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复》作者:希卡利   文案:   被我辜负的白月光忽然回来了   夏日时逝,风拂蓟花   是谁又在为着憧憬彷徨不定......   ——井上阳水《少年时代》   我总以为和裴翊在一起,未来会一直光明敞亮,直到遇上秦澍这个意外。   他是我干涸的蚊子血,裴翊是被我辜负的白月光。   直到那天,白月光忽然回来了。   三俗狗血流炮文   攻:秦澍/裴翊   受:宋洄   排雷:   1、第一人称狗血琼瑶剧,含诸多古早味儿矫情叙述,如若恶心到你,请及时点X离去   2、社畜码字,莫得大纲,想到哪儿写到哪儿,但绝对保证不坑   3、含养崽的情节,但依据烫知识,男人生不出崽,所以崽是捡来的   非常地愿意虚心接受一切写作上的指正和批评,只要您说得有理 第1章   “我昨天好像看见他了。”他说。   我闻言一愣,正在倾倒的水壶瞬间打翻,滚烫的开水立刻将手背燎红,我想摆出一副镇定自若的样子,语气也尽可能保持冷静,只是发抖的手还是暴露了我的急切与不安。   “在哪里?什么时候?”   他并没有说出那个人的名字,我却明白他指的究竟是谁。   他的目光落在我被烫红的手上,对之前那个他故意挑起的话题避之不谈,微笑道,“你都不觉得痛吗?”   痛,我停住,我当然察觉到那阵令人难以忍受的痛楚,但他说他看见了那个人,于是这只手上的伤也变得无足轻重起来。   我蹲下身望着他,不知道该用怎样的表情合适,他希望我怎样,到底哪种才会让他觉得快慰,愿意告诉我他所知道的消息,但最后我也只是喉咙痉挛,嘴唇张合着,好久都吐不出一个字。   “告诉我。”我哑声道。   他一直都用那种从容的神色鼓励般地看着我,就像是一条冷静的毒蛇鼓励他獠牙下那只垂死挣扎的老鼠,要再多一些有趣的把戏。   他拍着我的肩,拇指摩挲着我被烫伤的地方,“真可怜,好像很严重。”   经他触碰那里更像是火烧火燎一般,我皱紧眉,他垂下那双漆黑深邃的眼睛叹息着道,“先处理你的伤吧。”   我想申辩这个伤根本不重要,我现在只想知道他说的那个人的消息,哪怕只有几个字也可以,但他却很坚持,望着我继续微笑着道,“宋宋,你手受伤了,现在没有什么事情比这个更重要。”   药是他帮我上的,全程我一直在发呆,通红的皮肉宛若被啃啮,针刺般的痛楚令我紧绷的神经更加跳动不安,我在脑海里飞快地想着怎样才能从他那里问出那个人的事情,上完药,他将药箱放到另一边,忽然伸手过来,我以为他要碰我的脸,不太自在地避开了。   气氛一时凝滞起来。   他的手还停在半空,半晌后意味不明地笑了一声,忽然道,“宋宋,你变老了。”   我抬眼望着他,表情有点呆滞。   他“噗嗤”一声笑了出来,用手指抚弄着我的头发,一直在鬓角边的位置停留,道,“有好多白头发了。”   他伸手扯掉一根,力道不能说很轻,那根白发与我的身体彻底分离时我轻轻嘶了一声,他恍若未闻,将手递到我面前,展示道,“还有好多。”   他的手又抚上去,似乎还想要替我一一拔掉,如果拔光那些白发就能令我这些年无故溜走的时光回来,这倒是一笔异常划算的买卖。   我茫然地看着他。   我老了,但他却一直都很年轻,上次纪先生的外孙女见了正在花园里看书的他,不懂事地叫他哥哥,惹得周围的人都笑了。   他其实比他父亲还长几岁,但这些年里时光几乎未曾在他身上留下过任何痕迹,搞得我却像他脚边那个灰暗破旧的影子,矮小瑟缩起来。   他见我看着他,便微笑起来。   我到现在也还不太习惯看见他微笑的神情,他从前很少笑,总是一副阴沉冷厉的面孔,我一直都躲着他,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他学会这种像是戴着副面具的神情,每次都会令我胆战心惊。   我还想继续问他关于那个人的事,但直到我们吃完晚饭,一齐躺在卧室里那张宽大柔软的床上,他都没有再对我透露那个人一个字的讯息,一切又好像回到之前的许多次一样,他偶尔也大发慈悲地把我从这个窄闭的笼子里放出来透透气,给点似真似假的甜头吃吃,再将我毫不留情地关进去,我就会继续浑浑噩噩地做梦,然后再患得患失。   我许久都没有睡着,我已经有很久都不知道安稳地睡着是什么滋味了,但以前我可以假装得很好,今晚却实在心急如焚,一点可以贡献的演技都无,我躺在床上翻来覆去,这骚动很快便惊扰了他,他忽然低声道,“他好像变了很多。”   只说完这一句,他就再也不开口了,他很清楚,即便是这一句话,也能轻易地逗弄得我一个晚上都睡不着。 。   第二天我很早起床,做完早餐便去花园里找到正在浇花的姜可,昨天是他开的车,他们去了哪些地方见了哪些人他一定非常清楚,我递了根烟给他,自己也点燃了一支。   “昨天医生有说什么吗?”我状似不经意地问道,他昨天是去医院复健,顺便做身体检查。   姜可蹲在地上,仔细地检查着那些生了虫眼的月季,月季是一种很容易患病招虫的植物,需要小心爱护,他抽着烟笑道,“还不是老样子,先生不许我们跟着进去。”   他是个要强的人,在没出事之前更是周围的风云人物、天之骄子,除去我恐怕还没人见过他满脸汗水跌倒在地的狼狈模样。   我含糊地“唔”了一声,“那边有家糕点铺东西做得很好,你们昨天都没去买一些吗?”   姜可这才有兴趣转过头来开始打量我,脸上的神情显得很古怪,忽然他笑了起来,眼尾立刻抿出几条显眼的细纹,像钓鱼的铁钩子,又尖又利,能剜出血来,他意味深长地道,“宋先生,从来没人敢打听先生的行踪,你还是第一个。”   我有点尴尬地轻咳了一声。   他却恍若未觉似地继续笑道,“先生要是听见你这么关心他一定很开心。”   我更心虚了,几乎是慌不择路地调头往回走去。   他正坐在桌旁用餐,见我手指上夹着的半截烟有些诧异地挑眉,“你吸烟了?”   “抱歉。”我想起医生让他和我都要禁烟酒的话,连忙找东西想要摁灭,他却冲我勾勾手指,示意我过去,“也给我一根。”   我看向他的腿,眼神担忧。   他无所谓地笑了几声,“只抽一根死不了人,反正都这么久了也没见有什么起色。”   他自暴自弃的语气平静而坦然,却让我更加愧疚,见我没动,他干脆从我手中拿过那支已经燃到一半的烟,就着我咬过的痕迹垂下眼深深地吸了一口。   “出去做什么了?”他抖着烟灰问。   我给自己倒了杯水,坐在餐桌旁也吃起来,闻言顿了顿,“只是随便走走。”   “今天天气不错,待会儿去外面逛逛吧......”他嗅着空气中尼古丁的味道,神情惬意地道。   我刚想点头,手机却忽然响了起来,是店里的服务员打来的,一个女孩儿,今早忽然出了车祸,向我请假。   我顿时吃不下了,抓起手机就要走。   走之前他叫我带上伞,说今天有大雨,还嘱咐我一定一定要早点回去。 第2章   我经营了一家餐厅,连续亏损了半年,本就不多的积蓄更是所剩无几,每个月简直是在为店里的员工和房东挣钱,原本打算今年过去情况依旧就干脆关店歇业,另外找其他事情做,没想到会出这种事。   小姑娘叫吕青,人很不错,勤快,嘴巴也甜,讨人喜欢。   去医院的时候买了一束鲜花和果篮,她正躺在床上和朋友聊天,见到我有些诧异,急忙掐断了视频。   “宋哥。”她是个坚强乐观的性子,见了我手中的花立马笑容灿烂地接了过去,“这还是我人生中第一次被帅哥送花,简直太荣幸了。”   “到底怎么样?”我看着她打着石膏的右腿,她也看了那只伤腿一眼,连忙摆手笑道,“没什么,医生说躺一个星期就成。”   “那就好,”我松口气,“让琼英过来照顾你吧,你在这儿也没什么朋友......”   “别,你又不是不知道我和她不对付,她一来我的伤就更好不了了,你还不如多发笔遣散费给我......”她飞快地说完,而后有些失言似地小心看了我一眼。   我让她继续说下去。   她摸了摸鼻子,有点不好意思,“宋哥,你人真的挺不错的,但店里......”   这几个月客人实在太少,虽然我还能照常发出工资,但餐厅什么时候倒闭也是迟早的事。   她还只是个小姑娘,当然也得为自己以后打算,我并不怨恨,替她结清了医药费,又尽可能给了她一笔不算太丰厚也没有很寒碜的奖金。   我真给了她钱她却不知道为什么躺在床上捂着脸哭得稀里哗啦,让我赶紧走,大概是不想被人看见这幅狼狈的模样。   我只好默默离开了医院,回到店里,在后门正好看见赵立,他手上拎着一看就不太新鲜的食材,沾着黑点的烂菜叶,让我怀疑到底能否下口,见到我他很是尴尬,半晌后放下手中的东西,不停在身上搓着油腻腻脏兮兮的手指。   “去晚了,今天只有这些。”他解释道。   怪不得客人越来越少,这种东西做出来的食物,谁还会愿意继续光顾呢,我当时嘱咐他一定要买新鲜的食材,哪怕贵一些也无所谓,但时间过去太久,他显然已经忘了。   离开医院前吕青曾忧心忡忡地对我说让我多注意些赵立,恐怕也是知道对方总是以次充好欺上瞒下的事,只是以前她在这儿总被赵立和琼英孤立,我也因为秦澍的事情不能时常过来看着。   琼英是赵立的老婆,丈夫被我数落,她也有些讪讪,不停擦着根本没人会坐的桌子,时不时偷偷打量我。   “你们回去吧,今天休息。”   琼英不太自在地咳了声,末了问道,“那小姑娘没事吧,我听说她不打算继续干了?”   “嗯,”我看着被琼英擦了无数遍仍是布满油垢的桌子,“她以后都不过来了。”   “她是不是给宋老板你说了什么?”琼英忽而有些愤愤,“那小姑娘人不错,就是喜欢背后说人闲话......”   “没有,你回去吧,琼英,就当今天给你们放假......”我微笑道,“我先看看店里的账。”   她飞快地转过头去看赵立,赵立立刻浑身不自在,大声地咳嗽起来。   琼英笑得也不太好看,“宋老板,你知道的,做生意的人总要大方些才能挣钱.....”   真正大方的人可挣不到什么钱。   我不想再看他们演戏,挥了挥手让他们赶紧出去。   店门被关上,只剩我一个人坐在收银台那里,他们两人都没有受过什么高等教育,但留在账簿里的把柄却很高明,让人根本找不出什么痕迹,我看了一天,连午饭也没吃,脑袋发晕,最后只呆呆地看着墙壁上那只用瓷砖拼贴成的大鱼出神,那是我当初自己设计出来的,原本还很是得意。   但时间这么久了,那条鱼呆在这儿也变得肮脏麻木了。   最后我去厨房替自己煮了一碗招牌里的面,处理鱼:码料、腌渍、小火慢煎,鱼汤雪白浓厚,渐渐已可以闻到鱼的鲜美的香气。   这些年我给很多人做过饭,最多的当然是秦澍,其实手艺并没有长进到哪里去,比他家里那位请来的大厨更是差多了,但他似乎很享受看我在厨房里为他忙东忙西,也许这就是他想要的报恩,我也很清楚,他曾为了救我付出了那样大的代价,我自然得偿还。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我绝不会忘记。   我只是有点遗憾,我从来没有为那个人做过哪怕一次饭,反而总是心安理得地享受着他对我的好意。   我一个人坐在那条蓝紫色的正欢快地吐着泡泡的大鱼下面,将那碗鱼汤面吃得干干净净,我并没有放辣椒,但奇怪的是居然觉得眼睛有点酸涩。   吃完东西我准备回去,天早已黑了,中途手机一直在响,不用想就知道一定是秦澍。   我好似他养的一只狗,或者兔子,不能离开笼子太远的距离。   我像只灰扑扑的没有颜色的游魂似地走过楽明桥,桥洞被底下的灯光映照得金碧辉煌,波光随着不远处缠绵的乐声荡漾,粼粼的水面上又浮现出多少记忆中的影子。   风很冷,吹得人直打哆嗦,我站在原地有点恍惚,因为我好像真的看到了一张熟悉的脸。   我大概还在做梦,不太敢相信那竟是真的,但身体永远比大脑先动作,我忽而发了疯似地不管不顾地往前面跑去。   “裴翊!” 第3章   我一路跑了许久,双腿发软,呼吸急促,但好在终于抓住了那个人的手,秦澍说得没错,他果真变了,陌生得让我迟疑。   他从前绝不会朝人露出这样冷漠孤傲的神情,那双清澈明亮的眼睛也绝不会让人觉得深得可怕,好像里面藏了许多让人看不透的秘密。   他穿着剪裁得体的长风衣,脖子上系着白色羊绒围巾,打扮成熟,头发有些长了,几乎快盖住那双我最喜欢的眼睛。   他有很多地方都和从前不一样了,但看见我还是会和从前一样笑,唇角向上提起,鼻尖微皱,轻声叫我“宋洄”。   他并没有推开我,从我这里抽出自己干燥温暖的手。   我有很多话想和他说,不只是若无其事的叙旧,我想告诉他我很想他,这些年我总是很懊悔,当时居然会做出那样愚蠢透顶的决定。   我还想和他道歉,尽管当年我已经对他说过无数次对不起。   但千言万语梗在喉头,我也只是望着他,讷讷地说不出一个字。   他着看着我苍白紧张的脸,眼睛里带着笑意,最后将我带到了一所酒店,他住在附近,说是从那儿可以看见窗外桥边的风景。   楽明河那样窄,附近更没什么值得一提的景物,我还想取笑他怎么也变成了外来的游客那样容易遭骗的傻子,他却忽然道,“那天我在这附近看见了你。”   我几乎是瞬间如遭雷击,如果不是我多想。   他站在窗边,虚虚指着玻璃上的一个位置,轻声道,“我在想,这也许就是命运,宋洄,是不是很肉麻。”   他回头看着我,眼里涌动着奇异的情绪。   他吻上来的时候我还是有一种十分不真切的感觉,用力地抓着他的肩膀,他的动作很温存,慢条斯理得让人觉得可怕,我太久没有尝试过性爱,平时连自慰都很少,这样细致的爱抚也觉得陌生得很,躺在他身下几乎是溃不成军,只能不停地说着求饶的软话。   他中途停顿了一会儿,看着我潮热涨红的脸,“我以为......”   他垂着眼,像是在叹息,我却忽然抱紧了他,我明白他欲言又止的内容是什么,只好急切地向他解释道,“我......我没有......和他......”   “......是吗。”他笑了笑,吻了吻我的鼻尖,不知道是否相信了我的鬼话。   “我不喜欢他,我只喜欢你,裴翊。”我像急于证明自己的小孩子,手脚慌乱得近乎滑稽,将他抱得更紧了。   我在说谎,我的确和秦澍上过床,但那次是因为酒醉,我发誓,只有那一次,从那之后我再也不饮酒。   一切结束后,他抱着我坐在床边,熠熠的星辉将楽明河装点得那样瑰丽,波影摇荡,美得宛若一个温柔的梦境,时光又好像倒流回许多年前我们沿着河边互相追逐跑闹的时候,那时候未来好遥远,我总以为那条路永远也走不完。   “你看,”他吻着我的发顶,语气异常温柔,“宋洄,我又回来了。”   我回抱着他,动作很轻,像是在抱一个不真切的美梦,担心太用力会弄坏这个异常珍贵的幻影。   “是的,我太开心了。”我几乎是哽咽着回答。   这天非但没有下雨,反而是我这五年里遇见的最好的天气,将秦澍的嘱托忘在脑后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 。   我高兴得好像有点太忘乎所以,尤其是得知裴翊今后会在常海工作,我们可以时常见面。   大概是察觉到我最近并不像从前那样总是一副垂头丧气的可怜相,秦澍忽然道,“餐厅的营业额看来不错。”   他慢吞吞地翻着手上的诗集,揣测着我的好心情。   我在给他按摩的时候发觉他好像比从前健康了一些,虽然还是苍白消瘦的模样,双腿无力地支在轮椅上,肌肉有些萎缩,但看上去似乎也能支撑着他这副瘦削的身体从轮椅上勉强站起来,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他去医院复健不再需要我陪同着一起,反而会故意避开我。   我用袖子擦掉鼻尖上的汗珠,语气含糊地道,“其实和以前差不多。”   辞退了琼英和赵立,又请了个新厨师,我也时常去店里看着,账目清晰不少,虽然不至于说立马就能挣钱回本,但情形总算好多了,也许我还可以继续开下去。   我问他要不要再去花园里透透气,他合上书看了看外面的天色,说,“好吧。”   月季开得正好,娇艳明媚,他望着池塘里的鲤鱼出了阵神,忽然道,“你那晚去了哪里?”   “店里有些账不对,看到很晚,干脆就在附近睡下了。”我站在他身后有些紧张地回道。   “看来是很大的问题,我的电话你一个都没接。”他将手放在膝盖上,侧着头,仍是一副干什么都懒洋洋的提不起精神的样子。   “去给我倒杯水吧。”他道。   我于是只好返回去替他拿水杯,弯腰的时候他忽然问,“现在这个时节还有蚊子吗?”   “......什么?”我有点疑惑地看他。   他指了指我脖子上的一个位置,调侃道,“总不会是吻痕吧?”   他说得轻描淡写,脸上的神情很微妙,我的脸几乎是瞬间白了。   不知道为什么,我不想让他知道我和裴翊偷偷来往的事情,只好捂住那里勉强笑道,“什么吻痕,你什么时候也学会开玩笑了。”   “看来这个玩笑不太成功,你笑起来好像很费劲,”他喝着水,苍白削薄的唇被润湿,终于显出点接近常人的色泽,“其实那天晚上我一直在等你回家。”   他握着水杯,朝我微笑,“我做了蛋糕,第一次成功,想让你尝尝味道,但是等了你很久,你都没有回来。”   他这辈子大概还没下过厨,见我露出吃惊的神色于是又道,“幸好没让你吃,真是好难吃。”   他将杯子递还给我,趁我不注意的时候忽然猛地扯下我的肩膀,扣住我的后脑勺,吻了上来。   我有些吃惊,想推开他,一想到他的身体,力道又忍不住放轻,以至于将自己陷入更加危险的境地,他的吻那样凶狠,像野兽残忍地吞吃与报复,尖利的牙齿轻易便咬破了我的唇角,口齿间很快便传来浓重腥涩的铁锈味儿。   我踉跄着退开几步,站起身飞快地擦拭着红肿发麻的唇,心里真是糟透了,我好像一直都是他手中的提线玩偶,他兴致来了,想怎样逗弄我都可以。   他用手指摩挲着同样被我咬出血的唇,语气里有微不可查的兴奋,“宋宋,你的胆子变大了。”   “是你先做这种莫名其妙的事情的。”我语气僵硬。   这个越界的吻使我异常恼怒,尤其是唇舌上还残留着他的气息,苦而且涩,我并不想做出一副小姑娘被人占了便宜的害羞模样,一个男人,也太矫揉造作,但秦澍的确做过头了,我以为我们彼此已经心照不宣,自从那次酒醉后,所有脱轨的东西都应该抛之脑后。   秦澍摩挲着苍白的手腕微笑道,“我们都是成年人了。”   “所以你的脑子里只有这档子事?”我有些愤愤。   他想了想,似乎很是认同,于是漫不经心道,“那对不起。”   根本一点诚意都无。   他见我还是一副耿耿于怀的模样,终于慢慢收敛了脸上的笑表情。   “你还是不能接受?”   他的声音很轻,但我却听得很清楚。   “我们不是说好不再谈这个了吗?”我道。   我不知道他究竟是怎样看待我的,怨恨还是同情,里面是否也夹杂一点可怜,基于朝夕相处后的喜欢,或者只是单纯的戏谑与逗弄,他是个聪明人,总觉得生命漫长得无聊,需要点有趣的玩具来打发时间。   可我确定自己从未喜欢上他,我惧怕他,就像老鼠本能里惧怕毒蛇,况且我还欠他一份那样沉重根本还不完的恩情。   他的双腿让他失去了很多,无数重要的机会、尊严、属于天之骄子一帆风顺的命运,全被那个意外彻底打翻,成了现在这种模样。   可我用来交换的更多,这些年我失去的不仅是毫无长进、被困在原地的人生,我失去了裴翊,我最喜欢的人。   有时候我会想起裴翊当年离开我时失望而厌恶的神情,尽管现在我们见面他仍是和从前一样温柔体贴,但我知道,过去的事情远没有过去,那个芥蒂一直都存在在我们之间。   我终生都得呆在这个几乎是无期徒刑的道德囚笼里。   “抱歉。”他的道歉变得索然无味,神色也淡了许多,“回去吧。”   轮轨在地上印出两道无形的辙痕,风很轻,卷起地上的枯叶,他的背影看上去一时竟有些萧索。   晚上我洗漱完准备上床,发现他还在看那本诗集。   “我已准备好死亡和痛苦,并向整个世界挑起战斗,狂人呐,只是为了再一次——握握你年轻的迷人的手,我已把我的心交给你,因为我不懂狡猾的负义……”   他见我走近,忽然用俄语念了起来——“你知道这种心的价值吗,你知道,但我不知道你。”   他的俄语说得极流利,也只有他能将痛苦忍恨的诀别诗念出这种告白般的热烈真挚的语气。   但我却不太习惯他忽然地发神经,“要睡了吗?”   他看着我有些潮湿的发梢和脖子上那个对着镜子搓弄许久、掩耳盗铃的红印,不知在想些什么,忽然道,“你儿子是不是要回来了?”   “是后天,他才给我打了电话。”我想起宋稚,脸上也不禁露出微笑。   我还未告诉裴翊宋稚的事情,不知道他会不会喜欢那个小孩。 第4章   晚上的便当是海苔芝士饭团,想着儿子我忍不住手痒捏了只憨态可掬的熊猫崽摆在上面,看上去似乎有些做作,下面一层是炸过的鱼柳和清爽的蔬菜沙拉,上次的肥牛饭他吃得很愉快,希望这次的他也能喜欢。   我好像又重新陷入了恋爱,带着又大又沉的便当盒去找他时忍不住为自己的急切心情感到好笑。   他在28楼,如今正干着律师的工作,尤其辛苦,不眠不休直到通宵更是常态,这栋大楼里也有不少其他公司的人,大概待会儿也要加班,每个人的神情都显得麻木而疲惫,我从前读书时也觉得自己以后会是他们之中的一员,从没想过命运哪一天会彻底调转方向。   上去的时候正好看见他在和一个女人说话,也许是工作上的事,玻璃门内的两人谈兴正浓,最后那女人看了一眼腕间的手表,爽朗地笑道,“不如我们先去楼下找个地方,吃完饭继续......”   她的眼神很热情,邀请的目的并不单纯,但直白得也不惹人讨厌,更何况她还有那样一张所向披靡的漂亮脸蛋,穿着精致,打扮适宜,我一直都很欣赏这种女性。   正站在原地看裴翊,他好像也发觉了我的视线,侧脸望向这边,而后抿起唇微微一笑,招了招手示意我过去。   他对那个女人道,“我的已经到了。”   那女人挑眉看向我,我不知为何竟有点紧张起来,神情局促,裴翊揽住我的肩膀,朝她笑道,“我好像比你幸运,有家庭特供。”   那女人脸色微变,语气有些勉强,“你弟弟?”   “不是。”裴翊答得轻快,只有我们三人能听到,却像是一记重石狠狠压在我心头,我有点期待他继续说下去,但是他没有。   那个女人也怔住了,放下重磅炸弹的裴翊却像没事人一般,对她道,“我不打扰你的用餐时间了,有什么问题随时联系我。”   我跟着他进了最里面的办公室,心里想问他刚才的话到底算什么意思,但他却好像不甚在意。   内里空间很大,他在茶几上打开饭盒,看着那只幼稚的熊猫崽低低地笑了一声,“和你好像。”   我看着他轮廓分明的英俊侧脸,很想从上面发见点其他什么东西。   但他只是坐在沙发上安静地吃着东西,于是我失败了。   他在吃饭的间歇也在不停回复消息,接着别人的电话,只是神情平静,好像没什么能使他有情绪上的波动。   他已经吃完了晚餐,对我道了声谢,那双漂亮的眼睛看了我一眼,我却不想离开。   我又有好几天没见到他了,人是这样容易被冲昏头脑的感情动物,只要那个人在你近旁,你就觉得苍白灰暗的生命全有了色彩,只是看着他就觉得好愉快,于是我问他能不能呆在这里,我保证绝不打扰到他工作。   天色已经很暗了,他看着我的脸怔愣了一瞬,最后抿唇笑道,“当然可以。”   他的眼神里带着陌生的戏谑,让我觉得有点狼狈。   我们分别得太久了,靠近的每一秒钟我都不想浪费。   我坐在沙发上,打量着他处理文件时的认真神情,目光要是不小心被他逮到就飞快地移开,这种你追我赶的无聊游戏哪怕只有我一个也玩得乐此不疲。   “或者还是干点更有趣的事!”他放下手中的东西,看着我疑惑不解的神情忽然站起身正色道。   结果也还是做爱,地点就在办公室。   我担心会有人进来,或是被听到这里面的奇怪声响,脸涨得通红,咬着唇,什么也不敢说,只能紧紧地拥抱住他赤裸的身体,他的唇线很锋利,不笑时总有些冷酷的意味,让人望而却步,但我从以前起就知道他笑起来异常好看,脸颊有两道深深的笑涡,有种孩子气的天真和烂漫。   我眼神迷恋地吻着他的下巴,将羞耻的呜咽和低哑的呻吟尽数吞进腹中。   他的身体好热,额发湿漉漉的,紧贴在清秀的鬓角边有种别样的性感,只是动作太激烈,我好几次都只能竭力压抑着放荡的喘息努力求他慢一点,再慢一点。   办公桌上还堆放着他未处理完的文件,这令我格外羞耻,只能用力攀着他的肩膀请求他换个地方,他却仿若未闻,一定要抵着我做出非常过分的姿势才肯罢休。   最后一次他干脆抱着我来到了落地窗旁。   天空很黑,整座城市正在我们脚底安静地陷落,斑斓的霓虹在透明玻璃上映出幢幢的灯影,璀璨耀眼,一片梦幻而瑰丽的乐土,我在他怀里觉得自己幸福得几乎要触到天堂,意识迷醉,几近癫狂......   只是仍旧不太习惯这种强烈到令人心悸的刺激,觉得自己整个人好似被一根细细的游丝吊在半空,脚下无处着陆,心里又惊又惧,只好乖乖地舔吻含弄着他的手指,用脸去蹭他结实赤裸的胸膛,不停地告着饶。   “别这样深,裴翊,我好难受。”我撑着他的肩膀小声请求,两条腿被大力分开,支在他的臂弯里,头重脚轻,好像一只翻不了身的乌龟,整个世界都开始颠倒模糊起来。   空气热得教人发疯,汗水沿着鬓角不断滑落,我感觉自己马上就要融化,呼吸也变得万分艰难。   “很快就会舒服的。”他喘着气耐心道,身下的挞伐却一下比一下重,背后是冰冷坚硬的玻璃,硌得人骨头发痛,远处高楼林立,像锋利的箭矢一般向上直直簇立。   恍惚间我觉得身后的力道要是更重一些我就会往下坠落,被刺穿在那儿,像一只被枭首示众的可怜虫。   我不停地摇着头,嗓音嘶哑,“不舒服,有点痛。”   其实不止一点,后穴那里一定出血了,每一次火热拥挤的摩擦都是在加剧那种奇异的热痛,针刺一般让我不自觉收缩,穴口又湿又黏,夹杂着性爱的愉悦,让人既痛且快。   他一脸微笑,用哄骗地语气劝诱道,“那我们快点做完。”   之后的十分钟简直是在受刑,难以忍受的剐蹭还在继续,我的双腿发着颤,简直就要合不拢,只能攀着他的肩膀,竭力忍耐着他在我身体里达到最后高潮。   心脏也因为这种紧密结合的热切开始剧烈膨胀起来......   很快,大脑便被一阵尖锐的刺痛击碎,耳朵不知为何“嗡嗡”地发着响,眼前也一阵阵黑暗。   他见我一脸痛苦,有些担忧地问我怎么了。   我摇着头,干脆将脸埋进他的肩膀里,嗅着他身上清淡的香气小声道,“最近实在太累了。”   餐厅的艰难营业,再次和他重修旧好,还有对秦澍复杂的感情......   我有时候甚至有种我在背着秦澍和他偷情的错觉,我和秦澍之间的关系实在太奇怪了。   但幸好裴翊不再像以前那样态度强硬地要求我必须离他远些。   他沉默了一阵,点燃了一根烟,看着窗外的夜景漫不经心地道,“为什么会开餐厅?你对经商好像也不感兴趣,而且听你说起来也并不轻松,这大半年一直都在亏损。”   彼此都是成年人,自然不能再像从前那样总是靠着幻想过活,怎样都会变得冰冷现实起来。   我还记得他在楽明河畔说的以后是关于社会救助的话题,并非现在这样整日坐在压抑繁忙的办公大楼里。   而我也曾经希冀能进某所实验室或者高校,而不是成为一家即将倒闭的餐厅的老板。   因为一场把我们三人都改变了的意外,那自不必提。   我舔了舔嘴唇,这个原因我连秦澍也没说,总觉得有点羞耻,他的人生一帆风顺,除了一副健康的身体,其实什么也不缺,而我却总是处于一种万分窘迫的环境中。   “我需要钱。”   他怔了怔,灰白的烟灰簌簌从他手指间散落,橘色的火光明灭,我深吸了一口尼古丁的香气,朝他笑道,“裴翊,我有个儿子。” 第5章   宋稚是裴翊刚离开我那年在马路上捡到的,巧合得像老天弥补给我的迟到的礼物。   单薄破旧的毛毯里只有一张写着他名字的白纸片,因为在路边冻了太久差点活不下来。   他不爱哭,小时候总是很用力地抬起脑袋看天花板,一岁半之前安静乖巧得近乎痴傻,不哼不闹,躺在我怀里一动不动,秦澍还怀疑过他的脑子不太正常,让我带去医院做过好几次检查。   他没有病,只是个普通到不能再普通的小孩,有点调皮有些吵闹,但在还能让人忍受的范围。   秦澍起初对他所起的好奇心很快便在日后他所逐渐表现出的平庸里渐渐消退了,和他总有种不近不远的距离。   宋稚不喜欢他,只是异常黏我,最严重的一段时间我几乎不能离开他的视线。   三岁时总算要将他送去幼儿园,原本选择的是我那家餐厅附近的,正好每天可以接送他,十分便捷,然而秦澍却说不行。   他像一把戒尺催逼着这个普通的小孩往优秀的方向努力,不仅在家里请了好几个家庭教师,每天还布置了一大堆我见了也觉得头痛的功课。   我高中时也不太爱学习。   “宋宋,这个世界上的确有天才,非凡的创造能力,过目不忘的好记性,甚至于高情商……这些都是聪明的体现,但你的儿子似乎并不多,他可以如你所想的那样正常快乐地长大,就像你一样,做一个平庸的凡人,”   说到这里的时候他顿了顿,若无其事地观察着我的脸色,确保他那些伤人的话没有使我难堪或者生气,他有时候会懒得对我使用那些委婉漂亮的语气,一针见血地戳人,直白却又准确,让人丝毫没有回手的余地,“但他也可以从这些东西中了解一些,最重要的是一个好的老师可以让他在学习上少走一些弯路,主动对这些东西产生点兴趣,偏离原本彻底平庸的轨道……”   秦澍的话使我相信他为他安排的那些东西会让宋稚今后的人生多一种选择,而非某种固定和单一。   原本宋稚不太乐意,对老师表现出很拒绝的态度,他以为自己犯了错,不仅整天见不到我,还得学好多东西,哭泣着跑来向我认错。   他是有点调皮的孩子,喜欢跑跳,平时最爱蹲在不太高的台阶上猛地站立跳落,为此还差点害秦澍受伤,此后一见他就有点慌张。   然而很快地便安静下来,秦澍不知道对他说了些什么,他默不作声地点了头,放弃了餐厅附近那个各方面都很普通的幼儿园,每日呆在家里,课程被安排得密密麻麻,比我念书时还要辛苦。   他不是多么聪明的小孩,学那么多疲累极了,周末我带他去外面玩,放松休息,晚上替他掖被子发现他躲在被子里偷偷哭。   他过得一点也不快乐,启蒙的外文书哪怕竭力要表现趣味,做成可爱的样子,学习的内容总是枯燥且无趣的。   白天玩耍的时间让他又忘记了明天老师要抽背的那些内容,他不敢告诉我,只能暗自焦急着。   “你是真的喜欢那些吗?”我耐心地问他。   “喜欢。”他抽抽噎噎地答道,用手背擦着脸,小孩子皮肤薄,轻轻一擦就红得不像样,整张脸都湿透,他抓着我的手说他会用功,好好学习,叫我不要丢掉他,他知道他并非我亲生的了,让他知道这件事的人是谁呢?   约摸是秦澍,我很难过。   我没有旁的亲人了,唯一的外婆在我高二那年去世,从那以后就只有裴翊。   如果没有遇见秦澍的话。   宋稚并没有和我流着一样的血,他只有一个和我相同的从他父母那儿继承来的姓,我却竭力想和他有点什么联系。   我想让他做我的亲人。   他既然叫我爸爸,我就得永远保护他。   所以我需要钱,越多越好,以后宋稚哪怕不能成为很厉害的人,但他有一笔可以让他不必拼尽全力,也可以过得舒坦点儿的钱,那也不错,不是吗。   我对裴翊笑道,“他明天就要回来了,到时候我带他来见你。”   他却并没有太多的兴趣,不置可否地道,“再说吧。” 。   我是半夜才悄悄回去的,这似乎有点惹恼了秦澍,原本正打算在另外的房间里歇下,他却把我叫了过去,不太高兴地问是不是又是因为店里的生意耽搁了。   我有些心虚,但也只能点头承认,他的神情有些古怪,靠坐在床上冷冰冰地打量着我,手指摩挲着消瘦嶙峋的手腕,脸色难看得要命,几乎都可以算是有些恐怖了。   “扶我起床,我要去卫生间。”最后他垂下眼,英俊苍白的脸上有一道明显的晕红,很多生活上基本的事情,他没办法一个人完成。   于是我只好将他抱起来,往旁边的卫生间走去。   马桶里很快响起零落的水声,这于我们俩都是很熟悉的了。   他的身体没有留给他太多保留隐私的权利,他是那样骄傲的人,自然是很痛恨这一点,最初我照顾他的时候也曾挨过不少冰冷讥诮的言语和伤人难听的奚落,我那时候对他的遭遇十分愧疚,又很同情,总是默默地忍受着。   有很长一段时间他大概都很厌憎我的存在,朝我扔东西,叫我滚开,之后又会平静下来,当做这些事情从没发生。   房子在郊区,离市中心很远,里面各种设备和家具已经尽可能地方便他使用,屋内的空间开阔而平坦,有些摆设的位置看上去甚至有些奇怪,这一切都是为了照顾他。   我半搂半抱着他在盥洗台前洗手,他照着镜子,嗓音很低地问我,“里面的人是不是很可怜?”   他用一种令人毛骨悚然的语气笑着道,“宋宋,我有时候甚至会觉得没有你我就活不下去了。”   我的开始心脏“砰砰”直跳,只觉得那种无可名状的悲哀和怨恨的情绪又充斥在我的心头,他可以怨恨我,可我连怨恨的对象是谁都不知道,当年想要我死的人也早已经死了,在我和他之间留下这样一个复杂难解的问题,使沾上这片带毒的蛛网的人每一个都寸步难逃。   我低下头,语气有些慌乱地保证道,“我会照顾你直到你痊愈的。”   “要是我这辈子都好不了呢?”他很执着地问,手肘撑着我的肩膀,漆黑的眼珠定定地看着我,不放过任何一个细微的表情。   “我以前不是说过吗?”我的声音有些沙哑,但并没有勇气抬起脸回看他,是,我曾答应过,会一直照顾到他痊愈,要是他这辈子都好不了。   我就照顾他一辈子。   我为他的双腿付出这样高昂的代价,裴翊当年才会彻底离开我,他绝不能忍受我用这样的偿还方式报答秦澍的救命之恩,他甚至怀疑我在这种古怪的还债关系中爱上了他。   而我知道那是不可能的事情。   他明明有佣人,轻易就能找到能比我将他照顾得更好的人,这些似是而非的话大概都是为了折磨我,好教我的日子不要太舒坦才说的吧,裴翊不可能再等我那么多年,这是我仅有的机会了。   我不敢去看他的眼睛,只好含糊着继续道,“你一定会好起来的。”   他有些失望地叹了口气,半晌后笑道,“那天的蛋糕你吃了也不一定会满意。”   我将他重新抱到床上,他握住我的手,身上的温度很低,像一块软而腻的冰,叫我不禁打了一个寒噤,他脸上的笑容很神秘,看着我低声道,“所以我决定过几天送你一份大礼,你肯定会大吃一惊。”   我疲倦地点点头,也爬上了床,闭上眼睛小声朝他道,“谢谢你。” 第6章   宋稚背着颜色嫩黄的小挎包旋风似地跑进屋,秦澍的母亲给他换了个利落的新发型,刘海耷在眉毛上,露出一张又圆又软的脸,他一见我便“爸爸爸爸”兴奋地叫嚷个不停,紧紧挨贴着我的大腿,与我说着在那面的见闻。   我在炖汤,核桃去皮先放在碟子里蒸,再同乌鸡一起下锅,汤里便有坚果复杂的香气与鸡肉美妙的鲜甜,这是秦澍的母亲告诉我的,说秦澍很喜欢。   小孩子长得快,几天没在身边觉得他又长高了一些,他穿着浅蓝色的兔毛毛衣,背带裤小皮鞋,又活泼又好动,我得小心些才不会将他撞到地上。   他在旁边手舞足蹈,比划着那些于他而言很是新奇的东西,在山里见到的好多好多五颜六色的蘑菇,好漂亮好漂亮骄傲神气的雉鸡,动作好快好快的野兔,落云山上还有一大片的竹林,里面有温泉,好大的池塘里的日本锦鲤......   司机从后备箱里搬东西,除了秦澍母亲给他的东西,自然就是宋稚说的那些:已经被拔出土做成立体标本的彩色蘑菇,几根再也威风神气不了的雉鸡的尾羽,一只皮毛灰扑扑的被关在笼子里的兔子,完全看不出动作敏捷的样子,我后来才知道这是大人专门买来给他玩儿的,野兔总是不大安全......   我有些疑惑地问他,“不是说只住三天吗?”   “奶奶生病了,说身边没有人陪她,好可怜哦......”他用小孩子特有的夸张语气认真地朝我解释,“所以我就一直陪到她身体痊愈。”   我夸他是个孝顺的好孩子,他忽然迟疑地问我,“我忘记在你生日那天给你打电话,爸爸,对不起,你有没有生气?”   我蹲下身,和他那双黑白分明的眼睛对视,那里面真干净,果然是小孩子。   他有点紧张地看着我,抿着绯红的嘴巴,看得出心里很是忐忑,我朝他笑道,“没关系,我那天也很忙。”   他低下出了一点汗水的脑袋,从小黄鸭包里翻出一块用铅笔写着祝福语的石头,上面有一团看不出形状的奇怪图案,他得意地塞到我手里,“这是礼物,是我在山上捡到的,是爸爸的鱼。”   他指的是我店里的那个蓝紫色的吐泡泡的鱼,他从前也很喜欢,每次见了都要人抱着凑上去用手摸一摸。   我接过来看了一阵,露出很满意的神情,“哇,这个礼物我好喜欢!谢谢小春。”   小春是他的小名。   他“咯咯”地笑着,在我脸上响亮地亲了一下,我的心更软了,他便又一阵旋风般似地转到外头去找那只暂时还没失去兴趣的兔子玩,只是中途在门口差点撞到秦澍,整个人顿时摔趴在地上,他飞快地爬起来,有些惊惶地朝他道歉。   “秦叔叔,对不起。”他退后几步,紧张地攥着鸭子的屁股,神情局促。   秦澍看着他开始微微发抖的身子,微笑道,“没关系,宋稚,以后要好好走路。”   他点点头,回头望了我一眼,又快步跑出去了。   我在鸡肉下锅后站在门口抽了根烟,秦澍也进来了,深色的眼睛打量着我拿烟的手,笑道,“宋宋,有时候我真想娶你做妻子,真是好贤惠。”   我只觉得浑身都不自在起来,皱起眉,一股恶寒从心底升起,连忙去旁边给自己倒了杯水。   “宋稚的学校是不是要举行家长运动会?”他问我。   我点头,他从前对这些要出门的活动总有些兴趣缺缺,毕竟他并不想被人用怪异、遗憾或是同情的目光注视,而只要他一出去,这些东西不出现几乎就是不可能的。   人们会首先注意到他身下的轮椅,继而看到那张英俊出众的脸,尽管不会说出来,但眼神总是带着可惜的。   他看着我道,“这次我也去。”   “那天的人会很多。”我下意识道。   “你是在表示拒绝吗?”他忽然笑了起来,手指敲着扶手,“因为我是个残废,让你觉得麻烦和累赘,有什么关系,他们看的又不是你。”   他已经很久不用那个词来形容自己。   我的神色有些僵硬,只好放软语气,“不,我只是觉得你可能会不习惯那种吵闹的环境。”   他想了阵,点头承认道,“大概是会有一点,毕竟这么多年了,但总得适应。”   我有些诧异,没想到他居然会这么说。   “宋宋,你离不开你儿子。”他忽然道。   是的,这么多年宋稚早已成为我最重要的亲人,我虽然很爱裴翊,但如果真要我在他们之间做出选择,我选的一定是宋稚。   我看着他没说话,他笑了笑,神情有点狡猾,“我在打一个赌,所以要提前计划好筹码。”   我不清楚他赌的究竟是什么,但直觉并不是什么好东西。   回房后宋稚忽然跑过来敲门说今晚要和我一起睡。   他穿着毛茸茸的奶牛睡衣,抬起脸望着我,眼神期待,他太久没见到我,又开始表现出黏人的特质。   秦澍晚上要喝水,或是其他什么事,都得时刻有人照看着,我为难地看了眼秦澍,很久之前宋稚都是和我们俩一起睡的,然而秦澍意义不明地笑笑,“他已经够大了。”   我有点心虚,知道太晚分床对宋稚不好,但只要他一求我,我就立马中招,觉得他既没有母亲,身世可怜,分床的事情也还可以再拖一拖,等到以后再说,   宋稚一脸委屈失望,简直要哭出来了,被秦澍的黑沉沉的眼睛一瞪,又努力憋了回去,扁着嘴巴心不甘亲不愿地继续磨蹭着不肯离去。   我在他额头上亲了一下,让他早点回去睡觉,过几天带他出门玩,他这才稍微振作起来,尽管仍旧依依不舍, 小声嘀咕着抱怨道,“秦叔叔这么大也没有和爸爸分房,不也对他不好吗?”   秦澍耳朵尖,闻言“噗嗤”一声笑了出来,戏谑地看着我,我则一脸窘迫,小声道,“那都是小孩子不懂事,乱说的”。   他点点头,在我快要睡着的时候忽然蹭过来,在我耳边轻声说了句爸爸对孩子真温柔。   他要是双腿健全我非得狠狠将他踹到地上再揍他几拳不可。 。   已经约好了时间,临到头裴翊却忽然有事,在电话里对我说抱歉,他来不了。   宋稚感受到我的失落,双手环抱着我的腿,问我是不是没来的那个叔叔很重要,他在电话里听过裴翊的声音,和对方礼貌地打了招呼,只是还没见过本人。   我压抑着心里的失落朝他笑笑,“那今天只有我们两个人了。”   他朝我懵懂地点头,指着另一边的楽明河,兴奋地尖叫道,“去河边,我要爸爸来抓我!”   他在前面跑得飞快,因为穿厚了的缘故,圆滚滚的,像颗逮不住的小炮弹,两条小短腿跑起来就像旋风一样。   我费了些功夫才捉住他,将他搂进怀里,他顿时咯咯大笑起来,抓着我的肩膀,仰头大笑道,“爸爸飞飞,好高,飞起来!”   之后又去游乐场玩了一整天,看了一部什么奥特曼的电影,到最后筋疲力竭,中途也有摔倒大哭撒娇使性必须要我抱着的时候,我替他拿着外套,给他买了个平时甚少准他吃的冰激凌,他小心地捧在手里,踮起脚竭力举到我面前,脸蛋热得通红,眼睛闪闪发亮,“爸爸先吃。”   他是个孝顺的好孩子,不聪明又有什么关系呢,我还是最爱他。   最后来接我们的是秦澍,他没下车,坐在里面饶有兴致地打量着我。   姜可从前面下来,将仍旧“咯咯咯”笑个不停的宋稚接了过去放在车子后座,秦澍问他今天玩得开不开心,宋稚脸上冒着热汗,鼻尖蹭上点冰激凌,大声答道,“和爸爸在一起最开心!”   秦澍弯起眼睛从后视镜里看我,“真羡慕你有这么一个好爸爸。”他轻哂道。   姜可看着坐在副驾驶座上的我,眼神有点古怪,我疑惑地看他,他忽然笑了起来,“宋先生,有时候你真让人看不明白。”   秦澍像是嫌弃他多嘴似地瞥了他一眼,他朝我耸耸肩,发动车子驶了回去。   他这话真是莫名其妙,我回头看向秦澍,发现他也正看着我,他忽然指着靠着他已经睡着了的宋稚,小声笑道,“放心吧,宋爸爸,孩子好好的,没有被坏蛋吃掉。” 第7章   我怀疑秦澍的腿已经好了。   将这件事告诉裴翊的时候两人情热缠绵的气氛顿时冷了下来,他一言不发地退出我的身体,起身从旁边拿出根烟,夹在手上点燃,隔着弥漫的乳白色烟雾,他的神情我有些看不真切,但不高兴是肯定的。   我悄悄打量着他没有任何表情的脸,意料之中,于是重新坐进他怀里,搂着他的肩膀语气轻快道,“如果他真的好了,我就彻底解放了。”   到时候我就带着宋稚从他那儿离开,一刻也不停留。   当然,也需得重新找个住所,宋稚快要念小学了,餐厅的问题一直没有解决,我的确不擅长经营这些,如今卡里的存款几近于无,钱真的好重要,心里不禁生出股焦虑和心烦,忍不住埋怨自己真是好没本事。   但这一切在可以离开秦澍的前提下都变得可以忍受,尤其是想到今后再也不必像是偷情一般和裴翊呆在一起。   我喜欢他,当然想和他毫无保留地相爱。   我有时候甚至觉得他在我心中就是完美的存在,因为过去的记忆和我从前的辜负,他变得更加珍贵。   “什么时候有空咱们一起出去玩玩?”我将手臂半吊在他脖子上,用额头抵着他的下巴试探着问道,我有好多地方都想和他一起去。   他点点头,低声说了句好,声音有些嘶哑,大概是感冒了,咳嗽了两声,于是我起身给他倒了杯水,递到他手上。   他接过去说了句谢谢,因为抽烟并没有喝。   他好像总是在忙,好忙,只要我不来找他,他就绝不会主动联系我。   我不是没有察觉到这些细微的变化,清楚他因为从前,绝没有那么轻易地忘记我所犯下的那些蠢事。   而好不容易挤出的一点时间,全都花在酒店或是办公室做/爱,我们都还没来得及做点其他有意义的事。   “上次还说让你见见宋稚呢,你没来他好失望。”我坐在床边,叹气道。   失望的人其实是我,我想让他了解我如今全部的生活,了解宋稚对我的重要性,如果我们还想在一起,这些是必须的不是吗。   “抱歉,下次吧。”他若无其事地在旁边的烟灰缸里摁灭烟蒂,抓着我的胳膊将我拽到他身上,手指流连着我的后腰,低声笑道,“再来一次?”   我的脸又红了,心里其实是想拒绝的,从前和他呆在一起身上总有发泄不完的力气,到底气血方刚,欲/望像夏季滂沱淋漓的阵雨,来得迅疾又猛烈,只要两个人呆在那间公寓里,哪怕在厨房里倒杯水彼此都能飞快地搅缠在一起,对望时的眼神似乎都是潮湿而黏腻的。   我们在那间房子里的每个角落都荒唐过,不只是卧室的床上,厨房、浴室、客厅......我对这种事情最没有定力,总要和他抱着蹭着才有安全感,朝裴翊撒撒娇他就什么都答应了,有一次在阳台上还差点叫人发现。   对了,那次闹得很尴尬的人是谁来着?   我最近的记忆好像差得要命,有时候昨天发生的事情今天就忘了个干净,总要想好久才记得起来。   不过伏在裴翊身上我的大脑很快就想不了太多的事情,我抓着他的手,浑身发着颤和他接一个冗长浪漫的亲吻。   空气热而窒人,泛起无数令人愉悦的震荡,许多模糊的吵嚷的影像在我脑海的意识中飞快地过去,又过去,仅留一点浮光掠影的残迹,他不小心咬破了我的嘴唇,自然又流血了,他今天弄伤了我两次,他舔着那点微末的血迹,望着我的眼睛漫不经心地说了句对不起。   我在他的眼睛里感觉不到歉意,幸好也不觉得痛楚。   只有一种整个世界都颠来倒去的奇异。   我在这片泛着爱意的温水里漂浮。   暂时还感觉不到即将被煮沸的痛苦。 。   宋稚幼儿园的家长运动会到底还是团结紧张地去了,宋稚要和我玩两人三腿,二十几对家长和小孩一起比赛,他和我相互鼓励,一脸摩拳擦掌,严肃活泼地叮嘱我,“加油啊,爸爸。”   我顿时感到任务艰巨,吹着冷风汗毛全立了起来,只觉得眼前这幅情形简直比十几年前参加高考还严峻,绝无后退的可能,侧头再去看旁边那群和我一样精神抖擞、整装待发的年轻妈妈,对他道,“记住节奏了吗,左——右左——右左——右!”   他咬着嘴巴点头。   老师的哨子吹响,旁边的人便飞快地往前面跑去,真是神奇,那些个子瘦小的女人一个个跟有超能力似的,反而是我和宋稚被远远甩在后头,姿态很是狼狈。   我们跑到一半他便一脚踩空,手脚踉跄着直接栽倒在地上,尽管爬起来后又飞快地往前冲,但我俩的节奏已经乱了,我竭力配合着他的步伐,见他两手放在身侧,攥得死紧,提着被绑住的那条腿不停往前迈,然而到底还是迟了,我们作为最后一组到达终点时他终于忍不住“哇”的一声哭了出来,眼睛通红,像只可怜巴巴的小兔子,又委屈又愤怒。   本来他摔倒的时候周围就起了不少哄笑的声音,他又羞又急,愈加出不对脚,频频出错,他抱着我的大腿将脸埋进去,哭得抽抽噎噎,周围的拍手和哄笑声愈加大了,不少小朋友都在叫他的名字,取笑他的失误。   “宋稚你输了!”   “宋稚你是最后一名!”   我感觉到裤子都被他伤心的眼泪浸湿了,只好哭笑不得地将死活不肯见人的他抱起来,这才发现他的手在刚才摔倒时蹭破好大一块皮,流着血,颜色青紫,看上去殊为可怖。   顾不上安慰他,我急忙去找老师要酒精和创可贴,抱着他在教室里处理伤口。   “宋稚的妈妈还是没来吗?”个子娇小的女老师问我。   宋稚有些紧张地蹙起眉头,他很早就察觉到自己家庭和别的小朋友不一样。   我随口扯谎,“......她工作忙。”   宋稚的妈妈到底在哪儿我也不知道。   老师大概是以为我们是男主内女主外的非传统家庭,笑着调侃,“运动会还是可以来看看,工作总是忙不完的。”   她从口袋里摸出根棒棒糖,递给宋稚,摸着他的脑袋笑道,“虽然没有拿到第一名,但受着伤跑完全场也应该有奖励,这是最勇敢奖棒棒糖。”   宋稚接过去说了句谢谢,声音里还带着点哭腔。   那个外向开朗的老师哼着歌又出去了,宋稚还坐在我怀里小声哼哼,“爸爸没有赢,爸爸输了,是最后一名。”   真是好丢脸的爸爸,这样的爸爸算什么爸爸!   我有点尴尬,只好硬着头皮朝他保证道,“那爸爸下次拿第一名。”   他蔫蔫地举着受伤的那只手,包着满眼泪地看着我用力点头。   身上的任务好像更艰巨了,我只好吞了吞口水。   仅剩的能供我一雪前耻的机会便是那个背着宋稚撕名牌的活动,我在一群彪悍利落的女流之中,躲得万分艰难,当然其他家长也没有好到哪里去,想到儿子可怜巴巴的眼泪,我咬着牙终于和送至一起,拿到一个好险的第一,大人们的胜负欲有时候比小孩子还强。   宋稚从我背上跳下来,高兴得不像话,忽然他看向另一个方向,惊讶地张大嘴巴,我擦着汗也朝那边望去,惊讶的情绪不亚于他。   秦澍说他要给我一个礼物,想必就是这个了。   毫无征兆地,眼泪从我的眼眶里流了出来,连我自己都没意识到,就像已无希望的囚徒某天看见一直关着自己的那个囚笼忽然开了锁,门外的人神情怜悯地告诉我,我刑满释放,终于可以出去了。   我朝秦澍跑去,跑得那样快,确保我没有出现幻觉,这一切竟是真的,他的腿果然已经好了,他可以不用再坐轮椅,像个正常人一样,平稳地走在地上。   我跑过去一把抱住他,抱得那样用力。   “你……你好了,秦澍,你……可以走路了......”我语无伦次地激动道,其他人诧异地看过来,我想到脸上的眼泪,有些失态地飞快擦掉。   宋稚也一起跑过来,好奇地看着秦澍的腿。   他穿着质地良好的白色休闲长裤,干净整洁得没有一丝褶皱,上面是浅灰色的针织开衫,这种温柔安静的颜色衬得他那张苍白英俊的脸愈加出众,他其实要比我高出不少,只是从前总是坐着,我都有些忘了。   宋稚伸手试探性地摸了摸,还想再拍两下。   我连忙制止他,“小春,不能没礼貌。”   他立马认错,“秦叔叔,对不起。”   秦澍蹲下/身,他不知道暗地里练习过多少,才能让他下蹲的姿势这么自然正常,我曾见过他艰难迈动双腿的模样,满脸是汗,神色痛楚,和他平日懒散从容的神情一点也不像,他是天子骄子,绝不甘心无法重新飞上天。   他平视着宋稚朝他笑道,“没关系,宋稚,你可以再摸摸看。”   于是宋稚又更用力地捏了两下,回头望向我,“爸爸,秦叔叔好了。”   他灿烂地笑道,是为他真心高兴。   秦澍看着我脸上的汗水,笑道,“我刚才看见了,宋宋真厉害。”   明明只是小孩子之间的比赛,经由他嘴里说出来,好像是件很了不起的大事一般,我的脸有些热。   宋稚很开心,朝他得意地比划,“爸爸是第一名。”   秦澍在我担忧的神色中将宋稚抱了起来,宋稚见我僵住,神情也有些紧张,在他怀里不敢动弹。   秦澍拍着他的背,笑道,“我暂时没办法像你爸爸那样背着你跑。”   宋稚又大声地笑了起来,表示并不在意。   我注意到他并没有看上去那么轻松,急忙将宋稚接了过来,他看着小,体重却很不轻,秦澍才恢复,还是别太勉强为好。 。   为了庆祝秦澍的彻底康复,以及不久后我就可以迎来的全新生活,晚上我特意做了一大桌菜,杂乱俗落的香味大喇喇地在房间里四处乱窜,热气升腾,一种名叫完美大结局的东西在空气中氤氲,所有人脸上的笑容都显得那样真实而鲜活。   秦澍从酒柜里拿了瓶滋味挺不错的红酒,原本打算再也不碰的,但想到今晚我也不必和他睡在一张床上,于是我便放心大胆地喝了几口,杯子里只有小半杯,唇上挨了一点,舌尖尝了一点,脸便红透了,意识零散,如柳絮一般到处飘荡,大脑晕眩,嘴巴迟钝得几乎说不出一个完整的句子。   宋稚坐在我旁边,象征性地也用玻璃杯倒了一杯热牛奶与大家碰杯,盘子里盛放着几块炖得软烂的牛尾巴,他拿着叉子吃得不亦乐乎,他最喜欢这种又肥又腻的肉,脸上蹭了一层亮晶晶的油,我叫他自己擦掉,他便拿纸巾赶紧蹭两下,整张脸越蹭越脏,像只花猫。   姜可今晚也和我们坐在一起,秦澍很器重他,但他对我平庸的手艺似乎没什么兴趣,很少动筷,倒是一直都饶有兴致地在逗宋稚,他还没结婚,很喜欢小孩子。   “宋稚今天高不高兴?”他拿湿纸巾替宋稚将鼻尖上的食物擦掉,笑眯眯问道。   宋稚拿着勺子看向我,眼睛闪闪发亮,认真点头,“高兴,爸爸是第一名。”   他似乎已经彻底忘记咱们倒数第一的情形。   姜可失笑,“你就只记得你爸爸,你秦叔叔呢,还有我,你个小没良心的,忘了上次我还带你去吃冰激凌的事情了吗?”   他刚说完,宋稚便紧张地看向我,姜可嘿嘿坏笑,“吃都吃进肚子里了,死无对证,谁也查不出来。”   宋稚的脸瞬间红了,两只眼睛忐忑不安地眨着。   我口齿不清地对姜可不满地抱怨,“他......他还小,不能......不能吃太多冰的......”   天冷了,容易感冒。   后面那几个字我的脑子其实已经想到了,只是嘴巴怎么也说不出来,于是费劲地向他重复道,“不......不好。”   姜可手上捏着一支没有点燃的香烟,撑着下巴冲我随便点点头,嬉笑道,“好好好,下次不吃冰激凌,改成朗姆酒蛋糕......”   我更加不赞同地摇头,“那个也不能......不能吃......有酒精。”   宋稚还是小孩,怎么能碰那些东西,其实我平时连糖都很少给他。   “这也不能吃,那也不能吃,做宋先生的小孩真可怜,我小时候可没那么多顾虑,不也还是活着长大了。”姜可啧了一声,满不在乎地谑道。   “你们不一......一样......”   我太热了,感觉肚子里的酒精简直要将我整个人都烧着起来,耳朵和脸应该都红了,只好不停地用稍微凉一点的手背来降温,间或扇着风,好让不中用的脑子清醒点儿。   姜可见我越擦脸越热,大概也想帮忙,于是将手伸了过来。   秦澍冷着脸,见状不轻不重地咳嗽了一声,他的神情顿时不自然起来,眼神微微扭曲,像是被毒蛇咬到一般迅速地把手缩了回去,勉强笑了声,“还是叫人煮点解酒汤吧,不然一会儿宋先生要难受。”   他揉了把宋稚的脑袋,起身往厨房的方向走去,路上他吹着口哨,似乎是一首儿歌,只是调子古怪,歌词也含含糊糊,我听到有一句似乎是“笼中鸟笼中鸟,捆住翅膀飞不掉!”   于是心里对那只被人捉住关起来的笼中鸟很是同情。   但我马上就可以离开这儿,纠正这个偏离许久的航线,飞往裴翊的方向,于是忍不住捂住脸愉快地笑了起来。 。   宋稚吃完饭便发困,歪着脑袋半闭着眼,教阿姨抱回了自己房间休息。   我醉得不轻,撑起身子想要站起来,嘴里嘟囔着道,“我也要睡了......”   宋稚之前总爱黏着我,现在秦澍好了,我大概可以不必整晚守在他的身边,去和儿子睡在一起。   然而姜可却扶着我重又回了秦澍的房间,我摇着头,示意不对,“不是这儿......”   “那你想睡哪儿?”秦澍很有耐心地问道。   “我要和小春睡......”我胡乱地栽倒在床上,只觉得灯光亮得过分,有种想要流泪的刺痛,于是用手背盖住了眼睛。   姜可闻言,古怪地笑了一声,最后在离开前替我们轻轻掩上了门。   屋子里于是只剩下我和他两人。   我将脸埋进枕头里,又不自觉发起笑来。   “这么开心?”他看着我脸上的神情,笑着问道。   他实在应该多笑笑,就像现在这样,发自真心实意的,而不是从前那种像是戴着虚伪的假面,叫人看了就忍不住打颤,总疑心他什么时候就会放出一根伤人的冷箭,教人重伤。   “嗯......”我趴在枕头上蹭着滚烫的脸颊,用力点头,手指不自觉挠着被单上的花纹,嘀咕道,“真好呀。”   没人会知道,我有多渴望这一天的到来。   外面正在下雨,滂沱淋漓,似乎很大,我听了一阵,觉得有点冷,想要蜷起身子,恍惚间面前又出现了裴翊那张英俊漂亮的脸,于是朝他笑了笑,絮絮地说了很多真心的话。 第8章   吊扇在头顶“嘎吱嘎吱”地转动着,数学老师小强正在讲一道立体几何,蹩脚的塑料普通话和外头树上的蝉鸣钻进耳朵,听得我眼皮沉重,直打瞌睡,前排的裴翊坐得倒是笔直端正,握着笔在卷子上不紧不慢地写着什么。   “要在这里做一条辅助线......”小强见我又懒懒散散地趴在桌上,随手丢了半截粉笔砸在我脑袋上,“宋洄,昨晚去偷东西了吗,怎么老是打瞌睡,要不你去后面站一节课,清醒点儿。”   所有人都发出一声不轻不重地哄笑,我揉了揉沾上粉笔灰的脑门,袖手站了起来,小强气急败坏,“卷子给我拿上!空起一双手你是想干嘛?”   裴翊回过头,蹙着眉不赞同地看了我一眼,我朝他挤眉弄眼,抓起那张分数惨不忍睹的试卷,直挺挺地站到了最后面的角落。   挨到下课,我跑过去直接趴在他背上,他被我作弄得趴在了桌上,然后又将我轻轻推开。   “周六出来玩儿。”我依旧黏在他身边,凑在他耳朵边小声道。   他写着一道有点难度的物理题,低声问,“楽明河?”   我嘿嘿一笑,“老地方。”   他好像也笑了一声,不知道是因为我的话还是那道题他的答案和参考答案一模一样。   我第三十次拧开汽水瓶,发现里面早被我喝空了,嘴皮干干的,于是将瓶子投进了垃圾桶里。   太阳开始晒人,香樟的叶片蔫头巴脑地挂在树梢上。   公交车自桥上驶过,发出与地面摩擦的声响,我和裴翊在楽明河畔慢悠悠地走着,说着没意思的闲聊,他的侧脸轮廓很漂亮,肤色白皙,鼻梁高挺,下眼睫生得尤其长,好像一个小姑娘。   班上那群人老是对着杜晓月叫女神,可在我眼里,杜晓月还没有裴翊一半好看。   忽然我停下来,撑着他的肩膀小声说了句,“我喜欢你”。   光那么亮,他的耳朵红得显眼极了,隔了好半晌才转过来一脸责怪地看向我。   我直视着他的目光,又重复了一遍,“裴翊,我喜欢你。”   他向四周望了望,抬起手掩饰般地擦了擦红到快要滴血的脸,我发现他毫无意义的躲闪,干脆将他的手拿开了。   “你觉得怎样?”我凑过去攀着他的肩膀小声问道。   “不怎么样。”他别开眼轻声说道,可是并没有推开我过于亲近的触碰。   于是我搂着他的肩膀得意地大笑了起来,又继续往前走。   周围的行人带着微笑看着我们两个,天气大好,我坚信未来也一定会永远像那天的光线一样敞亮。 。   雨声伴着我带着醉意的话语,像一首低缓的夜曲。   窗边雷电闪现,屋里的光很暗,因为这暴雨的缘故,所有的事物都显得暧昧模糊起来。   “我有好多地方都想同你一起去,你都不知道。”我握住他的手,凑在唇边小心吻了吻,因为知道自己喝了酒,很疑心面前这个说不定也是我臆想出的幻影,并非真实的人物,但有什么关系,我马上就可以和他真正在一起,整日说一大堆肉麻腻味的情话。   我们分开的这些年,我把这些东西藏在心底里好久,几乎就要怀疑它们要永不见天日。   但幸好,这样罕有的好运也会降临在我身上。   他闻言,正在解我衬衣的手顿了顿,看我的眼睛里带着点笑意,说话的语气却很淡,有点像是故意的,但我听得出他其实很愉快,“可你之前从来都没有说过。”   我怔了怔,有点懊悔,两个人见面总是在做这种事情,我偶尔试探着问他一些别的事情他好像都不是很有兴趣,随意地将我打发过去。   他的手还在往下,有点冰,来到腿间的时候我微微颤了颤,然而大脑被酒精炙烤着像是在漩涡或是迷雾之中,很快便想不了什么有用的东西,只能张开腿在他身下喘息。   他的动作似乎忽然生涩笨拙起来,甚至于是狼狈,刚进入的时候我极痛,他便细致地抚慰着我前头,仍旧是涨,而且酸,好不容易忍耐着等他全部进去,冲撞的节奏更是慢得人头皮发麻,那是一种濒临窒息般的绵密紧实的性爱,密不透风地将我包裹在其中,所有的抚慰都是轻拿轻放,就好像我是一件很了不起值得人慎重对待的艺术品。   太温柔了,让我有种想要流泪的冲动,我知道这是因为他在竭力照顾着我的感受,而非之前那样带着微不可查的暴力,甚至是使坏,故意摆弄一些令我感到很为难的姿势,只为发泄身上的欲望。   我的脸很热,继而眼眶也热起来,忍不住闭上眼睛,不愿再睁开。   在这种甜蜜美妙的好像沉浸在水中一般的感触里我觉得自己已经得到了他的原谅。   我其实很早知道那些粗暴的对待并非没有缘由的,他是在我身上发泄着心中的不满,对我当年居然辜负他而生的不甘和怨怼,可那又有什么关系。   你真喜欢上一个人,只会担心他早在不知不觉的时日里彻底将你忘记,和你不知道的什么人相爱,和你彻底没有关系。   需知恨也是一种在意。   真是太堕落了,我想,幸好他不曾明晃晃地教我知道他真实的想法,要是我知道了,还这样继续爱他,那就太恶心了。   可我是知道自己是会这样的,有什么办法呢?   我时常会想起当年向他告白时他干净躲闪的眼睛和微红的耳垂,想起他在医院陪我时安静的侧脸,叶片绿得透明,日光那样闪耀,学校的铃声和汽车的鸣笛混杂,在空中发响,我们在楽明河畔发的那些幼稚可笑的宏愿,那些过去式的回忆只消一丁点就能轻易使我忘记他对我的冷暴力。   我不由得抱紧了他微微发汗的身体,像抱着一块极重要的浮木,希冀他不要让我一个人在这颠簸的欲海中沉浮。   “我一直都好喜欢你。”   裴翊。   他再次停下,很快,便全数射在了我的身体里,这大概让他有些狼狈,感觉像是失掉以往的水准,于是他沉默着在我脸上不轻不重地掐了一下,声音里带着点微妙的谑意,“我不知道你醉了这么会说话。”   那些东西又多又黏,进到很里面,感觉很糟,而我也随即高潮了,肌肉痉挛着喷在了他身上,他想要抽出去的时候我连忙手忙脚乱地缠抱住他,神情很羞耻,又大着胆子道,“就留在里面,不要离开。”   他不赞同地抚摸着我的腰,低声责备道,“可你明天会生病。”   “没有关系!”我急忙辩解,最多不过发烧,我喜欢他呆在我身体里的感觉,好像我们是不可分割的一个整体。   我还在发梦,“我喜欢这样......”   我蹭着他的胸口,再次将脸埋上去。   半晌后他的声音有些模糊,似乎是有些惊奇,“是放的药过了头吗,原来......早知道我就......”   他叹了一口气,随即又轻哂道,“可你平时......”   我听不清楚,只感觉他在我身体里很快又重新硬了起来,忍耐着喉咙里含糊的呻吟继续配合。   第二次的性爱分明要漫长得多,依旧是缓慢到令人难以忍受的节奏,我身体发麻,那阵难以言喻的快感沿着四肢百骸游走,他好像发见了新把戏,手指灵活地揉捏着我的乳尖和臀肉,力道很重,一股火辣辣的刺痛,于是我忍不住哭叫出声。   但只要一叫,惩罚是必定要有的,他捉住我的脚踝,屁股被抬得极高,可以想见这是一个多么不堪的姿势,我仰面顺从地承受着他的进入,他却还要用手指玩弄着我的舌头,沿着锁骨往下,胸口、小腹、最后直到耻骨处,揉弄着我身前勃发的性器。   下身入得极深,我有点喘不过气,忍不住像从前那样抱住他的脑袋,闭上眼去寻他的唇,小声求饶道,“别顶那么深好不好,要破了......”   他不答,呼吸粗而且重,半晌后顶着敏感柔嫩的腺体碾磨着,小声地笑问道,“哪里要破了......说说看......”   我拉着他的手去摸,穴口已经被入到又肿又热,轻轻一碰便刺痛得很,又沿着腿根流出许多不堪的水液,交合处更是发出淫糜浪荡的响声,我舔着唇,嘟囔着抱怨道,“就是这儿,好痛,好酸,好涨,要破掉了......”   最后几个字忽然被他吞入腹中,他用牙齿发狠似地碾磨着我的唇,舌头暧昧地缠吻着,滋味有些苦涩,可又带着令人不安的熟悉感。   他哑着声低笑道,“真可爱,其实我原本是打算用链子将你绑起来的......省得你整日往外头跑,我都找不着人,现在看来......”   他摸着我的脸,手指在眉毛和眼睫的地方流连,这触碰使我感到有些危险,忍不住往后缩了缩,可我暂时没有睁眼的力气,只好哼着声音说我不会了......   大雨经久不绝,直下到第二天早上。   。   我浑身酸胀地醒来,欢欢喜喜地准备迎接全新的自由生活,脑子里还带着宿醉后的刺痛,然而身旁正安静熟睡的男人却瞬间让我身上最后一丝睡意消失彻底。   昨晚和我上床的男人并非裴翊!   我这才反应仓惶地过来,只感觉天旋地转,恶心得简直想要立即呕吐。 第9章   “为什么是你?”我的脸色一定很可怕,我抖着嘴唇质问秦澍,指甲就快要将手掌刺破。   他的眼里还有一丝不太清明的惺忪,很快便慢吞吞地坐起来,用一种轻松愉快的口吻看着我道,“宋宋难道想翻脸不认人吗?”   他的脖子上还有显眼的痕迹,是被什么东西挠破的,他的皮肤很薄,轻易就弄上痕迹。   我颤着声音继续质问道,“我醉了,但你昨晚没有醉?”   他点着头,脸上很快泛起一丝古怪的红晕,含着笑道,“我不知道你......”   “把它们全部忘掉!”我厉声制止他道,飞快地跳下床,手忙脚乱地去穿自己的衣服,只是两只手抖得不像话,衬衣的纽扣系了好久仍旧扣不上。   我竭力安慰自己,我只是醉了,什么都不记得,所以才会将秦澍认错,我爱的仍旧是裴翊,我可以去向他承认,如果他不原谅,我也可以竭力弥补。   这原本是我最擅长的。   我双腿发软,终于忍不住跌坐在地上,羊毛地毯很厚,跌在上面并不疼,可我情愿这儿没有它,吃点苦头倒教我能清醒几分。   我喉咙发紧,又费劲地爬了起来,秦澍看着我手忙脚乱的动作,忽然问道,“所以昨晚只是一个误会?”   他大概也已经猜到了事实的真相,但一切都太迟了。   我咬紧嘴唇,哑声道,“你别说了。”   别再逼我回想起一丁点儿有关昨晚的回忆。   心脏仍旧在跳动着,规律,急促,我竭力将衬衣的领口理好,盯着他严峻冷酷的神情,“昨晚什么都没发生!”   他漠然地笑笑,语气有点嘲讽,“是,什么都没发生,你既没有扒着我说你爱我爱得要死,也没有在我身下像个不知廉耻的荡妇一样求着我操你......”   “你他妈闭嘴!”我恼羞成怒,朝他低喝道,我怕他再继续说下去,我的拳头就要忍不住砸过去。   这是我第一次对他说脏话。   他有些惊奇地挑眉,随即冷笑一声,脸上是我所熟悉的阴阳怪气神情,“宋洄,你到底在害怕什么?”   “欲擒故纵的把戏并不有趣!”他道。   我看着他,恨意几乎要化作实质的刀锋,刺在他脸上,“像你这种人根本不明白,秦澍,我根本就不喜欢你!”   他脸上的所有神情消失,那双漆黑深邃的眼睛就那么盯着我。   我深一脚浅一脚、失魂落魄地出了门,姜可正站在门口,嘴里叼着一根没有点燃的烟,见了我虚起眼睛笑,“早啊,宋先生,今天很精神嘛?”   我浑身狼狈,脸色不用想也难看得可怕,他这语气完全是明晃晃的讽刺,我不明白他为什么总喜欢用这种挑拨似的口吻对我说话,大概是看惯了兔子的怯弱,狡猾的狐狸和凶狠的豺狼已习惯了要在它背上踩上一脚,逗弄他很有趣。   可我今天没力气陪他对戏,看了他一眼,快步往宋稚的房间走去。   令我吃惊的是,房间里并没有人,儿童房里是空的,他常用的那些东西连同整个人全都消失不见。   姜可慢悠悠走了进来,看着我满是敌意的眼神笑道,“总是看你和和气气的,没想到板起脸来还挺吓人的。”   “小春呢?”我不客气地问他。   秦澍不知何时已走了下来,姜可见状,走到他身后,似笑非笑地看着我,就像是在看一个不太滑稽的笑话。   秦澍淡淡道,“他自然是去了他该去的地方。”   “他是我的儿子,什么是他该去的地方?”我有点崩溃地问道,我忽然觉得周围好像并非我所早早计划的那样,事情彻底脱轨,往另一个完全不可控的方向奔去。   那两个人打量着我,就像是在打量一只正在发疯的猴子,秦澍朝姜可使了个眼色,姜可忽然朝我走了过来。   “宋先生,还是配合一点比较好,不然我下手没个轻重,你受伤了怎么办?”他身上的肌肉微微绷紧,这是一个易于发力的姿势,加上脸上那双灰黑色的眼睛,让我想起某种肮脏的生物,凶狠而恶毒,此刻里面正堆着不屑的嗤笑,我有些警惕地后退了几步,撑着身后的墙壁,手上不自觉抓起宋稚桌上的一只极重的陶瓷笔筒。   他见状咧嘴做了个奇怪的神情,看来并没有放在心上。   他的确不用放在心上,我甚至都没有反应过来,手上的东西就被他轻而易举地取下来丢在了地上,那只正在打鼓的老虎被摔得粉碎,两只手腕也被他紧紧攥住,手背上某根筋尖锐明显地刺痛着,我咬着牙,一言不发,额上很快便沁出一层薄薄的冷汗。   秦澍忽然道,“离开这里你想去哪儿?”   “和你无关。”我木然道。   他站在门口,身形笔直,像一尊完美精致的雕塑,脸逆着光,身上披着件十分宽大的白色外套,他总是穿这些浅色的衣服,我知道这是因为他爱洁的缘故,只要身上脏了一丁点他都受不了。   “是裴翊,对吗?他回来了,所以你一刻都等不了。”他恶意地勾起唇,“正好我也想告诉你,你的初恋就要和赵家的千金订婚了,邀请函上正好写有我们俩的名字。” 。   邀请函设计得十分精致,烫金的笔迹华丽而潇洒,让我想起这个人当初端正地坐在课桌面前写练习题的样子,他写我的名字的时候是不是也和从前一样,微微侧偏着头,手里漫不经心地握着钢笔,偶尔会伸出左手揉我的脑袋,叫我不要太吵闹,搅乱他解题的思绪。   我拿着那张卡片,几乎要把宋洄那两个字盯穿,秦澍在旁边阴阳怪气地道,“你的初恋看来也还没有忘记你,这样重要的日子还想着要送给你一份大礼,宋宋,你喜不喜欢,是不是感动得都快说不出话来了,不过你不是还对他说过你们要永远在一起吗?”   他模仿我犯蠢的语气实在惟妙惟肖,让人异常难堪,我的脸早已木得像是受了几记响亮的耳光,他却还要火上浇油再添一点额外的冷醋在上面。   他大概还想要继续,反正我早就习惯他说的这些讥刺的冷言冷语,然而他忽然闭了嘴,大概是我看上去实在太可怜,脸色颓唐灰败,浑身发着抖,让他也忽然有点失去了兴趣。   他从我手里夺回那张纸,而后不甚在意地丢在一旁,盯着我通红的眼睛和绷紧的唇线,轻声道,“真这么生气?那就不去了吧......省得你到时候把人家的未婚夫都勾走了......赵小姐该多可怜......”   “什么时候?”我哑声问他。   “下周。”他眼睛眨也不眨地答道。   我擦了擦几乎已没有血色的脸,点头道,“很好,去吧。”   他见我如此快恢复冷静,丝毫没有意想中的发疯和歇斯底里,似乎还有些吃惊,勾起唇没什么温度地笑了笑,“好。”   我逃也似地钻进厨房,像一条驯良彻底的狗,和往常一样开始准备今天的早餐,做完了才发现我根本不必动手,我早已不欠秦澍什么了。   餐桌上,他的心情终于恢复到往日里的八九分,于是忽然想起来似地,对显然没什么胃口的我笑道,“宋稚在我父亲那儿,他实在应该受一点儿好的教育,他是男孩儿,不能再像之前跟着你那样老是撒娇。”   我没说话,搅弄着杯子里的牛奶低声又说了句好,之前预备要离开这儿的计划看上去简直像个滑稽的笑话,他其实很懂我,绑住我的绳索早就不是他那双腿,是我的儿子。 第10章   真是奇怪,改变人生的往往是那么几个微不足道的瞬间,命运想要和你开点玩笑的无聊意外。   就像是那年的夏天我鬼使神差地主动去和秦澍搭话,两人慢慢变得熟识起来。   我不明白他为什么总是对周围人充满敌意,对我喜欢裴翊这件事说一些阴阳怪气尖酸刻薄的话。   我也不明白那天那辆车开过来时他为什么会拼命把我推到马路对面。   裴翊是很久之后才知道秦澍救我的,他那段时间忙于学业,焦头烂额,准备离开去往国外,他劝我和他一起走,但在那时矛盾就已经不可调和了。   在一起总是觉得疲惫和痛苦,发生了数次早已忘记原因的冷战,导致每次见面两个人都很累。   我当然爱他,但已经开始觉得我和他生活在两个世界。   最后一次见面是在那间公寓,我收拾好东西准备去医院,在厨房炖了汤,想要带到医院去,无论如何秦澍是因为救了我才变成现在这样的,医生说他下半生很有可能会一直坐在轮椅上。   他是那样骄傲的人,绝对忍受不了这种痛苦,所有人都还没有告诉他事实的真相,但他已经在周围压抑沉默的气氛中猜出了什么。   他变得愈加沉默、愈加古怪,愈加刻薄,但我必须忍受,那都是他为了救我所付出的代价,我得补偿他。   门锁轻轻响动,是裴翊,他从外面回来,站在厨房外面冷眼看着我忙碌焦虑的身影,问了我一句我是不是以后都要这样照顾秦澍。   我说我不知道,他的神情有些讥讽。   “你如果觉得没意思,要不就这样吧。”我很疲惫,想了很久才费劲地说出这句话,脑袋其实是木的,对周围的一切感知都很模糊,像一辆油箱耗尽的车辆,彻底失去方向。   他的脸瞬间白了。   “这是你的真心话?”他低声怒道,继而冷笑一声,“到底是没意思还是其他原因?”   他走过来不轻不重地推了我一把,正在盛的汤全都洒在地上,汁水淋漓,看着有些令人恶心。   “我不知道,你好像也觉得没意思,不是吗?”我推开他,准备离开,他却忽然拉住了我的手腕,力气真大,我几乎是立刻皱紧了眉。   “你又要去哪儿?”他问。   “医院。”我低声答道。   “秦家那么有钱,会缺照顾人的护工吗,难道你要这么照顾他一辈子。”他不可置信地问道。   “他是为了救我才受的伤。”   我转身看向他,那是一种很复杂的情感,我在某一个瞬间忽然意识到自己说的是什么,感到一种无可名状的悲哀,我恐怕再也不能像喜欢他那样喜欢另一个人了。   “抱歉,裴翊,我恐怕不能和你一起离开了。”   他的神色有些怔愣,好半晌才哑声道,“什么意思?”   “就这样吧。”   就这样吧。   好过彼此互相折磨,消磨掉最后一点爱意。   “是因为你已经喜欢上了他,对吗?”他的眼睛很黑,面无表情,就那么看着我。   “随便你怎么想。”   我从他手中扯回自己的手,一步一步往外面走,那条路那么短,没几步就走到了头。   心忽然变得很沉重,很沉重,无论多顺利的结局,走到这里,都像一页仓促潦草写完就可以丢弃的草稿纸。   他后来又给我打过电话,发了无数挽回的短信,让我再考虑考虑,我都没有回。   但也并不很利落,藕断丝连,不知道心里是否还在默默期待着什么。   他的一位同学不知道怎么知道我的电话,联系我说他喝酒喝进了医院,想要见我一面。   那个同学是直男,对我们这样的关系有点好奇,最后见了我说裴翊最近的状态很差,几乎不像是原来的他了。   我从一家医院赶到另一家去,看到他父亲站在病房里训斥他,厉声质问他知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而他母亲在旁边默默哭泣。   他一直都是家里的期望和骄傲,和无牵无挂的我并不一样。   那一刻我才真正决定放手。   理由是俗透了的我们不再适合。   我将他发来的那些短信全都删了,连同他所有的联系方式,有关联的人和事,我没有勇气去看。   他离开前还想要见我一面,而我却在另一个地方学习如何给秦澍按摩那双已经彻底失去知觉的双腿,我恐怕以后得学着做这些,秦家会付给我一定的报酬,因此并没有去赴那个没有意义的约定。   但在他走的第二天我就开始反悔了,我一个人飞快地跑去机场,想要去见一个早已彻底离开这儿的人,真不知道当时为什么会做那种傻到极致的事情。   但我一直都不太聪明,偶尔犯点令人发笑的蠢也情有可原。   回忆到此打住,多想总是无益。 。   裴翊的订婚仪式选在常海一家极有名的酒店,赵家也算是有头有脸的人物,赵家小姐明艳动人,身旁的男人带着副眼镜,容貌斯文俊秀,看起来真真是郎才女貌,般配无比。   典礼极尽盛大,宾主尽欢,一切都很完美。   只除去刚刚还在外面同人谈笑风生的男主角被我堵在卫生间里。   他看着我居然还笑得出来,神情和那天分别时一样,仿若什么也没发生,哪怕我在他身上锤了一拳,又在那张清秀漂亮的脸上狠狠刮了一巴掌,他的嘴角流出点血迹,脸色很苍白,一只手捂着吃痛的小腹,气息不稳。   “好久没见你朝人动过手了。”他笑着说,嗓音沙哑,语气却很平静。   好像挨打的人不是他而是我。   我有点暴躁,揪住他的衣领,低声怒道,“你要和人订婚还和我上床,还把邀请函送到我手上?”   他无所谓地点点头,于是我又给了他一拳,声音沉闷,这次是在胸口。   他闷哼一声,不再继续说什么了。   那张很能讨女孩子欢心的脸因为这点儿伤显得很可笑,但我们两人谁也笑不出。   怎么会变成这样? ?   我看着他满不在乎的神情,很想问他为什么现在变得如此下作,我宁愿当初分开后我们 没再遇见,或者宁愿之前骗我的是别的哪个。   好过让我知道现在的裴翊竟变成这样卑劣的小人,这比什么都能叫我不可忍受。   他身上价格奢昂的西服被我揉皱,领带歪斜,不甚得体,打理整齐的头发也有些凌乱,刘海盖住那双漂亮的眼睛,他靠着墙壁,没有看我,只盯着地面发呆。   气氛压抑而窒闷,恍惚间我想起很多年前他陪我一起去医院,我们两人并肩坐在蓝色的椅子上,消毒药水的气味难闻得要死,令人头晕脑胀,他眼神担忧地看着我被人狠揍一通根本举不起来的左手,中途一直小声地问我有没有事。   我嫌他太吵,干脆拿完好的右手背捂住他的嘴巴,冲他低声嚷嚷你再吵我就要亲你了。   周围都是等着看病的人,只有我们两个年轻男生的身影,他眨着那双漂亮的眼睛,好像并不是很害怕。   他是特意来陪我的,因为他知道我讨厌医院。   我在这里送走了车祸去世的父母,之后又送走了抚养我长大的最后一个亲人,我的外婆。   她去世那年,也是面前这个人,淋着大雨从学校里跑出来,全身湿透地找到呆在老房子里的我,他那时多好啊,擦掉我的眼泪说以后会永远陪着我。   我人生中所有这些重要的不重要的时刻,最好最糟的青春,他都没有缺席过,他表现得那么完美,怎么会变成现在这样呢?   老久的电风扇哗啦啦吵扰地转动着,伴着屋外轰鸣不绝的雷雨,当年站在小房子里的我们都已经长大成人,穿着板正拘束的西服,面对面,变成现在这幅令人可鄙生厌的模样。   “那些都是假的,对不对?”我看着他平静到近乎冷漠的神情,觉得我曾听过的那些东西说不定都是我自己编排出来的,从没有谁对我说会一直陪着我。   我一直都是自己一个。   “现在说这些有什么意思,”他擦了擦嘴角的血迹,别开目光,不甚在意地轻声道,“你到底是喜欢我,还是喜欢别人把自尊心丢在你脚下任你践踏,当年我那么求你,你不也要留在秦澍身边做他身边的狗吗?”   他哂笑一声,“那天还骗我说什么没和他睡过?”   我举起手还想在他脸上锤上一拳,这次被他挡住了,不轻不重地甩开,他有点嫌恶地看着我,神情陌生得让人觉得这根本不是他。   “你当年难道不是觉得他家里有钱,想要待在他身边吗,说什么想要弥补,他需要吗,他之前瘸了你都能和他睡,自己脱光了坐上去,现在他的腿好了,一定能让你更爽吧?”   他忽然恶意地笑了起来,“我还以为这些年过去了有什么了不起,结果也就那样,跟条死鱼......”   “你闭嘴!”我听得怒不可遏,伸手想要揍他,他却拧住了我的手腕,将我一把扯过去,抵在冷硬的瓷砖上,低头冷嘲道,“你知道吗,宋洄,你现在就像一个气急败坏的女人,让人看了就觉得恶心。”   他将我一把推开,理了理早已不甚整洁的衣衫,而后施施然走了出去。   这就是我们两个的最终结局,遍地狼藉。   彻底完了。   我这才反应过来,一切只他是在报复,当年我怎么对他,他如今便也怎么对我。   年少时的爱情总是最美好,因为天真无畏。   所以够珍贵,才容易被摧折。   我一个人站在原地失魂落魄许久,才忽然想起他最后说的那几个字,恶心得简直想要干呕。   外面很热闹,亲切的寒暄、愉快的大笑、伴着大厅内悠扬动人的音乐,设计精巧的水晶灯微微闪烁,投射出炫目迷离的冷光,人群的焦点是一位气质出众的女人,挽着个中年男人的胳膊,穿着身淡紫色的曳地长裙,时不时同来宾点头致意,她马上就要和她的如意郎君约定终生,多么令人艳羡的幸福。   那是裴翊的未婚妻,赵家的千金赵雅莉,她发见浑身狼狈,骤然多出许多显眼伤痕的裴翊,像面具一般挂在脸上的妩媚微笑顿时消失不见,大惊失色,和他一起匆匆进到了里面,人群小小地骚动了阵,很快又恢复平静。   大概是演员还得补个妆,待会儿才能重新粉墨登场   而这次宴会中也有不少人在找机会和秦澍攀谈。   他现在彻底好了,自然也需和这些人打交道,他本就是他们中的一员,因此在这种环境里游刃有余,十分自在。   我在旁边冷眼瞧着,像个局外人,别人的幸福与我毫无关系。   于是我又赶紧跑进里面的卫生间大吐特吐了一番,脑袋涨得刺痛,眼眶也是,整张脸又热又红,好像一个滑稽的小丑。   我朝里面那个哪里都和这儿格格不入的男人笑了笑,他也朝我狼狈地笑笑。   真是太难看了,我捂住嘴,又吐了一口,鼻腔发酸,简直想要流眼泪。   大概是脖子上的领结太窄紧,让人实在不舒服,我手忙脚乱地解开,又将秦澍叫人替我打理了好几个小时的头发故意耙乱,衬衣皱巴巴,昂贵的外套被我扯开,里面的人像是误入这儿的酒鬼,我现在看上去比外面那群正在送酒的服务生还要狼狈,说不定待会儿会被人直接赶出去。   我捂着嘴咳嗽了几声,干脆将那些乱七八糟的东西全都掷在地上。   我的再次出现自然也引来了不少在意或是佯装不在意的视线,那些人鄙夷或好奇地瞧着我,还有人打算叫来服务员问问到底是什么情况,秦澍见状皱紧了眉,走过来小声问我,“怎么了?”   我盯着他看了许久,没有回答。   “彻底死心了?”秦澍开始微笑,想必已经想到我身上到底发生了什么事,他是故意叫我过来的,有好戏上演的地方他这个重要观众怎么可以不在场。   “你早就知道?”我问他。   他没有回答,我看向他穿着白色西服的平直肩膀,“他说见过我和你上床……”   他脸上的笑容更明显了,唇角微弯,很显然他知道我说的到底是什么。   “是那次我喝醉的时候对吗,你偷偷拍了下来,送给了他。”   我一直以为那是个意外,还对此心怀愧疚,以为是我的错,我伤害了他。   家里的豺狼和狐狸知道了铁定要笑破肚皮,怎么会有这么蠢的兔子,他就活该被人吃掉。   好他妈极了。   “我怎么会觉得受了伤的狐狸会变得善良。”我失笑着自言自语道。   秦澍没说话,我却像是已经明白了似的,开始大笑起来,只是很快又重重地咳嗽了几声,心里倒是快活得很,此刻真是一点都不觉得难受了。   我现在谁也不欠,是个完全自由的人,马上就可以离开了。   秦澍见我笑得止不住,以为我大概要疯了,于是叫道,“宋宋?”   我攀着他的肩膀,和他接了个长长的吻,在他刚要想回吻的时候又毫不客气地推开他,擦着发麻的嘴唇假笑道,“拍得如何,也拿给我瞧一瞧。” 第11章   事实证明我还是没有秦澍疯得厉害,他能在大庭广众之下被一个显然是酒鬼的人亲得七荤八素后,脸色潮红地主动凑到我耳边说他简直想当场强奸我。   我一阵恶寒,很想狠狠甩给他一记耳光,但想了想,为了不叫他恼羞成怒让人把我叉出去,或者是让这番疯话被另外的人听到,只能暗自作罢。   我实在狼狈透顶,很快便被深秋的冷空气冻得有点打哆嗦,面色青紫。   服务生过来了几次问我需不需要帮助,秦澍看着我单薄的衬衣让他去卖一件外套送过来。   “不用了,”我抱着手臂将他格开,拒绝道,“我想回去。”   他重新牵起我的手,对我微笑道,“那咱们就回去。”   一个中年人见他要走,忙上前来,“秦先生,刚才我们谈的那个项目......”   秦澍的语气轻松又愉快,他显然很高兴,点点头笑道,“听起来是笔很划算的买卖,我回去会好好考虑的。”   那人松了口气,面上现出一丝喜色,朝他遥遥敬了杯酒,也朝我很和善地微笑,。   他并没回头,但那人已感激不尽,我们走到一张桌前,他端起一杯香槟,领着我去见了今天这场宴席的主人,赵小姐看见我浑身惨状,又回望了眼她身旁裴翊的伤势,眼里闪过一丝狐疑,不过很快便收敛起来,对秦澍客气笑道,“不多留一阵吗?”   秦澍一只手与我十指相扣,姿态亲昵,与她轻轻碰了碰杯,笑道,“唔,宋宋他有些不舒服,得回去找医生瞧一瞧,他不能喝,这杯我代他敬你,希望你别介意。”   他仰头,将杯子里的金色酒液一饮而尽,迷离的光源打在他脸上,显得他眼窝深邃,鼻梁高挺,一张苍白消瘦的脸尤为英俊,和另一面斯文漂亮的裴翊不同,是别一种迷人风度。   这是条惯于迷惑人的毒蛇,你要很小心才不会被他那副无害的外表蛊惑。   赵小姐大概是被他嘴里那个油腻的称呼恶心到了,默默地打量了我一眼好半晌后才语气古怪地道,“那就好,秦大哥,有空常联系,”她看了眼他的腿,这次的话倒是沾了些真心实意的感情,“看见你痊愈我真的很高兴。”   秦澍也笑,轻声道,“谢谢,我也觉得,不用做个瘸腿的残废很好。”   他将酒杯放在一边,没再去看旁边的裴翊,好像他从头到尾都不存在,只是一团没有存在感的空气。   裴翊低着头,似乎正在走神,他重新换了件得体的衣服,嘴角的伤口也被掩饰得几乎毫无破绽,好像一个小时前我们之间什么也没发生。   他对秦澍微不可查的针对并不如何在意。   赵家小姐有些尴尬,用力地拍拍他的肩膀,凑到他耳边小声对他道,“裴翊,快跟秦大哥说几句......”   他这才抬起头,看向秦澍,又看着我,神情平静地道,“再见。”   秦澍将我搂得更用力了些,姿态亲昵,我脚步踉跄,险些扑进他怀里,秦澍扶着我的后背,让我重新站直,朝他意味深长地笑笑,不再说话。   我在转身离开前发现裴翊忽然看了过来,脸上挂着微妙而讽刺的恨意。 。   “今后我将在爱情中享乐,   将对所有人倾吐誓言,   将对所有人尽情欢笑,   不愿对任何人泪流满面,   将毫无忌惮地去欺骗人,   为了不像过去那样去爱......”   他的声音很慢,很轻,恰好每一个字我都能听见。   我坐在车上不发一言,秦澍闭目养神,咧唇嘲道,“还是舍不得,那不如跑回去跪着求他不要离开你,说你其实愿意做他身边的狗,唔,或者说秘密情人,等他应付完赵雅莉再抽空来外面找你,只是你小心别让赵家的人逮到......”   他睁开眼看着我的眼睛,轻飘飘道,“不然怎么死的都不知道,那位看起来爽朗大方的赵小姐气量可算不得好,还在读书时就敢把抢她男朋友的女孩儿推进泳池里,拿着对方的裸照到处宣传,让人身败名裂。”   我的脸有些僵硬。   他忽然又轻快地笑起来,将手放在膝盖上,“赵家这两年其实也没有早些时候风光了,赵雅莉的大哥在外头欠了一屁股赌债,挪用了公司里的钱导致资金断裂,今年已经黄了好几个项目,老赵前段时间才被气进医院里住了一段时间,老赵另外那个私生子也不是简单角色,给他惹了不少麻烦,裴翊想要来趟这趟浑水,也不一定能捞到什么好处。”   他平静地说出赵家背后的龃龉,好像这些人竭力隐藏的秘密对他而言都不算什么。   我听了有些怔愣,他看着我露出吃惊的神情笑笑,阴阳怪气地问我,“这样呢,心情有没有稍微好一点。”   我摇摇头,看着车窗外的景象,心里有点茫然。   我不想再和裴翊复合了,太恶心了,他在卫生间里说的那番话让我现在都还觉得反胃,我的确因为他变得像个脆弱的女人一样不依不挠,不仅让他觉得生厌,我自己现在也很难堪。   心脏泛起一阵微弱的刺痛。   我们怎么还能在一起呢。   而和秦澍这种脾气古怪猜不透的男人相处同样感到压抑。   他一定不知道我有多厌憎他,我讨厌被人当做开玩笑的猴子把戏。   在经过那条楽明河的时候我心念微转,鬼使神差地,忽然生出种想要跳下去彻底离开他的冲动。   如果打开门我就能彻底和他没有关系......   手刚攀上车门,他却忽然伸手握住了我的手腕,将我一把拉了过去,手背则摔在另一边玻璃上。   “啪!”   我吃痛地皱紧眉,整个人重重地跌在他身上,手肘也在混乱间支在他的胸口处,力道不算轻,他闷哼一声,面色有些发白。   “好痛。”他捂着胸口向我抱怨道,漆黑的眼睛里涌动着奇怪的情绪。   车厢的空间不算宽敞,有点动静很容易被听见,姜可在前面见状,不知想到什么,神色了然地一笑,嘴里吹了声响亮的口哨,而后按下一旁的按键,于是前后两个空间被隔断,好像他很清楚后面会发生他不宜出现在场的东西似的,我因为这种过分体贴的察言观色感到有些恶心。   我看着秦澍,他朝我笑笑,淡淡道,“我刚才以为你想跳下去,但你只是想看看外面的景色,对吗?”   “门打不开。”我道,可以的话我绝不会选择和他同在一个车子里。   “那可真是太好了,”他将我默默扶正,手在腰间的位置不住流连,“你要是就这么死了,还不如让我在床上干死。”   他的声音心平气和,好像并没有说出这种粗鲁下流的话。   “耍我很好玩吗?”我拂开他的手,不耐地问道,到底哪一天他才会觉得厌烦,这样的日子何时才是一个尽头。   他微微一笑,答道,“不知道。”   见我一脸愠怒,他不轻不重地捏了一下我的脸,在我发怒前无奈地耸耸肩,身体向后,舒舒服服地靠在黑色椅背上,神情懒洋洋的,好像有点提不起劲。   “不知道,好像干什么都很无聊,要是没有你一定会更无聊。”   他斜眼看着我,微笑道,“宋宋,何必反抗呢,忘掉伤害过你的裴翊,和我在一起不好吗?我会努力,唔,其实我觉得做爱也就那么回事,但你好像很喜欢,那我可以学,尽量让你觉得满意,至于你那家随时都会关门的餐店,我也可以想办法让它的情况好起来,而你的儿子,现在正住在我父亲那里,他也会得到很好的教育,当然,你很想他的时候也可以把他接回来,我不介意身边多一只不太坏的拖油瓶。”   照他的意思,我身边的一切都将安排得妥帖无比、有条不紊,多么完美的选择题。   可惜人生不是做选择题。   不能按照他所说的一样一样来。   “有没有人说过你是个神经病?”我盯着他神态自若的脸,他似乎很为他刚才的做法感到得意,朝我眨了眨眼睛,咧开嘴笑道,“只有你。”   “你真的不太聪明,宋宋,其实不管我有没有做那件事,裴翊都不会相信我们之间没什么,”他摇摇头,轻轻叹气,“这么多年,同床共枕,朝夕共处,谁会信我们没睡过。”   “那晚上到底是怎么回事......”我想到我将他当做裴翊的事情,忍不住又想干呕,浑身都开始颤抖。   他露出狡猾的微笑,“只是一丁点粉末,我很注意用量,绝不会对你的身体造成什么伤害,你也有享受到不是吗,真的很热情,热情到我都可以暂时原谅你是把我当成他了。”   他脸上的神情渐渐有些冰冷,视线在我身上逡巡着,很快便注意到我微微发颤的手,那上面有一块异常渗人的青紫痕迹,是刚才在玻璃上撞到的,并不严重,只是看上去有些可怕。   他想查看,被我用力挥开了。   “你真让人恶心。”我哑声道。   他看似不太在意,很快便冷笑两声,刻薄道,“那什么人不恶心,裴翊那样的吗,他今晚就要和他的未婚妻共度良宵,之前他怎么操你就怎么和那个女人睡觉。”   “你是不是想说你心甘情愿被他玩弄,那可真是感人,很好,那你现在就下车,回去找他吧,求他和你在一起!”   他叫姜可停下车。   “出去!”他对我冷冷道。   车子在半途停住。   我看了他一眼,利落地开门想要走,离开他我求之不得。   只是没走几步却被他握住,他最喜欢看我痛,果不其然,手指故意在青掉的那个地方用力揉捏,见我吃痛地皱眉又冷嘲道,“伤都还没好,跑什么跑?回去上药。”   他紧紧地攥着我的手腕,像是很怕我再次逃跑似地。   毒蛇是不是天生就这么恶劣,喜欢玩这种故意把猎物放跑然后又叼着它的脖子把它重新逮回来的游戏。 第12章   太阳照常升起,说到底也不过是一个叫裴翊的男人和一个叫赵雅莉的女人订婚了而已。   每天陷入恋爱为情愁苦的人那么多,分手和感情彻底破裂的也不在少数。   我默默地抽完了两根烟,正准备点燃第三根,姜可坐在副驾驶座上,侧头打量了我一眼,那双深灰色的眼睛亮晶晶的,令人很不自在。   “宋先生喜欢抽这种女人喜欢的,”他皱着鼻子谑道,“甜得腻人,我不习惯。”   我也不习惯他那张像豺狼一样的脸,但不妨碍他总是用这张脸好奇地打量我。   我看着外面,忽然朝他叫道,“停车。”   他诧异地看我一眼,挑眉道,“宋先生,又怎么了?”   我指着路边一家商场,“我要去买东西。”   他看了一眼,有点嫌恶地皱眉,但很快又恢复成正常的神情。   “给小春买笔筒,到时候你带过去给他吧。”我答道。   他大概也想起了那天宋稚那个被他摔坏的陶瓷笔筒,笑了笑,“那个啊,宋稚好像还挺喜欢的,是老虎还是狮子来着,要是回来发现不见了会不会哭?”   他似乎想起宋稚哭起来的模样,怪笑着咧了咧嘴。   宋稚哭起来嘴巴便一瘪,眼泪大颗大颗地从眼眶里落下,他很少出声,只是脸涨得通红,这才最让人心疼。   我嗯了一声,问了一句,“他在那边过得如何?”   他不太自在地轻咳了一声,半晌后语气尴尬地答道,“你知道,秦老先生要求比较严格。”   秦澍的父亲是画家,有点工作狂的意味,大部分的时间便是拿着画板到处采风或是将自己关在画室里,他的性子很孤傲,为人很有点自律严苛的毛病,并且这毛病还有越增越大影响到周围人的趋势。   秦澍不愿意和他父母住在一起多半也有这里面的原因。   我厌烦和他打交道,因为他时常用一种长辈的说教口吻数落我不应该这样不应该那样,睡会儿懒觉要管,在家见客穿了没领子的衣服也要说上几句,指责我待人不够礼貌诚恳。   甚至得知我的餐厅经营多年依旧毫无起色之后还劝过我尽早放弃,转掉之后把钱好好存起来,出去找一份别的差事干着,说我这辈子最要紧的事情就是填饱肚皮,别的都暂时别去考虑。   其余的我都可以忍受,最烦他说我娇惯小孩,宋稚在我手里成不了才,快养废了这类的屁话,语气里很是为宋稚的前途惋惜。   我听了几遍,越听越想往他脸上丢东西,他就是我最讨厌的那种罗里吧嗦、喜欢喋喋不休的人,当然,我也肯定我是他最讨厌的那类不爱听话、一身反骨的怪胎。   得知我当年的学习成绩并不如他自己儿子那般优秀,他还叹过几回气,似乎很为我今后的糟糕生活感到同情。   谁稀罕他那高高在上自以为是的怜悯。   秦澍那位强势独立的母亲还能和我心平气和地说上几句,对上秦澍这位父亲,我只能叫苦不迭,希望这座大神越少和我见面越好。   他在宋稚还在我身边的时候就时常提一些意见,我完全地同意他这么苦心孤诣地将秦澍抚养长大的方式,但拿那一套对着宋稚,我就只想对他说去你妈的吧。   我偶尔甚至会想秦澍现在别扭古怪神经质的坏脾气一定是小时候受他这位老爹太多的压迫造成的,不过并没有真正问过他。   想要找一个毫无二致的笔筒太难了,我找了几家店,都没有找到类似的。   姜可忽然指着前面一家手工陶艺店,兴致勃勃地提议道,“要不去那里看看,也许可以重新做一个。”   里面都是带着小孩来玩的家长,他显得很高兴,走进去和这个脾气蛮横的小姑娘玩一玩,又手欠地逗一逗表情憨傻反应迟钝的那个,中途还惹哭了两个娇气害羞的小孩儿,被他们家长吹胡子瞪眼地瞧着,然后又飞快地将他们逗得破涕为笑,最后跑过来对我说决定亲手做一个还给宋稚,免得他回来发现笔筒不见了哭啼啼。   他那天摔的时候可是很干脆利落,我瞥了他一眼,点头同意了。   他在这方面的技术并不好,种月季花的手艺对着这摊软塌塌的泥巴毫无用武之地,更别提他还痴心妄想要做成狮子打鼓的模样,我见他急得都快破口大骂,对着这团不能将自己扭成漂亮可爱的形状的泥巴说脏话了,这才从他手中接了过来,慢慢做起来。   他见了眼神一亮,尤其是发现我竟然还能用小刻刀做点简单的花纹和图样。   “你居然会这个?”他很诧异地啧啧称奇,看着我手中的东西逐渐显露形状。   “很久没做过了。”手艺有点勉勉强强。   我将已经完工的笔筒放在一旁晾干,跑过去准备洗手,发现他正坐在另一面给小孩子的凳子上撑着下巴对着那只已经上好色的小鱼看得津津有味,眼睛很亮。   见我回来,他问道,“宋先生,这个要不给我吧?”   我疑惑地看着他,他指了指面前的东西,“身子有点歪,脑袋大了一些,要不你重新做一个给宋稚,这个给我玩几天。”   我狐疑地打量着那只蜷起尾巴的鲸鱼,发现的确是有一点别扭,大概是太久没做有些手生,只好道,“好吧。”   有了第一个练手,第二个完成得更快,他叫人包好,又去前台付了钱,神情显得很高兴。   “第一次有人送我这种玩意儿。”他笑嘻嘻道,将那只盒子郑重其事地小心放在后座,很担心被晃坏了似地,总是从后视镜里去看。   一件别人不要的东西也这么喜欢。   姜可嘴里叼着一根没有点燃的香烟,吊儿郎当道,“我怎么就没有你这么个好爸爸呢。”   我提了提嘴角,对他的身世遭遇不感兴趣。   他啧了一声,揉了揉不修边幅的头发。   再穿过一条街便是我的店,平时人都不多,只是今天门口不知为何围了一大群,一个中年男人骂骂咧咧地对店里的一个小姑娘嚷道,“把你们老板叫来,你们就是这样开店的,给客人吃死老鼠?”   那个叫红燕的女孩是我的员工,在大庭广众之下被他训得狗血淋头,涨红了脸,几乎要哭出声来,“我......我真的不知道,我们店一直都很干净的......”   她四处张望着,见了我,顿时像找到了救星,朝我大叫道,“老板......”   我走过去,姜可原本要调头回去,见状将车停在一旁,也和我一起下了车。   那个中年男人不太客气,不屑地道,“小伙子,生意不是你这样做的,干这种没良心的事以后小心生儿子没屁眼!”   姜可听完笑了一声,戏谑地看了我一眼。   我听了这诅咒,心里不太舒服,但看他泼在地上的东西,里头的确有一只灰溜溜的死耗子,毛发沾着汁水,湿漉漉的,令人作呕。   周围看热闹的人越积越多,围了一圈,还有人在笑,那个人大喇喇道,“要么给五百块钱私了,要么我就打工商局的电话投诉,你看,这个要是吃了得病怎么办?”   我看向红燕,红燕朝我摇头,示意她也不清楚。   “厨师呢?”我问。   这种事情之前还从没发生过。   姜可抱着手臂,他个子高,尽管很瘦,可长相邪佞,一看就不是什么好人,冷眼瞧着对方。   那人大声嚷嚷道,“五百块钱,一分都不能少!”   那个叫路小正的青年风风火火地从厨房跑了出来,看着地上的死老鼠“啊呀”叫了一声,脚下后退几步。   我皱眉看他,他不停摇着头,有点紧张,“我不知道,我做事你知道的,老板,这......”   “少在这儿跟我废话,”那个人不耐烦地嚷嚷道,“要么赔钱,要么我就投诉......”   我想将他叫进店里去看监控,了解下到底是怎么回事,但他却不愿意,钉子似地站在原地,叉着腰死活不肯挪动一分,嗓门还大得出奇。   开店的确最怕遇上工商局的那些人,到时候要求停业整顿,就不是五百块钱能解决得了的了。   我在心里想了想,正要递支烟过去,姜可的手却比我伸得更快,用力地搂着那人,推着往里面走,语气亲热,“走,老哥,先进去坐会儿,宋先生,你去泡杯茶过来。”   那人被他大力地架着走到了里面的座位上。   红燕飞快地跑去调监控,可那人坐的位置正好被挡住,什么也看不见,急得在原地打转,路小正也垂头丧气,对我期期艾艾道,“最近厨房的卫生我检查得很仔细的,老板,那只耗子......”   他紧张得不得了,生怕我找他要这笔钱,姜可不知道对那人说了些什么,对方一脸狐疑,不过神情并没有之前那么愤恨了。   姜可不耐地敲了几下桌子,冲我大笑道,“宋先生,你的茶怎么还没好,太慢了!”   我端着茶壶走过去给他们倒好,姜可撑着下巴笑道,“宋先生今天得破点小财。”   那人也望着我。   姜可用手指勾了勾,叫我拿包烟过来,最后又给了两百块,那人喝干杯子里的茶便揣着烟走了。   “他不会去找工商局投诉的,”姜可临走前对我道,“不过你还是多注意下,吃一顿饭就要倒赔钱,可挣不到什么钱。”   他抄着手,朝我笑道,“晚上还要来接你吗?”   我刚想摇头,他却看向墙壁上那条鱼,现在已经是下午两点了,我们在那个手工陶瓷店里费了不少时间,他应该也饿了。   “你要吃点什么吗?”我迟疑着问他,毕竟算欠他一个不大不小的人情。   他挑眉,“你们店里的特色菜是什么?”   路小正的咖喱饭做得不错,他吃得兴致缺缺,我在旁边给他倒的那四杯茶他却都喝了,我正要给他倒第五杯的时候他摆摆手。   “这个茶叶你要是喜欢拿一点回去?”我试探着问道,毕竟他也算帮了我忙。   他擦了擦嘴,“不喜欢,你不要费心了。”   说罢,心情很好地走了。 。   生意只能算勉强,一天下来,红燕清闲的时候更多。   这家店大概真开不了多久了,我喝着被姜可说不喜欢的茶,想着转让门面的事情,要尽快办好,不能再拖下去。   斜阳幽幽,洒遍街道,树影在马路上轻轻摇晃。   楽明河这些年变了不少,这座城市的好多地方都和从前不一样了,我还固执地希望它永远像记忆里那样。   对姜可说不用来接,但他还是来了,车里还有秦澍,他正坐在后面,朝我勾了勾手指。   真是像极了对宠物做的手势,轻慢得很,我关了店,默默走到街上。   他看着我,笑着问道,“今天怎样?”   “还行。”我从另一边上车,发现他正在看房子,有点疑惑。   “白汇山那边太远了,干什么都不方便,到时候还是在市中心里挑一套。”   他之前腿不方便,深居简出,更像是避世,现在身体好了,当然要选一个方便的处所,市中心有几个挺不错的小区,价格奢昂,但对他来说应该不算什么大问题。   我无所谓地点头,心不在焉地想着店里的事情。   秦澍忽然道,“去逛逛吧。”   本来什么都不想买,但一想到宋稚,最近天气变凉,他的衣服也都没有拿过去,不知道会不会觉得冷,于是对秦澍道,“小春的厚衣服你爸那边有吗?”   他看着我担忧的神情,愣了愣,笑道,“你还真是宝贝你那个儿子。”   “我是他爸爸。”   这不是理所当然的事情吗?   姜可闻言,也从后视镜里看了我一眼,咧嘴笑了笑。   “你实在想他过几天就把他接回来吧。”他用手指敲着膝盖,“真是,有时候我简直怀疑他是你自己生的。”   我才是简直要怀疑他脑子有问题。   “男人怎么可能生得出。”这是常识问题。   姜可和秦澍闻言,两人都哈哈大笑起来。 。   给宋稚买了一件毛衣,从商场出来后已经很晚了,于是又找了家餐厅坐下吃饭,秦澍审视着四周的环境,对我道,“你那家店有考虑过换个地方开吗?”   楽明河畔风景雅致秀丽,但那家店死气沉沉,的确毫无回春的余地,我已和人联系好,其实位置不错,再度转手非常容易。   我不想再待在这座城市了,似乎这么多年下来都没有给我太多好的回忆。   我知道不能怪别人,全都是因为我自己。   晚饭我吃得心不在焉,秦澍见我没什么胃口,在车上时又问我要不要换一家店试试,其实他对食物不算挑剔,好吃的会多尝几口,偶尔遇上难吃的就早点放下筷子。   我朝他摇摇头,姜可忽然插嘴道,“宋先生之前不是喜欢那家点心铺的糕点吗?”   我诧异地看向他,他咬着烟笑道,“反正就在这附近,方便得很。”   我想了想,朝他道,“谢谢。”   秦澍发话,“那就去那儿吧。”   他握着我的手腕,温度冰冷的手指不轻不重地在上面摩挲着,我有几次想抽出来,他都悄无声息地制止了。   其实我对那些甜腻腻的东西兴趣不大,但秦澍很重视,他将盒子放在我膝盖上,撑着下巴看我道,“吃点吧,现在还是热的。”   我嗯了一声,想到姜可晚上似乎也没吃饭,于是又问道,“姜可你呢,要不要尝点?”   秦澍的神情顿时微妙起来,眼神移向他。   姜可原本歪斜地坐在驾驶座上,闻言一下子就挺直了脊背,眼睛目不斜视地看着前方,朝我叫嚷道,“宋先生,饶了我吧,我不爱吃这些。”   说罢,他又从后视镜里紧张地看了眼秦澍。   秦澍瞥向我,目光里有些许怀疑。   他忽然笑起来,“宋宋,你这样我要吃醋了。”   姜可舔了下干涩的嘴唇,握着方向盘的手紧了紧,将车子开往另一条路。   我答道,“今天他帮了点小忙。”   “是吗,”秦澍问,“为什么不找我呢?”   我看向他的腿,淡淡道,“你有其他重要的事情。”   “很好的解释。”他伸手不轻不重地捏了下我的脸。   我以为这件事已经过去了,直到晚上上床歇息他才忽然对我道,“姜可是个直男,只喜欢女人。”   他居然还在介意车上那件小插曲,我有些意外,半晌后才道,“你简直有病。”   他闻言轻轻挑眉,神色间其实有点疲惫,但只无声地笑笑。   他的身体一直都不太好,最近工作繁忙,他母亲又是个要求严格的人,公司的事情以后是必定要交给他的,自然不会让他像从前那样。   “不知道你想在他身上打什么主意,都消停会儿吧,你儿子过几天就要回来了,老宋说他管不了他。”   我心中一动,忽然觉得我那点隐秘的想法又冒了出来。   我想离开,并非只是离开秦澍的住宅,我想彻底离开这儿,但是我得把宋稚一起带走。   我对这儿已经没有一丁点可留恋的东西了。 第13章   店铺转让的事情又出现了麻烦,店门不知被什么人泼了油漆,玻璃门上出现了很多不堪入目的污言秽语,周围人经过时指指点点,根本没法继续开下去,红燕和陆小正也不来了,没有向我说明任何原因。   我的心情纵使焦躁不安,但一想到宋稚回来也可以勉强忍受。   他蔫哒哒地从一辆车上跑下来,脚步飞快,只是一点也没有之前那种欢欣雀跃的神情,脑袋上的软毛没精打采的,见了我两只眼睛都是泪,嘴巴一瘪,扑进我怀里,低声叫了声爸爸。   我在屋子里检查他的手心和身体,发现并没有任何遭到体罚的痕迹,松下口气,对秦澍的父亲愈加没有好想法。   他似乎是认定了孩子若没有按照他所想的那种严苛强压的方式成长,就不能成为有用的人。   关他屁事,我看着宋稚明显瘦了一圈的小脸,心疼得恨不得在那个老家伙脸上揍上两拳,让他也受点社会教育。   晚上秦澍回来,见我情绪很低,又看宋稚那副饱受摧残的可怜模样,大概是想到了什么,眼神也有点心虚,但他又叫姜可拿了两个大盒子进来,说是专门给宋稚买的玩具。   那个小崽子没长记性,轻易就被收买了,拆开东西兴高采烈地和姜可玩了起来,开始满屋子兴奋地大喊大叫,离开这儿我可没办法供他住得这么舒适安逸,那些价格不菲的玩具也不可能每天都买给他,但他迟早要习惯,这些东西原本就不属于我们。   秦澍站在厨房门口看我,“要不周末带他去游乐场玩一天?”   他还想帮点忙,我不想见到他那张脸,就摆摆手示意他出去。   我嘴里叼着没有点燃的烟,不知道为什么觉得我和他此刻这种气氛很像正常的夫妻,这么一想,手上的刀倏忽间就切到手指上,锋利的刀刃立时割破皮肉,沁出一大片鲜红的血迹。   竟然不疼,甚至是有些痒,我举着手,出门想找点创可贴和消毒药水应付一下,姜可已经走了,秦澍正坐在沙发上和宋稚一起玩,见到我手上的伤口有些惊讶,从沙发边快步走了过来。   “爸爸怎么了?”宋稚两条眉毛一皱,也惊慌失措地抱着玩具跟在他后头。   “去拿药箱。”秦澍对身边的阿姨道,对方赶紧抱了个装药的小木箱子过来,“怎么这么不小心?”   我坐在椅子上,他蹲下身给我上药,见到那些刺眼的血迹,呼吸有些急促。   我以为他晕血,干脆用完好的那只手碰了碰他的肩膀,“药给我,我自己来。”   他撩起眼皮有点责怪地看了我一眼,皱着眉,面容很严肃。   他长得和斯文俊秀的裴翊不太一样,皮肤太过苍白,没什么血色,眉毛浓黑,眼睛深邃,不笑时神情分外阴沉,笑起来又像是皮笑肉不笑的假笑,好像带了张虚伪的面具,让人生不出亲近的好感。   血终于止住,他将药粉涂在上面,再小心用纱布包好,一个不太严重的伤口弄成这样,实在是大惊小怪。   阿姨在一旁小声叮嘱,“宋先生这几天别碰水。”   我心不在焉地点头,她便进了厨房去做几人今晚的晚餐。   宋稚瞪大眼睛好奇地问我,“爸爸疼不疼?”   “不疼。”   对他我总是要耐心些。   秦澍已经上完了药,仍旧安静地蹲在我面前,我诧异地望着他,他立即别过视线,脸上忽然显出点古怪的红晕,宋稚在后面拍着他的肩膀,热情地邀请道,“秦叔叔快来陪我玩。”   “......嗯。”但他并没有动。   我忽然意识到,他的双腿虽然已经好了,但毕竟并不和常人一般敏捷矫健,甚至连快走也有些勉强,我了然地弯下腰,将他扶起来坐在沙发上,这样的事情我做了太多次,简直就和呼吸一样自然。   宋稚要他陪他玩,他便又转过身去,只是肩膀仍旧不远不近地贴着我。   忽然,宋稚小声问我,“我和爸爸为什么要住在秦叔叔家呢,我们自己没有家吗?”   秦澍愣了愣。   宋稚抱着那个可以变身的奥特曼,疑惑地问我,“爸爸不是应该和妈妈住在一起吗?”   他指的是那些正常的家庭,有父母有孩子。   秦澍愣了愣,回过头似乎想要看我怎样回答。   这样的话他自己绝对想不出来,其实上次秦澍告诉他他并非我亲生的时候我就有点生气,但这次的话显然并不是秦澍教的。   “是谁这样问你的?”我问道。   他摇摇头,又继续玩另一个丑不拉几的大怪兽,嘴里模仿着稀奇古怪的声音。   秦澍忽然从沙发上站起来,面色严肃地往屋外走去,他掏出手机开始给某人打电话,语气十分不客气,令我感到意外的是他走路的动作敏捷轻快,丝毫看不出刚前腿脚不便的模样。   我坐在宋稚身边,用完好的那只手摸他的脑袋,“你想要妈妈吗?”   我原本以为只要我足够爱他,就算没有母亲这个角色也没有关系,但现在想来,一切都是我想当然,我永远无法做到女性的细腻柔软,而小孩子天然需要这些。   宋稚望着我,手上的玩具忽然也不玩了,一把丢开后猛地扑进我怀里,抓住我的衣服咯咯大笑起来,声音清脆响亮。   “爸爸抱。”他没有回答那个问题,他也许还不懂那句话的含义,只是很用力地抱住我,身体热热的,像只温暖爱撒娇的小兽。   重量不轻,但也没有重到哪里去,我单手就可以抱起。   我将他从豆腐一样软的小婴儿养到这么大,若我这一生是失败糟糕的,但我总算也有一件成功的事情。   至少我拥有过这个孩子。   秦澍原本是气急败坏地出门打电话,再次回来的时候神情却很古怪,他看着宋稚,神情几乎都有点像是怜爱了。   真是要命,他一定是哪里开始不正常了。   我带着宋稚去洗漱,晚上他想黏着我和我一起睡觉,想到他在秦澍父亲那里吃的苦头,我当然应允,原本以为秦澍又会以对他大脑发育不好为名反对,然而这次他却同意了。   宋稚穿着奶牛图案的睡衣,欢欣雀跃地蹦到床上,在被子里四处打滚,高声尖叫,秦澍睡在他右边,撑着下巴安静地看着另一面的我。   宋稚情绪兴奋,根本不肯合眼,他忽然凑到我耳边神神秘秘地问道,“爸爸,秦叔叔是不是就是妈妈?”   “咳咳咳!”我几乎是立即大声地咳嗽起来,怎么也止不住。   他好奇地瞪大眼睛看着我,里面干净得很,所有谎言都无所遁形。   秦澍也还没睡着,闻言轻声笑了笑,抓起被子将他露在外面的肩膀盖好,懒洋洋斥责道,“赶紧睡觉。”   宋稚将秦澍的手牵到我手边,一只手攥着一个,很快便眯起眼睛睡着了,但是这个不啻于重磅炸弹的小心却让我如何也睡不着。 。   心神不宁地熬过一晚,我才霎时间反应过来,我以前一直以为裴翊才是那口烧着水的锅,警惕着小心着,但我现在的状态岂非已是彻底熟透,而将我丢进锅里缓慢熬煮的却是秦澍。   我冷汗涔涔,尤其是发现宋稚也开始变得有些离不开他的样子,危机感顿时涌上心头。   店面已经成功转让出去,离开的票也已预定好,事情似乎正朝着我预想中的方向行进着,一切都很顺利,简直不可思议。   我在外面和别人办完所有手续,手上拿着两只花纹精巧的手鞠球,是在一家店里看到的,别致漂亮,可以带回去给宋稚玩玩。   一个人从我旁边经过,狠狠地撞了我一下,我差点跌倒,只是很快便察觉异样,反射性摸摸口袋,果不其然手机不翼而飞。   那人还在往前面跑,速度极快,我拼命追上去,而与此同时一辆破破烂烂的吉利也正驶向人行道。   糟糕!   几年前那辆车并没有撞死我,因为救我的是秦澍,但我大概命里注定有此一劫,我注视着那辆似乎已经彻底失控了的车,愣在原地几乎忘了动作。   一个人猛地将我攥过去,两人跌在地上滚到一边,那辆车以极近的距离擦过他的身体,被消防栓挡了一下,轮胎与地面摩擦,发出尖锐的声响,很快便在我们面前停了下来。   “回去对赵雅莉说,让她后半辈子准备在监狱里过吧!”秦澍气急败坏地对那辆车的司机吼道,我已经很少见到他这么激动的模样了。   车内那人从窗子里探出半个头来,又手忙脚乱地将车开走,真是又蠢又坏。   “到底......怎么回事?”我惊魂未定,疑惑地看着他,他好像从来没有这么狼狈过,扣子脱落,雪白的衬衣上满是灰尘,神情紧张地盯着我,“有没有事?”   “你怎么会在这儿?”我问道,时机这么巧,说是偶然也太假了。   “手机里有定位。”   他满吞吞地坐起身,只是并没有站起来,我们两个坐在地上,相对无言。   半晌后,我才明白他说的意思,表情僵硬。   他不耐地问道,“真的没事?”   我摇摇头,迟疑地看着他。   他低声骂了句脏话,我有些吃惊,瞪大眼睛看着他。   “是赵雅莉,不知道怎么查到她未婚夫和你有过一腿的事情,”他呼出口气,摇摇晃晃地从地上站起来,还想要拉我一把,拍着身上的灰尘解释,“我也是今早才知道。”   他之前对赵家的事情那么清楚就很古怪,若非商业间谍那就是赵家如今的确不行了。   我仍旧盯着他,半晌后问,“为什么又要救我,万一刚才......”   他就那么不怕死,或者再次坐在轮椅上就此度过余生。   他别过脸,语气并不好,甚至是有些尖酸刻薄,“这么多年究竟是你真的不知道,还是不想知道......用你贫瘠稀少的的脑容量好好想一想,这不是很明显的事情吗?”   “不,”我的神情很勉强,“怎么可能?你当年不是还很讨厌我吗?而且一直都对我很糟糕。”   他笑得有点讽刺,垂着眼居高临下地看我,而后阴阳怪气地道,“是呀,讨厌到为了救你双腿残废吗?”   “对了,”他勾起唇,语气恶劣,“刚才我又救了你一次,差点把命丢掉。”   他一直都是挟恩图报的人,目的明确,但简单且有效。   我不知道该说什么,只好默默从地上站起来。   他开始往前走,“真的对你很不好?”他忽然问道。   这不是很明显的事情吗,总是在我耳边说着因为我如何,在我心里添上无数负担,还要说一句这都是应当的。   我没有答话,他将我丢在地上的手鞠球捡起来,递给我,语气不耐地道,“别想着什么离开不离开的了,赵雅莉不会放过你的,你那家店要不是我也转不了。”   他在前面走着,身后的影子被拖得很长,很长,我不小心踩到,就像是与那片阴影有了联系。   已经成为他的另一道影子。   这是件很糟糕的事情吗?   我抬眼看向他,我以前是这么觉得的,我觉得我背负着对他的恩情,总有点透不过气,太沉重也太压抑,难道我今后还是得一直重复以前的生活?   难以置信,我费劲地想要做出一丁点改变,拼尽全力不过也是回到这个原点,这个原点虽然比之前要好一点。   “秦澍,你果然还是讨厌我吧。”   谁会对着喜欢的人尖酸刻薄的挑刺,要不就是说些令人莫名其妙牙齿发酸的屁话。   就没有过正常的沟通和交流。   他的脚步顿了顿,语气有点糟,像是从牙缝里挤出来的一样,“随便你怎么想吧。”   “难道你以后不结婚吗?”我有点想不明白。   “结啊,我爸不是都让宋稚改口叫我妈妈了吗?”他的声音更咬牙切齿了。   “......什么时候?”我骤然停驻脚步,这个消息简直比我刚才差点被赵雅莉的人开车撞死还要惊悚。   他也停下,转身冷眼睨着我,“你什么时候不念着你的初恋就结。”   “不是这个。”我有点窘迫。   “那天晚上。”他转过身,继续往前走。   那通电话原来是这个.......怪不得他语气那么微妙。   “问完了吗?”他有点没好气。   我看着他瘦而高挑的背影,忽然想起几年前我好像也问过他为什么会救我。   他那时候躺在病床上,窗外一束冰冷的阳光打在他苍白消瘦的脸上,显得安静而神经质,他也是用这种阴阳怪气的嘲讽语气,指使着我为他做这做那,嫌弃削的苹果不够圆,炖的鸡汤太烫,他母亲因为这突如其来的变故有些憔悴,但也不太赞同他的做法,他却依旧我行我素。   他当时对我道,“这么简单的问题你都不知道,我为什么要告诉你。” 第14章 番外1   “同学你好,请问逸夫楼怎么走?”秦澍刚从数学院走出来,一个人在小道后拍了拍他的肩膀轻声问道。   和他年纪差不多的青年,清瘦高挑,头发有些长,气质颓废,怀里抱着几本很厚的书,另一只手上挂着把黑色的雨伞。   因为刚才那通和母亲吵架的电话,再加上院楼办公室里那个大腹便便的院领导充满谄媚的劝慰,心情很有些糟的秦澍原本想说不知道,但看见那张笑意盈盈的脸他却又将那些原本要出口的恶劣语气转了转,最后语气不耐地答,“往后找找路边的指示标,走十分钟要是还找不到就去问别人。”   学校里的道路曲折复杂,又是一些学生也说不出名字的小径,他在脑袋里快速地过了一遍,发现要彻底形容出来着实要费点功夫,还不如让对方直接对照地图走,好过浪费半天口舌令对方更加迷惑。   对方愣了愣,笑笑,“好的。”最后顿了顿,又朝他客气道,“谢谢。”   秦澍没回,瞥了眼头顶阴沉沉的乌云继续快步往前,留对方往后走去,嘴里小声嘟囔着指示标。   他漫无目的地穿过一栋红色的砖石大楼,踩下高高的台阶,早有预兆的暴雨在几声闷雷后应声而至,“哗啦啦”,瓢泼淋漓,无所顾忌,地面荡起无数涟漪,青苔碧绿,他想了想决定继续淋着雨就这么走回去。   还未到下课时间,路上行人稀少,但偶尔有一两个路人看着在暴雨中不慌不忙地继续前行的神经病,还是忍不住用一种看奇葩的古怪神色。   “诶,同学,你要去哪儿,要不我送你一段?”头上忽然撑了把伞,那些冷冰冰的雨水全都被隔绝在这把黑伞之外,团着白雾的雨气稍稍散开,视野终于清明了一些。   对方看见他忽然又“啊呀”一声叫了出来,似乎很是惊讶,“是你啊。”他道。   正是一个小时前他去问路的那个看上去不太好相处的青年。   秦澍轻轻拂开对方的好意,语气冷淡,“不用管我,走你自己的路。”   这个混蛋有时固执起来简直要命,并不领受别人给予的好意。   不过他面前的正是个喜欢烂发好心的无聊人士,给裴翊送完书,又和对方说了点恋人间的无聊玩意儿的宋洄今天心情颇好,遭到这样的冷淡也只是浑不在意地挑眉笑道,“这么大雨,要是淋久了会感冒,先送你找个地方打车吧,看你好像很急的样子,反正我也很闲,没什么事。”   冒着这样大的暴雨也要走,一定是非常重要的事,宋洄推己及人,表现得很是热情。   秦澍有点不耐地蹙眉,对方看着他湿漉漉的衣服笑道,“不过这次你得指路了,我不知道你要去哪儿?”   黑伞下的空气很安静,鼻间飘荡着若有似无的水莲花的香气,不知道是不是对方身上什么香水的味道,秦澍不太喜欢,但也说不上讨厌,两人都没有再说什么,这个狭窄的被遮蔽的空间和外面嘈杂喧嚷的雨幕简直像是两个世界。   秦澍走得很快,半空中溅起无数细小的水花,他毫不在意鞋子和裤脚被大水淋得透湿,无端带着点报复和发泄的心理,垂下眼,余光瞥见那人抬起的手肘处有一粒很小的痣,像是某种动物的眼睛,幽深可爱的黑色,皮肤底下苍青色的血管好像无数条游离的细细丝线。   绿色的出租车在校园不甚宽阔的道路中往来穿梭,这所大学不设围墙,崇尚自由,宋洄拦下一辆,转头去问秦澍地址。   他不咸不淡地说出学校附近一栋比较老的小区的名字。   宋洄眼睛又弯了起来,他在秦澍狐疑的神色中笑着解释道,“真巧,我也住那里。”   更巧合的是,两人的房子刚好相对,这种老旧的小区楼层不高,彼此间的距离也挨得很近,秦澍在窗边甚至可以很清楚地看见宋洄的阳台,那里放着一只墨绿色的花盆,只是不知道种的是什么,只有稀疏的叶片而没有花。   宋潋用毛巾擦着彻底湿掉的头发,站在阳台边冲他挥手,隔空热切地嘱咐道,“记得喝点热水,不要感冒了。”   说完自己先捂着嘴咳嗽了几声,便进屋去了。 。   命运是这样奇怪的东西,有了初次相识,后面似乎就总能偶遇。   几次是在门口的小便利店买香烟,宋洄最爱抽的是一种女士淡烟,味道甜得腻人,也会顺带买一根火腿肠喂一只放养的白猫,去抓对方的颈肉时差点被老猫尖利的爪子挠到,有点狼狈地躲闪着;几次是在附近超市里挑水果,宋洄见了他总是在笑,递出刚刚结完账的苹果,他的手指修长白净,指甲修剪得很整齐,“尝一个吧,挺甜的。”   秦澍总是不咸不淡地拒绝,用一种挑剔和审视的目光盯着他。   宋洄并非一个人,他有个年纪相仿的室友,室友相貌出众,和秦澍是校友,因为曾在学校的教学楼里见过几次,那两人关系很不一般,稍微眼尖的人都能察觉异样,宋洄和他简直亲密得过了头。   不过那都和秦澍没有关系,在一些人眼里惊世骇俗、甚至是违背伦理的同性恋对他而言也只是一种无聊玩意儿,既然男人和女人在一起没什么新奇,男人和男人之间又有什么关系。   他胡乱地翻动着手边的《法律之门》,正是初次见面时宋洄手上抱着的书籍之中的一本,他已经看完了,觉得更没什么意思了。   常腿*老**啊*姨政*理。   夏季的城市不常下雨,但暴雨每次降临时总能使人的心情感到格外压抑,有种近似发烧的窒闷,他厌烦这种令人感到前途黯淡的糟糕情绪,心里的不满似乎是从那天母亲通知他已经替他安排好国外的学校就开始积累的。   学金融或是法律,还是现在的数学或是他曾稍稍有点兴趣的物理似乎都一样,对他来说都提不起劲儿,这个世界无论什么时候都无聊透了,他将书随意扔在地上,母亲的那位生活助理已经替他整理好了房间,闻声好脾气地将书从地毯上捡了起来,拍了拍上面并不存在的灰尘,然后放进客厅的书柜里,和气地对老板家这位脾气古怪的公子笑问道,“秦少最近对法律感兴趣?”   “不,无聊。”秦澍扯扯嘴角答道。   对方已经替他做好了晚餐,桌上摆放的食物丰盛得近乎夸张,屋子里飘满了食物的香气,冰箱里还有已经分门别类放好的半成品,确保他接下来的一个星期也不会饿到自己。   这位生活助理放下衬衣袖子,随手带上秦澍上个星期堆积起来的脏衣服和自己的外套,感慨道,“这里还是太小了,转个身都会撞到墙壁,屋子也不隔音,住起来怪吵闹的,附近好像也有不错的公寓,秦少要不要考虑换个地方?”   秦澍侧头,瞥到对面阳台上那个手指夹着香烟,正漫不经心地弹着吉他的青年,他最近总能注意到对方,淡淡道,“不用,反正过不了多久就会搬走。”   宋洄靠在椅背上弹了几首老歌,便开始浇花,浇花浇到一半,口袋里的手机便响了,掏出来接电话,夹在耳边嗯嗯啊啊说了些什么,他穿着白色的T恤,领口有些肥大,能明显瞧见锁骨,大片橘红色的余晖斜映在青年俊秀的脸庞上,有种文艺电影般的细腻质感,那个头发胡乱扎起来的脑袋点了几下,很快又想到电话那面的人并不能瞧见,只好应着声道,“好的,请等等,我马上下去。”   宋洄收起手机后恰好看到对面正靠在窗边发呆的秦澍,笑了笑算作招呼,出去的时候差点撞到墙边的吉他。   来送东西的是裴翊的同学,身上也有急事,道了声抱歉便钻进车里绝尘而去,地上摆放着的全都是裴翊之前放在宿舍里的书,只看封面上的名字便要叫普通人胸闷气短,手脚发软,时刻鞭策警醒自己。   知识的重量凡人无法称量的,反正不很轻,这几大箱要一个人搬上去根本是不可能的事,宋洄撑着膝盖犯了难。   裴翊最近正在准备留学事宜,整日里忙得不可开交,几乎见不到人影,宋洄倒是已经毕业,如今正在一家电子公司里干着无关紧要的工作,整日悠哉得不像话,他是没有大志向的人,随波逐流也无不可。   “学霸可真不好做!”他将其中一个箱子掂起来时暗自嘟囔了一句,只是没走几步便差点闪到腰,有点狼狈地放下,转过身恰好看到头一次下楼送助理离开的秦澍,笑着挥手问道,“有空吗,帮个忙?”   秦澍表情冷淡地替他将所有东西搬上了楼,宋洄扯着纸巾胡乱擦拭掉额上的热汗,又将抽纸递给对方,热情地跑去厨房端来切好的果盘和柠檬茶,朝他不住感谢道,“刚才真是辛苦了,赶紧坐下来休息会儿。”   汗水将他的白T沁湿,薄而软的棉质布料紧紧地贴在他清瘦的身体上,屋外捎来的凉风夹杂着外面蝉虫的鸣叫,清晰稠密,是另一种凉爽的感觉,对方逆着光,湿漉漉的脸颊和胸前那两点淡红的痕迹平白透出股色情下流的意味来。   秦澍垂下眼,有一瞬间觉得自己的注意力似乎放在了很无聊的地方上,心情夹杂着莫名其妙的疑惑和一点令他感到陌生的兴味,他端起玻璃杯喝了口,入口的柠檬茶滋味不错,酸涩的香气彻底冲淡了刚才那点异样的情绪。   这间屋子是和他对面一样的布局,面积很小,放上茶几和深红色绒布沙发,再摆上一间书柜,更是没剩多少余裕,那边的空间那位生活助理就已经嫌弃转个身就会碰上墙壁,他要是见了这里,恐怕会说脚跟都没办法沾地。   看得出主人也很有情调,东西少而精细,墙壁上挂着品味不错的装饰画,门边靠着把原木吉他,角落燃着气味怡人的香薰,屋内的每一件东西都摆放得很整齐,看起来似乎是刻意装扮过。   桌上放着蛋糕,正飘出股甜腻诱人的香气,宋洄回头看了一眼,朝他笑道,“对了,今天我过生,你吃晚饭了吗,要不留下来吃完饭再走,待会儿带块儿回去做宵夜。”   他的手机又响了,大概是他那位室友,告诉他自己今晚回不来。   “我就知道又是这样,懒得和你计较,反正你是大忙人。”他用手指若有似无地扒拉着垂到耳根的发梢,语气里透着点不满。   那边似乎在道歉,某些独属于年轻恋人间的无聊玩意儿。   宋洄的脸开始有点不自在起来,脸颊泛红,撩起眼皮飞快地瞄了眼沙发上端坐着喝茶的秦澍,起身往阳台那边走,低声道,“算了,也不是什么大事,其他的等你回来再说,东西在家,遇上一个朋友帮忙,还真是不轻松,重死我了,差点扭到腰。”   对面隐约有越说越多的趋势,宋洄笑着打断道,“和我客气什么,行了,我这边还有客人,以后再说。”   他挂断电话,便大喇喇地将手机丢在茶几上,屏幕上给那人的备注是裴翊,他转身去厨房端菜,对秦澍道,“不等他了,咱们开饭。” 第15章 番外1   宋洄做饭的手艺相当不错,菜的味道全都很好,那个蛋糕也是他自己做的,味道清新,哈密瓜酸奶口味,两人并没有开那瓶荔枝甜型起泡酒,宋洄的脸却很红很热,浅褐色的眼珠反射着头顶的灯光,细碎而明亮。   他手上夹着半截没有燃尽的香烟,抱着吉他弹了一首井上阳水的《少年时代》,一首很老的歌,看起来挺像那么回事儿的。   “怎么样?”   “普普通通。”其实挺不错的,但这个混蛋嘴巴就没有肯饶人的时候。   幸好他对面的是个好脾气的家伙,闻言只是笑了笑,丝毫没有被冒犯的不快,宋洄轻轻拨了拨弦,“其实我当初还想做个流浪歌手来着,不觉得想想就很有意思吗,四海为家。”   他看着秦澍皱眉的神情忽然又大笑起来,“不过后来又算了。”   算了的原因大概是他那位相貌出众的男朋友,毕竟对方的人生看上去无聊得可以一眼望到底,和流浪歌手沾不上半点关系。   秦澍看着他的手指,淡淡道,“聪明的决定,你应该庆幸你以后不用被饿死。”   “弹得有那么糟吗,怎样都应该比你说的要好吧,你讲得也太难听了。”宋洄笑骂,要不是知道这人还算不错,他恐怕都要在那张英俊的脸上泼茶了。   半晌后他半眯起眼看着秦澍戏谑地问道,“之前离开的那个也是你那位吗?”   他把那位年轻的助理错认为秦澍的伴侣,在秦澍不着痕迹地观察他时也在注意那面的情形,见对方勤快地替他整理家务,便忍不住放低了戒备,以为对方也是和自己一样的同类。   秦澍喝了口茶,“我不是同性恋。”   宋潋意外地挑眉,“我看他对你很贤惠。”   “因为我家按时付给他远超平均水平的工资。”他淡淡道。   宋潋有点吃惊地瞪大眼,失笑,“原来你还是位大少爷。”   “不事生产的米虫没什么值得光荣的。”他语气刻薄地嘲道,尽管损的对象正是自己。   宋潋捂着嘴又笑了几声,拍着桌子道,“行吧,我原谅你了,看来你天生就是这样。”他转过脸打量着房间里的东西,叹了口气幽幽道,“其实我也想做个米虫。”   他打着哈欠,为增加气氛点燃的香薰蜡烛里有些许催眠的成分,芬芳而暧昧的味道在空气里浮动,夜已渐渐深了,丝绒般的天空连着几粒不甚明亮的星子,他起身欲要送客,拍着秦澍的肩膀笑道,“你好像也是裴翊他们学校里的高材生,早点回去休息吧,看你总是很闲,无聊的时候可以过来找我玩,打游戏或者看电影,茶和点心管够,反正一个人在家也很无聊。”   秦澍看着肩膀上的那只手,不置可否地嗯了声,慢慢走回自己卧室,见对方已经熄了灯,自己也上了床,就好像和那面的人约定一起进入梦乡。   宋洄待在阳台上的时间好像比之前多了一些,拿着水壶慢吞吞地浇那盆始终不开的花,或是端着盘子吃东西,动作斯文。   他在家总是穿着白T,索性长相清秀干净,看上去不至于显得不修边幅,真不知道一个电子公司的员工居然也被允许留那样的头发,人事部的人不会有意见吗?   偶尔那个室友也会和他一同出现,两人姿态亲昵,肩膀叠在一起说着什么,宋洄会将身体靠在他身上,他们会在某个瞬间不约而同地相视一笑,十分默契,自然也有一些不痛不痒地争吵,那个叫裴翊的人不知道说了些什么,看着宋洄,神情诚恳,但对方只是犹豫地皱起眉,抽着烟神情烦躁地摆手,并不马上答复,他最近烟瘾有些重,秦澍察觉他每天几乎比从前多抽了两根,抓头发的次数也多了起来。   他在一个傍晚瞥见对面的情侣在阳台上亲吻,宋洄闭着眼,将手懒洋洋地搭在他室友肩上,指间还夹着没有燃尽的香烟,乳白的雾气薄而缭绕地升腾着,像是一部节奏缓慢令人发困的文艺电影,剧情烂死了,简直无聊透顶,只能靠几个暧昧恶俗的场面来故意煽情,挑逗观众的兴趣,唯一的看客原本想移开视线,不知道为什么心里有点烦躁,觉得那个彰显两人关系的亲热画面有些刺眼,宋洄似乎察觉到他的存在,很是尴尬地拉起男友的手一起进到了里面。   这个吻其实很短,十秒不到,然而在秦澍心里却很漫长,刻上了一点不同于以往的奇怪痕迹。   糟透了。   他无法形容那种近似恼怒的心情,好像是无故吹来一阵风,将那扇此前一直紧闭的门扉悄悄楔开一丝细缝,于是一粒沙尘就那么大喇喇地飘进了里面,占据了点微不可查的空间。   淡黄色的窗帘透出内里两人朦胧的影子,窗户并没有全部合上,微风一吹,帘子便随之晃动,显露出客厅里那张深红色的丝绒沙发一角,玻璃几近透明,倒映着落日带着余温的橘红光线,人类是善于联想的生物,毕竟主人公正在里面做什么事情几乎不言而喻。   秦澍收回视线,看着手上那本书里甜腻动人的情话心情有些烦闷,他将书合上,起身给自己倒了杯凉水,喝完便仰躺在沙发上。   似乎是睡着了,但又并没有真的入睡,蝉仍旧挂在碧绿的叶梢上不知疲倦地长鸣着。   他在这段时间里做了个令人口干舌燥的梦,梦里面目模糊浑身赤裸的青年缠绵地吻着他的下巴,靠在他身上笑,他的头发有点长,身上沾着点甜腻辛辣的尼古丁味和水莲湿润动人的香气,这莫名其妙的笑声简直令他心烦意乱,忍不住想要喝止对方。   他对同性迟来的冲动和年轻而直白的渴求在这个燥热黏腻的夏季傍晚忽然造访,如一阵毫无预兆又滂沱淋漓的狂暴骤雨,在他身体里肆无忌惮地冲刷着一切,仅留给他回响在空气中的粗重喘息。   他垂眼盯着裤子上的深色污渍,面无表情地重新换掉,末了揉成一团,眼不见心不烦地丢进垃圾桶。   对面的电影主角也已鸣金收兵,宋洄赤着发汗的上半身出来透气,他的嘴唇很红,时不时咬着舔着,似乎是在回味些什么,眼神倒是很亮,将跟他一同出来的裴翊稍稍推开,然后又攀在对方身上大笑起来,那盆迟迟不开的植株似乎有了一个花苞,宋洄检查的时候很欣喜,拉着裴翊一起低着脑袋很是稀奇地瞧。   对方有点无奈地看着他大惊小怪。   秦澍开始憎恶自己过于优秀的视力,可又忍不住要将探查的目光落在那个人身上。   一种类似憎恨的情绪,他厌恶对方毫不检点地在那间小阳台上暴露自己与同性情人的暧昧关系。   可是他更厌恶对方刚才拥吻的对象不是自己。   他是善于解剖别人更擅长解剖自己的人,拿着放大镜试图厘清每一根情绪,他很清楚刚才那个出现在梦中的人是谁。   他在隐秘地肖想着那具和他生理构造一样的身体。 第16章 番外2   那个瘦骨嶙峋,全身只剩一张皮裹在骨头上的少年挨了几记响亮的耳光,原本还算俊朗的脸立即肿得像猪头,额头青紫,鼻血四淌,衣领也染上了血渍,他明显打不过那个体型壮硕的中年男人,转身想要跑,又被身后的人提住后领抬脚踹翻在了地上,好不狼狈地俯趴着。   身后的竹棍夹着风,“噼里啪啦”,一下接着一下,如雨点般密集地砸落在那个桀骜不逊的少年奇瘦突兀的脊背上,留下一道道横七竖八、触目惊心的淤痕。   这场老子揍儿子的大戏在马路上吸引了众多瞧热闹的看客,可是却没有一个人真正上前帮那个少年一把。   路边乘凉的大妈知道些底细,捏着把炒胡豆,用牙齿泛黄的嘴边磨边嘟囔道,“姜正那厮儿今天打牌是不是又输了,回来就逮着他儿子乱打,看着也真是造孽,不想养当初何必把人生下来受他的罪,怪不得他婆娘要跑,哪个女的遭得住这种毒打?”   “狗娘生的小杂种,你是不是偷拿了老子的钱出去花,说,你拿了多少?”姜正丢下已经被他用得四分五裂的长棍,可想而知他刚才在他儿子身上下了多大的死力气。   明明是亲父子,但一看到那张脸就令他想起那女人跟人偷跑的窝囊,和在其他人那里受的嘲笑,尤其是那小子不说话时阴恻恻的眼神,有时候总不免令他发憷。   趁现在他还制得住他,他怒上心头,握拳就往少年乌青色的脑袋上砸去。   这一下挨得严严实实,姜可顿时手脚虚软地紧缩成一团,脑袋更是又酸又涨,针扎般刺痛起来。   少年喉咙冒火,恶气上涌,肠胃里泛起一阵难以形容的酸苦,他忽然咬紧牙,伸腿乱踢,鸡爪子般瘦弱的手指发疯似地想去挠姜正的眼珠,对面躲得快,只蹭破了一点油皮,于是那个男人又怒气冲冲地将他一脚踢飞到马路边上,他站起来便跑,正巧对面行过来一辆低调的黑色轿车,在距离姜可不到半米的时候司机眼疾手快地刹住,姜可也顺势跌坐在马路中央。   秦澍将手放在膝盖上,安静地打量着窗外的景色,驾驶座上的司机心有余悸,半晌后忍不住怒骂道,“......他妈的,嫌活得不耐烦了是不是。”   差点酿成大祸,他偏过头,发现秦澍转过头正盯着地上的人,那个被揍得惨兮兮的小崽子。   “何叔,你看,那个人像不像一只狗?”他出声问道。   何伟也瞥了眼那个出气多进气少的少年,心想死狗还差不多,那个中年男人也跑了过来,提起他一只脚开始向往路边拖,看样子还要继续施暴,秦澍看了一阵,忽然移开目光,“换条路回去吧。”   何伟有点于心不忍,但他一个替人开车的小司机,也管不了别人的家务事。   车子正准备发动,姜可却忽然拿自己的脑袋用力去撞他老头的鼻梁,伤敌一千自损八百的坏招,但是管用,趁对方眼冒金星辨不清方向的时候猛地挣脱开,朝车子用力挥手。   那张被血糊得乱七八糟的脸上勉强能看出一双黑沉沉的锋利尖锐的眼。   “你们撞了我,送我去医院!”他跑过来,嗓音沙哑地对着车上的人恶狠狠道,乌黑的眼珠则直直地盯着秦澍。   秦澍似乎觉得有点好笑地弯起嘴角,司机忍不住骂道,“妈的,这小子还挺机灵的呢。”   姜可更激动了,他干脆拍着车门,恶声恶气地重复,“带我去医院!”   他才十六岁,他不想死。   他那个脾气暴戾浑身酒气的老子也反应过来,面色恼怒阴沉,又在盘算着要用什么花招整治他。   他受够了,这么多年,他就一直在对方的拳头和棍棒下苟延残喘,活得像条烂贱的死狗,一块抗揍的沙袋,无数次被他亲生老子拖到大街上当着众人的面教训,挨打,辱骂,毫无尊严,根本不能算是一个人。   而车上干净整洁的青年用一种疑惑的目光盯着他,就像是天上的一片云在瞧地上的一滩污泥。   刚才他为什么没有被这辆车真的撞到,为什么还要放他继续回到他老子的阴影中去。   “凭什么?”秦澍好整以暇地问他。   姜可的眼睛因为刻骨的恨意和怒火亮得惊人,他咬牙切齿道,“我可以替你办事,我什么都可以做。”   秦澍略感无聊地关上窗,可惜他什么都不需要,见他再一次狼狈地被他老子踹翻在地上,胸口挨了几记冷脚,却仍摆出一副凶恶桀骜的神情,秦澍忽然又改了主意,对身旁的司机道,“你下去。”   “要帮他吗?”司机有些诧异今天的秦少居然会大发好心地多管闲事。   秦澍沉默着点了点头,他也不知道为什么会想要帮那个活得像野狗一样潦草倒霉的少年,兴许对方那种带着火光的不肯服输的眼神,或是像狗一样顽强到近乎烂贱的生命,挺有意思的,他喜欢这些蓬勃鲜活的东西,那是他所没有的。   他睨了眼那个性格残暴的中年男人,对据说身手挺不错的司机冷淡道,“给他点教训就行了,我赶时间。”   于是司机先生很赶时间地让他不太利落地断了几根肋骨,一点轻微的脑震荡,最后便带上浑身是伤的姜可扬长而去。   几天后,儿子跑掉的姜正因为宿娼被罚款和拘留,他有点这种小毛病,周围人见怪不怪。   再然后不知又被谁举报聚众赌博再次遭到拘留,监狱里什么人都有,恶的横的总能遇上比他更恶更横的,于是他身上原先那点不可一世和凶狠很快便碰了壁,姜正在挨了几次大的教训后聋了一只耳朵,手脚也有些打哆嗦,而后又生了场几乎要命的大病。   他穷得响叮当,之前的酒肉朋友只在他有钱时会邀他一起打牌喝酒睡女人,没钱的时候一个个都关紧房门不闻不问,周围的人都知道他是怎样对他的亲儿子的,说这是报应。   很快姜正便在附近没了踪迹。   秦澍在花园里散步,他想邀请宋洄来家里做客,名目是他的生日,他确定自己已经对那个青年产生了某种隐秘的欲望,不仅无法消解,努力压抑更是适得其反,而在看见对方和他的同性恋人亲热后还呈现越来越严重的趋势。   他想要得到他,用点卑鄙的手段也无所谓,两人现在这种呆在一起看电影听歌聊天的关系远远不够,他腻烦了偶尔单方面倾听对方对男友的无聊抱怨,又不想浪费时间,等待两人从稍显亲近的普通朋友到越界的危险关系的过程不知道要到何年何月。   尽管宋洄和裴翊之间也早有嫌隙和裂缝,并非他们表面上看上去那么和谐,裴翊是个很自我的人,乐意看见喜欢的人为他单方面的付出。   他只需要再使一点力。   在经过花圃时他瞥见一个瘦得皮包骨的少年正弓着脊背蹲在旁边。   “你在做什么?”他问。   他已经快要忘记那天随手带回来的人,但这张脸上像是野狗一样桀骜不逊的凶恶神情和那双闪着火光和恨意的眼睛,忽又令他回想了起来,“是你啊。”他恍然道。   对方为了包扎后脑勺的伤口将头皮剃得很干净,现在只冒出来一点鸭蛋青的颜色,脑袋倒是生得很圆,不难看。   那些严重的伤口并没在他年轻健康的身体上造成太大的痕迹,只是肉体上的创口容易愈合,其他东西却永远留在了那张黑暗阴沉的的眼睛里。   花圃里的月季是重金聘请的园艺师精心培育的名贵品种,有几株更是独一无二,枝头上的鲜花姿态娇羞烂漫,秦澍原本对这些花花草草并不感兴趣,这些漂亮的花儿在他已经习以为常的眼中不过是道不那么单调乏味的风景,谈不上喜欢,然而宋洄会为阳台上那支开了一朵的白蔷薇欢欣雀跃,他也忽然开始在意起来。   “是你种的?”他问。   姜可愣了愣,手上正捏着一只肥鼓鼓身体油亮的天牛,他面无表情地摘掉那只虫子的翅子,将它小心掐死,最后才不知道是承认还是否认地嗯了一声。   秦澍点头,显得很满意,“很好,花很漂亮。”他又想了想,“你应该去上学,我居然忘了这事,你可以提醒我的。”   姜可在裤子上将有点脏的手心蹭干净,点点头,很听话地同意了。   驯服一条野狗简单得不可思议,一个温暖的处所,一句漫不经心的赞美。   虽然日子还是很无聊,但好像比从前好了一些,秦澍继续往前走,忽然在脑海里想起母亲为他安排的留学事宜,时间似乎就在近前,他头一次生出极不情愿想要抗拒的念头。 第17章 裴翊   “东西在哪儿?”裴翊冷冷地盯着面前的女人。   赵雅莉抱着酒瓶缩在沙发上,语气也是醉醺醺的,脸上满是不屑地嗤笑道,“什么东西,不知道。”   “书房里的那些照片。”裴翊有点厌恶地看着她蓬乱的长卷发和带着酒臭味的裙子。   没有那些昂贵化妆品的涂抹,这张性感妩媚的脸蛋呈现出的是一种病态的不自然的憔悴,他不着痕迹地隔远了一些,对对方身上不知检点的寻欢作乐和堕落放纵不置可否,有种与己无关的冷漠。   “照片,那是什么鬼?”赵雅莉抬起脸,声音里带着点疑惑,握着酒瓶的手颤了颤,她忽然反应过来,将手中的酒瓶朝裴翊身上掷去,男人微闪,玻璃瓶错身落地碎裂,里面的液体将名贵的白色羊毛地毯沁湿,公寓里到处都是那股难闻的酒味。   裴翊皱眉,“我说过别碰我的东西。”   “是呀,你的书房谁都不许进去,哪怕是你的未婚妻也不可以......”赵雅莉喃喃道,她忽然语气凶狠地质问道,“裴翊,我是你订过婚的女朋友,你至于这么防备我防备我们家吗,爸说公司的事情想让你和你的朋友帮帮忙你也不愿意,我们不是一家人吗?”   “我很早就说过我不喜欢你,”裴翊的语气仍旧冷淡,英俊的眉目间夹杂着些许不耐,“把东西还给我。”   赵雅莉忽然拍手笑道,“好呀,和我上床就给你。”   她忽然手忙脚乱地扯开身上的长裙,将黑色丝袜从大腿根上褪下,满不在乎地丢在一旁,赤着身体想要去吻他,见男人无动于衷没有丝毫表情的脸忽又怔愣着问道,“因为我不是男人?还是别的什么,可我听说有些同性恋也并不是非男人不可。”   她动作急切地抓挠着杂乱如蓬草的头发,不停地问着对方,神情有点崩溃,“难道我不够漂亮,明明我说过为了你我什么都愿意做,可你为什么就是不喜欢我,到底要我怎样?”她发疯似地用力捶着男人的胸口,还算清秀的面容顿时显得有些狰狞可怖。   “我以为其他男人已经满足你了,别做出一副你好像非我不可的样子。”裴翊将人用力推开,语气讽刺。   当初若不是碍于对方蛮不讲理的性格和家里显赫的背景,再加上心里的怨气作祟,他也不至于勉强答应对方那个交往的请求,现在看来,这个决定根本就糟糕透顶。   “当初不是说好了吗,我可以和你订婚,至于其他,我没时间陪你玩过家家的恋爱游戏。”   “过家家的恋爱游戏,”赵雅莉抹了把苍白的脸,讽笑几声,“别以为我不知道你那点见不得人的心思,不就是还在心里念着你那个嫌贫爱富的初恋吗,可惜人家早就一脚把你踢开转头抱上秦澍的大腿了,谁叫你没本事,连个瘸子也比不上,不对,现在秦澍可不瘸了,你那个初恋恐怕更离不开他了......”   她还想说些更过分的话,激怒这个看上去好像什么都不在意的人,真可悲,女人有时候也只能靠伤害来宣泄心中的爱。   她当初的确是因为对方那张年轻漂亮的脸而喜欢上对方,这样优秀出众的男人,更何况还能赚取其他女人羡慕嫉妒的目光,浅薄吗?虚荣吗?可这不也正是和她一样其他大部分人的感情生活吗。   她眼睛发红,牙齿咬得很紧,却又止不住迷恋地看着男人端正俊秀的面孔。   但裴翊已经失去了和她继续周旋的兴趣,语气厌恶,“我说了把东西还给我。”   “什么破烂玩意儿,早就烧了!”赵雅莉冲他恶声恶气地大叫道,甚至还想要伸手去抓他的脸,被对方轻轻躲过,“你是我的和未婚夫,为什么还要留着别人的破照片,你们都是男的,同性恋恶心死了,信不信我让爸叫你在常海混不下去。”   她哭叫道。   虽然知道会是这样的结果,但裴翊的眼神还是有一瞬的收缩,他转身欲走,赵雅莉却蓦地从后面抱住他,重又出声挽留道,“又是这样,你又要走,你总是这样折磨我,我刚才都是口不择言乱说的,我不会叫我爸做什么的,别走好不好,裴翊,我真的很喜欢你。”   她将脸埋在对方身上,用力嗅着那股清淡干净的香气,心中慌乱不已。   “照你所说,我浑身上下一无是处,哪里值得你喜欢,”裴翊扯扯嘴角,将她推开,这次动作轻得多,他头也不回地继续往前,语气仍旧冰冷,“长得好看的男人世间有一大把,别在我身上浪费时间了,赵雅莉,把衣服穿上去卫生间洗把脸,你也该长大了,你爸也不可能由着你乱来一辈子,与其指责我不帮你,不如少碰点不该碰的东西,自己去解决那些问题,而且,我没你想的那么好,如你所说,是个恶心的同性恋,比不上秦澍,也根本配不上你,去爱其他男人吧,别来纠缠我了。”   “可我们订过婚了。”赵雅莉站在原地泪眼婆娑地看着他。   裴翊的脚步没有丝毫停留,语气冷静得可怕,“一个订婚仪式,其实什么都不算,你也清楚的,不是吗。”   他从房间里离去,没有带走一丝风,赵雅莉看着空荡荡的屋子,忽然捂着嘴失声痛哭起来。   不知道是在为无往不利的自己居然头一次在裴翊这里碰了壁,还是为自己以后不能再像从前那样兴风作浪仗着优越的家世无所顾忌。   照片丢了就丢了吧,反正留着也显得那只是可笑的念想罢了,裴翊双手插进口袋,衬衣有些凌乱,快步地向前。   楽明河水波依旧,杨柳枝轻柔地挑动着。   马路干净整洁,两旁的行道树生得高挑,散发出奇特的味道,公交车一过,便扫出“沙沙”的声响,日光被绿叶筛成一地细碎的淡金色。   他看见附近两个关系不错的年轻学生身体靠在一起,说着今天在学校里的见闻,一个聒噪吵闹,高大健壮,一个安静内向,体型圆润可爱。   那个活泼的拧了把他俊秀的脸蛋,调侃道,“肉肉,说点什么啊,班花向你表白了耶,你可真是艳福不浅。”   那个被调侃的男生脸有点红,将他推远了一点,责怪地看着他道,“我不喜欢她。”   “班花那么漂亮你都不喜欢,你到底喜欢什么样的?”他忽然勾住他的脖子,“说,你是不是喜欢男的?其实我觉得你比班花好看多了。”   “滚啊。”那个男生的脸顿时红了,朝他同伴恼羞成怒地低吼道。   那个男生忽然在他脸上恶作剧似地亲了一口,飞快地跑远了,挥着手道,“老子滚远了,拜拜,肉肉,明天见。”   他得意地大笑着,身后的人仍旧盯着他远去的背影,动作不太自在地擦了擦被亲到的那个地方。   裴翊别过脸,没有再去看那两个人的神情,只觉得刺眼。   什么都是假的,他想,这种干净纯粹的东西究竟能维持多久,他们两个谁都不知道。   等着看吧,用不了几年他们就会被周围的环境彻底改变,说什么喜欢,想要一直在一起,根本全都是骗人的假话。   可为什么还是会觉得愤怒,是因为心有不甘吗。   他看着泛起涟漪的水面,耳边又回荡起许多年前那个在自己耳边说着誓言的声音,而他已知道那个人绝不会再出现,他们早已一刀两断。   他早已自动放弃。 第18章 七年之痒   “夏日时逝,风拂蓟花,谁还在为着憧憬彷徨不定......”   “爸爸刚刚弹错了,”宋稚得意地拍手大叫,宋洄顿时狼狈地挠着发热的脸颊,解释道,“太久没弹,手都生了。”   技巧实在稀疏得不像话。   姜可急忙将那个不讨人喜欢的小孩抱起来,往半空中抛起来又接住他,惹得宋洄在一旁担心不已。   “你最近越来越坏了,小混蛋!”他佯装生气地训斥这个和他完全不同,从小就泡在爱和蜜罐子里的小孩。   “我才不是小混蛋,”宋稚咯咯大笑,抓着姜可衣襟,不依不饶道,“叔叔还要飞高高!”   不一会儿姜可见他额上都是疯玩出来的热汗,一张脸红得像番茄,便将他放回地上,稍稍松快了两只酸软的胳膊。   宋洄抱着吉他看着姜可,语气疑惑,“你这么喜欢小孩子,为什么不早点结婚自己生一个,你家里人都不催你吗?”   姜可神情诧异,忽然“桀桀”地怪笑一声,抓起宋稚道,“我喜欢别人家的,细皮嫩肉。”   宋稚好奇地问他,“什么叫细皮嫩肉?”   姜可咧嘴一笑,“像你这样的,吃进肚子里一口一个。”   宋稚又开始咯咯咯地大声笑起来,挥手去捂他的嘴巴。   “马上就是中秋了,你要回家吗?”宋洄随口道,“带盒月饼吧,我做的,味道还成,秦澍说挺好吃的。”   他将吉他放在一旁,匆忙去厨房拿了个很大的竹编食盒,精巧漂亮,示意姜可离开时带上。   对方漫不经心地同宋稚玩闹着,语气有点诡秘,“我家就剩我爹,但他看见我就烦,恨不得我这辈子都不要再出现在他面前。”   宋洄父母去世得早,总是很羡慕别人家的天伦之乐,于是笑,“父子哪有隔夜仇,平时也该多回去看看,兴许他也很想你呢。”   姜可笑了几声,盯着宋洄的脸嘲道,“你还真是爱多管闲事。”   在对方彻底变脸之前他抄起自己的外套,又拎起那个食盒,懒洋洋道,“好吧,我回去和我老爹培养感情去了,宋稚,跟我说拜拜。”   “拜拜。”宋稚抱着他的大腿粘了一阵,放开后朝他挥手,见他消失在门口神情还有点念念不舍。   回到家,姜可推开那间没有窗户的小隔间,冲正躺在床上的黑影重重踢了一脚,等听到对方痛苦的呻吟便怪叫着嚷道,“老东西,起来吃饭了,给你带了好东西。”   晚餐吃到一半,原本正在国外出差的秦澍却忽然回来了,瞥了眼桌上的食物,又看向吃得正欢畅的宋稚,似乎有些不满。   他将外套胡乱地丢在沙发上,又去看宋洄,宋洄只顾替宋稚将鱼肉里的尖刺剔出来,秦澍只好自己蹭到厨房去拿碗筷。   “不是说明天才回来吗?”宋洄头也不抬地问。   秦澍看着被他伺候得舒舒坦坦的宋稚,想到自己以前扮猪吃老虎,随意使唤这人的幸福时光,有点心不在焉,桌上的饭菜是为了迎合小孩子口味做得五颜六色味道却很简单的食物,造型丰富但吃起来总没滋没味的,他举着筷子如同嚼蜡,越发觉得自己在这个家里的存在可有可无,简直没有半分地位,真是岂有此理!   他慢吞吞道,“懒得和他们废话,推掉了几个乱七八糟的邀约,把事情办完了就回来了。”   结果回来也没见那人露出点好看的脸色,也不知道现在宋洄对他到底是个什么态度,两人好像在那些年漫长乏味的生活中飞快地跳过热恋,成为就这么将就着过吧的中年人。   他忽然涌出股中年危机,这是不是就是那些人说的七年之痒。   他打量着面色平静的宋洄,越发忐忑起来,忍不住道,“我给你带了礼物。”   宋洄抬眼看他,笑了笑,“有心了。”   “你不问问是什么吗?”   宋稚一听礼物顿时激动起来,“秦叔叔,我也要礼物!”   “你当然也有,”秦澍仍旧巴巴地盯着着宋洄。   宋洄随口问,“什么?”   男人忽然笑得有点神秘,坏极了,这模样怪陌生的,宋洄看稀奇似地瞧了他几眼,又看向将衣服弄得乱七八糟的宋稚,忽然自言自语道,“你是不是被我娇惯得太厉害了。”   怎么现在还一副长不大的呆蠢样子,过段时间进幼儿园再这么任性下去少不了要挨幼儿园大佬的捶。   宋稚才不管这些,忙不迭推开碗筷,“啪啪啪”很快便跑到电视机前目光专注地盯着里面的画面。   宋洄替秦澍舀了一碗汤递过去,啧,胡萝卜片还是花朵形状的,“以为你明天回来,没做你的,将就着吧。”   真是随便又散漫的态度,过不久在外头找到人是不是就更不当自己是一回事儿了,秦澍心里有气,眼珠子转了转,想到今晚自己就能找补回来,努力压下唇角边的怪笑。   宋洄对秦澍要送他的礼物兴趣不大,陪着宋稚看了阵电视,又玩了一会儿拼图便困得要命,打着哈欠准备洗漱睡觉,押解着依旧精神奕奕的小崽子早点上床,对方一脸愁眉苦脸,看神情并不服气,抱着玩具还想继续胡闹又有点怵他老爹最近的严厉。   秦澍喝了一口汤,忽然觉得味道好像也可以。   “礼物到底是什么?”卧室内,宋洄躺上床,已经有点迷糊了,忽然问正要去洗漱的秦澍。   秦澍眉毛一挑,顿时露出得意的神情,从裤子里拿出只丝绒盒子,他已经等了很久了。   黑色小盒子包装得十分精致,并不重,似乎是首饰一类的东西,还镶嵌着红宝石。   宋洄接过来翻到背面,吃力地辨认着上面的外文字,发现一个都不认识。   秦澍得意地抿起唇,将衬衣纽扣一粒粒解开,露出瘦削苍白的肩颈和锁骨,那片皮肤细腻光洁,线条流畅又漂亮,好似一件昂贵的艺术品,在灯下发着光,“正好我还没吃饱,咱们可以试试。”   几分钟后,他被一脸羞愤的宋洄用力蹬到地上。   “滚啊。”宋洄抓过枕头恼羞成怒地朝他骂道。   “你现在越来越凶了。”   简直岂有此理!   他有点狼狈地从地上坐起来,瞪着对方,满脸不耐地抱怨。   “求你要点脸吧。”宋洄没再看他,捂着被蹭得有点红肿的胸肉背过身去。   秦澍神情更不满了,语气阴沉,夹杂着几丝不易察觉的酸气,“我听说你今天还给姜可弹吉他了,你都好久没给我弹过了。”   宋洄不屑地抱怨,“......你不是嫌我弹得难听吗?”   “什么时候?”   “前几年......”   “哦,”秦澍回想了一下,优秀的记忆力让他做不出抵赖的事情,于是有点心虚地含糊道,“那我向你道歉。”   “算了吧,我也不指望你能说出什么好话。”宋洄拉起被子盖住自己赤裸的身体,冷嘲道。   “唔,那换我给你弹,其实我会钢琴。”秦澍重新爬上床,修长的手指重新摸到落在被子里那枚装点着红宝石的精致圆环,触感冰凉,这个玩具看来得等到下次玩了,他的心情有点遗憾,或者再哄着对方喝点酒,不过宋洄已经上过两次当,恐怕没那么好骗。   他不禁回忆起前两次得逞的情形,心旌摇荡,神情也有些微妙。   “你还记得?”宋洄似乎有点不太相信他的话,声音捂在被子里有些发闷。   秦澍将手枕在脑袋底下,想了想,“还好,刚开始应该有点手生,太久没碰了。”   “下次把《梦的点滴》的谱子找出来,真不知道你为什么喜欢这些老掉牙的东西......”他不屑地嗤道,眼珠却又瞟到对方的脊背,似乎有点愤恨,最后又虚伪地试探着道,“要不再试试,这次轻一点,应该不会弄伤。”   “你自己去试吧!”宋洄咬牙切齿,将被子裹得更紧了。   果然还是到了七年之痒了吧,秦澍拧着眉,很是不爽地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