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华之城》作者:完颜清潇   文案:   有一天,小狼崽和他的狼王谈恋爱了   Original Novel - BL - 中篇 - 完结   西方 - 第三人称 - 现代 - 强强   养成   许多年以来,严郡孤身一人走在这条没有尽头的、循环往复的长路上   踏过沼泽,荆棘缠身   有人对他说,留下的伤痕都是荣耀   可他知道,伤痕只是伤痕,是咧着嘴的嘲讽   他早已经准备好要葬身在这荒谬的浮世   然而意料之外的,他遇到了周晋——   那是第一次   在繁华之城灯红酒绿的虚假之外   他憧憬起阿尔卑斯山的圣洁   高智商战术流卧底攻 × 天赋爆表赌神受   *   第一人称的只是叙事者,不是主角哦~   本文第三人称滴~ 第1章   去年夏天,我驱车沿着阿尔卑斯山脉一路游览,在因特拉肯短暂地逗留过三天。   这一小段行程是计划外的,只是因为这里的气候每到夏季就多雨多雾,出去六十多公里都是盘山路,开起来比较危险。   我运气差,路过时不巧错过了一个晴天,安全起见,只好留在这里等大雾散掉再走。   晚上我到镇子上瞎逛打发时间,发现一家小店,跟周围卖手表的免税店、卖肉肠焗面芝士火锅的餐厅挨挨挤挤地立在一块儿。   这个店的门脸空荡荡的,还挺惹眼,我四围找了一圈,都没看到他家的招牌在哪里。   从外面看,像是一个书店,不过半夜十一点早已经超出了正常书店的营业时间,现在还不打烊也是挺令人费解的。   里面吊灯散发着暖光,投在未经打磨的原木桌椅上,仿佛给这些家居套了一层毛茸茸的罩子。   窗玻璃上贴着各种书籍电影的海报,还有五花八门的照片,我发现这些东西都是用普通的半透明胶纸粘在窗玻璃上的,能够想象撕下来的时候得花多大功夫才能把残留在玻璃上的胶清理干净。   这种不修边幅虽然显得有那么一点儿天然美吧,但看上去也是挺傻气的。   我是被那些照片中的一张吸引,才决定进店里看看的。   照片拍的是那座名叫梅菲斯特的赌城,整整六百平方公里的地界,像是众星拱月一样,那城市中一切的事物,都是为了地处中心地带的那个大赌场而存在的。   照片上定格了傍晚时分的赌场,如同一个装扮华丽的巨大怪物,盘踞在城市中央。   那一阵子我对赌场文化非常感兴趣,怀着猎奇的心态到过梅菲斯特,在照片静止的画面中,我甚至能看到那里流动的光影声色,哀哭和狂欢,川流不息的高档汽车,出入赌场的锦衣华服和衣衫褴褛。   书店的展示窗里展示着非常不文艺、非常不高雅的赌场图景,这让我感到很好奇。   甚至揣着一点儿炫耀自己的见识、“好意提醒”店主把那张不合时宜的照片换下来的心思,我推门走进了这家没有招牌的小店。   下一秒就被里面震耳欲聋的摇滚乐吓了一个激灵。   唱机里这个乐队我还是熟悉的,SUM 41,每次公路旅行我都喜欢在车里放他们的歌。   不过书店里……还真不是一个和谐的搭配。   不得不说,这栋建筑的隔音效果是很优秀。   以至于站在街面上,凝视店里的陈设时,我还本能地产生了许多温馨的设想,谁知道现实竟是这样的。   那声音大到来往的行人都忍不住侧目,我反倒成了窘在了原地的那一个,有种不小心把自家恶犬放出门扰民了的尴尬感。   在准备原样退出去以前,坐在吧台后面的那个男人发现了我,他像是在等别的什么人来,也或者单纯只是对于我这个半夜上门的不速之客的到来有些意外,总之他脸上闪过错愕的神情,随即手忙脚乱地关掉了音乐。   看到他脸上比我还要尴尬的表情,我内心平衡了。   “Hallo!”他起身说道。   我大致能分辨出这是德语,但他的发音似乎不太好,我连标准德语都听不全,说也不会说几句,干脆摊开手以示无法交流。   我看他面容清俊,没有这边常见的高鼻深目,是标准的亚裔长相,第一眼以为跟我同个国家的,还燃起了一丝他乡遇故知的激动,所以现在略有点儿失落。   那人不好意思地挠挠头,换了一句对我道:“Bonjour, De quoi avez-vous besoin?”(你好,你需要什么?)他说法语就顺畅多了,听上去很像广播里那种标准的声调,可惜法语我会的也不多。   我心里有点儿惋惜,语言不通的话,其实很难聊什么,于是我干脆用中文对他说:“你们还在营业吗?”心想他要是听不懂那就算了,大不了点杯喝的坐一会儿,然后回旅舍睡觉。   没想到他却露出一个恍悟的表情,像是被赦免了一样,对我道:“只要亮着灯都算营业时间,不过一般到这时候,就没什么客人来了。”   他打开旁边的唱机,换了一张碟片进去,轻车熟路地把音量调到适宜的位置,爵士女声一出来,书店的氛围很快就有了。   看来刚刚是趁着没客人,躲在店里自嗨。   我没头没脑地忽然想到,如果去向老板投诉这个小店员,上班时间划水摸鱼,估计他会被扣工资。   “喝点儿什么吗?”他一边问,一边手脚麻利地从架子上取下两个杯子:透明的玻璃杯,预备我点酒或者冷饮;陶瓷的马克杯,预备着装咖啡。   我发现他的手指修长好看,不过手背上有很多陈旧的伤痕,我猜他是一个有故事的男同学。   “随便来吧,做你拿手的。”   他想了想,问我晚上喝咖啡会不会影响休息,大概是把我当成了来登山的游客。   我和他说我可以等早上六点再睡,睡到下午,他就不再问了。   我看着他打开旁边一个很深的透明罐子,用镊子从里面捞出一块黑乎乎的生巧,端正地放到马克杯里,然后把杯子放到了手冲台上。   热水浇下去,咖啡的香味很快就弥漫开来,我欣赏着巧克力渐渐被咖啡淹没、融化,最后只剩一层细腻的油脂浮在最上面。   他丝毫不掩饰自己胸有成竹的神色,把杯子推到我面前。   我从没见过这种弄法,觉得挺新奇的,接过来立刻就尝了一口,黑咖啡那带着若有似无苦味的奶油香,跟巧克力浓郁的余韵搭配得正合适,我夸了一句,他一脸早知如此的表情。   我发现,我很难准确判断他的年纪,他五官之间还带着少年人的新鲜与青涩,可有的时候,又觉得有一种难以说清的沧桑和老成隐约显露出来,像是二十出头,又像是接近四十。   “这个叫什么名字?”我指了指这杯奇异的咖啡,问他。   “叫……黑云压城?”他思索道。   我看了一眼桌上的菜单,上面赫然写着“生巧清咖”,就知道他在临场瞎掰。   不过瞎掰得还挺符合这饮料的设定。   这店里的氛围,还有这个年轻男人的气质都让我感到舒适惬意,我不着急走了,干脆起来浏览架子上的书。   跟我想象中不太一样。   大多数这种路边书吧,都喜欢卖一些畅销小说、心理学和成功学的普及型读物,这里陈列的却都是略有些艰深的世界经典,从古典的如但丁莎士比亚,到现代的如乔伊斯麦卡锡,有很大一部分书我也是头次见到,得翻开看看简介,才能明白它们的艺术分量。   角落里有一本英译的《赌徒》*,我读过这个故事,联想到窗子上贴着的梅菲斯特赌城照片,觉得很有意思。   “你们这个店的老板是谁?”我转回头问年轻男人。   他正托着腮,在一个速写本上徒手画地图,听到我说话,就抬起头道:“我就是老板。”   我有些震惊,开始在心里猜测他的故事。   “这些书都是你挑的?”“是啊。”   他理所当然地点点头。   “你都读过?”“读过一半吧……还有一些是我自己想看,所以买来慢慢看的。”   可能是我脸上的惊诧太过明显,他笑了起来,好客地主动道:“你要是想看什么,我可以帮你推荐。”   我倒是很想试试他看上去有点儿高深莫测的文化素养,不过此刻,我有更加好奇的事情。   我从角落抽出那本《赌徒》冲他扬了扬,问他:“你对赌博文化很感兴趣?我看你外面还挂着一张梅菲斯特的照片——你知道那是个赌城吧?”他脸色稍沉,虽然依旧面带微笑,但我能感觉到他与这个话题的渊源,恐怕不止是“兴趣”那么轻松简单。   “梅菲斯特,我以前在那儿生活过一阵子。”   “你自己?为了赌吗?”他盯着我的眼睛看了很久,我觉得他是不那么想提的,或者他对于提起这件事有那么一点儿……过度谨慎,也许是在估量我是不是够资格了解。   “你要是不方便说也没关系,”我压着自己的好奇心,以退为进,“我是旅游刚好路过这儿,看到你外面挂的照片挺好奇的——之前刚好去梅菲斯特玩过一趟,印象很深。”   年轻男人点点头,他不动声色,让我猜不透他的心思,我觉得虽然面相上看,是自己虚长几岁,心理战上跟他玩儿反而还是嫩了点。   我想他已经看透了我的小计谋,但没有拆穿。   “你在梅菲斯特试过吗?Black Jack*?Roulette*?”“玩过两把轮盘赌,输了大概……二十多美刀吧;牌我没敢尝试,感觉不会算牌肯定血赔。”   我老老实实道。   他笑出声来,我觉得可能是因为我赌得太儿戏了。   不过他仿佛反倒因此放下戒心了:“我是赌过,不过不是为了赌而呆在那。   我记事起就在那儿了,不知道是怎么去的。”   我立时就明白了。   梅菲斯特形成了自己的生态圈,我去的时候出于兴趣,了解过他们的文化,因此知道了这么一群被叫做“撒旦之子”的人,他们的父母多半是在赌桌上赢了一大笔,就拖家带口迁去赌城暂居,并在赌城生下了他们。   这些尝到甜头的赌徒总希望在骰子、纸牌和筹码中寻得阶级跃升的契机,最后往往输得血本无归。   父母或者因为高利贷被弄死或弄去坐牢了,或者不堪面对血淋淋的现实自杀了,留下这些孩子在赌城里四处流浪、自生自灭。   赌城名叫梅菲斯特,是《浮士德》里撒旦的化身,所以这些在膨胀泛滥的阴暗欲望之中诞生的孩子就成了“撒旦之子”。   他们中大多数的都早夭,因为梅菲斯特是个残酷的、金钱至上的世界,而他们一穷二白。   也有一些活了下来,沉沦到那个城市邪恶又魅惑的梦幻世界当中,成为危险的一部分。   但据说很少很少有最终离开了梅菲斯特的。   “你去梅菲斯特,听过关于红骑士的传说吗?”他问我。   我心念一动,隐约有了一个令我难以抑制激动情绪的猜测,赶忙说听过。   那是一个突然出现的天才,据说他赢下的钱几乎足以让赌场易主,然而最传奇的部分却在于,他用这所有的钱设了个赌局,钓出了一个巨大的千术集团。   年轻男人关掉唱机,用手机放了一首歌,给我看屏幕上的字。   ——这首歌的歌名就是《红骑士》*。   他垂下眼眸,像是在回忆一些很遥远很遥远的事情,我耐着性子等待,手掌已经布满了汗水。   等这首歌几乎要唱到末尾了,他才忽然看向我,对我说道:“自我介绍一下,我是周晋,以前在梅菲斯特赌场的花名,叫‘红骑士’。”   注:1、《赌徒》,陀思妥耶夫斯基2、Black Jack:黑杰克,俗称21点3、Roulette:轮盘赌4、《红骑士》,袁丽媛   本来打算先搬自白的,但是文档翻不到了,干脆先搬繁华吧 第2章   周晋记得他第一次见到严郡的那天。   那还是六年以前。   周晋说,当时的梅菲斯特说不定已经跟我所看见的差不多繁华,四处都是纸醉金迷、挥霍放纵,不过当时,城市里可能有着比现在更多的藏污纳垢的阴暗角落。   那天周晋的右肩挂了彩,是一条很新很深的伤口,从肩角斜切入锁骨下方,是被厨刀砍的。   他在堆满杂物的、臭气熏天的小巷里,摸着黑扒下衣服给自己上药的时候,疼得汗毛都立起来了。   没有灯光,没有镜子,甚至连一件替换的干净T恤都没有,他靠手指触碰估摸伤口的位置,然后一咬牙,把混着杂质的药粉一股脑撒了上去,感到自己浑身都不受控制地颤抖着:这是一种因为疼痛发乎本能的身体反应。   他再把贴身的衣服原样穿回去,但脱下了外面那件连帽的罩衫,团成一团扔在相对干燥的垃圾堆背后。   不到十度气温的夜间,他穿着单衣朝小巷的一端跑去,感觉自己浑身都散发着和小巷一模一样的腥臭味。   但是管不了那么多了,今天还没有开张,这样下去,他会没饭吃的。   这条巷子跟干净华丽的赌场只有一墙之隔。   那堵墙少说有五米高,大多数来到这里玩赌的游客,都以为走到墙为止,梅菲斯特城就走到尽头了。   他们沉浸在梦幻的骗局中,不知道一切与这座城市气质不符的垃圾和低等存在都被扫除在了墙的另一端。   周晋轻车熟路地找到一处墙根,先铆足劲用胳膊肘狠狠撞了一下,墙面发出一声闷响,他自己也下意识地倒抽了一口气——撞得狠了,扯到肩上的伤口。   他忍着痛,伸手抠住松动的砖块,使了点力气才把它们一块块抽出来。   墙上渐渐打开一个够单人通过的洞,周晋手脚并用,麻利地爬过去。   墙那边是一片被打整得繁茂而美观的花圃,他猫着身子,正好藏在灌木丛里,确定四周没人注意,他才转回身,把那堆抽出来的砖也拉过来,然后一块块原样垒好。   隔着墙隐约能听到的喧嚣,现在已经近在咫尺。   周晋冷漠地瞥了一眼灯火辉煌的赌场,贴着墙根径自消失在了夜色中。   很快,他就混迹于和他同样一副穷酸样的赌徒中,熟练地放空眼神,脸上呈现出那些散尽家财且贪欲十足的赌徒所特有的、颓唐而又癫狂的神情。   他就这样神不知鬼不觉地,混进了赌城的地下一楼。   这里是赌场“施舍”给只有一两美元,或者只有几美分本金的穷人体验快乐的地方。   说白了,就是在把这些废物彻彻底底丢弃到墙那边之前,毫不留情榨干他们最后价值的手段。   周晋和他们的不同是,他一分钱的本金也没有。   他进赌场从不带本金。   地下层就像停尸房和破旧仓库的结合体,刚刚走在周晋身边、游魂一般鱼贯而入的那些人,现在已经四散在了每一个牌桌旁边。   这个地方没有大型赌具,绿色绒面已经发霉变暗的牌桌支离破碎地立在吊灯底下,烟头在地上堆起了厚厚一层,劣质烟草呛鼻的气味中,间或夹杂着大|.|麻猪油般滑腻的甜香,周晋每每呼吸着这里的空气,都觉得那近乎腐烂的气息快要啃噬掉自己的气管和肺部。   他混迹在正为下注抠抠搜搜捏出几枚硬币、押在牌桌上的人群里,庄家神色倦怠地把眼神投向他,他装模作样在身上摸了两把,然后“沮丧”地摊开手摇了摇头,表示自己已没有本金。   庄家眼神里毫不掩饰地写着鄙夷,转回头开始发牌。   周晋低头假装关注着牌局,实则斜眼瞟向门边立着的保安。   利用昏黄的光线,他精确地抓稳几人同时把注意力从自己附近转开的时机,低着头钻出人群。   他用袖子捂住口鼻,尽可能把那令人烦躁的致幻气味阻隔在呼吸之外,保持头脑的绝对清醒。   他快步走向那幽暗的深邃之处,在角落里摸到那扇门。   周晋闪身到门的另一侧,在那里,墙面的拐角恰好制造出一个视野盲区,他侧身贴在阴影中,从裤兜里拿出一个尖头的镊子状工具,戳进锁眼里,用另一只手捂住外围以隔绝声音,三下五除二打开了那道门。   他不着急开门,收回镊子镇静地维持着同一个姿势,仿佛已经彻底被那道墙面投下的阴影禁锢在了原地,直到不远处的牌桌上爆发出一阵狂欢般的喝彩声,他才敏捷地拉开一条缝,侧身溜了进去,并迅速将门原样合起来。   喝彩和鼓掌的嘈杂恰到好处地掩盖了老化的门轴旋转时发出的轻微刮擦声,以及门上锁时的咔嗒声。   一切都是如此地完美吻合,那是周晋数年以来,重复了成百上千次的流程。   门另一边是贯通整栋楼的暗廊。   为了最大程度维持赌场精致奢华的氛围,那些上不得台面的佣人只能沿着暗廊来去,如同幽灵一般穿梭在黑色地带,与外面的灯火辉煌的世界之间,彼此都成了幻梦一样虚无的存在。   我曾置身于它的另一端,并且以为那绚烂的灯光、那高级香氛的气息、那些冰镇香槟和红酒就是梅菲斯特赌场的全部,无法想象在离我那样近的地方,还存在一个冰冷黢黑的时空。   周晋笑说当然不能让客人知道它的存在,否则完美图景不就被破坏了。   周晋并不在佣人之列,对赌场的人来说,他们这些“撒旦之子”是肮脏的,连隐秘的暗廊也不配踏足。   但他有办法利用那里的东西,把自己伪装成足有资格进入赌场的一员。   沿着无光的楼道一路往上走,数着转过了第七个拐角,知道自己已经走到供贵宾玩乐的区域。   在距离楼梯最远的地方,有个更衣室,这是暗廊里仅存的几间提供光照的房间。   周晋在里面翻找了一阵,发现一件供男|.|妓穿的紧身连体衣,带着木耳边的V型低领目测直接开口到胸骨下沿,周晋刚一打眼,就忍不住起了一身鸡皮疙瘩,一言难尽地把这“潘多拉魔盒”塞回衣架上,又找出一套侍应生的制服,虽然跟他尚未发育完全,且有点儿营养不良的骨架比较起来,这套衣服的尺码显得并不十分合身,不过显然是眼下最好的选择了。   周晋迅速地换上衣服,把制服上挂着的名牌取下来,扔进角落里,然后把自己稍有一点长度的头发低低扎成一束,用隐形夹子和发胶固定住散落下来的碎发。   更衣镜里出现一个瘦削利落的侍应生形象,周晋仔细检查了一遍镜子里的自己,确认没有破绽,最后看了一眼他毫无情绪的眼睛,拉开门走出去。   他仔细地卷起自己那件染了血的T恤,藏到暗廊尽头处松动的地板底下的凹槽里,随手抽出推车里一个空托盘,像模像样地举到肩侧,然后坦荡地、自然地、几乎是理所当然地拉开面前那扇通向声色犬马的窄门。   嘈杂的声响和耀目的光线让周晋短暂迷乱。   等恢复了清明以后,他自若地迈步穿行在大型赌桌和熙来攘往的人群之中。   人们的华服相互摩擦,女士的晚装裙摆蹭着男士的西裤裤脚,衣香鬓影,入耳尽是交谈、大笑、欢呼、酒杯相碰,还有骰子落在桌板上的声音。   其实这些声音,和地下一楼发出来的别无二致:一样的野蛮、一样的疯狂、一样的浅薄,可是在浮华的外衣包裹之下,它们给人那样高贵、那样雅致的错觉。   仿佛这里的一切不仅是可以接受的,甚至是值得向往的。   周晋仿若无机质一般的目光扫过手推车上堆满了的、五颜六色的筹码,看不出它们有任何诱人之处。   穿过人群没一会儿,他手里的托盘上已经放满了用过的酒杯和咖啡杯。   角落里站着一个浓妆有些融化了的女人,她正举着镜子清理自己黏在下眼睑的睫毛膏和眼影,她本该蓬松而卷曲地垂落的鬓发现在潮湿地贴在面颊两侧,她一把拉住周晋,挑挑拣拣地从托盘里拈起一只香槟杯,把里面剩下的半杯酒一饮而尽,然后端起另一个咖啡杯,一仰头,连带杯底的沉渣一起喂进了食道。   她像是渴得厉害,喝完以后,眼神仍然意犹未尽地在托盘里逡巡一圈,看见除了泡着烟灰的、变了色的酒液之外已经再无其他,只好放开了周晋的胳膊。   周晋认得出她颈侧掩映在故意梳理得散乱撩人的发丝底下的纹身,还有她右手腕上的金属圈:这个鲜艳的女人不是什么女贵族,或者小姐太太,她是这赌场养来供男客们获得额外快乐的应|.|召女郎。   女人挑逗地冲周晋抛了个媚眼,然后挥挥手打发他走开。   周晋在这时候找到了自己“捕猎”的目标。   他看也不看那女郎一眼,径直把托盘放到备餐台,然后靠近那个被围在牌桌中心,一脸焦急的男人。 第3章   有经验的人可以分辨出赌场里的新手和老手,并且对于他们来讲,这种分辨力是谋生的必备技术。   我发现,当周晋说起那天晚上见到的,那个满脸混杂着营养过剩的油花儿和因为紧张而凝出了汗珠的男人时,他一扫刚才那个平和内敛的形象,脸上露出了讥诮的神情。   这个时刻,他的眼睛里闪烁着一种别样的、极具攻击性的光芒,这是我很少在人们眼里见到的东西,我不能说它是不是珍贵,但它绝对是稀有的:仅仅是有了这样的神采,周晋已不再是那个冲咖啡的、站在书柜前的,甚至关着门猫在店里,开很大声音听摇滚乐的年轻男人,他就这样把我顺利地拉入了对那个年少成名的赌场之王、那个一掷千金、叱咤风云的传奇人物的想象之中。   周晋停下他的叙述,带着一种近乎宽容的笑意打量我,然后说:“你是一眼就能被看出来的那种新手。”   我忙点头,坦率的说那二十几美元是我长这么大,在赌桌上花掉的唯一一笔钱了。   他摆出一个深表理解的表情,说,不过我这样单纯出于好奇,而去体验赌博的滋味的新手,也不是他们当时“捕猎”的对象——有一种新手是天然就怀抱着赢钱的心态走上赌桌的,不仅要赢,而且要以小搏大,赢得越多越好,那天晚上,那个脑满肠肥的中年男人就属于此列。   在这个撒旦之子的眼里,他简直是一头完美的待宰羔羊。   周晋挤进围观的人群里选了一个视野还不错的地方,连续旁观他下了五局注,押的钱全都以万为单位计。   那个男人玩的是Baccarat*,他出手虽阔绰,胆子却不大,五把牌总是谨慎地游移在庄闲之间,没有一次押了赔率更高的对子或者和局,饶是如此,到第五局起牌的时候,除去第二轮小赢的一点点彩头,他几乎是血本无归。   堆在桌上预备着下注的筹码已经肉眼可见地短了一大截。   他那些打了水漂的钱,却好像给旁观的人群买到了无可比拟的快乐,在严郡无意间注意到这边的时候,这个牌桌周围已经弥漫开了一股兴奋与紧张相互交杂的迷人气氛。   每一次亮牌都伴随着一阵惊呼,在这样的气氛下,另外十二个下注的人也渐渐头脑发热,牌桌上的赌筹越押越大,开始成倍增加。   人人的眼睛里都开始闪烁着跃跃欲试的热切光芒,只要一有赌客吃不消逃下牌桌,立刻就有人顶上,而在来来去去的人中,那个胖男人依旧是出手最阔绰的。   荷官*的目光已经若有似无地在他身上逡巡过数次,手底下渐渐不干净起来,可是这个男人已然无暇他顾,他用眼睛死盯着牌桌上那些等待揭晓的牌面,巴不得把这层不透明的纸给盯穿,他攥着筹码的肥硕手指在边缘反复摩挲,周晋一边关注牌局,一边观察着男人每一丝细微的情绪变动,暗自在心里拿捏着出场的最佳火候。   严郡扫视众人,突然在几近狂欢的人群中,捕捉到了一张面无表情的、略显稚嫩的脸。   当在场的所有赌客和观众都或多或少被牌桌上的气氛所感染,眼神里迸出火花的时候,他看见周晋如同一个彻彻底底的局外人,冷静地凝视着荷官的手,不放过她每一个洗牌和发牌的动作,然后在万众瞩目的起牌瞬间,他反而果断移开了眼神,转而观察坐在15号位上那个肥胖的男人,接下来的欢呼、议论,以及赌桌上人流的变化,好像都与他完全没有关系,在一局与下一局的空档之间,他只是垂着眼,心无旁骛地沉思着些别的什么。   很快,严郡就推断出,这个穿着赌场侍应生制服、扎眼的奇怪少年人,站在这里的目的绝不是简单的凑热闹。   旁边有保镖凑上来,恭敬地问他有什么需要,严郡挡了回去,示意他们等等。   再等等,很快就会知道这个少年的秘密了——严郡怀着这样一种直觉般的信念。   又等了一局,男人憋得涨红的脸上浮现出压抑的、几乎快要哭出来的表情,他绝望地揽过所有剩下的筹码,像个亡命之徒一样,下了all in*的决心。   周晋立刻明白火候到了,他灵巧地穿过层层叠叠的看客,泥鳅一般地蹭到出于迷信原因故意留空的位置边,“正巧”在胖男人旁边。   荷官发完第一张牌,举手示意赌客们可以开始下注了。   就在男人看过自己的牌面,准备把筹码一股脑地推进“庄”里的时候,周晋伸手按住了他的肩膀。   男人之前一直处于神经高度紧绷的专注状态中,让他这样一碰,一个激灵几乎要从椅子上跳起来,浑身肥肉过电似的抖了抖。   周晋盯着男人那写满了狂热和急躁的眼神,在心里谨慎地重演了一遍刚才洗牌机里的景象,那在别人眼里转瞬即逝的场景,用他的眼睛看去,就像是数倍减速的慢镜头,他回忆着每一张牌落入牌槽的顺序,然后回忆了前几把里荷官的手法,在确保了万无一失之后,才暗暗指了指写着“Pair”(对子)的投注区,示意胖男人下注。   胖男人带着浓重的戒备神色打量这个突然窜出来对自己的赌局指手画脚的陌生人,一边是即将输光的残酷现实,一边是这个看起来乳臭未干的小屁孩提示的1:11的高赔率诱惑,男人显得举棋不定,而随着其他赌客下注完毕,全场都渐渐安静了下来,无数双眼睛盯着他们俩,大部分人一多半是在猜测这个小侍者是从哪里冒出来的。   “快点,你不想错过这局吧?”周晋似笑非笑地压低声音对男人道。   他刚刚变声结束的嗓音带着一丝沙哑的迷幻色彩,好像天然就有吸引人心神的效果,胖男人心里还在犹豫,本能地却对这个来路不明的人产生了一种信任感,他更紧地捏住一枚筹码,在做最后的困兽之斗。   周晋看透了他的心思,瞟了一眼牌桌旁边放着的沙漏。   距离结束下注还有半分钟,有把握说服这头羊了。   他浑然不在意周围窥视的目光,用手指点了点“Bank”(庄)和“Play”(闲)的那一侧,几乎是循循善诱地凑上前,对男人耳语了一句。   严郡此时已经不动声色地绕到了另一侧,在这里可以清晰地看到周晋的一举一动,他很快辨识出他的唇语,看出他说的是:“一比一,就算赢了这一局,你能保证以后每一把都赢,直到拿回本钱吗?”严郡在心里对这少年人生出一些赏识:他是玩惯了心理战的,明白现在对这种走到穷途末路的倒霉蛋来讲,赚笔大的已经远不比拿回本金更具有诱惑力。   少年人脸上写满了笃定,心理素质极好,一看样子就知道不是歪打正着蒙对的。   但是……严郡瞥了那个荷官一眼,认出她是“那些人”专为Baccarat培养的千术师,花名“女祭司”,是个技术相当了得的人。   少年自以为通过前几轮的观察,已经看明白了女人的手法,所以选择看似最危险,其实是最难出千,而且恰好在这一局里有很大概率能凑成的“对子”,然而他没有算到的是,这个女人的出千水平绝对超出了他预测的范围。   如果换成自己——严郡想——他至少会先押一把1:8的和局试探深浅。   看来这个少年这一把要想不被胖男人狠狠揍一顿,恐怕还需要一些好运,严郡在心里分析道。   他好整以暇地看着牌桌上局势的走向。   果然,那胖子嘴角神经质的往一边扯了扯,最后痛下决心般地呼出一口气,把桌上最后剩下的小几万筹码,全都推进了“Pair”区里。   女祭司的脸上闪过一丝愕然,但很快就收住表情,毫无破绽地举起手,宣布:“下注完毕! ”胖男人是唯一一个押了对子的。   紧跟着,荷官开始发第二张牌。   严郡看着她的手,发现她在“做事”的一瞬间稍显迟疑,显然是心里对这一局缺少自信,当两边都各放好三张牌以后,严郡发现自己都微微有些期待起来。   很快有闲家开始叫第三、第四张。   胖男人的脸已经由通红转为惨白,显然紧张得不行,连自己手里的第二张牌都不敢看。   而那个少年……严郡不可思议地皱了皱眉,定睛观察少年的样子。   ——他举手投足依旧是彻彻底底的平和与冷静,像一台没有情绪的机器般垂手站在胖男人旁边,他的神色之中连一丝破绽也没有。   就好像,桌上那些待开的牌与他的命运毫不相关,那些标注着数字的筹码也只是普通的陶瓷片而已。   严郡很少碰见比自己这种受过残酷的专业训练的人定力更强的。   毕竟人类的情绪虽有一部分受到理智和欲望控制,能够在后天被改造;但也无法避免另外一部分脱离理智、甚至脱离发乎人之常情的欲望——那是人的生理本能反应。   天赋高超,缺少城府,严郡看着少年面具似的清俊脸庞,暗自评判。   女祭司先翻开了庄闲两边的第一张牌,一个是9,一个是4。   赌桌旁比之前更加安静了,所有的眼睛都看着接下来的两张牌。   严郡和周晋都看见,灯光下,女祭司的掌心沁出了薄汗。   下一张,庄的牌面先翻开:是一个Q。   人们短暂地议论了半刻,旋即谈话声彻底消失在人群中,全场变得鸦雀无声,仿佛与周围的喧嚣之间无形地生成了一个真空隔离罩。   气氛很快凝滞到极点,人们神色中既有期待又有焦急,连空气也仿佛稀薄了起来。   严郡下意识地又看了一眼周晋,发现他依旧自若而冷淡,眉宇之间带着野性的戾气,没能成功地被这身拘谨的装束给掩盖下去。   女祭司稍作停顿,把手伸向了“闲”的第二张牌。   一个围观的女士承受不住这精神性的挑战,发出了细而尖的吸气声。   所有人的心都仿佛被这一声意外之音吊到了嗓子眼。   牌翻开了,又是一个4。   四周爆发出一阵惊人的噪声:混合了嚎叫、惊呼、鼓掌和注射过肾上腺素一般激烈的讨论。   女祭司面无表情,翻开两边的最后一张牌——尽管已经不太有人关注了。   胖男人跳起身来带着一脸的狂喜丝丝抱住周晋,后者挣脱开,退了半步,男人毫不介意,塞了一大把棕色的筹码*到周晋手里,无暇注意这少年的脸色依旧毫无波澜那些发出野兽一般的叫声的人让周晋觉得可笑。   他淡然地站在一边,等待着。   他的目的还没有完全达到。   紧跟着,他在疯狂的人群里看见了严峻的眼睛。   他有一瞬感觉到心脏收缩,像被针扎了一下似的。   ——那是一双似乎看透了他的、更高等的猎食者的眼睛。   注:Baccarat:百家乐,一种赌牌游戏 荷官:负责发牌、杀(收回客人输掉筹码)赔(赔彩) All in:全押,把所有本金一次性押入 棕色筹码:一般是面额较大的筹码,币值相当于一万块 第4章   拥有这双眼睛的男人面部线条柔和,轮廓里没有太多锋利的棱角,长着一张堪称亲和的脸。   但也许是他那侧分后又用发胶固定、挡住部分额头的黑发勾勒出了目线的凌厉,也许是他西装下挺阔的身姿强调着某种更具攻击性的气场,总之那时周晋在望向严郡的时候,只体会到一种令他戒备且紧张的压迫感。   周晋对严郡的脸很陌生,但是却非常熟悉站在严郡身后不远处,那几个面目森严的保镖。   带着保镖出入这一层的赌客不在少数。   但凡有这个经济实力的,一半为了安全,一半为了排场,都会遵照这些约定俗成的惯例,可是周晋认得出,跟着这男人的几个保镖,他们并不是任何赌客带进来的——他们本身是赌场的人。   周晋立刻警觉了起来。   严郡像是没有察觉到异样一般,一只手随意地插在西裤口袋里,唇边带着似有若无的笑意,风度翩翩地向着周晋举了举手中的香槟杯,然后以一种深邃莫测的眼神凝视着他的眼睛,喝下一口酒。   在那一刻,周晋爆发出了某种野兽般的好战欲望,他克制着浑身每一个细胞都叫嚣着的、转开身落荒而逃的冲动,选择了直视严郡的眼睛,挑衅的目光撕破了他刚才在牌局上始终如一的淡漠表象,严郡看到这个少年骨子里躁动着的烈性,还有一身的反骨。   我很难再在周晋如今沉淀了时间和往事的目光中,看到那种桀骜不驯的影子。   我只能从他的自述中想象“那一个”周晋,而他在小镇这雨水绵延的夜晚,伴随慵懒自在的爵士乐,以及店里暖意融融的光线,向我描述着那时他自己的心理活动,却总让我产生一种,他所讲的仿佛是截然不同的另一个人的错觉。   而那时的他在好勇斗狠的对视结束以后,很快意识到另一个事实。   那就是,无论这个神秘的男人具体是什么身份,他跟赌场背后的势力集团总归是有联系的,这就意味着,今晚就算是饿肚子,这一票也不能再干下去了。   周晋果断地弃绝手里那些象征一大把钞票的筹码,转身把它们尽数散在了赌桌上,然后强作镇定,快步穿过围在一起为胖男人庆祝胜利的狂欢人群,向着边侧那个暗门走去。   半途却意料之外地与那男人擦肩而过。   周晋假装什么也没有察觉,脚步平稳地与严郡错开,心里却明白了,这个男人的确是冲他而来的,原因很难讲,说不定刚才赌桌上荷官出千的局,本是属于他的奶酪。   在赌场里,没有庄家会满足于那百分之五的佣金,他们会想尽一切办法从赌客手里拿走更多——这个道理,周晋在目睹父亲从五十层飞身而下摔成肉泥的时候,就已经太清楚地知晓了。   在离开严郡的视线以后,他猛地加快步子,争分夺秒闯入暗廊,一边走,一边解开制服马甲的扣子。   肩上的伤口沁出新鲜的血液,染在白衬衫上,血腥味在不通风的逼仄更衣间里弥漫开来,周晋恍若没有痛感一般撕下粘住了伤口的衣物,换回自己那件脏兮兮的T恤。   已经来不及处理衬衫上的血迹,他不能让任何可能指向自己行迹的线索留在这栋楼里,于是将它据为己有,团成一团握在手里,然后沿着老路溜出赌场、溜回墙的另一边。   一只饿得发慌的野狗在墙根冲着周晋呲牙,发出低沉的呼噜声,好像随时会扑上来啃食这个皮包骨的少年当晚餐,聊以果腹。   周晋躬起背脊,从喉咙深处发出类似的声响,用一种带着恨意的眼神死死盯视野狗的眼睛,在那狗动摇的一瞬,他猛地向前跨出一步,狠狠跺脚。   狗受了惊,吠叫着退走。   周晋眼中冰冷的仇恨花了一阵子才彻底消散去。   他记得,一个多月前自己曾在墙角捡到一只受了伤的边境牧羊犬,奄奄一息,但是毛色鲜亮,显然是被什么上层人带到梅菲斯特来的,但不知道主人遇到了什么麻烦,这条狗被残忍地从高墙另一边扔过来,要不是有杂物阻挡,大概立刻就摔死了。   周晋曾将这条狗捡回自己的“家”里,他不懂照顾生命,粗手笨脚的,更不知道应该怎么给狗治病,他只是撕了一件自己的衣服,撒上药粉,给狗裹住腹部划伤的皮肉,把自己找来的食物分一半给狗吃。   他不给狗取名字,就叫它“狗”,但是狗看着他,那眼神一天天有了温度。   他不知道这条狗是否有一天会痊愈,他不承认心底有希望,但他心底是有希望的。   后来,就是刚才那只鬣狗似的畜生找到了他的狗,把它生吞活剥。   他看见的时候,那畜生正津津有味地饱餐一顿,他的狗还剩下半个身子和写满了痛苦的脑袋,血淋淋地横陈在“家”外面的那条小巷里。   周晋是从那滔天的愤怒和恨意中,意识到自己对自己救下的这条狗产生了感情。   畜生狡猾地逃脱他的追杀,之后的日子里,他曾在阴暗的角落蹲守那畜生,但最后放弃了杀死它复仇的想法,他不需要解脱,他需要执念。   周晋用睡眠缓解饥饿,睡着之前他在想,接下来这一段时间该用什么法子谋生。   今天他本应该在“猎物”上钩以后继续做交易:他会要求帮这胖男人赌,但不要筹码也不按百分比抽成,只讨要一定数目的佣金。   这是他在无数次挨打和挨饿的经验中总结出来最为妥帖的赚钱方法。   只要他开的价够低,这些财大气粗的新手都不会在意这点儿钱,赢了大注,他们多半沉浸在胜利的喜悦中,更想不起来深究他的身份,这样的一次性交易,比拿筹码安全和隐蔽得多:因为按规矩,他根本是禁止踏足赌场的,即使找到暗网兑换筹码,次数多了也难免要被盯上。   周晋已经这样干了小几年,积攒了一笔钱,谁知今天碰上灾星,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再开张。   也许可以混到对普通人开放的那两层,虽说赌不了太大,也赚不上什么钱,但好歹能维持口腹。   唯独得小心,不能让那个灾星再撞见。   严郡找到蜷缩在垃圾堆里睡觉的周晋时,第一眼有点儿怀疑自己是认错了人。   这个少年将那些会遮住脸的头发通通扎在后脑勺,却不是赌场时那种考究的扎法。   他穿着破旧单薄的衣服睡得很熟,枕在脑袋底下的破烂里有黑得像死老鼠似的毛巾、有五花八门团在一起的破布,有破了边角的木盒子,有掉渣儿的砖,什么都有。   整条小巷里扑鼻一股令人呼吸不畅的臭味,这少年好像闻不见一样,怡然自得地遨游黑甜乡。   严郡在墙根找到一块凸出的石台坐下,一点儿也不吝惜身上这套昂贵的西装。   他拍拍周晋的胳膊,把人叫醒。   周晋一睁眼就看见那张让他今晚没饭吃的脸,第一反应是自己日有所思夜有所梦了,恨不得趁着梦里可以为所欲为,把这个眼睛尖还讨人嫌的给打一顿。   旋即周围混乱但熟悉的环境就让他回过神来,意识到看见神秘的男人并不是在梦里。   周晋一骨碌爬起来,伸手摸过藏在老地方的匕首,横在自己与严郡之间:这是一个带有攻击性的防备姿势。   严郡垂下眼看了一眼,一把捏住周晋的手腕一拧,好像根本没花什么力气,动作中甚至带着点轻描淡写的随意,周晋却觉得突出的那块腕骨像扎进了针似的一阵刺痛,本能地丢掉了刀。   在墙那边的灯火投射而来的森冷光线下,周晋看到,严郡的眼睛闪烁着威胁的光芒。   他胸口一窒,心知自己招惹了一个硬茬,不论严郡准备做什么,他都肯定没有招架的能力。   仅仅在两个呼吸之间,周晋平和下来,蛰伏地看着严郡。   一副下定决心任人宰割的模样。   严郡挑了挑眉,把另一只手里的牛皮纸包递到周晋面前,并且不出意料地看到后者下意识绷紧了身体。   他低沉地轻笑一声,扬手把纸包扔到周晋怀里,后者条件反射地接住一看,才发现里面装的是一个厚实的面包。   那些专程来享受奢侈生活的赌客很少会去品尝这种面包,但它足够管饱,而且是没有石子沙砾掺杂在里面的“好麦”做的,在墙的这一边,是流浪汉们求而不得的宝贝。   周晋有些惊讶,这个一身华服的男人竟然还知道这些。   “你逃的时候,我在你衣服上用荧光剂划了一道,可惜你没察觉,”严郡异常坦率,甚至掏出上衣口袋中的荧光剂给周晋看,“你要是没带走这件白衬衫,我还没法那么快找到你。”   被人跟踪这个事实让周晋很烦躁,但他咬牙忍着。   “我给你吃的,管够,换你几个答案如何?”周晋冷漠的眼神攀上严郡的脸,他短促地嗤笑了一声,把面包放在两人中间,动作很像牌桌上下注的样子:“你先说问题。”   “放心,不为难你,”严郡善意地弯了弯唇角,恰到好处地利用那长相,显示出亲和力,“今天在赌场,你帮他赢的局,是瞎猜的吗?”周晋像是听到了什么荒谬的笑话,放肆地笑出声来。   他叉开腿蹲在地上,一面笑一面仰起脸和严郡对视,那听起来好像很开怀的笑意,事实上根本没有沾染到眼睛里。   他脸上沾着灰,显得脏兮兮的,一对眼眸因此格外的亮,让严郡想起白炽灯下的刀刃,也是闪着这样亮的光,又耀目又残忍,毫无保留地暴露出全部恶意。   “不是啊。”   周晋说完,捡起面包,又拿过刚才那把掉在地上的匕首,十分不讲究地在没有比地面干净多少的裤子上蹭了蹭,然后开始切那面包。   “和我说说你是怎么赢的。”   严郡也不急,好整以暇地看着他,继续循循善诱,似乎有大把的功夫应付这个少年。   周晋像是没听到一样,兀自把面包均匀地切开,然后一次性抓起三块送到嘴里,摊开手掌伸到严郡面前,问道:“还有吗?” 第5章   严郡闻言,飞快地挑了一下眉,微微眯起眼睛,威胁似地问道:“得寸进尺?”周晋低声笑着低下头,用手指拨弄着剩下的面包块,碎屑散下来,洒在牛皮纸上,有的落在了地上。   他盘腿而坐,微微驼着背,一副看似悠然自得的样子,实际上精神崩得死紧,已经做好了与严郡对峙的准备。   “我都跟你说了,我不是猜的,”讲到这儿,周晋意味深长地顿了一下,舌头依次舔过后牙,旋即向前一倾,鼻尖几乎要蹭到严郡昂贵的西服,“你就拿着点破玩意儿来套我的独门秘技,是不是显得诚意不太够啊?”这是一个极具侵略性的姿势,严郡不像常人那样闪避——非但没有避开,他还推波助澜地主动朝周晋那边靠了靠,伸出手环住周晋因为营养不良而瘦骨嶙峋地肩,精准地在伤口处不轻不重地摁了一下。   能感觉到,少年的身体在他手底下激灵了一下,显然是被疼的。   但周晋连一丝丝声音也没有发出,几乎全数隐瞒了那真真实实的痛感。   “以小搏大,你不觉得刚开局就押太多的,有点儿蠢吗,”严郡压得极轻的声音混合着他的呼吸,在周晋耳后打转,稍有些慵懒的调子,却不知为什么充满了深不可测的威慑力,“而且你清楚了,我的本金,凭你是探不到底的。”   周晋死撑到现在,其实已经掂量出了轻重,在赌场地时候,他一直非常谨慎地遮盖自己的伤,即便如此,还是让这男人看出来了——不管是如何发现的,这足以说明他比自己的道痕要深。   严郡知道周晋绝对有这点眼力见儿,所以选择点到为止,适时地给他台阶下:“光一两个面包,也不值得你出卖秘技,我知道。   不过我能给你的,可不止这些,”说着,他从前襟口袋里抽出一张大约半指宽的字条,压在面包底下,旋即松开了少年人的肩,“识字的吧?去这个地方找我,带你干票大的,比赚点儿糊口的佣金可好得多——周,晋。”   说完,他起身整了整衣衫,朝巷口走去。   周晋也跟着站起来,手里拎着那把刀:“我的规矩,”他轻佻地说,“不跟赌场的人合作,你也可以按你的规矩,现在、在这儿,捅死我。”   严郡回过头看着他,隐约有些惊喜:原以为连威胁带引诱,到了这个程度,这么一点儿大的小屁孩怎么都该乖乖上钩了,周晋却还保持清醒。   不仅清醒,还胆大。   ——这正是严郡需要的。   “放心,我不是赌场的人,虽然我的保镖是赌场派的。”   “那你是什么人?”周晋眉头皱起来,尽量不显得太急躁。   严郡看得出,他有些沉不住气了。   “你来找我,我告诉你,”他迈开步子,头也不回地走开去,最后给周晋撂下两句话,“时限一周,要是没来的话,你应该知道我总有办法找到你。”   -在梅菲斯特城区外沿,和公路还相隔一片被精心养护着的人工树林的地方,有一处名叫“诺托斯”的住宅区。   也许因为它坐落在城市的南部,才会被人们以南风神命名;也许是住在这里的人,在某种程度上让人们想起那个给人间带来疾风骤雨的无妄之灾的神祗。   只要进过诺托斯的人,无需谁赘述,就都能看出这地方的不凡。   抛去那些设计考究的建筑样式、童话般精致完美的园林布置不说,光是能在这个寸土寸金的城市里造出这样闹中取静、开阔舒展的宅院这个事实本身,就足以显示此地居住者们的身份之显赫。   那天晚上,周晋一看那纸条上写着的地址,就知道是这个住宅了。   他没有动过不去的念头,因为严郡实际上根本没留给他什么选择的余地:这个看似是交易的邀请,说白了不过是强买强卖而已。   ——不过他确实想过,就自己这幅尊容,邋里邋遢,一身下等平民才会有的腥臭味,搞不好压根儿就进不去人家住宅区的门。   不过也就是想想而已。   周晋这辈子最痛恨被人刀架脖子上威胁,陷入被动的感觉就像是陷入沼泽, 你处处被它掣肘,动弹不得,然而你摆脱不了它,就连求生和挣扎都是被它逼出来的、身不由己的本能。   所以在去找严郡之前,周晋感到自己内心仿佛是撕裂的:一部分的他发狠地想着,干脆就抵死不就范,最多让这个灾星再找上门,直接杀了自己,这烂得发臭的一辈子也算有个干净爽快的了结;另一部分的他却惦记着严郡讲的“大生意”:如果能拿到一笔数目可观的钱,就能比计划中提早很多年离开这座炼狱。   虽然严郡的话无凭无据,周晋无法让自己相信他真的和赌场没有关联,但是万一呢——在赌桌上,赢下一个大注,玩儿的不也是这个“万一”吗?两相矛盾的结果是,他最终站在了通往“诺托斯”的宽阔行道边,但穿着破烂,以这种极为幼稚的方式宣告自己的抗拒。   保安神色怪异地打量他,他挑衅地瞪回去,脸上挂着漠然的冷笑。   “找谁?”“找十三号。”   周晋说。   保安不说话了,目光在周晋身上扫来扫去。   周晋被他看得内心烦躁,啧了一声,语气尖锐地讽刺道:“你要么给他们打个电话,问他们要不要接待我;要么直接赶我走,这么看着我,能看出什么呢?——还是你觉得我这身衣服多看几眼就会变成高定礼服?”那保安显然不太情愿采纳他的建议,但他眼睛很尖地看见十三号的主人就在不远处。   来人正是严郡。   走到近前以后,面无表情地冲已然装饰好礼貌笑容的保安点了点头,回身对周晋说:“欢迎。”   话音未落,他已经悠闲地往宅区里走去,周晋毫不拘谨地跟在他后面,一路上连抬眼打量都懒得,就好像走在这样奢侈的地界上,跟走在他容身的荒凉凄惨的阴暗巷道里其实并没什么两样。   十三号是个有着高而窄的门廊拱顶的四层小楼,进门装的是那种最古老的要用钥匙开关的锁。   严郡亲自上去开门。   整幢楼,包括院子,除了他以外没有第二个人居住,没有侍从,没有管家,也没有家人。   楼里弥漫着一股缺乏人气的房屋特有的灰味儿。   周晋跟着严郡走进二楼的小会客室,他坐下以后,严郡十分一视同仁地给自己倒了杯红酒,并一模一样地也给他倒了一杯。   沙发以三面环绕厚重的红木大茶几。   他坐在一侧的客位上,严郡坐相邻的主坐。   从周晋的位置看出去,能看见葱葱郁郁爬满了窗台栏杆的藤蔓,植物被打整得很好,枝蔓粗壮,但是规规矩矩地照着主人想要的模样生长。   严郡点燃一支长相有些奇怪的烟,夹在食指和中指之间,大得有些夸张的长沙发上只坐了他一个人,他姿态舒展而懒散,端着酒的那侧手肘搭在靠背边缘,酒杯被他从杯口处用四个手指捻着,来回晃荡。   等了有几分钟,严郡都不说话。   周晋百无聊懒地喝了一口酒,开始望着窗外的绿植发呆。   他的一举一动被严郡尽收眼底,但严郡不着急,像熬鹰一样熬着他。   还不到二十分钟,周晋就坐不住了。   严郡饶有兴味地观察到,周晋即使在失去耐性的时候,也不会像多数人那样动来动去,更没有要主动打破寂静的意图,但他会死死握住拳头,胳膊上的肌肉崩得线条分明,那双像没有生命的玻璃珠似的眼睛里,会迸出极具攻击性的光亮。   让人想起捕食前一秒的年轻猎豹。   “那天你看破了荷官的小伎俩,”终于,严郡开口了,“她做牌的速度很快,但你每一个动作几乎都记住了。   就连洗牌机里的情况,你也能捕捉到,不简单。”   周晋“切”了一声,向后一倒,靠在沙发背上:“你既然都知道了,还找我干嘛?”严郡微微挑了挑唇角,继续陈述:“但你只看了她四局,就让那个男人全押对子,你低估了她做牌的能力。   如果那天再多旁观两局,你就会知道不能那么赌。”   说完,他好整以暇地看向周晋,好像早知道这几句话能引起对方的兴趣。   果然,周晋脸色变了变,质疑地回视严郡。   然而让周晋怒火陡增的是,对话才刚刚触到关键处,让他起了好奇心,严郡却恍若未觉,令人扫兴地转开了话题:“那天你赢,是很幸运的。   ——在赌局里光靠运气的人赢不多,但是如果没有运气,一个牌桌上,五十二张*、五十四张*、甚至四百三十二张牌*,再懂看懂算的人,也未必能保证聚局局赢。”   周晋咬牙注视着严郡,他那双上目线长而锋利的眼睛,此刻敛住了全部的张扬,沉静得如同一潭深水一般回望着他。   “你到底想说什么?”周晋厉声问道。   “在说服你入局,”严郡转开目光,手一压一推,把酒杯扔在了桌上,随手从旁边杂物盘里抽出一张纸,细致地擦掉溅在指尖的酒,又从盘里拣出两枚银质的收藏币,摊在手掌上递给周晋,“挑一枚,我们玩儿个游戏。”   *注:52张:按照德州扑克的规则,一副牌中要摘出大王小王54张:正常一副牌的数目432张:一些纸牌赌博(百家乐等)最多可以使用八副牌 第6章   周晋只看了那两枚银币一眼,就不留余地地回绝道:“我没钱。”   “你不需要出钱,只是一个游戏而已。”   严郡说着,打开自己的钱夹,先是抽出两张大面额的纸钞压在红酒杯底,又从杂物盒里抓出一大把硬币,都是一块或者两块的。   他手里飞速动作,不一会儿就把两种币值分开,整齐地码作两堆,然后又像分筹码似的,把两摞分别剖半,推到周晋面前,说道:“你就当我是赌场里的客人,这些是赌资,赢或输都不归你”说着,他又指了指酒杯底下的两张一百美金,“那些是佣金,如果赢了我,两张都归你,如果输了,一张归你,如何?”周晋怀疑地端详着他,却从严郡的眼神中找不到半点可疑的行迹:好像无论怎么看,都是自己稳赚不赔。   “行吧,”他妥协地选取一枚银币,道,“说说规则。”   严郡满意地提了提唇角,点了点剩下那枚银币朝上的一面:“这是正面,规则很简单,你可以自己选择出正或者反,每一轮如果同为正,你赢三块钱,如果同为反,你赢一块钱;如果一正一反,我赢两块钱。”   严郡一边说着,周晋就一边在心中掂量,凭他的经验来看,这是一个绝对公平且简单明了的规则,没什么可挑剔的,而且作为双方都拥有极高掌控权的对局,连出老千的可能性都基本不存在。   准确来讲,这确实只能算作一个对弈游戏,根本算不得赌博。   周晋愈发看不明白严郡想做什么,渐渐生出一丝好奇心。   “可以,”他点点头道,“多少轮算一局?”严郡风度翩翩地摊开手掌朝周晋指了指,道:“随你。”   周晋也不推辞,立时决定道:“那就二十轮,开始吧。”   第一局只进行了一半,周晋就发现,严郡每一轮出牌时看似审慎,其实似乎早已决定好了选项。   他十六岁起替人在赌桌上周旋,旁观过无数的赌客,对阵过各式各样的对手,像严郡这种从一开始就把整个局面装在脑子里,甚至推演好自己和对手每一步的类型是相当少见的,而且一般见到这样的,周晋绝不会贸然插手,因为知道自己绝对赢不了。   前半段有赢有输,总体来看,周晋面前的硬币堆还是小有增长的,然而到了后半期,局势不知怎么忽然就逆转过来,没有明确翻盘的时间点,好像是在这二十轮之中,周晋这边的硬币就莫名其妙地全都去到了严郡手里。   而严郡本人对这个结局似乎一点也不意外。   他端起酒杯抿了一口,并把纸钞递给周晋。   后者没有接,而是说道:“再来一次,五十轮一局。”   严郡心下一动,意识到这就是他在等待的契机了。   会客室里光线刚好,有些西垂的太阳把不太刺眼,也不太暗淡的光投到周晋脸上,他的所有面部表情、眼神都毫无保留地展现在了严郡眼中。   严郡不动声色地观察,发现在要求再来一局的时候,周晋果然和上次一样,没有显露出一般赌徒那种对获胜的执念,即使明知道获胜会多拿到一百美金。   写在他脸上的神色更多是一种精细、沉着和认真,说话的时候,周晋甚至没有将目光挪向严郡的眼睛,而是专注地盯着他的手部。   显然,周晋从一开始就没有把这次的输赢当作巧合。   “好啊,难得你有兴趣。”   严郡从善如流地笑了笑,打算再次均分作为筹码的硬币,却被周晋拦住了。   “不用,就这样。”   严郡看这少年一脸严肃,势必要搞清楚其中隐曲的样子,心里不觉也起了玩兴,原本只是想小露一手,为顺利拉周晋入伙增加些筹码,最后却陪着他玩满了五个回合。   -我听到这里,忍不住笑起来,坐在我对面的周晋也跟着笑。   我从他的神色中看出浓浓的怀念:那个晚上,在谈起他在梅菲斯特的过往时,这是他第一次露出这样的神色,让我终于有感觉到,那些混迹繁华之城的时光——或者至少是在那里遇见了严郡以后的时光——对他而言总还是有幸福的、美好的片段。   墙上的时钟已经走向凌晨三点。   窗外一片寂静,高瘦的路灯在细雨织成的雾中盈盈洒落着光辉,街道上不再有游人的影子,我看到,街对面的店铺全都打烊了,大门落锁,看过去一整片沉眠般的黢黑。   周晋站起来,问我想不想喝点儿酒。   我问他还不准备关店吗,他说,要营业到最后一个客人离开,这是老板的经营准则;而且他也还愿意再和我聊聊——如果我想听的话。   我有些奇怪,因为之前他说,他就是这家店的店主。   周晋在吧台给自己倒了一杯酒,道:“我也是,他也是,两个老板。”   我想问另一个人是不是严郡,但我隐约记得,当初在梅菲斯特听说关于红骑士的传说时,听到的是一个十分令人唏嘘的结尾。   我害怕太早揭晓血淋淋的结果,以至于无法再面对过程,虽然心底愈发好奇,却反而不太敢问了。   我也要了一杯酒,请周晋帮我挑选。   他给了我一杯甜味的果酒,有乳酸的味道、草莓的味道,只有一点点酒精味。   我其实是更爱喝龙舌兰的,或者白兰地,像这种喝起来都不太像酒的饮料,平时很少会选择。   ——我想,周晋大概很缺少看女孩的直觉。   我又问他要了一杯红酒,品尝着那略带涩意的浓郁香味,想象许多年前的那天,两个男人在没有人气的住宅里,玩了大半天猜硬币游戏的场面,越想越觉得幽默。   那是完全能预料到结局的对局,我忍不住笑起来,边笑边引周晋继续说:“我猜你那天输得很惨吧?”“是啊,如果那天是真刀真枪赌,我已经输得只能砍胳膊赔给他了。”   他点点头,玩笑地摆出一副懊丧的神色。   而那双眼睛里面闪烁的光,则透露着他时至今日还为这段相遇倍感幸运的真心。   “后来我才知道,严郡是不需要在手上下功夫的人,”他摇晃着酒杯里的液体,再次陷入回忆,“他只要动脑子就可以了。”   我没有再说话,沉默地等待着他继续下去。   而周晋在继续讲述以前,忽然问我:“你听过柯朗数学研究所吗?”这问题倒让我始料未及。   这个著名的高智商人才聚集地,我是略有耳闻的,不过真的在现实中和它产生关联,又是另一番新奇而令人兴奋的感受。   周晋见我点点头,带了一点骄傲的神态和我揭晓:“我后来才知道,严郡是出身柯朗的。   那天在他家,我们玩的也根本不是什么赌博游戏,而是纯粹的统计学——他就是欺负我没有文化。”   -然而这些都是后话。   在那一天,当周晋根本还不理解统计学为何物,也不知道柯朗研究所是何方神圣的时候,也纯粹地被严郡所征服了。   那时,少年凭着野生动物般的敏锐直觉,已然感觉到,严郡是拥有着自己所无法企及的高度的存在,一如他第一眼在赌场看见这个男人时的感受,他们两个人都是猎食者。   在狭路相逢的档口,没有宿命的追逃,一方在另一方面前获得绝对主导权的唯一方式,只有以绝对实力证明自己。   在陪着周晋玩到认命以后,严郡终于搁下了手里那枚银币,又从钱夹里抽出两百美钞,连同刚才的两百摆在周晋面前。   “今天就算再来一百局,你也赢不了我的,你知道的。”   他平静道。   周晋虽然认命了,但不甘依然是不甘的,他还是不碰那些钱,梗着脖子直视严郡的眼睛。   “我想知道原因。”   他说。   “现在还太早了,”严峻不紧不慢地开口,“但你加入我,总有一天会知道原因的。”   在那一刻,争强好胜的心情——或者说是一种难以名状的、对于求知的执念——盖过了周晋摸爬滚打历练出的老成,甚至盖过了他本性之中激情的缺失。   他是明知道前面有这人织好的网,就等着他往里钻,还是决然地接过了严郡伸来的橄榄枝。   “我不为自己赌,也没有钱跟你合作,赌局里绝对不出千,除了这三条之外,你可以委托我做任何事。”   严郡失笑,假装自己做了赔本的买卖,“后悔”道:“加上这三条,我能委托你做的事已经相当有限了,哪还有什么‘任何’?”周晋不接他的话,因为他看到,严郡已经拨通了一个电话。   他吩咐电话那头的人立刻过来,带着东西。   周晋猜测,那必然是和自己有关的。   也许会是一大笔的赌资,或者一堆什么乱七八糟的资料。   像这种一边和赌场有染,一边在外面找人做局的,十之八九都是嫌油水不够,想利用身份之便再给自己多捞一份外快。   在这方面,周晋自以为对严郡的猜测应该是准确的。   但是他怎么也没有猜到,来的女士带了一大堆衣物和装扮工具——只有这些,既没有预料中装着大笔钱的保险盒,也没有资料。   她进来以后,严郡就对周晋道:“先去洗澡,以后你住我这里,一切听我安排。”   周晋向他投去狐疑的眼神,在没有弄清楚情况之前,他拒绝遵从任何人的要求。   “具体的以后会慢慢告诉你,我现在能给你的承诺是,以后无论发生什么,我绝不违反你的那三个原则。”   “那时候,你就这样相信他了?”我克制不住好奇心,问周晋。   “信啊,”周晋理所当然道,“他说能让我赚很多钱,还能给我身份让我离开梅菲斯特,就当作是大客户了。”   “万一他坑你呢?”我循循善诱,其实自己也不知道心里想听到的究竟是什么答案。   “坑就坑了呗,玩赌的人都会有这种本能,如果有利益在面前,我们是敢放手一搏的。”   那时没有信任,没有了解,也许连周晋自己都不了解那时的自己。   而我想,在那个生如飘萍的少年人的世界里,严郡大概是他碰见的第一个让他察觉到了稳定感的存在。   那个周晋做决定的心思,倒无关乎依靠之类的粘乎情调,更多是出于好奇的窥探而已。 第7章   周晋开玩笑地说,那时,他觉得自己就像一个玩偶一样任人装扮。   但紧接着,他就坦诚道,事实上自己真的一点都不配合,特别纳闷为什么严郡好似有用不完的耐心一样。   到后来才懂得,那些真正有城府的人,都是严郡这个样子的:对于他们打定主意要得到的结果,他们永远不乏耐性,沉住气等着它发酵、等着它显露时机。   提到这个我就夸他,说他也很有耐心,这话也不全是恭维——而且大部分都不是,我所看到的周晋是个足以用绝对的文雅来形容的男人,见面到现在,我从他的动作、他说话时的语速,还有他的态度里,都能看出一种有条不紊的舒展感,这令我丝毫无法想象,他会是在阴沟一般的贫民窟里长大的孩子。   “我这个是经过严苛的训练练出来的,不是天生的,”他有点儿不好意思地笑起来,解释道,“严郡很在意这个,说冒进是我在赌场上最大的弱点。”   其实人在年轻时有些热血上头是很正常的事情,我想,遇见周晋之前的严郡,大概或多或少也曾有过那样好斗而冲动的时期,只不过他更早地让自己成为了心思深邃的人而已。   我把这个想法和周晋说了,他听过以后显得有些怅然,说严郡是付出了比他惨痛很多倍的代价,才成为他所见到的样子。   他把这些所有的代价变成固执的、乃至苛刻的要求,一一加之于年少的周晋身上,催逼着他锤炼灵魂,事实上是给他造了一个极为坚固的堡垒,当严郡也失去了保护他的能力时,利用这个堡垒,他可以把自己护佑得非常周全。   我想,每个人孤独地走过自己的那一程生命,很少能碰见一个真正的指引者,也许对于周晋,甚至对于成了传奇的红骑士来说,那些前尘往事未可说是美妙的,但在极其黑暗的时空里,遇见这样一个强大的人提灯在前,大概可以算作一种救赎。   我没有过这样深刻的体验,而那时候的周晋也不会想到那么多,面对一个每天都有层出不穷的莫名要求的雇主,他能体会到的感悟,大概也只剩下暴躁了。   第一天——也就是玩钱币游戏的那一天——严郡给周晋签了一份内容不知所云的合同,条款只有寥寥几项,总结起来就是,周晋负责乖乖听话,严郡负责保护他不死,事情结束以后,严郡给他身份和钱,让他离开梅菲斯特。   至于到底要他做什么,整份合同里没提到半句。   周晋看了好一阵子,可能是脸上的困惑太过明显,以至于严郡忍不住问他是不是不认识字。   作为回答,周晋抓过桌上的笔,龙飞凤舞地在末尾签上了自己大名。   严郡当做没看见他急于证明自己的好胜心,给他介绍带东西过来的女人:那是他的助理,姓罗,不知道名字,周晋至今还是叫她罗小姐。   周晋对她没有其他印象,唯独就觉得她特别麻利,好像一个人管了五六个人该管的事情,井井有条。   来见严郡时从没有多话,甚至连寒暄也省略了,总是在汇报工作、确认细节,还额外兼任严郡的生活管家。   ——对于这个,周晋有一件事记忆特别深刻,他说,那天自己洗好澡出来,就是罗小姐拿把剪刀等在门廊里,一脸平静地说要给他剪头发。   周晋那时非常果断地拒绝了,觉得这个穿职业套装的女人怎么看都不像是会给人理发的模样。   于是他披着半湿的头发把罗小姐带来的好几套西服一一试过,款式从低调到繁复奢华,不一而足,全都合身,但全都不搭。   用周晋自己的话说,穿上就像是耍猴的——不是经常有马戏团的猴子穿着人的衣服出来表演吗,他当时就觉得自己是那个样子。   我听得大笑,周晋也挂着淡淡的笑容,好像也正像个局外人一样回望那时的自己。   他试衣服的时候,罗小姐顶着设计师般专业的表情确认每一处剪裁,严郡依旧老神在在地等在一旁,像那天在赌场时一样,端着一杯酒,一手插在西裤口袋里,偶尔提醒罗小姐不必那么严谨,小孩的身形未来大概还会有些变化。   周晋看着镜子中滑稽的自己,忍不住跟严郡商量,说这些虚头巴脑的东西就没必要弄了。   严郡当然不会听他的,高深莫测地预言道:“今天不适合,过段时间就会适合了。”   晚上,严郡开车带他去了一个名叫菟丝子的酒吧。   如果准确划分的话,那里已经离开梅菲斯特城了,和诺托斯之间也有不短的一段距离。   周晋不太明白,泡个吧为什么要麻烦地跑到一个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地方,心想可能是他们有钱人的玩法。   这个酒吧倒是和梅菲斯特城里的大多数很不一样,推门进去的时候,周晋就感受到了。   这里很少放那些在城里酒吧很流行的、伴奏盖过人声的颓废派音乐。   大多数歌周晋其实不认识,但听上去都像是那种特别古老的蓝调和民谣风格。   吧台背后的整面墙都是酒柜,高低错落摆满了各种玻璃瓶,吧台前只有一个女人,长卷发及过胸口,黑色带深棕,带着浓而不艳的妆容,看见来人是严郡,就抬手打了个响指招呼他,周晋看她的神情就推断出,严郡应该是这里的常客。   女人很快把目光移到周晋身上,上下打量了一番,问严郡:“才这么大点儿,能进酒吧了吗?”周晋那天穿着短袖T恤和连帽的马甲外套,在严郡西装革履的衬托下,的确很像一个小屁孩,无怪乎女人这样问。   “能了,赌场都能进了。”   严郡坐下来,示意周晋坐他旁边,不要乱跑。   周晋耐着心里的不舒服坐到跟前——他本打算躲远一点儿的,那女人眼神中明显的评估意味让他发毛,总觉得自己成了货架上待收的一件商品。   那女人丝毫不收敛,又打量了一阵子,才转身从柜子上取下几个酒瓶。   “你是准备带他赌?”她问。   “差不多吧,这个小孩儿很有天分,”严郡从钱夹抽出一叠钱放在吧台上,说,“应该找不到比他更好的了。”   周晋不大懂他这行为,酒都还没喝上,上来就先给钱,那么大的一沓,看颜色应该全是二十美金,但中间夹了一张别的什么,很隐秘,那厚薄看着都不太像纸钞了,周晋好奇心上来,忍不住多看几眼,但是还没弄清楚,钱就被女人收走,一股脑塞进了抽屉里。   “行吧,反正你用着顺手就行了。”   她用手指夹着小量杯,短短一瞬,已经连续朝摇桶里倒了三四种液体,然后熟练地翻转手腕,晃荡摇桶,那姿势看得人眼花缭乱,让周晋本能地想起了摇筛盅的动作。   “你的这个小朋友好像对什么都很好奇?”女人把酒一分为二倒进两个高脚杯里,意有所指地暗示道。   “善于观察,在赌桌上是很必要的。”   严郡道。   那鸡尾酒颜色清淡,气味也柔和,周晋看严郡喝起来像喝白开水一样自然,也跟着尝了一口,差点儿被呛得背过气去,喉咙里火辣辣的,想要咳嗽。   他不想让那个眼神刻薄的女人看笑话,就咬牙忍着,憋得脸红。   “另外给他弄一个,”严郡淡淡道,“小孩儿喝烈酒会长不高的。”   那个女人很配合,很快给他调了一个温和的,推到周晋面前,看着少年通红的脸,话却是对严郡说的:“价钱另算。”   周晋闻言觉得荒谬,刚才那一叠少说有二百美金,才买一杯酒也太坑了。   然而作为常客的严郡倒是很习惯的样子,点点头道:“记账上吧。”   说完,两人就开始沉默地喝酒,很快又稀稀拉拉进来几个酒客,都围着吧台坐下,那女人也不再跟他们聊,转而去接待其他人了。   周晋冥思苦想,搞不明白严郡到底带他来干什么的,看他那闲适的样子,倒真的像是单纯来泡吧的。   他是那种无论做什么事,只要决定了就会立时开始的人,实在是很不适应严郡这节奏。   一开始的时候还能用“既然拿人家钱就听人家的安排”来劝说自己,渐渐地,焦躁就不可遏制地滋生开来了。   严郡像是算准了他的心理,正掐着他想发问的时候,打断道:“听过吗?”周晋反应过来,他说的是酒吧里放的歌。   “没有。”   他闷声回答。   “叫Top of the World,是首老歌,”严郡不急不缓地介绍,俨然拉开了闲聊的架势,“很多年以前就不流行这种风格了。   你觉得怎么样?”周晋明显地叹了口气,就范地耐下性子,勉强分了一点心思听声音。   那女中音轻松温和,带着甜蜜的情调,听上去像是热恋中的人。   “跟歌名不符合。”   周晋老实道。   严郡不置可否地笑了笑,饮尽杯里的酒。   周晋在唱机上放了那首歌给我听,我认识它,很多年以前有一个叫卡朋特的乐队,这首歌收录在他们最出名的一张专辑里。   “现在才明白严郡为什么那样说,”周晋留神听着,对我道,“以前是真的什么都不懂。” 第8章   我们聊到夜最深的时候,再过几个小时差不多就到黎明了。   时间太晚,周晋坚持送我回去。   我们步行去酒店。   连绵的细雨现在停下来了,石路沾湿,风偶尔在空旷的街道上飘荡,带着凉意把水汽吹开。   在某一瞬间,让我误以为是春天降临,不禁产生一种斗转星移的错愕感。   他的故事还没讲完——准确地说,才刚刚开了一个头而已。   路上我问他一些无关紧要的问题,却阻止他继续回忆:我有一种强迫症似的完美主义,觉得这段往事只有面对面坐下来、认真交谈时说起才最合适。   周晋问我什么时候上少女峰,和谁结伴,说如果需要的话,可以给我些游玩指南什么的,说完还补充一句,免费的不收钱。   我和他说,我只是被恶劣的天气困在这里而已,对雪山并没什么兴趣——我是个彻彻底底的城市动物。   他了然,并且对我那句自嘲报以善意的笑,说:“我和严郡都特别喜欢阿尔卑斯山脉,本来想推荐你也去看看,可惜了。”   “光喜欢阿尔卑斯?还是只要山脉都喜欢?”我这个问题很强盗逻辑,不过他还是配合地回答道:“光喜欢这里。   还在梅菲斯特的时候,就打算过到这附近定居了。”   我说我其实对他的故事更加感兴趣,他表示理解,邀请我如果愿意的话,留在镇上的日子都可以再到小店里找他,等天气转好,他会把我送出因特拉肯。   “现在恐怕不是等天气转好,而是等你的故事说完我才会走了。”   我开玩笑。   他笑了笑,道:“你自己不觉得无聊就好。”   -无聊当然是不可能无聊的。   那天入睡以后,我还梦见了梅菲斯特——赌城是我去时的景象——当然也梦到了他俩,周晋的面容在梦里很清晰,可惜凭我的想象力,不足以勾勒出严郡的模样,我想他应该会拥有某种介于矜贵和书卷气之间的气度,身量不太纤细,但也不会特别健壮,就是那种……如果穿西装就会非常妥帖而挺拔的形象。   第二天睡到中午才醒来,我从酒店随便叫了点儿午餐,边吃边回想周晋的讲述,以及我自己的梦。   不知道这一趟会不会有幸结识严郡,对此,我心底是有一些盼望和幻想的。   下午再去书店,店里的好生意让我对整个空间都产生一种陌生感。   靠近窗边的座位都坐满了,大部分是游客,用手机透过玻璃窗拍街景,也有一些在拍店内的陈设。   有几桌拿了柜子上的书来翻阅,我看他们走马观花地浏览,不禁感到惋惜:这些其实都是值得拿出好几天独处的时间,仔仔细细看完的书。   周晋站在吧台后面冲咖啡,抬头看见我,就打了个手势示意我稍等。   我索性坐到旁边看他操作,有个客人也点了他的“黑云压城”,我指指放着黑巧克力的杯子,打趣说:“这位有眼光。”   他认真做生意的时候很像那么回事,手脚麻利,冲咖啡的动作灵巧敏捷,各式各样的器皿在他手里都好像特别听话,起落不发出一点儿噪音。   我看他手势倒很像是调酒师的样子,就问:“你自己也在酒吧待过?”“没有,不过跟那个酒吧的老板学过——就是昨天和你说的那个女人。”   他说。   周晋把做好的咖啡全放在托盘上,一次性端出去,我听出他在用德语或者法语对客人介绍饮品,还指了指桌边夹着账单的金属小架子,让他们走前把钱放在里面就可以了。   折回来的时候,他关上了门,在窗外挂上CLOSE的牌子——他这生意看来做得很随性。   周晋引我到靠近书架的地方坐。   这个角落奇妙地有种闹中取静的幽僻,很适合聊天。   我们接着昨天结束的地方聊,有些客人离开前,会专程过来和他打个招呼,我看着觉得很可爱:在大多数陌生人眼里,他应该都是一个很讨喜的年轻人。   -从第一天以后,有差不多两个星期的时间,严郡什么也没安排给周晋做。   他每天吃吃睡睡,在大宅里无所事事。   严郡很少有不在家的时候,却好像是彻底忘了有他的存在。   有那么一阵子,周晋甚至怀疑自己其实就是被当作小男宠包养了而已。   严郡在家里接待赌场的人时,倒是会想起来叫他藏好,不许露面,除此以外,无论周晋问他什么,只要事关未来要做的事,严郡半个字也不会透露。   我猜到,这时候严郡其实已经在训练他的耐性了。   就这样过了两星期,过程中周晋从好奇到急躁,再到愤怒,最后变得麻木。   严郡去找他的时候,他正待在屋里把一堆骰子码放成各种造型,码好了再推倒弄新的,如此百无聊赖地打发着时间。   “你就那么没事可干?”严郡站在门口,问他。   现在看见这个灾星,周晋就火大。   “以前有事干,要养活自己,现在这都有人代劳了,我还需要干什么?”他讽刺道。   “这里有我很多书,你既然识字,为什么不看呢?”严郡气定神闲地踱步进来,打量着屋子里几乎没有任何变化的陈设,尤其是那一柜子书,周晋大概连一指头也没动过。   “识字就非要看书?”周晋嘴角挂着冷笑,反问,“你雇我来帮你看书的?”严郡带上门,搬了一把椅子坐在周晋对面,手指滑过他堆在那儿的骰子,随手拿起两粒,目光像刀锋一样刺入周晋的眼中:“刚来就一门心思地只知道问我要干什么,这是鲁莽;问了几次问不到答案,就自暴自弃做这些毫无价值的事情,这是没恒心。”   他每说一句,就抛出一枚骰子,目光却没从周晋那里移开过。   两个小方块在桌上转了几圈,最后都停在一点上。   严郡用手指点点桌面,似笑非笑地说道:“你以为你是因为那个嗜赌成性的父亲,才活得猪狗不如吗?——不是。   你是因为你自己。”   周晋本就被他那个盛气凌人的样子激怒,听到这话更加气血上涌,攥紧的拳头直冲着严郡的脸打去,没想到半途就被后者死死扣住,手腕一翻,胳膊被压在桌上,骰子撒了一地,周晋像困兽似地挣扎,却无论如何也挣不开严郡的钳制。   “两句话就沉不住气了,以后要是有人当着你的面毁了你最爱的东西,或者把你的自尊践踏在脚下,你怎么办?和他同归于尽吗?”周晋粗声喘气,咬着牙道:“我没有爱的东西。”   “那就更可悲了,”严郡松开他,慢条斯理地整理着装,坐了回去,“没有爱的东西,你就连尊严都不配谈,因为你所做的一切,都只是动物本能而已。”   周晋阴狠地瞪着他,一言不发。   “我要你做的事情,你现在做不了,你以为自己对赌博毫无兴趣,以为定一个永远不用自己的钱赌的规矩就是有气节,其实骨子里也照样是个没有理智的赌徒而已。”   周晋刚平息的暴怒险些又复生,他噌地站起身,俯视着严郡,却发现对方那张脸上收敛起了所有情绪,死寂得如同荒原般看向他,带来巨大的威压。   不知为什么,周晋与他对视,忽然就奇异地平静了下来,他竭力忽视严郡居高临下的评断,几乎是逼着自己开口问出:“你说这么一通,到底想干什么?”就听到这一句,严郡眼底蔓延开了淡淡的笑意,指指椅子让周晋坐下:“不错,还能找回理智。”   他说着,把带来的资料夹扔给周晋。   翻开第一页,就是周晋详细的身世资料,有一些连他本人都搞不清楚的,上面也写得明明白白。   第二页一模一样格式,交代了严郡的身份。   才看完第二页,周晋就明白自己卷入了怎样的旋涡中,他向来自诩天不怕地不怕,此时心里竟有些发毛。   “忘了提醒你,看完以后要是不愿意干,你就只能死了。”   严郡惋惜道。   周晋露出一个苦涩的表情,问他:“你觉得我有这本事?帮你拔掉一个黑|.|帮?”“不用,我有这本事这就行了。   你只是我的武器。”   “既然你能调用的都是官方力量,干嘛还找我这么个半成品,不嫌用着不称手?——或者干脆你自己上啊,你在赌桌上的天才,可不亚于我。”   周晋一边说,一边翻看资料。   梅菲斯特城里盘踞着一个巨大的黑|.|帮——这是出乎他意料的——这个帮派专门培养千术人才,一开始只是在赌桌上作为赌客捞钱,后来势力壮大,就不甘心偏安一隅,和赌场的庄家勾搭在了一起,联手骗走赌客们的钱。   赌场本该是最公正的第三方,现在却成了一只饕餮,在无人知道的黑暗中,肆无忌惮鲸吞着钱财。   梅菲斯特成了一个彻底的骗局,而周晋的父亲不是唯一一个丧命这个局中的人。   两股势力在这城市里盘根错觉,赌场上捞钱,然后把全部可能触及真相的人一一扫除,颠覆它意味着摩天大厦的倾塌,而严郡,他是公权力置放在这座大厦承重墙里的一只白蚁。   “你见过浮萍吗?”严郡问,“这样的势力,就像是池塘里漂的浮萍,你以为拔掉了表面上的枝干就能清除它,其实根本不可能,只要它还能从水里吸收养分,斩断的重新长出来,只是时间问题而已。”   周晋紧紧皱着眉头看向他。   这不是一桩小事,甚至用一般的“大事”来形容它都不够。   才刚触及冰山一角,周晋已经感受到了来自它的令人窒息的重压。   然而严郡的语气却淡然得好像在谈论无关紧要的事情。   “所以我要设计一场豪赌,”他说,“我要抽干池塘里的水,让浮萍从根部开始彻底枯死。” 第9章   “你想要我去做那个,代替你上赌桌的人?”周晋问道。   这件事的刺激程度超越了他的预想,现在他感到,等待半个月换这答案是非常值得的,这将是他十几年枯燥无味的生活里从未出现过的伟大冒险。   “是的,”严郡道,“如你所见,作为这帮人聘请的精算师,我不可能亲自去实践这个计划。   但你不必太过担心自己的处境,在此之前,我会训练你,让你具备足够自保和获胜的能力,同时,我将给你提供最一手的资料,由我们两个人一起设计方案破解他们的千术,以求绝对自然地拿下所有赌局。”   “不需要这么麻烦,一场赌局而已,我现在就能上——有多少本金?”周晋不以为意地挥挥手,说道。   “我没有本金,”严郡摊开手,做了个分文没有的动作,“在受聘以前,我的资产被彻查过,保险起见,我名下不能有异常增减的款项。”   周晋冷笑:“没本金你赌什么?空手套白狼?”“我没有本金,但你有,”说着,严郡从钱夹里抽出一张银行卡,扔到周晋面前,“这张卡是用新身份开的,里面有四十万作为你的初始资金,用它赚到最后赌局的本金,我们最后的目标是七亿美金——七亿作为赌注,搏他们的所有身家。”   周晋拿起银行卡,只打量了两眼,就捏在手里把玩起来,态度随意得仿佛那只是一张不值分文的普通卡片。   “用来给这张卡开户的身份,会是你未来一段时间使用的身份。   它将会盛名在外,会有不可估量的身价,如果到了一切结束的时候,你还喜欢这样的生活,那么你就是它;如果不愿意,我也可以送你别的身份作为报酬。”   “听上去是不错,”周晋摆出一副深以为然的模样拍了几下手,下一秒却变换脸色,有几分揶揄意味地追问,“你怎么能确定,他们就一定上你的钩呢?”“这就要看你本事了。   只要你出色到让他们感到威胁,他们就一定会上钩。”   “如果你看错了我呢?”“那等你把那四十万玩儿完,”严郡直勾勾地盯住少年写满自以为是的双眼,不痛不痒地回答,“我就杀了你。”   说完,他敏锐地从周晋眼神中捕捉到一瞬间的短暂闪躲,就知道这株野蛮生长的杂草也不是真的毫无畏惧。   而那一丝丝的动摇很快就被周晋掩饰起来:“那也不错啊,”他挑着唇角,和严郡对峙,“算是死得其所。”   严郡一点也不在意少年幼稚的挑衅,沉着脸回归正题:“记住你现在对我的看法,你要遵从的法则只有一个:上了赌桌,我就是你的对立面,我是做局的人,你是破局的人,你的唯一目标只有打败我——到了那时,可不止是凭这张嘴。”   周晋信心满满地打了个响指,把卡揣进自己兜里。   “那现在呢?我还继续待在你这儿消磨时间?”他问道。   严郡起身,示意他跟上来:“走吧,我们去给你找点儿事情做。”   -周晋从未逛到过小楼的地下室。   从外面看,是能很轻易看见地下室的存在的,围绕着它,外面的整片草皮都制造了下沉,因此,它比一般意义上的地下层更加通透明亮,四周作为墙面的都是落地玻璃窗,可以清楚看到里面:一张孤零零的桌子摆在正中间,一角设置了八角拳台,除此之外,再没有其他东西。   不因为别的,只是看上去太过乏味,周晋才一直没有下去看过。   现在严郡带他去了。   半途,严郡给自己倒了满满一杯酒:这个人好像无法离开酒杯超过三个小时,喝的酒还一贯是烈性,照酗酒的标准判定,已经是个妥妥的瘾君子了。   然而看他的优雅自持,却怎么都无法跟瘾君子的贪婪鲁莽挂上钩。   也从没看他醉过,连神思飘忽的情况都从未发生。   周晋有时候忍不住想,他这辈子也没机会见识的那些天才,那些超越了一般智性、坐在象牙塔里钻研正常人根本看不懂的东西的优越人种,是否就会像严郡这样,把所有鄙陋的、黑暗的恶,都镶嵌上鎏金的荣誉勋章,为它们提供绝对合理、绝对高级的寄生之所,让它们变成善和光明的一部分——或至少变为美的一部分。   如果攀登到那里,一切的随心所欲都能成为受人追捧和崇拜的理由——周晋想,带着一种近乎复仇的心理想——他自己也很愿意试试。   严郡带他到空置的桌子旁边,拿出三副牌。   “冷静,”他一边洗牌,一边道,“机敏,武力,忍耐力,我会教给你这些。   别期待我会手下留情,拿我的钱,你但凡剩一口气,都不要试图偷懒。”   在那一刻,周晋尚不能完全理解这句话的分量,或者说,在那时他尚未明了,严郡在说出这句话的时候,所怀的是不带丝毫威胁的、彻彻底底的坦诚。   他看着严郡骨节明晰的手指在纸牌之间穿梭来回,很快就点数出薄薄的一沓,放在桌面上,用手掌均匀拂开:总共十张。   接着,严郡从上衣口袋里拿出一个秒表,比一般市面上能见到的秒表要小巧玲珑许多,直径大概只有一个半指节那么长。   “十秒钟,”严郡道,“记住这组牌的牌面,然后我指哪一张,你就说哪一张。”   周晋暗自嗤笑:他还道眼前这个高材生能有多奇绝的招,没想到是这种小儿科——大概会很适合十岁或者更小时候的自己,至于现在……那还不够他塞牙缝的。   他的自负尽收严郡眼底,后者权当没有看到,摁下了秒表。   严郡手指灵巧地把十张牌全都翻过来,又飞速翻回背面,最后一张牌落回桌上的同一刹那,摁下秒表,十秒的时间,不多不少。   他点了几张,周晋流畅对答,眼睛只是极其短暂地低下去确认他手所指的位置,其他时候,就拿一种带着怜悯和嘲笑的眼神望着严郡。   仿佛在宣告与严郡相比,自己是如何的天分优越。   出乎周晋意料的是被这样的目光所包围的严郡:他没显露出一丁点的动摇或者气急败坏,反而回馈以赞赏的笑容:“看你这个样子,应该是不会和我讨价还价的。   不错。”   “就这,”周晋懒洋洋地点点桌上的牌,“有什么值得我讨价还价的吗?”“难说,”严郡收拢牌,又洗了一遍,数出另外十张,摊开,“继续吧。”   四个小时以后,周晋才意识到自己大话说早了。   比意识涣散更可怕的是耐心的彻底丢失。   在最初开始变得暴躁时,他用好胜心说服自己,将这简单的认牌游戏看作是一场和严郡的竞赛:在对方倒下之前,他将无条件地坚持下去。   然而于事无补。   严郡如同一台被设定好程序的,没有情绪也没有感觉的机器,他不断精准地重复着洗牌、翻开再合上这么几个枯燥至极的动作,以至于周晋都不免怀疑,这人自己根本没有记住牌面上的点数和花色,只是纯粹在刁难自己而已。   他耍了个小聪明,故意说自己不记得了。   严郡抬眸瞥了他一眼,按顺序报出十张牌的信息,每说一张,就翻开一张证实——其实他们两个人都知道,这步骤根本就是多此一举。   而那时,照周晋粗略的计算,这个游戏已经进行了超过五百次。   在阴冷的地下室,周晋感到自己后背都汗已经彻底打湿了衣服。   在耐性接近极限的时候,思维自然而然的开始涣散:一开始,他根本用不了十秒就能记下所有牌,而眼下,在严郡把所有牌都翻回反面以后,他还需要额外复盘一下,确认自己没有记错。   可怕的是,严郡好像能看出他每一组里都有哪几张不确定,点牌的时候,就专点那几张。   出错几回以后,他再也无法按捺自己的脾气,握着拳狠狠擂在桌面上。   码好的牌倒塌下来,散了一桌,有的掉到地上。   严郡对他的愤怒也熟视无睹,他拿起手边的酒杯,稍稍退开两步,示意周晋把牌收拾好。   “收拾好,休息五分钟。”   他道。   “然后呢?”周晋咬着牙,问。   “然后不归你担心,你只要关注这些牌。”   严郡说着,指了指面前的一片狼籍。   周晋不动,死死盯着他,眼里都燃烧着怒火。   “今天六百五十组,”严郡垂眸,盯着酒杯里晃动的液体,轻声道,“要是你还不动,僵持一分钟,我们就加六百五十组。”   虽然不愿暴露自己对这威胁的忌惮,但他而后的动作已经说明了一切。   周晋感到自己已经在严郡面前丢尽了脸面。   说是整理纸牌,他动作凶狠得仿佛要打架。   严郡袖手旁观,说:“保持你的怒气,一会儿就能用上了。”   五分钟,严郡上楼去了,周晋一股愤恨无从发泄,而地下室空旷明亮的环境更像是要跟他的情绪作对一样,让他倍感厌恶。   严郡换了轻便的运动服下来,扔给他一副拳套。   “上来,看看你能发狠到什么水平。”   他语气平淡,一点也不被少年张狂外放的情绪影响。   周晋脱了外套,跳上拳台。   没有沙袋,除了拳套之外没有任何护具和器械,上来就是对打。   严郡重心下压,挥拳出招全都是训练有素的格斗术,他一边给周晋喂招拆招,一边观察这少年打架的方式。   典型街头混混打群架的套路,出拳看似狠辣,却没有章法,每一拳每一腿,路数都是一样的,只要有心观察,很快就能摸清;大开大合,只要遇上稍有经验的对手,破绽就在对方面前暴露无遗了。   那天以后,周晋才意识到,在此之前自己所赖以生存的一切、自以为坚不可摧的一切,其实是多么的不堪一击。   严郡走以后,他在一片漆黑的空间里躺了很久,才积攒起力气爬起来,甚至不知道夜究竟是什么时候到来的。   借着月光,他跌跌撞撞地离开地下室回房间,不记得自己是用爬的,亦或是用走的。   在到达灯火辉煌的世界以前,他先落入了地狱的门。 第10章   “耶稣医治那些身患恶疾的人,并非由于他认为他们的境遇不完美……”日光十分恰到好处地落在石砌建筑外墙上,还有庭前的人造草坪,树荫错落地分布在空地和房屋之间。   也许是吹拂不绝的风,从教堂微启的窗户里带来主教那醇厚明亮、而又饱含宽容和仁爱之情的声音。   “他治愈他们,是因为他们的灵魂请求那治疗……治愈,是那些灵魂经验的一部分……他看到了过程的完美,他深深理解灵魂的意图……”“你们心中充满了怕——”周晋坐在草坪上,仰靠着被太阳晒得略有温度的石墙,学着主教的语调小声道,“你们最怕的是,我最大的承诺,可能是生活最大的谎言。”   *耳机里仿佛迦南地那奶蜜交融的泉水般汩汩涌流的女高音,正甜蜜而温柔地唱诵着一段德语歌词——那是严郡给他留的“作业”。   周晋回想了片刻,自言自语地对着空气回答:“门德尔松第三十四号作品,第二首,歌词取自海涅的诗歌《乘着歌声的翅膀》。”   说完,他打开随身听确认答案,脸上浮现出洋洋自得的笑意,打了个响指。   “Und in der Ferne rauschenDes heiligen Stromes Well’nUnd in der Ferne rauschenDes heiligen Stromes Well’n.”(*德:远处那圣河的波涛,发出了喧嚣)周晋惬意地微眯着眼,玩味似的重复这两句歌词,就像在品味唇舌间的糖果。   一墙之隔的室内,传来一阵吱吱嘎嘎的椅子挪动声,主教在那之后又讲了一段常规的祷词,然后众人齐声说“阿门”,周晋站起身来,随手拍了拍后背上可能存在的灰尘,知道大礼拜眼下是结束了。   从教堂里陆陆续续走出盛装的男女,他们沿着前庭的石路走到公路边,那里停着各式各样的豪华汽车,在清心寡欲的祈祷时间过去以后,它们中的大多数不刻就将载着各自的主人奔赴纵情欢愉的欲望之所。   这里是梅菲斯特城最有威望的教堂,说是威望,其实不过是因为城里的显贵们都习惯造访而已:在这个追逐名利的城市,他们的动向一定程度上就代表着权威。   周晋穿着一身休闲装束,现在他拉起外套的兜帽遮住脸,游荡在不起眼的角落处,仿佛全心只流连于周围的花草,几乎和园丁们混做了一体,没有人注意到他。   直到看见严郡挽着那个酒吧老板,与其他同行者笑谈着走出来,又站在门廊处话别,他才比刚刚稍微频繁地望向人群密集的地方。   不一会儿,严郡就和他的女伴走了过来。   继第一次去酒吧之后过了很久,周晋才知道那女郎名叫席亚,据说是埃及裔和爱尔兰裔的混血,周晋眼拙,怎么看都觉得她长得更像是亚洲裔的,何况她说着一口流畅而自然的汉语——自然得让人不能不认为那本就是她的母语。   总之,这个女人的过往,比严郡的还要疑云密布,周晋只在最初好奇过一阵子,后来什么都打听不到,他就失去探听的耐心了。   外出参加重要聚会的时候,严郡常带上席亚充当自己的情人,两人在公开场合举止亲密而默契,有时甚至让周晋都忍不住怀疑,每天跟严郡朝夕共处的人不是自己,而是席亚。   此刻席亚正挽住严郡,胳膊放松地搭在严郡的胳膊上,倾身靠向自己的男伴那边,侧过头半掩着嘴和他低语什么,说完,两人都笑起来,这个动作一直保持到他们彻底走出人群的视线。   只相隔半秒钟不到,他们就像同极的磁铁一般迅速分开了,神色仍旧放松自然,但是少了一层情人之间才会有的亲昵和撩拨。   周晋规规矩矩地站直身,一只手背在背后,另一只手插在裤袋里,向来人点头致意。   如果有人曾见到两人第一次相遇时,严郡在赌桌边旁观的姿态,就会惊奇地发现,仅仅过去了三个月,连季节更替都尚未积蓄足够的力量改变自然的景色,当初那个匕首般锋芒外露的周晋,如今已经和那时的严郡有了几乎一模一样的姿态,一身乏善可陈的普通衣装已然难掩他气度中流露出的矜贵。   如果实在要说区别,大概仅仅在于严郡依旧显得深沉稳重,而周晋更像是个初入社交圈的、干劲十足的新贵。   人们可以从他光焰逼人的双眸中看到他毫不掩饰的睥睨之姿,他的野心像是女王皇冠正中的钻石,坚不可摧,并且毫无保留地闪耀着。   尽管一天二十四个小时几乎是分分秒秒都待在一起,但训练室里相对,始终和这样的情形不同。   眼下迎着阳光,乍见周晋的模样,严郡自己都不免有些惊叹。   “现在忍不住要叫你周先生了,”席亚半带着打趣的口吻说道,“要不然总感觉有失礼仪。”   她一面说,一面伸出手,周晋礼节性地轻握住她的指节,俯身递了一个礼节性的吻在她手背上。   “太高了,”严郡在一旁纠正,“这样会让女士觉得你在趁机占便宜。”   周晋略显尴尬地直起身,打招呼道:“严哥。”   严郡点了点头,继续刚才的话题:“最后一个关节下一公分左右的地方,是最合适的——如果实在算不准,就直接吻她中指的最后一个关节。   再来一次。”   席亚伸出手供他练习,嘴上说道:“还叫什么严哥,叫严格好了。   要不干脆叫严苛吧——操,可太严格了!”周晋思索了一下,反应过来这是一个拆字游戏,就十分给面子地笑了笑。   -他们绕过教堂。   后面骤然开阔的草甸处传来小型乐队演奏的声音。   严郡听了片刻,目光转向周晋。   后者立即对答:“巴赫,哥德堡变奏曲,弦乐三重奏版。”   类似这样的对话,在两人之间恐怕已经发生过无数次了。   “当初你带他来菟丝子,我心想,这么野的一匹马,恐怕是无法驯化的——看来还是小瞧你了。”   席亚由衷道。   严郡不以为意地摇摇头:“你是小瞧他了。”   小型乐队演奏的地方,布置成了露天会场的模样。   清晨刚刚过去不久,正午还未来到,草地上一夜的露水尚且没有完全蒸发,看起来湿漉漉的,比往日更青翠,让人心生怜爱。   “今天阿晋不到你那里去了,我替他请个假。”   严郡说。   席亚摊了摊手,表示自己早有预料:“要不什么能让你来参加礼拜呢?”她道。   三个月以来,从仪态到赌桌上的业务,再到打架,周晋是由严郡一手训练起来的,唯独在酒吧的事宜上,他特别拜托了席亚,要求她务必让周晋成为一个无可挑剔的调酒师。   那段时间,周晋就像是猛然被困进了逼仄的囚笼当中的野兽,那囚笼的栏杆上还长着能够穿透骨肉的倒刺,不要说是挣扎,就是在转身时不注意碰到,都会体验一遍血淋淋的疼痛。   他觉得自己置身炼狱,精疲力竭,曾狠狠抗拒过严郡这莫名其妙的额外要求。   然而和过往相同,严郡没有对自己的决定做任何解释,要周晋自己去领悟。   到了后来,想起严郡给他准备的假身份上,有发家前曾混迹酒馆,因为调酒技术好而被金主看中这一项,周晋才渐渐理解。   ——要记住一个身份,最保险的方法,就是成为它。   席亚一个人从草甸漫步着横穿到另一端,不知道她打算去做什么,那不是回梅菲斯特城的路线。   不知道露天宴会的主题是什么,现在时间大概还早,除了在现场排练的弦乐队以外,草甸上空荡荡的,只有他们两个人,站在鲜花簇拥的一排排座位之间。   “我们的第一个对手,”严郡说,“一会儿你就能见到了。”   周晋精神一振,期待地看向严郡。   后者拍了拍旁边的椅背。   顺着严郡的指示看过去,周晋立刻敏锐地发觉,丝绸的椅套上绣着一串英文,每一把椅子上,文字的内容都不一样:那是出席者们的名字。   在严郡旁边这个位置,将会坐一个名叫多罗尔的人。   多罗尔。   周晋在心底默念这名字。   这是他的第一个对手。   “跟你一样,他也是个年轻的新晋赌手,专门玩德州扑克,据说在各大赌场所向披靡,无一败绩——最有名的一战是今年年初在大西洋城,他在半小时的赌局里,赢了一亿美金。   梅菲斯特邀请他两周后,在这里打表演赛,但是多罗尔没有指定对手,说任何人,只要愿意,他都可以迎战。”   “这么狂妄?”周晋以溢于言表的轻蔑反问。   “不全是狂妄。   他和赌场已经签下了协议。   这个人盛名在外,届时一定会有人捧着天价的本金来冒险,只为了赢他——而赌场要的,不光是他嬴,还要他的配合。”   “明白了,庄家自己也想捞挑战者的钱。”   周晋了然,他直视着严郡的眼睛,像是猎犬在追击野兔前看向猎手的目光,忠诚而狂热。   “那你呢,”他问,“你要什么?”严郡抬手抚过周晋后颈,压着他的肩,把人往自己近前带了带:“我要你赢他。   嬴一百美金,不要多也不要少,但要让他名誉扫地。”   注:*出自《与神对话》,我只是借用而已~ 第11章   周晋闻言就明白了。   这一个赌局与其说是在为严郡的大计划服务,倒不如说是专门给他自己准备的,打响名号的一战。   一个在一夜之间声名鹊起的、极冷静而又极其目空无人的赌场新秀,所有这些名头足够让周晋成为万众瞩目的存在。   赢下这一场,严郡的战斗才真正开始。   而他一个人的战斗,其实从眼前这一刻已经打响了。   “今天傍晚的露天音乐会,我给你安排了一个侍者的身份,方便你来往,好好把握机会,他的行为习惯、小动作、交谈的风格,甚至喜好,尽可能搞清楚。   你知道的——”严郡故意顿了顿,周晋立刻接上后半句:“——德州扑克不是纸牌游戏,而是心理游戏。”   “不错,学得很扎实。”   严郡在周晋肩上轻拍两下,就收回了手。   周晋仍保持着这过近的距离,眼神意味深长地在严郡嘴唇附近逡巡。   “老师教得好。”   严郡心里笑这小孩的幼稚伎俩,假装不知情地由着他挑逗试探,毫不躲闪。   如他所料,这样的反应倒让周晋失望了,他的挫败之情被很好地克制在眉宇之间,可惜道行还是浅了点,没能逃过严郡的眼睛。   谁知周晋还不死心,他不退反进,伸手摸到严郡的西装口袋里,手指有意无意地隔着布料触碰严郡的身体。   ——从口袋里,周晋摸出了一个类似钻石质地的黑耳钉。   他微微侧头,以一个十分优雅的姿势,将耳钉扣到自己耳垂上。   这个雌雄莫辩的动作,由周晋做起来并不显得过分阴柔或妖娆,反有种矛盾而极具冲击力的美感,像是用龙舌兰冲兑咖啡带来的味道,辛辣滞涩,但直击内心。   “那你呢?”周晋一边问,一边用他那恰到好处地袒露出炽烈的眼神直直望着严郡。   没曾想,反而被严郡那旋涡般神秘莫测的目光深深吸引,险些城防失守败下阵来。   看他终于不自在地退开一些,严郡终于回归到一本正经的姿态。   “我就在他旁边,”他指了指旁边那个座椅,上面写着严郡两字的拼音版,“我会配合你,引他交谈。”   戴在周晋耳垂上的那东西其实是个耳骨传导通讯器,和它配对的另一个做成了袖扣,就在严郡的衬衫上。   “如果要和人调情,”他补充道,“最好在开始之前,就确保自己是有本事坐怀不乱的那一个,否则你就等于是让最不堪一击的激情暴露在了对方眼前。”   严郡这样说着,声调稳定得好似刚才那交锋当中没有半点真情的因素,而仅仅是不值一提的教学环节而已。   “记住了。”   周晋垂下眼,不甘示弱道。   -多罗尔是个自大但是精明的人。   当一个人自大得十分彻底的时候,狂妄也许就能成为他某种特殊的魅力;然而大部分的人并不能拥有这种彻底的自大,多少在这一点上有所保留。   一旦它被不完全地收敛,并且由精明算计包裹起来,人就会变得油滑——这也正是周晋对多罗尔的第一印象。   他在音乐会的间隙与严郡侃侃而谈,对每一首曲目发表看法,也提到经历过赌局,提到赌场里的各种对手。   他看似对任何事件都持有明晰的态度,没有左右犹豫,没毫不随波逐流,他总通过旁征博引显示私人的立场,却又巧妙避开一切决断性的评价。   在回忆起多罗尔时,周晋对我坦诚说,如果身边没有严郡存在,当初自己连打败那个德牌天才都尚且吃力,更诓论分心关注荷官的千术,以及某种巧妙的获胜方法。   因为正如严郡所说,德克萨斯扑克是心理对弈胜过技术对弈的赌局,而那时的周晋无论在经验上或是心境上,都难以真正与多罗尔匹敌。   好在,用周晋自己的话说,那时他有盲目的信心,觉得只要愿意,他可以做成任何事情,在他一往无前的时候,任何对手、任何境遇都不在话下。   他相信,如果“周晋”想要成为赌场的王,就绝不会有第二个人能登上那个宝座。   我想,这种孤勇倒不说一定是合理的,但它的确让周晋赢取了那张光明正大地走进繁华之城的入场券,而无须再从地下室和暗无天日的闸道里,像阴沟耗子一样遮遮掩掩地伸出头朝世界窥探。   若没有这种孤勇,也许他就做不到这一点。   和Baccrate不一样,德克萨斯扑克仅仅使用五十二张牌来进行游戏。   对于周晋这种在观察和记忆方面有天赋的赌客来说,牌数少,意味着施展能力的空间将变得十分有限:但凡是混迹赌桌小有所成的人,记忆和观察单副牌大多都不在话下,然而在德牌——尤其是一对一的局面中,分析人心往往来得比分析牌面更加重要。   多罗尔的傲慢狂妄要误导那时的周晋实在是轻而易举,而这种误导,足以让他在牌桌上做出不理智的选择。   更不要说在经验上,怎样根据对手的下注情况、动作乃至表情在短时间研判局势、做出决定,相比周晋的一片空白,称多罗尔为身经百战也不为过。   正是考虑到这一点,严郡才特意带周晋来;而从次日起,一直到对局前,严郡停掉了所有的常规训练,花整整半个月的时间,专门带着周晋做计划,分析他们的每一步棋。   -实际上从头一个月开始,他们已经在日程中增加了一些简单的战术演练,周晋得以一睹严郡过人的头脑,从轮盘到骰子再到纸牌,所有的未知在严郡眼中仿佛都是透明敞开的。   他总是毫无保留地、用最浅显的语言让周晋学会谋算的技巧。   这对于一个向来只凭观察和直觉上赌桌的少年来讲,是一个全新的、令人惊叹的世界。   而当他把两指宽的资料放到周晋面前,通过预测的可能性,给周晋推演与多罗尔的比赛时,周晋才意识到,即便如此,自己所学到的仍不过只是皮毛,与严郡相比,他的所知、他的智识,都只是沧海一粟。   要输——严郡告诫他——要耐心地输。   要耐心到彻底磨耗他的谨慎,让他感觉安全,让他以为胜局已定,然后一次翻盘。   一点点输,再恰到好处地嬴,当人们当下的头脑发热冷却下来的时候,就会品咂出谁才是这场牌局里的个中高手。   你越莫测,以后就越能所向披靡,因为将来每一个面对你的对手,当回想起你的手段,就会开始犹豫,生怕早已被你看透了伎俩,只要犹豫就会变得保守。   而在豪赌中,最大的输就是保守。   关键是,你有没有定力在十几轮的鏖战中,看着自己的筹码一点点跑到人家的面前,依然心绪平稳,并且依然坚定地相信,在计划好的那一局,我能把它们都拿回来。   “这不就是你折磨我这么几个月的目的?”周晋这样说的时候,用手托腮,隔着桌子瞧严郡,语调里带一点点戏谑的意味。   严郡不咸不淡地笑了笑,道:“希望我折磨出来的赌术,要比你调情的技术稍微好些。”   周晋嘁了一声,把笔随意掷在桌上,向后一靠,半真不假地感叹:“没意思,你的余兴节目一如既往的乏味。”   “那是因为,凭你现在的水准还没有资格看到我更有意思的余兴节目。”   严郡拉过写满了他们两人演算过程的草稿,一步步核对,头也不抬地调侃。   他把话说得轻描淡写,其实周晋很明白,他对感情有着极其坚决的抗拒。   然而这并不能让他放弃——事实上,连周晋自己都说不清楚,这股执念究竟是来源于自己的好胜心,或者是别的什么。   “我花一美元,买你更有意思的余兴节目,怎么样?”他问。   严郡不置可否,示意他继续。   “你让我嬴一百美金,不多不少,”周晋挑衅似地从他手底下抽走那沓稿纸,圈起了几个数据,“我赢一百零一,多一美元,买你换个套路拒绝我。”   严郡先去检查他标出的数据,发现小范围地修改这几次下注的金额,就会有超过九成的把握多赢一美元。   他向周晋打了一个赞赏的手势,嘴里却道:“能赢来再说。”   周晋手一摊,兴致缺缺地看向别处,把垂落在额前碎发一股脑扎到后面。   这是他不耐烦时的表现,严郡一眼就看出来了。   “我早说过,拿我练手没问题,但不要谈感情,我们两个人不是能谈感情的关系。”   “什么破理由,”周晋嗤笑了一声,端详着他,“你倒不如说我太小了,不适合谈恋爱呢?”严郡端起一旁酒杯,发现空了,便起身去加酒。   经过周晋身边的时候,他俯下身,将将好地附在少年耳边轻声低语。   他的气息沿着周晋脖颈钻进了衣衫,让少年感到皮肤滑过一阵令人战栗的滚烫。   严郡说的是:“那是你的事,我不干涉。” 第12章   对局开始前的那半个月,时间流逝而过的速度比周晋想象得还要快。   在度过其中每一天的时候,分明感觉生活像是被摁下了慢放键一般,漫长得让人几乎要以为天边那太阳会永远高悬,黑夜将永不降临——或是反过来,长夜也许侵蚀了本该由白天占据的空间,它漫过边际,并且开始肆无忌惮地延展。   奇怪的是,当这些看似没有尽头的单位时间被串联在一起的时候,时光就陡然加速,让人觉得尚且来不及体验或是品尝什么,生命的一部分已经浑浑噩噩地枯萎,并且剥落了。   周晋研习着严郡给他整理的笔记,有一些部分他依旧不能完全明白,严郡使用的计算方法过于艰深,已经超越了以他眼下的知识水平所能理解的最高限度。   好在他有过人的记忆能力,可以把严郡说的所谓“原理”全都记在脑子里,足够在赌局里随机应变。   太阳已经升起来了。   过去的夜晚,周晋也仅仅享受了三个小时的睡眠。   用来提神的尼古丁贴片变成使用过后的废弃物,扔得满桌都是。   耀眼的光辉洒落在窗台底下那一整排娇嫩葱绿的植物的叶片上——那些是罗小姐三不五时搬几盆慢慢积累起来的,不过周晋知道,它们都是严郡专门挑选的,有一些甚至是他亲自去附近的苗圃里挖来的。   地下室的景象已经和几个月以前大相径庭。   绿植让过于空阔的环境骤然有了生机,拳台上的灰清扫得干干净净,两对拳套并排挂在围栏上;赌桌换了一张更结实的——原先粗制滥造的那张未能挨过周晋时发的怒火,终于在某次被他狠狠踹在桌脚以后,不堪重负地垮塌了。   或许也带走了周晋经年累月积攒的愤恨。   换新桌子以后,周晋脾性沉静了很多,即使时有不耐,也不再用这种野蛮粗暴的方式来发泄了。   另一部分过剩的心火,显然转变成了他对严郡混杂着情欲和胜负欲的挑逗。   周晋偶尔会觉得自己是一个燃烧中的火球,充满了能量,却并不完整。   这种对自身空缺的认知搅扰着他,让他难以抑制追逐严郡的欲望。   或者在赌桌上打败他,或者在情感上征服他。   哪一种周晋都喜闻乐见,甚至愿为这个目标全情投入,不计后果。   比起大额的赌注,或者上流社会的生活,这件事更容易点燃他的热情。   他用笔划掉日历上的又一格,才惊觉加上今天,距离他和多罗尔的赌局,也只有不超过三天时间了。   赌桌旁边新添了一个角几,还有占据半面墙的、摆满杂书的书柜。   严郡坚持要他看一些困难且无聊的书,几乎全都和赌博没有关系,周晋不理解他的目的,可惜也打不过他——这些书柜的入侵就是他对严郡妥协服从的结果。   现在,角几上和往常一样放了着一碟丰盛的早饭,还有一杯浓咖啡。   他抽出柜子里看过一半的书,架在面前,顺手抄起面包狼吞虎咽起来。   在没有外人的场合,他保留着从墙那边脏兮兮的生活中带来的秉性,并且固执地不愿意丢弃它们。   旋梯顶端的门被打开又关上,周晋心底升起那么一瞬间的兴奋,但听到脚步声,发现不是严郡。   罗小姐快步走下来,和周晋道了早安,请他跟自己一起上去。   “先生要您试试后天穿的衣服。”   她说。   周晋回想起几个月前那些浮夸的西装,想到自己穿着它们时滑稽的模样,不免心生烦闷。   上楼也没看到严郡的身影。   罗小姐带来比上次更多的衣服,一套套用防尘罩仔细包裹着,从外面看不到衣服的样式,但罗小姐自己显然很清楚它们都分别都是什么,她搬来活动衣架,按只有她自己明白的顺序整理好,从里面挑出一套递给了周晋。   周晋每每在这种时候,都忍不住佩服她的无所不能。   换衣服换到一半,听见严郡从外面回来,和罗小姐简短地交谈了几句,间或传来类似动物幼崽的细声细气的叫声,周晋有些纳罕,还以为是自己听错了。   出去就看见严郡怀里抱着一条刚刚长出绒毛的小狗,站在不远处。   小狗是一只纯种的边境牧羊犬,不知道断奶了没有。   它舒服地趴在严郡臂弯间,眼睛闭着,变成尖尖的脸庞上的两条细缝。   从耳朵到眼眶周围,稍深的灰色斑纹交杂在洁白的底色上,让它在动物幼年天然的可爱之外,还增加了一些高贵俊朗的影子。   周晋把目光从小狗身上挪向严郡,他抱着幼崽,露出让人想要亲近温柔的表情,线条柔和的侧脸让人几乎要以为他平素严厉和冰冷的气场都不过是假象而已。   严郡把狗放到地上,这个小小的毛绒团不情愿地睁开眼睛,用短短的四肢撑住自己站立起来,蹒跚地找到一处角落,依着墙根蜷缩起来。   “很好,看着是比以前有气质了。”   严郡打量着周晋的装束,评价道。   他这才想到转头去看镜子里的自己,乍然一眼竟然觉得有些陌生。   那是和周晋记忆中有着天壤之别的一个自己。   这套黑底金色刺绣的西装几个月前他也试穿过,那时他看自己,觉得就像那些一夜之间家财万贯的暴发户,缺乏底蕴,却非要装出贵族的样子。   如今说不清是哪里发生了变化,那身衣服却好像成了专为他而存在的,它深黑的神秘莫测,它金色的傲气张扬,都能从周晋的眼神和举止中找到端倪——这真正是一个野心勃勃准备进入名利场的新贵了。   连周晋自己都惊叹于这种改变,难得地有些手足无措起来。   “没有需要改的地方了。”   罗小姐汇报道。   严郡点点头,走到周晋身旁,抬手帮他理了理肩头不够齐整的地方。   少年身形瘦高,看上去只比严郡矮半个头。   他看着镜子里站在一身黑衬衫黑西裤的严郡身边的自己,突然觉得,这样他们也算是相配的人了。   “去换衣服,”严郡嘱咐,“然后去看看你的狗。”   “我的?”“以后就是你的了。”   严郡在他背上轻轻推了一下催他抓紧时间,说道。   周晋有些抗拒地站在那几步开外的地方,看那个小小的生命亲昵地用头顶去蹭严郡的手。   他被两种强烈的情绪撕扯着,小狗的可爱乖巧让他本能地心生怜惜,但它的模样让他克制不住地一遍遍回想那些黑暗的记忆,他一点都不想亲近这个生命。   周晋不清楚是自己在排斥它,还是它在排斥自己。   但这条狗的确很畏惧他。   周晋听过一个说法,说这些动物有着先天的敏感,它们会本能地远离那些沾染着它们同伴的血腥味的人类,将他们认作是凶手和敌人。   周晋讽刺地想,但你不知道我才是救你同伴的人,我为了救它而沾染它的血,在它被所有人背弃遗忘的时候,我为它的死而痛心。   幼犬不明白这些,它像是一个极端单纯无知的审判者,武断地给周晋定了死罪。   严郡任由他这样站得远远地旁观,和那小狗玩了一阵,突然抱起它,毫无预兆地把它塞进了周晋的臂弯中。   周晋生硬地托着小动物,两者都显得抗拒。   幼崽在他怀里不安地挣动,险些摔到地上,严郡在旁边护了一下,不由分说地指令道:“安抚它。”   “我不用狗,我养不活它。”   周晋梗着脖子坚持。   “你必须养它,”严郡看着他的眼睛,不带一点温度,“我说过,今天开始,它是你的狗。”   周晋维持着一样的姿势和他僵持,直到严郡漠然地放开手,小狗挣了两下就很快就要掉出周晋的怀抱,他终于妥协地捞住它,十分勉强地在小狗轻软的绒毛上轻抚。   过了一会儿,大概是发现这个危险动物并不会害它,幼犬终于安分下来,乖顺地趴俯着,尽管它的眼睛还是惊觉地睁着,而周晋能感觉到,它的脊背因为紧张而绷紧。   “你和我说过那条狗的事,”严郡在旁边沙发坐下,不知什么时候又给自己倒了一杯酒,正慵懒地品咂,“我没记错的话,就是这个品种吧?”“是。”   周晋一点也不意外他会这样问。   严郡做的每一件事都极尽考究,也极尽残忍,对这一点,他早已经了然于胸了。   “知道为什么吗?”“你想以毒攻毒,让我不再去想以前的事。”   周晋笑了笑,用一种讽刺的语气回答。   与其说是回答,不如说是在发泄心底一种报复的冲动。   “我还没有那么无聊。”   严郡仰头喝尽那杯酒,又给自己续了一杯。   “你喜欢它。”   他笃定地指出。   周晋没有反驳的余地,他最清楚严郡说得是事实。   “我们俩刚见面的时候,你说你没有爱的东西,我当时和你说,那样是最可悲的,因为那样——”“——那样我所做的一切,都只是动物本能而已。”   周晋接道。   严郡递给他赞许的眼神:“赌场上那么多的人在疯狂之后倾家荡产、走向穷途末路,用最凶狠的方式对待自己,对待身边的人,因为他们放弃了去爱,凭本能活着——你父亲也是其中之一。   我推你走上的这条路是凶险的,还充斥着数不清的诱惑。   即使有我、即使你天生缺少物欲,也不可能丝毫不受影响,我训练你成为我的武器,但也更希望在这件事结束以后,你会比从前活得更好。”   周晋看着严郡情感丰富的双眼,有生以来头一次感受到心念的摇荡:那是一种抛却激情驱使的、纯粹的安定和依赖,是他从未对严郡之外的第二个人有过的感觉。   严郡指指周晋怀里的小狗——它现在已经放松了下来,闭着眼睛兀自享受少年怀抱里的温暖,他继续说道:“你要把它养大,并且即使知道它有一天会离开你、会用死亡这种最极端的方式刺伤你,你也要爱它。   因为要有勇气去战斗,就要先有勇气去面对自己的爱。” 第13章   不知为什么,严郡语气平和,但他说的这番话,在周晋的心里,却好像有千钧之重。   他觉得自己迫切地想要向严郡追问——或说是确认——些什么,但思绪纷乱找不到重心,那许许多多的话全都堵在胸口,一句也讲不出来。   他们沉默地对坐了一会儿,直到严郡放下酒杯站起身,轻松道:“今天不训练了,去准备准备,我带你出门。”   周晋一愣,下意识地指着狗问:“要带它吗?”严郡看看熟睡的小动物,笑起来。   “随你,它是你的宠物。”   他说。   严郡驱车带周晋去了撒伯龙尼埃湾。   那是梅菲斯特城附近唯一一个至今仍没有被开发成商业港口的海湾。   传说得以保留的缘由是因为那里曾显示神迹:在许多年前的某个傍晚时分,太阳沉入水中,海上浮现出星河般奇异而灿烂的图案,据说后来有人研究发现,这个图案的正圆形轮廓中,包含了二分之一个宇宙,和二分之一个深海。   海螺的花纹旋转延伸,与银河的光带铰接到一起,每一处都精确而和谐地联系和对应着——这是单凭人类的力量无法创造出的美。   很难说清这“神迹”是否真的出现过,但它后来无疑成了风靡梅菲斯特城的一个标志:第一张拍下它的照片悬挂在城市博览馆中;用极薄的金片一次雕饰而成的复刻版挂在赌场进门处金碧辉煌的大厅幕墙上——除了这些之外,用这个图形做成的书签、挂坠、明信片在路边的纪念品商店里都随处可见,几乎成了这座赌城的城市徽章。   我到梅菲斯特去的时候也给自己买过一个留作纪念,不过那一年,撒伯龙尼埃港遭遇台风袭击,直到离开以前,我都未能有幸一睹它的真容。   周晋不信宗教,对神迹之类的东西没什么感触。   不过他说,与其他港口的砂石不同,撒伯龙尼埃湾天生有着象牙白色的细腻沙滩,景色上倒是真的十分符合神话中所讲的那种圣洁之地。   从阿诺斯驱车过去要花两个多小时。   沿途,周晋都止不住地回想严郡刚才说的话。   “要有勇气战斗,就要先有勇气面对自己的爱。”   他在心里不断默念这一句,觉得之前直视严郡的眼睛时,那种冲击他心神的感受随着这句话,潮水一样不断地包裹上来,平息下去,再包裹上来……甚至在这一刻,他就迫不及待地想要对严郡承诺些什么——尽管知道自己事实上并没有什么值得拿来承诺的东西。   他发现,自己渴望的不是获胜,也不是征服,他渴望的是一种很难被界定的关联感,大概是某种超过合作者、超过老师和学生、超过当前所拥有的所有羁绊,能够让自己和严郡更加不可拆分地成为一个整体的那种关联。   也许是爱。   “爱”这个念头在他思索这件事的时候,不止一次地冒出来,他可以忽略它们,知道那是自己最期待的,但也是最没有可能实现的。   严郡把车停在路肩外一片荒地上。   从他们面前的缓坡下去,就可以到达撒伯龙尼埃湾。   高大的球根植物掩映之下,被分割成无数块破碎图片的乳白色海滩,以及深蓝色海面,如果不特意凭想象把这些碎片拼接成一幅完整的图画,那它们会更像万花筒里缤纷的碎玻璃,跟光影配合着变幻出数亿种形态,令人眼花缭乱。   “你知道撒伯龙尼埃这个名字是怎么来的吗?”严郡带着周晋朝下走,随口闲聊式地问他道。   “不知道。”   周晋想了想,对这个名字毫无印象。   “法国作家阿兰-傅尼埃,”他跳下坡道的一处断面,伸手给周晋,示意他借力下来,“一生只写过一部作品,叫做《大莫纳》。   里面讲的故事,就是主人公莫纳迷路闯入了一个神秘的奇幻领地,在那里参加了一场乡村婚礼。   而后莫纳对领地念念不忘,苦心孤诣寻找了很多年,依然没有任何关于那里的下落。”   “那片领地叫撒伯龙尼埃?”周晋抓住他的手。   其实断层并不太大,就算不借力,他也完全可以稳当地落地,但严郡伸到他面前的手就如同无法抗拒的诱惑,即使毫无用处,周晋也忍不住想握上去。   严郡点点头,带着他穿过草木丛生的小路:“但是莫纳最初并不知道,后来在终于知晓一切的时候,撒伯龙尼埃早已经失落了。”   周晋奇怪道:“那不是个奇幻领地吗?没有神力之类的?”“只是莫纳自己这样以为而已,”他们来到缓坡尽头,如今目光已不受任何事物阻挡,可以看到海湾宽阔壮美的景象,严郡停下脚步,看向周晋,“其实撒伯龙尼埃只是一个家道中落的乡绅的庄园,它没有任何过人之处,也并不像莫纳以为的那样存在于另一个时空,只是它的出现,正好唤醒了莫纳浪漫的激情。   后来乡绅彻底破产了,撒伯龙尼埃就成了乏善可陈的破旧古堡。”   周晋总觉得严郡像是在暗示什么,但他不愿意深思。   “谁又能知道破庄园真的就是莫纳心里那个撒伯龙尼埃呢,说不定他的幻想才是真的——不是每一个人都能看到奇景而已。”   他坚持道。   严郡笑笑没说话。   “这名字也真够晦气,”周晋嘟囔,“不知道当初谁取的。”   “搞不好是一个和莫纳一样,认为真正的神秘领地并没有失落的人呢?”他们朝着那片海域走去。   周晋学严郡那样脱掉鞋袜仍在沙滩和树丛交界的地方,光着脚踩上柔软的沙地。   被太阳晒得暖融融的细沙合拢过来,没过他们的脚踝,踩在上面稍一用力就会下陷、让人有种随时可能整个人沉入沙子里的感觉。   在这样的地方漫步,是周晋过往人生中从来不敢期望的奢侈的体验。   他专注于体会行走在云端一般的感觉,严郡不知在想什么,两人一时之间都没有说话。   海岸线在左手边不太远的地方发生了弯折,形成一个柔和的弧度。   从这里看出去,可以一眼望尽沿着海岸线分布的城市建筑,大教堂洁白的尖顶反射着太阳的光线,环绕着尖顶的天使石像只能勉强看清轮廓,翅膀的地方尤其显眼一些。   右手边坐落着玻璃房音乐厅,是梅菲斯特城文化艺术的心脏。   从外面看,它像个扁长型的方玻璃盒被摆放在草坪上,周晋跟着严郡进去过一次,里面的装潢也不像传统音乐厅那样厚重老沉,三面开窗,有一面可以一览无余地看见大海,光照毫无遮拦地投射进去,让人觉得通透宽敞。   周晋时常在想,如果没有赌博、没有那道自欺欺人的高墙将人分隔在截然不同的世界,也许梅菲斯特也可算得上是一个完美的城市——是让所有人都心向往之的伊甸园。   已近午后,沙滩上静谧安宁,只有海浪规律地制造着声音。   这天海上有风,海浪不小,彼此推挤着向他们涌来,但是未能触及到他们,就已经消弭在了沙滩的温柔乡中。   呆坐了一阵,周晋突然玩兴大起,迎着浪跑进海里。   海水拍打着他的身体,高一点的浪及过胸口,低一点的齐腰,衣服湿透了贴在皮肤上,被太阳晒着,一边蒸干,一边浸湿。   严郡在岸上看着他兴奋,很少有地露出那种没被世俗打磨过的、不带苦涩和讥诮的笑容。   自娱自乐了一阵,周晋走回来,招呼严郡和自己练练手,后者没有推拒,虽然没有什么护具,但是沙滩和海水都足够温柔,不会让周晋受伤。   两人开始时的确是在一板一眼地过招,后来玩高兴了,变成毫无章法地扭打在一起,周晋在浅海处踩到松动的沙子没站稳,好险整个摔进水里,严郡下意识地去拉他,被后者拽住T恤,惯性之下,那上衣整一件让周晋给扒了下来。   几乎就在同一刹那,周晋看见严郡光裸的上身,畅快的笑意便僵在了脸上。   要用遍体鳞伤形容那躯体,也绝不是一种夸张的说法。   大大小小的刀痕已然不计其数,在右边胸口上,周晋还眼尖地辨认出了一个子弹留下的伤痕,看上去已经很陈旧了,要不是阳光充足,甚至不太能看出来。   更让他觉得心惊的却是从左边肩胛骨一直蔓延到小臂上方那块颜色与其他地方有着明显的不同的皮肤。   周晋一眼就认出,那是烧伤留下的瘢痕,却想不通一个人好端端的,身上怎么会有这样大面积的烧伤。   虽然一直知道严郡是个警官,但他平时举止总是从容文雅,甚至多少有点养尊处优惯了的慵懒,跟想象中的卧底和警官的样子相差太多,反而更像赌场里那些家财万贯的赌客,以至于周晋几乎从来没有把他跟这些身份联系到一起过。   骤然之间,周晋觉得自己以前认识的仿佛是另一个严郡。   ,伪更新之·科普   本来是不打算单独搞一个科普part了,自以为能通过叙述解决一切写完发现根本不行(哭还是在这里给大家先介绍一下传说中的德州扑克(我家阿晋马上到来的战争!)*德州扑克用一副牌进行,去掉大小王,52张最终目的是利用两张自己的底牌以及五张公开的公共牌,凑出一个五张牌的组合,组合等级高的胜利,同等级下比较大小每局有四轮,可以五次下注:开局前下大盲注,规定当下一局的最低下注金额(只要下注不能低于)第一轮preflop,翻牌前下注——每人发两张底牌,没有公共牌,大家看到底牌之后就开始下注;第二轮flop,翻牌下注——发三张公共牌,发完以后大家又下注;第三轮turn,转牌圈下注——切掉一张牌,然后再发一张公共牌,然后大家下注;第四轮river,河牌圈下注——再切一张牌,发最后一张公共牌,大家最后一次下注。   全部下注完成后,玩家揭晓底牌,比较各自的组合,然后分钱钱~*下注分为几种:1、叫牌:别人下多少我就跟多少;2、加注:我比别人下的多,一般要加大盲注的倍数金额;3、过牌:这轮我不下注了;4、弃牌:这一局我不参加了;*关于凑出的组合一览表这只是一个简略的规则介绍,对大家看文扫盲够用了希望它足够简洁明了(以及大家不要轻易上赌桌,因为我们没有阿晋的天赋,也没有严哥哥的智商嗯! 第14章   严郡神色淡然,似乎并不太忌讳让周晋看到那些伤。   他拽着周晋的胳膊,把他从水里拉起来,拿回自己的上衣。   被海水泡过,那衣服已经湿得没法穿了,严郡就把它稍稍拧干了点儿,拎在手上。   “上来吧,”他对周晋道,“太阳太大了 ,这种天气一直泡在海里会晒伤的。”   周晋听话地上了岸——他很少有像现在这样听话的时候。   他知道自己有很多想问严郡的,但同时他也知道,无论他问什么,严郡都不会回答。   跟在严郡身后,周晋发现,除了那些触目惊心的伤痕以外,他后背肩胛骨处还有一个匕首图案的纹身。   匕首画得非常精致,线条之繁复细腻,让周晋稍微想象把它一点点刻进皮肉里的感觉,就一阵头皮发麻。   刀刃上有一排小字,离得远,周晋没有看清。   这个图案显然是有寓意的,和混混们随便在身上纹什么豺狼虎豹以示威风不一样。   周晋猜想,严郡从前大概有过什么刻骨铭心的经历,这个纹身,还有那些伤,都是它留下的“纪念品”。   占有欲让他为这个猜测感到不快,就仿佛本应该是两个人一起走的路,在某个刹那却突然发现,原来其中一个人并不是非走不可。   他们对彼此的唯一性——或说在周晋心里默认了的这种唯一性——因为这个事实的存在而变得可疑。   第一次见面,严郡皮笑肉不笑地说他是自己的武器,那时候,周晋还没把这话放在心上。   现在想起来,才开始觉得,也许这样的事情,在遇到自己以前,严郡已经做过无数次了,这个“任务”,乃至这段日子的一切独一无二,都只是周晋一个人的幻想而已。   他们坐在海滩上。   下午三点,太阳让灰黑色的云层遮盖起来,风也息了,浪头有一搭每一搭地拍打海岸,像行将就木的病人,苟延残喘地发出粗重且揪心的哼哼,听得人烦躁。   “听说你昨晚也没好好休息?”严郡问道。   他轻松自然地引开话题,就像刚才的事情压根没有发生过一样。   这样的漫不经心让周晋又不平又嫉妒:如果可以完完全全地掌控自己的内心,他也希望像严郡这样,不把这件事情看在眼里。   不花费感情,不深陷其中,潇洒自如地拿起和放下。   真想问问严郡是怎么做到的。   这样的想法在周晋脑海里盘旋不去,语气不自觉地带上尖锐的敌意。   “替人卖命嘛,不得上点儿心。”   说完,周晋发现自己心底其实还是有那么一点点期待严郡听出自己的别扭,多少做出些反应。   只可惜,严郡一如既往毫无反应。   “今天开始,你要保证睡眠,晚上十一点到第二天早晨七点不允许到地下室去,我会让小罗看着你。”   “我不需要看管。”   周晋咬牙。   严郡站起来,居高临下地凝视了他一阵。   也许是因为太清楚他的小孩子脾气来自哪里,才会有意不去点破,但是连严郡自己都不太明白,为什么自己会比预料中更加在意这个少年的情绪。   他本该是表现出来的样子,云淡风轻,无懈可击,但不说以前那些事、明知道周晋想问什么还有意顾左右而言他的时候,却有种如鲠在喉的感受。   “走了。”   严郡拿起衣服,就这样赤膊朝着来时的路往回走。   周晋照旧跟在他身后。   车后备箱有替换的干净T恤,严郡给自己换上,又拿了一件给周晋,让他不要穿着没干透的衣服坐进车里吹冷气。   不管怎么说,那些伤痕还有那个碍眼的纹身,现在总算不在周晋面前晃荡了。   他觉得自己心气平和许多。   晚上严郡说到做到,离十一点还有半个多小时,就把地下室给锁了。   周晋无所事事,坐在一楼的小型吧台旁数严郡酒柜里的藏酒,这些“财产”的主人现在正在他旁边自斟自酌,手指扣着杯沿,杯里盛着半杯黑金,还一面翻看着大本的资料。   严郡偶尔拿笔在稿纸上演算,字迹整齐锋利,很漂亮,可惜周晋一点也看不懂。   晚餐吃了嫩牛肉,百里香那浓缩柠檬汁似的气味还似有若无地飘荡在室内。   “无聊就自己到我的书架里找书看。”   严郡打发他。   周晋这时候看书的心思也没有,但他带着一种莫名的叛逆之情从命了。   严郡会特意给他挑一些汉语译本,但自己的书柜上则大多是原文:英语和法语居多,德语的稍微少一些。”   每每想到这个细节,周晋就觉得好笑:其实在梅菲斯特长大,又混迹在各种社交场合讨生活,每天耳濡目染,他的语言能力未必比严郡要差。   他在书柜前逡巡了一下,鬼使神差地挑出那本《大莫纳》。   ——尽管严郡下午讲的故事,他听完其实没什么兴趣。   拿来随手翻了几页,果然让周晋觉得乏味。   但好歹把时间消磨过去了。   严郡把资料按顺序理好,整整齐齐地放在桌台一角,端起酒杯准备离开。   出乎周晋意料地,他用一种难得的亲近语气对他道:“我只是给你提供一些方案,在赌桌上,你还可以信任你自己的选择。”   他脸上带着柔和的笑意,这样笑着的时候,他的面容是那样让人喜爱。   “阿晋,不要担心犯错,”他说,“就算搞砸了,还有我呢。”   周晋辗转难眠。   两点多的时候,他听到外面有响声,就跟出来察看。   偏厅的夜灯亮着,气若游丝地放出光来。   严郡靠在沙发上,面前桌上放着安眠药,还有酒,夜灯把他的影子模模糊糊地投射到地上。   他穿着深蓝色的绸质睡衣,用手揉捏眉心,在灯下显得单薄。   周晋没出声,在幽暗无光的走廊上看他吃下三粒安眠药,喝掉满满一杯黑金,就着沙发躺下。   从头顶直射下来的灯光刺得严郡眼睛胀痛,头更加晕了。   他抬起胳膊盖在眼睛上挡住光线,却不想关灯。   掩盖了那些过往的记忆的面纱,随着那件衣服一起被周晋扯了下来。   严郡不愿意再回顾那些画面,却又任由自己沉湎在它们带来的痛苦当中,被折磨的痛楚和被折磨的快感两相撕扯,让严郡筋疲力竭,以至于除了彻底麻痹自己的神经,他想不出第二条路。   药劲混合着酒劲攀上他的胸口和头脑,严郡觉得自己仿佛躺在一艘风浪中漂泊无定的小船上,整个世界在他眼前晃得厉害,就算闭上眼睛也无济于事。   连黑暗都在摇摆。   他咬牙熬着,背后全是冷汗,耳朵里塞满了嗡鸣。   但看上去,他就像是睡着了一样安稳平和。   周晋在原地站了很久,久到夜里的凉意钻进了骨缝里,他才挪步往回走。   严郡大概已经睡熟了,他想。   他从自己房间抱了一条毯子出来,给严郡盖上的时候,心里满是纠结和别扭。   他从没有做过照顾人的事情,觉得向人表达温情是一件非常矫情的事。   但对严郡,周晋觉得自己一定要这样做。   凌晨三点,他换上外出的衣服,蹑手蹑脚拿了严郡的车钥匙。   菟丝子生意很好,尤其是深夜。   酣战一天的赌客往往这个时间来酒吧庆祝大获全胜,或者抠出钱夹里最后几个硬币,借酒浇愁。   狭窄的空间被人塞得满满当当,走进去几乎让人觉得喘不上气来了。   席亚在吧台后面一个人忙活,招待这么多客人,她好像也不显得局促。   看见周晋,席亚面露惊讶,随即看见他的神色,又好像才到什么似的,示意他到后面等。   出于席亚独特的癖好,这个酒吧有一个和前厅一样大小的“后厨”,其实说它是私人享用的酒吧也不为过,外面有的这里都有,周晋平时就在这个地方学调酒。   席亚不一会儿就进来了,问周晋这么晚出门,严郡知不知道。   他答,是自己一个人开车来的。   “占用你几分钟,没关系吧?”周晋问。   这个问法有点不讲道理,大概意思是,无论有没有关系,都要占用她的几分钟。   “行啊,想聊什么?”席亚从柜子里拿出几瓶酒,手脚麻利地调制起来。   周晋沉默地看了一下,直到她把酒杯推到自己面前,才问道:“你其实知道他是干什么的,对吧?”“严郡吗?——高级精算师吧,还是个大赌徒。”   周晋看出来,她在装模作样。   “别演了,他那么谨慎的人,怎么可能找个局外人帮忙。   我的假身份都是你弄来的吧——第一次我跟他来这儿,你收的天价酒钱里面夹着一张字条,是关于这个的。”   “你可以啊,”席亚惊喜道,“不愧是严郡带出来的人。”   周晋不说话,盯着她的眼睛。   “问吧,”席亚做了个请便的手势,“奖励你蒙对谜底。”   “他的伤,是执行以前的任务留下的?”“算……也不算吧,”席亚意味深长地激他,“你问问题的水平可比猜答案的水平低太多了。”   “他后背纹的那个纹身——是不是跟伤有关系?执行任务害死的情人?不能在一块儿的白月光?”席亚嗤笑:“少看点儿低俗小说吧,小屁孩!”周晋目光森冷,执着地等着他想要的答案。   席亚看着他的眼睛,像是在终于确定了些什么以后,才叹道:“严郡以前的经历,比你想象的这些残酷太多了。” 第15章   那是一段很长也很短的过往。   在和周晋那时差不多的年纪,严郡正在柯朗数学科学研究院攻读应用数学硕士学位。   人总是很难说清楚宇宙机缘运转的规律。   ——就像那时候,十六七岁的严郡也没有想到,自己抱着在学界一炮而红的天真幻想而发表的有关运算理论的文章,没能如愿带给他一个新锐学者的名声,却让他进入了警署的视线。   ——就像最初接到警署来电的时候,严郡也没有料到,向他这样满心装着科研激情的愣头青,在一年以后,会变成一个带着假面游戏人间,表面上沉溺声色犬马好不自在,其实每一天都在与最致命的危险交手的警官。   连他自己都不认识自己了。   他比预计中少花费了整整一年的时间完成硕士学业,代价是砍掉自己课题的大半内容。   那个原本有望成为新的风向标的项目,最后变成了缺胳膊少腿、勉强而为的废品。   那时他没觉得后悔。   年轻的男孩总是喜欢冒险的,尤其是当这种冒险比其他任何事都更能满足男孩的英雄情结与无处安放的正义感的时候。   一旦见识过其中的惊险刺激、巨大的挑战和成倍的成就感以后,食髓知味的严郡就觉得,自己再也不会想要回到象牙塔的无趣之中了。   也是在那一年,他接到的任务是接触一个洗钱团伙,摸清楚他们的操作模式,设计让他们露出马脚。   严郡需要一个掩护的身份。   几乎是在同时,他在研究所的导师寇恩给了他攻读博士的机会,并邀请他进入自己的课题组。   事实上,照严郡硕士课题的水准,寇恩大可以有更好的人选:等待进入柯朗研究所的学者里人才济济,并不缺严郡一个。   也许是寇恩惜才,舍不得这个被自己亲手培养起来的学生;也许是他其实已经察觉到了什么,却看得比年轻人更远,希望将严郡带回安稳的世界。   寇恩冒着不可估量的危险作出选择,但当时意气风发的严郡未曾顾及到那么多,他甚至没有考虑过,自己所做的选择,其实是将危险引到了无辜之人的生活当中。   第二年,在冬日渐冷,圣诞的氛围愈发浓厚的十一月底,大案告破。   那是严郡独立完成的第一个任务,首战告捷,他成为警署如日中天的大明星。   在等待身份脱密的冷冻期,他向寇恩提出了辞职。   掩护身份已经不需要了,他野心勃勃,渴望全身心地投入下一个、再下一个诱人的冒险之旅。   寇恩说,他需要再考虑考虑。   那时,严郡偶尔会把导师这份厚爱视作累赘。   他说自己要做鹰,不要做风筝。   严郡等着导师妥协,等着那份“彻底的自由”。   他的确等到了彻底的自由,却不是因为寇恩的妥协。   在十二月初,下小雪的夜晚,研究所一幢大楼发生火灾。   起火的恰是寇恩研究组的办公室。   严郡接到电话的时候,正在音乐会上。   他记得自己夺路而出时,台上的钢琴家正演奏贝多芬第八号奏鸣曲第一乐章。   低音部同一个和弦接续不断的连音像是催命符一样,一下下敲击在人的耳膜上。   人们把这组奏鸣曲叫做悲怆——还真是应景。   严郡赶到的时候,火还没有扑灭,外面空地上聚集着幸存者,可他没看到一张熟悉的面孔。   没有同伴,没有导师。   他冲进了火场。   在那以前,严郡不觉得世上存在炼狱,在那以后,火舌舔过屋子,把每一寸他熟悉的景象都燃烧成陌生的粉末的图景,就是炼狱。   严郡在剧痛中醒来,躺在医院里。   整个研究组无人生还。   他什么也没有拯救出来——连一张纸也没有。   那场大火留给他的,是十四个刻在墓碑上的名字,还有左边从肩膀蔓延到手臂的烧伤痕迹。   后来警署的人说,火灾是人为的,洗钱团伙的残党查到了严郡的身份,所以实施报复。   研究所里的人在起火前就陷入了昏迷,汽油是均匀泼洒在整间屋子里的,所以火势一起,就没有一点点扑救的机会了。   他们不在乎有没有杀掉严郡本人——也许留他活着、看着这一切,对这些人来讲是更痛快的结果。   以前严郡一点也不后悔自己的选择,从那以后,他心里只剩下后悔。   而后十年,严郡在警署一直是最有名的高级卧底——并不因为他的高智商,而他的狠。   他用极尽残忍的手法对付罪犯,用极尽残忍的手法对付自己。   他自残式地执行任务,可那些加诸他身上的伤,好像都不会痛一样。   在整整十一个圣诞节,他从未得到过自己的祝福。   没有一首安魂曲可以让他平静。   没有一段祷告词可以让他得到救赎。   周晋听得心里发堵。   席亚飞快地用手指抹掉眼泪,周晋没有发现。   “骗他加入我们这个世界的第一个电话,就是我打的。   从那个时候开始,我一直做他的观察员,我本来可以提醒他这个危险,但我想到的是,接受这个身份,他就能更快完成任务,”她对周晋讲,“你说,我是不是个罪犯?”周晋不说话。   他不知道应该回答什么,也不知道还能问什么。   他其实很想知道,记着这些往事的严郡,记着那十三个伙伴,和那个花生命器重了他的导师的严郡,在教他哪怕要承受百倍千倍的痛苦,也依然要去爱的时候,自己心里是什么样的滋味。   如果早些知道这些——周晋无谓地想着——也许刚才他就不会那样冷眼旁观严郡自我折磨。   他做不了什么。   他粗鲁,木讷,嘴拙,擅长发怒却永远学不会温柔……可即使如此,在严郡旁边坐一坐可能也是好的吧。   会让严郡觉得有那么一点点慰藉吗?从菟丝子出来,街上凉风习习。   星光灿烂,是个晴好的夜周晋没有回家,他开车漫无目的地逛了很久。   他去了附近的礼拜堂。   太晚了,没有神父值守,大门空洞地敞开着,管理员躺在耶稣像的地下酣睡,因为相较值班房,那里显然更加避风一些。   在这座虚有其表的城市里,连信仰都那么的浮浅、那么的装模作样。   周晋只在门外站了一阵,就转身走了。   他把随身听的声音放到最大,耳机里放着一首很陌生又很应景的歌。   歌里唱“我寻着你走过的地方,找你梦中沉睡的星光”;唱着“我是你刀锋中的理想,是你孤身猎猎的战袍”。   周晋反复地听、反复地听,反复在心里默念。   然后他突然发现,萦绕在脑海里、那些困扰自己许久的愤愤不平、惊惧和不安,以及那些偏执的占有欲,忽然就都不重要了。   又有什么关系呢?——即使自己是严郡手里的刀,他也能够做最锋利的那把刀。   至少有自己在身边,周晋想,就可以让严郡永远不再为损失所爱而痛心,他的身上不会再添新的伤。   就陪着他守到高楼广厦倾塌的时刻,死在他死以后,就算逾年历岁,他不依然可以用鲜血打磨自己的刀刃吗?无论严郡要走到哪里停下,自己都陪他走到那里,比他多留意下,给他送行。   又有什么关系呢?书上说神一直都在,以各种各样的方式存在:也许是下一首歌、是下一本书、或者是下一条河流、下一片海洋、下一阵拂过耳朵的风吟。   周晋活了十七年,没有觉得神明何曾给过他指引,从不相信这些。   如今他凝视那首歌的名字,心想,那个指引,终于遇到了。   徘徊到晨光熹微,周晋才回阿诺斯。   到家的时候,车几乎没油了。   罗小姐在前廊张望,面露焦急,看样子是打算随时出发去找他,又碍于没有线索。   周晋把车停在家门口,没有熄火,把车钥匙扔给罗小姐。   看见他的一瞬间,这女管家终于回魂,变出那副熟悉的镇定又恭敬的模样。   “严哥呢?”周晋问。   说他的名字,周晋觉得胸口有些疼。   罗小姐接过钥匙:“先生在训练室,我去停车。”   严郡没问他去了哪。   严郡看起来有些憔悴,除此之外,昨夜的事情没在他行止之间留下一点线索——像没发生过一样。   周晋就知道了,如果没有亲眼目睹,他无从察觉一丁点严郡的痛苦;就像如果没有亲耳听闻,他也永远不可能想象一个看上去如此完整的人,他的灵魂已经破碎成了什么样子。   严郡面色沉沉,但没有打算责备周晋。   小狗已经睡醒了,生龙活虎地在拳击台旁边自己和自己玩儿,周晋蹲过去逗它。   “没驾照就敢上路,万一被发现,你的假身份可救不了你。”   严郡道。   “我没撞死人,也没撞上树,”周晋道,这是刚刚学开车的时候,严郡戏谑般提醒他的话,“只是费了一箱油。”   严郡深深地看他。   周晋想,他一定是听说什么了——在自己和严郡之间,席亚必然是向着严郡的。   “好好准备,如果明天你因为别的事出差错,我就立刻解雇你,”严郡朝楼梯口走去,“顺便把你杀了。”   “严哥。”   周晋叫住他,“你之前不是说让我取个代号吗?我想好了。”   “我以后就叫红骑士。” 第16章   赌场的人信任严郡。   在他加入的仅仅两个月时间里,已经为他们额外赚了六千多万美金。   赌桌上没有人能逃开严郡下的套。   他的精算能力配上女祭司高超的手法,但凡是这群人想要从中捞钱的赌局,无一不能得偿所愿。   所以赌场的人也相信,在多罗尔的“表演赛”上,无论对手是谁,严郡都可以替他们赚得盆满钵满。   周晋站在穿衣镜前,看着自己整装待发的样子。   这是第一次,他忽然发现,在某种程度上自己也已经成为几可乱真的大人了。   身姿笔挺,面容沉静,这些都是严郡以雕琢一块的耐心和苛责,送给他的礼物。   现在,像是骑士一样,他将要披挂出征,为心里想着的那个君主而战。   小狗绕着周晋的腿跑前跑后,研究少年焕然一新的模样,兴奋得尾巴直摇。   不过两天时间,它已经跟他混得很熟了,喜欢用自己毛茸茸的躯体蹭他腿和手,晚上钻进他的被窝,趴在他脖颈后面睡觉,有数不尽的方式讨他关心。   周晋给它取名叫伊迪,在德语里有敏捷活泼的意思。   这名字代表着生机,周晋私心里会希望这小东西拥有一段喧嚣的生命,就算偶尔显得聒噪也无妨。   ——只要它是自由的,没有谁能伤它的心,没有谁可以为它的灵魂套上枷锁。   从镜子里,周晋看到严郡从屋里出来,正低头整理袖扣。   他今天穿了一套稳重利落的黑色西装,让周晋回想起他们最初在赌场相会时的场景。   严郡细心地替他检查细节,领带的结稍微有些松动,他又帮他重新系了一遍。   周晋仰头就可以看见他低垂而专注双眼,那介乎冷峻严厉和柔情宽厚之间的双眼,那刀刃一样锋利的上目线和眉宇,所有这些都让周晋想起他的睿智、他的博学,他曾独自走过的遍布荆棘的长路,他身上一切让他仰慕的品格——还有他伤疤纵横却性感不减的躯体。   有人说,当把一个人拱向神坛,像信仰神祗一样信仰他的时候,就会本能地远离他,会不自觉地将自己看作匍匐在神坛底下微不可见的尘灰。   周晋不能感同身受,也许他天性里带着和父亲一样的亵渎美与善的邪恶,也许他对严郡的崇敬其实只是戴上了冠冕堂皇的假面的情欲,以致越是清楚他的高不可攀,周晋越是难以遏制内心亲狎的冲动。   最后,严郡拍拍周晋的肩,退远开来:“赌场见,今天全看你的了。”   他们不会一起前往赌场,而下一次相见的时候,他们将站在敌对的立场:严郡扮演着那个织网人的角色,周晋不过是他“捕猎”对象中名不见经传的一个;周晋是破局者,他的成功,意味着严郡的失败。   周晋把每一步棋都装在心里,他不觉得自己会输,可是现在,他却产生了难言的犹豫。   不是怕自己做不好,而是怕自己做得太好。   “我想等等,”他突然冲着严郡的背影说道,“我想等他打败两个人再出场。”   不用解释,严郡也知道少年的心里在想着什么。   “我之前就提醒过你,没有什么可以成为你的挂碍,我也不可以。”   周晋不动声色,藏起自己的私心:“你不觉得,你越晚在那些人面前失势,我们赢到最后的可能性就越大吗?”严郡倒是真的没有想到,周晋会用这个理由说服自己。   能为自己的目的找到一个站得住脚的借口,至少说明,周晋也多少学到了在这个世界里游戏的守则:他不会意气用事。   ——尽管这个借口浅显而差劲,他真实的目的避不开严郡的眼睛。   严郡不回答,周晋就试探着再进一步。   他走到严郡面前,微微抬眼仰视他的眼睛,在面无表情的时候,周晋脸上褪不去的成熟痕迹和他眼里欺骗性的天真干净有着最强烈的反差,让人既觉得他是可信赖的,又觉得他是可疼惜的。   这是周晋为自己准备的武器。   在赌桌上未必用得到,但用在严郡身上说不定有效。   “万一以后两眼一抹黑,我可没把握能帮你赢下这场‘豪赌’,到时候,这个账算你头上还是算我头上?”周晋耸耸肩,故作无奈道。   严郡波澜不惊地错开身,朝门外走去:“祝你不是今天第三个输掉的人。”   他们在顶层的大赌厅里开局,六百多平方的屋子里,今天塞满了观赛的人。   混杂的香氛把房间里不够流通的空气渲染出一股甜腻暧昧的情调,现在闲逛的、谈笑的人里,看不出谁会是接下来坐上赌桌和多罗尔对局的人。   周晋独自站在窗前,从这里可以俯视整个梅菲斯特的景象,在此之前,他从没有如此完整地看过自己苟且偷生的这座城市。   “墙”和墙后面的肮脏破败被精妙地挡在视野之外。   也许是某处高楼与高楼之间狭窄的阴影,也许是郁郁葱葱的树荫底下,它可能在任何地方,但对于多数人来说,它不在任何地方。   它是不存在的。   门口起了喧嚷,周晋回头时恰看见严郡和多罗尔并肩走进来,周围有许多慕名而来者簇拥。   早他一步,严郡已经看向他了。   他们的目光在人潮中短暂相接后分开,周晋内心一阵战栗。   赌局很快开始,头两个自告奋勇的人来去得很快。   多罗尔只需要动用一点点计谋,就能顺利骗取他们的好胜心和贪欲,引诱他们信心满满地把大笔钱财拱手送上赌桌,却丝毫不清楚其实早已走进了残忍的陷阱。   周晋在旁边看着,知道多罗尔选取的时机都在严郡的局里,当所有人都惊叹于他稳定高超的赌技时,严郡像是一个牵线的演绎家,享受了最隐秘也最盛大的名望。   第二个人灰头土脸地溜下赌桌时,陪严郡坐在一旁观赛的人面带谄媚地向他耳语了两句。   不知道严郡其实有否听到那人说的什么,他的眼神不经意地掠过周晋。   周晋明白了那一刹那传递的信任和鼓励。   他胸口滚烫。   现在,是时候把严郡的名望击碎一次了——用他亲手教会他的一切。   周晋坐上赌桌,几乎是同一时刻,多罗尔记起了他。   “噢,那场音乐会。”   他用英文说道。   “我观察你有一段时间了。”   周晋也用英文回答。   他恰当地流露出一点成竹在胸的狂妄,多罗尔看着他唇畔略带挑衅的笑意,突然没来由地心生一种照镜子般的恐怖感:眼前这个对手像是把他的特质全都复刻到了自己的身上,眼前如同坐着一个长相完全不同的自己,却又不完全是自己——那种熟悉的自傲总让人觉得像是套到周晋身上的壳子,在壳子底下,隐约露出的残忍的獠牙,才更让多罗尔心惊。   “Perflop(翻牌前下注)!”荷官宣布,并在两人面前分别放下两张牌,然后举起手,示意双方下注。   多罗尔掀开牌的一角扫过,神色无波,显然一切都在他的预料之内。   周晋也快速扫了一眼自己的牌面,估算着合适的时机,让自己皱眉的一瞬间恰好落入多罗尔的视野中。   他没有多罗尔那样多的经验,所以他要抓稳每一个引诱对手上钩的时机。   多罗尔推了一沓筹码进押注区,七万美金,和前两局一样,是额定大盲注的七十倍。   他一贯以这样的方式,向对手“致敬”。   “跟。”   周晋说着,也押了七万。   人群中爆发出一阵喝彩。   荷官放下手,切掉一张牌后,在公共区里放下三张:“Flop(翻牌下注)!”她道。   公共牌是桃心六、方片八和方片九。   多罗尔似乎是特意关注了一下花色,旋即遗憾般地摊了摊手。   周晋知道,这一局的眼已经出现了:多罗尔正在误导对手,自己期待的同花顺并没有出现。   按正常推测,他准备凑的同花就应该是方片,而周晋知道,自己的牌里“恰好”有一张方片十。   ——如果真是这样,这一局很可能反过来由周晋做成同花顺,即使不能,他也能用一般的顺子“吃”掉多罗尔。   这样的情况下,很少有人会拒绝这个诱惑,提高押注几乎是必然的。   果然,在摆出这副姿态以后,多罗尔选择了继续押七万,他蛇一样的眼睛盯住周晋,等着羔羊走进虎口。   周晋手一压牌,不动作了。   “过。”   他淡淡道。   多罗尔脸上闪过一丝讶异,脸色旋即僵硬起来。   “Turn(转牌下注)!” 荷官麻利地再切一张,发出公共牌区最后两张牌。   周晋捕捉到,趁着切牌的空档,她巧妙地置换了两张牌的顺序,让那张原本夹在中间、是不可能出现在这局当中的牌变成了将要出现在公共牌区的最后一张。   倒数第二张翻出桃心十。   悬而未决的命运,周晋想,越是逼真的局面,越容易让人上当。   转牌圈是下注的最好时机。   多罗尔沉思了一下,将这一注减到了三万。   他在等着周晋防线失守。   周晋故意顿了一顿,明白自己其实已经让多罗尔在不知不觉中陷入了被动。   他推出两沓筹码,一共十万。   “加。”   他看着多罗尔的眼睛,说道。   “River(河牌)!”荷官将那张换出来的牌放进了公共牌区。   是桃心九。 第17章   看到最后一张牌出来,多罗尔等待周晋反应的神色就可见地热切了许多。   周晋知道,这就是趁热打铁迷惑对手的好时机了。   他故意夸张地推开牌,咬牙骂了一句shit。   周晋选择了过牌,本轮不下注。   多罗尔露出胜利在望的得意表情。   两人公开手中的底牌,周晋拥有一张方片十,一张梅花Q;而多罗尔的正巧是桃心七和八。   如果这一局没有靠出千换出桃心九,公共牌里只要任意翻出一张J,周晋就能嬴下多罗尔,事实上,在转牌圈过后,他也的确是为了让多罗尔有这样的错觉,才演了一出以为同花顺不可能出现的戏。   “Lucky.”多罗尔装模作样地客气道。   周晋闻言,心底泛起一阵冷笑:的确,这是多么“凑巧”的幸运啊。   趁着荷官洗牌,围观的众人都开始讨论上一局的情势时,周晋按捺不住心底的冲动,像邀宠的小孩一样偷偷望了一眼严郡。   发现后者也正看向自己,不动声色,状似正专心聆听身旁人们的谈话。   他们中间隔着层层叠叠的人墙,那些隐秘的动作甚至不可能被谁捕捉到。   但周晋知道,严郡微微朝左侧头的动作,以及他唇角似有若无的笑意,其实都是对自己的称赞。   十七万,周晋在心里计算着,还差一点点——自己至少要“输”给他三十万。   但是要徐徐图之。   他和严郡打算赌的,不是多罗尔摆上台面的这几百万,而是作为赌徒千金难换的冷静头脑,还有让今天在场的所有人都见之难忘的一个彩头。   从第二局开始,周晋把多罗尔拖进了沼泽般的鏖战中。   他伪装成被迫咽下失利的苦果后越来越胆怯、却又不愿意选择收手以断尾求生的赌徒,他押注的大小一回少似一回,最后连拆作几百美金的零头都放上了赌桌。   与他的步步钻营不同的是,多罗尔已经几乎对这场竞赛失去了全部耐心。   依照着之前的计划,荷官不停帮他做牌,从Three of a Kind*(三条)到Royal Flush*(皇家同花顺),无一不出现在他的牌组中,多罗尔手握这些好牌,却有一种拳拳都打在棉花上的无力感:牌桌上流转的钱,大头都在他自己,再好的牌也仅仅能从周晋那里赢到一两万美金和一些不值得一提的零碎金额,玩到后来,多罗尔甚至产生一种自己其实是在自娱自乐的错觉。   他想尽办法引诱,故意让周晋嬴,鼓励他下重注、甚至不惜拿出一些不太入流的招数公然羞辱周晋,对方看懂了他的手段,对他的“退让”和嘲讽照单全收,却还是不为所动,一点一点地抠出本金。   围观者议论纷纷,周晋却如同海浪扑啸下的山石,没有任何质疑的声音能更改他存在的方式。   他让自己成为了一只蜘蛛,在常人看不见的缝隙里织网,蛛丝很细,整张网好像被风一吹就会散架似的,却自有它牢不可破的力量,可以困死一只体型比自己大很多倍的蛾子。   严郡关注着周晋的一举一动。   他眉宇之间沉静乃至淡漠的神色,他果断却不冒进的心思,乍然之间也许会让人觉得,他已经脱胎换骨成了另一个人,但细细品味,在贫民窟的泥淖里挣扎生存留下的烙印,那股桀骜不驯的狠厉、穿越尘世却不不为任何东西流连不去的孤绝却刻在他骨骼深处,没有因为这漂亮的衣装而消弭。   严郡想,自己未必用了最恰当的方式雕琢他,这少年在剧变中长成最完美的姿态,其实是自己幸运。   他们进行了十几局,中间也有过几次扣人心弦的起伏,他总在出乎意料的时机突然爆冷,是输是赢不论,这样的小刺激足够让周晋在如此沉闷的鏖战中,依然做那个无法被忽视的存在,就像再告诉所有人,这场游戏,并非多罗尔一个人的秀场。   周晋仿佛天生就有在赌桌上吸引众人注意的能力。   倒数第二局,周晋手里的四十万本金只剩下十万出头。   在连续以一百美金的大盲注限额下注之后,他忽然在河牌圈跟注十万,押注以后,他手上的筹码只剩下四百美元。   而那一轮,所有人都以为多罗尔是锁定胜局的,却怎么也没想到,同样是Straight*(顺子),周晋却以一牌大小扳回了一城。   翻牌以后,荷官和多罗尔都露出短暂的错愕表情。   从开场就一直在和严郡说话的那人,此刻终于如临大敌地闭了嘴。   本轮结束,周晋的筹码重新增加到二十万。   此刻,他长舒一口气,向后一靠,靠在了椅背上。   他用手把玩筹码,目光落到绿色绒布的牌桌某一点。   人们发现,这个年纪不大的男人以睥睨之姿垂眸的时候,那看似清淡的脸庞就浮现出了一种令人胆寒,却又极漂亮的盛气凌人。   让人觉得,屠杀才刚刚开始。   所有人都忍不住屏息,严郡也紧张了起来。   最后这一局,他们曾花费三天的时间推演,把每一步都计算进去,没有给意外留下一点缝隙。   只有周晋神色如常,仿佛置身事外一般。   他看着荷官发牌,心里想着另一件事。   翻牌前投注,周晋直接押进五万。   这样的声势,远不像前几局谨慎有余的做派,多罗尔心怀好奇,加注一万。   六万。   周晋计算着。   翻牌下注,他玩起心理游戏,减去一万,押入四万。   多罗尔也保守起来,示意叫牌,也跟注四万。   十万。   周晋扫了一眼押注区里堆叠的筹码。   转牌圈,周晋再次减注,只押了三万。   也许是周晋从开局的大胆过渡道现在的束手束脚,成功让多罗尔错误评估了形势,也许是他失去了耐心,不愿意让周晋再缩回乌龟壳里,多罗尔看过牌后,直接押入十万。   全场哗然。   他挑衅地看着周晋,后者没有回应。   二十万。   周晋忽然想起那天晚上,自己和严郡关于余兴节目的对话。   河牌圈,多罗尔在桌沿有节奏地敲打着的手指暴露了他的急进。   周晋忽然赤裸裸地看向严郡和同行的赌场的人,他在唇角牵起一个别有深意的弧度,像是某种轻慢的蔑视,又像是宣战。   严郡眉心微蹙。   周晋盯着他,把手边所有筹码推进了押注区。   “ALL IN.”他说。   多罗尔一愣,莫名产生一种自己被算计了的感觉。   他隐晦地看向荷官,对方几不可见地向他点点头,表示下一张牌是在控制中的。   多罗尔暗暗自嘲,差点被这个初出茅庐的小屁孩给唬住了,一边放心地押入又一个十万。   尽管周晋仅剩的二十万对他来讲是个不太起眼数目,但麻雀再小也是肉,他想。   三十万。   周晋满意地笑起来,他的手离开了牌桌。   荷官翻开多罗尔的牌,顺子照计划凑好了。   接着,她揭示周晋的底牌。   房间里有不到一秒种的寂静。   然后人群里不知是谁,失声喊出一句:“Royal Flush!”那个赢了多罗尔的少年,花名叫做“红骑士”。   直到夜幕降临的酒会上,人们还在热切地讨论这件事。   又是那个衣香鬓影的宴会厅,这一次,周晋不再以乔装侍应生的身份混进来,他是在场所有人窥探、猜测、评论着的聚焦点。   获胜照例没让他体验到刺激和快感,他天生就对金钱没有实感,输得多赢得多,好像都不能影响他的情绪。   也许这也是某种反社会人格呢,他有时这样想着。   但有别的事,是他在意的。   大厅的另一端,赌场的人礼节性地和严郡拥抱,然后行色匆匆地离开晚宴。   他们背对着周晋,看不到表情。   前后脚地,周晋朝严郡那边走去,沿途都有人冲他致意。   严郡看到他,转身朝外走去,有意控制着步伐,好让周晋跟得上自己,却又看不出是同路。   他们绕到赌场背后,“墙”近在咫尺。   准确地说,严郡就是站在“墙”底下等他的。   这个地方很僻静,好像所有热闹都被排斥在了另一个世界。   “严哥。”   周晋走近,招呼道。   “我让你自己玩儿,你就搞冒险活动?”严郡板着脸,质问他。   “与其让他们慢慢发现我的厉害之处,还不如上来就震惊四座……”周晋凑近了一点,微微扬起头,在严郡耳边道,“不是更符合我的设定吗?”严郡怀着几分惩罚般的火气,反其道而行,锁住周晋的腰,把他整个人带得和自己贴到了一起。   “计划外的事情,”他以近乎交颈的姿势,错身说道,“要是出了纰漏,我不帮你兜底。”   “下次不会了。”   周晋轻描淡写地保证,一点也不走心。   严郡放开他。   周晋突然就不想善罢甘休了,他抬手搂到严郡肩上,盯着他的嘴唇。   自己是薄唇,唇弓明显,嘴角还微微朝下,看上去不好亲近。   严郡的唇却更有厚度,不笑的时候也看上去也不凌厉,唇线饱满,是很温柔的样子。   ——是他想吻的样子。   他以少年人特有的散漫而沙哑的声音,叫了他的名字:“严郡,”他说,“我花三十万美元,买你更有意思的余兴节目,怎么样?” 第18章   严郡眸光深沉,瞳孔里映着不远处闪烁漂浮的灯光,就好像他自己的眼眸也被覆上了一层星空的色彩一般。   他的目光如同肾上腺素,注射到周晋的体内。   周晋能听到自己的心跳,像战鼓一样擂在耳边。   在那么靠近的距离,他才第一次感觉到了严郡身上非同寻常的危险气息。   是唯有在肌肤相触的时刻才会化作实体的,危险的诱惑,再没有往日的疏淡,也没有拒人千里的肃穆,此刻严郡所有的威胁,对周晋来讲都是挑逗。   他皮革和烟草作为尾调的古龙水气味从脖颈处飘散出来,似有若无而又绵延不断,如同丝线一般,拂掠过周晋的嗅觉。   周晋盯着严郡的嘴唇,只差一步之遥,就能吻上去了。   只差一步之遥。   严郡却在此时抬起手,用食指抵在他的嘴唇上,中止了他的动作。   他指腹的薄茧摩擦着周晋唇珠,周晋感到浑身像是刚被浸没在温水中一般,战栗而惬意。   “既然你花了钱,那我们就来聊聊这笔交易,”严郡语调稳当,听上去正经八百的,真像在谈生意,却是以气音把话送进周晋耳中,“我的余兴节目只有一个原则:谈性可以,谈感情不行,接受吗?”周晋大为扫兴,骂了一句Fuck,扭头躲开严郡覆在自己唇上的手指,试图推开他。   这一次,反倒是严郡主动倾身上前,借着微妙的身高优势钳制住周晋,可观地缩小了他的活动范围。   严郡这才用鼻尖缓缓从周晋颈侧脉博鲜明的血管表面摩擦过去。   “人不能贪心,”他几乎是循循善诱地对周晋耳语着,“容易血本无归的。”   事实上,他再说什么早已经不重要了,那带着明显性暗示的、恰到好处的动作足够让周晋防线崩塌。   后者心里虽有百般不甘,却意识到自己根本克制不住决堤的情愫。   周晋恨恨地扭过头,用舌头在严郡耳根舔过,咬牙道:“你不会以为这样就能让我打退堂鼓吧?”“试试咯。”   严郡低声笑着,吻了下去。   是干燥的、不太光滑的触感,周晋想着,那嘴唇,那让他觊觎许久的禁地。   “墙”就在他的身后,他曾用不趁手的工具撬开上面的砖块,现在他的后背抵在那些砖块上,那些垂落下来、被当作这个城市遮羞布的藤萝被他蹭得枝叶杂乱,败露了底下的真章。   周晋第一次觉得,自己和这个城市是如此密切地关联着,他燃烧的情欲像烈焰一样烧灼城市华美却虚假的幕布,虽没有人看,在这一刻,这世界与梅菲斯特坦诚相对,正如他和严郡坦诚相对。   两个人尚存的理智支撑他们驱车回到阿诺斯。   小楼的大门刚刚在身后关上,周晋就迫不及待地仰头寻找严郡的唇,完成刚才在赌场外那个意犹未尽的深吻。   严郡回应着,顺手拿过玄关上的什么东西,塞进周晋手里。   是一把电子钥匙,和这栋楼的长得一样,周晋摸着轮廓就能识别出来。   他停下来,低头去看手里的东西。   “你自己的房子,”严郡饶有兴味地用手指描摹着周晋侧脸的线条,心猿意马地解释道,“就在对面,过两天你搬过去。”   周晋戏谑地笑了一声,问道:“还没操呢,就急着撇清关系了?这条有没有违反交易原则啊?”“撇清关系是计划内,上床是计划外,是你搞反了。”   周晋嘁了一声,扬手一扔,钥匙就掉到了沙发的某处,不见踪影。   紧接着,他脱下自己身上那件价值不菲的西装外套——它也享有一样的命运,被扔到了沙发上。   “先操,操爽了我才搬。”   他挑着薄唇,寻衅道。   其实在周晋心里,要比任何人都更明白严郡作这个打算的原因。   赌场的人全都知道严郡住在这里,以前他是无名无姓的烂命一条,躲藏一下很方便,现在不一样了,今天过后,他们明面上就是你死我活的敌人。   要是今天在牌桌上亲手拆了严郡做的局的人,被发现和他住在一起,那留给他们两个人的都将是死路一条。   他们要赢,就绝不会死在半途。   所以搬不搬,周晋知道自己说了不算的——今夜限定的膨胀的情欲说了更不算。   周晋只是像亡命之徒一样,贪婪地、不知足地扑向不属于自己的飨宴,尽管每分每秒、目力所及的每一处现实都提醒着他美梦的虚幻和脆弱,但他不管,他就是要——要严郡那双教过他打架、教过他赌术,也拍过他的后背作为安抚的手滑过他的每一寸皮肤,在他的腰窝和腿弯停留;要严郡那双柔情与锋利对撞交杂的深邃眼睛,此刻只专注地看见他的模样;要严郡那无意中袒露在他眼前的满身伤痕都接受他的抚慰,在他的怀抱里再没有疼痛和噩梦。   要过去和未来都不存在。   要严郡就算不属于他,也永远记住他;也要自己的躯体永远留下严郡存在过的痕迹。   卧室里被撞倒在地的立式台灯,像是油彩一样,把他们手臂交缠、紧紧相拥的身影泼洒在墙壁上,看过去,真的像画儿一样的精致。   严郡发现,周晋那石膏像一般高挺的鼻梁,在鼻尖的地方原来有一个细微的上翘弧度,要紧贴着他看他的侧脸时才能看到,像一个无伤大雅的小小诡计,和他平日里张牙舞爪的外表之下偶尔流露出的单纯清朗其实很合衬。   严郡为这个发现感到开心。   他为拥抱着周晋感到开心。   这个年轻的男人虚张声势地不停试探、不停激将,其实从他手臂环过自己后背的力度和情意中,严郡就明了了周晋心底对自己珍而重之的郑重。   那是让他沉湎,却又让他忧虑的郑重。   他不会和周晋说,自己的目光曾怎样跟随他,像跟随一棵峭壁上坚强生长的树苗;自己又曾怎样为他的存在感到庆幸,感到停滞了十年的生命重新开始流动。   也许永远不会。   小书店里,客人走得差不多了,再没有新的进来。   游览雪山的背包客们满载而归,脸上写着疲惫却兴奋的神采。   我看着窗外人来人往的街道,不想让周晋发现我已经热泪盈眶。   其实,他自己大概也满心感慨,说到这里,就沉默了下来。   故事只讲了一个下午而已。   现在,太阳才刚刚开始被远处矗立的山峰挡住边角,天际蔓延开不一样的天光,柔和地将夜晚推向大地。   而我却觉得,自己仿佛已经在他们那些燃烧着璀璨色彩的岁月里,经历了数十年、数百年的生命。   我觉得自己鲜活而沧桑,我想,亲身经历过这些事的周晋大概会有更甚于我的强烈感受。   “知道不能和他在一起,还朝夕相对、把他放在心里,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我问周晋。   “那时候太年轻啦,心思也没有你讲的那么细腻——其实说真的,我觉得我到现在也想不了那么具体。”   他道。   “过一天算一天,”我一半是开玩笑地替他总结,“也是种很好用的人生哲学。”   他认同地点点头,也像我一样,转头看向窗外,看向夕照之下,温柔环抱着小镇的山峦那起伏的轮廓。   我不知道周晋在这样的时候会想起些什么,是不是也和严郡有关。   “不过,”他诚挚地说,“虽然他冷漠起来确实让人窝火。   但想着有他,还是像吃了定心丸一样,至少当时确实觉得自己有坚持的理由。   要不然以我的脾气,其实最烦这些步步钻营的事情了——废那么多话干什么,打一架不就好了。”   他说着,生动地挥了挥拳头,我笑起来。   “世界上没有无望的爱。”   我说。   “世界上没有无望的爱。”   他重复道。   用一种笃定的、充满希望的语气。   骑士啊,骑士只要想着心里的君主,就足够他们远征四海了。 第19章   不是每一个人都能够在梅菲斯特成为传奇。   偶尔也会有手气不错的赌徒,在非常短暂的一段时间里骤然成为人们口耳相传的话题中心,可一旦在赌桌上有了败绩,他们就会像被人发现时一样,迅速地被人遗忘。   可是那一年,在秋天过去以后、在冬天也过去一半以后,出乎意料地,“红骑士”依旧是梅菲斯特的名利场上最炙手可热名字。   他是传奇——人们这样说。   红骑士其人正如他的代号,在赌场里以神秘诡谲的手法著称,世上仿佛没有什么玩法是他不精通的,所有的赌局都装在他那双澄澈却没有感情的眼睛里。   在打败多罗尔之后,他以更加高调的姿态迎接着属于他的战争,小到骰子大到轮盘,他在下注区押入越来越多的筹码,然后赢回越来越多的战利品。   看客们喜欢欣赏他赌博,他的身上剥除了赌徒们惯有的那种茹毛饮血的贪婪兽性,却留着只有最顶尖的赌徒才有的嗜血的残忍——宁静优雅的残忍。   那是他们终其一生也难以追求的境界,红骑士对他们来讲已不仅仅是个昙花一现的赌神,而是一种记号、一种象征,是朝圣之地。   他的声名如日中天。   这个身量尚且没有彻底长开的青年男人,即使穿着剪裁合身的成套礼服、戴着冷淡高傲的面具游走于上流社会,人们却依然一眼就能看出他骨子里未经岁月琢凿的意气风发。   正是这种裂隙般的违和感让人们像着了魔一样追随他。   周晋在诺托斯的住所门庭若市。   有人带着天价的赌筹找上门,只为了能登上他的赌桌,做一次他的敌人——当然也带着渺茫但刺激的幻想,白日梦般地期待着用自己的手把他拉下神坛,让自己成为新的神。   周晋从来不拒绝无伤大雅的约战,但从来不在这样的时候下重注。   ——也从来不会输。   人们于是相信,红骑士是一个“心地善良”的少年,永远不会利用自己的赌术去赚取不义之财。   他们当然不会知道,周晋只是谨守严郡定下的规矩,绝不在不必要的地方过分张扬。   他有更残酷的战场,要和严郡一起奔赴,不会把自己打磨锋利的刀锋浪费在毫无意义的玩乐上。   周晋什么都听严郡的。   唯有一件事,无论严郡怎样推拒,他也要坚持到底。   他爱他,超过伙伴,超过情侣,是不需要界定身份,也不可取代的某人,而直觉告诉他,严郡即使没有他这样强烈的感受,也绝非对自己一点喜爱也没有。   他说什么只谈性爱不谈感情,周晋心里全当是瞎话。   但周晋从来不在口头上和严郡争什么,要论顽固,他好像天生就很擅长。   所以那晚的欲火总算没有熄灭在那晚,它的余烬发育蔓延,终于遍布到严郡所能回想起的所有日常碎片里,烧灼着他的神经。   他们的第二次和第三次,也是在获胜以后,周晋拎着酒瓶出现在严郡卧房门口,穿浅色丝棉衬衫,领口的纽扣刻意打开,袖子稍微向上挽起,露出一截肌肉和青筋分明的手臂,周晋把自己放在禁欲和诱惑之间,像奔涌在晨昏线上的河流。   昏暗的灯光下,隔着薄薄的衣料,能看见他若隐若现的大理石雕般利落的身线。   严郡转开眼错身而过,他就跟上去堵他的路,带着意味深长的笑、盯着严郡的眼睛打开瓶盖,扬起头喝下几口酒,再把剩下的往自己身上浇。   衬衫洇湿了粘在周晋身上,酒的香味扑鼻而来,也很像他的味道:冷冽刺人,但又百转千回,令人欲罢不能。   严郡不知道自己最终是被哪一方摧毁的防线,究竟是内心深处对这少年深切的爱惜,还是欲望深处对他求之若渴的期盼。   反正最后都是周晋得偿所愿了。   当洋酒浓烈的味道在两人舌尖来回转还的时候,严郡忍不住纳闷,周晋究竟是从哪里学来的这些招数,纯粹直接,却又有着一点恰到好处的属于尘世的庸俗,像过量的盛极而衰的鲜花堆到了一起,馨香中透露出腐烂的气息。   ——对于太圣洁的美,人们都更愿意远观,带着发乎情止乎礼的仪态去欣赏,好像非如此就不能成为那种美合格的观众;而微微沾染尘泥的程度,则正适合人肆无忌惮地把玩。   周晋显然是明白这一点的,严郡不用猜都知道。   有了这两次漫长的做爱以后,严郡在一定程度上放弃了自己的坚持,偶尔想起自己那些冠冕堂皇的理由,竟然多少有点为了它们的矫情而感到尴尬。   连他自己都想取笑自己:一边教周晋面对爱,一边想方设法地躲避和否认。   他们开始保持一种似是而非的关系,定期做爱,周晋留在严郡的卧室里,有时候,第二天商量赌局计划的场地,就从训练室搬到了床脚的毯子上。   周晋把本子垫在严郡腿上,或是肩上,写字,手臂偶尔碰到严郡的身体。   这时,严郡就会搂住他的腰,顺势一带,把周晋放倒在毯子上,俯下身吻他的额头。   周晋从不在这时候闭眼,他那双像书一样复杂难懂的眼睛总是盯着严郡。   纸和笔就被丢在一边。   他们谁也不说这些代表什么。   圣诞舞会,有女士邀请周晋一起参加。   周晋爽快答应了:他需要这种光环加身,在浮世根基越稳,扎在土壤深处的那个秘密才越不容易被人挖出来。   严郡选他做光,他就要非常非常耀目。   舞会上看到一个面熟的应召女郎,厚厚的粉底挡不住她颧骨上的斑。   是那女郎先认出他,向他打招呼的:从备餐台拿了一杯别人喝剩下的酒,向他致意。   周晋回忆了一下,看见那杯残酒才想起来,是遇到严郡那天的早些时候,他在赌场里看到的那个女人。   喝光了他托盘上剩着的饮料,回赠他一个甜得发腻却不走心的媚眼。   周晋发现,在初秋,自己还像老鼠一样卑微不起眼地从人群中间穿过,或者和那女人一样,憔悴地做这花花世界的壁花。   那些曾经根本看不到他的人,现在把他奉为无冕的王。   身侧的女伴正对他说着什么,周晋懒得去听,他看见那个应召女郎喝光了酒,转身离开大厅。   音乐响起来,他拉着女伴走进舞池。   肖邦,降E大调华丽圆舞曲十八号。   周晋条件反射似地在心里默念。   女伴随着旋律转圈,裙摆飞扬,看得出很兴奋。   她是今天晚上毋庸置疑的焦点,因为她的舞伴是“传说中的”红骑士。   英俊、天才、高贵、神秘的男人。   华尔兹在高潮以后终止,乐队演奏起应景的圣诞曲目,周晋借了个机会离开大厅,到露台上乘凉。   所有人都在尽情狂欢以后显露出疲惫的宁静,钢琴手在独奏Silent Night,人们交谈的声音变得平和,也许是氛围使然。   是借着这难得的清净,周晋听见不远处,树木丛生的地方传来一声闷响。   是重物落到地上的响声。   他心一紧,好像是预感到什么,循着声音望过去。   是那女郎,刚才朝他举杯的那个,萍水相逢,有一面之缘。   现在她披头散发,砸在地上,从身体里流出来的血因为光线不足的缘故化成一团恶心的黑色。   在这个颂歌的琴声悠扬飘散的雪夜,没有人发现她的死。   寒冷让她连腐烂的权利都没有了。   不知道为什么,周晋猛地想起了严郡,想起席亚说的他从前的事。   没有任何一刻,周晋比这一刻更渴望见到他。 第20章   门被粗暴地推开,从玄关处传来惊天动地的响声。   凛冽的寒风伴着细雪灌进屋里,周晋顾不上关门,急切地寻找着严郡的身影。   屋里灯火通明,客厅的壁炉燃着木炭,火苗蹿动的光影像是活了一样,投在对面墙上。   这里没有节日的氛围,角落里光秃秃地摆着一棵圣诞树,树梢上什么也没挂,树冠底下也没有成堆的礼物。   但这里却也不像周晋以为的那样凄凉,一切都只是和往日没有区别而已——就像严郡一样。   严郡站在客厅另一端的落地窗前,从那窗户望出去,可以看到周晋住的小楼。   他刚刚挂掉电话,听见门口的声音,就转过来看。   严郡面色从容,周晋看着他,觉得他就像山一样,永远稳定而安详地伫立在一方土地上——即使有人敲碎了他的岩壁,有人挖空了他的心,他也用葱郁的森林遮盖累累伤痕,依然立在那里。   周晋心绪烦乱了一路,现在看见他,人生头一次有了流泪的冲动。   严郡朝他走过来,相距还有五六步远,周晋就迎上去,像是急于确认什么般,用自己的唇覆上了严郡的唇。   不是往日那样丝丝入扣的、有计划的撩拨,这个吻毫无章法,还伴随着周晋粗重的呼吸,好像此刻,他根本没有性欲,更没有做爱的冲动,亲吻只是为了和严郡肌肤相亲而已。   严郡环抱他的后背,摸到西装上又冰又潮,覆满了冰渣。   不知道这样大的风雪,周晋是怎么从赌场回来的。   他前额的头发出门前明明用发胶很好地固定在脑后,现在沾湿了耷拉下来,散乱地遮住他的眼睛。   严郡从没见过他脆弱的样子,像是一头还没长大、爪子还没足够锋利,已经受了伤的狮子。   眼泪分明已经在打转了,要花很大的力气忍,才能忍住不哭,目光却还倔强地落在他脸上,一点也不挪开。   被周晋这样盯着,严郡突然就心疼了。   他从没有心疼过自己,更没有心疼过其他的谁;他以为周晋是世界上最坚强的那一类人,钉子凿穿了他们的脊梁,他们都还敢继续前行。   但是现在,严郡对着周晋,只觉得疼惜。   他替周晋拨开扎在眼睛里的头发,把它们捋到一边,问他怎么了。   周晋摇摇头,转开脸。   他也不知道自己怎么了,这股情绪来得莫名其妙,他嘴拙,又最不喜欢剖白内心,所以他说不出来。   而且严郡的声音太温柔了,有抚慰人心的力量,周晋刚才还敢直视他的,听到他说话,反而心慌了。   ——以前,遇到严郡之前,哪有人这样和他讲过话?“去把衣服换了,不要着凉。”   严郡不逼他讲,拍拍他的背,嘱咐道。   周晋自己往里走了几步,突然又转回头来。   严郡这时看见了,周晋的眼泪终于忍不住落了下来。   “严郡,我可不可以不跟你分开?”他问。   他的声音里带着克制的哭腔。   严郡不回答。   周晋更焦急地追问:“我爱你啊,如果我爱你的话,我可不可以不跟你分开?”严郡很踌躇。   他不想骗他,许一些几乎不可能实现的承诺,但他又是真的舍不得看见他这样。   其实他不回答,周晋已经明白了。   少年折回来抱他,一双有力的手臂死死环住他的腰,他说话的声音闷在严郡胸口,撞得严郡觉得胸口都在发疼。   “如果非要分开的话,你能不能一直活着?”周晋的一生已经走过十七年,记事时母亲已经死了,父亲每天赌,自己都养不活,更不会养他,为他做的唯一两件事,一件是教会了他赌,还有一件是让他目睹了最恶心的死状。   他没跟几个人有过温馨的联系——连活物都很少。   应召女郎曾经是和他在一个世界里的人,他们为了活着,都要拼了命地往上爬,她那时坦率地和他调情,心底其实都是麻木和落寞,他和她虽然只有两面之缘,但他们惺惺相惜。   现在她死了。   再有就是严郡。   没有谁比严郡更加鲜活地落在他的心里。   周晋到了最后,也不是自己换掉的衣服。   他们在壁炉噼啪作响的客厅地毯上做爱,严郡动作轻柔但坚定,他们都不出声,静默中只有肌肤摩擦的声音。   这和以前的任何一次都不一样,周晋用下巴抵在严郡肩头,垂眸看他肩胛骨上的匕首纹身。   原来,刀刃上那行小字写的是,“???????????????????? ?????????? ?????? ??????????, ????????’?? ???????? ?????? ?????????? ?????????? ????.”(一切事物都会被证明是对的,世界正是建立在此之上)周晋默念了三遍,他要把它记住。   外面雪下得很大,太冷了。   他们有壁炉,有毛毯,有新换的干爽的衣服。   他们有彼此。   后半夜,两个人都没有睡觉,也都没有到别的地方去。   周晋裹着毯子坐在地上,背靠着沙发,喝可可加棉花糖。   以前没觉得这个玩意儿好喝,这次觉得了,可能因为这一杯是严郡给他做的。   严郡坐在飘窗上有一搭没一搭地弹吉他。   他有时看着窗外被雪花遮挡的灯,有时看着周晋。   周晋指了指吉他,故意问他:“你真的会弹吗?都听不出旋律。”   “那次火灾以后就没再弹过了,”严郡说,“十年没练,当然不好听。”   “你知道了?”“当然知道啊,你第二天回来之前我就知道了。”   周晋有些难堪,觉得自己偷偷探听别人的事情也就罢了,还被逮现行。   可是严郡伸手揉了揉他的头发,表示自己不介意“我给你表演一个,”他说,“表演一个……简单的吧。”   说完,他清了清嗓子,弹着和弦唱起来。   那是一首如今已经不太传唱的圣诞歌曲了,严郡记得,自己是很多很多年以前,经过布鲁克林街头一个披萨店的时候无意间听到它的。   ???????? ???????????? ???? ?????? ?????? ?? ????????(他们抬头看见星星)   ?????????????? ???? ?????? ???????? ???????????? ???????? ??????(远远在东方闪耀)   ?????? ???? ?????? ?????????? ???? ???????? ?????????? ??????????(赋予大地无上的光芒)   ?????? ???? ???? ?????????????????? ???????? ?????? ?????? ??????????(那光芒日夜持续)严郡柔声唱着这些歌词,心里想的却不是耶稣,而是眼前这个听他唱歌的少年。   严郡安静唱歌的时候,和别的人并没有什么不同,目光紧紧盯着琴弦,生怕找不准下一个和弦的位置一样,显得规规矩矩的,并不太潇洒。   但收敛锋芒时,他让人觉得像陪自己长大的大哥哥,周晋没来由地觉得,自己好像已经和他一起度过了不止几个月的时间。   甚至不止几年。   周晋贫瘠的想象力从来无法憧憬所有这些可能发生的美好,因此,眼前存在的一切对他来讲都是全新的,用得偿所愿这个词来概括,都觉得太过俗套了。   周晋凑过去,俯身在吉他的琴盒边缘。   他们在窗下亲吻。   不是欲望,是誓约。   严郡很久不过圣诞节了,但他觉得从这以后,也许可以重新过一过——如果还来得及的话。   圣诞过后,赌场恢复往日的热闹。   周晋继续着自己的“事业”,盘算自己赚到手的钱,觉得就像是在倒数自己和严郡还能这样在一起的时间。   如今严郡已经不会每一次都出现在他的赌局上,偶尔会在赌场里碰见,就算是遥遥相望,周晋也因为他脉脉含情的眼神而感到幸福。   第一次品尝爱情的滋味,对他们两个都是如此新鲜。   行人稀少的夜晚,他们从菟丝子步行去取车,故意把车停在远一点的地方,这样就能并肩走过宽阔的大道上,好像整座城市都属于他们。   周晋想,自己是世界上第一个——或许还是唯一一个——能看到严郡在牵手时露出羞涩神情的人。   只是短短的一瞬。   然后严郡就会装作镇定地把他拉到自己身边,用一种类似保护的姿势环扣他的手指。   整座城市,只有他们两个人知道彼此在牵手。   有一天,严郡问他以后离开梅菲斯特,有没有什么特别想去的地方。   周晋想了半天,挫败地发现除了这个销金窟,他对于世界的其他版图一无所知:没有概念,当然也产生不了什么向往。   严郡和他说,阿尔卑斯山麓非常美,有机会一定要去看看,然后对周晋讲了自己念大学的时候一个人到瑞士旅行的往事,说建在山坡上的城市洛桑,街区全都起伏狭窄,一定要走上坡顶才能看到朝另一端延伸的道路。   周晋突然说,以后我们两个去那里住吧。   严郡听了,就煞有介事地想一想,然后搂着周晋的肩,说:“有比那里更好的地方,叫因特拉肯。”   “那我们就住到更好的地方。”   周晋一边说,一边仰头用嘴唇碰一碰严郡的脸颊。 第21章   周晋是来找席亚的,没想到会碰见严郡。   他现在很少在营业时间来菟丝子。   席亚和严郡的关系太密切了,周晋担心自己总是出入这里,会被别人发现端倪。   他不想因为这个让严郡置身险境。   人总是在开始为另一个人担忧的时候,无师自通地学会周全和谨慎,比保护自己的时候做得还要好。   “一脸灿烂,生怕别人不知道你恋爱了吧。”   席亚调侃他。   她递来的清单,“周晋”这个名字后面跟着一长串的金额变动记录,最后一笔入账在一天前,总计是七亿三百万。   周晋盯着那个数字看了半天。   他已经有了足够的风头,足以让赌场把他视为眼中钉。   现在,他们是怎样打算扳倒这些人的,这些人也就盘算着怎样扳倒他们。   时机刚刚好,总有一方该到了从世上被抹去的时候了。   周晋心里五味杂陈。   “这件事总有结束的一天。”   席亚说。   少年的心思太好猜了,不刻意隐瞒的时候,什么想法都写在脸上。   “你知道因特拉肯是什么地方吗?”周晋没头没尾地问。   “瑞士一个小镇吧……没去过,不过我有几个朋友很喜欢到那儿登山。”   “离这里远吗?”“坐飞机去日内瓦,再转火车,或者坐汽车,大概一天路程就能到了。”   飞机,再转火车,或者坐汽车。   周晋默念了一遍,记在心里。   最好是坐火车,严郡说洛桑有非常气派的车站,可以先去看看——如果顺路的话。   “决定好接下来去哪了?”“差不多吧,”周晋说,“反正我对梅菲斯特以外的地方也没什么概念。”   “快开始新生活了,期待不?”期待其中一部分,假如严郡真的能一起离开,假如新生活是他们两个人的新生活的话,周晋想,除此之外,他其实没有什么可期待的东西,从前的整个人生,都是为了逃离梅菲斯特这个终极目标而存在的,等目的达到了——他尝试着想象过那一刻来临后的样子——只看见一片空白。   只觉得苍白空虚。   “不知道,”他如实回答,“我都不太知道自己能干什么。”   说话间,席亚已经调好了两杯温和的酒,一杯分给周晋,和他碰杯:“Cheers. Everything turns out right, that’s what the world built on.”周晋一愣:“你怎么知道这句话的?”“严郡那儿听来的——他不是还纹在身上了吗。”   “你也知道他纹了什么?”听他这么问,席亚没来由地心虚,双手一举,澄清道:“我这是工作需要,必须知道的噢!按要求,他得向观察员报备所有动向。”   周晋为难了片刻,最终还是没能抵挡住好奇心。   他知道不对,但关于严郡的,他就是都想探听:“能跟我讲讲他纹身的事情吗?”“他还没跟你说过吗?”席亚诧异道。   周晋摇了摇头,他发现,席亚的神情变得奇怪。   “其实也没什么好讲的,你答应入局以后他说要纹身,大概就是自己和自己立个约定,要保护好你,让你到最后也能顺利脱身,别像他以前那样。”   “因为我才纹的?”“算是吧。”   周晋觉得脑袋充血,从胸口开始,像点燃了一簇火焰似的,烧得他一时之间不知所措。   可能是席亚的酒调得太烈了。   外厅传来响动。   打烊的时候能进来的只有他们三个人,席亚看了周晋一眼,后者也显得茫然。   刚才在家里,严郡明明说他是去赌场了的。   “我先去看看。”   席亚道。   周晋需要时间平复一下情绪,这对他来说,纹身的事,是从严郡那里得到的太沉重的一份殊荣。   周晋没有看到严郡进门时的神色,所以在一墙之隔的地方,他也没有意料到,留给自己琢磨这些的时间,其实已经少得可怜了。   “之前说的应急计划,你准备好了吗?”外面,不等席亚说话,严郡就问道。   他看起来行色匆匆。   周晋听见,心脏猛地一跳,当即决定不露面了。   “怎么了?”席亚问严郡。   周晋抱着伊迪去严郡家。   他把一楼所有房间的灯都打开,蹲在地上逗伊迪。   小狗长得很快,毛已经长了,黑色、灰色和白色的斑点均匀地混合在一起,圆眼睛闪亮亮的,长大了一定是一条聪明又好看的狗。   严郡从菟丝子走以后,也没有回家,也不知道去了哪里。   周晋觉得自己思绪凌乱,有时候好像是在想严郡纹身的匕首和那句话,有时候脑子里又忽然冒出他们接吻的场景。   旋即又躲都躲不开地想起严郡刚才说的话。   他说自己可能已经暴露了,不管想什么办法,就算放弃这一次也没事,只要别牵连到周晋。   席亚提起后果,周晋听见严郡说,什么后果也不会比周晋遇险更糟糕……各式各样的声音纷至沓来,没有关联,也没有逻辑。   周晋觉得自己该想想,却不知道到底应该想什么——所有这些心念,现在都像被风吹得四处乱飞的蒲公英种子,倏忽一下就从眼前掠过了。   刚才走的时候,席亚和他说,瞒着严郡留他听这些,原本是不应该的。   但这么多年过去,她就是希望有哪怕一次,严郡的境遇可以和从前有那么一点不同。   希望他可以比从前稍微幸福一点,即使要付出代价。   严郡进家时带着一大堆的资料。   看见周晋在客厅里,他只是惊讶了一瞬间。   他放下东西,脱了大衣坐周晋旁边,揉揉伊迪的脑袋,顺手把少年搂进怀里,亲他的太阳穴。   “你去哪了?”周晋问。   “赌场啊,我们的计划也做好了,就在后天。”   严郡说着,把资料拿给周晋看。   从他语气里听不出半点端倪,就连时间定得这么仓促,由他讲出来,也显得那样理所当然,让人几乎就要相信他的运筹帷幄了。   “七个亿的局就这么决定,是不是太草率了点?”周晋翻着资料,但没有看。   他故意问道。   “上场的是你,就不算草率。”   严郡瞧着他的眼睛。   说得好像真的一样。   “你相信我。”   周晋把伊迪抱在腿弯里,头也不抬地说。   这句话说得意味隐晦,严郡没接话,因为觉得周晋还有下文。   “但是明天我就走了,后天,你准备找谁替你赌呢?你相信我,但不要我帮你。”   在回视着严郡那束目光里,周晋已经透露了严郡想要的所有答案。   “我不赌这一场,他们就追溯不到我俩的关系,到时候我跑路,你送死,确实是个好计划。   那这些人怎么办呢?等着下一个周晋,还是下一个严郡来解决?”他忽然反手用了力,死死握着严郡的肩,不带平日里的半点柔情蜜意,他的逼问就像是毒刺一样向严郡扎过去,“你就这么随随便便认输了?就因为我是你情人?”然而,就和他们最初认识的时候一样,严郡对他的虚张声势一向不为所动,但对他的问题,他也避而不答。   “你知道了也方便很多,省得我再多编一个理由骗你。”   他语气很冷,话很绝情,但心里是怀着温柔的情意这样想的。   他真心希望自己跟周晋之间会少一点谎言。   周晋安静了片刻。   他总是能够很快找回理智。   “我如果留下来帮你,会不会有什么转机?”“大概能在我死以前,把这些人除掉吧——像一开始计划的那样。”   严郡苦笑。   “就是说,不管我走不走,你都逃不掉的,对吧?”严郡看进他的眼底,看到他熟悉的倔强和熟悉的脆弱——真是留恋,可惜也没什么办法。   他叹了口气,点点头。   “我们是不管怎么样都没有以后了?”点头。   “也不会一起住在因特拉肯,不会一起去看阿尔卑斯山?”点头。   周晋放开他,忽然笑了起来,是那种非常非常接近于释然的笑,但是又带着浓浓的不甘和眷念。   “之前在菟丝子的时候,席亚问我未来打算干什么,我没想法,我就只能想到和你在一起。   要是不可能了的话,我想至少我们能一起把这件事给做完。”   严郡看着他,没有表情,也不说话。   “我现在发现,执念真是一点儿意思也没有,复仇才有意思,”周晋继续说,“我很后悔没杀了那只畜生,给我的狗报仇,我不想以后还要后悔没弄死那群人,白白认识你。   你害怕的事情我都明白,但是严郡,我不仅仅是你的情人,更不想从此成为以前的你。”   有一阵子,客厅里很沉默,像一个等待法官最终判决的死刑法庭,周晋几乎泄气了,他用尽全力,也许都无法说服严郡。   “既然这样,”严郡终于说,“我们这次就要一击制胜。”   他语气寻常,跟以往每一次商量战术的时候一样:“我拖住赌场的人,在他们察觉你我的关系之前,我们把一切了结。”   “我还要赌你活着。”   周晋笑起来,还是那个不知天高地厚的样子。 第22章 完结篇   轮盘在赌徒们刺耳的吵嚷声中飞转起来。   周晋的眼睛里只盯着一个人,看他下注,看他举动中的每一个细节。   严郡告诉他,这个人是赌场的托,专门派来“刺杀”红骑士的。   这场局不是严郡做的——他们已经不相信他了——只能拿到一些不知真假的信息,也难保是赌场有意放出风声,为了钓严郡的同党的。   但想要引蛇出洞的人,总归会在洞口摆一块真正的肉。   只要是肉,即使上面淬了毒,周晋和严郡也敢咽下去。   这场是真正的赌,筹码不是赌桌上的七亿美金,而是决斗时,在丧命以前把对手击倒的那百分之五十可能性。   无数双手正把筹码扔进押注区,无数人正随着象牙球滚动的趋势,撞大运地把自己的欲望和美梦,押进各种各样的命运里。   周晋死死盯着轮盘上的每一点变化,估测象牙球的重心,身边的人不断下注,而他依然在寻找时机,他在脑海里过滤着每一种能想到的策略——他要赌的,是自己能看准那个为他准备的“饵”。   轮盘是最容易出千,同时也最难破局的赌法。   无怪乎那些人要选这个来终结红骑士的传奇。   严郡整理衣装,走进顶楼从不对外开放的那间屋子。   里面空空如也,有一个人在等他。   在同一层,隔壁屋子里,这个人曾陪他一起看了周晋闯入人们眼球的第一场赌局。   当着他们的面,周晋完美拆破多罗尔的局。   那晚的酒会上,这男人和严郡说,我希望是你真的出错了,而不是别的什么。   ——当时没有人知道,他就是那个黑帮的领袖。   “如果你告诉我,红骑士到底是不是你的人,我大概可以为你省去今天的麻烦。”   男人说道。   “他针对我们所有人,这一点你早就看到了,是你自己不愿意相信的。”   严郡重申。   那人耸了耸肩,拿起他的左轮手枪。   “外面在玩轮盘,”他说,“不管红骑士是不是你的人,今天他都输定了。   我对你的答案其实已经没那么关心——现在我更有兴趣的是,我们两个人的这一局轮盘会怎么结束。”   他打开弹夹,给严郡展示里面的一粒子弹:“规则很老套,二十轮,看看用你的命能不能玩出一点新花样。”   轮盘的速度渐渐慢了。   周晋心里有了两个选择。   他看到了引诱自己上钩的“饵”,与此同时,他还看到了一个纰漏。   因为象牙小球的重心被他们做了手脚,这原本是为了出千用的,但如果万分之一的可能性,这个千术失败了,小球就将正正好停在14上。   并且只会是14。   押单个数字,要是押中了,代表着能够赢回三十五倍的赌金。   赌场的人就此功亏一篑。   这概率微乎其微,然而的确是存在的。   要不要冒险呢?周晋在心里飞快地权衡着,几乎是惯性一般地越过人海,看向场外。   眼前空荡荡的,没有熟悉的人站在熟悉的位置。   周晋猛然间意识到,灯塔已经不在了,在夜色最浓稠的时候,在最后一程暴雨和海浪的航道上,他得自己走下去。   去拯救他的灯塔。   想起严郡,周晋想到,冒险好像总给在给他带来好运。   第一次他冒险相信严郡,才用这个“撒旦之子”的不祥人生,去体验过这世界肮脏的浮华之外真诚干净的幸福;第二次他冒险下注嬴那三十万,在那堵代表着耻辱的“墙”外面,吻到了他爱的男人。   就算是迷信呢?——迷信他也认了。   轮盘越转越慢。   赌客们已经押注离手。   所有人都在看他。   周晋笑起来,觉得自己抱定了赴死的决心,把七亿全部押在数字14上。   轮盘慢慢停下了。   “第四轮。”   顶楼,那男人再次转动左轮手枪,对准严郡:“祝你好运。”   他说。   严郡闭上了眼,在心里描摹周晋的模样,然后用温柔的语气对他说:“不要怕,祝你好运。”   男人扣动扳机。   枪声响了。   那一天里有两件事,和席亚一起穿过梅菲斯特的大街小巷,逃离这座城市时,周晋不停地回忆起来。   而后每每想到那一天,他能记起的好像也只有这个场景。   第一件事,是开始轮盘赌以前。   大厅里人很多。   轮盘这么刺激的东西,玩家之一又是红骑士,人人都想来看一看。   嘈杂的声音连成嗡鸣一片,周晋仿佛置身事外。   直到他看见了严郡。   严郡一身黑西装,独自一人走进来,周晋能确定,虽然相隔人海,严郡一定还是在第一眼就看见自己了。   他的目光和步伐都没有停留,很快朝着另一个的方向走去,周晋用眼睛追随着他的身影,不知道过了多久,严郡蓦地停下脚步,回身看向他。   严郡抿着嘴唇冲他笑了笑,双手放在西裤口袋里,像初见时的样子,但和那时不一样,今天的他目光热烈,是全心的信赖,也和那时不一样,周晋没有慌张逃跑。   那是最后一眼。   周晋的世界里,在那一刻只剩下他。   第二件事是他们坦白计划的那天晚上。   严郡和周晋相拥躺在床上,共享一副耳机,里面放着那首老歌。   周晋现在知道了,原来是一首情歌。   周围一片黑暗,他们都没说话,但是了无睡意。   后来严郡说,那天的银币游戏,你不是想知道原理吗,今天可以教你了。   他说了一大堆冗长的理论,大概是有关概率的,周晋只能听懂一部分,但是他很认真的听着。   最后严郡说,你要比我更强,有一天,你要觉得这个小把戏其实很简单,然后你会发现,原来我也不是不可战胜、不可替代的。   周晋平静地点了点头。   “真想去看一看阿尔卑斯山啊。”   严郡感叹。   他饮酒过量,经历着灵魂的沉沦,干有失仁慈的工作,走过炼狱、被折磨、被抛弃在光明所及的世界以外,但他依然奇怪地笃信圣洁的希望,就好像世事从未伤害过他,就好像他从未血色加身。   这是我爱的男人,周晋想。   离别是汽油的味道,混杂熙攘的人群,一点也不浪漫。   周晋后来在因特拉肯住下,房子正对着少女峰。   他反而一直都没有去过洛桑,没看到那些常常的坡道,也没有自己上过雪山。   他在新家的客厅安了一扇落地窗,跟以前小楼一样的位置。   窗外绿萝疯长,很快就看不到外面了。   以前从小楼的窗口望出去,可以看到严郡的客厅。   还有他们相伴最久的底下训练室。   “不过修剪了植物以后,从现在的窗户看出去景色也不错。”   周晋跟我说。   他语气轻快。   我还是不敢问出我的问题。   我原以为自己是为了享受过程,现在却发现,故事越接近尾声,我原来越是没有了胆量。   夜幕降临了,我抓起随身的包,几乎打算落荒而逃。   小店的门打开了。   先窜进来的是一条狗。   跟人蹲下的时候高度差不多,陨石般的花纹,看上去特别聪慧。   那狗不怕人,进来先兴奋地扑上周晋玩闹一番,然后亲昵地蹭过来“研究”我。   我心里似有所觉。   接着,就从外面进来一个男人。   劲瘦,穿着T恤,身形挺括,长了一张让人觉得很亲切的脸。   周晋迎上去牵他的手,带着欣喜的笑意。   “还有客人?”他问着,伸手稍微搂了搂周晋的肩。   只一下就放开了,我发现他的手臂上,有一道很狰狞的疤,像是枪伤。   “这两天的常客,因为下雨走不了,滞留在这里的。”   周晋回答他。   男人冲我笑了笑,赞同道:“还是小心一些好。   最近路是真的难开,去的时候伊迪差点儿晕车。”   周晋笑起来,摸摸那条狗的脑袋。   他拉过男人,对我讲:“介绍一下,这是严郡。”   -The End-   -写在最后-这篇文很特别,我觉得可能是天使送我的礼物。   开始只是看了b站上一个剪辑(-三胞胎怪阿姨-的《遇萤》,大家好奇的话可以看看),觉得是个很好的脑洞,想水一个普普通通的短篇练练手而已。   从问剪辑的太太要到创意授权,到给角色取名字,再到设计情节,其实我自己一直都没怎么重视过这篇文,而且心里是没底的,感觉一没有赌博经验,二把握不到这种文章的风格,最后十有八九是要凉凉。   直到那天下午听见《红骑士》这首歌,听到那句“我是你刀锋中的理想,是你孤身猎猎的战袍”,紧接着脑海里勾勒出阿晋和严郡隔着熙熙攘攘的人群安静对望的场景,就这样顺水推舟码出了第一章 ,然后一章接一章,居然短短半月就写完了全文。   说实在的(虽然有点不谦虚),这整篇文除了最后两章,其他的部分全都一字未改,是因为初稿效果已经好到连我自己都惊讶了。   在写完《自白》以后,我2018、2019两年里已经写废了三个脑洞,开坑时踌躇满志,最后都是已经写五万多,却因为接续不下去无限期搁置了(一直从其他平台陪我到这儿的读者可能知道)。   《繁华之城》出来以前,我已经开始怀疑自己可能再也写不出作品,真的是非常恐惧的。   严郡和周晋的一往无前,破的不仅仅是他们的局,也帮助我打破了窠臼,重新找到自己的写作基调,写完最后一章真的松了一口气~顺便也在这里悄悄表白我的爱豆,他对我来说真的是缪斯般的存在。   虽然因为专业使然,平时接触这种华美精致、偏近于外国文学风格的机会其实还挺多的,但我从来没有尝试过把它运用在自己的作品里,所以这一篇和《自白》、《玄学树》风格上差距都很大。   我很想知道大家对这样的写法观感如何,希望可以和小天使们随便聊聊这个话题,这样等我开新坑的时候,对于这种风格的把握度可能会更好。   每篇文结束我都很唠叨,讲一大堆有的没的,总而言之,繁华之城是我非常珍惜的一次产出,不管未来我会否写出更成熟的作品,它的存在已经是绝无仅有的了。   希望大家也会喜欢、也能欣赏到它的好。   未来会有三篇番外不定期掉落,但是到这里为止,就想郑重的和严哥阿晋说声再见啦。   顺便预告,下一个坑开ABO,设定已经做完了,容我存存稿,大概下下周开始更新~以及《玄学树》依然是我目前的写作重心,会尽力保持日更。   大嘎,我们下个文见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