岁月知长夏 作者:靡宝 文案: 大伙儿都笑,林知夏给自己捡了一头狼。 盛朗这家伙,碧绿的眼珠,一嘴儿的獠牙,平时阴恻恻不理人,疯起来却只有林知夏才能把他拉住。 只有林知夏知道,这少年其实是只狗。一只霸道而又无比忠诚的狗。 会寸步不离地守着自己,会在无人的时候把自己摁在爪下,用獠牙一寸一寸地咬着他的脖子,宣誓着对主人的占有权。 “捡了我,就得负责我一辈子。” 好吧。林知夏心想。 自己的一生一世,也全交代在这个少年身上了。 - 傲娇学霸受 vs 超模狼狗攻 - 犬攻猫受。 轻松甜宠,互相救赎,粗黑双箭头1vs1 内容标签: 情有独钟 业界精英 甜文 校园 搜索关键字:主角:林知夏,盛朗 ┃ 配角: ┃ 其它: 一句话简介:许你一生厮守 立意:年轻人奋斗励志 第1章 邓玉琪偷偷打量着身边的林知夏,一颗少女心在胸膛里跳得像有火燎似的。 她没想过自己的运气能这么好,一进实验室,就分到了大名鼎鼎的林师兄手下做助理。 东华大学生物系的明星教授,二十七岁的双料博士,专业里不知道多少学弟学妹都想结识的林知夏! 更没想到,林知夏这么不上相,本人比网上看着要好看那么多倍。 白皙清俊的眉眼,红润又棱角分明的唇,又因眉宇英气,身材修长挺拔,漂亮却没有丝毫女气。 可惜林师兄并不太珍惜这一张脸,常年顶着一头有欠梳理的乱发,戴一副旧眼镜,洗得松垮垮的长袖T恤,趿着一双半旧的球鞋,还真是怎么舒服怎么来。 今天因为有大人物要来给学校新建成的生物实验室剪彩,系上千叮咛万叮嘱要穿正装,林知夏才勉为其难地穿上了西装,还装模作样地系了一根歪脖子领带。 敷衍归敷衍,雪白的衬衫配着黑色的长裤,衬得林知夏细腰长腿一览无余。 这么好的身材,平时藏在T恤和牛仔裤里,真有几分明珠蒙尘。 “紧张?”林知夏忽然扭头望过来。 嗓音有些不可言状的慵懒,又很温润,听得人耳朵一阵舒服。 邓玉琪一愣,有点不明所以。 “盛朗呀。”林知夏笑,“你们女孩子不是都很喜欢他吗?一会儿就要见到他本人了,很高兴吧?” 是了。今天要接待的贵客,就是当红巨星盛朗。 运动员出身,国际超级男模,知名艺人。这几年又开发了自己的服装品牌,主攻年轻人市场,连锁店开遍高校附近…… 这样一位名人、实业家,还非常热心教育事业,前阵子一出手就向G大生物系捐赠了近千万的仪器。 这一举动引起网络轰动,院系领导们感动得鸡血上头,特地大张旗鼓地举办一个答谢会。 别说女同学们,就连男生们也都将自己捯饬得人模狗样的,对这位大明星兼金主翘首以盼。 “我不是他的粉丝。”邓玉琪笑了笑,“林师兄很喜欢他?” “还行吧。”林知夏望着会议室里那一张马屁劲儿十足的海报,笑得有几分促狭,“长得挺好看的。” 海报是学生们自己做的,充分体现了系里经费苦缺的现状。整张海报都透着PS初学者的勤学苦练,和朴素、喜庆的审美风格。 海报正中间,一位英俊的男模特身穿精细的手工西装,做双手插裤袋状。 男模神色淡漠,气场冷峻而疏离,模样确实毫无争议地俊美夺目。 盛朗是中外合资产物,血混得恰到好处,既显得轮廓深邃精致,又不太像个假洋鬼子。 唯有一双碧绿的眸子,像块剔透的冰种翡翠,是他血统的证明,以及个人宛如广告灯牌般的标志。 “怎么有长得这么好看的男生?”一个女生在林知夏他们身后小声嘀咕,“你们看了他的Tom Ford广告了吗?身材和气质都好到爆,简直帅得我头晕!” “看得不多,也就七八十遍吧。”她身旁的女生附和,“艾玛那胸肌腹肌,那腰那腿儿……说起来,以前我只追爱豆。知道了盛朗后,我才学会欣赏超级男模的美貌。” “盛朗的盛世颜值至少是打遍大东亚无敌手吧?可惜他只上综艺,不拍戏。为什么大美人的演技总是那么尴尬?” “我们家‘郎君’不需要有演技,他只负责美貌如花就好了!” 连一个男生都忍不住说:“这么帅,这么有钱,关键出手还这么大方。我也想要这样的金主爸爸!” “张师兄准备向大佬献上菊花吗?” “呸呸!太粗俗了!太不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了!” 众人一阵嘻嘻哈哈。 邓玉琪的心思却不在大明星身上。 她挨着林知夏坐着,小心翼翼地试探:“听说师兄在东三环地铁口买了大房子。那边房价可贵了。你一个人住,还是和父母住?” “我父母都不在了。”林知夏说,“有个朋友和我一起住,不过他也不常回来。就我和老狼。” 老狼是林知夏养的狗。纯种的中华田园犬,有些年纪了,所以由小狼升级成了老狼。 林知夏是狗奴,把这条老狗当作宝贝疙瘩,手机屏保都是他和狗的合影。 有才有貌,父母双亡,经济宽裕又有爱心。 邓玉琪的心活得像春江水里的一尾鱼。 “同住的是女性朋友?” “男朋友。”林知夏说。 邓玉琪窃喜:“和哥们儿住一起,不方便和女朋友约会吧?” 林知夏浅浅一笑:“没女朋友,就没什么不方便的。” 门口一阵骚动,喧哗的人声夹杂着相机快门的咔嚓声涌了进来。 一个高大的男子被众人簇拥着,大步流星地走进了会议室。 一米八八的身高让盛朗同普通人在一起时,总有一种鹤立鸡群的感觉。顶级男模,容貌其实都是其次的,身段和气质才是他最为出众之处。 只是一身端庄的海军蓝西装,并无任何搔首弄姿、挤眉弄眼之态。盛朗每迈一步,都稳健有力,仿佛落地有声。 天生有一道光打在这男人身上,让人们的目光不看他都难。 邓玉琪也不知道是不是自己的错觉。 盛朗走进来后,也不看迎接而来的院系领导,却是朝他们这里望了一眼。 这男人在粉圈里有个绰号,叫“狼主”,据说因为那双碧绿的眼珠像夜里的狼眸。今日见了本人,发觉真是名不虚传。 邓玉琪被这目光一扫,下意识打了个哆嗦,忍不住往林知夏身后缩了缩。 “这位是我们生物学最年轻的教授,林知夏。”院系领导热情地介绍,“盛先生捐赠的很多仪器都对林教授的课题有极大的帮助!” 林知夏施施然起身,上前和盛朗握手。 “非常感谢盛先生对教育事业的支持。”林知夏将早就准备好的客套话倒背如流,“我和学生们一定不会辜负您的一片厚望。” 客气是真的客气,却始终带着一丝慵懒,仿佛保留着一根坚硬的傲骨。 “客气了,林教授。”盛朗莞尔,温和的笑容在唇角眉尾徐徐散开,“小小一点心意,能对科学事业作出贡献,尤其是能帮助到您,也是我的荣幸。” 这男人真是无一不诱人,连嗓音都是标准的“低音炮”,淳厚而带着其到好处的沙哑,轰得年轻学生们一腔热血上了头。 连邓玉琪听了都一阵面红心跳。 她以前一直只喜欢林知夏这种温润如玉、才华横溢的男人。今天亲眼见了盛朗,也不得不承认这男人实在太有雄性魅力,难怪连男同学们都有些倾倒。 林知夏今日受系领导所托,是招待盛朗的主力军。他陪同着盛朗参观实验室,一路细心地讲解。 只可惜有些对牛弹琴。一看盛朗一脸茫然地盯着林知夏看的样子,就知道那些专业术语他一个字都听不懂。 可也因为皮相实在太好,茫然的神情落在女孩子们眼中,还得了一个“萌萌哒”的评价。 “帅哥无知叫萌,丑男无知叫啥?” “就是丑而已。丑男不配拥有更多的形容词!” 女孩子们又是一阵咕咕低笑。 “盛朗气质真好,标准贵公子。” “其实他出身很不好,小时候家里很穷,跟着外婆长大的。” “那能有今天成就,一定吃了不少苦……” 邓玉琪有些不屑。 林知夏听说出身也不大好,是靠奖学金一路读出来的,他比盛朗还多了一颗聪明的脑子呢。 不过这盛朗的随和亲切很是出乎学生们所料。参观完了实验室,盛朗又还邀请林知夏和学生们一起吃晚饭。 本地最顶级的一家日料店里,盛朗开了一个大包厢,请这十来名师生吃神户肥牛。 店老板是盛朗的朋友,亲自出来给他们做牛肉,刀铲耍得眼花缭乱。 学生们将盛朗围成了一朵牡丹花,林知夏坐在一旁,安安静静地喝着酒。 林知夏喜欢甜食,这是邓玉琪这几天观察后总结出的一条。所以酸酸甜甜的日式梅酒很得林知夏青睐。 同学们忙着找盛朗签名合影的时候,邓玉琪寸步不离地守在林知夏身边,给他斟酒夹菜。 “别管我了。你也去和他们玩吧。”林知夏有些不好意思。 “没事的。”邓玉琪温婉地笑,“我不是盛朗的粉丝,不用去凑热闹。师兄你今天辛苦了,光喝酒怎么行?要不要给你叫一份乌冬面?” “不用。”林知夏笑,“邓师妹这么温柔体贴,将来谁做了你男朋友,都要享福了。” 邓玉琪俏丽的脸颊上浮着薄红,看着林知夏将杯中的酒一饮而尽。 这梅酒度数不高,也不知道林知夏酒量如何。但是他肯定不能开车回家了,自己正好可以给他做代驾…… “林老师,我来敬你一杯。”盛朗端着酒杯走过来,脚下一绊,半杯酒都浇在了邓玉琪的头上。 邓玉琪:“……” 等邓玉琪气急败坏地在卫生间里把自己收拾好出来,包厢里的人已走了大半。 “林师兄?他刚刚走。”王师兄说,“他说他会叫代驾,让我们不用管他……” 邓玉琪的手袋里,响起了一道陌生的铃声。 邓玉琪一头雾水,从手袋里掏出了一只手机。 手机的屏保是林知夏和一条黄毛土狗,这正是林知夏的手机。可它怎么落到了自己的包里? 铃声响个不停,来电显示是“狼狗”两个字。可不等邓玉琪接通,对方就挂断了。 不过也没关系。邓玉琪今天是坐着林知夏的车来的,记得他停车的位置。他要是才离开,应该还没走远。 于是邓玉琪直奔负三楼的停车场。 林知夏开的是一辆白色的奔驰越野。看不出他这么斯文的人,却爱开越野车这种大块头。 商场的地下车库设施很好,灯照得塑胶地板折射着明晃晃的光。只是已到快打烊的时候,三楼十分僻静,邓玉琪一路走来都没碰到人。 林知夏的那一辆白色的大奔就停在记忆中的位置,邓玉琪加快了脚步。 越走越近,邓玉琪停了下来。 车在摇晃。 并不剧烈,却也足够明显。 这么大的车,里面在发生什么事,才会发出这种有节奏的摇晃? 邓玉琪是学生物的,也有二十来岁了,不是什么都不懂的小孩子了。 她的头皮一阵火辣辣,一股混杂着妒意的怒火直冲头顶。 是谁?是哪个师姐钻了空子? 邓玉琪飞速排查着今天宴会上的女生。 爱慕林知夏的学生和教师并不少,师姐师妹都有,羞怯的大胆的俱全。但是林知夏一直做正人君子状,对谁都客客气气,从不逾越那条线。 况且,林师兄那样的人,如朗月清风一般,他会直接在车上……他怎么会? 邓玉琪咬着唇,明知道自己该走开,却反而忍不住朝大奔慢慢走过去。 车晃得更厉害了,昭示着里面的疯狂。 后座车窗降下半掌宽的缝,粗重的喘息声从里面飘出来,被停车场嗡嗡的通风声掩了大半,却也足够让邓玉琪听清楚。 “嗯……轻点……” 沙哑而婉转,低沉而慵懒——这是林知夏的嗓音。 猝不及防听到爱慕的男人发出这么魅惑的声音,邓玉琪脸颊火辣辣地烧着,又觉得有点不对劲。 到底是哪个师姐那么厉害,让林师兄都招架不住? 还是说林师兄居然喜欢泼辣的女人? 林知夏断断续续的声音随着车的阵阵摇晃飘了出来,嗓子心儿里含着一股令人面红耳赤的欢愉。 邓玉琪只想捂住耳朵。 那么清冷高洁的师兄,怎么会发出这样的声音……实在太…… 车忽然一震,传出一个巴掌声。 “叫你轻点,畜生!” 邓玉琪从没听过林知夏这样的语气。 又媚又辣,又甜腻腻的,就像刚才酒席上喝的梅子酒,又酸又甜,酒劲冲鼻。 紧接着,车窗里传出一个男人浑厚的笑声。 “我就是你的狗,不是畜生是什么?” 邓玉琪被一道雷自天灵盖灌入,一直劈到脚后跟,只觉得半边身子都飞灰湮灭了。 那淳厚得能在耳道里产生共鸣的声音,邓玉琪这一天听了许多次,已相当耳熟。 是盛朗! 车里另外一个人,不是什么泼辣的师姐,更不是娇俏的师妹,而是盛朗! 那个光芒万丈,大名鼎鼎的巨星,此刻正和她的林师兄在车里…… 邓玉琪耳朵里轰隆隆地如列车过隧道,好半晌听不别的声音。 而那辆大奔又重新摇晃了起来,比先前还要激烈。 林知夏似乎咬住了什么,声音闷着,只余急促难耐的鼻息。 邓玉琪脑中一片混乱,突然想起那个手机来电。 狼狗…… 朗…… 我就是你的狗…… 他们……早就认识?! - 车又狠狠晃悠了一刻钟,才终于停了下来。 盛朗俯身,拂开林知夏脸颊上被汗水打湿的黑发,低头瞅着他潮红的面孔。 林知夏仰躺在后座里,浑身都是汗,双眸也似浸在泉水里的黑玉珠子。 他身上仅存的一件衬衫已经被揉得邹巴巴,前襟只有两颗扣子幸存,从脖子到肩,印着密密的牙印,昭示着下嘴的人那一口好牙。 “你真特么是条狗!”林知夏摸了摸脖子,疼得嘶了一声,又想给盛朗耳光。 盛朗抓住了他的手腕,把人摁严实了,在他红肿的唇上啄了一口。 “你说你该不该被教训?”盛朗说话间,尖锐的犬齿在唇角闪现,绿眸在幽暗的车厢里发着亮。 “我才出门半个月,你就招惹了一个小姑娘给你端茶倒酒。你这个男人,怎么这么不安分?” 盛朗的俊美是特别有冲击性的。他是中德混血,爹妈的基因在他身上融合得浑然天成,平日里人模狗样装得翩翩儒雅。不高兴地盯着人时,就会露出饿狼亮出獠牙的神态。 魅惑,锋利,诱使你一步步走近,然后一口咬在你毫无防备的脖子上。 林知夏却是不怕盛朗。 “艹,只准你成天在电视上搔首弄姿地招惹大姑娘小媳妇儿,我就不能喝师妹倒的酒了?从老子身上滚下去,你这个双标狗!” 盛朗不滚。林知夏抬起脚就往他脸上踹。 盛朗这张盛世美颜是上过保险的,林知夏今天就要让盛朗和保险公司都出出血! 清瘦的脚踝被男人的大掌一把扣住了。盛朗低头看了看,眼眸一深,就像一头闻到了血的狼。 林知夏一看他这个眼神就暗道不妙,急忙挣扎。 “别闹了,也不看看地方?什么事回家再说!” 盛朗松开了手,摇身从狼变成了哈士奇,笑嘻嘻地蹭过来。 “夏夏,半个月没见,想不想我?” “想。”林知夏心不在焉地薅了薅盛朗的头,“回去吧。还得喂老狼呢。” “那小狼呢?”盛朗用他高挺的鼻子蹭着林知夏的耳根。 “也喂。”林知夏笑着,扯了扯盛朗的耳朵,“老子就是你的狗粮。” - 盛朗把车开回了自己位于南四环的湖滨别墅。 老狼迎了出来。 十岁的老狗,枯瘦而精神矍铄,又有些倚老卖老,对主人摇尾巴都有点敷衍。 盛朗给饿了半天的老狼倒满了狗粮,开了个罐头,然后把林知夏拖进了卧室里,吃他自己的专属狗粮去了。 小别胜新婚,等云消雨散,都已经是后半夜了。 林知夏闭上眼,直往梦乡里坠。 隐约感觉盛朗从身后把自己紧紧抱住,鼻子在自己脸上脖子上嗅来嗅去的,真像一头确认所有物的狗。 这份霸道,让林知夏觉得很有安全感。 林知夏一口气睡到清晨,被生物钟唤醒。 盛朗的睡姿很不好,总爱把林知夏搂着压着,害得林知夏醒来后半边身子都发麻。 林知夏抽出被压着的胳膊,无奈地看着趴在胸膛上呼噜酣睡的男人。 睡梦中的盛朗,又憨又傻的,让人想捏他的耳朵,揉他的狗头。 林知夏注视着恋人的睡颜,心中爱意泛滥如泉。 这样一个初夏的清晨,置身这样一间安静温馨的华宅里,享受着清闲静好的岁月,是十五年前的林知夏完全不敢想象的日子。 十五年前,林知夏才十二岁。 他在那年初夏的雨季里,认识了一个男孩 ,叫盛朗。 作者有话要说: 青梅竹马成长向,攻受杰克苏 互相甜宠坚定1vs1,有成长的烦恼,有拼搏的艰辛。 第2章 春夏交季,大雨滂沱,好似春天舍不得退场而落的伤心泪。 林知夏一手挎着书包,一手高高撑着一把折了骨的大黑伞,光着脚走在深深的积水里。 伞下,林知夏的瞎子老爸林安文正伸着盲人杖,在前面慢吞吞地探着路。 林安文瞎了也有五六年了,早就习惯了两眼摸黑的日子。只是因为他们父子俩才搬到这片小区没多久,还不熟悉环境,大雨又浇得人晕头转向,难免有些怯。 “爸,我不想去九中寄宿。”林知夏嘀咕,“我骑单车,快些也就半个小时,走读也行的。” “夏夏呀,听话。”林安文生得白净秀气,说话也斯斯文文,“九中的老师看重你,奖学金和助学金都给得那么高。你就应该老实住校,好好念书,考好成绩,才对得起人家的提拔。” 林知夏挠着他有些过长的头发,一脸为难。 “那要不你就搬到刘阿姨他们店后面去住。这样我住校的时候,刘阿姨他们也能照看你一下。” “你傻不傻?”林安文隔着墨镜,用他瞎了的眼瞪了儿子一下,“你刘阿姨和张叔叔才结婚,我一个大老爷们搬去和他们住,有这么扎眼的电灯泡吗?放心吧。你爸我瞎着眼都能把你拉扯这么大,我还照顾不了自己?” 林知夏耷拉着脑袋,抬脚在快没到小腿肚的积水里踢了一朵污浊的水花。 林安文的手探了过来,摸着儿子被雨水打湿的肩膀。 十二岁的孩子,半大的少年,个子已经开始抽条,可肩膀还很单薄,筋骨也依旧稚嫩。还远没有到他独自顶风挡雨的年纪。 林安文搂过儿子的肩,父子俩一起挤在伞下。 “小夏,你要珍惜这个转学的机会。”林安文语重心长,“咱们爷儿俩是穷,但是老天爷给了你一颗聪明脑袋,也就给了你一个出人头地的机会。爸没本事,没法给你提供好生活,但是至少能做到不拖你的后腿。” “爸,你说什么呢?”林知夏挽住了父亲的胳膊,“你才不拖我后腿。我将来要赚大钱,买辆豪车,找个司机天天带着你到处兜风。” 林安文噗地笑了,“你还不如给我办一张公交卡更省事儿。再说我是个瞎子。瞎子兜风,我能看什么?” “要的就是那份气派呗!”林知夏笑着,挽着老爸,沿着积满污水的小道,朝他们的新家走去。 - 永乐社区是丰市里最老、又是最大的一个城中村。 改革开放前,这里是丰市的中心老城区,数十万老居民蜗居在此。 改革的春风并未能刮进这片城区,它被遗留了下来,成了丰市的一块胎记,带着母胎中的记忆,不雅观,却又消不去。 永乐社区位于旧城区的西南角,和新城隔江相望。贫富不相同,却共饮一江水。 丰市搞开发的时候,也有开发商想拆迁永乐,却硬生生被居民大张的狮子口给吓缩了回去。 小市民的眼光放不长远,但是开发商不会放着对岸大片的空地当没看见。 对岸的高楼一栋栋立起来,玻璃外墙折射着粼粼波光,永乐小区里的旧楼陈砖则在时代的新风里苟延残喘。 违章搭建的棚户拆了又修,修了又拆。居民们拿出先辈打游击战的革命精神,同城市规划部门和消防部门做着坚贞不屈的抗争。 随着丰市的房价节节攀升,永乐小区更拆不起,像个没有媒人肯上门的老姑娘,就此尴尬地被晾了下来。 地势杂乱,设施陈旧,治安也不大好,却又位于旧城区的核心地带。永乐小区成了底层务工人员进城定居的首选。 这年初夏,林安文带着他十二岁的儿子林知夏,搬进了永安社区。 - 林安文是个盲人按摩师,之前在一家社区按摩店里工作,是个有口皆碑的老师傅。 林知夏的亲妈在他记事前就死了,那时候林安文还没瞎,是厂里的技工。 林安文生得清秀,又有一份吃饭的手艺活儿,再讨个老婆并不难。可他因为担心后妈对儿子不好,一直没再婚。 林知夏六岁的时候,林安文在厂里出了事故,被化学药剂弄瞎了一双眼。 技工的活儿当然没法再做。好在林安文手巧,改行做盲人按摩师,倒也能糊口。 林知夏早慧。底层小老百姓,也不讲究什么启蒙教育,还是小学老师发现这孩子脑子特别好,教什么一遍就能记住。 靠着这个本事,林知夏从小学四年级起,就过上了跨学区念书的奖学金生的日子。 小升初的时候,丰市里好几所排名不错的中学都向林知夏递出了橄榄枝。 人穷志短。林知夏挑学校,只看哪家给的奖学金最多。 学成文武艺,货与帝王家。读书人卖学问也是一门生意,当然是价高者得。 九中在全市中学排名第五,并不太拔尖,但是出手阔绰。 林知夏一看奖学金包了自己的生活费外,还能补贴老爸,当即就同意了。 为了儿子的学业,林安文跟着搬到了丰市城区里。在熟人的介绍下,他在永乐社区里找到了一份按摩师的活儿,以低廉的价格租了一间房。 那是一个老厂房宿舍。八十年代修的预制板房,四层高,是小区里难得的高楼大厦了。 林家父子就住顶楼南侧,一室一厅,二十来平方米。屋顶漏下来的水把墙壁浸出片片斑驳的霉斑,林安文眼不见心不烦。 六月初夏的暴雨带走了持续多日的低气压,湿润的风穿过纱窗门,贯穿小小的陋室。 旧风扇转起来沙沙响,林知夏一手按着卷子,一手在草稿本上飞快演算着。林安文则在厨房里摸索着做饭。 等饭菜好了,父子俩坐在全屋最通风的门口,围着一张折叠小木桌吃饭。 对门的纱窗门吱呀一声推开,一个扎着羊角辫的小姑娘走了过来。 “林叔,小夏,我家煮了海带绿豆汤,奶奶让我给你们端些过来。” 林安文急忙放下筷子,招呼林知夏去开门。 小姑娘和林知夏同龄,生得圆头圆脑圆眼睛,嘴角两个圆酒窝。连名字都很圆,叫孙明珠。 孙明珠的父母都在对岸的新城区里打工,她跟着奶奶住在永安的老房子里。 社区里搬来一个俊秀的小帅哥,社区里的孩子们都在偷偷议论。也就孙明珠近水楼台,最先和林家父子搭上了话,自来熟地把小帅哥划入了自己的势力范围里。 “小夏来了,我们北区也终于有个能打的学霸了。”孙明珠说话又脆又快,就像竹筒倒豆子。 “去年南区有个女生考上了三中,被当成凤凰蛋似的捧着。南区那群人可嘚瑟了,成天嘲笑我们北区是草鸡窝。呵,三中算什么,还不是被九中吊着打?小夏,回头要是南区那群人找你麻烦,你只管回来和我说。有我孙明珠在,你在北区可以横着走!” 小姑娘比林知夏还矮半个头,却是一副江湖老大姐的派头。 “南区?北区?”林知夏早上在按摩店里,也听老板娘他们提起过。 “咱们这边是北区,金河以南就是南区。”晚饭后,孙明珠带着林知夏出门熟悉环境。 永安社区沿江而建,地形狭长,被一条支流拦腰分成两半,地图上看着像一颗胖嘟嘟的花生。 北区聚居着各种小生意人和打工仔,社区医院和学校也都在这一代,治安相对好许多。 “南区才是真正的野鸡窝,满街都是挑着红灯笼的店。”孙明珠对林知夏挤眉弄眼,“我奶奶从不让我天黑后去南区玩。我们北区的小孩和南区的也玩不到一起,两边的男孩子还经常打架。你不打架吧?” 孙明珠打量着林知夏细白的皮肤和纤瘦的身躯,觉得自己问了一句废话。 林知夏的大眼睛懒洋洋地眨了一下,说:“我会用弹弓。” 小孩子才用弹弓呢。 孙明珠有点不屑,不过漂亮的小帅哥本来就用不着去打架。 林知夏正是男女莫辩的年纪,小巧的尖下巴,鼻尖微翘,嘴唇红润,一双黑漆漆的猫儿眼。身子抽条让他特别瘦,于是显得脖子纤细而修长。 书读得好的孩子,气质总是有些特别。林知夏并不清高,但是神情里有一分漫不经心,勾得人总想能被他多看两眼。 孙明珠带着林知夏走街串巷,像穿着新裙子游街,收获了一路的关注和羡慕。小姑娘的虚荣心得到了极大的满足。 “明珠,这是你同学吗?长得好俊秀哟。” “这是我新邻居,叫林知夏。人家在九中读书呢!” “哟,好学生!” “宫廷蛋糕店”的老板娘把坏了卖相的奶油蛋糕塞给两个孩子。 林知夏啃了一口蛋糕,舌尖在唇上舔了舔,愉快地眯起了眼睛,看着更像一只猫了。 “林知夏,你为什么叫这个名字?”孙明珠问。 林知夏说:“我是六月入夏的时候生的。我妈生我的时候,窗外树上有鸟叫个不停,像是给她报喜。后来她翻诗词书给我起名字,看到了一句‘残莺知夏浅,社雨报年登’,就给我起名叫知夏了。” “真好听。”孙明珠羡慕,“你爸妈都有文化。我妈连电视上的新闻标题都认不全。” “明珠!”一群小孩从巷子对面奔了过来,“柴哥和张小天的人约在河口打架,说是张小天的人泡了柴哥手下人的妞儿。去看不?” “嘿!”孙明珠一跃而起,两根羊角辫兴奋地一阵甩,“去!怎么不去?小夏,快点跟过来!” 孩子们一窝蜂地朝街边排楼涌去,钻进了一个楼梯道里。 林知夏眼珠一转,把剩下的蛋糕塞进嘴里,手在T恤上一抹,跟在了孙明珠他们身后。 作者有话要说: 明天小狼出场 第3章 孩子们一直爬到三楼顶,推开了天台的门。 夏日的傍晚,金紫色的夕阳对整座丰市一视同仁,照得对岸的高楼闪闪发光,也撒满老城区的残砖破瓦。 这里有着一个同楼下大相径庭的世界。 鳞次栉比的房屋连成一片,楼挤着楼,屋顶挨着屋顶,违章搭建的棚户和通道将巷子两侧的房子连成了一片,组成了一个交通便利的屋顶世界。 孩子们就像一群下山的猴子,敏捷熟练地在楼宇之间奔跑跳跃,从这一栋房子跳到对面的房顶上,在一张张被太阳晒暖了的床单被套中穿梭嬉戏。 林知夏看着清瘦文弱,可是奔跑起来并不比本地的孩子差。他因不熟悉地形而走在最后,却一直都没有落队。 最宽的那一条道,差不多有两米,对于半大的小孩儿来说,不是个能轻松跨越的距离。 林知夏站在屋顶边往下望。 三层的高度,黄昏中没开路灯的小巷就像一道深不见地的裂缝。 “哈哈,他过不来的!”对面的孩子嘻嘻笑。 “小夏,不要勉强。”孙明珠喊,“你下楼绕过来就行了。我们等你。” 林知夏抓起T恤,用领口擦了一把脸上的汗,后退到天台的一侧。 少年稚嫩的面孔笼着坚毅的决心,长眉一挑,猫儿眼里闪烁着倔强的光。 林知夏冲了出去,双脚在房顶边沿一蹬,纵身一跃。 宽大的白T恤蓬起,修长柔韧的身躯舒展着,小少年就像一只敏捷的白猫,越过他人生中一道难度的沟壑,抵达了对岸。 双脚落在了对面房顶,就地打了个滚,把自己稳住。 孩子们爆发出狂热的欢呼。 “你行呀,林知夏!”孙明珠把林知夏拉起来,“看不出来还有点身手嘛。以后我们可以带着你一起玩了!” 林知夏的手肘在地上蹭破了一层油皮,渗着血丝。 他拿T恤擦了一把,浑然不在意地笑了笑。 - 孩子们斜着穿过大半个北区,很快,波光粼粼的丰江就在前方。 金河的入江口有一片三角空地,是永乐社区里的一个文化广场,也是南北两区的少年们约架斗殴的圣地。 孩子们在广场边的楼顶上占据了一块风水宝地,居高临下观龙虎斗。 孙明珠充当解说员,给林知夏讲解赛况,哪边是柴哥的人,哪边又是张小天的人,她记得比自己课本内容还清楚。 林知夏进城前住在丰市北面的城乡结合部,打群架看得太多了,并不稀罕。 永安的群架也并没有什么独特之处,无非两群年轻人一拥而上,捶鼻子踢肚子,拳脚都毫无章法。 林知夏还看到有咬耳朵的,这是没吃饱吧? 要说有什么不同,就是打架的人都赤手空拳,打得十分文明。也不知道这是不是城里人打架的规矩。 孙明珠说:“南区的老大说了,在永安里打架不准拿家伙,刀棍砖头都不给用,说闹严重了不好收场。所以你别看他们打得那么凶,其实最后都没啥事儿……” 正说着,一个小青年就以实际行动反驳了孙明珠的解说。 他突然从花坛里摸出一块垫花盆的砖,啪地拍在对手的脑袋上。 对手两眼一翻,噗通倒地。 这一砖头可彻底扭转了战斗局面。 张小天的人一边把伤员拖下去,一边暴起,照着柴哥的人穷追猛打。 柴哥那边领头的青年眼见不妙,将使砖头的那个小子护在身后,边战边撤退。 “那打人的是柴哥二把手的小舅子。”孙明珠冷笑,“按规矩,得把他交出来让张小天他们这边收拾。” 柴哥那边显然并不想交人。 就在双方争执不下之际,一道人影从张小天那一方冲了过来,箭似的射进了人群里。 所过之处,人仰马翻,惊呼惨叫炸响一片。 林知夏他们还没看真切,那个人影又从人群里退了出来。 那是个瘦削的黑衣少年,并不高大,但是手脚特别长,远看着就像个竹棍人。 少年一手拎着一根钢管,一手狠狠地拖拽着那个小舅子,就像一匹捕到了猎物的狼。 这个半大的小孩儿,却硬生生让方圆五米内没人敢靠近他。 众目睽睽之中,黑衣少年把那个比他高一个头的青年拖到河堤边,紧接着一跃而起,一脚踏在青年胸口,旋身一百八十度一个飞踢,脚背拍在了青年的脸上。 青年连声音都发不出,就被踹进了金河里! 金河说是河,旱季的时候不过是条臭烘烘的排洪沟。现在是雨季,河中浑水正滔滔朝江里流。 那青年在泥汤里直扑腾,哭爹喊娘。柴哥的人急忙想法子搭救。 而那个少年就那么站在岸边,一副置身事外的孤傲。 林知夏有轻度近视,那少年站得远又背着光,只依稀能看见一对浓黑的剑眉,眼窝深深,皮肤却挺白的。 “我勒个去!”孙明珠低呼,“真是不要命了!” 她这一声,道出了屋顶上孩子们的心声。 黑衣少年弯腰把钢管捡了起来,忽而扭头朝屋顶这边望过来。 孩子们齐刷刷后退,被火燎着了似的。 “快,快走!”孙明珠扯了林知夏一把,“盛朗又发疯了。千万别被他注意到!” 慌乱之中,林知夏只捕捉到一抹模糊的碧绿,就稀里糊涂地被拽走了。 - “盛朗,南区最有名的一个疯子。”孙明珠对林知夏说,“他这人脑子不对劲,特别疯,打起架来不要命。你以后要是在路上碰到他,一定要绕远点,千万别招惹他。” “他很容易被招惹到吗?”林知夏认真地问。 “有人多看了他一眼,就被他揍了。”孙明珠很严肃,“他就比我们俩大一岁,开学也才念初一。听说未成年人杀了人都不犯法的。所以张小天最喜欢用他去打架。他爸开小旅馆,平时也不管他,” “我还以为他是高中生呢。” 孙明珠说:“你隔得远没看清。他其实是个混血,他爸是老外,所以他比别人都要高一头,力气也特别大。” “老外在咱们社区开旅馆?”想不到永安这破地方还这么国际化。 “才不呢!”孙明珠噗哧笑,“盛朗是个野种,是她妈在城里打工时和老外生的。他爸不是他亲爸。他妈后来跟外面的男人跑了,他爸喝了酒就喜欢打他。盛朗受了气,就出来打别的小孩儿。总之他们一家都变态。” 孙明珠忽然又想到什么,牙疼似的抽了一口气:“不对……盛朗好像也要去念九中!” 林知夏惊讶:“他成绩很好吗?” “能及格就不错了。”孙明珠翻白眼,“但是他体育特别好,是省少儿游泳队的,拿了好几块金牌。所以九中把他特招了进去。唉,以后你在学校里碰到他,一定记得躲远点。” - 暑假才刚开始,开学还是很久以后的事。林知夏不会操那么远的心。 林知夏从九中老师那里领来了一大堆学习资料费,每天除了送他爸上下班,就是在家里写卷子。 他年纪太小了,不容易找到暑假兼职。 还是孙明珠人脉广,通过她一个表舅妈,给林知夏找了一份奶站送奶的活儿。 每天早晨天刚蒙蒙亮,林知夏就踩着一辆小三轮车,载着一车鲜奶,穿梭在永安社区的大街小巷里。 永安社区的道路复杂如迷宫,违章建筑制造出了许多断头路。 林知夏做了两天,就自己在地图上规划出了一条最便捷的路线,比奶站的人给他的路线要长一些,却能奇迹般节省半个小时的时间。 送完了奶,林知夏在巷子口早餐摊子上买了热豆浆和刚起锅的油条,回家和林安文一起用早饭。 永安的居民逐渐熟悉了这个俊秀的孩子。不论刮风下雨,他都很准时,奶瓶总是擦得干干净净的。 夏天的威力一日强过一日,但清晨的风还是带着水一般的清凉。 林知夏瞪着三轮车,灵巧地绕过水泥路上的坑。奶瓶在车斗里咣当作响,耳机里播着英语听力训练题。 正是这片声音,让他没有注意到一旁的追逐和叫骂声。 当那个黑衣少年从斜方冲出来的时候,林知夏才猛然惊觉。 可这时候反应已经晚了。 黑衣少年一跃而起,跨过拦在路中央的小三轮车,脚在车斗边一蹬,飞似的窜出老远。 这小子倒是借了力,可小三轮车被他一脚蹬翻,奶瓶稀里哗啦地砸了一地! 林知夏也跟着一骨碌跌在地上,傻眼了。 “卧槽!你特么有病呀!” 好学生不等于不会爆粗口。林知夏气得破口大骂。 黑衣少年回头望了一眼,剑眉高鼻,颧骨挂彩,一双翡翠似的绿眼珠。可又因为神情阴鸷,更像两簇白日鬼火。 林知夏的瞳仁微微放大。 “他在那里!”几个小混混从巷子里追了出来。 黑衣少年拔腿就跑,眨眼就不见了。 后面的人追过来,嫌林知夏的小三轮车拦在路中间碍事,一脚踹开。 车上还没打翻的奶瓶这下也终于和地上的碎玻璃瓶殊途同归了。 - 一车两百来个奶瓶,林知夏之前只送了一半,剩下的几乎全滋润了大地。 回到奶站一结算,鲜奶连着瓶子,七七八八一共四百多块。林知夏当即红了眼圈,咬着嘴唇说不出话来。 半大的少年,雪白漂亮的小脸,泪眼朦胧,楚楚可怜。 奶站的大姐一腔母爱沸腾,做主把零头给抹了,也不让林知夏现在就赔,和他约定好了从月底工资里扣。 “别哭啦。”大姐还从冰柜里取了一瓶酸奶给林知夏,“也是你运气不好,碰上了南区那些小烂仔,就算找上门去他们也拿不出钱来赔。我回头告诉站长,让他和南区的人说一声。不能欺负我们老实人……” 林知夏滋溜地吸着冰酸奶,抹了抹眼角,委屈的小模样还挂在脸上,心里却是已把盛朗的十八代祖宗都问候了个遍。 被摔碎的玻璃瓶还堆放在奶站的院子里。林知夏对着那一大笼子玻璃渣看了好一会儿,眼神比碎玻璃还锋利几分。 第4章 第二天,林知夏同往常一样出门送奶。 昨日没收到奶的人家,今日都会补上一瓶。不仅如此,奶瓶上还贴了一张小小的便利贴。 “亲爱的叔叔/阿姨:昨天因为奶车被人踢翻,所以没有给您送奶,我非常抱歉。我保证以后不会再出现这种工作失误。祝您有一个好心情。小林。” 秀气工整的钢笔字,文雅的措辞,带着清新的学生气。 这一张小便签,在永安里掀起了一场不大不小的波澜。 永安的居民,在学校里蹲满九年的人不到三分之一,九成以上的人全凭一份小手艺在城里讨生活。但凡有点本事的都已离开,留下来的也全被生活磨练得皮实而粗糙。 道歉在永安是很稀罕的景儿。 居民们早就习惯用撕打来解决纠纷,争夺那点芝麻大的利益和居住空间。谁脸皮厚,谁就是赢家。 这么一张精巧的道歉纸条,对于永安的人来说,是十年都难得一见的稀罕物。 连蒙带猜地看懂了纸条上写的是什么,各家的主妇们的母性油然而生,对这个写得一手好字的“小林”生出了浓浓的好感。 “到底是个在九中念书的好学生,多懂事,多能干呀!” “听说家里只有一个瞎子老爸,所以放假了出来打工。不知道是哪些烂仔的手脚这么欠抽,欺负人家一个小孩子。” 主妇们感慨完了,扭头又拎着自家孩子的耳朵一通骂。 “你看看人家小林,又能读书又会干活。人家的爸妈是积了多大的德才得这么一个好儿子哟!你放假了就知道在外面疯跑,屁大的正事都不干,金河沟里的泥都没你这么烂……” 有关送奶的小林受欺负被踢翻了奶车的消息,随着主妇们的嘴,不过一两天就传遍了永安南北。 林知夏蹬着三轮车走街串巷,累得满头大汗,小脸蛋红扑扑的,又那么彬彬有礼,谁看了不又心疼又喜欢? 林知夏迅速在永安混成了一个小红人。虽然间接地招惹了不少孩子们的嫉恨,可也赢得了大妈群体的爱心。 到了第四日,林知夏看时机成熟了,拖着那一大筐子碎奶瓶,叮叮当当地来到了盛家门前。 盛家的经济条件那是轻松能甩林家半条街的。 盛朗的绿帽老爸盛广全在南区靠河边有一栋小楼,开了一个小旅馆。 四层的小楼,铝合金窗棱,蓝玻璃窗户,粉色瓷砖外墙,大门上挂着一个红底黄字的招牌:聚福旅馆。 林知夏被盛老板这艺术审美肉麻了好一阵。 南区这一片地儿,果真旅馆林立。光是盛家所在的这条街,就能看一口气数出五六家小旅馆。 正如孙明珠说的,大门上就算不挂红灯笼,也总会装饰点红紫,怎么看怎么不正经。 南区外就是丰河老桥,对岸就是一大片正在风风火火修建中的新城。 每天日暮时分,下了工的工人们成群结队对地走过老桥,涌进永安南区,钻进各家的小旅馆里。在女人香软的臂弯中,他们廉价的身躯和疲乏的灵魂都能得到短暂的放松。 现在是清晨,整条街的旅馆都没开门,街上只有几只鸟在觅食。 林知夏拿出从奶站借的喇叭,抬头望着盛家的蓝窗户,白皙乖巧的脸上挂着一抹邪气的笑。 盛朗的房间是个比棺材大不了多少的楼梯间。夏天闷热,他又嫌客人们办事时吵得烦,一般都睡在天台上的一个简易棚子下。 这天一早,他正摊着肚皮酣睡着,突然被一道尖锐的警报声给惊得弹跳起来。 南区的居民都对这种酷似警笛的声音特别敏感,走到奈何桥头的人都能被这声音给拉回来。 盛朗最初以为有人犯了事,可紧接着听到了自己的名字。 “盛朗,盛朗,出来赔钱!打碎奶瓶,出来赔钱!” 盛朗探头朝下望,就见一个陌生的小孩儿正拿着喇叭在大喊。 “盛朗,你打碎奶瓶,别想赖账,有种就出来赔钱!” 盛朗骂了一声,拖鞋也不穿,噔噔地跑下楼,抬着脚丫子就朝那小孩儿脸上踹去。 林知夏早就听到他的脚步声,不慌不忙地往后连退三步。 盛朗眼底看到一片碎光,硬生生刹住了。 定睛一看。好家伙!地上铺了一片碎玻璃渣,每一片都闪着锋利的光! 盛朗要不是反应灵敏,脚板心已经被扎成血筛子了。 “我日!”盛朗怒骂,“你特么找死呀!” “不找死。”林知夏平静道,“就是找你要钱。你砸了我半车的奶,连瓶子一起,一共四百块。我这里有奶站开的单子。” 林知夏晃了晃手里的纸条。 盛朗只想过去把这小孩踹飞出去,无奈对方站在一片碎玻璃中,自己又没穿鞋。 他在玻璃渣前打着转儿,两个鼻孔直喷气,一双绿油油的眼睛直勾勾地盯着林知夏,好像他是一只差一步就能咬到的兔子。 林知夏这也才好好打量盛朗。 盛朗那个不知名的洋人爹给了他一副好相貌。 十三岁的少年,比同龄人高出将近一个头,骨架粗大,手脚极长。盛朗皮肤很白,头发乌黑浓密,天生有点卷,因缺乏打理而盘根错节,耷在额前,半遮着眼睛。 那双眼睛,是盛朗血统最直白的证据。 光线下呈现翡翠似的绿,贼亮,在暗处又像山涧里的幽潭,深深的,望不见底。 这样的眼睛,必然得有一张好面孔来配。 盛朗的脸真是无可挑剔地俊美。 立体分明的五官,精心推敲过的比例,高高的鼻梁下,一双棱角分明的唇。 十三岁,正是男孩儿最漂亮的年纪。还没发育出浓密的毛发和坚硬的棱角,整张脸明丽浓烈,几乎可以用“昳丽”两个字来形容。 可盛朗没有丝毫脂粉气。他粗野、不羁、原始,凶悍的神情充满了野兽一般的戾气。 “别转悠了。”林知夏说,“一人做事一人当。把钱赔给我,这个事就过去了。” “赔你妈的X。”盛朗骂。 他发育比较早,已开始进入变声期,嗓音一大,就有些尖细的破音,听着有点滑稽。所以盛朗越来越寡言,凡事更喜欢动手,显得自己特别冷酷有范儿。 今天被这小孩给气着了,一时没忍住破口大骂,嗓子就开始漏气。 一漏气,这威力就打了个二折。林知夏噗哧一声笑了。 他这一笑,简直点燃了盛朗的□□库。 他抄起了墙角一把拖把,抡了一个圆,朝站在玻璃渣中的林知夏打过来。 林知夏穿着球鞋,在玻璃渣里蹦蹦跳跳,左闪右躲,又把喇叭给打开了,先前录好的顺口溜响彻了整条巷子。 “盛朗砸奶瓶,耍赖不赔钱。管砸不管埋,永安好少年。” 街坊都被吵醒了,纷纷开窗张望。那些才睡下没几个小时的小姐们倚着窗口骂骂咧咧。 “搞了半天,原来是阿朗砸的奶瓶哟!”对面楼的大妈嚷嚷,“阿朗,你太不像话啦。不要欺负人家年纪比你小,快把钱赔了!” 邻居们纷纷附和。 盛朗呼哧喘着气,一张脸充了血,眼睛里那绿光像鬼火一样在跳。 他将拖把狠狠地抡圆了,准备向林知夏砸去。 盛广全刚从屋里跑出来,就被便宜儿子一拖把拍在脸上,跌了个四脚朝天。 巷子里响起一阵爆笑声。 盛广全气急败坏地爬起来,一脚把盛朗踢开,掏出几张票子朝林知夏丢去。 “去去,拿着就滚!” 林知夏只捡了四张钞票。 “谢谢叔叔。不过盛朗只欠了我四百块,多的我不能要。叔叔再见。” 林知夏礼貌地鞠了一躬,驾着三轮车风一般地溜走了,只留下满地玻璃渣,扎得盛家父子眼睛直疼。 “进去!”盛广全朝盛朗喝道。 盛朗抬起头,阴阴地看了养父一眼,丢下拖把大步走进了屋里。 盛广全关上了门,随即暴起一脚,将盛朗踢飞。 轰——盛朗滚进墙角叠着的椅子里。 盛广全疯了一样,扑上去对着少年拳打脚踢。 “小贱种,野狗崽子!好的不学,尽给老子找麻烦!” 盛广全并不比十三岁的盛朗高多少,光头横脸,一身蜡黄的肥肉抖出层层肉波。 “丢老子的脸,害老子破财!真是表子生的杂种……” 盛朗既不抵抗,也不求饶,只瞪着的绿油油的眼睛,像足了一头倔强而带着野性的狼崽子。 盛广全看着就更来气,抄起墙角一支扫帚,朝着盛朗劈头盖脸地抽。 扫帚杆子狠狠抽在盛朗的小腿上。盛朗的鼻子里忍不住发出吃痛的哼声,蜷起身子抱住了腿。 “别打啦,老盛。”一个染着紫红头发的女人从二楼探出头来,露着白花花的皮肉,“到时候那死老太婆又上门来找你拼命。” 盛广全气喘吁吁地丢了拖把,又踹了盛朗一脚。 “滚!” 他咚咚上楼。 “怎么每次都闹那么大?”女人小声嘀咕着,“这儿子还有用,打跑了不划算……” “跑不了的。”盛广全哼笑,“小杂种还等着我给他那个老太婆掏医药费呢。” 盛朗坐在一地狼藉中,揉着红肿的腿,又抹了一把流到眼角的血。 雪白的脸,赤红的血,碧绿的眼珠,没有表情。 少年爬了起来,一拐一拐地上楼去了。 - “你真特么太牛了!胆子太大了!” 孙明珠浑身哆嗦,手舞足蹈,像在跳大神。 “你居然一个人就去找盛朗要钱?还居然给你要到了!我听说盛朗被他爸狠狠地打了一顿,头都打破了。完了完了,盛朗一定会报复的!他肯定会找机会打死你的。” “暂时不会。”林知夏做着卷子,头也不抬,“他上次打架的时候,打伤了柴哥的人。柴哥他们最近一直到处堵他。他躲都来不及呢,没功夫管我。” “你消息还挺灵通的嘛。” 送奶需要走街串巷,林知夏每天都不知道要和多少阿婆大妈搭讪聊天。他又有一张最讨女性喜欢的乖巧脸,搜集到的情报可丰富着呢。 林知夏说:“等他有空了,我也开学了。” “可是他也要读九中的。到了学校,他一样可以找你麻烦。” 林知夏抬头看了孙明珠一眼,清秀的脸上带着一抹淡淡的笑。 “放心,在学校里,没人能找得了我的麻烦。” 第5章 果真如林知夏所预料,之后一连好几天都过得风平浪静。 柴哥的人满大街堵盛朗,狗撵耗子似的,盛朗只有躲在自己家里才最安全。 盛朗这便宜儿子对盛广全来说,倒是个好用的长工。 盛朗年纪不大,但是个头不小。小旅馆里的大部分活儿,从换洗被单,打扫卫生,到跑堂送菜,他都能包下来。 每天日落时分,夜色掩盖住了所有的混乱和不堪。南区的霓虹灯牌次第点亮,将这片牛皮癣似的社区装点成一个五光十色的小都会。 盛家旅馆一楼是个饭馆,盛广全是掌勺的大厨,倒是做得一手不错的家常菜。 饱暖思淫欲,酒足饭饱的客人们携手各自的红颜知己,上楼奔赴销魂乡。 盛朗已练就了单手托着一盘四五个菜而能在大堂里穿梭自如的本事。 “哟,这小哥儿是个绿眼珠呀!”有客人发现了盛朗的与众不同,“来来,小伙子,让我们看看。” 盛朗面无表情地收拾着隔壁桌的盘子。 盛广全在厨房里重重地咳了一声。 盛朗这才丢下手里的活儿,走了过去。 二号桌的客人都已经喝得满面红光,一个男人一把拽着盛朗的衣领,逼着他弯下腰。 “还真是绿的,像玻璃珠子!”一桌人都哈哈大笑。 “你妈是老外,还是你爸是呀?”客人问,“多大年纪了?” 盛朗不吭声。 “听不懂中文?”那人反而逗弄得更加起劲儿,“别只会说英文吧?说一句来听听?” 盛朗的眼珠一转,在阴影下呈现阴恻恻的暗绿。 客人醉得两眼昏花,浑然不觉,掏出了一张五十块的钞票。 “来来,小杂种,说一句英文给哥们儿几个听,这个就给你。” 同桌的客人纷纷拍着桌子起哄。 看到钞票,盛朗的表情忽而一转,扯着嘴角笑了起来。 “Hello。”他说,“You son of a bitch.”(你个狗-娘-养的。) 客人们笑得东倒西歪。这话是盛朗从国外电影里学来的,客人们显然听不懂。 “他说了!他居然真的只懂英文!我说老板,你从哪里找来这么一个洋跑堂呀?” 盛广全在厨房里没吭声。 客人把那五十块钱塞进了盛朗的手里,拍了拍他的脸,“拿着,小朋友,好好念书。” 盛朗进了厨房,盛广全拿勺子指了指一碗汤:“给二号桌端过去。老实干活,别给老子摆脸色。” 盛朗走到拐角没人的地方,朝汤里吐了一口浓痰,然后一脸漠然地端着汤钵朝那桌客人走去。 - 夜深了,客人们从饭馆转移到了楼上。 盛朗打扫完了卫生,一身油腻地坐在大堂楼梯口。 阵阵不雅的声音从楼上传下来,盛朗置若罔闻,往身上的淤青处抹着红花油。 药油气味辛辣,冲得少年两眼湿漉漉的。 “哟,这是怎么啦?” 一个中年男人走了进来。白色短袖衬衫,黑色西裤,无框眼镜,刘海油腻腻地耷在额前。 盛朗抬起头,眼睛戒备地眯了一下。 “小朗,又被你爸打了?”男人一脸关怀地坐在了盛朗身边,“哎哟,你爸下手怎么总这么狠?你还得参加游泳队集训的,打伤了就不好下水了。怎么,还哭了?” 男人伸手朝盛朗的脸摸去。 盛朗猛地朝后一仰,躲开了男人的手,双眼如冷冰冰的翡翠珠子,戒备地盯着男人。 “哎。”男人讪笑,“你这孩子,真是倔。叔叔是真的关心你。对了——” 男人从包里取出一个盒子,“叔叔从上海出差回来,给你买了礼物。耐克的游泳镜,名牌。看看喜欢不?” 盛朗迟疑着,接过了盒子,打开翻看。 昏黄的灯光下,少年的侧面俊秀得就像油画里的美少年,鼻梁和下巴的弧度优美流畅,深深的眼窝,睫毛浓长卷翘,随着眼皮眨动,像蝴蝶扇动的翅膀。 还有那双唇,怎么那么红润饱满,哪怕嘴角有淤青,看着也诱人去亲吻。 十三岁,才刚开始发育,还没有长出胡须和明显的喉结,小男孩最漂亮,就是这个年纪了…… 男人下意识靠近,深深呼吸,在油烟和汗臭中搜寻着少年本身的清爽的气息。 盛朗唰地站了起来,居高临下地注视着男人,高瘦的身躯已能遮挡不少灯光。 “谢谢马叔。我去叫我爸下来。” 礼物收了,人也头都不回地跑走了。 男人坐在楼梯上,意犹未尽,脸上还带着恍惚的笑。 盛广全下楼来,看到老马这张发-春的脸,心里泛着恶心。 永安南区这样的地方,人渣烂仔遍地跑,盛广全什么没见过。但是老马这样喜欢玩小男孩儿的,是连人渣都瞧不起的货色。 “你怎么今天就来了?”盛广全没好气,“那笔钱说好了是下个月初才还的。” “我不是来催债的。”老马起身笑道,“你上次不是说想学人家抄烂尾房吗?我这次带了个朋友来,他是市规划局的,城市将来的规划建设他最清楚。” 盛广全动了心,“人呢?” “在对面麻将馆里。” “又是麻将。”盛广全摆手,“你又想哄我去输钱。” “哟,谈生意哪有不上牌桌的?”老马板起了脸,“你不输人家点钱,人家凭什么把内部消息告诉你?反正我人是给你找到了,去不去,你自己看着办吧?” 说罢扭头就朝外走。 盛广全搓了搓手,一跺脚:“哎等等我,我先去换身干净衣服!” - 时间眨眼就到了七月底,丰市进入盛夏。 林家位于顶楼的房间被晒得犹如蒸笼,白日里实在不大适合人类长时间逗留。 按摩店里有空调,林知夏送林安文去上工,带着卷子过去,学习之余顺便在店里免费帮忙。 人们对勤学苦读的孩子总多一份怜爱之心,老板娘刘姐很慷慨地接纳了林知夏蹭空调的行为。 按摩店隔壁是一家小网吧,林知夏又在那里接到了跑腿的生意,帮客人买烟买饭什么的,赚点小费。 到了月底,林知夏拿到了他送奶的钱,整整五百块。加上跑腿的小费,足足有六百多块! 这对十二岁的穷小孩来说,已经是一笔巨款了。 林知夏把大部分的钱都存了起来,花了三十块,从孙明珠的表哥那里买了一辆半新的二手单车。 从那以后,林知夏无事的时候,就和孙明珠他们踩着单车,在永安蛛网般的街道上飞驰、玩耍。 玩到傍晚,花五毛钱买一根冰棍,坐在临江边的楼顶上,眺望着对岸新城的高楼。 夕阳将高楼和吊车简化成了一个个黑色的剪影。那片剪影,对永安的孩子们充满了神秘,和无限的诱惑。 “你说,那些人住在那么高的楼里,推开窗户往下望,不会晕得慌?” “你想住还住不起呢。”同伴嘲道,“我爸说,把我们家在永安的这套房子卖了,在新城区也只够买一个厕所。” “新城的房子都特别大。”孙明珠说,“我妈说她做保姆的那家,有一整个屋子放衣服,那屋子比我家客厅还大。那家的老婆,光是高跟鞋就有一整个柜子来装!” “那大妈是八爪鱼吗,长了几只脚呀?” 孩子们一阵哄笑,你推我搡。 “我过几年就能去新城区住了!”说话的是个小胖子,一边呲溜着鼻涕,一边呲溜着冰棍,旁人看着恶心坏了,他倒是吃得津津有味的。 “我妈说等我初中毕业,就让我去跟着我二舅学厨。我二舅在新城区的大酒店里,专门给老外做西餐。什么牛排呀,披萨呀,到时候我想吃多少就能吃多少!” 这小胖子就是按摩店刘姐的儿子,有个响亮的名字,叫王高才。 王高才很对不起父母的拳拳期盼,智商十分堪忧。八门课里,他有三门能及格,刘姐就要给她早死的前夫烧香磕头了。 小老百姓也不强求孩子考大学,混个初中毕业,就送去学一门手艺,能养活自己才是关键。 “小夏将来肯定能在新城区里住大房子,开豪车。”孙明珠拿手肘碰了碰林知夏,“就小夏这个成绩,将来还能出国读书呢,绝对比南区的那个三中的草凤凰要牛!” “谁知道将来怎么样。”林知夏说,“伤仲永的故事不都学过吗?现在聪明,将来不一定。我先好好把中学念完吧。” 这小孩儿吃冰棍喜欢咬着吃,嘴里含着一大块冰,腮帮子鼓鼓的,小嘴儿冻得又红又水润,像草莓果冻似的。 “你是我长这么大,见过的最聪明的人了。”孙明珠看着林知夏的眼神满是真切的佩服和崇敬,“暑假作业最后那道大题,就你能全写出来。还有盛朗那事,也就你有办法能整他。哈哈,对了,盛朗家出事了!” 林知夏又啃了一大块冰,眨了一下眼。 “他爸打麻将欠了好大一笔钱,还不上,要债的上门闹了好几天了。”孙明珠说,“听我二婶说,他爸欠了有几十万!好吓人。” 林知夏把融化了的甜水咽了下去,问:“他家不是挺有钱的吗,怎么会还不上?” “他爸本来就是个烂赌鬼,哪怕开银行都不够他输的。”孙明珠吃完了冰棍,又掏出一包五香瓜子嗑了起来,“我奶奶说的没错,南区的人就是没咱们北区的勤奋踏实。” - 过了两天,林知夏帮网吧里一个客人跑腿,去南区一家老字号的卤味店买甜皮鸭。 小店下午这一锅卤味刚出锅,门口排了十来个客人。 林知夏正随着队伍慢悠悠地挪着,就见盛广全耷拉着脑袋,跟一个白领打扮的男人坐在隔壁麻将馆的屋檐下。 林知夏礼貌地和排在他身后的老太太换了位置,挨着墙角根儿站着,一只耳朵听着老人家的夸奖,一只则听着盛广全他们的对话。 “我能还的都已经还了……最后这二十万……老马,我们这么多年的交情,你再给我点时间……” 那眼镜男唉声叹气:“老盛,不是我催你,是杨哥他想把钱收回去。要不是我苦苦相劝,来催债的就不是我,而是杨哥手下那些小马仔了。他们有什么手段,我是不知道,反正不可能像我这样好好和你谈,对吧?” “可我真拿不出来了……”盛广全搓着手,像一块架在火上的肥肉,浑身都在冒着油汗,“我存的钱全给你了,连老太婆的小金库也都给我掏了。我那旅馆里也扫不出三斤破铁,那些女人也不是我的人……” “你还有儿子呀。”眼镜男扶了一下眼镜。 这男人很紧张。林知夏直觉道。 盛广全直勾勾地盯着老马,没有说话。 老马干脆打开天窗说亮话,笑道:“我可是把小朗当亲儿子一样,想照顾他,培养他。他只需要跟我一两年,对你来说,也不用再养着这个便宜儿子。这不是一举两得的事?” 盛广全自认不算个东西,可也没想过自己会有卖儿子还债的一天。 就算儿子不是自己的,终究还是个半大的孩子。可如果不这样,那二十万块利滚利,一天比一天多,就杨哥那手段,自己的小旅馆难保不被吞了去。 到时候,别说养儿子,他自己都养不活! “马福生,你不是个东西!”盛广全压低了嗓子,“什么替我养儿子,你就是想玩我儿子!” 老马被这么一骂,心里更笃定了。 “我不是东西,你肯点头,你又是什么东西?”他喝了一口茶,“老盛,大家都是夹缝里讨生活的人,不把自己当个畜生,就没法在这地上活下来。你怎么知道小朗不愿意?我又能送他去念书,又不会打他,还给他买礼物。他跟着我,可比跟着你享福多了。我还怕他到时候不肯走呢。” 一长串不堪入耳的脏话从盛广全的嘴里冒了出来。 可是骂了半天,他却没有明确拒绝。 老妈笑得越发开怀。 林知夏买好了烤鸭,深深地看了那个眼镜男一眼,才踩着单车离去。 第6章 这几天,盛朗倒是比之前要过得轻松了许多。 柴哥的KTV里爆了一个雷:有个客人酒后马上风,猝死在了包厢里。 家属上门一闹,派出所一查,拔出萝卜带着泥,搞得柴哥焦头烂额。他手下的小马仔们也跟着收脚缩脖子,老实蹲在旮旯里抠墙皮,顾不上盛朗这种小人物了。 于是盛朗终于不用躲家里,可以出来打工了。 永安涉黑势力目前一两家为龙头,柴哥和张小天。两伙人黄赌毒均沾,业务能力都很强,都是好几十年的父子相传的老店,说不上谁更烂。 盛朗是属于张小天这一派的小马仔。 倒不是盛朗有心混江湖,而是在永安这样的地方,他这样的孩子能有个帮派归属,总比孤身一人要好。 盛朗个头不小,但年纪实在还小,张小天的人也没叫他做什么太过分的活儿。除了帮着打架外,盛朗平时就在张小天的一个修车厂里做洗车工,一个月也能赚几百块零花钱,给他外婆买药。 这一天,盛朗正在给车冲水,就听有个细细的声音在叫自己的名字。 他起初以为又是哪个不长眼的小女生来找自己了。 虽然毛都还没长齐,但是盛朗有着无可争议的漂亮面孔,高高的个子让他显得比年龄要成熟,冷冷不理人的脾气更是对准了情窦初开的小女生的心窝开炮。 从同龄的女孩,到大他两三岁的学姐,盛朗这个暑假已经遇到好几个表白了。 明明之前面都没见过的人,突然跑过来,羞羞答答地告白,又一脸期待地看着自己。盛朗的身体和心智的成熟比例相差甚远,并不觉得这是艳遇上门,只觉得莫名其妙。 所以那人唤了几次,盛朗都自顾洗他的车,没搭理。 直到一颗石头砸中了盛朗的后脑。 盛朗怒气冲冲地回头,看清门外那个推着单车的小孩,正是前阵子找自己要钱,害自己被揍的元凶。 他顿时怒火滔天。 “怎么又是你?”盛朗吼道,“干吗?又想找我要钱呀?” 林知夏警惕地盯着盛朗手里的水枪,生怕他抬手滋自己两下。 “我不是来找你要钱的。”林知夏说,“我有个事要和你说。” “滚!”盛朗凶道,“我和你没什么好说的!” 林知夏并没有滚。 他把单车靠在路边的树上,小心翼翼地接近盛朗。 眼看盛朗放下水枪,拿起帕子擦车,林知夏一个箭步跨过去,飞快道:“我听到你爸和一个男人偷偷商量,要把你抵给那个男人来还债。” 盛朗猛地转身,帕子上的水还是甩了林知夏一脸。 林知夏兔子似的飞窜回树边,推着单车就要跑。今天他没有玻璃渣护阵,可不敢和这个狼崽子正面杠。 “喂,奶瓶!”盛朗喊。 他叫我啥? 可林知夏还是站住了。 盛朗紧拽着帕子站着,面色阴郁,比起惊恐,他的愤怒更多许多。 “什么样的男人?” 林知夏比划了一下:“大概这么高,和你爸一个年纪,穿得挺好的。哦,还戴一副眼镜,斯文人。” 盛朗讥笑了一声。 “你知道了就行。”林知夏说,“我就是来提醒你一声。” 盛朗沉着脸:“滚!” 得。就知道会热脸贴冷屁股。 林知夏翻了个白眼,踩着单车走了。 孙明珠和王高才他们在路口拐角后等着林知夏,见了便问:“怎么样?他是不是吓了一大跳?” “没反应。”林知夏抹了一把脸上被盛朗甩的水珠,“我看他没准早知道了。” “早知道还不赶紧跑?”孙明珠不解,“他外婆住我们北区,开个小诊所。那老太婆很凶的,盛朗他爸都怕她,就是身体不大好……” 王高才嘴里含着棒棒糖,一个劲点头:“我们管她叫‘狼外婆’。小时候还传她会抓小孩吃呢。” “也许人家有准备了。”林知夏说,“反正将来有什么事,不能怪我知情不报。” - 盛朗傍晚下了班,拖着长长的人影回到了家。 最近因为柴哥KTV爆雷的关系,派出所对南区进行了一次清扫,大伙儿都闭门歇业避风头。盛家的小旅馆因为客人少了,饭店都开不起火。 盛广全坐在空荡荡的堂子里,嘟嘟地按着计算器,算着他东拼西凑来的那点钱。 这对父子平日就形同陌路,能不说话就不说话。盛朗招呼也不打,三步并作两步朝楼上走。 “站住。”盛广全道,“家里最近有点事,要节省点,晚上就不开伙了。你打工有钱,去你外婆那里吃也行,总之自己解决。” 盛朗平时也就只在家里吃一顿晚饭,现在连这顿饭都省了,看来是打算彻底不养他了。 少年不置可否,冷着脸上楼而去。 盛广全这一个直男,看着盛朗的背影,是怎么都体会不了诱人之处。但是看老马那一副提到盛朗就销魂的样子,宁肯帮自己还债,也要吃到这一口肉的迫切。盛广全知道这个便宜儿子是自己脱身的最好机会。 太阳暴晒过的天台热得烫脚,棚子里更是如一口焖锅。盛朗却是一头钻了进去,从棕垫下摸出一个小布包。 布包里有长长短短好几把自制的小刀。 长的有半个巴掌,短的不过半根手指,刀柄捆着细布条,刀刃尖锐,如狼的獠牙。 盛朗从修车厂的废料里精挑细选了好些钢材回来,反反复复地磨,磨出手掌起血泡,磨出了这几把他觉得最趁手的防身工具。 长一点的可以藏鞋垫里,短的甚至可以别在皮带上。只要那个男人对他动手动脚,他只需要把刀朝着他脖子上一扎…… 盛朗回忆着他在录像厅里看过的限制级的影片,里面血浆乱喷,女人从头尖叫到尾,人们被凶手变着法子杀死。其中最简洁利落的,就是割喉。 少年看着自己的双手。 骨节宽大,因为瘦,就像竹节。指甲修剪得极短,指缝发黑,掌中已经长出一层厚茧。 有力,也足够灵活,虽然还算稚嫩,但已可以做很多事。 万一那一刻到来,他能握得稳刀,能把锋利的刀刃捅进活人的动脉里吗? 一想到那一幕,一种说不出是惧怕还是兴奋的情绪窜过盛朗的血管。他的心激烈跳动,汗出如浆,有什么生物想挣破这一张人皮,从里面钻出来。 盛朗好半晌才镇定了下来,把小刀藏回了床垫下,又拿起一本书翻了翻。 那书和烂咸菜外形酷似,不厚。从残破斑驳的封面只能看到几个模糊的红字。 未成年人保…… - “《未成年人保护法》里有写,凡是和十四岁以下的小孩做那个事,不论……哎哟……不论小孩是不是自愿的,都按□□罪算。” 说话的这男人叫张茂明,是永安派出所的一个小片儿警。今天他不当值,穿着背心裤衩,趴在按摩店的床上。林安文正把他的关节掰得咔咔直响。 “你怎么问这个呀?”张茂明趁着被掰脖子的时候,抬头看了一眼坐在一旁帮忙搓艾柱的少年。 林知夏白净俊秀,一双乌黑机灵的猫儿眼,比女孩儿还讨喜几分。 张茂明顿时警觉。 “小朋友,你是不是碰到了什么不对劲的大人?” 这话一落,林安文停了下来。按摩店里其余的客人,连着老板娘刘姐,都朝林知夏望过去。 “哎,不是我!”林知夏忙笑,“是我在新闻里看到有小孩出了事,对相关的法律很好奇,就找叔叔问一下。” 林安文这才松了一口气。 “没事就好。”张茂明趴了回去,“永安这里有些二流子,不是什么好东西。你们小孩子放了假不要乱跑——哎哟,林师傅,您轻点!” “轻点就掰不正。”林安文说,“老张,你这腰可得多注意点……” 林知夏低头继续搓艾柱,若有所思。 - 又是一日傍晚,盛朗顶着一头热汗,从修车厂返回盛家的小旅馆。 饭馆堂子里依旧空得连偷油的耗子都看不到,厨房里冷锅冷灶,盛广全似乎也没有开张的打算。 “你外婆下午过来了一趟。”盛广全正在后门口抽烟纳凉,“她拿了点东西给你,我放在冰柜里了。” 盛广全为了省电,冰柜的档位一直开得最低,开门扑面而来的那一丝凉气就像将死之人吐出来的那口气。 几个苹果和一瓶鲜牛奶搁在冰柜里。 这都是老人家经常会给自己拿来的东西。尤其是牛奶。盛广全可不会买给儿子,也只有外婆经常买给外孙喝。 盛朗拎着水果和牛奶回到了天台上的棚子里。 天气已闷了两天,一场盛夏的暴雨就像一架起落架出了问题的飞机,迟迟无法降落。 盛朗背靠着门,小心翼翼地检查了一下皮带下藏着的那把手指粗细的小尖刀。 他的神经高度紧绷了有好几天了,也不知道还能支撑多久。 这少年有着野生动物一般的直觉,他知道盛广全肯定同意把自己卖给老马了。 而老马到底什么时候出手,那就像这一场雨,已听到了雷声,却不知道何时会落下来。 盛朗喝完了牛奶,洗干净了瓶子,起身去收着晾晒在天台上的被单。 邻居家飘着阵阵饭菜香,勾得盛朗的肚子直打鼓。 盛广全不包晚饭后,盛朗其实就没再吃过晚饭。 正在长身体的少年,能吃一条整牛的年纪,连续饿了好几天肚子,都有点头昏眼花了。 盛朗把收好被单丢在筐子里,身子打了一个晃。 头越来越晕,一股浓浓的倦意涌了上来。日头还没落下地平线,他却已困得睁不开眼了。 盛朗扶着墙,慢慢地走回小棚子里,脚一软,朝着床垫倒了下去。 第7章 林知夏正忙着他一天里最大的一单生意:帮网吧里的人买晚饭。 车前筐和后座两边,一共三个筐子,足足装了二十来份盒饭,每一份都能赚到五毛钱。 林知夏蹬着沉重的单车,熟练地避开路上的坑,在夕阳下愉快地飞驰着。 路过盛朗家所在的那条小街口的时候,林知夏下意识地朝里面瞟了一眼。 盛朗家楼下停着一辆银灰色的小轿车,一个人正被背上车。 盛朗这小子实在太好辨认了,瘦长得不像样的手脚,一头乱毛,雪白的脸。只是一贯生龙活虎的他,此刻好像昏迷着。 病了? 那人把盛朗放在后座,直起身来,露出一张带着眼镜的斯文脸。 林知夏脑中咣一声锣响。 眼镜男紧张地左右望了两眼,没留意到躲在广告牌后的林知夏。他同盛广全打了个招呼,钻进驾驶座,把车开走了。 林知夏看了看筐子里的盒饭,又看了看飞速远去的车屁股,再看了看盒饭。 “我日!盛朗你特么就是个祸水!” 林知夏将脚踏板重重一蹬,追着汽车尾气而去。 老马虽然不住永安,却对这片社区极其熟悉。小轿车左转右拐,很快就抄近路开上了永安的一条主干道。 这畜生归心似箭,冒着刮蹭的风险把车开得飞快。 给盛朗下药是他的主意,不然他没把握制服这个野狼崽子一样的少年。他不是第一回干这种事,可拿不准药效会发挥多久。 只有尽快回到自己家,将孩子锁在那间屋子里。外界再也听不到他的声音,他也再逃不掉…… 林知夏满头大汗,眼睁睁看着那辆小轿车使出了永安社区,汇入主干道的车流中。 趁着对方等红灯的空档,林知夏掏出了手机。 林知夏有一部林安文淘汰下来的旧手机,最老式的直板按键机,装一张2G卡,只能发短信和打电话。 孙明珠接到电话的时候,正和王高才在网吧里打游戏。 王高才的功课念得歪东倒西,可打游戏却无师自通,技艺精湛,在副本里称王称霸。 孙明珠眼不快手也慢,每次和他打游戏都被他骂得狗血淋头。 正郁闷着,孙明珠就听林知夏在电话里急喘着道:“盛朗出事了!那死眼镜男把他弄晕带上了车。我正在追车,已经出了永安区了。你们赶紧去派出所找张警官……” 孙明珠噌地起身,将鼠标一丢,把王高才从座位上拎了起来,拔腿就往外跑。 王高才能吃却不长,个头体型都比孙明珠小一号,被她拖得快要飞起。 “我靠,你发什么神经病?” “盛朗被那个变态抓走了!”孙明珠大叫,“小夏在追,让我们去报警!要是能把坏人抓住,我们可以靠这个评个三好学生……” 重赏之下必有勇夫。王高才甩开了孙明珠的手,一阵烟冲到她前面去了。 - 小轿车终于从浪涛滚滚的车流里钻了出来,驶入了一个不起眼的小区。 这个小区前身好像也是哪家单位的宿舍区,如今早就对外敞开,同永安一样,住着各式各样的城市务工人员。 所以小区的门禁也形同虚设,林知夏大摇大摆地蹬着单车走了进去,门卫看都不看他一眼。 老马的车就停在小区西角的一栋楼下,可人却已经不在车上了。 六七栋楼,每栋两个单元,上百间房子,根本不知道这死变态把盛朗弄到哪里去了。 林知夏眯着眼睛环视四周的高楼,伸出舌头舔了舔唇角,舔到了汗水的咸。 他把单车停好,然后从后腰里掏出了一支弹弓! 是的,就是孙明珠先前还瞧不起,觉得是小孩子才玩的弹弓。 粗木叉已被盘得油亮,叉上分别拴着三根一组的牛皮筋,中间扎着一块熟牛皮。一看就是一支久经沙场、威力凶猛的攻击型武器! 要以为林知夏整天在永安走街串巷而毫无防备,那就太低估这小孩儿了。 自打林安文瞎了后,林知夏就跟着他小舅练就了一手打弹弓的本事,随身携带这支秘密武器。有一次他送奶的时候被一头疯狗追了半条街,就是用这宝贝把那畜生给打得落荒而逃的。 林知夏从花坛里捡了一颗鹅卵石,将弹弓拉满,对准了远处那辆小轿车,细瘦的胳膊稳稳地,一点儿都不颤。 随着嗖地一声,鹅卵石飞射出去,啪地一声将车后窗打成了一张蜘蛛网。 车载报警声扯着嗓子,叫响了整个小区。 - 老马的家其实就在旁边楼上二楼。 这里偏僻,幽静,邻居谁都不认识谁,自然也没人来关心他那点见不得光的小秘密。 老马把盛朗背进了卧室,也不把人往床上放,而是先将他衣服全脱了,捆在了一张椅子里。 少年修长的手脚软绵绵地垂着,薄而匀称的肌肉覆盖在秀致的骨骼上,肌肤白净光滑,那么漂亮,就像一头正在茁壮成长的小豹子。 老马兴奋地搓着手,像酒鬼面对着一坛好酒,跃跃欲试准备尝上一口。 就在他将手向盛朗伸去时,发现少年的眼睛是睁开的。 盛朗其实一直都没有彻底晕过去。 他被盛广全扛下楼,交给老马的时候,就恢复了一点意识。可是他浑身使不出力气,只有靠着强劲的意志力撑着,不让自己再度昏睡过去。 这份坚毅让少年的眼睛亮得如同在燃烧,里面有滚滚杀意在跳跃。 老马吓得背脊一凉,下意识往后缩。 他要是个有胆子、敢去征服的男人,也就不会喜欢玩小男孩了,更别说对个孩子也又下药又上绳子的。 这孬种怂得就像一条蠕虫,从来都立不直身,只能在地上一拱一拱地爬着走。 “你……你别害怕。”老马的声音听起来,他才是害怕的那一个,“你爸没钱,养不起你,就把你托给叔叔我照顾你一段时间……你就当我是你干爹。你想要什么,我都买给你……” 盛朗没有反应,像是还在药效里。 老马的胆子更大了一些,凑了过去,想摸摸那张俊美精致的脸。 就要碰到盛朗时,少年猛地张口,朝着男人的手咬去。 那一嘴獠牙,雪白而锋利,犬齿尖锐,一不留神就能将手背给你咬穿。 老马急忙往后缩,一屁股坐在地上。 就这时,一声脆响传来,汽车警报声在窗外炸开。 老马又吓得差点从地上跳起来。 盛朗一脸讥笑。 可药效还没褪去,盛朗凝聚了半晌的力气化作刚才那一口,没咬中,一时没法发起第二轮攻击。 “你……你别冲动。”老马哆嗦着从地上爬起来,“我说的都是真话。唉,你跟着我,绝对比跟着你爸过得好。你只要乖乖听话……” 盛朗耷拉着脑袋没吭声,好像又晕过去了。 老马小心翼翼的退了出去,锁上了卧室的门,走去客厅推窗往下望。 遇袭的果真是自己的车,六面车窗已全都被打碎,车身也被石子打得像月球表面似的。 行凶者毫无畏惧,就老马探头的功夫,又有两枚石子飞过来,啪啪地将两个车尾灯也给打了个稀巴烂。 “卧槽,是哪个王八蛋打老子的车——” 话音没落,眼角一阵剧痛。这粒石子要是再偏个半厘米,就能把老马的眼睛给打爆成鱼眼珠。 林知夏蹲在一排半人高的灌木后,对准二楼那个窗户,一发接着一发。白皙清俊的脸上有一种超越年龄的狠辣和决绝。 老马家的窗户一扇接一扇炸裂。邻居们纷纷探头张望,发出惊呼声。 老马捂着流血的额角,气急败坏地冲下了楼。 “妈的,哪个不要命的砸老子家的玻璃?给老子滚出来——” 一粒石子应声而来,击中老王的额头,把他打得翻了个白眼,跌在路边的垃圾堆里。 “哗——”看热闹的邻居不厚道地笑成了一片。 林知夏收起了弹弓,从灌木里溜了出来,混进了人群里。 他挠了挠头,不知道下一步该怎么做的好。 孙明珠他们还没来,而盛朗也没有逃出来,不知道那小子是不真的被药晕过去了。 小区保安捏着鼻子把老马从垃圾堆里拖了出来,上下看了两遍,不知道给他拍哪里的好。 事情不对劲,老马一口回绝了保安上楼检查他家窗户的建议,甚至顾不得自己的车,急匆匆回了屋里。 屋内同他离去时一个样,卧室的门依旧紧锁着。 男人小心翼翼地打开了门,椅子上的男孩却不见了。 老马心中猛地一凉。 就这一瞬,后背突然袭来一股大力,老马被一脚踹进卧室里,跌在地板上。 房门被甩上,盛朗气喘吁吁地站在门背后,一脸一脖子都是血,两眼燃着绿火,犹如一只从地狱里爬出来的夜叉。 少年人狠话不多,如饿狼一样向老马扑了过去,手中的小匕首闪过一道白光,扎进了老马的肩窝里。 老马扯着嗓子,发出一声惨叫。 - 林知夏给盛朗争取到了数分钟的时间。 老马人一走,盛朗就带着椅子倒在地上,朝着衣服爬,用嘴叼出了藏在皮带里的小匕首——幸好老马扒他衣服的时候没有发现。 匕首把盛朗的舌头和嘴角割破了,他也浑然不觉,用手抓着匕首,割断了绳子。 药效正在逐渐褪去,力量慢慢回到了盛朗的四肢,再加上受辱的愤怒,凝聚成了一股浓烈、不受控制的杀意。 盛朗用小刀的技巧还是他自己发明的。他把小刀夹在指缝里,手握成拳头。 每捶老马一拳,小刀就在这畜生身上扎一个不深不浅的血窟窿。 等到张警官指挥着小区保安把房门撞开时,老马正浑身鲜血地满地打滚,盛朗衣不遮体,脸上都是嘴里流出的血。 饶是张茂明这样半辈子驻守底层社区的片儿警,也都被这一副景象吓了一大跳。 孙明珠和王高才还头一次见到这么多血,吓得直往后缩,只有林知夏看得目不转睛。 那个绿眼珠少年骨子里的凶悍完全爆发了出来,不顾一切,就像投身怒海的精卫鸟。 “别打啦,别打啦!”大人们回过神,急忙去劝阻。 盛朗这个时候才扭头看了一眼,正好对上林知夏那双漆黑而明亮的眼睛。 那一瞬,两个少年都从对方的眼睛里看到了自己。 盛朗转身,在大人们的惊呼声中挥出了最后一拳,捶中了老马的胯-下。 老马凄惨大叫,晕了过去。 第8章 窗外正落着瓢泼大雨,天地间一团浑沌,直教人想提斧头把天劈一劈。 派出所里灯光明亮,张茂明坐在电脑前敲敲打打,写着报告。 他在永安社区派出所工作了快十五年了,从一个一腔热血的愣头青,混成了一个圆滑而又暮气沉沉的老民警。这并不是他第一次处理猥亵儿童案件。 就永安这地方藏污纳垢,孩子们又大都野放着长大,被变态骚扰的机率并不小。 可是孩子们不懂事,家长也不是心大就是不以为意,真正能闹进局子里的案件并不多。就这些案子里,也很难有个让受害方满意的结果。 久而久之,这里的人们更加愿意以一种原生态的方法去了结恩怨。 永安是一个复杂的地方,法律有时候也没法抵达社会每一个角落。在永安,私下寻仇是常事。只要不闹出人命,警方想管也往往找不到证据。 盛朗这案子,算是张茂明处理了那么多起相关案件里,结果最理想,最令人舒心的了。 马福生最开始拒不承认自己的罪行,只说盛朗误会了自己一番好意,要找盛广全为自己作证。 可盛广全溜了! 这男人卷走了所有积蓄,把旅馆转租给了别人。老马前脚把盛朗一带走,盛广全后脚就直奔火车站,到现在都还下落不明。 而盛朗这孩子,年纪小小,下手可真狠。 他最后那一记断子绝孙刀,干脆利落,简直不像是个才十三岁的孩子做得出来的。 听医生的意思,老马会不会被这一刀废掉,还要看日后的恢复情况加运气。 马福生这畜生在医院里醒来后,被接二连三的噩耗打击到当场崩溃,为了能拖盛广全下水,将两人合谋以孩子抵债的事全盘托出。 张茂明一边敲着键盘,一边啧啧。 姓马的肯定不是头一次干这种事,可只有这次被顺利逮捕归案。他没能对盛朗造成什么实质性的伤害,估计不会判多重。好在盛朗废了这畜生,算是替天行道了。 “张叔叔,”林知夏收了伞,走进了派出所,“我捡到了一块钱。” 永安的孩子,哪怕捡到了半分钱都死死捂口袋里的,谁会交给警-察叔叔? 张茂明笑,知道这孩子是来找他套话打听消息的。 “怎么,你那个姓盛的朋友又惹事了?” 林知夏摇头:“他不是我朋友。我就是见义勇为。” 小孩儿规规矩矩地在办公桌边坐下,干净清秀小脸蛋,乖巧又文弱,怎么看都不像是会用弹弓把马福生打得满头鲜血的样子。 淤泥里长出来的莲花,不仅又白又漂亮,还浑身带着刺呢。 “叔叔,”林知夏问,“我一直很不放心。我把那个男人打伤了,也会被判刑吗?” “这个不能一概而论。”张茂明笑着说,“要看事情的严重性。就拿你那个叫盛朗的朋友说。他虽然把对方戳得一身都是窟窿,但是伤口都不深,属于轻伤范畴。而且他还没满十四岁,当时又置身危险的环境,又被人下了药,神智不清醒……总之,你们俩都不会有事的。以后多听家长和老师的话,好好念书,不要再打架了就是。” “哎!”林知夏脆生生地应了一声,掏出一块钱放在桌上,敬了个礼,蹦蹦跳跳地跑走了。 “这什么?咨询费吗?”张茂明啼笑皆非,摇着头写报告去了。 - 林知夏撑着那把折骨的大黑伞,淌着积水往按摩店走。 “嘿,姓林的。”有几个少年站在屋檐下冲林知夏叫,“听说你被变态抓了,被玩了叽叽?” 男孩们的笑容里充斥着一种无知而又浅薄的戏谑。 在永安是没有什么秘密的,更何况盛朗的事在派出所立了案。各家各户的大人都听了一耳朵,回家提醒自家孩子多注意些。 至于林知夏,因为报案有功,还被派出所的民警表扬了。 只是不知怎么的,话传到了有些人的耳朵里,就变了样。 林知夏置若罔闻,面无表情地朝前走。 对方在他经过时,朝路边吐了一口浓痰。 “听说盛朗也被那老头玩了屁股?”林知夏听到他们说。 “男人玩屁股是怎么样的?” “我见过!”一个公鸭嗓的少年大声嚷嚷,“我在我舅的小旅馆里,和我表哥一起偷看过。” “怎么样?怎么样?” “就是玩屁股呗!”公鸭嗓嘎嘎地笑,“就玩你拉屎的地方。被玩的那个鸭子叫得好大声。” “喂,姓林的,你和盛朗当时谁叫得声音更大?” 林知夏在充满恶意的笑声中走远。 “真没劲儿。”男孩子们悻悻,“好学生呢,才瞧不起我们。” “他没盛朗好玩。我看柴哥的人又在到处找盛朗了。怎么回事?” “有个柴哥的人笑他,被他丢到金河里去了……” 林知夏拐过街角,走到了社区菜市的门口。 路过灌木丛的时候,林知夏的脚步微微一顿,停了下来。 那一排灌木长得就像六七岁小孩儿的嘴里的牙,一个少年蜷缩着身子躺在花坛的泥水里,无动于衷地承受着暴雨的冲刷,露出来的肌肤五彩斑斓,很是被柴哥的人上了点颜色。 林知夏歪着脑袋看了片刻,不确认盛朗还醒着没。 “喂。”他唤了一声,“你没事吧?” 盛朗迟钝地抬起头,眯着眼望着眼前的男孩。 林知夏穿着白色T恤,洗得发白的牛仔裤,白生生的面孔在着灰蒙蒙的雨天里似乎发着光。 这么干净。干净得令人讨厌! “滚——”盛朗咆哮,如一头被冒犯了的狼。 于是林知夏甩头就走了。 林知夏挽着一个大布口袋,慢悠悠地逛着菜场,货比三家,还和老板砍价。他买了蔬菜又买肉,又买了一斤鲜切面,准备回家做卤肉面吃。 等林知夏出了菜市,盛朗还在原地。大概疼过了,能伸展开身子侧躺着,睁着眼望着天,俩眼珠呈现墨绿色。 盛朗和他对视。 也许是太累,也许是身上的伤太痛,这狼崽子没力气亮獠牙,只等着林知夏先发难。 可林知夏撇了撇嘴,挎着一袋子菜,扬长而去了。 盛朗:“……” - 盛广全遁地而去,旅馆也转租了出去。 承租的那位李老板做的也是和盛广全一样的生意。他倒是不介意让盛朗继续住楼顶,可张茂明严正声明,盛朗是个未成年,得跟着监护人生活。 盛朗如今仅有的亲属,也就是他外婆了。 盛朗的外婆姓赵,但是大伙儿都习惯称她“狼外婆”。 狼外婆在北区开一个小杂货铺子,靠着微薄的收入过日子。老人家身体不好,需要定期透析,赚的钱只勉强够医药费,实在没法照顾盛朗。 不过在永安,就没有柔弱无助、坐着等死的人。 这瘦小佝偻、像个地精似的老太太,拄着拐杖慢吞吞地走到租旅馆的李老板前,把房产证一亮。 “这房子是我女儿和女婿共有的。你租这房子,只有我女婿签字不算数,还得有我女儿签字。柴哥?我正打算代我女儿把这房子租给柴哥呢。你说他来了,是赶你还是赶我?” 李老板拿到盛家这旅馆本就比市场价便宜一大截,果真便宜没好货,附赠这么一个吓人的鬼婆婆。 有这老太婆往门前一站,客人和小姐们都退避三舍,他还怎么做生意? 狼外婆软硬兼施,和李老板迅速达成了协议:房子可以继续租给李老板,但是一楼的铺面一分为二,其中一间给狼外婆开铺子,不收租金。 这一笔收入,至少够祖孙俩吃用和看病吃药了。 林知夏以为,盛朗这下终于可以安定下来。现在看来,是他太天真了。 一个狼孩,哪里那么容易就融入人类的生活中的。 - 林知夏回到家时,外面的雨丝毫不见小。 他进了厨房,熟练地洗菜切肉,踩着一个小木凳子,炒好了一大盘肉臊子。 暴雨让天色比往日要黑得早,路灯却是掐着点才开,现在楼下的巷子里黑幽幽的,像一条深不见底的峡谷。 林安文跟着顺路的工友回到了家,林知夏捧出了一大盆香喷喷的面条。 “哟,可以尝尝我儿子最拿手的肉臊面了。”林安文笑了,“怎么,今天有什么好事?” “奶站的叔叔阿姨奖励了我一百块。”林知夏说,“张叔叔宣传了我的事。说我见义勇为,不愧是少年先锋队员。我带着红领巾拍了领奖照,奶站的人会拿去挂宣传室里呢。” “这世上热心肠的好人还是多。”林安文感慨着,拧了帕子抹脸上的雨水。 窗外刷地一声响,雨滴噼里啪啦地随着斜风刮进屋里。 “这见鬼的雨。”林安文嘀咕,“下了大半天了还不消停,金河水都涨得快漫出来了……” 林知夏望着黑洞洞的窗外。 路灯还没亮。 雨珠从窗口飞过的时候,折射着屋内的光,白晶晶的像雪花。 父子俩坐在逼仄的客厅里吃饭。 林家没有电视机,林安文用一台半旧的收音机听说书人讲着一个最近很火的谍战故事。 林知夏吃得心不在焉的,把面条挑来捡去,好在林安文看不见。 林安文听得入迷,捧着空碗一时忘了放下。 林知夏却是没吃完就放下了筷子。 “爸,我出去一下,你把碗放着,我回来洗。” “这么大雨,去哪里呀?”林安文叫道。 林知夏扯了个谎:“我去小卖部看新闻联播,需要写一篇小作文。” - 说也奇怪,林知夏出门没多久,雨就转小了。等他赶到菜场时,天空中只剩一点毛毛细雨了,银针似的飞。 菜场的灌木丛里已没了盛朗的影子。看来他缓过来了,自己回去了。 林知夏有些好笑,不知道自己急匆匆跑过来,到底想做点什么。 出了那事后,盛朗从没谢过林知夏。偶尔碰到了,盛朗那一脸表情,好像他是被林知夏羞辱了似的。 那少年和他有着截然不同的性格和生存方式。 他们就像江湖里的两条鱼,偶然相遇,一起冲过一段湍急的洋流,然后各自游向不同的方向。 林知夏趿着拖鞋,掉头往回走。 没走几步,路过菜场边一条巷子的时候,他又停下了。 没有被铺面里的灯光照着的屋檐下,那个少年蜷着身子躺在阴影里,好像昏过去了。 感觉到有人踢了踢自己,盛朗睁开了眼。 那个小孩又来了! 烦不烦!怎么走哪儿都能看到他。长得像个女孩儿似的,也和女人一样爱多管闲事! 他在发烧,脚踝也疼得厉害。可他不能这样回去,会把外婆吓坏的。他只需要再休息一下,就能站起来了。 林知夏低头望着冲他呲牙的盛朗,笑了起来,面孔漂亮而凉薄。 “盛朗,你看起来就像一条狗。” 盛朗狂怒,喉咙里发出兽类的低啸。 “我看我之前就不该救你。”林知夏说,“我觉得你这人天生就是欠揍,不被人打,就会主动找人打你。狗的皮都没你这么痒的。” 盛朗面孔狰狞,两眼闪着绿油油的鬼火。 “要跟我回去吗?”林知夏问。 盛朗愣了一下。 林知夏说:“雨停了,柴哥的人就快要出来巡街了。到时候再被他们打一顿,你外婆就可以直接给你买棺材了。” 盛朗掀起来的嘴紧抿住了。 “我就问一次,不乐意就算了。”林知夏撇嘴,施施然转了身。 他的脚没能迈出去。 一只骨节分明、布着红紫淤痕的手抓住了林知夏的脚踝。 盛朗面无表情。 说也凑巧。就这一刻,路灯终于亮了起来。 昏黄的光照着逼仄的街道,落进盛朗那双秋日湖水般的绿眸中,也给白衣少年罩上了一层朦胧的光晕。 林知夏就这么把盛朗捡回了家。 第9章 林安文是个镇定从容的家长。 儿子冷不丁带回来一个打架受伤的朋友,他也没多问什么,拿出药水绷带,让林知夏给他朋友处理伤口。 盛朗洗过了澡,穿着林安文的旧衣裤。衣服还显得十分宽大,裤子竟然没长多少。 小孩子身体的发育并不那么协调,盛朗的四肢先一步开始抽条,手脚掌都宽大得有点不协调。 林知夏把蘸满了碘伏的棉签按在盛朗的伤口上。 少年浓密的眉毛不易察觉地抽了一下,俊脸僵硬地板着。 “疼就说。”林知夏说,“人要是感觉不到疼,那就是一种先天性缺陷,是病,还是治不好的那种。” “你才有病。”盛朗哼道。 这少年真是满身都是刺,碰哪儿都要被他扎一手。 “没你病得重。”林知夏怼回去,“我才不会主动去找打。” “他们嘲笑我!”盛朗低声怒道,“明明不是我的错……是那个变态……” 他的脸羞耻地涨红了。哪怕是他这样粗野的人,有些话也难以启齿。 “小伙子,”林安文在一旁搓着艾条,语重心长道,“人在这世上,总是难免和别人产生争执的。可是除了打架,还有许多别的办法能解决纠纷。事实上,拳脚能解决的问题,反而是最少的。” 盛朗闷着没啃声,不大像听进去了的样子。 不过林安文反正看不到,睁着一双瞎眼继续说:“人做事呀,要考虑一个风险和回报。你冒着断胳膊短腿,甚至丢命的风险和他们打架,最后得到了什么回报?你就算打赢了他们,他们疼个几天,难道就不会继续嘲笑你了?” 盛朗喉咙里有隐隐的咕噜声,像一头生气中的狗。 “必须打!”他咬着牙,目光凶狠,“打到他们再也不敢笑我为止!” “嘴上不笑,心里就不笑了吗?”林知夏给盛朗裹着胳膊上的一道口子。 盛朗轻蔑道:“怕我就够了。我要让他们再恨我也不敢找我麻烦!” “幼稚!”林知夏讥笑,“黄飞鸿的电影看过吗?人家清朝的人都知道,光是靠武功是没用的。管你拳头和飞毛腿再厉害,洋人还不是一枪就把你给撂翻了?你打服了一个,后面还有一百个,一千个。你这辈子什么事都不干,就专门去和看不起你的人打架?” 盛朗烦躁而困惑。 很少有人和他这样认真坐下来讲述人生道理,更没人能说到他的心里去。 他是彻底野生野长的孩子,没懂事就被妈丢下了,养父根本不管他。外婆只懂管他吃饱饭,学校老师更是无法驯服这野狼一样的孩子。 既然没有得到过呵护,也就从来不知安全感是个什么滋味。 永安对于盛朗来说,就是危机重重的原始丛林,到处充满了捕食者。而这只小狼崽子只有一口獠牙,一副拳脚可以用来自保。 “人呀,都是捧高踩低的。”林安文说,“你现在年纪小,没钱,没势,那些势利的人当然会欺负你。你将来发达了,什么都不用做,他们都会过来对你点头哈腰讨好你。” “那现在呢?”盛朗问,“他们总来找我麻烦!” “忍呗。”林知夏给盛朗身上的淤青喷着云南白药,“等实在忍不过了再打。你得把自己的看得重要一点,别动不动就出手,那样太跌份了。” 最后这句话倒是一脚踩中了少年人好面子的心。 电视里,真正的老大可轻易不自己动手的。找盛朗麻烦的都是柴哥的手下,也不是他本人。 “小孩子,心思不要那么重,不然长不高的。”林安文把艾柱递给了儿子,“给你朋友灸一下,除一除湿气。对了,小朋友,饿了吗?吃面条吗?” 盛朗先是狼吞虎咽地吃掉了半盆子肉臊面,然后趴在林知夏的床上,被灸得皮肤微微出了一层细汗。 林知夏的房间其实就是客厅,床就是一张摊开的折叠沙发。 一张折叠木桌,身兼饭桌,茶几和书桌等功能。需要换灯泡时,它还能当高凳子用。 窗外雨声淅淅沥沥,林知夏坐在桌子边写着卷子。 台灯照着男孩雪白俊秀的脸,浓长而微翘的睫毛,尖上发亮,沾着雪似的。唇不自觉地抿着,显得很严肃——这是一个林知夏自己都不知道的习惯。 “你就那么喜欢做功课?”盛朗忍不住问。 “喜欢呀。”林知夏头也不抬,“你不喜欢?” 盛朗皱眉撇嘴:“无聊死了。反正怎么学都弄不懂。” 林知夏边写边说:“我弄得懂,就喜欢。越难的题,解开的时候,就觉得特别爽。大概和你打架打赢了一样吧?” 盛朗没说话。 这个混血少年带着忧郁的脸在光影明暗之中真的特别好看,鼻梁高直,唇红润饱满,眼睛如两块碧绿的翡翠。 他妈妈怎么舍得丢下他不要? 林知夏合上了语文卷子,又换了一本数学卷子翻开。 他问盛朗:“你喜欢什么?打架除外。” “我不喜欢打架。”盛朗说,“我从来不主动去打没招惹我的人。” “游泳呢?听说你拿过奖。” “还行吧。”盛朗说,“有奖金,而且游泳队吃得挺不错的,队里的人也都不敢招惹我。” “你好像很容易被招惹到的样子。”林知夏吐槽。 盛朗想怼回去,但是被艾条烤得骨头都暖暖痒痒,身下的沙发床又是他长这么大睡过的最软和的床了。 盛朗舒服地眯起了眼,要是有尾巴,肯定已经摇了起来。 “游泳还挺好玩的。”少年的声音渐渐含糊,“在水里很自由,想去哪里都行。没人能拦着我……” 林知夏写完了数学卷子的时候,盛朗已经趴着睡着了,嘴还半张着,可别流哈喇子弄脏了床单。 林知夏把艾灸盒取走了,拉起毛巾被盖在盛朗布满淤伤的身子上。 灯熄了,整个屋子沉入幽幽夜色之。 林知夏掀起毛巾被,轻手轻脚地钻了进来。 盛朗这家伙的睡相太糟糕了,长手长脚支拉着,占据了大半个床。林知夏不得不把他的手脚轻轻挪开,才能好好躺下。 雨更小了,凉爽的风吹着窗帘呼呼飘动。楼下的巷子里有猫在叫-春。 盛朗在黑暗中睁开了眼,望着林知夏尽在咫尺的侧脸。 林知夏发出均匀绵长的呼吸,胸膛微微起伏。窗外微弱的光勾勒着他干净漂亮的轮廓。 盛朗端详的目光充满好奇。他小心翼翼地凑近了点,鼻翼翕动,嗅了嗅林知夏的气味。 甜香,带着一股奶味,有点刺激食欲。 盛朗舔了舔嘴,喉咙里下意识地咕咚了一下。 他从记事起就没和人睡过一张床,也受不了有人靠他太近。但是大概林知夏的气味太好闻,就像一枚奶糖,盛朗的戒备在这个雨夜放至最低。 他面朝林知夏侧躺着,沉沉睡去。 - 天刚蒙蒙亮的时候,盛朗被林知夏起床的动静弄醒了。 “干吗?”盛朗的起床气不小。 “嘘……”细细软软的手捂住了他的唇,“我爸还在睡呢。我要去送奶,你继续睡吧。” 可盛朗的睡意被这只手赶得一干二净。等林知夏从浴室里出来,盛朗已穿好鞋在门口等他了。 “走吧。”盛朗说,“我得在我外婆醒来前回去。不然她要骂死我。” 话虽这么说,可盛朗一路跟着林知夏到了奶站。 他把林知夏赶去一边,自己和奶站的职工装奶,然后看着满满一车斗的奶,长腿一跨,坐在了车座上。 “那我呢?”林知夏傻眼了。 “坐后面呀。”盛朗翻白眼,“你就这么点大,后面又不是挤不下。” 林知夏只好歪着屁股坐在车斗里,带着盛朗一起送奶。 盛朗把三轮车蹬得几乎风驰电掣。林知夏在后面一个劲叫:“慢点……哎下一个路口往左……停停!到了!哎呀你又跑过啦!” 永安的道路补丁叠着补丁,坑坑洼洼。盛朗可不像林知夏会避开那些坑,三轮车被磕得要飞起来,奶瓶在筐子颠得哗啦啦直响。 “盛朗,你特么看不到地上的坑吗?”林知夏一边扶着筐子,一边骂,“颠碎了老子的奶瓶,你这次打算拿什么来陪?” 盛朗生气地蹬得更用力,车又在一个坑洼里重重地颠了一下。 林知夏忍无可忍,朝着盛朗的后脑就扇了一下:“你没长耳朵还是瞎了眼呀?” 盛朗吱一声刹了车,回头愤怒地瞪着林知夏。 这小孩儿吃了熊心豹子胆了,居然敢扇他脑袋? “看什么看?”林知夏站在车斗里,比盛朗要高出一大皆,盛气凌人,“要帮忙就好好地帮,别帮倒忙。哪怕是再小,再简单的活儿,都要尽力而为去做好,这是做人的根本!” 盛朗深吸了一口气,胳膊上的肌肉都鼓了起来,却又转过身,继续蹬着三轮车。 这一次,车走得稳了许多。 林知夏偷偷地松了一口气,扇过盛朗脑袋的手里拽着一把汗。 “那个,”盛朗说,“你真的要去读九中?” “是呀。”林知夏说,“你不也是吗?” “我是体育特招生。你是考进去的?真的?” “这还有什么好作假的?” 过了一会儿,林知夏听到盛朗在嘀咕:“好学生怎么会那么凶?” “好学生怎么就不能凶了?”林知夏反问,“我还会用弹弓打人呢,百步穿杨,无人能及。我不招惹人,可别人也别想欺负我。我爸教我的,做人可以安分,但不能老实。” 盛朗回味着最后一句话,好半晌没有出声。 等到了盛朗家门口,两人终于分道扬镳。 林知夏叫住了盛朗,递过去了一瓶奶:“喏,今天的工钱。” “一瓶奶就把我打发了?”盛朗不屑地笑了一下。 林知夏一怔,他从没见过一个男生笑起来会这么好看。 过了片刻,他才说:“给你就拿着,矫情个什么?喝完了别丢瓶子。瓶子还值一块钱呢。” “知道啦。”盛朗抓着奶瓶,漫不经心地摆了摆手,“回头见,奶瓶仔。” 林知夏瞪着三轮车走了,丢下一句话:“少打架,小狼仔。” 第10章 好像就是从那之后,两个孩子的来往突然密切了起来。 林知夏每天送完奶,都会从盛朗家门口经过。而盛朗也正好起床开门,把小摊子摆出来。 清脆的车铃声在安静的小街里回响,说不出地悦耳。 盛朗的耳朵抽了抽,起身回头。林知夏正跨坐在车座上,一脸清爽的笑,整个人又干净又好看。 “你的奶。”林知夏晃了晃手里的奶瓶。 经济宽裕点后,外婆立刻就给外孙定了牛奶,生怕孩子长不高。 盛朗走过来,伸手拿奶瓶。林知夏却把手一缩。 “喂!”盛朗粗声道。 林知夏挑眉:“东西呢?” 盛朗嘁了一声,把昨天的奶瓶递了过去:“拿好了!别磕了碰了,又讹我头上。” 林知夏这才把今天的鲜奶递给了盛朗。 “等等。”盛朗又把林知夏叫住,“我外婆昨天蒸了花卷,让我给你包一袋子回去。” 盛朗的外婆很喜欢林知夏。 这老太太虽然大字不识几个,却有孟母教子的觉悟。她最见不得盛朗和社区里那些小烂仔混在一起,林知夏这样读书用功的好学生,才是她外孙应该结交的小伙伴。 林知夏救了盛朗后,老太太掏出家底买了一份大礼,专程上林家道谢。 林安文当然没有收下这礼,但两家算是结了好,允许了彼此的孩子在一起玩。 “你要多跟着小夏学习。”老太太有事没事就念叨外孙,“你这脑子,我就不指望你读书有出息了。但是能跟着人家学学为人处事。你别撅嘴,和猪拱子似的。人家小夏还比你小半岁,可那机灵劲儿,你蹬着风火轮都赶不上……” 学习不学习两说,但是盛朗确实渐渐习惯了林知夏这个人每天都会出现在自己的生活里,习惯了每天那个时候都会听到清脆的车铃声。 人的习惯挺奇怪的。 到了后来,盛朗每次见到林知夏,哪怕林知夏没有骑车,可盛朗耳朵里依旧会响起一阵悦耳的铃声。好像林知夏同电视剧里的人一样,有了出场音乐似的。 林家的屋子经过一整日的暴晒,入夜后泼了水,还得好一阵才能凉下来。所以林知夏吃了晚饭就去盛朗家的店里,玩到该睡觉了才回家。 盛朗外婆开的杂货铺子生意还不错。 铺子里卖的东西是有讲究的,除了日常的生活用品,就是各种廉价的烟酒,然后各式各样的成人保健用品。 生活用品是卖给街坊邻居的,烟酒是卖给饭店里的客人的,保健用品的消费群体,主要是一些昼伏夜出的女人。 浓妆艳抹,喷着廉价的香水,穿着高高的鞋,有破洞的丝袜,一颦一笑都透着一股麻木的妩媚。 林知夏觉得她们是一群早就亡故的游魂,每入夜后,才借了一具人类的躯壳出来卖笑,吸取一点阳气。 盛朗在小旅馆长大,对这一片声色早就见惯不怪了。他熟练地清点着安全套和保健用具,型号,价钱,记得比他课本上的功课都要清楚许多。 这少年在做生意上有些天赋,无师自通学会了促销和捆绑销售。比如买多少套套,就送一盒快要过期的润滑液,或者买一个保健用具,就送瓶印度神油什么的。 盛朗长得实在俊美,只要他肯稍微放下一点身段,说一两句好听的话,女客们都纷纷乐意掏钱包。 林知夏在店里见识到了许多稀奇古怪的玩意儿。 “这东西是怎么用的?”林知夏拿着一个保健用品翻来覆去地看,用他聪明的脑袋也揣摩不大透这东西的用途。 像是个溜溜球吧,又不能溜,绳子也太短了点。要是甩着打人吧,这么轻,也打不疼人呀。 “你也有不知道的。”盛朗很得意。 他一把将那东西夺了过来,从抽屉里扒拉出一截电池,熟练地装上。一摁开关,那小球就嗡嗡地震动了起来。 林知夏惊奇地瞪大了眼,“然后呢?” “什么然后?” “就这样震来震去的?会闪光吗?会放音乐吗?” 盛朗啼笑皆非:“还放音乐?你以为它是啥?” “它是啥?”林知夏不耻下问。 盛朗语塞。其实他也不大懂。他知道这些东西是用来干嘛的,却是不知道该怎么用,以及用在哪里。 “你问这个做什么?”盛朗拎着绳子,甩着小球去打林知夏玩,“这个是给女人用的。你是女人吗?” 林知夏闪躲着:“我长大了会有女朋友,到时候我就能买这个给她。不懂怎么用,那不太丢脸了。” “呸!”盛朗道,“毛还没长齐的小奶瓶,就想和女朋友钻被窝了。亏你还是好学生呢!” “科学家都娶老婆生孩子,好学生又怎么不能交女朋友了?”林知夏叫道。 盛朗问:“那你知道钻被窝要做点什么吗?” 这问题再度触及了林知夏的知识盲区。 盛朗得意了。他终于发现了一个林知夏不知道,而他相当清楚的事。 “跟我来。”盛朗一招手,“今天哥哥我就带你去见识见识!” 林知夏拿不准要不要增长这个见识,可盛朗难得有机会卖弄,怎么会放弃?他把林知夏拽进了楼上的小旅馆里。 小旅馆的墙壁和门板根本不隔音,光用耳朵听,就知道屋子里那些人没在做正经事。 床艰难地咯吱摇晃,地板仿佛都在颤抖,男人像野兽一样喘息,女人们哀声哭叫…… “听着好像好惨的样子……”林知夏俊秀的小脸皱作一团。 “就得这样!”盛朗一副专业人士的口吻,“如果女人没声音,就说明男人不行。” “你怎么知道的?” “我爸以前经常说。”盛朗说,“我们家有些客人,我爸背地里会笑他们没用,看着牛高马大的,一会儿就完事了。我爸说,办这个事,时间越久,让女人叫得声音越大,才是真男人!” 林知夏听着门板后那女人歇斯底里的叫喊,毛骨悚然,就像在小影院里看恐怖片似的。 如果和女朋友钻被窝要被这种魔音入耳,他觉得打光棍也并不是什么不能接受的事了。 “来,这里!”盛朗指着门板上一个用来安装猫眼的洞,“从这里看。” 然而林知夏的廉耻之心显然比盛朗要多得多,况且他对这事本来也并不特别好奇。 “快呀!”盛朗催促,“还怪有趣的,那男人像抽了风似的,可好玩了!” 林知夏白净的脸上浮着红晕,站着不动。 “真不看?”盛朗热情得很,“看一眼吧。你不看会后悔的……” 然后他的耳朵就被一只枯瘦的手用力地揪住了。 “我看你才要后悔!”外婆阴恻恻地说。 - 杂货铺里,盛朗跪在地上,被外婆用鸡毛掸子劈头盖脸地抽了一顿。 这小子皮糙肉厚,其实也无所谓,不过还是作出一副深切忏悔地模样来。 至于林知夏,他乖巧地站在旁边,还装模作样地向外婆道歉:“阿婆,我也不对。我应该拦住小朗的。” 瞧瞧人家的孩子多懂事,自己的外孙怎么就是这么个混球? 外婆气得又补了盛朗十来下。 打完了,老人家开始认真思考这个问题的严重性。 孩子一天天长大,很快就能懂人事了。成天住在这样的环境里,耳濡目染的,绝对不是什么好事。 于是外婆第二天就找林安文商量,能否让盛朗在林家过夜。 “我那儿环境实在不适合孩子长住。小朗和小夏既然玩得好,两人睡一块儿也没什么问题。他跟着小夏,还能看书做功课,总比在我那儿和那些野鸡胡混的好。再过一阵子,游泳队就要开始训练了,这孩子也不会打搅你们太久……” 林安文其实早就不大乐意儿子整天往南区跑了。盛朗这孩子本性不坏,能换个环境,有些改变,也是好事。 于是两个家长一拍即合。外婆硬塞给了林安文一点钱,盛朗当天就拎着个小包走进了林家的门。 林知夏翘着脚坐站在折叠沙发上,一副大当家接见新来拜山头的小弟的架势。 “我先把规矩说在前面。床就这么大,你睡里面,我睡外面。你半夜要撒尿,从床尾下去,不许吵醒我。你要是尿床上了……” “我不尿床!”盛朗怒。 林知夏点了点头,又说:“我家晚上十点准时熄灯,早饭、午饭自己解决,晚饭我来做。你负责洗菜,拖地,洗碗,洗衣服……” 林安文在卧室里咳了两声。 “好吧,至少要负责洗碗和拖地。”林知夏稍微退让,“我做啥你就吃啥。在我家,不接受点菜。” 盛朗瓮声瓮气道:“我不吃芹菜,过敏。” “娇气。”林知夏吐槽,但是记下了。 不过等熄灯后躺在床上,两个男孩又觉得好玩极了。 他们俩都没有过在朋友家借宿的经历,能和朋友躺在床上一直聊到睡觉,实在是又新奇又好玩。 月凉如水,电风扇的转动带着沙沙的噪音。 两个小孩也不怕热,挤挤挨挨地躺在一起,压低声音说话。 “你以前经常去看客人们办事吗?”林知夏问。 “我又不是变态。”盛朗说,“在那里住了那么多年,想不看到都难。我爸还有好多碟子,里面也全是那些东西,他喝了酒就在屋里放……” 少年枕着双手,一副阅尽千帆的口气,“其实那事就那样,我都看腻了。游泳队的教练教训师兄们,就说如果要做出好成绩,就不能和女朋友做那个事,都憋着,把力气都用在训练上。就和古时候那个什么武功一样。” 林知夏噗哧笑:“那个叫葵花宝典。而且人家得自宫,就是把小叽叽切掉。” 盛朗皱着脸,下意思把腿一夹:“那还是算了吧。我还得给老盛家传宗接代……” 话音戛然而止。 盛朗想起,其实他并不姓盛。只有他那个不知在何处的老妈才知道他到底应该姓什么, 林知夏也不知道说什么的好,便朝盛朗挨得更近了点,给予一点无言的安慰。 夜风穿堂而过,盛朗闻到了林知夏身上那一股清甜的奶香。 一个男孩子,身上怎么会带这么一股味道?这小子每天借着职务之便到底偷喝了多少奶呀? 可这股味道太好闻了。盛朗下意识地把脑袋凑了过去,在林知夏的颈窝边嗅着。 “干吗?”林知夏笑着推他,“你怎么跟狗一样?” 盛朗依旧用力抽着鼻子,“你怎么一身都是奶味?还真是个奶瓶。” “哪里有什么奶味?”林知夏抬胳膊闻了闻,“你鼻子有问题……哎,你怎么还舔人?” 盛朗砸吧着舌头。 咸的。 这是盛朗的一个坏习惯,喜欢用嘴去探索感兴趣的东西。越有兴趣的,越是喜欢的,越爱用嘴去表示亲热。 自打认识了林知夏后,盛朗这个毛病一般只对着林知夏发作。 林知夏最初很烦他这样,觉得他真是条狗精。 后来林知夏念了书,知道盛朗这是“口欲期固结”的后遗症,说明盛朗在小婴儿时期并没有得到过足够的爱和呵护。 打那后,盛朗再把脑袋凑过来,林知夏便不会把他推开了。 第11章 次日一早,孙明珠在一股浓郁的骨头汤浓香中醒来。 她一边刷牙,一边把垃圾拎出门,就见一个半人半狗的生物正蹲在对门的门口,掀着一口獠牙在啃着一块筒子骨。 白牙红肉,头甩来甩去的,一脸狰狞,喉咙里还发出呼噜噜的声音。 孙明珠定睛一看,这不是盛朗吗? 她吓得咕咚一声把牙膏泡沫吞下了喉咙,缩在门后只露出半只眼睛。 盛朗挑起一对碧绿的眼睛望过来,嘴里依旧咔嚓咔嚓地咀嚼着。 孙明珠看着他手里那根棒子骨,越发心惊胆战:“你你你……你怎么在小夏家?小夏人呢?” 盛朗嘴里有肉,还没来得及回答,孙明珠的思路已经一路狂奔,跑得他抓不到了。 “他知道你在他家吗?你……你难道把小夏怎么了?你你……你把他吃了?” 盛朗:“……” 他看了看手里的棒子骨,又看了看对面那丫头。要不是骨头上还有肉,盛朗很想把骨头丢去过砸孙明珠的脑袋。 “盛朗这几天暂时住我家。”林知夏把盛朗的脑袋拨开,以大活人的姿态走了出来。 孙明珠松了一口气,又觉得不对劲。 “他好端端的住你家干吗,又不是没有自己家?还是他又惹了事,被他外婆赶出来了?” 盛朗确实是惹事被外婆赶出来的,但是他惹的那个事,就实在不方便对孙明珠这样的女孩子说了。 林知夏只好哼哼:“他外婆觉得他跟着我能看点书。反正就一个多礼拜,然后他就要回游泳队了。” “不是这个问题。”孙明珠抓耳挠腮,追着林知夏下楼,“你就不怕柴哥的人把你和盛朗划做一堆吗?万一他们抓不到盛朗,来寻你的麻烦怎么办?” 林知夏不屑地笑了笑,将垃圾远远地抛进了垃圾池里,砸起一团嗡嗡的苍蝇。 “我早就和他划做一堆了。” 打从把盛朗从那变态手中救出来后,他林知夏的名字就和盛朗牢牢地绑在一起了。 林知夏拿过孙明珠手里的垃圾,一并丢进垃圾池里,“别担心了。要寻麻烦就来吧。小爷我是没盛朗能打,但也不是好招惹的。” 孙明珠那天到得较晚,没亲眼见林知夏用弹弓如神的英姿,对他这门独门秘技感触不深。 单说外表,林知夏就是一副白细文弱、怎么看怎么不耐揍的模样。他要是落到柴哥的手里,那就不是折一两只胳膊腿就能出来的。 但是林知夏又是真的聪明。他搬来永安才一个月,就混得如鱼得水,几乎像个在本地长大的小孩。除了最初被盛朗砸了奶瓶外,他每天走街串巷的,还真没吃过什么亏。 孙明珠是打心底佩服林知夏的,觉得他不仅不是书呆子,还特会来事儿,什么都懂。小丫头早就忘了自己夸口能罩着对方的话,已经成了林知夏的小跟班。 “来我家吃骨头吧。”林知夏感激地朝孙明珠笑了笑,朝楼里走。 孙明珠转身,又吓了一跳。 盛朗不知什么时候跟了下来,蹲在楼梯口,像一头守着主人的狗。 林知夏拍了一下盛朗的肩,上楼去了。 孙明珠跟在林知夏身后。盛朗呼啦站起来,长臂一伸,把她给拦住了。 孙明珠快要吓死了。 盛朗用他刻意压低了的嗓音说:“小夏有我罩着。我不会让别人找他麻烦的。” “哎?”孙明珠一头雾水,却本能觉得这话说得挺让人安心的。 “你少管我和小夏的事!”这句话就敌意十足了。 孙明珠瞪着盛朗那双翡翠似的绿眼睛,只觉得像两簇鬼火,生怕他的拳头下一刻就能落到自己眼前。 “小朗。”林知夏扶着栏杆,朝下面喊了一声,“别吓唬明珠。大家都是朋友。” 笼罩盛朗全身的气焰瞬间回落,那一股无形的压迫感消失了。 盛朗的耳朵抽了抽,不满地哼了一声,一溜烟蹿上了楼,跟在林知夏的屁股后面走了。 - 近距离接触了两天,孙明珠和王高才一致认为,比起人类,盛朗更像是林知夏捡回来的一条野狗。 脾气暴躁,动不动就冲人亮出獠牙,吼两嗓子。要不是林知夏拽得住,盛朗早扑上来把他们俩咬出七八个窟窿了。 也好在林知夏是个遛狗系绳子的好主人。 很神奇的,这个谁都不服、桀骜张狂的少年,却唯独很听林知夏的话。 每次盛朗脾气上来了,正准备咆哮的时候,林知夏只需要唤一声“小朗”,濒临爆发边缘的怒火总会收回去。 “你别那么冲动行不行?”林知夏数落着盛朗,“人家就随口问一下你爸,又不是笑话你什么。你嚷得这么凶,不是更让人知道自己的弱点了?” 然后又对王高才说:“你也长点心吧。别人哪儿疼你往哪儿戳,换谁都想揍你。” 孙明珠是女孩子,心思细腻,还好些。王高才傻不拉唧一半大小子,说话向来遮前不顾后的,最开始的时候可把盛朗惹得直磨牙。 后来林知夏请孙明珠和王高才吃了一顿冰淇淋,替盛朗道歉,又划下了一道警戒线。 “那家伙人不坏,就是自尊心特别强,只要不碰到他家那一团乱七八糟的事,他挺好相处的。” 为了证明,林知夏特别指挥着盛朗帮孙明珠的奶奶把家里坏了的灯泡全换了。 孙奶奶很是把盛朗夸奖了一番,还特意做了一大笼肉包子送过来。 盛朗活了十三年,斥骂听了满满一车斗,却还没怎么挨过夸奖。他红着耳朵,蹲在林家门口啃着香喷喷热乎乎的肉包子。 林知夏路过,顺手薅了薅盛朗的脑袋。盛朗的耳朵抽了抽。 在林知夏的约束下,盛朗有生之年第一次学习控制自己的情绪。 林知夏给盛朗念咒语似的下了很多约束,让这个少年学会许多为人处事的基本道理。没有什么科学的教条,全都是林家父子从坎坷的生活里学来的经验。 许多话,盛朗也从外婆或者老师口中听过,却是在两个耳朵之间穿隧道似的过去了。唯独林知夏的话,钻进了他的脑子里,在里面扎了根。 “我知道有些事你很计较。提这些事的人呢,有些是真缺心眼,比如王高才那傻鸟,有的是故意刺激你。其实你越有反应,刺激你的人就越快活,你一开头就让他们赢了。” “那不就该揍回去吗?”盛朗粗声问。 “揍人不是只能用拳头呀。”林知夏耐着性子,心想我就当是在训练狗上厕所吧。 “那么麻烦。”盛朗一脸不屑。 “那是你没有尝过用脑子报复的爽。”林知夏说。 第12章 孩子们的友谊其实是很好建立的。 帮助这四个孩子建立牢固友谊的,是一台游戏机。 王高才的老爸从外地来看他,送了一台最新款的索尼游戏机。 游戏机前脚进门,后脚就被王高才他妈刘姐拎着从窗户上扔了出去。 “整天不写作业,就知道打游戏!你再嚷嚷我连着你一道扔出去!” 王高才不敢和太后理论。 他溜出家门,从楼下草丛里把游戏机扒拉出来,打算把它先寄放在孙明珠家里。 “要不打开试试,看有没有摔坏?”林知夏随口提议。 游戏机一打开,就好像开启了什么神秘的魔咒,四个小少年齐齐地在电视机前坐了下来,眼睛直勾勾地盯着屏幕。 林知夏还好些。他虽然喜欢玩,但是不沉迷。打工和写完功课之余会去玩两盘,不玩也不想得慌。 孙明珠则因为技术太烂,队友总被她拖累惨死,大伙儿都不乐意和她组队玩。 盛朗和王高才两个人,却是在游戏里找到了灵魂伴侣。 一个勇猛剽悍,一个敏捷机智,居然配合无间,灵活多变,是十分难得的好搭档。 打起游戏来,盛朗倒不像平日那么独,居然能听王高才的指挥突进或者后退。而王高才也不像生活里那么怂,不仅上蹿下跳大呼小叫,急了甚至能朝盛朗大骂。 骂完了,才觉得不对劲,出了一身冷汗。 “干吗?”盛朗用他冰凉的绿眼珠瞥了王高才一眼,“这局还没完呢,不玩了?” “玩!玩!”王高才回过神,急忙抓住手柄,有种虎口脱险、劫后余生的虚脱。 林知夏和孙明珠在旁边看得面面相觑。 林知夏后来问盛朗为什么不发火。 盛朗说:“王高才打游戏有他的一手,他骂得对,我就服气。游戏里的规矩是不同的。谁玩得好谁就是老大。” “你居然会认王高才做老大!”林知夏大笑,“哎呀,我要去告诉王高才……” 盛朗一个狼扑,从身后把林知夏压在沙发床上,用力捂住他的嘴。 “我说的是游戏里!游戏里!你敢去嚷嚷,我就……我就……” 是把林知夏打一顿呢,还是和他绝交呢,盛朗半天说不出来。 林知夏笑得快岔气,使劲挣扎。盛朗个头比他高大,他一时挣不脱,就干脆去挠盛朗的胳肢窝。 盛朗冷不防中招,气愤大叫:“你这是出阴招!太缺德了!” 说着,如法炮制回去,手专往林知夏皮肉嫩的地方去,狠狠地挠了一回。 林知夏还真是皮娇肉嫩,很不耐挠,稍微一被碰就浑身缩起来,哎哟直叫。 盛朗觉得好玩极了,上下齐手,就想看看林知夏哪里挠不得。 “不闹了!不和你闹了!”林知夏笑得喘不过气,像条虫似的拱来弹去的,居然没哪儿不敏感。 “就这样你还敢挑衅老子!”盛朗乘胜追击,又抓着林知夏的脚踝,去挠他的脚板心。 “卧槽!”林知夏大笑,一脚蹬在盛朗的脸上,差点把他鼻子给踹歪。 两个男孩扭成一团,从沙发床咚地跌到地板上,还把桌子撞得呲一声滑去一边。 “好啦。”林安文在卧室里敲了敲门,“这都几点了?楼下邻居要上来敲门了。赶紧洗了睡了吧。” 盛朗这才把林知夏从地板上拉了起来,两人都闹得一身热汗,满脸通红。 男孩子家也不讲究,一起脱光了钻进浴室里。 花洒里流出来的自来水经过一整日的暴晒,十分温暖,冲头浇到脚,冲走了泡沫和汗水。 林知夏搓着澡,又发现了一个平日没注意的事。 “哟,盛朗,你这本钱……有点足呀!” 盛朗正搓着膀子,闻声很自豪地挺了挺胸膛,大大方方地让林知夏观摩。 “这得感谢我那个不知道死哪里去了的亲爸。”盛朗这个时候倒是不大忌讳这个话题,“老外那都很大,那老头虽然没养过我,但是遗传给了我一些好东西。我告诉你,游泳队里,高年级的师兄们没一个能比得过我的!” 林知夏啧啧。 他这方面就没什么可炫耀的,所以由衷地羡慕盛朗。 盛朗嘚瑟完了,也客气地回了个礼:“我看你的也还行。我们都还小,将来还能长的。不用这么早就‘弃绥’。” “……”林知夏好一会儿才反应过来,“是气馁,那个字念馁(nei)。你个文盲!” 虽然文盲但是拥有傲人大鸟的盛朗不以为然。 - 总之,打一起打游戏后,盛朗对着王高才和孙明珠,戒备的姿态一日比一日减弱,话也比过去多了。有时候他的态度甚至算得上和气,可把这两个人感动得鼻头发酸。 有一次盛朗路过,碰到有小混混冲穿着新裙子的孙明珠吹口哨,还顺势一脚把人给踹进了金河里。 孙明珠特别感激。她觉得盛朗虽然脾气不好,但是人品很正,讲义气。 可惜这样的日子没过几天,游泳队开始训练,盛朗得归队了。 归队那天,林知夏送完了奶,陪着盛朗坐上了开往新城区的公交车。 他们坐了很长一段路,中途还换了两趟公交车,才终于抵达市体校。 新城区的一切都是崭新而且整齐的。 街道那么宽敞干净,高楼挺拔巍峨,绿植修建得工整精致,炽烈的阳光在玻璃墙之间跳跃。 连路上走的人都要比旧城区更加体面。 尤其当公交车经过金融区的时候,正是中午,衣冠楚楚的男女从高楼华厦里走出来,每个人的脸上都带着一种自信和傲气。 “你将来会和他们一样吧?”盛朗不禁对林知夏说,“也打扮成那样,在这样的大楼里工作,可气派了。” 林知夏这么会念书,将来会有名校和好工作等着他。 他会穿着雪白的衬衫和笔挺的西装,头发梳得一丝不苟,坐在有落地窗的明亮办公室里,还会往身上喷古龙水。 没想林知夏一撇嘴:“别看他们人模狗样的,其实都是打工仔而已。真的大老板,才不会挤成一堆去吃路边的小店呢。我将来要成为大名人,赚很多很多钱。” “哟,挺诚实的嘛。”盛朗有些意外。 “你以为我成天打工图啥?就是赚钱呀!”林知夏说,“我早就想好了,将来一定要赚大钱,买个大房子,请俩保姆伺候我爸,让他过上舒服日子。要是能把他的眼睛治好,就更好了。” 清贫和浮萍一样飘零的生活让这个少年对金钱有着执着的渴望。只有捏在手里的钞票,才让他有安全感。 “我还不知道将来要做什么。”盛朗不由得思索,“外婆说我要念不了书,可以把旅馆接过来自己开。可是我不想,那事儿太掉价了。” 这少年跟着林知夏玩久了,近朱者赤,竖立了很正的廉耻观。 “不知道要做什么,就先好好念书吧。这是我爸说的。”林知夏说,“念着念着,就知道了。” 盛朗陷入思索。 公交车摇摇晃晃,在都市森林里穿梭。两个少年的肩膀不住摩挲,林知夏后来干脆靠在了盛朗的身上。 盛朗无意识地将身子侧了一下,好让林知夏靠得更舒服。 在两个孩子,谁都没有想到,多年后,林知夏穿着T恤牛仔裤和旧球鞋,成天捣鼓着他的实验器材,远离了铜臭。 而盛朗却穿上了精美的手工西装,束着领带,发型考究,妆容精致,一身古龙水的芬芳,从后台大步走向灯光明亮、掌声热烈的前台。 作者有话要说: 修改了最后一段,觉得这样的价值观更符合两个人的人设。 小狼这个时候还没有开化,迷迷糊糊的,只知道跟着小夏走。 后面他会有自己的目标。 第13章 市体校和体育馆修在一处,都是气派且时髦的最新建筑。 虽然是暑假,但是青运会即将召开,校园里随处可见忙碌训练的运动员。年轻男女们各个形体健美,朝气蓬勃。 田径,跳高,铅球…… 林知夏跟着盛朗一路走来,看得目不暇接。 游泳馆里已聚集了不少孩子,都由家长陪着,排着长队。 学游泳的孩子,各个都身材高挑匀称,手脚修长。 几个女孩子本来正吃着冰淇淋有说有笑,见到盛朗,笑声一消,互相挤眉弄眼。 有一个女孩胆子大些,打了声招呼:“盛朗,来啦?” 盛朗面无表情地走过,连眼皮都没眨一下。 女孩子们也不介意,在盛朗背后咯咯地笑成一片,好像更兴奋了。 林知夏回头,就见那个打招呼的女孩子红着脸,朝盛朗的背影嗔了一下,也不是很生气的样子。 “你怎么不理人?”林知夏说,“怪没礼貌的。” “理了她们就更烦了。”盛朗不耐烦,“整天缠着我,问这儿问那儿的,妨碍我训练。” 林知夏噗哧笑:“喜欢你呗。” “才多大呀,知道什么是喜欢?”盛朗老气横秋地说。 到了少年男队的休息室,里面闹哄哄的,教练正压着队员挨个儿在剃头。 盛朗一冒头,就被孙教练揪住:“我就知道你小子的!这才多久,你这头毛就长成这样了。过来排着,一会儿就轮到你了。” 一个高年级的队员嬉皮笑脸:“盛朗就和长了一头阴mao似的,我们队的标志呀。” 盛朗的脸阴沉了下来。 孙教练照着那队员的后脑就是一巴掌:“我看你的脸长得还像屁股呢!” “哄——”满屋子队员爆笑。 别说,那队员人瘦但是脸肥,两个脸颊圆鼓鼓的,侧着看确实像屁股上张了一张脸。 “你这个教练好像挺好的。”林知夏小声对盛朗说。 盛朗点了点头:“老孙凶是凶了点,但人挺仗义的。” 林知夏感到一阵安心。 他很高兴这世上关心照顾盛朗的人又多了一个。 盛朗排队等剃头的时候,林知夏一个人在游泳馆里乱转悠。 场馆的空调开得很足。玻璃顶棚烈日炎炎,里面却清凉得能让手臂肌肤上冒起一层鸡皮疙瘩。 林知夏没头苍蝇一样乱溜达,竟然给他走到了游泳馆的看台上。 只见下方一池碧蓝占据大半视野,清波荡漾,如一块巨大剔透的果冻。林知夏不由得发出低低的一声“哇哦!” 这还是他第一次亲眼见到大游泳池呢。 刚才碰到的几个女生也在看台上,见到了林知夏,女孩子们推来拉去,走了过来。 “你好。”开口的还是先前那个主动和盛朗打招呼的女生,她好奇地打量着林知夏,问:“你是盛朗什么人?他弟弟?” 这女孩姿色有几分不俗,肌肤雪白,双眼皮深深的,吃过冰棍的嘴唇饱满红润。 她看着比林知夏要大个一两岁,第二性征已发育得有些明显,神情里有种强装着成熟的天真和稚气。 林知夏才刚告别儿童时期进入青少年,没什么和漂亮的小姐姐说话的经验,不免有些腼腆。 “我们是朋友。”林知夏说。 “盛朗居然有朋友!”女孩有些惊讶,“我都认识他两年了,他谁都不搭理,比空调还会制冷。你也是来参加游泳队的?” 林知夏摇头:“我陪盛朗过来报道。顺便看看他游泳。” 女孩指着她的几个伙伴:“我们都是来盛朗游泳的。他游泳可帅啦!” 正说着,一群队员走进了泳池馆里。 其中一个高个儿少年远远就搜寻到了林知夏的身影,撒丫子跑了过来。 正是盛朗。 盛朗打着赤膊,只穿着一条深蓝色泳裤。 正在发育蹿个子的身躯,肉有点跟不上骨头生长的速度,显得有些清瘦。 盛朗的骨架比同龄的队员都要大一号,而且明显更加匀称舒展,手脚更长。 这少年才十三岁,还有很大的生长发育空间,而从现在的骨架不难看出他将来会拥有多么健壮优美的体魄。 盛朗的一头乱毛也被剃成了统一的平头。 但是他天生头发细密微卷,短短的发根也带着一点弧度,贴着头皮,更衬得他头颅形状完美,面部轮廓俊美分明。 “怎么样?”盛朗站在看台下,仰头望着林知夏,一双眼睛碧幽幽的。 “老孙亲自剃的,是不是有点怪?” “你教练手艺不错嘛!”林知夏笑,“我觉得比你之前的鸡窝头好太多了。” 盛朗也笑了起来,露出一口白牙。 “你还没见过我游泳呢。哥这就让你开开眼!” 第14章 盛朗游泳的时候,果真和他平时判若两人。 当这个少年站在跳台上时,浑身张扬的桀骜和狂躁瞬间就收敛进了躯壳里,被替换成了一股超越年龄的冷静和专注。 随着教练一声口哨响,盛朗就像一只回归大海的海豚,一头扎入碧蓝的水中,溅起雪白的水花。 水波荡漾,林知夏看不清盛朗在水下的动作,只见他就像电视里的那些运动员一样,一口气几乎潜出小半个泳池,才终于露出水面。 一开场,就遥遥领先,将位于第二的队员甩开半个身子。 长臂击浪,双腿如强劲的鱼尾。 水中的盛朗乘着水花一路飞速前进,畅通无阻,轻松就将队友们甩开一截。 抵达对岸,这少年极灵活地在水中翻了个身,修长的双腿在池壁上用力一蹬,又窜出老远。 女孩子们兴奋地为盛朗加油叫好,可林知夏觉得盛朗压根儿不需要有人给他鼓劲。 他能力远胜过队友,赢得轻轻松松。当盛朗抵达终点的时候,第二名队员落后他足足一个半人的距离。 女孩子们的欢呼声中,盛朗摘下游泳镜,露出一双碧绿的眼睛,朝林知夏挥了挥手。 他还喘着粗气,抹了一把脸上的水,像头狗一样甩了甩头。 林知夏莞尔,向盛朗竖起大拇指。 队员们逐一回到终点,爬上了岸。 教练掐着表看时间,凡是成绩下滑了的,都被他一通吼,罚去墙角抱头蹲跳。 “不训练的时候就在家里躺着吃吗?”孙教练骂骂咧咧,“才游了一百米就一个个喘成牛。体能不达标,妈的体重却一个个都超标了。吃,就知道吃!吃成一头海豹,直接进水族馆算了。” 男孩子们低头缩脑地闷笑。 盛朗懒洋洋地站在一旁,置身事外。 他是第一名,速度比之前慢了两秒,不过毕竟很久没训练了,属于孙教练能容忍的范围。别的队友吃胖了一圈,他暑假遇到太多事,反而还瘦了。 “都学学盛朗。”孙教练吼着,“他年纪最小,但是最自律。两个月没训练,就他各项数据都还保持得最好。人家还不像你们,平时没有条件去游泳的……” 在永安小区里颇有点“臭名昭著”的盛朗,没想在游泳队里,居然还是教练手下的香馍馍。 “盛朗好棒!”林知夏身后的女孩子冷不丁爆出一声大叫,把他吓了一跳。 盛朗在队友们的哄笑声中板着脸,唇抿得紧紧的。 “哟,还有粉丝呢。”那个脸长得像屁股的男生晃悠着走过,胳膊有意无意地撞了盛朗一下,“阴mao头,就知道显摆!” 盛朗冷冷地瞥了一眼,朝着男生的后背抬起了脚。 “盛朗!”林知夏忽然喊了一声。 盛朗正准备踢出去的脚停在半空中,不甘心地收了回来。 那男生回头,狐疑地看了看盛朗,又扫了上方的林知夏一眼。 “这‘屁股脸’是你队友吗?”林知夏带着一脸的天真,大声问。 “屁股脸”这三个字一出,仿佛往台下人群里丢了一枚炸-弹,炸出满堂大笑声。连孙教练的黑脸都绷不住,跟着乐了。 “说什么呢?”那男生涨红了脸,冲林知夏挥舞拳头,“你小子找死呀!你给我等着……” 胳膊被擒住。盛朗一双碧眸渗着凉意。 “谁找死呢?你嘴里的牙不想要了?” 一字一顿,透着森森的杀气。 那男生比盛朗年长两岁,显然也是个刺头,并不接受来自后辈的威胁。 他当即就把手狠狠甩开,骂道:“我可去你妈-的吧!你算老几,敢吓我?” 盛朗紧握着拳。 “算了,算了。”有队员过来打圆场,“老孙要发火了……” 盛朗盯着那“屁股脸”,忽而咧开了嘴,犬齿在嘴角一闪。 “稀奇了,屁股居然也会说话了。” 一片噗哧笑声中,“屁股脸”发出怒吼,提着拳头朝盛朗的脸砸去。 盛朗放低了身子,也提起了拳头。 “盛朗——”林知夏的这一声大喊饱含着警告和怒意。 盛朗硬生生收回了手,身子一转,避开了那一拳头。 他的身后就是游泳池。男生刹不住脚,鸡拍翅膀似的挥舞着双手,一头朝着池子扑去。 千钧一发之际,盛朗伸手拽住了男生的游泳裤。 只见哗啦一团水花溅起,人落进了泳池里,泳裤却留在了盛朗的手中。 片刻的寂静后,爆笑声响彻整个泳池馆。 盛朗一脸无辜地对孙教练说:“我没和他打架。我还想救他来着。” 看台上的女孩子们都笑得蹲在了地上。 男生朝岸上爬,中途想起有女生在围观,又捂前捂后地缩回了水里。 “我日!快把泳裤还给我!” “哦。”盛朗漠然地应了一声,手一扬。 泳裤飞了出去,精准地落在了“屁股脸”的脸上…… “哇哈哈哈哈……”队员们笑得东倒西歪,“穿……屁股脸穿裤子了……” “真的是凑巧。”盛朗朝孙教练摊手,因得了林知夏亲授,在最短的时间内领悟了“腹黑学”的基本奥义。 孙教练朝盛朗后脑来了一巴掌,自己也没憋住,泄出噗的一声闷笑。 第15章 这天林知夏陪着盛朗训练完了,又帮着他去宿舍铺好了床,才动身回家。 体校这临时宿舍条件比盛朗住过的所有屋子都好。四人间的上下铺,有独立浴室,还有空调。 “吃饭呢?”林知夏问。 “食堂。”盛朗给他看了看饭卡,“挺好吃的,管足。可惜有门禁,不然就带你进去吃一顿了。” “我还稀罕一顿食堂的饭?”林知夏笑,“知道你吃得不错就行了。” “你这口气就像我外婆似的。” - 盛朗送林知夏去搭公交车。 傍晚的都市,金红和湛蓝交织,归鸟在树顶盘旋。 晚高峰的街道已快挤成了停车场,喇叭声组合成一首都市鸣奏曲。 两个少年背对着夕阳朝车站走,地上投下一长一短两个并着肩的人影。 两人挨得很近,看影子,有种好像手牵着手的错觉。 “你游泳真的挺帅的。”林知夏忽然说。 “哦。”盛朗没什么表情,耳朵却是抽了抽。 “就像条鱼似的,想怎么游就能怎么游,真自在。”林知夏有些羡慕。 “就像我看你做题一样。”盛朗说,“随便算一算,画个图,就能把题解出来。” 林知夏笑。 “我觉得你真该把游泳好好练下去。”林知夏说,“你这么有本事的,就该去把那些奖给包圆了。不能便宜了那些蠢材。” “当然。”盛朗得意,“泳池是我的地盘,别人别想在这里嚣张。” “别打架。”林知夏又说,“你看今天这样不就挺好的?” 盛朗今天有生以来第一次体会到了不动拳头就获胜的爽快。不能说比动手打赢更有成就感,但是既然小夏喜欢,那他就尽量这么去做好了。 盛朗并非是个没主见的人,但是他愿意听从林知夏的意见。 这少年身上,有着狼的狂野和狗的忠诚。 林知夏驯服了盛朗,得到了他的认可,也得到了他的敬佩和驯从。 “你犯不着为了那种‘屁股脸’违反规定。”林知夏撇嘴,“要是因为打架被赶出游泳队,那就更不划算了。” “我知道。”盛朗说,“老孙也这么说。他说我跟着他好好练,多拿几个奖,将来能考体校。体校也是大学呢。” “行呀!”林知夏很高兴,“到时候咱们俩争取考同一个城市,就可以继续在一起玩了!” 盛朗朝林知夏望去。 少年白净的脸庞被都市傍晚的暑气熏得微微发红,黑发被汗水贴在额角,侧脸轮廓说不出地清秀。 盛朗对人的美丑并没有什么讲究,但是他知道林知夏是很好看的。 和自己的粗糙不同,这个少年干净、清爽。说他性子随和吧,其实还挺有脾气的。书念得好,但是又不傲慢。 那种种美好的品质,让盛朗生出本能地向往。 一想到能和林知夏一直做朋友,一起去同一个城市念大学……大学,那是盛朗并不怎么敢想的地方。 但是因为有了林知夏的话,一切飘渺的憧憬都有了落到实处的可能。 - 到了公交站,车还没来。 盛朗站在林知夏左边,替他挡着夕阳。 他比林知夏大几个月,但是高大半个脑袋,在旁人看来,就像一个贴心的哥哥在照顾弟弟。 还是长得特别好看的一对兄弟。 “什么时候再来看我?”盛朗问。 训练是封闭式的,直到开学,他都不能离队,只能是林知夏过来看他。 “过几天吧。”林知夏说,“这里离永安也太远了,跑一趟来回得三个小时呢。” “几天?”盛朗追问。 林知夏只好说:“五六天吧。” “两天!” “开什么玩笑?”林知夏叫,“我还得打工,还得照顾我爸呢。顶多三天!” “成交!”盛朗咧嘴,露出一排白牙。 林知夏这才发觉自己被套路了:“靠,你还真会讨价还价,不去做生意真浪费了。” 公交车摇摇晃晃地开了过来。 “我得走了。”林知夏低声说。 盛朗唔了一声。 “好好训练,别打架。我下回再做点棒子骨给你带过来。” “还有孙奶奶的芽菜肉包。” “你真是狗呀!” 林知夏看着盛朗低垂的眉眼,忽而踮起脚,揉了揉他剃得短短的头发。 掌心传来的柔软触感有些出乎意料。 盛朗一愣,还没反应过来的时候,林知夏已经笑嘻嘻地收回了手。 “走啦!” 林知夏追着最后一名乘客跑上了车。 公交车迫不及待地启动。 林知夏匆匆刷了学生卡,挤到窗边。 车慢悠悠地驶开。 盛朗站在站台上,耷拉着肩,像一头被遗弃的狗。 林知夏胸口忽然一阵揪着难受。 真奇怪,他转学的时候和玩得好同学们分别,都没有此刻这么不舍。 “回去吧。”林知夏朝盛朗挥手,“大后天就来看你。” 盛朗一言不发,目送公交车远去。 少年的身板削瘦而英挺,一双碧绿的眼睛染着夕阳,面孔光影分明,漂亮得惊人。 - 林知夏回到永安家里时,天都已经黑透了。 林安文还没有回到家。林知夏打开灯,目光落在客厅里的沙发床上。 盛朗走了,以后林知夏一个人睡这里,不用再把沙发展开了。 林知夏坐在沙发上,突然在这一间狭窄逼仄的客厅里,感觉到一点空旷。 作者有话要说: 我会加快进度,让这两小只快点长大,进入高中就可以谈恋爱啦~~~ 第16章 从那以后,到开学的大半个月里,林知夏履行了他和盛朗的约定,每三天都去体校看他一次。 为此,林知夏不得不在那一天放弃了给网吧的客人买午饭的活儿,少了一笔收入。 “每天十来块,你算算我这大半个月少赚了多少钱。”林知夏抱怨。 盛朗不屑:“等我将来有钱了,加两个0补给你都成。” “才两个0,真抠门。” “那十个,怎么样?”盛朗放下了豪言。 “你数学是老孙教的吧?”林知夏喷了,“十个0得多少钱了,你赚的是越南币吗?” 盛朗还真的掰着指头算:“那个……亿后面是啥来着?” “文盲!”林知夏笑骂,“对了,那屁股脸后来还有找你麻烦吗?” “有。”盛朗淡漠道,“不过我都已经解决了。” “你做了什么?”林知夏很不安,“把人家给揍服了?” “他们配我亲自动手揍吗?”盛朗不屑一笑,露出尖尖的犬齿,“约了他们比赛游泳,输了就退队。那几个孬种连来应战都不敢,就没再找过我麻烦了。” “哟,我们小狼长进了嘛!”林知夏乐呵呵地揉了一把盛朗的头发。 盛朗的头发剪短了后,看着粗硬,摸起来却是毛茸茸的,很细软。 林知夏喜欢这手感,有事没事就喜欢薅两把。 林知夏不知道别人这么做的时候,盛朗会怎么样。反正盛朗不介意被他薅脑袋,还会弯下腰,把头低下来一点。 每次来体校,林知夏都会带盛朗爱吃的东西,盛朗也总会把当天食堂发的水果和酸奶省下来,和林知夏分着吃。 林知夏一边吃着酸奶,一边在看台上看盛朗训练。 体育训练其实非常枯燥而艰苦,运动员要想作出成绩,除了天赋,还必须拥有超出常人的耐心与毅力。 正是因为亲眼见过盛朗刻苦训练,林知夏才清楚,这个少年的骨子里其实有着令人敬佩的坚毅。 盛朗对艰苦的耐受力让林知夏吃惊。 他总是沉默地,不厌其烦地反复做着训练动作。汗水连串滚落,很快就将他的衣服浸得透湿。 少年人初具规模的肌肉像是溪流里被水冲刷雕琢过的卵石,圆润而坚硬,别具美感。 而且盛朗游起泳来真好看。 姿势大开大合,流畅舒展,又有一股别的孩子没有的、一往无前拼命冲刺的狠劲儿。 这是盛朗的出身和成长环境给他造就的性格,是他这样靠体育改变命运的穷孩子特有的标志。 而且看盛朗游泳特别爽快。因为不论怎么样,他总是第一名。 - 九月,开学季。 林知夏和盛朗成为了九中的一名初一学生。 九中也位于新城区,离市体校只隔了两个街区。盛朗念书训练两头跑,还挺方便的。 九中的初中部和高中部分别位于两组大楼里,中间隔着学校的主干道。 说是大楼,其实是三栋楼围着一块篮球场,组成一个凹字形。两个楼群的凹口相对,就像两个向对方张开双臂,却怎么都拥抱不到一块儿的苦情人。 九中的学生却将这大楼格局戏称为“三缺一”。 教学楼的划分也很简单,一层楼一个年级。 一个年纪九个班,按照成绩从上往下撸。 林知夏所在的一班和盛朗所在的九班分别位于一头一尾,隔着篮球场面对面。 林知夏他们一班,全都是九中从各路搜罗而来的精英良才,清北的摇篮,海外藤校的生源库,祖国的高尖端行业的新希望…… 班主任姓王,是个严肃又有些知性风韵的中年女老师,教语文。 王老师说话嗓音不高,普通话字正腔圆,抑扬顿挫,配上她端庄的仪态,给人一种皇后娘娘对一群新入宫的秀女训话的范儿。 “……初一是用来打好基础、适应新的学习方式的。等到了初二,你们就要开始走班了。初中部分的没有高中部那么细,但都是末端淘汰制。有些同学会承受不了这个心理压力……你们要从现在开始紧张起来,做好热身运动……” 林知夏的座位位于教室中央的黄金地段。 除了他的身高坐这个位置很合适外,主要还是因为他长得好。 王老师也有私心。哪个老师不乐意站在讲台上的时候,一眼看到的是漂亮的面孔呢? 林知夏端正地坐在下面,一双黑亮的眼睛专注地注视着王老师,俊秀的小脸写满乖巧。 这样的学生,谁看了心情会不愉快? “……学校是各位同学学习和社交的场所。”王老师说,“你们现在都是中学生了,在交朋友上,要学会辨别和选择。正所谓近朱者赤,近墨者黑,要尽量结交能帮助自己进步的同学。不要和一些……” 话刚说到这里,篮球场对面的教室里传出咣当一声巨响,满教室的学生都炸了窝。 一个男生撞开门,从教室里一骨碌滚到了操场上,身后追着班主任怒气滔天的一声吼: “盛朗——” 得! 林知夏朝天花板翻了个白眼,然后看了看手表。 入学第一天,第一堂课开始才五分钟。 第17章 开学第一天就上演全武行,这等好戏可不是天天有的。 一班的学生们纷纷伸长脖子朝对面望,议论声嗡地扬起,就像垃圾场里的苍蝇。 王老师不得不拿黑板擦在讲台上轻敲了几下:“不要管对面班的事。他们九班以后要闹的事还多着呢。每一场戏都看,你们就不用念书了。” “是……”学生们不舍地把头转了回来,眼角的余光却是流连忘返。 也不怪他们,对面实在打得很精彩。 一个高个儿男生以一敌三,打得行云流水,拳脚虎虎生风。 只见那男生先是一把抓住打头阵那位的脑袋,重重磕在自己抬起来的膝盖上。不等放手,又抬腿一个后侧踢,踹中偷袭者的胸口,将人踹得打滚。 然后他把手里的人朝最后一个男生推去,趁着他们俩撞做一团,飞身跃起。 一脚踏膝,旋身一记飞踢,用脚背把对方拍飞了。 前后不过五秒,三个动作,三个对手,一气呵成。 “哗——”大半个初中部都轰动了。 学生们的脑袋全挤在窗口,如一群等着喂投的鸭子。 叫好的,吹口哨的,抱怨的,还有老师们的斥喝声,各种声音汇集成一波浩浩荡荡的热浪,从三面高楼朝那个站在球场上的男生涌去。 男生身躯挺拔,昂首挺胸,一脸漠然。 可惜酷帅没几秒,就被冲出来的班主任揪着耳朵拎走了。 - 中午下课后,林知夏被王老师叫到了办公室。 “坐吧。”王老师指着办公桌边的凳子,“不用紧张,老师只是和你聊一聊你的学习计划。” 林知夏斯文地坐着,像个腼腆的小姑娘。 这小少年可精了,最清楚什么样的老师喜欢什么类型的学生。 像王老师这样正值更年期的中年女士,积威已久,想必不论在学校还是在家里,都是说一不二的主。 她刚硬,他便示弱。 年长女性对乖巧又聪明的男孩子,总是克制不住蓬勃的母爱。 王老师看着林知夏粉□□致的脸蛋、温顺懂事的眉眼,就觉得自己像一只护崽子老母鸡。 又喜欢,又心疼。 寒门难出贵子。 林知夏这样的学生,她以前也教过好几个。 天资聪慧,吃苦耐劳,早熟,懂事得让人心疼——因为家里都很穷。 可也正因为家境贫寒,家长没文化,孩子也只能靠自己的天赋去搏斗,单枪匹马、赤手空拳地同别人竞争。 名师的补习班,精良的课外辅导教材,各种素质培训……都和他们无缘。 于是层层选拔,道道比试中,他们难免落后竞争对手一步半步。 可越是这样,还能出类拔萃的,那就是真的天赋异禀了。林知夏就是这样的天赋学子之一。 王老师以前有过一个学生,家里只有一个捡垃圾的奶奶,自己却是十六岁就考上北大,是九中的金字招牌之一。 林知夏今年十二岁,起步稍微有点晚。但是就摸底考试的成绩来看,并不比他那位天才师兄差多少。 只要林知夏能稳步前进,得到足够的资源灌溉,很有可能一跃冲天,再给九中打造一座丰碑。 王老师说:“你爸说你很懂事,让我们有什么事都可以直接和你说。我们各科老师就你的情况开过会,已经给你制定了一套专属的教学方案。你文科稍微弱点,数学非常好……” 王老师有点激动。好似赌石切出一块好料,现在到要下刀子雕琢的时刻了,心里忐忑,生怕一刀切歪。 林知夏是九中从二中和七中手里重金抢来的宝贝。 三家中学是全市乃至全省最顶尖的中学,一直呈三国鼎立之势。 九中最近几年略居下风,去年还被二、七联手在竞赛中摁在地上磋磨了一番,于是一直琢磨着怎么翻身打个脸。 林知夏运气好,就碰到了九中重金求才子的好机遇。九中得才,林知夏也发了一笔小财。 王老师继续念叨着:“关于竞赛,这对于上好学校,是非常重要的。老师们也给你制定了详细的计划。你先继续参加奥数班,张老师带队很有经验。至于物理和化学,你之前是跟着小学的老师学了一些,是吧?那就好,以你的情况,不用等到初二再学……” 这就是穷孩子和富孩子的区别了。 就林知夏所在的一班,大部分都是奖学金生,其实还是家境富裕的孩子和教师子弟居多。 孩子聪明,父母舍得砸钱砸资源,孩子们从小就参加各种比赛,斩获各种奖杯,甚至还有学生拿过科技发明专利。 暑假里,林知夏走街串巷送牛奶、买盒饭的时候,那些孩子则跟着父母满世界旅游,拜访名校、博物馆,看山川海洋…… 可那些孩子都他们父母精心打造出来的成品,只有林知夏,还是个胚子。 将林知夏培养好了,功劳百分百归于九中! “学校对你很有信心,林知夏。”王老师动情地说,“你虽然起步略晚了点,但是才初一,将来还有很大的成长空间。虽然才开学……” “你们开学第一天就皮痒了是不是?”一声爆吼打断了王老师的话。 办公室的另一端,四个男生排成一溜,挨着墙蹲着马步。 打头的一个高个子绿眼珠的帅哥,就是盛朗。 九班的班主任是个高大的胖子,眼睛冒火、鼻孔喷气的模样,很让人担心他的血压。 他在学生面前来回踱着步,骂骂咧咧的,如一头愤怒的斗牛。 其余老师对这情景见怪不怪。王老师清了清喉咙,继续对林知夏念叨着。 从初一到高三,每个年纪的九班都是一处妖精窝。 特价生,关系户,艺体特招生,还有学区按人头分配的名额生,大都集中在倒数的几个班里。 九班的学生,成绩垫底,惹是生非却是第一名。 打架斗殴是最稀松平常的小事,霸凌同学的,盗窃的,半道辍学的,甚至小姑娘闹怀孕的,九班一个都不落。 现在教育部管得严,不准老师体罚学生,所以犯事的学生被拎到办公室里,清一色扎马步。 美其名曰:修身养性。 盛朗在这头气沉丹田,大小周天地运转着,被班主任的唾沫淋了一脑袋。 林知夏在那头乖乖地听王老师讲述着她的“学霸养成计划”。 等王老师终于说完,盛朗他们已经被放走了。 林知夏走出办公室,正左右张望,就听身后传来一道熟悉的声音。 “找谁呢,奶瓶仔?” 盛朗就站在办公室隔壁的楼梯间,懒洋洋地靠着墙,朝林知夏咧嘴一笑,碧眸荡起层层涟漪。 - 食堂里,林知夏用筷子扒拉着碗里的菜,一边瞅着盛朗通红的耳朵。 “不是说好不打架了的吗?” “你不懂。”盛朗煞有介事地说,“刚来,就得打一场。以后可以不打,但是得让他们知道小爷我能打。这样他们才不敢招惹我。” 说得好像还挺有道理的。林知夏竟然一时无法反驳。 林知夏不打架,但是他和盛朗的生长环境一样,他知道有些架是必须要打的。 野兽有他们的生存法则。 “可是,要记过的。” “口头警告。”盛朗说,“那几个小烂仔,欺负女同学,扯了人家的裙子。老猪看在我算是替他出手的份上,没为难我。” “老猪?” “我们班主任,姓朱。” 林知夏回忆了一下那个高高的胖大叔,觉得还真挺形象的。 林知夏笑了:“你教练是老孙,班主任是老朱,回头再凑个唐僧和沙和尚,就组成一出西游记了。” 盛朗说:“教导主任姓唐来着。” 林知夏:“……” 几个小男生勾肩搭背地走过来,经过盛朗他们这一桌的时候,放慢了脚步。 “狼哥。”男生们的声音中透着一股敬畏。 盛朗眼皮也不抬,只唔了一声,十分有大哥风范。 男生们笑着走了。 “狼哥?”林知夏笑。 盛朗还真有他的。入校头一天就速战速决地揍趴了班霸,杀鸡儆猴,震慑了整个初中部,现在连江湖绰号都有了。 “同学们叫着玩的。”盛朗漠然,可眼底还是流露出了几分得意。 毕竟还是个才十三岁的孩子呢。 - 盛朗一战成名,连高中部都知道初一来了个很能打的混血小帅哥。 偌大一所中学,几千名学生,能打的男生不少,但是长得特别帅的却不多。 盛朗又还不是寻常校霸。他路见不平,把校霸揍得满地爬,此举很有侠士风范,很大程度上抵消了他成绩不好这个失分项,让女生们对他好感剧增。 于是,九中为了他,小小地轰动了一回。 下课后的九班外,人头攒动,都是慕名而来的男生,和慕颜而来的女孩子。 林知夏去找盛朗,费了点劲儿才挤到前排。 他上一次这么辛苦地挤人群,还是和同学一起去动物园看大熊猫。 盛朗坐在最后一排靠窗的位置。 九班的窗外是一片稀疏的竹林,绿叶滴翠,阳光却又充足,是一副天然的好背景。 光影烘托之下,盛朗的侧脸弧度优美如画,深目高鼻,睫毛浓长。来自父血的种族优势让他的颜值轻松就超过了九中现有的几个校草。 游泳队的伙食好,又是在室内训练。盛朗的皮肤又养白了回来,脸颊也饱满了许多。 盛朗的嘴唇生得棱角分明,丰润而又天生嫣红。但是因为五官线条硬朗,又没有丝毫女气。 “好像漫画里的人哟。”林知夏听到有女孩子小声说。 “他真的是初一生吗?好像高中生。” 盛朗的耳朵抽动了一下,抬头望了过来。 教室外的人群一阵细细地骚动。 “哇,眼睛真的是绿色的!” “看过来了!他看过来了!” 盛朗漠然地扫过窗外一张张人脸,很快定格在了角落里的一张面孔上。 眼睛一亮,柔和的浅笑爬上了俊美的脸庞。 这一笑,仿佛释放出了某种无形的震荡波,走廊里的人又是一阵“嗡”声。 盛朗把手里的漫画书往抽屉里一丢,拉开椅子,大步朝后门走了过来。 窗户前挤得满满的人群急匆匆散开。 小姑娘们欲盖弥彰地往一旁躲,却又忍不住偷偷继续打量。 可盛朗的眼中只有一个人。 他走到林知夏跟前,浓眉一挑:“怎么?” 林知夏还没来得及回答,一道粗重的男声从他身后头顶响起。 “你就是盛朗吧?你跟我来一下。” 人群如受了惊的鸡群,拍着翅膀唰一声散开。露出来的走廊上,站着两个牛高马大的高中男生。 他们身后,还有三颗鼻青脸肿的脑袋,正是被盛朗用来立威,揍得满地爬的三个小子。 作者有话要说: 初中的内容不长,几章就过去了,然后就是高中恋爱啦~~ ======== 给下一本书打广告,欢迎收藏: 《奈何情敌要娶我》 唐垣这辈子就两个梦想: 一,建功立业,升官发财。 二,把白继安追到手,恩恩爱爱厮守一生。 非要加一条,那就是希望谢骞这小王八蛋能滚得远远的,别来和他抢男人。 可梦还来不及做,唐垣就先倒了霉。 为了救谢骞,被一枪扎了个透心凉,死在了白继安的怀里。 - 再一睁眼,唐垣就成了外戚唐家的一个小娘子——男扮女装活到十八岁的唐园! 为了报杀身之仇,为了能穿回男装,为了家国安危…… 唐垣不得不捏着鼻子,和谢骞合作。 - 但是问题来了:京城盛传,唐妃娘家的侄女和东阳王世子虽然身份悬殊,但是郎情妾意,生死相许! - 谢骞:很好解决嘛——我娶你吧。 唐垣:…… 我的白月光是继安,我才不要嫁给你!(这句话哪里有点不对) * 七尺儿郎一朝重生成伪娘,一边和情敌打情骂俏(并不),一边打怪的故事 第18章 走廊里少说挤了几十个人,此刻却是鸦雀无声。 初一生平时再蹦达得欢,碰到高中部的人,还是瞬间被打回成一群小菜鸡。 更别说来者是高中部赫赫有名的校霸。 老前辈在此,盛朗这新出炉的初中部校霸的含金量就有些不够看了。 “完了,完了!那打头的那个也是体育生,中运会铅球亚军来着……” “盛朗这下完了……” “没听到吗?”出声的高中男生估计快有一米八了,虎背熊腰,方脑袋和粗短的脖子混为一体,两块胸大肌厚实得可以去做桥墩,胳膊比林知夏的大腿还粗。 “我弟是你打的吧?”这熊男指着身后一颗花脑袋,“跟我来,我和你谈谈!” 盛朗把双手插裤子口袋里,在众目睽睽之中朝对方走去,而后视线下调,注视着林知夏。 “怎么了?” 嗓音很柔,透着一股亲昵。 林知夏眨巴了一下眼:“那个……上厕所不?” “行。” 盛朗迈着长腿,甩着尾巴,跟在林知夏的身后朝卫生间走。 “喂!”熊男怒喝,“你小子聋了,没听到我的话吗?” 盛朗这才懒洋洋地回过头,反问:“来吗?” “什么?” 盛朗看了看手表——林知夏同款,卡西欧学生表,是林安文送两个孩子的升学礼物。 “还有六分钟就响铃了。有什么事,一边撒尿一边说。” 靠!这小子还拽得很呢! 熊男气呼呼地带着弟兄们跟了上去,浑然没意识到自己已经从主动转为了被动。 - 卫生间并不远,步行一分钟就抵达了。 熊男的一个弟兄熟练地先一步进去,把正在办事的男生们都赶了出去,连正在蹲坑撇大条的都没放过。 “你这同学也要和我们一起玩?”熊男冷笑着,斜睨了林知夏一样。 白白嫩嫩,豆腐似的,那细胳膊细腿儿,怕是只用两个指头都能撅断。 盛朗对林知夏说:“你去外面等着,我一会儿就好。” 林知夏看了一下对方。这一次,他们有五个人。 “没事的,我心里有数。”盛朗低声说,嗓音依旧很轻柔,“哦,对了……” 他把手表摘下来交给了林知夏,让他代收着。 林知夏深深看了盛朗一眼,转身走出了卫生间,顺手把门带上了。 几乎就是门关上的一瞬间,里面传出“轰隆”一声巨响,伴随着一声惨叫。 惨叫不是盛朗发出的。 林知夏靠着门站着,从口袋里掏出英语单词本,气定神闲地开始背单词。 中途有男生来上厕所,被林知夏拦了下来。 “厕所坏了。”林知夏撒谎面不改色,对身后门里的动静置若罔闻,“下水管堵了,正一个劲往外喷屎,发粪图墙。你要进去看看吗?” 男生被吓唬得后退一步,捂着肚子往楼上的厕所奔去。 第一遍上课铃响起的时候,门里的动静终于消停了。 林知夏深吸了一口气,敲了敲门。 “小狼?” 没有动静。 林知夏沉下了脸,幽深的双目里闪过一抹锋利的光。 他再次抬起手,还没碰到门板,门就咯吱一声开了。 盛朗从里面走了出来,带着一道爽利的风。 衣服凌乱,一边鼻孔流着血,颧骨上有一道红痕。 除此之外,没有什么明显的外伤。 林知夏好生愣了一下,又朝盛朗身后望进去。 厕所里横七竖八地躺了一地,正哼哼唧唧。 有脑袋埋在小便池里的,有挂在暖气片上的,有蜷在墙角的。 那个熊男正艰难地从蹲坑隔间里爬出来,脑袋上还扣着一个垃圾桶,揩过屎的纸巾糊了一脸。 林知夏:“……” 他默然地举起那个老旧的按键手机,对着厕所里咔嚓了几张。 “留个纪念。”林知夏说,“你们几个想要照片,可以来初一一班找我。我叫林知夏。” 盛朗噗哧笑,觉得他的小奶瓶实在太上道了。 他熟门熟路地从林知夏的口袋里掏出一包纸巾,扯了一张,塞进鼻孔里。 “走吧。”盛朗把胳膊搭在了林知夏肩上,“上课去。” - 老朱踩着第二道铃声走进教室,突然觉得今天气氛有点不对劲。 定睛一看,那几个挂了彩的男生,脸上明显多添了几笔浓墨重彩。盛朗的一边鼻子也塞着纸条。 男生打架这种事,如果不是发生在老师眼皮子底下,都是民不告官不理的。 当事人都泰然处之,仿佛什么事都没法生过,老朱也乐得省一事。 “都把书拿出来,翻到第二十三页。” 这个事也随着一片哗哗声被翻了过去。 - 吃晚饭的时候,盛朗向林知夏解释了一下自己取胜的诀窍。 “以一对多,不能在宽敞的地方,不然容易被他们围攻。厕所最适合了,隔间多,我又好躲。别看那高中生个头大,他们扔铅球的,只会使蛮力,根本不灵活。到了小地方,他都转不开身,只能被小爷我变着花样揍。” 盛朗则又矫健又灵活。他入了水就是一条鱼,上了岸则是一匹狼。 利爪,獠牙,罗刹鬼似的绿眼睛,敏捷的速度,刁钻的拳脚,足可以让那几个废柴以后每次走进厕所,都被动触发一段不堪回首的记忆。 “我得走了。”盛朗看了看表,把最后一口饭刨进嘴里,挎上了运动包。 他得赶去体校那边训练,要到晚上熄灯前才回学校。 “我不在的时候,你和同学们待一块儿,别落单。”盛朗叮嘱林知夏,“那几个家伙要是来叫你,你别跟他们走。不过我估计他们不敢招惹一班的人的。” 一班的学生都是九中的凤凰蛋,磕着碰着了,老师们会第一个冲上来和人拼命。 “操心你自己吧。”林知夏陪着盛朗走到单车棚,“你要训练,作业怎么办?” “凉拌!” 盛朗大笑,长腿一蹬,单车驾着一阵青烟而去。 林知夏尽顾着替盛朗操心了,没想到接下来爆了个雷的,居然是自己。 作者有话要说: 给另外一本预收文打广告: 《奈何爱徒要攻我》 亲手带大的爱徒秦尧叛出师门,堕入魔道,竟然还修炼成了一代魔皇。 宋蕴之不得不清理门户,耗尽毕生修为,将秦尧一剑戳死在了万枯峰上。 他自己也随即陨落,坟冢成了镇住“魔皇”的法宝。 - 数百年过去,渐渐有一些奇怪的言论在修真界流传开来。 比如:“秦尧叛离师门,只是因为对师尊宋蕴之爱而不得。” 比如:“宋蕴之也对秦尧有情,只是无法越过师徒名分。杀了秦尧,宋蕴之也殉情而死!” 比如:“‘广微君’宋蕴之,风华清贵,姿容出尘,乃是修真界公认的白月光,爱慕者无数,桃花开遍各大门派……” - 什么鬼? 躺在棺材中的宋蕴之被气得活了过来! - 明明是舍身清理门户,却在后人嘴里成了一对相爱相杀的爱侣。 这究竟是道德的沦丧,还是人性的扭曲? 宋蕴之掀开了棺材板,气呼呼地爬出来,开启了一段艰难地维权之路。 ======= 人美体娇却不自知,一心为教育事业做奉献的师尊受 史上最难教的学霸,热衷黑化的任性傲娇野豹徒弟攻 第19章 - □□其实是一件小事。 开学不久,护旗班招新。初一年级有一个名额,很多男生都报了名,包括林知夏。 林知夏的成绩并不是候选人中最好的,但是长得却是最好看的。于是综合考虑了一下,这个名额给了他。 成绩最好的那位吴超然同学不乐意了。 护旗班和升旗手算是一所学校里男生们的颜值担当。不仅有笔挺帅气的制服可以穿,还能每周都在升旗台上接受全校师生的注目。做了旗手,基本等于进入了该校的男神榜。 喜欢出风头的男生,没谁不想当个旗手的? 吴超然也是一班的,父母在省政府部门工作。他自己不仅成绩好,还是个钢琴小王子。 吴超然和父母一道研究过竞争对手,都觉得自己应该能稳赢。玩得好的几个同学也这么觉得,都提前道了恭喜,商量着中选后去吃冰淇淋火锅庆祝了。 等结果一公布,小吴同学有点傻眼。 “怎么是林知夏?他哪点比你强了?”同学在吴超然耳边嘀咕。 “人家嘴甜呗。”一个男同学讥笑,“王母娘娘可喜欢他了,当亲儿子一样疼。” 王母娘娘指的就是班主任王老师。她的国母范儿得到了全班同学的公认,又被升了个级,被封做了西王母。 “超然,你肯定被阴了。”同学说,“林知夏整天围着王母娘娘拍马屁。王母娘娘就把这个名额给他了。” 吴超然闷闷不乐地回了家。 吴母在单位里是说一不二的部门领导,见不得宝贝儿子受委屈,第二天就来学校王老师“谈一谈”。 “学校到底是根据什么来选拔旗手的?作为老师都公然以貌取人,还怎么教育学生?竞争的公平性又怎么体现?那个林知夏,入校摸底成绩比我们超然差五分。这五分能用脸来代替吗?” 王老师心里想“当然呀”,然而嘴上不能这么说。 吴母在单位会议上讲话,能把下面的人念得求生不得,求死不能。王老师不胜其扰,只好答应将这名额收回来,给吴超然。 林知夏中选又落选,其实自己倒是无所谓。 林知夏和别的孩子不大一样,他只在两件事上很较真。一是学习成绩,二是钱。 做护旗手这种不能加分又没钱的事,能做就做,不能就拉倒。 但是吴母去办公室找王老师的事,被九班几个在墙角罚蹲马步的小子听到了。这几个小子腿儿一伸直,立刻飞奔着去找盛朗报信。 盛朗如今已将初一年级的几个刺头都收拾服帖,手下一群小弟跟前跟后,新一届校霸正冉冉升起。 小弟们都知道盛朗有个从同一个社区出来的好朋友,是一班的学霸,叫林知夏,长得也很好看。 盛朗拽得二五八万,别的都不搭理,唯独对这朋友很在乎。除了上课,两人平时几乎形影不离。 狼哥的哥们儿就是自己的哥们儿。哥们儿被个老娘们儿排挤了,那还了得? 盛朗坐在座位上,用一把美工刀削着铅笔。听小弟们汇报完,盛朗也把铅笔削得能一把戳死人。 “吴超然……是吗?”盛朗挑起嘴角笑了。 当天放学后,盛朗就带着一群小弟,把吴超然给堵在了运动场的一角。 - 吴超然打小就是一只骄傲的小凤凰,然而落到盛朗手下,瞬间就变成了一只瑟瑟发抖的小菜鸡。 “九班狼哥”如今名声大噪,传言也越来越离谱,甚至说他能徒手把人抡起来,像溜溜球一样甩着玩。 林知夏有这么一位朋友,犹如贴身配了一位中南海保镖,寻常学生都不大敢靠近他。 不过小菜鸡还有几分骑士精神。 吴超然今天做值日,和他一路来倒垃圾的女同学是班里的小班花。被盛朗的人包抄,吴超然倒没顾着自己先跑,而是把小班花护在了身后。 “你要找我麻烦可以。但是不准伤害我同学!你让她先走!” 吴超然正义凛然,虽然膝盖抖地有点厉害。 盛朗看着吴超然身后的女生,莫名其妙。 那小姑娘红着脸,两眼亮晶晶的,一副想看盛朗又不大敢的样子。估计放她走她还不肯走呢。 盛朗没功夫搭理闲杂人,直接找吴超然麻烦:“行呀,吴超然是吗?自己竞争不到护旗手,就让老妈来找老师走后门,把别的同学挤掉。你们一班的好学生就是这么一副德性。” 男生们在一旁嘻嘻哈哈。 “他考试成绩也是他妈走后门来的吧?” “他妈走后门……你好变态哟!” “不许侮辱我妈!”吴超越这个年纪,能听懂黄色笑话了,当即愤怒地涨红了脸,“林知夏才是走了老师的后门,拿到那个名额的。不要脸的人是林知夏!” 男生们一静。 仿佛一朵阴云飘到了众人头上,挡住了阳光。 盛朗面孔阴沉发青,一双绿眸却是在阴暗中散发着冰冷的亮度。 吴超然被他盯着,膝盖抖得更厉害,整个人都往小班花身上靠。小班花在他背后忍不住翻了个白眼。 盛朗步步逼近,扯起了唇角,尖锐的犬齿在唇边闪现。 “你说什么?再说一遍?” 吴超然被盛朗两道目光扎得透心凉,耳边又听到他咔嚓咔嚓掰手指的声音,魂都快从天灵盖飞逃出去。 “问你话呢!”盛朗一声怒喝,提起了拳头。 “小狼——” 一道清润的嗓音从远处传来,如当头一盆凉水,把盛朗通身的气焰给浇灭了。 盛朗的耳朵抽了抽,脑袋耷拉了下来。 作者有话要说: 预收文宣传第三波: 《和帝国男神隐婚的日子》 初遇孟觉晓,是在一场无聊的相亲宴上。 这个Omega少年有着最酷似心底那个人的面孔,和最不像那个人的性格。 关朝锋遵从了灵魂深处的冲动,答应了这一桩联姻。 “我负责孟家的债务,而你负责服从我的命令。” 孟觉晓接到的命令,就是模仿关朝锋早逝的挚爱。 - 为了讨好债主,孟觉晓精益求精。 言行,爱好,一颦一笑…… 模仿得越来越像,甚至能以假乱真! 关朝锋突然打了一个冷颤。 他好像闯了一个要被打爆狗头的祸…… - 才貌双全白切黑开挂受 人前酷黑人后狗傻甜攻 第20章 林知夏沿着跑道走了过来,不疾不徐,清瘦挺拔的身姿像一株小白杨。 他刚才跑得有点急,说话还带喘:“大白天、人来人往的,把人围着干吗呢?” 天黑了后就能围人了吗?吴超然欲哭无泪。 盛朗一脸淡定:“我找这个同学请教功课。” 林知夏:“……” 小班花在这个时候抢了点戏,探头道:“林知夏,吴超然他妈妈找王老师闹了一通,把你的护旗手名额抢走了。你朋友不服气,来找吴超然讨公道。” 吴超然万万没想到朝自己捅第一刀的是自己人,背腹受敌,险些吐血而亡。 这事,林知夏其实来之前就知道了。 他对盛朗说:“我又不爱出风头,对那个护旗手没什么意思。人家想要,就给他好了。” 盛朗眯着眼睛,坚定地摇头:“不行!你不稀罕是你的事。这小子耍手段抢了你的东西,就不能这么轻松放过了!你不想要了,丢给他,他才能接着。想要抢,小爷我打断他的手!” 吴超然又怕又气,叫声里带着一丝哭腔,坚持着最后一点尊严。 “我……我明明成绩比林知夏高五分……这名额本来就应该是我的。是王老师偏心才给了林知夏的。” 林知夏正准备把盛朗拎走,听了这话又站住了。 “你这么说就不对了。”林知夏一脸严肃地注视着吴超然,“你可以觉得我没资格,但是不应该说王老师的坏话。” 吴超然这种优渥家庭出身的小公子,心眼数连林知夏的十分之一都没有,被他一说,就慌了神了。 九班的男生还在一旁煽风点火,闹哄哄地笑:“哟!好学生也会背地里说老师坏话呀!一定要传给你们老师听听!” 吴超然冷汗潺潺。 林知夏啧啧,一副很无奈的样子:“你看看。闹成这样,为了维护王老师的名誉,我必须和你比一下,分出胜负来。” “什……什么?”吴超然没反应过来。 林知夏说:“我们俩比一回。我赢了,说明王老师没有偏心。你赢了,说明你没有走后门。怎么样?” 吴超然眼睛一亮,争抢好胜心熊熊燃起。 他从小就参加各种培训班和竞赛,成绩比林知夏好,并不怕和林知夏正面竞争。 “就数学吧。”吴超然说。数学是他的强项,他还拿过省奥数年级组的亚军。 “好。”林知夏没意见,“具体怎么比?” “比刷题怎么样?”小班花就像是被激活了的NPC,跳出来发布任务,“找一本题库,选几道题,规定个时间,看谁最先做出来,谁分数最高。成不?” “成!”两个男生异口同声说。 - 虽然已经放了学,但因为要上晚自习,学生们都还留在校园里。 林知夏要和吴超然比赛刷题的消息一传开,一班的学生纷纷从食堂和球场赶回了教室。 连隔壁几个班的学生听说一班两大学霸要举行争霸赛,也都跑过来看热闹。 一班的教室里,支持者分成两个阵营,占据教室前后两头,开始下注。 “肯定押吴超然呀。他数学考第一名。” “林知夏也没差太远,就五分。” “考高中的时候,一分都要你的命。” 还是小班花的主意。她说埋头写卷子没什么看头,不如改成在黑板上做题,大家都看得到。 教室后的黑板报本来也该换了,于是擦干净了腾地方。 吴超然用前面的黑板,林知夏用后面的,两人背对背,谁也别看谁。 题目则是从一本最新的奥数题库里抓阄选出来的,也不多,就五道题。还找了个粉笔字写得好的同学,先把题目抄在黑板上,方便围观的同学能看清。 时间本来定二十分钟,不料林知夏摇头:“我觉得用不了那么久。不如就十分钟吧?做不完的不算分,和考试一样。” 都到这个份上,吴超然当然不甘落后:“十分钟就十分钟!” 哗——同学们更兴奋了,气氛愈发迫切。 盛朗大咧咧地坐在一张课桌上,支起长腿踩着椅子,又顺手在桌子抽屉了翻了翻,摸出一包特兰苏纯牛奶,插上管子滋溜了一口。 “那牛奶……是我的……”一道弱弱的声音飘过来。 盛朗斜睨了那个小胖子一眼。 小胖子把自己缩在墙角里,努力假装成一个垃圾桶。 咣当一声饭盒响——开赛了! 作者有话要说: 预收第四波走起: 《至死不渝》 闻书玉对裴将臣一往情深,众人皆知。 为了留在裴将臣身边,他一届高材生甘愿做个贴身助理,既能在工作上冲锋陷阵,又能在卧室里婉转承欢。 只可惜出身实在卑微,只能是裴将臣身边一个没有名分的情人。 裴将臣曾问,你会爱我多久? 闻书玉柔声答:至死不渝。 他说到做到。 裴将臣订婚前一夜,一枚炸-弹击中了裴家车队。 裴将臣化险为夷,闻书玉却尸骨无存。 裴将臣为闻书玉守灵七个日夜,亲手给他修了衣冠冢, 随后领兵踏平了政敌的大本营,将对方拖到闻书玉的墓前,以血祭奠爱人。 此后,性格大变,落得“罗刹”之名。 - 与此同时,结束了“深潜”任务的特工“靛蓝”正过着愉快的退休生活。 自驾旅游,买了农场,养狗撸猫挤羊奶,还准备去相个亲…… 直到一天夜里,“靛蓝”被闯入者死死地摁在了地板上,脖子险些被那人的犬齿咬出两个窟窿。 裴将臣:“书玉,说好的至死不渝呢?” 靛蓝:“大哥宁在说啥,额听不懂。” 裴将臣的手下拎起猫,刀架在了猫脖子上。 靛蓝一把抱住了裴将臣的大腿:“哎哟将军,我可想死您了!” - 铁血雄狮攻/精分特工受 - 渣攻追妻火葬场,没想“亡妻”比他还渣十倍。 第21章 “加油!加油!” 围观的同学开始呐喊,刚喊了两嗓子就被盛朗一声怒喝镇压住。 “嚎什么呢?还让不让人做题了?” “狼哥”发了话,教室内外鸦雀无声,只闻窗外枝头的秋蝉长鸣。 以及,粉笔落在黑板上,点点唰唰的书写声。 夕阳从西面的窗户倾泻进教室,给一切都镀了一层玫瑰金。 林知夏穿着白衣蓝裤,光影切割下,让他本就清瘦的腰身更加纤细。 他认真地思索,专注地书写,从容中有着一股令人着迷的自信。 就像一个指挥家在熟练地指挥着乐团,或像一位大师潇洒自如地挥毫泼墨。游走在自己的领域里,他就是自己的王。 粉笔的灰尘在光线中沉沉浮浮,一串串数字,一个个符号,一张张图形随着林知夏手中移动的粉笔被写在黑板上。 他心中有沟壑,下笔毫不慌张。 盛朗碧绿的眼珠被夕阳照得闪烁着金光。 他看不懂,也没兴趣看黑板上的题,只目不转睛地注视着好友因专注而显得分外俊秀的侧脸。 看一眼,喝一口牛奶,满嘴都是浓而清甜的奶香。 可别的学生的注意力主要还是在黑板上。 “我那个去,真牛!” “居然还能这样解。不愧是一班的人。” “神仙解题呀!” 有盛朗镇着,学生们不敢高声,于是一片嘀咕声连成了一片苍蝇响。 吴超然毕竟是奥数亚军,平时怂了点,解题的时候却胸有成竹。 头三道题,吴超然都提笔一挥而就,解题步骤写得又快又草,透着一股“这种题也想难倒小爷我”的得意。 等到了第四道题,吴超然的快马撞上了高墙,速度明显慢了下来。 他涂涂写写,换了好几个解题方法,都有点不得劲儿。 就在吴超然抓耳挠腮,脸颊冒汗的时候,林知夏正在有条不紊地写着第二道题的解题步骤。 林知夏做什么事都很稳,这是盛朗特别钦佩他的地方之一。 明明是争分夺秒的比赛,吴超然那边正提笔唰唰疾书,林知夏却是不慌不忙地审题,在纸上打草稿,然后才提着粉笔开始写。 以至于吴超然三道题都写完了,林知夏的第二道题还留了个尾巴。 “过了五分钟了。”小班花提醒了一声。 时间还剩一半。林知夏还有三道题,而吴超然只有两道题了。 盛朗用力吸了一口牛奶,盒子里发出呼噜噜的声音。 盛朗把空盒子一把捏扁,随手一丢。盒子长了眼睛似的从小胖子头顶飞过,落进他身旁的垃圾筐里。 然后盛朗又翻了翻抽屉,掏出一包旺旺仙贝,开始嘎嘣嘎嘣地吃了起来。 吴超然还被卡在第四道题上,白净的小脸都憋红了,书写的动作越来越急躁。 林知夏还是那一副慢悠悠的老头儿下棋的模样,写完了第二道题,接着写第三道。 条理清晰,字体隽秀。 时间就在唰唰的书写声和盛朗嘎嘣咔嚓的吃东西声中一秒一秒地走过。 “还有三分钟!”小班花报时。 林知夏写到了第四题。还是如之前一样,审题,草稿,然后开始解题。 行云流水,一个顿挫都没有。好像答案早就了然于胸。 林知夏写到一半,吴超然终于顿悟,也想出了解题法子,扑到黑板前奋笔疾书。 “还有两分钟。”小班花的嗓音有点颤。 每个人的心都在噗通噗通狂跳。 最后一道题最难,是高中奥数的范畴,光是解题步骤就得写老长一串。真不知道这两分钟的时间够不够用。 吴超然在草稿纸上算了片刻,把笔一丢,抓起粉笔就在黑板上写了起来。 而林知夏站在黑板前,一动不动。 “怎么回事?林知夏不会做?” “再不写就来不及了。吴超然要解出来了!” “靠,我还押了林知夏十块钱呢!” 盛朗叼着一枚仙贝,也一动不动地注视着林知夏。 林知夏一手抱着手肘,头微微歪着,沾着粉的手指在下巴上轻轻挠着。这是他陷入深思时的动作。 唰唰声突然停住。吴超然卡壳了。他发觉自己没写对。方向不仅错了,还错得离谱。 汗水瞬间从每个毛孔涌了出来。 “还有一分钟!”小班花高声道。 就这时,林知夏动了。 他一改之前的慢吞吞,下笔果决,速度敏捷。端正的字体变成了连笔的草书,带起一片悦耳的书写声。 吴超然慌张失措之中,下意识往身后看。 “嘿!偷看什么呢?”盛朗又是一声爆喝。 吴超然哆嗦,盯着眼前的黑板,整张脸青红交加。 林知夏对周围的一切动静置若罔闻,书写的动作没有丝毫停顿。一行行流畅的公式出现在他的粉笔下。 吴超然也在拼命写着,混乱的公式和推到一半就卡壳的步骤拥挤地堆砌在黑板上最后一块地方。他反复地擦和写,几乎不的自己在写什么。 身后的教室对面,林知夏在黑板上写下最后一个数字,然后后退一步,朝小班花看去。 小班花如梦初醒,低头看表。 “还有六秒……五,四,三,二,一,结束!” 片刻的寂静,接着一片欢腾的呼声升起,海浪般涌向四方。 “林知夏赢了!好惊险呀!” “五道题全对,真牛!” “看得好爽!” 林知夏丢下粉笔,拍了拍手,朝同学们露出一个谦逊和蔼的笑。 吴超然孤零零地站在讲台上,一脸苍白,汗把他领口和腋窝都浸湿了一大片。他鼻头红了,抹了一把脸上的汗,埋头朝教室外冲去。 一条长腿从旁边伸出来,踏在门框上,把吴超然拦了下来。 “盛朗!”林知夏的声音里含着警告。 盛朗这一次却没理。他盯着吴超然,冷声道:“还没完呢,走什么?你的那个护旗手的名额……” “给林知夏好了,可以了吧?”恼羞交织下,吴超然真的哭了,“当我稀罕什么破旗手似的……” 盛朗这才收回了腿。吴超然抹着泪跑走了。 林知夏走了过来,无奈地看着盛朗:“满意了不?” 盛朗不答,丢了一包旺旺仙贝在林知夏手里:“我训练要迟到了,先走了。明天见。” 说罢,领着他那一群小弟,浩浩荡荡而去。 第22章 吴超然和林知夏在同学们的见证下公平竞赛,输了护旗手的名额,这下连吴母也无话可说。 王老师后来从小班花那里打听清楚了事情的前因后果,知道林知夏是为了维护自己的名誉才和吴超然比赛的,更是感动。 穷人家的孩子早当家。林知夏小小年纪,人情世故一门精,事情办得又漂亮,能不让老师们疼爱吗? “吴超然那边,我和他的家长沟通好了。护旗手这个名额,现在是你的了。”王老师注视着林知夏的目光,比看自己的亲儿子都慈爱很多。 “别看护旗手不重要,好好做下去,等高年级的毕业了,你将来还能做升旗手。我看你的简历里,社会实践是挺多的,但是社团活动几乎没有。你将来要是参加大学的自主招生,这方面的资历还是多一点的好。” 王老师已经在脑海里把学校里的航模小组,计算机小组,国际象棋社等社团过了一边,打算让林知夏都去参加了。 “至于盛朗……”王老师有点迟疑,“他和你是同一个小区出来的吧?” “是的。”林知夏点头,“他是我的好朋友。王老师,盛朗就是性子急躁,但是人不坏。我会看着他,不让他再违反校纪了的。” 王老师看得出林知夏有点紧张,显然很在乎这个朋友。 换成别的学生,王老师肯定要教训一番“近墨者黑”的话。但是林知夏这么早熟懂事,有什么道理他不懂的? 可是自己手下这么乖巧的学生,和对门打架斗殴的差生成天混一起,没哪个老师能放心的。 等林知夏走了,一班数学老师笑道:“我觉得不用替这个学生操太多的心。对不同的学生要用不同的教育方式。比如对林知夏,就得放手让他自己去走路。” 林知夏和吴超然比赛的时候,数学老师也端着饭盒在教室窗外围观了,把两个孩子的表现尽收眼底。 “这孩子从头到尾都很稳,小小年纪就有几分大将风范。”数学老师赞道,“心理素质过硬很难得呀。再聪明,也得能发挥好才行。林知夏是个定得住的孩子,不用担心他长歪。” - 盛朗就蹲在老师办公室斜对面的台阶上,用树枝拨拉着地上的蚂蚁玩。 一道阴影投下来,带着一股极淡的、几乎只有盛朗才能闻到的奶香。 盛朗抬起头,尾巴轻摇了一下:“怎么样?” “就那样呗。”林知夏不以为然,“那个名额归我了。” “我就知道!”盛朗丢开树枝跳起来,“那种小菜鸡,仗着自己有好爹妈,就在学校无法无天。不给他点教训,他还不知道我们永安人不是那么好欺负的!” “你得了吧。”林知夏说,“要不是我兜住了,你现在已经被老朱拎走去墙角蹲马步了。” “蹲马步就蹲马步。”盛朗耸肩,“不深蹲,无翘臀。” 林知夏噗哧:“什么鬼?” “老孙每次让我们蹲跳的时候都这么念。”盛朗咧嘴笑,还撅起了屁股扭了扭,“看看,翘吧?” 林知夏的笑声已带了点变声期特有的沙哑,耳朵听了有点酥酥麻麻的,比先前的童音好听多了。 - 林知夏就此成为了护旗手,每天放学都会参加训练。 护旗班一共有六个人,三男三女,加上三名升旗手,全都是九中里才貌双全、名声赫赫的学生。 尤其是主升旗手,高三一班的班长,全校排名第一的男神。连姓氏都很男神,姓苏。 学校的荣誉墙上,这位苏师兄是榜上常客。不是年级冠军,就是竞赛获奖。 护旗班的训练其实怪无聊的,无非就是走正步,交接国旗等几个简单的动作,翻来覆去地练习。 好在初秋的暑气终于消散,干爽的空气盈满天地。傍晚训练的时候,凉风习习,甚至还带着早桂的淡香,并不怎么辛苦。 盛朗不训练的时候,就会帮林知夏打一份晚饭,然后蹲在操场边看他训练。 天凉后,学生们都换上了秋装。 九中的校服是蓝白二色的。白色长袖T恤,海军蓝的运动裤,尺寸永远比身材大两个号,怎么穿都没个形状。 可林知夏腰细腿长比例好,背脊又挺直,走正步的样子精神奕奕,又轻盈灵巧,说不出地好看。 盛朗一边看林知夏走正步,一边扒饭,一会儿就把饭盒吃了个底朝天。 到了国庆前一天,学校要提前举办国庆升旗仪式。 盛朗昨晚看漫画书熬到后半夜,一早无精打采地蹲在宿舍门口刷牙,直到一抹身影从他跟前晃过,让他猛地瞪大了眼。 雪白的衬衫,黑色的西裤,皮带勒着细腰,合身的制服衬托着少年宽阔的肩和笔直修长的腿。 这几个月来,林知夏长高了半个头,身子越发抽条。儿童的稚气已逐渐被少年人的英气替代,俊秀的眉眼越来越清晰分明,整个人就像一株蓬勃生长的白杨树。 林知夏把帽子扣在头上,调整了一下。背着晨光的脸上,笑容又得意,又带着几分腼腆。 “怎么样?小爷帅吧?” 盛朗站起来,反复打量林知夏:“差点认不出来了!果真人要金装。” “是‘人要衣装,佛要金装’。”林知夏笑着更正,“今天是我结束了实习后第一次正式出场。” “哟!你林知夏也会紧张?也怕搞砸?” “我才不会搞砸呢。护送一面旗子有多难?” “也是。升旗仪式嘛,国旗才是主角。你们都是伺候国旗的人,别太把自己当回事了啊。” “去你的吧。”林知夏笑骂,转身朝楼梯走。 “小夏。”盛朗唤住了他,抬了抬下巴,碧眸里满是温暖笑意,“待会儿好好走正步,哥在心里给你打call。” 第23章 从相识开始,盛朗就无意识地在心里记录着他和林知夏的特殊片段。 堵在门口找自己要奶瓶钱,在雨夜的路灯下将自己捡回家,第一次被自己吻时的懵懂和羞怯,坐着火车硬座北上念大学…… 每一个片段,都是两人相处过程中的一个节点,如一枚枚宝珠,串成一条长而绚丽的回忆之链。 那一天,看到林知夏制服笔挺、英姿勃发地走上升旗台的一幕,盛朗突然真切地意识到,林知夏是个多么优秀的人,而自己和他有着多么遥远的差距。 林知夏年纪小,个子在旗手里不算高,可是容貌却十分醒目。 神情沉静,漆黑的双目中一片清冽,秋日落下来的晨光仿佛都凝聚在了他身上。 “你们小夏哥帅吧?”盛朗随口问身边的小弟。 “帅!帅得犯规了!”小弟们纷纷附和。 盛朗呢喃:“我要也能和他站一块儿就好了。” 一个口直心快的小弟说:“那可不好说,狼哥。你论脸是没问题,但是成绩不够。能站升旗台上的,都是学霸中的学霸……” 然后这小子就被同伙捂着嘴拖走了。 盛朗倒没怎么生气。 他成绩不好是事实。每门课能混及格就万事大吉,不想再在上面费更多的功夫。 以前并不觉得这有什么不好。永安像盛朗这样能考及格,还能在运动赛里拿金奖的孩子,已经算“优秀”的那一挂了。别人都还羡慕盛朗他外婆有这么个能干的外孙呢。 可是这些成绩拿去和林知夏一比,就像塑料珠子捧到了珍珠跟前,完全不够看。 林知夏这个少年,像是落到暗沟里的一颗明珠。 沟里的石头原本好端端地躺着,被他的光一照,反而被衬得十分不堪起来。 九中的校长姓李,是个精瘦的中年男人,深陷的眼窝,鹰钩鼻,头发染得漆黑,很有几分不想对年龄认输的架势。 李校长虽然面相很严厉,但是性子还算温和,就是职业病严重,特能念叨。 随便一点小事,他都能从天地玄黄,宇宙洪荒开始讲起,纵横上下五千年,一直讲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去。 李校长在台上碎碎念着,底下的学生都一脸放空状,宛如在修仙打坐。 林知夏的目光扫过下面一张张空虚木然的脸,最后定在一张精神奕奕的面孔上。 那个少年有着鹤立鸡群的身材,俊美夺目的面孔,和一双碧绿明亮的眼睛。 盛朗太好辨认了,他不闹脾气的时候,一双眼睛就像秋日的湖水,那抹温柔的颜色能映照进人的心底。 两道目光越过黑压压的人□□汇。 林知夏知道自己正处于全校瞩目的位置,应该维持严肃正经的形象,却还是忍不住朝台下那个少年微微一笑。 一股只有他们两人才懂的情绪,顺着交融的目光来回荡漾。 那一瞬,盛朗的回忆之链上,多了一枚光芒闪烁的珠子。 - 国庆假里,盛朗和林知夏回到了永安社区。 时间才过了一个月,永安还是老样子。 盘根错节的小道,鸽子笼般堆叠的旧房子,发臭的水沟,野蛮生长的杂草,南区招摇艳俗的红灯招牌。 小店的高音喇叭整日滚动播放着叫卖声,主妇们随手把脏水泼在街上,孩子和野狗们到处乱窜,神色异样的人在角落里出没…… 不论外面的世界怎么变,永安依旧保留着它独有的生活方式,像一个永远不肯妥协的固执老人。 这里同干净宽敞的新城区有着天壤之别,可两个少年还是有一种回家的亲切和愉快。 他们身上有一种气息,和这片陈旧古老的社区相容在一起。他们甚至能从这片土地上汲取到一种能量,帮助他们应对外面世界的风风雨雨。 孙明珠和王高才也放假了,四个小伙伴重新聚首。 少年人的一天要当成年人的三五天计算,几个孩子虽然平时周末也能见,可依旧有一种一别经年的感觉。 盛朗和王高才犹如战友重逢,见面后很有默契地一点头,随即扑到游戏机前,开始砍怪。 孙明珠则着抓着林知夏嗷嗷叫:“你和盛朗可真能呀。开学才一个月,你们就把自己操成本市的名人了。” “说什么呢?”林知夏一头雾水。 “别谦虚了。”孙明珠说,“偷拍你们俩的照片就挂在‘男神墙’上,点赞都好几千了!” “什么男神墙?”林知夏更糊涂了。 “就是一个QQ号‘男神墙’,专门挂本市中学的男神,女生们都加了。不知道谁偷拍了你和盛朗,投稿过去,就被挂出来了。我们学校的女生都羡慕死九中的女生了。”孙明珠说到这里又开始抓头发,“哎呀我们永安中学果真是野鸡学校,别说男神,连个脸上没痤疮的都找不到……” 盛朗在砍怪之中抽空和林知夏交换了一个茫然的眼神。 林知夏的小破手机装的还是2G的卡,盛朗则压根儿连手机都没有,他外婆不肯给他买。这两个孩子平日不上网,都不知道自己已经名扬网络了。 孙明珠掏出她的新手机,点进空间里,把偷拍的照片给林知夏看。 盛朗也暂停了游戏,把脑袋凑了过来。 - 小小的屏幕,小小的照片,暖色的夕阳让整张照片呈现一种电影般的质感。 匆忙偷拍的照片,定焦不大准,还被手遮挡了一部分,可恰到好处的模糊反而成了最好的滤镜。 照片拍得很早,他们还穿着夏天的校服。白色短袖T恤,海军蓝的裤子,清爽利落。 林知夏站在运动场的升旗台边。盛朗像一头大狗似的蹲在台阶上,刚好和他齐平。 两人都在笑,林知夏正伸手揉着盛朗的脑袋,而盛朗则温顺地低着头。 镜头没捕捉到盛朗的绿眸,但是林知夏清俊白皙的侧脸宛如笼罩着一层薄薄的珠光。 盛朗和林知夏盯着照片,都一时没出声。 “拍得好吧?”孙明珠得意,好像照片是出自她的手似的,“你们九中真是遍地是人才,连偷拍帅哥的手艺都比别的学校牛。来来,我们合影一张。我要拿回班上秀给我同学看……” 盛朗眼疾手快地溜走了,林知夏动作慢,被孙明珠抓着摁了一张自拍。 “真好。”孙明珠看着照片,掩饰不住羡慕,“九中真好,肯定比我们学校好多了。” 孙明珠和王高才都是根据学区就读,念永安中学。 这学校和永安社区,不论是校舍还是人员结构都同名同款,升学率也是市里倒数的。 要是没认识盛朗和林知夏,孙明珠或许也意识不到永安中学有多么差。可凡事有了对比后,差距就鲜明了起来。 十来岁的少年,正是向往着光鲜酷炫世界的年纪。 这个世界对孙明珠来说本来遥不可及,却冷不防被林知夏他们带到了她的面前,刺激着她的神经。 孙明珠心里酸酸涩涩,五味杂陈。 又替好友高兴,又为自己认识小名人而得意,同时又为自己比不过人家而难过。 林知夏敏锐地看出孙明珠的情绪有些低落,体贴地问:“你在学校里还好吗?” “就那样。”孙明珠无精打采,“有时候感觉跟还在永安里一样,乱哄哄的。我算明白我妈说的话。她说我不好好念书,将来会后悔的。我现在就有点后悔……” “后悔就努力呗。回头考个好高中,就不后悔了。”林知夏笑,“上补习班,请家教。你爸妈也不缺这个钱。” 孙明珠的妈妈是保姆,因为做饭手艺好,挺抢手的。而她爸是个电工,手里还带着徒弟。夫妇俩一个月收入加起来不算少,不懂为什么不肯投入在女儿的教育上。 “别提了。”孙明珠低声苦笑,忽然长大了几岁的样子,“我爸妈都闹得快过不下去了,哪里顾得上我?” 林知夏讪讪。 有关孙明珠父母感情不合的事,其实林知夏在在按摩店里就听刘姐和客人们说了一耳朵。 好像是孙明珠她爸在外面有了别的女人。孙明珠她妈不服气,就是不离婚,干脆在外打工不回家,一拖就是好几年。 夫妻两人斗气,谁都顾不上女儿。孙明珠好好一个聪明的小姑娘,丢在奶奶家不闻不问,书也念得歪东倒西的。 “我爸那个女儿,给他生了个儿子。”孙明珠语气麻木,却依旧有一股不甘的恨意流露出来,“我爸这下非要离婚,和我妈又大闹了一场。闹了半天,原来我妈也早就和她一个东家搞在一起了,还被那人的老婆打过……” 林知夏看着孙明珠的目光充满了同情。 “你父母是你父母,你是你。”他轻声说。 孙明珠声音越来越低:“你知道他们为什么这么多年都离不掉吗?除了要恶心对方,还因为他们都不想要我……” 林知夏把手放在了孙明珠的肩上。 孙明珠身子一扭,扑到林知夏的肩头,哇地一声哭了起来。 盛朗转头,皱眉盯着抱在一起的两人,尤其是孙明珠搂着林知夏细腰的两条胳膊。他很不爽,但是看孙明珠哭得那么惨,又不大好说什么。 王高才把游戏暂停了,在盛朗耳边低声说了一句。 盛朗的眉头略微舒展了点,同情地撇了撇嘴。 作者有话要说: 明天就进入高中咯。 第24章 秋日的傍晚,夕阳的色泽依旧浓烈,那分炽烈的热度却已褪去。 风中弥漫着一股浓郁而冷冽的桂花香。 四个孩子坐在江边的楼顶,被秋风吹得打喷嚏,手里的冰棍也换成了烤串和热奶茶。 油脂、孜然和辣椒面的浓香,同香精兑出来的奶香,是多少人青春的回忆之一。 “我真傻,真的。”孙明珠红着眼眶望着江对岸的高楼,絮絮叨叨,“我只以为我爸妈是闹离婚顾不上我,就没想过他们俩压根儿就不想要我。我可日他先人的,既然这样,那当初干吗生我?” “你爸妈的先人……也是你的先人。”王高才小声提醒,随即挨了孙明珠一记白眼。 林知夏的安慰也很有他的个人风格:“你还有奶奶,还有我们关心你。再说你正好可以敲你爸妈一笔。有了钱,什么事都好办了。你爸有了小儿子,以后再找他要钱就不容易了,所以你这次得狮子大开口……” 再说下去,林知夏恨不能现场拟定一个详细的敲诈勒索计划书出来。 连盛朗都开了口,就一句:“我爸还要把我卖给变态玩呢。” “……”孙明珠额角挂汗,“好吧,你赢了。” 这都能比烂呀?大伙儿好一阵笑。 盛朗又补充了道:“他们不要你,你也不要他们好了。都这么大了,离了父母就不能活了?混出个人样,让他们后悔去呗。” 这个小团体里,眼下只有盛朗和孙明珠的情形最相似。 不靠谱的父母,卑微的出身,平庸的成绩,和老人家相依为命。孙明珠还不像盛朗有体育加分。 所以盛朗的话比林知夏的还能引起孙明珠的共鸣,更能激发她骨子里永安人的血性。 孙明珠一张原本圆嘟嘟的脸,在这一两个月里已瘦了一圈,脱离了儿童的稚气,有了几分青春少女的清秀模样。 “说的是!”孙明珠把一甩头,又恢复了她永安北区小一姐的气势。 “我就不信我爸找的那个蠢女人能给他生出个什么好儿子来。越不稀罕老娘,老娘越要混得好,瞎掉他们一双眼珠子。我就不信我爸找的那个野鸡能给他生出什么好儿子来!” 说完,把王高才手中一串还没吃的烤肠抢了过来,大口啃了起来。 一边吃,一边抹眼泪。 林知夏和王高才一左一右地挨着孙明珠,无声地安慰着她。 - 这天晚上,盛朗被他外婆饱饱地塞了一顿红烧排骨后,又拎着行李跑到林知夏家和他挤一张沙发床。 这个年纪的孩子,春笋似的,淋点雨都能蹿高一大截。 才过去两个月,沙发床就比过去挤了不少。他们稍微翻个身,手脚就能碰到。 “你过去点。我要滚下床了。” “我都贴墙上了,你才过去点!” 林家适合这个季节的薄被只有一床,两个少年只得裹在一张被子里,你踢我一脚,我拱你一下,闹得沙发床咯吱响个不停。 闹出一声细汗,两人才停了下来。 秋月的清光如薄薄的泉水流泻在地板上,空气中弥漫着浓郁的桂花香。 盛朗忽然轻声说:“小夏,你能给我补课吗?” 林知夏扭头看他:“你入睡还真快,这就开始讲梦话了?” “是认真的。”盛朗侧着身,枕着胳膊,绿眸在夜色里颜色很重,像一潭深不见底的泉眼。 “孙明珠其实成绩比我好,因为没体育加分,就只能读永安中学。我觉得我运气这么好,如果自己还不珍惜,有点太糟蹋了。” 林知夏也转了过去,和盛朗面对面躺着。 “开窍了呀,狼哥。”林知夏嘻嘻笑,眉眼弯弯,“都说近朱者赤,你给我熏陶了这么久,结果还是被孙明珠染红的。” 盛朗不想说自己是不想输给一个小姑娘。而且要是孙明珠赶上来了,在这个小团体里,他不得落到和王高才那笨蛋一个级别的地步吗?那也太丢脸了。 林知夏问:“你想补哪一门科呀?” 除了体育,盛朗没有哪一门课不欠补的。 “好吧,好吧。”林知夏耸肩,“我给你补没问题。但是你得听我的,不准再借着训练作借口不写作业了。” “我什么时候不听你的话了?”盛朗有点委屈,“过阵子就比赛了。赛后训练没那么密集,就有时间写作业了。” “成!”林知夏翻身躺好,愉快地闭上了眼。 林知夏成日被老师们用题库折磨,说不苦是骗人的。一想到自己也能对着盛朗如法炮制,把盛朗虐得嗷嗷叫,就有点摩拳擦掌。 盛朗对自己即将遭受的非人待遇一无所知。他凝视着林知夏安详秀气的侧脸,闻着自林知夏颈项间散发出来的清而甜的奶香,感到骨子里有一丝微弱而陌生的躁动。 这个小少年还弄不懂这股躁动源自什么,也不大在意。 他也闭上了眼,在淡淡的甜香中入眠。 梦里,盛朗和林知夏肩并肩,走在一条长得看不到尽头的路上。玫瑰金色的夕阳照着他们的脸。 他们一直走,一直走,从白天到黑夜,从春夏到秋冬。 念书,考试,训练,比赛,组成了他们枯燥却又安详静好的少年生涯。 蝉声消了雨声起,每一朵乌云都有一条金边。 林荫下,球场边,笑声一片。 衣服短了,鞋子窄了,嗓音粗了,门框上记着身高的划痕互相攀比着升高。盛朗始终压林知夏大半个头。 林知夏身上那一股好闻的奶香也始终没变,萦绕在盛朗的鼻端。 - 四年后。 十一月初,全国第XX届中运会在丰市召开。来自全国的体育少年云集在丰市,准备大展拳脚,一决高下,争夺奖牌。 这一日上午,高中组一百米自由泳总决赛将市体育中心的游泳馆举行。 来看总决赛的人很多。离开场还有半个多小时,游泳馆前就已人潮拥挤。 今天是周二,学校并不放假,可照旧有很多穿着校服的学生,手里拿着标语和灯牌,成群结队地涌入场馆。 只是人们在进入大门的时候,都会不自觉地放慢脚步,朝门边一道身影望上一两眼。 一个十六七岁的少年正靠着门边的大理石墙站着。 一头利落的短发,眉目清俊如画,海军蓝的大衣衬得肌肤羊脂般白净细腻,身段高挑又英挺,如一株小白杨。 大冷天,这少年还吃着冰淇淋,嘴被冻得分外嫣红且饱满,又给整张俊脸添了几分秀色。 看他身上的校服,海军蓝的大衣,深灰色的长裤,是九中的学生。 九中这两年升学率不错,今年都已取代了十八中,成为省排名第二的重点中学了。 难怪这少年一脸充盈的慧黠之气。又似乎早就习惯被注视,对旁人的目光视若无睹。 林知夏把甜筒尾巴塞进嘴里,低头看了看手表——还是那支卡西欧学生表,旧表盘,换了表带。 “那个……同学……” 有两个女生在旁边踯躅了有一会儿了,这时终于壮着胆子走了过来。 “请问……你是林知夏吧?九中高二一班的林知夏?” 林知夏的眼睛微微弯起来,露出一副温和又礼貌的笑脸。 “是我。有什么事吗?” 两个女生被他的笑容一照,脸眼看着更红了,兴奋道:“真的是你?这次三大巨头联考年纪第一就是你,对吧?你太厉害了!” “本人比照片上看着还帅,睫毛好长,皮肤好白,还好高哟……” “才一米七八。”林知夏说,“不算很高,还在努力长。” 小姑娘一阵咯咯笑:“哎呀还好谦虚!你也是来看盛朗比赛的吗?你们俩感情好好哟……” 她朋友立刻拉了她一下,使了个眼色。 林知夏依旧微笑着,温润如玉。 “小夏,这里——” 一对少年少女扶着一个头发花白的阿婆走了过来。 “抱歉,我朋友来了。”林知夏朝女生们彬彬有礼地点了点头,随即三步并作两步,跑了过去。 “路上还顺利吗?打车过来的吧?” “打车还不知道堵到什么时候呢?”孙明珠撇嘴,“坐地铁来的。二号线通车后,我也还是第一次坐呢。确实比一号线宽敞许多……” 林知夏在孙明珠的唠叨声中朝老人家弯下腰:“阿婆累了吗?我们这就进去找位子坐吧?” 阿婆就是盛朗的外婆。 外婆这两年身体越发不好,行动不快。林知夏很细心体贴,一路扶着她。 - 泳池馆的看台坐满了大半,大都是参赛选手的亲友团。还有一个选手的学校来了十来个学生,都穿着整齐时髦的校服,青春活力向四面八方迸射,很引人注目。 “十八中的。”孙明珠露出鄙夷的神色。 当年,孙明珠得林知夏指导(教唆),从父母离婚中狠狠敲了一笔,每个月能拿两千多块生活费。 有林知夏和学校老师帮着规划,孙明珠头悬梁锥刺股地苦读了三年,居然给她吊着车尾考上了九中的高中部。 “这不是我家祖坟冒青烟这么简单,我爸那狗男人自焚了都没这效果。”孙明珠当时毫不客气地说。 既然是九中的人,那就有九中的骄傲。孙明珠对被九中踩在脚下的十八中充满了不屑。 “瞧他们那校服,模仿小日本的水手服,裙子都短得露裤衩了,还穿着满大街走,真不害臊。他们的选手是几号?盛朗可得争口气,把他们踩死在泳池底。盛朗他们怎么还没出来?难道还得像看戏似的三催四请吗?” 不知道是不是高压苦读把人给读变异了,孙明珠这几年别的都好,就是“口直心快”的症状越发严重,普通人还真有承受不来。 林知夏他们拿的是盛朗给的票,位于看台前排正中间,视野极好,将一池碧水尽收眼底。 “小朗出来了吗?”外婆把眼镜戴上,搜寻着外孙的身影。 “还没呢。”林知夏柔声说,“但是也快了。阿婆您坐好。一会儿他出来了我指给您看。” 话音刚落,广播就响了。参赛运动员从门里鱼贯而出。 其中一个少年,个头是选手中最高的,宽阔健美的肩背,修长匀称的四肢,浑身线条无一不流畅自然,漂亮得就像一尾化出了双腿的人鱼。 正是盛朗。 作者有话要说: 长大啦,可以谈恋爱啦~~~~~ 第25章 “出来啦!我看到那小子了!”孙明珠兴奋地蹦了起来,举起她专门定制的灯牌。 “盛朗,加——” 油还没加上,后方突然响起一阵响亮又整齐的呐喊声,如一道大浪将孙明珠的声音给吞了。 “雷明昊,加油——雷明昊,必胜——” 十八中来了一群啦啦队,拉着一条十米长的红色横幅,一头贴着运动员的大头像,后面写着一溜花里胡哨的标语。 七八个如花似玉的女孩子一起高声喊,莺声燕语清脆娇嫩,惹得众人纷纷侧目。 “我个去!”孙明珠出师不利,直翻白眼,“鬼叫个什么?这是看比赛还是看演唱会呀?” “你自己不也在叫吗?”林知夏把她的灯牌拿在手里研究了一下,啪地打开。 灯牌上画了个卡通狼头,但是看起来和哈士奇区分不太大。两个绿灯泡充当眼珠,一闪一闪。 这玩意儿大半夜乍一看还挺吓人的。 “我这是在呐喊助威,她们那是在叫-春,能一样吗?”孙明珠又朝林知夏赠了一个白眼,“快快,都跟我一起喊,不能输给那群小野鸡!” 林知夏和王高才都被孙明珠强行拽了起来。 还没开口,后面隔着两排的地方,呼啦啦站起二十来个女生,也刷地抖开了一条横幅,打开了灯牌,扯开了嗓子。 “盛朗盛朗,举世无双——盛朗盛朗,泳坛之光——” 神哟,这都还有slogan了! “我们学校的。”孙明珠放下心来,“我就说嘛。盛朗的应援不可能只有我们这两三只。这小子现在就是一个行走的荷尔蒙散播器,连母蚊子都全朝着他一个人盯。哎哟这口号虽然羞耻了点,但是比十八中的上口多了……” 只是羞耻了一点吗? 林知夏和王高才都在这一声声羞耻度爆表的口号声中埋下了脑袋。 两拨啦啦队比着嗓门喊着,泳池边,盛朗朝那位叫雷明昊的选手望过去。 两个少年都在对方的眼中看到浓浓的尴尬和无奈,然后不约而同地别开了脸。 随着选手走上跳水台,观众席上的应援声才消停。 盛朗戴上了游泳镜,活动着双臂。 满场寂静,气氛凝重。 开赛枪响,健儿们跃入碧池之中。 水花翻滚,波浪荡漾。看台上呐喊声震天。 盛朗那双长腿好似化回了鱼尾,强劲有力地一甩,就轻轻松松地将他送向前方。线条修长流畅的身躯裹着浪花,宽阔的背脊起伏,明明在水中,却似空中的一支箭,直射向对岸。 那个叫雷明昊的选手实力也不容小觑,只在开头的时候慢了盛朗半个头,随后紧追不放。 两人同时抵达对岸,整齐划一地翻身掉头,朝着终点游去。 看台上应援的女孩嗓子都喊得有些劈叉。外婆也抓着前排座位,伸长了脖子。 “小夏,哪一个是小朗呀?” 林知夏一动不动地坐着,手里紧捏着一把汗,说:“游在最前面的那个!” 盛朗就在最后三十米左右爆发,眼看着一点点拉开了和雷明昊的距离。 五公分,十公分…… 而那也不过是十来秒中发生的事。 林知夏深吸了一口气,还没到憋不住时,盛朗的指尖就已触碰到了泳池墙壁。 第一名! 人群欢腾,林知夏他们从座位上跳了起来。 “赢啦?”外婆急忙问,“小朗赢啦?” “赢了!”林知夏大声道,“盛朗拿了第一名!我就说了,他总是游在最前面的那一个!” 盛朗一手攀在泳池边,摘下了泳镜,朝看台上望去。 见他望过来,林知夏摇了摇手中的灯牌,笑容明媚灿烂。 盛朗也随着露出一个欢快的笑容。 - 游泳馆临时搭建的一个新闻发布区,盛朗穿着队服,胸前挂着金牌,抱着花束,正和教练一起接受记者的采访。 闪光灯此起彼伏,少年的面孔俊美得就像油画大师的杰作。 作为常年冠军,盛朗已经习惯了被镜头围攻,也能熟练而得体地回答记者的提问。 十七岁的少年,个头却比周围的成年人都要高出一大截,神色沉静,甚至是淡漠的,仿佛早就知道这一枚金牌的归属是自己。 记者们很吃盛朗这一口。所以报道一出来,总爱把他描述成一个年少老成、有大将风范的天才泳将。然后再配一张随便拍拍都漂亮的照片,挂出去引来一大把转发和点赞。 林知夏扶着外婆坐在走廊的椅子上,等盛朗采访结束。 老人家身体不好,衰老起来就特别快。几年前还能吓得永安小孩儿止夜啼的“狼外婆”,现在缩水了一大截,曾经凌厉的面相也随着新添的皱纹而显得慈祥了很多。 记者终于散去。 “盛朗,盛朗——”远处,前来应援的同学们还举着横幅,满是迫切地喊着。 盛朗朝他们挥了挥手,脚步却没停,朝着走廊对面奔去。 “果真去找林知夏去了。”有女生小声嘀咕。 “这黏糊劲儿……” 林知夏正陪着外婆说话,一道阴影投下。 抬起头,一枚金晃晃的奖牌从天而降,落到自己怀里。 “喏,拿好了。”盛朗说。 林知夏手忙脚乱把这宝贝接住,生怕磕着碰着了。 “盛朗,你注意点!这玩意儿光好歹镀了一层真金呢。” “所以交给你收着呀。”盛朗弯腰把外婆搀扶了起来,“外婆,走,回家吃饭!” - 永安南区艳俗亮丽的霓虹灯数年如一日地照亮狭窄的小巷。 只是随着江对面新城区的建筑工地逐渐完工,跨江过来消遣的工人日渐稀少,南区的生意一日不如一日。 许多KTV和饭馆都已歇业大吉,盛朗家那个小旅馆还半死不活地开着,连外婆的小杂货铺的生意都冷清了许多。 张小天去年犯事,终于被关进了大牢里。他侄子接手了他的生意,磕磕绊绊地做着,不成气候。永安南区如今成了柴哥的天下。 但是柴哥也不敢大张旗鼓地干。这些年,上头抓得越来越严,专打出头鸟。柴哥也只敢捣鼓他手里合法的和部分灰色产业。 “正常的。”外婆说,“浪有涨有平,日子也是一样。当初对岸还没有开始修的时候,永安的生意也就那样。现在已经比当年要好多了。” 老人家在农村出生,嫁到永安,在这里住了大半辈子。她就是一本活着的永安历史。 小卖部门前的空地上,就是当年林知夏摆了个碎玻璃渣阵挑战盛朗的地方,两张桌子上各架着一口沸腾的火锅,大人们坐一桌,孩子们坐一桌。 林安文,孙奶奶,还有王高才的妈刘姐都被请来了。这 是盛朗外婆的主意。盛朗能有今天,除了有朋友们帮助,也离不开几位大人的照顾。 “阿婆你有晚年福呀。”刘姐羡慕,“外孙多争气,全国冠军!将来还能去奥运会上为国争光。哪里像我儿子,蠢得还不如生个蛋。” 王高才好端端地又被亲妈埋汰了一顿。不过他一向没心眼,照旧乐呵呵地和孙明珠在锅里抢着午餐肉。 孙奶奶说:“小王现在也不错。厨师是一门可以吃一辈子的手艺,旱涝保收,人总要吃饭不是?做到酒店大厨,收入可高啦。儿孙自有儿孙的造化,只要不学坏,大人就不要太挑剔了。” 四人小队里,只有王高才没有升上初中。他父母掏钱,勉强把他塞进了一所职高学厨师。 而盛朗因为有林知夏辅导功课,再加上体育加分,也和孙明珠一样扒拉着车尾巴混进了九中的高中部。 “还是林师傅最好福气。”刘姐朝林安文说,“听说现在就有大学来问小夏了?他是不是不用高考了?” 林安文眯眼笑,抿着啤酒:“还没定。老师说只要高二继续保持这个成绩,是有希望提前录取。不过小夏又有点想参加高考。看孩子自己的意思吧。” 大人们发出一阵羡慕的感叹。 刘姐又来气:“明明都跟着小夏一道玩,小朗和明珠都上进了,为什么就我家那蠢货还是块烂泥?” 王高才正津津有味地啃着一块排骨,被他亲妈朝后脑丢了一根筷子,露出一脸无语的表情。 这小子大了几岁后,鹅蛋脸长成了国字脸,偏偏两条粗眉毛耷拉着,只要一张嘴,就是一个活灵活现的“囧”字。 不过脾气还是一如既往地好,不论是被老妈唠叨,还是被孙明珠欺负,顶多抱怨几句,从来不发脾气。 - 饭后,客人们散去。林安文也跟着孙明珠祖孙俩一道回家了。 林知夏留下来,帮盛朗洗碗刷锅。 小厨房逼仄又昏暗,弥漫着一股陈旧的油腻气。外婆年纪大了,眼神不好,卫生做得不如过去细致。 林知夏和盛朗挤在厨房里,背靠背紧挨着。盛朗洗碗,洗好了递给林知夏去冲水,配合无间。 “今晚睡我这儿不?”盛朗问。 随着个头拔高,林家的沙发床两年前就不大能容得下这两个半大的小伙子了。 去年盛朗拿比赛奖金把楼顶的棚子好生修了一下,弄成一个像模像样小阁楼,还安了一台二手空调。 打那后,放假回家,就换成林知夏跑到盛朗这里来住了。 “行呀。”林知夏低头认真地冲洗着盘子,“上次给你布置的卷子写完了吗?我正好给你改一下。” “今天能别提卷子了吗?”盛朗皱起了鼻子,“你就让我先好好享受一下冠军的喜悦,等明天再让我回到学渣的现实中行不行?” “得,这是我不对。”林知夏笑,“你也不算学渣啦。能混到七班,比渣滓还是多点儿货的。” 盛朗哼了哼。 林知夏又问:“对了,我听外婆说,T省体育学院有点想和你谈谈提前录取的事,但是你不想去?我记得那学校是全国排名前五的体校了吧,出过不少有名的冠军。你是怎么想的?” 盛朗低垂着眼帘,漠然道:“不想去呗,还要怎么想?” “那么好的学校都嫌弃?”林知夏皱眉,“虽然体校对文化分要求不高,但是能提前录取,就不用高考了。你不是最烦高考了吗?” 盛朗闷头洗碗,没吭声。 林知夏说:“你外婆不懂这些事,又很担心,就让我来和你谈谈。喂?” 他屈起手指,朝盛朗的耳朵弹水珠:“问你话呢!” 盛朗的耳朵抽了抽,还是没动。 林知夏好笑,干脆用湿漉漉的手去揪盛朗的耳朵。 指尖刚碰到耳朵,手腕就被一只裹着泡沫的手掌抓住。 林知夏一惊,忙伸出另外一只手去救场。 盛朗把林知夏的左手也给扣住,绿眼里闪过促狭的光芒。 不过洗碟精泡沫让肌肤滑不留手,林知夏一用力就挣脱了盛朗的桎梏,捧起洗碗池里的水就朝他泼去。 “靠!”盛朗笑骂,也抓起一团泡沫丢在了林知夏的脸上。 盛家的小厨房比棺材大不了多少,两个高高的少年在里面你来我往地过招,磕磕碰碰,根本施展不开手脚。 笑骂声,水声连成一片,锅碗瓢盆被撞得砰砰直响,引来门外的狗叫。 一个不锈钢盆子落在地上,发出咣当一声巨响。林知夏一走神,被盛朗扣着双手压在了洗碗池边。 超过一米八的身躯在逼仄的地方更加显得高大魁梧,宽阔的肩膀挡住了一片灯光。健美精悍的身板如山一般,将林知夏全方位镇住,连点挣扎的余地都不留给他。 林知夏大口呼吸,瞪着盛朗低骂了一声:“操!” 盛朗瞬间石更了。 第26章 林知夏立刻感觉到了。 没法不感觉到。太明显了! 除了文化课, 盛朗在其他方面都是头筹那一拨的。 个子是同学里最高的一批,脸是最好看的,连二爷都是男生们公认的状元。 十七岁,风一吹都能有反应的年纪, 又是个热血质的体育少年, 亲昵打闹的时候起立敬个礼什么的, 太正常了。 但是理智上接受, 不等于生理上也能接受。 沉甸甸的体重,热烈的气息, 叽叽覆叽叽, 惹得林知夏也有要起立回敬的冲动。 “我——”林知夏不敢再骂“操”“靠”“日”一类的狼虎之词, 急转弯改了口,“——爱北京□□……” “……”盛朗松开了他。 林知夏飞快道:“不许笑!” 然而已经晚了。 盛朗爆出一串“噗哈哈哈”,手撑在灶台上, 笑得浑身颤抖, 直不起腰。 “哈哈哈哈……太阳升……哈哈哈你们团委的老师听了……要把你挂在旗杆上……” “我不是那个意思!”林知夏恼羞,踹了盛朗几脚, “你真是淫者见淫。别笑了,赶紧把晚洗了。” 盛朗抬起胳膊, 把满是汗和水的脸在T恤短袖上蹭了蹭。 这么一打岔,尴尬的气氛倒是化解了。 两人都闹得浑身半湿, 继续洗碗, 很有默契地岔开了话题。 - 楼顶的小阁楼比过去宽敞了一倍,里面还像模像样地铺了一层复合地板。一张席梦思床垫直接放在地板上, 旁边摆了一张简易书桌,放着盛朗的课本和习题。 阁楼隔壁则加盖了一个简易的小浴室,又因为林知夏怕冷, 盛朗还特地找来一个带暖风功能的浴霸装上。 南方的十一月,一场秋雨一阵寒,湿冷的空气无孔不入。 林知夏洗完澡,一头钻进小阁楼里,坐在床边擦着湿头发。 盛朗放下手机,从床上坐起来,拿起早就准备好的吹风机。 “坐过来点。” 林知夏把屁股挪了挪。 盛朗跪坐在他身后,熟练地给他吹头发。 林知夏打了一个呵欠,呆呆地坐着。折腾了一整天,他也累了,进入了低电量模式。 沐浴露和洗发精的香气被电吹风的热风一烘,瞬间盈满小小的阁楼。馥郁的芬芳之中的甜丝丝的奶香,钻进盛朗的鼻孔。 “你偷偷用牛奶洗澡吗,怎么总一股子奶香?” “你鼻子有问题吧。”林知夏莫名其妙,“我用的是你家的沐浴露。” 盛朗没吭声,继续给林知夏吹头发。 林知夏的头发出奇地顺滑而有韧性,手指穿梭其中,犹如梳理着一把厚密的丝线,那柔滑的感觉让盛朗有些流连忘返。 “差不多就行了。”林知夏又打了个呵欠,“睡吧。明天一早还得赶地铁回学校呢。” 这孩子一犯困眼眶就发红,眼珠湿漉漉的蒙着一层水膜,目光却发直,很有意思。 盛朗伸手在他眼前晃了晃:“学霸,这是几?” 林知夏不耐烦地把他的手拍开。 “好,好。”盛朗哄道,“睡啦。” - 灯熄了,一切都沉浸在幽凉的夜色里。 一张一米五的席梦思,睡两个少年总算是够了。 盛朗依旧睡里面,林知夏睡外侧。一床轻软的羽绒被盖在他们身上。被子底下,体温交融。 楼下的霓虹灯光透过薄窗帘,在天花板上印下一团旖旎暧昧的紫红色,在这样幽静而温暖的夜里,勾起了少年人身体里一股蠢蠢欲动的遐思。 盛朗轻轻地支起脑袋,借着室内的微光打量着枕边的人。 林知夏背对着他躺着,圆领T恤领口很大,露出一小片削瘦的肩和修长的后颈。 朦胧之中,少年的肌肤白得发亮,侧脸在光影的衬托下越发清俊如画。 在这样的夜里,一股隐秘的情绪从盛朗胸膛中汩汩地往外冒,像一口堵不住的温泉。 陌生的冲动在四肢百骸里流窜,贯穿每一处关窍经脉,挑起了激烈的心跳,沸腾了血液。 盛朗也不知道自己是有什么毛病。但是他自虐般享受着这种折磨。 从什么时候起,他看着林知夏的时候,就会产生这么一种异样的兴奋? 不仅仅是小时候的依恋和亲昵,更添了一种强烈而无法描述的渴望。 那又酸涩又灼热的感觉动不动就在胸口沸腾冒泡,亟待喷发,让盛朗疲于压抑,越来越焦虑烦躁。 白日里还好,学习和训练消耗了盛朗大部分的精力。 可到了这样一个静谧的夜晚,借着夜色的遮挡,所有见不得光的心思都浮出了水面,张牙舞爪,昭示着它们越发鲜活的生命力。 出身在开小旅馆的人家,盛朗打小耳濡目染,再加上体育生的早熟和男生之间花样百出的资源共享,盛朗早就对两性知识了然于心。 他知道这份冲动是由什么引起的,也知道做什么可以缓解。但是那些事的实施的对象都绝对不应该是自己的好朋友。 是因为林知夏长得清秀漂亮,还是因为他比自己柔弱? 如果自己能对小夏抱有那样的心思,他和当年那个死变态有什么区别? 一想到这里,那个变态就像水鬼般从记忆海中爬起,把那张苍白,湿答答,令人作呕的脸凑了过来。 血管里游走的火热欲-念瞬间褪去。盛朗咬牙,对自己的厌弃更浓重了几分。 他曾经怀疑自己是不是被那个死变态诅咒了,也得了和他一样的癖好。可是他反复观察,确定自己对别的男生没有兴趣。 只有林知夏,他的小夏,他的小奶糖,才会让他心火如焚,躁动难耐。 这是对他的考验和折磨,同时又在苦海之中藏了一口浓浓的甜。 “小夏,睡了吗?”盛朗忍不住轻声问。 过了片刻,林知夏才睡意朦胧地“嗯”了一声。 盛朗侧过身:“你打算去哪里念大学?” 林知夏睡意朦胧地说:“没想好……早着呢……” “你还说我。你自己都没个计划。仗着是学霸就为所欲为……” 林知夏在被子里踹了盛朗一脚:“睡觉!” 明明在女生面前温文儒雅的,私下脾气这么爆…… “你去哪儿,我就去哪儿。”盛朗低语着,更像是在发誓。 林知夏没回应,他睡着了。 - 次日,林知夏被闹钟吵醒的时候,发现被子大半都被自己裹在身上,身边却没了人。 “小朗先去学校了。”外婆说,“他说他今天值日,要去校门口检查什么来着。天不亮就起来走了,说你可以多睡一会儿。” 林知夏也不敢耽搁,几口喝完了豆浆,把包子叼在嘴里,匆匆朝地铁站跑去。 地铁三号线穿江而过,能从永安社区直达九中。林知夏他们回家比过去方便了许多。 到了地铁站,正好和孙明珠碰上。孙明珠显然起晚了,披头散发,脸上还带着枕巾褶子,一边在书包里猛掏学生卡。 “怎么就你一个?”孙明珠问。 “盛朗有风纪值日,早走了。” “究竟是哪个老师这么想不开,居然找他去检查风纪!”孙明珠嘀咕着,顺手抢了林知夏一个肉包子。 地铁列车驶离了站台。时间尚早,车厢里每个人脸上都带着一股浓郁的起床气,赶早班的社畜更是像行尸走肉的丧尸。 窗外忽然一亮,犹如同黑夜突然进入了白日。列车驶出了隧道,沿着新修的跨江大桥轨道疾驰。 朝阳初升,晨光如万道金箭,撒满都市的高楼和波浪滔滔的江面。 蓬勃的朝气充盈天地之间。 林知夏最爱这一幕,每次都会目不转睛地看着,直到列车驶下大桥,重新钻入地底。 到了九中,老远就觉得今天门口的人比往日要多,很多穿着别的学校制服的学生在四周晃悠。 林知夏一走近,人群里就起了小小的骚动,许多双眼睛盯住了他。 “就他……联考第一名……” “男神……睫毛好长哦……” 林知夏在一片嘀咕声中朝大门走,神色淡然,早就习以为常。 “每次都这样。”孙明珠笑,“只要你考第一,或者竞赛拿奖了,就有人大老远跑来瞧你。好像瞅你一眼自己考试就能多一分似的。学校都可以拿你成立一个收费项目。你看了我们学校的‘表白墙’了吗?又有人拍了你昨天在体育馆的照片。哎哟,写得可肉麻了……” 孙明珠捧着手机,声情并茂地念着:“还是那样,人海之中,他轻而易举地捕获了我的视线。那么俊秀,浑身散发着柔和的光芒,就像一株风华清雅的玉树,伫立在一片荒芜戈壁之中……等等,你是玉树,我们旁边的人就是戈壁上的石头?这也太过分了吧……” 林知夏停下了脚步。 今日的风纪值日生正在校门口一字排开,挨个儿检查同学们的仪容仪表。 盛朗作为值日生,自个儿却没带个好头,像条大狼狗似的蹲在花坛上,叼着一根棒棒糖,绿眼阴恻恻地瞅着从眼前经过的人。 他身边跟着两三个小马仔,但凡有缩头缩脑的男生,或者漂亮的女生,都被他们拦下来,挑三拣四一番。 “这是风纪检查还是过海关呀?”孙明珠碎碎念,“盛朗COS的是缉毒犬吧哈哈哈哈!瞧这装模作样的,中二病久治不愈该去路对面的肛肠医院看看呀……” 林知夏挎着书包,目不斜视地路过盛朗,大步朝里走。 “等等!”盛朗突然出声。 小马仔一拥而上,把林知夏拦住。 “我就知道。”孙明珠翻了个老大的白眼,抄着手站在一旁。 林知夏面无表情的朝盛朗转过身去,“怎么?” 盛朗呲牙笑:“同学,我怀疑你带了打火机和香烟进入学校。” 这纯属故意找茬。 林知夏别说自己不抽烟,也严谨盛朗抽烟,抓到一次就罚写五张卷子,罚得盛朗鬼哭狼嚎,闻到烟味都犯恶心。 林知夏懒得废话,把书包往地上一丢,张开了手。 “要搜什么赶紧搜,我还要去领早自习。” 一个小马仔上前一步,手还没碰到林知夏的身子,就被一根棒棒糖击中了额头。 “他是你能摸的吗?”盛朗喝道,终于站了起来。 他低头看着摆出毫无防备姿态的林知夏,目光落在他细瘦的腰身上,耳朵抽了抽。 众目睽睽之中,盛朗伸出了手——他抓着林知夏的外衣领子,用力拢了一下,把领口的一颗羊角扣给扣上了。 “衣衫不整。”盛朗说。 “扣着勒脖子。”林知夏嫌弃。 盛朗的手顺着林知夏的胳膊往下滑,又拉了拉他的袖口,顺便摸了一把林知夏的手。 凉的。 “怎么不戴手套?”盛朗低声问,“我给你买的手套呢?” “这才十一月。”林知夏说,“这么早就戴手套也太夸张了。搜完了?搜完了我就走了。” “谁说的?”盛朗漠然,“转身!” 林知夏只好转了个身。 校门口已围了好大一群人,本校的外校的都有。 盛朗和林知夏都是九中的男神,从空间的各大“墙”到学校的荣誉墙,两人的照片常年挂上面,算得上是本市中学圈里的小名人。 游泳冠军抓着学霸搜身,多年好友疑似反目,多劲爆的场景。 不少学生都举着手机在拍。外校的也不急着赶回自己学校了,一边看戏一边啃包子。 盛朗搜得慢条斯理,这里扯一扯,那里摸一摸,还从林知夏的肩头捡了一根头发。根据长度和卷度,好像还是他自己的。 上半身搜完了,盛朗蹲了下来,手顺着林知夏的腰一路滑到他脚踝。 围观的女生们险些都要替林知夏喊非礼了。 林知夏自己却是面无表情。 盛朗在林知夏的脚踝装模作样地摸了摸,这才起身。 “成了?”林知夏侧头瞥盛朗,眼角一挑,“我外套口袋你还没摸过呢。万一我在里面藏着打火机呢?” 他手臂还张着,一副等着盛朗来搜的架势。 孙明珠在旁边噗哧一声笑。 胸膛里的那一口温泉已经咕嘟烧成了一锅沸水。盛朗的眉尾用力地挑了一下,硬着头皮弯下腰,双臂从林知夏身后伸过去,伸进他外套的口袋里。 这个姿势,看着就像从身后把林知夏抱住了。 人群里发出一阵细微的嗡声。有女生轻笑。 盛朗板着脸直起身,把手收了回来。 “没事了吧?”林知夏把书包捡起来,“中午见。” 盛朗双手抄裤口袋里,一声不吭,耳朵尖却是红通通的,也不知道是不是给寒风吹的。 孙明珠朝盛朗丢下一声嗤笑,三步并作两步追上了林知夏。 两人没走多远,身后又响起一阵轻佻的起哄声。 就见一个身材娇小、梳着公主头的女生被小马仔拦了下来。 “又是杨素素。”孙明珠哼道,“学校三令五申说了除了周末不准披头,她顶那一头乱毛来上学,摆明了就是故意想被盛朗抓的吧?为了吸引男人还真是煞费苦心,一天一个招都不重样的……” 杨素素正高仰着头冲盛朗道:“我都说了,等回了教室就把头发扎起来。你还要怎么样?” 盛朗一脸明显的烦躁,粗声道:“我再说一次,把头发扎起来,不然我就动手了。” “你动呗!”杨素素笑着转了个身,甩了甩微卷的长发,“我倒要看你扎辫子的手艺怎么样。” 男生们都看得出杨素素就是在撩盛朗,看热闹不嫌事大,纷纷吹口哨起哄。 盛朗就在这一片口哨声中,从书包里掏出了一把大剪刀。 杨素素后脑没长眼睛,还正美滋滋地等着盛朗给她扎头发。她的小姐妹们到是眼疾手快,急忙扑过去将人从刀下抢了回来。 “盛朗你疯啦!你要干吗?” 校门口也有一个值日的老师,是个刚入职的小青年。他先前看盛朗只是和林知夏闹着玩,就没怎么管,但这个时候也喝道:“盛朗,不要乱来!” 杨素素这才后知后觉地扭过头去,一眼看到盛朗手里那把寒光闪闪的剪刀,俏丽的小脸唰然惨白,赶紧捂住了一头秀发。 “是她让我动的。”盛朗把剪刀玩得咔嚓咔嚓响,碧眸里冰凉一片,“我扎头发的手艺不好,换发型的手艺不错。同学,你还想试试吗?” “你……”杨素素眼里滚着泪。 一片嘲笑声中,女孩儿涨红了脸,朝着教学楼一头冲去。 - 盛朗被女生撩,结果掏出剪刀要给人家剪头发的事,只用了一个早自习的时间就传遍九中整个高中部。 作为一个行走的荷尔蒙散播器,盛朗闹出这样的乌龙绯闻也不是头一次了,然而每一次的轰动效果似乎都能创下新高,成为九中的新笑料。 “小夏,你们家狼哥还真是凭实力单身呀!” 因为下雨,课间操取消,一班的同学围着林知夏嗑牙,热烈地讨论今天早上的新闻。 好几个同学都是从初中部一路升上来的老熟人。比如小班花王悦灵,比如要吃零食的小胖子钱维安。吴超然去七中念高中了,还有些同学从一班被淘汰去了别的班。 学海大浪淘沙,有的人顶住了冲击,有的人则被冲去了别的地方。 正因为是认识四五年的老同学,大伙儿都很清楚林知夏和盛朗的交情,八卦起来也随意很多。 “杨素素也真不容易,死追盛朗一年多,盛朗到现在都还不正眼看她。” “追盛朗的女生可多了,还有好多外校的。杨素素压根儿不起眼,就是仗着她家有背景呗。” “我们学校家里有钱的一把抓。而且我看盛朗挺‘富贵不能淫’的。” “就盛朗那个头,那眼睛和獠牙,想‘淫’他应该不大容易吧……” 同学们一静,继而爆发出一阵狂笑声。 “越这样,我看女生越对他着迷。”王悦灵说,“小夏,盛朗到底喜欢什么类型的女孩子?” “怎么?”同学问,“你对他有意思呀?” “爬开!”王悦灵唾道,“是我朋友托我打听,她们班女生喜欢盛朗的不少。” “所谓‘我的一个朋友’,其实就是我自己……” 王悦灵从桌子上跳下来,抄起课本朝着那个男生就是一顿猛抽。 其实不仅是王悦灵,旁边两个女生也附和着:“校庆的时候,初三的一个校花学妹给他送表白的狗尾草,还被他骂哭了,说人家小小年纪不好好学习,成天就知道谈恋爱。哈哈哈哈……” “他不喜欢小丫头,难道喜欢小姐姐?” 林知夏茫然:“我不知道。” “你们不是死党吗?”王悦灵丢下那个男生,又扑到林知夏跟前来,“男生在一起也聊女生的吧,你们就没聊过?” “聊是聊过的。”林知夏往后靠,和王悦灵的脸拉开一点距离,“但就是说一下哪个女生成绩好,性格好相处一类的。” “没说哪个女生好看,可爱什么的?”王悦灵问,“我表弟他们就讨论哪个女生身材好,胸大腿长,还背地里给女生打分呢,可讨厌了。” 林知夏直摇头,脸有点热。 其实王悦灵一提醒,林知夏也发现,盛朗在这方面不知道是特别迟钝,还是特别有教养,还真的没怎么在背后议论过女同学。 这少年得天独厚,从半大的年纪起,身边就围绕着成群的女孩子。随着年纪增大,爱慕者还有着越来越多的趋势。 几乎所有人都担心盛朗会放开手脚享受这份丰沛的异性资源。 从外婆到教练,都对他三令五申,不要乱招惹小姑娘,就算谈恋爱了,也要做好措施,不能搞出人命…… 可盛朗愣是规规矩矩地念书训练,平时只和林知夏混,不多看旁的女孩子一眼,更别说对女生评头论足了。 明明记得那小子当年还带自己去旅馆偷看客人妖精打架的。怎么真到了青春期,整个人却佛了? “那盛朗有喜欢的女明星吗?”王悦灵追根究底,非要弄清盛朗的口味不可。 林知夏努力回忆了一下:“好像……” 同学们都竖起了耳朵。 “……也没什么特别喜欢的。” “唉……”同学们扫兴。 “那估计是对女生没兴趣。”一个女生笑道,“我就说了,狼哥是我们小夏的人。” “是是是。”林知夏不走心地附和着,“好基友,一生走。” 同学们嘻嘻哈哈一阵笑。 同学之间开“基友”玩笑是时下一种流行,大半都没当真。 林知夏也知道“男神墙”下有些女生爱拿他和盛朗凑CP。尤其这两年,每次挂他们俩的合影,下面的留言就很热烈。 孙明珠曾经挑了一些留言给林知夏看:青春疼痛风,脑洞惊人,能硬生生将一张普通的合影描述成一段旷世绝恋,尴尬得牙龈疼。 在女生面前,林知夏一向很有君子风度,不介意被她们拿去开一些无伤大雅的玩笑。 “笑什么呢?”随着一声低沉的嗓音,一道高大的身影钻进了一班的教室。 笑声一停,众人都有点做贼心虚。 盛朗很讨厌被开基佬玩笑,这是众所周知的事。 初三的时候,有个女生拿着他和林知夏的合影找他签名,说了两句磕CP的话。盛朗好端端地突然翻脸,还把对方骂哭了。 可他和林知夏的CP实在太好磕头,糖太多,女生们戒不掉。于是只得吸毒一样偷偷磕,当着面都不敢提。 盛朗熟门熟路地一屁股坐在小胖子钱维安的课桌上,伸手在抽屉掏零食。 “狼哥,这里!”钱维安屁颠颠地把零食呈了上来,“我爸从比利时带回来的酒心巧克力,大家都分过了,这是专门给你留的一份。” 盛朗剥了一颗巧克力,丢进嘴里,问:“那几个猪头后来还有来找你麻烦吗?” “没啦!”钱维安喜笑颜开,“狼哥和他们‘好好谈了一下’后,他们就没再来找过我了。谢谢狼哥!” “客气。”盛朗咬破了巧克力,一股甜蜜的酒香在嘴里弥漫开来。 他很享受地眯了一下眼,又剥了一颗递给林知夏。 “我吃过了。”林知夏说,忽然问,“你喜欢什么样的女生?” 王悦灵她们几个女生下意识缩起了脖子。 “问这干吗?”盛朗注视着林知夏,绿眸里有些戒备,“要给我介绍对象?” “问问不行吗?”林知夏说,“认识这么多年,我还从来不知道你喜欢什么样的女生。” 盛朗粗声道:“我不喜欢杨素素!” “我没指她。”林知夏笑,“你总有喜欢的类型吧?高矮胖瘦,性感的或者可爱的?” “真无聊。”盛朗嘟囔着,又吃了一颗巧克力,“高白瘦的,漂亮,脑子好使的。” 王悦灵她们笑了起来,互相挤眉弄眼,朝林知夏身上瞅。 这几条简直就是在描述林知夏嘛! 钱维安拍马屁:“美女学霸,狼哥品味真好!” “脾气爆的。”盛朗又说。 众人愣住。 林知夏的性格可温柔啦。全校闻名的暖男学霸,中央空调。 “有……有个性!”钱维安救场,“与众不同,不是傻白甜。” “看着乖,但是心眼多,会背地里算计人的。”盛朗继续说。 王悦灵她们面面相觑。 脾气爆但是会装乖,心眼儿又多,光听这描述,不就是个教科书版的大绿茶吗? 盛朗还最后补充了一句:“还会打人的。” 还得是一位女壮士? 钱维安说出了众人心声:“狼哥,你这要求,太具有多样性,恐怕有点难找。” 众人直点头。 “找不到就单机着呗。作为一名高中生,我的心中只牵挂着一件事——” “什么?”众人异口同声。 “学习!”盛朗满脸正义。 众人:“……” 盛朗起身,问林知夏:“上厕所不?” - 男厕所的小便池是一个长排的落地水槽。盛朗和林知夏挨着站在一处,各自放水。 比起盛朗的飞流直下,林知夏明显有些心不在焉。 “怎么啦?”认识这么多年,林知夏心里有话,盛朗能一眼看得出来。 “就是你刚才说的那些。”林知夏说,“我想着有点不对劲。” “哦?”盛朗喉结滑动,水声忽而减弱。 林知夏说:“我知道审美是自己的事,别人也管不了。就是觉得……那种心眼多,手段多,脾气又不好的女生,听起来挺带劲儿的,但是可能会对你产生不大好的影响。” 盛朗这头的水声又重新大了起来。 “有什么不好的?”盛朗用力板着脸,但嘴角还是忍不住抽了抽,“我心眼少,他心眼多,正好互补。脾气爆的,才能将我镇得住。” 林知夏张了张嘴,发觉自己竟然无法反驳。 “可是,背地里算计人什么的……” “你不也背地里算计人?” “我哪里有?”林知夏义正严词,气呼呼地提裤子,“我那是用含蓄的手法教他们做人的道理。我是伸张正义,做好事。我可从来没害过人。” 盛朗呲牙笑着:“那我喜欢的那个人,不能和你做一样的事了?” “你真有喜欢的人了?”林知夏望着盛朗。 盛朗沉默了。 两人站在厕所最里面的角落里,光线有些暗,却让盛朗的眼睛显得愈发深邃而剔透。 “我……” 盛朗的话才开了个头,就被闯入厕所的几个男生打断。 “盛朗,你特么敢剪我妹的头发?你活腻了?” 盛朗转过身,慢条斯理地提着裤子。 来人是高三八班的学生,叫王涛风,是杨素素的舅表哥。 因为杨素素的关系,他和盛朗没少起摩擦。每次杨素素在盛朗这里讨了没趣,王涛风就会跑来找盛朗麻烦。今天也是掐着点来报道。 林知夏用手肘轻碰了盛朗一下:“算了,快上课了。” 盛朗已燃起的备战气势收了回去。 林知夏朝门外走。 “跑什么呀?”王涛风冷笑着拦住了林知夏的路,“欺负我妹的时候不是挺能的吗?” 林知夏没理,从他身边挤过去。 “和你说话呢!”王涛风猛地推了林知夏一把。 林知夏一个趔趄,后背撞在卫生间的门板上,发出砰地一声响。 下一瞬,一道黑影从眼前掠过。 盛朗出手太敏捷,所有人都没看清他的动作。 王涛风只觉得后脑猛地被抓着,整张脸吧唧一声拍在了墙上,胸口继而挨了重重的一踢,骨头发出脆响。然后整个人就被丢进了还没冲水的小便池里…… - “盛朗,按照现在的说法,你还真是天生热搜的体质,凭实力操成我们学校名人的呀!” 校办的楼外,几个男生正靠着墙蹲马步。 走廊里浮动着一股浓郁的尿臊臭,来来往往的学生都捏着鼻子窃笑。 教导处的马老师抖着他所剩无几的头发,像头矮小的暴龙,来回踱着步。 “昨天拿冠军,今天一早剪女生头发,不到中午就又把同学摁进了马桶里。你这曝光度也太密集了点吧?” 老马的年纪其实不算大,奈何天生发根不牢固,又成天被一群不省事的学生气得直掉毛,晃眼一看像个小老头。 “都拿了全国冠军的人了,眼看就能被保送了。你要闹出个什么事,搞砸了保送,我看你怎么哭去?” 王涛风和同伴在一旁窃笑。 老马转头朝他们喷火:“你们也行呀。高三的人来找高二的打架,还被打进了尿坑里!现在好了,身上香不香?都要毕业了来这么一出,以后全校的老师同学都记得你们是沐浴过黄金河的男人了。” “噗——”盛朗把鼻孔里的纸团喷了出来。他没受伤,堵着鼻孔纯粹只是为了隔臭。 老马又朝盛朗吼:“还有你,怎么总喜欢在厕所里打架,就那么喜欢那股味儿?考不上大学你就去做公厕保洁员算了!” 两拨人都憋着笑,浑身直抽抽,马步也蹲得东倒西歪。 还是上课铃声拯救了盛朗他们。老马无可奈何,赶苍蝇似的把人给放走了。 盛朗抄着手,懒洋洋地朝高中部教学楼。 林知夏就站在楼梯口等着他,把一瓶可乐递了过去。 “老马太逗了。怎么那么多金句?”盛朗笑着,灌了一大口,“你们老师没说你什么吧?” “我是受害者,说我干嘛?”林知夏眨巴着眼,作出一副惊慌又无辜的样子。 他有先天优势,长得白净俊秀,一双黑亮莹润的猫儿眼,无辜的表情做得炉火纯青。 从永安的那些大妈大姐们,到学校里的女老师,母性一下就爆发了,立刻把林知夏护在翅膀下。 要换盛朗这么做,老师们估计只会更想抽他。 盛朗抱怨:“就是把我的表给弄坏了。表带断了,掉进马桶里,我拿钩子才捞上来的。” 他把表给林知夏看:“林叔叔送的,我戴了这么多年呢”。 林知夏立刻退开老远。 “唉,洗过的。真洗干净了的。”盛朗故意把表往林知夏脸前凑。 “爬开!”林知夏笑骂着推他。 “盛朗……”一道柔弱的嗓音飘过来。 杨素素站在楼梯拐角,身旁还跟着几个小姐妹。 盛朗笑容一收,眉头又皱了起来。 杨素素没有了早上那一股张扬劲儿,一张漂亮的小脸梨花带雨,娇柔如水,满是担忧。 “你……没事吧?我表哥,不是我让他去的……你以后也不要为我打架了,好不好?” 前面两句还正常,到了第三句又开始莫名其妙起来。 “我不是为你打架的,别想多了。”盛朗抓着林知夏的手腕,拉着他上楼去了。 身后,杨素素的小姐妹嘀嘀咕咕:“没事儿……越不在意你,其实越在意……” - 随后一段时间,盛朗确实安生了许多——因为期中考试来了。 九中是省重点高中,对学习抓得极紧,将走班制和末尾淘汰制度融会贯通,每次大考都像一场大逃杀,考不过去就会被淘汰到下面的次一等的班级里。 好学生们想精益求精,中等生不想被淘汰,差生中也有些上进的想努力往上走一两步。于是那一两周里,全学校学习氛围相当浓郁,老师们前所未有地省心。 林知夏开有一个私人小补习班,学生就盛朗和孙明珠两个。期中考试前一周,这个班天天开课刷试卷,鏖战到半夜。 孙明珠高一考进来的时候,和盛朗一个班,都是八班。两人在教室里一碰头,都不约而同地冒出一句“卧槽”。 永安北区小一姐和南区小一哥,私下可以一起玩,但是在学校里本该是王不见王的。 跟着盛朗一道上了两个月的课,孙明珠彻底领教了盛朗惹是生非的体质,生怕被他牵连,发誓一定要考到前面的班去! 而盛朗整天被林知夏拎着耳朵写卷子,稍微偷懒就要被鞋底抽。 盛朗的脑子并不笨,反而很聪明。他只是学习习惯不好,又有些厌学。一旦发挥出体育精神,毅力卓绝,进步也不小。 于是两人又双双地考进了七班。 开学报到一碰面,又不约而同:“阴魂不散!” 这次期中考试,孙明珠特别发奋,朝着六班进军,就差点抓一只公鸡来撒血了。 盛朗倒是有点吊儿郎当。 有全国冠军的金牌在手,他的升学压力不大。如果不是为了等林知夏确定升学的学校,他早就走保送这条路,退出高考大军了。 不过也就因为盛朗不想走保送,想自己考大学,让老师和外婆都挺对他刮目相看。 只要盛朗能如过去一样听林知夏的话,老实补课,文化课考过体校录取线并不难。 这小子虽然是一匹难以驯服的狼,但是脖子上拴着一根绳子,被拽在林知夏的手中。 作者有话要说: 小狼被那变态弄得PTSD了,所以有点抗拒自己的性取向。 第27章 数日后, 期中考试的成绩出来了。学校把成绩连着分班情况张了榜。 榜前人头攒动,有人高兴有人哭。 盛朗嘴里叼着一根牛奶味的棒棒糖,溜达着去看榜,正巧碰到孙明珠手舞足蹈地从人群里钻出来。 “哦哈哈哈哈——老娘终于不用和南区那个男狐狸精一个班了……” 话音刚落, 就和南区那个“男狐狸精”打了个照面。 “恭喜啦。”盛朗哼到, “进哪个班了?” “理科六班。”孙明珠喜上眉梢, “你还是在七班。对了, 小夏又是年级第一。真有他的!” 林知夏进了高中后,发挥得越来越稳, 从来没有掉出过前三。 前阵子二、七、九三个重点中学组织了一场高中部联考, 林知夏就拿了年级组第一名。 当时学校将他的试卷复印了一份, 贴在二年级的每个教室后面,以供同学们观摩。 听说还真的有学渣朝着他的试卷磕头祈祷。 “小夏呢?”孙明珠问。 “在生物兴趣班上课。”盛朗说,“他都这咖位了, 哪里还用亲自来看榜?” “说的也是。”孙明珠笑, 又朝前方的荣誉墙一指,“你看, 又有女生地给小夏贴红心去了。” 林知夏的照片就从来没有从学校的荣誉墙上摘下来过,而且基本都挂在第一排最前面的位置。红底, 蓝校服,白净俊秀的面孔, 很少能见到这么漂亮的证件照。 因为挂得高, 想要够着还得踩凳子,可这也没能阻止女生们前赴后继地往上面贴红心。 粉红的, 粉紫的,亮晶晶的,围着林知夏的脸组成一颗大桃心。 “丑死了。”盛朗嫌弃。 “你的照片也贴满了。”孙明珠说, “比小夏的更丑。” 盛朗也是艺体荣誉墙上用不落的明星,照片被晒脱色了就换一张新的,横竖还是第一名的位置。 盛朗的照片也被深深浅浅的小红心糊了一脸,其中还有两三颗蓝心,特别显眼。 蓝心是男生贴在心仪的女同学照片上的,怎么贴到自己这里来了? “哪个傻逼的手那么欠?”盛朗冷声骂。 也就孙明珠和他交情好,还能就这事开两句玩笑,说:“喜欢你的男生呗。我就说你是个男狐狸精,男女通杀。” 盛朗黑着脸把蓝心给撕了下来,揉成一颗小纸团。 路过林知夏的照片前,顺手一弹,纸团击中了林知夏的脑门。 林知夏正在教室里听老师讲话,忽然感觉被人在脑门上弹了一下,不由得抬手揉了揉。 - 林知夏所在的,是九中的生物兴趣小组。 起“兴趣小组”这个名字,其实也是欲盖弥彰。 提倡素质教育的大流下,教育局不准学校设立补课班。于是学校变相地成立了不收费的兴趣班,但是只收老师推荐过来的优等生,行的还是补课之事。 比如这个生物兴趣小组,都是生物学科的优生,一部分是要参加明年的全国中学生生物竞赛的。林知夏和几个同学还是这个竞赛的种子选手,老师的重点培养对象。 说到林知夏选择生物,也是个小故事。 这孩子在初中刷了三年奥数,到了高中后,就有点腻味了。 高一的时候,学校各兴趣小组到处抢优等生,数理化三大科的老师都来游说林知夏去自己的小组。 林知夏没有什么特别的偏爱,于是问了一个很有个人风格的问题:“学什么最赚钱?” 各科老师各显神通,纷纷例举专业内的大能、名人,展示行业的前景。 一旁的生物老师冷不丁道:“当然是学生物赚钱啦。没看现在生物科技多红火吗?人呀,只要活着,就要生病,要衰老。治病和制药是永远都被需求,永远不会被淘汰的专业。” 于是林知夏跟着生物老师走了。 虽然是图好就业,可认真专修了生物后,林知夏渐渐喜欢上了这一门学科。 从生命的起源到终结。从植物的光合作用,到细胞的分裂,从染色体到遗传密码,从植物的生根发芽,到小动物噗通噗通的心跳……生命展现着她无穷的奥秘,带来魔法般奇妙的感官刺激。 林知夏喜欢徜徉在知识的海洋,就像盛朗喜欢游泳一样。这里自由,博大,滋润着他,供养着他所需的所有精神食粮。 林知夏终于找到了比攒钱更有趣的事,找到了自己一生为之钻研和奋斗的方向。 而且,他还在兴趣班上认识了一个小姐姐。 - 小姐姐有个非常文艺动听的名字,叫叶云漫。 她高林知夏他们两届,是来九中插班的高考复读生。 林知夏认识叶云漫,是在生物兴趣(补课)班开班的第一天。 那天他一走进教室,就见同学们正围着一个人。 不见其人,先闻其声。叶云漫的声音非常温婉甜美,普通话字正腔圆,语速不疾不徐,正在和同学们讲着自己当初参加生物竞赛时的一些经历。 “来复读的一个师姐。”同学对林知夏解释,“竞赛拿过省二,挺漂亮的,可惜……” 可惜什么? 人群散开,中间坐着一个少女。雪白清秀的鹅蛋脸,乌黑的长发,头发上还别着一朵白花。 可惜少女坐着轮椅。 叶云漫原先在十八中读书,是学校里的尖子生,拿过生物竞赛省二的好名次。但是她选择放弃走保送,决定自己去考梦校。 没想高考前夕,一场车祸带走了叶云漫的父亲,也给她留下了终身难愈合的创伤。 九中的高考复读班在全省都很有名,叶云漫慕名而来,编入了高三二班。她早就决定报考生物专业,于是也进了生物兴趣小组。 生物小组的老师特意介绍叶云漫和林知夏认识。 “这是林知夏,高二一班的,也是我们小组里很优秀的学员。” 老师说得很客气。林知夏自打加入了生物兴趣小组后,一年多来已经代表学校拿了三个个市、省级的奖了。 叶云漫朝林知夏绽放了一个嫣然的笑:“我知道你,林知夏,你很有名的。你本人比网上看着要帅气多了。” 林知夏的脸微微热,急忙谦虚了几句。 老师又对林知夏说:“叶云漫拿过省二,有很丰富的竞赛经验。你们俩平时多交流一下。” 叶云漫笑道:“老师放心,我一定不藏私,好好辅导学弟。” 林知夏一向受年长女性喜欢,而他也对女性报以温柔。 年幼丧母的经历让这个少年对女性的关爱有一种本能地渴望。 他喜欢女性的善良、细腻和富有爱心,也欣赏她们的聪明、勤奋和坚韧。 这所有的美好特质,都能在叶云漫身上找到。 这是一个聪明又可爱的小姐姐,知性温婉,遭受了那么大的磨难,却在身上找不到哀怨和悲苦。 那一份柔软和坚毅,让林知夏对叶云漫深为敬佩。 林知夏和叶云漫在课堂上做了邻桌,同时也是实操课上的搭档。 叶云漫果真如她承诺的一样,一点儿都不藏私,把自己所知道的经验都传授给林知夏。 “你的模拟成绩比我当年的好多了,好好发挥,肯定有希望杀进国赛。其实只要能拿到省一,就不是你自己拿着奖和保送学校谈,而是学校来抢你了。” 叶云漫知道林知夏经济条件不大好,又将自己看过的书都转增给了他。 “这些都是能帮助你冲击国奖的。” 二十来本书,林知夏随手一翻,上面处处可见叶云漫做的笔记。 小姐姐字迹如人,清秀又不失遒劲的力道。 “还有一些国外的生物教材,也很管用。下周末回家,我再给你拿过来。” 叶云漫热情地很,就像一个迫不及待想将自己的宝藏和朋友分享的孩子。 校园环境虽然单纯,但是同学之间总是存在竞争关系的。林知夏还是第一次碰到如此不藏私的同学。 叶云漫做起实验来,手法也非常利索熟练,远非林知夏可以比。 “我条件好。”叶云漫解释说,“我妈在农科所工作,他们那里有实验器材可以给我用来练习。其实小夏,你理论课成绩很好,可以多在实验上下点功夫。到了国奖那一步,实验分挺重要的。” 于是林知夏便多抽了一些时间,在生物实验室里做练习。 盛朗放学后打完球,左等右等都没见到林知夏的人影,打电话也不接,便一间间教室挨个儿找,最后果真在实验室的窗外望见了林知夏的身影。 林知夏正和叶云漫在一块儿,全神贯注地捣鼓着实验。 盛朗敲了敲门:“小夏,该去吃晚饭了。” “你先去吧。”林知夏匆匆回头望了一眼,“我这儿还没完……” “小夏你快看!有变化了!”叶云漫摆弄着显微镜,惊喜地叫起来。 林知夏的注意力立刻转了过去,急忙把眼睛凑到了目镜上:“哟!真的和你说的一样!” “是吧,是吧?”叶云漫得意地笑起来。 两人热烈地讨论起了生物学的话题,一连串的术语从他们嘴里冒出来,落在盛朗的耳中,就像一个个他永远破解不了的暗号。 学渣和学霸的区别犹如一道天堑。盛朗早就习惯了站在这一头,望着对面的林知夏。 反正林知夏放下课本后,总会回到他的身边,和他一道去食堂,回宿舍,回家,挤在一张床上,打闹说笑,一同入眠。 只要在课本以外的世界,林知夏和他都是彼此最亲密的人。 可是现在有一个外人插进了他们之间。 叶云漫和林知夏都是对岸的人。盛朗嗅得出,他们身上有一种同类的气息。 当他们聚在一起讨论学业的时候,思维的火花会在大脑上空迸射、交汇,产生一道盛朗听不见的共鸣。 这一股共鸣会让林知夏完全沉浸在那个世界里,听不到外界的声音。 他全神贯注投入在手中的实验上,隐约听到盛朗说了什么,下意识嗯了一声,又将他抛在了脑后。 - 做起实验来,时间过得特别快。林知夏写完试验记录的最后一个字,抬起头,惊觉窗外已经黑透。 “生物真有趣,是吧?”叶云漫说,“我很小的时候,我妈从池塘里采了水样,教我用显微镜看里面的藻类和昆虫幼体,我就迷上了这一门学科。你是怎么选择这个专业的?” 林知夏很诚实地说:“老师说学生物很赚钱。” 叶云漫哈哈大笑,声音清脆悦耳。 “但是现在也真的喜欢上了。”林知夏有些羞赧,“大概因为生命里的奥秘太多,探索不尽,太有挑战了。我喜欢挑战。” “也喜欢赚钱。” “是的。钱也要赚的。”林知夏笑,“我将来要赚很多很多钱,让我爸和我朋友都过上好日子。” “你的朋友就是那个绿眼睛的混血小帅哥吗?”叶云漫问,“他的名气也好大。我在十八中的时候,女生们经常议论他。他长得可真好,都可以去拍电视剧。” “其实有好几个星探来找过小狼的。不过他不是那块料。”林知夏说,“他最不耐烦对着镜头搔首弄姿了。” “你们感情真好。” “一起长大的。”林知夏的语气一时很温柔。 叶云漫看了看表:“哎,都这个点了!我家里人可能都在校门口等我了。小夏也赶快去食堂吃饭吧。你朋友还在等你呢。” “什么?”林知夏惊讶。 “那个混血小帅哥呀。”叶云漫朝教室外望,“他刚才说要等你吃饭的。你没听到吗?不过现在不知道他人到哪里去了……” - 盛朗没走远。他坐在综合教学楼的大台阶上,拿着一台钱维安孝敬给他的PSP在打游戏。 林知夏匆匆跑来的脚步声被他捕捉到,耳朵动了动,却没抬头。 “你是吃了还是一直在等我?”林知夏喘着问。 盛朗没理,板着脸。 “小狼不高兴啦?”林知夏莞尔,揉了揉他的脑袋。 “别摸。”盛朗挥开了林知夏的手,继续打游戏。 “唉,是我错了,一做实验就忘了时间。”林知夏好声好气地道歉,“走吧,去食堂吃饭?我请你一个鸡腿赔罪。” 盛朗把游戏存了档,抬起头注视着林知夏,碧眸里闪着复杂的情绪。 “你不和那个女生去吃饭?” “叶师姐要回家吃饭。”林知夏说,“她身体不好,不住校。你问这个做什么?” 盛朗没吭声。 林知夏有些小习惯,又可以说是好教养。比如他对敬佩的、有好感的人,称谓上会有所不同,不会直呼其名。 林知夏认识很多高三的学长,但是他只管叶云漫叫师姐。 “不饿吗?”林知夏轻轻踢了踢盛朗的脚,“我饿死了。走啦,吃饭去吧。” 盛朗没动:“饿过了,没力气。你自己去吃吧。” 这么一头野狼似的生物,平时饿一整天都还能上窜下跳的,居然会晚吃一顿饭就连走路的力气都没了? 林知夏被盛朗逗乐了。 他拉扯着盛朗的胳膊:“没力气就更要吃饭。我再给你加一根鸡腿,成不?” 盛朗稳如磐石,屁股跟涂了502胶水似的黏在台阶上。 “靠,你还跟我耍脾气呢?”林知夏猛地用力一拽。 盛朗起身踉跄一步,将林知夏扑倒在了地板上。 - 冬衣厚软,缓冲了撞击。 林知夏并没有摔疼。 盛朗就更不疼了,他整个人都伏在林知夏身上的,高大的身躯将林知夏密实地覆住。 一股馥郁且亲切的淡淡甜香从林知夏的领口散发出来,钻入盛朗的鼻端。 下方的身躯很瘦,但是出奇地柔软。林知夏的大衣是敞开的,体温隔着毛衣和秋衣传递而来。他的姿态也是放松的,毫无防备地任由盛朗将自己压住。 想要起身的念头瞬间就被贪恋击溃,盛朗反而收拢了手臂,一头埋进了林知夏温暖的颈窝里,悄悄地深吸了一口气。 这是他平时碰不到的机遇,也是他平时不敢做的动作。 “小狼?”林知夏轻推了一下盛朗。 盛朗太沉了,热烘烘地、全方位地压着自己,像一头大狗把自己给扑住了。虽然不至于透不过气,却难免觉得有些怪异。 还没到晚自习时间,综合教学楼里空寂无人。 雪亮的白炽灯,光洁的花岗岩地板,整个大厅都是他们俩的。 “我说你一个纯爷们,学什么不好学小姑娘撒娇?你臊不臊得慌?快起来!地板磕得老子背疼。” 盛朗伏着一动不动,手臂还拢得更紧了点,含混道:“头晕。” “怎么啦?”林知夏揉了揉盛朗的头,有点担心,“饿到低血糖了?那赶紧挪开。我书包里还有半根士力架……卧槽你怎么又咬人?我是鸡腿吗?” 林知夏用力挣扎,盛朗反而顺势把手臂收拢,将他整个人抱住,压在身下。 真变态! 盛朗在心中唾骂着自己,可是身体却牢牢地将林知夏抱住不肯放。 理智在溃败,本能占据了上风。骨子里捕食者的血性让他想去掠夺、去占有。 林知夏颈窝里的皮肉那么光洁柔滑。盛朗的牙龈酸胀,只咬一口其实远不能满足。 他想将把这颗小奶糖叼进嘴里,反反复复品尝浓香和甜蜜。 盛朗知道自己真是彻底的变态,居然对最好的朋友产生了这么猥琐的念头,成为了自己最鄙夷的人的样子。 “小狼……”林知夏艰难道,“我……不好……喘气……” 盛朗这才松开了手。 必须起身了,再不分开,他又要有反应了。 一次有反应是意外,三番五次在贴身的时候有反应,林知夏总会起疑的。 况且已经偷到了甜头,虽然只有一口,但这满足感足够驱散一肚子的酸水,和枯等了大半个小时的委屈。 “我说你情绪一上来就爱动嘴的毛病什么时候改?”林知夏摸着被咬的脖子,“靠,有印子了!” “有领子挡着,看不出来。”盛朗把林知夏从地板上拉了起来。 “看不到就能随便咬呀?”林知夏瞪了他一眼,“你真特么是条狗!” 盛朗嘴角愉悦地勾了起来,伸手抓着林知夏的领子,用力拢了一下,把那个牙印严严实实地遮住了。 那是他独有的标记,印在他唯一想霸占的人身上。 这也是连亲密如林知夏都不知道的小秘密。 - 闹了这么一场后,林知夏再和叶云漫一起学习,就给自己定了个闹钟,不会拖延太长的时间。 学习很重要,和叶云漫一起学习也很快乐,但是盛朗也很重要。 而任何感情都是需要花时间,花精力维持的。林知夏的精力有限,所以更要合理地安排时间。 盛朗依旧每天像道影子一样跟在林知夏身后。 林知夏的课比盛朗多,除了生物外,还有一个理化班要上,每天下课天都黑了。 盛朗有时候就守在教室门口,有时会先去打球,然后踩着点去接林知夏下课,一道去食堂吃饭。 语文老师都拿他们两个举例,用来解释“焦不离孟”的意思。 他们俩依旧住校,宿舍只隔着两个门牌号。 除了睡觉,回宿舍后,盛朗都逗留在林知夏的寝室里,霸占着林知夏的床打游戏。 林知夏的卫生习惯远超室友的平均水平,每周都会换洗床单被套。他的床上闻不到青春期男生特有的汗臭,反而有一股他独有的清甜的奶香。 盛朗觉得大概只有自己才闻得到这个股气息。 从小到大,林知夏对他来说都是最特别的那个人。可他对于林知夏来说,好像并不那么特殊。 谁都看得出林知夏对叶云漫越来越亲近。 林知夏和叶云漫相处的时间越来越长。不仅课后一起做题,做实验。到了周末,林知夏还同叶云漫一道去科技博物馆看展出。 盛朗和孙明珠也跟着去了。 孙明珠是想体验一下学霸的生活,盛朗则纯粹是去盯人的。 林知夏推着叶云漫的轮椅走在前面,两人一路上都在热烈地讨论着生物学的各种话题。 孙明珠兴致勃勃地跟在他们身后听着。而盛朗则拖着大尾巴,抄着手,心不在焉地走在最后。 “盛朗是不是觉得无聊?”叶云漫很体贴地问。 “别管他,他就这副模样,整天装酷。”林知夏说,“师姐,你刚才说到那家研究T细胞的公司……” 叶云漫对生物科技的了解比林知夏多很多,哪些大学和那些科技公司有合作,哪些名教授自己成立了公司,她讲解得头头是道。 林知夏倾听的神情非常专注,凝视着叶云漫的目光明亮而热烈。 盛朗对这目光很熟悉。 那是林知夏看着喜爱、欣赏的事物时的表情。 比如毛爷爷钞票,比如满分的试卷,比如竞赛奖杯,比如浓香的棒子骨…… 盛朗还是第一次看到林知夏用这种眼神看着一个人。 “你觉得叶云漫这个人怎么样?”盛朗问孙明珠。 孙明珠还以为自己产生幻听了。盛朗居然会和她讨论女生? “怎么?你对她有意思?”孙明珠警觉。 “才没有呢。”盛朗已经后悔向孙明珠提起这个话题了,“随口问问。不想说就算了。” “没什么不想说的。”孙明珠说,“叶云漫挺优秀的,我能有她一半,不,四分之一,就够我偷笑了。可惜这么好的人,命却不好,年纪轻轻就落了个半身不遂……你对她没意思就好,因为我看小夏好像有点喜欢她。” 盛朗觉得有人拿着豁口的刀,在他心头划拉了一下,热血滋滋地喷溅出来。 孙明珠正在QQ空间里翻看帅哥照片,没留意盛朗铁青的脸色:“其实叶云漫这种年纪大一点,又温柔的女生,可吸引小夏这样缺母爱的男生了。他们俩是那种精神伴侣。你没看他们俩讨论起生物学的时候,那种灵魂共鸣的样子。哎哟我都起了一层鸡皮疙瘩……” “那是你衣服穿少了。”盛朗瞅着孙明珠身上那件白毛毛外套,“今天降温。” “人呀,身体上的原始吸引什么的,再强烈也总会过去的。”孙明珠跟着林知夏他们混久了,也学了三瓜两枣的名词来卖弄,“还是精神上贴近,有共同的兴趣,或者互补,这感情才能长久。” “那什么是原始吸引,什么又是灵魂共鸣?分得了那么清吗?” 孙明珠终于从帅哥照片里抬起头,看着眼前这个活生生的大帅哥。 “确实挺难的。”孙明珠说,“没见那么多人都觉得找到了真爱,欢天喜地地秀恩爱。结果激情一过去就翻脸不认人,老死不相往来吗?比如我爸妈,当年为了不让他们俩谈朋友,我外公差点把我爸的腿给打断,还是非要在一起。现在呢?他们一提起对方就死命诅咒,简直跟九世仇人似的……” 盛朗在孙明珠滔滔不绝的话语声中沉默地思索着。 他对林知夏,究竟是灵魂的渴望,还只是青春期荷尔蒙引发的原始冲动? 自打发觉了自己的异样后,这两年来,盛朗一直在反省和总结自己。 他确定自己对女生毫无兴趣。少女的青春娇媚和身体的曲线吸引不了他的目光,更嫌她们有时候呱噪得慌。 可盛朗也一点儿都不觉得别的男生有什么可取之处。 又粗糙又臭烘烘,满脑子都是动漫游戏和黄色废料,并且大都有着出自性别的傲慢和自私。 只有林知夏不同。 他干净、美好,散发着光和甜香,温柔又强大,超脱了男女两种性别,世上独一无二的一个人。 所以盛朗又觉得自己和当年那个死变态不同。 他不是同性恋,只是他喜欢的人恰好是男生而已。 作者有话要说: 狼仔呀,你知道恐同即深柜的道理吗? 第28章 进入了十二月, 寒流一波接一波南下,将丰市逐步封冻。 丰市碰到很冷的年头,也会意思一下飘一阵细雪米,但是多数时候是不会下雪的。 可湿冷才要人命。一整个月阴云密布, 不见天日, 湿气能渗透三层厚衣服。 不论天再冷, 盛朗都会起来晨练。 跑圈, 俯卧撑,引体向上……几组动作做下来, 热汗浸透保暖衫。 晨练完, 盛朗食堂打了两份早餐, 往宿舍楼走。 盛朗经过高中部教学楼的时候,就见叶云漫推着轮椅,试图从一个小斜坡上下去。 夜里地面降了一层霜, 盛朗早上出门走得急, 还差点跌一跤。 盛朗看叶云漫那架势就有不好的预感,可还没来得及出声, 轮椅就失控地滑了出去,侧翻在了地上。 叶云漫这一跤得得有些重, 不仅人从轮椅里摔了出去,额头还在花坛边上磕了一下。 剧痛过去, 叶云漫捂着额角, 感觉有温热的液体从指缝中渗出来。 正慌张着,就被一个人从地上打横抱了起来。 叶云漫轻抽了一口气, 抬头就看见一双翡翠般的绿眼睛。 少年俊美出奇的面孔第一次离她这么近,那份漠然的神态更给人一种沉着可靠之感。 叶云漫身上出了一层冷汗,脸却是飞速热了。 “盛……盛朗?谢谢呀……” 盛朗没吭声。他皱眉看了看叶云漫顺着脸颊往下流的血, 抱着她朝医务室快步走。 林知夏匆匆赶到医务室的时候,叶云漫的脑袋已经包扎好了。 校医手艺的好坏程度,看样子是视对象而定的。 给男生们缠得都像一个偷工减料的破茧子,给叶云漫缠得就特别工整漂亮。 叶云漫正一个劲向盛朗道谢。 “多亏盛朗及时过来。我当时都摔懵了,附近又没有人,还不知道能不能自己爬起来呢……” 盛朗抄着手站在一旁,如平时一般沉默寡言,连客气话都是林知夏替他说的。 这本是一个不大不小的插曲。 盛朗因为这个事被班主任在班上表扬了一番,叶云漫又请他和林知夏吃了一顿火锅表示感谢。大伙儿的关系好像比过去更亲近了点。 可盛朗抱着叶云漫去医务室的那一幕,也不知道被谁拍了下来,又被个多事的人投到了“男神墙”。 没有意外地,第二天就被挂了出来。 三四秒的一个短视频,拍到了盛朗俯身将叶云漫一把抱起,转身朝医务室快步走去。少年身材挺拔,抱着少女举重若轻,动作有干练果决,气场一丈八。 底下的留言,一串儿的尖叫。 “什么叫男友力?这就叫男友力!” “简直就是霸总本总了!我要为狼哥爆一万盏灯!” “只要能被他这样抱一回,要我去撞柱子都没问题。” “回楼上,我愿意去撞火车。” “楼上的,你要小狼哥拿着火钳沿着铁路给你收尸吗?” “这女的是谁呀?好走运。” 叶云漫的信息和正面的照片很快就被八了出来。 学霸小姐姐,长得又漂亮,还身残志坚,一条条都符合言情女主角的人设。 有个匿名的说了一句:“盛朗和她很熟,这段时间经常看到他们俩在一起。盛朗好像还特意等她下课。” 都说最完美的谎言就是部分的真相。 这段描述掐头掐尾,抹去了林知夏这么一个大活人的存在,瞬间制造出了一段劲爆的校园绯闻。 当事人都是心里只记挂着学习的好学生,压根儿还不知道网络上出了什么事。 所以当杨素素带着几个小姐妹,去生物实验室找叶云漫“谈一谈”的时候,在场的林知夏觉得有种“我是不是昏迷过,错过了什么剧情”的感觉。 - 杨素素气势汹汹而来,发现林知夏也在,也是一愣。 杨素素是九中的小公主,家中长辈亲戚都在本省的教育界担任着高官要职,以至于老师们都对她开绿灯。只要她不明显违纪,便一只眼闭一只眼。 杨素素成绩不错,念文科三班。可是自打喜欢上了盛朗后,这姑娘的智商就突然掉了线。 不说成绩一落千丈。光是为了追盛朗,她三天两头都会闹出点新闻。而且仗着有点特权,预定了盛朗女友的位置,和所有和盛朗走得近的女孩过不去。 盛朗自己是不会去招惹女生的,但是追他的女生很多。有些爱出风头的,多多少少都和杨素素起过摩擦。 女生们要不是斗不过杨素素,要不是不想和她计较,大都选择退避三舍。 到目前为止,杨素素也只在一个女生跟前铩羽而归,就是孙明珠。 孙明珠作为盛朗的老朋友,刚入校的时候又一个班,是盛朗平日唯一来往的女生。 杨素素将孙明珠列为头号情敌,不自量力地去找孙明珠麻烦,结果一脚踢到了铁板上。 孙明珠的永安北区小一姐并不是浪得虚名。论骂街和撒泼的道行,杨素素顶多刚筑基,孙明珠却已经结丹了。 杨素素和她的姐妹党被孙明珠喷了一头狗血,溃不成军,倒是确定了孙明珠和盛朗关系清白,便转去对付别的女生了。 叶云漫这样的学姐,杨素素也不是没有对付过,并不放在严重。但是林知夏在场,这情况就有所不同了。 杨素素丝毫不腐,只当林知夏是盛朗的好兄弟。她不敢在林知夏面前露出泼妇样,怕他去告诉盛朗。 于是,已经到嘴边的刁难和挤兑硬生生地收了回去,临时转码成了一番虚情假意的问候。 “听说学姐之前受伤了,现在恢复得怎么样了?对了,我是盛朗的好朋友,平时比较低调,所以你可能没听说过我。” 叶云漫只是腿瘸了,耳朵却没聋。有关九中小公主杨素素的八卦,她一入学就从同学那里听了一火车皮。 叶云漫看了看林知夏,有点弄不明白情况。 林知夏以一种保护者的姿态站在叶云漫的轮椅边,冷眼看着杨素素表演,眼神里夹着针。 杨素素讪笑,临场胡乱发挥:“那个……盛朗最近事儿多,担心对学姐照顾不周,特意让我替她来看看你。以后你有什么事,只管和我说……” “太好了。”林知夏突然开了口截了话,一脸虚情假意的喜悦,“盛朗说给我们找帮手,没想到一下来了这么多。谢谢各位了。” 杨素素:“???” 林知夏开始给她们分发一次性手套:“既然来了,就赶紧开始干活吧。” 于是,在林知夏的指使下,杨素素和她的几个小姐妹洗干净了水槽里所有的试剂杯,把地板拖了一遍,又捏着鼻子给实验室里养的几只兔子铲了屎。 小姑娘们一脑子莫名其妙,满脸都是“我为什么要在这个地方做这个事”的困惑。 叶云漫几次想开口,都被林知夏用温和的眼神阻止了。 等女生们收拾得差不多了,林知夏一个转身,“不小心”碰翻了一个女生手里的簸箕。 簸箕里的兔子屎如播种一般洒满了几个女生裤腿儿。 “对不起呀!”林知夏“很抱歉”地说,“我不是故意的……” 女生们一静,继而被油泼了似的跳起来,尖叫着冲出了生物实验室。 “……”叶云漫嘴角好一阵抽,“这样没关系吧?盛朗会不会不高兴。好像是他的女朋友……” “哪门子女朋友?”林知夏心里冷笑着,面上云淡风轻,“师姐,这事你不用操心。我有办法让这些不三不四的人不会再来找你麻烦。” - 解铃还须系铃人。林知夏是君子,不会直接和女士过招,那最好的办法就是去找盛朗麻烦。 盛朗并不知道自己间接地闯了祸。 课间时分,七班的教室里闹哄哄的,学习委员正挨个儿催债似的收着作业。 盛朗正在玩PSP,一双长腿翘在课桌上,凳子斜成四十五度,咯吱咯吱地晃着。几个同学围在他身边说笑。 突然有人来报:“狼哥,小夏哥在外头找你。” 只听咣啷一声巨响,课桌险些被掀翻。 盛朗手忙脚乱地跳起来,把PSP往同学手里一丢,从后门匆匆跑出了教室。 林知夏靠在走廊的窗边,低头看着脚尖,这个姿势让他侧脸看着格外秀气而乖巧。 “我还正想去找你呢。”盛朗扬起笑容,“我弄到一张打折券,今晚去门口吃鹅肠火锅?” 林知夏抬起来,面色如水。 盛朗心里咯噔一声,脚步放慢了。 林知夏极少生气,因为他很看得开,能惹他不高兴的事情并不多。可他现在这脸色,正是处于愠怒之中。 “怎么了?”盛朗皱眉,嗓音也沉了下来,“哪个不长眼的惹你了?” 林知夏说:“杨素素刚才跑到生物实验室来,给我打发走了。” 盛朗一听杨素素这个名字就翻白眼。 他被这女生缠了一年多,不用林知夏详细说,就能推测出她又做了什么妖。 无非是去警告那些女生离盛朗远点,不要痴心妄想一类,也不知道她好端端一个女孩,尽跟着狗血八点档学一堆呛俗的台词干吗? “她去找你?”盛朗的声调一下就升上去了。杨素素活腻了? “她应该是去找叶师姐麻烦的。”林知夏说,“就叶师姐摔跤那事,外面有些流言,杨素素估计是误会了。” 盛朗松了一口气。 林知夏的脸色却很严肃:“小狼,杨素素过去找别的人胡闹也就算了,现在居然都欺负到叶师姐头上,这我没法忍!” 原来是为叶云漫打抱不平来了。 盛朗也板起了脸:“我从来没搭理过杨素素,都是她自己在找事。” “我知道,但你是她作妖的根源。只有你才能摆得平她。我希望你能和她谈一谈。” “我才不想和那女人打交道。”盛朗一脸不情愿,大尾巴不爽地拍着地板,“杨素素脑子不正常,我不理她,她都倒贴成这样。我稍微做点啥,她都能当作我对她有意思。” 林知夏的脸色越发阴沉,肃声道:“今天是因为我在,叶师姐才没事。不然她一个坐在轮椅上的,能是杨素素她们那群小娘们儿的对手吗?欺负一个残疾人,这你都能看得过去?” 盛朗几乎第一次见林知夏这么愤怒,却是为了另外一个女生。 酸楚的滋味顺着喉咙往上冲,烧得嗓子眼火辣辣地疼,心则沉甸甸地往下坠去。 偏偏论讲道理,林知夏身为学校辩论队前队长,省冠军都拿了两个。盛朗压根儿不是他的对手。 “我知道了。”盛朗很不耐烦,“我会去和杨素素说一声的。至于效果如何,我可不敢保证。” “我觉得你多的是办法能摆平她。”林知夏说,“连明珠都被杨素素找上门过。明珠是不怕杨素素,但是叶师姐身子不好,可禁不起她欺负。叶师姐这么安分的人,怎么就……” “我说我知道了!”盛朗爆出一声大喝,“都是我的错,成了吧?” 走廊上不少同学转过头来。 林知夏怔怔地望着盛朗。 盛朗烦躁地扒拉了一下头发,狗似的在原地转了一个圈,转身朝三班的教室走去。 他周身散发出来的杀气太过凛冽,走廊上的学生自动回避,让出了一条道来。 - 杨素素已经换了一身干净校服,坐在教室里,还有些惊魂未定。 折腾了这么大一轮,她恋爱脑这才老牛拉车似的跟上了点节奏,觉得自己好像被林知夏捉弄了。 可林知夏不是出了名的暖男么?怎么会欺负一个不相干的女生? 正纳闷着,小姐妹们呼啦啦地跑进教室:“素素,盛朗来了!他朝我们教室来了!” 杨素素摸头发照镜子的空档,盛朗已经走到了教室门口,低沉浑厚的嗓音响彻整个教室。 “杨素素,出来一下。” 杨素素在一片起哄声中走了出去,羞赧地垂着头,站在了盛朗面前。 盛朗盯着她的头顶,张口就问:“你是不是喜欢我?” 杨素素猛地抬起头,不敢相信自己听到了什么。 周围一片哗然,杨素素的脸瞬间红透了,立刻原地飞升。 盛朗漠然道:“可是我不喜欢你。” 杨素素的脸又瞬间白了,飞升到半空又被一道天雷劈回了地面。 “我以前没喜欢过你,以后也不会喜欢你。”盛朗说,“我们俩没戏的,死心吧。” 杨素素的脸开始泛青。 “所以,我希望你不要再去欺负别的女同学了。”盛朗的嗓音冷得浮着冰渣,“我知道你有后台,老师不能拿你怎么样。但是你这些行为是不对的,也让我在学校里很难做人。” 因为对方是女生,盛朗已经用了他词典里的最温和的词语。可杨素素的脸依旧青得透紫,如同一颗半熟的茄子。 “我想说的就这些。有得罪的地方多包涵。”盛朗最后还生硬地补充了一句,“祝你学习进步。” 杨素素一张脸在惨白和紫红中转换,霓虹灯似的变着,双眼里滚动着晶莹的泪花,浑身都抖得厉害。 盛朗毫无触动,拍拍手走了。 围观的同学如鱼群一样散开,露出站在人群后的林知夏。 林知夏微微张着口,一张脸呈现出一个很漂亮的囧字。 “这下你满意了吧?” 丢下一句低语,盛朗擦过林知夏的肩,大步而去。 - 满意个屁呀! 林知夏只想让盛朗和杨素素“谈一下”,没让他去炸出这么大一个响雷来。 盛朗倒是釜底抽薪了,杨素素却是当场哇哇大哭,崩溃地没法上课,被家里人接回去了,之后一连几天都没来学校。 但是这事一出,全校学生,连同盛朗在网上的爱慕者,全都打了鸡血般沸腾了。 受过杨素素欺负的女生们快活得像过年,农奴翻身把歌唱,险些直接在操场上扭秧歌。“男神墙”上,盛朗的照片点赞数暴增,底下一片片表白。 林知夏却没功夫给盛朗唱赞歌,他追着盛朗而去,把人给拽到了楼梯间里。 “你怎么做事的,有必要把事闹那么大吗?要你去谈一谈,不能私下说吗?非要让她在大庭广众之下丢脸?她到底是女生……” 盛朗将林知夏的手甩开,突然爆发了。 “你有完没完?你要我去摆平杨素素,我摆平了,你又嫌弃我做的不好。你林知夏做事最漂亮了,你去做呀!” 林知夏彻底愣住了。 盛朗呲着獠牙,绿眸迸射着怒意,仿佛有一头无形的野兽朝林知夏扑去。 “我是没你们聪明,没你们能来事儿。你头一天认识我吗?你自己的女人,自己照顾,老子我不干了!” 孙明珠追过来,正撞见盛朗在冲林知夏发火,错愕道:“盛朗,你疯啦?” 林知夏急忙朝孙明珠使了个眼色,让她不要说话。 林知夏应对盛朗发脾气是有经验的,什么时候可以对呛,什么时候该让一步,他很清楚。 和一头盛怒中的狼是不能硬碰硬的。必须先让他冷静下来,放下戒备,再去摸他的脑袋。 可就这么一副在委屈中沉默的模样,俊秀苍白的脸庞配上漆黑幽深的双眼,扎得盛朗浑身疼。 盛朗夹着尾巴逃了。 再不逃,他怕他会冲过去,把林知夏紧紧抱进怀里。 打那后,盛朗连着几天都独来独往。林知夏的身后少了一道高大的影子。 - 没人拎着早餐走进宿舍,掀开被子,把自己拖起来。没人在课间钻进教室,一屁股坐在自己的课桌上。没人等着自己下课,一道去食堂吃饭…… 林知夏在课间操解散后碰到盛朗,还没来得及打一声招呼,盛朗就刮着一道风跑走了。 林知夏在原地站了好一会儿。 这两个少年以前也不是没有闹过点小别扭,一两天不说话很正常,但从来都不会拖过三天。 林知夏很耐心地等了两天,然后去七班教室外等盛朗放学。 盛朗的跟班紧追着下课铃声奔出教室后门,随即又被门外的林知夏给吓了回来。 “狼哥不好了……” “你才不好了!”盛朗骂,“我看你整个人都很不好!” 同学们一阵哄笑。 跟班手舞足蹈地比划着:“小夏哥在门口堵你呢!” 盛朗和林知夏闹别扭,虽然没明说,但是周围的同学们都察觉到了。 大伙儿自动站了队,七班的人自然站在盛朗这边。 盛朗把书本文具胡乱地往书包里一塞,冷笑道:“能堵你狼爷我的人,还没投胎呢。” 话是豪气万丈,但是人却偷偷摸摸地扒着后门的窗户,露出半边眼睛往外望。 林知夏正抄着手靠在走廊窗下,低垂着头,那模样不论什么时候看,都显得那么秀气乖巧,惹人怜爱。 盛朗也是个能屈能伸的,把书包往怀里一揣,猫着腰降低了海拔高度,夹在一群同学里走出了教室。等确定林知夏看不到他了,立刻撒丫子跑走了。 林知夏左等右等,七班的教室都快空了,还没看到盛朗的身影。 “别等啦!”孙明珠走过来,“刚才在楼梯上碰到盛朗,正往楼下奔呢。早溜啦!” 林知夏的预感被验证,一阵无语,“这家伙最近老躲着我。” “他那□□你发了脾气,知道闯祸了,怕被你打爆狗头呗。” “我不是来抽他的。”林知夏无奈,“我想和他好好谈一下,请他吃顿烤肉什么的。” “那盛朗就是被杨素素的脑残病毒感染了,开始学会作了。”孙明珠拍了拍林知夏的肩,“走吧,别理那傻逼了。我陪你去吃烤肉!” 林知夏抬起眼看她:“食堂,我请你一根鸡腿。” “怎么到我就消费降级了?”孙明珠叫起来,“我的友情就只值一根鸡腿吗?林知夏你太瞧不起人了!” “再加一杯珍珠奶茶。” “成!”孙明珠拍板。 去食堂的路上,孙明珠追根究底:“那头死狼到底为什么事闹那么久的别扭?” “觉得我对他态度不好。”林知夏说,“他还比我大半岁呢,整天被我管着,教训着,自尊心受不了了吧?” “怎么听着就像是中二少年在闹叛逆期。”孙明珠笑,“说真的,要是没有你拉住盛朗,就他那脾气和智商,早不知道闯下多大的祸,或者被人抓去填坑了。他能平平安安活到今天,都是你的功劳。这个小白眼狼,居然还有脸和你摆脸色。或者说……” “说啥?”林知夏走进食堂,排队拿餐盘。 孙明珠朝左右望了望,压低嗓子说:“盛朗真的对叶云漫有意思?” 林知夏的手顿了一下,抓起筷子:“他要喜欢叶师姐,不用我说,就会主动去教训杨素素了。再说他喜欢叶师姐,和我闹脾气做什么?” 孙明珠有点心虚地挠了挠耳朵:“也许……他以为你也喜欢叶云漫,不好意思和你抢,就……” 林知夏缓缓扭过头:“你开的是脑洞还是黑洞?” “不是我。”孙明珠说,“大伙儿都这么猜,就是不敢来问你罢了。” 林知夏沉默了片刻,问:“叶师姐知道吗?” “我没和她讨论过。不过她是女生,小夏。我们女人,无所不知!” - 叶云漫到底年长两岁,又经历过磨难,不论外面的风言风语如何,她依旧按部就班地学习和生活,丝毫不受影响。 对这个女孩来说,这天下还有什么事,能比失去父亲和半身不遂更糟糕呢? “好几天没见到盛朗了呢。” 林知夏被叶云漫温柔的声音拉回了注意力,把目光从窗外转了回来。 窗外偶尔有同学经过,个别男生身材高大,却都不是他想看到的那个身影。 “你们俩还在闹别扭?”叶云漫笑着问,“老实说,盛朗不在,你都无精打采好多,有些可怜兮兮的。” 林知夏挠头:“我倒是想和他谈一下,但是他一直避开我。” “盛朗是个直脾气的人。”叶云漫说,“不过这样的人最好相处,不藏心眼,值得信任。” “是。”林知夏微笑,“盛朗其实是个很赤诚的人。” 不擅掩饰自己,也不屑虚伪做作,他身上始终有一股原始的野性。 不擅掩饰自己,也不屑虚伪做作,他身上始终有一股原始的野性。你可以放心去信任他,将诊视的一切完全托付出去。 这也是他认识那么多有趣的人,却只和盛朗结成莫逆之交的缘故吧? “真羡慕你们呢。”叶云漫说,“在出车祸之前,我成绩好,不担心高考,有一大群朋友,家里又不缺钱,每天都过得很开心。我那时候最大的苦恼,就是脸上长痘痘,以及怎么背着我妈偷偷去做美甲……车祸后,我在医院里醒来的时候,我爸已经下葬了,我也不能走路了,高考也早结束了……” 叶云漫长叹了一声,语重心长地说:“我们现在所拥有的一切,看着很平常,但其实都是很珍贵和脆弱的。谁都讲不定它们什么时候会逝去,再也回不来。所以,在还拥有的时候,就好好珍惜吧。” - 盛朗端着盆子走进男浴室的时候,时间已经不早了。更衣室里只有几个男生,淋浴间里也只有零星的水声。 盛朗才夜跑完,纵使正值深冬,他还是出了一身热汗。他三下五除二把汗湿的衣服脱了,一股脑塞进柜子里,走进了淋浴间。 搓着膀子,身后响起一串脚步声。 九中的浴室设计的时候显然没怎么考虑到“隐私”这个东西。淋浴间是六个大格子间,每间装了六个花沙。学生们洗澡,赤诚相见,彼此都看得清清楚楚。 盛朗一转身,就和来人赤诚相见了。 林知夏只穿着一条蓝色条纹四角裤,趿着一双人字拖,把盛朗堵在了淋浴间里。 没了衣服的遮挡,少年白皙的身躯清瘦匀称,线条流畅优美。 如果盛朗是一头雄健的狼王,那林知夏就是一匹优雅的白鹿。 林知夏将盛朗上下打量了一番。盛朗只有一块巴掌大的搓澡巾在手。 “很好。”这下看你还怎么跑,“我们现在可以好好谈一下了。” 作者有话要说: 小狼:我真是太天真…… ==再安利一下预收的新书== 《至死不渝》 闻书玉对裴将臣一往情深,众人皆知。 为了留在裴将臣身边,他一届高材生甘愿做个贴身助理,既能在工作上冲锋陷阵,又能在卧室里婉转承欢。 只可惜出身实在卑微,只能是裴将臣身边一个没有名分的情人。 裴将臣曾问,你会爱我多久? 闻书玉柔声答:至死不渝。 他说到做到。 裴将臣订婚前一夜,一枚炸-弹击中了裴家车队。 裴将臣化险为夷,闻书玉却尸骨无存。 裴将臣为闻书玉守灵七个日夜,亲手给他修了衣冠冢, 随后领兵踏平了政敌的大本营,将对方拖到闻书玉的墓前,以血祭奠爱人。 此后,性格大变,落得“罗刹”之名。 - 与此同时,结束了“深潜”任务的特工“靛蓝”正过着愉快的退休生活。 自驾旅游,买了农场,养狗撸猫挤羊奶,还准备去相个亲…… 直到一天夜里,“靛蓝”被闯入者死死地摁在了地板上,脖子险些被那人的犬齿咬出两个窟窿。 裴将臣:“书玉,说好的至死不渝呢?” 靛蓝:“大哥您在说啥,额听不懂。” 裴将臣的手下拎起猫,刀架在了猫脖子上。 靛蓝一把抱住了裴将臣的大腿:“哎哟将军,我可想死您了!” - 铁血雄狮攻/精分特工受 渣攻追妻火葬场,没想“亡妻”比他还渣十倍。 第29章 盛朗觉得脸很疼。 能堵他的人不仅存在于这个世上, 而且还轻而易举地将他光着屁股堵在淋浴间里。 这事要是传出去,他永安狼哥只有背井离乡去外地混了! 林知夏抢先开口:“首先,我要向你道歉。我那天不该用那口气和你说话。你做了我要求的事,我再去指责你是我不厚道。” 盛朗满脑子都是自己的手到底要不要捂一下。 捂着, 好像自己在害羞, 很没面子。 不捂着, 怕他待会儿控制不住又要升炮膛, 更丢脸。 “你教训杨素素做得很对。老实说,当时确实挺爽的。”林知夏忍不住笑了一下, “我当时是担心你做得太绝, 她恼羞成怒会报复你。她家里挺有背景的, 要是在你升学的事上刁难你怎么办?当然,现在放这个马后炮没意思……” 水气氤氲中,林知夏一身洁白的肌肤越发显得温润光洁。 他应该是才洗完澡不久, 湿软的头发搭在额前, 眉眼漆黑明亮,唇尤其显得嫣红饱满。 盛朗盯着那一双开开合合的红唇, 胸膛里又在咕噜咕噜冒泡,那一长串话没有一个字进了他的脑子。 “……我是把你当铁哥们儿, 才用那口气和你说话的,没想找茬的。我才压根儿不在乎杨素素的面子, 我只是担心你。而且这么一闹, 倒好像你是因为叶师姐才对杨素素忍无可忍了似的。” 林知夏瞅着盛朗,见他一副心不在焉的样子, 皱眉问:“你是不是喜欢叶云漫?” 这句话进了盛朗的耳朵。他瞬间什么升炮膛的情绪都没有了。 “什么?” 看这反应,好像是自己多心了。 “没什么,随口瞎问问。”林知夏心头没由来地一松, 神色缓和,随即正色道,“有一说一。就算我有什么不对,你不高兴就直接说出来,躲着我算什么?你骂一下我,甚至打一下我都好……” “说什么呢?”盛朗喝道,“我是那样的人吗?” 林知夏被他吼了,反而笑了一下,“总之,怎么都比你躲着我生闷气的好。” “我没有生闷气!” 真没有。盛朗摸着良心说话。 他当时一发完脾气就后悔了,生怕被林知夏用鞋底抽,抱头就溜走了。 积累已久的醋意一旦爆发出来,那酸劲儿熏得盛朗头晕脑胀。盛朗知道自己不是个很能控制冲动的人,而他一面对林知夏,情绪就有些激烈难抑制。 他怕自己又说错话,做错事,只得避开林知夏,先好好把思绪理清楚。 可连个头绪都还没摸到,就被林知夏给堵在了淋浴间里…… 他为什么会喜欢上这么一个机灵优秀的人。自己根本不是他的对手。 “你喜欢叶云漫吗?”盛朗问。 “啊?”林知夏没料到这种风花雪月的问题会从盛朗这个人嘴里冒出来,有些不适应。 “没有。”林知夏低声说,“她就是一个学姐,我很欣赏她而已……” 可是不知道是不是淋浴间太潮热闷热的缘故,林知夏的脸颊泛着薄红,双眸蒙着一层水光。 他在害羞吗? 可这份娇羞那么可口,盛朗的牙龈一阵痒,直想把人抓着好生咬几口。 同时,又觉得胸膛里掀翻了一口火锅,各种滚烫的酸涩、苦辣,愤怒、哀怨……烫得他浑身紧绷。 “行了!”盛朗转身,站在花沙的水流下,“没事了。我还得洗澡。你洗完了就出去吧。” 水从头顶冲下来,覆盖住了一切的声音,也盖住了林知夏离去的脚步声。 盛朗抹了一把脸,冷不丁屁股上挨了一记重踹,整个人趴在了墙上。 “娘的,好声好气和你说话,你就给我摆脸色,非得逼老子动武才甘心吗?”林知夏收回了脚丫子,抄着手骂,“还说没有生闷气。你一肚子气都把你撑得像头海牛了。” “……”盛朗捂着娇臀,一脸悲催。 “什么叫没事了,话还没说完呢!”林知夏喝道,“你到底是因为什么事在和我闹?接受不接受我的道歉,你给句明话。接受了,以后就不准再给老子阴阳怪气的。我们就还像过去一样。不接受……” 一抹伤痛之色从林知夏的黑眸里掠过,“不接受就拉倒!我们俩散伙算了。” 他转身朝外走去。 还没走到隔间门口,胳膊被一股巨大的力量抓住,人被拽得踉跄一步。 水珠顺着盛朗阴鸷的面孔一个劲往下淌,绿眸里闪着骇人的光。这少年粗喘着,呲着牙,唇角露出尖锐的犬齿。 “你把话收回去!”盛朗整张俊美的面孔都因盛怒而扭曲,“收回去!” “我不!”林知夏用力甩开了他的手,“你不把话给我说清楚,老子也不想再理你了。惯得你呢。青春期叛逆到老子这里来了!” 盛朗面孔紫红,指着大门口吼:“你要走就走!散伙就散伙!当老子稀罕你呢?我要再拦你一下,我就是条狗!” 林知夏甩头就朝外走。盛朗也扭头继续冲澡。 出了隔间,林知夏又站住了。 他胸膛急促起伏着,突然脱下一只拖鞋,转身又杀了回去,照着盛朗的后脑就是重重一抽。 “你能了呀,盛朗!”林知夏挥舞着拖鞋,没头没脑地抽着盛朗,“妈的说你胖你就喘起来了,你有什么底气和我杠,有什么底气和我闹散伙?” 盛朗被这二度偷袭抽懵了,忙着闪躲,都忘了反击。 林知夏一边噼里啪啦地抽着,一边骂:“从小到大,我说过你多少回,让你做事不要冲动,带点脑子。你特么是不是压根儿就没有长脑子这东西?你现在翅膀硬了,说你两句你就炸毛给我看。这么能你怎么不上天呀?” 盛朗的翅膀没有硬。但是被林知夏这样抽着,他别的东西硬了。 拖鞋抽人动静大却并不疼,盛朗又皮糙肉厚。但是蒸腾的热气,柔腻细滑的肌肤,配上清脆爽利的叫骂声,全方位刺激着他所有感官。 他试图抓住林知夏的手,可是水让林知夏滑得就像一尾鱼,一次次从掌心中溜走。 那滑溜溜的手感带来触电般的感觉,飞速窜遍盛朗全身。 “你闹呀!你闹呀!”林知夏挥舞着拖鞋,“我看看你还有什么本事——” 盛朗腿一伸,将林知夏绊倒,一个狼扑过去。 林知夏倒下的位置不凑巧,脸正冲着花沙。水劈头盖脸地落下来,淋得他睁不开眼。 他顾着捂脸,就顾不上抽盛朗,于是被盛朗严严实实地压在了地板上。 水一个劲往林知夏的鼻孔里灌,他呛了一声,偏偏盛朗把他摁得太紧,他都没法挪开。 “靠!”他一张嘴就进水,骂声也降低了,“起开,别压着老子!” 盛朗当然不起身。 剥了纸的奶糖含在嘴里,谁能舍得吐出来? 肌肤相亲带给盛朗颤栗般的感受,每一寸皮肉,每一根筋骨都绷紧了,肌肉偾张,整个人像一头霸住了猎物的狼。 没有了衣物的间隔,也没有了距离的阻挡,盛朗大口呼吸着林知夏独有的甜丝丝的体香。 他的头埋在林知夏的颈窝里,张口就在他的肩头用力咬了一口。 “我日,盛朗你看老子不打掉你一嘴牙!”林知夏被淋得都呛住了,使劲儿挣扎。可哪儿都滑溜溜的,他使不上劲,只有徒劳地蹬腿儿。 一只手轻轻捂住在林知夏的口鼻处,替他挡住了水。可压着自己的身躯依旧没挪开。 “别动了。”盛朗哑声说,“我把话说完就放开你。” 林知夏停住了,继而缓缓放松。 盛朗说:“你不用向我道歉,是我该向你赔不是。我那天不该乱发火。你教训我没教训错,我那事确实办得不漂亮。” 水哗哗地冲刷着两人,林知夏闭着眼,安静地听着,呼出的气息一个劲挠着盛朗的手掌心。 盛朗觉得有无数条小鞭子正在朝自己身上抽,却就是舍不得松开手,只不留痕迹地挪了一下,免得顶到林知夏。 盛朗继续说:“我最近心里有些烦,是我自己的事,和你没关系。我自己会解决的,你不用管我。我以后也不会对你摆脸色了。散伙什么的,我们都不准提,成不?” 林知夏点了点头。 他闭着眼,脸微微侧着,被水淋得无力抵抗的样子,那么乖巧柔顺,给人一种可以对他为所欲为的错觉。 盛朗简直想将他就地正法了,可目光触及到落在一旁的那只人字拖,还是乖乖地兑现了承诺,把人给放开了。 林知夏一脱身就赶紧从水下爬开,还不忘补踹了盛朗两脚。 “你算计好的,对我用水刑呀?” 盛朗笑了笑,抱着双膝蹲坐在地上。 闹了一通,林知夏也浑身湿透了,短裤紧贴着曲线。 盛朗匆忙别开了脸。 “靠,这是我才换的干净裤子呢。”林知夏抱怨着,“这下得开着空车回宿舍了。唉,你不洗了吗?蹲那儿做什么?” “要洗。”盛朗说。他硬得不行,根本不敢站起来,“你先回去吧。” 林知夏点点头,盯着盛朗,并没急着走。 “小狼,我不知道你在为什么事烦,我也不逼你说。你想一个人处理,我听你。你要是想找一个人谈一谈,你知道我在哪里。” 盛朗望着林知夏,带着微笑的面容俊逸精致。他柔声问:“明天早上想吃什么?” 林知夏的神色这才彻底缓和下来。 “豆浆,葱油饼,加个卤鸡蛋。” “成,我给你带一份。” 林知夏笑了笑,趿着拖鞋走了。这次是真走了。 - 第二天一早,盛朗如过去一样,提着早餐推开了林知夏她们寝室的门,把人从被窝里拖了出来。 林知夏睡眼惺忪,被盛朗拧了一张冷水帕子丢在脸上,彻底清醒过来。 正常的生活一下就全回来了。 两人的身影重新黏糊在了一起,一道去上早自习,一道去厕所,一道去食堂…… 课间,盛朗像觅食的狼一头钻进一班的教室,一屁股坐在林知夏的书桌上,把一包不知道从那里弄来的雪媚娘丢进林知夏的手里。 “哟,稀客呀狼哥!”王悦灵眼珠在林知夏和盛朗之间转了转,“你们俩复……和好啦?” 林知夏笑了笑:“没有什么事,是一顿揍不能解决的。” 同学们都笑了。 原来是挨了家暴。王悦灵瞅着盛朗,好一阵窃笑。 盛朗还是过去那一副冷酷孤傲的模样,目光只落在林知夏身上。 林知夏撕开包装袋,咬了一口雪媚娘,嘴角沾了点白色糖粉。 盛朗指了指自己的嘴角。 林知夏伸出舌头,却舔错了嘴角。 “笨。”盛朗伸手,拇指在林知夏的唇角一抹,将糖粉抹掉了。 王悦灵她们几个女生简直快被闪瞎了狗眼。 盛朗顺手舔了舔拇指,全然不觉得自己做的有什么不妥的,问:“在聊什么呢?” 王悦灵她们被盛朗肉麻得一时说不出话,钱维安便说:“在说杨素素呢。这都一周了,她还没来学校,听说要转学。” 王悦灵她们女生都露一脸不屑:“真转学那还算她有自知之明。现在全校都不待见她,大伙儿都不会再忍她了。说起来,狼哥来那么一出,还真是替天行道,太解气了!” “就是。她横行霸道的时候,想过有今天吗?” “我看别的学校的人都说,没见过她这么贱的。狗血小言里穿越来的吗?” 盛朗突然良心发现地说:“人都不在了,就别背后说人家坏话了。” “不会说话就闭嘴。”林知夏轻踢了盛朗一下,“那话不是这么用的。你给我老实点,这事要是能过去,过年跟我去南山拜拜。” 盛朗玩着林知夏的圆规,一脸不以为然。 就这时,盛朗的一个小马仔扒拉着门,探头探脑:“狼哥,校门口有个开着保时捷跑车的帅哥找你!” 九中人才济济,出过不少风流俏佳人,当然偶有男人开着豪车来门口接女生放学。 但是帅哥来接帅哥的,这还是建校以来头一回! 王悦灵她们女生的头顶霹了个惊雷,同时闪现:出轨,小三上门,渣攻等LED字样。 林知夏和盛朗倒是没往那方面想。他们俩的社交圈都又简单又穷,根本不存在开得起豪车的人。来人会是谁? 盛朗去会那个不知名的访客,林知夏陪着他,想看热闹的同学们则远远地跟在后面。一拖N,老长一串。 校门口果真停着一辆很骚包的宝蓝色跑车,一个穿着驼色毛呢大衣、深灰色西裤的男人靠着车站着,装模作样,像车模似的。 那男人中等个头,很瘦,一头打理得很精致的头发,二十来岁的样子。 现在是下午放学十分,不补课不住校的学生都在往外走。每个人经过的时候,都朝那男人和他的车望一眼。 男人很淡定地被参观着,偶尔低头看看表。 盛朗大步走了过去。 “我是盛朗,是你找我?” 男人抬起头,目光落在那张青春俊美的脸上时,明显愣了一下。 “你是盛朗?”男人神色有些异样。显然盛朗和他的预期很不同。 盛朗已经自报过了名号,就懒得再重复一遍。他把男人从头到脚扫了一遍。 有钱人。连衣服缝里都散发着金钱的味道。 长得倒不难看,就是打扮得太刻意,两道眉毛修得一丝不苟,头发少说裹了二两发胶,身上香飘十里。 盛朗嗅觉灵敏,又站在下风口,被熏得直皱眉。 男人这时也反应了过来,恢复了镇定:“我是杨素素的哥哥。” 哦,不是什么不三不四的人就好。 盛朗连眼皮都没眨一下,等着对方说下句。 这小子居然还真有几分脾气。杨景行笑了。 “我妹在家里为你要割腕,你小子倒还在学校里优哉游哉的过着好日子,脸皮可真厚呀。” 盛朗这才挑了一下眉,问:“死了吗?” 杨景行大怒:“你嘴巴放干净点!” 盛朗说:“看样子是没死,不然你们家就该来拖我去办冥婚了吧?杨素素那么霸道,你是她哥,应该是她的升级版才对。” 杨景行深吸了一口气,知道眼前这少年不简单,不是亲戚家里那些傻不拉唧的熊孩子,不能用同样的方法去对付。 “咱们男人和男人说话。”杨景行冷笑,“我妹不过是喜欢你,你不喜欢她,用得着大庭广众之下羞辱她吗?你还是不是男人?” “我没羞辱杨素素。”盛朗漠然道,“我只是实话实说,老师教导我们要诚实的。你妹倒是经常大庭广众之下羞辱女同学,听说还打过女同学耳光。被她欺负的女生后来都转学了,她也没有被人家的哥哥堵校门口。你还有什么不满意的? 杨景行气得都笑起来。 自己的妹妹自己清楚。杨素素是父母的老来女,疼得和眼珠子似的。而且自从生了杨素素,杨家一帆风顺,财源广进,于是父母不免将这小丫头娇惯得有点不像样。 杨景行本来在英国工作,大半夜地接到杨母的电话,说他妹妹被个男生欺负了,在家里寻死觅活。 杨母哭天抢地,杨父暴跳如雷,非要长子回来处理。 杨景行不得已请假回国,弄清楚妹妹并没有被骗身,只是被喜欢的男生当众拒绝了,面子上过不去。 杨景行松了口气,又暗中怪父母大惊小怪。 可既然人都回来了,就还是要出面管一管。 杨景行本想着放一两句狠话,吓唬一下那个小男生,给妹妹找回面子,这个事就算过去了。 他又不是不知道杨素素喜欢的类型,细皮嫩肉的小菜鸡,阴柔娇气,很不耐吓。 可怎么都没想到,出现在面前的会是这么一个阿波罗一般高大俊美的男孩子。 青春健美的体魄,野兽般的气场,尤其那一双碧绿剔透的眼睛,满满都是孤傲和不羁。 杨景行既为妹妹的审美终于提升而感到欣慰,又为这个任务的棘手程度而苦恼。 作者有话要说: 助攻男配出场 第30章 作者有话要说: 昨天是我把“炮灰”的含义弄错了,我以为就是普通追求者的意思。 杨算是个竞争者吧,虽然竞争了半天也没取得啥成绩,但是重在参与,实力助攻吧 一时智障用错了词,对不住各位。有被吓到吗? 吓到的把小狼抓去rua一下来压惊吧。 狼:……?!(飞机耳) 教学楼里传来铃声, 那是课后班的上课铃。盛朗不用补课,但是林知夏今天有理化兴趣班要上。 “你还有什么话,一口气说了吧。”盛朗满脸不耐烦,“要打架就赶紧, 我可以给你五分钟, 不, 三分钟就够了。” 说着, 把校服大衣脱了,丢给身后的林知夏, 露出穿着卫衣的健美身躯。 杨景行的个头和林知夏差不多, 还更瘦弱点, 十个他都不是盛朗的对手。况且他一身名牌高定,光手腕上的百达翡丽就价值八万英镑,压根儿就不是来打架的。 “你就只会打架?”杨景行到底年长好多岁, 职场人士, 不会轻易露怯。他笑道,“小子, 这世上解决纠纷的办法很多,打架是最低级的一种。对付你这样的人, 我都根本不用亲自动手……” “你废话怎么那么多?”盛朗没耐心听个陌生男人说教,“不打我就走了。你们有什么招, 使出来就是。小爷我就在学校里, 不会跑。” 他把大衣从林知夏手里抓回来,语气忽而轻柔:“走吧, 你要迟到了。” 林知夏从头到尾都站在一旁没吭声,这时才彬彬有礼地朝杨景行点了点头,朝校门走去。 杨景行张了张嘴, 发觉自己一向能言擅语的嘴突然哑了火。 他眼睁睁看着盛朗走了。 - 现场有那么多目击证人,杨素素的哥哥来找盛朗的事是瞒不住的。到了第二天,学校里就传遍了。 学生们的反应不尽相同。有些平日里和盛朗不合的,便幸灾乐祸起来,笑他踢到了铁板。 “杨家有好多亲戚在教育局做官,只要随便卡一下,盛朗没准连高中都没法毕业。让他横吧!我等着看他下场怎么样。” 受过杨素素欺负的女生们则更加愤怒。盛朗要是输了,杨素素卷土重来指日可待,肯定还会变本加厉。她们又要过上被那“剑南春”支配的日子了。 有人撑腰,杨素素的那几个跟班小姐妹,还有她的表哥王涛风终于挺起了腰杆,一改前几日的怂样。 尤其是王涛风,第一堂课下课后,就带着七八个男生把盛朗堵在了厕所里。 “你玩完了,盛朗。”王涛风呲牙咧嘴地笑着,“杨素素她哥来找你,说明他们家正式出手了。你也不过就是在学校里蹦达,到了杨家人手里,你就是一只小蚂蚱。他们随便伸一只手都能摁死你!” 盛朗无动于衷,放完了水,慢条斯理地提裤子。 “你准备哭着给杨家人磕头叫爸爸吧。”王涛风更得意了,“全国冠军又怎么样?杨家在教育局里做官的亲戚可多了,随便挑你一点毛病,卡你一下。别说大学,你没准连高中毕业证都拿不到。” 盛朗整理好了衣服,斜睨王涛风:“杨家那么能?你吹的吧。” “你知道个屁!”王涛风道,“丰市的教育局都姓杨——” 随即竹筒倒豆子地说了好几个教育界的官职。 王涛风学习的时候脑子如一块顽石,滴水不进,可记这种事却十分上道。 哪几位是舅舅叔伯,哪些是姻亲,还有哪个长辈的同门,王涛风不仅记得清清楚楚,还毫不藏私,全盘共享了出来。 盛朗整理好的衣服,敲了敲蹲位的门:“好了吗?” 林知夏从里面走了出来,“都搞定了,走吧。” 盛朗跟在林知夏身后走出了厕所,没搭理身后那一片嚣张的嘻笑声。 王涛风过足了嘴瘾,哼着小曲回了教室。 “涛哥,盛朗吓怕了。你看他脸色都发青了。”跟班开心道。 “他现在怕已经晚了。”王涛风哼,“后面还有更精彩的事在等着他呢。” 后面确实有更精彩的事,却未必是在等着盛朗。 王涛风虽然念高三,但是不住校,下午放学后大摇大摆地往校门口走。 说也奇怪,今天同学们似乎对他特别热情,一路上都有人在看他。甚至还有女生看了他后偷笑。 王涛风远不是英俊小生,活了十八年,被女生带笑看的机会并不多。他不由得挺起了胸膛,摸了摸头发,走路的姿势都比之前要斯文了许多。 到了校门口,王涛风很意外地看到了自家的那辆大奔。他爸的司机站在车边,已经给他拉开了门。 王涛风钻进了车里,车门在身后合上。王涛风那一声“爸”还没来得及喊出口,他爸就抓着手里的文件劈头盖脸地开始抽他。 “你个混账败家子!老子怎么生了你这么一个蠢蛋?狗屎龟儿子的,老子给你气得鸡眼都复发了……” 王涛风懵了:“我又做错什么啦?” 王父把ipad砸儿子脸上:“你自己看!” 一段视频,视频里正是王涛风和盛朗,地点在厕所。拍摄的角度很讲究,只拍盛朗的后背,却将王涛风的侧脸拍得清清楚楚,甚至连他今天新冒出来的一颗红润饱满的青春痘都得了一个特写。 “……全国冠军又怎么样?丰市的教育局都姓杨……素素的大舅就是管招生那块儿的……”王涛风在视频里滔滔不绝。 王涛风的脸绿了,抓着ipad浑身发抖,怒吼:“妈的,林知夏我日你先人——” - 林知夏坐在火锅店的矮圆桌边,眼巴巴地看着孙明珠把一大盘子鸭肠下进沸腾的锅里,咕咚咽了一口唾沫。 “七上八下。”他叮嘱盛朗,“别涮老了。老了你自己吃。” 盛朗一边涮着鸭肠,一边默默数数。 其他几个同学却都捧着手机,嘻嘻哈哈地看着,手机里传出王涛风的声音。 “神了,怎么会有这么蠢的人,稍微一逗,就什么都说了。”王悦灵笑得仰倒。 孙明珠说:“我觉得让他再继续说下去,很快就能把他们家银行密码都交代了。劫匪碰到这种傻逼最省事。哎,转发多少了?点赞呢?” “转疯了!”王悦灵兴奋,“都从空间转去贴吧,被吧主置顶了。还有人在八王二傻提的那几个当官的,照片都贴出来了。” “还是小夏牛,想出这么一个招。”钱维安笑道,“杨家欺人太甚,就得用这种办法收拾他们。有这个视频在,我倒要看看他们还敢对盛朗做什么” 盛朗夹了一大筷子鸭肠,放进了林知夏的油碟里。 林知夏把鸭肠在油碟里狠狠地搅了几圈,裹足了花生粒和香菜,嗷呜一大口,吃得无比满足。 盛朗则打开了一罐冰镇的王老吉,插上吸管,放在林知夏手边,自己才提着筷子开始吃起来。 “接下来呢?”孙明珠问,“现在明显舆论在我们这边了,要不借此机会闹个大的?” 林知夏砸吧着嘴:“接下来,让盛朗去给杨素素道个歉。” “凭什么呀?”女孩子们炸了,“明明是她做错了,干吗要我们盛朗去道歉?” “占了便宜就得卖个乖。”林知夏说,“虽然这事是杨素素不讲理,可盛朗是男人,和她一般计较,也太跌份了。” “是得道歉。”孙明珠的脑子也转了过来,“不仅得道歉,还得当众道歉,全校围观,越轰轰烈烈越好。不然怎么配得上杨素素她九中小公主的身份?” “你们呀……”叶云漫在旁边听了半晌,终于忍不住苦笑,“得饶人处且饶人。这个教训够她杨素素记一辈子的了,何必赶尽杀绝?要是杨家真的要为难盛朗,我们还真拦不住他们。见好就收算啦。” “师姐说的是。”林知夏夹了一颗鸡心放在叶云漫碗里,“我打算让盛朗写一封道歉信给杨素素。意思尽到了,接受不接受,是她的事。” “万一她不接受呢?”孙明珠问。 “她家里人会让她接受的。”林知夏说。 叶云漫笑:“看样子,小夏心里都有数。” 王悦灵他们都一头雾水。 “杨素素她哥只是来吓唬盛朗的。”林知夏说,“他们那种人,真的要对付盛朗,怎么会亲自来招呼一声?” 在场的同学们社会经验几乎为零,不大懂其中的奥秘,只有叶云漫笑了起来:“是这个道理。” “所以,只要杨家那边不继续找盛朗的茬儿,就让这个事过去了吧。为这种事分散了学习精力不划算。咱们可不像杨素素,没有教育局高官的亲戚保航护驾。”林知夏夹了一大块五花肉放进盛朗的碗里,“喏,你爱吃的。” 今天有叶云漫在场,盛朗的话就特别少。他一直默默地帮林知夏涮着他爱吃的鸭肠、毛肚和腰花,自己吃的反而不多。 叶云漫忍不住称赞:“小夏真是学习又好,又通人情世故。而且长得又帅,对女孩子又温柔体贴。将来不知道哪个女生那么走运,能做你的女朋友?” 在座的好几个女生的神色都有些异样。 平时磕CP是好玩,但是要说心里没对林知夏抱着一点绮思,也是骗人的。 那么俊秀优秀,温柔细心,哪怕家庭条件差了点,依旧是货真价实的校园王子。 林知夏低着头没吭声,专心地帮叶云漫涮着牛肉,白净的脸颊被热气熏得一片薄红。 - 回学校宿舍的路上,冬日的月光落满整片操场,犹如下了一层雪。 林知夏和盛朗踩着这片月光并肩走着,手揣在口袋里,缩着脑袋,呼吸出来的热气凝结成一团团轻飘飘的白雾。 “你今天吃饱了吗?”林知夏拿手肘碰了碰盛朗,“没见过你像今天这样这么斯文。还是哪里不舒服?” “没。”盛朗简洁地回答。 “钱维安请客呢,都不敞开来吃。连烤脑花你都只吃了两份。你不是最爱那玩意儿吗?” 盛朗没回答,过了片刻才忽然问:“小夏,你将来想找个什么样的女生?” 林知夏噗哧笑:“我破案了!你小子最近是思春了,不然怎么整天都在研究妹子?” “问你呢。”盛朗有些认真。 林知夏便也认真地想了想,说:“聪明能干的,人品好的,性格合得来的,当然还得漂亮……真要列举条件,那就太多了。关键还是看能不能看对眼吧。看对了眼,哪怕条件一点都不符合,也会很喜欢。” 少年雪白的面孔在月色的烘托下,宛如一块莹润的宝玉。 盛朗很想将这块宝玉捧在手中,轻轻地吻一吻,好生摸一摸。可他什么都不敢做。 “是啊……哪怕条件一点都不符合……也很喜欢……”盛朗呢喃。 林知夏突然转身将盛朗拦住,抬头直勾勾地盯着他的碧眼。 盛朗猝不及防,撞在林知夏身上,又笨拙地后退了半步。 “你和我说实话,小狼。你是不是喜欢上了什么人?” 盛朗的面颊微微紧绷了一下,唇倔强地抿着,俊朗的脸因此更显得分明立体。 心在胸膛里狂躁地跳动,就像蒸汽机的活塞。混乱的气息顺着气管往上冲,那是他亟待吐露、却又必须掩藏住的情感。 林知夏的双眼清澈明亮,探照灯似的一路朝心底照进来。盛朗不由得一阵心慌,匆忙挪开了视线。 “算了。”林知夏忽然又说。 盛朗重新望了过去。 “不愿意说就算了。”林知夏笑了笑,“说好了不逼你的。你想说的时候自然会说的。” 林知夏耸了耸肩,继续朝前走。 “是的……”身后传来低沉微弱的声音。 盛朗说:“是喜欢是了一个人。” 林知夏怔怔地注视着他,好像没想过盛朗会真的交代了。所以他对这个答案没有准备,一贯伶俐从容的他,一时都不知道怎么回应的好。 “还真的……是我认识的人吗?是我们学校的吗?” 盛朗注视着林知夏,眼神十分复杂,却又出奇地温柔。 “唉,说好了不逼你的。”林知夏讪笑,可还是不死心地问了一句:“是你上次提过的那个女生吗?心眼儿多,又会打人的那个?” “长得还特别好看,成绩也超级好。”盛朗补充。 “真是她呀!”林知夏的失望并不掩饰,“你上次居然是认真的?” “他人很好的。”盛朗却是越来越开心,绽放了一脸笑意,“他是我认识的最聪明,最可爱的人了。你也会喜欢他的。” 林知夏“哦”了一声,显然有一肚子不赞同的话想说,但是想了想,还是咽回去了。 “你喜欢就好啦。”他勉强笑道,“什么时候带过来认识一下?” “不好说。”盛朗踢着路上的石子,“他还不知道我喜欢他。” 林知夏声音里的活力又回来了:“搞了半天原来是单恋!你就是因为这个,这段时间才这么不对劲的?等等,你不会是喜欢杨素素吧?” 林知夏说完先把自己吓了一跳。 但是光是心眼多,会打人这两条,还真的能和杨素素对得上号。杨素素的成绩也过得去,至于长得好,那就是情人眼里出西施了。 “怎么可能?”盛朗白了林知夏一眼,“我现在听到她的名字就少吃三两饭。” “那就好。”林知夏松了口气,忽然觉得只要不是杨素素,盛朗喜欢别人,也不是太难接受的事了。 盛朗埋着头走着:“虽然是单恋,但是我是真的很喜欢他!” 林知夏没出声了。 “看不到他的时候总想着他,在一起的时候,眼睛总离不开他。觉得他哪儿都好。说话、笑,写字的样子,发呆的样子,连生气的时候骂我打我都好看……” “我说盛朗,”林知夏忍不住,“你内心里居然是个抖M?我认识你四五年了居然现在才知道!” “才不是。”盛朗说,“我只愿意被他一个人打罢了。” “……你这解释并没有起到作用。” “你不懂。”盛朗认真地说,“等你喜欢上了一个人,你就知道那种感觉了。愿意为对方付出一切,要他能开心,你做什么都是高兴的……” 他凝视着林知夏的侧脸,目光脉脉:“不论遇到什么困难,只要他在你身边,你就一点都不害怕。你会想保护他,会变得强大……” 盛朗的变声期已快结束,嗓音固定在了非常低沉动听的频道。当他低声说话的时候,还有些微微的喑哑,感性,醇厚,拨动听者的心弦。 林知夏有些茫然。 两个少年,林知夏一直是较为成熟世故的那一个。可是听了盛朗这一番话,惊觉他不再是过去那个只有一股蛮劲儿的傻小子了。 爱情让盛朗瞬间长大,领悟了林知夏还不懂的情感。男人对伴侣的责任感让他成熟了起来,让他从单纯开始变得富有层次。 两人之间有一种微妙的距离突然拉开了。 人们都说,再好的朋友,当各自有了喜欢的人后,都会有所疏离。爱人会取代友人,成为自己最亲密的人。 一股失落猝然地涌上了林知夏的心头。 酸涩,空虚,像是突然飘浮在半空中,找不到落脚的地方。 似乎前一刻,盛朗还是那个总和他黏糊在一起的,忠诚又体贴的密友。下一刻,他就和自己分开了一段距离,有了秘密,有了没法和自己分享的悲喜,有了要和另外一个人一起做的事。 这本是人之常情,可林知夏无法抑制那一阵强烈的失落带来的忧郁。虽然他很清楚,朋友和爱人本来就是不同的,有朝一日他恋爱了,他也会做和盛朗一样的事。 “加油,小狼。”林知夏浅浅地笑,拍了一下盛朗的背,“我相信以你的魅力,绝对能追到人家的。我们狼哥这么帅,谁不爱呢?” 盛朗莞尔,把手臂搭在林知夏肩上,和他一道继续朝宿舍走。 “我不稀罕别人,我只要他一个。” 第31章 盛朗在林知夏的指导下亲笔写了一封道歉信, 寄给杨素素,然后就把这事抛在了脑后。 虽然中运会结束了,可是运动员是不会长期闲着的。盛朗依旧每周还是要去训练四次,以让身体保持在巅峰状态。 如今, 游泳对于盛朗来说, 也成了非常好的发泄情绪的手段。 他在水中奋力向前冲刺, 一方面试图把所有烦恼就此抛在身后, 一方面又希望能就此冲到林知夏面前,将他拥抱住, 倾吐所有的情愫。 运动过后的疲乏也会让盛朗进入一段麻木期, 郁闷的情绪暂时不会困扰他。 这一日, 队友们训练完都回去了,盛朗还在练习50米冲刺。 男人的脚步声被哗哗的水声覆盖。 少年如一尾矫健的人鱼在水花中起伏。水从光洁雄浑的背脊滑落,看得人恨不能化身成那片水, 抚过他青春的身躯。 盛朗抵达岸边, 手臂一撑,直接从水里起身, 坐在了池沿上。 他摘了泳镜,大口喘息, 水从鼻尖、下巴成串滴落。 “不错嘛,确实有两下。”身后传来男人的声音。 盛朗冷冷地扭过头, 眯起眼, 充满戒备地盯着杨景行。 杨景行今日穿得还是那么精致。直身大衣,浅灰的开司米衫, 格子围巾,深灰色的西装裤,皮鞋贼亮贼亮的, 手里还装模作样地捏着一副皮手套。 在盛朗的生活环境里,从没见过这么讲究穿戴的男人。而且在他的朴素的观念里,男人这么风骚,都不是什么好东西。 而这男人是杨素素那刁蛮女的哥哥,那就“不是好东西×2”了。 面对盛朗的敌意,男人倒是回以善意的微笑:“我还没做过自我介绍,我叫杨景行。” 盛朗轻挑了一下眉。谁在乎你叫什么名字呀。 杨景行说:“你的道歉信,我妹妹收到了。写得挺……考究的。是你自己写的?” 盛朗的那封道歉信,几乎是林知夏口述,盛朗动笔抄的。 林知夏那鬼精的人,创作出来的道歉信会怎么样,可想而知。 明面上是道歉,用词也足够诚恳,态度也非常严肃。可通篇读下来,总觉得有一股浓浓的嘲讽藏在字里行间。想要去抠字眼,又不大找得到确切的证据。 杨景行调查过盛朗的背景,觉得就他的文化课成绩,应该写不出这么一篇讽刺学佳作。 “当然是我自己写的!”盛朗理直气壮。他还因为写了错别字,又被林知夏抽了脑袋呢。“怎么?杨素素不接受我的道歉?” “这倒不。” 非但没有不接受。杨素素看了道歉信,立刻从床上爬起来,喜笑颜开地开始梳头换衣服,准备回学校了。 “那就行。”盛朗起身,抖了抖头发上的水。 杨景行后退了半步,仔细打量着对方。 盛朗比杨景行年轻七八岁,却高大半个头,体格也要大一号。 游泳运动员的美是流线型的,被水冲刷雕琢出来的,漂亮得浑然天成,远非健身房拉铁练出来的生硬肌肉可比。 盛朗的洋鬼子血统让他的肌肉比同龄人要更饱满些,肩背宽阔雄浑,往下收出一把劲瘦的细腰,腹肌轮廓清晰,双腿更是像是鱼尾化成的,修长而匀称。 水珠顺着光洁的肌肤往下滚,杨景行的视线也追着水珠一路下滑,一寸一寸地描绘着这具身体。 没有了衣服的遮挡,这少年的美大大超出了他的预期。 如此地原始、鲜活、完美! 杨景行感受到了一股久违的兴奋。他同上一任男友分手后,已有两三年没有过这么强烈的感觉了。 其实自从上次见过盛朗后,这少年俊美的面孔就没有从他脑海里离去过。 作为一名服装设计师,杨景行虽然年轻,却有一双老辣的、会鉴赏美丽的眼睛。盛朗就是他无意之中发现的瑰宝。 上一次见面后,杨景行回去飞速调查了盛朗——以他家的权势,做这类事相当容易。 贫寒的出身,不知去向的父母,野狗一样的成长经历,运动特长是这少年唯一出人头地的机遇。他野生野长,却偏偏比那些精雕细琢的孩子长得更加完美。可见老天爷是多么偏爱他。 这么俊美的面孔,完美的身躯,天生孤傲不羁的神色,却只做一个运动员,太糟蹋了。 素素配不上这少年。杨景行心想。 这少年是一个奢侈品,不是一般人能养得起的。 他值得用资源去堆砌,去往高处捧。他完全配得上珠宝和华服,他应该站在灯光下,受万人观摩和敬仰…… 杨景行的思绪千回百转之际,盛朗已冷着脸裹上了浴衣。 盛朗对杨景行的眼神并不陌生。 不论是在游泳队里,还是在学校浴室里,盛朗都曾被个别男生用这种目光看过。 队里还有一个师兄比较大胆,曾试图搭讪,险些被盛朗揍断了鼻梁。 对于盛朗来说,他可以用这样的眼神看林知夏,但是不接受别人用这样的眼神看自己。要是杨景行不知好歹进一步做点啥,盛朗更是不介意也赠送他一枚折断的鼻子。 好在杨景行并不是毛头小伙子,他飞速调整了表情,微笑着说:“我们也和素素谈过了,她以后会好好学习,不会再来骚扰你。其实你们真不用那么如临大敌,还搞什么偷拍视频。等你将来进了社会就知道,这是多大点事呀……” 拍视频是林知夏的主意。盛朗很不高兴杨景行嘲笑这个主意。 “对于你们这样的人来说,也许就是一点鸡毛蒜皮的小事,可是对于我们这种弱势的学生来说,就是大事了。有什么好笑的?瞧你这样,打出生起就没饿过吧?也没有尝过被欺负的滋味吧?你们家一窝都是当官的,当然什么都不怕。真是站着说话不腰疼。” “是,是。”杨景行反而笑得更开怀。这个少年的活力和不羁全方位在他的口味上狙击,盛朗越不给自己好脸色,自己反而越兴奋。 “是我不能设身处地地为你们想,抱歉。总之,这事就算过去了。大家不打不相识,以后见面还是朋友……” “谁和你是朋友了?”盛朗冷笑,“你们家人都这么上赶着不要脸吗?以后路上见着,也不用打招呼,各走各的路吧。” 少年大步朝更衣间走去。 杨景行蹭了一鼻子的灰,依旧笑着,望着盛朗背影的目光贪婪而幽深。 - 杨景行找过来的事,盛朗掐头掐尾地对林知夏说了,略去了杨景行对自己过分热情那一段。 他怕林知夏对自己起疑。 周一的时候,杨素素回到了学校。同学们小小轰动了一下。 杨素素瘦了一圈,气势收敛了许多,顿时有点楚楚可怜的感觉。 早上升旗集合的时候,杨素素凑巧和盛朗碰见了。 小姑娘红着眼眶,充满期待地望着盛朗,咬着唇不说话。她其实长得还挺不错的,一旦不刁蛮惹事了,还挺有几分惹人怜爱的模样。 可盛朗的目光非但没有在杨素素身上停留,还加快脚步溜走了。 升旗仪式开始后,跟班在盛朗耳边嘀咕:“狼哥,杨素素还一直在看着你呢。” “闭嘴!”盛朗不耐烦。 他的眼里只有林知夏。 林知夏依旧还在国旗班,并且这个学期升为了升旗手。 升旗手的制服和别的旗手不同,是独一份的华丽精致,肩章上还带着麦穗,裤子也更加修身。皮带勒出一把细腰,修饰得双腿更加修长笔直。 看着林知夏扛着国旗英姿勃发地走过来的时候,盛朗就忍不住有了点反应。 等到林知夏开始升旗,同学们敬礼唱国歌的时候,盛朗望着林知夏那细腰和弧度,俊秀又肃穆冷清的侧脸,心波荡漾,上下都跟着一道起立敬礼。 我就是个变态! 盛朗一边自虐般享受着身躯里涌动的兴奋,一边唾弃自己。 这天下还能有什么人能一边唱国歌一边升炮的? 天越来越冷,可盛朗体内的躁动却越来越频繁,也越来越剧烈。 人就是这样,还懵懂的时候,只是蠢蠢欲动。可一旦弄清楚了自己的心思,所有的躁动有了一个明确的目标,所有欲念如脱了笼子的野狗一样冲出来,一发不可收拾。 盛朗觉得自己好像躺在油锅上,从里到外都被煎得滋滋响。他去食堂打饭,看到大妈煎荷包蛋,都能和鸡蛋感同身受、惺惺相惜。 最苦恼的是,很多时候根本不需要触碰到林知夏,只是看着他清秀的脸,听到他的笑声,盛朗就像被摁了开关似的,立刻有反应。 频繁的反应,得不到有效的纾解,让盛朗的内火前所未有地旺盛,额头上一个劲冒痘痘。 男生宿舍又是个很黄暴的地方。晚上熄灯后,一群青春期的小伙子们就开始动手自给自足。 盛朗听着那此起彼伏的动静,感受着那种暧昧的气氛,再联想到林知夏洁白、散发着甜香的颈窝,一股邪火熊熊燃起,瞬间席卷全身。 盛朗从善如流,只是从不敢像别的同学那样,把心底的那个名字念出来。 还有一种发泄的途径,就是运动。 这些日子来,盛朗花在游泳池里的时间越来越长。那一股拼命的劲儿,不比他比赛前集训差。 教练都被盛朗的勤奋感动了,心想你小子这样下去,进国家队指日可待。 可也就是那时候,杨景行开始经常出现在游泳馆的看台上。 还是那么一副光鲜的派头,衣服从来不重样,围巾、帽子,搭配得颇为考究。 要不是这里是游泳馆,还当杨景行是来看秀的。 盛朗很不想看到杨景行那张脸。可游泳馆并不禁止外来人参观。 看台和泳池有着很长一段距离。可盛朗总能感觉到杨景行的目光落在自己身上,像一只滚烫腻滑的手,顺着肩头往下摸去,让人浑身冒鸡皮疙瘩。 杨家人究竟有什么毛病?做妹妹的花痴,做哥哥的变态,一家人没一个正常的。 可是杨景行安安静静来,看完了又安安静静地走,没和盛朗打过招呼,更说不上骚扰了。 好像就是单纯欣赏这个少年的美,过来养护一下眼睛,缓解一下工作中的疲劳。 盛朗被杨景行用目光吃了半个月的豆腐,憋了一肚子不爽,又找不到什么理由赶人。 这天孙明珠月考成绩不错,要请朋友们吃饭,大伙儿便结伴去体育馆找盛朗。 恰好杨景行看美少年游泳看到一半,接了一个工作上的电话,提前离席走了出来,在走廊上和迎面走过来的林知夏他们打了一个照面。 少年们的说笑声一歇,脸色都不怎么好。 杨素素的哥哥怎么都找到游泳馆来了?这事儿到底有完没完呀? 杨景行倒是从容一笑。这群少年里他只对林知夏眼熟,就朝他点了点头,然后继续和同事通话。 大伙儿迟疑着朝场馆入口走,不住回头朝杨景行望。 “杨家是什么意思?”孙明珠同林知夏咬耳朵,“难道是非要招盛朗做上门女婿不成?” 林知夏沉吟了片刻,对同学说:“你们先进去吧。” 他自己则留了下来。 杨景行打完电话,直觉有人在盯着自己,转身对上林知夏幽冷深邃的目光。 作者有话要说: 小狼你先忍一忍,晋江规定过了十八岁才准…… - 说一下最近很多读者在文下提醒我的小夏和一篇言情女主撞名的事。 我这本书写了好几万字后才知道有那本书的,不然我是会避开的。 不过晋江里重名的主角太多了,应该不算是个什么大事吧? 所以,大家凑合着看吧。 第32章 这个清爽俊秀的少年给杨景行的印象也挺深刻的, 虽然不是他喜欢的那一款,但是这种干净又漂亮的孩子,在他们这圈里非常受欢迎。 而且林知夏还不是通常意义上的乖巧孩子。他神态柔和,但是那一双猫儿似的眼睛里, 闪烁着分明的狡黠和叛逆, 很能引发男人的征服欲。 “同学有什么事吗?”杨景行当然不把一个高中生的冷眼放在心上, 他只是想弄清楚, 这个少年对自己的敌意,终究出自哪一方面。 林知夏脸色冷, 但语气还是很客气的:“杨大哥是吧?没想到能在这里看到你, 打声招呼。是杨素素出了什么事了吗?” “没事。”杨景行笑着, 盯着林知夏脸上细微的表情,“我就是过来看看盛朗的。” 林知夏一脸莫名其妙。盛朗又不是美女,有什么好看的?可看杨景行这态度, 也不像是来为难人的。 这小孩没听懂? 杨景行笑意加深了:“盛朗的外形条件相当好, 是天生的衣服架子,我很欣赏他……对了, 我是个服装设计师。” 林知夏这才明白了。 以前也有星探找过盛朗,说他很适合做模特。盛朗看那行收入不错, 一度有点动心。 但是教练不让盛朗打这种工,说小孩子进了那个浮华圈子很容易学坏。盛朗便打消了这个念头。 杨景行这人, 看起来挺正经的。但是知人知面不知心, 有钱的公子哥儿人前看着体面,私下玩得很烂也不在少数。 想到这里, 林知夏的戒备之色又回到了脸上。 杨景行看在眼里,越发觉得好玩:“盛朗有考虑兼职做个模特吗?光是奖学金和比赛的奖金,也并不是很多吧。他经济条件好像不大好, 外婆还要吃药,对不对?” 林知夏轻笑:“你们家将盛朗的情况调查得挺清楚的嘛。” 杨景行笑道:“素素这丫头就是喜欢盛朗,没办法。所以便想能帮衬一下他,就帮衬一下吧。” 林知夏说:“盛朗是全国冠军,上大学基本是铁板钉钉的事了。他前途挺好的,自己也努力,还不到需要别人帮衬的地步。” “话可不能说这么死。”杨景行说,“你们现在还小,只看过学校这一亩三分地。等到了社会上,就知道有人帮衬和没人的区别了。” “我记着您的教导啦。”林知夏忽而露出乖巧的笑,并不继续和杨景行抬杠了。 真机灵。杨景行心中暗叹,脑中忽而灵光一闪:“道歉信,是你写的吧?” 林知夏微微侧着头,作出一副茫然又无辜的样子来。他做这表情是老手了,学院派影帝级别的。 幸好是个小直男。杨景行心想。不然这容貌和资质,放在圈子里,哪怕如今这遍地飘零的状况,也依旧是个超级抢手货。 杨景行掏出了名片夹:“这是我的名片。你拿着吧。要是以后遇到什么事需要找人帮忙,或者素素又闹别扭,可以直接找我……” 林知夏将名片接了过来。 “干什么?”一声粗喝惊雷般响起。 林知夏被吓了一跳,只见盛朗铁青着脸,从走廊一侧大步走过来。 盛朗只穿着一条运动长裤,光着膀子,搭着一条浴巾,一身水珠往下淌,两个眼珠直冒绿火。 “做什么呢?”盛朗把林知夏拽到身后,一脸怒意地瞪着杨景行,好似他是什么洪水猛兽。 “你怎么这样就跑出来了?”林知夏错愕。 盛朗没理他,依旧充满敌意地看着杨景行,仿佛一头被入侵了领地、雌兽被觊觎的雄兽。 电光石火间,杨景行明白了! 他的笑容变得意味深长。 盛朗的眼睛用力眯了一下,不甘示弱地掀起了唇角,露出了尖锐的犬齿。 林知夏拉了盛朗一下:“你干吗?杨先生给我名片罢了。你赶快去把衣服穿好,不冷吗?” 走廊里的暖气没有场馆里的足,盛朗其实已经起了一身鸡皮疙瘩。可是他沉浸在全副戒备的状态中,周身沸腾着一股杀气,寒冷反而让他更加亢奋。 高压之下,杨景行有点扛不住,下意识后退了半步。 “小狼!”林知夏抓着盛朗的胳膊,“走吧。别感冒了。” 盛朗深吸了一口气,垂下了眼帘,气焰眼见地收敛了回去。 林知夏朝杨景行略一欠身,走进了游泳馆的门里。盛朗落后几步,警惕回望的神色像战场上负责断后的士兵。 就在盛朗转身之际,杨景行开了口。 “他还不知道吧?” 盛朗猛地回头,敌意再度飙升到了最高点。 知道什么? 知道自己的性取向? 还是知道自己喜欢他? 自以为藏得极深的秘密就这么轻而易举地被这个年长的男人点破,像是用利刃撬开了贝壳,将一肚子软肉和脏腑曝露在了烈日下。 杨景行补充了一句:“你也是,对吧?” 这么问只是走个过场,他很确定这个俊美的少年有着和自己一样的取向。 而盛朗眼中的震惊、羞耻,以及恼怒,也完全证实了杨景行的猜测。 藏得真深。 杨景行在gay吧里没少见到盛朗的同龄人,这些小孩儿上道得很,一旦弄清楚了自己的性取向,便很积极地去寻找同类,融入到圈子里,在日常生活中也不会刻意遮掩。 现在的孩子的个性比过去要张扬许多,不怕歧视,逆流而上,活得非常恣意。 不像盛朗,遮掩着,排斥着,好像这是什么很羞耻的事,固执地不肯接受自己。 这么保守,这么羞涩,这个少年好像不属于这个开放的时代,像是从很久远的过去走来的。 可也正因为这一份特质,让盛朗更加与众不同,更加诱人沉迷。 如果能引导这这个少年逐步正视自己,进入他所属的世界,并且放开手脚享受这种独特的欢愉,是多么具有挑战,又多么刺激的事! 杨景行在这头千回百转,盛朗在那头已经调整好了脸色。 两扇玄铁大门合拢,将所有的情绪和秘密都关在了厚重的门后。 “我不会再为难你妹了,你也不用成天跑过来盯梢我。你一个社会人士,我们只是一群学生,井水不犯河水,少打交道的好。” 杨景行望着盛朗的背影,觉得骨缝里都泛着痒。 才不呢,宝贝。我们有预感,我们以后要打的交道还多着呢。 - 更衣室里,盛朗往身上套着毛衣。 林知夏坐在长凳上,把玩着手里的名片,问:“杨素素她哥经常过来?” “没有!”盛朗脸不红心不跳地撒了个谎,“不过他这个人不正经,你别和他走那么近。” “你怎么知道他不正经?”林知夏哂笑,“他的意思,好像真有点想把你招做上门妹夫的样子。” “你别听他胡扯。”盛朗说,“你拿他的名片干吗?丢了!” “留着也许有用呢。”林知夏笑,“万一哪天你真被杨家人抓去和杨素素拜堂,我好歹知道能去哪里救你。” 盛朗哼笑了一声,转过身去的一瞬,面容还是不可控制地阴沉了下来。 他的秘密不再只属于他一个人了。 一个秘密一旦多了一个人知道,那距离它传播开来,就只是时间的问题。 盛朗仿佛能听到时钟的滴滴答声。 等那一日到来,他的生活将面临怎样的改变,他不知道。 可他不想改变,他只想像过去几年一样,守住自己这个小小的巢穴。 窝里只有他和林知夏,清静地,安稳地,一日复一日过下去。 - 年末节日扎堆,像晚会快结束时赶着上场露个脸的歌舞演员。 其中最受学生欢迎的佳节,就是圣诞节和元旦了——因为会放假。 今年的平安夜恰好在周六,学校免了晚自习,第二天又不用上课。于是林知夏他们一群人结伴去市区江边看放烟火。 市中心的步行街上,人潮如迁徙的蚁群,四周的高楼大厦外墙流光溢彩,广告屏变换闪烁。 大伙儿一钻进人群就挤散了。盛朗牢牢地扣着林知夏的手腕,拽着他在人海里艰难地走着,试图寻找一个宽松点的地方。 人流突然一阵涌动。盛朗眼疾手快地将林知夏用力拽进怀里,紧紧搂住,避开了那一波冲击。 林知夏还没反应过来,脸就埋进了盛朗的怀里,一股温暖的气息涌入鼻端。 这家伙居然都这么高了,胸膛什么时候这么坚实宽厚了? 虽然还未成年,可盛朗几乎拥有了成年人的体魄。他还没停止长个子呢。真不知道他将来会长得多高大。 被紧拥的感觉对于林知夏来说也很陌生。他长大后,林安文就不再抱他,取而代之的是摸头和拍肩了。 可人大概天生对身体亲密的接触充满向往。 手臂环住彼此的身躯,体温交融,心跳同步。尤其在这个寒冷的冬夜,身边的人又有着自己早就熟悉的气息。 盛朗的怀抱让林知夏觉得格外地安心和舒服,就像和他一起挤在冬日的被窝里,阳光照在被子上,把被子下的身体晒得暖烘烘、懒洋洋的。他可以这么躺上大半天。 可盛朗很快就松开了手。 “没事吧?”盛朗低头轻声问,“没给踩着吧?” “没。”林知夏有些不舍,但是也松开了手,“我们往旁边走吧。中间人太多了,不大安全。” 盛朗仗着个子高,踮起脚尖左右瞧了瞧,望见一处人不多的地方,拉着林知夏钻了过去。 这里是一处花廊,是专门布置出来给游客歇脚和拍照的地方。 花架上悬挂着各式各样的槲寄生花环、圣诞彩球和雪花。地砖里嵌着的灯向上投射出一道道金色的光柱,将装饰品照得美轮美奂。 架子顶上的白色灯光落下,落在槲寄生上,也落在两个少年的头顶和肩头,像洒了一层薄雪。 阵阵甜蜜的奶香从一旁的甜品店里飘出,伴随着轻松欢快的圣诞音乐。 圣诞节在国内早就演变成了异教徒们的一个情人节。花廊里都是成双成对的情侣。 有一对就站在盛朗他们旁边,前一秒还在自拍合影,紧接着就抱在了一起,若无旁人地开始接吻。 盛朗板着脸别过了头,耳朵尖却是红通通的。 林知夏噗哧笑,抬手捏了捏他的耳朵。 “居然红了!你少装清纯了。当年是谁带着我去小旅馆里看客人办事的?” “那是冻的!”盛朗说,“亲嘴儿有什么好稀罕的?哪儿亲不行,干吗一个二个都跑到这里来?” “这里挂了槲寄生呀。”林知夏指了指头顶那些墨绿色的树枝环,“你不知道?老外有个说法,在槲寄生下接吻的情侣,就能永远在一起。” 盛朗抬头望了望,目光又落在了林知夏的脸上。 林知夏仰着头,落下来的白光让他看着仿佛站在雪地里,漆黑的眸,红润的唇,面容有着难以描绘的清秀。 街边的店里,轻柔悦耳的女声正在轻唱着。 A beautiful sight.(美景当前) We're happy tonight.(今宵欢愉) Walking in a winter wondernd.(我们漫步在冬日的仙境里) 林知夏朝盛朗温和一笑:“圣诞快乐,小狼。心想事成这种祝福太不走心了,我换一个。祝你今后的人生能乘风破浪,将所有艰难险阻踩在脚下,攀登巅峰。” 这一刻,盛朗觉得自己的心融化了。 他没有生出冲动的欲念,对性向的苦恼和对暗恋的绝望都暂时不再困扰他,心里只有满满的温暖和爱意,如温泉水波一般在胸膛里回荡。 人群里爆发出欢呼声。 江对岸,数道烟花冲上了夜空,散作漫天五彩缤纷的花火。 两个少年并肩眺望着夜空。 “对面不就是咱们永安吗?那在楼顶也能看到吧?”林知夏问。 “是哦。” “所以,我们大老远跑到这里来挤成狗是图啥?” “那明年我们就回永安看,就我家楼顶,也整点这些树枝挂上。” “那你得赶紧把那个‘心眼妹’给追到,不然没人和你亲嘴儿,挂了多浪费。” 盛朗搂着林知夏的肩,笑着没回答。 四舍五入,也就是在拥着他了。 作者有话要说: 歌是Jewel的《Winter Wondernd》,很好听的圣诞歌。 小狼的秘密被杨大识破了 第33章 元旦过后, 寒假也开始远远地对学生们招起了手。 学校进入了期末冲刺复习的气氛之中。再吊儿郎当的学生此刻也都稍微收了心,翻开了书本。 林知夏的期末冲刺班也再度开班,学生还是盛朗和孙明珠两人。盛朗依旧得到林老师特别的关注,比如一道题重复做错, 就会挨抽。 放学后, 生物竞赛班的带队老师将林知夏叫到办公室, 和他谈了一下冬令营的事。 参加生物竞赛冬令营是比赛前很关键的一个步骤。通常情况下也是一个必要的步骤。 可是林知夏遇到了一个麻烦。 他是奖学金生, 但是这笔钱没包括冬令营的费用。而冬令营的费用还真不是个小数目。 尤其是这两年,举办方做事风格越来越奢华铺张, 喜欢把冬令营放在郊区的高级度假村。美其名曰封闭式训练, 却是借此机会狠狠地收取一笔食宿费。 尤其是今年的冬令营, 听说还会组织学生去省内名校参观实验室,又新增了一笔旅行费。 无奈冬令营不仅会带着学生拓展知识,还会请名师来讲座授课, 很有助于来年的竞赛考试。所以纵使收费越来越贵, 参赛选手依旧拼命往里面钻,争当最佳韭菜。 “你一定得参加!”生物老师不肯放弃这么个种子选手, “费用的事,我去想办法找学校申请, 看有没有可能拨给你。” 林知夏回去后乖乖地等消息,等到却是学校没法拨款, 这笔费用只能他自己出的答复。 “多少钱?”盛朗问。 林知夏说了个数, 五位数。 “我个去,他们怎么不去抢?” “比抢还省事呢。”林知夏趴在课桌上, 两眼发直,“收费这么贵,学生们都还削尖脑袋往里面挤呢。我不去, 多出来的名额一大群人抢。” 而且林家的经济状况,最近有些捉襟见肘。 为了给林知夏攒大学的学费和生活费,林安文舍不得给自己买社保和医保,生病了只肯去抓点便宜的中药吃。 去年林安文一直腹痛,本还瞒着林知夏,是刘姐看不过去,给林知夏通风报信。 林知夏从学校请假回家,强行拖着林安文去医院检查,重度胆结石,紧急做手术,切除下来的胆囊都只剩一张皮了。 林知夏当时等在手术室外,看了医生端出来的那玩意儿,脸色煞白,眼眶却红得几乎滴血。 林安文没有医保。这一笔医药费将他存了那么多年的银行卡清了空。 病愈后,林安文的身体明显不如过去,而给人推拿又是一份体力活。他接的活少,收入也不免减少,哪怕加上林知夏暑假打工的收入,一年下来也不过存了两三千块。 这钱是来应急的,用在这么一个奢侈的冬令营上,非常不划算。 林知夏其实也在咬牙熬着,巴不得能把时间拨快,自己转眼就高中毕业上了大学。然后他就可以兼职赚点钱,给父亲减轻一些负担了。 “走吧,先回家。”盛朗挎着书包,又把林知夏的书包提在手里,“回去慢慢想,总能想到法子的。” 下班高峰期的地铁挤得像一截便秘的大肠,冬日特有的汗馊臭充盈密封的空间,找不到一处可以躲的地方。 盛朗仗着身健体强,用双臂在车厢角落里支起了小小的空间。 林知夏就站在里面,笼罩在少年清爽的气息之中。 “要不让学校弄个募捐?”盛朗问。 “又不是什么等着救命的钱,不合适。”林知夏摇头。 “借点?” “不。”林知夏一口否决,“再穷也不能借钱度日,这是我们老林家的规矩。” “那怎么办?”盛朗苦恼,“真不去啦?” “其实不去也没什么。”林知夏说着,也是在自我安慰,“叶师姐当年参加过冬令营,说其实就是补课罢了。她把冬令营上发的参考资料全都给我,我自己在家里自学也一样。” “一样吗?”盛朗不放心,“要是自学都能搞定,那为什么那些学霸都抢着进去?回头你比赛的时候万一发挥不好,也会后悔没有去参加冬令营的。” “去你的。”林知夏轻踹了盛朗一脚,“狗嘴里吐不出象牙!” 盛朗低声笑:“又尥蹶子。说不过我就蹬人,就你腿劲儿好。你怎么从来不踹别人?” “喜欢你才踹你。”林知夏又补踹了盛朗一下。 盛朗低头笑着,整个耳朵红透了。 他知道林知夏说的喜欢并不是他藏着的那种心思,可依旧是同样的两个字,依旧能触发一阵酥酥麻麻的电流,流淌过全身。 - 从地铁站出来,往北走两个街区。房子越来越低矮,越来越破旧,沿街的店铺越来越杂乱,便进入了永安地界了。 冬季,金河底露出大片黑灰色的河床,中间一道浑浊的涓涓细流,像临终的老人那一口要断不断的气息。 河床也成了沿河居民的临时垃圾场,野狗野猫为了争食在撕打。 盛朗和林知夏在河边道别,先各自回家。 林安文今日特意早一点下班,在家里炖儿子最爱吃的棒子骨。他平时吃得非常简单清淡,只会在周末做大餐,就因为儿子会回家吃饭。 林家还住在那套小屋子里,屋内设施几乎没有变过。客厅里还是那一张折叠沙发床,墙壁上的霉斑依旧像个鬼魅似的贴在天花板角落里。 虽然看不见,可林安文始终把家里收拾得干干净净,林知夏枕套被单上有一股太阳暴晒过的清香。 这个屋子形象地展示了什么叫家徒四壁,却也是林知夏觉得温馨舒适、有归属感的家。 在永安的新城区,有千万座华厦,可在林知夏心中,没有一间屋子能比得过这个小小的家。 直到很多年后,他和盛朗有了自己的家,可偶尔也会梦回到这间简陋的小屋,看着父亲在屋里摸索着做事的背影,闻着熟悉的炖排骨香,热泪盈眶。 吃饭的时候,林知夏夹了一根肉最多的骨头放在父亲的碗里。 “你吃吧。”林安文又把肉骨头夹了回去,“我胆囊都切了,吃不了这么多肉。医生都要我吃健康一点。你们小孩子正在长身子,才该多吃点。” 林知夏心里一酸,说:“健康一点也不能光吃青菜米饭呀。医生都说你这病是营养不良引起的。猪肉油腻,你多买些鸡肉鱼肉吃嘛。” “知道啦。”林安文笑了笑,“怎么,你今天有点没精神?” 盲人的耳朵真灵,林知夏说话稍微没力气,林安文就听出来了。 “只是有点累啦。”林知夏苦笑,“下午体育馆打了一场篮球比赛,还没缓过来。” “那就多吃点。”林安文又夹了一筷子菜,摸着林知夏的碗,放了进去。 饭后,林安文依旧抱着他那个旧收音机听着故事。林知夏洗完了碗,取出了装着家里存折和银行卡的盒子。 反正自打上了高中后,家里管钱的就成了林知夏。 林知夏自学了点理财,但是就林家那点存款,连银行理财的最低门槛都够不着,只能存个定期,吃点零碎的利息。 林知夏翻着存款凭据单,脑子里反反复复只有一句话:一文钱难倒英雄汉! 年纪还小的时候,他对贫穷还没有眼下这么切身的体会。 可长大后,尤其是林安文大病过一场后,林知夏感受到了一种前所未有的金钱危机。 大概因为父亲老了。 父母是挡在孩子和苦难、死亡之间的一面墙。 林安文病倒后,林知夏便正式直面家庭的贫穷和困苦。他接过了家里顶梁柱的角色,开始用还稚嫩的背脊为父亲遮风挡雨。 所以,他也更加深切地体会到了金钱的重要性。 往家里随便扫一眼,从家具到电器,没有不需要修理或者更换的。可就因为缺钱,只有日复一日凑合着用下去。 林知夏合上了盒子。 那只是一个竞赛。他对自己说。 就算比赛成绩不好,也不过是不能被保送罢了。他依旧有信心通过高考考上心仪的学校的! - 与此同时,盛朗也对着手里的存折发愁。 他家也没有什么余粮。 外婆身体不好是众所周知的事,过去因为一些原因没有办低保。每个月赚的钱,光吃药看病就要花去大半,存不下来多少。 盛朗的冠军奖金其实挺丰厚的,市里、队上,还有赞助商的加一起,足足二十万了。 这钱一到手,盛朗立刻在刘姐的指导下给外婆买断了养老保险。剩下的钱不多,要用来给老人交医保,也做应急用。 盛朗要是个光棍儿,早就一拍大腿把钱全部取出来了。可是家里还有外婆在,他就不敢冲动。 但是总可以用一部分的吧?盛朗抓耳挠腮。 不是为了别人,是为了他的小夏。 盛朗其实私下偷偷就冬令营的事询问过叶云漫。 “当然还是参加的好。”叶云漫说,“名师讲题还是和学校老师不同的,而且还会有许多有针对性的训练。最主要的是,老师们会讲一些不外传的秘卷题库。以小夏的成绩,只要参加了冬令营,我觉得他冲击国奖真的不难!” 盛朗自己是站在全国冠军领奖台上领过奖的人,他知道在全国性的竞赛中获得优异的名次,会对人生有怎样的意义。 他的小夏怎么可以错过这么的好机会? 家里两张存折,一个钱多,一个钱少。 盛朗把钱多的一张拿起来,眼前浮现外婆衰老的背影,又放了回去,拿起了钱少的那一张。 钱也只够一半,剩下的一半,要去哪里凑? 盛朗漫无目的地翻着盒子。 外婆有着喜欢搜集东西的嗜好。尤其是盛朗相关的,哪怕一张纸片,她也舍不得丢,统统用一个个盒子装好,保存起来。 也许是命运在这个时候伸出了手指,点播了一下。盛朗从盒子里拿起了一张名片。 一家国产运动品牌的品牌部的副总。 盛朗对这个副总的印象挺深刻的。一位很干练飒爽的大姐,打量盛朗的目光也不让他讨厌。 这家运动品牌是盛朗参加中运会时的团队赞助商之一。盛朗夺冠后,这位副总前来祝贺,顺便把名牌递了过来。 “我们公司和你们队的合作就要到期了,不过我们还是很希望和你本人能继续合作。小盛,你外貌条件特别好,非常适合做模特。你要是有兴趣,可以联系我。” 盛朗他们全队给这家公司拍过广告,很正经的运动服装,工作人员也挺好相处的。 教练怕盛朗学坏,林知夏也担心盛朗耽误了学习,所以盛朗从没私下接过拍广告的活儿。可不等于他不想赚这笔钱。 市队管的没那么严,只要监护人签了字,队上一般都会批准队员去接一些商业活动。而外婆的签名,盛朗已模仿得以假乱真。 盛朗把名片在手指中转来翻去。 “小狼?”林知夏的声音突然在门外响起,“在吗?开个门。” 盛朗急忙把名片往床垫底一塞,莫名其妙出了一头心虚的冷汗。 林知夏双手端着一个大饭盒走了进来,饭盒里装着两大块带着厚厚一层肉的棒子骨。 “特意给你留的。”林知夏把盒饭塞进盛朗的手里,“还热的,赶紧吃了吧。” “应该给林叔多补补身子的。”盛朗有些不好意思。 “吃吧。我们家还不至于缺这两根骨头。”林知夏脱下了书包,从里面拿出一叠卷子。 “吃完了我还要给你讲课。你上次月考的卷子我都看完了,把你知识点弱的地方都标出来了。我选了一些针对性练习的题,你这个周末做了吧。” 林知夏就是盛朗的补课老师,还是会带着肉骨头上门的小老师。 虽然用鞋底抽人的时候很凶残,但是讲课非常认真细致,不仅对盛朗的学习情况了如指掌,还花大量时间给他找适合的习题,耐心地陪着他做题。 讲真,很多家长养孩子都没林知夏这么尽责。 盛朗知道,他的小夏总是陪在他身边的。 就像放假的时候,盛朗去游泳队训练,林知夏总会带着功课跟着去。 盛朗在泳池里艰苦训练,林知夏就在看台上埋头做题。 盛朗休息的时候,林知夏也总会心有灵犀地抬起头,和他遥遥对望,交换一个笑。 这样温暖又美好的小夏,值得这世上最好的东西。 这天,林知夏依旧睡在盛朗的小阁楼里。睡相也还是那么不好,把大半的被子都卷在身上,牢牢霸占住。 盛朗没睡。他从床垫底摸出了那张名片,借着微弱的月光看了好一阵,将它握在掌心里。 第34章 杨景行翘着脚, 坐在沙发里,有些百无聊赖。 轻缓而富有节拍的音乐中,几个年轻男模穿着明年要发布的秋冬休闲服,正挨个儿走到杨景行面前, 展示着身上的服装。 杨景行一双老辣的眼睛把那些衣服从头扫到脚, 一直没说话。 杨景行身边一左一右坐了两大护法, 沙发边还沾着一溜儿的拿着笔记本的工作人员。大伙儿都严阵以待。 坐左侧的那位负责人一边观察着这位祖宗的脸色, 一边小心地说:“杨老师您看,这一系列的秋冬装不论是款式还是面料, 都按照您之前的意见做了很大的调整和改进。尤其这两套的衣领, 就是我们这一款的特色, 很有时尚感。还有裤脚的设计,按照您的要求,全部都又短了两公分……” “不够。”杨景行说。 “还不够?”坐右侧的是杨景行朋友兼合伙人王国峰, 长得像个脱了袈裟换上西装的弥勒佛, “景行呀,再短就是七分裤了。谁乐意大冬天地露着半截腿儿到处晃悠?” “我是说整体都改得不够。”杨景行冷笑道, “从款式到配色,我没有看到半点自己的东西, 全是一股子模仿去年秋冬的樟脑丸味儿。拿去时装博览会上,不怕人家笑我们是来清仓大甩卖的?” 负责人讪笑:“我们其实私下打探过别家, 也都差不多。男装的变化本来就不大……” “变化不是我们这些设计师做出来的吗?”杨景行打断了他, “我上次开会就说了要将客户年龄层再降低一点,面向十六到二十五岁年轻男性。可是看你们这一批样品, 都可以放在《健康之路》上跟着保健品一起卖了。” 员工们要笑又不敢笑。 负责人被讥讽得面色青灰,心想早就听闻这杨景行名气大、排场大,却不知道嘴也这么毒。 杨景行把交叠的双腿对调了位置, 又问:“模特呢?别和我说就是前面这几个小菜鸡。” 这下连几个男模也都一脸菜色。 “代言人已经选好了。”负责人忙把资料递过去,“是张迪伦,演员,最近刚冒红的小鲜肉。品牌部正在和他的经纪公司谈。” 杨景行翻开文件夹,噗哧一声笑:“这是特色演员吧,长得像个大马猴似的。” 终于有员工忍不住噗了一声,又赶紧憋住。 “就你挑剔。”王国峰笑呵呵地打圆场,“我看这小伙子长得挺好的,就是个子不大高。这腿儿穿咱们的裤子,七分裤得当九分裤了。” 你这位也没有不挑剔呀!负责人苦笑:“张迪伦的号召力还行。我们也正在选今年春夏装的海报模特。今天就在面试。” “我就说外面走廊上怎么那么多漂亮小孩儿。”王国峰笑,“有看到什么不错的吗?我们杨老师也正在找新模特,从国外找到国内,都没找到合适的。” “这种地方能找得到什么全须全尾的?” 杨景行把目光投向工作室的窗外。 走廊对面应该就是面试间。门口聚集着十来二十个年轻男女,各个青春靓丽、衣着时髦。 正因如此,那个高大矫健、穿着高中校服的身影穿过走廊的时候,无比显眼。 “还全须全尾,你找模特还是找蛐蛐呢……哎你去哪儿?”王国峰叫起来。 - 盛朗把书包放在墙角地板上,脱去了外套,站在了一排评委面前。 十七岁的少年,却已拥有了成年人中都少见的高大健美的身躯。 轮廓分明的面孔沉静肃穆,透着一股万事不放在心上的淡漠。 这是一个拿过全国冠军的少年,阅历赋予了他这一份同龄人难有的大将之风。 盛朗的校服外套里穿了一件外婆织的蓝灰色圆领毛衣,厚重,臃肿,毫无时尚造型可言,连花纹都是最老式的一款。 换任何人穿身上,都如同裹了一层茧子。 可偏偏盛朗穿着,依旧肩是肩,腰是腰,身形粗犷却依旧看得出肌肉饱满的线条。 现场的评委大都是品牌部的员工,在服装公司工作,也见多了年轻漂亮的模特,可眼前这个少年的美,依旧让他们不由自主地露出惊艳之色。 “还要做自我介绍吗?”品牌部的王副总笑,“我们市的全国冠军,之前又合作过的,谁不认识?其实今天也就是来走个过场罢了。” 部门总咳了一声:“虽然之前合作过,但是上次是团体合作,也只拍了三组照片。这次工作比较复杂,工作量也比较大,还是要先看看是否合适的。” 王副总的笑容有些挂不住。一旁的员工也神色各异。 品牌部的正副两位老总不合不是秘密,这样互相拆台也不是头一次。选新季度的模特本是很小的事,两位老总却都莅临现场,果真,这不就掐起来了。 旁边的总经理特助打了个圆场,对盛朗笑道:“那就先请我们冠军同学走几步,试拍几张,先让我们领略一下风采吧。” 盛朗对摄影流程并不陌生。他按照摄影师的指示,在白色背景布前来回走了两圈,随意地摆了几个动作。 这少年显然从未受过这方面的训练,动作有着明显的生硬,也不懂该如何迎合摄影师的镜头。 可镜头却偏偏爱他。 盛朗随便一个定格都赏心悦目。 “出片率可真高!”摄影师低声赞叹,“我去,连抬头露鼻孔都这么好看!” 照片里的盛朗,淡漠的脸色仿佛天生就是为了这一份职业而生,碧眼中冷清的疏离感更是起了画龙点睛之妙。 青春健美,朝气蓬勃,漂亮却又丝毫不俗气。那一身旧衣裤穿在身上,仿佛名牌当季的新款, “我就说了,这孩子天生吃这碗饭的。”王副总低声对部门总说,“我们一定要签下他!” “怎么签?”部门总斜了一眼,“代言人是不可能的。只是个中运会冠军,号召力怎么比得过电视明星?要不就普通海报模特好了。” “普通的……那什么价位?一个冠军,你打算用几百块一天打发了?” “800?”部门总能官高一阶,在做生意上就比副总要更鸡贼一分,“顶多一千。这钱够我们请两个模特了。” 王副总都气笑了。 她会让盛朗走这么一趟,就因为之前和上司谈好了,如果合适就设置双代言人。没想部门总现场翻脸,让她里外不是人。 “休闲系列的给张迪伦,运动系列的给盛朗!” 两位老总齐齐回头。 杨景行不知道在他们身后站了多久,刚才的交谈估计都听到了。 “这不合适吧,杨老师。”部门总的气焰明显降低,“我们和张迪伦谈的是全系列的……” “就你们选代言人的品味,难怪你们销量总上不去。”杨景行毫不客气地说,“就张迪伦那尊容,和盛朗站一块儿,别人会当他是盛朗养的猴儿。我们活在人猿星球吗?” 众人:“……” “张迪伦名气大,那就让他继续代言好了。”杨景行说,“可盛朗不是只用800块就就打发的……” “等一下。”盛朗冷着嗓子,朝杨景行那头抬了一下下巴,“这个人也是你们公司的?” 王副总微微一愣,解释说:“这位杨老师是我们设计部最近请来的艺术总监,他同时也是我们公司的一位董事……” 盛朗才被林知夏逼着背过政治课本上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那一章,知道董事等于老板之一。 “那就算了。”盛朗转身拿起书包和校服,“这活儿我不接了,当我今天没来过。抱歉了王总。” 众人的错愕中,这少年推开门走了出去。 “这是怎么回事?”部门总傻了眼,“杨老师,你们认识?” 杨景行的嘴角正抽着。 - “两千一天!” 盛朗站住,斜睨了一眼快步追过来的杨景行,一脸野兽受到威胁的表情。 杨景行被这目光逼得硬生生站住了,强笑道:“休闲系列的也可以安排你拍,活儿很多,够你拍上两三天的了。” “不用了。”盛朗冷声说:“我又不是找不到别的活儿。找男模的淘宝店一大堆,钱不比你们少多少。” 杨景行轻笑:“先不说你这样的非专业的新手模特,人家会给开什么价。你确定自己能达到他们的要求吗?一天不停地拍两百件衣服,几秒一个姿势。更别说有可能被店家找各种借口克扣工资……” “我是全国冠军。”盛朗有他的骄傲,也很清楚自己的名气价值。 盛朗也不是两眼摸黑就走进这家公司的。 他小时候守店的时候就无师自通地学会做促销,在做生意这块儿上,这少年有着一份天生的谨慎和精明。 在来之前,盛朗专门找队里有经验的队友请教过,了解行业规则和市场价位。会有哪些陷阱,会有什么挑战,他都了然于心。 盛朗甚至研究过合同,连看不懂的条款都专程上网查过。 林知夏要知道他原来是可以这么用心和主动地学习的,估计又会用鞋底伺候他。 杨景行笑意加深:“是啊,你是本地小名人,很有希望进国家队,将来还能为国争光。到时候被人说起,这个冠军的模特照片出现在不入流的淘宝店上,还不是什么品牌,没准是卖A货的。这名声很好听吗?” “多的是正经的店。”盛朗根本吃他这一套,“照样给钱大方又及时,而且还没有变态。” 说完,扭头继续朝前走。 这份不羁的野性就像一只铁钩子挂着杨景行的心,直把它从胸膛里扯出来。 “五千?”杨景行跺脚:“好吧,七千!预付,先预付两天的。拍不完再加。你急着要钱,对吧?钱今天就可以预付给你!” 盛朗只扭头回赠了一个不屑的白眼。 “我不去片场,总可以了吧!”杨景行最后不甘心地补了一句。 盛朗这才站住了。 这价钱已经比他的心理价位高不少,可以见好就收了。 盛朗了解过行价,知道以自己的名气,还不够资格给这家品牌做代言人。 反正只是打零工,钱够凑足林知夏去冬令营的费用就行了。 杨景行已隐约意识到自己好像被套路了,可是说出去的话没法收回来。 他苦笑起来:“放心吧,我不是坏人。我没想对你做什么。你是我妹妹的同学,还没成年。我再饥渴也不至于对个小孩儿下手。” 盛朗的表情表示他显然不信任杨景行。 杨景行苦笑。 他当然垂涎盛朗。这么美好的青春和肉-体,有正常本能的人都垂涎。 但是盛朗显然并不是个任由人摆弄的漂亮玩物。他有獠牙利爪,有智慧。最关键的是,他有着可以一飞冲天的资质。 杨景行觉得比起盛朗对他的原始吸引力更大,他的天资和对自己灵感的刺激,更让他爱不释手。 当你发现一个缪斯,一个可造之材,其他的欲-念都可以暂时退让开来。 杨景行很想对盛朗说,我只是一看到你就想打扮你。又觉得这话说出来,自己更像个怪叔叔。 他只好说:“不就是揭穿了你,就被你恨上了?我们是同道中人,你正在经历的,我当年都经历过。我知道你现在在纠结什么。” 盛朗没啃声。 杨景行注视着这张漂亮得晃眼的脸,忍不住说:“但是盛朗,一个人是没有办法抗拒本性的。你接受了真实的自己,才会找到真正属于你的人生道路,也才会找到幸福。” “你找到了吗?”盛朗反问,“幸福。” 杨景行怔了一下,说:“至少我找对了寻找的方向。” “但是我早就找到幸福了。”盛朗神色肃然,“我现在要做的就是守护住他。” 杨景行挑眉:“那个学霸小帅哥?他一看就是个小直男。听我这个过来人一句劝,不要把希望寄托在直男身上……” 盛朗转身就走。 怎么半句话听不顺耳就翻脸走人呀? 杨景行好歹也是有点名气的新锐设计师,家族资源又多,走到哪里都是众心捧月的人物。尤其是模特,各个都对杨景行顶礼膜拜,上赶着巴结讨好。 可凡事都有破天荒第一回。他杨景行行走江湖这么多年,居然栽在了一个才十七岁的少年脚下,脸皮在地板上搓摩。 盛朗那一种孤狼般的傲气,精准戳在杨景行的点上。他望着少年挺拔矫健的背影,灵感如雨后的山泉疯狂往外冒,手都有些发抖。 “还得签约!”杨景行喊,“签约了才能把预付款给你!” 盛朗这才又站住了。 半个多小时后,盛朗带着签好合同和预付款扬长而去,宛如斩获敌将首级的将军。 “现在的高中生都这么能了?”杨景行的合伙人王国峰啧啧道,“景儿呀,你这次的这个缪斯男神,不好搞哟……” 杨景行露出牙疼似的苦笑来。 作者有话要说: 小狼事业线部分,杨大出场机率都会比较高。 杨大真不是坏人。他会证明他是个好助攻的。 本文主甜,但是主角的成长蜕变过程中会有点坎坷,毕竟彩虹是不会凭空出现的。 但是放心,所有坎坷都会被他们顺利克服的,虐都只是一小点。 侧重点还是两小只的命运变迁、相爱,和厮守。 - 另,本章故事发生在本文故事线十年前,模特行业收费我查不到确切的,就结合现在的收费,随便估了一个比较金手指的价。半架空设定,勿喷。 第35章 林知夏坐在食堂的一角, 一边吃着一份扬州炒饭,一边津津有味地看着一本生物学史。 盛朗端着餐盘坐在他对面,含笑看着他。 “哟,狼哥终于现身了?”林知夏没抬头, “你昨天旷课也就罢了, 今天一早又跑到哪里野去了?” 盛朗把一个厚厚的大信封推到了林知夏面前。 林知夏狐疑地瞥了盛朗一眼, 拿起信封。一叠粉色钞票从信封里滑出半截, 正好露出老人家慈祥的面孔。 林知夏差点被喉咙里的饭给呛住。 “这是什么?” “书读傻了,钱你都认不出来了?”盛朗得意地笑着, 露着小尖牙, “冬令营的报名截止日期不是明天吗?你今天赶紧把钱交了。” “你哪里来的这么多钱?”林知夏把信封拍在了桌子上, 差点跳起来。 “小声点。”盛朗急忙摁他,“想让全校同学都来围观吗?” 林知夏不情愿地坐回了椅子里,压低了嗓子, 跟搞情报战似的问:“你昨天去干了什么?你的钱怎么来的?” “抢银行去了。”盛朗挑着宫保鸡丁里的花生米丢进嘴里, “运气不好,只抢到这点钱。” 林知夏端起餐盘准备扣在盛朗脸上。 “哎, 哎!你脾气怎么越来越爆?”盛朗把林知夏按住,笑容又无奈又宠溺, “我找了份兼职!” “什么兼职?” “做牛郎。”盛朗说。 林知夏再度端起盘子。 “是做模特!”盛朗把林知夏的双手都抓住,“我说林男神, 你要在这里揍了我, 你那什么‘谦谦君子温润如玉’的人设就崩了。” 林知夏挣了一下,没把手挣回来, 也就放弃了。 “什么模特?” “放心,很正经的活。”盛朗顺势把林知夏的双手紧紧地拢在掌心里,“就是中运会上我们队的服装赞助商, 他们家是做运动和休闲服的。我给他们拍海报,给的价钱很高。” “为什么给你这么高的价钱?”林知夏警觉。 “因为老子是冠军!”盛朗气鼓鼓,“因为老子超级帅!不行吗?” 这个理由确实挺充分的,林知夏不仅不能反驳,还有点说不出来的骄傲。 他的小狼是一只成熟的狼了,可以自己赚肉骨头了。不仅于此,还能给他赚来了这一笔急需的钱。 “活很多吗?”林知夏又有了别的顾虑,“马上就期末考试了,你要补的课还多着呢,别想着翘课去打工。” “就周末干两天的活。”盛朗撒娇般揉了揉林知夏的手,“两天就能赚这么多,你不觉得很划算吗?难怪我们好多队友都去接这活儿。” 林知夏的手并不娇嫩,他是打小就干粗活的孩子。可是关节天生柔软,揉起来别有一番惬意。 而盛朗早在心里发过誓,将来有一日,一定要把这双手养娇嫩回去。 林知夏把“学生还是以念书为主”这种老和尚念经的话吞回了肚子里,说:“你要没得冠军,现在肯定拿不到这么好的价钱。这就是厚积薄发。所以你们教练之前要你专心训练是对的。只是,这活儿累吗?” “拍照有什么累的?”盛朗嗤笑,“站那儿摆姿势不就行了?怎么都比训练轻松。你要不放心,后天跟着我去看看呗。你还没进过摄影棚吧?其实挺好玩的。” - 林知夏当然要去。除了不放心盛朗一个人外,林知夏还真的对这事挺好奇的。 不仅林知夏好奇,孙明珠她们几个女生听说盛朗会和张迪伦一起拍海报,顿时嗷嗷叫,说什么也要跟着去凑热闹(追星)。 “张迪伦呀!他在《翩翩来临》里好帅!我全程都巴不得女主甩了男主和他好!” “他唱歌也好温柔哟,眼睛里有星星。还是个喜欢厨艺,养了大狗狗的暖男小哥哥!” 女生们兴奋地原地转圈圈。 “适合吗?”林知夏有点不放心,“就拍个照而已,盛朗带我们一大群人去围观,人家公司会不高兴吧?” “这就是你没见识了。”王悦灵头头是道地说,“盛朗又不是什么路人甲,他好歹也是冠军,泳坛小名人。名人出行,哪个身后不跟一群人的?经纪人,助理,化妆师,保镖……” “小夏算盛朗的经纪人,我就是化妆师吧!”孙明珠立刻说。 “那我是助理。”小胖子钱维安急忙抢了一个职位。 “难道我是保镖?”王悦灵怒,抓着钱维安一顿揍,和他对调了职务。 盛朗之前一直没吭声,这时说:“做我助理,得给我端茶送水扇风的。” “没关系。”王悦灵为了见偶像也是豁得出去,“让我去卫生间给你送厕纸都行!” 盛朗:“……” 林知夏也担任起了临时经纪人的职责,把盛朗签的合同从头到尾仔细看了好几遍,找不出什么问题。 他又去网上搜了一下这家名为“锐风”的服装品牌。 省服装行业的重点企业,才出来两三年的新品牌,但是已经小有名气了,也没什么负面新闻。 于是林知夏暂时放下了心,然后写了一份借条给盛朗。 盛朗炸了:“你什么意思?” “借条你都不认识?”林知夏说,“借条一式两份,明珠,王悦灵她们都作为见证人按了手印的。五年时间,分期还你。利息就用我家的秘制棒子骨抵了。” “你和我来这一套?”盛朗露出受伤的表情。 换往常,他一耷拉着耳朵做委屈样,林知夏都会心软。但是今天林知夏不吃他这套。 “你到底拿不拿去?”林知夏不耐烦,“我不白拿别人钱。你要是不收借条,我就把钱退给你。反正那破冬令营我也不怎么想去。” 盛朗只好把借条接了过去。 “这才乖嘛。”林知夏笑嘻嘻地摸了摸盛朗的脑袋,“为了对你的雪中送炭表示感谢,今天晚饭请你吃两根鸡腿?” “不啦。”盛朗无精打采,“公司的人专门叮嘱我这两天要少吃点,不要吃腥辣,不要吃甜食,免得脸上长痘痘。还说摄影前多少小时,连水都不要喝,这样第二天上镜脸才不会肿。” 平时训练虽然苦,可是他能吃得饱呀。对于一个正长身体的青少年来说,天下没有啥比吃饱肚子更重要的事了。 “幸好就忙活两天。”林知夏心疼地又揉了揉盛朗的脑袋。 - 这个周末,林知夏跟着盛朗一道长了一回见识。 比如他们这才知道,虽然是给服装公司拍广告,但是摄影棚却并不在公司里。 “锐风”和大部分服装公司一样,拍摄这块都外包给了专业的工作室去做。 工作室离公司不远,在一栋很不起眼老办公楼里,青藤爬满半边墙,门口的街边小公园里还有退休的老头在打拳。 工作室也并不大,装修无奇特之处,一点儿都没有电视里那种时髦酷炫。少年们都有点小小的失望。 没想等见到了张迪伦本人,孙明珠他们心里的失望都能决堤了。 王悦灵努力组织着语言:“长得好……” “像个大嘴猴。”孙明珠替她补完了。 两个女生交换了一个难以置信的眼神,都有点幻灭。 资料上写着的178公分到了现场少说要打个七五折,电视上看着清瘦修长的身段,现实中就变成窄肩短胳膊小短腿。 尤其没有了镜头“肥十斤”的功效,肉眼里的张迪伦瘦得像一把干笋,容貌上所有的缺陷都被放大。 他的面色是一种发灰的枯黄,厚厚的粉底都盖不住这肤色。眼睛很大,眼窝深陷,偏偏有点轻微的骨性龅牙,整个嘴明显突出,于是显得有些大。 张迪伦的排场果真不小,随行人员带了四五个,只用自己的专属化妆师。 那个化妆师也不知道是不是他对家派来的,化妆技巧如鬼斧神工,居然给这双唇抹了红润的啫喱。 摄影棚的强光让他的脸显得饱满了些,却也让他那张烈焰红唇分外夺目。 “还真有点魔性。”连林知夏都忍不住说,“你们发觉没,不论随便怎么望过去,目光总是不由自主地定在他的血盆大口上。” 众人好一阵鸡啄米点头,心有戚戚焉。 张迪伦带来的随行人员正围在场边看拍摄,只见一群穿着校服的高中生走了过来,顿时如临大敌。 一个年轻女子冷着脸上前一步,强硬地把人拦下:“抱歉了,迪伦今天是来工作的,不接待粉丝。” 林知夏暗暗拉了一把孙明珠,让她不要说话,才平和地说:“我们不是粉丝。我们的同学也来拍摄,我们是陪他来的。” 这女人脸上的警惕没消,反而多了几分鄙夷。 她走了回去,林知夏他们听到她对同伴道:“我就说了,这种小工作室管理乱得很,随便什么模特都能带一群亲友来乱逛。你们待会儿盯着,别让他们偷拍迪伦。” 这下连王悦灵都头顶冒火星。 “先忍忍。”林知夏把两个女生拉住,往旁边挪开了两步,“这是盛朗第一次独立接活,别给他惹事。” 两个女生都不情不愿地闭上了嘴,在这短短几分钟的时间里完成了脱粉+转黑的全过程。 旁边有一位像是张迪伦经纪人的人,正唾沫横飞地同服装公司的一个负责人夸着张迪伦。 “你们选我们迪伦代言,绝对物有所值。就不说人气了,光看我们迪伦这脸,多漂亮。他的特色就是轮廓深邃分明,虽然是纯正汉族,但是有一股洋味儿!” “是猴味儿吧?”钱维安小声说。 少年们一阵闷笑。 “你看看他的五官,多立体,无死角。”经纪人一脸陶醉,“深深的大眼睛,高高的鼻梁,饱满的嘴唇……” 恰好张迪伦应摄影师的要求,朝着镜头作出一个大笑的动作,两个嘴角仿佛都扯到了耳朵根。 连公司负责人都一脸卒不忍睹。 林知夏的脑子里情不自禁地冒出生物老师的声音:“在动物界中,呲牙代表的是威胁。比如大猩猩……” “都说我们迪伦虽然是不是混血,但是比混血的好看多了。”经纪人得意洋洋,“我和你说,混血的好看归好看,但是总有一股子杂种的廉价味……” 林知夏掀起了眼皮。自眼角冷冷地望过去。 “还是我们迪伦有韵味,有厚度。”经纪人说,“各种风格都能掌握,什么气质都合适,再普通的衣服穿他身上都……” 都啥? 经纪人的舌头好似被鸟叼走了,瞪着眼望着一处。 盛朗穿着一套春季款的运动服,大步走进了摄影棚。 第36章 就像捕食者走进了丛林, 鸟兽噤声屏气。 又像有一股魔力贯穿全场,人们纷纷无意识地转过头去,目光被牵引向一处。 林知夏后来总结回忆,深刻觉得, 盛朗确实是为聚光灯而生的男人。 哪怕他当年第一次看到盛朗, 混乱的群架之中, 这个才刚开始长个头的少年就已是人群中极其醒目的存在。 比如此刻, 人们已经完全将灯光下的张迪伦抛在了脑后,眼中只有这个俊美高大的少年。 盛朗只穿着一套深蓝色的紧身运动服, 站在阴影里, 可依旧浑身发着光。 那一瞬, 林知夏心中涌起万丈骄傲,情不自禁地向盛朗灿然一笑。 盛朗朝林知夏抬起了下巴,唇角也勾了起来。 这一笑, 眼中碧光荡漾, 如秋日下的潭水,美得让人心头的清波也跟着一阵荡漾。 “这是谁呀?”经纪人终于找回了自己的舌头。 负责人的声音里有着掩饰不住的得意:“本届中运会游泳冠军, 叫盛朗,是我们市的学生, 也是我们公司今年运动系新款的模特。这孩子漂亮吧?” 单单用“漂亮”两个字,没法涵盖盛朗的俊美。 出身、成长环境, 和常年艰苦的体育训练, 让这个少年有着明显区别与同龄人的成熟 站在摄影灯前的盛朗,宛如雕塑大师的杰作化为了真人, 从博物馆的高台上走了下来,专门给芸芸众生来膜拜的。 少年的年龄,成年人的体魄, 完美的比例,健美流畅的肌肉,走路的姿势像一位捕猎者。 尤其是那张面孔。 被化妆师小姐姐精心打扮过的盛朗晃眼一看变化并不大,却有一种将宝石上的灰层扫除,露出瑰丽光彩的感觉。 他颧骨上的小雀斑被粉底盖住,杂乱的眉毛修剪整齐,头发在发胶的约束下固定,修饰着他形状漂亮的头颅。 林知夏一直觉得盛朗混血混得特别好,五官硬朗又大气,眼窝深却不显阴鸷。反而,当他气势柔和的时候,双眼显得格外深情迷人。 盛朗的唇上也薄薄地涂了点唇彩,衬得他皮肤更白净润泽。 这才是有洋味的嘴!林知夏忍不住斜睨了张迪伦的经纪人一眼。 饱满,有棱角,关键是大小适中,才不像你们家那大嘴猴! - 模特好不好,摄影师的反应是最直接的。 刚才拍张迪伦的时候,摄影师的嗓音透着一股子熬夜没回过神的味道。 等换成了盛朗,摄影师瞬间睡醒了,精神矍铄,嗓音嘹亮,一腔创作的热血涌上了头。 “看这里!头再抬起来一点!就这样!哎妈呀太漂亮了——” 张迪伦那头的气氛就有些微妙。 作为小有名气的男星,当然是不屑和一个圈子外的运动员同台竞争的。他们俩本来就不同框呢。 可被一个圈外人轻松地泰山艳压,面子上有些不大好受。 张迪伦本人看不出什么情绪。他换了衣服回来,咸鱼似的往椅子里一躺,满脸倦意,闭目养神。 他那几个跟班则凑在一起,瞅盛朗几眼,又埋头嘀咕几句。 她们的表情混合了对这个少年的同仇敌忾,对没名气的小模特的不屑,以及单纯的对美色的惊艳。几种表情走马灯似的轮流转变,还挺精彩的。 盛朗拍照明显不如张迪伦熟练,摆姿势都需要摄影师助理教。 可工作室的人偏偏对他无比有耐心,助理妹子不厌其烦地跑过去,帮盛朗摆手弄脚。 “老师说的侧偏是把头这样偏一下。”助理的手朝盛朗的头伸去。 盛朗猛地闪躲开来,目光尖锐,有着野兽般的警觉和抵触。 长这么大,除了外婆和林知夏,还没第三人能随便摸他的头。 助理讪讪地收回了手。 美人儿多半气性也大,她在这行也见过不少。 “真对不住了。”林知夏匆忙过来打圆场,“这家伙小时候被打过头,有点脑残后遗症。姐姐别在意。您示范一下,他会学的。” 助理的脸色又好转了起来。 盛朗确实会学,而且对肢体动作的领悟极好,看一眼就能准确地模仿出来,远比他学课本上的公式快百倍。 越来越洒脱,越来越舒展。 这小子天生胆子大,非但不怯场,稍微熟悉了后,一股子桀骜不羁拔了塞子似的往外冒。 这一脸拽相放平时挺讨打的,但是放在镜头里,就成了鲜明热烈的活力,同他一身运动装相得益彰。 “奢侈品!你特么说得太对了,真是个奢侈品!” 摄影棚的侧门外,杨景行带着一个女性朋友,正通过门上的窗户瞧着里面的动静。 那女性友人年纪比杨景行略大一点,披发布衣,白肤红唇,乍一看像女鬼,仔细一看更像女鬼,同从头到脚名牌闪亮的杨景行形成鲜明的对比。 “啊哟我的乖乖,瞧那线条,那弧度!”女子双手不自觉比划着,“罗丹都雕不出他的美。” “克制点。”杨景行提醒,“小孩儿还没成年呢。” “我这是欣赏!”女子道,“你瞧瞧,画他必须得是印象派风格,别的都难描绘他那股狂野的气质。景行,你从哪里挖掘出来这么个宝贝?” “确切的说,是我妹挖掘的。”杨景行苦笑,“这小子本人比看着还要野,戒心可重了。我觍着老脸,自掏了腰包,才哄得他来拍照。” “看着确实挺年轻气盛的,可是人家有资本呀。”女子望着盛朗,垂涎三尺,“天生一股海报气质,一点儿都不做作。关键是漂亮还不自知,于是不卖弄,这太难得了。你打算签他?” “他不肯的。”杨景行说,“人家只是来赚零花钱的,干完这一票,就要回学校好好读书,将来要去上大学的。” “又不是不能兼职。我看八成是你太变态,把人家小弟弟吓着了……哎呀,那个又是谁?” 盛朗的拍摄告一段落,林知夏走了过去,给他递了一瓶水。灯光也照亮了他俊雅的脸。 “好清秀,好干净呀!”女子两眼放光,“美人的朋友果然也是美人。混血小帅哥适合油画,这个小帅哥就适合国画,还得是工笔。穿一身白衣服,坐在一株芭蕉树,或者荷塘前……” “这个你就更别想了。”杨景行说,“是个超级学霸,听我妹说,挺清高的一个孩子。” 女子对林知夏倒没什么执念,转头又盯着盛朗不放:“真是个好苗子呀,十七岁就长这样,再过几年还了得?亚裔在模特这行在国际上挺受人种歧视的。这孩子混血混得特别好,两边看他都不觉得突兀。要是有人捧着,好好干,前途肯定会不错。” 杨景行颇为赞同地点了点头。 “真不进去?”女子问。 杨景行无奈地摆了摆手:“答应了不出现在片场的。他真的会立刻翻脸走人,还不退我钱,你信不信?” “你之前得多变态,才把人家孩子吓成这样呀?”女性友人哈哈哈大笑。 - 盛朗的耳朵抽了抽,朝门口望去。门外人影一晃而过,看不真切。 “你来看看你自己!”摄影师招呼盛朗来看片。 “瞧瞧,小伙子多帅呀!你出片率特别高,学得也特别快。你没学过走台步吧?但是我看你走路姿势已经很像回事了。这就是天生吃这碗饭的人!” 盛朗对T台一无所知,也从不觉得自己平时走路那懒洋洋的步子居然“很像回事”。 时尚圈对他来说还是一个水中月,雾中花的世界,做模特于他来说只是一份快速赚钱又很正经的兼职。 盛朗问林知夏:“帅不?” “超帅!”林知夏用力点头,“我要是妹子,早就爱死你了!” 盛朗的耳朵瞬间红得滴血,光一照,像两片红玛瑙似的。 “哟,不是妹子就不爱啦?”张迪伦的经纪人笑呵呵地凑了过来,“这位小哥儿的帅,是男女通杀的!哈哈,我姓王。同学你有经纪公司了吗?考虑在娱乐圈发展一下吗?” 说着,名片已经递到了跟前。 盛朗看了林知夏一眼。林知夏将名片接了过来。 “我们还是高中生,目前还是以学习为主,暂时不考虑那么多。” “可以多考虑一下。”经纪人很真诚地劝着,“入这行,小哥儿这个年纪正好,趁着青春狠狠赚一笔。你同学还发愁升职还房贷的时候,你都赚够了可以退休了。老天爷给你这么好的一副容貌,不要浪费了。” 盛朗不是第一次遇到星探,也不是第一次听到类似的一番话。可他不再像过去一样不为所动。 做经纪人这行的,目光老辣是必须的职业素养。 盛朗细微的表情被姓王的尽收眼底,立刻追加筹码:“你们可以去打听了解一下这行的收入,远远不是普通上班族可以比的,又没有做生意的风险。你的资质这么好,你看电视上有哪个男明星比你更好看的?相信我,你不仅会红,还会爆红。将来赚钱赚到手软……” “谢谢叔叔了。”林知夏往前走了半步,挡在了盛朗的身前,“我们会考虑的。” 少年眼中的抵触情绪非常浓厚,带着一股警告的意味。 经纪人摸了摸鼻子上的灰,笑着走了。 “别听这人胡吹!”林知夏冷着脸,下意识抓住了盛朗的手,像是怕他跑走。 “天下哪里有无本万利的买卖?世道是公平的,想要什么,都得拿东西去换。脑子,体力,美色,总不会让你白赚的。娱乐圈遍地都是坑,我们又没后台,鬼知道进去后会是怎么一个状况。你难道想往那种全是变态的地方凑?” 盛朗当然不想。 可他又觉得,自己不再是当年那个十二岁的小孩,他已长大,身强体壮,獠牙锋利,能保护自己,也能保护林知夏。 他想赚用不完的钱,让他的小夏再也不用受苦。 “不是说要和我去同一个城市上大学的吗?”林知夏望着盛朗,漆黑的双眸里闪烁着碎光,“还是说,比起上大学,拿金牌,你更喜欢进娱乐圈。就像大……张迪伦那样,被小姑娘们崇拜?你要真喜欢,其实我也不会……” “你知道我很烦女生围着我的。”盛朗将手一翻,把林知夏的手紧紧地握在了掌心,“我能跟你在一块儿就够了。” 林知夏一直是众人口中的乖小孩,但是他并不会盲目地循规蹈矩。 林知夏打小就会专研各种规矩,寻找出最适合他,又能迅速向上跨越阶层的途径,然后努力奋斗。 林知夏不仅自己很推崇这种方法,也为盛朗做了相应的规划,让他能和自己一起并肩往上走。 不求大富大贵,只求踏实、安稳,以及长久。 而盛朗在人生规划方面向来如老和尚敲钟,林知夏给了他一个目标,他便朝着那个目标努力好了。 一头被驯服的狼,总是不离主人左右的。 直到有一日,另外一条路出现在了他的面前,并不安稳,充满风险,却有点激发他骨子里的野性,让他生出隐隐向往之意。 可林知夏一召唤,他还是头也不回地跟在了林知夏身后。 作者有话要说: 小狼入行第一单,所以重点描写一下。 其实他和小夏从性格,到适合的职业,都是差别有点大的。 两个孩子没有靠谱的大人引导,只有自己互相扶持着摸索着成长。 - 看到有朋友说给杨景行洗白,其实也不是。 一个人,尤其是有一定阅历的成年人,是比较复杂立体的,有很多面的。 他又是个配角,戏份不多,我没法一口气把他这个人写全了,只能一段一段来写。 他确实喜欢小狼,但是他也绝对不是个坏人。 第37章 后来林知夏听人说, 时尚业的人就是一群珠光宝气的民工。回想起来,他当初陪着盛朗第一次拍摄,就领教到了这个行业背后的辛酸。 那一天的拍摄从大早一直持续到深夜,全体人员除了吃喝拉撒, 几乎没怎么休息过。 少年们对拍照的新鲜感很快褪去, 看着盛朗一件件地换着衣服, 摆着差不多的姿势。再有趣的事变成持续性的重复工作, 都会是一种折磨。 林知夏他们这些作陪的都疲乏不已。张迪伦的脸色也越来越难看,到后面宛如行尸走肉。 盛朗的运动员体能优势倒是展现得淋漓尽致。 这小子累了就往椅子里一躺, 三秒入睡, 睡得四仰八叉的还打鼾。半个小时后轮到他时, 他又是精神奕奕的好汉一条。 “不烦吗?”林知夏忍不住问,“这么几个步骤翻来覆去地做。” “不烦呀。”盛朗看得出是真无所谓,“平时训练的时候, 我不是也翻来覆去地游吗?动作比这还少得多呢。” 确实, 盛朗早就习惯了做重复性而且高强度的事。他脑子简单,能享受思维放空的快乐。所以他反而很适应这份工作。 到了第二天, 王悦灵他们做了逃兵,只有林知夏陪着盛朗过来。 林知夏带了卷子, 盛朗拍摄的时候,他就在下面做题。 那一副乖巧勤奋的模样惹得工作室的小姐姐们又喜欢又心疼。小姐姐们给林知夏拿了一把高凳子充当小书桌, 又送了他一杯热乎乎的珍珠奶茶。 摄影棚里放着富有节奏的音乐, 摄影师的吆喝声不断。可林知夏丝毫不受影响,在卷子上奋笔疾书。 “小同学还真用功呀。”身影一闪, 张迪伦的经纪人老王一屁股在旁边坐在了下来,“我没有打搅到你吧?” 林知夏抬起眼,半笑不笑道:“也没有很打搅。” 老王本就做好了挨白眼的准备, 当作没听出林知夏话里的讽刺,笑道:“你和盛朗是很好的朋友吧?陪着人拍摄其实也很累,可你昨天那么累了,今天带着作业都要来陪着他。” “拍照的人都不累,陪的人有什么累的?”林知夏低头继续解题。 “我看他很听你的话。” 林知夏再度抬起头,漆黑的眸子里透出一股警惕。 老王笑得慈眉善目:“好朋友之中,总有一个出主意的,一个服从的。别看盛朗个头那么大,气势那么凶,但是你才是主心骨。对吧?” “叔叔是在做什么研究吗?”林知夏的不悦已经很明显了。 老王摆手:“我说的也不是什么高深的学问,都是些人之常情。我就是觉得,你应该很能影响到他的一些决定。或者说,他很多事,应该都是你替他拿主意的,对吧?” 林知夏终于放下了笔。 老王很诚恳地说:“你这位朋友,真的是天生适合混娱乐圈的料,我想你也清楚。” “我不清楚。”林知夏的声音清朗温润,心情不好的时候,又有些冰玉般的清脆冷意。 “我只清楚,你们这行表面看着光鲜,背地里多的是不能见人的阴私。哄人入行的时候画得大饼可香了,等奴隶合同一签,艺人就任由你们宰割了。” 老王不以为然:“我们这行当然有一定风险,但是回报率也高呀。富贵险中求,挑战和机遇是并存的。再说我们也是正经的经纪公司,你可以去打听一下,条款不会比别家更苛刻。” 林知夏不想和这人废话。他提笔继续做题。 “盛朗和你不一样,小同学。”老王说,“他是一匹狼,他的本性是很奔放、非常富有表现力的。他适合这行。他在这里能施展他的长处,赚到别人几辈子都赚不到的钱……” 林知夏一脸不耐烦:“我们虽然不是什么有钱人家的小孩,但是也没一门心思想发大财。我们这样的孩子,找到一条能出头的路不容易。对于盛朗来说,就是好好比赛和念书,考个好大学!” 这少年一脸稚嫩,可说的话很是成熟老辣,简洁利落却每一句都落到点子上。要不是年纪太轻,简直像盛朗的家长。 工作人员说这位是个本市高中里很有名的学霸,果真名不虚传。 林知夏又说:“你只提了成功,没提失败。进了你们这行,混失败是什么下场?失败了,我们是没有有钱的爹妈给我们兜底的。到时候年纪也大了,皮相也老了,一事无成,只会悔不当初!” “你怎么总想到最坏的一面?”老王不能理解,“盛朗这资质,百年难得一见……” “你再夸他都没用,到时候为他买单的又不是你。”林知夏俊秀的脸上覆着薄薄的冰霜,双眸里透着超越年龄的犀利。 “我为什么考虑最坏的一面?因为盛朗信任我,听我的话,所以我要对他负责。我要替他把方方面面都考虑到,不能让他吃亏或者后悔。” 老王说不出话来了。 他总算明白,那么个俊美的少年,又不是无名之辈,都拿了全国冠军的,却依旧没人挖走。 因为有这么一尊拦路虎在这里呢。 老王无奈地站了起来,转身之际,还是不甘心地追加了一句:“你毕竟才十来岁,阅历有限,你的决策全都是对的?而盛朗也许因为太听你的话,反而错过了人生中难得的机遇。” 林知夏蹙眉。 正要回应,摄影棚的那头突然传来了争执声。 林知夏定睛一看,那个正同张迪伦的助理吵架的,不是杨素素吗? - 要以为杨素素上次受了那么个教训,就对盛朗死心了,那就太天真了。 她非但不死心,反而深深地觉得盛朗太有男人味,比她认识的所有男生都成熟带劲儿,对他更上头了。 只是听了闺蜜们的分析和指点后,杨素素一改过去的强势胡闹。她改走小白花路线,准备以柔取胜,所以这段时间安分了许多。 盛朗来做模特的事,杨景行当然是瞒着杨素素的。 无奈杨素素和摄影工作室的一个助理玩得好,昨日的照片出来了后,杨素素一眼认出了盛朗。于是今天盛装打扮,兴冲冲地过来探班。 杨素素到的时候,盛朗刚拍完一组照片,正和两个女模特在摄影师那里看片。 盛朗这样英俊的少年不多见,两个女模特都对他颇有好感,亲亲热热地挤在他身边,有说有笑的。 杨素素一看眼睛就发热,嗓子眼直冒酸水。 尤其一个女模特还故意撩起长发,扫过盛朗的胳膊。盛朗扭头看过来,她便朝他妩媚一笑。 运动装都很紧身,两个女模特都曲线毕露,若有若无地往盛朗身上贴去。看在杨素素眼中,就是两条臭不要脸的蛇精。 杨素素吸取教训,不敢像过去一样冲过去把人推开,只站在旁边,娇滴滴地唤了一声:“盛朗……” 盛朗现在对杨素素有一种应激反应,一看到她,后脑就能感觉到被林知夏用拖鞋抽的滋味。 杨素素朝盛朗一笑,盛朗的嘴角就直抽抽。 他失算了。 杨景行答应了不来片场,可没保证杨素素不会来。 杨景行只是目光肉麻恶心人,杨素素却是个无敌破坏王。 偏偏又是女生,打不得,骂不得。眼下还有活儿没干完,他甚至没法逃走。 而且出于一种莫名其妙的心虚,盛朗也没和林知夏提过这家服装公司有杨家的份,更别说杨景行在这其中起到的作用了。 回头林知夏问起来,他该怎么解释? “我是过来找朋友玩的,没想到你也在。”杨素素找了个冠冕堂皇的借口,“原来我们家公司新一年度的模特是你。我哥真有眼光!” 盛朗赶紧朝林知夏那边看了一眼,见他正在同张迪伦的经纪人聊天,这才松了一口气。 “我们去外边谈吧。”盛朗抓住了杨素素的胳膊。 杨素素刚为这个“亲密接触”而惊喜,张迪伦的一个助理阴阳怪气道:“又要去哪儿呀?接下来该和我们迪伦拍合影了吧?” “稍等我一会儿。”盛朗说。 这个女助理就是昨天把林知夏他们拦下的那位,口齿很是有些尖锐,当即冷笑:“还要等?刚才就已经等了你半个多小时了。拍完了我们还要赶飞机呢。真的是,让我们迪伦等,当自己是谁?” 盛朗脸一沉,还没回应,杨素素就先开了口:“我们盛朗是中运会全国冠军。人家是有真材实料的运动健将。不是什么光靠卖脸卖屁股骗钱的人。” 前两句话没什么问题,最后一句纯属煽风点火。 “你说谁呢?”女助理果真大怒,“你对人放尊重点!” “你觉得我说的是谁,那就是谁。”杨素素的嗓音也瞬间拔高。 “够了。”盛朗拽着杨素素朝门外走。 这女孩儿真是个拉怪体质,出场三分钟就能点起熊熊战火。杨景行看着挺有分寸的,怎么有这么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妹妹? 偏偏张迪伦的女助理也是个不饶不休的性子,两人针尖对麦芒,谁都不肯见好就收。 “跑什么?”那女助理追了过来,“当着这么多人的面,把话说清楚!别以为是老板的女儿就能随便羞辱我们迪伦。是你们家花钱求着我们迪伦来做代言的,不是给你骂着玩的!” 摄影棚里的人全都停下了手里的活,看了过来。 杨素素一旦鸡血一上了头,便瞬间将装出来的矜持娇柔抛在脑后,恢复了刁蛮泼辣的真面目。 “张迪伦怎么上位的,内部的人谁不知道呀?说出来我还嫌脏了我的口。”杨素素高声冷嘲,“十八线的小明星,却摆一线大咖的谱,连运动冠军都欺负,也不看他配不配。几分钟就等不了,要上赶着去投胎吗?” “别说了!别说了!”公司的负责人急得一头大汗。 盛朗果断将杨素素拦腰一抱,一手用力捂住了她的嘴。 对手受制于人,女助理立刻追击:“你今天要是不向我们迪伦赔礼道歉,我们和你们公司这合作也就到此为止了。你们公司就守着这个杂种拍吧!” 杨素素奋力挣扎,在被拖出门之际大喊了一嗓子:“去你娘的杂种,你家张迪伦还长得像个商标呢!” 商标? 众人脑子转了一下才回过神,随即响起一阵噗哧声。 张迪伦的团队像一个点燃的□□库,炸了。 张迪伦本人倒是依旧一副置身事外的模样,脸色还是那么一张灰败、木然,充满厌世情绪。 林知夏有时候觉得他或许不是个活人,而只是经纪公司造出来圈粉赚钱的傀儡人。 “不拍了!不道歉我们就不拍了!”经纪人和团队当即大包小包地收拾好,直奔机场而去。 临走前,经纪人还不忘对林知夏说:“瞧,这招惹小姑娘的体质,完全是为了娱乐圈而生的。不好好发挥,那叫暴珍天物。” “殄,那个字念‘舔’。”林知夏送了对方一枚临别白眼。 “等等!请留步!”杨景行带着王副总终于及时赶到。 作者有话要说: 盛朗就是个不自觉招蜂引蝶的体质。 第38章 杨景行和王副总分工合作, 力挽狂澜。 杨景行亲自把杨素素丢上了车,一脚油门开走了,王副总则腆着脸向张迪伦一行赔礼道歉。 “这事本来是小姑娘吵架,我们大人家不用和孩子一般计较, 不是吗?”王副总苦笑, “闹出去了, 大家脸上都不好看。我们老板以后一定会好好管教家里的小孩, 避免类似的事再发生。” 王副总做主,向张迪伦工作室每人赠送了几套新款春装, 说尽了好话。 张迪伦的经纪人本来也只是耍了个花腔, 并不想真闹开。 况且, 盛朗这种无名小辈,被骂“杂种”无所谓。可是被嘲像个商标这种事真的闹出去了,张迪伦却会得一个新绰号, 显然更不划算。 雷声大雨点小地闹了一场, 经纪人的笑容回到了脸上,张迪伦也同盛朗一道重新站在了闪光灯前。 林知夏这才慢吞吞地坐了回去, 想一想又觉得不妥,卷子也不写了, 搬着凳子坐去了背景台边的灯后。 一整个下午,林知夏都守在那里。 今天收工比昨日早。傍晚的时候, 所有拍摄任务都完成了。 盛朗卸了妆, 在众人一片热情的招呼声中道别,同林知夏搭乘公交返回学校。 下班高峰期, 车厢里人满为患。都市里的每张面孔在这个时候都带着浓浓的倦色,各自装满了烦心事。 盛朗抓着吊环,林知夏靠着他。两人随着车摇摇晃晃。 “小狼, ”林知夏忽然问,“除了游泳外,你还想做什么?” 盛朗想了想:“以前想过开小旅馆——不是做我爸那种生意,而是开个青旅什么的。不过你不是说了么,我将来念体校,毕业了去学校里做体育老师,工作又体面又稳定。” “那是我说的,不是你想的。”林知夏说,“我只是从我的角度出发,选了个认为是好的。但是这个不一定适合你,你也不见得会喜欢。” “怎么会?”盛朗朝林知夏笑,低眉垂目的样子十分温顺,“你这么聪明,又这么了解我,你为我选的,绝对是最适合我的。只要是你喜欢的,我都会喜欢。” 冬日的夕阳笼罩着整个城市,金色的碎光如精灵一般,在大厦的玻璃外墙之间跳跃。偶尔也穿过车窗,从盛朗那张俊朗分明的脸上掠过。 “果真招蜂引蝶。”林知夏忽而笑,“你确实长得太好看了。换我是妹子,讲不定也要为你吵架。” 盛朗的耳朵被背后的夕阳照得红通通的。 林知夏仰着头望过来的样子,是盛朗最喜欢的。 俊秀精致的眉眼,清亮的眼睛。整张脸毫无防备地迎着他,总带着一抹柔和的笑。 每次注视着这样的林知夏,盛朗只想就此低下头,朝那一双淡色的唇吻下去。 也不知道是什么味道。大概和他咬过的脸颊、肩膀一样,柔软温热,带着一股甜丝丝的奶香吧。 “可惜你不是妹子。”盛朗实在忍不住,嗓音低哑,含着一股子浓得呛人的情愫。 “你要是个妹子,我就不用被杨素素纠缠了。” “为什么?” 盛朗喉结滑动了一下,说:“你要是妹子,肯定就是我女朋友了。杨素素就死心了……” 夕阳越过盛朗的肩膀,照在林知夏的脸上,落在他漆黑莹润的眼中。 林知夏抿了抿唇。这是他害羞时会做的小动作。 或许是夕阳的缘故,又或许是车厢里太闷热,少年的脸颊上浮着一层薄薄的红晕。 “肉麻。”林知夏清了清喉咙,垂下了眼帘,纤长的睫毛轻轻扇着,“当心你那个‘心眼妹’吃醋。” “他还不喜欢我呢,干吗为我吃醋?”盛朗笑意缱绻,“不过你要是妹子,也就没‘心眼妹’什么事了。能泡到本市的顶级美女学霸,谁还稀罕别的妹子呀?” “美得你!”林知夏轻声唾道,“谁说我是妹子就一定会给你泡到了?你成绩这么烂,家里又穷……” 盛朗突然将脸凑近,直勾勾地注视着林知夏的双眼:“可老子又帅又忠心!只要我认准了谁,就一辈子对他好,到死都不会变!” 那是一双宝石般瑰丽的眼睛,散发着一股强劲、灼热的冲击,瞬间贯穿林知夏的胸膛。 他的呼吸猛地一乱。 盛朗重新站直了,笑嘻嘻地瞅着林知夏绯红的脸颊:“你不喜欢心眼妹,对吧?” “啊?”林知夏急忙眨巴眼,这是他小心思被拆穿时会有的小动作,“我又不认识她,根本谈不上什么喜欢不喜欢。” “你给他起绰号,叫人家‘心眼妹’。”盛朗说,“从小到大,能被你起绰号的人没几个,都是你特别讨厌的。连杨素素都没被你起绰号呢。” “是你说她心眼多的!”林知夏辩解,“你又不告诉我她的名字,我只好那么随口一说……” “为什么不喜欢她?”盛朗追着问,“就因为他心眼多?” “我没有不喜欢她!”林知夏不高兴,“我才不会那么没品,对女孩子挑三拣四!” 车到站了,乘客上下。 盛朗习惯性地将林知夏搂进臂弯里,背对着人群,不让他被挤到。 盛朗的身上还带着一股浓浓的脂粉和发胶的香气。林知夏觉得,还是他往日里那种干燥温暖、淡淡的洗衣液草木香,才是自己最喜欢的味道。 “你喜欢什么要和我说。”林知夏说。 盛朗有些不解。 林知夏仰着头,郑重地说:“不论你喜欢什么,都要告诉我,不要一味迎合我而憋屈了自己,明白了吗?” 盛朗感觉心在胸腔里拍着翅膀飞,额角的血管在跳。 搂着那劲瘦腰肢的手臂加重了力量,两具身体借助着拥挤的人群而紧密地贴在了一起。 “什么都可以吗?” “当然!” “万一……有些你会不喜欢。” 林知夏笑了:“只要是你喜欢的,我都会喜欢。” - 连着两日高强度工作,盛朗说不累也是吹牛皮。 他洗完澡躺在床上,有些昏昏欲睡。 手机忽然想起了短信声。陌生的号码,只写了一段话:“你好,方便来校门口一下吗?” 谁呀?深更半夜给未成年人发短信约见面,一看就不像个正经人。 第二条短信又来了:“我是杨景行,杨素素的哥哥。今天的事想向你道个歉。” 果真是那个变态。 盛朗本不想去。 可转念一想,杨素素上次闹了一回,他就狠敲了杨景行一竹杠。今日杨素素闹得也不轻,他没准又能敲杨景行一大笔。 多敲两笔,他都能给自己和林知夏换一款新的智能手机,甚至还能给林知夏买一块ipad呢。这样一来,林知夏上网查学习资料什么的也方便很多。 于是盛朗套上外套,出门去会一会那个傻多速。 杨景行今天没开他那辆骚包的保时捷,只是衣着依旧时髦耀眼,孤零零地站在无人的校门口。 盛朗大摇大摆地走过去,还没开口嘲笑,就先闻到一股酒气。 他立刻警觉地后退了半步。 杨景行看着倒挺清醒的,对盛朗说:“今天的事是个意外,没料到我妹会跑过去。张迪伦那边,我们都沟通好了,不会对你造成什么影响。你多包涵一下。” 盛朗冷笑:“我说,你们家这么有钱的,怎么养出来的女孩儿比我们社区的还更像个泼妇?” 杨景行苦笑:“小女儿,父母太溺爱了,没办法。” 他的脸侧了过来,露出脸颊上两道抓痕。 盛朗啧啧:“这不会是杨素素抓的吧?亲哥她都下手?” 杨景行还是苦笑。 “家家有本难念的经,让你见笑了。”杨景行无精打采,干脆在校门口的花坛边坐了下来,“我大她太多,又常年不在家,其实对她没啥权威。” “看得出来。”盛朗撇嘴,“劳烦你帮我打听一下,你妹到底喜欢我什么,我改还不行吗?” 杨景行哂笑:“有个办法可以一劳永逸地解决她。” “你说。” “对她出柜。”杨景行抬头望着盛朗,“素素是任性了点,但是心眼不坏。有我这样的哥哥,她也对同志不陌生。她会理解你,为你保守秘密的。” 盛朗的脸飞速沉了下来。 杨景行一看盛朗这样就乐:“瞧你这样。我们都是一类人,我又不会歧视你,干吗一副紧张兮兮的样子?” “我和你不是一类人。”盛朗冷声道,“我不是基佬,我只恰好喜欢上了一个男生而已。” “哦。”杨景行今晚喝了点酒,没了平时的矜持,笑起来还有点东倒西歪,“情窦初开的时候,刚有了冲动,又喜欢上了一个人,确实容易产生这种误解。” “这不是误解。”盛朗很烦,“我才不是你们这样的变态!” 杨景行笑声一停,若有所思片刻,试探着问:“以前,小时候,被……骚扰过?” 盛朗以沉默代替了回答。 杨景行不再笑了。 这样漂亮的男孩子,从小到大都会受到觊觎,并不意外。而童年的遭遇对世界观影响相当大。 难怪盛朗会对对自己的性取向这么抵触。 “我们这样的人之中,确实有很多人是变态。”杨景行不否认,“但是至少我不是……我也希望你不要将我们这个人群妖魔化。我以后不会硬要将你归类了。你就做你自己想做的吧。” 盛朗皱着眉,垂着脑袋思索了好一会儿,在杨景行的身边坐下。 “你什么时候发现你是的?”盛朗问。 杨景行说:“十四五岁吧。最开始是一直对女生没啥兴趣,后来发觉自己在澡堂里对着学长居然有反应。我那个时候在英国念男校,那儿有这种氛围,大家都习以为常,所以我也顺理成章地接受了自己。后来喜欢上了一个男孩子,就更确定了。” 他看了盛朗一眼。这少年英俊的脸上满是思索和苦恼。 “其实国内这几年也很比较开放了,尤其在丰市这样大城市里。你的心理负担也不用太重。只要将来不从军从政,就没什么大影响。听说现在的小孩子还觉得这个是时髦呢。” “我和他们不一样。”盛朗还是这句话。 “确实。”杨景行感叹,“你确实和他们不一样。外人都不理解,都说现在这么开放了,弯了就弯了,有什么好纠结的。可是作为当事人,人生毕竟要走上一条和预期截然不同的路呀。当然要困惑,要纠结很久了。” 盛朗沉默着。 “其实像你这样谨慎,我反而觉得挺好的。”杨景行说,“我们酒吧里有很多和你年纪差不多的孩子,不知道世道深浅就一头扎进来,玩得相当开。嫩嫩的小男生在圈子里又特别受欢迎,结果一不留神就染了一身病……” 盛朗的脸皮好一阵抽搐。这些信息对目前的他来说还是有点太刺激了。 “你家里人都接受了?” “算是吧。”杨景行说,“我很小就去国外念书,和我父母不大亲近。他们管不了我,于是干脆闭口不谈这个事。” 盛朗低声说:“我外婆是不会接受的。” “但是老人家好忽悠。”杨景行说,“你该发愁的,你喜欢的那个小学霸,看起来挺直男的。” 盛朗沉默了半晌,扭头盯住杨景行:“怎么拿下一个直男?” 作者有话要说: 小狼要主动出击了。 第39章 杨景行的酒顿时全醒了。 “你决定对那个小学霸动手了?” 夜色掩盖了盛朗脸上的红晕, 低垂的眼帘也遮住了他眼中沸腾的欲求,但是紧绷的脸颊和紧握成拳的双手,还是出卖了他的情绪。 “我觉得他……也许有点喜欢我。我也不知道,就是想试试。不试一下, 我不甘心!” 杨景行点了点头。 “人之常情。其实你们这个年纪的孩子, 性取向也不是很稳定, 掰弯并不难。不过盛朗, 你要知道,直男哪怕一时被掰弯了, 骨子里还是直的。他还是会向往女性。更别说女性能给他们我们给不了的:符合社会标准的家庭, 孩子……他们还是很容易直回去。就像我之前说的, 人是无法抗拒自己的本性的。” 盛朗问:“你掰弯过吧?” 杨景行老实点头:“年少轻狂的时候做的事了。” “后来他直回去了?” “都要和他老婆生二胎了。”杨景行哂笑,“早没联系了。他特别怕我和他联系,生怕他老婆知道他那段‘黑历史’。这也是我要提醒你的, 就是他们或许会后悔, 还会因此怪罪你。” 盛朗沉默了。 杨景行说:“现在社会比过去开化很多了,但又还没开化到国外那程度, 传统的势力还是很强大的,我们还是会面临许多歧视。你是藐视规矩的人, 我看得出来,但是那个小学霸是个守规矩的。他要是弯了, 面临的困难比你大。你要是真喜欢他, 就要为他考虑到这点。” 说到这里,杨景行又赶紧补充了一句:“我不是让你打消这个念头, 只是让你心里有个准备。我毕竟大你很多岁,是个老前辈,和你讲一些经验罢了。” 盛朗苦恼地挠头, 陷入了左右为难的境地。 杨景行看他这样就笑了,“当然,凡是能掰弯的,本身就不那么直。说白了,都只是个人的选择罢了。” 盛朗问:“你那个直男,你和他在一块儿的时候,开心吗?” 杨景行愣了一下,坦白道:“开心!虽然很短,但是有那么一个时候,我们俩是真心喜欢彼此的。” “那就够了。”盛朗说,“我也想和小夏拥有那么一段快乐的时光,不是以朋友,而是以情人。哪怕他后来直回去了,不理我了。但是那段时光是存在过的,谁都不能夺走的。” 杨景行反复琢磨这着段话。 朴实平直,没有动人的语句,却直击他的心脏。 “你能这么想就好。其实掰弯你们这个年纪的男生,不要太容易——让他爽到就行了!” 这下连夜色都遮不住盛朗脸上的红晕了。 杨景行看着哈哈大笑,“害羞个什么劲儿?大家都是男人,有什么弱点不清楚吗?青春期的男孩更是憋得慌。能让他爽到,他什么都听你的。” 说着,忍不住用目光衡量着着盛朗身躯的尺寸,:“还是童子鸡,对吧?为了你的小学霸守身如玉?小学霸真有福气,第一口吃到的就是你这种尤物……” “把你那狗眼挪开!”盛朗把外套裹牢了,“就没有别的法子了?哪里有一开始就动手上的?” “那就多撩撩他呗。”杨景行心想我居然也有给人做恋爱导师的一天,说出去会被朋友笑出肺气肿。 “你们关系好,平时可以多做点亲密动作。他要不抵触,你就更进一步。唉,其实你只要决定了出手,自己会知道怎么做的。这是求偶的本能,我们生来就会的。” 这一夜,盛朗躺在宿舍的床上,一直反复品味着杨景行的那些话。 从对自己的认知,到对爱情的追求,再到对未来的期望。 直到快入睡的时候,盛朗才想起,娘的,忘了再敲杨景行一笔了! - 之后时间过得飞快,期末考试如期而至。 考完了后,学生们如放出牢门般一哄而散,校园腾了空。 林知夏他们回到了永安,享受着难得的假期。 睡懒觉,打游戏,连林知夏都暂时不做卷子了,成天陪着盛朗一道守店,看他收藏的漫画书。 因为汽修城的关系,永安的外来务工人员逐渐增多,租盛朗家的小旅馆生意又好了起来,连带着外婆的小店也热闹了许多。 王悦灵和钱维安也抽空跑过来玩了一趟,在林知夏他们的陪同下,参观了闻名已久,却被大人严禁来的永安社区。 在北区逛的时候,王悦灵还觉得永安没什么特别的,不过就是个比较老旧,卫生环境不好的老城区罢了。 等到了南区,天也黑了,各色的灯箱也亮了,流莺开始出没了,她才终于找到了一点想象中的永安的感觉。 “狼哥现在还打架吗?”钱维安很好奇地问,“有一帮小弟跟着你吗?” “早就不打了。小夏不喜欢我打架。”盛朗朝林知夏望了一眼,目光温顺。 “也没什么小弟。这些年,永安的治安至少在明面上抓得还挺严的,扫黄缉毒来的也比过去勤了。其实要是能有更好的法子,谁也不想做这种下三滥的生意。” “坚持一下吧。”王悦灵说,“我爸不是市规划局的吗?他说永安肯定是要拆迁的。说这里位置这么关键,偏偏老脏乱,让丰市的形象很不好。但是因为太大了,又和居民谈不拢,一直啃不下来。将来真的拆了,就你家这栋楼,少说赔偿好几千万!到时候你就是个真金拆二代了!” “这房子在我爸妈名下。”盛朗说,“我不是我爸亲生的,我妈又跑得不见人影。到时候还有得扯皮的。” 盛朗他妈也是个人物,离家十多年没回来过一次。要不是每年都会定期给外婆打几个电话,寄点钱和东西,还都当她已经死在外面了。 小伙伴们在盛朗家楼顶吃露天火锅。 王悦灵还去参观了盛朗的小阁楼,看到他书桌上居然整整齐齐地摆着不少书。 翻看一看,写着林知夏的名字。 再看床上,两个枕头,一张被子。 “那个……”王悦灵的声音有点颤,“小夏,你平时也住这儿呀?” “是啊。”林知夏反应很平静,“我家的床太小了,盛朗睡我那儿挤得慌。而且他这里的空调更给力一点。” 所以说,你们俩周末都睡在一块儿,不是你家就是他家嘛。 王悦灵猝不及防地被塞了满满一嘴狗粮,连火锅都没吃多少。 到了除夕,四家人同过去一样,聚在一起吃年夜饭。 今年的年夜饭是王高才同学一手包揽的。这小子在厨师学校里苦学了一年半,据说成绩还是年级前几名,在厨艺上很有天赋。 王高才张罗了一大桌子饭菜,有火锅有炒菜,鸡鸭鱼肉俱全,荤素搭配适宜,东南西北口味兼顾,其中还有他自己新创的菜式。 众人尝了,果真赞不绝口。 “现在都有饭店想签我们家高才了。”刘姐为这个不成才的儿子憋屈了十几年,如今才终于能扬眉吐气,“他们学校有推荐去五星级酒店,什么米其林饭店实习的名额,抢破头都难抢到的,老师却推荐了他去。” “你就要熬出头咯。”孙明珠的奶奶羡慕,“娃娃明年毕业工作了,你就轻松了。不像我们家的,上了大学,还得再养她四年。” 孙明珠高声说:“等我大学毕业了,赚大钱,好好孝顺回来,才不让您白养我呢!” 自信果真能让人焕发新生。 王高才自打学出一番本事后,整个人的精气神都和以往不同了。腰杆儿直了,头抬起来了,连小肚子都挺了出来,有了点大厨的雏形。 吃完了年夜饭,大伙儿去江边放烟花。 全永安的孩子今晚都聚集在这里,互相攀比着新衣新鞋,新玩具新手机。 孙明珠和王高才放着一个最新款的冲天炮,吸引了一大群孩子围观。 林知夏和盛朗坐在花坛边,喝着奶茶,有一种花果山上的猴王望着一群小猴子在脚下撒欢的从容。 盛朗忽而碰了碰林知夏的手肘,递过来一个盒子。 “喏,春节礼物。” “靠!”林知夏猝不及防,他可没有准备什么礼物,“你怎么突然整这套?” “打开看看嘛。”盛朗的眼睛亮晶晶的,带着点小期待。 林知夏把盒子拆开。 里面是一个文具盒,盖子上印着一个正在游泳的男生,白浪蓝波,挺好看的。 “眼睛还是绿色的,是你吗?”林知夏惊喜,随即摸到了眼睛部位颜料的凸起,“不对,这眼睛不是印上去的。靠,是你自己画的?” 盛朗又得意又有点害羞地笑了。 盛朗做模特赚了一笔钱,交了林知夏的冬令营费用后并没有剩下多少。上次杨景行过来,盛朗顾着向他请教,也忘了再敲一笔的事。 于是盛朗想买点什么送林知夏,发觉自己这点钱,买什么都拿不出手。 恰好逛文具店的时候,这一个文具盒进入了盛朗的视野里,觉得送林知夏再适合不过。 美中不足的是文具盒上的人眼珠是黑色的。 于是盛朗特意买了一支丙烯颜料,把眼睛给涂绿了。 盛朗笑着:“以后用着这款文具盒,随时都能看到我。多好!” 林知夏啼笑皆非。 “你又不是美女,我随时看你干吗?”他口头说着,却还是把文具盒抱在了怀里,“你也不提前打个招呼,我都没准备什么东西送你。” “干吗非得约好了互相送呀。”盛朗手臂一伸,将林知夏搂进了臂弯里,“我就是看到这文具盒想到了你,就买来送你了。回头你想起我了,再送我点小东西就行了。” 林知夏应了一声,下意识地把身子靠了过去。 盛朗的胸膛越来越宽阔厚实,气息干净又温暖,尤其是冬天,靠在他的怀里特别舒服。 对岸的新城区也在放着焰火,巨大的花火映得天空一片姹紫嫣红。 林知夏抬头望了望岸这边的烟火,说:“咱们的也不差。” “就是!”盛朗把他搂得更紧了些。 - 到了年初五,林知夏就得动身去参加冬令营了。 盛朗帮林知夏拖着行李箱,将人送到学校门口的集合点,问:“什么时候结束?” “十八号。” “我去!二十号就开学了。”盛朗挠头,“那咱们有半个月都见不着了?” “是啊。”林知夏瘪嘴。 他本来就有点小低沉,被盛朗这么一说,心里更有点不好受了。 过去哪怕盛朗跟队去外地比赛,也不过一周左右的时间。这两个少年自打认识以来,还没分开过这么久呢。 虽然说只是朋友,没道理这么难舍难分的,可是心里就是不大舒服。 “林知夏?”带队的老师站在大巴车边招呼,“就差你一个了。” “我得走了。”林知夏从盛朗手里接过行李箱,“到了那边给你打电话。” 盛朗抓着行李箱杆子的手却一时没松开。 林知夏抬头,困惑地望着他。 盛朗突然抓着林知夏的手往自己这儿一拉,将他抱住了。 温暖坚实的怀抱一下将人整个人包裹住,磅礴的气息兜头笼罩而来,呼吸里全都是这个少年带着皂角香的清爽气息。 一种莫名而强烈的情绪瞬间贯穿林知夏整个身躯,像是一道光透过灵魂。 而双臂有力的拥抱更是带来一股无与伦比的安心,瞬间抚平了他因离别而生出的伤感。 这个拥抱只持续了两三秒。盛朗松开手的时候,林知夏还没怎么回得过神。 “去吧。”盛朗笑容爽朗,“你给我布置的卷子,我也会好好写的。每天都向你做报告?” 林知夏点了点头,拖着行李飞快地朝大巴车跑去。 直到坐了下来,林知夏才朝窗外望。 车缓缓驶远,盛朗还站在校门口,英挺高挑,如一株青松。 “你朋友好帅哟。”邻座的一个女生显然刚才看到了那个拥抱,“你们感情好好。” 林知夏满脸通红。 女孩儿意味深长地笑了笑。 作者有话要说: 小夏其实本身属于性向不明确的那一类,可男可女,就看谁来攻略他了。 你们要的甜甜恋爱,后面只会越来越多,准备好牙刷吧。 第40章 大巴车足足开了近四个小时, 将学生们拉到了邻市的一个风景区度假村里。 这地方是本省一处消暑圣地,倒是山清水秀的。可也正因如此,还没开春的季节,这里就是一片挺适合抛尸的荒山野岭。 学生们下车后环顾四周心茫然, 纷纷吐槽。 “我真怀疑老师们是不是要对我们搞点什么野外生存训练。” “比如做不出卷子, 就去野地里过夜什么的。” “或者直接在野地里做卷子, 做不出来不准回酒店?” “不不!应该是老师们提着□□在林子里, 专门狩猎做不出题的学生……” 老师们:“……” 冬天的度假村生意清淡,长久没住人的客房一股子霉味。伙食倒是不错, 自助餐, 味道一般, 但是肉管足。 上了三天课后,林知夏觉得自己参加这个冬令营还是对的。 讲课的老师都是从高校里请来的大牛,都在各自的领域里取得了非常卓越的成就。他们犹如知识宝库神圣的守门人, 给孩子们打开了一扇通往浩瀚学海的大门。 最前沿的科学研究, 最新的成果和背后的故事,最高尖端的仪器。以及林知夏特别关心的, 哪个科研方向将来最有前景,也就是最赚钱。 这些, 都是中学老师们不能告诉这群孩子的。 林知夏特别喜欢一个给他们讲生物制药的姓江的老师。 三十来岁的天才级大佬,温文儒雅, 长得也好看, 而且他讲的这行也特别赚钱。 江老师所在的T大,也是国内理工科的级名校。林知夏这个成绩想要考进去, 也都还需要同一众尖子生进行一番厮杀拼搏才行的。 盛朗在QQ里问林知夏:“T大的话,那你是想考去B市了?” “挺想的。”林知夏说,“我想往更大的城市走。” “那我去看看B市有啥体校。”盛朗说, “我记得之前有一家来问过我的。不过教练说我今年要是能在全运会上拿到奖牌,全国的体校都随便我选。” “我们狼哥出手,拿个全运会金牌易如反掌!到时候连国家队都求着你进。” “马屁精!”盛朗笑,“你现在没事吧?没事就到你们酒店的大堂去一趟。” “干吗?” “你去了就知道了。” - 林知夏跑到酒店大堂。 淡季的酒店没客人,连前台都偷懒脱了岗,大堂里空落落的连只耗子都看不到。 正纳闷着,突然有人在肩上一点。 林知夏猛地转身,就见盛朗站在背后,一双碧眼里盈着满满的快意。 林知夏差点狂喜地尖叫出来,过度震惊又让他一时说不出话来。 “吓傻啦?”盛朗大笑,露着小尖牙,“看到哥这么开心,都说不出话来了?” 林知夏终于找回了自己的声音,颤着问:“你……你怎么来了?我没见鬼吧?” 盛朗抓着林知夏的手,放在了自己的脸上。 温热的肌肤,熟悉的气息。林知夏揉了揉那一头微卷柔软的头发,确定是盛朗本人。 “我坐长途客车来的。”盛朗说。 “那得多久时间呀?”林知夏问。 “六个小时呢。”盛朗撇嘴,“不过这附近就有一个车站,还挺方便的。对了,还给你带了好东西来。” 盛朗提着一个大袋子,里面的饭盒里装着林安文给儿子炖的棒子骨,还有孙奶奶包的酱肉包子。 “你不是说这里的饭味道一般吗?我就想让你尝尝家里的味道。吃的是昨天就准备好了的。我今天搭最早的一班车过来……” 林知夏的鼻根一阵阵发酸,强烈的情绪猛地往上冲,他还得拼命忍着。 “你……你今天别回去了,就住我这里吧。”林知夏抓住了盛朗的手,“我们的床还挺宽的,挤一挤能睡得下。六个小时的车呢,你当天来回太辛苦了。留下来过夜吧,好不好?” 虽然知道林知夏说的过夜不是那个意思,但是盛朗的耳朵还是飞速地红了。 “成不?”林知夏用力摇了摇盛朗的手,仰着的脸上满是恳求,“我们老师管得不严。明天早上吃了早饭再走吧。” 盛朗的喉结重重地滑动了一下,点了点头。 他会大老远过来,真的只是因为实在有点想林知夏了,还真没想过会有这么好的福利。 酒店的房间条件还是挺不错的。林知夏睡靠窗的那张床。 一米二的单人床,挤两个十七岁的小伙子,老实说,怪局促的。可是盛朗还是很满意地拍了拍床垫:“不错,够软和。你室友不会有什么不乐意的吧。” “你就住一晚,他不会说什么的。哦……”林知夏突然想起了一件事,做了个怪脸,“有个事要先和你说一下。我这个室友,他每天晚上都会给他女朋友打电话。” 盛朗不解。和女朋友打电话有什么好稀罕的? 林知夏苦笑:“不光只是‘打’电话,还‘打’点别的,懂么?” 盛朗瞬间领悟,还是不以为然:“你头一天住男生宿舍,还是你们宿舍的人都特纯情呀?我们宿舍三天两头都这样。” 林知夏木然地说:“他不戴耳机,还开免提,他女朋友在那头也和他……远程互动,你明白吗?” “哦。”盛朗明白了,额角挂汗,“这么有共享精神的,我倒是第一次碰到。你没说过他?” “说了。他说戴耳机不方便,还去前台给我要了一副耳塞。操!” 盛朗笑得在床上打滚。 “希望今晚你在,他能收敛点吧。”林知夏只好这么说。 “没事儿,哥有法子对付他。”盛朗挑眉,“他女朋友叫,我也跟着叫呗。叫谁不会呀?知道我们家做什么生意的吗?我可是从小听到大的,词汇量肯定比他女朋友的多!” 林知夏骇笑,居然还可以这么干:“这太不要脸了吧?” “他就是欺负你脸皮薄!”盛朗咬牙切齿,“就得这么治他一下,让他知道自己多变态!” - 酒店的自助餐要刷卡,林知夏没法把盛朗偷运进去。于是盛朗带来的棒子骨和包子大半都进了自己的肚子里。 室友对盛朗借住一晚没意见。大伙儿洗漱完,时间差不多了便关了灯。 这张床睡两个男生确实挤。林知夏和盛朗都只得侧着身子躺着。 他朝里,盛朗朝窗,两人正好面对面。 黑暗之中,盛朗睁着那一对绿幽幽的眼珠看过来,简直就是一头深夜出来觅食的狼! “我去。”林知夏小声笑,“吓死人。” 林知夏身上那一股甜丝丝的体-香正一个劲儿地往盛朗鼻子里钻。他浑身发热,肌肉正紧绷着,没吭声。 而夜色让盛朗俊朗分明的面容有一种浩瀚如海一般的温柔,被他这样凝视着,好像被海浪一点点吞没。 林知夏又感觉到自己的气息有些不受控制地急促起来。 他匆忙垂下了眼帘:“我……我还是转过去吧……” 可还没转过身,隔壁床的室友开始了晚上的保留节目。 他拨通了女友的电话,先是小声嘀咕了一阵,动静越来越大,随后开了免提,和女朋友远程互动了起来。 男生的声音很低沉,而且主要都是在哼哼,倒也没什么。 可对面那女生的花样就比较多了,嗓音高就不说了,除了起伏的声调外,还穿插着很多短句,将自己的感受描绘得十分生动。 林知夏和盛朗都在闷声笑。 盛朗低声说:“我要反击了。” “别!”林知夏使劲拽着他的领子,憋着笑,“太变态了!我们不和他一般计较……” 一根手指压在唇上,盛朗凑到林知夏的耳边,哑声说:“你听好了。哥这就让他们长长见识!” 林知夏愣住的时候,盛朗已装模作样地掏出手机放在耳边,清了清嗓子: “哎呀宝贝儿,你可太棒了!” 浑厚而响亮的嗓音立刻让隔壁床的男生哑了火。可他的女朋友还没有反应过来,依旧在哼哼唧唧。 盛朗敞开了嗓子,一连串的话飞了出来。 “……心肝儿,我的乖乖。哥哥是不是很给力呀?……” 越说越露骨,尺度越大,那股狂野不要脸偏偏又特别带劲儿,夹着满满的嘲讽,朝着隔壁床倾泻而去。 林知夏憋得浑身都抽抽,翻了个身,缩在被子里狂笑。 盛朗在这方面的词汇量果真完胜室友的女友,变着花样地从嘴里冒出来,他嗓音又好听,激情充沛,听得人耳红脸燥。 而且说到重点的时候,他小子还把床板拍得砰砰响,现场配音! 室友瞠目结舌,偏偏女友听不真切,还在那头继续。 “我靠!”室友终于忍无可忍,掐断了通话。 “行!行!哥们儿你牛,我甘拜下风!” 他气呼呼地掀开被子,钻进了卫生间。 盛朗吹了一声口哨,代表胜利的凯歌。 林知夏这才从被子里钻出来。他都笑出了一身汗,口干舌燥。 盛朗俯身凑过去,把他乱蓬蓬的头发拨开,露出清秀的脸。 “学会了不?”盛朗小声问。 “呸!”林知夏唾弃,“我特么才不学这个!” “干吗不学?这个将来用得上的。”盛朗一本正经地说,“刚才秀的可都是我的绝学,别人我还不教呢。那个什么,三人行必有我师,学知识不要挑三拣四……” 林知夏在被子里踹了盛朗一脚,“什么歪理邪说?不闹了,都大半夜了,睡觉!” 可是两人都没法立刻入睡。 盛朗的表演是真情实感的,于是身体上起一点相应的反应也是顺理成章的。 而他侧着身,将林知夏半抱在怀中,高大的身躯几乎将他笼罩,林知夏也不可避免地感觉到了。 然后,林知夏自己也有了反应。 这太诡异了。林知夏头皮一阵发麻。 他当然是个正常的男生,同龄人该有的反应,他也都有。 但是被另外一个男生从身后搂着而产生反应,这还是大大超出他的接受范畴。 林知夏浑身一僵,想把身子挪开。 可没想他已经躺在了床边,稍微一动,整个人就朝床下滚去。 “当心点!”盛朗的手臂有力地将人拦腰一抱,拉了回来。 后背贴上了温热厚实的胸膛,紧接着,一股奇异的、从未感受过的电流顺着尾椎骨向上窜,直击心脏。 林知夏下意识地挺直了身躯。 那一股莫名的电流过去了,却是在神经末梢留下了一片细碎的火花,噼里啪啦地炸着,就像褪去的潮水留下了满沙滩的贝壳,在阳光下闪耀。 余韵绵长,耐人回味。 林知夏发现,自己有点喜欢这感觉。 而盛朗沉默地搂着他,一动不动。 两个人都硬撑着,偏偏卫生间被室友给占了。 “我……”林知夏一开口,发觉自己嗓子哑得有点厉害,忙吞咽了一下,“我去外面透透气……” “算了。”盛朗说,“别理,过一会儿就好了。难道还能硬撑着过夜不成?” 林知夏又想笑,虽然他知道这事没那么好笑。 盛朗挪了一下身子,把一只胳膊伸了过来。 林知夏犹豫了一下,将头枕了上去。 他曾很多次在睡觉的时候把头靠在盛朗的肩膀边,但这是他第一次把头放在盛朗的胳膊上。 肌肉出乎意料地柔软而富有弹性,很好地托着他的脑袋,很舒服。 “睡吧。”盛朗说。 林知夏听着身后胸膛里砰砰的心跳,闭上了眼。 - 次日天没亮,盛朗就被生物时钟叫醒,轻手轻脚地起床去上厕所。 盛朗把手臂抽走的时候,林知夏在也醒了。他突然觉得身边一空,凉意灌进被窝里,有点怪怪的。 他躺在床上,听着卫生间里传出来的轻微动静,隐隐觉得有什么事,在这一夜里变得稍微不同了。 林知夏从餐厅里偷偷揣了两个大包子给盛朗做早饭,然后送他去搭车回丰市。 车站确实离度假酒店不远。 这时天已亮了,林中鸟鸣喧嚣,金沙般的晨光透过稀疏的树枝落在柏油马路上。 南方冬末的郊野还是一片旧绿色,空气已经有些湿润,可春雨还没有降落。 两个少年并肩走着,只有有车经过的时候,盛朗才后退一步,走在林知夏身后。 车站很不起眼,就是一根桩子上挂了一块锈迹斑斑的牌子,也没别的乘客在等着。 一想到盛朗又要一个人孤零零地坐六个小时的车回去,林知夏的鼻子又有些发酸。 “那你午饭吃啥?”林知夏问,“这里连个小卖部都没有,不然你可以买一点吃的带上。” “中午会停一下,到时候在路边吃碗面什么的。”盛朗瞅着林知夏有点发红的鼻头,笑了,“我下午就能到家啦,别担心。反正放假没事做,过几天还能再来看你。” 林知夏摇头:“过几天又要组织我们去学校参观,不住这里了。” “哦。”盛朗的耳朵也耷拉了下来,“那就真的只有十八号再见了。” 好一会儿,郊野里只有一片鸟鸣声。 发动机声由远及近,车慢悠悠地从路的尽头驶了过来。 早春清晨的树林,褪色的旧班车,这个画面好像电影中的一幕。 林知夏望着盛朗俊朗的侧脸,也不知怎么的,忽然想和他拥抱一下。 他们俩过去不会这么黏糊的。男生嘛,怎么好意思像小女生一样呢。可是一旦尝到了那种亲昵,又有些食髓知味。 用林知夏所熟悉的专业知识解释,就是亲密接触的时候,多巴胺会被大量释放,给人带来愉悦的感觉。 可并不是随便和什么人拥抱,就能产生多巴胺的。 意念刚刚一动,林知夏感到一只手臂揽着他的后背,人就落进了一个熟悉的怀抱里。 盛朗坚实的双臂用力环着怀中的身躯,抬起下巴搁在林知夏的头顶,还带着他轻轻地摇晃了一下。 “小奶瓶,平时再凶,其实还是个小奶瓶。没和哥分开过那么久,不习惯了吧?” 林知夏啼笑皆非,轻声骂道:“滚你的。还哥呢?” 盛朗的笑声很低沉,整个胸膛都在震动。 “大你半岁,怎么不是哥了?平时疼你,才让着你的。不然就你这细胳膊细腿儿的,能制得住我?” 林知夏张嘴想怼回去,却又猛然觉得,盛朗这话并没有说错。 人总觉得是自己驯服了狼,可也许只是狼主动选择了顺从。 车开到跟前,摁了一声喇叭。司机只是减了速,都没停下来。 盛朗松开了林知夏,攀着车门跳了上去,敏捷得像只猴儿。 司机随即一脚油门,车沿着山路坡道往下俯冲。 林知夏怔怔地看班车消失在了地平线上。 “盛……”他回过了神,拔腿追过去,“盛朗——” 坡下,班车已经冲出老远,快要和郊野的树林融为一体。 林知夏定睛一看,车最后一排的窗户里伸出一只手臂,正在一挥一挥的。 林知夏笑了,也朝盛朗用力挥了挥手。 作者有话要说: 希望这个尺度比较安全。 第41章 高二下学期开学后, 所有人都比过去要更忙。 林知夏要参加竞赛,孙明珠他们要赶课,盛朗则在为今年九月的全运会做准备,又投入到了紧张密集的训练中。 林知夏参加的第一场选拔赛在三月, 就是开学不久后。 作为一个竞赛经验很丰富的学生, 又对自己的程度很有信心, 林知夏并不紧张。 在比赛前一天, 盛朗把林知夏带到了学校附近的一条商业街上,神秘兮兮地捂着他的眼睛, 还拿领带把他的眼睛给蒙了, 牵着他往前走。 “这把年纪了, 你还和我玩什么捉迷藏?”林知夏嘀咕着,“我猜得出你要给我看什么,就不能直接点吗?” “这叫仪式感, 你就不能配合一下?”盛朗说, “好了,到了。这就给你看个够。” 蒙眼睛的领带给摘了, 林知夏眨巴了一会儿眼睛眼睛才适应大白天的光线。 在他们面前,一整面高大的商店玻璃窗被一张巨大的海报覆盖。 海报里, 俊美的少年正直视前方,大步奔跑。运动服包裹着他矫健完美的身躯, 碧眸炯炯, 五官硬朗锋利,野性十足, 仿佛随时都能从海报中冲出来,将人扑倒。 盛朗俯身凑近林知夏的耳朵,气息拂着他耳边的发丝:“你看——” 到处都是盛朗的海报。 “锐风”正在做春款新装宣传, 店铺的大门和橱窗上,商业街的路灯牌上,街边的立牌上……全都是盛朗! 穿着主打款的运动服,或奔跑,或跳跃,青春健美,朝气蓬勃,锋锐的气息扑面而来,让人心魂一阵激荡,无法挪开眼。 “怎么样?”盛朗露着小尖牙。 他此刻身上穿着的,就是“锐风”的春装休闲夹克。王副总也赞助了他好几套春秋装,让他在学校里多穿穿。 盛朗平日穿衣从不讲究,上学就是校服,放假就是地摊货。 “锐风”的衣服也不是什么名款,但是时尚青春,裁剪利落的外套修饰着盛朗的身型,让他整个人气质焕然一新。 从永安那种地方带出来的土气和阴鸷一扫而空,阳光眷恋着他,此刻的盛朗看着像是个出身优渥、无忧无虑的都市少年郎。 他们在路边只站了一会儿,已有很多路人纷纷回头看盛朗,目光惊艳。 林知夏注视着盛朗发着光的面孔,忍不住问:“你很喜欢这感觉吧?” “还挺不错的。”盛朗认真地点了点头,“也不是出了风头,而是觉得这一行没我之前想的那样没意思。挺自由,也挺有创意的。哦,还特别赚钱!” 这少年骨子里的野性让他对自由不羁天生亲近,不像林知夏,反而对循规蹈矩的安定充满向往。 林知夏听着盛朗这话就发愁:“可是模特就是吃青春饭的。上了点年纪,就不好接活儿了。” 盛朗不以为然:“运动员不也是吃青春饭的吗?将来都要转行去做别的。唉我又没打算改行,说这些做什么?走,我们去店里逛逛!” “锐风”的店里,店员小姐姐们见是模特本人来了,一拥而上,纷纷和盛朗合影。 其实张迪伦的海报比盛朗的更多,可远没有盛朗的显眼。 尤其是两人的合影,盛朗还站在张迪伦身后呢,气宇轩昂,衬得比他矮大半个脑袋的张迪伦像个童装模特。 盛朗和林知夏在一张最大最漂亮的海报前合了个影,然后抱着一摞小姐姐送的盛朗专人的海报,回到了学校。 “我要这个做什么?”林知夏困惑,“又不能打草稿,又不能擦屁股。我的桌子又不晃。” “你还可以贴墙上天天看呀!”盛朗不高兴。 “又是你模样的文具盒,又是你的海报,搞得我像个痴汉。你怎么不整点我的照片?” 盛朗掏出手机,把屏保给林知夏看:“喏!” 屏保里,林知夏穿着升旗手制服的照片,强光下的面孔有些模糊,却因朦胧显得更加俊秀。 一看这摄影技术就知道不是出自盛朗的手,估计是从“男神墙”一类的地方存下来的照片。 盛朗委屈兮兮地说:“这屏保都用了好久了,你都没发现。你根本就不关心我!” 林知夏噗地笑了,揉了一把盛朗的头:“宝贝我错了。走,哥买个包包补偿你。” 于是立刻把盛朗带到了校门口的一家包点店,卖了一大份生煎包请盛朗吃。 - 等林知夏顺利考完了竞赛第一轮的时候,整个学校已经没人不知道盛朗做了服装模特的事。 “锐风”是本地一个专门面向年轻人的平价品牌,同学们多多少少都买过他们家的衣服。新款的宣传又铺天盖地,走哪儿都能看得到盛朗的身影。 盛朗的海报在校园里也满天飞,好些女孩子们都手持一份。 更别说微博和空间里,“表白墙”一类的地方,又出现了被盛朗的爱慕者留言屠版的盛况。 情书,各种糖果点心,塞满了盛朗的书桌。荣誉墙上,盛朗的照片被贴得快找不到脸了。 女生们成群结队地去游泳馆看盛朗游泳,为他呐喊加油。后来因为实在吵得慌,教练才不准外来人员进来参观了。 那段时间,林知夏越发能感觉到,他和盛朗的二人小空间正被前赴后继的女生们入侵。 高中女生胆子不大,大部分都还是保持一段距离,羞怯而好奇地打量盛朗。可总有小部分热情胆大的女孩儿,挽着袖子直接扑了过来。 林知夏坐在生物小组的教室里,老师正在讲台上讲解着卷子,可林知夏的目光却一直定焦在窗外。 盛朗靠着走廊的窗户站着,低头玩着掌机,身边围了好几个女生。 女孩们毫不在乎盛朗的冷漠,一个个红光满面地注视着他,有说有笑,身子前倾,有意无意地往盛朗身上蹭去…… “你在吃醋吧?”叶云漫突然轻声说。 林知夏猛地心惊,瞪着叶云漫,像个作弊被抓到学生。 “盛朗呀。”叶云漫说,“以前都是你被女生围着,现在换成他了。你不再是校园小王子咯。” 林知夏缓缓地吐了一口气,后背冒了一层薄汗,又有点莫名其妙。 我心虚个什么? 叶云漫分明是在开玩笑,林知夏也配合地不服气道:“我现在照样有一群女生围着。喜欢他的和喜欢我的是两群人,不冲突。” “哟,还研究过呢。”叶云漫莞尔,“你等着瞧吧,以后盛朗身边的女生肯定会越来越多。” “他打小就招蜂引蝶。”林知夏干笑道。 “不同了。”叶云漫摇头,“盛朗以前其实给人一种很强烈的距离感。女孩子们喜欢他,但是不敢靠近他。做模特这事,让他和人的距离一下拉近了。” “因为做模特是个很商业化的行为吗?”林知夏的思路迅速地同叶云漫的接轨,“这是一个靠外表来取得名利的职业,浮华,充满了虚荣心,于是大家觉得盛朗没过去那么高不可攀了?” “你好像挺不喜欢这行业的。”叶云漫说,“我看过报道,模特这行业外表光鲜,其实非常辛苦。能出人头地的,都是专业素质很好,吃苦耐劳的人,也没你想的那么空手套白狼。” 林知夏望着窗外的好友。 盛朗背着光,面孔其实很模糊,可单单只看他大致的身型气质,就能知道那是个相当英俊的男孩。 容貌和才智一样,都是老天爷赏的饭碗。 如果长成盛朗这样,都不能用脸赚到钱,那要这盛世美颜有什么用? “我也说不清。”林知夏说,“我就是担心那个圈子太乱,小狼会学坏。你别看他装得酷酷的,其实脑子挺简单,也很爱新鲜刺激的东西。” “你这口气简直像盛朗的家长。”叶云漫直笑,“小夏,儿孙自有儿孙福。你要对盛朗有信心。” 林知夏啼笑皆非。 吃晚饭的时候,林知夏的脑子里还一直在运转着叶云漫的那一番话,吃两口饭,瞅着盛朗瞧一下,一脸若有所思。 “怎么啦?”盛朗被他瞅得有点毛骨悚然,“我又有什么事做错了?” “没事。”林知夏摇了摇头,随口问,“你那个‘心眼妹’看了你的海报吗?她怎么说?” 盛朗的眉毛不易察觉地挑了一下:“很喜欢呢!他还拿了一张我的海报贴在宿舍里,天天看着呢。” 林知夏刨饭的动作一停。 “这么肉麻?看样子,你最近和她发展得不错嘛。” “还行吧。”盛朗忍不住眉飞色舞,“我们比以前亲了许多。我不仅可以对他搂搂抱抱,还有几次差一点儿都能亲上了!” 林知夏把嘴里的饭用力咽下了肚,好将喉咙里一股说不出来滋味的气给压下去。 “居然都快亲上了?靠,你小子不声不响地,进度挺快的嘛!这基本已经是追到手了吧?” “早着呢。”盛朗说,“都没表白,也还没亲着。最近我们都太忙了,没什么机会培养感情。” “抱都抱了,还要什么表白?” “不同的。”盛朗很较真,“气氛不对,不能算,只能是试探。” “穷讲究。”林知夏干笑了一下,“你也真有耐心。从小到大,我还没见你对外人这么有耐心过。” “他不是外人。”盛朗的声音温柔而又坚定,“他是我最喜欢的人。” 林知夏低着头,把炒饭里的葱花一颗颗挑出来。 “真是……有了妹子就忘了兄弟。我不问你,你都没想到和我说一下。” 盛朗说:“我是考虑到你心里会不舒服,才没和你说的。” 林知夏猛地抬头瞪着盛朗:“你……你胡扯什么呢!” “唉,我恋爱了,你还是个光棍。这不是怕你心里有点落差吗?”盛朗一本正经地解释,“你要乐意,那我以后和他有什么进展了都向你汇报一声,成不?今天牵手啦,明天抱抱啦,后天亲嘴儿啦,大后天……” 林知夏的脸皮已经在抽搐了。 “……大后天又吵架啦。”盛朗促狭地笑了,“哈哈哈哈,你以为我要说什么?你是不是往黄暴的地方去想啦?哎哟……” 挨了林知夏的一踹。 “谁关心你们进度了,我有那么八卦吗?回头结婚的时候别忘了通知我一声就行。” 盛朗的耳朵突然又红了。 “当然。如果真能有那一天,你绝对要来我的婚礼的……” - 时间已进入四月,正是一年春日最好的时候。 还没入梅,空气湿润得恰到好处,阳光清澄剔透而不炽烈,风中满是花香。 新绿覆盖着整座城市,九中的学生们也脱去了厚重的冬装,换上了轻薄的春衫。 月底周五,林知夏他们三人小组有个小传统,会在这一天去校门口的火锅店一起打牙祭。 放学后,林知夏和孙明珠一路去球场找盛朗。 篮球场上赛况激烈,场边的看台上,密密麻麻地坐满了女生。初中部的和高中部的校服的蓝色有些区别,但是女孩子们的呐喊助威声整齐划一。 林知夏他们远远走来,只听到阵阵呼声几乎响彻整个校园。 “盛朗——加油!盛朗——必胜!” 走近了,正好中场休息。一群女生围着盛朗嘘寒问暖,递水递毛巾。 盛朗对女生们依旧一张冷脸。 这冷脸或许过去能把人赶走,可自打海报漫天飞后,只会让妹子们觉得他360度无死角地酷霸拽,苏得心颤颤。 盛朗越不搭理她们,她们反而还越上头。 孙明珠笑:“这叫什么?这就叫‘一个杨素素倒下了,千万个杨素素站了起来!’不仅站起来了,还搞了个所谓的‘后援会’呢。” 林知夏喷笑:“不至于吧?” “真的。”孙明珠朝场边抬下巴,“她们等级还森严着呢。那群站在盛朗身边的,看到了吗?只有她们几个才有资格接近盛朗,类似于粉头。别的女生要递水送东西什么的,都还得通过她们。美其名曰‘检查’。也不知道是怕有人给盛朗下毒还是下药。” “有必要吗?”林知夏不解,“盛朗不就是个有点小名气的高中生罢了。” “因为网传盛朗已经签约了经纪公司,就要出道了!”孙明珠说,“还说他这次做模特,其实就是第一单通告,当场艳压了张迪伦。我看呀,这群妹子这么热情,是想赶在大明星还没红前,抢一个从龙之功呢。” “还从龙呢。”林知夏嗤笑,“纯属卷子太少闲得慌。” 林知夏和孙明珠在看台一角坐下。 坐下后,孙明珠才发现旁边的女生是最近戏份不多的杨素素。 杨素素还继续坚持走小白花路线,愣是忍着没像过去一样冲过去徒手撕情敌。 她弱柳扶风地坐在一旁,眉头轻颦,两眼含着哀怨望着人群中的盛朗,泪珠要掉不掉的。看得孙明珠简直想为她点播一首《葬花吟》。 林知夏和孙明珠对视了一眼,正准备换个位置,杨素素突然开了口。 “你们有没有过这样的经历?明明那个人就在你眼前,你却知道自己永远都得不到他。” 林知夏和孙明珠额角挂汗,同时起身,往旁边挪了一个座位。 杨素素朝他们丢了个白眼,一转头,整张脸小雨转晴。 盛朗带着大半场的目光跑了过来,看也不看杨素素,习惯性地半跪在了林知夏身前。 “我这里还有下半场,要不你们先去点着吧?”盛朗说,“记得给我点两份烤脑花。” “你的脑子有什么补的必要?”孙明珠吐槽。 盛朗一双碧眼亮晶晶地望着林知夏,满脸热汗顺着脖子往下淌,运动衫几乎湿透,肌肉轮廓清晰。 他蹲在自己面前,笑容欢快的样子,真像一只摇尾呼气的大狗。 林知夏扯下盛朗挂脖子上的毛巾,将他的脸捂住,给他抹汗。 盛朗抓住了林知夏的手,往自己脸上摁,脑袋在毛巾里用力地蹭了蹭,更像只大狗了。 看台上的女生群里响起轻轻的笑声。 “又在对林知夏撒娇了……” 盛朗擦完了汗,手却还没放开,依旧牢牢地握着林知夏的手。 “盛朗!”有女生在喊,“教练找你。” “去吧。”林知夏把手抽了出来,一手都是汗水,“我和明珠先过去了。” 盛朗注视着林知夏,摇了摇尾巴,又欢快地跑回去了。 下半场比赛开始。林知夏和孙明珠离开了球场。 没有走多远,林知夏就被身后传来的声音叫住了。 两个女生从球场里追了过来,都是盛朗“后援会”中的骨干。 她们俩以前也是杨素素的重点提防打击对象。现在杨素素暂时偃旗息鼓,这两位就占据了C位,这个学期混得还挺风生水起的。 而且和杨素素不同,林知夏总能感觉到她们对自己有一点隐隐的抵触。 比如此刻,两个女孩的额头上一个写着“来者”,一个写着“不善”,明晃晃地找上门来。 林知夏对此困惑已久。 直到今天,这两个女生终于为林知夏解了惑。 “林知夏,我们有点事想和你商量。我们没有什么恶意,要是冒犯了你,你多包涵一下。” 哦,先礼后兵。林知夏等着下文。 一个女生严肃地说:“我们知道你和盛朗是很好的朋友,但是希望你拿他卖腐能有个限度。” 第42章 林知夏:“……” 孙明珠的下巴也咔嗒一声脱臼了。 另外一个女生板着脸补充:“我知道你们俩是CP。但是CP这个东西, 有的人磕,还有很多人是不磕的。你总是在人前和他那样,做那些亲密的动作,不吃这口的会很烦的。” “对!”她的同伴用力点头, “这样对盛朗的形象很不好, 会妨碍到他今后的发展。你要真是他好朋友, 还是注意一点分寸吧。” 林知夏茫然地望着孙明珠, 他突然觉得自己好像有点听不懂中文了。 孙明珠说:“我觉得这两位才该吃点烤脑花。” 两个女生从头到尾都没把孙明珠放在眼里,只盯着林知夏。那高高在上的范儿, 活似王夫人看着晴雯。 “我们想说的也就这些。要是有什么话让你不高兴, 就看在大家都是为了盛朗好的份上, 多体谅一下吧。” 林知夏深吸了一口气,然后自鼻孔里呼出来,笑了。 他毕竟也是校园男神之一, 这一笑色若春晓、俊雅动人。两个女生都明显都被他晃了一下眼。 “你们的意思我明白了。”林知夏说, “不过我觉得你们想太多了。我和盛朗的关系很正常,我们的互动也是男生之间很常见的。不论是生鲜呀, 干货呀,还是腐呀, 我们都不卖,明白么?” 两个女生板着脸, 明显不高兴。 “而且你们也不用担心盛朗会被别人误会。因为--” 林知夏稍微一顿, 笑容里透着一份报复的快意。 “盛朗有喜欢的女生,喜欢人家已经很久很久了。” - “学校人太多了, 总难免出几个智障!” 孙明珠灌了一口王老吉,润了润笑疼了的嗓子,缓过气来。 “想着那两个丫头的脸色就解气, 就和学校食堂里烧糊了的红烧肉似的。她们算什么东西,有什么资格跑到你这里来指手画脚?真是腐眼看啥都是腐的。还‘不要拿盛朗卖腐’?搞得盛朗被你非礼了似的……” 林知夏在菜单上勾勾选选,说:“算了,一群不懂事的小姑娘,我看其中一个还是初中部的。不和她们一般见识。” “这都怪盛朗。他可真是招蜂引蝶的蓝颜祸水体质。以前在永安,我们都还是小孩子呢,小姑娘们都怕他,一边又要偷偷看他。” “你是说你自己?”林知夏朝孙明珠瞅去。 孙明珠的脸皮很厚:“年少无知的时候,被他的脸短暂迷惑过那么一阵子罢了。说真的,他也只有脸能看,所谓的‘七世的智商换这辈子的盛世美颜’。对了,别忘了给他点烤脑花,他确实需要补一补。” “对很多女孩子来说,有脸就够了。” 孙明珠好奇地凑过去:“盛朗真的有喜欢的女生了?是谁?” “我也不知道。”林知夏说,“连是不是我们学校的,他都不告诉我。但是去年就喜欢上人家了,还没追到手。” “肯定不是我们学校的。”孙明珠一口咬定,“他稍微和哪个女生多说两句话,全校立刻都传遍了。他还在追人家呢,这事肯定瞒不住的!” 其实孙明珠这话,林知夏早就想过了。 林知夏早就怀疑那个“心眼妹”是盛朗在队上或者体校里认识的,对方没准年纪还比他大。 因为盛朗的魅力对同龄人或者后辈基本能通杀。也就年纪大一点的,成熟一些的,才不那么容易被他拿下。 “连你都不知道对方是谁,那盛朗恐怕是很认真的了。”孙明珠说。 林知夏手里的笔停了下来。 以胸膛为中心,一股酸热的刺麻感向四肢扩散,胃沉沉地往下坠,让他觉得很不舒服。 而这感觉他并不陌生。几乎每次提到盛朗喜欢的那个女孩时,他都会感觉到。并且一次比一次强烈。 自己是羡慕盛朗,还是嫉妒他,林知夏都有点分不清了。他更是对自己会产生这样的情绪感到羞耻。 最好的朋友正在体会着人生中一种美妙的感情,他口头说着祝福,其实一直在暗暗嫉妒。 他居然是这样的人吗? “不过这也挺符合盛朗的个性的。”孙明珠头头是道地分析着,“盛朗是个正宗的‘狗男人’,性子野,但是也很忠诚。一旦认准了谁,基本上这辈子就定了。所以哪怕招蜂引蝶了一点,也没什么关系。” “是啊。”林知夏不走心地附和,“盛朗人挺不错的。” 孙明珠忽然感慨:“回头等他把人追到了,大概就要和我们疏远了。” 林知夏把菜单递了过去:“我选好了,你看看还要吃点什么。” “女朋友大于朋友,这是规矩。”孙明珠说,“你看盛朗还没有把人追到,就把人家保护得那么好,这护食的劲儿哟。一想到将来要看他和那妹子在面前秀恩爱……” “点菜吧!”林知夏终于不耐烦,“盛朗还没恋爱呢,你就先把狗粮接过来吃上了?” “干吗火气那么大?”孙明珠有点小委屈。 火锅沸腾,第一批菜刚下进了锅里,盛朗就来了。 盛朗全然不知道林知夏他们走后发生了什么事。 其实追过去和林知夏谈判的女生回来后脸色很不对劲,都一副深受打击的崩溃样,还有一个都快哭出来了。 可盛朗压根儿看不出端倪,比赛结束后道了一声谢,利索地走人了。 到了火锅店,孙明珠脸上的诡异盛朗倒是看出来了。 但是这丫头一向古灵精怪的,脸色很少有正常的时候,盛朗也懒得问。 只有一点让盛朗不解:“明珠,你点那么多黄喉干吗?” “刚才笑得太猛,补点嗓子。”孙明珠说着又露出一脸中邪的表情。 “补嗓子你吃黄喉?”盛朗哈哈笑,“回头笑出牛叫吗?” “你都能吃猪脑子,我怎么就不能吃牛嗓子了?”孙明珠怒。 林知夏弱弱地纠正:“黄喉是主动脉血管,不是气管……” 盛朗和孙明珠正“你是猪你是牛”地互掐得正欢,没理林知夏。 “你不该吃猪脑,你该去啃电脑才管用。”孙明珠拍桌子,“一个妹子追了半年了还没追到手,你好大的出息。出去别说是我们永安的人,丢脸!” 盛朗猛地转头瞪着林知夏:“你把我给卖了?” 林知夏慢悠悠地涮着毛肚,眼皮都不抬一下。 “这种事有什么好保密的?”孙明珠讥笑,“你们到底到哪一步了?” 盛朗:“干吗告诉你?” “搂过抱过,就差亲嘴和表白了。”林知夏替盛朗答了。 “林知夏!”盛朗不高兴了,“不带你这么出卖同志的!你的心里还有没有党?” “都抱了怎么还不表白?”孙明珠气得拍桌子,“人家现在肯定一直在等着你表白。偏偏你傻不拉唧的没行动,对不对?” 盛朗讪讪,用眼角的余光朝林知夏扫了一眼:“我……我不确定他喜欢我……” 孙明珠要晕过去了:“妹子不喜欢你,会和你搂搂抱抱吗?我告诉你盛朗,你得给我赶紧表白。不然人家会以为你是个玩了不负责的渣男,要和你翻脸的!” “不会吧?”盛朗又朝林知夏瞟了一眼,“我觉得他目前还只是把我当作一个好哥们儿……” “你不会是不懂怎么表白吧?”孙明珠又包公审案似的把桌子一拍,惊得隔壁桌的客人纷纷朝他们翻白眼。 “这个姐来教你,保准你一次到位,把妹子搞定!” “姐啥呀?”盛朗哼,“我大你快一岁呢。” “别打岔!”孙明珠正色,挺直了腰杆,一双圆溜溜的大眼睛炯炯有神地盯住了盛朗。 盛朗每次被孙明珠这么瞪着,心里就有点发毛。 只听孙明珠说:“首先,要像我这样,深情地注视着对方的眼睛。” “你管这叫深情?” 孙明珠端起了油碟。 “好吧,注视眼睛。”盛朗屈服了,“然后呢?” “然后,用你最低沉,最温柔的声音说……哎别对我挤眉弄眼的,肉麻!”孙明珠顺手把林知夏捞了过来,“看着小夏好了,然后照着我的指挥做。” 林知夏正叼着一根火锅粉,冷不防被抓了壮丁,同盛朗大眼瞪小眼——盛朗的眼睛比他的还大一点。 盛朗的脸又渗出一层细密的热汗,脸颊通红,碧眸像湖水一样荡漾着。 林知夏把粉条滋溜进了嘴里,面无表情地咀嚼着。 “我不知道那妹子叫啥,就用‘宝贝’来替代了。”孙明珠清了清喉咙,进入声情并茂模式,“跟着我说:宝贝,我默默地注视你,已经很久了!” 盛朗开口:“宝贝……” “噗——”林知夏喷了他一身粉条渣。 盛朗:“……” “哈哈哈哈哈……”林知夏笑趴在了桌子上。 盛朗惨叫:“导演,我要换个搭档!” “严肃点,排练呢!”孙明珠拍了林知夏一巴掌,又对盛朗说,“你不肯叫那妹子的名字,那就叫小夏也行。关键是要表情够诚恳,够真挚,明白了吗?OK,再来一次。” 林知夏抹了嘴,重新坐好。 盛朗注视着他泛着薄红的脸,那双笑得水汪汪的黑眼睛,突然镇定了下来。 火锅店里的嘈杂消散,周围的一切都变得模糊,孙明珠的声音也没入了一片嗡嗡的白噪音中。 林知夏就那么端正乖巧地坐在面前,柔和地望着自己,专注等着开口,就像梦境成了现实。 心头的热血不受控制地喷涌而出,万丈柔情朝对面的人扑去,将他包围住。 “小夏……我一直默默地注视你,已经很久了……” 孙明珠说一句,盛朗重复一句。 低沉的嗓音就像一条徐徐流淌的河水,漫过河床上的岩石,滋润了干涸的大地。 “自从认识你后,你一直占据着我全部的思绪,我的整个世界里都是你……” “从来没有谁让我这样无法自拔……” 两个少年对望着,眼睛里映着彼此怔忡的面孔。 那一种情绪,叫着迷。 “我知道我有很多缺点,而你是这么美好的一个人……可是我希望你能给我一个机会,让我继续留在你身边……” “你高兴,我和你一起高兴。你不高兴,我会用尽一切力量来让你开心起来……” 碧眸对上黑眸,如烈焰照着夜空。 盛朗轻声说:“我喜欢你,小夏。” 林知夏静静地坐着,眉目如画,神色迷蒙,像是走了神,更像是失了魂。 无形浪潮在两人之间来回荡漾。 哗地一下冲过来,又哗地一下褪去。 一会儿把胸腔填满,一会儿又把它掏空。 隐隐有一道悠远的钟鸣在彼此的脑海之中回响。 “就是这样!”孙明珠兴奋的大叫,浪潮烟消云散。 两个少年被瞬间拉回了人世间的烟火和嘈杂之中。 “就照我教你的去做,保准那妹子立刻哭唧唧地扑到你怀里,抱着你不放。”孙明珠得意洋洋,“到时候事成了,记得请我吃饭就好。” 盛朗和林知夏都没吭声。 他们俩很有默契地转过了身,对着热气腾腾的火锅,提起了筷子。 林知夏的手有些抖,肉片几次都从筷子尖落回锅里。 盛朗用漏勺把肉片舀了起来,拨去了上面的花椒粒,夹进了林知夏的碗里。 作者有话要说: 表白预习 第43章 吃完火锅, 天已经黑透了。 盛朗动身去体育馆。 盛朗现在的训练很密集,一周有四天都要消耗在游泳池里。等到学校放假后,他更是得每天都训练,直到秋天比赛。 高二的这半年对林知夏和盛朗都至关重要, 他们各自都要冲击专业中一个重要的奖项, 为自己博取一个更加好的将来。 林知夏陪着盛朗在车站等车。 春夜的风凉爽轻柔, 似恋人多情的抚摸。 丰市新区的夜色一年比一年繁华喧闹, 霓虹灯光吞噬着黑暗,也照着两个少年青春美好的脸。 盛朗忽然问:“你觉得怎么样?” 林知夏不解。 “刚才那个表白。”盛朗说, “怎么样?” “哦……”林知夏撇了撇嘴, “老实说, 怪肉麻的。” 盛朗笑:“我也觉得肉麻。不是我的风格。” “那就照着你的风格去说好了。”林知夏说,“表白这个事,关键的还是双方的态度。对方如果喜欢你, 你简单说说, 人家都乐意。要对你没意思,你山盟海誓, 上窜下跳的,人家都不搭理你。” 林知夏低垂着的侧脸被街边的灯光映照得格外朦胧而秀丽。 从这个角度看, 少年鼻梁秀挺,睫毛纤长, 自嘴唇到脖子的线条流畅优美。 让人很想轻轻抬起他的下巴, 吻一吻他。 “小夏,”盛朗说, “如果有一天,你发现我和你想的不一样,你还会和我做好哥们儿吗?” 林知夏困惑:“怎么个不一样法?你其实是个变态杀人狂?” 不杀人, 但是有点变态。盛朗在心里说。 “就是……和普通男生不一样……” “你本来就和普通人不一样。”林知夏抬起了眼,灯光在黑眸里闪烁。 “小狼,你是个独一无二的人,你自己还不知道吗?你的命运其实很传奇,特别有戏剧色彩。生活刁难你,可你一直正直、阳光,顶天立地。你将来一定会有一番作为的。我觉得能和你做朋友,也是我的奇遇。” 盛朗沉默了半晌,忽而一把搂住了林知夏的肩膀,朝他靠了过去。 沉沉的重量,汗水混合着火锅味,一股脑将林知夏兜住。 “我去!”林知夏笑着挣扎,“你特么跟刚从潲水桶里爬出来似的!” 盛朗双手稍微一使劲儿,就将林知夏转了个身,被自己从身后牢牢抱住。 林知夏下意识挣扎。没想环着身躯的双臂收得更紧,热烘烘的脑袋也埋了下来,在他脸颊边亲昵地蹭了蹭。 林知夏的身子僵住了。 一种他已不陌生的电流飞速窜过全身,后腰一阵发软,呼吸的节拍也被打乱了。 最近这段时间来,盛朗每次对他作出亲昵动作时,都会引发这么一阵愉悦的颤栗。 林知夏对此迷惘不解,却又出于本能地享受,甚至有些微微沉迷。 直到今天…… 林知夏使了个巧,像一只脱笼的鱼似的,从盛朗的胳膊下钻了出来。 盛朗错愕,还维持着伸着胳膊的姿势。 “以后别这样了。”林知夏脸颊发烫,“别人当我们在卖腐呢。” “什么乱七八糟的玩意儿?”盛朗好像挨了闷头一棍子。 自打他接受了自己的性取向后,对网上拿他和林知夏凑CP的事就不是那么抵触了。 不论那些女生是真的看出了什么端倪,还只是闹着好玩,至少都迎合了他内心不可告人的期盼。 而且那些他和林知夏的合影,拍得还真挺好看的。 “怎么啦?”盛朗问,“你以前不是都不把那些玩笑当回事的么?” “那是以前。”林知夏将视线别开,“现在不喜欢了。” “怎么不喜欢了?” “这还需要什么理由?”林知夏不耐烦,“长大了,懂事了,觉得这事很幼稚,不行吗?再说你明明有喜欢的人,还被人拿来和我乱开玩笑,这也不合适。” 盛朗哑口无言,脚丫子被自己搬起来的石头砸得生疼。 “幼稚也是那群妹子幼稚好吗?我们又不是故意卖腐给她们看的。你去看看学校里玩得好的男生,哪个不是和我们一样的?比我们更亲的多得是呢。” 说着,小声嘀咕:“我们俩可从来没一起看片打-炮呢……” 林知夏的脸皮一阵抽搐:“那不是亲,那是变态!” “你知道什么是变态?”盛朗嗤笑,“那现在要怎么样?以后都碰都不能碰你了?这年头但凡俩男生亲一点,那群妹子都会开玩笑。你要照着她们的标准,这日子就没法过了。” 林知夏极其难得地被盛朗给辩倒了。这大概是盛朗和他相处的生涯里,极少数辩论胜利的时刻。 正犹豫着,那条沉沉的胳膊又搭在了林知夏的肩上。 盛朗用力将人搂住,甚至得寸进尺地在林知夏的额头上吧唧地亲了一口。 “哥就和你好,就和你亲,她们爱说说她们的去,管的着么?” “靠……”林知夏扯过盛朗的外套抹了抹额头,“你特么一嘴的油全蹭我脑门上了!” 盛朗嘻嘻笑:“那以后刷了牙再来亲你。” - 过了两天,盛朗从孙明珠那里终于弄清楚了事情的经过。 孙明珠解释给盛朗听:“你现在的粉丝成份比以前复杂了。有CP粉,有唯粉,有事业粉,有颜粉……” “我中午想吃花溪牛肉粉。”盛朗都听饿了。 “严肃点,讲正事呢!”孙明珠剜了盛朗一眼,“CP粉就是王悦灵他们那种。找小夏茬儿的是你的唯粉兼事业粉那一类。她们和杨素素又不一样,不仅想睡你,还觉得自己有义务辅助你的事业。她们觉得卖腐对你将来的形象不好,影响你的事业……” “她们是我什么人呀?”盛朗气笑了,“我的形象和事业用的着她们操心?” “你这就是没有身为名人的自觉了。”孙明珠讥笑,“所以说人怕出名猪怕壮。一旦有名气了,不论你乐意不乐意,就会多出一群自以为是、对你指手画脚的人。” “不理不就行了。”盛朗倒是想得开。 孙明珠很认真地说:“可是,盛朗,你将来要是打算往娱乐圈发展,这情况就是不可避免的。你要赚钱,就得在意粉丝对你的看法。” “谁想混娱乐圈了?”盛朗呲牙笑,“我可是立志要做个最帅的体育老师的人。” 盛朗对付那几个“事业粉”的方法,也和当初对付杨素素差不多,但是手段要讲究了些——这几个女生去游泳馆看盛朗训练,盛朗把她们带到走廊上。 四周没有旁人,盛朗这才开了口: “我拍海报就是为了赚零花钱,没打算出道,没想过进娱乐圈。所以,我不玩明星粉丝的那一套游戏。我和什么人做朋友,将来做哪一行,都不关你们的事。另外,我确实有喜欢的人了。我对他相当认真,一直在努力追他!我建议你们把精力放在学习上,好好考大学。前途比男人更重要,明白了吗?” 几个小姑娘都傻了眼,脸色也和当初的杨素素一样。 盛朗问:“还有什么事吗?” 女生们摇头。 盛朗大手一挥:“那就解散吧。” 强势、果决,不容置疑和反抗。盛朗的狂野蛮横用在将道理上,事半功倍,特别有种说一不二的震慑力。 几个小姑娘或许在别的同学面前趾高气扬,到了盛朗这儿,立刻怂成了一群小菜鸡。 她们你拉着我,我拽着你,神情恍惚地溜走了。 “你也太不懂怜香惜玉了。瞧你把小姑娘们给吓成那样。” 盛朗朝天花板翻了个白眼。 杨景行斜靠在墙角,朝盛朗笑嘻嘻地招了招手。 经过上一次深夜谈心后,盛朗对杨景行的戒备心放低了不少,但还远远谈不上很高兴见到他的地步。 “怎么?”盛朗冷着脸,“杨老师闲着没事,又跑体育馆来看男人了?” “你把我当成什么色-情狂了?”杨景行啼笑皆非,“我是来找你的。” 盛朗扭头,拔腿就走。 “别跑呀!”杨景行喊,“我是来给你送钱的。” 盛朗这才站住。 - 游泳池里,一群新队员正在做体能训练。 十岁左右的孩子,像一群小鸭子似的在池子里来回扑腾。稚嫩的身躯,懵懂的面孔。 他们大都是被家长送来的,并不太清楚这枯燥的训练将会给他们带来怎样的将来。 “你刚入队的时候和他们差不多大吧?”杨景行问。 “七岁。”盛朗说,“体校的老师看我长得高,性子野,觉得我是个好苗子。他们那里环境比永安好,吃的也好。我在家里总吃不饱,还要被我爸打,于是乐颠颠地跟着他们走了。现在回想,幸好没遇到坏人。” 杨景行听得有点心酸,“你很吃得苦。” “永安的孩子都很吃得苦。”盛朗说,“我们和你们这种有钱人家的小孩不一样,我们打小就是在地里打滚长大的。” 杨景行说:“那你更该看看这个。” 把将一份文件递给了盛朗。那是一份“锐风”第一季度的销售报表。 出乎杨景行意料的,盛朗看着是个典型的四肢发达头脑简单的运动员,成绩也很一般。但是拿着报表,他居然能认认真真地从头到尾看了一遍。 不仅于此,这少年居然对不少商业名词挺熟悉的,看到不懂的地方,也大大方方地请教。 “你懂点生意?”杨景行问。 “以前研究过一点。”盛朗说,“我打听过,做体育老师的收入太少。我打算将来做点小生意赚外快,所以平时看过点这方面的书。” “哟!”杨景行莞尔,“媳妇儿还没追到,就把养家的事都筹划好了。是个好男人!” “你给我看这报表干吗?”盛朗哗啦啦翻着,“看下来,我的海报市场反馈很好,我打广告的衣服也卖得很好。怎么,难道我还有一份抽成?” “这你就想太多了。”杨景行说,“就是想让你知道,你的工作做得非常好,市场很喜欢你。海报出来后,有好几家公司都在找我们打听你。” “我知道。”盛朗说,“都打听到队上了。教练全给我推了。我要冲全运会,没那闲工夫。” “当然还是比赛更重要。”杨景行说,“不过,以后你要是去别家应聘模特,这个就是你简历里非常有用的一条。” 盛朗一脸不以为然。做模特从来都不在他的人生规划里,更别说林知夏并不喜欢他做这一行。 杨景行没多说什么,又将一份合同推到盛朗面前。 “我的工作室需要一个长期的试衣模特,我想聘用你。” 盛朗皱眉,没有接过那份合同。 “先别急着拒绝。”杨景行笑,“这工作和之前那份不一样,不拍海报,你家小学霸和你的教练都不会在外面看到你的新照片。我们会拍摄,但是照片都是商业机密,不会流露出去的。” 盛朗这才将合同接了过来:“你的工作室?你不是在英国工作。” “这个是国内的,平时主要是我合伙人在管理。”杨景行说,“我还带着两个学徒,都需要试衣模特。但是活不多,一周有个半天就够了,不耽搁你学习和训练。” “试个衣服,工资就那么高?”盛朗才不信,“这种活儿一般不是随便找个模特就行了吗?我可和你说好了,你给我再多的钱,我都不可能给你们家做上门女婿的。” “就你这天弯的死基佬,拿枪逼着我都不会让你做我妹夫的!”杨景行终于忍不住翻了脸,“我也不会对未成年人动手的,你放心吧。” “我六月就满十八了。”盛朗说。 盛广全一直把这便宜儿子当土鸡似的散养着,万事都不上心,导致盛朗错过了报名时间,晚了一年才上学。不然,他本该高林知夏一届的。 杨景行辩不过这少年,投降般的摆了摆手:“你出去问问,道上的都知道我从来不睡手下的模特。你签约了,反而不用提防我了。” “提防你?”盛朗嗤笑,“我一只胳膊就能把你给撅成一根麻花。” 杨景行:“……” 盛朗眯着眼盯着杨景行,就像农夫盯着来偷鸡的黄鼠狼:“干吗非我不可?” 杨景行的神情有些复杂,无奈,兴奋,还有些不应该存在于这个男人脸上的腼腆。 “你……很能给我灵感。”杨景行发自内心地感慨,“你实在太漂亮了,盛朗!你根本不知道老天爷有多厚爱你。不过你这种无知无觉,又让你更诱人。人们想为你穿上衣服,又想把你的衣服……” “打住!”盛朗觉得让杨景行继续说下去,自己又会想揍他。 杨景行识趣地闭上了嘴。 盛朗把合同塞进了书包里:“我回去考虑考虑再给你答复。” 他一直想给林知夏买个ipad,或者至少买一个新的电子辞典。 林知夏的那个旧词典,显示屏都花了,好几个按键都不灵,却还一直凑合用着。 还有随身听,手机,球鞋,T恤…… 盛朗想给林知夏买很多很多的东西。 四季的时髦衣服,新款的电子产品,各种好吃的东西。再买两辆酷炫的山地跑车,他们俩周末可以骑着去兜风…… 哦,他还要为他们两人存大学的伙食费,这样林知夏不用去打工,可以专心念书了。 不论林知夏会不会回报自己以同样的感情,盛朗都想照顾好他。 他的小奶瓶和他不是一样的人,不该经历那么多生活的坎坷。 林知夏应该清静、安详地呆在明亮的房间里,做着体面的工作,干净、剔透,散发着清甜的奶香。 第44章 五月, 生物竞赛进入第二轮环节。 林知夏以市第一名的傲人成绩,同丰市一群成绩优异的学生一道,前往省会C市参加省赛。 这场比赛对于林知夏来说,就等于去年的中运会之于盛朗。 只要林知夏能取得省二以上的好成绩, 许多大学的自主招生大门就会向他敞开, 他能提前跨过高考这一道门槛。对绝大多数学生来说如地狱般的高三, 对他来说会轻松得像个假期。 “但是T大连省一都不要, 只要拿了国奖的学生。”林知夏说,“我必须拿省一, 才有资格参加国赛。” “那就拿呗。”盛朗说, “你会拿到的省一的, 夏夏。” 林知夏笑了:“你对我倒是总那么有信心。” “我比赛的时候,你也从没担心我拿不到金牌。”盛朗说。 林知夏心想,这大概就是知己之情。 最了解彼此, 也最信任彼此, 能毫无障碍地将自己代入对方的立场去思考。 哪怕他们的喜好和所擅长的事物天差地别,可心灵上没有丝毫的隔阂。 把林知夏送上了开往C市的动车后, 盛朗坐着公交车,来到了杨景行的工作室。 杨景行的工作室在本市一所著名的美院附近, 位于一栋有些年份的老商务楼。 楼老而整洁,内部还刻意装修成上世纪五六十年代的风格, 怀旧情调颇为浓郁。 而工作室的内部同盛朗的想象也区别非常大。 没有时髦的装修, 没有绚丽的颜色,这里的色调以黑白灰为主, 顶多只摆了几盆绿植。 “工作的地方和展示的地方,风格是不一样的。”杨景行解释,“花里胡哨的装修只会影响视觉效果, 分散注意力。在这里,实用主义居上。” 杨景行带盛朗参观工作室,向他解释着所见之物的名称和用途。 宽大工作台上摆满了打样的纸板和裁剪好的部件,软木板上钉着设计图纸,人台身上穿着半成品。 两排高高的架子,堆满了一捆捆布匹样品和装着五金件的整理箱。缝纫机下的地板上则散落着没来得及收拾的线头和碎布,空气中还漂浮着一股新布匹特有的酸味。 这里凌乱而有序,处处都透着一股严谨的工作气氛。 盛朗的戒备心放下来了些。 杨景行工作室的人员也不复杂,一个男助理,一男一女两个学徒,还有个两个隔壁美院来的实习生。 众人都对杨景行毕恭毕敬,看着盛朗的目光也同杨景行的如出一辙。 接触得多了,盛朗如今也能分辨出这些目光同普通变态的区别。 色迷迷确实是色迷迷,但是除此之外,更有一种他不大理解的,和性无关的兴奋和狂热。 很像林知夏看到一本好书,或者对着一盘培养成功了的霉菌露出来的眼神。 后来杨景行解释给盛朗说:“真正的好模特是能给服装增加光彩,加很多分的。而你就是这样的一个模特。国内好男模真的非常少,你实在是个珍宝。” 盛朗明白了,他有外挂体质。难怪这些玩家对他趋之若鹜。 这样想来,他当初可能有点误解杨景行了。 没想几分钟后,盛朗就被自己这话打了脸。 “量一下尺寸吧。”女学徒——又叫做助理设计师——提议,“小哥儿不介意脱个衣服吧?” 盛朗整年有一半的时候都穿着游泳裤到处晃悠,早习惯了袒露身体。他大大方方地脱去了外衣,站在试衣台上。 只听杨景行用兴奋地语气说:“都来看看。这是我入行这么多年来,见过的最漂亮的屁股!” 盛朗:“……” - 这天下午,盛朗一口气试了三十多套衣服。 从新潮的休闲装,到笔挺工整的正装,从春装到轻薄的夏装,从雅痞风到英伦风再到新华夏古典风。 面孔还有些稚嫩,可高大健美的身材轻松地将成人装撑出完美的轮廓。 这少年没有学过台步,可常年体育锻炼让他浑身肌肉维持在最佳的状态。 当他穿着简单的衬衫西裤从工作室的一头走过来时,懒洋洋的步伐,藐视一切的姿态,引得所有人轻轻抽了一口气。 “这也是我所见过的最直的腿。”杨景行赞叹。 时装同运动服不同,盛朗周身的狂野气息被工整利落的线条约束住。 他的目光依旧不羁,可气质瞬间内敛,如宝剑归鞘,如狼化作了人形,自丛林融入进了都市里。 这份收放自如,又让他强烈的个人特色不会夺去人们对他身上服装的注意力。 他和那些衣服就像是好搭档,彼此映衬烘托,组合成一个完美的杰作。 杨景行看得出这个少年很开心。 即使盛朗故作老成,可一双闪烁着兴奋的碧眼还是出卖了他的情绪。 没有人不喜欢漂亮的新衣服。盛朗是懂得欣赏美的,他知道镜子里的自己非常帅气。 如果小夏也能看到这样的自己就好了。而且盛朗觉得,有很多套衣服,林知夏穿上会比他更好看。 林知夏同自己不同,他不需要过多的装饰。 他如玉般温润的光华往往在最简朴素雅之中焕发出来,像个清爽明媚,散发着清香的夏天。 “这些都是今年九月要参加秋季时装周的衣服。”杨景行告诉盛朗,“都是明年的春夏新款。” “明年的衣服,提前大半年就做好了?” “从理念到成衣,少说需要半年时间。” “所以说,明年大家穿什么,现在都已经被你们这群人决定好了。”盛朗说。 “时尚就是这样。”杨景行说,“一小群人在屋子里敲定制造出来,然后推出去,试图让全世界的人跟从。但是也只有极少部分的设计师才会成功。” “你成功了吗?” 杨景行谦虚道:“正处于上升期。中国的设计师在这个行业里走得比别人要艰难许多。” 盛朗挎着书包,穿回了校服的他,瞬间又由一个时髦的都市青年变回了朴质的高中生。 “加油吧。争取做个国货之光。” 盛朗走后,工作室里嗡地一声响,众人憋了许久的话终于可以一吐为快。 “果真是个大宝贝!关键是还没有被社会污染,气质特别干净!” “腿真长!但是肩有些过宽,臂围有些大。” “人家是游泳运动员,靠的就是胳膊发力,那里肌肉发达。臀太漂亮了,他该去做内衣模特的!” “杨老师眼光真毒。这个气质,这个颜,才配得上‘尤物’两个字!杨老师?” 杨景行沉浸在那一种久违的、指尖都微微发麻的兴奋之中。 他果真没有看错人。这个少年真是他无意中寻找到的、奢侈得他都不一定能留得住的无价之宝。 盛朗的性魅力是主动攻击型的。强劲,鲜活,无目的地漫射。 而这少年还不到十八岁,都还是个小初哥呢。 等他通了人事,尝到了情-欲和爱情的滋味后,他的魅力峰值还会往上提升,横扫四方。 如今的盛朗还不明白,他这样的人,绝对不会止步于一个金牌,或者一份安稳平淡的教职。 他是注定属于灯光和掌声的人。 杨景行起身,朝办公室走去。 “杨老师有点心动呢。”留在工作室里的人低声说着。 “谁不心动?那孩子一走进工作室,我的心率就飙上120了。” “杨老师一向最喜欢这一款。前任也是个混血……不过怎么把人家签了?杨老师不吃窝边草的” “这你就不懂了。放在眼前,看得到吃不到,才最激发创作灵感!” “就你懂的多!” - 盛朗拿着新赚到的钱,跑到商场的柜台里货比三家,最后还是从淘宝旗舰店上下了个单,买了一台电子词典。 盛朗还特意找文具店的人给盒子包了一层漂亮的纸,准备找个合适的时间送出去。 至于怎么向林知夏解释这钱的由来,盛朗也已经想好了。 租他们家房子的老板合同到期,盛广全人还在逃呢,续租合同是外婆以盛朗的名义签的。半年的租金是一笔不小的钱。 手头宽裕了,送好朋友一个新词典算什么? 林知夏结束了比赛回到丰市。盛朗把人从火车站接上,回到了永安。 这天下着小雨,林安文撑着伞站在路口的树下,等着儿子回来。 林安文的瞎眼这几年越发退化得厉害,还时常发言,眼眶深陷且黑紫,有些吓人。后来他就弄了一副墨镜戴上,成了个标准的瞎子打扮。 风雨之中,这个男人的身躯削瘦且已有些佝偻,身上永远是那几件洗褪色的衣裤。他就这么卑微而又顽强地活着,把一生都奉献给了儿子。 林知夏远远望见父亲的身影,鼻头一热,眼眶红了。 林安文看不到,就那么茫然地站着,耳朵仔细辨别着路过的脚步声。无奈雨声覆盖了所有的声音,直到被人抱住,他才回过神。 “爸!我回来了!” 林知夏用力地抱住了父亲。 他都已比林安文高小半个头了。林知夏正长个子,很清瘦,可记忆中高大强壮的父亲如今竟然比他还要瘦弱一圈。 大病过一场后,林安文的体力大不如前。推拿这份活儿对他来说有些吃力,件数比以往少了许多,连带着收入也减少了。 但是林安文点穴针灸的技术有口皆碑。刘姐很照顾他,帮他同附近几家按摩店联系好了。林安文每周过去一次,做几个老顾客。 四处奔波对于一个瞎子来说有许多不便,但是减少的收入得到了补充。 这也是林知夏非常重视生物竞赛的原因。 林知夏非常想走提前录取,这样他高三的压力就很小,完全可以抽空打工,减轻一下父亲的负担了。 林知夏甚至想过,如果自己没能进国赛,实在不行,选个过得去的大学先读着。大不了研究生考去T大好了。 他只恨爸爸老得太快,而自己又长得太慢。 回到了家,一大锅香喷喷的棒子骨正等着林知夏。 “爸,”林知夏说,“和你说过多少次了,我在学校吃得很好。你有钱给自己买点好吃的!” 林安文说:“你一个礼拜才回来一次,几根骨头能值多少钱?少啰嗦,赶紧吃。待会儿我给你灸一下,天太潮了,去去湿气。” 林知夏啃着排骨,闷闷不乐。 林安文在一旁吃着菜,忽而说:“小夏,你长大了,又这么懂事能干,什么都不需要我操心。我也不知道能为你做什么,就想着做点你爱吃的。你要是不喜欢,我以后……” “我喜欢!”林知夏哽咽了,“我喜欢吃的。我是怕你为了我克扣自己。” “不会的。”林安文笑着,“我也会把身体养好,不给你添负担。” “爸……” 林安文说:“对了,我今天和街道办的人聊天,说我的低保也快批下来了。以后我们家的日子会越来越好的。” 这天夜里,林知夏和父亲睡在一起,像是回到了小时候。 林家主卧的床也很窄,但是林家父子都很瘦,竟然不觉得挤。 窗外的月色落在林安文的脸上,照得鬓边一片霜白。 “爸,”林知夏轻声问,“你有没有觉得生活很苦?” “做人本来就很苦。”林安文说,“可是苦中总有甜。虽然你妈走得早,我又瞎了,可是我有一个别人没有的好儿子呀。全天下不知道多少做父母的羡慕死我了呢。所以,多尝尝甜,少想些苦,日子就过得很满足了。” 林知夏紧闭了一下眼,把泪水憋了回去。 “爸,等我将来有钱了,给你整一条导盲犬,遛起来特有范儿。” “好呀。我可等着了。”林安文笑着摸了摸儿子的脸。 他的手永远带着一股艾条和按摩精油的味道,有点刺鼻。 但是林知夏闻着觉得特别安心,这是家的味道。 第45章 九中的荣誉墙终于更新换代了。 原本只是两块立在球场边的黑板, 贴满巴掌大的优秀学生们照片。 每次更新,学生会的人就得动用暴力地把照片撕去,搞得上榜的学生“横尸遍野”,黑板上也因此留下一片片斑驳的不干胶痕迹。 如今这两块黑板终于退出了学校的历史舞台, 被替换成了两面高大工整的展示橱窗。像两个崭新的公交车站似的伫立在校园主干道两侧。 林知夏和盛朗一人啃着一支梦龙, 站在路边的树下, 看着学生会的老师和同学打开橱窗上的玻璃, 将学生照片放进制作好的卡槽里。 艺体那边,盛朗的照片依旧放在第一格。竞赛考试这边, 林知夏也因刚取得了生物竞赛省一等奖, 兼总分第三名的好成绩, 继续霸占着榜首的位置。 “以后女生没办法往你脸上贴小红心了。”盛朗说。 “你那儿不也一样?”林知夏说,“最近你的照片都给贴得看不到脸了。” 放好了照片,老师把橱窗玻璃窗锁了起来。 盛朗嘎嘣地咬着巧克力, 哼道:“就那个锁, 我分分钟就能撬开。” “你没事撬锁那个锁干吗?”林知夏笑。 盛朗朝他挤眼:“回头你就知道了。” 盛朗吃相总不大好,嘴巴糊了一圈巧克力糊糊, 挤眉弄眼的样子就像个络腮胡大汉抛媚眼。 林知夏噗地一声笑了,顺手在他嘴边抹了一下, 指腹上全是巧克力。 正愁不知道往哪儿擦。盛朗抓住了林知夏的手,低头一舔。 柔软的舌头卷走了巧克力酱, 留下一片湿热的触感。 林知夏整支手臂发麻, 软得都没力气把手抽回来。 “你……你怎么吃了?” “我嘴上的巧克力,我自己吃了有什么不对的?难道你也想吃?”盛朗干脆把另外一边脸凑过去, “那我这边还有点,喏……” “给老子爬开!”林知夏笑着踹他。 正是午间快结束的时候,学生们在校园里满地乱窜, 经过林知夏他们两人跟前时,都会望一眼。 有些热情的女生还会唤林知夏一声,然后朝盛朗投去娇羞的一瞥。 自打拍了海报后,盛朗的人气居高不下。但是随着期末临近,林知夏的受欢迎程度开始直线飙升,压倒盛朗一头。 几个高三的学姐笑嘻嘻地走过来,二话不说,将一堆糖果点心和饮料往林知夏怀里塞。 “你站着别动,别动哟!” 说完,女生们整齐地朝林知夏鞠躬三拜,口中念念有词:“请学神保佑我们高考顺利,超常发挥,考中梦校!” 林知夏:“……” 盛朗在旁边笑得打滚:“还应该点根香嘛。” “拜活菩萨怎么需要点香?”学姐们怪盛朗没见识,丢了一片白眼,又嘻嘻哈哈地跑走了。 林知夏抱着那一大堆“贡品”啼笑皆非:“这事儿到底是谁兴起的?最近这都是第四起了?” “有人上贡还有什么不好?”盛朗在林知夏怀里挑挑拣拣,“等高考结束了后,讲不定还有一波来找你还愿的。” “我干脆先准备一个功德箱,等着收红包?”林知夏还真有点心动。 “那回头哥给你糊一个。”盛朗把养乐多巧克力什么的一股脑塞进了运动包里,“先走啦。” “要去训练了?”林知夏抱怨,“你本来一周就没在学校几天,现在又要多拿半天时间训练。再下去,你真的要跌回九班了。” 盛朗嘿嘿笑了笑,用力搂了搂林知夏的肩膀,“我有你这么个贴身活菩萨,成绩想要赶回来还不容易?” 训练只是个幌子,盛朗其实是要去杨景行的工作室打工。教练那儿盯得极严,盛朗不敢溜号,只好扯了个小谎,旷了学校里的课。 杨景行那里,一周只需要去半天,却有不错的报酬。 盛朗都已经计算好了,忙到期末考试前,他就能把给林知夏买ipad的钱存够了。 - 林知夏抱着满怀的“贡品”走进教室,王悦灵他们一看就乐了。 “哟,今天学神又丰收了!我说林知夏,你靠这个就可以开个小卖部了。” “你们买吗?”林知夏问,“都是本学神开过光的零食。比如这条养乐多,只卖九块九毛九。” “奸商!”同学们叫起来,“才五瓶你好意思卖这么贵!” “都说过了开过光的,有福气加持的。五瓶喝下去,名校offer不是梦。”林知夏找了个大塑料袋,把零食往里面塞,“不买就算了,我留着给盛朗。” 女生们一片啧啧声:“早说了要喂投狼哥,我们哪里好意思和他抢?” “抠门还找借口。”林知夏把上课要用的书本取了出来。 王悦灵眼尖:“哟,终于换了个新电子辞典了?” “盛朗送的。”林知夏漆黑的眸子里泛起层层涟漪,“我拿了省一,他送的礼物。” 王悦灵本来要把电子辞典拿起来看看,闻声忙把手缩了回来。 这么宝贵的礼物,可磕碰不得。 “说真的,狼哥这人,还真挺铁汉柔情的。”王悦灵感慨,“看着挺毛躁的,但是对在意的人特别细心体贴。” 林知夏埋头整理着课本,嘴角挂着柔软的笑意。 “这是什么?”王悦灵又拿起一本书,“性……心理学?小夏你看这个做什么?” 林知夏面不改色地说:“哦,最近对心理学有点兴趣,在学校图书馆里找了点书看。” “你涉猎还真广……哟,还做了笔记呀!”王悦灵翻到了书里的便利贴。 老师走进了教室,林知夏把书从王悦灵手里抽了回来,塞进了抽屉里。 五月的骄阳撒满窗外的走廊,南方暮春的午后是一天中最热的时候,教室里的电风扇已呼呼地转了起来。 化学老师的课讲得声情并茂,然而林知夏有些心不在焉。 他的目光落在电子辞典上。 盛朗的生日是六月六号,正好在高考前一天。 今年的生日对盛朗来说意义非同寻常:他满十八岁,成年了。 为盛朗买一个什么样的生日礼物,林知夏为此苦恼了很久了。 他手头比盛朗拮据很多,贵的买不起,便宜的拿不出手——虽然盛朗肯定不会嫌弃的。 林知夏也考虑过亲手整理一份对盛朗很有用的笔记和题库,但是估计这礼物只会让盛朗想哭。 成年生日,一辈子只有一次,还是不要用手抄版的题库去折磨他了吧。 林知夏知道盛朗一直很想买一辆漂亮的山地自行车,他们俩在商场里闲逛的时候还去店里试骑过。盛朗当时脸上那兴奋和开心,林知夏到现在都还记得。 但林知夏同样也记得那自行车的价钱…… 林知夏把电子辞典拿在手里。小小的词典此刻却重若千钧。 他想送盛朗一个也许不贵,但是很有意义的礼物。一个能保留下来,以供往后怀念过去时的纪念品。 林知夏也希望这份礼物是个惊喜,是盛朗想不到的,别具一格的东西。 因为在相识的这段岁月里,那个绿眼睛的少年给过自己许许多多惊喜,和无微不至的关怀,林知夏想好好地回报他。 - “就要满十八岁了,想要什么生日礼物?” 盛朗警惕地抬起头,等着杨景行。 “干吗问这个?我是不会要你送的任何礼物的。” 杨景行啼笑皆非:“随口问问罢了,谁要送你礼物了。你怎么总把我当财神爷?” 没把你当财神爷,把你当“傻多速”呢。 盛朗心里笑着,说:“我也不缺什么,生日能和朋友们一起吃个饭,唱唱KTV什么的就行了。” 杨景行回忆着:“我满十八岁的时候,人在英国念书。我父母直接给了我一笔钱,让我去买自己喜欢的。” 盛朗吹了声口哨,满是羡慕:“你爸妈真上道!这比什么礼物都好。” “好吗?”杨景行苦笑,转移了话题,“你和那个小学霸发展得怎么样了?” “还行!”盛朗的神色倏然轻快了起来,嘴角上扬,“我们现在挺亲密的,他也不抗拒,还总脸红。” “看来他没我想的那么直嘛。”杨景行笑,“那你接下来打算怎么办?” “继续和他多亲热亲热咯……怎么?” 杨景行摇头:“都亲热了好几个月了,该给他下点猛药了。” “下药?”盛朗黑了脸,“你想干嘛?” “只是个比喻,刺激一下他的意思。你到底把我当成一个多变态的人?” “好吧,下猛药。”盛朗耸肩,“怎么做?” “你得让他吃点醋。”杨景行说,然后又赶紧补充,“是让他嫉妒,而不是真给他灌老陈醋!” “这我听的懂!”盛朗也怒,“你到底把我当成一个多蠢的人?” 这一大一小互相瞪着眼,都在心底将对方吐槽得体无完肤。 最后还是杨景行先后退了一步,言归正传。 “你还没对他出柜吧?那就和女孩子多来往一下,亲热点,给他看到……” “好无聊。”盛朗一脸鄙夷,“小夏才不是为了这种小事就吃醋的人。” “这天下没有不吃醋的人。”杨景行笑,“你不试试怎么知道?他要是不上道,咱们再换别的法子呗。” 盛朗还是不肯。 “这一招太低端了。而且某些女生,比如你妹,那破坏力简直堪比一个师,而且都是打蛇上棍的人物。我是怕了她们了,实在不想和她们扯上什么关系。” 杨景行想反驳,却一时还真拿不出什么有力的说辞。 就这时,盛朗的手机响了。 屏幕上亮起林知夏的头像,备注名称却是“小奶瓶”。 杨景行冷不防被甜得牙龈酸疼,赶在盛朗之前把手机抢到了手。 “肉麻,真特么肉麻!”杨景行把盛朗的手挡开,“正好,现在就来验证一下你这个……小奶瓶……到底会不会吃醋。晶晶,过来一下。” 晶晶是杨景行的实习生之一,隔壁美院服装设计系的学生,是个走哥特风的叛逆少女,却有一副娇滴滴的甜嗓子。 杨景行对晶晶说:“来电的是盛朗正追着的那个小男生。” 晶晶秒懂,笑嘻嘻地接过了手机,按了接听键。 - 甜甜的少女音从手机里传出来的时候,林知夏好生错愕。他下意识看了一下手机,确认自己没有拨错号。 “喂?你好?找谁呀?”对方问。 林知夏回过了神:“那个……我找盛朗。” “盛朗呀。”对面的女孩轻声笑着,“他正在忙,不方便接电话。你有什么话,我可以转给他。” 林知夏只觉得置身云雾之中,一贯机敏灵活的脑子居然会有转不过来的时刻。 “不……不用了。”林知夏局促道,“我待会儿再打过来好了。” “行。”对方挂断了电话,只留下一片嘟嘟的忙音。 林知夏按灭了手机,将一个骑行头盔放回了架子上。 他正站在大商场的一间最大运动器材店里。 店员说:“同学,你说的那一款自行车是去年的老款,我们这里已经没货了。你想要的话,只有从总部调,需要花很多时间。你不如考虑一下今年的新款,我们卖得很好的……” 新款当然比老款好,奈何林知夏的钱连买老款都很勉强,更别提贵了三分之一的新款了。 林知夏的钱都是从伙食费里省出来的,一天一两块,攒了大半个学期,也才两百来块。 他还欠着盛朗给他垫付的冬令营的钱呢。 店员又说:“说的那个价钱,其实如果是最低配置的话……” “谢谢了。”林知夏说,“我再考虑考虑吧。” 他才不会送小狼最低配置的东西。 盛朗永远都把最好的东西给他,连走路都让他走里面,那么体贴细心。这样的少年,值得天底下最好的礼物。 林知夏是逃了晚自习出来的。 他倒不是那种从来不逃课的好学生,可是以前只逃课去看盛朗比赛。像今天这样逃课逛商场,还真是头一回。 为盛朗选个生日礼物的念头一直盘踞在林知夏的脑海里,卷子上的字就像蚂蚁行军,倒不如出来走走。 林知夏漫无目的地在商场里逛着。 这里有一整个丰盛华丽的世界,奈何他只有一个干瘪的钱包。 盛朗的衣服鞋子都有赞助,都是挺不错的品牌货。 而盛朗唯一想要却没有的,自己却买不起。 一家新潮器材店前,林知夏看着橱窗里最近非常火爆的平衡车,玻璃窗里倒映出一个穿着校服的俊秀少年。 林知夏同那个少年对望。那少年朝他露出一个苍白无力的笑。 “同学,进来看看吧。”店员小哥儿热情地招呼,“喜欢还可以试骑一下呢。” 林知夏摇了摇头,转身走了。 回到学校的时候,晚自习还没有结束。林知夏埋着头朝宿舍走去。 男生宿舍楼下的灯是感应式的,但是估计只感应鬼,不感应人。 学生们在楼下来来往往、走来跑去的,它总不亮。后半夜无人的时候,反而冷不丁地亮了起来,照出半片鬼影。 林知夏摸黑走上台阶,墙角一个蜷着的黑影突然站了起来。 第46章 这一惊可不得了。 林知夏后退的时候一脚踩空, 像只翻壳的乌龟,仰面朝后倒。 那黑影飞速扑了过来,一把抓住了林知夏的手。 林知夏又被一股巨大的力量往前拽,一头扎进一具坚实的怀里, 鼻子在那硬邦邦的肌肉上重重磕了一下, 鼻血都要飞出来。 本是很暧昧的姿势, 可这一撞击实在太狠, 把什么情调都给撞到了九霄云外。 “有你这么堵人的吗?”林知夏捂着鼻子,眼泪都快飙出来了。 这个“袭胸”对盛朗来说倒是飞来的艳福。他被林知夏的样子逗乐了, 连忙把人抱住, 轻轻拍了拍林知夏的背。 “谁堵你了?你不在教室, 又不在宿舍,大半夜的跑哪儿野去了?” “野你个头。”林知夏反问,“你不是要训练吗, 怎么跑回来了?” “谁叫你不接我电话的!”盛朗一说着就来气, “你之前给我打过来,也没说什么。我给你回拨过去, 一口气打了十多个,你都不接。害得我以为你出了什么事!” 林知夏掏出手机, 才发现自己不知怎么把手机调成了静音模式。十几通未接来电的提示挂在锁屏界面上。 “手误。”林知夏把静音关了,“也没什么事, 就是无聊了问问你在做什么。你就为了这点事跑回来了?” 原来不是生气了。 盛朗松了一口气, 顺便也把杨景行从死牢里暂时放了出来。 “担心你还有错了?”盛朗不动声色地将两只手臂都环住了林知夏清瘦的身子,“还有, 我一不在学校,你就翘课出去野了?” “你教训谁呢?”林知夏轻笑着踹了盛朗一下,“我干吗要向你报备, 你是我媳妇儿吗?” 盛朗的耳朵尖又开始发烫。幸好宿舍门口黑灯瞎火的,两人都只能借助远处的灯光看清彼此的轮廓。 盛朗的头垂了下来,嗓音低哑:“我当然不是。要是,也该你是我媳妇儿才对……” 一股热气轰地冲上林知夏的脸。 盛朗的眼睛在幽暗中尤其像狼眸,却是那么温顺,带着一点儿犬类特有的委屈,等着人去抚摸它的脑袋。 被这双眼凝视着,仿佛有一只手拨去了头顶的乌云,胸口的烦闷被一阵清风带走了。 林知夏霎时觉得呼吸终于畅通了。 “那个……”一道弱弱的声音如一瓢冷水当头浇下,“你们俩能不能换个地方谈恋爱?” 啪——灯亮了。 一个男生站在台阶下,捂着肚子,双腿麻花似的扭着,一副随时可能一泻千里的架势。 林知夏和盛朗飞速分开。 那男生一头扎进楼里,朝楼上奔去。 晚自习的下课铃声从远处传来,嘈杂的人声越来越大,朝着生活区涌来。 这一份喧嚣也将两人拉回了现实。 刚才那份旖旎太短暂,像一口人参果,还没品出味道就下肚了。两人倒成了偷果子被抓了个现行的贼。 林知夏低垂着头,衣领后露出一截雪白纤长的脖子。 盛朗瞅着那一截白腻,心头又开始热乎乎的,抓耳挠腮。 “别……别理那傻逼。”盛朗磕磕巴巴地说,“现在怎么搞的,不管男生女生都喜欢开这个玩笑了……” “嗯。”林知夏应了声,忽而笑,“新鞋?真好看。” 盛朗低头一看,脑子里又轰了一声。 他之前过来得太匆忙,直接穿着工作室里一双新鞋出来了。 这是一双很骚包的牛津鞋,半布洛克手工雕花什么的,反正杨景行解释的时候巴拉巴拉说了老半天。一看就价值不菲,和盛朗的校服运动裤完全不搭。 “那个心眼妹送你的?”林知夏问。 盛朗哑了火,脑子卡壳。 “心眼妹”真是盛朗无意中造出来的一块石头,过去时不时朝林知夏丢一下,看他隐隐吃醋的样子很是暗暗爽快。可最近这石头越来越沉,一不留神就会往自己脚上砸,疼得盛朗哭爹喊娘。 要说实话,盛朗就该否认。 可是要是否认,他又该如何解释这双高档男鞋是怎么到自己脚上的? 杨景行和心眼妹,哪一个都不是什么好选择。 “挺有品味的嘛。”林知夏笑,“刚才给你打电话,接电话的是个妹子,就是她吧?” “啊?”盛朗的脑子像一台中了病毒的电脑,疯狂弹着对话框,点啥都没反应。 好在这个时候灯灭了,黑暗遮住了他一脸的窘迫和冷汗。 “心眼妹的声音挺好听的。”林知夏说,“你之前说她会打人,我还以为是个女汉子,没想到是个萌妹子。话说你到底什么时候能把她带来给我们见见?” “还……我和她还没定……” “都送你这么高级的鞋了,人家女孩的意思还不明显吗?”林知夏说,“明珠说的很对,你别老拖着,不然人家真要当你是渣男的!” “不会的。”盛朗嘀咕,实在按捺不住,试探着问:“小夏,你……你不介意?” “我介意这个做什么?”林知夏的脸隐没在幽暗之中,声音充满莫名其妙,“你别是听了什么人挑拨离间,觉得我嫉妒你先恋爱吧?” 盛朗的脑子就像一个错过班车的乘客,正拼命追着车屁股跑。 林知夏不悦:“我林知夏是那么小心眼的人吗?我告诉你盛朗,没有的事!我一直都很为你高兴!不论对方是谁,我都希望你和她在一起能快乐,明白吗?” 这番话说得很好,可盛朗听了心里更不是滋味了。 “可是,你不是不喜欢心眼妹吗……” 林知夏严肃道:“我以前不喜欢她,是因为根据你的描述,她好像不怎么可爱。但是我又没见过她,肯定很多看法是我自己的偏见。今天听了她的声音。声音这么甜的女生,人肯定也很甜。那我就放心了!” 这都什么是什么? 盛朗只想捂着被砸的脚丫子跳。想辩解吧,千言万语又无从说起。 想了半天,最后只憋出了一句话:“你……你真的不介意我喜欢别人。” 黑暗中,林知夏轻笑了一声:“有毛病。我为什么要介意?你把我当什么人啦?” 盛朗张了张口,话还没出口,下了晚自习的学生们成群结队地回到了生活区,彻底打破了这里的宁静。 小卖部迎来了每天最后一波生意高峰。 食堂已经打烊,小卖部出品的烤肠、卤鸡蛋和关东煮填满了学生们的胃。 “饿了吗?”林知夏问盛朗,“咱买不起皮鞋,但是请你吃顿关东煮的钱还是有的。” 盛朗挠了挠脑袋,理不出个头绪,习惯性地跟在林知夏的身后。 吃着关东煮,林知夏又把盛朗送去校门口。盛朗还得返回体校,明天开始他还要真的训练。 “小狼,”林知夏问,“下个月你生日,想要什么礼物?” “随便。”盛朗说。 “我去哪儿买个‘随便’给你?” 路灯下,林知夏的笑脸清秀白净,黑眸莹润,如闪烁着星子的夜空。 “你随便给我什么,我都喜欢。”盛朗的声音和夜里的春风一样轻柔,“小夏,你给我最大的礼物,就是当年把我从路边捡回来,给我鼓劲儿。你改变了我整个人生,送了我一个未来。除此之外,其他都是小事了。” 林知夏怔忡了片刻,才噗哧一声笑,垂下了头。 “爱情还真是伟大,语文不及格的学渣都能出口成章了。难怪都说恋爱中的人都是诗人。” 盛朗笑得比苦还难看:“我不是……” “我明白你的意思。”林知夏拿肩膀撞了盛朗一下,“但是毕竟你满十八岁嘛,我总要郑重一下。我们的小狼仔要成年了,要成为一头成狼了。以后你的世界更宽广,可以去更远的地方了。” 盛朗迟疑了一下,还是伸出手,搂住了林知夏有些发颤的肩。 “不论我去到哪儿,我都是你的小狼。” - 生物竞赛省赛的结果出来后,每个省都会选取大概八名左右的学生参加国赛。作为全省总分第三名的林知夏,毫无悬念地入围了本省国赛选手名单。 等期末考试结束后,林知夏将会参加一个夏令营集训,然后八月上京参加国赛。 和上一次不同,学校同意为林知夏支付夏令营的费用。林知夏长长地松了一口气。 “瘦田无人耕,耕开了有人争。”孙明珠冷笑,“学校也真是不见兔子不撒鹰,真够市侩的。” “算啦。”林知夏倒挺想得开的,“这也是一笔投资,人家看涨再入手也是合情合理的。反正我最后占到了便宜,也就不好那么挑剔了。” 王悦灵笑道:“我看了咱们学校下一年度的招生简章,重点拿小夏做广告,照片印得可醒目了。我知道很多初中妹子冲着小夏,拼命想考进我们九中。” “冲着狼哥的更多。”钱维安说,“我看网上还在说,想要做你们俩的学妹,这是最后一次机会了。明年你们俩就毕业了。” 中午的食堂最热闹,他们来得有点晚,每张桌子上都坐满了人。 不过有林知夏在,他们不愁找不到位子坐。女生们挤了挤,腾了几个空位出来。 林知夏刚坐下,就有一群女孩子跑过来,稀里哗啦地把一堆水果、零食放在他面前,又开始朝他拜拜。 食堂里响起一片嘻笑声。 林知夏如今已经很淡定了。他宝相庄严地坐着,听女生们许完了愿,还很温和地回了一句:“有志者事竟成,加油!” “谢谢学神保佑!”女生们心花怒放地走了。 小伙伴一拥而上,扒拉着贡品:“最近怎么都给你送牛肉干、猪肉脯这种扎实的硬货?” “盛朗喜欢吃。”林知夏的唇角微微弯起,“我就暗示了一下,说送这个最灵。” “还是我们小夏哥会疼人。”王悦灵直啧啧,“狼哥也是。这都快期末了,他还整天训练,这次月考都掉到八班了。” “全运会对他来说太重要了。”林知夏倒是很理解,“就和国赛对我一样,只要能取得好成绩,前途就完全不同。反正才高二,还不急。等他比赛结束了,我再帮他补课。” “小夏是狼哥的随身小家教。” “狼哥资源好好,人家好羡慕哟……” 孙明珠笑到一半,突然朝林知夏身后使了个颜色。 杨素素朝他们走了过来。 没有盛朗在场,杨素素也不用继续扮演娇滴滴的小白花。说真的,这么一副意气风发、目中无人的模样,倒更适合她一些。 “林知夏,”杨素素说,“我想请你帮我把一个东西转交给盛朗。是他的生日礼物。” 林知夏不解:“生日礼物这种东西,你亲自交给他比较好吧?” “我找不到他。”杨素素沉着脸,“我昨天下午还专门去游泳馆找他呢,结果他不在。” 孙明珠噗哧笑:“是没来,还是故意躲着不见你?” 杨素素的脸色更青了一层:“他教练都说他不在!” 林知夏的眉头皱了起来。 作者有话要说: 小狼:完了……(要被打爆狗头了) 第47章 盛朗会旷学校里的课, 却从来没有旷过训练。 他很清楚游泳是他改变命运的最好的途径,也将自己对未来的希望全部寄托在接下来的全运会上,一点儿都不敢懈怠。 “教练肯定说他不在呀!”孙明珠嘲道,“教练最烦你们这种女生跑去打搅盛朗训练了。” 杨素素的脸黑云密布, 电闪雷鸣。林知夏的脸色倒是阴转了晴。 “盛朗周一会回来上课, 你到时候再给他好了。”王悦灵说, “盛朗的生日是六月六号吧, 还有几天呢。” 杨素素说:“我有个钢琴比赛要参加,明天就得动身去上海, 回来的时候盛朗的生日都过了。” “我会帮你转交给盛朗的。”林知夏将礼盒接了过来。 杨素素无精打采地点了点头, 转身走了两步, 又不甘心地补充了几句:“再帮我带句话给盛朗,就说让他不用躲着我。上次片场那事,我也知道做得不对, 不会再犯了。希望他能和我们家公司再合作。我哥很欣赏他, 会好好捧他的。” 孙明珠他们对这番话听得一头雾水。林知夏则很迅速地抓住了重点,问:“你家的公司是……” “就是‘锐风’呀, 我家是大股东。”杨素素得意。 众人大吃一惊,纷纷朝林知夏看去。 林知夏倒是很稳得住。 林知夏当时只当杨素素从别处得到了消息过来探班, 并没有把她“锐风”联系在一起,所以事后也没有和盛朗讨论过这个事。 “盛朗知道?”林知夏问。 “怎么不知道?”杨素素高高地抬起了下巴, “盛朗之所以会被选中做模特, 还是我哥亲自挑的呢。我哥看在我的份上,才给他开了特别高的工资。哎呀, 我也不是邀功,但是盛朗现在有这样的名气,真离不开我家对他的提拔!” “这还叫不是邀功……”王悦灵的嘴撇到了耳根, “这种好事,你居然一直忍着没宣扬,还真不是你的风格。” 杨素素脸皮一阵抽搐,勉强说:“我才不是那种虚荣浮浅的人!我施恩不图报,只要盛朗发展好,我就别无所求了!” 话是这么说,可想到自己帮了盛朗那么大的忙,他竟然都没有告诉别人,平时还是对自己不理不睬的,杨素素就委屈得想哭。 自己还真是里典型的痴恋男主、一个劲儿地付出,却始终得不到回应的女主。难道只有等她终于心灰意冷地放手走开,盛朗才会幡然悔悟,掉头过来追她吗…… 杨素素在脑子里演着一出“追妻火葬场”的剧,满脸凄凄地走开了。 “这丫头的花痴病越来越严重了。”孙明珠嘲道,“她说的可靠吗?” “她还真没瞎说。”王悦灵用手机飞快地搜到了“锐风”的官网,“这上面有他们公司大老板们的开会合影。你们看,这个不就是杨素素她哥吗?” 杨景行年轻时髦,长得也不错,虽然个子不高,但是站在一群肥头大耳的高管中,又是C位,十分醒目。 “她哥叫什么名字来着?” “杨景行。”林知夏说。 林知夏对那个男人记忆非常深刻,哪怕杨景行在他这里出场次数并不多。 那个男人看盛朗的目光,虽然并不猥琐下流,甚至算得上欣赏喜爱的,却总有一种让林知夏不舒服之处。 好像自己的东西,被别人觊觎了。 林知夏拿了杨景行的名片后,特意在网上搜过这个人。 杨景行确实如他所说的那样,是个服装设计师,但是资料很少。 后来除了把杨素素从片场拉走那次外,杨景行就没再出现过。林知夏也就将这个男人从生活里淡化掉了。 “她哥还挺有名的,有自己的服装品牌。”王悦灵对搜索引擎的运用显然林知夏更熟练精湛,很快找出了杨景行更多的资料,“他还有个英文名叫Julian·YANG,有他办个人秀展的新闻……哟!这是他男朋友,好帅呀!” 男朋友? 孙明珠和钱维安不约而同地往王悦灵的手机前伸脑袋,还没看清,手机就被对面的林知夏一把夺走了。 手机屏幕里有一张照片,杨景行正侧头亲吻一个俊美的年轻男人的脸。 两人都赤着胳膊,背景是阳光灿烂的热带海滩。他们姿态相当亲密,绝对不可能只是普通朋友。 更别提新闻还备注了一句:Julian·YANG和男友Eric·XXX在塔希提海滩。 这个叫Eric的男人也是个欧亚混血,容貌惊艳,身躯健美,新闻里提到他是一名超模。 “品味不错。”林知夏把手机还给了王悦灵。 “然后呢?”孙明珠问,“盛朗和这么一个骚包基佬来往,还瞒着你。你就这点反应?” “别歧视人家。”林知夏平静地说,“你们也不能一边拿我和盛朗凑CP开玩笑,一边歧视同志群体吧?” 这话一针见血,两个女生都不吭声了。 钱维安挠头:“狼哥不是很挺讨厌那类人的吗?平时稍微开点玩笑他就要发火的,怎么还去给人家打工?” “盛朗是去赚钱的,又不是去交友的。”林知夏脸色淡然,“老板什么取向,和他有什么关系?” “那他干吗不和你说?”孙明珠问。 林知夏掀起眼皮扫了她一眼:“……还能为什么?不就是怕被你们误会吗?” 三言两语,硬生生将盛朗的行为圆得合情合理,甚至还倒赚了点同情分。 林知夏说:“这都是因为盛朗要给我凑钱去冬令营,才会从杨素素她哥接了活儿。反正盛朗以后要专心训练,也不会和杨家人再来往了。这事就这么过去了吧。” 王悦灵憋着一肚子话想说,可是对着林知夏那一张正光伟的脸,半个字都吐不出来。 “回头你们也别拿这个事去问盛朗。”林知夏叮嘱“他就是不想被人拿去和杨家人说闲话,我们多体谅一下他吧。” 林知夏是小团体的主心骨,他的话一向很有权威。孙明珠他们都应了下来。 到了晚自习的时候,孙明珠抱着作业本去一班找林知夏。 九中只有部分学生住校,所以晚自习对串班管得不严。孙明珠经常找林知夏一起上自习,有不懂的功课也方便请教他。 可到了教室,却没见到林知夏的人。 林知夏再度翘了晚自习。 此时此刻,林知夏刚走下公交车,眺望着夜色中灯火明亮的游泳馆,一脸若有所思。 - 才下过一场小雨,月亮在薄纱般的云层后投映出一团淡淡的光。 南方的暮春总是这么潮湿,林知夏从校门口走到游泳馆,浑身已出了一层细汗,胸口也给这粘乎乎空气堵得有点透不过气来。 好在游泳馆里十分凉爽,人声、水声,教练的口哨声,正从半开的门里传出来。 还有小孩子的笑闹声——晚上游泳馆比白天热闹,有些队员的家人会在晚上过来看他们训练。 林知夏沿着看台楼梯走到最前面,一眼就望见了正站在泳池边的盛朗。 盛朗大概才从水里出来,正抹着脸,一边和队友说笑。 林知夏很喜欢看盛朗在游泳队里的样子,完全可以用“如鱼得水”这个词来形容。 特别放松、恣意,完全没有他在学校里那一股和周围格格不入的别扭。 盛朗其实是个相当自律的人,他并非不能接受规矩的约束。只需要找对方向,做他喜欢的事,他就会成为这一行的佼佼者。 林知夏倚着栏杆,含笑望着盛朗,也不急着打招呼。 旁边传来一阵清脆的笑声。几个年轻女孩儿也正坐在前排,对着下面的游泳队友指指点点。 林知夏的目光落在一个长发红唇的少女多看了两眼。 心眼妹年纪应该比盛朗大一点,经济条件也不错,至少能送得起很高档的皮鞋。 这少女穿着时髦,妆容浓艳,身段窈窕有致,看着就很火辣带劲儿。 盛朗喜欢这样的女孩儿? “你又翘课了!” 林知夏吓了一跳。 盛朗不知什么时候跑到了看台下方,正抄着手望着林知夏,碧眼里满是狡黠。 “野了呀,林知夏。大晚上的不好好在教室里上自习,跑到游泳馆里来看女孩儿?” “谁看女孩儿了?”林知夏趴在栏杆上朝下望,“我是过来给你送点东西的。” “哦。”盛朗挑眉,“原来是来看我的。想我了?” 林知夏的脸腾起了一片薄红,轻唾了一口:“你最近到底从哪里学来这么些油嘴滑舌?调戏人也要分个对象。” “不喜欢?那你还脸红。”盛朗笑嘻嘻。 “正常人被调戏了都会脸红。” 盛朗大言不惭:“我就不会。” 林知夏说:“你不是人,你是条狗!” 盛朗望着林知夏,碧眼明亮得像透着光的祖母绿。 他朝林知夏勾了勾手。 林知夏抓着栏杆把身子探下去,盛朗踮着脚,两张面孔凑近了,双目对望。 盛朗朝林知夏叫了一声:“汪——” 林知夏的瞳孔微微放大,感觉一股微弱的气流拂面而来,穿透了整个魂灵。 盛朗的笑容太明朗快乐了,就像一只摇着尾巴的萨摩耶。林知夏很想伸手揉他的脑袋,可惜够不这。 “带给我的东西呢?”盛朗问。 林知夏举了一下手里的袋子:“有你想吃的牛肉干什么的。哦,还有,杨素素托我把这个送给你,生日礼物。” 林知夏把那个礼盒丢给盛朗。 盛朗把盒子打开,里面果真是一支手表。 “我去,欧米伽的表!”盛朗又把盒子啪地一声合上了,抛回给了林知夏,“太贵了,我不能收。你替我还给她。” 林知夏点了点头。 杨素素的心意是十足真挚的,但是这行事风格也是盛朗消受不起的。 “怎么?”盛朗盯着林知夏,“有什么不对的?” 这家伙太敏锐了,真像头狼。林知夏觉得自己的脸色已装得够好的了,还是被盛朗看出了一点端倪。 “小狼,杨素素她哥后来还有来找过你吗?” 盛朗的耳朵轻轻抽了一下:“杨素素都消停了,她哥也没理由来找我麻烦了吧?怎么了?” “没什么。”林知夏说,“你昨天……训练怎么样?” “老样子。”盛朗耸肩。 教练在那头吹哨子。 “去吧。”林知夏笑了笑,“我也该回去了,还赶得第二节课……” 盛朗笑容灿烂:“好好做卷子,少看大姑娘。我训练完了给你打电话。” - 盛朗这一轮训练完,一年一度的高考也到了跟前。 九中今年是考场之一,为了布置考场,全校学生跟着高三考生一道放了几日温书假。 考生们正在为了明日的高考养精蓄锐的时候,盛朗他们孩却如脱缰的野马,轰隆隆地奔进了游乐园——今天是盛朗十八岁生日,大伙儿决定好好疯狂一天。 十来岁的青少年,有着孩子的童心和成年人的体力,进了游乐园简直就像一群关了一年的猴子被放下了山。 盛朗再度展示了他运动员超级耐操的体质。 坐过山车和海盗船,第一遍下来,王高才就要吐了,盛朗却兴致勃勃地反复玩了三遍才过瘾。 等玩完水上飞车,所有人从头到脚都在滴水,像一群刚上岸的水鬼。 林知夏呛了水,一个劲呸呸呸:“我这一口不知道吞下了多少病毒和细菌……” “你们学生物的就是穷讲究。”盛朗胳膊一抬,把湿透了的T恤脱了下来,用力拧水。 正午的骄阳照在他健美的身躯上,水珠顺着紧致的肌肉轮廓往下流淌,在白净的肌肤上闪着光。 路过的游客纷纷望过来。 “我说你也含蓄点吧。”林知夏笑道,“明明知道自己身材好,卖相很值钱,就得省着来。别动不动就走光给路人看。” “你也把T恤脱了,我给你拧一下水。”盛朗说,“穿湿衣服要感冒。” “不要!”林知夏忙捂着胸。 “就你那二两鸡肉,亮给我看都不看。别闹,快点脱了。” 林知夏撒腿就跑:“我没你那么不要脸,光天化日脱衣服,污染小朋友的心灵。” 盛朗三步并作两步就把人给追上了,从身后将林知夏拦腰一抱,去扯他的衣服。 “非礼啦!”林知夏大笑,“这里有个变态……” 盛朗的手掌从光滑的肌肤上擦而过,一串强烈的电流窜过林知夏的后腰。林知夏的叫喊哑了火。 盛朗乘着他身躯僵硬的一瞬,把他的T恤扯了下来。 “靠——”林知夏赶忙蹲了下来。 林知夏没有盛朗那一身千锤百炼的肌肉,但是他的身躯劲瘦匀称,因为经常打篮球,也并不枯瘦羸弱。 此刻他蜷着身子,后背露出浅浅的脊骨轮廓,蝴蝶骨的线条也清秀分明。 “遮什么呀?”盛朗拧着衣服上的水,“你又不是大姑娘,谁还稀罕看你了。矫情!” 林知夏常年不见光的后背十分白净,被大太阳一照,白得发亮,像一整块羊脂玉打磨出来的——看着就想上手摸一把。 盛朗把拧干了的衣服丢在了林知夏的脑袋上:“快穿上吧。确实挺惹眼的……” 作者有话要说: 小狼:想摸…… 第48章 回到永安已是傍晚, 所有人都已进入了低电量模式。 完成任务一般唱完生日歌,吹了蜡烛,再将蛋糕一分,众人筋疲力尽地散去。 盛朗吃了一大块蛋糕, 心满意足地躺在被太阳晒得发热的楼顶地板上。 初夏的傍晚, 蝉声一片, 天空中的流云呈现瑰丽多姿的蔷薇色。 暮色中的永安, 家家户户飘着饭菜香。所有陈旧简陋和污脏都隐没在阴影里,只剩下一盏盏亮起来的明灯。 十八年前的今天, 他妈生了他。 盛朗对那个没见过几面的亲妈几乎没什么感情, 但是此时此刻, 却挺感激她当初没有把肚子里那个野种拿掉,而是生了下来。 听说盛朗他妈生下他是为了向那个老外要钱,也不是出自什么母爱。 可无论如何, 盛朗得以降生在这个世界上, 有了长大的机会,能和他的小夏相遇, 一起度过这么多个美好的日日夜夜。 盛朗懒洋洋地翻着肚皮,看着林知夏走来走去, 收拾着蜡烛和饮料杯。今天他是寿星,可以稍微偷一下懒。 “不拆礼物吗?”林知夏踢了踢盛朗。 对哟! 盛朗翻身爬起来:“哪个是你的?我先拆你的。” 林知夏的礼物不大, 是个圆筒型的东西。文具店的小姐姐给包装得怪有创意的, 弄成了一根大奶糖模样。 “小奶糖送我大奶糖!”盛朗哈哈直笑。 他很仔细地把彩带解开,将包装纸上的透明胶小心翼翼撕开, 把里面的东西剥了出来。 透明的玻璃瓶里装满了液体,一半蓝色,一半透明。有一个小小的人正半漂浮在蓝色液体中, 做出游泳的姿势。 盛朗惊异地瞪大了眼,把瓶子对着阳光举着看,又捧到眼前仔细瞅。 不论他怎么翻转滚动瓶子,蓝色液体都在下面,小人也稳稳地浮在蓝色水面。 “这小人是我?是我对吧,眼睛是绿色的呢!”盛朗兴奋极了,“小夏,你哪里搞来的?” “什么搞来的?我做的!”林知夏在盛朗身边坐下,把瓶子接了过去,解释道,“蓝色的是水,透明的是一种甘油,所以才有这个效果。” 林知夏用的是一种叫‘入油’的工艺,灵感来自礼品店里看到的小摆件。 小人儿是林知夏自己雕的。为了作出半浮在水面上的效果,他选了很多材料,才找到密度最合适的一种塑料。 “太有趣了!这是全世界仅此一份的东西!”盛朗就像个得到梦寐以求的玩具的孩子,捧着这个玻璃瓶爱不释手。 “等等,这瓶子怎么这么像奶瓶?这就是咱们小区的奶瓶吧,对吧?” 不要钱的旧奶瓶,几块钱的甘油,手工雕刻的塑料小人。整个礼物的成本其实相当便宜。 林知夏之前翻来覆去地想,盛朗虽然不富有,但是好像也真的并不缺什么东西。那么,送他一个纪念品,也许更有意义。 瓶底还有字,是林知夏用描线笔沾着丙烯颜料写的,蝇头小楷,端正清秀: “天高海阔,前途无量。小狼十八岁生日快乐!” “真好……”盛朗把瓶子宝贝似的抱着,不住摩挲。“你也太能干了,小夏。你怎么什么都会?” “喜欢?” “简直太喜欢了!” 盛朗的狂喜是那么地直白和热烈,像是夏夜里砰然绽放的焰火,唰然将视野照亮。 林知夏伸手想去摸摸盛朗的头,还没碰到那头软毛,人就被扑倒在了地板上。 沉重的身躯,紧紧箍住身躯的双臂,深埋在颈窝里的毛脑袋散发着一股奶油香。 地板热,盛朗的身体更热。那热度渗透进了自己的身体里,从骨子里开始燃烧。 林知夏觉得汗水从每个毛孔争先恐后地涌出。 随即,脸颊上传来被咬了的感觉。 不轻不重,一点都不疼,更像是被舔了一口。却是让皮连着肉一起颤栗,神经末梢全在噼里啪啦地闪着愉悦的火花。 “你——” 盛朗大笑着,飞快起身。 林知夏摸着脸,浑身都红了。 “你一狂就喜欢上嘴的毛病到底什么时候能好?”林知夏伸腿去踹盛朗。 盛朗利索地朝旁边滚,躲过了袭击。 可放一旁的瓶子却遭了池鱼之殃,被一脚踢飞,咕噜噜地滚进露台围栏边的一个大杂物柜子下面。 “你瞧瞧你的臭脚。”盛朗嗤笑。 林知夏的眼皮沉得抬不起,羞恼交加,没吭声。 瓶子卡在最里面角落里,手够不着,晾衣杆也拨不出来。盛朗干脆翻过身,把半个身子探进了柜子底下。 “拿到了吗?”林知夏担心,“拿不到就算了。我再给你做一个。反正挺简单的……” “开什么玩笑?”盛朗的声音从柜子底下传出来,“不知道初版货最值钱吗?后面你再做一百个,都没这个宝贝!” “一百个,我批量生产这个做什么……哎还没拿到?算啦……” “拿到了!拿到了!” 盛朗欢呼,扭着身子打算出来的时候却遇到了麻烦——他卡住了。 “哎我艹,快快快,把我拖出来!” 林知夏爆笑,只好抓着盛朗两只脚,把他从柜子底拖了出来。 盛朗瘫在地板上,呼哧呼哧喘气,把瓶子牢牢地捧在胸口。 “没跌坏吧?”林知夏凑了上去。 “没有……”盛朗猛地起身。 两张面孔毫无准备地贴在了一起,林知夏感觉到嘴唇上传来触碰的感觉。 有什么柔软、温热的东西,在他唇上轻轻蹭了一下,又旋即离开。 太意外,太短暂,所以一点儿都不真实,像个错觉。 可两人僵直的身躯,涨红的脸颊,和混乱交织的气息,都证实了刚才确实有事发生。 林知夏的大脑完全当机,全凭本能反应,手脚并用地往后爬。 盛朗一动不动地坐着。 “我……我该回去了。”林知夏满头大汗,语无伦次,“我爸还等着……我回去了……” 他胡乱地摆了摆手,一头扎进了楼梯里。 盛朗听着那串慌乱的脚步声逐渐远去,倒回了地板上。 过了片刻,他猛地蜷起身抱住怀里的瓶子,无声大笑,在地上兴奋地滚来滚去。 - 林知夏回了家后,也没干别的,就是花了两天的时间,把家里从上到下都整修捯饬了一遍。 咯吱响的凳子被钉牢,松了的螺丝扭紧,抽油烟机拆开从里到外都清洗了一遍,地板墙角的污渍也被一点点刷干净。 尽管林安文看不到,可林知夏还是给家里换了瓦数大一点的灯泡。 林知夏存来给盛朗买生日礼物的钱没怎么花出去,于是全部用来给父亲买新衣服。 说到这里,林知夏还很过意不去。明明父亲比盛朗缺的东西更多,他之前却只顾着盛朗。 林安文穿着儿子给他买的新衬衫,坐在椅子里听着新闻,脸上满是惬意。 林知夏拿了省一,已经等于一只脚跨入大学门槛了。即便将来国赛成绩一般般,也会有不错的学校等着儿子去读的。 林安文半卸去了新头的重担,整个人气色焕然一新,这段时间笑容就没从脸上下来过。 “我的低保批下来了,以后家里又多了一笔收入。我算过了,你高考前,我能给你存够你大一的生活费。等你念完大一,我又把你大二的生活费存够了……” “都读大学了,我自己能赚钱啦。”林知夏正跪在地上刷着地板,“年底我就满十八了。” 林安文开心地笑:“难得放几天假,你怎么不去找盛朗玩?” “他要训练。”林知夏用力地刷着地板上的一块污渍。 林安文又问:“我听明珠说,盛朗谈了个女朋友?你见过吗?” 林知夏停了下来,摸了一把汗,“没。他把人家藏得挺严实的。” “日子过得真快,一眨眼,你们一个个都成大人了。”林安文感慨,“将来等你结婚了,生了孩子,我也就彻底卸下重任了。” 林知夏望着父亲满是憧憬的笑脸:“我会早点赚大钱,让你好好享福。” 林安文眼角的皱纹愉悦地舒展着。 “别忙了,放假就该多玩玩。把今天炖的排骨给盛朗送一份过去吧。他训练太辛苦,得多吃点。” 林知夏望着窗外漫天的晚霞,一时怔忡,好似被那片绮丽的颜色迷住了眼。 手无意识地摸了摸唇,又像被烫了似的匆忙松开。 - 此时此刻,盛朗透过车窗,正望着路对面一间酒吧的大门。 盛朗对丰市这一片夜生活区闻名已久,队上的师兄还曾吹嘘过在这里的艳遇,他却是第一次涉足此地。 那间酒吧在四周一片五光十色的店铺中显得怪朴素。 浅灰色的大门,几丛湘妃竹,背景光的招牌,店名叫“Silent”,静默。 “真够低调的。”盛朗说。 “做人,低调点好。”杨景行说,“进去转转吗?你说想看看我们的世界。那里虽然不能全概括,但也能代表一部分。” 盛朗推门下了车。 时间尚早,又不是周末,酒吧里客人并不多。 盛朗一走进去,就引来不少惊艳的目光。 两个男子原本正倚在吧台的一角调着情,此刻都忘了同伴,朝盛朗望过来。 盛朗早就对这种目光麻木,跟在他身后的杨景行却是忍不住露出骄傲又复杂的笑。 正如杨景行之前说的,他们都是普通人,gay吧也是普通酒吧。这里的装修很考究,却也并没有什么猎奇之处。 “没有钢管嘛。”盛朗说。 “我说了,这里是个清吧,不是什么三俗俱乐部。”杨景行很想扶额,“找个位子坐吧。你实在太扎眼,站这儿别人没法做事了。” 盛朗今天穿着杨景行给他的衣服,白色衬衫,休闲西裤。极简单的打扮,盛朗穿着却有光华满身的效果。 他们还没入座就已经有侍应生走了过来,同杨景行亲热地打着招呼,目光却一个劲往盛朗身上瞟。 “喝点什么?”杨景行问盛朗,“入门级的话,啤酒?” 作为运动员,盛朗的饮食说不上特别健康,但是至少烟酒是基本没有沾过的。 “啤酒吧。”盛朗有点跃跃欲试。 成年真好,那一道封禁的大门对他敞开了,他可以放心大胆地去尝试过去向往已久的许多东西。 杨景行点了两杯啤酒,同盛朗碰杯:“十八岁生日快乐。” 盛朗咕咚咕咚就把一杯啤酒喝去大半。 “慢一点!”杨景行忙笑,“度数再低,也是酒。你还没吃晚饭,当心上头。” 盛朗不以为然。他一直觉得啤酒就是有点苦的饮料,没什么特别的。至于酒精,盛朗更是没有什么概念。 “这就是你们的世界?”盛朗环视四周。 “很失望,是吧?”杨景行笑,“周末会更热闹一点。现在时间太早,歌手也还没来。你希望看到什么?便装女王?脱衣舞?还是猫耳小哥儿?” 盛朗摇头。 “我就是想来看看。如果我对他表白成功了……我想知道我将会把他带进一个怎样的世界里。” 杨景行说:“酒保是退伍军人,兼职保安。老板是个做茶叶生意的,平时盘一对文玩核桃,端一个保温杯。刚才那个侍应生是个从大山农村进城打工的孩子,吃了不少苦,怪可怜的……” “他们全部都是?” 杨景行点头:“我早说过,我们都是普通人。” 盛朗把剩下的啤酒喝完了,渐渐能从苦味中品出一点别的滋味来。 “打算什么时候对小学霸表白?”杨景行问。 盛朗说:“原本打算是中运会后。可又有点忍不住,想先说。但是又怕他不接受,我一郁闷,影响比赛。” 杨景行笑:“初恋呀,真是怀念。那种柠檬茶一般酸甜又微涩的滋味。” 盛朗低声说:“也怕他万一答应了,跟着我一起受苦。” 这么美好的感情,杨景行没法不发酸,又有些纳闷:“你们这个年纪的小孩,不是都做事不前不顾后的吗?怎么你却想那么多?” 盛朗一脸理所当然:“你在乎一个人,不会多为他想吗?我就像把小夏照顾好,让他开开心心,无忧无虑地过日子。就算有苦,我一个人承担就好了。” 杨景行怔住,那神情显然回忆起了什么,好半晌才缓过神来。 “真见鬼。明明还不到三十,可是看到你们,却觉得自己老了。” 盛朗已将两杯啤酒下了肚,砸吧着嘴:“挺好喝的。” “吃点薯条,别空腹喝那么多酒。”杨景行劝着。 盛朗说:“我都想好了,要是能在一起,一切都以他的意思为准。公开不公开,全听他的。他将来肯定会进很好的单位工作,我不想他面临社会压力。” “绝世好男人。”杨景行笑,“老实说,我觉得作为一个男基佬,面临的社会压力并不比一个大龄未婚女性更多。这世道,我们作为男人,就已经赢了。” 盛朗涉世未深,对杨景行这番话还不是很能理解。 “想好怎么表白了吗?”杨景行问,“鲜花?点蜡烛?表白成功了还得接吻。会吗?” 盛朗打了个嗝儿,一脸不以为然:“亲嘴谁不会?我们都亲过了……虽然那次是个意外。” “哟,难怪胸有成竹要告白了。”杨景行笑得狡黠,“可光是啵一下,那只能算亲,不能算吻。吻是比较讲究的,分嘴唇和舌头的运用……” 盛朗下意识认真听杨老师讲课。 “初吻,最好只是动嘴唇,别上舌头……” 来电铃声冷不丁响起,盛朗掏出手机一看,忙朝杨景行做了个噤声的手势。 杨景行了然。来电的肯定是林知夏。 这是生日那天后两人第一次通话,盛朗的心砰砰直跳,小心翼翼地点了接听。 “在忙吗?”林知夏的声音很轻松,“吃了饭没?” 盛朗看了一眼桌子上吃了一半的薯格:“正在吃着。你呢?” “刚吃完。”林知夏说,“我爸让我送排骨给你,我一会儿过来。去游泳馆还是去宿舍找你?” “啊?”盛朗坐直了,“去……宿舍吧。” “好的,一会儿见。” 通话一中断,盛朗急匆匆收拾东西:“小夏要去队上找我,我得先回去。他以为我在训练……” 他起身走了两步,身子一晃,倒在了地上。 盛朗个头高大又健壮,砸在地板上发出轰隆一声巨响,酒吧里的人都吓了一跳。 杨景行啼笑皆非:“才几杯啤酒你就倒了?不能喝你还空肚子喝?” 盛朗晕乎乎地从地上坐起来,还一脸不相信。他的脑子很清新,可身体确实软绵绵的,有些不听使唤。 “都这样了,你还要去见小学霸?” “必须得回去!”盛朗笨拙地爬起来,摇摇晃晃地朝门口走,“他到了找不到我,更没法解释!” 杨景行没辙,扛着盛朗的胳膊,把他扶上了自己的车。 好在酒吧离体校并不远,开车不到半个小时就到了。 杨景行直接把车开到了宿舍楼下。盛朗推开车门,一脚迈出去,然后从车里滚了下来。 “哟喂!”杨景行赶紧绕过去把盛朗扶起来,“你这样真的能行吗?你那个小学霸可精明了。你这么明显,他有什么看不出来的。” “我就说今天没训练,晚饭和队友一起喝了点酒。”盛朗东倒西歪,“只要不是和你在一块儿……” “和我在一块儿怎么啦?”杨景行笑,“我就这么见不得人?你到现在都没和你朋友说我的事吧?” 盛朗没吭声,身子僵如石雕。 杨景行顺着盛朗的目光扭过头,就见林知夏站在不远处,月色下,俊秀的小脸没有一丝血色。 杨景行低声问盛朗:“你自己能站住不?” 盛朗点了点头。 杨景行放开了他,转身上了车,一脚油门。 保时捷化作一道青影,消失在了夜色里。 原地只剩下盛朗和林知夏面对面站着,夜风卷着一片纸屑,从两人之间刮过。 作者有话要说: 狼仔呀,这顿抽你是逃不掉的。 第49章 林知夏到游泳馆的时候, 天还没有黑尽。 初夏的暑气已经退去,夜风凉爽轻柔。大学校园里,随处可见成双成对的情侣。 说来也巧,林知夏又看到的前些日子见到过的那个长发浓妆的美女小姐姐。 这姑娘今日依旧穿得十分性感迷人, 同盛朗的一个师兄手挽着手, 亲亲热热地从游泳馆里走出来。 林知夏目送这对情侣远去, 不由得一声轻笑。 大门边有个男生正在抽烟, 一边打量着林知夏。 这人林知夏也认识,也是盛朗的一个师兄。盛朗和这人关系并不好, 好像曾因为什么事起过冲突。 林知夏埋头往场馆里面走。 “你是来找盛朗的?”那个师兄出声, “盛朗不在。” 林知夏怔了一下:“他在宿舍?” 师兄嗤笑:“他今天没训练安排, 你不知道吗?” 林知夏显然不知道。 师兄丢了烟头,带着一股浓浓的烟味走了过来。 他注视着自己的目光让林知夏很不舒服,油腻、暧昧, 又透着一股不明所以的敌意。 “你和盛朗是吧?”对方问。 是什么? 林知夏眼中迸射出尖锐的警惕。 师兄笑了笑:“盛朗训练的时间是固定的, 周四到周日。今天是周三。” 林知夏很镇定地问:“他周三下午不会过来?” “反正我没见他来过。”师兄说。 林知夏紧握着饭盒袋子,略一斟酌, 继续朝里走。 “我没骗你。”师兄慢悠悠地跟上来,“这种事有什么好撒谎的。我知道盛朗和谁混去了。” 林知夏再度停下脚步。 “一个男人。”这师兄说话喜欢晃身子, 从脖子到腰,每个关节都在扭, 看着特别轻浮不靠谱。 “年纪比盛朗大不少, 很有钱,一身名牌, 特别时髦风骚……你认识?” 林知夏已面若冰霜,问:“二十来岁,和我差不多高?” “对。”师兄说, “那男人追盛朗追了有大半年了吧?去年的时候就成天过来找他,开个保时捷,很拉风。最近两人好像是好上来了,偶尔那男人会开车送盛朗回来,就周三的晚上。盛朗周四要训练嘛。” 林知夏将眼帘垂下,遮住了眼底的所有情绪。 他现在明白对方的“是吧?”,问的是什么了。 师兄呵呵笑:“我猜你不知道,果真是不知道。盛朗也真是,有你这么一个漂亮乖巧的男朋友,还在外面给有钱男人包养,精力真好……” “我不是他男朋友。”林知夏冷声道,“我们只是朋友。” 师兄的眉毛惊异地高高挑起。 “还有,盛朗和那个男人的事,你跟踪过去看了吗,怎么就确定他被包养了?”林知夏夹枪带棒地怼了回去,“就因为我们穷,和有钱人来往就是被包养?” “得了吧。”师兄讥嘲,“就盛朗那模样,圈里哪个小0见了他不痒痒?有钱人最喜欢他这款小狼狗了。那男人还送了盛朗不少东西,衣服鞋子什么的,一看就不是便宜货。再说了,不是包养,盛朗干吗瞒着你?哦,他还没向你出柜……那是我多嘴了,哈哈……” 师兄完成了一个优秀的搅屎棍的任务,肩一耸,麻溜儿地跑走了。 林知夏沉着脸走进了游泳馆里,盛朗果真不在。他又去了宿舍。盛朗的宿舍在二楼,也关着灯。 林知夏在宿舍楼下站了半晌。 等身上那一阵因震惊而起的颤栗消去后,林知夏深吸了一口气,给盛朗打了电话。 打完电话,林知夏便在宿舍楼下的长椅上坐着,静静地等待。 - 事后,林知夏也回想不起自己那段时间里都想了些什么。 他仿佛置身一条湍急的河流之中,在滚滚波涛里奋力求生,却摸不清岸的方向。 那个师兄的话,盛朗这大半年来异常的表现,所有看似平常的一幕幕,原来都是一块块拼图的碎片。林知夏只需要稍微一动手,就能将它们拼凑成一张意想不到的画面。 那是他从未想过会发生的事,却又那么环环相扣,合情合理。 而杨景行的保时捷跑车出现在视线里的时候,像是给这张拼图补完最后几处空缺。 盛朗跌跌撞撞地下车,杨景行笑着将他扶起,两人亲昵地搂抱在一起。 那一瞬间,林知夏有过想躲开的念头,但是盛朗已先看到了自己。 杨景行走了,但是他跑车的轰隆声留在了林知夏的大脑里,一直轰隆隆地响着。 林知夏闻到了盛朗身上的酒气。 他闭着眼,深吸了一口气。 没想盛朗先开了口:“你是故意的?” 林知夏憋着的火一下就冲了出去:“怎么?被我堵了,不高兴了?” 盛朗挠着头:“不是你想的那样。我没逃训练,我只是逃了学校的课而已……” 林知夏气笑了:“逃课就可以被原谅吗?你这个学期成绩下滑成什么样了,你都还有胆子背着我逃课,和社会上的人乱混!你今天可以逃课,明天就能逃训练。千里之堤毁于蚁穴,一个人毁掉,就是从这些小事开始的!” “我不会的。”盛朗提高了嗓门,“我绝对不会逃训练!你知道我对这事看得多认真,不会胡来的。而且我不是乱混,我给杨景行打工做模特……” “什么乱七八糟的玩意儿?”林知夏冷嘲,“你最近很缺钱吗,有必要逃课去打工?盛朗,我社会经验没你多,但是我也不傻!” 盛朗急得直冒汗,可是酒精让他今天的反应格外迟钝,肚子里有一箩筐的话,嘴巴却直打绊,半天说不出一句完整的句子来。 林知夏教训起人来却是滔滔不绝:“是啊,校园外的世界很大很精彩,杨景行一看就是有钱又会玩的人,你跟着他见了世面,玩得很开心,对吧?你向往外面的世界我能理解,可是为什么要对我撒谎?你师兄说你周三没有训练的,这一个多月来你每个周三下午都跑去和杨景行鬼混了?” “不是鬼混,真的是打工做模特……” “什么模特还需要喝酒?什么模特整天被老板接送?”林知夏质问,“一开始我还以为你逃课是为了和心眼妹玩,没想到你居然和杨素素他哥搅和在了一起。你不是很抵触杨家人的吗,原来只是做给别人看的?” 盛朗觉得脑袋实在是太晕了,先是蹲了下来,然后干脆一屁股坐在了马路牙子上。 “你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吗,盛朗?”林知夏痛心疾首,“你怎么突然变成现在这个样子?撒谎,旷课,喝酒,还和那种男人乱混……” “那种男人?”盛朗低声笑,“那种男人……” 他猛地抬头大吼:“那种男人怎么啦?” 林知夏被吼得发愣。 “他是杀了人还是放了火,是打劫过还是偷了钱?”盛朗满脸通红,脖颈青筋凸起,浑身迸射出逼人的气焰。 林知夏极少见过盛朗这么愤怒的样子,而且这也是盛朗第一次对他发火。 那一股强劲的怒意一贯只对准别人,此刻却朝着自己奔来,冲得林知夏几乎站不稳。 “不就是喜欢男人吗,有没有做坏事,你凭什么看不起他?”盛朗怒喝,碧眸里燃着熊熊烈火,“我告诉你林知夏,没有什么‘心眼妹’,从来都没有。我压根儿就不喜欢女人!我和杨景行一样,都是‘那种男人’,明白吗?” 仿佛有什么东西贯穿了胸膛,林知夏不仅轻轻晃了一下。 四目相接,怒意对着震惊。 挤压太久的心事借着酒劲出了口,各种情绪随之喷涌而出,再也收不住。 “你什么都不懂,就知道张口教训我!”盛朗满腹委屈,畅所欲言,“你不懂我发现自己和你们不同后的苦恼,你不懂我这段时间是怎么过来的。你看到我这个样子,就把我往坏里想,你还是个朋友吗?” “不是我把你往坏里想。”林知夏辩解,“你知道别人怎么说你的?说你被杨景行包养了!这名声很好听吗?” “别人爱怎么说怎么说,我管不着!”盛朗冷笑,“我和你不同。你林知夏,打小就优秀完美,规规矩矩的,从来都不脱轨。你这么聪明能干,做任何事都特别轻松,你根本就不知道我做起来有多难。我没法像你这样过日子,小夏,我努力了,但是我真的做不到……” 盛朗抹了一把脸,眼眶湿润。 “我做不到……” 他的脑袋垂了下去。 林知夏轻轻地走了过去,在盛朗面前蹲了下来。 路灯将两人的影子拉得长长的,人们来来往往,偶尔朝这对闹别扭的少年投来一眼。 “对不起,小狼。”林知夏轻声说,“我不知道你这么难受。你又没和我说……” 盛朗苦笑:“怎么说?我和你亲热一点,你就各种不自在。我要是和你说了,你不是更要远着我了?” 林知夏仿佛吞了一口苦酒,被呛得说不出话来。 “我也不是不自在,我是……” “别扭?一个意思。”盛朗抹了一把额头的汗,无精打采,“放心,我以后会注意点,不让你被误会和我这样的男人乱混。” 林知夏沉默了片刻,站了起来,然后脱下了凉鞋,朝着盛朗的后脑抽去。 “他娘的,出个柜还搞成政治正确了?逃课的不是你?撒谎的不是你?喝酒的不是你?基佬是个免死金牌吗?” 盛朗没料到自己闹了这么一场,还是不能避免这一顿打,懵了。 “我歧视你取向?我是歧视你蠢!”林知夏说一句抽他一下,“我他妈才不管杨景行喜欢男人还是女人,但是他勾搭着一个学生不好好读书跑去做什么鬼模特,他就不是个好东西!你维护他就算了,你特么居然还朝我吼?” 说到这里更来气,连着抽了盛朗好几下。 盛朗本来就腿软地爬不起来,只能挥舞着双手边滚边躲,狼狈得要命。 那么大的个子,却被抽得满地爬,几乎想高呼有人虐狗。 “你居然吼我!”林知夏气得浑身发抖,眼眶通红,“你自己的前途你不操心,老子替你操个屁的心!” “够了没有!”盛朗被抽得挨不住了,酒劲一冲,又忍不住吼起来,“你就知道抽我?我还是个小孩儿吗?我都已经成年了,我自己的事自己知道怎么做,用不着你这个比我小的来管我!” 林知夏深吸了一口气:“好!好!成年了,你能了。娘的。你爱喜欢谁喜欢谁,爱做什么做什么。老子再管你,我就绑块石头去跳丰江!” 说完还不甘心地踹了盛朗两脚,把鞋穿上,气呼呼地走了。 盛朗傻呆呆地坐了半晌才反应过来,想去追却连站起来都做不到。 “小夏……”盛朗弱弱地唤了一声。 林知夏连影子都早不见了。 盛朗看到了林知夏留在路边的饭盒,打开来闻了闻,“呜”了一声。 委屈兮兮的。 - 高考假结束后,市里各个中学都逐渐迎来了期末。 九中今年的期末考试周比较早,就挨着高考。学生们才结束了假期回到学校,迎接他们的就是车轮战考试。 即便忙得头重脚轻的,孙明珠还是很敏锐地察觉出了一点不对劲。 “你和盛朗怎么了?”她问林知夏,“过生日的时候还亲亲热热的,怎么转眼又闹了别扭。” “没闹别扭。”林知夏慢条斯理地吃着面条,“他犯了错,被我抽了一顿,估计还没回过神来。” 孙明珠喷笑:“他又怎么了?” “现在还不方便说。”林知夏说,“等合适了,让他自己和你说吧。对了,明珠,你有喜欢的人了吗?” 孙明珠的脸霎时红了:“干吗突然问这个?” “没什么。”林知夏笑,“就是发现我自己好像有点太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不够关心身边的朋友。朋友有些什么变化都不知道。” “我的功课你掌握得比我还清楚呢,哪里有不关心朋友了?”孙明珠说,“我没喜欢的人。放心,回头看中谁了,肯定第一时间告诉你,让你帮我参考参考。” “我说的就是生活上的事。”林知夏说。 “生活上没什么事呀。”孙明珠说,“而且我是女生,有些事本来也不会分享给你们男生知道的啦。你看盛朗,到现在也没把心眼妹带给我们认识。” 林知夏本来想说没有什么心眼妹,转念一想,心眼妹或许不存在,可也许有心眼哥呢? 杨景行是社会精英人士,才貌双全,也显然是有心机的人。至于能不能打,人家好歹是个男人。 而且好像确实自打杨景行出现后,盛朗就越来越不对劲,然后承认自己喜欢上了一个人。 是了,盛朗好像确实从头到尾都没说过他喜欢上的是一个“女生”。 他那段时间的苦恼烦闷,是因为发现自己喜欢上了一个男人吗? 林知夏撑着额头,胃里装满了石头,最喜欢的杂酱面却一口都吃不下,只想找个地方蜷起来缓一缓。 盛朗就在这个时候端着餐盘走了过来,找到了林知夏,眼睛一亮。 隔着半个食堂的距离,盛朗朝林知夏摇了摇尾巴。 林知夏面无表情地起身,端着盘子朝餐具回收处走去。 盛朗耷拉着脑袋,在孙明珠对面坐下,眼巴巴地看林知夏走出了餐厅。 “你这次好像把小夏得罪得有点彻底哟。”孙明珠笑,“你到底干了什么?” “也没什么。”盛朗像个霜打过的茄子,“我向他出柜了。” 哗啦——肉丸子从筷子上落回碗里,溅了孙明珠一身汤。 作者有话要说: 你们要的打爆头哈哈哈哈 三章内就能在一起,不急不急,好事多磨。 第50章 今年的期末散学典礼和高三的毕业典礼是同一天, 于是典礼的升旗仪式分外隆重。 盛朗走在班级队伍里往操场集合,就见旗手们已经在跑道的一段准备就绪。 穿着升旗手制服,肩上扛着红旗的林知夏犹如一株挺拔的小白杨,腰肢细瘦, 双腿笔直修长, 周身都散发着光。 这半年来, 林知夏成长发育得有些快, 突然就逐渐摆脱孩童的柔嫩圆润,面部轮廓越发分明, 有了点青年的韵味。 少年制服笔挺, 俊眉直鼻, 雪肤秀唇,站在暮春的浓绿之中,整个人如枝头绽放的洁白花朵, 又像是碧波上荡漾着的晨光, 清澈干净,令人见之心生向往。 盛朗一看见林知夏穿这一身, 心头就热乎乎的,骨子里的狼血隐隐开始沸腾。 这大概也是林知夏最后一次穿这一身制服了。 按照九中的管理, 开学进入高三,林知夏就会卸任升旗手一职, 专心学习。 盛朗贪婪地望着林知夏的身影。 尽管他手机里已经有很多张林知夏穿制服的照片了, 连视频也不少,可还是努力将此时的林知夏一笔一划地绘制在记忆的图纸上。 - 典礼结束后, 学生们开始离校。 住校的学生拖着行李,和同学老师道别,陆陆续续走出校门。 毕业生们在操场上彼此拥抱合影, 哭红了眼圈。 林知夏推着叶云漫的轮椅,带她最后逛一次校园。 叶云漫这一次高考非常顺利,估的分也很理想,如果没有意外,应该可以被T大生物系录取。 “我先到那里给你开路。”叶云漫对林知夏说,“学校外哪个馆子好吃,系上哪个老师好,都先帮你打听着。” 林知夏莞尔:“那我一定豁出去好好比赛,一定要考上T大,不然就辜负了师姐这番功夫了。” “放心。”叶云漫说,“自打我腿不好了后,我觉得我第六感特别准,大概是老天爷补偿我吧。我觉得你肯定会顺顺利利上T大的。” 他们最后去了生物兴趣小组的教室。叶云漫的手轻轻地摸过那些器材,像是和它们无声道别。 林知夏也下意识地朝教室的窗户外往。 过去不知道多少个日子里,他每次望过去,都会看到走廊的窗下的那个高大的身影。耐心地,忠心地,等着他。 “你最近和盛朗没过去那么黏糊了。”叶云漫忽然说。 林知夏勉强笑了一下:“他恋爱了,顾不上我了。” “盛朗喜欢上别人了?”叶云漫惊讶地挑起了眉。 这话有点怪怪的,林知夏一时说不出来怪在哪里,只含混地点了点头。 “奇怪。”叶云漫依旧一脸不可思议,“我还以为……我的第六感不会出错的,我觉得他没喜欢上别人,是你误会了。” “师姐,你不能一边搞科学,一边宣扬玄学呀。” 叶云漫慧黠一笑:“小夏,你可不要小瞧女生的第六感。你和盛朗有一种特殊的气场,我觉得没有人能掺和在你们之间。” 林知夏依旧觉得师姐的话有点怪,可是听着让他很开心。像是心头的乱毛,被一只温柔的手掌抚顺了。 林知夏将叶云漫送去校门口。 经过荣誉墙的时候,叶云漫忽然惊讶道:“小夏,有人给你贴小心心呢!” 荣誉墙都上了玻璃橱窗了,怎么还有人贴红心? 而且还不是红心,是蓝心! 一颗拇指大的蓝心,贴在林知夏照片的左下方,正好是他心口的位置。 荣誉墙的橱窗锁得严严实实,也不知道是哪位高手,专程撬锁贴了心,然后又把橱窗给锁上了。 “真是有心人呀。”叶云漫感叹。 那颗蓝心还有着闪闪的亮粉,映进林知夏的眼里,似乎唤起了一段不起眼的记忆。 林知夏的眼皮垂了下来,有点发红。 - 把叶云漫送走后,林知夏去学校图书馆,将借来的书逐一归还,又打算再借几本书暑假看。 林知夏将书一本本递给老师,扫描登记。 最后一本,是《性心理学》。 林知夏摩挲着书本半旧的封面,目光深邃,满是沉沉的思索。 “同学,还有书吗?”老师问。 林知夏忙把书递了过去。 回家的途中,林知夏和孙明珠坐在地铁车厢这头,盛朗独自一人拖着行李箱,站在另一头。 这小子身躯高大不说,最近脸上一直阴云密闭,“生人勿近”四个字就写在脑门上。所以尽管车厢里人不少,可盛朗周围还是维持着半米左右的真空状态。 “你们这次要闹到什么时候?”孙明珠小心翼翼地问,“盛朗都和我说了。他……他真的是?” “他自己都说了,肯定不会有假的。”林知夏淡漠地说。 孙明珠很正经地说:“我在网上看到过一些文章,说咱们这个年纪的小孩儿,其实那方面不是很固定。有时候觉得自己是,但是只是一时好奇,其实并不是。你明白我的意思吗?” 林知夏斜睨她一眼:“你不希望盛朗是?” “这倒无所谓。”孙明珠说,“反正我又不喜欢他。我只是不希望你们俩闹矛盾。” 林知夏忽然问:“我要真和盛朗闹翻了,你跟谁好?” “干干干干吗?”孙明珠结巴,“你们两口子闹翻了,要抢我的抚养权了吗?” “……”林知夏无奈道,“是盛朗自己说的,他成年了,不是小孩了,不让我管他了。我想也是。我比他还小半岁呢,整天像他妈一样为他学习操心,算个什么?所以,随他去吧。” 孙明珠撇了撇嘴。心想盛朗你出个柜还附带那么多骚动作,纯属自己作死,我也懒得管你了。 盛朗朝这边望过来,正对上林知夏的目光,立刻又摇了摇尾巴。 林知夏面无表情地把脸转开了。 盛朗把脑门抵在栏杆上,好半天没动。 - 漫长的暑假开始了,林知夏却并不忙着打工。 生物竞赛夏令营就在一周后,一关进去就是大半个月。林知夏打算用这几天好好休息一下,多陪陪老爸。 “你该多出去玩玩的。”林安文说,“我听明珠的奶奶说,明珠要去参加同学的生日宴会,你怎么不去?” “我和那个同学不熟。” 林知夏正帮林安文按摩着胳膊。 有一个按摩师的父亲,林知夏的手艺其实也不差。盛朗在队上有专门的康复教练,但是有时候训练拉伤,林知夏也没少给他按摩推拿。 孙明珠去的生日宴会是杨素素的。 杨素素的年纪其实比林知夏他们都小不少,这才刚满十七岁。 她很早就在广发请帖,宴会将在万豪酒店里举行,一听这地址就知道场面会非常奢华。 能被杨素素邀请的都是学校里有名有号的人物,普通学生还没那资格。 杨素素主要是想请盛朗,又怕他一个人不肯来,就把盛朗的朋友全部请了。 可是林知夏没兴趣做那只升天的鸡犬,也不想为杨素素花钱买生日礼物。他呆在家里,伺候老父亲,打扫卫生,还帮着孙明珠的奶奶发面做包子。 就在林知夏在孙奶奶的指导下给包子捏褶子的时候,盛朗正坐在一张长沙发里,面对着满屋子撒欢的同学,像是一个陪孩子来游乐园的家长。 杨家出手果真阔绰,为爱女在万豪酒店包了一个豪华的江景套房,配了精美的西式自助餐,四层高的大蛋糕,半屋子的生日礼物,务必让女儿今天过得像个公主。 等大人们退场后,三十来个经历旺盛的少年人放开了手脚,打游戏,唱KTV,追逐玩闹,上蹿下跳。 杨素素还唯恐气氛不够热烈,叫客房服务送来了酒。 这下可好了,大部分少年很快都喝得半醉,闹腾得更加疯狂,活似一群笼子里的熊孩子。 盛朗是硬着头皮过来的。 他当初把手表退给杨素素的时候,杨素素不肯收,除非盛朗答应来自己的生日会。盛朗本着走过场的想法过来,坐一坐就走,全当是给杨景行一个面子。 杨景行今天过来看妹妹吹完蜡烛就走了。盛朗本着“多坐三十分钟是礼节”的念头,多熬一会儿。 就这三十分钟里,盛朗一个人闷头坐着,脑子上空各种怨念绕着圈在飞。 林知夏说到做到,自打上次抽完他后,就真的不再管他,到今天都有十一天了。 头两天盛朗还抱着侥幸心理,觉得以林知夏的性格,憋不住没准还会回来补抽自己一顿,然后两人可以乘此机会和好。 可没想到林知夏这次特别忍得住气。 发短信道歉,不回。打电话,不接。找上门说话,干脆扭头就走。 就连看到盛朗的期末考试成绩,换过去林知夏肯定第一时间就冲到教室把盛朗拎出去暴揍了,这次却一声都没吭。 真的不管了。 足足十一天,惊慌后悔渐渐发酵成了担忧和委屈,又浓缩成了□□似的一桶惊恐和埋怨。 林知夏怎么就能对自己这么狠心? 盛朗一会儿想跪在地上给林知夏磕十八个响头,哀求他原谅;一会儿又想把人狠狠地摁着,从上到下用力咬一遍,咬得他出口求饶才行。 前一个念头让盛朗膝盖发软,后一个念头让他浑身血液沸腾。 “狼哥,来点不?”同学举着啤酒瓶,笑嘻嘻地问盛朗,一只手里还夹着烟。 没有大人在,这群猴子都放纵了。 盛朗现在一看到酒就脑后跟儿疼。 喝酒一时爽,酒后悔断肠。可不就是他现在的真实写照吗? 那天自己要是没喝酒,完全可以好好地和林知夏说话,甚至还可以顺势告白了,根本不会稀里糊涂地闯下眼前这个收拾不了的大祸。 “滚——”盛朗吼。 同学们做鸟兽散。 孙明珠闻声望了盛朗一眼,凑到王悦灵耳边和她嘀咕了什么,两个女生齐声哈哈大笑。 盛朗看了看表,才二十分钟,但是他觉得实在没法再在这个鬼地方呆下去了。他板着脸起身。 “盛朗……”杨素素跌跌撞撞地一头扎进了盛朗的怀里,一手还举着见了底的红酒杯。 盛朗将她扶住,眉头紧皱。 杨素素一脸的粉在盛朗的黑T恤上印了个鬼脸,呜呜地哭起来:“盛朗,你为什么不能喜欢我……你说我哪里不好,我都可以改……我真的好喜欢你呀……” 杨素素的小姐妹在不远处嘻嘻哈哈看热闹,还举着手机拍,很是有点缺德。杨素素眼睛不好这问题真严重。 盛朗忍着一口怒火,对杨素素说:“你回头会碰到个喜欢你,让你不用改的男生的。我们俩不适合。” “可我非你不可呀!”杨素素哭得挺情真意切的,泪珠一串串地落,“我从来没有这么喜欢过一个人。我可以给你好多东西……我家什么都有。我爸一直说要招个女婿好好培养,做接班人……” “你长点心吧。”盛朗额头青筋直跳,“这话别对男生说的好。换个良心不好的,你会吃大亏的……” “你为什么不能喜欢我……”杨素素把脸埋进盛朗胸膛里,哇哇大哭,“啊啊啊,我好苦呀……” 盛朗看着满屋子醉醺醺的牛鬼蛇神,还有杨素素的那一群不靠谱的闺蜜,只得把杨素素往旁边一个卧室带。 “你喝醉了。我通知你哥过来。你躺着休息一会儿。” 杨素素倒在卧室的沙发上,嘴里嘟囔着,睡了过去。 盛朗关上了卧室的门,给杨景行发了条短信,通知他过来收拾烂摊子。 忙完这一堆事,盛朗已出了一身汗。 他推开玻璃门想去阳台上透透气,没想室外空气异常地潮湿闷热,比屋里好不了多少。 豪华套房位于酒店高层,盛朗将大半个丰市尽收眼底。 脚下的楼宇轮廓隐没在夜色里,灯火悬浮,如满地飘零的萤火。 远处天边,厚厚的积雨云下时不时划过一道雪亮的闪电。 盛朗望着那一道道撕裂黑幕的闪电,突然笑了。 杨素素都能明知道没希望却还不折不挠地缠着自己,三番五次地告白。他的勇气还没有一个小姑娘多了? 他也非林知夏不可,他也从来没有这么喜欢过一个人。 他这辈子甚至不打算再喜欢别的人了! 盛朗一甩手,穿过群魔乱舞的套房,直奔电梯而去。 作者有话要说: 冲吧,小狼! - 为啥我每本书一连载到高潮部分,就正好轮空呢? 好玄学,哈哈! 第51章 林知夏洗完了澡出来, 还觉得身上有一股肉包馅儿的味道。 林安文已经睡下了。 窗外暴雨倾盆,电闪雷鸣。 风夹着雨滴,如一个不速之客,一个劲往屋里灌。 林知夏关上了窗, 突然回想起自己把盛朗从街边捡回来的那天。 雨好像也是这么不要命地下, 就像一场戏**部分时的喧嚣配乐。 爸爸说的没错, 时间确实过得很快。一晃就五年了。 他和盛朗, 像两个跌跌撞撞在丛林里求生的小猴子,竟然一路走到了今天。从两个一无所有的穷小孩, 硬生生闯出了一条通往大好未来的路。 只是, 这条路可能和普通的路有些不同。 林知夏觉得, 自己是个不对命运的坎坷屈服,但是又相信命运对自己有所安排的人。 如果是命运让他如此与众不同,那尽管一肚子困惑, 还是决定顺着走下去, 看看前方通往何处。 而人生是一条很长的河,而林知夏才刚启航没多久。 命运就像激流行舟, 舟上的人会不可抗力地顺着湍急的河流往下冲,沿途充满各种艰难险阻。 可勇敢机敏的人会奋力掌舵划桨, 避过巨石,绕过暗礁, 最终抵达平缓的水湾。 手机铃声响起, 是孙明珠打来的。 林知夏接过了电话,里面却传出一把低沉沙哑的嗓音:“是我。你下来一下。” 林知夏:“……” 盛朗最近还真是日进千里, 自打学会撒谎逃课后,就越来越会玩小手段了。林知夏真没想到他会在这里等着自己。 “下来,我有话和你说。你不下来我就不走!” 林知夏推窗往下望。 盛朗倒没学偶像剧里的人那样淋着雨。他撑着一把折了骨的小破伞, 站在楼下的巷子里。虽然这破伞也遮不了什么雨,但聊胜于无。 林知夏把脑袋缩了回来。 淋了一头冰凉的雨水,可脸却滚烫。 林知夏望了望窗外,有低头看了一眼自己有些颤抖的手,终于起身,抄起墙角的伞出了门。 伞一张开,雨滴爆豆子般打在伞面上。 风又正狂,在巷子里乱窜。林知夏一手撑伞,一手拉着伞沿,才走了几步,半边身子就被淋湿了。 盛朗也被淋得够呛,牛仔裤湿透,黑T恤紧贴在身上,那矫健优美的身躯在风雨之中越发显得高大挺拔。 微弱的路灯照得盛朗的脸苍白得发青。唇紧抿着,透着一股刀锋般的意味,碧眸则暗成了浓浓的墨绿色。 盛朗直勾勾地盯着林知夏,带着怨,夹着恨,千回百转,最后脱口而出的只是一句:“你真的不管我了?” 林知夏皱着眉:“你自己让我不要管你的,什么记性?” “我说了不让你管,你就不管了?”盛朗抬高了嗓音。 现在已是深夜,四周的人家大都已熄灯入睡了。好在风雨大作,盖住了盛朗的嚷嚷。 林知夏冷笑:“照着你的意思做,你还有什么不满意的?” 盛朗的胸膛剧烈起伏着,粗声吼:“你不能不管我!” 林知夏朝他翻了个白眼,转身朝楼梯间走。 盛朗一步上前,将林知夏拽住:“我和你说话呢!” “你又喝酒了?”林知夏甩开盛朗的手。 “没有!”盛朗这次理直气壮,“我和你好好说话,你走什么?” “好好说话是你这样的吗?”林知夏也冒了火,“你少在我这儿摆什么男神的谱,盛朗,我不吃你这套!你一会儿让我不管,一会儿让我管,我干吗要听你的?” 盛朗把林知夏死死拽住,真的急了。 “小夏,你不能不管我……你都管了我这么多年了,怎么能突然就不管我了呢。做事不该有始有终吗?” 他像一头被主人丢开了的狗,自己叼着绳子,围着主人直打转。 林知夏心里一酸,可又有一股火焰直窜上头。 “我干吗非得管着你?”林知夏怒道,“你都成年了,这么大个人还不知道自己该干嘛吗?” “我知道我错了!”盛朗说,“我以后再也不会逃课了,我发誓。去做模特也不对,我以后不去了……” 林知夏试图抽回手:“你既然都知道了,那就更不需要我管了。” “我也没有和杨景行鬼混!”盛朗高声道,“我是真的给他做模特,他工作室的人都可以为我作证。那天他给我庆生,我才喝了一点啤酒。我喝了酒才冲你吼的。我以后再也不喝酒了……” “都不是!”林知夏喝道,“你以为我纠结这些细枝末节,我是那么没脑子的人吗?” “那到底是为什么?”盛朗也急得跺脚,“你说!说出来我改,还不成吗?” “你改得了吗?”林知夏反问,“你说了,我和你是很不同的人。你和杨景行才是一类人,我一点都不懂你的感受。你喜欢的那些我都看不惯。那我还有什么资格干涉你的生活?” 盛朗注视着地面上一个个雨水砸出来的小坑。 “所以,还是因为你接受不了……我现在这个样子……”盛朗苦笑,“还说我喜欢的你都会喜欢呢。原来只是说着哄我开心的……” 林知夏气得直喘,眼不见为净,转身走进了楼梯口里。 盛朗孤零零地站在雨中。 伞歪了,半边身子都淋着雨,他一动不动。 盛朗觉得脚底垮塌出了一个深坑,自己正在往下面坠落。 长久的期盼化作泡影,曾经的努力功亏一篑,他曾经做过的梦,做过的尝试,都成了一个说不出口的笑话…… 一串急促的脚步声由远及近。 “没错!我就是不喜欢,尤其不喜欢你现在这个样子!”林知夏又杀了回来。 盛朗愣愣地望着他。 林知夏气势汹汹,怒火滔天:“我不喜欢你有秘密瞒着我!我不喜欢你背着我和我讨厌的人来往!我不喜欢你有烦恼不告诉我!我尤其不喜欢你为了维护别人而和我吵架!” 盛朗的嘴唇颤抖着,难以置信,双目一点点燃了起来。 “我不喜欢你编造个心眼妹骗我,更不喜欢听你说和她那些破事儿!” 林知夏豁出去了,大有开闸泄洪之势,将满肚子积累许久的怨忿倾泻而出。 “我不喜欢你被那些女生缠着,不喜欢你穿别人送的鞋子!我不喜欢你动不动对我又摸又抱的,不喜欢你对我说那些好听得要死的话!我不喜欢你做完了这些还像个没事人一样,反而让我像个白痴!” 盛朗目光灼灼,朝林知夏走去。 林知夏后退了一步,满脸愤慨,眼眶通红。 “我不喜欢看你为别人魂不守舍,不喜欢听你讨论别人,管那人是男是女!我……我不喜欢我总记挂着你,不喜欢什么事都首先想到你。” 林知夏越说越迷惘,一步步后退。 “我不喜欢因为你生气。我不喜欢这样的自己……我……” 盛朗扑过来,将林知夏紧紧抱住。 强劲的力道,滚烫的胸膛,颤抖的手臂,急促的呼吸。 林知夏耳朵里满是哗啦啦的雨声,和轰隆隆的心跳。 他被盛朗抱着往后仰,雨滴打落在脸上,只得紧闭上了眼。 盛朗的喘息呼哧呼哧的,如一头历尽千辛万苦,终于捕到了朝思暮想的猎物的狼,散发着无声的狂喜。 他在林知夏的耳边哑声问:“那你是不是喜欢我?” 林知夏张了张嘴,喉咙是堵着的。 盛朗捧住了林知夏的脸:“说!小夏,快说!说你喜欢我!” 林知夏的视线里只有那一片热切浓烈的碧绿,如盛夏里被烈日照透了的翠叶。 炽热的情感冲破了矜持,击溃了成见,跨越了性别,向四面八方迸射开来。 林知夏说:“我喜欢你。” 盛朗喉中一哽,低头将林知夏吻住。 - 他们谁都没经验,可浓烈的感情能弥补一切的生疏和笨拙。 那两张唇好像两个跋山涉水的旅人,经过漫长的搜寻,终于落在了本该属于的地方。两具身体仿佛在靠拢了的两块磁铁,严丝合缝地紧贴在了一起。 颤栗的感觉一遍遍冲刷全身,每一根神经都在颤抖,连指尖都阵阵发麻。 林知夏觉得脚没有落在实处,好像大地化作了一片柔软的云彩,又像是他们俩轻飘飘地飞了起来。 脸颊,嘴唇,无一不滚烫,幸而有冰凉的雨水不断地浇下,为他们降温。 好不容易结束了一个吻,就像跑完了一百米冲刺,两人都缺氧般狂喘。 林知夏的气还没顺,就又被盛朗堵住了唇。 盛朗就是一头饿红了眼的狼,抱着香喷喷的猎物胡乱地吻着,咬着,全无章法,只想狠狠地解一解谗。 林知夏整个人都被盛朗搞懵了,可以徜徉学海百万题库的大脑却运转不过来这道新程序,不一会儿就过载当了机。 晕乎乎地像在做梦,也不知道被抱着亲了多久,回过神来的时候,两人已经站在了楼道里。 盛朗还死死地拥着林知夏,将他压在墙上,脸埋在颈窝里,呼吸急促。 两人都浑身在滴水,颤栗的余韵还在身体里一波波回荡着,引发一阵阵轻微的僵直。 “小……小狼……”林知夏轻轻开了口,嗓音果真喑哑得厉害,饱含着茫然。 学霸遇到了知识盲区就是这样,他不知道接下来该怎么办。 盛朗抬起了头,那一脸表情,看着随时都能扑过来再把林知夏从头到脚啃个七八百遍的样子。 林知夏的心猛地一提,也不知道自己是期盼,还是有点畏惧。 盛朗克制住了自己,眼神柔和了下来。 他松开了林知夏,出去把伞捡了起来。然后走回来,牵起了林知夏的手,五指紧扣着。 林知夏一言不发,就这么被盛朗带回了自家的楼顶,像一头被狼拖回了窝的小绵羊。 作者有话要说: 啦啦啦~~~ (晋江规定大保健必须满18岁,所以小狼还得再等等。如果管得严,没准高中阶段都不能,我到时候会把时间快进的,请大家多多体谅。) 第52章 盛朗冷静下来后, 掌握了主动权,开始有条不紊地安排一切。 “洗澡。”他说,“别着凉了。” 楼顶的卫生间小而简陋,两个人站进去, 稍微转个身就碰手碰脚的。 可盛朗还是硬生生挤了进去, 一手打开花洒, 一手去剥林知夏的衣服。 林知夏连脖子都通红一片, 软软地抬手挡了一下,没挡住, 湿透了的衣服就被全扒了下来。 盛朗把他推到热水下, 然后又三下五除二地脱了自己的湿衣服。 从小一起长大的两个人, 无数次赤诚相对。可只有这一次,让林知夏手足无措,又羞涩, 又有一份自己都不敢确定的期盼。 这一切对林知夏来说是完全陌生的。 他因喜欢上一个人才发现自己性取向的不同, 刚刚接受了这个全新的自己,爱情就来临了, 让他猝不及防,晕头转向。 林知夏连怎么和女生恋爱都不知道, 更别提和男生了。 巨大的信息堆积在林知夏的脑子里,等着他统合分析, 可剧情的发展速度根本没给他时间, 不断有新的信息灌注进来。 才表白完就光溜溜的挤在浴室里,这剧情实在走得太快了…… “呆着做什么?”盛朗轻声喝着, 嗓音高,但是语气十分温柔,“好好洗澡。不会对你做什么的。” 林知夏窘得抬不起头。 盛朗往身上抹着沐浴露, 笑道:“刚才朝我嚷嚷的时候不是挺凶的吗,这么一打湿水就蔫了。原来是个纸糊的。” 林知夏恼羞地朝他瞪了一眼。 盛朗挤到花洒下冲水,又把林知夏抓过来,给他洗头。 林知夏紧闭着眼,被搓了几下,脸被抬起来,唇又被堵住了。 盛朗的犬齿很尖,咬人很疼,但是他轻轻啃的时候,却会带来酥酥麻麻的快意。 小浴室里的排风扇嗡嗡地转着,可依旧排不去屋里的湿热。 两人亲一会儿,洗一会儿,有时候干脆就相拥着站在花洒下,一动不动。 这种彻底的亲昵让他们着了迷,都亢奋得不得了。 等回到小阁楼里的时候,两人都浑身发红。 林知夏穿着盛朗的衣服,坐在床垫上,忽然觉得哪儿不对,又站了起来。 “干吗?”盛朗凶巴巴地把他拽过去,“说了不做的。你现在已经是我的了,逃都逃不掉了,我才不急了呢。” 林知夏从没这么臊过。 他以前就觉得盛朗动不动说一些话,撩得人受不了。现在看来,他以后还会变本加厉,更加理直气壮了。 盛朗将林知夏一把扑倒在了床上,亮晶晶的眼睛瞅着臂弯里的少年,时不时凑过去亲两口,尾巴欢快地摇着,像得了新玩具的大狗。 林知夏没了力气,眼皮沉得抬不起,可又舍不得把目光从这张快乐的脸上挪开。 两人就这样安静地相拥着,感受着这一股全新的愉悦。 原来人和人拥抱,还能有这种快乐的感觉。 就像两个小世界交融在了一起,所有的悲欢喜乐彻底共通。 熄灯后,林知夏被盛朗自身后紧紧抱在怀中,听着窗外哗啦啦的雨声。 仿佛外面是一片汪洋,简陋的小阁楼成了一只小舟。两个小孩漂浮在碧波之中,心跳此起彼伏,随着洋流荡漾。 “夏夏,”盛朗的唇贴着林知夏的耳朵,“我以后只听你的话,只服你的管。你别不管我了,好不好?” 林知夏过了片刻,才低低地“嗯”了一声。 盛朗轻笑,又说:“我和杨景行啥事都没有。我那时候很困惑,他指点了一下我。他是有点小变态,不过有心没胆子,你不用在乎他。从头到尾,我只有你一个。” 林知夏忍着笑,没吭声。 “全运会后,你给我好好补课。我回头专门买一双拖鞋,做错一道题你就抽我一下。” “……我还嫌手累。” “那我自己抽自己!”盛朗在林知夏的颈窝里拱了拱,“反正,你把我捡回来的,就得对我负责。” “呸!”林知夏骂,声音依旧软软的,像轻轻弹在脑门上的指头。 盛朗把人紧紧抱着,时不时亲一口,怎么都解不了馋。 这种被一个人需要的感觉太惬意,林知夏很快就迷迷糊糊地往梦乡坠去。 盛朗搂着人睡了一会儿,突然想起了一个重要的事,又把怀里的人摇醒。 “小夏,我还有话没有和你说。”他亲了亲林知夏香软的耳根,“我也喜欢你。” 心田里的花悠悠地绽放开来,雨露在月下闪着水晶般的光。 盛朗手脚并用地把林知夏圈在怀里,甜滋滋地睡去。 - 次日睁眼的时候,林知夏恍惚了一阵才清醒过来。 昨夜的一幕幕扑上眼前,一切的不真实渐渐变成了真实。 头下枕着的是盛朗的胳膊,身上环着的是盛朗的手臂,后背贴着的是盛朗的胸膛,后腰上抵着的是…… 林知夏的脸又开始冒热气。 盛朗正睡得香,感觉怀里的人挣扎,本能地收紧了手臂,顺势在那团香软上拱了拱。 林知夏却是被戳得实在受不了,用力从臂弯里钻了出来。 “哎?”盛朗迷迷糊糊地爬了起来,“醒啦?” 林知夏看着他这样子,又好笑,又有点来气。 “对了,我想起有个事还没问你。” 盛朗揉眼睛打呵欠,就听林知夏问:“我的心眼就那么多吗?” 一道雷电穿过大脑,把盛朗整个人瞬间劈清醒了。 他当机立断,立刻朝林知夏扑去。 林知夏早有准备,一脚蹬在他胸口,阻止他靠近:“还没回答我的话呢。” 盛朗急得尾巴拍地板,看看林知夏那张严肃的俊秀的脸,又看看踩在胸口的白生生的脚,突然把林知夏的脚捧着,在脚背上吧唧亲了一口。 这简直太犯规了!林知夏瞬间被抽了筋。 盛朗趁机扑了上去,把人摁在了床上,又亲又拱。 “我就喜欢你心眼儿多!就喜欢你装着好学生其实蔫儿坏的样子!你怎么样我都喜欢。喜欢得心都要炸掉了……” 林知夏满脸通红,指尖又开始一阵阵发麻。 盛朗和林知夏鼻尖抵着鼻尖:“我们这是在一起了吧?是吧?小夏,是吧?” 林知夏闭着眼,头刚点了一下,嘴又被咬住了。 盛朗就是一头永远都喂不饱的狗。 直到肚子咕噜噜叫了,两人才气喘吁吁地分开。 林知夏还得回一趟家,给林安文买早饭,也免得爸爸起疑。 盛朗送林知夏下楼,非得和他拉着手,腻腻歪歪的。 到了一楼的拐角,林知夏不让盛朗继续送了。 “你今天不训练?” “才考完试,教练让我歇几天,大后天才归队。” “那我一会儿过来。” 盛朗露出了欢快的笑容。 他年纪大了点后,轮廓更硬朗,没表情的时候越发冷峻。可一笑起来,露出白牙,还是一个傻乎乎的大男孩。 林知夏想揉揉盛朗的头,可取而代之的,是踮起脚尖在他唇上轻轻啄了一下。 “走啦!”林知夏转身跑下了楼,留盛朗一个人在原地傻笑。 老人家觉少,外婆很早就起来了,正在杂货店的门口剥毛豆。见到林知夏跑出来,还有点惊讶。 “小夏,你昨晚在呀?” “哎,您早。”林知夏身上还穿着盛朗的衣服呢,心虚地不敢看外婆,匆忙打了个招呼就跑走了。 林安文看不到儿子身上的衣服,安心地吃着林知夏买回来的早饭,对儿子昨晚的去向丝毫没起疑。 林知夏说:“爸,一会儿我去找盛朗玩。” “去呗。”林安文说,“早让你多出去玩,别一整天闷在家里写作业。” 林知夏望着父亲的脸,内疚感暂时压倒了初恋的喜悦。 命运对任何人来说都是个未知数。 林知夏也不知道自己怎么就喜欢上了盛朗。他甚至不知道自己和盛朗将会走到哪一步。 可是父亲希望自己早点娶妻生子的梦想,很有可能没法实现了。 自己又要用什么来弥补爸爸呢? - 盛朗觉得自己今天一下轻了几十斤,做什么事都是轻飘飘的。 他轻飘飘地吃完了早饭,轻飘飘地把林知夏留在这儿的衣服亲手搓了晾起来,轻飘飘地把屋子仔细打扫了一遍,然后轻飘飘地坐在门口,等他的小夏过来。 臂弯里还留着林知夏身躯的热度,嘴上还能感觉到那双唇的柔软。 浑身都痒痒,急不可待,觉得身体里缺了一块要命的零件。只有林知夏在身边了,他各项机能才能正常运转。 他这是在做梦吧?他居然真的顺顺利利地把林知夏给追到手了? 小奶瓶居然也喜欢他。他给自己抱,给自己亲,还用水灵灵的眼睛望着自己。这是什么神仙美梦? 盛朗又生出一种生怕美梦醒来的恐慌。这一切别是自己疯魔过头后生出来的幻觉吧? “狼哥?”旅馆里一个打杂的小弟兄敲了敲顶楼的门,“你同学找你,阿婆让我喊你下去。” 盛朗一头雾水,下楼一看,更是扫兴。 来的人居然是杨素素! 杨素素怎么找到自己家的且不提。永安这样的地方,她一个小姑娘,还打扮得浑身写满“我很有钱”的样子,哪怕治安再好,对她来说也都不够安全。 “你怎么来了?”盛朗眉头紧锁。 杨素素一见盛朗,倒是露出一副含娇带羞、充满期盼的模样。 “我怎么就不能来找你啦?”杨素素娇嗔,“我们昨天都那样了,你都不来看看我……” 盛朗今早查看过手机短信,杨景行昨天给他回了一条,说已经把妹妹接回去了,还挺为她喝醉的事生气的样子。 “你以后少喝点酒。”盛朗语重心长,“喝酒容易惹事。” “知道啦。”杨素素笑着走过来,伸手要挽盛朗的胳膊,“我以后听你的……” 盛朗忙后退了一步,警惕地盯着她:“有话说话,别拉拉扯扯的,让人误会。” 杨素素吃惊,板起了俏脸:“你怎么还这样对我?一点都不知道心疼人……” “我又怎么了?”盛朗已经快彻底对这姑娘失去耐心,哪怕她哥再是个散财童子也不管用了,“我不是早就和你说得很清楚了,我们俩没戏。我已经有喜欢的人了,我们也已经在一起了。你也早点去找个喜欢你的,好好过日子去吧。” 杨素素愕然地望着盛朗,脸色发青:“你……你在和我开什么玩笑?你有人了,那你昨天还那样对我……” “我昨天怎么啦?”盛朗莫名其妙,“我不就安慰了你一下吗?” 这姑娘的黏度也太高了了,稍微安慰了一下就甩不开手。盛朗有点后悔昨天的多此一举了。 “安慰我?”杨素素尖声道,“你那是在……安慰我?” 盛朗已经很不耐烦:“说真的,杨素素,我全都是看在你哥帮了我不少忙的份上,才对你耐着性子的。你又漂亮,家里又有钱,什么帅哥找不到?我们真的一点儿都不合适。” 杨素素仿佛受到了极大的震撼,身子一阵摇晃,几乎要晕厥过去。 “你没事吧?”盛朗扶她,“别站太阳底下,过来这边坐着。我打电话叫你哥过来接你……” “别碰我!”杨素素猛地拍开了盛朗的手,满脸怨怒。 “盛朗,你特么玩我呢?我想不到你居然是这种人!” 骂吧,骂吧。盛朗也无所谓了。 人逢喜事精神爽,他现在恋爱了,每个细胞都爽歪歪的,被骂几句就能彻底摆脱杨素素的纠缠,也是好事。 “你特么不要脸!无耻下流!”杨素素到底是千金小姐,脏话还是不大骂得出口,翻来覆去只有这么几句,“我真是瞎了眼才喜欢你这么个渣男!安慰我?你管那叫安慰?我可去你的吧!” 盛朗不以为然。 他确实不大擅长安慰人,估计昨晚哪句话没说对,让杨素素误会了,以至于都找上了门。 杨素素骂着骂着就哭了起来:“你太过分了,盛朗!你怎么可以这么对我?我恨你!” 说着端起台阶上一盆接空调水的盆子,哗啦朝盛朗泼去。 盛朗:“……” 杨素素咣当一声丢了盆子,哭着跑走了。 第53章 盛朗抹了把脸, 仰天一声长叹,追在杨素素身后。 “喂!我说你到底怎么了?” “别跟着我!”杨素素扭头尖叫,“你再过来我就喊了!” 盛朗只好站住,无辜地举起双手。 杨素素满脸都是泪, 无限幽怨地瞪了盛朗一眼:“放心吧, 我彻底死心了。以后都再也不会来缠着你了!” 有这等好事?盛朗虽然什么都没说, 可一脸喜色掩不住。 杨素素看得清清楚楚, 气得一跺脚,埋头朝前跑。 盛朗隔着一段距离一直跟着杨素素, 等确认杨素素上了出租车后, 这才放心地折返回家。 林知夏正坐在小店门口, 帮外婆清点着货,门前地上的水迹还没干。 “杨素素?”林知夏有几分幸灾乐祸。 盛朗苦笑:“这次应该是彻底把她打发了。唉,你说我到底是什么体质, 怎么就这么招人喜欢?” 林知夏很想呸盛朗一口, 又觉得这举动太暧昧。 外婆还在一旁呢。这老太太身体不好,但是眼神儿精, 脑子灵,可不好忽悠。 “那娃儿要不得。”外婆直摇头, “长得好看,脾气不好。有钱人家的女孩子, 我们伺候不来。我要个贤惠的孙媳妇。” “放心吧, 外婆。”盛朗不留痕迹地握住了林知夏的手,把他往楼梯上拉, “我一定会给你找个又贤惠,又好看,又聪明能干的孙媳妇的!” 两个少年一口气跑回了楼顶, 一路都在笑。 盛朗一走进屋,就抬手脱了湿衣服,露出一身漂亮精悍的肌肉。 林知夏现在一看盛朗这样就脸热,忙把头转开。 “看呗。客气个啥?”盛朗把林知夏拉过来,亲了亲他的脸,“往年夏天我们俩不是总打赤膊吗?你现在倒给我装矜持了。哥把身材练这么好,就是为你准备的。看也好,摸也好,随便你怎么折腾。” 林知夏啼笑皆非:“谁稀罕?看了这么多年,早看腻了。” “哦?”盛朗抓着林知夏的手往自己胸膛上放。 林知夏猛地抽回了手,俊脸通红。 “又不烫手,你躲什么?”盛朗逼近了他,笑声低沉,“承认吧,你就是馋我的身子。” 林知夏从没被人用这么无耻的话撩过,一阵气血翻涌,羞得头都晕了。 林知夏还没完全适应两人关系的转变。可盛朗蓄谋已久,早就迫不及待,动手动脚又动嘴,从肢体到语言,全方位无缝隙地攻击,让林知夏完全没招架的余地。 “好啦,不逗你了。说点正经的。”盛朗搂着林知夏,“今天怎么过?想去哪儿玩?看电影吗?逛街?” “我也不知道。”林知夏说,“我又没谈过恋爱。” 盛朗也没谈过。其实他现在只想抱着林知夏狠狠地亲个够。 “就和平时一样吧。”林知夏说,“我们平时怎么玩,现在就还怎么玩咯。” 盛朗想了想,耳朵竖了起来,兴奋地问:“看片儿不?” - 盛朗的很多装备都是钱维安赞助的。比如PSP,比如这个老款的笔记本电脑。 笔记本很笨重,也不知道哪年产的了,运转起来轰轰地响,像里面藏了一个哮喘老头儿,速度也像个老头儿。 盛朗滑动着鼠标,点开文件夹:“你想看哪个,随便点。” 林知夏看那些片名:《春光乍泄》,《蓝宇》,《断背山》……很多都听说过,却从来没看过。 “你从哪儿搞来的?”林知夏问。 “杨景行给的。”盛朗说,“他说都是讲我们这种人的故事,看了会有点启发。但是都是悲剧。我听着怪没意思的,一直没看。日子过得好好的,干吗给自己找不痛快?” “那看哪一个?”林知夏也觉得,他们俩才刚刚好上,就看别的同志情侣生离死别的电影,好像有点不大吉利。 “随便选一个吧。”盛朗说,“看看他们过得悲惨,才更觉得咱们现在的日子好。” 这道理也能说得通。 “那就看《断背山》吧。听王悦灵说她看过,都看哭了,而且是奥斯卡获奖影片。” 盛朗搬了张矮凳子放在床垫上,把笔记本搁上面,又去楼下厨房切了半个冰西瓜。 窗外的知了吱呀吱呀地叫着,屋内的空调飕飕地吹着。盛朗把林知夏搂在怀里,两人靠在床头看电影。 老破笔记本虽然噪音大,但是显示屏还管用。 电影里,苍茫的蓝天,绿浪翻滚的山坡,棉花糖般的羊群,两个男主人公年轻英俊的面孔,都那么清晰鲜明。 舒缓的音乐和语调低沉的对话中,故事娓娓道来。 从两个青年相识,到偷尝禁果;从甜蜜短暂的恋爱,到不得已的分别。 他们各自回归本来的生活,娶妻生子,本以为那只是一段年少时的迷情,直到再一次重逢。 这一次,炽烈的感情再也无法被压抑住…… 盛朗将林知夏紧紧地搂住,下意识地吻了吻他的额头:“我不会和别的女人结婚的。” 林知夏的手放在盛朗的手臂上:“万一将来出现一个特别对你胃口的女人呢?” “不可能。”盛朗说,“我对女人ying不起来。这不是浪费我这么好的配置么?” 明明是个严肃又有点忧伤的话题,可林知夏还是噗哧笑了出来。 电影里,两个主角开始了长达十几年的秘密来往。一面是符合世俗标准的生活,一面是隐秘的激情欢愉。 “我也不会找别的女人。”林知夏低声说。 盛朗翻了个身,将林知夏半压着,目光热切地注视着那双漆黑莹润的眼睛。 “小夏,你和哥说,你什么时候喜欢上我的?” 脸皮薄就是这点儿不好,林知夏发觉自己在这个时候特别没气势,只能任由盛朗揉捏摆弄。 “说呀。”盛朗果真伸手捏了捏林知夏的耳垂。 林知夏无奈地笑了:“我也不知道。其实一直都迷迷糊糊知道自己不对劲,但是不敢去确认。那时候你整天把心眼妹挂嘴边,我还以为就我自己有问题……” “傻瓜。”盛朗嗅着林知夏颈窝里散发出来的甜甜的奶香,在他唇角吻了吻,“感情我们俩都绕了好大一个弯路,浪费了好多时间。” “也不是。”林知夏说,“其实是你昨天一逼我,我才猛地确定的。之前虽然也大致明白了,但是总觉得不真切。” “看来和你吵架还吵对了。”盛朗笑,“你弄清楚的时候有没有很慌,很害怕?” “是有点慌。”林知夏承认,“但是……” 他抬手轻柔地抚上盛朗俊朗精致的脸庞,双眸里荡着清浅的笑意。 “一想到对象是你,就又觉得很平静了。” 盛朗注视着林知夏,眼睛像一块正在融化的绿冰。 “我相信你,小狼。”林知夏说,“哪怕我们俩不能好,你也会是我最好的朋友。而且你这么帅,这么有趣的一个人,喜欢上你也挺正常的。我只是有点郁闷,自己和那些追你的女生一个样。我一向看她们不顺眼……” 盛朗又低头将林知夏吻住。 过了好片刻,唇才分开。盛朗用指腹轻轻摩挲着林知夏泛着红晕的脸颊。 “别瞎想,你和她们连根头发丝儿都不一样。你是最特别的。” 林知夏的嘴角盈着蜜一般的笑。 “你呢?”林知夏问,“装得挺酷的嘛,什么时候喜欢上我的?” 盛朗抽了一下耳朵,“那个,你还记得当初我带你去看旅馆客人办事的那次吗?” “我靠!那时候我们才认识没多久!”林知夏难以置信。 “当然不是那时候。”盛朗说,“后来,过了一段时间,我发现我每次……有那方面的想法时,想的都是你……” “……”林知夏的脸更红,但是人却不羞赧了,“所以,这么多年来,你每次手冲的时候,想的都是我?” 盛朗点头,眼睛亮晶晶的,一副等着表扬的架势。 林知夏用力一翻身,脚丫子又朝盛朗的脸上踹去。 “妈的,所以我当初把你当兄弟,你却想睡我?我就说我这么根正苗红的突然就变态了,肯定是被你传染的!你这个色-情狂,老色-狼,不要脸的臭流氓……” 盛朗大笑着闪躲。 反正林知夏力气就那么点大,他又皮糙肉厚的,被踹了也不疼。 两人扭打着,把床上的凳子踢倒了,笔记本一头栽在了地板上。 盛朗一声大吼,掀起空调被,三下五除二地将林知夏裹成了一条茧子里的蛹。 “我就是臭流氓,老色-狼。你今天才认识到我的真面目呀?”盛朗呲牙奸笑,“我告诉你,林知夏,你后悔已经晚了,你已经是我的人了!” 他把林知夏用力压制住:“不许动,现在老色-狼要亲你了。” 林知夏的双颊红扑扑的,目光雪亮。 盛朗俯身,和林知夏结了一个绵长而温柔的吻。 两个少年开始在亲密接触中一点点摸索,寻找着能取悦伴侣,又让自己快乐的方法。 比如亲嘴这个事。过去林知夏一直很好奇,不知道该是个什么滋味,让人那么喜欢去做。 而且在他的认知里,恋爱了后,先牵牵手,然后抱一抱,过一段时间彼此习惯了,才会亲嘴。 哪里想到昨天刚把话说破,盛朗就跟一头饿了十天半个月的狼似的,扑过来把他给啃了。 林知夏当时震惊又兴奋,老实说并没有品出什么特别的滋味。 只除了:原来盛朗的嘴这么软呀…… 而盛朗还真是个接吻狂魔,一有机会就逮着林知夏亲。 越来越细致,越来越温柔,在无人指导的情况下,技巧突飞猛进,一日千里。 林知夏都不知道该怎么描述这感觉,反正盛朗一亲过来,他的脑子就立刻当机,生物电流滋滋乱窜,整个人就像一个漏了电的机器。 “睾酮,性激素,多巴胺,血清胺……” “什么?”盛朗撑起身。 林知夏迷迷糊糊地说:“我们俩现在大脑正在分泌的物质……” 盛朗听不懂这些名词,他低声笑着,说:“我大脑里现在只有一种物质,就叫‘喜欢你’。” - 在林知夏的回忆里,他和盛朗刚好上的那几天,整个人都过得云里雾里的。 大抵刚陷入热恋的人都这样,都被冲上头的多巴胺和浑身乱窜的生物电流给弄晕乎了,大脑半瘫痪,一切都跟着本能在走。 他们也没做什么特别的事。除多了情话和亲吻拥抱外,似乎和过去没什么不同。 可恋爱的神奇之处大概就在这里。 那些以往早就已经习以为常的事,突然焕发出了新的魅力,早已看惯了的景色,渲染上了新的色彩。 所有的乐趣都翻着倍地增长,所有的平平无奇,都变得生动有趣。 难怪所有人都想恋爱,因为这种快乐实在太美妙,太可贵。 林知夏记得,在一起的第一天,他和盛朗在小阁楼里腻乎了一整个白天后,终于走下了楼。 他们两人手牵着手,在紫金色的夕阳中,沿着永安的大街小巷里漫无目的地走。 永安的道路在外人看来错综复杂犹如一个大迷宫,对他们俩来说,却是一个充满了奇幻色彩的森林。 弯曲扭折的道路,重叠堆砌的楼宇,五光十色的灯牌。 头顶是瑰丽的晚霞,四周是永安的万家灯火。 傍晚的永安炊烟缭绕,无比升平和乐。 这里什么样的人都有,清贫、暴富、高洁、市侩、愚笨、油滑、纯善、歹毒…… 这里的人有见不得光的各种交易,有不为人知的各种嗜好。男人喜欢男人,在永安的阴影里,这都还排不上号。 也只有永安,能将这些人全部包容下来。 两个少年走了很久很久,从晚霞走到星空,如果可以,他们能一直走到黎明。 五指紧扣,肩挨着肩,无声地向世界宣告着自己的爱情。 林知夏后来想,他们后来的路那么长,也挺曲折的,盛朗和自己都一路走下来了,就是从那天迈出了第一步。 深夜退了凉。他们洗了澡后,光着膀子躺在楼顶的地板上,望着都市的星空,有一句没一句地聊着。 林知夏借着微弱的灯光打量盛朗。 他一直都知道盛朗长得特别帅,可两人相恋了后,就像对艺术的领悟突然进入了一个新的境界,林知夏对盛朗的容貌有了全新的认识。 面孔每一道转折,每一处棱角,都那么精致完美,让林知夏欣赏不已。 健美匀称的体魄,饱满洗练的肌体,水冲刷出来的流畅线条,更是让林知夏心魂阵阵激荡。 这就是爱慕的感觉吧? 喜欢眼前这个人每一处细节,越看越喜欢。心像开满草原的鲜花,一朵朵都向着太阳。 林知夏忍不住用力搂着盛朗劲瘦的身躯,嗅着他肌理中散发出来的干净清爽的气息,觉得怎么亲昵都不够。 “就这么喜欢哥?”盛朗的双臂有力地环着林知夏的后背,往他的耳朵吹气,“平时凶得像下山的老虎一样,到了哥怀里,就成小猫咪了?” 林知夏没啃声,贴着盛朗胸膛的那边耳朵听着浑厚有力的心跳声。 盛朗身上那种强健刚毅,蓬勃活力,那一股浓郁的雄性气息,让林知夏无比着迷。 林知夏心想,自己没准也是天生弯的。 不然他怎么一直对女生没有什么感觉,甚至都不会像男同学一样偷偷看女孩子的胸。 也许母爱的缺失,弱小辛劳的父亲,清苦的生活,让林知夏心底一直期盼着能有一个强大的人出现,呵护自己,有一副坚实的胸膛可以供自己休息。 原来自己也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坚强。 林知夏在盛朗的怀中睡去。 作者有话要说: 包开包甜~~~ (高中毕业前木有啪啪,只有亲亲) 第54章 快乐的日子过起来, 就像猪八戒吞人参果,还没品出个滋味,就已过去了。 林知夏得启程去参加生物竞赛的夏令营,盛朗也得归队开始集训了。 正上头的恋情硬生生要分开两地, 如烧红的热铁掉进了冰水里, 疾驰的列车猛地拉刹叫停, 实在太折磨两人了。 大约是为了抵抗户外盛夏的烈日, 机场出发大厅里的冷气有点过足,吹得旅客们都有些哆嗦。 林知夏和盛朗很不容易才寻到了一处人少的角落, 靠着栏杆站着。 没有拥抱, 更别说亲吻了。两人只有手紧紧拉着, 还用行李箱和身体遮挡着。 说也好笑。没在一起的时候,明明能无所顾忌地亲昵打闹,勾肩搭背。在一起了, 反而因为做贼心虚, 在外人面前不敢靠得太近。 他们还太年轻,又刚刚开始, 还不能熟练地掌握这个度。 盛朗无精打采,就是一头要被主人抛弃的狗。 林知夏和他肩膀靠着肩膀, 絮絮地叮嘱着:“卷子一天两张,我都把时间编号了, 你照着写。不懂的别瞎写, 空着,等我回来给你讲。单词我也都给你划出来了, 一天背十个。你上学期太野,英语都没学到什么……” “知道啦。”盛朗垂着脑袋,“我又不是小孩子, 我知道该怎么用功。” 林知夏忍不住扯了扯他的耳朵:“我就去二十天,又不是不回来了。今天还是我第一次坐飞机呢。等到了D市,老师还会带我们到处参观,我多拍点照发给你。” 盛朗哦了一声,侧过脸凝视着林知夏。 林知夏也目光脉脉:“我会给你打电话的。这次别再让什么心眼妹接了。” 盛朗啼笑皆非:“我已经把杨景行那儿的活儿推了。其实我去打工,是想给你买个ipad的。我看你们小组的很多同学都人手一本……” “那他们拿了省一了吗?他们入选国赛了吗?”林知夏说,“我知道你对我好,我很开心。不过你赚了钱,还是先给外婆买点东西吧。” 盛朗认真地点了点头。 林知夏的手机叮咚了一下,老师在招呼学生们集合,准备过安检了。 “走啦。”林知夏展开双臂,“来,抱一下。” 盛朗用力地将林知夏摁进怀中。 两人都在深深呼吸,想将对方的气息记在脑海里。 分开的时候,盛朗的侧过头,唇还是在林知夏的脸颊上轻轻地吻了一下。 林知夏拖着行李和队员们在安检口集合。 这次的队伍人很少,加上带队老师一共才九个人。 八名学生分别来自本省各个城市最顶尖的中学。丰市作为省会城市,名校云集,出了包括林知夏在内的三名学生。 飞机升空的时候,林知夏忍着晕眩往舷窗外望。 楼宇,树林,和远处的矮山尽收眼底,都市果真如一张巨大的棋盘。 盛朗此刻大概站在窗前望着天空,正目送自己远去吧。 对夏令营的向往,和同恋人的分别,将林知夏的一颗心往两边扯,让他十分难受。 过了半个小时,这难受非但没减轻,还越来越重,让林知夏确认了一件事:他晕机了! 这可真是始料未及。 一个在游乐园里经受过海盗船、过山车和跳楼机考验的少年,却在平稳飞行的飞机里吐得山崩地裂。 等把胃清空后,林知夏瘫软在座位里,什么相思之苦都没有了,连他经营多年的学霸男神形象都岌岌可危——坐他旁边的本来是一个二中的女生,之前还轻声细语地说着话,在林知夏吐了第一口后,女生就忙不迭地和带队老师换了座位。 林知夏这辈子都没这么丢脸过,他都不大记得自己是怎么走下飞机的。躺在宿舍的床上时,他才缓过一口气,重返了人间。 盛朗在这个时候发来了一条消息:一双人字拖的照片。 “你觉得这双拖鞋怎么样?挺轻的。” 林知夏胃里的难受顿时减轻了许多。 “轻好。抽人手不累。” 盛朗很快回:“那我就买这双了。” 还配了个挤眉弄眼的表情包。 林知夏嘴里的酸苦全部都变成了蜜糖。 趁着室友在卫生间里洗澡,林知夏偷偷给盛朗发了条语音。 “小狼,我想你了。” 盛朗很快回了一条语音,嗓音也低低哑哑,听的人耳朵酥酥麻麻。 “小奶瓶,我也想你。我等你回来。” 林知夏把手机扣在胸口,满足地笑了。 - 盛朗对杨景行说:“不做了,这次是真的不做了。我得好好训练,离比赛只有两个月不到的时间了。” 杨景行把装着钱的信封塞过去:“没求你继续做,这是上一次的工资,你一直没来拿,我给你送过来了。” 盛朗点也不点,直接把信封塞进了口袋里。 他们正坐在游泳馆的看台上。下方的泳池里,白浪翻滚,一群队员正在训练。 盛朗其实也才从池子里出来,头发和面孔都湿漉漉的,只在泳裤外套了一条运动裤。赤着的肩背,肌肉精练饱满,每一块都蕴含着无穷的力量。 杨景行眼馋地看着,问:“你后来和小学霸怎么样了?” 盛朗一张绷得酷酷的俊脸飞速地舒展开来,像一朵招摇的花儿,眼里闪烁着的,就是花瓣上晶莹的露水。 “哟!”杨景行笑了,“事成了?” 盛朗狂喜又矜持地点了点头:“已经在一起了。” 杨景行轻捶了盛朗一下:“你小子真是被老天爷眷顾的人,做什么都这么顺。当然,顶着你这张脸,表白也不应该失败才对。” “他先向我表白的。”盛朗骄傲。 “靠。”杨景行实在有点酸溜溜。 没有什么比看着正当年华的少年陷入热恋更让人羡慕的。 青春本就光彩陆离,爱情则会让这段岁月更加充实饱满,成为人生中最难忘的一段回忆。 “我现在把什么都想清楚了。”盛朗的目光明亮坚毅,“我已经找到了属于我的路,以后就踏踏实实地在这路上走下去。我会争取上D市的体校,和小夏在一起。我这辈子就认准他了。他去哪儿,我就去哪儿。” 杨景行莞尔:“你才十八岁,就把后半生就定下来了,未免太早了吧?” “早点定下来不好吗?”盛朗拍了拍胸口,“一定下来,我这里就觉得特别踏实了。我现在干什么都特别来劲儿,连背单词的效率都比过去高多了。只要能和小夏在一起,不论将来发生什么事,我都不怕了。” 杨景行怔了好一会儿,五味杂陈,化作一声饱含着艳羡的长叹。 这少年是如此地纯真忠厚、又有着烈火般热情,一旦喜欢上谁,就死心塌地不回头。 爱人要是离开了他,他或许会像那种被遗弃的狗,一直守在原地等主人回来,到死都不肯离开。 也不知道那个看着就聪慧机敏、前途无量的小学霸,会不会珍惜这一份感情。 “对了,”杨景行又问,“你和我妹闹了什么矛盾?这几天她很不对劲,整天动不动就哭。问她,她又什么都不说。我昨天稍微提了一下你的名字,她就把你破口大骂了一通,还砸了家里好多东西。” 盛朗听得心有余悸,把杨素素跑来找自己的事和杨景行说了。 “你那天接她的时候,她没说什么?” “都喝成那样了,能说什么?”杨景行摇头,“而且她那天还挺高兴的,回家的一路上都在咯咯傻笑。第二天见过你后才翻了脸。” “那她八成是喝高了,把我什么话听岔了。我告诉她我以及和喜欢的人在一起了,你妹这下应该能彻底死心了。” “何止。”杨景行摇头苦笑,“我看她是把你给彻底恨上了。算了,反正我也管不了她,丢给我爸妈操心吧。” 盛朗说:“我看你虽然是大儿子,混得也不错,但是在你们家好像挺没地位的。” “喂,扎心了。” 盛朗大笑,笑声清朗欢快。 热恋中的人就是不一样,他现在确实无一处不透着轻松和愉悦。 “走啦。”杨景行起身,“我接下来一段时间都不在国内,你的小学霸也不用担心我再来带坏你了。” “他才不担心呢。”盛朗得意,“小夏最信任我了。” - 林知夏正穿着工作服,在老师们的带领下,和同学们参观着T大的生物实验室。 哪怕只是一间最常规的实验室,可这里规模和仪器设备的等级,也完全不是中学的实验室可以比的。 林知夏着迷地注视着这里的一切,从仪器到试剂瓶,从标本到培养皿,甚至连实验用的甲虫,他都看得津津有味。 从窗户望出去,大学校园里的建筑物高低有致,各个学院的大楼新旧交织,散布在绿林之中。 虽然没有奇特之处,可看在林知夏眼中,就是别有一番庄重幽静之美。 “林知夏……是吧?” 一位英俊儒雅的男子试探着问。 林知夏露出受宠若惊之色:“江老师,您还记得我?” “当然!”江老师莞尔,“寒假的时候,你们省的冬令营请我过去做过讲座。有几个学生给我留下了很深刻的印象,其中就有你。” 林知夏腼腆地笑了。 “你也果真没有让我失望呀,林知夏。很高兴能在国赛选手中看到你的身影。”江老师赞许道,“怎么样,觉得我们T大如何?” “我很喜欢这学校。”林知夏说,“江老师,我明年想报考T大,想做您的学生。” “是吗?”江老师愉悦道,“真高兴看到你们这些年轻有为的人涌入这个行业,成为新鲜的血液。” 林知夏笑。这江老师年不大,也才三十来岁,可说话有些老干部气,还怪可爱的。 “到时候江老师别嫌弃我笨就好。” “你的脑子,我还不知道?”江老师笑道,“那我就在学校里等着你来报道了!” 这天晚上,林知夏给盛朗发消息。 “T大和我理想中的大学校园一模一样,我走在这里,有一种归属感,好像上辈子来过似的。” “我还专门打听过了,你想进的那所体校,离T大不远,公交车只有七站,地铁还直达呢!将来我们俩见面很方便。” “他们都说你们体校的伙食超级好,而且有很多帅哥美女……” 盛朗很快就回复了:“哪个帅哥有我帅?绝世美女都没有我的小奶瓶好看!” 林知夏捧着手机,在床上偷偷笑。 “T大北门外的小饭店真多,有一家烤肉店生意好红火。明年我们俩来了后,一起去尝尝?” “好呀!回头我天天都来找你吃饭,就和我们现在一样。” “你哪里有那么多空,不上课吗?” “体校的课没那么多的。我见不到你就心慌,每天都得来你这儿吸点氧。” “那你这几天还不得憋死?” “所以我整天都在水面上扑腾呀!” 林知夏笑得在床上打滚。 这天,林知夏和盛朗说了很多,细致地描绘着T大和这座陌生的城市。 两人你一言我一语,在脑海中绘制出了一副大学生活的画卷。不知不觉沉浸其中, 全新的生活,充满无限可能的未来,还有他们甜蜜热烈的爱情。 林知夏兴致勃勃地研究着D市公共交通情况的时候,怎么都没想到,盛朗最终并没能进入那所离T大只有三十分钟路程的体校。 - 林知夏返回丰市那日,盛朗被关在队上集训,没有办法去接他。 这段日子里,盛朗都过得很是有点魂不守舍。训练也并非不努力,可总有一点行尸走肉、麻木没激情的感觉。 教练实在看不过去,问:“你小子是不是恋爱了?” “啊?”盛朗冷不丁被戳穿了心事,有点傻眼。 “我就知道!”教练吼,“对方是什么人?报上来了吗?” 盛朗哪里敢把他和林知夏的事报告给队上。他忙摆手:“没有……还没成呢!” 哦,暗恋?那就更好解释这小子的失魂落魄了。 “算了。”教练看盛朗实在不在状态中,气道,“滚去吃你的午饭。下午回来再是这个状态,你就给我去更衣室给队友洗衣服去!” 盛朗灰溜溜地跑了,一个人蹲在走廊里,捧着手机看林知夏的照片。 照片是他们俩好上了后,盛朗给林知夏拍的。 林知夏不习惯拍照,俊秀的脸上总带着羞涩,难得把目光对着镜头,眼皮子也有点沉沉的感觉。那羞赧又乖巧的样子,实在太招人疼了。 尤其有一张,是他刚被盛朗亲过后拍的,嘴唇嫣红,眼睛湿漉漉的,眼角都有点发红。 盛朗只想像个变态一样舔屏幕,心里对林知夏越发思念地发疼。 林知夏不在身边的日子,他一直在戒断反应中煎熬,心里特别慌,像屋子塌了半边墙,外面就是万丈悬崖。 盛朗从来没有这么彷徨过,有时候夜深人静的时候,慌得特别想冲着窗外的月亮吼两嗓子,发泄一下胸膛里的焦躁。 “看什么了,都流口水了?”身边有人问。 “没什么……”盛朗猛地抬起头。 林知夏拖着行李箱,就站在身旁,一身风尘仆仆的模样。 盛朗也不管是不是做梦,先扑过去将人摁倒了再说。 林知夏连着行李箱都跌在了地上。行李箱滑了老远,人则被盛朗牢牢地摁着,抱得严严实实,一点儿挣扎的余地都没有。 “不是说下午才到的吗?你逗我玩呢?”盛朗气息粗重,尖牙咬着林知夏的耳朵。 林知夏发着颤,笑道:“就是逗你玩的……我一早的飞机,想给你一个惊喜……” “你……”盛朗侧头就要吻过来。 林知夏忙捂住了他的嘴:“妈的,你看看地方!” 走廊这一边没有人,可转角那头不断地有人声和脚步声传来。 盛朗呼哧呼哧地,将林知夏一把从地上拽起来,拖进了更衣间里。 “我的行李……”林知夏叫,“我给你买的礼物都还放在里面的,要是被人顺走了……唔……” 盛朗把林知夏摁在门上,手臂箍着,低头堵住了他的唇。 更衣室里静悄悄的,微尘在窗口边的阳光里沉浮。 盛朗将连日来的思念和焦躁全都倾注在了这一吻里,林知夏差点觉得自己要被这人生吞了。 许久唇分,林知夏的眼眶又红了。 盛朗用指腹摸了摸林知夏的脸,哑着声说:“淘气。” 林知夏拽着盛朗运动服的衣襟,将滚烫的脸埋进了他的怀里。 - 从那之后,林知夏又过上了每天穿越大半个城市来体校的日子。 盛朗在泳池里训练,林知夏就在看台上写着卷子。 盛朗训练结束后,和林知夏一起去食堂吃晚饭,然后再把林知夏送去地铁站。 直到林知夏过了闸口,消失在了通道里,盛朗才转身回体校。 其实两人整天都忙着各自的事,并没有太多交流。可是在浮出水面时,做完一张卷子时,抬头就能望见对方的身影,心里都觉得特别踏实。 这是一种叫“相伴”的感情。 一切都没变。他们还是最要好的朋友,心有灵犀,无话不谈,嬉笑打闹,无所顾忌。 可一切又都变了。他们渴望着和对方接触,为彼此的气息而着迷,稍微离远了点就不行。 这个世界很大,但是可以让他们无所顾忌地亲昵的地方并不多。 在外人前,他们最亲密的动作也不过勾肩搭背。只有等在旁人的目光看不到的地方,他们才可以做回自我。 有时候是无人的更衣室,有时候是没开灯的楼梯间。 盛朗会把林知夏紧紧地圈在臂弯里,如野兽霸占着猎物,又像个发作了的瘾君子,狠狠地吸一口。 林知夏以为,随着时间推移,最初的那种引发全身颤栗的激动会逐渐减弱,成为人们常说的相濡以沫的温情。 可是事实证明,他们只要拥抱在一起,就永远情难自禁。 八月下旬的时候,林知夏又离开了几日:他去北京参加生物竞赛的国赛。 林知夏走了后,盛朗又进入了终日惶惶不安的状态。 这一次倒不全是因为分离,更多的是担心林知夏的竞赛情况。 盛朗自己比赛的时候,林知夏能在看台上为他鼓劲,可当林知夏冲锋陷阵的时候,盛朗却离他有千里之远。 即使知道林知夏在考场一向游刃有余,根本不需要别人操心,盛朗还是每夜都辗转反侧,熬出了两个黑眼圈。 林知夏的消息传来这天,盛朗刚结束了一轮体能训练,坐在水池边喘气。 手机震动,盛朗拿起来看了看。 照片里,林知夏拿着一份证书,正和一位学校领导握手合影。 “国赛一等奖,T大录取协议,全都拿到了。你的小奶瓶很棒吧?” 盛朗放下手机,抬起手捂住了脸。 “哟,怎么啦狼哥?”旁边的队友问,“出什么事了?” “没事儿。”盛朗哑着声摆了摆手,“是好消息,我哥们儿被大学提前录取了。” “那你哭啥呀?” “老子高兴不成吗?” 盛朗丢开了手机,跳回了泳池里,在水中打了个滚,欢快地朝对岸游去。 作者有话要说: 江老师桃李满天下~~~~ 第55章 九月开学。 盛朗挎着书包, 双手抄在裤子口袋里,大摇大摆地跟在林知夏身后,在校园里招摇而过。 两人就像明星走地毯,沿途无数同学侧目, 大部分都是朝林知夏去的。 林知夏勇夺国一, 被T大提前录取的事, 早就在同学群里传遍了。同学们看着他的目光就像看着降临人间的神。 到了教室, 林知夏的课桌上已经堆满了各种零食饮料,还有一堆写着心愿的许愿红纸条。好好一张课桌, 硬生生被这些东西装点成了一个佛像前的香案。 “活菩萨来啦!”一群同学一拥而上。 “来来, 摸我一下。先摸我一下!” “菩萨保佑我高考过重点线三十分!” 林知夏的胳膊不知被谁拉了起来, 同学们一个二个主动往他手掌下蹭。 “滚开!去去去!”盛朗凶巴巴地赶人,“拜拜就拜拜,蹭什么蹭?菩萨才不保佑你们这种变态。” 同学们叫:“盛朗你近水楼台先得月, 每天都能拜, 就不体谅一下我们这些学渣的心情。” 盛朗望了一眼林知夏白净俊秀的脸,心想我何止每天拜菩萨, 我还动嘴啃,抱着打滚呢。能让你们知道吗? 对于自己被封为九中新传奇人物这事, 林知夏显得很平静。 他已经从提前录取的狂喜中回过了神。既然已经顺利通过了高考那道独木桥,卸下了肩上一个重任, 林知夏又紧锣密鼓地开始安排接下来的人生。 林知夏作了一个很大胆的决定:他不打算参加高考了, 准备去打工,开始为大学存钱, 也替父亲减轻一些负担。 “我和我爸还有老师都谈好了,反正课全都学完了。我定期回学校点个卯,把会考最后几门考完, 拿个高中毕业证就行。” “那你以后就不来学校了?” “要看看你这边的情况。”林知夏说,“你要是也能被D市体校提前录取,那咱们俩就一起去打工。你要是还需要高考,我还得回来帮你补课呢。” “放心吧!”盛朗自信满满,“都已经问好,只要我全运会能进前三,他们学校绝对要我。” 林知夏情不自禁憧憬着将来:“那我先打工存点钱,等你的事定了,我们出去旅游一趟吧?我一直想去大理看看。” 林知夏向往大理很久了。自打在电视上的纪录片里看过大理的景色,他就一直对那碧蓝的天空和洱海念念不忘。 虽然是个工科生,可林知夏骨子里有着一份文科生的热情和浪漫。 而且他打出生就在丰市,除了考试没怎么去过外地。现在他解开了高考的枷锁,迫切地想出去看看这个精彩的世界。 “行!”盛朗不动声色地将林知夏的手指头一根根勾过来,然后把整个手握住,“等将来我们有钱了,你想去哪里,我都陪你去。” 两人正并肩站着靠在走廊的窗下,宽大的校服恰到好处地遮着交握的手。 窗外初秋的阳光落在他们的发梢和肩上,如洒了一层金粉。 寂静了两个月的校园恢复了往日的喧闹,走廊再度被嬉笑打闹的学生们占据,课桌上重新堆满了高高的书堆。 高考倒计时牌已经竖在了高三每个班的黑板边,红底白字,异常醒目。 可这一股迫切的气氛,影响不到林知夏和盛朗两人。林知夏已脱离苦海,盛朗也曙光在望了。 “狼哥,”有同学路过,笑着打招呼,“气色不错呀。有什么喜事?” 盛朗懒洋洋道:“发财了。捡到了一个大宝贝。” “哟!给兄弟们看看呀。” “不给。”盛朗果断拒绝,“我的宝贝可金贵了,只有我能摸能看,你们的臭眼都不配!” 同学哈哈大笑,突然撞着了路中间的一个人。 看清对方脸上的神色,几个男生把抱怨之词吞回了肚子了,缩着脖子溜了。 杨素素站在楼梯口,面色苍白,凄楚无助地朝盛朗望过来。 - 短短两个月没见,杨素素的变化实在有点大,林知夏第一时间里险些没将她认出来。 这女孩至少瘦了有四五斤,原本饱满的脸颊微微凹陷,眼下一片青影,皮肤呈现不大健康的苍白。 “杨素素这是生过病吗?”林知夏问盛朗。 “不知道。”盛朗说,“我和她哥已经挺久没联系了,没听他说过什么。” 隔着十来米的距离,杨素素幽幽地注视着盛朗,眼中随时有一江春怨要决堤,看得人心惊胆战的。 “要和她打个招呼吗?”林知夏问。 “她哥让我别主动理她,晾着她就行了。”盛朗说,“杨景行说,杨素素之前也是这样缠过一个男生,整天寻死觅活的闹,然后突然有一天就把对方抛在脑后了。” “为啥?” “因为她上高中了,看中我了。” 林知夏:“……” “所以,我只需要忍最后这一年就好。”盛朗笑,“没准过阵子她就看中别的男生,把我抛在脑后了。其实我觉得她也未必真喜欢我的人。不过是想恋爱了,看我这个人最合适,就拿来用了。” “把自己说成个恋爱道具似的。” “不是吗?”盛朗说,“她又真的了解我多少?喜欢的也不过是她臆想中的我罢了。” 盛朗虽然嘴上不说,可心里对人情世故的理解有着源自本能地一份敏锐和透彻。 他年轻,但是他懂感情。 他知道真挚的、正常的爱情,不是杨素素那样的,而该是他和林知夏这样的。 理解、包容,互相尊重,都为对方着想和付出。尤其是,两人能一起展望未来。 杨素素一直遥遥地望着他们,有点欲言又止。 盛朗觉得被她盯得瘆得慌。恰好开学典礼的集合乐曲响了起来。盛朗拽着林知夏就跑了。 - 盛朗也并没有带着林知夏去集合。 他们顺着人潮走到了操场边,盛朗突然拉着林知夏钻进了看台边的一条小道。 东拐西拐了一会儿,林知夏发现他们来到了看台后。 这里一面是围墙,一面是架空的看台背面,操场上的各种声音清晰入耳,这里却十分隐秘安静。 “干吗来这儿?”林知夏不解。 “这里你都不知道?真是好学生。”盛朗用手臂把林知夏圈着,“这里是我们学校谈恋爱的人票选出来的最隐蔽的约会圣地。” 林知夏直笑:“确实够隐蔽的。你们怎么不干脆挖个地洞算了。” “别瞧不起这里。”盛朗说,“这里遮风挡雨,冬暖夏凉,离保安室近,又隐蔽又安全。听我寝室的说,他们还有偷偷在这里办事的呢。” “就这里?”林知夏惊了,“靠,不是钢筋就是水泥桩子的,野战起来不觉得硌得慌?” “谁说野战只能在地上打滚的?”盛朗一把将林知夏抱起来,让他坐在一个水泥矮墙上,这下两人视线齐平了。 “你这发言一听就知道平时没有对这门学问彻底研究,纪录片看得太少了,严重缺乏实际经验。” 林知夏被这个姿势和盛朗的神情吓住了,浑身一僵。 “你……别乱来!” 外面正在举办开学典礼呢,集合的学生把看台的阶梯踩得咚咚响,老师们正在台上试着话筒。 全校师生估计都想不到,就在他们脚底下,有两个男孩正相互拥抱着。 “紧张什么。”盛朗轻声笑了,“说了等我们毕业了再做的。” 林知夏松了一口气,又忍不住笑起来。 他真没想到自诩好学生的自己,也有和恋人跑到幽会胜地来偷情的一天。老师同学们知道了会怎么看他? 而这种判道离经的刺激,又让林知夏止不住地激动。 “别笑了。”盛朗低声说,“约会呢,严肃点。” 盛朗幽幽深邃的碧眸注视过来,林知夏的笑声停了。 “我早就想带你来这里了。”盛朗嗓音低沉的时候,沙哑又醇厚,总听得人耳朵发热,“这里没人,我们想怎么就怎么……” 林知夏脸颊绯红,嘀咕:“还是随时会有人过来的……” “那就快点!” 快点什么? 林知夏凝视着那双碧绿的眸子,抬手搂住了盛朗的脖子,吻住了他的唇。 盛朗满足地将手臂收紧,用力抱住林知夏,热烈地回吻过去。 - 盛朗今天回学校也只是来参加一个开学典礼的,点个卯后就要归队。 全运会就在两周后,现在正是盛朗全力以赴,最后冲刺的时刻。 而林知夏不用上课后,也很少去学校,只每天回宿舍睡觉。 还住校,也是因为他打工的地方离九中很近——林知夏在体校附近找到了两份工作。 这两份工作,一份在体校隔壁的的小区里,给托管班的学龄前小孩儿教数学,一份则是在体校对面的麦当劳做兼职。 林知夏每天踩着他那辆破旧的单车,往返于学校宿舍和体校两边,虽然有些辛苦,但是和盛朗见面的比以前多多了。他对这样的生活特别满意。 林知夏模样好不说,勤快嘴又甜,不出几天就赢得了麦当劳里大哥哥小姐姐们的欢心。 林知夏很快学会了用咖啡机和各种咖啡的制作方法。清俊斯文的咖啡小哥哥的造型相当得年轻女顾客的喜爱,客似云来。不出几日,林知夏就从打杂小弟转成了点单员和咖啡师。 盛朗去找林知夏的时候,正有一群体校的女生们结队去看最近两天突然走红的“麦咖啡小哥”,咖啡台前被围得水泄不通。 小姐姐们热情的注视下,林知夏有条不紊地忙碌着,身影灵活,手势敏捷,系着围裙的腰身显得特别纤细。 盛朗看着,胳膊就有些蠢蠢欲动,想一把搂上去。 小姐姐们问:“小帅哥,有女朋友了吗?要姐姐给你介绍一个不?” “你是想介绍你自己吧?” 林知夏的脸上始终挂着有些羞涩的笑,牢牢地维持着他乖巧好孩子的人设。 他腼腆地说:“我已经有对象了。” 眼睛亮晶晶的,有一股掩饰不住的快乐。 女生们发出一阵失望的叹息。 “为什么好看的弟弟脱单都那么早?” “现在的小姑娘下手太快了!” 等到女生们散去,盛朗才走过去,斜靠在吧台前。 “小美人儿,什么时候下班?哥带你去兜风。” 林知夏垂着眼帘,嘴轻抿着,白净细腻的脸颊上染着浅浅一层薄红,显得特别温文绵软。 “不行。”林知夏小声道,“我男朋友不让我和别的男生玩。” “你男朋友太霸道了。”盛朗嗤笑,露着小尖牙,模样实在痞痞的,一看就不是什么正经的男生。 “他肯定又矮又挫又是个丑八怪,一点本事都没有,才不敢让你和别的男生出去玩。” “才不是。”林知夏瞥了盛朗一眼,将一杯咖啡推到他手边,“我男朋友个子高,长得超级帅,还是游泳冠军!你不准说他的坏话!” 盛朗抿了一口咖啡。 玛琪雅朵,林知夏按照盛朗的口味放足了焦糖,甜得盛朗嗓子眼都被腻住了。 “哟,就这么喜欢你男朋友呀?” “嗯。”林知夏认真地点了点头,“喜欢。喜欢死了。” 盛朗简直想当场翻过吧台,把林知夏抱着狠狠亲一口。 “那就不去玩了。”盛朗半趴在吧台上,朝林知夏摇尾巴,“遛狗不?” 林知夏噗哧一声笑出来。 - 尽管白日里秋老虎肆虐,夜却已经开始透着凉意。 盛朗踩着林知夏的那一架老单车,载着林知夏,熟练地穿过车辆川流不息的马路,在体校茂密的林荫道和一座座体育场馆中穿梭。 林知夏侧坐在后座,搂着盛朗的腰,将脸贴在他后背。 盛朗出了一层薄汗,衣服带着一股潮气,可林知夏并没觉得不舒服。他的手甚至无意识地探索着少年腹肌的轮廓,惹得盛朗身子一阵阵紧绷。 盛朗并没有阻止林知夏。他享受着呢,舒服地耳朵都贴着头皮,大尾巴的毛都蓬松了起来。 起立就起立吧,反正他这种热血体质的运动少年有点风吹草动就会起立,早习惯了。 两人约定好了等高考结束了才进一步发展,盛朗憋着,还不准人家提前领取点福利呀。 体校的人工湖畔,情侣成双成对。 对面闹市的霓虹灯光幻化成一群精灵,在湖水上翩翩起舞。湖畔的灯光却十分幽暗,则是校园情侣最喜欢的一片栖息地。 在这里,盛朗和林知夏才放心大胆地依偎在一起,不用顾忌旁人的目光。 暴晒了一整日的草坪是一张温暖的地毯,盛朗枕在林知夏柔软的肚子上,划拉着手机。 “这个团怎么样?一个人只需要一千零九十九,包机酒,四天三夜。哎呀这个也不错,贵两百块,但是有一晚是海景房呢……” 盛朗幻想了一下在大海和星光下抱着他的小奶瓶……哪怕只是亲一亲,打个盹儿,都美得不得了。 “你到底想去哪里呀?”林知夏轻柔地揉着盛朗柔软的头发。 他们俩想去的地方太多了,大理,三亚,西藏,苏杭,新疆……从国内到国外,从陆地到海洋。 盛朗说:“等有钱了,我就包一架飞机,带你上天玩。” “行呀,盛朗同学。”林知夏用力搓了搓盛朗的脸,“理想远大是好事。那我就等着你带我上天了。” 盛朗得意地笑了一会儿,又蔫了:“唉,就我这本事,将来做体育老师,也赚不了多少钱。倒是你,做高科技工作,赚钱肯定比我多……” “那就轮到我包个飞机带你上天咯。” “那不一样。”盛朗闷闷不乐,“男人哪里能吃媳妇儿软饭的?” 要不是在大庭广众之下,林知夏的脚丫子又已经踹在盛朗脸上了。 “我怎么就成你媳妇儿了?我不是男人?我们俩还没分出个上下呢。你怎么就觉得自己不是我媳妇儿了?” 盛朗笑嘻嘻地把林知夏搂住,在他颈窝里拱了拱:“心肝儿,只要你乐意,别说媳妇儿,我给你做狗都行。” 盛朗的情话有两大特色,一是特不要脸,二是特甜,哦还得再追加一条,就是量也特多,不要钱似的随时都能倒出一大堆。 林知夏的耳朵被盛朗的情话糊住,盛朗又半压着他,那坚实而沉甸甸的身躯,热度清晰,将自己从头到脚笼罩住。 惬意,安全,仿佛置身一个强大的保护之中。 心都跳得没什么力气,更别说手脚了。 生物电流的冲击下,林知夏的后腰一阵阵发软,有什么声音很想从鼻子里哼出来,咬着唇才忍住了。 臂弯里的身子软绵绵的,盛朗还有什么不懂的。 “口是心非的小奶瓶。”犬齿叼着林知夏薄软的耳垂磨着,“你不是我媳妇儿是什么?认命吧。等明年这个时候,哥就把你给办了!” 林知夏的脸烫得都可以煎蛋了。 盛朗的双眼在幽暗中格外明亮, 两人腻歪到深夜,湖畔的萤火虫都入睡了,宿舍熄灯时间将近,才依依不舍地分开。 “路上小心点。”盛朗把林知夏送到校门口,摸了摸他还发烫的脸,“明天在学校吃了早饭再来吧。空肚子骑车血压低,人不舒服。” “知道了。”林知夏柔声说,“你快回去吧。查房的时候你不在,又要被罚洗厕所了。” 校门口灯光明亮,但是也很空旷,行人都在很远的地方,只有私家车从前面的公路上疾驰而过。 盛朗点了点唇,注视着林知夏。 林知夏几乎溺死在那一汪碧绿的湖水里。 一辆大巴车呼啸而过,林知夏仰起头飞快地在盛朗的唇上啄了一下。 “走啦!”林知夏跳上了单车,窜进了非机动车道的树阴里。 盛朗满意地舔了舔唇,这才抄着手慢悠悠地往宿舍走。 第56章 林知夏借着那一股醉酒般晕乎乎的后劲儿, 慢悠悠地蹬着单车,往九中而去。 闹市的深夜其实别有一种繁华褪去后的凄美。 街面上行人已十分稀疏,步伐中都带着一份归家的迫切,唯有灯牌不甘寂寞地闪烁着。 在路口等路灯的时候, 林知夏仰头朝月亮笑了笑, 觉得自己此刻肯定傻兮兮的, 却又觉得无比地快乐。 他和盛朗已经过了见不到对方就浑身难受的阶段, 开始体会小别后重逢的那种更带劲儿的喜悦。 一想到明天早上要和盛朗再见,那个英俊的少年会冲自己露出灿烂的笑容, 健壮的双臂会将自己紧紧拥抱, 林知夏的心就一阵急跳。 他深呼吸着, 努力抑制着弥漫浑身的兴奋。 真喜欢这样的生活,让他每天都无比期盼着第二天早晨的来临。 口袋里的手机响了起来。 接通的时候,对面的绿灯亮了, 林知夏推着单车过马路, 喂了一声。 “小夏,你人在哪里?”孙明珠的声音有着林知夏从来没听过的严肃焦虑。 林知夏皱眉:“在回学校的路上。怎么啦?” “你没和盛朗在一起?”孙明珠嗓音尖锐。 林知夏站在了斑马线中央:“出什么事了?” “杨素素要害死他了!”孙明珠在那头凄厉地尖叫, “杨素素给人搞大了肚子,不知道怎么居然说是盛朗干的。他娘的, 居然说他□□?刚才她家里人带着民警冲到学校来抓盛朗。盛朗不在,他们就朝体校去了……” 林知夏提着单车调转了一个方向, 刮蹭到了一个路人。 对方的抱怨声中, 林知夏跳上单车,用力一蹬, 疾风般朝着体校的方向冲去。 之后那短短数分钟的路程,成为了林知夏人生中记忆最深刻的片段之一。 他平时不会回想起这段往事,可每遇到压力大、睡得不大安稳时, 就会在梦里重温。 那时候的他,又回到了少年时的那个初秋的夜晚,疯了一般踩着单车往体校赶,心急如焚。 林知夏从来没有觉得这两个街区居然那么长,不论他怎么拼命蹬着车,都始终走不完。 临别那个柔软的吻还留在唇上,月色原本那么浪漫,可转眼天看着就要塌下来了。 距离宿舍还有一段距离的时候,林知夏感觉到了前方传来的骚动,一股强烈的寒意止不住顺着经脉蔓延开来。 一辆警车停在宿舍楼下,灯光闪烁刺眼,人群聚集在四周,窃窃私语,指指点点。 林知夏丢开单车,用力挤进人群之中。 “就是这个畜生!就是他糟蹋了我表妹!我要让大伙都看看你这个所谓冠军的真面目……” 高昂的叫喊声压着嗡嗡的议论声,响彻一方。 喊话的是杨素素的表哥王涛风,就是去年被林知夏和盛朗联手坑过的那傻逼。他显然终于找到了报复的机会,正疯了一般破口大骂,朝盛朗扑去。民警和盛朗的队友抓手的抓手,抱腰的抱腰,死命将他拦住。 盛朗的教练也将盛朗护在身后。 盛朗衣衫凌乱,却是高昂着头,满脸凛冽不屈的坚毅之色。 林知夏一冲出来,盛朗就看到他了,脸上紧绷着的镇定瞬间裂开。 林知夏也看到了盛朗脸上的红印和指甲划痕,鼻根如挨了一拳,眼睛立刻湿了。 “没有证据怎么就能随便抓人?”教练正同民警争辩,“他过几天就要随队参加全运会了,你们现在不能把他带走!” “不是逮捕,是要做调查,把人带去派出所询问情况。”民警的态度倒是很平和,“如果他没有嫌疑,我们自然不会扣押他。我们都是按规章制度办事……” “我和他们去。”盛朗对教练说,“事情不是我做的,我什么都不怕。” “你这个杂种、贱-货——”王涛风疯狂地咒骂着,“我表妹也是你能碰的?这次不整死你这个小杂种,杨家人把头砍下当球踢……” “说了不是我干的就不是我干的!”盛朗一声怒吼,“你们找错人了!怎么全家人都听不懂人话?” “你说谁呢?”王涛风冲上前,挥舞着拳头就朝盛朗脸上砸去。 手将将要碰到盛朗的刹那,林知夏从侧方飞奔而出,将王涛风撞倒在了地上。 场面一时再度混乱。 “小夏——”盛朗焦急大吼。 王涛风抓着林知夏,劈头盖脸地朝他扇耳光。 刚扇了两下,林知夏被一把拽开。盛朗如一头暴走的野兽扑了上来,铜铃似的拳头狠狠地朝王涛风脸上捶去。 “你敢打他?老子杀了你——” 林知夏晕头转向地跌在一旁,脸颊生痛。 耳边,惊呼和怒吼声不绝于耳,混成了一片令人生惧的噪音。 等林知夏被人扶起来的时候,盛朗已被队友们拉开。 盛朗在盛怒之中,眼眶赤红,碧眸似火,咆哮声嘶哑狂躁:“你是什么东西?你碰他一根指头,老子灭了你全家!” “杂种!”王涛风鼻血长流,新仇旧恨积累在一起,也让他陷入疯魔之中,“有种你来呀!老子怕你呀?你看谁干死谁?” 盛朗奋力挣扎,喉咙里发出变了调的吼声,整个人几乎完全兽化了。 “小狼!”林知夏喊道。 只一嗓子,盛朗的身子定住了,周身失狂的气息渐渐回收。 他扭头朝林知夏望过来,眼神飞速恢复清明。 “我们去派出所。”林知夏冷峻道,“被冤枉的地方,都要说清楚。冤枉我们的人,都要一个一个对我们道歉!” 盛朗深吸了一口气,也不用民警押,自己上了警车。 - 深夜的派出所是醉酒闹事人的大本营。纵使门窗大开着,依旧弥漫着一股浓烈的酒气和呕吐物的酸臭。 杨家夫妇之前派外甥做打手唱黑脸,原来已经等在了派出所里。 这是一对看着相当体面的夫妻,即使此刻已近午夜,两人依旧衣冠楚楚,随时可以出去开新闻发布会。 他们显然都是久居高位、养尊处优之人,言行中透露出来浓得呛人的矜持与傲慢。 女儿出了这么大的事,这对夫妇见到了指控的嫌疑人,居然没有冲过来叫骂斥喝,反而连眼角的余光都不肯多给一点,仿佛盛朗只是一块污渍。 盛朗和杨家夫妇去接受调查的时候,林知夏坐在窗下的长椅上,用手机给孙明珠他们回消息。大伙儿都非常担心盛朗。 林知夏的神智是镇定了,可身体还没有,手不停地细细颤抖,打字有点慢。 “小弟弟,你的脸没事吧?”一个年轻的女警走了过来,关切地端详着那张俊秀的小脸,“哎哟,拿这个冰一下吧。谁下得狠手……” 林知夏接过小姐姐递过来的冰可乐,礼貌地道了一声谢。 “姐姐,”林知夏露出彷徨不安的神色,漆黑的双眼泛着水光,“一般这种案子,要做亲子鉴定的话,需要多少时间?” 女警被林知夏瞅得心一软,柔声说:“要看情况。按照流程来说,需要7到10个工作日吧。” 林知夏凝重地摇头:“太慢了,我同学过几天就要去参加全运会,来不及。能加快速度吗?” 女警苦笑:“流程就是这样,没有特殊的关系,我们都没有办法。” 等女警离开后,林知夏思索了片刻,拨通了杨景行的电话。 接电话的是个女生,娇滴滴的嗓音似曾相识,说:“杨老师人在纽约。不过他现在正在往国内赶,飞机明天晚上才落地。你后天再打过来吧。” 林知夏挂了电话,深深地注视着办公室紧闭的大门。 办公室里,民警正用笔记本放了一个视频。 视频里,杨素素摇摇晃晃地扑进一个高大的男生怀中。男生将她扶住,左右望了望。 对着镜头的时候,一张英俊精致的面孔,碧绿的眸子被拍得格外清晰,正是盛朗。 “这是你吧?”民警问盛朗。 “是我。”盛朗点头。 杨母这才正面看了盛朗一眼,目光阴鸷。 视频继续播放。背景音乐和人声十分嘈杂,镜头晃动,拍视频的人在咯咯笑。 盛朗低头和女孩说了几句话,将她半扶半拖着,带进了旁边的一间卧室里。 视频内容就到两人的身影消失在门框阴影中为止。 民警说:“受害人一方声称,事情就发生在这段视频之后。女孩喝醉被性侵,当时和她共处一室的只有你。” “我什么都没做!”盛朗从容不迫地说,“我把杨素素送进去,随后就走了。走前还给她哥发了条短信,说她喝醉了,让她哥来一趟。我手机上这条短信都还没删。” 一旁做记录的民警正在查看盛朗的手机,对负责问话的同事点了点头。 “有人能作证吗?”民警问。 盛朗说:“当时在场有那么多同学,也许有人看到我离开了。拍这视频的人绝对应该看到我走了。” “这个证据的提供者说她拍完就走了,并没有注意你。”民警说。 盛朗深吸了一口气:“我绝对没有碰杨素素。一定是她弄错人了。” “就是你!”杨母忍不住怒道,“我女儿确定就是你。她说第二天去找你,你还承认了!” “我什么都没承认。”盛朗说,“她当时根本就没有把话说明白,我以为她说的是我安慰她的事。” “你这是在狡辩!你这个畜生,就是你干的……” 民警忙把杨母安抚住。 “不是我,就不是我!”盛朗坚持,“不是说素素怀孕了吗?做鉴定就行了。小孩儿绝对不是我的。” 少年如此理直气壮,坦然不惧,杨家夫妇终于忍不住交换了一道困惑的目光。 取证结束的时候,已过了零点。 杨家夫妇走出来的时候依旧满脸愤慨:“怎么可以放他走?□□犯不应该关起来吗?我女儿说了是他做的,就一定是他……” “放心,女士。”民警耐着性子说,“事情没调查清楚前,这个同学是不能离开本市的。” “你们要好好查,不能放过一点证据!”杨父道,“我和你们王局长说好了的,这个案子不能有半点失误!” 林知夏走到盛朗身边,将他从头到脚仔细看了一遍,确定他没什么事才放下心。 “然后呢?” “回宿舍。”盛朗握住了林知夏的手,“先好好睡一觉,明天再说。” - 盛朗把林知夏带到了自己的宿舍里。 关上房门,连灯都还没来得及打开,盛朗转身就将林知夏一把抱住。 林知夏喉头哽咽,抬起手也用力抱住了盛朗。两人都在发抖。 黑暗之中,他们像两头相依为命的小兽,熬过了第一场风雨,互相依偎着喘息。 洗完了澡,林知夏拿棉签沾着碘酒,给盛朗处理小伤口。盛朗的脸颊、耳后和脖子上,都有几道被杨母的指甲挠出来的血痕。 “伤口不能碰水。”林知夏抱怨,“你还要训练,就要去比赛了。” “还不知道能不能去。”盛朗说,“案子没查清前,我是嫌疑人,不能离开丰市。” 林知夏深吸一口气,才忍着没骂出来。这个时候,再怎么骂都没用,只能想办法尽快解决问题。 “难怪杨素素那性格。一家人都蛮不讲理,仗势欺人。”林知夏一肚子暗火,“证据都不足,凭杨素素一张嘴,就咬定你有罪。这家人平时该多自负?” 盛朗头颅低垂:“如果当时我注意一下,如果我等杨景行来了再走……” 林知夏放下手里的东西,捧起了盛朗的脸。 盛朗面孔写满了无奈和沮丧,还有对未来深深的担忧。他再坚强,也终究是个才十八岁的少年, “看着我,小狼,看着我。”林知夏温柔地注视着那双碧绿的眼睛,“发生在杨素素身上的事,不是你的错。罪该万死的是真凶。杨家人冤枉了你。你一定会昭雪的!” 盛朗将手掌覆在林知夏的手背上,脸颊在那柔软的掌心轻轻蹭了蹭,无限依恋。 林知夏心口堵得慌,俯身将盛朗紧紧地拥在怀中。 两人相拥着躺在窄窄的单人床里,不停地接吻,摸着彼此带着伤的脸,将不安、怨忿和心疼都诉诸于唇舌之间无声的交流。 盛朗伏在林知夏怀中,耳朵贴着他的胸口,像个受了委屈的小狗。 林知夏的双臂环着盛朗的肩,手轻轻地摸着他的头发,时不时低头吻一吻他的额头。 “没事的,小狼。”林知夏说着,语气坚定,“你看,我们从小到大,遇到那么多糟心事,不是都挺过来了吗?我觉得咱们现在吃的苦,都是将来的福。我们还这么年轻,将来的日子还长着呢。” “我没什么。”盛朗收拢手臂,“只要你在我身边,我就什么都不怕。现在让你陪着我吃苦,将来一定要让你好好享我的福。” “不苦。”林知夏说,“只要和你在一起,就一点儿都不苦。” 作者有话要说: 这其实全文也就这么一处大波折,而且才几章而已。后面有大盆大盆的甜烧白在等着你们。 小狼从现在这个土土的,傻不拉唧的穷小子,到将来的国际超模兼霸总,不可能一蹴而就,中间必然有着一个极大的转变的。 没有杨素素这个变数,小狼将来就真的只会一路平平顺顺走下去,做一个普通的体育老师了。 第57章 次日天刚蒙蒙亮, 盛朗就感觉到林知夏从自己的臂弯里钻了出去。 “要走了?”盛朗又收拢了手臂,脑袋在他颈窝里拱了一下,“多睡一会儿,我去给你买早饭。” “我回学校吃。”林知夏摸了摸盛朗的脸, “我有事要忙。你今天训练没问题吧?” “别人说什么, 不理就是了。”盛朗漠然道, “放心, 我不会动手打人的。” 林知夏笑着亲了亲他:“我们小狼真乖。好好训练,不要为这破事分了心。” 林知夏回到了九中。 他的出现引发了一轮万众瞩目, 从校门口一路走到食堂, 如一块磁铁, 引得同学们纷纷扭过头来。 路过荣誉墙的时候,林知夏脚步停了片刻。 玻璃框里,他的照片上那一枚蓝色的小心心还在, 紧贴在胸口, 晶莹闪耀。 那是一个少年对他独一无二的爱情。 孙明珠他们已经在食堂里等着林知夏了。 大伙儿在角落里占了一张桌子,每个人都一脸如临大敌, 且青着眼圈,显然都一夜没睡好。 没有了打趣和吐槽, 这群少年们很清楚眼下的情况非常严峻,不容他们戏谑。 置身校园的高墙之中, 这是他们第一次直面外面风雨的冲击。 林知夏坐下后, 孙明珠朝钱维安使了个眼色。钱维安把一个笔记本电脑推到了林知夏面前。 孙明珠的口气就像一名地下工作者:“按照你的吩咐,这是我们一晚上搜集来的那天的照片和视频。还没全部搜集完, 有新的随时传给你。里面还有我回忆出来的客人名单。当时有不少外校的人,杨素素的表哥也带了些人来,我都不认识。” “联系不上杨素素。”王悦灵说, “她那几个闺蜜昨天也被叫去问了话,今天有两个也没来学校。其余的问啥都不说,死鸭子嘴硬。” “谢谢了。”林知夏把笔记本抱在怀里,“盛朗没洗清嫌疑就不能离开丰市。他一周后就该跟队出发去参加全运会。我听说光是做个亲子鉴定,都需要两周才能出来。对于盛朗来说绝对来不及.我们必须在这几天内找到线索!” 小伙伴们望着林知夏,如同望着一名领袖。 “小夏,这是我爸的电话。”王悦灵把写着号码的纸条递过来,“我都和他说了,他很乐意给你们提供点咨询服务,免费的。” 王悦灵的父母都是律师。 “你想要什么数码产品就和我说。”钱维安说,“我的装备可多了!” “我去找名单上的人,一个个问!”孙明珠咬牙,“任何蛛丝马迹我都会给逼问出来的。肯定有很多人都能证明盛朗很早就走了!” “杨素素怎么这样?”王悦灵抱怨,“她被谁睡了,自己不知道吗?赖盛朗头上,就为了把人家死缠住?她五行缺男人还是怎么着?” “算了。”林知夏倒没太大的怨气,“她也是受害的一方。而且她本来就是个稀里糊涂的人,没准自己也没搞清楚。就是你们现在高三功课很重,却要占用你们学习的时间……” “说什么呢?”孙明珠嗔道,“盛朗的事就是我们的事。我们是一个团的。” “谢谢。”林知夏低声说,“谢谢!” - 林知夏给打工的地方请了假,抱着笔记本钻进了宿舍里,对牢显示屏。 他一张一张照片仔细浏览、筛选,一个个视频反复播放,笔记写满草稿本。 数码产品的优点,就是会将许多有用的信息记录下来,比如拍摄的时间。根据这些时间,稍微花点功夫,就不难把那一日发生的事拼凑起来。 而盛朗又是很多女生偷拍的对象,他当日的行踪宛如一本打开的书。 抵达现场,站在人群里看杨素素吹蜡烛,端着蛋糕站在墙边,百无聊赖地坐在沙发里发呆…… 那天他们俩还在闹别扭,这家伙当时一定处于最郁闷的时候,也没想到过几个小时后,就会迎来人生中幸福的时刻。 林知夏看着照片里呆呆的盛朗,手指轻轻地摸了摸那张俊美的脸,温柔地笑了。 中午的时候,林知夏抱着笔记本去食堂,再度和小伙伴们碰了个头。 这时候,林知夏已将事发前的情况大致弄清楚了。 “盛朗基本全程都呆在客厅里。空白的时间里,杨素素也都很正常,两人没有在一块儿。变故就在杨素素喝醉,盛朗把她送进卧室后。但是目前没有谁拍到盛朗把杨素素送进卧室的画面,只有盛朗在派出所里看到的那个视频。” 林知夏点开了一个视频。视频的中心是两个喝得半醉、正黄腔走板地唱着歌的女生。模糊的背景里,杨素素跌跌撞撞扑向盛朗。 可随着盛朗后退,两个人都从画面里消失了。 “你看。”林知夏指着屏幕的右上角。 杨素素的几个闺蜜站在走廊口,嬉笑着看热闹,其中两个女生都举着手机对着盛朗和杨素素在拍摄。 “派出所那个视频,肯定是她们俩中一个拍的。”林知夏说,“但是我还发现了一个有趣的地方。你们看这两个女生中,穿蓝色裙子的那个。” 他又点开了好几张照片:“她出镜率挺高的,而且你们看她都在做什么?” 三颗脑袋挤了过来,凑到屏幕前。 “她都在拍照……” “靠!她不会是一直都在偷拍盛朗吧?” “摆明了就是呀!你看这个角度,还有这个,都是对准盛朗的。好变态!” 钱维安纳闷:“她不是杨素素的闺蜜吗?偷拍盛朗做什么?” 两个女生扭头瞅着钱维安,都一脸“这个直男没救了”的表情。 “如果这妹子追着盛朗拍,那她就很清楚盛朗的行踪,可以给他作证呀!”王悦灵眼睛亮起来。 “她要是能作证,为什么杨家人还去报警抓盛朗?”孙明珠泼了冷水。 四双眼睛对视,都察觉到了一点阴谋的气息,不由得打了一个冷颤。 “还有,”林知夏又点开了一个文件夹,“我整理了一下,那天晚上衣服和盛朗相似的,至少有四个男生,都是黑色T恤和牛仔裤。T恤的图案和牛仔裤有细微的区别。我在想,如果杨素素喝醉了弄错人,也有可能是这四个男生中的一个干的。” 孙明珠立刻认出其中一个男生是她同班同学:“应该不是他,他有女朋友,是我们班的英语课代表。” 王悦灵也摇头:“其他几个我也不认识,不是我们学校的。” 林知夏的目光重新落在那个举着手机,对准盛朗的蓝裙少女身上,面容沉静冰冷。 - 城北的碧桂园刚修建的时候,也是这一片地区里房价的巅峰,中高档社区的典范。 只是到如今,小区有些年份了,颇有些美人迟暮之态。中高档社区的“高”不复存在,“中”也有点摇摇欲坠。 原本整齐的外墙多了许多住户自家搭建的晾衣杆和不锈钢窗笼子,小区门禁形同虚设。正值晚饭后散步的高峰期,大门口人来人往,孩子和狗满地跑。 位于小区最里面的八号楼,环境相对僻静许多。一个穿着睡裙的女孩拎着垃圾走出了楼,随手把垃圾袋往垃圾桶里一甩,转身朝楼里走。 “赵雪桐?” 女孩儿惊愕地望着那个从树阴下走出来的少年,眼睛瞪圆了。 白衣黑裤,高挑俊秀,风度翩翩。 只是那张总是对女生带着浅笑的脸此刻没有一丝表情,漆黑的眸子里反而蕴藏着冷锐之意。 “林知夏?”赵雪桐警觉地后退了一步,“你怎么跑到这里来了?” “找你。”林知夏一步步走近,“杨素素出事,你和你几个朋友请假没来学校。我有事要问你,只好找过来了。” 赵雪桐满脸惊骇,不住后退。 离女生还有五六米远的时候,林知夏站住了:“不用慌,我就几句话,问完了就走,不会对你做什么?” “我什么都不知道!”赵雪桐叫,“我都对派出所的人说了。我爸妈也让我不要再和外人说话!” “你撒谎!”林知夏低喝,“你知道很多,你只是隐瞒了。” “你凭什么这么说?” “你以为没人知道你一直在偷拍盛朗吗?” 赵雪桐闭上了嘴,苍白的脸瞬间涨得通红。 林知夏也很不习惯这样饱含敌意地对待女生,但是为了帮盛朗早日洗脱罪名,他这回不得不唱一次黑脸。 “我需要拿到你那天拍的照片和视频。”林知夏说,“杨家控告盛朗□□杨素素,但是他没有做。我们在帮他搜集证据。” “这种事不是有警-察来做吗?”赵雪桐说,“只要盛朗是清白的,杨素素就冤枉不了他。” “来不及。”林知夏说,“亲子鉴定可以证明盛朗的清白,但是需要等很长时间。在那之前,盛朗哪儿都不能去。可他下周就得跟队参加全运会。他为了这一届全运会准备了三年,付出了多少汗水。你如果一直关注他,不会不清楚。而失去了这次机会,盛朗整个前途都改变了,连升学都会遇到很大的困难!” 赵雪桐显然并不知道还有这么一出,愣了好一会儿,结巴道:“我不知道……这和我没关系。冤枉盛朗的又不是我……” “你不是喜欢盛朗吗?”林知夏一针见血。 赵雪桐浑身一颤,又后退了一步。 “你想看着盛朗和他的理想失之交臂吗?就因为这个莫须有的指控。”林知夏上前一步,直视着赵雪桐的双眼,“你知道他是无辜的,就打算眼睁睁看他背负着污名吗?你知道现在网上的人是怎么骂他的吗?” 赵雪桐慌得手都不知道往哪里放,根本不敢抬头看林知夏。 “只要你把那些照片和视频交出来,我不会说出你的名字的。”林知夏说,“杨素素也不会知道这个事。” 赵雪桐倏然抬起头,一声冷嗤。 “你以为我在乎杨素素怎么看我?”赵雪桐神情骤变,脸上挂满讥嘲,“杨素素就是个不要脸的花痴表,我早就受够她了。我们这些朋友没一个看得起她,背地里早就把她嘲笑成了个猪头!” 林知夏皱着眉,没说话。 “九中里有钱的学生多了去了,没哪个像杨素素那么能作的。她根本就是把朋友当丫鬟,一点都不知道尊重人……” 林知夏耐着性子听赵雪桐抱怨着塑料姐妹情。 过了好半天,见她越说越来劲儿,才打断道:“所以,你明知道伤害杨素素的是别人,却任由她冤枉盛朗。你觉得反正盛朗会洗清冤屈,到时候丢脸的只有杨素素,是不是?” 赵雪桐不以为然地笑道:“我可什么都没说。杨素素喝糊涂了,认定是盛朗。杨素素发现自己怀孕后,其实乐坏了呢,觉得有理由和盛朗锁死了。而且,你别看杨家闹得这么厉害,其实都是一出戏。” “什么意思?” “杨素素的爸妈觉得盛朗是个心机凤凰男,故意搞大女儿的肚子好攀上杨家。杨素素对她爸妈说她是自愿的。可她爸妈不答应,故意报警,就是要搞臭盛朗。这都是杨素素和我们说的。她现在被关在她爷爷家,也急得要死。” 林知夏紧闭了一下眼,垂在腿侧的手却止不住发抖。 自己还是太稚嫩,太天真。贫寒的家境让他一点都不了解有钱人的想法。 林知夏以为杨家只是单纯误会,真么想到背后还有那么多弯弯道道,藏着那么恶毒的用心。 林知夏垂着头,呵呵笑了起来。 “看来是我误会你了。你并不喜欢盛朗。盛朗的感受,他的前途,你根本就不在乎,对吧?我看你和杨素素也差不多,都是自私到极点的人,你也犯不着瞧不起她。” “林知夏!”赵雪桐怒喝,“你什么意思?” “就我说的这个意思。”林知夏毫不客气,“你觉得盛朗反正会洗刷冤屈的,就不在乎他现在被冤枉。你被人冤枉过吗?你知道被冤枉的每一分每一秒都有多难熬吗?你知道被旁人当变态□□犯看的时候是什么感受吗?你知道被人不分青红皂白地打有多疼吗?” 赵雪桐到底只是个高中生,几句话就问得她汗如雨下,狼狈不堪。 “你比杨素素还更糟糕。”林知夏字字如针,“她不过是死缠烂打很讨厌。你明知道她受害的真相,却为了看她倒霉,什么都不说,还任由盛朗含冤受苦。喜欢盛朗?他不过是你们过家家的工具人罢了。你们都配不上他!” 林知夏转身拔腿就走。 “喂!”赵雪桐在他身后跳脚,“林知夏,你给我站住!你有什么资格教训我?” 林知夏没理赵她。 “卡我丢了!” 林知夏这才停了下来。 赵雪桐无奈地指了一下垃圾桶:“才丢的,你自己去翻吧。我……我真不知道会影响他参加比赛的……” 她瘪了瘪嘴,要哭又有点没脸哭的样子,扭头跑进楼里了。 作者有话要说: 小夏又开始实力宠老公了~~~ 杨家其实就因为自负+傲慢,结果闹了个坑自己的大乌龙。 第58章 夜鸟在枝头呱呱叫, 林知夏站在树下,瞅着垃圾堆,有点发愁。 这里一共有五个大垃圾桶,刚才黑灯瞎火的, 他也没注意赵雪桐把垃圾袋丢进哪个桶里了。那么每个桶最上面的一两袋都得翻检一遍。 工作量不算很大……但是气味很大。 正好这时盛朗的电话打了过来, 有点可怜巴巴的:“小夏, 你今晚不过来看我了吗?” “我有点事要忙, 来不及。”林知夏拍死了一只脖子上的蚊子,“你今天训练怎么样?” 盛朗轻笑:“太生气了, 于是反而游得挺好的, 又破个人记录了。” “真棒!”林知夏高兴, “没和人起冲突?” “吵了几句,没动手。放心,我答应了你不打架的。” 具体经过肯定不那么愉快, 但是盛朗选择轻描淡写, 不让林知夏担心。 “真乖。”林知夏的笑声低沉轻柔,“今晚没事就写两张我给你的卷子。我明天忙完了就去找你。” “好。”盛朗说, 又不放心,“小夏, 有什么我能做的?” “都是点小事。”不就是几袋垃圾么,“你现在该做的就是好好训练。没什么比你的比赛更重要的。” 挂了电话, 林知夏把手机揣进了裤子口袋里, 活动了一下手腕,朝垃圾桶走去。 “真是的……”扯开垃圾袋, 被里面的臭气熏得翻白眼时,林知夏还是忍不住嘀咕,“将来一定要让他抱着我大腿叫老公……” - 盛朗迎着清晨的阳光走出宿舍楼, 做着热身运动,准备晨跑。 沿途不少人对盛朗侧目。 几个女生看到是盛朗,立刻往旁边躲开了一大步,眼神充满厌恶和警惕。 盛朗视若无睹,俊朗的面孔没有一丝表情。拉伸完了筋骨,他沿着校内小道朝运动场跑去。 一个熟悉的身影站在路灯下,有气无力地朝盛朗招了招手。 杨景行看着确实像个才跨时区飞奔回国的人,被时差折磨得生不如死,眼底都是血丝。走近了,还能闻到一股浓重的烟味。 这么个讲究穿戴,头发眉毛从来一丝不苟的男人,如今下巴上也冒了一层浅浅的青影。 “我算着你也该回来了。”盛朗开门见山道,“不是我干的。” “我知道。”杨景行苦笑着摆了摆手,“我就是过来先道个歉。我爸妈这事做得太冲动。他们是真把我妹当眼珠子一样疼爱,加上平时所处的环境,一直被周围人簇拥着,捧着,为所欲为惯了……” “那是你家的事。”盛朗漠然道,“我下周要去参加比赛,现在因为这个事,派出所的人不让我离开丰市。” “我去想想办法。”杨景行疲惫地捏了一下眉心。 盛朗讥讽:“你在你们家说得上话吗?” 杨景行被扎了心,缓了一会儿,才道:“说出来不怕你笑,我自打五年前出柜后,在我们家就是半个局外人了。这两年我事业发展得好,给我爸面子上争光了,他们才对我热情了点。” 盛朗诧异:“对亲生的还这么市侩?” “你以为呢?”杨景行反问,“真以为天下父母都能无条件地爱儿女呀?” 盛朗想起自己三年五载都难得见一面的亲妈,又觉得杨家这情况已经算挺好的了。 杨景行愁得都要生白发:“给你洗冤容易,可总得找到那个畜生。我看素素的表现,她估计是真弄不清对方到底是谁。不过我爸找了关系,从上往下施压,警方应该很快会有消息……” 手机响了。 杨景行和盛朗面面相觑。 杨景行这嘴也太灵了吧? “有消息了?”盛朗指了指杨景行的口袋。 还真是警方有新消息了。 派出所里,负责这个案件的民警接待了盛朗和代表杨家的杨景行。 “我们早上接到群众送来的一个新证据,很有可能对案件的侦破有帮助,需要你们帮着辨认一下新出现的嫌疑人。”民警用电脑打开了一个视频。 “有两段视频,这是第一段。” 视频里拍的也是生日宴上杨素素扑进盛朗怀中的一幕,连角度都差不多,只是拍摄者的手更平稳,焦距更近一些。 盛朗把杨素素扶进了卧室里,拍摄者还在继续拍摄。大概过了五秒,盛朗就从卧室里走了出来,顺手带上了门。 他掏出手机,发短信。镜头对准盛朗低垂下来的脸。 “我就那个时候给你发了短信。”盛朗对杨景行说。 视频里,盛朗放下手机,走到了阳台上。 拍摄者跟随了过去,镜头先将盛朗全身扫了一遍,然后定格在他眺望外面的俊朗侧脸上。 盛朗只在阳台上站了十来秒,又转过身。这一次他径直穿过客厅,走出了套房的大门。 视频又过了几秒才结束。 “我说了,我当时就走了。”盛朗对民警说,“你们可以看酒店的监控,时间肯定能对得上。” 民警并不说什么,又点开了第二个视频。 还是生日宴会上,杨素素正摇摇晃晃地从卧室里走出来,一头倒在沙发里。 “盛朗呢?”杨素素问。 画外的女生笑:“人家早走。你的酒还没醒呀?快拍,瞧她这样,多拍几张……” 镜头便把焦距拉近了些,拍杨素素醉醺醺的脸,还有她瘫软在沙发上的丑态。 杨景行面色铁青。 这时,有个身影闯入了画面里。 黑色T恤,蓝色牛仔裤,晃眼一看,很像是盛朗回来了。 “不是我。”盛朗立刻说,“我没那么矮!” 那个男生确实比盛朗要矮一头,头发也略长些。 他弯腰对倒在沙发上的杨素素说了什么。杨素素睁眼看到他,又一脸欢喜地往那男生怀里扑去。 “哎,认错人啦!”画外音的女生们笑道,“他不是……这丫头喝傻了!” 可杨素素醉得厉害,抱住那男生不松手。 男生顺势将杨素素从沙发里拉了起来,往卧室里带。 杨景行紧握着拳,手背青筋曝露。 拍视频的女生们没有阻止,周围狂欢的客人没有留意。 一片欢声笑语中,杨素素被那个陌生的男生带回了卧室里。 盛朗眉头紧锁。 他虽然不喜欢杨素素,可也不恨她。眼睁睁看一个无辜的女孩就这么落入歹徒的手里,旁边那么多人,却没有一个人帮她一把,任何一个有责任心的人都有一种无能为力的愤怒。 男生走进卧室之前,警惕地回头望了一下周围。他没有留意到这个拍摄者,但是镜头却拍下了他的脸。 然后他关上了门。 视频到此结束。 “这谁呀?”盛朗不认识这个男生。 但是杨景行的整张脸都已经发紫,连脖子都红了。 “畜生!”他咬牙切齿,怒火万丈地跳起来,“妈的,那个畜生!” “你认识这个男生?”民警问。 杨景行急喘着,手抖如中风,好一会儿才说:“他是我表弟的同母异父的哥哥,和我们家没血缘关系,但是很熟。” 杨景行的表弟,就是杨素素的表哥,也就是前天才和盛朗打了一架的傻逼王涛风。 王涛风那天确实带了几个人来了杨素素的生日宴会。盛朗和他关系不好,没正眼看过他们。 砰地一声,杨景行突然猛踹了桌子一脚,怒不可遏。 “老子要日他全家!他们家做生意亏本还是我爸填的窟窿,王涛风考不上学校也是我们家帮忙找的关系。吃我们家的粮,仗我们家的势,现在居然还敢碰我妹妹?老子要日死这个蛆,剁了他老二喂狗!” 真是兔子被逼急了也会咬人,一向操着英伦绅士基佬风的杨景行在盛怒之中还是恢复了他丰市土著的粗犷。 盛朗很想提醒杨景行一声,那个嫌犯的全家,还包括他的舅妈和亲表弟。可是看杨景行气成这样,想起还不知情的杨素素,也就闭了嘴。 杨景行拷贝了视频,如一头狂怒的狮子冲出了派出所。 盛朗摸了摸鼻子,问民警:“那个,同志,那我是不是就没事了?我可以离开丰市了吧?” 民警说:“我们办事都有程序的。对新的嫌犯询问完了才能确定是否解除你的嫌疑。” “那劳烦您快些。我真的要参加全运会,不能耽搁。”盛朗已止不住一脸喜色,“对了,这视频是哪位群众送来的。我可要给他送一面锦旗,感谢他的救命之恩。” “就是你的同学呀。”民警笑,“那天陪你来的那个小帅哥。他昨天半夜急匆匆送过来的。看样子费了一番大功夫,身上脏兮兮的,掏了垃圾似的……” - 学校的广播里正播着眼保健操。 林知夏则坐在老师办公室里,帮忙批改着开学摸底考试的卷子。 课是不用上了,但是老师这儿的印象分还是要刷的。不仅要帮忙改卷子,林知夏还会在晚自习的时候担任辅导同学的任务,俨然成了半个小老师。 “九班的盛朗……” 细微的议论声传入林知夏的耳中。两个老师正在办公室的一角讨论着盛朗的事。 “……到底是不是?” “听说没有逮捕。他对他班主任说不是他干的……” “……谁会承认?” “……眼看就……何必自毁前程?” “这个年纪的小孩,荷尔蒙上脑,管得了什么?也没什么常识,动不动就搞出人命……” 眼保健操结束,校园里喧闹起来,两个老师的交谈也停了下来。 林知夏放下红笔,准备去走廊上透透气。 “喂……”天花板角落的音箱里突然传出一道熟悉的男声。林知夏敏锐地抬头望了过去。 “抱歉,占用大家一点时间。”低沉动听的年轻男声从音箱里传出,回响在九中的每一间教室里,“我是盛朗,我有点事想和各位老师同学说一下。” 刚热闹起来的校园霎时又安静了下来。 盛朗的声音很轻松平静,言辞上也没什么噱头,就像平日里和玩得好的朋友讲述一件平常的事。 “大家都知道,这两天学校里在传我和一个女同学的事。说我对这个女同学做了不好的事,让她受了伤害。我现在郑重声明一下,我是被冤枉的!我什么都没有做。” 走廊上的学生纷纷回到了教室里。大伙儿都停下了手中的事,侧耳倾听。 “今天一早接到了一个好消息——对我来说是好消息。派出所通知了我和女方的家人,因为有新的证据出现,他们锁定了真正的嫌疑人,女方家里的人也确认了,现在警方应该正在抓人吧。” 一片嗡嗡议论声在两栋主教学楼里弥漫开来。 “希望真凶能早日落网,让那个女同学不白白被侵害,也能还我一个清白。”盛朗继续说,“同时我特别要感谢这些天来一直坚信我,支持我,为我奔走出力的几位好朋友。林知夏,孙明珠,王悦灵,钱维安……” “患难时刻见真情,你们是我一辈子的好朋友。我盛朗只要还有一口气,都会为你们两肋插刀,赴汤蹈火!” “嘴甜。”孙明珠唾了一口。 王悦灵和钱维安倒是有些脸红。一向又酷又拽的人突然对你真情表露,还真有些受不住。 “那个……”盛朗咳了咳,深吸了一口气,“我能走到今天,离不开老师的教导和同学们的支持。尤其许多女同学,非常热心地……来帮助我,我非常感谢你们。” “帮助”过盛朗的女生们听得面红耳赤。 “请大家相信我的人品。无论如何,我都不会做出他们指控我的那种事的。因为——” 林知夏紧拽住了红笔。 “因为我从来都不喜欢女生。我只喜欢男孩子。” 片刻的寂静后,整个九中上空炸起了一朵蘑菇云! 盛朗紧接着丢出第二枚炸-弹:“我有喜欢的人了。” 教学楼又轰了第二声。 “这个男生,长得很好看,心眼儿多,还动不动就打我,但是我就是特别特别喜欢他。所以,我不会和女生发生任何事情的。” 林知夏能听到隔壁班上传来的此起彼伏的“卧槽”、“什么鬼”和“苍天啊”…… “我想说的话就这些了。”盛朗平静道,“再次感谢大家。” 作者有话要说: 硬核出柜,惊喜不惊喜? 第59章 林知夏从老师办公楼朝教学楼走, 一路上被围观得像一头从基地里跑出来的熊猫幼崽。 林知夏向来亲和有礼,同学们不论和他熟不熟,都能说上两句话。于是此刻大家七嘴八舌,也并不避讳什么。 “林知夏, 盛朗说的都是真的?你知道?” “睡了杨素素的那个人抓到了吗?” “是杨素素搞错了, 还是她故意的?他们家搞这么大个乌龙, 不向盛朗赔礼道歉吗?” “杨素素这下亏大了……” “夏神, 狼哥喜欢的那个是谁呀?是不是你……认识的人?” “狼哥和那个人在交往吗?” 林知夏挂着营业式笑容,埋头朝前走, 并不作答。 盛朗就像敌军的轰炸机, 把炸-弹一丢就溜了, 根本不管这满地的死活。 用娱乐圈的话来说,盛朗的女友固然粉心碎了一地,CP粉也喜忧参半。 喜的是盛朗果真不是直男, 忧的是他描述的那个男生, 和林知夏对不上号。嗑的CP被官方强拆了。 林知夏不论怎么看过去,都是个俊秀斯文、温润如玉的美少年。盛朗怎么放着眼前的美玉不要, 去喜欢一个泼辣的心机男? CP粉们的脑洞如雨季的泥石流,一泻千里, 已经脑补出了一个竹马不敌天降,心机绿茶横刀夺爱的虐恋故事, 十分替林知夏不值得。 于是林知夏一路走来, 还收获了不少同情忧伤的目光,让他嘴角直抽搐。 被盛朗闹了这么一场, 课间十分钟晃眼就过去了。上课铃响起后,才有学生回过神,匆忙朝厕所跑。 林知夏不用上课, 转了个弯,朝宿舍走去。 路过荣誉墙的时候,他再度站住。 左侧的墙上,自己的胸口贴着一枚小蓝心。 右侧的墙上,盛朗的照片挂在第一位,俊脸带着点不耐烦,让人又想抽他,又想亲亲他。 林知夏走进了宿舍楼前的小卖部:“阿姨,我买一份贴纸。” 林知夏想要去开荣誉墙的玻璃橱窗,就不需要撬锁了。他只需要和相关的老师打一声招呼,就拿到了橱窗钥匙。 教学楼里,读书声朗朗。校园的路上难见一个人影。 林知夏打开了橱窗,将一枚亮闪闪的蓝心往盛朗的胸前贴去,忽然又停住。 他觉得不够带劲儿。 贴哪儿比较好玩呢? 下课后,学生们成群结队往食堂涌去。很快就有人在路过荣誉墙的时候发现了异常情况。 橱窗里,盛朗的眉心不知给谁贴了一枚亮晶晶的蓝心。 盛朗本来就是混血长相,高鼻深目,配上这么一颗辣眼睛的蓝心,顿时从一个朴素的高中生,摇身一变,成为了骚气千里的印度阿三! - 这天,盛朗从教练那里得了半天的假,和林知夏回了永安。 外婆已经煮好了一大锅艾叶水,让盛朗洗澡去去晦气。 “我就说那个娃娃不行吧!”外婆念叨着,“有些人呀,一看就是招惹是非的模样。别说和她有关系,就是挨着碰着点,都要倒霉。” “阿婆,人家女生也是真的被坏人糟蹋了,够倒霉的,我们就别说什么了。”盛朗劝道。 外婆依旧忿忿:“孩子弄不清,做爹妈的也那么不讲道理。还不就是欺负我们家穷。小朗,你将来不要给我找这种人做孙媳妇!” “早就说了不会了。”盛朗大笑,“我的眼光好着呢。” 楼顶的小阁楼里,林知夏正把从家里带来的炖棒子骨摆在小木桌上,一边抱怨着:“你怎么招呼都不打一声,就在学校广播里说那些话?你要老师们怎么看你?将来传回永安,你怎么向外婆解释……” 一双胳膊从身后将林知夏拦腰一抱,往床垫上滚去,没说出来的话都被堵住了。 “我又没说我谈恋爱了。只是出柜,老师也不能拿我怎么着。”盛朗乐滋滋地摇着尾巴,“外婆可好糊弄了,就说我是为了撇清关系,说来哄人的……唔,小夏,你好香……” 林知夏刚才也被盛朗抓着一道洗了个艾叶水澡,两个人都一身草药的苦香,清爽好闻。盛朗在他身上拱来拱去地闻着。 “不吃骨头吗?”林知夏轻笑。 “先吃你!” 盛朗像小狗找奶吃似的拱,找到了林知夏的唇,用力地叼住了。 林知夏浑身因骤然袭来的电流紧绷了一瞬,继而软了下来,乖乖地任由盛朗亲吻。 盛朗饿慌了似的,吻得又馋又贪,手掌扣着林知夏的后脑,生怕他挣扎。 这种被心爱的人蛮横霸占住的感觉太惬意了。林知夏心里欢喜地咕咕冒泡。 这几日来的担忧、焦虑和气愤都被这个甜蜜的吻击得粉碎,肌肉终于能放松下来,甚至感受到了过劳后的酸痛。 “小奶瓶,小夏宝。”盛朗呢喃着,“你怎么找到那两个视频的?” 林知夏双颊绯红,浑身软绵绵的躺在盛朗的臂弯里,眼皮都沉甸甸的。 “我找了几张那天聚会的照片,发现杨素素的一个闺蜜一直在偷拍你……” “这个我知道,明珠他们和我说了。”盛朗说,“我是问,你怎么从那女生手里弄到视频的?” “找上门,费了点口舌咯。”林知夏把脸别开。 盛朗捏着林知夏的下巴,逼着他看向自己:“你不老实。” “就你破事多!”林知夏抬脚想踹盛朗,无奈自己被盛朗压着,不好发挥。 盛朗也不逼林知夏说了。反正这个人为自己做的事,不用说,他也都会铭刻在心上。 这么想着,心里却是又酸又热,眼眶一阵阵发烫。 盛朗将林知夏的脑袋用力摁进怀里,没头没脑地吻他。 “你怎么这么好,小夏?你说我怎么这么有福气?我这两天还想,自打当年认识你后,我的日子就一天比一天好。我上辈子一定是个壮烈牺牲的抗战英雄,这辈子才遇到你。” 劫后余生的喜悦笼罩着两人,他们狂喜地紧紧相拥,用手和嘴唇去确认对方无恙。 情绪的烘托之下,温度节节攀升。 那迫切的心情非但没有减轻,反而越来越强烈,由单纯的亲昵,演变成了一种强烈的冲动。 “小狼……”林知夏有点慌,手却软得推不开盛朗。 盛朗使出全身力气才把车刹住,呼哧呼哧地喘着,直勾勾地盯着林知夏,不甘心地舔了舔唇。 两人都浑身热汗,反应强烈。 “妈的,太难熬了!”盛朗低骂,“还要等一年?把老子阉了算了!” 林知夏咬着唇笑,将盛朗推开,兔子似的朝隔壁的浴室冲去。 盛朗摊开手脚躺在床上,砸吧着嘴,回味着林知夏舌头那股软甜似果冻的滋味,片刻后长长的舒了一口气。 林知夏还没回来。 盛朗敲了敲墙壁:“要哥帮忙不?老师傅的手艺,包你满意。” “滚!”林知夏骂。 盛朗吹着口哨,拿起手机看了一眼,上面有两条杨景行发过来的信息。 “那小子招了!” “这次的事,是我们家做得不对。等这边处理完了,我一定带我父母来你们家赔礼道歉。” 杨景行这人,虽然总有点控制不住本能,看自己的目光动不动就往色迷迷的方向去了,可到关键时刻,三观还是挺过硬的。 盛朗乐呵呵地回着:“那我就等着了。礼就免了,封红包就行……” 正打着字,一个陌生来电亮了起来。 盛朗随手接通,对方传来公路上的车声,却没人说话。 “喂?有人吗?”盛朗问,“打错了?” 一道细细的啜泣声响起。 盛朗叹气,揉了揉眉心:“杨素素?” 杨素素呜地哭了起来:“盛朗,为什么不是你?” 瞧这说的什么话?被我□□难道就不是□□了? “我说你到底把我当成什么人,巴不得我是个□□犯?”盛朗无语。 “是你,我好歹还能有点安慰。”杨素素哽咽,“我现在什么都没有了,所有人都知道这事,都在笑我,连喜欢的男生宁愿搞基都不要我……” 什么叫“宁愿搞基”? 搞基的快乐你又没尝过,别瞎鄙视。 但是说句心底话,盛朗也是有点愧疚的。 自己当初如果对这女孩多一点耐心,和她多聊几句,没准就能发现端倪,也不会让这事态发展到现在这一步了。 “别胡思乱想了。”盛朗问,“你在哪儿?让你哥接电话。” “我不要见他们!”杨素素尖叫起来,“我现在这样都是被他们害的。我让我爸妈不要去闹,不要去闹,他们就是不肯听我的,说要给你一个教训……现在搞成这样,我还怎么活啊?” 杨家夫妇那一番恶意满满的操作,如今全部都反噬在了自己女儿的身上,也真是造孽。 “别瞎说!”盛朗喝道,起床提裤穿鞋,“你人在外面?把地址告诉我。” “我不知道……”杨素素哭着,“我来找你,迷路了……” 盛朗扶额。 - 杨素素如孤魂野鬼,在永安蛛网般的巷道里乱走着。 她没有去尝试辨认方向,也忘了自己想去哪里。乱哄哄的脑子里,一些强烈的念头反反复复地回放,就像中了病毒后不停弹出来的小广告窗。 那些人为什么那么坏?为什么要这么对她? 她确实性子不好,可是罪不至此吧? 为什么背叛她的是身边最亲近的人? 从小就认识的亲戚家哥哥,三四年交情的闺蜜…… 那些闺蜜,她送她们那么多值钱的礼物,带她们去高级会所吃饭,去度假村住泳池别墅…… 她对她们那么好的,她们怎么还恨她恨到眼睁睁看她落入魔掌而不管,看她误会盛朗而不解释? 自己有哪点对不住她们,让她们这样算计自己? 这个才满十七岁,被千娇百宠长大的小女孩怎么都想不明白。 杨素素恨。 恨那个玷污了自己的男人,恨坑了自己的闺蜜,恨此刻正在网上疯狂嘲笑自己的那些同学,也恨把事情闹大,害得她丢尽了脸,没有挽回余地的父母。 杨素素漫无目的地走着,也不知怎么,走到了河边。 初秋的丰江水比往日要澄清许多,看着也不那么令人厌恶。 杨素素盯着滚滚江水,手按在腹部。 她腹痛了很久了,浑身冷汗潺潺,头越来越晕。 肚子里这玩意儿如今也是她深痛恶绝的东西,偏偏它总是在不断地昭示着自己的存在。 名誉,健康,友情,亲情……她现在还有什么? 天晕地旋之中,杨素素一头朝河里栽去。 千钧一发之际,盛朗冲了过去,抓住了杨素素的胳膊,整个人被她拖着跌倒在了河堤上。 肩膀骤然生出一阵剧痛,胳膊方方硬生生从躯干上被撕去一般! 盛朗大叫,却死死抓着杨素素不敢放手。他借助着肺里最后一口气,猛地将杨素素拽了上来。 “盛朗——”林知夏扑了过来,“你怎么了?” 杨素素倒在地上,不省人事。 盛朗满脸豆大的冷汗,左手痛苦地捂着右肩,面色煞白得吓人。 林知夏慌张地将盛朗扶起,上下检查着。 “摔着了吗?肩膀怎么了?小狼,说话!” 林知夏的嗓音走了调,又颤又尖。 盛朗紧咬了一下牙关,说:“我胳膊……抬不起来了……” - 盛朗右肩的韧带在这之前,曾有过两次重伤。 一次是他还小的时候,不懂事,打群架的时候弄伤的。还有一次是高一的时候,训练不当受伤,因为比较严重,还动了一次手术。 那时候医生就叮嘱过盛朗,这里的伤疤虽然看不见,但是永远存在。他要爱惜自己的身体。 运动员都一身是伤,盛朗已经习惯了受伤的疼痛。但是这一次当那种撕裂的剧痛传来的时候,他还是心底一凉。 糟糕! 盛朗后来想过,如果没有这一场意外,如果他的韧带没有再一次断裂,他的人生会有什么不同。 他大概会如长辈们给自己规划的那样,比赛夺奖,上T市的体校,毕业后争取考进一所好的中学或者大学做体育老师。然后再做点小生意,赚钱补贴家用。 体面,稳定,小康。 对于一个出身贫寒的私生子来说,这已是相当不错的结局了。 但是盛朗内心总觉得,这样的生活有些乏味。 就像一道吃惯了的家常菜,不能说不好吃,也很管饱,但是吃起来并无特别的感触。 虽然只要能和林知夏在一起,盛朗做什么都愿意。但他还是想尽其所能地活得和别人不一样。 他想创造一片耀眼的辉煌,成为一个不一般的人,以及给林知夏提供更好的物质条件,让他专心搞科研,无后顾之忧。 “小狼?”林知夏就站在盛朗面前,但是他的声音仿佛从玻璃罩子外面传进来的。 “你觉得怎么样?还疼吗?”林知夏紧张且彷徨,“还有哪里不舒服?” 盛朗摇头,没有受伤的手和林知夏握着,问:“外婆呢?” “我让明珠送她回去了。”林知夏双眼布满血丝,“我留下来陪你就行。医生说明天就可以做手术。杨家的人把你的手术费都交了。我没拒绝。” “该他们出。”盛朗说,“他们欠我欠大发了……” 林知夏苦笑着,紧紧握着盛朗的手。他的手冰凉汗湿,倒衬得盛朗格外镇定。 盛朗的镇定有很大一部分是止痛药的功劳。 他晕晕沉沉,大脑非常迟钝,没有空间和时间的概念。 躺在病床上,觉得自己好像漂浮在云端。所有的感觉都不大真切,他也不知道自己是不是在做梦。 “小狼,要喝点水吗?”林知夏轻声问。 “不用。”盛朗说,“小夏,你别难过。我其实还好。我就是得先好好想一想,以后该怎么办……” 林知夏没吭声。 盛朗去摸他的脸,果真摸到一片濡湿。 他把林知夏揽入怀中,吻了吻林知夏的额头。 林知夏紧紧搂着盛朗,身躯颤抖。他受到的惊吓相当不小,到现在都还不能平复下来。 命运真是太无常了,如一辆疾驰的车突然一个漂移转了个大弯。越是重大的变故,越来得毫无预兆。 林知夏是个连随堂小考试都会提前复习的好学生,可面临这场突变,他被打得措手不及,毫无招架之力。 这种无力感让林知夏惊恐,也让他无比地愤怒。 一波三折,好像命运怎么都不死心,一定要将盛朗从原本走得好好的大道上赶下去,让他去披荆斩棘。 “没事的。”盛朗拍着林知夏的背,“哥不会这么轻易就倒下的。” 林知夏将脸埋进盛朗的怀里,手紧紧地拽着衣角,手背青筋曝露。 “我爱你,小夏。”盛朗口齿有些含糊,但是条理依旧清晰,“只要我们在一起,我就什么都不怕。” 作者有话要说: 本来考虑把受伤和被污蔑放在一起写的,一次性搞定。 但是觉得从戏剧处理的角度,太仓促了。 所以还是分开来写了。 第60章 次日的手术很顺利。 手术是半麻的, 盛朗全程都清醒地趴在手术台上,虽然感觉不到,但是知道医生们在一层层地缝合他的身体。 他忽然有一个很有趣的念头,觉得自己是个正在接受维修的机器人。工程师们替换他的零件, 给他上油充电。 也直到这个时候, 昨夜发生的事才一股脑涌上了大脑。 学校广播里出柜, 杨素素的哭泣, 肩膀的剧痛,林知夏的泪水…… 这一次的断裂比过去的伤都要重。盛朗很清楚, 自己恢复得再好, 也很难回到他没有受伤的状态。 他不仅会错过全运会, 而且就算不退役,也很难再发挥出什么优异的成绩了。 盛朗喜欢游泳,也喜欢夺取奖牌。在过去, 游泳是他改变命运的最好选择。 一旦不能游泳了, 盛朗失去的不仅仅是一个爱好,更是一条通往未来的路。 不游泳了, 他能做什么? 体校还有别的学科可供盛朗选择,但是都对文化课的分数有着不低的要求。尤其是T市的那所体校是全国专业类的重点, 非运动训练类的专业,文化课分数要求非常高, 至少是二本。 自己现在才开始补课, 能考上吗?如果他考不上,只有去别的学校了。 那么, 就要和林知夏分隔两地了? 去一个陌生的地方,读一所自己并不想念的学校,学一个自己没兴趣的专业。 可自己又对什么有兴趣呢? 盛朗木然地望着天花板。 林知夏提着饭盒走进病房, 一眼望见盛朗脸上的绝望,心如刀割。 盛朗狼吞虎咽。早上为了做手术,他都没吃早饭,已饿得前胸贴后背。 外婆一大早就起来忙活,熬了瘦肉粥,烧了肋排,炸了红豆沙馅儿的芝麻油饼,都是盛朗喜欢吃的。 “你也吃呀。”盛朗见林知夏呆呆坐着,帮他盛粥,“从昨天晚上一直折腾到现在,你也很累了,得多吃点补一补。” 林知夏拿起勺子,慢吞吞地扒着粥,眼泪一颗一颗地落进碗里。 盛朗轻叹了一声,用没受伤的胳膊把林知夏搂进了怀中。 “别哭,情况没那么坏。就当我全运会没有拿到奖牌好了,还不是得自己考大学?” “那不一样。”林知夏的鼻尖红通通的。 盛朗从小到大的计划,都是照着运动员标准规划的。现在他很有可能得退役了,临时变道,手忙脚乱,毫无准备,前途一片灰暗。 他们没有钱,没有有能力的父母,没有人脉和资源。 盛朗好不容易自己闯出了一条路,却因为这么一点小事,被硬生生截断了。多年的汗水付诸流水,救都救不回来。 但是林知夏很快将泪水收了回去,把对命运的怨恨和不甘摁回了心底。 盛朗肯定比他更难受,他得做盛朗的依靠,而不是累赘。 “你说得对,情况没那么坏。”林知夏咬了一口油饼,“我现在也没别的事忙,好好给你补课。而且万一你恢复情况很好呢?大不了复读一年,明年也能上个好体校。” “是啊。”盛朗笑了起来,“我可以走的路还有很多呢。” - 之后几天,林知夏都很忙。 盛朗住院期间,林知夏替他去队上办理休假手续,又拿着盛朗的片子跑了本市好几家医院的专家门诊,打听最好的治疗方案。 队上给盛朗买了保险,但是保险公司认为盛朗不是因运动受伤,有拒赔的意思,双方又免不了一番扯皮。 盛朗的教练痛心疾首,鬓边都添了白发。 他安慰林知夏:“你放心,我一定帮盛朗把保险金要到!你让盛朗好好养伤。恢复得好的话,其实还是有希望的。” 盛朗手术后第三天,杨家父子走进了病房。 对于杨父这种人,让他低头向一个一文不名的小子道歉,估计比杀了他都难受。所以他从语气到姿态,都透着一股浓浓的别扭,以及尴尬。 “我女儿的事,是我们太过冲动,误会了你……非常感谢你救下了素素。因为这个事对你造成的伤害,我们相当过意不去……” “哎哟!”外婆早就等着这一刻了,一边揩着眼角的泪花,一边念了起来。 “外面都说我外孙是狼心狗肺的凤凰男,看中你们家有钱,故意搞大你们女儿肚子,想进豪门。我们家真是没见过世面的穷人家,想都没想过居然还有这样的做法。还是有钱人家见识多,什么都想得到……” 杨父面孔青紫,憋着一口气:“那是个误会,毕竟我女儿但是确实喝醉了,不怪我们想多了……” 外婆坐在窗边冷笑,满脸皱纹凶悍地展开。 “小老弟,我老人家仗着年纪比大,今天就多说你几句,你担待着点。”外婆开口语气就很不祥,“做父母的,应当多为儿女想一想,做事冲动也就罢了,也得讲究一点良心道德。不然造的孽,积的罪,都是由子孙来偿还的,你说是不是?” 杨素素不仅遭遇性侵,还因杨家夫妇的贸然胡闹,本该赚得的同情分赔了个干净,只落得一身的嘲笑。 杨素素受的刺激相当不轻,孩子流产了,此刻人也正躺在一家私人医院里,接受24小时的治疗和监护。她人是醒了,至今不肯见父母,整日以泪洗面。 她受的罪,确实有一部分是父母招惹来的。 杨父面孔青紫,憋着一口气:“那是个误会,毕竟我女儿当时确实喝醉了,不怪我们想多了……” “你们什么心思,别以为我们穷人家见过世面不知道。”外婆喝道,“担心我外孙是硬攀你们家的凤凰男?你也不撒泡尿自己照照。你家除了钱还有什么?我外孙这么穷苦的出身,却是靠自己本事,年纪轻轻就打拼成了冠军……” 说到这里,外婆悲从心中起,哭道:“你看看他,这么大好的一个孩子,被你们家祸害成什么样?做父母的污蔑他是□□犯,做女儿的跳江要他去救,害得他受伤。我们小朗本来明天就该随队去参加全运会了,现在什么前途都没了。你们一家都是祸水呀!” 病房里还有三个床位,病人连着家属假装做事,却都竖着耳朵听着。听到这里,都一脸愤慨,纷纷摇头。 “人的心肠呀,怎么可以这么怀?”外婆拍着大腿哭,“你们家有多大的富贵,就成天怕别人惦记?弄都没弄清,就一拍脑子就跑去报警,生怕整不死我外孙。全天下就你们家女儿是个凤凰蛋,别人家的孩子都是根草!谁让你们家女儿吃亏,你们就要谁不得好死。” “阿婆,这事确实是我们家不对。”杨景行低声下气道。 林知夏走过去,给外婆拍着背。 外婆缓过一口气,继续骂:“现在才知道做错了?你们家的心眼要是能善良一点,你们家当初能把女儿教好,那打一开头就没什么事了!哎哟,我的小朗呀,你什么都没做错呀!你为什么要被这种人坏了前途……” 杨父被骂得半个字都说不出来。 其实他们两口子也是被杨素素误导的。 杨素素被发现怀孕后,起初怎么都不肯说对方是谁,一副为了爱情坚贞不屈的模样。杨家夫妇从杨素素的朋友那里弄到了视频,去质问女儿,杨素素才不得不承认。 可说到做手术,杨素素又寻死觅活地反对,甚至打算离家出走。 女儿是什么样的脑子,杨家夫妇很清楚,便觉得肯定是对方在背后操控。于是下狠手解决后患,一劳永逸。 久居人上者总会有这样的傲慢,因为随心所欲太久,觉得全世界都是围绕自己在转。 其实杨家夫妇原本想得很好,只要对方被整怕了,和杨素素断了来往,他们就撤销指控,也不让女儿背负一个被□□的名声。 万万没想到,对方是无辜的! 杨素素确实是被□□了,凶手居然还是自家亲戚! 如今杨家在整个社交圈里都名声大噪,女儿身心都受了重创,还对父母充满了怨言。 杨景行是家里专职收拾烂摊子的,父亲不行,只有他硬着头皮上。 “阿婆,盛朗的住院治疗和后续费用,我们家都愿意承担。我们还想就盛朗救了我妹妹的事,给他一笔感谢费……” 那是一笔非常丰厚的赔偿款,足够盛朗给外婆养老送终,或者买个房子付首付。 不过看脸色,杨父给得并不情愿。能让父母掏出这一笔钱,杨景行估计起了不小的作用。 盛朗看着那个厚厚的大信封,若有所思,并没有立刻收下去。 杨景行说:“我知道,不论我们给你再多的钱,都不能买回你的健康。但是我们家所能给的,也只有钱了。” “想一笔钱就买断我外孙的将来,你可做梦去吧!”外婆叫道,“我告诉你,这事没那么容易了结的。小朗的伤今后有什么不好,我们绝对还要找你们家负责!” 杨父实在忍不住,干脆退到一旁,不再和这个泼悍老太婆对峙。 杨景行耐着性子道:“我们当然会负责。盛朗以后有什么需要帮忙的,我也一定会倾力相助。” 盛朗将信封拿了起来,交给了林知夏。 穷孩子在这个时候就不要讲究什么骨气了。 盛朗现在突临变故,人生规划大乱,将来需要用钱的地方肯定不少。这笔钱能解他燃眉之急。 其实杨景行在来之前,已经做好准备面对盛朗的怒火了,甚至挨盛朗一个拳头都有可能。 可盛朗出奇地镇定,全程漠然寡言。他外婆骂骂咧咧的时候,他似乎在走神。 这真不符合盛朗的性格。 他是一个如烈火般的少年,明朗率真,情绪和心思从来都掩饰不住。 前途尽毁这样的事发生在任何一个人的身上,都会让人崩溃发狂,更别说盛朗这种性子耿直的人。 可这一场意外好像将他改变了。他沉淀了下来,学会了修筑一道墙挡住真实的思绪,然后自己在里面慢慢蜕变。 这也是林知夏眼下十分担心的事。 盛朗明显有很深的心事,他的话明显比过去少了很多。 出院后,盛朗在家里养伤。没事的时候,盛朗总是一个人坐在小阁楼的门口,一发呆就是好久。 没泪水,也没有抱怨,就那么沉默地坐着,从来不说自己在想什么。 盛朗这样,让林知夏想起之前两人还没戳破那层纸时,盛朗和自己闹别扭的时期。 多数时间,盛朗在林知夏面前是畅所欲言的。只有极度苦闷烦躁的时候,他才会把自己封闭住,一个人折腾。 林知夏不敢触动盛朗伤口,只能焦虑地在一旁守着,看着盛朗自己舔舐伤,什么都帮不上忙。 关键是,盛朗看上去并不怎么消沉。 他很认真地配合医生做检查,制定复健计划,还能吃能睡的。除了寡言少语外,和受伤前没太大的不同。 这让给他鼓劲儿的话都说不出口。 “你不要急,让盛朗自己好生静一静。”林安文对儿子说,“发生了这么大的变故,换谁都需要时间缓一下。盛朗是个直率的人,他不会去钻牛角尖的。” 林知夏望着父亲,忍不住问:“爸,你当初眼睛坏了的时候,是不是也特别难受。” “那当然。”林安文笑,“天都塌了一样。我当时宁愿缺胳膊断腿,都不愿意瞎了眼。你妈不在了,你又小,我光是想到你,就愁得整夜整夜睡不着。” “可你也熬过来了。” “人的韧性是很强的。况且盛朗又没残疾,只是以后在体育方面发展受限罢了。年纪轻轻的小伙子,脑子又不笨,只要踏踏实实去做,总会闯出一条新的路的。” 林知夏把自己高中两年来的笔记和做过的题库装在一个大行李箱里,拖去了盛朗家。等盛朗缓过了神来,他就要给盛朗高压补课了。 林知夏还不信了,考不上本科,一个像样的大专都考不上吗? 然而盛朗并不在家。 “我让他出去转转,别老闷在家里发呆。”外婆说,“你也别整天紧张兮兮地守着他。他都十八岁的人了,还是奶娃娃吗?” 这个老太太出生于上世纪六十年代,从小大到经历过中国多少社会改革,看过多少次翻天覆地的改变。 外婆迅速地从打击中挺了回来,不抱怨,不丧气,撑着她病歪歪的身子,每天变着法子做盛朗喜欢吃的饭菜。 林知夏觉得外婆才是盛朗的主心骨。 林知夏帮外婆做晚饭,一边等盛朗回来。 可等日头已经西斜,家家户户都飘出了饭菜香,还不见盛朗的踪影。 林知夏坐立不安,心里有个小人在咚咚地敲鼓。 他鬼使神差地回想起了跳江的杨素素,在脑海里替换成了盛朗。又想盛朗水性这么好,自寻短见应该也不会去跳江,毕竟把自己沉进水底难度有点大…… 林知夏越想越不安,自己把自己吓着了,干脆跳上单车,出门去找盛朗。 盛朗连钱包都没带就出门了,应该走不远。 林知夏踩着单车,在永安曲折复杂的街道上奔走。 江边,金河桥边,网吧,卤肉店……盛朗过去喜欢的地方,都不见他的身影。 林知夏越发焦急,虽然也知道自己有些瞎操心,可那迫切想见到盛朗,确定他安然无恙的心情无法抑制。 盛朗不在永安吗? 他难道去体校,去游泳馆了? 一想到盛朗孤零零坐在看台上,看队员们游泳的画面,林知夏更是难受得被人掐住了脖子似的。 运动生涯就此终结,盛朗该多难过呀。 他这么多年来的信念都建立在这个事上。他现在该多迷惘,多痛苦…… 林知夏用力蹬着单车,朝最近的地铁站冲去。 “小夏?” 林知夏一个急刹车,险些朝前翻了出去。 盛朗正从一条小路里走出来,惊讶地问:“你去哪里?” 林知夏丢下单车,三步并作两步冲过去,朝着盛朗没受伤的肩膀就是一拳。 “你还问我?你这大半天跑哪里去了?天黑了你都不回家?受了伤还成天在外面野。你干脆住大街上算了……” 一拳接着一拳,盛朗也不还手,而是抬起手臂,搂住了林知夏,将他的脑袋摁进了怀里。 “嘘……别哭。我真的就是出来转转而已。我这正要回家呢,就碰到你了。别哭呀,你哭得我心疼……” 林知夏把脸埋在盛朗的胸膛上,又气自己大惊小怪,又气自己不争气,最近总动不动掉眼泪。 他抽着鼻子,忽然感觉有什么东西在舔自己的脸。 一个毛茸茸、脏兮兮的脑袋从盛朗的外套里钻了出来,眨巴着一双乌溜溜的圆眼睛,张嘴吐出一截小粉舌头。 林知夏:“……” 作者有话要说: 老狼(现在还是奶狼)出场! 第61章 盛朗用肉汤拌了饭, 小奶狗一头扎进盆子里,呼噜噜地一口气吃掉了大半盆,然后挺着圆鼓鼓的小肚子,躺在一条旧衣服改造成的狗窝里, 睡了。 盛朗蹲在狗窝边, 兴致勃勃地端详着小奶狗的睡姿, 伸手挠了挠圆肚子, 又戳了戳人家腿后的小毛球。 “公的。” 盛朗仰头朝林知夏摇尾巴:“小夏,我们养它吧?” 林知夏看着盛朗愉悦的笑脸, 心底软软的一片。 “想养就养呗。”林知夏嘀咕, “反正养一只是养, 养两只也是养。” “那起个什么名字?”盛朗问。 “你捡回来的狗,你来起名。” 盛朗想了想,说:“要不叫二狼吧?” “哦?” 盛朗指着自己:“我是大狼, 它是二狼。” 林知夏忍俊不禁:“还真和一条狗称兄道弟了……” 盛朗搂着林知夏坐在小阁楼的门口, 望着夜色下的永安灯火。秋风送爽,带来各种声音。 车声, 人声,欢笑, 叫骂。人间百味全都浓缩在这么一个老旧的社区里。 “我知道你一直很担心我,小夏。”盛朗说, “说真, 我其实还好。刚开始的时候是很难受,毕竟我为全运会准备了那么久, 有信心夺得好名次,又创一个辉煌的。结果白忙活了一场,太亏了。” 林知夏将头靠在盛朗的肩上, 和他五指扣着。 盛朗说:“但是我后来想,我难过,主要是因为我没目标了,不知道接下来该怎么走了。那如果我能找到个新目标,不就不难过了吗?外婆说的,人活着只要有奔头,哪怕眼下再苦,都能熬得过去。所以我这些天,一直都在思考将来该怎么办,给自己找个新的奔头。” 盛朗居然这么快就从消极情绪里转了过来,这让林知夏又惊讶又高兴,又很替他感到骄傲。 这才是他的小狼! 乐观积极,不折不挠,勇敢坚强,是一匹游猎在大草原上,迎风呼啸的狼。 “你比我看得开。”林知夏苦笑,“我想起发生的事,还是一肚子气。他们的所作所为,毁了一个很有天赋的运动员,他们毁了你这个人才。这不是几十万就能弥补的!” “在你眼里,我好像真的是个特别优秀的人。”盛朗注视着林知夏,眼眸如秋日的湖水。 “你本来就是!”林知夏郑重地说,“我喜欢的男人不会差的。你知道我可挑剔了。” 盛朗轻笑,亲了亲林知夏的额头:“正因为有你这样相信我,也让我自我感觉特别好,觉得自己无所不能。而且,老实说,我想得越多后,反而还觉得有些轻松。” 林知夏纳闷,这又是从哪里来的? 盛朗有些不好意思,斟酌着说:“不能继续靠游泳混下去了后,我就在想我还能做点什么。其实有很多事我都想去尝试,想去做。以前我只能想想,现在却有机会去做了。” 林知夏惊讶:“我还以为你一心认定了游泳了呢。” “之前是的。”盛朗说,“因为游泳对于我来说是最好的一条路呀。可正因为这样,我反而也没有去尝试别的事的机会了。因为不论我想换别的什么试试,你们肯定要阻止我,觉得我不务正业吧。” 林知夏张了张口,没法反驳。 盛朗笑着搂紧了他:“我和你不一样,小夏。我的思想觉悟没你那么高。你学生物,追求的是为科学献身,是一种精神。而我游泳,其实目的没有你那么高尚。” “那你那么拼是图啥?”林知夏是真以为盛朗热爱这个专业的。 盛朗说:“钱呀!” 林知夏:“……” 盛朗嘿嘿笑,有点不好意思:“我当然也追求夺冠,追求那种胜利的快乐,以及夺得冠军的荣耀感。站在领奖台上的时候,我想起自己流过的汗,也是真的激动得想哭。可要是没奖金,没那么好的升学前景,光是让我去为祖国争光,我觉得我是不想干。” 林知夏也不知道说什么的好了。毕竟论财迷的程度,他和盛朗不相伯仲。 林知夏选择生物也是因为听说这行好赚钱,深入学习了之后才喜欢上的。要是不赚钱,林知夏也会果断换专业吧? “而且,游泳冠军也是个很好的名头。”盛朗目光柔情似水,“你是学霸,我是冠军,这样我才配得上你。” “说什么配得上配不上的……”林知夏的鼻根一阵酸热,“还没进社会呢,就这么市侩了。” 盛朗笑着,又在林知夏泛红的鼻头亲了亲:“我一直都很为你骄傲,我也想你为我骄傲呀。” 林知夏差点又要哭出来。 “那……那你现在想换什么专业?”林知夏问,“金融?财会?” “就我的脑子?”盛朗嗤笑。 “你脑子不笨,你要我说多少次?”林知夏不高兴,“你只是过去没把心思放在文化课上。我们还有一年的时间呢,我给你好好补课,你考个三本是很有希望的。” “知道啦。”盛朗应着,“我再想想吧。我想找到一条路,能一直和你在一起,又能混出个人样来。” 林知夏靠在盛朗的肩头,回味这这一番对话,也品出了许多滋味来。 大概对于盛朗来说,做一个体育老师是个很毫无挑战的工作。 他是个性子如火,桀骜不驯的人,他喜欢游泳就是因为喜欢在水中的那一份自由自在。 按部就班地生活,一成不变的工作,固定的环境。许多人追求的安稳、牢靠,对于盛朗来说,反而是个囚笼吧? 也许,上帝只有在关闭了一扇门后,才会再打开另一扇门。 - 打那之后,林知夏就放松了下来,不天天守着盛朗了。 盛朗拆了线后,老老实实地回到九中,拿起了文化课的课本。林知夏白天去打工,晚上回学校,单独给盛朗补课。 这种顶级学霸一对一补课的待遇,可把别的同学羡慕死了。 再加上盛朗之前的出柜宣言,同学们看他们两个人,越来越不对劲。 九中校风比较开明,高中部对于恋爱这事,基本只要不影响学习,老师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林知夏已经被提前录取,没必要管他。盛朗则是个铁头,管也管不了。 而且两人在校园里规规矩矩的,不仅一点儿过分亲昵的动作都没有,看表情还一脸正气。反正老师们找不出什么茬儿,也无从管起。 盛朗也拿出了前所未有的认真劲儿学习,在食堂吃饭的时候,都拿着个单词本努力的背着。 “早知今日,何必当初。”孙明珠嗤笑,“做人呀,随时都得做好两手准备,才不会临到上阵才擦抢。想好将来朝哪个方向报考了吗?” “没。”盛朗说,“小夏给我找了挺多T市学校今年的招生简章,学校和专业都挺多的,但是我看了一遍下来,没什么特别的兴趣。小夏帮我分析了一圈,我们俩都没什么头绪。” “你不是想赚大钱吗?那就念商科方向的嘛。你这脑子,混成金融大牛是别想了,但去做销售还挺适合的。” “销售要做什么?” “谈生意咯。跑客户签单子,卑躬屈膝讨好甲方爸爸,应酬也特别多。酒局呀,牌局呀,洗浴中心呀……” “那不行!”盛朗果断拒绝。 “我还没说完呢。”孙明珠挤眼坏笑,“就你这颜值,洗浴中心可以省了,女客户和部分男客户直接找你本人伺候了。” “我要找个应酬少的。”盛朗没好气。 “体育老师就没啥应酬,可是你嫌弃这工作没油水。”孙明珠讥笑,“世上哪有十全十美的事呀。就你这脑子,热门好专业你考不上,劳工型的专业你又瞧不上。高不成低不就的,真够挑剔的。本来你长这么好看,混娱乐圈也不错。但是一来,你肯定会暴揍揩你油的金主爸爸,二来,我也看不出你有什么歌舞才艺,更别说演技了……哎呀,说来说去,你还真的只有一副皮相能看,绣花枕头一个,小夏怎么就看上你了?” “……”盛朗说,“明珠呀,虽然我们俩交情好,但是你也不用对我这么诚实。” 孙明珠说:“不客气,诚实是我的一大优点。” 等孙明珠走了后,盛朗盯着背到了一半的单词,一个坐了很久,久到食堂里都没有什么学生了。 然后,盛朗拨了一个电话。 “是我。我有事想和你谈一谈……好的。” - 也许是名字起得不大好,“静默”酒吧里总是人影稀少,丝毫看不出会有杨景行口里“平时很热闹”的迹象。 盛朗一身高中校服,大摇大摆地走进酒吧,依旧吸引了包括边角旮旯里在内的四五个人的目光。 杨景行坐在一个比较隐蔽的雅座里,抬手朝盛朗招了一下。 这男人还是通身精致骚包的打扮,还装模作样地戴了一副银丝眼镜。近看才发现只是个镜框,没镜片。够作的,但是确实把杨景行衬托得有几分衣冠禽兽的范儿。 侍应生风姿绰约地走过来,把杨景行点的咖啡端上了桌,又笑眯眯地问盛朗:“小弟弟要喝点什么?再来点啤酒不?” 盛朗说:“玫瑰红枣茶,加枸杞,不加冰糖。” “……”侍应生僵着脸走了。 “这么年轻就开始养身啦?”杨景行笑着。 “没办法,小夏让我要注意。”盛朗说,“这些天我被他和外婆补得像在坐月子似的。” “恢复得怎么样了?”杨景行问,“医生怎么说?” “都说全看个人体质。”盛朗说,“意思就是看运气。可是运气再好,也不可能回到我没受伤的时候了。所以,就这样了吧。” 话里的内容很凝重,但是盛朗的语气很平淡,杨景行也有点拿捏不准现场气氛的走向,只好沉默。 侍应生送上了茶,盛朗提着茶壶,慢悠悠地往玻璃茶杯里斟着金黄色的茶汤。 “你考虑得怎么样了?”杨景行问。 盛朗端起了茶杯,说:“我这个人,性子很要强,什么都要最好的。游泳,我要争夺金牌;谈恋爱,我的男朋友是帅哥学霸。所以,我将来不论从事哪一行,我都想成为这一行的佼佼者!” 借助着酒吧里昏暗的光线,杨景行注视着眼前这个少年。 硬朗分明的轮廓让盛朗在再糟糕的光线下依旧俊美得不得了。他瘦了些,少了健壮憨厚之气,多了精致和锐利。 苦难没有消磨盛朗的容颜,反而让他比过去更添了一份耐人寻味的层次感。 这个少年身上曾经沸沸扬扬的一些东西,正在沉淀下来,让他越发与旁人不同。 杨景行颇为感慨:“我就知道,总有一天,你会和我走到一起。” “我还有别的更好的选择?”盛朗问。 杨景行摇了摇头:“你的选择很多,只要你开口,我都会帮助你。但是你还是选择了这条路。因为你内心知道,你适合这一行。你能在这里大放光彩。” 盛朗思索了片刻,并没有反驳。 “如果我要入这一行,我需要你帮助我制定一个详细的职业规划。”盛朗说,“每一步怎么走,要花多少时间,取得哪些成绩。假如我不成功,有什么补救措施。以及,不论外面看着多光鲜,这就是一份吃青春饭的职业,我要怎么才能持续创收。我对这行一无所知,但是你是专业人士。我什么都不懂,但是我愿意学。” 寥寥几句,就知道这个少年作出这个决定,是作出了深思熟虑的。 盛朗爱自由,但是他极其自律。一旦他选定了方向,他会为了达成目标全力以赴去奋斗,尽职尽责,是最好的合作对象。 “不怕你笑,对你的规划,在认识你的第一天,我脑子里就有了蓝图了。”杨景行说,“盛朗,我还是那句话。相信我,你是天生吃这一碗饭的人。你并不是被迫走这条路,你是绕了一个弯路,终于走到了正道上来了。” “我只相信我自己。”盛朗说,“我知道这个决定是一个很冒险的赌注。赢了就功成名就,大红大紫,至少也可以狠狠赚一笔钱。输了,我比现在还要惨很多。” 杨景行说:“你要是有着孤注一掷的决心,想全力以赴一搏,那么,我还有一个要求——” 杨景行注视着盛朗那双碧眼:“你得跟我去英国。” - 盛朗回到了家中。 小阁楼在夜色里透着温暖的灯光,让归家的人一望便能忘了疲劳。 门开着,二狼听到了脚步声,屁颠颠地跑了出来,卖力地朝老大摇着小尾巴。 盛朗将小狗一把抄进怀里,走进了屋。 林知夏正坐在灯下,批改着盛朗做的卷子。那专注的身影,俊秀的侧脸,是盛朗的最爱。 林知夏视力还不错,不用戴眼镜。 可是盛朗才见了杨景行那副打扮,忍不住脑补了一下林知夏挺直的鼻梁上夹着一副银丝框眼镜、莹润的黑眸透过镜片望过来的模样,胸膛里的狼血又有些躁动。 “回来拉?”林知夏放下了笔,抖了抖被批改得惨不忍睹的卷子,“看看,全是红色,是不是很喜庆?” 盛朗嘿嘿笑,凑过去亲了亲林知夏的脸颊,拿了衣服去洗澡。 等洗完澡出来,林知夏正把宵夜摆在桌子上。 “外婆又做了这么多?”盛朗说,“这才半个月,我都已经胖了四斤了。回头等拆了石膏,就算我恢复得好,游泳队恐怕都不肯回收我这个大胖子。” “吃完了多做几个仰卧起坐呗。”林知夏说,“你出事后,外婆心里其实很不安的,但是也没别的办法发泄,只有使劲儿给你做好吃的。你也多体谅一下吧。” 尽管出事的只有盛朗一个人,但是附带受伤的人并不是他一个。外婆和林知夏都在看不到的地方留下了一道永远忘不了的伤疤。 林知夏细心地把排骨上的肉剔下来,放进盛朗的碗里。 盛朗现在只有左手能用,用不惯筷子,只能拿叉子。 二狼抱着一根和它自己差不多大的棒子骨,嗷呜嗷呜地啃着。 这小土狗被捡回来也才一个礼拜,不见长个子,只一个劲长肉,现在都肥得四只脚快有些不能着地了。 “就知道吃。”盛朗把二狼的骨头踢开。 二狼气呼呼地朝盛朗汪汪叫。它还太小,叫声奶里奶气的,但是那股凶劲儿已不容小觑。 “哟,脾气不小。不愧是我捡回来的狗。”盛朗笑着,丢给了二狼一块肉。 “少欺负二狼啦。”林知夏笑,“赶紧吃。吃完了还要给你讲卷子呢。” 盛朗埋头吃了两口,又问:“小夏,要是我没考上T市体校,考上了别的城市,我们俩怎么办?” 林知夏剔骨头的动作停顿了一下,说:“只要学校好,专业好,那你当然应该去读。” “我是问我们。”盛朗说,“我们俩就要分开了。” 林知夏不以为然:“考上不同大学而分开的情侣海了去了。人家都过得好好的,我们怎么就不能了?你现在手头宽裕了,我将来也努力打工。到了假期,咱们就争取多见面嘛。” “你不会在新学校里碰到别的什么学霸帅哥,把我甩了吧?” “那可能性还挺大的。”林知夏斜睨了盛朗一下,“所以你最好在这最后一年里给我死命读书,考上那个体校,这样就不用担心我被别的男生拐跑了。” 盛朗啃了两口肉,说:“不担心。” 林知夏:“?” “不担心你会被别的男生拐跑。”盛朗说,“我话就放这里。你绝对再也找不到对你比我更好的男人。你就算一时糊涂被哪个道貌岸然的男人忽悠了,也很快会醒悟过来,乖乖回到哥的怀里。” “去你的吧!”林知夏在桌子下轻踹了盛朗一脚,“你就一张脸能看罢了。亏得我现在年少无知,才被你忽悠上了贼船。等我再长大几岁,见了世面,就不稀罕你了。” 盛朗理直气壮道:“你信不信,等我再长大几岁,会比现在帅一百倍。照样把你迷得神魂颠倒,软绵绵的扒着我不松手!” 昏暗的光线下,林知夏漆黑如子夜的眸子里荡着星火般的碎光。 - 吃完了宵夜后,林知夏开始给盛朗补课。 盛朗的基础其实还算扎实,只是高二为了比赛,落下了太多的功课。在别的高三生功夫复习三年知识的时候,盛朗明显跟不上进度。 林知夏只得把整个高二和高三的课程全部重新给盛朗教一遍,可这样一来,留给最后总复习的时间就非常少。 如果盛朗只是一名艺体生,或者他的目标只是三本或者大专,他的机会还很大。 可盛朗想考的专业分数线是二本,以他如今的成绩,也只能去碰碰运气了。 熄灯后躺在床上,盛朗望着投在天花板上的霓虹灯光,许久都没有入睡。 林知夏躺在盛朗身旁,听呼吸,他也没有入眠。 两人都在沉默中等待着。 终于,盛朗开了口:“小夏,要是我们没能去同一个城市上大学,你会很难过吗?” 林知夏侧过了身,望着盛朗俊朗的侧脸。 “你今天和杨景行到底谈了点什么?他给你出了什么主意?” 盛朗说:“你得先亲亲我。” “我和你说正事呢。” “就是说正事。”盛朗说,“我怕待会儿你会生气了不理我,所以现在得先亲亲我,我才和你说。” 这个人耍赖起来,林知夏真拿他无可奈何。 林知夏凑了过来,轻轻吻住了盛朗的唇。 身子被揽入怀中,后脑被扣住。盛朗加深了这个吻。 夜十分寂静,两人的心跳却很喧闹。 好半晌,两人才分开。黑暗中一时只闻急促的呼吸声。 盛朗摸了摸林知夏发热的脸,说:“不是他给我出主意。是我向他提要求。我想很他混,做模特。” 林知夏一动不动,半晌后才说:“是不是高考对你来说压力太大了?其实明年不行,还可以再复读一年。反正你现在手头宽裕了……” 盛朗摇头:“我曾经说过,一旦放弃了游泳后,我就想过很多我能去做的事。想做的事很多,但是我显然没办法一样一样去做。所以我想到了一个行业,做得好,我就能兼顾所有需求了。钱,名誉,社会地位……我可以保护我自己,也能好好地照顾你。” 林知夏深吸了一口气:“杨家这事,不止让你一个人没有安全感。” “所以我才要尽早地出人头地。”盛朗转头朝林知夏看去,“我这样的性格,从政是不可能的。那么就只有做个名人,赚大钱,让人不敢小瞧我们。” 林知夏直皱眉:“没那么简单,小狼……” “我知道。这只是其一。其二,我其实对这行是有兴趣的。我知道你一向不喜欢这行,觉得没真才实学,就是卖个皮相罢了。可我说过,小夏,我和你不一样。我能卖的脑子很有限。游泳就是卖体力,做模特就是卖皮相,对我来说,区别真的不大。” “你不笨……”林知夏坚持。 盛朗说:“我确实可以复读,念个好找工作的专业。我只要咬了牙,甚至还能去考公务员呢。可我觉得这样太没意思了。” 盛朗终于说到了重点。 他追求的,看起来是名和利,其实是一份独特的自我价值。 作者有话要说: 放心后面都不虐了。 异地部分基本直接跳过,直接写久别重逢的**…… 第62章 “我想做个与众不同的人。”盛朗说, “我打小就是个被人斜着眼睛瞧,被人在背后指指点点的杂种。我觉得老天爷给我不一般的出身,一定是想让我混出一番成就的。我想让别人说起林知夏这个大科学家,还会说, 他的老公也是一个超级帅的大明星哟。” “谁是谁的老公呀。”林知夏嘀咕, “可是小狼, 你真的喜欢这行?” “就我看来, 这不过是一份需要严格自律的工作。我一样需要每天坚持锻炼,维持健康的饮食和作息, 而工作则比游泳更有趣。” 盛朗把林知夏搂紧, 唇贴着他的额头。 “放心, 小奶瓶,哥不会学坏的。哥的目标是做国际超模,开公司, 做霸总, 然后包养你呢。学坏了,可就什么都没有了。” 林知夏笑得还是有些勉强。 这种依靠容貌和青春的行业, 想要功成名就,运气的成份实在太大。 对于林知夏这种一直凭借势力步步攀升的人, 觉得盛朗选择的这条路如同爬野山,处处都充满了不确定的因素, 心里特别没底。 能登顶者极少, 稍不留神,就落得迷路而返, 或者跌落悬崖的下场。 林知夏愿意支持盛朗去奋斗,他也能理解盛朗想放手一搏的用意。 “我只是不放心。”林知夏惴惴不安,“你在这一行里出了点什么事, 我根本没法帮助你。” “有杨景行在呢。”盛朗拍着林知夏的背,“他们杨家欠我的,他得使出老本来捧我,罩着我。我的起-点已经比绝大多数同行高多了。而且,小夏,我觉得,只要我们的心是向着彼此的,支持对方的奋斗,那就最大的帮助了。” 林知夏越发觉得,盛朗出了这一次的变故后,成长得相当迅速,对人情世故的理解日进千里。 这个以往总是听自己说教的少年,现在已经能反过来劝解开导自己了,而且说得头头是道。 “所以,你会留在丰市?”林知夏问。 盛朗的脑海里浮现了今天和杨景行的对话。 “你得跟我去英国。”杨景行说,“英国是我的发家地,我的基本盘都在那边,我操作起来容易很多。” 盛朗在来之前想了许多,有过各种设想。他连杨景行会拒绝都想到了,却没想过会有这么一条在等着他。 “工作室、品牌商、人脉资源……这些都是我在国内不能提供给你的。”杨景行说,“我能找到最好的模特经纪公司,联合他们一起打造你。你现在正是入这行的最佳时刻,年轻,单纯,没定型。你的容貌和气质,曲折的出身,设计师会爱你,媒体也会爱你!” “必须去英国?”盛朗眉头打结。 “你要想在这一行起点高,走得更顺畅,更快速地登顶,在国外出道比在国内好很多。”杨景行说,“阳澄湖的大闸蟹卖得比别的地方的贵那么多,为什么?” 盛朗靠进了沙发里,陷入沉思。 道理他都懂。就像考大学,要尽量考大城市里的学校,因为那里将会成为你的起-点。 时尚行业,国外的发展领先国内一大步,如果能在国外直接起步,当然比从国内往外打拼要好许多。 “我知道你不想和小学霸分开,但是这就是成年人的世界。”杨景行说着,自嘲一笑,“我们把事业放在爱情前面,然后等我们功成名就的时候再来后悔。” 盛朗果断摇头:“我不会做让自己后悔的事。没有任何事能让我放弃小夏!” “所以,”林知夏的话将盛朗从回忆中拉了回来,“你已经答应杨景行去英国了,是吧?” 盛朗的喉咙有些干涩,用力才将话挤了出来:“我知道,我应该和你商量了后再做决定的。” 林知夏伏在盛朗的胸膛上,没有出声。 “小夏,我一天都不想和你分开的。”盛朗急切道,“可是如果我留在你身边,却一事无成,那有什么意义呢?你那么优秀,我也不想做个平庸的人。我一万个不想和你分开,如果非得分开,那也必须是为了更远大的前程……小夏,说话呀!又哭了?” “没有!”林知夏有些不高兴,“我总共也没哭几次,怎么就被你当成哭包娘受了?我是在想事!” “哦。那你想。”盛朗小心翼翼地等着,不敢乱开口了。 过了半晌,林知夏说:“我明白了。你去吧。” 盛朗撑起身子盯住林知夏,眼睛里闪着狂喜。 “鸟要出窝,狼要出关,拦都拦不住。”林知夏的笑容里一片释然,“我喜欢你,免不了总把你当做一个需要我照顾的小狼崽。可是你都长大啦,你知道自己想要什么,在做什么。你正直、自律,心性比别人都坚定。想出去闯荡就去吧,小狼。我支持你。反正万一你混得不好,就回到我身边,我养着你。” 盛朗喉结滑动,咽下涌上来的岩浆般的情绪。 他俯身将林知夏吻住,将所有的爱和感激都倾注在这缠绵的一吻里。 “谢谢你,小夏。你的理解和支持对我来说太重要了。”盛朗哑声道,“我是个男人,我得有自己的事业。我将来会有很好很好的事业,才配得上这么优秀的你!” “别瞎说,你和我般配着呢。”林知夏抚着恋人青春俊美的脸庞,“你会有远大前程的。” - 既然已经确定好了新的发展方向,那么盛朗的学习计划也要做相应的调整。 没有必要再复习的课本可以束之高阁,取而代之的,是海量的英语题库。 “虽然说杨景行会罩着你,可咱们也不能出门吃个饭还把杨景行带在身边当翻译吧?”林知夏说,“学好英语,你到时候生活起来更方便,有机会还能进修个什么专业。” “谁会把杨景行贴身带着呀?”盛朗叫道,“你又不是不知道他看我那眼神,总让人毛毛的。放心,小夏,我绝对会为了你守身如玉的!” “谁和你扯这个呀?”林知夏气笑,“反正你别的课也不上了,给我好好学英语吧。等你基础打好了,再去上个雅思班。不求你考多少分,至少到了英国,不能两眼捉瞎,万一被杨景行提着脚卖了都不知道。” 英语是盛朗诸多学科中垫底的一门,每次补课都要被林知夏气得用拖鞋暴抽。 可既然下了决定去国外发展,语言是必须要过的第一关。 所以盛朗也老老实实将抵触的情绪和浮躁收了起来,一头扎进了题海之中。 盛朗和杨景行商量好了。盛朗将暂时留在国内,把高三最后一年读完,拿到毕业证后再出国。 会考已经全部结束,盛朗不参加高考,便也不用再去学校了。他在家中养伤,按照林知夏给他制定的计划,每天背单词,做习题,练听力。 林知夏把原先两个工作辞了,在永安社区附近找了一份兼职,白天去打工,晚上回来陪着盛朗写作业。年纪轻轻地就过上了陪读家长的生活。 盛朗之前买的拖鞋被二狼拿来练牙,被啃得面目全非。于是他又去买了一双新的拖鞋,孝敬给林知夏,还拿丙烯颜料在鞋底写了歪歪扭扭几个字:“抽脑袋专用”。 新拖鞋轻重合适,富有韧性,抽起人来虎虎生风,脆响悦耳,林知夏用得十分趁手。 到了十月,盛朗的伤恢复情况还不错,开始进行复健。 每天一早,两个少年迎着晨曦在永安的小巷子里跑圈,一边大声背着单词,用英语一问一答。 这是丰市一年之中最舒适的季节。 清洌干爽的空气中浮动着浓郁的桂花香,天空剔透如一块海蓝的宝石。暖融融的阳光没有阻挡地降落人间,照着少年们朝气蓬勃的面孔。 这段时间,林知夏几乎住在了盛朗的小阁楼里。两个少年相依相伴,度过每一个朝夕。 在别的情侣度过了热恋期,开始进入磨合期的时候。生活的挫折却让这两个少年却比过去任何时候都要亲密无间。 他们一同长大,生活习惯早已同步,完全不需要磨合。就像两个为对方量身打造的齿轮,咔嚓一声,严丝合缝地扣在了一起,流畅地转动了起来。 林知夏有时候注视着盛朗,心里依旧十分惊讶和感慨。 在过去,林知夏也畅想过自己将来的伴侣会是什么样的人。他曾在脑海里构建过一个模糊的女性形象,也不知道何时能遇到符合构想的这个人。 谁能想到,那个命中注定的爱人原来早就来到了自己身边。 林知夏从没想过自己会和一个男孩相恋,更没想过这个男孩会是盛朗。而和盛朗相恋的滋味如此美妙。 他们已在一起三个月了,可每一道交汇的眼神,每一个亲昵的动作,都还是能带来一阵阵肌肤麻痹的颤栗——就像他们在一起的第一天。 所以,对着这么一个珍贵的爱人,林知夏决定一定要将他训练好,把他武装起来。这样自己才放心将爱人送去遥远的异国去闯荡。 林知夏给盛朗制定了非常详尽且科学的计划,学习和锻炼完美结合,不浪费一分一秒。 盛朗一边做仰卧起坐,还得一边和林知夏练习英语对话。一句话接不上来,就得多做五个。 盛朗浑身大汗,工字背心都湿透了。撩起背心擦汗的时候,腰肢劲瘦,被汗水打湿的腹肌清晰漂亮。 “那要是全接上来了呢?”盛朗忽然问,“不能光有惩罚,还得有奖励吧?” “就你事儿多。”林知夏不耐烦。 “有奖励人家学起来才有动力嘛。” 盛朗摊开手脚躺在地板上。林知夏给他压着腿,他只好扭了扭屁股撒娇。 “你扭个屁!”林知夏盛朗的腿上拍一巴掌,“学二狼呢?人家小奶狗打滚起来是萌,你滚起来就是一条虫。” 盛朗赖在地上,亮晶晶的绿眼睛瞅着林知夏,俊脸带着顽皮的笑。 “林老师,给人家一个奖励计划嘛。” 林知夏的心霎时又软又热的,只好投降:“那你要什么奖励?” “亲一个!”盛朗摇尾巴,“背出一组单词,接完一组对话,或者做对了一道题,就得给我亲一口。” “做对一道题就要亲?这标准太低了!”林知夏道,“至少卷子得及格……” “成交!” 盛朗挺身坐起,朝林知夏倾身而去,飞速在那温润的唇上啄了一口。 秋日的阳光下,林知夏白玉似的脸颊浮着浅浅的红晕。 “先预支点甜头。”盛朗笑嘻嘻。 对着这样明朗欢快的笑脸,林知夏一句挖苦抱怨的话都说不出来。 只是一个吻,就能换来这个少年这么快乐,能让他干劲十足地朝着新的未来冲刺,实在是天下最划算的买卖了。 - 十一月的时候,盛朗报了新东方的一个雅思班,每天都去上课。 林知夏轻松了许多,又接了一份兼职——也是麦当劳里的咖啡小哥。 盛朗每天从雅思班放学,背着书包去接林知夏回家。 林知夏下班的时间是晚上十点。盛朗便会找个安静的位置坐着,一边做题一边等林知夏。 店员们都很喜欢这个俊美高大、眼睛碧绿如宝石的混血帅哥,不仅林知夏总会给盛朗做一杯阿萨姆奶茶,小姐姐们还纷纷向盛朗喂投一些薯条、香芋派和冰淇淋。 时光好像又倒回去了两个月。盛朗接着下班后的林知夏,踩着单车,在月色下朝家的方向而去。 单车还是那辆老破车。 盛朗拿了杨家的赔偿款后,非但没有大手大脚,反而比过去还抠门了。 盛朗留了一小部分给外婆做家用,又给外婆买了一份重疾保险,然后和林知夏两人研究了好几家银行的理财项目,选了两家银行,将剩余的钱投了进去。 “这些钱,一些是给外婆养老的,还有一部分是我的老婆本。”盛朗说,“将来怎么也要整个大钻戒给你戴上。” 林知夏搂着盛朗的腰,脸贴在他后背,无限依恋。 夜风浸凉,盛朗的身躯却暖烘烘的,浸透到他的骨缝里。 “对不起。”盛朗又说,“要不是我出了事,你肯定能去大理了。我们俩这个时候没准儿正在三亚捡贝壳呢。” “你出事又不是你自己作出来的,干吗道歉?”林知夏把盛朗搂紧了些,“现在去不了,以后去就行了。大理和三亚又不会长腿跑掉。你不是说你去了英国要拼命赚钱攒机票,让我去看你的吗?到时候你带我游伦敦,那才更有逼格呢。” “说的也是。”盛朗笑,“就像那歌里唱的一样。” “什么歌。” “齐秦的。”盛朗唱了一句,“我要带你到处去飞翔,走遍世界各地去观赏……” “啊,听过!”林知夏记得这旋律,却不记得词,便跟着盛朗轻轻哼。 “没有烦恼没有那悲伤,自由自在身心多开朗……” 盛朗很少唱歌,但是他嗓音低沉却清澈,音调也很准,其实唱得非常好。 单车在永安曲折狭窄的街道里熟练地穿行,月光一路照着少年们回家的路。 五年前,盛朗踩着送奶的三轮车,载着林知夏,也是这样在楼宇之中穿梭。 少年都长大了,可永安的房子还是那么拥挤,道路还是那么曲折。盛朗已学会灵巧地绕开地面上的坑,不把他的小夏给颠着。 “忘掉痛苦忘掉那地方,我们一起启程去流浪……” 日出,日落,月圆,月缺。 满地的黄叶被寒风扫来卷去。两个少年沿着街道晨跑,口中呼出一团团白雾。 早餐摊子前,盛朗细心地剥好一个卤蛋,放在林知夏的碗里,才拿起自己的卤蛋剥起来。 降温后的夜晚,寒风吹得窗户嗡嗡直响。小屋的窗户里透出温暖的光芒。 林知夏和盛朗裹着被子缩在开了电热毯的床上,隔着一张小床上桌对坐,桌子上摆满了书本。 二狼蜷在窝里,呼呼睡得极香。这狗东西长得很快,身子已抽了条,没了圆肚子后,已是像模像样的一条帅狗了。 突然一阵争吵声将二狼从美梦中惊醒。小狗睁着迷蒙的眼睛朝主人望去。 “说了及格才给亲的!”林知夏叫,“做对了一道题而已,亲你个大头鬼!” “不一样。”盛朗耍赖,“及格亲和做对题亲不一样。” “亲就亲,有什么不一样的?” “时间长度不一样。”盛朗煞有介事地说,“及格亲要很长很长,做对题就是啵啵一下。” “没这么个说法。你少占老子便宜!”林知夏恼羞地又红了脸。在这方面,他的脸皮实在比盛朗薄太多,气势上不免特别吃亏。 “什么叫占你便宜?”盛朗笑得坏坏的,“你不是我男朋友了?给我亲一口又怎么了?都说了,良好的奖励机制,才能激发我学习的热情。” “你学习还不是为了你自己将来过得好,关我什么事。” “我过得好,才会让你过得更好,怎么和你没关系了?”盛朗理直气壮,“你是我媳妇儿,我要照顾你一辈子的。” “谁特么是你媳妇儿!”林知夏板着脸拍桌,“老子是你老公!” “行,老公就老公呗!”盛朗居然一口答应,“只要你肯答应这个奖励计划,让我叫你啥都行。老公,老公给我亲一口吧?” 林知夏没见过这么厚颜无耻、毫无原则的人。 瞬间的犹豫,一阵微风拂面而来,就被那个臭流氓亲了一口。 “老公的嘴儿好香好软哟。”盛朗欢快地摇着尾巴,“老公,我现在浑身都充满了力量。来,继续讲卷子吧。” 林知夏抿了抿唇,低头扫了一眼卷子,说:“下一道题……错了!” 盛朗一惊,要逃却已来不及了。 林知夏抄起拖鞋,朝着盛朗劈头盖脸地抽去。 盛朗的惨叫声,劈啪抽板子声,二狼不明所以的汪汪叫声,交织成一片,寒冷的夜也因此暖了起来。 盛朗在这样的私家辅导下,功课日进千里,做对的题越来越多。 小屋里,抽脑袋的啪啪声越来越少,啵啵响声越来越频繁。 两人笑着打闹在一起,从肢体的冲突,到唇齿的纠缠。然后以漫长暧昧的静默、低不可闻的呢喃,和凌乱的呼吸声终结。 日后,不论林知夏还是盛朗,每次回想起那段岁月,唇齿中都会泛起一阵吻后残留的酥麻和甜香。 就像歌里唱的那样:“虽然没有华厦美衣裳,但是心里充满着希望。” - 十二月,林知夏的十八岁生日。 因为孙明珠他们高三功课太紧,林知夏没大办,大伙儿聚在一起吃了一顿火锅而已。 林安文送儿子的生日礼物,是一个新手机。 “不是什么苹果一类的高级货,但是至少是全新的。”林安文说,“你打小就没用过什么新的东西,就这样东拼西凑地长大了,爸爸也觉得怪对不起你的。现在你成年啦,该用点好的了。将来上大学,还用个破手机,也会让新同学笑的。” “我觉得这个手机可棒啦,谢谢老爸!”林知夏捧着手机亲了一口,又搂着林安文的肩膀,“谁稀罕那爱疯不疯的。我是中国人,我要支持国货!” 盛朗送了林知夏一枚瑞士手表。很普通的品牌,并不昂贵,但是精巧大方, 金色的表盘,背后还让店家刻了一行字。 “时光记得我爱你。SL” “还都会写诗了。”林知夏笑,“真肉麻。” “还有一个礼物。” 盛朗又递过来一个厚厚的小便签本。本子上每一页都写了字。 从“做家务”,“按摩”等常规项目,到“逛博物馆”,“看历史剧”等盛朗不大喜欢的娱乐活动,再到“跳脱衣舞”,“穿女装”等非常儿童不宜的玩意儿,因有尽有! “这是愿望卡。”盛朗那一脸得意,就像一只等着主人表扬的狗,“只要是上面有的,你都可以指使我做。” 林知夏惊讶:“你从哪儿学来的?” “美剧里。”盛朗说,“我看美剧里的老外可抠门了,一次只给一两张卡。我一给就给你厚厚一沓!后面还有好多张‘任意卡’,就是你可以指使我做任何事。” 林知夏翻到了一张“一夜七次”:“……” “哦,这个有附带说明的。”盛朗煞有介事道,“你最好在我三十岁之前用了,才能保质保量。三十岁之后,数量和质量你可能只能选一个了。” 林知夏差点把便签塞进盛朗的嘴里。 “别省着用。”盛朗揽着林知夏,在他额角亲了亲,“用完了这本,我就再给你写一本。你想提什么要求,我都给你写上,每年生日送你一份。” 这是一份持续了一生的礼物。 林知夏将每一本用过的便签都保存了下来,存了满满一大盒子。 每一张用过的卡的背面,都写着日期。每个日期,都意味着幸福的一天。 林知夏曾在一篇研究爱情的论文里看到过一句话:“爱并不是持续性的情感。爱是发生积极共鸣的微小瞬间。” 那么,这一本本便签,一张张愿望卡,这无数个瞬间,组成了他们俩爱的史诗。 作者有话要说: 注:《张三的歌》,齐秦 第63章 六月初夏。 阳光还没到最炽烈的时候, 枝头的蝉也叫得斯斯文文,为将来盛夏的演出保存着体力。 学校门口,私家车将非机动车道挤得水泄不通。 家长们匍匐在附近的树荫、小卖部和奶茶店中,虎视眈眈地盯着校门口。 树下凉风习习, 校门口小卖部的老板娘一边做着冰粉, 一边同那个等在摊前的少年攀谈着。 “同学呀, 你怎么没有进去高考?是不是错过时间了?还是忘带准考证了?” 少年穿着浅蓝色的T恤和棉布裤, 脚上穿一双洗得雪白的旧球鞋,很是朴素。乌黑柔软的短发, 白皙俊秀的眉眼, 个子高挑, 举手投足间都透着一股浓浓的书卷气。 林知夏笑意温和,说:“我不用参加高考。” “哦,不是应届生呀。” “是应届。”林知夏说, “我已经提前录取了。” “哟, 高材生!”老板娘高兴,朝碗里多舀了一勺葡萄干, “难怪这么清闲。真羡慕你爸妈哟。我儿子今年高一,不争气得很, 让他补课还得用棍子赶他去。作业不好好写,整天就知道打游戏。我说你考不上大学怎么办?他说他要去做什么……电竞选手?什么玩意儿?” 坐在摊子上的几个家长一听这话就颇有感悟, 你一言我一语地议论了起来, 一个家长很好奇地问林知夏:“小同学,你不考试, 那来考场做什么?” “不准人家过来看看?”另外一个家长笑道,“毕竟是高考,学了这么多年, 不就为了这两天吗?不用考,也过来看看是什么样的吧。” 林知夏始终挂着腼腆斯文的笑,说:“阿姨说得是,我就是过来看看的。而且我同学也在里面,我来给他们鼓劲儿。” 家长们又围着林知夏问东问西,都对免考学霸的生活很感兴趣。 很快,一个九中的家长将林知夏认了出来,惊讶道:“原来你就是林知夏!我女儿可没少提起你,还说要以你为榜样呢。哎哟,难怪……” 这位中年女士将林知夏上下打量了一番,满眼都是欣赏之意,很有几分丈母娘看女婿的架势。 林知夏讪笑着,埋头大口喝着碗里的凉粉。 随着考试结束的铃声响起,校园的寂静被一股强烈的躁动取代。 欢呼声由远及近,从校园深处朝着校门口冲来。 结束了高考的学子们撒着欢狂奔出了校门,如重获自由的鸟儿飞向蓝天。 林知夏站在校门口的大树下,靠着树干站着,安静地等待着。 孙明珠的笑声最先传入林知夏的耳中,然后是王悦灵清脆的话语声。片刻后盛朗双手抄在裤子口袋里,迈着懒洋洋的步伐,不紧不慢地走入了林知夏的视线。 鹤立鸡群的身高,俊美夺目的容貌。 这一年里,盛朗又往上蹿了一截。前阵子量身高,都已经有一米八八了,极佳的身材比例让他看着比实际还略高些。 最近这半年来,除了学习英语,盛朗还接受了一系列模特培训,为接下来的工作做准备。 形体课,服装史,艺术鉴赏,甚至还有化妆课。因常年游泳而锻炼得非常发达的肩背和胳膊的肌肉则略瘦了些,让身体的尺寸更适合时装。 大概是在形体和艺术课的熏染下,盛朗的身姿和气质同过去有了鲜明的区别。 来自城中村的粗糙和朴拙被一点点剥离而去,像一块经过初步打磨的原石,已经开始展露出里面莹润剔透的光芒。 即使依旧慵懒散漫,即使只穿着最普通不过的T恤和牛仔裤,可盛朗一路走来,依旧吸引众多学生和家长侧目。 这青年的眉宇中有一股英朗之气,双目有神,周身环绕一股戒备的冷意,可这冷意之下,却是一团火热。 盛朗来参加高考是林知夏的主意。 没人指望盛朗能考出个好成绩,但是林知夏希望他不错过高中三年最后一场大考。顺便看看,经过一年的学习,盛朗的英语进步有多大。 “等得不耐烦了吧?”盛朗走到了林知夏面前。 “反正是最后一场了。”林知夏笑道,“还以为你会像一头脱笼子的野狗一样奔出来的。没想到居然这么稳得住。” “哥现在成熟了。”盛朗的嘴角挑了起来,双眸如荡着清波的湖水。 “感觉怎么样?”林知夏问。 “还能怎么样?”盛朗撇嘴,“除了头几道简单的题,其他全瞎蒙。刚好坐我隔壁那哥们儿也是个菜鸟,我们俩一到选择题就一起抛橡皮。监考老师一副很想把我们俩从窗户丢出去的样子。” 林知夏被逗得直笑。 “小夏,狼哥。”王悦灵跑了过来,“明天学校的毕业联欢晚会,你们俩会来吗?” “当然。”林知夏说。 林知夏和盛朗在高三这一年很少在学校出现,和朋友们也有些疏远了。毕业联合晚会是学生会组织的,就是个简单的舞会,也是高中三年同学们最后一次集体聚会,他们俩都不想错过。 “那就好。要穿得帅气一点哟。”王悦灵挤眼,“你们俩又不用回校填志愿,妹子们以后难见到你们两个大男神了,明晚肯定会扎堆和你们合影。” 从老师那里领了答案本后,盛朗和林知夏回了永安。 林安文还在按摩店里没回来。林知夏做了他拿手的卤肉面,两个少年呼噜噜吃了,坐在小桌边对着答案。 春夏交替之际,雨水丰沛。下午还是晴天,入夜后,天上却下起了雨。 雨不大,没有刮风,却偶有闷雷在遥远的天边响起。 盛朗望了望头顶的吊灯,又望了望坐对面的林知夏,不禁微笑。 “怎么啦?”林知夏挑眉。 俊朗的眉眼柔和地舒展着,盛朗说:“六年前,我被你捡回家,就和今天差不多。” 林知夏一想,还真是呢。 人生果真是一条螺旋上升的曲线。那似曾相识的一幕幕,都因为正在和过去的历史重合。 盛朗忍不住问:“小夏,你当时怎么想到回去找我的?” “还能怎么?”林知夏说,“我这人心肠软得很。而且也怕你受了什么重伤,没人搭理,也许就挂在垃圾堆里了。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嘛。” 暖黄的灯下,林知夏清俊的面容带着玉一般的质感,看和就让人很想伸手轻轻抚摸一下。 盛朗贪婪地注视着林知夏,笑道:“说出来不怕你笑。我当时一个人躺在地上,其实心里也怪害怕的,也挺希望有个人能过来帮我一把。所以你回头来找我的时候,我其实有点开心……” “我就知道你就是个外强中干的纸老虎。”林知夏挑眉,“装得那么凶,动不动就张牙舞爪的,其实内心里一直想要有人抱抱摸摸,对吧?” “只想要你摸摸抱抱。”盛朗握住了林知夏的手,拉过来亲了一口,“我有时候会想,如果你当时没有把我捡回来,你和林叔没有和我说那些话,我的人生会有什么不同。” 没有人去教导他,约束他,没有一个正面的良性的同伴。这个少年遵守自己的野性去生长,很难不会走上歧途,一步步滑向深渊。 “反正那个坑你已经避开了,就不要想啦。”林知夏说,“我始终有一种感觉,小狼,你是一个命运注定会特别精彩的人。所以就算我没有出现,也会有别人出现,来帮助你的。” “我不要别人,只想要你。”盛朗朝林知夏倾过身去,盯着他带着羞涩的眼睛,“不然我就错过你这么好的老公了。是吧,老公?” 林知夏唾笑着,把盛朗的脑袋推开。 盛朗起身凑了上去,隔着桌子将林知夏吻住。 这个姿势并不大舒服,但是这个吻依旧很绵长。 唇轻柔地摩挲,感受着对方的气息和温度。交汇的目光里,满满都是稠如蜜的爱意。 半晌唇分,两人的脸颊都浮着薄红。 林知夏忍不住趴在桌子上,将发烫的脸贴着桌面降温。 “瞧你这小样儿!”盛朗笑着伸指头戳着林知夏的脸蛋,“哥哥对你好吧?嗯?” 笑闹之中,门外传来轻微的脚步声。隔着简易防盗门的纱帘,可以看见林安文的身影。 “爸!”林知夏猛地推开了盛朗的手。 盛朗倏然一惊,把爪子老实地缩了回去。 “你这么早就回来了?”林知夏打开了门,“外面下那么大的雨,我还说到点了去接你呢。” “今天没什么生意,刘姐关门早,小王顺路送我回来了。”林安文用他的瞎眼朝盛朗的方向望去,“小朗也在呀。今天考得怎么样?” “还凑合吧。”盛朗讪笑着,“那,叔,小夏,我先回去了。外婆还等着我汇报呢。” 朝林知夏无声地丢了一个飞吻,盛朗麻利地从林家撤退了。 “爸,你吃了吗?”林知夏拧了一块毛巾递给父亲,“我炒了卤肉哨子,给你下碗面?” “来个三两吧,放点辣。”林知夏坐在沙发上擦着汗,“盛朗是真的不在国内升学了?” 林知夏的声音从厨房里传出来:“就他那成绩,也考不上什么好学校,还不如跟着杨家人去英国闯荡,镀个金什么的。杨家亏欠了他,会好好打造他的。” “那他什么时候出国?” “七八月吧。”林知夏说,“九月有很多国际时装周,对方说要带盛朗先去见识一下,感受一下那种气氛。” “那可是个花花世界呀。”林安文感慨,“希望这孩子出去了不要学坏。” 过了片刻,林知夏才说:“盛朗挺自律的,脑子一向拎得清。而且他做这个决定,也是拿自己在国内的前途换的,不至于轻易糟蹋了。” 林安文便不再说什么了。 - 九中的毕业联欢晚会是在学校大礼堂里举行的。 说是联欢晚会,其实更像一个简朴的毕业舞会。 横幅的周围像模像样地扎了气球和彩带,音箱里放着跳舞的音乐。灯光幽暗,彩灯闪烁,将一间学府礼堂变成了一个临时的迪厅。 这个迪厅很简陋,但依旧阻止不了缺乏娱乐活动的高中生们往这里挤。 可以容纳数百人的礼堂里人头攒动。现场除了应届毕业生,还有许多来偷溜进来的高一高二的学生。 对于高三毕业的女生们来说,这还是她们第一次光明正大地化妆打扮后走在校园里。 许多女孩子们都穿上了新买的裙子,头发烫染了最流行的颜色,以一种全新的、青春明媚的形象出现在同学们面前。 这个年纪的男生大部分都还有点青黄不接,长期的伏案苦读造就了他们或瘦弱或臃肿的身材,眼镜,痘印是他们脸上最明显的标志。 在这样的群众的衬托下,盛朗毫无疑问地再次成为了全场的聚焦点。 盛朗今天的行头是杨景行赞助的,其实非常低调。 深蓝色的衬衫和西裤,锃亮的皮鞋。衬衫领口松开两颗扣子,袖子挽到手肘,露出结实匀称的小臂。 和同学们相比,盛朗已经完成了少年期最后的蜕变,成为了一个稳健、优雅的青年。 从走入礼堂到抵达饮料桌边,盛朗几乎每走三五步,都会被同学拦下来合影。 不仅如此,还不断有女生把绑着粉红丝带的狗尾草束塞进盛朗的手中。 “盛朗,虽然你出柜了,但是我想对喜欢过你这事有一个交代。祝你前途光明!” “啊……谢谢。”盛朗呆呆地看了看手里的狗尾草,一脑袋问号。 还是孙明珠给出了答案:“这是最近从别的学校流传过来的玩意儿。狗尾草的花语是‘暗恋’,于是毕业的时候拿来送暗恋过的男生。你今天收到的狗尾草,估计得用箩筐来装了,哈哈!” 盛朗看到孙明珠手里也有几根狗尾草,扎着蓝色带子。 “哟,某人的收获也小嘛。” “哪里,哪里。”孙明珠的娇羞中带着得意,“没法同你和小夏比啦。但是就咱们凡人来说,这个成绩也算对高中三年有个交代了。” “什么凡人不凡人的?”盛朗嘀咕。 “和你们俩比,咱们就是凡人呀。”孙明珠说,“说真的,盛朗,虽然你遭遇的挫折特别多,看着好像特别倒霉,但是也正说明你不同凡响。你和小夏都给我一种,被命运大神选中的感觉。你们其实是被神眷顾的人。” 盛朗听得满脸困惑。 孙明珠说:“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你和小夏打小就吃了很多苦,就是老天爷在刻意考验你们。所以你现在虽然看着被杨素素害得特别倒霉,但是你将来肯定会有特别好的机遇,会大有作为的。” “谢谢啦。”盛朗说,“你这祝福我记下了。你也会有所作为的,明珠。” “不好说。”孙明珠说,“我们这样的凡人,一切都平平顺顺的,除非自己主动去找苦吃,不然可能一辈子就这样走到头了。” “这种平淡幸福,就是大部分人毕生追求的好不好?” “是啊。”孙明珠耸肩,“你们是剑走偏锋,我是走常规路线的。无限风光在险峰,但是山谷里也能旱涝保收。” 确实,三个一起长大的小伙伴中,孙明珠确实是最常规的那一个。 没有独特的天资,没有命运的金手指,只有通过自己踏实刻苦的努力,一步一个脚印地朝上攀登。 而孙明珠身上也没有盛朗和林知夏那种从苦难中脱颖而出的戏剧色彩。 除了父母离异,亲情上有些匮乏外,孙明珠从没为钱发愁过,生活平静单调,没有遇到过比考砸更大的波折。 她就是一个随处可见的中学生,在她身上,可以看到全国千千万万少年学子的身影。 单纯、乐观,积极向上,对身边的人和世界充满着善意。 盛朗问:“送你草的,有喜欢的吗?” 孙明珠摇头:“高中男生都太嫩了,我还是在大学里找一个比较靠谱。” “那能匀我一根不?” 孙明珠斜睨过去,已猜得出盛朗的想法:“干吗?当心小夏当场家暴你。” 盛朗的耳朵抽了抽:“毕业晚会,最后一次了,干吗不玩点大的?” 林知夏今天的收获也挺丰盛的,手里也拽着一大捆狗尾草。 林知夏的拍照服务非常周到,不仅露出好看的微笑,还同意和女生摆一些搂肩的亲密姿势。找林知夏合影的女生都排成了队。 盛朗一手抄裤袋里,强势插队而来,将手里一根扎了蓝色丝带的狗尾草递等到了林知夏跟前。 四周一片抽气声。个别女生看模样几乎要心梗。 林知夏:“……” 盛朗问:“跳舞不?” 作者有话要说: 下一章会有突破性的发展,嘻嘻 第64章 手熟练地顺着林知夏的手腕滑落, 和他五指紧扣。 众目睽睽和窃窃私语之中,盛朗拉着林知夏的手,带着他走向舞池。 幽暗的光线和闪烁不定的灯光在一定程度上给人们的视线添加了阻碍,也给林知夏带来了一份安全感。 他的心从未跳得这么激烈, 他的脚步也从没如此虚软。 林知夏就好像回到了和盛朗刚刚表白的那个夜晚, 自己也是这么晕乎乎地被他牵回了家。 “我不会跳舞。”林知夏小声说。 “没事。”盛朗搂住了他, “我跳的也不好。咱们随着音乐摇一摇就行了。” 体温透过薄薄的衣衫传递给彼此。 盛朗一身深色衣裤, 人如一道暗影。而林知夏的白衬衫在紫光灯的照射下雪亮刺目。 两人随着音乐,笨拙地迈出了脚步。 有一种如潮水般的情绪从四面八方涌来, 温柔地将他们包裹, 把他们从整个世界中剥离了出来。 林知夏不再留意四周的目光, 过激的心跳也逐渐归于正常。 盛朗用了点香水,那是一股淡淡的冷杉香,清爽好闻, 一点儿都不带脂粉气。 林知夏呼吸着这一股香气, 手放在盛朗的肩上,随他带着自己在舞池中慢慢地踱着步。 歌里唱着:“I have loved you all along.”(我一直都爱着你) “小夏……”盛朗轻声唤。 林知夏抬头, 望进那一片碧绿的湖水中。 I keep dieaming you\'ll be with me and you\'ll never go.(我一直希望你能与我在一起,不离不弃。) “三年。”盛朗说。 “什么?” “我争取三年内混出个人样来。”盛朗说, “这样我们俩就能实现机票自由,要见面很容易了。如果顺利, 五年内, 我会自己创业,在国内扎根。然后就好好守着你过日子。” 飘忽的彩光中, 盛朗的面孔削瘦俊美,眉眼是如此地温情脉脉,像一头忠诚的、被人类彻底驯服了的狼。 “小狼, ”林知夏说,“你对我真好。” “因为我爱你呀。”盛朗笑,“男人不该对自己媳……老公好点吗?” 林知夏莞尔,柔声道:“我也爱你。” “我知道。”盛朗得意地挑眉,“我知道你虽然嘴上不爱说,可是对哥迷恋得要死。不过没关系,哥就喜欢你这股作劲儿。不论你怎么样,我都喜欢。” 这一番告白天真朴素,却又是那么炽烈。林知夏觉得自己就像向火的雪人,融化成了温暖的涓涓细流。 林知夏突然止步,继而拉着盛朗的手,一言不发地朝着外走。 盛朗在短暂的惊讶过后回过了神,紧随着林知夏的脚步。两人穿过人群,走出了礼堂的大门,奔进初夏的夜色里。 - 回家的一路上,两人都没有说话。 手却是紧紧地交握着,心照不宣的兴奋通过相贴的肌肤传递给彼此,掌心满是汗水。 盛家的小旅馆正是生意最好的时候。两个少年在一片暧昧的动静中往楼顶跑,心咚咚地狂跳着,跑得浑身大汗淋淋。 到了天台上,盛朗反手关上了楼梯的门,一把将林知夏摁在门板上,用力吻住。 积累了太久的情愫如火山喷发,再也没有任何力量能将之阻挡。 林知夏觉得自己浑身都在细细颤抖,可搂着盛朗的肩,又觉得他颤得比自己还厉害。 他们急切地吻着,像缺氧的人,或是渴水的鱼。 半晌唇分,对视之中,两双眼睛在幽暗中都明亮如炽。 有些话不用说,彼此都明白。 盛朗将林知夏拽进了浴室之中。 (……) 凉爽的夜风从窗口涌入,在小小的阁楼里打了个转,从相拥的两人身上吹过,透过纱门钻了出去。 窗帘拂动,发出沙沙轻响。 盛朗把林知夏紧搂在怀里,时不时亲一下,那欢喜劲儿,就像吃素长大的狗终于得了一根肉骨头。 “还疼不?”盛朗在林知夏耳边小声问。 林知夏闭着眼,背靠着盛朗蜷着,一声不吭。 盛朗嗅了嗅林知夏身上那一股好闻得要么的奶甜香,把他搂得更紧了一点。 “下次就不疼了。”盛朗保证,“一次会比一次好。老杨说这事最开始都不大舒服,磨合好了就超级爽。我们有一整个暑假呢,一定会磨合好的。” “你跟着杨景行学了不少嘛。”林知夏终于开口,嗓子还哑着。 盛朗仰头干了这杯老陈醋,低笑道:“还不都是为了能把老公伺候舒服,好让你做我的回头客么?” 林知夏把滚烫的脸颊往臂弯里藏。 “好了,不逗你了。”盛朗轻柔地吻了吻林知夏的额角,“折腾了这么久,你先好好睡一觉吧。” 林知夏确实觉得浑身散了架一般,疼倒是不疼了,就是松软绵麻得很。 完成了一个重要的仪式,虽然除了疼,传说中的美妙并没怎么尝清楚,但也算放下了心头一块石头。 从今天起,他们俩除了亲亲抱抱外,还多了一件有趣的事可以做了。 林知夏很快便坠入了梦乡。 这一觉睡得极沉,一个梦都没有做。等被盛朗的亲吻闹醒的时候,林知夏觉得自己似乎才闭了一会儿眼。 可窗外已微微亮了光,晨鸟的欢鸣响彻永安的上空。 “醒了?”盛朗在林知夏的颈窝里拱了拱,唇寻找到了目标。 “唔……”林知夏打了个呵欠。 “好。”盛朗兴高采烈地扑了上去。 (……) 盛朗撩开林知夏汗湿的头发,在他红肿的唇上轻啄了一口,摇着尾巴问:“老公,这次怎么样?嗯?” 林知夏的呼吸还没平复,余韵如潮水轻轻冲刷着四肢百骸,手还在一阵阵发麻。 盛朗用亮晶晶的眼睛注视着自己的模样,像足了二狼学会叼鞋后求表扬的样子。 林知夏只好抬起手,摸了摸盛朗的脑袋。 “还行。” 盛朗快乐地眯起了眼,对这个评价很满意。 毕竟才刚刚开始嘛,老司机也都是从新手菜鸟一步步练起来的,急不得。 就和在驾校里一样,第一天先学会停车入库,然后再琢磨上下坡、过单边桥一类的其他技术。 就自己这领悟能力,加上和林知夏的高度配合,两人一周之内将车从练车场开上道不是梦。 两人在床上耳鬓厮磨,小声地说着情话。 林知夏事后回想,也不记得自己和盛朗都聊了些什么,大约都是废话。可心就是很快乐,像被小仙女撒了魔法粉似的,在胸膛里拍着翅膀飞。 这一种终极的亲密状态让两个人都感觉特别新鲜,好像都回到了他们刚在一起的时候。心里燃起一种急切,只想和对方亲近地贴在一起,有吸力似的放不开手。 肌肤相亲的那一刹那,两人之间最后一层薄薄的隔阂消失了,他们的肌骨仿佛就此融为一体,血肉交融,难舍难分。 “今天别去打工了。”盛朗半搂半压着林知夏,不让他走,“偶尔一天不去没什么。今天我们俩多练习一下,嗯?” 林知夏的身体投了赞同票,脑子却还保留着一丝理智。 “今天不行……至少白天不行。你得让我休息一下。” “没不让你休息呀。”盛朗耍赖,“不都让你躺着不动,干活的是我吗?” 林知夏捏他脸颊:“那今天让你躺着不动,我来干活,我就留下来和你练习,怎么样?” “哦?”盛朗眼珠一转,反而还更兴奋了,“那个对初学者来说有点难度,但是如果你愿意尝试的话,我是没问题……” 林知夏把盛朗一脚从床上踹了下去。 - 暑假已经开始,盛朗并不急着出国,便和林知夏一道去打工。 林知夏继续做他的麦咖啡小哥,盛朗也去了同一家店,做了一名打杂小哥,偶尔在高峰期帮着送外卖。 麦当劳的制服大概是盛朗穿过的最难看的衣服了,可林知夏依旧觉得他穿着腰是腰,腿是腿的,怎么都好看。 女店员和女顾客们也都很赞同林知夏的看法。自打盛朗来了后,这家店的年轻女客数量与日俱增。 盛朗做事一向勤快,而且不挑活。店里不忙的时候,他便拖地打扫卫生。林知夏便靠着吧台,静静地看着盛朗。 从结实的胳膊,到雄浑的后背,再到劲瘦的蜂腰,一路往下…… 自己大概也是有什么毛病。林知夏对自己说。 他这双眼睛好像自带了什么美颜特效,看别人都很正常,唯独看盛朗,觉得他处处都好看得不得了,像是大师的雕塑变成了活人。 盛朗忽然起身,对林知夏说:“小夏,我想起男厕所好像没有纸了。” “啊。”林知夏回过神,“那我去换一下。” 林知夏从库房里抱着一大卷卫生纸走进了男厕,放进了抽纸箱里。一转过身,发现盛朗就站在身后门边。 盛朗的眼睛里,有一种狼将猎物堵在了死角的神色。 林知夏暗道不妙,还来不及应对,就被盛朗一把推进了隔间里。 盛朗高大的身躯随即挤了进来,反手关上了门。 “你发什么疯?”林知夏惊愕,“这里随时都有人来……” 盛朗把人摁在了墙上,犬齿叼住了林知夏的耳垂。 “只准你色迷迷地看哥,不准哥找你讨点观赏费呀?” 林知夏的话顿时全堵在了嗓子眼,拿不准说不说的时候,唇又被恋人狠狠地咬住了。 盛朗开了荤后,这事上也和过去不同,总有一股没吃饱的饿劲儿。逮着林知夏就是一番啃,要狠狠地解一下馋似的。 在力气上林知夏从来都不是盛朗的对手,更别说自己也不争气,一被啃就手软脚软,脑子晕乎乎。 不知不觉中,双手已搂住了盛朗的脖子。林知夏回吻了过去。 盛朗手臂用力一收,将恋人清瘦的身躯揉进怀里。 突然有人推门走进了卫生间,手机里正大声播放着电视剧。 相拥在一起的两人僵住。盛朗飞快地将门锁放下。 那男人走进了隔壁的蹲位,一边看着电视剧,一边开闸放水。 林知夏拽着盛朗的衣襟,大气不敢出。可就这个时候,盛朗又低下了头,唇寻了过来。 林知夏用力推他,奈何盛朗坚实的身躯岿然不动,而且还越来越放肆。 “!”林知夏猛地挺直了腰,差点咬破盛朗的舌头。 盛朗的唇滑到了林知夏的耳边:“别动……” (……) 林知夏仔细地照了照镜子,确定汗湿的发梢已经干了,脸颊也已恢复了正常,才推门从卫生间里走了出去。 店长正在门外洗着手,见到林知夏出来了,很关切地问了一声:“小林,还好吧?还是很不舒服?” 林知夏的后颈寒毛唰地竖了起来。 店长说:“盛朗说你有些便秘,在卫生间里耽搁了。年纪轻轻的小孩,怎么搞出这种毛病?平时还是要多吃点蔬菜水果……” 林知夏唯唯诺诺地应着,匆匆洗了个手,狼狈逃走了。 一日结束,两人换下了制服。盛朗踩着单车,搭着林知夏回家。 金紫交织的黄昏,倦鸟归林,家家户户的窗里都飘出饭菜香。 他们俩都没有说话,可心里都想着同一件事。 这是他们各奔前途前度过的最后一个夏天。在秋天来临之前,这五十个日夜,将会成为他们一生铭记的回忆。 每日下班后,盛朗都会踩着单车把林知夏送到他家楼下。 两人在无人的楼梯口里偷偷吻别,然后各自回家。 再眷恋和盛朗耳鬓厮磨的愉悦,林知夏也并不是一直都住在盛朗家。 林知夏每天都会做好晚饭,然后接林安文下班。饭后,林知夏一边做家务,一边陪父亲聊天。 自己即将起航去遥远的城市念大学。这不同于往常住校,林知夏一走就是好几个月。一想到父亲将独自生活,林知夏就很放不下心。 林安文安慰儿子:“我平时都在店里,回家也不过吃个饭,睡个觉罢了。刘姐和邻居都很照应我。我一点都不孤单。” 林知夏和盛朗商量了过后,决定把二狼拿给林安文来养。没条件给父亲弄一只导盲犬,但愿二狼能给他足够的陪伴。 二狼这狗也不负众望,经过训练,很快就能配合林安文了。不过几日,二狼就记住了家和按摩店之间往返的路,还会了给林安文叼鞋子,拿手杖。 有了二狼,林安文的生活也比过去方便了许多。 牵着二狼,林安文终于可以放心大胆地在永安里四处转悠而不担心迷路。 这样一来,林安文去附近的一个市政文化广场也比过去容易许多。只要一有空,他就溜着二狼,去那里听人下棋拉二胡,和人聊天。 至于林知夏,他在盛朗家留宿的夜晚,总意味着一场持续半夜的狂欢。 作者有话要说: 文进入收尾的最后几万字,又因为要出差存稿不够。 所以我先写完结,然后再在写番外的时候,把某些的部分补上。 歌曲:Nickelback的《Far away》,很好听 第65章 血气方刚的年轻人, 有是热恋许久终于能亲热的情侣,只要共处一室,空气都能被点燃。 更别说盛朗本就是个热情如火的人,哪怕林知夏是块冰, 都能被他焐成一锅滚水。 外婆腿脚不好, 从不上楼。于是这个天台的小阁楼成了两人的秘密圣地。 日头一日比一日炽热, 天台的地板被晒得能煎鸡蛋。阁楼里那台二手空调重新加过氟利昂, 制冷效果显著。 可两个少年总是热汗淋漓。 林知夏有时都弄不清他和盛朗,谁更渴求对方一些。 看起来明明是盛朗更加积极主动, 贪婪地、不知疲倦地索取。可是林知夏的纵容里也总带着欣喜的迎合, 和含蓄的鼓励。 盛朗说的没错, 这种事一旦磨合好了,随之而来的就是极致的快乐。 林知夏被那一股妙不可言的滋味征服。食髓知味,欲罢而不能。 两人的胸膛里都有一团浇不灭的火, 一个眼神, 一点点接触,就能引发一阵强烈的激荡。 很多时候, 睡到半夜翻了个身,盛朗就会迷迷糊糊地抱了过来, 又做一次。 没有什么,比和最爱的人一起做最快乐的事, 更让人觉得幸福的。 他们两人后来走过许多地方, 住过各式各样高档酒店、豪华的房间,有过许多刺激的体验。 可是说到最怀念的经历, 都会不约而同地回想起在小阁楼上度过的那个夏天。 那种疯狂和大胆,那种浪漫的激情,是只属于少年人的。 深夜, 凉风习习,被暴晒了一整日的天台经过水的冲洗,终于降了温。 盛朗在棕垫上铺上柔软的草席,然后不容反抗地将林知夏拖了上去。 虽然知道他们处于附近民居的最高点,除了月亮,没人看得到他们,可林知夏还是紧张得差点咬破嘴唇。 那是林知夏第一次被盛朗弄哭。 到了八月上旬,两人凑了点钱,终于去了一趟大理。 他们住在一间很不起眼的小客栈里。白日在洱海边晒太阳,喝茶,入夜后则手拉着手逛街。 林知夏买了两串小小的蜜蜡手串,让店家分别刻上了他和盛朗的名字缩写。 “我们先戴着自己的,等回头分别的时候再交换,这样手串上就带着我们各自的气了。”林知夏说。 大理的盛夏就像丰市的春天,清爽湿润的夜风涌入窗口。长街的灯灭后,漫天星子悬挂在穹顶。 林知夏和盛朗在这片星空下温柔地、不知疲倦地缠绵。 林知夏很难得这么主动,柔情似水,完全地将自己奉献出去。 精疲力竭地相拥在一起时,他们长久地凝视着彼此。 “你的眼睛比洱海还好看。”林知夏抚着盛朗俊美的面颊,柔声说。 “你的眼睛也比星空还好看。”盛朗握住林知夏的手,吻他的掌心。 “我们以后还会去很多地方,小狼。”林知夏说,“一想到将来都和你在一起,我就很开心。” - 四天的旅行很快就过去了。 两个少年告别了晴空明媚的云南,坐着火车回到了弥漫着淡淡雾霾的丰市。他们回到了家,开始收拾行李,准备各奔前程。 盛朗的护照早就已经办好了。杨景行也不知道走了什么渠道,居然给盛朗办了一个工作签证。 “你们是从T市出发去伦敦?”林知夏看着盛朗的机票信息。 “是啊。我特意向老杨要求的。”盛朗说,“我要先把你送去T大,看你在学校安顿下来了,再出国。” 林安文身体不方便,显然不能送林知夏去大学。 大学入学这么一个重要的日子,盛朗不希望别的学生有父母陪同,他的小夏却一个人孤零零地忙活。 送林知夏去大学报到前,盛朗还做了几件事。 一,家里的房租正好到期,他和承租的老板续签了合同,又多了一笔可观的收入。 二,将外婆送去了郊县的姨婆家。姨婆是外婆的妹妹,儿孙争气,生活条件较好。盛朗每个月会给姨婆家一笔钱,托他们好好照顾外婆。 做完这一切,盛朗从林知夏手里抓过了行李箱的拉杆,同他一道登上了开往T市的动车。 “走吧!向新生活出发!” - T大。林知夏上一次来这里时,还仔细研究过这里和体校往返的公交线路。现在这些全都用不上了。 林知夏其实一直担心,来到T市,走进T大校园,会引发盛朗一些不好的回忆。 但是盛朗一直显得非常从容。 他兴致勃勃地参观校园,和林知夏去校门外吃了烤肉,还特意去生物学院门口和林知夏留了个影。 “得知道你在哪里上课。将来想你的时候,就把照片拿出来看看,脑子里就有画面了。”盛朗浮想联翩,“我的小夏宝是在乖乖听课呢,还是在课堂上想我呀。” “我才不会在课堂上走神呢!”林知夏唾道,“你也不许拿着我的照片做奇怪的事!” “难道我做奇怪的事,你会感觉到?”盛朗挤眉弄眼。 林知夏哭笑不得,脸颊泛红。 盛朗背着手,朝他凑近:“乖,啵一个?” 附近没有人,树阴又是那么茂密,金币般的阳光晃着人眼。 林知夏闭上眼,仰头和盛朗结了个吻。 林知夏的寝室住了四个学生,都和他是同一个专业的。 盛朗借着帮林知夏铺床,将这四名室友仔细打量了一番。 林知夏大概是宿舍里最穷的,却是长得最好看的。有个眼镜男一看就有点作,不大好相处,但是应该也难不倒他的小夏。 “你的弹弓带来了吗?”盛朗忽然问林知夏。 “带那玩意儿干吗?”林知夏莫名其妙,“我都几岁啦?” “万一要是有人欺负你……” 林知夏被盛朗天马行空的思维逗乐了:“我对付坏人就只有那么一招呀?也太瞧不起人了。你老公我能着你,你放心吧。” 室友们和他们的父母都对林知夏和盛朗这对组合侧目。 “我哥。”林知夏对新同学介绍盛朗,语气充满了温情和自豪。 “小伙子可真帅气呀!”一位同学妈妈情不自禁地感叹,“你们兄弟俩都长得真好!” 报到结束的第三天,林知夏他们这群新生就要被送去军训了。 临别的前一天晚上,林知夏留宿在了盛朗下榻的旅馆房间里。 (……) 林知夏从浴室出来的时候,已经换上了学校发的军训制服。宽大的军绿色制服衬得他肌肤雪白,领口处还隐约能见那个红痕。 “记得多抹点防晒霜。”盛朗叮嘱,“别等我们寒假的时候一见面,你居然变成个大麻子了。” “男生这么爱美,感觉给给的。”林知夏笑。 “你不是吗?”盛朗戳他的脑门,“你不是,你昨天抱着哥不撒手干吗?都哭成那样了还……” 林知夏恼羞地一脚踹过去。 “嘶——”盛朗装模作样,“学什么生物?你应该进国足的。” 林知夏还要补一脚。 盛朗身影一闪,敏捷地躲过袭击,手一捞,把人搂进了怀里。 体温交融,心跳同步,不论多少次拥抱,始终有一种倦鸟归巢般的安逸美好。 两人都用力地抱着对方,想要最后一次将对方的身体和气息记在脑海里。 盛朗把林知夏送到了校门口,就没再往里走了。他也要赶着去机场。杨景行已经在出发大厅等着他了。 “我上飞机的时候给你发消息。”盛朗双手抄在裤口袋里,忽然有些不敢看林知夏。 “去吧,小狼。”林知夏缱绻一笑,揉了揉盛朗柔软微卷的头发,“我等着你的好消息。” 盛朗抬起头,眼眶果真已经红了。 这下轮到林知夏垂下了眼帘。 学校里的广播正放着歌。 “我们要飞到那遥远地方,看一看,这世界并非那么凄凉。” “走啦!”盛朗后退,朝林知夏伸出三根手指。 三年。 林知夏也举起了三根手指。 盛朗转身,步伐矫健,身影很快消失在了地铁站入口。 “我们要飞到那遥远地方, 望一望, 这世界还是一片的光亮。” - 盛朗走后,消息一直没有断。 从上飞机,到在伦敦落地。从搬入新公寓,到去了杨景行的工作室。盛朗事无巨细地向林知夏汇报着自己的行踪和生活,发来大量的照片和视频。 “我要让你了解我现在的生活,才会担心。”盛朗说,“人家异地分手的,其实就是因为交流得不够,有了隔阂感。我不要因为距离就让你对我产生隔阂。” 因为时差关系,每天早上起床后,林知夏都会收到盛朗大量的消息。而每天早上看这些消息,也成了他一整日好心情的来源。 “盛朗在英国适应得怎么样了?”叶云漫问。 开学后,林知夏和师姐叶云漫在校园里重逢。叶云漫念大二,宿舍也离林知夏的不远。于是林知夏又开始了每日接送叶云漫往返教学楼和宿舍,同她一起吃早饭的习惯。 “挺好的。他适应能力很强。”林知夏把盛朗发过来的照片给叶云漫看,“他已经是半工半读的状态,接了点零散的模特活儿,同时还在餐馆里端盘子打工。” “不是说有后台吗,怎么还需要去打工?”叶云漫惊讶。 林知夏说:“因为他需要融入那个环境。打工是最能快速融入当地社会的途径之一了。” 盛朗刚到英国的那阵子,其实并不怎么适应。 全然陌生的环境,周围人截然不同的生活方式和思想理念,多变的天气,冷漠的路人…… “住的条件还不错。”盛朗告诉林知夏,“杨景行给我安排了一个小公寓,还挺复古的。床真大。要是你也在就好了。” “你怎么一看到大床就想到我呀,流氓!”林知夏笑骂,“那你开始工作了吗?” “开始接点散活儿。”盛朗说,“经纪公司的人见了我后,打算重点包装我,想搞点噱头什么的。他们和杨景行商量了好一阵,决定让我先以野生小模特的身份混着。” 林知夏听着有点不放心:“这不有点浪费你吗?” 盛朗倒想得很开:“咱们本来就是从底层摸爬滚打起来的,一下把我捧太高,我还不适应呢。就是别的模特看得出我受特殊待遇,和我处不来?” “他们欺负你?”林知夏提高了嗓音。 “谁能欺负我?”盛朗笑,“你想想,活这么大,除了你,谁还敢往我脸上招呼?” 林知夏松了口气。盛朗确实是从来不吃亏的性格。 “那你总得结交点朋友才行。”林知夏说,“不要因为自己英语说得不好,有口音什么的,就封闭自己。我们小狼长这么帅,得多出门给别人看看。” 盛朗刚到英国那阵子,确实除了出门工作外,就一直呆在房间里打游戏,很是有点闭塞。 也就是和林知夏打完这个网络电话的第三天,林知夏收到了盛朗发来的一组照片。 盛朗和一群不同肤色的年轻人在打篮球。比赛结束后,他和队友们笑着勾肩搭背,合影了一张。 林知夏从这时候才放下了心。他知道盛朗会很好地融入当地的环境中,会适应那一块土地的。 叶云漫就拿林知夏开玩笑,说:“你操心的样子,就像个留学生家长。” “没办法。”林知夏耸肩,“打认识起就为他操心,成习惯了。我就是这个命吧。” “你的命好。”叶云漫说,“盛朗对你多忠心耿耿呀。谁不羡慕你?” 林知夏的脸微微发热。 叶云漫话中有话。 “师姐……都知道了吧?” 叶云漫也有些不好意思,笑道:“高中同学告诉我的,说你和盛朗在毕业的时候出柜了,CP成了真,惊动一时。说实在的,我一点儿都不意外。” “师姐早看出来了?”林知夏惊讶。叶云漫可一点都没表现出来。 叶云漫回忆:“就是高二下学期的时候,有一次下雨,盛朗给你打伞。我看那伞把你遮得严严实实,他自己一边肩膀却都湿了。我当时就知道他喜欢你了。” 叶云漫声音转低:“因为曾经,也有个男生为我这样撑过伞。我都懂……” 林知夏却不记得有这回事了。可是他并不惊讶。 他和盛朗有过太多甜蜜温馨的点点滴滴,他也一直知道盛朗看似大大咧咧,万事不上心,却对自己有多温柔体贴。 “所以后来听说你们在一起了,我心想这样挺好的,很为你们高兴。”叶云漫感怀道,“只是你们现在有分隔两地,挺不容易的。” “都是考验。”林知夏平和地微笑着,“如果我们俩都为同一个未来奋斗,那么即便现在隔得再远,也不会走散。” 作者有话要说: 好像把大家吓到了,我说要完结是因为这是最后一卷的意思。 后面的剧情当然还挺多的。很多日常甜宠互动和夫夫卧室生活(不限于卧室)…… 第66章 到英国的头半年, 盛朗一直在学习和做兼职。 在杨景行的安排下,盛朗还去欧洲几个大城市转了一圈,见了一下世面。 他每到一处,都会给林知夏发了许多照片。欧洲的山川河流, 城镇和乡野之美, 都被他记录在了相片和视频里, 发给林知夏。 盛朗学会了摄影, 他很多照片会把自己拍进去。 照片中的他,头发越来越长, 面孔削瘦。 也不知道是不是回到了父系地的缘故, 盛朗血统里的日耳曼基因越来越明显, 轮廓越发硬朗分明。 穿着时尚休闲装的盛朗,几乎就像个从没离开过欧洲的年轻人。 相比起盛朗,林知夏在国内的日子就相对单调乏味许多。 大学的生活是丰富多彩的, 但是林知夏在学习之余还要打工, 并没有太多的时间参加社团活动。 林知夏有两份家教工作,给两个初中生辅导家庭作业。 给孩子辅导作业可真是一份折寿的活儿。 林知夏带的女学生还算省事, 虽然成绩不大好,但是听话, 也肯努力学习。 另外一个男学生则全然不同。 这家家相当富裕,父母神龙见首不见尾, 林知夏去面试, 接待他的是这家的老管家。 这还是林知夏第一次领略到中国有钱人的生活。 管家,厨子, 女仆,司机……伺候着一整套华美高档的豪宅。 豪宅里从游戏机室到家庭影院,再到水疗房, 应有尽有。足不出户就可以享受到一切。 可这家的小孩还是不开心。 层出不穷的恶作剧,不服从任何管教,交女朋友,偷偷抽烟……总之这个年纪的孩子该做的,他一样没做。不该做的,却一个都没落下。 如果不是看在高额的工资上,林知夏早就甩手不干了。 “我也是老了。”林知夏对盛朗说,“拉扯大你一个狼孩已经受够了,不想再拉扯一个熊孩子了。虽然知道这孩子缺爱,但是也没什么耐心去感化他。我就是个小家教,一周两堂课,还能拯救谁的灵魂不成?” “不想干就别干了。”盛朗说,“我赚钱养你。” “媳妇儿真甜,老公我很开心啦,但是钱还是得自己赚的。”林知夏笑起来,“说好了做你的后盾的。你都进入社会了,我也不能落后你太远。” “别给自己太大的压力。”盛朗说,“赚钱养家和如花似玉我都能做到。” 这个时候,盛朗还每天都需要去餐馆打工,帮邻居老太太遛狗,只偶尔才接到一份模特的活儿。 说好的力捧和承诺的光鲜待遇一样都没有兑现,可盛朗一点都不急,这让杨景行都有些诧异。 对于一个破釜沉舟、背井离乡出来闯荡的年轻人,如此沉得住气,实在不多见。 仿佛盛朗隐隐知道,属于自己的机遇就在前方。 而这个机遇确实很快就来临了。 - 新年假期的最后几天,餐厅的生意异常红火。盛朗这天才上岗一个小时,就收到了往日两倍的小费。 “嘿,快瞧那儿!”一个侍应生朝同伴们使了个眼色。 餐厅的窗边,一名男士正朝女伴单膝跪下,向她求婚。 室内的嘈杂声随之一轻,客人们纷纷侧目,都等着女方的答复。 “不会答应的。”盛朗将口袋里的小费丢进了小费箱里。 “你怎么知道?”同事问。 “我就负责那桌的。”盛朗漠然道,“刚才点单的时候,女方根本不知道男方对薄荷过敏。” “这不能说明什么吧……” 同事的话还没说完,那头传来一片遗憾的叹息。那位女士果真拒绝了男人的求婚。 盛朗朝同事得意地挑了一下眉。 变故就在这一瞬间发生。 女人的尖叫声响彻整个餐厅。刚才还深情款款跪地求婚的男人手持一把牛排刀,朝着女人捅去! “快报警!” “拦住他——” 客人和侍应生惊慌闪躲的时候,一道人影逆着人流而上,如一头捕猎的狼,朝行凶者扑去。 夺刀、绞手、肘击,绊倒…… 盛朗只接受过一点业余的搏击训练,但是自幼在街上打架长大的孩子,即使很少出手了,身体依旧有着记忆。 男人被重重地压制在了餐桌上。侍应生和餐厅经理匆匆赶来,七手八脚地将受伤的女士扶起。 男人还不肯罢休,依旧大声地用肮脏地话辱骂着那位女士。 盛朗一脸漠然,抓着他的头发,将他的脸摁在了一盘肉酱面里。这畜生终于安静了。 不知谁鼓响了第一掌,继而,餐厅里掌声轰鸣。 客人们大声叫好,甚至有人吹响了口哨。 “干得漂亮,年轻人!”一位白发苍苍的老人喝道。 - 林知夏看到这段视频的时候,这视频已是网络媒体上红极一时的事了。 不仅国外的媒体热衷于报道,国内的媒体也跟风了一波。盛朗的面孔和名字一时传遍了全球。 当然,不是所有的平民英雄都能得到如此多的关注。 盛朗俊美脱俗、极具辨识度的容貌才是媒体争相追捧的关键因素。 盛朗的照片被刊登在了各大新闻媒体上,他富有戏剧色彩的身世更是成了极佳的新闻素材,被记者们津津乐道。 如此年轻漂亮、一身正义的混血少年,在中国艰苦地长大,因受伤而中断了运动员生涯,于是远渡重洋,来英国寻找他的亲生父亲。 记者镜头前的盛朗于高冷之中带着一丝极讨女性喜欢的腼腆。 “我只是过来看一看。”盛朗很简单地说,并没有使用什么煽情语句,“我的一半是来自这里的。退役后,我一直很困惑。我希望来这里能找未来的方向吧……” “是你自己想的,还是他们让你这么说的?”林知夏问盛朗。 “脚本是经纪人他们弄出来的。自从曝光以来,我对外说的每一句话都是安排好了的。我没有自由发挥的权利。”盛朗说,“不过说得也有道理。我才不在乎我亲爹的死活,但是我确实希望能在这里找到未来的方向。” 林知夏打趣:“没准还真能把你亲爸找到呢。” “已经有人找上门来啦。”盛朗嗤笑,“都是几个在英国做生意,又在中国留下过风流债的德国男人。” “那你真和他们见了?” “没!经纪人都给我打发了。我不想找我亲爸。就从他做的那些事,也知道不是什么正儿八经的人物。我妈说他当时是来中国做外教的。” “万一很有钱呢?” “我自己将来会有很多很多钱的。”盛朗说,“钱,我自己赚。爱,我有你了。” 天时地利人和,一切必要的因素终于凑齐。 就在人们都熟悉了盛朗的面孔和事迹的时候,模特经纪公司高调宣布同盛朗签约。 紧接着,在二月的伦敦冬季时装周上,盛朗正式亮相出道,一炮而红。 - 半年后。 法国巴黎,戴高乐机场。 国际到达出口处,乘客们和接机的亲友正热情地相拥亲吻。 小陈手持一块名牌,站在最前排,已经翘首以盼有好一会儿了。 终于,一个穿着深蓝T恤,提着简单行李包的年轻男子从通道的那头走了过来。 他身材高挑匀称,有着亚洲男子特有的清瘦纤细,虽然穿着非常休闲,可举手投足间散发着一股文质彬彬的书卷气。 “小林哥!”小陈挥舞着名牌,“这里!这里!” 林知夏望见了小陈,露出明快的笑容。 “飞机晚点了,让你等久了吧?” “没有,我正好在路上也耽搁了一下,还怕让你等我呢。”小陈热情地接过林知夏的行李,“走,咱们进城去!” 小陈开着一辆黑亮的奔驰轿车,载着林知夏,从机场朝着市区而去。 巴黎是一块得天独厚的地方,一年四季都气温宜人、风调雨顺。 初秋万里无云的碧空下,橘红屋顶的民房就像童话里的小屋,座落在一片片绿树之中。 郊外的气氛静谧安详。 偶尔驶过城际列车站,巨大的广告牌上,一张熟悉的面孔一晃而过。 冷峻孤傲的神情,俊美分明的轮廓,碧绿的眸子…… 第一次看到的时候,林知夏的心猛地蹦了一下,像冷不丁被人捶了一拳。 随着越来越接近市区,广告牌越来越多,那张面孔出现的频率也越来越高。 他瘦了,成熟了许多,气势更加锋利鲜明,却又因为有中国血统,让他显得比别人更加深沉有底蕴。 那双眼睛,时而冰冷漠然,时而柔软温顺,人性和兽性仿佛一直在他身体里搏弈,让他有一种游离在人类社会边缘孤傲气质。 俊美醒目的面孔,独特的气度,华服名表,谁看得出这是一个在简陋的城中村里长大的孩子? 林知夏的心跳维持成了激烈的频率,一股激荡、自豪的情绪从胸口扩散向了四肢。 “每年时装周来的时候,街上都是铺天盖地的广告。”小陈解释给林知夏听。他是温州人,十四岁就跟着做生意的父母来了巴黎,年纪虽小,却对当地十分熟悉。 “今年的风头都是狼哥的。”小陈骄傲地说,“自打年初那个CK广告片后,狼哥的合约就像雪片一样飞来。这次的春季时装周,好几个大品牌,Tom Ford、H&M,狼哥都会去走。所以杨老师也觉得一定要让你来看看……” 车抵达了一处热闹的秀场外。 各大服装品牌的海报高悬在场馆外墙上,记者和粉丝已将正门围得水泄不通,准备迎接前来看秀的名人。 而侧门外,工作人员忙碌奔波,一排排挂满了衣服的长衣架正从车上往场馆后门推去。 林知夏带着小陈给的工作证,随着他从侧门进入了场馆,朝着后台而去。 后台更是一片繁忙的景象,身形如鹤的模特们随处可见,正忙着更衣化妆,很多女模特几乎衣不遮体地走来走去。 因是春季时装周,春夏装衣料轻薄,色彩明艳,一眼望去,好一片衣香鬓影、绮丽眩目的景象。 两名工作人员各自推着一个长衣架,从林知夏的身后交汇而过。 林知夏转过身,一眼望见了人群之中的盛朗。 总是这样,如有一道光降落在那个男人身上,人们的视线总是不自觉地向他聚集。 盛朗瘦了许多。大概为了适应品牌的风格,削瘦的双颊让盛朗的面容略带深邃的忧郁,留长了的卷发搭在饱满的额前,给他平添了几分落拓不羁。 盛朗的气质已同现场气氛融合在了一起。他操着流利的英语和同事们交流着,熟悉工作上的每一个环节,从容地配合着同事们的工作。 化妆师和服装师助理们将盛朗团团包围,服务着他,就像侍从们侍奉着一位国王。 “今天男装部分的领场和闭场男模都是狼哥。”小陈自豪道,“品牌可重视他了。春季的广告大片也会用他来拍。” 盛朗忽而抬头,朝这边望了过来。 林知夏的呼吸轻轻一窒。 一个中等个子、衣着时髦的黄头发男子走到了盛朗面前,亲昵地为他整理衣衫。 盛朗的视线又垂了下去,严肃地和对方交谈了起来。 “品牌商的设计总监。”小陈低声说,“也是这场秀的总设计师。挺有才的,但是很不好相处,有点歧视中国人。杨老师还和他撕过呢。不过他对狼哥还不错,他认可狼哥的日耳曼血统……小林哥你别担心,狼哥可是一直为你守身如玉的,根本就没搭理过这傻逼——他叫萨利·比伯,狼哥私下简称他‘萨比’,我们都跟着学。” 林知夏噗地笑了出来:“盛朗也真是的……” 小陈得意地挤眼,忽而看向林知夏身后:“杨老师!” 杨景行走了过来,朝林知夏点头微笑:“小林,一路上还顺利吧?” 大概是离开了糟糕的家庭环境的原因,杨景行的气色比在国内的时候好了很多,红光满面,以至于还显年轻了几分。 因盛朗之故,林知夏如今见多了时尚界的人,看杨景行已比过去顺眼了许多,甚至能欣赏他的穿衣品位。 毕竟,如果论色迷迷的眼神,那位“萨比”总监如称第二,现场无人敢居第一。 “托您的福,挺好的。”林知夏客气道,“还要谢谢杨老师邀请我过来。” “应该让你看一下盛朗的成就。”杨景行道,“这是他第一次在时装周上走大品牌的秀,如果你能在现场见证,我想他会非常开心的。不去打个招呼?” 杨景行朝盛朗那头抬了抬下巴。 林知夏犹豫了片刻,摇头:“就要开场了,先不打搅他工作。反正人都来了,结束后再见也不迟。” 杨景行也不勉强:“那让小陈带你去入座。” 作者有话要说: 时光大法开启。 又是熟悉的巴黎(啊我真的好爱巴黎,希望大家有机会一定要去一次!) 第67章 观众席的第一排是归各位名流的。杨景行给林知夏安排的位置在第二排, 位于T台右侧的黄金地段,一样能将台上的动态看得清清楚楚。 一群衣冠楚楚的客人中,穿着T恤休闲裤的林知夏反而显得尤为醒目。 邻座是一位时髦女郎,挂着记者牌, 好奇而友好地朝这位清俊斯文的东方年轻人一笑。 “你不像是从事这个行业的。”女郎的英文带着点儿法语口音, “不过你长得真好看。” “谢谢。”林知夏回答, “我确实不是。我是应朋友的邀请过来, 增长见识的。你呢?” “我是为了盛来的。”女郎眼波荡漾,“虽然时装周才刚开始, 不过所有时尚杂志都预言他会是今秋的宠儿。他的气质太迷人, 太有韵味了!这大概是源自他的东方血统。但是他看着并不太像个异族, 你明白吗?” 林知夏明白的。 盛朗的混血容貌得天独厚。 在国内,他还年轻稚嫩,棱角柔软, 单纯朴质, 大伙儿看他不觉得突兀。 在国外这一年多,他成熟削瘦, 轮廓分明了,老外们看他也能产生亲切的认同感。 所以盛朗才能很轻松地融入进了欧美的模特圈。 “听说他的父亲是德国的一名富商。”女记者兴致勃勃地八卦起来, “他能迅速走后,其实是他父亲在背后悄悄捧他。他不能承认这个儿子, 于是只好给他一个光明的事业。我们都预计, 未来几年的男装,会是盛的主场。你朋友是品牌方的人还是模特公司的?有什么内幕可以透露吗……” 灯光暗了下来, 音乐转变,秀就要开始了。 女记者迅速将注意力从林知夏身上抽离,投向了灯光下的T台。 出道第一年, 盛朗就给很多新兴的小品牌走过秀,反响十分好。 林知夏将盛朗走秀的片段放在手机里,每次想他了,就点开看一看。 看盛朗的气质一点点蜕变,看他越来越潇洒自如,看他从一个纯朴的穷孩子,变成了一名代表着时尚和美的模特。 当盛朗从后台第一个走出来的时候,林知夏便意识到,屏幕中的视频永远没法同现场相比。 灯光并不耀眼,但是盛朗总是那么夺目。 步伐稳健,淡漠的神态,眉宇间有着一股洒脱与自信,视场下数十双眼睛和伸长了的镜头于无物。 此刻的盛朗其实是收敛着的。 他的每一个脚步,驻足和转身,都在认真地展示着身上的衣服,而不是卖弄自己。 而他鲜明的特色让衣服在他身上大放光彩。哪怕是大胆新潮的异形裁剪,并不贴合身体曲线,依旧随着盛朗的举手投足,展现出了独特的韵味。 盛朗确实是天生吃这一碗饭的。 别人需要费劲功夫才能做到的效果,他信手拈来。 他是属于聚光灯下的人。 他应被人仰慕,应被人热爱。 他注定了无法平凡。 - 一场三十多分钟的服装秀顺利结束。 满场灯光大亮,掌声如雷。 洋洋洒洒的彩带和金粉中,盛朗作为闭场模特,站在设计师身边的黄金位置,脸上带着浅笑。 这笑意削弱了他骨子里的不羁,给这个才二十一岁的年轻人平添了几分活泼的少年气。 这是一场非常成功的秀。熟悉这个行业的人此刻都能推测得出明天的新闻会如何对其吹嘘描述。而其中必定会有一段话,用来赞美这一位初露头角,俊美又神秘不羁的绿眼睛青年。 无意识中,盛朗又朝T台右侧望了一眼。 在走秀过程中,盛朗已经不着痕迹地朝那边望过两次了。 幽暗之中,似乎有什么牵扯着他,总勾着他一缕魂往那边飘去。 可惜那里光线昏暗,人影幢幢,什么都看不清。 等结束了采访,辞别了热情的记者们,已是两个多小时后了。 盛朗大步朝会场外走去,一边低头看着手机。 国内此刻已是后半夜,小夏肯定入睡了。满腔成功的喜悦只能憋到明天再和他分享。 “把今天的视频发我一份。”盛朗对助理小陈说,“我发给你小林哥。” “哎!”小陈脆生生地应了一句,“是发你个人的,还是全部的?” “我个人的。”盛朗嘀咕,“看别的妖艳贱货干吗?看我一个人就够了。” 一辆白色奥迪轿车停在路边,后座的车窗摇下,露出杨景行的脸。 “我就知道你不去after party。”杨景行问,“你这么不合群的,为什么他们一个二个反而更觉得你香?” “远香近臭呗。古今中外都适用的定律。”盛朗拉开车门钻了进去,“你没什么事就送我回酒店吧。我明天一早还要进棚,今天打算早点休息。” “计划得到是挺好的。”杨景行意味深长地轻笑道。 杨景行的助理开着车,朝战神广场而去。 杨景行从后座的储物柜里取出一瓶香槟,砰地一声打开。 “恭喜!你的第一次大牌秀圆满结束!你表现得非常好,非常专业。媒体爱你,盛朗。明天的报道出来后一定会非常好看。” “谢谢。”盛朗接过一支香槟杯,“我能有今天,离不开杨老师你的栽培。等这一轮忙完了,找个机会要好好感谢你。” “你一和我说客气话,我怎么反而那么不习惯呢?”杨景行给盛朗斟酒。 “那大概是你这抖M的习性有点太深入骨髓了。”盛朗说。 “……”杨景行笑,“好啦。我不过是推了你一把,主要还是你自己努力。顺顺利利把接下来的十来场走完,你就算真正立足了。我也如释重负了。” 盛朗笑:“我早说了,老杨,你是你们家的异数。看似嬉皮,其实最有良心和温情。” 杨景行同盛朗碰杯,发出叮地一声轻响。 “能得你这一句,我这两年的功夫也算没白费了。以后合作愉快。” 盛朗将香槟一饮而尽,靠在后座里,俊朗的面孔带着倦色。 今年的春季时装周,盛朗已准备了很长时间,更是为此做出了前所未有的牺牲。 收敛了张扬不羁的个性,同形形色色的品牌商们周旋应酬。盛朗学会了同那些他厌恶的人虚与委蛇,甚至学会了对许多很明显的暗示和骚扰视若无睹。 以容貌来获取资源的行业,必然存在着许多见不得光的交易。 盛朗是个特立独行的人,他一直坚守着自己的原则和专业精神。如狩猎中的狼,耐心、隐忍,等待一个最适合的时机,一蹴而就,一鸣惊人。 车抵达了酒店,盛朗同杨景行道别:“今天感谢你能来捧场。七号走你的秀的时候再见。” 盛朗带着小陈走进了酒店大堂。 车却没立刻开走。 杨景行透过车窗,望着那青年挺拔如松大步远去的背影,眼神一时十分幽深。 助理跟了杨景行很多年了,很懂他的心思。他低声说:“杨老师,我都替你觉得有点不值得。” “我有什么不值得的?”杨景行淡淡道。 “这一年多来,您为盛朗做了那么多……我从来没见您对谁这么上心过。很多事他都还不知道呢。可是他对您还是很一般。” “我栽培他,是杨家欠他的。是感谢他救了我妹。”杨景行捏了捏眉心,“盛朗不是普通人。我第一天认识他,就知道他不是池中之物。今天他站的位置,是许多同行的最高点。可对于他来说,应该只是一个新的起-点而已。你不能以看普通人的目光去看他。” “这不都离不开您吗?”助理说,“没有您用自己的资源给他铺路,他哪里有今天?” “可我的资源,不给他这样人铺路,用在任何平庸的人身上,都是浪费。”杨景行说,“我是投资他,我又不是做慈善。” 助理说:“我就是有点替您不服气。你为盛朗做的,比他那个男朋友多多了……” 杨景行问:“你和一个人相依为命过吗?” 助理一愣,摇头。 “那你就不会懂他们俩的感情。”杨景行说,“我们都很难懂的。” - “狼哥晚安,祝你今晚过得愉快。”酒店走廊里,小陈先到了他的房间,道别后就迅速遁进了屋里。 盛朗觉得这小子话里有话。不过他已忙碌的一整天,不打算把所剩不多的电量用来思考不重要的事上。 到了自己的房门口,盛朗打开皮夹翻找房卡,却是摸了个空。 奇怪,他早上出门的时候明明放得好好的。 盛朗把身上摸了个遍,一无所获,只好朝小陈的房间走去。 身后传来咔嚓一声,房门开了。 盛朗惊讶的转过身,继而定住。 一道熟悉的身影站在门边,高挑清瘦的身型,白净的肌肤,乌黑的头发,清澈的双眸和俊秀的眉宇。 林知夏抄着手靠在门边,朝盛朗挑眉一笑:“大半夜的,还想去哪儿浪呢?” 盛朗张嘴,无数句话一口气涌上来,把喉咙堵死了。 “干嘛?”林知夏笑,“真给我抓了个正着,答不上来了……” 盛朗冲了过来,一把将林知夏推进了房间。门砰地一声被反手摔上。 林知夏被摁在墙上,后背撞得有些疼,不由得轻抽了一口气。 射灯的光从盛朗的发顶如金沙般流泻而下,背着光的脸俊美深邃,碧眸在幽暗中皑皑生辉。 盛朗的手颤抖着,摸着林知夏的脸,摸着他的肩。他顾不上拥抱,先去确认眼前这人是否真实存在。 “是你……”盛朗急喘着,“真的是你!” 面对如此真切地狂喜,林知夏仅有的一丝镇定也被击溃,心被撩得疯狂地跳。 两人都呼吸到了对方身上传来的那一股久违的、令人心旷神怡的熟悉气息。 林知夏嗓子沙哑,眼里荡着碎光:“你不确定是我……就随便乱抱呀。” 盛朗捧起了林知夏的脸,注视着他:“你什么时候来的?你怎么会在这里?” “杨景行把我请来的。”林知夏说,“他这次的秀对你意义很重大,我应该来亲眼见证……” “刚才是你!”盛朗叫起来,“我就知道台下不对劲!” 林知夏脸颊发热:“你原来没看到我呀。害得我虚惊了一场。本来是想给你个惊喜的……” 盛朗捧着林知夏的脸,狠狠地将他吻住。 这是个令人瞬间意乱情迷的吻。 林知夏觉得自己被一头饿红了眼的狼叼住了,热烈的渴望和具有攻击性的占有欲冲击而来,一打照面就卸掉了他所有的武装和抵抗,将他彻底征服。 到这个时候,一切语言都是多余的。 两人难舍难分地吻着,跌跌撞撞地从玄关摸到客厅。 室内灯光柔和,露台外,就是巴黎旖旎的夜色。 正是整点,埃菲尔铁塔的灯光闪烁璀璨,如梦如幻。 屋内,盛朗将林知夏压在落地玻璃窗上,就着变幻的光凝视着这张挚爱的面孔。 林知夏抬手,轻抚上盛朗的脸,仔细地端详着他。 说也奇怪。之前在台下看着这个男人时,林知夏忽然有点觉得这样的盛朗太完美脱俗,甚至有点陌生。 可是此刻,被盛朗热烈地拥吻着,索取着,热度和脉搏都交融在一起时,旧日的感觉全都回来了。 这还是他的小狼,一点儿都没变。 “小狼,”林知夏的嗓音带着点鼻音,“我很想你。” “我更想你。”盛朗哑声说,继而将他压在被褥之中。 林知夏之前就觉得,盛朗这人和别的人不大一样。 他越累,越兴奋! 累到一定程度,再给予适当的刺激,比如久别的恋人突然来探访,给了个意外惊喜什么的。他会化身电动马达,疯狂运转一整夜,直到透支最后一滴血。 林知夏坐了十个小时的飞机才抵达巴黎,还没来得及倒时差,碰到狼血沸腾的盛朗,就像一只被饿狼叼回了窝的兔子,三下两下就被吃得连根毛都不剩。 (……) 酒店的大床柔软如云,累极了,两人便停下来,相拥着说着情话,迷迷糊糊地睡一会儿。 只是盛朗的回蓝速度太快了,林知夏睡不了多久就又会被他弄醒,人还没清醒,就又被拽进激情的漩涡之中。 林知夏估计,他们俩那晚大概总共只睡了一两个小时。 晨光透过窗纱落在床上时,盛朗还紧紧地压着林知夏不放。 林知夏伏在被褥之中,已筋疲力竭,头一阵阵发晕。 好一会儿,盛朗才终于心满意足。 “去洗澡?”盛朗俯身吻了吻林知夏汗湿的鬓角。 林知夏闭着眼喘息,觉得自己已经和一条咸鱼没什么区别了。 盛朗把这条咸鱼半抱半扶进了浴室。 第 68 章 从浴室出来的时候, 酒店的客房服务人员也将早饭送到,摆在了阳光明媚的露台上。 露台正对着的,就是著名的战神广场。高大雄伟的埃菲尔铁塔就伫立在不远处的广场中央。灰色的鸽群扑扑地自天空中掠过。 林知夏累过了头,没什么胃口, 勉强吃了两口, 注意力全在盛朗身上。 到底是二十出头的年轻小伙子, 经过大半夜的高强度操劳, 盛朗丝毫不显疲态,反而红光满面, 精神奕奕, 完全是一头刚饱餐过一顿的大狼狗。 站在穿衣镜前, 盛朗熟练地穿衣梳头。 林知夏知道那些看似简单的衣服都有着一个响亮的品牌名称,和一个昂贵的价钱。盛朗也已十分懂得穿搭,极简单的衣服穿上身, 便有令人眼前一亮的效果。 疲惫之中, 林知夏似乎觉得自己正做着一个梦。 梦里,不过短短两年, 他和盛朗的生活就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似乎前一秒,他们还是两个住在城中村里的穷小孩, 用着破旧的手机和笔记本,挤在天台上的阁楼里畅想着未来。 下一秒, 他们便置身于时尚之都巴黎, 坐在酒店华丽的露台上吃着早餐,欣赏着巴黎的清晨。 优渥, 精致,小资意味十足的生活。 尤其是盛朗,他似乎才脱下洗得灰扑扑的校服, 就穿上了各式各样的名牌服装。 人要衣装,佛要金装。 名家设计的衣裤将昔日那个纯朴的运动少年变成了一名都市时尚的青年。 盛朗身上源自出身土气已越来越薄弱,个性里的孤傲和冷峻反而给他渲染出了一份醒目的矜贵之气。 “想什么呢?”盛朗从镜子里看到了林知夏发愣的表情,不由得莞尔。 他转身走过来,抬起林知夏的下巴,在他微张开的唇上啄了一口:“被哥帅呆了?” 疲倦让林知夏的反应迟钝,有些呆萌。 他被盛朗啃了几口才反应过来,慢吞吞地说:“你的变化越来越大了。” “有多大?”盛朗问。 “脱胎换骨。”林知夏注视着盛朗,“虽然以前看过你很多广告,也觉得你变化大。但是昨天在台下亲眼看着你,居然觉得你有点陌生。你一点儿都不像的从永安社区那样的地方走出去的小孩了。而我还是过去那个书呆子……” 盛朗蹲在了林知夏面前,将他双手拢在掌心,仰头望着他。 “我不准你说自己是书呆子,小夏。”盛朗认真地说,“我这两年去了那么多地方,认识了那么多人,就没见过比你能聪明机灵的!从小到大,你出手解决了多少事?我要没你在一旁拉扯着,早不知道埋进哪个坑里了。你这还呆,那别人怎么活?” 林知夏笑了,抬手轻抚上了盛朗俊朗分明的脸。 “那估计是真的是被你帅呆了。原本养了一只小土狗,结果出了趟国,就变成时髦威风的大狼狗了。你说我是不是赚大了?” 盛朗乐滋滋地摇了摇尾巴。 “小夏,不论我怎么变,变的都是外表。这具皮囊下,我也还是你的小土狗。我最喜欢吃的还是你爸炖的大排骨和你做的肉酱面。我晚上做梦,总梦到和你一起躺在天台上看星星。” 盛朗低头吻了吻林知夏的手背。 “这两年我在国外混得还不错,但是始终觉得自己在流浪,心是飘的。我每次回国都高兴坏了,因为回家了就能见到你了。一见到你,我的心就踏实了。” 他握着林知夏的手,放在自己胸口。 “如果没有那个守着你好好过日子的念头,我恐怕不会走到现在。” 林知夏深吸了一口气,把盛朗的手牵到自己唇边,也认真地亲了亲。 “小狼,不论你变成什么样,我都爱你。” 盛朗倾身过去。林知夏闭上了眼。 两人在晨光中结了一个轻柔缱绻的吻。 - 学校已经开学,林知夏是请了假来看盛朗的,他只在巴黎短短逗留了四天。 而对于盛朗这样刚走红的模特,时装周是他最繁忙的时候,行程每天从早排到晚。 大部分时间里,林知夏都独自在巴黎里游玩。 第一天在几个最著名的景点打完卡后,林知夏第二天花了一整天时间泡在卢浮宫里,在画廊和雕塑观中流连忘返。 作为理科生,尤其还是一个穷孩子,林知夏的艺术知识是很匮乏的。 直到进入大学,尤其盛朗走上了一条和艺术美学相关的道路后,林知夏才开始花精力去学习这方面的知识,以希望能和盛朗有些一些共同话题。 林知夏在一本心理学杂志上看到过一句话:共同成长,就是不停地去学习和对方有关的一切,让彼此一直处于相同的文化氛围之中。 林知夏知道,盛朗也有关注生物学行业的事。虽然他一点儿都不懂,但是至少在林知夏说到一些专业名词的时候,他会大致清楚是什么意思,不会两眼捉瞎。 直到闭馆通知响起,林知夏才依依不舍地往出口走。 手机震动,盛朗发来了消息:“还在卢浮宫吗?” 林知夏:“正要出来。你完工了?” 盛朗却没有回复。 博物馆外,夜幕已降临,广场上亮起了金色的灯光。 巨大的玻璃金字塔同周围古老的建筑交相呼应,呈现出了一副最经典、最华美的画面。 仿佛有什么在牵引着视线,林知夏侧头朝一边望去,就见盛朗站在散场的人群之中,朝他挥了挥手。 雪白的衬衫,深灰色的牛仔裤,略长的卷发蓬松地搭在额前,俊朗的脸上满是愉悦又温暖的笑。 林知夏笑了。他走过去,将盛朗拥住。 密集的人群之中,他们若无旁人地拥吻,就像一对法国本土的情侣。 盛朗带来了三明治和可乐,两人坐在金字塔的水池边,享用着简单却可口的晚餐。 “喜欢巴黎吗?”盛朗问。 “这里是巴黎,谁会不喜欢?”林知夏感慨而笑,“我今天逛卢浮宫的时候还在想,一年前的时候,我才刚离开永安没多久。那个时候我怎么都没想过,只过了一年,我就能在巴黎游玩了。” “将来等我不用赶工了,咱们再来好好地回来玩一次。”盛朗说,“先游巴黎,然后再去南法。老杨总和我说,人这辈子一定要在春天去一次南法。我还没去过,先存着,等将来和你一起去!” 林知夏和盛朗五指紧扣着,嗯了一声。 “明天有什么安排?”盛朗又问,“打算去哪里玩?” “哪儿都不。”林知夏说,“明天跟着你,陪着你。你去哪儿我就去哪儿。” “可是我工作很枯燥的。” “还会比陪你游泳更枯燥?”林知夏满不在乎,“我总该了解一下我男人的工作是怎么样的。而且你身边要是有什么小妖精,我趁着在这儿,也正好把人给打发了。” “真有小妖精,还用的着等你出手?”盛朗把林知夏搂着,额头在他鬓角蹭了蹭,“你和我说老实话。我进这一行,你是不是担心我身边小妖精多?” 林知夏斜睨他:“你会被他们勾走吗?” “当然不会!”盛朗忙道,“那种光长得好看,又没有大脑的人,我才看不上呢。” “那长得好看又有脑子的,你就会上钩咯?” “当然!”盛朗理直气壮,压低了嗓音,“我不是被你给勾得死死的吗?” 林知夏一怔,笑骂:“巧言令色!” 盛朗把林知夏搂紧了,低声说:“所以,你看我这么守妇道,你可不准被别的学霸帅哥给勾走了。你得对我负责!” 林知夏嗔笑:“放心,我不会嫌弃你只有脸和钱。” “我才不止这两个优点!”盛朗不服气,抱着林知夏摇来晃去,“我性格好,三观正,只听你的话,别人牵都牵不走我。再想想,我还有什么优点?” “别晃了!”林知夏叫道,“蛋黄酱都蹭我衣服上了。” “哦哦,还有!”盛朗咬着林知夏的耳朵,“我的活儿还特别好!” 一边脸颊率先烧起来,然后整个身子都跟着热了。 “好个屁。”林知夏呸道,“弄得老子疼死了……” “我这不是太久没见你了,有点急嘛。”盛朗嬉皮笑脸,去咬林知夏的耳朵,“今天时间足够,我慢一点,好好伺候,保证不让你疼……嗯?” 耳鬓厮磨的旖旎总是这么令人心旷神怡。 广场上的金色灯光落在两个人的眼睛里,湖水和星空交相辉映,彼此都从对方的眼睛深处读懂了那一份渴望。 林知夏在盛朗的唇上轻轻啄了一下,然后牵着他的手,回了酒店。 进了门,盛朗往灯的开关摸去。林知夏却把他的手抓住。 没有开灯的房间,窗外就是闪闪发光的铁塔和巴黎的灯火。屋内,两双眼睛里都荡漾着岩浆般的热情。 盛朗低头朝林知夏的唇咬去,林知夏却是躲开了,转手将他推倒在了沙发里。 窗外微弱的灯火照着林知夏清俊秀雅的面孔,还有他带着玩味笑容的嘴角。 盛朗喉结用力滑动,朝林知夏伸出了手。 林知夏俯身,重重地将他吻住。 (……) 午夜,埃菲尔铁塔结束了它最后一次闪灯,在夜色中睡去。 凌乱的被褥中,盛朗伏在林知夏的怀中,呼吸着他最熟悉,也是最喜欢的甜丝丝的奶香。 真奇怪,明明都是成年男性了,可林知夏身上这一股味道淡了些,却始终不散。林知夏自己从来闻不出来,反而还觉得是盛朗的鼻子有问题。 两人身上的热汗都还没有干,激情的电流还残留在四肢百骸之中。放纵后的松软带来如置云端的舒适。他们就这么相拥着,谁都不想动。 林知夏轻轻捋着盛朗汗湿的卷发,指尖描绘着他的轮廓,有一种爱不释手的感觉。 盛朗舒服地眯着眼,享受着这一份只属于自己的宠爱。 他在林知夏怀里拱了拱,安然睡去。 - 在林知夏将要启程回国的前一天晚上,盛朗推掉了所有的应酬,带着他去了蒙马特高地。 “我当初第一次来巴黎,从酒店望见这座教堂的时候,就想带你来这里看看。” 夜风中,两人手牵着手,同游客擦肩而过,朝着高处那一座洁白的大教堂走去。 盛朗是如此的高大俊美,一路引来游人的侧目,但是他的目光只落在身边的恋人身上。 “真壮美!”林知夏望着灯光与夜幕中的圣心大教堂,被它的庄严与神圣震撼。 他们在教堂前长长的台阶上坐着,沐浴着凉爽的晚风。夜巴黎就匍匐在他们脚下,灯光星罗棋布。 林知夏不由得产生一种时空错乱的感觉,一会儿知道他们正身处巴黎,一会儿又觉得他们还在永安小旅馆的楼顶,也总是这样望着万家灯火。 短短一年,他们的命运已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我打算去进修。”盛朗忽然说。 林知夏有些意外:“哦?进修什么?” “商贸。”盛朗说,“还有服装制造方面的专业。老杨给我在英国找了一所挺靠谱的商学院,走了点关系,可以把我塞进去。我也不求念个什么牛逼的文凭,只是想学习一下这些知识。” “那很好呀。”林知夏挺开心的,“这对你将来的发展会有很大的帮助的。” 盛朗抬头朝林知夏望:“你想留学吗?” 林知夏说:“其实,我听说我们系今年和美国的姐妹校在开展一个新的学术交流活动,很有可能会有交换生项目。如果真的有,我应该会去申请的。” “好!”盛朗很期待,“我经常去美国,到时候我们就在美国见。” 林知夏笑:“真有种相会于世界各地的感觉。” “是啊。谁能想到,永安那破地方出来的两个小孩,这么快就能满世界跑了呢。” 林知夏朝盛朗望去。盛朗低下头,吻向那双柔软的唇。 “我很为我们俩骄傲。” - 四年后。 初夏的暴雨带着它特有的急躁和狂暴袭击了T市。 位于湖畔的T大老校区每到这个季节,就进入了内涝时期。校园内多处区域被淹成了沼泽,学生们不得不淌着积了没过脚踝的积水,奔波在宿舍和教学楼之间。 一辆黑色的宾利轿车从积水的道路上疾驰而过,一道高高的水花扑向步行道上的行人。 众人纷纷躲闪。却有一个年轻人大步上前,将两个走在路边的女生拉向一旁,自己反而被溅了半身水。 “搞什么鬼,赶着投胎呀?”人们朝着远去的轿车好一阵骂。 “小李,”坐在后座的男子开了口,“下次你再这么不顾路边行人,就不要来给我开车了。” 司机出了一额头的冷汗,脸颊涨红:“对不起,关先生,以后绝对不会了。” 车一个转弯,停在了生物学院的大门前。 司机顾不得的地上的积水,一脚踩了进去,匆匆绕到后方,拉开了车门。 一只穿着锃亮皮鞋的脚迈了出来,踩在了人行道上。 走出豪车的男子衣冠楚楚,同来来往往的学生们宛如置身两个完全不同的世界。 关肃文整了整衣襟,抬脚走上了学院大楼前的台阶。 天空中又飘起了牛毛细雨,快要到下午上课时间了,学生们都脚步匆匆。可同关肃文擦肩而过时,还是有不少人放慢了脚步,朝这个高大英俊、气宇不凡的男子投去好奇的一瞥。 大楼前厅里并没有看到本应该来迎接他的学院老师的身影,关肃文却留意到了另外一个人。 那个刚才替两个女生挡水的学生。 那青年穿着白衣黑裤。白衬衫的腰部和大半的裤子都被打湿了。 温润的肤色从白色的布料中透了出来,打湿的裤子更是紧贴着身体的曲线。 而那曲线的弧度,让关肃文的眉毛忍不住挑了一下。 “林师兄!”一个高大健壮的少年带着一脸欢快,朝那个青年奔了过去,“我还说突然又下雨了,担心你半路上淋雨呢……哎?你怎么湿成这样?” “刚才给个不长眼的傻逼开车溅的。” 青年的谈吐实在算不上文雅,可嗓音却清澈温润,很是悦耳。 “哪个傻逼干的?”学弟气呼呼,“你这样,待会儿怎么上台答辩呀?” “找人换条裤子好了。”青年说,“我去找王汉奸,他的身材和我差不多。” “王师兄人还没来呢。” “靠!平时一贯比鸡还早的人,今天怎么反而来得比我还晚?” “这位同学……”一个声音唤道。 “算了。”青年说,“反正黑裤子看不大出来,台上还有讲台挡着……” “穿着湿裤子多不舒服。”师弟把青年拉住,“师兄,我去帮你回宿舍拿。还有两个才到你,来得及的……” “衣服打湿了的那位同学!”那声音提高了音量。 青年和师兄终于转过了头,望向旁边那个陌生的男人。 关肃文看到了青年的面孔,明显地一愣。 师弟警觉地眯了一下眼,朝前一步,高大的身躯将青年半挡在身后。 “有什么事吗?” 关肃文的目光越过少年,注视着他身后那张清俊如画的面孔,彬彬有礼地说:“刚才是我的司机开车溅了你一身水。很抱歉。我来赔你的衣服。” 他的目光飞速地在青年身上扫了一圈,心中对他的尺码有了概念:“我这就让他开车去买……” “不用了。”青年摆了摆手。 比起他师弟的惊异,他显得尤为镇定。 “我这衣服凑合着能穿就行,没那么多讲究。让你的司机以后开车注意点就是了。” 说完,青年朝师弟抬了一下下巴,转身朝教室走去。 青年的背影高挑挺拔,清瘦匀称,步伐里有一股说不出来的悠闲洒脱。 关肃文的目光好一会儿都舍不得挪开,直到院系的老师找到了他,热情地迎了过来。 “关总,让你久等了。下了雨,一路上还好走吗?” “还行。”关肃文心不在焉地朝青年那边望去,“那边很热闹,在举办什么活动吗?” “哦,是有个活动。”老师说,“我们系同美国X大学是姊妹学校,最近举办一个为期一年的研修交流活动。之前系里选了几个学生,别的学生不满意,要求公开竞争选拔,今天就是在举办选拔和答辩。关总有兴趣,可以去旁听一下。” 关肃文在老师的陪同下,从后门走进了小阶梯教室里。 系里报名参加的学生不少,可是经过筛选后,能进入最后答辩阶段的学生没有几个,都是系上金字塔顶端的尖子生。 教室里包括老师和旁听的学生在内,也不过二十来个人。关肃文很轻松地在人群里看到了刚才那个白衣青年。 即使坐着,他的背脊依旧挺得笔直,哪怕他的头发有些缺乏搭理,衣衫也相当简朴,依旧在一群佝背缩腰的男学生中如鹤立鸡群般醒目。 “候选的都是学院里最精英的学生。”老师向关肃文解说着,“大部分都是博士生,只有个别是研究生。” 关肃文望着那青年的背影,还没来得及开口问,就听老师道:“下一位,林知夏。” 那个青年站了起来。 “林知夏……”关肃文低声念着。 “关总认识?”老师的语气一时间充满了自豪,“林知夏可是我们学院的非常优秀的学生。他是江雨生教授的直博生,年纪轻轻就发表了不少论文,实验做得好,师弟师妹也带得好,人也机灵会来事儿,系上的老师们都非常喜欢他……” “难怪……” 关肃文望着那个如青松般站在讲台上的青年,眉毛又不禁轻轻挑了一下。 这青年身上有一股常年沉浸在学术气氛中才养得出的干净悠闲的书卷气,又有着几分才子的高傲不羁。 答辩的时候,林知夏一改先前的散漫,整个人精神奕奕,干练机敏,双目熠熠生辉,宛如寒夜的星空。 关肃文虽然听不大懂专业的知识,却从现场师生的反应中,不难推断出,这个叫林知夏的青年应答得非常好。 林知夏的特色就是诚实干脆,既不故弄玄虚,也不卖弄知识,被问到答不上来,或者没有把握的,他也非常干脆地承认,绝不遮遮掩掩。 美人难得有一颗聪明的大脑,聪明的美人又很难得有一副爽利不做作的性子。 “贵校真是人才济济有。”关肃文朝身边老师微笑,“希望我的捐赠,能帮助这些优秀的学子走上更高的巅峰。” 作者有话要说:  前面一直写小狼有多苏 现在也该让我们小夏苏一把了~~~ 第 69 章 林知夏完成了答辩, 优雅地一欠身,走下了讲台。 教室侧门边的前排坐着一位清癯儒雅的中年男子,朝林知夏点了点头,露出满意之色。 “江老师。”林知夏像是雏鸟见了亲鸟一般, “您出差回来啦?” “正好赶上你答辩。”江教授微笑, “答得很好。老师们都喜欢直爽坦诚的学生。不卖弄, 也不怯场。很好。” 在恩师面前, 林知夏把他吊儿郎当的性子,言行毕恭毕敬。 “那您看我机会大吗?” 说起这个事, 江教授一贯温和的脸上也露出了一丝不忿。 “你本来就有资质。要不是李宣和闹得系里没办法, 你根本不用的再来选一次。” 江教授口中的李宣和是系里另外一位教授, 和江教授一直有点瑜亮之争,面和心不和。 一个真正温柔随和的人,是坐不到江雨生教授现在这个位置的。江教授言行举止一派儒雅绅士风度, 竞争起来毫不手软。李教授在这方面技不如人, 一直被江教授压着一头。 他学术过硬,人脉宽广, 为系里拉了不少捐款和合作项目,几个专项经费直接从他手中过。在系里虽不是行政领导, 却也是个说一不二的主。 这次的学术交流研修,李教授只得到了一个名额, 江教授却有两个。 新仇加旧恨, 点燃了李教授积压已久的怨气。他当即跑到系里抗议,表示要不就取消江教授手里的一个名额, 要不自己也要多一个名额,总之求一个“公平”。 江教授的两个名额,一个归一个博士生, 一个则归林知夏。 李教授便拿林知夏做了靶子,说他再优秀也不过是个研究生,完全没有必要凑这次的热闹。 江教授当然不肯裁掉心爱的小徒弟:“林知夏的论文数量和质量,放在这些学生里,完全有资格入选。既然是学术交流,那就该派成绩好的学生。你说不能按照论文多寡来选,那就临时来一场考试好了。” 于是就有了这一次的选拔活动。 “其实我今年不去也没什么。”林知夏说,“明年我以博士生的身份去也一样。那时候李教授也没话说了。” “凭什么就因为他不乐意,我的学生就不能去了?”江教授冷笑,“该是你的,就是你的。我的学生,有我看着,就不能受这个委屈。” 林知夏念的是直博。 他大三的时候就把大学的理论课学分全部修满,顺理成章地进了江教授的实验室,之后一直跟着师兄师姐们做实验。 因为勤快不挑活儿,做事又细致负责,再加上有点运气加成,林知夏的实验做得特别好,没多久就从底层的打杂铲屎人员被提拔了上去。 江教授用林知夏打下手,用得特别顺手,又因为两人一些地方的共同性,对这小徒弟特别疼爱几分。 “是!都听您的!”林知夏也不过客气一下。 哪怕已经二十三岁,是个青年了,但林知夏骨子里还是那个敢上门堵人要钱,玩弹弓打玻璃窗的小男孩。 只要江教授不为难,林知夏才不想放过这个好机会。 选拔结束后,各位老师带着各自的爱徒纷纷离开教室。 林知夏跟在江教授身后从侧门出来,朝楼梯走,李教授也带着两名参加选拔的学生从大门朝着边走。两路冤家堵在了窄窄的楼梯口。 “江老师。”李教授的表面功夫明显不如江教授,强笑的表情怎么看怎么别扭,“你这小徒弟确实不简单。” 江雨生的表情就自然很多,笑得一派和煦:“李老师过奖啦,我看你的的这两个爱徒也相当优秀嘛!” 林知夏师承江雨生,一脸和善的笑意是他早年乖巧腼腆笑的升级版。他也跟着江教授一道,朝李教授的两个学生望过去。 那个女学生也是个会来事的人,客气地回应了一下。男学生却是一脸欺霜傲雪的冷漠,并不吃对手的糖衣炮弹,用冷冰冰的一瞥把林知夏的笑脸怼了回去。 林知夏不以为然的把目光挪开了。 出了大楼,外面的牛毛细雨居然转成了中雨,地上积水不降反升,雨滴在水面砸出一片片圆环。 林知夏今天为了答辩,特意换了一身衬衫西裤,还穿了一双盛朗送他的高级皮鞋。这么好的鞋子可不是用来淌水的。 弯腰正准备脱鞋,一辆黑色的宾利轿车缓缓驶了过来,靠着台阶停住。 后座的车窗摇了下来,关肃文朝林知夏微笑。 “林同学要去哪里?让我送你一程吧?” 这么快就能对自己点名道姓了? 林知夏的眼光一闪,嘴唇轻抿了一下。 “谢谢啦,这位大哥,不用麻烦了,我宿舍离这里很近。” 林知夏点头致意,朝路口走去。 没想车一路缓缓地跟随着他。 “鄙人姓关。”男人的谈吐非常优雅考究,略有点刻意,“即使距离短,可是路上都淹水了。你脚上这么好的皮鞋,泡水不免可惜了。让我送你一程,就当是为先前溅了你一身水赔礼道歉吧。” 林知夏再度站住。车也立刻停了下来。 “关先生,你的车先前不止溅了我一个人一身水。要是每个学生你都搭载一程,你就只有改行在我们学校做快车司机了。” 关肃文好生一愣。 这青年看着这么文秀,没想性子这么直爽泼辣! 大概也只有这种常年浸淫在学术氛围里,未经世事的的书生,才会有这种不屑权贵的傲气吧。 关肃文几乎没有被人这么直接地嘲讽过,连司机都惊愕地频频朝窗外的青年望。 林知夏在对方的发愣中一点头,继续朝前走。 “关先生,这……”司机小心翼翼地通过后视镜朝后座望。 “跟上去!”关肃文沉声道。 不论是真不屑,还是欲擒故纵,他的好胜之心被撩了起来。 见到车再度跟了上来,林知夏这一次主动开了口:“这位……” “我姓关。”关肃文再次说,“嘉峪关的关。” “关先生。”林知夏说,“你是不是真的很想为刚才的行为赔礼道歉?” “当然的。”关肃文说,“所以我提议……” “我也有个提议,能让你一次性赎清所有的罪。”林知夏突然露出一个春风般的笑容来。 关肃文被这笑容闪了一下眼,语气变得十分温柔:“愿闻其详。” “你听说过T大的‘光明天使计划’吗?”林知夏问,“就是我们医学院发起的一个为患有眼部疾病的儿童免费治疗的公益项目。给这个项目捐款也非常方便,你只需要打开微信,搜索‘光明天使计划’公众号,然后手机登录……” 林知夏凑到了车窗边,掏出手机给示范了起来。 这么一张俊秀精致的面孔突然近在眼前,关肃文一时盯着挪不开眼。 瓷白的肌肤没有一点瑕疵,睫毛纤长,眼神灵动却不轻浮,身上还带着一股若有若无淡淡体香。 这青年用的大概是**味的沐浴露…… 林知夏快言快语,热情又灵敏。关肃文压根儿没仔细听他在说什么,只照着他的话一步步去做。 “谢谢你,关先生!”林知夏的笑容灿烂如骄阳,“我代表本校的慈善基金会对您的慷慨解囊表示诚挚的感谢。愿老天爷保佑您这样的好人,身体健康,生意兴隆,扎西德勒!” 林知夏双手合十,朝关肃文拜了拜,随即提起了皮鞋,一脚踩进了路上的积水里,大步而去。 关肃文张口结舌,又看了看手机里公益基金感谢他捐赠十万元的短信,破天荒头一回觉得自己好像被坑了。 - 林知夏回宿舍冲了个澡,换了一身衣服,晃悠到了生物学院的实验楼。 休息室的门半开着,林知夏听到自己的名字从里面传出来,推门的手忙停住,收了回来。 “不是我觉得小夏柔弱,而是那边明摆着拿小夏开刀,用来打击江老师。”叶云漫的声音听着很严肃,“小夏竞争赢了,把李老头得罪死;争不赢,以后这事就会被他们拿来一直嘲笑他了。反正这事不会有什么理想的结局。” “小夏又不是李老头的学生,得罪他又怎么样?他毕业后还不一定留在这个实验室呢。”一个浑厚的男声说着。这是林知夏一个读博的师兄张伦。 “而且不要替小夏操心,他从来都不是会吃亏的人。”张师兄笑,“来说我们的事吧。花展你真的不想去?” “哎……”叶云漫的声音有些异样,喏喏道,“就是怕不方便。” “没什么不方便的。”张师兄的语气越发温柔,“我去过植物园,他们的路修得很好,走轮椅完全没有问题。而且不是有我在吗,有什么情况应对不了?” “再说吧……”叶云漫敷衍道。 屋内一时安静了下来。 林知夏这才在门外踩出重重的脚步声,推门而入:“我回来啦!” “终于搞定啦?”张师兄笑道,“你师姐念了你一个上午了。我倒觉得根本不用替你担心,还专门买了一大份酸菜豆腐鱼的外卖,给你提前庆祝一下。” “就你们男生心大。”叶云漫嗔道,“我要不是上午有课,我就去旁听了。怎么样,小夏,”李老头发作你了吗?” “江老师在,李老头没闹什么幺蛾子。”林知夏道,“不过何海波没给我什么好脸色。” “他还有什么资格给你脸色看?”叶云漫冷笑,“要不是因为想把他塞进名单里,李老头也不会去系里闹事,也就不会有这个多此一举的选拔。他除了年纪比你大,样样都不如你。而且又不是一个研究方向的,各做各的事,总朝我们丢白眼干吗?” “李老头是恨我们团队独占项目经费大头。” “因为我们出成果呀。”叶云漫道,“谁活儿做得好,谁就受重用,多简单的道理。我一直怀疑之前校园网上阴阳怪气攻击江老师私生活的事,就是他们实验室的人干的。学术上干不过,就知道背后说人坏话,真缺德!” “同学们都支持江老师呢,那帖子后来不是被骂到找版主删帖了吗?”张师兄把筷子塞进叶云漫的手里,“好了,吃完饭了再替别人打抱不平吧。” 叶云漫脸颊微微泛着红,捏着筷子没再吭声。 吃完了饭,趁着张师兄出门去倒垃圾的空档,林知夏压低了嗓音,飞快地对叶云漫道:“师姐,你得跟张师兄去植物园看花!” 叶云漫的脸更红了,瞪了林知夏一眼:“我就知道你在外面偷听了!” “你们又没关门,我随便听到的,不算偷听”林知夏嬉笑,“你和师兄这样拖拖拉拉这么多年了,也该有点实质性的进展了。别和我说你觉得自卑,觉得配不上师兄什么的。这样的话我可不爱听!” 叶云漫剥着一个柑子,小声辩解:“我又没故意吊着他……” “那就是嫌张师兄丑了。”林知夏啧啧摇头,“师姐,这就是你审美的狭隘了。张师兄其实就是黑了点,长得粗犷了点,不是现在流行的那种奶油小生。但是人家这才是正统的男人味!你要相信我们基佬的审美!你是我最亲的师姐,我不会坑你的……” 叶云漫羞得满脸通红,把柑子皮朝林知夏丢去:“张着嘴就乱七八糟胡说!我看你跟着盛朗混久了,越来越不正经了。” “那你可弄错了。”林知夏笑,“我这种搬迁户小区出来的孩子,本来就这样,平时装着很斯文罢了。我说认真的,师姐。张师兄铁汉柔情,温柔体贴,非常难得。我觉得他是老天爷送来弥补你的。” 叶云漫分着柑子瓣,斟酌了好一会儿才说:“我知道他人很好。但是和我这样的人在一起,比和健康的人要辛苦。我怕他现在乐意,将来会后悔。” 林知夏轻笑:“师姐,我好像没有和你说过我和盛朗怎么好上的吧?” “你们俩不是互相看对了眼吗?” “是也不是。”林知夏说,“我们俩好上前,互相暗恋了挺长一段时间的,都特别苦恼。因为要真好了,不是普通谈恋爱,而是搞基了。搞基这种事,和网络上的写的一点都不一样,社会定位都会有变化。而且一旦迈出这一步,要想回头就不那么容易了。这比你和张师兄还麻烦。” “可那时候你们年纪还小,考虑得不那么多,一股勇气上头,就在一起了。”叶云漫说。 “我说的就是这个勇气。”林知夏说,“我和盛朗也都不知道我们将来会走到哪里。现在山盟海誓,也许将来也会分开,但是也有可能白头偕老呀。冲着这一种可能,我们也要勇敢尝试。你看我们又是搅基,又是异地,盛朗还是那么特殊的行业,要是没有这一股盲目的自信和勇气,我们真走不到今天。” “原来你们也这么不容易。”叶云漫不由得感慨,“我看你们俩这些年过得这么好,异地感情都这么深,一直怪羡慕你们的。说起来,好久没见盛朗了。他什么时候回来?” “不知道。” “你就不想他呀?” “怎么不想?”林知夏浅笑着,“但是正因为有这样辛苦的等待,才会有重逢后的狂喜和甜蜜吧。” - 初夏的雨照着一日三餐加宵夜的量落着,没完没了。 T大东校区的积水退了又涨,周而复始,学生们的抱怨声刷满了校园网的论坛。 生物学院的研修名单终于出了炉。 一共五名博士生和两名研究生入选。江雨生教授推荐的两名学生都在名单内,就包括备受争议的林知夏。 李教授却是遭遇了滑铁卢。他想送进名单里的男学生非但没有入选,连那个原本内定的女学生也名落孙山。 这消息一出来,江教授的实验室里,学生们举着装着可乐的烧杯碰杯庆贺。 “李老头这下没话可说了吧?系里老师们集体打分评选出来的名单,他还有什么不服气的?” “所以说,不掂量好自己就不要去对赌。一个拿捏不好,就输得裤子都没了。” “小夏还真争气,没跌我们师门的面子!” “要让小夏请客吃饭。” “哈哈,铁公鸡你都想拔毛?没见名单一出来林知夏就溜了吗?和你打赌,明天他请我们一人一杯奶茶。” “还是不放珍珠的那种,对不对?” 林知夏刷了饭卡,买了半份三食堂的特色盐焗鸡,把袋子挂在车把上,然后蹬着一辆咣当作响的共享单车出了校门,来到了位于校外两个街区的一个住宅小区。 小区依着山坡而建,一面是学校和热闹的商业中心,一面对着T市最大的一个中心公园,住户能在红尘喧嚣和山水清幽之中自有切换,地理位置可谓得天独厚。 所以小区光是大门就修得格外考究,古拙中透着一股大气,花坛里一根杂草都没有。 而林知夏穿着旧T恤牛仔裤,趿着一双洞洞鞋,大摇大摆地往里走。 保安非但不拦着,还笑着打招呼:“小林哥,放学啦?” “逃课回来的。”林知夏笑着,“刘哥今天值夜班?那要辛苦啦。” “客气啥。” 林知夏熟门熟路地走到了一栋楼下,刷开打开了楼道的密码门和电梯,直达第十八层。 两梯两户的高档公寓楼,林知夏用指纹打开了朝南的那套公寓大门。 两百平方米的公寓,开发商精装修,虽然缺乏点个人风格,却也相当整齐精致,美观大方。 林知夏推开了客厅的落地窗,眺望中心公园里的湖光和林海。新鲜而潮湿的风涌入室内,带走因为有一段时间没住人而变得陈旧的气息。 三年前,盛朗结束了米兰春季时装周的行程,回国探望外婆和林知夏。 那时候这个小区才刚刚开盘销售,一期都只修了一半。 盛朗和林知夏散步路过,盛朗一眼就相中了这个楼盘,当即全款买下了这一套公寓。 在他坚持下,房产证上写着他和林知夏两个人的名字。 这是他们两人第一次买房子,相当冲动,出手又相当阔绰。 事后两人回想起来,都稍微有点后悔。 可是等收房的时候,走在装修精美的房间里,你一言我一语地商量着怎么添置家电时,又感受到了一种全新的喜悦。 “这是我们的第一套房。”盛朗说。 “第二套。”林知夏纠正,“第一套是你的那个小阁楼。” “那破棚子算什么房子?” “怎么不算了?凡是我们俩一起度过了美好时光的,都算。” 成长,相恋,缠绵,全都发生在那简陋的违章建筑里。小小的阁楼承载了他们两人太多的回忆。 盛朗拥着林知夏,说:“那现在咱们有了第二套房子了。我们俩要在这个屋子里,创造更多、更美好的回忆!” 第 70 章 那个短暂的假期里, 盛朗和林知夏手牵着手,在家具市场一家家店逛着。 没有什么比一起买家具,更有组建一个家的仪式感了。 每选购一件家具,这个家就完整了一份, 心中也更多了一份满足和安全感。 不过天下再恩爱的两口子在装修的时候都会吵架, 林知夏和盛朗也并不能免俗。 他们俩人的分歧主要出现在审美上。 “太丑了!”林知夏怒道, “乡下的地主老财现在都不睡这样的床了!” “哪里丑?这叫传统美!”盛朗爱不释手地摸着一款红木雕花大床的床头, “瞧瞧这雕工,导购都说这都是老师傅手工雕刻的。还有这木质的手感……我从小到大就没睡过一张正儿八经的床, 所以就发誓, 将来赚钱后买了房子, 一定要买一张这么豪的床!” “我们那房子是现代装修的!你这个床一进屋,把整体的格调都搞混杂了!” 盛朗还有点不死心:“可是这床结实,你瞧这木材多厚呀。我们在上面怎么折腾都可以。” 林知夏面无表情:“你可以买, 我不反对。反正我不会躺在这张床上的。” 床上少了林知夏, 那这床还有什么意义? 盛朗遗憾地缩回了手。 盛朗万万没想到,林知夏居然就此发现了一张王炸好牌, 后面对着任何他看不顺眼的家具,都丢出这一句金句。 “这套沙发多舒服呀……” “你可以买, 反正我是不会躺在上面的。” “这块地毯多漂亮呀……” “反正我不会躺在上面的。” “这套餐桌多气派呀!” “反正我不会躺在上面的……” “你愿意躺在餐桌上?”盛朗耳朵竖起,尾巴兴奋地摇起来。 林知夏:“……” “早说嘛, 心肝儿!”盛朗欢快地把林知夏搂住, “咱们就去找一张你躺着舒服的餐桌!” 一旁的导购小姐嘴角直抽抽。 “躺你个头!”林知夏恼羞,“我随口说的……” 然而已经晚了, 盛朗好不容易得了一个能扳回一局的机会,怎么会放过? 一路往下逛,每次看餐桌的时候, 盛朗问着问着,都会加一句:“你们这餐桌人躺上去舒服么?” “……”店员懵了,“先生,我们家的餐桌……主要是用来吃饭的……” 盛朗摇头:“那不行。功能太单一了。” “……” 林知夏额头青筋直跳。 没想旁边有一位店员是个人物,竟然迅速反应了过来,立刻道:“先生,我们家这边有一款餐桌符合您的需求。设计庄重大气,一米八的长度,用料扎实厚重。您可以过来摇一摇。随便怎么摇都不会乱响……” 盛朗挽起袖子,竟然真的准备试一试。 林知夏忍无可忍,把人拽了出去,拎到角落里一顿猛抽,把盛朗抽老实了。 最后,公寓里的绝大部分家具都是林知夏挑选的,优美雅致,又温馨舒适。 唯有那一套餐桌是盛朗选的。厚重,结实,像一块杀猪板,和公寓整体风格格格不入! 家具全都进了屋后,这套房子就成为一个真正的家了。 林知夏站在客厅里环视四周,一时有点恍惚。 “怎么?”盛朗问。 林知夏望着他:“还记得我们小时候,坐在楼顶上望着江对面,然后发誓说将来一定要在新城里买间漂亮的房子吗?我们离开永安才几年呀,你就已经做到了。” “是我们。”盛朗纠正。 “买房子的是你。”林知夏说,“我是你男朋友,才占了这一份便宜。” “什么占便宜?”盛朗不乐意,把林知夏一把拉过来抱住,“你是我老公。老婆给老公买买买,不是应该的吗?” 林知夏笑。盛朗是那种只要实际中能吃到甜头,口头吃亏也无所谓的人。自己居然真被他叫了这么多年老公。 “小夏,我们是一体的,你要有这个认识。”盛朗的唇贴着林知夏的额角,“我们俩的命运是联系在一起的,不可分离的。我的就是你的,你的也是我的。钱也罢,人也好,都是共享的。” 林知夏紧紧搂着恋人健美劲瘦的腰肢,呼吸着盛朗身上淡淡的冷杉香,感觉到幸福如温暖的泉水的在血管里流淌。 “好了!”盛朗摩拳擦掌,“接下来就该验货了。要是质量不合格,就早点退货。我看先从客厅沙发开始吧。” 说完就把林知夏往沙发上拖去。 林知夏反应过来,急忙挣扎:“我去!你想干吗?” 盛朗盯着他的双眼,嗓子里含着一团火似的:“这屋子里就我和你两个活人,你说我想干谁?” 林知夏:“……” 所有的抗议在男人熊熊燃烧的烈火前全部化作一汪温暖的春水。 盛朗验货的态度非常认真。他从不同位置,不同角度,用力地把沙发摇了好久,努力找出它质量不过关的地方。 最后他很满意的起身:“不错,确实比看着要结实,都没怎么响。接下来该检查一下床了。” 林知夏扶着腰,才刚刚从沙发里爬起来,就又被盛朗拖进了卧室里。 盛朗记恨着林知夏不准他买红木雕花床的仇,非要找出这张床的不足之处,摇得更加卖力和投入。 结果林知夏的嗓子都哑了,这床却还是一声不吭,堪称抗日楷模! “呵!”盛朗不服地冷笑,“今天是头一天。路遥知马力,日久见品质。用多了才知道质量到底好不好。” 林知夏很想朝盛朗那张嚣张的脸上来一脚,可惜被折腾得太狠,别说抬脚,连动手的力气都没有。 盛朗的计划很丰满,然而实施起来却有不小的难度。 随着名气逐步攀升,盛朗的行程安排得相当满,每次在T市只能短暂停留数天,就得匆匆启程。 所以着房子布置得美轮美奂的,却一直没什么人住。 外婆只想和她的老姐妹住在一起,每天喂鸡打牌,并不想搬到城里孤零零地“享福”。 林知夏为了上课方便,一直住校,也只有周末的时候来公寓里住两天,给屋子添点人气。 这么一套漂亮豪华的公寓,像是一位无人赏识怜爱的佳人,独自寂寞地美丽着。 林知夏有时候觉得自己就像盛朗的管家,每周来房子里,第一件事就是开窗通风,打扫卫生,给花花草草浇水。 扫地机器人嗡嗡地在地上转悠着,林知夏拿着一块帕子抹着灰。 客厅一面墙边的斗柜上,摆放着各式各样的相框,里面夹着林知夏和盛朗在世界各地旅游时的留影。 从国内到国外,从城市到名胜景点,从陆地到海洋,再到天空。 就像歌里唱的,他们真的自由自在地到处去飞翔。 这一切,其实全靠盛朗破釜沉舟,选择现在这一个事业。 自四年前巴黎时装周一炮而红后,盛朗这几年的事业发展一直稳步攀升,发展得非常好。 男模的市场并不如女模那么宽,但是盛朗独一无二的外貌和气质,神秘的出身,过硬的专业素质,让他一直备受国际品牌的青睐。 走红第四年,盛朗和杨景行合作,创立了自己的服装品牌,主攻国内年轻人市场。 从那以后,盛朗回国的时间就比以前多多了,也有更多的时间和林知夏相聚。 林知夏回想起小时候信誓旦旦要赚大钱的梦想,也觉得有点汗颜,没想到自己最后还是靠男人才年纪轻轻就过上了梦想中的生活。 “我也得努力才行呀。”林知夏拿着相片夹,在盛朗的唇上轻轻点了一下,“你现在这么光彩照人,我也得有拿得出手的成绩,这样才能和你般配。” 一份清炒西兰花,一份皮蛋黄瓜汤,再加上食堂打包的盐焗鸡,就是林知夏的午餐。 林知夏坐在那张备受盛朗赞誉,但是他死活不肯躺上去的餐桌边吃着午餐,一边用平板电脑看着一篇学术论文。 手机突然炸响,QQ、微信的提示声和电话铃声几乎同一时间响起,吓得林知夏差点呛住。 电话一接通,师弟怒火冲天的声音冲了出来:“林师兄,李老头他们的人在校园网上黑你!妈了个巴子的……” 然后就是一长串的骂街。 “好好说话。”林知夏十分镇定,“你们怎么知道是李老头那边的人?他们黑我什么?” “除了他们,还有谁又必要在这个时候黑你呀?”师弟叫道,“不就是因为你还在名单上,他的人反而全部被砍了嘛。他们黑你……哎我都说不出口,师兄你自己到校园网的八卦论坛去看吧。” 林知夏立刻点开了论坛,一眼就看到了被顶在置顶贴下第一位的热帖: “生物学院某系草L是不是被包养了?” 虽然没指名道姓,但是生物学院系草L指代林知夏的事,是众所皆知的。 林知夏一头问号,下意识环视四周,竟然觉得好像是有点被金屋藏娇的味道。 发帖的人绝对是一个女生。。 帖子里写着:“最近因为一些关系,和L接触很多,发觉他并不像外面说的那样。不是说他家里很穷吗,本科的时候还申请过助学金的。可是我发现他其实一身低调的名牌呀。 T恤看着很旧很不起眼,但是是爱马仕今年的春季款,四千多块。裤子是Gucci的,还有Fendid的,有一次还看他戴过一块表,特别朴实,但是很像是百达翡丽的。” 除非全部是A货,或者突然中了彩票,不然一个穷学生怎么穿得起这么多奢侈品?而且我已经好几次在校内校外碰到他从一辆很豪的宾利车上下来,还看到他和里面的人接吻!” 虽然这是人家的私事,外人没什么资格管。但是今天听说L被选中了代表学院去美国交流的学生。这样的人真的能做代表吗?生物学院的人真的不介意吗?” 后面还附了两张照片。 第一张照片是林知夏那天在台上答辩时被拍的。白衣黑裤,笔挺劲瘦,如一株小白杨。 第二张照片上,一个青年正弯腰探进一辆宾利车的后座车窗里,也是白衣黑裤,腰身修长优美,看不到人脸,车牌也糊着。 你别说,看着确实像正弯腰和车里的人亲吻。 帖子下面的回复炸开了锅。 作者有话要说:  555,暴雨导致航班取消,于是不得不在外面多住一天,继续在酒店里赶稿 第 71 章 位于第二楼的帖子就是维护林知夏的。 “神烦!穿名牌就是被包养了?你眼睛里长了鸡眼呀这么看不得别人过得好?人家凭啥必须得穷酸样。L都研二了, 一直跟着老板做大项目,他导师又是出了名的对手下很好的,赚了点钱太正常了。” 这条帖子得到的点赞和回复也特别多。 “赚再多也穿不起那么多名牌吧?” “高仿没听说过呀?我的包还是铂金包同款的,淘宝价199呢!” 有个人在替楼主辩解:“楼主是说, L表现出来的, 和对外的人设不符, 估计有不为人知的一面。” 底下立刻有人嘲了回来:“还人设呢。别笑死人了!(呕)我们这破学校, 大家都是小草鸡,就别玩娱乐圈那一套了。人家普普通通一个学生, 又不是什么公众人物, 爱怎么穿怎么穿!” “大家不要回了!楼主就是单纯来恶心人的。又不点名道姓, 又作出这么low的推测,让人家辩解也不是,不辩解也不是。L肯定是得罪了什么人了。” “学霸最近得了个机会去美国进修, 有人眼红了呗。” “有些人, 凭本事竞争不过别人,那姿色卖屁股也没人要。” “楼上的话不能这么说, 搞得L好像真被包了似的。” “插嘴一句,照片里那个车我知道。车主确实是位金主爸爸, 给物理、财经和生物学院都各捐了一笔不小的款子。” 这一层的回复也不少。 “我也知道。姓G是不是?偶尔在学校里见到过这辆车,还是司机开车。这次又豪又漂亮, 很能让人记得住。” “是姓G。云腾地产的老总。” “等等, 这个宾利老总包养我们学校男生的事,之前不是闹过吗?年初还看到过帖子。” 这层楼的网友迅速将一张旧帖找了出来。 事情发展到这里时, 风向骤然一转。 林知夏对那张旧帖还有点印象,去年底的时候一度闹得有点火,实验室里的师姐妹们都在议论。 起因就是有人在校门附近一条僻静的小巷子里, 看到一个年轻男孩儿从一辆非常豪的宾利车后座下来,然后回头弯腰和车里的人亲了个嘴。 那人也是个狭促鬼,居然偷拍了照片。 因为距离很远,像素模糊,看不清人脸,但是不难看出车里坐着的是一位西装革履的男士。 拍照的人把车牌和人脸抹了,跑去校园网的八卦论坛发了,说自己本来想拍豪车,没想拍到了断背山。 这人人品堪忧,可摄影技术还不错,照片的光影和构图都挺优美的。 学生们很快就八出照片就是学校附近的居民区,年轻男子挎着的是T大校庆统一发给师生们的包,极大可能性是T大的学生。 而这辆宾利豪车经常出现在学校西门附近,许多学生都见过,车主的信息很轻易就被八了出来。 几条信息结合在一起,就成了“T大某男生被宾利霸总包养”的热门八卦。 又因为弯腰接吻那一幕拍得十分唯美浪漫,女同学们并不反感,还脑补了一出清贫男学生和豪门霸总的恋爱故事,议论得非常起劲。 沸沸扬扬闹了一场,照片里那个男学生的身份一直没有被八出来。 林知夏当初也不过在一旁听了一耳朵八卦,啃了两口瓜,万万没想到,这瓜皮会在几个月后扣在了自己的脑袋上。 “这么一看,和L还真像!” “背影确实挺像的,身高也差不多,姿势也一样……” “不会吧……L是我男神吔~~~” 还有一个学生说:“那个……我在南门的‘香樱城’租房子住,小区对面就是超级壕的楼王‘清思园’。我不止一次看到L进出这个小区。以前以为他是来做家教什么的。现在你们一说……” “不是吧?金主这么大方?” “要是真的,那就不是金主,是真爱了!” “……”林知夏再一次环视这间公寓。 确实是真爱。 - “肯定是何海波干的!”叶云漫这么温柔的人,在电话里也气得提高了音量,“李老头费了那么大的阵仗,就想把他也塞进名单里,结果连他师姐也被刷掉了。他这个人,我早就听他同学抱怨过,心眼儿小得很,心术不正。发帖的应该是他女朋友。傻乎乎的小姑娘,被男人当枪使了还瞎起劲儿!” “和我估计的差不多。”林知夏说,“只是想不到他能把事情给说圆,也真是巧合。” “圆什么呀?”叶云漫很不高兴,“照片上那个男生和你一点都不像,一看就比你矮一截。” 林知夏身高一米七七,身材比例非常好,细腰长腿,看着比实际还要高一些。 “这事必须得解释。”叶云漫很较真,“但不是你去。对方没有点名,你就不方便亲自出手。我和你几个师姐妹商量了一番,我们会去帮你辩护的。你就当什么事都没发生……” “我知道怎么做的,师姐。”林知夏笑,“没吃过猪肉,却整天见猪跑。盛朗这些年的各种绯闻纠纷还少吗?” 叶云漫笑:“你和他混久了,终于被他传染了一点头条热搜体质了。” 林知夏把事情想得很简单。 自己只是校园里一个有点小名气的学生,根本不算什么人物。这一点捕风捉影的猜测也不会影响到他的前途。 眼下已快到期末,林知夏下学期就会去美国进修,回来都是明年的事了。到时候这事的热度早就过去了。 于是这个周末里,林知夏如往常一样窝在家里,看书写论文,累了就去阳台上晒晒太阳,饿了就叫外卖,连小区的门都没有出。 只是山不转水转,各路人马的打探和慰问一直没有停过。大多数人都是来安慰和表达气愤的,但有个别好事的人给林知夏**坛截图,向他实况转播。 看样子,叶云漫她们的反击效果不大理想。 她们起初坚决否认楼主照片里弯腰和车里人说话的人是林知夏,说楼主把人弄混了。 没想对方留有后手,又追发了一张照片,正是林知夏站在宾利车边,朝里面的人笑得灿若骄阳。 这一张照片还将车里的人也拍到了,虽然糊了脸,却依旧能看清是个男人。 林知夏:“……” 这张杀手锏一出,舆论的走向又是一个急转弯。 “靠!破案了!还真的是L呀!” “我在网上搜到了G总的照片。老实说,挺帅的呢。和L有点配呢。” “别瞎YY了。L有女朋友的,和他异地恋。” “我认识L的高中同学,说他高中的时候好像就被一个男同学追,两人好像好过……” “都是‘听说’,‘好像’,没一个石锤,却说得好像趴床底听过人家办事似的。” “就算是真的,不准人家是正经谈恋爱呀?动不动就包养,真是狗眼看出去的都是屎!” …… 到了周一,帖子的讨论热度是降下来了,但是谣言显然已经传得到处都是。 林知夏还帮江老师代着大一的一门课,专门负责期末前的考试复习部分。 这天他一走进门,满教室的轰轰议论声一消,过了片刻,又化作一片更加低沉谨慎的嗡嗡声响起。 阶梯大教室,两百来号学生,全部都用猎奇且激动的目光注视着自己。 林知夏面不改色地将教案投影打开,说:“今天要讲的,有百分之七十是必考部分,我会在讲的过程中随即勾出来。不注意听的错过了,回头考试的时候不要哭。” 学生们急忙收了心,哗啦啦地翻书。 一堂课总算顺利地上完了。 林知夏作为代课学长,一向深受学弟学妹们的欢迎,不仅因为他长得帅,讲课生动细致,还因为他在课后帮学生解答问题非常有耐心。 这天下课铃一响,前排的女生们如往常一样,抓着书本就朝林知夏冲。那架势不像是找老师请教问题,倒十足像娱乐记者围攻采访对象。 要说这群女孩子们没打着夹带私货,趁机追问林知夏几句网上盛传的事,那是骗人的。 可林知夏把公文包往胳肢窝下一夹,使了个遁地**,一眨眼人就消失在了侧门口。 女生们匆匆追出了门,只见走廊和楼梯上只有几个学生,根本不见林知夏的人影,只得抱憾而归。 等学生们都走得差不多了,林知夏才从男厕所里探出个头,长吁了一口气。 就这时,手机响起了来电铃声。 是孙明珠。 一接通,这姑娘特有的爽朗清脆的笑声就传了出来:“哈哈哈哈!小夏,听说你独守空闺,不甘寂寞,给盛狗戴了一顶绿帽子!” “……”林知夏捏着眉心,“盛朗在干吗?” “正拍着戏呢。”孙明珠说,“补拍几个镜头,看样子一时半会儿还不能杀青。这穷山沟里找个有信号的地方可真不容易。你知道我现在站在哪儿给你打电话吗?简直……等等,林子里有什么?不不,我刚才看到有个影子晃过去……” 孙明珠在那头紧张兮兮地和身边的人交谈。 “你赶紧回剧组里吧。”林知夏听着也很不放心,“荒山野岭的就别瞎跑了,万一给熊瞎子抓去做媳妇儿……” “这地方确实不是人呆的。”孙明珠抱怨,“可风景是真的好,难怪导演非要来这里取景。” “盛朗怎么样?”林知夏问,“条件真的很艰苦吗?” “苦了谁也不会苦了他呀。”孙明珠说,“放心,你男人在哪儿不都被当做皇帝一样伺候着的?我看他演得挺开心的。第一次触电,在这么大制作的项目里接到男三,和影帝有那么多对手戏,挺不错的了。” 孙明珠大学本科学的是新闻专业。毕业后,孙明珠鸿运罩顶,被招进了T市的电视台,做了一年采访记者。 这份工作看着光鲜,其实收入并不高,工作也繁重,而且台里官僚作风盛行。孙明珠这种耿直爽利性格的人来说,在这环境中呆着十分难受。 恰好那个时候盛朗要回国创业发展,要组建自己的团队。 孙明珠既是老友,专业和工作经历都对口。盛朗一问,她便一封辞职信拍到了那个总口头骚扰她的领导脸上,跳槽进了盛朗的工作室,做了一名经纪人。 盛朗如今人正在川西高原深处一处景色堪称人间天堂的地方,拍摄他人生中第一部电影。因为拍摄期拖长,盛朗的行程被耽搁,孙明珠特地跑去剧组里守着捞人。 “他喜欢就好。”林知夏穿过综合教学楼的广场,朝食堂走去。 林知夏其实挺想听盛朗和他说说话的,想听到那个男人低沉醇厚的嗓音,听他撒撒娇,说点俏皮话,惹得自己面红耳赤。 但是盛朗拍戏很忙,而且剧组所在地的信号特别不好。盛朗平时也只有抽空爬到小山顶上才能给林知夏打一个电话。 “下次再进山拍戏,得准备一台卫星电话才行了。”孙明珠说,“这里连条像样的路都没有,只有牧民才会过来放牧。对了,你这事我还没有和盛狗说。怕他知道了,戏也不拍了,直接回来把那个野男人给徒手撕了。还有最后几天就杀青了,我可不想再出什么幺蛾子。” “哪里有什么野男人!”林知夏啼笑皆非,“你让他给我好好拍戏,杀青了和我说一声。我在家里等着……” 一个人和林知夏迎面撞了一下。公文包撞掉在了地上,书本跌落了出来。 “哎呀,糟糕!”那个女生惊呼。 林知夏匆忙收了手机,蹲下来收拾。 “真对不起!”对方和她的朋友帮着捡书,“是我没注意。” “没关系的。我也没注意。”林知夏起身,拍着公文包上的灰,朝对方笑了笑。 闯祸的女孩没什么特别之处,可目光落在女孩的同伴脸上时,林知夏略微一愣。 那是个很漂亮的男孩子,比林知夏稍微小一两岁的模样。中等个头,唇红齿白,俏尖的小下巴,白净清瘦,只是一双眼睛水润却冷清,给人一种挺明显的疏离淡漠之感。 看样子是个高冷小美人。 林知夏朝这两个学生点头微笑,提着公文包而去。 望着林知夏潇洒的背影,女孩儿轻声对同伴说:“看到了吧,长得没你好看,还那么不修边幅。关肃文怎么可能看得上他?我就说了,有人要黑他,恰好用了关肃文罢了。你别担心……” “我有什么好担心的?”男孩清冷的眼波一转,“我和那男人,本来就只是一场交易。” “口是心非。”女孩儿笑,“我和你说,姓关的对你是最特别的。不然为什么那么多人,他偏偏选中了你?你们俩就差捅破那一张纸了……” 两人谈论着,也渐渐走远。 第 72 章 林知夏进了食堂才发现, 刚从他课堂上撤退的学生,大半都挤在食堂里呢。 于是他不动声色地撤了出去,绕了远路去小饭馆里打了一份炒饭,回了实验室。 休息室里, 一群师门的兄弟姊妹们正聚在一起吃午饭, 见林知夏灰溜溜地回来了, 都嘻嘻哈哈地起哄。 “‘绯闻男友’现身了!快!快和我合影一张!我就成了和网红合影的人了。” “一边儿去!”林知夏唾道, “把老子逼急了,就拖着你出柜, 让自己就成网红!” 众人大笑。 “到时候狼哥可要杀上门来了……” “小夏, 狼哥还没回国吗?他就没觉得自己头顶有点绿吗?” “到时候会暴打那个男小三吗?有前排给我们蹲吗?” 林知夏忍无可忍:“没有什么男小三!我男人正忙工作, 没功夫理这种小事!你们再笑我,我就不帮你们带货了!” 最后一句话很有震慑力,尤其是对在场的各位女士来说, 就是一个杀手锏。 因为盛朗有工作上的便利, 林知夏成了实验室里的带货男神。不仅帮带点化妆品,盛朗从品牌商那里拿到的各种赠品和小样, 丝巾袜子什么的,林知夏也都拿来送给女生们了。 这也是林知夏在师姐妹中人气久盛不衰的重要原因之一 “好啦!”叶云漫笑着出来打圆场, “这事再好笑,说到底也是踩了一脚狗屎, 够烦人的。不过小夏, 你放心,我已经找了版主删帖了。以后没人议论这个事了。” 帖子是删了, 可是该知道的人都知道了。林知夏脚底的狗屎擦去了,可臭味还一路跟着他。 “要不咱们还是发个声明吧?”叶云漫说。 “不想。”林知夏吃着炒饭,有点闷闷不乐。 他不想发声明的最主要原因, 是他觉得这个事本身就太low。 自己正儿八经地去回应,也把自己降低到和对方同一个高度了,好比一个君子同一个地痞流氓斗嘴,这太掉价了。 况且林知夏还有一个顾忌:他和盛朗都不想公开关系。 身边的人都知道林知夏有一个男朋友,绰号叫‘狼哥’,可除了叶云漫,都不知道这人具体是谁,也从来没见过。 盛朗如今已经进入国内娱乐圈发展,性取向也一直是半透明状。模特行业这情况非常正常,倒也不会受什么歧视。 可林知夏一旦和对方在网上开始互撕,情况万一失控,自己和盛朗的事难保不会被人八出来。 如此一来,林知夏现在的清静日子绝对会一去不返,被迫也成为了半个公众人物。 更别说林知夏还没对爸爸出柜呢。他不敢想象林安文从新闻里听到自己儿子这条消息后的反应。 打鼠忌器。林知夏心想。 老子可是一个宝瓶,犯不着为了这种老鼠伤了自己。 “说起来,”叶云漫打量着林知夏,“不说不知道,一说才发现,你的行头原来这么大有来路。” 说起这个事,林知夏更有点无辜。 林知夏这几年的衣服都是盛朗直接从品牌商手里拿的,清一色名牌新货。许多款式还没上市,林知夏就先穿上了。 林知夏对品牌并不敏感,给他什么穿什么。直到这一次被人八了,林知夏才仔细地去检查了一下自家的衣柜,发觉果真连内裤都不是凡品。 “一条内裤就要好一千?这衬衫要八千?这穿上了能防弹吗?”林知夏一边翻着衣橱一边嘀咕。 林知夏有心想低调,可衣橱里找不到非奢侈品的衣服。所以他干脆不去操这个心,该穿什么穿什么。 “小夏,你也真是不爱收拾自己。”叶云漫觉得可惜,“头发乱蓬蓬的,衣服也穿得随便。明明长得这么好看,只要稍微打理一下,配上这一身名牌,一点儿都不输给你家狼哥。” “当然不输。”林知夏挑眉,“不然他怎么花那么大功夫追我?” 为了避开旁人打探的目光,林知夏这天一直在实验室里呆到晚上,连晚饭都是让师弟帮他从食堂打来的。 江老师的手下精英云集,为林知夏跑腿的这个小师弟念大四,在实验室里是个打杂小弟,但是在学院里,也是赫赫有名的小男神一枚。 小师弟送完了饭,蹲在一旁不肯走。 “怎么啦?”林知夏问,“你也想吃?那可能有点不够……” 小师弟摇头,趁着休息室里没人,轻声说:“林师兄,帖子里那个开宾利的老总,就是你答辩那天,缠着你要赔你衣服的那个男人,是不是?” “是他。”林知夏点头,“对哦,秦松你当时也在场的。” 秦松扯着嘴角冷笑:“我就知道是他!这个男人的事,我知道一点。他姓关,家里很有背景,又有钱,是本市圈子里顶层的几个1号之一。他确实包养了一个男学生,是外语学院的,具体是谁不知道。师兄,你这次是替那个男生背黑锅了!” “和我估计的差不多。”林知夏说,“我说他搭讪的套路怎么那么熟悉呢。” “我会把那个男生查到的!”秦松咬牙切齿,“还有何海波,我也会去查一查。就他这一手的操作,也不是什么正人君子,平时的黑料肯定不少。我知道你不在意,但是我不能看你被人污蔑。不出这口恶气,我心里不舒服!” “谢谢啦。”林知夏很感激,“就是因为知道有你们信任我,关心我,所以我才不在乎这事的。至于别的人怎么看我,反正他们也不是我在意的人,我不关心他们的想法。” 秦松俊朗的脸膛微微发红,又忐忑地低声说:“师兄,闹这事,会不会让你男朋友对你产生误会。” “不会的。”林知夏轻笑,“他还不知道呢。而且他不是那种小心眼的人。” 秦松说:“如果他要是误会了什么,我可以帮你作证。答辩那天,你才第一次和那个姓关的认识。” “放心吧。”林知夏拍了拍小师弟的胳膊,“不会到那地步的。” 林知夏现在给江教授代课,连批改作业的活儿也包揽了。秦松也留了下来,帮林知夏一道改作业。 秦松跟前跟后地给林知夏打下手也不是一天两天了,两人一起改作业也都配合出了一套高效率的流程。 秦松先大致批改一遍,林知夏再细批,小论文则留着给江教授亲自看。 流水线作业下,厚厚几叠作业很快就消去了大半。 “今天就先到这儿吧。”林知夏一看时间不早,叫了停,“我明天一早还有课,你也要早点回去睡觉。今天辛苦你了,走,请你吃宵夜。” 师兄弟两人有说有笑地走出了实验楼的大门,正要下台阶,一个男子突然走上前。 “林知夏先生,是吗?” 林知夏警惕地注视着对方,还没来得及回答,秦松就一步上前,把林知夏护在了身后。 “你谁呀?”秦松敌意浓重地问。 那男子小心翼翼地说:“请不要误会。是我的老板有事想和林先生谈谈,想请他过去一下。我老板就在那边停车场等着……” “神经病!”秦松骂道,“你老板要和我师兄谈话,让他自己过来,把人叫过去见他算个什么事?你们老板是没腿呢,还是把自己当土皇帝了?” 男子讪笑:“我们老板不大方便露面……” “连脸都不敢露的,倒觉得我们有胆子大半夜的去见个陌生人?师兄,你去吗?” 林知夏当然不去。而且他对这个男子有点印象,好像就是正和他闹绯闻的G总的司机。 林知夏很不喜欢这个男人的做事风格。 高高在上的傲慢都不算什么,想要勾三搭四却还端着架子的作派,才是让林知夏最反感的。 林知夏喜欢的是盛朗的作风,爽朗直白,真切热烈,爱了就豁出去,毫无保留。 不过这宾利关显然也并不想和他谈恋爱就是了。 林知夏拍了拍秦松,把他拨开,对那个男子说:“我大概知道你家老板想和我谈什么。你和他说,最近发生的那个事,我没放在心上。他要处理也好,不处理也罢,我都没什么意见。所以我们也没什么好谈的。” 说完,朝秦松使了个眼色,两个人利索地走了。 出了这么一个插曲,秦松后面的脸色一直不大好。吃完了烤鱿鱼,他不放心地说:“师兄,我送你回宿舍吧。” 林知夏笑:“怎么?怕那个变态还没走,等着半路上埋伏我呢?” “也不是没这个可能。”秦松提起了林知夏的书包,“我不看着你走进宿舍不放心。” “我不回宿舍。”林知夏说,“我最近都住家里。” 秦松更有点难过了。林知夏肯定是为了避开旁人的闲言碎语和目光,才选择回家住的。 “那我送你回家。” “真不用了。”林知夏把书包从秦松手里拿了过来,“我又不是小姑娘,用不着出了这点事就还得让男生送回家。明天见!” 林知夏踩着一辆咣当作响的共享单车朝着家的方向而去。 时间已经不早了,学校里到处都是下晚自习的学生,还算热闹,一出了小门往生活区走,路上行人稀疏,树影在路灯下摇晃。 林知夏加快了速度,从那一片打烊了的店铺门口而过,抄近路穿过一个街心公园,抵达了“清思园”小区的门口。 停好了单车,林知夏转身,朝路的那一头一个模糊的人影挥了挥手。 那是偷偷跟在后面护送他回来的秦松。 男生有点窘迫地也挥了一下手,掉头飞快地踩着单车跑走了。 林知夏莞尔,又不仅摇了摇头。 走进了家门,林知夏疲惫地把鞋子一甩,将书包随手往沙发上一丢,光着脚走进了卧室。 他也没开灯,直接钻进了浴室里,打开了花洒。 痛痛快快冲了一个热水澡后,林知夏打着赤膊,带着还有点濡湿的头发,掀开了被子就往里面钻。 触碰到那一具热烘烘的身体时,林知夏猛地一愣。 不待他反应过来,一双坚实的手臂把他下坠的身子接住,揉进了滚烫的胸膛里。 林知夏被压在了柔软的被褥之中,呼吸中全都是男人熟悉而磅礴的气息,脖子还被一对尖牙不轻不重地咬了一口。 脑子还没反应过来,可身体已先启动。一股酥麻的颤栗掠过全身。 昏沉沉的室内,笼罩着自己的黑影有一双幽绿深邃的眼睛。 “你……”林知夏一把抱住了那具精悍的身躯,“你怎么回来啦?” “能不回来吗?”盛朗一点一点地啃着,牙齿叼着嫩肉磨着,“再不回来,我老公就要被别的男人包养了!” 黑暗中,林知夏噗哧一声笑:“呸!有了小狼狗,谁乐意去伺候中年微软男呀!” “说的是!”盛朗如一头和主人小别重逢的狗似的在林知夏身上拱着,“我回来的路上一直在反省,我们这次有一个半月没见了,你怕是饿的有点两眼昏花,老烧饼也被当成香馍馍。所以我特意赶工杀青,亲自回来喂你……” “胡扯……谁喂谁呀……”林知夏已经被盛朗闹得气息很是不稳了。 盛朗把唇凑到了林知夏的耳边:“你喂我。心肝儿,你就是我的狗粮。” 林知夏轻喘着,还想说话,唇已被盛朗恶狠狠地叼住。 (……) 盛朗长吁了一口气,透着无比的满足。 “还好吗?” 林知夏伏在凌乱的被褥里,潮红的脸埋在枕头中,一声不吭。 盛朗笑,低头吻了吻林知夏汗湿的脸颊,把人半抱半拖进了浴室。 等重新躺回床上时,林知夏看了看时间,已是凌晨四点。而他明天早上第一节还要帮江老师代一节课。 “一回来就死命折腾我……”林知夏抱怨,考虑要不要找人替自己去上课。 “刚才是谁哭着说喜欢这样的?”盛朗不服气,“抱着不放手的是你,爽完了抱怨的也是你。你这就叫……” 话没说完就被林知夏在被子里踹了一脚。 “明天偏偏事情还特别多。”林知夏一咬牙,还是给自己定了闹钟,“不许再闹了。有什么事明天晚上再说……” 身边没有声音。 盛朗已睡着了,发出轻微的鼾声。他疲惫至极的时候才会打鼾。 床头灯的光照在男人俊朗分明的脸上。这个时候,林知夏才有机会好好打量小别月余的恋人。 瘦了一圈,也黑了许多,想必在剧组里吃了不少苦。 盛朗眼下浮着两片青影。这男人为了能提前回来,肯定又拼命赶戏,赶着杀青吧。 都这么累了,一回来还把自己折腾了大半夜…… 林知夏心里又喜悦,又心疼,又有一种温暖的踏实。 他爱的人又回到身边了。 “好好睡吧。”林知夏倾身过去,在盛朗的唇上轻轻吻了一下。 第 73 章 盛朗在床上呼呼大睡的时候, 几乎通宵没睡的林知夏强撑着爬起来,去给学生上课。 大概是脸色太难看,气压过于低沉,今天的课堂纪律前所未有地好。 林知夏在台上讲一页教案, 底下翻一页书。哗哗翻书声整齐悦耳。 不过, 因为疲惫导致行动迟缓, 林知夏在课后溜得不及时, 被学生们顺利截获。 学生们围着林知夏七嘴八舌地问着功课。林知夏耐着性子一一解答,其间实在忍不住, 还是打了好几个呵欠。 “林老师昨晚没休息好?” 林知夏唔了一声。 “熬了个通宵?”女生说, “您也太劳累了。” 话很平常, 但是口气有点奇怪。 林知夏扭头朝对方望了一眼。 几个女生正互相挤眉弄眼,笑的十分怪异。 肯定有什么事,可林知夏过载的大脑没法同时处理太多的信息, 于是选择忽略。 回了实验室, 正准备去休息室隔壁的小房间补个眠,叶云漫将林知夏唤住了。 “小夏, 我正找你呢……老天!你这头发怎么啦?像被电过似的。” 林知夏扒拉了一下头发。 他也没辙。昨天头发没干就被盛朗摁在了床上,只睡了两个小时就又爬起来赶来上课, 根本没时间打理头发。 叶云漫啼笑皆非:“一会儿有人来参观我们实验室,但是江老师今天有个很重要的会走不开, 刘师姐和黄师兄也都不再, 江老师说让你帮着张师兄招呼客人。可你这样……” 林知夏强打起了精神:“什么人?什么时候来?” “好像是个金主爸爸,公司和学院一个项目有合作。我也没见着人。”叶云漫说, “人都已经来了,就在楼下展览室,张友光都已经过去了。” 林知夏顺手端起一杯不知道谁泡的浓茶, 灌了几大口,掉头朝楼梯走。 “哎!”叶云漫忙叫,“你好歹梳一下头呀!” 林知夏突然转身问叶云漫:“师姐,你和张师兄去看了花没?” 叶云漫冷不丁被问到,俏脸微红,唾了一口:“少管闲事!” 林知夏嬉笑一声,大步走了。 - 到了展览室门口,林知夏还是扒拉了一下头发,整了整衣服,才推门而入。 里面气氛一团热络,几位系领导正陪着客人在观看学院的各项成果和奖章。 林知夏不动声色地钻到了张师兄身边,跟在领导们身后。 “你怎么来了?”张师兄惊讶。 林知夏莫名其妙:“师姐叫我来的呀。” “她没收到我微信?”张师兄抓着林知夏的胳膊,悄悄地把他往外面拽,“我让你不要来的。事情有点不对劲……” 话正说到这里,一位领导扭头张望,看到了林知夏他们:“在那里!江雨生教授的学生来了的。” 领导一边招手,一边对客人说:“这两个都是我们系上相当优秀的学生。年纪轻轻就做出了不少成果,不仅是老师的好帮手,自己的论文数量远远领先于同期其他同专业学生的……” 人群朝两边散开,一个西装革履、高大稳健的壮年男子露了出来。 林知夏一看到关肃文这张脸,立刻明白张师兄说的不对劲是什么意思了。 现场气氛一时有点微妙。 除了几位不关心八卦的领导和老师们外,好几个作陪的学生会干事和年轻老师都把目光在林知夏和关肃文身上扫来扫去。 通宵鏖战让林知夏的神情有点放空,外人看上去觉得他出奇地淡漠冷静。 关肃文的笑容也克制而亲和,带着上位者的高傲,同张师兄握了握手,又把手向林知夏伸了过来。 “幸会。两位都是国家未来的栋梁,生物科技行业将来的精英。今后请多指教。” “您客气了。”林知夏从善如流地和关肃文握了手。 参观完了展览室,一行人往楼上的实验室而去。 “你师姐让你跟在我身后,不要凑上前去。”张师兄叮嘱林知夏,一副护犊子的姿态。 不过情况没张师兄和叶云漫想得那么坏。 关肃文这种重要的金主爸爸,一直被领导和学生会干事环绕着,等级低一点的人根本挤不进核心圈子里。 一路上,林知夏和张师兄远远地跟在队伍尾巴,只能看到关肃文的一个后脑勺。 手机嗡嗡震动。 盛朗终于睡醒了,拖着大尾巴在家里找不到吃的,便来问林知夏。 “奶宝宝,小狼饿了。” 林知夏躲在张师兄背后,偷偷地回:“冰箱里有冻饺子和馄饨,都是我包的,你喜欢吃的芥菜猪肉馅的,你自己煮。橱柜左手第二个柜子里有盒装的牛奶。” 盛朗:“算了,都这个点了。找你一起吃午饭?” 林知夏望了望前方的队伍:“恐怕不行。学院里有点事。你点外卖吧。” 盛朗回了个委屈巴巴的表情包。 林知夏只好说:“我争取下午回来陪你。” 盛朗这才满意了,又发了个哈士奇仰天嗷呜叫的表情过来。 林知夏忍俊不禁。 队伍忽然停了下来,林知夏撞在张师兄后背。 “怎么啦?” “姓关的要进生化实验室里看一看。”张师兄翻了一个含蓄的白眼。 要进生化实验室程序很复杂,首先得穿防护服。 众人七手八脚,好一阵忙乱。 林知夏三下五除二穿好了,靠着墙角打盹儿,忽然被领导点了名。 “小林,你过来帮关先生一下。” 张师兄正在帮一位系领导穿防护服,忙不过来。林知夏只得硬着头皮走上前。 关肃文的防护服是一个外系的学生帮着他穿的,很不专业。林知夏不得不动手帮他重新整理。 这是两人第二次站得这么近。 林知夏依旧低垂着眼专注地做着事,清俊精致的面容近在眼前。 这张脸不会给人惊艳的感觉,却是相当耐看。越看,越觉得这青年肌肤柔腻白净,五官精细标致,像是工笔画大师一笔一划描绘出来的 关肃文确定这青年身上散发着一股淡淡的清甜,却不是香水,或许是他本身的体香? “我昨天其实是想向你道歉的。”关肃文压低声音说。 林知夏也客客气气地低声道:“关总不用这么多礼。那事本来就是个误会。对方和我有点过节,顺带把您牵扯了进来,我还有点过意不去。” 关肃文说:“今天其实也是凑巧,并不是有意把你叫过来的。” 林知夏嗯了一声,低头帮关肃文把手套戴上,然后递去一个发套。 关肃文却没立刻接过去。 也不知怎么,他眉头轻锁,看着林知夏的目光有些复杂。 这人不会连发套都要自己给他戴吧?林知夏不大爽。 关肃文随即回过了神,接过了发套。 “你脸色不大好,昨晚没休息好?”关肃文把发套戴上,“男朋友回来了?” 林知夏的脸色终于沉了下来。 “我的事,你好像知道的挺多的,还需要再找我确认一遍吗?” 关肃文上次已经领教过这青年的机灵圆滑,这次又领教了对方说翻脸就翻脸的性子。 美人不仅不做作,性子还很刚烈泼辣。 “别误会。”关肃文示好地微笑,“我只是稍微打听了一下你而已,并没有到觊觎你**的地步。” “那就希望你在这里打住。”林知夏扯着嘴角,“我也不想你男朋友误会。” “他不是我男友。”关肃文说。 这关我什么事?林知夏一耸肩,扭头走开了。 “怎么了?”张师兄一直在旁边警惕地留意,见林知夏翻了脸,立刻低声问,“这变态骚扰你了?” “算不上。”林知夏冷笑,“师兄,我不需要全程陪着吧?待会儿我走后面,乘着老师们看不见,我能先溜吗?” “没问题!”张师兄一口应承下来,“要是老师问起,我就说你还有课。” 穿着防护服的滋味并不好受,关肃文只在生化实验室里草草转了一圈便出来了。 趁着大伙儿脱防护服的混乱,林知夏把朝张师兄打了个手势,猫着腰从消防通道溜走了。 - 叶云漫正惴惴不安地等着,见林知夏安然无恙地回来了,这才松了口气。 “没事吧?没人乱拿你们俩说什么吧?” “怎么会?”林知夏被叶云漫这老母鸡的样子逗乐了,心头又暖融融的,“那么正经的场合,谁敢说金主爸爸的八卦?老师们看样子根本就不知道发生过什么事。” “张师兄说对方找你搭讪呢。” “我把他给拍回去了。”林知夏安慰叶云漫,“我虽然不像盛朗有那么多招蜂引蝶的经验,但是也知道该怎么打发不相干的人。” 叶云漫笑道:“说到盛朗,他回来了吧?” “你怎么也知道了?” 林知夏真纳闷,今天怎么人人都在谈论他男朋友,盛朗的行程在网上公布了吗? 叶云漫笑得脸颊通红:“你早上出门没照镜子吗?你去看看你脖子后面是什么。” 听了前一句话,林知夏脑子里就已经响起了黄色警报的铃声。 他直奔卫生间,侧着身子朝镜子里望去,就见后颈领口的位置,赫然印着一个牙印! 清晰的牙印,上下两排牙齿,横着咬的,两个尖尖的犬齿坑极其明显。 “我日,盛朗你是不想活了!” 即便卫生间里没人,林知夏还是下意识把后颈给捂住了。 这显然是通宵鏖战后盛朗留在自己身上的印记之一。只是因为折腾得有点过,林知夏今天浑身都疼,于是也没察觉后颈的异样。 一想到自己这一早上挂着这一枚牙印在学校里招摇过市,也不知道给多少人看到了,林知夏就想找个墙缝钻进去。 难怪…… 看着林知夏缩头缩脑地从卫生间里出来,叶云漫笑着递了一个东西给他。 一张膏药贴。 于是,林知夏脖子上贴着膏药,在一片亲切的“落枕啦”的问候声中,狼狈地逃出了实验楼,往家中杀去。 第 74 章 盛朗正坐在客厅的沙发里打着游戏, 一边等外卖上门。 没想外卖没等到,先等到了一顿拖鞋抽。 林知夏进门时,盛朗还全然不知大难临头,丢了手柄欢天喜地地扑过去。 “老公, 这么早就回来了?特意回来和我一起吃午饭的吗?那我还得多点一点, 不然不够我们俩吃。” “够的。”林知夏抄起了一只人字拖, “等你吃完这一顿打就饱了。” 说着就朝盛朗的脑袋抽去。 “等等!”盛朗急忙抱住脑袋, “我又怎么啦?” 然而林知夏的家暴经验十分丰富,下手快很准, 不给对方留一丝抵抗的余地。 盛朗从玄关一路逃窜到客厅, 林知夏追杀而来, 一边抽一边骂。 “说好了只能在衣服盖得住的地方留印子的,你在我脖子后面啃一口是什么意思?我说怎么今天人人都斜着眼睛看我,就我不知道怎么回事。你的嘴就这么欠, 非得在咬在那里……” 盛朗一把抓住了林知夏的双手, 理直气壮地吼了回去:“没错!我就是故意的!我就是要让所有人都知道你林知夏是个有主的人。” “你这是多此一举!”林知夏气道,“身边的人都知道我有男朋友的!” “可他们又不知道我是谁?”盛朗气鼓鼓道, “我身边的人全都知道你是我男朋友。可你身边哪几个人知道我的?” 林知夏怔住,无言以对。 确实。 盛朗并不介意公开两人的关系, 是林知夏自己不想受到公众的关注罢了。这其实对盛朗是有些不公平。 一看林知夏息了怒,盛朗的语气也随即缓和了下来。 他握着林知夏的双手, 柔声道:“我不是想要公开。我们俩一早说好了, 不让你曝光的。我从来没改过主意。只是就因为我从来不露面,人家才拿你说瞎话, 乱传一些绯闻。我这是从侧面证实你的男朋友是存在的。让别的人少打你的主意!” 林知夏的怒火暂时被压制住,反而倒贴了一肚子的内疚。 “都给我的学生看到了,你让我以后还怎么在他们面前端架子?”林知夏嘟囔着。 “你不是要改他们的期末论文吗?”盛朗说, “有这权力在,谁敢不尊敬你?” 林知夏发觉自己竟然有辩不过盛朗的时候:“那也……也不能用这样的方法……” “直截明了,有什么不好的?”盛朗不以为然,“除非你能自己在那位置咬一口,不然没人不相信你是真有男朋友了。” “你真的是……”林知夏词穷了。 盛朗笑嘻嘻地把林知夏搂进了臂弯里,在他泛红的脸颊上香了一口:“好啦,啃也啃了,抽也抽了,现在可以坐下来吃午饭了吧?” 林知夏被盛朗缠得没了脾气。而且他实在疲惫,一旦放松下来,吃午饭的时候一个劲大呵欠,也没什么胃口。 吃完了午饭,林知夏进浴室重新冲了个澡,出来就见盛朗已经坐在了床上。 “来吧。”盛朗掀开被子,拍了拍床垫。 林知夏反而后退了半步:“不做了!” “就你这样,和同一条咸鱼做有什么区别?”盛朗嘲道,“来吧,只想陪你睡个午觉。” 林知夏钻进了被窝里,伸手环抱住了盛朗坚实的腰身,将头枕在了他的胸膛上。 柔软的床垫承托着他们的重量,疲软的身躯如躺在云朵之中。 温暖,踏实,被深深迷恋的气息环绕着。 林知夏还想和盛朗说几句话,可躺在这具怀抱中,听着熟悉的心跳声,他只觉得头一沉,便坠入了甜梦之中。 - 醒来的时候,室内一片昏暗。窗帘缝里有金红色的夕阳流泻进来。 林知夏发觉自己还维持着入睡时的姿势,枕在盛朗的胸口,夹在身躯之间的胳膊都有些发麻。 而盛朗早就醒了,戴着蓝牙耳机在打手游,一只手臂还将林知夏搂着。 林知夏稍微动了动,盛朗便把手机丢开,低头望了过来。 “醒了?” 林知夏打了一个呵欠,两眼惺忪,一边脸上有着盛朗睡衣褶子的印子。 盛朗最爱林知夏刚刚睡醒时的样子,全无平日的机灵精明,反而呆萌迟钝,双目茫然而水润,嘴唇也红润微肿,好像梦中被人偷偷吻过似的。 盛朗翻身,将林知夏压住,在他颈窝里拱着。 “醒了没?” 林知夏茫然地望着天花板,还没彻底从睡意中挣脱,就被另外一股涌出来的热潮吞没。 盛朗沉甸甸地压下来,精悍强健的身躯,不容抗拒地掠夺。 林知夏每一根骨头都是软的,完全任由恋人摆布。 “不是……说了……不做的……” “这是交公粮,正经事!”盛朗的犬齿叼着林知夏的耳朵,“积攒太多了,哪能一次□□完?我这次有一周的假,可以分批次慢慢交……” 浓情的话语声消失在了胶合住的唇齿之中。 (……) 盛朗拉开窗帘,外面的残阳只剩一抹淡淡的余晖,森林公园化作一片黑暗,只有湖泊倒映着对面闹市区里的高楼灯火。 公粮也罢,狗粮也好,都并不能真正果腹。两个人此刻的肚子都在打鼓。 盛朗穿着那双抽过他的人字拖,拉着林知夏的手,和他出门觅食。 两人进了常去的面馆,点了两大碗招牌鳝鱼面。老板和他们俩很熟了,给他们的鳝鱼肉比别人的要多不少。 盛朗夹了一大筷子面条,嗷呜一口,眼角眉梢都透着满足。 为了保持身材,盛朗这些年的饮食非常讲究,常年只吃清水煮的鸡胸肉和牛肉,碳水的摄入更是控制得相当严格。 也只有在这样短小悠闲的假期里,在一场酣畅淋漓的欢-爱后,他才可以放纵一下自己,享受一大碗面条。 “拍戏好玩吗?”林知夏问。 “这次还有趣的。”盛朗说,“这个角色是编剧老师专门为我量身打造的,我演起来特别自在,不用装模作样,做我自己就好了。” “什么时候能上映?”林知夏很期待,“听明珠说,你有脱衣半-裸还湿身的镜头。我就等着在电影院里看呢!” “刚才在浴室里还没看够?”盛朗挑眉,“那待会儿回去再给你好生看看。” “那哪儿一样?”林知夏说,“你在大荧幕上脱衣服,那是有灯光和摄影加持的,还有背景音乐,气氛很特别。” “这还不容易?你手头不是有我给的‘跳脱衣舞’的卡吗?今晚就用一张!” “今晚不行了!”林知夏忙道。 今晚要再来一次,他明天就不要想起床了。 “真弱。”盛朗摇头,“不是和我说有在锻炼的吗?肯定是骗我的。一交公粮就能检验得出来。” “滚把你!”林知夏嗔道,“谁交公粮像你这样的?” “确实。”盛朗得意地笑,丢了一块鳝鱼肉进嘴里,“就我走南闯北这么多年观察,确实少有男人能比得过我的,连老外都不行。你现在知道自己有多享福了吧?” 林知夏双颊微微发热:“吃你的面吧!” 盛朗呲溜了一大口面,又问:“快放暑假了吧?你今年暑假有什么打算?” 林知夏说:“江老师哪儿的活不少,我就算回丰市,也只能住半个来月。所以我想看看这次能不能劝动我爸搬过来住。” 自从盛朗收入提高后,林知夏就没有什么经济上的压力了。他平时打工和给江老师打下手的收入加起来,每个月能有三千多。别的消费不够,两个人的衣食住行是管用了。 于是林知夏一直很想把爸爸接来T市和自己团圆。 可林安文总是拒绝。 林安文舍不得离开永安社区,他已习惯了这里的生活,对繁华时髦的大都市没有太多归属感。而且他在社区里有不少朋友,平日一道听戏遛狗,过得并不孤单。 最近两年,林安文还收了一个小徒弟教手艺。徒弟对林安文很孝顺。林安文享着徒弟的伺候,就更不想搬家了。 无可奈何之中,林知夏只好拿钱在永安租了一套整洁舒适的房子,在一楼,还带一个小小的院子,让林安文住。 “你觉得你爸知道我们俩的事了吗?”盛朗问。 盛朗出柜后,他和林知夏的传言在永安也很是飞了一阵,随着两人离开永安各奔前程才停歇下来。要说林安文没有听到,那肯定是骗自己的。 可林安文一个字都没提。 “估计听到了也不信吧。”林知夏说,“毕竟这几年,表面上我们都不在一个城市。我爸每次提起你还有点遗憾,觉得我们俩长大了,天各一方,没以前那么好了。” 盛朗苦笑:“让叔担心了。总感觉这样骗他,良心怪不好受的。” “又不可能骗他一辈子。”林知夏说,“等我们俩安定下来了,再找个法子好好和他说。我爸其实很通情达理的。就算不接受,慢慢和他磨,他总会理解的。” - 吃完了面,两人又手牵着手,去公园里散步。 公园里树木茂密,路灯幽暗。行人即使面对面也不大看得清对方的脸。 林知夏心想,等电影上映了后,他和盛朗恐怕只能在这样的环境下牵着手了。 盛朗如今虽然在超模圈声名鼎盛,可是在面向大众的普通娱乐圈里,名气并不大。 但是随着电影,综艺节目和新的代言出来……“盛朗”这个名字很快就会被大众所熟知,他俊美的面容会被粉丝所膜拜,他的私生活也会被人探究。 林知夏坚信盛朗的事业还远远没有到达顶端。不论是服装公司,还是演艺事业,现在甚至都还没有走到半山腰。 这个曾经在城中村的垃圾堆里打滚,曾经戴着金牌站在领奖台上,又不得不背负着伤痛退役,勇闯英伦的青年,有着一条曲折却富有戏剧性的道路。 他会同所有成功人士一样,砥砺前行,抵达光辉的巅峰。 “又在想什么?”盛朗紧握了一下林知夏的手,碧绿的双眸在幽暗的夜色中显得格外温柔深情。 林知夏说:“想你。” “我就在你身边呢。”盛朗莞尔。 “在身边也想。”林知夏目光柔软,如春夜的星空,“突然很为你感到骄傲,又为自己高兴。我爱上了一个这么优秀的男人。” 盛朗的脚步减慢,继而将林知夏拉到了一片树阴下,捧着他的脸深深地吻了下去。 即便前不久才经历过一番**,身体都已餍足,可此刻,他们依旧为这个吻而心神荡漾。 行人从树阴外的路上走过,或许没注意到他们,或许注意到了。 他们两人一点都不在乎。 “我也为自己骄傲。”盛朗贴着林知夏的嘴唇,低哑的嗓音带着林知夏的心跟着共鸣,“因为能让你这么爱我。” - 两人逛完了公园,又顺便去了一趟超市,买了菜和生活用品。 回家的路上,盛朗接了经纪人的电话,不紧不慢地跟在林知夏身后。 林知夏拎着购物袋走到了小区大门口。路边树荫下一个人影忽然窜了出来,把林知夏拦住。 “师兄!” “秦松?”林知夏拍着胸口,“你这家伙,搞什么伏击呀,吓死老子了!” “对不起。”秦松窘迫地挠着头,“你总不接电话,叶师姐担心你,就让我过来找你。我进不了小区,正发愁呢,你就来了。” 林知夏拍脑门。他午睡的时候把手机调成了静音,后来一直忙着和盛朗你侬我侬的,就忘了调回来。 “出什么事了?” 秦松正要说,突然朝林知夏身后看去,明显一愣。 盛朗大步走了过来,面色冷峻,朝秦松投去锋利的敌意。 林知夏忙道:“这是我小师弟秦松,我和你说过的。实验室联系不到我,派他过来找我。” “哦。”盛朗的敌意这才退去,朝秦松点头微笑,“是小师弟呀。” 林知夏又对秦松说:“这是我男朋友,就是我们平时说的那位‘狼哥’。你就还是这么称呼他好了。” 秦松震惊地注视着盛朗,片刻后低声道:“你……你是盛朗,对吧?最近和李赫一起拍电影的那个大明星?” 第 75 章 秦松口中的李赫就是盛朗刚拍完的电影的男主角, 影视双帝,国内家喻户晓的顶级一线男星。 电影开机前的宣传一般都不多,只发了一些媒体通稿和简单的记者见面会。 盛朗虽然只是男三,但是因为角色戏份重, 本身又受片方重视, 在接受采访的时候一直站李赫身边。 这个高大俊美, 又冷峻孤傲的青年确实让不少人当场惊艳。 倒也不是林知夏有偏见, 只是秦松平日丝毫看不出来对娱乐八卦感兴趣的样子,却能一眼认出在国内还算不上有名的盛朗, 实在超出了林知夏对他的认知。 大概是见林知夏他们一脸震惊, 秦松窘迫道:“认错了?对不起, 实在有些像。都是混血,眼睛也一个颜色……” “是我。”盛朗随和一笑,“我们只是没想到会这么容易就被人认出来。” 居然真的是盛朗! 秦松好生怔了怔:“你和李赫拍的新电影, 是我很喜欢的一本仙侠改编的。你演的杀手‘九川’还是我在书里很喜欢的一个角色, 所以特别关注了一下……” “原来是这样。”林知夏笑道。 秦松的目光在林知夏和盛朗之间来回转着,依旧一脸难以置信。 普通人的圈子就这么突然一下同名流圈重叠在了一起, 有一种次元混乱的感觉。 师兄那个交往多年的的男友,竟然是盛朗? 即使置身昏暗夜色之中, 盛朗衣着也十分普通,可依旧有着一身掩饰不住的光芒。他虽然笑得一脸和气, 可持续不断地散发出强烈的雄性气息。 秦松明白这股气势的作用。 这是男人用来彰显自己的强大, 警告竞争者的气息。 林知夏看秦松这脸色,就知道他的思路已不知道跑到哪里去了, 赶紧把他拉回来:“秦松,学校出了什么事了?” 秦松回过神,正想开口, 又朝盛朗看了一眼。 显然,他想说的话,不大适合当着盛朗的面讲。 “说吧,没事的。”林知夏说,“我的事他都知道。” 秦松眼神闪了一下,说:“还是和那个关总有关。他今天过来参观,就是要给我们学院捐钱的。他本来是全部捐给系里的,没想今天突然改了主意,从这笔款子中拨了一笔,专门捐给我们实验室。” “这不是好事吗?” 钱直接进实验室的帐,可比找系里要经费方便许多。 秦松铁青着脸:“可是下午网上就有一些很难听的谣言传出来。说江老师和校外资方权钱交易,拿……拿学生换投资!” 林知夏噗哧笑了出来,见秦松面色肃穆,又赶紧把笑给收住了。 “他们认为江老师把我卖给姓关的,换姓关的给我们实验室捐款?”林知夏很艰难地保持严肃,“他们到底知道不知道江老师在这行的咖位?他想要资金,还用的着卖学生?多少金主捧着钱想投他的公司,都还捞不到份额!” “他们故意要抹黑我们,当然捡着难听的话说了。”秦松气鼓鼓道,“现在的问题是,你们去美国进修的那个项目,有姓关的很大一笔资助……” 话没说完,林知夏就知道接下来的剧情该是什么了。 “李老头不会又发作了吧?” 秦松黑着脸点头:“他说你能进名单,是走了关系,下午又去系里闹了。” 这事还真没个完了。林知夏捏着眉心。 不过是一次进修的机会,再抢手也不至于让一位堂堂的大学教授这么放不下。 看样子李教授是真的咽不下被江教授压一头的气,非要借机生事。 秦松说:“江老师已经知道这事了,但是他在C市开会,过两天才能回来。今天下午有人跑来我们实验室打听八卦,被叶师姐骂走了。” 叶云漫这圣母般的性子,居然都能骂人,可见气成了什么样。 林知夏挠头:“何海波的人又在网上造我的谣?” “这也是我要说的。”秦松严肃道,“我让我做管理员的哥们儿去查了,说有几个是上次造谣你的人,肯定是何海波的亲友。但是还有很多跟着起哄和抹黑你的,是外语学院的号。我估计是姓关的真正包的那个人。” “居然还有第三方加入,难怪越闹越大了。”林知夏啼笑皆非。 “那个贱-人!”秦松义愤填膺,“就是现在还查不出他到底是谁!” “跟了那么个金主,我看他也够呛的。”林知夏叹道,“那现在是要我怎么?” “王副主任让你明天去一趟校办公室。”秦松说,“江老师让你看微信留言。” “我知道了。”林知夏利落点头,“为这个事让你专程跑一趟,也怪过意不去的。一会儿给你发个红包,买杯奶茶喝。” “师兄的事就是我的事。”秦松低声说,“林师兄,你这次不能再沉默了。不然他们肯定会变本加厉,彻底抹黑你。” “放心。”林知夏拍了拍秦松的胳膊,“就算不为自己,也该为学院和江老师着想。我会看着办的。” 秦松最后又看了一眼盛朗,闷闷不乐地蹬着单车走了。 林知夏掏出手机听江教授的留言。 江教授语气平和沉稳,不疾不徐道:“小夏,你明天去见校领导,不论他们怎么说,你都不可以放弃这次出国进修的机会!我会尽快回来的!” 林知夏回复了江老师,把手机揣兜里,大步往小区大门走。 盛朗跟在林知夏身后,眉头紧锁:“校领导会因为这点破事就取消你的资格?” “估计会劝我自己放弃吧。”林知夏说,“如果丑闻闹大了,对院校形象不好,他们多半会选择牺牲学生。所以江老师才要我坚持住。” 盛朗沉默了片刻,又问:“小夏,这种事,你常遇到吗?” “常遇到的话,这日子就没法过了。”林知夏骇笑,“各行各业都有竞争和矛盾。这两年江老师风头越来越盛,院系里眼红他的人不少。我作为他手下比较得宠的弟子,免不了被当成靶子。” “我还以为你们做学术的环境很单纯呢。”盛朗自嘲,“看起来,互相攻击抹黑的缺德事,哪一行都一样。” “有利益竞争的地方就有勾心斗角。”林知夏朝盛朗递去安抚的一瞥,“你不用替我担心。我受了委屈,江老师肯定要给我弥补回来的。吃亏对我来说都是占便宜。” 盛朗心不在焉地嗯了一声。 “又怎么啦?”林知夏警惕地把盛朗盯住。 以自己对这个男人的了解,盛朗越表现得不在乎,其实心里越在乎。他闷不啃声的时候,往往都在憋一个大招。 “这事我能处理,你别瞎掺和!”林知夏叮嘱,“这行的处理方法和你们那行不一样。” “知道啦。”盛朗懒洋洋地应着,“对了,你怎么没和我说你这小师弟这么帅气可爱?” “觉得人家可爱,就去追人家呗。”林知夏撇嘴。 “我和他恐怕不配套。”盛朗刷开了大楼入户的密码门,扶着门让林知夏先进去,“前有霸道总裁一掷千金,后面有可爱小师弟紧张兮兮地保护你。我不在的时候,你的生活很丰富嘛。” “你也不错呀。”林知夏嗤笑,“‘一掷千金’四个字居然全念对了。自打混了娱乐圈,你的文化水平有显著提高嘛。本来还打算买个步步高点读机给你做生日礼物的,现在可以省了。” 等回了家,林知夏提着桃子去厨房洗。 哗哗水声中,一双坚实的胳膊把自己给搂住了,温热的身躯贴着后背。 “夏夏,”盛朗把脸在林知夏的颈窝里拱了拱,深呼吸着,“我不在的时候,你是不是受了很多委屈,都一个人处理了,没告诉我?” 心头有什么东西正在融化,林知夏洗着桃子,说:“这些年你在外面,肯定也遇到了更多的烦心事,也不见得每一件事都告诉我,不是吗?” 盛朗把人搂紧了些,哑声说:“可从小到大,我遇到事了总有你给我张罗。我好像没有为你做过什么。” “那单纯是因为我没你这么能惹事罢了。”林知夏说,“别以为我想为你张罗。烦都烦死了。真后悔怎么摊上你这么一个事儿精!” 盛朗低笑,亲了亲林知夏的脸颊。 “你别说。你自己也是个喜欢管闲事的,正好和我配成一对。不然你当年就不会把我从垃圾堆里捡回去。” 林知夏把洗好的桃子塞进盛朗的嘴里:“是啊。所以说,不要从垃圾堆里捡男朋友!” - 次日,林知夏出门前特意把自己捯饬了一番,不仅把头发吹顺了,还穿了一套盛朗刚给他带回来阿玛尼新款夏装。 二十三岁的青年,稚气褪去,更添成熟稳健。青年的身板比少年人要厚实些,依旧挺拔笔直,如一株迎风的青松。 盛朗帮着林知夏穿戴好,忍不住流着哈喇子围着林知夏团团转,借着整理衣服的名头,在弧度优美的腰身处上下其手。 “你确实不能太打扮。一打扮起来就要人命。平时那样都能招惹到微软男和小师弟了,要是每天都这样出门,我就不用工作了,整天忙着赶情敌都来不及。” 林知夏噗哧笑,把盛朗的手拍开。 “你今天给我乖乖的,别惹事。老公我处理完了这摊子事,回来好好陪你。” “知道啦!”盛朗欢快地摇着尾巴,学着日本主妇的样子把林知夏送进了电梯。 等电梯门合上,盛朗一溜烟跑回了屋,掏出手机。 “喂,明珠,快把你手头的活儿放下,过来帮我搞事情!” 第 76 章 校办公室里呈现一副三堂会审的架势。 除了系副主任, 管纪律的老师和负责这次交流活动的老师外,李教授也在座。几位平均年龄都可以做林知夏父亲的老师们齐聚一堂,专门等着和林知夏谈话。 林知夏走进办公室的时候,老师们都眼前一亮。 这青年一改往日不修边幅的模样, 清俊精致的面孔和清爽斯文的气质令人心生好感, 确实和传闻中的人相当不符合。 林知夏双目清澈明亮, 坦然地望着各位老师, 问好声也响亮礼貌,没有丝毫怯意。 他不怯, 老师们倒是有点怯了。 几位老师你看看我, 我看看你, 谁都不想先开口。 他们之所以能把林知夏叫过来,也是冲着江雨生教授人不在学校。可是等江教授回来了,肯定要为自己小徒弟出头。到时候谁欺负了他爱徒, 江教授是会一一算账的。 最后一位职位最低的老师被推了出来, 硬着头皮对林知夏说:“那个,林同学, 今天叫你过来,原因你可能也清楚, 就是最近两天校园网上一些和你有关的传闻。” “我知道的。”林知夏点了点头,“我也想和各位老师解释一下。网上那些传闻都是假的, 都是毫无根据的恶意推测和造谣。我和关先生只见过几面, 根本没说过几句话。不论是过去还是现在,都和他没什么关系。” 老师讪笑着:“我们都相信你的。昨天你不在, 但是你师兄师姐们也都替你解释过了。肯定是有人对你恶意造谣……” 几位老师的目光下意识地朝李教授瞥去。 李教授板着一张老脸,抄着手坐在沙发里,一声不吭。 “但是……”老师话锋一转, “现在这个事闹得有点大,连微博上也都在,影响挺不好的。我们几个老师连夜开会讨论,觉得所有事都要把学校的形象放在首要位置。我们希望……希望你秉着集体主义精神,为学校和学院牺牲一下,这一次的进修先不去,挪到下一次。也就是明年年底……你觉得怎么样?” 林知夏一时没出声。 老师又赶紧补充道:“并不是认为你有错。而是为了息事宁人,先将风波平息下来。而且,关总那边的捐款其实还没有正式到位。我们也担心这个是事情再发酵下去,会对他也有不好的影响……” 林知夏深吸了一口气,说:“各位老师,我知道你们叫我过来,也并不是征求我的意见的。让不让我去,其实是由你们决定的。即便我不同意你们的决定,也没有什么用。” 老师讪笑:“当然还是希望能取得学生的理解。你毕竟是学院里经过两次比试筛选出来的,资格上是很符合要求的。” “可我不大能理解。”林知夏肃然道。 几位老师都微微变色。 林知夏毕恭毕敬地向老师们欠了一下身,说:“我年轻,看问题可能不够成熟。我将我的想法说给老师们听一听,请各位指正。” “第一,我是被冤枉的。我觉得学院首先该做的,是和我一起将这个事情澄清,平息谣言。这才是维护学院名誉,同时也维护金主……关先生那边关系的正确做法。” “其次,正因为我是被冤枉的,就更不应该将我的资格取消。因为一旦这么做,反而落人口实,让人觉得肯定是我有问题才被抹了。这样一来,我的名声彻底被毁,学院的名声也好不到哪里去。” “第三,我觉得学院还应该彻查此事,看看到底是谁在背后中伤同学,抹黑学院名誉,从中获利!” 李老头皱着眉,戒备地注视着林知夏。 林知夏一派坦然,道:“各位老师,这个事的影响非常恶劣。如果只要用谣言污蔑了同学,就能成功坏了对方的前途,那以后多少学生在竞争不利的时候都会这么干?今天是我,明天就会是别的被嫉妒的学生。放任谣言流传而不去澄清,放任学生造谣而不去约束。长此以往,纪律崩坏,道德沦丧,那学院还有什么名誉可言?” 几位老师被说得哑口无言。 江雨生教授是外柔内刚,绵里藏针的性子,显然教出来的小徒弟也如出一辙。 这林知夏看着斯斯文文,平时也表现得温顺懂事,可是到了关键时刻,却有胆子和院校里几位领导老师对呛。 “当然该辟谣。”系副主任发了话,“你个人和系里都会发声明,把这个事解释一下。学院是坚决反对这种污蔑同学的行为的。至于进修的事……这样吧,毕竟距放假还有大半个月,我们先观察一段时间。等这个事彻底解决了,再做决定也不迟。” 副主任这么做,显然是怕事情再有变化,于是不肯给林知夏一个准话。 林知夏见好就收,迅速调回了往日的温顺懂事模式,微笑道:“我相信学院一定能做出一个英明的决策的。” 他只需要表明自己不肯退让的态度就可以了,并不需要和老师们争个输赢。 具体的谈判,还有江教授负责呢。江老师总不会让自己吃亏的。 等从办公室里退出来,林知夏便用手机登录了自己的微博,发了一条非常简短的声明: “关于最近网传的我和某人的事,纯属谣言!我和对方只是泛泛之交,以前不认识,现在也不熟。我有对象,交往已有六年,感情稳定。请大家明辨是非,不要轻信谣言,传播谣言。谢谢!” 林知夏的微博主要关注的都是学术界的大佬和一些科普大号,他自己也偶尔发一点生物学科普知识,再加上本身小有名气,几年下来也积攒了两三千粉丝。 这一条声明很快就被关注林知夏的人传播了开来,校园网的八卦论坛里也转发了。等到了中午的时候,凡是关注这个事的人都接到了消息。 “就猜着他会这么说。” 外语学院的学生会办公室里,一个短发女生捧着手机嗤笑。 “我早打听过了,林知夏的那个男友从来没人见过,八成是个幌子。那天关肃文去参观他们学院的时候,他和关肃文眉来眼去的,现在看着风头不对,又忙着撇清关系。看不出他还挺能装的。” “至少他知难而退了,对飞飞来说是好事。”另外一个长发女生说,“这几天飞飞茶饭不思,都瘦了一圈。瞧这小脸儿……” 两人朝坐在沙发一角的年轻男孩望了过去。 男孩生得眉清目秀、唇红齿白,虽然是男生,却比屋里两个女生都还多一份弱柳之姿。 许云飞心不在焉地划着手机,眸中一片清冷淡然。 “林知夏退不退,和我没什么关系。只要关肃文有心,不论林知夏退得多远,关肃文都能追到他。那男人有多执着,我比你们懂得多。” 短发女生安慰他:“我倒觉得,关肃文纯粹是拿林知夏来刺激你,让你吃醋的。没办法,谁叫你总对人家若即若离的,把人家给折磨得患得患失……” “懂什么?这就叫□□!”长发女生笑道,“对付关肃文这种风流渣男,就得用点手段,才能把他吃得死死的。不过,飞飞,我看现在也差不多了。你赶紧和关肃文把窗户纸捅破,将关系确定下来。不然将来再冒出个小三来,你都不方便直接去撕。” “这事可由不得我。”许云飞淡淡一笑,眼里含着落寞,“我不过是关肃文花钱买下来的玩物罢了。我有什么资格……” “你别这么说。”两个女友轮番安慰,“你们在一起这么久,关肃文对你不好吗?你想要什么他不给你买的?而且他给我们学院掏赞助多大方呀。这都是冲着你的面子。相信我,关肃文绝对喜欢你,只是别扭不肯说……” 办公室的门突然被推开,一个男生惊讶道:“你们怎么还在这里呀?‘盛夏’的人都快到楼下了!” 屋内三人急忙起身。 他们都是外语学院学生会外联部的成员。下学期一开学,外语学院将迎接它创办四十周年的纪念日。为了开学就要举办的院庆,外联部的学生们正顶着期末考试的压力四处奔波拉赞助。 “盛夏服饰”是最近两年在省内崛起的一家服装公司,旗下有“狼行”和“夏至”两个服装品牌。前者是运动和男装品牌,后者是以女装为主的休闲品牌,都主打年轻人市场。 因为衣服物廉价美,款式又非常时尚,十分受年轻人喜欢。光是在T市,短短两年间,连锁店都已开了十来家了。 T大附近就有“狼行”和“夏至”,生意非常火爆。学校里穿这两个品牌衣服的学生随处可见。 “盛夏”对T大一直很友好,上一次T大校运会,“盛夏”就是冠名赞助商,运动员的服装都出自“狼行”。 不过“盛夏”虽然乐善好施,却基本只对生物学院特别大方,别的学院从“盛夏”拉到的赞助都不多。 这一次外语学院院庆,外联部的干事也是抱着试一试的想法找上了“盛夏”。大伙儿都已经做好了被三瓜俩枣打发的准备,没想对方不仅同意赞助,还派了员工主动来学校和学生会的人交流。 “‘盛夏’这么重视,不会是想和我们谈冠名吧?” “冠名好呀!只要他们家肯掏钱,要我跟他们老板姓都行。”学长兴奋地苍蝇搓手。 “‘盛夏’再大方,也不会有关总那么大方。”短发女生朝许云飞使了个眼色。 许云飞抿着唇,浅浅一笑,眼底有一丝藏不住的得意。 众人在大门口的台阶前站定,翘首以盼。 时间算得很准,一辆白色迈巴赫绕过花坛,平稳地驶了过来,停在台阶前。 副驾的门打开,一个穿着职业套裙,拎着香奈儿包包的年轻女子走下了车。 这女郎有一张亲切的小圆脸,笑起来露出两个酒窝,颇有几分俏意,却又不失精明干练。 “孙小姐。”学长一步上前,同女郎握手,“没想到是您亲自过来,真是我们的荣幸!” 孙明珠盈盈地笑着,目光扫过几个学生,在许云飞的脸上略停留了片刻。 “我们公司和T大有过很多次合作,大家都很熟悉了。”孙明珠说,“我们董事长非常重视教育事业。你们学院院庆的事,我汇报了上去后,我们董事长表示出了极大的兴趣,决定亲自过来看一看。” 说话间,驾驶座的车门砰一声关上,一个男人从车的另一侧走了过来。 那是个高大矫健的年轻男人,修长的身材堪称完美。 当他迈着一双笔直的长腿,步伐稳健地走过来时,学生们都觉得他的脚步踏在了自己的心坎上。 浅蓝亚麻衬衫和白色九分裤这样的搭配,极其挑男人的身段和气质,稍不合适就显油腻轻浮。可这男人不仅驾驭轻松,穿着清爽闲适,还带着一股风流的雅痞味。 而那张面孔……所有人都轻抽了一口气。 乌檀木般的卷发,象牙般白净的肌肤,翡翠般的双眸。 美得这么浓烈夺目的男人是相当稀缺的,也很难默默无名。 “他……好像是……有点像那谁……”有女生隐约认出来了,小声嘀咕,“最近和李赫拍戏的那个谁……” “这位就是我们的董事长,盛朗先生。”孙明珠介绍。 “盛朗!” “对!就是他!” “天,居然是他……” 学生们窃窃私语,难以置信。 “欢……欢迎,盛总。”学长最先回过神,激动地迎了上去,“欢迎您莅临我们学院!之前不知道您会亲自来,准备不够充分。有失礼的地方,还请您谅解。” “不用这么客气。把我当成一个普通的游客就行了。”盛朗很随和的笑着,同学生握了握手,“我一直对外语学院非常好奇,早就想来参观一下。” 外语学院有什么好参观的?学生们面面相觑。 外语学院又不像生物学院那种地方,有实验室可供参观。外语系的教学楼里,除了普通教室就是多媒体教室,都不是什么稀罕景。总不能现场表演外语对话给客人看吧? “我们的陈列室里有学院和学生们这些年来的获得荣誉奖章,盛先生如果不介意枯燥无聊的话,可以参观一下。” 盛朗朝发声的那个男孩望过去。 许云飞矜持地欠了欠身。 别的同学盯着盛朗看个不停,许云飞却垂着眼,似乎对盛朗并不感兴趣。 “对!”学长急忙附和,“可以先去我们的陈列室参观,我这就去拿钥匙。你们先带盛总过去。” 学生们做事自然不会像职场人士那样井井有条。 学长吩咐完,学生们一拥而上,都争着给盛朗带路。 对着一张张热情的笑脸,盛朗又将目光投向了人群后那个清冷孤立的少年。 “这位同学,既然是你的提议,你可以给我带个路吗?” 许云飞惊讶地望了过来。 “可以的!”短发女生将许云飞拽了过来,把他朝盛朗面前推,“他对学院最熟悉了。” 许云飞朝朋友嗔了一下,有些尴尬。 盛朗面带微笑,说:“不知道这位同学怎么称呼。” 许云飞嘴唇翕动,轻声说:“我叫许云飞。” “白云的云,飞翔的飞?” 许云飞点了点头。 “惆怅彩云飞,碧落知何许。是个好名字。”盛朗的笑声低沉醇厚。女生们都听得心弦一颤抖。 许云飞好生愣了一下,没料到这个男子竟然脱口就说出了关肃文当初对自己说过的话。 这么英俊的男人,还熟读诗书…… “走吧。”盛朗不动声色地同孙明珠交换了一道目光,朝大楼里走去。 孙明珠很刻意地上下打量了许云飞一番,意味深长一笑。 作者有话要说:  孙明珠:请叫我总编剧,总策划,总导演,总制片人…… 第 77 章 这日一早, 林知夏出门没多久,孙明珠就挟着一道罡风冲进了公寓大门。 “关肃文,‘大吉地产’的老二——他头上的大姐才是公司的一把手,不过他本人确实是城里挺出名的玩咖, 众0号竞相争夺的优质小攻。” “这个微软男居然还是抢手货?”盛朗对T市的小0们表示深切的同情。 “你当人人像你一样, 充电一分钟震动一小时呀?”孙明珠翻白眼, “总之, 这个关二确实在T大包养了一个小男孩,外语学院的, 大三, 名字叫许云飞……” “你怎么查到的?”盛朗惊讶。 林知夏的师弟师姐们还是学校内部的人, 找了半天都没个头绪。 “别问,问就是不信任我的能力!”孙明珠拿乔,“那个小男生是去公司里拉赞助的时候和关肃文认识的。关肃文有些舞文弄墨的雅好, 拿着人家小男生的名字念了一句诗, 把人家给撩上了——好吧,关肃文后来在雪茄俱乐部里吹嘘过这桩风流韵事。侍应生和他有过一腿却没后续, 就把那姓许的给嫉恨上了。我说了姓许的几句坏话,这侍应生就什么都告诉我了。” 盛朗朝孙明珠竖起了大拇指:“不愧是永安一姐, 情报专家!您老继续!” 孙明珠继续说:“关肃文出手大方,挺宠这小男生的, 买各种名牌, 还带他出国度假,甚至还带他出席酒会拍卖会什么的。” 盛朗不屑冷笑。 这种小恩小惠, 也就用来忽悠一下没见过世面的小孩子罢了。 “听那个侍应生吐槽,说这个小男生呢,操的好像是高冷白莲人设, 挺清高孤傲的。虽然是被包的人,却总在关肃文面前摆谱,说白了就是作得慌。” “微软男也只配捧臭脚了。”盛朗嗤笑。 “反正最初的时候,关肃文挺宠着他的。那时候都传出关二少终于找到了真爱,就此收了心的话。”孙明珠说,“可是两人最近冷淡了下来。标志就是关肃文前阵子又开始到处偷吃,和我前面提到的那个侍应生又睡了两次,还送了人家一块表。” “腻味了吧?”盛朗说,“臭脚捧久了终于觉得熏得慌了。” “显然的。”孙明珠嗤笑,“不过姓许的不肯放手。除了关肃文出手大方,估计也有点日久生情……” “都能被微软男日久生情?”盛朗歪嘴讥笑,“T市的小0都怎么了?” “别跑题!”孙明珠道,“总之,关肃文显然是看中小夏了,想勾搭。正好小夏被竞争对手造谣,姓许就凑了一脚。一个想把小夏搞臭,一个想逼着小夏迫于舆论压力,主动和姓关的撇清关系——破案啦,哒哒~~” 孙明珠一口气说完,端起冰镇酸梅汤咕咚狂饮。 盛朗翘着脚坐在沙发里,沉着脸抖脚。 “因为自己的私欲,就去抹黑一个不相干的无辜人,真特么道德沦丧,人性扭曲!草,黑我老婆,我让你被扒得底裤都不剩!” “这里就我一双眼睛看着,你就少演霸总了。”孙明珠嘲道,“要我说,也不用整什么复杂的,来个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就行了。” 盛朗竖起了耳朵。 “那姓许的被包养的事,不是污蔑到了小夏头上,自己反而躲开了吗?我觉得,这坨屎首先就该物归原主。还有,他和那微软男真是嫖-客配表子。闹什么分手呀?应该百年好合才对!咱们以德报怨,把他们两人公之于众,撮合一下。做媒也算是积德行善的一种了。” 盛朗握住了孙明珠的手,感动道:“明珠,事成之后,我送你一个铂金包。” “包包就算了。”孙明珠说,“把公司配给我的车升级一下吧。我也不挑,奥迪A7顶配就好。” “行!”盛朗一口价成交。 孙明珠立刻当场拟定出了执行计划,连台词都帮盛朗写好了,让他背下来。 “这事能行吗?”盛朗拿着策划书有点犹豫,“万一弄不好,就会传成我要包养这小鸡了。我会被小夏抽成二等残废的。” “放心。”孙明珠底气非常足,“只要把尺度把握好,舆论又掌握在我们手里,就不会翻船!你别哔哔个没完,我都已经和他们学生会的人约好时间,这就去会会那个碧螺春。赶紧去换身衣服,要穿得骚包一点!” “为什么?”盛朗不乐意,“凭什么微软男可以操成熟精英的人设,我就得走骚包路线?” “你又不微软,干吗需要那么装呀?”孙明珠一针见血,“打扮得休闲点,充满活力一点,才能和微软男区分开来嘛。” 盛朗被说服了,于是把自己精心捯饬了一番,然后开着他新提没多久的迈巴赫,朝T大外语学院而去。 外语学院确实没啥可看的。 盛朗在陈列室里转得直想打呵欠,表面上还得装得对许云飞的解说很感兴趣。 他本来就是不擅伪装自己,因为演技很烂所以只能混男三的人,现在还得捏着鼻子对一个装模作样的小鸡表示兴趣,真是从头到脚都别扭。 也正因为盛朗表示出了明显的青睐,再有孙明珠和许云飞闺蜜的协助,闲杂人等都被挤去了一边,只有许云飞跟在盛朗身后。 盛朗这国际名模并非浪得虚名。 不用在林知夏面前撒娇卖萌的时候,他举手投足优雅稳健,一言一笑都风度翩翩,每一个侧头,每一个转身,都能定格入镜。 盛朗在国外生活这么多年,英语自然相当熟练。又因为工作需要,他还学了一点法语和意大利语。 和学生谈论到外语专业的时候,盛朗灵活地切换着语言,随口说了几句话,引得学生们一片赞叹声。 “盛总是在英国念的书吗?”短发女生问。她今天的问题特别多,明显在打探盛朗的私人信息。 盛朗点了点头,随口道:“皇家NHB商学院,念的商科。” 学生们对这学院并不熟,但是凡是名字前带了“皇家”两个字的,总会下意识觉得差不到哪里去。 于是众人又是一阵感叹。 “盛总真是人生赢家。”一个男生由衷羡慕,“白手起家,这么年轻就功成名就,创下了这么大一份家业。您才二十四岁,只比我大一岁而已,就已经站在大部分人的终点了。” “而且还这么帅……”有女生小声补充。 学生们笑起来。 孙明珠朝盛朗使了个眼色,盛朗接到了暗示,清了清喉咙,忍着肉麻说:“名和利都有了,再加上爱情,那人生就真正完美了。” 学生们又是一阵笑。 “盛总这么完美的男人,什么样的人才配得上你呀?” “能被盛总选中的人,不知道该多幸运。” “不。”盛朗柔声说,“幸运的是我。” 这句台词不是孙明珠的剧本上的,是盛朗自由发挥。 学生们望着盛朗的目光充满了感动。 参观结束,盛朗告辞。众人众心捧月地将两位送了出去。 “关于赞助的事,我们回去会商议一下,再和你们沟通。”孙明珠说,“我知道你们时间紧,一定会尽快给你们答复的。” 学生会的干事又说了好一番感激的客套话。 许云飞除了解说外,从头到尾都没怎么出声。 同学们围着盛朗起哄说笑时,许云飞就安静的站在一旁,脸上挂着若有若无的笑。 他倒也没走神,目光反而时不时朝盛朗看一眼。好像似乎对他感兴趣,似乎又不,教人琢磨不透。 孙明珠在一旁把这男孩儿的举动尽收眼底,心里一个劲儿啧啧。 “不用送了。”盛朗走到车边,朝学生们摆了摆手,“今天很高兴认识各位。” 他朝许云飞望去,正对上这少年湿润清亮的双目。 盛朗似乎想说什么,却没开口。他朝许云飞点了点头,驾车而去。 - “我错了。”孙明珠说。 盛朗正开着车,听了一哆嗦,险些把车开进绿化带里。 “又怎么啦?” “我对你的认知错了,狼哥。”孙明珠说,“我一直觉得你是个演技渣,但是你今天的表现刷新了我的认知。你居然是有演技的!” “……”盛朗松了口气,“有话不能一口气说完吗?一惊一乍的。老子还在开车呢。” “不过你漏台词了。”孙明珠说,“最后你应该对那小鸡说一句‘希望能早日再见到你’的。” “饶了我吧!”盛朗哀叫,“他全程不停地对我抛媚眼,我能把鸡皮疙瘩忍住就已经消耗完所有的演技值了,最后这句台词实在是说不出口。” “我正想说呢!”孙明珠拍大腿,“我也注意到了,装着不卑不亢的样子,却时不时扫你一眼,分明在若即若离地撩人。” “若即若离个屁?”盛朗冷笑,“那眼波抛得眼皮都快抽筋了吧。” 孙明珠笑个不停:“那句台词不说也好。一开始太积极了,怕引起对方警惕。别看这男孩年轻,他绝对是个老手。” “接下来怎么办?” “饵都丢出去了,就等鱼儿上钩咯。” - 鱼儿确实一口咬下了这块香喷喷的鱼饵。 “相信我,盛朗绝对对你有意思!” 许云飞还没说什么,他的两个闺蜜已经激动得坐不住了! “我们在旁边看得清清楚楚。他一来就被你吸引了,目光从头到尾就没有离开过你。你看他走的时候欲言又止的样子,就是很舍不得你嘛。” 两个女生都才念大二,正是纯真浪漫、满脑子粉色泡泡的年纪,生活中没有什么事能比谈恋爱更能引发她们的兴趣。 盛朗身兼明星和霸总双重属性,完全是才能见的顶级优质男。这样的优质小攻对自己gay蜜一见钟情,更是里才能见的浪漫桥段。 “盛朗是弯的!”闺蜜甲激动道,“我刚才就搜了他的资料,说他念高中的时候就公开出柜了。连他贴吧的粉丝都不知道他有没有男友,估计就算有,也很短暂吧。” 闺蜜乙也一个劲附和:“飞飞,你不觉得他比关肃文好太多了吗?大明星,自己开公司又有钱,又比关肃文年轻十二岁!刚才他从车上走过来的时候,帅得简直犯规!我掐着大腿才没尖叫。” 许云飞淡然一笑:“我不是那种见异思迁的人。关肃文虽然不是什么大明星,但是我和他毕竟相处了这么久,不是说断就能断的。即便他只拿我做个玩物,可他在我心中……还是有点份量的……” 两个闺蜜面面相觑。 “那要不就拿盛朗来刺激关肃文好了。”闺蜜甲出招,“准关肃文和别人勾三搭四,不准你也有一两个追求者呀?学校里那几个追你的小攻都太嫩了,根本不能和关肃文打。盛朗简直就是天上掉下来给你用的好棋子。” “对,对!”闺蜜乙也立刻脑补出了二十万字甜宠文,“而且没准相处久了,觉得新的比旧的更好呢。盛朗他真的超帅呀……” “等下次去和‘盛夏’谈赞助的时候,一定要让飞飞去。” 许云飞挂着冷清的浅笑,低垂的眼帘遮掩着眼底的心事。 - 林知夏完全不知道男人和好友背着自己展开了打脸行动,只觉得大局尽在自己的掌握之中。 微博发了后的反响挺好的,舆论纷纷往林知夏这边倒,骂对方无中生有,造谣污蔑。而且秦松那边传来消息,说他们搜集何海波的黑料有了新的进展,很快就能有大突破。 “这小子脚踏两条船。”秦松在电话里得意洋洋,“他还和本科的师妹有一腿。我们现在有了线报,正在找证据。等证据到手了,就轮到那傻逼跪着叫我爷爷的时候了!” 至于被关肃文包养的究竟是谁,林知夏对这种阴私八卦毫不关心。 带着轻松的心情,林知夏在实验室里工作了一整日,傍晚回家的路上还顺路去一食堂买了一份盛朗喜欢吃的花椒鸭。 进了家门,只见屋内干净整洁,茶几上摆放着一大瓶怒放的粉芍药,一股诱人分泌唾液的饭菜香从厨房飘了出来。 “老公,你回来啦!”盛朗热情欢快地从厨房里奔出来,手里还握着锅铲,“今天我掌厨,做西餐。饿了没?赶快洗手换身衣服过来吃饭吧。” 盛朗还系着一条围裙,上面有一个哈士奇狗头。一人一狗笑得如出一辙。 林知夏被恋人这贤惠样逗乐了。 “今天怎么这么乖呀?” “老公上班辛苦了,人家不应该好好慰劳你吗?”盛朗摇着尾巴,“所以我就自己做主把‘至尊帝王’卡给激活了。今天家务我全包,晚上还会给你献上搓澡洗头大保健一条龙服务。保证五星皇冠品质,让你享受到帝王级别的待遇!怎么样,老公期待不期待呀?” 虽然林知夏总觉得盛朗的眼底藏着点小奸诈,但是冲着这么一张明朗快乐的笑脸,所有疑虑都只是掠过心头的一片云而已。 “期待。”林知夏仰头吻了吻盛朗的唇,“哥哥最好了。” 作者有话要说:  没错我又断在这里了,哈哈哈哈~~~~ 第 78 章 盛朗做西餐的手艺还不错, 因为林知夏喜欢吃,还特意练就了一手做惠灵顿牛排和奶油花蛤意面的好功夫。 这一顿林知夏吃得有点撑,瘫在沙发上动弹不了。 盛朗笑嘻嘻地对林知夏动手动脚,这里捏捏, 那里摸摸, 弄得林知夏红着脸往里缩。 “你今天做了什么, 怎么心情这么好?”林知夏问。 “行侠仗义去了。”盛朗说。 林知夏莞尔:“还沉浸在拍戏里没出来呢?” 盛朗不答, 低头吻他。 林知夏被吻得眼里都是水光,小声说:“吃太饱了, 让我先歇歇。” 盛朗的目光温柔如水。他以指节轻抚了一下林知夏的脸, 然后把林知夏拉起来, 出门散步消食。 两人手拉着手在公园里散步。 晚霞落在湖面上,像一簇簇火苗。 四周都是清脆的鸟鸣和游人的欢声笑语,林知夏依偎在盛朗怀里, 和他一起眺望着流火一般的霞光。 盛朗沉默的怀抱宽厚温暖, 双臂牢牢地将他拥住,有一种舍不得放手的感觉。 每次被这个男人抱住, 都能感觉到他对自己的那一份渴求。这种被深深迷恋的感觉,让林知夏沉醉不已。 这一刻, 林知夏所有的担忧和疲惫都烟消云散了。 只要能和挚爱的人在一起,他就拥有无限的勇气, 去面对生活中的风波和挫折。 况且同盛朗所遇到的磨难相比, 他的这些挫折如同热带风暴面前的毛毛雨,根本不值得一提。 回了家, 盛朗低头换鞋的时候,林知夏身手环住了他的腰,抬头将他吻住。 盛朗后退一步, 靠在了墙上,将开关压住。 玄关的灯灭了。 盛朗扣着林知夏的后脑,俯身加深了这个吻。 幽暗之中,两个身影融为一体,气息混乱地纠缠着。 许久,唇才分开。 盛朗双目低垂,两汪碧潭轻轻地荡漾,满是浓得化不开的柔情。 “奶宝宝饿了?”盛朗用他高挺的鼻子蹭了蹭林知夏的鼻尖,“哥哥这儿还有好多公粮,要不要?” “要。”林知夏哑声说着,拉着盛朗的手,把他拉进了卧室的浴室里。 - 次日一早,林知夏伏在被褥里酣睡,被落在肩头的吻唤醒。 林知夏揉着惺忪的眼,看着站在床边的盛朗:“要出门?” “去一趟公司。”盛朗打着领带,“要开个会。” “盛夏服饰”的总部就设立在T市,总经理是高薪聘来的专业人士。盛朗作为董事长,尽管个人业务很忙,却还是会倾注相当大一部分精力在公司的运作上。 “打扮得这么骚包,还以为你要出去勾三搭四呢。”林知夏懒洋洋地打了个呵欠。 盛朗今日一身公务正装,深灰色的丝面衬衫和黑色西裤,系一条浅灰条纹领带,打着温莎结。头发整齐地掠向脑后,露出饱满的额头,面孔俊朗夺目。 笔挺的西服约束住了男人身上那一股兽的野性,却也将他本就健美的身段衬托得如高山上迎风挺拔的青松。 林知夏其实很喜欢看盛朗穿正装。 这个男人西装革履的样子极具禁欲的诱惑,工整的衣衫下是蓬勃的活力。而且每次看到盛朗打领带的时候,林知夏就觉得嗓子眼有点痒。 盛朗挑了一支百达翡丽古董表戴上,又弯腰吻了吻林知夏的唇。 “昨晚还没吃饱呀,你这个大胃口的小奶瓶。今天在学校要乖乖的。哥下午回来再给你做大餐。” 林知夏把发热的脸埋进枕头里,过了片刻才说:“别解领带。” “知道。”盛朗笑捏了一下林知夏发红的耳朵,“你每次看我扯领带的时候,眼睛比我的还绿。” 林知夏闷在枕头里,彻底不吭声了。 - 之后一连四五天,盛朗都很忙碌。 他一早出门处理公司的事,洽谈客户,巡店。傍晚又赶着准时回家做饭,表演花式扯领带给林知夏看。 真是既能上厅堂,又能入牙床,内外一把抓的划时代的好老公。 林知夏被盛朗填鸭式地喂了几天公粮,撑得有点受不了,竟然怀念起盛朗出差,自己独守空床的清静日子。 “小夏最近气色不错呀。”叶云漫打趣,“红光满面,好像还胖了点。狼哥每次回来小住,你都会肉眼见着长个一两斤。” “有吗?”林知夏不安地捏了捏腰,不小心碰到被盛朗掐青了的地方,疼得微微皱眉。 秦松本来在一旁埋头做事,这时抬头朝林知夏投去复杂的一瞥。 “这就叫心宽体胖。”叶云漫笑道,“有男朋友陪在身边,网上污蔑你的事也平息了很多,你心头没有烦恼,胃口开了,吃得多了,自然会胖。” 林知夏讪笑。他知道叶师姐的话一本正经,可自己总免不了往歪里去想,越想越觉得羞耻。 他这几天确实有点暴饮暴食…… “小松,何海波那边有什么新消息?”叶云漫问。 秦松说:“已经查到两个和他暧昧过的女生,对方手头也有证据,现在正在取得对方的信任,争取把她们给策反了。” “搞得和谍战剧似的。”林知夏忍俊不禁,“你的‘取得信任’,不会是亲自去使美男计吧?” 秦松被一语点破,古铜色的脸泛起薄红:“也不算……就是多接触一下,请她们喝奶茶什么的……” “这不就是美男计吗?”叶云漫笑起来,“小松这次为了你林师兄,牺牲可大了。” “是啊,欠了大人情了。”林知夏拿胳膊肘碰了碰秦松,“回头你写下一篇论文还来找我,我一定从头到尾都帮你。” “谢谢师兄。”秦松默默地看了一眼林知夏俊秀的侧脸,把目光收了回来。 到了第四天,江雨生教授终于出差回来了。 江教授一回来,师门众人精神一震,各个摩拳擦掌,等着追随着师尊大人冲去李老头那里踢门。 江教授果真也不服众望,回来后做的第一见事就是直杀校办公室,关上门和领导同事们一番理论。 没人知道他们是怎么谈的。总之半个小时后,江教授出来,对林知夏说:“进修的名额是你的,放心吧。” 林知夏于是听话地放了心,该做实验做实验,到了点准时回家给盛朗当狗粮。 而位于同一所大学不同学院里的许云飞,也放下了心,觉得自己新收获了一枚优质的备胎小攻,有了去和关肃文谈条件的资本了。 - 盛朗亲自来外语学院参观过后的第二天,“盛夏”的联络人就给外联部发了消息,请他们派人去商谈赞助的事。 虽然通过盛朗当日的表现,大伙儿都觉得对方肯定会掏钱,但也没想到效率会那么高。 部里的干事们立刻准备出门,并且准备让许云飞带队。 许云飞那天独得盛朗的青睐,众人都看在眼里。 没想到的是,许云飞竟然拒绝了。 “我后天有考试,这两天都得抓紧时间复习。” 拉到赞助的大功劳放在眼前却不要,同学们很是惊讶。 副部长巴不得能把这事总揽到自己头上,许云飞这一举动正中他下怀。于是副部长自己带着两名助手去了“盛夏”总部。 孙明珠的助理客客气气地接待了这群学生,奉上精美可口的茶水点心,让他们在会议室里坐了半个多小时,天南地北地聊了一通,把人打发走了。 别说盛朗,连孙明珠都没见着。 助理说:“我们盛总每天公务很多,不是轻易能见到的。孙特助作为他私人特助,也是一样。” 至于赞助费,助理说,策划案有些预算写得不够详细合理,还需要进一步斟酌。 副部长灰头土脸地回了学校,紧急改了一份新方案出来,递交了过去。 “盛夏”的回复倒是很快,次日就又请学生会的人去面谈。 副部长这次吸取了教训,不情愿地邀请许云飞一道去。 没想许云飞再度拒绝了。 理由也相当充分,他明天就考试了。 副部长心想你就装吧。死了张屠户就要吃带毛猪?没了你我们还拉不到赞助了? 没想还真的是。 学生们这次的遭遇和上一次差不多,茶水点心格外丰盛。学生们饱餐了一顿茶点,在会议室里坐了大半个小时,被助理以一句“策划书还需要给财务部看过后才能批准”给打发了出来。 回了学校后,“盛夏”一连三天都没新消息。 眼看期末考试周就快到了。考试一结束,就要离校了。外联部的人急得抓耳挠腮。 几位干事凑在一起开了个会,决定捏着鼻子去请许云飞出马。 许云飞也觉得时机成熟了,不再拿乔,很爽快地同意往“盛夏”总部走一趟。 他有意独自一个人去,更能显得自己孤单无助的样子,可又觉得要是真的顺利见到了盛朗,没个旁人在旁边见证他的成功,也有些可惜。 于是许云飞带上了闺蜜,走进了“盛夏”总部的大门。 盛朗这几天都在为秋季新款备货的事忙得两脚飞起,早就将许云飞这种小人物丢到不知道哪个犄角旮旯里去了。 所以当盛朗早上开完会走出会议室,孙明珠提醒他许云飞来了的时候,他还紧急回忆了一下剧本内容。 许云飞已经等在办公室门口,就见盛朗被人簇拥而来,大步流星、英姿潇洒,这份光彩耀眼的魅力,是关肃文没有的。 许云飞好生被震撼了一下,忙定了定神。 他脸上挂出了早就准备好的、委屈而又不甘的神色,不卑不亢地向盛朗问了一声好。 盛朗到嘴边的那句“你怎么来了”在孙明珠一记白眼的提示下,紧急换成了“你来啦”,才没有翻车。 许云飞心中一阵窃喜。 赌对了,盛朗果真是想见我! 孙明珠可乐坏了,因为剧情完全照着她的预估来走,连许云飞的脸色都一分不差地被她料准了。 这小绿茶果真一脸的不情愿地来了,借机展现自己富贵不能淫的高洁品质。 其实按照孙明珠的剧本,盛朗这个时候是和许云飞有一段亲切的对话的。 可是盛朗的耐心和演技值都已经降到了历史最低点,决定临场改剧本,直接拍飞页。 “那个,小许是吧?”盛朗从一堆文件中翻出了那份赞助策划书,“策划书我看了,虽然很多地方不成熟,但是考虑到你们都是学生,做成这样也不错了。希望你们能好好利用这一笔钱,把事情办好。” 说着,拧开了签字笔,在文件上签了名。 许云飞愣愣地接过了文件,随即就被打发出了办公室。 这倒和自己想的有点不一样。 “怎么样?”闺蜜兴冲冲地扑过来。 她为了让许云飞和盛朗独处,特意留在外面没有进去。 “盛总签字同意了。”许云飞说,“接下来就等他们这边打款了。” “哎呀!”闺蜜惊喜,“我就知道,你亲自出马,所有事都能搞得定。盛朗也见到了,赞助也拉到了!飞飞,你这下可是立了大功劳了!” 随即又压低了嗓音,朝办公室的门挤眼:“可你怎么这么快就出来了?应该和他多说一会儿话的。” 总不好说自己是被盛朗草草打发出来的吧? 许云飞淡淡一笑:“才见了两面,都还不熟,没什么好说的。他又是个大忙人,耽搁他时间不大好。” 闺蜜转念一想,点头附和:“这才刚开始,是得矜持点。” 许云飞带着赞助费凯旋,外联部完成了一桩大事,上下都松了一口气。 众人围着许云飞,一片赞美之声,直把他夸成了一朵花。 副部长和几个成员冷眼旁观。 “策划书是我们写的,前期的活儿也都是我们干的。他不过是去对那老总抛了几个媚眼,这功劳就全成他的了?” “之前也是。‘大吉地产’的关总和他眉来眼去的,然后就给学生会每个人发了一个平板电脑。” “文新学院上次不是没抢到赞助吗?他们私下一直笑许云飞卖身换赞助。” “许云飞这大半年来还真给系里拉到了不少的赞助。下学期开学选举,我看他希望挺大的。” 副部长最听不得这句话,当即冷笑:“谁不知道他是怎么拉到赞助的。反正我是不支持他这样的,真丢人!” - 林知夏完全不知道枕边人和另外一个学院的一群人正在上演一出孙导的大戏。 虽然还有许多小事没彻底解决,但林知夏这几天过得前所未有地平静。 要说唯一让他发愁的,就是每天都要被盛朗强行塞公粮。 虽然说小别胜新婚,可这都重逢了有一个礼拜了,还这样晚饭加宵夜的,实在有点吃不消。 今天回去一定要和盛朗好好谈一谈,林知夏一边在实验室里敲着键盘写报告,一边盘算着。 饮食要有节制,这样才有来日方长可以说…… “咦?”一个小师妹突然叫了起来,“你们快看校园网的八卦论坛,爆了一个大雷!外语学院的学生会外联部被爆说靠男生卖……拉赞助!还点名了那个关总,说他冲着那个男生,给外语学院学生会前前后后捐了大几十万了!” 第 79 章 暮春的午后本是人困畜乏的时候, 师妹快言快语一番叫嚷,把实验室里所有的人都喊清醒了。人们纷纷掏手机,看八卦。 这一幕实在是似曾相识,只是这次被挂的是另外一个学院的男生。 而且挂人的方式非常特别。 “我刚才从闺蜜的朋友那里听到一个超甜超萌的、完全就是现实版霸总甜宠文的故事, 主角就是我们学校的男生。” “姑且称这个男生为X吧。他长得特别清秀漂亮, 性格冷冷清清的但是人很好, 完全就是文里那种清冷傲娇受。” “X是他们系的学生会外联部成员, 虽然加入得很晚,但是表现特别好, 尤其擅长拉赞助。他也不是那种油嘴滑舌的人, 但是就是又那种魅力。别的学生谈不下来的, 他简单说一说,赞助商就肯掏钱了。反正就没有他搞不定的金主爸爸,没有他拉不到的赞助。” “然后这个X最近给学院的院庆拉赞助的时候, 碰到一位S总。这位S总是开服装公司的, 总本人也超级超级超级帅,是模特出身!然后重点来了!这个S总对X一见钟情了!” 林知夏:“……” 叶云漫惊讶地问:“小夏, 这说的是不是盛朗?这个X去狼哥那里拉赞助的事,你知道吗?” “不知道呀。”林知夏一脸茫, “而且赞助学生会这种小事,他也不会过问吧。” “可这上面写, 这个X是去找狼哥公关了, 才拿到赞助的。” 楼主把那场面描绘得栩栩如生:“X的闺蜜说,S总明显就是立刻被X迷住了, 眼睛都挪不开那种。而且见了一面后,S一直不停地制造机会要见X。X一直回避不见。于是S就压着赞助合同不签,X只好亲自去求S……” “这都是什么鬼。”叶云漫先笑了, “一听就胡扯的。狼哥根本不会这么做!” “……而X一去,就立刻把合同拿到了!这简直就是霸总文里的桥段呀,简直苏死了!听说这个X有金手指,特别擅长拉赞助。他们学生会当初人手发了一台苹果平板,都是X的功劳……” 下面又是长长一段吹嘘X如果能干优秀,如何杰克苏的话,直把X描绘成了一朵盛世白莲。 正所谓过犹不及,捧杀也是杀。 在这么一番疯狂吹捧后,没隔几条留言,就有人发了个冷笑的表情。 “不用遮遮掩掩的。说的就是外语学院法语专业大三的XYF吧?什么盛世白莲?就一朵交际花!只不过特别会装,外人不知道他的丑事罢了。” 随后有人附和:“听这描述,应该就是这个X。在我们学院里小有名气,拉赞助很给力。他最辉煌的案例,就是短短一年不到的时间里,从‘大吉地产’那里给拉到了50万+的赞助费!超牛!” 一个有着外语学院学生会成员认证的ID跳出来,表示不服。 “我就是外语学院外联部的。去S总公司拉赞助是我们一群同学集体的功劳。前期做策划,反复修改策划书,和赞助商沟通,顶着大太阳跑去谈合作,都是我们这群同学共同完成的。我们辛辛苦苦忙了一场,而X从头到尾只是去S那里拿回了签好字的合作协议书,怎么就全成了他一个人的功劳了?” “就是!”立刻有其他同学附和,“干活的时候看不到X的影子,领功劳的时候他就来了。还编出什么恋爱桥段,笑死人了!合着只要是个帅哥都喜欢他,他比人民币还香。” 文新学院的人得到风声,火速下场,报旧仇而来。 “X怎么没有功劳?要不是他公关了G总,你们外语学院能从‘大吉’拉到那么多赞助吗?你们这可是过河拆桥。” 话锋随之转了一个九十度的弯,一路疾驰而去。 “‘大吉地产’?好耳熟。他们老总不就是前阵子和生物学院系草L传过谣言的G总吗?” “楼上的,L已经辟谣了。两人没关系。是有人故意黑L。” “你们看X的照片(面部已打码),看背影和L还挺像的,是吧?所以说,那个和G总亲嘴的,到底是谁?” 这人显然有备而来,把许云飞拉到赞助的时间一一列举出来,和那张豪车亲吻照的时间一对,正是同一时期。 “就我推测,要是G总真和谁有一腿,X才像是正宫。L因为背影像、穿得差不多而被误会了……” “这个推理满分!” “破案了!” “我就说L是被冤枉的!” 学生会的同学,室友,情场上的新仇旧恨齐齐下场,一番混乱大撕,疯狂爆料,竟呈现一副墙倒众人推之势。 “X夜不归宿是经常的事。” “X是真的一身名牌。他给我们炫耀过,一根皮带都要好几千。苹果手机刚刚发布的新款,他第二天就拿到了。” “他经常出国游,豪华游艇自拍什么的。我还以为他家很有钱呢,原来是男朋友有钱……” “等等!”有人说出了重点,“所以,之前传L坏话的时候,X明明知道说的是自己,却任由L替他挨骂?” 林知夏看到这里,觉得不用再看下去了。 他放下了手机,坐着一动不动。 “林师兄,你放心,我们这就帮你去骂那个茶哥!”一个师妹义愤填膺道,“靠,明明被包的是他,却让你被黑锅,什么玩意儿!我要叫上我们全班去骂他!” “就是!因为这破事,害得林师兄差点丢了去进修的名额呢!” “真是一颗老鼠屎,坏了一锅汤。我们学校的名声就是被这种人给坏掉的!” 叶云漫轻轻地碰了林知夏一下:“小夏,你还好吧?” 虽然林知夏从来不说,可是平白背负这么一个不堪的污名,心里肯定不舒服。如今沉冤昭雪,心情必然很复杂。 “我没事。”林知夏很平静,“拖了这么多天,突然一下洗白了,有点回不过神来。” “何止洗白。”叶云漫嘲道,“你看这上面的留言。当初你被污蔑的时候,所受到的那些攻击和辱骂,现在轮到正主全尝一遍了。” 林知夏摇头轻笑:“这是吃瓜群众的一场狂欢。我倒觉得那个男生有点可怜。” “你怎么比我还圣母心?”叶云漫嗔道,“我听小松说,你被污蔑的时候,这个X的朋友也趁机骂了你呢。这种卑鄙小人,就该受点教训。” 林知夏无奈一笑,没再说什么。 “接下来就看何海波那边了。”叶云漫期待着,“不能因为你洗白了,就可以放过他。这整个事,都是他牵的头。” 林知夏皱眉,问:“师姐,嫉妒其实是一种很正常的情绪,可怎么有人会嫉恨到出手去害人?” “因为我们会在底线前止步,可有些人会跨过那一条底线。”叶云漫说,“正因为有这些人存在,我们才有道德标准,有法律。我们不敢指望世人都永远善良,只能寄托于法律的公正了。” 林知夏沉吟了片刻:“师姐,我今天早点走,有点事。” “去吧。”叶云漫知道他要去做什么,“好好说话。人家花了这么一番心思,都是为了你,你要体谅他。” - 林知夏出了实验室,不疾不徐地往校门口走。 中途的时候,他给认识的校园网版主打了个电话。 “就知道你要找我。”那版主笑,“恭喜你沉冤昭雪,什么时候请吃饭?” “K哥,”林知夏说,“卖我一个人情,把那个帖子封了吧。” “干吗?大伙儿骂得正起劲呢。那小子做人真不厚道,害得你白白被泼了一头污水……” “最初污蔑我的也不是他。”林知夏说,“这男生是怯懦了点,但是他不想公布和男朋友的关系,我是能理解的。爱慕虚荣也不算什么大错,犯不着这样被群起而攻之。他现在骂也被骂了,我也已经解气了,这个事就到此为止了吧。” “还是你做人靠谱!”版主感叹,“那小子碰到你,也是走运。行,我这就锁了。” 解决完了这个事后,林知夏走进了校门口的地铁站里。 刚过完安检,手机在口袋里震动。 来电的是一个陌生号码。 接通后,一个并不太陌生的声音传入耳中。 “林同学,”关肃文嗓音低沉,“原谅我打搅你。我是来为我朋友对你做的事,向你道歉的。” 林知夏不禁哂笑出声:“你替他道歉?你有什么资格?” “我和他的关系虽然已经走到了尽头,但是毕竟曾在一起过,对他有责任……” “不是的,关总。”林知夏说,“你这朋友除了落井下石骂过我外,也没做什么很过分的事。同他比起来,你也好不到哪里去。你自我感觉怎么那么好,觉得有资格替他向我道歉了?” 关肃文在那头噎住。 林知夏说:“不论是之前传出来的我和你的谣言,还是现在传的那个男生和你的谣言,归根结底都在你的身上。你明明可以一句话就能解释的,却从头到尾都不吭声。是的,我理解,您是大老板,社会名人,不想掺和到这种低俗的事里。所以哪怕事情确实是你惹出来的,你却只敢躲在人背后,看我这样无辜的人,以及你的朋友因为你而被攻击辱骂。不仅如此,你还觉得错的人是你朋友,还大义凛然地来替他道歉。我看这个男生除了怯懦、爱慕虚荣外,看人的眼神也挺不好的。” 关肃文有生以来第一次被人绕着弯子骂没有担当,彻底哑口无言了。 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更完这一章,停更修改前文,预计从68章开始修改。 最近太忙频繁出差,仓促赶出来的剧情就是不对劲。 现在有了新思路,重新修改过后,格调应该能和前文统一。 这文也快完结了,希望能将品质保持住,不要崩掉。 正文完结后,会多多放甜宠番外和(……)情节来弥补大家的,爱你们,mua~~~~ 第 80 章 院办的会议室里, 林知夏和何海波中间隔着一个座位而坐,直面着院领导和科技处的老师们充满思索的目光。 大伙儿一时谁都没说话。 何海波颇有一点有恃无恐之态,眼角带着得意, 下巴微微抬起。 林知夏则沉稳庄严,俊秀的脸上罩着一层肃穆的冷气,和极力克制下流露出来的怒意。 “这份项目书里和何老师雷同的部分,都是我独立原创的。”林知夏不疾不徐地说, “刚才在来的路上,我已经将所有新构思的来龙去脉都简短地归纳总结了一下,各位老师可以看一看。我受到刘老师的鼓励, 接手这个项目自己做,这些天来, 寻找新合作方的时候, 也都带着这一份项目书。我的合作方也都能给我证明。” “我又没说林老师不是原创的。”何海波斜睨了林知夏一眼,皮笑肉不笑, “这项目最初是刘老师牵头在做,我们俩都给他打下手,开会讨论也都有我们俩的份。也许就是我们俩想到了一处去,得出了同样的新创意呢?这也不是不可能的嘛。” 有一位老师明显站何海波这一边, 立刻笑道:“确实有这个可能。类似的情况,以前也不是没有发生过。” “我不认可何老师的推测!”林知夏冷硬的声音如利刃切下, 发出脆响。 “这一系列的构思都有着前后紧密的关联性。我和何老师某一个想法不谋而合, 有可能。可我们应该还没心有灵犀到这地步,每一步的想法都完全一致!” 何海波抬高了声音:“林知夏,你要想说我剽窃了你,就拿出证据来!别在这里阴阳怪气。我也有构思步骤,一条条也写得清清楚楚的。我也是博士毕业, 资历还比你深,我的脑子未必不如你的好用!” 林知夏虽然平日喜欢装出一副与世无争的模样,可骨子里是从不肯吃亏的人。况且眼下利益攸关,甚至还牵扯到学术名誉,他更不可能有一分一毫地退让。 “我的构思怎么产生,我心里清楚。你的构思是哪里来的,你自己也心里有数。”林知夏的冷笑里夹着针,不客气地往何海波那儿招呼,“现在两份项目书撞在了一起,不可能都提交上去。各位领导和老师们有什么打算?” 在座的领导都被林知夏突如其来的强硬态度惊住了。 一位老师尝试着打圆场:“既然你们两个的想法不谋而合,那要不要考虑合作……” 何海波:“我没问题。” 林知夏:“不!” 两人对视。林知夏排斥的目光毫不遮掩。 何海波的脸青了。 他没料到林知夏一直看着性情温和好欺负,这关头却和他硬生生地杠上了。 老师劝道:“林老师,两人合作是最好的办法。学校现在也很不喜欢内部斗争导致资源浪费的现象发生。” “我理解学校的想法,但是我实在是不愿意和何老师合作。”林知夏寸步不让,干脆把话挑明了,“如果我要和人合作,对方必须是我信任的,并且认可其学术能力的人。这两条,何老师都不符合。” 何海波被戳得险些跳起来,一激动就容易管不住嘴的毛病再度发作:“林老师也太把自己当回事了吧?你有本事干吗不留在T大,跑到我们这破D大来干嘛?” 破D大的领导们:“……” 在领导面前争论学术是一回事,和同事相互攻讦撕脸又是另外一回事。 林知夏一不想做那么没格调的事,二来也懒得和何海波浪费口舌。他对领导们说:“诸位领导对我的科研水平是有了解的,刘教授也非常信任我的能力,所以才将这项目托付给我。项目书为什么一样,这个暂时不谈。就算同样的项目书递交上去,我也有信心,我申请到的机率肯定比何老师高。” 何海波把他的韩式厚刘海一甩,冷笑道:“别装模作样了,林知夏。今天当着院领导的面,就把话说明白吧?你就等着借着学院的方便申请上了国自然,然后带着项目跳槽去‘大吉生物’嘛!” 领导们齐刷刷地将目光投向林知夏。 林知夏端坐着,眼皮轻轻一掀。那倨傲之态,要是有熟悉他的人,肯定会觉得他得了盛朗的真传。 “何老师是不是脑子糊涂了,把某人自己做的事扣到了我的脑子上?这个圈内没有什么秘密。谁和‘大吉’接触过,有些什么三心二意的打算,大家心里都有数。我性子再好,也不会替别人背锅。” 何海波拍着桌子站起来:“你说谁呢?” “好啦!好啦!”最后还是科技处的副处长出来打了圆场。“既然两位老师不愿合作,那咱们就更要好好坐下来,商量一下该怎么选择……” - 许玲站在会议室外的走廊拐角,装着玩手机,耳朵却朝会议室的方向竖着。 里面的争吵声渐渐平息,过了半晌,门打开,里面的人鱼贯而出。 “怎么样?”许玲匆匆赶到林知夏跟前。 林知夏如往常一样笑眯眯的,如果不是脸颊泛着红,丝毫看不出才和人激烈争论过。 “我和何老师谁最先写出那些创意,就提交谁的项目书。这个周五之前,我们把自己的证明提交上来。” “你同意了?” “也没别的更好的法子。”林知夏耸肩,“找不到他剽窃我的证据,学院也没理由撤了他的资格。反正东西是我写出来的,我就不信他还能拿出在我之前的证据!” 何海波正和一位领导说话,似乎感觉到了林知夏的视线,扭头回了一道挑衅的目光。 “要我说,就算回头把那傻逼给刷下去了,这事也不能就这么作罢。”许玲气愤道,“高校教师都能搞出抄袭剽窃的事,还怎么教书育人?那人渣是怎么弄到你的项目书的?” 林知夏回想起了深夜在办公室撞见何海波的那一次:“应该是我没留神,给他窥屏了。办公室里没有摄像头,现在找证据也是白花功夫。” “那你这边的时间证据好找吗?” “不难。”林知夏思索着,和许玲一起朝楼下走,“我这就回去整理一下资料,再找几个合作方给我作证就行。” 许玲又说:“我刚才在外面都听到了。何海波居然还污蔑你要跳槽去‘大吉’!笑死人。他想进大吉的事,在系里又不是什么秘密,也好意思把屎盆子往别人头上扣。” “我看他这也是最后一搏。”林知夏说:“大概想着,就算输了,离开D大也不留遗憾吧。” “秋后的蚂蚱就是戏多。”许玲抱怨,“真盼着赶紧到年底,领导班子换届。就算不能更好,应该也不至于更差。不过就何海波这人品,不知道他在背后还会耍什么花招。我再找人去他女朋友哪儿打听一下。” “那我可先谢谢玲姐了。”林知夏笑道,“要没你,我这次还不知道被何海波坑成什么样。” “你呀,就是看着又有本事又好欺负,才被他盯上的。”许玲道,“赶紧回去把人证物证都找齐。我想你也咽不下这口气,就等着看你打何海波的脸呢!” 林知夏同她道别,走到路边一辆漂亮的黑色轿车边,拉开副驾的车门坐了进去。 车随即启动,从许玲身边驶过,朝着学校大门而去。 “哟!阿斯顿马丁!”路旁有个男学生拍着同伴的肩。 许玲也不禁困惑地皱起了眉:她怎么觉得驾驶座上的那个男人好眼熟? - 林知夏的脸色直到这个时候才终于垮了下来,眼角眉梢里都透着一股冷冰冰的怒意。 “怎么啦?”盛朗腾出一只手,摸了摸林知夏的手,“很棘手吗?” “大意了。”林知夏恹恹。 他是个打小就死要面子的人,一直致力于维持自己八风不动、高高在上的学霸形象,没想今天这么被人直接打上门,简直就是丢了八辈子的老脸。 林知夏在深刻地自我反省。 当初在T大的时候,一来纪律严格,学术气氛严谨,二来江教授是个护短的人,林知夏又是他的爱徒。所以林知夏应对派系斗争的经验并不多。 等离开了江教授的羽翼来到了D大,才发现同这边的斗争相比,T大简直就是幼儿园的小朋友打水枪。 林知夏光是采取防守显然不够。斗争会自己主动找上门,打得他一个措手不及。 “我能帮你什么不?”盛朗心疼,要不是正在开车,肯定早就把人搂怀里亲亲揉揉吹吹了,“找人把那个臭虫套麻袋揍一顿是没问题的。虽然离开永安这么多年了,但是你狼哥的影响力还在。” “你可给我省着点。”林知夏转怒为嗔,“回头被媒体抖出来堂堂国际大明星涉黑,你就等着被广电封杀吧。这点小事,我自己能搞定。送我回永安。我有些资料放在我爸那儿的。” 盛朗把车一路开到林家的小区门口,拉起了手刹:“那今晚还回月澜湖吗?” “明天回去吧。”林知夏拉开车门,“因为外婆的事,上个周末我都没回家。今天多陪我爸一会儿……哎哟,二狼?爸?” 林安文一手拽着狗绳,一手提着菜篮子,也正走到车边。 二狼平时很稳重,是一只无师自通的导盲犬,也只有见到林知夏和盛朗的时候才会小激动一下,冲过来打招呼。 “回来啦。”林安文笑道,“接到你电话我就去买菜了。是不是小朗送你回来的?” 盛朗手忙脚乱地滚下了车,叫了一声:“林叔,是我。” 林安文问:“你外婆的事都办妥了吧?” “都妥当了。”盛朗说,“谢谢林叔的关心。” “怎么这么客气?”林安文笑,“既然过来了,吃了晚饭再回去吧。我今天正好炖了骨头。记得你小时候可喜欢吃了,小夏有时候自己都舍不得多吃,却要给你攒一大碗送过去。” “爸……”林知夏脸皮有点发热,“盛朗要保持身材,饮食很讲究,不吃这种油腻的东西了。” “我吃的!”盛朗忙道,“馋林叔的炖骨头好久了,今天终于能再尝到了。” 说着走过来,接过了林安文手里的菜篮子,“走,叔,我们回家。” 林知夏和盛朗互相挤了挤眼,也没讨论出个结论,只好一手牵着二狼,一手扶着老爸,往家里走去。 现在正是傍晚,麻将馆里的客人都回去吃晚饭了。暖金色的夕阳在地板上画着格子,排骨的浓香从电炖锅里飘出来,弥漫满了整个屋子。 这里远不如月澜湖的别墅豪华宽敞,可那一股浓郁的、亲切踏实的家的味道,却又是别墅暂时还不能代替的。 在林知夏心中,父亲这里,才是自己正儿八经的家。 林知夏在厨房里忙碌着,林安文坐在厨房门口,一边择着菜,一边和盛朗闲聊。 盛朗也没闲着。他坐在一张小板凳上削着土豆皮。那缩手缩脚,小心谨慎的样子,还真像个上门来的毛脚女婿。 感受到林知夏的目光,盛朗抬头望过来,模样又紧张,又有些开心。 林安文还是那么喜欢他,话语里都是关切的询问和赞美。盛朗听了一耳朵好听的话,肚子里正美滋滋的。 这种在一起准备饭碗,一边闲聊家常,一直都是盛朗最向往的、平凡而又温馨的家庭生活。 手机铃声响起,林知夏见是一个陌生号码,只当是广告推销,顺手挂了。 没想对方很坚持,再一次拨了过来。 林知夏纳闷,只好将来电接通。 “是林知夏老师吗?”对方传来一道有些熟悉的男声。 林知夏记性十分好,已经将对方想起,却又有些不敢确定:“您是……关总?” “我是关肃文。”男人说,“希望没有打搅到你。” 林知夏将燃气炉关了,朝盛朗比了个手势,走去阳台上接电话。 盛朗一边削着土豆,一边把耳朵竖起来。 没想坐对面的林安文忽然将话题一转:“小朗,你和我们小夏在一起这么久了,将来有什么打算?” 削了一半的土豆从盛朗手中滑落,咕噜噜滚进了厨房里。 第 81 章 林知夏走到阳台上, 站在落地窗边。 “关总请讲。” “你项目的事,我都听人说了。”关肃文说话还是那么干脆直接,“看来D大内部的混乱程度,超出我之前的想象。发生了这样的事, 林老师还对D大忠心不二吗?” 林知夏不禁笑起来:“关总, 如果不是我实在不是什么炙手可热的人才, 加上又相信您的人品, 我都要怀疑这个事的幕后指使者是您了。” “也可以看做是老天爷在助我一臂之力。”关肃文也轻笑了起来,“所以,我的提议,林老师打算再考虑一下吗?” 林知夏握着手机, 沉默了片刻,才回答:“关总,为什么非是我?” “你是想问……” “我承认自己优秀。可我还年轻,资历尚浅,离成大器还有一段距离。而您作为集团老总, 这样关注我,让我受宠若惊之余,也有些不理解这份重视从何而来。” “因为我看中你的潜力,林老师。”关肃文语速徐徐, 很是让人下意识侧耳倾听他的话, “而且, 你这样的人才, 应该有最好的资源和你匹配。你现在给我的感觉,就像一只被关在了笼子里的鹰隼。D大只会束缚你,而我能给你一片蓝天。” 林知夏由衷道:“关总的欣赏让我非常感动,更有点受之有愧。” “所以, 我希望你可以多考虑一下‘大吉生物’。”关肃文说,“我已经和人资部总监打过招呼了,有关你的待遇,我们一定会商讨出一个双方都满意的方案来。” 林知夏不免无声地讪笑,越发有点招架不住对方的这一份热情。 作为小有名气的青年学者,他还念博士的时候就得到许多科研单位和生物科技公司的招募,也不是没有接触过非常热情主动的人。可是关肃文给林知夏一种不同的感觉。 关肃文这人,不论是他的身份还是他的形象,都该是高高在上的大人物。他亲自来游说招募自己,林知夏始终觉得这个事透着一股蹊跷,不单单只是关肃文爱才之故。 “很抱歉,关总。”林知夏遗憾道,“‘大吉生物’当然是相当好的单位。只就目前来说,D大还是个比较适合我的地方。学院领导即将换届,我也对新的领导班子抱着期望。况且我才来D大一年,并非没有受到领导的重视。现在遇到一点点困难就跳槽,这么没有定性,您还会信任我这样的人吗?” 关肃文却还是不死心:“林老师是有什么顾忌吗?” 林知夏犹豫了片刻,决定如实说:“今天在会上,我的对手当着领导的面说我会带着项目跳槽去‘大吉’。关总刚才也说,您已经和人资部通了风了。‘大吉生物’这样的科研机构,保密氛围本来应该挺好才对吧?看来,天下果真没有不透风的墙。” 关肃文在那头沉默了片刻,才道:“看来应该严抓一下公司内部的纪律了。给林老师带来的不便,我很抱歉。” “没有关系。”林知夏说,“只是,我虽然不把我那个对手当回事,但是也不想就此落人口实。所以,我只能拒绝您的好意了。” “我明白了。那么,改日再会。”关肃文终于挂断了电话。 林知夏把手机揣回了口袋里,自嘲道:“‘大吉’老总亲自来招募,你给拒了。你将来没准会后悔到肠子长青毛。” 可心里又觉得,自己这个决定并没有做错。 林知夏此时说不出个理所然来。也许是对体制的依赖,也许是舍不得离开校园环境,总之,潜意识就觉得,现在还不是离开D大的时候。 屋里,盛朗和林安文还和刚才一样坐在厨房门口。 林安文慢条斯理地剥着毛豆。盛朗的土豆削完了,现在正在择着空心菜。 别看这男人一副大男子的作派,做起家务活来却很熟练细致。 林知夏看着盛朗利落地择着菜的身影,不禁想,自己小时候的理想,是要凭借自己的聪明才智,努力去赚大钱的。 可是自从盛朗肩负起了他们俩的经济重担后,林知夏的追求便转向了在事业上建功立业。 正因为有盛朗在,有这么一个坚实的后盾,他才可以心无旁骛地醉心学术,成为今天这个清高脱俗的林老师。 “怎么啦?”盛朗抬起头,挑了一下眉,“没事吧?” 这下连林安文也紧张地朝林知夏望过来。 “没事!”林知夏忙说,“工作上的一点事罢了。唉,我的菜还没炒完呢。” 盛朗端着择好的菜,跟着林知夏进了厨房。 两人一个负责案板,一个负责灶台,配合无间,菜一道道起了锅,端上了餐桌。 盛朗忙里抽空地问:“刚才给你打电话的,是哪个关总?” 林知夏笑着瞥了盛朗一眼,很清楚他肚子里那点小九九。 “是‘大吉集团’的关肃文,你认识的。他挖我跳槽。我给推了。” “关肃文,他亲自来挖你?”盛朗惊讶,又觉得这话没说对,赶紧改口补救,“哎哟,我媳……小夏这么牛,集团老总都亲自来挖人了!” 林知夏转身去拿酱油,顺便在盛朗脚背上踩了一下。 盛朗朝林知夏做了个呲牙咧嘴的求饶表情,无声地说:“老公,我错了。” 林知夏忍着笑,接过切好的土豆丝,倒进油锅里。 冷水遇热油,锅里发出唰地一声响。 盛朗乘机搂了一把林知夏的腰,在他耳边偷了个吻。 林安文坐在门外剥着豆子,一双瞎眼也不知望着何处,耳朵则听着电视机里的新闻。 二狼趴在林安文的脚边,把厨房里的一幕尽收眼底。 盛朗从锅里挑了一块带肉的骨头丢了过去。二狼叼着骨头,屁颠颠地啃了起来。 “行贿呢。”林知夏低声笑。 吃完了晚饭,林知夏把打包好的骨头拿给盛朗,正准备送他出门,林安文忽然开了口。 “小夏,你要不就不在家里睡了吧。不然明天要一大早跨半个城赶去学校,太辛苦了。就让小朗顺便送你回宿舍吧。” 林知夏惊讶:“爸,我好几天没回来住了。” “可你不是工作忙吗?”林安文说,“过一会儿打麻将的客人又来了,一打就到半夜。你休息不好,也影响第二天上班。等这周末再回来,也把小朗带来。我给你们炖鸭子吃。” 林知夏就这么莫名其妙地被亲爹扫地出了门,直到上了车,还有点弄不清楚状况。 “我接电话的时候,我爸和你说了什么?” 盛朗直视前方,小心翼翼打着方向盘。车在狭窄的巷道里穿行,同路边杂乱停放的车辆擦肩而过,朝社区外的主道驶去。 “没说啥呀。”盛朗的耳朵抽了一下,“随便闲聊,工作的事,还有我妈什么的。” 林知夏翻白眼:“你知道你一说谎,耳朵就爱抽抽吧?” “有吗?”盛朗的耳朵又抽了一下,“外面路灯闪得你眼花了吧?” “我让你装!”林知夏哼笑,“等我把手头的事忙完了,再来慢慢审你。” “哦?”盛朗的耳朵竖了起来,唇角挂起了促狭的笑,“怎么审?是蜡烛还是小皮鞭?需要我先把绳子和手铐准备好不?” “你到时候就会知道了!” - 林知夏知道盛朗和林安文肯定谈了什么。不过看两人的脸色,应该也不是什么不愉快的话题,那便不急着追根究底。 当务之急,是把项目书这个事解决了。 搜集时间证据在林知夏的预想中,本该是很容易的事。 自己的创意是在那个加班的晚上写出来的。现在回想,何海波也最有可能就是那天窥了屏。 林知夏在那一天的次日就带着写好了的项目书去见了一位合作方。虽然因为一些原因,合作并没有谈成。但是对方看了项目书,可以为林知夏作证。 现在的问题在于,何海波如果有心剽窃,他没准会连夜炮制出一份项目书,有可能在时间上抢个先。 好在林知夏的那些构思并不是临时从脑子里冒出来的。 他自打准备接手这个项目后,就在积极地想新点子。很多想法,不仅和刘教授商讨过好几次,还曾将思路整理了,去拜见过一位专家,想他请教意见。 这位专家就是林知夏最有力的人证。 可进展也就卡在这一位人证上。 “周老师旅游去了?” “是的。”电话那头的助理说,“他放年假,前天刚出门,你来晚了点。” “我这个事非常急,还请您帮我向他转达一下。”林知夏挠头,“如果能给我周老师的联系方式,我自己去联系他也行。” “就是不大好联系到周老师呢。”助理说,“他去冈仁波齐徒步啦。” 冈仁波齐…… 林知夏的耳边顿时响起了藏族姑娘嘹亮的歌声。想不到周老师年过半百,居然还这么健朗! “周老师最近每年都去那边徒步。他们驴友走的线路,有一段区域信号不大好。队里有卫星电话,但是周老师不想被打搅,只能是他联络我们。他有很多队友,安全上,我们也比较放心的……” 林知夏无奈地问:“那你估计周老师大概什么时候能和你们联系?” “这还真不好说。他昨天出发的时候才联络过我们,再联络可能要好几天后了吧……” 林知夏朝天花板翻白眼。 和学院约定的交证据日期就在后天,可周老师这边不确定到时候能否联络得上。 林知夏略一斟酌,去了科技处,向领导提出了是否可以延期一日再交证据的请求。 科技处的人还没来得及说什么,何海波就得到了风声,抢先跳了出来,表示坚决反对。 “国自然的截止日期是29号,我们28号交证据正好合适。我说林老师,要是有证据,随时都能拿出来。我的证据是已经准备好了。你拿不出证据就直接承认,拖延日期也没用。” 林知夏真觉得自己本来充沛的耐心和修养都要被眼前这傻逼给消磨殆尽了。 好在科技处的副处长站在林知夏这边,替他说话:“29号当天提交材料也来得及。如果林老师这边的人证一时联系不上,稍微多等一天也没有什么关系吧?毕竟证据才是我们最想要的。” 何海波冷笑:“多了一天,万一林老师就有时间和对方串通好了造伪证呢?” 林知夏忍无可忍:“我的人证是周博光老师。你觉得他这样的专家能给我作伪证?你这句话敢当着周老师的面再说一次吗?” 何海波哑火了。 “那就这么说定了。”副处长笑道,“再延缓一天。不过林老师,也只能延缓这一天了。你抓紧时间吧。” - 孙明珠靠在贵妃榻里,拿小叉子吃着芒果,一副跋扈宠妃的姿态。 “还有什么办法能联络到那个老师?可以找他家里人打听一下吧?联络到徒步活动的组织者,应该就能联系到他。” 林知夏坐在一旁削着芒果,像个伺候宠妃的小太监。 “联系到周老师不是太难,难的是他要怎么给我作证。光是电话录音,对方那傻逼肯定不肯认账的。最好是能录像,甚至视频通话,让周老师直接向领导说明情况。但是那边太偏僻,很多地段连3G都没有,视频根本传不回来。” “也真是不凑巧。”孙明珠皱着眉,眼珠滴溜溜地转着,“你应该早点告诉我这个事的。我们得做两手准备。一方面要找证据,一方面,也得想办法让那个傻逼糊掉。不然,就算最后你赢了,那傻逼除了丢脸外也没啥损失。我看这种人脸皮和千层蛋糕似的,也不在乎丢一次脸。” 林知夏的眼角挑起:“你有什么主意?” 两个发小对视了一眼,一种默契油然而生。好像瞬间回到了小时候,林知夏用弹弓打玻璃窗,孙明珠给他放哨站岗。 孙明珠说:“那种贱人我见得太多了,肯定一屁股都是屎。只要有心,不愁找不到他的黑料。” “黑料确实有,但是都是谣传,也没什么实锤。再说,大部分都是生活作风问题,传开了对他名声不好,但是也不会妨碍他申请项目。” “那就找他工作上的黑料呗。”孙明珠把嘴一抹,坐了起来,“先给他的论文查重。剽窃这事他做得这么熟练,以前没准也干过。有没有贪污科研经费……哎呀可以动手脚的地方太多了!” 孙明珠越说越兴奋:“术业有专攻,这种事就得我们娱乐圈人士来做。别说工作黑料了,我连那孙子上厕所用什么纸都能调查得一清二楚。” “谁想知道那傻逼用什么擦屁股呀。”林知夏嫌恶地放下了手里削到一半的芒果,“你要查可得赶紧,就只有两三天的时间了。事成了,我绝对重谢你。” “是得赶紧了。”盛朗从楼上走了下来,一身利落的装束,手里还拎着一个行李箱。 林知夏惊讶地站了起来:“你要出门?有临时通告?” “我去一趟阿里。”盛朗说,“不是淘宝那个,是西藏。你说的那个周老师不是正在冈仁波齐那边转山吗?我去找他。” 林知夏怔住。 一看这气氛进入了电视剧煽情环节,孙明珠把装着芒果的碗一揣,出门溜达去了。 第 82 章 “你亲自去?”林知夏惊讶, “是不是太隆重了?” 盛朗噗哧笑,露着一排整齐的白牙:“我又不是国家领导,亲自去又怎么了?既然要麻烦人家专家老师,我们这边不是得有点诚意吗?” “那要说诚意, 就该我自己去了。” “那种荒山野岭的高原, 你这细皮嫩肉的, 可省省了吧。”盛朗摸了摸林知夏白皙的脸, 把他搂进了臂弯里,“你得留在这里坐镇。万一你那对手再整点什么幺蛾子,你也好应对。跑腿的活儿就交给我吧。” 林知夏还想说什么,盛朗飞快地在他唇上亲了一口, 阻止了他发言。 “听我的,夏夏。你为了我做了那么多事,我却没为你做什么。你太能干,把自己的事打理得太好,我都找不到下手的地方。有时候做你的男人, 怪没有成就感的。” 林知夏啼笑皆非:“所以这次对我来说是倒霉,对你来说倒是终于有了表现的机会了?” “也不是不能这么说。”盛朗耸肩,又连忙补充,“当然, 我宁愿你一直都平平安安, 做个快乐的小奶瓶。” 都奔三的人了还被恋人叫做小奶瓶, 林知夏又觉得不好意思, 又觉得甜得紧。 他抬手环住了盛朗的腰,也把他用力抱住。 “行呀,小狼。把你养这么大,终于会给我跑腿打酱油了。” - 盛朗轻装简行, 只带了一个助理,奔赴西藏高原去给老婆打酱油。 林知夏则继续坐镇中堂,提防着何海波再出什么阴损的暗招。 林知夏和何海波的项目书创意之争早就传遍了系里上下,所谓的“生物系双璧”出道才一年,这就反目成仇,各自单飞,觉得遗憾的人很少,看热闹的反而是大多数。 何海波的人品摆在这里,同事们嘴上不说,心里也都觉得是他手脚不干净,偷了林知夏的创意。 而何海波这个人,还真把反派演得格外敬业,就像戏剧教科书里走出来的人物一样。 反派的最大特色,就是脸皮厚。何海波也不是不知道自己不受欢迎,可至少表面上毫不在乎,依旧整天在办公室里晃悠,和同事们说笑打闹,把那些冲着自己来的斜睨和白眼打了个马赛克。 “虚张声势!”许玲讥嘲,“心里越心虚,表面上就越要撑起来。我觉得这孙子现在心里不知道多害怕。” 林知夏则依旧维持着他风轻云淡的作风,也在视线里将何海波打了马赛克,只当看不到有这么一只臭虫的存在。 学校里已进入了期末周,林知夏白天有监考任务,晚上回了家还得改卷子,也忙得没功夫和何海波斗眼风。 盛朗当天就顺利抵达了阿里,并且和徒步队的组织单位取得了联系。 可不顺的是,这个队伍既然挂着“徒步”的名号,走的自然是荒山野岭、不通公路的地方。而且他们已经出发两日,开始深入荒野腹地。 “他们走的是牧民放牧的道,白天都在移动,不可能停下来等我。只有等他们到了下一个牧场露营地,才方便取得联系。” 通话的视频里,盛朗的身后是高原特有的碧蓝晴空,风将他微卷的黑发吹得乱蓬蓬的。 “那你打算怎么过去?”林知夏问,“别和我说你徒步追过去。你已经不是十八岁的小伙子了,小狼。可得悠着点了。” “你这是在质疑你男人的体能吗?”盛朗发出危险的质问。 林知夏抿着嘴暗笑。 办公室里有同时,他说话得压低声音:“行啦!我知道你能着呢。可我希望你不要把力气浪费在使蛮劲儿上。” “那你放心。”盛朗又笑嘻嘻起来,“我会保存好一身力气用在我们小奶瓶身上的。而且他们一直在赶路,我徒步追得追到猴年马月去了。本来我想借个直升飞机的,但是没借到。所以……” 盛朗捞起一顶牛仔帽,扣在了脑袋上,瞬间化身成俊朗潇洒的骑士。 手机镜头接着一转,对准了一位整装待发的牧民,和两匹膘壮的牧马。 “我去!”林知夏噗哧笑,“你的戏真特么太多了!” 盛朗洋洋得意:“这边景色真不错。回头咱们俩过来玩,不徒步,就骑马到处溜达溜达。老子的马背英姿保证能帅得你腰酸腿软!” 林知夏脸颊发烫,正想说两句,忽然发现办公室里几个正在聊天的同事正在偷偷朝自己打望。 天生的敏锐感让林知夏察觉到一丝不妙。 他不动声色地对盛朗说:“我这儿有事,过会儿再和你聊。你在路上注意安全。” 盛朗朝镜头抛了个飞吻,结束了通话。 林知夏收了手机,朝打量自己的同事亲切一笑。 “张老师,有什么事吗?” 几位同事都有点讪讪。还是许玲板着脸走过来,把林知夏拉去了一边,将手机塞了过去。 “小林,你自己看吧。” 手机上显示的是D大校园网论坛的界面。林知夏没顾得上看帖子标题,就被楼主的图片给吸引了过去。 第一张图片里,林知夏正站在一辆黑色奔驰车边,朝驾驶座里的人笑得满脸柔情。 驾驶员伸出一只胳膊搭在车窗上,衬衫袖子挽到手肘,戴着闪亮的手表。一看那结实的手臂,就知道车里的是一位男士。 第二张图里,林知夏一手称在车窗上,身子弯腰探进了车里。 林知夏知道自己当时是在和盛朗接吻。看图片的人估计也会这么觉得。 日!林知夏在心里暗骂。 难道是盛朗的私生饭跟踪他,把自己也给偷拍到了? 可要是这样,照片里的都是半个月前的事了,不会捂到现在才放出来。 这照片既然发在学校内部的校园网,应该是冲着自己来的。 第三张照片证实了林知夏的推测。 这最后一张照片里,一个林知夏熟悉的男子正站在一辆黑色的轿车边,准备上车。男人正好也穿着白衬衫,袖子也挽到手肘。 关肃文! “刚刚才发的。”许玲小声说,“不过热度已经很高了……你在学校里挺有名的……” 林知夏生得清俊出众,课又讲得好,人格魅力十足,是生物系男神教师。 尤其自从今年春季开学仪式上被学生偷拍了照片发在了校园网上,林知夏更是成了D大的小名人。 所以这条八卦贴的标题就是:“泪了!生物系的男神好像有男朋友!我失恋了!” 林知夏草草扫了一眼跟帖,只见一片惊叹和尖叫。倒没什么难听的话。 现在的风气比早几年更加开放,年轻学生们对同性之恋非但不排斥,反而还抱着猎奇追捧的心态。这点也很是让林知夏五味杂陈。 不过学生们并不清楚林知夏正和何海波抢着申请同一个项目的事,更不知道何海波当着校领导的面说林知夏勾结‘大吉’。 现在冒出林知夏疑似和‘大吉’老总是情侣的传闻,倒是从侧面让何海波那个虚拟的指控多了几分真实性。 在学生们看来,只是一段捕风捉影的绯闻。对林知夏来说,却是一个块甩在身上的污泥。 林知夏朝天花板翻了个白眼。 “我认得管闲聊论坛的老师,我已经发微信叫他删帖子了。”许玲说。 “谢谢玲姐。”林知夏愧疚,“最近因为我的事,特别麻烦你。” “这种拿着照片就对学校老师乱编排一番的事,本来就违规了。”许玲很生气,“这事背后是谁做的,我们都心知肚明。” 管理员效率还挺高的。林知夏刷新了一下手机界面,帖子就已经因为违规而被锁了。 不过图片估计早就被存了下来,转发得到处都是了。 一个爱管闲事的男同事厚着脸皮问出了大伙儿心底的话:“林老师,你和‘大吉’的关总挺熟的吗?” “是啊。”何海波一手抄在裤子口袋里,一手划拉着手机,走进了办公室,“林老师不是才当着领导的面否认了和关总有关系吗?我看照片里不是一回事呀。” 迎着几位同事的目光,林知夏皮笑肉不笑道:“何老师和关总有多熟,我就和关总有多熟。不会比你更熟一分了。” 何海波嘴角歪着,冷声嗤笑:“你这解释没什么力度呀,林老师。反驳也得拿出点扎实的证据出来吧?” “你要什么证据?帖子里的照片那样的吗?”林知夏气定神闲,慢悠悠的语气里带着讥嘲,“别搞笑了。何老师不是自诩见过世面的人吗,怎么连车也不会认?奔驰和宾利都分不清?” “是哦!”许玲拿着手机仔细看,“两个车的款式都不一样。而且关总拉开的是后座的车门吧?” 同事们低头看手机,纷纷露出恍然之色。 “发帖的人真不安好心!”许玲大声骂,“把不相干的照片放在一起,就乱编排学校老师的私生活,搞得乌烟瘴气的。我一定要把这情况反映上去,让学校好好查一下。不能让学生把微博上那种乱七八糟的风气带到校园网上来……” 一个女同事也噗哧笑:“别的不说,就关总那个身份,怎么会去亲自开奔驰车?也太掉价了吧!” 何海波张口结舌半晌,憋出一句:“那林老师和奔驰车那个男人……” 林知夏面不改色,道:“我和我男朋友怎么相处,是我的个人私事吧?何老师那么关心做什么?” 办公室里霎时一片寂静。连许玲也都露出惊讶,但是又有些了然的神情来。 何海波支吾着,像一段卡了壳的音频。 他还算知道一些分寸,攻击性取向的话是轻易说不得的。 高校也不是军政一类的部门,只要老师们师德无损,学校一般不会管老师们的私事。 同事们或是尴尬,或是佩服林知夏的大胆,一时都没有再出声。 一片静默之中,林知夏从容地走出了办公室。 - 同事们会在背后怎么议论自己,林知夏不打算去琢磨。 把积压在心里多年的话说出了口,将那个秘密公之于众后,他才发现,原来自己其实是背负着这么一个包袱的。 如释重负的爽快让林知夏长长地吁出了一口气。 有那么片刻,他暂时屏蔽了何海波给自己带来的困扰和恶心,沉浸在这种回归本我的愉悦和自由之中。 原来,说出来也没什么。 他不在乎别人怎么看自己,更不在乎是否会影响自己的前途。只觉得这么做是对的,他早就该迈出这一步了。 内心深处,长久以来对盛朗的亏欠感,也随着那句话烟消云散。 林知夏站在楼梯拐角的窗边吹着风,直到手机铃声响起。 来电的是孙明珠。 这丫头在外人前是个精明干练、说一不二的职场女精英,但是在林知夏他们这几个老友跟前,还是当年那个嘻嘻哈哈的永安北区一姐。 “哎哟,我可真长了见识!”孙明珠清脆欢快的声音如一阵凉爽的风迎面刮来,“为什么总有那么多人觉得你们学术圈的人很单纯无知不懂社会?还不知道谁才是真的傻逼呀。我觉得你们学术圈和娱乐圈的区别,只在于你们的当事人长得没明星那么好看罢了。” 林知夏扶额笑。 “你都打探到了什么?” “你那个对手的各种狗血黑料,多得渔网都兜不住。”孙明珠笑道,“他倒不是个猥琐男,不会骚扰女人,但是聊骚的战绩可不少。和他有暧昧关系的同事和学生,就我这24个小时里调查到的,就有四个了!” 林知夏朝楼上办公室的方向望了一眼:“他有女朋友的。” “未婚妻。”孙明珠纠正,“两人都已经见过父母,准备买房子结婚了的。女方家是省委科技处的,有点来头。难怪这姑娘长得像个女版鲁智深似的,这姓何的还愿意捏着鼻子娶。哦,他未婚妻就是姓鲁!哈哈哈哈——” “只要不违纪,不闹大,学校不大管的我们私生活的。”林知夏说,“你得有点猛料。” “拿着科研经费,带着小三去旅游,够不够猛?”孙明珠问。 “不会吧?”林知夏惊讶,“现在经费管得非常严,稍微对不上就报销不了,不是那么好挪用的。” “人家可没你这么老实。”孙明珠道,“这个姓何是不是经常负责你们系里的招待工作?” “是。”林知夏说,“系里有抛头露面的事,他总第一个冲上去。” “知道为什么吗?”孙明珠笑,“从他小三嘴里打听到的,他贪污招待费用已经两三年了。从餐费、车马费,到送礼的费用,他一直都偷偷多报。你别小瞧了这每次几百千把块的费用,积少成多。他小三儿一个大三女生,用的是蔻驰的包,穿着香奈儿的裙子,戴着梵克雅宝的四叶草,才刚做了热玛吉五代呢。送女人都这么大方,他留给自己的会有多少?” 这么一算下来,确实不会少。 何海波之前因为副处长的关系,在系里如鱼得水,油水多的项目他都能插一脚。进去后活儿干的怎么样两说,但是到处公关应酬从来少不了他的身影。 “难怪他要打我这个项目的主意。”林知夏说,“他叔叔一下台,这些事迟早被清算,他肯定会被扫地出门。足够走运的话,靠吸我的血申请上了国自然,他想留就能留,想走,带着项目,外面也多得是单位要他。” “所以,”孙明珠在电话那头摩拳擦掌,“我们怎么搞他?” “你先别急。”林知夏拾阶而上,朝办公室走去,“你这些消息可靠吗?” “你这是在质疑我从业多年的业务水平吗?”孙明珠不乐意,“我手里连他和小三约会亲嘴儿的照片都搞到了。” “……”林知夏问,“你找人跟踪了他?” “哪里有那么变态?”孙明珠理直气壮,“是一位媒体朋友晚上在河滨公园完摄影,很凑巧地把他们俩当作背景拍了进去而已!” 林知夏:“……” “所以,万事俱备,只欠东风。等你一声令下,我就把这份黑料抖出去了!” “抖肯定要抖,但是要讲究个方法。”林知夏走到了办公室门口,“我这个人,做好事不喜欢留名……” 办公室里传出何海波的声音:“……不是我胡思乱想。他是基佬又不早说,还成天和女同事撩来撩去的,是不是打算骗婚呀……” 林知夏深吸了一口气,冷笑着对孙明珠说:“我有个好办法!” 第 83 章 https://www.hgq26.com/152/152783/60586913.html 29日, 国自然截止日,也是约定的上交时间证据的这一日。 林知夏前一日回永安陪父亲,早上过来的时候遇到堵车,比平常晚了一刻钟才赶到学校。 其实这时也还没有到开会的时间, 但是几位领导和何海波已提前等在了会议室里。 林知夏匆匆走进门, 还没来得及开口告罪, 何海波就又抢了他的话筒。 “林老师不论什么时候都是压轴的那一个。” 林知夏也好似早就预料到了这一幕, 从容一笑:“何老师也永远都是我们幕后的讲解员。” 这话怼得很有水平,暗讽何海波爱对旁人评头论足。在场的人脑子转了一下才明白过来。 何海波青了脸。两个老师没忍住,噗哧一声笑。 科技处的副处长咳了一声,说:“既然人来齐了, 那我们就开始吧。请两位老师把自己的证据交上来一下。” 何海波眼珠飞快转着,明眼人都看得出他很紧张。也正因为如此,何海波选择抢先下手,立刻将放在手边的一个文件袋递了过去,将自己的底牌先亮了出来。 “我的证明都在这里, 还给各位老师发了一份电子文档,都可以看一看。我最初创作的时间是21号,有云文档的储存时间为证。电子信息时代就是这点好,什么数据都能保存, 随时都可以查得到。这位是我的助理, 她那天加班帮我整理文档, 也可以给我作证。” 不出林知夏所料, 21号正是他加班写项目书的那天。何海波果真是那天窥了屏,动了剽窃的心思,回去后立刻赶了一份,上传到了云文档。 林知夏虽然也有将文件上传云空间, 但是早就已经被后来修改的版本覆盖,不能拿来证明自己的最早创作时间。 何海波的女助理,其实就是他教的一个女学生。 小姑娘年纪不大,穿着打扮很是有点东西,面孔漂亮却有点人工的痕迹。下巴上还冒着两个水泡。听孙明珠说,这是做完热玛吉常见的后遗症。 女助理见林知夏在打量自己,有些羞赧,却还是坚持地站在了何海波那一边。 “各位老师,我能给何老师作证,那些创意都是他自己写的。” 副处长翻阅完了何海波的资料,问林知夏:“林老师呢?你有21号之前的证据吗?” “有的。”林知夏点头,看了看手表,“不过还需要过一会儿。现在还暂时联系不上我的证人。” 何海波原本还有几分紧张和心虚,见林知夏拿不出证据,瞬间放下了心来。 他翘着脚靠在椅子里,讥笑道:“林老师,你都已经拖了一天时间了,现在还要我们等?等多久?十分钟,还是一个小时?今天是截止日,你今天交不出来,可就没你的份了。” “是啊。”林知夏淡淡道,“反正我交不出来,递上去的就是你何老师的高仿货。该操心的是我。你替我急什么?” 何海波嘲笑林知夏穿高仿的衣服,林知夏讥讽何海波写高仿的项目书。两相一笔,当然是林知夏高人一筹。 “你说谁是高仿?”何海波气得又差点拍案而起。 林知夏淡然一笑:“你自己心里有数。不承认没关系,反正今天迟早会得出一个结论。” 女助理忍不住替何海波辩解:“林老师,您这样不对。我们何老师的创意是他自己想出来的。您不能因为和您的撞了,就非说他是剽窃您的!” 林知夏不会去和女士吵架。他只是笑着对女助理说:“是的,我也听说,你最了解你们何老师了。” 女孩子的脑子比何海波好使,瞬间就听出了林知夏话中的暗示,脸腾地红了。 何海波听不懂,只是直觉不对劲:“林知夏,你有话就直说,别夹枪带棒地欺负我的助理。” 眼见会议室里□□味越来越浓,领导们纷纷来劝架。 “先把项目书的事处理完了,你们再吵架也不迟。” “大家都是一个学校的人,何必闹得这么不好看?” “双方都冷静点……” 林知夏低头瞟了一眼手机,又往火上浇了一瓢油,无辜道:“我不过夸奖了何老师的助理一句,不知道怎么就得罪他了。你这助理有什么不对劲的地方吗?” 何海波心里有鬼,听着林知夏的话就觉得每个字都是针。 “我特么才懒得听你阴阳怪气的!”何海波推着桌子起身,“我的证据已经交上去了,我才没功夫把时间浪费在陪林知夏磨蹭上呢!走!” 说罢,下意识地拽住了女助理的手,拉着她往会议室的大门走。 大门先他们一步打开,一位身材高壮、脸膛粗黑的年轻女子一把推开阻拦她的人,如一枚炮-弹冲了进来。 领导们纷纷露出惊讶之色。林知夏慢悠悠地站了起来。 何海波和这女子打了个照面,惊得两眼圆瞪,脱口叫道:“晓芬,你怎么来了?” 这女士就是何海波的未婚妻鲁女士。 鲁女士还没开口,先一眼看到了何海波和女助理拉着的手,头顶顿时冒起了火光。 “何海波,你这个人渣!他们说的原来都是真的!” 女子亮出厚实的手掌,一巴掌就将何海波扇得险些飞出去。 一时间,同事们的惊呼、何海波的惨叫,女助理的尖叫,以及鲁晓芬女士的咆哮交织在一起。会议室里鸡飞狗跳。 只有科技处的副处长和林知夏站在一旁,没有凑上前去。 领导自恃身份不便上前劝架,林知夏作为背后的始作俑者,则专门在旁边看这一出鲁提辖拳打镇关西。 鲁女士身手出众,而且还挺有原则的。她不打女同胞,只一个劲朝着何海波出招,真是拳拳入肉,虎虎生风。 “我拿到那些照片的时候还以为有人骗我,没想到都是真的!你特么的背着我搞女人就算了,现在居然都搞到明面上来了!你有没有考虑我的面子,考虑我爸的面子?” 鲁女士的个子高,指甲更是不短,三下两下就给何海波画了一张猫儿脸。 何海波抱头闪躲,可是围过来劝架的同事们又无意地形成了包围之势,反而让他无路可退。 他左躲右闪的样子落在鲁女士眼中,反而像是在替身后的女助理挡攻击。 鲁女士怒火攻心,骂得更是痛心疾首:“姓何的,你把我们鲁家当什么了?栽培你,捧你上台面,前前后后给了你多少好处!你这狼心狗肺的,就是这么报答我们家的?” “不是的!”何海波几乎要给未婚妻磕头,“晓芬,你误会了。我和这个女人没有关系!一定是有人骗你……” “你那几个狐朋狗友被我抓着问过了,他们全都告诉我了!”鲁女士原来已经拷打过了何海波的朋友,这才信心十足地杀上门来。 “他们说你和这个女人已经好了快一年了?你这个畜生!五一的时候你和我说回家陪你爸妈,结果是带着这贱-人到菲律宾潜水去了!你和这贱-人在一起,贪污了学校多少钱,给她买了多少名牌包?” 女助理年纪轻道行浅,已经被这场面吓坏了,听到“贪污”这个指控,更是面无人色。 她刚才被何海波挡了一拳,鼻血和眼泪一同飙了出来,这时捂着鼻子泪眼汪汪地直摇头。 “这事和我没关系!我还是学生,事都是何老师做的!”何海波瞬间被情人卖了个干净,“钱都是从何老师手上过的,我碰都没碰过。包也是他主动送我的。何老师和我说这样的事很正常,大家都这么做……” 领导的脸色一时十分难看。 劝架的同事收了手,面面相觑。这事已从私事上升到了公事,听起来料还不少。于是都不劝了,还巴不得当事人多抖一些。 “不是!不是的!”何海波拼命摆手,“我没有贪污!鲁晓芬你这是在报复我!” “是不是真的,你们自己看吧?”鲁女士将厚厚一个文件袋摔在会议桌上,“你以为我这么傻,什么都不调查,就直接找上门来和你撕吗?我告诉你,何海波,就算你没劈腿搞小三,就冲着你这人品,我们俩也彻底吹了!我们鲁家可供不起你这么一尊大佛!” 说完,扭头对着科技处的处长说:“黄叔,我爸让我来和您说一声,他一辈子做官,为人正派,最不能容忍这种贪污**的行为。是我自己没出息,看走了眼,选错了男人。从现在起,我们家同何海波没半点关系!他做的那些脏事,也不要算在我们家头上!” 说罢,踩着铿锵的脚步,穿过门外一大群看热闹的人,扬长而去。 - 会议室里一片混战后的狼藉。 鲁女士丢出来的证据正被领导捏在手中一张张地看着。 何海波心里慌得翻江倒海,冷汗出如浆。他顾不得脸上的伤,比手画脚地向领导解释。 “这些都不是真的,黄处!我是被冤枉的!有人在背后污蔑抹黑我!绝对……” 一个老师冷声问:“你这个助理刚才不是开口作证,说你弄了钱了吗?” “她瞎说的!”何海波大叫,“她肯定也被人收买了……” 女助理当然不肯收下这横空飞来的锅,立刻气得又哭又骂,竹筒倒豆子似的把何海波那些见不得人的事朝外倒。 一片混乱之中,林知夏的手机响起铃声。 林知夏看了一眼微信,眉宇舒展,眼底浮起笑意。 “黄处,”林知夏对领导说,“我们今天是为了项目书来的。何老师的事,不如散会后再处理?我这边要找的证人终于联系上了,想请您和我一起和对方视屏通话。” 笔记本电脑是早就准备好的。林知夏点开了微信,接受了对方的视频通话请求,画面里出现了一张布满风霜的中年男子的脸。 “老周!”黄处长笑着同对方打着招呼,“找到你可真不容易呀!” 信号不大好,画面有些卡。周博光老师在那头冲着镜头招手。他的脸已被高原的紫外线晒得黑红,笑起来显得牙齿尤其洁白。 “小林老师,你的朋友把情况都和我说了。你的项目书我也看过了。”周老师说话非常干脆,“我能以我的人格给你作证:你项目书里的那些创意,在这个月15号来拜访我的时候就已经基本成型了。你这个构思非常新颖独特,给我留下了相当深刻的印象。你走了后,我还和一个朋友感慨了一番呢。” 林知夏缓缓地舒了一口气。 “15号……”同事们窃窃私语,“比何海波的早了一周呢!” “谢谢您,周老师。”林知夏说,“您能为我作证,对我意义太重大了。” “能帮助到你就好。”周老师笑道,“年轻人偶尔遇到一点挫折和挑战,反而有利于你们成长。我很看好你的,小林。祝你成功。对了,你还得多谢谢你这朋友。” 周老师向左侧镜头外的地方望去:“这么偏僻的地方,他骑着马居然把我们的队伍给追上了,真不容易!小伙子,你这两天都没怎么休息好吧?小林,你有这样的好哥们儿,真是你的幸运。” 镜头外的那个男人并没有说话。 林知夏流露出了温暖的笑意:“是啊,周老师,我确实是个很幸运的人。” 作者有话要说:  下一章大结局 第 84 章 正文完结 “所以, 姓何的那个人渣就这么被放过了?”孙明珠不甘心地问,“他剽窃了你的创意呢!” “不是没证据吗?”林知夏开着车, 在晚高峰的马路上缓缓地挪动着。 “横竖他现在已经身败名裂了。他贪污和劈腿的事,全学院上下都知道了。他被停了职,正在接受调查。没了后台,我看他这次不死也要脱层皮。下学期开学,就不用看到他那张脸了。” “总觉得还是便宜他了。”孙明珠哼了哼,“说起来,你怎么算准了他未婚妻会杀上门去找他算账?” “我以前见过那个女的一面, 有点了解。”林知夏挑眉一笑,眼眸里透着狡黠。 “那女人是那种她说话的时候旁人完全插不上嘴的, 性格可要强了。这样的女人, 怎么会默默地吃亏?而且她爸的官做到那个位子上不容易, 还差几年就能退了。万一被何海波牵连, 晚节不保, 多不划算。” “说的也是。”孙明珠啧啧,“脑子清醒的女人都知道爱情大不过现实的利益。” “我看他们俩也没什么爱情。”林知夏讥笑, “如果何海波只是贪污,没有劈腿。他未婚妻没准还会保他。谁叫他自己作死呢?” “他最作死的地方,难道不是不知好歹,踢了你这块铁板吗?他挑中你的时候就没做过调查?就没想过永安这地方出来的学霸, 怎么会是一朵小白花?” 林知夏被孙明珠恭维得很舒服,不过表面上还得谦虚一下。 “我也没怎么他。是他自己一身都是漏洞, 一戳就中。他这对手说起来应该才是入门级的。倒是提醒了我, 混江湖不能太低调,不然容易被不长眼的欺负上门。” 林知夏又说:“这次真的谢谢你们的帮忙。要没你们出手,我一个人可忙活不过来。” “你还要客气几次呀?”孙明珠摆手, “打小你就没少帮我的忙,我难得才有一次报答你的机会。朋友在这个时候不能发挥用场,那和咸鱼有什么区别?” “你这话怎么说的和盛朗的一样。” 提到盛朗,林知夏眼底又浮起一片温柔之色。 “说到狼哥,”孙明珠斜着眼睛把林知夏盯住,“那个关肃文,到底是不是在追你?” “你这又是哪一出?”林知夏啼笑皆非,“都说了他只是来挖我的。” “那他至少也夹带了私货。”孙明珠说,“你要相信我们女人的直觉。你不大混基佬圈,不清楚关肃文的八卦。我都打听清楚了。他之前有个交往了近十年的男朋友,去年才分手。那男人就是个大学教授,教物理的。除了年纪比你大,也是个文质彬彬的书生,就你这一款的。” “干吗?找我玩替身游戏呢?”林知夏哂笑,“我又不是没有被别人追过,知道被追是怎么回事。关肃文没追我。” “我觉得是你自己太迟钝,没接收到人家发射过来的脑电波。”孙明珠说,“你也是,小小年纪就被盛朗给吃死了,然后从一而终。明明这么优秀又帅气,追你的人大把大把的,可你愣是眼睛都不斜一下,心思都不歪一歪。” “我已经得到顶尖好男人了,干吗还要动歪心思?”林知夏说,“论颜值、财富、忠贞,谁还能比得过盛朗?” 孙明珠还真被问住了。 论单项的分数,盛朗财富上并不是顶尖的,但是颜值和忠贞绝对满分,平均分碾压天下绝大部分小攻。 “关肃文虽然比狼哥有钱,可是毕竟年纪大了。”孙明珠点头,“男人过了四十,那方面就不大行了。还是狼哥这样的鲜肉好。” “……”林知夏发觉自己还真得承认孙明珠说得挺对的。 “盛朗几点的飞机?”孙明珠问。 “晚上八点落地。” “那你还开车送我回永安?盛朗大老远跑去冈仁波齐,荒野里策马狂奔了两天才帮你把证人给找到,你可不得好好地‘犒劳’他一下。” “老夫老妻了,不讲究那么多。”林知夏说,“是拆迁的事,居委会让我们签个什么协议,我爸弄不清,得我来看看。” 车终于从最拥堵的路段驶了出来,永安那片破旧的房屋就在斜坡的前方。 “说起来也奇怪。”孙明珠感慨道,“以前可嫌弃永安这破地方了。出去混社会,有一段时间都不想告诉别人我是永安出来的。可现在一想到这地方以后就不存在了,又突然怪舍不得的。” “到底是我们长大的地方,有感情的。”林知夏说,“拆了,就像生命中少了一段历史似的。” “或者没了根。”孙明珠说,“以前在外头遇到挫折,受了委屈,回永安逛一逛,吃点小吃,和街坊聊聊天,就又能得到力量,重新杀回去战斗。将来永安不再了,我跑哪儿去充电?” 林知夏说:“房子拆了,街坊还在。街坊们老了,永安的精神还在。” “永安的精神?” “朴质、顽强、务实,还有精干。”林知夏说,“你还记得我们小时候在屋顶比赛跑跳吗?” “怎么不记得?”孙明珠笑,“可惜现在楼顶的违章建筑都拆得差不多了,现在永安的小孩没这个条件了。” “生活就是那些楼房之间的缝隙。”林知夏说,“鼓足勇气,多助跑两步,总能跳过去的。” 车离永安越来越近,街道两侧的房屋逐渐老旧,店铺和绿化带都乱糟糟的。 可这一切也不会存在太久。如果一切进展顺利,明年的这个时候,拆迁就会开始了。 这些老楼旧瓦,都将消失在历史的烟尘之中。取而代之的,是整洁的高楼和公园。 旧貌被新颜替代,这片土地也将会摆脱穷困、混乱、落后等臭名,焕发出新生。 “是啊。”孙明珠忽而笑着,秀气的面孔迎着夕阳,“永安永远都在。” - 林家的小麻将馆才刚刚结束了下午场。 林知夏走进了屋,摸了一把二狼的脑袋,从父亲手里接过扫把,打扫着地上的果皮纸屑。 “回来啦。”林安文朝着儿子的方向露出温和的笑意,“今天买了半只鸭子,正炖着呢。” “闻到啦。”林知夏笑,“我最近回来得勤,都吃胖了。” 林知夏在厨房里熟练地忙碌着,门外传来郭德纲的相声。林安文坐在门口的凳子上摘着菜,脸上带着满足而又安详微笑。 爸爸还是寂寞的吧。每次自己回家,他心情就会特别好。 这个念头一动,林知夏便感觉到一阵愧疚。 成年了的孩子在对自我的追求和孝顺父母之中,很难求个两全。尤其他的情况还非同一般。他怎么好意思让老父亲和自己的同居男友共处一室? 吃完了晚饭,趁着晚场的客人还没来,林知夏看着那一份要签署的协议,把内容讲给父亲听。 “你看着办吧。”林安文不大听得懂,干脆做了甩手掌柜,“反正将来那房子也写你的名字。这个家,早就已经是你当家啦。” 林知夏笑着,在协议上签下了自己的名字。 “爸,”林知夏斟酌了片刻,说,“将来我们买个靠学校近的,大一点的房子,我搬回来和你住,怎么样?” 林安文非但没有高兴,反而露出了担忧的神色。 “怎么突然想到搬回来?是学校不给你宿舍了,还是你……怎么啦?” “没呀。”林知夏忙说,“我不是看你年纪越来越大了,不放心你一个人住吗?怎么,我回来陪着你住,不喜欢呀?” “当然喜欢的。”林安文说,“可是你这么大了,该有自己的生活,跟我一个老头子住一起,多不方便。小夏,你和老爸说实话,是不是外头遇到什么事了?” “真没有。”林知夏啼笑皆非,“我的工作好好的,没有混不下回来啃老!” “是吗?”林安文依旧一脸不放心,“也是,我一个老瞎子,我能帮你什么。你不和我说,也是怕我担心。” “爸……” 林安文准确地抓住了儿子的手,用力握住。 “不论怎么样,老爸这里的大门都为你敞开的。你要真遇到什么事,想回来歇歇,那就回来吧。我给你炖骨头。” 林知夏握着父亲皮肤已松弛的手,感受着那一股温暖。林安文的手因为常年和精油打交道,皮肤十分光洁,几乎还散发着淡淡的艾条的气息。 林知夏回想他们父子俩一路走过来的艰辛,鼻根猛地发酸。 “骨头其实是盛朗喜欢吃的。我一直嫌那东西油腻。” 林安文愣了一下:“那就做你喜欢吃的。咱们不管盛朗了。” 林知夏莞尔,一句压抑了多年的话,终于在这个时候脱口而出。 “爸,其实,我不喜欢女孩子……” 林安文一动不动,也没有说话。 憋了那么久的话,如此顺滑地出了口,如释重负的同时,剩下的话也紧跟着出来了。 “我有……对象的。我……我和盛朗,很早就在一起,谈了很多年了。” 林安文睁着一双瞎眼,明明知道他看不到,可林知夏总觉得父亲的视线是落在自己脸上的。 而林安文的表情里没有震惊,更别说什么愤怒。他甚至在等着林知夏接下来的话。 这一瞬,林知夏恍然大悟。 “你早就知道了?” “我眼瞎,脑子不瞎。”林安文从容道,“我在社会上混了这么多年,什么人没碰到过?尤其是到了中学的时候,你和那小子成天腻腻歪歪的,我就觉得不对劲了。” “那你就没管我?” “你又没学坏,书也念得好好的,我怎么管你?”林安文说,“而且你们这样的小孩我见得多,年轻的时候贪玩,尝个鲜什么的,长大了自己就好了。我点破了,你反而没脸。我就是没想到,你们居然一好就这么多年。” 林知夏脸颊滚烫,坐立难安。 他怎么都没想到,自以为掩盖了多年的秘密,在老父亲这里曝光了。 林安文忽然紧张地问,“你要回来住,是不是和盛朗吵架了?” “没有!”林知夏急忙道,“我们俩还好好的。” 林安文还是一脸不放心:“我不懂你们这种事。但是盛朗和我说,你们就和普通人谈对象一样。他说他对你很好,可是我还是想听你自己和我说。” “他说……”林知夏险些跳起来,“你们俩早就已经通过气了?” 林安文这才讪讪地笑了一下,又硬气了回来:“他和我儿子谈了这么多年,我不该问问他吗?我不管你们和别人有什么不同,既然打算和普通人一样过日子,那该有的过场还是要走的。” 林知夏这下真是一个字都说不出来了。 林安文说:“盛朗向我保证会好好对你的,说房产证上都写了你的名字,是真的吗?” 林知夏很想扶额:“是……” “还说家里是你在管钱?” “有理财经理……是我在管。” “连饭都是他在做?” “还……真的是。” 林安文放心地点了点头:“那就行。” 就行啥?这就把儿子送出去了? 林知夏的心情很复杂。 “我老啦。”林安文说,“我身子又不好,还能活多久?我现在过着的,是你的日子,小夏。你过得快乐,我就快乐。至于怎么才能过快乐,那是你说了算,不是我。只要你好好做人,认真工作,我就没什么可以说你的。你和盛朗,将来在一起也好,分开也罢,都是你们的事。你永远是我儿子,我也永远是你爸。” 林知夏双手紧紧拢着父亲的手,睫毛上滚满泪珠。 - 回到月澜湖的别墅时,已是深夜。 夏虫低鸣阵阵,别墅灯火通明,如一个落在山野之中的宝石盒子。 林知夏走进大门,风从湖面吹来,从敞开的门窗穿过屋子。 电视机里正在播放着球赛,而本该看球的那个男人却躺在沙发里,睡得嘴巴微张,发出轻微的鼾声。 盛朗一般不打鼾,只有累极了,才会发出一点鼻音。 林知夏轻轻走过去,蹲在沙发边,静静地凝视了盛朗好半晌,才俯身在他的唇上亲了亲。 盛朗立刻醒了,迷迷糊糊地睁着眼,抽了抽鼻子。 “回来啦?” 林知夏嗯了一声,轻柔地抚摸着他的脸:“怎么晒成这样?没抹防晒霜吗?” “抹了。”盛朗的声音还有点没睡醒的迷糊,“那地方日头太烈了。以后咱们还是别去那里旅游了……会把你晒成小奶茶的。” 林知夏噗哧一声,在盛朗脸上拧了一把。 “哎。”盛朗轻声唤着,抓过林知夏的手轻轻啃了一下,“事儿都解决了吧?你男人是不是很给力?你是不知道,我当时……” 嘴被林知夏热情的唇堵住了。 林知夏搂着盛朗的脖子,深深的,专注地吻着,要将所有的爱恋与感激都倾注在这一吻中。 盛朗很快反应过来,将人一把抱住,拖进了沙发里。 他们紧紧地拥抱,像一对久别重逢的恋人。即使已在一起走过了八个年头,炽热的感情一旦掀起热浪,依旧能将两具身体烧做灰烬。 “怎么了?”盛朗以指节轻抚着林知夏的脸颊,“这么感动?” “嗯。”林知夏不停地吻着盛朗的唇,“感动。你做的很多事,都让我感动死了。” 这一份难得的主动和热情,将盛朗浑身的疲倦驱散得一干二净,取而代之的是蓬勃的欲念。 “上楼去……” 林知夏却伸出手,将盛朗摁回了沙发里。 他跨坐起来,抬手脱去了衬衫。客厅柔和的灯光落在他清瘦而匀称的肩背上。 盛朗望着林知夏的目光充满了狂热的迷恋。 林知夏俯身,捧着盛朗的脸,温柔地注视着他毕生的恋人。 “盛朗,我爱你。” - 一年后,九月。 烈日依旧灼得人抱头鼠窜,这天气不大看得出有入秋的迹象。 永安区里最像模像样的旧广场上,扯着一条鲜艳的横幅,挂着“永安社区搬迁启动仪式”几个大字。 高音喇叭播放着欢庆的音乐,老年锣鼓队的大妈们穿红着绿,抹着鲜艳的胭脂,随着节拍激情扭动着身躯。 红艳艳的桌布上摆放着黄灿灿的果子,舞台两侧摆放着五颜六色的大花篮,一个肥大的猪头坐镇案板正中央。这是极典型的永安人的审美。 如果不是广场边还停放着数辆工程车,这场拆迁仪式倒是欢庆得好似过年。 这大半年来,小区里的居民正按片区陆陆续续地往外搬迁,留下一座座空楼。昔日熙熙攘攘的巷道逐渐寥落,杂草飞速占据了人类曾经的生存空间。 最后一片记载着丰市历史的老社区,就这么逐渐销沉,并且即将彻底从地图上消失。 这里曾是一个属于都市底层人民的巢穴。 那些崎岖的巷道,层层叠叠的自建楼屋里,给多少狼狈卑微的人提供了庇护,让他们得以在这座都市里苟延残喘。 有人在这里沦落,消失得悄无声息;有人从这里走了出去,展翅高飞,功成名就。人们在这里生活,奋斗,找到机遇,收获爱情。 今日,已搬迁到各处的街坊们再度从四面八方汇集而来,送这片城区最后一程。 现场太杂乱。除了永安的老居民和媒体外,还有一群举着□□短炮的小姑娘——她们都是盛朗的粉丝。盛朗将会作为永安居民的代表,出席拆迁启动仪式。 林知夏护着林安文站在人群之外,只打算远远看个热闹。 他们父子俩并不是永安土生土长的人,但也在这里住了十多年,对永安的感情并不比旁人少多少。 音乐终于停了。主持人走上了台,开始了激情慷慨的演讲。林安文听得饶有兴致。 林知夏却留意到一个西装革履的男子正朝自己走了过来。他悄悄地从父亲身边挪开,走下了台阶。 “关总,好久不见。” 关肃文仔细打量了林知夏片刻,才道:“林老师,我听说你的项目成功申请到了国自然的经费,恭喜你。” “谢谢。”说起这件事,林知夏再矜持,还是忍不住露出愉悦的笑容,“承蒙上面的专家看得起我,给我这么一个机会。” 关肃文问:“所以,你是打算留在D大做这个项目了?” 林知夏忍不住笑。事情都过去一年多了,关肃文始终没放弃挖自己跳槽。 “是的,关总。我还是决定留在D大。新的领导班子对我很重视,给了我很多资源。我也不能辜负他们的栽培。” “听说学校还要给你分房子。” “关总的情报挺详细的嘛。” 关肃文笑了笑。他的相貌其实很英俊,但是平时喜怒不形于色,有一种难以亲近的威严感。现在这么一笑,倒显得随和而且年轻了许多。 舞台那头一片喧哗,女孩子们在尖叫。原来是盛朗上了台。 盛朗今日穿得很简朴,浅蓝衬衫搭配深蓝西裤,短发利落,身躯挺拔如松,同一群嘉宾站在一起,如鹤立鸡群。 “看来我们俩的缘分还不在眼下。”关肃文说,“来日方长,林老师。我想我们将来肯定能有合作的机会。” “那是当然。”林知夏同关肃文握手,打趣道,“‘大吉生物’是业内魁首。今日我拒绝了贵公司的橄榄枝,将来一定会主动上门来求合作。希望到时候关总可要多宽待我几分。” 关肃文又笑了,目光微微闪动,落在了林知夏的手上。 林知夏的无名指上,戴着一枚简单朴质的铂金戒指。 “还不知道林老师有喜事。” 林知夏转动了一下戒指,视线投向远处的舞台。舞台上的男人已经结束了简短的发言,将话筒递交给了身旁一位开发商代表。 即便隔着百来米的距离,林知夏也能捕捉到那男子向自己递过来的一道温柔的眼波,和眼中那一抹剔透的碧绿。 “人生中太多宝贵的机遇,一旦没抓牢,错过了,就会后悔终生。我也不过是眼疾手快,抓住了一个好机遇罢了。” 关肃文随着林知夏的目光,望了一眼盛朗,目光一时有些幽深,也不知道想到了什么。 随着主持人的一声“拆迁工作正式启动”,盛朗和开发商代表同时摁下了按钮。 不远处的一栋旧楼底部扬起滚滚粉尘,整栋楼往下沉,继而坍塌。 广场上爆发出雷鸣般的欢呼声。 林知夏转过头,这才发现关肃文已不知何时离去了。 - 工程车排成长龙开进了永安里,展开了轰轰烈烈的拆迁工作。 带着浅浅的留恋,人们逐渐散去。所有人都相信,眼下的这一片混乱,将会变成一个整齐美丽的新家园。 “舍不得?” 盛朗走到了林知夏身边,同他一起望着热火朝天的工地。 “也不是。”林知夏说,“就是感慨一段历史的结束,是另一段历史的开始。有生之年,能见证永安从一个落后的城中村变成新城区,觉得挺幸运。” 盛朗笑着,将林知夏亲昵地搂进臂弯里,并不在乎旁人的目光。 时间接近正午,日头越来越烈,可是树阴下凉风习习,已明显比过去要凉爽许多了。 “林叔呢?” “他约了街坊听戏,我叫了辆滴滴送他走了。” “那我们也回家吧。”盛朗说,“等这里修好了,我们再回来。” “好。” 盛朗牵起了林知夏的手,无名指上也有一枚指环在阳光下闪着光。 两人拉着手,沿着长街而去。 干燥的秋风迎面拂过,吹走了汗水,带来一阵惬意的清凉。 这个漫长的夏天终于结束了。 【全文完】 作者有话要说:  正文完结。 感谢读者朋友长期以来的支持。 尤其最近两个月,我因为三次元工作太繁忙而断更,还继续支持我的那些朋友们,太谢谢你们了。 为了庆祝完结,也顺便庆祝我的《流光之城》电视剧开机,长夏会弄一个抽奖活动。 中奖几率很高,欢迎朋友们踊跃参加。 爱你们。 下一本见! ========================= 新文预收《至死不渝》(暂定名) 闻书玉对裴将臣一往情深,众人皆知。 为了留在裴将臣身边,他一届高材生甘愿做个贴身助理,既能在工作上冲锋陷阵,又能在卧室里婉转承欢。 只可惜出身实在卑微,只能是裴将臣身边一个没有名分的情人。 裴将臣曾问,你会爱我多久? 闻书玉柔声答:至死不渝。 他说到做到。 裴将臣订婚前一夜,裴家车队遭到敌方偷袭。 裴将臣化险为夷,闻书玉却尸骨无存。 裴将臣为闻书玉守灵七个日夜,亲手给他修了衣冠冢, 随后领兵踏平了政敌的大本营,将对方拖到闻书玉的墓前,以血祭奠爱人。 此后,性格大变,落得“罗刹”之名。 - 与此同时,结束了“深潜”任务的特工“靛蓝”正过着愉快的退休生活。 自驾旅游,买了农场,养狗撸猫挤羊奶,还准备去相个亲…… 直到一天夜里,“靛蓝”被闯入者死死地摁在了地板上,脖子险些被那人的犬齿咬出两个窟窿。 裴将臣:“书玉,说好的至死不渝呢?” 靛蓝:“大哥宁在说啥,额听不懂。” 裴将臣的手下拎起猫,刀架在了猫脖子上。 靛蓝一把抱住了裴将臣的大腿:“哎哟将军,我可想死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