了没多久。 这是他最理想的杀戮方式,早在小白楼里研究那本铁路地图时,他就沿着路线想象过了——手指随着铁路线走,他一寸一寸的想象,铁路地图上也有这座江桥的记号,当时他就想这里好,这里白水茫茫,是个一了百了的好地方。杀人的方法当然有很多,尤其手里有了枪,要人性命不过是一扣扳机的事情;但程世腾总像是与众不同,他一死,小鹿幼年曾经有过的那些好时候,也将跟着他一起死,仿佛他是一尸两命,体内怀着另一个人的年华与灵魂。 所以小鹿不想看到他的尸首,只希望他能够瞬间消失,像光阴一样,像流水一样,一闪而逝,什么都不留。多留一点都会乱,小鹿爱整洁,不喜欢乱。 何若龙还在和老王说话,语气轻快,是个大功告成了的喜悦模样。小鹿静静听着,渐渐听出了其中的来龙去脉——这老王是在正定火车站着了何若龙的道,当然,先前他们也认识,不过算不得熟,只是打过交道而已。老王提前收到了程世腾的电报,留在火车站想要等这位大爷上车,结果大爷还没到,何若龙先来了。 何若龙是有备而来,上车之后便拔枪制住了他。老王毕竟是个生意人,而且又离了山西大本营,听闻何若龙往自己这列火车里安放了炸弹,他立时就吓瘫了;而何若龙趁热打铁的提了要求,只说自己要抢人,没说自己会杀人,老王一时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又不肯和丘八们硬碰硬,为了保住自己的性命和车皮,只好配合何若龙,演了一场戏。哪知一场戏演到收尾,他还是被人用枪指了脑袋,并且发现何若龙已经杀出了一节血车厢,更要命的是,程世腾没了! 老王感觉自己也没法活了,真死又害怕,恨不能对着何若龙嚎啕一场。何若龙一边敷衍着老王,一边指挥手下往外扔尸首,正是一团忙乱之时,小鹿忽听身边的窗玻璃起了“笃笃”的敲击声,觅声扭头一瞧,他很意外的和武魁打了照面。 武魁不知道是以怎么个姿势倒吊下来的,大头冲下贴在了车窗上。隔着厚厚的一层玻璃,他对着小鹿一笑,单眼皮的细长眼睛眯成了两道缝,鼻尖也在玻璃上贴成了个小平面,笑完之后,他扯着嗓子嚷了一声:“团座!” 小鹿也笑了,一边笑一边向上一抬手。武魁见了他的手势,立刻很听话的倒退着爬回了车顶。而李国明这时哽咽着开了口:“鹿少爷,这人谁啊?吓我一跳。” 小鹿看了李国明一眼,随即从裤兜里抽出手帕往他面前一扔:“擦擦你的脸!” 李国明接过手帕,先是用力的擦了脸上眼泪,然后又把它捂到鼻子上用力的一擤,这回自觉脸上干净了,他鼻音很重的小声问道:“鹿少爷,您能留我一条小命吧?” 小鹿扭开脸,看着那三只箱子答道:“你乖乖的,我就不杀你。不但不杀你,还许你个荣华富贵。” 李国明听闻此言,立刻隔着桌子打了小鹿一下:“就知道你不能不要我。” 说完这话,他忽然又规规矩矩的坐正了,因为意识到何若龙正在盯着自己。 小鹿这时对着何若龙发了话:“若龙,接下来要怎么走?咱们横是不能真到太原下车吧?” 何若龙立刻答道:“我有安排,咱们在前头车站下车,那儿有人接咱们回东河子!” 小鹿又问:“武魁来了,张春生没来?” 何若龙听到“张春生”三个字,不由得皱眉苦笑了:“他在前头车站等着你呢!” 小鹿抬头看着他:“怎么不是好笑?是不是他给你脸子看了?” 何若龙无可奈何的一点头:”嗯!” 小鹿望着他,忽然抿嘴微笑了一下,嘴唇抿得很薄,显出清晰的棱角。其实他并不想笑,刚刚一脚把程世腾踹进了河里,虽然对他来讲是报仇雪恨,但是平心而论,他并不快活。 程世腾总是让他不快活,活着如此,死了还是如此。 踹过了程世腾,他意犹未尽,颇想再用鞋底子碾一碾何若龙的脑袋。当然不能真碾,起码此刻不能真碾,所以为了管住自己的思想和表情,他极力做出和颜悦色的模样,可随即一想,他又感觉和颜悦色也不对——地上汪着鲜血,车外抛着死人,他又刚把省主席的公子踹到江里去了,这个时候,和颜悦色? 小鹿垂下了头,忽然不知道该以何种面目示人了。 姓程的问题解决了,姓何的问题又来了,小鹿极力的定了定神,忽然又想起了程廷礼。程廷礼现在一定知道儿子和他的失踪了,一定也联想到私奔之类的字眼了,殊不知好戏在后头,一开大幕便是一个旱天雷。 小鹿知道程廷礼爱儿子,只因为儿子独一无二。这样独一无二的一个存在,如今已经被自己轻易的抹杀掉了。他想象不出程廷礼会有多悲伤或者多震怒,也懒得想,单是提起“程廷礼”三个字,他就已经感觉潮热窒息了。 过了不到一个小时,火车当真是在一处小站停了,何若龙带着人马下了火车,一只手领着小鹿。小鹿跟着他走了几步,忽然心中有些恍惚,因为在不久之前,领着他的人还是程世腾。扭头看了何若龙几眼,他越看越发现他瘦得厉害,是个受了大煎熬的苦相。 这个时候,武魁从后头的闷罐车厢中钻出来,一路迈开大步跑了过来。笑嘻嘻的望着小鹿,他又唤了一声:“团座!” 小鹿自己单手拎着一只皮箱,余下两只皮箱是由李国明拎着。对着武魁一抬下巴,他直接下了命令:“给我拿着箱子,里头有我的东西,仔细点儿,别丢了。” 武魁答应一声,立刻从李国明手中接过了皮箱。双手一握皮箱提手,他就感觉这箱子好,是高级东西,虽然不知道里头装的是什么,但团座既然让自己“仔细点儿”,那肯定就还是有货。 然后,小鹿看见了张春生。 张春生一身布衣,从售票室候车室二位一体的小房子里走了出来。远远的,他抬头看了小鹿一眼,然后低头继续走路,一直走到了小鹿近前,也不惊也不喜,单是问了一句:“团座累了吧?” 小鹿的语气也很平淡:“不累。” 随即他把手里的皮箱递给了张春生:“你也拎一个,箱子底下沾了血,找东西擦擦。” 张春生接过箱子,一言不发的退后了。 何若龙带着小鹿,爬上了一辆军用卡车的后斗。 他这一次行动,一共带了几十名亡命徒式的精兵,全须全尾的出了去,又全须全尾的回了来。当着旁人的面,何若龙不好意思和小鹿多诉衷肠,但是心里只要知道小鹿就在自己身边,他便十分庆幸和知足了。 同时他也十分痛快,因为程世腾死了。 程世腾一直管不到他的头上,然而给他的压迫感远远超过了程廷礼。程世腾一死,他感觉天仿佛都高了一截子。世上再没有比着他压着他的人了,他不是那么的摩登潇洒,不是那么的风度翩翩,也全没关系了。 第一百二十九章 因为东河子目前形势还很复杂,何若龙这一趟也是秘密行动,所以一行人等并没敢大摇大摆的进城,而是先在个熟悉的老地方落了脚。这老地方不是别处,正是小鹿苦心经营过的兵工厂。兵工厂的宿舍还是老样子,砖瓦房的数目未增也未减,但是环境和先前不一样了,先前这里整洁利落,屋内墙壁雪白,屋外道路平坦,现在屋外的道路是没人管了,屋内的墙壁也成了个花里胡哨的模样。成排的屋子里只有几个工人在睡大觉,何若龙问起余下的人,工人睡眼朦胧的作了回答,说是他们下午进县城玩去了。 何若龙把这几名哈欠连天的工人撵回宿舍继续睡觉,又暗暗的派出两名士兵,在门外监视了他们。其余人等各找地方休息,厨房里也热闹上了,粮食劈柴都是现成的,好饭好菜做不出来,熬一大锅粥果腹却是不成问题。不出片刻的工夫,这一帮人站的站蹲的蹲,开始全捧了大碗吸吸溜溜的喝,小鹿与何若龙略微文明点,坐在屋子里喝,屋子里除了他俩之外,也没旁人。 何若龙只喝了半碗粥,小鹿看他仿佛是很没有食欲,就抬了头低声问道:“有心事?” 何若龙摇了摇头,又对着他一笑:“我那边儿的事情都安排好了,就等着把你救回来;现在你回来了,我的事情随时可以发动。赵是真够意思,我这边儿还什么都没干呢,他就给了我三十万,说是事成之后,还有更多。我下边那帮人你也知道,只要是有了钱,什么都好说;尤其是程一直不给钱,已经把他们熬穷了,他们都很有怨言,就是没人领头,现在我领了这个头,他们只有赞同,没有反对,所以这个事儿还真是不算事儿。” 小鹿端详着他又说道:“我看你现在瘦得可怜。” 他眼睛大,看人的时候又是一眼不眨,仿佛要透过皮囊看到骨头里去,何若龙在他这样专注的审视下,几乎感到了羞与窘:“自从上次——上次之后,我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儿,忽然就不爱吃饭了,可能是心里上火??”说到这里,他自己的脸上也发了烧:“我知道这话我没资格说,不过我是真的上火??我又没疯没傻,我知道好歹。” 小鹿没接他的话头,自顾自的继续问:“不吃饭,不饿吗?” 何若龙笑了:“觉不出饿,但是有时候犯迷糊,我估摸着大概还是饿的,饿昏了头。” 小鹿看着他,感觉自己的心又渐渐恢复成了一块磐石。对于程世腾踹出的那一脚,一度让他的心乱了条理,于是这一路他都是沉默寡言,沉默到现在,他的秩序终于又恢复了。放下空碗站起了身,他绕过桌子走到了何若龙身后,抬手摸了摸对方的面孔,他柔声说道:“再瘦就不好看了。” 何若龙向后一靠,后脑勺抵住了小鹿的胸腹。在小鹿这里,他总是被赞美被欣赏的,从小鹿的言语与动作之中,他能感受到对方对自己满怀的怜惜。从来没有人怜惜过他,他在很小的时候就是人高马大,早早的就长成了壮汉身量,也让人对他没法怜惜。 他没想到自己会遇上一个人,一个美人,愿意像对待珍宝一样,用双手小心翼翼的捧起自己。这种感觉无法言喻,对方的怜惜,召唤出了他深藏的柔软——世上的人,各有各的柔软,没有谁是彻底的坚不可破。 “等到事情成了。”他喃喃的说话:“我就完全好了。你回来,肯原谅我,我就已经好了一大半。” 话音落下,他抬手握住了小鹿的手,把那手送到唇边轻轻的吻,吻过了,又轻轻的咬,一根手指一根手指的咬遍了,他回头去看小鹿,眼睛是红的,有泪水的光在眼眶里打转。 小鹿用指尖一擦他眼角的泪,同时问道:“怎么了?” 何若龙含泪笑了,一边笑一边摇了摇头。而小鹿居高临下的凝视着他,看他瘦出了一脸硬线条,然而鼻子眼睛没走形,还是旧时的样子。 他就喜欢何若龙的样子,除了样子之外,也没有什么可让他再喜欢的了。他望着何若龙的眼睛,想自己第一次见这个人时,这个人还是一条硬着脖子的好汉。他当时以为自己是遇见了一位草莽英雄,后来才知道,不是的。 不是草莽的英雄,不是忠诚的爱人,什么都不是,然而小鹿别无选择,因为世上就只有这么一个何若龙,不要这个,就没有了。 俯身把嘴唇凑到何若龙耳边,小鹿轻声说道:“以后留在我身边,再也不要离开了。” 何若龙似哭似笑的连连点了头,同时气息紊乱,显然是有些激动。而小鹿继续问道:“明天你什么时候出发回县城?” 何若龙答道:“等不到明天,半夜就得走。城里有人等着我呢,我一露面,马上就开始行动。” 小鹿移开目光望向了门外,知道何若龙的“行动”,其实就是大开杀戒,铲除异己,顺便向赵振声表一表忠心。抬起双手握住了何若龙的肩膀,他又把脸转向了对方,这回声音压得低了,他带出了暧昧语气:“既然半夜就走,那我不和你一屋休息了,等到事情成了,我们在县城里见。” 何若龙立刻背过手反搂了身后的小鹿:“别,你别走。” 小鹿拍了拍他的脸:“若龙,我想死你了,可是你还有大事要做,我舍不得让你腿软。” 话音落下,他扯开何若龙的手臂,直起身迈步走出了门,一边走,一边又喊了张春生和武魁,让他们给自己找屋子睡觉。何若龙没来得及拦住他,只能是痴痴的看着他的背影,同时想起了他在床上的所有好处——想着想着,他裤裆里的家伙硬了,裤裆下的两条腿则是真的软了。 午夜时分,何若龙当真带着人出了发。他先去杀人,等到杀完了,把队伍也清洗干净了,他再回来接小鹿。 他前脚一走,小鹿后脚也睁了眼睛。悄悄的披了衣服推了门,他把张春生和武魁叫了进来。 张春生和武魁因为精神紧张,所以也没敢真睡,只在小鹿隔壁打了个盹儿,小鹿那边一出声,他们立刻就有了知觉。武魁张开大嘴,一边打哈欠一边就要往外走;张春生向前迈了一步,随即却又扭头折回去,拎起了那三只皮箱——小鹿当初把箱子交给他们的时候,话里话外的让他们“仔细点儿”,可见这不是平常的东西。既然如此,张春生就不能让它们离了自己的眼睛。 两人一前一后的进了小鹿的屋,小鹿把房门关严了,屋子立刻成了个封闭空间,全靠着桌上一点如豆灯光照明。让张春生把三只皮箱并排放在地上了,小鹿蹲下去,开始一只皮箱一只皮箱的试密码——他见程世腾开过一只,密码具体是什么,他说不清楚,但是记住了程世腾的动作步骤。谨慎的将那步骤重复了一遍,前两只皮箱没反应,最后一只却是被他转出了“咔哒”一声响,箱盖随之自动开了一道缝。 小鹿屏住呼吸放倒箱子,慢慢的掀开了箱盖。武魁和张春生蹲在一旁伸脖子看,全没看明白,武魁小声问道:“团座,这是什么钱啊?” 小鹿用手拿起一捆钞票掂了掂,然后把它依照原样又放了回去:“这是美国钱,那两只皮箱装的也是它。换成中国钱,能有一百万。” 武魁听闻此言,当即抬手一捂嘴,只从鼻子里漏出了半声惊呼。张春生也睁大了眼睛,心想自己方才居然独自拎了一百万! 小鹿摁住箱盖向下一压,让它重新锁成了严丝合缝:“这是程大少爷的钱。” 张春生听了这话,倒是并不动容;武魁则是暗暗的一伸舌头——他知道小鹿在省主席家过得很不如意,但到底是怎么个不如意,张春生黑着一张脸语焉不详,所以他也只能是自己想象。起初还想不清楚,后来得知程大少爷要带着小鹿闹私奔,他才隐约的明白了。 明白之后,他越发的不忿——连程大少爷都敢为了自家团座闹私奔,可见团座是何等的高级。这么高级的团座几次三番的和那个土匪种子混在一起,真是可惜了团座这么个美人。 第一百三十章 武魁自打放下杀猪刀之后,所遇到的第一位长官就是小鹿,小鹿打过他骂过他,打骂的时候凶神恶煞,然而他不生气。有时候他扪心自问,认为换了任何一位长官过来这么收拾自己,自己都得怀恨,能遇上个让自己恨不起来的小团长,也是一种运气,况且患难见人心,上次那仗都打成那样了,他还藏着掖着的不许自己上战场,其中用意不必多说,长了人心的就能想明白。 因为这个,他愿意冒险造个反,让小鹿回来继续给自己当长官。跟着小鹿干,无论干好干坏,他都不会憋气窝火。况且小鹿上次造反,明显是属于犯了失心疯,而武魁自己估摸着,他应该不能总疯,不疯的时候,他那小脑袋还是相当够用的,有他主持大局,武魁自觉着可以省不少力气和时间。 自从小鹿被省主席塞进汽车里带走之后,武魁带着一个营独当一面,还得顺手照应着冷营长,感觉十分疲劳,并且冗务缠身,偶尔竟会忙到连逛窑子的时间都没有。如果当了营长却又不能尽情的吃喝嫖赌,那么这营长当得还有什么意义?他又不是张春生,一天吃个两三顿饭就能活的。 因为这些个缘故,武魁决定立刻进入正题。眼睛盯着那三只皮箱,他低声开了口:“团座,原来我以为您是一个人空手回来,还没多少胜算;现在您既然带回了这么多钱,那事情就好办了。我跟老冷,那不用说,肯定是您指哪儿我们打哪儿;问题是丛山——丛山现在瘦的跟猴儿似的,说是罗美绅一死,队伍里的账就乱套了,他们那帮人现在没了钱,挣钱的头领也没了,现在全都成了没头的苍蝇,而且还是饿苍蝇。我想着,您要是能往外拿出大钱的话,那咱们让丛山回去拉拢拉拢,把罗美绅留下的那帮穷鬼拉到咱们队伍里,力量不就大了吗?我跟老冷加一起,差不多能凑个一千四五百人,对了,还有老韩,老韩现在离咱们挺远,他的兵在山那边儿呢,远没事儿,让他过来就是了,再加上丛山带过来的人,够啦!” 小鹿蹲在地上,低头思索了良久,末了哑着嗓子开了口:“人少不怕,咱们只要能把第一场仗打胜了,他们的军心就得乱——何若龙是不是已经得了赵振声的委任状?” 这个问题张春生不知道,武魁却是消息灵通:“得了,是个师长。” 小鹿慢慢的点了头:“这姓赵的倒是手松。” 武魁笑了:“认他姓赵的,委任状是委任状,不认他姓赵的,委任状还不就是一张纸?” 小鹿伸出手,若有所思的抚摸了那三只皮箱,手指轻轻拨动了密码转盘,他忽然又说了话:“姓赵的先不去管,你等我的命令吧。硬碰硬咱们不占优势,找个机会,咱们打偷袭。” 武魁连连的点头,表示答应。而小鹿随即又道:“还有件要紧的事儿,就是找人把这两只箱子的密码锁给我撬开。” 武魁听闻此言,立刻起了身——他手下有个这一方面的人才,既会修表也会修锁,并且是他的心腹,干这活儿真是太合适了。 人才领命而来,用一根铁丝和一枚铁片做工具,对着两只密码箱子研究了三小时又二十分钟,末了在天亮之时,他终于是把箱子硬撬开了。 人才累得头晕眼花,姑且不提,只说武魁手快,很好奇的先掀开了其中一只皮箱的箱盖,一眼看进去之后,他却是起了疑问:“嗯?这是什么玩意儿?” 小鹿凑过去低头一瞧,也是一愣——绿莹莹的美钞上面,摆着软绵绵的一只绸缎卷子,伸手拿出绸缎卷子打开了,他发现里面是漆黑的一厚绺长头发。 那是他的头发。十五岁时被程世腾囚禁了一年,自由之后被理发匠剪下来的那一截长头发。 武魁和张春生见他神色不对,都没敢出声询问。而他盯着手中这绺长发,忽然冷笑了一声,心中问那死了的人:“你到底是爱我,还是恨我?!” 他对程世腾一直是无话可说,如今终于有话要问了,程世腾却又已经死了。仿佛出于本能一般的,他感觉这个问题不能深究细想,于是匆匆的划了一根火柴,他将这绺长发烧成了灰烬。 然后把目光重新投到了皮箱中的美钞上,他让张春生负责看管这三箱子钱,至于武魁,则是等到自己启程回县城之后,立刻去联系他的旧部,该讲感情的讲感情,该讲利益的讲利益。总而言之,多拉拢些人马。 直到中午时分,小鹿才出了屋子。刚一出屋,就看见了前方的李国明。李国明可怜巴巴的向他那门口张望着,忽然见他露了面,立刻小跑着赶到了他的近前。双手握住他的胳膊晃了晃,李国明哀哀的问道:“鹿少爷,咱们以后就总在这儿了吗?昨天我在那空屋子里睡了一宿,冻得要死,早上就吃了一碗饭,到现在还没见着中午饭呢。” 小鹿扭头看着他,不知道是不是在屋子里闷得太久的缘故,如今骤然见了太阳,竟会有些恍惚:“你想不想回家去?” 李国明莫名其妙的看着他:“我哪儿有家啊?您不会是让我回天津吧?那我可不敢,我回去不是找死吗?” 小鹿摇了摇头,声音轻飘飘的:“不是,我是说给你自由,你爱去哪儿就去哪儿。” 李国明对着他一蹙眉一撅嘴:“我一个人走?我走哪儿去呀?再说没人给我做伴儿,我也怪害怕的!” 小鹿张着嘴对他眨巴眨巴眼睛,发现这家伙是烂泥扶不上墙,看来这辈子也就这样了。 “今天晚上,或者明天早上,我就带你进县城。”他低头掰开了李国明的手:“县城比这儿强,这儿原来是荒山野岭。” 李国明委委屈屈的对着他一扭:“我现在饿。” 小鹿抬起双手,满脸干搓了一通,搓完之后觉着精神了不少,这才心平气和的回答道:“一会儿就开饭,去等着吧!” 李国明不敢再多纠缠小鹿,只好是低着头悻悻的走了。小鹿抬头望着他的背影,心想其实把这条小母狗留下来养着,或许也不错。李国明是他的活警钟,一旦他对姓程的又心软意活了,就看看李国明,就想想自己被程家父子玩成了什么样子。人这个东西,天生就爱得健忘症,不鞭策是不行的。 正如小鹿所料,傍晚时分,真有一队人马过了来,要接小鹿回县城。为首一人小鹿和武魁都认得,乃是何若龙的亲信。而小鹿带着张春生等人上了马之后,回头无言的望了武魁一眼。武魁也没说话,单是对着他一笑,一张大脸油光锃亮的,单眼皮的眼睛也笑成了两道缝,嘴咧开了,倒是一口很整齐的好牙。 小鹿收回目光,想武魁这长相挺有意思,乍一看几乎吓人,可看得久了,又感觉他那脸上很有几分善相,是个好人。 小鹿傍晚出发,在前半夜进入了东河子。 东河子的城墙还坍塌着,马队在城外放缓了速度,于是小鹿就也走得细致。马蹄下的道路是潦草铺就的,先前乃是一片瓦砾堆。小鹿握着缰绳昂起头,在沉沉的夜色中看到了盛夏的白昼,宛如一出清晰的默片,白昼下的瓦砾堆上开来了程廷礼的汽车,汽车里也有何若龙。 小鹿想何若龙不该让人带自己走这条路进城,他这么干,也像是某种意义上的自作孽、不可活。 第一百三十一章 小鹿回到了他所住过的那一处两进院落。何若龙凌晨进城之后大杀大伐,杀的时候酣畅淋漓,及至把该杀的全杀干净了,他那后脊梁竖起一片汗毛,开始觉出了凉风正在自己身边悠悠的吹。 这一回可真是开弓没有回头箭了,小鹿被他抢回来了,程大少爷也喂鱼了,上头安插进来的参谋专员们也全都脑袋搬了家。一封通电发出去,他公开打起了赵姓大旗,赵振声给他的委任状也亮出来了,他不知道自己这是一步登了天还是一步陷了坑——反正,他现在是何师长了! 他目前还不敢离开东河子县城,所以只能派出得力的心腹去接小鹿回来。早早的站在院门口等待了,他在等待之前,还特地的洗了个澡,为了洗掉自己这一身的汗臭与血腥,他用掉了半块东洋香皂,既是洗心革面,也是梳妆打扮。在小鹿面前,他是要漂亮的,他想小鹿太爱自己了,自己须得配得上他对自己的赞美。 果然,小鹿在他面前下马之后,笑着抬头看了他一眼,又一言不发的抽了抽鼻子。何若龙见了他的举动,也跟着笑了,怀疑他是在暗示自己的香。 “路上累不累?”他不管旁人,跟着小鹿一边往院子里走,一边殷勤的问。 小鹿脚步不停,垂下的右手被大衣袖子遮住了小半个手背。五指张开来一转手腕,他抓住了何若龙的左手。手指一捻对方粗糙的掌心,他眼望前方且行且答:“路好,马也快,不累。” 何若龙受了他的一抓一捻,只感觉这抓捻之中含义无限,一颗心登时就是一荡。而小鹿右手缓缓的加了力气,对着他是越攥越紧,及至穿过前院进了后院,小鹿忽然微笑着抬起了他的手,送到唇边轻轻吻了一下。 这是个轻轻巧巧的吻,然而却让何若龙酥麻了整条手臂。仿佛慌了神一般,他低低的唤了一声:“小鹿!” 这个时候,他们已经进了上房堂屋。 堂屋还是老样子,家具摆设丝毫未变。小鹿在屋子中央转了个圈,末了对着何若龙,他抬眼笑了一下:“何师长,恭喜。” 何若龙也知道自己已经成了何师长,可是不知怎的,后怕大过了喜悦,始终也没个师长的自觉;直到此刻听到了小鹿这一句话,他愣了愣,这才意识到自己确确实实是个师长了——走得险中险,方成人上人,他一路刀头舔血的杀过来,终于杀出成绩了! “小鹿??”他又激动了,激动得自己都有些窘,因为太没有大将之风,简直像个孩子性情:“谢谢你大人不记小人过,以后你看我的吧,欠你的情,我一定还,我还一辈子,一直还到我死。” 小鹿仰起脸望着他,灯光之下,他的眼睛很大很黑,黑得幽深、深不见底:“好,一言为定。” 然后他抬起一只手,摸上了何若龙的大衣纽扣。手指灵活的解开了领口第一粒扣子,他随即却是一拍对方的胸膛:”我想洗个澡。” 何若龙听了这话,直接转身推门出去,叫勤务兵送热水进来,发号施令的时候,他的声音微微的有些颤,因为太着急了,急得气息都乱了。 午夜时分,何若龙坐在床边,听两道房门后的水声渐渐稀落了,正是小鹿已经沐浴完毕的光景。不由自主的站起了身,他听见脚步声越来越近,正是小鹿穿过堂屋,走了过来。 房门一开,在暗淡的电灯光中,小鹿露了面。 他没有合适的睡衣可穿,所以只好拿何若龙的贴身衣服对付着蔽体。衬衫太大了,袖子可以挽起来,下摆却是一直垂到了大腿,何若龙记得自己也给他预备了裤衩,可是此刻他低头紧盯了对方的双腿,他发现小鹿下身似乎是光着的。 这让他感觉难以置信,怀疑自己是看走了眼。然而小鹿一步一步的走到床前,高抬腿将一只脚踩上了床沿。而在他迈上床的一刹那间,衬衫之下晃动了肌肤的颜色与光泽。何若龙直勾勾的盯着他,不但看到了他一闪而过的赤裸屁股,甚至也看到了他腿间若隐若现的器官。 一团火,一直在他的下腹部燃烧着的,此刻如同被小鹿泼了火油,火苗子轰然一下窜起了多高,热浪一直攻到了他的头顶。他呼呼喘息着爬上床去,四脚着地,如同一只烈日下的巨兽,皮毛滚烫,爪牙尖利,要把面前的小鹿生吞活剥。身上的衣物仿佛是在忽然间就消失了,他通体赤裸着伏在小鹿面前,胯下器官紧绷绷的向上昂了,坚硬而又多汁,红彤彤的直贴了肚皮。 一只手缓缓伸向了小鹿的腿间,他仰起脸,哀求一般的喃喃出声:“小鹿,行不行??求你了??行不行??” 小鹿坐在暗处审视着他,也有一点脸红心跳。何若龙的确是瘦多了,然而下面那根东西风采依旧,仍然是红润笔直、温暖硕大,在小鹿的眼中,几乎堪称美妙。并拢双腿夹住了何若龙的手,他忽然感觉把它纳入体内是可以接受的,因为它与众不同、健康洁净,让他愿意用一切方式去彻底的感受它。 而且,他也知道自己和它时日无多。等到了真相大白那一天,它在自己面前,也许就会永远丑恶的萎缩起来了。 抬起手一粒一粒的解开纽扣,小鹿垂下眼帘,低声答道:“好。” 小鹿觉得,这一夜是非常的好。 何若龙在他身上几乎是如疯似狂,被何若龙死死的搂住了压住了,他始终没找到翻身的机会。何若龙没有任何花样和手段,单是直通通的狠出狠入,捅得他一阵阵的心慌意乱,乱着乱着头脑就恍惚了,前头的小东西也微微的挺了起来,一波一波的向外涌出透明汁水。何若龙俯身碾着他磨着他,两人的下腹部全成了精湿一片。 小鹿在何若龙的怀里飘,同时发现快活这个东西也是可以累积的。累积到了一定的地步,他忽然发了慌,抬起双手对着何若龙又推又打:“放开我??我要下去??” 何若龙气喘吁吁的不松手:“怎、怎么了?” 小鹿显然是真急了:“我要撒尿!” 他真的是要撒尿,并且被何若龙顶得一阵阵要憋不住。然而何若龙紧拥着他不肯放,昏头昏脑的告诉他:“尿吧,就尿在这儿??” 话音落下,他怀中的小鹿打了大大的一个激灵,随即两人之间弥漫开了一股子暖流,竟是小鹿真的尿了。温暖微臊的气味仿佛刺激了何若龙,让他把小鹿往自己怀中狠狠一勒,同时下身向上拼命一顶,小鹿惊叫一声,最后一点尿液也被何若龙挤了出去。 凌晨时分,何若龙光着屁股站在床下,换褥子换被单,连棉被也换了一床。用凉洗澡水草草擦洗了身体之后,两人互相搂抱着钻进了被窝。 何若龙不睡觉,低低的和小鹿说话:“你那儿也不丑啊,怎么原来那么怕人看?” 小鹿低声答道:“我觉得丑。” 何若龙撅嘴在他额头上亲了一口:“一点儿也不丑,干干净净的,像小孩儿。” 然后他伸手去摸了小鹿的屁股:“疼不疼?” 小鹿枕着他的胳膊答道:“不疼,第一次疼。” 何若龙听了这话,一颗心疼了一下,脸上也热辣辣的,像是被谁抽了大嘴巴子。把小鹿又往怀里搂了搂,他不敢再继续问下去了。 第一百三十二章 凌晨时分,何若龙起了床,因为怕惊醒小鹿,所以窸窸窣窣的摸着黑穿衣服。可他虽然极力的放轻了动作,小鹿却还是醒了。侧卧在床上睁了眼睛,小鹿看他是个高大单薄的黑影子,本来就是一身的硬线条,如今一瘦,胳膊腿儿越发显得又直又长,整个人是粗头铅笔画出来的写意画,统共只有三笔两笔,笔画中间顿一顿,是他的关节。 小鹿夜里偎在他的怀里,就感觉很硌得慌,但是双手毕竟没长眼睛,摸出他瘦,但没想到他会这么瘦。当然,他原来也不胖,可是很壮,一身条理分明的腱子肉。从壮汉到骨头架子,中间不过隔了一夏一秋,小鹿想他这么大个子的人居然会吃不下饭,那心事一定是相当的重。 这要是放到过去,何若龙瘦成这个鬼样,小鹿想,自己一定心疼死了。 现在他不心疼,也不幸灾乐祸。冷静而又漠然的望着何若龙,对待这副大骨头架子,他也不嫌弃。 然后,他不动声色的又闭了眼睛,因为何若龙已经穿戴完毕,转向了床边。 温暖的气息从天而降,何若龙轻轻亲吻了他的脸,然后从脸一路向下,何若龙隔着棉被一直亲到了他的脚。亲完之后直起身,小鹿能感觉到他的凝视。那凝视很长久,久到外面有人轻声呼唤他了,他才应声转身走了出去。 外面的呼唤很有趣,第一声是团座,第二声是师座,是没有记性的老部下,呼唤一步登天的新贵人。 何若龙一走,小鹿就又睁开了眼睛。接下来的局势,他已经在心里预想推算了很多遍。照理来讲,程廷礼会立即发兵整治何若龙这名叛将,兵来将挡,何若龙自然是要迎战。而他既然打了赵振声的大旗,赵振声就很可能会在军饷上给他一些支援——肯真金白银的往外给钱,姓赵的已经算是十分仗义了。 何若龙这一次造反,必定是有备而反,想必不会再像上次那样,被敌人一击即溃;而不管他溃不溃,程廷礼都不会轻易饶了他,纵算不能至他于死地,也要设法把他逐出察哈尔地界。到时候双方一打起拉锯战,那两败俱伤的局面就好看了。 小鹿想自己现在所能做的,就只有等。 天明之后,小鹿也起了床。张春生闷声不响的伺候他穿戴洗漱,又给他端了一顿早饭。而他吃饱喝足之后出了门,一路慢悠悠的溜达到了前院。 前院目前只有李国明和张春生。小鹿出现之时,李国明正对着张春生嘀嘀咕咕:“没看出来,你平时瞧着像个没嘴的葫芦似的,原来也不是好人。原来在天津的时候,我可没少照顾你,现在我到你这儿来了,你可好,一点儿都不关照我,什么人呀!” 张春生听了他的话,像没听见似的,自顾自的继续发呆。而李国明一转眼,看见小鹿来了,立刻小跑着迎上前去说道:“鹿少爷,我冷。” 小鹿对着他笑了笑,然后说道:“小张,给他找几件合身的厚衣服。” 张春生很庄重的转向他,不动声色的打了个立正:“报告团座,找了。” 李国明对着小鹿一扭肩膀:“他给我找了一件大棉袄,可难看了。” 小鹿抬手拍了拍李国明的脸:“现在我没空管你的美丑,你先对付着穿吧!” 李国明撅了撅嘴,不吭声了。而张春生看了小鹿一眼,忽然问道:“团座,您剃不剃头?” 小鹿现在梳着个很精神的小分头,不长不短的,怎么看都没有剃它的必要。自己抬手摸了摸脑袋,小鹿忽然笑了一下:“不急,到时候再剃。” 这一整天,院子里都很安静。 院里安静,院外也安静,因为被卫兵团团的围住了,堪称是森严壁垒。县城里还是不够太平,何若龙必须外出,留下小鹿一个人在家,他不放心;非得把院子围成铁桶了,他能安心在外做他的大事业。院外有卫兵,院内有张春生,他也就没了后顾之忧。张春生一直没给过他好脸色,但是他不怪罪,因为给团长脸色看是需要胆量的,仅从这一点看,张春生就是个忠臣。忠臣难得,他身边就缺这样的忠臣。 天黑之后,何若龙回来了。 他大步流星的进了门,直接奔了后院正房。进屋之后他喜气洋洋的喊小鹿,一边喊一边又往卧室里走,结果在卧室门口,他“咕咚”一声,摔了一跤。 这一跤显然是摔得很狠,因为他人高马大的瘫在地上,竟是半天没能爬起来。小鹿走过去弯腰要搀扶他,他闭着眼睛,一边摆手一边低低的笑道:“别动别动,我晕得厉害??让我缓缓,缓一会儿就好了。” 小鹿看了他这模样,起了疑惑:“你是不是没吃晚饭?” 何若龙以手撑地,一点一点的坐起了身,眼睛也睁开了:“吃没吃晚饭?我??”他思索着对小鹿一笑:“好像是吃了吧?今天太忙,忘了吃没吃了!” 小鹿单膝跪地,上下审视了他:“虚成这样儿,肯定是没吃。我不伺候你,你自己吃去吧!” 何若龙迎着小鹿的目光,没接吃饭的话茬,而是得意的笑道:“丛山,你还记得吧?那个和咱们做过生意的,罗美绅死了你知不知道?丛山今天来找了我,说是愿意带一个团的人马来投奔我。别看他是个参谋,他跟罗美绅干了好些年,打仗他不行,但他有威信。你看,咱们正缺人呢,他就来人了!是不是老天爷帮忙?” 小鹿没说话,单是对着他抿嘴一笑。 何若龙望着他的笑脸,不言语了。仿佛看痴了一般,他坐在地上盯着小鹿,长久的不肯动。如此看到了最后,他忽然扑向小鹿,把人拦腰抱起来就往床边走。手忙脚乱的为自己宽衣解带了,他随即一步迈上了床。不由分说的吧小鹿压到身下,他气喘吁吁的低声说道:“今夜我还要让你尿一次。我从早上开始就在盼着天黑??天黑就能回来看你了,就能回来亲你抱你了??” 小鹿很配合的任由他撕扯了自己的衣服,虽然还没有情动,但是也能忍受。风起云涌之前,气象总会异常的平静。小鹿不知道自己此刻算不算异常,但平静的确是真的,他像一块石头一脉流水,十分自然,十分平静,仿佛接下来他什么都不会做,一切只是跟着潮流大势在走。 这一夜,小鹿没能尿出来。想尿的时候憋不住,不想尿,就一滴也没有。 何若龙折腾到了后半夜,折腾出了一身水洗般的热汗。抱着小鹿穿过堂屋,他们用傍晚小鹿留下的洗澡水重新洗了洗身体。及至回到了床上,何若龙意犹未尽,缠着小鹿非要“看看”。于是小鹿就张开双腿,由着他看。 及至看得够了,他向上爬回小鹿身边,郑重其事的说道:“真挺好看的,瞧着也没什么不对劲,你往后别当它是块病了,它不是。” 小鹿仰面朝天的躺着,侧脸望向他问道:“前头好看,后头好不好看?” 何若龙笑了:“也好看,我都喜欢。” 小鹿转向上方,轻轻的呼出了一口气:“好,喜欢就好。” 一夜过后,何若龙又早早的跑了出去。而在这天下午,武魁来了。 武魁过来没别的事,只是要挤眉弄眼的告诉他“丛山的兵进城了,自己的兵也开到城外了”。 第一百三十三章 何若龙造反,对于程廷礼来讲,并不是出奇的事情——何若龙无论反与不反,他最终都是饶不了这小子的,只不过对方不反,他就用钝刀子割肉,让对方忍痛多活些天;而对方若是反了,那更好办,直接白刀子进红刀子出,给他一个痛快。 可目前他有他的心病,以至于他不是很有心情和精力去对着何若龙玩刀子。至于那心病的病灶,则是出在儿子身上——儿子带着小鹿失踪了! 说是失踪,其实本质上就是一场私奔,这让程廷礼几乎震怒。老子已经大发慈悲的让儿子在小鹿身上分一杯羹了,儿子可好,不但不对老子感恩戴德,反而欲壑难填,胆敢独占。不但独占,还把禁烟局的事务胡乱一丢,没了他,好些账目也都乱成了一团麻。程廷礼这一年一直都是焦头烂额,外面的赵振声已经是十分可恨,没想到家里出了内贼,比外贼还要人命;程廷礼越想越恼,当即四面八方的撒出人马,必要把不肖子和小鹿捕捉回来。 人马领命,奔向了四面八方,足足找了一个礼拜,竟然是一点头绪也没有。程廷礼知道儿子是娇养惯了的,没有逃到荒山野岭中的道理,必定还是会在大都市中落脚,所以并不慌乱,直接派了人往南去——南京上海是程世腾近来常走的,若要私奔的话,这两个地方显然会是他的首选。 然而南下的人员尚未抵达南京上海,正定县里忽然传来了消息,说是有个老西儿用驴车拉来个半死的人,说是大少爷。程廷礼对待儿子的一切遭遇都不同情,唯有“半死”二字吓住了他,让他疯了一般直奔了正定县城。 在正定县城,程廷礼看到了昏迷不醒的儿子。 把程世腾从山西拉到河北的老西儿是个老渔夫,因为很怯官,又是一嘴的山西话,所以面对着程廷礼,他哆哆嗦嗦的讲不清楚来龙去脉。程廷礼认真的听了良久,末了终于明白了——这老头子是从河里把自家儿子捞上来的,捞上来的时候,儿子只剩了悠悠的一口气,右腿不知道是撞了石头还是桥墩,半截小腿骨都刺破皮肉支了出来。老头子倒是好心人,不但救了程世腾一条性命,还找个接骨大夫把他那骨头对上摁回了肉里。算起来这都是四天前的事情了,可他除了在三天前开口自报了家门之后,就一直是个人事不省的昏睡状态。老头子看他细皮嫩肉,穿得又好,显然是个富贵人家的公子,又听他说自己是省主席家的少爷,就依着他在清醒时的请求,借了一辆驴车要把他往天津送——老头子一辈子没出过山西,简直不知道天津在哪里,结果刚进了河北省,他就发现这个落水少爷烧得厉害,怕是要不行了。 程廷礼让部下给了老头子五万块钱,算是谢他自家儿子的救命之恩。老头子打十辈子鱼也赚不出五万块钱,所以抱着钞票捆子,他非常的过意不去,非要给程廷礼磕头谢恩。梆梆梆的磕足了三个头,老头子才惶惶恐恐的赶着驴车回山西了。 老头子走了,程廷礼让人把儿子搬运上火车,也一溜烟的回了天津。儿子成了这般惨象,小鹿却是无影无踪,程廷礼越想越是心惊,有心让儿子亲自做一番坦白,可儿子烧得周身滚烫,一点知觉也没有了。 在维多利亚医院里,英国医生拆开了程世腾右小腿上的绷带——说是绷带,其实不过是些破布条子,将夹板与草药糊糊包裹上了程世腾的伤腿。绷带一开,医生看见了溃烂的肌肉和外露的白骨,骨头的断茬的确是对上了,然而没对准,断骨偏又愈合得很快,所以医生需得敲断他的骨头,重新接。 除此之外,他还发作了急性的肺炎。肺炎严重了,是能要人命的,所以此刻肺比腿更重要。程廷礼一天三遍的过来看他,因为他总是不醒,所以越看越是心焦。就这么一个儿子,千顷地一根苗,这个儿子没了,程廷礼没法再弄一个新的回来。仿佛第一次意识到儿子身上流淌着自己的血,程廷礼坐在病床前长久的端详着他,很快的,两鬓头发就又白了一层。 医生对程世腾是用足了药,可即便如此,程世腾还是又昏迷了三天。 第四天,他醒了。当时程廷礼正好在场,忽然见他睁了眼睛,程廷礼立刻起身把头低到了他的眼前:“小瑞!” 程世腾迟钝的看了他一眼,却是没说话。 如此又过了一天,程世腾已经可以少量的进一点流食,也能倚着靠枕短暂的坐个片刻。然而除了对程廷礼唤过一声“爸爸”之外,他痴痴呆呆的望着前方窗外,始终是不说话。 程廷礼现在是一点老子威风也不敢耍了,低声下气的哄着他说话,又问:“小鹿呢?” 程世腾听了这话,不言,不动。 程廷礼很慈祥的向他打包票:“是不是那孩子半路和你——你对爸爸实话实说,放心,爸爸不怪你。” 然后察言观色的盯着儿子,他又补充了一句:“也不怪小鹿。” 程世腾依旧是一言不发。 程廷礼略微思索了一下,忽然问道:“小鹿是跑了,还是死了?” 程世腾像一尊苍白的雕像,嘴唇都是惨白干裂的,漆黑的眉眼凝固了,没有神采,也没有情。 程世腾住在医院里,长久的沉默。他是个活泼的性情,没话还要找话说,如今会沉默得这样久,说明他真是无话可说了,也不想说了。 而程廷礼见他越活越结实,烧退了,炎症消了,骨头也接上了,没有再死的危险,心中的父爱就日渐淡薄,又把心思全投在了他的军务大事上。而目前他的军务大事,第一是对抗赵振声,第二就是剿灭何若龙。 何若龙已经和程廷礼的队伍对峙了一个多月,互有胜负,消耗全都很大。因为这一回的仗是要真下力气去打才行,所以他不敢使用那帮新近招揽过来的罗师士兵,怕那帮人临阵退缩,再乱了自己的阵脚和士气。于是丛山就带着兵马驻扎在了东河子县城里,城外则是武魁和冷营长的队伍。另有一位韩营长,手里还能有个几百人,本是驻守在远方要道上,负责保护沿途经过的军用卡车,如今他得了武魁的召唤,又被绿莹莹的美钞晃了眼睛,便抛下自己那一摊子差事,带着几百人悄悄的也开了过来。 小鹿不声不响的住在那处两进院子里,他不发号施令,下边的人被武魁控制着,就全不动。 他在等待,等那何程二部两败俱伤的时刻。现在他们打得还不够狠,不够尽全力。 他静悄悄的又等了一个多礼拜,这天站在院子里,他收到了张春生从外面带回来的消息,说是何若龙昨天晚上向前猛攻了三个小时,攻下了西河子。西河子和东河子之间隔了一座小山,也是一座县城,规模比东河子稍逊一筹,不过也可以勉强算作大县。交战以来,程军第一次真正溃败——如果不是实在顶不住了,他们绝不会白白让出一座县城。 得到了这个消息之后,小鹿在院子里来回踱了几步,末了抬头望向张春生,他声音很低的开了口:“去,让人给何若龙发急电,让他今天晚上务必回来一趟!” 何若龙人在战场,已经连着好些天没回东河子。张春生听了这话,当即问道:“只说让他回来?” 小鹿飞快的思索了一下,随即答道:“再加一句,就说我想他了。” 张春生这回没再言语,一转身就走了出去。 第一百三十四章 小鹿知道自己这一招叫做色诱,并不体面,或者说,干脆就是丑不堪言。不过这样的丑,丑也丑得有价值,好比是长痛不如短痛,又好比是凤凰浴了火,别管多痛,别管多险,只要活过来,就能重生了。 张春生领命出门,一路骑快马赶去了城内的电报班。小鹿的心思他都知道,小鹿这一次把何若龙叫回来是要干什么,他也知道。正因为这回他是什么都知道,而且知道得很透彻,所以和先前相比,他心思澄明,即便是在对着电报员口述电报内容之时,心里也没有很痛苦。 然后他在电报班里等了两个多小时,等来了回信。回信一到,他立刻出门上马回了家,进门之后告诉小鹿:“他正在往回赶,天黑之后能到。” 小鹿听了这话,直接又下了新命令:“去叫武魁。” 话音落下,他突然一指踩着门槛子看热闹的李国明:“把他带上,让武魁给他安排个地方,这几天乱,别让他留下碍事儿。” 李国明听闻此言,当即怯生生的表示抗议:“鹿少爷,我也没碍事儿啊,您看我一直都没出声。” 小鹿沉着脸看了他一眼:“听话!” 李国明一撅嘴,裹着大棉袄跟张春生出去了。 张春生闷声不响,精气神全体现在了动作上。他飞快的出门,飞快的安置了李国明,又飞快的把武魁带了过来。武魁没戴帽子,晃着个新剃的大秃脑袋,一路上一直是笑嘻嘻的见了谁都说话,及至进了院门,周围除了张春生和小鹿之外再没别人了,他才收敛笑容,露出了很严肃的正经面目。正经的时候他也是油光满面,左右面颊一边一道横肉,是个随时能够操刀子杀人的凶恶模样。 在寒风萧瑟的院子正中央,小鹿声音很轻的告诉他:“就是今晚儿了!” 武魁人高马大的站在他面前,听了这话也没说什么,但是一点头:“嗯。” 小鹿盯着他的眼睛,低声又问:“丛山真靠得住?” 武魁小声答道:“我听您的话,把那美国钱给了他一沓。他本来就跟我有交情,现在又见了钱,就更没二心了。” 小鹿点了点头,不再多说了,只向外挥了挥手。 武魁看了他一眼,倒是有心嘱咐他几句,不过转念一想,主意是他出的,他连省主席的少爷都敢杀,想必这回对着何若龙,也绝对不会心慈面软,用不着自己再多嘴多舌的胡啰嗦。 思及至此,武魁不再多说,晃着大个子转身走了。 武魁走了,张春生回了厢房,闷声不响的翻出了一把手枪。他很少佩带武器,因为难得上战场,但是这回他向武魁要了一把小手枪,不是预备着要用它杀何若龙,而是打算用它去保护小鹿——希望用不上它,因为小鹿一旦需要他去保护,也就说明事情没成,而他心里想,团座不能再失败了,再失败的话,就没有活路了。 傍晚时分,小鹿回了后院,让勤务兵送热水进来。 他很细致的洗了个澡,对于明日的局势,他不敢预测,他只想眼下的事情,想的时候,也不兴奋,也不恐惧。兴奋和恐惧还是刚出天津时的情绪,程世腾一死,他就没有情绪了。 最该杀而又最不可杀的人都被他杀了,还有谁是他不敢杀? 况且,他对何若龙的处置,也并非是杀。 小鹿洗完了澡,直接穿过堂屋进了卧式。裹着一件大衬衫上了床,他静静的躺下了,也没开灯,单是睁着眼睛,却又什么都没看。这一刻是可珍惜的,他想象先前什么事情都没发生过,以后也不会发生任何事,他与何若龙从相见至今日,一直相爱,不曾离弃。此刻一个人晚归,另一个人在等。 院子里忽然起了轻轻的脚步声音,一个人没有白等,另一个人回来了。 何若龙带着寒气进了门,因为进门之后发现三间上房全没开灯,他便小心翼翼的摸黑在堂屋脱了外面大衣服。然后趿拉着一双布鞋进了卧室,他试探着低唤了一声:“小鹿?” 小鹿开了口:“没睡,等你呢。” 何若龙立刻笑了:“是不是等困了?你中午给我发的电报,电报班的混帐下午才把电报给我送过去,要不然我中午出发,能早回来好几个小时。” 然后走到床边俯下身,他轻声笑问:“想我啦?” 小鹿在黑暗中躺得久了,不开灯也能影影绰绰的看清何若龙:“听说你打了胜仗,这几天前线应该不会太紧张,我才把你叫了回来。” 何若龙抬腿爬上了床,坐在床尾窸窸窣窣的脱衣服脱袜子。随即一掀棉被,他爬到了小鹿身边:“我不洗了,直接睡了,行不行?” 小鹿翻身面对了他,对着他看了又看。夜色隐没了他面孔上的棱棱角角,只显出了分明的五官轮廓。他本来瘦得已经有了几分怪相,可是此刻这么一瞧,却又好看回去了。 于是一翻身把何若龙压到了身下,小鹿怜惜的嗅了嗅他的脸,嗅到了淡淡的硝烟气息。另一只手向下伸去,他攥住了对方的家伙,肉肉的,暖暖的,是饱满的一大把。何若龙轻笑一声,很乖的躺平了任着他亲吻抚摸,直到他的嘴唇划过胸膛,一点一点的向下走去。 忽然喘息着一抬头,他用双手向上拉扯了小鹿:“脏……今天没洗……” 小鹿在那东西的顶端吮出了“啧”的一声响,然后抬头笑道:“念你辛苦,伺候伺候你。” 何若龙抬头望着他,胸膛喘成一起一伏。小鹿还在舔他吮他,一只手挤到他的股间,手指顶着他的入口轻轻的揉。他不可抑制的颤抖呻吟了,闭上眼睛仰起头,他想这一趟长路真是没有白跑,小鹿原来为他预备了一场极乐。 起初是小鹿撩拨他,后来,换了他去压迫小鹿。 他抱着小鹿反复的干,干得木架子床吱嘎作响。可是小鹿今天比往常弱,两次之后,就承受不住了。 他在这方面是听话的,小鹿让他下去,他就真的下去。意犹未尽的在一旁躺了,他说:“我抱你去洗洗,洗干净了好睡觉,我看你是真累了。” 小鹿趴在床上,有气无力的摇头:“不用你,我先躺躺。” 何若龙侧卧在一旁,大睁着眼睛去看小鹿的影子,影子是剪影,在他眼中,也很有看头。而小鹿扭头望着窗户,望了片刻,忽然说道:“你躺你的,我自己去洗。” 何若龙连忙起了身:“我抱你过去。” 小鹿笑了:“用不着你,你留下来给我暖被窝吧!” 说完这话,他爬起身下了地,趿拉着何若龙的布鞋往门外走。而何若龙向前挪了挪,当真给小鹿暖起了被窝。 小鹿穿过堂屋,进入书房。书房里摆着一桶冷了的洗澡水,书桌上还有个小小的闹钟。弯腰对着钟表指针细看了看,他发现现在已经是午夜十二点整了。 将一条毛巾浸在水里拧了一把,他低头擦了擦身体,然后轻轻的拎起了搭在椅背上的上衣——早预备好了的,是一整套新军装,正符合他的身量。 他很认真的一件件穿,像先前一样,一丝不苟。衬衫下摆束进军裤之中,他对待每一粒纽扣都不肯马虎。漆黑的大幕缓缓拉开了,他在清冷月光的照耀下,终于再次登场。 没有配乐,没有旁白,他的出场是一出默片,千军万马的鼓点响在心里。拇指与食指捏住衬衫衣领正了正,他拿起军装上衣,将一条手臂伸进了衣袖之中。从上至下系好的崭新铜扣,他坐下来,从书桌下面拎出了马靴。双手抓了靴筒,他抬脚向内一蹬,随即将靴筒向上拉到膝盖,他的裤管一丝未乱。 再一次重新站了起来,他屏住呼吸,微微俯身,向窗外望去。与此同时,漆黑天空忽然光芒一现,是一枚礼花弹腾空而起,随即在爆炸声中,火花怒放、铺天盖地。 在巨响与光芒之中,小鹿“哗啦”一声拉开书桌下方的抽屉,从中拿出了一把手枪。握住手枪转身走出书房,他一边疾行,一边三下五除二的将手枪开了保险,将子弹上了膛! 在他进入卧室之时,何若龙欠身望着窗外礼花,还在困惑。闻声望向小鹿,他在夜色之中眯了眼睛,以为是自己有了幻觉:“小鹿?” 小鹿一言不发的举起手枪,瞄准了他。 第一百三十五章 小鹿并没有对着何若龙扣动扳机,因为已经有成群结队的士兵涌入了后院,有人一马当先的踹开房门闯了进来,正是武魁。 虽然房内没开灯,但是武魁往卧室中一拐,也立刻意识到床上的何若龙是个一丝不挂的状态——这更好办了,他在小鹿身边吆喝了一嗓子,当场吆喝进了几名如狼似虎的士兵。而小鹿缓缓的收回手枪,同时下了命令:“去,把他给我绑了!” 一切都发生得太快了,仿佛只在一瞬间的工夫,何若龙便发现自己已经被士兵绑成了肉粽子。眼睁睁的盯着小鹿,他如梦初醒一般,依稀的明白过来了。 明白归明白,可是他想不通,几乎完全不能领会,眼看士兵们要像抬大牲口一样把自己抬出去了,他慌忙大声吼了一句:“小鹿?你要干什么?” 小鹿清清楚楚的告诉他:“没什么,造反而已。” 何若龙当即开始挣扎起来:“小鹿!你疯了?你造谁的反?我是若龙啊!” 小鹿冷笑一声:“我反的就是你何若龙!” 说完这话,他扭头去问身边的武魁:“城里怎么样了?” 武魁朗声答道:“报告团座,我们已经把县城控制住了!” 小鹿点了点头,转身向外走去,一边走,一边头也不回的说道:“很好,我们既有阵地,又有人质,好极了!” 小鹿把何若龙丢给了士兵看管,自己则是跟着武魁上了大街。大街上略微有一点兵荒马乱之前的紧张空气,看是看不出来的,得凭鼻子去嗅,但是总的来说还算太平,并没有乱套的征兆。何师的人马全都开到前线去了,至多只留了一两个营在城内看家。这一两个营半夜被丛山的人马堵在了被窝里,战斗根本没有正式的发生,因为一方全副武装杀气腾腾;另一方睡眼朦胧光着屁股,而且力量对比也悬殊,所以那一两个营几乎是一枪未放,在听闻自家师长已经落到对方手里之后,就自动的原地投降了。 粗枝大叶的活计,是由丛山去做,另有一些精细的大事,却是非得小鹿亲自去办不可。扬鞭策马带了武魁等人,他亲自跑去了城内的军火库和粮库——这两处地方乃是军队生命的保证,趁着天还没亮,城内的剧变还不为人知,他需得立刻把这两处生命源泉抢占过来。 事实上,他并没有真正的去抢占,因为生命源泉内部的守军还不知道城内已经变了天,武魁以着“自己人”的身份,很轻易的就带兵进了仓库,然后把仓库全盘的控制住了。 夜里的时间,就在小鹿的东跑西奔之中匆匆过去了;及至到了天亮,小鹿开始杀人。 他没杀营里的士兵,也不杀仓库中的看守,他把何若龙的卫队牵了出来。卫队士兵乃是何若龙身边的第一级亲信,为了防备部下的土匪种子们闹反叛,何若龙如今无论去何处,身边都要跟着这么一大队人马。这队人马夜里糊里糊涂的落了网,现在反应过来了,可是因为得知师长也被姓鹿的一帮人关了起来,所以还不敢妄言妄动。乖乖的静静的,他们被拉到了县城内的菜市口。 然后也没人宣布他们的罪状,一队扛枪的士兵跑过来在他们面前列队立了正,然后在军官的号令声中举枪上子弹,对着他们就开了火。 一顿乱枪之后,菜市口血流成河,何若龙的卫队士兵们——全是人高马大的小伙子——当场死成了个东倒西歪。小鹿在一旁看着,一颗心非常的冷,非常的重,跳得有板有眼,仿佛枪一开人一死,反倒是让他镇定下来了。 这是真正的、彻底的镇定,永生无悔、死心塌地。最难下的决心,终于下了;最难过的一关,也终于过了。往后他就成了个无牵无挂的人,无挂碍故、无有恐怖。 再也没有恐怖了,永远都不怕了。 师长卫队的死讯立刻传遍了全城,尤其是在军营里,这消息经过了刻意的演绎,越发血淋淋的可怕,甚至从枪杀变成了活扒皮点天灯。营里的何师士兵本来就没打算以卵击石的硬碰硬,听了这个消息之后,他们端着大碗等炊事班开早饭,不但斗志彻底消失,甚至还感觉自己挺幸福,不但脑袋还长在脖子上,并且一会儿能吃到热饭。 丛山过来也见了小鹿,身边带着一位高团长。这位高团长姓高名大直,乃是罗美绅的外甥,舅舅一死,他在人生道路上失了方向,便铁心跟随了舅舅的宠臣丛山参谋。高团长在战场上是悍不畏死的,在战场下则是人送外号二愣子,普天之下,唯有罗美绅与丛山可以完全的不和他一般见识。他在丛山的指挥下奔波一夜,如今到了清晨时分,依然神采奕奕,见了小鹿之后,能以飞机马达一般的高音进行寒暄:“哎哟我操,你就是鹿团长吧?久仰久仰,我山哥早就跟我提起过你,说你这人挺好的,长得也特别俊,还说哪天找机会让我也来瞧瞧你,结果妈了个×的一直没找着!今天可算见着你的面了,好,挺好,我挺高兴。这回何若龙一完犊子,你就得替他当师长了吧?行,没问题,我支持你!只要你给我们饷??” 丛山脸上青一阵红一阵的,当着众人的面,他硬是狠推了高团长一把:“大直,你??你饿了吧?去找个地方先吃饭吧!” 高大直当众反问:“撵我干啥啊?我又说错话了啊?” 然后他对着小鹿一拱手:“我这人不咋会说话,说错了你也别往心里去啊,我吃饭去了,有空儿再见!” 高大直在一群卫士的簇拥下转身走了,他那张嘴虽然是没有把门的,走起路来却是风度翩翩,背影比正面高明许多。而丛山本来是预备着向小鹿邀功请赏的,然而此刻因为很替高大直害臊,所以气焰低落,那种自夸自赞的语言也说不出口了。 小鹿抬手拍了拍丛山的肩膀,开口说道:“丛参谋,你是个明白人,肯来投奔我,是你看得起我,我心里有数。从今往后,咱们就算是一家人了,一家人不说两家话,咱们就一起使劲,往好里干吧!” 丛山之所以肯归到小鹿麾下,也是看他年纪轻轻,是个肯正经做大事的人,跟着他干,也不会辱没了自己。所以听了这话,他深以为然的点了点头,随即又问:“那么鹿团座,接下来咱们是怎么办?” 小鹿早有打算,所以此刻不假思索的答道:“丛参谋,你得替我出趟远门。” 丛山一愣:“去哪儿?” 小鹿答道:“去找赵振声,就说何若龙得了急病,已经不能管事儿,我鹿某人如今代替他暂时主持军务,但是程廷礼的军队来势汹汹,我恐怕也抵挡不了太久,所以需要他的支援。” 丛山对着小鹿眨巴眨巴眼睛:“他??能管吗?” 小鹿字斟句酌的说道:“何若龙并不是什么大势力,赵振声都肯派人主动和他接洽,可见姓赵的现在正急着拉拢力量;东河子这片地方,不姓赵就得姓程,你说他管不管?” 这个道理,是他在天津就反复思考过的,他觉得自己没想错,而丛山听了这话点点头,显然也是感觉有道理。他一贯自诩为诸葛孔明,对于自己这两片嘴皮子是十分的有自信,如今有机会去同大人物打交道了,他想了想,忽然感觉有点激动。 “那我尽早出发!”他对小鹿说道:“外交我来办,军事行动您负责,咱们齐头并进吧!” 第一百三十六章 将近中午的时候,小鹿回了他的家。 从夜里到现在,家中留守的人除了卫兵之外,就是张春生。张春生素来是除了小鹿谁也不管的,如今何若龙就被人五花大绑的扔在后院空厢房里,他也还是不闻不问,单是自顾自的一趟一趟往厨房里跑。先前小鹿虽然回来了,但当家人总还像是何若龙,于是他像无颜见人似的,长久的缩在房中不声不响。这回何若龙被人绑得如同一头光猪一般,小鹿也重新穿了军装带了枪,他便在沉默之中也透出了一股子扬眉吐气的劲头,把厨房内的大师傅支使得滴溜溜乱转。 于是小鹿刚进家门,张春生就给他摆出了一桌热气腾腾的午饭。饭是白米饭,菜是荤素齐备的炒菜,和天津公馆里的饮食是没法比,但整齐洁净,乃是大师傅的最高水平。 小鹿回来了,武魁也跟着他回来了。张春生尽管看不上武魁,不过念他辛苦,也专门给他开了一桌饭菜。然而小鹿却是发了话:“今天这一顿,咱们三个一桌吃。” 张春生愣了一下,武魁被寒风吹了一夜,此刻扬着一张大红脸,显然也是有些愕然:“不??不用,我跟小张对付一口就行!” 午饭是摆在了前院的正房里,小鹿迈步进了屋子,同时头也不回的说道:“今天是个大日子,一起吃。” 武魁擦了把脸,擦完之后脸还是通红。依着他的本心,他真是不怎么愿意跟小鹿同桌吃饭,因为多少总是有些拘束,而他此刻怪饿的,还打算吧唧吧唧的大嚼一顿。张春生倒是在天津跟小鹿吃过一顿洋饭,让他再吃一顿,也没什么的,只是小鹿这么干,有些过分的抬举了武魁——武魁在他面前一贯是原形毕露,导致他对武魁是相当的烦。 眼看小鹿已经脱下外衣挂上衣帽架了,张春生也就不再多说,自行走到桌前,盛了三大碗米饭。刚把三副筷子也整整齐齐的摆好了,他忽听小鹿说道:“有酒吗?” 张春生停了手,站直身体答道:“厨房有烧酒。” 小鹿转身走到桌前坐下了:“咱们喝点儿。” 张春生出门去厨房倒了一小壶烧酒,因为没有专门温酒的家什,所以他把小酒壶放在了一小罐子热水里。捧着热水罐子穿过后院走向前院,在经过后院厢房之时,他特地的听了听,就听见里面有人在喘,正是何若龙的声气——何若龙声嘶力竭的叫了一上午,可惜小鹿不在,他是白叫;如今小鹿回来了,他不知道,也叫不动了。 对着厢房门口的卫兵笑了一下,张春生轻声说道:“辛苦了。” 卫兵似乎是刚吃完饭,其中一人的嘴上还沾着大米饭粒。对着张春生也一点头,卫兵很客气的问道:“张副官,我说里头这位,我们用给他送饭吗?” 张春生和蔼的答道:“少吃一顿饿不死,不用送。” 话音落下,他捧着热水罐子,继续向前走了。 张春生回到前院正房时,小鹿和武魁已经落了座。小鹿刚擦过了一把脸,和武魁一样,他那脸也被寒风吹红了,脸蛋一红,衬得鼻梁额头很白,倒像是他上了淡淡的戏妆。张春生找出小酒盅,很有分寸的倒了三杯,又对小鹿说道:“团座,大白天的,喝一口意思意思就得了。” 小鹿盯着桌上饭菜,不置可否的笑了,笑完之后他一抬眼,看看武魁,又看看张春生,末了低声开了口:“自打我开始带兵,第一拨到我身边的人,就是你俩。” 张春生把三盅酒摆放好了,也坐了下来,同时听武魁答道:“是,那时候咱们是新兵营嘛,全是新的。” 小鹿轻声继续说道:“我的事情,瞒得了别人,瞒不了你们,尤其是瞒不了小张。从那年咱们上狗尾巴山剿匪,剿回一个何若龙开始,我疯也疯过了,傻也傻过了,牺牲也牺牲过了,不止是牺牲了我自己,也牺牲了你们的前程。你们跟着我,是为了将来能好,可是我为了何若龙,一门心思的要造反,你们的死活,我都不管了。” 张春生听了这话,低着头一言不发;武魁则是不大好意思的笑了笑,喃喃的说道:“没有,没有,您对我一直挺好的,您看我现在有兵有钱,想吃什么吃什么想喝什么喝什么,不比原来杀猪的时候强多了?” 小鹿微微的偏着头,睫毛向下扑散开来,让人不知道他在看什么。 “我没有家了,也没亲人了,也没有爱人了??”他抬手捏着面前的小酒盅转了转:“我觉得今天是很了不得的一天,我不能一个人吃这顿饭,所以,我让你们过来,跟我一起吃。” 话音落下,他举起酒盅向前一抬,随即仰头把酒灌进了嘴里。屏住呼吸咽下了这一口烈酒,他长吁出一口气,然后抬眼扫视了武魁和张春生:“咱们就是这一盅。下午还有事儿,等事情忙出眉目了,你们再往醉里喝。” 武魁一点头,端起酒盅也是一饮而尽。张春生比他动作略慢了一步,将酒盅送到唇边碰了碰,张春生忽然问道:“您现在不去瞧瞧何若龙?” 小鹿笑了,夹了一筷子菜放到了自己的饭碗里:“有工夫再去看吧,我这一趟不是为了他回来的!” 张春生问道:“那您是为了什么?” 小鹿斩钉截铁的答道:“钱,权,土地,军队,荣华富贵!” 张春生点了点头,随即一口干了盅子里的酒。 如同小鹿所料,前线的队伍听闻后院起了火,先是大乱了一阵;紧接着听闻主帅也被人绑了去,那乱就有了要平息的趋势,取而代之的,则是茫然;及至又听东河子一带如今已经恢复了秩序,茫然就彻底占了上风,大大小小的管事军官们全有些不知所措了。 主帅都没了,他们自然没有再往前打的必要;往后退,他们若是不换旗帜的话,也没有地方给他们退;天寒地冻的,他们总在前线耗着,也不是长久之计。 有那比较忠于何若龙的人,愿意冒险打回东河子,去把何若龙救出来,但是这主意实在是禁不起推敲,因为何若龙单枪匹马的落在姓鹿的手里,姓鹿的手略紧一紧,兴许就把何若龙给捏死了,还能等到让你去救? 除了忠于的,就是不甚忠于的。有人开始盘算着去投奔程军,可先前他们互相打得你死我活,已经成了仇敌,如今忽然跑过去投靠,也很可能是有去无回。 众人正是惶惶然的不知所措,这一天东河子那边忽然来了公文,说是何若龙师长“身体欠安”,暂时不能视事,所以赵振声将军下了命令,让鹿子苹团长暂时代替何师长处理全师军务。而那位新上任的代理鹿师长下令前线军队就地安营,预备接收给养,等待过年。 这帮人看了这样一份公文,心中都如同明镜一般,知道那赵振声如今天女散花一般的四处派发委任状,鹿团长和姓赵的搭上了线,也得了个临时的名分。照理来讲,鹿团长此刻就成了他们正式的长官,东河子县城发出来的军令,他们也应该听,问题是何若龙如今生死未卜,他们就这么乖乖的换了东家,是不是也太不讲究了? 在前线众人犹豫观望之时,东河子县城内的小鹿走进了关押何若龙的厢房之中。 厢房空空荡荡,只有一张床和一副桌椅。门窗外面有卫兵昼夜把守,房门挂着大锁,窗口也从外罩了一层铁栅栏。小鹿进门之时,何若龙穿着单衣坐在床上,正在直勾勾的望着窗外发呆。床是很结实的铁架子床,他背靠床头,两只手左右伸开,手腕被人提前用铁铐子铐在了床栏杆上。 闻声怔怔的望向小鹿,他现在漂亮不起来了,连着好些天没刮脸,他下半张脸都脏兮兮的泛着青,然而眉眼还是原来的眉眼,浓眉大眼,眼窝凹陷着,因为太瘦。 第一百三十七章 小鹿一步一步走到了何若龙面前,低下头若有所思的盯着他看;而何若龙仰起脸正视了他,正视片刻之后,忽然开始了挣扎与踢打:“放了我??”他毫无预兆的涕泪横流了,很绝望的对着小鹿哭喊:“放了我??我都是师长了,我的兵也开始连着打胜仗了??放了我??” 他张大了嘴弯下腰,几乎是撕心裂肺的嚎啕了:“我都是师长了??我都是师长了??” 小鹿审视着嚎哭不止的何若龙,知道这个人的精神快要崩溃了。他哭出来的都是实话,都是心里话——他都是师长了,依稀的,仿佛的,都有机会摸到省主席的边了。这个人是真有雄心壮志的,当土匪的时候,他就想要弄个番号;有番号了,他又想着走出一条通达仕途。几次三番的换东家,几次三番的倒戈,他看起来是一根墙头草,其实没有谁比他的立场更坚定。他的确是一根墙头草,他不在乎风往哪个方向吹,他只是要向上钻,从一棵草,钻成一棵树。 小鹿想在这个世界上除了自己,再没有人是真心的教导他提携他,所以他只能是冒险,只能是摸索,每迈出一小步,都要做无穷的细思量。真不容易,真艰难。赵振声显然只是在拿着委任状当人情卖,可他把那张纸片子当成了祖宗牌,心心念念的记着自己“都是师长了”,“已经是师长了”。 说起来是真可怜,可惜人各有命,各有各的可怜。 “我听人说??”小鹿居高临下的开了口:“你今天又闹了绝食。” 何若龙垂了脑袋,哭得说不出话,只能是虚弱的摇头。 小鹿伸手摸了摸他的头发,他的弱小,让小鹿骤然觉出了自己的强大。缓缓的把手指收紧了,他想强大真好,强大了,就可以建立自己的秩序。钱、权、程、何四样,也终于按照他的心意各归了各的位。虽然目前的局势是前所未有的复杂,自己处在风浪漩涡之中,前途也是未卜,可他放眼望去,只觉前方天高地阔,正是一个整整齐齐的好世界。 他就是死,也要死在这样一个好世界里。 拧了一把湿毛巾,小鹿抬起何若龙的下巴,亲自给他擦净了面孔。 何若龙已经对他哭了好几次,哭的时候是情不自禁,感情失了控,理智却是还有的,知道自己哭也是白哭。此刻他哭过一场了,再哭也哭不动了,便喘息着向后依靠了床头,抬眼去看小鹿,眼中有绝望,有迷茫,也有恨。 小鹿在他身边坐下了,将一只手搭到了他的腿间。隔着薄薄一层裤裆,小鹿一边拨弄着他的器官,一边说道:“写封信吧,给你那些老部下,劝他们早识时务,别再跟我充硬骨头了。” 何若龙瞪着他,不说话。 小鹿满不在乎的斜了眼睛,看那根东西软绵绵的有弹性,沉甸甸的有分量,纵算是不肯硬,握在手中揉搓一番也是有趣的。那封信何若龙肯写自然是好,不肯写,也没关系,小鹿另有其它的办法。总而言之,何若龙是越来越无价值了,小鹿不杀他,不过是念着旧情,而那旧情针对的又只是他的身体,并非他整个人。 足足的摸了个够,小鹿意犹未尽,抓了何若龙的裤腰向下一扒。何若龙的身体弹了一下,仿佛是要躲,然而已经晚了,裤子向下退到了膝盖,他那套传宗接代的家伙露了个彻底。 何若龙瞪着小鹿,因为怎么哭都没有用,怎么说都说不通,于是此刻他忽然恶毒了,咬牙切齿的冷笑:“怎么,你这个废物太监,又想舔我的鸡巴了?” 小鹿抬头对着他笑了一下:“今天上午在外面,我看见武魁在外面撒尿,他的东西就很大,大得让我想起了你。” 欠身把脸凑到了何若龙面前,他睁大眼睛,带着诡秘的笑容继续低声说话:“然后整个上午,我的嘴里都是口水。” 对着何若龙张开嘴,他粉红色的舌头向外一拱,果然顶出了一股透明的唾液。唾液顺着他的嘴角往下流,一直流到了下巴上。随即抬起一只手捏住何若龙的下颌,他迫使对方张开了嘴。轻轻巧巧的“呸”了一声,他将唾沫啐到了何若龙的口中。而未等何若龙做出反应,他单手用力向上一推,已经让何若龙重新闭了嘴。 垂下睫毛微微侧了脸,他用喑哑的声音说道:“早在日本的时候,我就感觉我的心理有问题,我曾经为此深感痛苦,不过现在不痛苦了。如果我是变态的话,那就变态好了。” 说完这话,他转动目光,对着何若龙抿嘴一笑:“只要我足够有力量的话,我想怎么样,就可以怎么样,痛苦的人不会是我,而是别人,比如程世腾,比如程廷礼,比如你。” 向旁一歪脑袋,他笑眯眯的换了话题:“我的口水,味道怎么样?” 话音落下,他骤然向后一躲,同时响起了牙齿相击的响亮声音,是何若龙猛扑向他,咬了个空。 何若龙是呼哧呼哧的怒视着他了,他却是毫不动容。手指向下滑到何若龙的腿间,他开口说道:“若龙,我不恨你,我只是不那么爱你了。爱你的时候,我愿意为了你而死;现在我不会那么傻了,但是我也不愿意让你死在别人手中。” 然后他又笑了:“我会保护你,你不想死,我就不让你死;你想死了,我也会给你造一座很好的坟墓,不会把你扔进水里喂鱼。因为水太冷了,想到你冷,我也会冷。” 何若龙死盯着他问道:“我现在很痛苦,你呢?你痛不痛苦?” 小鹿收回手站起身,心平气和的告诉他:“我已经提前痛苦过了,在天津。” 用一根食指对着何若龙点了点,他开玩笑似的,又说道:“等我晚上过来,打你的大屁股!” 何若龙以为小鹿是故意拿话来羞辱自己,没想到小鹿走过半天之后,晚上当真又回了来。 小鹿先进了“牢房”,李国明在兵变彻底结束之后又露了面,穿着一身笔挺崭新的将校呢大衣,他因为无处可去,所以只好和张春生成了同僚。没事的时候往张春生屋里一坐,他翘着二郎腿嗑瓜子,因为胸无大志,所以倒也过得安然。眼看小鹿往后院去了,他一边嗑瓜子,一边问张春生:“哎,黑子,鹿少爷又过去干什么?” 张春生发现自己好像是经常就能烦个什么人,比如对武魁,比如对李国明,但因还没烦到要将对方撵出去的程度,所以只好默默忍受:“不知道。” 李国明遥遥的向他递了一把瓜子:“你吃不吃?这瓜子炒得可香了!” 张春生紧闭双唇一摇头。 正当此时,一名小兵跑过来推了房门,气喘吁吁的说道:“李副官,师座叫你过去一趟。” 李国明听闻此言,当即起身拍了拍身上的瓜子皮,然后跟着小兵走去了后院。小兵走到门口不走了,所以他需得独自推门进屋。及至一进门,他被眼前情景吓了一跳:“哟!” 眼前一共有两个人,一个人是小鹿,单手拎着鞭子站在地中央,另一个人是何若龙。何若龙赤条条的,被绳子捆成了个跪伏蜷缩的姿态,明明是很大的一副身架子,却是被强行塞进了一把大太师椅中,胳膊腿儿乃至肩膀后背都被绳子束缚到太师椅上了,脖子也被绳子固定在了椅背顶端,只将一个屁股高高的撅了出去。 小鹿见李国明来了,自自然然的问他:“看我绑得怎么样?” 李国明见惯了床上的大场面,又是天生的会凑趣,这时镇定了情绪,就立刻陪着笑容答道:“这是怎么想出来的?都绑出花儿了!” 椅子上的何若龙“呜呜”叫了两声,因为他是背对着李国明的,所以李国明也不知道他是不是被小鹿堵了嘴。而小鹿缓步走上前去,伸手摸了摸何若龙的屁股。何若龙瘦归瘦,但屁股大腿全是结结实实的腱子肉,瘦也瘦得慢,没有立刻成枯骨。 对着何若龙的屁股又拍了一巴掌,小鹿退后一步,慢条斯理的举起了鞭子。 第一百三十八章 李国明站在屋子角落里,眼睛还乖乖的盯着小鹿和何若龙,其实心中已然怕了。他想走,想逃回到张春生的暖屋子里去嗑瓜子,可是小鹿没发话,他不敢主动告退。在飕飕的皮鞭声和呜呜的痛呼声中,他暗暗的攥了拳头咬了牙,忍不住要替何若龙害疼。忽然后庭一紧腿一直,他身不由己的收缩了身体,因为看见鞭梢在何若龙的双股之间划了过去,抽出了何若龙一声走腔变调的哀鸣。 小鹿并未留意李国明的反应,单是一鞭接一鞭的抽打着前方那个屁股。何若龙被他彻底捆结实了,手脚和脑袋全给屁股让了位,他的一切特征都蜷缩着窝在了太师椅中,唯有屁股高高的晾在上方,又因为他腰背都消瘦到了极致,所以这个姿势让他越发显得屁股浑圆硕大,几乎走形到了夸张的地步。 小鹿在很早之前就对这个屁股抱有兴趣,但是他用不得,也并没有迫切的非要用它不可。为什么抽打它会有快感,他说不清楚;就好像他很喜欢看小裴用一根红带子把程廷礼勒成半死,为什么喜欢,他也说不清楚。 自己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变化、最终生出这种嗜好的,他依然是说不清楚。 鞭梢掠过皮肉,留下伤痕,抽出风声。伤痕红艳艳的,纵横在白皙的屁股蛋上,对于小鹿来讲,是一种非凡的刺激。很快的,他的额头见了汗,他的眼睛也泛了红,忽然高抬右臂一收皮鞭,他保持着举手握鞭的姿势半晌不动,单是呼哧呼哧的喘息。 李国明是个懂行的,见此情形,就意意思思的凑上去,一边凑,一边又舔了舔嘴唇。及至蹭到小鹿跟前了,他伸手用手指勾住了小鹿腰间的皮带,温温柔柔的轻轻一拽:“鹿少爷,用不用我现在伺候伺候您?” 话音落下,小鹿高举的右手忽然向下一甩,一鞭子抽向了李国明的头脸。李国明见势不妙,下意识的抱了脑袋要躲,然而小鹿的手太快了,他晚了一步,被鞭梢抽中了脸蛋。低低的惊叫了一声,他捂着脸慌忙向后退,同时就听小鹿用很粗很野的声音说话:“不用你!” 李国明一声没敢吭,退到角落里之后,也是一动不敢动。而小鹿乘兴绕过太师椅,走到了何若龙面前。 说是“面前”,其实是不甚准确,因为何若龙的脖子被绳子捆绑到了椅背上,他面朝地面,根本无法抬头。口中堵着一条毛巾,他已经疼成了昏昏沉沉,然而意识尚存,并没有彻底的失了知觉。 小鹿腰背挺直,单膝向下跪了地。微微向前探头仰了脸,他翻着一双大眼睛,用冷森森的目光向上去看何若龙。一滴冷汗滴到他的眉心,是何若龙的冷汗。何若龙半睁了眼睛,也在看他。 两人默然对视了片刻,小鹿忽然向他笑了一下:“你真迷人。” 何若龙面无表情,一声不出。 小鹿盯着他继续说道:“你油腻的头发被你又冷又黏的汗水浸湿了,贴在你尸体一样青白的额头上;你的胡子长得杂乱无章,让我想起一只肮脏的刺猬;你的肋骨成排的突出,你的脊梁骨如同脱了节的死蛇,你的屁股已经被我用鞭子抽烂了,还有我最爱的东西,缩得像一团臭肉!” 然后抬手拍了拍何若龙的脸,他轻声说道:“若龙,这就是你。” 何若龙拧起了眉毛,然而口不能言,只对着他虚弱的哼了一声。 小鹿慢慢垂下了睫毛:“被绳子这样绑着,是不是很难受?不过绳子毕竟没有眼睛,它只会绑你,不会虎视眈眈的对着你看、对着你笑。我第一次被程廷礼睡的时候,不知道是被多少双手绑过,每一双手上方,都有一双眼睛。我那里是残废的,比正常人要小,没几根毛,像是发育不良,他们全看见了。”说到这里,他又笑了一下:“我流了很多血,拼了命的喊叫——你知道,我的声音很难听。那个时候,一定更难听。” 抬眼越过太师椅上的何若龙,小鹿对着李国明问道:“喂!我那时候叫得难不难听?” 李国明依然捂着脸,战战兢兢的望着小鹿,他嘴唇动了动,不知道该不该回答。 小鹿收回目光,又望向了何若龙。何若龙方才也在盯着他,然而他的目光一射过来,何若龙便躲闪着垂了眼帘。 小鹿低了头,将半软半硬的马鞭往手上缓缓的缠:“程廷礼白天很忙,我总是夜里陪他;他早上走了,程世腾再来,不是上午来,就是下午来。” 从鞭梢开始,皮鞭一圈一圈的缠到了小鹿手上,最后只剩了一截坚硬鞭柄。当着何若龙的面,小鹿把鞭柄送到嘴边,伸出舌头轻轻舔了一下,然后抬头对着他一笑:“我喜欢男人,但我不喜欢被男人干。” 然后他移开目光,斜斜的盯着地面说道:“但是我让你睡了我,自愿的。” 直挺挺的站起了身,小鹿用鞭柄敲了敲何若龙的头,然后绕过太师椅,回到了他的后方。鞭柄划过股沟抵住入口,小鹿忽然紧紧地一闭嘴,同时手上用劲,将六七寸长的鞭柄硬捅了进去! 五花大绑的何若龙当即向上一挣,带得太师椅都原地一晃。而小鹿随即姿态轻巧的转动手腕,解开了手上的皮鞭。 后退一步重新审视了何若龙,他若有所思的问李国明:“小李,你看他现在像个什么?” 李国明不知道他问的是何若龙,还是皮鞭,慌乱中随口答道:“像、像条尾巴。” 小鹿笑了:“像只动物。你学没学过进化论?人的原型,就是动物。” 然后他转身走向门口,一边走一边头也不回的说道:“物竞天择、适者生存。不能生存的,就灭亡。” 伸手推开房门,他迎着扑面的寒风又道:“小李,关灯。” 厢房的电灯关了,小鹿回了前院上房休息,李国明则是进了张春生的屋子。 他没地方住,又看张春生这里干净,就挤上了对方的床铺。张春生是个好清静的,李国明却是和谁都能长篇大论,此刻躺在张春生身后,他很惶恐的嘀嘀咕咕:“那么老长,全捅进去了,就说不粗吧,那也疼呀!哎呦我的娘啊,太吓人了,我们军座都没这么干过。我也倒霉,还以为他叫我过去是伺候他呢,没想到是看他抽人,抽就抽吧,我还跟着挨了一鞭子,偏偏还打脸上了,明早儿你给我瞧瞧,看看会不会落疤。” 张春生往被窝里缩了缩,想要躲避李国明的声音。他知道团座——现在应该叫师座——不是原来的团座了,可对于小鹿,他素来是不论是非黑白的。 况且何若龙根本也不值得同情,直到现在,他还是很想杀了对方。 翌日清晨,李国明偷着跑到后院看热闹,结果发现何若龙已经被人松了绑。隔着玻璃窗往里看,可以看到他裹着棉被缩在床角,整个人一动不动,如同死了一样。 回到前院进了堂屋,他又看到了小鹿。小鹿坐在桌旁,正在吃早饭。而张春生站在桌边,则是在给小鹿盛一碗热汤。 李国明见小鹿仿佛是和颜悦色的,便大了胆子怨道:“师座,您瞧您啊,好端端的,打了我一个满脸花。” 小鹿看了他一眼:“谁让你没眼色,拍马屁拍到了马蹄子上。” 李国明听了这句冷言冷语,心中反倒有了底。一路走到小鹿身后,他对小鹿推了一下又捶了一下:“您怎么这么不疼人呀?” 小鹿从张春生手里接过汤碗,小心翼翼的喝了一口:“你是人吗?” 李国明听了这话,毫不羞惭,而且还侧身倚着小鹿的椅子靠背,做了个要久留的姿态:“您说我是什么就是什么呗。” 小鹿又试探着喝了一口汤:“自己都不把自己当人,谁还能主动去抬举你?”然后他把汤碗放下了:“不喝了,太烫。武魁呢?是不是又跟那个高大长混到一起去了?我看他现在有点儿松懈,怎么着,以为要过年了,天下太平了?” 张春生将一卷干干净净的热毛巾递给了他:“是高大直。” 小鹿一愣:“那高大长是谁?” 张春生正色答道:“没有高大长,只有高大直。”   第一百三十九章 年关将近,落雪覆盖了军营房顶和粮草垛,没有一纸明确的停火协议,然而交战双方的确是停火了,仿佛过年是比天更大的事情。事实上停火双方并不只是热爱过年,他们也是实在打不动了——双方都缺粮食,都缺棉衣,缺,后方又不供给,所以他们很自然的要消极怠工,虽然没有消极到枪炮入库马放南山的地步,然而大仗肯定是不打了,偶尔互相对着放几炮,打不死人听个响,也像是礼炮。 这天下午,程廷礼从张家口回了天津,进门的时候,正遇到儿子在地上慢慢的走动。父子相见,先是对视了一眼,随即程世腾先开了口:“爸爸。” 程廷礼打量着儿子的模样,见他那张脸瘦得又有高颧骨又有尖下巴,脖子也是细细的一把。穿着一件海军蓝的绒线衫,他那新剪的短发没上生发油,大概又是刚洗过,所以看着几乎毛茸茸。毛茸茸的脑袋配着毛茸茸的绒线衫,他成了个大号的病学童。单手扶着沙发靠背,他拖着右腿慢慢的向前挪。右腿是这几天刚拆的石膏,从爱克斯光片上来看,断裂的小腿骨的确是已经结结实实的长好了,然而右脚一旦落地,整条右腿的骨头都会爆发出钻心的疼痛——骨头疼,筋也疼,而且不灵活,不能随着他的心意运动,所以他需得熬刑一般的天天走,不走的话,腿就废了。 程廷礼一直憋着要和儿子算一笔总账,因为儿子放跑了他的小鹿。他身边并不缺少漂亮的青年,可小鹿和这个儿子一样,总像是独一无二,儿子是用来传宗接代继承家业的,还带着一点公事公办的色彩;小鹿却是他的小体己小点心,是他留着以慰晚景的小宝贝。他等了那么久,花了那么多工夫,才把这小宝贝弄回了家里弄到了床上,结果一眼没看住,就让儿子给拐走了! 真要是拐走了,也算这儿子有胆色有办法,他也认了!可事实是这混账东西几乎送了命,而小鹿——他最近刚收到的消息——已经跑回东河子,打起了赵振声的大旗!好家伙,单从本事来看,他简直不能确定哪个才是自己的亲儿子! 程廷礼认为自己和混帐儿子是无理可讲的,所以很想直接用手杖敲他个鬼哭狼嚎。然而儿子自从死里逃生还了阳之后,一直是半死不活,而且长久的不说话。若不是小鹿在东河子闹大了,程廷礼甚至都没能从他口中问出小鹿的下落。 如今不用问也知道了,程廷礼脑筋一转,立刻把那来龙去脉推想出了个八九分。推想到了最后,他就觉得此小鹿越来越不像彼小鹿之子。鹿副官的脾气和心思都是摆在明面上的,对他无论好坏,从来都是坦坦白白没藏掖。而这个小鹿却敢耍出这么狠辣的阴谋诡计——这哪里只是想要小瑞的命?这还是要让自己断子绝孙啊! 程廷礼不肯轻饶了小鹿,他只是暂时腾不出手去整治对方。赵振声现在和南京政府的关系十分紧张,程廷礼预备趁此机会加把劲,让中央政府出面,把姓赵的处置掉。否则姓赵的漫天撒网拉拢力量,眼看就要和他分庭抗礼了。 程廷礼在心事沉重的时候,往往会和气一点。像一位标准的慈父一样,他对儿子说无关痛痒的平淡话:“腿还是疼?” 程世腾垂下头,声音很轻的嘀咕道:“我会不会落下残疾?” 程廷礼也正为此悬着心,但是表面一点不露:“不要胡思乱想,骨头都长好了,还能有什么问题?” 然后他进入正题:“上次我让小冯给你送的照片,你看了没有?” 程世腾迟钝缓慢的抬眼望向了他:“看了。” 程廷礼忽然来了兴致:“你看那姑娘怎么样?” 程世腾垂下了头:“还行。” 程廷礼一屁股坐在了沙发上,转身向后对着儿子说道:“人家也瞧过你的照片了,全家都很满意。老白那个人很开明,说是只要孩子看照片看出意思了,就让你们见个面,先自由的交个朋友。” 程世腾知道所谓“老白”者,乃是一位老新贵。就和当年的段大帅一样,如今正是炙手可热的人物。程廷礼做任何事都是必有所谓,包括独生儿子的婚姻。他当年结婚就像是完成一桩任务,如今对待儿子的婚姻,他也像是对待一桩任务一般,非常的理性客观。 既然横竖要结一次,当然不能白结。 这时候,程廷礼追问了他一句:“见不见?” 不等程世腾回答,他自己作了回答:“见见吧!” 程世腾没说话。 见就见吧!不见,他也没有新的盼头了。 也或许是一直就不曾有过盼头,所谓盼头,全是他一厢情愿的妄想。 程廷礼非常忙,忙着对付赵振声;忙着向老白解释自家儿子是新受了伤,绝非瘸子;忙着去一趟南京又回来,忙得要命,于是就给了小鹿一段喘息的时间。 小鹿恢复了兵工厂的生产,又花大价钱,把先前回了山西的几名工程师请了回来。一百万够他花一阵子了,但也只是一阵子而已,所以他还得另找新的活路。 他很忙,甚至比程廷礼还忙。忙过整整一天之后,他会在入夜之后去瞧瞧何若龙——比如此刻。 此刻他进门时,何若龙正裹着棉被缩在床角发呆。刚刚有人给他洗了个澡,给他剃了头发刮了胡子。这一场强制沐浴的总指挥是李国明,李国明知道怎么把一个人收拾得香喷喷可人意。而何若龙本来就被小鹿折磨得失魂落魄,经过了这一场过分彻底的清洁之后,他越发的痴傻了。 闭着眼睛蜷缩成很大的一团,他没有睡,然而会接二连三的做梦,有美梦,也有噩梦。现在他不怕噩梦,他怕美梦,美梦里他英姿飒爽,骑着骏马检阅军队,后头跟着长长一溜队伍,队伍里的人争先恐后的喊他师长喊他将军。他喜悦得要叫要笑,可是恍恍惚惚的睁开眼睛,他眼前只有这么一间牢房,以及近在咫尺的小鹿。 小鹿坐在床边,很认真的端详着他,端详到了最后,他开口问道:“怎么还是这么瘦?” 何若龙闭了眼睛,不肯回答。他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吃不下饭,小鹿有时候会派人看着他吃逼着他吃,于是他像行尸走肉一样不吃强吃,可吃过之后,往往又会呕吐。为什么会呕吐,他也不知道。 他感觉自己是生了病,到底是什么病,他不知道。他对自己的诊断,是凭着预感。 但他也还是什么都不说。他只想自己都当上师长了,师长,很大的官了。他还想继续当下去,还想再高升,想极了,想得痛不欲生。 可他现在很虚弱,连“想”的力气,都要失去了。 这时,小鹿又开了口:“你知道吗?程世腾并没有死。那么着都没死,他的命还真不小。” 何若龙眼中的小鹿,一直都是只有好,一直都是捧着自己爱着自己,要把自己举到天上去;他所爱的是那样一个小鹿,他心心念念要救的,也是那样一个小鹿。如果知道自己弄回来的是这么一个邪祟,他想自己不会去冒那个险。 小鹿轻轻的叹了一声:“死生有命、富贵在天。” 然后他垂下目光,见何若龙从棉被下面露出了一排脚趾头。他伸手摸了摸它们,何若龙如同木雕泥塑一般,没有动更没有躲。 那只手顺着他的脚背往棉被深处走,走到了一定的程度之后,小鹿笑了一下:“光着呢?” 第一百四十章 小鹿让李国明送进了一身将校呢军装,军装崭新的,肩章领章俱全,是何若龙提前给自己预备下的新行头。可惜他当了师长之后一直是在战场上跑,从早到晚烟熏火燎的,这新行头就一直没能上身。他不是特别讲究穿戴的人,但是这一身新衣服被他整整齐齐的挂在了立柜里,连叠都不舍得叠,怕压出了褶子。依着他的计划,这应该是他新年时的新装,他会穿着这么一身好衣服,设法前去拜见赵振声,感谢对方的军饷,感谢对方的委任状。 然而军饷很快就耗尽了,委任状也并不值钱,小鹿派了个参谋过去,也能要回来一张。他昏昏沉沉的躺在床上,由着小鹿摆弄自己的胳膊腿儿。真是病了,他想,现在打开门窗让他逃,他都逃不动了。仅存的一点精气神藏在心里,只够让他在清醒的时候思想,越是思想,越是痛苦。不想了,去做梦,梦醒了还是痛苦。 新军装上了他的身,尺寸果然是很合适,肩膀腰身尤其是剪裁得好,显出了他宽阔的肩膀和修长的身量。摇晃着坐在床边垂下双腿,他低了头,见小鹿单膝跪在前方地上,正抬了自己一只脚,要给自己穿上马靴。 不知道从哪里来的力量,他忽然抬脚蹬向了小鹿。脚是赤脚,只穿了袜子,蹬了人也蹬不狠,况且他此刻的力量也很有限。小鹿猝不及防的挨了一脚,向后仰了一下之后重新蹲稳当了,他向上抬眼问道:“怎么?又想当师长了?” 何若龙用双手虚虚的抓了腿边的床单,拼命一般的弯下腰吼了一声:“别说了!” 小鹿笑了一声:“你要绝食,就绝得彻底一点儿。何必要把自己饿成半死不活,连骂人都骂不响亮?怎么?怕自己吃出力气了,会让我没法随便的玩儿吗?” 说完这话,他为何若龙穿上了另一只马靴。扶着对方的膝盖站起身,他后退一步审视了一番,发现穿戴整齐的何若龙还是颇有几分“姿色”——在旁人眼中,何若龙大概和姿色二字完全不搭界,但是在小鹿眼中,何若龙做久了美人,纵是现在消瘦成了一名病夫,他也还总记得对方曾经的好风采。 小鹿把何若龙扶到了太师椅上坐下,何若龙面无表情的随他调动,双手搭在椅子扶手上,他双腿大张。周身的一切都很整齐,唯独腰间皮带是松着的,裤扣也没有系,他那具器官被小鹿掏了出来,软绵绵的向下垂,垂在黄呢子裤裆上。 一条胳膊环住了他的脖子,小鹿俯身把下巴抵上了他的头顶,垂下眼帘哧哧的笑。何若龙知道自己这样子一定是很滑稽的,但是也懒得反抗。他的勇气永远是间歇性的,像海潮一样,涨起来时能吞天噬地,然而涨得快,落得也快,一旦落了,他就胆怯了,他就虚弱了。 这个时候,小鹿将另一条胳膊也抬起来搂住了他。两条胳膊一起勒着他缠着他,小鹿低头亲了亲了他的脸,忽然感觉他还是有一点可爱。向下抓起了他的一只手,小鹿把那手送到嘴边,也亲了亲。 这个时候,何若龙忽然轻声开了口:“我没想到你这样恨我。” 小鹿扭头望着他的侧影,看他疲惫的垂下睫毛闭了眼睛,鼻梁很高很直,嘴唇的形状也是饱满清晰,只是苍白,没了血色。 何若龙继续说道:“你下手再狠一点儿,让我死了吧。” 小鹿盯着他问道:“你不是怕死吗?” 何若龙惨笑了一下:“你已经让我生不如死了。” 小鹿也笑了:“我知道你的心思。你想要富贵,想要权势。你想出了门呼风唤雨,进了门有我等着你。我崇拜你,赞美你,爱你,疼你,陪你睡觉,而且是你想怎么睡,你就怎么睡。对不对?” 用手背蹭了蹭何若龙的脸蛋,小鹿心满意足的叹息了一声:“可惜,你想要的,我也想要啊!你知道好歹,我不知道吗?” 小鹿把何若龙送回了床上。 他保留了何若龙一身的戎装,而何若龙也只在他捆绑自己双手的时候微微的挣扎了几下。两只手被分别绑上了床头栏杆,他很认命的长出了一口气,任凭小鹿把自己的裤子退到了膝盖。 一只手在他的腿间轻轻探索,他紧闭了眼睛,很想立刻昏睡过去,然而睡意不至,到来的乃是疼痛。咬紧牙关猛的一挺身,他强行咽下了一声惊呼。而小鹿侧身歪在一旁,低声说道:“一。” 房内随即安静了,安静了片刻之后,小鹿又开了口:“二。” 何若龙开始摇头:“不??” 小鹿抬头对着他笑了:“三。” 三根手指在何若龙的体内出入抽插,正如他所料,何若龙非常的紧。忽然低下头把脸埋到了对方的下腹部,小鹿深深的吸了一口气,随即抽出手指扑向上方,把何若龙搂到了自己怀里。一手卡住了对方的脖子,他低头用狂乱的吻堵住了何若龙的嘴唇。突如其来的窒息让何若龙慌乱了,然而小鹿要的就是他的慌乱——慌乱、痛苦、绝望,都要!出于本能一般的,何若龙想要利用自己唯一的武器,可是在牙齿衔住小鹿柔软的唇舌之时,他睁开眼睛,忽然看到了一双大眼睛。那大眼睛恶狠狠的紧盯着自己,眼珠子黑白分明,睫毛漆黑浓密,一根根的翻翘着,每一根都是一道抽象的光芒。 他在深冬的囚室里想,一如他在初秋的山林中想:怎么会有这么美丽的眼睛啊? 一颗心在胸腔里一颤,他舍不得咬了。 闭上眼睛仰起头,他想就这样吧,就认命吧!他天生没有那个飞黄腾达的命,敌人要害他,爱人也要害他。怎么折腾都是失败,所以,就这样吧! 小鹿一直在掐何若龙的脖子,忽轻忽重的,让他一阵一阵的窒息要死,然而又始终不能真死。 后来,他听小鹿喘笑着告诉自己:“你硬了。” 然后脖子上的手松了,胸膛上也是一轻。小鹿慢慢的向下挪,挪到最后,终于让他快活的哆嗦了一下。 屋子里响起了啧啧的吮吸声音,小鹿对他是重重的舔,轻轻的咬,让他一阵阵的呻吟颤栗。他下意识的一下一下向上挺身,是个进攻的姿态,想要索求更多。而小鹿用手掌托住了他的屁股蛋又抓又揉,屁股蛋触感粗糙,因为还残留着一道道鞭痕血痂。 事毕之后,小鹿舔着嘴唇坐起了身。 何若龙双臂交叉,被他翻成了趴伏的姿态。小鹿往他肚子下面垫了个枕头,不为别的,只为了好好欣赏一下他的屁股。 “我喜欢你。”他一边摸着对方的屁股,一边说道:“前后都喜欢。” 手指轻轻戳着柔软的入口,他又自言自语似的说了话:“你总是没有食欲,是不是病了?我明天找个医生过来给你瞧瞧。” 何若龙低声开了口:“我还是死了好。” 小鹿平淡的答道:“我希望你能多活些年,因为你是我的伴侣,而我不喜欢变化。” 何若龙冷笑了:“你模样不错,年纪也轻,在床上又会像狗一样的给人舔屁股舔鸡巴,想找个伴儿还不容易?” 此言一出,小鹿当即抬头望向了何若龙的后脑勺,望了良久,一言不发。 何若龙等了良久,没有等到回答,便挣扎着回了头要去看。很费力的,他看到了后方的小鹿。 迎着他的目光,小鹿忽然笑了笑,然后以平淡的语气答道:“我是个废人嘛。” 何若龙转向前方趴了回去:“因为你是个废人,所以想让我也变成个废人!” 小鹿拍了拍他的屁股:“宝贝儿,想多了,我不是为了你才回来的。” 然后他伸腿下床,站起身晃了晃肩膀扭了扭脖子,仿佛是要在屋子里做一套体操:“你只是我的战利品之一。我珍惜你,不过是因为我用惯了你,不想再换。” 说完这话,他走到屋角的脸盆架子前,用铜盆里的净水洗了洗手。然后从衣帽架上摘了大衣穿好,他推门走了出去。 第一百四十一章 小鹿当真去往家里叫来了一名大夫。 东河子县城里只有中医,县城里有一间小教堂,教堂里有个不知从欧洲哪国过来的老传教士,据说是略通西医,但小鹿看他实在是太老了,老眼昏花,手还哆嗦,略动一动还要咳嗽气喘,就没敢劳动他。 大夫,据县城里百姓所说,的确是个又有本领又有德行的好大夫,但是过来对着何若龙望闻问切了一番之后,却也没有瞧出具体的病症,只说他是脾虚、肾虚、肝火也很旺,又忖度着落笔,给他开了一副方子——给丘八大爷治病是件惊心动魄的事情,治好了是理所当然,治坏了可有掉脑袋的危险,所以大夫处处都有保留,连个方子都是开得四平八稳,生怕哪一味药用猛了,会弄巧成拙、惹祸上身。 小鹿让人按方抓药,逼着何若龙连喝了一个礼拜的药汤子。何若龙本来就不爱吃饭,偶尔吃多了还要呕吐;如今受了这苦药汤子的折磨,越发由三天一呕变成了一天三呕。小鹿眼看情形不对,当即让人又另找了一位名医。新名医和旧大夫是同样的思想,不求有功、但求无过,况且也真是没瞧出何若龙到底有什么病症,故而何若龙换着花样的又喝了一个礼拜的新药汤子,新药汤子的滋味略胜于旧药汤子,故而名医遂了心愿,当真是无功无过。 小鹿看着大夫来来走走,一个个全都像是糊涂种子,心中就渐渐的不信任了他们。当着众人的面,他不批评医生,也不关怀何若龙,只在每夜临睡觉前,会躺在床头灯下翻几页古旧医书——在医术一道上,他的自学经验倒是十分丰富的。 他想何若龙大概得的还是心病。算起来如今已经过了西历元旦,从去年夏天起到如今,足足过了大半年的光阴。大半年中他几乎没享受过几天好日子,兢兢业业的谋划到了最后,却又落了个一场空,甚至连自由都失了去,还不如当年做土匪时威风。 小鹿很能体会何若龙此时此刻的痛苦,但是何若龙不痛苦,他就要痛苦。两害相权取其轻,他认为自己的所作所为宛如一把快刀劈向雪花,寒冷利落,是自如潇洒的好场面。 一本医书没翻完,新年到了。 新年到来之前,丛山向小鹿传递了个好消息——赵振声要在新年期间去山西一趟。平时这位赵将军常驻北平,而小鹿目前出了东河子地界就是找死,万万不敢前去拜会自己这位新任的顶头上司;但是单得了一张不甚值钱的委任状也不算保证,想要真和赵振声互利合作,小鹿想,有些话还是自己和他面谈为好。 丛山再伶俐,也不是自己,所以为了表示诚意,这个面,自己必须露。平津去不得,山西一带跑一趟还是没问题的,小鹿越想越感觉是老天帮忙,因为赵振声有他没他其实都无所谓;可他现在急需靠山,既然程字号的大旗是打不成了,他就得必须另投新东家,并且还得是真正的东家,能够给枪给钱,不是只塞给自己一张写着委任状的大字纸。 趁着现在战事暂时平息,驻守在西河子的何师旧部也纷纷的向自己表了忠心,小鹿把几名心腹召集起来,细细的商议了前途大计。说是商议,其实能和他对上话的只有丛山和武魁。丛山的头脑一贯是条理清楚的,对着蒋委员长都一样的能侃侃而谈;武魁没有丛山的好口才,偶尔说两句话,虽然有理,但也是粗话,不过他另有一门本事,和谁都能玩到一起去,比如高大直——他先前和高大直并没有交情,可自从高大直带兵进了城之后,不出一个月的工夫,他们二位就成了挚友。小鹿有时对高大直冷眼旁观,就感觉此人有点程世腾的风格。指明了道路让他走,他能走得分毫不差;可是让他自己动动脑子,他就必定要想出一团乱麻来。 大年三十这天,小鹿故意的没有去后院看望何若龙。张春生提前给他剃了头发,于是他像个不甚正宗的小和尚似的,昂着个秃脑袋站在前院正房屋檐下,看李国明和小勤务兵在院子里放鞭炮。李国明倒是随遇而安,在天津卫过得快乐,到了这小县城里,照样每天有说有笑。小鹿有时候看他实在是浑身没有一根硬骨头,忍不住要损他几句,他笑眯眯的听了跟没听一样,一点也不往心里去。 李国明像个别有用心的大姑娘,放个鞭炮也要扭扭捏捏大呼小叫。张春生被他吵得在房里坐不住,推门向外看了一眼,看过之后转身回屋,他将一顶薄呢子军帽送到了小鹿面前:“师座,今天的风厉害。” 小鹿一摇头:“我不冷。” 张春生犹豫了一下,因为感觉今天实在是天寒地冻,所以末了一狠心,他一言不发的高抬双手,硬将军帽扣到了小鹿头上。然后放下双手后退一步,他有些不安的垂下了头。 小鹿没说话,只抬起双手一扶帽檐,将军帽正了正。一双大眼睛陷在了帽檐阴影中,他盯着上蹿下跳的李国明,仿佛是看得饶有兴味。 张春生此刻对他没什么话可说,但又不想就这么回屋去。静静的在他身边站了,他看那风吹过小鹿,又从自己面前掠了过去。 这时候,小鹿忽然出了声:“年夜饭,我跟武魁他们一起吃,你也去。” 张春生想了一瞬间,随即低而清楚的答道:“我不去了,我看家。要不然师座夜里回来了,家里没人伺候。” 小鹿不看他,背对着他沉默了良久,最后微微的一点头:“嗯。” 紧接着,小鹿又说了话,这回声音有点虚,有点艰难:“后院儿……你也照应着。过年了,给他弄点儿好吃好喝。” 这回轮到张春生点头了:“嗯。” 小鹿下午出门,半夜才回了来——他的酒量平平,然而今晚因为高兴,发作人来疯一般喝了许多,结果席还没散,他就醉得坐不住了。 武魁让丛山等人继续吃继续玩,自己顶风冒雪的把小鹿送了回来。现在这东河子县城里已经有了汽车可用,可是冬天太冷,车内如同冰箱一般,所以汽车背后还得附加个烧炭箱子取暖。武魁坐在后排座位上,小鹿腿软,总是昏昏沉沉的要往下溜,导致他没法正坐,总得侧身搂抱着小鹿。小鹿仰起头枕了他的肩膀,嘴唇一张一合的含糊说话。武魁听不清,先还大声的问,问了几句之后发现他那全是胡言乱语,就不问了。汽车沿着县城大道向前疾驰,道旁没路灯,车里车外是一样的黑;在铺天盖地的鞭炮声中,武魁偶尔低头看他一眼,看完之后抬起头,心中暗想:“这小嘴儿小下巴,怎么长的呢!” 这个念头甫一生出,还未容得他细想,小鹿就在他怀里闹起了鲤鱼打挺,同时硬着舌头哩哩啰啰的乱叫。武魁一时制不住他,索性把他往自己大腿上一抱,同时对着前方汽车夫吼道:“快点儿快点儿,这他娘的要是吐我一身可怎么收拾?” 汽车夫一踩油门,立刻加了速度。及至到了小鹿所居的那处院落,武魁一推车门,人还未下车,就已经先把张春生吆喝出来了。像对待一块烫手大山芋似的,他伸长手臂把小鹿往张春生怀里送:“小张,过年好,给你个宝贝,扛家慢慢伺候去吧。那边儿还等着我呢,我走啦!” 说完这话,武魁扭头跳上汽车就跑。李国明玩累了,也熬不住了,正想睡觉。听闻小鹿回了来,并且是烂醉如泥的状态,自己出去帮忙也邀不到功,便慌忙往被窝里一钻,开始装睡。 然而张春生并没有惊动旁人,他单枪匹马的把小鹿搀进了上房堂屋,小鹿刚一进门就吐了一场,他也不声不响的飞快收拾了。 然后端一杯温茶让小鹿漱了口,张春生把小鹿扶到床边坐住了,蹲下来要给他脱掉冻硬了的马靴。可是未等他的双手触碰小鹿的小腿,小鹿忽然俯身伸手,在床上乱摸了一通,同时口中喊出了一串呜噜噜。张春生第一遍听还没听懂,第二遍听,他心中一冷,这回听懂了。 小鹿在叫“若龙”。满床的摸了一通又拍了一通,他一无所获的摇晃着要起立。张春生慌忙起身去搀扶他:“师座,您都醉成这样了,还要干什么去?” 小鹿的确是醉透了,一双大眼睛半睁半闭,连睫毛都沉得抬不起来。一条腿软绵绵的迈出去,他因为舌头喉咙全失了控,所以声音是哼出来的,哼哼唧唧,几乎像是撒娇,可惜他的声音低沉粗糙,又实在是不适合撒娇。 “若龙呢?”他腾云驾雾的往外走,不知道走门,连滚带爬的直奔了窗户去:“我要若龙。” 张春生扶着他,搂着他,看着他,一时没有话说。 第一百四十二章 张春生第一次见识了小鹿撒酒疯的劲头——怎么哄也不听,怎么摁也摁不住,十分的孩子气,而且是最顽劣的、最被惯坏了的孩子。后来他急了,简直想强行把小鹿扒光了往被窝里一送,然而小鹿活鱼一般的在床上滚来滚去,一边滚一边叫着要若龙。 张春生先还不理会,企图扯住他一条腿给他脱马靴。然而听得久了,他抬头望向小鹿,就见小鹿面红耳赤的侧身蜷在床上,声音和神情竟都像是痛苦的,是真的想见那个人,真的想到那个人身边去。 这样的话,张春生就没办法了。 张春生看不得他痛苦。 午夜时分,院外的鞭炮声音还没有停息。张春生把小鹿背出房门,直奔了后院厢房。 厢房门口的卫兵已经撤掉了,只在门上松松的挂了一把大锁头,锁头也没上锁,单是挂着而已。张春生自作主张的推开房门走了进去,扑面便是一股暖风,因为屋子里安装了洋炉子,总是烧得十分热。 房内亮着一盏小电灯,何若龙坐在床边,并没有睡。忽见张春生一身寒气的背了小鹿进来,他抬起一张苍白的面孔,显然也是很惊讶。而张春生大步流星的走到他面前,先是弯腰侧身把小鹿放到床边坐了,然后才转向何若龙,沉着脸低声说道:“他喝醉了,闹着要见你。” 然后不等何若龙回答,张春生开始给小鹿宽衣解带。及至脱得小鹿只剩衬衣衬裤了,张春生把双手插到小鹿腋下,将人向上一直托到了何若龙怀里,同时不抬眼的说道:“别伤害他,让他好好睡一觉。” 何若龙望向了张春生,用带有挑衅意味的轻声问道:“他醉成这个样子,我说掐死他就能掐死他。” 张春生抬眼正视了何若龙,极其平静的、也是极其认真的说道:“那我就活剐了你。” 话音落下,他站直了身体,又看了何若龙一眼,然后转身向外走了出去。 房门一关,屋内只剩了何若龙和小鹿两个人。何若龙掀开盖在腿上的棉被,然后把小鹿拦腰横抱到了自己怀中。他的身体日益虚弱,但是总还承受得住小鹿的重量。让小鹿仰面朝天的枕了自己的臂弯,他低下头,慢慢的抬起了右手。 右手和身体一起消瘦了,显得手指很长,骨节分明,轻轻握住了小鹿的细脖子,触感柔滑细嫩,让他感觉自己只要把心一横,就真能捏碎那包裹在柔嫩皮肉之内的细骨头。 可是就在此时,一条热烘烘的手臂抬起来搭上了他的肩膀,是小鹿做了个柔弱的姿态,想要索求拥抱。 何若龙先是一怔,随即苦笑了一下。 松开手指向下托住小鹿的后背,他将怀中人向上抱了抱。而小鹿趁势歪头枕了他的肩膀,搭在他肩膀上的手滑落下来,滑到胸膛处停了,隔着一层衬衫,他开始原地掏摸。 何若龙依然是苦笑。低头解开衬衫纽扣,他放进了小鹿的手掌。小鹿第一次和他同床共枕时,就这么掏过他。当时他以为小鹿是想媳妇了,还拿这话去笑话了他。时候再回想往昔情景,他发现自己当时那话,既是笑话,也是某种意义上的试探与盘问。 那时候他应该还没有爱上小鹿,但是已经害怕小鹿是真的在想媳妇。 他又想自己是个懦夫,贪生怕死,出卖爱人,背叛感情,说起来是罪不可恕的,可是自己真的就只有那么多爱,真的已经全给了小鹿。这就是他的“最爱”了,他本不是个爱情至上的人,爱到这般程度,便是他的极限了。 小鹿的手在他胸前掏摸了一阵,忽然又向下落去,很焦急的抓挠了他的裤裆。何若龙摸了摸他滚烫的手,然后撕撕扯扯的退了裤子,将自己那根东西填进小鹿的手里。 他现在总是疲惫,总是恍惚,轻易的硬不起来了,然而他那东西是天生的尺寸可观,饶是软缩着的,也够小鹿握个满把。小鹿枕着他的肩膀,攥着他的东西,这回是彻底的安静了,甚至还惬意的吧嗒吧嗒嘴,是个心满意足的睡相。 何若龙没有睡,心里茫茫然的,也没有个明确的念头。垂下眼帘望着小鹿的睡相,他望了良久,末了忽然轻轻扒开小鹿攥着自己命根子的手指,又欠身托抱小鹿向下,让他横躺着枕到了自己的腿间。扳着肩膀让他侧卧面对了自己,何若龙用手指捏住自己绵软的东西,送到小鹿嘴唇边蹭了蹭,又轻轻捏开小鹿的嘴,将自己那东西小心的塞进了对方口中。小鹿迷迷糊糊的哼了一声,随即仿佛出自本能一般,开始有一搭没一搭的吮吸。 不过片刻的工夫,何若龙发现自己的器官已经开始缓缓的充血膨胀,甚至撑圆了小鹿的嘴唇。透明口水顺着小鹿的嘴角流淌到他的大腿上,而他望着小鹿,发现小鹿不知何时停止了吮吸,同时呼吸变得深沉悠长,竟是含着自己的家伙睡沉了。 何若龙一动不动的想了想,末了决定让他在大年夜里,好好的睡一觉。 动作很轻的推开了他,何若龙抽身而出,跪伏在床上重新抱起小鹿,让他顺溜溜的躺到了床里。然后自己也在旁边躺下了,他把小鹿搂到怀里,又向下拉扯了小鹿的手,把那薄薄的手掌夹到自己腿间,紧挨着上方那一套半软半硬的器官。 现在他说掐死小鹿就能掐死小鹿,说往外走穿了衣服就能往外走。可他现在很累,身心俱疲,走不动了。 小鹿把滚热的脸拱到了他的颈窝里,气息像两条柔软的小火龙,持久的吹拂炙烤着他。何若龙睁着眼睛拥抱着他,头脑忽然眩晕了一下。一动不动的躺在床上也会眩晕,这对他来讲还是第一次的经验。其实他有点怕,一脸病容却又查不出病,是会让人格外心惊的。 他有时候心惊肉跳,恐慌得几乎要哭,有时候又觉得无所谓——人活着是要有点盼头的,而他现在没有盼头了。 逃出去召集旧部、再回过头来打小鹿吗?不能打了,他想,上回自己已经辜负了他一次,而自己辜负他的时候,他正在拼了性命给自己打掩护,让自己能有时间往活路上逃。逃的时候没想那么多,后来心静下来了,才一点一点的反应过来——那时候小鹿根本就没有要走的意思,小鹿是要留在东河子县城里当敢死队的。 小鹿睡舒服了,软绵绵的靠在他的胸前,让他搂了个严丝合缝。抬手又摸了摸小鹿的后脑勺,何若龙想这一回,也该轮到自己让步了。 反正也当过师长了,足足的当了好些天,下边人也对他把“师座”二字也喊了个震天响。够了,算是很风光了。放到前清时候,师长等于一个参将了。他一个小地主的儿子,能摸过参将的印把子,还有什么不知足的? 想到这里,他通身一飘,是无端的又眩晕了一下。闭上眼睛不敢动了,他朦胧中只觉腰间一沉,是小鹿抬腿骑上了他的身。 第一百四十三章 小鹿好睡了一场。众人都知道他除夕夜里醉透了,故而到了大年初一,登门拜年时听张春生说他还没睡醒,也不惊讶。 因为有张春生挡驾,所以小鹿清清静静的睡了个懒觉,直到日上三竿之时,他才迷迷糊糊的自己睁了眼睛。睁眼之后他愣了愣,随即把头向旁一扭,正看到了坐在床边的何若龙。 何若龙早已经洗漱穿戴过了,头发梳得整齐,脸也刮得干净,只是没有血色,眼下也微微的透着一抹青晕。转脸望着窗外风光,他也不言,也不动,仿佛是在思考,但目光是直勾勾的,更像是灵魂出了窍。 小鹿不知道自己怎么会跑到了何若龙的床上,而且还和何若龙和平共处了整整一夜。以手撑床坐了起来,他没说话,何若龙也没看他。宿醉让他微微的有点头疼,脑筋也迟钝得要转不动。低头闭眼定了定神,他随即挪到床边,想要下床。床边放着何若龙的长腿,碍了他的事。他用力把那两条长腿推开了,然后将一双赤脚伸到了床下。单手扶着床边垂下头,他一边找鞋,一边抬手捂嘴打了个大哈欠。何若龙垂下眼帘移动目光,见床下地上晃着两只雪白的光脚,洁净粉红的脚趾头微微翘着,正在满地的划拉拖鞋。大海捞针一般的忽然勾到了一只,那只脚就像个小活物一样,很灵活的钻进了拖鞋里去。 一只脚有了着落,另一只脚却是始终没归宿,于是小鹿深深的弯了腰,伸手从床底下拽出了一只拖鞋。两只脚终于全踏上实地了,他弯腰低头,却是没有立刻直身——太困了,他还没醒透。 宛如练过柔骨功一般,他的膝盖抵着胸膛,小腿则是快要夹了脑袋。两只手向下垂到拖鞋鞋面上,他足足又迷糊了三分多钟,末了一点一点的抬起头,这回才是真正的要清醒了。 清醒了的小鹿潦草穿了衣服,推门走回了前院。张春生第一眼见了他,当即站住打了个立正,恭而敬之的说道:“师座,过年好。” 小鹿一点头:“你也过年好——我夜里怎么睡到后院去了?” 张春生规规矩矩的答道:“昨夜您喝醉了,自己闹着非去不可。” 小鹿听了这话,脸上不动声色,只“哦”了一声。正当此时,李国明推门走了进来,一见小鹿起床回来了,当即眼睛一眯嘴一抿,笑容可掬的凑到了近前:“师座,新年大吉,祝您今年官运亨通,大大的加官进爵发财,我也好跟着您啃点儿元宝边。您从手指头缝里漏出点儿福气给我,就够我乐的啦!” 小鹿笑了,抬手揉着眼睛说道:“家里有这么个人也挺好,你是闷葫芦,武魁有话不跟我说,后院那位现在也成了冤家,这宅子里就他一个是成天傻乐的。” 张春生愣了愣,随即意识到他这话是在对自己说。心里无端的高兴了一下,他笑了笑,难得的附和了一句闲话:“李副官??是爱说话。” 李国明站到小鹿身边,开始很有分寸的推他搡他:“傻人有傻福嘛!” 张春生见李国明显然是预备着要对小鹿耍贱,而且耍得很喜庆,是欢天喜地、没心没肺的贱,便趁机出门让人送了热水进来,又进卧室开立柜,将崭新的衣服取出了一套,要让小鹿换个里外三新。他在卧室里挑选衣物,一墙之隔,是小鹿在哗啦啦的洗脸洗头。水声之中夹杂着李国明的欢声笑语,叽叽喳喳的,宛如喜鹊成了精。张春生满耳都是声音,然而心中很恬静。 对他来讲,这是一个很理想化的大年初一,比平常吵闹,但又不很过分。香皂与热水的气味缓缓飘了过来,也很温暖芬芳。 把挑好的新衣服叠在床头,张春生退出去了,让小鹿进来更衣。不过片刻的工夫,小鹿从卧室中走了出来,新年他也还是穿军装,然而是笔挺簇新的军装,料子厚实,颜色又正又浓。服装是肃穆的,神情也是庄严的,他的气色却很鲜艳,皮肤也是白皙光滑,让人感觉他身上不知是哪里出了问题,美归美,然而不和谐,有异常。 李国明笑眯眯的望着小鹿,脸上有点红,身上有点烧,心里有点想,随即他暗暗的筹划了,这几天必要设法跟小鹿温存一次。 中午时分,小鹿又和丛山吃到了一张桌子上。 高大直被武魁勾搭走了,冷营长韩营长在来向小鹿拜过年后,因为知道武魁是个爱玩的,于是勾肩搭背的也去寻找了武魁。驻守在西河子的何师旧部到了如今,纷纷的认了命,也各自派了有分量的军官前来向小鹿拜年问安讨主意。小鹿把这些人都依次打发了之后,身边就只剩了个丛山。 丛山和小鹿一样,很有做一番事业的雄心,可惜他的旧主罗美绅时运不济,又是过分的热衷于烟土生意,导致他怀才不遇,并且时常瘦成猴子。如今他自认为是投了明主,终于可以正正经经的做一番事业,故而饭量尽管没有增长许多,但是因为心情愉快,竟是迅速变得面颊丰满,并且微微的有了一点小肚子。 几盅好酒下了肚,丛山的精气神渐长,开口直奔了正题:“师座,咱们什么时候出发?我看是赶早不赶晚,既然确定了赵一定会来,那么咱们也就早点儿过去吧!到时候说起来,也显得咱们是真有诚意。” 小鹿也急着去见赵振声,故而听闻此言,深以为然:“见面礼你预备好了没有?” 丛山连连点头:“好了,年前就预备好了。” 小鹿没敢再喝酒,单是一口一口的吃饭吃菜。吃了个半饱之后,他放下筷子又道:“我不善言辞,咱们得合作一下。等见了赵振声,你负责说话,我负责表态。” 丛山继续鸡啄米似的点头,又道:“听说赵振声有个以貌取人的习惯,咱们这一回过去,还得提前修饰一下,想法子给他一个好印象。印象好了,后边的话才好说嘛。” 小鹿听闻此言,忽然有些心虚,睁着很大的眼睛问丛山:“那??我这样子,能见他吗?” 丛山笑了:“您是没问题啊,我呢?” 小鹿很认真的审视了丛山,末了答道:“你也没问题,但是你的衣服不合身,太瘦了。” 丛山听闻此言,自己摸了摸肚子,暗暗的很窃喜,因为他活了三十多年,瘦的时候多,胖的时候却是难得。一旦胖了,就说明他要走鸿运了。 丛山吃完这一顿饭之后,出门立刻去找裁缝,想要在出发之前赶制一身宽大的新军装。而小鹿坐在堂屋里,则是举着一只长柄大镜子长久的照。武魁不知怎的跑了过来,进门之后见他揽镜自照,就忍不住笑问:“师座看什么呢?” 小鹿放下镜子,正色询问武魁:“你看我的相貌怎么样?” 武魁登时有些发傻:“您??好哇!” 小鹿一拧眉毛:“不要开玩笑,我是在说正经话!” 武魁眨巴眨巴眼睛:“我没跟您闹着玩儿,我说的是正经话。” 小鹿做了个深呼吸,心里有些乱,因为忽然又不能确定自己的美丑了。而以貌取人乃是人之常情,他想自己若是成了个手握重兵和重金的鹿将军,当然也不会愿意轻易把钱送给一个陌生的歪瓜劣枣。 小鹿很心虚,并且是越琢磨越心虚。 胡思乱想到了大年初二的中午,他和丛山出了发,多余的人一个也没有带,随行之人只有一队卫士。他们走得不声不响,武魁则是坐镇县城,负责看家。 第一百四十四章 小鹿对于赵振声其人,基本是毫无了解;听丛山的介绍,这位赵将军似乎是一位典型的武人,派头不小,口气也不小,大将之风很足,废话则是一句没有。 这样的介绍,倒是让小鹿对赵将军生出了几分崇敬尊重之心。他自己是实干派,所以欣赏更高级更成功的老实干派。赵振声的伟大功绩摆在那里——军队、土地、财富,每一样都是那么的可观,让他甚至敢同南京政府分庭抗礼;没有废话这一点也非常好,因为小鹿自己也缺少伶牙俐齿,届时真见了面,赵振声少说几句,他也可以随之少答几句,落个轻松自在。 他只是怕自己天生一副怪模怪样,不能入赵将军的眼。到时对方看自己不顺眼,自己再恭敬也落了下风。 很忐忑的,他跟着丛山进入山西直奔太原,然而刚刚经过了大同,他们就又得了新消息,说是赵将军临时变了路线,要去绥远——绥远也有他的兵。 于是小鹿和丛山立刻推翻旧计划,掉头北上,匆匆的赶去了绥远。对于小鹿来讲,绥远是个陌生地方,幸而丛山是走南闯北惯了的,往哪里去都是胸有成竹,并且是真有主意,能把一路上的衣食住行安排得清清楚楚,也不知道他哪来的那么多朋友,到了哪里都有地方落脚,都有熟人接待。 如此到了大年初五这天,小鹿和丛山到达了绥远境内的一座繁华县城之中。丛山包下了县内最大的一间旅馆,供小鹿清清静静的休息了半天一夜。到了翌日清晨,小鹿早早起床,像要去参加大祭典一样,庄严的洗头洗脸擦耳朵擦脖子,吃早饭前刷了一次牙,吃完早饭又刷了一次牙。至于一身崭新的军装,更是被他穿成笔挺,他若不动,周身便连一丝皱褶都没有。 然后因为紧张,小鹿自打出了旅馆上了汽车之后,一路上就一直是一言不发——这一次会面十分重要,他目前所能抓到的救命稻草,就只有赵将军这么一根。他对赵将军来讲,也许是可有可无;但赵将军对他来讲,却是绝对不能失去的。 赵将军目前下榻于城内的一座大宅子里,这宅子的主人,乃是本地有权势有声望的富贵人物。富贵人物能心甘情愿的在大过年时让出自家房屋供赵振声居住办公,也可见赵振声是真有分量。汽车停在了宅子的一处侧门外,丛山拎着一只小皮箱,先小鹿一步下了汽车。他正在盘算着如何请人进去通报,不料一个身穿长袍马褂的圆脸汉子从院内走了出来,看那意思是要出门,忽然见了丛山,圆脸汉子便立时站住了:“哎?你不丛老弟吗?” 丛山立刻对着圆脸汉子拱手抱拳:“张大哥,过年好。上回我说过年的时候,无论如何都得想法子过来给赵将军和你拜个年,结果我是不客气,今天真就冒昧的赶过来了。” 那位张大哥听闻此言,当即会意:“这事儿我知道,你不提前通过那个谁请示过将军他老人家了吗?他老人家记着呢,你进去吧,不冒昧。” 这话说完,张大哥一扭头,忽然看见了小鹿。像被小鹿吓着了似的,他当场“哎哟”了一声,随即问道:“这位是谁啊?” 丛山立刻笑道:“这是我们鹿师长。”紧接着他又转向小鹿笑道:“这位是张小山旅长。在赵将军跟前,那是最说得上话的。” 张旅长对着小鹿眨巴了一阵细长眼睛,见小鹿向自己伸过手了,他才像刚回了神似的,伸手和小鹿握了握,同时又张了张嘴,但是也没说出什么来。小鹿见了他这举动,心中越发忐忑,不知道自己周身上下是哪里出了纰漏,抬眼再瞧张旅长的圆脸,又没从那张圆脸上发现恶意,仿佛对方就单只是惊讶而已。 而张旅长和小鹿握完手之后,又对着丛山笑道:“得,我不出去了,先把你们领到将军那儿去再说。你要是等别人通报,那帮人不往上传话,能让你等到下午去!”话音落下,他又对着小鹿也一招手:“走,都跟我走!” 小鹿跟着张旅长迈了步,同时感觉这张旅长也是个可喜的痛快人。刚到赵将军的门前,就遇上了个喜庆的人,这实在是一种吉兆。 张旅长没大和小鹿说话,只和丛山边走边谈,说今天天阴会下雪,说本地的肥羊很好吃,全是闲话。说着说着,张旅长忽然抬头止步,自己抻了抻袖子正了正领口,又抬手向后一捋新剃的寸头,并且还特地的清了清喉咙。丛山见状,也跟着扯了扯军装下摆;而小鹿无需人教,已经明白这是距离赵将军近了,所以张旅长要整理仪表了。 张旅长把自己收拾利落之后,扭头又看了看丛山和小鹿,然后满意的一点头,带着他们穿过一道短短的游廊,进入了一处宽敞院落。院落之内扫得干干净净,露出整洁的青石板地。卫兵几乎是三步一岗五笔一哨,放射性的向四面八方排开,把这处院落拱卫在了中央。而张旅长迈步走向正房,上了台阶之后先是轻轻一敲门,及至里面有了回答了,他才推门向内迈进一步,伸了脑袋不知说了句什么。话音落下不久,他缩回脑袋回了头,对着后方的小鹿和丛山又一招手。 小鹿做了个深呼吸,然后一咬牙,迈开大步走向了前方的房门。在张旅长的引领之下,他高抬腿轻落步,在扑面的暖风之中跨过了门槛。 然后,他原地做了个向右转,顺势看清了房内的情景与房内的人。 房内摆着一色的红木旧家具,旧得几乎像是古画中才有的物事。房间大,房顶高,天又阴,整间房屋便暗成了一座空旷的厅堂,几乎让小鹿联想起一座大博物馆。而在他的正前方,有个高大的男子坐在一张巨大的书案之后,男子也是长袍马褂的打扮,懒洋洋的向后仰头枕着椅背,脸上还盖着一本翻开了的线装书。 听闻有人走进来了,男子抬手捂住线装书的书脊,同时慢吞吞的抬起头,从书本上方露出了一双极其傲慢的眼睛。傲慢的眼睛射出同样傲慢的目光,漠然的掠过张旅长的圆脸,然后轻飘飘的落到了小鹿身上。 然后,那目光就不动了,同时只听“啪嗒”一声响,是线装书从男子的手与脸之间滑了下去,落到了石板地上。 张旅长因为想笑而又不敢笑,所以表情反而格外严肃:“报告将军,鹿子苹师长与丛山参谋来了。” 小鹿这才确定了前方男子的身份——原来这位以书盖脸打瞌睡的仁兄,便是名震一方的新秀赵振声。他一直以为赵将军是个老家伙,可是没想到如今面对面的一看,对方仿佛不过是四十来岁的年纪,虽然穿着偏于古朴一面,但是从相貌体态而论,绝对不老。他早就听说赵将军脾气不小,如今见了张旅长这位“最说得上话”的人的谨慎举止,就越发加了小心。对着前方的赵将军,他没有行军礼,而是双手紧贴裤管,又庄重又恭敬的深深鞠了一躬:“子苹向将军问安。” 一句话说完,他缓慢的、严肃的直起了腰,几乎虔诚的抬眼望向了赵将军,结果却是吓了一跳,因为方才还坐在书案后的赵将军,居然在他鞠一个躬的时间里,仿佛精通了移形换位的轻功一般,无声无息的出现在了他面前。 “哦??”赵将军个子大,对小鹿说话时他背着手低了头,一双眼睛在暗屋子里闪闪发光:“你就是鹿子苹?” 小鹿对着他怔了一下,因为感觉他那一双眼睛太亮了,并且不是好亮。不是好亮,而又坏得能让他辨认出来,这种眼神,他太熟悉了。 但是他还不肯轻易的确定,对着赵将军笑了一下,他一点头:“卑职是鹿子苹。” 赵将军饶有兴味的盯着他的脸,和蔼的又问:“鹿师长今年多大了?” 小鹿看着赵将军的眼睛,认为自己可以确定了——这确定不需要理论与证据,这确定是出于直觉,出于同类的天然相识,所以比什么推论都更准确,并且无需试探和检验。 对着赵将军又是一笑,小鹿心里很失望,没想到自己会遇到又一个程廷礼。然而此刻失望不是坏事,他的羞怯与紧张在一瞬间荡然无存,赵将军从神坛跌落,摔在他面前,成了个凡人。 第一百四十五章 丛山没能得到亲口问候赵将军的机会,因为赵将军一边对着小鹿说闲话,一边向张旅长挥了挥手。张旅长见状会意,当即对着丛山使了个眼色。丛山接收到了他的无线电,虽然还是不明所以,但见张旅长已经倒退两步走向门口了,他便也讪讪的对着赵将军行了个军礼,随即紧跟着张旅长退出了正房。 房门一关,阴暗的大房间内就只剩了小鹿和赵将军两个人。赵将军一手环抱在胸前,另一只手托着下巴,嘴说着,眼睛看着,五官对着小鹿各忙各的,全不闲着。几句淡话过后,他忽然对着房屋暗处一伸手:“鹿师长,来,坐,到了这里不要客气,我赵某人是最喜欢结交青年才俊的!” 小鹿单手插进裤兜里,先是抬眼对他一笑,随即移开目光,望向了书案:“青年才俊,我不敢当。” 正如小鹿所料,赵将军对于男风的酷爱程度,绝不次于程廷礼。他这人一贯骄傲,目前又是权势滔天,越发的不把平常人往眼里放;然而对待美丽的青年,他另有一番温柔态度,可惜想要享受到他这态度,单是年轻貌美,还不足够。须得又有美丽又有手段,双管齐下降服住他了,他才肯温柔。否则的话,他能像牛嚼牡丹似的,上床就干,下床就走,今天不知道自己昨天睡了谁。 小鹿年纪轻轻的,而能够带兵,并且独当一面,显然不能把他和兔崽子们混为一谈。赵将军心里有数,故而对他格外的上心,见他审视了自己的书案,便开口笑问:“看什么?想要考量本将军的学问?” 然后对着书案一伸手,他和蔼可亲的微笑了:“想看的话,可以走近了看。” 小鹿当真迈步走向了书案。书案上面堆了许多古书,全是佛道一流。缓步绕过书案站到椅子旁,他俯下身,捡起了赵将军方才掉落的那本线装书。将那本书合拢了放到书案上,小鹿抬头正视了赵将军,同时说道:“我给将军带来了一样小小的礼物。” 赵将军兴致勃勃的盯着他看:”哦?什么礼物?” 小鹿用手指轻轻叩了叩书案表面,忽然感觉眼下的你问我答像是一场游戏,这个游戏他不喜欢,但是他深谙规则,他会玩。 大踏步走到了门口,他推开房门,从院内丛山的手中要过了皮箱。 拎着皮箱重新关了房门,他见屋子角落处靠墙摆了沙发茶几,便径自走过去,将皮箱放到了茶几上。赵将军见状跟上了他,他在沙发上坐了,赵将军一言不发,紧挨着他也坐了。 皮箱很精致,表面擦得一尘不染。小鹿伸手一摁暗锁,让箱盖自动弹了起来。箱内垫着很厚的红色丝绒,丝绒上面嵌着一把镀金刻花勃朗宁手枪。大过年的,本来没有送刀送枪的道理,然而这枪太精美了,箱子略微一晃,金色枪身便要闪烁光芒。与其说它是武器,不如说它是工艺品——送工艺品,就说得通了。 赵将军大喇喇的伸手拿起枪掂了掂,随即笑道:“这枪只能是个摆设,让我用就太小了。不过??”他拉起了小鹿的手,将手枪往他手中慢慢的一拍,同时脸上现出笑意:“你这小手用起来,倒是正合适。” 话音落下,他用自己的大巴掌包裹住了小鹿的手,仿佛是个长辈在教晚辈如何握枪。小鹿没有躲闪,只静静的看他揉搓摩挲自己的手,如此看了片刻,他的睫毛在暗中一扇,黑白分明的大眼睛转向了赵将军:“我很小吗?” 赵将军慢悠悠的答道:“小了才好,我就喜欢小东西。” 小鹿盯着他说道:“为老不尊。” 赵将军方才的冷峻之气一扫而光,笑得眼睛都眯了起来:“我很老吗?” 小鹿握枪的手在他的大手中一转腕子,锃亮的枪口调转方向,抵住了赵将军的下嘴唇。仿佛在替赵将军受惊害疼一般,小鹿轻蹙长眉,微微的张开了嘴吸了一口气,随即用低哑而又清晰的声音说道:“将军,我是来要的,不是来卖的。” 赵将军抬起另一只手,用一根手指拨开了唇边的枪管:“我的小鹿师长,只要你投我的缘合我的意,你要什么,我给你什么。本将军从来不亏待人,不信,你可以先去打听打听。打听准了,再回我这里来。” 小鹿笑了:“我没那个闲心。况且我若是不相信你,也犯不上从察哈尔跑到山西,又从山西跑来绥远。” 赵将军听闻此言,向后一靠,却是哈哈大笑。笑过之后转了身,他伸手一拍小鹿的肩膀:“你们那点儿小心思,我全知道!放心,可怜见儿的小东西,大过年的,我也不忍心让你白跑腿儿。晚上过来给我开张单子吧,该给的,我一定给!” 小鹿听到这里,心里已经是明镜一般——晚上过来,当然不会只是开单子。但是想要在赵将军手里如愿,这一份牺牲,就非做不可。因为对方好的就是这一口,而偏偏这一口,自己有。 思及至此,小鹿脸上神情不变,心中却是啼笑皆非。他想赵振声程廷礼这样的人,放在人群里大概也是少有的货色,这么少有,却偏偏能被自己遇到。遇过了那一个,又来了这一个。不过看言谈举止,这一个应该会比那一个好打发,因为这一个显然是个直通通的急性子,几乎不调情,见面说了没有几句话,就直接让他晚上过来“开单子”了。 对于赵将军的笑语,小鹿不置可否,也不说来,也不说不来。赵将军状似无意的斜眼瞄着他,越瞄越是惊讶,感觉这小子简直是漂亮得不像话,只可惜不是个活泼的性子,是个冷美人。 赵将军比较喜欢爱说爱笑的青年,因为看着喜庆听着痛快,能让他身心一起愉悦。不过若是真遇到了能够勾他魂摄他魄的美人,他只求着能够一亲芳泽,也就不顾得挑剔其它了。别说美人不活泼,纵算美人是个哑巴,他笑嘻嘻的,也是一样的爱。 至于他那一身老气横秋的傲气,也可以根据需要,随时抖落干净。在心仪之人面前,赵将军素来是和蔼可亲的,脸皮都能凭空增长许多厚度。部下在他面前,略有一点的不规矩,都能引他发作雷霆之怒;而美人瞪他一眼,或者甩给他个冷脸子,他反倒像吃了蜜似的,舔嘴咂舌的感觉自己是占了便宜,总而言之,赵将军在情场上的格调,并不比街上的流氓高出多少。 赵将军对小鹿越看越爱,爱到最后,不由得生出了危机感,生怕对方今夜会爽约不来。为了能确保自己吃到这一口好肉,赵将军从和蔼可亲变成了热情好客,一定要让小鹿从旅馆搬到自己这所宅子里住。他老人家的邀请是不容回绝的,仿佛一阵龙卷风刮过去,转眼之间,小鹿和丛山就当真在这宅子中占据了一处院落。 丛山有点摸不清头脑,不知道赵将军怎么会如此厚爱小鹿。不但肯拨住处给自己这一批人安身,还让小鹿到他那里去吃晚饭。在赵将军这里,这叫赐饭,是了不得的厚爱了。 他有心去问问小鹿,可小鹿自从吃过晚饭回了来,就一直关门闭户的躲在房里不露面,并不给他开口询问的机会。 如此到了天黑时分,一名副官步伐轻快的走进院内,敲开了正房房门说道:“鹿师长,将军让您过去给他送单子。” 厢房内的丛山隔着玻璃窗向外望,就见小鹿跟着那副官横穿院子走了出去,戎装笔挺,倒的确是个面见上峰的庄重模样。   第一百四十六章(上) 小鹿跟着副官向前走,他上午过来时穿的是一双及膝马靴,吃过晚饭之后回了屋子,他洗了个澡,换了一身衣裤,把马靴也改成了皮鞋。下午下了一场雪,勤务兵还没来得及清扫地面,所以皮鞋底子踏在积雪上,踩出了咯吱咯吱的清晰声响。 地面冷,空气也很冷。小鹿没戴军帽,故意让寒风吹拂了自己的头皮。自己这一趟是去干什么,他心里清楚得很,把赵振声那个人拎到脑海里再审视一遍,他感觉接下来这一场,自己应该还是能忍受——赵振声是高大魁梧的,气派俨然的,具体的模样他总是记不清,记不清,就说明这人是不丑不俊。俊不俊的无所谓,不丑就行,真要是丑,自己有求于人,也得受着。 不丑,不老,从头到脚没有什么恶心人的地方,这就足以让小鹿暗自庆幸了。他现在是非常的讲求实际,看人直接往皮肉上看,况且床上那点事情,他也都经历过了,而且是经历了许多次,不但看开了,甚至有些麻木。尤其是对待赵振声,他更像是公事公办,不带感情色彩。对方好也罢坏也罢,陌生也罢熟悉也罢,全不在他的考虑之内。他只要他想要的,要到了,就算成功。 宅子太大了,格局有些乱,小鹿跟着副官走,一路像是走迷宫。后来连着拐了几个弯,他的眼前豁然开朗,正是进了一处方方正正的大院子。 副官轻车熟路的继续走,把小鹿送进了上房卧室之中。小鹿一进门,副官就自动的关门退了出去。而卧室之中灯光辉煌,大吊灯下站着个长袍男子,正是赵将军。赵将军背着双手,对着小鹿笑眯眯:“好,我还怕他请不动你。” 小鹿没看赵将军,而是先环视了屋中情形。赵将军白天的办公之处像一座古色古香的老博物馆,夜里的卧室却是现代化的西洋风格。床是铺着弹簧垫子的大软床,黄铜床头抵着墙壁,床边矮柜上摆着台灯茶杯。斜对着大床的墙角处摆了一套桌椅,桌子椅子和赵将军其人一样,尺寸不小,全有着结结实实的大骨架。 待到把周遭环境看清楚了,小鹿迈步走到了赵将军面前。赵将军高,让他须得仰了脸看。而赵将军垂下眼帘迎了他的目光,微笑着问道:“怎么?有话说?” 小鹿抬起双手搭上了赵将军的肩膀,然后隔着一层长袍,顺着他的手臂抚摸向下:“不先看看我的单子?” 赵将军美滋滋的笑道:“有看那玩意儿的工夫,不如先看看你。难得能遇到你这么好的一个小人儿,有了你,我还看什么单子?” 小鹿发现赵将军有两条很粗壮的胳膊,胳膊结实,身躯也强健,让他想起了当初的何若龙。心中微微的动了一下,他放下手扭过头,看到了桌旁墙壁上的电机按钮。 一言不发的留下赵将军走了过去,他伸手一拨按钮,只听“啪”的一声响,吊灯果然立时熄灭了,房内一片黑暗,只有院内电灯的光芒透过窗帘投入室内,照出了满屋深深浅浅的影子。 赵将军愣了一下,随即问道:“这是什么把戏?” 小鹿转过身,摸索着坐上了桌面。两条腿长长的垂下去,他哑着嗓子开了口:“将军,过来。” 赵将军听了这声呼唤,虽然声音不甚动听,但是内容很有诱惑力,让他从身到心一起做了痒。脚底下像踩了弹簧似的,他大踏步的走向小鹿,走得一步一跃,太有劲了。 及至觅声走到了小鹿面前,他正要动手,冷不防腰间一紧,竟是小鹿主动用双腿缠夹了他。 这鼓励是太强烈了,让赵将军抬手搂住小鹿,伸了脑袋就要胡亲乱吻。小鹿先是由着他闹,可很快发现他居然是个不会亲的,单只会力大无穷的在人脸上嘴上又吮又啃,滚烫的气息呼出来,简直就是一头发了情的野牛。于是用双手恶狠狠的捧住了赵将军的脸,他压低声音呵斥道:“别动!” 赵将军以为他是要打退堂鼓,立刻就气运丹田,想要来个霸王硬上弓。可是还未等他出手,黑暗中只觉嘴唇一湿一暖,却是小鹿重新亲吻了他。柔软舌尖顶入他的口中翻搅了一番,末了小鹿狠狠一咂他的嘴唇,抬起头低声说道:“舌头给我!” 赵将军昏头昏脑的向下一压小鹿,同时把舌头伸进了他的口中。小鹿仰面朝天的躺在了桌子上,噙着赵将军的舌头又吮又咬。赵将军哆嗦着哼了两声,紧接着双臂用力抱了小鹿,直起腰就往大床的方向走。三步两步到了床边,他带着小鹿一头滚到了床上。而小鹿就地一个翻身骑到了他的身上,气喘吁吁的坐起来,他低头看着赵将军,同时用手背一抹嘴唇。 赵将军的呼吸也很急很乱,一边喘一边笑:“小子,看不出来,你还挺野!” 小鹿没理会,俯下身用双手去解赵将军的长袍纽扣,解开两粒之后,他扭头在赵将军的嘴上亲了一口,然后低了头继续解。赵将军一眼不眨的盯着他,盯得越久,喘得越厉害。长袍前襟已经打开了,小鹿又开始解他贴身的白绸小褂。及至小褂也是大敞四开了,小鹿把鼻尖凑到他的胸膛上嗅了嗅,嗅到了一点很淡的汗味,这一点也让他让联想起了何若龙,何若龙有时候夜里来不及洗澡,身上就会散发出类似的气味来。 这一点似曾相识的气味让他忽然喜爱了赵将军,可赵将军终究和何若龙还是不相同。小鹿望着赵将军胸前那两粒紫黑的乳头,感觉这颜色不干不净,让人有点没法下嘴。可没法下也得下,他这一趟来,不是来猎艳的。要猎也是他被猎,没有挑三拣四的资格。 于是闭了眼睛埋下头,他一口衔住了对方。同时向后背过手,他摸到了一根很可观的棒槌,贴着他的屁股,颤巍巍的支起了多高。 赵将军在熬到了忍无可忍的时候,终于又恢复了他的野牛本色。 他把小鹿从自己身上掀下来摁住了,扯开双方的裤子,压下去就开始干。小鹿只怕他在自己身上乱摸,如今见他一味的只是干,反倒是放了心。只是疼得厉害,因为赵将军是什么手段花样都没有,单像打夯一般,一下一下往里狠杵,顶得他疼出了满头的冷汗,想要反抗,又被赵将军用两条粗胳膊勒了个死紧。 幸而他是有经验的,事到如今,既然没了反抗的余地,他索性由着对方大操大弄,让赵将军一鼓作气干了个痛快。及至一场完毕了,赵将军赤条条的走去浴室沐浴了一番,然后裹着浴袍回到房内,他单腿跪到床边俯下身,对着小鹿问道:“还能不能动了?没力气的话,我抱你去洗个澡。 小鹿摇了摇头,自己提着裤子爬起来,拖着两条腿走向了浴室。浴室房门一关,他背靠墙壁定了定神,然后自己伸手往股间一探,触感滚烫黏腻,他蹭了一手淡淡的血。 他不声张,很镇定的清洗处置了自己。片刻之后推开房门,他已经恢复了来时的整洁模样,只是两条腿颤得厉害,让他须得靠着门框站立,并且一步也迈不动。 卧室内也开了电灯,赵将军裹了一身睡袍,倚着一只靠枕在大床上半躺半坐。似笑非笑的审视着浴室门口的小鹿,他在心中暗暗的有些疑惑——看反应,这不会是个雏儿;可是看身体,又的确是嫩得很也紧得很,绝非身经百战的货色。 第一百四十六章(下) 这时,小鹿摇摇晃晃的走到了赵将军面前。抬腿跪坐在了床边,小鹿向前俯身,斜斜的拥抱了他。下巴搭在对方的肩膀上,他低声问赵将军:“舒服吗?” 赵将军眨巴眨巴眼睛,感觉这话似乎不该由他来问。但是他既然问了,赵将军也就如实的作了回答:“舒服。” 小鹿闭了眼睛,这一刻他感觉自己很虚弱,因为方才忍了太久的疼痛:“你干出了我的血。” 赵将军抬手拍了拍小鹿的后背,想要把他搂到怀里再温存一番:“小可怜儿,你的辛苦我都知道。去,把衣服脱了,今夜就留在我这儿睡吧。” 小鹿抬头仔细看了看赵将军,赵将军这人五官并不算出色,然而面相端正,气质庄严,让人觉着他是高不可攀。可惜小鹿已经看透了他的庄严与高傲,所剩下的,就只是一张让人记不住模样的脸。 探头过去亲了亲赵将军的嘴,小鹿作势要起:“不,我回房去。” 他要走,赵将军反而舍不得了。双臂加劲搂住了他,赵将军对着他笑道:“让你留下你就留下,这是命令。” 随即他又补充了一句:“知道你吃了苦头,我不碰你就是。” 小鹿想了想,双脚一蹭脱了皮鞋,然后跪起身来,又脱了军装上衣。上衣下面便是衬衫,衬衫下摆被整整齐齐的束进了军裤里,牛皮腰带扎得服服帖帖,显出一把很软的细腰。 赵将军笑吟吟的欣赏着小鹿的腰,感觉这也像是一种惊喜——以为这小子已经是绝色了,其实还有好处藏着没露。 “继续。”他发了话:“脱光了,让我瞧瞧。” 小鹿跨坐在了他的大腿上,然后抬头答道:“不行。” 赵将军有些意外,没想到小鹿会这样干脆的拒绝:“不行?怎么,许干不许看?” 小鹿向前挪了挪,抬手捧了他的脑袋,同时轻声说道:“如果你不是赵将军,我连一根头发都不会让你碰。知道我为什么要造程廷礼的反吗?” 赵将军抬头看着他,不知为何,忽然有点紧张:“说说,为什么?” 小鹿把嘴唇凑到了他的耳边,用气流般的声音轻轻说道:“因为他睡了我。他养了二十年,我叫他干爹,可是他睡了我。” 说完这话,他的嘴唇蹭过赵将军的面颊,一只手也托上了对方的下颌。手指用劲捏开了赵将军的嘴,他低头尝了尝对方的舌尖,然后继续说道:“要么和你睡,要么和他睡,我选了你。你的意思呢?” 赵将军听了这一番话,无端的有些激动——他一直在和程廷礼竞争,而小鹿的归顺,仿佛对他来讲,也是一种胜利。 “选我是你有眼光。”他得意的低笑:“程廷礼那个老东西,已经是过了时的人啦!” 小鹿捧着他的脸又亲了亲,赵将军的气味还算洁净,唇舌也是温暖活泼,对于小鹿来讲,亲着倒是有些趣味的。单手向下慢慢扯开了赵将军的睡袍前襟,小鹿垂下眼帘,见他藏着一身腱子肉,胸膛也是宽厚结实,唯独有一点美中不足。 手指捏着赵将军的乳头揪了揪,他抬眼望向赵将军,面无表情的说了一句:“真他妈黑!” 赵将军先是愣了愣,随即反应过来了,登时想笑,笑了一声之后琢磨琢磨,又有些尴尬,虽然没到恼羞成怒的程度,但的确是有点羞了。 正当此时,小鹿又用力的扭了那小东西一把,随即深深的俯下身,狠狠的吸了一口。赵将军猝不及防,被他吸得又痛又痒,当即情不自禁的一哆嗦。 赵将军和小鹿厮混到了午夜时分。末了小鹿穿衣穿鞋,还是走了。 赵将军常年摆谱,已经没有了送客的习惯。大模大样的独自坐在床上,他自己抬手捂着胸口揉了揉——小鹿对他的“黑”似乎是很有意见,对那两粒小东西又吸又咬,恶狠狠的不留情,当时他没觉怎的,现在才感到了疼痛。 把这半宿的经历又从头到尾回忆了一遍,赵将军确定自己是干出了那位鹿师长的血,不过回首往昔,“干”的印象很少,他倒是感觉自己被那个鹿师长从头到脚揉搓折腾了个遍。在小鹿面前,他时常产生错觉,以为自己是个美人,正在被对方揩油。抬手摸了摸自己的脸,又张嘴动了动酸痛的舌根,他想:“我有那么招人爱吗?” 这个问题仿佛无解,尽管赵将军一贯充满自信,但也不敢大言不惭的断定自己招人爱。把手伸进被窝里拨了拨自己的命根子,命根子稀软的,是被小鹿在临走前撸了个干净。小鹿的屁股不禁干,一双手却是十分的灵巧。赵将军想起自己在快活之时,曾经当着小鹿的面长久的哼哼唧唧了一通,那模样想必是相当的不体面。哼的时候光顾着乐了,如今乐完之后再一回想,赵将军暗暗的有点脸红,越想越感觉臊得慌。 “这小子太邪性了。”他往被窝里一钻,心中暗暗的定了主意:“他要什么我就给他什么,赶紧把他打发走吧!” 赵将军不是情种,生平阅兔无数,无非是把它当个游戏消遣。对待小兔崽子们,他不是特别的挑剔,只要活泼漂亮,他就都能爱,所以第一眼见了小鹿,他理所当然的,也很爱。 直到现在,他也还是认为小鹿美得出奇,问题是对方除了漂亮之外,各方面都不甚符合他对理想爱人的要求。回首和小鹿共同度过的半夜时光,他简直不知道他们哪个更像兔子——反正他老人家一觉醒来之后,还是浑身都疼。这样的刺激,一年半载的来一次的就够了,甚至赵将军扪心自问,似乎再也不来都行,因为即便在做扪心自问这个动作的时候,他的乳头都还在隐隐作痛。 于是在大年初八的上午,小鹿和丛山志满意得的踏上了归途——他们所得的,超出了他们所求的。丛山知道赵将军豪爽,但没想到他这么豪爽。小鹿开了那么一张狮子大开口的单子,他居然就真给批了! 除了物资支援,还有军事支援。丛山也怀疑小鹿是同赵将军做了肉体交易,因为小鹿的确是年轻漂亮,而赵将军,风闻,也的确是好男风。不过纵是真有交易,交易额也该有个限度,赵将军哪能容许小鹿漫天要价呢? 丛山想不明白,也没敢细问,只知道自己这一趟是大胜而归。而小鹿心旷神怡的坐在汽车里,心情也很平静。他付出了他所有的,得到了他想要的。这最初的一道沟坎跨过去,后面的路就好走了。 第三卷完 【第四卷 玉马金堂】 第四十七章 在这一年的西历三月份,程世腾与白家的三小姐在天津举行了婚礼。 白家身为新贵,眼光也是相当之高的,对待程世腾,他们是满意而又不满意。满意,是因为程世腾有着翩翩公子的外表,以及富不可测的身家,纵是再往上追溯,程家也是上等的门第,白程联姻,白三小姐只有高攀,绝不会是下嫁。至于不满意,则是程世腾的名声不甚好,至于怎么个不好,老白心里清楚,老白家有点年纪的女眷也清楚,唯独未经人事的小姐们不清楚。其实程世腾若单是花天酒地倒也罢了,那本是阔少的通病,避免不了;问题是程世腾除了吃喝嫖赌之外,还有玩小子的嗜好。这个嗜好,老白听说程廷礼也有,他们家是祖传的喜欢玩兔子,可程廷礼关上家门悄悄的玩,到底玩到了什么程度,他出去自己不提,老白也不好细问。 满意与不满意相互抵消归零,而白三小姐和程世腾见过几面之后,程世腾淡淡的,白三小姐却是很动心。转眼之间到了婚礼这日,程廷礼为儿子操办了一场很热烈的西洋式婚礼。程世腾还瘸着,所以对新娘子是背不得抱不得,夫妇两个只能是相携着并肩下楼亮相。白三小姐提前受了家里人的嘱咐,表面上看着是和程世腾手臂相挽,其实胳膊硬着,是在架着丈夫往下走。 楼梯栏杆被百合玫瑰装饰满了,程世腾踏在红毯上,一路像是顺着花海向下颠簸。走到半路,他扭头望了新娘子一眼,心里忽然恍惚了一下,不知道自己怎么会落到了这么一个场景里面,也不知道自己身边这人是谁。 新郎新娘的一举一动都是受人瞩目的,新郎在楼梯上看了新娘一眼,下方的宾客们也要喜气洋洋的哄笑一场。于是程世腾转向前方,风度很好的也微笑了。笑过之后,他扭头又看了新娘一眼,在看之前的一瞬间里,他生出错觉,以为自己下一眼,会看见小鹿的脸。 然而并没有小鹿的脸,只有新娘子粉红粉白的面颊,和又羞又笑又紧张的神情——紧张,是因为她怕丈夫东张西望,一条腿又不方便,会有一脚踏空的危险。这个时候新人正受万众瞩目,踏空摔跤可就成大笑话了。 程世腾平平安安的走下了长楼梯。 接下来的婚礼也进行得很顺利,他有条有理的按照步骤走,没有闹出半点纰漏,只是一直有点耳鸣,仿佛自己和周遭这个花团锦簇的世界之间有一层隔膜,谁对他说话都是一片含糊的嗡嗡嗡,让他须得认真倾听,才能做出得体回答。 程世腾其实已经给自己设计过了一场婚礼——一切都设计好了,只待新人出现。那个婚礼才是他理想中的婚礼,他想自己在那个婚礼之中,一定不会耳鸣,一定看也看得清,听也听得清。 在程世腾的婚礼当天,西河子一带的战火,又燃烧起来了。 战争爆发之时,小鹿正在家里试着开药方子。他的家已经搬进了一处有花园有亭台的大宅院里,他的队伍也被他重新的整编归置了一番。武魁等人各升一级,全成了团长,张春生虽然还是办他的旧差事,但也顶了个副官长的名头,每个月可以多得一份俸禄。除此之外,兵工厂也全面恢复了生产,并且是大规模的生产。小鹿派了一个营的人马,专门保护兵工厂对外的交通线。原料进得来,产品出得去,小鹿开始往山西绥远等地卖步枪卖子弹。军火生意,据小鹿看来,是容易做的,只要东西好,自然有人买,对于紧俏的好枪,更是可以漫天要价,总能找到买主。 有了钱,他便招兵,招来兵了,他把数目统计一番报给赵振声将军,再向赵将军要一份军饷。赵将军自从和他春风一度之后,对他总像是既旧情难忘、又无颜相见,所以默默的挺大方,他每次要十成的军饷,赵将军总会忖度着给他六七成,总而言之,不好意思驳他的面子。及至听闻西河子一带又开打了,他也按照当初的承诺,从绥远派兵进入察哈尔地界,随时预备着对小鹿进行支援。 何若龙的旧部见状,也就死心塌地的拜小鹿做了新一任大当家。不为别的,就为小鹿能给他们吃给他们穿给他们钱,小鹿身后还有一座姓赵的大靠山。后盾既是如此的坚硬,他们简直完全没了倒戈投降的必要,因为旧部的长官们虽然大多是土匪出身,但土匪有土匪的聪明和道理。过分的随风倒,对于墙头草也没有好处,既然认准了这一股风,那就顺着这股风长吧! 至于何若龙——真有几个忠心耿耿的家伙惦记着他,这几个人拼着性命回了一趟东河子,公然的找了小鹿,说是听说何大哥病了,趁着过年,要来探望探望他。 小鹿让他们与何若龙见了面。何若龙坐在床上,头脸全都收拾得整洁干净,然而脸上一点血色也没有,干脆就是一张苍白面皮绷在了骨头上。见这几个人来了,何若龙微笑,寒暄,让他们自己搬椅子过来坐,看着他们的时候,眼睛里亮晶晶的仿佛有泪,然而一句多余的话都不说,抬手向门口招了招,他让小勤务兵给客人端茶端点心,手也是苍白的,手背的薄皮下显出粗大的指骨,手指头略一动,关节清清楚楚的。有人抓了他的手攥一攥,手心很软,先前的老茧全没了,可见他这一双手这些日子是有多闲。又有人问他到底得的是什么病,他很诚实的答道:“不知道。” 真是不知道,前一阵子有个大夫过来瞧了他,非说他是得了痨病。这话是上午说的,小鹿下午就又领回了一名新大夫。新大夫对他望闻问切,又说不是痨病。到了翌日清晨,又来了第三名大夫。第三名大夫拎了个画着红十字的小药箱,身边还有一名男不男女不女的看护妇做助手。这大夫显然比前两位都更讲究科学,不但用听诊器听了他的心肺,还抽了他几管子血。带着几管子血告辞离去了,几天之后大夫给了回信,也说不是痨病,但是强烈建议小鹿带何若龙到现代化的大医院里做一次全身检查,否则单是验血和号脉的话,怕是不能保证准确的程度。 小鹿也懂这个道理,但是他现在上哪儿去找现代化的大医院呢? 这些人见何若龙当真是病,而且在小鹿这里,也的确是受到了很好的照顾,也就无话可说,只能是告辞离去。出了何若龙的房门往外走,他们就见这宅子很明显的分成了前后两部分,前方有正院有跨院,格局规规矩矩的,是个见人的地方。而后方的房屋和花园子紧邻了,明显是女眷的居所。想起何若龙先前和鹿师长之间的恩怨情仇,这些人就暗暗的叹息,想何若龙这是被小鹿给当成少奶奶养起来了。何若龙都瘦成那样了,鹿师长还肯留着他,可见这二人真不是闹着玩,他们之间的关系好坏,也不是旁人可以置喙的了。 他们前脚一走,小鹿后脚进来了,手里端着一碗热气腾腾的药汤子。沉着脸走到床前,他用小银勺搅了搅药汤子,又舀起一小勺自己尝了尝。 何若龙疲惫的看了他一眼,然后仿佛是又无可奈何又不耐烦似的,轻声说了一句:“不要乱尝了,仔细药死你!” 小鹿不言语,自顾自的咂了咂嘴,然后说道:“今天这个还行,不苦,有点儿酸。” 然后把碗向何若龙一递,他直通通的命令道:“喝!” 何若龙冷漠的一摇头——他不是盲目的拒绝药物,他只是知道这药喝了也白喝,白白的苦了自己的嘴。 小鹿听了这话,端起碗自己喝了一大口,随即抓住何若龙的头发迫使他仰起头,俯身一口堵住了他的嘴唇。强行将药汤渡进了他的口中,小鹿抬头又喝一口,低下头再去嘴对嘴的喂。 碗不大,药汤子不过是三大口的量。喂完第三口之后,小鹿没有立即抬头,而是等着何若龙真把药汤子咽下去了,才缓缓的直起了身。 何若龙轻轻的咳嗽了一声,同时就感觉眼前发花,视野也有些变形。闭着眼睛喘了口气,他低声冷笑:“不怕我真是痨病,传给了你?” 小鹿转身把瓷碗放到了窗台上,然后端起一杯热茶走回了床边。喝了一口热茶漱了漱,他紧接着低下头,把这口混着酸涩药味的热茶也渡进了何若龙口中。 何若龙吃药吃厌倦了,最近总是偷着把药倒掉,所以小鹿只要在家,就必定这样嘴对嘴的逼他服药。何若龙都消瘦成一副青筋暴露的骨头架子了,可他还觉得对方身上有油可揩。 对待何若龙,他已经看不出了美丑。因为第一次见他时他是美的,小鹿就永远看他美,丑了也美。 第一百四十八章 西河子前线已经是安安稳稳的顶住了,后方兵工厂也是日夜连轴转,忙得热火朝天。小鹿有了一点余力,开始主动向四面八方出击,企图扩大自己的地盘。 他每走一步都很谨慎,在最得意的时候也不忘形。东河子一带紧挨着绥远山西和河北,是个复杂地方,大小军头各有各的势力范围,表面上都打着程廷礼的大旗,其实全拨着私人算盘,并非程氏的亲信嫡系。 小鹿不敢树敌太多,试试探探的,他先挑软柿子捏,而且不捏则已,一捏就捏了个狠的,要让猎物措手不及。果然,如他所愿,不出一个礼拜的工夫,他打下了一座小县城,县城里本来驻扎着一个团的人马,硬是被他撵跑了。周遭军头见了,全都有些紧张,有的磨刀霍霍开始备战,有的则是向他抛出了橄榄枝,因为现在他明显是正处在向上升的势头,又是个连程廷礼都敢反的愣头青,对待这样的人物,能不招惹,自然还是不招惹为好。 小鹿知道旁人的心思,也尽可能客观的掂量了自己的实力。末了他按捺住自己那一片大杀四方的野心,先把那个小县城踏踏实实的占住了。 如此一来,他手里有了三个县的地盘,外加一家很正规的大兵工厂。兵工厂乃是军饷的主要来源,若是数目不足了,赵将军那边也会多少拨过来些许应急。所以拼拼凑凑的经营起来,小鹿这队伍有粮有钱,倒是真能养得住兵。 程廷礼的军队不打他,他便按兵不动;程军一旦在西河子开了火,他的士兵会立刻架起大炮轰回去,颇有以牙还牙、以眼还眼的劲头。双方你一拳我一脚的打起了持久战,程廷礼在张家口静观战况,凭着经验,知道这回这个小鹿,不是自己可以轻易捕捉回来的了。 在他眼中,小鹿上次那场顾头不顾腚的造反完全就是个笑话,可这次不一样了,这次赵振声插了手,事情就不好办了。赵振声一直在憋着跟他打一场狠的,但是他不想打,因为没有胜算。没有胜算,就要忍,就要等,等风向变了再做新决定。而在等待期间,他不能给赵振声任何开战的机会。 所以,他始终不肯把重兵往东河子方向调动。他虽然不是将才,但是年纪大了,见得多了,自然会有独到的主意。他认为自己目前最重要的就是“稳”,自己只要稳坐了钓鱼台,那么赵振声尽管围着察哈尔上蹿下跳好了,自己的政府不散,自己的军队不乱,看他姓赵的能搞出什么花样来。 至于小鹿,那没办法,只好暂时放下不提了。 程廷礼在外面要处理如山的军务政务,回了家,又要听人汇报大少爷和大少奶奶的生活情况。他倒不是想刺探小夫妇的婚姻隐私,只是小两口成亲两个多月了,大少奶奶已经有了珠胎暗结的可能性,而他又是十分的着急抱孙子。当年养儿子的时候,他年纪轻,对儿子素来是不闻不问,结果儿子长大了,处处都不合他的心意;若是如今有了孙子,他想自己定然会做一名慈祥的好爷爷,非把孙子教育成个人才不可。 小两口和如今许多摩登夫妇一样,单独的住在一处公馆里,享受二人世界。程廷礼供着他们的吃,供着他们的喝,然而夫妇二人并没能活得富贵愉快。据公馆内的汽车夫报告,程世腾和太太在新婚第一个月还是相敬如宾的,到了第二个月就变成了相敬如冰。等到第二个月过完了,程太太不知怎么的忽然爆发脾气,把程世腾挠了个满脸花。程世腾的态度倒是不很坏,挨完挠之后也没还手,只是走了个无影无踪,连着好些天不回家。 儿子的家务事已经是如此之糟糕了,程廷礼人在天津,冷不防的也被桃色烦恼找上了门。此烦恼是个十六七岁的大孩子,姓韩,旁人提起他来,都叫他一声小韩。这小韩生得清清秀秀,本也是程廷礼那后宫中的一员,程廷礼对他好是好过,不过早已经好过了劲,如今就把他往北平一放,按月的给他些钱,他愿意留就留,他要走或者成亲,程廷礼再给他一笔钱,也就两清了。 程廷礼的规矩就是这样,然而小韩偏偏不服他的规矩。从皮相上看,程廷礼可以做他的伯伯,从年级上论,程廷礼给他当爷爷都够格了,两人放在一起,无论如何都算是老牛吃嫩草,绝不般配。可程廷礼对小韩不留恋,小韩却是真心实意的看上了程廷礼。程廷礼冷淡他,他会疯了一般的找上门来。程廷礼虽然一贯自我感觉良好,可还是被小韩爱得直发毛。 他想把小韩“打发”了,谁知小韩颇有鹿副官之风,听他要给自己开支票,当即从袖子里抽出一把雪亮匕首,抵在自己的脖子上对他又哭又骂。程廷礼年轻时被鹿副官吓出了心病,最看不得人在自己面前寻死,小韩一对他耍大刀,他就只好苦笑着服输。 他对着小韩屡次服输,因为怀疑这孩子太小,可能是脑筋心眼没长齐全,等到年纪大了,自然就会懂事。然而小韩不管他那一套,程廷礼连着好些天没去北平看他了,也不许他到天津来,小韩越想越不对劲,于是亲自杀上门来,又对着他闹了一通。程廷礼正是饱受内忧外患的煎熬,如今被小韩吵得头上冒火,当即变了脸色,让人把小韩送走。 小韩身不由己的被两名高大副官拖了出去,他一边挣扎,一边声嘶力竭的哭叫,嗓门非常之大,震得程廷礼坐立不安。他的宠儿们见状,想要上前抚慰抚慰他,然而也被他一嗓子吼了出去。 程廷礼忽然强烈的思念起了鹿副官,同时感觉还是一夫一妻的日子好,安逸静谧,能让夫妻两个人都多活些年,当然,他是夫,鹿副官是妻。 鹿副官没了,只剩了一个小鹿。于是程廷礼又思念起了小鹿。小韩是太爱他,小鹿又是太不爱他,两人各走一个极端,实在是令他遗憾。 可是未等他遗憾完毕,远方忽然来了战报,说是小鹿的队伍又有了异动,仿佛是要往河北方向集结进攻了。 第一百四十九章 六月天,东河子进入了它一年中最好的时节。 小鹿站在窗前桌边,小心翼翼的用一架天平称量药粉的重量。天平是他从山西的一家仪器厂里买回来的,非常的精准,简直可以用来做科学上的实验。几只小碗摆在天平周围,里面装着各色草药粉末——粉末被磨得太细碎了,让人完全猜不出它们的本来面目。 小鹿按照药方配伍,用小勺子一点一点的往天平一端加药粉,捏着勺子的右手被白纱布裹缠了,因为他先前在河北战场上受了伤。当时他是站在战壕里举着望远镜向前看,冷不防一枚炮弹从天而降,当场将战壕炸成了大坑。他险些被铺天盖地的泥土活埋在了坑里,是张春生一马当先的冲了过来,冒着流弹用两只手狠挖了一通,挖出了他一只血淋淋的右手。 张春生当时就吓得变了脸色,抓住那只血手向外一拽,手挺结实,拽不动,可见胳膊还连着身体。旁人这时候也全跑上来了,跟着张春生一起刨一起拽,到底是人多力量大,这回他们一把就将小鹿拽了出来。 小鹿命大,除了被埋成土猴之外,周身居然毫发无伤,只是右手手背被碎石片子刮破了皮,血糊糊的看着挺吓人。坐在土堆里向外啐了几口带泥的唾沫,他见这许多人瞪着眼睛围观自己,便想开口报一声平安,然而未等他真出声,张春生忽然把他的脑袋往自己怀里一搂,搂完之后动作一僵,仿佛是怔了怔,随即立刻又放开了他。 小鹿知道这家伙一颗心全在自己身上,简直就是为了自己活的,所以也不多说,只向外挥了挥手,告诉所有人道:“我没事儿。” 这一场虚惊并没有白受,因为这仗接下来越打越顺,没过一天,县城里的保安大队便竖了白旗。这个县城位于河北境内,本来小鹿对它并无兴趣,但是小鹿没兴趣,赵将军有兴趣,赵将军希望通过小鹿,间接的多多控制土地。这一招是赵将军经常用的,也不单是施用在小鹿一人身上。他给小鹿一定的支援,小鹿打着他的旗号扩张势力,并且在大问题上听他的调遣。至于土地上的油水,他并不全要,大部分的油水留给小鹿,他只要抽取其中的一部分即可。 凭着这个法子,赵将军的部将几乎遍布了黄河两岸,他并不直接控制所有的土地,他直接控制的,乃是土地的主人。而那土地上的主人若是敢造反,他自然也有办法让那块土地易主。 这一仗打完,小鹿的地盘立时扩大了许多,周遭一些力量薄弱的小军头见势不妙,也很识相的自动归顺了他。小鹿见此情形,有时候会非常的得意,非常得意的时候他会躲进屋子里自己偷着乐,乐完之后他严肃身心,不许自己得意忘形。 他这一年,一步一步走得貌似十分顺利,其实每迈一步之前,他都要翻来覆去的将这一步思索万遍。他的参谋处是没有休息时间的,他一有了主意,无论昼夜,参谋处都得立刻集合。丛山成了他的参谋长,两个人倒是配合默契,他想得细,丛山比他想得更细。 眼看自己在河北这一仗是漂漂亮亮的打完了,他把后续事情交给专人负责,自己启程回了东河子大本营。在外面他是意气风发而又端庄严肃的鹿师长,及至回了家又见了何若龙,他把嘴一闭脸一沉,也不风发了,也不端庄了,一有时间就要施展他那套不甚可靠的医术配药,配的时候一言不发,是个憋气窝火的别扭模样。 他做出这幅模样,并非故意要给何若龙添堵。何若龙的情形一天比一天糟糕,他看在眼里,是真的烦恼。 他不怕别的,他怕何若龙死了。 此刻掂掂量量的配出了一碗混合药粉,他端着碗抬起头,透过亮晶晶的玻璃窗往外看。何若龙穿着一身白色裤褂,刚被他撵了出去晒太阳。勤务兵本来给他送了一把椅子,但兴许是阳光太明媚了的缘故,他并不肯坐,而是扶着手边一切可扶的东西,一步一步摇晃着在院子里靠边走。 现在门口再也没人看管着他了,他瘦成了一副大骨头架子,撑着一身白衣慢慢的挪。院子角落里长着一棵老槐树,枝繁叶茂的,很能遮阴。他挪到树下站了一会儿,然后继续往前挪,看那意思,是想继续贴着院墙往回走,然而跌跌撞撞的迈步向前,小鹿看他像瞎了似的,直直的就撞向了院墙墙壁。 撞过一下之后,他踉跄着站住了,抬手向前去摸。及至摸到粗糙墙壁了,他缓缓的转了个身,继续走。 小鹿看着他,一直看他走到了窗外眼前。这回双方距离近了,他开口发出了低沉声音:“你看不清路吗?” 何若龙有点和气、也有点冷淡的答道:“这两天眼睛花。” 说完这话,他继续走,这一回拐弯跨过门槛,他进了屋。 屋子分成里外两间,小鹿站在里间,听见外间有杯盏声响,是他哆嗦着给自己倒了一杯茶。小鹿放下药碗,挑帘子出去拧了一把湿毛巾。把毛巾卷子递给何若龙,他没说话,何若龙拿着毛巾卷子往里间走,也没说话。 及至何若龙在里间床上坐下了,小鹿也垂头回了窗前,继续研究他那些古怪药物。 两人起初都是沉默,后来何若龙抖开毛巾擦了擦头上的虚汗,低声先开了口:“哎,我觉着??我可能是要不好。趁着现在头脑清楚,我求你件事儿。” 小鹿头也不回的问道:“什么事儿?” 何若龙双腿拖在地上,背靠着床头喘了几口气,感觉胸中气息足了,才又继续说道:“等我死了,求你把我送回我老家去,给我修座好点儿的坟。” 小鹿那端着药碗的手缓缓放下了,然而依旧没回头:“就这个?” 何若龙闭上眼睛,额头上又渗出了一层冷汗:“就这个。” 小鹿笔直的背对着他站立了,忽然重重的冷笑了一声:“不用我逢年过节再给你烧点儿纸?” 何若龙攥着毛巾,想要抬脚脱鞋,然而双腿沉重迟钝,他的脚硬是抬不起来。很虚弱的又喘了一口气,他也笑了一下:“烧纸?你至多给我烧一年,第二年你就得忘了。” 小鹿慢慢的低下了头,忽然一抽搭,随即两粒很大的眼泪珠子砸到了药碗里——越说越近了,越说越真了,他也看出何若龙这不是好病,可他听不得何若龙这么又冷静又虚弱的筹划后事。世上就只有这么一个何若龙,爱也罢恨也罢,好也罢坏也罢,就这么一个,这个死了,世上就再也没有何若龙了! 说他是爱人也好,说他是仇人也好,说他是战利品也好,无论他是个什么,他都是独一无二的——纵算他真的只是个仇人,小鹿想,那自己的仇也还没有报够,自己对他也还没有发泄够折磨够。 想到这里,他就不能再想了,再想的话,先前两人有过的那些好时候就要都涌到眼前了。一旦记起了何若龙的好处,那他就更稳不住神了。 于是他就真的不再想。思想停止了,只剩情绪在他的胸中激荡,激荡出震天撼地的巨响,让他眼前泪光迷蒙,让他耳中轰鸣。 因为小鹿像根桩子似的立在窗前长久不动,所以何若龙对着他看了良久,末了忍不住站起身,很费力的走到了他的身边:“怎么了?” 他这几天眼前一直是一阵阵的模糊,然而此刻因为双方是足够的近,所以他这回看清楚了小鹿的脸——小鹿面红耳赤的闭了眼睛咧了嘴,不出声也不呼吸,一口气噎在胸中,只有泪珠子打湿了他的长睫毛,一对一对的顺着面颊往下淌。淌到下巴聚成滴,再一滴一滴的落到衣襟上、药碗里。 这是何若龙第二次看见小鹿露出这种孩子式的哭相,他几乎吓了一跳,慌忙握住小鹿的胳膊问道:“怎么了?” 随即抬手一拍小鹿的后背,他又焦急的催促道:“出声!” 这一巴掌震动了小鹿的气息,让他呜咽一声,哭出了堵在胸中的那一股酸楚热气。顺着何若龙的拉扯转过了身,他依然低着头咧着嘴,浓密睫毛向下一合,他又挤出了一串眼泪珠子。 何若龙把毛巾缠在手上,试探着给他擦拭泪水:“哭什么?舍不得我死啊?” 他一手抬起了小鹿的下巴,一手用毛巾给他擦眼泪擦鼻涕,又故意用轻松的语气说道:“我活着,你看我碍眼;我死了,你又要哭。你到底想怎么着?嗯?” 小鹿紧紧的攥着拳头,身体是僵直紧张的,头脸很热,手却冰凉。何若龙微微俯身看着他,看了片刻,直起身把他搂到了怀里。一只手轻轻拍了他的后背,何若龙眨眨眼睛,眼中也有泪,但声音却是笑着的:“不哭了,我不死。我觉着我还能再熬好些年,十年八年没问题。我这病来得怪,兴许熬着熬着自己就好了呢。小鹿,不哭了,要哭就哭出声,别这么憋着。” 然而小鹿把一双眼睛贴上他的肩膀,始终只是沉默的流泪。不敢想起的好时候,还是一下子全想起来了,那时候,他是那么的爱何若龙。 第一百五十章 小鹿不知道自己这算不算是在哭——他不动,不出声,单是滔滔的流眼泪,让眼泪在何若龙的肩膀上浸润出一片湿迹。 然后他第一次发现流眼泪居然也是一件耗费精力的事情,他渐渐的觉出了眩晕,两条腿在地上软得站不住。他下意识的向前靠向了何若龙,可随即又站直了,因为想起何若龙今非昔比,已经是禁不住自己依靠了。 何若龙扶着他往床边走,他就乖乖的往床边走;何若龙摁着他坐下去,他也乖乖的坐下去。何若龙到外间洗了一把毛巾,回来之后仔仔细细的又给他擦了一遍脸。擦完之后坐下来,他扭头对着小鹿笑,笑是微笑,带着苦意,本来他只是想笑,不想有苦,然而那苦由不得他,他想藏也藏不住。 小鹿半闭着眼睛,这回脸上干净了,然而依旧是面红耳赤,鼻子喘气也不痛快,呼哧呼哧的,偶尔还要抽搭一声。何若龙看着他,视野一阵阵的很模糊,模糊的时候就看不清他。看不清他也没关系,他那双眼睛是被他印在了心里的,他睁开眼睛看他的人,闭了眼睛,看他的眼睛。 他背叛过小鹿,辜负过小鹿,但小鹿真是他的一生最爱。在遇到小鹿之前,他没爱过谁,将来,想必也没有机会再爱新的人了。爱小鹿,但也恨过他,不是因为小鹿折磨他的肉体,而是因为他抢了他的师长。他狠狠的恨了小鹿一阵子,那阵子过去了,就又慢慢的不恨了。 恨终究是敌不过爱,因为恨需要心劲,爱不用。 慢慢挪到了小鹿身边,他弯下腰,摸索着为小鹿解了皮鞋鞋带,又拉扯着拽上了小鹿的两条腿。让小鹿靠着床头半躺半坐了,他扭头再去看小鹿:“你啊,有时候像个孩子,有时候像个疯子。” 然后他颤巍巍的也抬腿上了床。仰面朝天的在小鹿身边躺了,他拉起小鹿一只冰凉的手,送到嘴边亲了一下。 小鹿仰起头,做了个闭目养神的姿态。这一场眼泪突如其来,来得意外,但也像是早有预谋,因为他心里一直存着何若龙的人,和何若龙的病。存得久了,人和病化为巨石,无声无形的坠着他压着他。忙起来的时候他没感觉,一旦闲了,回家了,看见何若龙了,那巨石的分量就显现出来了。 呼吸渐渐的顺畅了,眼泪也渐渐的干了。小鹿重新睁开眼睛,哑着嗓子开了口:“我还是喜欢你。” 然后吸了吸鼻子,他继续说道:“我只是不相信你。” 侧卧着用胳膊肘支起上半身,他盯着何若龙的眼睛沉默了片刻,随即低下头,吻住了对方的嘴唇。闲着的一只手轻轻覆上了何若龙的脖子,他的掌心正贴着何若龙的喉结——没有其它的狂暴动作,单只是贴着。何若龙忽然做了一个吞咽的动作,喉结便在他的掌心中清晰的一滑动。 然后他的手缓缓下移,解开了何若龙的小褂纽扣。白绸褂子的前襟左右敞开了,露出了一面瘦骨嶙峋的宽阔胸膛。苍白皮肤薄薄的,几乎是绷在了两排粗大的肋骨上。小鹿的嘴唇缓缓下移,轻轻含住了一粒乳头。何若龙的乳头和性器都是洁净的嫩红色,小鹿觉得这颜色很美,像一朵太早绽放的樱花,落在了太晚到来的一场春雪上。 那只手继续向下走,最后停在了何若龙的腿间。何若龙这时伸手攥住了他的腕子,自嘲似的轻声笑道:“它现在成了一杆空枪,没有存粮喂你了。” 小鹿抬起头望向他,目光直勾勾的:“我想要,就现在。” 何若龙松了手,无可奈何的笑了一下。 小鹿拉了窗帘关了门,然后站在床边开始脱衣服。何若龙见状,很是惊讶,因为他认为小鹿只是想亵玩自己,并没有脱衣服的必要。 然而小鹿不但脱了,而且脱成了一丝不挂。上床背对着何若龙站了,他低声说道:“我知道你喜欢我的屁股。我早上洗过澡了,是干净的。你可以随便玩,我不会反抗。” 然后他横跨了何若龙的胸膛,跪下来做了个俯趴的姿势。他的小屁股,雪白浑圆的,被他高高的撅到了何若龙面前;腿间柔软的器官垂下来,顶端似有似无的触碰了何若龙的胸膛。而他也合身紧贴了何若龙的腹部,对方的裤子被他退到了大腿,他低下头在浓密耻毛中嗅了嗅,然后张嘴含住了对方的东西。 何若龙抬手细细抚摸了他的屁股,摸着摸着,忽然问道:“小鹿,我要是死了,你是不是会再找个新人?” 小鹿吮吸动作停顿了一下,随即用鼻子哼出回答:“嗯。” 何若龙又问:“那你想找个什么样儿的?” 小鹿吐出了口中半软半硬的家伙,小声答道:“你这样儿的。” 何若龙将一根手指抵住了他双股之间的入口处,缓缓向内插入:“那你别让他干你屁股。” 小鹿难耐的扭了扭腰,是下意识的想要摆脱何若龙的手指:“为什么?” 何若龙将手指捅了个尽根,然后在那深处轻轻的搅弄揉摁:“你这屁股特别好,我干得动的时候,统共也没干过几次,现在想想,真亏得慌。我吃了亏,别人也别想占这个便宜。” 小鹿回了头:“硬了,现在你干不干?” 何若龙笑着摇了摇头:“不干了,就那么一点儿玩意儿,给你的小嘴儿留着吧!” 小鹿思索了一下,随即却是站起了身。抬腿做了个向后转,他面对着何若龙重新跨坐下去,咬牙忍着疼痛,他用身体缓缓的吞没了对方。 及至终于向下坐到了底,他已经渗出了满头满脸的汗。紧蹙眉头屏住呼吸,他先是忍熬了片刻,然后抬眼望向何若龙,轻轻的吐出了一口气:“这个姿势,叫做倒浇蜡烛,我只干过一次,这是第二次。” 他开始试探着起落身体,神情是痛苦的,几乎痛苦到了眉目扭曲的程度。如此动作了片刻,他力不能支似的一手撑床俯了身,喘息着说道:“疼??” 何若龙向上拉扯了他的胳膊:“下来,小鹿,我知道你的心思。你下来,我不用你了??” 小鹿甩开了他的手,重新直起了腰,用嘶哑的声音低低答道:“多干一会儿,松了就不疼了。” 话音落下,何若龙忽然起身抱住了他,一翻身滚到了床里。这回把他搂到怀里压住了,何若龙一言不发,直接开始了猛攻。小鹿万没想到何若龙会忽然变得龙精虎猛,疼痛瞬间都不算什么了,他甚至产生错觉,认为这一场狂风骤雨似的欢好结束之后,何若龙会一跃而起跳下床去,变回原本年轻健康的好模样。 何若龙在小鹿身上只快活了一次,一次过后,他便虚脱一般,趴在小鹿身上一动都不能动了。 小鹿汗津津的躺在床上,对着天花板唤了一声:“若龙。” 何若龙闭着眼睛笑了:“我没死,就是累了??你放心,我自己也舍不得死??我舍不得你??” 他的声音很轻很低,是气若游丝的模样:“我不能把你让给别人??我越想??越觉得不能让??不能让??” 话到最后,他不言语了。小鹿愣了愣,忽然抬手试了试他的鼻息。呼吸还有,而且很稳定,可见他真是睡了,或者昏了。 合拢双臂搂住了何若龙,小鹿也闭了眼睛,又长长的叹了一口气。 第一百五十一章 小鹿想,自己不能就这么眼看着何若龙死。 何若龙比他身量高,比他年纪大,可他从见到何若龙第一眼起,就对这人起了拯救与保护的心。纵是后来恨了他,反了他,小鹿也依然认定了他应该活在自己的羽翼之下。即便他是要受欺凌受蹂躏,那欺凌蹂躏也只能是出自自己的手。 他一度认为自己只是迷恋对方的身体,可是现在何若龙的身体已经瘦成了一副骨头架子,他看在眼里,却也还是觉得好。对于现实,他是一步一步的进,也一步一步的退。他的地盘越来越大了,军队越来越多了,可他依然不满足;何若龙越来越消瘦了,越来越虚弱了,可只要还能有一口气,还能跟他有问有答,他就知足,他就庆幸。 他托了赵将军的人情,费了不少的事,从北平请来了一位真正的洋医生,而在洋医生到达东河子之前,他出钱买下了县城内的一座宅院,开办了东河子历史上第一家医院。尽管医院内的医生不过是些毕业即失业的医科毕业生,但是医院之中器械齐全,甚至还有爱克斯光机,是一座真正的现代化医院。 洋医生到达东河子之后,在新医院内为何若龙做了全身检查。末了在头部的爱克斯光片中,洋医生发现了一处阴影。 那一处阴影又被洋医生研究了好几天,末了洋医生做了结论,说何若龙这是脑子里长了瘤子。 洋医生说这话时,他面前就只坐着一个小鹿。小鹿听了这话,一张脸煞白的,然而并没乱了方寸,直接就问道:“还有救吗?” 洋医生没有直接的摇头,只给他留下了许多西药。那些药物极其昂贵,也许可以控制瘤子的生长速度,也许什么用处都没有。小鹿见了洋医生的举动,心中如同明镜一般——死生有命,这回可真是只能听天由命了。 洋医生没有告诉小鹿何若龙还能活多久,小鹿也没有问。等洋医生带着助手返回北平了,他回了家,进门之后没往后头去,只在前院正房里坐着。张春生进来给他倒了一杯茶,茶是冰凉的,夏天喝是最痛快。张春生倒完茶后没有立刻走,站在一旁看小鹿伸手端了茶要喝。小鹿那手是用惯了枪的,非常有劲非常稳,然而此刻端着小小一杯茶,竟会抖得茶水泼泼洒洒。低头就着茶杯喝了一大口,他随即放下茶杯,用力的清了清喉咙。 然后,他不看人,盯着地面出了声:“真是病了,脑子里长了瘤子,没法儿治。” 张春生早就看何若龙不是好病,如今听了这话,也不很惊讶,只低声答道:“人各有命,师座节哀。” 小鹿轻轻的摇了摇头:“我不哀。” 停顿了片刻之后,他继续说道:“从今往后,我好好对待他,让他在临走之前多高兴高兴,也就是了。我哀什么?我不哀。” 然后他站起身,又问:“武魁今天过来了吗?” 张春生垂眼不看他,公事公办的答道:“上午来了一趟,您不在家,他让我告诉您,说是新兵大队已经训练完毕了,等枪支弹药一到,队伍就往河北开。” 小鹿点了点头,忽然感觉屋子里发空,便随口又问了一句:“小李呢?” 张春生答道:“他跟着武魁出门玩儿去了。” 小鹿不置可否的笑了一下:“这大兔崽子,还挺能联络。” 张春生没抬头,但感觉小鹿像是笑了,就也跟着一笑。 小鹿出门往后走,到后院去看何若龙。 这是傍晚时分,地面已经渐渐消退了暑气,空中也起了微微的凉风。何若龙坐在房门前的竹椅子上,合身向后仰靠过去,一双眼睛半睁半闭。忽然听到了小鹿的脚步声音,他张开眼睛抬了头,然而目光茫茫然的没有焦点,直到小鹿走得很近了,他才转动眼珠,真正的盯住了小鹿。 他的视力在急速的退化,小鹿知道,他快要瞎了。 小鹿知道的,他自己也一样的知道。所以只要有机会,就要一眼不眨的凝视小鹿。这样一眼不眨的凝视,小鹿还是日益变得面目模糊,所以单是看已经不够了,他时常还要抬手去摸小鹿的脸,用眼睛看,也用手指看。 抬脚从门前台阶旁踢过了一只小板凳,小鹿在何若龙的腿边坐下了。抬眼望着远天的晚霞,他开口说道:“英国人走了,给你留了一箱子的药。一会儿就开始吃,按顿吃,别忘了。” 何若龙问道:“到底是什么病,他瞧出来了吗?” 小鹿轻声答道:“你好好吃药,这药能救你的命。” 何若龙想了想,然后对着前方光影迷蒙的世界答道:“我知道了。” 慢慢的向前欠身伸了手,他拉扯着握住了小鹿的一只手。将那只手攥着放到了大腿上,他重新向后仰靠过去,看前方有个不小的黑影子在飞檐走壁。 “是蝙蝠吗?”他忽然问。 小鹿任他握着自己的手:“不,是只黑猫,原来总在前头乱窜。小张最烦野猫,见了它就打,这一阵子没见着它,我还以为它让小张打跑了,没想到它是躲到你这儿来了。” 忽然反握住何若龙的手晃了晃,小鹿略略提高了声音:“若龙,这猫下崽子了,你看它嘴里正叼着个小的呢!” 何若龙看不清楚,但是也微笑着点了头:“嗯,是啊!” 小鹿不错眼珠的盯着那只大黑猫,见大黑猫衔着小黑猫,在房顶上一溜烟窜了个无影无踪。与何若龙相握的手越攥越紧了,毫无预兆的,他又说了话:“若龙!” 何若龙作了回应:“嗯?” 小鹿回过头,向后望了他的脸:“你给我留个孩子吧!” 何若龙真笑了:“傻话。你看我浑身上下,哪儿是能装孩子的?” 小鹿很认真的说道:“我给你找个女人,你和她生。” 何若龙渐渐的不笑了,虚弱而又温和的答道:“孩子没爹,那不受罪?” 小鹿合身转向了他:“我给他当爹。” 何若龙觅声转向了小鹿的方向:“你?我可信不过你。要是个丫头倒罢了,万一是个小子,我怕你祸害他。” 小鹿听了这话,动作迟钝缓慢的垂下了眼帘。 “可也是。”他重新转向了前方:“你说得有理。” 两人一起沉默下来,看霞光越来越亮又越来越暗。真有蝙蝠斜斜的掠过墙头和屋檐了,蚊子还没出来,但是花草丛中开始有夏虫鸣叫。 忽然的,何若龙又开了口:“小鹿。” 小鹿回了头:“嗯?” 何若龙依然握着他的手:“咱们,这就算是和好了吧?” 小鹿凝视着他的面孔:“好了。” 何若龙追问了一句:“夫妻没有隔夜仇,对不对?” 小鹿答道:“对。” “床头打架床尾和,对不对?” “对。” 何若龙笑了,笑的时候眼前是一片黑暗,天黑了,电灯又还没开始亮,他终于是连小鹿都看不清:“咱俩是两口子吧?” 温暖的气息向他逼近了,最后他的嘴唇一湿一暖,是小鹿亲吻了他:“是。在你之前,我没有过别人,在我之前,你也没有过别人,咱俩是打小儿的夫妻,一点儿掺杂也没有。” 第一百五十二章 在酷热的七月天里,何若龙发现自己的腿不听使唤了。 他没有哭泣,也没有恐慌。恐慌是前几个月的情绪,现在他只是不舍得、不甘心。一天三顿的吃着西药片,他一顿不落,吃药比吃饭多。 大睁着眼睛躺在床上,他眼前只有影影绰绰的光影在活动。有老部下过来看他,那都是些凶神恶煞的土匪种子,拿杀人放火当乐子的人,然而见了他的样子之后,竟会有人哼哧哼哧的落了眼泪,落过眼泪之后问他:“大哥,你说你想吃点儿啥喝点啥?你说出来,我们给你弄去。” 他抬手,摸了摸他们胡子拉碴的粗糙面孔。摸完之后低声微笑道:“这又不是过去了,我还缺你们那一口吃的?” 粗糙面孔在他的手中连连点头,用带着哭腔的烟枪喉咙说话:“嗯,是,现在咱们要啥有啥,不缺了??” 何若龙又问:“你们还是在西河子?” 另一个烟枪喉咙告诉他:“我们马上就要开拔了,大哥你猜我们要上哪儿去?我们要往狗尾巴山那边儿打了!大哥你挺一挺,等咱们打回老家了,你坐八抬大轿回去一趟,让乡里乡亲的瞧瞧!” 何若龙笑了,想自己先前恨透了这帮兄弟,恨他们不听指挥,不是自己的知音。其实里头也有真心跟随自己的,自己当时怎么就没瞧出来? “都什么年头了,还八抬大轿。”他虚弱而又温和的说话:“现在都是坐汽车。但是得有好路,就狗尾巴山那边儿的破路,汽车哪开得进去呢?” “修修。”有人擦着眼泪告诉他:“把路修修。” 这帮人来了又走,这一走,何若龙知道他们要上战场,再回来就不一定是什么时候了。 静静的躺在床上,他不知道自己的病情接下来又会如何恶化下去。勤务兵们把他伺候得很干净,澡是随时可以洗,衣服也是一天一换,他身上现在不疼不痒不冷不热,不是个受罪的病人。 只是寂寞得很,因为小鹿有小鹿的事业,不能总在旁边陪伴着他。他有了无穷的时间可以用来思考,可是又发现自己没有多少心事值得思量。 只是不舍得,不甘心。他还没到三十岁,还有好些景没有看,还有好些酒没有喝。小鹿那么漂亮,他也还没有好好的爱够。想到小鹿那一身不得见人的怪癖,他也放心不下。小鹿那么喜欢男人,他死了,他一定还会再找别人。可是,何若龙想,别人怎么配得上他?他会不会就那么疯疯癫癫的白糟蹋了自己? 何若龙越是想,越觉得自己不能死。他得活着,他得看着小鹿管着小鹿。自己再病也是个男人,要疯让他对着自己疯,不能让他出去对着别人丢人现眼。 何若龙在床上躺了一天,偶尔他会摁床头新安装的电铃,叫来勤务兵给自己拿水拿药。 傍晚时分,小鹿回来了——现在小鹿只要不离开东河子,晚上就一定要到何若龙这边过夜。他进门时,勤务兵正拿着夜壶伺候何若龙撒尿。小鹿看了一眼,没言语,自顾自的拧了湿毛巾擦头擦脸。等何若龙尿干净了,他重新洗了洗毛巾,然后走过来把毛巾缠在手上,很细致的给何若龙擦了擦下身。 何若龙嗅到了小鹿身上新鲜的汗味,于是问道:“今天特别热?” 小鹿转身走到门口,把毛巾遥遥的掷到了外间的大水盆里:“一天把我晒成了煤黑子!” 勤务兵把水盆与夜壶一趟搬运了走,片刻之后,隔壁响起了哗哗的水声,是小鹿让人在这院子里专门建造了一间小浴室,浴室之中虽然不通自来水,但安装了欧洲来的大浴缸,可以让小鹿每天舒舒展展的泡澡。 耳边想起了衣柜开关的声音,小鹿又说道:“我这身汗出的,衬衫都沤馊了。” 何若龙知道他爱干净,这话说得偏于夸张,就催促他道:“你赶紧洗洗去,洗完了好回来吃饭。” 小鹿答应一声,一路咚咚咚的跑了出去。、 不过片刻的工夫,小鹿回了来,一步跳上了床。何若龙挣扎着坐起来了,把他拉扯到了自己身边。抬手摸了摸他新剃的秃脑袋,又摸了摸他光滑的脸蛋,何若龙几乎是爱不释手了,隔着一层薄薄的衣裤,又恋恋的抚摸了他的细腰和屁股。 小鹿扭头在他嘴唇上亲了一口,然后问道:“药吃了吗?” 何若龙答道:“吃了。不用问,我比你记得清楚,一顿都不带少的。” 小鹿外头看着他的眼睛,看着看着,忽然一扒眼皮一吐舌头,向他做了个鬼脸。然而何若龙没有笑,因为何若龙看不见。 小鹿很平静的恢复了本来面目,甚至都不慨叹,只淡淡的继续说闲话:“一会儿吃饭,吃完了我抱你去洗个澡,正好有热水。” 何若龙说道:“不用洗,我这一天都没出汗。” 小鹿“唉”了一声:“洗了舒服,又不麻烦。” 何若龙微笑了:“那就洗,反正累的不是我。” 小鹿忽然拉扯了他的手:“若龙,你摸摸我,看我是不是胖了?” 何若龙摸了摸他的胳膊大腿,然后答道:“胖什么胖,我摸着还像是瘦了呢。” 小鹿长长的吐出了一口气:“我又犯疑心病了。” 然后他蜷缩着往何若龙怀里一偎,低声又咕哝道:“若龙,我??” 何若龙伸手摸着他的肩膀手臂:“你怎么?” 小鹿小声说道:“我今夜??想打你屁股。” 何若龙睁着眼睛面向前方,听了这话,并不动容,只是苦笑:“还真是又犯病了。行,打吧!” 小鹿说是要打何若龙的屁股,可及至入夜之后,何若龙当真是赤条条的趴在他面前了,他却并没有当真动手。 何若龙连屁股大腿上的肉都瘦干了,薄薄皮肤之下,显出了清晰的骨头形状,别说皮鞭,恐怕就连小鹿的巴掌都承受不住。 小鹿分开他沉重绵软的双腿,双腿也是两根骨头棒子。 然后端端正正的跪坐在了他腿间,小鹿俯身伸手,捧了他的屁股轻轻抚摸。如此抚摸了良久之后,他低下头,将舌尖抵上了何若龙的尾椎骨。然后顺着股沟慢慢向下滑去,他闭了眼睛,一点一点的吻,一点一点的舔。 随即起身向前压住了何若龙,他腰腹使劲,一边一下一下的顶着对方的屁股,一边他把嘴唇凑到了对方耳边:“若龙,我硬不硬?” 何若龙背过一只手,拍了拍他的后背:“硬。” “我大不大?” 何若龙对着前方点头:“大。” “你喜不喜欢?” 何若龙笑了笑:“喜欢。” 小鹿感觉自己的裤裆渗出了一点淡淡的汁液湿迹。自己是柔软的,只能隔着一层布料去摩擦何若龙:“还要不要?” 何若龙侧脸枕了枕头,轻声答道:“要。” 小鹿轻轻咬了咬他的耳垂,然后说道:“等你好了,胖了,我非好好玩玩你的大屁股!” 何若龙被小鹿摆弄得疲惫不堪,然而还有兴致与精神说话:“等我好了,我先干干你的小屁股!” 小鹿笑道:“那你赶紧好起来吧。等你好了,看看到底咱俩是谁干谁。” 说完这话,他又使劲在何若龙身上颠了颠:“哎,喊我一声哥哥。” 何若龙虚弱得头都抬不起来,然而听了小鹿的话,他还是啼笑皆非的作了回应:“哥个屁的哥!你才多大,给我做弟弟都是下头那个小弟。” “你不叫,我就折腾你一宿。” “你妈的——小王八蛋,别他妈乱抠——” 小鹿笑出了声音,嘻嘻哈哈的压着他动手动脚。何若龙本来打算骂他几句,可是转念一想,却又服了软。 “哥??”他忍着笑低声说道:“我的小鹿哥,别闹了,我受不了你这个闹法,骨头都要散了。” 小鹿听了他的话,心中登时一阵快乐:“再叫一遍!” 何若龙把脸埋在枕头里,没说自己正在一阵一阵的发昏,只强打着精神闷声笑道:“小鹿哥。” 小鹿一个翻身滚了下去,然后自己嘿嘿嘿的笑了一气。等到他傻笑够了,他推了何若龙一把,正色说道:“你快点儿好起来,等你眼睛又看得见了,我跳舞给你看。” 何若龙瘫在床上,感觉自己的双腿毫无知觉,两只手,甚至舌头,都也在渐渐的麻木。 但是他依然不吭声,因为小鹿今天是特别的高兴,他想让小鹿乐个痛快。 “我不看。”他极力的调动了唇舌,想要把话说得清清楚楚:“你跳的那个舞,根本就不叫舞。除非你求我,否则我绝对不看。” 小鹿笑吟吟的看着他,嘴里口水津津,恨不能扑上去使劲的亲他咬他揉他摇他。但是他不能,因为何若龙禁不住他的撒欢了。不撒欢,这么躺着扯扯淡也很好,你大屁股我小屁股,全是上不得台面的话,然而你一言对着我一语,互不相让,也很有趣。 这是一种斗,事到如今了,他们还在斗,极力的显聪明抖机灵,你试试我,我探探你。 小鹿对于现实又退了一步,他想何若龙卧床不起也没关系的,能说能笑就行。晚上双方见了面,互相的做做伴解解闷,也很好。 然而不过一个礼拜的工夫,何若龙开始出现全身瘫痪的征兆,连说话的能力也失去了。 第一百五十三章 小鹿把何若龙从后头的花园子里搬到了前院。因为他得在前院见人说事,人和事又总是特别的多,缠着他绑着他,让他没法一趟一趟的总往后跑。 他不能往后跑,又舍不得再离开何若龙,于是只能是让何若龙往前来。 他知道何若龙没几天活头了——知道得清清楚楚,心里像明镜似的,但是也不哭泣,也不哀叹。多愁善感的少年心思早已经先何若龙一步死了,他只是一有时间就进到卧室里,在何若龙身边长久的坐。 何若龙一阵一阵的犯糊涂,糊涂的时候不认人,单是一声一声直着嗓子叫,因为他近来开始发作剧烈的头痛——先前其实也是疼的,但是被大把的药物压制住了,折磨不到他。 现在,药物压不住了,只能是上吗啡针。每一次注射都是最大剂量,因为他这身体病到了这般程度,如今只图让他活一天舒服一天,其余的都顾不上、也不必顾了。 何若龙并不是总糊涂,也有清醒的时候,清醒的时候,他目不能视,口不能言,耳朵倒是还能听。他已经坐不起来了,从胸口往下都是麻痹,胳膊也抬不动,但是两只手还能微微的活动。小鹿握他的手,他感觉到了,就轻轻的合拢手指,表示自己也在回握。 小鹿长久的凝视着他,凝视到了最后,会俯身把嘴唇凑到他的耳边,轻轻的呼唤他:“若龙。” 何若龙仿佛是要张嘴,可是下巴动了动,却是没能张开。低低的哼出一声,他的声音带着起伏调子,虽然是走腔变调,但依稀是一声“小鹿”。 小鹿笑了笑,然后撅起嘴唇去亲他的脸。何若龙的皮肤很干燥,薄薄的绷在颧骨上,没有光泽,是青白的颜色。头发倒是新剃的,剃得很有式样,只是稀疏,整整齐齐的梳好之后,透过干枯的发丝,能看依稀看到头皮。小鹿潮湿柔软的嘴唇在他脸上一寸一寸的吻,吻到最后堵住他的嘴,小鹿闭了眼睛,久久的不再动。 何若龙握着他的手,手指一点一点的收紧。他没有了回应的能力,但是小鹿的温度与气息,他全清楚的感觉到了。 他用尽全身力量去握小鹿的手,他想自己不能死,一定不能死。还有那么多的好景没有看,还有那么多的好酒没有喝,还有这么好的一个小鹿,没有尽情的好好爱。所以,不能死,一定不能死。 指尖在小鹿的掌心中轻轻滑动,写了一个“药”字。他要吃药,要治病,要好起来。 何若龙现在已经不大能够顺畅的吞咽药片了。 两名勤务兵把他扶成半躺半坐的姿势,那一大把药片则是被碾碎了溶入水中,用注射器一管子一管子吸取了,送到何若龙口中,慢慢的往喉咙里推。小鹿坐在他身后,一是给他当靠枕,二是一手搂着他的腰,一手一下一下的摩挲他的前胸,让他能够吞咽得痛快一些。 好容易让那几管子药粉糊糊进了何若龙的肚子,何若龙忽然哆嗦了一下,却是尿了。 小鹿很注意他的卫生,天气热,他没给何若龙穿裤子,只用一床薄薄的毯子盖了他的下身。此刻掀开毯子撤了何若龙身下的尿布,小鹿用湿毛巾给他擦拭了腿根胯间,又将新尿布铺到了他的身下。何若龙的身体一直是很洁净,窗户开着,房内的空气也流通。把薄毯子重新给他盖好了,小鹿坐回床头,又把何若龙的手攥了住。 何若龙知道自己是尿了,这个时候,他忽然又觉得自己还是死了好。这一阵子连拉带尿的,只要小鹿在,就一定是小鹿收拾他伺候他。他想自己病成了一大堆臭骨头烂肉,把这么一大堆臭骨头烂肉往小鹿身边放手里送,太累赘小鹿了。纵算是从小结发的老夫老妻,也没有这个累赘法的。 他又想死了,只是舍不得小鹿。手指在小鹿掌心中又划动了,他把全身的力气都调动到了指尖上,一个字一个字慢慢的写。这是一场艰难的长篇大论,他还有话要对小鹿说。 他写:“等我死了,把我埋到离你近的地方。” 小鹿俯下身,在他耳边问道:“不回老家了?” 何若龙微微的一摇头。 不回了,离开家乡那么多年,一直没回去过,因为总相信着将来会有一场最风光的衣锦还乡。可事到如今,人之将死,衣锦还乡忽然算不得什么了,老家已经没了他的亲人,他孤零零的回去干什么? 耳边又响起了小鹿的声音:“好,我知道了。” 他握着小鹿的手不肯放,还有字要写,然而手指颤抖着不听指挥。停顿片刻之后,他艰难的在小鹿掌心中,又划出了第一笔。 这个字不好写,笔画这么多,横竖撇捺折,左一笔右一笔,每一笔都是百转千回。写到最后一笔,他那手指虚脱一般的滑到了掌心边缘,这一回,力量真是耗尽了。 小鹿看懂了那个字,那是一个“爱”。 缓缓的合拢手指握紧了何若龙的手,他低头附到对方耳边,想要作出回答,然而一时间呼吸颤抖,竟是一个字也说不出。 何若龙死在了三天后的下午。 他死的没有预兆,是在睡梦中咽了气。当时小鹿坐在床边,正在低头读一张报纸。一张报纸读完了正面读反面,及至反面也读完了,小鹿抬起头,忽然感觉这屋子里安静得异常。 于是他扭头去看何若龙。何若龙仰卧在床上,穿着一件白绸子小褂,薄薄的毯子向上一直搭到胸口,两条胳膊整整齐齐的垂在身边。凹陷的双目紧闭了,他神情安详,皮肤泛出清冷的光。 小鹿看着他,看了片刻,忽然喊了一声:“若龙!” 没有回应。 小鹿放下报纸站起身,走到床头深深的弯了腰,在何若龙耳边又喊:“若龙!” 何若龙安然的睡着,短头发梳得一丝不乱,显出他饱满的额头和笔直的鼻梁。 小鹿缓缓的直起了身体,同时将一根手指伸向了何若龙的鼻端。 没有呼吸了,没有声音了,恩怨情仇全没有了。小鹿怔怔的望着何若龙,气息是冷的,眼睛是干的,手指是僵的。 然后他猛然一收手,没事人似的转身往外走。走出卧室走出堂屋,一直走到了正房门前的台阶上。双手叉腰抬头望了望天,好天气,响晴薄日,有汗水顺着他的鬓角向下淌,仿佛他是一块冰,正在酷日之下缓缓的融化。 院子角落里摆着一张小圆桌,张春生蹲在桌旁,正在用抹布擦拭一只绿油油的大西瓜。李国明站在一旁,手里拿着一把大西瓜刀。骤然察觉到小鹿出来了,两人一起向他抬了头。而迎着这二人的目光,小鹿平平淡淡的说道:“他死了。” “呛啷”一声响,是李国明手里的西瓜刀落了地。而张春生放下抹布,却是并不慌乱,只说:“我去端盆水给他擦擦身,然后让小李赶紧去寿材店给他卖身装裹衣服回来。天热,不能把人放在家里停太久。” 小鹿的眼神有点呆,但是脑筋还在正常的转:“白事儿的规矩我不大懂,你要是懂,你就掂量着给我办。装裹衣服不用买了,他有新的。” 张春生站在树荫下望着他,看他镇定得可疑,一颗心反倒悬起来了。 第一百五十四章 很利落的,小鹿给何若龙擦了身。擦的时候他什么也没想,甚至没想何若龙已经死了,自己手下所擦的这具身体,已经成了一具没有活气、没有反应的尸首。 李国明怕死人,意意思思的想要跑,于是张春生派他去棺材铺订棺材,然后也不惊动旁人,单枪匹马的给小鹿打起了下手。他一边拿东递西,一边紧张的瞄着小鹿——小鹿太平静了,平静得让他几乎不安。他总记得小鹿那年夏天急怒攻心,曾经吐血。没有比吐血更伤元气的了,他怕小鹿会冷不丁的反应过来,再呕出一口。 然而小鹿真的是很平静。 何若龙的肢体还柔软着,很听小鹿的摆弄。小鹿一边用湿毛巾轻轻的擦,一边咕哝了一句:“瘦成了这个样儿。” 张春生看了他一眼,然后迟疑着答道:“嗯。” 小鹿一路往下擦,擦到下腹的时候,格外仔细的将那器官拈起来细细抹拭。那器官冰凉柔软,嫩红的血色消失了,呈现出了灰败的颜色。小鹿笑了一下,笑容类似嘲笑,也不知道是在嘲笑谁。 及至从头到脚都擦干净了,小鹿给何若龙穿上了一套崭新的斜纹布军装。张春生帮了他的忙,让他能把何若龙打扮得整整齐齐。一身戎装的何若龙躺在那里,乍一看几乎还存留着几分英姿。小鹿忙忙碌碌的围着他转,忙中偷闲看了他一眼,感觉他这模样很好看,心里就有些满意,有条有理的继续忙碌。 傍晚时分,张春生在后花园子里找了一间阴凉空房,在其中设置了一张简易的灵床。让勤务兵把何若龙抬过来安放了,张春生走到小鹿面前,左思右想的说了一句:“师座,就是这样吧!” 傍晚时分,张春生把小鹿带回了前头院子。这时候李国明也回来了,并且身后跟着武魁。小鹿见了武魁,开口问道:“有事儿?” 武魁摇了摇头,下意识的想笑,但是笑容露出一半又被他强行收了回去:“半路遇见小李,听说那个谁??没了,我就过来看看您,您??反正是??节哀顺变吧。” 几句话让武魁说得断断续续,因为他真是不知道怎么说才合适。谁家死了孩子,或者死了老婆,或者死了长辈,他到了场,全有合适的场面话可说;但何若龙身份尴尬,说他是个什么都不合适,所以武魁思前想后的,越想越感觉怎么说都不大对劲。 小鹿听了这话,不置可否的一点头。而张春生见状,忽然开口说道:“师座,您该吃晚饭了。” 然后不等小鹿回答,他拔腿走开,开始张张罗罗的让勤务兵通知厨房开饭。 晚饭端上来,是干干净净的一小桌子。小鹿像往常一样吃了两碗大米饭,然后吃完饭后一抹嘴,他也没觉出饱,也没觉出饿。张春生问他要不要再来一碗汤,他一愣,这才发现桌子上还有汤。 武魁没有走,在背人处小声问张春生:“哭了吗?” 张春生摇摇头:“没有。”随即又道:“你晚上别走了,陪他说说话。” 武魁答应了,然后往院内地上洒了些水,又搬了椅子和板凳出来,口中呼唤道:“师座,出来坐会儿,吃点儿西瓜吧!” 小鹿本来是正在堂屋里来回的踱步,闻声走了出来,见武魁把小桌子都搬了过来,正在握着一把大刀比比量量的要切西瓜,就过去在那椅子上坐下了,同时随口说道:“今年西瓜好。” 武魁手起刀落,只听“喀喇”一声,西瓜应声裂成了两半。张春生端着一大壶茶也走过来了,把茶壶茶杯放到小桌子上,他在旁边的小板凳上坐了下来,又抬头说了一句:“小李,蚊香。” 李国明换了一身短衣短裤,露出了白生生的胳膊腿儿,并且往身上洒了一点花露水。趿拉着缎子面布鞋走了过来,他在不远处点了一盘蚊子香,然后也坐到了小鹿身边。 小鹿见了这个阵仗,恍恍惚惚的一笑:“怎么全围上来了?” 武魁一边切西瓜,一边笑道:“师座,我说实话吧,其实是小张怕您一个人在屋里呆着,心里难受,所以让我们把您请出来坐坐。” 张春生没想到武魁真说实话,登时垂了眼帘不肯看人。而小鹿扫了他一眼,紧接着笑了:“我又不是小孩儿。何至于让你们——” 他这话没说完,因为李国明拿起一块西瓜,将那个尖儿送到了他的嘴边:“咬一口,一块西瓜就这个尖儿最甜。” 小鹿咬了一口,发现这一口的确是甜。下意识的回头望了望正房窗户,他想西瓜这东西,若龙是能吃的,这个西瓜这么甜,应该给他弄一口尝尝。 看过之后,他转向前方回了神。眼看武魁正眼巴巴的看着自己,他不由得笑了一下:“人命这东西,说脆弱也脆弱,我约莫着他熬不了多少天,可是没想到他能一觉睡过去。” 李国明插嘴说道:“是呢!这都没法儿算的,那年北平城里的杨财长不就是吗?在朋友家里打了一宿麻将牌,天亮的时候刚一起身就晕过去了,晕了没三天就死了。还有那个何老帅,你们都不知道吧,他是马上风,在他姨太太身上正高兴呢,忽然就不行了。” 武魁听闻此言,当即含着一口西瓜说了话:“这死法挺好,活活乐死了。” 张春生没吃西瓜,只给小鹿挑了一块西瓜递过去,又给自己倒了一杯茶。端起茶杯喝了一口,他忽然低声说道:“何若龙死得也不受罪。” 小鹿点了点头:“是,不受罪。他睡觉的时候,药劲儿正好刚上来,他要是不舒服的话,也不能睡着。” 武魁见小鹿似乎是并不忌讳谈论何若龙,就大着胆子问道:“师座,他那到底是什么病?怎么说不行就不行了?” 小鹿抬手敲了敲自己的脑袋:“脑瘤,脑壳里面长了个瘤子,没法儿治。英国人说那瘤子要是不继续长,他的性命就维持下去,但是——” 说到这里,他低头咬了一口西瓜:“他可能就是这个寿数,多一天也没有。” 武魁深以为然:“嗯,阎王要人三更死,谁敢留人到五更。” 张春生看了武魁一眼,心想这是怎么了,不提何若龙就说不了话了? 这时候,小鹿用毛巾擦了擦手嘴,然后摇晃着站起了身:“你们坐你们的,我回屋睡觉去。” 张春生随之起了身,心想那屋里下午刚死了何若龙,怎么论都是不干不净。可是未等他出言阻拦,小鹿已经迈步进了房门。 小鹿没开灯,也没洗漱。摸黑端起杯子喝了几口水,他随即扭头进入卧室。坐在床边脱了皮鞋,他抬腿转身向后一倒,后脑勺砸上了何若龙枕过的枕头。 然后他什么也没想,整个人像是被这一下子砸晕了似的,一瞬间就睡了过去。 小鹿这一觉,睡得很长很沉,一个梦都没有做。 天明时分,他隐隐的有了醒意,一只手伸开来越摸越远,他下意识的,想要去摸何若龙。 眼睛始终是没有睁开,他单是凭着直觉去摸,从上往下的摸,摸何若龙的脸,摸何若龙的手,怎么摸都是一场空。 与此同时,外间堂屋有了响动,是张春生亲手为他往洗脸盆里倒了水,又将牙刷头也浸湿了,提前在牙粉盒子里蘸了牙粉。把牙刷横架在搪瓷牙缸上,他拿着一份报纸,面无表情的转身走进了卧室。 他进门时,小鹿也猛的睁了眼睛。愣怔怔的侧身望着前方,他见自己身前什么都没有。掀开棉被坐起身,他抬眼又往窗外望。窗外有碧蓝的天空和金黄的阳光,浓绿的枝叶垂着露珠,一只鸟在树上响亮的唱。这样好的风光,他看得到,但是若龙看不到了,再也看不到了。 张春生站到床边打开报纸,开始从主版大标题开始读新闻。一段新闻还没读完,床上的小鹿忽然合身向前一栽,把额头抵上了张春生的胸膛。 张春生的声音顿了一下,随即继续朗读下去。一只手拿着报纸,他腾出另一只手,轻轻捂住了小鹿的后脑勺。 短短的头发茬扎着他的手心,他的手指肚能感受到小鹿头皮的温度。他所要的不多,能有这样的轻轻一触,就足够了。 张春生一直在等待小鹿哭,可小鹿就是不哭。 小鹿刷牙洗脸吃早饭,然后出门去给何若龙看坟地去了。 第一百五十五章 小鹿请来了本地有名的风水先生,让他给何若龙勘了一块好地方。这块好地方位于城外,虽然谈不上是风水宝地,但是何若龙无子无孙,本来也不必惦念着福泽后人,地方只要差不多,让活人看着能替死人心平气和,也就是了。 葬礼并不盛大,几乎是无声无息,然而坟墓的确是修得气派。县内的好石匠们昼夜不停的赶工雕砌,从基座到碑顶,足有一人多高。正好此时是个和暖的季节,栽花种树也很容易,所以在何若龙的棺材入土那一天,小鹿为他建造的这一处小陵园已经具备了草木森森的雏形。 只是没有人哭。 小鹿也不哭,单是站在一旁,监工一般的看人把棺材吊入四四方方的墓坑之中。棺材落地之后没有摆正,稍微的有一点歪,一角触碰到了坑壁,谁也没发现,唯独小鹿一眼就看出来了,立刻让人调整了棺材的位置。及至棺材被人端端正正的安放在墓坑中了,他看在眼里,心中舒服了许多。 棺材入土之后,当天就立了墓碑。墓碑上深深的刻了几个大字,是“何君若龙仁兄之墓”。字是小鹿的字,要说好是好不到哪里去,但是规规矩矩横平竖直,也绝不坏。加之匠人的手艺精妙,整整齐齐的刻出来了,看着也很漂亮。小鹿对着墓碑端详了半天,仿佛它不是墓碑而是工艺品,端详到了最后,他甚至笑了一下,然后说道:“好。” 张春生站在后方,还是怕小鹿会冷不防的喷出一口血。然而小鹿抄起一把小笤帚,自顾自的把墓碑前后扫了个干干净净,然后扔下笤帚拍了拍手上灰尘,他挑衅似的,瞄了那墓碑一眼。 仿佛那墓碑是何若龙的化身,何若龙还活着,高高大大的矗立在那里,他们两个,还在斗。 然后转身走向陵园小门,小鹿一边迈步,一边动作很大的一挥手:“走!” 小鹿回了家,发现家里稍稍的变了样子。堆在床头矮柜上的药瓶子全没了,床单被褥也都换了一套。何若龙的痕迹全被抹掉了,敢这么干的,当然只有张春生一个。 张春生没有对这举动做出汇报或者解释,只是自顾自的站在院子里仰头看天,大黑猫好一阵子没露面了,可见的确是败在了他的竹竿子下,被他撵去了九霄云外。他很讨厌野猫,因为这帮东西仿佛一年四季中有三季都在叫春,叫得像孩子哭,一哭要哭到半夜。何若龙死了,大黑猫没了,张春生觉得这样的环境才算好,又洁净又安静,这样的环境,才配得上他的师座。 李国明也很快乐,何若龙活着的时候,虽然麻烦不到他身上,但是家里有个等死的病人,那气氛定然是轻松不起来。如今好了,他游手好闲的在宅子前后逛了逛,因为手里有几个钱,箱子里有几件好衣服,小鹿对他不赖,又不像看姨太太似的看管他,所以他感觉这日子颇过得下去,甚至比在天津卫时还快活。 如此过了几日,李国明察言观色,见小鹿照常的起居生活,忙忙碌碌的并无异样,便在这天晚上大了胆子,将自己提前洗刷一通,然后笑嘻嘻的爬上了小鹿的床。 这回他不叫师座了,小鹿靠着床头坐着看书,他抱了小鹿的一条胳膊,软绵绵的叫“鹿少爷”。小鹿明白了他的意思,于是随手把书往枕头底下一掖,似笑非笑的扭头看了他:“怎么着?屁股又痒痒了?” 李国明看着他黑白分明的大眼睛和棱角分明的薄嘴唇,一颗心登时一荡,嗓子都细了:“嗯??” 小鹿把手伸向了他的下身:“前边儿痒,还是后边儿痒?” 这句话问完,他的手也摸上了李国明的大腿。一摸之下他一惊又一笑,因为李国明居然身怀绝技,方才不显山不露水的瞬间脱了裤子。用两条白嫩大腿一夹小鹿的手,李国明低声笑道:“都痒。” 小鹿张开手指抓揉了他大腿内侧的嫩肉,同时微微向他探了头,盯着他的眼睛笑问道:“怎么着?武魁一个人解不了你的痒?还是他干你干腻歪了?” 李国明登时红了脸:“武魁哪能和您比呢!他连您一根手指头都比不上。” 小鹿笑了一声,随即骤然翻身把李国明压到了身下。抬起右手伸出食指,他用手指肚摩了摩李国明的红嘴唇,随即用低哑的声音说道:“既然你这么说,我就赏给你一根手指头解解馋。” 他的话音落下,李国明立刻张嘴噙住了他的手指,口水充沛的又舔又吮。一根食指吮得湿淋淋了,小鹿又给他加了一根中指。两根手指拨弄着他柔软的舌头,也像是一场纠缠的亲吻。 片刻过后,小鹿收回手指,将右手伸向了下方。李国明微微开口喘息着,半睁着眼睛做了个等待的姿态。忽然从喉咙中不可抑制的哼出一声,他随即抬手搂住了小鹿的脖子:“轻点儿??疼??” 小鹿低声说道:“张嘴!” 李国明一边呻吟着扭动了身体,一边乖乖的张开了嘴。小鹿恶狠狠的往他口中啐了一口唾沫,然后说道:“都松成这个样儿了,你他妈的还有脸喊疼?” 随即他合身向上一蹭,往李国明脸上又啐了一口:“疼?一边疼一边硬,你他妈的真会疼!” 李国明真是疼了,疼到感觉自己的身体正在被小鹿一点一点的撕裂,他不知道小鹿往自己体内捅了几根手指,也许三根,也许四根,也许是半只手掌,也许是一只拳头。他是彻底的门户大开了,仿佛肠子都被滚烫烫的晾在了外面,他后悔了,他想逃,然而小鹿的手指偏又摁住了他体内那点痒处,不分青红皂白的一阵狠揉,揉得他叫也叫不出动也动不得,前头的器官硬到极致,自动的开始抖颤,精液向上直射出了老远。 然后他就软了,软得瘫在小鹿身下,只剩了一丝两气。 午夜时分,李国明和小鹿还没有睡。 小鹿仰面朝天的躺在床上,举着一本书还在看。李国明脱了他的衣服,然后赤身趴在他的身边,亲他的耳朵,亲他的脖子,亲他的胸膛,最后跪伏着趴在他蜷起张开的腿间,伸了湿漉漉的舌头上上下下的舔。 小鹿只许他这样做,而他自己也是乐在其中。舌尖抵住股间入口,轻轻的揉轻轻的顶,他有时候能刺激出小鹿的一声呻吟。自得其乐的撅着屁股爬来爬去,他雪白的屁股晃在电灯光下,屁股蛋上蹭着一抹干涸了的血迹。 后来,小鹿放下书,像对待一只大狗一样,坐起身把李国明拖抱到了上方身边。李国明抱着膝盖坐了,因为屁股疼,所以歪着身子坐,然而依旧笑眯眯的,对着小鹿傻乐。 小鹿抬手摸了摸他的头发,看他眉清目秀的,正经是个好模样:“你怎么能贱成这样儿?是不是小时候让人欺负怕了?” 李国明想了想,还是笑:“嗯,小时候总挨揍。” 小鹿又问:“你现在最怕什么?” 李国明听了这话,仿佛是有些忸怩了:“现在跟了您,倒是没什么可怕的了;原来??在到程将军身边之前,我最怕得病。” 小鹿问道:“病?什么病?” 李国明也笑了:“脏病呗!我那时候有个朋友,就让人传上了那个病,治了一通也治不好,没多久就活活烂死了。太脏了,都没人敢给他收尸。” 小鹿笑了,轻声说道:“你这么个滥货,程廷礼也肯要?” 李国明认真的反驳:“我不滥,我挑人的!”说这话他一伸胳膊,让小鹿看:“您瞧,我身上连个疤瘌都没有,健康着呢!” 小鹿摆了摆手:“算了算了,我不和你说了,你天生就是吃这碗饭的。” 李国明又抱了他的胳膊:“您不看书了,那咱们睡觉?” 小鹿抽出胳膊,揪了他的头发往下摁:“继续舔,我睡了你再睡。” 凌晨时分,小鹿醒了来。 他坐起身,发现李国明枕着自己的大腿,蜷缩着睡得很沉。若有所思的望着李国明的睡相,小鹿总觉得他像是另一条道路上的自己——假如自己去年没有逃出程家,现在大概也就是李国明这副模样了。 这个想法让小鹿又后怕又庆幸。他鄙视“另一条道路”上的自己,就像鄙视当初那个动辄要自杀的自己一样。 第一百五十六章 小鹿发现,没了何若龙,自己也是一样的活,没少吃一口饭,没少睡一夜觉,甚至连分量都没有减。 只是夜里到了临睡觉前,他往卧室里一进,就见屋子里空空荡荡的,床上一个人也没有。白天在外面,对着部下,他绷着小师长的架子,永远是有一说一、不苟言笑;晚上回了来,他那架子绷累了,偶尔也想轻轻松松的谈笑一阵,扯几句上不得台面的淡话,然而,无有知音。 他也怕自己会忽然思念起何若龙,他不能容许自己对个死人害相思病,所以白天他是拼命的忙,他以为自己白天忙累了,夜里便可以疲惫不堪的倒头便睡;然而他太年轻了,太有精气神了,白天忙出成绩之后,他夜里会更亢奋。他总有欲望,被那欲望催逼得坐立不安。李国明落进了他的手中,每天晚上都要嗷嗷乱叫着小死一场。 后来李国明实在是受不了了,狗一样的跪在地上,抱着他的腿求他饶命。又背地里找了武魁诉苦,让武魁赶紧设法再弄几个漂亮小子回来,替自己分忧。 武魁和李国明有过几夜露水姻缘——他作为屠夫中的美男子,自打升官发财之后,四面八方的和各色美人结下露水姻缘,李国明不过是其中之一,不算出众。听了他的要求,武魁摸着下巴想了想,没想出什么结果,于是摸着光头继续想。李国明看着他那个油光锃亮的大脑袋,心中泛起一阵厌恶,暗骂:“看你那熊样儿吧!” 武魁想到最后,敷衍了李国明几句之后,并没有做出实质的行动,因为他自认为不是个拉皮条的,而且以他的私心论,他觉得让小鹿先玩着李国明,也不错。这要是真又弄出了个何若龙二号,再把师座哄过去一宿干一遍,那么,他自己想着,师座未免太吃亏了。师座在这方面一吃亏,他感觉自己好像都跟着吃亏了。 武魁认为小鹿可以找男人,但是应该找些高级货色,何若龙是个土匪出身,而在武魁眼中,土匪绝不比杀猪的更高明。所以何若龙死了也好,否则的话,他一想起何若龙和小鹿这一对怨偶,心里就有点不平衡。心里不平衡,吃喝嫖赌时就不会那么愉快,而“愉快”二字,对于武魁来讲,是很重要的。 武魁摸着大脑袋想了一通,末了就得出了这么个结论。而这个结论出炉不久,高级货色就当真驾到了——赵将军。 赵将军这一趟来东河子,本不是奔着小鹿来的——依着他的本意,他是要亲自带兵从东河子旁边的县城穿过去,直接进入河北。然而眼看自己距离东河子越来越近,他想起那一日自己和小鹿的种种胡作非为,胯下一杆长枪不由得起了骚动之意,人从绥远刚刚出发,此枪便已经趁着夜色屡次突破裤衩封锁,在被窝中露出头了。 赵将军先前曾经立志,再不亲近小鹿,但是人这东西,总有个“好了疮疤忘了痛”的毛病,现在他老人家周身健康如意,从头到脚不疼不痒,唯有一杆肉枪时常作怪。想起小鹿对自己的那一番揉搓,赵将军神魂一荡,身不由己的半路拐弯,要来东河子检阅队伍了。 小鹿听闻赵将军要来,坐在师部里没言语。表面看来,这是好事,多少杂牌军求着赵振声莅临都不可得,这正是个上好的巴结机会。但是内中玄妙,只有小鹿自己心里清楚。 太清楚了,清楚得简直不必再多思量。小鹿在一把太师椅上正襟危坐,坐到最后起了身,他在屋子中央来回踱了一圈,又笑了一声。这一声笑得无情无绪,纯粹的只是笑。 因为他发现情绪这东西其实也很多余,要思考,只要理智就够了;有欲望,只要发泄就够了。伤春悲秋,长吁短叹,不是男子汉的行为做派! 然后他走回太师椅前坐了下来,转身从办公桌上拿起了纸笔,开始提前开单子。 单子开完不过三天,赵将军就到达东河子了。 程廷礼已经是很讲究排场,但据小鹿看,在这一方面,赵将军比程廷礼更走极端,似乎恨不得要恢复前朝规矩,让部下们见了他都要下跪叩首。他要排场,小鹿就给他排场。赵将军是坐汽车过来的,于是迎接他老人家的仪仗队从东河子城内开始往外排,一直排出了好几里地。仪仗队自然是要打扮漂亮的,比仪仗队更漂亮的是军乐队。小鹿满县城的搜刮吹拉弹唱之士,临时拼凑出了几支军乐队,而这帮人既然全是人类,并且没有奇形怪状之徒,所以穿上军装之后,看着自然是形容整齐,也很拿得出手。 城外已是如此热闹了,城内也有节目,除了有士绅名流列队欢迎之外,丛山还从县中学和县女中里挑选了几名伶俐俊秀的学生做代表,等到赵将军一进城一下汽车,学生代表就会跑过去向赵将军献花。到时候赵将军愿意讲话,就让他讲;不愿意讲,周遭众人鼓掌欢呼一阵子也就罢了。 小鹿和丛山将一切都安排好了,赵将军果然如约而至。小鹿赶到城外去迎接赵将军的汽车队伍,丛山留在城内做总调度。 赵将军的汽车队伍刚在远方路上露了影子,小鹿身边的军乐队就开始大鸣大放了,而且因为训练无素,还不是好鸣放,是轰然爆发出一波巨响,震得小鹿都一哆嗦。及至领头的汽车缓缓开到小鹿面前了,站立在车门踏板上的卫兵跳下来分列左右,车窗随之开了,露出了赵将军的威严面孔。 在震天撼地的军乐声中,小鹿站在车门外,对着赵将军一立正一敬礼,同时问候了一句。赵将军被军乐震得什么都听不见了,就看他的薄嘴唇一张一合在动,便暂时卸下威严面具,皱着眉毛向外一伸脑袋:“什么?!” 小鹿一抬手,后方军乐戛然而止。 然后双手下垂紧贴了军裤两侧,他对着赵将军深深一躬,隔着敞开着的车窗,他在赵将军耳边低而清楚的说道:“子苹向将军问安。” 赵将军今天也是利落的军装打扮。将一侧胳膊肘架在车窗上,他目光微斜,近距离的欣赏了小鹿的面孔——他记得这小子是很漂亮的,上次也抬着他的下巴细细赏鉴过了;然而今日再见,他依然有惊艳之感。 赵将军看着小鹿,小鹿保持着鞠躬的姿势,却是没有抬头回应赵将军的目光。于是赵将军的目光滑过他的长睫毛与直鼻梁,顺着他线条姣好的脸蛋脖子一路走了下去。 走到最后,他收回目光,颇为豪迈的笑道:“鹿师长啊鹿师长,我不过是为了一点儿小小的军务而来,你何必要搞出这么大的阵仗?徒然的劳民伤财嘛!若是真有招待本将军的心思,有你一个也就够了!” 话音落下,他向里挪了挪:“上来,坐我的车走!” 小鹿正色答道:“谢将军。” 然后他直起腰,由卫兵为自己打开了后排车门。钻进汽车中坐稳当了,他和赵将军成了并肩之势。 赵将军偷眼瞄着他,看他今天是特别的正经,对自己居然是一眼不看,心中就有些不满意。及至汽车重新开动了,赵将军伸手一把攥住了小鹿的手,正打算再拿些话来敲打敲打他,不料小鹿眼望前方,却是把赵将军的手轻轻带到了自己的大腿上。 随即手腕一转得了自由,他将手掌覆上了赵将军的手背。一边轻轻抚摸着对方的大手,他一边扭过头,对着赵将军微微一笑。笑的时候,眼中有光。 第一百五十七章 小鹿端然正色,眼望前方,一路上赵将军问他一句,他答一句,谄媚奉承的话是半分也没有。然而赵将军飘飘然的向后仰靠在座位上,心中却是痒酥酥的很得意。 因为小鹿正在调理他的手。两只手十指交叉互相的揉着逗着,小鹿的手粗,有柔荑的形状,但无柔荑的质地,而且力气不小,斩截的霸占了他的大手,让他联想起年初时两人颠倒错乱的第一夜。 赵将军是个有威严、而且也要威严的人,所以颠倒错乱是只能在夜里发生的,像梦,翌日清醒,不乱心神。 汽车队伍驶入城内,迎来了新一波的欢迎高潮。小鹿转向赵将军,不看他,垂下眼帘低声问道:“本县中学的学生代表希望能有荣幸向您献花,将军要接受吗?” 赵将军盯着他的脸笑道:“献花?不必了,大下午的,让学生该念书就念书去,不必搞这些虚套。” 小鹿一点头:“将军教训的是。” 然后他打开车窗,伸出手去做了个手势。立刻有士兵小跑过来,低声喝令各界代表后退,拓宽道路以供车队加速通过。 小鹿把赵将军引到了自己的宅子里,因为自己这所宅子堪称是县城内数一数二的好房屋,而且在张春生的治理下,处处都洁净,不怕贵客挑剔。赵将军下了汽车,在亲信随从以及本地高级军官们的簇拥下,众星捧月一般的跨越大门。又因为前院都是些普通房屋,没有宽阔的厅堂容纳得下这许多人,所以小鹿让人布置出了后院花园子里的一座大花厅,此刻天气并不寒冷,今天又是个温暖的艳阳天,所以大花厅之中也是颇能让人久坐的。 当着众人的面,他并不多说多做,只默默的跟着赵将军走。赵将军偶尔对他说一句话,他起立答应了,态度也很庄重。而他越是庄重,赵将军越认定了他是个两面派——表面一套背地一套的货色,赵将军见得多了;白天扛牌坊晚上当婊子的尤物,他也玩过无数,然而小鹿和上述两款又不一样。赵将军越琢磨他,越感觉他邪。及至发现天色隐隐的有些暗了,赵将军摸出怀表看了看,见已经快到傍晚时分,而过了傍晚,即是夜晚。到了夜晚,他既然是驾临了此地,少不得要再将这位鹿师长赏鉴一番,那么?? 赵将军思及至此,忽然有些恐慌,想打退堂鼓。不过真让他走,他又意意思思的舍不得。 欢迎晚宴也举行在了大花厅里,东河子虽然只是个县城,但因小鹿有钱,丛山又会操办,所以这一顿宴席是既丰盛又雅致,奇异昂贵的时令山珍自然是不缺少,所饮的洋酒也全是真正的舶来品。赵将军另有一番心事,所以酒也不多喝菜也不多吃,只美滋滋的听了一耳朵的马屁。及至看厅外天黑透了,他便摆出将军的架子,泰山一般的站起了身,表示自己要先行退席去休息,让余下诸位继续欢乐。余下诸位自然是不敢强留他的,于是他晃着大个子,昂着大脑袋,在卫士副官们的簇拥下,施施然的离去了。 这一回为他领路的人,依然是小鹿。花园子里房屋不少,小鹿把他引到了一处很精致的院落之中。这院子内的卫生状况自不必提,正房卧室连着浴室,浴室内也安放了西式的大浴缸。浴室另开着一扇通向外界的小门,以供仆人用大铁桶拎了热水往浴缸里倒。赵将军斥退旁人,独带着小鹿进了正房卧室。及至进了房门,赵将军背着手转向小鹿,忽然一笑。 小鹿随手关严了房门,然后迈步走到了赵将军面前。抬手捧住了赵将军的脸,他仰起头,把鼻尖凑上去嗅了嗅,又湿漉漉的在他嘴唇上亲了一口。赵将军的气味并不恶劣,是男子汉的体味混合了一点淡淡的汗味,口中还有微微的一点酒气。一口亲完了,赵将军裤裆里那杆老枪立刻打了立正。对着小鹿一抬双手,依着他的性子,他这就要把小鹿抱到床上扒了衣服,痛痛快快的狠干一场。 然而小鹿拍了拍他的脸,却是哑着嗓子低声说道:“将军,去,洗个澡,要洗得干干净净。洗好了不要穿衣服,直接走出来,我要看你。” 话音落下,他抬手一推赵将军:“快去!” 赵将军猝不及防的被他推了个踉跄,莫名其妙的真转了身,他见浴室房门就开在眼前,便信步推门走了进去。浴室里面电灯通亮,满地满墙全铺着亮晶晶的白瓷片,浴缸上方水汽氤氲,是早已蓄好了一大缸热水。 赵将军不知道小鹿这是又要搞什么把戏,只记得他说要看自己。宽衣解带迈进浴缸,赵将军稀里哗啦的撩水洗澡,一颗心跳得像只活兔子,感觉自己不虚此行,鹿师长果然是能够刺激到他的。 随即赵将军瞧了瞧自己的大手大脚大长腿,又想:“我有什么好看的呢?” 赵将军暂时抛却了将军的威严与体面。潦潦草草的洗过澡后,他扯下一条大浴巾周身擦了擦,然后当真是把心一横,光着屁股一推浴室房门。 面前卧室不知何时关了电灯,房内光线暗淡,处处看着都是影影绰绰。赵将军不明所以的光脚向前走了几步,因为没见着人,所以开口唤道:“子苹?” 话音落下,身后角落中起了一声低哑的轻笑,随即风声从天而降,却是小鹿一跃而起,扑向了他的后背。双腿夹住赵将军的腰身,手臂勒住赵将军的咽喉,小鹿在这一扑之中使了巧劲。而赵将军虽然身高力壮,可冷不防的受了偷袭,还是立足不稳,当场顺着他这一扑的力道转了几个圈,末了“咕咚”一声,一屁股坐在了大床上。 “小兔崽子!”赵将军没有恼,只是感觉小鹿闹得新鲜:“吓老子一跳!” 小鹿坐在赵将军身后,也松开了双臂双腿。一只手揽住赵将军粗壮的腰,他将另一只手抚上了赵将军的胸膛。手指捏住那一粒饱满乳头轻轻揉搓了,小鹿歪过头,在他耳边轻声问道:“将军这一趟来,是专程为了我吧?” 赵将军侧过脸,低声笑道:“明知故问。” 小鹿以手撑床微微后仰,很灵活的高抬了左腿。左腿从赵将军头顶一闪而过,随即落到了床沿上,让小鹿和赵将军成了个并坐的局面。这一下子,照理来讲,是逾矩了。赵将军的脑袋是何等尊贵,旁人的手都是不敢轻易高过它的,然而小鹿竟用脚跨。跨过之后一挺身站起来,他走到赵将军面前弯下腰,用自己的额头,抵住了赵将军的额头。 然后他在黑暗中,喃喃的说道:“将军亲自送上门来,子苹真是荣幸。” 随即抬起双手握住赵将军宽厚温暖的肩膀,不由分说的猛然一推,当场把赵将军推了个仰面朝天。 第一百五十八章 赵将军赤条条的躺在床上,感觉自己此刻像是坠落进了一场奇异的春梦之中。他是被小鹿的脸勾进东河子的,目标则是小鹿的屁股。然而此刻屋中黑暗,他既看不清小鹿的脸,也没摸到小鹿的屁股——小鹿做了个长裤衬衫的打扮,腰间皮带束得很紧,周身简直就是森严壁垒的。结结实实的压在他身上,小鹿的手和嘴都是十分的不老实。 他想拿出将军的权威,喝令小鹿把衣服脱掉,然而言语刚一出口,便转化成了一声呻吟。呻吟的尾音被小鹿嘴唇截断了,而他下意识的把舌头伸进了对方温暖的口腔中,双方的舌尖相触相缠了,他不由自主的吞咽着小鹿的口水,感觉这也像是一种秘密的交欢。 这是一场漫长而又缠绵的亲吻,最后小鹿在他的嘴唇上吮出“啵”的一声轻响,抬起头轻声问道:“将军,你说接下来,我该玩儿你哪里了?” 赵将军喘息着笑道:“小兔崽子,花样儿这么多!赶紧把裤子脱了,让老子痛快痛快!” 小鹿以肘撑身歪在赵将军身旁,听闻此言,便把一只手缓缓伸向了对方的下身,同时对着赵将军微微一张嘴:“啊。” 赵将军知道他有一双好手,而且也的确是瞬间被他摸出了一个激灵。依稀见了小鹿的姿态,他不假思索的抬起头,把舌头又送进了对方的口中。哪知小鹿先是冷漠的啐了他一口,随即用粗哑的声音说道:“奶头!” 赵将军登时在夜色中红了脸:“你妈的——你当老子是个娘们儿?” 小鹿狠狠一拍他的屁股:“你要是个娘们儿,我他妈的还真不要你!” 然后他的手掌从屁股滑回下腹,他的人也俯下身,把嘴唇凑到了赵将军的耳边:“我就喜欢你是个爷们儿。咱们见一面不容易,所以听我的话,让我好好喜欢喜欢你。” 赵将军听了这话,感觉自己像是落进了一个大漩涡里,身不由己的转了个乱七八糟。他认为自己身为一个大人物,没有受个毛头小子摆弄的道理;可是转念一想,既然这不过是一场“玩”,而且是个难得罕有的玩法,那么自己索性就图个痛快,听他的话吧! 思及至此,赵将军含羞带笑的又骂了一句:“你妈的!” 骂完之后,他把小鹿的脑袋往自己胸前一摁,又迎着小鹿的嘴唇向上一挺身,勉勉强强的把一粒乳头送进了小鹿口中。 一阵轻微的痛痒从小鹿的唇下蔓延开来,让赵将军难耐的想要翻身压住小鹿。然而在他真正动作之前,小鹿忽然放开了他,潮湿柔软的嘴唇开始缓缓的向下移去。 最后赵将军情不自禁的“嗬”了一声,是小鹿张开嘴,纳入了他勃发的器官。 赵将军始终是没能摸到小鹿的屁股。 但是他也知足了,因为小鹿手嘴并用,一样能把他伺候得欲仙欲死。快活到了极致,他向下伸手捧住小鹿的脑袋,不管不顾的连连向上狠顶,一直深入到了小鹿的喉咙里去。他听见小鹿发出了痛苦的哼声,可是因为太舒服了,太痛快了,他情不自禁的只图高兴,已经顾不得了对方的痛苦。 况且,他不会让小鹿白白的痛苦,他有他的资本,可以对一切痛苦做出补偿。 及至快活完毕了,他松了手坐起身。望着埋头跪伏在自己腿间的小鹿,他愣了愣,随即伸手要扶对方起来。 小鹿的确是顺着他的意思缓缓直起了腰,借着窗外的星月光芒,赵将军见他嘴唇紧闭,嘴角却是拖出了一抹白浊痕迹。 心中猛的一动,赵将军开了口:“把它给我咽了!” 小鹿的脸上没有表情,但是小小的喉结微微的上下滑动了,静夜之中,响起了轻轻的吞咽声音。 然后他转身下床,走到桌边端过了一杯水。对着床上的赵将军站住了,他举杯喝水漱了漱口,然后抬眼望着赵将军,他把水也咽了。 赵将军笑了,笑得心神不定、血脉贲张:“什么滋味?好吃吗?” 小鹿一转身在他旁边坐下了,弯腰把头埋到他的胯间,小鹿张嘴含住他尚未软缩的器官,吮了吮他滴沥着的余精。然后直起腰又喝了一口水,小鹿自顾自的一咂嘴。 赵将军感觉自己这回是开了眼——他没想到还能有人肯去细品那玩意儿的滋味。 这个时候,小鹿端着水杯转向了他。抬起手用手指一贴他的嘴唇,小鹿慢条斯理的垂下眼帘,让自己的手指从他的嘴唇滑到胸膛,又从胸膛滑到腿间。 “去!”小鹿忽然说了话:“趴下,这回该轮到你的屁股了!” 赵将军乖乖的趴到了大床上,脑子里没有明确的思想,一颗心怦怦的只是跳。 赵将军那颗硕大的心脏,扑通扑通的跳了一宿。 在扑通扑通的心跳声重,他时而哼哼唧唧,时而哎哟哎哟。及至到了凌晨时分,他依着一堆靠枕半躺半坐,周身赤条条的,显出肿胀的嘴唇、挺翘的乳头、萎靡的性器。偶尔略欠一欠身,还能看到他通红的屁股。 小鹿蜷缩着依偎在他怀里,从此刻的模样来看,万万想不到是他让赵将军挂了这一身的彩。他的衬衫依旧整整齐齐的束在长裤里,牛皮腰带也从来不曾解开过。赵将军本来是奔着他的屁股来的,然而他的屁股没摸到,自己的屁股却是被对方里外研究了个透彻。粗胳膊环抱着怀里的小鹿,赵将军懒洋洋的垂眼看了他的脸,小鹿闭着眼睛一动不动,说不清他此刻是睡是醒。浓密睫毛沉重的阖下去,他小小的张了嘴,发出匀称的呼吸声。 赵将军和他已经见过了无数面,然而此刻审视着他,还是很有惊艳之感。赵将军不是没见过漂亮小子,不但见过许多,而且用过许多。漂亮小子本该是个令人赏心悦目的存在,可小鹿的漂亮,却是时常要把他吓一跳。惊艳惊艳,真是又有惊、又有艳。 正当此时,小鹿忽然不声不响的睁开眼睛,仰起头望向了他。若有所思的看了他片刻之后,小鹿向上探头,又亲了亲他的嘴,然后重新垂下头,继续委顿着睡了。 赵将军被这突如其来的一吻搞得有些糊涂,在小鹿面前,他总感觉自己特别迷人,并且怀疑小鹿的确是爱上了自己。但是,他忍痛扪心自问了一下,又感觉这事情不大可能,要说小鹿是爱上了自己的权势,那还差不多。 赵将军糊里糊涂的睡了一觉,醒来之后,只见窗外天光大亮,而怀里的小鹿则是不知所踪。 天一亮,赵将军的头脑也随之清醒了。他先是自己低头将身体检查了一番,然后龇牙咧嘴的悄悄下了床,也不敢叫勤务兵进来伺候。 朝着浴室方向走了两步,他的热情落了潮。热情一落潮,理智就重新占据了上风。理智的赵将军没敢扪心,直接自问,认为自己这一趟东河子之旅刺激得过了分,以后可万万不能再来了。至于那位鹿师长,自己这回给他留点儿钱,将来也决不再招惹他了。 赵将军心不在焉的吃了一顿早饭,然后按照原定计划,前往军营阅兵。本地的高级军官们早早的候在大门外,都在恭恭敬敬的等着赵将军露面。赵将军一宿没睡好,如今出门见了众人,他先是拿出将军的气派,对着前方诸位军官们挥了挥手,随即一眼看到了站在人前的小鹿,他老脸一红,当即臊眉耷眼的把手放下了。 小鹿非常的严肃,对他是多一眼也不看,多一句也不说。及至阅兵结束了,小鹿毕恭毕敬走上前来,说是炮兵营中一直没有几门像样的炮,炮弹也是极度的缺乏,希望将军可以拨给几门好炮以及相应数目的炮弹,以便充实炮兵营的力量。 赵将军没敢看他,只听他说。要炮倒是没什么的,是个师长应有的要求;然而及至赵将军看了小鹿双手奉上的单子,他一皱眉头,发现这小子胆子不小,这个数目他也敢要! 但赵将军现在不大敢和小鹿讨价还价,把单子往身后的军需处长手中一递,他淡淡的答道:“批了。” 小鹿恭而敬之的向他行了个军礼:“感谢将军。” 赵将军耷拉着眼皮,没言语。忽然飞快的扫了小鹿一眼,他垂下眼帘,笑了一下,心想这孩子倒是有一点好,分得清床上床下。床上他比谁都疯都野,床下他比谁都懂规矩。这一点实在是好,一般的小子,就做不到。 中午时分,赵将军饱餐一顿之后,在警卫团的护送下上车离去。临走之前他和小鹿对视了一眼,小鹿一直恪守着下级的本分,在他面前总是垂手低头;唯独在那一眼之中,小鹿对着他似笑非笑的一翘嘴角,眼珠子特别亮,而且亮得很坏,不是好亮。 赵将军心中一惊又一动,随即面红耳赤的钻进了汽车中。这一趟东河子之旅,堪称是不虚此行。他估摸着,自己大概在接下来的一年之内,都不必再见鹿师长了。 第一百五十九章 送走了赵将军之后,师部全体人员这几日辛苦有功,所以都放了假。大下午的,小鹿也回了家,到家之后无所事事,他就在院子里站一站,站累了回屋,在椅子上再坐一坐。张春生倒是挺忙,因为东河子这地方秋天很短,换季的时节马上到来,而他作为顶着副官长名头的大管家,有不少琐事需要他办——最起码,他得给小鹿把冬衣预备出来。 张春生忙得没空理他,不忙的话张春生也是个闷葫芦,难得能和他有问有答。李国明倒是游手好闲伶牙俐齿的,然而小鹿又总是看他不像个人——对他而言,李国明不只是个泄欲的工具,也是他的警钟与活例子。照理来讲,李国明应该是凄惨的、哀怨的、怀着恨藏着怒的,可是出乎他的意料,李国明活得相当滋润,头一夜都被他弄得连哭带嚎了,第二天还能笑眯眯的伸了手向他要这要那,而且脸上不红不白的,非常自然。 这么一条没心没肺的小母狗,自然也不能成为小鹿的知音。所以小鹿站站坐坐到了最后,索性拎起一瓶酒和一包点心,乘坐汽车出了城。 他去了何若龙的坟前。 何若龙算是有了个小小的陵园,园子门口有间小屋,里面住着个守墓人,是个有残疾的老兵。他靠着这个差事按月领一份俸禄,工作则是每天打扫打扫园子,逢年过节没人来的话,再给何若龙烧点纸。 随行的卫兵在院子外站了岗,小鹿拎着酒和点心,一个人往坟前走。这老兵挺尽职,墓碑左右果然是干干净净,一根杂草都没有。走到坟前站住了,小鹿看了看墓碑上的字,然后一转身,坐到了墓碑下方宽阔的基座上。 后背依靠了坚硬的墓碑,他仰头看了看天,随即抬手摘下军帽放到了身旁:“若龙,我来看你了。” 然后侧过脸,他垂眼望着地面低声又问:“你在下面怎么样?是不是身上那点儿好玩意儿全烂没了?” 这话说完,他转向前方,笑了。一边笑一边开了酒瓶,他用烈酒浇灌了前方的地面:“闷了,想找个人说说话,找不着。” 将最后一口酒灌进了嘴里,他拧着眉毛屏住呼吸,把那口酒咽了下去。他不爱喝酒,尤其是烈酒,这一口像是咽下去了一团火,然而及至缓过这一口气了,肠胃里暖融融的,却又挺好受。 把点心包拿过来也打开了,小鹿自己拿出了一块点心,然后把余下的大半包往基座上一放。放完之后他感觉不对劲,于是又把点心包彻底拆开了,把那几块点心垒成了个整整齐齐的宝塔形状。将点心渣滓拂干净了,他再一次向后靠向墓碑,同时把手里那块点心整个的塞进了嘴里。鼓着腮帮子大口咀嚼了,他感觉此地风凉,就把军帽又抓起来戴了上。 他一个人靠着墓碑坐了很久,很久之后,他自言自语的又开了口:“想你了,想抱你,想和你说说话。给我托个梦吧,梦里咱俩再好一场。” 话音落下,他抬手擦了擦嘴,站起来又拍了拍屁股上的灰。转身再一次望向墓碑,他笑了一下,然后掉头走了,一路只是走,不回头。 傍晚时分,小鹿回了家。晚饭已经摆在上房堂屋里了,有荤有素,热气腾腾。张春生一直在饭桌旁坐着等他,忽然见他带着一身寒气进了门,便立刻起身,先给他盛了一碗热汤,又飞快的给他拧了个热毛巾卷。 小鹿抖开毛巾擦了手脸,然后坐到桌边,端了大碗开始喝汤。张春生默默的看着他,何若龙死了,他也还是不让他省心。昨天夜里,他为什么进了赵将军的院子就一直没回来?今天下午,他又是跑哪儿去喝了半天的冷风? 张春生有好些话想问小鹿,可是话到嘴边,他想了想,又咽了回去,因为感觉自己没资格。 小鹿一边喝汤一般打冷战,张春生看他喝汤不止,就忍不住提醒了一句:“师座,吃饭吧。” 小鹿没言语,抄起筷子端起饭碗,往嘴里扒了一口白米饭,又夹了一筷子炒菜放进碗里。张春生看他吃得挺香,心中略略感到了宽慰,然而正当此时,武魁却又来了。 武魁今天异于往日,兴许是来前洗过了一把脸的缘故,居然没有油光满面。他对小鹿是不甚见外的,小鹿坐着吃,他站着说,嗓门还不小:“师座,您猜怎么着?咱们的新兵大队截了一大批烟土,还都是西北过来的好土,这怎么办?” 新兵大队如今驻扎在河北境内,所占据的全是新地盘。往来商队消息不灵通,不知道给新来的军头进贡,也是有的。小鹿咽下口中的米饭,然后漫不经心的答道:“怎么办?拿钱赎货,按规矩办!” 武魁听了这话,有些为难的支吾说道:“可那批货是往张家口去的,他们上头的人是程家大少爷。那??照理说咱们和他们家有仇,就应该把货一扣把人一杀;但是我觉着这么干可能也有点儿莽撞,所以就没让他们动手,想过来问问您的意思。” 小鹿扭头望向了他:“程世腾的货?” 武魁一点头:“嗯??是。” 小鹿不再说话,单是一口一口吃饭吃菜。及至吃到八分饱了,他放下碗筷又喝了几口汤,然后才转向武魁,下了命令:“放。” 武魁抬眼看着他:“白放?” 小鹿答道:“白放,但是仅此一次。告诉他们,以后换条路走。下次再撞到咱们的枪口上,死活就由不得他们了。” 武魁领命而走,立刻往新兵大队发去电报。新兵大队对于鹿师长还有些陌生,但是绝对的忠于武魁。收到电报之后,他们虽然馋得垂涎三尺,但还是当夜就放了口中这一批赶着烟土大车的肥羊。 肥羊们虚惊一场,虽然知道自己是逃过了一劫,可在接下来的路途之中,他们还是越想越后怕,不由得要快马加鞭,屁滚尿流的押着烟土逃回了张家口。及至见了程世腾,领头的管事人如实作了汇报,又苦着脸向程世腾讨主意:“局座,这怎么办?他们不让我们从那儿过了。这要是绕开他们的话,一趟得多走好几百里地。” 这是一个阴冷的秋日下午,程世腾背对着落地窗,坐在一张皮制大沙发椅中。本来就是阴天傍晚,屋子里又没有开灯,程世腾整个人像是陷进了阴影里,暗得面目模糊,唯有钻石领针偶尔闪烁,像是他新生的两只眼睛,挤眉弄眼的射出两道寒光。 “没有通融的余地?”他开了口,问管事人。 管事人苦笑着答道:“局座,我也设过法了,但是对方不敢要咱们这个钱,说是风险太大,怕事情闹穿了,会掉脑袋。” 然后他搓着手,迟疑着又叹息道:“绥远那边的路线被赵振声的兵堵住了,山西河北这一溜又被鹿子苹给封锁了,要不然,咱们往后只走大路?” 所谓“走大路”者,便是全程采用火车运输烟土。这么干,成本自然是高,但是烟土顺着铁路线走,总不至于轻易的被土匪劫了去。问题是现在禁烟的风潮正是激烈,公然的调动火车运送烟土,总像是好说不好听,况且烟土全是从甘肃宁夏过来的,纵是肯走铁路,也没有那许多铁路供它们走。想要全盘的“走大路”,只能是放弃西北烟土,另进新货。但是西北烟土价格便宜,质量也过得去,哪里是说放弃就能放弃的呢? 程世腾不置可否的闭了眼睛,半晌不语。管事人见状,不敢言语,也不敢告退,只能是垂手静候。如此过了良久,程世腾终于又开了口:“去和鹿子苹直接联系,就说只要他肯让我的烟土过境,我一箱给他三百块钱。” 管事人飞快的心算了一笔账,末了发现局座这一步让得并不算是很吃亏,于是立刻答应一声,转身走了出去。 第一百六十章 管事人走了,但是程世腾没有动。静静的坐在大沙发椅中,他闭了眼睛,自顾自的盘算心事。 否则的话,他也没别的事情可做。家是不能回了,太太贤良淑德的时候,他看着就已经很碍眼,如今成了会挠人的母夜叉,更是让他要退避三舍。独自住在这一处小公馆里,他倒是很自由,可惜阴冷的天气让他犯了旧伤。现在他的脑袋不常疼痛了,疼痛已经自动的转移到了腿上。头疼,还可以贴张膏药缓解缓解;腿疼却是无药可治,只能硬扛。 此刻他就很疼,疼得让他没有了出去花天酒地的兴致。沙发椅的斜后方乃是大写字台的一角,他背过手抓起靠在椅背上的手杖,姿势娴熟的用它一敲桌角电铃。 不出片刻的工夫,房门开了,一个十七八岁的大男孩子走了进来,陪着笑问道:“大爷有什么吩咐?” 程世腾没言语,只用手杖轻轻一磕自己的右小腿。 大孩子会意,立刻走到他面前跪了下来,伸手将他穿着皮鞋的右脚搬到了怀里。随即用力的搓热了两只手,他从裤管中伸手进去,开始贴肉按摩程世腾的小腿。而程世腾懒洋洋的向后一靠,先是像要打瞌睡一般,侧脸枕着椅背闭了眼睛,然而如此过了没有几分钟,他默默的睁开眼睛抬起头,却是毫无预兆的抬起了手杖。 手杖尖端落在大男孩子的头上,不轻不重的拨弄了他乌黑茂密的短头发。大男孩子立刻抬眼对着他笑了,眼睛是大眼睛,笑容也很甜,是有酒窝的一张好脸。 他笑了,可是程世腾没有笑。杖尖一挑大男孩子的下巴,他若有所思的端详了对方。 及至端详够了,他用手杖敲了敲对方的肩膀,同时低声说道:“你是老爷子那边儿过来的吧?” 大男孩子一点头,用很清朗的声音答道:“嗯,是将军让我过来伺候大爷的。” 话音落下,他很乖巧的,对着程世腾又是抿嘴一笑。 程世腾哂笑一声:“是伺候我,还是给他做眼线的?” 大男孩子愣了一下,随即眨巴着大眼睛答道:“我真是来伺候您的。” 程世腾背过手把手杖放到了写字台上,然后双手十指交叉搭在腹部,闭上眼睛向后一仰:“好,那你就伺候吧!” 在接下来的几天里,程世腾并没有去见父亲。 他耐心的等待着小鹿的回音,同时使用着家里这个眼睛酷似小鹿的赝品。而回音未至,程廷礼的召唤却是先到了。做儿子的听从召唤,前去看望父亲。程廷礼如今依然住在意租界内的大公馆里,他进门之后轻车熟路的往书房里走。待到当真进入书房了,他见他父亲坐在大写字台后,身边侍立着个干干净净的小子,正是小韩。 一屁股坐在了写字台前的椅子上,他也没向他那老子问安,直接就来了一句:“哟,您又把这小疯子弄回来了?” 小疯子冷漠的看了他一眼,然后向前一步走到了程廷礼的身边,不声不响的席地坐了下去。写字台很高大,他又是个单薄的小身量,往下这么一坐,也就碍不着旁人的眼了。抬手揽住了程廷礼的一条小腿,他歪着脑袋一枕对方的大腿,神情很安然。 程廷礼看了儿子一眼,然后似笑非笑的垂下眼帘,有一搭没一搭的摆弄着一支钢笔,是个欲言又止的姿态。上次他倒真是下决心要把小韩打发掉了,然而小韩当着他的面,将几万块钱的支票撕了个粉碎又撒了个天女散花。他让小韩滚出去,小韩就真滚了,滚到了公馆大门外,直挺挺的从早站到晚,晚上天黑了,他也不饿也不冷,木雕泥塑一般的继续站。程廷礼出出入入经过大门,小韩拿眼睛定定的盯着他,也并不上前哭闹纠缠。 他连着站了三天三夜,到了第四天上午,程廷礼几乎是啼笑皆非了,出门走到他面前问道:“孩子,你到底是想怎么着?” 小韩望着他,忽然一哆嗦,哆嗦出了眼角一颗很大的眼泪。他相貌清秀,一哭就是梨花带雨,楚楚可怜的十分动人。随即上前一步一把搂住了程廷礼,他呼哧呼哧的哭出了声音,两条细胳膊勒住了程廷礼,勒得太紧了,紧得直颤。 “你别撵我走??”他哽咽着对程廷礼说:“我给你当牛做马都行??只要让我在你身边就好??” 程廷礼听了这话,略微有一点感动,同时又很莫名其妙:“我这个年纪——” 没等他把话说完,小韩就抢着开了口:“我喜欢你。” 小韩抱着程廷礼哭过一通之后,终于又得以进了程公馆的大门。当天晚上他使出浑身解数,狠狠的哄着程廷礼高兴了一场。程廷礼虽然对小韩兴致平平,不过小韩对他那份来势汹汹的爱意,倒是让他感觉出了几分新鲜。而家里房子大,类似小韩的人物也不少,多个小韩并不算什么,所以程廷礼就容许他又留了下来。 放下钢笔抬起头,程廷礼决定进入正题:“又连着半个月没回家了吧?” 程世腾见写字台上扔着个扁扁的镀金烟盒,便欠身拿过烟盒打开了,往自己嘴上叼了一根香烟:“嗯。” 程廷礼想了想,忽然微微的一皱眉头:“你那少奶奶,还是黄花大姑娘吧?” 程世腾没找到火柴,于是自己从裤兜里掏出了打火机。摁出火苗吸燃了香烟,他又一点头:“嗯。” 程廷礼彻底的把眉毛拧了起来:“混账东西!人都给你娶进家里来了,让你打个种就那么难吗?” 父亲既然是这样的口无遮拦,儿子自然也就百无禁忌了:“有其父必有其子,我随您嘛。” “随我?你要是随了我,那我的孙子在哪里?” 程世腾呼出了一线笔直的青烟:“在他娘的腿肚子上转筋呢。” 程廷礼被他气笑了,笑过之后又感觉自己这一笑过于和蔼,会让儿子蹬鼻子上脸,故而立刻转成严厉面孔:“糊涂种子,你还敢跟我贫嘴!你这样对待你的少奶奶,让我怎么好意思去见你那岳丈?” 程世腾听了这话,并不动心。他从来没拿老白当岳父看过,老白最近在仕途上有一点受挫,在他眼中,就越发只是个老白了。他父亲无颜与老白相见,他可是有颜,因为老白的女儿挠了他个满脸花,他没还手,已经是给足了老白的面子。 “她说要跟我离婚。”程世腾毫无预兆的又说了话:“上个月说的。” 程廷礼立刻瞪了眼睛:“离婚?胡说八道!咱们家里怎么能有离婚这种事情?” 程世腾没接父亲的话,自顾自的继续说道:“我同意了。” “你——” 程世腾向前伸手,把半截香烟摁熄在了写字台上的烟灰缸里:“离了也好,跟我过就是守活寡,不如另找个好的。她年纪不大,模样也不错,找什么样儿的找不着?” 程廷礼听了他这轻描淡写的话,气得立刻就想对他动武。但是孙子目前还没有影,而这唯一的儿子成天不是头疼就是脚疼,让他越来越不敢由着性子用棍棒教子。而正当此时,程世腾忽然迟疑着又开了口:“爸爸。” 程廷礼抬头看着他:“嗯?” 程世腾想说小鹿断了自家父子的生财之道,虽然那只是道中之一,但也足够令人烦恼。不过转念一想,他又临时换了话题:“赵振声那招兵买马的手笔,这一阵子是真不小。我看单对一个小鹿,他就给出了不少。” 程廷礼想起小鹿如今的发展形势,脸上神色不变,也不言语——当初真是小瞧这个孩子了,他总以为这孩子应该是个翻版的鹿副官,再厉害也厉害不到哪里去,哪知道正如儿子所说的那样,他爸是他爸,他是他。 程世腾没等到父亲的附和,于是自顾自的又加了一句:“一个赵振声,成全了鹿子苹。” 第一百六十一章 程世腾在父亲这里做了一场淡而无味的谈话,及至谈话完毕,已是傍晚时分。程廷礼让他吃过晚饭再走,他做了个深呼吸,忽然感觉父亲这里光线黯淡空气郁闷,像个不见天日的妖精洞一般,小韩静静的委顿在父亲脚边,看起来也是古怪疯狂。 于是他坐不住了,一定要走。 他要走,程廷礼也不留。等他真走了,程廷礼站起身,一眼不看的踢开了脚边的小韩,绕过写字台走到屋子正中央,若有所思的站了一会儿。 小韩抬手扒住了写字台的边沿,向上挺身露出了一双眼睛,正好看到程廷礼单手插在裤兜里,姿态潇洒的向后一回头。房内没有开灯,黯淡天光隐去了他的老态。小韩静静的看着他,感觉他那一回头特别有风度,特别招人看。可惜了,君生他未生,他生君已老。老了,小韩也还是很喜欢他,喜欢他一举手一投足的姿态,喜欢他依然英俊的眉眼,喜欢他身上温暖洁净、隐隐混着一点香甜的气味。他略微的有一点发福,略微的有了一点肚子,小韩连他柔软的肚皮也很喜欢。 小韩从小没爹,程廷礼既是他的爱人,也是他的父亲。夜里他拥抱着程廷礼的身体,像是拥抱了全世界,心满意足,十分幸福。 程廷礼不知道小韩的心思,也没有兴趣知道,因为小韩太渺小了,太不重要了。 程世腾回到自己的家,他这家里有个小管家,比他小两岁,姓什么没几个人知道,反正程世腾叫他来宝。若干年前来宝是在床上伺候程世腾的,若干年后来宝长大了,过了细皮嫩肉的年龄,程世腾见他聪明伶俐,就没轻易打发了他,而是让他继续跟着自己,给自己管理家务琐事。 来宝凭着头脑与运气,是兔崽子中熬出头的一批。他自己有座挺好的小房,房里有他老娘,也有个小媳妇,日子过得相当不错。日子好,来宝心里高兴,脸上总是笑眯眯的。程世腾看他喜庆,就越发的重用他。来宝心里对他存着旧情,打心眼里的愿意对他好。他这边刚一进门,来宝那边就看出他是又累又饿;于是不出片刻的工夫,晚饭就摆到餐厅桌上了。 程世腾坐在餐桌首席,一个人连吃带喝,又问来宝:“剑桥道那边儿来律师信了吗?” 剑桥道是他的新房所在之处,放在这里,指的就是程少奶奶了。来宝听了,立刻答道:“没有,一直是没消息。” 程世腾点了点头,心想她上次说完离婚就没了下文,这到底还离不离了? 来宝这时候又开了口:“老钱下午来了一趟,没等到您,就托我给您带句话,说是东河子那边儿有回信了,他们嫌三百块太少,要四百,过路的税钱另缴。老钱觉得这条件太苛刻了,所以没敢做主,要等您发话。” 程世腾用筷子拨了拨碗里的米饭,忽然就饱了。把碗筷往餐桌上一放,他叹了口气,然后说道:“去,打电话把老钱叫过来!” 在程世腾与管事人老钱算烟土账之时,东河子城内的小鹿和丛山坐在一起,也在谈论相同的问题。 对待程世腾其人,小鹿因为不知该以何种态度应对,所以第一反应是把自己和这个人隔绝开来,双方井水不犯河水,永无往来才好。然而丛山不是很了解他们之间的恩怨情仇,所以以着局外人的姿态,提出了新的建议——断了程世腾的烟土通道,自然是能给对方造成损失,但是这种损失既然还不至于饿死程军士兵,那么这损人不利己的做法,意义便不很大。与其如此,不如从商队身上多揩些油水充当军饷,横竖钱这东西是不怕多的。 小鹿知道丛山这话说得有理,的确,钱是不怕多的,而且这买路钱来得又是十分容易,连本钱都不要。而程世腾的烟土全是用大骡子车长途拉过来的,一趟总有几百箱之多。一箱三百,一百箱就是三万。这三万块钱简直就像白捡的一样——平白无故的,谁能给他三万? 思及至此,小鹿点了头,并且施展他狮子大开口的绝技,把买路钱提高到了每箱四百块。他要四百,程世腾一方当然不会乖乖给他四百。老钱冒险亲自来了一趟东河子,小鹿没露面,丛山手下的一个师爷接待了他。双方讨价还价,最后定为每箱三百二。 一箱三百就不少了,何况是三百二。丛山跑去向小鹿报喜,两人关了房门偷笑一场。老钱回了天津,洋洋得意,也认为自己是不辱使命。及至向程世腾做过一番汇报了,程世腾沉默片刻,末了却是问道:“你见着鹿子苹了吗?” 老钱一摇头:“那没见着。” 既然老钱连小鹿的面都没见,那后面的话也就不必再问了。程世腾挥了挥手,让老钱退出去了。 房门一关,屋子里就剩了他一个人。他扭头望向窗外,想小鹿骗自己,杀自己,如今又学会了勒索自己,真是个坏坯子,坏透了。 小鹿感知不到程世腾对自己的腹诽——他甚至根本不去想程世腾这个人。 他有他的事务。赵将军虽然是批了他的单子,但具体管事的人乃是军需处长。不给军需处长上供,那军火弹药是不能轻易出库的。好在小鹿另有一身工夫,算是部分的降服住了赵将军,不必再另拍赵将军周围宠臣的马屁。 丛山带着一笔款子去了北平,专程联络军需处长。小鹿留在东河子县城里,倒是过了几天无所事事的清闲日子。这天中午,他吃过了午饭,正犹豫着想要出城去给何若龙扫扫墓,冷不防李国明带着一身寒气走了进来,神情诡谲的对着他抿嘴笑:“师座,干什么呢?” 小鹿站在窗边,看着李国明,没说话。 李国明蹦蹦跳跳的跑到了他近前,先是察言观色的细看了看他的脸,看到最后感觉他应该是心平气和的,就大着胆子一探头,在他脸上亲了一口。 小鹿依然是不动容,只问:“有事情?” 李国明伸手抱住了他一条胳膊,压低声音笑道:“我??我给您找了个人。”然后他攥了拳头一捶小鹿的肩膀:“再不来个打替工的,我就要让您活活弄死了。” 小鹿起初还不知道他给自己找了个什么人,及至听到这里,才明白过来。扭头看了李国明一眼,他心里很平静,认为这事也就李国明干得出来,他来干,想必还会干得不错。 李国明见他没有呵斥自己的意思,心里便有了底,对着门外叫了一声:“小全,进来!” 房门慢慢的开了,一个小伙子缩肩拱背的走了进来,从门外到门内,几步路让他走得畏畏缩缩扭扭捏捏。及至进了屋了,他战战兢兢的打了个立正,一个脑袋深深低了,嘴里咕哝了一句话,仿佛是在问师长好。 小鹿审视着此人,见他倒是个宽肩长腿的高身量,然而因为此刻畏缩太过,所以看着并不高大。除此之外,他穿着一套不大合身的新棉袄新棉裤,袄裤显然是今天刚上身,蓝布料子浆得硬邦邦,整个人就在壳子似的袄裤里打哆嗦。衣服是新制的,脑袋也是新剃的,一头乌黑的好头发被剃成了个马桶盖,露出来的脖子耳朵倒是挺白净。 李国明看小全这模样实在太不上台面,就走过去一抬他的下巴,让他向小鹿露了正脸。脸倒是一张好脸,浓眉大眼高鼻梁,有一点何若龙的意思,然而稚气未脱,有何若龙的形,没有何若龙的神。半闭着眼睛面对了小鹿,他像随时要死似的,颤巍巍的只是喘气。 李国明看了看小全,随即对着小鹿笑道:“他今年刚满十八,原来是个小打杂的。前几天在街上卖身葬母,让我瞧见了。师座,您猜他值多少钱?” 不等小鹿回答,他伸出了一只白生生的巴掌:“五十块,要说贵也不算贵,现在刚生下来的大胖小子,要卖的话也差不多是这个价儿。不过大胖小子买回家可以当儿子养,他这么大了,养也养不熟,谁肯要呢?” 小鹿看着李国明和小全,感觉这两个活物全是不可理喻的:“从哪儿弄不到五十块钱,一个小子,怎么会想到卖身?” 李国明登时笑了:“哎哟我的好师座,您说话真轻巧。他不会偷不会抢,您让他上哪儿弄五十块钱去?等他卖苦力挣够了钱,他娘早烂成泥了!” 小鹿不说话了,因为在他眼中,李国明不过是家犬一类的存在,他愿意汪汪几声,就让他汪汪去;他愿意从外面往家里叼回个耗子麻雀,就让他叼去。 然而李国明兴致很高,甚至开始去解小全的棉袄纽扣:“师座您瞧瞧,他还挺白呢!” 第一百六十二章 小鹿站在窗边向前看,发现正如李国明所说,小全的确是挺白。 不但白,胸腹之间还有隐隐约约的块垒,是肌肉的形状。微抬着两条胳膊站在门前,小全低着头闭着嘴,任凭李国明给自己宽衣解带。李国明摆弄着他,像是小女孩子摆弄着个大洋娃娃,兴致盎然,笑得几乎有些天真。伸出手指一弹他粉红的乳头,李国明弹出了他的一哆嗦,随即回头对着小鹿笑道:“还是童子身呢!” 小鹿转身靠着窗台半站半坐,同时扭头继续盯着李国明与小全。李国明解开了小全的棉裤,像所有的穷小子一样,棉裤里面就是小全的光屁股。把棉裤裤腰向下一退,李国明挪开一步,以便让小鹿看个清楚。小全像被冻住了似的,张着胳膊分了腿,腿也很白,生着一层淡淡的腿毛。胯间器官沉甸甸的软垂着,不但尺寸可观,而且是洁净的粉红色。 李国明望着小鹿,发现小鹿笑了一下。这一笑大大的鼓励了他,让他开始对着小全拍拍打打:“转过去,再让师座看看你的屁股。” 小全一直低着头,随着李国明摆弄。唯独听了这句话,他不动了。李国明握着他的肩膀扳了几下,见他不肯合作,便是气得骂道:“好你个小王八蛋,我的钱你收了,你的娘你也埋了,现在怎么着?说好的话要反悔了?” 小全带着哭腔,低低的嗫嚅道:“李副官,我没病。” 李国明兜头给了他一巴掌:“你哪来那么多废话?让你干什么你就干!转过去,把屁股撅起来!” 小全依然低着头。抬起袖子一抹眼睛,他提着裤腰,磨磨蹭蹭的转身背对了小鹿。李国明对着他的后背擂出一拳,当场打得他向下一弯腰,而结结实实的白屁股也就顺势撅起了老高。 小鹿把双臂环抱到胸前,承认这个小全的身体很好,但是心中并无欲望滋生,因为李国明和小全凑在一起,实在是太像一对小母狗——不,是一只小母狗,和一只小公狗。看着李国明对小全吆五喝六,又掀衣服又扒屁股,他终于是忍无可忍,笑出了声音。 他一大笑出声,小全吓得立刻直起了腰,李国明惊惶的扭头望向了他,也显然是吓了一跳,并且脸上微微的有点红,怀疑自己刚才是忘了形出了丑。张开润泽的嘴唇,他犹犹豫豫的问了一声:“师座?” 小鹿起身迈步走到他面前,揪住他的衣领向后一搡,让他踉跄一步靠了墙。李国明先是一怔,随即会了意,当即伸手搂住了小鹿的腰。歪着脑袋微微张开了嘴,他向小鹿露出了雪白的牙齿和鲜嫩的舌尖,露得隐隐约约,是个请君品尝的姿态。 可在两人嘴唇相触的一刹那间,门口忽然响起了张春生的声音:“师座,丛参谋长来了。” 李国明立刻睁开眼睛,只感觉身体一轻松,是小鹿放开自己转了身,头也不回的跟着张春生走出去了。 李国明有些空虚和失望,怨恨张春生没眼色,怨恨丛山来的不是时候。方才小鹿明明都起了兴,若是不受打扰的话,两个人现在兴许都滚到卧室大床上去了。大白天的,小鹿不会大动干戈让他死去活来,他正好可以和小鹿斯斯文文的温存一番。 目光转向躲在角落里的小全,他见小全一手提着裤腰,一手拢着前襟,头发不但是个马桶盖,整个人也抖抖索索的成了个猴子样,心头便涌出一阵不耐烦,并且怀疑自己是买贵了——北平城里的大胖小子才值五十块钱呢,东河子哪里能和北平比?这穷乡僻壤出身的小打杂的,凭什么也要五十块钱? 思及至此,他迈步走到小全面前,甩手就抽了他一个嘴巴。这嘴巴打得漂亮,又清脆又不留痕迹;小全冷不防的挨了一下子,登时一愣,怔怔的抬眼望了李国明,他张着嘴,没敢出声。 李国明是个做惯了玩物的,如今见了比自己更低级的玩物,并且是打不还手骂不还口,就起了促狭心思,故意又在小全身上狠掐了几把。可惜小全那身棉袄太厚,让他无法结结实实的掐到皮肉。 李国明不声不响的将小全欺负了一顿,欺负到了最后,小全既是一味的隐忍,他也就索然无味的住了手。与此同时,小鹿也在跨院内的会客室中见了丛山。丛山越来越胖了,本来他那张脸颧骨高耸,总有点尖嘴猴腮的意思,如今颧骨不高了,嘴也不尖了,整个人富富态态,比先前威风了许多。他登门是不大挑时间的,一旦有了事务,立刻就来。此刻和小鹿相对坐下了,他开门见山的说明了来意——元旦将近了,元旦一过就是腊八,而按照赵将军那头的规矩,新年之前,赵家部将们是要前往北平去给赵将军拜个早年的。说是拜早年,其实要做的无非只有两件事,一是述职,二是拿钱上供,不但要供赵将军,也要打点赵将军身边的亲信红人。 这个话丛山不提,小鹿也知道。述职他是不怕的,钱他也有,唯一的一件顾虑,便是人身安全问题。一年多了,小鹿始终是不敢离开自己的地盘,因为在他的土地上,他是小型的土皇帝;可是一旦离了地盘进了北平,他的土皇帝身份就会立刻失效。 他的身份会失效,但程家在华北苦心经营许多年,和各方力量都有盘根错节的关系,程字号的权势却是可以在平津通用的。到时候程廷礼,或者程世腾,真在北平找了他的麻烦,他很可能会连还手之力都没有。如此看来,这早年还不是轻易能拜的,但是不拜又不行,他不亲自去一趟的话,纵是赵将军不挑理,赵将军身边的亲信们也不能善罢甘休。好比如果丛山当初没有私下款待过张小山旅长的话,张旅长再见了丛山和小鹿,就绝不会那么热心的亲自把他们往里领;而等到赵将军回了北平,可以随心所欲的大摆架子了,张旅长想见他一面,也得提前贿赂他身边的副官长才行。 丛山挺犯难,忖度着说道:“要不然,师座别去了,还是我去吧,我给您当个代表。” 小鹿想了又想,末了却是一摇头:“不好,别人都去,我不该不去。再说我没有躲程家一辈子的道理,难道程廷礼当一天省主席,我就一天不能出东河子了?” 丛山如今志气满满,也不希望看到师长怯头怯脑,所以小鹿这一番话,倒是合了他的心意:“那咱们多带些人,一路上多加点儿小心。” 小鹿盯着地面沉默了片刻,随即问道:“咱们现在能不能和赵将军直接联系?” 丛山一点头:“能!”紧接着他伸手指比划了个数目:“上次,我给了他副官长这个数儿,差点儿没乐死他!” 小鹿听了这话,当即一点头:“好,给赵将军发封电报过去,就说我要去北平给他拜年,让他设法,保证我的安全。” 丛山睁大了眼睛:“就这么说啊?” 小鹿一摆手:“意思就是我这个意思,言辞你要再润色一下。” 丛山抬手摸了摸自己的后脖颈,有些存疑:”他??他能管?“ 小鹿笑了:“先问问,他肯管自然是好,他不管,咱们再想别的办法。” 丛山领命而去,而小鹿站起了身,也并没有回正院去,而是让张春生给自己拿衣服,想要出城逛一圈。 张春生知道他是要去给何若龙扫扫墓,将新制的黑大氅给小鹿系上了,他低声说道:“风冷,师座过去看看就回来吧。” 小鹿抬手戴了军帽,同时心不在焉的一点头:“嗯。” 张春生感觉他这模样有点乖,很可爱,于是大着胆子又问了一句:“小李把谁给您领过去了?” 小鹿忍不住一笑:“小李疯了,花五十块钱买了个卖身葬母的小子,要给我。” 大氅带着个毛茸茸的狐皮领子,张春生为他把领子正了正,低声又说:“师座别跟着他胡闹。” 小鹿看了张春生一眼,然后又是一笑:“嗯。” 张春生从来不多说半句话,今天说的稍微多了一点,但小鹿也不烦。他只是感觉张春生黑着一张脸,永远不快乐,是个有心事的沉默寡言人。 第一百六十三章 丛山一封电报发出去,不过几天的工夫就来了回电。回电只有寥寥数语,是赵将军的口吻,让小鹿尽管安心过去,安全问题,他来负责。 赵将军不是个吹牛放炮的人,他既然发了话,那和打了包票是一样的。丛山心中一块大石落了地,立刻开始筹划起了礼单。张春生听闻了这个消息,也自己做主,让成衣店给小鹿赶制了几身新军装,新军装虽然是县城裁缝的手艺,但料子是上好的英国货,军装本身又是没什么花样,所以张春生把成品拿回家往小鹿身上一比量,看着也很好。 小鹿是中等的个子,并不算矮,然而大概是因为身量单薄的缘故,他不显个子,幸而他有昂首挺胸的好习惯,不言不动也有威严。笔直的站在张春生面前,他由着对方摆弄自己,心里感觉张春生这番准备有点土包子进城的意思,同时又很得意,因为他当初以着禁脔的身份逃了过来,如今却以着师长的身份又走了出去。 这不容易,要勇气,也要运气。 张春生预备齐了小鹿的衣服,然而并不算是大功告成。他给小鹿管着一个家,从早到晚总有琐事缠身。这天清晨他早早的起来了,正想去厨房视察一圈,不料在经过跨院之时他一斜眼,忽然看见跨院角落里蹲着个大小伙子,正是李国明买回来的那个小全。 平日小鹿和张春生都是住在正院,李国明自己占了一处跨院,小全来了,也占据了跨院中的一间房。张春生本来是从来不搭理这个小全的,但是小全大清早的蹲在院子里哭,他就不能不过问了。 他不喜欢看见人哭,尤其是在师座的宅子里哭,因为嫌不吉利,怕给师座招来晦气。转身迈步走到小全面前,他不声不响的俯下身,开口问道:“你哭什么?” 小全没想到此刻会有人来,当场吓了一跳。泪眼婆娑的抬起头,他的马桶盖已经被剪成了蓬松的小分头。用棉袄袖子一抹眼睛,他哽咽着唤道:“副官长。” 张春生盯着他的脸,看他的确是个好模样,但是客观的讲,并不像何若龙:“你哭什么?” 小全也在这院子里住了好几天,他常见张春生,因为张春生总是板着面孔不苟言笑,所以他凭着直觉,认为这应该是个正经的好人。仰脸对着张春生一抿嘴,他面红耳赤含着泪,委委屈屈的小声说道:“师长他??他??” 小全倒抽了一口冷气,一横心,把话说到了尾:“他刚才往我嘴里撒尿??让我喝他的尿??” 话音落下,小全咧着嘴又要哭。可张春生平静的望着他,却是对他竖起了一根手指:“记住,不要叫师长,要叫师座。” 小全愣怔怔的望着他,被他说傻了。 而张春生收回手指垂下手,继续说道:“你既然到了师座这里,你就成了师座的人。你的性命,你的身体,全是师座的,让师座快乐,是你的本分,也是你的荣幸。” 小全眨巴眨巴眼睛,失控似的抽搭了一声。 说到这里,张春生又抬手一拍小全的肩膀,看着小全的眼睛说道:“师座的癖好,你要保密。如果让我听到你对第四个人提起方才的话,无需请示,我直接就会把你处决掉。知道什么是处决吗?” 小全摇了摇头,随即慌忙点了点头,然后又愣头愣脑的一摇头。 张春生认真的告诉他:“就是枪毙。” 小全一哆嗦,红彤彤的脸瞬时白了。而张春生直起腰,转身向院门走了几步,忽然又停住脚步回头说道:“上午我带你去医院,检查身体。” 张春生说到做到,当真把小全带去县医院里做了一次全身检查,并且还让医生抽了他一管子血。一天之后检查结果出了来,小全倒是真健康,从头到脚什么毛病也没有。 张春生放了心,特地领着小全到了小鹿面前,向他汇报检查结果。然而小鹿对于这个结果毫无兴趣——对于小鹿来讲,小全这个人根本就是可有可无的,李国明拍马屁拍到了马尾巴毛上,基本算是损失了五十块钱。 张春生做了一场淡而无味的报告,说到最后他也看出小鹿没听,就很识相的换了话题:“师座什么时候出发?” 小鹿答道:“后天。你看家,我带武魁。警卫连我信不过,还是得武魁。” 张春生也承认武魁是真正做事情的人,只是比较烦人。不过只要小鹿不烦他就行,张春生知道自己看谁都烦人,大概脑筋也是有些问题。 小鹿越是临近出发,越是忙碌,因为年关近了,他一方面要去给北平的赵将军上供,另一方面,他身为六座县城的土皇帝,也有许多要务处理。 这种样式的忙碌让他越发清晰的感受到了自己的权力,而权力越大,他的欲望水涨船高,也跟着变大。白天他忙成一只陀螺,到了晚上也还是像被火烧着一般,周身灼热,无论如何不能安稳入睡——幸而还有个李国明,但李国明尽管是个身经百战的人物,却也受不了他长时间的折磨。 于是不管小鹿喜不喜欢,李国明硬把小全抓了过来。撕撕扯扯的扒了小全的衣服,他光着屁股把小全往小鹿怀里一推,嘻嘻哈哈的笑道:“您嫌我松,这儿有个紧的,还是童子身呢!” 小全一头撞到了小鹿身边的黄铜床栏杆上。他没敢喊疼,连滚带爬的立刻蹲好了,他脸红脖子粗的垂着头,谁也不敢看。 李国明是光着的,小全也是光着的,小鹿依靠床头坐在床上,却是衣裤俱全。扭头望向小全,他忽然把手伸到对方腿间,握住性器撸了几把——果然是血气方刚的童子身,几把下去就硬成了铁,直挺挺的翘起多高。 “童子身??”他若有所思的开了口,同时手指合拢,轻轻一拽小全的东西:“过来!” 小全弓着身子,战战兢兢的膝行到了小鹿面前。及至双方近到将要相触了,小全停下不敢动了,小鹿则是伸手一拍他的屁股:“跪起来!” 小全愣了一下,因为他大腿小腿都长,而小鹿又是姿态懒散,几乎是半躺半坐,自己若是当真挺了身,胯下的家伙很可能会一直杵到师座的脸上去。求援一般的回头看了李国明一眼,他见李国明也是一脸错愕,并没有要帮助自己的意思,只得试试探探的慢慢直腰,而那根直翘翘的东西,也的确对着师座越伸越近了。 正在小全不知如何是好之时,小鹿扭过头正对了他的器官,先是翕动鼻翼嗅了嗅,然后抬眼问道:“洗过澡了?” 小全幅度很大的一点头。 然后他低低的惊呼了一声,因为看见师座张开嘴,竟是含住了自己的器官! 这样的刺激对他来讲,实在是太强烈了,让他几乎是在瞬间就缴了械。热液一股一股的激射出去,他在本能的抽搐与极乐之中心想:“完了!” 李国明也傻了眼,直勾勾的看着小鹿的所作所为。小鹿用嘴唇堵着小全的器官,小巧的喉结上下滑动,是在一口接一口的吞咽。及至吞下了最后一口,他转向前方靠了回去,对着李国明说道:“腥。” 然后他闭上眼睛,深吸了一口气,李国明望着他,看他竟然是个很惬意的模样。 试试探探的爬到小鹿身边,李国明依偎进了小鹿怀里,小声笑道:“师座,他有的我也有,我伺候您这么多天了,您怎么不尝尝我的呢?” 小鹿抬手摸了摸他的头发,然后低声答道:“你脏。” 李国明听了这话,无端的竟会有一点伤心,可又无言以辩。而小鹿拍了拍他,又道:“去给我端杯茶来,今晚儿别走了,一起睡。” 李国明听闻此言,复又高兴起来。光着屁股跳下地去,他很伶俐的给小鹿端回了一杯热茶,又瞪了小全一眼:“赶紧穿好衣服,回你屋里去吧!” 小鹿一口一口的喝着热茶,头也不抬的说道:“明天给他弄点儿好吃好喝,补一补,等我从北平回来了,还要用他。” 第一百六十四章 腊八一过,小鹿当真是启程出发了。 丛山这一趟没跟着他去,但是把参谋处中的一位秘书派给了他。这秘书姓胡,是个三十多岁的伶俐人,是丛山最得力的手下。胡秘书这一趟去北平,专门负责拜会赵将军周遭的红人们,赵将军本人则是留给小鹿,这样双方各有分工,既不至于耽误了事情,又不会降了小鹿的身份——从军事实力看,小鹿如今的力量堪称可观,让他这样一位大师长亲自去敷衍弄臣一般的红人们,也不相宜。 小鹿南下进了河北,武魁先他一步跑了过去,提前给他联系了一辆专列。说是“专列”,其实不甚准确,因为在他上车之时,列车上已经有了两位师长,都是带兵驻扎在外的,其中有一位其貌不扬的王师长,和小鹿一样,是专程前往北平“觐见”赵将军的,另一位师长姓葛名啸东,却是北平城中一位老名士之子。赵将军与葛老名士是多年的好友,对待名士之子,自然也要另眼相看,格外的抬举提拔。而这葛啸东生得仪表堂堂,也的确是有几分大将之风,并不辜负赵将军的厚爱。 三位师长乘坐一趟火车往北平走,其中王师长沉默寡言,一路上只是不停的梳头发照镜子;葛啸东和小鹿相对而坐,因为葛啸东也是一名陆士毕业生,所以论起出身,和小鹿还是同学。老同学之间自然是有话可说的,葛啸东让副官去餐车取来一壶热咖啡,要和小鹿边喝边谈。 车厢中很热,葛啸东上身只穿了雪白衬衫和青缎子马甲,衬衫第一个领扣也没有系。端起咖啡杯轻轻的吹了一口热气,他顺势扫了小鹿一眼,看了小鹿的眼睛,也看了小鹿的脑袋,看过之后有些惊讶,因为不明白好端端的一位青年才俊,为何要把脑袋剃成个学生兵的样式。 小鹿戎装整齐,军装领口露出窄窄一圈衬衫领边。伸手端起面前的热咖啡,他的军装袖口稍稍的缩上去,露出一圈同样整齐的衬衫袖边。垂下睫毛啜饮一口,他端端正正的放下咖啡杯,然后抬眼望向葛啸东,接着对方的话头正色说道:“是的,实习期的确是很难熬。” 葛啸东笑了一下,他的眉宇间有傲色,笑一笑也像是纡尊降贵。但是小鹿并不反感,因为感觉对方像一匹高大健壮的雄马,骄傲一点、得意一点,也是理所当然的。 这个时候,王师长唉声叹气的走了过来,对着葛啸东一拍肚子:“胖了,看我这肉!”随即他对着小鹿一点头:“再看看人家鹿师长。” 葛啸东人高马大的坐在椅子里,伸手也拍了拍王师长的肚皮:“老王,我看你有些神经过敏。无非是去见个面述个职而已,又不是选秀女,你何以要这样紧张?” 王师长苦着脸说道:“将军的脾气你是知道的嘛!去年就骂我是脑满肠肥,今年更得——唉,不说了!” 葛啸东收回手,端起咖啡杯向后一靠,姿态悠然的笑道:“去年你是差事办出了纰漏,今年太太平平的,实在是没有必要如此惶恐。” 王师长对着葛啸东一拱手:“承你吉言,若是这一趟去真不挨骂,我临走前请你去东交民巷吃俄国馆子。”说完他又转向小鹿一点头:“鹿师长也去。咱们能搭上同一趟火车,也算是有缘分,应该交个朋友。” 小鹿自从投入赵将军麾下,这是第一次平级的同僚打交道,很客气的对着王师长答应了一声,他冷眼旁观,并未看出赵将军的人马如何高明,不过王师长的肚子的确不小,他在程廷礼那边,还真没看过这种体态的人才。 午夜时分,列车到达了北平火车站。三位师长下了火车,葛啸东是自行回家去了,王师长在北平也有小公馆,而小鹿下车之后带人出了火车站,只见前方一排汽车车灯闪烁,一名军装青年站在车外,忽见小鹿等人出现,立刻连连的挥了手:“鹿师长,这儿呢!” 小鹿认得他是赵将军的副官长,当即迈步走了过去。副官长热情洋溢的向他问了好,又亲自为他打开了车门:“将军下午就嘱咐我,让我早点儿来,千万别误了接您。现在家里屋子都给您预备好了,您到了之后直接就可以休息,将军大概是已经睡了,您明早儿再向他老人家问安也是一样的。” 小鹿知道赵将军会负责自己的人身安全,可没想到他会把自己安置到他家中居住。在上车之前略微沉吟了一下,他随即对着副官长一笑:“辛苦你了。” 然后他弯腰坐进了汽车之中,知道能在赵将军府中下榻,乃是自己的殊荣。 汽车队伍载着小鹿等人,流星赶月一般的疾驰过了午夜街道,不出片刻的工夫,便到达了赵将军的府邸。赵将军在北平城内的居所,乃是一大片西洋式的巍峨建筑——前方房屋是西洋风,后方的花园子里却是小桥流水俱全,颇有几分古风。小鹿在宅子侧门外下了车,跟着副官长往门内走。腊月时节,寒风凛冽,副官长是个活泼的青年,冻得一路走一路蹦蹦跳跳。 武魁与胡秘书等人被副官长安置在了侧门附近的一处小楼之中,小鹿继续跟着副官长往宅子深处走,末了进入了一幢灯火辉煌的巴洛克式洋楼之中。小鹿进门之后粗略的环顾了周遭,并不动容,因为若论楼内的华丽程度,似乎还比程廷礼在意租界的公馆略逊一筹。而一名军装青年轻手轻脚的从楼上走下来,先是对着小鹿微笑点头,随即低声对副官长说道:“将军没有睡,在等鹿师长。” 副官长听闻此言,仿佛是有些意外,紧接着转向小鹿说道:“那么,您把外面的大衣裳脱一脱,然后就直接上楼去见将军吧!” 小鹿依言摘了帽子解了大氅,然后随着那名青年迈步上了楼。进入二楼之后拐了弯,青年在走廊中推开一扇房门,探头进去说道:“将军,鹿师长到了。” 门内传出了赵将军的声音:“让他进来。” 这回无需青年转达,小鹿自动的就向前进了门。身后的房门被青年无声无息的关闭了,小鹿望着前方的赵将军,照例是恭恭敬敬的鞠了一躬:“子苹向将军问安。” 赵将军裹着一身睡袍,大喇喇的坐在前方一把大沙发椅中。沙发椅是成对的,两把椅子中间夹着一只小小的花梨木茶几,而在房屋的另一边,靠墙摆着一张大床,床上堆着天蓝色的羽绒被子,看被褥凌乱的程度,方才赵将军应该是在床上坐卧过。 赵将军笑微微的端详着小鹿,颇有一点又爱又怕的意思:“怎么是这个时候到?没有白天的火车吗?” 小鹿答道:“我搭了葛师长的专列。” 赵将军不以为然的一摇头:“专列,可以自己挂一趟嘛,没有条件的话,应该提前告诉我。” 然后他向前探了身,很亲切的又问:“饿不饿?要不要吃点儿夜宵?” 小鹿一摇头:“不饿,下车前吃过了,我想洗把脸。” 赵将军向旁一伸手:“去吧!” 小鹿顺着他指示的方向望去,看到了浴室半开半掩的白色木门,便一边解纽扣一边大踏步的走进了浴室。赵将军伸着脖子扭头看他,就见他在浴室内脱了军装上衣挂到衣帽钩上,然后扯下毛巾拧开水龙头,弯下腰把脑袋伸到了水流之中,哗啦啦的好一顿搓洗。 赵将军感觉他这个洗法实在是豪迈彻底,本来有心让他直接洗个澡,但是转念一想,又怕他洗完澡后对自己来劲——虽然他老人家正值壮年,也是一条身经百战的好汉,但是对着小鹿,他时常感觉自己的战略战术都不够用,糊里糊涂的就被对方弄出了满身的伤。但是明知道人来了,而不立刻的见一见,赵将军在床上辗转反侧,又有些不甘心。仿佛小鹿是张名画,少看一眼或者晚看一眼,都是损失。 这个时候,小鹿擦干头脸,走出来了。 第一百六十五章 小鹿走到赵将军身旁的沙发椅上,弯腰坐了下来。赵将军扭头看了他一眼,见他脸蛋耳朵全被洗成了鲜嫩的粉红颜色。而小鹿侧过脸,见沙发椅之间的茶几上摆着茶壶茶杯,便抬眼望向赵将军问道:“我喝杯茶,行不行?” 赵将军笑了,对着小鹿一伸手:“请。” 小鹿垂下眼帘,给自己倒了一杯热茶。端起茶杯喝了一口,他转向前方,忽然低声说道:“要不是将军发了话,我还真不敢往北平来。” 赵将军听闻此言,有些得意:“你是本将军的人,本将军自然要保护你。以后你可以随便的往来,不要有任何顾虑。” 小鹿捧着茶杯俯下身,将左右胳膊肘分别架上了膝盖。低头又喝了一口热茶,他头也不回的答道:”谢谢将军。” 这显然不是个有礼的姿态,但是赵将军并不怪罪,只是笑吟吟的欣赏他的侧影。而小鹿慢慢的喝完了一杯茶,然后放下茶杯站起身,走到赵将军面前蹲了下来。赵将军身上就只有一袭睡袍蔽体,然而穿得严谨,只从袍子下方露出了半截小腿。居高临下的俯视了小鹿,赵将军像个黄花大姑娘似的,忽然有些紧张。 小鹿握住他搭在腿上的一只大手,又拍了拍他温暖的小腿肚子。抬头迎着赵将军的目光,他开口问道:“怎么睡?” 赵将军勉强正了正脸色:“一起睡,但是你得给我老实点儿,我明天还要出门,禁不住你没轻没重的闹。” 小鹿站起了身,一手扶着沙发椅背,一手握着赵将军的手,他垂眼对着赵将军的大腿说话:“既然如此,你应该给我安排一间客房。” 赵将军仰脸对他笑道:“怎么?不肯给我这个一亲芳泽的机会?” 小鹿移动目光望向了赵将军,也是一笑,随即俯下身去,把鼻尖凑到赵将军的脸上嗅了嗅,嗅过之后,又和他贴了贴脸。赵将军虽然爱扮个德高望重的老样子,然而毕竟是四十出头的年纪,还是壮年,再老也老不到哪里去。小鹿对他的一嗅一贴,是七分作态,三分揩油,因为赵将军和同车而来的那位葛师长一样,身上常有雄马的气味,而这种气味对小鹿来讲,是有一点迷人的。 小鹿有小鹿的心思,赵将军也有赵将军的心思——他总感觉小鹿是爱上自己了,这让他有点窃喜,也有点恐慌,因为小鹿不是寻常的小兔子,小鹿手握重兵,并且很是邪性。和小鹿在一起,他总感觉自己有兔化的危险。 这个时候,小鹿在他耳边说了话:“好,我答应你,和你好好睡觉,不闹你。” 赵将军舔了舔嘴唇,感觉自己变成了个大美人,并且是个被绑了票的大美人,说不准什么时候,就要贞操不保。 小鹿穿着贴身的衬衣衬裤,和赵将军并肩躺上了床。赵将军仰面朝天的枕了双臂,忽然想起一件事情:“明晚我在京华饭店请客,场面不小,你也应该去。” 小鹿也是仰卧,听了这话,就在黑暗中一点头:“嗯,我去。” 赵将军到了这个环境里,也就彻底抛弃了身份阶级,不再计较小鹿的无礼:“程廷礼的儿子也可能到场,你怕不怕他?怕的话可以不去。” 小鹿沉默了片刻,随即答道:“我怕他干什么?” 然后他向上拉了拉羽绒被子:“将军,你这床真舒服。” 赵将军思索了一下,然后说道:“喜欢的话,可以多睡几晚。” 小鹿不说话了,呼吸沉重,像是睡了,但是并没有真睡——直到确定赵将军是真睡着了,他才放心入睡。 赵将军好睡一夜,及至到了天明时分,他朦朦胧胧的睁了眼睛,却是发现小鹿早已洗漱穿戴了,此刻正坐在床头,看一本旧书;而自己也并不是好躺,而是把个脑袋窝在了他的怀里。低头向下再看,他就见自己的睡袍前襟大敞四开,一只雪白的手搭在自己胸膛上,手指尖正在逗着自己的乳头玩。 枕回小鹿的大腿,他睁眼再往上看,正和低着头的小鹿打了照面。小鹿轻轻一揪他的乳头,同时笑了一下:“醒了?” 赵将军被他揪得心里直痒痒:“嗯??” 然而小鹿收回了手,推开他起身说道:“我去给你放洗澡水。” 话音落下,他走了个头也不回,只给赵将军留了个背影,以及一点痒意。赵将军躺不住了,打算跳下床把小鹿拽回来,趁着时间尚早,先干一次好事。哪知正当此时,副官长敲响了房门,说是王师长来了。 王师长极力的收腹挺胸,想要以最好的面貌觐见将军,然而因为觐见心切,来得太早,扰了将军勃勃的春兴,所以十分不幸,险些被赵将军当场骂死。等王师长屁滚尿流的走了,赵将军在光天化日之下面对着满屋子军官与军务,那股子好兴致也自然就胎死腹中了。 小鹿倒是得了一日的清闲。他先是去看望了武魁与胡秘书。胡秘书有重任在身,早早的就携着重金出门去了。武魁无所事事的坐在屋子里,因为不敢乱说乱动,所以十分憋闷。忽见小鹿进了门,他立刻起身笑道:“师座,您可来了。您今天用不用我?不用的话,我想逛逛这北平城。” 小鹿看武魁红光满面,显然昨夜也是休息的不错,便放了心:“白天你老老实实的呆在这里,晚上我让你出去见见世面。” 武魁一听就乐了:“什么世面啊?我听说北平有个八大胡同??” 小鹿一皱眉毛:“闭嘴!赵将军晚上要大请客,你是团长,也可以去。” 武魁承认这真是个大场面,当即笑得细了眼睛:“哎哟,将军请客,得叫高级条子吧?” 小鹿听闻此言,勃然变色:“混账!就知道嫖妓!烂泥扶不上墙!” 武魁审时度势,当即闭了嘴,沉默了没有一分钟,他试试谈谈的,忍不住又问道:“师座,既然没娘们儿,那咱们去了,就是个吃呗?” 小鹿前一阵子感觉武魁智勇双全,乃是个难得的人才,哪知道今天一开腔露了本来面目,还是那么的没有内涵。失望之余他发了怒,开始对着武魁瞪眼睛,瞪得上下两圈黑睫毛分了家。武魁见状,当即后退一步,因为感觉他此刻气势不凡,脑袋上随时都能长出两只牛角来。而小鹿痛心疾首的瞪着武魁,有心教训他一顿,可是一时间又不知道从何说起,于是下意识的对着武魁一撅嘴——撅了长达一分钟之久,然后他一甩袖子,气冲冲的扭头走了。 他前脚一走,武魁后脚就吁出了一口长气,心中一点也不怀恨,反而是很想笑,又想:“这小嘴儿,有本事你再多撅一会儿啊!” 转眼之间到了傍晚时分,小鹿乘坐赵将军的汽车,直奔了京华饭店,临走前他嘱咐了胡秘书,让胡秘书监督着武魁,不许武魁在宴会之中乱说乱动、丢人现眼。 第一百六十六章 京华饭店是一处豪阔华丽的场所,今晚被赵将军包下来了,有许多真正的贵客应邀而来,所以汽车顺着胡同口往外排,不但排到了大街上,而且一条街还不够用。除了汽车之外,洋车也是见缝插针的乱停,虽然天气寒冷,黑得又早,可是为了做这些汽车夫洋车夫的生意,各种饮食摊子也络绎的摆了开来。 因为这一次宴会的主人翁是赵将军,所以宾客之中也以军界中人居多。小鹿跟着赵将军往里走,赵将军每走几步便回头看他一眼,像怕他跟丢了似的,十分的顾念他。紧随人后的副官长见状,立刻伶俐得像通了电似的,一步迈到小鹿身边,替赵将军为他引路。小鹿一边走一边东张西望,见往来都是军中人物,并没有纨绔子弟出入,心中就轻松了一点,料想程世腾今天也不会来——他自认是绝对的不怕程世腾,但是能不见的话,还是不见为好。 京华饭店的中心场所,乃是一楼的一间大宴会厅,宴会厅内的布置是全盘西化了的,长桌上摆满了精巧饮食,西装侍者端着各色酒水,在宾客之中穿梭不止。而隔壁另有一间跳舞厅,四周垂着帷幕,地板光可鉴人,一支白俄乐队坐在屏风后面待命,随时可以奏乐起舞。 赵将军照例做了个长袍马褂的打扮,仿佛随时预备着倚老卖老。而他形象虽是如此的古朴,内心却是向往摩登世界。在众人的欢迎声中缓步前行,他看看上方的璀璨灯光,又看看周遭的青春面孔,脸上不由得就有了笑意。 如果赵将军不是将军,那么他定会在大宴会厅中吃喝一通,然后再去跳舞厅中歌舞一番;可惜他被他的权势声名束缚住了,不得不做出一副威严样子,进入安静的小厅,同亲信部下做一番老气横秋的闲谈。小鹿跟着他走进去了,只见小厅之中摆着沙发躺椅,几名军官提前候在这里,其中倒是有两张熟悉面孔,一位是葛啸东师长,另一位是张小山旅长。 赵将军像座泰山一般、高傲而又迟缓的移动到了沙发前,然后在众人的问候声中一屁股坐下去,压得沙发弹簧“咯噔”一声响。然后对着左右一伸手,他开始排兵布阵:“来,世侄,到这里坐。小鹿,你坐这里。小山,你也坐下——都坐下吧!” 葛啸东和小鹿紧挨着他坐下了,张小山距离他略远一点,然而也已经近过了其余人等。赵将军不理小鹿,只和葛啸东说闲话,闲话说了没有几句,副官长忽然小跑进来,弯腰附到赵将军耳边说道:“将军,程家大少爷来了。” 赵将军听了这话,神色不变,只说:“把他带过来。”随即他望着小鹿一笑。 小鹿一直是个正襟危坐的姿态,此刻看了赵将军一眼,然后他垂下眼帘,脸上并无波澜。 副官长领命而去,不出片刻的工夫,曳地的丝绒门帘被人从外一挑,有人带着寒气走了进来,小鹿抬眼一瞧,正是程世腾。 程世腾做西装打扮,堪称是衣冠楚楚。崭新洁净的皮鞋底子踏在羊毛地毯上,他一路来得无声无息。单手握着一根漆黑笔直的英国造手杖,他脚步沉稳,包金的杖尖不挨地,只在他锃亮的皮鞋旁一闪一闪的反射灯光,和他胸前的怀表链子配了套。 眼看程世腾进了门,赵将军做了个要欠身的势子,同时口中笑道:“啊,云峰老弟,你今天可是来得迟了!” 程世腾知道赵将军没有起身迎接自己的意思,所以远远的伸出了手,也是欢声笑语:“正臣兄,抱歉得很,照理来讲,你请客,我应该早点儿过来帮忙才对。可是下午被些冗务缠住了身,越是急着来,越是走不开。” 话音落下,他和半欠身的赵将军握了握手,脸上是笑着的,眼角却是扎了一根刺——他看见赵将军身边的小鹿了! 这根刺扎出了他的血和泪,然而血泪是往心里流的,他的眼角眉梢只有笑。赵将军对着他说了几句客气话,然后对着他笑出了一串哈哈哈。他握着赵将军的手上下摇了摇,向赵将军回应了一串哈哈哈。及至双方哈哈完毕了,他才满面春风的转向了小鹿。 副官为他端来了一把舒适的沙发椅,让他坐到赵将军近前,但是他并没有急着落座。俯身对着小鹿伸出一只手,他当众拍了拍小鹿的脑袋,同时口中轻声笑道:“小鹿,我的好弟弟,咱们可是有日子没见了啊!” 小鹿没有起立,只微微的向他一躬身,然后答道:“是的,大哥,好久不见。” 程世腾向后坐进了沙发椅中,饶有兴味似的对着他一歪头:“弟弟,‘大哥’二字,我怎么当得起?做你的大哥,不福大命大是不行的。” 小鹿抬眼望向他,没言语,只是一笑。 厅内众人都听出他俩的话锋不对,然而谁也不敢妄自插言,尤其是当着赵将军的面,他们更不敢直接同程世腾对话,因为赵将军和程家父子的辈分有些乱套——照理来讲,赵将军比程廷礼年少了不到十岁,应该算是同辈的关系,然而赵将军有一次与程家父子会面,一不小心说漏了嘴,大讲他在西安与何宝廷斗法之事,还说他差一点就和何宝廷拜了把子,哪知何宝廷年纪虽轻,然而内心险恶之至,不是个好东西。 程廷礼一听这话,当即笑了,告诉赵将军道:“那个何宝廷,先前是犬子的同学。” 赵将军听闻此言,脑袋里“嗡”的一声响,然而大错铸成,无可挽回,从此他就降了一辈,变成了程世腾的大哥。他与程廷礼暗地里势同水火,然而表面上一团和气,宛如多年老友一般。他既不肯认程廷礼做叔叔,又不好拒绝程世腾做兄弟,所以无可奈何之下,他只好把这件事情含糊了过去。程世腾称呼他的表字,唤他一声“正臣兄”,他硬着头皮,也答应了。 在赵将军心中,云峰老弟的另一代号是狗养的。和狗养的云峰老弟相比,自然是美丽的小师长更招他的爱。为了避免小鹿吃了狗养的亏,赵将军如同高音喇叭一般,嗓门不小的开了腔:“老弟,程主席最近身体还好啊?” 此言一出,狗养的果然把脸转向了他,和气又客气的答道:“托正臣兄的福,家父身体倒是一直很好。前几天收到了老兄的帖子,还说要来,哪知道年根底下,事情太多,这不,昨天又往张家口去了。” 赵将军深表同意,说年根底下事情的确是多。而他话音刚落,走马灯一般的副官长又进来了,笑盈盈的告诉他道:“将军,该开席了。” 开席之时,赵将军作为东道主,总要出去露上一面的。他方才装了半天的老人家,此刻十分入戏,左右伸手等人搀扶。哪知他的葛世侄在见识了他那二十多岁的云峰老弟之后,兴许是怕自降辈分的缘故,居然不声不响的逃之夭夭;赵将军的左手第一抓抓了个空,第二抓抓到了张小山旅长伸过来的手臂;右手倒是一抓一个准,一把就将小鹿揪住了。 然后像佛爷显灵一般,他巍巍然的起了立,又对程世腾笑道:“走,到外面看看热闹去!” 程世腾看了他的右手一眼,随即握着自己那根不曾沾过土的手杖,微笑着站起了身。向着厅门走了几步,程世腾侧身转向赵将军,对着门口方向一伸手:“正臣兄请。” 赵将军放开了左右二人,也一伸手:“不,老弟请。” “哎,还是正臣兄先请。” “不不不,老弟台先请。” 话到这里,两人哈哈大笑,同时并肩齐行。一起卡在了小厅门口。 第一百六十七章 赵将军自己被身份所累,不肯活动,但是很喜欢看旁人载歌载舞,尤其是漂亮的年轻人活泼起来,在他眼中,是尤为可爱的。 宴会开始之后不久,隔壁的跳舞厅就响起了乐曲声音。赵将军带着小鹿进了跳舞厅,小鹿这才发现原来宴会之中还有女流。女流们全都是正值妙龄,通身阔小姐的文明做派,服饰更是鲜艳华丽,和年轻先生们在舞池之内翩跹起舞,大花蝴蝶似的,的确是漂亮。 赵将军没有在跳舞厅中久留的意思,但是特地问小鹿道:“你会不会跳?会的话,就留下来多玩一会儿。” 小鹿在悠扬的乐曲声中迟疑了一下,随即答道:“我不会,留下看看热闹吧!” 赵将军是发自内心的希望他能玩得高兴,听了这话,就当真留下了他,自己带着人又回了小厅休息闲谈。 小鹿独自回了一趟大宴会厅,想要找找武魁和胡秘书,然而整座京华饭店处处人声鼎沸,军装人物又是尤其的多,根本没有武魁的影子。他料想有胡秘书看着,武魁应该不会闹出乱子,于是转身就又要往跳舞厅里走。 一段路走到一半,有一只手从天而降,拍上了他的肩膀。他停住脚步回头一看,随即很镇定的一点头。 他没说话,程世腾望着他的眼睛,也不说话。他们之间的事情都是一切尽在不言中的,多说一句都是废话。 如此相望了片刻过后,程世腾的手滑下他的肩膀,握住了他的手。随即扭头迈了步,他带着小鹿就往厅外走。京华饭店是座大饭店,楼下的餐厅雅座虽然是全被赵将军包了,楼上客房却还是保持着清静。程世腾在这些饭店里常年包着上等房间,茶房们都认得他。如今见他和个军官上来了,立刻就迎了上来打招呼。程世腾也不多言,只说:“把我的屋子打开。” 茶房立刻跑到走廊尽头,打开了一扇房门。而小鹿跟着程世腾快步进入房内,只见这房子是里外两间,不但陈设华丽,而且一尘不染。眼看程世腾撵走茶房关严了房门,小鹿不惊不惧,单是转身又面对了他。 这回屋子里没了旁人,程世腾双腿叉开站稳了,背过双手横握了手杖。虎视眈眈的对着小鹿沉了脸,他终于低声开了口:“我没死,你很失望吧?” 小鹿将他从头到脚的又审视了一遍,发现他的确是全须全尾,这才答道:“我并不是很在意你的死活。” 程世腾冷笑了一声:“小鹿,故意气我吗?” 小鹿一摇头:“我有必要气你吗?” 然后他绕着外间屋中的小茶几踱了一圈:“我落在你们父子手里的时候,是个玩物,没有还手之力,或许还要逞一逞口舌之利。但现在我是师长了,我有我的军队,我的土地,我的靠山。你让我不愉快,就我截断你的财路;我截断了你的财路,你就没办法,就要乖乖的把钱给我双手奉上来,还得看我肯不肯要。” 然后他在茶几旁停了脚步,抬头面对了程世腾:“你看,我能带很多的兵,我能做很大的事,为什么你们要让我只当一个玩物呢?我不是李国明,我不会妥协,更不会被你们调理成狗一样的奴才。这些话我说过很多次了,你们怎么就不肯听呢?” 说到这里,他向程世腾微笑着一眨眼睛,同时轻声说道:“我很厉害的,你们认命吧!” 程世腾盯着他沉默了良久,最后问了一句:“你还是小鹿吗?” 小鹿神情平和的反问道:“你认为小鹿应该是什么样子的?” 程世腾一字一句的答道:“小鹿很好,从来不骗人,不害人。” 小鹿深深的一点头:“嗯,是曾经有过那么一个小鹿,可惜,被你和你父亲活活玩死了。一个夜里玩,一个白天玩,你想他一个人,血肉之躯,怎么受得了?” 程世腾听了这话,毫不动容。定定的瞪着小鹿,他从牙关中低低的挤出了两个字:“狡辩!” 说完这话,他大步向前,扬起手杖狠狠抽向了小鹿。小鹿并没有反击,单是抬手一挡。杖尖击中了小鹿的手背,敲出了一声沉闷的响。小鹿疼得哼了一声,但是依旧不还手。 程世腾打过了这一下子之后,也知道自己是下手重了,可是心中一股怒火烧得他五内俱焚,他按捺不住,这一场武是非动不可。对着小鹿的手臂大腿又狠抽了几下子,他随即气喘吁吁的甩开手杖,拦腰抱起了小鹿就往里间走。仿佛只在一刹那间里,他已经把小鹿扔到了大床上。 然后合身扑到了小鹿身上,他喘息着压住了对方。小鹿仰面朝天的躺在了他的身下,然而依然平静。右手手背被杖尖刮破了皮肉,缓缓的渗出了鲜血。他把手背贴上嘴唇,轻轻的吮吸了一下,随即看着程世腾的眼睛说了话:“有件事情要问你。” 程世腾紧紧握住了他的肩膀,眼睛都是红的:“说!” 小鹿放下了手,薄薄的嘴唇上沾染了淡淡的鲜血:“你为什么要留我的头发?” 程世腾听了这话,先是一愣,随即却是狞笑了:“因为,我爱你。” 小鹿想了想,也笑了:“我不相信。” 程世腾抬手拍了拍他的脸:“你他妈爱信不信!” 话音落下,他向下伸了手,开始去撕扯小鹿的衣服。小鹿虽然是戎装打扮,但是腰间没系武装带,掀开上衣就是腰间皮带。程世腾一边动作,一边似笑非笑的喘道:“我要操你的小屁股了,你怎么不叫?怎么不逃?” 小鹿微微欠了身,以便程世腾可以拽下自己的裤子:“冤有头、债有主,我当初把你踹进水里,的确是有点儿过分,所以今天让你干一次,算是赔礼。” 然后他挣扎着翻身趴伏了,又道:“别脱了,就这么玩吧!进去的时候慢点儿,别给我弄出血。” 程世腾双手撑床低头看着他,看了良久,末了却是起身狠推了他一把:“我去你妈的!你这是对谁大方惯了?赵振声吗?” 小鹿被他推得翻滚了一周。侧身躺着面对了他,小鹿问道:“不玩了?” 程世腾望着他的大眼睛,看那瞳孔中“小鹿”的成分是一丝也没有了,所存有的,都是陌生的。 他恨死了,恨眼前这个小鹿,取代了他心中的那个小鹿。对着眼前这个小鹿冷笑了,他低声说道:“老子从来不玩滥货。” 小鹿抬腿下床站起身,低下头慢条斯理的系腰带。程世腾生气,他不气,挨了骂也不气。他们两个之间,气成如疯似狂的那一个,永远是落下风的。先前总是他疯狂,现在也该轮到程世腾了。 第一百六十八章 小鹿慢条斯理的系腰带,系得很仔细,衬衫下摆一定要整整齐齐的束进裤腰里。而程世腾仰着头瞪了他片刻,忽然一跃而起下了床,大踏步的走向了外间。 小鹿系好了腰带,又理了理军装上衣,感觉自己周身上下都足够平展利落了,他迈步也走出了里间卧室。 程世腾站在外间,正在给自己点一根香烟。眼看小鹿头也不回的走向客房门口了,他怔了怔,忽然上前一步,一把又拽住了小鹿的胳膊——还是不能让他就这么走了,他这一走,将来就又不知道何时才能再见了!他再不像小鹿,他再气人,可他的的确确就真是小鹿!世上除了这个小鹿,再没有人能制得住他! 小鹿回了头,依然是平静的,因为此时占了上风,有居上位者的优越:“怎么?有话说?还是要绑票?” 程世腾一手握着他的手臂,一手摁出了打火机的火苗。一双眼睛紧盯着小鹿,他微微的侧过脸低下头,凑近火苗吸燃了口中的香烟。 然后随手把打火机扔回后方的茶几上,他抬手取下香烟,对着小鹿呼出了两道烟雾:“你等等。” 小鹿微微仰起头,翕动鼻孔嗅了嗅空气中的烟雾味道,结果发现这香烟大概是相当好的高级货,烟味醇香,绝不呛人,还微微的透着一点甜。他是很少吸烟的,没有瘾头,但也品出了这烟的好滋味。 烟雾飞快的消散了,小鹿也被程世腾拉扯到了沙发上坐下。两人是个并肩落座的姿态,坐下之后程世腾没了话,单是一口接一口的吸烟。一根烟吸到了头,他打开摆在茶几上的扁烟盒,再续一根。 小鹿也给自己点了一根烟,玩似的只吸了几口,尝个新鲜。及至尝够了,他把半截香烟摁熄在了大烟灰缸里,同时就听程世腾开了口:“不想问问我落水之后的事情吗?” 小鹿笑了一下:“你实在想说的话,我也可以听一听。” 程世腾也笑了:“好,你这个姿态够高。” 紧接着他扭头望向了小鹿:“我听说,何若龙也被你给弄下去了?” 小鹿迎着他的目光,轻描淡写的答道:“死了,死了好几个月了。” 程世腾一愣:“何若龙死了?” 小鹿点了点头,转向前方向后一靠,又慢悠悠的伸直了两条腿:“我没杀他,他是自己病死的。” 程世腾将他的神情细细观察了一番,随即问道:“他死了,你伤不伤心?” 小鹿望着前方答道:“要死没死的时候是最伤心;真死了,反倒不伤心了。我和他之间,该说的话都说明了,原来的疙瘩也解开了,也算是善始善终,挺好。” 程世腾冷笑一声:“你把他从师长的位子上挤下去了,他不恨你?” 小鹿笑了:“恨,怎么不恨?恨死我了!气得直哭,见了我就骂。” 程世腾沉默了片刻,末了说道:“我当你只是对我狠,没想到你对何若龙也不善。” 然后他转过身,硬把小鹿拖抱到了自己的大腿上。小鹿没反抗,因为实在是不怕;只是右手手背疼得厉害,起初看着只是破了一层油皮,哪知道鲜血越渗越多,最后聚成大血滴子,顺着手指尖滴滴答答的往下淌。 程世腾把小鹿的脑袋摁到了自己肩膀上,然后一歪身,从裤兜里抽出了一条丝绸手帕。小鹿侧身坐稳当了,歪着脑袋枕了程世腾的肩膀,漠然的只是看,并且是旁观式的看,不动情也不动心。 程世腾拉起了小鹿的右手,用白绸手帕一层一层的裹缠了他的手掌,缠得不平整,而且太紧,但是小鹿也没挑剔。及至最后将手帕两角在小鹿的手背上打了个蝴蝶结,程世腾大功告成一般长吁了一口气,然后抬起双手,紧紧的拥抱了小鹿。 他抱得很紧,而且不松劲,紧得长久。和他的高挑身量相比,小鹿还是小的,小到可以让他轻轻松松的抱个满怀。扭过头用下巴蹭了蹭小鹿的脑袋,他又顺势低下头,嗅了嗅小鹿的额头。 然后,他轻声说道:“我们认识二十年了。” 小鹿听了这话,先是深感意外,随即心算了一番,然后却是默然。 程世腾继续说道:“那年你是七月份来的,七月还是八月?反正是夏天,最热的时候。” 抬手轻轻的拍了拍小鹿的后背,他随即将小鹿搂得更紧了一点:“你我之间,也有过好时候。” 然后他轻不可闻的叹息了一声:“夏天我们再见一次面,纪念一下。” 小鹿直起腰,扭头正视了程世腾的眼睛:“物是人非,何必还要纪念?何况我们现在已经是敌人了,孰知到了夏天,关系会不会坏到要兵戎相见?” 程世腾迎着小鹿的目光,斩钉截铁的说道:“不,一定要纪念!如果到时真开了战,我可以去见你!” 说这话时,他的神情是冷峻的,语气也坚决,是个不容置疑的态度。 小鹿没有立刻回答,只抬起完好的左手,用手背蹭了蹭他的脸。脸是英俊白净的好脸,下巴刮得也是干干净净,从小看他到大,已经看不出了他的美丑;今天倒是看出了他的美,大概是因为换了心情与立场,并且又和他分别了一年多。 “你到时候要是敢去。”小鹿用手背一打他的脸蛋:“我就把你扣下来做人质。” 说完这话,他仿佛啼笑皆非一般,又对着程世腾一皱眉毛:“你是疯了吗?想干我想疯了?我不想再杀你了,你也识相一点儿,好不好?” 程世腾抬眼看着他,看了半晌,末了开口问道:“除了‘干’,你心里还有别的字儿吗?” 然后把小鹿的大腿往自己怀里拢了拢,他继续说道:“我已经在强忍着不干你了,你让我识相,你自己最好也识相一点儿。真说到我没法儿忍了,受罪的可是你!” 小鹿不置可否的望着程世腾,不知道他这话中的真假各占几分,同时也不打算把他这话往心里放。他那心里现在总是有条有理的,一点乱套的东西都不许往里进。要乱他秩序的人,也全被他视为敌人,比如此刻的程世腾。 扶着程世腾的肩膀站起身,小鹿低头抬手,解开了右手上染了鲜血的丝绸手帕。居高临下的将手帕往程世腾怀里一扔,他转身迈步,头也不回的说道:“走了!” 程世腾望着小鹿开门离去,并没有起身去追。有些事情,越是纠缠越是不清,比如他与小鹿的关系,开头开错了,一路越走越错,终于错了个不可收拾。 可他就是喜欢小鹿,他自己没办法。他也想不喜欢,他也想把小鹿忘掉放掉,他脑子里清清楚楚的,什么道理都明白,他只是没办法。 第一百六十九章 小鹿下楼回了大宴会厅,迎头却是遇上了武魁。 武魁一手端着一杯香槟,鼓着腮帮子不知道在咀嚼什么。忽见小鹿一个人从楼梯上走下来了,他立刻打了立正,做恭候状,同时三口两口的咽下了嘴里的食物。及至小鹿走到近前了,他张嘴正要说话,然而目光在小鹿身上一转,他忽然发现了问题:“哟,您那手怎么受伤了?” 小鹿心不在焉的答道:“碰了一下,没事儿。胡秘书呢?” 武魁端着杯子向后一指:“他在那边儿和洋人说话呢!” 说完这话,他弯了腰又去看小鹿的手背。小鹿看了他的举动,心中倒是有些感激,语气格外柔和的说道:“不必管我,你玩儿你的去,别出这几间大厅。” 武魁直起腰,顺手举杯喝了一口香槟:“我找点儿水,给您洗洗伤口吧!” 小鹿摆了摆手,不再多说,径直迈步往跳舞厅去了。 小鹿在跳舞厅里坐了不久,程世腾重新又露了面,手里依然握着他那根闪着金光的笔直手杖。隔着一张小圆桌,他和小鹿并肩坐下了,单看举止,两个人虽然谈不上友爱,但至少是很客气,并没有剑拔弩张的紧张之态,让人绝想不到他们方才刚进行了一场掩人耳目的长谈,并且程世腾还单方面的动了武。 程世腾坐了一会儿,喝了半杯果子露,然后起身走到小鹿身边,紧挨着他又站了一会儿。在闪烁陆离的彩色灯光之中,小鹿低头望着他的手杖,忽然问道:“腿怎么了?” 这话问出来的时候,乐队正好奏出了一声高调。程世腾没有听清楚,于是对着小鹿俯下了身:“什么?” 小鹿只好又问了一遍:“腿怎么了?” 程世腾没看他,只保持着俯身的姿势轻声答道:“落水之后,撞上水底下的石墩子,骨头折了。” 然后直起腰望向前方舞池,他和小鹿都没再交谈。 宴会进行到了午夜时分,在结束之前,一名青年走入跳舞厅找到程世腾,恭恭敬敬的提醒他时间已经不早。照着程世腾一贯的规矩,他此刻应该再去见见赵将军,告一声辞了。 程世腾一言不发的跟着青年转身离去,并没有向小鹿道别,只是在迈步之际,他不动声色的伸出了一只手。手指轻轻拂过了小鹿的脸蛋耳垂,随着他的一转身,指尖又在一瞬间滑过了小鹿的耳根脖颈。姿态轻巧而又温柔,如同一阵似有似无的风。 小鹿立时扭头望向了他,跳舞厅中衣香鬓影穿梭缭乱,程世腾西装革履的背影不算醒目,一闪之后便不见了。 于是小鹿重新转向前方,从鼻子里呼出了两道凉气。 宴会结束之时,京华饭店门口乱成了一锅粥。赵将军的汽车一马当先开上了大街,小鹿则是又坐到了赵将军身边。 赵将军今夜痛痛快快的高谈阔论了一番,因为说高了兴,所以到了此时此刻,兴致依然不减。坐在暗中摸索着握住了小鹿的手,他想入非非的用力一攥,结果攥出了小鹿的一声哼。 赵将军也感觉手中黏糊糊的不对劲,低头仔细一瞧,不由得吃了一惊:“这是怎么搞的?” 小鹿正正经经的低声答道:“方才不小心碰了一下,擦破了一块皮。” 赵将军如今对他正是有情,见状便是心疼的了不得。及至到了家中,他甫一进楼,便大呼小叫着让人拿药水拿绷带,要亲自给鹿师长包扎伤口。副官长知道他如今正是宠爱鹿师长,但没想到他竟宠爱到了这般地步,几乎目瞪口呆;随即又听小鹿很不识抬举的说道:“不必了,先洗澡,洗完澡再说。” 说完这话,他自作主张的要往楼上走,赵将军人高马大的追上了他:“不相干,我可以给你洗嘛!” 小鹿一摇头:“不用你。” 赵将军跟着他一起拐了弯:“哈哈哈哈哈,这个忙,我还非帮不可了!” 楼梯下的副官长咽了口唾沫,心想这回真是看见能人了,能把如此威严的赵将军调理成没脸没皮。 赵将军这个忙,终于还是没能帮上。 小鹿先他一步进了浴室,反锁房门之后便是坚决不开。赵将军对他怀有着特殊的情愫,虽然是十分的想破门而入,但是犹犹豫豫的,又不肯太露野牛本色。哗啦啦一阵水声过后,浴室开了门,小鹿低头走出来,身上穿着赵将军的睡衣——睡衣摆在浴室内的柜子里,他自作主张的翻出一套穿了上。 对他来讲,赵将军的睡衣显然是太过宽大了,偏偏又是沉重光滑的丝绸料子,裤脚袖口全没法卷,只能是拖泥带水的对付着穿。赵将军微微俯身细瞧了他,见他眉如墨画,睫毛眼珠全是湿漉漉的漆黑,眼尾有几根睫毛是特别的长,尖端还挑着小水珠子,一张脸则是白里透红的荷花瓣儿。因为周身实在是一点装饰也没有,连头发都只是短短一层,所以他美得没遮没掩,赤裸裸的带了刺激性,仿佛是要藉此吓人一跳。 赵将军承认他的美,但越是看他美,越没有要独占他的打算。虽说人皆有爱美之心,但美和美也不一样。赵将军有个俊秀佳人就心满意足了,这吓人一跳的美人,他自知消受不起。 这天夜里,小鹿再一次和赵将军同床共枕了。 赵将军清晨被王师长扼杀了的春情,此刻重新勃发,非要和小鹿欢好一次。小鹿强打精神敷衍了他一场,然后两人相拥沉沉睡去,直到了日上三竿之时方醒。 赵将军因为没有久留小鹿的意思,所以感觉小鹿和自己有如一对露水鸳鸯,偷情一般有今天没明天,所以格外情浓。大上午的,小鹿坐在他的腿上喝茶,喝一口,嘴对嘴的喂他一口。他像只魁梧巨大的雏鸟,仰着头专心致志的等小鹿喂,心中十分快活。快活了不过多久,他一低头,发现不知何时,自己的长袍前襟以及贴身小褂全成了大敞四开的模样。 “干什么?”他半笑半恼的问小鹿:“又要胡闹了?” 小鹿放下茶杯,然后扶着他的肩膀深深的低了头:“你喝了我一杯茶,还不许我吃你一口奶?” 赵将军只觉胸膛一湿一热,随即在痒痛之中笑道:“操!” 赵将军快乐的在房内和小鹿厮混不休,一直混到了下午时分,他才不情不愿的被军务勾出去了。 他走了,小鹿也带着武魁出了门,想要随便逛逛。坐在赵家的汽车里,他默然无语的盘算着心事——胡秘书的差事办得怎么样,他不知道;反正他这边是把赵将军哄高兴了。赵将军这个人,大方起来倒是真大方,但若是触了他的逆鳞,看他那个脾气,也真能把人一撸到底再踹进坑里去。把他和程廷礼放在一起比一比,还真是说不出哪一位是更好伺候。 感觉自己已经把心事盘算清楚了,小鹿扭头问武魁:“你想逛逛哪里?” 武魁笑眯眯的张了嘴:“八——” 未等他说出第二个字,小鹿已经沉了脸:“闭嘴!” 武魁笑着不说话了,心想你不喜欢娘们儿,还不许我喜欢了? 小鹿看武魁傻乎乎的只是笑,一点儿脾气也没有,不由得又有些心软。很不耐烦的呼出了一口气,他气冲冲的又开了口:“好吧,那就去!” 第一百七十章 赵家的汽车夫,都是训练有素的伶俐青年,耳朵听着小鹿和武魁的谈话内容,汽车夫自动的就知道就近拐弯,往那合人心意的目的地去。 武魁万没想到小鹿会做出这种许可,几乎不能相信自己的耳朵,但是回首往昔,他又想小鹿的确是一直比较厚爱自己,今天看自己逛窑子心切,一时心软,也是可能的。对着小鹿嘻嘻笑了一气,他转向前方的汽车夫,开始很自来熟的搭起了话,看那意思,还要让这汽车夫给自己做个向导。而年轻的汽车夫显然也不是个吃素的,不但是有问必答,而且是问一答十、问十答百,可见也是胡同里的常客。 把汽车开到了韩家潭一带,汽车夫没敢随便和小鹿搭话,只对着武魁做出指点:“你往里走,看见两边门上挂着的玻璃匾没有?匾上绣着的就是姑娘的名字,反正你也没有相好的熟人,索性也不用挑,看哪家匾上的名字顺眼,你就进哪家的门。进去之后,不管看不看得上眼,多少总得扔几块盘子钱,这地方算是贵的,但你给个三块五块也就顶天了,除非你看上了人家,要进一步说话。” 武魁对着汽车夫一抱拳一拱手:“好,多谢你了。”然后他对着小鹿一笑,声音温柔了许多:“师座,请。” 小鹿跟着武魁缓步走进了胡同,胡同的兴旺时候,总要在入夜之后,但是此刻正值下午,两边院子里的人也都活跃起来了,决不至于让客人吃闭门羹。小鹿一边走,一边抬头去看两边门楣上的红灯笼玻璃匾,又随口轻声说道:“我到这地方来看个新鲜。” 武魁笑着看了他一眼,百分之百的相信他真是来看新鲜的,绝对没有非分之想。平素小鹿再偏疼他,他们之间也是个上下级的关系,但是今天进了这窑子窝里,武魁平白无故的感觉两人像是成了兄弟——说是兄弟也不准确,总之,似乎是变得亲近了一些。 扭头又看了小鹿一眼,他望着小鹿的长睫毛与直鼻梁,薄嘴唇和小下巴,感觉他是个很精致的小人儿,放在哪个爷们儿身边都不般配,都玷污了他,最好就是让他一个人过,他利索,自己心里也平衡。 然后他转向前方不看了——他心里明白得很,看过小鹿之后,自己很可能瞧谁都丑,那接下来这窑子就没法逛了。 武魁挑了一家门口灯笼最大最新的院子,和小鹿迈步走了进去。进门之后,武魁放眼一瞧,发现人家这院子居然十分的洁净雅致,地面上扫得一点残雪都不留。一名黑衣龟奴颠颠的迎了出来,见人未语先笑,及至问清了他们是第一次来,当即扯着脖子一声吆喝,一嗓子喊出了一群花红柳绿的姑娘。这帮姑娘站在院子里,有腼腆含羞的,也有眉飞色舞的,武魁算了一笔账,心想就算一个五块钱的话,那有五十块钱也够了,思及至此,他大喇喇的一挥手:“都要了,全跟我进屋去吧!”随即他又一瞪龟奴,同时伸手一挡身边的小鹿:“滚一边儿去!你老看我们师座干什么?” 龟奴一听武魁这头一句话,就知道他是个不懂规矩的,但看他二人穿着一身笔挺军装,不是平常丘八,自家绝对招惹不起,故而挨了骂之后也不恼,笑眯眯的立刻退了后。武魁和小鹿随即被这一帮姑娘拥进了一间华丽温暖的大屋子里,小丫头进门端茶倒水送瓜子,姑娘们则是试试探探的开始同他二人说笑。武魁顶天立地的站在沙发前,眼看姑娘们全往小鹿跟前凑,他没嫉妒,单是吓了一跳,怕小鹿不自在。伸出一条粗胳膊把小鹿和姑娘们隔了开,他又发了话:“别碰他别碰他,要碰碰我,我随便碰!” 此言一出,满屋子的人,包括小鹿,都笑了。小鹿抬手摁下了武魁的胳膊,也说了话:“他是正主儿,你们伺候他吧!” 说完这话,他绕过人群走到窗前,很好奇的往窗外望,心想原来这里就是妓院——他先前一直以为这会是个乌烟瘴气的肮脏地方,然而如今真是身临此处了,才发现这里并非龙潭虎穴,而是一处温柔乡。 可惜这种温柔,自己此生是享受不到了。 玻璃窗上贴着一张很精细的小窗花,是个娃娃抱鲤鱼的式样。他伸手摸了摸,又想原来这地方的人,也和平常的男女一样,在等着过年——她们也过年。 一只白里透红的小手忽然伸到他面前,是个小姑娘笑吟吟的递给了他一把瓜子。他看了那小姑娘一眼,然后摇了摇头:“我不吃。” 然后他走到门口推开房门,迈步进了院子。在凛冽的寒风中做了个深呼吸,他又想:“不过如此。” 正在这时,旁边屋子的房门开了,一个长袍马褂的胖子连说带笑走了出来,身边跟着几名花团锦簇的姑娘,看他一身的肉与气派,显然是位贵客。而贵客旁边还有几个公子哥模样的青年,其中一人做西装打扮,竟是程世腾。 小鹿见了程世腾,不由得一愣;而程世腾见了他,更是当场睁圆了眼睛。两人如此对视了一瞬,程世腾随即转向胖子笑道:“总长,今天不巧了,我刚看见那边屋子里有个朋友,我得过去见他一面,先让我的汽车送你回去吧!” 胖子连连答应,然后抬手一把揽住身边姑娘的小腰,嘻嘻哈哈的就要往外走。那姑娘当场娇嗔着捶了他一拳,随即在旁人的哄笑声中,硬是被那胖子给掳走了。 龟奴们闻声而来,本意是要送客,然而被程世腾一眼叨了住:“去,给我腾间干净屋子,我要和人说话!” 龟奴显然是熟识他的,听闻此言,也不犹豫,直接就弯腰一伸手:“程大爷这边儿请,正好,刚收拾出了几间现成的屋子。” 程世腾没理龟奴,只转向小鹿问道:“敢去吗?” 小鹿一笑:“问得好,怕我不去,是不是?” 程世腾不再多说,只朝着房屋方向一摆头:“走!” 小鹿跟着程世腾进了一间空屋子。这显然是间女人的屋子,空气中饱含着脂粉香。小鹿进门之后才仔细打量了程世腾,结果发现他手里又握了那根笔直纤细的手杖。 今天那手杖的杖尖挨了地,程世腾的步态微显踉跄,可见是要靠着那根手杖借力。小鹿背靠着梳妆台站住了,开口问道:“瘸了?” 程世腾笔直的站在屋子正中央,对着小鹿轻轻一跺右脚,随即答道:“天气不好,腿就要疼。” 小鹿微笑着一点头,心里有点痛快——程世腾死了,他不痛快;但是程世腾受点苦遭点罪,他看在眼里,却是感觉很愉悦。 程世腾迈步走向了小鹿,一直走到了小鹿面前。居高临下的微微低了头,他低声问道:“你怎么跑到这里来了?” 小鹿仰脸答道:“逛逛,看个新鲜。” 程世腾盯着他的眼睛问道:“那么,新鲜吗?” 小鹿点了点头:“新鲜,我原来一直以为这地方的女人都不穿衣服。” 程世腾听了这话,笑了一下,随即答道:“这地方不是你该来的。跟我走吧,我带你去吃晚饭。” 小鹿对他一眨眼睛,眨得睫毛一扇:“为什么要带我去吃晚饭?”说着他抬起了缠着绷带的右手:“赔礼道歉?” 程世腾握住他的右手手指,垂眼看了看他的手背,然后一摇头:“不是赔礼道歉。我打死你都不冤,赔什么礼、道什么歉?” 小鹿微微向他探了头:“那为什么?哄我?取悦我?干我?” 程世腾冷笑一声:“你继续猜。” 小鹿向后仰了仰,正色答道:“我知道了,你喜欢我,所以想让我也喜欢你,对不对?” 程世腾凝视着小鹿的眼睛,片刻之后一点头:“对了。” 小鹿扭头一笑,随即转向程世腾问道:“知道被我喜欢是什么下场吗?” 然后他摇了摇头:“算了,你娇生惯养,受不了的。” 程世腾若有所思的看着他:“你在说什么疯话?” 小鹿抬眼望着他,忽然很想见见他的血,让他知道“喜欢”不是他为所欲为的挡箭牌;他有欲望,自己也有欲望,他会发泄,自己也会发泄。 于是他轻声开了口:“真的想让我喜欢你吗?好,换个安静地方,我让好好的喜欢你一次。” 第一百七十一章 小鹿出了屋子,去叫武魁跟自己走。武魁坐在房里,正在拘谨的对着姑娘们发笑——北平城里的姑娘,到底和东河子的窑姐不同,这院子里的姑娘们,且不论姿色如何,首先态度就都是斯斯文文的,虽然也说也笑,但是绝不粗野下流,打扮得也规矩,并不露肉。武魁本拟着和她们在屋子里胡调乱闹一番,然而见她们语笑嫣然的一味只是友好,反倒犹犹豫豫的不敢出手了。 正在他心痒难搔之时,小鹿推门把他叫了出去。他莫名其妙的进了院子,随即心中一惊,因为看到了小鹿身后的程世腾。 当着程世腾的面,小鹿说道:“别玩了,我要和他去趟德国饭店。咱们在赵家不是还有几个人吗?你往赵家打电话,让他们直接往德国饭店去。” 武魁对着小鹿张了张嘴,没说出什么来,忽然一转身推开了房门,他伸着脑袋高声问道:“妹子,你这儿有电话吗?” 这院子里的姑娘都是高级姑娘,从来也没被客人叫过“妹子”,所以武魁话音一落,屋中的莺莺燕燕立刻笑作了一团。但因武魁方才真往桌子上扔了六十多块钱,是位阔客,所以姑娘们笑归笑,还是引着他去打了电话。 及至电话打完了,小鹿见武魁回了来,便不言不语的跟着程世腾走出了院子。他沉默,程世腾也不出声,两个人肩并肩的一味只是走。走出没有多远,前方忽然有了热闹,却是两个男孩子在雪地上厮打了起来。其中一个孩子年纪略大些,揪着另一个小的狠捶不止。小的被打成连哭带嚎,闭着眼睛张牙舞爪,还想要对着大的耍一套王八拳。两人正是打得热闹,一个老婆子从院门中跑出来,一声呵斥镇住了他们。大孩子面红耳赤的跟着老婆子要往院子里走了,走了两步一回头,见小的还在胡同里号啕,就转过身来,一把将小的拽住也牵了走。 程世腾看到这里,心有所感,忽然问道:”我们小时候,也是这样吧?” 小鹿面向前方,答了一声:“是。” 程世腾在寒风之中呼出了一团白雾:“记得也不是天天打。” 小鹿答道:“天天打,我就被你打死了。” 程世腾不再说话,一鼓作气的走到了胡同口。两人各自上了自己的汽车,一前一后的前往了德国饭店。 不出片刻的工夫,汽车开到了目的地。两家的汽车夫自然是留在车中,武魁与程世腾的随从则是坐在了饭店一楼的厅堂里待命。小鹿与程世腾上楼进了客房——客房依旧是程世腾长期包下的,里面常年的不进陌生客人,仆役又是天天要进来收拾一番,所以房内处处洁净,几乎就是一尘不染。 等到听差把热水和热茶送进来了,程世腾把门一关又一锁,然后转向小鹿问道:“地方我预备出来了,接下来看你的了。你不是要喜欢喜欢我吗?很好,我一直在等着这一天,说吧,你要怎么喜欢我?” 这间客房不分内外,是一间宽敞明亮的大房间。大床的床头靠了墙,屋中一色西式家具。小鹿站在桌旁,先是给自己倒了一杯热茶,然后转身面对了程世腾,端着茶杯喝了一口:“脱衣服。” 程世腾一愣,感觉这不像是小鹿能说出来的话。仔细的又看了看小鹿的脸,他低声问道:“为什么?羞辱我吗?” 此言一出,小鹿的眼睛登时放了光,那光是冷硬锐利的,直勾勾的扎进了程世腾的皮肉中:“羞辱?你也知道羞辱?我让你脱衣服,你觉得羞辱了,可是我呢?我的衣服被你们扒过多少次?你知道羞辱,我不知道?” 说到这里,小鹿闭上眼睛做了个深呼吸。 一口气深深的吸进去,又长长的呼出来。他这回再睁开眼睛,眼中的光芒黯淡了些许:“你喜欢我,你就干我,不论我愿不愿意;现在轮到我来喜欢你了,我是讲道理的,不愿意的话,你可以走。” 程世腾听到这里,又沉默了。 他沉默的把手杖往地上一扔,又沉默的抬起双手,开始解大衣纽扣。屋角靠墙立着一副衣帽架,但是程世腾并没有往那近前走。一动不动的站在门前地上,他把脱下来的大衣随手甩开,然后继续去解西装纽扣。 灰色的西装上衣落了地,灰缎子马甲,闪着丝绸的光芒,也落了地。马甲口袋里的金壳子怀表摔出老远,“啪嗒”一声自己开了盖子。 然后是领带,领带上面夹着金光璀璨的领带夹子,领带夹子的金光很快被从天而降的雪白衬衫遮盖住了,衬衫温暖,还残留着身体的温度。 程世腾低下头,开始去解腰带。他是摩登的公子哥,大冬天的也不肯多穿,宁愿冻着。穿的少,脱起来自然也就格外的利落痛快。三下五除二的踢开皮鞋扒了袜子,他一丝不挂的从衣服堆里走了出来,一直走到了小鹿的面前:“脱了,然后呢?” 小鹿审视着程世腾的裸体,不动心也不动情,单只是看。程世腾的确是漂亮的,脸俊美,身体也不含糊,是宽肩长腿的好架子,虽然不是运动家,但有一身匀匀衬衬的腱子肉。皮肉也是白皙洁净的,胳膊大腿生着一层汗毛,汗毛不重,下腹的耻毛却是漆黑茂密,紫红性器半软半硬的微微挺了,完全勃发之后,会是相当的可观。 端起茶杯喝了一口热茶,小鹿淡淡的说道:“前面没什么好看的,看了多少遍,早看腻了。向后转,弯下腰,自己把屁股扒开,让我瞧瞧你的小屁眼儿。” 此言一出,程世腾立时变了脸色:“你——” 小鹿笑了:“我什么?你不也是这么喜欢我的吗?但是我会比你文明,我只是看看,不会碰你,因为你不是干这个的,你不会提前把屁股洗干净,我嫌你脏。” 程世腾瞪着小鹿,长久的不说话,于是小鹿慢悠悠的踱到了他的身后,又开了口:“屁股倒是不小,和你爸爸一样,很结实,很白,很翘,是个好屁股,再大一点儿就更好了,我喜欢大屁股。大屁股摸着好玩儿,打着也痛快。尤其是用鞭子抽它的时候——”他用手背蹭过了程世腾的一侧屁股蛋:“它就扭过来——又扭过去——” 随即他笑出了声音:“很好看的。” 抬手拍了拍程世腾的屁股,小鹿意态悠然的又转回到了他的面前,口水津津的低头喝了一口茶,他继续说话:“你看,被我喜欢也不是什么好事情,至少屁股是要受苦。但你好像是爱了我很多年,爱我爱得要死,既然如此,想必这一份苦,你是不怕的了。” 对着程世腾一歪脑袋,他微笑着一抬睫毛:“是不是?” 程世腾若有所思的看着他,看了片刻,最后声音很低、也很清楚的答道:“好,你随意,我不怕。” 第一百七十二章 程世腾生平第一次受到这样的摆布,但是因为他认定了小鹿是自己的人,自己也是小鹿的人,所以颤巍巍的背对着小鹿弯下腰去,他并没有难捱到了羞愤欲死的地步——从小在一个被窝里睡到大的,谁没见过谁的光屁股?要看就看,他浑身上下处处标准,没有怕看的地方。 今天天气不好,他右小腿的骨头疼,疼得不剧烈,是钝刀子割肉式的疼法,上午还不觉怎的,到了下午,这条腿就使不上力了。双手扶着膝盖深深的低了头,他保持平衡站稳当了,此刻的分分秒秒都很难熬,但他同时心有所感——毫无预兆的,他尝到了一点怨恨的滋味,不是他的怨恨,是小鹿的怨恨。 双腿叉开来,小腿肌肉有一点哆嗦,让他想起去年夏天在张家口,自己从南京回了家,看小鹿拖着两条腿在走廊里走,腿分得很开,是一步一步的向前蹭着移动。 身旁响起了脚步声,他抬起头,见小鹿迈步走向门口,弯腰从衣服堆下抄起了手杖。转身对着程世腾一笑,小鹿用轻松的语气说道:“这个东西好,我还没有用过。亏你想得周到,否则没有合适的家伙,还真是玩不痛快。” 然后他握住手杖中段,意态悠然的走向了程世腾,一边走,一边活动手腕,让手杖在他手中灵活的转了一个圈。程世腾垂下眼帘,想这疯疯癫癫的人是小鹿,是小鹿的话,那么无论他干了什么,自己都可以不记恨,都可以容让。因为他们是天作之合,是比翼鸟,是连理枝。这是天注定了的,谁也不知道,小鹿也不知道。 他未卜先知,所以不和小鹿一般见识。 正当此时,小鹿走到了他的身后。抬手拍了拍他结实的屁股蛋,小鹿随即后退一步,瞳孔中透出了愤怒狰狞的光——喜欢喜欢,你以为只有你喜欢就够了?你会喜欢,我也会喜欢! 手杖高高举起,劈空抽出了响亮的风声,在抽上皮肉的那一瞬间,程世腾猛然一抬头,从喉咙挤出了一声哀鸣。而这一声哀鸣未停,手杖复又抬起,更加狠厉的打了下来。 起初,小鹿只是抽打他的屁股,然后抽着抽着就乱了套,小鹿面红耳赤咬牙切齿,开始对着程世腾劈头盖脸的混打。程世腾始终是不叫也不躲,双手紧紧的握着自己的膝盖,他两条腿已经打了弯,须得调动全部的精神与力量,才能支持着不跪下去。 忽然间的,暴风骤雨一般的杖刑中止了,小鹿气喘吁吁的走到了程世腾面前。一手握着那根手杖,一手抓起程世腾凌乱了的短头发,他迫使对方仰起了脸。随即上前一步,他将程世腾的脑袋摁向了自己的下腹部。程世腾猝不及防的眼前一黑,整张脸全埋进了他的裤裆。小鹿居高临下的垂了眼帘,用下身狠狠磨蹭了程世腾的面孔,坚硬裤扣滑过鼻梁,程世腾在半窒息的痛苦之中想要扭脸躲避,然而小鹿手上猛一使劲,几乎扯伤了他的头皮。 这样痛苦的时刻并不很长,在程世腾将要忍无可忍之时,小鹿放开了他。 头顶传来了小鹿的声音,那声音是冷而硬的,并无欢愉的成分:“我的裤裆是湿的,你知道,我在高兴的时候,也会有一点儿反应。刚才我喜欢了你,太喜欢了,喜欢到要尿裤子。当然,我没有真的尿,因为我既不想尿进马桶,也不想尿在地上。” 握着手杖的右手背到身后,小鹿缓缓俯身,用左手抬起了程世腾的下巴:“我想尿到你的嘴里,但是如果你不愿意,我也不会勉强。我说过,我是讲道理的。” 程世腾全身都在抖颤,但是坚持着不肯倒:“坏坯子,你闹够了没有?” 小鹿垂下睫毛,做了个认真思索的姿态,随即对着程世腾一抬眼,一本正经的答道:“还没有。” 程世腾喘息了一声:“那你继续!” 小鹿手指用力一捏程世腾的下颌,迫使他张开了嘴。向他嘴里狠狠啐了一口唾沫,小鹿随即对他一笑,然后放了手直起身,自言自语似的嘀咕道:“口水很脏的。” 说完这话,他绕到了程世腾的身后。程世腾上至后脖颈,下至大腿,全被他抽成了紫红斑斓的颜色。抬手将金光闪烁的杖尖点上微凹的脊梁骨,小鹿让杖尖缓缓的下滑,最后一直陷入股沟,抵住了那一处紧密入口。 对着下方红痕斑斑的宽阔后背吹了一声口哨,小鹿攥紧手杖,冷不丁的向前一捅。而程世腾痛叫一声,这回终于是再也支撑不住,顺着那一捅的力道仆向了前方。 “咕咚”一声趴在了地上,他挣扎着想要起身,然而一只穿着马靴的脚从天而降,沉重的踩上了他的脊背。后庭处的激痛让他拼命的背过了一只手,可杖尖已经深深插进他的体内,手杖把柄则是被小鹿重新握进了手中。他攥住了一截手杖,拔不出推不开,越是要动,越是疼痛。 小鹿低头看着他,看他像一条上了岸的活鱼,摇头摆尾、痛苦不堪。 “大哥。”他低声说了话:“你看,我其实是这个样子的。我的欲望,只有这么干才能发泄掉。是不是和你想象的很不一样?” 他抬了脚,也松了手,看手杖缓缓的歪下去:“想和我在一起,就要受我的作践,就要让我快乐。这样的我,你还喜欢吗?我这样的喜欢,你还要吗?” 迈步走到程世腾面前,他轻轻踢了踢对方侧枕着地面的脑袋:“嗯?” 程世腾没理会他,单是费力的背过手,抓住手杖拔了出去。包金的杖尖上,染了一层淡淡的血色。 然后以手撑地翻成了仰面朝天,他龇牙咧嘴的坐起了身。双手捧着脑袋镇定了片刻,他抬头望向了小鹿:“喜欢完了?” 神情痛苦的蹲了起来,他一点一点的往直了站:“你喜欢完了,该轮到我了吧?” 说完这话,他猛的一闭眼睛,僵了动作半天没动。及至胸中一口气慢慢的呼出来了,他才又活了过来:“他妈的,骨头折了也没这么疼!” 然后他慢慢的向后退,一路退到了大床边,小心翼翼的坐了下去。双手抓着床单垂下头,他咬牙又忍了半天的疼痛。感觉周身那种火烧火燎的痛意稍稍麻木一点了,他抬起头望向小鹿,开口说道:“你不正常。” 小鹿笑了一下:“你可以直说我是个疯子,我不会介意。” 程世腾没接他的话,只自顾自的又说了一遍:“你不正常,很不正常。” 小鹿做了个饶有兴味的等待姿态,要听程世腾接下来还会发表什么高论。然而程世腾定定的望着他,声音平平的继续说道:“你不正常,我有责任。” 眼睛盯着小鹿,他的神情痛苦而又庄重:“你是从小跟着我长大的,现在长成这样儿,是我没把你养好,我有责任。” 说完这话,他的心疼了一下。这一刻,他对小鹿几乎是生出了父性——当年,一个幼稚残忍的小父亲,把更小的小鹿摧残了。 很简单的事实,很严重的后果,他花了很多年的时间,直到今天,才领悟了。他先前还以为小鹿只是怀恨,只是倔强。 程世腾在床边坐了一会儿,然后起身走回小鹿面前,开始穿衣服。 他身上的伤全是不见血的,穿戴整齐之后再梳梳头发,看着也就还和先前一样。小鹿靠着桌边半站半坐,一直是在闷声不响的喝热茶,心里很平静。 他感觉自己和程世腾之间的那笔烂帐,这一回就算是算清楚了。这是一笔感情账,所以不大需要语言,也没有明确的数字。程世腾所给他的那些难堪、屈辱、疼痛,如今被他一次全还了回去。程世腾一直像是听不懂人话,但是这回,小鹿想,他应该是懂了。 小鹿又想原来这账也并不是很难算,不必见血,不必杀人,不必声声泪字字啼。只要两个人能有一瞬间的心意相通,这账就结清楚了。 茶是平常的茉莉花茶,非常的烫也非常的香,喝得小鹿微微出了汗。喝下最后一口热茶,他放下杯子,扭过头时,正看到程世腾从卫生间中走出来,头脸都收拾干净了,倒是依然丰神俊朗。 小鹿开口说了话:“我要走了。” 程世腾很艰难的走到了他面前,看着他的眼睛说道:“走吧。” 小鹿迈步走向门口,在他伸手开门的一刹那间,程世腾又开了口:“夏天,我去看你。” 小鹿背对着他一摇头,然后扭开暗锁打开房门,头也不回的走了出去。 第一百七十三章 小鹿下楼之后,迎面第一眼看到的,是武魁。 武魁很紧张的仰头盯着他,身后站着几名军装卫士,也都是刚刚赶过来的人马。眼看小鹿从头到脚一丝不乱,是个气定神闲的模样,武魁搓了搓手,同时大大的松了一口气:“师座,您这是??完事儿了?” 小鹿总感觉武魁说话不伦不类,但现在不是计较这些的时候,他对着武魁一点头,低声答道:“完事儿了,咱们走。” 武魁见了他的平静模样,心中反倒有些发虚,怀疑小鹿是不声不响的在楼上把程大少爷宰了,然而转念一想,他又觉得不能,因为小鹿身上此刻没有杀气。武魁活了二三十年,先是杀猪,后是杀人,对于“杀”这个字,他是有研究的。 出门坐上汽车,小鹿一言不发的回了赵公馆。下车之前,他特地对武魁说道:“天还早,你回去坐不住,就自己出去找些乐子吧!玩的时候规矩点儿,别闯祸。” 武魁一直在悄悄的瞄着他,听闻此言,他先是一点头,随即望着小鹿的眼睛,他声音极低的问道:“师座,您??没吃亏吧?” 小鹿先是一愣,然后把这话放到脑子里转了转,随即变了脸色:“混账!我能吃什么亏?” 武魁一看他这个精神头,当即推开车门,伸出一条腿作势要逃:“我不是那个意思——我是问您有没有和他动手——我怕您打不过他。” 小鹿登时瞪了眼睛:“武魁!” 武魁见势不妙,当即把另一条腿也迈出去落了地。手扶车门弯了腰,他对着小鹿惶恐一笑,然后扭头一路小跑,逃了个无影无踪。而小鹿气冲冲的向后一靠,心想:“都知道了?是小张告诉他的,还是他自己看出来的?” 小鹿不管武魁,自顾自的回了赵将军那座小楼里去休息。先前他喝了一肚子热茶,如今又吃了几块点心,肠胃里倒是熨帖舒服。很闲适的坐在小客厅内的软沙发上,他闭目养神,心里什么都没想,整个人静成了水潭旁的一块磐石,仅有的一点动静也是来自周遭,他自己是心也不动、身也不动。 这一趟到北平来,他与程世腾的几次相遇全是彻底的意外,可同时也像是命中注定,若不如此,程世腾在他心目中就总像是死后还魂,是衔恨的鬼,不是活人,并且依旧听不懂人话。 现在好了,双方两次相见,互相袒露了个淋漓尽致。他有好些话,一直想要昭告天下偏又说不出口也没有听众的,这回也痛痛快快的全说出来了。他的欲望日益强烈,非得强烈的刺激才能让他如愿的发泄;这场袒露对他来讲,也是一种刺激,并且因为直接刺激了程世腾的灵魂,所以格外美妙。 他心满意足了,明天、或者后天,就该启程回东河子了。 赵将军听闻小鹿要走,并没有感觉如何不舍。他认为自己是喜爱小鹿的,但是动没动感情,他真不确定。小鹿不来,他不想;小鹿要来了,他却又十分兴奋。和小鹿在一起,他时常感觉自己是吃了芥末,本来是可吃可不吃的,但是摩拳擦掌的一定要尝一尝,尝过之后落了个涕泪横流,非得半天才能缓过来。 在这种说不清道不明的复杂情绪之中,赵将军让人给小鹿单挂了一趟专列,临走前还给了他一方好砚台,以长辈的口吻,让他回去多写写字,多读读书。说完这话,他偷着瞟了小鹿一眼,正好小鹿也抬眼看了他,于是他老脸一红,不言语了。 小鹿上了专列,这一趟来北平,虽然从头到尾也没住几天,但他和胡秘书全都完成了任务,堪称是不虚此行。武魁则是比他们两个都更快乐一些——武魁没有再往八大胡同里钻,因为感觉那里面的姑娘太斯文,不合自己的胃口,于是他花了两天一夜的时间,在北平城里吃了十家馆子,有名的饮食被他尝了个遍,上火车时他还在打饱嗝。小鹿问他一句话,他紧跟在小鹿身后,一张嘴就是咕咕嘎嘎,话没答出来,饱嗝先打了一长串,熏出了一包厢的炒菜味道,气得小鹿当场做了个向后转,抬手狠狠一搡他的大脑袋,同时咬牙切齿的怒道:“滚出去!” 武魁是个膀大腰圆的身量,比小鹿高了不少,眼看小鹿为了能对自己施以全力,已经一脚前一脚后的摆出了顶牛架势,他没敢笑,捂着嘴火速退出了包厢。 小鹿转身走到车窗前,打开窗户吹了一阵寒风,直到把面颊耳朵都冻红了,他关上车窗,这才感觉包厢内的空气又清新了。 小鹿等人乘坐了半天一夜的火车,然后下火车上汽车,在这日的上午时分,回了东河子。 他回家的这一天,正好是小年。张春生忙而不乱的操持家务,不但提前将偌大的宅院打扫得窗明几净,而且连年画灯笼都预备齐全了。在小鹿进门之时,李国明正在他那屋子里吃麻糖。麻糖冻脆了,吃着倒是并不粘牙。李国明坐着吃,小全在他旁边站着吃。小全已经换了一身缎子面小棉袄,然而依然是怯头怯脑。李国明吃糖太多,齁着了,舔着手指头发号施令:“去!给我端杯茶过来!” 小全一声不吭,倒了一杯茶送到他面前。他端起茶杯喝了一口,随即开骂:“呸!淡得跟水似的,这也叫茶?去厨房拿开水,要滚开的,给我沏壶浓茶,别用这屋里的茶叶,师座屋里有好茶,你去从他那茶叶罐子里拿点儿!” 小全倒是不怕跑厨房要开水,但是让他去小鹿屋里偷茶叶,他是真不敢。可怜巴巴的抬头看着李国明,他苦着脸不肯动,李国明见状,立刻竖起了眉毛——然而未等他开口说话,忽然有个小勤务兵隔着窗户喊道:“李副官,师座回来啦!” 李国明听闻此言,一个高蹿起来,也不骂人了,舔舔嘴唇擦擦手,他那脸上现出喜色,一路蹦蹦跳跳的就跑了出去。 李国明跑到正院之时,小鹿已经进了堂屋。他立刻也进了去,只见小鹿刚刚脱了外面的大衣服,正在和张春生说话。见他来了,小鹿向他笑了一下,笑完之后转向张春生,接着方才的话题继续说:“日本人?还认识我?” 张春生把他的大氅和帽子全交给了身边的小勤务兵,然后答道:“他是昨天上午到的,说是您的老朋友。听您去了北平,他就说要等一等。丛参谋长给他安排了个住处,您不用着急,等到闲了再见他也行。” 小鹿抬手又摸了摸脑袋:“他叫什么名字?” 张春生想了想,随即黑脸有点红,因为感觉自己失了职:“我??我忘了。” 小鹿一摇头:“没关系,见了就知道了。” 第一百七十四章 小鹿让张春生给自己剃头,张春生剃的时候,武魁来了。 他先是一本正经的向小鹿敬了个礼,然后恢复原形,笑嘻嘻的说道:“你下手别那么狠,给师座多留点儿,要不大过年的,成和尚了。” 张春生懒得看他,低着头答道:“师座短惯了,略长一点儿就不舒服。” 武魁见李国明站在一旁,正用两根手指捏了一根灶糖吮吸,就对着他笑了一句:“你这是练什么功呢?” 那灶糖又黏又软,嚼着沾牙,所以李国明钳住灶糖一端,让它在口中出出入入,以便自己舔得痛快。听了武魁的话,他心思一转,随即变了脸,恶狠狠的瞪了武魁一眼:“练成了也不往你身上用,你管得着吗?” 武魁被他顶了一句,也不生气。眼看这屋子里的人似乎都不大待见自己,他很识相的退了出去,出去之后心中一动,忽然意识到了这么个事实:他和小鹿共用过一个兔子,而且三个人谁也没瞒谁——这关系可是不浅啊! 可惜,现在李国明不大招揽他了。 张春生给小鹿剃了头,又给他预备了一浴缸热水,让他进去洗澡。自己带着那一套剃头的家伙走进院子里,他就见武魁被一帮副官围着,正在口沫横飞的讲述北平见闻。 张春生看了武魁一眼,感觉他此刻的烦人程度,还在自己的容忍范围之内,故而就没干涉,自顾自的回屋去了。 小鹿洗了个澡,又换了一身干净衣服。一个人躺在床上休息了片刻,他恢复了精气神,便坐起身,命人去给丛山传话,让他把那个日本人带过来。 不出片刻的工夫,丛山乘坐汽车真来了。小鹿听闻那日本人号称认识自己,不禁越想越是好奇,及至丛山把人领到他面前了,他起身瞪着对方的脸:“你?” 来客是个西装打扮的青年,生得细眉细眼薄嘴唇,头发梳得一丝不苟,皮肤也是细白如瓷。上前一步走到小鹿面前,他对着小鹿张开双臂,兴高采烈的大喝一声:“哈!” 小鹿抬手摸了摸脑袋,满脸狐疑的问道:“你怎么来了?” 青年一把搂住小鹿,随即抱起他原地转了个圈:“我是为了你来的!” 小鹿落地之后推开了他,显然是有点傻眼——这位日本来客先前所言非虚,的确是他的熟人,确切一点讲,是他在陆士的同学。此人名叫真锅美太郎,其父真锅翔太郎是一位汉学家,美太郎家学渊源,也能说一口磕磕绊绊的中国话。而他本是个骄傲活泼的人,进入陆士之后放眼一瞧,他一眨他那细长的单眼皮,五分之四左右的同学就被他从眼睛里眨出去了。 余下那五分之一,是他能够看得入眼的,其中就有小鹿一个。他看小鹿是个漂亮人物,自己也是个漂亮人物,两人年纪又相仿,还是同学,正应该交个朋友。然而小鹿见了谁都是横眉冷对,仿佛随时预备着和人打架,让美太郎没有机会和他交谈。 入学一个月之后,美太郎终于找到了机会。在空旷的宿舍厕所里,他偶然见到小鹿正一个人站在那里撒尿,就立刻快步走了过去,解开裤子开了口:“喂,鹿桑!” 小鹿那时心病正盛,撒尿都是避着人的,忽见他凑过来了,心中登时就是有气。慌忙系好裤子转过身,他瞪着眼睛问道:“干什么?” 美太郎本来打算边尿边谈,但是一心不能二用,小鹿既然问过来了,他就捏着自己的东西笑道:“我们还没有谈过话。” 小鹿看了他这个形象,眼睛开始越瞪越大:“干什么?” 美太郎想要夸他几句,于是捏着命根子继续笑道:“鹿桑,你年轻貌美,我很喜欢。我们交合一下,做朋友,好不好?” 美太郎的“交合”,乃是交往合作的意思。可惜小鹿不能领会他那语言的奥义,所以三言两语之后,两人很快就在厕所里打起来了。 开头既然是没开好,后来两个人也没能成为挚友。不过在小鹿乘船回国之时,美太郎去送了他一趟,帮他把箱子拎上了客轮。小鹿上船时带了十个苹果,为了表示感谢,送了他三个。小鹿以为这一别便是永别了,没想到今天在东河子县城,居然会毫无预兆的又见到了此人。此刻请美太郎坐下了,小鹿看了丛山一眼,见丛山是个莫名其妙的模样,便简单介绍了美太郎的来历,然后像招待寻常客人一般,小鹿让勤务兵上茶,隔着一张八仙桌,他也坐下了,开门见山的问了美太郎:“你来找我干什么?” 他直接,美太郎也不委婉,三下五除二的讲明了来意。小鹿专心致志的从头听到了尾,末了心里明白了——美太郎果然是无事不登三宝殿,这一趟来,是要做关东军的说客。这一年日本军队在察东一带活动频繁,和程廷礼的兵是没少交火,虽然最终双方都没打出什么结果来,但这仗既然不是打着玩的,那么结果也就迟早会出来。而真锅美太郎毕业之后直接到了关东军中,如今已是少佐。一个少佐敢单枪匹马的跑过来找中国师长密谈,也可见美太郎的自信心是有多么的大——在启程来东河子之前,美太郎已经仔细的研究过了察哈尔全境的形势,而对于察哈尔每一块土地上的军头,无论见没见过,他也都搜集了一切可到手的资料,尽量的去了解了他们。及至心里有数了,他目标明确,首先就奔了东河子,因为小鹿是他的同学,并且是有一点友情的同学,从小鹿身上开头,是最合适不过的了。 对着小鹿,他坦白直率的开了条件:反正小鹿也是程廷礼手下的叛将,如今莫不如和关东军合作,合力夹击程廷礼的军队。程廷礼的力量一崩溃,察哈尔不能无主,关东军将会立刻支持小鹿去做新一任的省主席。 美太郎侃侃而谈之时,小鹿一直看着美太郎,及至美太郎说完了,他低下头,开始对着杯中热茶说话:“我和程廷礼有仇是不假,但我现在是赵将军的兵,实力也很有限。你纵是要找合作伙伴,也该去找赵将军谈。我不过是个小小的师长,怎么有资格呢?” 他说话时,丛山圆睁二目紧盯着他,显然是十分的紧张。而美太郎听了这话,当即爽朗笑道:“鹿桑,你太谦逊了,不要说你的实力并不弱小;即便真是弱小,只要你成了我们的朋友,我们还会让你继续弱小下去吗?” 小鹿端起茶杯喝了一口,然后放下茶杯,从嘴唇上拈下一根茶叶梗:“真锅,我并不是谦逊。我有几斤几两,我自己清楚得很。况且坦白的讲,我若是和你们合作,我就成了汉奸,人人得以诛之,兴许不必程廷礼动手,赵将军就直接把我消灭掉了。你说你们要帮助我,可是中间隔着程廷礼的大军,你怎么帮助?” 说完这话,他抬眼望向美太郎:“真锅,今天能够和老同学再见面,我很高兴。晚上我请你吃饭,我们喝点儿酒,高兴一下。” 美太郎眨巴眨巴眼睛,不甘心就这样跟着小鹿去吃饭。而丛山无声的吁出了一口气,一颗吊起来的心脏归了位——还好,师座既做了拒绝,又没伤和气。自家队伍当然不能去和日本人合作打同胞,但也犯不上公开的得罪日本人,要得罪,也要等到不得罪不行的时候,再得罪。 小鹿让丛山去张罗了一桌很丰盛的酒席,然后陪着美太郎吃喝了一顿。他不善言辞,叙旧的时候也是端然正色,不像是在请客吃饭,倒像是在主持一场大祭祀。 美太郎审时度势,也不再提合作的话了,只捏着一只小酒盅抚今思昔,和小鹿友爱的了不得,好像当初和小鹿在厕所里打成一团的人不是他。而小鹿虽然这回没有接受他的合作邀请,但是美太郎想,也许对方真的只是不肯信任自己,暂时的不信任是没关系的,美太郎始终认为小鹿是个“有前途的”对象。自己这一趟先给他打个底,将来风云变幻,不怕他不动心。 翌日上午,美太郎告辞离去。小鹿派人送他上了火车,然后把门一关,和丛山二人相对而坐,想做一番秘密的长谈。哪知他们这番长谈还未结束,忽有消息传来,说是日本军队以及热河伪军已经开入察哈尔境内,直逼张家口,距离程军前哨不过几十里地的距离,战事已经紧急到了一触即发的程度。关东军同时发布文告,要程廷礼军立刻后撤。 几乎就是在同一天,程廷礼严词拒绝了关东军的要求。于是年还没到,战火先起。小鹿身处察西一带,倒是安全。静观着程廷礼这些天的御敌之举,他心想这人若和自己没有那些不堪回首的瓜葛就好了。程廷礼在大义上。倒是不亏的。 如此又过了些天,程廷礼的军队将要抵挡不住,日本军队也未占到什么便宜。双方在北平开了谈判,姑且不提,只说小鹿这边又收到了美太郎的一封长信,信中并无新鲜内容,说来说去,无非“合作”二字。 小鹿下定了决心,绝不合作。把信给了丛山,他让丛山开动脑筋,写了一封淡而无味的客气回信。 第一百七十五章 在腊月二十九这天,小鹿去给何若龙烧了纸。 他带了黄纸无数,捆起来像座小山。傍晚时分进了那一座小墓园,他让副官把黄纸捆子放到了墓碑前,然后一抬手,其余众人见状,便悄无声息的后退了。 这回坟前只剩了他一个人,他攥着一根烧火棍,从从容容的蹲了下去。将几碟子点心和一壶酒摆到墓碑基座前,他又点燃了一根很好的香烟,把那根香烟也搭在了碟子边上。抬头看了看墓碑上的字样,他开口说道:”若龙,快过年了,给你送钱来了。” 然后他拎过了一捆黄纸,开始低头去解纸上的细麻绳。他做事是细致的,烧个纸也要按部就班。正好今晚没有风,可以让他慢悠悠的烧出一把旺火。一边一张一张的往火里续纸,他一边隔三差五的抬头看看墓碑。看见那一根烟已经烧到了尾巴,他打开烟盒又抽出一根,点燃了接上去。 这回清了清喉咙,他低声开了口:“你在那边儿怎么样?找着伴儿了没有?我还没找着呢,想再找个你这样儿的,一直没遇上。” 话音落下,他冻得打了个喷嚏。端起坟前那壶酒灌了一口,他随即辣得“哈”了一声。摸出手帕擦了擦鼻子,他加快了烧纸的速度:“不说了,太冷。烧完了我好赶紧回去。” 烧完了那如山一般的黄纸,小鹿烟熏火燎的站起身,心里很轻松,感觉自己是完成了一件大事。抬手用力拍了拍墓碑,他大声说道:“走了!” 然后他放下手转过身,头也不回的真走了。 小鹿这个年过得很好,顺顺利利、喜气洋洋。好日子总是过得特别快,他好像也没有懒散多久,正月十五就过去了。而他打起精神穿起军装,又忙起了他的正务。 忙日子和好日子过得是一样的快。转眼之间他脱了冬衣换了春装,春装在身上没穿几天,他在太阳底下走路,开始热得出汗。地上星星点点的绿意,隔几天再看就向上钻成了草;再隔几天去看,绿草郁郁葱葱的连成了片,抬头一瞧,头上居然也有树荫了。 小鹿不停的扩张着势力与地盘,他的兵工厂也从一家变成了三家,而且都是设备齐全的大兵工厂。钱他不缺,赵将军的支持,他也不缺。日本人和程廷礼在冬季进行了和谈,到目前为止一直很安静,美太郎也不再向他传送秋波了。 小鹿感觉这样的生活很好,几乎就是没得挑剔,只是偶尔在不那么忙的时候,他闲下来,会忽然的很寂寞。何若龙是可遇不可求的,他真想再给自己找个伴儿,然而,找不到。 家里终日围着他转的,除了张春生,就是李国明。李国明自己还有个小喽啰,便是小全。小全的名字已经基本不大用,李国明无所事事,给他预备了无数的外号。“五十块”是他,“小奶牛”也是他。晚上他把小全洗干净了撵上床,然后很兴奋的偎在小鹿身边,命令小全“挤奶”——小鹿是不耐烦用嘴去伺候他的,所以他须得提前把自己撸到火候才行。及至把那命根子撸得鼓胀着直跳了,小全会怯怯的唤一声“师座”,同时膝行向前,将饱满的前端一直送到小鹿嘴边。 接下来是最动人心魄的时刻,他低下头,看小鹿张开棱角分明的薄嘴唇,将自己的家伙纳入口中。他立刻就一泄如注了,而小鹿不紧不慢的吞咽着,咽下最后一口之后,会顺势吮吸他一下。那一下子常让他打出了一个大大的冷战,仿佛脊梁骨都过了电,非常的快活。 他身体好,尤其是吃得多,所以能够每天晚上都当一次小奶牛。然而小鹿对他始终是没兴趣,吃过了他那一口精华之后,小鹿端起茶杯慢慢的喝茶,倒像是更愿意和李国明扯两句闲话。他讪讪的缩到大床角落里,等着最后的命令——李国明若是留宿,他就可以自己回跨院去睡觉;李国明若是不留宿,那他从小奶牛变成五十块,回去还得给李国明铺床展被,伺候他休息。 这天夜里,小全把李国明背回了跨院。 李国明在小鹿面前一直是笑,及至回了跨院进了屋,他赤条条的趴在床上,忽然一抽搭,哭了。 小全手足无措的站在床边,小声问道:“李副官,你……疼啦?” 李国明攥了拳头一捶床褥,哽咽着答道:“屁话!给你塞个拳头你疼不疼?你去给我拧把热毛巾,我擦擦血。” 小全乖乖的给他拧了一把热毛巾,又主动把热毛巾擦向了他的股间。蹭去股间黏腻的血渍之后,小全见他那入口已经绽成了个松弛的孔洞,就吓得一咧嘴。而李国明哼哼唧唧的哭道:“受不了了……买你回来一点儿用也没有,遭罪的还是我一个人……妈的老子不要你了……还我五十块钱……” 小全没钱还给他,只能是悄悄的拉过棉被给他盖了上,然后不声不响的坐到床尾陪着他。 第二天,李国明在床上趴了一天。到了傍晚他起来了,委委屈屈的扭到小鹿面前诉苦。小鹿有一搭没一搭的听着,并没有心疼的意思,因为实在是看李国明不算个人。他有时候喜欢他,也不是把他当成人来喜欢。 李国明诉完了苦,开始伸了他的白巴掌要东西,旁的也不要,他只要钱,说是天热了,要添新衣服。小鹿听了这话,便起身走进书房,用小钥匙开了写字台下的抽屉。 抽屉拉开来,里面整整齐齐的摆着纸笔。小鹿拿出一张稿纸,在上面端端正正的写了一行字,又签了个“鹿”字,然后把它递给了李国明:“自己去财务科领钱。” 李国明接了稿纸一看数目,当即就笑了,并且重新又爱上了小鹿,因为小鹿大方,样子又好,能供着他的花销,也能保护他。横竖都是要被人玩,不如跟着小鹿混,何况有时候李国明抱着小鹿亲亲摸摸之时,还会感觉是自己占了便宜。 李国明拿着单子转身走了,想要现在就往师部跑一趟,如果财务科长没走,那么自己可以立刻就把钞票领到手。小鹿不理他,自顾自的坐在写字台前,把抽屉里的内容又重新归置了一遍。 正在他自得其乐的时候,李国明却是变脸失色的跑了回来:“师座,不好了,天津来了电报!” 程廷礼新近又和日本军队交了火,而且看势头,这一场战火比年前那一仗烧得更烈。小鹿听了这话,登时站起了身:“有什么情况?” 李国明喘了一口粗气,然后答道:“大少爷——程家大少爷发给您的电报,说是下个月要来东河子!” 小鹿眨巴眨巴眼睛:“就这事儿?” 李国明惊魂未定,喘得厉害:“这怎么办?师座,他是不是找咱们来报仇的呀?” 小鹿看了李国明的德行,登时来了气:“有我在呢,你怕什么?” 第一百七十六章 小鹿让人给程世腾回了一封电报,表示自己并不欢迎他来。电报上从来没有长篇大论的道理,不过小鹿所拟的电报稿子也实在是简洁得过了分,语气仅比骂街客气一点。 程世腾是个要让他“乱”的人,他不能再杀他了,心心念念的恨他也没有必要,思来想去的,只能是不理他,一刀两断,图个干净利落又痛快。 再说他现在也真是忙得很,虽然没有什么具体的事务缠着他,但是察哈尔的形势如今一天一变,军政两界的人物,此刻没有不悬着心的。程廷礼对待关东军的态度十分强硬,一直是敢来就打,同时却又不敢打得太大发,因为实力有限,真要是全面开了战,关东军诚然是没有速战速决的自信,程廷礼这一方也是完全的没有胜算。况且这其中牵扯到的深层问题太多了,两国的事情,岂是表面上看起来那样简单的? 一个多月前,程廷礼被南京政府授了个上将,当了上将的程廷礼,和先前那个焦头烂额的程廷礼并无不同,但是在舆论口中,这毕竟是一项荣光。而程廷礼一有荣光,赵振声立刻就收拢羽翼,不吭声了。 赵振声的沉默并未让程廷礼感到得意,他知道这老小子并不是示了弱,这老小子是在闷声观望。接下来的差事,自己若是干明白了,那还好说;若是又出了大纰漏,那么赵振声必定有所动作。一山不容二虎,他这行为,倒也算是理所当然。 程廷礼忙程廷礼的,儿子不是军事上的人才,完全不能为他分忧,而且他一眼没留意,儿子居然悄没声息的启程出了天津,偷偷的往东河子去了。 程世腾到达东河子这一天,正是个雨后初晴的夏日午后。雨是暴雨,足足的下了半天,冲刷得天地澄澈,万物崭新。他没惊动旁人,路上就只带了来宝,提前也没发来一封电报做通知,以至于他找到小鹿家中时,旁人姑且不提,张春生就先吓了一跳。 张春生快步走去前院,要向小鹿通报这个消息。小鹿站在正房门前的台阶上,正和李国明并肩仰头看彩虹。忽听张春生说程家大少爷来了,小鹿瞪着眼睛没说话,李国明则是“刺溜”一下子,扭头钻进了跨院里。 小鹿下意识的想要关门拒客,可是转念一想,感觉又不好——他敢来,我不敢见?难道到了如今,我还怕他不成? 把两只手插进军裤裤兜里,他又看了远方彩虹一眼,然后垂下睫毛,对着院中地面一洼积水说道:“让他进来吧!” 他这思考的时间很是不短,于是张春生在等待的期间里,不由自主的顺着他的目光扭头望过去,也看到了倒映在水洼表面上的彩虹影子。听到小鹿的命令,他收回目光,轻声答道:“是。” 然后他转身走了出去,亲自把程世腾和来宝领了过来。 程世腾进入院内之时,小鹿还保持着双手插兜看彩虹的姿势。闻声扭头望向前方,他先是将程世腾上下审视了一番,然后用粗砺的声音质问道:“我不是不让你来吗?” 程世腾一如既往,是个西装革履的公子哥模样,一身的衣服料子大概是相当的好,笔挺的不变形不走样,只可惜从下面裤管到上面衣袖,全被溅上了泥水点子,穿着皮鞋的两只脚也踩成了沉重的泥坨子。来宝跟在他的身后,拎着两只皮箱,因为腿脚伶俐,知道挑好路走,所以看着倒像是比他更干净点。 单手握着一根同样泥水淋漓的手杖,程世腾低头看着自己的两只脚,忍不住一皱眉毛,随即抬头对小鹿答道:“我早就说过我要来。” 然后他像是不知如何是好了,自己用力的跺了跺脚,又嘀咕道:“城外下完了雨,没有一寸好路,全是泥。” 小鹿从裤兜里抽出双手,昂首挺胸的把手背到了身后:“你是自讨苦吃。” 程世腾很平静的向他一点头,然后说道:“这里的交通太糟糕了,我打算在城外修一条路。” 小鹿面无表情的盯着他:“怎么?认为我修不起路吗?” 程世腾很淡的笑了一下:“给我自己修的,和你没关系。” 小鹿稍稍的来了一点斗嘴的兴趣:“这是我的地盘。” 程世腾低头又跺了跺脚,想要跺掉满脚的泥巴:“地盘是你的地盘,可走路的人是我。” 小鹿对着他轻轻一眨眼睛:“你可以不走。” 程世腾抬头对着台阶上的小鹿一笑,然而很清楚的答出了三个字:“不可以。” 小鹿似笑非笑的看着他,看了良久,末了把两只手又插回了裤兜里:“你来的时机很好,你老子正在抗日,我不但不能扣下你做人质,从道义上讲,我还得负责你的人身安全。” 程世腾低头看了看自己周身半干了的泥水痕迹,然后抬眼望着小鹿说道:“安全问题你不必管,你只要负责我的人身卫生就可以。” 小鹿不看人,直接对着前方院子下了命令:“小张,把这二位带到后头去,给他们找间带浴室的屋子。” 张春生答应一声,然后黑着一张脸,真把程世腾和来宝领到后方的花园子里去了。 程世腾自去洗漱更衣不提,小鹿站在台阶上,见彩虹渐渐消散了,便回屋穿了军装上衣,出门去了师部。今天他倒是清闲的,到了师部之后他没遇着丛山,却是见到了武魁。武魁正和炮兵营的营长斗纸牌,一边玩,一边对着营长骂骂咧咧,营长一直有点怕他,所以也不敢还口。忽见小鹿来了,武魁与营长一起放下纸牌起了立:“师座好!” 小鹿看看营长,营长平头正脸的,看着很顺眼,没毛病;再看看武魁,武魁大概是胖了的缘故,最近看着又高大了一圈,成了真正的虎背熊腰,模样倒是没变,油光与横肉都在。眼珠在单眼皮下一转,他溜了小鹿一眼,然后“嘿”的一笑。 小鹿看了他这个德行,当即想要找碴收拾他一顿,然而开动脑筋找了又找,那碴却是遍寻不得。于是像被武魁反收拾了似的,他咽了口唾沫,一言不发的扭头走了。 今天他实在是没什么军务,但是又不肯早回家,于是这一走就又走到了丛山家里。丛山把妻儿从老家全接过来了,小鹿进门之时,丛太太正在痛骂丛山,而丛山的忠诚兄弟高大直站在一旁,一边听,一边津津有味的啃猪蹄子。 小鹿一来,丛太太不骂了,丛山算是得了大赦。而小鹿此行本是打算和丛山谈谈心,但见了丛山此刻灰头土脸的模样,显然是无心可谈,只好再次撤退。 小鹿这一下午东奔西走,虽然始终是没着落,但是偶然抬头一看天色,他发现自己忙忙碌碌的,也已混到了傍晚时分。 傍晚时分,就应该回家吃晚饭了,张春生也一定已经为他把晚饭预备好了。 第一百七十七章 在铺天盖地的晚霞光芒之中,小鹿独自穿过大门进了前院,然后很意外的看到了程世腾。 程世腾已经换了一身单薄的白衣,周身上下洁净到了一尘不染的程度。站在院角一丛野玫瑰旁,他背过一只手,俯了身正扶着一朵红花轻轻嗅。忽见小鹿回来了,他微微的偏过脸,从花朵的上方露出了他的剑眉星目高鼻梁。 望着小鹿直起腰,他松开手中的花朵,平静的说道:“在等你回来吃饭。” 小鹿从他脸上收回目光,只“嗯”了一声。 这时候张春生从厢房中走了出来,问小鹿道:“师座,晚饭摆在哪里?” 小鹿答道:“还像原来一样。” 说完这话,他犹豫了一下,随即又添了一句:“加一副碗筷。” 张春生答应一声,转身走向厨房。而程世腾此时选中了一朵开得最好的红花,伸手掐了它的嫩茎要摘,不料那野玫瑰的刺都藏在葱葱郁郁的叶子里,他冷不防的被扎了一下,当即疼的出了声。收回手指再一看,他从自己的手指肚上挤出了一粒鲜红的血珠子。 “这怎么办?”他问小鹿:“扎出血了。” 小鹿走到他身边,一手抓过他挨了扎的右手,一手从裤兜里掏出一条叠成四方块的旧手帕。用手帕一擦指尖血滴,他随即松了手,一边迈步走向正方堂屋,一边头也不回的答道:“好了。” 程世腾扭头望着他,见他把那染了血的手帕重新掖回了裤兜里。 和平时一样,晚饭摆在了堂屋桌上,饭菜也是平常的饭菜。小鹿和程世腾相对坐了,各自端了饭碗开始吃。起初双方都不说话,只有筷子与碗盘碰撞出声响。后来程世腾先开了口,他问小鹿:“有酒吗?” 小鹿没看他,直接扭头对着门口吼了一声:“小张,拿瓶洋酒!” 张春生微弱的回应了一声,不出片刻的工夫,他端着托盘进了来,盘中果然放着一瓶开了封的威士忌,以及一只玻璃酒杯。把托盘轻轻的放在了桌边,张春生低声说道:“师座酒量不好,就别喝了。” 小鹿一点头。等张春生退出去了,程世腾抄起酒瓶,一边倒酒,一边问道:“怎么?一个副官,还敢管你喝不喝酒?” 小鹿抽动鼻子,嗅了嗅空气中的酒香:“我愿意受他的管。” 程世腾笑了。放下酒瓶端起酒杯,他欠了身向前伸手,把亮晶晶的杯口一直送到了小鹿嘴边,同时小声说道:“一小口。” 小鹿张开嘴,果然浅浅的啜饮了一口。 程世腾收回酒杯坐下去,自己举杯也喝了一口。一口威士忌下了肚,他的脸上透出了一点血色,又慨叹一般的说道:“高兴的时候,应该喝点儿酒。” 小鹿抬眼望向了他:“很高兴?” 程世腾夹了一筷子菜送进嘴里,慢慢咀嚼着点了头:“嗯,很高兴。” 小鹿笑了一下,意态悠然的说道:“贱种,看来德国饭店那一顿打,打出你的瘾了。” 程世腾又喝了一口酒,然后答道:“我不是为着挨打来的,我是为你来的。我没有挨打的瘾,可是如果想见你就非挨不可的话,那我也可以忍。” 小鹿吃了最后一口饭菜,然后自己拎起茶壶倒了一杯茶,一口一口慢条斯理的喝:“既然没有挨打的瘾,看来就是有谈情说爱的瘾了?” 程世腾看着小鹿,情绪平静,语气温和:“也可以什么都不谈,只是见见面。” 小鹿从茶杯杯沿抬了眼,对着他一笑:“好,这倒是个新鲜。” 程世腾依然看着小鹿,看他笑的时候睫毛微微的一颤,颇有一点嫣然之意。他不记得小鹿上次嫣然一笑是在什么时候,他甚至都不记得小鹿是否曾经这样笑过。长大后的小鹿总像是硬而冷的,方才的嫣然,不过是他一种嘲讽的姿态。 于是程世腾换了话题:“你如今住的这房子,还算不错,我看后面的花园也不小,一会儿我们过去走走,” 小鹿不置可否的慢慢喝茶,并不相信程世腾活到二十大几,还能转性。 在天要黑不黑的时候,小鹿带着程世腾进了花园子。他这花园并非名家手笔,除去固有的道路亭台之外,花草等物全是张春生自己忖度着栽种修理的。若论格局样式,它没什么出众之处,然而值此盛夏时节,花草繁茂,倒也有几分天然的美景。在夏虫唧唧的鸣叫声中,小鹿和程世腾并肩同行,两人走得都很慢,并且一直没什么话说。 及至走出一定的距离了,小鹿开了口:“前边就到头了,往回走吧!” 程世腾停了脚步,忽然唤道:“小鹿!” 小鹿没出声,单是扭头望向了他。 程世腾从裤兜里掏出了个扁扁的天鹅绒小盒子,打开盒盖托到了小鹿面前:“既然是纪念日,当然应该有一样纪念品,送给你的。” 小鹿把目光移向了程世腾手中的盒子,盒子的深色丝绒衬里已经和夜色融成一体,嵌在上面的两枚翡翠袖扣反射了月光,成了两滴碧绿剔透的水珠子,忽明忽暗的漂浮在程世腾手中。 小鹿看清楚了,随即抬头答道:“谢谢你,但是这东西我用不上。” 程世腾把盒盖严丝合缝的扣了上,然后把它掖到了小鹿胸前的口袋里:“纪念品,不必一定要用,别轻易的丢了它就好。” 小鹿静静的站着,等着程世腾趁机抱自己一下,或者亲自己一下,或者隔着衣裤对自己胡掏乱摸一场。然而程世腾放下了手,站在原地并没有动。 “以后我每年都会送你一样小东西。”他对小鹿说道:“想一想,明年要什么?” 小鹿把眼睛睁大了一圈:“明年你还来?” 程世腾郑重其事的一点头,然后又对着他一笑:“所以要修路。” 小鹿从胸前口袋中拿出盒子掂了掂,然后递向了程世腾:“拿回去吧,也不必再来了。你我今天能这样和平的在一起走路,已经是出乎我的意料了。” 程世腾接过盒子,紧接着把它重新塞进了小鹿的口袋里:“你既然不许我谈情说爱,那我也就不长篇大论。总之从天津到这里来,路是我走,力气是我出,并不劳动你。我到你这里了,你给我一间屋子住,给我三顿饭吃,也就足矣。我并不会给你添多少麻烦,一年也来不了一两趟,你又何必非要拒我于千里之外?” 小鹿不置可否的转身踏上归途,同时头也不回的答道:“我不和你辩论了,你有理,你总有理。” 第一百七十八章 小鹿自己回了前院正房。正房三间,他先是去了靠东的书房,用小钥匙开了抽屉,将胸前口袋里的小盒子取出来扔了进去。然后三下五除二的把抽屉锁严实了,他收好钥匙,转身回了靠西的卧室。 张春生已经给他预备好了洗澡水,李国明却是不见影子。把贴身的睡衣也摆到浴缸旁的木架子上了,他走出来,低声问道:“师座和程家大少爷好了?” 小鹿没说话,只摇了摇头。张春生见状,也就不再多问,转移话题报告道:“小李不敢见程家大少爷,吓跑了,说等大少爷走了他再回来。” 小鹿听了这话,既是不以为然,又感觉滑稽——李国明认定了小鹿已与程家为敌,自己也成了程家的叛徒;尤其是他还同小鹿有了肉体的关系,越发属于犯上作乱。程廷礼属于“上”,程廷礼的儿子自然也是“上”。如今“上”来了,他做贼的心虚,惶惶然的竟是连在跨院里都稳不住神了。 张春生说完这话,见小鹿没反应也没吩咐,便转身回房休息去了。而小鹿自顾自的进了浴室,沐浴完毕之后出门一瞧,却是看到了站在门口的小全。 小全是小子坯子,丫头胆子。他也是刚洗了澡,黑头发还微微的潮湿着。低头站在了门槛内,他嗫嚅着说了一句话,说的是什么,小鹿几乎是没听清楚,但是也懒得问,直接对着他一挥手。 小全见了这个手势,心中一时也说不清是轻松还是失望。双手攥着衣服下摆,他转过身,慢慢的回他那跨院里去了。 小鹿清清静静的躺在床上,很难得的,没有欲火焚身。权势越大,他的欲望也越强烈,尤其是白天干出成绩了,当晚他能在床上一直疯到午夜。有时候他想自己实在是“不行”,自己若是“行”的话,那么在这一方面,很可能会是另一个武魁。 血淋淋的、天愁地惨的圣洁已经被他彻底的抛弃了,他早就看那圣洁,不是个好圣洁。 但是今天晚上,他毫无预兆的清心寡欲了。枕着双臂仰卧在床上,他望着天花板想了想心事,想到最后发现自己没什么心事,于是就爬起来下了床,一路走到了书房里。 他把那只小盒子取了出来,打开了细看那两枚袖扣。他常年的只穿军装,实在是用不上这精致的装饰品,不过用不上归用不上,单凭它这份美丽,看一看也是令人喜悦的。拈起一枚袖扣举到电灯下,小鹿仰起头,很痴迷的盯着它看,看它像一滴水,像一颗星,看的时候什么都没想,就单只是觉得它美。 两枚袖扣让他摆弄了一个多小时,及至欣赏够了,他把袖扣放回天鹅绒盒子里,就手又把写字台下的几只抽屉全收拾了一遍。感觉家中一切都是有条有理了,他才心平气和的回屋睡觉去了。 翌日清晨,小鹿按时的洗漱穿戴了,坐在堂屋里等着吃早饭。早饭没来,程世腾先来了。 程世腾还是一身白衣,捂着后脖颈走了进来,进门之后第一句话就是:“小鹿,你瞧瞧我这脖子,是不是让蚊子咬了?” 话音落下,他拉扯开了衬衫领子,俯身低头晾出了自己的后脖颈。小鹿看他已经摆好架势了,自己不好彻底的不闻不问,只得走上前去低头一看,就见程世腾那后脖颈上鼓起了一个大红包,大红包的正中央还有个小红点子。小鹿伸手摸了摸那包,触感滚烫,并且引出了程世腾的一哆嗦。哆嗦之后抬起手,程世腾疯狂的在那红包上狠挠了几把,同时问道:“又痒又疼,是不是蚊子包?” 小鹿摇摇头:“我看像是被蜂子蛰了。” 程世腾直起腰,背过手一边狠挠,一边神情痛苦的问道:“有药治吗?这么痒着我可是受不了。” 小鹿想了想,随即向他招了招手:“你低头,我给你把毒挤出来。” 程世腾立刻乖乖的弯了腰低了头,而小鹿站在他身边,用双手拇指压住了红包,开始使劲去挤中央那个小红点子。如此挤了没有几下,程世腾便疼得开始乱动,他一动,小鹿手下自然也失了准头。所以一番跌跌撞撞的你追我赶之后,两人换了姿势,一起在方桌旁的椅子上落了座。 程世腾把双臂环抱到胸前,深深的弯下腰,把脸埋到了小鹿的大腿上。而小鹿坐在他的对面,见他这回不能坐着逃窜了,便重新下手——他手狠,力气也足,对待程世腾又是绝不心疼,所以此次大挤一场,起初是从那红点子中挤出一股股透明的液体,及至透明液体流尽了,鲜血也就随之涌出来了。 小鹿拿出手帕,挤一挤擦一擦,然后再挤,直到最后连血都不流了,他才罢了手。程世腾面红耳赤的抬起头,自己背过手又摸了摸,感觉那包似乎真有萎缩的趋势,这才长长的吁出了一口气,又说:“疼死我了。” 小鹿走去浴室洗了手,然后回来重新坐到了桌旁:“你住的那个地方,花多草多,虫子也多。” 这个时候,张春生带着勤务兵送了早饭进来。一言不发的看了程世腾一眼,他盛了两碗热粥摆在桌子上,然后消无声息的退了出去。 程世腾并不把张春生放在眼里,端起碗喝了一口粥,他开口说道:“虫子既多,离你也远,给我换个地方住吧!” 小鹿抬眼看他:“你要住多久?” 程世腾答道:“一个礼拜。” 小鹿伸手拿起了一个馒头:“太长了。” 程世腾望着桌面,发现早餐除了米粥之外,就只有馒头和几样冷冰冰的小菜。别无选择的也拿起了一个馒头,他揪下一块送到嘴边:“我住我的,不碍你的事儿。” 说完这话,他把馒头塞进了嘴里,同时听小鹿说道:“你碍我的眼。” 程世腾下意识的想要反驳,但是忽然想起小鹿昨夜说自己是“总有理”,故而就强忍着没言语,把话和馒头一起嚼碎了咽进了肚子里。 小鹿吃完早饭便出了门,下午他回了家,一进院子就又看到了程世腾。 程世腾并不纠缠他,闲来只在他这宅子里到处溜达,直到晚上,小鹿彻底的闲了,他才走到小鹿身边,两人有问有答的聊几句闲话,如他所承诺的那样,他这一回当真没有对着小鹿谈情说爱,也没有抚今思昔。只有一回,两人仿佛是说高兴了,程世腾一时得意忘形,伸手在小鹿的圆脑袋上凿了个爆栗。小鹿当即变了脸色,但是并没有翻脸,程世腾自己也有些后悔,接下来就一直很有控制,再没对着小鹿动过手。 程世腾打定了主意,这一趟不能白来,总要尽量的多留几日,可是他刚呆了三天,天津那边就忽然发来了急电,让他马上回去。 若是旁人发的电报,他或许可以置之不理,但这封电报乃是来自程廷礼——近几个月的中日战争,打出了华北局势的大变化。程廷礼不但在战场上落了下风,南京政府受了日本军方的压力,也要对着他开刀了。 程世腾分得清轻重缓急。匆匆的让来宝收拾了行李,他捏着电报即刻就要走。小鹿没留他,但是给他派了一辆汽车。 在上汽车之前,程世腾回头看了小鹿一眼,小鹿晒黑了,笔直的站在那里,看起来很野很悍,然而皮肤光滑、眉目浓艳,也很美。 程世腾对着他一笑,然后收回目光弯腰上了汽车。踏踏实实的在座位上坐下了,他想小鹿本来是全身心都属于自己的,可是自己没有好好的对待他,现在再想让他回心转意,就难了。 第一百七十九章 程世腾直接回了天津,在天津又等了一天之后,程廷礼也从张家口回来了——南京行政院在前一天免去了他的察哈尔省主席一职,理由是他“屡生事端”。 据程廷礼身边的人说,他这一回的暴怒程度,乃是近五年内所未有过的。像一阵狂风似的从张家口卷回天津,程廷礼气得两鬓头发又白了一层。到家见了儿子之后,他旁的不提,先指着自己的鼻尖吼了一句:“再信那个姓蒋的,我他妈的就是王八蛋!” 程世腾被他这一嗓子震得一惊,又因他这父亲近些年来在仕途上一直是向上走的,从未受过如此之大的挫折,加之上了几岁年纪,比不得年轻小伙子的体格,故而他走到程廷礼面前,先是仔细看了看父亲的神情,然后轻声安慰道:“爸爸,稍安勿躁。您的贡献,南京怎么可能不知道?他们如今无非是受了日本人的压力而已,如今形势一天一变,咱们还是往后瞧吧!” 程廷礼对着他一瞪眼睛:“我瞧个屁!我他妈关上门过日子,谁也不瞧了!” 程世腾是了解父亲的,一见他老子这个劲头,就立刻识相的后退了,怕引火烧身,再被他老子连打带骂的当成出气筒。他撤了,小韩却是不怕死的迎了上去,一手搂着程廷礼的胳膊,一手给他摩挲心口,让他消消气。然而程廷礼在暴跳如雷之际是不懂好歹的,一胳膊把小韩抡了个踉跄,他随即回身又是一脚,踢得小韩当场倒在地上蜷成了一团,半晌动不得,甚至连话都说不出一句。 程廷礼不管他,气冲冲的自行走出去了,裤管带着风,一路走得龙行虎步。小韩侧躺在地上,疼得动不得,只能是睁着眼睛,看他的背影。 程廷礼说到做到,当真是从此关了大门,在家里打鸡骂狗,大发其疯,直疯了半个多月,才渐渐恢复了常态。而他的老部下们一直互相打听着,得知军座又能听懂人话了,便开始络绎的登门——程廷礼的威望与权势,绝不是行政院一句话可以抹杀消灭的;再说华北局势如此复杂,日本军队步步紧逼,南京的力量正在一步步的撤出平津地区,接下来一旦形成了权力真空和军事真空,他们这帮手握重兵的师长旅长们何去何从,也是必须要向程廷礼讨主意的。 程廷礼一心二用,在盘算天下大势的同时,也监督着儿子的一举一动。这天把他程世腾叫到了面前,问道:“听说你前一阵子,放下差事不管,去了东河子?” 程世腾依然攥着禁烟局——新一任的察哈尔省主席乃是他的岳丈老白,老白不肯让女儿和她离婚,因为认为离婚就是休妻,老白嫌丢人,但是看女儿跟着女婿守活寡,他也愤恨。横竖程世腾的财产女儿也享受不到几分,老白便有意拿下他的局长,让他滚回家里和他爸爸作伴去;可在试着拿了几拿之后,老白发现程廷礼余威尚存,不可小觑,程世腾本人这些年苦心经营,基础也是颇为雄厚,并不是自己想拿下就能拿下的。 程世腾既然在其位,自然就要谋其政。此刻坐在父亲面前,他略显疲惫的歪在沙发椅中,给自己点了一根香烟:“嗯,去了,看了看小鹿。” 程廷礼登时竖起了两道眉毛:“你不要命了?” 程世腾对着父亲喷云吐雾:“我心里有数。去之前在北平见了他一面,和他说了几句话——要不然我也不敢贸然的去。” 程廷礼的眉毛慢慢落回了原位:“他现在怎么样?” 程世腾笑了,从怀里摸出了一块怀表。将怀表链子从胸前纽扣上解下来,他打开表盖,献宝似的递向了程廷礼:“看看。” 程廷礼接过来一瞧,见表盖里面嵌着一张圆圆的小相片,相片上是小鹿的正脸,看样子,这还是一张近照。 “咔哒”一声合了表盖,程廷礼心里酸溜溜的不得劲了:“他给你的?” 程世腾欠身伸手,从父亲手中拿回了怀表:“偷的,我住到了他家里,从他书房里偷着拿出来的。” 程廷礼垂下眼帘,不好意思承认自己心中翻了醋浪。而程世腾将怀表揣回胸前口袋里,自得而又慵懒的向前呼出了一口烟雾。 这不是炫耀,这是暗示。父子之间,唯一的亲人,然而有话也不能明说,只能暗示,暗示自己和小鹿已经是情投意合,父亲无论如何,都不该再插足进来了。 程廷礼领会了他的暗示,所以在接下来的时间里,一直不肯正视儿子。儿子是如此的年轻漂亮,正如他二十大几的时候。可他现在已经年过半百,实在是没有资本和二十大几的儿子竞争了。 除非不竞争,只抢夺。但凭着小鹿现在的实力与靠山,又岂是能轻易被人抢夺了去的? 程世腾在父亲这里坐得够了,把话也说尽了,便拍拍屁股起身告辞。而他前脚刚走,小韩后脚就进来了。 程廷礼被儿子那一番暗示搞得憋气窝火,如今见了小韩,也没好脸色。下意识的把小韩和小鹿放在一起做了比较,他忽然感觉小韩几乎不堪入目。小韩站在他面前,一句话都还没说,他便抄起茶杯,不分青红皂白的扔向了小韩:“滚出去!” 小韩这些天死皮赖脸的黏着他,被他由着性子折磨成了半死不活,如今冷不防的见茶杯迎面飞来,他还没来得及躲闪,额头上就已经受了重击。他慌忙抬手接了茶杯,茶杯没碎,但是茶杯里的热水泼了他满身满脸,额头上也立刻红了一片。愣怔怔的望着程廷礼,他张着嘴哑然片刻,末了脸上现出哭相,同时高高举起茶杯,恶狠狠的向地上掼了个粉碎。 然后他就哭着跑了,而程廷礼知道他跑不出这座公馆,所以不理不睬——跑出去了更好,他时常感觉这孩子黏得烦人,是另一种邪性。 如此过了些时日,开始有日本人登了程公馆的门,想要争取程廷礼的合作,建立华北的自治政府,以便和南京对抗。程廷礼自有一番主意,虽然他贪恋名利,但是绝不肯往这风口浪尖上站。先前他和日本人打了一年多的仗,一直是真刀真枪的干,如今他变了策略,开始只在口舌上周旋,实际行动丝毫没有。人在家中坐,他静等着各路人物送上门来。 如此过了不久,在这一年的初秋时节,他重新回归了军政两界——南京政府任命他为河北省主席,河北省的保安司令一职,也由他兼任。 与此同时,华北的自治政府也成立了,名号叫做政务委员会,这委员会里既有中国一方的人,也有日本一方的人,情形很是复杂,而出任委员长的人,却是赵振声。赵将军比程廷礼年纪轻,也比程廷礼野心大。程廷礼怕惹事,他不怕。程廷礼现在连职务都不太在意了,只要保留自己的军队和财富;赵将军却是立志要做华北王,日本人,他要管;南京的人,只要到了华北,也须得听他的话。 刀光剑影是在暗处的,半大不小的军头们驻扎在各自的地盘上,则是照常的过日子,比如小鹿。 小鹿的日子过得相当不错,美太郎也不再同他联络了,让他感觉十分心静。在不冷不热的秋日里,他在台阶上摆了棋盘,然后席地而坐,自己和自己下棋玩。李国明托着下巴蹲在一旁,因为看不懂棋局,所以总想说两句闲话。小鹿嫌他吵,让他对小全说去,然而李国明又看不上小全,表示自己和五十块没什么可说的。 其实李国明感觉自己和小鹿也没什么可说的,小鹿是个沉默寡言的人,除了军务之外,他基本不谈其它话题;一张脸如果不笑的话,就一点表情也没有。 第一百八十章 在这一年的春节前夕,小鹿依着去年的例子,又去了一趟北平,和他同行的人,也还是胡秘书与武魁。 赵将军如今身处中央政府与日本人的夹缝之中,不但没有焦头烂额,反而拥兵自重,日益骄横。他这一年都没大和小鹿见面,不见的时候是真不想,见了之后也是真高兴。在赵将军那张温暖舒适的大床上,两人一混就混到了半夜,末了赵将军赤条条的靠着床头坐住了,气喘吁吁的对小鹿笑道:“今年给你个少将吧!凭你的资格,去年就该给你了,只是你年纪太小,把你提拔得太高了,看着不像,反倒要惹是非。放心,慢慢来,你的前程,全包在我的身上。” 小鹿跨坐在赵将军的大腿上,身上虽然也是衣衫凌乱,但是露的肉要比赵将军少得多。听了这话,他没言语,只低头又狠又深的亲吻了赵将军的嘴。赵将军现在是越来越爱装那德高望重的老态了,唯独此刻会露原形。一张嘴被小鹿堵住了,他喘不过气,憋得直哼哼,然而又不至于憋死。 如此的几夜过后,赵将军心满意足,同时对小鹿恢复了又爱又怕的感情。小鹿告辞离去的时候,他既有几分留恋,同时又暗暗的松了一口气——狂欢这种东西,一年半载的有个一夜两夜也就够了,夜夜狂欢,会要人命。 小鹿上了汽车直奔火车站,一路走得也是头都不回。赵将军,抛却他的权势不谈,仅从“人”这个角度来看,不是个有魅力的人物,幸而他还有一身结结实实的好肉,让小鹿在敷衍他的时候,也能发自内心的生出几分好兴致。不过敷衍久了,也很疲劳,所以一旦大功告成了,他便心急火燎的回了东河子。 他坐过了火车换汽车,再乘汽车进入东河子县城。城外的道路很是平整宽阔,因为程世腾在夏天离去之后不久,当真派了几个人过来,也不惊扰地方,直接拿钱雇了附近的乡民,该铲草铲草该平地平地,将先前的坑洼小道填填补补,让城外道路彻底换了个模样。 修路并不是件一劳永逸的事情,所以等那帮人走了,小鹿自己也上了心,隔三差五的就让人出城瞧瞧,要保持住城外道路的好面貌。此刻汽车队伍在积着薄雪的道路上飞驰而过,小鹿通过车窗向外望,想自己还有什么该办却未办的事情——军务是早在年前就全理清楚了,赵将军那边的亲信宠臣们,也全都打点过了,腊八那天去给何若龙扫了扫墓,又烧了纸上了供,也并没有遗漏。 思及至此,小鹿安安心心的向后一靠,闭上眼睛不动了。 汽车在平路上开得很稳,稳得让小鹿犯了困。迷迷糊糊的睡了过去,他恍恍惚惚的做起了梦。梦的内容很蹊跷,又有何若龙,又有程世腾。何若龙还是先前健康时的模样,高高大大的站在前方,对着小鹿微笑,笑容喜悦,同时又有些羞涩。望着小鹿没说话,他单是含笑抬手招了招,做了个呼唤和等待的姿态。 小鹿当即向他迈了一步,随后下意识的回过头,他又望向了身后的程世腾。身后和身前不是一个世界,身后的世界有花有草,有雕梁有画栋,仿佛是当年北平的程家老宅子。程世腾站在一道游廊下,静静的看着他,脸上微微的有一点怒意,并且也对着他一招手。 在梦境里,小鹿心中毫无恨意,也没记起他与这两个人之间的恩怨情仇,像个没有往事、也未经过坎坷的小少年。站在两人中间,他纯粹的只是左右为难,又想跟着何若龙走,又怕程世腾生气。“大哥”闹起脾气,自然是很难缠的,所以他暂时站着不动了,恋恋的拿眼去看何若龙。何若龙对着他笑,然而也不肯走到他面前来。两人之间隔着相当的距离,他身前是荒山野岭何若龙,身后是锦绣楼阁程世腾。 他不看程世腾,只看何若龙,看得满心欢喜痴醉,胸中将要开出金色的莲花。最后他终于按捺不住的迈了步,想要走向何若龙。然而一步迈出去,脚下忽然天摇地动,他骤然睁了眼睛,同时耳中响起了武魁的声音:“你他娘的——有路不走你往沟里开?” 汽车夫一打方向盘,让汽车重新回归了正途,随即又战战兢兢的解释道:“那是一道车辙,让雪盖了,我、我没看出来。” 武魁坐在小鹿身边,此刻听了这话,就对着汽车夫的后脑勺抽了一巴掌,然后扭头问小鹿道:“师座,没吓着吧?” 小鹿抬手扶正了头上军帽,这才意识到自己是被汽车硬颠了醒。一言不发的摇了摇头,他再去回忆方才梦中的内容,忽然有点后怕。这梦太像一个隐喻了,然而它究竟隐喻了什么,小鹿还想不出。 他今年不过是二十多岁的年纪,然而已经坐拥几万军队和将近九座县城,建立了三家大兵工厂,把守着三省之间的交通要道。他不是梦中那个懦弱茫然的小少年,他是中央政府任命的少将师长。他无比的有力、无比的坚定、无论是活着的程世腾还是死了的何若龙,都不能左右动摇他,即便是在梦里,也不能! 重新修建的城门在师长车队的前方左右洞开了,长长一溜汽车通过空旷阴森的高大门洞,门洞地面铺着厚厚一层鞭炮碎屑,是红毯,是血海。小鹿正襟危坐的昂起头,透过挡风玻璃向前看,一路看出了很远很远。 ——第四卷完 【第五卷 君子意如何 】 第一百八十一章 程世腾坐在他的公馆书房里,两只脚抬起来架到写字台上,他慵懒的向后仰靠了沙发椅背。这是六月时节,天津的天气已经很热,屋角一架电风扇嗡嗡的成天转,温凉的风吹拂着他,然而他依旧是热,热得上半身只能穿一件衬衫,衬衫的领口还是大开的。一手托着一只开了盖子的天鹅绒小盒子,一手夹着一根香烟,他一边审视着盒子里的内容,一边一口一口的吸烟。 小盒子里嵌着一对红宝石袖扣,是订制品,珠宝店的经理刚刚亲自把它送了过来。程世腾轻轻转动盒子,要看看袖扣在阳光下会怎样变幻光彩。天气越来越热了,等过一阵子,他会抽时间去一趟东河子,把这一样小礼物送给小鹿。 这个时候,书房房门被人从外面推开了,来宝伸了脑袋进来,陪笑问道:“大少爷,您今天去将军那儿吗?要是去的话,现在就不早了。” 程世腾一点头:“嗯,这就去,让人把汽车开出来吧!” 来宝答应一声,领命而去。而程世腾放下双脚,把盒子盖好放进了抽屉里,然后起身走到电风扇前,又痛痛快快的吹了一阵。昨天程廷礼在家里翻黄历,忽然发现儿子今年已经二十八岁了,而孙子还是无影无踪,便骤然发作了他的急脾气,要把儿子叫过来教训一顿。儿子明知去了是要挨骂,所以并不热心,然而不去又不行,所以一直拖到今天这般时候,才不情不愿的动了身。 程世腾无心插柳柳成荫,这一拖反倒是拖好了——程氏父子的狗脾气都是有时效性的,过了期就会自行消散。程廷礼昨天恨不能把儿子抓过来食其肉寝其皮,可是一觉过后到了第二天,他洗漱穿戴之后叼起一根雪茄,心情愉快,早已经没了训子的斗志。及至程世腾在下午时分溜达过来时,他这父亲站在庭院之中,和个新来的小副官有问有答说说笑笑,已经温柔得如同春风一般。见儿子来了,他笑容可掬,让儿子去客厅里吃冰镇西瓜,儿子见状,一声没敢吭,贴着边就真溜进客厅里去了。端着一块红西瓜站到窗前,他边吃边是随意的看,结果偶然的一回头,他忽然发现了站在客厅门口的小韩。 小韩手扶门框默默的站了,透过前方的玻璃窗往庭院中望,看程廷礼先是对着那新来的小家伙长篇大论,说到最后两人都笑了,程廷礼一边笑,一边抬手用力一揽小家伙的肩膀,这一刻他看起来是特别年轻,仿佛和小家伙是一对好兄弟。 从相貌身量论,小家伙并不比小韩高明,论年纪,也未必小韩更嫩,小韩知道自己只是旧了,而程廷礼喜新厌旧。 程世腾对小韩并没有兴趣,只当他是个小疯子。转身走回茶几前坐下了,他连着吃了几大块凉西瓜。吃完之后洗了洗手脸,他感觉自己大功告成,并且运气很好——硬着头皮来了,然而并没挨骂,还安安静静的吃了一肚子甜西瓜。 在天要黑不黑的时候,他打算告辞回去。而程廷礼这时候才意识到儿子的存在。把雪茄换成烟斗,他宛如杂志上标准的摩登绅士相,风度很好的问儿子:“你最近还好?” 儿子漫不经心的答道:“还是老样子。” 老子又问:“老白没刁难你吧?” 儿子不屑的一笑:“老白无非是挂个名而已,他能管得了谁?想刁难我,他还没那个本事。” 老子抬眼望向了儿子,忽然想起了新问题:“小瑞,你如果实在是不喜欢老白的姑娘,可以另纳几房姨太太,不图别的,只图生养。明白我的意思吗?” 儿子恭恭敬敬的答道:“爸爸,我知道了。我心里有数。” 程廷礼一点也没看出他哪里有数,但是忙着夜里试用新人,故而匆忙说道:“明天下午再来一趟,下半年的饷钱又是个大窟窿,你给我报报账,看看能不能一次把它堵上。” 程世腾答应一声,然后很麻利的撤退了。 程世腾回了家,开始摊开账簿拨动算盘,算他这几个月来的烟土总账。他这账上全是天文数字,因为程廷礼知道他再闹意见也不至于跑去给别人当儿子,所以把财政大权统一的全交给了他,凡事都让他自己掂量着办。幸而他在军事上虽然是一窍不通,并且再给他十年也未必会有长进,但是让他算算账管管钱,还是没有问题的——他在这一方面上几乎是有一点天赋,程廷礼如此精明,但他在账目上东改改西抹抹,常年的积攒零头,居然也能攒出一笔十分可观的体己钱,而程廷礼对此硬是一无所知。 如今他花了小半夜的时间,制作出了一本完美账簿。自认手中钞票和账目可以对成天衣无缝了,他这才安心上床,一觉睡到了大天亮。 日上三竿的时候他起了床,因为睡得还不足,所以半睁着眼睛坐在浴缸里发呆,来宝进来问他什么时候去意租界,他听了像没听见似的,也懒怠回答。来宝知道他的性情,不敢提高声音追问,只好是笑了笑,自己转身又走出去了。 程世腾知道来宝的来与走,然而痴痴呆呆的望着前方,他一动不动,单是打了个懒洋洋的大哈欠。 一个哈欠打完,浴室房门“咣”的一声被人撞开了,这回来的还是来宝——来宝变脸失色的望着他,开口说道:“大少爷,将军出事儿了!” 程世腾慢吞吞的把脑袋转向了来宝:“嗯?” 来宝靠着门框站着,整个人都有点哆嗦,声音也变了腔调:“刚来的电话——将军他、他、他出事儿啦!” 话音落下,程世腾水花四溅的猛然起了身,随即一步迈出浴缸踏上了地面:“他出什么事儿了?” 来宝要哭似的看着程世腾,嘴唇直颤:“勒死了??说是让人给勒死了??家里人都傻了,要您马上过去拿主意呢!” 程世腾听了这话,脑子里登时炸了个旱天雷:“你说什么?” 不等来宝回答,他也打起了哆嗦。水淋淋的大踏步走出浴室进了卧室,他撕撕扯扯的开始往身上套衣服,同时颤声说道:“备车去意租界,不要声张,快!” 来宝是个伶俐的人,此刻听了命令,他强行压下心慌,扭头就向外跑出去了。而程世腾慌里慌张的把两只赤脚踩进皮鞋里,天灵盖有些麻木,天灵盖下的脑浆则是隐隐的快要沸腾开锅。提前找出一粒止痛药扔进嘴里,他没喝水,直接快步出门下了楼。 他听懂了来宝方才所说的话,但是完全不能够领会吸收。弯腰钻进汽车里,寒气顺着他的手脚往上走,沿着血脉往心里钻。他紧紧的咬紧了牙关,咬得下颌肌肉酸痛,同时双眼目光直勾勾的,并没有泪,因为还不相信。 在意租界的程公馆门口,程世腾下了汽车。 双脚落了地之后,他毫无预兆的开始向内拔足狂奔。一口气冲入了楼内,他迎面看到了面色惨白的小裴。一把揪住小裴的衣领,他低声问道:“爸爸现在怎么样了?” 小裴本来是个高身量,然而如今落在了程世腾的手中,因为虚弱恐慌,所以看起来竟是凭空小了一圈。对着程世腾张了张嘴,他很费力的从喉咙里挤出了声音:“大少爷,军座在楼上的卧室里,还有小韩——小韩也死了——今天早上,小王进去发现的——” 程世腾听到这里,将小裴向旁一搡,然后几大步跑上二楼,直奔了程廷礼的卧室。 程廷礼的确是死了,脖子上留着一道深深的红痕,是夜里被小韩活活的勒死了。程廷礼给自己找来的新人在入夜之时吃坏了肚子,上吐下泻闹个不休,于是小韩代替新人,爬上了程廷礼的床。 他学会了小裴的手艺,但是抛弃了小裴的分寸,因为他知道自己旧了,很快就再也入不了程廷礼的眼了。他没办法改变自己的旧,也没办法断绝自己的爱,他能处置的,只有程廷礼。 于是他就用一根红绡缠住程廷礼的脖子,哄着他吻着他,不让他有一点预感,不给他留一丝疼痛。在他最快乐的时候,小韩坚定而又沉默的,缓缓收紧了红绡的两端。 这个时候,他也还在一眼不眨的凝视着程廷礼,看他又是自己的父亲,又是自己的爱人。太爱了,可又太没有胜算、太没有希望了,所以索性同归于尽,只有这样,才能勉强做到生生死死、永不分离。 他把程廷礼收拾得很好,身体擦干净了,头发梳整齐了,周身衣服也是穿得一丝不苟。把程廷礼端端正正的摆在地上,他自己也打扮利落了,然后将那根红绡绕过床头,系了个活扣。他太渺小了,没人知道他的孤独与恐惧,纵是知道了,也不会放在心上。但是他想,从今以后就会好了,再也没有孤独了,再也没有恐惧了。那又是父亲又是爱人的人,也再也不会丢开他了。 伸展身体仰卧在了床上,他把脑袋伸进了那个活扣之中。扭头向下又看了程廷礼一眼,他随即翻身一滚,从床上落到了程廷礼的身上,两人面对着面,是很亲昵的姿势。 于是小韩就很满意,断气的时候,也还是很满意。 第一百八十二章 程廷礼在的时候,程世腾一直活得悠游有余,程廷礼骤然没了,程世腾这才发现自己的天塌了大半边。 小韩的尸首被人拖开了,程廷礼的尸首则是被人端端正正的摆到了床上。程世腾站在床前望着父亲的遗容,先是半晌不言不动,后来气息忽然一颤,鼻涕眼泪就一下子全出来了。 “咕咚”一声跪在了地上,他攥着拳头垂下头,哭得上气不接下气。父亲的好处一瞬间全被他想起来了——小时候跟他闹着玩,对他学狼狗,和他逗贫嘴,及至他长大了,一旦受了伤闯了祸,第一个赶来救命的人也一定是父亲。可是毫无预兆的,父亲忽然就没了,程家只剩了他一个人,他再也没有亲人了。 程廷礼的死讯被封锁在了公馆大门里,所以此刻能够有资格安慰他的人,只有来宝。程世腾依稀感觉到来宝在摩挲自己的后背,擦拭自己的涕泪,然而软绵绵的跪坐在地板上,他失控一般的只是痛哭。他想自己活了二十大几,从来没有真正的关怀过父亲,父亲想要抱孙子,自己也一味的只是敷衍和推脱。父亲如果不来电话,自己就永远不知道主动过来看望他——其实父亲已经年过半百,是位老人家了,该受自己的孝敬了。 程世腾越是思想,越是悔恨。挣扎着爬起来,他手扶床边俯下身,泪眼朦胧的细瞧了父亲,程廷礼双目紧闭、面色青白,生前那样威风堂堂的人,死后却并没能留下一副安详的好模样。伸手触碰了父亲花白的鬓发,程世腾终于颤抖着哭出了话:“爸爸??爸爸??” 然而这个世上,已经没有他的爸爸了。 程世腾狠狠的哭过一场之后,就不哭了。 因为不能哭了,程家如今只剩了他一个管事人,他再只顾着哭,床上的父亲怎么办?天气这么热,丧事是绝不能有半日拖延的。程廷礼的死因自然也是绝密,对外发布的讣告上,只写他是死于突发的脑充血。 程廷礼生前的身份如此显赫,死后自然也要风光大葬。讣告一发出去,日本军部来了人,南京政府也来了人,前来吊唁的宾客之中有英美政客,也有满蒙王公。赵将军闻讯从北平赶过来,也在灵前洒了几滴泪。 七天之后,程廷礼的棺材被人从天津一路抬回北平,在北平城外的程家祖坟中下了葬。至于小韩的尸首,则是早被程世腾派人扔到了天津城外的乱坟岗子里,让野狗嚼了。 程廷礼一死,程世腾很快就觉出了自己的孤立。 先前有父亲给他撑腰做主,他走到哪里都是高人一头,然而如今父亲没了,他像那下了台失了势的军阀一般,威风与身份立时消减了许多。老白跃跃欲试的,像是也要谋划着给女儿报仇了。 程世腾在富贵人物之中交游久了,起起落落的事情见得极多,对于如今自己的颓势,也不惊讶愤怒。老白并没有立刻撤他的职,因为不敢太过急切,怕他狗急跳墙,再咬自己一口。不撤他的职,可是已经开始寻找他的纰漏——禁烟局叫名是禁烟局,其实本质上乃是烟土专卖局,并且这些年一直是程记的字号,程世腾在禁烟局中一手遮天,素来是为所欲为,如今要找他的纰漏,那自然是要多少有多少。 程世腾对于老白的所作所为,是心如明镜一般。表面上他不动声色,由着老白明里暗里查自己的账,私底下他去找了程廷礼的老部下,这老部下是位师长,姓王,和程廷礼是真有感情的。见程廷礼的儿子来前来求援,他二话不说,带着一队兵就把老白围在张家口的省政府里了。 老白和他那位佳婿犯着一个毛病,不通军务,手里没兵,是个纯粹的政客。政客遇上丘八,和秀才遇上丘八也差不许多。被堵在省政府中的老白审时度势,决定同女婿讲和。程世腾露了面,比他还和气,亲自把王师长和王师长的兵劝走了,程世腾还用自己的汽车,把老白送回了家。 经了这么一次之后,老白暂时对程世腾放了松。而程世腾自知老白在近几个月内应该不会兴风作浪,便也回了天津家中。 他这一次所回的家,不是自己的小公馆,而是程廷礼留在意租界的宅子。那帮伶俐漂亮的副官全被他打发了,只有仆人留下来继续看房子。房中没了程廷礼,处处都是寂静寥落。程世腾一个人在楼内慢慢的走,走过一楼,再走二楼。二楼走廊末端的台球室半掩着门,他推门进去开了灯,见一副台球整整齐齐的摆在桌子正中央,几根球杆斜放在桌角,仿佛正等着谁来第一个开球。 一步一步的走到桌边,他靠着桌子站立了,忽然感到无比的寂寞与寒冷。抱着肩膀慢慢的蹲下去,他想起了小鹿。 他实在是再没有亲人了,可如果小鹿愿意做他的亲人的话,那他就还不算是完全的孤单。 他有无数的苦要诉,也需要无数的怜爱。别无选择的,他如今有话只能是对来宝说;可来宝恪守着管家的身份地位,只敢满脸悲悯的对着他苦笑,但他所要的,并不是苦笑。 “小鹿??”他垂头闭眼,喃喃的说话:“他没了,你回来吧!” 程世腾知道小鹿是不会回来的,所以这个话,他只是说给自己听,听过也就算了。 八月份了,按照先前的计划,他现在早该在东河子见到了小鹿。但是今年的夏天他去不成了,没了父亲的庇护,他日益感觉自己寸步难行,因为禁烟局实在是太肥了,当他老子是省主席的时候,他坐拥这一座金山自然是合情合理;可他老子现在已经没了,正所谓人走茶凉,而程廷礼又是走得这样彻底。有他老子,他是程大少爷;没他老子,他不过是个程世腾,这个局长他能做,旁人也一样能做。 王师长倒是很念旧情的,但是他不能用一队兵解决所有问题。幸而他还是有钱,对于有钱人,大家总是格外恭敬一些,还不至于让他立刻从云上跌落到地下。 东河子是去不成了,然而去年都做好了的承诺,不能第二年就毁约,于是程世腾派了来宝出门,把那对宝石袖扣一路送到了小鹿手里。 小鹿留下了袖扣。一红一绿两对袖扣放在一起,看着倒是俗得有趣。小鹿早就听闻了程廷礼的死讯,听闻之后也不动容,因为程廷礼早已死在了他的心里,死了许久,久到想起来都不怀念了。 来宝是个懂事的,送完袖扣之后没有拿了赏钱即刻就走,而是不卑不亢的又说道:“大爷现在就是一个人,有心亲自过来瞧您,可是又被公务缠住了,从早到晚的忙。鹿师长什么时候若是闲了,要到天津玩玩逛逛了,请一定提前通知我们大爷,他——他是特别的惦记您。” 小鹿没言语,只一点头。及至来宝走了,他低下头,继续端详那两对袖扣。 第一百八十三章 在这一年的西历九月,将要到中秋节的时候,程世腾还是来到了东河子。 他这一回来得很从容,因为没有父亲看着管着他了,他可以随便的走动,随便的见人。汽车通过城外大路,一路开到了小鹿的宅院门前。小鹿当时不在家,张春生接待了他。对待程世腾,张春生不热情,但也没怠慢了他,请他进入堂屋坐下,又给他送了一壶茶,然后便悄无声息的退出去了。 程世腾没有像上次一样,很自来熟的在院子里看花看草。沉静的坐在屋子里,他不言不语,只是慢慢的喝茶。 一壶热茶喝完,小鹿回来了。因为实在是没料到他会突然来,所以小鹿进门时看着他,有点愣眉愣眼的。他站起身,没耍贫嘴,也没眉飞色舞,只笑了一笑,说道:“我想过来和你过节。” 小鹿对于接下来的中秋节毫无兴趣,也没打算和任何人一起过节,但是程世腾既然来了,又把这话说出了口,他也就没有当面回绝的道理。眼看张春生跟进来了,他脱了军装上衣往张春生手中一递,同时轻描淡写的问道:“你最近还好?” 程世腾坐回了原位,很低的答应了一声:“嗯。” 小鹿知道他最近定然是好不了,所以从张春生手中接过热毛巾擦过了手脸之后,又继续向他问道:“差事没动?” 程世腾答道:“目前还干着呢。” 隔着一张八仙桌,小鹿也坐下了,自己拎了茶壶要倒茶,同时眼皮不抬的评论道:“那不错。” 茶壶是空的,他只倒出了淅淅沥沥的几滴茶水。张春生刚为他把军装挂到衣帽架上了,见状便是大步走过来,接了茶壶出门往厨房去。程世腾总感觉这个黑脸副官长身上有股子阴森森的压迫力,所以眼看他真是走了,这才把自己的茶杯向前一推:“这儿还有半杯。” 小鹿渴极了,听闻此言也没多想,端起茶杯便是一饮而尽。待到茶水进了肠胃,茶杯也落回了桌面,他心里一别扭,这才意识到自己喝了程世腾的剩茶。从卫生的角度讲,这倒是不成问题,因为程世腾一贯是洁净健康的,绝无传染病,但他下意识的,总不愿意和这人太亲近。 程世腾伸手把茶杯拿回到了自己面前,同时轻飘飘的又开了口:“这回我可真是孤家寡人了。其实平时我也不大和他见面,但是你知道,他身边的人总是很多,我偶尔回去一趟,就觉着家里很热闹。现在他没了,人也没了。我在意租界那房子里住着,真是——” 说到这里,他不说了,只是意犹未尽的苦笑着一摇头。 张春生进了来,一手端着一壶新茶,一手托着一盘葡萄。把新茶与葡萄都放好了,他声音很低的问小鹿:“师座饿不饿?” 小鹿盯着葡萄做了回答:“今天早点儿开晚饭吧。” 张春生一点头,然后转身走出去了。 葡萄大而饱满,每一粒都是硬实新鲜。小鹿揪下一粒扔进嘴里,接着程世腾方才的话说道:“你不至于找不到热闹。” 程世腾扭头盯着那盘葡萄,不知怎的,看它很是眼熟。可他并不是很爱吃这水果,所以为什么眼熟,他一时也说不清楚。 “原来爱玩儿。”他的脸上依然留存着苦笑的痕迹:“现在不是那么的有兴致了。主要是,身边儿没个能说话的人。” 小鹿一听这话,心中立刻想起了何若龙——何若龙活着的时候,就是他身边“能说话的人”。有些话不甚重要,甚至没什么内容与意义,但是就只能对着这样的人说,说了心里舒服,也不怕他泄密,也不怕他笑话。 “你才多大。”他漫不经心的说话:“何至于连玩的兴致都没有了?” 程世腾想了想,随即仿佛是又困惑,又感觉滑稽:“我大概是小时候成长得太快,十三四岁的时候就开始出去玩儿,还专门和那帮十八九岁、二十来岁的人交际,玩到如今奔了三十,玩遍了,玩够了,也玩累了。你所说的那种热闹,我见惯了,也并不觉得有意思。” 小鹿笑了一声:“你爸爸可是一直玩儿到了死。” 程世腾看了他一眼,随即低下头,没再言语——虽说是死者为大,但他那父亲是让人无法回护的,尤其是在小鹿面前。 小鹿把白瓷盘子向他一推:“吃葡萄。” 程世腾拿起一粒葡萄看了看,忽然一笑:“想起来了,我第一次把你领回家里时,就喂你吃了这么一大盘葡萄,让你吃到了吐。” 小鹿并没有追忆似水流年的兴趣,故而干脆没搭理他。 这一趟跟着程世腾过来的人,除了汽车夫与一名保镖之外,就是来宝。在张春生的引领下,来宝把程世腾的行李拎到了后花园中的空屋子里。这屋子里家具不多,但是窗明几净,赵将军曾在这里住过一夜,程世腾上一次来,也是在这里睡了好几宿。在鹿宅之中,它便算是一处客房了。 来宝是有眼色有心计的,一路上对待张春生总是笑眯眯,及至把行李放进房里了,他掏出烟盒,对着张春生又道辛苦又敬烟,顺手又把一卷子钞票掖到了张春生的裤兜里。张春生很谦逊的、很严肃的、表示自己并不辛苦,然后对着面前的香烟一摆手,随即把那一卷子钞票掏出来,轻轻放到了身边的桌上。 来宝见状,依然笑着,笑得心神不宁,怀疑自己这钱是给少了,得罪了这一位煤黑子一般的副官长。张春生看出了来宝的不安,但是一言不发的转身离去,他故意的由着对方不安。 晚饭开得并不早,甚至比平时还晚了一点,而且全是平常饮食,并没有加菜。小鹿的衣食住行全是由张春生一手经管的,如今和程世腾围着桌子相对坐了,他端起饭碗望着菜肴,对于张春生的所作所为,他心里当然有数。 但是他并不怪罪张春生,张春生有时候刺他一句,或者冷落他个半天,他也都能忍受。因为他知道张春生早把自己装进心里去了,而且心里就只有一个自己。像个沉默苦修的信徒,他也不娱乐,也不放纵,全然的只为自己活。 在动筷子之前,小鹿扭头对着门外说道:“拿瓶酒吧!” 这一句话虽然是命令,然而有商有量,语气柔软。门外的张春生听了,虽然不情愿,但也答应了一声。不出片刻的工夫,他端着托盘进来了,盘子里照例是只有一瓶白兰地,一只杯子。 程世腾毕生没见过这么乌云盖顶的人物,送进来一瓶酒,也像是黑云压城城欲摧,让人透不过气。他没敢多劳动张春生,等张春生转身走了,他自己抄起酒瓶倒了大半杯酒,然后端起来抿了一口。一口白兰地下了肚,他像补充了元气一般,胸中稍稍的暖和了些许,血流似乎也活泛了许多。抬头望向小鹿,他低声说道:“这几个月,我没有一刻是高兴的,外面全是烂事儿,回了家,家里又是空空荡荡,偏偏他还在那里住得特别久,到处都留着他的东西——他再不好,也是我的爸爸,从小到大,也就是他还管过我。” 说到这里,他盯着手中的酒杯沉默了,沉默过后,又一摇头。 随即欠身把酒杯送到了小鹿面前,他小声说道:“喝一口。” 酒是好酒,酒香比酒的本身更诱人。小鹿抽抽鼻子嗅了嗅,随即就着他的手,果然是喝了一小口。 程世腾压低声音问道:“不能让他再给你拿个杯子吗?” 小鹿犹豫了一下,随即答道:“算了吧!” 张春生那脸今天是特别的黑,小鹿也有点不敢支使他了。 第一百八十四章 小鹿饶有耐心的等待着,要看看程世腾这一顿饭吃到最后,会发表出什么高论来。然而程世腾单是吃饭吃菜喝酒,偶尔欠身把酒杯送到小鹿面前,让小鹿也来一口。 及至一顿饭真吃完了,程世腾站起身,整个人就有些晃。扭头望向小鹿,他忽然硬着舌头说道:“我估摸着,我这局长的位子是坐不长了。这个差事一没,我就只能回家当寓公了。” 然后对着小鹿眨巴眨巴眼睛,他用平而单调的语气继续说道:“我没本事,是个不肖子孙,程家到我这一辈,就算完了。” 小鹿见他那酒杯里还留着一点酒底,就端过来仰头喝干了,然后慢条斯理的答道:“寓公,也不是什么人都能当的。真能平平安安做一辈子寓公,也是你的福气。” 程世腾忽然说道:“小鹿,你回家吧。” 小鹿先是一愣,后是一笑,心想总算是又现原形了,装好人装了这么久,大概也是早就要绷不住了。 程世腾继续说道:“你回家——你也不必总回家,没事儿的时候就回去看看,我不纠缠你。你要是嫌那房子不好,我回去就搬家,另换一处地方。你十天半个月的回去一趟就行,或者一个月两个月的回去一趟也可以,总之你回家吧,家里统共只剩了咱们两个人——爸爸没了,我也改了,你不用躲了,回来吧!” 直勾勾眼巴巴的盯着小鹿,一番话让他说得又快又乱,的确是个酒醉之人的言辞。而小鹿不假思索,直接摇了头:“你是你,我是我。我有我的家,没事儿回你那里去干什么?你醉了,我让人带你去休息,有话明天再说吧!” 程世腾听了这话,像被人迎头猛击了一般,脸上顿时就灰了光彩。收回目光转向前方,他把手伸进裤兜,想要摸出烟盒抽根烟,然而一摸摸了个空,这才想起自己嫌烟盒累赘,在汽车上扔给来宝了。 程世腾被个小勤务兵引到后方院落去了,张春生带着人走进来,让人把堂屋桌上的酒菜全部撤掉,又亲自走去浴室,给小鹿放了一缸热水。 在他将洁净睡衣往浴缸旁的木架子上放时,小鹿走进来了,问他:“小李又跑了?” 张春生转身答道:“跑了。师座喝酒了?” 小鹿一点头:“嗯。” 张春生看着他,不带感情的说道:“师座别多喝,喝醉了容易闹。” 小鹿没接他这句话,自顾自的说道:“去把小李找回来。” 张春生领命而去,直过了两个多小时,才回到了小鹿的卧室:“报告师座,没找着。” 小鹿今天喝了点酒,喝舒服了也喝精神了,下腹部燃起一团火,烧得他坐立不安,非得找个人来揉搓一番才能痛快。听了这话,他当即说道:“那让小全过来。” 张春生答道:“小全跟着他一起走了。” 小鹿听闻此言,登时生出了怒意。将手里摇着的一柄折扇往下一掼,他提高了声音吼道:“再去找!” 张春生一转身出了门,真心实意的想把李国明找回来,不为别的,只为了能让小鹿闹够之后睡一场好觉。然而李国明和小全如同闹了私奔一般,张春生派出人去,竟是遍寻不得。 这让张春生很为难,但是为难也没招,深夜时分,他回了家,要去向小鹿复命,然而轻手轻脚的走进卧室一看,他发现小鹿已经睡着了。睡也不是好睡,一只大枕头垫在背后,让他仰着头只能半躺半坐,两只手垂在身边,一手松松握着折扇,另一只手拍在一本旧书上面。因为电灯没有关,所以可见他是不知不觉的入了睡。 张春生走到床边,轻轻的从他手中抽出折扇拿走旧书,然后俯身伸手,一手托着他的后背,一手伸进被窝托着他的腿弯,双臂运力把他抱起来向下放平了,又把枕头也端端正正的摆到了他的脑袋下面。 小鹿的分量,比张春生想象得更轻。把薄薄的毯子拉到胸口给他盖严密了,张春生低下头看着他,一看就是半个多小时。 这半个多小时里,他像是被魇住了一般,自己一点知觉也没有,甚至脑中连思想都没有。猛的一下子清醒过来,他昂起头眨巴眨巴眼睛,然后伸手关闭电灯,悄悄的退了出去。 小鹿一觉睡到天明时分,待到他迷迷糊糊的醒过来了,他一睁眼睛,先是看到了站立在床前的张春生,然后就听到了张春生朗朗的读报声。 他半梦半醒的听了几段新闻报道,然后掀开毯子坐起身,打着哈欠前去洗漱穿戴。昨天夜里始终是没能等回李国明,他下腹中的那一团火也就始终是阴燃着不肯熄灭。这一团火的热力不大,然而持久,烧得他心中做痒,牙齿也做痒,仿佛总想咬谁一口解解馋。 可惜这屋子里并没有能让他解馋的人,张春生倒是一直对他很好,想必被他咬一口也不会闹意见,但是小鹿绝没有要对张春生下嘴的意思——他喜欢白一点的,嫩一点的,而且还要有点肉的。 张春生不知道小鹿正在磨牙霍霍,自顾自的出门去了厨房,要给小鹿搬运早饭。小鹿独自坐在堂屋桌旁,正想给自己倒一杯凉开水,不料房门忽然开了,一个脑袋探了进来,正是李国明。 李国明不知跑到哪里混了一夜,此刻唇红齿白头发乌黑,倒是个洁净利落的好模样。见屋子里就只有小鹿一个人,他迈着轻快的小碎步颠入房内,笑眯眯的一路扭到了小鹿跟前:“师座,程家大少爷要在这儿住几天啊?” 小鹿看了他这副喜滋滋的奴才相,真觉得他是又可怜又可恨:“他不走了,在这儿住一辈子,你搬家吧!” 李国明立刻轻轻柔柔的一推他的肩膀:“讨厌,问您正经话呢!” 小鹿喝了一口凉开水,随即站起身转向了李国明——这一块白白嫩嫩的好肉,馋了他一宿的,如今自动的送上门来了,还等什么? 一手搂住李国明的细腰,一手托住李国明的后脑勺,小鹿不由分说,一口咬住了他的嘴唇。李国明痛呼一声,随即张嘴噙住了小鹿乱顶乱拱的舌头。晕头转向的连着后退了几大步,他紧接着向后一仰,这才发现自己已经被小鹿推入卧室、摁到了大床上。 李国明不是为了这事回来的,可是抱着小鹿的身体,嗅着小鹿的气息,他也有些动情。训练有素的抬起一条腿,他知道小鹿喜欢自己弱一点骚一点,故而将小腿搭上小鹿的屁股,他故意用大腿内侧磨蹭了小鹿的腰身,又哼哼唧唧的扭成了一股糖,又热又甜的把舌头往对方嘴里送。正是情动似火之际,他偶然一斜眼珠,却是骤然一惊,随即抱着小鹿猛一翻身,他推开小鹿站了起来,战战兢兢的抬起手背一抹嘴唇:“大、大少爷。” 程世腾不知是何时走进来的,脚下无声,口中无言,站在门口,单只是看。而小鹿仰面朝天的躺在大床上,歪着脑袋向下一瞧,正和程世腾打了照面。 两条腿长长的拖在地上,他看过程世腾之后,扭头又望向了李国明:“你是我的人,怕他干什么?过来!” 李国明也知道自己如今有了小鹿做靠山,不该再怕姓程的,然而理智做不了感情的主,他在程廷礼身边伺候了好些年,怕大少爷已经怕成了习惯。 “我??”他嗫嚅着回答:“我??” 他向小鹿迈了一步,又飞快的瞄了程世腾一眼。一眼过后,他把两条胳膊向下一垂,脚不沾地的被程世腾拎出去了。 像个乖娃娃似的,他被程世腾揪着衣领搡进了堂屋,一个踉跄之后站稳了,他眼观鼻鼻观心,很规矩的重新打了立正。面前的卧室房门都关上了,他乖乖的,依然不敢动,脸上甚至还带着一点抱歉的笑意。 第一百八十五章 程世腾站在床边,居高临下的对小鹿说话:“你要是喜欢这样儿的,我另找几个好的给你送过来。那小子是个滥货,年纪也不小了,你跟他玩儿个什么劲?” 小鹿依旧仰面朝天的躺在床上,双臂左右平伸开了,他大喇喇的仰望着程世腾,脸上没有表情,因为一场好事刚开了头就被对方打断,所以他心中的春意与恼意混合了,格外的想要抓个仇人折磨一番。 “我不挑剔。”他开了口,声音粗哑:“能用就行。” 程世腾低头望着他,望了片刻,然后说道:“你别自己作践自己。” 小鹿听了这话,登时一笑:“你认为我和谁好,不算作践自己?” 程世腾对着他一眨眼睛,然后清楚的答道:“我。” 小鹿低低的笑出了声音,随即问道:“怎么着?那年那一顿打,打出你的瘾了?” 程世腾摇了头:“不,我没那个瘾。你那一顿打,让我回去养了半个多月。” 小鹿抬起右脚,轻轻一踢程世腾的小腿:“我就说你身娇肉贵,受不了的。” 程世腾也笑了,是苦笑:“脱光了让你那么打,我的确是受不了;可让我看你搂着个滥货当宝贝亲,我也一样是受不了。” 小鹿一扬眉毛:“怎么?想替他当这个差?” 不等程世腾回答,他自己笑了,一边笑一边向外一挥手:“去,让我的副官长给你找一条马鞭子。上回咱们用的是硬家伙,这回换个花样。你活了这么大,还没挨过鞭子吧?” 程世腾听了这话,没言语,转身就走出去了。 小鹿独自躺在床上,心想程世腾这大概是负气而走了,便想把李国明再叫回来——他今年是二十四周岁,和同龄的大部分年轻人一样,他有着无穷的欲望,今天发泄尽了,明天又滋生出新的。欲火积攒得久了,能喷薄而出,烧昏他的头,烧塌他的天。 可是未等他出言呼唤,房门一开一关,是程世腾回了来。门锁“咯噔”一声响,是暗锁合了扣,随即一条崭新的马鞭子从天而降,落到了小鹿的胸膛上。 小鹿抓起马鞭子坐起身,重新上下打量了程世腾,然后似笑非笑的低声说道:“脱吧!” 程世腾没犹豫,径直抬手,摸向了西装纽扣。 这一次他脱得有条有理,西装上衣被他搭在了椅背上,领带则是搭在了西装旁,马甲横撂在椅子上,怀表和链子被他一起掖进了小口袋里。等到上身打了赤膊,他走到小鹿身边坐下来,开始解腰带脱裤子。 最后把扒下来的袜子往床尾栏杆上一搭,他扭头望向小鹿,很平静的问道:“你是直接这么打?还是让我找个地方撅着?” 小鹿抓住马鞭子两端,用力的抻了一抻,随即站起身走到他面前:“撅着不动等着我打,会让我感觉是在鞭尸。那样的打法我已经玩够了,所以今天你可以动,也可以逃,当然,不能逃出这间屋子。” 然后将马鞭对折握了,小鹿用它轻轻一打程世腾的面颊:“你要叫,叫得痛苦一点儿,怕一点儿,我听了就会很高兴。我高兴完了,你的差事就结束了。” 程世腾叹了一口气,手扶膝盖站起了身:“好,我陪你疯,来吧!” 小鹿后退一步,一言不发的向程世腾挥出了一鞭。 鞭子是平常的马鞭子,无论是打马还是打人,都不至于打出重伤,然而鞭梢卷过肌肤,那种疼痛真比受了重伤更甚。程世腾平素活得金尊玉贵,一身的皮肉亮出来,所得到的总是亲吻与抚摸——他是如此的权势熏天,能上他的床已经是荣幸,谁又敢不恭恭敬敬的伺候着他呢? 程世腾此刻站在地上,很快就发现鞭打比杖刑更令人不能忍受,本来他想在小鹿面前做一条岿然不动的硬汉,可在挨了几鞭子之后,他开始身不由己的躲闪后退,并且真的失控一般惨叫出了声音。 他越是躲越是叫,小鹿越是兴奋痛快。而卧室只有这么大,他再怎么逃也逃不出小鹿的鞭子梢。最后身体陷入床尾与墙壁之间的夹空里,他发现自己终于是逃无可逃了。一步一步向后退到靠了墙,他眼看小鹿越逼越近,垂死挣扎似的一咬牙,他迎着披头而至的一鞭,纵身一跃猛然扑向了小鹿。 小鹿并没有倒,但是在一瞬间的愣怔过后,被他绕到身后,强行的抱了住。一条胳膊箍住了小鹿的两条手臂,另一只手向下捂住了小鹿的裤裆,程世腾把小鹿搂入怀中,就听他呼哧呼哧喘得激烈,头皮脸蛋也散发着腾腾的热力,周身的肌肉全紧绷了,隔着一层单布军裤,程世腾收紧手指,发现小鹿的器官虽然依然柔软,但是鼓胀胀的微微跳动,竟然也有一点硬意。 一顿鞭子能让他兴奋到这般地步,程世腾想他果然是不正常,太不正常。 小鹿不说话,单是在他怀里拼命的挣扎。程世腾则是使了吃奶的力气,坚决的不肯放开他。一手缓缓揉着小鹿的裤裆,他同时把嘴唇凑到小鹿耳边,开始轻轻的吮吸对方的耳垂。 这样上下的夹攻很快见了成效,小鹿的右手垂下去,手指一松,让马鞭子落了地。腿软一般的摇晃着跪了下来,他向后仰靠进了程世腾的怀里,随即一歪头,低声说道:“亲我的脖子。” 程世腾很听话的吐出了他的耳垂,将滚烫的嘴唇贴上了他的耳根,又顺着他的耳根一点一点的吻向下方。小鹿被他亲出了一个冷战,然后低声呢喃着又道:“解开我的裤子,把手伸进去,好好的摸摸它。” 程世腾依言解开了他的腰带,手指贴着肚皮探索向下,他触碰到了一团温热黏湿的肉。心中忽然酸楚了一下,他想这么一团湿漉漉的软肉是什么用处都没有的,然而小鹿就只有它。 手掌抱住那一团肉,程世腾缓慢而持久的揉搓,渐渐的,它似乎也显出了一点带着硬度的形状,前端随之分泌出一股股透明汁水,这就是他“高兴”的表现了。 然后小鹿欠了欠身,声音很轻的又道:“再摸摸后头,别往里进。” 程世腾低头看着他,同时把手伸到了深处,开始用手指轻轻揉弄对方的后庭。这本来是李国明用舌头干的活儿,今天没有好舌头可用,那么来一双听话的手也行。小鹿依偎在程世腾的怀里,脸上渐渐退了红潮,呼吸也恢复了平稳,一身的肉本来都紧张得僵硬了,如今也慢慢的软化了下来。早饭还没有吃,然而他一点也不饿,身体软洋洋的,只是想睡。但是又不能由着性子真睡,因为身后的人,乃是程世腾。 “哎。”他背对着程世腾开了口:“你没这么伺候过别人吧?” 程世腾单手把他往怀里搂了搂:“当然。” 小鹿的欲火慢慢熄灭了,头脑也渐渐恢复了清醒:“你这是赎罪?” 程世腾答道:“你说是什么,就是什么吧!” 小鹿抓住程世腾的腕子,把他那只手从自己的裤子里抽了出来:“你不必赎罪,我说过,咱们已经两清了。” 程世腾笑了一下:“好,那就不算赎罪。” 小鹿无力回头,所以只侧了脸:“你也不必对我这么顺服,你是什么人,我很清楚;你装成这么个老实样子,你装得难受,我看得也难受。” 程世腾低了头,把下巴抵上了小鹿的肩膀:“其实这里头也没那么多机关,无非就是我喜欢你,所以想让你也喜欢我。” 话音落下,他紧接着又补充了一句:“别跟我提那个‘干’字。如果我不喜欢你,你就算脱光了送上门,我也硬不起来!你不挑剔,我还挑剔!” 小鹿闭上眼睛定了定神,然后提着裤子想要往起爬,一边爬,一边又道:“你别这样。” 第一百八十六章 小鹿起身想走,然而程世腾搂着他,不肯放。 程世腾合拢双臂紧紧的拥抱了他,又把下巴抵上他的肩膀,声音很轻的说话:“原来我总是躲爸爸,我嫌他啰嗦,嫌他阴晴不定,嫌他跟我抢你,我想等他老得对我打不动也骂不动了,我再对他好一点儿,我再回到他身边去,可是他忽然就没了,他不等我。” 说到这里,他把小鹿抱得更紧了:“人生苦短,我不敢再等了。时间过得这样快,我怕再等一等,我就老了,再等一等,我也死了。小鹿,你不让我变,可我怎么能够不变?” 小鹿背对着他,望着前方轻声说道:“江山易改、本性难移。” 程世腾缓缓扭头望了他的侧影:“本性?你了解我的本性吗?” 小鹿阖下沉重的睫毛,低声答道:“我了解。你暴戾、自私、狠毒、懦弱、贪婪、自以为是。” 程世腾沉默了片刻,然后问道:“现在的我……也还是这样子吗?” 小鹿向前一抬眼,神情肃杀:“现在,你只不过是在伪装。” 程世腾苦笑了:“我伪装是为了什么?为了干你?” 小鹿低而清楚的答道:“程廷礼死了,你无能,以后只能往下坡路上走。家里没了靠山和亲人,你恐慌,你寂寞,所以你又想起了我。” 程世腾怔了怔,随即又一次的苦笑了:“好好好,我恐慌,我寂寞,我要攀你师长的高枝,我还想揩你师长的油。”说着他抬起手,为小鹿系上了方才挣开了的领口纽扣:“来,给你系严实了,别让我瞧见你的肉,我是个装好人的破落户,多看你一眼你都得少一块肉。还有裤子——”他向下伸手抓住了小鹿的腰带:“刚才让我前后摸了个遍,比看了还狠,明天兴许你就得蹲着撒尿了。” 小鹿由着他给自己系腰带,同时一动不动的骂了一句:“去你妈的!” 程世腾自顾自的双手忙碌,及至把那腰带平平展展的系好了,他重新用力搂抱了小鹿。又微微后仰了头,在小鹿的后脑勺上亲了一口。 小鹿依然没有动,只垂了眼帘去看程世腾勒在自己胸前的手臂。手臂上面肿起了一道红痕,是鞭梢卷过的痕迹。这是一条很熟悉而又久违了的手臂,小鹿盯着它看,忽然挣扎着抽出一只手,用食指在他的小臂上轻轻一摁——那里生着一颗褐色的小痣,原来是没有的。 “你的家,我不会回去。”他忽然说了话:“但是如果你需要帮忙了,可以来找我。” 程世腾听闻此言,想了想,然后说道:“就算我只是你一个朋友,你到朋友家里——” 不等他把话说完,小鹿先开了口:“我不是你程家的人,我有我的家。你没亲人,我也没亲人,你愿意来,就来,但我是不会再回去了。” 然后他低下头,轻声又道:“把你的右腿伸过来,我看看。” 程世腾拥着小鹿席地而坐了,将一条右腿伸到了小鹿身边。小鹿用手摸了摸他小腿上的疤痕——当年断骨戳破皮肉,留下了这么一团粉红,乍一看是嫩肉的颜色,仿佛是被人新剥去了一块皮。 目光顺着他的小腿往下走,小鹿忽然笑了一下:“小时候,总觉得你的脚特别大。” 程世腾想了想,也笑了。他十三四岁开始长个子时,小鹿还是个大脑袋细脖子的小不点。小鹿发育得晚,他却是早熟,有那么一阵子,两人走在一起,几乎有一点像父子,纵算不像父子,他也是个老大哥。直到那一段尴尬时期过去了,他们看着才又像兄弟了。 伸长双腿晃了晃脚丫子,程世腾小声笑道:“你小时候还吃过我的奶呢!” 小鹿听了这话,忽然感觉往事不堪回首,并且十分的不好意思,简直快要恼羞成怒:“为了你那口没影儿的奶,我真是没少挨踹。” 随即他侧过脸说道:“地上凉,起来吧!” 程世腾放开小鹿起了身,走到床边坐下来穿袜子穿裤子。小鹿站在窗边偷眼审视了他,就见他那身体被自己抽成了红白相间的惨象,他自己显然也是很遭罪,一边穿戴,嘴里一边嘶嘶溜溜的吸着气,是个疼狠了的模样。 小鹿收回了目光,此刻他没有欲望,程世腾的痛苦就只是痛苦,不能让他兴奋动情,反倒让他心里怪不得劲。程世腾提着裤子走到他面前,开始穿衬衫系领带。小鹿看着他,见他右手的手背手指全带了伤,而且伤得格外严重,破了皮见了血,疼得他系领带时翘了兰花指,领带结怎么打也打不利落。末了上前一步站到小鹿面前,他一挺胸膛,低声笑道:“小鹿,帮帮忙,你给我打。” 他说这话时扫了小鹿一眼,带着点察言观色的意思,几乎有了几分隐藏着的可怜相。小鹿面对着他,总像是遇刚则刚,如今他柔软了,小鹿略一犹豫,然后当真抬起双手,给他打出了一个饱满端正的领带结。 “还不错吧?”小鹿问他,脸上没表情:“我连着好几年没有穿过西装,手艺都生疏了。” 程世腾低头看了看,又抬手摸了摸,随即对着小鹿笑道:“很好。” 小鹿也认为自己这领带结打得很好,但因为程世腾仿佛是从来没夸奖过他,所以听了这两个字,他几乎是愣了一下,感觉这不像是程世腾能说出来的话。 早饭照例是两个人对坐着吃了,吃完之后小鹿没有出门——其实平时他也不是每天都要出去跑一趟,但是程世腾一来,他就必定要想方设法的往外走。所以今天他在吃饱喝足之后居然坐着没动,也算是破天荒的景象。 程世腾坐不住,踉跄着走回卧室里,脱鞋上了小鹿的床。靠着个大枕头伸了腿,他笑着叹了一声:“唉,浑身疼。” 隔着一道半掩的房门,小鹿在堂屋问道:“要不要给你找点儿药?” 卧室内传出了程世腾的回答:“全身都是伤,有药也没法用,难道涂一身?” 然后双方沉默了良久,直到张春生走了进来。张春生拎着一只大食盒,里面是新鲜出炉的好月饼。小鹿拿了一块,咬了一口,随即背对着卧室房门问道:“有月饼,吃不吃?” 卧室里响起了踢踢踏踏的脚步声音,可见程世腾是没正经穿鞋,一路乃是趿拉着鞋走。走到小鹿对面坐了下来,他见张春生转身走了,便也伸手拿了一块月饼。 小鹿一边吃,一边扭头看了他,见他的吃相十分斯文秀气,因为月饼馅子不很合乎他的要求,以至于他每咬一小口,都要提前剔半天的青红丝,不爱吃的东西,他是一口都不吃。 意识到了小鹿的目光,程世腾抬起头,含着月饼对他抿嘴一笑。小鹿凝视着他,见他笑得双眼微眯,眼下已经有了淡淡的细纹,完全不是个毛头小子的模样了。 小鹿忽然有些感慨,发现“变”这种事情,人也做不得主。日月星辰都要流转都要变,何况是人? 第一百八十七章 程世腾在小鹿这里住到了中秋节。 二十八九岁的男子,自然和“老”这个字还有着十万八千里的距离,但小鹿印象中的程世腾,一直还是十年前的形象,所以望着程世腾谈笑时眼角显出的淡淡纹路,他越是细端详,越感觉程世腾有点变模样,起码不是印象中那个说翻脸就翻脸的狗脾气大哥了。 中秋节的晚餐,自然是比平时丰盛了些许,然而张春生依然不允许小鹿喝酒。小鹿知道他对自己有着保护的心,所以当着他的面,全听他的。等张春生走了,他才就着程世腾的手,接连着喝了几小口。 那几小口酒并没有让他醉,及至吃饱喝足了,他也只是微醺。走到门外仰起头,他看了看夜空中的大月亮,看过之后只感觉今晚的月亮傻大傻大的,反倒不如平时美,并且风凉,吹得让人不能久站。 程世腾走到他身边,低头给自己点了一根香烟。双方终于可以心平气和的对话了,并且是真正的对话,话里没有刺。 在淡淡的烟雾之中,小鹿说道:“我看你这一年有点儿见老,你老了,大概和你爸爸会是一个模样。” 程世腾笑了:“那不挺好?是个体体面面的摩登老爷子。” 然后抬手揽住小鹿的肩膀,他深深的吸了一口烟:“我老了,你也得老,你老了会是什么样儿?” 小鹿抬手摸了摸下巴:“老太监。” 程世腾心中疼了一下,随即强笑道:“不能。” 小鹿放下了手,低声说道:“我在日本,有闲的时候,专门研究过这个问题,并不是胡说八道。” 程世腾对着前方呼出了两道笔直烟雾:“等你老了,不带兵不打仗了,我陪着你过吧!反正我没儿没女的,一个老光棍儿——” 小鹿不以为然的一摇头:“你怎么会没儿没女?” 程世腾用力搂了搂他:“我自己的事情,我自己清楚。要是能有儿女,我早有了。” 小鹿扭头望向了他:“你很健康。” 程世腾转过脸迎了他的目光:“对,我很健康,但是我随爸爸,并且比他更甚。明白我的意思了吗?” 小鹿迟疑着一点头。 程世腾转向前方,自嘲似的笑了:“我对女人一点儿都不——据说像我这种程度的,也是少有。” 小鹿不言语了,因为感觉顺着程世腾的话题再说下去,很可能会直接谈到两人的养老问题,谈来谈去,又成了一家人,总之自己不是他的对手,他怎么说都有理。 一夜过后,程世腾启程回了天津。这一趟来得很好,他想,虽然挨了一顿鞭子,但也只是一顿而已,况且看小鹿的意思,将来想必是不会再对自己轻易动武。和小鹿在一起,他会感觉自己是又有了家庭——家庭这个东西,自然是有的好一点,有的坏一点,可无论好坏,总强过他一个人在空旷的大公馆里孤独踱步。 程世腾一走,小鹿也恢复了他的生活秩序,李国明也闻讯又回了来。偷眼观察着小鹿的神情举止,他很快松了一口气——小鹿此刻瞧着心平气和的,眉宇之间几乎有几分恬淡颜色,这样的小鹿不会往死里揉搓他,在床上伺候这样的小鹿,就只有好。他最怕看见小鹿面红耳赤双眼放光,因为那样的小鹿十分狂暴难缠,非得把他折磨成哭爹喊娘才罢休。 小鹿不理会李国明的小心眼,只继续拿他当只小狗养着,他乐意蹦蹦跳跳,乐意说说笑笑,也全由着他,李国明将小全收为自己的喽啰,天天对着小全吆五喝六,小鹿看在眼里,也只是感觉有趣。 好日子一天一天的过了去,转眼之间便入了冬。天气一冷,李国明自然也就不便再四处乱窜。赶到小鹿在家的时候,他笑眯眯的走到小鹿身边,拧起二郎腿向下一坐,手里攥着一把瓜子不敢吃,因为小鹿爱干净,很看不上他边磕瓜子边啐皮的邋遢德行。他坐着,小全站着,站得低头弯腰耸肩膀,膝盖打了弯,嘴里含着一大块硬糖,顶得腮帮子鼓起了一大块。 守着这么两位好脾气的活宝,小鹿就感觉自己在这屋子里要坐不住。一声不吭的起身走到书房里,他怕李国明再跟过来,所以干脆锁了门。而李国明见小鹿走了,开始咔咔的嗑瓜子。大拇指与食指中指合了作,捏住瓜子送到齿间一磕,随即他扭头吐出瓜子皮,同时用小拇指一指地面,派头不小的说道:“一会儿都给我扫干净了,听见没有?” 小全闷声闷气的“嗯”了一声。 李国明磕了一顿瓜子,又看着小全把地面收拾干净了,便起身回了跨院,进入自己的屋子里算账。他所算的账,无非就是对他的全部积蓄做一番加减乘除,加减乘除之后,那积蓄的数目也不会有所增长,但他很是享受这个拨算盘的过程。最后望着算盘珠子组合出的总数目,他心中得意至极,认为卖屁股卖到自己这般身家,真堪称是兔中之王。尤其这钱全是他从小鹿手里得来的,而他到小鹿身边之时,平心而论,真已经和残花败柳差不许多了。 算盘旁边摆着一面小圆镜,他对着镜子呲牙一笑,然后探头凑近镜面,摸着眼角面颊自言自语道:“哎呀,好像都有褶子了。” 有了褶子自然不是好事情,但是他也无需怕。横竖他手里已经有了一笔小财,在小鹿这里失宠了,他就脱离这行,回天津或者北平买所小房,过太平日子去。 一嗓子把小全叫到了面前,他爱答不理的发了问:“五十块,我说等将来我要是离了这儿了,你跟不跟我走啊?” 小全低头眨巴眨巴眼睛,又抬手抓了抓脑袋,然后答道:“听你的。” 李国明看他一副傻相,忍不住白了他一眼:“你跟我,我还不要你呢!你他娘的成天就知道吃,我可养不起你!滚出去吧,看你那死样儿!” 李国明与小全不问世事,一个攒钱一个吃;张春生每天黑着一张脸管家,乍一看倒是忧心忡忡的,可事实上,他心情平静,这一阵子还真是不忧郁。 小鹿的情绪也很不错,上半年战争的空气很浓厚,可浓厚到了如今,大规模的战争始终是没有爆发,小鹿这里则是尤其太平,甚至连土匪都不大闹。元旦过后,他照例又去了一趟北平拜访赵将军。 赵将军的气派,本来就已经是很不小,如今随着他权势的暴涨,他越发尊贵得要成仙一般,人高马大的在小鹿面前一坐,他像座赶工完成的高大牌坊——气势上的确是很不凡了,然而粗制滥造,越看越是不怎么样。 赵将军傲然到了这般地步,而小鹿坐拥数万雄兵,也不再是当初第一次见他时的小军头了。所以这回两人见了面,处处都是发乎情止乎礼,非常的有分寸。直到最后小鹿要告退时,赵将军才像牌坊成精一般,巍巍然的起身拉住了小鹿的手,仿佛是恋恋不舍,但末了也只抬手又摸了摸小鹿的脸蛋,并没有当着小鹿的面脱裤子——他倒是很希望小鹿对自己先下手,到时自己就坡下驴,正好和这美人快活一场;可小鹿这一回也成了个君子模样,并没有对着他动手动脚。 于是等小鹿离去之后,赵将军暗暗的就很怅然,怀疑自己是装老装得过了分,以至于让年轻的鹿师长误以为自己是年老色衰,失去诱惑力了。 第一百八十八章 小鹿离了赵将军的公馆,年前这一关就算是过了去。接下来,按理来讲,就该直接回东河子,可是人在北平犹犹豫豫的,他心里又想起了程世腾。 程世腾在去年的西历十一月,是彻底的解甲归田了。这当然是非他所愿,甚至也非老白所愿,因为老白没能坐住那个省主席的位子,新近被人顶了下来。既然他做不成了省主席,那么能够保留一位禁烟局长的挂名女婿也好,然而程廷礼已经死了半年多,从“人走茶凉”四个字论,一杯茶凉了半年才凉透,也算是给足死人的面子了。 程世腾没敢垂死挣扎,怕自己太不识相,会招来杀身之祸。横竖凭着程廷礼一生积蓄下来的财富,他就算回了家躺着花,一花花他三辈子,也有富余。所以正如先前所预料的那样,他向新局长交了差事,新局长也没痛打落水狗、细查他在任时的账目。然后离开张家口回了天津,他往意租界里一钻,在那所大公馆中当起了富贵闲人。 他虽然下了禁烟局的台,但手中还攥着一支程字号的商队。这支队伍在西北与华北之间来回穿梭,用骆驼和大骡子车贩运烟土,每一趟所运烟土的价值,少则四五十万,多则一二百万,及至烟土进了天津,他自然也有门路让烟土进入租界,变成巨款。至于租界内的诸位大佬们,和他之间也都有交情,并且是有年头的交情——他打着他父亲的旗号抛头露面交朋友的时候,只不过是二十出头的年纪,所以在老头子与大哥们的口中,他的外号是“小爷”。小爷一直是花天酒地肆意任性的,但是慷慨大方,有股子侠气,加之程廷礼在背后给他作指导,所以小爷再胡作非为也不出格,能够在和大佬们相处六七年之后,依然被大佬们称一声小爷。 程世腾不必靠着任何买卖生活,他只是不肯闲下来——不肯,也不敢,因为他一闲就是彻底的闲,又因为没了他父亲做幕后的总指挥,所以他的吃喝玩乐也不再成为事业了。 程世腾在新年前夕给小鹿写了一封信,说是自己想过去瞧瞧他,问他什么时候方便接待自己。他几乎从不写信,偶尔动一次笔,十分慎重,特地挑选了浅绿色的布纹笺,信笺带着香气,表面还印着隐隐约约的水墨山水。在如此美丽的一张信笺上,程世腾写满了狗爬一样的大字,字是用黑墨水笔写的,每个字都是伸胳膊迈腿,仿佛随时预备着要跑,并且欠缺了大部分的标点符号,也没有分段,是前言不搭后语的几大张。程世腾平时言谈活泼,文明起来可以相当的文明,任谁也瞧不出他连小学都没有读完,然而这一回,他在一封信上露出了真面目。 小鹿读过了这样一封信之后,因为感觉程世腾这笔上功夫实在是太不行,所以如同运动家见了病夫一般,他几乎生出了一点怜悯心。他不想再把程世腾招揽过来,怕两个人谈着谈着,又谈成了一家;但是完全的不理睬他,感觉也不大妥当。于是此刻人在北平,他经过了一番左思右想,末了把心一横,还是没往天津去,直接回东河子了。 程世腾在天津,也依旧是永远有理的程世腾。小鹿目前有点怕和他说话,向他横眉冷对,他又不在乎。无缘无故的,也没有再抽他一顿的道理,况且在欲望没上来的时候,小鹿并没有打人的瘾。 小鹿回了东河子,照例去给何若龙扫墓烧纸,烧纸的时候,他一个人嘀嘀咕咕的说话,话全是说给何若龙听的,大部分都是上不得台面的牢骚话,对谁说都不合适,只能是积攒到了年末岁尾,一股脑的留给何若龙。反正何若龙纵是活着,也是一样得做他的听众。 小鹿一直很想做个有何若龙的春梦,然而一直不曾如愿。何若龙仿佛是头也不回的真走了,魂魄一丝也不留。 小鹿不死心,扫墓回家的当天晚上,他在洗漱更衣之后早早的上了床,也不要人伺候,关了灯锁了门,要专心致志的做一个梦。 然而糊里糊涂的一觉睡到了大天亮,何若龙的魂魄并不肯在夜里前来造访。 死了的何若龙不肯来,活着的程世腾也没有来,因为他自己在家里下楼之时,一脚踩空滚下老远,右小腿撞上楼梯栏杆,疼得他当场就哀嚎了起来。来宝把他送去医院照了爱克斯光片,发现骨头完全没事,然而程世腾那看不见摸不着也治不好的旧伤从此发作,让他连着瘸了许久。及至他终于扔了拐杖又能利落行走了,窗外春光明媚,也已经到了五月时节。 到了这个时候,他反倒不好急着往东河子去了,因为六月七月是必定要去一趟的,现在去了,夏天再去,他怕自己会又碍了小鹿的眼 现在对待小鹿,他是很小心也很宽容,因为小鹿不正常,是病态的人。他知道自己是他的病灶,但是现在,他想成为他的药。 于是在出发之前的漫长时间里,程世腾开始给小鹿预备这一年的纪念礼物。预备礼物是需要心思与时间的,正好这两样他现在都有,而且是应有尽有。他从容而又喜悦的做这一件事情,因为认定自己和小鹿之间的关系,是已经“好了”。 程世腾给小鹿订制了一副珍珠袖扣,因为这需要上等的大珍珠,而真正的好珍珠也是可遇不可求,所以他寻寻觅觅,看了几副都很不满意。转眼间进了六月,他的礼物尚未定下来,东河子城里的小鹿却是病倒了。 小鹿这病并非疑难杂症,是十分常见的痢疾。他是从这天下午开始发作的,起初以为自己是吃坏了肚子,他还不在意。后来到了午夜时分,张春生睡得正酣,忽然听见有人梆梆敲他房门,他披了衣服下了床,推门向外一瞧,就见小鹿单手捂着肚子,声音很轻、语速很快的说道:“小张,我好像是病了。” 张春生知道他今天有点坏肚子,连晚饭都没正经吃,听了这话,也没太在意,哪知小鹿颤着声音继续说了话:“肠子都要拉出去了。” 张春生没被他这句话吓住,但是被他颤悠悠的声音惊着了,因为小鹿一贯是皮实得很,从来连头疼脑热都没有过,而且也不是大惊小怪的娇贵性子。能让他变了声音,那说明他这肚子真是坏大发了。 对于拉肚子这个病症,张春生一时也没有什么好办法。把小鹿扶回卧室推上床,他不许小鹿再吃东西,小鹿说渴,他也只给小鹿喝了几小口水。 然后他披着衣服坐在一旁,安安静静的做一名守夜人。然而他守了不到一分钟,小鹿一翻身滚下去,光着脚就跑向了卫生间。 第一百八十九章 一夜过后,小鹿躺在晨光之中,一张脸变成了青白颜色,眼窝也微微的凹陷了。 他连水都不敢喝了,并且也没了起床站立的力气。张春生见他嘴唇干燥爆皮,一时不忍心,用小勺子喂他喝了一点糖水。结果不出片刻的工夫,小鹿在床上一扭身,做了个要下床的势子。张春生慌忙赶过去一看,发现他失禁在了裤子里。一手把他摁在了床上,张春生低下头,不由分说的扒了他的裤子,又把裤子团成一团,顺手给他擦了擦屁股。小鹿记得自己这是第一次在张春生面前光屁股,不由得睁大了眼睛低头紧盯着他。然而张春生黑着一张脸,面无表情,一声不吭,唯有动作斩截利落,三下五除二的收拾干净了他。 随即他拿着脏裤子进了浴室,浴室中响起了哗哗的水声,他吭哧吭哧的搓了一顿,然后大踏步的走出浴室穿过卧室,把洗干净了的裤子晾到了后院。 李国明会端茶递水凑趣,但是让他卖力气伺候人,他却是既不精通、也不情愿。张春生知道他就是个“玩意儿”,所以也不拿他当人使唤。单枪匹马的给小鹿擦了下身穿了裤子,他正要出去叫个医生,不料他刚出房门,武魁先来了。听闻小鹿闹了痢疾,武魁毫不在意,直接出门弄了些大烟壳子回来,让张春生用它煮水喂给小鹿。 张春生听了武魁的方子,认为大烟壳子水应该是至少药不死人,便依言煮出一碗水来,一点一点的喂给了小鹿。小鹿躺在床上,因为怕自己再拉裤子,所以紧闭了嘴,坚决不喝。武魁站在床边,手扶膝盖弯了腰,很怜惜、也很有兴致的端详着小鹿的病容,又扯着大嗓门哄道:“喝吧,师座,这比什么药都有效,包你喝了就好。” 小鹿听了这话,转动眼珠又去看张春生。张春生对着他一点头,低声说道:“是药,喝了就好了。” 张春生很少做保证,偶尔做一次,就显得特别有分量。小鹿张开了嘴,让张春生用小勺子舀了大烟壳子水往他嘴里送。勺子是精致的小勺子,嘴唇也是精致的薄嘴唇,武魁看着小鹿的嘴唇一张一合,感觉很是有趣,几乎忘怀了小鹿的病。 等到咽下最后一口,小鹿下意识的一抿嘴唇,抿得勺子干干净净。而张春生把勺子放回小碗里,又用手指轻轻一蹭他嘴角的水滴。武魁见状,因为实在是按捺不住好奇心,所以骤然出手,也用手指擦了擦小鹿的嘴角:“好,干净了!” 他的语气平淡,心情却是惊讶的,因为没想到小鹿的嘴角如此柔软,像个小孩子的嫩嘴唇。 “我操!”他在心里暗暗的想:“李国明那兔崽子挺有福啊!何若龙虽说死得早,但是活着的时候夜夜都能吃上这么一口好肉,也算值啦!” 武魁蹲在床边胡思乱想,倒是自得其乐。而小鹿喝完水后沉沉入睡,睡到傍晚时分,张春生看他像是有了起色,便喂他喝了半碗很稀的米汤。结果一碗米汤下了肚,小鹿立刻就坐在马桶上起不来了。 断断续续的,小鹿病了半个多月。到他肚子里又能存住食物的时候,他已经瘦得脱了相,加之张春生新给他剃了头发,他脑袋光秃秃圆溜溜,满脸就只剩了一双大眼睛,脖子细得则是可以被武魁一把攥住。丛山一天一趟的过来看他,给他带些清淡柔软的好吃好喝。他仰卧在院中阴凉处的躺椅上,衣服倒是穿得整齐,只是衣裤之中空荡荡的没内容,说话的时候声音也微弱,咈咈的类似气流,整个人宛如一缕香魂一般。 李国明连着二十多天没受折磨了,他有一点惦记病中的小鹿,然而又不是很愿意过去探望,因为怕去了之后回不来,会被张春生支使着伺候小鹿。如今见小鹿渐渐的还了阳,他心中轻松,这天便对着镜子梳妆打扮了一番,想去小鹿身边凑个趣儿。 可惜他选择的时机不巧,走到小鹿身边还未坐下,丛山就来了。 丛山给小鹿带来了一罐子很干净的咸菜,让他配着白粥吃,又在躺椅旁坐下了,摇着折扇叹息道:“真的,师座,我有点儿后悔,让小胡去一趟也行嘛,总比干脆没人露面强啊!” 小鹿点了点头——前几天赵将军在北平召开了一场军事会议,据说规模很大,规格也高,晋察冀绥有名有姓的大军头,即便本人不能出席,也都派了代表过去参加会议。小鹿病成那个样子,自然是去不得的;丛山替小鹿管着所有事务,如同摄政王一般,也是不能往远了走。而当时一个病一个忙,还没觉怎的;如今再回想起来,才后了悔,只怕赵将军那里有了好事,会落下自己。 事已至此,会议早结束了,所以两人慨叹一番,也只好作罢。丛山坐在他身边,没有急着走,而是撸起袖子摆弄自己的手表。小鹿斜眼盯着丛山的腕子,看那是一块很新的好表。忽然又想起了程世腾,他不知道程世腾今年会给自己带来什么礼物。也许还是袖扣,还是袖扣也很好,用不上,看一看也是赏心悦目,而且不占地方,放在抽屉里,谁也不知道。 “今年夏天是不是特别热?”他有气无力的问丛山。 丛山立刻摇了头:“没有,和往年一样。师座现在是身体虚弱,扛不住冷热。热时候在后头呢,您等着到七月份再看吧!” 小鹿心算了日期,随即说道:“马上就是七月了吧?” 丛山答道:“马上就到。” 丛山所言非虚,一进七月,天气果然一天热胜一天。而在小鹿可以病怏怏的照常出门处理军务之时,日本军队对着宛平县城开炮了! 在此之前,日本军队一直在丰台举行军事演习,但是上至赵将军下至老百姓,都没想到真会有大战爆发。日本军队对着县城开了炮,县城内的驻军也立刻做出了还击。平津一带全部进入了戒严状态,程世腾人在租界地,倒是并不慌张,只是有些忧虑,不知道这一场战争要多久才能平息——按照惯例,开过炮放过枪之后,谈判也就该开了。 如同程世腾所料,日本军队没能迅速攻克宛平县城,于是果然和赵将军开了谈判。 这一场谈判反复漫长,而在谈判的同时,日本军队也就陆续集结到了平津地区。这个时候,华北的空气就不对劲了。 到底是怎样一种不对劲,人心惶惶,没有谁能够未卜先知。程世腾的东河子之旅自然是要暂时搁置了,他每天早上第一件事,就是打开无线电听新闻广播,然后再去看来宝送进来的最新晨报。租界内当然是安全的,他心里惦记的是小鹿——一旦爆发大战,小鹿身为军人,而且是有地盘有军队的大军头,难道是能脱得了干系的? 他只有小鹿这么一个亲人了,双方尝过了那么多爱恨情仇、经过了那么多你死我活,如今总算是熬到了言归于好的一天,他可禁不住对方再有个三长两短。 他慌慌的,想要设法走小路赶往东河子,去和小鹿见一面——在最危险的时候,他想他们应该在一起。 可是未等他设出法来,日本军队已经向北平发起了总攻。 在总攻的当夜,赵将军撤离了北平;翌日,北平沦陷。 在北平沦陷的当日,天津城内也开了战。一日一夜的激战过后,天津也沦陷。 第一百九十章 天津沦陷了,市区被轰炸成了火海。程世腾人在租界内,倒是安全得很,可租界外既然成了火海,租界再安全也是一座孤岛,程世腾尽管很相信欧美诸国的实力,也知道日本军队绝没有往租界里扔炸弹的可能,但孤岛毕竟是孤岛,他住在其中,并不知道自己是安安稳稳的留下来继续生活好,还是打起包裹,往更安全的地方逃命好。 照理来讲,当然应该是往远了逃,可再怎么逃,也无非是从一处租界,逃到另一处租界——他虽然是个中国人,但是中国的土地,他已经不大敢踏了。 遥远的炮声渐渐停息了,程世腾站在顶楼窗前向外望,见门外街上的难民们也一天一天的疏散了开。此刻家里除了他之外,只有一群没有思想只会行动的仆人和保镖。来宝不在,因为在日军飞机的大轰炸中,他的家庭遭了灭顶之难。 在战火烧到天津之时,程世腾早早的让他赶紧回家把老娘媳妇接进租界避难,还派了几名保镖要给他做帮手。但来宝认为自己不过是去接两个人,而且是两个大人,用不着前呼后拥的带随从,所以自己坐着一辆洋车就走了。 结果他刚到市区不久,日本飞机就来了。 他那所方方正正漂漂亮亮的小房在轰炸中化为了废墟,老娘和媳妇倒是逃出来同他会合了,然而一场轰炸结束之后,街上难民汇聚成了人潮,一股脑的往租界里涌。来宝怕飞机再来,发了疯一般的挤向前方,要给老娘和媳妇开路,挤着挤着一回头,他骤然发现老娘和媳妇都不见了。 来宝想要回去找,可这时人山人海一起移动,他脚不沾地的被人潮裹着走,想往哪个方向去,也就由不得他了。 再后来,日本飞机又来了,这一回不止是轰炸,还用了机枪向地面扫射。来宝是最先被人潮卷入租界的那一批,除了鞋丢了衣服破了之外,周身再无损伤,可他的老娘和媳妇,却是双双的遇了难。 来宝是在第二天凌晨,才在死人堆里找到了老娘与媳妇的尸首。老娘跟着他还没享几天福,媳妇也是刚刚有了身孕,来宝万没想到自己会忽然家破人亡,哭得死去活来。而程世腾也是死过老子的,很体恤他的心情,又给他钱又给他时间,让他自去料理亲人的后事。 家里没了来宝,先前程廷礼派过来的小子——相貌有一点像小鹿的——因为手脚不干净,也被程世腾打发掉了。他没有兴致再去招揽这种肉体上的伴侣,故而如今无论坐卧,都是孤零零的一个人。在窗前站得久了,他转身走到沙发前坐下来,开始翻阅新到的报纸。报纸是租界内报馆的出品,因为足够中立,所以新闻的真实性倒是可以信赖。 日本军队正在向张家口逼近,距离小鹿所在的东河子还有一段距离。接下来局势会恶化到什么地步,没有人能做出预计。程世腾没办法向小鹿做出任何建议,甚至根本无法和小鹿取得联系,所能做的,便是天天坐在家里翻报纸,越翻越是绝望,因为感觉这一次日本军队来势汹汹,显然是再没有和谈的余地了。 不和谈,那就只有打了。要打,那就有生有死、有输有赢了。 程世腾在阴暗的屋子里读报纸、想心事,想着想着犯了困,不知不觉的歪在沙发上打起了瞌睡。 然后,他梦到了父亲。 梦中的程廷礼背着双手,在他面前焦虑的踱来踱去,而他垂着双手站在一旁,像先前无数次挨骂时一样,心不在焉的做了个诚恳领教的姿态。程廷礼踱到了一定的程度,忽然抬头怒道:“你还不走?!” 程世腾连连点头答应着,也感觉自己是应该走,至于要往哪里走,梦中的他则是根本没有考虑。他点了头,程廷礼也还是焦虑,对着他又瞪眼睛又挥手,一声声的只是咆哮:“你还不走?咱家这些年树大招风,谁不认识你程大少爷?到了这时候你还不走,你等什么呢?混账东西,你真是要把你老子活活气死!” 程世腾不以为然的一撇嘴,心想你不是已经死了吗? 这个念头一闪,程世腾瞬间醒了过来。睁开眼睛望向上方,他盯着天花板,就感觉粘稠的汗水顺着自己周身万千个汗毛孔,在一点一点的往外渗。 他不知道自己是有所思故有所梦,还是父亲真的死后有灵,给自己托了梦。的确,自家树大招风,平津一带无人不知无人不晓,但自己如今已经躲进了租界地里,难道也还会再把风招过来吗? 中国军队一败涂地,王师长等人早逃了个无影无踪,自己的武装后盾随之消失。没有力量,然而有钱有名,是程廷礼的儿子,在省政府招招摇摇的当了好些年肥差,栽培了不少人,也得罪了不少人。如今日本人来了,世道变了,自己这棵树,又将会招来什么风? 程世腾一身接一身的出冷汗,先前想都没想过的问题,如今一股脑的涌上了心头,越是思量,越是恐慌。他让仆人去厨房给自己端来了一壶热咖啡,一口一口的慢慢喝了两大杯。两大杯热咖啡下了肚,他的思想也重新恢复了条理。偏巧这个时候,来宝回来了。 来宝哭也哭过了,将老娘媳妇也妥妥当当的下葬了,现在再出现在程世腾面前,也就收敛哀容,照常的管事。然而程世腾并没有让他像往常一样满公馆里巡逻,而是把他叫到屋内,很秘密的告诉他道:“来宝,我知道你心里难过,但是为了我,你不能歇着,你得继续奔波。” 来宝现在没了自己的小家庭,眼里也就只剩了个程世腾。对着程世腾一弯腰,他哑着嗓子答道:“大爷,我没事儿了,您有话就吩咐吧。” 程世腾说道:“你买张船票去上海,坐外国客轮,安全。我在上海不是有一处小洋楼吗?你把它收拾出来,然后就在那儿等着我。” 来宝登时惊讶了:“您要往上海去?” 程世腾一点头:“嗯,天津这边儿局势复杂,我打算到上海去住一阵子,那地方没人认识我。你先走,我等等小鹿。” 来宝有些为难:“那您是打算过去长住?可那房子小门小院儿的,您要是去住着玩几天还行,长住的话,那不憋闷?” 程世腾不耐烦了:“让你去你就去!都什么时候了,还挑三拣四?” 来宝一听他语气不对,立刻就不言语了。 翌日清晨,来宝拎着个小行李箱,也不言语,自己悄悄的就奔了码头,临走前不放心,把家中的一名保镖叫过来嘱咐了半天,让他多照顾着大爷。此保镖外号叫做胖三儿,人如其号,基本可算是一个胖子,然而功夫不浅,吃饱之后尤其剽悍,能以一人之力打败五六个壮小伙子。胖三儿因为功夫出众,所以成了保镖中的头子。来宝语重心长的对他嘱咐了又嘱咐,他也听得神情严肃、连连点头,每点一次头,都能挤出三层左右的下巴。 来宝走了,程世腾关门闭户,则是开始清点自家的财产。程廷礼对于钱财,很有一点新观念,得了钱并不一味的买房子置地,而是换成外国钞票存进了外国银行。这给程世腾省了不少的事,因为他没法把地皮卷起来随身携带,更不能扛着房子上船。 至于钞票的数目,乃是一个天文数字,程世腾纵是看惯了大钱,可每一次清点完毕,也还是要感觉不可思议,没想到父亲会不声不响的积蓄下了如此可观的财富。存折是容易携带的,可除了存折之外,租界内的几处房子中还有不少古董字画,保险箱中也有许多珠宝玉器,程世腾这一次无非是要南下避避风头,并没有举家南迁的打算,所以那些东西,也就暂且不管了。 程世腾一边算账,一边观望着察哈尔的形势。观望了不到一个礼拜,形势当真有了变化,可惜是恶化——日本军队开始进攻张家口了。 第一百九十一章 小鹿从师部回了家,一进家门腿就软了。 他在师部连轴转了一天两夜,一直在紧盯着张家口那边的战况,同时紧急安排布防——赵将军跑到山西一带去了,一直没有对他下达任何军事命令,所以如今他须得自己打算盘拿主意,而且没有支援,也没有方向,除了防御之外,不知道还能再做什么。 因为自从开战以来,中国军队就一直是节节败退,所以小鹿的精神十分紧张,几乎带了几分恐慌。精神紧张,肉体却是柔弱的,因为病愈之后一直没有机会让他静心休养,那失去了的元气,也就始终没能补充回来。平时他是最健康的,几乎是不畏寒热,然而今天走在大太阳下,他竟会被晒得一阵一阵发昏。及至进门见了张春生的黑脸,他呼出一口气,一下子就瘫下去了。 张春生把他扶进卧室,让他仰面朝天的躺上了床,然后不等他的吩咐,直接为他脱了周身军装,又用湿毛巾裹了巴掌,擦去了他一身黏腻的热汗——这就算是洗澡了。 他为小鹿脱得彻底,自己擦得也很彻底,自从伺候好了小鹿的痢疾之后,他便不再刻意回避小鹿的身体,小鹿总是体力不支,故而也死心塌地的把自己扔给了他。他抬起小鹿的一条腿,连下体器官的最细微处都擦拭到。小鹿晕晕乎乎的半闭了眼睛,虽然张春生什么都不说不问,但他认定张春生已经看出了自己身体的异常,是什么都知道了。 张春生给他擦去了一身的热汗,然后找来一套洁净衣裤,搬动他的胳膊腿儿,给他套了上。小鹿把眼睛完全的闭上了,感觉自己整个人都在半空里飘,飘着飘着,他就睡过去了。 他睡了,张春生却是没有立刻走。站在床边俯了身,张春生把他的双手摆到了身体两侧,他太瘦了,手腕子都细成了芦柴棒,腕骨高高的支着,手背皮肤也薄成了一层青白色的纸。张春生想这仗开的真不是时候,至少应该等他胖起来再打,他现在病骨支离,哪里还有精气神去带兵打仗? 张春生不大懂得军事,对于天下大势也不甚关心,他只是希望师座能够把日子过得舒服一点。 一觉醒来过后,小鹿听说武魁来了。 他挣扎着起了床,重新穿好了一身军装,然后躺回床上,把武魁叫了进来。武魁这是新从河北回来,不但他回来了,他把他那个近来驻扎在河北境内的团也带回了东河子城外。为什么要如此调动小兵,他不是很清楚,但影影绰绰的也知道一点,小鹿躺在床上,这回倒是开诚布公,直接说道:“你是我的人,有你在城外守着,我心里能多有点儿底。一会儿你回去,带着你的兵继续走,走到兵工厂那里去,那儿有吃有住,而且属于后方,只要日本人别打进东河子,兵工厂一带就绝对安全。” 武魁听了这话,有点不好意思:“师座,您怎么又把我弄到后方去了?” 小鹿身体很虚,心火很旺,两厢相加,脾气就有些急躁,听了武魁的话,他懒得解释,只说:“让你去你就去!” 武魁笑了,他不是贪功要名的人,可以不上战场在后方呆着,于他来讲,是求之不得的好事。一边笑,他一边心神不定的小声问道:“那师座呢?” 小鹿低声答道:“我并不是悲观,可张家口那边能坚持多久,我真是不敢抱有太大希望。” 武魁想了想,随后说了一句:“打得过咱就打,打不过咱就跑。” 小鹿看了他一眼:“往哪儿跑?你看日本人这个劲头,会是只要察哈尔这一个省吗?我跟你说——” 小鹿最近日夜观察战局,自己也思考出了许多门道,可是话到嘴边,他又觉得没大意思。武魁不是丛山,武魁仿佛是只有横肉与忠心,自己对着他长篇大论,大概是要白费口舌的。 况且就是能跑,他也并不想轻易的跑。他知道自己的土地与军队是何等的来之不易,而有了这两样,他是凛然不可侵犯的鹿师长,没了这两样,他就什么都不是了。 他整个人都在靠着权势支撑,所以他不敢想象自己失去权势之后,会落到什么样的境地。既然是不敢想,那他犯不上自己为难自己,故而也就暂时不想了。只是对待武魁和张春生,他总留着几分私心,不舍得把他们往险境里推。说起来丛山也是他的挚友兼知音,可他对丛山也没有这样偏爱过。 兵工厂那个地方,目前是安全的,有朝一日不安全了,武魁也可以带兵往山里撤,兵工厂的物资储备常年是很丰富,真要撤退了,把那些物资带上,也不至于让他们立刻断顿。再往后该怎么走,那他就管不得了。 小鹿语速很慢、声音很轻的对武魁下了几道秘密命令,武魁听到最后,心里像明镜一样,很快便低着头不肯言语了。 他想小鹿对自己太好了,好得让他心里几乎有些难过。垂下目光望着床边,他看见了小鹿撂在身边的手。那手和他的手一比,真是又小又薄,简直像一只孩子手。他想去握一握那只手,然而平白无故的抓人家手,也不大合适,尤其这人是他美丽的小师长,更不好轻易的唐突。 小鹿把话说完了,武魁也一声一声的答应了。然后小鹿沉默下来,武魁也并没有要走的意思。左思右想的犹豫了许久,他忽然伸出大手,一把握住了师长的小手。 “师座放心吧!”他越是攥得紧,越感觉这是一只野孩子的手,骨头又细又软,皮肉却是粗糙:“别的人咱不管,我的小兵是百分之百的听话。不管接下来这一仗能不能打到咱们这儿,打过来了咱们能不能赢,只要有我那个团在,咱们就什么都不必怕。我那个团可是精锐,有一个精锐团做老本,咱们还不是说翻身就翻身?” 小鹿点了点头,心想武魁没有知识,不懂大势,还以为这是内战,还以为此处不留爷、自有留爷处。 但是他也不多说,怕自己说得多了,武魁胡思乱想,会跑去向张春生嚼舌头。 想起张春生,小鹿又开了口:“我过几天要去西河子,家里还是小张看家。你离城里近,一旦有日本飞机过来轰炸了,你想着派人过来把小张接走,要不然他死心眼儿,我怕他留在家里不肯撤。其实房子能值几个钱呢?” 武魁一瞪眼睛:“啊?还有飞机轰炸?” 小鹿微微的皱了眉头,仿佛是很疲惫:“我只是打个比方,最糟糕的也就是轰炸了,否则只要西河子不丢,东河子就一定安全。” 武魁愣眉愣眼的看着小鹿,同时张着嘴一点头:“啊。” 小鹿从他手中抽出了手,抬起来轻轻挥了挥:“去吧,别恋着在城里玩儿,赶紧带兵走人!” 武魁当即起了立,又看了小鹿一眼,总感觉自己像是有话未说,不能就这么离开,可是左思右想的,他又实在是无话可说,所以只好很不甘心的敬了个礼,扭头走出门去了。 第一百九十二章 小鹿并没有什么明确的预感,只认定了接下来自己很可能要去打一场硬仗,并且是胜负难料的硬仗,在这个时候,他和所有男子一样,在去冒险之前,要先安顿好家中的老小。 小鹿是个光棍,没家,勉强可以算作是家人的,也只有武魁和张春生。武魁倒是好办,别说他有兵,他就是没兵,他抄起一把刀子回归本行,靠着杀猪也饿不死;但是张春生就困难一点——此人基本属于文不成武不就,相貌不起眼,性情还古怪,小鹿认为他除了给自己当副官长之外,人生再无其它道路可走,凭他这个德行,除了自己之外,大概也没有人肯再接受他,让他继续吃副官这碗饭。 所以他把张春生叫进屋子里,又让他把房门关严。张春生看出他这是有话说,便在关门闭户之后,规规矩矩的垂手站到了他面前:“师座有什么吩咐?” 小鹿抬手拍了拍床板:“床底下有只箱子,里头装的是钱。明天我兴许就要往西河子去,这箱子我不能带,所以放到你那里,你给我管着。如果需要用钱了,你打开箱子自己拿,也不必提前问我。” 张春生怔了怔,随即问道:“我不和您一起去西河子吗?” 小鹿不假思索的摇了头:“不必,你帮不上我的忙,我还得为你悬着心。你留在家里,家里要是太平,你就等着我回来,家里要是不太平,你赶紧带着我的东西跑。我带了这些年兵,钱进得多,出得也多,个人手里没落下多少财产,就是这么一只箱子。我有我的卫队,不怕危险,你呢,你见机行事,一旦有变,立刻带着箱子去找武魁。武魁就在兵工厂那边儿,很近,你走着去也能到了。” 张春生想了想,感觉小鹿说得也没错。自己在战场上的确是没什么用处,除了给小鹿端水送饭。与其如此,不如给他连看家带管钱,人命第一重要,钱就是第二重要了。师座的命归师座管,师座的钱归自己管,听着也很如他的意。 想到这里,张春生不再废话,弯腰跪下去从床底下拽出箱子,然后转身把它拎到自己屋里去了。 小鹿躺在床上,懒洋洋的不愿意动,家里除了张春生之外,其实还有李国明和小全,但是那二位全都不大像人,让小鹿提不起精神再管他们。 第二天上午,丛山过来见了小鹿,也不寒暄,劈头便道:“师座,我看张家口要完。咱们要是有空军还好一点儿,没有空军,咱们的军队在地上就算占了上风,小鬼子飞机飞过来扔一顿炸弹,咱们也必须得往后撤。我不是迷信武器,可人家是飞机大炮,咱们是大刀片子——那边儿都打起白刃战了,真是大刀片子。” 小鹿叹了一口气,因为知道自家的枪炮威力有限,在日本军队的大规模进攻之下,未必会比大刀片子高明多少。但不战而退的事情,他是做不出来的,军人有军人的职责,履行职责,也是一种秩序。 况且他也不敢想象自己丢掉师长这个身份之后,还应该怎样继续活下去,权势土地对于他来讲,乃是必需品。他并不是要藉此来作威作福,他是觉得自己处处不如人,非得在身份地位上高人一等了,才能理直气壮的抬起头来。 “下午我就去西河子。”他对丛山说道:“西河子背靠着山,那山就算是一道天险。西河子一完,东河子必定守不住,我得亲自过去督战。你不要动,你留下来坐镇。如果西河子那边儿真败了,你就——” 说到这里,小鹿恶狠狠的一咬牙:“直接下令,让人把兵工厂炸掉!三家兵工厂,全炸!” 丛山听到这里,心中一疼,但是也没多说,只答应了一声。 小鹿低下头,做了个深呼吸。那兵工厂是他的心血,也是他的聚宝盆,炸了它,简直像是亲手扼杀了自己的儿女,也像是一场同归于尽。 当天下午,小鹿真出发了。 张春生给他预备了一只小藤箱,箱子里装着几套干干净净的贴身衣裤,以及两玻璃瓶营养药丸。小鹿在临上汽车之前,特意的回头看了他一眼,然而张春生正在用一条破毛巾擦拭藤箱上的薄薄灰尘,并没有留意到小鹿的注视。李国明站在张春生身边,倒是依旧笑嘻嘻,眼看小鹿望过来了,他当即一抬手臂,对着小鹿练了一招无影手。 小鹿被他逗笑了,一边笑一边弯腰上了汽车。这个时候,张春生把藤箱也交给了随行的副官。攥着抹布抬起头,他发现小鹿的汽车已经发动了。 李国明用胳膊肘杵了他一下子,小声说道:“傻黑子,刚才师座看你呢,你可好,一眼不抬,就知道擦你那个破箱子。” 张春生很意外,扭头问李国明:“他看我了?” 李国明一扬眉毛:“看了啊,先是看你,后来又冲我一笑。” 张春生转向前方不再说话,目送汽车在道路尽头拐了弯。 小鹿一走,张春生就是一身轻松、再没差事了。慢慢的踱回院子里,他背着手站在房门前,抬头看看天低头看看地,一颗心悬在天地之间,有点没着落。 李国明清闲许久,活得身心舒适,仿佛是胖了些许,一张脸白得放光,瞧着倒像是更好看了。在跨院里没事找事的把小全骂了一顿,他骂够了,啃着一只大梨走到张春生面前,又想逗这个黑子说说话。可是他刚一张嘴,声音还没出,远方天际就响起了轰轰的巨响。 李国明拿着梨仰起头,莫名其妙的问道:“什么声音?打雷了?” 张春生也抬起了头,只见苍白的天空中隐隐现出了几个小黑点。而小黑点快速的越飞越近,这院子里的人就生平第一次见到了飞机。张春生眼神好,猛的看清楚了机身上的大红圆点。一颗心登时在腔子里翻了个跟头,他也不知道自己此刻该不该怕,单是下意识的喊了一声:“日本飞机!” 李国明攥着梨,愣怔怔的仰头看,看着看着惊叫一声,迈步就往屋里跑:“轰炸!黑子快跑哇!飞机来轰炸了!” 张春生纵是没经过轰炸,也知道李国明这个避难方法不对劲。可是未等他找到妥当之处,几架飞机在县城上空盘旋一周,却又飞快的离去了。 张春生松了一口气,随即却是听见了一声遥远的爆炸声响。他慌忙环顾四周——足足的环顾了一分多钟之后,他才看到了城东方向升起了一道黑烟。 日本飞机没有实施大规模的轰炸,只在临走之时扔了一颗炸弹,正中了县城内的邮局。 邮局当场成了瓦砾堆,机器信件全部被毁,邮局内的职员们也是非死即伤。一刹那间,东河子县城对外的通信全部中断了。而在当天夜里,张家口也失守了。 第一百九十三章 对于察哈尔的战况,程世腾虽然是人在天津,但是托新闻报纸的福,他的所知所闻,比东河子县城内的小兵与百姓更丰富。 张家口一沦陷,他心中就暗道了不好,及至听闻在张家口沦陷之前,有好几位团长阶级的人物都殉了国,他坐在家中,越发稳不住了神。国难当头,军人为国捐躯,固然是可歌可泣,但旁人捐躯,程世腾可以钦佩,小鹿若是也捐了躯?? 程世腾绝不容许小鹿捐躯! 他和东河子地区失去了联系,也知道日本飞机在察西察南滥轰滥炸。日本人在天津成立了个治安维持会,并且也通过中间人向程世腾传了话,愿意在维持会中给他留个好位置,不图他办事,只图他是程廷礼的儿子。 程世腾没有当汉奸的爱好,当然不肯接受维持会内的职务,同时心急火燎的,越发想要尽快远离天津这个是非之地。可这个时候让他一个人走,他是绝不能走的,因为这一走,和小鹿可真就是天各一方了。如果小鹿犯了他那一根筋的毛病,也殉了国,那?? 程世腾这些日子天天想心事,总是想着想着就不敢再往下想,存了一肚子的省略号。及至听闻战火当真烧到小鹿的地盘上了,他把心一横,决定亲自出马,把小鹿弄回来! 当然,小鹿一定会别别扭扭的不听话,一定是斩钉截铁的不跟他走。不过这些问题留到见面后再解决,他自认为比小鹿多吃了四年干饭,在这兵荒马乱的时候,一定比小鹿更有眼光和主意。 来宝早到了上海,程家再没有人能和程世腾说得上话。程世腾把胖三儿叫过来,让他准备准备,明天和自己一起往张家口走。胖三儿听了这话,感觉大爷似乎是在作死,但是作为一名享受每月八十块钱俸禄的忠仆,胖三儿咽了口唾沫,什么也没说,只当晚出门下了趟馆子,像吃断头饭似的,一个人吃了一桌宴席。 除了胖三儿之外,程世腾又给自己抓了一名向导。这向导名叫赵驼子,微微的有点驼背,生得面容枯槁、撅嘴龅牙,乍一看是个大烟鬼,事实上却是真没有瘾。先前是他程家商队里的精明人物,天南海北全走过,活人能遇的危险,他也已经全遇了个遍,真有泰山崩于前而色不改的勇气。程世腾认为自己这一趟有这两员猛将也就够了,如今这个世道,可容不得自己再前呼后拥的摆大爷架子了。 程世腾在出发之前,让理发匠给自己剃短了头发,又取消了自己每日必用的生发油,使一脑袋头发蓬蓬松松的梳不成分头;然后脱下西装换了一身平常布衣,他在赵驼子的指导下,打扮成了个平头百姓的模样。打扮完毕之后他一照镜子,没看出好坏来,而赵驼子站在一旁抿了抿龅牙,没吭声,心中认为程大爷这一场乔装堪称是彻底的失败——他那张养尊处优的白脸配上他那身灰扑扑的布衣,隔着一里地远都能看出他是乔装。 胖三儿也出了场,依着赵驼子的安排,他穿了一身绸缎裤褂。绸缎衣服和他一身的胖肉配了套,他横眉怒目的一张嘴,嘴里金牙放光,看着也很调和。队伍里有了胖三儿这么一位人物,赵驼子想,平常人等大概就不敢轻易的靠近了。不靠近,大概也就没人会去注意乔装失败的程大爷了。 这三个人带了有限的一笔钱,又背了一包袱干粮,然后便当真启了程。赵驼子见惯了大风大浪,又提前做了一番准备安排,所以这一行是真不怕;胖三儿始终感觉自己这一趟是有去无回,但是因为要讲义气,所以怕了也说不怕;程世腾以一种探险的心态上了路,类似一个愣头青,所以也是真不怕。 然而还未走出天津卫,程世腾就感觉自己已经尝到了苦头——大街上处处都是日本兵,主要路口全设了路障,往来经过的行人全要受到搜查,搜查完毕了,还得给日本士兵鞠一个躬。程世腾的脑袋和膝盖都很尊贵,等闲是不肯向下低的,可是如今不低不行,因为低得不合格,还被日本兵杵了一枪托。 赵驼子掌控全局,手掌摁着程世腾的脑袋,眼睛瞪着怒发冲冠的胖三儿,硬是把胖三儿瞪住了,并且让程世腾鞠出了足够恭敬的一躬。 程世腾感觉自己是受了天大的侮辱,气得发昏。及至出了城,他因为走多了路,又开始闹腿疼;阳光明媚,刺人的眼睛,让他头也疼。赵驼子拿出包袱里的大饼,给他和胖三儿充饥。程世腾看着赵驼子那鸡爪子一样的脏手,心头一阵厌恶,接过大饼咬了一口,也是干巴巴的嚼不动,并且一点滋味都没有,让他根本无法下咽。 程世腾刚出了城,便已经是苦不堪言,不但走路一瘸一拐,并且被热风刮了满头满脸的尘土,一脑袋短头发全立了起来。赵驼子划根火柴,给他烤软了一块小膏药,贴到了他的太阳穴上。贴完之后再一端详程世腾的模样,他惊讶的发现程大爷竟在不知不觉之间,乔装成功了。 “大爷再挺一挺。”赵驼子安慰他:“再走十里地,就有大骡子车坐了。” 程世腾的翩翩风度在不知不觉间消失全无,他一边深一脚浅一脚的走路,一边神情痛苦的皱着眉毛眯着眼睛,几乎有点龇牙咧嘴,又语重心长的告诉赵驼子:“你以为坐上大骡子车就舒服了?那车我坐过,又颠又硬,连屁股带尾巴骨,全能给你磨掉一层皮。” 赵驼子听了他这一番娇贵的妙论,舔了舔龅牙,没说出话来。 程世腾活活的走出了十里地,自我感觉几乎要死。幸而大骡子车是真实存在的,胖三儿先上了车,和车下的赵驼子合了作,上头的抓住程世腾的两条胳膊,下头的托着程世腾两条大腿,硬把他搬运了上去。 及至赵驼子也上了车,赶车的把式一声吆喝,赶着大骡子上了乡间小路。 程世腾伸着脖子弯着腰,眯着眼睛面无表情,做乌龟状,屁股底下垫着胖三儿的大粗腿。赵驼子叼着烟袋坐在一旁,吧嗒吧嗒的吸着旱烟,神情也很麻木。胖三儿仰着脑袋东张西望,还是感觉自己这是要去作死。 秋日骄阳之下,一股子狂风掠地而来,挟着黄土卷过了大骡子车。及至这股子黄风吹远了,大骡子车在风沙的尾巴中重新现形,车上的三位乘客姿势没换,只是一起变成了土色。 第一百九十四章 从天津卫到东河子,并不是很长的一段旅途,可如今因为战事激烈,程世腾一行人举步维艰,如同西天取经一般,一天向前走不出多远。若是遇到了前方开了战,他们更是干脆一步路也前进不得。 与此同时,小鹿人在西河子,已经是日渐绝望了。 他还在率兵拼命抵挡着日本军队的进攻,能抵挡多久,他不敢预计;真要是抵挡不住了,应该往哪里撤,他心里也不是很有数——其实,他想,按照日本军队如今的攻势,除非能有大批的援军立刻到达晋察冀地区,否则的话,就只能是一撤再撤,最后撤到哪里去,只有天知道。 他在河北的地盘已经是彻底丢了,他那支装备精良的新兵大队,也被彻底打散了。高大直带兵撤回了东河子,然而因为轰炸频繁,东河子现在也成了危险地带。 小鹿很庆幸自己提前安顿了武魁与张春生,否则放到现在,他是绝没有精力再去管那两个人了,管不得,他就真不管了。 西河子和东河子之间有一片山,山势缓和的起起伏伏,山与山之间有山路通行,并且是很好的山路,通达平坦,并不次于平原上的大道。日本军队想要从西河子进入东河子,第一捷径便是穿山,并且几乎没有第二条道路可选择,除非是另行绕山开路,然而山脚土地十分崎岖,即便临时开出道路了,也无法让军车辎重顺利通行。 这一片山成了小鹿唯一的后盾,一旦过了这片山,就再没有关隘能让他以弱敌强的打伏击了。 日本军队也知道东河子一带是多山的地势,故而频繁进行轰炸,炸弹从天而降,会从西河子一直轰炸到东河子。东河子县城内的官兵百姓果然全被神出鬼没的日本飞机吓出了心病。城中仅有的防空武器是两架高射炮,然而名不副实,炮弹发射出去,连飞机的毛都打不着。 丛山勉强控制着东河子城内的局势,至于河北一带的地盘,则是被他彻底放弃。他希望赵将军能够发下几道指示,起码给自己一个撤退的方向;然而赵将军似乎也是在山西忙昏了头,除了让他们“抵抗到底”之外,再没其它的话。 到了九月初的这一天,日本飞机早早的又来了。 丛山忙着布防,姑且不提;只说张春生如今已经习惯了轰炸,远远的一听见飞机马达响了,他立刻一手拎起小鹿留给他的箱子,一手拎起干粮水壶,出了门就要往院外跑——院外不远处,在一片草地上,他让卫兵挖了一处地窖充当防空洞,这防空洞一旦中了弹,好处是可以直接让他们入土为安,但是张春生不懂这方面的知识,卫兵更是两眼一抹黑,让挖坑就扛着铁锹挖出了个地洞。 张春生顺着大门往外跑,仆人厨子各自就近,也顺着侧门往外跑。李国明抓着一把五香瓜子,轻轻巧巧的也跃过了大门槛,小全跟在他身后,手里拎着个小食盒,盒子里是点心蜜饯牛肉干以及茶水。这一阵子天天跑空袭,跑得众人都很麻木,尤其是李国明——他懒,如今又正是秋老虎肆虐的时候,他一动弹就是一身汗,若不是看大家都跑,他几乎有心躺在床上装睡,因为他们连着跑了好些天,永远都是白跑,起初众人跑的时候全拎着大包小裹,要把全部身家带在身上;现在也没人拎了,至多是带点吃喝,免得在外头蹲久了会饥渴。 张春生尽管跑得也很疲倦,但还是一丝不苟的钻进了他那个自制防空洞中,卫兵则是根本没动弹,站在大门前仰着头等日本飞机来。李国明和小全站在洞口,嘴里全嚼着东西,也没有钻土洞的意思。 不出片刻的工夫,日本飞机真来了。卫兵们以着看热闹的心态,看飞机越飞越近,同时肚子下面连着落了两个小小的蛋。飞机下蛋的时候,和他们之间仿佛还有着相当的距离,于是卫兵们就恍然大悟,心想原来这就是轰炸,正如大家所想的那样,炸弹真是小鬼子从飞机肚子里扔出来的。 然后,飞机掠过卫兵们的头顶,炸弹则是端端正正的落在了鹿宅正中央。一颗落下,还有一颗。这第二颗,是落在了鹿宅的前院。 在骤然爆发的巨响中,院门口的卫兵们在火光烟尘之中分崩离析,气浪推倒了李国明和小全,疾风带着砂土冲进地洞,狠狠抽在了张春生的脸上。张春生万没想到空气竟会有这样大的力量,居然让他顺着力道摔了个仰面朝天。紧接着他捂了眼睛翻了身,摸索着去抓水壶——他的眼睛里全是沙子,他要冲洗眼睛! 鹿宅的人太分散了,互相之间远到无法互通声气。张春生慌里慌张的捂着眼睛找水壶,也并没有留意到洞外的情形。 洞外只有李国明和小全两个人,再远一些的卫兵已经被炸成了零零散散的残肢碎肉。李国明爬起来怔了怔,只见宅子的围墙和大门已经成片的坍塌了,墙内则是烟尘滚滚,火光冲天。忽然手拍大腿怪叫一声,他带着哭腔嚷道:“我的钱!” 话音落下,他跌跌撞撞的就往院子里跑。小全比他慢一步爬起来,站直之时发现他已经疯了似的冲进了烟里火里。六神无主的眨巴眨巴眼睛,小全随即也迈开了步,一边跑一边难得的放开了嗓子喊道:“李副官,着火了,别往里进啊!” 李国明听见了小全的呼唤,然而一颗心慌慌的跳在腔子里,他发疯一般的跑成了头也不回——那是他的皮肉钱,每一张钞票上都凝着他的血汗与媚笑,他已经不小不嫩了,他又肩不能担担手不能提篮,没有那笔钱,他后半辈子会活活饿死!他前半辈子也白忙活了! 李国明边跑边哭,两条长腿直打颤。前院浓烟滚滚,到处都是火,他从火中冲到了跨院,结果发现跨院也挨了炸,已经成了个火烧连营的样子。眼看自己所住的那间屋子开着房门还能进人,他不假思索,一头就扎了进去。 与此同时,小全也追进跨院里了。他跟着李国明过惯了,见李国明进了屋,他也想进屋,可是未等他抬腿,只听“轰隆”一声巨响,前方房屋竟是毫无预兆的坍塌了半边,房内火苗子“呼”的一下,从碎了玻璃的窗框中窜出多高。一个烟熏火燎的人影拎着箱子从火中跑到了门口,正是李国明。 小全向他伸了手,下意识的想要拉他一把,可李国明跑到门口时脚下一个踉跄,结结实实的摔了个大马趴,而未等他挣扎着爬起来,一根火苗熊熊的木椽从天而降,正是砸中了他的大腿。他发出了一声凄厉的惨叫,随即失去知觉,一张脸拍在了全是砂石玻璃的地面上。 而在房倒屋塌之前,小全冲进去抬开了木椽,扛起李国明就往外跑。跑过一步之后回了头,他又腾出一只手拎起了李国明的箱子。 然后他继续跑,刚刚跑出跨院,跨院内的房子就彻底倒在火海里了。 第一百九十五章 李国明并没有死,只是一条腿被木头椽子砸断了骨头,半张脸也成了血肉模糊。人事不省的趴在小全背上,张春生带着他和小全,启程离开东河子,去了兵工厂。 兵工厂位于山林之中,如今正是个树木繁茂的时节,从空中俯瞰下去,几乎看不到兵工厂的踪影。日本飞机很少在荒山野岭中浪费炸弹,所以兵工厂这一带倒是真安全。 武魁接待了张春生这一行人,又把军医叫过来,为李国明治伤。军医洗净了李国明的脸,发现他这脸虽然看着吓人,其实伤势倒是并不重,全是砂石蹭出来的轻伤,只有一道狠的,是被碎玻璃碴子割开了面颊皮肉,等到伤口愈合之后,怕是要留下疤痕的。 脸没大碍,腿伤却是严重,木椽把他那左大腿连骨头带肉全砸烂了,小全背着他走过来的时候,他那断腿随着小全的步伐一晃一晃,简直不像了李国明身上的东西。这样的伤,非得送到大地方的大医院医治,才有得救的可能;军医凭着有限的技术与药物,对待李国明这条伤腿,真是有些手足无措。 张春生双眼通红,见李国明没有生命之虞,便让小全在他身边守着,自己出去找了武魁。见到武魁之后,他也没什么话好说,只叹了一口气;武魁本来自己也是惶惶不可终日,此刻见了他这个不得人心的样子,也懒得安慰他。 小鹿身在西河子,得知东河子挨了炸,也得知张春生已经跑去了武魁那里避难。这个消息让他很觉安心,仿佛立时死了,也能含笑九泉了。 武魁是有本事的,所以他把他的好东西留给了张春生,也没有全留,起码有一红一绿两对袖扣,他随身携带了,没有往那箱子里放。不是舍不得,也不是要留了袖扣纪念谁;他只是觉得这袖扣很美,而他这一去生死未卜,应该提前在自己身上留点美的东西,如果死了,它便是他的陪葬品。有了这两对陪葬品,他即便是死,也会感觉自己死得隆重,可以瞑目。 西河子城外已经打了好几场白刃战,原来把人逼到急眼了,是真能抄起大刀迎着枪炮冲锋的。他们杀赢了好几场,可是架不住炮弹从天上来。日本飞机一上天,他们就别无选择的只能后退。 这样的打法,很快就能决出胜负,所以小鹿开始把能调动的士兵一批一批的往山里撤。西河子很快就要失守了,他要凭借天险,再拼一拼。 张春生给他预备的衣服和药丸,他没有换也没有吃——其实自从到了西河子,他就没有脱过衣服睡觉。西河子县城也被日本飞机轰炸成千疮百孔了,在撤退前夕的正午时分,他身姿笔直的站在大太阳下,双手叉腰仰起头,无情无绪的看了看太阳,军装之中,腰细得只有一捻。 他很瘦,近来因为忙,总是顾不得吃饭,所以越发只剩了骨头,偏偏还是细骨头,人在军装里晃晃荡荡,几乎可以打转。他是个有条理有计划的人,在最小的事情上都要追求秩序,然而到了此刻,他发现一切都失控了,他不知道自己在下一秒会怎样,也不知道自己能否活到明天。他依然紧紧抓着他的秩序,秩序是不能乱的,秩序乱了,他就成了刀俎上的鱼肉,皮鞭下的羔羊。“乱”的滋味他已经尝过一次,苦不堪言,死也不能再尝了。 士兵分批的进山布防,小鹿在西河子坐镇,要最后一个离开县城。否则这一场撤退太像溃败了,虽然它的确和溃败差不许多。 与此同时,程世腾一行三人距离东河子,还有着相当的距离。 赵驼子虽然长得人不人鬼不鬼,但是人品不错,是个场面上的人,贩烟土贩了这么多年,沿途也交了好些朋友。在有人烟的地方,无论多么荒凉偏僻,他总能找到认识人家借宿吃喝,但是在没有人烟的地方,或者是得知大路被日本兵把持住了,他们就得自力更生,披荆斩棘的在野地里前进。 正午时分,在赵驼子的安排下,三个人一起蹲在了一片高粱地里,因为听说过一阵子高粱地外要过一队日本兵。日本兵现在凶恶得狠,无端的还要杀人放火,遇上了他们这三个形迹可疑的人物,怕是连审讯都不需要,直接就能毙了他们。 程世腾有很重的烟瘾,可因为以他现在的形象,叼着香烟太不合适,故而赵驼子给他弄了一根小烟袋。小烟袋倒是新货,细细的杆圆圆的锅,抽一袋也能聊胜于无的过过瘾。程世腾在路上奔波了几天,累得和小鹿一样,也是无情无绪。端着肩膀退下裤子,他往高粱地深处一蹲,面无表情的给自己装了一袋烟,手法倒是很娴熟,然后划了一根火柴往烟袋锅里一插,他半闭着眼睛,开始吸烟。 胖三儿腿粗,蹲着难受,故而总是乱动。忽然发现程世腾没影了,他吓了一跳,慌忙回头低声问道:“大爷?” 一大片高粱之后,传出了程世腾的声音:“这儿呢。” 胖三儿这才放了心。四脚着地的觅声爬过去,隔着无数高粱杆子,他挺费劲的看到了程世腾的侧影——脸和身体几乎和高粱融为一体了,唯有一个白屁股还挺醒目。 胖三儿没往近了走,停在原地小声问道:“大爷,拉着呢?” 程世腾叼着烟袋,“嗯”了一声。 胖三儿扭头回到了赵驼子身边,赵驼子也叼着个小烟袋,轻声细语的说道:“咱这大爷太挑了,伙食太次他不吃,茅房太脏他不拉。” 胖三儿叹息一声:“咱这赶上西天取经了,还得多久才能到东河子啊?” 赵驼子心算一番,末了答道:“要是让我敞开了走,我今天晚上就能走到,但路在外面,你不是不能走吗?唉,等着吧!安全为上,不要急。” 三个人在高粱地里蹲了两个多小时,后来果然听到外面轰隆隆的驶过去了长长一队军用卡车。等到卡车队伍开得无影无踪了,赵驼子领了路,一行三人才又上了路。 翌日清晨,三个人到达了东河子附近的村庄中。赵驼子和村中一位小地主颇有交情,对着地主细细打听了一番,他一咂嘴,心想自己走岔路了,原来这个鹿师长早去了西河子——这他娘的,还得再往西河子去。 他的地主朋友给他出了主意,让他别走大路,认准方向直接翻山,可以少兜许多圈子。赵驼子如同活指南针一般,听了这话,深以为然,便带着程世腾和胖三儿,掉回头往山里去了。 第一百九十六章 赵驼子在临行之时,向他的地主朋友借了三头驴,说是借,其实他押给了对方一笔钱,更类似于租,钱还没少押,导致地主宁愿让三头驴一去不复返,以便自己拿钱购入新的大牲口。 这三头驴不得主人欢心,是有缘故的,首先它们形容枯槁,身材与相貌都有些像赵驼子,其次它们一走三晃,三走九晃,也都是年高有寿之驴,并且没鞍子,三个人叉开两条腿往驴背上一坐,一边要忍受驴脊梁硌屁股的痛苦,一边还得保持平衡,以免从驴背上滑下来。 三驴上了路,行进速度比三人快不了许多,但毕竟可以让三个人省省腿脚,而且三驴颇有行走山路的经验与智慧,知道慢吞吞的在林子里挑好路走。胖三儿压迫了一头最壮的老驴,手搭凉棚向前张望,又开口问道:“赵哥,这山咱们得翻多久?” 赵驼子叼着小烟袋答道:“这座山我熟悉,那年凭着两只脚,来回走过好些趟。凭咱们现在这个速度,有个一天半宿,也就差不多能过去了。” 程世腾的太阳穴上还贴着一小块膏药,听闻此言,他神情痛苦的一闭眼睛,几乎崩溃,并且被瘦驴脊梁硌得蛋疼。赵驼子看他反应不对,以为他是脑袋脆弱,禁不住太阳暴晒,故而效仿乡民,让他往脑袋上蒙了一条旧毛巾。程世腾依言把毛巾系上了,毛巾挺白,越发衬得他脸黑——他从来没这么晒过太阳,所以也从来没这么黑过。不但黑,而且瘦,还生出了一下巴的胡子茬。为了给自己找点营生转移注意力,他神情恍惚的坐在驴背上,又叼起了他的小烟袋。小烟袋被他险伶伶的衔在左嘴角,右嘴角和鼻孔则是持续不断的向外喷云吐雾,一袋烟被他抽了个出神入化。 赵驼子最机灵,所以是一驴当先,打了前锋。走着走着他忽然把驴吆喝住了,随即抬腿跳下了地,又对着胖三儿和程世腾急促的挥了手:“下来下来,听没听见飞机的声儿?” 程世腾和胖三儿立刻溜下了驴背,而赵驼子一手牵驴,头也不回的开始往密林里钻:“快快快,八成真是鬼子飞机来了!” 人和驴刚进了林子,远方就真响起了爆炸声音。爆炸是稀疏的,枪声却是密集。赵驼子听了片刻,然后低声说道:“山里开战了。日本人不敢炸路,炸了路他们的汽车没法儿走,听,全是机枪的动静,要不然就是轰炸山地呢!” 话音落下,他一变脸色一拍大腿:“哎呀,咱们是不是又要扑空了?仗能打到山里,说明西河子没了啊!” 在赵驼子和程世腾六神无主之际,山中战争已经迅速进入了白热化。日本军队并没有贸然的开上山路,因为山路地势低,一旦上了路,两边山上的中国军队可以居高临下的随便扫射。所以在士兵出现之前,最先出场的乃是轰炸机。 飞机投下的炸弹并不是很有准头,但也足以摧毁山中修建的临时掩体。小鹿人在山中,一点还手之力也没有,想架起大炮往天上轰,炮弹射程不够,轰也是白轰。所能够做的,就只有钻山洞。胡秘书冒险从东河子跑过来了,带来了丛山的命令,让师座赶紧回东河子——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如果连东河子也守不住的话,丛山就打算带兵往山西方向撤退,多活一刻算一刻。 小鹿也知道多活一刻算一刻的道理,所以格外的不甘心就这么放弃天险。他把胡秘书打发了回去,让胡秘书直接通知丛山组织军队后撤——没有什么“如果”了,连这么一片天险都挡不住日本军队,何况东河子只是一座一马平川的大县城? 他所能够做的,只能是在山中尽量多抵挡一阵,给丛山争取更多的撤退时间。 日军飞机的轰炸结束了一轮,小鹿不许钻了山洞的士兵活动,直到天黑之后,才放他们见了星星月亮。到了天明时分,小鹿又把他们全叫回了山洞里。 山里没了中国士兵的影踪,日军派了小队进山巡视了一番,也并没有寻到什么蛛丝马迹。于是又过了一夜之后,日本军队在凌晨之时爬上军用卡车,开始走山路大批开往东河子。 卡车在山路上开出了不多远,山路两边的山石背后便伸出了黑洞洞的枪管炮管。小鹿盯着下方那长长的一溜车队,直到看清最后一辆卡车也拉着榴弹炮跟上来了,他抬起手,对着身边的机枪手骤然一挥。 机枪手得了命令,立刻对着下方扣动了扳机。这边枪声一响,山路两旁的枪口炮口也随之一起喷了火舌。下方路上的军用卡车立刻人仰车翻了,日本士兵一边向上还击,一边让出道路使尚且完好的卡车掉头。小鹿见他们这是要跑,立刻对身后的团长下了命令。团长是个大嗓门,呐喊一声举起了大旗,而这个信号一出,在山中埋伏了几日夜的士兵立刻起身,挥着大刀便一路杀向了山路。 这是一场很短暂的白刃战,因为能跑的卡车全跑了,不能跑的卡车和日本兵,则是全把性命交待在了这条路上。然而尚未等士兵们意识到自己的胜利,日本飞机又来了。 这一回是无差别的大轰炸,炸弹漫山遍野的开了花。小鹿见状,并不动容,只叹了一口气——每次都是这样,一旦他们在地面上打出成绩了,天上的飞机就会把他们轰炸回原位。没有飞机,无法对战,光凭着勇武,又怎么够? 士兵们分散开来各自逃命,小鹿无可奈何,也对部下团长们下了撤退命令。正当此时,日本兵重整旗鼓,在十几架轰炸机的掩护下,又打回来了。 这一回,中国士兵是真抵挡不住了。 小兵在逃,军官在逃,小鹿也在逃。起初是徒步走林地,及至看到日本飞机盘旋撤退了,小鹿上了汽车——道路好,汽车可以比骏马更快。 汽车一路疾行,流星一般穿过山间。小鹿一手摁着腰间配枪,一手扶着前方车座的靠背,两条腿哆嗦着失了控。他不是怕,他是虚,方才疯子一般的在山林之中奔跑跳跃,他那两条细腿已经快要支撑不住了。 与此同时,程世腾和赵驼子站在高处的一块山石旁边,程世腾说道:“看,那边儿开过来一辆汽车!这车里坐着的,应该是咱们的人吧?” 赵驼子一点头:“那肯定的,要是日本官儿的话,不能就这么一辆汽车。” 程世腾又道:“应该把它拦下来,这车里的人,肯定知道小鹿在哪儿。” 赵驼子想了想:“那??咱们下去试试?顶多也就是不停呗!” 程世腾立刻来了精神:“走!” 话音落下,飞机马达的轰鸣声音骤然响起,程世腾仰头望去,只见一架轰炸机以极高的速度,飞向了自己这一方。 第一百九十七章 没等赵驼子开口,程世腾在看清飞机身上的膏药旗之后,一言不发,直接就抱着脑袋滚进草木丛里去了。安全之后一抬头,他又透过上方的枝叶缝隙往空中看,就见那飞机在空中盘旋了一周,随即一偏机翼做了个俯冲,对着山路上的汽车开了火。 程世腾只能看见飞机开火,打没打中汽车,以他这个角度,却是完全看不见。一梭子子弹扫出去之后,飞机呼啸着上升,机头转向了东河子方向,同时丢下了一颗炸弹。 在震天撼地的爆炸声中,飞机很快飞了个无影无踪。而程世腾连滚带爬的回到了山石旁边向远看,只见山路被方才那颗炸弹炸出了个大坑,而汽车轮子朝天翻在坑底,倒还完好无损。原来是飞机投弹时投得略晚了几秒钟,本要落到汽车顶上的炸弹顺着惯性移动了好几米,竟是爆炸在了汽车前方。而汽车刹不住闸,也一头冲进了爆炸坑中。 赵驼子和胖三儿也赶了上来,扶着石头向下看。照理来讲,这就不该再往前凑了,因为不知道日本飞机会不会再来,而且不知道汽车被损毁到了什么地步,搞不好油箱坏了,汽车本身也会变成一枚大炸弹。 “别去了。”赵驼子开了口,又抬手比划了一下:“离咱们太远,万一走到那儿的时候出了事儿,逃都来不及。” 胖三儿深以为然的点头,程世腾直着眼睛望着汽车,一颗心怦怦乱跳,却像是有了某种预感似的,视线舍不得从汽车轮子上移开。 “万一??”有些念头存在他的脑海中,让他不是很敢细想:“万一??那汽车里就有小鹿呢?能坐上汽车的,而且是从西河子往东河子走的——汽车里有小鹿一个,也不稀奇啊!” “我??”他背对着赵驼子开了口:“我去看看!” 然后不等赵驼子开口回答,他踩着草木石块就往下跑去了。 程世腾呼哧呼哧的在嶙峋山坡上跳跃腾挪,一点儿也不知道日本飞机会不会再来。山地就是这一点坏——从高处往下看汽车,看得清清楚楚,仿佛是很近;然而当真迈起两只脚上路了,才发现脚下一步一坎,路途是越走越难越走越长。幸而他刚往肚子里塞了一顿馒头凉水,此刻力气是有的,只要肯跑,两条腿总能听使唤。仿佛一口气跑过了千山万水,他最后一个大跳,“咕咚”一声落到了山路上,震得连脚带腿一起发了麻。 起初他只顾着跑,跑得什么也没想;如今落了平地,距离汽车也近了,他才发现自己这心跳得像是发了疯。咬紧牙关提起了一口气,他不许自己胡思乱想,单是两脚生风的往那大坑跟前跑。及至真跑到了,他没犹豫,蹲下身子直接就出溜到了坑底。 汽车内外很安静,大山远近也很安静,程世腾弯了腰伸了手,就听自己的呼吸声音响彻天地,鲜血则是一波一波的往脑子里涌。汗津津的手指握住车门把手,他向外拽了一下,没拽开,歪了脑袋再往车窗里望——汽车框架已经变了形,车窗玻璃全碎了,一名军人的宽阔后背挡住了程世腾面前的窗窟窿,并且是挡了个严丝合缝。 这个时候,胖三儿也跳进坑里来了。横挪一步挤开了程世腾,他咣咣几脚踢平了窗框上残留的碎玻璃,然后弯腰伸手抓住窗内的军人后襟,像拽个小玩意儿似的,轻轻巧巧的就把人抻了出来。 抻出来一看,这人脑袋瘪进去了一块,已经是死透了。 程世腾张着嘴瞪着眼,轻声问道:“里头还有人吧?” 胖三儿答应一声,然后伸手进窗,从里面把车门锁打了开。这回拉开车门蹲下身,胖三儿探身进入车中,口中忽然“哎呀”了一声。随即他从里面又拖出了一个人,一边拖一边大声嚷道:“大爷,您瞧这是不是鹿师长?” 程世腾听闻此言,当即对着胖三儿做了个九十度的鞠躬——胖三儿双手握着两条胳膊,没轻没重的拽出了个仰面朝天的人,正是小鹿! “是!”程世腾走腔变调的做了回答:“是!”随即他开始对着小鹿说话:“小鹿,我来救你了!” 小鹿紧闭双眼,毫无反应,腹部的军装破烂了,与血肉混合成了碗口大的一团鲜红。 胖三儿伸手试了试他的鼻息,随即把小鹿拦腰抱起来,匆匆说道:“大爷,别急,还有气。咱们赶紧走,这地方太不安全!” 话音落下,车内响起了一声呻吟。胖三儿下意识的回头看了一眼,程世腾却是亟不可待的推了他一把:“别人咱们不管!快走!” 胖三儿听了这话,后退一步之后纵身一跃,抱着小鹿直接跳上了路面。赵驼子蹲在坑边伸出手,把程世腾也拽了上去。然后他们迈开大步跑向路边,开始往荒草丛生的山坡上爬——刚爬到了有树的地方,日军的飞机就又来了! 这一回不再是几架飞机单打独斗,而是几十架轰炸机列了队,浩浩荡荡的直奔了东河子方向。显然,真正的大轰炸要开始了。 在密林之中,胖三儿放下了小鹿。程世腾蹲在一旁,见赵驼子伸出鸡爪子一样的枯瘦双手,三下五除二的扯开了他的军装。 待到看清小鹿的伤势之后,程世腾倒吸了一口冷气——他那肚子不知道是被什么东西打的,一层军装一层衬衫加上一层皮肉,全破开了。赵驼子低头细看了半天,末了苦着脸抬起了头:“唉,幸好肠子还没出来。” 程世腾抓起小鹿的一只手,带着哭腔问道:“这伤,不关性命吧?” 话音落下,他下意识的去看小鹿的脸,哪知就在这一瞬间,小鹿忽闪忽闪的,竟是睁开了眼睛。面无表情的望着程世腾,他的大眼睛里一点光芒神采也没有。 程世腾迎着他的目光屏住呼吸,忽然一声也不敢出了,仿佛他是朵要凋零的花,自己这边吹一口气,他那边就要香消玉殒。 这个时候,小鹿开了口,声音很轻:“大哥?” 程世腾的气息一颤,想要回答,然而小鹿的睫毛颤抖着合了下去,像他方才毫无预兆的苏醒一样,他毫无预兆的又昏迷了。 赵驼子把小鹿的衬衫撕成了布条子,一圈一圈的勒缠了他的腰腹,算是包扎。程世腾静静的站在一旁看着,笨手笨脚,帮不上忙。这一趟真是来对了,他想,小鹿纵然要死,也应该死在自己的怀里眼中。尸体也是需要疼爱摩挲的,孤零零的等着冷硬腐烂、孤零零的等着化为白骨,那就太凄凉、太可怜了。 四个人,加上三头累得半死的老驴,程世腾一行人又上了路。一头驴驮不动两个人,小鹿肚子上有伤,又禁不住颠簸与活动,所以程世腾与胖三儿轮了班,抱着小鹿往前走。好在小鹿如今瘦得只剩了一身细骨头,几乎是个孩子的分量,抱着走也走得动。 ———————— 抱歉,因为近来比较忙,所以本文近几日改为隔日更。 第一百九十八章 程世腾没再往东河子走——不必去了,他是奔着小鹿来的,现在找到小鹿了,东河子和他就没有任何关系了 和小鹿也没有任何关系了。他替小鹿做了主。 小鹿始终是不醒,并且很快的开始发烧。出山之后过了不久,他的腹部伤口也显出了腐烂的征兆。赵驼子把三头驴还给了他的地主朋友,并且不要押金,说这一趟叨扰了对方,如今要走了,只求对方帮自己找一辆安全的大车,因为这里有急需治疗的伤号,不敢在路上再耽搁了。 地主知道赵驼子弄回来的这个伤号乃是军人,而且还是被日本飞机炸伤的,故而义不容辞,没钱拿也要帮忙。他儿子也是地面上的能人,得了老子的命令,便赶出一辆大马车,把小鹿和程世腾藏进了马车里。 赵驼子还是跟着程世腾走,胖三儿却是先跑一步,快人一步的独自回了天津——他到天津是有任务的,依着程世腾的命令,他回家联络一番,不出半天的工夫,就有个德国人开着汽车驶出租界,直奔城外迎接程世腾去了。 对于欧美人,日本兵并不大管,也很少盘问检查;对于德国盟友,日本兵又是格外的更亲切一点。所以德国人的汽车出了城又进了城,一路走得畅通无阻,很顺利的便把程世腾一行人送进了租界地。 这个时候,小鹿已经开始发臭了。 他烧得人事不省,一直在程公馆内待命的医生为他解开了腹部绷带,程世腾与胖三儿站在一旁围观,观到最后一起惊呼了一声,因为发现小鹿的伤口已经腐烂成了个拳头大的孔洞,糊满了红黑相间的脓血。程世腾俯下身去,心慌意乱的大喊小鹿,想让小鹿给自己一点反应;然而小鹿双目紧闭,只能微弱的、断断续续的呼吸。 程世腾在家中开辟出了一间病房。 病房内是无比的洁净,按照医生的要求,还会定时喷洒消毒药水。虽然现在兵荒马乱,但是凭着程世腾的本领,弄到所需的药物还是不成问题。医生二十四小时守在程公馆,日夜只围着小鹿一个人转。 起初医生还不敢确定小鹿是否能活,但是他很快就发现小鹿的生命力是如此顽强,如同野兽一般,在昏迷之中与感染与炎症战斗。有好几次,他已经高烧到了极其危险的地步,然而在医生和程世腾一起绝望之前,他总能生生的停在鬼门关前,最后的一步,他硬是不肯迈。 三天之后,小鹿终于彻底清醒了。 他睁开眼睛向上看,看到了雪白的天花板。这似乎是让他感到了不可思议,于是他愣怔怔的对着天花板望了许久。及至看得够了,他缓缓扭头,迎上了程世腾的目光。 程世腾坐在床边,睁大了眼睛一直在盯着他的举动,然而不敢贸然出声惊动他。直到见小鹿转向自己了,他的嘴角动了动,木然久了的面孔上,牵牵扯扯的现出了一丝笑容:“醒了?” 然后那笑意像眼泪开了闸一般,顺着他的眼角眉梢,瞬间流了他满脸。他苍黑粗糙的面孔忽然熠熠生辉,嘴也咧开了,笑出了一口洁白的好牙齿。站起身手扶床边弯了腰,他低下头又问小鹿:“醒了?” 小鹿眨了眨眼睛,脑海中最后的回忆是火光与密林。火光密林和周遭的洁白墙壁显然不是一个世界的风景,于是他继续回想,又想起了飞驰的汽车,轰鸣的飞机,骤然而起的大爆炸,以及伴随着剧痛的天旋地转。 “你救了我?”他用嘶哑的轻声问程世腾。 程世腾俯身面对着他,一味的只是笑,笑得没有声,也说不出话,单只能够对着小鹿点头——他感觉自己好像是重生了一个小鹿,小鹿前些天昏迷不醒,真和死了是一样的。 小鹿的手脚随即动了一下,是个作势要起的意思:“我得回去,我的兵——” 程世腾不笑了,他用手指一摁小鹿的嘴唇,堵住了小鹿后面的话。 “从你遭了轰炸到现在,已经过去了六天。”程世腾低声告诉他:“东河子早丢了,你的队伍,据说也散了,没全散,说是有一个团没开枪,直接向日本人投降了。” 小鹿听了这话,眼睁睁的看着他不言语。昏迷得太久了,小鹿须得一点一点的转动脑筋,才能领会程世腾的言语。 “投降?”他哑着嗓子开了口:“谁?” 程世腾摇摇头:“不知道,报纸上也没详写。” 小鹿垂下眼帘,不说话了。外敌当前不放一枪一弹,一个团的人马整整齐齐的集体投降,说起来简直是骇人听闻。 而在他的麾下,直到他被炸翻汽车之时还未上过战场的团,就只有武魁的团。 小鹿不敢再想了,于是转而问道:“我的参谋长呢?” 程世腾继续摇了头:“不知道,不是跑了,就是殉国了吧!报纸上没写投降的人有参谋长。” 小鹿茫茫然的抬眼又望向了程世腾:“你救了我?” 程世腾对着他微笑了:“嗯,我救了你。我救你的时候可是了不得,地上枪林弹雨,天上全是飞机,炸弹噼里啪啦的往下扔。我是拼了命才把你救出来的,我要是命不够大,兴许就留在那山里给你陪葬了。” 小鹿一眼不眨的望着程世腾,这一回,他望了良久。末了慢慢的垂下睫毛,他小声说道:“以后别这么干了,我也不想让你死。” 程世腾深深低头,在他额头上轻轻吻了一下,随即抬头说道:“以后我们不会再分开了。” 小鹿半闭着眼睛不看他,气息却是越来越乱。程世腾见他仿佛是快要浑身打哆嗦,立时紧张起来:“小鹿,怎么了?伤口疼还是哪儿难受?” 小鹿张了张嘴,然后很艰难的吐出了字:“我??我害怕??” 他失控一般的激动了,没有哭也没有泪,只是感到了极度的惶惑。五官似乎都要随之扭曲:“我什么都没有了??我害怕??” 程世腾勉强的笑了,要安慰他:“小丑八怪,我为了你连战场都敢跑,你有我的一条命啊!” 第一百九十九章 小鹿腹部的腐肉被切除了,医生给他的伤口缝了针。如今还没到拆线的时候,但是他已经可以小心翼翼的在床上坐一坐。 程世腾从早到晚的陪在他的身边,又拧着眉毛皱着脸告诉他:“你那肠子差一点儿就要流出来了,当时要是流了肠子,那可真是彻底完了——没有医生没有药,只能等死。” 小鹿望着他的脸,说话的声音很轻,有气无力:“你怎么黑成了这个样子?” 程世腾笑了:“晒的。去的时候是凭着两只脚走过去的,什么车都没有,生生的从天津卫走到了东河子,你知道那是多远的路?两只脚都磨烂了。” 小鹿此刻很虚弱,没有精力和心思去辨别程世腾这话的真假。而程世腾见他仿佛是很听得进去,立刻趁热打铁,开始长篇大论,将自己这一趟远行讲述成了历险记,并且是要多惨有多惨的历险记。 小鹿默然的听着,对于他的言语,倒是全盘的接受了,只是心中依旧茫然——这一回,他真的是把一切都失去了。 此刻他吃着程家的,喝着程家的,穿着程家的,面前又坐着程家的大哥。兜兜转转的过了这许多年,结果竟是回到了原点。可他当年是个稚弱的幼童,吃了嗟来之食也无需羞愧,可现在不一样了,现在他二十多岁,是个成年的男子了,难道还要回到程家,吃人一口喝人一口吗? 但是外面世界成了日本人的天下,也没他的立足之处了。 身体上的伤痛,倒还能够让他忍受;心灵上的彷徨,却是无时无刻不在折磨着他。有那么一瞬间,他想自己其实还是死了的好,可在下一秒钟,他就把这念头清除掉了。动辄寻死,也是懦夫的表现,他是鄙视的。 程世腾把历险记讲到了段落处,暂时停下来喝了一口茶。这一口茶喝完之后,他本打算继续口若悬河的说下去,可是一双眼睛望着小鹿,他一时失神,竟是也沉默了。 沉默了片刻之后,他忽然低声说道:“我看到了你军装口袋里的袖扣。” 小鹿想说自己随身携带那两对袖扣不是为了纪念他,然而不等他开口,程世腾继续说道:“我当时简直要哭了。” 小鹿听了这话,就闭了嘴。 程世腾又道:“我觉得——我觉得——” 他仿佛是不知道怎样措辞才好了,红着脸笑了一下,他把话说了下去:“我觉得我们的坏时候已经过去了,以后我们在一起,好好过日子,一定和小时候不一样了。” 话到这里哽咽了住,他微笑着流下了一滴眼泪,同时又挣扎着重复了一遍:“一定??不一样了。” 小鹿颤巍巍的抬起一只手,拭去了他脸上的泪滴,同时低声答道:“对,你不是原来的你,我也不是原来的我了。” 程世腾握住了他的手,脸是笑的,声音却是哭的,断断续续,说不成话:“这才叫做??一对新人。” 小鹿的脸上现出了一丝惨笑,同时有气无力的答道:“是的,一对新人。” 一周之后,医生给小鹿的伤口拆了线。据医生说,伤口愈合得算是很好了,然而程世腾看在眼里,还是感觉那一道疤痕令人见之惊心,像是曾被开膛破肚过。 皮肉虽然是长好了,然而伤处依然痛痒,小鹿甚至不敢随便的深呼吸,下床之后站立了,腰也是向下弓着,一旦昂首挺胸,就要抻得伤口剧痛。程世腾昼夜陪伴着他,然而始终不曾和他同床共枕过,夜里只在靠墙的一架长沙发上对付着睡。小鹿心里暗暗纳罕,万没想到人这东西,竟然真能转性。 他也知道程世腾要把自己带到上海去,不是为了要金屋藏娇,是为了避风头。他信程世腾的话,又想自己孑然一身,去哪里都无所谓,所以也不反对,也不多问。 他在床上想他的心事,沙发上的程世腾也有自己的主意。眼看小鹿在床上也能自由的坐卧翻身了,他并没有由着性子往小鹿身边凑,而是如同一名君子一般,白天他是非礼勿动非礼勿言,及至到了夜里该睡觉了,他当着小鹿的面把衣服裤子一脱,直接脱成一丝不挂。 小鹿记得他从小就是光屁股睡觉,这一点倒是没法挑剔的。可程世腾脱光了之后并不立即休息,而是抱着膀子站在床前,还要和小鹿再谈几句不咸不淡的闲话。小鹿看他,就和好色之徒见了个美人一般,他对美人再有意见,美人也是美人。程世腾的身体气味幽幽的进攻着他,小鹿扭开了脸,眼角余光不是扫到他的肉,就是扫到他的毛。 等到闲话谈完了,程世腾转身走开,躺到沙发上睡觉。小鹿一歪脑袋就能看见沙发上的他,而他虽然预备了枕头毯子,但是毯子在大部分时间里都被他夹在腿间或者滚到身下,一个白屁股撅出来,简直快要撅进小鹿的眼睛里。偏偏院内灯光彻夜通明,屋子里即便是关了灯,小鹿也依然能看清楚那个屁股的轮廓。 除了屁股,还有大腿,还有胸膛,尤其是在清晨时候,小鹿醒得早,总能看见程世腾打着呼噜表演一柱擎天。小鹿盯着对方那擎天一柱,盯了许久,末了逼着自己闭了眼睛背对了对方,嘴里口水津津的,一团虚火从肚子里向上直攻到了天灵盖。 后来,他忍无可忍了,冷着脸告诉程世腾:“我能自己下床了,不用你陪着,你夜里回房睡去吧。” 程世腾做天真无辜状:“不行,万一你在地上磕了碰了,再受伤可怎么办?再过几天咱们可就要上船走了,你这时候可千万不能闹毛病。” 小鹿在心理上,对他又是抗拒又是感激;在生理上,则是对他已经垂涎三尺。灵魂与身体闹了冲突,又没法挑明了说,所以他看了程世腾一眼,也就没再言语,心想等到了上海再说吧,到了上海一人一间屋子,自己眼不见心不烦,想必也就好了。 第二百章 在这一年的十月份,程世腾把家扔给了赵驼子看管,带着以胖三儿为首的一队得力干将,拎着大箱小笼上了一艘万吨客轮。客轮是荷兰船,从塘沽出发,是非常的安全。胖三儿等人拎着箱笼,程世腾背着小鹿——小鹿这一回堪称是元气大伤,伤口总疼,并且始终是直不起腰,只有一样好处——他肚皮一疼,程世腾的脑袋和腿就很识相的不敢疼了。 他趴在程世腾的后背上,很难为情,一路上一直低着头,头上又扣了一顶薄呢子礼帽,帽沿压下来,能遮住他小半张脸。一双手向前搂了程世腾的脖子,西装衣袖微微向上缩了,露出一截子衬衫袖口,是很讲究的翻叠袖,硬挺雪白,配着一对莹润的珍珠袖扣。 程世腾背着小鹿行走如飞,对他来讲,小鹿那点分量绝不算负担,尽可以让他由着性子走成大步流星。没分量,然而有胳膊有腿儿有呼吸,两条胳膊环着他的脖子,是个活生生的人。程世腾觉得这很美好,也很有趣,也非常的合乎情理、合乎法则——小鹿可不就是该轻飘飘的吗?可不就是应该乖乖的跟他在一起的吗? 他早就知道会是这样,也该是这样。 程世腾是极度的得意了,小鹿却是茫然。每当人生迎来大变革,他都会彻底的茫然一段时间。所以他不喜欢变,非常的不喜欢,但是该变的总要变,不管他喜欢不喜欢。 这一艘荷兰船已经是很豪华的客轮了,然而小鹿被程世腾背进头等舱一瞧,发现头等舱还是很小,小得像个大盒子,好在光线还明亮。背过身弯下腰,程世腾把小鹿放到了床上,然后转过身给他摘了礼帽,顺手一揉他满脑袋的短头发:“丑死了!” 小鹿不为所动的扭过头,通过明净的舷窗向外看,同时知道程世腾蹲在地上,正在给自己脱皮鞋。 鞋脱了,一条手臂托住他的后背,一条手臂托了他的腿弯,把他抱起来转了个圈,让他能够在床上坐正,随即小床一沉,是程世腾也一屁股坐了下来。 小鹿不理程世腾,自顾自的只是向外瞧,心里想起了许多的人,比如丛山,比如武魁,还比如张春生李国明。这回一走,和那些人便是天各一方了,不过见了面也没话好说,甚至根本就是无颜相见,因为他已经不是师座了,他什么都不是了。 在客轮起航之时,几百里外的东河子县城内,士兵们正在懒洋洋的张灯结彩,打扮县中学操场里的水泥制大讲台,因为明天,或者后天,或者大后天,真锅美太郎少佐将要登台讲演,向中学生们宣讲大东亚共荣圈的奥义。 士兵是武魁的兵,武魁本人,作为东河子县城的新一任领导者,则是坐在家里,正在自得其乐的咂摸着一碗酽茶。 他这个家,乃是前一任县长的宅子,前一任县长因为坚决不肯和真锅少佐合作,所以被真锅美太郎一枪打爆了脑袋。武魁没想到真锅美太郎手那么快,事后就很后悔,因为县长其实是个挺好的人,武魁若是知道真锅美太郎当时动了杀意,无论怎么着都得拦一拦。而因为武魁投降痛快,并且交出了一家完完整整的大兵工厂,所以真锅美太郎对武魁一直是和蔼可亲,没露过一分一毫的狠相,导致武魁生了误会,以为他和丛山一样,是个儒将。 县长没了,县长的家眷也逃了,留下的房子就归了武魁。武魁住进了这一所好房子里,心中并不快活,但是也不至于郁闷得过不成日子——他心事少,纵算是有了心事,也能三言两语的自己把它化解开。 喝完了一碗好茶之后,武魁起了身,趿拉着一双布鞋往外溜达,一路溜达到了厢房里去。 厢房里住着张春生,武魁进门的时候,张春生坐在里屋的炕边上,正对着炕上的一只箱子发呆。武魁掀帘子进了屋:“小张,你成天连个响屁都不放,从早到晚琢磨什么呢?” 张春生没理他,只伸手摸了摸面前的箱子。 武魁拉过一把椅子在他近前坐下了,问道:“你又想师座哪?” 张春生这回点了头:“我在想,他现在到底是死是活。” 武魁把两只巴掌拍在了大腿上,缓缓搓着被自己穿出了褶子的裤管:“那个谁,从汽车爬出来的那个汽车夫,不是说师座让程家大少爷给带走了吗?那小子不是胡说八道的人,眼神也挺好,他说是程家大少爷,那十有八九没错。” 张春生抬眼望向了武魁:“谁知道姓程的救没救活他?就算是救活了,又是怎样对待了他?” 武魁眨巴眨巴单眼皮:“不能坏吧?我觉着那大少爷明显是对咱们师座有意思——你看咱们师座那小模样,挺招老爷们儿喜欢的!” 张春生脸上的肌肉抽搐了一下,随即说道:“你给我滚出去!” 武魁不以为然的笑了:“我是实话实说,你至于吗?我看你真是魔怔了,我再跟你说一句实话吧,就像我这一百年不玩儿一回兔子的,我都挺喜欢他!” 张春生沉着一张脸望向了他,嘴唇不大动,从齿间挤出话来:“你有什么脸说这话?你都——” 不等他把话说下去,武魁就抢先点了头:“我都当汉奸了,我知道,可我不投降我就得死,没看那飞机追着咱们扔炸弹吗?我呢,是绝对不想死,不但不想死,还想好吃好喝好好活,还想多玩几个大姑娘小媳妇儿!你也甭跟我讲什么民族大义,我对得起我身边一切的人,我就看我眼前的义气,远的我看不见,你也甭跟我提。再说就你那水平,你再提能提得过人家丛参谋长?丛参谋长说这话那都是一套一套的,还会背总理遗训呢,结果怎么样?他跑到半路被炸成灰了嘛!我呢?我中午刚吃了三碗大米饭一盘子红烧肉,他娘的撑得我直打嗝!你再看高大直——高大直没听丛参谋长的话,听了我的话,现在活蹦乱跳的,比谁不精神?” 张春生沉默片刻,最后没接武魁的话头,径自说道:“我要去找他。” 武魁抬眼看他:“找谁?师座啊?行,我支持,你把他弄回来,我负责养活他。”说到这里他顿了顿,抬手摸了摸鼻子:“他要是能跟日本人要来官儿了,我也还跟他干。但是这两天你别走,这两天外边不太平,你等一等,到时候我给你开几张路条,让你随便走。我再给你拿笔路费,穷家富路嘛!” 张春生听到这里,却是冷笑了一声:“不必,他给我留了钱。” 说完这话,他负气一般的伸手拽过箱子,解下了系在箱子把手上的小钥匙。用钥匙打开了箱子锁头,他第一次掀开了箱盖。 武魁起身凑过来,低着头跟他一起看。箱子里整整齐齐的码了许多捆外国钞票,以及用手帕紧紧包好的十几根小金条。除此之外,钞票上面又放着一只信封,张春生打开信封向内一瞧,只见里面装了三张照片,抽出照片再一看,原来全是小鹿这几年的留影,第一张是他和丛山的合照,第二张是他自己的单人照片,第三张仍然是合照,照片上有小鹿,有武魁,还有张春生。照片仿佛是摄在一场隆重的阅兵式后,因为三个人全是戎装笔挺,小鹿站在中间背着手,年纪不大,气派不小,很严肃,没有笑。 照片上小鹿严肃,张春生也严肃,唯有武魁是笑嘻嘻。武魁从张春生手里拿过三张照片反复的看了几遍,末了,他很难得的叹了一口气。 “我知道你惦记他。”他把照片交还给了张春生:“其实我也惦记他。他自从闹完痢疾之后,就一直瘦得可怜。” 张春生把照片谨慎放回信封,然后也不看人,自言自语似的眼望前方又说了一句:“我要找他。” 第二百零一章 张春生在临走之前,去看望了李国明。 李国明住着一座上等房子,房子基本是个四合院的结构,但是比平常的四合院更宽敞,院子地面也平整,并且有一棵半大不小的槐树,夏天可以遮出小半个院子的阴凉。 房子是张春生给他张罗布置的,因为张春生不管他的话,就没人管他了。武魁和他不过是有几夜露水姻缘,心里向来没拿他当一回事;张春生和他之间什么也没有,但因为他曾经给小鹿带去过不少乐子,所以到了此时,还愿意对他出手相助。 张春生进院子时,正有个干杂活的半大孩子在扫院子,把个院子扫得干干净净。径直迈步进了正房,他正赶上小全端着一盆热水从卧室往堂屋里走。冷不防的见了张春生,小全立刻收住脚步,蚊子哼似的问了一声好,还是先前那个老实模样。而他一出声,门帘子后面立刻响起了李国明的声音:“小张来了?是小张吗?” 张春生一掀帘子走了进去,看见了炕上的李国明。 李国明脸上的轻伤已经好了大半,只还有星星点点的血痂残留,唯独有一道重伤是通红的,十分刺目。张春生来得早,他大概是刚起来不久,脸是刚擦了,身上的衣服也已经穿好了,炕上的被褥却还没叠,衣服是挺好的绸缎衣服,裤子也是绸缎裤子,只可惜左侧裤管是空瘪的,因为军医实在是没法治疗他那条被砸烂了的左腿,所以为了救他一条性命,索性从大腿处下锯子,截去了他血肉模糊的烂腿。 李国明清醒之后发现自己没了腿,当即撕心裂肺的哭了许久,哭完了,又闹着要寻死觅活。他哭他闹都是他一个人的事,没人搭理他,更没人怜爱他,他至多只能抓住一个小全。所以足足的嚎了十天之后,他没滋没味的收了声,决定还是得继续活,没了一条腿,可是还有手有嘴有钱,还能躺在炕上磕磕瓜子说说话,他不舍得就这么真死了。 小鹿在的时候,旁人看他像个姨太太似的,已经是不大肯招惹他;如今小鹿没了,他失去了靠山,越发的门前冷落车马稀,偏他又是个最好热闹的人。此刻见张春生来了,他连忙将个棉垫子放到炕边,眼巴巴的请张春生坐,又歪着身子伸着脖子,很柔婉的对着门帘子喊:“小全,有空儿的话,给我沏壶茶呗!再给装两个果碟子吧,不麻烦的话。” 小全在外面低低的答应了一声,不出片刻的工夫,果然送进了一壶热茶和一盘点心、一盘蜜饯。李国明一边张罗着让张春生吃喝,一边忙中偷闲抬头对小全笑。张春生冷眼旁观,知道李国明现在离不得小全,不敢再对那大小伙子耍蛮了。 张春生没对李国明说自己要出远门去找小鹿,只说来看看他,又给他留了一百块钱。李国明手里有钱,但他自知后半辈子将会是纯粹的坐吃山空,故而对于钱财是来者不拒。假意的向张春生推辞了几句之后,他接过钞票,手指蘸着唾沫数了一遍,然后抬头看看门帘子,见小全并不在堂屋,这才贼一样的翻身爬到炕里,把钱放进了一只描龙画风的小木头匣子里。 张春生和他没什么可说的,见他又巴结小全又提防小全,可见心术和精神都还很足,没有要死的意思,便放了心,起身要走。李国明趴在炕上,对他苦留不住,故而对着他的背影喊道:“没事儿常来啊!” 张春生“嗯”了一声,头也不回的走了。 张春生把小鹿的箱子放到武魁手里,然后自己带了路费和路条,启程往天津去了。 钱是小鹿的钱,虽然他可以花,但是他一分钱也不肯多花,所以旅途之上就过得并不舒服。风尘仆仆的,他找到了程公馆。然而隔着一道大门,只有个老头子回应了他。 老头子根本就没给他开门,听他是来找程世腾的,老头子摆摆手,说这公馆里现在已经没人住了,就剩下了自己这个看房子的。 张春生听了这话,脑子里几乎炸了个雷。下意识的抬手扶了大门栅栏,他开口又问:“那这公馆里的人都去了哪里?” 老头子摇摇头:“不知道,我就是个看房子的,我来的时候,这里头就没人了。” 张春生又问:“那他们是什么时候走的?” 老头子继续摇头:“不知道,我前天才来,谁知道人家是什么时候走的。” 张春生失魂落魄的回了东河子。 老头子是一问三不知,问得久了,老头子不耐烦,躲回门房不理他了。有那么一瞬间,他简直想杀了大门后头那个糊里糊涂的老不死,不为别的,就为他什么也不知道! 回东河子,不是说他死了心罢了休,他只是一时间没了方向和办法,他需要找个安静地方想一想,想清楚了,再继续找。 他想自己可以一生什么都不做,只是找。找到为止,或者,找到死。 第二百零二章 在张春生回到东河子那一天,程世腾也把小鹿带到了自己在上海的家。 上海如今也沦陷了,幸而他的家位于英租界,不大受影响。房子是一座很精致的二层小洋楼,院子里还有很宽敞的汽车房。和天津意租界内的程公馆相比,它是小了,但是如果不在家里请客交际的话,两个人住,又简直是太大了。 房子是年纪不大的旧房子,当年买下来时,曾经被程世腾派人粗粗的装饰了一遍,如今来宝早早的过来打前站,趁程世腾没到,将房屋又细致的重新收拾了一番。先把底子收拾好了,然后他把当年程世腾留下的那些装饰品重新摆放粘贴了上——伺候程世腾伺候了好些年,他相信自己懂他的心。 于是在程世腾背着小鹿进门的一瞬间,小鹿惊呆了,程世腾自己也惊呆了。 楼内是窗明几净的,阳光透过落地的大玻璃窗,照得满室明媚。而在雪白的墙壁上,贴了一张巨大的红色双喜。 程世腾背着小鹿走到了墙壁近前,腾出一只手去摸那张喜字——这还是他四年前停留在上海时,亲手粘贴到墙上的。 四年了,红色双喜已经褪成了粉色,他自己的眼角也有了浅浅的纹路。身前抬起了一只手,是小鹿也用手指触碰了那张双喜:“怎么贴了这么个东西?还是旧的。” 程世腾抓住那只手,送到嘴边亲吻了一下,然后百感交集的笑了。 “四年前的东西,还能不旧?”他的声音有些哑,气息也有些乱:“我当时说,要买个大的,越大越好,顶天立地贴满一面墙才好,你看,是不是够大?” 小鹿缓缓扭头望向了程世腾:“四年前?” 程世腾深深的吸了一口气,脸上依然带着笑意:“四年前,想带你私奔,想把这里当做我们的新房,后来失败了,我就再不敢过来,不怕别的,怕见这个大字。” 然后他背过手,把小鹿往上托了托:“现在好了,现在,我终于把你背过来了。别生气,这不是谈情说爱,这是我的心里话。” 小鹿搂着程世腾的脖子,抬眼望着前方的双喜,心中忽然一阵恍惚,双喜鲜艳的笔画,清清楚楚,仿佛是自己宿命的道路。其实是不大甘心的,其实是不很情愿的,可自己和他之间仿佛是有着天生注定的纠缠与缭乱,怎么解也解不开,怎么剪也剪不断。 程世腾从红色双喜面前走开,开始一步一步的上楼。墙壁上每隔几米便贴了一幅红色剪纸,有的是喜字,有的是鸳鸯,全是旧的,在这空旷的洋房里等了四年,它们全都生生的把自己等旧了。等到如今,它们总算等来了一对新人。 程世腾凭着记忆,把小鹿背进了新房卧室之中。卧室内红通通的,甚至连床头栏杆上都挂了红色花球。弯腰把小鹿放到了床上,他蹲下来打开床头柜子上的抽屉,随即对着抽屉笑了,一边笑,一边掏出了两只小小的锦缎盒子。打开其中一只对着小鹿晃了晃,他回头笑道:“还有这个——等你将来愿意了,我再亲手给你戴上吧!” 小鹿扭头望过去,发现那盒子里嵌着一枚亮晶晶的钻石戒指。这枚戒指既没让他感到羞涩,也没让他感到恼怒,他只是觉得程世腾又可笑又可怜,竟会这样执着的想和自己结婚。明知道自己不正常,还要结。 “我以为你会被我吓跑。”他对程世腾说了话:“如果我是你,我不会要一个有怪癖的废人。” 程世腾把戒指盒子放回抽屉里,然后起身走到小鹿面前蹲了下来。将两条小臂横撂在了小鹿的大腿上,他仰起头,对着小鹿一笑:“可你不是我。” 然后他微笑着一歪脑袋:“大哥就是应该和小鹿在一起的,我们从小到大打了这么多年,还没打散,那就是永远都不会散了。” 站起身弯下腰,他抬手握住了小鹿的肩膀,又轻声说道:“小丑八怪,你真美。就因为你长得好看,我那些年才特别混账,总怕你被别人抢了去。太怕了,怕得我要发疯。你这么美,会有多少人也像我一样喜欢你啊!” 小鹿听到这里,缓缓的向他睁大了眼睛,然而没说话,只抬手摸了摸自己的脸。 然后仿佛难以置信似的,他的长睫毛颤抖着垂了下去。 “你说得对。”他低声说话,声音嘶哑:“你没把我养好。我恨你,是你自找的。” 程世腾不再回答,双膝跪地搂了小鹿的腰,他闭了眼睛,把脸埋到了小鹿的胸前。而小鹿抬头望着玻璃窗上的红喜字,望了良久之后,他慢慢抬起一只手,捂住了程世腾的后脑勺。 第二百零三章 程世腾发现人的年纪一变,性情脾气也会随之变。先前十七八岁、十八九岁的时候,他对小鹿简直是没别的念头,一见便是直接往衣服里头盯,恨不能二话不说,直接去扒他的裤子,心心念念的,满脑子就只装着床上那一桩事,小鹿偶尔对着他露了一点肉,他也能面红耳赤气喘如牛,整个人像是吃了春药加火药,虽然也明知道自己这样不好,但是控制不住,从早到晚力大无穷的,仿佛每块肌肉都在鼓动发涨。 十年之后,他终于又和小鹿和和平平的共处在了一处宅子里,然而这回他不再那么如疯似魔了。他对小鹿依旧是有欲望的,但是那欲望并不来得火烧火燎,而是丹田中的一股暖流,让他心猿意马,也让他心平气和。他发现爱一个人,其实可以有许多种爱法,各有各的甜蜜和趣味,床上的欢好固然是激动人心的,然而一个温柔的眼神,一句暧昧的言语,也有它的美好与力量。 程世腾并没有急于和小鹿同床共枕,怕自己一个不慎,又冒犯了小鹿。但是每天晚上入睡之前,他必要在小鹿的床上躺一会儿或者坐一会儿,和小鹿闲聊几句。聊的时候,他至少也得是光着膀子。小鹿到了这个时候,就翻身背对着他,不肯正视他的身体。 这天晚上,他又打着赤膊跳上了小鹿的床,闲谈几句之后,他伸手推搡了小鹿:“哎,转过来看看我的脸,今年夏天我算是晒狠了。” 小鹿爬起来转向了他,藉着灯光仔细一看,发现不知从何时起,程世腾的鼻梁面颊上竟然出现了几粒雀斑。抬手用拇指在那褐点子上搓了搓,没搓下来什么——真的是雀斑。 程世腾抬眼端详着小鹿,忽然笑问道:“是不是胖了一点儿?” 不等小鹿回答,他掀起小鹿的睡衣又看了看,然后笑着一把搂住了小鹿,左右摇晃着说道:“总算是有点儿肉了!” 小鹿侧身坐到了他的大腿上,肩膀抵着他的胸膛。缓缓的扭头看了程世腾一眼,他忽然探头,在对方的脸上嗅了嗅。对方的气味很熟悉,像是从记忆深处散发出来的,在很长一段时间里,他的生活中就只有这一种气味。然后稍稍的向后仰了头,他重新又审视了程世腾,仿佛是久别重逢的一般,心中暗想:“这是大哥?” 这是很偶然的一场审视,然而竟引出了小鹿的惊讶与感慨。仿佛是从幼年一步跨到了今天,他一眼不眨的盯着程世腾,忽然感觉这个人很亲,也很美。手掌滑过程世腾端正的肩膀,向下一路抚摸到了胸膛,然后慢慢的俯下身低了头,他扭过脸,吐出舌尖舔了舔对方的乳头。 这不是亵玩,这是品尝与试探,因为记得自己曾经对它垂涎三尺,并且为它挨了无数顿打。舔完之后抬起头,他等着看程世腾的反应,看看程世腾会不会再打自己一顿。 然而程世腾单只是笑,又告诉他道:“一口一块钱!” 到了上海之后,程世腾订了每天一瓶的羊奶,因为新近流行一种说法,说是羊奶最补。可上海显然不是个养羊的地方,所以物以稀为贵,一瓶羊奶竟要一块多钱,并且数量有限,只给小鹿一个人喝。 小鹿也笑了,声音很低的说道:“你这么值钱,我也把你牵出去卖卖吧!” 程世腾在他脑袋上凿了个爆栗:“小丑八怪,我全卖给你!” 小鹿抬手捂着脑袋笑道:“我没钱,吃不起。” 程世腾见小鹿此刻显然是真高兴了,便探过头在他脸上亲了一口:“找你大哥要钱去!你大哥他……”说到这里他微笑着一眨眼:“资本雄厚。” 小鹿听他这话似乎别有深意,便有些疑惑:“资本雄厚?什么资本?” 程世腾把小鹿推到一旁坐住了,然后自己跪起身来一退睡裤——这裤子他早就穿不住了,但若是深情款款的脱,很可能会被小鹿撵出去;不如借着玩笑盖脸,小鹿不乐意,自己再穿上就是了,反正是玩笑,不怕伤和气丢面子。膝行一步跪到小鹿面前,他用手掂了掂自己胯下那具硬邦邦的家伙,口中笑道:“这就是我的资本,在咱们家里,我这个尺寸分量,可以称得上是资本家了吧?” 小鹿望着他那件紫红光鲜直挺挺的东西,目光直了一下,随即下意识的伸出手,轻轻的握住了它。程世腾有些出乎意料,但是没出声,而且还直起腰,特地的向他挺了挺身。 小鹿一握住它,就松不开了。把脸凑向程世腾的下腹,他将白皙的鼻尖埋进了对方浓密的耻毛之中。深深的吸了几口气之后,他抬起头张开嘴,一言不发的含住了对方的器官。 程世腾哆嗦了一下,也没敢出声,怕小鹿现在是在犯糊涂,自己一旦惊醒了他,好事就会完结。然而忍了不过一两分钟,他便忍无可忍的呻吟出了声音——他没想到小鹿会是这么的有功夫,口腔温热潮湿,唇舌紧凑凑的缠着他箍着他,边边角角都给他伺候到,仿佛他是个糖人儿,少舔一口都是损失。他自认为也是个善战的,可是不出片刻的工夫,他从头到脚过了一溜电,失控一般的绷紧身体向前狠顶了几下,随即便在小鹿的口中一泄如注了。 喘着粗气低下头,他见小鹿垂着睫毛,正在专心致志的吮吸吞咽,而且是小口小口的吞咽,仿佛是在珍惜品尝它的滋味。与此同时,他光滑的脸蛋上现出了一团红晕,额头上也见了一层薄薄的汗。 程世腾半是惊讶半是调笑的发了问:“还要吗?” 小鹿伸出粉红舌尖一舔嘴唇,然后抬眼问他:“还有吗?” 程世腾听闻此言,登时来了劲:“有的是!” 紧接着他弯腰扑到了小鹿,笑着说道:“但是不能白吃,也得让我尝尝你的肉!” 小鹿和程世腾厮闹到了午夜时分,这一场闹得很好,两个人都有了点傻玩傻乐的意思,并且是很和平的玩与乐,程世腾没敢妄动小鹿的屁股,小鹿也没有折磨他的意思,只是在最高兴的时候,他颇想抄起腰带抽一抽程世腾的翘屁股,可惜腹部伤口隐隐作痛,他实在是没有动武寻欢的力气了。 后来,小鹿枕着程世腾的胳膊入了睡,睡得很沉,甚至微微张了嘴,发出匀称的呼吸声音。程世腾没有立即关灯,他低头看了一会儿小鹿的睡相,又搂着小鹿想了一会儿心事。想到最后,他微笑着抬手一拍电灯开关。卧室立即陷入黑暗之中,而他舒舒服服的躺在热被窝里,搂着呼呼大睡的小鹿,心里很得意,得意得几乎要狂笑,想自己是天下第一赢家,人生中所能想象到的好东西,自己全拥有了!活了将近三十岁,此刻才是最好的时候! 翌日清晨,小鹿和程世腾一同起了床。洗漱穿戴完毕之后,小鹿扶着楼梯扶手,独自慢慢的往楼下走。他现在已经能够挺起腰了,但是挺得不直。腹部的伤疤成了一道赤红的隐患,说不准哪一下子抻着了,就能立刻疼出他满头满身的冷汗。他起初认为自己是不怕疼的,可是抻过几次之后,他对那皮开肉裂一般的剧痛服了输。 小心翼翼的下到一楼,他还没有站稳,头顶便响起一串滚地雷般的脚步声音,是程世腾兴致高昂的从楼上跑了下来。拦腰抱起小鹿原地转了个圈,他大喊一声:“飞喽!” 然后不等小鹿回答,他兴高采烈的又直奔了餐厅。 早餐是烤面包片,羊奶倒在一只大玻璃杯里。来宝笑眯眯的站在门口,见他们一个抱着一个的跑过来了,便转身拉开了桌前的两把椅子。及至程世腾和小鹿各自坐下了,他又和和气气的笑道:“大爷,我想跟您告半天假。” 程世腾漫不经心的一点头:“行,用不着告假,家里有事儿你就回来,没事儿你就出去——你是不是要去找你那个小寡妇?” 来宝抿嘴一笑——他在上海新认识了个小寡妇,而且是颇有姿色的小寡妇。来宝如今很寂寞,所以颇想跟小寡妇相好一番,也不是要谈婚论嫁,纯粹只是个互相解闷而已。程世腾认为来宝这个消遣法子有点上不得台面,不过来宝本来就是个奴才坯子,上不得台面也属正常,况且那是个寡妇,又不是个鳏夫。来宝的屁股只让程世腾一个人用过,程世腾现在早不用了,但是也不许别人用,来宝知道他的意思,所以也很自觉。 来宝得了假,立时就走了。程世腾没滋没味的嚼着烤面包片,一双眼睛盯着小鹿看。小鹿端着大玻璃杯,正在痛饮羊奶。程世腾看着他的薄嘴唇,忽然想起昨夜情形,心中不由得一荡。而小鹿此时放下玻璃杯,一边伸出舌头舔了嘴唇边缘的奶渍,一边抬眼望向程世腾,黑眼珠很大很亮,眼神几乎有点坏。 程世腾美滋滋的咬了一口面包,然后说道:“白天好好休息,晚上带你出去玩玩。” 小鹿说道:“我这个样子,可是不大适合进跳舞场。” 程世腾垂眼喝了一口热咖啡,随即抬头笑道:“不去跳舞场,在大街上走走也是好的。我知道一家咖啡馆,柠檬茶很有名,晚上带你去喝。” 小鹿笑了笑,感觉程世腾的语气有些像哄孩子。 程世腾回首往昔,总觉得自己当年只顾着自己玩,没管过小鹿,有些愧疚,故而今天是真心实意的要带小鹿去喝柠檬茶。然而傍晚时分风云突变,哗啦啦的下起了雨。这样的天气,出门就不大合适了。 于是他和小鹿早早的上了床,小鹿泡了个热水澡,泡得上了床之后还要浑身出汗。穿着一条小裤衩蹲在床上,他没开电灯,在黑黢黢的屋子里摸肚子。 程世腾裹着睡袍走了进来,将个小东西扔到了小鹿面前:“刚找到了这个,倒是新的,你原来不是很喜欢它吗?” 小鹿拿起小东西看了看,发现这是一只口琴。送到唇边吹了一口气,他吹出了“嗡”的一声低音。 在连绵不绝的大雨声中,程世腾爬上了床,随口问道:“还会不会吹了?都忘了吧?” 小鹿没理会他,自顾自的又吹几声,找准了音符位置,然后双手握住口琴两端,他试试谈谈的吹出了调子。那调子轻飘飘的断断续续,然而很准,而程世腾先还在床上挪来挪去,听着听着,他坐到小鹿身边,不动了。 一曲终了,小鹿低着头,摩挲着口琴问道:“怎么样?还行吧?” 程世腾凝视着他,在暗中微笑:“很好。” ——正文完 ========================== 后面还会有老程老鹿年轻时候的番外O(∩_∩)O~ 小鹿和大少爷不会再分开了O(∩_∩)O~(只要张春生不要忽然的出现……) 番外 光绪年间(一) 光绪三十三年,京郊某县。 程廷礼骑着一匹枣红大马,不紧不慢的在县城大街上走。这一年他是二十三岁,身穿鸭蛋青的绸子长袍,外套藕荷色的缎子坎肩,粉底官靴一尘不染。乌黑油亮的大辫子能在脖子上绕好几圈。青缎小帽的帽檐上,一颗大珍珠放着光;青缎小帽帽檐下,他的两只眼睛也在放光,有四个字叫做“剑眉星目”,说的正是他这一路英气勃勃的好眉眼。衣裳漂亮,他扬着一张雪白的脸,人比衣裳还漂亮。 他是汉军旗的出身,论起家世,名望和财产都有一点,多是不多,和达官贵人相比还差着一层,不过比上虽不足、比下却颇有余,他自己也有点小学问和小本领,再东拉西扯的攀攀高枝,竟也能年纪轻轻的混成个千户。 千户大人在前头走,一小队马弁整整齐齐的跟在马后头,千户大人漂亮,马弁也利落,看着正是很体面的一队人马。街上百姓纷纷避让了,程廷礼很安然的高踞马上,上望望天下看看地,正是百无聊赖,忽然前方药铺之中跑出了个小伙计,看意思是要去端门外木头架子上的笸箩——笸箩里也不知晾的是什么草药,总之连笸箩带架子,全挡了程廷礼的道。而那小伙计先把笸箩送回药铺里,又快步跑出来去收架子,耳听程廷礼连人带马越来越近,小伙计扛起架子,慌慌的抬头看了他一眼,偏巧程廷礼也在低头看他,两人目光相对,小伙计腾不出手,只好迟迟疑疑的含笑向他一躬身,然后扛着木头架子回了药铺。 小伙计是走了,程廷礼一勒缰绳,却是愣了。 他是为了那个小伙计而愣——那小伙计看着不过是十六七岁的年纪,然而竟有一张绝代佳人的好脸蛋儿,那长眉毛,那大眼睛,那直鼻梁,那小嘴唇……程廷礼就看了他一眼,然而看得齐全无比,他甚至还记得那小伙计右耳根下有颗小小的痣。 攥着缰绳发了五秒钟的呆,程廷礼忽然飞身下马,也不出声,迈开大步就进了药铺。药铺掌柜的见来了贵客,慌忙上前招呼,然而程廷礼一眼叨住了站在角落里端笸箩的小伙计,开口就唤:“喂!你——” 说完一个“你”字之后,他那脑筋飞快的一转,忽然发现自己这话说得不大对劲,于是很机灵的转了话风,他嗓门不小的继续问:“你端的那是什么?” 小伙计抬了头,规规矩矩的答道:“白菊花。” 程廷礼长长的“哦”了一声,一边“哦”,一边往那小伙计近前走:“白菊花……是败火的吧?” 小伙计愣怔怔的望着他,一双眼睛睁得很大,越睁大,越显出那双眼睛黑白分明,上下两圈睫毛漆黑浓密,小扇子似的,一眨一扇:“啊,回大人的话,是败火的。” 隔着一道柜台,程廷礼意意思思的停住了:“那……那你给我来一包。” 小伙计答应一声,动作利落的往方块纸上抓菊花,程廷礼斜靠着柜台,先是仰着脑袋东张西望了一圈,然后目光顺势下落,状似无意的看了小伙计一眼。看完一眼,他再一次东张西望,东张西望到了末尾,再偷瞄小伙计一眼。 小伙计手太快,只容他看这两眼。伸手接过了小伙计递过来的纸包,他仿佛是要付钱离去,可身体都向外转了一半了,他忽然一回头,又靠回了柜台:“哎,我最近火气挺大,你还有没有别的降火方子?给我讲讲!” 小伙计很认真的答道:“那可多了。” 程廷礼对着他一抬下巴:“讲讲,讲讲。” 半个时辰之后,程廷礼拎着大包小裹出了药铺,也不知道自己一共买了多少树叶子——他不通药理,小伙计给他推荐的方子,据他听着,无非是拿各种树叶子当茶沏了喝。不过醉翁之意不在酒,只要能和小伙计搭上话,小伙计就是推荐给他一捆干草,他也照样肯买。 把大包小裹扔给随行马弁,他上马扬鞭,继续前行。 程廷礼在这县城里带着一营兵,但他自己另有宅院,并不住在兵营里。回家之后进了堂屋,他失魂落魄的喝了一肚子冷茶,一颗心在茶水里怦怦乱跳,眼前总晃着那小伙计的面孔。小伙计统共就只在第一眼看他时笑了一下——一眼的工夫,其实他也没看清楚,到底笑没笑,乃是一桩悬案——好像是笑了。 笑过那一次之后,就一直是正正经经,再没额外给他半个好脸。小伙计越是正经,程廷礼越是心痒,甚至暗恨老天无眼,竟然让这么个美人在药铺里干粗活。 美人要是在相公堂子里度日,那他就没意见了。他手里有钱,可以三下五除二的拍出银票独占美人。但是药铺里的小伙计和相公堂子里的相公们显然不是一路人,程廷礼不知怎的,居然有点怕他,也不知道怕的是什么,反正是不敢贸然跑去药铺拍银票。 抬起一条腿抱了膝盖,他抽筋拔骨的向后一靠,赖唧唧软绵绵的,心里还惦记着小伙计,翻来覆去的想:“哎呀,他怎么那么好看呢?” 翌日上午,药铺刚一开门,程廷礼就又来了。 他到的时候,小伙计正在门外下铺板,忽然见他带着个马弁溜达过来了,就放下铺板对他行了一礼,又声音不高不低的唤道:“程大人早。” 程廷礼登时就笑了:“你认识我了?” 小伙计本来没笑,但是见他笑得热情,就也跟着一笑:“认识。” 程廷礼紧跟一步又问:“你还知道我姓程?” 小伙计恭恭敬敬的答道:“昨天您走之后,旁人说您就是营里的程大人。” 程廷礼看画似的看着小伙计:“你知道我姓程了,我还不知道你姓什么呢!” 小伙计微微垂头,开口答道:“小人姓鹿,叫鹿文保。” 程廷礼来了兴致:“大路的路?” 小伙计一摇头:“是梅花鹿的鹿,梅花鹿算不算大鹿……小人也不知道。” 程廷礼很快乐的笑了:“梅花鹿像你一样,不大也不小。” 然后他背了双手,见药铺掌柜又迎出来了,便搭讪着往铺子里走:“我最近肠胃不适,过来买点儿……”他沉吟了一下,随口胡诌了个熟悉名字:“巴豆!” 此言一出,满药铺的人都笑了,程廷礼不看别人,只看刚进门的鹿文保:“怎么了?笑什么?” 鹿文保扛起铺子角落的木头架子,作势是要往外走:“程大人,巴豆是让人跑肚拉稀的东西,您拿它治肠胃病,那还不得越治越糟?” 程廷礼听他的语气,仿佛是比先前活泼了一点,立刻凑趣笑道:“药理里头,不是有以毒攻毒这一说吗?” 鹿文保不解释了,只是笑着不住摇头。而程廷礼见他身板单薄,扛着的木头架子却是沉重,那一根根木条子比他腕子还粗,心中便是一阵怜惜。胡乱从掌柜手中买了几味药,他踱出门去,见鹿文保正在把药笸箩一层一层的往架子上放置,便停了脚步,闲闲的又问:“你在这儿干活,一个月能落几个钱?” 鹿文保惊讶的扭头看了他,随即很和气的答道:“有吃有住,还有十个铜子儿的剃头钱。” 程廷礼又问:“认识字吗?” 鹿文保点了点头:“读过三年书。” 程廷礼盯着他的眼睛说话:“瞧你也挺伶俐的,怎么不接着读呢?” 鹿文保的声音低了低,然而依旧是和颜悦色的:“小人的父亲欠了赌帐,一宿的工夫,房子地全没了,所以……” 说到这里,鹿文保打住了,也没看程廷礼,只对着药笸箩一笑,那笑容是沉静而又悲哀的,不是个大小伙子该有的笑。 程廷礼站在他身边,也低了头。如此沉默了片刻之后,他忽然一咬牙,开口说道:“我那营里正招兵呢,你这识文断字的,到了那儿肯定亏待不了你!要不然你跟我走?我不把你往营里放,你就留在我身边,跟着老人儿学习学习,等学得差不多了,我给你个师爷的差事,不比你在这儿当伙计强?” 话音落下,他很不自然的清了清喉咙,并且脸红脖子粗:“我看你长得特别像我一个兄弟,我和我那兄弟交情好,所以你沾了他的光,我乐意提拔提拔你!你的意思呢?” 鹿文保望着程廷礼,没言语。程廷礼等了片刻,听他始终不说话,不由得惴惴不安的也抬了头,结果只见鹿文保对自己眨了眨大眼睛,随即愣头愣脑的出了声:“程大人,真的啊?” 程廷礼发现傻小子样的鹿文保也还是那么可爱。一颗心跳乱了,手心里也出汗了,他对着鹿文保狠狠一拍胸膛,像要昭告天下似的提高了嗓门:“我堂堂一名千户大人,能骗你吗?!真是,给句准话,跟不跟我走?要走现在就走!我营里一堆的事务呢,没工夫在这儿跟你蘑菇!” 话音落下,他从腰间解下个绣花荷包,荷包里装着两只小金锞子,他也来不及往外取,直接连荷包带金锞子一起往铺子里一扔,然后一把抓住鹿文保的腕子,他像头牛似的顶开前方的空气,同时头也不回的喊道:“掌柜的,拿钱另雇个人吧!你这伙计跟我当兵去了!” 光绪年间(二) 光绪三十四年秋,京郊某县。 程廷礼新从京城回了来,一露面就有上上下下的兄弟向他道喜,不为别的,为他新得了个大胖儿子。程廷礼平日难得回京,偶尔回去一趟,只有两件差事,一是在他家老太太跟前尽尽孝逗逗趣,二是在他那少奶奶身上打种——不过这也是十个月前的格式,自从少奶奶有了身孕,他像大功告成了似的,再没进过少奶奶的屋。 他不进,他那位少奶奶也不恋他想他,两口子相敬如冰,自从肚里有了孩子,两口子全像是松了口气,因为不情不愿而又装成你情我愿的模样脱衣服上床时,那种滋味,真比独守空房更让人难受。程廷礼难受,程少奶奶也难受,只不过双方都是体面人,都不肯挑明了说。 程廷礼上个月回家看儿子,没看出儿子的丑俊来,也并没感觉自己是当了爹。像对待一个新鲜玩意儿似的,他也抱着儿子来回走了几圈,几圈过后他被儿子尿了一身,心里直犯恶心,从此就再不抱了。眼看老太太很欢喜,儿子也很结实,儿子他娘也还是老样子,他放了心,轻松愉快的启程又回了营。 他回他这位于县城中的小宅院时,并没有大声张,以至于鹿文保冷不丁的见他进了门,几乎吓了一跳:“哟,大人,您这么快就回来了?” 程廷礼笑吟吟的背着手看他,不肯说自己是为了他才急三火四的早归。鹿文保到他身边也有小一年了,当初他说得挺好,又要给人找师父又要给人派差使,可等见鹿文保真到自己身边、真是跑不了了,他立刻改变口风,把对方贬得文也不成武也不就,想当师爷至少得等下辈子;鹿文保是个软和性子,本来也觉得自己是个没本事的,听了程大人的话,他也不羞不恼,反倒是深以为然。而程廷礼话锋一转,做出一副大慈大悲的嘴脸,说是愿意收他做个护兵随从,也不劳他舞刀弄棒,只要他给自己做些杂事就足矣。鹿文保听了这话,还是感觉挺有理,因为他在药铺里就是个干零碎活计的小徒弟,而他所图的也无非是糊口而已,程大人给他饭吃,每个月还给他一点散碎银子,和药铺内的学徒生活相比,他感觉这就是一步登天、很应该知足了。 程廷礼怎么说怎么有理,鹿文保又是从来不闹意见,所以两个人相处得倒是很融洽。程廷礼别有用心,总想找机会让他开开窍,和自己凑做一对鸳鸯;然而鹿文保愣头愣脑的眨巴着大眼睛,是真不懂他话里话外的那些暗示和敲打。这让他简直一阵一阵的发急,可又不敢妄动,因为实在是怕自己太露原形,会把鹿文保吓跑了。 此刻站在鹿文保面前,他忽然从身后向前一伸手,手指勾着个五花大绑的点心包裹:“小鹿,瞧我给你带回什么来了?” 鹿文保试试探探的伸手接过包袱,又托起包袱仔细的看了看。包袱上贴着红纸条,红纸条上的文字给他提了醒。又羞涩又高兴的抬眼望向程廷礼,他显然是有些扭捏,声音很低的说了话:“是……好吃的。” 程廷礼看着他那张白里透红含着笑的小脸,一时间心花怒放又心痒难搔,忍不住哈哈大笑:“没错儿,全是你的,喂你这头小馋鹿!” 鹿文保垂下了头,脖子都红了——自从到了程廷礼身边,他在一年中长高了一截子,因为程家的饮食油水足,而他可以放开了吃。吃得多,长得就快,程廷礼常拿他的饭量开玩笑,有时候开玩笑开得狠了,他面红耳赤的端着饭碗,简直不知道该不该继续吃下去。甚至有一次,他实在是羞得没处躲没处藏,一张脸都要红破了,忍不住捧着饭碗掉了眼泪。 他一落泪,登时吓了程廷礼一跳。程廷礼用手帕给他擦眼泪,又用双手握住了他的肩膀,想要趁机把他搂到怀里抱一抱哄一哄;然而鹿文保紧紧的捧着一只粗瓷大海碗,这碗比盆小不了多少,硕大的硌在了他和鹿文保之间。而他思索了一番,还是没敢把鹿文保的饭碗接过来放下,怕鹿文保误以为自己是不让他吃饭。 眼看鹿文保捧着点心包裹含羞带笑了,程廷礼竖起一根食指对着他一点,笑道:“这是我专给你一个人带的,你把它送回你自己屋里去,用不着给别人分。去吧,放好了来见我,我这一路可真是累得够呛!” 鹿文保答应一声,捧着包裹扭头就跑。不出片刻的工夫,他带着一壶热茶进了程廷礼的屋子。程廷礼坐在堂屋内的太师椅上,坐得懒洋洋没规矩,两条腿长长的伸开了,他将右胳膊肘支上椅子扶手,歪着脑袋以手托腮,两道剑眉之下,一双活泼有光的黑眼睛追着鹿文保转。 鹿文保不用人教导,天生的就爱干净,把一身蓝布裤褂穿得利利落落,头顶的月亮门也剃出了一层青光,乌黑油亮的大辫子垂在身后,长可过腰,梳得也是一丝不乱。站在桌边给程廷礼倒了一杯热茶晾上了,他随即转身搬了个小板凳,坐到了程廷礼身前。 搬过程廷礼的一条腿,他为对方脱了官靴,然后把那套着白布袜子的脚放到了自己怀里,腾出两只手开始敲打揉捏程廷礼的小腿。程廷礼斜着眼睛看着他,忽然伸脚在他怀里轻轻蹬了一下:“哎,小鹿,我走了这么多天,你想没想我?” 鹿文保抬头对着他一笑,认为程大人大概也是年轻,所以愿意和自己没大没小的闹:“想了。家里没您,空空落落的。” 程廷礼又问:“我不在的时候,没人欺负你吧?” 鹿文保继续摇头:“没有。” 程廷礼垂下眼帘,美滋滋的放轻了声音:“我也想你了。” 鹿文保听了这话,有点受宠若惊,也有点窘,并且不知道怎么回答才好,故而就只是对着程廷礼傻笑。他相貌好,傻笑也有可爱之处,程廷礼一眼一眼的看着他,看到最后,心里就想:“再不吃,就过时候了!” 的确是要过时候了,初见面时,他以为鹿文保是个半大孩子,哪知把人带回来一问,他才得知对方已经满了十七。而鹿文保狼吞虎咽的吃了一年,如今已经成了个十八岁的大小伙子——他那张脸长得秀气,带着几分少年相,看着倒没有几分大小伙子气,可个子真是窜得太快了,还是个宽肩细腰长腿的威武身坯,幸而他胸膛肩膀都单薄,他要是有了肉,真有成为一条好汉的可能。 程廷礼最好男风,但也没有搂着好汉睡觉的兴致。依着他的意思,他现在就想把鹿文保拎到床上去,可鹿文保正在专心致志的给他捏脚,捏得很舍力气,鼻尖上都冒了汗。鹿文保这么乖这么好,程廷礼没办法无缘无故的忽然耍流氓。 光绪年间(三) 程廷礼觉得自己实在是不能再等下去了,再等下去,自己只能等出一条鹿姓好汉,并且是个傻头傻脑、不懂人心的好汉。一双眼睛昼夜盯着鹿文保,他看鹿文保给自己铺床叠被,给自己端茶递水。鹿文保总是不声不响,长长的睫毛垂下来,他仿佛是有一点慢性子,干什么事情都是聚精会神的很认真,并没有偷懒,然而一干能干很久,不出活计。及至真干完了,他也一定是比旁人干得好,清早在屋子里扫个地,他也能连床底下带墙角落全扫个遍。偶尔在院子里随便走走,他走得一步是一步,一步一步稳稳当当,身上有股子说不清楚的劲儿,让他看着和旁人很不同。 程廷礼等到这天晚上,终于是等不得了。 这是个寒凉的秋日傍晚,程廷礼让厨房给自己预备了个火锅,想要热气腾腾的饱餐一顿。旁人他看不上眼,只让鹿文保一个人留下伺候。及至菜品上齐了,锅子烧开了,烧酒也烫好了,程廷礼把坎肩袍子一脱,又挽了小褂的袖子,一屁股在上首桌前坐了下来。 鹿文保走过来,端了酒壶要先给他倒一盅酒,程廷礼垂眼看着他的手——两只手干干净净的,皮肉白皙,手指修长,指甲是长圆形的,修得很短,是粉红的颜色。 程廷礼抬起了手,强忍着没有去摸,半路拐弯一指自己的脑袋:“热死我了!” 鹿文保一声不吭,放下酒壶走到他身后,为他把辫子盘到了脑袋上。 程廷礼很舒服的扭了扭脖子,忽然又道:“小鹿,你也坐下,咱俩一起吃!一个人吃没意思,吃都吃不香。” 鹿文保吓了一跳:“大人,我——我去给您把王师爷找过来?” 程廷礼一愣,心想你给我找个糟老头子过来干什么? 紧接着他反应过来了,当即笑道:“用不着,我也不是要和人边吃边谈,就是一个人太寂寞。坐下坐下,我拿你当弟弟看,你也别太外道了。再说这儿就咱们两个,你还怕有谁骂你没规矩不成?” 鹿文保意意思思的笑了一笑,然而依旧是摇头:“大人,我不走,我站在一边儿伺候您,您快用吧,肉都熟了。” 程廷礼拿起筷子往桌子中央一扔,紧接着又往后方一靠,沉着脸说道:“那我不吃了!让你吃肉又不是让你吃药,你还跟我推三阻四!不识好歹的东西,我白疼你了!” 鹿文保瞄了他好几眼,心里非常的为难——他心中没有什么明确的思想,但是天然的喜欢讲秩序守规矩,他在程宅做小奴才,每天干点不轻不重的杂活,他感觉就很好、很知足了。可和程廷礼平起平坐的吃吃喝喝,那显然是坏了规矩,以他来看,就不那么好了。 但程廷礼的命令是不好违拗的,程大人对他一直是那么的好,如果自己把程大人气得吃不下了饭,那也是一场大罪过。 脸上带着一点笑容,鹿文保在程廷礼身边坐下了,没敢大模大样的坐,只让屁股搭了一点椅子的边。而程廷礼溜了他一眼,脸上同时显出了一丝遏制不住的笑意。忽然伸手抄起桌上的筷子,他端起一只空碗,欠身捞了整整一碗的羊肉片,然后把碗往鹿文保面前一放,亲亲热热的笑道:“小馋鹿,吃吧!看今晚儿咱俩谁吃得多!” 鹿文保在微膻的肉香中抬眼望向程廷礼,心里感激的了不得。 程廷礼吃着吃着,开始劝鹿文保喝酒。鹿文保既没有喝酒的机会,也没有喝酒的瘾头,此刻就不声不响的摇头微笑,不肯、也不敢喝。 他不喝,于是程廷礼第二次甩了脸子扔了筷子,表示他不喝,自己就不吃。鹿文保无可奈何,只好端起小酒盅,小小的呷了一口。一口热酒进肚,他没觉怎的,可等到糊里糊涂的喝过第二口第三口,他无意识的微笑摇晃了,脑子里开始犯了迷糊。而程廷礼放下碗筷端起一杯热茶,一边慢慢的喝,一边瞄着鹿文保的反应。眼看鹿文保红着脸垂着头,像是要在椅子上坐不住了,他扭头啐出一片茶叶梗,然后起身扶起了鹿文保。 “小鹿?”他声音不小的呼唤:“醉了?” 鹿文保生平第一次醉,昏昏沉沉的垂着头,他不说话,程廷礼对他说话,他听在耳中也是一片含混不清的嗡嗡隆隆。而程廷礼见他此刻堪称是烂醉了,便双臂用力,直接把他拖进了卧室里。 将鹿文保仰面朝天的摆在了床上,程廷礼弯下腰伸了手,就听自己的一颗心在腔子里怦怦直跳,跳得欢天喜地要发疯,裤裆里也硬邦邦的竖起了多高。鹿文保不怕冷,周身就是一层衣裤。程廷礼先是一粒一粒解了他的纽扣,然后敞开他的前襟,让他露出了胸膛腹部。鹿文保有一身天生的好皮肉,不但白,而且细,无论个子高矮,总是骨肉停匀。程廷礼俯下身,把鼻尖凑到鹿文保的胸腹之间狠狠的嗅了一场,然后扯开对方的裤带,抓住裤腰猛的向下一退。 鹿文保的腰臀双腿在瞬间袒露了,腰是细腰,臀是圆臀,两条腿白白嫩嫩、又长又直,脚踝线条很清晰,圆而端正的脚踵透着洁净的粉红色。 程廷礼喘着粗气低着头,目光在鹿文保的裸体上一寸一寸的舔。早就知道鹿文保长得好,可没想到脱光了一看,竟会这么好,从头发丝到脚趾头,没有不美的地方!而鹿文保大概是喝酒喝热了,此刻周身没了衣服,一时清凉,让他惬意的翻了个身,又抬起一条腿骑上了床里的一只绸缎靠枕。双腿这么前后一分,他把屁股彻底的亮给了程廷礼,屁股蛋圆溜溜白腻腻,程廷礼伸手过去摸了一把,摸到了满把的细皮嫩肉。抓住屁股蛋再轻轻的向两旁一扳,程廷礼看清了他股间深处那一点紧揪揪的粉红。 到了这个时候,程廷礼就真是忍无可忍了。 程廷礼自认为是加了足够的耐心与小心,然而扛着鹿文保的两条长腿压下去,他还是顶出了鹿文保的一声哀鸣。鹿文保醉得睁不开眼睛,恍恍惚惚的只是感觉疼,并且是撕心裂肺的疼。他微弱的挣扎,含糊的哭叫,可程廷礼的东西还是像根粗大的楔子一般,一点一点的深入了他的身体。鹿文保要疼死了,一双臂膀禁锢了他的身体,一条舌头也堵住了他的嘴唇。他在半窒息的痛苦中吚吚唔唔的呻吟,再后来,他就彻底失去了知觉。 凌晨时分,天刚蒙蒙亮的时候,鹿文保醒了过来。 他睁开眼睛,下意识的想要翻身,可是刚刚作势一动,疼痛便在下身来了个大爆发。他忍不住叫了一声——声音很短促,猛的收了住,因为发现了自己身边的程廷礼。 程廷礼一丝不挂的盘腿坐在他的身边,一条大辫子在脖子上松松的缠了好几圈。双手搭在膝盖上,他背着晨光,扭头望向了鹿文保,眼睛很黑很润,带着一点微笑的光。 光绪年间(四) 鹿文保直愣愣的望着程廷礼,望了不知多久,他忽然回过了神,当即挣扎着想要坐起身。 他一动,程廷礼也跟着动了。跪起身用双手握住了鹿文保的肩膀,他柔声说道:“急着起来干什么?撒尿?想撒尿的话我抱你去尿,你后头带了伤,今天好好的在床上养着,不许乱走乱跑,听见没有?” 话音落下,他俯身低头,在鹿文保的脸蛋上亲了一口,一只手从肩膀上向下滑,路过胸膛拧了一把,滑过小腹到了下身,捂住那套器官又揉了一把。而鹿文保忍无可忍的猛然推开了他,随即强忍疼痛蹲起了身,向后一直躲到了床角落处。 “大人……”他颤抖着开了口,声音有些哑:“我不是……” 程廷礼被他推得一屁股坐在了床上,不急不恼的直起腰坐正了,他笑吟吟的望着鹿文保:“不是什么?” 鹿文保脸上红一阵白一阵的,疼得要命,也羞得要命:“我不是……兔子。” 程廷礼笑了:“傻小子,谁拿你当兔子看了?你到我身边也有一年多了,这一年多,你自己摸着良心说,我对你怎么样?你在我心里要真只是个兔子,我至于看得见吃不着、巴巴的等你一年多吗?” 说完这话,他四脚着地的爬到了鹿文保面前:“小鹿,说老实话,我去年第一眼看见你,心里就爱上你了。我越是爱你,越舍不得碰你,昨天晚上要不是喝醉了,我兴许还要继续等下去。平时我话里话外那么逗你,你傻头傻脑的也听不出来,你听不出来,我就不敢和你挑明了说,怕你以为我是要欺负你。小鹿,你说我这是欺负你吗?” 鹿文保怔怔的望着程廷礼——程廷礼平时是爱和他闹着玩,可是他从来没有多想过。此刻骤然听了这话,他呆了傻了,至于昨夜那一场算不算“欺负”,他也想不明白了。 他只知道自己不愿意,夜里的事情他记不清楚了,此刻他清醒得很,清清楚楚的知道自己是不愿意。 这个时候,程廷礼看着鹿文保的眼睛,含情脉脉的又说了话:“小鹿,我们兴许是前世有缘,今世一见了面,我就真心实意的看上了你。我的日子你也看见了,一年回不了几次京城,这儿才是我长长久久的家。往后你我就算一对小夫妻,在这家里过日子。你放心,我对你是从来不撒谎的,只要你跟了我,我对天发誓,这辈子一定对你一心一意,绝对不再找别人。” 他开口便是这么一篇长篇大论,鹿文保本来就是懵懵懂懂,听了他这一段甜言蜜语,越发不知从何说起,但只有一件事情,他在心里是确定了的,那就是自己不愿意——也不是恨,也不是恼,就是不愿意。 “大人……”他语无伦次的作了回答:“我不能干这事儿,我、我在老家定了亲了,等攒够了钱,我还得回去娶媳妇儿呢。我知道您对我好,可我不能……” 程廷礼第一次听说他在老家订了亲,不过老家是老家,眼前是眼前,他脑筋一转,立刻做出了一副可怜巴巴的模样:“男人成了亲还能纳妾呢,何况你还没成亲,在外头跟我相好几年,也不耽误你回老家娶媳妇儿啊!况且我是个男子,你从了我,也不算对不起你那未婚妻,对不对?” 鹿文保睁着大眼睛看他,下身疼得针扎火燎一般,同时觉得他说的那话好像不对。但是到底是怎么个不对,凭着他的口才,就决计无法立刻做出反驳了。 程廷礼见他仿佛是有几分活动,就拉起他的手贴上自己的脸:“你若是不同意,我就认定你是嫌我不好。我哪儿不好,你说出来?我穷?我老?我脾气坏?”说着他笑了:“还是我长得丑?” 鹿文保怔怔的摇了摇头。 下一秒,他被程廷礼拉扯到了怀里。程廷礼拦腰抱了他,他长得太快了,这个抱法已经有点勉强,好在程廷礼也是身大力不亏。紧紧的搂住了鹿文保,他低头对着对方的头脸胸膛又亲又嗅。鹿文保惶惶然的垂眼看着他,越想越觉得不对,而且是非常的不对。 鹿文保在床上趴了一天,也思想了一天。 到了晚上,他定了主意,鼓起勇气对程廷礼说道:“大人,要不然,我还是走吧?” 程廷礼正站在床边咔嚓咔嚓的吃苹果,听闻此言,他吓了一跳,含着一口苹果问道:“你走哪儿去?” 鹿文保依然趴着,仰起头答道:“我……您另找个人伺候您吧,我到别的地方谋活路去。您总不见我,慢慢就能把我忘了。” 程廷礼这一整天都是欢天喜地的,此时听了这话,他看着鹿文保,一双眼睛渐渐瞪圆了,两道剑眉也渐渐直竖了,忽然把手里的半个苹果向地上狠狠一掼,他随即转身一脚踢翻了椅子,又俯身伸胳膊,在桌面上来了个横扫千军。只听哗啦啦一串大响,桌子上的茶壶茶杯果盘全在地上摔了个粉碎,大苹果骨碌碌滚了满地。意犹未尽的直起身,他气喘吁吁的回头看了鹿文保一眼,眼睛通红的,胸膛则是一起一伏。 随即转向前方,他“轰隆”一声,把桌子也给掀了。 直挺挺的站在地上,他足足站了五六分钟,然后转身面对了鹿文保,他冷不丁的大吼了一声:“我哪儿不好?!” 他呼呼的喘,平日里的气派和雍容骤然全消失了。双手攥着拳头一跺脚,他挣命似的弯下腰又吼了一声:“我都等你一年了!我哪儿不好?!” 鹿文保蹙着长眉望了他,说不出他哪里不好。他好,处处都挺好,可鹿文保只想规规矩矩的伺候他,给他做个仆役随从,不想和他做夫妻。想起一年来他对自己的种种关照,又看他现在气苦得如同个小孩子一般,鹿文保心软了,软也软得不情不愿,但的确是软了。 鹿文保没法走了,他感觉自己如果再提一个“走”字,程廷礼就会在自己面前嚎啕大哭起来。 不走,就得当兔子。不出三四天的工夫,满宅子里的人都知道了他的新身份。鹿文保起初羞臊得不敢见天日,但是后来他转念一想,认为自己和那卖屁股的兔子还不是一类人,自己之所以这么干,不是图钱,图的是报答程廷礼的恩情。 于是他出了房门,照常的干活做人。他并不肯凭着屁股吃闲饭,也从不穿绸裹缎,原来是什么样,现在还是什么样,有人说他几句闲话,他也只当是没听见。像个独行侠似的,他守着他心里的那一套规矩,又想干这事的人都以半大孩子居多,自己快点长,长成男子汉的模样了,程大人自然就不会再恋着自己了,自己到时候攒够了钱,也可以辞了这份差事,回老家娶媳妇了。 光绪年间(五) 宣统三年,京郊某县。 程廷礼在自家门前飞身下马,兴致勃勃的从外向内走。此时正是春季,他穿着最新式的欧洲式陆军服,一边走,一边手贱,用马鞭轻轻磕打及膝的马靴靴筒。他是全县城第一个换新军装的,要不是他的忠诚部下葛师爷极力劝阻,他在试穿新装的当天,真有可能把辫子也给剪了。如果当时提前下了剪刀,那么他在发式这一项上,也能创造一个全县第一的纪录。 他是喜欢新鲜玩意的,除了箍胳膊箍腿的欧式军服之外,他还给自己做了几套没地方穿的西装,厨房里的大师父也已经学会了煮咖啡烤面包片,他还想给自己找个专门的番菜厨子,然而这得派人去北京城里请,一时半会儿的,还真是请不到。除此之外,他还学会了几个洋文单词,进院之后迎面见了鹿文保,他将右手的马鞭扔给左手,随即右手手掌外翻抬到太阳穴,对着鹿文保行了个不甚标准的英国陆军军礼,又用滑稽的调子笑道:“迪尔迪尔!” 鹿文保也笑了,知道他说的这是英国话,前一个“迪尔”是亲爱的,后一个“迪尔”是小鹿。一边笑,鹿文保一边也有一点忧愁,因为自从定下来他要回家娶妻之后,程廷礼便变得特别缠人,只要在家,他就别想享受片刻的清静。 鹿文保跟着程廷礼进了屋,给他端茶倒水,又伺候他脱军装。军装上衣里面,是同样西洋化的衬衫,鹿文保给程廷礼拧了一把热毛巾,让他自己擦头擦脸,自己则是转身走到屋角,把军装平平整整的挂到了衣帽架上。 然后他一回头,猛的和程廷礼打了个照面。程廷礼上前一步推得他后背靠了墙,随即不由分说的凑上去,一口吻住了他的嘴。仿佛他的口中有糖有蜜,程廷礼津津有味的又亲又吮,力气很大,鼻子里还撒娇似的哼哼不止。胸膛的热力透过衬衫压迫着鹿文保,让鹿文保也微微的出了一点汗。出汗之余,他也窘迫,因为感觉程廷礼的哼声太大了,也许门外院子里的人都能听到了。 他窘迫,程廷礼其实也凄惶,因为他不能硬挡着鹿文保娶妻——前几个月也试着挡过,他欺负鹿文保性子温吞,狠狠的闹过好几场,结果最后终于是把鹿文保闹急了。 鹿文保平时不声不响,总像是没有脾气也没有思想,没想到这样的人急了,竟是敢拿着刀子要抹脖子。他不能拿着刀子去吓唬程廷礼,因为程廷礼的确是对他不赖,就算赖了,他念着程廷礼对他的那一片痴心,也不舍得往程廷礼的脖子上架刀子。既然程廷礼碰不得,那他就碰自己吧!程廷礼是天下第一大好人,是天下第一大情种,在这个好人兼情种面前,他一身的不是,怎么论也不占理,走投无路之下,他觉得倒是抹了脖子更利索。 他亮了一回刀子,成功的把程廷礼吓老实了。而他不是得寸进尺的人,程廷礼一老实,他放下刀子,也恢复了老实。 程廷礼狠亲了他一通之后,抬起头低声问道:“是明天下午启程吧?” 鹿文保点了点头,答道:“得早点儿回去,要不家里没人,什么都没张罗。” 程廷礼想了想,黑眼珠子悠悠一转:“要不,我跟你回去?” 鹿文保吓了一跳:“不行!” 程廷礼笑了,抬手一拧鹿文保的鼻尖:“我是要去给你帮忙,你怕什么?” 鹿文保固执的摇了头:“那也不行……不敢当。” 程廷礼笑看着鹿文保,脸上笑着,心里却是又酸又苦。他也知道自己不能真去,自己去了,鹿文保不自在是一方面,在另一方面,他也看不得鹿文保和个小门小户里的丫头拜天地入洞房。 这天下午,程廷礼没再出门,留在家里帮着鹿文保收拾行装。这一次鹿文保也算是衣锦还乡,程廷礼为了给他脸上增光,格外给他预备了好些吃喝穿戴,让他回到老家抖抖威风。及至到了晚间,两个人洗漱完毕了,程廷礼在床上拥抱了鹿文保,一只手伸进对方贴身的小褂里,他摸摸索索的,忽然说道:“小鹿,我想喝点儿酒。” 鹿文保先是任他抚摸,如今听了这话,就起身要下床去:“我去拿,洋酒还是药酒?” 程廷礼收回手,仰面朝天的躺着笑道:“药酒吧!” 鹿文保下床出屋,不出片刻的工夫,用个玻璃杯子送进了大半杯黄澄澄的烈酒。这酒乃是壮阳补肾的药酒,凭着程廷礼的年纪和身体,本来用不着它,但是偶尔也喝一点,拿它当春药用。此刻他坐起身,一手接过酒杯,一手把鹿文保也拉扯到了自己身边坐下。仰起头喝一口酒,他扭头转向鹿文保,自己咽下一半,另一半被他嘴对嘴的渡给了对方。 鹿文保不爱喝酒,但也很顺从的接受了。两人一口一口的分着喝光了杯中药酒,程廷礼拥着鹿文保又上了床。这回他先自己脱了衣服,又在被窝里解开了鹿文保的衣裤。肉贴肉的把鹿文保搂到怀里,他低声问道:“小鹿,你这一回有了媳妇,是不是心里就没有我了?” 这一类的话,是他近来天天要问好几遍的,鹿文保几乎是被他问怕了,此刻一听,简直想要苦笑:“不会。” 程廷礼听了他的回答,总感觉他是有口无心,于是又伸手在下方逗了逗他的性器。那东西在程廷礼的手中并不是总有反应,然而此刻在药酒的刺激下,它很快便硬邦邦的支了起来,尺寸还不小。 程廷礼握住了它,轻声说道:“洞房花烛夜的时候,你这根东西就要派上用场了,那个时候,你会不会也想到我?” 鹿文保红了脸,不知道是酒劲上来了,还是羞涩。程廷礼的话总让他没法回答,所以他垂下长长的睫毛,只能装聋作哑。 程廷礼对他凝视了良久,最后用牙齿一咬嘴唇,忽然又道:“你的前后都应该是我的。” 鹿文保没听明白,睫毛一扇,疑惑的抬眼望向了程廷礼,可是还未等他看清楚,程廷礼已经生拉硬拽的把他拖到了自己身上。随即仰卧着躺稳当了,他喘息着小声说道:“小鹿,原来总是我干你,今天换你干我。我这屁股还没让人碰过,今天也是大姑娘上轿头一遭儿。你随便玩儿,玩个痛快。等将来入了洞房,你比一比,看看我和你的新娘子哪个好。” 他说得很乱,喘得很急。抬起双腿夹住了鹿文保的细腰,他往手指上啐了口唾沫,自己向下抹到了股间。而鹿文保见状,本是挣扎着想躲,然而命根子被程廷礼攥住了,他躲不了。 再然后,他的酒劲就真上来了。 他也不知道这一场欢好是怎么开始的,只记得程廷礼紧得要命,一开始是无论如何也顶不进去。似乎是费了无数的事与工夫,他终于一点一点的进入了对方的体内,每深入一分,快感便要成百上千倍的增强,他从来没有尝过这样快活的滋味——不羞耻,也不疼痛,就单是快活! 他对程廷礼从来都是只有好,但今天这一场新奇而又强烈的快活让他忽然凶恶冷酷了起来,他知道程廷礼是被自己弄疼了,可程廷礼越是痛苦的呻吟,他越要勇猛的冲撞。平时程廷礼不碰他的话,他是绝对不会去招惹程廷礼的,可今天把程廷礼死死的压在身下搂在怀里,他在最快活的时候,情不自禁,竟然在程廷礼的额头上亲了一下。一下过后,程廷礼的两条胳膊抬起来,很虚弱的松松缠住了他。 鹿文保连着干了三次,及至第三次结束了,他从程廷礼的身上翻下来,一身汗出得像水洗过了一般。仰面朝天的喘了一阵气,他的热血渐渐降了温度,脑子也慢慢的恢复了清醒。 转过脸望向了身边的程廷礼,他忽然生出一种预感,感觉自己和这个人的关系,怕是永远都解不开剪不断了。 先前程廷礼干他,他除了感觉丢人之外,倒也没有其它更深刻的感受;如今他干了程廷礼,事后却是越想越乱——他甚至觉得自己是夺了对方的贞操,是欠了人家的了。 程廷礼闭着眼睛忍着疼,疼归疼,却是心甘情愿、心满意足。他这回可是彻底的占有鹿文保了,他知道鹿文保是个温吞有情的性子,两人之间有了这么一场,鹿文保就难和自己一刀两断了。 ——番外完 ====================== 《小鹿》到此结束,感谢大家对本文的喜爱与支持。 《小鹿》的定制印刷已于今日开通,预定网址为http://item.taobao.com/item.htm?spm=686.1000925.1000774.6.2B5lYT&id=19205362313 根据印刷要求,我将网络小章节合并为大章节,所以实体书章节数会比较少,但是内容并没有变化。实体书中除网络内容之外,额外附加一万余字的番外,番外内容共分两大部分,一部分为小鹿和程世腾的性福生活,另一部分为李国明与小全比较幸福的生活。 张春生的故事我就不写了。因为一旦把他写到上海,他非得对着小鹿兴风作浪不可。小鹿万一被他哄回华北,那我恐怕就得开写小鹿第二部了。 再次感谢大家的支持和喜爱O(∩_∩)O~ 出书版番外(上) 程世腾悄悄的走入卧室,因为知道小鹿正在床上睡觉。 蹑手蹑脚的走到了床边,他站住了,低头去看床上的小鹿。小鹿在吃过晚饭之后忽然犯了困,匆匆的洗漱了一番,便独自回到卧室上了床。傍晚时候睡觉,显然是太早了,程世腾以为他只不过是犯懒,没想到在楼下等了又等,始终不见他露面,这才断定小鹿是真睡着了。 然而也的确还是睡得太早了。 房外有寒风在刮,房内的暖气却是烧得热,让小鹿连棉被都盖不住。仰面朝天的躺平了,他将双手双脚摆得规规矩矩,身上睡衣也是一丝不乱。闭着眼睛歪了脑袋,他睡得微微张了嘴,浓密睫毛合下来,他那直鼻梁上皮肤白皙紧绷,反射了壁灯的光芒。和先前那个秃脑袋相比,他的头发算是蓄长了不少,然而也依旧还是短,因为短习惯了,长了他自己会不舒服。 程世腾静静的端详着他的睡相,越是看得仔细,越觉得他美,同时回忆起小鹿的身世经历,他想大概男子也会红颜薄命,而“美”也需有度才行,无论男女,过分的漂亮都是不好,幸而小鹿还有一个自己——自己是他的大哥,是他的伴侣,小鹿有了自己,就像是有了主。奇花异草有了主,便不再容易被人采摘,纵是有人存心来夺,也须得先过了主人这一关。 程世腾一边想,一边对着小鹿伸出了手。 他的动作很轻,手指一粒一粒的捻开了对方的睡衣纽扣。丝绸料子光滑沉重的左右分开了,露出小鹿白皙的胸膛,而在胸腹之间无暇的肌肤上,赫然印着一道巴掌长的鲜红疤痕,那疤痕虽然平滑,但是有些扭曲,乍一看上去,几乎是狰狞恐怖的。 程世腾看惯了,倒是不觉怎的。怀着促狭心俯下身来,他低头凑到小鹿的身前,张开嘴先是对着那道疤痕呵了一口热气,然后伸出柔软湿热的舌尖,缓缓的点上了那疤痕的一端。 然后顺着疤痕慢慢舔下来,他舔出了小鹿在睡眠中的一哆嗦。这一道伤口的确是彻底愈合了,然而留下的疤痕成了小鹿全身最敏感的一处。在变天的时候,它会极其的疼极其的痒,小鹿吃尽了它的苦头,所以即便在它不疼不痒的时候,也禁不住旁人肆意的触碰它。程世腾发现了他这一处弱点,所以有一次突发奇想,摁住小鹿舔了舔它。当时小鹿紧张得身体绷紧面色苍白,而当程世腾的舌尖落到他的疤痕上端之时,他在强烈的恐慌与刺激之下,身体居然有了反应。仿佛下一秒就要疼了,下一秒就要痒了,那疼那痒全发作在了脑海与丹田之中,他的疤痕安然无恙,下身那个小东西却是失禁一般,涌出了几股粘稠的透明汁水。 然后他瘫软了一会儿,瘫软的时候他极其乖,像是小孩子被吓怕了,连叫都不叫,单是半闭着眼睛喘气。 程世腾慢慢的舔,舔得小鹿如坠噩梦之中,两只手都无意识的攥了拳头。忽然猛的醒了过来,他睁开眼睛向下望去,随即一拢睡衣一翻身,跪坐起来对着程世腾怒道:“睡觉你也来闹,滚出去!” 程世腾将一只手背到身后,然后微微俯身,绅士派十足的向小鹿伸出了另一只手。小鹿本来睡得正酣,如今也还没有醒透,见了他这彬彬有礼的举动,便莫名其妙的问道:“干什么?” 程世腾笑吟吟的抬眼望着他,并不回答,于是小鹿抬手捻了捻他的手掌手指——手上干干净净的,也并无异常,于是忍不住又问了一遍:“干什么?” 程世腾态度庄重,声音柔和,言谈举止全都堪称温文尔雅,唯独话语内容不堪入耳:“让我摸摸你的小鸡鸡,看看你刚才有没有被我舔出水儿来。” 小鹿听清了这话,立时瞪了眼睛:“你的——” 话未说完,他一跃而起扑向了程世腾,同时一只手还拢着睡衣前襟。程世腾一边躲闪一边露了原形,嘻嘻哈哈的指着小鹿笑道:“小混蛋,再敢跟我动手动脚,今晚儿我就跟你分居!” 他人在地上,前进后退都很灵活,而小鹿站在床上,没法对他穷追猛打。双手叉腰在床上来回走了一圈,小鹿被他气笑了,居高临下的望着他说道:“要滚赶紧滚,谁稀罕和你同居?” 程世腾抬手指了指他:“好,这是你说的,我现在就走,你今晚儿就摸着你自己的屁股睡觉吧!” 程世腾说走即走,然而不出片刻的工夫,他又推门回了来,匆匆说道:“楼下浴室的热水管子不出水了,我过来洗个澡。你帮我记着点儿,明天让来宝去找工人修水管。” 小鹿此刻已经睡意全消。盘腿坐在床边,他手摁膝盖看着程世腾,心里什么也没想,就单是看,可因为天天看,看惯了,所以看了也和没看一样,不往眼睛里进。 程世腾进了这间卧室连着的浴室,自顾自的泡起了热水澡。良久过后,他擦干身体回了卧室,走到小鹿身边开始擦头发。小鹿看他赤条条的一丝不挂,而且站得还挺稳当,就仰起脸问道:“我要睡了,你还不走?” 程世腾歪着脑袋,用毛巾很仔细的擦耳朵:“等会儿。” 小鹿听了他的话,便继续安然坐着,耐心等待。如此等了片刻,程世腾把毛巾搭在脖子上,依然不走,不但不走,还在小鹿面前来回溜达个不停。小鹿的眼珠随着他转,没看明白,于是问道:“你干什么呢?” 程世腾没看他,只漫不经心的答道:“在色诱你。” 然后他停在了小鹿面前,微微侧身背对了大床:“要不要摸摸?” 小鹿盯着他白皙的翘屁股,头脸有些发烧,喉咙也有些发紧。而不等他回答,程世腾又弯腰对他一撅屁股:“也可以亲一下。” 小鹿做了个深呼吸,想要稳一稳神,但是转念一想,在程世腾面前,自己乱了也没关系。眼看那个白屁股已经快要撅到自己眼前了,他尽管近来是天天晚上要对它抚摸一番,然而在灯光下细瞧了,他还是感觉它洁净、温暖、结实,很富有一种性的诱惑力。将一只手拍在一侧屁股蛋上,他探了头,仿佛很慎重似的,慢慢的亲吻了另一侧屁股蛋。 程世腾手扶膝盖弯着腰,心中有种不得见人的窃喜。小鹿对于男性身体的某些部位,显然抱有病态的迷恋。这不正常,本应该是被怜悯和被矫正的;然而程世腾渐渐的又认为他就这样也很好,像个有弱点的小孩子,而糖果则是自己的身体。否则的话,小鹿不馋不懒,没嗜好不花钱,简直有点刀枪不入的意思。无欲则刚是可怕的,一个什么也不要,另一个想给也给不出,时间久了,岂不是要越来越生分? 像晃着糖果逗孩子一样,程世腾直起腰转过身,大喇喇的面对小鹿笑道:“来,再和你兄弟打个招呼。” 小鹿的目光在他的下腹部盘桓片刻,末了却是以手撑床,缓缓的向后退了:“你别招惹我,忘了上个礼拜你是怎么鬼哭狼嚎的了?” 程世腾抬腿跪上床边,四脚着地的爬到了小鹿面前,神情诡谲的低声笑道:“小丑八怪,这个礼拜许你再发一次疯。今天让你疯够了,接下来这几天是不是就能乖乖听话了?” 小鹿不想发疯,是欲火鼓动着他疯。他一直在试图压制住自己的欲望,可程世腾又偏爱和他捣乱。犹犹豫豫的垂下眼帘,他下意识的一蹙眉头一撅嘴,然后摇了头:“不,我能忍。” 然后他抬眼望向程世腾:“我是喜欢看你疼,但是我并不想要你疼。” 程世腾抿嘴笑了,吟唱一般的柔声说道:“疼我倒是不怕,只要等你疯痛快了,能让我疼疼你的小屁股就行。”说完这话他探头一吻小鹿的额头:“小丑丑,你看你喜欢我,我也喜欢你。” 小鹿扭头一笑,有点无可奈何。程家的人颇有几分统一的特色,谈起情说起爱来,真可以反复的谈反复的说,怎么谈说都是喜滋滋的自得其乐,也不管对象听了羞不羞烦不烦。不过好在这人是大哥,大哥从小到大,除去最恶劣的时代不提,在好时候里也是隔三差五的就要烦人一次。这样的大哥正是他心目中的大哥,虽然不完美,但在他看来,是亲切的,是不完美也没关系的。 随即回头又凝视了程世腾的眼睛,小鹿想他倒是真爱自己的,虽然曾经爱得天怒人怨,不过有仇报仇有怨抱怨,在报仇这件事情上,自己并没客气。而结清仇怨之后两个人还能在一起,也只能说,这是命运。 小鹿在一转头一回眸之间,脑子里转过了长长一串念头。念头转过去,他也随之心平气和了。抬手拍了拍程世腾的肩膀,他开口说道:“你上来,我们好好的躺一会儿。然后我让你高兴一次。” 出书版番外(下) 小鹿说是要和程世腾“好好的躺一会儿”,然而两个人并肩躺好之后,手脚全都不老实,躺得并不安稳。于是躺了不久之后,两个人就一起乱了。 小鹿心里本来就烧着一团火,如今经了程世腾的火上浇油,他终于是彻底的按捺不住,一个翻身坐了起来。抄起了搭在床尾栏杆上的皮带,他握住皮带两端用力的扯了扯,然后跪起身来,一皮带套住了程世腾的脖子。皮带并没有系扣,单是勒着程世腾的后脖颈,而程世腾抬手捂住小鹿的后脑勺,用力把他摁向了自己的下腹。另一只手捏住了勃发的器官,他欠了身抬起头,不由分说的就把那器官前端塞进了小鹿的嘴里。小鹿有着两片棱角分明的薄嘴唇,清秀精致,张开之后被那根大家伙撑圆了,看着也格外的有刺激性。程世腾一下一下的向上挺身,直直的往小鹿喉咙里捅——一般人是受不了他这么干的,但是小鹿不怕。小鹿的喉咙柔软温暖,滑溜溜的做着吞咽动作,喉咙口甚至可以容他浅浅的戳入。 程世腾没见过这么吸人性命的一张小嘴,这一套嘴上功夫是怎么练出来的,他也从来不肯深想——想得多了,必要糟心,不如只往好的一方面看,比如甭管小鹿这套功夫是怎么练出来的,反正现在他是自己的了,他功夫再好,享受他这张小嘴的人也只有自己一个。自己这差不多就是坐享其成。 小鹿单手握住了皮带两端,另一只手撑在床上,无需程世腾再伸手压他摁他,他低了头,自动的舔吮起了对方的器官,舌尖灵活的扫过铃口,他这个时候已经被欲火烧乱了心神,铃口分泌出的微咸汁水,也被他用舌头尽数的卷入了口中。忽然抬起头用力一扯皮带,他硬生生的把程世腾拽得坐了起来。抬腿跨坐到了程世腾的大腿上,他向前一口堵住了对方的嘴唇——随即却又抬起头来,很急切的喘息道:“舌头!” 程世腾方才被他吸了个魂飞魄散,人都傻了,此刻听了这话,他才回了神。抬起双手一把搂住了小鹿,他张开嘴凑上去,一舌头顶进了对方的口中。一边亲,他一边撕扯了小鹿身上的睡衣睡裤。及至双手向下抓住小鹿的光屁股了,他张开五指抓住嫩肉揉了几揉,随即抱住小鹿一个翻身:“小丑八怪,裤子脱了,我要干你了!” 小鹿对程世腾是越来越容易动情,但是他揉搓程世腾可以,程世腾揉搓他也可以,唯独对待“干”这个字,他仿佛是另有一番理解。一丝不挂的跪伏在床上,他伸手向前抓住了床头栏杆,也不期待,也不回避,仿佛这不是一场交欢,而是一种手段,或是一种途径,不喜欢,但是也能忍受,并且是平静的、不甚在乎的忍受。 程世腾感觉到了他的冷淡,但是有办法让他重新火热起来,那办法也很简单,就是舍了力气打一场持久战,等到身体上的快活压下了心理上的冷淡,小鹿自然就热了,并且会是非常的热。 如他所料,在长久的抽弄研磨之后,小鹿紧握着床栏杆的双手果然渐渐的松了,腿间那个小东西也微微的挺了起来。程世腾用手轻轻一蹭他肚皮上的疤痕,结果在肌肤相触的一瞬间中,小鹿猛的抬头呻吟了一声,身体也奇妙的紧绷了,夹得程世腾险些当场缴了械。屏住呼吸稳住神,他不管小鹿的松紧,自顾自的继续动作,同时一只手掐了小鹿的乳头,另一只手掐了小鹿的性器。 两只手都一阵一阵的用着力气,掐得乳头硬成了珠子,性器也一颤一颤的有了硬度。感觉那小东西似乎隐隐的要跳动了,他猛然加了力气与速度,双手扳着小鹿的胯骨狠顶了一阵,顶得小鹿颤抖着仰起头,失控一般的哭叫出了声,而下腹随之一紧,那个残废了的小东西竟然翘了起来,也有模有样的射出了一股子粘稠汁水。程世腾随即在他下身抹了一把,抬起手看了看,发现这汁水依然是透明的,送到鼻端嗅了嗅,也毫无精液的气味。 俯身把手伸到了小鹿唇边,他气喘吁吁的低声笑道:“尝一尝你自己的味儿,第一次看你射。” 小鹿意乱情迷的张了嘴,恍恍惚惚的衔住了程世腾的手指,舌尖顺着指尖向下舔,一直柔中带刚的舔到指根。程世腾被他舔得一闭眼睛一吸气,随即说道:“小丑八怪,躺下来对着我,这回我要看着你射。” 小鹿的胳膊腿儿都软了,可以由着程世腾摆弄。仰面朝天的躺在程世腾身下,他半闭着眼睛,飘飘然的头晕目眩。程世腾本是欢场中的行家,如今见小鹿是个结结实实不怕干的,越发要使出手段,一身的力气全被他运到了腰上。深深浅浅的抽弄了一阵之后,他故技重施,开始连珠炮一般的对着小鹿发动猛攻,一边狠捣乱捅,一边又用手揪了小鹿的东西捏捏揉揉。如此不出片刻,小鹿猛的向上一挺身,而程世腾看得清楚,就见一股子汁水激射而出,星星点点的全落在了小鹿的胸腹之上。 他很得意,意犹未尽的继续大干,然而小鹿却是显出了痛苦神情,搭在程世腾肩膀上的两条腿踢了踢,他抬起手,一边含糊的轻声说话,一边作势要去推搡程世腾。程世腾没有留意他的言语,见了他的举动,还以为他是要告饶,故而立刻加了劲,想要痛痛快快的结束这一场狂欢。 恶狠狠的,他把力气使到了十成,顶得小鹿再一次哭叫出声。而在他酣畅淋漓的到达高潮之时,小鹿抽搐着紧绷了身体,腿间的小东西则是滴滴答答的又挤出了几滴透明液体。 程世腾扛着小鹿的两条腿,没有立刻抽身而出,而是心满意足的喘了一会儿粗气。然后抬手在小鹿肚子上又抹了一把,他忽然发现小鹿最后流出的液体不大对劲,抬手嗅了嗅湿漉漉的手指,他嗅到了微臊的气味,原来那竟是几滴尿液。 程世腾哧哧的笑了,笑得十分得意。和小鹿在一起,颇有点“十天吃一顿、一顿管十天”的意思。不过好东西应该省着用,他想得开。 小鹿是被程世腾彻底干瘫了,本来他是最爱干净的,身上出了一点汗都要洗澡;可如今胸腹腿间全都湿淋淋的,他却是躺在床上,一动都不想动了。 程世腾把他抱进浴室擦洗了一番,自己也冲了个澡。上床之后把他搂到怀里,程世腾低声唤道:“小鹿?” 小鹿半梦半醒的哼了一声。 程世腾心愿得偿,低头在小鹿的嘴上又亲了亲,然后抬手关闭了电灯。 卧室里非常的安静,能听到小鹿轻轻的呼吸声。程世腾闭着眼睛抱了小鹿,忽然感觉自己回到了旧时光,还是个小孩子。 出书版番外之李国明 李国明发现,自己像是怎么着都能活。 一条腿被军医用锯子锯掉了大半,当时醒过来一看,感觉像要天塌地陷,怎么想都是没有了活路,然而哭着哭着,也活过来了,并没有寻死,只在最开始的时候连着三天没正经吃饭。余下来的小半截大腿长着长着,也渐渐的长囫囵了,合着一条腿也能在炕上爬,只是爬得不稳当,是只三脚猫,爬着爬着就向一旁栽过去了。 天冷,身上不出汗,小全每隔半个月或者二十天给他彻底的洗一次澡,洗干净之后光着屁股上了炕,他低头看看自己的下半身,心里会又惊又痛的难过一下子,因为他本是个漂亮人儿,尤其是从小到大一直凭着漂亮吃饭,对“漂亮”二字是尤其的看重。本来是两条又长又直的好腿,光滑细嫩,连汗毛都是淡淡的一层,露出来可以勾搭人的,结果现在忽然少了一条,勾搭人是肯定不成了,吓人一跳倒是绰绰有余。 但是穿上衣裤之后,他眼不见心不烦,那份难过也就渐渐的淡化了。 无所事事的躺在床上,他有时候头枕双臂,也爱想想心事。他活到二十几岁,一直活得花花绿绿,回首往昔,是很有心事可想的。好事他想,坏事他不回避,也敢想,想自己小时候的日子是多么穷苦,想自己是怎么被亲娘卖到了班子里练把式,又想自己小时候是多么的伶俐得人意,多么的会从师兄们手里讨吃讨喝。师父是可恨的,没给过他任何好处,还把十二岁的他玩了个屁股开花,不过也懒得记恨,因为后来又遇到了无数的缺德货,而他自己为了争吃争喝争穿,也曾经心狠手辣的害过人。大家彼此彼此,看得多了,也就惯了。 他想往昔的事,也想往昔的人。十六七岁的时候看上过一个好的,可惜那一位和他一样,也是朝不保夕的穷鬼,只能凑在一起做一对露水鸳鸯,再往后还有几个不错的,能让他微微的动了心。他想自己也是有心计,卖归卖,但是卖得聪明,不是滥卖,所以后来能有资格被个人物选中,当成个玩意儿被送给了程廷礼——这一送,对他来讲,真堪称是一步登天了。 程廷礼没有多看过他几眼,他也不是特别的爱程廷礼,不过能够混进高贵的程公馆,和那一群年轻副官们一起混日子,对他来讲,实在是高攀上来的好生活。所以即便是在床上被蹂躏被作践了,他也还是沾沾自喜的很庆幸。 再往后,就是小鹿了。 他也不知道自己对小鹿能有多少真感情,要说喜欢是的确喜欢的,不图别的,就图小鹿长得好。他一方面是个被人玩的,另一方面,他和他的主顾一样,也爱漂亮的小家伙。有时候小鹿对他展颜一笑,他看在眼里,真是一颗心都要融化了,恨不能立刻就上前捧了对方光滑的小脸蛋,好好的亲上一亲。 小鹿有好处,也有坏处。李国明想自己要是对他没意思的话,肯定受不了他那些没轻没重的手段。但是因为有情,不能受的就也强忍着受了。再说虽然他在小鹿那里吃了苦头,可同时也得了钱,不是白吃呀! 想到钱,李国明翻身趴在炕上,这回没打算盘,单是用手指头在褥子上画数目字,一边画,一边又一心二用,盘算着怎么能从张春生手里再敲来个仨瓜俩枣——不敲张春生不行,武魁那个东西看着像条爽朗的好汉,其实一颗心很活,他早就知道这人指望不上。 李国明天天在心中盘弄自己,把自己那些事情想到山穷水尽了,他心思一转,一双眼睛瞄向了小全。小全是个老实头,基本没脾气,不过那是前两年,前两年他还是个怯头怯脑的穷小子,年纪也不大;这两年他吃好的穿好的,也享了些福,见了些人物,谁知道他会不会人大心大?李国明自认为很了解人性,所以对待小全和自己的关系,他并不敢乐观——小全刚到他身边的时候,他给小全穿件新棉袄,小全就受宠若惊了;现在他再给小全一件新棉袄,再加上一条新棉裤,小全怕是都不肯笑一笑,因为吃过穿过,有见识了。 再说,自己还是这么的累赘人。 李国明怕小全有一天会离开自己,所以鼓舞精神下了炕,开始拄着一根拐杖练习走路。他在床上爬得挺灵活,然而单脚一落了地,他眼看着自己东倒西歪,别说前进,根本就连动都不能动,一动就要跌倒。 他倒是很有一点志气,左一跤右一跤的坚持走,每摔一跤都要喊一次小全,因为他自己爬不起来。小全管着一个家和一个李国明,已经是忙得乱转了,如今被他连着喊了几天,小全在家里来回跑得晕头转向,劝李国明上炕呆着去,李国明又不听。于是跑到最后,他一声不吭的开始装聋。这天上午,李国明一屁股坐在了冰凉的地面上,正磕中了尾巴骨,疼得他“嗷”一嗓子,眼泪登时就流了下来。咬牙把这一阵疼痛熬过去了,他扯着嗓子开始喊:“小全!小全呀!过来扶我一把!” 他的语气挺温柔,甚至几乎带了几分婉媚,然而始终没有回音。他人在屋中坐,一双眼睛可是透过窗户盯着全院。家里干杂活的那个半大小子早上的确是出门去了,可小全没走,小全就在那厢房里头呢! 李国明手边有桌子有椅子,此刻倒还真是不必非要小全相助,然而他坐在地上,心里忽然来了气。高一声低一声的又叫起来,他倒要看看小全管不管自己。哪知厢房里的小全不知是犯了什么牛脾气,居然纹丝不动,硬是不露面。 若是放在先前,李国明大骂一顿也就罢了,不会多想;可他现在成了残废,本来就是心虚心慌,如今见小全真敢不搭理自己了,他立时乱了阵脚,露了本相,开始带着哭腔念念叨叨:“小全!刘小全!你吃我的喝我的,我掏钱给你娘买棺材买坟地,现在可好,看我残废了,你就要欺负我了!你个没良心的,我上个月刚给你添了新衣服,我自己都没添,我给你添!平时吃饭我吃什么你吃什么,咱俩坐一张桌子,我这么掏心扒肝的对待你,你呢?你耳朵眼儿里塞鸡毛,明知道我都要一跤摔死了,你他妈还故意晾着我,要看我的好戏……” 李国明滔滔的哭,边哭边说,从上个月开始向前追溯,大到他给小全添了衣服做了鞋,小到小全顿顿都比他多吃一碗饭,林林总总,全数落了一遍,又夸自己是如何的宽宏大量,小全有好几次对自己报账,都差了好几毛钱,自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从来没让小全补偿过。小全坐在厢房里,听得清清楚楚,听到最后,他这老实人心里也生出了一股子闷火。一挺身站起来,他大踏步的从厢房走进了堂屋,先是弯腰把涕泪横流的李国明抱起来送回了卧室炕上,然后站在炕前沉着脸说道:“我欠你的,我还你就是了。现在我就出去找活儿干,你算算账,看我除了那五十块钱之外,还欠你多少。你给个数儿,我绝不还价!” 李国明万没想到小全会忽然刚强起来,意外之余,他挂着满脸的眼泪,对着小全一张嘴:“啊?” 小全又看了他一眼,然后说道:“你算吧,我走了!虎子中午就回来,你使唤他吧!” 李国明还张着嘴:“啊?” 小全没再理他,头也不回的走了。 等到小全走出了院门,李国明反应过来了,登时有些傻眼。虎子就是家里的小杂役,除了扫院子劈柴禾之外,什么都不会干,就算会干李国明也不能用他——那孩子脏兮兮的,从来没见他干净过。 一路挪到炕边,他从墙壁挂钩上摘下了一条毛巾擦了擦脸。挂钩是小全给他钉上的,钉了一排,上面挂着各色小零碎,因为他下地不方便,而毛巾手帕又不是可以满炕扔的东西。 一把脸擦完了,李国明定了定神,心想:“他这是在跟我耍脾气吧?那我可不能惯着他。吃我的喝我的花我的,还敢跟我上头上脸,反了他了!” 思及至此,他勉强自己镇定下来,顺手又拉过了个点心盒子。点心盒子很不小,里面分成了一格一格,装着各色干果蜜饯。李国明爱吃这些零七八碎的小东西,成天嘴总不闲着,所以上了饭桌之后比小全少吃一碗饭,也是很正常的现象。往嘴里扔了个大蜜枣,他哽咽了一声,又抓过毛巾狠狠一擤鼻涕。 李国明开始等。 冬季天短,他好像也没等多久,天就黑了。天黑了小全也还没回来,李国明有点慌了神,心想这是怎么了?他找着下家了?真用不着我了? 虎子给他送了一顿晚饭,他吃不下。等到虎子把晚饭端走了,他往嘴里送了一颗话梅,可是舌头木木的,竟会尝不出酸味道。 正当此时,院门一响,小全回来了。 小全没有直接来见李国明,而是先回了他所住的厢房。李国明直了脖子向外望,望了好一会儿,才看见厢房房门一开,小全露了面,终于走向了他这正房卧室。 带着一身寒气站在李国明面前,小全低声说道:“我找着活儿了。” 李国明一瞪眼睛:“什么活儿?” 小全答道:“城外修路,扛石头。” 然后他把手里的一只小手帕包放在炕上打开来,手帕上摆着整整齐齐的一卷钞票,还有一张记了账目的字纸。 把钱和纸往李国明面前一推,小全直起腰,继续说道:“这是这个月的米钱菜钱,米没吃完,还没买,菜的账都记在上面了。还有,我今天用了你一块钱,八毛钱买了一身旧衣服,两毛钱留着明天早上吃饭。那边儿管住,我一会儿就走。你给我添的衣服,我全留在我那屋里了。你放心,我不跑。我除去吃喝,一天能攒两毛钱,说是干得好了还有奖,一个月总能落下七八块钱。到了月末,我把钱给你送过来。” 说完这话,他低着头,转身就要走。李国明慌忙伸手抓了他一把,没抓着,眼看他真要出门了,李国明情急之下收回手,很响亮的抽了自己一个嘴巴,然后倒吸一口凉气,他哀哀的哭道:“小全,咱俩相处这么长时间,我是什么人你还不知道吗?我平白无故的没了一条腿,我心里也苦啊!我有了苦,不对你发发小脾气,我跟谁发去?你明知道我是个无亲无故的残废,你还要抛了我走。我孤苦伶仃的一个人,可怎么活呀?” 话音落下,他又吸了一口气,然后抑扬顿挫的哭道:“怎——么——活——呀!” 说完这四个字,他泪眼朦胧的扫了一眼手帕上的钞票,感觉那里面除去这半个月的必要花销之外,似乎的确是只少了一块钱。眼看小全停在门口不动了,他再接再励,做了第三次深呼吸:“小全,我从小儿比你还苦,好容易熬到如今,又被炸弹炸没了一条腿。还不到三十岁就成了残废,我是个可怜的人啊!” 小全听到这里,叹了一口气,然后头也不回的说道:“我看你走得太遭罪,就不想让你再练了。你不会走,我也抱得动你。你不听,非得走,一摔跤就叫我,我忙得太累了,这才没理你。我没坏心眼儿。” 李国明看他活动了,立刻抬手对着他乱招不止:“小全你快回来,我知道你好。我是刀子嘴豆腐心,说了不好听的话,你可不能往心里去。往后我注意点儿,再不对你胡说八道了——快回来快回来,到我跟前来。” 小全慢慢的转了身,一步一步的走回了炕前。李国明一把抓住了他的腕子,硬把他拉到了身边坐下。张开双臂抱住了他,李国明一歪脑袋,很自然的枕了他的肩膀,又含着眼泪说道:“我的仇你也记,还真要走,你这心也太狠了。你就不想想,我没了你可怎么活吗?” 小全白天是生了一股子闷气,现在那气被李国明哭散了,他也就恢复原形,又成了个垂着头的闷葫芦。而李国明放开了他,又很殷勤的抬手摸了摸他的头脸耳朵:“哟,看你冻得这个凉。饿了吧?我因为惦念着你,晚上也没吃,正好让厨房把饭菜热一热,咱俩好好吃一顿!瞧把我小全冻的——”说到这里他转向门帘子,高声喊道:“虎子!王老三没走吧?让他把饭菜热了再走!再做一大碗汤,院子里不是还冻着半只鸡吗?把鸡炖了,要鸡汤!快!” 王老三乃是李宅的大厨,早上来晚上走,负责李国明的一天三顿饭。李国明不肯白白的让他赚了自己的钱,总能找到活计,让王老三忙得团团转。虎子在院子里答应了一声,而李国明爬到炕边,换一条新毛巾重新擦了一把脸,然后急急忙忙的爬回小全身边,把小全的胳膊往怀里一搂,又用肩膀顶了他一下,楚楚可怜的瞟着他说道:“好小全,不生气了啊!” 小全伸手把手帕扯过来,重新包好了里面的账目和钞票,然后起身说道:“鸡留到后天吃吧,昨天都吃了半只了,咱们肚里不缺油水。” 李国明一把将他拽了回来:“这鸡小,昨天那半只都让我吃了,你就啃了个爪子。今天这半只全是你的,你干活儿多,应该补补身体。” 小全想了想,随即说道:“那我去告诉王老三一声,让他多添点儿汤,今天吃完了,明天早上用汤煮面条,又是一顿。” 李国明立刻笑道:“行,去吧,告诉完就赶紧回来,我等着你。” 李国明和小全吃了一顿热气腾腾的晚饭,两个人都是苦出身,李国明又是格外的有经济头脑,所以两人把日子过得铁桶一般滴水不漏,一分错钱都不肯花,在保证营养与味道的同时,他们是坚决不肯胡吃海塞。 半只鸡煮了一锅汤,李国明这回只吃了个鸡翅膀,把余下鸡肉全夹到了小全碗里,逼着他一定要吃。及至两个人吃饱喝足了,小全照例是给李国明铺床展被,而李国明见状,又亲亲热热的说道:“小全,今晚儿到我屋里睡吧,我这屋窗户严实,炕烧得也热,一个人睡可惜了,你昨天不说夜里冷吗?正好,咱俩睡一铺炕。” 小全有些犹豫:“我……” 不等他把话说完,李国明笑眯眯的又道:“你要是嫌我这条腿,那我就离你远点儿,绝对碰不着你。横竖这炕大得很,够咱俩滚的。” 小全垂下眼帘:“我没嫌。” 李国明登时笑了:“那你还想什么?过来吧过来吧!” 当夜,小全睡在了李国明的房中。 小全白天奔波了一天,此刻钻进热被窝就睡了。而李国明在黑暗中听着小全的小呼噜,自己抬手拍拍胸脯,心中暗想:“老天爷保佑,今天险些气跑了他,真是吓死我了。” ——番外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