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画家》作者:其实是九节狼   文案   绘画民工受 隐姓埋名豪门私攻 年下   原创小说 - BL - 长篇 - 完结   HE - 狗血 - 双性 - 扮猪吃虎   年下 - 大长篇   受是一个名画仿制村里的民工,小时候父母要把他卖了给他弟攒彩礼,他逃出来打工为生,所以学历很低,但很温柔人妻,都二十七了也没敢和别人约,怕被看见畸形的身体。   攻是某天来受店里应聘的普通打工人,自称是个农二代,但他长得很帅仪态也好,受明知他的身份很有疑点,像那种背了命案隐姓埋名的杀人犯,但还是陷了进去。   没办法,谁让他牛子大大,说话少少。 第1章 出逃的杜夏   杜夏还记得小时候写作文,题目是《我有一个梦想》。他那时候想当一个画家,同班同学里和他有同样梦想的共计十二人,其次是作家,老师,和科学家。   也有同学笼统的写要去环游世界,然后留在大城市生活。他们的父母大多背井离乡在外务工,他们想念一年到头都见不上面的父母,也对那只出现在电视里的现代都市产生了向往。   总之,那个年纪的孩子的梦想,绝不可能是当农民工。他们的父母也不希望孩子重复自己的打工路,辛苦挣钱供他们读书。杜夏的父母是少数还留在村子里种田的农民,每年攒不下几个钱,十岁那年,杜夏又有了个弟弟,本就不富裕的家庭从此雪上加霜,但父母高兴了不少,因为这个弟弟和他不一样,是个货真价实前面带把的男婴。   几年后,杜夏成了同届学生里第一个辍学,外出打工的。这在村子里并不稀奇,总有年轻人对学习不感兴趣,九年制义务教育都是混过去的。但杜夏不一样,据说杜夏连着一个星期没去学校后,他的班主任曾追到他家,劝他的父母让杜夏至少把中考考完,还说杜夏是个好苗子,说不定能拿到重点中学的支援名额,去城里上学。   杜夏的父母全都是小学没毕业的,不进油盐,用年轻老师听不太懂的本地方言说,招娣要嫁人了,没再读书的必要。   老师头一回听有父母给男孩取小名叫招娣,还说什么要把他送更深的山沟沟里头,换回彩礼给弟弟日后娶新娘子用。   杜夏那弟弟都还没开始上学呢,字都不认识几个。老师哭笑不得,都不知该先吐槽二位父母想的太远,还是看得太近。他决定过两天再来劝劝,又过了一个星期,他走了一个多小时山路来到杜夏家的茅草屋,才得知杜夏跑了,身上没有一分钱,也没留任何口信,就是跑了。   多年以后,杜夏因为何筝的事进了公安局,警察问他当初是怎么跑出来的,他自己也回忆不出个所以然来。只记得坐过牛车,蹭过拖拉机,再扒拉了辆不知目的地是哪儿的火车,到站以后汇入那些农民工的队伍,在后厨洗盘子,干过服务员,发过传单,上过流水线,身段抽条后还在工地扛了好几年钢筋……某一次人口普查后杜夏终于有了身份证,也是那一年,他终于可以在这个打了五六年临时工的城市里自由穿梭,无意中路过一个村庄,村门口的大石块上大言不惭地刻着“中国油画第一村”。   杜夏好奇地进村,只见家家户户的门面都挂着画,以及招工的牌子。那是开春,有些农民工离开了,有些重返,又有新的到来,所以每个作坊都得重新招人,年复一年。   那个年代最时髦的画是《蒙娜丽莎》。杜夏走过的每条街都挂满了大大小小的画框,铺天盖地都是一个没眉毛的女人冲他露出神秘的微笑,杜夏看得心里发毛,正准备离开,他在拐角的一个窄门里,看到了全新的风景。   杜夏在门前怔住,挪不开腿也挪不开眼。那不是什么精细的画,和蒙娜丽莎那种肖像画比起来更显的粗糙,可杜夏就是被震住了,只觉得画里的红比他见过的任何红都要艳丽,画里的黄比他见过的任何黄都要闪耀,像是漩涡将他吸引,驱使着他伸手去触碰。   “不买别碰。”一个人的声音将杜夏呵住,他从窄门里慢悠悠地走出来,左手拿着搁画笔的调色盘,右手脏兮兮蹭了不少颜料,嘴里叼着根烟,不太礼貌地问:“看中哪副了?我跟你说说价格。”   “我不是来买画的。”杜夏不太好意思地说,他就是来逛逛。   那人“哦”了一声,短暂地将杜夏上下打量了一番,就要回门里重新画了。   杜夏叫住他。   那人回头,还是那种轻佻的打量的目光。   杜夏问他:“你招工吗?”   那人把烟夹在指间,吐了口云雾后说:“我单干。”   杜夏并不明显的喉结动了动,“学徒呢?”   那人嗤嗤一笑,那眼神那气质,还真挺艺术家。   杜夏补充:“不要你付钱的那种。”   生怕那人不答应,杜夏又说,他还会做饭。   那人的烟又叼回了嘴里,也不说话,就只是下巴一扬,示意杜夏可以跟自己进屋了。   杜夏没犹豫。   到这一刻为止,他还不清楚这个“中国油画第一村”到底叫什么村,这个看似别具一格的男人也不是什么清新脱俗的文艺青年,只不过看到了新商机,率先仿制别的名画。   更不会知道,他会从此在这个村子里安顿下来,待上整整七年,和这个叫庄毅的男人一起,画了足足二十万张梵高。 第2章 攻出场   “中国油画第一村”真名叫大卫村,位于蓉城的东北角。蓉城和经济繁荣的港岛只有一江之隔,改革开放后不少蓉城人靠着拆迁成了暴发户,大卫村却是那种全蓉城拆完了都轮不到的偏远地方,千禧之交的那几年,这个村子里还有原住民都还干编织渔网的老手艺,这里的房租也比蓉城南面便宜,所以港岛的画商把工作室开在这里,带了一批画工,又招了一批画工,将在大卫村制作的油画当作装饰品,倒买倒卖到全国各地的家居建材厂。   真正的机会是千禧年后来的。加入WTO后,来大卫村批发油画的商人里逐渐出现了欧洲面孔,了解成本价后,这些外国佬成百上千张地下单《蒙娜丽莎》。   大卫村共计三百多户人家,翻新的宅基地全是连排砖房,每排六七八户人家,层高从三到五层不等,二楼以上是工作室,或者房东自住,一楼大多都已经出租为店铺。外国人的到来让这些店铺里的三面墙从挂满装饰油画到全换成大大小小的蒙娜丽莎,生意最火爆的时候,买家甚至不看精细度,只要画的有那么点意思,他们就愿意下单,对作品的第一要求也是快点出货,而不是“像”,或者“好”。   在大卫村开油画工作室的没有本地人,全是些外来人口。对于这些人来说,仿制油画和搬砖挑担没什么两样,都是谋生。从老家到蓉城是他们走过最远的路,他们中的所有人都没见过《蒙娜丽莎》的真迹,有些人仿制了大大小小几千幅,都未必能说出这幅画真正的尺寸。   这些背景情况画商肯定知道,所以他们不做任何艺术性的要求,来到大卫村,看中的也是物美价廉的人力。同样一幅画从中国人手里拿货只需要五十块人民币,但在欧洲却需要五十欧元。同样的时间里中国人能画出十幅,欧洲的画匠或许更精雕细琢些,但只能出一幅。   外贸生意给大卫村注入了新的活力,越来越多人来这里租门面开工作室,至此,大卫村终于不再是个小渔村,终于有了点蓉城蓬勃发展的味道。   庄毅就是那段时间来到大卫村的。两年前他拿着录取通知书,从中部老家来到蓉城念大专,他在最后一年背着父母,先斩后奏用学费,在大卫村里租了个拐角的小门面,第一个仿制起梵高的《向日葵》和《星空》。   后来他在酒桌上和不同的人吹逼,说的同一番话杜夏都能背出来。《蒙娜丽莎》的市场已经饱和,几个接不到单的工作室早就开始打价格战,只有他懂得另辟蹊径,在网上搜油画拍卖价格排行榜,前三名全是一个叫梵高的人,再看他的画风,远比《蒙娜丽莎》这种肖像画粗糙,简单到门外汉上手两天都能仿制的程度。   庄毅在大专念的是工业设计,眼看着就要毕业了,除了一堆狐朋狗友和几只画笔,他并没有学到什么手艺。学校也不保证他的就业,他于是决定搏一搏,看看自己命里有没有财运。杜夏来找他的时候他确实没打算招人手,一是他开不起工资,二是他几个玩乐队的朋友已经答应来当帮手。后来订单真的来了,庄毅才十足庆幸杜夏的存在,“破例”给他抽成,他那些朋友没一个靠谱的,只有话不多说的杜夏连熬三天三夜,在截止日期前一日把画完成寄出去。   从那之后,庄毅和杜夏连轴转地忙了好几年。他们真的吃到螃蟹了,梵高仿制画的订单络绎不绝,量大到两个人再怎么埋头苦干都完成不了。庄毅于是又招了好几个工,且不要求他们学过绘画。在赚钱这件事上,庄毅确实有那么点天赋,小作坊从白天到黑夜都是闭门造车,外人看不见里面,里面的货总能按时交出,还是跟他们合作过多次的画商跟别的画工老板透露,那家“庄周工作室”搞得是流水线那一套,一个人打底,一个人构图,一个人调颜色,另一个接过调色盘直接在对应的位置上填色块……   那年代还没有内卷的概念,要是有,其他老板边不情不愿把流水线那一套搬进自家工作室,边暗骂庄毅杜夏两人毫无情怀和艺术追求时就能用上这个词。   庄毅一丝一毫心理负担都没有。他是知道的,哪怕是做装饰画的年代,大卫村里的作品也没有一幅是原创,全是抄袭的。隔壁的工作室见别家的抄袭画卖的好,还会忙不迭赶制出一模一样的,再压低价格吸引画商……   这些行为和量产仿制名画相比,五十步笑百步。都是小作坊出身,没有谁比谁高贵,哪怕是打击盗版的今天,大卫村里还是随处可见从网上临摹来的画作,反倒是“庄周梦夏工作室”还在坚持老本行,依旧只是仿制,没什么原创,但绝不抄袭cope。   还挺从一而终。   再瞅那加了俩字的招牌,杜夏的身份显而易见不止是学徒。七年前他稀里糊涂进了那扇窄门,七年后庄毅的心思都不在那块调色板上了,杜夏还跟第一天见到那些颜色似得新奇,大年初三都不休息去画室做工,从白天待到晚上六点钟的路灯准时亮起。   杜夏在这个村子里待了整整七年,多少赚到了一些钱,工作室也从刚开始的窄门换到隔了两条道的主街。这条街位置好,就在那块“中国油画第一村”的大石头后面,两侧两排共三十间门面,“庄周梦蝶工作室”在右手边的第十三间,来者不管是游客还是画商,总能看到他们的店。   所以,有很长一段时间,杜夏都把何筝的到来当作是巧合。那是大年初三,别说主街,整个蓉城都未必有商铺开店。大卫村里亮着光的除了路灯,就只有他这一家店。   那天还下了雪。蓉城是南方的沿海城市,下雪是极其罕见的天气。但当夜幕降临,蓉城的天确实飘起了毛毛小雨,杜夏记得自己在坐在店门口看了会儿雪,抽了根烟,然后回到屋内,在支起的画架前蹲下,继续捣鼓调色盘上的颜料,良久才落下一笔,又觉得不对,再继续调,觉得差不多了,再覆盖上去。   总之就是很久都没起身。   调色盘上,他也始终没试出最理想的那抹金色。   杜夏长长地叹了口气,想把手机里的照片翻出来再看看,没拿调色盘的手摸了摸口袋,才意识到手机在几个小时前被自己放在了收银台上。   他就是这时候扭头的。还是那只手撑在了地面瓷砖上,离自己五米距离的店铺门外,一个穿黑羽绒服工装裤藏蓝帆布鞋的男人,在发觉自己回头后,往外退了一步。   杜夏没有被吓到,脑子也还没来得及运转,疑惑这个日子这个点,为什么还会有人出现。   他只是很正常地先站起身来,还没直起腰,眼底就有黑点往上漫溢。   他中午饭吃得潦草,晚饭也没吃,再加上蹲了那么久,所以有点低血糖。   杜夏没在意,以为自己很快就会恢复,却不料黑色瞬即遍布他的视线,他往前迈了一步,就使唤不动手脚。   完了。   杜夏能感受到自己的身子在不受控制地往前侵,肯定要摔一跤。两秒钟后,等待他的不是膝盖磕到冰凉瓷砖的痛楚,而是一个结实的怀抱。   杜夏的视野还没完全恢复,他低着头,双手撑在那个人的小臂上。   他能摸到雪落在外套上化成水的湿凉,被扶着站稳后,他听到那人问:“没事吧。”   “没。”杜夏答得很快,循声抬头,那个人的音色是冷的,鼻间呼出的气是热的。短暂的对视间,杜夏余生都会记住这张俊朗到应该出现在雕塑图典里的脸。   杜夏理应再说声“谢谢”。   他慌忙地松开手,盯着男人身上那沾上颜料的羽绒外套,自己也手足无措, 第3章 攻来了!   为了展示更多作品,商铺三面墙壁上都铺满油画,层层叠叠,连后方一米宽的小门上都挂着小画。那扇门后有更多未装裱的画,半成品的画,还只是白布没变成画的画,地板上,油画颜料成桶成桶的储存着,各式笔刷和其他用具散乱着,杜夏翻找了好一会儿,才从这些杂物里找出瓶未开封的除胶剂。   这种稀释剂是画工平时拿来洗笔的,杜夏又抓了块毛巾,出那扇小门回到店铺里。等待的青年已经把落在地上的调色盘捡起来了,那上面只调了一种颜色,所以被弄脏的羽绒服上也只有巴掌大的金色。   “不好意思,实在是,不好意思。”杜夏的动作很利落,不差钱似地用大半瓶稀释剂倒湿毛巾,一根手指头勾住毛巾再捏住,在青年的羽绒服上反复擦拭。他另一只手拽着羽绒服的衣摆,使有污渍的那块保持平整,他全神贯注地把那片颜料擦拭到不仔细就不会发现,他运动的手腕被青年轻轻握住。   “不必了。”   杜夏抬头看向青年,青年则一直在看着自己。   店铺外飘着雪,路灯冷清。店铺内的暖黄光下,杜夏和一个不速之客靠得那么近。   杜夏不是个善言辞会口舌的人。把稀释剂放到地上,毛巾搭在稀释剂瓶口,还是那句,“不好意思。”   杜夏低着头,双手插在棉服兜里。他有一米七五,但骨架单薄,衣服穿多了反而显瘦。比他高大半个头的青年则是肩宽腿长的衣架子,羽绒服和里面的棕色无帽卫衣都不是牌子货,套他身上就是有质感。   青年比电视剧里演的那些贵公子有气质多了。也没多想,杜夏便问:“来看货?”   青年意识到杜夏把自己当画商了,接话道:“随便看看。”   杜夏把自己站的地方让出来,更方便青年领略风光。他站在了青年身后,才后知后觉地生出疑惑,“怎么大年初三就开始跑订单了?”   青年的目光落在杜夏还未完工的那幅画上,答非所问,“你这儿还仿克里姆特。”   杜夏眼睛一亮,站到了青年身边,侧脸看向他的眼神本就挺小心翼翼,现在更是多了份憧憬。   “一个的老外问我们会不会仿《阿黛尔的肖像》,我们以前没接过这种单子,就试试。”   其实不用杜夏特意解释,青年也知道这种订单也只可能来自欧洲。国内市场主要还是流行装饰画,来做买卖的本质都是商人,不懂画,什么好卖订什么,还会要求画工不能自己发挥,一批货最好全都是复制粘贴。略懂艺术的都是老外,能接受画工在细节上做些小改动。国内的装饰画市场就是印象派的市场,发过来的订单不是莫奈就是梵高,且很少订梵高的自画像。但杜夏店铺里挂了好几副梵高不同时期的自画像。他们和荷兰美术馆外一个纪念品店有长期合作,那家老板每年都会问他们订购一批自画像。   杜夏估计那个没见过面只在微信和自己沟通过的老外也是开纪念品店的,附近的美术馆里有这幅《阿黛尔的肖像》真迹,这张画寄过去后对方要是觉得还行,日后的订单也会源源不断。   所以他很认真地对待这第一幅画。庄毅说了好几遍差不多行了,他总觉得还能仿得更像些。   庄毅只觉得他可笑。人要有自知之明,他们这些人别说画师,连画匠都称不上,顶多算是仿画民工,七年来画过的所有订单都是一看就是假的,是当装饰品卖的复刻品,薄利多销的便宜货,哪需要花那么多心思,能跑量就行。   但杜夏这回偏偏要和庄毅较劲。   从去年港岛旅游回来后,他和庄毅就有了观念不合的端倪。   “那老外还给我发来张很清晰的电子图,放大后连那女人手上的纹路都看得清。”杜夏端着手机,将相册里一张点了爱心的图给青年看。画里的黑发女子穿着金色的连衣长裙,裙上的方形花纹也都是不同层次的金,女子所坐的扶手沙发上,方块状和椭圆形的花纹也是这种色调。整个画面沉浸在金色的海洋里,华丽奢靡。   青年垂眼,看似是在关注屏幕上的细节,实则是观察杜夏的手。那是双手艺人的手,同样是握笔,他的手比读书人的粗糙的多,虎口和指腹的地方被刚才的洗涤剂擦干净了,他短短的指甲缝里还是有颜料的泥垢。   他在这行还要干上一天,这种泥垢就一天不会消失。   “我本来都打算出货了,但总觉得颜色还不对。今天店里又没什么人,就重新拿出来改一改。”杜夏憨憨得笑了两下,也觉得自己的吹毛求疵有些可笑。收笑后他乌黑的眼眸很纯净,他没在开玩笑,他是真的想要做出改进。   青年问杜夏这幅画的价格,然后说:“已经很好了。”甚至可以说是物超所值。   “但我总感觉不够亮,”杜夏“啧”了一声。他是真的很苦恼,为什么几百年前的画还能这么闪闪发亮,他却死活调不出那抹中意的金光。   “克利姆特当初在颜料里掺了金箔。”   青年的语调平静,听得杜夏一愣,也彻底死心,尬尬地干笑两声,挠挠头发,更不好意思直视青年。   杜夏回收银台前坐下,百无聊赖地翻看手机。十多分钟后,浏览挂画的青年才重新开口问:“这些都是你画的?”   杜夏摇头,说工作室里除了他还有五个人,其中两个年后可能不回大卫村了,所以他才在门口挂招学徒的牌子。   青年仰头望着一副印象派画风的海浪,“你怎么不回家?”   杜夏在蓉城待的时间比老家都要长了,他还是能被看出是个外地人。他以为自己已经习惯了本地人用他已经能听懂的方言叫他“外地佬”,他今天听青年这么一问,罕见地有些心里不是滋味。   杜夏说的话半真半假:“我爸妈带我弟回去了,我不想错过春节这两天的生意,就留下了。”   青年转过身,面部表情终于有了些变化:“你还有个弟弟?”   “我看起来很年轻吗?”杜夏笑,露齿的那种开心,“我弟在蓉城念高中,还有半年就高考了。”   青年望向杜夏的眼神有些玩味,看得杜夏发毛,错开对视后问:“你怎么也没回家过年?”   杜夏也错过了青年隐隐勾起的嘴角。沉默了几秒钟后,青年说,他回过了,然后昨天再坐绿皮火车回来,两个小时前刚到站。   蓉城的老火车站确实就在大卫村附近,但杜夏还是很诧异,不敢相信眼前这个器宇不凡的年轻人和自己一样,也是打工人。   杜夏笑,说你骗人。   青年没笑,说不骗你。   杜夏再问青年几岁,青年说自己刚辍学,岁数跟他弟弟应该差不多。   杜夏沉默了片刻,这回没笑,很认真道:“你骗人。”   青年往收银台走近,掏出张身份证放到杜夏面前。证件上的名字是何筝,年龄十九岁,家住西部一个县级城市。证件上的照片比较模糊,和青年有那么三分像,但气质截然不同,眼神也泯然众人。   “你不是要招学徒嘛,”青年收回身份证后问,“你看我怎么样?”   杜夏差点说出第三遍“你骗人”。   他把这三个字咽回去,摸摸后脑勺侧开脸,勉强笑道:“别逗了。”   杜夏怎么说也二十七岁了,还是会看人的。《阿黛尔的肖像》又不是《蒙娜丽莎的肖像》,又小众知名度又低,在那个老外发订单之前,杜夏连克利姆特是谁都不知道,这个自称何筝的青年一进门就识货地说出画家大名,还知道这幅画的真迹掺了黄金,所以鲜艳又立体。   这画家还是四个字的,杜夏没文化,之前还老记不住大名。   “哦,你说这个啊。”青年把自己的手机掏出来了,屏幕还没贴膜,是个几百块钱就能买到的杂牌。   “你刚才一直蹲着没挡住画,我站在外面,就拍了一张照在搜索引擎上识图。”   何筝脸不红气不喘的,说得特别像那么回事。   杜夏还是不太相信,抿着嘴唇一言不发,手插兜里怂着肩,显得整个人更小。   他坐在收银台里头,何筝站在收银台外头,手肘搁桌面上身子往前倾,说话的时候气息全扑到杜夏脖子上。   “我是诚心来学手艺的,”何筝身上那种无形的压迫感突然变得温柔。他唤杜夏,“老板。” 第4章 牛子来了   从十五岁那年逃离老家山村开始算起,杜夏在蓉城已经待了十二年。他没学历,当画工前他为了有口饭吃,什么脏活累活都干过,他又没身份证,接的都是些钱少的临时黑活,干完就拿钱走人,根本没有工友的概念。   后来他和庄毅在大卫村扎稳了脚跟,庄毅活络会社交,出门在外还真有几分老板的架势,他更多是在二楼画室里干活,忙起来了甚至没空回住的地方,在地上铺两块木板凑合睡会儿,闲下来了也没什么娱乐活动,庄毅喊他一起去喝酒蹦迪,他也拒绝,更喜欢待店里。   杜夏内敛安静的性子还挺适合干手艺人这行的,但这种性格的人注定结交不到什么朋友。不过,跟杜夏打过照面的人对他的印象都不错,庄毅更骂他是个烂好人,很多不该帮的忙只要被他碰上了,他也会上去搭把手。   比如把那位叫何筝的青年带回家。   ——当何筝用字正腔圆的普通话道出个辍学南下打工自力更生的故事,杜夏还是有点怀疑他在骗自己,尽管自己没有任何被骗的价值。他是什么时候心软的呢,应该是何筝说找到工作前都会去住那种六人间的招待所时。当时他的眉头明显皱紧,因为他也曾为了省钱住过招待所,那种地方说白了就是给你个床位,仅仅是为了有床被子过夜。   杜夏的弟弟杜浪和何筝同岁,为了让杜浪能在蓉城上高中,杜夏三年前还花了好大一笔钱。他见不得少年在本该朝气蓬勃学知识的年纪就早早得出社会,像他这样吃没文化的苦,所以提议何筝到他的地方先住下,有什么事明天再说。   杜夏租的房子在离大卫村步行十分钟的地方。一路上何筝问他为什么不住商铺楼上,杜夏说房东一家并没有搬走,除去画画的二楼,那栋房子剩下的房间只够给庄毅和那四个画工住,他只能自己租出去。   杜夏的租房在个九十年代的公寓楼里,开门进屋后就是十几平方米的卧室,没有玄关和客厅。   何筝没跟着进去,而是站在门外,等杜夏拿出双新的棉拖鞋放他跟前,他换上后才进来。杜夏的出租屋里麻雀虽小五脏俱全,还被收拾的很干净,不像其他单身汉那么随意。何筝站在靠窗的电脑桌前,手搭在皮质靠椅上打量桌上的那些动漫手办,杜夏在房间另一头的小厨房里下了把挂面,打鸡蛋前没回头地问何筝:“你饿吗?”   何筝迟钝地“啊”了一声,杜夏就又抓了一把面。五六分钟后杜夏端着两个热气腾腾的碗到那张书桌前,他让何筝别客气坐椅子上,自己站着,侧着的身子倚在墙面上。   “你吃完后把外套下来,我再给你洗一下。”杜夏还惦记着呢,总觉得刚才在店里处理得太潦草不够干净。他吃饭速度很快,汤再烫也能哼哧哼哧三五下把面撩完,他都重新回到小厨房把碗筷放水槽里了,何筝才只吃了几口。   何筝吃面的样子也比杜夏腼腆,会很安静地把吃不完的面条咬断,而不是大口吸气,两边腮帮子塞满后发出明显的咀嚼音。   杜夏盯着何筝的后背,看久了,反倒自我感觉拘束。他闲不住,把床边的折叠沙发摊平,听到动静的何筝扭头向他看去,等嘴里的全都咽下去了再问:“我今晚睡这儿?”   “啊……嗯。”杜夏脸皮薄,见何筝细皮嫩肉的样,原本是打算让他睡自己的床。   “我弟偶尔会过来,我就又买了张床,平时不用还能当沙发躺。”杜夏有点没话说强行找话题,告诉何筝书桌上那些手办也都是他弟买的,带回家被爸妈看到会被唠叨乱花钱,就扔在他这儿。   何筝在吃面,背对着杜夏,“你父母也在蓉城?”   “嗯,我弟都来这儿上学了,他们就陪着一起来了。”杜夏父母住的地方离这儿还挺远,他们只会种田,到了蓉城也不会干别的活,在更乡下的地方租了两亩田。   杜夏是真的不会聊天,揪着自个儿的手指,劝导何筝:“我看你还是回去吧。”   他自顾自地说教,字字句句都很斟酌:“打工当学徒不是你想象的那样。你还那么年轻,不用急着出社会。你要真喜欢画画,就去考相关的专业呗……就是念个大专也是好的,那也是学历。现在找什么工作都要求学历,再不济,你也先把高中读完,把高中文——”   杜夏说不下去了。   他注视着何筝放下筷子,没回头,就这么看向窗外远处的路灯光。屋顶散发出的白光隔绝了黑夜,窗户玻璃上朦朦胧胧倒映出何筝的脸。   那张脸没什么表情,五官立体像混了外国血统,眼窝深邃,眼珠子乌黑,借着那窗玻璃和杜夏无声地对视。   杜夏低下头,又心软了。   家家有本难念的经,若不是实在留不下去,谁会愿意背井离乡呢。这个青年肯定也有说不出的苦衷,被家里人逼得走投无路,才早早地背井离乡,大年初三夜出来找工作。   何筝也在观察杜夏的反应。像是觉得很有趣,他又拿起了筷子,将那碗普普通通的鸡蛋面吃了个精光。吃完后他也把碗回小厨房,杜夏要接手,他打开水龙头直接上手,“我来吧。”   杜夏没跟他客套,站在边上看何筝洗。何筝显然并不娴熟,应该没怎么干过这种家务活,但拿碗筷冲水的手很稳,一点都不慌张,是能静下心来做学徒的料。   杜夏随后进卫生间放了一大脸盆水,把何筝的外套浸进去。他没买洗衣机,所有的衣物都是手洗的。何筝进厕所门的时候他刚换了一遍水,没戴那种家务手套,用来握画笔调颜料的手被冻红了,利索地把衣服拧干,又在粘过颜料的地方搓了两下。   杜夏把衣服又泡回清水里,“上厕所啊。”   “嗯。”何筝站在门口。这个卫生太小了,洗衣服的大脸盆占据了三分之二的空间,杜夏坐在一个小板凳上,手臂往外扩的幅度再大一点,就会碰到马桶的边缘。   杜夏甩甩手,挺起弯了许久的腰,那意思是马上要起身,出去,给何筝让出空间,谁知何筝并没有等他,一个迈步直接进来,站在马桶的另一侧。   也不管杜夏就坐在边上,何筝解开腰带和拉链,直接掏了出来。   狭窄的卫生间里一时只有水流声。   很粗长,不存在后劲不足的断续。杜夏扭过头不去看,脸颊都要贴上瓷砖墙面了,他不管再怎么躲,余光闭不开的打眼到何筝的胯下。   杜夏唇舌干燥,下意识地咽了口唾沫。在他看不见的地方,何筝玩味的眼神变得轻佻。   “吓到了,没见过这么大的?”他语气里的低俗很刻意,“还是害羞了?”   杜夏低着头,木讷地继续搓何筝的衣服。何筝不放过他,边整理边说,“有什么好害羞的,你又不是没有。”   杜夏默不作声。何筝要是晚点再离开,就会看到他不安地磨了磨凳子,脸红又耳热。 第5章 弟,听话   当天晚上,何筝在杜夏的出租房里将就了一宿。   将他吵醒的是杜夏的开门声,何筝从那张沙发床上坐起来,看着杜夏从门外进来,将手里的几个透明白塑料袋放小厨房里,然后再进卫生间洗漱。   何筝起床,摸摸头发走过去,橱柜上放着的两盒外带早餐是热的,还在洗脸的杜夏身上是冒着冷气的。   杜夏从卫生间里出来了,把空间让给何筝。何筝动作很慢,边刷牙边在这个不足两平方的小地方左顾右盼,墙上的白瓷砖裂了几块,但整体很干净,冲马桶的水流里放了清新剂,旁边的垃圾桶里只有几张纸,显然是倒的很勤快。   何筝弯下腰对着水槽抹了把脸,再直起身,镜子里的自己特意剪了个稍微长一点的寸头,再加上身高优势,终于有了点古惑仔小流氓的味道,但还是没能把这么多年的精英气全部盖过去。   何筝擦干脸后出门,杜夏把肠粉从透明塑料袋倒到碟子里,白粥也倒到碗里,配上木筷子和勺,而不是从早餐摊上拿的一次性餐具。   何筝觉得挺有意思的:“你好讲究啊。”   杜夏不知道该怎么接话。他都买路边摊了,怎么可能讲究,要不是家里还有个人,他走在路上就把这些东西吃光,擦嘴都用手背随便抹而不是专门抽张餐巾纸。   纯粹是何筝昨天吃饭的模样太秀气,搞得他不好意思太随便。   也不知道为什么,他总有那么点卑怯,担心何筝低看了他。   “乘热尝尝。”杜夏告诉何筝,这家店的老板是蓉城本地人,坚持用最古早的制作方式,用布拉粉三十年,三十年来价格也没涨过。   何筝确实没吃过,细嚼慢咽地品尝,“嗯,好吃的。”   蓉城美食虽多,但忌辣嗜甜,很多初来乍到的北方人都不习惯。何筝既然是西北人,那肯定也需要适应期。   “那就好,还怕你不习惯。”杜夏笑了,“我弟也喜欢吃这个。”   何筝慢慢把筷子放下了,故意省了一块肠粉,把旁边那碗白粥喝光了。吃完后何筝去阳台摸摸自己晾着的外套,还没干,杜夏搜出件自己弟弟的大衣,让何筝先穿。   在何筝的说辞里,他这次打工约等于离家出走,没带什么行李,杜夏就先带何筝去买衣服。蓉城的制造业发达,上到百货商场下到批发集市,在蓉城,不管钱多钱少都能过日子,在这座城市生存。   杜夏知道什么地方的衣服物美价廉,他成年和颜料打交道,买衣服不讲款式颜色,只要耐洗耐脏,盗版的路边摊他也穿。但他没带何筝去那种地方,而是去了一家商场的打折店。他把何筝当自己弟弟了,不舍得他跟自己一样不修边幅。   男人逛街都是怎么快狠准怎么来,何筝又是衣架子,穿什么都好看,试的每一件休闲装杜夏看了都笑着点头,连连说“好”。结账的时候他本来是打算帮何筝付的,但何筝快他一步掏出现金,之后他们去商场后面的贪吃街解决午饭,何筝也都是用现金买单。   杜夏原本以为何筝会吃不惯这些,但青年那种好奇又谨慎的眼神是装不出来的,每道食物的第一筷子都只夹一点,像个专业的美食家放嘴里品上很久。   杜夏都没心思吃自己那份了,看何筝吃更有意思。碗仔翅,钵仔糕,牛杂,糯米鸡……每吃一道菜,杜夏都会问何筝“味道如何”,何筝都能说出好坏来。他不想浪费的,实在是食物太油了,他越吃越烦恶心,杜夏也不跟他见外,等他吃不下了,把剩下的都装进自己那铜墙铁壁来者不拒的胃。   杜夏不由想到今早出门前,他问何筝昨晚睡得怎么样,何筝嘀嘀咕咕了句“腰疼”。杜夏乐了,功能性的沙发在舒适度上确实会打折扣,但除非躺上去的是位豌豆公主,不然不至于腰酸背痛吧。何筝哪是打工人啊,活脱脱是个来体验生活的落跑公子哥吧。   杜夏对何筝的身份依旧存疑,还是想找个机会跟人好好聊聊。他最后还是打消了这个念头,当他和何筝一起上了辆空荡荡的公交车,两人并排坐下,他注意到靠内的何筝偷偷推开了窗。   像个猝不及防进入新世界大门的小孩,何筝全程仰着脑袋观望沿途的高楼大厦,车水马龙,人来人往。   他肯定从未体验过这种视角,好几次差点把脑袋伸出去,还是杜夏眼尖,次次拉住他的帽子将人拽回来坐好。   杜夏稍微能理解何筝在欣喜什么。十二年前他第一次来到蓉城,他走在街上比何筝更像刘姥姥,蓉城是个现代化的大观园,而他是初来乍到的乡巴佬。   这座城市是他迄今为止见过的最大世面。他那时候是那么年轻,小心翼翼又充满好奇,怕脚上从山沟沟里带出的泥脏了柏油马路的地面,又满怀憧憬,期盼有一天能融入这个五光十色的大千世界。   “何筝,别闹了。”杜夏拍拍何筝的肩膀,让他把伸出窗外的手收回来,不然不安全。何筝听见了,但任性地没理会,五根手指头在寒风里最大限度地张开,指尖微微向内蜷缩,像是伺机而动,要抓住那缕看不见的风。   “何筝。”见对方没反应,杜夏就又训了声,“弟!听话。”   何筝总算愿意扭头,杜夏能看到他眸子里闪着光,稍纵即逝,又变回熟悉的深不见底的乌沉。   杜夏眨了一下眼,缓缓伸出的双手握住何筝的手腕,将那只调皮的手从窗外抽回来,放到自己腿上。   杜夏紧接着把窗户关上,不容许何筝再胡闹,何筝估计是嫌杜夏多此一举,五指抗拒地紧握成拳头,不耐烦地看向窗外,不像刚才那么畅意。   然后他感受到一股暖意。   他的手被寒风吹凉了,杜夏就用自己的手掌包裹住他那握起的拳头,撇开眼看向另一侧的窗外,作出最大限度地漫不经心。   两人全都心猿意马,再也看不进其他风景。   待手心的暖意渐融,何筝紧握的拳头轻轻松开,和杜夏分享那缕名为自由的风。 第6章   杜夏愿意收何筝做学徒了。   这不是什么赚钱的工作,但对初来乍到的何筝来说未必不是最好的一个选择。外地人来蓉城打工也会拉帮结派,相互帮衬,何筝是一个人来的,没有老乡带着熟悉城市和介绍工作,只能去那些中介,那里面个个都是人精,见何筝人生地不熟,肯定会坑他几波,再狠狠地抽成。   不如跟着杜夏,先当一阵子学徒,也算是学了门傍身的手艺。   杜夏真把他当弟弟了。每次吃完饭,何筝都会主动洗碗,杜夏站边上看着,有一回突然有感而发地说了句,我弟要是也像你这么省心就好了。   这几个字刚从嘴里蹦完,杜夏就意识到不对劲了,他要真是何筝的亲哥哥,有这么个春节没过完就离家出走的弟弟,他得气死,何筝就是跑到天涯海角,他也要追过去把人抓回来,盯着他把该读的书都读完。   何筝只是轻笑,说他母亲就生了他一个孩子。他这么多年过的也是独生子的生活。   杜夏没急着帮何筝找房子。他知道行情,节后复工这几个月会有大批外来人员回蓉城,住房资源紧俏,房东报的租金就数这两个月高,之后会慢慢降下来。何筝就暂时先和杜夏住,白天,杜夏会带他一起逛逛蓉城的繁华区域,在苍蝇馆子里解决午饭,下午再回大卫村,坐在店铺里打发时光。偶尔会有慕名而来的游客路过,买上一幅小画,最主要的客户群画商们都还没开始走动,店铺开张与否,对整体生意的影响并不大。   店铺一楼门面卖画,二楼就是“庄周梦夏工作室”。杜夏第一天就和何筝透过底,这个工作室不是他一个人的,他说话虽然也有分量,但另一个合伙人的意见肯定也要考虑过问的。   何筝直到一个星期后才和庄毅正式碰面。杜夏为人勤快,恨不得天天把铺子里装裱好的画都擦一遍,庄毅却睡眼惺忪,大白天摇摇晃晃进店,像宿醉了几天几夜。   庄毅其实也没回家过年,他的房间就在楼上,但他最近谈了个在酒吧跳舞的妞,跟人同居有一阵子了,杜夏联系他,提醒他该复工了,他嘴上说着好,马上就来,他的“马上”根本没准,不知道的还以为他是什么日理万机的大老板.   店铺里有张能折叠的方木桌,画工们平时吃饭就围着这张桌。庄毅进屋后往桌子前一坐,眯着眼打了个哈欠,不怎么上心地问杜夏,“最近有新单子?”   大卫村声名在外,都是外面的画商专门前来下单,再熟人间互相介绍,而不是画工主动去找。杜夏零零碎碎地有几笔小单,但那种给快捷酒店配几十幅油画的大单,今年还没有开张。   “那我还能再歇几天。没事儿,不慌,每年这个月都挺闲的……”庄毅还给自己的懒散找到充足的理由了。杜夏没和他计较,给他介绍何筝,说这是新来的学徒。   庄毅眉毛明显挑动了一下,看何筝的眼神,挺犀利的。   庄毅摆出老板的架子,只跟杜夏说话:“现在不是以前了,订单一年比一年少,别的工作室还打价格战跟咱恶性竞争,你倒好,还有心思招学徒。”   “老四和杨春博今年不一定回来,订单再少也会有忙的时候,四个人来不及出货的。”杜夏说的那两个画工房间也在楼上,但东西都没搬,也就是说他们就算不干这行,今年也会回蓉城来找工作。   庄毅嘻笑,说那两人是嫌去年单子少提成也少,所以才故意这么一说,是想要他们俩给加点底薪。他要跟杜夏打赌,这两人肯定还会干回这一行,画室的夏天虽然也闷热,但总比工厂的流水线强。   而他们要是能找到更有技术含量的活,当初也不会进大卫村当画工。   庄毅借着嘴皮子占了上风,杜夏又是无言以对。庄毅心满意足,那小表情美滋滋的,仰着下巴和何筝说话。   “既然是学徒,那就是来学手艺的。老话说得好,一日为师终生为父,师傅不问你收学费,你给师傅干活那就是本分,别总想着要报酬,而是要感谢师傅给你机会练手。”   庄毅摇头晃脑抑扬顿挫,二郎腿翘起,有江湖高手收徒立规矩内味儿了。奈何何筝不吃这一套,一点颜面都不给,冷不丁道,“我又不是拜你为师。”   庄毅有些气急败坏了,“你——”   “你底薪就两千,等学的差不多能出货了,我们再谈每幅画的提成。”坐在收银台里的杜夏插话,把庄毅的臭脾气压住。两千块钱的月收入在蓉城没什么生活质量可以谈,杜夏就又补充,他们包吃住,老四和杨春博的房间要是没空出来,他每个月还会给何筝五百块住房补贴。   “五百块太多了吧。”庄毅纯属阴阳怪气,五百块连杜夏那种屋子都租不到。杜夏不想跟他再怄气,说何筝这个月都先和自己住。   庄毅来都来了,还是会干活的,没新订单不需要出画,他就叫了物流公司的人过来把那幅《阿黛尔的肖像》运走。何筝坐在收银台里整理现金,能瞥见庄毅跟开货车的人套近乎,接过物流单子后还给他递烟,两人有说有笑的,关系不浅。   再看那辆货车的后备箱,大卫村里大多数工作室估计都跟这家公司合作。订单多了可以欠款,每个季度或者到了年末再一次性结算,庄毅和这些人搞好关系称兄道弟,到时候算总账应该能少给些零头。   何筝不动声色,整理完现金后还专门到后面的卫生间仔仔细细地洗手。出来后杜夏也从楼上的画室下来了,何筝告诉他现金的数额,他“哦”了一声,没自己再核对一遍,从里面抓了两张大钞,就直接阖上了。   看样子是很信任何筝。   “带你去买点颜料画笔。”杜夏把拿钱的手插进口袋,单边肩膀向外怂了一下,示意何筝跟上。大卫村的油画生意已经过了最野蛮生长的时期,如今形成了成熟的产业链,除了物流、商铺和画室,装裱店和画材店也随处可见。杜夏带何筝去的那家画具店离他们的店不算近,一个戴老花眼镜的老奶奶坐在门口,体态臃肿行动不便,但见杜夏来了,还是笑盈盈地站起来,“最近生意怎么样”“弟弟学习怎么样”的寒暄了两句家常。   杜夏随后提了个篮子。他应该经常光顾这家店,轻车熟路先上二楼,蹲在一个角落里,拿了好几瓶货架最底下的白罐。那是马利牌的塑形膏,画油画必不可少的底料,何筝个头高,放眼整个二楼的颜料架,都没见到自己以前用过的进口货。   何筝帮杜夏提篮子,跟着他回到一楼,颜料以外的材料都在这里,各种尺寸的画笔应有尽有,足足挂了三排和人胸口同高的货架。   “画室里不是有很多笔吗?”何筝虽然还没开始学,但也去过店铺楼上的工作室,能想象接到大单后,所有画工都在自己的工位上忙碌。调色板上废了的颜料有十厘米厚、混杂后像污垢的那块区域是庄毅的,最干净的是杜夏的。杜夏也做不到每一次完工后都清洗画笔,但他会把笔头朝上插进一个圆筒里,而不是像庄毅那样乱扔乱放,需要时找不到,抓耳挠腮地满地找,“我笔呢。”   何筝还挺勤俭,知道工作室开了那么多年不会缺画笔,他回头用旧的就行。反倒是杜夏执意要给他买新的,软性和硬质的都挑了好几只。   他们并不是画材店里唯一的顾客,隔了两张货架,穿着甜美的两个小姑娘也在挑笔。   杜夏直男一个并不懂穿搭,不晓得这种裙子的风格叫洛丽塔。不过吸引他目光的也不是姑娘们的裙子,而是她们的亲密。其中一个拿起一把最大号的猪鬃斜形笔刷,用粤语和同伴交流,说这个好像化妆刷,可以买回家画阴影。   边说,女孩还边用那把刷子在自己脸上比划,把她的同伴逗乐了,要她别闹把笔放回去。交谈间杜夏听出她们俩是专门从港岛过来采购便宜画具的高中生,下一站是蓉城的小吃街,就是他之前带何筝去买衣服的那个商场后面。   她们俩肯定是很好的朋友,也没什么特别的话题,就是能你一言我一句,叽叽喳喳个不停。杜夏挑笔的速度也慢下来了,三心二意地听那两个港岛学生讲高中生活,抱怨课业的繁重,不想这么快就结束假期,能有多少把握拿到梦校的offer……杜夏窥听到出神,低着头,心里却是十足的羡慕,直到何筝用手肘怼了一下他的胳膊,才回魂。   “你怎么了?”何筝像是故意把声音压得那么轻。杜夏本来就不会糊弄说谎,顺着何筝的问题实诚道,“我刚听她们俩聊画具。”   何筝不言,那意思是听不懂粤语,要杜夏给自己翻译。杜夏就指着架上的画笔,说那两个已经去结账的姑娘觉得这些像化妆刷,也比化妆刷卖得便宜。   “啊……”何筝的反应就很有灵性,化妆刷这玩意儿和口红色号一样,都是男性的知识盲区。杜夏以为这事就这么过去了,何筝突然抓起一支小号的、笔头只有小拇指甲大小的细笔,直直戳向自己的眼睛。   杜夏下意识闭眼,柔软的刷头落在他的眼皮上,何筝在旁配音,“咻咻。”   再睁开眼,只见何筝甚至有些得意,认得这是“眼影笔”。   “……”杜夏憋笑,不用言语回应何筝的胡闹,只是夺过他手里的笔,把那支没打算买的型号放进了篮子。 第7章 出车祸撞到脑子   比起不善言辞的杜夏,满嘴跑火车的庄毅显然更适合做生意。有带小孩的阿姨从店前路过,他都会嬉皮笑脸地喊一声“靓妹”。他回来了,一楼门面那二十几平方天地就成了他的主战场,杜夏终于可以把时间花在教何筝作画上。   画室在二楼。说是工作室,但如果把画材撤了换成机械,这个逼仄的环境跟蓉城其他村镇里生产鞋子衣服的小作坊没什么两样。大卫村主街对面的房子坐北朝南,租金要贵上几万,杜夏这边就是坐南朝北,正对街道的窗户日照少,冬冷夏热,天气一有变化,没铺木地板的毛坯水泥地都会湿漉漉的,工作的人在里面站着画久了,也会大汗淋漓。   但为了省钱,庄毅至今没在画室里装空调,倒是几台风扇一年到头都开着,正对着画布吹,吹得差不多了,再把画挂上天花板横架着的长杆。   铺了颜料的画布晒干后会有小幅度的皱起收缩,站在楼梯口往画室里看过去,窗内那挂了一排又一排的画,就像一件又一件晾晒的衣服。   这是杜夏在大卫村的第八年,在最初的那扇窄门里当过学徒,也在这个画室里教过学徒。庄毅年轻的时候看碟下菜,爱拿鸡毛当令箭,故弄玄虚地支使杜夏刷了一个月的白底料,美其名曰练习基本功。达芬奇拜师学艺后都画了三年鸡蛋,杜夏先从刷底料洗笔打扫卫生开始,没毛病。   庄毅的老师架子没端多久便破功了,国外的订单实在是太多了。有阿姆斯特丹的画商看中了他挂在门口的《星空》,当场给了一百张的定金,庄毅满口“no problem”,画商提什么要求他都答应,包括他一个人根本无法完成的期限。   好在庄毅身边还有个杜夏。杜夏以前对绘画没概念,就觉得那是艺术家才能干的事,所以才会被庄毅放浪不羁的文艺青年外表迷惑。庄毅还是有两把刷子的,五个小时就能完成一幅《星空》的临摹,不懂行的人远远看一眼都会觉得挺不错。目睹了作画过程的杜夏则彻底傻眼,他还以为会很难,庄毅不给他发呆震惊的时间,给他调好颜色勾勒好星空流动的曲线,直接让他上手填充,每个颜色都填相应的地方,自己画更细致的下半部分的房屋树林,两人分工合作,每天睁开眼第一件事画星空,闭眼前最后一件事晒星空,终于赶在规定时间内出货。   或许是那段经历给了庄毅启发,所以才把流水线那一套搬进了画室。几年后杜夏的身份不再仅是学徒,跟庄毅有商有量。庄毅在外接单,泡澡洗脚笼络住大客户,杜夏和其他画工在作坊里赶工,把接到的单子圆满完成。   那几年也是钱最好赚的时候,他们又是大卫村里第一家复刻梵高的,几年以后杜夏和庄毅算总帐,后知后觉他们出口了十数万张梵高的复刻画。   可惜他们没有投资眼光,不懂得拿这些辛苦钱去买蓉城的商品房。杜夏自己不管钱,等他发现的时候账面上的窟窿眼已经变成了坑洞,这些年的辛苦钱全被庄毅砸入股市,牛市变熊市后血本无归。   庄毅的合伙人要是别个,早就跟他分道扬镳了。可谁让杜夏是个老好人,烂好人,烂老实人,还念着庄毅当初带自己入行的情义。庄毅嘴欠归嘴欠,心里也知道自己对不住杜夏,把店铺里转账用的二维码全换成杜夏的,商铺的营业执照也转到杜夏名下。   然而时代变了,手工画的订单早已不像从前络绎不绝,一年不如一年。杜夏之前也带过一个学徒,跟自己学了三个月就走了,觉得工资和心理价位不匹配,画室里常年弥散着劣质的化工颜料的味道,他怕画画那几个钱还不够老了以后治病。   那个学徒比何筝都年轻,本来就是躁动难耐的少年,静不下心来很正常。何筝这么沉稳的反而是少数,杜夏信任他,他也信任杜夏,对未来啊前途什么的并未表现出担忧,就老老实实跟着杜夏。   杜夏给他本画册,让他翻翻,喜欢里面哪一幅,他们就先学哪一幅。何筝接过,那本书图文结合,本质是梵高的传记,画的显色度比不上专业书籍,至少不会太失真。   何筝没什么目的地翻开,那本书在他之前应该被翻阅过无数遍,硬质的书封都不知道哪里去了,最前面的书页边上打折打卷,沾了颜色的地方更是数不胜数。   何筝忍住没问,他还以为在这里当学徒,也需要从素描基本功学起。   何筝翻到印有《杏花》的那一页,把书还给杜夏。杜夏笑,说何筝有眼光,杏花和向日葵一样,都是畅销货,国外的纪念品店喜欢订,国内搞酒店装修的也点名要这种温柔好看的风景画。   杜夏不太擅长口头上的表述,就让何筝在自己工位边挂了块画布板,看自己怎么调颜料、勾线,上色,何筝再有样学样。杜夏临摹书里的照片,何筝临摹杜夏的,两人笔下的画几乎一模一样,宝石蓝的底色上,杏树枝头绽满花蕾,整体气质宁静,不像梵高其他作品那么鲜艳热烈,也没有强烈到溢出画布的磅礴情感,而是更像中国古代宫廷书院的屏风,讲究意境和端庄。   杜夏画过的《杏花》没有一千张也有八百张,一个人赶工的时候一天能出三张。何筝却是第一次尝试,尽管前后花了三天时间,但成品已经是能挂楼下出售的程度。   杜夏夸何筝有天赋,一点就通,不是很高明地拐弯抹角,想劝何筝回老家继续念书。何筝装没听出杜夏的潜台词,问,“然后呢?”   杜夏讪讪,换了块画布,帮何筝打好底,让他继续画《杏花》。   何筝没动笔,静静地看着他。看得杜夏又不好意思和他直视。   “我没刁难你……”杜夏想了想,解释道,“我之前就说过,干这行跟你想象的不一样。我们就是仿制民工,市场上哪个死了的画家作品卖得好,画商就来我们这里订什么,我们也就画什么。”   说白了,自诩“油画第一村”的大卫村和艺术并不搭边,合作的也不是什么高端画廊。《杏花》这幅画热门,画工就临摹《杏花》,一张又一张一模一样,提升的是生产速度而不是个人审美。   何筝并没有表露出失落,乖乖地拿起一把大刷子在画布上铺蓝色。画了几笔后问:“以后要是忙起来了,我们会流水线做工吗?”   杜夏愣了一下,像是很久没听到过这个词了,然后恍然道:“你说的是……嗯,我只画云,你只画河,庄毅画房子其他人再画树林那种分工模式吧。”他笑了一下,摇头道,“那都是好几年前的事了,现在的买家也越来越挑剔,价格还是那个价,却要更好的画,流水线生产出来的画太粗糙,我们就又回归了一幅画由一个人完成的模式……”   杜夏也说不出这种回归到底有什么好处,或许,绘画工艺品和加工厂里冷冰冰的流水线,还是有那么点不一样的。   何筝继续练习,杜夏去附近的菜市场买菜。庄毅猜得没错,老四和杨春博也都回来了,摸鱼的时候他们会找何筝聊天,怀念以前忙的时候,忙到饭都没功夫吃,总有人没画完要求等等,叫来的外卖都凉透了才围着一张桌子吧啦两口饭,哪像现在,杜夏甚至有时间给大伙做饭。   何筝一般不加入他们的闲聊,偶尔才问:“那你们为什么不干脆休息一阵子,不是春节放假的那种短假,长一点,好好放松几个月,说不定就思考出了新出路。”   “那这段时间你给我钱?我上有老下有小,老人要治病,小孩要读书,我老婆做保洁只有死工资,工作时间长挣得还比我少,我思考人生去了,我后面一大家子人难道都喝西北风?”   杨春博有点把生活不如意的憋屈气撒何筝身上了,觉得何筝年纪太小,才有这么天真的想法。家里还有三个姐姐的老四倒是笑嘻嘻的,说没办法啊,他每年回老家都有不再回蓉城的打算,在镇上做点小生意也是好的,但他为了让街坊邻居相信自己在外过得好挣得多,总能在短短一个月里把挣了一年的钱都花光,正月过完后穷得叮当响,只剩回蓉城的火车票钱。   不过,也不是所有画工都像他俩这么抱怨。另外两个就很脚踏实地,其中一个去年还买了新车开回老家去,杜夏不在的时候,他们也很乐意给何筝做些指点,把那些朴素的经验传授,比如用剪子修掉宽笔上的几撮毛,占了颜料后点上去就直接成了花瓣,比用细笔效率更高。   何筝觉得在这里学画,更像是套公式,没什么创造性。但他不觉得枯燥无聊,白天和杜夏一起出门,晚上和杜夏一起回家。一个月后他能不看照片只靠记忆临摹出梵高大部分畅销画,别的画工都夸他,说年轻人就是不一样,只有庄毅鸡蛋里挑骨头,嫌他出画的速度还不够快。   庄毅依旧把自己当发号施令那个人,维也纳那边的画商收到《阿黛尔的肖像》后觉得不错,下了后续订单,他也觉得是自己的功劳,在饭桌上夸夸其谈。   他还很关心国家大事,国际要闻,看到热搜上飘了什么新标题就实时跟大家分享,筷子夹着杜夏总价三十块做出的五菜一汤,嘴巴机关枪似地往外报惠灵顿大牛排加州大house,是操心起那个中了十亿美金彩票的人该怎么花这笔巨款,他在大洋彼岸的大卫村给人家安排的明明白白。   杜夏默不作声,他习惯了,就当庄毅是在制造气氛。其他人也不觉得烦,庄毅眉飞色舞那样活脱脱是个被耽误的偷口秀演员,绘声绘色得仿佛自己就在现场。   “你们听说了没,自从港岛那个地产大亨的原配确诊癌症晚期后啊,他的私生子可是一打一打的冒出来,都想上位。   “这个地产大亨叫什么名字来着……叫、哦,叫程荣升!”   庄毅还应该去做狗仔,没有人比他更懂豪门恩怨。程荣升家境普通,但有副好皮囊,和想跨越阶级大展宏图的野心。某次宴会,他作为助理和当时的总督女儿有了一面之缘,这位高官独女对他一见倾心,非他不可要低嫁。总督爱女心切,成全了这门婚事后趁自己还能在政界说上话,不断地帮衬提拔女婿。再加上程荣升本人的头脑手段,这个凤凰男很快一飞冲天上枝头,如今更是港岛最大的开发商,凤凰山上最高的那栋别墅就是他家的。   程荣升堪称人生赢家,唯一美中不足的是他老婆一直生不出孩子。但他没有像其他港岛富豪找三招妾,数十年如一日与妻子相敬如宾,过了六十岁,出席活动都要手拉手,如胶似漆。   但嫁给爱情的泡沫还是在原配病危后被戳破。或许是竞争对手胡说八道,也有可能是程荣升的私生活确实隐秘又靡乱,苍蝇不叮无缝的蛋,程荣升的私生子列表从去年十二月起就没停止更新,今天热搜上那个编号都到二十五了。   不过这些私生子里有些是真的,大部分是假的,今天这个假的更为离谱,年纪比庄毅都大,信誓旦旦地告诉媒体,说自己母亲和还是小职员的程荣升一夜情过。   “好家伙,不愧是能让总督女儿死心塌地的男人,龙虎精神,一发中的。”庄毅露出个别有深意的笑,油腻得何筝吃口白饭都被呛住,杜夏放下筷子捋他的后背。   “行了行了,别聊这些有的没的。”杜夏这人护短,看出何筝不爱听这些,也不想让他这种年轻单纯的小伙子听到这些,要庄毅闭嘴。   庄毅不乐意了,觉得没面子,又说回维也纳的订单。外国人这次挺急的,只给他们十天时间,其他画工要是和何筝一样慢慢悠悠,肯定来不及。   杜夏于是正儿八经地跟庄毅商量,这个老外对品质的要求很高,给的钱又多,他们不能糊弄,最好买点贵金属粉粉末掺进颜料里。   “你疯了!你怎么想的!”庄毅眼睛瞪大像铜铃,嘴里的饭都差点喷出来。外人都在呢,他也不给杜夏面子,还是把他当小弟那样训话。其他人也没帮腔,沉默地站在庄毅这边。他们连颜料都买最便宜大碗的国产杂牌,再怎么追求品质,也不可能干出往颜料里掺高档金粉的事。   “你这人到底怎么回事,啊,你脑子呢?”庄毅骂骂咧咧的,“我看你去了趟港岛之后,脑子就没正常过!”   杜夏也知道自己的提议很疯狂,庄毅不同意他也能理解。但庄毅过分了,把过去的事都提了出来。   杜夏“啪”的一声把碗筷搁到桌上,面色铁青。   除了何筝,其他人都被杜夏吓到,第一次见他发这么大的脾气。   “那还不得都谢谢你。”   庄毅最擅长阴阳怪气,杜夏耳濡目染,也会说反话了,“多亏了你,我去年才舍得去港岛看画展,出车祸撞到脑子!” 第8章   杜夏瞪了庄毅一眼,把每样菜都夹了点到碗里,气鼓鼓地上楼独自吃去了。饭桌上其他人默默目送着他离去的背影,只有何筝用筷子拨数碗里的饭粒,低着头看着老实,实则是在忍住不偷笑。   好!怼得好!何筝内心狂喜,替终于硬气了一回的杜夏鼓掌。现在这世道人善被人欺,好人没好报,杜夏就应该怼回去,免得庄毅得意忘形上房揭瓦。   庄毅果然安静了,像个泄了一半气的皮球,不至于憋犊子,但终于安生了。他不说话,其他人也没什么话题好聊,安静了一阵子后庄毅桌下的腿轻踢了何筝,用拜托地语气使唤他:“上去看看。”   何筝吃得也差不多了,上楼前就先把碗筷放进厨房的水槽。楼梯是木质的,踩上去会发出咿哑声,何筝刻意放缓步速,待走到二楼画室门前停下,还在里面吃饭的杜夏并没有发现他的到来,两指夹着筷子的手掌托住白瓷饭碗,端了好一会儿,另一只手翻阅那本放在工位上的梵高传记。   三月的蓉城阴雨连绵,大白天也不见太阳,画室的窗户大开,也没能让屋内的光线亮起来,反倒显得屋内背光,使得整个环境的色调都偏冷,只有地上桌上散乱的几种油画颜料是暖色调。   杜夏今天穿的是件藏蓝色卫衣,水洗牛仔裤,杂牌灰板鞋,自然而然融入环境所渲染的那份冷郁。他的身板单薄,低着脖子,背也微驼,几个月没剪的头发遮住了眼,目光却全神贯注地落在书页上,也不知看得是字还是画。   杜夏碗里的饭菜都不冒热气了,他却像是忘了自己手里还没吃完,又翻了一页。那页纸上的画颜色很鲜艳,会发出金光似地把周围照亮,驱散走阴霾。   杜夏就这么看着,手指手掌缓缓抚摸着,阴冷的身子终于有了活人气,肩膀腿脚小幅度地动了动。他往画室门口望了过去,倚靠在门框木边上的何筝随即正直身子朝他走过来,让他猜不出对方就着这个姿势观察了自己多久。   杜夏也走到了窗边,随意靠着,假装什么事都没发生,瞅着窗外路上的行人和对面的店铺,不紧不慢地继续吃饭。何筝站在他对面,两人隔了一扇窗的距离,何筝问:“车祸是怎么回事?”   杜夏扒饭的手顿住了,腮帮子鼓着,还挺可爱。   他特意把饭咽下去了才说话,含糊其辞:“没什么,都过去一年了。”   何筝没那么好糊弄:“头伤得很厉害吗?”   杜夏屈服了,告诉何筝实话。不然他怕何筝总念叨他脑袋被撞过,怀疑他傻。   不过他确实不觉得那是什么大事,受伤最严重的地方也不是脑子。那应该是去年的四月份,庄毅发现账上的亏空瞒不住了,主动跟他坦诚,说挪用了两人共同的资金去炒股,本想赚笔大的,没想到风向一变全被套牢了。庄毅也很羞愧,懊恼不已,一把鼻涕一把眼泪地忏悔,声泪俱下的同时还扇巴掌自我辱骂,是真的悔不当初。他没结婚一人吃饱全家不饿,杜夏的父母弟弟可全来蓉城生活,杜浪每年的高中借读费也全指望哥哥,他把杜夏养家糊口的血汗钱打水漂了,杜夏没把他掐死都算兄弟义气了。   杜夏当时也是晴天霹雳,缓了好几天。他还算冷静,知道庄毅要是有办法把钱变回来,也不会告诉自己实情。他还反过来安慰庄毅,愿意跟庄毅继续搭伙合作,两人从头来过。   但庄毅经此一役,精神气去了一大半,支棱不起来了。当大卫村的油画生意在野蛮生长后尘埃落定,潮水退去后,整个蓉城的面貌也早已焕然一新。庄毅这波失误的投资让他和杜夏都失去了最后上车的机会,蓉城的房价从此望尘莫及,这个挥洒了他们青春和汗水的地方只能是永远留不下的他乡。   庄毅这是打退堂鼓了,失了继续在蓉城奋斗拼搏的勇气,失意又落魄,没那股意气风发的劲儿了。而如果没有庄毅主外,杜夏一个人只会画画不会交际,也做不好这生意。   也就是那段日子,港岛一个富商从荷兰梵高美术馆里借到了真迹,办了个限时展览吸引媒体注意,再在展览结束后拍卖自己收藏的一幅梵高早期画作。   杜夏听说这消息后立马订票,马不停蹄办了通行证,带上仅剩的一些现金,要和庄毅一起去看展。他和庄毅从七年前就开始仿制梵高,订单量最多的时候,他们连着画了一个月的《向日葵》,连画几百张一模一样的向日葵后杜夏要画吐了,庄毅却升华了,顿悟了,境界都不一样了,神神叨叨梵高昨晚上给他托梦了,握住他的手,拥抱他的身体,和他两个人一颗心。后来蓉城文化局的工作人员来大卫村放映免费的露天电影,选的片子是《挚爱梵高》,也是庄毅拉着他一块儿去看。那天全村的画工都去了,人山人海,庄毅就给放电影的人递烟,成功搞到了放映机正下方略高的位置,杜夏和他在那地方蹲了两个小时,腿都麻了,但视野至少没被遮挡,画面看得清清楚楚。   杜夏记得那天有很多人抽烟,自带零食小吃,电影结束后画工们散去,场地上的烟蒂、瓜子壳和槟榔渣滓多得工作人员骂街。庄毅那天也抽烟了,一根接一根,烟雾重得能缭绕住放映机散射出的光影;杜夏也记得庄毅看哭了,当自带翻译腔的中文配音说到“再强的人也会被生活击垮”,庄毅更是泣不成声,要杜夏借他肩膀靠靠。   所以庄毅还是有点艺术追求的,去阿姆斯特丹看梵高真迹是他一直以来的盼头。他和杜夏很早就把护照办好,但总是太忙了,或者嫌机票贵,每次都不了了之。但这次不一样,蓉城和港岛只隔了一条江,真迹就在家门口,机不可失,时不再来。   庄毅也心动了,多年来第一次,两人从蓉城最东北角的大卫村出发,坐地铁过海关到了江对面的港岛。那又是另一个美丽新世界,光怪陆离车马喧嚣看得人眼花缭乱,唯有画廊里是安逸的、宁静的,他们的到来反而显得格格不入。   他们穿了最体面的衣服,但和其他访客对比对比还是相形见绌,不好意思拿出纸笔。他们做过功课,知道这个画廊里不允许拍照,就带了轻便的油画棒想要临摹,他们从始至终都没好意思打开背包。   “不一样,不一样……”这是庄毅说的最多的三个字。他变换角度和距离,反反复复看那些真迹,要不是有警戒线,他恨不得鼻子都贴上去。他仿制了那么多梵高,以为现世的自己和逝去的梵高穿越时空浑然难分,融为一体,他到这一刻才知道,他们画得不一样,笔触不一样,颜色不一样,线条不一样。   他复刻了几万张梵高的自画像,也没有一幅的眼神一样。   梵高是梵高,他是他。梵高是旷世天才,磅礴燃烧的生命,他就是下水道里的小蝼蚁,上不了台面的臭老鼠。   庄毅的自尊在真迹面前碎了一地。   还不如不来。   来了,他多年来编织的一场虚幻不可挽回地破灭,更没有理由再留在大卫村。   庄毅失魂落魄,也没跟杜夏打招呼就离开了画廊,杜夏给他打电话,他也没有力气接。等他的情绪稍作稳定,给杜夏回电话,杜夏的打不通了,再见面,杜夏已经在一家港岛顶级的私立医院做完手术,脑袋上绑着布条,右腿打了石膏。   “我听医院护士说,庄毅来了之后在走廊哭得歇斯底里,不知道得还以为我死了。”杜夏笑了,好像那段回忆也没那么糟糕。在画廊不见庄毅的踪影后,他赶忙出去寻找,人生地不熟又匆匆忙忙,一个没留神,被从画廊地下停车场出来的一辆迈巴赫撞了。   迈巴赫刚上路面,车速很慢,是他左顾右盼又慌张,碰瓷似得从旁边窜出来,司机的反应反应再灵敏,也刹不住车。   杜夏当场晕了过去,醒来以后第一个要关心的不是轻微脑震荡的脑袋和骨折的腿,而是那辆豪车有没有被刮到蹭到。港岛医疗资源丰厚,是富人的天堂,穷人的地狱,他这种普通人根本承受不起,医生则都让他放宽心,那位车主有钱又心善,不仅不问杜夏要修车费,还给予杜夏人道主义关怀,帮他支付住院期间所需的全部费用。   杜夏那叫一个千恩万谢,怎么好意思再请看护。一切又都是因庄毅而起的,陪床的人当然得是庄毅,到了星期六天,杜浪也会来轮班。期间庄毅再也没提回老家的念头,一码归一码,艺术梦幻灭归幻灭,杜夏为了寻他都在鬼门关走过一趟了,他再把“不干了”挂嘴上,他那理想的小火苗活该幻灭一辈子。   塞翁失马焉知非福。别人伤筋动骨三个月,叫苦不迭,这个私人医院服务环境好到像个度假村,杜夏只住了一个半月就好全出了院,回到了大卫村继续工作。他还年轻,恢复得也好,腿上也没留疤,就是检查脑袋的时候剃光了头,挺滑稽的,所以头发重新长出来后他就再没剪过,现在的长度都能抓个小揪了,要是肯好好打扮一下,比庄毅有艺术家气质多了。   何筝伸手摸杜夏的后脑勺,确认原先伤口的地方都长出了头发。他这动作挺没界限感的,不咸不淡地点评道:“现实里的经历果然比小说里写的更离奇。”   杜夏“嗯”了一声。碗里的饭菜也都见底了,他听到何筝问,“那你还记得那个车主是谁吗?” 第9章   说来奇怪,杜夏受了迈巴赫车主那么多恩惠,他都出院了,那位车主都没有露面。   杜夏想要道谢,问医生能否联系到对方,医生说那人是高级客户,那种级别的VIP生病了都是医生上门服务,很少亲自前来,杜夏这些天的账单也都是直接寄到他的住处。   杜夏脑补了一番新闻里五六十岁的风云港商和在发布会上演说的达官显贵,车主说不定就是那种身份,平时生活日理万机,哪需要他这种小人物登门拜访。   但这么一想又有点不对劲,他隐隐还有印象,记得开车的人穿黑西装梳背头,看脸和自己差不多年纪。   庄毅见他这么迷惑,就大发慈悲给杜夏科普,问杜夏知不知道那辆车什么型号,杜夏说知道啊,迈巴赫。   庄毅有点急躁:“我问得是迈巴赫什么型号!”   杜夏摇头,一脸茫然。庄毅娓娓道来,那是迈巴赫62S,市值千万不是谁都能买得起,也不是谁都开得起,必须要A1驾照。   一般人考驾照都是为了开普通轿车,拿到手的是C1。杜夏脑子没转过来,还以为庄毅的意思是想买这车还得考新驾照,庄毅被他逗乐了,说人家都买得起迈巴赫了,怎么可能自己开车。   杜夏明白了,合着他记得长相的只是个司机,真正的车主另有其人。没有人比庄毅更懂迈巴赫,详细介绍这款车有多舒适,后排更有“落地头等舱”的美名。   杜夏听了,又想起了些记忆碎片。对头!那辆车后座好像确实有人,就是落在阴影里脸孔模糊,只能看清手里拿了个纸杯,应该是热咖啡。   至于那位司机,开车水平是真的高!虽然把杜夏撞倒了,但那杯咖啡一点都没撒漏。   没错,杜夏也是坐过“落地头等舱”的人,只可惜刚被抬上去,就彻底不省人事。住院后双方没见过面,对方也没留任何身份信息。   “我连他长什么样都没看清,怎么可能知道他是谁。”杜夏干干地笑了声,挠挠头发,看向窗外没有太阳的多云天,“再说了,那种人物……我就算知道他是谁,也没什么用。”   更不可能有乌龙车祸以外的交集。   杜夏光盘不浪费,碗里的饭菜吃得精光。他下楼到厨房,庄毅已经在里面洗碗了,见他来了也不耍嘴皮子要杜夏帮忙,只让他把碗筷留下。   这可是太阳打西边出来啊。杜夏也不跟他客气,走得更近了,把碗筷放进泛着洗洁精泡泡的水槽。   杜夏动作挺温柔的,没摔出噼啪碰撞的声音。庄毅估摸着他消气了,腆着脸,“不生气啦?”   杜夏好脾气归好脾气,这次也想让庄毅长点记性,“这个月的碗都你洗。”   “这个月才刚开始!”庄毅委屈唧唧盯着杜夏的背影。何筝也下楼了,杜夏拍了一下他的肩膀,让他跟自己上楼画画,何筝迟疑了几秒,站在厨房门口看着洗碗的庄毅,冲他纯良无害地笑了一下,非常有礼貌地道了声,“谢谢庄大哥”。   何筝在所有画工里年纪最小,又是学徒,平日里洗碗的活就默认是他应该干的,杜夏其实是帮他减轻了负担。   至于庄毅,只能把满口骂人的话硬生生咽回去。他还得谢谢何筝,何筝要再发表点绿茶言论,吃这套的杜夏能让他把整年的碗都洗了。   庄毅扯扯嘴角,也回何筝一个笑,心不甘情不愿地继续洗碗。他这回是彻底看明白了,杜夏真的把这小子当半个弟弟照顾。   洗完碗后,庄毅回到店铺坐着,等生意找上门,杜夏和其他画工在楼上准备作品,那个维也纳画商不仅复购《阿黛尔的肖像》,还订了十幅克利姆特更著名的《吻》。   杜夏那个加金粉的点子虽然疯狂,但还是启发到了大家,其中一个画工每年回老家都要去祖坟上香,家里老人准备的祭祀用品一年比一年丰富,还有亮闪闪的金银元宝。   他于是就在万能的淘宝上搜关键词,还真找到了仿24k金箔纸,一张巴掌大小的只要一毛钱,实惠得相当于不要钱。   这可大大增加了仿画和原画的相似度。庄毅把贴了假金箔做装饰的画发给那个画商看,画商都看呆了,问他们是怎么做到的,庄毅反问他:“Do you know Yiwu?”   维也纳画商对made in China五体投地:“incredible。”   庄毅受了赞许,不免又要得意忘形,忍不住翘起的尾巴换来杜夏的无声凝视,他赶紧把尾巴夹紧,换说公道话:“大家辛苦了,这人的力量啊,才是最伟大的。”   维也纳的那批货提前完工,国际物流速度又快,三月底,杜夏就收到了画商的尾款,备注语是期待再次合作。杜夏专门跑了趟银行取现金,找了天上午发生活费,下午给画工放半天假。   劳动法在大卫村形同虚设,没活的时候一起摸鱼,抽烟喝酒打牌,活来了全员007干起。大部分开工作室的小老板都和杜夏一样,自己就是没五险一金的农民工,不会和画工们签正规合同,顶多年初的时候复印一下对方的身份证,知道名字和户籍,而不是正儿八经地录进相关系统查清底细。   所以大卫村的小作坊们在劳务关系上独有一套不成文的潜规则,每月发放的不是工资,而仅仅是够下个月吃穿住行的生活费,画工们平时若有急用,得单独问老板借,全年收成扣除这些生活费后剩下的钱,还是得等到腊月才一次性发放,算清后各回各家,明年还能不能在大卫村相遇皆是缘分。   杜夏的模式也是这样,和画工们核对过底薪和分成后,每个人就只给几百的钱。何筝是最后一个和杜夏算账的,他学得很快,水平也不错,其中一幅《吻》是他单独完成的,画商给的单价是三十欧,杜夏也没声张,在何筝的底薪后面加了个240。   “这年头都用移动支付了,你专门跑了一趟银行给我们取现金,我们还得专门跑回去把钱存回去。”老四重新数了遍自己的钱,确认数目正确后小小抱怨了一句。杜夏没回应,给了何筝同样份额的现金。   “还是庄毅好,庄老板管钱的时候从来不会多此一举,还大气,给我们奖金请我们玩……”老四也挺油嘴滑舌,跟庄毅勾肩搭称兄道弟。庄毅被吹捧高兴了,当下决定给大家伙安排愉悦身心的项目,他现在的女朋友就在酒吧工作,他也算是去照顾女朋友的生意。   “你省着点用吧,别到了月底求着我借钱。”杜夏能说的也就这一句。庄毅不以为意,阔佬似得潇洒去了,画室里一时见只剩下杜夏和何筝。杜夏把账本放回抽屉锁好,转过身,何筝还是没离开。   “……你怎么还在这儿?”杜夏有点催促他的意思在。过几个月就是欧洲的暑期长假,旅游高峰期,他们下个月也会进入订单高峰期,不可能再像今天一样还有半天休息。   何筝问:“你不出去吗?”   杜夏摇摇头,说自己不想关门,等会儿就下楼在店铺里待着。何筝“哦”了一下,若有所思的样子,就也走了。   画室里就只剩下杜夏。   他略微弯曲的脊椎背靠一张倾斜的大画架。良久,他转过身,在自然光晕的虚影里掀开画架上蹭满颜料的破布,布下堆积的厚厚一沓废弃纸张重见天日。   对于大卫村的画工来说,亚麻质地的画布也是昂贵的,每每接到新单,他们都会先在便宜的白纸上打草稿,感觉差不多了再画到油画布上。被假金箔的效果折服后,那位维也纳画商原本想临时加了张《达那厄》,杜夏特意买了稍贵一些的有布纹纹理的油画纸打草稿,为了效果把假金箔也贴了上去。   但画商觉得假金箔的颜色太崭新,放《吻》上刚刚好,放《达那厄》上就和原画气质不搭了,就又放弃了这笔加单,画室最后还是按照原定单出货。   杜夏是劳碌命,别的画工出去消遣玩耍,他主动留下来打扫画室。按理说他应该把那叠纸都扔掉,他的手却在脑子反应过来之前,把《达那厄》相关的草稿全都翻了出来。   杜夏才发现自己画了那么多草稿,有些很潦草,只勾勒出裸女的轮廓,有几张贴上了假金箔,为了契合甲方爸爸的要求,粘贴前还特意用打火机把颜色烧暗烧旧。   但对方还是不满意,觉得不够那个味道。   杜夏郁闷,想不明白那个味道到底是哪个味道。   和喜欢自作聪明加点原创小细节的庄毅不同,杜夏很有自知之明,知道自己没什么艺术细胞,这么多年来一直踏踏实实地仿制。原作里的女人红头发,睡着了闭着眼,他也画红头发,歪着脑袋睡觉,手搭在小腹上;原作里的大小腿比例不协调,胸部有红晕,他也一笔一画认认真真,不像别的画工吊儿郎当,边勾裸女的曼妙曲线边开黄色玩笑。   杜夏盯着一幅画好裸女但没贴假金箔的草稿出神,没来由地心潮澎湃,好奇那到底是种怎么的金色。整个下午,他打扫的速度都没有往常那般利落,最后实在是舍不得把草稿扔掉,关了店铺坐公交地铁,目的地是市中心商圈,那里有一家高三层的大图书馆,时髦得像个网红打卡地,杜浪来蓉城上高中的第一年,他就是在这儿给弟弟置办学习用品的。   去的路上杜夏接到了何筝的来电,问他店铺门怎么关了,杜夏以为何筝有什么东西落画室了,差点原地下车原路折返。   好在何筝说没事,又问他是去哪儿,杜夏把书店的位置告诉何筝,何筝“哦”了一声就挂了,语调一如既往地冷淡听不出情绪。   杜夏于是继续去书店。正值周末,书店里年轻人很多,有的在看书,更多的在拍照,坐在咖啡区里聊天。杜夏顺着指示牌来到三楼的艺术区,那块阅读区域的人最少,货架上全都是大开页的进口画册,光看外封就能想象内页印刷有多精良和价格的昂贵,且全都没拆封,“如需翻阅请联系工作人员”的标语贴了不止一个。   杜夏在货架前站了好一会儿,双手背在身后,始终没去触碰那些印的全是英文的书脊。他讪讪地走开,在展示台前停下,那上面的书都是拆封的,供游客随意阅览。其中一本图文结合的绘本足足有新华字典那么厚,被前一个游客翻到中间一页后没阖回来,突兀地摊在一堆成功学里头。   杜夏就想帮着放回原处,把书合上后瞥了眼底封,好家伙,这本艺术史原价将近一千,比那些画册更贵。   杜夏连忙把手缩回,心虚地环顾四周,怕工作人员以为这本书是他拆的,要他买单。好在有人恰好来接盘,又把那本艺术史翻开了,但那人把另一只手挂在他肩上,将他往自己臂膀里拢,还问他,“怎么不继续看?”   杜夏抬头。何筝没和他对视,目光瞟过书籍扉页的英文序章,再往后翻,漫不经心道:“这个出版社专做国外教材翻译的。你还挺会挑,这本应该是西方艺术史的教科书。”   何筝傻愣着,双手僵直紧贴腰侧,不敢动。何筝看他那拘束样,只觉得可爱,扶着他的肩膀将人整个护在自己身前,他自己后背微弓,下巴搁在杜夏的一侧肩膀上。   “你刚才看到哪儿了?”何筝声音低低的,气息全扑到杜夏颈侧裸露的皮肤上,吹得杜夏耳朵根软。   “我、那个嗯,克里姆特,我来看克里姆特……”杜夏老半天才把话说利索,比起通古博今的艺术史,他更想看的只是一个人的画册。   但克里姆特是能记录进艺术史的大师,何筝没把杜夏放走,扫了眼目录后翻到19世纪维也纳分离派那一章,假装碰巧翻到,轻“啊”了一声欣喜道,“这本书里就有诶。”   书里也有克里姆特的画作,《阿黛尔的画像》,《吻》,《达那厄》……以及对这些作品的简单阐述。杜夏的感知全集中在何筝跟自己近贴的身子上,心跳加速不自在,何筝却全然忽视杜夏的紧张,求知若渴地把书里的原话念给杜夏听。   “达那厄是希腊神话中的人物,是一个王国的公主。但有预言说,国王的外孙会将他杀死,所以国王把达那厄关进高塔不与外人相见,岂料——”何筝特意停顿了一下,确认自己引起了杜夏的注意力,才一字一顿声情并茂道:   “——岂料宙斯垂涎达那厄的美貌,化作金雨使她受孕。”   杜夏听得清清楚楚,错觉何筝贴着自己脊椎骨的地方逐渐发硬发烫。他想躲开,何筝却抵得更大胆起劲,彻底将他困在自己和与腰同高的展示柜之间。   “哦,原来是这样啊。”何筝表情夸张像是恍然大悟,将艺术化的解读又翻译成大白话,“就是男人牛子里喷出来的东西呗。” 第10章 礼物   何筝说完话后,杜夏愣了足足有五六秒,大脑一片空白,一片空白的大脑里又飘满两个字——牛子。   杜夏都听傻了,牛子!?   他一脸震惊,扭头瞪大着双眼盯着何筝,那眼神像是在问小孩子怎么能说脏话,何筝却满眼无辜纯良,像是在反问,牛子怎么能算脏话呢。   比起其他或粗鄙或具侮辱性的代称,用牛子来形容男性的生殖器官,明明可可爱爱。   “怪不得那幅画的金色部分有那么多圆点,合着是牛——”何筝一点都不害臊,杜夏替他害臊,赶紧把他的嘴巴捂住。   “你瞎说什么!”杜夏不震动声带地呵斥,自己却羞到脸红。何筝也轻轻一笑,手指勾了一下他的耳朵,那儿也热红了。   何筝明显是故意的。像个受够了精英教育的叛逆小孩,他在光天化日公共场合把牛子这样的词挂在嘴上,强行凹出低素质没文化的姿态。   杜夏把他推开,有点想逃避地兀自离开书店,等何筝跟上来了,他两手空空,应该是把那本书放回去了。   何筝跑到杜夏跟前面对着他。杜夏往前走,他就往后退,“你接下来去哪儿?”   “回家。”杜夏放慢脚步,怕看不见的路的何筝后背撞上行人。   “现在就回家啊,太无聊了吧。”何筝露出失落的表情,怪惹人怜爱的,杜夏就这么毫无防备跳进他的圈套里,问:“那你有什么安排。”   何筝立马笑了:“庄大哥说请我们去酒吧,酒水钱他出。”   “小小年纪不学好,去什么酒吧。胡闹!”杜夏脚步又快了起来,何筝选择站在原地,杜夏走了两步,还是回了头。   何筝又失落了:“那我一个人去了。”又有点好奇和期待,“我还没去过那个地方呢。”   他的重音落在“一个人”上,像个不谙世事的单纯少年,即将深入的地方又是龙潭虎穴。   再配上他看向杜夏的眼神……他要是在酒吧迪厅用这种眼神看别的姑娘,准会撩得对方芳心一动,势必要把他骗上床。   杜夏又一次屈服了,和何筝在商场里随便吃了点东西,晚八点坐地铁到庄毅女朋友工作的酒吧。   那家店所在的位置是蓉城赫赫有名的酒吧一条街,太阳落下后路灯一亮起,各家酒吧的销售比客人更早站在了门前街边上,问路过的行人要不要进来喝一杯,他这里有折扣和优惠,散客想要拼桌也必须找他们对接。   管辖这个区域的派出所就在这条街道的尽头,夜生活躁动起来了,人民警察们也开始更为密集的巡逻,防范于未然。杜夏从地铁站出来后远远就看到一个民警站在街口,拿着对讲机说着什么,再回头,何筝不知什么时候把外套的帽子戴了起来,两人从那个警察后面绕过,商圈的夜晚热闹非凡,没有人会刻意注意他们的存在。   杜夏找到了一个男销售,冲他报了庄毅的名字,销售再带他们进去和庄毅汇合。何筝跟在杜夏身后,能猜到杜夏很少会来这种地方,但以前肯定来过,到了等待区他问洗手间在哪儿,杜夏没怎么思忖就给他指出了方向。   几分钟后,那位男销售回到等待区给他们带路,杜夏先一步撩开防止冷气逃逸的厚帘子,里面的空气并没有像何筝想象的那样憋闷。他确实是第一次来如此平价的地方,这里只有卡座要求最低消费,散客点上一杯最便宜的啤酒,就可以在里面蹦上整晚整夜。   DJ正在台上打碟,酒吧里的音乐声振聋发聩,不贴着耳朵交流根本听不见对方说什么。何筝原本以为庄毅定了个卡座,那个男销售却把他们带到一个位于角落的散台,随音乐舞动的庄毅还冲他招手,手指戳散台盘子大小的桌面,意思是没错,就是这儿。   何筝:“???”   何筝一脸不可思议,庄毅给他倒橙汁兑酒,他都迟疑不敢抿一口,怕这玩意儿的口感不行。杜夏见他这么别扭,反而相信何筝确实是第一次出入酒吧这种地方。   那张散台可以围五个人,除了他们三个和老四,其他画工并没有来。今天又是周末人流量高座位紧俏,销售于是又带了个女散客到他们桌。   女散客还挺高冷,夹在老四和庄毅之间,全程低头玩手机。老四想问她要联系方式,女散客微笑着摇头,继续看手机,余光倒是一直往对面的何筝瞥。   何筝还是戴着衣帽,遮住头发只露出部分额头和脸,一言不发地看向别处躁动的人群。杜夏站在他旁边,也能感受到那位女散客对何筝有兴趣。   老四不愿自讨没趣,不再热脸贴冷屁股,等庄毅女朋友出场领舞了,他和庄毅就一起去舞池捧场。散台只剩下两男一女,显得杜夏更像个电灯泡。杜夏于是也想离开,去外面透口气,何筝明明侧脸看向另一边的舞池,台面下的手却精准地抓住了他的腕部,不许他走。   杜夏就这么被强制留了下来,觉得尴尬,就不停地喝酒,橙汁齁甜盖住了大部分酒精味,到最后,他也不知道自己喝了多少。期间女散客沉不住气,问何筝要联系方式,何筝另一只手指了指耳朵,摇头,意思是听不清,女散客想凑到他耳边再说一遍,但被他的眼神制止。   像是被挑起了胜负心,女散客离开又回来,专门找来纸笔写下自己的名字和电话号码,再拍在散桌上,卡片背面朝上。她这次走了可就是真的走了,何筝要是不把卡片收下,两人就消失在茫茫人群里,从此后会无期。   然而何筝迟迟不动,杜夏酒也喝光了,主动把那张卡牌推到何筝面前。   何筝侧脸,片刻的对视后他冲杜夏勾勾手指,杜夏会意,把耳朵贴过去。   何筝问:“你什么意思?”   杜夏也对着何筝的耳朵:“她给你留了联系方式。”   “你想让我加她?”   “你想加就加啊。”   “那你想不想?”   杜夏笑:“这不应该由你自己决定嘛。”   何筝没有笑,再次贴上杜夏的耳朵:“但你是我哥啊。”   杜夏只觉得半边身子都酥麻了。   是啊,他把何筝当弟弟,他之所以陪着来,不就是怕自个儿的弟弟涉世未深,稀里糊涂被人拐跑吗。   何筝嘴角的笑意很浅,随口又是一问:“哥你觉得她怎么样?”   她挺漂亮有魅力的。杜夏想诚实地做出回答,但只在心里这么一想,那张纸条最终也没到何筝手里。   夜色浓郁,舞池里的躁动不停升温,气氛即将抵达巅峰。杜夏和何筝相视一眼后却不约而同地往外走。而一走出通风设备强力运行的舞厅,一帘之隔的等待区可以说是乌烟瘴气,杜夏毫无防备吸了一口气差点呛住,脑袋也有些晕沉,跟在他身后的何筝做了个去扶他的预备动作。   杜夏还是自己站稳了,想先缓一缓,就在等待区的沙发坐下,先抽根烟。何筝坐在边上,他平时很少见杜夏抽烟,到这一刻才知道他抽的是港版红双喜,比大陆货更便宜,烟盒包装上印有惊悚的吸烟人群患病的真实图案,比印“吸烟有害健康”几个大字更有威慑性。   杜夏还是有点醉,抽出一根衔自己嘴里,见旁边的何筝没有,还好心也给了他一根。等他意识到烟不是什么好东西,不应该这么分享,何筝已经接过去了,快他一步帮他把口袋里的打火机掏出来,摁下后娴熟地护住火,凑近,烟头碰上杜夏的。   两人的烟被同一束火苗点燃。   等待区的沙发就放置在墙边,两人的后背也靠着同一堵墙,目光向前,吸气,吐烟,发愣神游,直视对面的另一堵白墙良久。   何筝就没喝几口酒,一双黑眸比杜夏清明多了,先开口问:“抽完就走吗?”   杜夏少见地慵懒,眼神都有些迷离,没说话,光点头。   何筝又问:“不和庄毅说一声?”   杜夏缓缓眯上眼,摇头,抖了一下食指,烟灰飘落在地上,没必要。   杜夏错过了何筝那顿时有些精彩的表情。短促地又吸了一口后何筝说,他原本以为杜夏喜欢庄毅。   等候区内鱼龙混杂,又是去往洗手间的必经之路,有人在吸烟,也有人在吐。其中一个年轻男子突然控制不住情绪号啕大哭,他的朋友不住地劝说,但他的崩溃并没有得到缓解,哭到浑身瘫软没有力气,被兄弟扶着离开。   杜夏听不到那人逐渐消失的哭声,眯着的烟睁开望着出口,说,有点吧。   “梵高给他托过梦。”他扬起脑袋看向何筝,自嘲地一笑,“我也画过很多梵高,我就从来没梦到过梵高。”   这便是杜夏对庄毅有那么点喜欢的全部原因。   何筝出于安抚地触碰杜夏的脸颊。杜夏没躲,反而下意识地,也在他的手背上蹭了蹭。   何筝犹豫。庄毅这种人说的话未必可信,他最终还是没明说,不想让杜夏觉得自己傲慢。   他于是换了个话题:“你怎么还不问我,下午都去了什么地方。”   杜夏抬眼,迟钝地呼出声语气词:“嗯?”   何筝得寸进尺地戳他的脸。杜夏的脸很小,也瘦,两颊的肉却软软的,手感意料之外的好。   “我去给你买礼物了。”何筝自问自答。杜夏却突然一个激灵,后背梆得挺硬,看向何筝的眼神都不一样了。   而何筝一如既往的温柔平静。   杜夏吓清醒了,也先不问何筝为什么要送自己礼物,“你把那本艺术史买下来了?!”   “那个好贵,能不能退……”他差点话都说不利索,把何筝都逗笑了。   “你也没给我发这么多钱啊。”   杜夏两肩下塌。他反应过来了,何筝来书店找自己都是之后的事。   然后何筝抓起他没拿烟的手,把自己的那根烟插进杜夏的指间,空出来的手伸进口袋。等候区里还是有人在抽烟,有人在吐,借酒消愁后哭得稀里哗啦,独自离去的背影不被任何人记住,也不会有人记住一个男人将手掌覆上另一个男人的手心。   杜夏一动不动,盯着自己手心的眼睛一眨不眨,烟头上的星火烫到手指才慌忙收手,掌心朝内护向胸口,防止烟灰掉到那脆弱的东西上。   那是一叠真正的金箔。   他怔愣地看向何筝。何筝侧开目光正视前方墙壁,同时把他指间靠内的那根抽回来,不放过最后一口。 第11章 小车轮子   蓉城的地铁最晚运行到凌晨,他们出来的时候还没到十二点,酒吧一条街又刚好位于地铁口。   但杜夏并没有选择需要多次中转的公共交通。像是中了什么彩票大奖,杜夏奢侈地叫了辆出租车,四十多分钟的车程里有一半的时间忍不住地笑,双手插兜侧着脑袋注视窗外的夜景,看着看着就睡着了,等何筝将他唤醒,他睡眼惺忪地问师傅要给多少钱,师傅催他快点下车,和他一起的小伙子已经付过了。   杜夏下车后在绿化带边的马路牙子上又站了一会儿,何筝站在他身边,确认他不是在酝酿吐意而仅仅是发呆后问:“你还好吧?”   杜夏连说好几个“没事”,越说脸上的笑容绽得更明显,眼睛里明晃晃有光亮。   那笑又很青涩,好像杜夏的年纪比何筝都小似的。   杜夏被凉风吹得清醒了大半,不需要何筝搀扶,也记得出租房要往哪个方向走。他确实累了,进门后只脱了鞋就直接扑倒在床上,何筝进了卫生间后又出来,他连脸都懒得从被褥里抬起来,身子拒绝离开床垫。   杜夏的床只有一米二宽,躺了他一个就占去大半,何筝坐下后他能明显感受到床垫的凹陷,侧脸看过去,何筝其实是把一条腿的膝盖放在床边,另一条腿站着。   何筝俯视他:“不洗漱吗?”   “不了,明天起来再说。”杜夏小声嘀咕,酒意未退,说话的声音都懒洋洋的。   何筝知道杜夏爱干净,故意用激将法:“那会臭掉诶。”   杜夏果然有反应,痛苦地闷哼了两声,双眼紧闭后猛得睁开,一鼓作气跪坐在床上。   何筝以为杜夏接下来会去卫生间,他没想到杜夏只是从兜里掏出自己送的那叠金箔,迅速放置在枕头下。像个新晋的守财奴吝啬鬼,杜夏重新趴下的时候狠狠将脑袋埋进枕头,气冲冲道:“臭掉就臭掉吧。”   何筝被杜夏孩子气的举措逗到,笑出了声。   等杜夏终于肯侧脸睁眼,何筝背靠沙发床坐在地上,双腿弯曲,手臂随意地搁在腿上,目光刚好能和躺平了的杜夏平视。   杜夏没什么力气地问:“你怎么还不睡?”   “我怕你吐。”   “我真没事,睡一觉就好了。”   “好。”   两人随后陷入了沉默。   无声地对视里,杜夏从来没有直视过何筝那么久的时间。也只有借着醉意,他才敢仔细端详对方的脸。   何筝无疑是那种标准的第一眼帅哥,俊朗又清爽,恰年少,没什么表情的时候显得冷傲,生人勿近,唇角一旦微微勾起,整个人又会散发出一种温柔的野性。   港岛上流社会的贵公子大抵就长他这样,他此刻却身处农民工住的边郊出租房。   先开口的是杜夏。他知道有些话还是等明天醒来后说更得体,他还是忍不住说:“谢谢你。”   “你真好。”他没能忍住的还有心潮的澎湃,冲动道,“我要是个姑娘,肯定也会喜欢你。”   “你也很好啊,收我当学徒,房子给我住。”何筝顿了一下,暧昧又正经道,“你要是个姑娘,我也会喜欢你。”   杜夏笑出了声,艰难地将瘫软的身子也侧卧,遗憾道:“真可惜,我是男的,你也是男的。”   何筝并不能确定杜夏明天醒来后还会不会记得这段对话,但他并没怎么犹豫,说:“都是男的……也不是不行。”   杜夏愣住了。   眸子亮了一下,就又死灰一片。   “不行。”他语气委屈,像是很不舍,但又不得不拒绝。   杜夏还是波澜不惊的:“为什么不行?”   “我们不一样,我……”杜夏的情绪有那么点激动,还好何筝马上就说:“我开玩笑的,你别当真。”   杜夏很明显卸了一口气。   倦意再次将他席卷,他闭上眼,呼吸逐渐平稳,这次,是真的入睡了。   而何筝还在凝视那张脸。   那张脸和他的性格一样温顺,闭眼后的睡颜比睁开时更没有攻击性,看第一眼时不会觉得惊艳,看久了,反倒觉得五官线条全都恰到好处,怎么看怎么顺眼。   何筝不由想到了去年那次戏剧性的相遇,此刻的杜夏和他当初的第一印象如出一辙,都像沉默的羔羊,任人宰割。他见惯了美女佳人,可以确定杜夏并不拥有出众的容颜,两人若是在人群里擦肩而过,他甚至都不会匆匆瞥过。   这意味着一见钟情的戏码不会发生在杜夏身上,何筝从小到大所受的教育也不会允许他见色起意。   但何筝却在这个夜晚没有离去。   逼仄紧促的出租房里只亮着头顶一盏白灯,何筝跪坐在床边,指节分明的双手缓缓握住杜夏的腰带。   何筝悄无声息地解开杜夏的裤子。他很有耐心,速度很慢、很慢,熟睡的杜夏根本感知不到他的动作,肩膀被轻推了一下后毫无警惕地侧身仰躺,拉链也松开的裤子就在这个过程中彻底褪到了大腿根。   里面只剩下内裤,款式和裤子一样,都很宽松。杜夏没有紧身能勾勒出曲线的裤子,他是男人,不爱在穿衣打扮上花心思的男人,没有人会奇怪他为什么连牛仔裤都选宽松款,何筝却在十个月前就知道他裤子里到底藏了什么秘密。   何筝脸上没什么表情。他颇为恶趣味地用手捏住杜夏内裤的边缘往上提,会阴处的布料近贴皮肤,勾勒出一道若隐若现的阴沟,将本该平滑的地方分成两瓣。   何筝松开手,心跳加速,但还是足够冷静。   像即将拆开一件珍贵的礼物,他非常有仪式感地找到一根只有半根小拇指粗细的画笔,把笔放在床边准备着,再小心翼翼将杜夏的内裤脱下。杜夏依旧没有任何反应,性器也在沉睡,软塌塌地垂在腿间,睡之前没被清洗过,带着淡淡的男性生殖器官都会有的味道。   那是种很难形容的、暗示某种隐秘行为、所以有点靡乱且不太干净的味道。只是和何筝的比起来,杜夏的可谓小巧精致,勃起后长度或许会有平均水平,但直径太细一点都不威风,软的时候贴在阴毛里,还有点可怜兮兮的。   何筝眉头微蹙。   他之前从未如此近距离观察同性的私处,略有些嫌弃不想用手去触碰,犹豫了片刻后还是拿起了那支细笔,用木质的笔头将杜夏的那根撩到一边,底部露出的不是正常男人应该有的睾丸,而是骆驼趾的趾尖,软白馒头的开端。   何筝的眉眼舒展开了。   连呼吸都短暂地屏住,他被杜夏身体深处别样的风景吸引,那个通道弥补了失去的那部分男性象征,却不应该出现在一个男人身上。   那明明是个女人才有的逼。   何筝身子往床上倾,更靠近地去观察那道逼。十个月前他也曾有过这样的机会,彼时的杜夏刚做完手术,麻药劲还没过,陷入比现在更深的昏迷,且浑身赤裸,只盖着一层随时都可以被掀开的医用薄被。   主刀医生在手术期间不可避免地看过何筝的裸体,报告说患者的伤势并不严重,轻微脑震荡和骨折而已,然后欲言又止。何筝示意他继续说,他于是告知何筝患者身体构造的特殊性,何筝感到稀奇,但也只是稀奇而已。   何筝甚至都没进病房探视。待护士将杜夏推进病房,他远远看着赶来的庄毅哭得梨花带雨,误以为他们俩是恋人,就不再打扰,好人做到底地支付完医药费后更是把这个人抛之脑后,并没有出于猎奇心制造新的交集。   然后有一天他要离开。   为了让原来的名字消失得无声无息,他的万事俱备里从未考量过任何第二个人的存在。他只不过是因为去火车站的夜路上经过大卫村,漫不经心地想起那个在车后座陷入昏迷都还紧握住自己手的人好像就在这里工作,一念之差偏离了既定路线。   真的就只是一念之差。   一进去,里面就只看见一家店铺亮着灯,一个陌生而熟悉的背影就在那道光里画《阿黛尔的肖像》。   从此脱轨千里。   他之前就说过,现实里的经历比小说里写得更离奇,生活里的变数也远比计划里算得轻巧。他的衣服内兜里至今还藏着六张不同的身份证,他没有按计划改名换姓辗转北上,而是一直留在了这里。   越危险的地方反而越安全。他当初留下是出于灯下黑,他现在却跪在出租屋的床边,低身靠近,用那只纤细的画笔轻而易举地戳进杜夏的穴缝间,掀开,像掀起新娘子的头纱,被遮掩的细节暴露无遗。   那里面藏了颗小红豆,鲜艳欲滴,也不知在相思着谁。   那颗豆子还会随着杜夏的呼吸小幅度抖动,好像身体的其他部位都可以睡,它却永远醒着,永远饱含欲望,等待其他人来滋润它,浇灌它,采撷后蹂躏它,赐它绽放的生命力,而它回馈以极乐。   何筝后知后觉自己的鼻尖都要贴上去了。   在这之前,他更像个有底线的探索者,一颗心会随着探险的深入而摇摆不定,但始终保持清醒。他现在都意识到自己游走到悬崖边缘,他没觉得这样有什么不对,平静地吸气,没闻到一丝异味。   他不由想到另一幅画。当他还只是个不谙世事的孩子,他第一次踏入父亲的私人收藏馆,抓住他眼球的不是那些珍奢古玩,古典名画,而仅仅是一个女人。曲线曼妙如水蛇的金发女人卧趴在画框上,团簇的鲜花是她身上唯一的遮蔽物,她半眯着眼,吸引所有与之对视的男人朝她走近。   那是特里姆特画的海妖塞壬。传说塞壬擅长用歌声诱骗过往的船只触礁,落入海中成为她们的食物。何筝得再长大些才明白画中人的身份,他永远忘不了最初的震撼,那种说不出道不明的美摄人心魄,能容纳万物,却被封印在一张薄薄的画布。   何筝堂而皇之窥视杜夏的秘密,他开始相信这种美是能在现实中存在的。   然后他的鼻尖就真地蹭了上去,仰脸,注视着杜夏同时舔过整片花心。   杜夏终于有了反应,扭动腰身侧卧,之后的呼吸都不太平稳,身体逐渐蜷曲缩起,放松时会有三角空隙的两腿根部紧闭。   杜夏在夹腿,在睡梦里自渎。何筝旁观了一会儿,帮倒忙地把杜夏的裤腰带系回去。他的手指轻飘飘划过杜夏的腰侧,杜夏短促地呻吟了两声,小腹骤缩,呼出气的尾声都是颤的。   何筝知道杜夏这是梦遗了。   但只有杜夏自己知道,他到底在梦着谁。 第12章 春梦   杜夏并不喜欢做梦。   有很长一段时间,他梦里的场景都只有一个场景,那就是从出生起住了十五年的茅草屋,墙是用泥巴和石头糊的,房顶铺满茅草,猪棚和鸡舍就搭在边上。要是碰上大雨,搭建房屋的土地泥泞又打滑,杜夏却半夜三更都还要爬起来好几趟,怕受惊的母猪冲撞开栅栏,它肚子里还怀着崽,崽长大了拉倒集市里卖出价钱了,杜夏明年的课本费才有着落。   杜夏的父母受教育程度不高,对他的学习也不当回事,小学毕业后还是校长帮他递资料到镇里,他才有机会读初中。杜夏很喜欢初中的班主任,那是个南方沿海城市来的支教老师,很年轻,会给他们弹吉他唱流行歌,给他们看现代化都市的照片,鼓励他们好好学习天天向上,考上大学去看看山外面的大千世界。   那个截然不同的世界一度让杜夏着迷。他每天都要走来回两个小时的山路从村庄到镇里,他丝毫不觉得累,只要能见到班主任,他就觉得自己离那个未知的世界更近些。班主任是个好心人,知道杜夏家境困难后还帮他申请到了一个免费的住校名额,杜夏却拒绝了,说家里人需要他帮忙,他每天晚上写作业前都有农活要干,活干完了,他才能把书本翻开。   班主任来支教前对贫困山区孩子的刻板印象就是杜夏这样,怜爱了,农活什么的帮不上,就时不时地送杜夏一些文具,和补充营养的奶制品。杜夏没舍得自己喝,全带回家给了弟弟。他母亲刚做完月子就下地去了,比他小十岁的弟弟几乎是他一手带大的,以至于弟弟开口说的第一个词不是“妈妈”,而是“哥哥”。   杜夏读小学的时候就听过同学们开恶俗的黄色玩笑,他从不参与进去,但也从中知道父母为什么再要一个孩子,他没觉得难过,而是乐观地怀有一种天真的向往,相信一切都会好起来,他有弟弟,弟弟有他,他把班主任送的牛奶带给弟弟喝,弟弟也会把母亲单独煮的鸡蛋塞进哥哥的书包。他们是血浓于水的亲兄弟,以后不管在哪儿,他们都会相互扶持共度难关。   然而一切又是从什么时候起变糟糕的呢。可能是从他父亲把那头母猪杀掉起的吧。它太老了,下不了崽成了吃闲饭的了,所以父亲将它拉到集市上卖,熬出来的猪油凝固后放在家里吃了一年。   那一年杜夏在读初三,成绩优秀,每次考试排名在学校里很是靠前,但父母并不觉得这有什么值得喜悦的,而是给他订了门亲。某一天傍晚他风尘仆仆地回到家,手里拿着期中考试的喜报,他父亲却把他领到另一个皮肤黝黑的中年男子面前,不由分说地扒下他的裤子,给那人看了一眼。   然后又在杜夏震愕回神前把裤子穿回去,杜夏听到那人问:“这娃真的能生?”   “放心吧,他娘生他前要是没吃那什么转胎丸,他现在就一如假包换的姑娘。”杜富贵叹了口气,早已记不得医生说的那些染色体突变啊基因激素什么的专业名词。对方验过货了,他就开始谈彩礼价格,定下来的数字在当时的杜夏眼里无疑是天文数字,但对方答应了,因为村里的姑娘都走光了,宁可去镇上打工,去城里当厂妹,也不愿回老家相亲,他们这些没几个钱的老光棍想要娶媳妇,只能走些歪门邪道。   杜夏还太朴实,对父母亲充满敬畏,等那人走了才说自己不愿意。他母亲来唱红脸,说这不是愿不愿意的事,当初她也不见得愿意嫁给杜富贵,还不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跟谁不是过日子,都一样。   杜夏说不一样,他明明是男的,杜富贵掐灭手里的半卷旱烟将他扛起,捆住手脚扔进储放粮食的地窖,关门前还扔了了句,你弟才是这家里唯一的香火。   那个地窖和茅草屋一样,多次出现在杜夏的噩梦里,不同的是他会在漆黑的分不清昼夜的地窖里听到敲击声,以及他弟弟隔着木板的说话声。杜浪是那么小,什么都不懂,杜夏问什么他就答什么,用稚嫩的语言告知有个长得还行的男人来找他,但被父母撵走了,有个长得不行的男人也来找他,父母收了一个红布袋,也把他撵走了。   杜夏猜那红布袋里的金额跟他们之前商量好的不符,而他父母就要那个数,一分不少,那个人只能回去继续凑。这意味着他还有机会逃走,他求杜浪给他开门,回应他的是杜浪的哭声,和父亲的打骂声,斥责杜浪不懂他们的用苦良心,胳膊肘往外拽。   杜夏最后还是脱险了。在靠仿制名画挣到钱之前,他从来没回过家,也不去想那个家,反倒是有了点积蓄后,他开始频繁地梦到那片山野农田,逼着他回那个生养他的地方去做一个了结。   于是,在蓉城打工的第九年,他带了一笔钱回到家乡。这九年来他见证了蓉城的飞速发展日新月异,他的家乡却越来越破败,人烟稀少,有植被在沿途的空心村里野蛮生长。   田园诗歌并不存在,他的到来更是场意料之外。他认不出父母,父母也差点认不出他,物是人非后,那笔钱被用来把那座九年后更破败的茅草屋推倒,封了地窖,他在宅基地上建了三层砖房,算是还清了前十五年的养育之恩。   他可以走了。他见到了从寄宿高中回来的杜浪,一眼就认出了他。杜浪甚至比父母都还警惕,用戒备的眼神打量他,质问他走了为什么还要回来,他答不上来,但一点都不生气,因为那是他的弟弟,小时候粘着他不停地叫他哥哥的弟弟。   杜夏也想在杜浪身上弥补自己没继续上学的遗憾,把他带回教育质量更好的蓉城念高中。那是所私立的寄宿高中,升学率在蓉城很普通,却远比杜浪原来的那个学校好,两个儿子都在蓉城,做父母的也没留在老家的必要,在蓉城更郊区的地方包了两亩地,赚得钱只够自己吃住,需要杜夏时不时的救济。   但杜夏还是不喜欢在春节期间回家,好像现实的茅草房被推到了,他心里的那座依旧没有坍塌。   好在新房建好后,他再也没梦到过地窖和老屋。弟弟的到来也给他带来新的动力,入学后,杜浪很快赶上了进度,成绩排名都在前列,每次去开杜浪的家长会,杜夏都会又高兴又不好意思。   而不管杜浪考得怎么样,他都为有这样一个弟弟感到骄傲。庄毅炒股败光的钱也不是他留给自己的,而是给杜浪念大学,更远一点,他还想给杜浪攒读研究生的钱,房子首付的钱……他自己吃过太多苦,他想让唯一的弟弟过得好一点。   只是,他很久没听到杜浪喊他“哥哥”了。   上一回听到杜浪这么叫自己还是十二年前,回到蓉城后,杜浪总是开不了口地喊他“哎”,“喂”,实在要有个称呼,也只是叫他的名字。他应声看向杜浪,杜浪跟他说话的时候面色总是有些不耐烦和焦躁,眼神也刻意地回避,不愿意和自己直接对视。   但今天的杜浪不一样。   今天的弟弟很温柔,很亲切地叫他哥,可惜他看不清。他被关在了地窖里,被久违的梦魇支配笼罩,动弹不得,唯一的求救对象就是弟弟,他在这个世界上羁绊最深的弟弟。   回应他的不是记忆里的打骂和哭喊,而是光亮。盖住地窖入口的木板被掀开了,太阳光从那一小方口子里射进,像金雨洒满杜夏的身体。   杜夏被刺得睁不开眼,等他适应了这光亮,背光而来的少年又隐藏进深不可测的阴影里,而他的手脚都被绑缚,沐浴在光雨里无辜得像祭坛上待宰的白羊。   真实的记忆逐渐被虚幻的梦境扭曲,有人来到了他身后,没有解开绳索,而是躺下,胸膛贴着他的后背,将他拥抱。   “弟,帮帮我,让我走,救我,救——”杜夏的声音断线,反缚在身后的手触碰到那人的腿间。   那不是他弟弟,那人却自称是弟弟,手往下伸进他的裤边,贴着他耳朵根道:“好啊,我来帮你。”   杜夏毫无反抗的能力,只能任由那个人将自己的欲望轻易地挑起。   他徒劳地蹬腿,双手推那人的胸膛,那人顺势抓住他的手伸进自己的衣服里,强迫他握住那骇人的尺寸。   “你别……别,”杜夏带着哭腔哀求,“你放过我吧,别这样。”   “可是你明明有反应,”那人爱抚得更起劲。   杜夏拼命摇头,眼角有泪,拒绝口头上承认自己的欲望。他的身体却很诚实,腿根绷紧,小腹一颤一颤地,后背再怎么佝偻弯曲,小腹都平滑得没有一丝褶皱。   “你明明很舒服。”那人的手抚摸杜夏薄薄的一层肚皮,隔着裤子磨蹭杜夏的股缝,“好想看到这里凸起来啊。”   “你到底是谁,你……”   “我啊……”那人的声音其实很熟悉,“我是你弟弟啊。”   那人说完,狠狠地往杜夏的那个地方摁去。   杜夏惊厥到失声。   像一条刚脱水的鱼,他猛得从那个怀抱里挣脱开来,从春梦里惊醒。他的后背被冷汗浸透,腿间更是泥泞不堪,他双手捂脸坐在床上,剧烈起伏的心绪和潮红的面色一样还未平复——   “怎么了?”   杜夏短促地惊叫了一声。那声音和梦里的一模一样,吓得他以为自己还未彻底清醒。   “做噩梦了?”见杜夏这幅模样,何筝不免担心,又问了一句。他已经洗漱过了,穿戴整洁在清早晨光的照耀下清爽怡人,和梦中那位藏匿于阴暗深处的弟弟判若两人,却不可否认长着同一张脸。 第13章   杜夏原本捂脸的双手悬着,看向何筝,嘴巴半张着,眼神茫然迷离,脸颊上的红潮未褪。   何筝不由坐到了床边,手往前伸,杜夏下意识往后躲了一下,何筝注意到了,但动作并没有停顿,手背贴上杜夏的额头。   “没发烧啊……还是说头疼?”他盯着杜夏的脸,语气里的疑惑和关心都很纯粹。杜夏心更虚了,连忙把头低下,再加上心理作用作祟,总觉得自己没洗澡的身子有股淡淡的不太好闻的味道。   杜夏忙不迭从床上爬起来,三两步进了卫生间,特意锁上门。里面很快传来了花洒声,何筝还坐在原处,掀开的被窝里已经空无一物,何筝依旧考究又好奇地用手去测探,总觉得床单的地方还有杜夏的温度。   一门之隔的卫生间内,杜夏用冷水淋头。现下是晚春初夏,还没到可以洗冷水澡的程度,但杜夏被冻得整个人发哆嗦都没开热水,用这种近乎自虐的方式强迫自己清醒。   水流顺着面部线条从他的下巴处滴落,杜夏单手撑着墙壁,低着头,目光却无处安放不愿意落在下半身上,不敢回头,也忘了像往常一样拿起脱下的衣物、在洗澡的同时顺便把内裤洗了。   杜夏只得侧脸,没有被水汽模糊的镜面里反射出他的脸和上半身,他的肩膀胸膛比大多数成年男子都单薄,胸部平坦,但淡褐色的一对乳头却是挺立的,乳晕也比同性明显,再过段日子入了盛夏,他穿单衣的时候如果不有所遮盖,那地方肯定会凸起的明显。   杜夏转身,后背靠着冰凉的瓷砖,掩耳盗铃般贴着墙根站立,好像自己的身体不出现在镜子里,这具皮囊的畸形就不存在。   然后贴着磨砂纸的卫生间门印出一个身影。何筝敲了两下门,杜夏的身子也抖了两下,腿根绷得更紧。   “啊、我马上就好。”杜夏以为何筝是要用洗手间,慌忙回应。   “不是啊,你没带换洗的进去。”何筝扬了扬手里从阳台衣架取下的衣物,没再敲门,而是说,“我给你放门口吧。”   “好。”杜夏蹲在门边,等何筝的影子消失后才打开一道只能伸出一只手的缝隙,迅速把折叠好的衣服拿进来,重新关门前留意到何筝很注重细节地铺了两张a4白纸,避免干净的衣物和地面直接接触。   杜夏整颗心更乱了。   更打心底里瞧不起自己。何筝对自己体贴入微,真心实意把他当哥哥,他却满脑子龌龊,日有所思夜有所梦。   他在水流声里平复道德的谴责和煎熬,却不知道何筝一直站在门外的视野盲区,眯着眼抽着烟,全程目睹他裸着身子开门拿衣服的慌张不安。   杜夏连头发都是在卫生间里吹干的,拿着脏衣服出来后,何筝正坐在电脑桌前看手机,听到动静后扭过头,冲杜夏伸出手。   杜夏:“?”   “你今天休息别去画室了吧,衣服也放着,等我回来帮你洗。”何筝对杜夏的状态表示担忧。杜夏怎么肯,宝贝似地把手里的衣服报得更紧,何筝不以为意道,“这有什么好害羞的,你都帮我洗了好一个多月了。”   杜夏这里没洗衣机,两人份的衣服又不多,他就全都自己手洗,何筝刚开始也挺不好意思的,直到杜夏说他弟弟偶尔也会把脏衣服从学校带回来,他闲不住也会帮着洗。   从那之后何筝就不跟他客气了,有几次忘了把内裤单独拿出来,杜夏一声不吭地洗掉后也不会觉得不妥,反正都是男人,举手之劳而已。   但现在杜夏和何筝客气了。   “……不用。”怕何筝觉得奇怪,杜夏答应不去画室休息一天,刚好可以洗衣服。   “哦,行吧。”何筝说的每一句话都挑不出错,做的每一个表情都自然而然,正常得杜夏更是心虚和羞愧。   杜夏甚至做好了忏悔的准备,“我昨天晚上有没有……撒酒疯说胡话?我们昨天都聊了什么?”   “你喝断片了啊,”何筝想了想,笑道,“没什么,就说你喜欢我。”   杜夏像糟了晴天霹雳,期期艾艾地看向何筝弯下身的背影,何筝大大方方将放在脏衣箩里的自己的衣服拿起来,扔到杜夏怀里,补充道,“你说你如果是姑娘,肯定会喜欢我。”   杜夏感受到庆幸,还没好好咂巴出其中的失落,何筝又直男作风地话说一半道:“我也挺喜欢你的。”   他走到杜夏跟前,杜夏听者有意会觉得他这么表述是在调戏:“你要是个姑娘,肯定是个田螺姑娘。”   但杜夏又觉得何筝本人肯定没什么深意,因为何筝说完就出门,还利落地说了声“走了”,头都没回。   所以杜夏也没能看见何筝出门后的窃笑,嘴角扬起的弧度坏坏的,全都是故意的。   也故意又把内裤放进裤子里,制造出随意地一并脱了忘了分开的错觉。杜夏坐在小矮凳上愣了好久,回过神来才发现自己反而把两人的内裤都留到了最后,一条裆部留着半干涸的液体,靡乱不堪,另一条尺寸明显大了一号,却和何筝这个人一样,干干净净。   杜夏觉得自己要疯了,抓狂了。   这个房间也待不下去了,痛定思痛后他抓起枕头下的那叠金箔去了大卫村,庄毅几人正在店铺门口吃中午饭,围桌坐着的人里并没有何筝。   杜夏以为自己扑了个空,问:“何筝呢?”   “阿筝啊,”庄毅用筷子戳了戳楼上,“这小子吃了两口说外卖的饭菜没你做的好吃,就不吃了。”   庄毅也承认用地沟油炒的菜跟杜夏的手艺不能比,但就是看不惯何筝挑剔,呵呵道:“有的吃就不错了,丫鬟命公主心。”   杜夏没跟庄毅争论,直接上楼了。但庄毅这么一评价,还是把他捣鼓了一路的措辞全搅和了,把那叠金箔掏出来拍何筝面前后小喘着气,说不上一句话。   何筝现在也是有自己工位的人了,放下画笔,恭敬地问把自己领进门的师傅,“怎么了?”   杜夏低头扶额。他数过,这叠金箔一共有十张,要百来块钱,对他来说太贵重,对物美价廉的假画来说没必要,所以他必须还给何筝,让他再退回去。   岂料何筝轻笑,眼睛微微眯起,显得笑容更纯真。   “你也太迫不及待了吧。”何筝说着,从一堆草稿里很快翻出张完程度较高的《达那厄》,挂在自己的工位上,再把笔递向杜夏。   杜夏没接,尴尬到双手叉腰,勉强地笑,“阿筝啊,我不是这个意思,我——”   还没说完,何筝一把将他拉过来站到画前,双手漫不经心扶在他的双肩上,极为随意地捏了捏,像是在掂量他到底有多瘦,也让他无处遁形,只得直视咫尺远近的那副画。   花里的金发裸女闭眼熟睡,一只手贴着一边乳房,另一只手放在小腹上,双腿折起身体蜷曲,臀部则被随风扬起的黑纱遮住,暗示画中人所处的环境。   一说是青铜密室,也有些版本是铜墙高塔,反正肯定是室内,一如杜夏现在身处的画室,朝北的窗户照不进光,但如果下雨,肯定会溅进水点。   杜夏迟迟不动笔,何筝意识到自己给错了工具,拿来胶水和小刷子后重新站到杜夏身后。他无视杜夏无声的抗拒,把刷子放到杜夏手里,帮他握住,在左侧的空白处刷上液体。   “……真的没必要。”杜夏还在做最后的挣扎。十张金箔估计也就只能贴一张画,成本太高了,那位维也纳画商就算满意了,他们后续也不会这么处理。   杜夏这才发觉眼前的半成品未必是自己画的,画中人的脸也和原作有着微妙的差异,给他一种映射了自己的错觉。   然后何筝反问他,你自己不想看看吗?   那语调一如既往的低沉平淡,却又多了分蛊惑将他引诱,坠入某种无法逃脱的漩涡,一如画中原本清白无辜的达厄那,纵使再怎么严防死守,神位上的男人想要她,就总有办法得到她,占有她,在她的肚子里孕育生命,成就那逃不掉的宿命。   杜夏身不由己地伸出双手。   真正的金箔覆上画面的空白处,那场金雨虽迟但到,倾盆如注汇入隐秘的沟壑,也有一小部分洒出变成圆点掉落,源源不断,每一颗都大到不可思议的程度。   何筝问:“好看吗?”   杜夏这回没被惊着。像是认命了,他仅仅是点点头,“嗯”了一声。   “我衣服还没洗完。”他像个老实又娇羞的小媳妇,要回家继续干自己分内的事。何筝没拦着,看着杜夏走出画室,再倚在窗台边点了根烟,注视杜夏缓缓离去的背影。   他娴熟地吞云吐雾,眯眼睥睨的模样轻佻得很,杜夏若是回头看一眼,准会认定他是个含着金钥匙出生的纨绔,而非温柔体贴的弟弟阿筝。   也不难嘛。何筝想。   何筝目送杜夏消失在拐角,学工作室里其他几个画工将烟头弹出窗外。他的那些老师肯定想不到他有朝一日会干仿画的行当,他从小所受的教育,培养的方针都不是往这个方向,他现在欣然接受这般生活,并没有感受到落差,还把那副贴了金箔的《达厄那》藏好,准备找个合适的机会匿名寄回港岛的凤凰山,他母亲会认出那是他画的。   而她是错的。   何筝其实更希望自己的母亲此刻能在场。她曾坚信自己走出那个大门后会一无所有,很快就会回来。他真想把杜夏带到母亲面前,让她好好看看这世间还有那么多种可能。   可惜她不再年轻了,重建新信仰和推翻旧信仰一样困难,让她承认自己前半生的追求和坚持全是错误的一场空,太残忍了。   然后何筝装无事发生,继续画画。晚饭庄毅又点了外卖,他没留下,也没特意给杜夏打电话,就是笃定对方肯定给自己做了饭。   而一想到杜夏等自己回来再一起吃饭的场景,何筝就浑身舒畅。当他走到公寓楼下,杜夏住的那一层确实亮着灯,像是专门为他而留。   他有房间的钥匙,但他特意敲门,果然听到里面有走动声。两三秒钟后杜夏就来开门了,和身影一起出现的还有一阵扑鼻的菜香,让何筝多余了一句:“我回来了。”   “嗯。”杜夏却没有在门前多停留,抿唇笑了一下,就回到小厨房站着,而不是张罗桌椅板凳。   整个房间也在何筝眼前一览无余,杜夏并不是一个人,书桌电脑前的青年也不回头,用键盘机械的敲击声回应何筝的到来,爱答不理的,更像是这里的主人。 第14章   关门后,何筝伫在公寓的入口处,侧前方是卫生间,左手边是小厨房,右边是没有隔断的卧室,靠窗的书桌前,杜浪把寄宿高中的校服外套披在靠椅背上,书包扔在地上,一个纯黑的大行李箱立在墙边。   “那是我弟。”杜夏给何筝介绍,又不知道该从何开始介绍起。杜浪读的私立高中推行大小周的作息,普通学生半个月才能出一次校门,杜浪这样的外省学生若是不方便回家,寒暑假都能在学校寝室里住下,所以何筝到现在才见到他。   何筝看向戴着耳机毫无反应的杜浪,问杜夏:“那他为什么来你这儿?”   刚问完他就意识到自己失态了。杜浪是杜夏的亲弟弟,弟弟爱什么时候来找自己哥哥就什么时候来,哪里用得着他一个没有血缘关系的外人过问。   “我爸妈租的地方更远,他下午五点才放假,已经赶不上去那儿的末班公交了,更方便先来我这儿。”还好杜夏没多想,按他的意思,杜浪也没来多久。   杜夏怕何筝饿,给他递筷子:“你先吃吧。”   “没事,我等等。”何筝看起来大度,但其实心知肚明,自己就是不等,杜夏也会等。   而杜浪依旧在猛敲键盘和鼠标,发泄似地在游戏里杀伐,显然是没听见他们的交谈,且还要玩上好一会儿。   杜夏已经把菜都烧好了,没事干有些不自在,就走到书桌边把杜浪的行李箱推过来。他的动作很轻,显然是怕打扰到杜浪,杜浪却特别烦躁地“啧”了一声,好像杜夏扫了他的兴,他扯下耳机不耐烦道:“你别碰!”   杜浪玩得并不是简简单单爽就完事了的无脑游戏,很考验反应力,就这么一句话的功夫对手就使出杀招,杜浪没能躲开,游戏结束。   杜夏也没料到会这样,愣住了,杜浪趁机把那个行李箱夺过推进书桌下,不让杜夏再碰。他很少出校,除非是两个季度交替,他总得把春天的衣服带回去,腾出衣柜后再把夏天要穿的带回学校,所以需要用到行李箱。杜浪的父母挣得都不多,他的学费和生活费都是由杜夏撑着,杜浪不是白眼狼,在学校里有认真念书,出校后也会专门来他哥这儿住一晚上,跟他汇报学习情况。   但他哥有一点不好,就是还把他当小孩子照顾。为了给学生挤出更多时间学习,寄宿学校里有额外收费的浣洗服务,还有手洗和机洗两种选项,前者比后者每学期还贵上两百。但杜浪为了省钱一直没报名,都是自己随便洗洗,也挺干净,只是他每次把一个季度的衣服全带回来,杜夏总要再洗一遍才肯收纳回衣柜里。   杜浪嫌杜夏多此一举,有时间干什么不好,要给自己洗衣服,比他妈都勤。每次杜夏为杜浪的成绩和排名高兴,杜浪心里都挺不是滋味的,好几回都劝杜夏不如自己去念个成人本科什么的,杜夏总是笑笑,说弟弟是正儿八经的大学生就够了。   杜浪心里肯定是有这个哥哥的,奈何他才刚满十八岁,还处在叛逆期,在学校里就对谁都爱答不理没什么朋友,刚转学后还因为打架记过好几次处分,见不惯他哥哥好脾气的温吞样,更是不乐意好好交流。   杜浪差点又是一顿噼里啪啦,余光注意到了何筝。半个小时前当他拉着行李进门,他就敏锐的嗅到房间里有第三者的气息,下一秒进卫生间,里面有两条毛巾两个牙刷杯,窗外的阳台上挂着两个人的衣服。   他当时质问杜夏的语气也挺拽二五八万,以为有人在他不在的时候乘虚而入,鸠占鹊巢,跟他哥同居了,杜夏矢口否认,说何筝只是自己新收的学徒,还没找到房子就在这里暂住。   杜夏提到何筝这个名字的时候,那表情还挺赧然羞涩的,杜浪当即起了疑心,但也没太在意,“哦”了一声后就去把电脑开机。他去过大卫村,也见过杜夏的同事,知道这行本质是重复性的机械劳动而非艺术创作,绘画民工里除了庄毅都挺歪瓜裂枣,他就以为杜夏口中的阿筝也是差不多情况,平平无奇混口饭吃。   杜浪万万没想到阿筝原来长这样,明明可以靠脸吃饭,去蓉城市中心多遛弯能被网红公司递名片的程度,却跟自己哥在大卫村里混,真是浪费了。   但他都成他哥的学徒了,也挺能说明问题的,脑子应该不太行。杜浪只默默在心里嘀咕,意识到有外人在场,还是愿意给他哥面子的,缓和情绪,好声好气地跟哥哥强调:“我在学校真的都洗过了,不需要你再费心。”   杜夏于是说别的:“那可以吃饭了吗?”   “都说了我在学校里吃过了,不饿。”学校里并没有提供晚餐,但杜浪的后半句是真的。   杜夏声音越来越小,还在坚持,“那也再吃两口……”   杜浪就这么盯着杜夏,双眼里全是压抑躁动的火气。他其实也说不出个所以然,每次离开后也会觉得自己对哥哥的态度很过分,但只要和杜夏面对面,他就是控制不住脾气,用一种极端的方式把兄弟关系里的主导权拿捏的死死的。   而杜夏又是助纣为虐拱手相让的那一个。未必是错觉,旁观的何筝总觉得杜浪其实是在向杜夏的底线逼进,比起一味的纵容,弟弟其实更期待哥哥也能像自己一样多些棱角。   “你不坐过来,这饭能开吃吗?”何筝也一直被忽视,开口说话之前,杜浪都没拿正眼看过他。   杜浪眉心一锁。他和自己哥哥说话呢,何筝一个借住的外人凑什么热闹,正要不满地怼两句回去,两人的目光一对上,事情反而更不简单了。   何筝的眼神里并没有敌意,陈述道:“你不饿,我饿。”   杜夏心里一惊,就怕杜浪下一秒会暴走,跟何筝吵起来,杜浪反而拉开了椅子,非常配合地往小厨房那边走过去,且帮着把折叠桌摊开,何筝盛了三碗饭,他拿了三双筷子。   杜夏:“?”   杜浪并不是被何筝的气势震住了,而是觉得这个人有点意思。物以类聚人以群分,他哥这些年打交道的要么欺软怕硬,要么是老实好欺负的烂好人,何筝哪一类都不是,模样也不穷酸,反而有那么点不卑不亢的贵气。   杜浪对他哥的这个学徒感兴趣了,坐下后没吃几口菜,查户口似地问何筝从哪里来,怎么跟他哥认识的。何筝有选择地回答杜浪的问题,不会让他觉得自己身份可疑;两人毕竟是第一次见面,没必要现在就知根知底。   何筝偶尔还会往杜夏碗里夹菜,很自然并不刻意,杜浪全都看在眼里,又得知何筝这些天都睡自己的沙发床,不由意味深长地“啊——”了好久,再看向自己哥哥,眼神都微妙起来了。   “可以啊,老哥,”杜浪像是要重新认识杜夏,“眼光不错嘛。”   杜夏怕自己弟弟误会:“不是你想的那样。”   当弟弟的却要给哥哥下套:“我想的是哪样?”   杜夏噎住了,脸有点热,觉得杜浪学坏了,也长大了。   杜浪确实不饿,扒拉了两口就继续玩游戏去了,玩了两局又觉得没意思,沙发床又没他的份,就跟杜夏预告他马上就走。   杜夏碗里的米饭还有一小半呢,却放下筷子,轻声问何筝:“你身上现金还有多少?”   何筝也放下筷子,从裤子口袋里掏出一叠大钞,也没问他要拿去做什么,全给了杜夏。   “我过两天去银行取,再还你。”杜夏数了数,一共五张,然后又把自己身上的现金也放进去,待杜浪单肩背着书包走过来,杜夏把卷起的钱递给他。   “拿着,”杜夏说,“回学校后花,你读书够累了,别省着。”   “我读书能有你赚钱累吗?”要是放在平时,杜浪肯定又要炸毛。由于是民办的私立,杜浪的学校里什么类型的学生都有,包括家里有点钱的小富二代。杜浪班里就有这么一个,成绩很差,但每个星期的零花钱是总分的好几倍。杜浪是班里正数第一,他是倒数第一,两人相看两厌,一直不对付。   杜夏并不知道这个人的存在,因为杜浪暴躁归暴躁,但报喜不报忧,只跟杜夏说自己的成绩排名,从来不提被那个小富二代排挤的糟心事。小富二代是本地人,成天把自己家里有几栋楼挂在嘴边,杜浪的名字在光荣榜上挂了三年,他和那些有些家底的小跟班们也嘲讽脸三年,说杜浪这种外地人成绩再好又有什么用,毕业以后还不是得给他们这些本地人交租打工,再怎么打工也买不起蓉城的房子,迟早要灰溜溜地回自个儿老家去。   杜浪不是第一天来蓉城了,最初的冲击早已平复。现实就是这么不公平,有些人生来就在罗马,投了个好胎就过上了别人奋斗一辈子都够不到的生活,有接受这种落差的心理准备,这种自觉平和了他的心态,也让他越来越不知道该怎么面对自己的哥哥。   杜夏对自己抱有那么多期待,竭尽全力,不计回报地倾囊相助,而他很怀疑自己未来能否反哺回馈。   但杜浪也知道哥哥什么性子,勉为其难地从中抽出两张,然后转而去问何筝:“你平时叫他师父吗?”   何筝摇了一下头,露出个“你哥什么性格懂得都懂”的表情。杜浪更觉得何筝这人跟自己哥挺配,让杜夏多跟何筝学学,别心里只想着他人,对方未必会领情,还委屈了自己。   杜浪的语气还挺欢悦。他和杜夏的眉眼相似度很高,但五官更立体硬朗。两人站在一块儿,不论是身高还是气质,他都比杜夏更像哥哥,更能独当一面。   简而言之,比起哥哥的内敛温驯,身为弟弟的杜浪有一副至少没被饿过的容颜。杜夏为此感到庆幸,对弟弟更为美好的未来感到高兴,杜浪却为哥哥过去的遭遇难鸣,想要为之声讨,却迫于自身力量的渺小,谁也改变不了。   不足二十的岁数和长久的愤懑造就了杜浪现阶段的年少气盛,僭越身份教他哥哥做事。这种行为肯定不是第一次,杜夏一如既往地不计较,还追出去,站在门口问杜浪今晚去哪儿住,杜浪说他都这么大一个人了,肯定不会露宿街头。   杜浪向来心直口快,今天一反常态地支支吾吾了两下,但说出来的话还是命令的口吻:“对了,这两天爸妈很有可能会来找你,他们要是提了些过分的要求,你千万别答应。”   像是对杜夏很不放心,已经走到楼梯拐角的杜浪又跳着台阶跑回来,对在小厨房洗碗的何筝说了同样的话。何筝点头,表示自己知道了,杜浪见他洗碗的动作行云流水,既觉得他这人挺靠谱会生活,又怕他没把自己刚才说的放心上,夸张地强调道:“我哥这人没救了,我爸妈就是要他割肉还母剔骨还父,他都满口答应。”   何筝终于有了反应。   两个瓷碗叮当磕碰,他抬头,向杜浪看过去,说:“放心,我一定把他护得好好的。”   何筝那个眼神确实让杜浪放心了。从杜夏身边走过时他还特俏皮地眨了一下眼,没震动声带的说了句,我就不当电灯泡了。   杜夏喉咙头一紧,意识到他弟弟误会自己和何筝的关系了。本来就够乱了,杜浪今天这么一搅和,杜夏更是下定了决心快刀斩乱麻,待何筝洗完碗坐回沙发床,正要抽一根,专门等他干完家务再开口的杜夏很认真地跟他说:“你还是租出去吧。”   何筝拿打火机的手在空中停顿了一下,再点上,吸了一口后才望向站着的杜夏,自己依旧坐着。   杜夏瞬间就泄气了。一直以来,何筝都是彬彬有礼的,分寸感拿捏得很好,但今天晚上从进门起,何筝就没笑过,现在的气场更是低沉,把杜夏压得死死的。   何筝是讲道理的人,问杜夏要原因:“为什么?”   杜夏总不能说实话,慌乱之下去开杜浪留下的行李箱,里面的衣物确实是干净的,但很凌乱,估计是强行乱塞进去的,杜夏就单膝跪在边上叠衣服,拉弟弟出来当挡箭牌:“我怕我弟误会。”   这无疑是最糟糕的借口,何筝注视杜夏此刻的姿势,笑了一声:“误会什么?”   那声笑太轻巧了,听得杜夏停下手上的动作看向何筝,何筝望向自己的眼神里有种高高在上的怜悯,像是早从一开始就看穿了自己的秘密。   但何筝更多的是怨气,撕破脸皮道:“你弟都能看出你喜欢男人,以为我是你对象,你自己要骗自己到什么时候?” 第15章   杜夏:“?”   杜夏还是跪姿,腿上摊着杜浪大开的长款羽绒外套,显得他整个人更娇小。他耳边还有心理作用下的回音,何筝的话太过于劲爆,以至于他大脑空白又宕机,不知道该先回应哪一部分。   何筝的脑子一直在线。他烟也不抽了,直接站起身,屋内唯一的的的光源就在他头顶偏后侧,形成的模糊又庞大的阴影将半跪着的杜夏完全笼罩,杜夏像受了封印逃不出何筝的手掌心。   杜夏声音干瘪,眼巴巴仰视着何筝,不是很有底气道:“你瞎说什么?”   “你亲口说的。”何筝说谎不打草稿,眼睛一眨不眨死盯着杜夏,“你昨晚上喝多了,睡前跟我告白了。”   杜夏脑袋瓜都嗡声了,惊呆了,“你骗人……”   “我还录音了。”何筝信誓旦旦,且配合着掏出手机的动作。这一切转折发生的太快了,杜夏根本反应不过来,真的以为他掌握着什么证据,忙不迭起身伸手要把手机夺过来,生怕他把莫须有的录音播放出来。   尽管有使诈逼迫的成分在,但杜夏这么慌张,不就是变相承认嘛。何筝手往后一背,杜夏跟着往他身上扑,何筝顺势控住他的手臂,力道重得杜夏根本无法将他推开寸豪。   羊入虎口不过如此,何筝稍微低头,唇就会碰到杜夏的脸,他没有吻上去,而是借机端详,仔仔细细地观察杜夏的眼,好像直到这一刻也尚未看清杜夏真正的模样。   杜夏最受不了何筝用这种眼神看自己,逃避地撇开脸。他喜欢何筝吗?说实话,肯定是有好感的。但他这具身子不男不女,不管跟谁发展出亲密关系,对双方来说都是一场冒险,所以他一直有孤独终老的自觉,这么多年来没谈过恋爱也没跟别人上过床,连自渎的次数都很少,何筝都出现在他的春梦里了,他怎么可能不喜欢。   但何筝又不止一次用这种眼神凝视他。那种注视过于纯粹,专注不带丝毫感情,好像真实的何筝不过是个冷冰冰的观察者,事无巨细地将自己记录,自己被看穿了,何筝的实验报告也就写完了。   那是一种超越现实维度的不对等。不管杜夏如何逃避,何筝都能将他审视。何筝还是很好的操控者,按部就班地给杜夏设圈套,杜夏掉进去还不自知,不出意外再过段时日肯定按捺不住心潮的澎湃,两人之间隔着的最后一层窗户纸只剩下难以启齿的身体秘密。   但那个秘密何筝已经窥探过了。有心理预期后,他要做的只剩下等待,假装什么都不知道,等着杜夏送上门来,被自己吃光抹干净,杜浪的到来却完全打破了他的计划。   也让他感到幻灭。   旧日里剔骨挖肉般的痛意在何筝的胸膛里死灰复燃,他的神情依旧保持淡漠,问杜夏:“你怕你弟误会什么?”   杜夏眨了一下眼,没能跟上何筝跳跃的思路,还在纠结:“你真有录音?”   如果自己昨晚上真的酒后吐真言,何筝为什么要隐瞒,又为什么愿意洗自己的衣物,还把内裤这种最贴身的留下,就不怕——   杜夏瞳孔都在微颤,那种不对劲的感觉越来越强烈。他终于敢直视何筝那双深不见底地黑眸了,何筝一脚把杜浪的箱子揣边上让出路,强制将杜夏推倒到床上,再钳制住双手手腕高抬于头顶,幽幽地说,“当然有啊。”   “你当时趴在我怀里,一直说哥哥好喜欢你啊,我还以为你是对我说的……”何筝另一只手轻柔的抚过杜夏的脸,满口胡话,却说的他自己都信了,“我怎么就忘了,你还有亲弟弟。”   杜夏倒吸一口凉气,向来温和的何筝在他眼里变得陌生而可怖。他开始挣扎,何筝轻易化解杜夏的挣扎,四两拨千斤。   他还沉浸在回忆拼凑成的碎片里,里面的杜夏给他洗衣做饭,留他过夜护他的短,事事为他考量,甚至还陪他去夜场怕他被人拐跑……他天真地以为这些是杜夏对自己有意的证明。哪怕他只是个普通人,没钱没学历没什么可以索取,没有身份标签毫无利用价值,他也能遇到一个喜欢他这个人本身的杜夏。   他怎么就忘了,杜夏很早就喊他弟,也不止一次的拿他和杜浪做对比。洗衣做饭什么的杜夏不知给杜浪做过多少事,不同的是杜浪这个亲弟弟并不领情,他这个便宜弟弟自作多情。   “这世界上的一切感情,亲情友情爱情,没有一样是凭空而来的。根本不存在纯粹的不求回报的爱,哪有这么好的事情!”他母亲气若游丝的倾诉犹在耳边。而就在前一天,她还是歇斯底里的疯女人,握住儿子的手深情流露。   “儿子啊,妈妈错了,妈妈不该那你做谈判的筹码……但妈妈求求你了,跟你爸好好说话。你、你是他的儿子,你身上流着他的血,你好好道歉,他不会和你生气的。我们还跟以前一样,啊,就当什么也没发生……你是他最满意的一个,你肯定是他最满意的那一个!你从小就优秀,优秀到原配那个老女人都嫉妒我,差点把你从我身边抢走,把你带回港岛,那妈妈就永远失去了你……妈妈一直怕失去你!你去年这时候去港岛的拍卖会上弹钢琴,那么多人都来了,都看到你了,知道你是他儿子,妈妈好高兴!妈妈也好怕,怕你就这么留在港岛不回来了,不要妈妈了……不过我们就要熬出头了,儿子,不能在这种要紧关头不听话啊儿子,妈妈熬了那么多年,那个女人一死妈妈就也能回港岛了,妈妈已经二十多年没回去了,你就算不帮妈妈一把,你也别害妈妈啊。”   “……可你以前不是这么说的。”你从小给我灌输的明明是,你是为了我,不小心怀了我又舍不得失去我,所以才会被这个更大的岛困住。   “那还不是因为那个男人!他那时候已经发达了!最风华正茂的时候!他跟我一个二十岁出头的留学生谈情说爱,我怎么招架得住!而且他老婆又不能生,他说如果是男孩就跟原配离婚……”你的母亲,那个叫艾琳的女人掩面痛哭,是真的错乱了,咬牙切齿开始说半真半假的气话,然后又变回歇斯底里的模样,再怎么矢口否认,内心深处还是把你当她最大的筹码,“所以我要你上进!要你优秀!优秀!我又不能把你塞回肚子里去!而且他的原配放话,我要是敢回港岛让她见到,就让我的父母也身败名裂,我还能去哪儿!去嫁谁!我除了被他养着还能干什么!”   “那如果我没有出生呢……”   “没有这种如果!儿子,妈妈求你,别问这些不切实际的问题……求求你了,没有这种如果,这种如果也没有任何意义。他是你的父亲,我是你的母亲,没有你父亲就没有你,这是你无法改变的出生。你活着一天,你就一天是他的儿子,我就一天是他养在英格兰的情人。我已经有二十多年没回港岛了,我不想再被那个吊着一口的女人放逐了,你能不能乖一点,听话一点,就当帮帮妈妈,帮帮我,求求你了儿子,只有你能帮我,妈妈和你同生共死,只有你能让我解脱……”   “……好,我让你解脱啊。”   你答应了,你也确实这么做了。用一种极端的方式。从此你的母亲再与你对视,透过你的眼睛绝不会再思念另一个男人。   你终于不再是父亲的替身,你也不想再做任何人的替代品。给予你生命的母亲都不能践踏这条底线,你更不可能接受杜夏的移情。   “杜浪没见过你这样吧?”何筝说着,膝盖卡在杜夏的双腿间,彻底将人欺压在身下,恶语道 ,“还是说你更想被他这样?”   “你倒底在说什么,何筝,你发什么疯!”杜夏动弹不得,只能做口头上的反抗。他希望何筝不要冲动,何筝确实不再有过分的行为,冷静地问,“好,那你告诉我,你昨晚上梦到的是谁?”   杜夏小喘着气,盯着何筝愣了那么一下,不敢认地心虚道:“没谁。”   杜夏的声音很轻,听到何筝耳朵里跟狡辩没什么两样。杜夏也不知道该再解释些什么,更羞了,两人的下半身又贴的那么近,他面对何筝,身子很诚实地有了反应。   何筝本来就半信半疑,这下,眼神更是微妙了起来,恶劣地加重压在他腰胯的力道,要身下的人好好感受彼此的欲望。   “你好骚啊,提两句杜浪就能起反应,”何筝面不改色道,“不过你牛子那么小,能满足的了谁?估计只能被你弟肏。”   “何筝你王八蛋!”兔子逼急了会咬人,杜夏这种老实人也会触底反弹,爆发出一股劲儿直撞何筝的肋骨。何筝那地方像是有旧伤,一个趔趄后背撞到墙壁,杜夏整理凌乱的衣服,双手握拳像是要和何筝打一架。   “你神经病啊!”老实人毕竟是老实人,能动嘴还是不会动手,更没有指着何筝的鼻子骂,还企图跟他讲道理,“那是我亲弟弟!他五岁以前是我一手带大的,我巴不得他快点念完书结婚讨老婆,我怎么可能对自己亲弟弟动歪念头!”   杜夏眼睛都红了,觉得何筝不可理喻。何筝的心情反而好起来了,颇为舒畅地反问一句:“真的?”   杜夏受不了了,冲过去要给何筝一拳,何筝练家子似得接住他的攻势,两人的身子又贴到了一块儿。   “那你刚才硬什么?”何筝还是没放弃逼问。如今这副局面不在他的计划内,也完全不再受他的控制。但在开弓没有回头箭这方面,他无师自通得了他父亲真传,既然欲望私心败露了,干脆破罐子破摔先把人拿下,手往杜夏腿间一抓,隔着裤子捏住那个多出来的形状——   “我昨晚都看到了,”他有点威逼利诱的意思在了,“你那里水好多,边夹被子边喊我的名字,我都拍下来了。” 第16章   杜夏再度被何筝压在床上。   杜夏从小就干农活,来蓉城后为了有口饭吃,更是什么脏的累的都不挑,力气不够韧劲来凑,并没有看上去那么瘦弱。他和何筝的体型差距也算不上悬殊,实在是何筝拿捏得太精准,总能在他反应过来之前偏了他的重心再卸了他的气力,他完全丧失主动性。   “何筝,何筝你别这样,你冷静。”   杜夏很抗拒,但说不出别的劝阻的话。占据上位的何筝一只手摁住杜夏的双腕于头顶,膝盖往上顶挤压杜夏的裆部,保持这个动作后停下,问:“你不想要吗?”   “你给我滚!”杜夏咬牙切齿,看向何筝的眼神五味杂陈。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了,两人肢体上的摩擦越多,越有痛感和禁锢感,杜夏的下面反而越湿热,一涨一涨的跳动感隔着裤子都能传递到何筝的膝盖,比上面那张口是心非的嘴诚实多了。   这就让何筝很是不解,又问,“你不是喜欢我吗?”   他的语气很认真,眼神也很真挚,好像他们现在不是在床上,而是在画室,他问杜夏颜色调得合不合适,线条对不对。他又变回了杜夏喜欢的模样,温和又纯良,干净有少年气,杜夏哪一次不是心潮暗涌,一一解答他的疑惑,必要的时候还会拿起自己的笔,手把手教他。   以至于杜夏差点又被迷惑。   “我刚刚也是误会你了,心里委屈,所以乱说话。我向你道歉。”何筝看样子是想就这么一笔带过,杜夏看他一脸无辜那样,浑身发抖气笑了,更蓄不上力反抗,向来不利索的嘴皮子反而被刺激顺溜了。   “你到底想干什么?!你倒底有几句话是真的,又是听到我喊弟弟又是叫你的名字,还录音拍下来……我看你根本什么都没听到,什么都没记下来,你就是在装大尾巴狼,玩我!骗我!羞辱我!”   杜夏血压都升高了,脸也涨得通红。他也不知道自己现在到底是个什么心情,难过,痛恨,恼羞成怒?这些都有,但更多的是憋屈,他老老实实了这么多年,怎么就摊上何筝这么个扮猪吃老虎的。   何况他算哪门子老虎。他都二十七岁了,二十年来规规矩矩不敢谈恋爱,兢兢业业不敢一夜情,要不是何筝突然发作,他绝不会把情愫捅破,何筝以后就是结婚生子,他都会包个大额份子钱送过去。   所以他觉得伤自尊,过不去心里那一关。但何筝心理素质简直不要太强,仔细想了想后又道了声“对不起”,保证自己没杜夏想的那么坏心思,还告白道:“我也觉得你挺好,挺喜欢你的。”   他一字一顿说得很清楚,很正式,太正式了,反而显得轻巧。杜夏已经不想纠结他是不是真喜欢自己,努力表现地镇定,放软语气道:“那你先把我放开。我们现在算两情相悦对吧,你看哪对情侣情投意合了还在床上打架的。”   杜夏说得很有道理,但何筝并没有配合。杜夏以为他是怕自己情绪不稳定,一获自由之身就翻脸,跟他打一架,正思忖该怎么放松何筝的警惕,何筝明确地拒绝道:“不。”   何筝的理由也大大出乎杜夏的意料。他空着的那只手把杜夏的裤腰带解开了,依旧勃起的性器隆起内裤的那层布料。   他都还没开始探索,就注定要比杜夏更能带给这具肉体欢愉,一语道破:“你就喜欢被这样对待。”   杜夏泄气地哼了两声,差点哭出来,比被何筝骗了还要崩溃。何筝的手顺着他并不明显的人鱼线游走进那秘密花园,他性器下的肉穴确实是湿的。   他之前挣扎得越厉害,那地方反而越汹涌。   他不仅身体构造难跟别人不一样,挑起情欲所需的手段,也不太一样。   “阿筝……阿筝你别这样,你这是强奸。”杜夏的呼唤声里甚至带有哭腔,成功把何筝的目光吸引回他脸上。他的脸惨白,头发乌黑散在白色的床单上,鼻头和眼白泛红。还没被欺负呢,那张脸已然是被欺负狠了,楚楚可怜平添了几分妖冶,。   “这明明是情趣。”雄性生物基因里多少都带点施虐欲,何筝不免叹气。他知道杜夏是在拖延,说些还没准备好的话,但这种老实人永远都不可能准备好,他不主动,杜夏就不会被动,那种想要被支配和掌控的小众性癖才是杜夏最见不得人的欲望。   但杜夏不愿意承认。他问何筝,你想我后悔认识你吗?你要我以后也都恨你吗?   而何筝已然探进去一个指节了。   那里面比淌出水的穴口更热,黏糊糊湿答答,难耐地向何筝发出无声的邀请。何筝就该不管不顾地把整根手指都塞进去,直捣光滑肉壁上的那一小点凸起,把杜夏办了,办老实了,就不会口是心非了。   何筝最后还是把指尖抽回来了。   他也松开一直钳制杜夏双腕的手,杜夏猛得将他推开,手掌特意抵在他肋骨偏下的地方,脑袋也往那个地方撞。何筝果然吃痛地闷哼了一声,眉心并不明显地一皱,杜夏抓住机会逃离他的掌控。   杜夏后背死死贴着墙壁防止身子跌落,手哆哆嗦嗦地整理裤腰带。他想过跑,可他跑出这扇门后又能再跑到哪里去,他早忘了何筝身份证上的地址,何筝现在连他弟在哪个学校哪个班都一清二楚。   何筝也没揉被撞痛的胸口,低着头没什么表情的坐在床沿上,手垂在腿间。杜夏头皮发麻,以为何筝贼心不死,何震其实只是在看自己的手指,他的中指指尖上还沾着从杜夏穴里带出来的透明液体,像水一样干净没什么味道,又要比水粘稠。   何筝再一次诚恳地道歉:“对不起,刚才吓到你了。”   杜夏心里有句WDNMD,怕何筝又撕下伪装戳破脸皮,不敢讲。   何筝站起身,杜夏迅即伸手握住门把手,好像何筝再往自己走一步,他就马上逃跑,何筝于是往后退了一步,和往常一样平和道:“这是你住的地方,该走的人是我。”   何筝说完去阳台取自己的衣服,把属于自己的东西全都塞进一个大塑料袋。杜夏死死盯着何筝,随着他的移动而移动,全程站在离他最远的地方。何筝也没拖拖拉拉,走之前甚至没把扭打间散落的两人的纸钞前自己那份带走,好像两人根本没发生肢体上的接触,只是杜夏要他租出去住,他就乖乖搬走。   他一出门杜夏就把门关上了,反锁,锁完后把闲置到生锈的防盗锁链也挂上了,就怕何筝又回来。一切发生的太突然,莫名其妙到不真实,他脑子一团乱麻,不知道该怎么处理后续,如果一定要找一个人商量,他能想到的只有弟弟。   杜夏很快就拨通了杜浪的电话,那边的背景声嘈杂混乱,杜浪也没换个安静点的地方,直接问杜夏有什么事。   “你怎么去网吧了啊。”杜夏所说的网吧不是那种环境好点的网咖,而是二三十块钱就能包夜的小作坊,玩家是否未成年也查得不严。杜夏就是发现过几次杜浪在放假后宁肯去这些地方打发时光也不愿意找自己和父母,才买了电脑放在出租房里。   杜夏也是,不开门见山说正事,还哪壶不提提哪壶。杜浪又不耐烦了,说自己马上就走:“我玩完这局就打车回爸妈那儿。”   “你回来吧,快点。”杜夏终于想起重点了,杜浪不乐意,嫌杜夏的屋子小,根本睡不下三个人。   杜浪问:“那何筝怎么办。”   “他走了。”有些事没办法三两句在电话里讲清,杜夏试图将思路捋清,杜浪太心急了,气不打一出来,也终于肯换个清净地。   “杜夏你什么意思啊,你还把我当三岁小孩什么都不懂啊,有必要这样吗?”杜浪估计是走出了室内来到更安静的室外,对杜夏的做法给予深刻的批评,“你真想要我回去,你就跟何筝睡一张床呗,你把人赶走干什么?”   “不是你想的那样,我和何筝——”   “我原本还很高兴,觉得你都跟人同居了,也算是走出过去的阴影拥抱新生活了。你开窍开得彻底一点啊,那是你自己的生活啊,别把我掺和进来啊……你别总考虑我啊,我算个屁啊,我不欠你啊杜夏,”杜浪话说快了,嘴瓢了,想表达的其实是,杜夏不欠他。   杜夏沉默了,他再说也只会越描越黑,不如安安静静听杜浪继续讲。   “你也不欠咱爸妈,你谁也不欠,你三年前甚至都不应该回来,我和他们在老家过得好好的,你也会在蓉城过得好好的……”杜浪放慢语速,缓和道,“你是不是还没告诉他老家的事,那就别说了,反正那家子奇葩也不可能追到蓉城来……算了,你把何筝的联系方式给我,我来跟他讲。”   “不用,我等会儿就把他叫回来。”杜夏声音挺轻的,自己的事情自己解决。又听了两句杜浪小大人似地训斥后杜夏挂了电话,孤零零坐在书桌前,良久没有任何动作。   他知道如果自己再坚持一会儿,把整件事讲清楚,杜浪肯定会来帮忙,替自己想办法。可做弟弟的一旦有选择余地,还是更愿意把哥哥往外推,托付给别人,为此不惜撇干净两人之间的关系,撇的越早越干净越好,好像杜夏这个人和弟弟的身份都让他避之不及。   自打三年前好说歹说把弟弟接到蓉城上学,杜浪就从未停止划清兄弟之间的界限。杜夏毫不怀疑,哪怕他有颗不求回报帮衬弟弟的心,杜浪心里也有个小本本将他的所有好意数字化,都不用等到工作结婚,杜浪说不定一高考完就去兼职打工,把两不相欠明算帐当亲兄弟之间的常态,而不是杜夏从小期待的相互扶持。   况且,杜浪还只是个高三生,杜夏冷静下来后也不肯再把弟弟卷进来。他房间里的这台电脑是两年前为弟弟买的,他两年来头一回为了自己打开,在搜索引擎里输入并不准确的关键词——在逃嫌犯查询。 第17章   此时此刻,杜夏在网页上顺藤摸瓜点开“国内追逃网”的页面,心里有句mmp必须要讲。   他恨不得给自己一巴掌,怨自己心软不够警惕。早在何筝给他看身份证的时候,他就隐隐感到不对劲,那上面的照片很模糊,跟何筝本人也只有三分像,气质更是天差地别。   现在流行手机支付,何筝也有智能手机,但杜夏从没见他扫二维码收付款,不网上购物,也不像其他刚来蓉城的小年轻,一有时间就往市中心跑,逛逛转转。何筝这一两个月来大卫村和出租屋两点一线,好不容易去次热闹的酒吧一条街,还刻意在大晚上戴帽子,像是怕被巡逻的公安人员发现到似的。   没错,这些小细节杜夏全都看在眼里,何筝如果真的仅仅是离家出走打工的农村小伙,根本用不着这么小心翼翼。他肯定有什么瞒着杜夏,但何筝的谨慎小心一度让杜夏回忆起自己来大卫村之前的日子,他没学历,也没有效的身份证明,连着好几年只能住在群租隔断屋,打日结的临时工,每笔工资还得被中介狠狠得抽一手。他何曾不想有份稍微体面点的工作,但他更怕被执法人员抽查,发现自己岁数小是童工,所以只能干些在后厨洗盘子的没什么技术含量的活。曾经有家连锁快餐店的老板见他手脚勤快,想跟他签份正式的员工合同,还愿意陪他去有关部分补办“遗失”的身份证明,他内心狂喜,口头上却只能拒绝,因为他害怕登记后,老家的亲人就知道他逃到了这里,然后在某一天突然出现,把他抓回去。   这些恐惧直到他成年后的一次人口普查才消退。起初他软硬不吃油盐不进,不从出租房里搬走,也不告诉负责统计这片区域的工作人员自己老家到底从哪里来,怕说实话后就会被赶回去。一筹莫展之际一个从机关退休的老阿姨单独来给杜夏做思想工作,杜夏在这儿没亲人也没朋友,老阿姨温柔又体贴,甚至给出杜夏有什么困难只要说出来,组织都会帮忙的承诺。杜夏心里内疚,但还是没配合他们的工作,最后是老阿姨见杜夏实在是有苦衷,托了点关系钻空子,给杜夏弄来一个街道办的集体户口,这事才算糊弄了过去。   从此,杜夏在法律层面上跟那个度过前十五年人生的家乡再无瓜葛,他那本应该在校园里度过的少年时代也回不去了,资料里只有小学文凭。   人活在世,谁没个难言之隐,关键时刻要是没好心人相助,就等不到柳暗花明了。当杜夏也和何筝一个年纪,是那位萍水相逢的老阿姨帮了他一把。他一直记得这份恩情,尽管现在没混出什么大名堂,也无权无势,但身边人有什么自己帮的上忙,他都不会拒绝,更不会戳痛处旁敲侧击何筝的家境和过去,甚至出于私心工资全发现金。   不管是生活还是工作,杜夏都给予何筝百般照顾。何筝也没给他添麻烦,不然他心也不会这么大,被何筝那张纯良无辜的脸迷惑,直到今天才看清这臭小子的真面目!   杜夏后怕何筝真的是惹了什么凶案后逃逸,来到蓉城隐姓埋名。他在追逃网上搜何筝的名字,没有相关信息,他再点开几个追缉令,那些嫌疑犯的面相和何筝有本质上的差距。   何筝确实不长着一张杀人放火后逃逸的脸,不然杜夏也不会被猪油蒙了心!春梦里都有他的身影!   杜夏还一度觉得自己龌龊,而何筝只当两人之间存在雇佣关系,他还是太天真了。他第一天见到何筝牛子的时候就该有所警惕,都这么天赋异禀了,怎么可能真纯情!   何筝本质就是个不挑剔到连自己这种老处男都觊觎的小色痞!   杜夏忿忿地关掉电脑,坐在桌前生闷气。他自己也实在是不争气,都差点稀里糊涂被何筝强上了,何筝摁压他肌理四肢的触感还是挥之不去。他随后站起身,腰一挺直,就明显感觉到有一小股的热流喷出来,黏在内裤上。   杜夏低低地骂了自己一句,赶紧去卫生间冲澡,脱下来的内裤裆部没有别的分泌物,全是干净的水色。   何筝说得没错,杜夏那儿更诚实,早已做好接纳他的准备,不断有水分泌出来湿润内壁。现在何筝走了,那里面没得趣,欲求不满地跟杜夏闹脾气。   但杜夏并没有用自己的手指安抚,一如既往地忽视,假装自己并没有这个多出来的器官,少数的几次自渎也只抚摸前面。   对杜夏来说,比起肉欲上的满足,成为一个正常的男性更能带给他慰藉。他过往所有苦难都是那个多出来的器官造就的,所以他一直压抑,假装那地方的欲望不存在,何筝的到来打破了他自欺欺人多年的平衡,恐惧和羞愧全都按捺不住要宣泄,前者暂时占了上风。   杜夏于是思考了整整一夜,觉得最好还是快刀斩乱麻,不想和何筝再有过多的牵连。第二天一早他就去银行取了笔钱,想跟何筝结算这几个月的工资和提成,他一进村就看到庄毅和画工们一排排开斯拉夫蹲在店铺门口,人手一块哈密瓜正在啃。   杜夏:“?”   杜夏走近,一脸匪夷所思。庄毅见他来了,也没站起身,直接给他递上一块,让他也过来尝尝。   没有人比庄毅更懂吃瓜,给杜夏介绍这是白兰瓜:“太好吃了,我愿称之为瓜王之王。你今天都不用做饭了,我们吃瓜顶饱。。”   杜夏尝了尝,确实好吃,但不管是哈密瓜还是白兰瓜,产地都不在蓉城,附近的水果店里也没有货。   杜夏又咬了一口,问庄毅:“你哪儿买的。”   庄毅手里拿着瓜,用抬眼珠子看二楼,“何筝老家亲戚给他寄的。”   杜夏差点被瓜汁呛住。   “他说自己在老家经常吃,就不下来跟我们抢了,”庄毅埋头吃瓜啃瓜,不觉得杜夏脸色有什么不对劲,满嘴汁水,感慨万千,“小夏同志啊,我为当初跟何小弟的小摩擦道歉。你这个学徒招的太好了,太成功了,工作上勤勤恳恳,私底下有什么好东西都跟我们分享,当然了,主要还是我们这个团队好,我们这个family啊全大卫村第一好,给了他家一样的温暖……”   庄毅这么说属实夸张了,但也没那么夸张。除了今天这箱不知道从哪儿来的白兰瓜,何筝平日里只要买了水果零食,都会放在公共区域,想吃的人都可以拿,庄毅自然最不客气。杜夏之前让庄毅洗一个月的碗,不到第三天,何筝就让庄毅放着他来,把洗洗碗的活又拦回去了。工作上,何筝上手也快,也不斤斤计较收益,庄毅和其他画工让他帮忙润色,或者完成其中的某一部分,他从来不会事后问大家要属于自己那一份的提成……   这一套组合拳下来,其他同事对何筝也是服服帖帖。何筝每次都“庄大哥”“庄大哥”的称呼,庄毅对这位何小弟的态度也大为改观。杜夏今天要是把何筝辞了,庄毅绝对第一个不同意,跟他叫板把何筝收为自己的学徒,不愿意失去这么好的廉价劳动力。   杜夏百感交集。他以前只当何筝心肠好,为人处事又有一套,留在大卫村当画工屈才了,哪里想到何筝从一开始就为可能的败露留了一手,看准自己社交圈子窄,称得上朋友的只有庄毅,所以早早得拉拢好人心。   杜夏放弃和庄毅商量把何筝辞退,也不敢一个人上楼面对何筝。那臭小子何止是个小色痞,根本就是个白切黑莲花绿茶心机婊!   杜夏当天差点又休息,逃避不想进画室。但近期的订单量确实多起来了,他这种绘画民工小老板不能跟钱过不去,眼一闭,一睁,就看到何筝在工位上画《杏花》,正是自己教他的第一幅画。   “都支棱起来哈,早点画完早点拿钱!”庄毅给大家伙做口头上的动员。这笔订单是老熟人的,完成后寄往阿姆斯特丹的纪念品店,所以其他工位未完工的画布上全都是梵高各个时期的自画像。   何筝是杜夏的学徒,两人的工位就在隔壁。何筝也没刻意跟他聊天打招呼,就画自己的,平静得好像昨晚上的一切并没发生,杜夏要是突然宣布些什么,众人的目光看过来,奇怪的人反而是他。   但杜夏心理压力还是有点大,跟庄毅说:“我们俩位置换换吧。”   庄毅:“?”   杜夏硬着头皮:“你那边光线好。”   离窗户最远的庄毅:“???”   好在庄毅没觉得不对劲,得得瑟瑟要去照顾他的何小弟。杜夏特意把画板的位置也调整了,正对着庄毅和何筝,这样面对面总比疑心何筝在侧后方偷偷看自己好一些,尽管安安静静,慢慢画自己的,不加入画工们之间的闲聊,但听到什么有意思的,也会轻笑,至始至终没有向杜夏投来偷窥的目光。   杜夏并没有因此就轻松,整个上午他都站着,但如坐针毡,如芒在背,如鲠在喉,满脑子都在想何筝的两幅面孔,根本不知道自己画了什么。庄毅叫了他好几声都没应,人都走在他身边拍他肩膀了,他才浑身一激灵回过神来。   “想什么呢,都聋了,”庄毅笑着,要扭杜夏耳朵,杜夏躲开了,问他什么事,庄毅更是合不拢嘴,主动结束对话道,“那我还是点外卖吧”   杜夏彻底回魂,再看时间,平时这个点他该买好菜在厨房忙活大锅饭了。庄毅怕他烧饭的时候也这么魂不守舍,回头别把厨房给烧了,不如点些炒菜外卖,还不用洗碗,正要掏手机,目光往杜夏的画布上一瞥,眼珠子都瞪直了。   杜夏也傻了,不相信眼前的东西是自己画的。画布左下角还夹着一张两寸照大小的复制图,是梵高在1889的自画像。梵高一生画了四十多幅自画像,太穷请不起模特只能自己来画,为了欢迎好友到来而画,热情洋溢的时候画,焦虑惶恐的时候画,割了耳朵后也叼根烟斗对着镜子画……   可以说,这些自画像浓缩了梵高的一生。现实中的穷困潦倒使得大多数自画像里的梵高也抑郁寡欢,杜夏正临摹的这张是为数不多色彩对比不强烈的,背景上的蓝色线条打着转,像更柔和的《星空》,画中人所穿的衣服也是同样的浅蓝色,眼神汹涌又平静。   这并不是梵高最有名的自画像,但从大众审美的角度来看,它的色调更适合做装饰品,在市场上最受欢迎,所以成了画室的爆款,欧洲画商每年必点经典款,稳赚不赔。杜夏每年都要画个几百幅,熟能生巧,不用看小图都能把画背出来,他今天突然放飞自我,调出来的背景颜色更深,落笔也没打转,而是像《杏花》那样平铺,画中人没有胡子,部分五官还能看出欧洲人的立体,但眉毛和发色不是金色的,而是和眼珠子一样乌黑发亮,又亮又恐惧,越恐惧,本应该站在恐惧对立面的渴望反而越深刻,呼之欲出要将所有与之对视的人吞噬。   庄毅的反应吸引了其他画工,都凑热闹地围在杜夏的画布前。何筝是最后一个走过来的,所以站在最外面,离杜夏最远。当其他人都有一句没一句地问杜夏画得是谁,只有他默不作声,凝视画中人情感复杂的眼。   “我滴乖乖啊,”庄毅也开口了,拍拍杜夏的脑门,惊叹道,“你终于想通,要转型做原创了?” 第18章   早在大卫村的仿画生意如火如荼的时候,庄毅就不止一次地跟杜夏嘀咕过,咱们转型做原创吧。   杜夏没庄毅这么躁动,没同意,专心致志提升单张画的作业效率,每天起早贪黑出工,把那两年能挣的钱全都挣到了,挣出了老家那栋三层砖楼。两年以后整个大卫村的生态基本上尘埃落定,画室之间也打起了价格战,行业利润越来越薄,庄毅又重提原创梦,没几个月,大卫村里第一批转型做原创的工作室全倒闭了,或者灰溜溜干回老本行,没办法,来这儿进货的画商虽然多,但都是来买仿制工艺品的,没人想要这些画工的原创艺术品。   原创艺术品也应该摆在一尘不染的画廊,高端的拍卖行,每件都是孤品,都倾注创作者独特的时间和心血,而非量产流水线的小作坊,一模一样的画他们一天能生产一公斤。   庄毅最后一次和杜夏谈论起原创,他们还没去港岛看梵高的画展。但经此一游后庄毅再没提过转型,他亲眼见识过真迹了,他心知肚明自己和艺术家之间的差别并不只是他还活着,而艺术家死了。   庄毅还有点感谢杜夏,要不是杜夏死板,七年如一日坚持最原始的仿制模式,拦着他不东一榔头西一棒槌,三天打鱼两天晒网,他早就穷得揭不开锅离开大卫村另谋生路去了。把工作室和店铺的“财政大权”都转移给杜夏后他也认清了现实,他才不是什么蒙尘明珠,只是个空有念想没有天才实力的普通人,趁这两年搞仿画还有赚头就多攒几个钱,蓉城的房子他望尘莫及,老家的宅基地还是能翻修的。   庄毅万万没想到杜夏会突然放飞自我。他们这些画工成天和颜料画笔打交道,多多少少会有那么点灵光乍现的时刻,但他们的笔法无外乎是出于对某个熟悉画家的模仿,并没有形成自己的风格,画什么还是像什么,缺少特色。杜夏很早就看透这一点,劝庄毅别异想天开的同时也是在告诫自己要有自知之明,他今天不知怎么得就开了窍,笔下那张人脸用于勾勒轮廓的线条完全摆脱了后印象派的豪放粗糙,竟然有种文艺复兴时代才会有的古典美。   画中人是黑发,放在古罗马时期的欧洲是征服者才会有的发色,脸俊美坚毅得如同露出一角的冰川引发观赏者的联想,没画出的身体必定和那些裸体雕塑一样至臻完美。   “我滴乖乖呀,”庄毅又感慨道,“我在你眼里这么帅气?!”   庄毅的工位和何筝的一样, 就在杜夏的正对面。庄毅就往自己脸上贴金,以为杜夏画得是自己,另一个画工不给他面子地调侃道,“得了吧!就你这塌鼻子小眼睛,杜夏画的得是美颜相机里的你。”   众人哈哈大笑,目光不约而同往后,落在了何筝身上。何筝清爽俊朗,更像画中人,何筝却摇头道,这明明是面镜子。   何筝的意思是,这是杜夏的自画像。   众人的目光便又落回杜夏的画上。   梵高画自画像的时候需要观察镜子里的自己,所以画得都是侧脸,目光斜向侧面,无法与观赏者形成对视。但杜夏笔下的那双眼却与所有与之对视的人四目相对,好像画布本身就是镜子。而如果只看这双眼,那双眼的柔和与何筝本人的深邃确实有明显差异。   那无疑是双东方的眼,像一角漂浮物下渴望浮现出水面的所有冰山,其他五官上的留白全都汇聚在此,所有复杂的情绪也全都由它来欲语还休,情感浓烈到用心观赏的人难以招架。   那是杜夏自己的眼,却离奇地蒙蔽在何筝的脸上。   庄毅侧目,正要问杜夏为什么这么画,一块湿布“啪!”的砸在画中人的眼睛上,再一抹,就将整张脸的三分之一都擦花。   本就未完工的画作彻底成了残次品,杜夏都等不及将那副画撤下,直接铺上一块干净的画布将其遮挡,不愿意回答任何人的任何问题,盖棺定论道:“我刚才都是瞎画的。”   杜夏重新调颜色,重新画他本就应该画的梵高自画像。有些画工回自己的工位,也有的下楼抽烟,等庄毅点的外卖,何筝也没在杜夏身后做太多停留,让他感到不适,之后大家围在一起吃饭,他也没坐在杜夏旁边的位置。   何筝有在刻意和杜夏保持一个能让他有安全感的距离,当有第三个人在场,何筝的举止言行永远得体懂分寸,杜夏要是不理会,反而会有摆脸色的嫌疑。下午的工作结束后杜夏特意留下来看店,何筝没守着他,该离开的时候就离开了,杜夏晚上回家路上回头了好几次,也没发现有人在跟踪自己,回到出租屋后里面也只有他一个人。   小丑原来是杜夏自己,疑神疑鬼唯恐何筝阴魂不散。何筝则一言九鼎,除了还在画室工作,他没有在私生活方面再打扰杜夏。   但杜夏还是心有余悸。管辖大卫村的街道派出所就在他租住的公寓楼附近,有那么几个晚上,杜夏都有去报案的冲动,拜托警察同志查一查何筝到底是什么来头。   不过那也只是冲动。何筝也就那天突然失控,之后就“洗心革面”了,他们俩实在没必要闹到这种程度,再说了,杜夏去了又能怎么样,他毫无证据,总不能跟警察说自己一个大男人差点被强奸,更不可能脱裤子给对方看自己身体。   最重要的是,这个街道派出所里的工作人员基本上都是本地人,都会说普通话,但日常交流还是爱用蓉城方言。久而久之,他们外地人之间有了矛盾,闹过之后总能心照不宣地私下解决,而不是找蓉城本地的公权力介入。   比起何筝的存在,引起街道派出所的注意才是杜夏更大的麻烦,不如走一步看一步。何筝也没对杜夏再做出格越界的举措,有那么几次杜夏在厨房里烧菜,何筝路过帮他洗菜择菜,狭小的空间里只有他们两个,何筝也没动手动脚,他没让何筝留下来帮忙,何筝也就走了。   何筝很好地将某种真实隐藏,日常生活中展示地那一面正是杜夏喜欢的,杜夏很难不放松警惕,逐渐从那晚差点被强的心悸中脱敏。某天中午,庄毅点的外卖延时了,画工里除了何筝和杜夏都下楼抽烟,顺便等外卖,杜夏没跟着他们一起离开,留在工位上继续画,何筝把画笔放下,走到窗边光线更好的地方,一边肩膀倚着窗沿,手里拿着本便签大小的册子。   蓉城夏长冬短,四月中旬就有热浪袭来。何筝的位置又靠窗,早上刚进画室没半个小时,就把当外套穿的格子衬衫脱下了,里面穿了件藏蓝底色的长袖,暗淡的颜色在阳光的照射下有了亮意,显得整个人很有朝气,五官侧面有小片阴影,面部线条更为立体。   何筝拢了拢床帘,使得照进画室的光线不至于太暗,也不会太晒,然后从裤兜里掏出一包槟榔。何筝现在和画工们都熟了,小零食好东西都一起分享。抽香烟什么的已经不够他们彰显男人的友谊了,今天也不知是谁买了包槟榔,何筝才发现画室里除了他和杜夏,其他人都有嚼槟榔的爱好。   就像烟头要随手扔地上,嚼完的槟榔不随口吐地上,就缺了内味儿。所以杜夏为数不多的规章纪律就是烟去楼下抽,槟榔回家嚼,杜夏发现画室里槟榔再现后问到底是谁买的,老四和庄毅都嬉皮笑脸的,说何小弟没吃过,买来带他尝尝。   何筝确实没碰过这东西,还挺好奇,但杜夏不允许,还说庄毅他们没安好心,净教坏年轻人。何筝上午被杜夏劝阻了,但东西还是收下了,现在又无聊,很难不蠢蠢欲动,正要把包装撕开,杜夏脱口而出:“别碰!”   何筝的视线还停留在手里的那包槟榔上,眉毛一挑,很难不让人怀疑他不是真的想吃,而是故意要让杜夏注意到自己。   杜夏沉了口气,干脆走过去,把那包槟榔夺过来塞自己兜里,防止何筝再动这玩意儿的心思。东西到手后他躲闪地很快,像是怕何筝趁机跟自己有肢体上的接触,他多虑了,何筝一动不动站在窗边,姿势都没变。   何筝等杜夏回到工位后再问:“为什么不让我吃?”   “这是致癌的!不好吃。”杜夏上午就说过槟榔的危害了,何筝又说,但是他很无聊。   和香烟一样,很多能让人欲罢不能的东西除了成分里有致瘾物,更突出的作用是填补空虚,消磨掉一事无成的时光。杜夏以前问过老四什么时候开始嚼槟榔,为什么嚼槟榔,老四的回答也是无聊,他刚读完初中就出来打工了,赚得少,除了抽烟外没别的乐子可找,周围的大人又都在嚼槟榔,他实在无聊,就跟风了。   “……你和他们不一样。”杜夏嘴上这么说,心里其实觉得很别扭,又说道,“无聊就多画画,至少还能挣钱。”   “哦。”何筝真听话,回到自己的工位,但拿起的不是画笔,而是打底用的铅笔。何筝这底打得太细致了,刷刷刷好几分钟都没完成,边构图边往杜夏这边看,杜夏做不到无视他的目光,硬着头皮问:“你在画什么?”   何筝毫不犹豫道:“画你。”   杜夏手一抖,就要完工的一副仿画上多了一笔瑕疵。而何筝依旧不动声色,继续观察杜夏的神情和模样。   杜夏勉强维持住镇定,问何筝:“你到底在干什么?”   也想问问他,你又想从我这里得到什么?   何筝还是那么淡定,大言不惭道:“我在追你。”   没说出口的是,我想要你。 第19章   杜夏差点骂一句,追你XXXX。   但他不敢,无奈地把眼睛闭上,再睁开,何筝已经站在了他身边。   杜夏吓了一跳,但他并没有地方可以后退。何筝缓缓抬起手臂,将手放在杜夏的双肩上。   何筝问得很直接:“我可以亲你一下吗?”   杜夏的喉结上下动了动,垂眼默不作声,可以理解为尴尬地默拒,也可以是赧然地默许。   何筝很明显认为是后者,微微塌下脖子,鼻尖划过杜夏的脸颊。他的呼吸就在杜夏耳边,杜夏以为他就要亲上来了,紧张到缩起下巴,气息微颤,何筝又问:“我还是让你感到有压迫感?”   杜夏不安地盯着他,点头不是,摇头也不是。   杜夏只能答非所问地强调:“我是男人。”   近期那个闹得沸沸扬扬提案怎么说来着,男人要有阳刚之气,要维护住尊严和面子。杜夏当了二十七年男人,也认为自己应该是个男人,男人不可以被动,就算对方是自己喜欢的人,也不应该任由他摆布,被他拿捏得死死的。   何筝把手收回来了,自顾自地点点头,好像懂了些什么,说:“那我们还需要再磨合磨合。”   “嗯。”杜夏顺着他给的台阶下,附和道,“你也要给我点时间。”   野兽的毛果然要顺着摸,何筝对杜夏的这个回答很满意,已然是自己的囊中物。   好巧不巧,也就是这几天,杜夏微信里的初中同学群突然开始活跃,提议在蓉城工作的老同学们出来聚一聚。这种名义上续旧情的同学会不是第一次了,实则是去听混得好的同学吹牛皮,杜夏没继续念书也没当上大老板,以前都不好意思去,次次都缺席。   但这次,杜夏第一个报名。面对何筝对自己生活的全面入侵,杜夏退无可退后只能背水一战,用男人的办法才能打败男人,那就是拓宽社交圈,提升自己人际交往的能力,当他的朋友多到何筝顾不过来,何筝自然会知难而退。   走何筝的路,让何筝无路可走。杜夏悟了!通了!为了这次同学聚会特意买了身新衣服,当天下午就离开画室,还斥巨资去高档一点的发廊剪头发。他头发很久没理了,原本想剪短,看起来更有精气神就行,上来就是freestyle的托尼老师一听说他是搞画画的,执意要给他整个更有艺术感提升他气质的造型,杜夏想拒绝来着,托尼老师咔嚓两剪刀就给他剪出了侧分长刘海。   杜夏:“……”   杜夏不敢再动,任由托尼老师摆布自己的头发。托尼老师没怎么剪他后面的头发,但修剪了鬓角,杜夏看向镜子,有那么一瞬间也不敢相信镜子里及肩长发自然打卷的人是自己。   “肌肉男已经过时了,现在的女孩子更喜欢你这种有点忧郁气质的。”整完活后的托尼老师对自己的手艺很满意,杜夏扯扯嘴角,说他今晚是去同学会,不是相亲。   “那更要注意形象了!”托尼老师是人精,最会说漂亮话,打包票杜夏今晚绝对魅力四射,迷倒众生。   托尼老师问杜夏是否满意自己的服务,杜夏不敢不满意,又赶时间,头发吹干后没再做后续护理,问托尼老师要了根头绳后就走了。   该省的钱还是要省,杜夏随后坐了四十分钟公交转地铁来到市中心的某个星级酒店。成年后的同学会是成功人士秀优越感的高光时刻,今天这顿饭就是某个鞋业公司的老板请客,不用其他人掏一分钱。   杜夏根据微信群里的讯息来到包厢。他确实迟到了,但有人比他更迟,那张酒桌还没坐满,杜夏还有位置可以挑,原本想坐最靠边的地方别引起注意,那位老板从他进门起就眼睛一亮,一定要杜夏坐自己边上。   杜夏受宠若惊,乖乖坐下听那位老板同自己续旧情。这位陆老板也算是“农二代”,父母亲人生下他将他托付给老人后就去蓉城的鞋厂打工,积累第一桶金后创业翻身当了老板,原本也只是小打小闹,还好这位陆老板成绩不行,没考上普通高中,十六七岁就来蓉城接班,抓住了劳动密集型产业转型的时代机遇,于是有了今天的规模,在全班四十多人里资产排名第一。   杜夏大概是三年前被当年的班长拉进这个同学群的,平时也不关注群里的消息,到了今天晚上才知道,他们班竟有一半的人都在蓉城,有的是初中毕业后直接来蓉城在小工厂里打工,有的高中毕业后再来这里的大工厂里打工,也有的考上蓉城的大学,读完后留下来去写字楼里打工……就在各位打工仔姗姗来迟之际,本次饭局最稀罕的人物风尘仆仆而来,陆老板亲自下楼去迎,迎来的果然是位“大人物”,入场后全体起立,都想把自己的位置让给老师。   “坐,你们的位置哪有我的好,都坐!”陆老板把自己的位置让给大家曾经的班主任,自己坐在杜夏的另一边。他给同学们介绍,陈老师当年支教了包括他们在内的两届学生,然后就被调回老家的高中,这次专程从北方赶过来,明天一早的飞机就要走。   陈老师确实是稀客,很多学生逢年过节回母校看看,能和其他任课老师都碰上面,就是再也见不到调走的陈老师。有学生敬酒的时候问陈老师行程怎么安排地这么近,都不给他们机会好好招待,陈老师说他现在教得是毕业班。现在离高考不到六十天,学生们星期六天都要补课,他作为语文主课老师,请假很不容易。   “那真的太难得了。”众人挨个给陈老师敬酒,陈老师每次碰杯后很文雅地只抿了一小口。杜夏是最后一个,他特意站起身,双手捧着杯子,陈老师也特意满杯,打趣地说,也没有那么难,夏天的风一吹,他就来了。   杜夏赧腼腆一笑,也不知该如何回应,就默默地将酒一饮而尽,并没有细想陈老师是否在一语双关,话里有话。上菜后别人都在边吃边聊,陈老师的目光频频落到杜夏身上。他们得有十二年没见了,而他当年支教的学生里,印象最深的就是杜夏。   陈老师补不免陷入回忆,记得杜夏这孩子每次上课,望向自己的眼里满满都是渴望,渴望知识,也渴望课后的饭菜。那眼神谁见了都会心疼怜爱,在他书包里塞些铅笔和吃食,但他明明那么饿,笔留着自己用,牛奶从来都舍不得喝,要带回家给弟弟喝。   杜夏对弟弟是真的好,这一点陆老板也可以作证。本场蓉城同学会唯一的遗憾是同学里混得第二好的那位并没有来。那人毕业后进互联网企业当程序员,工资很高,也在蓉城买了房。初中的记忆太久远,大家都记不清,有人说他当年是全班第二,也有人说是全班第一,陆老板一锤定音,斩钉截铁说初中时代的班级第一明明是杜夏,不然他不会专门跑好几里山路去杜夏家里借作业。   学生时代已经过去了,糗事全都成了趣事。陆老板说他记得清清楚楚,他和杜夏当过前后桌,每年寒暑假,他都会在假期结束前三天来找杜夏,问他借所有的作业回去抄,杜夏不是个会拒绝的人,他再说些好话卖个惨,杜夏就答应了,唯有一次杜夏去田里干活去了,家里只剩下那五六岁还没半个陆老板高的弟弟,小陆老板如入无人之境,轻轻松松找到杜夏的作业就要带走,杜夏的弟弟呲牙咧嘴地把他拦住,不许他走。   “我刚开始把他当小孩,没怎么把他放在眼里,丢了句我和你是同班同学就准备走,但他不信,就是不让我走,说那是你的东西,谁也不许拿走。”   陆老板对着杜夏冷峻不惊,对这段往事记忆犹新,“我寻思着吧,我和你弟体力岁数差那么大,他根本不是我对手,谁知他见我执意要走,跟条小狼狗似得扑过来,一口咬上我的手臂。”   陆老板说着还把曾经留有杜浪牙印的手臂抬起来,绘声绘色道:“好家伙,还好他当时正在换牙,不然我真怕他把我的肉都咬一口,我被吓得啊,当即扔下作业就跑了,作业没得抄只不过是被陈老师批评两句,你弟是要我命。”   陆老板“嘶——”了一声,很难不让人感同身受当初的剧痛。杜夏连忙道歉,陆老板连连摆手,说那都是过去的事了,再说了,他要是等杜夏回来再当面借取,杜浪也不会有那么强的攻击性。   “不过从那以后啊,我就再也不管去你家了。”陆老板乐呵道,“都说孔融要让梨,哥哥要护着弟弟,你们杜家刚好反过来,那伤口深得啊……我爸妈还特意带我去打了狂犬疫苗,都不相信这是人咬的。”   陆老板没有贬损杜浪的意思,实在是这段经历和那伤口一样,刻骨铭心。一个女同学听完后也隐隐想起了什么,“杜夏当年成绩确实很好的样子, 他初三最后几天,突然没来上学,我记得……陈老师还专门去了好几趟他家,想把他劝回来中考来着。”   “都是过去的事了。”杜夏的社交能力还是不太行,只有在这时候才会开口,不是很想旧事重提。陈老师会意,看向杜夏,欣慰道,“见你现在过得好,我也就放心了。”   同学会又成了能言善辩者的主场,杜夏就算坐在最显眼的位置上,也只会倾听,附和着陪笑。期间他能感受到陈老师的目光,有时候他也会看过去,陈老师一笑,眼角的皱纹会很明显,不再是记忆中弹吉他带他们唱歌的支教老师,而是教学经验丰富的高级教师,粉笔灰落在头上染白了一部分头发。   陈老师问杜夏在蓉城做什么工作,杜夏也没藏着掖着,但还是有些不好意思,自诩是不入流的绘画民工。陈老师没嘲笑他,而是肯定和鼓励,伸手放在杜夏的肩膀上,不管是动作还是眼神都透露着不掺假的真情,实感到甚至有些暧昧。   “我还记得你们班以前写的一篇命题作文,叫《我有一个梦想》。我做过统计,绝大多数人都想当画家,其次是作者,老师,科学家……”   陈老师说出的话又是再正经不过的,像是在给学生上课,课的内容是忆往昔峥嵘岁月稠。如今十二年过去了,当年支教过的学生们都长大了,尽管大部分人囿于出生,没能摆脱贫困的家乡,但还是有凤毛麟角成了文案工作者,在培训机构做幼儿教育,拿到全额奖学金还在念博士研究生……   “但只有你,只有你在画画。”陈老师的手指隔着衣服抚摸杜夏的锁骨,像是很为他高兴,“只有你实现了曾经的理想。” 第20章   陈老师对仿制画的性质心知肚明,知道杜夏并不是那种画家,但还是由衷地赞许杜夏,肯定他的职业和工作。杜夏心里一热,更没理由躲闪开陈老师的触碰,陈老师也没刻意地去摸索,很快就收回手,很是漫不经心,很难说到底是不是故意。   星级酒店一层有家清吧,酒足饭饱后,陆老板请不着急回去的老同学再去小酌几杯。杜夏和陈老师留下了,但没去陆老板玩骰子的小桌坐下,而是单独坐在吧台处,点的也是酒精度数不高的饮品,两人你一句我一句,聊到最后都是微醺。   “真好。”陈老师今晚说的最多的两个字就是这个。这十二年来他卖掉了吉他,离开了支教的地方在另一个城市扎根,有一份稳定的工作,结了婚有了小孩,过着世俗眼里普通而充满小确幸的生活。他还是会非常偶尔的午夜梦回,想起十五岁的杜夏。   他一直很后悔,后悔当年都专程去了趟他家了,却没坚持要见到杜夏。他要是知道杜富贵把杜夏关在地窖里,他说什么都会把杜夏带走,而以杜夏的成绩和排名,绝对能拿到去市里高中的名额。   那个名额是专门留给贫困生的,他的父母就算再怎么不同意他继续读书,杜夏也能靠救助金读完高中。   “都怪我,怪我。”陈老师借着酒意,不住地自责。杜夏何德何能让陈老师记挂这么多年,实在是惶恐,陈老师还没聊尽兴,杜夏就一直陪着,绝口不提夜色已深,等清吧都要打烊了,他才意识到陆老板和其他同学都离开了,只有他和老师还在这里,聊到了凌晨两点。   这个点已经没有公共交通了,陈老师就提议一起拼车。杜夏答应,想先把老师送回下榻的酒店,陈老师满脸笑意,问杜夏:“就不想请我去你那儿坐坐?”   杜夏此刻站在夜风里,喝过酒的脑袋还算清醒,听出陈老师的话别有深意。   杜夏怕自己想多了,婉拒道:“我那儿就是个出租屋,没什么好看的,下次吧。下次,我专门去老师的城市拜访。”   陈老师还是笑,话里暗含某种坚持:“那要不……到我住的酒店再聊会儿?那地方是小陆定的,说是蓉城最好的酒店,大几千块钱一个晚上,楼层高得能看尽整个城市的夜景。”   杜夏也笑,尴尬又勉强,一时不知道该怎么圆滑地糊弄拒绝。好在他们叫的网约车到了,杜夏眼疾手快地坐上副驾,跟后面的老师说来日方长,他们肯定还会见面的。   杜夏让司机先去他的地址,陈老师良久后才回应道,好,来日方长。   网约车司机不是个健谈的人,只顾着开车,车内很快陷入沉默。杜夏于是闭眼小憩,在他看不见的地方,他久别重逢的老师极为珍稀两人相处的时光,调整坐姿挪到另一侧,透过后视镜观察他。   为了方便吃饭,杜夏在餐桌上就用头绳绑住头发,松松垮垮现在,那没来得及定型的头发已然散乱,在夜晚有种懵懂的娇俏感。   杜夏的五官算不上出挑,但很舒服没攻击性,小时候因为吃不饱饿得下巴比一些女孩子都尖,现在吃饱了,脸上终于挂了点肉,但还是瘦,窗外的路灯光忽明忽暗全都洒在他白净的脸上,给他笼上一层模糊性别的朦胧美感。   多好的孩子啊,陈老师不由叹了口气,可惜杜夏没生在城市里,而是闭塞又偏远的深山村寨。年轻的时候他还以为那里会有田园牧歌式的乡土人情,六年的支教和杜夏的经历将他对世外桃源的幻想打破,环境未被现代文明污染的代价,是世代住在这里的人也未受现代文明的开化。   杜夏迷迷糊糊睁开眼,看了看窗外,路边的风景全都变得熟悉。他们已经途径大卫村里,再过一两分钟就会抵达他租住的公寓楼,他正要让司机靠边停车,后座的老师问他,杜浪这个星期六天放假回你那儿住吗?   杜夏和陈老师在清吧里就聊过杜浪。和毕业后去高中读书或者外出打工的同学们不同,陈老师还留在同一所初中,多少听闻了些杜夏家的旧事,等杜浪上初中了,他还给过去的同事邮寄了些礼物补品,希望他们当老师的多照顾照顾杜浪,别拿有色眼镜看他。   杜夏也是几个小时前才知道有过这么个插曲,对陈老师更敬重了。也不知是不是陈老师的“贿赂”真起了作用,杜浪在初中并没有受同学霸凌欺负,再加上他成绩不错,当老师的更不可能给他使绊子。   “但高中就不一样了,我听我爸妈说,他本来可以去市里的重点班,但中考后的暑假只去上了两天就被迫回来了,说是有个同班同学的家长是在公安系统里当官,听说了什么之后对杜浪很是忌惮,怕他伤了自己儿子……然后我就想办法花了一点钱,把他带回蓉城上学,那里没人认识他,他或许能轻松些。”杜夏很无奈地笑了一下,很内疚,也很无力。   陈老师也只能拍拍杜夏地肩膀,让杜夏别跟他客气,以后有什么学习上的事情需要帮忙,他肯定会义不容辞。   陈老师说的不是客套话,他在北方的那所高中,也一定是位很负责的好老师,只是杜夏在他伸手够不到蓉城,要是真发生了什么,他肯定爱莫能助。   真发生了什么,也不会传回他的城市。   杜夏叫司机师傅停车。现在都快凌晨三点了,车旁边的那栋老旧的公寓楼连楼梯灯都是暗的,今夜全部人都已经入睡,唯有他晚归。   杜夏下车,正要跟老师说再见,陈老师也跟着下车。司机师傅有些看不懂了,问他还要不要去下一个目的地,陈老师说麻烦再等一分钟,他跟杜夏道个别,很快就上车。   陈老师这句话也给杜夏吃了颗定心丸,不然,如果陈老师执意要去他楼上看看,他还真不知道该怎么拒绝才能不失礼貌。   与之相比,陈老师接下来的要求是那么的微不足道,他张开双手,跟杜夏说,咱们抱一个吧。   两人正好站在公寓楼边的路灯下,从任何一扇朝南的窗户往下看都一览无余,将他们俩看得清清楚楚。杜夏下意识抬头,总觉得黑暗中有一双眼正在凝视,自己的一举一动尽在眼底。   他人的掌控即是自己的失控,他于是偏要和那个人对着干,从那种凝视跳脱出去,光明正大地往前一步,没有抬手,但也没有推开老师环绕自己的双手。   “其实,我还得谢谢你,工作了这么多年又有老婆孩子,我都忘了自己上一回说走就走是什么时候……”陈老师拍拍杜夏的后背,临别前不忘再一次鼓励,说自己教的那么学生里,杜夏是最勇敢最努力生活的那一个,他自愧不如。   陈老师把手松开了,一阵夜风吹过,扬起杜夏的头发,柔软又顺滑,像黑鸟的羽毛。杜夏往后脑一摸,才发现自己的头绳掉了,低头在自己脚边四下看看,陈老师在他寻找之际上了车。   杜夏抬头,站在原地挥手,陈老师也举起手掌,手指间绕着那根头绳,好像他以后再也不会来了,所以冒昧而卑怯地带走杜夏的一样无足轻重的东西,也算是留个念想。   杜夏在路灯下站了不知道多久,等那辆网约车的引擎声都飘散得一干二净,他还愣神了好一会儿。   然后他往公寓楼内走,慢吞吞地爬完楼梯后还是气喘吁吁,开门后没急着开灯,而是摸黑先走到左侧的小厨房。房间里的餐具用品就那么几件,杜夏轻车熟路倒了一碗水,咕噜咕噜全部喝掉,然后拖着疲惫的身子倒回床上,懒得洗漱也懒得脱衣服,闭眼就要睡觉。   再猛睁开,适应黑暗的眼睛能模模糊糊分辨出遮挡窗外月色的窗帘轮廓,而他今早出门前,窗帘明明是拉开的,不管有没有太阳光,他每天起床要做的第一件事都是拉窗帘,让房间多些朝气,接下来的一整天也多些希望。   杜夏没能从床上站起身,他的嘴巴被捂住了,原本可能坐在书桌角落被他忽视的何筝从后面锢住他的腰,绞住他的腿。杜夏的下半身动弹不得,只能用两只手去掰何筝的手,慌忙地抠腰上的手臂,或者拍打捂住自己口鼻的手掌,全都没用,全都形不成反击。   “你是不是想问,你明明换锁了,我为什么还能进来。”何筝的语调声音淡定到耸人听闻的程度,杜夏都发抗拒得发出“呜呜”声了,他还不忘解释道,他在两个小时前花了两百块钱请人来开锁,锁匠问他是房主的什么人,他把对面的门打开,说两人是邻居朋友。   “我这些天一直住在你对面。每天早上,我从猫眼里看着你出门,我才出门,到了晚上我很少留在画室,所以每天晚上都能从猫眼里看着你回来。”   除了今晚。   何筝没问杜夏今晚去干了什么,他只是很疑惑。   “你为什么要找一个这么老的?他牛子很大吗?肏得你很爽吗?不会早泄吗?还是说你就喜欢年纪大的?而我还太年轻,你嫌不够靠谱。”   何筝此刻考究得像是在钻研分析学术,如果忽略杜夏的惊恐。   “那你为什么还要我再多给你点时间呢?”   我知道你性子拧巴,犹豫不定,所以我再三退让,怕你惊慌受吓。可不管时光如何流逝,你永远都会比我年长,而我只能当你的弟弟。   “你在拖延什么?还是说你一直在骗我,”何筝并没有生气,反而是有些失落,“我明明告诉过你,我在追你,但你却……故意恶心我?还是说,你觉得我们不合适,想让我知难而退?那你大可直接说出来,而不是用这种方式……”   他的声音越来越小,力道却越来越重。像是要把怀里的人揉进自己的血肉里,他在杜夏耳边幽幽地说:“杜夏,你让我很难过。”   “不是你想的那样,何筝……何筝你误会了——”杜夏掰不动何筝的手,是何筝自己松开的。他大口喘气,想要解释,却又不知道该怎么解释,他又为什么要解释。   “你到底想干嘛!你放过我好不好,我是男人,我、我不想被你当成女人,我明明是男人……”他真的怕了何筝,狼狈地哀求,声音里的哭腔明显,小腹随着呼吸一抽一抽的,浑身肌肉都难以蓄力,腿脚更是动弹不得,被何筝很有门道地锁住,稍一动弹,就会有某处筋骨抽痛。   何筝沉默了足足有半分钟,阴森的寂静里只有杜夏急促的喘息抽气声。这让杜夏重燃起一丝期望,以为何筝会再一次心软,何筝却像个委屈地、被大人误解的孩子。   何筝更难以接受:“所以你就去给别的男人当女人?”   杜夏张嘴想要接话。他其实根本没准备好要说什么,他提起的那口气卡在胸口,整个人差点惊起弹跳,却被何筝又摁了回去。何筝的手指插进他的秘密通道,一整根,顺着肉壁分泌的液体毫无阻碍地进入。   何筝的手掌覆在杜夏的穴口,手指在里面逗了逗,扑哧出几不可闻的水声,调戏道:“看来那个人没能满足你啊。”   杜夏双手掰扯何筝锢住自己腰胯的手臂,刚使劲,何筝又送了一根手指进去。   杜夏瞬间卸了劲,不止是手,腰都软了。   “疼……”杜夏最大限度地弓起后背,徒劳地想要抬起身子,把何筝的手指弄出去。何筝猫玩耗子似地给了他一点盼头,两指最后一根指节露了出来,何筝突然一顶,第三根手指也跟着没入穴口。   杜夏还没能适应,痛到抽气,不敢再乱动。何筝见他暂时不会再抵抗,另一只手把他前面的腰带拉链都解开,臀部和大腿根彻底暴露出来,杜夏要是不配合,何筝稍微动动手指,他就又乖了。   “他这么摸过你吗?”何筝捏杜夏的臀瓣,挺用力的,比肉穴里的异物感疼多了。杜夏没能忍住,“啊”得叫了一声,何筝没手软,“啪”得打他的屁股,那拍击声比叫喊声响亮多了。   “我没说错吧,你就喜欢被这样对待。”何筝拍了能有十几下,要是开灯,肯定能看到杜夏的屁股红了一片。杜夏说不清疼痛和羞辱哪个感觉更强烈,他前面并没有因此而软塌,反而一涨一涨地挺立在何筝手里。   “你放过我吧……阿筝,我受不住,我……”杜夏很有可能真的哭了,但何筝没空去摸他的脸,将他的欲望拿捏。   杜夏后面的水很多,在三根手指缓慢地抽插下发软发烫,水声越来越明显,顺着手指黏到何筝的掌心,何筝于是用那部分液体做润滑,抚摸杜夏前面的性器,把他前面也玩得落花流水,泥泞不堪,何筝自己的牛子蓄势待发,再扩张几下,就要插进那温柔乡。   何筝也是为杜夏着想,他的牛子比三根手指粗多了,他的手指在肉穴里撑开,温柔地做最大限度地扩张,他的掌心突然淌过一小股温热的细流,顺着肌理纹路划过腕部。   何筝并没闻到任何异味。   他以为杜夏潮吹了,正要揶揄几句调侃他身体的敏感放浪,杜夏却缩着身子,双手交叉于胸前抱住双肩,还是有些害怕。   “有这么爽吗?”何筝并没有得到杜夏的回应。当他的胸膛重新贴上杜夏的后背,他能感觉到对方浑身肌肉的细微抖动,像是认命了,又百般地不心甘情愿。   强扭的瓜不甜但解渴。何筝终于肯松开腿,跨了两步去开床头灯,要杜夏看清楚,今天晚上肏他的人到底是谁。杜夏没逃跑,一是双腿被绞太久,某些部位发红又发麻,他的双眼一时适应不了光亮,眯了好久,才彻底睁开。   然后他蜷缩着侧躺,并没有等来何筝急不可耐的侵犯,他屏住呼吸,强装镇定地扭头,才发现何筝还站在床边,衣衫得体什么都没脱,只有一只手五指大张,指尖的血划过掌心,滴了两点在水泥地板上。   杜夏傻了,颤颤巍巍低下头,他自己的裆部还有残留着血迹,床单也脏了。   血迹的量不大,但颜色很鲜艳,像伤口破裂后刚涌出来的那部分,连腥味都没来得及有。   何筝也傻了,看了看手掌心,又看向床上的失神落魄的杜夏,紧闭的嘴唇抖了抖,好久才开口:   “……你还是处?” 第21章   杜夏差点反问回去,不然呢?   他今年27岁了。这二十七年来他对自己的性别认知是绝对的男性,他可以给父母亲干农活照顾弟弟,甚至辍学去打工,一个铜板一个铜板地攒积蓄补贴家用,他不能接受自己被父母嫁出去换彩礼,被另一个男人当媳妇,给他生孩子。   若真被那个男人带回更深的村寨当老婆,杜夏维系了十五年的身份认知迟早要在那个与世隔绝的环境里坍塌,被他者的凝视重建成为一个男人的“女人”。   像是故意把一个算不上艺术品但绝对没什么瑕疵的工艺品打碎后重塑,杜夏的出逃甚至谈不上什么独立意识的觉醒,仅仅是恐惧性别的倒错。那种恐惧绝对鲜活且真实,强烈到他并不知道自己之后面临的是什么,他都要九死一生地逃出来。   后来杜夏在人潮涌动的大城市里生活了十二年,他当然也会心动,心悸,怦然心动,而那些对象都是同性。他开始意识到自己的性取向有点不一样,多出来的那个器官更是成了尴尬的存在,同性恋觉得他不是男人,异性恋又会把他当“女人”。   所以杜夏很是安稳规矩。他从农村来,“老实”在他的认知里是褒义词。他不是异性恋,所以从未祸害女人;他不想吸引来猎奇的目光,更不可能勾引男人。他老老实实做自己的小生意,攒完弟弟的学费,彩礼和首付,再攒自己的养老钱,不用太多,够吃穿就行,他没办法选择自己的出生,他选择独自走完剩下的路,唯恐成为任何人的麻烦和甩不掉的羁绊。   然而,然而。   何筝匆忙跑进卫生间,出来后手里拿了块干净的,浸了热水的毛巾,然后跪在床边,用毛巾擦拭杜夏下体的血迹。杜夏这回没扭捏抗拒,只是愣愣地仰躺,盯着天花板出神,像是怎么也想不明白,自己怎么就落到这番境地。   何筝已经把穴口的血迹都擦干净了,但还有一小部分流进股缝,杜夏现在的姿势并不方便清理。   何筝正思忖该如何开口,怕刺激到杜夏,杜夏主动把卡在腿根的裤子褪下,背对着何筝侧身,双腿微微弯曲。何筝踌躇了几秒钟后继续擦拭,再回卫生间把白毛巾上的血迹洗掉,过了遍热水,出来再帮杜夏擦了一遍。   杜夏像被抽走魂魄的木偶,全程任由何筝摆布。何筝把毛巾叠好放床头,起身,盯着床单上那一两点血渍,舔舔唇后特意咽了口唾沫润嗓,说话声音还是干巴巴的。   何筝让杜夏先起来,他换床单,杜夏一动不动,了无生气。   何筝也很尴尬,差点求杜夏抡自己几拳头,杜夏小声声地问:“你不肏了吗?”   何筝:“?”   “我今天去初中同学会了,那个人是我以前的老师,初中的时候挺关照我的,我不读书后他也有专门我去家找我,之后可能听说了什么,所以……”杜夏顿了顿,说,“他现在在北方教书,以后估计不会再来蓉城了。”   杜夏缓缓撑起身子,驼着背,劲瘦直长的双腿微张,眼睫微颤,目光刚好落在自己多了个器官的下体,腿间的床单上还滴了几点血迹。   他其实没必要再解释。真可笑,他一直认定自己是个男人,洁身自好毋庸置疑,他却用这种方式证明自己的清白无辜,他今晚没和陈老师上床,前二十七年也没被任何人占有过。   杜夏垂眼,从床上下来。何筝特别刻意地往后退,给杜夏让出那根本就没挡住的路,杜夏光脚走到厨房,一手撑着操作台,另一只手又倒了杯水,喝酒一样咕噜咕噜往嘴里倒。   杜夏下半身是光着的,一览无余。他把水碗放下后扭头,望着不远处地何筝:“怎么不过来?”   何筝能听出杜夏语气里的自暴自弃,但还是不由自主地走近,站在杜夏身后,宽大的手掌包住杜夏的胯骨。   何筝掌心的温度偏低,温差在两人的肌肤上传递。杜夏深提了一口气,呼出时轻轻颤动,眯起眼,后背随着呼吸的律动贴近何筝的胸膛。   杜夏的手扶在何筝的手腕上,但没将人推开。他像个手指刚沾阳春水的纯情少妇,而何筝是他的丈夫,说一不二的一家之主。   他是容器,要为他的欲望待命。只要何筝想要,杜夏就要取悦他,满足他,不论何时何地。他承认何筝是对的,想要他的身体有反应,就得用点不常规的手段,地点也得另辟蹊径。   杜夏身子前倾,低头塌腰,手肘抵在操作台上,要是屁股再翘点,整个人就形成标准地直角。他的屁股还有点泛红,往外撅的时候蹭到了何筝的裆部,何筝那里很硬,何筝也喜欢他这么发骚,吃这一套。   他不想让何筝看到自己破罐子破摔的样子,只想速战速决,既然何筝想肏他,玩他,把他当婊子,那就给何筝肏,给何筝玩,当他的婊子。   反正又没人给他立牌坊,他不如顺着何筝,早点把何筝伺候高兴了,舒服了,何筝肏多了之后腻了,觉得也就这么回事,他们之间就可以结束了。   杜夏吸了吸鼻子,牙关紧闭。他闭上眼,静静等待即将到来的侵犯。何筝的手很快摸到了别的地方,他以为何筝要进来了,他自己却脚底一轻——   何筝公主抱起杜夏,轻而易举地托住他的腰和双腿。杜夏出于本能地搂住何筝的脖子,怕摔下去,下一秒,何筝稳稳地将他放回床上。   杜夏与之对视的双眼眨动,僵僵地松开手,半撑起腰,何筝还是将人放下后的弯腰姿势,眼神极为诚恳:“不是你想的那样……”   那到底是哪样?杜夏要是这么反问回去,两人估计又要车轱辘话来又车轱辘话去,就是不办事。   热恋的小情侣都未必有他们这么能折腾,矫情得莫名其妙,杜夏更是烦躁,有些气急败坏地推开何筝,语气不是很好:“那你走啊。”   何筝眼睛都瞪大了,欲言又止。他怎么可以就这么走了,他刚用手指给人破了处,他就这么走了,他就是个实锤的渣男负心汉。   杜夏不知是该气还是笑。一直以来他都忽略那个地方,假装那个多出来的器官不存在,他哪知道自己会有层膜,还没用上牛子,直接被别人用手指玩破了。   “你什么表情啊,要对我负责?呵,都什么年代了……”杜夏这次是真的笑了一下,然后撇开脸,语速很快地嘀咕,“算了,那层膜就当送你了。你走吧,以后别再来找我。”   说着,杜夏就要去拿脱下的内裤重新穿上,何筝却将他扑倒,面对面压制着他,很认真地说:“不行。”   不可以赶我走。   我也不会让你走。   杜夏莫名有种想哭地冲动,烦躁地用膝盖顶了一下欺压自己的何筝,又埋怨又有点委屈:“那你快点!”   何筝终于不再有所顾虑,捏住杜夏的衣摆,将上衣也全都脱掉。杜夏没帮他脱衣服,也没做出要求,他就只解开裤腰带,除此之外衣衫没有丝毫零乱,而杜夏全身赤裸。   这种对比很强烈,是那种会让杜夏更有感觉的反差。但当何筝想亲吻他,他却把脸侧开,有些赌气地不配合前戏,无声催促何筝怎么快怎么来,别管他的情绪。   何筝没能让他如意,没亲到嘴唇,就啃咬他的脖子,弓起的后背像头刚捕捉到猎物的野豹子。他不会顽劣地吮吸,幼稚得在穿衣后会裸露的皮肤上种草莓,而仅仅是轻柔地舐咬。   他不需要在杜夏的身体上留有痕迹。杜夏无需证明就是他的。   “你……换个地方。”杜夏把手放在何筝的肩膀上,将人往下摁,不让他再啃自己的脖颈。不是何筝不够温柔,而是他从来没被这么温柔地对待过,多少有点惶恐。   “好。”何筝答应,再伸出舌头,舌尖卷住杜夏的右乳。   就这么一舔,从未有过的过电般的快感贯穿杜夏的身体,他爽坏了,也吓坏了,忙不迭要把何筝推开,何筝先一步用手指挑逗他的左乳,本就挺立的乳尖颤颤巍巍抖动,乳晕更甚。   “何筝,别——别碰……”杜夏自己都有点没底气,无法坚定地拒绝何筝的玩弄。他的胸膛平坦,发育期结束后并没有生出隆起的乳房,但胸部比一般男性都来得柔软,乳头的大小更是不可忽视,不需要刺激就足够明显,只穿一件衣服的话肯定会凸起。   杜夏于是只穿棉质的衣服,到了夏天,会专门买创口贴把乳头遮住。他是那么老实巴交,害羞又胆怯,从不敢私下里自己玩弄,何筝却一本正经地胡说八道:“你奶子大得像生过孩子。”   何筝下巴轻轻搁在杜夏的肋骨处,像还没断奶的小孩含住一侧的乳头,边吮边抬眼和杜夏对视,眼珠子乌黑晶亮。那眼神也天真地像个孩子,还没吃尽兴就不肯松口。杜夏羞了,手穿过何筝的头发,欲拒还迎地抓紧,何筝不再收着牙齿,轻轻地咬了一下。   杜夏的叫疼声里竟有那么一丝丝甜蜜,爽到了,脑袋往后仰,脖子绷紧,不用何筝特意去摸,他也知道自己下面又泛滥了。   何筝还真变成了宝宝,好奇宝宝,竟在这种时候发问:“什么感觉?”   “没什么感觉。”杜夏脸红了,不承认。   “哦。”何筝真乖,信了,也就不舔了。   杜夏还挺失落,下一秒,他毫无防备地浑身颤栗,在这接近黎明的夜晚突然亢奋,心跳都错了一两拍。至于何筝,他倒还是老样子,舔得专心致志,不因为杜夏的反应强烈就嘴下留情,整个舌面狠狠地从那颗红豆上划过。 第22章   杜夏的另一只手也穿过何筝的发梢,全都抓紧,本就分明的指节弓起,像是要把何筝推离,又像是在主动将人更深地摁进胯里。   杜夏抬起脑袋,目光越过自己平坦的小腹,落在何筝的眼睛上。何筝的下半张脸正埋在自己腿间,灵活的舌头挑逗那颗小红豆,精心滋润又灌养,种子很快就发了芽,慢慢抬起头不再软塌塌,勃起后硬硬的,不受控制地一涨一涨地抖动,时不时贴近小腹,在杜夏肚脐眼附近留下从马眼口流出的液体。   杜夏偏过头,两颊轻微泛红。他现在更多的是赧然羞涩,他的阳具很普通,彻底勃起后也就只有半个手掌的长度。   这已经是东亚人的正常尺寸了,杜夏从来没显摆过,就算在最困难的睡招待所的日子里,杜夏和六七个男性住同一个房间,用公共卫生间,他也时时警惕,没让任何人发现自己的秘密。   他勃起的时候其实只有两指粗细,一点都不威风,不成比例的模样可怜兮兮的,根本不像是用来征服的器具。   杜夏感觉到何筝突然停下来了。何筝肯定是在观察,用那种他招架不住的凝视的眼神。他于是又一次选择逃避,仅仅是看向侧面被窗帘遮住的窗户,不敢直视地催促何筝,别看了。   何筝没同意,反而凑得越来越近,口鼻间的呼吸喷到花柱上。那里还很干燥,气息凛过的温度异常明显。   “像朵花。”何筝喃喃自语道。   不需要像上次那么小心翼翼,他现在光明正大地注视,全神贯注得好像发现了什么新大陆,继而遗憾手边没有纸笔,不然他一定会细致地将眼前所见画下来,一笔不差。   “别看了,你快做吧。”杜夏可不觉得那里有什么好看的,原本被调动的情欲也冷却了一大半,被破了处的地方也不会情不自禁涌动,起润滑作用的分泌液干得很快。   这就让何筝的触碰更为干燥和凌厉。   像是故意不让杜夏被欲望遮蔽双眼,何筝攥住他的一只手,捏住他的食指,强迫他接受这从出生起就不被期待的“多出来”的东西。   “这是柱头,湿湿的,会有液体分泌出来,方便花粉附着和萌发。”何筝拿捏着杜夏的手指,指腹处触碰到性器最顶端的马眼。这明明是男性的生殖器,他却把杜夏的小牛子比作雌蕊,柱头下面是花柱,花柱下面是子房。   子房是雌蕊基部膨大的部分,里面有能发育成种子的胚珠。杜夏也有一颗这样的“胚珠”,动情后颤颤巍巍地从包皮里探出来,娇艳欲滴,长久没被舔舐后又会害羞,缩回去,静静等待下一场春雨将它唤醒。   “你知道吗,花通常只有一轮花瓣,靠近花蕊处多出来的那些小花瓣,都是由雄蕊变态而来……”   杜夏当然不知道,并没有回应何筝的自言自语。他的注意更多是在自己的手上,他抽脱不出来,只能顺着何筝的指引触碰自己的下体,而再往下,就是含苞欲放的花心。   何筝两指抵在左右两片大花瓣上,掰开,里面的小阴唇酷似变态的雄蕊内列,褶皱介于花瓣和花蕊之间,自带水光,色泽比从包皮里探出来的阴蒂都来得鲜艳生动。   “太干了,疼。”杜夏没能在何筝的科普期间保持高涨的情欲,被何筝推了个指节进去就有强烈的异物感,一点都不舒服。   何筝于是把杜夏的中指含进嘴里,也舔到水光发亮,然后插进花心,整根没入后握住他的手腕,不许他拔出来。   杜夏另一只手臂抬起遮住眼,不愿意接受被自己指奸的事实。   “有没有发现一个地方纹理不一样,糙糙的,不像通道其他地方那么平滑。”何筝不再只盯着杜夏的腿间,而是躺到他身边,这样他说话的声音再轻,杜夏也能听到。   杜夏摇头,何筝让他再找找,他还是摇头。   “好吧,那我来帮你找。”何筝叹了口气。他更希望杜夏自己去探索和享受,所以表露出勉为其难的神情。杜夏意识到他也塞了根中指的时候差点叫出来,两人的中指被阴道内壁挤压和包裹,何筝在如此狭紧的甬道里还不忘勾住他的手指,防止他抽出。   “你是不是不行啊!”杜夏恨不得破口大骂,没什么力道地捶打何筝胸口,不能理解这个人怎么这么多花样,一点都不干脆利落。   但当他把手伸进何筝的裤裆,摸清楚那差点握不过来的尺寸,就噤声了,还有些斯德哥尔摩地谢谢何筝,刚进屋那会儿何筝直接插进来的不是手指而是牛子,他要流的血可就不止那一点了。   “你先别管我行不行,你自己舒服就行。”何筝真大度,自己都蓄势待发了,杜夏的情欲依旧被他摆在第一位。他很快就找到了那一点,在整根手指伸进去后指腹正对着的地方,那里的纹理比甬道其他地方都粗糙,何筝轻轻一摁,杜夏就闷哼一声,摁得再重点,杜夏不出声了,但腿根夹紧,像是要把何筝的手指永远留在里面。   “你自己摸……”何筝把主动权还给杜夏,手指抽出来,圆润的指甲轻刮那颗红豆,再用指腹按摩四周,把小胚珠又刺激出包皮。   他一只手有五根手指,嘴巴却只有一张,只能舔右边的奶子,侧躺着的杜夏难耐地将左边的肩头往他那边倾斜,他立马会意去吃左边的奶子,换右手搓捻那被含到肿大的乳尖。   杜夏双目迷离,一只手搂住何筝靠在自己胸前的脑袋,另一只手在前穴里抽插。他败给了肉欲,那是他从未体验过的纯粹的快乐,他插进去的三根手指全在挤压那个敏感点,抬腰挺胯,在何筝的衣服上蹭,勃起的性器在并不柔软的布料上摩擦,有点疼,但更多的是痛快。   “快到了吗?”何筝感觉到杜夏蹭得越来越起劲,甚至抬起一条腿勾住自己的腰,好让阳具在两人面对面的身体之间挤压得更充分。杜夏没说话,但手指抽动所搅动的水声已经是最好的回答,另一只手也锢得越来越紧,暗示何筝舔得再卖力些。何筝将整个乳晕都咬住,将另一边的乳头捏扁,再狠狠地摁进去,杜夏在痛与快感的边缘流离失所,惨淡地“啊”出声,声量不断提高,推在最高处后像断了线的风筝,自由自在地飞走。   何筝在杜夏一动不动半分钟后才坐起身,轻微喘气。身杜夏还瘫软在床上,搁在腰上的那只手全是水,双腿并拢交叠没有一丝缝隙,还挺小家子气。他射过了,性器软塌塌的,稀薄的液体喷在小腹上,颜色淡得不免让人怀疑其精子活性,但更多蹭到了何筝的衣服上,浸透后留下深色的污渍。   何筝作势要跨过杜夏的身子下床,杜夏抓住他的手,没让他离开。   “我去洗个澡。”何筝想了想,又问,“还是你想先洗?”   “就结束了?”杜夏像是和他不在一个频道,手覆上何筝的裆部,“你还没爽呢。”   何筝:“?”   何筝眼神有些闪烁,从未有过的口干舌燥。   “别开玩笑了。”何筝很少这么闪烁其辞,挪开杜夏的手,颇为正人君子的拒绝道,“我没带套。”   “什么?”杜夏逐渐从高潮后的余韵清醒,意识到事情并没有那么简单,坐直身子,语气里并没有疑问,“你其实没打算肏我。”   何筝舔唇,眨了眨眼,不是很自信地避开对视。杜夏那叫一个气啊,恨不得把何筝从床上踹下去。合着何筝守株待兔一晚上就是为了羞辱自己,只动动手指玩玩破鞋,并不打算使用他那天赋异禀的大牛子。   也就是说,他要不是阴差阳错被破了处,何筝说不定早就拍拍屁股走人了,怎么可能这么尽心尽力地配合他自渎。   “那就别戴了,”很难判断杜夏说的是实话还是气话,“难不成你真以为我是女人,被内射后会怀孕啊。”   何筝百口莫辩,杜夏看不惯他举棋不定的那样,一翻身主动骑到他腰胯上。   “你不用这样……”何筝双手扶住杜夏的腰,却是想让杜夏离开,杜夏打掉他的手后不耐烦地将人推倒,居高临下道:“我不想欠你。”   你帮我自渎,我也让你爽,咱们两不相欠。   何筝竟真的有点被唬住了。杜夏只想快点帮他弄出来,干脆利落地扒开他的内裤。在此之前,杜夏的小表情眼神跟要英勇就义似的,等何筝的大牛子弹出来了,明晃晃地前后摆动,杜夏盯着那棒槌似的庞然大物,气势瞬间败了一大截。   三根并拢的手指在何筝的牛子面前都是小巫见大巫,都不用怀疑,杜夏可以肯定自己绝对吃不下去。   何筝也很乐于给杜夏一个台阶下:“要不……算了吧。”   他不说还好,一说,杜夏更不可能退缩,硬着头皮也要称之为“小意思”。   “不就是放进去嘛……”杜夏还挺懂,在自己手掌心吐了口唾沫,握住何筝的性器上下撸动。   他的手刚好可以将整根热棒环住,要想把这么粗的牛子塞进自己那刚破了处的紧致甬道,难度系数可想而知。   何筝本人也挺尴尬,想帮点忙吧,杜夏总是把他的手打掉,不许他乱动。给牛子抹上唾液做润滑后杜夏抬起腰跪直,想直接坐下去,奈何牛子不仅宽度惊人,长度也是够够的,只能斜怼进入口,杜夏才吃进去阴茎的头部,那牛头的部位就硬梆梆地直戳他柔软的肉壁,好不生疼。   杜夏又一次打掉何筝伸过来的手,不需要别人来帮自己减轻痛苦。他更像是在跟自己置气,斜侧身子改为单膝而跪,另一条腿呈直角弯曲,这么调整后杜夏终于能扶着牛子插进来三分之一,但他上半身还是扭捏的,前方还是会受到阻碍。   并且,用唾液做润滑也不是个长久之计,杜夏里里外外都没水了,性器抽插所带来的摩擦越来越明显,快意越来越少,只剩下疼痛。何筝实在看不见去了,强制性交换体位,将杜夏压在身下,杜夏要把他推开,他干脆贴在杜夏胸上,手伸直拉开床头柜在里面摸找。   那里面有罐凡士林。何筝拿出来,打开盖子,一抠就是一大手指,看得杜夏心疼。   “这个是港版的,不是便宜货,”杜夏又补充了一句,说这盒他冬天才会用,只当护手霜不舍得涂全身。   港岛和蓉城之间只隔了一条江,很多商品货物都会流通,何筝把凡士林翻到背面,那后面确实是英文。   何筝只觉得心疼。那一刻的心悸感并不激烈,但从心底蔓延到躯体,势不可挡,提醒他杜夏是个多么努力生存又好好生活的人,而他甚至没有回馈最基本的坦诚。   “没事,”何筝只能给予别的弥补,让他以后也别太省,“我给你买。”   杜夏轻笑,揶揄何筝哄错人了。他的工资都是自己发的,他居然在自己面前装大款。   但他很快就收笑,心里也突然空落落的,亟需被填满,更配合地张开双腿。   何筝的手指又一次插入做扩张,就着润滑和高潮过一次的松软,他很顺利地将牛头埋了进去。杜夏的穴口被撑到没有一次褶皱,严丝合缝,那地方好像就是为何筝而生,也只有何筝能填满。   何筝并不着急,小幅度地缓慢抽动,给杜夏充足的时间适应。杜夏还是会觉得疼,强忍住不叫出声,何筝就用手指逗弄他的两边乳头,将他的注意力转移到胸口的丝丝快感上。   “……你全进去了吗?”杜夏的紧涨感越来越强烈,何筝很有可能到顶了,再也进不去了。   但何筝还有三分之一在外面。   杜夏抬起腰,何筝会意地拿来个枕头垫在他的屁股下面。臀部抬高后杜夏的涨痛感减轻了不少,但他里面真的已经被填满了,吃不下了。   “要不……就这样吧。”杜夏声音有些发抖,腿根也紧绷,紧致的穴口不断排挤,竟也有些惧意,求何筝行行好,别再送进来。   何筝答应:“好。”   杜夏还不能很好地控制那地方的肌肉,不会主动放松,那地方暂时只能根据他自身的心境起伏而收缩,杜夏既然松了口气,那里便也暂时松懈,不再像方才那样咬紧。   何筝就是抓住这一缝隙,抓起杜夏的双腿压在自己的腰迹,一个挺身,全送了进去! 第23章   杜夏被撞到整个人惊厥,上半身弹起搂住何筝的肩颈。   他的双腿卡在何筝的腰侧,隔着衣服也能感受到对方的肌肉很结实,穿衣显瘦脱下有肉。但杜夏现在没功夫要何筝脱衣服,甚至还配合地把腿夹紧,唯恐何筝打桩机似地律动起来。   “疼,真的疼!”杜夏没夸张卖惨,他现在真的觉得自己被一根远超标准的楔子钉住,钉死了,稍有动弹就痛得不行。   杜夏脑海里莫名其地有画面闪现。他仿制过文艺复兴时期的宗教画,依稀记得亚当从自己身体里取出根肋骨做成夏娃。何筝就像那夏娃要重回他来时的地方,返璞归真变回肋骨的形状。   但亚当的肋骨就算有那么长,也不可能这么粗吧,撑到杜夏动弹不得,再微小的抽动都能被无限放大。   “可能还没破完,还有残留。”何筝给杜夏的疼痛找了个理由,估计甬道内还有残留的阻碍。杜夏卡住了他的腰,他就缓慢地抬臀,抽动的时候腰窝和后脊背地线条明显,可惜他们谁也看不见。   何筝的性器上确实有血迹,但量很少,都不需要专门去擦拭就融进润滑里,跟用手指那次完全不能比,再抽动几下。杜夏也没刚开始那么疼了,被填满的满足感逐渐洋溢,更重要的是何筝的够粗,每一次都能精准碾过那道微微凸起的粗糙,积攒出细水长流的快意。   杜夏闭眼,尽量放松身体,脚腕又出于配合地在何筝后背交叉,姿势有点像柔术实战里的三角绞,但在床上就满满全是求欢的意味。何筝估计也是联想到了什么,抽插的频率迅速加快,胸膛也越来越低,几乎和杜夏的贴上,十来下冲刺后杜夏很明显感觉到深埋的性器一跳一跳地涨动,何筝也不再撑着身子,倒在他胸上,躺倒后嘴唇碰了一下他的脸颊,然后就把下巴搁肩膀上。   何筝当真变回了孩子,心满意足地在杜夏耳边低语:“原来是这种感觉啊。”   何筝的深呼吸绵长又厚重,绝对是舒服爽了,杜夏却错愕又清醒,良久才发问确认:“你射了?”   他第一次的插入式性爱……就结束了?   “嗯,都给你了。”何筝这声鼻音特娇,特别满足,无欲无求到下一秒就能以这个姿势和杜夏相拥而眠。杜夏彻底傻眼,幻灭到想骂脏话。   靠!就这?就这!就算那些动辄一个小时的小视频小黄文有忽悠加工的成分在,但和两分钟不到的现实情况也不用这么割裂吧。他都没咂巴出感觉来呢,就结束了。   杜夏要重新认识何筝的牛子了。这玩意儿中看不中用啊,还不如用手指自己玩来得爽呐!   杜夏没考虑过何筝是处男的可能性,以为他早泄,嘴快了一句:“你真的不行啊。”   男人怎么能被说那方面不行呢。何筝原本一脸岁月静好贤者模式,杜夏这么一吐槽,他的眉头立马一皱,还埋在里面的性器重新涨大,很快就恢复到能让杜夏咋舌的惊人形状。   “我是怕你太累。”何筝边说边直起腰身,面色严肃没有笑意,那意思是之前的都算前戏,正剧才刚刚开始。   杜夏差点笑出来,想戳穿何筝的假正经,提醒他刚刚才射过,何筝抽插的幅度突然加快,握住杜夏的膝盖防止他把腿蜷缩,大开大合地肏办起来。   杜夏只得先闭嘴,不然开口肯定会闷哼。马拉松才刚刚开始,何筝抽送的频率算不上快,但很精准,每一下都会撞得杜夏身子往上顶,后背和床单之间的摩擦感很明显,脑袋很快就抵上了床头。   何筝暂停,俯身去捞杜夏的脖子。杜夏以为何筝会把自己抱回原来的位置重新躺好,何筝却扶着他的后脑勺,让他半靠在床头,后面再垫上枕头。   这么一调整,杜夏不用特意扬起脑袋,就能看到何筝的性器在自己前穴抽送。   “嗯,嗯……”杜夏双唇紧闭不想发出呻吟,但还是没能忍住从鼻腔里泄出来的气音。他的精力没有何筝那么旺盛,阴茎半勃起耷拉在丛林里,和何筝抽出又送进的硬物形成鲜明的对比。何筝确实射过一次了,浓白的精液混合着润滑,每一次捣鼓都会被带出,再深埋进甬道里,再抽出,粗壮红彤的性器表面水光发亮,那种光泽感更像是黏上杜夏自己分泌的水。   “太深了,涨。”这个姿势看得杜夏害羞了,不是很想继续,何筝没有回应,抓住他的手放在掰开的膝盖上,让他自己把双腿更大限度的撑开。这动作求欢的意味更明显,杜夏不乐意配合,正要把腿闭回来,何筝弯下身不给他这机会,舔舐他的乳头,另一边也被手指挑逗玩弄。   杜夏浑身都软了,化成一汪春水,都不用特意用手去摁,双腿自然而然地张开,任由何筝采撷。久而久之何筝觉得没什么挑战性,杜夏不是老想着把腿闭回来嘛,他就遂杜夏的愿,帮他把双腿并拢。   杜夏没能反应过来,不知道何筝想干什么,何筝将他并拢的小腿扛在自己一边肩膀上,再把性器送进被挤压的肉穴。   “何筝!”杜夏这次叫出了声,咿咿呀呀地乱叫,双手徒劳地在空中挥舞。他的臀部几乎悬空,下半身的受力点只有压在何筝肩膀上的小腿肚,他的肉穴像坐上了秋千,每一个摇摆的来回都伴随着何筝的一杆入洞。   每次,何筝都是整根抽出来,夹紧的双腿同时也在挤压肉穴里的空隙,吐出肉棒后的软肉瞬间闭合,紧致地像不曾被肏弄过。   然后下一秒,那条缝隙又被肉棒重新劈进去。那地方明明那么窄,闭合时连一滴液体都漏不吃来,却能把何筝的肉棒整根吃下,睾丸拍打在肥厚红艳的外花瓣上。杜夏受不住了,本就平坦的小腹吸气收紧,塌憋下来后竟隐隐勾勒出性具在体内的形状,长度惊人到像是撑大了宫颈贯穿到子宫。   如果杜夏有子宫的话。   “不行,太深了,都顶到、顶到头了……”杜夏也不知道该如何形容这种体验,只觉得何筝每一下都撞上一层厚厚的软膜,他被戳疼了,也被碾磨到放浪,两人交合处的水声越来越明显,逐渐盖过木板床摇晃的吱呀。何筝是体恤他的,有那么几分钟放下了一条腿置于腰侧,只架着另一条,见杜夏还是乱叫唤,就又换了姿势,躺下,让杜夏坐在自己身上。   杜夏终于能休息会儿了,静静地喘息。这个姿势让何筝深埋在他体内的性器顶得更彻底,以至于他一动都不敢动,唯恐性器跟最深处的肉壁摩擦,碰撞出的过电快感能传递到全身。   然后他不自觉地抬头挺胸,后背甚至凹出了弧度,何筝会意地坐起来,抱住他的腰身,脑袋贴上胸膛狠狠地吮吸,同时幅度小地抽送胯部,频率极快,精准地顶撞杜夏体内最紧致的地方。   杜夏之后再三求饶,啜泣哽咽个不停,断断续续地说了好几声“要死了”“猝死了”,何筝才给他,释放在最深的地方。射完以后杜夏整个人都没力气了,闭眼瘫倒在何筝怀里,何筝老半天都没舍得把性器抽出来——只要不抽出来,他的精液就也被堵在里面漏不出来。   何筝之后并没有抱杜夏去清洗。他们差不多通宵了,所以杜夏才会累到昏睡过去。他睡得很死,一夜乱梦,梦醒后又不记得内容,只觉得头痛欲裂,眼皮也很沉,不受半清明的意识控制,不愿意掀开眼帘。   也不知是梦还是记忆的碎片画面不断涌入黑暗,走马观花式的闪现。杜夏很想醒过来,摆脱这些一股脑塞进来多到记不住的信息量,他却控制不了肢体,只能哼出声音表示抗议。他需要帮助,需要有人唤醒自己,将他从无涯的孤寂中拯救。   他是幸运的,他的脸颊被触碰,颤抖的眼皮也被抚摸。当他艰难地睁开眼,有人在他身边守候,不知陪伴了多久。   何筝的手指绕着一缕他的头发,关切地问:“睡得不好吗?”   杜夏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双眼对不上焦地注视何筝。年轻就是资本,同样是熬了夜,何筝作为昨晚更卖力的那一方,不仅比他醒得早,眼底没有黑眼圈,眼神里没有丝毫倦意。   至于杜夏,他头疼得连脖子都感知不到了,身体其他部位也很迟钝,甚至还有点腰酸背痛。   但是杜夏并没有断片,他这样的老实人也装不出断片,假装昨晚的事情并没有发生。   “几点了?”杜夏都有点认不出自己的声音了,他明明没怎么叫啊,嗓子怎么就半哑了,听起来很是餍足。   “十一点不到。”何筝的回答伴随着笔触落在纸张上的窸窣声。他衣着完整地坐在床头,弯曲的一条腿上支着画本,手里拿着素描铅笔,淡定随和得好像什么都没发生,一如往昔的每一个清晨。整个房间的陈设也还是老样子,窗帘都没被动过,全拉着透不进光,所以杜夏才判断不出时间。   何筝的余光注意到杜夏眼珠子的挪动,站起身把窗帘拉开了大半,再坐回床头继续画画。杜夏抬眼,能看到何筝手里笔记本的封面,皮质的,极简又半旧,一看就价格不菲。   杜夏重新闭上眼,真得过于疲惫。他感觉自己又长长地睡了个回笼觉,但其实也就眯了五六分钟,想再醒来又很困难,何筝就又放下笔,躺在他身边,这一次不是用手,而是嘴对嘴地轻吻。   杜夏被亲醒了,下半张脸往杯子里缩了缩,最大限度地拉开两人之间的距离。他整个身子都在被窝里,昏睡前泥泞不堪的下体被擦拭干净,但里面还有些黏腻。昏睡后何筝给他套了睡衣,怕他着凉,现在又隔着被子将他搂住,一条腿搭上去,姿势亲昵地就差自己也钻进被窝里。   杜夏脑子混沌,还以为何筝想再做一次。何筝的亲吻也在验证他的猜测,像尝鲜后正在兴头上的小孩,勾着他的舌头侵入他的口腔,浅尝则止后很快就爱不释手,搂抱得越来越紧。   逃避可耻但有用。杜夏知道自己打不过何筝,眼不见心不烦地把眼睛又闭上,一幅任由他继续蹂躏的姿态,何筝却没动手动脚,仅仅是把脑袋埋进杜夏的颈窝,两人裸露的皮肤相接触,比棉絮被窝都来的温暖。   何筝对他说:“我们今天去约会吧。”   杜夏眼睛猛得一睁,眸子闪烁又颤抖。   他侧躺着,正前方就是拉开的床帘,窗外的天气正好,阳光耀眼,大片大片地跨过晒着衣服的阳台洒进阴冷的出租房,洒在何筝身上。何筝不止五官有混血感,那头初见时的短发蓄长后略有卷翘,在阳光的照耀下乌黑发亮,更符合古罗马希腊雕塑所刻画的英雄形象。   那些雕塑多为裸体,杜夏昨晚被何筝肏得魂都要没了,何筝却全程没脱过哪怕一件衣服,没让杜夏摸过一寸肌肉。   这让杜夏心里多少有些难受,觉得何筝从始至终都把自己当玩玩就扔的便宜货,何筝现在却撒娇似得要钻进自己怀里,声音隔了层被子穿出来,都有些娇滴滴了。   “我没有把你当女人。”何筝够直白,够胆大,也够真诚,扬起脑袋正视杜夏,一字一顿地告诉他,“我昨晚上也是第一次。”   我们谁也没占谁的便宜。我们是平等的。   所以我们很有必要温存得再久一点。去约会,去吃顿好的,看场电影,然后在人潮涌动地街道码头散步,手牵着手回家——这个在异地他乡租住的小屋因为彼此的存在,终于可以称之为“家”。   杜夏竟一时有想哭的冲动。   何筝这是在跟他表白。不是那种囿于旧观念的负责,而是真的想去爱,被爱,和杜夏谈爱。这是一种需要学习的能力,何筝以前可能爱得不尽如人意,但他愿意和杜夏重新开始,不断试错,屡屡受挫后爬起来,杀敌一千自损八百,也要拖着血与泪再一次拥抱爱。   何筝的眼睛里也有光点在闪闪发亮。至少这一刻,杜夏相信何筝是笃定的,想确认两人之间的关系,最好的理想结局是永远都在一起。   然而,然而。   “不行,”杜夏拒绝,但眼泪还是不争气地顺着眼角滑落,“我们今天还要去大卫村画画,工作赚钱。” 第24章   大胆表白被拒的何筝脑袋一歪,瞪着有大又深邃的双眼:“?”   更让何筝猝不及防是,杜夏不是只掉了两滴眼泪,而是真的哭了,泣不成声了好一会儿,又丧气又难过,光哭,就是哭,也没说让他如此伤心的点是何筝,还是要继续打工。   反正就是很让人摸不清头脑,何筝哭笑不得,哄也不是,劝也不是,只得手忙脚乱地也钻进被窝,更近距离的抱住杜夏。杜夏没回抱,但也没推搡,心情沮丧的时候有个人陪伴总比独自一人强,杜夏的哭声越来越小,鼻涕眼泪多了之后脑袋更疼,逐渐哭不动了,就又睡了回去。   何筝听着怀里人平稳的呼吸,特无语,但又是第一次见杜夏这么孩子气,不免觉得可爱有趣。   不过杜夏这个回笼觉休息了能有半个小时,醒来以后头疼消了大半,精神头好了不少,也就翻脸不认人了。   杜夏睁眼后其实还在何筝怀里,何筝很温柔地冲他微笑,他嘴角都不扯一下,没什么感情地将人推开后起床进卫生间,防贼似地反锁了浴室门。   并不干湿分离的厕所里传来花洒声。五六分钟后水声停了,何筝怕杜夏会对自己发怵,过来敲门时本想把杜夏的衣服放旁边地上,杜夏直接把门打开了,浑身赤裸站在何筝面前,另一只手抓着毛巾,还没擦干净身上的水滴。   杜夏拿走何筝递过来的衣服后也没关门,都不需要找地方坐,三下五除二就把衣服裤子套好,动作熟练又快速。然后他站在水槽前刷牙,何筝盯着他的侧脸,属实觉得眼前人的反差太大,昨天还百般隐忍地求自己别太过分,今天却如此不见外。   莫非这就是所谓的……肏开了?   生米煮成熟饭,杜夏这是默认两人的关系了?   何筝又疑惑又有点心花怒放,大大方方地挤进这个小卫生间,掏出自己的牛子对准马桶,没尿也要逼几滴出来,就为了和杜夏多待一会儿。杜夏侧背对着他,水槽上方的小镜子里反射出杜夏的脸和何筝的侧颜,两人相安无事又彼此沉默,构图之和谐,好像两人已经在一个屋檐下生活了很多年,以后也会这么生活下去。   卫生间里一时只有牙刷在杜夏贝齿上摩擦的声音,何筝一动不动,老半天没水流滴进马桶的声音。   杜夏的刷牙声也缓慢消失。他没急着漱口,而是盯着镜子里的那个人,轻轻叫了一声:“唉。”   “嗯。”杜夏不可能在唤叫其他人,何筝随即应声,侧脸与镜子里的杜夏对视,嘴角勾着一抹笑,坏坏的,又有种矛盾的端正。他很遗憾地尿不出来,他刚把牛子掏出来,那小兄弟就跟能闻到杜夏的味儿似的,不受本体控制地伸长,越来越长,迫不及待想越过主人的遮挡,看一眼心心念念的杜夏。   但杜夏并不想念它,喉结动了动,很有可能把一些牙膏泡沫也咽了下去。   杜夏问:“你没那方面的病吧。”   何筝和他的牛子:“?”   “你昨天没戴套,”杜夏省略了自己刚才洗澡时候用花洒冲下体的细节,稍微委婉了一下:“我不需要特意去医院打些针吧。”   何筝差点翻白眼,何筝的牛子缩回去了,先萎为敬。   “都说了,我之前没和别人做过。”何筝以为杜夏昨晚太累,脑子还混沌着,忘了自己说过的话,就又强调了一遍自己也是处男,杜夏把泡沫吐了,漱口,再吐掉后回了声:“哦。”   哦。   哦??!!   还有比“哦”更敷衍的回应吗?杜夏这是摆明了不相信何筝的处男身份。   何筝百口莫辩,差点积郁,没什么好气地问杜夏:“还有什么问题吗?”   杜夏还真有,抹了把脸后边把毛巾挂回去边问:“你真的满十八了吗?我怕到头来是我强了未成年。”   何筝:“……”   何筝都得气笑了,这都什么跟什么呀,本想跟杜夏开开玩笑,他再次扭头,洗漱完毕地杜夏还站在水槽前,镜子里的那张脸苍白无血色,几缕被不小心弄湿的头发贴在脸颊上,显得脸更小,气势更式微,怪可怜的,却不希望别人来可怜他。   “……不是给你看过身份证了吗,”何筝不再笑嘻嘻,很认真地凝视镜子里那张强撑镇定的脸,“你总不能装不认识我吧,我是阿筝啊。”   杜夏这次没回应,眼睛眨了两下,就出去了。何筝没跟上,两人之间隔着扇半掩的门,门外的杜夏倒了碗水拼命往嘴里灌,门内的何筝慢悠悠尿进马桶。   两人出门稍微整理了一下房间,杜夏大力掀开被子,何筝的那本速写本就掉到了地上,何筝捡起来,本子大小刚好放进口袋,杜夏在去画室店铺的路上问了他一句,以前怎么没见过他随身携带这个口袋本。   何筝脑回路有点不一样,故意抓错重点地感叹:“你平时这么仔细地观察我呀。”   杜夏:“……”   杜夏加快脚步,一直位于他右侧后方的何筝不疾不徐地跟上,说这个口袋本是他没来大卫村之前就有的,不读书后就懒得带在身上了,今天想画杜夏的睡颜又一时找不到纸笔,就重新翻出来这本了。他并不觉得这是本日记,里面更多的是涂鸦绘画,记录下一些人和故事,经历,甚至是秘密。   他说得很神秘,但又邀请杜夏:“你是不是想看看?”   “不想。”杜夏想都没想就拒绝,脚步更匆忙了。他在公寓楼附近的沙县小吃里解决了午饭,他真的变了,何筝就坐在对面,他不再借口说不爱吃,把自己碗里的卤肉夹给对方,也不咋注意形象学何筝那样细嚼慢咽,饿死鬼投胎似地闷头吃了个精光。   杜夏也没有帮何筝付钱的意思。何筝敏锐地察觉到自己失宠了,在沙县小吃里叹这类话题属实不太合适,但他不敢再拖了。   何筝还是以试探为主:“你生我气了?”   杜夏不跟他虚与委蛇,这番措辞估计已经在肚子里琢磨了很多遍:“你要是还想留下,工资和提成不变,咱俩在画室里只是师傅和学徒;你要是想走,我绝不拦你,回去就给你算这三个月的总帐,我全给你现金。”   杜夏的重音全在后半段,更希望和何筝划清界限,以后别再相见。   何筝如今在他眼里就是条苏醒的蛇,而他是那个好心换恶报的农夫。奈何他醒悟得太迟,何筝早已影响里他生活的方方面面。   何筝玩里还有一大坨拌面呢,他把筷子放下了,本来就吃不惯这种街边的苍蝇馆子,彻底不装了,神情淡漠得又有了几分贵公子的气度。杜夏以为他回味过来觉得没意思,肯定会选后一种,何筝突然唇角一弯。   “那我们赶紧回画室吧,”何筝的眼睛也眯笑起来了,“我还想多跟你学几幅梵高的画呢,是吧,小师傅。”   何筝那声“小师傅”特别玩味,像是吃定杜夏了,杜夏脸上的肌肉微微搐动,没抓狂,整体还算淡定。   “那你先回去,我还要去趟菜场,回头给你们做晚饭。”杜小师父会摆架子了,吩咐完就走了,招呼都不跟大徒弟打一声。大卫村也就这么点大,沙县小吃店和菜场直线距离不到五百米,杜夏却七绕八转地没走最近的路,进菜场后又先直接穿过,左拐先进了后门那排商铺的一家药店。   蓉城的夏天来得早去得迟,住在这儿的人一年有十个月都要午睡,这个点的街道多少有点清冷,药店里也只有小护士一个人。   那小护士也是外地人,跟杜夏打过几次照面,一改面对其他顾客时的笑吟吟,出于关心地问杜夏怎么了,哪里不舒服。杜夏知道他最好是去远一点的店,问不认识他的人买,但他怕再耽搁下去,就过了药的时效,更麻烦!   杜夏也不磨蹭犹豫,就是笑不出来,板着一张脸问小护士:“有没有紧急避孕药?”   小护士的表情倒是很精彩:“?”   “啊、有,当然有。”小护士连忙走向药柜,满脸失落。她工作的这间药店是个连锁品牌,工资不多也没什么上升空间,但胜在安逸体面,每天都在空调间。自打被调到大卫村的网点后,她被不少村子里的其他外地人示好过,她都看不上,唯一算得好感的只有杜夏,觉得他长得不错,老实不油腻,未必适合谈恋爱,但肯定很会过日子。   她万万没想到杜夏也是个败絮其中的货色,男人果然没一个好东西,不想要孩子又不肯戴套,外表可靠如杜夏,也只顾自己爽糟蹋别人的肚子!   大家都是出门在外的异乡客,没什么依靠。小护士吐槽归吐槽,还是从药柜里拿出一款性价比最高的递给杜夏。杜夏接过,边看外包装上的说明边问小护士怎么吃,小护士解释了几句,内心深处不免帮杜夏开脱,觉得他也没那么差劲,至少愿意自己来买这种药,免得人姑娘害羞脸上无光,还很体贴地问清楚吃法。   杜夏在小护士眼里又罪不至死了,小护士问他,还有什么需要的吗?   杜夏摇头,但在收银台处把钱付了之后并没有离开,而是低下眼,目光在柜台前的那排货物上逡巡。那上面的全是日本进口的,不管是穿戴后的体验感还是制作水平都在行业的第一梯队,杜夏在小护士眼里的罪行又减轻了一等,好,很好,杜夏这是开窍了,知道以后要带套了,亡羊补牢为时不晚。   但杜夏并没有选择其中的任何一款,那表情甚至还有些沮丧。小护士以为杜夏是嫌进口的牌子太贵,好心地提醒他不远处有个宣传防艾的自动售卖机,是个慈善机构放置的,里面的避孕套便宜到不要钱,杜夏却露出个自嘲地笑,说,他刚才走过来就看到了。   小护士也不害羞了,问杜夏为什么不领,凭电话号码领的第一盒还是免费的,杜夏说:“太小了。”   小护士:“?”   杜夏扯扯嘴角。东亚人民手牵手,儒家文化一家亲,那些日本牌子包装上的尺寸跟外面那机子差不多,都是按平均值制作的。但不可否认有人就是天赋异禀,以一牛之力打破stereotype,将东亚人的level提升到国际水平。   杜夏已经身体力行地丈量过了,咬牙切齿道:“我要那种专为欧美人士设计的。”   小护士的目光不受控制地下挪,瞠目结舌:“???” 第25章   杜夏最后还是没买到适用于何筝尺寸的避孕套,但一出药店的门,他就拧开避孕药盒,怕药效不够,特意多倒了一颗,直接咽了下去。   然后他假装什么都没发生,把药揣兜里后进入菜场,没多逛,就去熟悉的那几个摊子买,其中一个卖牛羊肉的是兰州人,见杜夏来了,还问他前段日子的白兰瓜特产好不好吃。   杜夏静默了片刻,既而微笑,说当然好吃。买完肉食后他就采购完毕了,拎着颜色大小都不一样的塑料袋往他和庄毅的“庄周梦夏”走,途中好巧不巧地经过管辖大卫村的派出所门口。   杜夏难免止步。在规模上,这是最基层的公安机关,更多的是处理邻里小事,只有一间门面,门前也只停了一辆警车。派出所楼上有办公室,但一楼目光所及之处并没有人影,只有个咨询台,坐在那儿的中年男子撑着脑袋半睡不醒,很是百无聊赖。   正是那个男人打消了杜夏蠢蠢欲动想进去的念头。那是身协警的衣服,而能在基层派出所当协警的,十个里十个都是本地人,跟人交谈时方言脱口而出,比普通话都顺溜。杜夏刚来打工那几年会感到委屈,总觉得这里的本地人不好相处,他如今在蓉城生活在十二年,见过太多外地人来,送过太多外地人走,他逐渐明白每个人的过去都伴随着不一样的影响,在哪里生哪里长,就天然刻有那个地方的烙印,形成潜移默化的习性。   再包容再年轻的城市也有独一无二的文化底蕴,这里的本地人坚持用方言交流未必是出于排外,而是他们也需要证明自己从哪里来,从这里来。   不同地域在文化上肯定存在差异性,所以杜夏不止一次踌躇,又一次没有迈入。   杜夏拎着菜回到大卫村的主街道,远远就看到店铺里坐着的不是庄毅,而是老四。老四比那个辅警精神,一双眼更是囧囧发光,嘴角扯到耳朵根,要不是桌子上的手机外放声音开到最大,短视频的背景音乐一个接一个,杜夏还以为他打了鸡血营业,把进来的所有人都当上帝顾客,喜笑颜开。   老四的注意力其实都集中在手机上,都没发觉杜夏回来了。杜夏把塑料袋往桌子上一放,他还被吓了一条,赶忙关掉手机放回兜里,双唇紧闭不再傻笑。   杜夏没打算训他,也不摆老板架子,就是很随口地问:“庄毅呢?”   “庄周梦蝶”工作室在何筝加入之前各有分工,庄毅就是在外谈生意的那一个,盯着电脑邮件接国内外的订单,顺便在楼下看店,卖些散画给游客,订单多得实在忙不过来了,他才会勉为其难地露两手。   所以庄毅比管钱的杜夏更像老板,两人都没有底薪,年前发完其他人的工钱、减去成本和明年的开张钱、再把账面上的利润平分,就是他们俩一年到头赚到的钱,数目不算多,但肯定比进工厂上流水线有盼头。   杜夏早已习惯了这种模式和生活,就算庄毅一度犯过错,他也愿意继续合作,但庄毅的热情明显消却了不少,这一两个月尤为明显。卧室就在店铺楼上,庄毅太阳晒屁股了都懒得起床,需要别人来催;自己多画一张就意味着少给其他画工一份提成,杜夏今年也懒得省这点小钱了,一个星期能来画室一天都算勤快的了。   杜夏觉得是时候和庄毅好好聊一聊,老四摸摸自个儿头发,又是“啧”又是“害”的,告诉杜夏,庄毅和女朋友分手了。   杜夏愣住,有点没反应过来,老四赶忙补充道:“不一定不一定,他们又不是没分过,闹一阵子后说不定又会姘回来。”   这剧情就有点熟悉了。杜夏也记不得庄毅和那个女人分分合合多少次,但对那人化妆前后的反差很是印象深刻。庄毅和她认识能有六年了,最初的时候,庄毅还会把她不满三周岁的女儿带到画室,教她画画,说是要培养小孩的审美能力,耳濡目染出艺术细胞,长大以后当真正的画家。   那是画室最好的时光,因为小孩的存在,平日里三句不离黄段子的臭直男们全都心照不宣地收敛本性,会因为小孩喊自己“哥哥”而不是“叔叔”高兴一整天,从兜里掏出来的不是烟和槟榔,而是小玩具和棒棒糖。   女儿母亲在酒吧上夜班,画室生意好需要熬夜赶订单,那个女人就会在去酒吧前先把女儿送到画室,麻烦庄毅他们照料看管。   每次来的时候,她都会化好浓妆,红唇卷发,又不艳俗,反而有几分旧上海百乐门的韵味。凌晨两三点她收工后再来接孩子,她的妆就卸了,长期的昼夜颠倒让她的肤色有些暗沉,但五官眼神都很温和,衣服也换回最日常的那种,卷烫过的头发挽在脑后用一根塑料长夹固定住,温婉驯顺,和来时的舞女形象判若两人。   杜夏到现在都不知道那个女人姓什么,遇到了,就和庄毅一样喊她阿珍。阿珍的女儿就是小珍,一帮大老爷们叫着唤着,就变成了小珍珠,珍珠,珠珠……怎么漂亮精贵怎么称呼。等画室里的各位跟小珍珠都有感情了,庄毅才告诉大家,这个女孩患有一种很罕见的血液病,很难治好,治不好想活着,也要花很多钱把命续着。   庄毅袒露实情前,杜夏只当他找了个拖家带口的女朋友,怎么想得到阿珍并没有和老家的丈夫办离婚手续,只是男方觉得小珍珠的病情是个无底洞,给女儿花钱治病不如再生一个,而阿珍不想放弃,才独自一人带着孩子来到蓉城的大医院。   医生检查后说小珍珠的病是先天的,父亲基因里带过来的那种,阿珍的孕前检查要是做到位了,肯定能把这个病筛选出来。   但阿珍也是来蓉城之后才知道,大城市的女人那么讲究,可以通过产前筛选杜绝缺陷儿的出生。农村的女人并没有这种待遇,先天不足的若是男孩,就养着,女孩,很有可能就不见了,谁也不知道去哪儿了,反正就是没了。   阿珍也是被激发出了母性,就算是去夜场做舞女也不愿意回老家,而只要能留在蓉城,每个月都带女儿去医院打针吃药做检查,就还有一线生机。   小珍珠也争气,病情一直没有恶化,在画室的这半年活蹦乱跳,已经在老家有孩子的那两个画工对她更是宠爱,在她身上弥补那错过的自己孩子的童年。   她是那么烂漫无邪,要不是庄毅主动提及,谁能看出她患有不治之症呢,杜夏记得那天老四脾气最暴躁,笔都扔了好几只,骂庄毅心机深,故意先让大家伙喜欢上这小孩,然后再道德绑架,想要大家捐款筹钱。庄毅当然没那意思,不服老四用这么坏的恶意揣度自己,两人大白天的差点打起来,闹到晚上,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的阿珍带小珍珠过来了,老四第一个装什么事都没发生,抱起小珍珠让她坐在自己肩膀上;阿珍从夜场回来了,小珍珠睡在另一个画工没拿笔的臂膀里,再被庄毅小心翼翼地抱回她怀里。   小珍珠之后再没出现在画室。两年后离开人世之前,小珍珠都住在蓉城医院的无菌病房里。外地人没有本地医保,为了给女儿治病,阿珍做了最风尘的工作,几年来愣是没主动问任何人借过钱,也不欠人情。她尽力了,是小珍珠福薄,没能在最凶险也是最后一场手术里撑下去,那天杜夏陪着庄毅和阿珍在手术室门口等了一宿,当主刀医生一脸愁容地走出来,杜夏魔幻般地看到阿珍的头发在短短几个小时里白了好几缕。   杜夏在那一天久违地被生命的脆弱感侵袭,之后主动回自己老家的伏笔或许就埋在这一刻的心悸里。小珍珠被火化后,阿珍没把她的骨灰埋在泥土里,而是全洒进海里。蓉城离海多近啊,当她们第一次登上去蓉城的长途汽车,女儿问她蓉城在哪儿,她答的就是“有海的地方”。小珍珠生前见的海却只存在于画室里,当哥哥叔叔们接到浮世绘的订单,三下五除二就能在画布上复制《神奈川冲浪里》,小珍珠总是边拍手叫好,边用崇拜的目光看向画和画画的人。在小珍珠眼里,他们全都是独一无二绝世无双的大艺术家。小珍珠再也不会回来了,她在画室墙壁上随手留下的涂鸦至今无人粉刷,也无人提及,就让那些天蓝色的没什么意义的线条在那儿,一直在那儿,好像小珍珠也从未离开似的。   庄毅在小珍珠走后也消沉了一段时日,不再精力十足看店画画两不误,而是逐渐迷起了炒股,被极小概率的一夜暴富吸引。他和阿珍也算共患难过了,两人却没能迎来柳暗花明。阿珍并没有离开那个行业,以前挣得多,给女儿治病花得也多,如今女儿没了,阿珍从丧女的悲痛中走出来,反而平添了好几分熟女姿色。   很难说那几年里,母亲的身份对她来说是磨练还是枷锁,反正阿珍又仅仅是个女人了,自然而然要面对更多的诱惑。她在异乡越是风情万种,在婆家的名声就越坏越烂,但当她回去想跟名存实亡的丈夫办离婚,丈夫却把结婚证藏起来,又是威胁又是动粗,美其名曰不让她去祸害别的男人,还妄想要阿珍再给他生个孩子,只要是儿子,他就对阿珍这些年的不辞而别既往不咎。   阿珍之后再没回过婆家,倒是那位法律层面的丈夫知道她在蓉城,三五不时地前来骚扰,也不问阿珍要钱,甚至会送些礼物。庄毅也很烦他,但想法还是简单了,只会口头上催阿珍去走流程。两人为此有过不少争吵,吵烦了,庄毅就回画室楼上住,冷战几天后和好了,庄毅又会屁颠屁颠地去夜场照顾阿珍的生意,防止有些人喝大了动手动脚,也是种默默地守护。   但庄毅已经很久没在画室里哼歌,得瑟地唱那首自创的《阿珍爱上了一个画家》。他们在蓉城待得时间太久了,久到听得懂当地方言,也被当地人的口音同化,前后鼻音平翘舌不分,庄毅要是突然诗性大发,故意神经质地一个字一个字蹦出来,不知道地还以为是“阿筝爱桑了一个画家”。   而他们的画室里,现在确实多了个“阿筝”。 第26章   杜夏把菜放进厨房,上楼前不忘再问问老四:“庄毅这两天都在楼上睡?”   “嗯,但昨天晚上半夜出去了,到现在都没回来。”老四的房间就在庄毅对面,他笑得隐晦,没说自己为什么大半夜没睡。   杜夏不再过问,不再磨蹭,踩着楼梯去往二楼画室。庄毅十有八九是去找阿珍了,两人这会儿估计正复合呢,他便没发讯息打扰。画室里只有何筝和另外两个画工,老四在楼下看店,杨春博则在一个星期前就请了三天假,说是回老家有急事。   杜夏见今年的订单没往年多,都不需要加班赶制,就准了,谁知杨春博还挺不着急,三天又三天,三天又三天,都快过去十天半个月了,还不回来。   这就让画室的出货量不上不下,很是尴尬。杜夏和庄毅早早就商量过,再和物流公司的人约好,让对方今天晚上开辆大些的货车过来,一次性把四月前的订单全都拉走。   不过,寄往阿姆斯特丹的那几幅梵高是赶不上这一波了,就算今天下午能画完,晾晒也需要几天时间。   其他两个画工估计也是这想法,知道今天画的不着急出货,落笔都慢悠悠了。杜夏来了之后其中一个还问他昨晚上的同学聚会怎么样,他强迫自己不去在意何筝落在自己身上的目光,笑盈盈地说:“挺好的,有个老同学知道我在这个行业里,还说要给我介绍酒店装饰画的生意,每个房间房间都挂的话,需要两三百幅呢。”   “哪个老同学?”何筝的语气里并没有深意,但接得太快,让人听得总有那么点阴阳怪气。   “跟我同岁的老同学!”杜夏的笑有些撑不住了,驼背蹲在画架后面,有点赌气地不想让何筝再看见自己的脸。好在那两个画工并没有做过多的解读,都觉得这是个好消息,毕竟他们最近画的都很零碎,还有那种个人定制的单幅画,很久没接上百幅的大单了。   庄毅和老四不在,画室很快就又陷入安静。杜夏弓着背,把下方向日葵的花盆画完后一手撑着腰,另一只手夹着画笔正要活络一下筋骨,他一从画架后面抬起头就跟何筝的视线撞上,吓得他差点整个人后仰倒地。   何筝倒没直勾勾地一直盯着他,看了一眼,眼帘就半阖垂下,拿笔的那一边肩膀细细耸动,铅笔与纸张的摩擦声隐隐约约。杜夏和他面对面,什么都看不见,那两个画工离何筝更近,其中一个往何筝的工位上瞥了一眼,就彻底挪不开眼,看了几分钟后干脆放下自己的笔,站到何筝身边近距离观赏。   “杜夏,过来看啊。”另一个画工也过来了。杜夏扯扯嘴角,又把背弓起来了,用大片的黄色颜料给向日葵打底,左耳朵进右耳朵出他们三个人的交谈。   “可以啊阿筝,深藏不露啊!你画成这样都可以去给别人当师父了,咋来这儿当学徒啊。”   “哪里哪里,我也是最近看了些网上的教学视频,还在最基础的阶段呢。”   “真的假的,我看你这手法很熟练啊,是不是科班出生啊,上过油画专业的中专,或着技校?”   “不敢当不敢当,在两位大哥面前班门弄斧了……”   杜夏不听不听,当所有人都在王八念经,继续画他那可以批量生产的《向日葵》,一个下午就能出一张。画完以后他去做饭,本来就是个话不多的没趣人,这下更沉默了,就是埋头做自己该做的事。吃完饭后大家也就下班了,何筝主动留下来,帮杜夏打包清点要邮寄的那些成品。和物流交接完毕后已经是晚十点,何筝提议一起去吃夜宵,杜夏拒绝,从收银台最下边拿出个小本本,说再过两天就要发这个月的生活费了,他核对一下工资和提成,说不定还能做几桩关门生意。   杜夏在记账方面比干活都勤快,没必要再摁一遍计算机;这个点游客行人都没了,谈何生意。杜夏就是不想理何筝,不想和他一起回去,而何筝呢,多多少少有点心虚和理亏,也就没强行留下。连着好几天,他和杜夏都是再清白不过的师徒关系,白天在画室里打个照面,一起吃大锅饭,到了晚上就算住的近也不一起回去,谁也不敲谁的门。   何筝知道杜夏这人吃软不吃硬,忍到发生活费那天才重新暗示约会的事,想请杜夏看个电影吃顿饭,杜夏没答应,拒绝的理由永远是要看店,这个回答也算是在何筝的意料之中,于是又提议:“那我也留在店里好了。”   “行啊,”杜夏居然想都没想就答应,“那我出去玩了,你想什么时候关门就什么时候关门。”   何筝:“?”   何筝目瞪口呆,望着他那不按常理出牌的小师傅的背影,差点要重新认识杜夏。不过杜夏也没咋顿悟开窍,在何筝面前轻佻得跟要去泡妞似的,其实是去了书店,直达三楼艺术区。   比起上一次来时的人潮涌动,今天来书店打卡拍照的人很少,艺术区更是空无一人。杜夏的心境也不一样了,在展示柜里看到拆封的艺术史,也敢伸手去拿了,然后找了个角落坐下,胸怀虔诚之心,细细翻阅。   杜夏先看第一部 分“史前期和原始民族;神话与生殖崇拜”的内容,一个字一个字默读完一页后他晃晃头翻回目录,直接跳到古罗马和希腊,还有文艺复兴。他以为自己会对这部分感兴趣,但不知是不是翻译的问题,这本艺术史的文字客观到冷冰冰,每一页都有冗长的人名和文绉绉的主义,历史事件也概括得笼统,或许是本专业领域的好教材,但对门外汉来说只能看个寂寞,明明所有字都认识,连起来就不知道在讲什么了。   杜夏坚持了半小时,越看越是头昏脑胀。他放弃了,把书合上,意外发现封面上并没有西方两个字。真是稀奇,这本书左下方的小字明明白白表达了编者想要贯通古今的野心,认为这是一本从史前到现代的世界范围内的艺术史,这个世界里没有一页讲到东方,全是西方的故事。   杜夏叹了口气,翻到后面看了眼将近一千的原价,又深深地叹了口气。他肯定想不到,未来的某一天,他会在意大利最好的艺术学院,见到这本书的作者,上他的通识课,课程名为《西方艺术通史》。   然后他会发现,更为历史悠久的东方艺术还不是最惨的,跟欧洲关系更密切的俄国直接被踢出局,其绘画艺术在西方学术界只有被批判的份。   杜夏现在唉声叹气当然不是预见了未来,只是纯粹是认清现实,甚至还有些庆幸,何筝送自己的是金箔,而不是这种又贵又深奥的教材。他确实没什么艺术造诣,所以梵高在天有灵都只给庄毅托梦,他就从来没梦到过任何艺术家,除了颜色,乱七八糟的各种颜色。杜夏这两天的乱梦全是金色的,数不清的简笔小人裹着金衣乱窜。   杜夏梦醒后还把这些小人画下来了,一个个精神抖擞,像顶端橡皮部分特别多的长笔杆,形象还挺可爱。杜夏琢磨自己是这些天向日葵画多了,魔怔了,连梦境都是黄色,很有必要看看别的色调洗洗眼睛,比如和梵高不同时期不同国家不同风格的克利姆特——杜夏把艺术史放回去后看到克利姆特的画册也拆封了,就翻开了,里面每一幅都很梦幻,说不上哪里好看,但杜夏就是觉得好看,喜欢看。   克利姆特创作过不少风景画,杜夏拍了几张发给陆老板,问他这种风格怎么样,陆老板非常给面子的回复道:“我看行,够小众够逼格,酒店里要是挂上这些啊,房价都能多冲几十块钱。”   陆老板这意思是真的要在杜夏这儿下订单,而非酒桌上的客套话。杜夏也高兴,当机立断把这本画册买下,带回家好好欣赏。   杜夏买完书后没在路边小摊上解决晚饭,怕油烟脏了这么精贵的书。当天晚上他躺床上了才重新把画册打开,进口书还是对得起它的价值的,最大限度还原真迹本身的颜色,每一幅都游离在写实和童话之间,色彩饱满情感浓郁,比文字的历史有意思多了,杜夏看久了要是又发现什么细节,甚至会傻笑起来。   杜夏一时忘了时间,画册越翻越后面,来到了画家的成熟期。克利姆特不像梵高,他生前就享誉盛名,用得起最昂贵的材料来装饰,哪张画想贴金箔了就贴金箔,金箔想贴多少就贴多少,极经奢华,又极尽细致。比如《吻》这张画下方的金三角流苏,杜夏在这幅画前不仅低下头,鼻子都要贴上去了,目光逡巡又凝视,怎么看都意犹未尽,想去看真迹。   杜夏唯一见过的名家真迹是梵高的,他和庄毅一样,原本以为自己仿得炉火纯青,真假难辨,他站在不同角度尽可能多的观察,才知道什么叫天差地别,细节决定成败。人梵高的画是“3D”的,侧面看很是凹凸不平,激情澎湃得好像色块都没调匀,就迫不及待地开始挥笔。   与之相比,克利姆特就克制多了,杜夏甚至能想象他裁剪金箔时惊心动魄的模样,受不得一丁点风吹草动,尽显真正的艺术家才会有的匠人用心。杜夏真想亲眼去看看那些金色到底是种怎样的金,那一定是真正的艺术品才配享有的尊贵华丽。   杜夏百感交集,夜深人静之际,整场艺术之旅也迎来最后的高潮。那是克里姆特为纪念贝多芬而创作的“贝多芬横饰带”,巨大的三面壁画浓缩在画册小小的开页里。杜夏真的上头了,在音乐软件里输入贝多芬,最大音量地外放,边听贝多芬,边躺床上舒舒服服沉浸式地看贝多芬。   他和克里姆特真是心有灵犀,随便选了首第九交响曲,这幅壁画的内容就刚好和曲子相得益彰!第一乐章像暴风雨来临前的黎明,他从壁画中捕捉到的就是送上祝福的天使,穿戴好黄金盔甲的骑士,整装待发要与敌人作战。   敌人在第二乐章来袭!潘多拉的魔盒被打开了,从骷髅到蟒蛇,凶残的猩猩到枯槁的蛇发女妖,全是象征邪恶的意象。   该来的都来了!正义与邪恶,光明与黑暗在这里交战,杀得那叫一个昏天黑地,三面壁画最中间的那一副几乎没有留白,看得杜夏心潮澎湃。   战争是残酷的,但胜利终将属于人类。当第三乐章的平缓而又充满希望的旋律响起,克里姆特标志性的黄金元素也出来了,形成中部壁画最亮眼的部分。杜夏心都要跳出来了,耳边,第九交响曲的第四乐章响起,它有个更耳熟能详的名字,欢乐颂。杜夏的鉴赏之旅在为数不多称得上熟悉的钢琴声中走向高潮,那是爱啊!是和平啊!是艰苦卓绝的意志和永不放弃的信念!是最美丽的女人和最金灿灿最闪耀的小人。   那正是他梦中的小人!   杜夏差点热泪盈眶,克里姆特在他心中的形象高大伟岸如创世纪里的上帝,而他是和上帝触碰了指尖的亚当——原来他也有被艺术家托梦的一天啊,梦到头大身长的精神小人,克里姆特画在美女边上的金灿灿的小人。只是克里姆特画了一个,而他梦到无数个,他——   杜夏和画册的距离近到鼻尖正对着那个小人,他突然发觉……这个小人形象并没有那么简单,却又是那么简单。   杜夏眼睛都要瞪裂开了。   欢快的交响乐中,克里姆特跨越时空献上的其实是一个牛子,最简笔画的那种男性生殖器官。 第27章   金灿灿的艺术牛子跃然纸上,精神抖擞地冲杜夏贴上来得鼻尖打招呼:“hi!”   杜夏猛地从床上弹起来,动作迅速地差点晕过去。他从床头的草稿纸里找出自己画的梦中“小人”,其形象和克里姆特的艺术牛子一模一样。   杜夏:“……”   杜夏此刻对克里姆特的幻灭程度不亚于何筝的处男首秀。那么大的牛子,那么快就射了;那么天才的艺术家,用金箔装饰牛子。   杜夏“啪!”的把画册合上,一脸愤懑。牛子,牛子,怎么哪里都是牛子,生活是牛子,艺术也是牛子!   杜夏五味杂陈之际瞥到背面的价格,眼眶都红了,气不过地把书放到地上,不再爱惜地第二天就把书带到画室去,上午放在窗边任由其他人拿取翻阅,等他做好午饭,在一楼店铺外摊开桌子围坐,那本他昨天还舍不得沾上油烟的画册就不知被谁带下来了,放在小餐桌上,供众人在吃饭夹菜之余翻阅。   庄毅今天也在,画册就是从他手里开始传开的,三心二意地和杜夏聊那位陆老板。何筝坐在杜夏对面,没一手筷子一手翻书的习惯,默默旁观着,完全可以预见,过不了几天,这本新画册就会跟那本梵高自传一样破烂。   何筝倒底还是稀罕书籍的,当一个画工翻到后面发现有很多风景画的小图,问杜夏可不可以撕下来做参考,何筝先于杜夏开口,说好好的书撕了做什么,杜夏反而不跟他一个阵营,让大家看中哪张就撕哪张,陆老板的酒店订单就要这种风格的,这本画册的色彩比一般网图都逼真,更适合用来临摹。   杜夏都同意了,其他人自然不再客气,你一张我一页的,撕完小图撕更精美的大图,上一刻还完整的画册很快就比梵高传记更褴褛,其中两幅风景画的背面是整页的贝多芬横饰带,只撕一半的话正面看起来没什么,背面的横饰带就被破坏的完全不能看了。   何筝实在是舍不得,瞥了眼杜夏,对方只是沉默地拨碗里的饭粒,不参与进去,也不阻止。   何筝只得借口说自己挺喜欢后面大开页的壁画,还请各位大哥手下留情。   大哥们当然不会夺小弟所爱,就是好奇,你喜欢的点在哪儿呢?   何筝硬着头皮班门弄斧,慢吞吞地用最大限度通俗的语言介绍这片横饰带上人物形象的来源和依据。杜夏看似对他们的交谈不感兴趣,其实耳朵竖得可尖了!听何筝娓娓道来,才知道自己昨天欣赏错了,那位被金箔装饰的美女并非善意的女神,恰恰相反,她是一个邪神,代表好色和淫欲,所以旁边跟了个同样金灿灿的牛子。   何筝懂得真多啊。尽管各种“看着像……”“好像是……”“估计吧……”“有可能……”,怎么不确定怎么表述,他本质对这些古希腊神话信手拈来,叫得出横饰带里所有人物的名字,老四问他从哪儿了解的,他挠挠头发,无辜一笑道:“都是从短视频里看到的,一知半解罢了。”   杜夏扯扯嘴角,只敢在心里吐槽,咋别人的短视频推送都是猎奇快餐,就你的全是知识型。   别人刷过去就忘了,你称呼爱神不用“维纳斯”,而是更绕口更难记住的“阿芙罗狄忒”。   总之那幅横饰带留下了。这种装逼的机会以前都是被庄毅抓得死死的,今天的风头被何筝无心插柳地出完了,他也不觉得丢面子,大哥风范地帮小弟做总结道:“不愧是我们的阿筝,艺术造诣不是阿珍那些姐妹能比的。”   众人一致看向庄毅,听出这两个人名的前后鼻音区别后,眼神里多多少少流露出八卦的光芒。原来庄毅又和阿珍闹矛盾了,起因一如既往的莫名其妙,甚至可以算得上奇葩。   “前段时间不是有部哪吒题材的电影嘛,我那天送阿珍去后台,就听到她的那些小姐妹吐槽,说现在的动漫不是孙悟空就是哪吒,炒冷饭没意思。”   庄毅看过这部哪吒的枪版,觉得不错,那俩姑娘又比他年轻,初中念完就出来打工了,他就上去教育了两句。   “这怎么能叫炒冷饭呢,这是文化自信!是老祖宗给咱留下来的精神财富!欸我就纳闷了,真要做对比,老外比咱会炒多了,写来写去画来画去雕刻来雕刻去都是希腊神话和圣经里的玩意儿,这个什么姆,哦,克里姆特,不也往壁画上整雅典娜和维也纳……欸,凭什么人家就是文艺复兴,咱们搞点哪吒就是炒冷饭,咱中国的姑娘不去了解中华文明的博大精深,就爱去那些国外的教堂艺术馆拍照打卡,又是送钱又是送人,啧啧啧,我都嫌丢脸。家人们,你们说我这样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感化阿珍的姐妹,防止她们被洗脑后未来洗脑阿珍,我惊醒她们一下,我难道说错了吗?”   庄毅双手一摊,一脸的自信中还是有那么一丝小疑惑,不明白阿珍为什么嫌自己话说多了,当着那么多姐妹的面给他摆脸色,他能忍,不能忍!当然反驳,驳多了之后双方不断翻旧账,翻出一地鸡毛,又是一夜不欢而散。   “当然没错,”老四附和,自带《正道的光》的背景音乐,到现在都没讨到老婆,却头头是道分析,“不过吧,女人是分不清对错的,就只想听咱们男人哄——”   “我吃饱了。”杜夏没兴趣再听,也没拿上被瓜分的画册,放下碗筷,自顾自回画室去了。   他没立马回自己的工位继续画,而是走到窗边,半弯下身,手肘抵在窗沿上,手掌把头发全都捋到后面,双手就这么搭在脑后。   杜夏其实还没吃饱,就是想一个人静静。   他还有点头疼。他以前明明很喜欢听庄毅讲和阿珍的日常琐碎,两人的相处曾经是那么的鲜活,不断包容和磨合,鸡毛蒜皮是真的,喜怒哀乐也是真的,两人现在却像是逃不开“七年之痒”,庄毅的脾气越来越差,阿珍也很久没来大卫村看他了。   杜夏知道人都是会变的,别人的私事也没有他评头论足的份,有那么一段时间庄毅还很敏感,对任何一个想要靠近阿珍的男人都充满敌意,他劝庄毅别疑心疑鬼,阿珍不可能没有异性朋友,庄毅反问了他一句,都是男人,你难道不知道男人脑子里装的是什么吗?   杜夏以前还真不知道,知道了也不认同,坚信一定存在着什么东西是神圣而纯粹的,高于生理需求的。所以尽管庄毅这人有很多性格上的缺点,他从未忘却是庄毅带他入行;装饰画的生意越来越不景气,他也从来没想过转行。大卫村在他人眼里是粗制滥造的代名词,却是他一直以来的乌托邦。   他现在越来越有些力不从心,和庄毅聊不到一块儿,而一旦开始思考意义,他数年如一日只会仿别人的画作,能有什么意义。   杜夏不免有些沮丧,毫无期待地转身,回头,却在何筝的工位上看到了另一个自己。   他起初都没认出那是自己,他现在的工位在离窗户最远的地方,画中的背景却是大面积的暖色调,像是阳光直射在他身上。何筝并没有用画布,画架正上方夹着的是口袋本的其中一页,下面竖着梵高传记里的一页。   那是另一个画家给梵高画的肖像,记录下梵高画《向日葵》时的场景。何筝在临摹这幅《正在画向日葵的梵高》,所以他画中的杜夏也和梵高有着同样的姿势,侧坐在椅子上,一手拿着调色盘,一手拿着画笔,正落笔的《向日葵》成了画中画。   杜夏想到了几天前画工们对何筝的赞叹,怪不得他们都叫他也过来看。原来他在对面画画,何筝在画他。   他在何筝眼里原来是这样,头发黑黑的,长长的,脸白白的,瘦瘦的,眼珠子却是亮亮的,那么亮的眼珠子里甚至倒映着那副画中画。   杜夏走近。这也是他第一次知道,原来正在画画的自己是这样的。 第28章   杜夏伸出手想摸一摸画中的自己,又近乡情怯般地收回。   一种从未有过的喜悦在他胸膛里洋溢,好一会儿才平复。他深深吐了一口气,正要去翻看何筝还有什么惊喜是他不知道的,楼梯口传来了不止一人的脚步声。   杜夏连忙回到自己的工位,假装什么都没有发生。何筝和其他画工都上来了,他没刻意去打招呼,低眉顺眼忙自己的,何筝却能看出他在装模作样,紧抿地双唇下藏着窃喜。   何筝并不觉得意外,他真能忍,这幅小随笔明明已经完工了,他过了半小时才拍下来,微信上发给杜夏,并附语:【谢谢小师傅给我这份工作,这个月送给小画家的礼物。】   又发:【小画家认真的样子真好看。】   何筝的余光目睹杜夏掏出手机、盯着屏幕看了足足两分钟、再故作漫不经心放回兜里的全过程。他表面不动声色,内心煎熬地都要品出卧薪尝胆的滋味了。   何筝还能怎么办,只得继续忍。   忍到四点左右,他才又问:【小师傅有没有回礼呀?】   杜夏终于理他了,文字简单明了:【你想要什么?】   何筝跟他来委婉的,发了个大尾巴灰狼的表情包,卡通狼吐出舌头,舌头下面写着:【小师傅,我想……】   杜夏不跟他玩这套,还是那么直截了当:【饿了?】   何筝的大尾巴狼顺水推舟地点头,以为杜夏是要请自己吃饭,四舍五入也算约会了。何筝高兴得还是有点早,杜夏放下手机后就去厨房生火,做饭时间比平时提前了足足一个小时。吃饭的时候何筝坐在杜夏对面,两人还是没什么交流,克制得像玩起了办公室地下情,表面生疏不是很熟,暗地里——   杜夏在饭后半小时主动给何筝发讯息,问他同样的问题:【你饿吗?】   何筝不知道该怎么回。他们一个半小时前才吃了晚饭,怎么可能现在就饿,杜夏却罕见地有些急不可耐,又发来一条:【我有点饿。】   何筝抿了一下嘴唇,从画架后面抬眼,视线居然和杜夏的对上了。四目相对的那一瞬何筝懂了——他要是连这都不懂,他大可以强制把杜夏睡服,哪用得着费尽心思搞这么多弯弯绕绕。   他只是有些意外,杜夏比他预设的没耐性,看样子……也比他更食髓知味。   杜夏把笔放下了,装模作样收拾了一下,离开了画室。何筝则又待了十分钟左右,然后才下楼,跟坐在收银台里面看手机的庄毅说了声“走了”,庄毅扔给他一句“路上小心”,目光就没从手机上挪开过,并没有闲工夫多想何筝和杜夏能有什么雇佣和师徒之外的关系。   何筝如今已经不是处男了,场面人!他走在路灯下还能正常步速,到公寓楼下后实在是慢不动了,跳着台阶上楼,跑到杜夏门口时气息必不可免地有些喘。杜夏就像是特意在门前守着,一听到楼道里有动静,透过猫眼看到何筝的脸,他不用等对方敲门,就把门推开了,暗娼似地从黑暗里伸出一只光裸的手臂,将何筝的手拉住,拉进来,见不得人地迅速把门关上。   一梯两户的老旧公寓楼道里恢复平静,五六秒过去后,那一层公共区域的感应灯暗下。左右两扇门后并没有灯光亮起,这两间房的租客却纠缠在一起,手忙脚乱地脱对方的衣服裤子,碰碰撞撞,踉踉跄跄,没有言语,只有急促的呼吸,越来越剧烈迅速,恨不得单刀直入主题,除此之外的调情都是多余,包括最温情和甜蜜的亲吻——   何筝压着杜夏倒在床上。他都不记得这是自己第几次想要亲吻杜夏,杜夏却用哼声表达急躁,甩脑袋撇开脸,对他的嘴唇爱答不理,整个人却好动得慌,双手要是没被何筝握住手腕高举过头顶,他未必会来拥抱何筝,但肯定会去握何筝的下体。   何筝不愧是杜夏命中注定的男人,脑袋里除了牛子还能装下别的东西。残存的理智挣扎着清醒,给他那被情欲烧到混沌的大脑泼冷水:比起见到他这个人,杜夏真正心心念念的,好像……是他的牛子?   黑夜给了何筝一双黑色的眼睛,也是杜夏最好的保护色。他平日里有多不解风情,这腰现在就扭得多起劲,水蛇似地想往下溜,但碍于双手手腕被何筝摁在高过于头顶的两边,四肢和躯体只能难耐地,小幅度地骚动。   眼看着就要干柴烈火,他还是吃了不会调情的老实人的亏,不懂抬头去蹭蹭何筝的脸和唇,只顾着夹何筝的膝盖,叫嚣着渴求着,欲火中烧。   杜夏忍不住问杜夏怎么停下了,言语间,夹杂着的气声有娇喘的味道。何筝身子僵了僵,塌下脑袋,又一次想要亲吻杜夏,杜夏这回没躲,也躲不成,抿着的双唇被何筝哄开后,舌头还是固执地藏在牙齿后面,害羞地不愿意伸出来。   如此五次三番地被拒,何筝心里头多少有了答案,那片刻里的眼神很是失意,原本以为自己收获了双向奔赴的爱情,杜夏馋得却只是他的牛子。   更可笑的是,当他还不是“何筝”,他身边多的是比杜夏更门当户对的,懂情趣的,她们尚且费尽心思讨他欢心,他平生头一回正儿八经地追人,对方却只想和他保持肉体关系。   他现在怎么可能只有落差而已。   可惜杜夏看不见,浑然不知地侧开脸后还添油加醋地问:“你在等什么啊。”   何筝没说话,但呼吸的律动都不一样了。他这人的心思藏的太深,要是突然喜怒无常阴晴不定起来,也算是情理之中,就在杜夏以为何筝又要不按常理出牌的当口,何筝竟莫名其妙地松开了手,躺到他身边,完完全全还他自由身。   “怎、怎么了?”杜夏一时不敢动。尽管他完全可以先坐起来去开灯,何筝无形的压迫感还是将他笼罩。   但何筝的声音又是很温柔的,“没什么,就是觉得你太心急了。”   杜夏小喘着气,扯扯嘴角无言以对,更不愿意去开灯了。   “这种事情慌不得,不然疼的人是你。”   何筝还挺苦口婆心。杜夏敷衍了事地“哦”了一声,与其说是不相信何筝这么懂居然是处男,倒不如说是他不心疼自己的身体。   他哪知道何筝会如此走心,能看透自己在想什么似的,紧接着又说了句:“我心疼。”   杜夏那一瞬的心跳从未有过的明显,如月升潮涨,难以名状得涌上鼻头。   短暂又微妙的沉默里,他们很遗憾地都无法看见对方真正的神情。   “所以你得配合……”何筝的身体和言语一道循序渐进,落在杜夏上方成一道宽大的黑影。闭眼在黑夜里略显多余,但杜夏还是闭上了,将信任交予,双唇逐渐开启,拉出好几丝稍纵即逝的甜蜜。   “唔——”杜夏的双眼在黑暗里徒劳地大睁开,嘴巴被何筝勃起的性器侵犯到差点岔气,抽出后何筝无视他的呜咽,没等他喘够气就又送回进去,他想用牙齿咬的企图也很快被何筝察觉。   何筝早就猜到他会这样,姿势改为侧卧的同时抱住杜夏的腿将人翻转,两人呈一上一下的69,本就只是为单身汉设计的床顿显拥挤。   而何筝绝对不会委屈自己,杜夏在他手里就像个提线玩偶,想摆成什么姿势就什么姿势,只把人的双腿折成和上半身呈直角,还不是绰绰有余。   “舔。”他理所应当地命令,又把胯间的性器塞进杜夏嘴里,杜夏鼻间全是那地方浓厚的雄性气息,更喘不过气,不配合地用牙齿轻咬一下,想要提醒何筝别太过分。   何筝于是也给他一个警示,把他的腿当枕头,脑袋靠上去,双指精准地夹住杜夏还未完全从包皮里探出的红豆。   杜夏浑身激灵,别说牙齿,连小腹都卷起,不敢轻举妄动,任由摆布。   这就又很没劲。何筝聊胜于无地拨弄杜夏的阴茎,再次挺腰将自己的送进杜夏的喉咙口,单方面宣战:“我们来比赛吧——”   “——比谁先射出来。”他说着,手指触碰的不是杜夏那可怜兮兮的阴茎,而是后边泥泞的热穴。 第29章   杜夏被迫应战,一而再再而三地,成了何筝的手下败将。   都不用牛子进来,光被何筝用手指玩,杜夏就潮吹了不止一次,前面射出来的东西也很稀薄,不像正常的精液呈乳白色粘稠状。   精液本质是精子和各种分泌液的混合物,所以浓浊。杜夏的却很清淡,更像是动情的时候前头吐出的几滴前列腺液,莫名的干净。   何筝手心里淌着杜夏的水,不觉得脏。他把杜夏的一条腿当枕头,鼻尖跟那颗红豆的距离只有毫米,他也算不上好奇,就是随口问问:“你有去医院做过体检吗?”   杜夏正在吃何筝的牛子,那玩意儿一塞进来,杜夏的嘴巴就被撑大到说不出话的程度。他顿了一下,没吐出来,继而假装没听见,吞得更卖力。   何筝知道他是在逃避这个问题,没坏心眼地逼迫作弄,埋进他腿间,又是吃又是舔,满足杜夏的纯粹肉欲。   杜夏头朝下,头发都湿了,脸上有汗,也有自己的口水。   但水最多的地方还是何筝玩弄的地方,当水声在抽插时泛滥,杜夏无师自通地屏息,狠狠吸住何筝的马眼。何筝差点交代了,转移注意力地吸吮杜夏的温柔乡,杜夏整个人在黑暗里过电似地颤抖了好几秒。   “不要了,够了,停!”杜夏彻底成了肉欲的奴隶,高潮过的穴肉敏感得过分,他受不住,何筝会意地不再玩弄,他就整个人缩到床边的最角落,双手抱住膝盖蜷缩起来,别说继续给何筝口,理都不想理对方。   何筝的性器还尴尬地挺立,他没强制性地把杜夏的身子掰过来,而是缓缓站起身,去捡地上的自己的衣服,留杜夏自己一个人静一静。   何筝再坐回床沿的时候把灯打开了,杜夏背对着他,整张脸埋进被褥里,弯曲的姿势使得脊椎骨都有些凸起。   瘦得有些太分了。   何筝仅仅是想温存,两人稍微拥抱一下还好,他的手一碰到杜夏的肩膀,杜夏就又往角落里缩了,声音隔了层被褥还很尖锐:“别碰!”   “你、你等一下,我等一下就给你肏,你让我自己再歇会儿。”杜夏尽管使劲把自己缩小,但并没有把被子盖上。   他下半身太湿了。   这让何筝很烦躁。原来他在杜夏眼里就是这样一个欲求不满的形象。   不过杜夏自己也好不到哪里去,只顾着自己爽,把他晾一边自生自灭了。   何筝还能怎么办,背对着杜夏抽起了事后一支烟。而他如果侧身靠过去,帮杜夏盖件衣服,他肯定会看到杜夏又掉眼泪了,但杜夏眼眶还没脸颊红,就是过于激动的情绪还没平复,比上回真的被何筝肏了还要畅意。   他这两天明明也尝试过自己用手,还买了个小玩具,但都没何筝那么带劲。何筝不是问他有没有做过体检嘛,他夹腿的时候刚有点进入状态,类似的念头就控制不住地冒出来,吓得他什么欲念又都没了。   他知道何筝在奇怪什么,他没有卵丸,却和其他男人一样站着尿尿,那他射出来的东西到底能不能让女人怀孕。杜夏还挺感谢何筝问得委婉给他留了些颜面,不像他父亲。当他还是孩子,杜富贵随可以在任何时候任何地方打骂他,叫他是不男不女的太监玩意,假带把儿。   他的基因注定他成不了父亲,也很难成为母亲。被嫌弃到十五岁,杜富贵又想把他当女儿卖了,到手的彩礼给杜浪留着娶媳妇。他确实落过红,但毫无周期可言,量也少,怀孕这种事根本没个准,他母亲反而教他怎么蒙混过关,等到了男方放家里头,就把棉花揉成球沾上家禽的血,塞进那地方,每个月流点出来,就能糊弄过去。   但这糊弄不了一辈子。他求母亲可怜他,给他些选择的余地。他不读书了,他马上就进厂打工,挣钱养家,他母亲嘀咕了句,说他肯定会像村里其他女人一样,出去了就不回来了。很多女儿就是这么离开的,她和杜富贵也怕杜夏就这么跑了,杳无音讯,还不如一锤子买卖。   她是这个家里唱红脸的,唱白脸的杜富贵把杜夏绑的好好的扔地窖里了,她没给杜夏松绑,就这么在人旁边劝导,说那个男人家里虽然穷,上面还有四个姐姐,但就一个儿子,所以他的母亲把自己年轻时的嫁妆都拿出来了,男人几天来送过来的红布里包着的,就是他母亲过门时穿戴的银首饰。   杜夏的母亲不忘骂那四个姐姐是白眼狼,但凡其中一个愿意帮衬,也不至于用到上一代人的嫁妆。杜夏多少听说了那个男人的情况,知道他上一任妻子失踪了。乡土山村里失踪个把女婴和女人并不是稀罕事,只是两人领过证,找不到人就没办法办离婚,再结婚,所以才看上杜夏。   杜夏还记得那个男人那张酗酒的脸,说他浑浑噩噩都算是夸赞了,三十好几了,还需要自己的母亲用嫁妆作彩礼,替他讨新媳妇。杜夏母亲反倒觉得杜夏的全是胡说歪理,娶媳妇从古至今都是父母的事情,等杜浪长大了,肯定也是她帮儿子物色新娘。   至于杜夏,他是不男不女的赔钱货,没有女人会愿意跟他过日子,他能有个机会当回泼出去的水,那是他的福分。   杜夏母亲如意算盘打得巧,给杜夏细数变成“她”的好处。等杜夏过门了,他就成了她,是那个男人新的娘。母亲是会老的,力不从心的,所以嫁妆都不要了,也要给儿子找个新娘,找到杜夏接手亲娘的活,照顾儿子的饮食起居,里里外外地打理这个家,男人就算嫌弃他,打他骂他,也不可能休了他,不要这个年轻的娘。   至于孩子……杜夏至今都记得母亲当时隐晦的笑。她说那档子事做多了,总会有的。她生完杜夏后上了九年的环,没上好,环嵌进了肉里,干活久了会隐隐作痛,经期也淅淅沥沥,戴了八九年后政策松动了,她就跟曾经排队上环那样,又去排队取环了。   刚取完,她就有了杜浪。   所以总会有的。她对杜夏很有信心,她说那档子事做一次,做多了,就会有的。总会有的。   杜夏之后再没见过那个男人,除了在噩梦里。他跟那道黑影说“不”,他在梦魇里无能无助得不像个男人,醒来以后一身湿汗,内裤里遗了不能让女人怀孕的精。   他这样的怪胎有什么资格谈情说爱。   他活该一个人孤独终老,被破处后也算阴差阳错过了一道坎。原来不男不女还能这么快活,他之后尝试过自娱自乐,他还是愧怍,不敢直面自己的欲望。   “我觉得……我们有必要好好谈一谈。”何筝把烟抽完了,心绪也平复了大半。他扭头,杜夏的脑袋也从凌乱的被褥边探出来,脸蛋红扑扑的,被略长的头发遮掩,很餍足,也很好继续蹂躏。   何筝抛砖引玉:“你觉得性和爱是能分开的吗?”   杜夏:“……”   杜夏傻眼。这是哲学范畴的问题啊,而他初中都没毕业!这道题太难了,他不会做。   “你觉得咱俩到底算什么关系,”何筝尽量用更通俗的表述,“我的意思是,嗯……你知道有种说法叫婚前性行为吗?”   杜夏点点头,知道何筝是在做类比。某种程度上来说,婚前性行为是很有必要的,那是要和你度过一生的人,你当然希望这一生是由内而外和谐的。   处女情结在东亚伦理上是个悖论。杜夏很难不曲解,以为何筝是在暗示,一个正常的男人总要结婚的,婚后再有个一儿半女,陪着他们长大,看着他们结婚生子,重复又一段人生。   这样的普通生活是杜夏给不了的。他们只能是表面的师徒,暗地里的炮友。   所以杜夏只能继续糊弄,望着衣冠楚楚的何筝,答非所问的好像满脑子只有这档子事:“我们还做不做?”   何筝闭眼,很无奈地沉了一口气。   他说再多也是白费口舌了,站起来,睥睨俯视杜夏光裸的身体,语气淡漠,言辞又是体贴的:“你不是说已经够了吗。”   “哦……可是你还没射。”杜夏表情还有那么点失落,总觉得应该礼尚往来,他怎么说也应该让何筝也爽一次,不然何筝多吃亏。   哪知道何筝只当他是食髓知味,这么问自己,是欲念贪婪,还想要。   就很廉价。 第30章   何筝抬头侧脸,没当着杜夏的面,很轻地扯了一下嘴角,像是在戏谑,觉得杜夏也就这么回事。   杜浪的电话就是这个时候打过来的,这个点的高三弟弟上完了所有晚自习,刷不完历年来的高考题,他的哥哥在另一个男人手里高潮了好几回,却被空虚反噬。   这又不是视频电话,杜夏便没怎么犹豫,接起后怕何筝听见似的,特意背对着他,又缩回角落里。   何筝现在只觉得杜夏无趣,没心情吃任何人的醋,包括杜浪的,没特意凑过去。他记得杜夏床头柜里有凡士林,就弯下腰,手指勾着将柜门拉开——   何筝的目光又饶有兴趣了起来。   杜夏只顾着把整个人缩得越小越好,并没有发现何筝看到了自己胡乱塞进床头柜里的草稿。他心思都在弟弟身上,好像杜浪承载了一部分他未实现的梦想。杜浪却言简意赅地告知他高考结束前都不会出校,别的父母家人都想法设法在最后关头送补品吃食进来给孩子补充营养,杜浪提前给杜夏警告,不允许他整这些花里胡哨。   杜夏确实有过类似的前科,每次统考前都会给杜浪炖十全大补汤,再买上一箱牛奶,和榴莲樱桃之类的水果一起,让门卫室里的保安通融,送到杜浪所在的班级。杜浪回回都很生气,打电话来劈头盖脸骂一顿杜夏,杜夏知道他骂完还是会吃的,也就窝窝囊囊受弟弟的气。   “今年别再整这些东西了,”杜浪先骂为敬,不想再喝大补汤了,“你很有钱吗?你自己吃过榴莲樱桃吗?喝过进口的牛奶吗?你认得那上面的洋文吗?你有这功夫给我炖大补汤,你自己一个人的时候,饿了,你有好好做过饭没有?”   杜浪为了彰显气势,那气急败坏的声音特别响亮,震耳欲聋得杜夏把手机屏幕都往耳边挪了挪。他原本以为杜浪会骂那汤味苦难喝,杜浪话锋突然一转,说今年不能只有他一个人受这份苦。   “那汤你给何筝尝尝吧,他比我更需要。”杜浪音量放小了,是想到何筝很有可能就在边上,“你啊,就多管管你自己吧,你要支棱起来,有自己的生活,而不是总指望我。”杜浪像是恨不得自己在杜夏眼里是个白眼狼,杜浪温情不过一秒,又暴躁起来了,吼他哥:“听到没有?!”   杜夏被训得更像是杜浪的弟弟,差点应声,何筝不费吹灰之力从他手里抽出手机,回问了句:“你怎么跟自己哥哥说话的?”   “哟,怎么,耽误你们俩办事了?”像是认可何筝是和自己一样的男人,杜浪轻佻地和他开男人之间的玩笑。何筝特意开了外放,以便杜夏听清楚这个宝贝弟弟和别的男人交谈,又是什么样的态度。   “还成吧,刚结束。”   何筝没说错呀,杜夏脑子嗡得要炸了,心提到嗓门眼,扭过身要去把手机夺回来,何筝一个要他别动的手势,他又条件反射地静止住,眼巴巴望着何筝,求他别跟自己弟弟这么说话。   哪知这位亲弟弟更过分:“就结束了?也对,没有耕坏的地,只有累死的牛。”   恶弟弟自有更疯的弟弟磨。何筝也是通透的人,帮心如死灰的杜夏问电话那一头:“你哥为你付出这么多,你就这么看不上他,心里没一点感激?”   “那是他傻X!”杜浪很明显有在克制,但情绪还是汹涌难抑。他说杜夏离开的那年他才六岁,六岁的孩子能有什么人格意识可言,谁喂他饭吃谁就是他的娘,他现在满十八岁了,不是孩子了,他不需要杜夏再来给他当娘,杜夏也不欠他,不应该像小时候那样继续当错位的母亲。   杜浪发泄完,又问何筝,他父母有没有来找过杜夏。何筝说没有,杜浪“哦”了一声,不像是觉得意外。   何筝于是又问,杜夏的父母原本有什么要紧事,杜浪不像是在实话实说:“来催婚咯。他们总说村子里和杜夏差不多年纪的,孩子都上小学了。街坊邻居知道杜夏在蓉城混得不错,逢年过节碰上面了,肯定会来介绍姑娘。”   所以杜夏次次过年都不回去,怕被拉去相亲,那可不是害了人家姑娘。   “你爸妈还想抱孙子?那是你哥自己生,还是和别的女人生?”何筝也乐了,至今未见杜夏父母其人,已经能想象二老之奇葩。杜浪估计早已习惯了,还能用那种诙谐的语气说,是啊,他也觉得肯定是自己先做小叔子,而不是杜夏先抱侄女。   然后又嗤了一声,说至于怎么生,还是要看何筝自己行不行。   何筝注视着床上面如死灰的杜夏,提醒杜浪,“你哥还在边上呢。”   “哦。”杜浪就发出声音节而已。   “你就这么信任我,不怕我把你哥拐跑了?”   “我求你把他带走,不然就他这软耳根子,迟早回老家去。”   很少有人会像杜浪,那么年轻就有股不破不立的狠劲,好像他自己身后有万丈深渊,杜夏要来拉他一把,他宁肯把杜夏推离后自己掉下去,也不要握住亲哥哥伸出的援手。   明明是他哥哥把他从老家带到蓉城,供他读书和吃穿,他与其说是不能理解哥哥的良苦用心,不如说是太理解了,以至于有什么类似的过往一直压在他心头,杜夏对他的每一份关心都是对这段覆辙的一次回溯。   而他唯恐重蹈。   然后他就挂了电话,都没再和杜夏说句话,巴不得哥哥记忆里的自己被覆盖掉,如今的他冷漠又差劲。   何筝很快就把手机还给杜夏,另一只手拿起原本放在床头柜里的稿纸。杜夏起初没反应过来,等他想起来柜子里的稿纸上都画了什么,被杜浪骂白了的脸“刷”得红了。   准确的说,那些原本都是杜浪算题时常用的草稿纸,材质泛黄有些粗糙,但够便宜,十块钱可以用一个学期,写了几个运算公式就扔也不会心疼,或者跟一些试卷讲义一起带回来,留给杜夏按废纸称斤卖钱。   但杜夏更节省,把这些空白处多的草稿又挑了出来,或者翻到反面,在数字和几何图形的印子里复盘自己这些天的乱梦,有具体的场景,也有简单到一笔就能画成的图案,想要解析又毫无头绪,所以没整理全塞进了柜子里。   何筝早把稿纸全拿了出来,还趁兄弟俩通电话的功夫,把画的内容都看了一遍。谁都不希望自己的潜意识被扒光,杜夏赶忙扑过去想要夺回,他的身子就从被褥里光出来了。   杜夏脸更红了,没办法地先去穿衣服,手忙脚乱地用了比平时更多的时间,终于捣鼓好拉链,何筝都帮他把草稿整理得就差用订书机打个孔了。   杜夏耳朵尖也红着,微塌的后颈上盖着黑发,站在床尾手足无措。何筝把那叠纸往他的方向递,嘴角勾着若有若无的笑。   何筝手里的第一页正是排排站好的“黄金小人”。 第31章   何筝真是体贴,把尺度最大的那一页放在后面,那上面有两个交叠到浑然难分的人影,铅笔的笔触很温柔,但太模糊了,所以后续用上红蓝两色油画笔勾勒,以示区分。   杜夏没受过专业的学院派教育,透视法啊轮廓比例什么的全都不懂,复刻和临摹的手法娴熟,反而没办法给自己的作品做注脚,说不出道不明自己的创作意图。   只一点坚持不变,那就是不浪费。杜夏用油画笔更节省,笔短到手指握不住了也舍不得扔,用油画刀一点点抠出来,细细涂抹,涂着涂着,竟达到了力透纸背的效果,其中一刀断在中途戳破了画纸,残存的半成品上清晰可见的除了暧昧的春宫,还有作画人的懊恼羞愧,恨不得把笔一扔,入个佛门清净地,断了这些肮脏淫秽的念头,免得这些人影阴魂不散,夜夜钻进他的梦乡,曼妙又模糊。   但出家人都说了,食色性也。杜夏只得自己睁开眼睛好好看看,是怎样压抑的日有所思,才会有如此喧嚣之夜梦。   杜夏几乎是从何筝手里夺过那些画。怕何筝会过来抢似得,杜夏将画紧紧抱在胸口,脸是不红了,耳朵和脖子全都又红又热,烧得慌。何筝则微扬起下巴,又开始用那种会用杜夏渗得慌的眼神将人打量。   杜夏以为自己都见过何筝送的画像了,对这样打量总该脱敏了,他对这种没什么情感、或者说情感藏得过深的凝视还是心怀芥蒂。   杜夏假设主动权还在自己这边,瞥开眼,语气有点冲地问何筝:“你还做不做?”   何筝毫不犹豫地摇头。他好坏,眼睛全程盯着杜夏,手慢慢往下伸进柜子,那儿还有一个被草稿挡住的小秘密。   他抬手,手指勾着的细电线能有两米长,还是粉色的,电线一端是插头,另一端是两个鸽子蛋大小的椭圆形震动蛋,用来干什么的,不言而喻。   何筝有种恍然大悟后的幽怨:“怪不得你这些天在画室都不理我,原来是已经被满足了啊。”   杜夏低头,攥着稿纸的手筋络暴起,恨不得找条地缝钻进去。   何筝将那玩意儿扔到了床上。不管是手感还是材质,都是上不了台面的地摊货。杜夏也不可能去买贵的,大卫村近郊,住了太多外来务工人员,有人的地方就有见不得人的需求,手机地图上随便一查,方圆五公里有九个情趣用品自助售卖机,还有一个娃娃馆——那是老四很喜欢去的地方,卖淫是犯法的,性爱娃娃不算人,在那儿用快捷酒店钟点房的房费就能拥有一个娃娃一晚的使用权。   按理说单身汉的钱是很容易攒下来的,那个娃娃馆要是没开业,老四娶媳妇的彩礼钱说不定都有了。老四如今在那个娃娃馆是VIP客户,三五不时要过去一趟,还给那些玩偶买真人才会穿的衣服。杜夏以前不能理解,他当了回何筝的娃娃就全明白了,自己也甘之如饴。   杜夏的跳蛋就是在娃娃馆附近买的,毕竟是那种地方,他只顾着快点离开,回到家把包装拆开了,才发现实物和包装货不对板,还不能充电,必须插上电源才能震动。杜夏试着塞过一颗进去,体验感特别普通,跟他以为的根本不是一回事。   杜夏矢口否认,现在脸红是憋的:“这个……买亏了。”   “也对,要是真的好用,你也不会又来找我。”何筝都不知道该怎么形容自己现在的心情,被杜夏整得又郁闷又好笑。   何筝去了趟卫生间,把那两颗粉得艳俗的跳蛋好好清洗了一番。他改变主意了,出来后没什么阻碍地卸下杜夏的裤子,就着站姿,将其中一颗抵在杜夏的花心上。   杜夏说不紧张是假的,拳头攥了起来,何筝说服他把手里的那些画放回床头,让他搂着自己,等会儿不管发生什么,都要听话。   杜夏迟疑地照做,双手环过何筝的臂膀,何筝另一只手搂住他的后腰,没有音乐的出租房里,两人像是在跳贴身的华尔兹。   杜夏提气,脚后跟也紧绷到点起,何筝很顺利地把其中一颗送了进去,另一颗就放在内裤里不固定,灵活地卡在阴茎和阴蒂之间。   何筝把杜夏的拉链拉好,将人推到床头柜边,那上面有个插座板。粉红色的电线顺着杜夏的股缝从脊椎骨的地方露出来,何筝牵着那根绳子,扯了扯,另一端插头通上电,那两个跳蛋不用再按开关就兀自震动起来,其中一颗闷闷的,连震动声都被身体吃掉了。   就很没趣。何筝没在电线上发现供操作的按钮,这俩跳蛋只有一个模式,市场上的淘汰货,却被杜夏买到了。   所以杜夏本人也不见得哪里有趣。何筝要他听话,他就一动不动的,何筝扯尾巴似地逗弄那根电线,杜夏也只是抿了抿嘴唇。   “现在就我们两个……你放心,我不会告诉你弟你在我面前这么骚。”何筝再次把杜夏的裤子解开。他的内裤湿了,何筝夸张地说,要给杜夏找点纸擦擦。   何筝拿起手边的稿纸,正是画了“黄金小人”的那张。他把纸揉成球,塞进杜夏的内裤,一送,把里面的那颗跳蛋顶到正对敏感点的地方。   他也把自己的裤子脱下了,但更像是要小解,只掏出性器。杜夏被他摁着肩膀双膝跪地后,他那勃起的性器就拍在杜夏的脸上,马眼分泌的前列腺液粘到头发上。   何筝捏住杜夏的下巴,抿唇,眨了一下眼,眼眸里重现初见时的纯真,然后叹了口气,感慨道:“追人真难。”   不去看所处的环境和两人的姿势,何筝说这话时的神情,真的又天真又可爱,返璞归真得像个跌倒后唉声叹气,又拍拍膝盖爬起来的小孩子。   孩子总是更乐观些,上一秒还伤心难过,马上就又雨过天晴。何筝也安慰自己,做人要知足常乐。他妈当了那个男人二十多年的二房,至今没熬成程太太,他能确定杜夏没和别人上过床,目前为止的发展对象也只有自己。   她母亲是被正室驱逐出港岛的,从此再未踏进故国土地,两人每个月只能见一次面,男人飞到英国也不是特意为了见她,而是定期视察境外的生意和产业。   他难道还不够幸运吗,他每天都能见到杜夏。只要他想,他随时可以把杜夏囚起来,藏到谁也不知道的地方。   何筝把对面房子租下时就考虑过这种可能性,两人性格还没磨合好又有什么关系,反正杜夏从此只属于他自己。   就很一劳永逸。   杜夏跪着,抬头仰视,何筝笑得一脸无害,他却大气都不敢出一声。只有腿间的跳蛋发出规律的嗡嗡声。   “不是你说饿了的嘛。”   反正杜夏跑不掉了,何筝既然要把他圈养起来,第一步肯定是要他吃饱喝足,彰显新手主人的诚意——   “张嘴,我有好东西喂你。” 第32章   五月底,四季潮湿的蓉城进入闷夏。走在街上只觉得迎面吹来的风都是热的,女白领从市中心的地铁站到办公楼只有几步路,也要全副武装地打上遮阳伞,旁边新规划区里的民工反而光裸着胳膊,身穿的背心从清晨起就湿透,安全帽一摘,头顶都冒着热气。   杜夏刚来蓉城的时候也在那片规划区里干过,每天做的事把货车运来的砖块搬下来,搬完后换下一辆,从早到晚周而复始。   如此当了好几年临时工,杜夏坐公交从市中心出发,一路向北路过最郊外的大卫村,从此就留下了。   再回来,杜夏也横竖算个小老板。曾经的工地也建好了高楼,很难说到底哪一层的砖块上曾留下杜夏的指纹。   杜夏现在正在其中一栋写字楼的电梯里。那是一座全透明的观光电梯,随着楼层的升高,整个蓉城最繁华的区域尽收眼底,车辆和行人全都小得像蚂蚁,只有高大的建筑物耸立在街道两侧,每一座楼在封顶后都号称是全蓉城最高的写字楼,全蓉城真正的楼王永远是正在建造的那一栋。   这么高端的办公场所肯定是有门禁的,不是杜夏这种外人能随随便便出入的,杜夏和老四十分钟前刚随货车一起到地下停车场,陆老板就在约定好的位置等着了,见到杜夏后一点架子都没有,忙不迭地要先带他上楼瞧瞧。   陆老板将杜夏拉进电梯后还特意站到尽可能远的地方,双手背在后头,上上下下地将杜夏打量了一番后口吐莲花地夸赞,称杜夏比上次见面时更有艺术家气质了。   杜夏那叫一个不好意思,害羞地挠挠头发,抬起的手臂遮住陆老板投过来的目光。过于光洁的电梯玻璃没能倒映出他的身影,他穿着一件深棕色棉长袖,工装裤帆布鞋全是单色的,打扮的很普通,头发也没再去沙龙打理过,刘海长了就撩到耳后,陆老板突然这么夸他,他一时手足无措,就抓抓头发把刘海都撩拨到后面,举手投足间的忐忑也被陆老板解读成了艺术家魅力的释放。   “你这个头发留得太对了,那些什么……办画展的艺术家啊青年才俊啥的,和你也差不多嘛,半斤八两。”   陆老板直男式夸奖个不停,没有阴阳怪气的意思,仅仅是不小心成语乱用了而已。杜夏当然不会介意,他感谢这位老同学还来不及呢,从他的角度,他并不觉得陆广发和自己有什么深厚的同窗友谊,陆广发给他介绍完一单快捷酒店的生意后还好心肠地继续帮他牵线——   “所以待会儿你一定要端着,拿出青年艺术家的傲气来!”陆老板说着,在杜夏常年微塌的脖颈上拍了一下,把杜夏拍激灵起来了,忙不迭冲陆广发点头,陆广发对他的乖驯很是满意,已然把自己当这位小画家的经纪人,杜夏从现在开始最好一句话都别说,他就是杜夏的代言人。   杜夏和陆广发抵达最高层,电梯门一开,正对的就是酒店的前台,装修风格现代又极简,前台姐姐端着茶水走过来,身材高挑又妆容精致,笑容甜蜜的像服务头等舱的空姐,而杜夏是她最VIP的客户。   杜夏受宠若惊又盛情难却,还是没接那杯茶。他今天才知道自己是有点恐高的,公共区域两侧的落地窗太震撼了,一边是蓉城的万丈高楼,另一边是海,海的那边的港岛。   杜夏不面有些晕眩,第一次来这么高端的地方,规规矩矩跟在陆广发身后,进入同样落地窗巨大的会客厅后一句话都不多说,也不敢左顾右盼,冷淡自矜得还真有点艺术家的姿态。   会客厅里的那位老板年龄和陆广发相仿,啤酒肚比陆广发的大一圈,杜夏听他们喜笑颜开的寒暄,再看陆广发的眼色行事,把自己随手带着的两幅小画呈给那位大老板看。   大老板之前看过陆广发拍的照片,这回见到实物了,眯眼端详了几秒后脸上的横肉随着笑容摊开,冲杜夏竖起大拇指,连说了三个“好”。   陆广发知道这事成了,杜夏就随大老板的助理先出去了,等老四推着小车坐运输货物的电梯抵达顶楼,老四开门后跟杜夏说的第一句就是吐槽:“这里面咋一股菜味。”   “差不多到饭点了,外卖员给每层楼送餐只能坐这个电梯。”那位助理还挺不见外,随口回答了老四的问题,然后要老四把小车上装裱好的画全都挂到指定的房间里。   老四进到第一个房间就傻眼了,没忍住“哇”了一声,问助理在这儿住一晚要多少钱,助理微笑着回答,说这一整层其实都是他老板的私人会所,主要还是用来招待顾客朋友,装修完后未必会对外开放。   老四想起来自己的身份是“青年艺术家”的助理,假装见惯了这种场面,不再问这么世俗的问题,继续在那位助理的指导下去一个又一个房间挂画。杜夏也牢记陆广发的叮嘱,没去给老四搭把手,久在边上站着。   直到那个助理在又一次打量后问:“你真在欧洲留过学?”   杜夏并不明显的喉结动了动,心虚的时候,沉默是最好的答案。   “你别紧张,”助理不管是语气还是神情都很轻松,“我老板要的就是仿画赝品,你如果只是大卫村里的画工,我老板说不定更欢喜呢。”   杜夏庆幸自己没接那位前台漂亮姐姐的茶水,不然他现在肯定呛到把喝下去的都呕出来。   然后他还是开口了,和那位助理聊了一阵。在陆广发的描述里,这位老板财大气粗,花了大价钱请知名设计师来设计整个楼层,软装费高达一个亿,但如果连装饰画都按这位设计师指定的艺术家购买,大老板得再花一笔和软装差不多的钱。   大老板是最早下海的那批人,没什么文化,很难不怀疑自己被设计师这种文化人坑了,一气之下决定买赝品。陆广发听说后连忙给大老板推荐杜夏,于是有了这桩生意。   陆广发没说谎,但也没说全部实话。那位助理告诉杜夏,他老板其实是故意买赝品的,然后告诉朋友这些画价值千万,是某青年艺术家的最新作品,他一见倾心全部拿下,朋友们的反应和评价将会是这位大老板日后的一大乐趣。   等朋友们都鉴赏完了,他再实话实说,这些画都是假的,单幅价格一千块都不到。   “很不可思议吧,”助理笑,“人有钱到某个程度,你都不知道他到底是无趣还是有趣。”   “所以你没什么好拘束的,想去窗户那边看看就去呗。”助理跟着那位大老板见过太多人了,第一眼就看透杜夏的心思。   也因为见的人过于多,所以心态早就和普通人不一样了,就当又做了一场人间观察。   杜夏松懈了一口气,看向助理的眼神很是感激。助理和老四继续根据每个房间的风格挂画,陆广发和大老板在会客厅里喝茶,美女姐姐还在前台,杜夏一个人溜到一间客房的客厅,站在落地窗前看了良久。   窗外艳阳高照,渺小的行人若是抬头仰望,也会觉得窗内的自己渺小。   杜夏掏出手机录了个从自己视角看风景的小视频,发给何筝。   真要当“助理”,何筝比老四专业多了,但商量的老四说自己从没去过那么高的地方,何筝就非常大度地把这个机会让给老四大哥,成功换来老四的信任和青睐,把自己私下里爱去的那家娃娃店地址分享给了何小弟。   何小弟留下来看店,杜夏和老四出门前,他帮着把画装上车,挥手告别时一脸憧憬,跟杜夏说:“别忘了拍点照片视频,我也想看看那么高的地方风景怎么样。”   “……”杜夏除了点头还能说什么呢,“庄毅今天要是回来了,也跟我说一声。他要是没回来你就点外卖吃,我给你报销。”   “好!”今天的何筝也是元气满满的何小弟,从后视镜里,杜夏看到他冲自己举拳头做加油状。   何筝收到视频后发了个大尾巴灰狼双眼闪亮的表情包,但很快,大尾巴灰狼就哭唧唧了。   何筝:【今天的外卖是两位画工哥哥点的,都是我不爱吃的。】   杨博春至今没从老家回来,庄毅又神出鬼没的,画室目前就他们几个,何筝说的可怜兮兮,杜夏却完全能想象,当那两个画工问何筝中午想吃什么,何筝一脸乖巧地把决定权托付出去,还不忘加一句,只要是哥哥们点的,他就爱吃。   爱吃个屁,乖巧个鬼。   反手就来他这儿卖惨:【小画家,饿饿。】   杜夏给何筝发了个红包,要他再买些自己爱吃的,何筝没收,发过来的大尾巴狼露出舌头,欲言又止:【小画家,我想……】   杜夏还抱着一丝侥幸心理:【我还在写字楼里,不方便。】   何筝:【我看到视频里有卫生间呢,这么高端的写字楼,卫生间肯定也很豪华。】   杜夏:“……”   杜夏心一狠把手机屏幕关了,想假装没看见。何筝的消息又发过来了,明明是文字,杜夏扫一眼就能听出语音:   【好吧,我知道了呢。是我过分了呢,小画家哥哥正在谈生意呢,我却不识好歹地烦哥哥。】   何筝打字速度比处男首秀还快:【那你继续工作呀,我不打扰你了呢。你不要讨厌我呀,我只是太想你了呀。你也不要担心我,我不饿呀,我忍忍就好了呀。红包我不收呀,小师傅为画室创收也很不容易呀。】   杜夏差点一口气背过去。   明知道何筝这是在欲擒故纵,杜夏拧巴又纠结到最后满肚子闷气,还是进了旁边的卫生间,门一关眼睛一闭,再把衣服往上一拉,拍了个露奶子的视频发了过去。 第33章   杜夏就算没喝过绿茶,和何筝相处久了也见识了什么叫绿茶。杜夏还是选择发视频。镜头里的自己没拍到脸,衣服从下面撩上去后露出了整个胸膛,乳头是唯二的点缀,当之无愧是画面中的焦点。   杜夏捧着手机,眼巴巴等着何筝发来些“大尾巴狼灰狼心满意足”的表情包,然后他就可以心安理得地继续忙自己的事去了,何筝却依旧“双眼发亮”,要杜夏拍的时长再久一点。   杜夏叹了口气,又发了个相似的但录满微信小视频时长的发过去,何筝又提要求,要杜夏在落地窗前捏捏这么可爱的小乳头。   杜夏现在已经没有电梯门刚打开后的晕眩感了,他也不是恐高,就是金钱的冲击感太强烈,适应了就好。这并不是何筝第一次得寸进尺。何筝的套路杜夏也门清,只要自己能狠下心来拒绝一次,何筝绝不可能死皮赖脸地要求第二次。   但杜夏就是狠不下这个心。这种视频形式的互动在他眼里也毫无美感,他还是满足了何筝的要求,背对着浴缸站在卫生间豪华的落地窗前,生无可恋逗弄自己乳头的同时,他没入镜的脸一直盯着对面的智能马桶,心里头暗暗嘀咕有钱人真会玩,上个厕所都能享受到俯瞰港岛江景的帝王盛宴。   杜夏只是在完成何筝给的任务罢了,玩弄的虽然是敏感点,但手法敷衍又心不在焉,抚摸的时候还能做做样子,视频一拍完就什么感觉都没有了,何筝对这种拍摄小视频形式的互动却非常之执着,总有办法把杜夏哄住哄好,让他把自己想看的发过来。   这也是杜夏发给何筝的第三个视频。事不过三,何筝非常识趣,见好就收,大尾巴狼夹起尾巴祝福杜夏早点回来。杜夏一时五味杂陈,明知何筝再恶劣些都赶上PUA那一套了,他见何筝终于肯“心满意足”,第一反应除了松了口气,还真有几分感激。   这种感情就很复杂,说不清,绝对不是那种对陆广发的纯粹的感谢。把带过来的那十来幅画全都挂好后,助理带杜夏和老四去写字楼地下连通地铁口的商业街吃些快餐,杜夏一手拿筷一手用手机给陆广发发讯息,问他接下来还有什么安排。   陆广发正和大老板在最高的那层会所里品茗呢,也不跟他拐弯抹角,说杜夏等会儿后就可以先走,还特意发了条语音要杜夏放心,说都是老同学,生意做成后没必要搞请客喝酒吃饭那一套,这年头谁手里有些钱都不太容易。   陆广发这番话挺掏心窝子的,本就高大的形象在杜夏心目中更光辉起来了。出门在外不就是老乡帮老乡嘛,陆广发让杜夏认识到社交人脉的重要性,只要朋友够多,就没办不成的事。   只是人生而不同,各有局限,吃完饭后两人也没再见到大老板,直接坐地铁回了大卫村,老四都等不及到明天了,比杜夏都积极地先两三步进了店铺,跟坐在收银台里头看店的何筝一通吹嘘,事无巨细今日站在那么高楼层的所见所闻,具体到前台美女端过来的茶水颜色是深红还是暗红,杜夏没在门面久留,翻了翻今天的帐本就上楼去了,楼上只有两个老画工,没有庄毅,杜夏不需要再上楼去敲庄毅卧室的门,也能猜到对方又消失了一整天,也不知道是去哪里鬼混。   杜夏绝对是所有人里最关心庄毅的,六点钟左右他做好饭,五个人围在店铺门外的折叠桌边上吃晚饭,没有人提出要再等等,全都默认庄毅今天不会回来了,倒是改行送外卖的杨博春非常凑巧地开着电瓶车路过,他听老乡说现在当外卖员特别赚钱,画室又不忙,他就跟杜夏商量离开一段时间。杜夏没留他,他现在每天都能派送个百十来单,比在画室累,但也确实比在画室挣得多。   杨博春没什么特别要说的,就是路过了,习惯性地把车靠边停下。老四用筷子头指着他,要他过来一起吃,杨博春没跟大家见外,也饿,要不是箱子里的外卖快超时了,他真的会把头盔摘下来扒拉两口。   杨博春聊了两句,还是走了,饭桌上庄毅不在,老四就成了饭桌上最叽叽喳喳的那一个,喋喋不休跟那两个老画工重复一遍跟何筝讲过的见闻,重点落在前台那位美女的事业线上。老四说得绘声绘色,时不时加上手势,强调到第三遍姑娘的波有“那么大”后杜夏实在是有点受不住了,难耐地侧了侧身子埋头扒饭,多此一举地把背驼得更明显,让本就宽松的棉卫衣胸前也更空荡。   何筝坐在杜夏对面,嘴上给老四的吹嘘捧哏,眼睛的余光可一直落在杜夏身上,把他的小动作全都捕捉的清清楚楚。一顿饭吃到最后杨博春病没有骑着电动车原路回来,倒是大卫村药店里的小护士下班了,脱下护士服换上日常的及膝短裙,拎着一个小挎包从他们门口走过,看样子是要去开始夜生活。   老四找不到媳妇是有原因的,一见小护士,眼睛都直了,喊她“靓妹”。小护士没理他,他就改吹口哨,小护士瞪了他一眼,他不觉得自己被讨厌了,反而沾沾自喜,至少自己吸引了女人的注意。   这也不是小护士第一次路过这条街看到他们这些画工聚在一起吃饭了,小护士的目光在杜夏何筝身上逡巡,再看看老四,不免匪夷所思,想不明白这个世界为何如此的参差。   老四向来怎么懒散怎么来,今天却主动把洗碗的活从何筝手里揽了过来,借此感谢何小弟把当杜夏助理的肥差让给自己,他才能有今天的非凡体验。杜夏上楼前还看到老四贴在何筝的耳朵边,跟他说了什么悄悄话,会心一笑起来特别猥琐,何筝也附和地一笑,仪态神情和老四一对比岂止是清新脱俗,简直是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   杜夏:“……”   杜夏上楼画画去了,自己工位画布上还有幅未完工的风景画,连画了两个小时后他稍作休息,插着腰走到窗边往外看去,整条街上还开门营业的商铺不超过十户。   这已经是大卫村租金最高人流量最大的主街了,要是放在五年前,这条街到了晚上不止店铺还开着,楼上的工作室也彻夜亮着灯,累了躺在地板上眯一会儿,醒了就继续画,如火如荼赶国外的订单。   如今国外的订单一年比一年少,他们画室这两天还能加上班,也是因为有国内的订单撑着,几笔大单都是陆广发牵线搭桥的,庄毅没功劳也没苦劳,画室和店铺有没有他并没有差别。   杜夏掏出手机,点开和庄毅在画室大群里的聊天记录。庄老板的意思是反正最近也没他什么事,就想和阿珍出去玩两天,过二人世界,请家人们勿念。通知发完后他和老四表情包battle了几个回合,动图都是很暧昧的那种,懂的都懂,然后庄毅就再没出现过了,杜夏单独给他发讯息问他什么时候回来,他的回答也很模糊,永远都是“快了”,“就这几天”。   杜夏倚在窗边,手指头往上翻,抱着那么一丝希望,想刷出些什么新讯息,他的手机还真的震动了。   然而杜夏眼睛还没来得及亮,看到顶上第一条的联络人是【大牛子】,他立马皱起眉头,警觉地转身看向何筝。工位就在窗边的何筝并没有回应他的目光,慢条斯理地上颜色,手都不带抖一下,好像那条讯息并不是他发的。   但那确实是何筝的微信号。有一段时间杜夏拿何筝特别没办法,又特别生气,给他备注了一长串形容词,最后三个字是【白眼狼】,他无处泄愤的小把戏还是被知道他手机密码的何筝发现了,当着他的面,小眼神委屈巴巴,三下五除二把备注改短双手捧着手机再递回去,捏着嗓子拜托杜夏看在这个备注名的份上,别嫌弃讨厌他。   那是个大晚上,凌晨两三点,杜夏被折腾到手指头都不想动了,只想睡觉,何筝说什么他都“好好好”。这么一来何筝更有恃无恐了,从刚开始的一个星期就试探一次,到现在的两三天一问:【你饿吗?】   此饿肯定非彼饿。他们才吃完饭,远没到夜宵时分。“你饿吗”这三个字仅仅是两人之间的秘密暗号,潜台词是什么,他们俩心照不宣就好。   除了第一次,这三个字大多数时候都是何筝发给杜夏。杜夏不回应嘛,在画室低头不见抬头见何筝那眼巴巴的小眼神,瞅的人稀里糊涂晕头转向的,勉为其难地回复“有点”,他们就可以准备下班了,杜夏前脚刚走,何筝后脚跟上,下一站杜夏的出租房见。   但杜夏今天不是很有性致,一方面是担心庄毅,心烦意乱,还有一个原因是他白天已经给何筝发过视频了,使得他比往常多了几分推脱糊弄的底气。   所以杜夏鼓起勇气,当着何筝的面,冲他摇了摇头,眼神坚定。何筝拿画笔的手停下了,抬眼,咬了一下嘴唇,不安又小声地用只有杜夏听得见的声音问:“我上个星期没把你伺候舒服吗?”   杜夏:“……”   杜夏破防了,把笔放回自己工位后烦躁地抓抓头发,先离开了。十分钟以后何筝下楼,坐在收银台刷短视频的老四递了半颗槟榔给他,杜夏接过,回赠他一根烟。   老四立马就把那根烟点上了,何筝则在出店铺门后收了笑,把那半颗槟榔随手扔在了“中国第一油画村”的石头边上。   何筝十五分钟后才出现在杜夏的出租房门口,他有钥匙,但特意敲门,要杜夏亲自来开门。杜夏没让他多等,门开了以后指着地上新买的凉拖,要何筝换这双。   何筝照做,鞋码也正合适,以为杜夏专门为自己买的,杜夏也不骗他,如实告知何筝自己又送大补汤去杜浪学校的保安室了,一起送过去的除了水果还有新衣物,怕杜浪最后阶段时间紧张来不及自己洗衣服,就送了好几件干净的,附赠上要他把衣物都带回来洗的字条。三天后保安给他打电话,说杜浪硬是什么都不肯收,水果烂了,大补汤凉了馊了,那袋新衣物还是可以拿回去的。   新衣物里有一双居家拖鞋,本意是要杜浪在寝室穿的,杜浪不要,杜夏鞋码又没那么大,就只能给何筝穿了。   何筝已经不再是那个乱吃杜浪飞醋的小孩子了,做嫂子就要大度,不仅欣然接纳杜浪不要的拖鞋,也没故意折腾杜夏,在情事上撒气。   何筝把人伺候得很舒服,光用手就把杜夏弄射了两次,高潮一次比一次绵长,最后少不了用舌头去逗那颗小红豆,刺激得杜夏混身战栗,呻吟难忍到眼角都红了,求何筝:“你还是肏进来吧。”   杜夏光着身子,细汗是皮肤的唯一遮蔽,何筝从始至终衣冠楚楚,什么都没脱下。杜夏都给出这么直白的邀请了,他也不动容,仅仅是用手指在对方后面紧闭的穴口边缘打转,遗憾道:“不行呢,还肏不进呢。”   杜夏一时急声:“前面,你用前面吧。”   “也不行呢——”何筝说道,寻思着杜夏都有心思和自己交流了,估计是缓过来了,可以进行下一轮。所以话音刚落下,他就又把手指插了进去,这次,直接就是四根手指大半个手掌,把花穴撑得满满的,诡异的安全感十足。   杜夏急促地唤了一声,大腿根紧绷,双手却出于本能地环住何筝的后背,渴求对方也给他一个拥抱。   可惜何筝两只手都空不出来。   杜夏在沉沦,何筝依旧是那么清醒,放着前面的肉穴不插,趁着杜夏欢愉,用另一只手小心翼翼地扩张他后面,争取每回都比上一次多进去一根手指。   何筝下面硬邦邦的,但只觊觎杜夏的后面,不想肏前面,因为他从第三次“你饿吗”约会活动起就声称:   “大牛子对避孕套上面的的润滑过敏呀。” 第34章   在【小画家】和【大牛子】的微信聊天记录里搜索“你饿吗”三个字,你会发现两人在短短一个月半月的时间内这么相互问候了十五六次。   第一次当然是杜夏发给何筝的,老实人一时脑热把何筝约到了自己家,何筝那玩意儿都没插进去呢他就够爽了,把人晾一边自己缓了好一会儿,耽搁着,不小心被对方发现了乱画涂鸦的黄图和小道具。   何筝当时的眼神有种根本无法用语言形容的考量,冷静得像电影里演的高智商作案人即将完成一场完美的情杀,盯得杜夏后脊背发毛。杜夏又光着身子,很难不怀疑何筝已经没了和自己上床的心思,他还想活,何筝要他干什么他都照做,不敢忤逆一句。   何筝那天晚上只是要他跪着口了一会儿,剩下来的时间都是变着花样扯跳蛋。很难想象,一个只有震动模式的跳蛋最后被何筝玩出了那么多花样,杜夏前面都射出空炮了,何筝硬是把他颤颤巍巍半勃起的前面含住,手指头往里顶把跳蛋送到从未有过的深度,再舔花蒂,他夹着何筝的脑袋,干燥的花心抽搐着,硬是体验了回凌厉的空高潮。   杜夏第二天上午都没去画室,醒了以后就躺在床上发呆,双手放在小腹两侧,总觉得昨晚上放纵狠了,这两处肚皮下有什么被忽视的器官隐隐作痛,那种痛楚也很梦幻,只要不去想,就又什么感觉都没有了。   杜夏直到下午三点才磨磨蹭蹭去了大卫村,硬着头皮进画室,何筝安安静静在自己工位上临摹简单的风景画,见他来了眼色神情全都没变,绝口不提昨晚上都发生了什么,规规矩矩把人当老板和师傅,连同性之间最为寻常的勾肩搭背都不尝试。   杜夏并没有因此就松了口气,一颗心反而提了起来。何筝如果没大没小,在画室里有意无意地跟他发生点肢体上的接触,占他便宜,他隐忍的同时反而会心安理得,就当两人各取所需,你情我愿的维持现状罢了。何筝却矜持尊重到刻意拉开距离的程度,没表露出丝毫吃亏后的幽怨与计较。   是的,杜夏觉得何筝亏了,费力不讨好了一晚上什么都没爽到,就只伺候了自己。   而在老实人无可救药的认知里,不管是生意场还是床上,自己都可以小亏,但不能欠其他人情面。以何筝昨晚的卖力程度来说,他的牛子怎么说也得射个三五次减去他当晚口出来的一次,他们俩才算扯平。   杜夏当然不会把这种计算和想法告诉何筝,不然他肯定会笑话自己,就这心态还学别人和他约炮玩一夜情。何筝也是拿捏住了杜夏的心态,恭恭敬敬喊了人家一个星期“小师傅”,让他惴惴不安了一个星期,才在某天下午主动给杜夏发了条讯息,问他:【你饿吗?】   杜夏终于等到了,一激动字打快了,秒回:【都快饿死了。】   “?”何筝抬眼,目光越过画架落在对面的杜夏身上。杜夏要羞死了,又不好意思再把信息撤回,面上没什么表情,耳朵红了个透。   杜夏那天连晚饭都不烧了,看何筝眼色行事,原本以为何筝会抓紧时间直接进入正题,何筝居然带他去了市中心。   像他二月份第一次给何筝介绍地铁路线那样,他全程跟在何筝身后,两人转了条路线抵达庞大又繁华的综合体,城市的夜晚华灯初上,他们坐的位置就在能看到车辆人流的窗户边上。   那是一间装修风格与众不同的西餐厅,墙面上贴了大红色的壁纸,喜庆又庄重,每一面墙和凸出的柱子上都挂着油画。杜夏以前路过这种地方顶多伫足一会儿,偷摸感受隔着一扇玻璃的阖家老小欢乐的氛围,就不敢再奢望地走了,从未自己进去过。他如今稀里糊涂被何筝带进来了,鼓起勇气把菜单翻开,才发现这种餐厅的定价根本算不上贵,吃撑了人均也就一百上下,所以适合家庭聚餐。   他以前不敢进去,仅仅是以为他只有一个人罢了。   杜夏露怯,何筝问他想吃什么,他就让何筝帮他点,一顿饭具体吃了什么杜夏记不清了,时间久了再回忆,也记不起那些孩子和父母的脸,只剩下他们的笑声,和餐厅音响里柔缓的钢琴乐   杜夏记得那首《欢乐颂》响起来时,何筝刚离开去收银台结账,他坐在位置上等。餐厅里没有一个客人觉得这首钢琴曲有什么特别,只有他神色骤变,仓促不安地左顾右盼,像是在寻找何筝,目光又频频跳跃,从一幅画落到另一幅同样人工绘制的工艺品油画上。   他终于知道哪里不对劲了。当变奏过的、没有加和弦和声乐、仅仅是旋律舒缓的《欢乐颂》响起,杜夏在这静谧如月光的钢琴曲里顿悟,看破了那些装饰画所带给他的熟悉感:那些画都是原创的,人们无法从任何一个博物馆、拍卖行或者画廊里看到第二幅一模一样的画,那些画又不是全然原创的,线条、颜色、构图里藏着前人的智慧,光杜夏能看出来的就有不下十位杰出画家,这些画便是这些艺术家特色的集大成者。   为了整体风格和谐,这些画就算不是出自一个人之手,也肯定是老板从一个工作室买的,这批画说不定就是从大卫村出去的,画这些画的人肯定是意气风发的。杜夏不由站起身,走到通道最末端的那一幅跟前,盯着,看着,竟有些看痴了,难以想象绘画之人耗费了多少心血,才让画作没有一处多余的细节,每一个细节都能看到另一位名家的影子。   杜夏心底溢出莫名的感动,他听到有人唤他,扭头,何筝越过用画框做修饰的转角门栏,犹如古典画中的贵公子,在周遭的交流欢笑和《欢乐颂》的伴奏中打破幻影与真实的边界,缓缓朝杜夏走来。   “怎么不坐着等我,怕我不结账就跑了?”   何筝心情很好地跟杜夏开玩笑,杜夏抿嘴,望着这位像是从画里走出的贵公子,重重叠叠间又寻回了些遗失的记忆碎片。   只是还没回味过来,他就低着头出去了,没再看任何一幅画一眼,怅然若失得仿佛回到了那年在港岛看真迹。他和庄毅以为现世的自己和逝去的名家天才穿越时空浑然难分,融为一体,他们不过就是下水道里的小老鼠,人均一百上下的餐厅是最上的了台面的地方,不像那次展览,几千平方的场地里只有十余幅画作,穿礼服的先生女士举着香槟,欣赏期间有小型交响乐队穿插着演奏,大小提琴和管弦乐众星拱月正中间穿燕尾服的少年,一曲接一曲皆是经典,杜夏听得出曲名的只有最为耳熟能详的《欢乐颂》——   杜夏和何筝饭后散步良久,坐在露天的绿化带木长椅上休息,杜夏望着不远处的车水马龙出神,恍然问何筝:“你是不是会弹钢琴?”   杜夏的问题很突兀,何筝却没立马拒绝,清醒的双眸与之对视,不慌不忙喝了口手里的奶茶,才反问:“为什么突然这么问?”   “……没什么。”杜夏还是有些茫然,但没再接着问,总不能期待何筝给出一个肯定的答案。他只是和自己一样的打工仔,除了更年轻些,有高中学历,他们在其他人眼里并没有什么本质的区别,都是低素质人口的一员,别说弹钢琴,长这么大,有没有碰过钢琴都是问题。   杜夏摇摇头,顾左右而言他去了。何筝问他还想不想看电影,他又摇头,说没什么好看的,想回去了。   他在进屋后就关了灯,开始扒拉何筝的衣服,也吸取了经验教训,知道何筝要是吻上来,自己不能躲。   他在情事上的取悦还是太刻意了。   何筝是在听到他捏着嗓子长长的呻吟了一声后停下的,无奈道:“也没必要装得这么假。”   杜夏还没反应过来呢,何筝就不再做为插入而准备的前戏,用和上次差不多的手法让杜夏舒服了。事后他把快要睡着了的杜夏抱在怀里,给杜夏科普,说很多女人都会伪装高潮,理由千奇百怪,但都是围绕着男人,怕伤了男人自尊,满足男人的征服欲,凡此种种。   杜夏会错了重点,迷迷糊糊地说了句:“我不是女人。”   “……我知道。”何筝很温柔地继续说,“我告诉你这些,不是把你当女人,只是希望你别在我面前也这样,没必要。”   何筝说:“我希望你是真的快活,享受和我在一起的感觉,而非单纯的取悦我。”   杜夏真的有被打动到,再加上那份老实人的内疚,何筝每次来都给他多带个小道具,他也都半推半就的接受了。等何筝把一个兔子尾巴的肛塞涂满润滑后顶进他后面,他再发觉不对劲,整个事态就不受他控制了。事后杜夏磕磕巴巴地给何筝从伦理讲到生理,得出那地方不是用来插的总结,何筝全程眼巴巴望着他,等他说完了,才来了句:“可是我不想你事后偷偷吃避孕药。”   杜夏:“?”   杜夏先把何筝怎么知道这件事放在一边。至少明白何筝为什么每次都硬得那么厉害,把他玩得都是水,但就是不脱衣服好好肏自己一顿。   “可以戴套,”下限这种东西果然是用来突破的,杜夏给何筝支招,“那什么……肯定有适合你尺寸的。”   “不是尺寸的问题。”何筝也很诚恳,说市面上的避孕套内外侧都是有层润滑油的,他对那个东西过敏。   杜夏:“???”   杜夏惊呆了。   “所以我们开拓一下后面呀,你放心,我会慢慢慢慢来的!”何筝这次很有信心,势必要好好表现,好让杜夏把前边被手指仓促破处的离谱体验忘掉!杜夏只觉得更离谱了,可又拿这只绿茶味的大尾巴狼没办法,他语气稍微敷衍了一点,何筝就跟他装可怜,完事后沙发床也不睡,再晚也不留宿,次次都回到自己租在对面的那个房间,走之前拖鞋都排排好。   留杜夏一个人在道德洼地,饱受莫须有的煎熬。   每白嫖一次何筝,这种煎熬就多一分,时间越久,杜夏越巴不得何筝不戴套真枪实弹,好把旧债新债一并还清。何筝吃准的就是杜夏这种心态,大晚上放着杜夏不肏,拿着根圆珠笔坐在沙发床上,摊开那本口袋本速写,目光在逐渐丰富的内页和杜夏的后背逡巡,专注如《泰坦尼克号》里纹丝不动画rose的jack。   好一个正人君子。   杜夏努力沉住气,没翻身,就只伸出手,勾开床头柜,里面也有纸笔。之后何筝继续画他,他背对着何筝在杜浪的草稿本上乱画。   何筝画完后才站起身,定眼一看,杜夏用油画棒画了只绿背乌龟,乌龟上方跨了两条人腿。   杜夏感受到何筝投射过来的目光了,挺不服气地轻哼一声,换了根红蜡笔在那两条腿中间划了一道,好像那个追赶上乌龟的人是自己,何筝则是那绿背乌龟。   何筝饶有兴趣地问:“你在画什么?”   “你上次和我说的乌龟悖论啊,”杜夏眼里有藏不住的求知欲,和无知带来的烂漫又可爱的挑衅,跟何筝说画里的两条腿是芝诺的,芝诺赶上了那只乌龟。 第35章   何筝面色寻常,纠正道,“芝诺是提出悖论的人,悖论里追不上乌龟的是阿基里斯。”   杜夏:“……”   杜夏“哼”了一声,把头扭回去不理何筝,趴在床上,出于发泄心理地继续乱画。   他有点郁闷,又有点小自卑,自己记性怎么就这么差,三个字以上的外国人名更是死穴,当初克利姆特也好长一段时间念不顺溜,脑子一短路,“尤克里里”都能冒出来代替。   哪像何筝,还不忘补充一句,阿基里斯在其他版本的翻译里又称“阿喀琉斯”。   杜夏换了个手掌撑着脑袋的姿势,浅色的用来画腿的油画棒越描越粗,纸张又放在不平整的床单上,使得落笔的线条没一根是直的,扭曲又抽象。画到最后杜夏都放弃修饰了,直接在那乌龟周围随意的画圈,小心谨慎地瞥眼余光看向何筝,何筝还在口袋本上速写,聚精会神。   夜深了,杜夏懒得装了,也困了,翻了个身侧卧,被子盖到脊椎的地方,脸朝向何筝。何筝没有制止杜夏的翻动,杜夏于是静静躺着,就这么凝视着何筝。   杜夏不得不承认,何筝是很好看的。   衣冠楚楚的何筝不管站在哪里就足够矜贵淡漠,这要是再把衣服脱了,何筝对标的就是最经典的雕塑大卫。   听说大卫真迹有四米多高,杜夏没见过,也很遗憾地没看过何筝的裸体。何筝为数不多的几次脱衣时房间里的灯都关着,杜夏能摸到他腹部肌肉块之间有增生的疤痕,事后颇为忐忑地询问,何筝的回应轻飘飘的,说自己做过阑尾手术,还读书的时候不懂事,在老家拿刀具和混混打过假,最严重的一次把最下面两根肋骨都取了。   杜夏开荤之后脑回路真的有点不一样了,听何筝说完后第一反应不是心疼,或者后怕,而是恍然大悟:怪不得何筝腰上摸起来倒三角的线条那么明显,腰上的肌肉紧致,体脂率肯定很低。   思维上的开拓并不是杜夏唯一的变化,更显著的当然是身体上的,但只有何筝能看见摸到。何筝很喜欢趴杜夏身边,含住他的乳头,像婴儿渴求母乳似得吮吸,吃多久都不厌。有那么几次他眼睛都闭上了,呼吸平缓得杜夏舍不得将他吵醒,就也保持侧躺的姿势,一只手环住何筝的后脑勺,像是特意要把怀里的孩子互住,不一会儿也睡过去了。   再醒来,杜夏是被胸前的酥麻刺激清明的。何筝勃起的性器在他腿间来回摩擦,他要是睡得再沉一些,说不定就被睡奸了。至于他身体其他的敏感点,何筝比他都清楚,玩弄着,挑逗着,用这些舒服转移后面被入侵的不适,争取早日循序渐进到能被何筝的牛子开苞。   何筝的骚话也没停过。杜夏告诉他自己要射了,他每回都要正儿八经地纠正,说杜夏前面泄出来的液体太干净了,不算“射”,要叫潮吹。   杜夏也跟他杠上了,为了挽回自己所剩无几的男人的尊严,他说潮吹得是女穴里喷出来的才算。何筝就疑惑地反问他肉穴里有没有女性尿道。   杜夏咬死说没有,你一言我一句的,反而让何筝多了一探究竟的理由。最近的一次,杜夏被玩到里面真的有什么地方发酸发涨,要不是塞进来的按摩棒震动到没电,他真的不知道自己会排出什么东西来。   这样的夜晚爽是真的爽,结束后也是真的空虚。杜夏都累到吐出一口气后屏上两三秒再吸一口气,他大睁着眼,卧趴在床上,目光穿过阳台看着东方破晓,他一旦闭上眼陷入黑暗,心底就抑制不住得酸涩,比情欲发泄之前还要空虚,脑袋空空,又抑郁黏稠。   他不知道自己怎么了,他不止一次的高潮,逼近欲望的巅峰,他被全然满足后反而提不起劲,经历的不是所谓的贤者模式的放松慵懒,而沮丧和无趣。   他的异样自然逃不过何筝的眼睛,那本笔记里的杜夏说不定也神色忧郁,需要何筝给予更多的温存。   何筝会在一切结束后从后面抱住杜夏。普通的安慰只是正确的废话,何筝另辟蹊径地来了句:“我给你讲故事吧。”   他从杜夏略知一二的说起,《达那厄》这个陌生又熟悉的名字出现后,杜夏还以为何筝终于忍不住要落场金雨给他了,何筝仅仅是把这个希腊神话故事作为引子,抛砖引玉出另一个以神话为载体的数学文本,也就是芝诺于公元前5世纪发表的乌龟悖论。   传说阿喀琉斯擅奔跑,但只要乌龟先开始奔跑,阿喀琉斯就永远追不上乌龟。   杜夏果然对这些感兴趣,脑子还有些迟钝,但当何筝停下什么都不说,他会拱拱肩膀,示意何筝继续,眼眸里散发出求知的光芒。何筝找来纸放在的床单上,拿笔的手环过杜夏的腰,画下两条线条表示乌龟和阿喀琉斯在同一时刻奔跑的长度。   床单算不上柔软,也不平坦,何筝的线条难免会有弯曲,但表达得足够清晰。如果只把它当成一元一次方程的求解,小学生都能算出一个确定的数值,但如果再高阶一些,让阿喀琉斯严格遵循速度是乌龟倍速的条件,那么阿喀琉斯顺着乌龟的轨迹离乌龟越近,他的速度就会越慢,最后无限接近乌龟,但永远追不上乌龟。   杜夏听懵了。   他要何筝再讲一遍,何筝讲完后,他还是傻乎乎不能理解,要何筝再讲第三遍。何筝说的每一句话确实没任何漏洞,但就是得出了这个让杜夏匪夷所思的结论:阿喀琉斯的速度是乌龟的好几倍,但只要乌龟先跑,阿喀琉斯就追不上乌龟。   “……你想表达什么?”杜夏暂且接受“人追不上乌龟”这一颠覆他认知的结论,面对面看着何筝,眼神里渴求的是知识,也是答案。何筝果然没让他失望,话锋一转把一个数学悖论上升到了哲学高度:“你不觉得其中也映射出人和欲望的关系吗。”   那只乌龟就像欲望。人有各种各样欲望,对钱的,对性的,对爱的……它一直存在着,在看得见或者看不见的远方吸引人们向前追逐。   然而欲望只能被追逐。   就像阿喀琉斯追不到乌龟,人也只能无限逼近欲望,永远无法得到欲望的满足,包括情欲。将肉体推向高潮的过程就是对情欲的逼近,但不管是射了还是潮吹了,那都是高潮的结束,抵达高潮的那一瞬间并不存在。   所以杜夏会有种到头来竹篮打水一场空的发虚寂寞。他模模糊糊有所会意,目光炯炯有神,换了个更日常的例子跟何筝商套:“就像吃个馅很小的肉包子,咬第一口吞下去后什么都没看见,馅还在里面,咬第二口再吞下去还是什么都看见,馅已经过了。”   “差不多就是这个意思吧。”何筝没忍住笑,觉得杜夏特别有烟火气息,特别接地气的那种可爱。杜夏以为他是在嘲笑自己没文化,说来说去逃不出柴米油盐的范围,闷闷地反问他都是从哪儿知道这些的。   何筝眼睛都不眨一下,说刷短视频看到的,这类“小编带你了解物理四大神兽”的推送不要太多。杜夏怎么可能相信,那种视频就是用来打发时间的,碎片化的阅读只会给人学到知识的错觉,怎么可能真学到知识。   这让杜夏更难过了。他多希望今晚能和何筝抱在一起睡一觉啊,他眼前的何筝与那天从西餐厅画框式门栏里走出的何筝重叠,再一眨眼,何筝坐在了画廊管弦乐队的钢琴前,着装精致贵气逼人,帆布鞋边还黏着土的杜夏与之相比低到了尘埃里,只敢往那贵公子身上匆匆瞥上一眼——   杜夏有些受惊吓地将何筝推开了,裹紧被子,下巴都缩进了被褥里,方才的亲呢荡然无存,跟何筝说:“你走吧。”   何筝离开去了对面。杜夏没就这么睡去,而是打开电脑在网页上搜索去年港岛画展的旧新闻,企图从中找到有用的信息。   那是一个他只能仰望的世界和阶层,随便一个人的名字背后都是上亿的身价,其后代要么被保护的好好的从未进入公众视线,要么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最后找个门当户对的成婚,公子配名媛。   杜夏那晚还看了好久程荣升。他是那次画展的总策划人,画展的重头戏是拍卖他的一些私藏做慈善。杜夏觉得这个名字很熟悉,刷到满屏的私生子后想起来了,这位就是庄毅最爱挂嘴边的地王,攀上前都督女儿后男麻雀变凤凰男,成了港岛最显赫的地产开发商之一。不过这位程太太也不简单,走爱妻人设的老公在自己被诊断癌症后爆出多段婚外情,程太太没急火攻心去了,反而稳站道德制高点,从程荣升那儿转移走不少资产,那些小三小四带着私生子急跳脚也没用,程太太得的是癌症,不是穷病,最新的一条新闻里,程太太大病初愈出席某商场的剪彩仪式,记者问她婚姻近况如何,她只是淡然一笑,留旁人自行体会。   杜夏脑洞大开了两三天,怀疑何筝是私生子中的其中一个,毕竟程太太是英国人,如果有孩子,混血感肯定比何筝那一挂还要强烈。但这个假设冒出来两三天后就被他掐灭了,何筝如果真的是豪门私生子,他应该出现在港岛,和其他私生子一起争名分和家产,而不是在蓉城的大卫村里隐姓埋名,不然何筝图什么呢,难不成真图他后门?!   杜夏瞬间回过神,小幅度摩擦的动作停下,后面的洞紧缩。何筝早就发现杜夏的小动作了,他明明都要睡了,眼眯着,身子却不由自主地上下摩动,也不知道在蹭什么,又梦到了什么,反正还挺享受,呼吸越来越绵长之际他又突然睁开眼,臀部弓起在被下凸出弧度。   何筝还替他奇怪,问:“又做春梦了?”   杜夏那叫一个尴尬,眼神闪烁:“没、没……”   何筝把笔夹进口袋本,放在沙发床边上后把盖在杜夏身上的被子掀开,杜夏的性器还是软塌塌的,但被蹭红了,顶端吐出一点透明的前列腺液。   看来,杜夏今晚还是有那么点意犹未尽的。   “不是你想的那样,其实、我——”杜夏对自己逐渐打结的舌头绝望了,抿唇一脸大义凛然,求骑到自己胯上的何筝,“你肏我一顿吧。”   “不行。”何筝冷漠拒绝,手伸到杜夏后面,绕着那地方打转,给出的理由还是过敏那一套。杜夏紧张,肠壁绞紧唯恐何筝纳入,垂死挣扎保证自己真的不会怀孕,何筝反问他某天问药店小护士买的是什么。   小护士人美心善,何筝只是去买了次口香糖,就把杜夏买药的事全套出来了。杜夏又羞又臊,觉得何筝真的过分了,践踏他的隐私和底线了,壮胆吼了何筝道:“每次不管你射没射,我事后都会吃一颗的,我怕那个万一,万一有些小蝌蚪就是天赋异禀,能从大老远爬进——”   “我现在就想通你后面,不会跟你玩外射。”何筝少有地粗暴,直接掐住杜夏的脖子,虎口卡在喉结处,冷静到薄情,“所以没有万一,你如果还是不放心,我可以明天就去医院接扎。” 第36章   何筝绝对没有开玩笑。杜夏被吓到了,登时偃旗息鼓变得乖巧,何筝塞什么东西进来都不抗拒,也不吭声,还是何筝先叹了口气,退出来后趴在他背上,手指卷绕起他长到盖住耳朵的头发,拿他没办法道:“你明明很疼,为什么不说出来呢?”   杜夏想说自己身子很耐疼不金贵,可以随便何筝折腾,他唯恐何筝真去结扎了,这个男人心思藏得深旁人难猜到,说出去的正经话没一句是糊弄的,说到做到。   这年头避孕的办法海了去了,社会也默认避孕是女方需要采取的措施,愿意结扎的男人没几个。   就算男的愿意,老一辈的父母要是知道了,肯定又是一场家庭危机,新老观念大战一番后炮火全冲向他这个外人,而不是亲儿子何筝。   杜夏不想遭这个无妄之灾,顺便问问何筝:“你在老家有亲的兄弟姐妹吗?”   何筝点了点头。他并没有必要再补充一个具体的数字,他偏偏又加了句,“还挺多的。”   就勾得杜夏心痒痒,忍不住接着问:“没被计生组查吗?”   杜夏出生那会儿,优生优育还是国策,村子里走几步路就能看到“生男生女都一样”的红字大报。可惜这种新的意识形态并没哟完全战胜千百年来的传统观念,不然他母亲也不会求巫医拜假佛,搞来劳什子转胎丸,生出他这么个不男不女的鬼样。   生完之后,他母亲就和村里其他只生了女孩的劳动妇女一样被强制上环。八九年后政策变了,去取环的女人却没几个,有些是不太在乎自己的身体,觉得没必要,更多的仅仅是不想再生了,也没必要。   杜夏和何筝之间的年龄差不超过十岁,按理说是一代人,何筝的家庭却不曾受这般制约。   “我母亲只生了我一个。”何筝这句话的信息量就更大了,口袋本不知何时又被他拿在了手里。杜夏趴在床上,他趴在杜夏背上,口袋本放在杜夏脑袋的侧上方,他自己动手把本子翻到最前面,占据整个页面的是一张铅笔绘制的面部速写,女人的眼窝深邃,鼻梁高挺,气质像上世纪八九十年代的港岛女明星,洋气和古典并存。   何筝随后往后翻,张张页页都有略微的弯折,和模糊了的铅笔渍一样都是时光留下的痕迹。何筝很喜欢画他的母亲,捕捉她的神韵,一颦一笑存于纸笔间,何筝也只画他的母亲,哪怕是穿着礼服与一男子跳舞,母亲也是他眼里是唯一的焦点,妆容精致衣着华丽,笑得格外开心幸福,扶着她的腰握住她的手的男子只有寥寥几笔的轮廓,堪堪算是背影。   黄金档的狗血家庭剧在杜夏脑海中上演惊心动魄意难忘。他侧脸看向陷入回忆的何筝,想用轻快一些的语气问他莫非是豪门大家的私生子,他斟酌后开口,弱弱地只是一句:“你到底是谁?”   “我是阿筝啊。”何筝莞尔,阖上那个小本子,放到一边,手再抽回来,掌心握着的是个莫兰迪色系的按摩棒。杜夏没能来得及挣扎,何筝就把震动的顶端抵在杜夏的蒂处,另一只手臂环住他的胸膛将人钳制在怀中。   两人的姿势都是侧躺,杜夏腿上的肌肉一点点绷紧,膝盖逐渐弯曲,何筝的腿也跟着缩起,胯间的弧度隔着裤子挤压杜夏的臀缝,他没掏出来,就用那根震动棒刺激杜夏最敏感的性器官,那颗小豆子从包皮里迅速苏醒到勃起,逼近极乐。   整个过程没超过半分钟。   杜夏的花穴甚至都没开始湿,高潮就结束了,短暂到像是根本不存在。   正应了那个悖论。人可以无限接近欲望,以为抵达了彼岸,终点处又什么都没有,遂开启又一场追逐。   何筝没等杜夏暂缓,就又把震动棒抵上去了。杜夏难耐地嘤咛了一声,徒劳地挣扎想要挣脱,身子骨很快又软下,浑身的感知都集中在了花蒂。   那颗小豆子甚至都没来得及缩回去。   一跳一跳的,又是一次迅速的登顶,然后四散飘逸。   杜夏第三次实在是受不住了。阴蒂高潮就像是大餐后的小甜点,用来锦上添花的,何筝这么频繁地仅仅是用道具刺激同一个地方,与其说是要给杜夏快活,不如说是满足自己的控制欲,心血来潮地施以强制性小惩。   惩治过后还不忘把自己摘得干干净净,抹了一指尖溢出花穴的水,手指伸进杜夏嘴里摩挲他的牙齿,勾出更多涎液后说:“我早说过了,你就喜欢被这样对待。”   杜夏闭上眼,他的理智还想反驳和抗拒,但他的身体是诚实的,享受的,被何筝玩弄于股掌间,永远在追逐欲望的路上,又永远追不到,于是永远贪得无厌。   谁是谁在这种永恒面前,毫不重要。   杜夏第二天差点旷班,醒来以后在床上傻愣愣地躺了半个小时盯天花板,思想斗争一番后还是觉得得去画室,不情愿地掀开薄被,光着身子,深一脚浅一脚地往卫生间走去。   他确实被玩狠了,但远没到瘸的程度,就是懒。以前一睁开眼就麻利地套衣服,现在慵懒得手脚迟钝跟树獭似的,反正屋子里就他一个人,没人会看见。   进卫生间后他蹲在马桶上点了根烟,空腹抽完一整根后脑袋也放空了。耳边一直有不知哪里滴落的水声,极为规律的滴答滴答,他低头看看自己的腿,腰胯和胸膛,全都干干净净的,没有丝毫纵欲过的痕迹。   他于是想看看自己的脸。还是光着身子,他站起来,差不多就能在如此窄小的卫生间里看到镜子,里面的自己和神清气爽搭不上边,没什么表情的样子很餍足,像是对什么都提不起兴趣,但绝对不是何筝的那种高冷。   杜夏瞥开眼,一时没敢再看。   再双手交叉于胸前触碰到后背瘦到凸起的肩胛,他倏地倒下了,蹲靠在冰冷的白瓷墙面和有洗不清污垢的瓷砖地板上,眼皮越来越沉,就要这么逃避地再睡过去了,跟卫生间只有一步之遥的出租房正门被人从外面敲响,除了用手拍击,还有两声是用脚踢。   杜夏瞬时清醒了,意识到会这样粗暴敲门的人肯定不是何筝,他赶紧回魂,三下五除二把该穿的衣服都穿上,握住门把手后先提了一口气,然后才拧开。他要是再迟个一两秒,性子急躁的庄毅都要开吼了。   杜夏也没料到等在外面的人会是庄毅。庄毅都消失这么多天了,今天突然在他门口出现,还特别不见外地拍拍他的肩膀,油嘴滑舌,“我复工第一天你怎么能缺席呢,这可太说不过去了,来,我亲自请你回画室。”   庄毅不是一个人来的,他身后站着何筝。何筝双手抱在胸前,一脸看好戏的样子,杜夏瞪他,他反倒无辜地一摊手,说杜夏一直不接电话,他和庄毅就只能上门来找他了。   杜夏扭头望向房间内,他自己的手机放在床头柜上,从昨晚开始就开了震动模式,他在卫生间里自然听不见。   杜夏无话可说,准备稍微再收拾收拾就和他们俩走了,庄毅好奇心作祟地想要进屋看看。   杜夏用身子挡住他,语气还挺不客气的,说自己房间里没什么好看的。庄毅更想一探究竟了,把杜夏往旁边一推,就把这儿当自己家似地进去了。杜夏没立马跟上他,挺直着背,脖子微微前倾,裸露的每一寸肌肤都进入戒备状态,对庄毅踏入自己的私人空间而感到冒犯。   他一抬眼就能和何筝对视上,他盯着何筝,想不明白对方为什么没拦着。何筝神色依旧自若坦然,微挑一下眉毛,这是你的朋友。   你朋友的肆意也是你这么多年来忍让出来的,和我这个才来三四个月的学徒没关系。   “好嘛,我说你今天怎么没来,问阿筝,阿筝说他从你这儿搬出去了,不知道……原来是谈女朋友了啊。”庄毅环视了一遍后眯着眼嗅了嗅鼻子,夸张又羡慕道,“哟,找的还是个熟女,满屋子骚逼的味道。” 第37章   在借调侃女性来展现男性魅力这一领域之中,庄毅显然是个高手,从上下打量的眼神到语气都油腻腻,对杜夏刮目相看:“好兄弟,就你这榆木脑袋也能谈上恋爱?我都要重新认识你了!”   杜夏牙关紧闭,只恨自己平日里太好脾气,一到关键时刻脏话都骂不利索。他转而看向何筝,瘪着嘴,像是在发起场外求助,要何筝来帮他吵,何筝全程站在门外,看热闹不嫌事大地留杜夏一个人尴尬,末了还转转眼珠子,无辜地小声道:“你见到我第一晚就把我带回来了,你们俩认识超过七年,他进来看看怎么了?”   “你和他怎么能一样?!”杜夏只想着反驳,话说出来了,才意识到自己这是着了何筝的道。何筝人前人后有两副面孔,其他人只当他文静礼貌,哪知到了床上,何筝口嗨起来面不改色,更不害臊,最惯用的一句当属是在杜夏离快活只差临门一脚时在人耳边窃语发问,别人知道你这么骚吗?   话音刚落,杜夏就在这种将他当玩物的鄙夷里泄身了,羞是真的羞,爽也是真的爽。言语上的羞辱没有最过分,只有更过分,很快,何筝会加上具体的人名,煞有其事地在床笫间问杜夏,你那亲弟弟杜浪知道你在我怀里这么骚吗?你另一个好兄弟庄毅知道你下面长了个逼吗?   杜夏嘴拙,绝大多数时候脸涨得通红,只能受着,唯有最近的一次,何筝又拿庄毅出来说事。哪有男人在床上主动提另一个男人的名字啊,杜夏也是被气到了,积郁到一定程度顶了一嘴回去,挑衅地问何筝舍得吗,舍得让庄毅也来肏他吗?   何筝只许自己放火,不许杜夏点灯,那天晚上脸上再没笑容,手脚都失了轻重,弄得杜夏第二天都隐隐作痛,两人之后再没提过不知去哪儿的庄毅。杜夏原本以为这两句话就这么过去了,今天庄毅突然比谁都早的出现在画室,精神抖擞容光焕发,有些遗憾地问杜夏怎么没来,何筝没找借口帮杜夏搪塞过去,反而在言语间引导庄毅跟自己一块儿去杜夏那儿看看。   庄毅看过了,理应该回去了。庄毅精气神好得有些过于亢奋了,像一年就下乡一次拍拍照片作秀的领导,还要在杜夏的房间里再转转。   杜夏不免催促,手一挥,“走啦。”   “急什么啊,难不成有人藏在这儿。”庄毅不把自己当外人,没有边界感这一概念,慢吞吞地帮杜夏把放在床头柜的手机拿上,弯腰那一下子眼珠子往旁侧的垃圾桶里瞅,本想数数里面有没有避孕套,好接着调侃杜夏,他只在里面看到一个没咋揉皱的纸团。   庄毅也不嫌脏,干脆把那纸团给掏出来了,摊平,画面正下方是个绿背乌龟,两侧的淡色像是要画出两条腿,但却越画越臃肿,逐渐失去美感,倒是乌龟上方的红晕和黑卷毛暗示明显,不管脑子里有无龌龊,看到这样的组合,首先联想到的都是女人的阴户。   “啧啧啧,你们还挺讲情趣嘛。”庄毅将那张画举起遮住脸,正要仔细端详,杜夏就三两步上前,将画夺了回来,气急败坏地重新揉成球,扔进垃圾桶,再把垃圾袋拿起来系住出口。   “你到底走不走?”杜夏压低声音,像是在问庄毅到底有完没完。   庄毅的情商不止于低到都这样了还坚持插科打诨,愣了两三秒后挤出一脸笑容,抬起两只手要揉揉杜夏的肩膀,杜夏往后一撤,躲开了他的讨好。   杜夏拎着塑料袋出门,下了两节楼梯后扭头望向何筝,何筝还是一脸无辜,丝毫不觉得自己犯了什么错。   杜夏一肚子气只好自己闷着,人影还没消失在楼梯拐角,庄毅就追出来了。回大卫村的路上庄毅尝试了好几次,想和杜夏勾肩搭背,杜夏次次都往旁边躲,拒绝跟庄毅有肢体上的接触。   躲完之后总要回一次头,看一眼身后三五米远的何筝,何筝并不急着追上来,很是沉得住气,笑看庄毅对杜夏献殷情。   庄毅不觉得自己有问题,盲猜杜夏跟那位熟女朋友闹矛盾了,所以才会心情不好。   没有人比庄毅更懂恋爱,杜夏到画室后直接进厨房做饭,庄毅贱嗖嗖地跟着,旁敲侧击开导莫须有的爱情难题。   “什么时候的事啊,跟哥说说呗,”庄毅的眉毛会舞蹈,问杜夏那女人哪儿来的,几岁,在哪里工作。杜夏沉了口气,郁闷地和满眼期待的庄毅对上眼,使唤庄毅帮他把菜洗了。   庄毅:“……”   庄毅不情不愿地给杜夏打下手,杜夏不理他,他就自己嘀嘀咕咕,嫌弃杜夏不懂情趣,在亲密关系中不占优势。   可他所谓的情趣也不是送花送礼外加花言巧语,说着说着,又信手拈来了几句荤话,好像在他的认知里,两个男人私下里交流自己上过的女人,是再寻常不过的话题,甚至是可以炫耀的勋章。杜夏原本不想理会的,就当没听见,他一个手抖砍到了指骨,伤口很细小,但涌出的血甚是鲜红。   杜夏没声张,仅仅是开水龙头冲洗伤口,关上之后放嘴里吮了一会儿,就继续切菜,并打断庄毅的侃侃而谈,不抬头故作漫不经心地问:“你在阿珍面前也这么说话吗?”   “那还是会收敛些的,”庄毅语速都放慢了,故意装听错,“毕竟咱们的阿筝还是个小处男,画裸体都脸红——”   “我是说你的阿珍。”   庄毅还想打马虎眼:“什么你的我的……”   杜夏限定地更具体,语速也更急促:“小珍珠她妈!”   庄毅的音量跟着拔高,显得气急败坏:“分了!”   “啥?!”杜夏面向庄毅,说话的时候下意识用惯用的右手指着庄毅,手里拿着菜刀,气势十足将庄毅碾压。   庄毅脸上的嬉笑挂不住了,甚至有点哆嗦,“你先把刀放下。”   杜夏低眼看着自己手里的家伙:“……”   杜夏身子一动不动,直接把刀扔到砧板上,直直地盯着庄毅,等庄毅给自己一个解释。他一直以为庄毅这些天和阿珍天南海北地旅游玩耍,乐不思蜀,他没想到这次旅行反而成了两人破裂的亲密关系的最后一根稻草,两人从此分道扬镳。   庄毅挠挠头发,嘴角往上扯,又是嬉皮笑脸的模样,好像分手也就这么一回事,好像……好像他只要一直大大咧咧没心没肺,他就不在乎,也不心痛。   “你这什么表情啊……诶哟,都那么多年了,我早腻了,再不分都要相看两厌了。”庄毅骚包地在杜夏面前转了个圈——怪不得他今天上赶着要见杜夏,原来是不放过身边的每一个人,尽可能多得向他人展示自己分手后重获新生般的精神面貌,神清气爽,自在快活,想在哪个女人床上睡,第二天又可以在另一个女人床上醒来。   还别说,作为大卫村里的资深画工,庄毅真的会被一些在其他村子里打工的年轻女孩当成艺术家,小酒一喝牛逼一吹,她们就会用崇拜的眼神仰视庄毅,自带滤镜地称呼他为“庄老师”。   庄毅对这种吹捧很受用,男人的虚荣心在这种偶尔的撩骚中获得极大的满足,就连阿珍的那些小姐妹听他讲文艺复兴和炒哪吒冷饭的异曲同工之处,也会动摇原先的立场和观念。   ——反倒是阿珍,他最亲密的爱人阿珍,在他展现男人魅力的时刻挖苦讥讽,要小姐妹们擦亮眼睛,以后找男人别找他这样爹味重的,看个电影都能上纲上线,没情趣,没意思。   庄毅在人前很给阿珍面子,在她的小姐妹前忍气吞声,回家才和阿珍吵。他试图讲道理,觉得阿珍近些年来变了,变得越来越偏激,脾气差,被网络上的一些极端言论洗脑了,导致他说什么做什么她都看不顺眼,上纲上线的人其实是她自己。   阿珍也爆发了,她很委屈,凭什么男人可以随便乱开玩笑,她却要时刻注意自己的言行,她为什么就不能随性做自己……吵到最后两人把旧账全翻了个遍,由爱生恨不过如此,他们冷静过后决定再给彼此一个机会,如果这场旅行不能唤回曾经的甜蜜,也算是个体面的告别。   他们没能走完这段旅途。   分歧从到底该由谁洗每天换下的衣物开始,以庄毅不想脏了手帮阿珍染发结束,最后的致命一击是庄毅的一句自我嘲讽,反正阿珍没和老家的丈夫离婚,他们这么多年,不过是一对奸夫淫妇。   阿珍扇了庄毅一巴掌,当晚离开了两人住的小旅馆,什么东西都没带,庄毅不舍得浪费掉那些提前购买又不能退的票,每玩一个项目就发一条朋友圈,拍了很多风景照别提多快活,杜夏点赞的时候都没看出两人已经不在一块儿了。   画室也不是庄毅回蓉城后的第一站,他昨晚上去了阿珍之前工作的夜场,那里面有的是年轻貌美的姑娘,他不能像那些包卡座的富家少爷撒钱,他一肚子东拼西凑的墨水也不是钱能堆出来的,总有女孩子就好他这一口故作高深的文艺青年腔调。   他和阿珍分手了,他的春天也来了,可以光明正大的撩骚约炮了。旧的不去新的不来,他跟杜夏说自己昨晚上其实没睡,而是给那个姑娘画了幅肖像,姑娘手里拿着本杜拉斯的《情人》,他画姑娘,姑娘给他念《情人》。   “浪漫吧,够有逼格吧。”庄毅打了个响指,从自我陶醉里抽出魂来,现身说法教导杜夏怎么跟女孩子相处。这种场景单独拿出来确实挺有意境的,但杜夏知道,庄毅那本《情人》是上个世纪的版本,不知从哪个废纸堆里淘来垫桌脚用的,他自己根本没读过,也未必知道故事内容是什么。   “女人很好哄的,把她画得漂亮点就行,怎么美颜怎么画,也就你不开窍,整了只乌龟出来,抽象得跟什么似的,真把自己当艺术家了啊。”   “……你懂什么。”杜夏扯扯嘴角,专心炒菜。   “我不懂,我能这么快又找到女朋友?”庄毅还得瑟上了,说过两天请大伙吃饭,他到时候把新女友带上,女孩比阿珍年轻,皮肤比阿珍白,头发比阿珍黑亮,脾气也比阿珍好,庄毅都说了,很好哄,很听他的话,最重要的是,她很仰慕庄毅,小心翼翼捧着自己的肖像,把会画画的庄毅当艺术家。   杜夏反问:“人家能一辈子都仰慕你吗,就凭一张肖像?”   庄毅嫌杜夏扫兴:“那不然呢,跟你一样画乌龟啊。”   杜夏还真想好好跟庄毅聊一聊这只乌龟,可惜他没何筝那么好的口条,没办法清楚地表述。他突然很希望何筝能在场,如果是何筝,说不定会做出具体的假设,假设乌龟的速度是1m/s,人的速度是11m/s,乌龟先走10秒后人再运动,人运动几秒能追上乌龟?   从数学的角度,这道题小学生不用列一元一次方程都能做出来,答案是1s。但芝诺却把人的每一次靠近都做了切分,人先走完十米需要10/11秒,这时候离乌龟还有10/11米,人再走完这10/11米需要10/121秒,乌龟在这一期间也走了10/121米……   这就像什么呢,就像用一个放大镜放大人与乌龟之间的距离,只要放大镜的倍数无限,人与乌龟之间的距离就总会存在。   宏观来看,两者重叠只需要一秒,但在微观世界里,这一秒中可以分割成无限的时间段——只要那个“放大镜”的倍数无限,人在这无限的一秒里,只能无限地接近乌龟。   所以何筝会把那只乌龟比作欲望。   这一秒的追逐看似短暂,却是无限的求而不得,永恒的悲剧。   也只有杜夏会反复咀嚼这个比喻。   杜夏就算想把这些讲给别人听,他一来说不出口,组织不出语言,二来没有人会当回事,像反问“鸽子为什么这么大”那样,不能理解1秒钟怎么就永恒无限了。   他的世界是那么小,小到庄毅都算为数不多的文化人,他居然阴差阳错遇到了何筝,两人有那么一瞬间心有灵犀,琢磨起这个世界再没有第三个人会感兴趣的乌龟。   杜夏一时竟觉得惘然,不留意到庄毅不再自讨没趣,自顾自离开厨房了。   再回神,锅里的菜吸干汤汁,就要糊了。杜夏想要挽救一下,一分神往下倒的不是水而是油,他的腰被人从后面捞了一把,跟着撤退两步,远离了下一秒就燃起的锅底。   还在画室里的画工们也闻到焦味了,怕出事,全都往厨房赶去,四个脑袋全从门外往内探。只见杜夏站在一边,手指交叉有些无措,反倒是何筝在救场,加了一大勺水后盖上锅盖,微眯着眼冲画工哥哥们笑道:“今天中午的炒菜变菜汤了。”   “阿筝啊,把这锅倒了吧,没人吃的。”庄毅在所有脑袋的最下面。他方才从厨房出来的时候就在楼道里看到了何筝,原本以为对方是下来上厕所的,何筝上完厕所后估计又抽了根烟,所以才会迟迟没上楼,然后比他们都先出现在厨房。   但这不是重点,重点是空气里还弥漫着焦味,菜在加水前说不定全都黑了,水加再多也是于事无补,肯定难吃。   但何筝却说:“不会的。”   还是微眯着眼,他笑得纯良无害,看向有些拘谨的杜夏,“我不挑食。”   他点头保证道,只要是杜夏做的,他都吃。 第38章   何筝保证自己会把那锅烧糊了的菜汤喝光,但那碗汤最终还是没有上桌,被杜夏不由分说地倒了。杜夏如若是女人绝对是位贤妻良母,打了个鸡蛋混着番茄,只要不分神,十分钟后又是另一碗汤。五个人不再像春天那样在门口支桌子晒太阳吃饭。天气热了,一楼的店铺需要招待客人,所以有空调,大家吃饭的地方就挪到了室内,每个人都慢悠悠的,都想把时光蹉跎在凉爽的空调间里,而不是开了两个大风扇的二楼画室。   “再这样下去,过两天又得光膀子了。”这不是老四第一次抱怨画室里没空调了,嫌热。庄毅鼻子里哼气,反问老四,“你是来打工还是来享福的啊,再说了,装了之后电费你来交?”   老四吃瘪,不再继续这个话题。他其实是知道的,以前画室生意好,订单一批接一批不间断,画工们睁开眼就有钱赚,没有空调也乐意加班。然而这两年生意不景气,多给画室花一笔支出,庄毅和杜夏就少挣一笔收入。   “再说吧。”杜夏比庄毅态度好些,但老四并不抱太大的希望。在老四的记忆里,蓉城的夏天能高温到电扇吹出的风都是热的,他和庄毅光着上半身,从后颈到脊背就没干过,一身薄汗,杜夏却跟感受不到热似的,三伏天也穿半袖和长裤。   老四是单身汉,为了少洗些贴身衣物,现在就踩人字拖了,杜夏一年三百六十五天都穿板鞋或者帆布鞋,袜子天天换,至今没人见过他的脚。   很少有男人会那么勤快得收拾自己,老四一度怀疑杜夏有女人,同样单身的何筝居然也这么干净清爽。   老四的脚趾头在餐桌底下扭了扭,不是很愿意承认,小丑竟是他自己。   何筝就坐在杜夏边上,发现了杜夏手指上的切口:“你手受伤了。”   “没事。”杜夏没把这么小的伤口放在心上,继续往嘴里扒饭,庄毅体贴地表示要帮杜夏洗碗,防止他的伤口再沾水。吃完饭后其他人上楼工作,杜夏坐在收银台里算账,他忙不迭地收拾碗筷,洗完碗后还拿了块抹布,把店铺里装裱过的画全都擦了一遍,勤快得很。   杜夏全都看在眼里,并不认为庄毅改头换面重新做人,恰恰相反,庄毅是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   果不其然,庄毅把那抹布当手帕在指尖转悠,凑到杜夏身边嘘寒问暖,话里话外都是离不开一个钱字。   杜夏干脆把账本摊给庄毅看。   从杜夏今年开始管账起,庄毅就是开销最大的那一个。别的画工省吃俭用一整年,年末加上提成能攒下几万块的积蓄回老家,庄毅今年画没完成几幅,生活费预支的最多,几笔外商老客户的尾款转到他账上,他也没转给杜夏。   “诶哟,别这么斤斤计较嘛,大不了今年算完总账,我和你四六分?”见杜夏板着一张脸,庄毅腆着脸再让利,三七二八都说了出来。   “这不是钱的问题,庄毅,你现在的态度——”   “诶哟,你忘了是谁带你入行的啊,现在出息了嘛,教育起我来了。”庄毅要开启阴阳怪气模式了。杜夏脑壳疼,知道跟他说再多都没用,微信转了他五百块钱,要庄毅在记录流水支出的账本上签字,庄毅抿嘴眯眼嬉笑,要杜夏再借他五百。   杜夏眼睛都瞪直了,问庄毅最近的开销为什么这么大,庄毅跟他嬉皮笑脸,说杜浪不是要高考了嘛,他去买点香火给杜浪祈福,祝他考个好分数,光宗耀祖。   杜夏:“……”   “反正不是给我自己花,女人嘛……”庄毅的意思是谈新女朋友了,出手要大方,随便吃个饭看个电影,几百块钱就没了。   “那如果女人问你要房要车呢?”   庄毅面色变了,是被戳到了痛楚。   在蓉城,像他这样如浮萍般飘零的外地佬太多了,两个人在一起玩玩还行,真要搭伙过日子,还是要讲世俗的彩礼嫁妆。   不是谁都能像阿珍,能无名无分跟庄毅在一起五六年,而庄毅如果能和阿珍一起有共同的资产,两个经历过生离死别的成年人再怎么争执吵闹,也不至于会在相伴这么多年后分开。   杜夏并不想跟庄毅撕破脸,也不想再闹不愉快,还是给庄毅转了一笔钱。庄毅瞬间又喜笑颜开了,撩开门口挡住空调冷气的塑料软门帘后不忘冲杜夏眨了一下眼,说他不会忘了给杜浪祈福的,他在蓉城待了那么多年,知道本地人都去哪座孔庙给考试的孩子烧香。   杜夏无语,随庄毅去了,一个人坐在店铺里翻账本,三面墙上的画全是一个多月前就挂上的,到现在都还没卖出去。   店铺门外的大卫村主街,来往的行人反而比平日里多了一些,但他们的身份不是画商,更多是拍照录像,有一些还是从很远的地方特意赶过来的,用采访的语气与店主交流,聊了半天,就是不买。   杜夏也很不解这些人在干什么,他还得过一些时日才知道,在这个互联网将地球变成村的新时代,大卫村里铺天盖地的名画仿制作坊逐渐在网络上走红,吸引了一些制造热点的自媒体,也有人出于猎奇心态亲自来看看这里独特的仿画生态。   这显然是个新风口,可惜杜夏现在没心思开展新业务,只觉得郁闷,难受极了。他那么努力经营,天天为创收发愁,庄毅却越来越不在乎这个工作室,也不维系欧洲的那些老客户,画室最近的几笔订单都是内销,靠杜夏硬着头皮装留洋艺术家忽悠来的。   杜夏不想骗人,起先很犹豫,老同学陆广发要他放一百个心,把自己当经纪人似的各种帮杜夏牵路子。杜夏不善言辞,没关系,陆广发好人做到底帮他去谈,谈成了杜夏这边出货就行,但落款不能用“庄周梦夏工作室”,而是地图上搜索不到的神秘的“Joe Studio”。   杜夏抬眼,盯着店铺墙壁最上方的经营许可证,庄毅刚才把所有画框都擦了一遍,唯独忘了这份许可证,玻璃上落了一层灰,都要看不清店铺的名称了。   杜夏还记得自己当初特别紧张地问老同学,万一露馅了怎么办,老同学拍着胸脯给他打保票,说一分价钱一分货,那些土老板连高更和梵高都分不清,就算发现买到的是假货,来大卫村问问市场行情,就知道自己至少没被坑。   陆广发帮杜夏谈成的最后一单是给那个私人会所的,也是单价最贵的。杜夏对陆广发感恩戴德,陆广发不仅一分钱的抽成都没问杜夏拿,还说杜夏好日子就要来了,他说不定能帮杜夏办个人画展,到那时候,他们再谈分成也不迟。   但杜夏并没有自己的画,有也觉得拿不出手,为数不多谈得上原创的一幅肖像被抹去了肖像,昨晚上的乌龟被扔进了垃圾桶,剩下的全是草稿。   春宫图似的草稿,排排站立的黄金小人,艺术牛子。   杜夏有些意难平的卑怯。   都是讨口饭吃的画工,初中都没毕业的他好像就要撞大运了,带他入行的庄毅念过油画大专,有功底和基础,被梵高托过梦,小珍珠还在的那些年画的原创有模有样,明显有那么点天赋,庄毅现在却是这副模样。   杜夏凝视着那框店铺的营业执照,有那么一瞬间迷惑,庄毅都变成这样了,他自己到底在坚持什么。   他隐隐能猜到陆广发怎么帮自己谈订单的。这位干过实业的老同学曾对自己反复强调,这是个全新的时代,卖什么东西不重要,重要的是背后的故事够不够离奇。   杜夏并不知道陆广发都编凑出什么不属于自己的故事,能吸引人来给自己办画展。他就算不愿意,他受了这么多恩惠,时机到了,也只能被老同学推着往前走。   杜夏头都要炸了。   他低着头揉太阳穴,皱眉闭眼,良久再睁开,眼前多了一道身影。   影子的主人不知在暗处藏了多久,悄无声息地出现,不等杜夏反应过来就握住他的手腕,捏住其中一根手指,指背上有一道不深的划伤。   红彤彤的,看着吓人。   杜夏连忙把手抽出来,另一只手护住手背,放到桌子底下。何筝的目光随之垂落,面色寻常,并没有因为杜夏的抗拒而感到不悦。   杜夏撇开视线,隔着透明的塑料门帘望向街道,余光里,何筝的两指间还夹着一张创口贴。   “都说了,我没那么精贵。”杜夏咬了咬牙关,尽量在何筝面前表现得不卑不亢。何筝“哦”了一声,杜夏一度感到自信,他的自信在何筝面前不堪一击。   何筝下一秒就勾住他的衣领,凉飕飕的空调风灌进杜夏的胸膛。   艳阳高照的青天白日,杜夏跟有行人走动的街道只隔了透明的塑料窗帘,一举一动很容易被任何路过的人看到,何筝居然熟视无睹地扒拉他的衣服,扯开后还把粘着创口贴的手指伸进去,把杜夏一边的乳头遮住。   速度之快,动作之娴熟,如鱼得水。   杜夏的脸一阵红,一阵白,半张着嘴望着何筝。何筝掏了掏口袋,手里又有了一张创口贴。   杜夏看傻了。   何筝又要去扯杜夏衣领,杜夏往后倒到椅背上,被轻薄了似地双手交叉于胸前,紧紧护住衣领口。   何筝的目光稍稍往下,落在杜夏的衣摆上。   杜夏:“……”   杜夏一时不知道该遮哪里,耳朵都红了,急声问何筝:“你干什么!”   “我在帮你遮奶子啊。”何筝先是面无表情,然后露出一个近乎完美的笑,微眯着眼,看得杜夏如坐针毡,毛骨悚然。   “你——!”   “我?”何筝的眼睛亮晶晶的,无辜纯良道,“我是阿筝呀。”   我还是那个何筝呀。   第一天晚上见面就跟杜夏回家的何筝,乖乖当弟弟的何筝,强行把人破处后不占理也要约会的何筝,一口一个小师傅小画家的何筝。   笑面虎一个的何筝。   当杜夏问他到底要什么,回答要追他的何筝。   何筝是那么理所应当,劝杜夏好好配合,因为——   “我不想让别人看到你激凸的骚奶子呀。” 第39章   六月八号下午五点,艳阳高照。   无数家长聚集在蓉城一所高中的大门外,打着伞翘首以盼。蓉城日报的一位年轻记者也蹲点在外,他们的公众号搞了个活动,要拍下每一个考点第出校门的学生们都是什么的精神面貌。   杜夏也在人群堆里。随着一声铃响,他像是和考场内的杜浪两个人,一颗心。杜浪考完了,他也跟着高兴,身高在家长里明明有优势,但还是点起脚伸长脖子,远远望向大门尽头逐渐走来的清一色的白衬衫校服,希望能在杜浪看到他之前先发现弟弟。   维持秩序的保安并没有将伸缩门彻底打开,防止车辆进入。这是一所寄宿学校,高三学生住满一栋寝室楼,如今可以退寝了,要是把家长车辆都放进去,校园里肯定会堵得水泄不通。   杜夏于是看着那些穿校服的孩子在层层叠叠的人群里找到父母,喊爸叫妈,拉着他们的手一起进校门,再出来,孩子背书包,妈妈推着行李箱,爸爸再抱着床单被褥,跟举家搬家似的。   杜夏的目光跟着一个女孩到他们家的轿车上,车牌是外地的,和杜夏来自同一个劳动力外流大省。   杜夏也是打工人,一眼望过去,就能猜到这个家庭的轨迹:做父母的可能很早就来蓉城打工,那些密集劳动力的小作坊最喜欢招这样的夫妻工。这两人如今卖得起轿车了,估计是和陆广发一样,抓住了时机出来单干,成了小老板,再把老家的女儿接过来。   女生的笑容很灿烂,成绩肯定不错。这所寄宿学校专收和蓉城同考卷的其他省考生,能帮忙考生搞定异地高考的资格审核,所以生源一直不错,是外地户籍家庭在蓉城的最好选择。   同样塞进来的还有一些本地人的小孩,这部分学生中考成绩拉胯得不读私立只能去职高,来这儿也是混个毕业证,和上进心十足的外地二代形成鲜明对比,互相看不惯。杜夏记得杜浪刚入学的那一个月和学校里的本地学生打过不止一次价,要不是看在杜浪在老家中考拿了全市第三,学校肯定要杜浪背个处分。   原本聚集在杜夏周围的家长们渐渐散去,是都找到了自己孩子,进去一起搬宿舍。杜夏等到五点半,才看到杜浪拉着行李箱从寝室门口那段路走来,他咧开嘴角,冲弟弟露齿笑,杜浪脚步也没快起来,好像这不过是一次普通的放假,等待他的是新的开始,远没有结束。   杜夏没忍住,穿过收缩门快步走向杜浪。他伸手,试图接过杜浪厚重书包的肩带,杜浪身子往边上一斜躲开他的好意,行李箱杆也换到另一只手。   但杜夏还是很积极,绕了半圈到杜浪另一边,把行李箱杆“夺”走了。杜浪眉毛一挑,差点又要噼里啪啦训斥,问杜夏佐小伏低给谁看,他余光里的何筝也从收缩门外走了过来。   在此之前,何筝一直站在杜夏肩膀稍稍靠后的地方。杜夏看到杜浪后就激动地跑过去,何筝站在原地和杜浪对视,那眼神里就有无声的叮嘱,要他对亲哥哥态度好点,大好日子的,别又动不动发脾气。   那拉杆箱最后到了何筝手里,三个人并排出校门,两手空空的杜夏在最中间。   杜夏试图活跃气氛挑起话题,问杜浪为什么不叫自己进教室和寝室帮忙,两人好一块儿收拾,杜浪没回答,目光越过杜夏直接跟何筝对上,然后把书包也扔给他,好像那一书包东西是何筝的需求。   杜夏夹在中间,看看杜浪,再扭头看看何筝,不知道他们葫芦里卖什么药,又背着自己密谋了什么。他们去附近一个车站坐公交,上车后只有一个位置是空的,杜夏想让杜浪坐,杜浪瞪了他一眼,把他想说的话全都瞪回嗓门眼。   何筝也认为应该坐下的人是杜夏,然后把书包放他腿上,并示意他打开。何筝和杜浪私底下果然有联系,当杜夏忐忑地拉开书包拉链,愣愣地看着里面的课本,杜浪很不屑地贬损了一声,说高三一整天都是做题刷题,学理科的他就没怎么翻过书,要不是何筝让他把课本带回来,他最后一门英语刚考完就把所有东西都当垃圾扔了。   杜浪就是这样的人,肚子里有颗好心,嘴里说不出好话。杜夏抽出一本语文教材,指甲剪短后还是嵌了颜料垢的手抚过封面,双手捧着,抬头,和杜浪说了声“谢谢”。   公交车在这时候转弯,站在车厢内的乘客身体都有不同程度的倾斜。杜浪顺势侧开脸,梗着脖子下颚线条明显,不想让杜夏看清自己的真实情绪。   “你哥也是想趁帮你打扫的机会进高中学校里看看,不然以后就没机会了。”何筝不愧是中译中的王者,口吐莲花的高级翻译官,给杜浪解读杜夏的真实想法,潜台词背后对校园生活的向往。   杜夏听得不好意思了。杜浪和何筝的身型都比他高大,站在他座位旁边就把他围住隔绝了其他乘客,他只能装模作样看语文课本,再看看窗外的风景。他和杜浪有血缘亲情,比起哥哥,他更像是位错位的母亲,滋养了弟弟的童年。但从他三年前把杜浪接到蓉城起,他和弟弟就话不投机半句多,刻意跟他保持距离,也拒绝沟通。   杜浪性格并不温顺,但远不算糟糕,只是对杜夏一个人疏离。他和何筝就有商有量的,考虑读什么专业哪个大学,每说一个大学名称,何筝都知道这个大学在哪个地域。   杜夏边听两位弟弟交谈,边自我默默在心里头安慰。杜浪和他有着完全不同的人生轨迹,弟弟是要读大学的人,毕业以后去写字楼中央空调办公室坐着,跟他这个初中没毕业就出来讨生活的哥哥有云泥之别。就算杜浪愿意跟他聊志愿的报考,他连985大学有几所都不知道,根本没办法帮着出主意。   还不如让何筝来。何筝连港岛高校对大陆考生的政策都略知一二,热门专业有哪些更是信手拈来。杜浪说想快点挣钱,读个计算机科学去大厂找福报,何筝能听懂他的调侃讽刺,轻声一笑,说不如选个电子信息相关的交叉专业,比如人工智能。   杜夏听了,本就单薄的脊梁难免又弯了弯,胸口和衣服的间隙更大,心理作用作祟,觉得贴了创口贴遮乳头的胸口酸酸涨涨。   杜夏只有乳头大,胸围和正常男人没什么两样,专业提升聚拢的硅胶文胸在他身上就是大材小用;就算网购,精打细算如他也嫌一次性乳头贴太贵。   不如衣服穿厚点,杜夏今天穿的就是件棉长袖。实在不行,画室里还有一双眼睛时时刻刻盯着他。何筝的观察毫不避讳,必要的时候送他两张创口贴,不配合久亲自帮忙贴上。杜夏起先不情不愿,没过三天就放弃了,出门前自己先把奶子贴上,因为只要何筝凝视他,他就算不去对视,身体多多少少会起一些反应,软塌塌的乳头奋勇争先地硬起,无形中被何筝抚摸吮吸似地酥麻,发酸发涨。   当真像个调教初成的熟妇。   “你好懂啊,又是从短视频里看来的?”杜夏的语气也酸酸的,不知道的还以为杜夏在抱怨何筝将自己奚落了太久。   何筝中断了和杜浪的攀谈,半垂着眼俯视坐着的杜夏。杜夏则扭头看向窗外不是很高兴,认定何筝在胡扯。都是看短视频,绝大多数人都是在消磨时光,消遣娱乐,何筝却能上知希腊神话贝多芬横饰带,下懂国情国策志愿报考日理万机。   他就差明说了。他知道何筝在骗他,有很多事情瞒着他,他隐藏更深的其实是委屈,想不明白亲弟弟为什么瞧不上自己,却亲近何筝,好像他们俩才是同类。   反而把亲哥哥推出去。   “你觉得自己这么说话很睿智吗?学什么不好,跟庄毅学阴阳怪气。”杜浪很久没用“哥哥”称呼杜夏了,没好气得好像杜夏才是弟弟。   他还要没大没小地再来两句,何筝按住了他的肩膀,示意他别说了。   杜夏依旧看向窗外,瘪着嘴,睫毛频频翕动,像是头发太长了,遮住视线也擦到眼珠子了,所以眼眨得那么快。   杜夏下意识抬手想要撩拨刘海,何筝的手先一秒穿过他的发梢,又抓又摸故意弄乱。   乱了,他就有理由再帮杜夏整理,两只手都用上了,把额头的头发拨到耳后,也把杜夏的脸从窗口扭过来,全程没弄疼杜夏,也没说骚话。   轻柔得不可思议。   “是我的错,没考虑你哥的感受。”何筝的话是对身边高仰起脑袋不想看他俩小动作的杜浪说的,双目注视的人从始至终是杜夏。   他再扭头看向杜浪,一本正经地胡说八道。哄的人也是杜夏。   “你哥想让你学艺术,以后跟他一起干呢。” 第40章   “不行!”杜夏脱口而出。   并没有被何筝的话安慰到,杜夏眼珠子跟猫似地都是一缩,情绪要是再激烈些,说不定会从位子上站起来。   他这声反对还挺响亮,吸引了公交车内其他乘客往这边看,但只能看到两个拿行李的青年人将一个单独的座位围着,并不能看清到底是谁说了那句话。   杜夏也意识到自己的失态,驼背缩脖,心虚怂怕地把人缩小,身子一动,一缕长度有些尴尬的头发就从耳朵后面溜了出来,晃到视野前。   杜夏下意识又要去捋头发,何筝的手也出现在他眼前,手指勾着一根黑发绳。   杜夏缓缓接过的同时抬眼,边抓头发绑成小辫边盯着何筝。何筝的发型和初见时没太大差别,他会随身带着头绳,肯定不是为了用在自己身上。   然后何筝就当什么事情都没发生,继续跟杜浪聊专业。杜夏不再插嘴,就静静地听,换乘另一班公交后空位置多了,杜浪和杜夏前后坐,杜浪就侧坐扭头,跟杜夏旁边的何筝聊。杜夏不想加入的,谁让杜浪三句不离工资和待遇,他实在是揪心。   “你别考虑的那么现实,”杜夏劝杜浪:“你应该选自己喜欢的专业,比如——”   杜浪等他“比如”后面的下文,杜夏一个可能性都吐不出来。这就很说明问题了,别说高考后填报志愿的时间点了,大多数人终其一生都不知道自己喜欢什么,热爱什么,要为什么奋斗,甚至为之献出生命。   如果这些崇高的问题暂时没有答案,不如先现实点,学些谋生的技能手段。   但杜夏不这么认为。他还等着杜浪念完本科读硕士,再读博士呢,他已经不记得这是自己第几遍说相同的话了,“你别老想着钱的事,你只要想念,哥就一直供你念。”   杜夏每次说这种成全他人之美的话,眼里的疲惫都会一扫而光,变得亮晶晶的,好像自己的一部分寄托在杜浪身上。   杜浪深吸一口气,额角隐隐冒着青筋,又要发作,何筝在两人之间做和事佬,“现在聊这些也没用,还是要等成绩和分数线出来。”   杜浪转过身去,话题就此终结。杜夏望着弟弟那一截比自己更挺拔的后颈,杜浪明明能感受到他的注视,却从始至终没有回头。   冷漠得都有些刻意了。   公交车到站大卫村。三人先步行去村外的那栋公寓楼,把杜浪的书包和行李都放下,然后再折返回那块立了十多年的“油画第一村”大石头,进入大卫村的主街道。   此时天色已经暗下,放眼望去,主街道还开门的商铺全都亮起灯,店铺外有更高挑的路灯,连通其他小街道,灯杆和楼房一样越来越小,也越来越多,和夕阳染红的云霞连接成一体。   就是一个很普通的傍晚。   就是不知道落在画布上,还能否有如此鲜活的色彩。   杜夏晃了晃脑袋,撩开塑料帘子进入庄周梦夏工作室,庄毅罕见地坐在收银台里,见他来了,眼睛都亮了,忙不迭站起身迎过来,放下的手机里还有短视频播放的背景声。   杜夏侧身给庄毅让道,庄毅给他身后的杜浪一个熊抱,说这位准大学生的到来让店铺蓬荜生辉。楼上的画工闻声也下来了,庄毅便不再客套,拍胸脯道,“走!今晚上庄大哥给你好好庆祝一番!”   没有人觉得意外。庄毅有事没事都把请客吃饭挂在嘴边,又赶上杜浪高考,庄毅早几天就说好,要大家把这天晚上空出来。   他原本还想在市中心的大酒店订上一桌,杜夏死活不再预支生活费给他,杜浪也不想他破费,意思意思就行了,他才把地点放在了附近的一个露天排挡。   众人于是一起下班出门,步行到一条专门做夜间烧烤的排挡街上。走到后天色彻底黑了,他们坐在露天处并不会觉得昏暗,倒不是路灯的照明度给力,而是这条街上的每一户店主都用霓虹灯管缠绕自家招牌,再将门口的绿化树木装饰上彩灯,一到夜里就闪烁,亮眼的不得了。   庄毅提前点过菜,众人一入座,老板就开始上菜,盘盘都是大鱼大肉大红大绿,重油嗜辣,极其符合外地人的口味。会来这里聚餐的也都是在附近村庄里工作的外地人,同样的价格在市中心的餐馆只能买到这里五分之一的份量。   如今是夏天,汗流得多消耗也大,众人也不客气,你一筷子我一勺地吃了起来,填了点肚子后不可避免要喝点酒。庄毅叫了一箱啤酒,想帮杜浪打开成年人世界的大门,杜浪很给面子地吃菜,但当庄毅试图给他倒酒,他连连摆手,表示自己并不想喝酒。   杜夏表示很满意,一高兴,就给自己倒了点白的,也有心情顾上何筝。何筝就坐在他边上,一直以来没动几筷子,杜夏知道他不能吃辣也不喜欢油水太多的菜,就帮他勺了一碗据说是煲了八小时的鸭汤,让他多少吃点。   何筝尝了一口,评价道:“味精放太多了。”   杜夏:“……”   杜夏不想浪费,舌头也没何筝这么精贵,正要把汤碗拿回来自己喝,何筝用手臂把那只碗护住,一小口一小口地,慢条斯理喝了个精光。   杜夏都不知道该说什么了,默默吃自己的,他碗筷前的那一小瓶白酒被谁的手拿走,抬眼寻过去,说好了不喝酒的杜浪往杯子里倒了半指高的量。   杜浪看起来是吃的差不多了,站起身,举高到胸口的酒杯对着庄毅。   他谢谢庄毅请他吃这顿饭,他还说,谢谢庄毅这么多年对他哥的照顾。   说完,杜浪就将那杯白酒一饮而尽。   杜夏都没来得及劝夺,酒杯就空了,被杜浪倒扣在空中,杯沿没落下一滴,是真的很有诚意。   也有股执拗的狠劲。   “……你这孩子,这是干什么!”庄毅反应过来了,杜浪喝的毕竟是白的,他对杜浪的酒量表示担忧。   “没事,您随意。”杜浪没要庄毅跟自己一样喝这么多的意思,有些邪气地笑了一下,说他去边上抽根烟。   庄毅“哟哟哟”了好几声,眼神微妙。原来杜浪也不是啥都不懂的乖学生,其他男人该会的,他也会。   “我也去。”何筝随杜浪一起离开。   杜夏的目光随着两人的身影,看到他们最终站到对面马路牙子上的垃圾桶边,杜夏回头看向同桌的画工,他们想抽烟就直接点上了,烟灰和烟蒂都抖在地上。   抽着抽着,老四还嚼起了槟榔,酒意再上头,眼神都要迷离了。   老四问庄毅为什么没把新女朋友带来,庄毅愣了一下,然后继续笑,说分了,下一个更好。   “这才几天啊就分了啊,你到底谈没谈啊。”槟榔配烟后的老四确实飘忽了,说这种质疑的话,确实有点挑战庄毅男人的自尊心。其他画工也有阿珍的联系方式,对比两人近些天来的朋友圈,能看出有在暗暗较劲。阿珍没再去夜场了,这些年来也攒了一点钱,准备和小姐妹们合资盘间店铺开美甲店,天天发装修进程图,配字“告别过去迎接更美好的未来”。   庄毅总觉得阿珍是没放下,但不想主动求复合,所以明里暗里强调自己的生活没了他会更好,给他施压要他紧张。庄毅拉不下这个脸,就也天天下馆子做按摩足疗,小日子美得很,再谎称无缝衔接新恋情来刺激阿珍,也不是没可能。   杜夏觉得庄毅这样挺无聊的,但如果真是这样,他也不会觉得意外。   “别一天天的只知道聊女人,扫兴!诶诶诶,你们看最近的新闻了没有,那个港岛地王,程、程荣升!对,就是他,推出了个除去公摊面积后只有八十尺的楼盘,帮助积蓄少的年轻人上车。”   “八十尺还是八十平啊,你不会是搞错了吧。”画工们就住在画室楼上,每个卧室按港岛的标准来算恰好八十尺,七八平方,当出租房来说还挺宽敞,但他们在老家农村都是有独栋砖房的,虽然知道港岛的房价比蓉城还贵,还是无法想象居然贵到这种程度。   “就是八十尺啊,”庄毅说得肯定,掏出手机来给大家看,隔着屏幕凝视新闻上那个遥远的男人,莫名能从程荣升那里获得自信,好像同为男人的程荣升成功了,所有男人都是精神上的程荣升。   “可惜就是没儿子……”庄毅发出真情实感的惋惜,好像没儿子的人是自己。程荣升表示自己只是犯了全天下男人都会犯的错,但他的原配只有一个,所以不承认也不抚养任何一个私生子,还开新闻发布会自曝遗嘱,如若走在妻子前头,他会将所有财产赠与妻子。   程荣升老当益壮,原配妻子虽然癌症缠身,但丈夫的财力能举全世界最尖端医疗之力为她续命,两人谁先离世还真说不定,再同框出现在媒体面前全都笑容熠熠,又是一段相伴相守的爱情佳话。   而如果庄毅能有程荣升一个零头的钱,能在蓉城有个八平米的安身之所,他和阿珍会不会就不用这么折腾,继续给阿珍唱那首歌,“阿珍爱上了一个画家,在一个夏风习习的夜晚……”   杜夏看着坐在对面兴致勃勃聊富豪八卦的庄毅,两人的距离明明那么近,却又是那么远。   再扭头,现实距离更远的马路牙子上,何筝和杜浪抽完烟后还在交谈。   之前在餐桌上,庄毅也试图和杜浪聊志愿填报,但他当年只念了个大专,连三本早就合并成二本的消息,也是杜浪刚告诉他的。   当然了,以杜浪的水平,一本保底,985211也很容易。杜浪在杜夏眼里是那么的优秀,他能和何筝那么亲密,何筝的真实学历肯定也不低。   杜夏注意到何筝也往自己这边看过来了,他避开不与之对视,扭回了头。   眼前又是他更为熟悉的人和世界。喝酒抽烟嚼槟榔的画工,来蓉城打工的外地人,全都没念过几年书,工作是为了生存和谋生。老四又开始吹捧庄毅了,说他要是偷偷溜进梵高美术馆,拿庄毅的《向日葵》换掉真迹《向日葵》,两者真假难辨到绝对不会有人发现,其他画工都哈哈大笑。杜夏也跟着翘起嘴角,只是没笑出声罢了。   杜夏贪杯地又喝了一点酒。他身后,不再叫他哥哥的亲弟弟,和至今都没透露底细的便宜弟弟,都在注视着跟那一小片天地格格不入的他。   没有人逼他做出选择。   只是他也会孤单,想找人说说话,发讯息问何筝:【你们怎么还不过来。】   等了老半天没收到回复,杜夏没回头,一直盯着手机屏幕,又问:【你们在聊啥?】   何筝这次回得很快:【你过来就告诉你。】   杜夏好像就是在等这句话。   也没和庄毅他们说一声,杜夏迅即从位置上起身。   在座的其他人只看到他转身离开的背影,默认他还会回来,并不知道杜夏眼里莫名满是憧憬。   夏风从他身侧拂过,杜夏奔向何筝,在短短几秒钟里完成人生的第二次出走。 第41章   杜夏刚走到马路牙子那边,杜浪就跟何筝说:“我走了。”   杜夏:“?”   “去、去哪儿?”杜夏直接傻眼。   “网吧啊。”杜浪晃晃自己的身份证。他还穿着那所高中的校服呢,他终于不用特意换衣服,光明正大去通宵玩个痛快了。   杜夏望前迈了一步,欲言又止,想说自己那边有电脑,但他也记得杜浪提到过,现在的电脑游戏和以前的也都不一样了,对电脑设备也有更新换代的要求,不然玩得不痛快。   杜夏买的那台电脑显然不符合杜浪的要求,而杜浪不想将就。   “那你……什么时候回来?”   杜浪做了个掏耳朵的动作,无语道:“你到底是我哥,还是我妈?”   杜夏知道自己讨弟弟嫌了,抿嘴不再说话。两人再这样下去又要不欢而散,何筝适时拍拍杜浪的肩,让他晚上注意安全。   “你们也是,我不想这么早就当小舅子。”杜浪眼神微妙了起来,双手都插回裤兜里,吊儿郎当地往后退了两步,才转身离去。   杜夏看着他的背影,都没来得及跟他说一声,何筝已经不在他屋里住了,那张沙发床,早空出来了。   杜夏怅然若失,不得不承认杜浪真的长大了,是成人了。   庄毅等人还在快活喝酒,高涨的兴致不因杜夏的离开而受影响。何筝望过去,问杜夏:“你还要回去吗?”   杜夏摇头,反过来问何筝:“你饿吗?”   何筝:“???”   杜夏先是不解何筝为什么突然用那种眼神看着自己,等他意识到这三个字之前被用来暗示什么,又喝过酒,脸唰得红了,连连摆手,话都说不利索。   “不是、我……”他没那么饥渴,真的就是想问问何筝饿不饿,毕竟今晚的菜没一个合他的胃口。   何筝近来在他面前越来越放肆,但今天没借这个机会调侃,又变回了那个初见时很有分寸疏离感的青年。   这附近的餐饮口味都差不多,多用重调料蒙蔽味蕾,杜夏知道何筝偏好清淡的饮食,两人就步行回出租房,杜夏三下五除二就端出碗西红柿鸡蛋浇头的米线。   何筝说了句“谢谢”,坐在电脑桌前细嚼慢咽,不说话也不发出咀嚼的声音,体面讲究得很。杜夏没别的地方可坐,闲下来又觉得的有那么点尴尬,就把杜浪的行李箱打开了,里面占据大部分空间的竟还是教材课本,和一些积累作文素材用的课外书。   杜夏找出美术和音乐翻了翻,喜欢得紧,满眼都是幸福的笑,他把书都先放置到一边,先去整理杜浪带回来的衣物,衣服裤子什么的拿起来要闻一闻,嗅一嗅,怕杜浪在学校里清洗的太仓促。   为了方便,杜夏一直跪在行李箱边,把东西全都拿出来后他准备把箱子合上了,他摸到箱底的夹层意外有些厚,像藏了什么东西。   杜夏拉开拉链,定眼往里一看,怔住了。   何筝注意到杜夏的异样。只见杜夏从夹层里抽出一块布,成色花纹都很老旧。杜夏缓缓将那块布摊开,摊平,何筝才发现那块布料上的绣工也很青涩,黄线歪歪扭扭,在花朵上方绣“乖宝宝”,下方绣“一生平安”。   杜夏双手攥着那块布的两角,一点一点地收紧,心潮涌动。这种布料其实叫背带,在他的老家山村,每一个新出生的婴儿都被这样一张布料裹过,再被母亲用肩带固定在后背上,这样就能又照顾孩子,又能下地干活。   这是大山里的东西,杜夏每年都能在蓉城的街上看到背着这种布带的女人。不像城里的太太们推着婴儿车出行,杜夏的这些老乡全都背着孩子逛街,布料上的刺绣都是差不多的。   父母外出打工,这些孩子说不定就是在蓉城出生的,他们被母亲裹在背上,他们的父母也曾被留在大山里的老人裹在背上。   杜夏两手手掌心都是皱起的布料,他把这背带举到鼻前,埋头狠狠一吸,好像那上面还有儿时的味道。杜浪出生后,他母亲腰上的旧疾复发,不能裹这种布带到背上,也很难下地干活,这块布就裹到了杜夏背上。杜夏总是边哄只会哭不会说话的弟弟,边种田插秧,一天下来腿根都溅有淤泥,杜浪的脸白白净净,瓷娃娃似的,张着一口没牙的嘴冲杜夏咯咯地笑。   杜夏当时也上学了,识字了,布带上那几个字是他自己缝的,一生平安顺遂便是对这个弟弟唯一的期望。   后来他只身来到蓉城,第一年没赚到什么钱,连温饱都是问题,他有一回饿昏了头,在街上看到一个用同款布带背小孩的女人,他看痴了,跟着那个老乡走了好远好远的路,直到小孩笑了一声才回神,意识到那不是自己的弟弟,他的弟弟还在老家,他得在城市里混出个人样,他才能再见到弟弟。   杜夏万万没想到杜浪会把这种东西贴身带着,还带到了学校里。依稀记得三年前帮杜浪搬宿舍,他的衣柜底部是斑驳的,需要摊块布遮盖住,杜夏能闻出布带有木屑的味道,说不定就是用在那里。   杜夏一时百感交集,他听到何筝问:“就不怕杜浪又发脾气,说你乱动他东西?”   杜夏也不知道该怎么回答,看向何筝,又是撇嘴,又是嘴角勾起,又想哭又想笑,感慨万千,无法言语,良久才问了句,“你们之前在路边都聊了什么啊。”   何筝这次彻底放下筷子。   他侧坐,一只手搭在椅背上,正视跪在地板上的杜夏,他没开玩笑逗弄,而是直截了当,从语气和表情都很认真。   “你弟弟希望你也能继续读书。”   杜夏:“?”   杜夏懵了,何筝又说:“你知道gap year吗?”   杜夏更懵了。   何筝说的中文他都没听懂,还夹起洋文了。   他的错愕反应还挺在何筝的意料之内。何筝那本神秘的口袋本于是又现身了,翻到中间后被何筝举着,朝向杜夏,那十来页里全都有地图贴画,空白处做了密密麻麻的标记,字扭得一个圈接一个圈,杜夏看了好几页,才意识到那些是外语字母,何筝肯定写得很顺手,所以才会这么潦草。   何筝说,这些才是他原本打算去的城市。   在何筝的叙述里,他高考失意后选择出国,随家里做生意的亲戚来培训机构林立的蓉城学雅思托福,并于今年年初拿到欧洲某高校的offer。何筝并没有立即去报道,而是想gap一年游历祖国的大好河山,再离开去欧洲。   何筝还说,这种生活方式在欧美学生里很寻常,性质和穷游的背包客差不多,当然不可能坐飞机。大卫村就在蓉城的老火车站附近,何筝本来是要去坐绿皮火车离开蓉城,路过这个久闻大名的“中国第一油画村”,就心血来潮走了进去,也算是打发等车的时光。   就这么遇到了杜夏。   杜夏太过于震惊,以至于没有表现出丝毫的震惊,非常冷静地问何筝为什么谎称是离家出走的农二代,而不告诉自己实情,何筝笑了一下,说自己的专业需要做田野调查,大卫村的油画产业生态是个很好的调查样本,他想融入其中,说不定能写成一篇入选期刊的人类学论文。   他一本正经说得很真,连杜夏都不知道大卫村里到底有多少商铺和外来人口,何筝轻描淡写抛出一个又一个数字,杜夏听了也不可能去取证。   绝大多数时候,何筝看谁都用一种观察的目光,仿佛置身事外从未来过,格外淡漠,姑且算何筝真的是在实践和应用人文学科的方法论,杜夏还是想不明白,眉头紧皱地问:“这有什么好隐瞒的呢?”   何筝还是笑,眼睫稍垂,说,因为他不想让杜夏对自己有滤镜。   杜夏对学历确实有某种情怀。那是对知识和文化本身的尊敬,也包含了对另一种生活的幻想,所以他对庄毅偶尔会爆粗口,对杜浪唯唯诺诺,不仅仅因为他是自己的亲弟弟,还因为杜浪是读书人,充满朝气和无限的可能。   何筝颇具混血感的卷翘眼睫重新抬起,眸子正对上杜夏,“你不觉得你在我面前,会更真实一些吗?”   杜夏不置可否。   尽管很早就怀疑何筝的真实身份,他目光所及之处的何筝和自己一样,就是个绘画民工,批量生产赝品的打工人,靠手艺吃饭。   真说起来,杜夏还是他的老板,高学徒一等,除了乌龙的第一次,两人性事上的主动权也在杜夏这里,他不想做,何筝顶多口嗨两句,并不会强迫。   所以杜夏会在何筝面前气急败坏,闹不愉快,甚至冷战。两人之间的平衡看似脆弱,又坚不可摧地一直存在。   “这些我也跟杜浪说了。至于念书……我的建议是直接一步到位,带你出国,那边的环境更开放,会更适合你求学。两个人在一起也好互相照应。”   杜夏依旧是一脸茫然和震惊,何筝给他时间消化,并加以诱惑性的畅想。他让杜夏别担心成绩,杜夏留在国内可能只能念个成人本科,国外的政策更多元化,杜夏总能拿到合适的签证,进入丰富多彩的课堂,认识很多新的朋友,会到很多博物美术馆看真迹……   何筝许诺给杜夏一个截然不同的美好未来,只要杜夏有决心离开,杜夏并没有彻底反应过来,单发出一个类似“不”的音节,打断了何筝的幻想。   何筝并不着急地看着杜夏。   杜夏的眼眸重新聚焦,“不是这样的。”   何筝的面色神情依旧没有变化,等杜夏的下文,杜夏情绪突然变得激动,反问何筝,你到底是谁?   何筝很无奈地叹了口气。   他前面说了这么多,杜夏还这么问,只能证明杜夏全没听进去。   或者,听进去了,但还是不相信。   杜夏自己也有点恐惧,虚声轻问,你真的叫何筝吗? 第42章   何筝缓缓閤眼,再睁开,视线往下落在杜夏身前的地面。   他的呼吸也很缓慢,像是陷入沉思,思忖接下来要说什么才能让杜夏感到可信。杜夏面色可见的紧张,对何筝的说辞表示怀疑。   太轻巧了。   杜夏不是不相信何筝出身于中产以上的家庭,能出国留学,只是他直觉何筝所表述的这一版本过往太平平无奇,尽管这个故事乍一听没什么编凑的痕迹,每一句都有迹可循,还跟他身份证上的年龄对上了。   杜夏更愿意相信何筝说的没一句真的,他还是在骗自己。   “老火车站附近有的不仅是大卫村,还有个人才市场。”杜夏点到为止,没说透。他在蓉城待了七年,就算不熟悉市中心,大卫村方圆几里还是走遍了的,知道哪里房租便宜,哪个村专门从事哪一种行业,来打工的外地人想要找工作,又要去哪里招聘。   那个人才市场就是周边工厂招工的地方,但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失去了上进心的打工人专门驻扎在那片区域,只打日结的短工,干了一天拿一两百块钱后就能玩上三五天,没钱了再继续打短工。   时间长了,这个人才市场被越来越多这类外地人占据,便宜的面店和网吧招待所应运而生,当外地人在城市里失意,又回不去家乡,他们仅剩的唯一一条退路,就是在这个人才市场自我放逐。   向下的自由不是自由。在这种死气沉沉的环境待久了,有些人连短工都懒得打了,就把身份证抵押出售,换得的几百块钱又能活上好几天,像“何筝”这样年轻一些的身份还会贵上个五十一百,反正只要有钱,一点点钱,就不愁在那里买到一个新身份。   当然了,这些身份证的持有者早以是活着的行尸走肉,躯壳里空荡荡没有灵魂。   杜夏其实还能说出很多吊诡的细节,他心跳加速,不敢看何筝。   他还有些后悔,觉得自己这时候提这些不合时宜,也毫无意义。何筝的身份证如果真是从黑市上交易得来的,那他就是不想让其他人知晓真实身份。既然是有意,他怎么可能跟自己说实情。   再说了,他要真是什么流亡的逃犯,在自己这儿隐姓埋名,如今自己心生怀疑,他说不定要杀自己灭口,再逃到另一个无人认识他的地方去。   他说把自己带去欧洲,说不定就是在打这种主意!杜夏要是信了,跟他去了,说不定就在路途中消失了,再也回不来了。   杜夏头脑风暴一通瞎想,成功把自己吓出一身冷汗。他看到何筝落在地面上的影子越来越靠近,和自己的融为一体。   出租房顶的白炽灯光下,杜夏跪坐,何筝蹲在他身前,一只手搂过他的后颈,再靠近的人却是何筝自己。   何筝应该只是想抵上杜夏的额头,但当杜夏的呼吸喷洒在他脸上,他得寸进尺地将对方整个揽过来,下巴搁在他肩膀上,两人无法对视,但面颊侧脸相贴。   杜夏双手都垂在膝前,躯干僵硬,没有回应何筝的拥抱,何筝没表现出丝毫不满,就这么抱着杜夏,一动不动好久,久到杜夏的四肢肌肉放松,双手手指好动地缠绕,嘴唇蠕动让问问何筝是不是睡着了,何筝更用力地贴近他的脸颊,撒娇着问,“你就当我只是何筝,不行吗?”   就当那个没一句真话的故事是真的。   就当我真的只有19岁,是和你的亲弟弟一样的高中毕业生。   请和我一起自欺欺人,宽容我,任由我把人生简单粗暴地分成两半,遇到你之前,和遇到你之后。   请不计较前尘往事,就像我也从未问过你的过去。   有什么被压抑的情感挣脱了。   杜夏败给何筝了。或许从一开始他就输了,明知何筝的身份不简单,他还是把人留到了现在。   是他自己先贪心的。他盯着电脑桌上的碗筷,拍拍何筝的后背,要他把自己放开,他要去收拾碗筷。   何筝照做,很积极地把碗筷先拿过去,他去洗。杜夏从后面看着他,他做家务的动作如今是那么娴熟,他真的是何筝,神秘但从来没害过自己的何筝。   杜夏认命了,也没什么好再说的,他拿起换洗的衣物进卫生间洗漱。六月天热,到晚上还是会降温,洗冷水澡会有点受不了,杜夏站在淋浴头下,从头到尾被冷水打湿,双手抱在胸前被冻得直哆嗦,他心里那团火还是没能被浇灭,越压抑,反而越烧越烈。   卫生间门被打开了。   杜夏没回头,进来的人也没碰他,往前伸手握住冷热阀的手柄,把水温调直温热。   温暖的水流淌过杜夏光裸的身体。他不再发抖,闭眼,在花洒下扬起头,原本交叉在胸前的双臂分开,一只手揉搓胸口,另一只手往下,抚摸自己娇小的性器。   杜夏还是没有回头,但很轻地哼了一声。   暗示已经很明显了。   身后传来关门声,杜夏却笃定何筝并没有出去,腿一软倒在了他的怀里。何筝的衣服裤子都还没脱,很快就湿了,贴身勾勒出肌肉曲线,杜夏的后背隔着衣服布料蹭他的胸膛,那风光反而比两人都裸体来得香艳。   是杜夏在往何筝身上靠,不住地扭捏磨蹭,抓过他的一只手往自己下面摸去,那里有哗啦啦的水流滴落,很容易就把两人的手指都吞了进去。   随后杜夏把自己的退了出去,哼哼地发出几声鼻音,脚后跟随着何筝手指的抽动轻微离地。   何筝知道杜夏得趣了,另一只手掰过杜夏的脸,凑过去想要亲吻。杜夏眼皮也被花洒打湿了,一直闭着眼,他却在这时候突然睁开,和何筝近距离地四目相视,所有情绪一览无余。   两人的嘴唇只相距几厘米,杜夏出于本能地抗拒了一瞬,那一瞬过去后,他想配合地亲过去,满足何筝的需求,何筝却撇过脸,固执得只要百分百的真心实意。   强心脏属于何筝,杜夏就不行,见何筝前后态度有所转变,会觉得是自己亏欠了何筝,占了他便宜只顾自己爽,把一个活生生的人当没感情的按摩棒。何筝手艺很好,插个五六分钟,杜夏前面就射了,何筝今天也很规矩,没在他后面动手动脚,杜夏就更过意不去了,射精完后自己都还没缓过来呢,就转过身蹲下,半边身子能被花洒淋到,另半边滴答着水珠,长至肩头的黑发湿哒哒贴在脸上,脖子上,还没被蹂躏呢,就一副楚楚可怜的模样。   何筝以为杜夏是站累了,这是要歇一歇。地上的瓷砖凉,膝盖磕着会疼,何筝伸手的本意是要把杜夏拉起来,杜夏却张开嘴,舌头舔上他的食指指尖。   杜夏跪姿端正了些,挺胸抬头,吮吸住他半根手指。   何筝眼睛眯起。   杜夏的眼眸却上抬,吃着嘴里的,手摸上何筝的腰带,心里想着那里面的。   何筝的牛子几乎是从内裤里弹出来的,梆硬的一大根。何筝扶着根部,将性器贴到杜夏脸上,拍了拍,击打出水花声,杜夏赧然地侧了侧脸,但没完全躲开。   杜夏再次挺直腰身,嘴巴张得更大,尽可能多得把那庞然大物含住。   这不是他第一次给何筝口交,刚开始的时候,他的牙齿还会磕磕绊绊到肉棒,他现在有经验了,懂得把牙齿藏住,嘴唇紧成一个圈,两颊随着每一次吞吐鼓起又凹陷。   这幅模样并不美观,杜夏像饿死鬼投胎,贪婪得吮吸那肉棒,渴求马眼吐出更多的稠液,他竭力索求的样子在何筝眼里漂亮极了,手指穿过他湿黑的发梢,紧紧抓住,扣过来,杜夏干呕了一声,并不明显的喉结蠕动,坚持着没有把性器吐出来。   他想要呕吐的时候喉咙口会更紧,何筝撞进去,穿过湿热的口腔和有些粗糙的舌苔,会错觉自己在肏的其实是杜夏的逼。   何筝早已不是第一次秒射的处男了,持久得很,只靠杜夏口,杜夏就是吃半个小时,他也未必会射出来。杜夏下颌已经发酸发涨了,何筝心疼他,推开他的额头让他把性器吐出来,他自己撸会儿,杜夏特别有默契地低下脖子,去舔他的睾丸,两颗丸球的直径比杜夏自己的鸡巴都长,杜夏羡慕得紧,吃得也更卖力。   何筝把高耸的性器送回杜夏嘴里,杜夏口了一两分钟后他又抽出来自己撸,如此循环交替。杜夏的嘴几乎没停下,窄小的空间里安静得只有花洒声,两人没什么交流,很容易冷却情欲。   何筝不免口嗨两句,刺激一下自己的牛子。他问杜夏可不可以射他屁股沟里。   之前在床上,他也这么问过杜夏,杜夏毫无犹豫地摇头拒绝,怕他射错方向粘到床单上,更怕有天赋异禀的小蝌蚪顺着股沟钻进他前穴里。   于是乎,每次口交都是以射到杜夏嘴里为收尾。杜夏有时候会吃掉,有时候会吐掉,不管哪种都会赶忙去漱口,多少有点嫌弃。   杜夏今天却一反常态,没看何筝,说了声可以后,就继续去舔囊袋,专心致志。   何筝性欲猛涨。当杜夏再次含住他的性器,口腔表皮能感受到性器表皮的青筋在不受控制地跳动,兴奋得很。   杜夏很少这么配合,何筝当然不会放过这么好的机会,变卦道:“想射胸上。”   杜夏嘴里有东西堵着,呜咽了一声,点头答应。   他的胸膛平坦,只有乳尖挺立,他比划着把胸上没多少的肉全都往中间挤,硬生生挤出一道乳沟。   何筝目睹这一幕讨好,性器从杜夏嘴里抽出,飞快用手撸动。   他快射了。   他把硬挺的牛子重新插进杜夏的口逼,杜夏很有默契地缩紧吮吸,被强有力的撞击推倒,整个后背贴上冰冷的墙壁,他也没把何筝的吐出来,狠狠吸紧。喉咙口被内射后他才想起何筝要射他胸上,这才松口,何筝抽出性器,出尔反尔地正对杜夏的脸,乳白色的液体在空中抛出一道又一道弧度,落在杜夏的头发上,睫毛上,鼻子和嘴角上。   杜夏双眼紧闭,等何筝发出一声低沉而又痛快的喘息,才把脸凑近到花洒下,将身上的精液洗掉。何筝也要清醒自己的下半身,刚射过的性器还没有软下,和杜夏的脑袋在同一水平线上。   杜夏不争气地弯起一条腿,用手指抽插饥渴的花穴,何筝目光落下后他难耐地把腿闭上,手指还夹在里面,他今天也失控了,拽住何筝的衣摆,可怜兮兮地恳求他,“你肏我吧。” 第43章   何筝把杜夏扶了起来。   他关掉了花洒,拿起一旁的毛巾擦拭杜夏身体上的水渍,他把自己淋湿的自己的裤子也脱了。   杜夏环摸他的腰侧,两人的胸膛贴了贴,何筝配合地举高双手,杜夏将他穿的套头衫脱掉,第一次见到何筝浑身赤裸的模样。   何筝抓住他的双臀,不疼但响亮地拍了两下,两人摩擦着肢体从卫生间跌跌撞撞到床前,杜夏一屁股坐在床沿,双腿岔开,何筝站在他腿间。   何筝没心急,低眼注视着杜夏,杜夏后背微塌毫无气势,半张着嘴,面色和眼神一样茫然意外。   杜夏伸出手,僵僵地抬起,手指悬空了五六秒,才落在何筝的小腹上,摩挲上面的斑驳。   何筝是衣架子,地摊货穿他身上都能变名牌,这样的身材脱了衣服肯定有肉,肌肉和线条不会像健身达人那么夸张,但每一分每一寸都恰到好处,和大卫雕塑有异曲同工之处。   但何筝意外得消瘦。   像是活生生削去了一部分肉,何筝的肌肉部分有多俊美,那些伤疤就有多狰狞,底下的肉可以重新长出来,皮肤的部分还是受到不可磨灭的损伤。   何筝应该是疤痕体质,比起胸前和腰胯,他大腿内侧两道长长的划痕四周凹陷,那条肉痕却会随着年岁的增长而增生,不做专门的整形的手术不可能平复。   杜夏看呆了,一时不敢去触碰,何筝见他一直盯着自己的下半身,不免想要逗弄,握住他的手覆盖在自己半勃起的性器上,轻松道:“怕什么,又没伤到你最喜欢的地方。”   他还真不把自己的毛发肌肤当一回事,还开玩笑要杜夏掂量,猜猜看要是真把这玩意儿割了,称一称,能有几两。   杜夏头皮发麻,不觉得好笑。   他记得何筝跟自己聊过他身上有伤。绝不是旧的。当他用手肘攻击何筝的肋骨,何筝甚至会吃痛,显然是刚痊愈不久。   杜夏盯着何筝胸前面积最大的一道疤,同样是伤疤四周凹陷,疤痕愈合后增生。何筝没刻意隐瞒,老早就说过自己高中爱打架,这些伤疤都是那时候留下的勋章,但高中生能打什么架,打到最后需要他把最后两根肋骨都取出来。   杜夏又开始后脊背发凉,不安地频频咽唾沫。何筝的故事本来就经不起推敲,再加上这些狰狞古怪的伤,他是彻底圆不回来了。   但何筝一点都不紧张,大大方方地问:“吓到你了吗?要不要我找件衣服重新穿起来。”   杜夏犹豫了片刻,摇摇头,竟配合地说:“你们高中打架上升到用管制刀具火拼的程度吗?”   何筝的嘴角缓缓勾起,顺着杜夏的话:“是啊,跟古惑仔电影里演的那样,我以少胜多,打完之后我在医院里躺了一个多月,医生还推荐我做整形手术,说做完后伤痕就看不出了。”   “那……你赢了吗?”   你付出了那么大的代价,你赢的那场战役的胜利了吗?   何筝的回答模棱两可。他轻揉杜夏的头发,说,“至少我没有输。”   何筝和杜夏都躺到了床上。   杜夏终于敢大胆触摸何筝身上的疤痕,掌心抚过能勾勒出凹陷的区块,他摸多了,看多了,也不觉得丑陋,双手逐渐聚到何筝的腹部,腹肌的轮廓都还在,那一块区域也没有疤痕,结实好看得很。   杜夏晃然想到了维纳斯。比起大卫,满身伤痕的何筝在他眼里更像断臂的维纳斯,有种被残缺成就的美。   并且,何筝的牛子比大卫的大,何筝的牛子完好无损。   何筝靠着枕头仰躺,杜夏侧身伴在他身旁,一条腿游蛇似地攀上他的双腿,自己两腿间的私密有一下没一下地在他皮肤上蹭动,无声地勾引。何筝从床头柜里拿出一个细长款的按摩棒,要用这个插进去,杜夏搂住他的肩膀,声音细如蚊蝇   “你不肏吗?”   何筝正常的声量被凸显得特别响亮:“没套。”   “没套就没套。”杜夏的脑袋稍稍撑起,少有的任性,把何筝都逗乐了,捏他的鼻子,“你平时不是最怕有小蝌蚪天赋异禀钻进去,把你肚子弄大吗?”   杜夏:“……”   “反正我今天就是特别想和你做。”杜夏咬咬牙,红着一张脸叉开腿,坐到何筝腰上,何筝也被他今天的主动惊到了,伸手想默默他的脸是不是被那几口酒烧红的,杜夏的掌心托住他的手掌背,不让他把覆在自己脸颊上的手抽回去。   何筝脸上的笑意消失了,眼神因为心态的正经也变得更深邃。   他看到杜夏眼尾发红,眼底也是湿的。   “……那试试后面。”   杜夏想不都没想地同意,决绝得不像是要做爱,而是献祭。   床头柜再次被打开,取出的物品是所剩无几的凡士林。杜夏非常配合地跪趴,小狗似地准备好被后入,他能感受到何筝湿润好的一根手指在那并不为插入而生的穴口处打转,他努力保持住这个姿势,默默忍受着,却又矛盾地不想和何筝对视。   何筝在前戏环节向来很有耐心,很舍得花时间。他趴在杜夏背上,但没让杜夏承担自己的重量,另一只手搔拨杜夏的乳头。   这是杜夏身上最敏感的地方之一,不去玩弄都会挺立。所以何筝一度误会杜夏不是处。处子怎么可能会有这么骚的奶头,大得跟被男人吮过似的,颜色也暗暗的,像被调教许久的熟奶。杜夏才是天赋异禀的那一个,乳头浑然天成就有这么敏感,到他手里后刺激个几回后乳晕都更明显了,胸部没有二次发育依旧平坦,但那颗肉粒鲜艳欲滴,像熟透了的红樱桃,随时会从枝头掉落。   何筝用两指夹起那颗樱桃,扯着它拉离胸膛,从视觉上让杜夏拥有一半小小的乳房。疼痛和酥麻的欢愉从那一点扩散到全身,杜夏的呼吸开始颤抖,腰腹随之塌下,显得臀部更翘,何筝插进了一根手指,比花穴甬道还要炽热的肠壁不断收缩,像是在抗拒入侵,也像是在拼命挽留。   太紧了。   比前面的处子逼都还要紧。   何震沉了口气,继而,房间里除了两人的喘息,又想起了另一种声音。   嗡……嗡嗡嗡……   何震将那根按摩棒开到中档,指盖大小的圆润头部正抵杜夏的阴蒂。   杜夏被刺激得差点撑不住身子,双臂一弯,肩膀差点倒到床上,好在手肘撑住了。   就是腰也更塌,两膝之间的距离也越来越大,平日里只有一道缝的小逼微微张开,可以看清艳红的小阴唇。   杜夏的阴蒂也很敏感,如果只刺激那个地方不玩花样,他在短短几分钟内高潮五六次都不是问题。这还是何筝教他的,那个更清新自然的按摩棒也是何筝上个月领完生活费后送给他的,档位比那俩必须插电的跳蛋丰富多了,颜色也更高级,不是艳俗的粉红,还是莫兰蒂色系的铁锈红,若是插进去小逼里再含住,色泽过渡和谐得像是和肉逼浑然一体。   但何筝似乎更喜欢只用这个刺激杜夏的阴蒂。他也很喜欢舔那个地方,把馒头缝两边掰开,更仔细的观察,觉得这颗小豆子很神奇。   男人的阴茎除了射精还要排泄,女人的阴道更是生育的必经之路,唯有阴蒂,唯有这颗豆粒仅为欲望而生,就算没有另一个性别的插入,只要刺激这颗小小的红豆,就能获得高频次的欢愉。   阴蒂高潮理论上也比插入式的性行为更安全,所以每当杜夏不是很乐意,何筝都会刺激那里。他要是再用按摩棒逗弄下去,那颗豆子绝对会从包皮里勃起,一抖一抖地绽放下去,何筝在杜夏濒临高潮之际把按摩棒挪开,小小的阴蒂在两人都看不见的地方抽动,一涨一涨地被限制,没能释放出情欲。   杜夏陡然升高的欲望逐渐冷却。他才意识到自己专心致志于按摩棒的震动上,以至于何筝的手指伸进去两根了,他被转移注意力后没觉得特别疼。   但那还不够。何筝把按摩棒放到他手里,让他自己玩阴蒂,空出来的手再摸他的奶子,最大限度地将他浑身上下的敏感带都调动起来。杜夏也没扭捏,反正何筝看不见自己的脸,他干脆单手撑住身子,把按摩棒插进早已湿润的肉穴里,手指捏住末端调整方向,让前端正戳甬道里的那一点,再用手指揉阴蒂。   前面的舒适和后面扩张的疼痛相互抵消,杜夏不由神离,眼睛看着一个方向,那里还挂着他给杜浪绣的背带。   他可千万不能让何筝知道,明明是他求何筝肏自己,他却在床上突然想起杜浪。当杜浪能走路了,不再需要当哥哥的背他,杜浪总是寸步不离地跟着杜夏,步伐一快就容易跌倒。有一次在外头,小杜浪又摔倒了,路过的同村老奶奶看在眼里,多管闲事地斥责杜夏,说他这个小妈妈当的不够格。   杜浪那会儿话都不会说几句,但能听出老奶奶对自己哥哥并不友好。老奶奶见他挺可爱,又嘴碎地来一句,说家里的妈妈肯定更疼小弟弟,杜浪毫不领情地冲老奶奶张开五指,龇牙咧嘴咿咿乱语,恶犬似地扑过去,要不是杜夏及时将他抱离,杜浪说不定会把那个老奶奶咬出一个洞来。   杜夏现在的姿势也跟狗一样,但是等待被进入的母狗。他盯着那块布带无声轻笑,欣慰自己没白疼这个弟弟。每当自己受他人的侮辱和欺凌,弟弟就算手无缚鸡之力,也会义无反顾站到自己身前,张开瘦小的双臂保护他。那才是他的弟弟,真正的弟弟,弟弟为什么变成如今杜浪的模样,他真的一点头绪都没有吗?   他真的什么都不知道吗?   他如果真的一无所知,又怎么会在杜浪百般将他推离后还死气白脸地凑近。有什么亏欠如洗刷不去的原罪折磨他,拷问他,他一辈子都是杜浪的哥哥,他们都出生在那个闭塞落后的村庄里。   杜夏手上的动作越来越用力,快感在堆积漫溢。他还未抽搐高潮就已灵魂出窍,产生从未有过的不切实际的念想:人真的能换一个身份继续生活吗?人……他想说的是生而为人,没有一个父母是获得腹中胎儿的同意再把他带到人世间吧。   总之,出身是不能被选择的。每个人的身份都是天注定,无法改变只能背负一生,连死亡都未必能将其剥离。杜夏这么老实传统的人还是会给自己找块墓地吧,墓碑上必不可免地刻留一些血缘亲脉,他头一遭听说有活人和天命斗, 尽管漏洞百出,尽管未知胜负。   杜夏的双腿内侧紧绷,肉穴泛滥淋漓。他等不及了,甚至后退去蹭何筝的性器,想让他进来,快点进来,好像和这样的人发生关系,肉体连接到一起,他就也能分到一些勇气,哪怕置之死地不复生,但愿求得众叛亲离。   杜夏怎么也想不到,做爱这种事也能让人热血沸腾,他后面开得差不多了,就等何筝进来,何筝突然把手指全抽了出来,起身离床。   杜夏保持被后入的姿势,仰头注视何筝,何筝挺无奈的来了句,“你今天水实在太多了。”   何筝很快就回来,双手重新卡在杜夏的腰胯。杜夏难耐地扭动,变卦想要爬离,何筝把他的腰往下压,强迫他的性器和花蒂被摁到那块摊到身下的布带里。 第44章   “啊!”杜夏被压垮的同时往前方伸出了一只手,没有人拉他一把助他逃离,他只能继续陷入情欲的漩涡里。   杜夏想要爬起来,屁股刚翘起,何筝掐住他的双臀往外掰扯,再一次将人重重地摁下去。   “不行,这布没洗过,不干净,我说不定会蹭到什么脏东西,我、我会生病的!”杜夏语速飞快,给出的理由无可厚非。何筝便不再强制,但将杜夏翻了个身,屁股腚贴着那块布带。   ——这样总行了吧。   杜夏没来得及拒绝,何筝掰开他的双腿,抬高夹到自己腰侧,胯部一挺送了进去。   “唔!”杜夏不可能毫无痛意,腰身不由自主抬高,配合何筝的入侵。何筝在自己露在外面的牛子上又涂了些凡士林,很慢很缓地抽插,争取每次都进去多一点,杜夏的后穴绞得越来越紧,心理上想要放松,奈何生理本能不住地抗拒。   何筝也停了停,拍了一下杜夏的屁股,不知是在夸奖还是感到无语,“你后面比前面会夹多了。”   也吸得更紧。   开弓没有回头箭。杜夏自知这当口,谁都不可以叫停,只能硬着头皮想方设法让自己放松,双手哆哆嗦嗦摸到那根按摩棒,拉住底部的小环往肉穴里抽插,抽送频率比何筝快上好几倍,阴唇内侧的艳肉都翻出了一小圈。何筝怕他伤到自己,将那根按摩棒整根塞进去,往里顶,尽可能深得插到杜夏自己手指够不到的深度,杜夏小腹一阵痉挛,扬长脖子连说好几声“到顶了”,何筝指尖总能再往里面送一送。   按摩棒的嗡声被杜夏吃到了肚子里,上到宫颈下到g点都被照顾到。这么一折腾他身上起了层薄汗,头发更是湿漉漉的,水草般散乱在洁白的床单上,明明是个魅惑人心不自知的海妖,却像是快要溺死了,双眸久久涣散难以聚焦。   杜夏双腿屈起大开,两条大腿根被掰到几乎呈一字型,没什么生命力地任由何筝采撷。何筝整根肏进去后他才难以忍受地仰起脑袋,何筝也挺胸抬头,恨不得把睾丸的部分也送进那又紧又热的温柔乡里去。   “怎么会这么紧…”何筝像是发现了什么叹为观止的新玩具,手指在杜夏和自己的连接处划过。那个封闭的小圈原本有层层的褶皱,现在被他的性器撑得平滑光整,像个随时会破掉的精致器皿,何筝俯下身抱住杜夏,双手从他的腋下穿过,双腿压制住他的双腿。   杜夏被压得动弹不得,双腿更是吃力,紧绷到随时都有可能抽筋。何筝就以这个姿势开始插弄,杜夏是被操弄的小母狗,他就是公狗——比公狗还持久带劲的腰身持续而又稳定的发力,杜夏像是被嵌入这座名为何筝的墙壁里,只有臀部露出来被当作没有生命的器具。   “何……何筝。”杜夏怕了,恐惧和快感此消彼长,在心头滋生又涨溢。他受不住这个姿势,连连叫疼,何筝的脸颊贴着他的,两人并没有眼神上的对视,他的话语也仅仅只能传到何筝的耳朵里。   “何……阿筝,阿筝。”杜夏侧脸主动贴近,嘴唇抵上何筝的面颊。何筝的动作慢下来了,杜夏嘟嘴,证实这一刻的接触确实是亲吻。   何筝稍稍抬起身,两人的额头相抵,性器深埋在他体内,不再做那么大幅度的占据入侵。杜夏喘着气,双唇讨好地贴上何筝的。何筝没有反应,他就大着胆子把舌头伸进去,小心翼翼舔了一下何筝的牙齿。   何筝旋即扣住他的后脑勺,唇舌间的入侵凶狠得像是要将杜夏拆吃入腹,也吞食了他的呻吟。   杜夏这是中计了,上面的口逼被破除了防御,下面刚被肏开的紧逼迎来新一轮侵袭。润滑在高频的抽插中化为淫水,吧哒吧哒的摩擦水声里,何筝摸了一手杜夏的下体,送到他嘴边,塞进他嘴里搅动,要他好好尝尝自己的味道。   杜夏闭眼,侧着脸,面色潮红,隐忍得仿佛这场性交只是对何筝单方面的取悦,他只是承载对方欲望的容器。   性快感就是这个吊诡。   当杜夏半推半就将自己放置于被动的位置,他在何筝身下越是臣服屈辱,他在心理上就越欢愉。   继而调动整具肉体。   “水多得都要把布带浸湿了……”何筝当然在夸大,但表现得煞有其事。他还特意勾起一角布带擦拭杜夏的臀缝,有意无意地将布料捅进那上面那个穴口,杜夏惊恐地摇头,抱着何筝的脸又亲又吻,求他别这么做弄自己。   “这样就受不住了吗?”何筝竟然笑了,是杜夏熟悉的那种笑,天真又纯粹。   他于是躺到那块布带上,扶着杜夏骑坐在自己身上。   这个体位无疑会进入得更深,杜夏每一次把鸡巴全吃到后穴里,长在前穴尖的阴蒂也会撞击上何筝茂密的丛林。浓密的阴毛戳蹭杜夏的花蒂,把那根花蕊也刺激得勃起,无需撸动就要射出花粉——   “哥哥。”   何筝躺在杜浪曾经用过的布带上,喊被自己操弄的杜夏,哥哥。   杜夏浑身剧烈颤动,四肢缩起,下意识要从何筝的性器拔出来。何筝哪会让他得逞,双手虎口卡住杜夏的腰际,将这个人嵌在自己身上,成为自己身体的一部分,他又恶劣地唤杜夏,哥哥。   何筝的微笑很明媚,他特意抬起自己的腰胯向上碾磨,要杜夏永远离不开自己。   “哥哥里面好热,好好肏啊,”他很满意,“哥哥前面的是小骚逼,后面的又是大骚逼。”   “啊……啊。”杜夏说不出完整的话,声音从原本的呻吟变成带哭腔的呜咽,象征男性身份的娇小性器也软去,不像之前那么蓄势待发地勃起。   比起羞辱,他现在更像是受了莫大的心灵冲击,他甚至用手去抓自己的脸,他的头发和手都被何筝拨开,何筝要他好好看看,最终占有他的到底是哪个弟弟。   “你把杜浪接到蓉城后有想过被杜浪这样吗?毕竟他后来也知道了,你下面有逼。”何筝竟然指名道姓,逼问杜夏是否对杜浪有非分之想,把亲弟弟当性幻想。杜夏已然是惊弓之鸟,摇头幅度大得带动肩膀一起抖动,他以前没有,以后更不敢遐想。   “这就对了。”何筝大发慈悲地抚摸杜夏软塌塌的性器。杜夏先是惊恐得惨叫两声,到底没能敌过情欲,前头颤颤巍巍的站立,肌肉也没之前那么僵硬。   但他还是哆嗦,不敢全身心的投入,何筝要他放心,他接下来会给他高潮,也只有他,能给他这种极乐和欢愉。   他许诺杜夏以无量慈悲,他偏偏又要把那块布带塞进杜夏嘴里。   杜夏还是能呜咽出声。堵了一层布,他反而能发泄般释放情绪,牙齿紧咬住布料,喉咙口低吟出哭声。   他像狗一样被何筝后入,毫无尊严,还饱受背德伦理的煎熬,他被入侵的除了肉体还有灵魂,如名画中沧桑疲惫的纤夫,渴求有神明将他解放。   他在现实和梦幻的交界处游走,摇摇晃晃站到正中间,他被身后的人推了一踉跄,回头,以为会有惊涛骇浪,他看到原地趴着的竟是一只绿壳乌龟。   他口中的布带不知何时被取出。   他被何筝掰过下巴,扭头撕吻。他的双腿大开,性器淅淅沥沥地流出并不浑浊的黏液,他的小腹阵阵抽搐,不知是按摩棒依旧在震动,还是何筝性器喷张射出后形成的弧度。 第45章   杜夏和何筝从那一夜起厮混度日。   像是从身体的连接中生出默契,两人心照不宣地都不提现实生活里的事,除了拿外卖,那扇通往外部世界的门久久关闭,绝大多数时候,这都是一个封闭的环境。   时间在这个出租房里不再流逝,仅需一次酣畅淋漓的性爱,肉体就记住这种愉悦了。现代社会追求快节奏,又要年轻人习得延迟满足的能力,外部的一切规训在这个小小的空间里失去了作用,杜夏和那个名为何筝的青年人一起,沉浸于这世间最即时的欢愉。   杜夏连着好几天都没有从床上下来。食髓知味,欲罢不能得,跟不考虑明天似的。   也不管床单会不会被弄脏,他们连着好几天都在那上面做爱,热火朝天到连避孕套都是点外卖送过来的。   当时外卖员敲响大门,穿戴整齐的何筝去开门。杜夏躲在被窝里看着外卖员伸进来一只手,手上套着外卖塑料袋,杜夏知道对方不会看见他,他还是把自己缩成一团,深怕被外面的人发现。   何筝关上门后走回来,一把就将被子掀开,杜夏赤裸的身体全部露了出来。   市面上的避孕套果然都不太合何筝的尺寸,勒得他不舒服。何筝勉为其难愿意戴,他们就肏前面,不愿意委屈将就,他们就通后面,快要射了再拔出来,撸动几下射到杜夏胸上,乳白色的浑浊精液从杜夏肩颈处滑落,他奶子不够大,更没有沟,双手捧在乳头下想把那些液体接住别乱流,到最后也是无济于事,把整个胸膛都弄得更加淫乱。   所以何筝更多时候是射他嘴里。杜夏还是好笨,每次都算不准何筝到底什么时候射,最开始的那几股就喷到了脸上。   何筝就用手把那部分抹匀,面膜似的,而不是让杜夏直接吃掉。   封闭的环境很容易影响人的心智,两人都有不同程度的失控。何筝不再遮遮掩掩,占有欲露骨,恨不得把杜夏钉在自己身体上,好话要听不止一遍。   他又在杜夏快要高潮的时候提到杜浪了。他问杜夏知不知道杜浪为什么不叫他哥哥,因为杜夏下面有逼,所以杜浪茫然开不了口,不知道该唤他哥哥,还是姐姐。杜夏被吓得兴致全无,被贯穿的甬道分泌不出润滑的液体,何筝又能把他的情欲重新调动起来,叫他姐姐,含住他熟透的硬挺的乳头,逗弄他阴茎后面的花蒂,戴套的性器顶进花穴,毫不忌讳的一遍又一遍,姐姐。   杜夏之后潮吹了。   他前穴里头还真有个尿道口,喷出来的液体和阴茎射出来的很像,比正常男人的精液清淡,仅仅是粘稠些的水。杜夏直到这一刻都不觉得自己是女人,但当潮水退去,他独自站在沙滩上,回头看海,他知道自己也算不上男人,世俗定义里那种,能传宗接代进祠堂的男人。   杜夏不知道自己是谁了,他又听到何筝喊他哥哥,或者姐姐。   何筝太可恶了,早些时候有多抵触,以为杜夏把自己当替身,他现在就有多欢脱,巴不得杜夏把他当杜浪似的,时不时来两句,用语言上的挑逗硬生生把杜夏从潮水尖端拽下来,用这种方式控制他的情欲。   适当的禁忌感确实能带来情欲上的高涨,但要是拉得太满,正常人还是容易萎,从状态中抽离清醒。杜夏不可能装听不见,他能否成功释放高潮的权力无奈被何筝抓在“嘴”里。他才得趣呢,肯定会气急败坏!觉得何筝过分,太过分!他于是决定用何筝的方式打败何筝,他问何筝,那你呢?   你在肏我的时候又想起谁,你敢说我就是你唯一的欲念?   何筝还真敢毫不犹豫地点头,换了个姿势把杜夏重新压在身下,侧抬起他的一条腿操弄,边干边说,“不然呢,我只肏过你。”   何筝已经抽送快半个小时了,杜夏水都要流干了,累得翻不了身,唯一能扭动的只有脑袋,他仰头盯着何筝,眼底通红到竟有股恨意,要他也尝尝离高潮只有临门一脚却被话语刺激到泄气的滋味。   “你就不想你妈吗?”杜夏记得何筝在笔记本里的画,那无疑是个美丽的女人,眼窝深邃鼻梁高挺,这么不可方物的女人生出的儿子也遗传了她的混血感,英俊帅气。   可惜这位帅哥不能出声。不开口什么都好,一开口,中文的精髓没拿捏好,说话直白到毫无东方的含蓄。   “那些画都是什么时候画的?”杜夏指的正是那本笔记本。他问何筝为什么不早点把那本子拿出来,把自己破处了才重新翻开,他要是没跟自己发展到那一步,他难不成会把本子扔了?还是一直留着,秘密保存,好像画母亲,观察母亲,是什么见不得人的龌龊。   你又在隐瞒什么?   你曾经那么细致地描绘母亲,你宁愿当漏洞百出的“何筝”,也不要再当她的儿子。   何筝沉默了。性器深埋进花穴里,暂时还硬挺。杜夏看着他蓦然陷入沉思的神情,人生头一遭体验到报复他人的快感,他还是畅快早了。   他以为何筝会恶心,何筝不退反进,用最传统的传教士体位,将杜夏压在身下。   他反问杜夏:“你画过俄狄浦斯吗?”   杜夏还真画过。   跟达厄那一样,俄狄浦斯也是希腊神话里的人物。文艺复兴可以狭隘得理解为用油画演绎古希腊罗马神话和圣经故事,杜夏接了那么多年欧洲的订单,这个题材还是复刻过几张的。   但他也就对人名感到熟悉,后面再加个“情节”,就又要懵了。   更懵的是,何筝竟然会更亢奋,本就要把杜夏撑坏的牛子竟然还能再涨大!他用手梳理杜夏的长发,他说,弑父娶母是每个人都逃不掉的宿命。   都是宿命了,听起来很悲剧,何筝却表现得得意,浑身肌肉因更凶猛的发力,显得线条更明显,伤疤更野性,好像这具肉体就是他自己跳脱出这一宿命的最好证明。   杜夏又要看不清何筝了。他就从来没看清过,何筝的反应归类不到人之常情,这种人不讲循规蹈矩,也就无法预知下一刻的反应。   杜夏再一次成了容器,被迫接纳一次又一次猛烈的撞击。何筝明显是在征服他。真可笑,他又不是什么大人物,意志也不坚定,何筝却要从他身上获得证明,这种证明也只有他能给予。   只有他,只有他可以既是父亲,又是母亲,既是男人,又是女人。   何筝贯穿了杜夏的屁眼,就杀掉了男人。   何筝取悦了杜夏的阴道,就拥有了女人。   何筝还会在休息的时候拨弄杜夏的性器。杜夏那时候已经餍了,人都麻木了,呆愣了,何筝手指头不管插哪个穴他会出水,但很难再高潮,到达不了潮水退去见乌龟的临界点。   他就躺在床上,光着身子看天花板,脑子里空空如也,太阳穴倒是一跳一跳的,跟阴蒂同步,一起浸淫在高潮过后暗藏汹涌的湖水里,何筝怎么玩他的下体,感受能往四肢传递,到不了脑子里,何筝说了什么,他也一只耳朵进一只耳朵出,由何筝去了。   何筝在给他口交,舔了很久,他的性器硬了,但没东西可以射。何筝于是问他,那有尿吗?   杜夏没回应,姿势不变,望着天花板上的蛛网,蜘蛛在上面爬动,他的眼睛能好几分钟都不眨动。   何筝只能自言自语。杜夏的阴毛蹭到他的脸了,他嘟囔什么时候把这里剃了,干干净净。   还是没有回应。   “还想给你穿环。”何筝又抚摸起杜夏的性器。没了阴毛的遮蔽,杜夏的小弟弟肯定很可怜兮兮,何筝就想给他穿环,大大的一个贯穿尿道口,以后尿尿就行不成水流了,会分叉,还可能漏,那就不能站着了,要蹲下,潮吹液也会喷得淅淅沥沥。   杜夏的花蒂是这些天玩弄的重点对象,勃起后会从包皮里露出来,高潮后再缩回去。何筝说给阴蒂穿环后,这颗小豆子就再也缩不回去了,他再用细线牵住那上面的环,随时扯动,杜夏就随时都能干高潮。   他还算理智,手掌抚摸大小阴唇,摸湿了,没打算在这两侧穿环,不用的时候锁住封闭,防止他人觊觎,他淌了一掌心淫水的手往上摸去,摸到杜夏的奶子,他说这两颗豆子必须戴环,杜夏会感谢他的,奶子上环后会更敏感,摸起来更酥麻刺激。   “……就怕把奶道堵住了,万一以后会出奶,穿过环的乳头不容易吸出奶。”何筝身体力行地爬到杜夏身边,一手撑着腮帮子,脸稍微一侧就能含住杜夏的一边乳头,嘬嘴模拟婴孩吮吸母乳。杜夏终于有反应了,深吸一口气,很缓很慢地也朝何筝侧过去,双手环住何筝的脑袋,并不抗拒地闭上眼,懒洋洋地小憩过去。   像是抛却了真实世界里的一切身份,只剩肉身这具空壳,反倒无忧无虑。   杜夏没睡很久,再睁开,眼神比睡之前清明。   低头,自己环抱的臂膀里,何筝也闭着眼,含着他的乳头,静静睡去。   杜夏盯着何筝看了足足半分钟,确定他没再装睡,是真的毫无防备,才并拢五指一巴掌拍到他脸上去。 第46章   杜夏这一巴掌力道很虚,连声音都没打出来,更不可能疼,何筝眉头都没动一下,闭着眼继续睡,嘴唇也没有蠕动,稳稳含住杜夏的一边乳头。   杜夏眼眸半垂,面无表情地将手举起,打算再给何筝一巴掌,把人弄醒,他头一回见何筝睡得那么沉,那么乖,那么毫无戒备。   杜夏把手放下了。闭眼,还是很觉得清醒,眼睛又睁开了。   他侧躺着,正对着的窗帘自打两人发生性关系后就没拉开过,阳光打在暗黄色的窗帘上,隐隐能在帘子上看到阳台挂晒的衣物形状。   窗框两侧的缝隙里还能分别有条明亮的白光,渗透进来的光线就全都变旧了,给房间里的人和物都打上柔光,包括熟睡的何筝。   何筝明明就躺在杜夏身边,他的存在和室内的光线一样,幽暗,朦胧,散发不真实的光晕,像港岛上世纪文艺片里的男主角,和无脚鸟、船票、桃花等象征远方的意象重叠,这间出租房只是他途中所经历的其中一个场景。   出租房里并不是没有声音,杜夏身后,一台款式老旧的小型风扇正在孜孜不倦地运作,发出规律的白噪音。   这个房间里有空调,空调也一直开着,但不管温度开多低,两人肌肤相亲的时候汗还是会沁个不停,就把风扇也开启。淋漓过后他们忙着喘息休息,忘了关,一觉醒来,杜夏后背一阵凉意,加上空调风,他在热夏拥有双倍凉爽惬意。   所以杜夏纯粹是想省点电,转身去摸床头的空调遥控板,何筝还在迷迷糊糊的睡梦里,吮咬杜夏的乳尖,本能地更使劲将人抱紧,杜夏也闷哼一声,想把何筝推开吧,又怕他牙齿一用力把他那么敏感的地方磕碰到。   杜夏摸到了遥控板,把空调关了。何筝睁开眼,开口带着鼻音:“你醒了啊。”   “嗯。”杜夏看何筝这样子,“你还想睡?”   何筝用实际行动回答,脑袋埋进杜夏怀里。他没再吃奶子了,就是把手臂穿过杜夏的脖颈再屈起,给杜夏当人肉枕头,另一只手再搭在他身上。杜夏反正没什么事要做,就也陪着眯眼,也睡了过去。不知过了多久他肚子开始抗议,他后知后觉地想起,自己之前醒来想把何筝叫起来是为了什么。   杜夏饿了。   尽管昏天黑地到不知道时间,他是人,是人就会饿,需要吃饭。   何筝这次睡得浅,杜夏身子稍稍一抖,他就睁开了眼,也听到杜夏的胃发出咕噜声。他没赖床,起身的时候咂巴了两下嘴,像是在回味那并不存在的奶味。   杜夏没下床,还是懒洋洋躺着,侧脸看向不远处灶台前的何筝。何筝把内裤和外裤穿上,腰带松松垮垮挂着没系紧,从后面一扯就会落地,很适合恶作剧。   可惜杜夏连根手指都不想动,不然生火做饭的人也不会变成何筝。何筝并不掌握烧饭这项技能,只会把冰箱里的云吞面和馄饨煮一锅,反正杜夏不挑食什么都吃,他自己别连碗速食都要品鉴一番滋味就成。   杜夏盯着何筝的后背,突然觉得这人也挺逗,煮饭做菜这么基本的生活技能都没掌握,就敢走到现在这一步。   不过再仔细琢磨吧,那些老人常说的学不会就嫁不出去的技能好像越来越不重要了,杜浪也跟他提过,他是寝室里唯一一个会自己洗衣服的,其他人都带回家给父母洗,做学生的只要会刷题、刷好题就行。   何筝把锅盖盖上了,扭头,杜夏还是原来的姿势,目光看向他这边,眼眸却又是聚不上焦的,像陷入很深境界的沉思,亦或者从根本上放弃了思考。   思考多累啊,杜夏脑子空空,一身轻松。他这两天唯一一次动脑是因为收到了杜浪的讯息,说是和同学在临市的某教育机构里找到了兼职,有宿舍包吃住的那种,很有可能整个暑假都在那边忙,不回蓉城了。   何筝总算没那么欠揍,搂着杜夏温存的时候才问起,想知道蓉城大大小小的兼职机会那么多,杜浪为什么要特意跑到隔壁的城市   杜夏当时能明显感觉到自己的反应速度变慢了,何筝连问了好几遍,他才勉为其难地拼凑出一个答案。杜浪这是不希望父母为他办升学宴。在他们老家,杀头猪都能叫七亲六眷来喝酒,考上大学更是天大的喜事,其重要程度和娶到媳妇不分上下。   但办宴席的真实目的并不是分享喜悦,而是为了收人情,来吃的人都要随份子钱。杜夏重回老家那年,这种形式的宴席已经被当地明令禁止了,大红横幅上写着“恶习”,但当地人都出来打工了,老家不让办,就在打工的地方办,找农村的流水席师傅在空地上架个大红棚子,棚子里面红火热闹,不比饭店差,外面有人拿着本子记账,以后去这些人家里吃酒,又要把礼金随回去。   杜夏自己跟在蓉城打拼的老乡们几乎没有来往,并不意味着他父母没有。升学宴这种酒席要是办成了,来吃饭的起码十桌八桌,能收不少红包钱。   这钱当然到不了杜浪自己的口袋里,就算父母愿意给,他也不要,更不希望父母借他的名义办成这劳什子升学宴,借着暑假打工的机会,提前跑掉了。   毕竟是亲兄弟,杜夏还是很懂杜浪在想什么的。何筝听他说完后意外没借机吃醋,也觉得他们兄弟挺相像,一样拧巴。   “那他为什么不直接跟父母说不呢,一定要绕那么大的弯子,”何筝顿了一下,补充道,“还大概率行不通,费力不讨好无法逃离。”   “你不懂。”杜夏想说,何筝的思维跟他们这种土生土长的小老百姓是有差异的,他实在不想再动脑子了。   他活了二十七年,没怎么上过学,对读书人一直很敬畏,他现在敢拍桌子说独立思考那一套是骗人的。   去特么的延迟满足会获得更多快感,那都是用来骗学校里的小屁孩的!想快活还得做爱,必须做爱!他用青涩的吻堵住何筝的唇,不想再跟他一问一答,只想做爱,爱。   爱!   在爱里,他可以像何筝一样抛却过去的身份,所有的身份,不再是谁的儿子,谁的哥哥;也不需要当哪家店的老板,完成什么样的复刻;工作,伙伴,朋友;谋生和理想,学识和实践……这个社会赋予他的规训一点一点被磨灭,这个社会中的人附加给他的身份一个接一个被撕掉,他在无边无际的情爱里沉沦至最自由之地,那里唯一的镣铐枷锁只有欲念,对下一击浪潮的期许和贪恋。   频繁的性爱加长了杜夏两次高潮之间的间隔,他前面都射空了,他还要把何筝的牛子吃进去,不动,就夹着,双手双腿拥抱着,纠缠着。何筝也很喜欢这种状态,比起自身的释放,让杜夏感到充实更能满足他男人的自尊心。   只是他很好动,不住地抚摸杜夏光滑的后背,爱不释手。杜夏的手指就停留在一处伤疤上,灵魂出窍似地毫无动作,他其实有在记忆,那种很即时的观察所带来的瞬间的记忆,每一次眨眼都是一幅画,细致到何筝每一处伤痕的位置,每一口呼吸的长度,每一声喘息的深浅,每一次触碰的轻柔。   杜夏不可能真的什么都不想,毕竟脑子没坏,还在。他现在盯着何筝的后背,何筝扭回头盯着锅盖,随时准备熄火,把云吞面和馄饨都捞出来。   杜夏恍然。   天早就黑了,何筝身上笼罩的那层柔光消失了,变得接地气,周身围绕着真实的人间烟火光。   但真说起来,下厨煮面的何筝反而又是最不真实的,杜夏还没搞懂芝诺的乌龟,他张口就又来一个俄狄浦斯。   杜夏原本以为他和何筝之间必须要疯一个,他们现在都好好活着。   杜夏没忍住地笑了一下,笑出声那种。何筝又扭头,见他是冲自己笑,便问,“笑什么?”   杜夏脑子还不太好使,就是笑,何筝看了眼锅里还没煮开的面,把火关小,朝杜夏走了过来。   走路的时候,没系好的腰带尾端一甩一甩的,像街头流里流气的古惑仔。   等会儿还要吃饭呢,还早,何筝双手做爪状,作势要挠杜夏痒痒,骑到杜夏身上戳他胳肢窝,逗得杜夏咯咯直笑。   “别闹我了,别……”杜夏笑到气都喘不上了,何筝才停手,居高临下地问,“那你快说,说出来也让我乐一乐。”   “你先下来……”杜夏还是乐呵呵的,想先把何筝哄下来,何筝立场坚定,坐在杜夏胯上不动摇。杜夏也是时候给脑子做复健了,努力回想过去,随便撤点什么糊弄过去,他余光里的灶台上有小火在煮面,柴米油盐生活气。   “庄毅,嗯,对,就是他。”杜夏终于想出个人名了,断断续续地转述庄毅曾经同自己说过的那段经历。庄毅和姑娘露水情缘,庄毅给她画了幅肖像,姑娘给他念《情人》。   杜夏后来知道庄毅那都是编的,吹牛逼的,但如果真的有那样一个场景,肯定很美,想想都浪漫。   “我还以为什么呢……”何筝的落差感还挺大,就差把“这算什么”写在脸上。杜夏心情好,跟他拌起嘴来了,故意嫌弃道,“总比某些人只会煮速冻面强。”   杜夏这话成功挑起了何筝男人的自尊心和胜负欲。不就是杜拉斯的《情人》嘛,何筝又不是没看过,他也能给杜夏念。不,他会背,最经典的那段开头他还记得原文,他清了清嗓子以表正式,才说了几个音节,杜夏就又笑了。   “你叽里呱啦就叽里呱啦,怎么还吐痰啊。”   “诶哟,那是小舌音。”   “什么音?”杜夏以为何筝欺负自己书念得少,胡说八道,何筝只得继续解释,不是所有洋人都说英文,人杜斯拉是法国的,《情人》原著是用法语写的!   杜夏更震惊了,不是说法语是世界上最浪漫优雅的语言嘛,不应该很好听嘛,怎么还吐痰呢,何筝都没脾气了,问他,“你到底还听不听?”   “听,听!”也不去想何筝为什么会说法语了,杜夏也天真的像个孩子,撑起身子,两眼充满好奇。何筝躺到了他身边,托着腮帮子和他平视,他说,我认识你,我永远记得你。   杜夏在憋笑,听不懂何筝在说什么,更不知道何筝的语音语调标准又地道。   何筝没笑。他真的很严肃,很认真地看着杜夏,他还用手指卷起杜夏的一缕头发,勾到自己鼻尖嗅闻,他又说,与你那时的面貌相比,我更爱你现在备受摧残的面容。   杜夏也不笑了。   潮热的出租屋里窗帘紧闭,两人在沉默中相视,耳边有风的声音。   杜夏情窦朦胧,问,这两句话什么意思啊。   何筝毫不犹豫,说,意思是我可以吻你吗?   杜夏差点又笑,想说何筝在骗人,欺负他没看过原文。就算没看,他也认定何筝在胡说八道,他凝视眼前那么近的何筝,何筝的眼窝深邃,他的眸色依旧是东方的,澄澈的,通透的。   杜夏不敢说自己看清了何筝,但他已然见过何筝的多种模样,东方的,西式的;克制的,疯狂的;体面的,露骨的;文明的,野蛮的;阳光的,阴戾的感性的,冷漠的……只要一直看,天天看,日子天天这么过,一辈子不也就过去了吗。   杜夏看着何筝缓缓朝自己凑近,他垂眼,神色竟有些娇羞,早就被肏熟了,突然又变回纯情模样,何筝就要亲上来了,他难为情地低眉含颌,偏偏又不开口拒绝,等着别人来撷取。   一切都刚刚好,正正好,何筝突然面色惊慌,蹿起身往床下跑。杜夏被吓了一跳,鼻子也慢半拍,迟几秒闻到焦味,他也顾不得自己没穿衣服浑身赤裸了,忙不迭也赶到灶台前把毫无经验的何筝推开,以防他被随时可能冒火的锅烫伤。   祸不单行,杜夏的手机偏偏也在这时候响起。这还是他这些天来接到的第一个来电,用言语支使何筝帮他去接,别站在旁边帮倒忙。   然后杜夏赶紧行动起来,火速关掉煤气,将底部焦黄的锅端到水龙头下冲洗,极端温度的对撞下锅底腾起水汽发出滋滋声,杜夏用钢丝球把那些报废的速食面和馄饨刷洗,终于有功夫扭头,何筝竟也背对着自己,耳边还贴着手机。   那就不是催缴话费的。这是杜夏的第一反应。杜夏问何筝谁打过来的,何筝犹犹豫豫,到底还是转过了身。   何筝的面色不大好看,天大的好心情一下子降到阴暗谷底那种。   总不能是因为没表现好烧糊了,闹脾气。   杜夏还挺希望何筝是因为这个不高兴的,何筝慢吞吞地走近,板着一张脸,不情不愿地将手机递过去。   导致杜夏接手机的动作也很僵硬,瞟了一眼来电提示,对方是老四,他出声还是没什么底气和自信,“喂?”   “杜夏!”对面的人却把他当救命稻草,嚷嚷道,“你在哪儿啊!”   “我……”杜夏支支吾吾,看看何筝,目光又挪回到自己的脚趾。   “你快回来吧,出事了!”   杜夏一个激灵,眼睛都瞪直了。   正要问出了什么事,老四比他还要着急地咆哮,“再不回画室,你说不定就再也见不到庄毅了!” 第47章   杜夏:“?”   杜夏的反应还是慢半拍,也不知道该做何反应。   “啊……我。”他手足无措起来了,在灶台前踱步了好几圈,才意识到得先把衣服穿上。   从厨房走到床前就那么几步路,何筝站在中间,不是很情愿让道,杜夏一筹莫展地挠挠头发,拉开塑料帘子做成的衣柜,从里面抓出干净的衣裤。   杜夏都忘了自己上一次穿衣服是什么时候了,又拿着手机,歪着脑袋把手机夹在肩膀和脸之间用两手套裤子,单脚站立时不平衡地跳了好几下,差点跌倒。   总算穿好了,杜夏才发现自己忘穿内裤。他这些天荒唐过头,现下要重回现实世界,干什么都手忙脚乱。   杜夏只得把裤子脱了重新穿,把手机开免提外放。老四还在催他,声音过于焦急,事情又说来话长,导致前言不搭后语,没个重点。   好在杜夏依稀听懂了。老四说庄毅问老乡借了辆车,要把画室楼上自己房间里的东西打包搬空,看那架势是要开车回老家,不准备继续在大卫村里做生意了。   这个突如其来的消息对杜夏来不可谓不是晴空霹雳当头一棒。不出门的这些天里他没收到任何来自画室的讯息,他还以为庄毅独当一面,把画工和客户们都笼络住,继而还有点怅然若失,别说这个世界,就是小小一个画室,没了他也照样正常运转。   没成想,庄毅这些天过得并不好。   但也没理由啊,杜夏想不明白庄毅好端端为什么要走,当务之急是回画室。他总算穿好衣服了,一挂电话就往门口冲,何筝挡在门前,好言好语道,“你也不看看现在都几点了。”   杜夏一脸茫然。没拉开窗帘的日子里,他吃了睡,睡了做爱,做累了吃点速食,吃完困了再继续睡……就这作息,别说白天黑夜,他连今天是几月几号都不知道,赶忙重新将手机屏幕摁亮,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   好家伙,这会儿都凌晨三点了,万家灯火都熄灭了。   他原本以为这种沉沦浸淫过了很久很久,起码十天半个月,他和何筝也就独处了四五天,实在是做的次数太多,以至于有这般错觉。   “他选这个时间点,就是去意已决,又不想让你们知道他要走,”何筝分析给杜夏听,“要不是闹出动静把老四吵醒,他说不定已经走成了。”   一个打定主意要离开的人再怎么被挽留,都不可能再心甘情愿地留下;留下了,双方也会心生芥蒂,回不去曾经的亲密。   杜夏沉默。何筝这番话乍一听,确实有道理。   杜夏也是个听得进去话的人。   “所以为什么不遂了他的愿呢?”何筝继续晓之以理,娓娓道来,“我在你们画室工作也有小半年了,很多事情都看在眼里,不说罢了。我不知道庄毅以前怎么样,但今年,连我一个初来乍到的外人都能看出来,他已经没放心思在画室上了。这一两个月的订单还都是你拉来的,他什么力都没出,到年末却要拿走你一半的钱……他要是和别人合伙,这桌宴席早散了,也就你杜夏心肠好,不跟他计较。但杜夏,这世道弱肉强食,人善被人欺。”   杜夏保持沉默,也只能沉默。何筝说的字字句句都在理,难以反驳,何筝真正的意图也显山露水。   何筝对杜夏语重心长道:“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   房间里不再有人声,唯有风扇还是工作。四目相视里,何筝眼里满满都是自信,有绝对的把握说服杜夏,杜夏狠狠将他一推,猝不及防到他差点摔倒。   何筝站稳后侧脸,杜夏已经冲出了门外。   何筝站在原地,楼道里的奔跑声渐行渐远,他手臂上被杜夏推过的皮肤越来越灼热,杜夏推他的力道,也从未有过的粗暴。   杜夏奔跑在去大卫村的路上。   他跑得并不快,才过两条街就不住喘气,小腹侧下方发疼,是在床上躺久了陡然运动,身体还没适应。他的脑子也不太活络,以前思维利索的时候他就说不过何筝,何筝刚才更是把情况现状给他分析得透透的,和庄毅散伙于他绝对利大于弊,从此他踏踏实实单干,庄毅自由自在。   也算是两相成全。   但人不止有理性,更多时候都在感性在驱使。杜夏直觉不能就这么让庄毅走,他在蓉城待了十二年,整整十二年里见过不知多少来打工的外地人。来去之间,两个异乡客不管曾经有多要好,约定多少次要找时间机会去对方的老家玩玩看看,两人第二年不一起回到蓉城,就散了。   再也不相逢了。   杜夏一直跑到大卫村到主街才慢下脚步,双手叉腰,有些狼狈地大口喘气,老四就站在店铺门口,见杜夏来了,也不迎上去,但面色焦灼。   老四身边是一辆经济型轿车,车后备箱开着,里面已经塞了不少衣物。   “……到底怎么回事?”杜夏停在老四面前,仰头看看楼上庄毅房间亮着的灯,再收回目光看向老四。两人随后一起进屋,老四边走边跟杜夏说具体情况,说着说着就走到三楼庄毅房间门口,门开着,庄毅在里面卷被子,背对着屋外的人,正用麻绳将被褥固定住。   老四之前就劝过庄毅,没用,这会儿识趣地退步,躲到门后去了,杜夏还挺迷糊,就径直往前走,走到庄毅身后,再回头,老四贴心地帮他把门掩上,方便他们说话。   “你来了啊。”庄毅并没有停下手里的动作,自顾自地交代。他把从第一年起对接过的所有画商的联系方式都列成了表,打包压缩后发到杜夏的邮箱,杜夏现在就能用手机看到。他还给自己算了帐,这半年来预支的生活费确实比赚的钱多,他说要不就算了吧,反正他要走了,杜夏年末就不需要跟人半对半分钱了。   “怎、怎么能算了呢。”杜夏这时候应该开句玩笑缓和气氛,把自己说成庄毅的债主,庄毅不许跑,他表达不好,干脆什么弯弯绕绕都不搞,开门见山道,“你和阿珍又不是同乡。”   庄毅打包的手顿住了。   被杜夏直截了当戳到最痛处了。   见庄毅这般反应,杜夏以为有戏,在庄毅身边蹲下,庄毅逃避地侧过身,杜夏也没凑过去,绞尽脑汁组织语言,挤出几句大实话:“你回老家有什么用,阿珍又不会跟你走。”   庄毅迟疑片刻的手又有了动作。杜夏不免郁闷,伸手去拍庄毅的肩膀,庄毅幅度很大的甩开他的手,语气也冲:“别管我!”   杜夏并没有被吓到,闻到了庄毅嘴巴里的酒味,甚至还有点想笑。   “你喝酒了,那更不能走啊。”杜夏松了口气,认为庄毅只是酒气上头,一时冲动,酒醒了肯定会后悔。庄毅让杜夏别管他,那车是他老乡的,老乡会送他走。   杜夏扶额,这事闹得他脑壳有点疼。   “……实际点,庄毅,咱们都这岁数了,不是小孩子了,”杜夏无奈道,“在老家要是能挣到钱,咱们也不会跑蓉城来讨生活。”   杜夏和庄毅的老家都在典型的劳动力流出地,穷乡僻壤得很,庄毅那老乡混的不错混出辆轿车,牌照上的也是蓉城的,年末开回老家过年,车头天天堆满红色的鞭炮纸,然后又在年初开着车离开。   蓉城未必是这些人的第二个故乡,但真正的故乡,已然是留不住人了。   杜夏说的是事实:“就算你今晚走了,等你身上没钱了,你还是要出来的。”   “那我就换个城市。”庄毅还是很坚定。   “哪个城市里有第二个大卫村?”   庄毅二十三岁来大卫村,还比杜夏大三岁,都说男人三十而立,庄毅和杜夏在大卫村待了七年,切身经历了名画复制产业最红火的那几年,今年生意虽然没以往景气,但他们画室在大卫村已经算生意不错的了,庄周梦夏这四个字在画商圈子里也小有口碑和知名度,这块牌子在大卫村也算得上老字号。   总而言之,杜夏和庄毅这一路走来,比上不足比下有余。庄毅要是没遇上阿珍,小珍珠去世后也没一股脑地把钱砸进股市,他肯定买得起一辆比楼下更好的车,蓉城商品房的首付捉襟见肘,和杜夏一样回老家盖个三层砖房还不是绰绰有余。   可惜美好生活都只存在于如果里。每当面对重大的人生选择,庄毅似乎都没被命运女神垂青。这也不是他第一次提出想离开蓉城,早在去年去港岛看梵高真迹前,何筝就已经失了心气,要不是杜夏为此出了车祸,他过意不去,他说不定已经离开过一回了。   但这次不一样。这次,庄毅对杜夏说,他要转行了。   杜夏过于震惊,还以为自己听错了,“你再说一遍?”   庄毅抱起捆好的被子要下楼,笃定地跟杜夏说:“我以后不当画工了。”   杜夏忙不迭站起身,张开双臂把人拦住,脸上的笑容很勉强:“别看玩笑了,你不当画工还能干什么?”   不止是庄毅,杜夏自己也不知道,他除了当画工还能干什么。   那些刚初高中毕业就出来打工的年轻人或许还有选择,在鞋厂干了一年觉得没意思,明年就去衣服厂,反正流水线上手快,厂与厂之间的薪酬也没有太大差距。少数人若是能在一个厂踏踏实实干个三年五载,被老板留意培养成小管理,手底下有十来个新员工,也不是没可能。早些年更是有打工仔自立门户办加工厂,家大业大到回老家建新祠堂的神话,这类传闻近些年来越来越少了,蓉城留给年轻人的机会也不多了。   在工厂流水线上班的人不可能临时起意转行去当画工,画了这么多年装饰画的杜夏也不可能突然去厂里找个班上上。每个人在一个行业深耕久了,都很难说走就走,去不熟悉的新行业从头来过,那风险太大了,很有可能新工作干不好,老本行也回不去了,不三不四不上不下,只剩尴尬。   但庄毅去意已决,抱着被子绕过杜夏,出门往楼下走去。杜夏见拦不住,赶紧先跑到二楼画室把灯打开,待庄毅走到画室外的楼梯口,杜夏再次张开双臂,一手贴着墙壁,一手握住楼梯扶手,把庄毅堵在画室和下楼的阶梯之间,无法前进。   “庄毅,你还是回去睡一觉吧,睡醒了就不冲动了。”杜夏的劝说苍白又无力,但他还是没有放弃,希望庄毅留下。   庄毅没生气,也没和强行去冲撞杜夏。杜夏让他看看身后的画室,和那个颜料垢厚厚一层的工位,庄毅很配合,面无表情地扭头,再面无表情地把头扭回来。   像是对这个行业毫无眷恋,庄毅出离平静,整个人了无生气。   见他如此敷衍,杜夏不知为何,反而有些生气。   “不就是被阿珍老公找上门来了吗。”杜夏不是一个好说客,老四叮嘱过别当着庄毅面提这个,杜夏还是说出来了。   事发时杜夏还在出租房里和何筝睡觉,不在现场,但从老四的只言片语里,阿珍那还没离婚的老公很是耀武扬威,特意来画室告知庄毅本人,说阿珍答应和自己回老家过日子了,他特意开车来蓉城接她,两人过几天就走。   阿珍的公公在老家是个小官,一直庇荫儿子,阿珍老公在老家没啥正经工作,但生活质量很不错,强过他们这些打工人好几倍。   所以来都来了,阿珍老公就想顺道看看,阿珍以前的姘头如今混得怎么样,借着卖画的名义来到店铺,话里话外炫耀阿珍最后的选择是自己。   老四说庄毅那天脸都绿了,要不是被他拦住了,肯定把阿珍老公揍了。旁边几个店铺老板也假装路过来看热闹。阿珍老公这波操作攻击性不大,对男性尊严的侮辱性极强。看热闹的人再一传十十传百传遍大卫村,庄毅的面子丢尽,真的没法在村子里混了。   “但那就是个傻逼人渣,臭鱼烂虾!”杜夏骂人的功夫不到家,但想表达的意思到位了。阿珍老公就不是什么好东西,庄毅不应该受他影响,把他放在眼里。   “君子报仇十年不晚,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跟何筝待久了,杜夏也会冒几句成语了。行行出状元,庄毅就应该留下来,重拾过去的激情,支棱起来跟杜夏继续干,好好干,庄毅默不作声地扭头望向画室,凝眸五六秒后回过头来,他的脸颊是红的,眼尾也是红的。   “但我觉得阿珍的选择没错,那个人不是什么好东西,我?我什么东西都不是。”庄毅扯扯嘴角,想假装坦然地微笑一下,他眼眶也红了。   他说自己是个loser,三十岁了,还一事无成,两手空空。   杜夏呆滞。庄毅向来普通又自信,日常发言充满对自己的信心,这还是杜夏第一次听庄毅自贬。   而且不是调侃。   是真的自我厌弃。   “阿珍老公那天说得也没错,我一开始确实骗了阿珍,让她以为我是搞艺术的,搞艺术的没钱、活着的时候不得志,很正常……”庄毅又一次回头,盯着自己工位上那副还未完工的梵高自画像,长长地吐出一口气,他还是无法坦然自若地接受。   但他又要逼迫自己面对现实,自言自语地喃喃,“艺术?就我,还搞艺术,艺术家?”   他嘴唇颤抖,发红的眼眶瞪大良久,实在撑不住了,他一眨眼,有泪掉了下来。   他清醒的时候绝对不会这么贬损自己,他今天肯定喝了很多酒,他说自己是下水道里蝼蚁,永远上不了台面的臭老鼠。 第48章   杜夏半张着嘴,看着失意落魄的庄毅。他惊呆了。   继而更加肯定,庄毅的酒绝对没少喝,连这种自暴自弃的话都说出来了。   面子里子全都撑不下去了。   “……走!我们去把阿珍追回来.”杜夏反而拉起了庄毅的手,要带他下楼,庄毅不肯,两人在画室门前出现拉扯推搡。   杜夏还是没放弃,“你们俩好好说话,别让她跟那个混蛋走。”   “太迟了……”   “不迟!”杜夏知道他们还是有情的,帮庄毅出主意,“我……你、你现在就去找她,给她唱歌,你以前不是给她写过歌吗,阿珍爱上了一个画家……”   杜夏回忆起了什么,脸上的笑稍纵即逝。庄毅只在热恋期的时候才哼这首歌,庄毅的眼睛也亮了一下,但旋即,面色更哭丧。   “那歌不是我写的,有原曲,”庄毅也没再吹嘘隐瞒的必要,向杜夏坦白,他唱的调子都跟原曲一模一样,原曲的歌词是“阿珍爱上了阿强”。   “我没什么创作的才华,我压根就是抄的,我……你也别可怜我了。”庄毅两边嘴角往下挂,又要哭了。他想继续下楼,杜夏不让他走,庄毅甩开杜夏推搡的手,捆好的被子掉到地上。   庄毅弯腰要去捡起,杜夏一发狠,按住他的肩膀将人往后推,庄毅踉跄倒退好几步,身子进了画室。   杜夏也进来,很迅速地把门关上,双手背在身后,像是还守着画室的门。   两人先是在尴尬的沉默相对视了几秒。杜夏走上前鼓舞庄毅,写歌作曲又不是他的特长,油画才是他的专业领域。   “你可以送阿珍画像啊,你的画都是原创的呀!”杜夏在一堆画稿里翻找,手忙脚乱地,房间里一时又只有纸张沙沙作响的声音。   “杜夏……”   “你看这幅!”杜夏打断庄毅的话,从那叠稿子里搜刮出一张人物线稿。他想以此为例夸赞庄毅绘画上的优点,他挠挠鼻子,实在是没发现什么亮点。   庄毅画的是位热辣女明星,只用了五分钟就把曼妙身材勾勒了出来,特征明显得其他人一看就知道他画的是谁。   庄毅当时还挺飘飘然,说自己就该去景区里摆摊给游客画头像,十分钟就能搞定一个单子。他当然是在吹逼,就他那连人体结构都没系统学习过的三脚猫功夫,怎么可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将普通人的脸栩栩如生素描到纸上。   杜夏赶忙又在稿纸里翻找,快翻完了才意识到这些全是废稿,堆到一定高度就要打包当废纸卖的那种。   杜夏敲了敲自己那好久没用的脑子,忙不迭把庄毅又推到了画室角落。那里的画都是成品,就差装裱,里面有一幅庄毅画的风景观赏图。杜夏还没组织好夸奖的语言,庄毅就生无可恋道,里面几棵树是借鉴谁谁谁的,整幅画里还有其他好几个东拼西凑的元素。   杜夏:……”   杜夏憋闷得也想借酒消愁了。   他重重地摁住太阳穴,使劲揉,希望能打通自己思维的任督二脉,有何筝一半的口吐莲花,不然他真不知道还能再说什么挽留的话。   庄毅还算平静,独自走到自己的工位前,凝视那幅还未完工的梵高。画里的梵高叼着烟斗,耳朵上裹着白色纱布。那是割耳后的第二个星期,梵高凝视着镜中的自己完成了这幅自画像,都伤成这样了,梵高仍然无法停止创作,那双眼那只手像是被上帝选中般,不得不看,不得不画。   这也是梵高最广为人知的一幅自画像,但作为观赏装饰画来说寓意不太好,所以订单量不是很多。这并不妨碍这幅画成为庄毅最喜欢的梵高作品,他一直以为割耳自画像只有一幅,藏在国外的美术馆里,他去年去了港岛才知道,另一幅割耳自画像真迹就在那位办展的富商手里,当天的拍卖价水涨船高,现场来宾飙至2.7亿美金,最后被一通神秘电话以三亿美金一锤定音。   三亿,美金,这得有多少个零啊。梵高生前穷困潦倒,唯一卖出的一幅画价格仅400法郎。   “反正都要走了,也不怕告诉你。我那幅哪吒自刎图当年并没卖出去,那400港币也是我自己偷摸去找倒爷兑换的。”   杜夏听得心里一咯噔。别看庄毅现在一事无成的颓废样,他五六年前是真的又拼又能干,通宵赶完订单还强撑着眼皮,在那种思维清醒和模糊的交界处游离,把意识和无意识交织的那部分灵感匆匆记下来,再倒头睡去。   庄毅还挺怀旧长情,特别爱看79年版的《哪吒闹海》。杜夏陪他重温过一次,当龙王水淹陈塘关,哪吒喊完“爹爹,我这骨肉还给你,我不连累你”后自刎,杜夏内心感触再多,也是个成人了,庄毅却红了眼眶,被杜夏问了好多遍哭了吗?真的看动画片看哭了吗?庄毅还在那个情绪里头呢,被杜夏问烦了,但没否认,男人至死是少年,哪吒至死是他偶像。   动画片拍出了哪吒的担当,神话文本里的哪吒性子更烈更勇,一人做事一人当,父母给了他生命,他就削骨还父,剔肉还母,死过一回后再重生,藕身便是自由身。   这样的人物作为某种反抗精神的符号,其象征意义和孙悟空比都不逊色,所以当阿珍的小姐妹吐槽哪吒题材的电影,庄毅才会嘴欠地多说两句,别老羡慕外国佬的文艺复兴,咱们自己也要有文化自信。   庄毅这时候已经算温和了,他曾经有多狂热地喜欢哪吒呢?他喜欢到有段时间梵高的自画像画多了,多到四小时完成一张四小时完成一张,手臂都有机械记忆,他强打起精神赶工到三更半夜,实在熬不住了,坐在工位前一眯眼就睡了过去,差点睡倒后激灵醒,他定眼往画布上一看,才发现自己迷迷糊糊之际用油画的笔触画出了哪吒的自刎图。   时至今日,庄毅都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把画出这幅图的,好像上帝在那个瞬间也握住了他的手。   他激动啊,高兴啊,把画裱好放一楼店铺并不打算出售,是想给有缘人看看,一起交流,他的这幅原创挂了整整一个月都无人问津。   所以庄毅后来跟大家伙说有港岛来的画商一眼相中那副画,花400港币带回港岛参加画展,杜夏是不相信的。但庄毅都把货真价实的港币拿出来炫耀了,他也就把怀疑压在了心里,时间长了,也就慢慢忘记了。庄毅今天跟他透了底,说了所有实话,那副自刎图也被他连画框扔到垃圾桶里,早不知在哪个焚烧炉里化成灰了。   “搞艺术的都是天才,我?我没这个命。”   “别呀……老话说得好,莫欺少年穷,风水轮流转,三十年河东 三十年河西……”杜夏肚子里的墨水这回真的被搜刮干净了,他能看出庄毅还是有留恋的,他也想起来了,庄毅还带他去看过《至爱梵高》的露天电影呢。   “你记不记得好几年前,蓉城文化局的工作人员来大卫村放电影,咱们看的就是梵高,你都看哭了,靠在我肩膀上嗷嗷得哭,说自己总有一天也要画成这样。”   “对,没错,你说你要当中国梵高!”杜夏绞尽脑汁想起庄毅的原话了。   有记忆做佐证,杜夏的音量都高起来了,“梵高那么天才的艺术家,活着的时候都惨成这样,只要我们一直画,总有一天会守、守得云开……见月明?”   杜夏都要为自己鼓掌了。他说得多有道理啊,庄毅却摇头,使劲摇头,落泪的同时能忍住不哭出声,但面部肌肉扭曲,双手也放在大腿上撑住,像是逐渐失去站立的气力。   杜夏这哪是在安慰他,揭开的往事全是伤疤。他是中国民工还差不多,他盯着自己工位上那张自画像,越看越觉得自己滑稽可笑,三十年活了个荒唐虚无。   “我要真是中国梵高,我这会儿应该在棺材里!”   是啊,真正的天才大多年少成名,活到庄毅这个岁数,差不多可以英年早逝了。   带着对自己平庸人生的不甘和厌恶,庄毅猛地往自己工位上的画架冲去,那架势,那眼神,那表情……杜夏看在眼里,下意识的判断肯定想不到庄毅只是想把画撕了,给自己的前半生画个响亮的句号。   杜夏以为庄毅是真的不想活了,要以头撞画架,慌得也冲上去,站到庄毅身前,弯腰将人抱住。庄毅就像个百米冲刺的选手在终点撞上了墙,画没撕着,也没能咽下被激起的呕吐欲,“哇”的一声吐出口混浊了酒气的紫红色呕吐物,又酸又臭。   庄毅来不及解释,赶紧先把杜夏推开,鼻腔被那第一口难闻的酸臭味刺激后触发了条件反射,控制不住地继续呕吐。 第49章   庄毅吐了一地。   他喝的还是红酒,酒精和食物在他肚子里发酵了大半宿,吐出来的东西让正常人闻到,都会恶心到反胃。杜夏双唇紧闭忍住那股恶心劲,扶住庄毅的额头防止他跌倒。庄毅自己也恶心坏了,把下酒的菜全都呕了出来,低头闻到那酸臭味,没什么可以吐了也还在呕。   难闻的呕吐物的气味在画室里弥漫。这地方待不下去了,何筝架着庄毅的胳膊出出,一开门,在外偷听的老四就捏住鼻子作呕吐状。何筝也在,也不知道是什么时候来的,他的反应很正常,杜夏没和他对视,更像是对老四说的,要他们帮忙把楼下车里的东西都搬回来,包括地上这床被子。   “我去我去!”老四自告奋勇地跑下楼去,要离醉酒的庄毅远远的,怕他再吐。杜夏随即架着庄毅上楼,没要求何筝帮忙,等何筝拿着被子来到庄毅房间门口,杜夏已经把人放到床上,自己坐在地上,垃圾桶放在床边,防止庄毅又想吐。   这是夏天,盖不盖被子都热,何筝就没着急靠近,就站在边上。杜夏背对着他,但和躺在床上的庄毅刚好平视,杜夏现在的心思也全在庄毅身上,没功夫和何筝说话。   杜夏问庄毅好点了没,庄毅点点头,眼神还挺清明,像那种喝醉了硬说自己没醉的酒鬼,庄毅还没喝到话都说不利索的程度,反而打开了话匣子,这时候的表达也最真诚。   “好热啊。”庄毅盯着天花板自言自语。杜夏给他开了风扇,呼呼的扇片转动声里,他们想起的是同一段往事。   “每年都是夏天的时候生意最好,也最热。”庄毅眯了眯眼,沉默了,杜夏帮他继续说,两人一起回忆。那时候小珍珠还在,晚上,小珍珠用蜡笔在墙上乱涂乱画,他们在自己工位上绘画。整个大卫村还亮着灯的不止他们家,连物流公司都在加班加点,争取第二天就把货发往国外。   等第二天天亮了,他们没睡几个钟头,就又开工,杜夏也没时间做饭,大家伙外卖实在吃厌了,他才会烧点家常菜。   那时候的电子支付也不发达,跟国内画商对接用的全是现钞。每出一批货,庄毅和杜夏拿到手的都是现金,握在手里特别有实在感,薄薄一沓却有沉重的分量感,让他们觉得特别踏实,生活特别有盼头。   那时候谁都想多挣钱,时间就是金钱,谁家出货快谁家生意就更好,半夜里熬不住了就眯一会儿,醒来继续画,多画一幅就是多赚一笔钱。   唯一不能挤压的时间是午睡。午饭过后大家都会午睡,这顿觉比夜里的都重要,决定了那晚熬夜的质量。杜夏洗完碗筷后会在画室里铺上两大张凉席,所以人都找个位置躺上一觉,方便一睁眼就能继续画画,也比各回各家开空调凉风扇省电。   都是男人,除了杜夏,其他人都嫌热得把上衣脱掉,光着膀子睡觉。庄毅的睡姿最大大咧咧,占的地方最大,杜夏永远缩着身子侧躺在凉席的最角落。庄毅翻身时无意识搂到他,他为了避开庄毅的手,又不想把人弄醒,宁肯把身子挪到水泥地面上。   “我们真应该把空调安上。”杜夏喃喃。   “没必要,浪费钱。”庄毅摇头。以前或许还有这个必要,但现在生意这么差,别说夜班,连白天都闲得慌。   不然杨博春也不会去送外卖。   庄毅的动静闹这么大,另外两个画工不可能听不到,他们从始至终都在自己房间里,没出来说一句话。”   “别钱不钱的了,大家在一起这么多年了,开心最重要。”杜夏终于知道该煽情一把了,打定主意道,“你留下来吧,我也把画室里的空调装上。”   庄毅看着杜夏,欲言又止,杜夏说,他早把庄毅当家人了。   他是被庄毅带入行的。没有遇到庄毅,他就不会在大卫村里画画,一画就是七年,整个青春在这里安放。   他不是个有野心的人,也没有才华天赋,他只是喜欢画画。比起原创,他甚至更喜欢机械地复刻别人的画。有画商跟他们是老生意,交流间话题越来越深入,好奇他们做了这么多年复刻,会不会觉得无聊没意义。杜夏说不会,他们不信,庄毅就帮他上价值,说他们让世界各地的人用更便宜的价格在家里挂上观赏画,他们的工作很有意义。   总之,杜夏就是很享受画画这个过程本身,大卫村里的生活让他心安,也很充实。   这些心安和充实都缘起于庄毅。庄毅是他一段人生的见证者,这样的人要是走了,一部分的杜夏也要没了,跟着漂泊,最后消散在时间的长河之中。   时间会抚平所有的阵痛和意难平,杜夏懂这个道理,但他并不拥有这么狠绝的心性。   他瞬即的回归和短暂的人生的第二次出走一样发生于无声处,表面上看起来漫不经心。他不能接受庄毅的离开,他也离不开这个画室。   “你还欠我钱呢,”杜夏笑了一下,正色道,“而且这两个月的订单都是我拉来的,你什么忙都没帮上,就这么走了,不内疚吗?”   庄毅喝醉了也能听出,杜夏是在用激将法。杜夏又说,旧的生意走不动,他们就想办法另谋生路,他那位老同学门道多着呢。   “等你睡醒了,我就带你去见陆广发,他说不定能帮你办画展。”画展是陆广发给杜夏的承诺,杜夏借口说自己作品不够,先前一直推脱。他这会儿想起这茬,动了把庄毅引荐给陆广发的心思。庄毅的原创作品不止一幅《哪吒自刎》,数量够办画展,杜夏这些年来只会复刻,偶尔的几次创作成果要么被他自己擦掉,要么就是黄金牛子之流,拿不出手地藏在抽屉里。   陆广发也不是什么大人物,一场展览所需动用的关系和资金他未必能搞定,所以这个承诺更像是酒桌上的胡话,有很大吹嘘畅想的成分,不能全信。   但如果真的有那么一丝可能性,杜夏更希望获得这个机会的人是庄毅。   庄毅愣住,欲要起身。杜夏将他按住,要他睡觉。   “都闹到凌晨四五点了,你不困,我困。”杜夏让庄毅有什么话醒了之后再说,庄毅乖乖闭眼,像是一沾枕头就能睡,他又突然睁开,问杜夏这些天都去了哪儿。   杜夏搓了搓膝盖,没想到庄毅会突然这么问,原本坚定的眼神闪烁起来,胯下那个多出来却被杜夏全程忽略的器官又重获存在感,无声地叫嚣,对衣物的遮蔽表示不满。   而在接到老四的电话之前,被内裤掩盖的肉逼是他全身上下最灼热湿软的地方。   “没去哪儿……反正、反正我现在回来了。”杜夏赶紧站起身,微分开腿,防止那两块软肉闭合缠绵,不受控制地随时随地传递轻微地触电感,哪怕面对的人不是何筝。   杜夏扭过头去看何筝,何筝不知什么时候已经离开了,那床薄被放在地上。   杜夏把薄被拿过来披庄毅身上,然后下楼,何筝刚从画室出来,手里拿着拖把和水桶。   何筝的面色很差,双唇紧闭。杜夏二话不说将他手里的东西全都夺过去,何筝压抑住恶心和呕吐欲想给杜夏帮忙,杜夏用双手把拖把放水桶里拧干,拧出吸附的酸臭的呕吐物后再次拖洗。   杜夏手脚明显更麻利,他让何筝别过来,“这不是你能干的活。”   杜夏光说这一句话,喉咙口都下意识干呕,他还要把水桶倒掉,把拖把放水槽里洗干净后回画室再拖一遍。   庄毅没吐到画上,但画架上溅了不少酸水。实木材质的支架上留有淡紫色的渍迹,比水泥地面更难清洗。   杜夏不可能把好好的画架扔掉,硬着头皮用毛巾清洗。何筝开了风扇,把窗户也打开,房间里难闻的气味很快散开,杜夏从厕所里拿来空气清新剂,用这种味道掩盖已经腌入味的画架。   杜夏尽力了,他去厕所洗手,洗了好几分钟,还是出于心理作用地觉得自己身上也有股酸味。他应该回出租屋里洗个澡,换身衣服,他重回画室后站到庄毅的工位前,拿起笔,要帮庄毅把这幅画完工掉。   “他肯定要睡到明天晚上,我留下来把这幅画画完,不然会耽误出货。”   杜夏边说边调颜料,那意思是要何筝自己先回去。何筝明明听出了他的画外音,偏偏还要去老四的工位前翻看货单,告诉杜夏,他们跟阿姆斯特丹的画商约在一个星期后交货。   根本不需要赶。   “你也回家睡一觉吧,休息好了再回来画。”   何筝主要还是不想看到杜夏熬夜,语气也很温和,没有半点强迫杜夏的意思,杜夏却像是受了什么大刺激:“家?回什么家?”   杜夏之前对喝醉酒的庄毅有多大度宽容,现在对何筝就有多刻薄尖锐,像是故意要让何筝不高兴,把他膈应到对自己失去好感和兴趣。   “我不可能和你走的,”杜夏盯着庄毅的画,一字一顿很笃定地对何筝说,“这里就是我的家。” 第50章   杜夏说完就在画布上给梵高的上衣添和原作里相似的绿色,以表决心,他调的颜色暗淡如他芜杂的心绪,一落笔就突兀刺眼到无法欲盖弥彰的程度。   杜夏牙关紧闭,强装淡定,放下笔挤白颜料。何筝没有离去,闭上眼睛后用两指揉捏鼻梁,像是也很头疼,他舒了一口气,睁开眼看着杜夏,还是一如既往的随和冷静。   “其实用这个色调也行,”何筝指着画布上那抹绿,跟杜夏说梵高割耳后的自画像有好几副,用什么色调的绿其实都可以。   杜夏默不作声,并不理会何筝的建议。何筝像是妥协退让了,不再提回家,就这么陪着杜夏。   “我刚刚都听见了,庄毅说他很喜欢哪吒。”何筝尽说些杜夏感兴趣的话题,想听杜夏开口。杜夏调好颜色后会用画笔继续搅动,用这种方式拖延时间,再把画笔拿起来,手腕在落笔前总会控制不住地抖一下。   他满脑子都是杂念,做不到像过去那样一气呵成。   他试图忽视何筝的声音,集中注意力,他控制不住自己,出于本能地对何筝发散的思维和清晰的言语着迷,就连哪吒和梵高都能联系到一起。   何筝也从不牵强附会,什么都可以信手拈来,从杜夏熟悉的事物以起点,娓娓道来循序渐进。杜夏和庄毅看过《至爱梵高》的电影,他就从电影说起,里面暗示梵高很有可能不是自杀,而是被人误伤,但梵高认为自己的离开对所有人都好,所以选择不接受治疗,也不说出误伤自己的人是谁,放任自己的生命流逝。   他郁郁寡欢,他依旧善良,他在这一点上竟和哪吒相像,为了不连累陈塘关的百姓,哪吒也主动献出自己的生命。   “这很神奇吧,两个出现在不同时空不同国家种族不同文本里的人物,居然也能相通……”何筝将那本被画工们糟蹋差不多的梵高传记放在手心,翻到割耳自画像的那一页,他又说,这种共通其实是有迹可循的。比如这幅画的背景里有幅浮世绘的画中画,可见梵高当时深受东方美学的影响,割耳之前也尝试绘制和风画作。   如果是在以前,杜夏会对何筝说的这些异常感兴趣,放下手里的活仔细听讲,眼眸里闪烁着渴求知识的光亮。杜夏今天兴致缺缺地说了声“够了”,只想画画,但手法异常生疏。   有什么在平静表面下汹涌波涛,难耐又滂渤地挣扎。   何筝只不过推波助澜一把。   何筝将那本版本老旧的传记草草翻阅,里面对梵高割耳的缘由还停留在梵高和好友高更为妓女争风吃醋的稗官野史。他不免笑了一下,勾起的嘴角很是不屑,杜夏敏感地捕捉到何筝的嘲讽,终于肯侧脸看向他。   杜夏的语气里也有挑刺的尖锐:“又是从短视频里看来的?”   何筝还是那么温和,并不觉得被冒犯。他说,梵高将当时和自己同居的高更视为知己,高山流水的灵魂伴侣,但高更对梵高没有那么深刻的情感,想要离开去大溪地。梵高不能接受,所以拿着一把刀威胁高更,宁肯把高更杀了,也不愿看着好友离去。   这是杜夏没想到的。有些被故事的走向吓到。他明明是警惕的,他还是听入迷了,何筝的叙述永远有勾起他求助好奇的能力,他迫切地想知道后续,在何筝长久的停顿后小心谨慎地询问,“然、然后呢?”   何筝的目光落在梵高的那幅自画像上,那意思是,然后梵高就变成了这幅模样。   梵高用自残的方式对抗知己离去的伤痛,他陷入更深层次的抑郁,在割耳的第二年离开人世。   杜夏在六月热夏倒吸一口冷气,也陷入了何筝渲染营造的故事氛围里。窗外夜色依旧浓郁,但黎明终将来临,没有开风扇的悄无声息的画室里,何筝对杜夏轻声说,“有些人被逼到绝路,是宁肯自毁的。”   何筝说这话的时候,身影明明高大,却有着佝偻的幻影,好像一下子老了几十岁,孤独寂寞,整个人都黑夜融为一体。   这样的何筝孤苦伶仃,若是再没了杜夏,他留着这条命也毫无意义。   杜夏的心莫名跟着揪起。   就是在那一瞬间,确实有那么一瞬间,杜夏差点义无反顾地扑进那片无边无际的黑夜,就算无法将何筝拽出到光明地,两个人至少能永远在一起。   但杜夏下一瞬就清醒。   命运之神将他推到了这般境地,他那一瞬间的勇气在长久的现实羁绊面前不堪一击。他有一间画室,有一家店铺,有庄毅等一帮兄弟,他还有个亲弟弟。他欠杜浪的一辈子都还不清。   不是所有人都宁肯自毁。   在动物本能的求生欲的驱使下,那把刀未必会扭转锋尖,而是开启弑父娶母的轮回宿命。   “……可你在国外念书啊,”杜夏幽幽地对何筝说,“你不应该更像俄狄浦斯吗?”   何筝的双目也在杜夏的话音落下后清明,淡漠得好像之前的深情都是装的,只为博得杜夏的同情。   “此话怎讲?”何筝也不恼,反而饶有兴趣。   杜夏也不跟他绕来绕去,“你肯定是犯了什么事,才来我这儿隐姓埋名。”   何筝特意搬了张椅子过来,正对着椅背,大张开腿而坐。他稍稍有那么点失落,原本以为两人不会再提过去的事,杜夏和他还是不够默契。   但很快,何筝落在杜夏身上的眼神又是那种观察感极强的凝视,眼神中并没有夹杂太多意外。   他并非毫无预感。杜夏老实归老实,脑子不傻。   何筝问:“你为什么会有这种想法?”   杜夏答:“你的身份证是从火车站旁边的人才市场买的。”   杜夏用陈述的语气,何筝没有辩解。这一点杜夏早就跟他提过,算是两人之间心照不宣的秘密,杜夏今天是要把那层模糊的隔阂捅破,但意图并不是为了拉近两人的距离。   “继续说。”何筝点了根烟,像是在听戏,抑或是看一场表演,主角是杜夏自己——杜夏说的明明是他,他却悠然自在地置身事外,像个平和谦虚的考官,即将检验学生的年终大戏。   杜夏顿时提不起劲。   他有很多话想说,却又不想被何筝审判。他不认为何筝有这个资格,他双手叉腰,焦躁不安地在画架边上回走动,他的身前,何筝从容到把手肘抵在椅背上,托着腮帮子,兴致勃勃又极有耐心,等待好戏开演。   “你很擅长用小恩小惠收买人心,给庄毅他们烟酒,还有一次送了整箱白兰瓜,说是从西北老家寄过来的水果,但遇上药店的小护士,你又说跟她是老乡,从她嘴里套话。”   老乡见老乡两眼泪汪汪。何筝很会用这一套跟其他外地人打成一片,让杜夏不好意思将他辞退,再用同样地套路轻从小护士那里知道杜夏去店里买的是避孕药。   百试不爽。   “你刚来的时候总会刻意避着街道上的摄像头,很谨慎地用现钞。”   杜夏说这话的时候加上了不少肢体动作,用这种方式挖掘自己的记忆。他又提及何筝的言谈举止,比起中产阶级,何筝更像电视剧里演的old money,世家出身的少爷公子。就算成天和他们这些打工人同吃同住,杜夏也能从细节习惯上窥探出他过去的讲究,衣食住行细致到吹毛求疵的程度。   “你还对蓉城很好奇。”   杜夏还记得第一次带何筝去市中心买衣服的场景。他们坐在公交车上,何筝欣喜到差点把头都探出去。   何筝一笑,觉得惊喜,“这算什么证据?你不会从那时候就开始怀疑了吧。”   杜夏摇摇头,又点点头。他说真正第一次来大城市的人是不会这么开朗欢喜的,在杜夏不愿意回溯的记忆里,第一次来到蓉城的自己局促不安,无依无靠,从踏入这个城市的第一天起,这个城市的美好和繁荣离他是那么遥远,他是蝼蚁一般无关紧要的存在。   何筝渐渐收笑,凝视着杜夏,眼神里有不加评判的悲悯。明明是没有恶意的,这种眼神却让杜夏心生悲凉,他和何筝就像悖论里的乌龟和阿喀琉斯,起跑时间的差异注定他们只能将彼此追逐,终究无法在一起。   “就不说法语了,反正我又听不懂……”   杜夏又开始来回踱步,暂停组织语言。何筝那时候以为杜夏打定主意跟自己走,基本上不装了,摊牌了,哪能想到杜夏这么快就跟自己清算,还新账旧账一起算。   “……就说那些神话和人名,什么乌龟,达厄那,俄狄浦斯和哪吒!”杜夏紧抓自己的头发,与其说是控诉何筝,他更像是在唾弃自己。   “你肯定不止19岁,你、你画得比我们任何人都专业,也比任何人都懂得多!”   杜夏笃定何筝所受的教育是那种精英式的系统培养,从小耳濡目染到大,才能这么漫不经心,毫不卖弄。   “但你却跟我们说,你只是喜欢刷短视频……”   杜夏愤懑到冲至何筝眼跟前,生气的原因并不只是受了欺骗。何筝抬头,纯良的眸眼里有丝丝困惑,不明白杜夏为何表现出被欺凌和侮辱的模样,杜夏红着眼眶,又羞又臊,“你就是好日子过厌了,想找点乐子消遣,来我这儿玩过家家。”   何筝眼神落寞。   不是因为自己付出的真心不受杜夏认可,而是杜夏真的把他忘了,对他毫无印象。   “我还以为你记起来了呢。”何筝自说自话,很是惆怅。   “什么?”杜夏不解。   何筝却又变脸了,眯着眼微笑道:“也算是个好消息,至少你脑子没被车撞坏,还能储存不少记忆呀。”   撞坏?   脑子?   ……车?   杜夏盯着一脸纯良无害的何筝。电光火石之间,终于把他的模样和一段消减的记忆对上。   他的太阳穴一阵刺痛,慌忙侧目,他又看到了那幅未完工的梵高自画像,从中窥得更久远的熟悉。   他脱口而出,“这幅画是拍卖品。”   “嗯,”何筝若无其事地帮他补充,“去年在港岛的画展上拍出了三个亿。”   港岛。   画展。   杜夏再次望向何筝,何筝满眼期翼,等待他想起自己。   天边有晨光破晓,鸟语蝉鸣。杜夏耳边却响起钢琴曲的幻听,欢快到诡异,杜夏还听到自己莫名其妙地问何筝,你是不是会弹钢琴。   杜夏并没有自己发出声音的实感,他听到自己说:“……你当时在展厅里弹《欢乐颂》。”   何筝还是眯眼微笑,放在椅背上的手指弹动,证实了杜夏记忆的正确性。   “但我弹完后着急要走,就没看拍卖。”何筝说,“你也是那时候离开的,我的车就不小心撞到了你。”   “你的……车?”杜夏竟不觉得诧异,有一些猜测他早就有思想准备。   “现在不是了!”何筝还捂住嘴,神情夸张和小孩子似得,语音语调也变了,嘟嘟囔囔带点鼻音很是可爱,沮丧的小情绪特别鲜活,丝毫不刻意。   他吃定杜夏了。杜夏又吃软不吃硬,他越是乖巧,杜夏对他肯定会越怜惜。   “你也看到新闻了,程荣升不认任何一个私生子,要把财产全部留给原配。”何筝皱起眉心,那张英俊好看的脸示弱起来好不神伤,男人见了把他当兄弟手足护着,女人见了要唤他妈妈的好大儿,杜夏见了更是尤怜,招架不住地动恻隐之心。   “是谁的私生子都不是光彩的事,我是怕你看不起我,不喜欢我,才一直瞒着。”何筝边说边调整姿势,折叠小腿跪坐在椅子上,再缓缓撑起,和杜夏越来越近,逐渐接近平视。   他继续卖惨,大大方方地跟杜夏哭穷,他说他现在什么都没了,就只有一个小基金,勉强够两人出国留学见见世面。   他这次是真的坦诚了,杜夏心软怜惜,差点成全他的侥幸。   但杜夏对自己的身份够清醒。他眼前的何筝不愧是豪门私生子,随机应变的能力炉火纯青,哄人的说辞更是一套又一套。   真真假假早已分不清。但不管是真是假,何筝都把杜夏忽悠玩弄得团团转,连着那颗真心也看不清。   而杜夏不想再这么稀里糊涂下去。   他凝视着何筝即将触碰上自己皮肤的唇,他希望何筝也能正视自己的过去。   “那你母亲呢?”杜夏没有迎上何筝的吻,他问,“你口袋本里的那个女人,现在又在哪里?” 第51章   杜夏问何筝,你的母亲呢?   杜夏的勇气没用在不顾一切的私奔上,杜夏竟大胆到抓起何筝的手,隔着衣服让对方自己的靠近心口的那边胸膛,掌心正贴乳头。   诡异与暧昧交织焦灼。何筝暂时还算温驯乖巧,低了低头,与杜夏的前额轻抵,杜夏心口钻疼,但还是问出了口。   他甚至要何筝去摸他的腿间,他怅然若失到难过,嘴唇都在颤抖:“你想要的究竟是我,还是——”   何筝迅敏地抽出手,退后一步拉开距离,打断了杜夏的叙说。杜夏的嘴巴并没有被捂住,想说什么就说什么,但只要稍加冷静,那等疯狂的猜疑就又压回了心口。   何筝却像是与他心有灵犀,对视良久后答道:“程荣升还活得好好的。”   岂止是好,简直是容光焕发,五六十岁了还龙虎精神,搞出那么多私生子,最小的只有两岁,宝刀不老。   程荣升心理建设更好,只管搞不管养,那些女人和孩子全都无名无份,别说回来争家产,迫于舆论压力给那位两岁私生女的赡养费都只是“人道主义救助”。   程荣升最大的私生子自称二十有七,当初闹得最猖狂,岂料亲子鉴定一做竟是个假的,大跌眼镜。饶是女方拿来港岛外医院的证据,港岛内所有医院诊所都统一口径。   程荣升一个搞房产的,生意再大,外界对他的印象也只是商人,但今年的私生子混战从年初大戏播到现在还未平息,连续剧似地又臭又长,群众吃瓜之余才是真的窥见什么叫只手遮天,港岛在小报八卦里一度被戏称为“程岛”。   “……至于你想知道的那个女人,她在英国,也好好的。”比起其他传闻中的私生子,何筝担得起韬光养晦四个字,更像是原配的私生子。何筝的眼窝虽然深邃,但和纯日耳曼血统的都督独女还是有种族上的区别,他是那个画中人的血脉,他并未称之为母亲。   “我说过了,我只跟你上过床……你不信我。”   何筝说完,眉目间露出了点伤心的表情,像是被杜夏的猜疑伤到了。他没有弑父,也没有“娶母”,他比程荣升正直义气,用血肉骨刺为代价金蝉脱壳,九死一生换了个“何筝”的身份。   “你若实在不信,就和我回英国,我带你去见他。”话题又被何筝轻巧地扭转回起点。只要杜夏点点头,故事里的一波三折就是无伤大雅的插曲,而非骤转急下的事故。   杜夏摇头。   颇为坚定的,也退了一步。   他这是被何筝骗怕了,瞒伤了,他匪夷所思,在遇到何筝之前从未想象过,人可以仅凭借言语,就把另一个人耍得团团转。   再看何筝,那双纯良无害到蒙蔽他的双眸的眼,照旧没有丝毫杂质,杜夏和他对视久了,难免又要心软,赶忙撇开,他又想不起自己昏昏沉沉躺在何筝的车里,他当时说了什么,又做了什么。   抑或者,他什么也没说,什么也没做,何筝的救助不过是顺手之劳,从未将自己留意,至于二月的那次相遇,又是巧合的一场偶遇。   已经分不清了,将他们俩推到今天这幅局面的是离奇巧合,还是命中注定。   “你走吧。”杜夏没和何筝相视。有些话,要是对上那双眼,就不忍说出口了。   “我也只跟你上过床,但是……”杜夏自嘲地笑了一下。他也看短视频,天底下只有何筝睁眼说瞎话到从短视频里学艺术,他杜夏就很俗气,最爱看把好几小时的采访交流剪成几分钟的合集。   所以他不知道前因后果,只记得那个女教授说,男人在某些事上确实有强烈的动物性,见了血,就跟自己画了地盘似的。   杜夏跟何筝第一次也见了血,何筝希望杜夏能和自己一起出国,归根结底是认定对方是自己的所有物。   “你没有对不起我。”杜夏有些无措地双腿紧闭,说出来的话落到何筝耳朵里直白粗鄙不堪,又拍案叫绝如名言警句。   “我那层膜就当是送你的了,我们互不相欠。以后你留你的欧洲学,我守在大芬村,也算是……好聚好散。”   何筝一怔后,噗嗤到笑出声。   杜夏羞红了脸,又不敢上前,“有什么好笑的,我是认真的!”   何筝忙不迭点头,憋住笑。他到底是有些惆怅的,杜夏都没正式和他说过在一起呢,就这么决绝地要分手,他卖惨的演技入木三分,闭眼凄惨道:“你这话确实伤到我了。”   杜夏以为他这是受了莫大的刺激打击,情绪失控,要疯了,正担心,何筝又是一笑,双手背在身后,微微前倾问:“你信了?”   杜夏:“……”脸刷得就涨红了。   何筝说的可是大实话:“别说左右逢源,你连随机应变都不会,就这,还想帮庄毅办成画展?”   杜夏心情如过山车一般从云端到谷底,又羞又气地要去追打何筝,何筝直接抓住了他的手腕,将人拉到跟前承诺:“我帮你。”   杜夏怎么肯答应,何筝更是混不吝,多情得像古时候恃才傲物轻佻狎妓的文人才子,又是那么的无情。   “看样子……我把你的生活搅和得一团糟,我走了,你还得自己收拾烂摊子。”何筝故意犯难地“啧”了一声,“不帮你把画展办成,我过意不去。”   他说得好心,他的眼神,无辜无害又无情,野兽般的养不熟,跟杜夏处了这么长时间,也没学会人类的感情。   杜夏被何筝的自说自话闹得没脾气。晨光熹微,何筝没再劝杜夏回家休息。   接下来的三天,何筝都没有出现,一起消失的还有庄毅。   两人当然不是约好的。庄毅酒醒后也未必还记得和杜夏的交流,没再大半夜搬家,但又一次灰溜溜从屋子里逃离,不想被街坊邻居看见议论,面子上过不去,杜夏再打电话过去,庄毅五个里面不接四个,接通了也含糊其辞,百般推脱说自己不行。   但杜夏还是硬着头皮。   他还挺固执,一意孤行。他自己没什么原创作品,之前从不主动和陆广发提办画展。但陆广发一直比他都心急,好像真的有那么点门道路子。   陆广发原本也很欣喜,以为杜夏想通了,杜夏却是为了庄毅。陆广发顿时觉得兴致缺缺,讯息回得并不及时,答应要来大卫村看看,来的日子也遥遥无期。   杜夏急啊。何筝在这等束手无策之际出现,宛如天降神兵,比从一开始就上赶着忙活讨喜多了。杜夏再见他进画室也没表现出不满,何筝也不着急,把带过来的画摊平在自己的工位上,润色了一整个下午。   杜夏在晚饭后问何筝打什么鬼主意,何筝把那幅画交给他,要他拿去裱框。   杜夏接过,一看,惊了。   那是何筝画的,却和庄毅的那幅《哪吒自刎》如出一辙。   庄毅折腾了一下午的润色正是做旧,再找旧款框装起来,和庄毅卖不出去扔掉那幅远看分不出差别。   “然后你拍张照给庄毅看,就说是在某个二手市场买的。”何筝叮嘱,价格别说太高,也别说是拍卖行,那就编得太假了,庄毅不会信。反倒是二手市场引人遐想,或许真有一位普通人瞥眼后觉得好,扔了可惜,所以捡走,再辗转多手,被杜夏意外收到。   美中不足的是,何筝是按照杜夏拍的照片复刻的,细节肯定对不上,庄毅一见实物就全露馅了,所以要把画早早得送到陆广发手里,除非庄毅到了画展现场,不然他自己都见不到画。   事不宜迟,陆广发不来店铺,何筝就要杜夏主动去找陆广发。两人带着画在某一混凝土生产厂的办公室里和陆广发碰了面。陆广发原本想打太极,何筝这张嘴一张开,这个一天不打扫就满是灰尘的集装箱改造房就成了他的主场,把这幅画的寓意内涵说得极深,陆广发被唬得一愣一愣的,都听入迷了,聊到最后给两人沏了好几壶茶,离别时收下画,答应会快马加鞭联系上面的大人物,把画给他过目。   “画不画的其实不重要,主要是背后的故事,”陆广发不愧是人精,早就听出何筝这一通乱扯是编的,但只要编的好,那就是好故事。可惜他的三寸不烂之舌只有何筝的三成功力,大人物要是有时间赏脸,还是得何筝亲自讲解。   杜夏就像个透明人,爱丽丝梦游仙境般全程目睹何筝在庄毅和陆广发之间周旋,他也懵了,都快走回大卫村了才回过神,后知后觉地冲何筝惊吼:“你这不是两头骗嘛!”   “不然呢?”何筝却理所应当。他问杜夏还记不记去年港岛那次画展都来了什么人,杜夏当然不知道,何筝就随便说了几个,全是政商军界的大人物。   说来让人冷峻不禁,程荣升表面上看着风光,为了请动这么多人来站台,拍卖品最终能敲得高价,也要半真半假半哄半骗,装不经意地透露给某位高权重的人消息,说另一位同等地位又少有交集的人物也会来。同样的话术在上流社会里传了一圈,这场画展就盘活了,成了谁都会来的社交场所,至于那通价值三个亿的来电不是别人,正是程荣升的自己人。他自己也有dirty money,需要通过这场画展拍卖洗白。   ——肥水不流外人田。   杜夏惊呆了。   突然有那么一瞬间能理解,何筝的性格为何如此矛盾,又怪异统一。   但杜夏更多的是幻灭。他一直以为的高不可攀纯洁无暇,在何筝的世界里满目疮痍,来来去去都是利益。   杜夏觉得自己要重新审视影视剧里光鲜亮丽的豪门形象了,程荣升英俊潇洒的身影再出现在他的脑海里,每个毛孔也都滴着血和肮脏的东西。   而何筝和程荣升是有三分相像的。更像的是那种生命力和精神劲,都有一股劲提在心口堵着泄不出去,老子憋不住了在不同的女人身上辗转反侧,儿子好一些,目前只折腾杜夏一个。   杜夏有点自己吓自己了,突然停步注视何筝,像是要好好看看,何筝身上是否有端倪,注定他以后会变成程荣升的模样。   好巧不巧,他停的地方,正是管辖大卫村的派出所所在街道。   两人离警局门口只差四五米,何筝见杜夏欲言又止的踌躇样,轻笑。   “怎么,想跑进去报案?”他的目光下移,荤话故意不贴着杜夏耳边说,音量又低得只有他们两人能听见。   “里里外外都被我肏熟了,这时候报案,会不会太迟了?”   蓉城的夏天本就湿热,杜夏受不得何筝挑逗,脸又热了。他害臊,抬手正要把人推走,何筝也举起了双手,双手握拳,双腕贴近做被拷状,大大方方向杜夏递过去。   “把我捉拿归案吧,趁我还只祸害了你一人,”何筝向杜夏自首,“不然……等画展办完了,我就走。” 第52章   杜夏:“……”   杜夏捂脸,无话可说。他败下阵来,他知道的,就算何筝愿意跟自己进派出所,里面的工作人员听了他的控诉,再看看何筝那张清醒又俊朗的脸,肯定会先怀疑自己是不是白日疯魔。   而非何筝真犯了什么事。   “算了,走吧。”杜夏的妥协很是无奈,但也习惯了。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他走路的时候后背也会稍稍佝偻。   这姿态其实有点刻意了。杜夏胸前那两点已经贴了创口贴不会被发现凸起,他以前也不会这么紧张兮兮地在意,就是从和何筝上过床,他总怀疑自己的身体在二次发育,变得更成熟,熟透了,要烂了。何筝要是真的离开了,杜夏根本无法想象把这样的身子展现给另一个同性。   何筝这些天还住在杜夏的出租房里。像是在打一场漫长的分手炮,两人一进屋子就下不来床。   何筝永远精力充沛,杜夏允取允求,两人的交缠不再是单方面的压迫,竟有势均力敌的发展趋势,杜夏对某个姿势不满意,就算不明说,眉头也会皱起,何筝总是能非常敏锐地发现他的变化,心照不宣地换个体位,好像杜夏觉得舒服了——眼神逐渐迷离,面色潮红到沉浸在情欲里,奶头被何筝咬了一口也难以警觉清明,反而扣住何筝的后脑勺要他用力——当何筝看到这样动情入欲的杜夏,他空荡荡的胸膛里才会什么东西涨溢。   杜夏很难不怀疑何筝没有心。不止是在温存的事后,情欲最浓之际,他也会弯折身子,耳朵贴近何筝的胸膛,那里面心脏的跳动是最后一计猛药,吞吐何筝性器的甬道随着那节奏缩动,猛绞到何筝缴枪。   何筝每次射后都不会直接拔出来,宁肯冒点精液从避孕套中流出的风险,他还是会忍不住多抱一会儿杜夏,牛子在那泥泞肉穴里包着,裹着,还没软下呢,就又硬起,继而又是一轮冲刺。   房间里开着空调冷气,在床上缠绵的两人大汗淋漓。杜夏脸皮薄,在床上也不想欠何筝,怕何筝太累需要时间休息,就主动骑到何筝身上。   刚开始的时候他手足无措,不知道该怎么动,何筝就双手扣住他的腰胯,指挥他前后地骑送。杜夏照做,这个体位并不像他预设地那般进入很深,主动权又全部在他这里,他前后摇摆的时候没觉得里面酸胀,除了被塞满没有任何异样。   这让他总有点心虚,怕自己没表现好,隔个几分钟就要问何筝一次,你舒服吗?   何筝起先会认真回答,但不管点头多少下,杜夏的小眼神还是茫然,对自己的技术并不感到自信。   何筝被他小心谨慎的模样逗乐了,不免觉得好笑,休息够了,就抓起杜夏的脚腕,要他屁股悬空蹲着,然后自己抬腰抽送,回回都是整根抽出又插入,深得杜夏站不稳到坐他的牛子上,整根吃下去后还没完,整个人也被那强劲的腰胯顶上去。杜夏撑不住了,甚至有喉咙口都被顶穿的错觉,赶紧趴在何筝的胸膛上,近得能听到他的心跳。杜夏的眼泪先于任何伤心的情绪断线掉落,像是控制不住的生理泪水,也可能是真的伤心难过。他们身体的距离近到负值,他们又是没有共同过去,仅有一个名为现在的交点的陌路人。   他们明明是有缘的。杜夏先鼓起勇气,问何筝自己被撞被救后,在车上有没有说些什么话,何筝真的有认真地回忆,继而颇为遗憾地摇头,没有。   就算有,杜夏当时念叨的,也只可能是庄毅的名字,求他别走,继续留在大卫村里做画室生意。   所以何筝曾经错意杜夏对庄毅有情。   “怎么可能!他就一直男,只喜欢女的,”杜夏没必要反驳的,他还是急急忙忙地自我辩解,双手手指向内弯曲,抓住胸前的空气,那意思是庄毅喜欢有胸的女人,他也只把庄毅当兄弟。何筝趁机抓住了杜夏的手,将人压下去,问,那你喜欢什么?   两人都赤裸着身体。何筝直视杜夏,握住杜夏的手往下握住自己再次勃起的性器,杜夏害羞地低眼,都做过这么多次,还是臊得慌,脸撇向侧边,唇紧抿着,没说不喜欢握着的东西。   杜夏不喜欢的是那种看不起摸不透的感觉。他良久后终于鼓起勇气,再一次和何筝四目相视,他说自己能有今天的一切,真的很不容易。   有亲人,有事业,有朋友兄弟。从一个闭塞的村寨逃到蓉城,打拼成店铺小老板,他几乎抵达了自己所在群体的上限。   但何筝不一样。抛开豪门私生子的身份,他在口袋本里有计划好的游历,他不应该囿于小小的大卫村,外面有更大的天地。   杜夏捧着何筝的脸,轻轻地吻了一下,却像是在告别。杜夏说,“我只是个普通人。”   何筝没回吻过去。   也没告诉杜夏,他割肉剔骨,好像就是为了当个普通人。 第53章 野画家进大观园   (这一章是上一章后半部分的扩写,昨天太匆忙了,今天改了一下!)   杜夏和何筝在一个高温不下的夜晚受陆广发之邀,在一栋市中心CBD的停车场会合。   会面后杜夏才知道,陆广发自己都没有邀请函,只有一个口头上的应允,陆广发却要把他们两个人都带进去,引荐给那个一直存在于口头尊敬里的大人物。   那位大人物正是杜夏和老四一起送画上门的那位高端私人会所的主人,大家也算有过一面之缘。三人乘坐电梯到达的正是那个会所所在的顶楼。   那地方杜夏也来过一次了,但还是紧张。电梯里他站在最后面,陆广发打头阵,何筝在中间,电梯上行过程中何筝扭头,没说话,就是小小的退后一步,和杜夏站在了一起。   电梯门开。三人眼前展现的是那个会所的入口,有保镖和专门查邀请函的工作人员守在门口,虽然严格庄重,但总有种要进酒吧夜店这种成人世界,需要出示身份证的错觉。   陆广发没有纸质的邀请函,他们来的时候门口也没有其他宾客,里面的活动也已经开幕了。   他们不是故意迟到,而是陆广发联系的那位助理一直闲不下来,接待完其他正式的客人后才顾得上他。   那位助理也不是陌生人,正是偷偷告诉杜夏自己老板,也就是那位大人物的奇怪癖好的青年人。他穿过安保人员向杜夏他们走来后没跟陆广发打招呼,而是先和杜夏握手,热情地给他一个拥抱,“Joe,你怎么才来。”   Joe正是杜夏给那些赝品仿制画的署名。真正的Joe和杜夏同岁,是近年来势头最盛的青年艺术家,一幅原创能拍卖出千万高价。大老板都在CBD顶楼建会所了,却在装饰画上省钱,只花了一万,就买了杜夏这个假Joe十来幅依样画葫芦的仿制画,陆广发也是通过这次牵线搭桥和大老板有交集的,有助理的联系方式,要到了出席这场宴会的机会。   但助理的面子实质上是卖给“Joe”的。那个拥抱让杜夏受宠若惊,助理松开手,目光落在何筝身上。   “这位是——”   “Vincent。”何筝主动伸出手。助理也是人精,两人握了握,并没有热情到拥抱的程度。   三人跟着助理进入会所。   和上次的敞亮不同,整个场地为了契合活动的气质氛围,被布置的曲径通幽,昏暗迷离,如同一个只有蜡烛为照明物的隧道,直到会所的正中心才重新宽敞明亮。   “不好意思,没给你们准备位置。”助理并没有压低音量,防止秀场的音乐完全盖住他的声音。   杜夏记得这个地方,上次来的时候,这个两百多平方的会所正中央一览无余,连根柱子都没有,视野得天独厚,杜夏身后的落地窗全部被仿生藤蔓交织着遮蔽。室内,无数个或大或小或高或矮的不规则雕塑被无规律地摆在地上,形成一条曲折的秀道,走秀模特穿戴的服装饰品也奇形怪状,用坐在最佳视野看秀的某杂志主编的话来说,这些服装不是日用品,而是艺术品。艺术品是留给后人解读的,用现在的目光看必定超前。   沿着秀道,那些被邀请的客人坐在专门的位置上,有云雾持续从四面八方流出,客人们和模特一样,都在云里雾里。杜夏身在其外,只有脚边很偶尔的会有细细的白烟缭绕。   杜夏没看懂这场秀的主题。反正自己又不在云雾里,他转身,小心地掰开眼前的藤蔓,让窗外的光泄进来一缝。   那也是灯光。蓉城的夜没有星星和月,但有更闪耀的人造光,从高楼,从马路,从车辆,甚至绿荫道里都有霓虹闪耀。灯火通明的蓉城市中心从那道缝隙里落入杜夏的眼眶。第一次,杜夏觉得这座城市的繁华与自己有关。第一次,杜夏感受到另一种可能的存在。   杜夏被陆广发拍了拍肩膀。杜夏惊了一下,缩回手转过身。市中心的夜景消失了,杜夏的神魂又回归身处会所秀场的躯体。   很迅速的,走秀结束后的场地做了简略的新布置,光线更明亮,所有人也都从位置上站起,三三两两地走到那些雕塑和艺术品前,陆广发的手还放在杜夏的肩膀上,示意他也加入进去。   杜夏还是犯怯了,有点犹豫。   尽管有心理准备,他对这个全新的世界还是一无所知,心里没底,却又不可能没有好奇,和那么一点点向往。   这就是何筝以前的世界吗。杜夏心跳频率都加快了,他侧脸看向身边的何筝,何筝却迷上眼打了个哈欠。   倒是问自己“什么事”的时候,何筝的眼睛亮晶晶的。   杜夏被陆广发往人群里引,杜夏走了好几步后才扭头,把目光从何筝身上收回。   紧接着何筝也走了过来。他现在是Vincent,Joe的小助理。上回给杜夏装助理的是老四,但这次,陆广发强调了文戏的重要性,怕老四说漏嘴,还是何筝去更合适。   何筝不仅会来事,话也说得好听,批量生产的复制品都能被他说成独一无二的艺术品,有他在绝对没问题。但庄毅还是怂,打心眼里认定自己这种人不值得办画展,关键时候又搞消失,只能由杜夏顶替上去。   杜夏不需要冒充庄毅,他冒充“Joe”复刻的现代化还在这个会所墙壁上挂着呢,大人物说不定还认得他,他说自己是庄毅的好友就行。走秀过后,那些雕塑就从障碍物变成了展示品,几件画作也被摆了上去。   “大人物是位大善人,特意搞了这么一出晚宴,展示自己收藏的青年艺术家的作品,邀请的客人也各个都是艺术界的青年才俊。”陆广发给杜夏指了个方向,那里站着一对夫妻,女的瘦如竹竿,晚礼裙下面开叉上面露背,男的肥头大耳,西装革履裹得密不透风。   陆广发一路告诉杜夏,说这两位是某NGO美术馆的创始人,男的是有红色背景的官三代收藏家,女的是网红策展人。他带杜夏走到那二位的圈子里,他们先注意到的都是何筝,然后见杜夏冷着一张脸不说话,又觉得他也挺艺术家。   陆广发忙不迭跟那两位美术馆创始人说,这里的艺术品中也有杜夏的画。   两位先是表露出兴趣,但注意力很快就被另一堆人吸引走。杜夏也跟着走近,站在人群外围本想也稍稍挤进,他听到那位女创始人娇嗔地给了另一个青年人拥抱,“has been a long time,Joe!”   “多么怀念我们在伦敦的时光……”   那甜美的嗓音扎进杜夏的耳朵,让他不敢再往里走近。更让他惊恐的是,那位货真价实的Joe身后的画正是大人物问自己画一万块买的仿制品之一,Joe却依旧能谈笑风生,感谢大人物收藏自己的画作。   “五百万而已,小钱。我只是想为现代艺术发展近绵薄之力。”大人物今天穿的是中山装,跟Joe一起欣赏那幅画。大人物身边的助理冲人群外围的杜夏使了个眼色,像是在怂恿杜夏快点进来拆穿,演全这场好戏,杜夏与他对视几秒后便连连后退,惊魂未定。   大人物没和Joe聊几句就走了,和他一起进入会客室的人与他年龄打扮都相仿,明显是生意人。那位助理全程跟在大人物身边,消失在转角前,大人物特意回头看了眼杜夏,眼里透露出一点点惋惜,助理的眼神则一如既往灵动俏皮,他之前的怂恿肯定也是得了大人物的授意。   “没办法,他太有钱了。这人啊,有钱到一定程度,境界就不一样了。”陆广发竟不觉得这是场闹剧,给大人物价值百万的恶趣味找理由。这种人什么大风大浪没经历过,什么大名大利不拥有,那些货真价实的名人字画已经无法刺激大人物的神经,比起声名远扬的真迹,杜夏庄毅这样籍籍无名的小人物,反而能稍稍让他觉得有趣。   “所以《哪吒自刎》这种奇怪一点的画吧,他说不定会有兴趣……不成,我得先去问那俩美术馆的取取经。”陆广发说完,先自顾自跟那女网红策展人交际去了,留杜夏在原地。   杜夏敢肯定自己的复刻品和Joe的原作有差距,Joe却没有提出质疑,好像只要这幅画摆到这个位置,它就算出自大卫村的野画家之手,它照样能被花团锦簇,被所有人认可其价值,包括那位被仿冒的留洋归来的青年艺术家。   Joe匆匆扫了杜夏一眼,对这种不面熟的陌生人,毫不留心,接着跟下一个衣着荣华的贵妇攀谈。杜夏茫然不知所措地看向何筝,何筝原本又要打哈欠,余光捕捉到杜夏投过来的目光,愣是把哈欠憋回去了。   也没特意安慰,何筝仅仅是摸了摸杜夏的头发,再扶着他的脑袋侧向自己的肩膀,短暂地靠了靠。   大人物进入会议室后就再没出来过,等着见他的人却有一茬又一茬。杜夏和何筝在队伍里等着,能听到前面的人交换讯息,都说这位企业家人特别好,别人给他阐述什么项目,希望能获得他的投资,他听完后都会来一句“这个点子不错”。   杜夏道听途说,不知真假,但从会议厅里走出来的人没一个垂头丧气,好像那位大人物真是阿拉丁神灯,能满足每一个人的愿望。   队伍就要轮到杜夏了,陆广发才过来找杜夏,紧急低语道:“计划有变。”   杜夏不是很懂陆广发的意思,面色依旧茫然,何筝倒是平静。   不等他们发问,那对夫妻就也走了过来,女的满脸笑容,说出来的话却直截了当到刻薄说给庄毅这种水平的画工办画展,不太行。   杜夏反而松了口气。   至少他努力过了。哪怕明知希望渺茫,他为之争取过,也算问心无愧。那位女创始人脸上的笑容不变,竟峰回路转地对何筝说:“听说你嘴皮子很利索,那待会儿我们一起进去,你动动脑筋把故事说的更离奇,更接地气些!”   这完全是两个天差地别的要求,离谱程度不亚于五彩斑斓的黑,何筝却丝毫不觉得诧异:“行啊,反正庄毅人不在。”   意思是他可以尽情发挥,把活的庄毅说死都成。   但这位女创始人不管庄毅的死活,她要的故事,是杜夏的。   男创始人终于开金口,居高临下地对杜夏说:“我们只考虑给你办展。”   陆广发在旁附和:“你待会儿就说《哪吒自刎》是你的作品。”   杜夏脑子里炸出尖锐的嗡声。   男创始人还是那么傲慢,大发慈悲地给杜夏分析,大卫村里的名画复刻为什么在国内销量下滑,“因为越来越多的购买者都是女性,她们的品味就是大众审美,更喜欢精修美颜过的东西,无法欣赏油画的古典美,又大量购买其他现代的装饰品彰显自己空洞的品味……”   男人越说,眉头越是皱起,好像很看不起这个消费群体,九成九来他的美术馆的观众都是女性,且冲着自己这位网红老婆的名气。   “……总之要把观众默认成女性,画她们会喜欢的作品,编她们爱听的故事。”女创始人接话,给杜夏灌输新的逻辑。   何筝有点听明白了。在女性视角里,庄毅这种直男并不讨喜,反倒是杜夏——   “你不一样,你会让她们共情。”陆广发抓起杜夏的手,鼓励道,“你待会儿别紧张,把初中那些事说出来就行,保证那位大人物会感兴趣。”   “……什么?”杜夏怔住,无措地又看向何筝。陆广发又着急道,“不然你就抓紧时间,在这儿先告诉何筝,让他这张嘴帮你润色润色,把你的故事用那幅《哪吒自刎》升华一下!别说画展,那位大人物还能让孵化公司把你包装成网红,新时代的女性力量!”   “我自己就有这样的公司。”女网红插画,她在网络世界里也是这样的形象。   “我……女性?”杜夏意识到不对劲,接下来说话的却是第一次见面的男创始人。   “害,你这位朋友刚都和我们说了。你妈当初为了给你弟攒彩礼,不是收了别村人的彩礼嘛,你没从,就逃出来了,在蓉城打拼到现在。”男创始人显摆道,“你的经历确实很罕见,有当代魔幻现实乡土主义的气息。”   杜夏大脑一片空白。   知道这件事的除了几个村里的老干部,很少有人知道。   就算知道了,也会装不知道。杜夏就是逢年过节也不回老家,知情的人也没机会闲言碎语。   况且这件事发生的时候,初中同学们都毕业了,陆广发更是比他还要早地出来打工,怎么会知道。   还将这么隐私又难以启齿的过往,全盘托出告诉了第一次见面的陌生人!   杜夏差点行为不过头脑,出于动物本能地给陆广发一拳头,更炸裂的却还在后头。那个女人噗嗤一笑,感慨天道好轮回,杜夏逃走一个月后,那个原本要娶他的男人,死了。   被只有六岁的杜浪,用一根银簪子刺穿眼珠子,失手杀死了。   “死人是不会说话的,你的故事有非常广阔的开发和书写空间。你弟弟也有很多可以挖掘的地方,可塑性非常强,是不可多得的反抗父权的男性形象。”女创始人总结道,把杜夏和杜浪视为可以在赛博世界里引起强烈话题度的商品,而非活生生的人。   杜夏两眼一黑,差点跌倒。何筝从他背后搂过将人稳住,帮屈辱到万念俱灰的杜夏问陆广发:“你是怎么知道的?”   “陈老师告诉我的啊。”陆广发并没有隐瞒,好像他们男人就是这样,什么都可以随口一说,什么都可以互相交换。   这是他们男人之间的人之常情。   “他当初来蓉城开同学会,酒店还是我帮他订的呢。”陆广发丝毫不觉得这是什么不可外扬的家丑,自己先说激动起来了,   “你要时来运转了!”   陆广发握住杜夏的手,好像杜夏在他眼里已然是棵摇钱树。同学会之后他就有预感,把杜夏这个看起来平平无奇的人攥手心里,在适当的时机推出去,再加把劲把他的过去开发好,他作为发掘这个商机的人绝对能大赚一笔。   这年头任何实业都式微了,他的小公司往什么方向转型都是瘦死的骆驼,唯有流量,话题,网络,舆论才有出路。杜夏的形象多励志啊,故事多独一无二啊,他走出了大山,反抗了封建糟粕,他是男人,又是女人,他——   他看着笑容熠熠的老同学,想不明白,自己裹藏到密不透风的过去,怎么就成了别人嘴里轻飘飘的故事。   为何这样。   杜夏了无生气。何筝护着他的肩膀,往后退步,借此抽出杜夏那被陆广发的手。   陆广发高翘的嘴角僵在耳朵根。   他身后会议室的大门终于打开了,他勾搭来的两位美术馆创始人也面露疑惑,他却只能眼睁睁看着何筝不识抬举,把对这个光鲜亮丽的世界幻灭绝望的杜夏带走。 第54章   杜夏和何筝站在地铁上。   像蓉城这样快节奏的一线城市,任何时间段的地铁都是没有空位的,早晚高峰更是拥挤,他们上车的点恰好和那些加班晚归的人冲撞上,两人甚至没找到可以抓的柱子,只能抬高手臂握住车厢上方的银白阑干。   但何筝很喜欢和杜夏一起坐地铁。   有那么几次,他们也像今天这样挤在地铁里,旁边的人或戴着耳机,或低头看手机,有位置的一两个眯眼小憩,或仰着脑袋,或垂头伸颈,看得杜夏不由担心,他会不会睡着睡着就身子前倾,从位置上冲下来。   杜夏会觉得这么随便看看,比刷手机打发时间有意思,他的目光不管落在哪里,何筝的注视都能钻进他的余光里。   杜夏百无聊赖地观察别人,何筝细致入微地观察杜夏。   每次都是这样,不止在车厢里。   但今天的杜夏魂不守舍。   从那个会所出来以后,他的反应就慢半拍,迷糊茫然到地铁票都找了老半天,最后还是何筝帮他刷了电子卡,两人过了关卡后就一直牵着手。   杜夏没有挣脱。   蓉城的地铁熙熙攘攘,在他们拿出专业设备刻意拍摄前,没有人会在意两个男人举止亲密。   杜夏上车后还是那蔫样,呆木木的。   何筝没有故意逗他,侧着脸,就这么静静看着他。耳边,地铁到站播报的提示音有中英粤三种,杜夏听到粤语的部分才有反应,抬头望向路线表,大卫村还有五六站的距离。   杜夏就又把脑袋低了回去,几不可闻地叹了口气。   人和人的悲欢喜乐不相通到什么程度呢,他都黯然神伤成这样了,何筝见他这般惨淡又丧气,反倒是觉得有趣。   地铁门关闭,车厢在深不见底的轨道里穿梭。漆黑的山洞将大片的玻璃衬得清楚明亮,更清晰地印出所有乘客的身影。   杜夏抬眼,很快就瞥开,不忍直视自己的滑稽。为了更体面些地出席今晚的会面,陆广发特意送了他一件丝质衬衣,垂感特别好,说是某大牌的原厂货,剪掉挂牌后只卖一个零头。   杜夏现在只觉得自己跟那件衬衣一样廉价,低声嗫嚅,那个Joe真的没看出那幅画是赝品吗?   何筝没听清,“嗯?”了一声。杜夏肩头怂了一下,连连摇头道:“没什么。”   “嗯。”   两人之间又只有地铁过轨的声音。何筝还是那么明目张胆地看着杜夏,杜夏望向正对面的玻璃,这次看的是镜像里的何筝。   他依然看不透何筝。   何筝比那两个素未谋面的“美术馆创始人”更有立场对自己追根究底,他没有。   杜夏想到另一种可能,悄声问他,难道杜浪早和他说过了?   何筝的眼神顿时变得别有深意。那意思是,若真能这么随口地告诉任何人,轻飘飘地一笔带过去,杜夏也不会搞砸今天的会面。   唯一欣慰的是,何筝保证道:“那我以后不和杜浪吃醋了。”   杜夏根本笑不出来,又差点笑出来。   杜夏和何筝在大卫村站下车,步行走回那栋老旧的公寓楼。   夜风习习,杜夏从有空调的地铁站出来,后背还是出了一点汗,到家后他打开空调,站在空调口下边,扯了扯衣口,何筝从后面搂住他的腰。   刚环住,杜夏就转过身,何筝的手顺着松开了。   “要做吗?”杜夏并非是在拒绝,抿了一下唇,“我先去洗个澡。”   杜夏低眉顺眼,随即进入卫生间,换洗的衣服也没带,那意思是把自己弄干净了再给何筝肏。   何筝从未见过杜夏这么配合。   他等在卫生间外,并没有被心情上的欢愉冲昏头脑,他隐隐觉得里面的水声不太对劲,敲了敲门,唤声询问:“杜夏?”   “我、我马上好!”杜夏像是碰上了什么意料之外,开花洒又冲了半分钟,就仓促得把门打开。他没穿衣服,整个身子光着,双腿紧闭,羞涩得跟没开苞似的。   他略长的头发垂在肩上,有几缕沾了水,他用无处安放的手拢了拢,又重新把鬓角和刘海的头发放下,然后鼓起勇气去攀何筝的脖子,何筝搂着他,目光却持续落在他身后的卫生间里,像是断定里面有蛛丝马迹。   杜夏垫脚要亲吻何筝,希望何筝把注意力放到他的投怀送抱上,何筝挪开他的手,目的性非常明确地走到卫生间的纸篓前,毫不嫌脏地把表面覆盖的那几张掀开。   杜夏原本苍白的脸霎时红了,脊椎微驼双手交叉于胸前,徒劳得遮挡些私密的部位,他并没有急着把衣服穿上。   何筝没特意把自己看到的污秽证据捻起来,反应也没有杜夏那么激烈,“你来生理期了。”   杜夏脸又白了。   或许就是这种起伏不定的紊乱心绪,让他那从未规律过的生理期突然造访。他摇摇头,又点点头,结结巴巴地开口,说量就一点,一点点,不耽误的,何筝要是介意,可以用他后面。   “……我在你眼里就这么饥不择食吗?”何筝挺无奈地轻笑一下,杜夏明明局促到双腿仍然紧闭。   “你先把衣服穿上。”何筝向来行动果断,出门给杜夏买卫生巾。这也是何筝第一次买这种东西,不太懂,就买了两包最贵的。结账的时候收银员特意给了他一个黑袋子,好像这东西见不得人似的。   何筝环保意识作祟,谢绝了收银员的黑袋子,一手拿一包卫生巾,就这么回去了。   何筝开门后没在卧室里见到杜夏,房间就那么小,杜夏要是没在卫生间,就是出去了,跑了。   后者也不是没可能,何筝开卫生间门的时候还犹豫了会儿,好在杜夏还在里面。   何筝松了口气。   紧接着一颗心又揪起。杜夏还是全身赤裸,抱着膝盖躲在冰凉的角落,听到开门声后他抬起头,脸上满是水和泪,他看到了何筝手里的卫生巾,本就和大腿紧贴的后脚跟又缩了缩,奈何无处遁形。   何筝把卫生巾放马桶盖上,想蹲下身抱抱杜夏,安慰安慰他,杜夏手忙脚乱地改换姿势跪下,要去解何筝的裤腰带,嘴巴跟着张开,这架势明显要给何筝口。   何筝摁住他的手,不露声色地低头睥睨,看得杜夏心里没底,急忙道:“你还是用我后面吧,我、我特意洗过了,后面干净的,后面——”   “你是商品吗,要我用你。”何筝直接把杜夏的路全都堵死了。杜夏颓然,手臂和脑袋一同垂下,又有眼泪往眼眶外冒,何筝蹲下身,和他一起跪坐在还有积水的瓷砖地面上。   何筝将杜夏环进胸膛,“我抱抱你。”   杜夏双手缩在胸前,他再也控制不住,浑身发抖得哭出声来,反反复复地问,怎么会变成这样。   他近乎歇斯底里,他并不是祈求何筝能给他答案,仅仅是自厌自弃。   他觉得自己很没用。店铺画室的小老板,陆广发的同学,庄毅的朋友,杜浪的哥哥,父母的孩子……他什么身份都没做好,什么机会都没把握住,一切追根溯源全都是因为他这具怪异的身体,那个多出来的通道,他觉得这全怪他自己。   这个入口今天又不能取悦何筝,连最简单的用处都失去了。   也恰恰是在何筝面前,所有他竭力又小心维护的身份全都在这一夜分崩离析。他当真是个怪胎废物,从肉体到灵魂,一无是处。   所以他求何筝肏他,借此找点存在感。   何筝沉默良久,久到瓷砖上的积水爬市他的裤子和衣摆,他对杜夏说:“你其实可以任性一点。”   可以把那些过往和身份都抛却,仅仅做你自己。   但何筝并不抱什么希望。   杜夏今天哭得那么崩溃,还不是因为他这些年都是为了别人而活,早把自己活没了。   但杜夏不是听不懂何筝的意思。他还是沮丧失意,但没之前那么灰败,止不住啜泣又带着浓重的鼻音,他的下巴搭磕在何筝的肩膀上,“那不就……和你一样自私了吗。”   何筝先是愣了一下。   他注意到杜夏腿间的缝隙里又有红色的渍迹,恋恋不舍地将人扶起,去外面拿了条干净的内裤回来,撑开边缘放在低处,方便杜夏把脚伸进来。   随后内裤卡在膝盖的位置。何筝把卫生巾的包装拆开,认认真真地贴到裤裆的位置,他第一次做这种事,挺新奇的,再把内裤整个拉上去,捏一捏确认位置,那条卫生巾长到覆盖住杜夏的全部臀缝。   就很有安全感。   也是第一次,何筝像对待小孩子一样的照顾杜夏。放在以前则刚好反过来,何筝才是孩子,吮杜夏的奶,从杜夏的阴道里出来,又乐此不疲地插回进去。   像是通过每一次的深入浅出,重回最初的那个母巢。   “……你自己试试不就知道了。”何筝很轻松地打横抱起杜夏,将人从湿闷的卫生间,带回开着空调的清爽的卧室房间。 第55章   后来,杜夏的身子被何筝的私人医生好生调养许久,杜夏不记得那些激素啊指标的都代表什么意义,就记得医生对着最初的报告有些苦恼地摇摇头,无奈地微笑道:“你的生理期应该改名叫季经。”   杜夏的月经周期向来没准头,好几个月才突然来一次,量也很少,所以家里并没有常备卫生用品。杜夏第二天醒来后第一件事就是去厕所换掉那张尿不湿似的卫生巾,他看了眼上面的血量就直接扔掉,抽了好几张纸,猫刨猫砂那般把卫生巾仔仔细细地埋掉。   然后他洗了个与往常相比过于漫长的澡,白毛巾盖在脑袋上,有一下没一下地擦拭,并不利索。何筝这时候也醒了,很迅速地刷牙洗漱后出来,杜夏套了件T恤,光着腿坐在床沿,擦头发的动作还是磨磨蹭蹭。   杜夏并没有起身,抬眼看向何筝,那眼神怎么说呢,挺小家子气的。   像旧时代待字闺中的小家碧玉,对外面的世界很是好奇,又充满一无所知的恐惧。   杜夏自己都未必能拎弄清楚自己想表达什么,何筝就已经会意,若有所思地点点头,也没再和杜夏说话,就出门了。下午五点半他再回来,身上有若有若无的乙烯颜料的味道,他去画室上班了,但没叫上画室的老板杜夏。   何筝回来的时候杜夏又在洗澡。卫生间里有花洒的淋浴声,何筝关了风扇,打开空调。等杜夏又一次披着白毛巾从卫生间里出来,何筝眼神示意电脑桌上的两个打包塑料碗,那就是两人的晚饭。   何筝自己也去冲了个澡。很快,三五分钟就出来了。   他以为杜夏已经开始吃了,他搬了张椅子坐过去,杜夏把两碗凉皮的塑料袋都拆开了,但都没动一筷子。   何筝还以为杜夏是特意在等自己。杜夏问:“怎么都没辣子?”   “你来那个了,”何筝拿一次性筷子的手食指骨节蹭了蹭鼻子,借此掩饰那一点点语气上的停顿,继而模糊道,“我在网上查了一下,好像说最好别吃辣的。”   他的回答并没有让杜夏满意。杜夏是嗜辣好咸的口味,语气有点冲,闹情绪要和何筝杠,“网上还说不让吃生冷呢。”   杜夏说完就后悔了。   他一整天都在刷手机,没和任何人聊天,更没让何筝给他带饭。换位思考一下,人家好心帮你带晚饭,你还挑三拣四,实属不该。   杜夏以为何筝会板着脸不高兴,何筝一点都不恼怒,又用那种饶有兴趣的眼神观察杜夏,一丝不苟地注视,好像这样的杜夏稀奇到可爱古怪,更合他的兴趣。   他看得杜夏难为情地垂眼,默默去吃那碗口味清淡的凉皮。天热以后杜夏经常吃这种路边摊,七块钱一碗还能加个蛋。但何筝只吃了一口就评价“用的油不干净”,杜夏就很少当着他的面吃了,何筝要他帮忙带饭,他也会特意去好一点的馆子买贵的。   杜夏今天吃得特别慢。细嚼慢咽如何筝都吃得差不多了,他还有大半碗。何筝就站到他身后帮他擦头发,他坐姿懒散得驮着背,嘴巴贴在塑料碗的边缘,没什么食欲地夹起一根凉皮往嘴里送,等头发擦得差不多了,才跟何筝说,“我不想吃了。”   以何筝对杜夏的了解,勤俭节约如杜夏,不应该剩这么多,他没让杜夏再吃一点,而是说:“嗯,等你晚上饿了,我再给你买别的。”   说完,何筝就准备把桌上的全都当垃圾,收拾一下扔掉,杜夏又反悔地把那碗凉皮拿回来,速度很快地往嘴里塞,鼓起的腮帮子再加上皱起的眉和瞪大的眼,气呼呼得像只小松鼠。   被瞪的何筝依旧不生气,还笑着用手指去戳杜夏的脸。杜夏不耐烦地把他的手打掉,何筝就不再调戏,点到为止。两人之间的平衡圆满到匪夷所思的程度。   根本说不清是谁在主导,反正只要杜夏忍让退步,何筝就得寸进尺,大大方方侵池掠地,杜夏受不住他的步步逼近,好不容易硬起心肠反抗一下,何筝绝不跟他对着干,乖巧规矩到杜夏没一点脾气,美其名曰包容杜夏。   就像杜夏一直以来包容何筝那样。   每次都是这样。   搞得杜夏好不容易憋起的那股劲又泄气。   都能想象到,要是再跟何筝闹别扭,何筝绝对会笑面虎似地眯眯眼,对杜夏的坏情绪照单全收,甚至不忘安抚说没关系,生理期嘛。   这还是杜夏认识何筝以来,经历的第一个生理期。   而在和何筝发生关系之前,杜夏都不记得上一回见红是什么时候了。除了性征发育的青春期,他都快要忘记忽视这个隐秘的通道,他真的被何筝肏熟了,体内有什么激素枯木回春,他白天无聊到睡了一个长觉,半梦半醒之际,他都会无意识地双腿夹被。   杜夏在十点半的时候又洗了一次澡。何筝问他要不要关灯睡觉,他没回应,就一个人默默又进了卫生间。何筝知道杜夏爱干净,没拦着。实在是杜夏这次待的时间太长,花洒声都停了老半天了,还不出来。   何筝隐隐觉得不对劲,从床上起来敲卫生间的门。杜夏没反应,何筝随即撞门弄出好大的动静,吓得杜夏手一哆嗦,不小心又划了一道红痕。   杜夏赶紧开门,何筝没急着进去,站在门外上上下下地打量,先确认杜夏本人的完好无损。   答案是否定的。   杜夏光着身子,双手欲盖弥彰地背在后头,被修剪的乱七八糟的阴户一览无余。何筝摸到他身后,把他手里紧攥的剃须刀夺过。   还是何筝自己的剃须刀。   那是他从欧洲带回来的习惯,比起电动的,他更喜欢自己手动刮,手法也很娴熟,清清爽爽不留任何细小的伤口。杜夏没这种需求,用起来自然生涩,胡乱刮弄一番后效果不佳,伤口还添了好几个。   何筝看杜夏的眼神很微妙,杜夏并不急着解释,就只是说,总觉得臭臭的。   经血粘上阴毛是不可避免的,肯定会有点味道。但杜夏这样就有点太神经兮兮,更多是心理作用,不愿正视自己的身体,承认已经发生的事实。   “……那也得用专业的工具,”何筝果然是个行动派,顺水推舟道,“乖,今天先忍忍,明天我帮你剃干净。”   杜夏摇头,难得固执,还作势要去把刮胡刀夺回来。何筝也是无奈,特别为难地看着杜夏,问他,必须今天晚上吗?   杜夏最吃这一套,差点心软,他没有妥协。   “你不是很有能耐吗?”他难得硬气一回,支使何筝,“你给我想办法。”   “好——得令。”何筝把每一个字都拖得很长,和杜夏一起进去。两平方不到的卫生间里又逼仄了,何筝单膝跪在杜夏身前,杜夏双手撑在洗漱台上,臀部也贴在瓷台面的边缘处。   泡沫喷到杜夏三角区域的“呲声”格外清晰。   寂静里,何筝用刮胡刀将那些泡沫剔去,聚精会神,小心翼翼。杜夏也很配合,纹丝不动站着,脸偏向别处没盯着何筝看,看似心不在焉,实则紧张得很,甚至能神经质得听到刀片划过肌肤纹理的细屑声音。   “再抬高点。”何筝示意杜夏把腿并拢站直,另一只手轻摁在杜夏肚皮上。他并非心猿意马,而是为了方便操作,他的刀尖在核心位置边缘划过,杜夏依然没有把目光低下去,并不明显的喉结动了动,小腹也收紧,胸膛往下凹进去一个很小的弧度。   杜夏太瘦了。   骨架也比同身高的男子窄上一点,跟何筝站在一块儿更是差距明显。所以若是远远看见杜夏,会觉得他瘦瘦小小,走近到他身边了,才会发现他其实并不矮,就是身上挂不住肉,看背影没什么存在感。   何筝这么想着,他指腹的真实触感又来自杜夏的每一块肌肉。尽管很单薄,杜夏还是很有劲,是那种干惯了体力活的劲瘦,两人一起把画框等物品从物流车里搬上搬下,他刚开始真的没杜夏灵活利索,来来回回好几十趟从不喊累,也不慢下来闲聊,等活全干完了才喝水休息。   所以杜夏的身体是很鲜活的,白日里见过他一声不吭闷头干活,再见他脱下衣服,就完全能想象这样的身体孕育生命。   何筝还是没忍住,开始动手动脚了。   他已经刮掉了一大半,他又用泡沫做润滑,一只手继续刮毛,另一只手将杜夏的性器上下撸动。杜夏的呼吸越来越缓,也越来越沉,他还是一动不动,有点得趣了,也怕动作幅度大了,把最脆弱的地方伤到。   一心二用并不影响何筝的发挥。他把杜夏的阴毛剃得干干净净,那根孤零零的性器也勃起。他的手还特意往上攀,逗弄杜夏的一边乳头,杜夏指骨屈起攥紧瓷台面的边缘,仰起脑袋,眯眼,嘴巴微微张开,离释放就差再提一口气——   哗啦啦。   何筝拿起淋浴头,用冷水将杜夏剃了毛的区域冲洗。 第56章   杜夏一个激灵,就要释放的性器被冷水降温个彻底,没几秒的功夫就萎靡,不再有生气。   杜夏脸红了个彻底。也不急着讨伐何筝的恶作剧,杜夏只想快点从卫生间里出去。他萎得太快了,一个男人,当着另一个男人的面展露出并不旺盛的性能力,面子上肯定会过不去。   这不,杜夏羞到要溜走,何筝眼疾手快地将他的腰身锢住,不许他离去。   杜夏气极败坏地要骂两句,何筝就着原来的跪姿,张口,整个含住杜夏柔软干净的性器。   杜夏不由自主地扬头,从未如此长远地深吸一口气。   他的双手又攥上瓷台面的边缘,屁股肉贴紧。劲窄的腰胯和笔直的腿都软绵绵的,要不是有手撑着,真的有可能会跌下去。   卫生间里又有了水声。不是花洒,而是何筝的吮吸。何筝比杜夏本人更了解他的身体,他的两边奶头被何筝揉捏,指腹绕着乳晕转圈,再压扁乳尖。   很快,杜夏没什么志气地射在何筝嘴里。释放的时候他原本想拔出来,是何筝紧紧含着,他射完了,何筝还嘬个不停,快感绵延不绝到他大脑一片空白,老半天才清醒。   何筝还在他穴口用手指探了探,那里有分泌出的液体。杜夏以为是经血,吓得脚尖都踮起,何筝就抹了一手指,站起身来塞进他嘴里,要他自己尝一口味道,免得又不信自己骗他。   “是骚水。”又要到了何筝最擅长的睁眼说荤话环节,何筝还说,杜夏的水是甜的。   杜夏路还是走窄了,总觉得何筝让他爽一次,自己务必要回馈一次。他问何筝要不要肏,何筝摇摇头,比昨天更熟练的将卫生巾给杜夏放好,隔着内裤拍拍他的花穴,无辜又天真道:“不可以呀,会被说是渣男呀。”   何筝第二天醒来就没这么体贴了。   先醒的人是杜夏,睁眼第一件事就是去洗澡,何筝不让他去,拽着人的头发往被子里摁,要杜夏给晨勃的自己口。   杜夏自觉欠何筝一次,还挺义不容辞。何筝昨晚上吃了,他今天早上也全咽了下去,完事后从被窝里钻出来面色潮红,是被憋得太热了。   杜夏还清了,心安理得去洗澡,洗完后继续倒床上睡去。他的生物钟向来规律,并不嗜睡,如今这么懒散,明显是不想到大卫村去。   何筝就自己去了,傍晚饭点再回来。有一天晚上他回来的特别迟,应该是去额外办了点事,杜夏没出于担心给他打电话,他回来了,杜夏也没特意从床上坐起来。   像是永远有睡不够的觉,杜夏窝在那一小方天地里昏沉,若就这么半梦半醒后半辈子,左不过是草草一生。   杜夏在杜浪来电的那个晚上还是能支棱起来的。杜夏开门见山地告诉他,高考分数出来了。   是正常发挥的水平。   有一股从未体验过的喜悦在杜夏心头炸裂,像春日的爆竹噼里啪啦一整晚,天亮后遍地都是无人打扫的红纸碎屑,还有弥漫的烟雾。可惜杜夏初中毕业证都没有,对大学志愿的报考更是毫无概念,他就把手机给何筝,杜浪一听到何筝的声音,性子都开朗了不少,还不忘正儿八经地来句玩笑:“哟,嫂子好。”   何筝没跟他计较口头上的称呼名号,坐在电脑桌前开了免提,很寻常地跟杜浪商量起志愿该怎么填报。   以往年的分数线来看,杜夏的保底是中游985往上,但除非考成状元,不然分数这种东西永远是多一分嫌多,少一分嫌少。   而除了板上钉钉的top2,国内大学的排名各有千秋,广义的top5更是足足有十所,C9联盟则只有2所,杜浪那边也开着电脑,两人合计了三四个钟头,才完成一个还需要微调的志愿版本。   何筝结束和杜浪的通话后眼睛都酸了,揉揉鼻梁后侧脸,杜夏躺在床上,又睡过去了。   杜夏白天睡得很足,到晚上觉都很浅,何筝一拉开椅子发出动静,他就睁开了眼。   杜夏挺迷糊的:“结束了?”   何筝点点头。   “哦。”杜夏脑袋又倒回枕头上,看样子又要睡。等何筝洗漱完从卫生间里出来,杜夏早已翻了好几个身,手机依旧放在电脑桌上,没有丝毫的挪动。   杜夏现在连跟杜浪说说话的兴趣都没有了。   何筝全都看在眼里。   他还不困,没上床,光着上半身坐到旁边那张并没有摊开的沙发床上,从裤兜里掏出什么东西。他还真念旧,都夏天了,还随身把那口袋本揣兜里,他翻开,随便抓了只笔速写,内容正是躺在对面的杜夏。   杜夏没装睡,大大方方仰躺着,盯着天花板的眼神清明,脑子却发愣。   也不关心何筝画好了没,画了多少,画得怎么样,他揉揉眼,嘟囔了一句,嫦娥五号从月球带土壤回来了。   又说,韩国的人造太阳能运行二十秒了。   杜夏紧接着打了个哈欠。   像何筝在会所那晚打的哈欠一样,他回顾了一下白天刷手机看到的新闻讯息,也意外感到平静。   而他应该激动的。   生而为人,人类已经能登陆外太空,再在地球上造出一颗恒星。人类多伟大啊,能随时随地知道另一个半球发生了什么,杜夏生而为人,最大的成就是在大卫村里当个野画家。   杜夏突然笑了一下。哼哼笑出声的那种。   何筝闻声停笔,但没其他大幅度的动作,仅仅是抬眼望过去。杜夏倒是伸了个懒腰,眯眼舒展手脚又哼哼出声,然后面朝何筝侧躺,一只手托着脑袋,姿势慵懒又只穿了条内裤,多少有点漫不经心的妩媚。   杜夏保持那个姿势,同何筝对视,那意思是要何筝画他。   何筝顿了一两秒,垂眸。房间里又只剩下空调风吹和笔尖和纸面接触的沙沙声。   “……你说,那个乔伊,真的没看出那幅画是假的吗?”杜夏知道自己英文发音不标准,特意该用译名,那个Joe听起来更像个假洋鬼子。   何筝倒不觉得杜夏思维过于跳跃,之前闭口不谈,这下都过去好几天了,突然又重提。   “艺术是最风花雪月的东西。”何筝又画了两笔后才接着道,“这是我父亲说的。”   没记错的话,这也是何筝第一次承认和程荣升的血缘关系。   只是何筝没把话说全。程荣升那天和他讲的不止这些。   用三亿美金将自己的画拍下的当晚,那幅梵高割耳后的自画像又回到了程荣升的私人收藏馆。何筝——或者叫你程文森——当晚就在现场。   你目睹自己的父亲小心且虔诚的将一尘不染的画框再次擦拭,再挂回原处,你和程荣升并排站在这些错落有致的收藏品前,你问程荣升,这些只是你洗钱的工具吗?   直到那一刻,你对程荣升都还有那么一丝期待,程荣升若不是承认你是自己的血脉,也不可能坦诚直白:“那不然呢?”   “我知道你在学校里一直很争气。你母亲要你好好读书,你的成绩也一直没让我们失望。但是Vincent,你终究要明白,亲眼所见和亲身所感是有距离的。”   程荣升这才开始正式给你介绍这些馆藏,从东方水墨诗画到西方的古典文学:   他悼念亡妻的书法诗篇脍炙人口,他婚前就狎妓,婚后有通房。   他厌恶现代文明,留下野蛮原始的旷世杰作,他也抛妻弃子,自我流放的途中朋友妻也要欺。   除了他还有她。她手稿里的有情人全都终成眷属,她自己终生未婚,凉薄又无情。   她精神几度崩溃后都是丈夫的爱将她拯救,她并没有将婚姻纳入创作的基本条件,而是一间自己的房子,和每年五百镑的收入。   她的遗书是留给挚爱丈夫的。她写:亲爱的雷纳德,要直面人生,永远直面人生,了解它的真谛,永远的了解,爱它的本质,然后,放弃它。   “人不能永远漂浮在生活之上,”程荣升用了个新学的普通话词语,“人要活,就要接地气。”   程荣升看透了这些艺术品作为拍卖品的本质,你也看透了程荣升的本质。   你血缘上的父亲是个脚踏实地到对生活没有幻想的男人。也只有这样的男人,才能填补女人对生活的幻想。   就像一个老实木纳的男人学不会甜言蜜语,与程荣升的魅力相反相成的,是程荣升的处处留情。   你母亲能一往情深二十载,肯定也曾权衡利弊,而非你以为的那样一直被蒙在鼓里。   “你是我最满意的一个。”   程荣升把这间私藏馆的钥匙举到你面前。只要接过,你从此就过继为原配的儿子。   你在展厅里弹欢乐颂时就有这般预感。你的父亲唇角微扬,自信得像是看到年轻的自己。   他这是在祝福你,祝福你也能成长为他的模样。   在那个世界里,“精致利己”是和“脚踏实地”一样的美好品质,你不可能不被诱惑,只是抬手的那一瞬,你眼前闪过的竟是白日里被撞的青年。   当时有画笔从青年的背带里撒落出来,你们来不及捡拾,随即将人送往医院。   车里,你的手被他紧紧攥住,你听到他嗫嚅着,反复的同一句话却是:“一样的……都一样……”   他的同伴赶来时手术已经结束了。你远远看着,听了一场歇斯底里的嚎啕大哭,你看到他跪在昏迷的他的病床前,双膝的那一碰地比画笔掉落更像长梦破碎的声音。   然后你就走了。   你得再过好几个月才知道,他叫杜夏,他叫庄毅,两人都是大卫村里不知名的仿制画民工。拒绝那把钥匙转身离开后,你也绝对想象不到,自己有一天也过上这样的生活。   你那时候也不是何筝。   你可以对程荣升说“no”,你不能否认艾琳十月怀胎的事实,艾琳说,你这具凡体肉身属于程文森。   你于是把血肉还给她。   以及那两根浮肋。你终于成了何筝。   何筝的口袋本被杜夏拿过。   “……想什么呢?”杜夏坐在他腿上。   也不看看何筝把自己画成什么样,杜夏把那小本子往边上一扔,双手搭在何筝的脖子上。   何筝很随意地抬手轻握住他的小臂,“没什么,就是想到以前的事。”   明明不久远,回忆起来,脱胎换骨的,恍如隔世。   “是嘛……”杜夏很少听到何筝主动提起过去,他却兴致缺缺,懒得借此为由头旁敲侧击,反倒是勾着脖子的手搂得更紧,双腿一字岔开,内裤在何筝的牛仔裤上蹭磨,小腹也凑近,贴上何筝腰带上的纽扣突起。   ——杜夏显然对何筝别的地方更感兴趣。 第57章   杜夏的的阴部贴在何筝的腿上,相隔的除了裤子和内裤,还有一层薄薄的护垫。   杜夏的生理期接近尾声了。   “你不是对避孕套上的润滑过敏吗,”杜夏今时不同往昔,唇瓣凑到何筝耳边,要何筝放心,“生理期刚结束的那几天是安全期,你不带套插进来……就是内射都没关系。”   杜夏和何筝的胸膛此刻贴紧。他能感受到有什么巨物苏醒,有欲望呼之欲出,要挣出衣物的束缚。   何筝是想要他的。   他如果真是女人,她都这么露骨地邀请了,男人总该表现出盛情难却。   但何筝仅仅是将他的手臂拉开,双手捧着他的脸,从自己肩膀的位置掰回来,两人面对面相视。   何筝的凝视深沉。杜夏有些逃避地翕动眼睫,而非给他一个吻不顾一切。   杜夏远远没到情难自禁的程度。   像是裹上一层情欲做伪装,杜夏的心是空乏的,和肉身一样赤裸。   何筝并没有出于落差感的叹了一口气。还没等杜夏从他的眼神里琢磨出情绪,他本就自若的神色就重新变得温和又柔情,他跟杜夏商量,“再等等吧。”   再等一天,等你的生理期彻底干净。   “……我是不是很无趣?”杜夏问他,用那种特别娇纵的语气。何筝笑了笑,勉为其难将“渣男”的名号接下,他就着杜夏坐在自己腿上的姿势,手指头从内裤侧面摊进去,指尖在后穴的入口处打转。   杜夏配合地把臀部撅起,腰身挺直双臂也伸直,手腕搭在何筝的肩膀上,姿势放浪得像等待上蹶的小母马,真应该再给他加个口塞,要他手脚着地,被牵引着骑行。   若是放在以前,何筝绝对会起这种玩心。杜夏越是羞怯抗拒他越有征服欲,现在杜夏放开了任他作践,他反而淡然处之,那神情落在杜夏眼里,很难不怀疑何筝进入了倦怠期,对自己不再感兴趣。   杜夏当年在工地里都没醒悟的自尊心在何筝的凝视下不堪一击。他想结束这场不尽如人意的勾引了,他的腰重新被何筝握住,何筝说,先把衣服穿上吧。   说完,何筝扶着他从椅子上站起。也没给他添件衣服,何筝打开这间出租房的门,往外走了两步,再打开对面那间的。   杜夏起先很胆怕,尽管知道何筝很早就把对面的那套房子租下,但那边格局和自己这间一居室不一样,三室一厅经过房东的改造后成了比较典型的隔间群租房,均价便宜到能塞进六个人,每个单间紧闭的房门外,有一扇朝南窗户的客厅是公共空间,也是整套房子里最不压抑的地方。   杜夏知道何筝有一段时间就住在对面,但他没想到的是,何筝把整套房子都租下来了。   他原本想套件衣服去找何筝,何筝很快就带了件衣服回来。何筝绝对是房东最爱的那种租客,搬进去后留下的个人痕迹很少,独处的卧室还不如家具齐全的客厅有人味,何筝偶尔还是会往里面添东西的。   “我第一眼见到这条裙子,就觉得很适合你。”何筝也没说自己是在哪里见到的,将那条裙子胸前胸后的绑带解开,利落得套到杜夏身上。杜夏还挺配合,只当何筝想玩点情趣,何筝慢条斯理地将细绑带重新抽紧,杜夏抬头挺胸小腹收紧,逐渐感觉到不对劲。   这条裙子不是何筝随便看顺眼就买了的。   何筝一只手抵在杜夏的脊椎,另一只手紧紧拉住绑带,杜夏的肌肤被细绳在胸口身后的交叉捆束,他的双手双脚自由,他又无时无刻不在枷锁里。   何筝固定好后面的绑带,就走到杜夏面前将胸口的绑带也收紧,紧致到勾出腰身的轮廓,那两颗肿大的奶头也隔着布料凸起,何筝随手逗了逗,杜夏就深深抽了一口气。   “真好看。”何筝说完,拉着杜夏去对面其中一个被二次隔断的房间,那里的门口处有面贴在墙壁上的镜子,也不知是哪个租客留下的,很窄,但长度够,可以看到从头到脚的打扮。   杜夏站在镜前一米左右的位置,身后,何筝搂着他的腰,他们不能再退后了,这个隔断屋比杜夏的一居室还狭窄,何筝的背已经靠上衣柜的侧面。   何筝盯着镜子外的杜夏,很期待杜夏接下来的反应,杜夏却怔愣许久,盯着镜子里穿浅绿色babydoll的那个人,像是不相信那就是自己。   自己穿着条有白色蕾丝花边的lo裙。有点凌乱的黑发披在肩膀上遮住一小部分肩带,脸颊泛红像是打了层腮红,娇滴滴的,嘴唇和眼角也红。   裙摆晃荡在膝盖稍稍往上的位置,视觉上显得整个人更为纤长。与下摆的宽松形成鲜明对比的是交叉于上半身的绑带,杜夏腰线瘦窄的像里面又绑了件束腰,很是古典端庄。   比起俏皮萝莉,这样打扮的杜夏要是放在这种着装盛行的几百年前的欧洲,更像位受性别限制的的年轻女画家,消解疑难的方式办法是独自跑到田野里,寻找灵感和绘画。   杜夏胸口的弧度若隐若现,弧度上的那一点凸起证据确凿,被何筝隔着衣服捏起,两指夹住,向外拉扯——   杜夏小幅度地反抗,目光却望向别处。比起何筝的恶作剧,他有更担心的东西。   “会被看见的……”杜夏双目越过两扇门往连同自己的一居室和楼梯的过道望去。这一栋楼的房间有九成九都是租出去了,鱼龙混杂什么人都有,上楼下楼的人走到这条过道,冷不丁一瞥,就能看到里屋穿裙子光脚的杜夏。   杜夏不拒绝穿裙子,他仅仅是想换个地方,或者把门关上,何筝一个要求都不满足他,反而变本加厉地将他暴露在外。   何筝掀起杜夏的裙摆,再将他的内裤褪到腿根,露出他被剃了毛后光洁如白虎的三角区域。   杜夏差点惊呼,下意识要把私密的部位捂住,何筝也不拦着,他挡他的前面,何筝从前穴口处借了点淫水,湿润扩张他的后面。   杜夏腰身前倾,双腿发软腿根夹紧,镜子里的自己面色潮红又惊恐,下一秒就要惊呼出声,何筝又将裙角塞进他嘴里,要他当口塞似的咬着,把拒绝和求饶咽回肚子里。   而若是不小心发出什么奇奇怪怪的声音,肯定会被经过门前的人注意到。   “好好看看你现在的样子……”何筝抓住杜夏的手,要他双手撑在镜面上。镜子里的杜夏塌腰翘臀,大腿紧闭,小腿又分开,脚尖颤颤巍巍点起,姿势窘迫又淫乱。   何筝没把他臀部的裙子掀起露出双瓣,他嘴里咬着前面的裙摆,勃起的性器已经一览无余,没有毛发的遮蔽后更加可怜兮兮。   “……水果然变多了。”何筝拍了一下杜夏的大阴唇,再用掌心揉搓,抵在他耳边轻声,“还说自己不是骚货。”   何筝的手指又从杜夏的小阴唇抹过,继而插进后面。他没莽撞,花了好几分钟时间做扩张的前戏,一旦需要借水做润滑,他就在镜子面前作弄杜夏的其他部位,甚至谎称听到有脚步声,吓得杜夏夹得特别紧,何筝整根进去后他都没反应过来疼,腿根不受控制的颤抖,就怕被人发现,但又没地方可以跑,只得一直叼着裙摆露出性器,被何筝站着后入许久。   杜夏神经紧绷,承受何筝撞击的同时不住地往门口瞥去,逐渐喘不上气。   何筝把绑带束得太紧了。   杜夏像是被注入前所未有的催化剂,主动扭头向何筝索吻,唇舌湿润又胸闷气短:“到、到床上去。”   何筝被那个吻慰藉到了,总算关了最近的那扇门。杜夏发出一声劫后余生般的带哭腔的喘息,主动坐到何筝身上。 第58章 那个男人特别在哪里   后来,何筝用程文森的护照买了去欧洲的机票,他在港岛机场被程艾琳的人逮了个正着,那种俗套的“不努力就会被继母胁迫回去继承家产”“拿着这几百万离开我儿子”的戏码也一度上演。   那是女人之间的厮杀。婚后改随程荣升姓的程艾琳,和何筝的生母艾琳新账旧账一起算,处处留情的程荣升是一切恩怨的导火索,他在这些恩怨情仇里又隐身了,非常讨巧的置身事外不掺和,纵容这两个女人消耗心力。   只因他知道,不管程太太是谁,他数年打拼下来的家业,都是留给儿子继承的。程艾琳生不出儿子,自有张艾琳,沈艾琳上赶着为他生。他又挑了个最听话的艾琳放在英国好生养着,这个最听话的艾琳竟意料之外地生出最逆骨的程文森——哪怕他从小受上流精英的那一套价值观熏陶,他到最后竟选择当个普通庸常的何筝。   程荣升会痛骂那位生了程文森的艾琳丫鬟身生不出公主命,他在程文森面前还是时刻保持一个豪门父亲的儒商风范。他还是没接受——或者说不相信——何筝单方面断绝与自己父子关系的事实,更匪夷所思的是,何筝消失的这半年并非行万里路看万千风光,而仅仅是待在和港岛一江之隔的蓉城,和一个叫杜夏的画工生活在大卫村。   何筝在机场现身时杜夏就在他身边。这只是一次短期旅程,要不是被程艾琳截胡,他们半个月后又会回到大卫村。   当真像是在这个小村庄里私定了终生。   “那个男人好在哪儿呢?”这是程荣升最好奇和关心的。他问何筝,想知道杜夏靠什么迷了何筝的心窍,何筝看着自己那三更半夜都要抹发蜡梳一丝不苟背头的父亲,只是一笑。   “你不会懂的。”你也从未让任何一个女人见过你最真实的模样。   “你也不会想体验的。”你能让那么多女人为你着迷,就是因为你擅于满足她们的幻想,填补上幻像。   所以没有人想看到你真实的那一面。他人是你的地狱,但杜夏是何筝的天堂。   杜夏能接纳何筝的怪癖。   连何筝自己都诧异,他在性事上会如此暴戾。好像也只有在这种事情上,他那些压抑的、在现实生活中无法宣泄的情绪才会苏醒,杜夏则是比他欲念还要更深的容器载体,安静又包容,像娃娃体验馆里没有生命的乳胶人形。   老四是娃娃馆的常客,以为何筝也是单身汉,很早就向他推荐过这个销魂地。这确实是个科技改变生活的好产业,底层男性可以在这里解决性需求,费用还比街巷里的按摩店便宜。老四不止一次给何筝安利,那里面的娃娃皮肤嫩滑,身子骨更软,穿的裙子也漂亮,除了不会发出声音,使用感跟真人相差无几。   但从另一个角度,这也可以是优点。娃娃是不会说“不”的,人可以对娃娃做任何事,不止是折成怪异的姿势。某次盛情难却之下,何筝极难为情地陪老四去了一趟。   他当然没告诉杜夏,更没和老四一起进房间,守身如玉连展示用的娃娃的手都不敢碰。但他把展示橱窗里一条若色裙子买回去了,之后又去了一两次,不为别的,就是买裙子,一眼就相中的特别少女心的好看裙子。   他想看杜夏穿那些裙子,上半身被繁琐的绑带勒紧到不得不昂首挺胸的程度,矜持淡漠的像旧欧洲庄园里的新婚少妇,下面却又空荡荡,什么都不穿,手伸进去就能摸到湿润的下体,欲求不满地吞吐着随便什么道具。要是打翻了什么东西到地板上了,杜夏拿抹布擦拭的时候得跪爬在地上,撅起的屁股被裙摆盖住,需要主人装不经意地掀开来,才能露出湿哒哒不停流水的两口肉穴。   女仆lo裙装play。   这种性幻想简直是直男标配。   杜夏终于把路走宽了一回,寻思着何筝开口“芝诺的乌龟”,闭口“弑父娶母是每个人都逃不掉的命运”,对小裙子情有独钟说不定是有恋母情结。   岂料何筝实话实说,摊牌道:“没,我就是肤浅,我在床上就这点低级趣味。”   杜夏:“……”   杜夏背后的绑带被何筝狠狠一拉,脸和胸膛都埋进了被褥里。他呼吸不顺畅得闷哼了一声,不是很舒服,但却并没有把交叠在腰后的双手舒展开。   何筝也不跟他客套,将多出来的绑带绕到杜夏的小臂上,紧缚好几圈后才打上蝴蝶结。   杜夏至此再也做不到深呼吸,胸膛急促地喘息,日日夜夜被吮吸的奶头无时无刻不艳红肿大,隔着布料凸起。   他还是穿着那条若色的babydoll,何筝扯了扯他绕在脖子上的吊带,他咳嗽了好几声后又粗声喘息,肉蚌穴口还紧闭,脸庞就染上情欲浓烈的绯红。   对了,何筝已经不再用花来形容杜夏的阴户了。那地方被灌溉久了,娇艳欲滴得像盛放的花,艳到都快开败了,但还是熟,还是鲜,更像鲍鱼牡蛎,挤点同样新鲜的柠檬汁滴上去,一口吞进去后舌头还没咂巴出味儿,就从喉咙口滑进肚子里了,可惜!要再吃一次!   何筝白天还是要出去的,晚上的时间就全都属于杜夏,变着花样吃海鲜大餐。杜夏双手被绑在后面,双膝跪在床榻上,同样贴着被褥的肩膀是上半身全部的支撑点。   “呼…唔啊……”杜夏艰难地仰起脖颈,极为勉强地摄取更多氧气。   他身后,何筝正在他裙摆里大起大落。他被绑到发酸发胀的手臂想要放松些,胸口势必会愈发收紧,他在半窒息的憋闷里牙关紧闭,愣是没溢出一句求饶。   他有过“前车之鉴”。   一旦发出求救,文明就如幽灵,重新在何筝的阴影里显现,将与生俱来的兽欲扑灭。何筝下手会变轻,继而迟疑,最后不尽兴。他那隐秘而长久的忍耐没有逃过杜夏的眼睛,他出乎意料地收获杜夏后天滋生的母性。   “别管我,”杜夏甚至这么跟何筝保证,“我就算叫疼,我也是希望你把我弄得更疼些。”   杜夏说到做到,两人再上床,他为了不让何筝产生误解,干脆一句话都不说,待把裙子穿上,跪趴着翘起臀部给何筝肏弄,他安静得就像个娃娃馆里的玩偶,连呼吸都受绑带的限制。   那不是什么专业的捆绑工具,绑带又细,他的小臂逐渐白一道,红一片,绑带勒进去的皮肤是白的,绑带之间的皮肤是红的。   他疼吗?他自己肯定能感受到的,但他更多是麻,还有涨,别说手臂,连膝盖都开始软绵无力。   但他尚且能忍受,他一言不发。   不都是这样嘛,快感和疼痛也是对相反相成的孪生子,中间只有根模棱两可的分界线。时至今日杜夏都分不清何筝肏的到底是他前面还是后面,有没有带套,他也不想管了,只愿深沉在那腻泞里,不需要思考也不需要动笔。   至于画,在情爱中获得滋养,迸发出前所未有的艺术灵感,画出绝伦的作品……那就是男人的事情了杜夏不是庄毅被梵高托过梦,也不是何筝事后在口袋本里写真。他没那么多有感而发,他这时候更像是一个她,就算无聊了,涂鸦上两笔,“她”胡乱描绘的永远是两个矮峰夹着一座高山峰,底部相连后再一看,哦,牛子。   是牛子。   又是牛子。   他又不像她了。她应当更多愁善感些,从男人的侵入联想到权力结构与训诫臣服,他脑子里干干净净,只有牛子。   给他带来快乐的何筝的牛子。   纵回首这二十七年人生,他是赡养父母的“女儿”,扶持弟弟的“姐姐”,忙前忙后的店铺“老板娘”,他从未真正当回男人,任性的会撒手不管也不干的男人。   他天经地义地为自己的欲念而活。他被何筝掐着脖子拧转了身子的方向。他的侧脸和胸膛贴上了这间隔断屋的窗户上。   “阿筝,何筝——”杜夏怕自己会被外面的人看见,慌忙之际还是叫出声了。于此同时,他裙摆下快要被肏烂的唇穴不住地收紧,绞得何筝也倒吸一口气,然后又是狠狠一顶。   杜夏紧接着又发出几声闷哼,还有细碎的呻吟。窗外,傍晚时分的乡下街道亮起了路灯,往来的不是下班的外地人,就是去上夜班的外地人,三三两两全都步伐缓慢,唯一的共同点是都在看手机。   那一小寸屏幕的亮光比路灯都要闪耀,以至于没有人会抬头。只要抬头,他们就会看到一场曾经存在于春梦里的活春宫,穿着碎花蕾丝lo裙的女仆从窗户里探出小半个身子,那胸部小小的,盈盈一握都抓不满的分量,那两颗奶头大得突兀,隔了层衣服都隐现出深熟的乳晕颜色。   可惜看不到。   同样看不到的还有脸,被凌乱不堪的长发遮住大半,发梢又轻微晃动着,记录下抽查的频率。有汗水顺着发丝流下来,划过下巴,和并不太明显的喉结,让人有那么一瞬怀疑女仆的性别。   但也就只是一瞬。下一秒,注意力又被女仆反剪的双手吸引。   血液不流通留下的红点都蔓延到手肘往上了,支配女仆的人还不给他松绑,且变本加厉地拽紧他的头发,强迫他仰头,方便把手指塞进他嘴巴里玩弄舌头。   再仔细些,甚至能看到那个穿lo裙的长发男人狼狈地流出口水了,丝一样的涎水垂散在空气里,那个从始至终都没有露面的男人松开他的头发,没等他好好喘口气,就拉马头套似地扯住他绕过后颈的吊带,将人拽了回来。   窗户外的夏日春景戛然而止,窗户内,何筝明知杜夏喉咙发紧到近乎窒息,他还变本加厉地用双手掐他的脖子,虎口处收紧,将杜夏生息的命脉狠狠截断。   杜夏浑身抖得像个筛子。   有那么几秒钟,他彻底断气。明明大睁着眼,他只能看到无数黑点从四周往正中心蔓延,爬满他的视野。   他被何筝送上了濒死的边缘,比起身体的欢愉,他在黑暗里体验到灵魂抽离肉体的静谧。   他没有做出丝毫的反抗。   他和何筝一样,被死亡本能裹挟,想要回归生命诞生前的此岸。   那里虚无一片,那里包纳万物。那里有趋向毁灭和侵略的冲动,那里也有相反相成的生之欲。   何筝在最后关头松开了手。   一呼一吸间,一颦一回眸,当杜夏视野里的黑点如潮水般褪却,他看到的是伏在自己背上喘息的何筝,他们都抵达了现世彼岸。   有浅黄色的热液从杜夏腿间不受控制地溢出,浸润了裙摆,再混着从穴里流出的白浊,缓缓蔓延开来,   杜夏这是被肏失禁了。 第59章   何筝伏在杜夏单薄的背脊上,很沉、很沉地喘气。   解开杜夏身上的束缚后,他又很沉、很沉地趴着,压得杜夏胸口发闷,杜夏不太舒服,但没给出任何要何筝挪开的示意。   何筝于是从人背后将他紧紧搂住。两人的腿缠绕到一起,几分钟的小憩温存在此情此景里漫长得像度过了一生,何筝终于翻了个身,四肢大张仰躺,杜夏还是保持一动不动的趴姿。   杜夏胳膊上的印记还未消退,但颜色发生了变化。条条红痕交织在泛白的臂膀肌肤上,像淤了血,杜夏的脖子也红了一大片,是被何筝掐的。   杜夏差一点就要被掐死了。   但杜夏没跟何筝秋后算账。   何筝便也没跟他道歉。   没什么好道歉的,反正杜夏肯定爽翻了,都失禁了。   杜夏腿间总算有了些知觉,勉强地从床上坐起。他想把束缚在腰上的绑带也拆开,但手使不上劲,何筝这才来帮他,将那些细绑带全都拆解开,露出清瘦但不干瘪的肩胛。   何筝吻上了那片蝴蝶骨,脸颊贴在杜夏的肩头,双手手掌贴上凸着乳头的胸脯,又要眯眼睡过去。   丝毫不嫌弃那条裙子和被褥,都被杜夏的尿液弄湿了。   何筝说:“喜欢和你这样。”   杜夏没问“这样”是哪样,很轻很短地哼了一声,是乳头被逗弄到了。   “你呢?你喜欢我吗?”何筝反问,意料之中地没得到肯定的回应,就像每次亲吻,主动的人都不是杜夏。   “……反正你现在是我的。”何筝并不沮丧,又强调了一遍,“我的。”   杜夏没否认。他还能闻到淡淡的尿骚味,他很迟钝地低头,看着自己淫靡不堪的下半身,他随后抬头,看向何筝,双眼空乏得就像个娃娃馆里任人打扮的玩偶。   要被玩坏了。   “明天也穿这一身等我。”何筝的这意思是要把裙子上的尿渍留下,包括混杂的淫水和精液。他在杜夏面前袒露出最自私的恶劣,他要把杜夏弄脏,脏到谁都嫌弃,走投无路到只能被他一个人占据。   杜夏一言不发,算是默认了。第二天一早何筝去画室,他一如既往地待在换过干净床单的隔断房里。他连只隔了一条短过道的自己的出租间都懒得回,何况去大卫村里上班——他不要那些世俗的身份了,他也自私得干干净净。这个世界少了谁都会正常运转,何况他这种小人物。他不重要,他闭门不出,没有人会特意来找他,来电的人就算是杜浪,杜夏也会把手机给何筝,再发讯息告诉弟弟,你长大了,哥哥帮不到你了,以后有什么都问何筝吧。   杜夏那一口心气也泄了。   他沉沦在这个拥抱向下自由的房间,每天只需要做一件事,那就是等何筝回来。   何筝今天提早了半小时回来。   何筝想知道自己不在的时候杜夏都在干什么,是拿着新道具自渎还是睡觉。他轻悄悄走上楼,打开大门,走过玄关就是客厅,还有五扇通向卧室的木门。   他们住了快半年的公寓楼在性质上其实也是宅基地上的自建房。农民才有宅基地,蓉城本地的农民见外地来的农民工越涌越多,就把自家的房子割成一个个小间出租出去,每一层的楼梯都偏向一侧,所以杜夏的那套是个单间,对面何筝租的是更大的套房。   何筝和杜夏这些天睡的那一间比杜夏的单间都小,但杜夏懒得挪动,白天黑夜都就在那个窗户朝南的七八平方的房间里。   何筝很小心地推开隔间的门,他看到还有阳光从窗外射进来,洒在杜夏身上,把他盘起到后脑勺下方的长发都染上红霞落日的颜色。   何筝盯着杜夏脑后那根随意缠绕的簪子,好几秒后才认出,那是不知道哪次外卖留下的一次性筷子。   这是六月底,最不适合晒太阳的时机。杜夏明明把空调温度开得很低,他还是把手肘都放到窗沿上,下巴搁在交叠的小臂上。   这个房间太小了,一边床沿靠着开了窗户的白墙,杜夏就坐在那张小床上,双腿微微曲起,伸展向同一侧,方向和目光所及之处是同一处。   他没忘何筝昨天提的要求,大腿根隐在那条若色蕾丝裙里,裙摆其中一块有淡淡的黄色渍迹,是昨天失禁后又干涸的尿液。   那是他浑身上下唯一称得上脏的地方,他的后背整个裸露,估计是没料到何筝会提早回来,所以还没把裙子的肩带扯上来,前后的绑带也都散落在裙摆上,和杜夏这个人一样,浸润在烈日无声的灼烧里。   他的侧脸线条柔和自然,和五官一样说不上哪里好看,但肯定不是不好看。他就这么静候在窗边,听到动静后扭头,望着门口的何筝,他那双眼睛像是在不夹杂任何感情的陈述:在我那未曾美好过的时光里,我遇到了你。   那一刻,后天的来自家庭和学校的培育可以让何筝的脑海里浮现很多文字上的描述,以及影视绘画里的镜头插图,他还是被与生俱来的动物性占据,给出最直接地回应。   他上前去亲吻杜夏。   撕去文明的伪装,男人是肤浅至极的生物,最大的圆满无非是老婆孩子热炕头。至于那些留名青史的男人,他们奋斗的动力无外乎是要全天下的女人为他繁衍后代,从此全天下的土地都是他的热炕头。   何筝也是男人。   认定杜夏是自己老婆的男人。   杜夏仰头没有抗拒。   明明是甜蜜的唇舌之间的接触,何筝内心深处却滋生出恐惧。他怕失去杜夏,任何意义上的失去,杜夏像是看穿了他的惶恐与不安,话里有话地提醒:“我还没穿好。”   “……那我要惩罚你。”何筝应该再蛮横些,他的气势嚣张不起来,全靠杜夏的温驯陪衬。   “我看到你的小秘密了,”杜夏还很淡地笑了一下,揶揄何筝,“你胆子好大。”   “不然呢,”何筝有那么点进入状态了,反问,毕竟很早就说过,要给杜夏穿环呢。   杜夏裸露的胸口被摸了一把。杜夏避开,双手撑在后面,使得肩膀微耸,仰视着何筝,像刚上岸还未适应人类形态的小人鱼。   杜夏说,那就别浪费了。   杜夏侧脸望向不远处的衣柜,那里面有好几条挂在衣架上的裙子,裙摆下边还堆着不少何筝从娃娃馆里带回来的东西,是专门给那些有怪癖的客人准备的。   会到那种地方解决生理需求的不止普通男人。娃娃是纯粹的商品,没有生命的客体,就算玩坏了一个,只要钱够,就能买到一模一样的下一个。   杜夏握住何筝的手腕,借他的手掐住自己的喉咙。   两人就着这个姿势僵持了一两分钟,然后何筝挪步,从那个衣柜里取出一个真空压缩袋,里面装的物品只有一个颜色,还有头套,肯定不是裙子。   何筝拉开封口,拿出一套鱼骨细带胸衣,裁剪设计有中世纪西方宫廷的味道,那胸衣却是黑的,用料更是坚硬,像包着一块钢板,故意要佩戴的人不舒服。   与之相比,那件黑色连体服在重量上就显得轻飘飘了。亮黑色的连体服浑然一体,能从头顶包裹到脚趾,光滑到难以发现裁剪的痕迹。衣服的胸部和裆部却有金色的拉链,拉开,被紧裹住的春色不仅一览无余,还会被挤压到满溢出来。   那是件胶衣。   更确切的说,这是件何筝为杜夏量身定制的乳胶衣。 第60章 这章不能接受的不要看   杜夏曾不止一次地跟何筝说过,你和他们不一样。   他们是谁呢,是改行送外卖的杨博春,是找不到女朋友的老四,是拿不出蓉城商品房首付的庄毅,甚至杜夏自己也在这个范围里。   他们都是后天环境的弃婴,城市里的边缘人,系统的现代文明的熏陶于他们而言是种奢侈品,何筝所受的那种精英式的培育更是望尘莫及。杜夏终于看开了,不再觉得何筝高不可攀——   何筝和自己一样是个人,有七情六欲贪嗔痴爱的人。   杜夏仰望了那么久,也是时候把何筝从云端拽下来。   没有继续整理穿到一半的裙子,杜夏跪在床上,臀部叠在脚踝处,双腿紧闭,温驯得像个任由何筝处置的奴隶。   何筝伸手想要摸一摸杜夏的头发,杜夏下意识地侧脸,面颊蹭上何筝的掌心,亲昵得又像只猫咪。   何筝一直凝视着杜夏。杜夏蹭够了之后抬眼,他与之对视的双眸里,那种以往不敢丢忘的探究和谨慎全然退却。   杜夏这是放弃了。   他不再奢求将何筝看透。最真实的何筝反而在他眼跟前展露。   何筝的手指微张,从他太阳穴后的头发穿过,抓了抓,刚好到让杜夏头皮发紧的程度,然后松开,并没有附身给予一个吻。   何筝会固执地用亲吻作为开始的信号,他今天只是用手指碰了碰杜夏的嘴唇,杜夏也没有松开牙关索吻。   一并省略的还有旖旎的前戏。何筝直接拿出了一盒凡士林,但不是用做侵入的润滑。他把凡士林当身体乳在杜夏身上涂了薄薄一层,杜夏配合着把裙子整条褪下,何筝的手心的温度在他的肌理上游走,唯独避开最敏感的那几个部位,连平日里最爱不释手的奶头都不逗弄。   何筝把那件胶衣撑开,示意杜夏先把腿伸进去,杜夏照做,穿保暖内衣裤似得钻进去,待何筝把藏在背后脊椎处的拉链拉到顶,他除了喉咙口有些发紧,暂时没感受到其他特别明显的异样。   就当是多穿了件紧身衣,比起花里胡哨的lo裙,这件黑胶衣覆盖了杜夏除头部和手脚的所以肌肤,保守得像中东地区受宗教信仰影响的婚后妇女。   杜夏坐回了床上,肘部直挺撑住往后倒的上半身,他大张开的双腿,姿势动作再怎么放浪形骸,都被油光发亮的黑意遮蔽。   杜夏歪着脑袋看何筝,嘴角有一丝笑意,觉得何筝的模样有趣。他这一身是由何筝打扮的,何筝却抱着双臂站在床前,正人君子般肃穆垂眼,长久地端详自己那被黑色乳胶包裹的身体。   杜夏猜不透何筝在思忖什么,也不想知道他出窍的神魂去了哪里。紧致的乳胶带给他无时无刻都不能忽视的束缚感,他依旧能慢慢地摆出各种姿势,又一次跪坐在脚踝上,唤了何筝一声,“主人。”   杜夏绝对没有看错。何筝的肩膀确实耸动了一下。   他以为何筝会喜欢这种称谓,何筝回过神后轻摇了两下头,“ 别这么叫。”   语气里甚至还有有一丝丝的慌张。好像杜夏再多叫两声,他就会萎了似的,没劲。   “那我应该叫你什么?”杜夏好学地询问,给出好几个选项,何筝,阿筝,Vincent,或者程文森……没有人在干柴烈火之际听到第三个人的名字吧,“何筝”毕竟是个从蓉城人才市场买来的身份,何筝那天递给杜夏的身份证如果是其他六张里的,他现在就是陆筝,张筝……   何筝似乎也给不出一个肯定的回应。他于是跟杜夏说,“那就什么都别叫。”   杜夏以为何筝是要他别出声的意思,他看着何筝转身,又从衣柜里拿出一个道具。   杜夏的跪姿不变。待何筝走近,他迟疑了一下,然后仰头,顺从地将嘴巴张到最大,方便何筝给自己戴上一个有口塞的面罩。   和手脚腕处的设计一样,杜夏这身胶衣在脖颈处也留置了两根皮质松紧扣,等何筝将那张包裹杜夏鼻舌的面罩底部往下拉,覆盖住下颚和脖颈上侧,杜夏才意识到这些松紧扣是用来固定的。皮革质地的两指宽的扁绳在面罩和乳胶衣连接处绕上两圈,将这两样物品的末端遮盖住,浑然平整的像本来就是一体,绕上去的细皮带是装饰用的项圈,增添视觉效果的情趣。   但事实是,杜夏的脖子被重重收紧,每一声呼吸都伴随胸膛大幅度的起伏。他不能再用鼻子呼吸,那个富有弹性的乳胶面罩勾勒出他鼻子的形状,鼻梁山根和脸颊密不透风,连头发都是何筝费了好大的劲才从面罩里扯出来,随意地扎高做成个小揪,看背影像那种混乱时代的蒙面侠客,浪人义士。   可惜这位“行侠仗义的英雄”如今成了阶下囚,嘴巴大张缩瑟着舌头,连口水都含不住。何筝给他戴的面罩上,那个口塞并非传统的小球,而是空心的、柱状的扩嘴器,冰凉的不锈钢柱体边缘撑开上颚和舌下,唯有舌头不受束缚,舌尖可以舔到空心柱体里的每一寸,孤零零得像被扩阴器撑开花穴后的阴蒂。   杜夏的舌头可比阴蒂大多了,还很灵活,何筝把手指伸进去,他的舌头刚开始还不住地躲避,但还是走投无路地被夹住,本就不顺畅的呼吸变成了咳嗽,也有更多的涎水滴下,在黑亮的乳胶衣上流动。   杜夏的双手双脚还是自由的,他抓住何筝的手腕,眉心颦蹙,眼神里有乞求。   何筝没可怜他,手指恶劣地抵在喉咙深处,横冲直撞得像进行一次深喉。杜夏的干呕声里夹杂着呜咽,他终于要反抗了,可惜醒悟的太迟,不止是喉咙,他浑身上下都有着强烈的紧缚感,限制了他动作的灵活度,何筝轻轻一推,他就失去平衡地倒在床上,想撑着身子重新爬起,手臂上的肌肉比平常多用一倍的力才能屈起。   杜夏像是换了一具肉体。他恍惚了片刻,这一片刻已经足够何筝决定好要对他的哪一部位再做束缚。   何筝坐在杜夏身上,膝盖微开压住杜夏的大腿根,防止他再企图起身反抗。杜夏其实根本没气力反抗,他眼神都是晃的,乳胶在被屏住的鼻孔留下两个轻微凹陷的小洞,被动张开的嘴巴贪婪地吞吐空气,胸膛起伏地更厉害——对于何筝而言,用手掌心堵住杜夏的嘴巴轻而易举,杜夏每隔几秒重新吸进新鲜的空气,那窒息的几秒都是漫长难熬得像一个世纪。   “唔……唔!”杜夏只能大幅度地摇晃脑袋,蒸着汗气的长发散乱开来,像漂浮上浑浊海面的水藻。他肯定很热。尽管空调温度开得很低,杜夏在这具只露出手脚的乳胶衣里肯定热得像置身于艳阳下,眼尾发红,眼眶里有水汽。他应该是想表达自己的悔意,不想再跟何筝玩这个游戏,何筝居高临下的眼神漠然到无情,并没有把杜夏的面罩摘下,让他说句完整的话语。   像是心知肚明,只要听到杜夏带哭腔的求饶,他肯定会心软。   不如就这么一条路走到底。反正现在的杜夏发不出“不”的声音。   杜夏哽了两声后也就安静了,精力分给困难的呼吸,也因为太热太紧,他叫唤两声,大脑会缺氧发晕,不如养精蓄锐,再做打算。   但他已经没有机会了。   他被迫的顺从给何筝带来很多便利,他被戴上了同样材质的手套,和胶衣相连接的手腕处同样被那些松紧扣固定。至此,他浑身上下只有上半张脸和双脚裸露。   何筝并没有如法炮制地给他戴上脚套单这并没有让杜夏感到庆幸。   他都看过了,何筝准备的很齐全,有些东西甚至让他胆战心惊,他已经失去了最后逃跑的机会,之后的一切都是迟早的事。   他真迟钝,都这时候了,才想起来应该逃命。他明明从第一眼起就有顾虑,第一次对上那双眼,他就觉得好像在哪里见过,他若是在第一个晚上就将人拒之门外,他乏善可陈的普通生活就不会生出那么多变故,再到今天的失控。   他的胸膛不再剧烈起伏,他又被装扮上一件鱼骨束腰封带,别说小腹,皮肤肌肉下的肋骨都有收紧的错觉。这件黑束腰只有胸前有绑带。何筝每穿过一个空都要狠狠收紧,拉到最高处收尾再打成蝴蝶结,杜夏那并没有二次发育的胸部被硬生生挤出盈盈一握的小罩杯,乳沟隐隐约约,还是那两点凸起明显。   何筝隔着胶衣,隔靴搔痒地用指尖搔刮杜夏的乳头。   杜夏难耐地长吟一声,下巴艰难地向上仰起,涌上快感和屈辱双目紧闭。   他的双臂被绑带垂直地固定在腰侧。和胸前精细的穿绳引线相比,手臂的束缚很随意,胳膊和腰侧之间还留有空隙。   可尽管随意,承受各种繁琐桎梏的杜夏还是难以挣脱。比起束缚本身的意义,带给杜夏更多的,是心理层面上扭曲成快意的羞辱。   当真成了个无法说“不”的人偶玩具。   “……你怎么把眼睛闭上了?”何筝说这话的语气里有着杜夏熟悉的那种天真和纯良,仿佛不觉得自己的所作所为有什么不妥似的。两人的肉体关系进展到这一步也已经无法用简单的对与错、好与坏来区分,在这个拥抱向下自由的房间里,何筝也受不住诱惑地沉沦下去。   “看看我。”何筝拍拍杜夏那被面罩遮住大半的脸,很随手地又玩弄了两下那根口枷里的舌头。杜夏被口水呛得咳嗽了两声,重新睁开的眼睛里覆了一层水膜,要是再闭上,就漫出来了。   “看看我。”何筝抚摸杜夏的脖颈,缓缓往下,重复地永远是这三个字,看看我。   杜夏的目光于是一直落在何筝脸上。以至于被何筝揉磨阴户的性快感先成型于脑海里,然后他的感官才得到实践的体验:他胶衣胯部的拉链被何筝拉开了,他的肉穴和臀缝在乳胶和束腰的双重挤压下,真的是从那道缝隙里溢出来的。   “看看我。”何筝又说了一遍。最后一遍。   他的手指已经游走到那道拉链,他低眸沉默,缓缓伏下身,趴在杜夏腿间,像种子落到尘埃里。   带着考究和一点点机灵古怪,何筝跟从未见过杜夏那儿似的,自言自语地来了句:“我就是从这里出来的呀。”   杜夏直到这一刻还勉强能够思考。   下一秒,胶衣拉链挤出来的阴唇被何筝整个含住,舌尖直捣肉蒂。 第61章   杜夏的下体被何筝舔舐。   快感过于强烈,以至于浑身上下只有那个地方还有感知的能力,神经网络宕机,失去控制身体肌肉的能力。   那是前所未有的感官体验。一定要具像化得话,那种感觉就像运输神经递质的亿万个末梢炸裂,此起彼伏,如山崩海啸袭来,又像五彩缤纷的浓稠液体喷向一尘不染的玻璃,绽开后的形状艳丽张扬,大俗大雅。   杜夏的口腔并没有被堵住。保持呼吸是人的生存本能,杜夏在那漫长的几秒钟里自主摒息,神魂出窍到连吸取氧气都忘记的程度,更别提运转大脑思考。   而他之前好歹还有杂乱的念头出其不意地冒出来,可能是一句话,也有一些是零碎的记忆里的画面。他目睹何筝俯身的全过程,何筝那双眼在奸视骚逼前也一直和他对望,那里面并没有蓄势而发的情欲。   反而出离冷静。   等到确定杜夏真的动弹不得,拒绝不了自己的舔舐,何筝才觉得那道逼里的水香甜起来。越来越甜,甜到发昏发腻,让人甘之如饴,只想把舌头钻得再深些,把泉眼都捣碎。   杜夏被胶衣裹覆的肢体幅度很小的抽搐。那已经是他最大限度的挣扎。何筝舔了一两分钟后收回舌头,鼻尖在杜夏的阴蒂上蹭了蹭,再把挤成馒头肉逼的大阴唇往两侧掀开,把那颗小骚豆子从包皮里剥出来。   何筝故意用指甲盖搔弄那颗红豆。凌厉而又略带干燥的激烈快感如雷鸣闪电,轰隆巨响划过黑夜。杜夏难耐地嘲哳出声,每一声都呕哑得很长,和还被胶衣束缚的性器的喷射同步。   像是戏谑那地方的短小,何筝并没有给杜夏的性器留出专门的乳胶形状,勃起的小肉棒并不明显地在胶衣里凸起,轮廓并不清晰。从始至终也没被触碰过,爱抚的只有杜夏的前穴和阴蒂。   只靠这两个地方的刺激,杜夏就够爽了,若非行动不便,他这会儿准要四脚朝天,毫无形象的张牙舞爪起来。   何筝也是好心,并拢的两指探入前穴,指腹轻拢慢拈那一点,快频率地按摩点压。杜夏咿呀的声量更大,像在哭,也可能是笑,发狂出歇斯底里状,他喷出的液体很快就从胶衣里溢出来,比何筝见过的任何一次都浓,真正有了回男人的精液。   何筝听出杜夏叫唤声里的转折,在适当的时候抽出手指。杜夏沉浸在浪潮过的缓缓余波里,何筝随后把他的面罩解开,他并没有立即用重获自由的口鼻深呼吸,保持原来的姿势仰躺,嘴巴倒是还张着,保持那个口枷留下的痕迹。   杜夏看样子是还没缓过来。   何筝于是也仰躺在他身边,侧看看着他,见他良久没反应,嘴巴又不闭上,便问:“我们商量个safewords吗?”   杜夏左耳朵进右耳朵也需要个几秒才能出去,第一反应是,“塞甫沃滋”是个什么东西。   但他没直接说出来。僵僵地扭动脖子,侧目望向何筝,答非所问地来一句,“你还没射呢。”   杜夏说的话里没什么起伏的感情。这是他的惯用逻辑。两人的肉体关系能一直存在也是出于这种朴素的礼尚往来,即何筝让杜夏爽了,杜夏不能白爽,得让何筝也射一炮,这样才算扯平。   杜夏不想欠何筝,且表现出多此一举的独立。他的双臂还被松松垮垮的缚在腰侧,他并没有要求何筝帮忙解开,扭动着腰身和肩头,磨蹭着艰难地从床上坐起来,再靠膝盖挪动,花了好几分钟跪到何筝的胯间。   杜夏的双手被套住,动动手指都费劲,杜夏缓慢地弯下腰,腹部弯曲后依旧平整,覆盖后背的亮黑乳胶延展后更光滑,从何筝的角度看有种诡异的赏心悦目。   杜夏弯跪着,用嘴咬开何筝裤子上的腰带和拉链。当他咬着内裤边缘往下扯,膨胀多时的牛子豪不客套地整根弹出来,包皮表面隐约着经络的根茎“哔叽”拍在杜夏脸上,热情地亲了他一口,“hi,老婆。”   杜夏:“???”   杜夏恍惚到出现幻觉。果不其然,眨了两下眼后,何筝的牛子就变回除了尺寸其他都很正常的性器模样,而非直接打招呼的形象。   杜夏下意识口了两下。何筝玩弄他的花样千奇百怪,他能给何筝做的前戏乏善可陈,除了口交就是用手,正想要去撸两把,才后知后觉手被绑着,不能用,就改深喉。龟头都碰上喉咙口的小铃铛了,杜夏的嘴唇离阴茎根部的囊袋还有一半的历程。   杜夏并不打算挑战自己喉咙的极限,他选择把腰再弯下去一点,舌头尽可能伸出来,卷曲环绕,把下半部分打湿。   这就算是准备就绪了,他的肉穴不缺润滑,从里到外的泥泞,他把何筝的性器舔湿不是为了自己,而是防止何筝刚进来的时候太干燥,龟头茎身有摩擦感,总归是不舒服的。   杜夏挺起后背,面朝何筝艰难膝行两小步。他大敞开的拉链下,阴户正对着的是何筝的性器,他的腰再往下塌一寸,何筝的龟头就会戳到他还未缩回去的阴蒂。   杜夏估摸好方向和位置,打定主意等会儿直接坐下去,坐到底,何筝很配合地把自己那向小腹倾斜的性器的扶起,轻描淡写地来了句,“我没带套。”   杜夏乍一听还没明白这句话背后的深意,何筝把牛子扶端正,不需要杜夏再塌腰,他的龟头就已经可以在入口处停留。   “你是要给我生孩子吗?”何筝刻意不进去,仅仅沿着那道缝隙试探,龟头上敷了层淫水的黏腻。   又问,“你愿意吗?” 第62章   这好像不是杜夏能够选择的。   何筝就是这点坏,看似给了杜夏多种的选项,杜夏如果真的拒绝,他完全可以无视杜夏的意愿,出尔反尔地将自己的性器插进去,杜夏若再做徒劳的反抗,哭得梨花带雨,何筝说不定还会更畅意,被满足了征服欲   何况杜夏现在还被束缚着,能说话,双手困在腰际,使不上反抗的力。   何筝能看出他眉眼间的犹豫,很快就转移了话题,“我就随便一说…没关系,我本来就没想过要孩子。”   杜夏在好奇心驱使之前开口,问他:“为什么。”   何筝也是一愣,没想到杜夏会关心,继而轻笑道:“我种不好,算了。”   意思是不觉得自己基因有遗传下去的必要。   挺理性的丁克理由,偏偏被何筝用了种粗鄙的表述。这种过分接地气的表达也不像是何筝的首选词汇,肯定是有人跟他这么提及过,他记下了,相关记忆在这样一个场合苏醒,   杜夏垂眸望着何筝的双眼,直觉这句话是杜浪教给他的。他们杜家的种确实不太行,哥哥不男不女,弟弟性格乖张暴戾,上一个能和杜浪有说有笑的人,还是十五岁逃离故乡前的杜夏。   和阿珍的故事不同,他们老杜家出问题的未必是男方基因。他的畸形是身体上的,被那些不知道掺杂了什么激素的转胎丸害的,好不容易有个全须全尾的杜浪,这孩子却不亲人,打小就跟养不熟的野狼似的,眼神阴森森,和其他小孩玩警察抓小偷的游戏,彰显胜利的方式是把人抓住后在胳膊上再咬一口。   只有偶尔加入的杜夏幸免。因为他是被杜夏带大的。   那块裹过他的布背带还在隔壁放着呢。他再长大些,听见村里老奶奶嘴碎父母有他不要哥哥了,张牙舞爪就是要把老人咬,还是杜夏将他拦住;他们母亲的神经衰弱也是从那时候起就有苗头的,严重起来止不住的神神叨叨,杜浪听烦了,心想在一个屋子里写作业的哥哥说不定也嫌吵,会背对着杜夏冲母亲龇牙咧嘴,连母亲都敢咬。   也不怪母亲不疼他,做父亲的杜富贵在他个子拔高后,也不会再打他,甚至有那么点怕他。   他最后第二次咬人也是为了杜夏。都五六岁的人了,他见陆广升要进屋拿走杜夏的作业本,愣是小狼狗似地扑过去,不许任何人拿走他哥的东西。陆广升后来回忆说伤口深得要打狂犬疫苗未必是夸张,杜浪完全狠得下这个心。   好在家里人都知道杜浪的臭脾气,剪子刀子什么的全都往高处放,从不敢让他碰着。陆广发嘴皮子油滑会给人台阶下,杜夏替弟弟来给他道歉,他还玩笑道,“得亏这小子手里没有利器,不然真要了我的命。”   这件事也就算过去了。岂料陆广发一语成谶,只死的是别人,别村想买杜夏当媳妇的那一个。杜浪用的凶器也不是屋里头的刀子剪子,女人做嫁妆用的银簪子从那人的眼珠子戳进,那人疼到当即陷入昏迷,尸体要是发现的再早些,说不定还能救回来。   后来杜夏带着从蓉城赚的钱回老家,他父母看在钱的份上对他还挺尊敬,杜浪跟他呛,逼问他为什么突然回来,他们俩还站在他这一边骂了两句杜浪。他想把杜浪带去蓉城读高中,他们俩没反对,还挺感激涕零,觉得杜夏回来的正是时候,再晚些,杜浪在镇里也要待不下去了。   杜浪伤人那年才六岁,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那个年代“皇权不下乡”,请村里的大人物做仲裁再私了,比报案叫警察管用。杜富贵便也是这么处理的,杜浪的档案干干净净,若不是市重点班里有个学生的父母在公安系统里当大官,对独子的学习环境抓的紧,什么风言风语都不放过,杜夏也不会暑假上了两天提前班就从市重点回镇里。   多么熟悉的剧情,像极了那年同样十五岁的杜夏。他也拿到了去市重点念高中的名额,他最后也没去成。这种命运反复显然不是杜夏愿意看到的,他说什么都要把杜浪带蓉城去,杜浪也确实聪明,第一个学期多次跟本地学生闹矛盾打架,老师们考虑到他的成绩很排名,每次都是叫杜夏来批评两句。后来杜浪安稳了不少,韬光养晦起来排名也跟着下降,稳定在一个并不扎眼的前排位置,高考发挥的也是这个水准。杜夏看过杜浪最终版本的志愿表,全是一线城市的一流大学里的理工科专业,那是他做梦都梦不到的校园生活,他有了新的打算,不管被哪一个录取,他都决定不送杜浪去开学典礼了。   他总不能真等到杜浪结婚生子尘埃落定后才开始新的人生,他是时候寻点自己的盼头。   他还觉得何筝说的对,自己是该任性一回。哪怕杜富贵回头说他自私,不帮衬弟弟,杜浪肯定求之不得,夸自己醒悟得还不算晚。   “……如果我想要呢?”杜夏寄希望于又一个生命的到来,但挺想当然的,好像孩子是“吧唧”一下从肚子里掉下来的,轻巧得很。他以前养小杜浪的时候更简单,农村里养孩子不就是给口饭吃嘛,他白天用那布袋背着杜浪,到饭点摘下来给他喂米糊,周而复始。   何筝似乎很诧异杜夏给出这么个答案,要再确认:“你说你想要什么?”   “……”杜夏张了张嘴,呼吸声加重,竟一时说不出口那两个字,好像“孩子”有万斤重,还没生出来就会把他压得喘不上气。   他不是没畅想过未来,杜浪在未来里若是有了小孩,他绝对会义不容辞地帮他带,要他做城里的小孩,上补习班,在公园里玩。   他还要教那个孩子画画,像庄毅以前教小珍珠那样,孩子要是敢兴趣,就再和杜浪一起找更好的老师,专门往艺术的方向培养,鉴赏能力什么的也跟上。艺术,他忘了什么时候看了篇文章,讲的就是互联网公司的大佬们都送后辈子女去学艺术。这些大佬预见未来大部分工种都会被人工智能取代,所以未雨绸缪培养孩子学艺术。艺术,艺术是人类文明的璀璨精华,艺术独一无二,艺术高不可攀。实现人生意义和价值的终极就是当个艺术家,艺术无与伦比不可侵犯。   这就是杜夏理想中的生活,在遇到何筝之前。   他至今尚未得知何筝的真实年龄,何筝某种程度上完美的契合了他对那个“孩子”的幻想。他最怦然心动的时刻是接过金箔的那一瞬,他听何筝讲达厄那和宙斯,梵高和高更,厄尔普斯还是俄狄浦斯的乌龟……他听何筝用法语念《情人》,他真的多一秒就要吻下去了,他又看到自己和何筝置身顶楼会所里,那个叫Joe的青年艺术家感谢大人物收藏自己的画。   没错,那是他自己的画,他惊慌地看向身边的何筝。何筝打了个哈欠,仿佛眼前的光怪陆离是另一个世界的日常。这样的戏码他还是Vincent的时候看惯了,看怠了。他的生父用艺术品洗钱,这位大人物用艺术品制造闹剧。   程荣升涉及的大宗交易只能用这种方式变现,这位大人物说不定也玩厌了普通的钱财游戏,转站艺术领域,那些青年艺术家也乐意当他的新玩具。   有什么杜夏一直深埋于心的小小憧憬在那一晚破灭了。他的身下,何筝所受的精英式教育是他不可望也不可及的,何筝对艺术深入浅出,也在他身上深入浅出。   何筝还喜欢看他穿裙子,套乳胶衣,操控他的呼吸,把穿环当情趣……最好的教育也无法起死回生,顶多赋予一张精美的人皮,文明的伪装下是本性难移的私情肉欲。   他怎么就遇到这么个人了?杜夏应当从车祸那天开始回忆,他死死盯着躺在身下的何筝的那双眼,想到的却是二月春节后的那个夜晚,天飘着毛毛细雨,阴冷潮湿,他在店铺里琢磨仿画的颜色,甫一回头看见突然出现在门口的青年,他怎么就被那双漆黑镇定的眼摄去心魂了。   他终于神魂落定,对何筝再无幻想和滤镜,他低头注视真实又坦然的何筝,何筝也与他相视着,双手在余光里摸索,解开了他手臂上的束缚。   杜夏一言不发,只是对视。何筝等了五六秒后又缓缓抬起手,接下来要解的是紧缚的束腰,那上面的黑绑带层层叠叠,勾勒出曼妙曲线,收紧的时候也最费劲。   何筝的手指勾住蝴蝶结的尾端,挑起,再拉一下,杜夏就会获得更多的自由。   但杜夏并不在乎自己的处境。   像只被扔出巢穴的幼鹰,他猛伏下身子,彻底坐在何筝腰胯处的同时,双手环住何筝的脖子。 第63章   何筝原本以为杜夏是想更靠近自己一些,待那双手将脖子整圈环住,何筝才意识到这并不是一个亲昵的搂抱。   杜夏的双手还套着乳胶手套,冰凉的大拇指抵上何筝的喉结,虎口处能感受到血络以脉搏的频率跳动,若是再收紧些,何筝就会和杜夏一样有呼吸上的限制。   ——杜夏这是在掐何筝的喉咙。   何筝咽了口干沫,喉结跟着动了动。   他并没有逃挣,尽管胶衣下的杜夏行动笨拙,挣脱这样的威胁轻而易举。他就是看着杜夏,静静的,沉沉的,文艺复兴时期的意大利有蒙娜丽莎的微笑,新时代蓉城的大卫村里有何筝的凝视。   杜夏迟迟没有下一步的动作。   何筝决定指导他,更宽大有力的手掌包裹着杜夏的手背。   “像这样,不能卸劲……”何筝手把手教杜夏怎么夺走自己的呼吸,比杜夏本人都较真,杜夏赶紧把手抽出来。   假装什么都没发生似的,他还特意把手背到身后。闪烁的眼眸出卖了他的慌张,何筝则一如既往的气定神闲,好像这样的操作他早就实践过,有经验了,总能在杜夏真正窒息前还他生的空气。   而杜夏从未想过夺何筝的命。   何筝把脖子洗干净送到他手边,他顶多也就跟刚才那样笔划一圈,倒是何筝,临危不惧,冷静到可怖。   “……这很难,我知道的。”何筝喃喃说了一句,没有前言,更搭不上后语。杜夏也不知道他这句话什么意思,还没思忖明白,就被何筝扒了那套胶衣。   当汗淋淋的憋窒到泛红的皮肤重新和空气接触,杜夏离床后迈出的每一步都伴随真实感的复苏,体感全新到恍如隔世的程度。他觉得不可思议,进那套房间的浴室后规规矩矩地坐在一个矮塑料板凳上,低头闭眼,双手环抱着膝盖,任由何筝的手指在他头发上摩挲。   何筝刚帮他抹了洗发露,现在按摩头皮,待会儿就要冲洗。他并没有理会何筝的建议,一动不动保持同一个坐姿,何筝也没强行掰动他的下巴要他仰头,顺着他的意愿,用花洒冲洗时尽量把头发往后捋不贴脸颊。   还是有不少水流顺着面部轮廓,从鼻尖、嘴唇和下巴划落,杜夏眼睛里迷进泡沫,有些不舒服,他并没有抬手去揉,并不是很在意。   他也不珍惜这失而复得的顺畅的呼吸,一直抿嘴,缓慢摒着气息,防止水流呛鼻。   何筝暂时关了花洒,拍了拍杜夏的肩膀,杜夏乖乖站起来,面朝何筝,何筝再开花洒冲洗他的肩头。   他们洗的是冷水。没有水蒸气的浴室里,杜夏浑身赤裸,垂手站立,拿花洒的何筝光着上半身,裤子淋湿成深色,坚持没有脱下。   杜夏的目光从何筝的裤脚往上,到被宽松的裆部隐藏的勃起性器,停留在他的腹部肌肉上,那上面也有好几条绕过肌肉的重新生长后凹陷又增生的伤口。   杜夏伸手去摸其中一条痕迹。能察觉触碰之际,何筝的手也跟着一顿。   “你被他们打了一顿吗?”杜夏像是忘了何筝曾经的说辞,手指往上,缓缓感知其他象征自由的印记。   “嗯,差不多吧。”杜夏的指代模糊,何筝却知道,他想问的是母亲。   孕他肉生他骨的母亲。   “真的假的,”杜夏嘴角扯了一下,玩笑道,“我看着……怎么更像被解刨了一遍。”   这完全是杜夏的直觉。观察这些痕迹,会发现伤口看似弯弯绕绕,又说不出的整齐。   “嗯,也差不多。”   “没意思。”杜夏嫌何筝糊弄,不想再聊。转身,双手撑着瓷砖墙壁,张开的双腿微微弯曲,臀部翘起。   何筝拿花洒的手向下,花洒头朝上,凑近,水流冲击杜夏的下体。   杜夏一个激灵。不是被冻的,是生气。   “我是要你肏我!”他扭头冲何筝小吼了一句,何筝一脸无辜,以为杜夏只是要自己帮忙清洗。   杜夏也不跟他见外,二话不说将他的裤子褪下去。杜夏握住了他滚烫的性器,并没有冒冒失失地跪下,而是贴紧自己的小腹感受那温度,两人肌肤相近,连唇瓣也相亲。   也就碰了一下。   待分开,何筝看着近在咫尺的、较劲的那张脸,满脑子的念头都是,这还是杜夏第一次主动亲他。   他和杜夏在浴室里就干上了。杜夏站不稳,被顶得摇摇晃晃,脚尖站立,他们搂抱着去了床上,之后用的几个姿势都很传统。何筝还是备了避孕套的,结束后他确认套子没有破完好无损,才答应和杜夏在床上多赖一会儿,房间里一时只有空调的冷风声,体液和汗味混杂在一起,只有靠的这么近的对方才能隐隐闻到。   杜夏躺在何筝的一边臂膀里。何筝被压着的手没闲着,卷曲杜夏的一缕头发,在指间打转。杜夏还是老样子,盯着天花板发呆,不知道在想什么,何筝跟他说话,他的回应又并不需要等待。   何筝说,“我就是不想随随便便跟你上床。”   杜夏说,“我知道。”   何筝又说,“我也不想让你觉得我只是玩玩而已,随时都会离开。”   杜夏说,“嗯,我也知道。”   何筝不说了,侧脸看向怀里的杜夏,杜夏也稍稍仰头,配合地看向他。   何筝用眼神怀疑杜夏的满口知道是在糊弄,杜夏说,“我还知道,你有很多花样没用上。”   何筝:“……”   何筝想亡羊补牢,挽救一下自己在杜夏眼里的形象,杜夏拉着他的手覆上自己的一边乳头,捏了捏,答应道,“你想对我做什么,我都能接受。”   何筝哑口无言,眼睛都有点瞪直了,杜夏被子下的腿缠上何筝的,欲迎还拒的戏码第一次落在何筝头上。   何筝透过现象看本质,看穿了杜夏的心思:“你还是不想出门,也不想回画室。”   “不行吗?”   何筝被噎着了,想义正严辞地说“当然不行”,他还是把话憋回去了。杜夏很平静,他早就知道这个世界没了谁都照样运转,他现在可以肯定,入行近八年的这份事业不再是什么微小而确实的幸福与满足。   “……那你想要什么?”   “想要这里被填满。”杜夏平淡地说着,并没有再去触碰何筝的手,但从被褥的起伏来看,他触碰的确确实实是阴部。   “再说了,出国……总要准备些语言考试吧。我就当是脱产学习了。”   一个无懈可击的理由。对何筝而言,更是双重的诱惑。   但他还是不安。应该开心的,他的心反而酸楚到揪起,“但是——”   何筝没能“但是”完,本来就没组织好的话语被杜夏彻底打断。杜夏抓住他的小臂,毫无征兆地咬了一口,不是很疼,只留下很浅很浅的牙印。   何筝闭嘴了。杜夏一松口就扭转身子背对何筝,装睡。何筝抬着手臂,眼睛一眨不眨地看着那道牙印彻底消退,再看向拒绝沟通的把大半张脸都埋进被窝的杜夏。   他慌了。   轮到他感同身受,看不透杜夏了。   杜夏的意思是以后对他予取予求,这不就是他梦寐以求的嘛,他现在终于得到了承诺,怎么又受宠若惊了呢。   他应该觉得圆满,他被越来越强烈的虚无感侵袭,他被又一次翻身的杜夏拥抱,像之前在浴室的亲吻,这又是一次来自杜夏的主动。   “你没害我,你……”   杜夏的声音和思维一样清晰,就是太轻,以至于何筝当时没能分辨出,“你”后面到底有没有跟着“们”。   “你很好,也没有错,”又是一个疑似复数的“你”,杜夏脑袋埋进何筝怀里,鼻子吸了一下,对同样出于他人意愿来到这世间的何筝说,“你只是不喜欢人。” 第64章   七月,蓉城。   比起蝉鸣鸟叫,白衬衫一角在自行车上扬起,蓉城夏日给人留下的印象,更多的是潮湿和闷热。若不是要工作谋生,谁都不想在这样的大热天出门,挤上汗味混杂的地铁。街道上,太阳蒸烤着大地,多走几分钟就能中暑。   何筝每天下午五点半从大卫村离开,他后背脖颈往下的那一小块肌肤总会沁出点点汗液,被全棉的衣布吸收掉。他通常不会在路上逗留,走一条时间最短的路线回隔壁村的那栋公寓楼,他先进入的是右边的一居室,自己带钥匙开门锁,出租房内,杜夏就在门旁边的那个小厨房忙活。   杜夏围着条旧格子棕灰色围裙,长发抓到脑后成揪。见何筝回来了,他抬眼望门的方向看了一下,然后就继续盯着锅盖,何筝只需要走三五步就绕到了他身后,胸膛贴着他后背将人搂住。   杜夏正巧开过,看看牛肉汁收的怎么样,合适的话就可以起锅了。他没嫌何筝的下巴把他的肩膀硌疼了,自顾自忙活,何筝便要分走他的注意力,搂抱的双手更使劲。   杜夏拿锅柄的手抖了抖,将牛肉装盘,一言不发地抿唇,还是没数落何筝碍事。何筝对吃食向来讲究,杜夏这些日子就按照他的口味来,做法越来越西式,昨天何筝提了嘴想吃希腊沙拉,他就特地去买了橄榄,按照搜索到的菜谱添加搅拌。   要用的材料都清洗过,就等何筝回来后切碎搅拌,吃个新鲜,何筝鼻子在杜夏的颈窝处蹭了蹭,扭捏作态地来了句:“还是表皮带刺的,别是背着我用过……”   何筝如愿以偿让杜夏生气了,用手肘怼了一下自己,何筝没松手,还吊儿郎当地笑:“你也太宠我了,我还以为你要举着菜刀把我下面割掉。”   杜夏嘴皮子说不过他,气呼呼地扭转半个身子将人推开,手里拿着的不是菜刀,而是清醒干净的、没有刨皮的长条细黄瓜。他切下一段塞进何筝嘴里,何筝笑纳,咬的清脆作响,身子倚在边上,边吃边看杜夏拌沙拉。   何筝把那一截黄瓜吃完后很迅速的洗了个澡,换了身干净清爽的衣服出来,杜夏把晚饭摆上从墙角搬了两米出来的电脑桌,两人可以面对面而坐。   何筝是不喜欢吃白米饭当主食的,杜夏就陪他吃土豆,也用上西餐里的叉子,吃了两口后他问何筝画室里还是没空调吗,何筝的回答也不遮遮掩掩,直言这当初是杜夏的主意,现在杜夏都要走了,当然就不了了之了。   杜夏能听出何筝话里有话,是希望自己再回去看看,就几步路,那么近,杜夏摇摇头道:“算了吧,不然就又舍不得走了。”   杜夏并非天天宅在房间里,不然哪来那么新鲜的蔬菜拌沙拉。他几年前就办好了护照,只是再去办理签证,身边的人从庄毅变成何筝。   杜夏一直以为出国境对他这种人来说是很遥远的事,以至于visa都印上护照本了,他还觉得不可思议,连带着出境日期都变得梦幻不真实。   他也终于看到了能证明何筝公民身份的证件,护照上的名字是Vincent Ching,年龄22。   他的护照也和杜夏的不一样,是港岛特殊时期颁发的一种,如今已经不能申请了,也算是时代变化的印证。杜夏对具体政策也不了解,何筝让他签字的书面文件也都是英文的,看不懂,反正到最后他就成了Vincent Ching的relative,一个月后,两人就可以一起从港岛转机去欧洲。   杜夏还有一个月的时候做各种告别,他的选择是拖延。何筝告诉他庄毅又没走,继续经营画室,杜夏并不觉得意料之外,任何人离开曾经的行当开始新事业都是困难重重的,庄毅若真打道回老家,他在老家也无事可干,不如在大卫村继续苟且着。   “再说了,他要真有什么要紧事,肯定会和以前那样直接找上门。”杜夏揉了揉鼻子,好像空气里又有庄毅上次说的熟女的味道,他假装没闻到。   何筝有跟杜夏说,一本线上的大学招生录取工作已经结束,今晚就能出结果,杜夏把那颗橄榄嚼到没味,涩嘴咽下,仅仅说了个“哦”。   自从上回通知杜夏去隔壁市的辅导机构兼职,杜浪已经很久没跟杜夏联络过了,杜夏当晚接到杜浪的电话。   杜夏把手机给正洗碗的何筝,要他跟自己弟弟聊。何筝手擦毛巾后拿过,接通,杜夏很自然地继续洗碗,干活的动作比何筝利索得不止一点半点。   何筝跟杜浪打招呼。之前商量填写志愿的时候他们通过好几次电话,杜浪总爱嬉笑着叫何筝“小嫂子”,杜浪今天不开玩笑,听出何筝的声音后不觉得意外,就是说,“先把电话给我哥。”   杜夏拿抹布的手一顿,另一只手也湿答答的。他手足无措了起来,何筝开了免提,他的局促感才减轻。   “我被第一志愿录取了。”听到哥哥的声音后,杜浪亲口把这个消息告诉杜夏,听上去拽拽的,还有点刻意的漫不经心,好像这个结果是轻而易举的,他考上某top5的八年制临床医学,他不仅是老杜家第一个大学生,未来还会是第一个博士,第一个医生。   杜夏怔了一两秒,才开始笑,如释重负。他一直以为杜浪选的是金融和计算机,他和何筝讨论最多的也是这两个热门专业,他还以为杜浪早就忘了六岁那年对自己说的话。   在兄弟别离的前夜,杜浪问他为什么一定要走,他不知道怎么跟年少无知的孩子解释自己身体的畸形,只能谎称有病,要去大城市医,在小地方就是等死。杜浪不想要哥哥死,才趁着夜色把他从地窖里放出来,杜浪陪他出家门,摸黑走了好一段山路,杜浪一路问了不知道几遍,哥哥你一定要走吗?   后来又说,哥哥你一定要把病治好。治不好,就等我长大,我长大后当医生。   “……我就是觉得八年太长了,当医生又至少读个八年,”杜浪还是抱怨了几句这个职业前期巨大的时间成本。他再三考虑后还是把医学院的志愿提前,就在几个小时前,这所高校的招生办还给他打了电话,嘘寒问暖,话语间隐隐传递出拟录取的意思。   杜浪把招生办的一些原话转达给杜夏,那位老师的意思是他们可是top5,多少学子放弃其他八所top5来到这所top5,他们是不会让莘莘学子感到错付的!   “那老师说以我的情况,不仅可以减免学费,入学后还有几个助学金项目可以申请,学校里也有很多勤工俭学的岗位……总之就是生活费这块无需操心,嗯?你在听吗杜夏。”   “在听在听。”杜夏赶忙吱声,杜浪又强调了一遍,他的学费和生活费都有着落了。   “就是要八年,八年……”杜浪的言语间还是透露出对经济独立的渴望,好在他不再需要哥哥供自己读书,他长大了,他和杜夏都是独立的个体。   “说说你呗,打算去哪里读书?我这可是本硕博连读,八年以后直接博士,你再不去念个书提高文凭,或者出去走走看看世界,你别怪我以后老埋汰你。”   杜夏还在感动盒欣慰里,把手机又推给了何筝,要他把出国的计划告诉弟弟。何筝没关免提,两人的对话全被杜夏听到耳朵里,印象深刻的一段是杜浪和他一样,也稀奇拿visa竟然这么容易,何筝说杜夏拿的是短程旅游签,但只要到了那儿,就总有办法留下来。   何筝挂断电话后,杜夏早就把桌碗都收拾好了,两人随后出门散步。他们走的路线和前几天的一样,在村子里的小道弯弯绕绕到一个跳广场舞的公园,然后再原路返回,他们之前真的就是散步,别说聊天,手都没牵上,完全是为了打发餐后的半小时,重点是回家后的剧烈运动。   但何筝今天心情特别好,舒畅又自在,他主动去拉杜夏的手。杜夏顾虑重重地赶紧挣开。能来这里散步闲逛的也有大卫村里的同行,多少都有点面熟,杜夏并不想在大庭广众之下和何筝有亲密接触,怕被人异眼非议。   “没事,反正我们就要走了。”何筝话虽这么说,还是没再去牵手,改为同性之间更常见的搂肩,然后就松开臂膀。到了公园,两人穿过跳广场舞的场地,来到绿化面积更大的湖上凉亭,那里三三两两坐了些人,他们就沿着石子路再往边上走去,那里有个环境一般的公共厕所,白瓷砖堆砌的平层建筑里亮着灯罩内积了灰的白灯,厕所两侧的草坪上没有路灯,却还是坐着零星几个人。   杜夏和何筝一样,都是第一次散步到这个地方。两人相视一眼,没有说话,就心照不宣的坐到了那草坪上。   不远处的凉亭和广场都很有生活气息,他们直径五米内没有第三个人。   他们肩靠肩遥望别人的喧嚣,他们有自己见不得光的热闹。   何筝又很自然地勾上了杜夏的肩膀,两人从背后看就跟好哥们儿似的,就算有人路过,也要特意打个灯,才能看到何筝的小臂拐了个弯,手掌越过锁骨,伸进杜夏的衣领。   何筝目视前方,余光里都是其他人的笑语欢声,他的左手把玩杜夏的左侧乳头,那上面穿了个回形针款式的乳钉,正被何筝拉起又弹回。   杜夏的目光也没落在何筝身上,两人都装作什么都没发生,各自出神,各有心事。   只杜夏的膝盖弯曲,被双臂松散地搂住,他的后背越来越弓,试图挤压掉大腿和胸膛之间的空隙,好让何筝把手抽回。   然而何筝并没有自知之明。见杜夏不理自己,他把乳头扯红玩肿后,把那枚回形针取了下来,   “你下面都湿了吧。”何筝的手和那枚乳环一起离开了杜夏的胸膛。杜夏没能清净多久,何筝就又蠢蠢欲动,手探进衣摆,用回形针的针头轻戳杜夏的小腹往下。   杜夏很隐忍地从喉咙口发出“嗯”声,面色古井无波,非常配合地不理会何筝。   何筝继而想逗逗他,回形针继续往下,划过光滑无毛的三角区域,来到最隐秘的区域。   何筝先是在内裤裆部用指腹抹了一下,确实是湿的,他嘴角扬起弧度,依旧分了大部分注意力给四周的路人,只要有人靠近,他肯定会收手。   然后他的那一勾笑容僵住。目光依旧正视前方。   身边,原本佝缩着身体的杜夏缓缓伸展肢体,放平的双腿打开一肩的宽度,手肘打直,双手撑在身后。   何筝还是震惊。在水光泛滥的穴口和阴茎的连接处,他摸到了一根细短的牵引链,链子上也有水,都不知道是刚刺激的,还是何筝下午回来前就止不住流出来的。   何筝喉结动了动,咽了口唾沫。手指头轻轻一勾,就扯到了链子另一端紧锁的红蒂。   杜夏又闷哼了一声。   扬起脸,眯眼,脖子绷出一个好看的弧度。 第65章   杜夏显然是很享受。   他们坐的位置并不显眼,没有人会特意投来目光,全都短暂地成全他们做沉默的透明人,大千世界里最不起眼的存在。   但这并不意味着他们双脚离地,如愿以偿活在真空里。   何筝震惊之余并没有把手抽出,但不再去拉扯那根链子。他扭头看向杜夏,杜夏过了两三秒才与他对视,漫不经心。   何筝舔了舔唇,问:“什么时候弄的?”   杜夏只是轻轻一笑,很少能看到何筝也会慌神错乱。何筝今早出门前他下面还光溜溜的,现在摸到了,那还能是什么时候。   杜夏反问:“不喜欢吗?”   何筝说:“我怕你疼。”   同样的话,何筝在给他穿乳环的时候也说过。何筝并不心疼他的乳头,消过毒的打孔器一摁,穿孔的痛感在乳钉嵌进去后才丝丝袭来,远没到难以忍受的程度。   他记得何筝曾经的口嗨,乖驯地掰开腿,愿意再多穿几个环,何筝当时也被他的配合惊讶,念想归念想,并不打算真在杜夏的肉体上留下那么钻疼的痕迹。   “逗你的,我怎么舍得。”若不是杜夏要求,何筝那天也不会帮着再清理一遍三角区域,小巧的性器又孤零零挂在了胯间。   何筝对这位小牛子也觊觎过,想给它的顶部穿环,但同样下不去手,这具身体的主人比他狠得下心,本想一步到位给小牛子也安排上,但在阴蒂包皮上打完洞后直接失禁了,还是缓缓。   “我用打孔器之前特意上个厕所,按理说不会有尿,但针头贯穿后,我下面还是有水直接喷出来。”   “我刚开始以为是自己太敏感,这样都能出潮吹液,但颜色很不一样,后来舔了一下,尝了尝,确实是尿。”   “我里面好像真的还有一个尿道。”   杜夏的声音很轻,像这晚夏日里的风,不疾不徐只让何筝听见,又一点都不害臊。   放在一个月以前,杜夏绝对想象不到自己会做到这一步,还面不改色地阐述,早已不知腼腆内敛为何物。   现在的他和何筝初识的杜夏判若两人,何筝心知肚明,是谁把他变成这副模样。   “你好骚啊。”何筝用言语挑逗,手却无所适从地从杜夏的裤子里抽出。   杜夏并没有把分开的双腿并拢,脸上那种无辜的神色很是眼熟,“你不喜欢吗?”   “当然喜欢。”何筝不肯落下风,往那个白瓷砖砌成的厕所瞥了瞥,凑到杜夏耳边悄声,“真想把你就地正法,在这里办了。”   “好啊。”杜夏附和,却是连去公共卫生间都等不住,作势要去拉何筝的裤拉链,把“这里”理解成露天的草坪地。   何筝:“……”   何筝隔着杜夏的手捂住自己支棱的大牛子,败下阵来。   他先起身,再把懒散迟钝的杜夏拉起,拽着他的手腕快步穿过人群,离开热闹的公园回到只属于他们俩的秘密乐园。他们进的是那套三居室,一把大门关上,他们就急不可耐地搂抱亲吻,衣服裤子从玄关一路脱到有镜子的那间隔间房门口。   那面镜子已经被搬到了床边上,杜夏被推到后,那面镜子刚好能容纳他的脖子以下和用双手掰成m状的弯曲双腿。   杜夏侧脸看向镜中任人采撷的自己,目睹一个同样只能照到脖子以下的身躯顶着一根油光发亮的大牛子,一杆入洞顶到底,从一开始就将他全然占据,省略了所有温柔的前戏。   杜夏蹙眉,有些吃痛地把视线收回,仰望现实中的何筝。何筝并没有伏下身来同他亲吻以示安慰,连着好几分钟都是大开大合地操弄,神色更是漠然。   而除了刚被侵入时的一声闷哼,杜夏没有发出任何声音,手指陷入小腿把肌肤掐红,愣是没泻出一声呻吟。   他不能说话。准确的说,器物是不会说话的。他心甘情愿当一个没有生命的娃娃,空荡荡的器具。他其实有非凡旺盛的生命力,他的内心丰盈饱满,所以才能接纳何筝的粗暴和野蛮,以及更隐秘的恨意。   时至今日,已经很难说清这恨是对哪个具体的人和哪件具体的事,但那恨早已深入肺腑,削肉剔骨都不足以释怀,只有死亡才能分离。   而如果必须死,当初又为什么要生,为什么要生而为人,编织底下爬满虱子的华袍人生。   所以杜夏说他不喜欢人。他在杜夏面前从人变回了动物,充满原始欲望的兽。杜夏承受他的欲,杜夏也是在驯兽。   孤独浓烈的恨如浪潮退去,爱意才能显山露水,何筝这头兽又变回了人,在杜夏怀里收获残缺的圆满。   何筝一共做了两次,都是很传统的姿势,但只要牛子够大,过程就不会寡淡无聊。换套期间杜夏给他口交清理,吃着吃着,两人就都换了个方向,抱着对方的胯间吮吸。   杜夏的口技没什么花样,何筝就没他这么废腮帮子,能把小牛子整个含住用舌头逗弄,手指再拉扯那根系在阴蒂上的细链,没多久就勾引的前穴花心翕动,馒头缝似的大阴唇缓缓绽开,艳红的小花瓣花枝乱颤。   何筝真坏,不去照顾熟靡的大花,雨露全给了后头的小花骨朵儿。沾了杜夏自个儿淫水的手指插入后庭,九浅一深地摩挲那一点,最后扩张到三根,何筝要是给杜夏个痛快也就算了,每每感知到嘴里的性器抖动,有喷射的预兆,何筝的嘴和手就全部停下,杜夏受不住地想要自摸,还会被何筝制住手腕。   好几次,杜夏都在高潮的边缘徘徊,就要越过那只乌龟,何筝的停顿却将那一刻无限分割,无限逼近,他们在那名为一瞬间的永恒里沉沦,永无止境,尽头,杜夏的性器和花穴在何筝用大牛子插入后庭时奇奇喷射,高潮迭起到痉挛的腿根紧紧并拢,双手捂住还挂着链条的阴蒂,咿呀乱叫胡乱言语,失控得像用歌喉换双腿的上岸人鱼。   杜夏结束后又变回了鱼,何筝是海面上的一块礁石,静静独立,杜夏侧趴在他胸膛上,也很安静。   房间里的寂静长久到两人都以为对方陷入沉睡,自己也沉默不语,直到何筝的肚子发出一声咕噜。   杜夏机敏地从何筝的怀抱里抬起头,“你饿了。”   这不是个反问句。没等何筝给出回应,杜夏就撑着身子下床。他步子很慢,估计下体还很酸胀酥麻,他双腿并不拢地缓缓往门外走去,一手扶腰,弯下身,另一只手随便捡起地上的一件衣服套到身上,尺寸偏大,是何筝的。   何筝少爷脾气,等着杜夏把自己伺候的好好的,吃食端到床头喂自己,他躺了一会儿后也抓了条裤子穿上,裸着上半身,吊儿郎当又精贵娇气,晃晃悠悠地回对面那间出租房看看杜夏。   杜夏在煮泡面,没有因为是夜宵就简单泡热水,而是加了不少素菜,旁边的平底锅里正在热油,杜夏手拿一颗生鸡蛋等待,准备做的是何筝爱吃的溏心荷包蛋。   杜夏看到何筝过来了,但手里有活要忙,就没和他说话。何筝倚在离他只有一米的墙边上,观察他的一举一动,他并没有因为何筝的到来而拘束仪态,鸡蛋下锅前又用手揉了揉腰,捶了捶背,衣服随之有了更深的褶皱,衣摆下光溜溜的屁股蛋若隐若现。   何筝并没有上前去占便宜。杜夏并没有勾引自己的意思,是把自己当家人了,才会这么满不在意。   何筝感到心田里有什么情感久违的涨溢,太久远了,以至于他怅然若失了起来,有点怀疑这就是幸福吗,惴惴不安这就是家的氛围吗?   连带着眼前的杜夏都不真实了起来,何筝心里又空落落了,赶紧伸出一只手想要触碰,他又意识到自己身处在现实里,就又把手收回,指尖轻飘飘掠过杜夏散落的几丝头发,到头来抓了一把空。   何筝咳嗽了一声,借此曲散隐隐的不安感,他感叹,真没想到,我们会一起去欧洲。   半生不熟的溏心蛋对火候的掌握要求极高,杜夏盯着平底锅内蛋黄蛋白的颜色变化,勉强分出一点精力给何筝,单单“嗯”了一声。   听到何筝耳朵里,就很敷衍。   好像杜夏并不在意去的地方到底是哪里,只是想换个环境。也不怪何筝阴阳怪气,有些委屈,怀疑杜夏对相伴同行的人也这般随意。   “那我把你扔欧洲了怎么办?你人生地不熟的,我、我要是不辞而别留你一个人在随便什么地方,你怎么办?”   杜夏没反应,一动不动盯鸡蛋。何筝一着急,失口又问:“我不要你了怎么办?”   何筝的语气很冲,明显是在闹脾气,杜夏算准时间完美地将鸡蛋翻到另一面,终于扭过头,有空和何筝多说两句。   “……我听欧洲的画商说,我们卖给他们的画很便宜,比一些街头艺人的作品都实惠。我……如果你真的走了,那我也去街头支个摊卖画,价格低,跑量。”   杜夏先是沉默了一下,是没想过这个问题,所以现给了这个答案。   然后扭回头继续盯鸡蛋,跟身后的人说道:“你放心,我皮实得很,在哪儿都能活下去。” 第66章   杜夏过去常给杜浪煎蛋,现在给何筝做自然很熟练。   但杜浪爱吃蛋黄全熟蛋白有点焦的那种,和何筝的偏好口味刚好相反,杜夏没让何筝将就,依照他的口味掌控火候。   他多包容何筝啊,何筝却不领情,关键时刻从后面抱住他捣乱,上下其手各种乱摸。杜夏原本以为何筝突然来了性致想玩人妻围裙play,无奈地放松肢体配合,何筝却不按常理出牌地偷袭他胳肢窝,边挠痒痒边忿忿不平:“好你个杜夏!”   杜夏无处可逃,弓起的后背被何筝的胸膛接纳。他咯咯止不住地笑,身子骨发软差点没拿稳锅铲,他缩着脖子求饶,要何筝别闹。   “蛋、哈哈,蛋要糊了。”这没什么好笑的,杜夏微曲的双腿腿根瑟瑟并拢,身上哪儿都觉得痒。何筝更委屈了,这都什么时候了,杜夏最关心的竟然是锅里的鸡蛋,不免咬牙切齿,小眼神却委屈巴巴,跟杜夏嘟嘟囔囔,“你变了。”   杜夏:“?”   “你以前明明很宠我的。”何筝不折腾他了,紧紧将人搂住,唯恐他逃了。   但该抱怨的一句都不能少,扶住杜夏肩头将人扭过身,面对面眼对眼地控诉:“你现在不仅不哄我,还跟我说那样的话!”   杜夏:“……”   杜夏听着锅里滋啦啦的焦声,心想这个蛋还是自己凑合着吃吧,待会儿给何筝重新煎一个。   但何筝还是安生不了。他忙煎蛋呢,何筝便要搂搂抱抱,闹够了,手又往自己下面探。   他只穿了件上衣,下面空落落的,被肏狠了还有点微肿,何筝就没用手指往里面插,尽逗弄那颗红蒂。之前在床上69,何筝拉扯了一会儿就把环取了,说是怕伤口还没愈合,杜夏现在还真有点痛,但更多的是酥麻,从股间蔓延到躯干,汇合成子宫卵巢的形状。   何筝也不忘照顾他的小兄弟,轻拢慢拈阴蒂的同时将性器撸动,涨起后在衣摆里弹了几下,并没有什么东西射出来,是没什么东西可以射了。   总之杜夏的第二个蛋又煎失败了,何筝却觉得香喷喷,吃得美滋滋。杜夏没什么胃口,自己盛得很少,吃完后也没跟何筝争洗碗,等何筝收拾好了回到对面的房间,杜夏已经关灯躺下了。   杜夏闻声翻身,像是被吵醒,但睡的又不沉,眼神都还清明。他拍了拍身侧的床单示意何筝也躺好,何筝脱光裤子钻进被窝里,单肩将人搂进怀里,并没有急着关床头灯。   杜夏也不摧,就趴在何筝的一侧胸膛,结实的肌肉不失肉感的软和,比任何枕头都舒服。   就是那些伤口美中不足。不管杜夏怎么调整角度,都没办法找到一处完全没有增生凸起硌到的位置。目光所及之处,也总有褐色的长条疤痕醒目。   杜夏应该问问何筝,这些伤到底是怎么留下的,   又牵扯出怎样的过去,他一直沉默,未必是不感兴趣,而是不想何筝自揭伤疤,不如就这么接受。   他都这么宽容了,何筝还是不能安心,惴惴然地咄咄逼问:“你为什么要自己穿下面的环。”   杜夏没抬头,一只手横过杜夏的胸膛搭在他肩上,平淡到有些乏味道:“我还以为你会很喜欢。”   何筝总不能昧着良心说不喜欢。他握住杜夏的那只手,抚摸那一根根干过很多活的略微粗糙度的的手指,没有吊书袋的给他灌输书本上那些要为自己而活的主义和死去的人的精神。他更在乎身边这个实实在在的人,关心则乱所以刨根问底,一定要知道:“那你喜欢我什么呢?”   杜夏终于抬头了,那种纯良无辜的眼神原本是何筝的看家本领,现在频频出现在天真而不自知的杜夏脸上。   杜夏求何筝放过他:“你也宠宠我,别再提这些我回答不上来的问题。”   杜夏并不是在逃避。情爱欢喜从古至今,从东方到西方,都是才子佳人的专利。就算其中一方在故事的前期并不登对,王子独爱的那位灰姑娘会获得一位远亲舅舅的巨额遗产,权贵骄女看上的穷小子也会金榜题名,皆大欢喜,圆满落幕。   但那毕竟是画本里的故事。   现实生活里,人生从未如此清闲的杜夏终于虚度起时光。何筝不在的时候,杜夏睡睡觉,发发呆,把杜浪送的教科书拿出来,翻翻这本,看看那本,然后像课上开小差的年轻学生一样,忍不住在课本插画上加上自己的涂鸦,在空白位置上复刻出差不多模样的山水和人物,再拿给何筝看,问他自己画的怎么样。   何筝已经很久没有在那个小口袋本里画杜夏了。越相处,他越觉得现实里的杜夏看不够,比任何定格在画纸上的形象都鲜活真实。   杜夏黑眸闪亮,托着下巴期待自己的评价,他勾了一下杜夏的鼻头,抖机灵地反问他:“你想听低情商的还是高情商的?”   “反正不要漂亮废话。我要听实话!”为了让何筝不怀疑自己的心理承受能力,杜夏自我揶揄道,“我从来没把自己当Joe。我就一普通人,我一直知道的。”   杜夏还记着会所那晚的事。   不是因为自己在台下,Joe在台上。那是哗众取宠,真正的艺术家才没这个时间和精力,他们的时间和精力都被燃烧了,都不得不画,就像窒息的人不得不挣扎,他们的作品就算被过度解读,也经得起过度的解读。   而是这世间能称得上天才的,百年难得一遇。他一直知道的,他在大卫村做了这么多年野画家并非明珠蒙尘,比起庄毅的怀才不遇,他甚至没有一丁点可以称之为天赋的创造力。   他的一笔一画没有人来解读,模仿和复刻不需要人来解读。   但他还是想听。   说不出原因,他就是想听,想通过何筝的视角看,自己到底什么模样。   何筝心尖刺痛了一下。   然后翻到一页黑白的风景插画,指着树叶后面寥寥几笔黑色的线条,给出了自己的评价。   “你很喜欢我。”何筝这么说道。手指的那个简笔画是个打招呼的笑脸牛子,他自己却红了眼眶。   杜夏先是愣了一下。   像被老师扔粉笔头的坏学生,他努努嘴,矢口否认并和何筝呛:“是喜欢你的大牛子!”   说完,自己先笑了,脸颊跟着泛红,不好意思又害羞,但又有丝丝说不清道不明的甜蜜。这样的人怎么可能是坏学生呢,这样的杜夏多好啊,想要活得好,怎么好都不算最好,杜夏苦了这么多年,到头来还是只求活下去,在哪里都能活下去。   他就像颗种子,落到尘埃里才会生根发芽。   何筝把怀里的杜夏搂得更紧,比起大树,更像跟攀附树木汲取营养的茁壮藤蔓,他对杜夏说:“你是我的。”   杜夏并不抗拒这种表述里的非独立性,没怎么犹豫的重复:“嗯,我是你的。”   “我们要一起去欧洲。”   “嗯,一起去欧洲。”   “去了之后你不可以跑,不可以离开我?”   “跑?当然不会。但你不要我了,我也不能离开吗?”   “又这样说话,又不哄我!哼!”何筝又发脾气,骂骂咧咧像是要跟杜夏吵架,他的腿也缠上杜夏的,那么大的个子强行缩进杜夏怀里。   换做杜夏搂着他,轻拍他的后背,像母亲陪伴婴儿,月亮哄睡潮汐。   难得的平静。只有平静。   两人也良久没有大的动静。直到杜夏以为何筝睡了,便起身,何筝特别机敏地也跟着坐起,杜夏说他只是想去关灯,何筝才松开手,让他去。   黑暗里,杜夏回到被窝里。两人都裸着身体,不管杜夏怎么改变睡姿,何筝总能将手臂横到他胸前,朝一个方向侧卧的姿势保持最久,久到何筝也以为杜夏睡了,盯着他的头发和一点点侧颜,魔怔了似的喃喃,“真想把你藏起来。”   他的声音很轻,双眸在黑暗里闪烁,像伺机而动的豹,幽幽道:“又想把你装进行李箱里,去哪里都能带着你。” 第67章   何筝买了八月下旬的机票去欧洲。   蓉城和港岛只有一江之隔,地铁线路坐到底再过个海关就到,何筝于是买了从港岛出发的票,价格比内地便宜不少,终点站是一个对中国护照免签的东欧小国,抵达后再买当地的火车票去其他欧盟国,文艺和经济更为发达的中西欧国家才是他们真正的目的地。   杜夏头一回听说还能这么中转,七弯八绕的,乍一听怎么像是在偷渡,一个不小心就会被遣送回国。   但欧洲是何筝的老快乐家了,和母亲在英国生活的二十年里没少去度假,不管乘坐什么交通工具,穿越国境线时都没怎么被查过身份证件。   可见只要能在欧洲境内落地,去另一个国家真的就像国内出省,下个高速而已。总之何筝一点儿都不担心他们半个月后的旅程会出现变故,唯一的遗憾是无法参加杜浪的开学典礼。   绝大多数家长都会送孩子进大学校园,好像那才是真正的成年礼,杜夏对这一天的到来夜期待许久,比真正有书念的杜浪都梦寐以求,他并没有责怪何筝把离开的日子选在九月前。   他自己也知道,若是真进到杜浪寝室,帮着把被褥铺好,交代这个叮嘱那个,说不定又唠唠叨叨舍不得走了。   杜浪也清楚自己哥哥是什么性子,对何筝的安排举双手赞成,还找了个杜夏拒绝不了的理。   “从小到大,我就送过你一次。我一直以为那是最后一次。”他指的是六岁那年从地窖将人放走的夜晚,他始终记得自己陪着杜夏走了好长好长一段山路,目送杜夏彻底离开,再原路折返。   他一直不想看到杜夏回来。比起当自己的哥哥,他更希望杜夏是自由的,不被任何身份束缚的。   “所以这次也必须是我送你。”   何筝代杜夏答应杜浪了。一个周末,两人去蓉城的包箱批发市场买了两个最大号的行李箱,拉回家装出国的行李。原本以为两个箱子不够用,装到最后,竟只把其中一个塞满,另一个堪堪放了一半。   杜夏看着箱子里自己的衣服,跟何筝说:“我以为你会有很多东西。”   何筝看着箱子里自己的衣服,跟杜夏说:“我也以为你会有很多东西。”   两人于是回到对面的一居室,重新看看还有什么遗漏的物品,局促的出租屋一览无余,除了锅碗瓢盆毛巾牙刷之类可以到当地再购买的日用品,他们都没落下什么不可缺少的珍重物品。   “没事,反正这房子还有一个月租期,真忘了什么,可以等到了再让杜浪给我们寄。”   不止这间,何筝给对面的三居室也续了几个月租期,倒不是计划日后还要回来,而是不想大动干戈地亲自整理,所以给杜浪留了足够的时间,帮他们把住过的痕迹清空。杜浪去上大学前肯定要来几趟,他还有一些衣物放在这里,那台台式电脑卖二手也能换点钱,再把那件布背带拿回去——杜夏第一次整理的时候有把布袋放进行李箱,但换来何筝一句故意的阴阳怪气,杜夏就又拿出来了,放回衣柜,杜浪日后要是觉得没必要再留着,扔了也没关系。   杜夏站在门口,用眼神巡视了一遍住了好几年的一居室,并没有进去。   “没什么了。”杜夏摇摇头,听语气,确实没多少留恋。   何筝哪壶不开提哪壶,歪着肩膀倚在门框边,问:“布袋也不要了?”   杜夏没生气,侧脸,嘴角有笑意,就是觉得何筝特别孩子气。   “孩子太大了,背不动。”   杜夏说完就回对面的房间了,留何筝在那儿愣了一小会,恍然大悟到底谁是那个孩子。   何筝后一步回去。没什么使用痕迹的宽敞客厅里大敞着两个行李箱,杜夏蹲坐在行李箱前,双手托着两侧脸颊,思忖还有什么没带走。   也像是在怅然,自己在这座城市生活了这么多年,想要带走的东西寥寥无几,连两个行李箱都装不满。   何筝盘腿坐在杜夏身边,陪他沉默。   他和杜夏不一样,杜夏要是一个人用了两个箱子,他可以什么都不带,把Vincent Ching的身份证件和钱包卡包放背包里就够了。   Vincent Ching是有信托基金的。里面的钱足够让母子二人在海外一辈子无忧无虑。   而且这个基金从Vincent出生起就独立于程荣升的产业,有专门的投资人运作。送出去的哪有收回的道理,这等规模的信托基金如今在程荣升眼里也不过是九牛一毛,没必要大费周章用金融游戏吞并。   “我们会见到你母亲吗?”杜夏突然想到了什么,提议,“我们买点蓉城特产做伴手礼,送你母亲吧。”   何筝摇摇头,并不是第一次告知杜夏:“我和她已经断绝母子关系了。”   “那你还用她的钱。”杜夏扯扯嘴角,很轻地拍了一下何筝的肩膀,吐槽何筝是白眼狼。何筝没有丝毫的愧疚,抓住杜夏的手,隔着T恤摸自己胸间的伤口,“我都还给她了。”   杜夏抽回了手,抿唇,低眸。   “她是她,程荣升是程荣升。我出生时的体重五斤二两八,我是她身体里掉下来的一块肉,我理应还给她。但程荣升呢?程荣升贡献了什么?我当了他二十多年没有名分的私生子,我母亲二十多年都在英国,被原配限制回港岛故乡,这是他用钱就能还清扯平的吗?扯不平!”   何筝:“所以他给我多少,我就堂堂正正拿多少,不要白不要。”   杜夏:“……”   杜夏放弃扯钱的话题。为了生活,不丢人。   杜夏想开个玩笑缓和一下气氛:“英国秤的单位里也有两?”   何筝:“……”   杜夏尴尬一笑,为了把冷玩笑掀过去,只得绞尽脑汁搜刮出新主意:“要不……要不把那几盒国产的颜料画笔放进去。”   又说:“画架说不定也能塞进去。”   何筝眼神微妙,上上下下地打量杜夏,冷冷道:“你真打算去欧洲街头卖画啊。”   杜夏:“……”   杜夏把上下两瓣嘴唇都抿了进去。说多错多,干脆什么都不说。   何筝没听到哄话,装委屈:“你不喜欢我了吗?”   杜夏也委屈,他都要跟何筝离开这个国度了,他还不够喜欢何筝吗?   这还不是喜欢吗?   “我知道了,你是把我当跳板,等拿到长期的签证,你就会跑,去谁也找不到的地方……”也不想想杜夏人生地不熟,在国外能跑到哪里去,何筝越说越离谱,心头愈发的空落落却是真的。   杜夏叹了口气,多说无益,靠近,给何筝一个大大的拥抱。   何筝立马来了句,“都这样了,你也只是抱抱我,还不是下意识地亲亲我。”   杜夏:“……”   杜夏寻思那布背带还是带上吧,孩子还没长大呢,以后说不定还能用得上。   杜夏会意,很夸张地在何筝脸上亲了一口,何筝还是唉声叹气,搞得杜夏也很无奈,问:“那你我到底要怎么做,才算真的喜欢你呢?”   何筝跟表演舞台剧似的,眼睛瞬间就亮了,趴在杜夏耳边说了一句,杜夏听完后面色都有点不对劲,不再跟何筝好言好语。   杜夏板着脸:“你过分了。”   何筝看看那一半空着的箱子,再看看杜夏,那眼神像是在说,好大儿能有什么坏心眼呢。   杜夏扶额,无语,答应和拒绝都说不出口。   “我不会伤害你的。”何筝变了个语气,认认真真和杜夏做交易,“你让我玩一次,我就告诉你,你为什么只会画大牛子。”   杜夏愣神到傻眼。意识到何筝指的大牛子都是什么,他哭笑不得道:“你上回不是分析过了嘛。”   分析出来我喜欢你,我不好意思说出口,才说是喜欢你的大牛子。   “不是呢不是呢。”何筝这次的摇头特别可爱,连带着说出的话都有点童言无忌。可他已经二十多岁了,他不是孩子,他是何筝,也是Vincent Ching,他符合杜夏对精英的全部想象,又把杜夏对这些天骄的滤镜全部打破。   何筝说:“你画的其实是自己的牛子。”   杜夏暗暗在心里吐槽,想说自己画的还是贝多芬横饰带里的牛子呢。   直到这一刻,杜夏都认为何筝在用过往的学识和积蕴胡言乱语,何筝在下一秒补充,那是杜夏潜意识里渴望的东西,真正又健全的男性象征。所以杜夏只画牛子,连书页里更适合添朵花的风景图里,隐藏在树叶背后的,也是个牛子。   杜夏实在没能忍住笑。   他咧开的嘴角弧度很大,觉得何筝振振有词的精神分析本质是一本正经的胡说八道。   他心头还没来得及有一丝一毫悲伤的情绪涌上。   他的眼泪就一颗颗豆大,像俗套比喻里的断线珍珠,噼里啪啦往下掉。 第68章   杜夏抬手抚摸自己的脸颊,指腹正对眼前,上面全是水痕,他才后知后觉地相信自己确实哭了的事实。   他错愕,半张的嘴唇微微颤抖,说不出一句话。   “我……”   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哭,但当他尝试发出声音,他的眼泪反而更汹涌,一滴一滴汇聚不息,徒劳而坚定地要将人淹没。   比起语言,他的身体好像更信任这些眼泪。如果语言能在过去的二十多年里精准过但凡一句,他今天也不会用无声的眼泪来控诉那些压抑又无处宣泄的情感。   “我……我……”杜夏还是没能说出完整的一句话,也没哭,就是控制不住的掉眼泪。何筝也没料到他会失控到如此程度,无措地帮他擦眼泪,手忙脚乱地将人搂在怀里。   他也不知道该说什么了,他当下的这颗心和杜夏单薄的胸膛贴近。两人像两滴微不足道的水受重力影响落下去,汇聚成一滴,两个人一颗心,再一起融入大江大河里,浑然难分又彼此独立。   “……我有很长一段时间都想做手术,拼命攒钱就是为了把那地方摘了,不再男不男女不女的。”不知过了多久,杜夏的心跳没那么快了,趴在何筝耳边说起了以前的事。   他停顿的时候笑了一下,吸了吸鼻子,继续含糊着鼻音道,他不敢去正规医院,就只能去找电线杆上贴的那种治性病的小广告,那种小诊所都是外地人开的,找过来的也全是外地人,他每次去了解,总能遇到意外怀孕后来坐人流的年轻姑娘,心态也和他一样,明知道本地的三甲医院更好,但总说不清道不明地不敢去,就来了这种环境堪忧的小诊所,连主刀医生什么资质都不知道。   杜夏把蓉城灰色地带的小诊所几乎都摸查了个遍,最惊险的一次他都躺到手术台上了,医生在打麻药前劝他改主意,摘男性器官,顺便加个隆胸项目,他们在港岛码头的某艘豪华游艇上有人,能介绍杜夏到那上面的歌舞厅里做服务生。杜夏盯着医生口罩上面那双眼,没来由地怕自己睡过去就再也醒不过来,差点光着身子从手术室里逃走。   很离奇的经历,杜夏要是不说,何筝肯定想不到。这样魔幻怪诞的经历肯定还有很多,杜夏的年纪要是再大些,和那些四五十岁还在工地干活的外地人一样,他们口述出来的个人史就是一个时代的风云变迁史,只是没有人会特意举着话筒问那些人从哪里来,又为什么来到这里。   再后来,这种小诊所慢慢被取缔了,棚户区和城中村越来越少,高楼大厦越来越多,外来人口的学历越来越高,想在蓉城扎根的愿望也越来越强烈。杜夏却没有在蓉城买一套首付,而是带着那笔打算做手术的钱回老家,给差点把自己卖了的父母建了栋三层砖房,父母之后随杜浪也来了蓉城,他时不时地也会在经济上救济。   “你怎么就没有恨呢?”何筝喃喃,不可思议也不敢相信,杜夏为什么能不恨,逃走后又为什么要回去?是为了杜浪吗?可如果他是杜浪,杜夏的亲弟弟,别说那个要娶杜夏的男人,连带着那男人的父母和自己的父母,他也会杀掉。   “……老话说三岁看大,五岁看老。我从小就是软柿子,改不掉了。”杜夏有些认命的叹了口气,对自己的性格也很无奈,“算了,不说了,反正我们就要走——”   杜夏整理好心绪,想把何筝推开,继续收拾东西,何筝的臂膀很紧,闹脾气似得,不允许他与自己分离。   杜夏便也没使蛮力,想了想,问何筝:你那小本本带了吗?”   杜夏指的是那个口袋本。何筝“嗯”声,说一直放在裤兜里。   “这么宝贝啊,还贴身带着,”杜夏叹笑,问,“以前为什么不拿出来?”   何筝却答非所问,毫无头绪地来一句:“我们结婚吧。”   杜夏鼻息都停了一口气。太突然了。也太漫无边际了。   “这样我们就可以做新人,新的人,跟过去无关的,全新的。”   非常罕见的,何筝的中文表述出现混乱,怎么都不精准,他莫名其妙地也要掉眼泪了,他趴在杜夏的肩头上,听到杜夏对自己说,“好啊,我是新娘,你是新郎。”   其实可以两个都当新郎。何筝没这么说,他还是想看杜夏穿婚纱,长摆拖尾的露背西式轻纱,肯定很漂亮。   而且婚纱是很显身材的   不管下面的裙摆有多长,多大,上身都是收腰的。何筝心猿意马地摸上杜夏的腰,杜夏的小腹真平坦,到时候肯定不需要在里面套贴肤的紧身束腰。   但何筝占有欲作祟,就喜欢看杜夏穿这些。   原本打算提前处理掉的定制胶衣和玩具又被何筝从密封的纸箱里翻了出来。杜夏可不希望来办理退租的杜浪认为自己哥哥是变态,要何筝记得扔掉,也别放行李箱里占地方,不然两个箱子都不够放。   杜夏万万没想到最后被放进箱子的是自己。他的躯干被抹上一层润滑剂,便于之后的穿着。他这次穿的是件泳衣剪裁的打底衣,脖子上有连体项圈,泳衣绕过臀缝的那一条乳胶细的像丁字裤,勒感强烈。   除此之外,何筝并没有给杜夏戴头套,杜夏的双手双脚没有加镣铐,大片的皮肤裸露。   这显然只是个开始,后面还有装扮等着杜夏。何筝这时候接了个电话,很短,何筝基本上都是在“嗯”,挂断后跟杜夏说,电话是庄毅打的,要自己马上过去,有事。   何筝没特意瞒着杜夏,早就告诉过他,庄毅在大卫村开展了一些新业务。不管庄毅是又间接性踌躇满志还是真的洗心革面从头来过,这个新业务还算是挺有盼头,再加上仿画的老本行,日常开支不成问题,账面上也有盈余。   庄毅不止一次地问何筝,想知道杜夏到底去哪儿旅游散心了,怎么还不回来,何筝担心庄毅知道两人要出国会又打感情牌劝杜夏留下,就没说实话,只道自己过两天也要去,两人再一起回来。   “我也要去交接一下,顺便把这个月的学徒工资拿到手。”   美色在前,何筝却只能暂且辜负。杜夏一想到自己当初给何筝开的学徒工资只有两千,不由乐出声,觉得以何筝的性格,不应该看重这么一点钱。   “那也是我劳动所得,我的。”何筝嘟嘟囔囔,特别有生活气息。   杜夏便不诱他,双手反剪到身后,作势要揭开泳衣的拉链,何筝握住他的手臂,“谁让你脱了?”   杜夏:“?”   何筝垂眸在杜夏微微鼓起的三角区域一瞥。只一眼,杜夏的身体就像又被打开了开关,大腿根紧闭,摩挲,小巧的性器又勃起,在平坦贴肤的胶衣表面凸起。   装扮确实还没有结束。   杜夏侧脸看向敞开的箱子,何筝捏住他的下巴,将他的视线夺回,说一不二,不容许他抗拒。   “我当然不可能现在就把你装进去,那不安全。”   我会慢慢来,一步一步让你适应。   何筝的手已经游走到杜夏的臀缝,勾住那根勒紧的细带,拉出来,再松开,乳胶带弹了回去,“啪”的一声又陷回缝隙里。   杜夏整个身子都跟着一激灵,何筝另一只手勾住了项圈,领着他往前走,跪在玄关鞋架边。   何筝还自己动手,把杜夏的双膝扒开,距离比肩膀宽,将被乳胶泳衣覆盖的前穴彻底露出。   乳胶材质和其他衣物布料不一样,不渗水。何筝单膝跪在他面前,隔着泳衣往穴里戳,杜夏屏住气,抿唇,双手抓住他肩膀,被刺激到脚背都不自主地弓起,他们都听到了隐隐的水沫声,却愣是没有一滴水从缝隙里被挤出去。   何筝很满意,收回手后来特意看了看指尖,确实是干燥的。   杜夏这会儿有点巴不得何筝快点走,何筝花样还没玩够,手掌心变花样似地多出两个鸡蛋大小的艳粉色跳蛋。   杜夏双目紧闭。   很不情愿地再睁开,他不得不接受这个事实:何筝竟然连自己偷偷买的情趣玩具都藏起放好。那两个连在一条电线上的跳蛋真的很无趣,只有一个震动模式,还没有储电功能,必须插上电源才能使用。   杜夏身后正上方的墙壁上就有一个插座。何筝把跳蛋线的末端连上去,那两颗粉色跳蛋立刻开始震动。   响亮的声音很快被吞没,变成沉默的“嗡嗡”,时不时还会相互碰撞。何筝将那根粉色电线也勒紧杜夏的臀缝,隔着胶衣再用手指往穴肉里戳,把放进去的跳蛋再网里面送。   这次,他的手指是湿的。   “我马上就回来——”   何筝这才换下居家的拖鞋,没放回原来的位置,而是端端正正摆在杜夏分开的腿间。   何筝拍拍杜夏的脑袋,“——在这之前,你先乖乖做个鞋柜。” 第69章   何筝将杜夏的身体放置好,随后便出门。   几乎就在门锁落定的那一瞬,杜夏急不可耐地臀部瘫地,阴户隔着泳衣底部在拖鞋上磨蹭。他毛毛躁躁的动作拽出了鞋柜上的插头,那条电线还陷在他臀缝里,肉穴内的跳蛋全都失去工作的动力。   杜夏一阵空虚。典型的捡了芝麻丢西瓜。   他特别沮丧地泄了口气,手掌心护了护性器,再往胶衣里摸,两根手指很顺利地插进泥泞的穴间,想着法子要爽快,哪还管何筝不许他乱动的命令。箭在弦上谁的话都不管用,都被他抛之脑后。   何筝的拖鞋很普通,无棱无角,没什么用武之地,杜夏就先垫着,双膝依旧大扒开,臀部坐在紧贴的脚踝处,时不时也陷进去。他挺起胸膛来,双乳在喘息起伏间并没有明显的弧度,但乳尖肥大,连带着乳晕像座矮矮的小丘。   杜夏另一只手闲不住地揪自己乳头。可惜的是何筝把他身上的环都给取了,再怎么拉扯都差一口气,他憋着那股劲儿,踉踉跄跄站起身,也来不及换个环境,就近把跳蛋的插头又送进插座。   杜夏腰胯绵软。要不是手掌心撑在鞋柜上,他肯定会腿脚一哆嗦,站不稳地跌坐回地上。   待重新站稳,他裸露的肌肤上沁满细小的汗滴,包裹躯干的泳衣表面更是油光发亮,长在身体上变成一层新皮似的,很难凭借自己的气力脱掉。   杜夏也没功夫跟这件衣服较劲。比起紧身的胶衣,他更像是一个被欲望束缚的奴隶,只要置身其中,就很难不沉沦,沉得越深,越无法用理性使唤身体,连撞击和抽插的力道和频率都无法控制——他往鞋柜边上挪了一步,逐渐勃起的阴蒂和柜角刚好呈同一水平线,他挺胯往那个钝圆的柜角磨蹭挤压,手指插入前穴,和跳蛋一起搅动,甚至恶狠狠地搔刮,难耐的咿咿呀呀,却不像呻吟,而是哭。不像犯了性瘾,而是担了原罪。   和高潮擦肩而过的瞬间,杜夏还是跌跪在了地上,双腿紧闭,双手抱在胸前,侧身瘫倒垂地。整个世界在他眼前倾斜,昏天黑地后也变得安静,两颗跳蛋在敏感的甬道里异物感明显,好在不再震动。他又一次把插头带出来了,他含着两颗静止的跳蛋,良久,黏糊糊的手指也没能生出力气,把穴肉里的道具拔出。   杜夏闭上眼,黑暗里的世界也是一片虚无。他睁开,摸摸自己的脸,分不清上面是泪还是汗,然后艰难又迟钝地将上半身撑起,连跪带爬地膝行到行李箱边。   杜夏往箱子里看了一眼,抽出一件衣服,是何筝的外套。   他颓然倒下,手脚蜷缩,把外套盖在自己身上。   何筝带着晚餐回来后看到的就是这样一幅场景。   他有心理预期,知道杜夏不可能真的跪那么久,肯定会忍不住自渎。   那是他自己的身体,想怎么爽就怎么来。何筝就是想让杜夏自己体会,有些尝试在现实生活里是不切实际的,嘴上说说就过个瘾就差不多了。杜夏就是愿意配合,在没被束缚手脚和眼耳口鼻的情况下连一两个小时都跪不住,那要是真被放置进密闭空间里,一动也不能动,杜夏就算没被折腾疯,他在外面分分秒秒挂心杜夏在里面的安全,神经也得绷疯掉。   真到了某个节骨眼,何筝反倒一直是更冷静的那一方,只要能听到那一句话,收获那一个眼神,他就被安抚了,心满意足。   但杜夏不一样。   像是饿久了,饿坏了,饿得不知道饱为何物,杜夏从一个极端走到另一个极端,完全成了追逐欲望的阿喀琉斯,为了那一瞬间的永恒沉沦不断逼近和擦肩。   何筝开门后怎么也没料到杜夏会弄的这么狼狈,倒在冰冷的地板上,了无生气像死了过去。   客厅里的冷风很足,何筝看着缩成一团的杜夏,后脊背发凉到当场冒冷汗。   何筝赶紧跑过去,手脚不算轻。杜夏却睡得很安稳,何筝都拍拍他的脸蛋了,他眉头都没皱一下,呼吸也很均匀。   何筝有些不忍心,不想杜夏吵醒,杜夏喉咙口发痒咳嗽了两声,揉揉眼清醒,记得自己做了个很长的梦,但不记得内容。   杜夏被何筝扶进浴室。和对面的一居室不同,这边的卫生间里有个浴缸,但很小,杜夏需要屈起腿才能坐进去。   何筝帮杜夏把紧身的胶衣脱了。杜夏双手垂在两侧,没有对私密的部位遮遮掩掩,也没必要对何筝遮遮掩掩。   杜夏小腹上有明显干涸的白浊渍迹,斑斑点点,下面的性器软塌塌的,很是娇小可怜。何筝用手握住那地方的时候杜夏“嘶——”了一声,后背弓起,是还敏感,碰一碰就受刺激,会痛。   何筝尽可能轻柔,把跳蛋慢慢拽出来后,他掌心做勺状往杜夏那儿呼水,连那道缝都没摸一下,避免对他疲惫的身体做任何会让人联想到性暗示的接触。   但杜夏的面色却难得的亢奋。   像是从那一觉里恢复了精力,眼眸子都亮晶晶的,歪歪斜斜跪在放了一半水的浴缸里,双手扶握住何筝没拿花洒的手腕,颇为任性地往自己下面送。   杜夏竟然还想要。   轮到何筝鼻息颤抖,勉强维持住镇定,问杜夏,你到底想要什么?   杜夏比当初的何筝更大言不惭,眯着眼,坦坦荡荡地露出一个微笑,“我想要你。”   何筝跨入浴缸。立刻有水哗啦啦从缸口溢出,浸湿何筝的T恤,浸没何筝的长裤,盘腿的姿势比杜夏之前抱膝的模样还要局促。   杜夏现在缩在他腿间,搂着他脖子,视觉上比他还要高上半个头,又因为距离太近,他想看到完整的杜夏的脸,必须要抬头。   轮到他仰望。咫尺间,杜夏还是微笑。很干净、很无辜的那种笑。   “是你说要带我走的。”杜夏将何筝的脑袋护进自己单薄但柔软的胸膛里,说,“我愿意跟你走。”   何筝明知故问:“去哪里?”   杜夏答的也不是欧洲,而是“没有人的地方。”   何筝黯然闭眼。   像有什么预言的一语成谶,他的眼睫和脸上的面部肌肉全都细细颤动,一时无法接受。   而他早该察觉到的。   当杜夏一次又一次地闭门不出,不想见任何人,当他掐住自己的脖子又松开,转而要自己把他填满,他就应该意识到不对劲。人又不是器具,再充盈的肉欲也无法填满内心的空虚,杜夏又说,你很好,你没有错,你只是不喜欢人。   杜夏当时更像是在说“你们”。他就以为杜夏还是拿杜浪和自己做比较。小时候的杜浪见人就咬,和他一样有先天的恨,未经过允许就被无法选择的父母带到这世间的恨。   所以他们都是恨别人。   而杜夏不喜欢的是生而为人。想解恨,要么死,要么不做人。 第70章   八月,蓉城。又是一年热夏。   艳阳天下,空气热胀翻滚,行人汗流浃背,恨不得光膀露腿;窗帘紧闭的出租房里,杜夏光脚站在那间一居室的开放厨柜前,全副武装,那种和乳胶衣配套的束腰又穿戴在了身上。   房间里的冷气很足,空调间歇的工作声和水声此起彼伏,杜夏关了水龙头,艰难得深吸了一口气,用嘴而不是鼻。他的下半张脸也被之前用过的面罩遮蔽,压住舌头的口塞迫使他的上下嘴唇分开,他好不容易将几个盘子从水池子里捞起,叠好,他一低头,不断分泌又无法咽下的涎液丝丝滴下,正巧落在洗干净的盘子里。   杜夏整理餐盘的双手顿住,意识到自己犯了什么错,有些心虚和不安,他身后,倚墙站立的何筝姿势不动,但终于从速写的口袋本上抬眼,把本子放回口袋后,才懒懒散散的往前一步。   一居室的构造就只有这么大。要搬走的房间里再空荡,何筝往前一步,就足够站到杜夏身侧。   在这个位置处,他能更清晰的听见杜夏的喘息。跟下半张脸完美贴合的面罩让最简单的呼吸变成了一项挑战,杜夏双手握着的瓷盘里,那一小滩水证据确凿,却是两人都意料之外的插曲。   何筝应该等杜夏“不小心”将盘摔掉在地后才开始动手,他的手指在杜夏被压住的舌面上搔刮,喃喃自语,说杜夏真笨,连上面的逼都管不住,骚水流了一地。   杜夏被抠到发出好几声干呕,并没有抗拒,乖巧而温驯。事实上他也无法做出有效的抵抗,他的双手手腕被两条银色的短链锁在束腰两侧,脚踝上也有一肩宽的铐链,可以活动的空间非常受限,以至于碗洗得跌跌碰碰,想关水龙头,也要一手撑住厨柜边缘,再蓄力把脚尖踮起。   杜夏顺着何筝摁在自己舌头上的力道,仰视他的同时缓缓跪地,再垂眸,满眼都是从解开的腰带里弹出来的粗长性器。他毫不犹豫地吞吐,被口塞撑开的口腔每一次都被直捅到底。   何筝对他也不怜惜,拽住他的头发,每一次插入填满后,都会有几秒短暂的窒息。   杜夏逐渐发出呜咽,是忍不住了,露出的上半张脸上眉头紧蹙,眼角跟着皮肤发红。   何筝总算从杜夏嘴里退了出来。他扶着硬邦邦的牛子,在杜夏脸上“啪啪”拍了两下,杜夏会意地站起来,转身,被锁链限制所以略微笨拙地调整姿势,撅起的臀部正对着何筝。   杜夏就像个兢兢业业的演员,从始至终都沉浸在角色里,以至于何筝作势要解他的束腰,他屁股一缩又无处可躲,眼里闪过无所适从的慌张。   “我要摸奶子。”何筝给出的理由无懈可击,才不要告诉杜夏,他其实是希望对方能好好喘几口气。   一起卸下的还有手腕上的链条和面上的口塞,杜夏条件反射地呕了两声,后背原本瘦到凸起的脊椎跟着凹陷,他也没缓缓,就重新趴好,双腿分开至脚铐长度范围内的最大处,手肘撑在厨柜台面上,塌腰,翘臀。   何筝第一次发现杜夏屁股还挺大,将延展性一般的乳胶撑的油光发亮。   何筝双手十指大张,抓不全杜夏的屁股,他分出一只手往前,隔着胶衣扯杜夏肿大的乳头,像是很奇怪,同样都是被抚摸了无数遍的地方,这里为什么还是那么平坦,没有二次发育成小山丘的模样。   “记住叫停的方式。”说完,何筝的龟头就磨进杜夏的后穴,湿热的甬道比吃了四根手指的前面还会收紧,绞得何筝小腹发热,差点全部都送进去。   但那会受伤,会疼。尽管杜夏对疼痛的真实感更为痴迷,何筝还是慢慢的,用前穴的抽插快感将杜夏初纳入的酸胀转移,整根送进去后他也不玩前穴和奶子了,双手全搭在杜夏臀瓣上,隔着胶衣抓紧。   “受不住了一定要做手势。”再强调了一次,何筝才开始冲刺。杜夏头都没回,更没有发出声音,似乎是不满何筝在角色上的抽离,他呼吸的频率还是慢慢变了,脚跟好几次离地,又被撞的膝盖微曲。   杜夏的脸掩在长发里,铝制的水槽模模糊糊倒映出他张开的红唇和涣散的眸眼,他确实有点撑不住,比起规律震动的道具,何筝的牛子不仅在长度和粗细上一骑绝尘,其持久度也超越了杜夏的认知,就算口交过,何筝也要抽插个小半小时才结束,而以他肏弄的频率,杜夏才当了五分钟鸡巴套子就站不住,需要何筝用抓着他臀部的手借此把腰扶住。   但何筝不带套的时候只会肏他后面。最能满足何筝占有欲的的姿势也只有后入。   杜夏的脊椎骨越陷越深,干瘪的小腹饱腹感越来越强烈,小腹以下的部位又酥麻胀痛,时不时有浑身过电的抽搐。他被肏射了不止一次,乳胶衣里泡了精液和汗液的混合物,这种羞耻和折辱让他那不能称之为鸡吧的小牛子又颤颤巍巍勃起,被忽视的前穴更是怅然寂寞,空虚到小阴唇都哆哆嗦嗦地从缝隙内翻起。   “嗯……嗯……”杜夏泄出了欢愉至极的呻吟。他知道何筝喜欢听自己叫床,但他更喜欢自己像个物品,整场表演是何筝对他的取悦,他回馈给何筝的是始终分离的双手。很多时候杜夏都需要带口器,他也不爱在做这种事的时候分心说话,于是他们约定过,一旦杜夏觉得无法承受,就十指交叉做握拳状,何筝看到了就会停下。   杜夏现在手肘撑住台面,双手往后搂住自己的脖子,在迭起的快感和清晰的肉体摩擦中不断将头发狠狠抓紧又松离。何筝泄身时趴在他后背上,他也不强撑一下,胸膛直接垮在柜面上,他的后穴还在下意识地缩动收紧,在何筝拔出性器前,没漏出一滴液体。   何筝随后没带杜夏去浴室清洗。   杜夏的双手垂在腰际,还想继续这场游戏。   面罩和束腰再一次穿戴在了他身上,交叠着斑斑点点的痕迹,和胶衣里漏不出去的液体。杜夏又开始洗碗,做家务,跪在地上用毛巾擦已经一尘不染的地板,臀部瑟瑟收起,就坐在脚踝上,何筝用手指捣了两下,就失了兴趣。   何筝动作熟练地将他的头发梳理,说:“我有事要出去。在我回来之前,把自己放到那个位置里。”   杜夏眼中闪过一丝诡异的满意。   何筝给杜夏扎了个松垮的马尾,留他被束缚着跪在原地,没什么留恋地开门离去。   杜夏对门外的那个世界也没什么留恋,继续在那个一居室里做“物品”。除了床,他们在其他家具上都盖了长垂落地的白布,包括衣柜、沙发床和电脑桌,杜夏艰难地将一块白布盖在厨柜上,缩着身子躺地休息,倾倒的世界的正前方,有两个行李箱没有任何遮蔽。   何筝此刻还在门外背靠着墙壁。   他其实没什么事情需要出去,他就是想离开那个环境。   说起来奇怪,杜夏的主动权从始至终都在他手里,他要是迟一步从那扇门里出去,压制不住的失控感绝对会将他淹没吞噬,他现在也不知道,自己应该什么时候再进去。   他也不知道,自己和杜夏的关系怎么就变成了现在这样。就在一个月前,杜夏都还呆板不能接受一丁点情趣,他现在沉迷于在那个房间里扮演“物品”。   但何筝在一个很年轻的年纪就知道,很多事情是分不出对错的。他还记得,当他被杜夏从落雨的大卫村带进这个房间暂住,他也很享受扮演“何筝”。   何筝不知不觉坐在了楼梯上。   脑袋靠着门沿,依稀能听到里面的动静,很快又归于平静。他就坐在那里,等,等啊等。   就是没能站起身,开锁,推开门,将藏起来的杜夏抱紧怀里。   而只要杜夏愿意扭头,主动亲吻,何筝捏住他的下巴,动情后回吻,他也就不需要遭那么久的肏弄。   何筝叹了口气,继续坐在原地。   楼道里有窗,有阳光照射进来。何筝没挪地,迎着发红的热光,就这么坐了半个下午。   直到楼道里有走动声响起。   还没到下班的点。公寓楼里除了走上来的脚步声,一直很安静。   一男一女斜长的影子先出现在何筝肩靠的墙壁,慢慢变小后,才有两人出现在楼梯下一层的拐角。   男的那一个跟何筝对了一眼。只一眼,他就后退好几步下楼梯,离开那个拐角脑袋也缩回,再慌张的扯女人的手臂,将盯着何筝的她也拉回阴影。   何筝原本没什么反应,但那男人训斥女人的乡音很是熟悉。他听不懂,但慢慢挺起了背,往拐角后的下层楼梯里瞅,男人的训斥声又停了,变成那种老年砖块机摁键盘后的机械数字音。   男人播出了电话号码后把手机贴近耳朵,紧张地等待,他竟听到楼上就有震动声嗡嗡响起,三两步又走到拐角,那个坐在杜夏出租房门外的青年从兜里掏出一个手机,震动声就是从那里发出来的。   何筝看了看屏幕上的来电显示,没有任何动作,男人随后把电话挂断,何筝手里的触屏机也没了声音。   两个男人一上一下,一坐一站,在这个老旧公寓楼的通道里再一次对视,何筝赤裸裸的打量,那个男人的眼神频频躲闪,抓耳挠腮地,又输入了一遍那个号码。   何筝的手机几乎同步震动响起。   男人挂断,看着高处的何筝,无措又无绪,愣是又要再试一次,何筝盯着手机屏幕,先开口,用陈述的语气问他,你是杜夏的父亲?   那男人错愕,眼神还是飘忽不定,脱口而出:“我儿子的手机怎么在你这里?” 第71章   何筝处变不惊,首先做的是给杜浪打电话,就说了一句,“你爸妈来了。”   挂断后过了不足五秒,那个男人的手机就响起。那种彩铃时代才流行的老歌将他从想要打量又胆怯的闪烁目光中拯救,忙不迭接起,屏幕贴耳的同时脖子都跟着一低,谨小慎微得好像电话那头的人才是老子父亲。   那手机应该是专为上了年纪的人群设计的,声量特别大,何筝坐在一层楼梯之上都能听到杜浪的咆哮,质问杜富贵为什么突然找上门去,真是一点面子都不给。   杜富贵赶紧又离开拐角,往更下边的楼层走去,杜浪的声音变得模糊,杜富贵的声音听起来也更讨好,从始至终都慌张不沉着,不像一个父亲。   何筝没有起身,面无表情。他和杜浪确实挺聊得来,杜浪会戏称自己为嫂子,要自己叫他小叔子,杜浪提到父母家庭的时候面色比何筝现在还要差劲,只寥寥提了几句,说杜富贵就是个普通农民,多说无益。   何筝就以为杜富贵外强中干欺软怕硬,是那种人群里一望过去就藏不住刻薄的面相,他也万万没想到杜富贵就是个普普通通的中年男子,和那些来蓉城打工的外地人额一样,什么都是中等的,从身高到长相再到发量都不会留下任何印象的中等。   但杜富贵不是农民工,他还是农民。三年前杜浪被杜夏接到蓉城上学,他和妻子也跟着来了,在蓉城更偏远的地方包了几亩本地人荒废的土地,自己种点水果蔬菜,再拿到早市上卖,一年挣不了几个钱,但加上杜夏几千块的孝敬,他们在蓉城边缘也能活下去。   何筝问过杜浪,杜富贵为什么不去工厂或者工地,杜浪说杜富贵二十年前第一次外出打工就把腰伤了,很多活都干不了,不能像村子里其他男性一样,继续去沿海东部充当劳动力。   而在另一个城市被那里的本地人当着面用方言称呼“外地人”的异乡客都深有体会:只有在从小生活到大的村庄里,他们才是真正的人,而不仅仅是劳动力。逢年过节的时候,从小一起打滚爬树的竹马朋友从外面的世界回乡,杜富贵在酒席上用的就是这套说辞,更何况他又有了一个儿子,比起能往家里带钱的父亲,他声称自己要做一个合格的爸爸,不能让杜浪成为缺乏关爱的留守儿童,给予他亲情和陪伴。   杜浪六岁那年被陪伴成啥样后村民们也有目共睹,杜富贵却愣是在杜夏带着钱回来,盖好三层砖房后,才时隔十二年扬眉吐气地又一次出门离开。   所以杜浪还说,杜富贵“死要面子活受罪”。这种带着家乡腔调的俗语杜浪还跟何筝说过一句,叫“吃不穷穿不穷,算不住一世穷”。   那次两人聊什么来着,好像还是父亲。杜浪是真没怎么把杜富贵当老子,读初中后就总能想方设法搞点兼职的小收入,不问杜富贵再要钱。而任谁生了个六岁就背人命的儿子,这个父亲肯定也当的胆战心惊。   但杜富贵当年要是没把杜夏卖了换嫁妆,杜浪就不会和那个酒鬼男人有之后的冲突。这事就算没记录进档案,过了十多年也有人打听,纸里包不住火。   而如果杜富贵让杜夏拿着市重点的免费名额继续读书,杜夏就算闭着眼只考了个二三本,那个时代的大学生闭着眼也能进到像模像样的单位,找份像模像样的工作,而不是重复上一辈的路当出卖劳动力的仿画民工。   好在杜夏争气,还不计前嫌,十二年后人回来了,还带着钱。杜富贵又没算住,把钱用在宅基地盖楼上,而不是镇里的商品房,才过去三年,连他们那么偏远的小地方的房价都上涨,三年前可以全款买的户型三年后只能首付。   杜富贵是个在现实生活和符号意义上双重失败的父亲,和何筝血缘上的父亲有天壤之别。何筝听到杜富贵在楼下急了两声,想找回自己身为父亲的尊严,他不得不承认,站在财富金字塔顶端的程荣升确实有某种不可抗拒的魅力,吸引一个又一个艾琳前赴后继,做见不得光的情人,为自己的后代换得社会地位,光鲜亮丽。   但当何筝面对杜夏的母亲,他一时间又说不出,这个同样农村出身的女人和那些艾琳有什么区别。   何筝还不知道那位母亲的名字,只见她站在丈夫缩头探脑过的拐角,仰着脑袋,一双眼乌光发亮,大大方方看向何筝。   她竟然和何筝的生母一样,有一对灵动的眼珠子,在哪里都发亮,她们的眼珠子被眼眶框死了,明珠变鱼目,再怎么闪动都跳不出去。   她后脑盘发,发抓的塑料质感明显,但能包裹住全部头发,她往后捋的头发看起来还是乱乱的,脑顶开始生长的几缕白发,又让何筝想到了阿珍。   女人好像都这样。何筝似乎是有些不忍心去细想,到底什么样。   “……杜夏呢?”那女人语气里有不合时宜的欢快,甚至还想上楼走近,她的脚步被何筝漠然的眼神制止。   但女人对情绪是很敏感的。她至少知道,何筝并不冷冰冰。   何筝也在克制。他记得杜浪提起这位母亲时的无奈,她精神状态时好时坏,严重的时候上一秒神神叨叨,下一刻就歇斯底里,照顾妻子也是杜富贵不外出打工的理由之一。   “我儿子住在这里。”她指了指何筝倚靠的那扇门,目前还很稳定。   像个童心未泯的老阿姨,她来的目的不是见儿子,而是玩游戏,找宝藏和财宝金银。   何筝问:“你们找他干什么?”   “什么干什么?”那女人也困惑了,父母找子女,天经地义。   何筝沉默了两秒,又问:“你们来找他要钱?”   女人粲然一笑,眼尾的皱纹明显:“你怎么知道。”   何筝也轻笑了一下。   正要问要多少,那女人被杜富贵凶狠地训呵了一声。她的笑容立马就垮了,却没顶嘴,不情不愿地往后退,把上楼的通道更大面积地让给杜富贵。   杜富贵反而冲何筝憨憨一笑。也不知道从杜浪那里了解了多少,他跟何筝套近乎:“你就是——”   他抬腿,也想上前。何筝打断了他的话,眼神凌厉,逼得他把腿缩了回去。   何筝问:“你要多少?”   杜富贵刚开始都没意识到他在谈钱,呆滞了好几秒。   何筝:“钱我可以给你,但要等到我们上飞机后。”   “不……我们不是……”   杜富贵第一次见这么年轻、又这么不拐弯抹角直接谈钱的人,这个人身上又有环境所掩盖不了的贵气,让人相信就算说出一个天文数字,他也能不费吹灰之力。   何况杜富贵只要几万。在农村里办几桌酒席用不了多少钱,他今天特意来,是为了——   杜富贵说了一个数字。   何筝听到后都笑出声了,点点头,好像杜富贵用这么点钱,又把杜夏卖了。   “好,我今晚会给你打一部分,算定金,等下飞机后再打剩下的。”杜夏的声音越来越冷,就这么定了,不容置疑。   “其实我们……”杜富贵面露难色,是还有话要说。   但何筝不想听。   杜富贵不敢对上他的眼神,大夏天的,后背发冷汗。   慧珍肯定也是怕的,所以扯了扯自己的衣摆。杜富贵看出那个年轻人铁了心不可能让自己进屋,屋里也未必有杜夏,再留在这里也没意思……   “那、我们先……走了。”杜富贵拉住慧珍的手,头也不抬地下楼,他站在看不见何筝的地方,扭头,慧珍从自己手里溜走,回到了那个拐角。   “我们要回老家给杜浪办升学宴!”慧珍背对楼梯的窗户,眼里却亮着光。   “是村长允的。别家小孩想办都不让办,只有我们可以!”   杜富贵赶紧迈高一条腿,想把慧珍拽回来,慧珍甩开他的手,冲何筝高兴道:“我们家杜浪考得好,有出息!”   “慧珍!”杜富贵将妻子搂走,尴尬地冲何筝笑笑,何筝垂眼,杜浪在被何筝挂断好几个电话后疯狂地发来好几条讯息,狂轰滥炸:   【不要给他们一分钱。】   【不要给钱。】   【不要管我。】   【走。】   【你们走就完事了。】   【带我哥走。】   何筝特意拿起手机,正对斜进红热阳光的窗户,屏幕背光,杜浪发来的消息也变得模糊,看不起。   把手机放下,楼梯下的拐角处,杜富贵正要把慧珍拽走。   何筝的目光投向那个女人,和杜夏与杜浪都有几分相像的女人,看着,看着,在她消失于拐角之前,突然抬起了手。   杜富贵听到开锁和推门声后,也停下拉拽妻子的手。   在拐角往上望去,何筝慢悠悠地站起,几步路走得轻佻肆意。   何筝脸上也有笑,意味深长的看不透的笑,他是在对慧珍笑,侧脸示意,邀请他们进屋,让他们亲眼看看——   “杜夏也很有出息啊。”何筝眯眯眼,现学现用慧珍那种有点神经质的俏皮。   还说慧珍如果不相信,就把行李箱打开看看。 第72章   一居室内,除了床和衣柜,其他大件家具都盖上了防尘白布,方便日后房东来检查,确认没有损坏后把押金退还。   杜夏在大卫村里待了七年。那时候仿画生意还很不错,店铺楼上的房间不够画工住后,杜夏就主动搬出来,在村子附近租了这个有阳台的一居室。   这也是杜夏从小到大住过的最大的房间,那是三年前?还是五年?彼时他还心怀憧憬和斗志,他从来没求过大富大贵,他只要一个能放下床和厨柜的房间。他相信,只要足够努力,他这样的普通人总有一天也能攒够钱,买一个可以称之为“家”的小公寓。   杜夏现在什么都不想了。   不想过去在哪儿,不想未来去哪儿。他只有现在——待何筝关门离开后,杜夏保持原来的跪姿继续擦地,过了五六秒后就整个人瘫倒,双腿夹紧抽搐,双手迫不及待地在前穴和阴蒂上搔弄。   在没有任何道具和他人的抚摸下,杜夏仰躺在干净到无需清洗的地面上,自己是私家物品的这一认知如浓烈春药,杜夏借这一性幻想抵达了高潮。他的阴蒂抖了两下,阴茎勃起又软下,没有射出东西,从始至终都被束缚在胶衣里。   杜夏等阴蒂缩回包皮后才缓缓把手指抽出,两侧小阴唇恋恋不舍地翻出一角,挽留而不得后,又害羞地缩回缝隙里,很快就恢复如新原状。   杜夏都被肏熟了,玩烂了,他下面两个洞不论前后都紧实得很。好几次,杜夏自己没了气力,抬根手指的劲都没有,那地方还一缩一缩的,何筝再把牛子插进去,湿热的甬道比杜夏双腿夹住何筝腰胯时还会吸,浑然天成的鸡巴套子。   杜夏现在也没什么力气了,差点就这么睡了过去,那身束腰对呼吸的限制还是太过明显。杜夏不得不强打起精神,何筝花五分钟就给他穿戴好的束腰和口塞,杜夏拆解了足足二十分钟,才摇摇晃晃地将身子撑起,缓缓走进厕所。   杜夏在洗漱台前只能照到自己上半身的镜子前侧身,找到胶衣后顶部的拉链,又花了点时间才拉到底,让胸膛和腰腹摆脱束缚。   杜夏深吸了一口气,喉咙后跟着发痒,接连咳嗽。   覆着一层薄汗的胸膛剧烈起伏,杜夏弯下腰,打开水龙头呼起冷水拍打脸颊和胸膛。他小腹上有不少铺开的半干涸的白浊,他却跟没看见似得,整张脸浸入蓄水的洗漱池里。   杜夏在窒息呛了一口水后仰起脸,又一阵咳嗽,头发和脖颈都湿漉漉,还有体液和没脱完的胶衣裤子。   杜夏手肘打直,双手撑在洗漱台边缘上。他盯着镜子里的自己,不觉得陌生,也没感到熟悉。   他很少这么直接地观看自己的身体,他特意往后退,后背贴墙站上一个小板凳,镜子里苍白消瘦的身体没有了脸,多了下体。   杜夏把胶衣褪到大腿根。光洁无毛的三角区域间胯骨凸起,那根没有睾丸的性器软塌塌的,只有半个手掌长,杜夏将这根小牛子撩起,两指扒开大阴唇的前端,露出来的阴蒂和阴茎一样,都缩在包皮里。   杜夏第一次这么清晰赤裸地看自己的生殖器官,他甚至还想背过身去,弯腰,把大小阴唇和肛门口都掰开,也好好看看。   也算是接受了。   尽管荒唐,他至少愿意承认,这具畸形的身体给了他绝无仅有的快感和满足。在最原始的情欲里,他无需再自卑纠结,自己到底是女人,还是男人。   他竟也会有这一天。他捏了捏胸口,在镜子外干巴巴地笑了一声,额间头发上的水滴像泪一样顺着他的眼角脸颊滴下,他当真意想不到,有这么一天,自己也会喜欢这般男不男、女不女的样子。   多舒服啊。   多快乐啊。   多好啊。   都这么好了,为什么哭了呢。   心里又为什么空落落,为什么明明怕疼,不喜欢痛,还要情不自禁地掐那几个地方。   杜夏捂住脸,后背顺着冰凉的瓷墙壁滑下,坐在了那个小板凳上。   那面镜子里不再有他的身影,他吸了吸鼻子,把脸上的水渍全都擦掉,然后塌着腰往卫生间角落里的一个收纳筐里摸去,将筐底又一个小银盒拿出来。   杜夏坐回板凳上,后背还是贴着瓷砖墙壁。   他把盒子打开,里面的东西也全都是银质的。也不先看看乳头上的洞孔闭合了没有,杜夏用酒精棉简单清理后,就咬牙闭眼,一狠心,将环上的尖刺戳了进去。   疼痛并没有即刻袭来。杜夏把左边乳头的银环扣好了,扯了一下,难以言状的痛麻才从那一点开始蔓延,传递到腰际和脚尖,好像环穿在这两个部位似的,比乳尖都酥麻。   杜夏还没结束。   盒子里还有一个更小的环,连接着细细的银链,用来拉扯牵引。   杜夏之前把这个环穿在阴蒂包皮上,他这次换了个地方,将阴茎上离龟头最近的那块包皮捏起。   生理本能促使躲在包皮里的龟头探出脑袋。那么小巧,尿道也是那么细,针孔大小,冒着透明的黏液,在入口处堆了一小点。   杜夏把环上的短针戳进尿道口那一刻就把呼吸屏住了,他侧脸眯眼,有清泪从眼角溢出来,他被穿透的那一瞬浑身上下每一块肌肉都绷着,又刹那泄劲,什么都憋不住,上面的嘴大口喘气,下面的肉穴里有清液喷出,先是一股,再一滴一滴,仔细闻,隐隐会有骚膻的味道。   是尿。   杜夏不愿意睁开眼,手指却无意识地在那道缝隙上来回轻触,像是在徒劳地安慰,别怕,都过去了,结束了。   杜夏将卫生间的地面用花洒冲洗。他还是没把小腹上的浊液擦干净,连带着挂在阴唇边缘的尿液。他脏兮兮的,不看镜子,重新将胶衣穿好。   束腰和口塞面罩也没忘记,被遮住半张脸后彻底面无表情。裸露的部位除了手脚和阴部,多了根瑟瑟的小牛子,被他特意从胶衣里往下拽出来,银链在胯间晃荡   好像真变成了一个没有灵魂的器具,适合盛放纯粹的情欲,而非芜杂的心绪。   于是只有欢愉。   于是跪藏进电脑桌下,他的腿间还立着个比何筝尺寸还大的乳胶鸡巴。逼仄窄小的环境迫使他驼背弯腰,大趴开的胯下,那根鸡巴就像个固定在地面上的炮机,杜夏艰难而小幅度地用下面的肉逼吞吐,尽量在何筝回来前全部吃下去,他上面的口逼又犯了老毛病,舌头被口塞压住,涎水不受控制地下漏。   杜夏跟外面的世界就隔了一层薄薄的防尘白布。   若是不特意掀开,谁能猜到这里面藏了个活生生的人。   又或许,杜夏从出生起就不是人。更早些,早在他母亲吃下第一颗转胎丸后,他就不再是人,男人或者女人,他什么都不是,走投无路,在自我放逐的路上越行越远,不再伪装生而为人,而是趋近终点的欲望本身——   杜夏闭眼,自己扯了扯那根牵引男性器官的银链。   一小滩涎水后,他的女性器官贴近地板,是把那根硅胶全吃下去了。   全都被填满了。   全都被淹没。在一瞬间的追逐里抵达永恒。   本应该就在这永恒里沉沦,一直沉沦。杜夏怎么就忘了,这永恒只有一瞬。   短短一瞬。   一瞬后,门就开了。一居室里的门窗床椅,和进入一居室的人,隔着那层朦朦胧胧的白布,重新亮相于杜夏的眼前。   世俗生活和现实世界,才是逃不脱的真正永恒。   “杜夏也很有出息啊。”   你听到一个声音,是何筝。   门外还有其他人,何筝在邀请他们进门,向他们展示电脑桌边的两个箱子——   “我们把杜浪的布袋都带上了呢,”还是何筝的声音,爽朗而天真,“你生了个念旧的好儿子,是吧,杜夏妈妈。” 第73章   杜夏的大脑一片空白。   他就没想过父母真的会出现的这一可能,震愕中的第一个念惑竟然是,自己什么时候把布袋放进去的?   以至于杜富贵和慧珍一前一后从门外走进,在何筝撩开沙发床的防尘布后坐下,杜夏浑身才开始止不住的战栗,双手徒劳地捂住被口塞撑开的双唇。   杜夏瞪大的双目通红,还是没捂住倒抽的凉气。   喉咙口颤抖的嘶声在他的共鸣腔里无比清晰,嗡嗡崩断最后一根神经,强制召回这些天来被驱逐出肉体的感知能力,逼迫他认清,眼前的人是谁的父亲母亲。   隔着一块遮盖电脑桌的防尘白布,自我囚禁于桌底角落的杜夏身覆胶衣,面戴口塞,手腕脚踝处有皮革质地的束环,双性器官被道具封闭,那块白布外,杜夏的父亲打扮得再寻常不过,眼珠子飞快转动环视这个一览无余的房间,为了掩饰不安拍了一下妻子的大腿,眼神示意她不要精神兮兮只往一个角落看。   被警示的慧珍眼睛眨都不眨,目光从电脑桌下直直地挪到丈夫脸上。杜富贵便又心虚地左顾右盼,好像他内心深处也有一道溃败的深渊,经受不住女人长久地凝视。   杜富贵驼下背,摸摸脑门,有些烦躁地挠头发,他在何筝端来两杯用玻璃杯乘的水后还特意起身,双手接住杯底,脸上赔笑,怕劳烦了何筝。   何筝也跟他笑眯眯的,一改在门外软硬不吃的傲冷姿态,杜富贵在他眼里也不再是穷山恶水出来的刁民,而是回归父亲身份的勤苦农民。   何筝记得杜夏也提到过,杜富贵要照顾精神状态时好时坏的慧珍,又因为旧伤干不了工地工厂里的活,来蓉城的三年也还是种地。   他于是问杜富贵在哪里种地,收成如何,对土地农田好奇得像以为稻子长在树上的城市孩提,杜富贵牵强的笑容也在一句句回答里逐渐舒缓。谁让他是农民,来了大城市也是农民工,他在未来可能会成为一个医生的父亲,培养出生活在城市里的后辈,他永远是农民的儿子,土地是他最重要的过去。   杜富贵没想到何筝会对庄稼感兴趣,有些生硬地客套,邀请何筝有空去老家看山间的梯田和地里的沟渠,坐在床沿的何筝悠闲的翘起二郎腿,手肘搁在膝盖上,托着一边的腮帮子,无不向往地答应,“好啊,我还想去看看地窖,杜夏说家里每年都会在地窖里堆蔬菜土豆,一年到头吃不完。”   杜夏差点发出一声呕哑的低鸣,精神恍惚到出现幻觉,仿佛置身回那个暗无天日的地窖。   噩梦就从那里长睡不醒。而在此之前,杜夏至少愿意接受某种宿命。   长兄如父。彼时杜浪连幼儿园都没去过,如果家里只够供一个孩子上学,杜夏会毫不犹豫把这个机会拱手相让,像村庄里绝大多数这个年纪的青少年一样外出打工,再把挣到的钱寄回家,给父亲母亲,而不是留给自己。   典型的小农思维,没有个体,一辈子都为了家庭。杜富贵偏偏要把这个更像自己的儿子舍弃,养不熟的杜浪同他生疏的只剩下血缘,谈不上亲情。   “地窖……地窖已经封了,我们都出来了,家里没人,没人种地,早就用不上了。”杜富贵假装对那个地窖没什么深刻的记忆,他还是隐隐心虚和尴尬,又拍了一下妻子的大腿,在她身上找回男人的威严。   “瞎乱看什么呐!”他跟慧珍说话时的语气完全不一样,严厉且训斥,说一不二,慧珍也不觉得受气,像是习惯了,目光从不远的电脑桌挪到何筝脸上,直直地问:“杜夏呢?”   杜夏心都要被绞碎了,眼睛能闭上,耳朵捂不住。   他丝毫不敢乱动,连口塞都不敢摘,唯恐弄出动静。他艰难地保持蜷缩的姿势跪坐,前穴早已不再情动,没有液体分泌,使得那根巨大乳胶阳具的异物感越来越明显,干涩得要劈开他的身体。   “杜夏有事出去了,”何筝身子一歪,挡住了杜富贵的部分视线,“你们有什么话,跟我说都是一样的。”   杜富贵故作轻松:“那我们等他回来。”   何筝脸上的笑意纹丝不动:“不用等了,他不会想见你。”   杜富贵笑不出来了。   想拿出长辈的姿态,呵斥眼前的年轻人大言不惭不懂规矩,他一旦发怒只能自证软弱,他老了,除了口头上的便宜,他在年轻人的世界里没有一席之地。   反倒是慧珍胆大,问何筝:“我还不知道你是谁呢。”   “我?我是谁重要吗?”何筝嗤嗤一笑。他长得好看,表情再戏谑,也不会让人觉得刻薄,他感慨,“你们才是一家人。”   杜夏有点明白何筝为什么突然来这一出了。   他透过白布盯着背对着自己的何筝,以及被挡住的杜富贵和慧珍,他前后的性器官随着心绪上的大起大落,不受控制的抽搐抖动,无声而又喧嚣地彰显存在。   “既然是一家人,就、有话就好好说。”杜富贵好言好语的,又扯回了杜浪。这个儿子无疑是让他自豪的,他说村镇里办酒席就是为了收份子钱,所以近年来被明令禁止,防止铺张浪费,村里的领导几天前却亲自给杜富贵打来电话,诚邀他们一家回村子里办升学宴,还把全村在外务工的全都通知了一遍,计划摆上个三十八桌,借这个机会让全村人团圆相聚。   “如果就是个一般的学校,村里也不会搞得这么隆重,但杜浪是这十年来考的最好的,值得庆祝。”杜富贵干笑了一声,含糊带过村庄的现状。他们生长的地方名叫梁乡,听名字就猜得到,村子里沾亲带故的全都姓梁,三百多口一百多户梁乡人里,从太爷爷那辈才迁到梁乡的老杜家祖坟在哪儿都找不到,直到今天,村里还有老人闲言碎语,说他们姓杜的祖上一定是犯了什么事,才大老远躲到这里。   以至于杜富贵再怎么老实敦厚,在村里也没什么从小玩到大的朋友。年轻人们外出打工,逢年过节回乡后会互相分享讯息,哪个兄弟赚的多,明年就去那个兄弟的城市打拼,杜富贵被所有这类小群体排除在外,又拉不下脸皮跟瞧不起自己的人称兄道弟,就一直留在老家种地。   梁乡偏僻,但有的是村庄比梁乡更偏僻,梁乡人慧珍当年也是娘家太穷嫁不出去,才许给了杜富贵。杜夏出生的时候,梁乡就只有一所破破烂烂的茅草屋当幼儿园,所有孩子都在一个班,等到杜浪出生,幼儿园也没了,孩子去镇上读小学前要么留守在家,跟大字不识一个的老人相伴,要么跟着父母年年辗转,就读打工城市的民工学校,不管在哪种环境中成长,都输在了起跑线上。   梁乡的发展就此进入恶性循环,青壮年为了让下一代能用知识改变命运,外出打工挣孩子的学费,留守的孩子们缺乏引导和陪伴,对学习不感兴趣,反而更向往校园外的世界,为了那份自由,早早走上打工的道路。   同样是寒门出身,杜浪的高考成绩在村庄里堪称一个奇迹,村长知道后也激动的不得了,想把杜浪塑造成一个跃龙门的贵子榜样。让村里留守的孩子们有点念想和盼头。杜富贵自己没混出什么名堂,有了这么个争气的儿子,他跟着一荣俱荣,在酒席上也必定是万众瞩目的好父亲。   所以,这场升学宴绝对是两全其美的大好事。   唯一的问题出在钱上。   三十八桌可不是个小数字,瞒不过制定政策的上级领导,村干部们好说歹说,才取了个折中的法子:酒席可以办,份子钱不能收。大夏天的,大家伙特意回趟老家也不容易,那就都高高兴兴的,空着手来,饱着肚子回去。   这可难倒了杜富贵。   杜浪从一开始就不同意,不想浪费钱折腾,为此还专门跑去了外地,找到补习班的兼职不回去,他不懂这场升学宴背后真正的意义。那是一个姓氏终于可以扬眉吐气,一个男人得以光耀门楣,一个农民借此衣锦还乡。   那会是杜富贵人生最高光的时刻,从此,他们老杜家在梁乡不再是边缘人,他们真的有了故乡。   何筝点点头表示理解,附和道:“那这个升学宴,确实很有必要。”   见何筝赞同,杜富贵松了一口气。瞅了眼地板上两个行李箱,问何筝和杜夏准备什么时候回来,他们可以到时候好好商量。   谁知何筝说:“我们不回来了。”   杜富贵脸上的笑容又僵住。何筝露出稀奇的表情:“怎么,杜浪没跟你们说吗?”   杜浪怎么可能跟他们透露。他这个做弟弟的唯恐父母知道后从中作梗,像今天这样上门讨钱,害得哥哥走不成,又被无需再承担的责任困住。   杜夏不欠这一家子。   就算要清算前十五年的养育之恩,三年前那笔起三层砖房的钱,也算仁至义尽。   而为了赚到那笔钱,杜夏这些年在大卫村里画了多少张仿画?梵高就有二十万张吧,其他的加起来呢,三十,五十?   这笔辛苦钱对普通人来说是巨款了吧,杜夏自己没花,连好一些的房子都舍不得租,他好不容易从梁乡出走,兜兜转转又回到了梁乡。   真傻。   真愚钝。   “……杜夏这人什么性子,你们是生他的人,肯定也清楚。”何筝还抽了根烟。烟雾缭绕中,说话的语气甚至带着舞台腔,表演感十足,听的杜夏鸡皮疙瘩起了一身,再也跪不住。   “他没救了。”何筝说,“他要是知道你们要办升学宴,肯定走不成——”   杜夏弓起腰,哆哆嗦嗦地伸手去摸那根被全然纳入的庞大阳具,至少先把这磨人的玩意拔出来。   “——但你要真问他要钱,就今年大卫村的行情,他也拿不出多少,只会徒增烦恼。”   何筝晓之以理,继而动之以情,“所以这事还得另想办法,不能让他知道。”   杜夏明明就在白布后听得一清二楚,他摸到了那根阳具的底座,光滑又干燥。他不得不再做扩张,手指捏到更深处,那里又很紧,不够湿润,死死咬住道具,必须用足气力才能撼动。   杜夏牙关紧咬住口塞,蓄力要将那物什拔出,何筝又吸了口烟,咽进到肺里才出气。   “要不这样吧,”何筝对杜富贵说,“你开一个价,我给。”   “那怎么好意思……”杜富贵下意识推让。他对何筝的了解仅仅停留在杜浪的只言片语里,并不知道这个长得就很贵气的青年人究竟拥有何等财力。   何筝说:“你要多少我都给得起。”   又说,“就当是彩礼。”   杜富贵怔住了。身边,慧珍看看丈夫,再看看何筝,又看回丈夫。   “也不用你们回嫁妆……”何筝指尖一点,有尚未燃尽的黑白烟灰飘落,随空调口吹来的微风游散。   裹藏其中的星星火点被一点点解构,穿过白布上的洞隙烫得杜夏手抖,一滑,阳具没能拔出,反倒摁中了某个震动开关。   杜夏彻底脱力。崩溃的呜咽却和道具的嗡声一样,只在他的世界里振聋发聩,歇斯底里,传到白布外又如坠烟海,缥缈无迹。   “……就当我问你们买儿子。”   何筝丝毫不觉得自己说的话荒唐,一本正经谈交易,“以后,他就是我的东西。” 第74章   谈妥后,杜富贵带着慧珍离开。何筝送他们到门口,刚把这间出租房唯一的铁门关上,杜夏就从电脑桌下的白布跌出来,在何筝的注视下手脚并用的爬起,脚步虚浮,左右摇摆。   杜夏双臂大张,双眼大睁,如回光返照的垂死之人,生猛地扑过来。   他溃败的眼神里毫无温情可言,前倾的身体义无反顾撞进何筝的臂膀,绝非是要给予一个拥抱,他刚要再有动作,何筝没有将人扶住的那只手向下,在他穴间精准一抵。   杜夏急促抽气,被胶衣覆盖的小腹抽搐,紧闭的腿根颤栗,软瘫在何筝的臂膀里。   同归于尽的冲动变成了娇滴滴的投怀送抱。杜夏连口头上反驳都做不到,口塞还戴在脸上。   何筝轻而易举将人推到在了床上,防尘白布在杜夏的挣扎间卷上了他的身体,如布袋包裹住被圣水洗礼后重获新生的婴孩。   杜夏湿漉漉的。   在角落里躲久了,长发黏成一缕一缕,面色潮红,包裹绝大部分皮肤的胶衣光泽感比任何时候都明亮,有汗,有口水,还有尿——前穴里那个鲜少用过的尿道口在阳具震动后就开始失禁,漏斗似的在电脑桌下积了小小一滩,也有一部分顺着腿根滑落,淌在腿间的液体还有甬道为了适应阳具而分泌液体,穿了环的性器勃起,顶端湿润黏腻,那个小孔里冒出来的前列腺液体量是最少的,气味却最浓郁。   杜夏双腿大开的仰在床上,浑身无力。何筝帮他解开束腰,手指刚挽到他脑后去摸面罩的束扣,杜夏又开始激烈地抗拒,毫无章法地胡乱挥动双手,要将何筝推开,殷红的眼角有泪溢出好像他是恶魔,是梦魇,是杜夏挥之不去的终极恐惧。   “这是干什么?”何筝很顺利就抓住杜夏的双手手腕,举高叠在一起。   何筝低头,极为近距离的端详杜夏惊恐的表情,他自己露出委屈的神情,问杜夏:“不爽吗?还是说我处理的不够好,让你不高兴了?”   杜夏几乎呼吸过度。眼角的泪不住滑落,咿咿呀呀地乱叫。   这不是两人第一次互不理解地自说自话。   这还是杜夏第一次崩溃,被何筝踏破了底线和身而为人的最后尊严。没有人会觉得当着父母的面自慰是件爽事,更没有人会在父母把自己当物品交易后,还能保持理智。   而何筝本可以有更好的处理方式,他就像个天赋异禀的神童,却偏偏要避开所有的正确答案考得零分,还拿着全错的试卷到杜夏面前邀功,跟他说,“快看,这是我送你的礼物。”   何筝解开了杜夏的面罩,一并拔出的还有那根震动的阳具。杜夏的咿呀声变得清晰,也更响亮,但他长久说不出一个字,更别提完整的一句话。   他只是大瞪着眼,止不住地流眼泪,失控地冲何筝啊啊大叫,额头和脖颈都有青筋因为用力而暴起。   他已经无法用语言表述,任何一门语言都苍白无力,无法精准描述他对何筝的控诉,只有歇斯底里的失控,能勉强宣泄他的愤怒和恐惧。   然而何筝从始至终都清醒。   清醒到在杜富贵意识到欺凌和侮辱之前接通杜浪的来电,成功将选择的权力从父亲转交给这个家庭的下一代。   杜浪更不可能知道,他频频划清界限的亲哥哥就在电脑桌下跪着。至于为什么是这个角落,还要从何筝与他第一次见面的场景说起,他那时候就在这张桌子前肆无忌惮地玩电脑游戏,以至于何筝一度误会,杜夏对他有超越血缘的更深感情。   好在杜夏终于是何筝一个人的了。何筝惯会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不需要多加分析,杜浪也赞同不能让杜夏知道升学宴的举行。最折中的办法莫过于将时间定在两人出国后,杜浪坚持要把兼职工资全拿出来,再由何筝补全不足的部分。   两全其美。   从此杜富贵可以回到家乡,何筝和杜夏浪迹远方。互不相欠,皆大欢喜。   何筝当然没把“彩礼”“嫁妆”之类的用词挂在嘴边,待电话挂断后,再问杜富贵同不同意,应不应允。   杜富贵早就丧失了作为父亲的权威和话语,他同不同意,应不应允,都不会动摇何筝和杜浪的决定。   倒是慧珍突然放声大笑,尖锐又欢喜。杜富贵说她发病了,忙不迭要拉人离去,慧珍娇嗔地反驳说自己没病,就是高兴。   何筝问慧珍为什么高兴,慧珍也不跟这个好儿媳见外,亲切道:“你眼光真好,上一个把杜夏买走的人,很快就死嘞!”   说完又笑,高兴得要死。   好像死是一件多么痛快的事。比起漫无尽头又能一望到底的生活,死亡简直就是恩赐,不然只能疯,疯了才可以接受暗无天日的生,百无聊赖的活。   可也不是谁都能疯。精神衰弱在二十世纪前都是女人的“特权”。   “没关系。”何筝眯眯笑,坦坦荡荡,“我已经死过一次了,不怕第二次。”   杜富贵无法理解他们俩的逻辑,只觉得毛骨悚然,想要赶紧离开,慧珍被丈夫拉到门口后还不忘回头,咯咯直笑,笑另一个女人,那个十二年前用自己的首饰嫁妆当彩礼、问他们买杜夏当儿媳的女人,她的嫁妆没了,儿子也没了,   她的儿媳十二年后做了别人的新娘。   杜夏从白布后跌出时还能隔着门听到慧珍的笑。他身上的束缚被何筝解了一大半,还剩下最后一层胶衣,他脖颈上的皮质项圈是环,手腕脚踝处的松紧扣是环,穿透乳尖和性器的,也是环。   当真像个装扮整齐的新娘,戴着这一身玲琅首饰献身给何筝,那些环就是他的嫁妆,他和新郎官天作之合,洞房花烛夜的床上。   然后与爱情有关的一切都骤转极下,变得惊悚可怖。两人的上下关系也翻转,新娘甚至坐在了新郎的身上,双手卡住对方的咽喉,环绕住脖颈的十指收紧,像极了他们约定过的“安全词”,那个从未做出过的叫停手势。   于是何筝没有反抗。   黑长的乱发遮住了杜夏的脸,看不起他的眼神和面色。只能感知到他绝无仅有的狠绝,像何筝曾经执导过的那样掐紧,毫不卸劲,大拇指再往喉结上死死地摁下去,将轻如呜咽的呼救都扼灭在喉咙口。   他这次是真的想要夺走何筝的命。   至少有一瞬,他要何筝死。他有了恨。   在遇到何筝之前,他已经满足于拥有的一切,兢兢业业。是何筝偏偏要掺足他自甘庸常的人生,挥舞着肉体的欢愉和精神的思辨,将旧世界的秩序摧毁,土崩瓦解。   但何筝并没能建立起新家园。   尽管何筝不断应允他以新生,以欧洲,尚未抵达的远方;尽管何筝身体力行地证明,生而为人也可以割断与生俱来的身份,从此Vincent Ching只是作为工具的存在,真正活着的是何筝,何筝却把杜夏推回现实。   生命力的消散和湮灭吸聚成一张新的人皮。浑浊如母巢羊水的胶衣之下,杜夏竟仍然是杜夏,杜浪的哥哥,杜富贵的儿子。   杜夏松开了手,颓然倒在何筝的身边。剧烈的咳嗽声里,何筝涨红的面色不复往日的俊朗,痛哑着嗓子喃喃:“原来是这种感觉。”   杜夏双目黯淡,隔着胶衣碰了碰乳尖上的环,也自言自语:“当初是杜浪把我放走的。”   何筝的喉咙胀痛,他强忍住咳嗽,侧脸望向了无生气的杜夏。   “家里的钱全都枕在父母床头,他知道我没钱跑不远,就把那个红布袋偷了出来。”   也就是装有另一个女人嫁妆的布袋,后来成了给老杜家的彩礼。   杜夏说:“我就是一路跟人换那袋首饰,换捎我一段路。换光了,正好到蓉城来。”   杜夏眼角划过一道清泪,终于抬眼,与何筝对视。   何筝盯着杜夏的泪痕,说:“当哥哥又是这种感觉。”   杜夏闭上眼 认命了。   他不怪何筝,是他自己斩不断。   而Vincent Ching是程荣升众多私生子之一,有很多同父异母的兄弟姐妹,Vincent Ching如果机缘巧合和其中一个有了某种羁绊,当了回哥哥,他也未必舍得离开。   “……这很难,我知道的。”   上次教杜夏掐自己的时候,何筝也是这么说的。这次换做杜夏唏嘘:“可你还是做到了啊。”   “不不不,我可没有杀了她。”何筝的笑容在凝重的氛围里很突兀,但绝不诡异。他再次强调,   “都跟你说过多少次,我母亲,嗯,她叫艾琳,还活的好好的。”   “那你——”杜夏的声音里这才有了哭腔。像是被骗了,他很是难受委屈,闹脾气地要将何筝的谎言彻底戳破,何筝却在这关头撩起了衣衫下摆,露出饱满的腹肌和结实的肌肉,增生的伤疤锦上添花,反倒成了神秘的勋章。   杜夏从鼻孔里“哼”了一声,想说美人计不管用,糊弄不了自己,他目不转睛盯着何筝漂亮的肌肉线条,喉结动了动,勉为其难地挪开,往上——   何筝笑眯眯的,一如他给自己的第一印象,无辜又纯良。   杜夏正要把这份真诚也归于美人计,有什么可能性在他心头炸裂,轰然迸发。   杜夏突然意识到,何筝要给自己看的,其实是那些疤。   以及那两根看不见的、早已摘除的浮肋。   “我出生时的体重,五斤二两八。”   这也是何筝早就告诉过杜夏的。   何筝的眼眸亮晶晶的,摸了摸那些愈合的伤口:“我都还给她了。” 第75章 第一次回归   依旧是八月,正午,热夏。   杜夏走在蓉城绿荫并不繁茂的小路上,恍恍惚惚地意识到,今天是八月十七日,下午一点,这里是城市化的乡村街道。   杜夏停下脚步,望着不远处那块写着“中国第一油画村”的大石头,在大太阳底下怔住。   连蝉鸟都午休歇息了,杜夏的耳边空无一音,静的发冷,冷的像块石头,那块刻字的石头,冰凉凉的开天辟地时就诞下的石头,久久伫立在大卫村前,到今日才吸取足够的天光,在热气下膨胀,蓬松,迷迷糊糊升到了远方。   远方有何筝的声音。他问何筝以后怎么办,何筝的手指做两条腿状,在他身体肌肤上游走,然后说,要不出去看看。   再远些,他像是回到七年前,遇见这个村庄的第一天。   那仅仅是次偶然的路过,却改变了他之后的人生。那时候的大卫村多热闹啊,整个村庄都蔓延着一种野蛮而旺盛的生命力,所有人都满怀憧憬,再小的房间里,只要有纸和笔,就不会失去对未来好日子的期许。   杜夏再一次走进。那块大石头后的主街道上没有人影,还营业的几家店铺全都掩着门防止冷气窜出,更多的店面是真的关了门,门外贴了张红纸,纸上印着黑字——旺铺招租。   大卫村是什么时候开始萧条的?   他在这里生活工作了那么多年,肯定能给出答案,但他太轻飘飘,从石头崩涨成了空气里的灰尘,虚无缥缈,无足轻重。   然后杜夏在村子主街道的一间店铺前站立,像尘埃在风中落定。   店铺开着门,一半墙壁,一半塑料透明软门帘,往里看全是大大小的画,油画,梵高的画,达芬奇的画,半成品的画未装裱的画,还是白布没有变成画的画。   杜夏总以为自己离开很久了,来的路上恍若隔世,他贴着门帘看那些画,却觉得自己从未离开过,一切都是最开始的模样。   杜夏不由自主,掀开门帘,走进。右侧收银台内坐着眯眼小憩的不是老四,也不是庄毅。那是个女人。梳着个松散低马尾、眉毛和唇色都很淡的女人听到动静后很快睁开眼,有些惺忪的双眸对上杜夏的,四目皆是错愕,都把对方的出现视为意料之外。   阿珍。   是阿珍。   杜夏干睁着眼,嘴唇动了一下,没能说出声,像是不敢相信,眼前的女人真的是阿珍。   何筝没有刻意瞒着杜夏,跟他说过庄毅兜兜转转还是没离开大卫村,是杜夏自己没想到,一起留在蓉城的还有阿珍。   “你……你不是……”杜夏支支吾吾地,到底还是没问出口。阿珍却像是心知肚明他想问的是什么,露齿一笑,丝毫不觉得尴尬道:“我离婚了。”   她更多的是轻松,极为舒坦道,老家那位再也没理由,找她和庄毅的不痛快了。   杜夏“噢”了一声,还是发怔。除了消息本身的重磅,更多是对眼前人的陌生。她的打扮和风格与过去的阿珍也相距甚远,阿珍永远是鲜艳的,精致的,身在蓉城,心里装着旧时代的百乐门,夜场舞女也是份正儿八经的工作,需要化全妆,从头发丝到高跟鞋尖都端着腔调,一丝不苟。阿珍很还在意头发,保养的比脸都精细,下半夜卸了妆,卷烫过的头发也始终用塑料长夹固定,时时刻刻保持一头乌亮焕发。   奈何小珍珠的去世对她打击过大,阿珍几乎一夜白头,从此对头发的执念更为固拗,杜夏不止一次地听庄毅吐槽,说阿珍的出租房里永远有各种牌子的染发剂的味道,两人最后一次分手,导火索也是阿珍在旅游期间都无法忽视那么几根没染到位的白头发,庄毅嫌去理发店贵,又不肯在旅店里给她搭把手。   杜夏当然不知道阿珍上回染发是什么时候,只见现在的阿珍脸润润的,眉毛弯弯的,唇色淡淡的,皆是不经意,衬得双眸更水灵,和随性的发型很搭。   当堆砌的靓丽被光阴洗去铅华,显山露水时间本身的故事。   阿珍素颜的样子衰老了几岁,又年轻了几岁,扯平了。她接下来的笑内敛了很多,说反正没什么人进来买画,她也懒得打扮。   生意惨淡绝不是什么好事,阿珍竟还能笑的出来,要不是杜夏面色无华,说不出的苍白憔悴,阿珍肯定又高兴到露齿。   “你过两天不是要出国了吗?听庄毅说,你要去国外待个一年半载,要忙不少手续,都没空来画室了。”   杜夏有种全世界都知道他要离开的茫然无措,没办法,他的世界太小,就这么几个人。这消息阿珍听庄毅说的,庄毅肯定又是听何筝说的,何筝都有空天天来店里上班,庄毅怎么就不生疑他的死活。   杜夏一时五味杂陈,本来就说不出话,这下更消沉。这样的杜夏也让阿珍感到陌生,两人是因为庄毅认识的,所以这些年来仅仅是认识,避嫌似地没有深交过。在阿珍的印象里,杜夏寡言又老实,吃苦又耐劳,有着生长在乡土田地上的韧劲,是那种女人们看一眼就不想和他谈恋爱、但又放心和他过日子的男人。谁知一晃眼,杜夏就变了,细软的乌发长到覆盖肩头,不刻意用手撩开,没一会儿就从耳后跟落下,遮住小半边脸颊。   杜夏的肤色一直是那种正常普通的淡麦黄,露在衣服外的肌肉线条一看就不是坐办公室的,杜夏如今易碎的像在没有窗的阁楼里关了十年八年,整个人不是苍白,而是空洞,并且消瘦,神志恍惚的像梵高在圣雷米医院接受治疗期间的自画像——阿珍午睡前刚在朋友圈里转发了一篇自媒体文章呢,标题叫《梵高一生40幅自画像,最后一幅看着看着就哭了》。   阿珍当然没看哭,也不记得具体文案,看完后反倒自我安慰,还好庄毅是个半吊子,再沮丧挫败,颓废一阵后照旧活蹦乱跳。艺术家不一样,真正的艺术家都是要献祭的。比如这个家喻户晓的梵高,刚出道的几幅画还挺五彩缤纷,充满生命力,他的生命力就是被画汲取殆尽的。   孕育生命的过程是残酷的,太残酷,极端情况下需要以命换命,所以古往今来古今中外,有那么多崇高的神话与美好的谎言莱掩盖真相。事实是,作品被注入的心力越旺盛,生而为人的皮囊就会越干瘪,直至死亡将最后一缕心魄都不放过。   哪像庄毅,吃好喝好,油光满面又发亮。这样的人是注定画不出杰作的,没有天赋,未必不是一种幸运。女人天生的直觉让阿珍更担心杜夏。   杜夏枯萎了,很明显的衰败了,尚未有第三个人知道杜夏浇灌的不是画,还是另一个生命。   杜夏伸手抚过最近的一幅画,问阿珍,最近怎么样?   阿珍不知道这么宽泛的问题要如何精准的回答,指了指天花板,说大家都在楼上。   杜夏很久没听到这个词了,干巴巴地重复:“大家?”   “是啊,”阿珍又笑,给杜夏鼓劲、期待他也早日支棱起来的笑。   “小何没跟你说吗,庄毅的直播搞得特别好,网上的订单爆了,发货都来不及。”   “怎么,你不信?诶呀,刚开始我也不相信,但就是有那么多人来看。人一多,一起哄,下单的就多。这不,上个星期直播间里的单都才刚发完,忙得连杨博春不干外卖,被他们叫回来继续当画工!” 第76章   杜夏随后跟在阿珍身后上楼。   这间画室全名叫“庄周梦夏”,店铺的营业执照在年初转移到杜夏名下,杜夏手记的账本还放在收银台下第二个抽屉里,除了与画室运营相关的开支和收入,连葱姜蒜几角几分这类琐碎都记得清清楚楚。   杜夏在这里生活工作七年的痕迹依旧崭新,毫无疑问的半个老板,推开二楼画室的木门后,又是他自己伫在门外,过了五六秒后又把门关上,在阿珍不解的注视下解释道,还是不打扰大家了。   杜夏在没有窗的稍显晦暗的狭窄楼道前久久停留,仿佛能透视到门内的场景:拉上窗帘的室内天花板上晾着画,各自工位上有半成品的画。画架边上,所有人都躺在草席铺成的水泥地面上午睡,姿势各异,不见外到胳膊搭到别人的肩后也懒得挪开。   值得一提的是,画室里的工位分布发生了变化。以前杜夏最认真,出货量最大,光线最好的位置一直是他的,现在画室里最正中心的画架是庄毅的,其他人都有挪到了庄毅两侧,呈翼状排开,那张大草席就摊在两翼之间,能将所有人容纳。   这所有人里不包括杜夏。他看到了,自己用顺手的画笔颜料被收纳在靠窗的墙角,房间里少了个工位后再重新排布,肉眼可见的宽敞了不少。   杜夏后知后觉地相信,画室的生意确实不差,不然,送了好几个月外卖的杨博春不会真的也躺在里面歇息,脖子上挂着的防止颜料弄脏衣服的围裙都忘了取;老四也不嫌硌得慌,裤兜里露出半个包装袋的槟榔是市面上最贵的品牌,睡着了都忍不住眯眼笑,只有庄毅卧躺,压着心脏呼噜声不停,其他人也不介意,并没有特意将制造噪音的人推醒。   杜夏关门时带起了一阵风,清凉又干爽。杜夏知道在自己视觉盲区的侧边墙角,有一台空调伫立,吹出的冷风够得劲,在室内午睡没必要脱衣服,不用像以前那样嫌热的光膀子,显得穿戴整齐的杜夏格格不入。   草席本来就是给所有人一起睡的,杜夏现在若是进去,躺下,大夏天都偏爱穿长袖的他终于可以和大家没什么两样,他却和阿珍一起下楼了,楼上的那台放画室的大功率空调他年年都计划要买,年年都没舍得买。   回到一楼店面后,杜夏在阿珍的指示下点开某个社交软件上的直播回放,每一个都点开看了两眼后,杜夏从背景变化里看出空调是庄毅在直播后的第八天买的。   杜夏搬了个没靠背的高凳坐在收银台边,手机放在桌上,一时不知该点开哪个观看,阿珍就从半个月前开始说起,那段直播的热度比所有回放加起来都高,在那之前,庄毅这个目前有五万多人关注的直播号仅仅是个私人账号,记录的内容无外乎是自以为是的男性魅力展示,配上时下热门的网络流行。   谁知庄毅不鸣则已,一鸣惊在了前夫哥老家门口。   也就过去半个月,阿珍重新提起庄毅一手拿刀、一手拽着她前夫脖子拳打脚踢的场景,她的微笑和眼神都很生动,好像这事儿就发生在昨天,又好像遥远如上辈子,每一遍的回忆和讲述对当时的混乱都有不同程度的美化,很多细枝末节也无关紧要了,就记得庄毅久违地有股狠劲和心气,出乎所有人意料之外的,在她和前夫回到老家后也抵达了那个村庄,直逼到家门口,要两人把相关证件都带去民政局办离婚。   阿珍前夫在蓉城就敢到大卫村里耀武扬威,看庄毅不起,如今在老家自己的地盘,走到哪里都沾亲带故,自然不把外地人庄毅放在眼里。   庄毅有所准备地掏出一把小刀指过来,前夫见前来围观的里里外外全是自己人,更不在怕的,还挑衅地一直叫庄毅冲自己来,来啊,现在是法制社会,庄毅不怕蹲局子就冲他来啊。   前夫理直气壮,信心十足,岂料庄毅并没有按常理出牌,刀尖一转抵上自己的脖颈,说阿珍要是拿不到离婚证,他今天就死在这里。   说完,庄毅还怕大家伙不信,真在手臂上先划了一刀。   这波操作可把前夫哥整懵了。群众哗然,看热闹不嫌事大的纷纷掏出手机,或拍视频,或发朋友圈,或直接开了直播,邀请更多的人来看这场无厘头的闹剧,镜头里的庄毅手臂上有血慢慢地流,站在他对面的男人一脸错愕,女人捂住口鼻,眼眶晶莹得再眨两下眼就能淌出水来。   前夫哥一时被迫站在了制高点上,开口都结巴了,奉劝庄毅先冷静,有话好好说,把刀放下别自残。可庄毅能冷静还会干出这事儿吗!每重复一遍“今天这件事必须办成”,刀尖都往皮肉内深几分,看得阿珍心疼,陪庄毅一块儿疯,边哭边推搡前夫,要他快点去拿离婚证,离,必须离。   前夫哥也被庄毅吓到了,怕他真的光脚不怕穿鞋,死自己家门口,情急之下脱口而出,离个屁!这婚就没登记过,结婚证都是假的,去哪里离?   阿珍突然就不哭了。   庄毅也跟突然感觉到疼似的,匕首脱手掉地。两人怔怔地相望片刻,更靠近男人的阿珍发了疯似的先动起手,要他说清楚,扇过去的巴掌又猛烈得他根本没机会开口。   阿珍毕竟是妇人,比不上男人,庄毅很快也加入了缠斗,齐心协力将忍压制。围观的人里有男人的朋友和远方亲戚,但都忙着录视频开直播,用带着方言强调的画外音讲解:“时代变了,女人都变坏了,带着奸夫上门来打原配丈夫。”等反应过来前夫真被揍的不轻,男人的父亲也带着人手赶到将他们分开,其他人就又继续端着手机看热闹。   也不知道是被谁点赞转发了,直播间里热度猛增,陌生的男性用户纷纷留言说拳头硬了,女性网友一看黄山褐地的农村背景,和被男人包围的阿珍,也留言说拳头看硬了。   但只有镜头里的阿珍拳头真的硬了,迅速捡起庄毅扔下的小刀冲向男人的父亲,差点真的闹出人命。后来就近派出所的警察及时赶到,前夫跟村镇上的协警们全都称兄道弟,又耀武扬威了起来,入职后就一直坐在办公室里没出过外派的文员不知道匕首上的血迹是庄毅的,随手写了篇清官难断家务事的通报发网上去,以为可以息事宁人,没成想又一石激起千层浪,以致于市里的公安局专门成立调查组,顺藤摸瓜揪出当地某个活跃了二十多年的办假证组织,还发起了一场美化市容运动,将村镇公共区域墙壁上各种各样的小广告都粉刷掉。   至于那些墙面在三五个月后被贴上“讨东南亚和乌克兰媳妇”“性病专家蛇药见效”等牛皮癣,又是后话了……   阿珍也笑自己傻,事后一回想,办婚礼酒席那年的自己都还没到法律许可的年纪呢,但一直信了公公的话,也知道这位公公在当地有些人脉,给自己儿子媳妇搞本结婚证是轻而易举的事,所以才不得不忍受前夫隔三差五来蓉城骚扰。   岂料这本让她背了多年偷汉子污名的证从一开始就是假的,她从未成为任何人法定上的妻子,她尝到了做母亲的滋味,又失去了那个女儿,兜兜转转回到一个人的起点,重回自由之身。   阿珍和庄毅也是在与市区调查组的交涉中才了解到,他们这事闹得,稀里糊涂,荒诞不经,却阴差阳错地把当下舆论敏感的雷点全都踩了个遍,网上吵翻天了,三人对峙谈判的视频上了好几回热搜,搞得当地政府也很被动,好不容易脱了贫,又背上了欺压女性挑起性别对立的骂名。   但市区的公职人员好歹都是年轻的,正儿八经念过书的,不会出“要不你们俩真爱领个真结婚证”的馊主意,而是报销路费将阿珍和庄毅全都送回了蓉城,最近都不要再回来了。   这正合阿珍的意,姑娘家离开后要是愿意回来,农村也不会有这么多男光棍,她以前被一纸结婚证套牢,逃不脱,她现在知道那证是假的,别说最近,一辈子都不想再回去。塞翁失马焉知非福,庄毅社交平台上的私人账号被网友找到后一夜之间涨了好几万关注,全都好奇这段“乡村魔幻爱情”的后续,庄毅的血是真是假,到底谁和谁是真爱……诸如此类的问题私信箱里天天999+,甚至还有不少男的跟庄毅苦口婆心,道听途说里的阿珍拥有“夜总会公主”、“仙人跳惯犯”“ww圈大佬”等多个身份,他们担心痴情的庄毅被阿珍骗了,真心错付,特来告知。   庄毅总不能实话实说,阿珍当舞女的时候自己还帮她带娃呢,建议这些多管闲事的大哥没事找个班上上,他也想维护女儿家的清白,一遍遍在私信里回复解释,对方若还是诋毁阿珍,他臭脾气上来了也会骂回去,气到差点把账号都注销掉。   可又有营销号看上了他的粉丝数量,愿意出四位数的价格买下,庄毅才意识到这些上涨的数字竟如此值钱。回到蓉城后他选择跟大家伙商量,老四主张趁着热度卖掉变现,何筝思忖后有了直播的想法,建议庄毅自产自销卖画。   庄毅其实也有这个想法,但他和杜夏以前不是没搞过电商,几年前在某平台上开过店铺,但曝光度很低,至今都没赚回押金钱。大卫村里绝大多数商铺的独立网店也都是半死不活,以致于蓉城其他实体产业的销售模式跟网络直播接轨,村子里没人愿意尝试,都觉得费力不讨好,没意思。   但现在不一样了。不管黑流量还是白流量,能增加直播间热度的就是好流量。庄毅第一天开播就冲上了小时榜。评论区里刷屏催说想看阿珍,他不慌不忙地卖画,并承诺把手里的画处理完,就把阿珍叫出来。   画里有梵高,有莫奈,有达芬奇,有夏加尔……总之全是会让人觉得眼熟的画,价格全在百元内,买回来摆在家里当观赏画正合适,比捡漏衣服鞋子有逼格。   没有人比庄毅更懂直播,他很快就上道,第二天还尝试了让观众在评论区里竞价的拍卖模式,一幅a4纸大小的《睡莲》被起哄到百元以上的价格。连着又直播了两三天,评论区里的阿珍含量就降了大半,庄毅做了个“五分钟教你画《星空》”的浮标,倾囊相授大卫村流水线作画的那一套,边画边插科打诨,开开荤段子玩笑,指导想直接买成品的观众点几号链接,等他真把《星空》画完,五个小时都过去了。   “庄毅每次都是晚上八点开播,到凌晨一点结束,老四他们反正就住在楼上,这五个小时里他们就当背景板,在庄毅后面排成两排画,显得环境更真实些,评论区冷清了,他们还负责捧哏……直播是新模式,刚起步,流量和热度时好时坏,大家也理解,愿意配合……基本上庄毅什么时候下播,他们也什么时候下班,所以午觉睡得都久,现在都没醒。”   阿珍莫名有点不好意思,笑了一下。   杜夏不在,庄毅就是老板。老板都睡得香甜,其他画工凉着空调,也不愿意醒,在楼下的阿珍也昏昏沉沉,杜夏要是没来,实体店铺又没生意,她也能睡一个下午,安安稳稳的,不用再眼巴巴等国外画商来邮件。   直播盘活了画室的线上生意,但也不是每次直播都能带来可观的订单。杜夏点开一个热度呈现出小高峰的回放,这段直播前半段的销售额惨淡,评论区的互动也少,使得庄毅也越来越焦躁,跟捧哏的老四开过火的玩笑,嘴唇边上多起了两个泡。   突然的,庄毅眼睛一亮,将评论区里的留言念了出来。对方是最早关注庄毅的那一批,为了看阿珍来的,契而不舍地问庄毅:“你和阿珍现在到底怎么样了?”   “我和阿珍啊,那当然是好好的啊。”说着,庄毅还朝镜头的方向招手,催促手机支架后面的入镜,好像那就是阿珍。   “快啊阿珍,大家伙都念叨你呐,快!”不等镜头后的人出声,庄毅忙不迭离开镜头,短暂的拉扯后他带着另一个人重新回到直播间,但不是阿珍,而是阿筝。   评论区被xxx分享直播间的消息刷屏,流量很快复苏回春。不再有人关心阿珍,所有人都好奇这个帅破天际的阿筝。   “阿筝是我们画室的学徒,画功只有我的三分。”庄毅速速上了个新链接,操作时低着头也挡不住眼珠子里的闪动。   “所以他的拙作比后面的师兄们都便宜,”庄毅给直播间的衣食父母们谋福利,今晚阿筝的仿画一张六十,三张一百五。   “3、2、1!家人们速度抢!买它!” 第77章   杜夏退出回放,手机屏幕向下放置在桌上。他眯着眼往店铺外看,烈日依旧当空照,但光线泛红,整座被太阳蒸烤的村庄像落地的红柿,熟透了,都要烂了。   杜夏收回的视线落在手机上,不是很愿意回想,庄毅在画室如火如荼搞直播的同时,自己在忙什么。   自己毫无疑问也没闲着。忙着做爱,和何筝做爱,做到分不清白天黑夜,昏天黑地到与世隔绝,在那个有一扇朝南窗户的房间里做穿裙子的女人,裹胶衣的奴仆,不会说话的椅凳……他沉沦在欲望里,可以是任何人,任何物,唯独不是自己。   他一直以为这样的日子过了很久,很久,久到从不考虑独处的时候何筝都去了哪里,他继而很迅速地拉剩下几个回放的进度条,专门找何筝出现的场景。   何筝并非每个晚上都出现在镜头里。   没有人比庄毅更懂饥饿营销。那晚的叫卖过后,庄毅身后背景里并没有又增加一个工位,何筝每次要么姗姗来迟,自己动手在角落里支个画架,要么一开播就站在那儿,过几十分钟后就收摊,在庄毅下播前先行离开。   连再见都很少说一声。   从始至终,何筝都是这个画室的局外人,可有可无。   尽管只要一现身,讨论度就超过主播本人,何筝的定位仅仅是背景板,评论区再怎么吆喝要他千呼万唤始出来,庄毅就是不理会,继续唱自己的独角戏,变着花样教如何五分钟画梵高的《向日葵》,两笔之间能叽里呱啦个十分钟,就是不给个准信,不告知观众何筝还会不会再回来,那些有耐心等待的人只能勉为其难听庄毅油嘴滑舌,在一遍遍“这年头几十块钱能买到什么”的灵魂拷问下,再勉为其难地买上一幅物美价廉提升审美的手工复制画。   总之,庄毅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在三十岁这年夏天迎来了仿画事业的第二春。乍一看全是运气,火得阴差阳错,庄毅直播间的回放率还挺高,有零星几个人真的冲着学画来的,庄毅在话多的同时,每晚至少会现场完成一幅正常大小的油画,画完以后叫老四等人过来商业互吹,何筝也会很配合地鼓掌,但或许是因为夜太深,夸赞的同时没忍住打了个哈欠。   何筝总是在打哈欠。   不管庄毅说了什么,惹得其他画工或发笑,或急眼,或反驳争论,何筝永远安之若素,不动声色。   哪怕庄毅故意挪动镜头将他推置为焦点,他也就打了个哈欠,对周围正发生的一切都不感兴趣,继续尽职尽责扮演背景而已。   这就显得那一抹微笑尤为特别。在一次直播的结尾,庄毅突然来了感觉,自娱自乐地唱起了歌,给阿珍的歌。   《阿珍爱上了阿强》的曲调里,他唱“阿珍爱上了一个画家,在一个夏风习习的夜晚……”他的歌喉跟原唱相差十万八千里,五音不全都算是种夸奖,听的其他画工皱眉吐槽,只有何筝若有所思地微笑,第一次主动跟画室里的各位道别。   配置普通的手机像素给并不处于中心位的何筝笼上一层朦胧感。没人知道,推开画室门的阿筝会在这个夏风习习的夜晚回到哪个小画家的身边,给小画家添上哪件皮具,捏揉哪边奶子,把肉穴里的道具开到哪个模式,用什么做惩罚,又用什么当奖励……更没有人知道,推进画室门的阿筝刚恋恋不舍地离开哪个小画家的身边,要他跪在哪里,跪多长时间,又规定这段时间可以自慰到什么程度,高潮几次……   他和这个小画家在一起的时候可不会打哈欠。他就像个时间管理大师,让杜夏觉得他24小时无时无刻无处不在,杜夏得在脑海里抠搜回忆,才察觉到每天总有一半的时间,何筝其实并不在自己身边。   何筝从来没有囚禁过杜夏。是杜夏自己想好逃避。好不容易任性了一回,何筝甘愿担下罪名。   杜夏的肩头被拍了一下,吓了一跳,浑身抖了一下,回头,只见庄毅一人乐滋滋地看着他,眼皮垂了一半,眼眸里的光彩并没有被遮挡分毫。   那光彩并不陌生,但已经很久没出现在庄毅脸上。与其说是早前断掉的游丝心气被重新续上,不如说是这短短一个月不到的时间里,庄毅停摆的生活重获值得向前奔的盼头。   “哟,不应该啊。”庄毅故作夸张地将坐着的杜夏上下打量,振振有辞道,“你不是还没出国嘛,怎么几天不见就大变样了,啧啧啧,你才是大艺术家啊。”   “哟哟哟,这长发也就杜老板能hold住,”老四也下来了,跟庄毅勾肩搭背,一起胡说八道,“杜老板好气质啊……啊不,当小老板多没意思啊,还是去欧洲好,见见外面的世界,不像我,我连世界之窗都没去过。”   “我……”杜夏语塞,被无力的茫然深深笼罩,干涸到连可以哭的眼泪都挤不出。   他想说自己不跟何筝走了,他无从说起,也不能确定,半个月就焕然一新的庄周梦夏还有没有自己的归处。   好在庄毅并没有要跟他生分,还冲阿珍使了个眼色。阿珍会意,高兴地对杜夏道:“晚饭留下来吃,对吧。那我再去买几个好菜。”   说罢,也没等杜夏推脱,阿珍就去了。男人还是需要女人来照顾的,何况是好几个男人,阿珍俨然是个更称职的“新娘”,不像以前的杜夏,烧来烧去就那么几个菜。   “离饭点还有一会儿呐,上楼帮忙画几幅呗。”庄毅看出了杜夏的失神,却没有安慰,还假装没发现杜夏的异样,愣是将人拐上了二楼。画室里的空调冷风果然很足,吹得杜夏后脊背都发凉。庄毅和其他画工在一旁商量,今天晚上要用五分钟教会观众画一幅什么油画。   杜夏手里随便攥了一支笔,听他们热火朝天地讨论,插不进去话。他恍惚了好几分钟,才回神看清身前的画架上挂着一幅未完工的梵高自画像。   杜夏的心口绞了一下。   痛到视野都不受控制的模糊,重新聚焦后目光落在窗边,那上面躺着一本被翻烂的梵高自传,尺寸只有堪堪一半大小的口袋本代替那早已不知所踪的封面,防止书页在风中飘散。 第78章   杜夏在走近窗边前将视线收回,落在身前画架的右下角,那副未完工的梵高自画像上有细笔描绘的落款,证明这幅画出自庄毅的手笔。   但杜夏知道,这种字迹只需一层薄薄的颜料就能遮盖。   在物质条件匮乏的几百年前,画布和颜料一样是稀缺货,很多穷画家都会叠画,在一张画布上留下一层又一层,死后再成名,被现代技术还原出画中画中画中画。   也不是所有艺术家生前都穷困潦倒囊中羞涩,享誉盛名的那一小撮画家甚至拥有自己的工作室。络绎不绝的订单分派到籍籍无名的学徒手里,完成后署名师傅的名字。庄毅现在玩的小把戏也是跟那些多了个心眼的学徒们学的。他们的肉体湮灭,名字和流传后世的画作永存。   庄毅从来大卫村的第一年起就有把自己名字藏在颜料后的怪癖,直到去港岛看画展前都一直坚持。他当然不是指望有人费尽心思洗去一幅仿制画的铅华,那仅仅是他一个人的仪式。后来他亲眼见了梵高真迹,意识到差距后工作态度越来越敷衍,也不再坚持藏名字。他如今又重拾落款的小习惯。   且不再是不见天日的掩盖在颜料下。“庄周梦夏工作室”几个小字代替花里胡哨的个人签名,工工整整印在画布的右下角。   “凡是要购买手工装饰画的,认准大卫村里的庄周梦夏,不吹不黑七年老店哈。”庄毅在直播间里的吆喝犹在耳边。他再三强调自己不挣快钱,大卫村里其他年轻些的店铺老板和画工见他吃到直播风口的螃蟹,肯定会跟风。   干这行就是这样。当年他们第一个画梵高,生意火爆,才过去一个月,家家户户门口的《蒙娜丽莎》就都换成了《星空》和《向日葵》,价格还比他们便宜。   于是庄毅和杜夏也降价,还整出流水线绘制那一套,大大提升了出货速度,倒逼想要和他们竞争的店铺。   分工作画的流程不是什么秘密,庄毅在直播间里演示过好几次。少不了有人评论,说庄毅仿别人的画还署自己画室的名字,实属脸大。   庄毅最爱跟这类观众扯犊子,左一句“七天无条件退款期过后你要是在大卫村里见到同价位比我们更好的画,随时来退款”,右一句“让世界知道中国制造的力量”。   庄毅甚至还能扯出两句数据和理论做依据,给观众老爷们科普,这些年大卫村的仿画事业为何萧条,很简单,那些欧洲画商贼精着呢,外贸订单全去了劳动力更低廉的东南亚。绘画民工们累死累活,画商老爷们稳赚不赔。   这是危机,也是机遇,他庄毅仅仅是在直播间耍技卖艺吗?不,他是在做内循环的先锋队,为拉动国内供给和需求形成循环贡献一份力量。   直播间的观众老爷们是有钱捧钱场没钱捧人场吗?不,他们让小微企业减少对外部市场的依赖性,他们释放的是个人消费空间,助力腾飞的是整个国运!   庄毅这是解套了,看开了,重拾信心重新支棱起来了。没有人在庄毅的直播间里战胜他。那些跟他争论的要么词穷闭嘴,要么干脆退出直播间。   也不怪庄毅自信。杜夏就不行。他能把语义表达清楚就不错了,他做不到像庄毅那样对着冷冰冰的手机夸夸其谈,也不可能像何筝,无意瞥见张梵高割耳后的自画像,就能信手拈来画作背后,梵高对知己高更求而不得的癫狂与失控。   他那时候其实就暗示了。   他那时候就跟杜夏说过,有些人被逼到绝路,是宁愿自毁的。   杜夏站在了窗前。   足够强力的空调风将画室正对面的窗帘都微微吹动,以致于有太阳光从飘动的缝隙里钻进来,那么热,又那么冷,刺得杜夏眯眼,低头,并下意识抬起手臂挡了一下。   口袋本和翻到破旧的梵高传记也是被空调风吹动的,杜夏的到来挡住了风口,口袋本刚好停留在有文字的一页。   杜夏将那本子拿起,前后几页都翻了翻,全是潦草的外文。别说分辨出句子的意思,那些文字连笔严重到连标点符号都找不到,像医生书写的病历本晦涩难懂,他确实在里面留下一道药方,将人体分成一个又一个小图,从最基本的细胞单位到主要系统都有详详细细的绘制。   不知道的人乍一翻开这样一本笔记,再粗略浏览前面的女性速写,很难不先入为主地猜测何筝跟几百年的达芬奇一样,为了精进透视法练起了解剖草图,知情的杜夏却控制不住地小声干呕了好几下,他认不得那些解刨图边上解释性的小字连笔外文,但他知道,解释里频频出现的不同数值,不论大小,无一例外都是何筝自己。   是何筝自己的血和肉,骨和皮。没有第二个人在旁亲眼目击见证,何筝就自己做人证,和这几页记录与一个装了五斤二两八皮骨血肉的物证一起,宣告程广升与艾琳之子的死亡,从此只有靠他人身份证存活的何筝。   “我第一次意识到,我不想当谁谁谁的儿子…嗯,我的意思是,每个人记性再差,那种顿悟般感知到自己是谁的瞬间,肯定会记忆犹新,对吧……”   现实所迫,何筝还是需要偶尔使用一下那本英国护照的,他继续告诉杜夏,他一出生就在英国,上学前反倒是中文说的磕磕绊绊。和杜夏猜测的一样,他一路念的都是提供精英教育的私立,他可以去欧洲和北美任何地方旅游学习,他还和母亲一起去南美的某个公益组织做过活动,他某年生日的愿望是去次港岛,特地来为他送上蛋糕的程荣升却僵了笑容,并在父子俩独处时才悄悄询问,这话是不是艾琳教他的。   后来,何筝才知道才知道,当年在英格兰乡间遇到度假的程荣升,老男人已经30岁了,事业有成风华正茂,而艾琳只有19岁,作为一个异国他乡的情窦初开的留学生,确实很难抵挡成熟男人的魅力和陪伴。   程荣升会近乎虔诚地在床上喊艾琳的名字,一遍又一遍,在得知程荣升原配名字就叫艾琳之前,这曾是艾琳无与伦比的甜蜜,等她发现自己插足了另一个女人的婚姻,一切都迟了,她已经怀了身孕。   程荣升大喜,告诉艾琳自己原配不能生育,她怀着的是自己的第一个孩子。程荣升还承诺,只要是个男孩,他一定会想方设法离婚,给艾琳和腹中胎儿一个名份,艾琳被诱惑了,在伦敦的私人医院里诞下了你,你却不见了,被等候多时的程艾琳抱走了。   你早已在艾琳一遍又一遍的重复中一字不拉地铭记接下来的故事。每当你对艾琳的吹毛求疵表现出抗拒,艾琳就从头细数拉扯你的不容易,飞机坪上的闹剧更是浓墨重彩的一笔。你那还穿着病号服生母站在死死抱住起落架不让飞机升起,母性让夺子的程艾琳都感到敬畏。孩子借别人的手抱回到艾琳怀里,那人也替从未在艾琳面前露面的程艾琳托话,从此她不会来英国,艾琳也不许回国。   忽略那个将她们联系起的男人,两个艾琳在这块大陆的两端,不相见也不相干。程荣升每个月会在艾琳的公寓里逗留一晚,自你有记忆起,那都是艾琳笑容最多的一天,剩下的二十九天总是郁郁寡欢,将自身的焦虑转化为对你的鞭策,哪怕你表现的再好,她都希望你表现的更好,当你再长大些,懂事又叛逆,你越来越难以忍受她的控制欲感,某一次不得章法地表达你并非她的唯一,母子二人都应该有自己的人生,她突然发了神经,好像你的成长与分离等同于她生命的逝去。   “那是她第一次跟我说,我是她身上掉下来的一块肉,想离开,就把那块肉还给她。”   你时隔多年后告诉杜夏。在一个夏风习习的夜晚,你们难得只是抱在一起,你说,那是你第一次意识到,人活着本身与背负的身份存在浑然难分的距离。 第79章   你并非从一开始就决定,你要割舍程文森这个名字和身份。   你身边的人更习惯叫你Vincent。一百多年前的画家梵高在作品上署名Vincent van Gogh,一百多年后的你继承了生父程荣升的姓氏,护照上的名字是Vincent Ching。   你的生母有二分之一的诺曼人血统,当港岛还是英国的殖民地,你那从未见过面的外婆曾在某位政府高官的住宅做佣仆,也难怪一位有爵位的英国老夫人戏称艾琳为“蝴蝶夫人”,艾琳生下的如果是个女儿,情人的女儿说不定还是只能做情人。   好在你是个男人。   你不是程荣升的第一个私生子,也不是最后一个。你之所以能成为他最中意期待的那一个,除了自己的努力精进,离不开母亲的陪伴教育。将你从程艾琳手里抢回后,她就以成为名正言顺的程太太视为唯一的期盼,她在程荣升面前的姿态总是很低、很低,让男人心软,又让男人心满,她对你说一不二的严厉,教你韬光养晦,也教你在适当的时机露锋芒,你就算被逼到触底反抗,她又总能把造就这一切的起因缘由全都推给你——是你,如果不是因为怀了你,她就不会从留学的院校退学养胎,如果不是你,做情妇就不会是她唯一的生存之路,如果不是你,久居港岛的程艾琳就不会将她驱逐出境,如果不是你,如果不是你。   你得再长大些才拥有跟艾琳促膝长谈的耐性,在这之前,你再怎么心有不甘和疑虑,也已经被塑造成她期许的模样。你骑马,射猎,和住同一个别墅区的朋友一起划船打板球,你赏画,绘画,在拍卖行上眼光独到地收不出名的画。   你们离港岛最近的一次是去马港,在赌场一掷千金。纸醉金迷了三个晚上你就感到无趣,你在那种金钱只是数字暴涨又清零的虚无中终于明白,程荣升拼闯了这么多年,作为一个商业帝国的缔造者为何只想要个听话守业的继承人。你如果背上这个甜蜜芬芳的枷锁,你就不能世俗玩乐中迷失自我,也不能急于获得更多的财富证明自己,你要一辈子活在程荣升的光环下,你会以程荣升之子的身份死去。   你并不想接受这样的命运,但当你和艾琳站在马港最高的写字楼顶,眺望一江之隔的港岛,当你听见母亲一遍又一遍地喃喃“好想回港岛”,你为人子女的责任感终究战胜对个体自由的向往。   你少数几次投资的本金都来自程荣升送给你的基金,反倒是这样稳扎稳打的升值成功获得父亲的认可和注意。   你比艾琳先获得解禁,在拿到金融与哲学双学位后登上港岛的土地,你在梵高的艺术展上弹钢琴,那天的曲子是《欢乐颂》和《四季》。离开展厅后你随手救了一个平平无奇的大陆仔,当晚的庆宴上,一位在社交网络上发过模仿亚裔眯眯眼照片的超模对你目不转睛,特意找机会跟你解释道,你和那些大陆来的傲慢无礼的new money不一样,你是港岛的儿子,拥有一部分白人血统的Vincent Ching。   你在那位超模用指尖勾你掌心前收回了手。你之后单独见你父亲,他欢迎你来到美丽新世界,他邀你一起将亲眼所见和亲身所感之间的距离玩弄于鼓掌,你拒绝了他的祝福,你不愿成长为他的模样。   你和程荣升之间的矛盾又转化为你和艾琳的互相折磨。你锲而不舍地告诉她,程荣升有数不清的女人,数不清的私生子,你只不过是可有可无的那一个,你没意识到你对艾琳而言是孤注一掷的筹码。   你想带她结束菟丝子的生活,你越是优秀,她的沉没成本越高昂,难以回头。   与此同时另一个故事版本浮出水面。你的生父并不缺家世显赫的情人,艾琳的美貌也并非无可替代。   但如果,如果两个艾琳是同父异母的姐妹,如果艾琳的母亲当年正是在港岛总督家中做佣仆,那么程艾琳这么在乎艾琳这一胎也情有可原。   你真是个不该来到这个世界的杂种。   你厌倦了。   你的主观意识无知无觉对记忆进行美化,你告诉杜夏,你从港岛回英国的前一天晚上路过某个二手跳蚤市场,无意瞥见过一幅手工画,内容是用油画颜料绘制的《哪吒自刎》,记忆犹新,“一画成谶”。半年后,你用与画中人如出一辙的极端方式宣告血脉亲情的终结。九个月后你出现在大卫村。一年后,你复刻了一张一模一样的《哪吒自刎》为庄毅办画展,你把这一切都归因于巧合与偶然,最终串联成命中注定的必然。   但杜夏没以前那么好骗了。   或者说,没以前那样,心甘情愿被你骗。   “可庄毅说他把《哪吒自刎》烧了。都烧了,你又怎么能在二手市场上看到呢。”   你怀里的人并非有意逼迫你面对现实。   只是陈述了他所知道的现实。   于是你的伪装也出现裂痕,你也曾亲手掐住艾琳的脖子。你决定杀了她之后再自杀,母子俩一起解脱。 第80章   杜夏将那本记录程文森如何变成何筝的口袋本合上,握在手里。那本早就被翻烂的梵高传记露出没有封面的扉页,里面的故事版本也很老旧,写梵高和好友高更为一个妓女争风吃醋,才一时冲动割下自己的耳朵肉,并把那块肉送到女人手里。   杜夏没忘记何筝告知的另一个版本。何筝说梵高和高更是欧洲的伯牙子期,当知己去意已决,那把小刀如果没扭转刀锋伤到自己的耳朵,那它刺向的就一定是对方的心脏。   杜夏抚了抚扉页上并不存在的灰尘。   他背后有冷风,面前有从窗帘缝隙泄进的光。阳光变紫了。傍晚时分的夕阳染上叠叠云层,整个苍穹就是一幅天然的风景画,画中的每一个人无论何处都渺小如蝼蚁。   杜夏特意用手掀开一寸窗帘,让光芒进来的再多些,出神地问庄毅,为什么不画《哪吒》。   庄毅跟老四等人刚商量好,今晚继续拾掇那幅还没完工的梵高自画像,反正直播间里的招牌节目是单口相声,没几个人正儿八经来学画,杜夏这么一问可把他们都整懵了,他们从开播起就是仿现成的经典名画,谁都没想过展示自己的原创。   如果他们有原创的话。   “……哪吒?我记得画室里就有副哪吒诶。”老四嘟嘟囔囔了一句,径自在房间里找了起来,很快在角落已经收起的何筝的画架下发现一幅装裱好的《哪吒自刎》。   老四拿起,端详了一下后喜出望外地看向庄毅,庄毅不等他开口就皱着眉头急忙道:“这是何筝画的。”   “可以啊,都有人仿你的画了哈。”老四并不知道何筝和杜夏一度四处奔走给庄毅办画展。何筝当初还承诺,等画展办完,他就走。   “对了,阿筝呢,怎么没跟你一起来?”老四故意把后鼻音念的明显,区别“阿珍”和“阿筝”。杜夏和庄毅搭伙七年,最远只去过港岛,阿筝才来半年不到就说服杜夏跟自己一起去欧洲,这两个男人私底下关系可能有多亲密,画工们再直男也心照不宣。   杜夏说:“他还在家里收拾行李。”   杨博春开玩笑:“收拾啥啊,把你带上不就完事了嘛。”   众人的笑声里没有丝毫尴尬和刻意,只有杜夏和庄毅无言相望,嘴角带着笑。   楼下的阿珍这时候喊开饭。所有人离开画室来到一楼店铺。   天热了,大家不再将折叠桌支在店铺外,而是透明帘布内,男人们和女人围着木桌坐小板凳,装白米饭的碗和筷子全都握在手里,桌上摆满了菜,食材都不精贵,辛辣酸甜的,蓉城本地人闻了肯定会捏鼻子,嫌食物没了鲜味,失掉灵魂,但很符合外地人的口味。   阿珍特意买了一箱啤酒,并准备了足够的一次性塑料杯,男人们还是更乐意当嘴吹,饭菜还没见底,酒瓶子在桌底下滚了一堆。   与直播有关的一切依旧是饭桌上最火热的话题,交流的语言明明是普通话,每个人说话的语调都有种散漫的不标准,但就是能彼此听懂。   庄毅照例担任气氛组组长,是话最多的那一个,论村子里的消息还是老四灵通,也不知道从哪道听途说的,得知大卫村里好几家画室也起了直播的心思,录播设备都买好了,准备工作还挺充分。   庄毅依旧是杜夏认识的那个庄毅,在别人眼里普通不普通暂且不论,他绝对是自信的,在自己的店铺里梗着脖子叫嚣嚷嚷,“那就让他们播呗,真是的……真以为站对风口就完事了啊,也不看看自己这头猪有多重,风再大也飞不起来……真以为订单都是从天上掉下来的啊,要是没人专门做数据分析流量监测,他们一路弯弯绕绕走到见鬼……”   “好了好了,怎么还生气了。”阿珍揉揉庄毅的后背,在庄毅看不见的地方冲杜夏眨眨眼,那意思是庄毅这人就这样,见怪不怪。   杜夏松口,不再咬着筷子尖,问:“你刚说的数据……流量监测,是谁在做?”   “嘿嘿,庄老板,牛皮吹过头,露馅了吧。”老四笑得幸灾乐祸,都没功夫给杜夏细说,还是杨博春给他解释了三言两语。原来直播的点子也并非庄毅的一时兴起,而是基于何筝的指导与帮助。   在阿珍前夫家门口的闹剧确实是次意外,如果不做任何回应,庄毅的形象会和每日层出不穷的猎奇新闻一样消失遗忘在舆论的海洋里,是何筝看出机不可失时不再来,劝说庄毅借东风乘热打铁,把与事件相关的热度引流到自己的私人账号里。   庄毅半信半疑地照做,果真见到起色,一支棱,对何筝百般配合。爱看短视频的何筝真聪明,看多了,摸清的套路也多了,知道怎么避开违禁词,还会做小软件分析直播间的流量攀升速率,一旦监测到平台通过大数据将他们的直播间推到未关注者的页面,庄毅就需要停止吆喝卖画,而是用一些无伤大雅的擦边球留住游客,唐僧念经“没点关注的点点关注”……   也就是说,没有何筝这个技术支撑,庄毅的直播新事业不会出道即巅峰,监测到流量下降后也是何筝主动在镜头外冲庄毅打手势写提示白板,庄毅才表现出“灵机一动”,将阿筝拉入观众的视线范围,又博得一波关注。   何筝是这一切的幕后推手,可惜他只能帮庄毅起个头,等他和杜夏一起去了欧洲,剩下的路只能靠庄毅等人自己摸索。庄毅吃了个憋后闷头干饭,就老四和杨博春还在闲聊,什么都聊,乐乐呵呵的,一点都不担心没了阿筝后直播间没流量,也不谈阿筝的即将离开。   这里的人都不喜欢谈离开,也不会为了欢送谁特意聚在一起吃顿饭。这座城市让五湖四海的人聚到了一块儿,这座城市的繁华却和他们无关,生活工作全都在远离市中心的乡镇村庄,他们其中若有人要离开,不管是回老家还是换个城市打工,都是后会无期,再也不见。   所以大家不爱说“常联系”之类的客套话,对杜夏并没表现出刻意的殷勤,以至于也没有人感情用事地敬杜夏一杯酒,跟他说要不别走了,欧洲没什么好,蓉城就算是他乡,至少还是生活在老祖宗的土地上。   这顿晚饭吃到最后只剩下庄毅和杜夏。两瓶啤酒都不够他喝的,抽了根烟后完全没了酒气。阿珍把光盘的碟子收拾走,在后面洗碗,锅碗瓢盆和水流的碰撞传到前头的店铺都还挺清晰,庄毅不间断地又点了一根烟,跟杜夏说恭喜。   杜夏惨淡地笑了一下。   好像比起祝福,他更想听些挽留的话,他在这里和庄毅生活工作了七年,庄毅怎么就放心他和才来半个月的何筝。   杜夏说:“我以前一直以为,我最后会和你一起去欧洲。”   庄毅也笑了一下。   他记得的。那是五年前,当杜夏不再是他的学徒,而是跟自己五五分店铺收益的合伙人,他们就一起办了护照,约定有生之年一定要去欧洲看名画的真迹。   那时候他们都是那么年轻,连欧洲有几个国家都不知道,却莫名笃定欧洲人都爱踢足球,他们还以为梵高是法国人,那么梵高的画肯定和《蒙娜丽莎》一样全都藏在卢浮宫里,阿姆斯特丹的画商找上门来了,才知道梵高是荷兰人,卢浮宫里有他的画,他的画也在巴黎,在佛罗伦萨,在巴塞尔……以及神秘富豪的家。   世界是这么大。   庄毅说:“把我那份也看进你的眼睛里。”   庄毅羡慕杜夏。亮晶晶的眼眸和杜夏的怅然若失形成鲜明的对比,殊不知从杜夏的角度来看,他是在划清界线,将杜夏驱逐出这个小家。   “可是我……”杜夏的声音颤抖,“我是这个店铺的法人,对吧。”   庄毅不解地看着杜夏。杜夏的双手和嘴唇一样哆嗦,护在胸口:“我对这个店铺……有经营权,对吧。”   庄毅更迷惑了,“对啊。”   他的理所应当只会让杜夏更激动。杜夏眼眶都红了,抓紧胸口的衣服,近乎控诉道:“这个店铺、这个画室,有我的一半,对吧。”   “不然呢?”庄毅都糊涂了,站起身去旁边的收银台,拉开柜子翻出手写的账本。他背对着杜夏,没能看见杜夏一脸七年时光付之东流的憋屈愤懑,他埋头翻账本最新的那几页,轻轻松松笑道,“不然何筝为什么煞费苦心地帮我,还不是为了你哪天后悔了,想回国,国内的大卫村里有个像样的家。”   杜夏胸口憋着一口气,脸涨得通红,差点闷晕过去。   庄毅还是没回头,但身子抖了抖,装作有鸡皮疙瘩掉落,他说恶心死了,肉麻死了,但这是何筝的原话,一字不拉。   “……本来想等你出国后安顿好了再跟你对账,不然乱的嘞……怎么说呢,搞直播比跟那些外国人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复杂多了,退货率就尼玛离谱,搞得我头都大了,帐都不知道该怎么记。不过问题不大,咱们的画肯定是没质量问题的,退回来后换个新包装,又能发给别人。”   庄毅的声音越来越轻,以为杜夏嫌自己的做法太缺德鸡贼,才一脸差点哭了的模样。   “咋了,这什么表情啊,好嘛,你被何筝那小子带坏了,学精了是不是?五五分都不满意?行,我承认我之前太拉胯,让你造了不少罪,我主动让利,我跟你四六!三七!啊……怎么又要哭啊,三七都不够啊,那……那二八?不能再少了,再少我也要哭了。”   庄毅做出个哭丧的鬼脸,杜夏没被逗笑,站起来,第一次和庄毅那么亲密的拥抱。   账本被庄毅放在了未收起的餐桌上。他犹豫了几秒,缓缓抬手,小心翼翼地搂住杜夏的后背。   “我、嘿……有件事吧,还是想跟你说。”   庄毅自己都嫌自己话多,但没办法,杜夏就一闷葫芦,他不叽叽喳喳,两个大男人就这么一直抱,像什么话。   杜夏没哭,就是鼻头还有点酸:“嗯,你说。”   “也不是什么大事……”庄毅扭捏了起来,支支吾吾,“就是、就是那天吧,我拿着刀本来是准备去找陆广发的。我听何筝说了那晚会所的事我也懵了,不带这么瞧不起人的,这老同学太不厚道了,狗眼看人低,我想替你出口气,但刚走到陆广发那个小公司门口我就冷静了。人那小公司有点规模哈,混的不错有点社会关系哈,我怕闯进去后人没帮你揍到,自己先被抬出去。”   杜夏听笑了。   这才是他熟悉的庄毅,自信都是表面的,本质是个欺软怕硬的怂包。   只是怂包也有尊严,庄毅说他在回来的路上突然就陷入成年人的一瞬崩溃,无法再逃避自己的无能和失败,他已经对不起兄弟了,不能再对不起女人,为女人憋的那股心气比为兄弟攒的来劲多了,连夜坐火车赶到阿珍前夫家门口还更旺盛了,于是有了那出闹剧。   杜夏说:“你这叫,冲冠一怒为红颜。在你这儿啊,阿珍是手足,兄弟是衣服。”   “嘿嘿,别那么说,现在是法制社会。”庄毅跟杜夏分开了,两人一个抬头看天花板,一个侧脸望向店铺门外,避开眼神上的对视,都有点不好意思。   但话都已经说开成这样了。   有些话这个时机不说,就真的再说不出口了。   “我刚开始让你当学徒,连着三个月都没给你工资,还老说你画的不好,你别往心里去,我……我就是把你当廉价劳动力,我一直没跟你说对不起。”   道歉完后庄毅抓耳挠腮,语气越是诚恳,脚趾头抠得越紧,尴尬极了,他和杜夏的双眸重新对上,一如七年前在大卫村拐角的一道窄门前,二十岁出头的庄毅遇上十九岁的杜夏。   杜夏直到这一刻才发现,他原来记得那个下午的每一个细节,每一句话,他笑,摇摇头,说,明明是自己主动想当学徒,是他不要庄毅付钱,是他莫名其妙被这个复刻名画的村庄击中,费尽心思想要留下。   “所以……其实是你选择了我。”庄毅谢谢杜夏。   他的脚趾头舒展开了,终其一生再也没说过如此真诚的话。 第81章   从庄周梦夏工作室出来后,杜夏并没有沿着走了七年多的老路回附近的出租屋。他从大卫村绕出来了,蓉城的村镇很早就已经城市化,沿途两侧的路灯比不上市中心的繁华霓虹,也足够光亮。   杜夏就这么漫无目的地走着,走着。夜晚的风难得清凉,掠过他裸露肌肤上的细小汗意,不知道自己走了多久,随风回头,身后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跟了一个人,面庞和轮廓在路灯下略显朦胧,乍一看没有烟火气,从天而降不属于俗世凡间。   杜夏慢下脚步,但没有停下。一辆三轮货车恰好从那人身后开来,从那人身边开过。杜夏的目光顺着那辆载满纸箱壳的小货车回头,重新看向前方,纸箱后方的货仓平面上有两个年纪相仿的孩童。   高的是姐姐,矮的是弟弟,姐姐和弟弟曲着腿,肩靠着肩,背靠纸箱挨坐在货车上颠簸。她们乌黑的双眼都亮晶晶的,丝毫不觉得环境简陋,注意力全都集中在各自膝盖上的硬纸板,在上面胡乱涂画。   姐弟俩用的都是那种很便宜的圆珠细笔。三轮货车消失在马路尽头前,杜夏还看到姐姐二话不说抢了弟弟手里的笔,再神色专注地继续画,好像抢来的笔如有神功。弟弟想抢回来,被姐姐打了好几次手,弟弟就咧嘴做出要哭的表情,但哭闹的动静从始至终都被货车本身的发动机淹没。   杜夏很快也走到了那个拐角。放眼望去,那辆小货车已经没了踪影,迎面走来好几个拎大塑料袋头戴荧光发箍的女人,年龄各异。   杜夏没等她们开口就小幅度摆了摆手,她们就没缠着杜夏,往那个一直尾随他的男人走去。   杜夏回头前就已经听到女人们一言一语的叽叽喳喳。何筝很明显是被缠住了。   再走几步就是公园,广场舞的音乐有多热闹,那里聚集的外地人就有多少,杜夏还是先转身,走回到何筝边上,绕到在他耳边很轻地说了声,“你要是不愿意,可以直接走的。”   何筝身前有五六个女人围着呢,他侧脸冲杜夏一笑,“但我想领发箍。”   杜夏:“……”   杜夏无奈地站在何筝侧后方,看着那些女人一个接一个地亮出手机里的二维码,要何筝帮她们扫一扫。姑娘们就是俗称的“地推”,很少见何筝这么配合的,赶紧逮住使劲让他扫,何筝一一答应,扫出来后添加的用户有做微商的代理,有整容医院的前台,有发优惠券的客服,有卖虫草海参燕窝阿胶二手奢侈品高仿复刻……五花八门,什么都有。   “我终于知道你的朋友圈为什么这么乱了。”何筝还在忙着埋头各种扫,但这话是对杜夏说的。地推里有个很年轻的女孩亮出一个专门发返利广告的群二维码要杜夏帮忙也扫一扫,杜夏掏出自己的手机,点开后爱莫能助道:“我以前就帮你扫过了。”   “那我来。”何筝积极的都不像他了,他还是那么聪明机灵,边加入群问女孩,“这个群我明天退了行不行?”   “最好后天再退。他们跟我算人头的,明天统计完发现人头少了,就不给我钱了。”   女孩没说“他们”具体是谁,但何筝显然就是那个“人头”。何筝问拉一个人头多少钱,有人说四毛,也有人说四毛五分。   “那你们拉死拉活一整天,也就挣个几十块啊。”何筝今天话尤其多,还真心实意给这些地推们谋出路,“你们为什么不去工厂里找个班上上?”   杜夏一听眉头就皱起来了,赶紧偷偷用手指戳了一下何筝,何筝扭头看他,一脸无辜,并没有意识到自己的话有种何不食肉糜的意味。   “诶呀,工厂哪会要我们这种宝妈,”其中一个戴兔子耳朵的中年妇女跟何筝解释道,她们都是有孩子的,要是去上班了,就没时间照顾孩子,接送孩子,给孩子做饭,只能趁孩子去幼儿园上学和接回家后的几个小时出来做地推,拉几个人头赚点零用钱。   “那你呢?”何筝问那个最年轻的女孩,笑着,“你不会也有小孩了吧。”   “怎么可能!”女孩跟何筝嬉笑,说自己就是不喜欢去工厂上班,自己觉得这么做地推更自由。   “谢谢你哦小伙子,帮我们扫了这么多。有女朋友吗?你随便拿,送女朋友。”中年妇女敞开自己的大塑料袋,让何筝随便挑里面的饰品。这些宝妈的拉个人头也就赚几毛钱,当然没钱买好赠品,塑料袋里的头绳发夹全都肉眼可见的廉价,但那是她们唯一可以用来感谢何筝的,还是忙不迭地拿出来展示。   杜夏没有女朋友,但知道这些宝妈不容易,遇到了就友情帮忙扫几个,从来不拿赠品。他以为何筝看不上这些东西,何筝却仔仔细细挑了起来,拿起一个毛茸茸的白色发夹卡在杜夏头发上,杜夏一愣,呆呆的看着何筝,何筝就趁机在他头发另一边也夹了一个,两边对称。   杜夏:“……”   杜夏一个大男人戴发夹的模样成功把所有人都逗笑了,那打扮还挺可爱,年轻女孩赶紧把自己脑袋上发荧光的鹿角发箍取下来,戴在杜夏头上,杜夏抬手要取下,何筝手更快的把鹿角扶正,赞不绝口道:“嗯,就这样!好!”   杜夏无奈,只得继续戴着,包括那两个毛绒发夹。那群宝妈地推和两人道别时还在不停地说谢谢,何筝握住杜夏的两个鹿角,也谢谢她们的赠品。   然后何筝不再跟在杜夏身后。他牵住杜小鹿的手,像之前的几次散步,往有湖上凉亭的公园内部走去。杜夏被这么打扮后走路都不情不愿,眼神飘向别处,飘到地上,何筝被四面八方路灯照出的影子上。杜夏的每一步都故意踩在何筝的影子上。原来何筝也是有影子的,肉体凡胎的一介俗人。   杜夏和何筝穿过跳广场舞的大平底,和坐满人的湖上凉亭。不知是谁在凉亭的正中间摆了个音响,谁拿到了话筒谁就可以唱,两人路过的时候,一个袒胸露乳的中年男子正在高歌“朋友一生一起走”,他们再沿着一条曲径通幽的石子路,来到一块大草坪,凉亭里的歌声依旧很清晰,一首接一首都是经典老歌,那个已经回不去的年代的歌。   凉亭外的人也不少。除了正后方有个公共厕所,这片光线昏暗的草坪是公园里整体氛围最好的,会在这儿休息的都是年轻人,或者情侣。   只是杜夏不可避免想到以前差点在这里玩露出,坐下后有些欲盖弥彰地侧身,不和何筝太过于亲密,泛红的脸颊在夜里并不明显。   杜夏从裤兜里掏出那本从画室里找到的口袋本,烫手似地扔到何筝盘起的腿间,迅即又侧回身子,很是避嫌,何筝也没死乞白赖地蹭过去,保持原来的坐姿,道了声多谢:“怪不得两边出租屋里都没找到,原来在画室。”   两人全都陷入沉默。何筝也没将本子翻开,放回兜里后直接躺下,面向星空,眯眼,状态很是轻松,杜夏背对着他而坐,佝背抿嘴,胸膛里说是翻江倒海都不为过。   他其实有很多话想问何筝,比如接下来到底该怎么办,到底还去不去欧洲。   他原本是不想去了的。何筝好可怕,一个在床上有那么多花样的男人怎么能不让他害怕,可惜等他醒悟过来,何筝早已把自己所有的退路都斩断。   但何筝又挺可怜的。杜夏今天特意去了趟画室,才知道何筝其实特意为自己准备了更牢靠的退路,杜夏要是不跟他走,他就又赤条条孤身一人,身上有割肉还母剔骨还父的狰狞伤疤。   又或者,何筝是可怖的。那本他一直贴身携带的口袋本怎么就丢在画室了呢,还是说他就是想让杜夏看见。一切都在他的手掌心里,他早早就布局,看似给了杜夏选择的余地,其实要杜夏心甘情愿跟他走。杜夏要是临阵反悔,他真实的那一面还是会显露,就算是把人装行李箱里,也要带走。   杜夏头疼。   他放弃思考了,泄气地也躺下,侧脸看向何筝。快睡着的何筝慢慢悠悠地也看过来,摸了摸杜夏的鹿角,乐呵呵地笑了两下。   杜夏没他这么心大,很认真地问道:“我们这样到底算什么?”   “算……”何筝也很认真的想了几秒。   也就是这几秒,凉亭里有人突然放声歌唱,歌喉和庄毅一样不着调,五音不全地唱:“阿珍爱上了阿强……”   抬头,今晚的蓉城有星星,没有飞机,也没有流星划过。   何筝笃定道,“算约会吧。”   杜夏无可奈何,也笑了。   凉亭里的人不唱了,五条人的原曲唱:“虽然说人生并没有什么意义……”   何筝又眯起了眼,轻轻地跟着哼,但是爱情确实让生活更加美丽。   有什么难以名状的情绪在杜夏单薄的胸膛里汹涌,翻滚。   杜夏侧躺,何筝也跟着侧躺。   头戴鹿角的杜夏盯着那张脸,茫茫然出神地想,这个可怕可怜又可怖的人,其实也挺可爱的。   而等他回过神来,他的嘴唇已经情不自禁地,在何筝脸颊上,很轻地碰了一下。   随后他看到何筝的脸缓缓靠近。   他垂眼,没有拒绝。吉他原曲的伴奏声里,街道公园的草坪上,人来人往间,一个更正式的吻在有星星的蓉城夜晚,盖章定论两人的第一次约会。 第82章   杜夏还是答应和何筝去欧洲。   立秋过后的第二天,杜夏坐地铁通过设立在蓉城与港岛的之间海关,前往港岛国际机场。   杜夏没什么机会旅行,这可以说是他近年来第一次坐飞机,需要办手续的时候他就乖乖跟在何筝身后,何筝问他要什么,他就给什么。   杜夏身上甚至都没戴包,倒是何筝单肩上背了一个,可以放一些零碎的东西。托运完行李箱后两人非常顺利的拿到机票,通过机场的海关后,两本护照也全由何筝保管。在离登机口最近的那个等候厅坐定后,杜夏才把何筝那个包的拉链拉开,把自己夹着机票的护照本拿出来,放腿上,一页一页地看上面印着的国内名胜,最后翻回唯一的一张绿色visa。   杜夏又把何筝的护照拿出来,也仔仔细细地翻看。和他想象得不一样,何筝的护照本并没有贴满各个国家的visa,但护照本身很有使用过后的旧感,免签的范围也大得多。   杜夏最后看了一眼何筝护照第一页上写着英文姓名,合上,将两本都放回他包里,把拉链拉好。何筝看着他完成这一系列的动作后再一次坐好,空空的两手规规矩矩放在腿上,不去四下看看,也不知道拿出手机打发一下最后的时光。   何筝凑近到杜夏耳边,在他脖颈上嗅了嗅,吻了吻。呼出的鼻息很轻,但刺激得杜夏出于本能缩肩,稍稍拉开两人之间的距离。   何筝便没再靠近,只是用手指头捏了一缕杜夏只有一小指节长的头发——杜夏前几天刚剪了头发。听说国外理发很贵,他自作主张去了大卫村里唯一的那个理发店,点了个29.9元的洗护套餐。理发师给他剪的短发很符合他“好打理”的要求,却把庄毅看愣了,差点拉着杜夏去找那位tony老师讨说法。   “之前多帅多气质多艺术家啊,现在这啥啊!又变回绘画民工了!”庄毅直摇头,苦大仇深得好像tony老师剪了他的头发,何筝反倒抿嘴笑,觉得挺好的,毕竟他半年前第一次的杜夏差不多就是这幅模样。   没什么太大变化。   庄毅怕真情流露后男人哭吧哭吧不是罪,今天就发了几条语音讯息给杜夏,并没有送人到机场门口。以至于杜夏离飞跃国境线只剩下上飞机这最后一步,他的不真实感还很强烈,好像他和何筝只是出趟不远的门,很快就会回来。   他有些茫然,也隐隐好奇,再看向身边轻车熟路的何筝,何筝浅褐色的眼眸里倒映的全是自己。   何筝先在卫生间外洗了个手,随后和杜夏一前一后进了机场的男卫生间。他们运气好,进去的时候连小便池那一排只站了一个人,何筝进了最里面的马桶隔间,跟在他身后的杜夏还是犹豫了一下,往前只迈了一小步,就被何筝从隔间门后伸出的手拽住衣领。隔间门关上的同时,杜夏余光里的那位男士转身背对着他们往卫生间外走,并没有注意到有两个男人进了同一个隔间。之后又有多少人在卫生间里来来往往,被何筝压在瓷砖墙壁上撕吻的杜夏就更不知道了。   杜夏被吻得有些喘不过气。   他不得不三心二意,被隔着衣服抚摸的身体肌肉绷紧,又要防止发出声音,惹得外面的人疑虑。被手指插入后他还是很轻得闷哼了一声,抓住何筝腰际的双手收紧到骨节明显凸起,又大大得舒张。   何筝暂时放过杜夏被蹂躏至红的唇,轻声问:“为什么还愿意跟我走?”   杜夏还有点喘,声音也很轻:“机票挺贵的,不想浪费。”   “口是心非。”何筝笑了,手指很顺利地加到三根。杜夏咬唇,脑袋仰起,后脑勺贴上了墙壁,眼皮却更垂,何筝又在他脖颈上闻了闻,两人耳边都有若有若无的水声。   何筝说:“你的身体很诚实。”   十五分钟后,何筝先从隔间里出来,到公共区域洗手,洗手液仔仔细细擦拭到指缝,杜夏才慢吞吞地出来,脸颊上还有异样的潮红未褪,唇色更是鲜艳。   何筝好烦,还要逗杜夏,将手上未干的水渍弹杜夏脸上。杜夏被刺得眯眼,就在何筝以为杜夏会一如既往默默承受自己的捣乱时,杜夏打开旁边的水龙头直接糊了一手掌心在何筝的头发上,然后逃也似地飞奔跑回原来的位置坐下,规规矩矩的,眼神飘向别处,假装刚刚恶作剧的不是自己。   何筝扭回头继续将手上的液体清洗,镜子里的他衣发型凌乱,外人看着尴尬又狼狈,他本人却不知为何笑得特别开心。   何筝又花了几分钟整理头发,边整理,他能通过面前的大镜子观察到坐在远处的杜夏。身边没了自己,杜夏很安静,但会左顾右盼,脖子跟着缩动,猫似的,锁定了什么就又会持续盯住,比如那些警察。五六个穿港岛制服的配枪警官径直朝杜夏走来。何筝跑回去时刚好听见站在杜夏正对面的那位用标准的港普字正腔圆地说道:“杜先生,您涉嫌参与一场十二年前的谋杀案,请……”   坐着杜夏仰望那位警官,错愕地张着嘴,看看被两个警察拦在离自己五步外的何筝,撑着膝盖慢慢站起来,再双手接过那位警官出示的“应当逮捕犯罪嫌疑人意见书”。   “这里是港岛,你们没有权力这么做!”何筝能瞥见那张戳了红章的意见书白纸黑字上写了中文,但他和警方沟通时用的是英语。那位站在杜夏身前的警官也用英文回复何筝,表达能力比说港普时流利多了。   但杜夏听不懂他们在争辩什么,只是低头,一个字一个字在心里默默念过去。把意见书上的文字全部看完后他的脸彻底惨白,抬头,那位警官从始至终都彬彬有礼,并没有打算对杜夏行使暴力。   “你有权保持沉默,但你说的每一句话都将作为呈堂证供。”   警官这句港普依旧标准,语音语调跟杜夏刚来蓉城看的警匪片里的一模一样。见杜夏沉默不语,警官并没有使用手铐,而是搂住杜夏的一只胳膊,同伴搂住另一只,将人带走的方式非常温和。杜夏也没有抗拒,反倒是何筝挣扎得很剧烈,想要再说些什么,但见四周不断有人往这边聚,且一个接一个地举起手机拍照录像,他唯恐网络舆论的发酵,不得已放弃。   控制住杜夏的警官也顾忌机场的人流量,速速将人带离公共区域,何筝也被两个警官控制在旁不让靠近杜夏。当杜夏被挟持着走过他身边,他很迅速地喊了句:“你别怕,审讯的时间不能超过十二个小时——”   但他只能眼睁睁看着杜夏被带走,他冲杜夏的背影喊:“你什么都别说,你等我。”   杜夏并没有回头。   两个港警环搂住他的胳膊,他双手捏着那张意见书的两边,好像那薄薄一张纸上的口供,就是最为无形和致命的铐镣。   何筝在杜夏离开候机厅后被松开人身桎梏,控制他的两个港警还非常礼貌地跟他说“sorry”,他没挣口头上的便宜气势,快步跟了上去。警车停在国际机场庞大的地下停车场内,何筝赶到时候杜夏已经被塞进后驾驶座。他敲击警车不透光的黑膜玻璃,里面并没有人给他摇下窗户,他只有在警车缓慢行驶出停车位时,才从车前挡风玻璃里看到坐在正中间的杜夏那张反应过来后惊慌失措的脸,两边坐着的港警并没有限制他的自由,跟他挨得也不近,距离保持得堪称刻意。   两人的视线终于对上,杜夏大瞪着眼频频冲他摇头。两侧贴黑膜的玻璃又是视线盲区,等警车开始往出口方向驶去,车里的杜夏扭过了半截身子,情绪颇为激动地用手敲车尾玻璃,看嘴型是在重复两个字:不要。   警车缓缓加速。   两条人腿是跑不过四个车轱辘,一辆黑色轿车恰到好处地在何筝身边停下,靠近那一侧的两扇车窗自动摇下。   无需再开口,在后座等候多时的人对何筝发出的邀请再明显不过。   远去的杜夏还在双手做拳敲击后挡风玻璃。他也只能眼睁睁看着何筝毫不犹豫地上车,身影消失在低调高端又保障车主隐私的内饰后。   警车离开地下停车场驶上地面,紧随其后的那辆迈巴赫也暴露在阳关下,黑漆闪耀,雍容华贵正是那年画展后撞上杜夏的那一辆。   再远些的天边,有一架国际航班直入云霄,发动机响轰鸣。他们本应该都在那里。 第83章   同行四五个街区后,警车和迈巴赫在一个红绿灯口分道扬镳。何筝并没有表露出不可接受的诧异,转而问坐在自己身边的男人:“他已经在那里了吗?”   何筝用的是“he”,断定在背后捣鬼的人是程荣升。男人长了一张典型的日耳曼精英人士的脸,口音是纯正的英格兰中部标准音,回复时用的却是“she”,直言不讳,安排计划这一切的人正在依医嘱做定时化疗,治疗结束后就会前来与他会面。   这是个意料之外的答案,但何筝并没有接着发问。对方便也没有再开口,分寸感保持得非常得体。   程荣升能在港岛叱咤纵横不是没有道理的,不论在私生活还是生意场他都武装到牙齿,日常有五六个助理负责各自的领域。这些人分工精细且没有交集,既能防止外人窥得太多隐私,又能提高效率和安全性。   何筝身边的这位曾是程艾琳的贴身助理,年轻时还给程艾琳的父亲旧港岛总督做过秘书。程荣升见他工作能力突出,就问妻子讨了去,所以何筝想当然地以为给出指令的人是程荣升,却忽略了这位助理是唯一一个与程荣升和程艾琳都有交集的,对程家的私密知道的也最多,包括程文森的特殊性。   迈巴赫重新驶入地下停车场,这次,地面以上的不是国际机场,而是港岛市中心最老牌的五星级酒店。程文森,不,还是要称他为何筝,下车后一路跟在那位助理身后,登入专门的电梯直达位于高层的总统套房。   助理开门后贴心地询问何筝是否需要餐食,何筝拒绝,他也没有多此一举地再多语,毕竟他已经圆满完成了将人带到这里的任务。   何筝没有在助理离开后走到门口去试试门锁,而是继续向内进入套房内采光最好的会客室。二十平米的空间干净整洁,桃木办公桌上提前放置的那张薄纸突兀明显。   何筝走近,拿起,那是一份复印件,原件的红章显示成黑色,但确实是张货真价实的“应当逮捕犯罪嫌疑人意见书”,侦查机关所属大陆,提供的证据只有一个人的口供。   这意味着所谓的谋杀案证据链残缺严重。   由于时代特殊性,内地法在港岛并没有管辖权力,拿着这样一张意见书出警是在青天白日违背程序正义,别说审讯时间按照规定不能十二个小时,只要何筝愿意,他现在就能把杜夏从警局里带回去。   但他们又能去哪里。   或许是困扰于这个问题,当程艾琳姗姗来迟,步入总统套房的会客室,何筝还留在那里,且背对着门坐在来客者的位置上。   程艾琳在门口停了一下,然后高跟鞋与地面触碰的规律声音就再次响起,绕过他身边,停在了他面前。   程艾琳坐上何筝对面的那张真皮靠椅上,原本拎在手里的包很轻地放到桌上。那是个没有logo的金属链黑漆皮包,和程艾琳身着的大麻织物连衣裙色调相像,把同样黑色的短发衬出健康的光泽感。   但这只是假象。   和那位助理一样,程艾琳也有着一张日耳曼人的脸。白种人的花期总是鲜艳又短暂,就算有现代医学美容的加成,青春并没有在程艾琳的脸上永驻。   她不苍老,但苍白。她没有细纹,碧蓝的眼眸里又满是岁月无情流逝的痕迹。   她很沉静,用那种不会让人感到冒犯的目光打量好久不见的何筝,她说话的声音也很温柔,比艾琳更像一位关爱孩子的母亲。   “我现在应该叫你什么?”程艾琳并不是来刁难的,“Vincent?还是……何筝?”   她的粤语标准。何筝将那张复印件划到程艾琳那边,用她的母语说:“你不应该把他卷进来。”   又是沉默。以及对视。   港岛的夏天和蓉城一样潮热,中央空调的冷风可以降低房间里的温度,驱逐不了窗户外的阳光。从高层往外看,万里无云的天空亮蓝没有尽头,深不可测的同时又如穹顶罩进程艾琳的眼睛,所有人都是她视野范围里的蝼蚁。   何筝示弱,放软语气要求程艾琳保证杜夏的安全。程艾琳打了一个电话,号码一拨通,会客室的门就被从外打开,那位助理拿着手提电脑进入,放在桌上,屏幕朝向何筝的方向。   电脑里有实时的录像,地点是港岛某警局的审讯室。俯视视角下的杜夏坐着的椅子还有舒适的靠背,看守他的两个警官和和气气,与杜夏没有任何肢体上的接触。   这放松了杜夏的警惕。镜头里的杜夏上下左右看这个单调的房间,目光长久地定在墙角最上方的摄像头上。总统套房里的何筝隔着屏幕用指腹抚摸审讯室里的杜夏,轻轻地来回好几下。   “我和Ching一样,再听说你是在蓉城的艺术展上。我们都很意外,你一直在离我们这么近的地方生活着。”程艾琳指的是大老板那晚在CDB高层会所里举办的那一场。她和程荣升日理万机,当晚并没有出席,与何筝有关的只言片语都是事后听朋友的朋友转述的。程荣升没太在意,但程艾琳心细,暗暗调查起那晚和何筝同行的杜夏,一个油画仿制村里的打工人。被程家的迈巴赫撞进医院的插曲不能掩盖他的普通本质,除了畸形的两性器官,他从头到脚找不出第二个亮点。   程艾琳起初有些失望,怀疑何筝找情人的眼光是从程荣升那儿遗传的,一点都不挑。杜夏的故事却从她派人去孟居实地调查后变得越来越有趣。那是个比梁乡还要偏僻的村庄,和港岛的程家八竿子打不着,一位戴眼镜的民族志学者却精准地找到村庄里最穷困潦倒的佳珍。在丈夫中风瘫痪的第五年,五十岁的佳珍用口述自己大半辈子历史的方式完善了这位学者的研究,也意外换得这位学者发起的慈善捐助,使得丈夫能住进医院得到更好的治疗。她对学者感恩戴德,只要学者问,她就一五一十地答,也同意学者录像,那段不可外扬的家丑和监视杜夏的实况一起,通过同一台电脑呈现在何筝眼前。   “你十五年前给儿子买的媳妇叫什么名字?”民族志学者问。   “你叫什么名字?”审讯的警察也问。   一男一女的回答都是同一个:“杜夏。”   “他十五年前又是怎么逃走的?”民族志学者问。   “你知道为什么抓你吗?”审讯的警察也问。   一男一女都沉默。过了很久,女的咬牙切齿,又恸哭无泪:“他把我儿杀了!”   警察继续问:“你有作案同伙吗?”   杜夏一直记得何筝的叮嘱,继续保持沉默。港岛的警方保障他的人权不会逼供,并非目击证人的家珍字字诛心,对当晚的口头回忆作为唯一的证据出现在那张申请表上。   “他有一个六岁的弟弟,自家父母都养不熟的狼崽子,来我家讨债索命。”家珍恨之入骨道,“他在我家后都快关了一个月了,性子就要被磨掉了,他那个弟弟偏偏要来捣鬼,大晚上从自己家跑来我家的地窖。”   和杜富贵家一样,孟家也有囤放粮食的地窖。杜富贵不笨,见杜夏的初中老师竟专门走那么远的山路来问自己要儿子,第二天赶紧就把杜夏从自家的地窖里捞出来,五花大绑给孟家送了过去。那个老师一个星期后又来了一趟,锲而不舍地要杜夏回去念书,杜富贵怕这种满口自由独立的读书人坏事,脑瓜子一转,直接说杜夏几天前就跑了,不见了,这会儿说不定已经在某个大城市里打工谋生了。   这够自由够独立了吧。别说初中老师,就是初中校长来了,他也不说杜夏去了哪儿,一口咬定杜夏跑了,家里的儿子只有一个杜浪。他即将为这点小心思后悔一辈子,他当时还不知道报应会来临,跟孟家也通了口风,等杜夏肚子有动静后再把人放出来。   杜富贵其实心知肚明,杜夏其实在孟家,准确地说,是在孟家的地窖里。这可是家珍用自己嫁妆首饰做彩礼换来的儿媳妇,她做了那么大牺牲,当然想尽快抱上大胖孙子,她这个便宜儿媳妇倒好,同房当晚不仅没让儿子摸到身子,还把人又揍又踹到不省人事,也不知道是疼倒的还是醉倒的。   还好家珍的丈夫当晚没喝的太醉,又有力气将十五六岁的杜夏拖进地窖,这儿媳妇只会跑得更快。关押期间,杜夏的母亲家珍三五不时地来看过杜夏,劝他乖乖认错做新娘,杜夏没有反应,只能继续被关着。那好像也是个夏天,地窖里却湿冷泥泞,只有大正午才有阳光从正上方的木板缝隙里泄进来一些,杜夏不仅要忍耐饥饿,还要承受侵蚀进骨头缝的寒意,他差点就要认命,他的弟弟没有忘记他。   他被关在自家地窖里的时候,杜浪就想救他,奈何每次都被杜富贵发现。从失败中吸取教训的杜浪懂得要在夜色的掩护下悄无声息地行动。岂料那个男人当晚喝了很多的酒,壮着酒胆下地窖找寻那早已丧失的尊严,他的便宜媳妇却被解了绑,装了他母亲嫁妆的红布袋不知为何到了小叔子手上。   男人怒了。   这个无能到需要用母亲的首饰做彩礼的男人即将迸发出这辈子最壮烈的嚎叫,他的嘴被杜夏捂住,双腿被杜浪环抱住。他重心不稳,后仰倒地,红布袋里的首饰也散落在地,有银手镯,银耳环,银项链,银戒指……   男人身上有从里腐烂到外的酒气,。他罕见地清醒没有昏迷,杜夏和杜浪都未成年,就算能和他打个平手,他大嚎一嗓子把自家父母喊醒,杜夏就又将跌入窖底。   男人还咬住杜夏捂住自己嘴巴的手,杜夏痛到哼出声音,他猛一踹腿,才六岁的杜浪就被踢出一两米远。   男人听到杜夏都没来得及压低嗓子,急迫地喊了声“弟弟”。这让他很稀奇。他有四个姐姐,打从他记事起,他就是父母的掌上明猪,他四个姐姐里却没有一个唤他弟弟,全都对他爱答不理。   后来姐姐们一个接一个嫁了。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一个个的,连逢年过节都不回家看看父母,全都成了母亲嘴里数落的不忠不孝。他就以为别人的姐姐也是这样冷漠无情,哪见过像杜夏这样的姐姐,竟如此关心弟弟。   杜夏还是个不男不女假带把儿的姐姐,那杜浪到底是自己的小叔子,还是小舅子?他还没意识到今晚总要有一个人留下一条命,他往杜浪的方向看去时嘴角还有莫名的笑意,想跟不打不相识的小舅子做一家人,以后他们也是兄弟。   但他只见到漆黑夜色下的一道银光。   还以为是月色,那耀光爆裂成一滩血红,淹没他的眼眶。   剧烈的疼痛让他无法忍耐地想要发出惨叫,他的嘴巴再次被杜夏双手捂住,同样覆盖的还有鼻子。   他感到窒息,挣扎着要咬杜夏手掌心的肉,杜夏没给他机会,死死地不留一丝缝隙。   同样保持一个姿势不动的还有坐在他身上掐住他脖子的杜浪。等他也不动了,分不清是姐弟还是兄弟的杜浪和杜夏分不清手掌心上的液体是血还是汗,也分不清这个没了呼吸的酒鬼到底是被捂死的,还是掐死的。 第84章   民族志学者的采风录像以家珍含恨的双目为结尾,这段视频结束了,警局审讯室里的实时监控还在继续。杜夏双唇紧闭沉默不语,坐在他对面的警察没有半点强迫,并不制止他仰头望向最上方墙角的摄像头,盯着,一直盯着。   仿佛笃定摄像头的另一端必定有什么人在看着,回应他目光的何筝深吸了一口气,眯眼揉摸酸胀的鼻梁,另一只手抬起,伸过去,没有再一次抚摸,而是把笔记本电脑的屏幕合上。   “啪”的一声后,房间里重归寂静。   助理退出会客室,偌大的高层套房内又只剩下何筝和程艾琳两个人。何筝扶额揉鼻,太阳穴处有细小微弱的筋络凸起蜿蜒,看样子很是头疼,程艾琳那双淡蓝色的眼睛还是处变不惊的,甚至带着一丝悲悯,像汪洋,似苍穹,一切尽收眼底。   程艾琳并没有率先开口,而何筝知道她在等待什么。   是时候由他先表态。与港岛程家相比,梁乡来的杜夏如同面对大树的蚍蜉,程家要他生,杜夏就不会死,余生安稳全在程艾琳的手掌心。至于玩弄的原因,和那位替换Joe画作的富商大人物一样,可以理解为对已无法被常规生活填补的心理趣味的满足,但若何筝表现出惊慌恐惧,不敢相信内敛老实的杜夏有这般过去,杜夏在程艾琳眼里就是一枚弃子,下一秒就可以随意碾踏抛弃。   总之杜夏比何筝更具可控性,他还有一个即将开启远大前程的亲弟弟。何筝会为杜夏焦头烂额,牵扯到内心,他从始至终没提到一句艾琳,生他养他的母亲。   何筝强忍着无能的怒意:“你们就只会这些下三滥的手段吗,把一个全然无辜的人牵扯进去?”   “就像你母亲为了跟我争夺程太太的名分生下你……”程艾琳接着何筝的话,说的好像她才是无辜的,若有所思道,“当然了,你也可以选择置之不理。”   何筝腾得从椅子上站起,双手撑住桌沿,差点扑向程艾琳。如果他愿意,他完全可以挟持手无缚鸡之力的程艾琳。   何筝颓然地又坐了回去。好几个深呼吸后他平复了情绪,程艾琳对他识时务的表现非常满意。她是前港岛总督的独女,现港岛首富的发妻。她见证了新旧权力在这个弹丸之地风起云涌,交替迭代,沧海桑田,而她依旧生活在这里。   “我名下没有任何程家的资产,就算是那个基金……”何筝顿了一秒,“……受益人也是你的妹妹,不是我。”   何筝重归冷静也琢磨出其中的诡异。   他不明白,他无心再参与这场豪门恩怨。当那罐装了与出生体重相等的血肉肋骨送到艾琳面前,她惊恐到双手脱力,尚未冷却的温热鲜血摊了一地。   她几近发疯。女人乍见了那么多血,多少都会心有余悸,杜夏的母亲慧珍脑子之所以会出毛病,也是因为男人的母亲从不下地窖,只每天扔两个馒头下去,家珍再一次去劝说杜夏当新娘已经是三天后,她没见到杜夏,反倒是醉不归宿的准女婿躺在干涸的血泊里,家珍吓到腿脚发软,往上爬木梯时划了一跤,后脑勺着地摔进烂泥里。   “那是她应得的。”程艾琳表示,仅此而已。   “你应该杀了她,而不是伤了自己。”这个血统纯正的的英格兰人能从灵魂深处感知文艺复兴时代希腊题材绘画的召唤,她不能理解东亚人削肉还母的意义,假意惋惜道:“你的情人比你更有勇气。”   何筝纠正:“是伴侣。”   程艾琳脸上刚浮起的笑意褪去。   苍白和消散的生命力又成了这个女人的底色,暴露出的脆弱让何筝又有了底气,“你们到底想从我这里获得什么?”   她明明什么都拥有,她到底还缺什么?想要索取什么?   她曾经是日不落精神的继承者,侵略和占有是她父亲托付的使命,她便要叛逆,在最好的年华被一个连肤色都截然不同的男人征服。在那名为爱情的幻相被戳破之前,她无时无刻不感到庆幸,是程荣升带他逃离了父亲。   那甚至算不上陷阱。是她愿者上钩,看似自由独立,实则还是从一个男人跳到另一个男人圈好的世界里。   她叹息,感慨生而为男人的傲慢和被局限的理解能力,幽幽地问何筝:“这为什么不能是我一个人拿定的主意?”   何筝一怔。   他难免不明所以,程艾琳的声音却又飘走,飘向远方,久远的记忆里。   那时候程荣升有几个私生子了?三个,五个?他在世界各地又有多少情人?他却说是身不由己,是她勾引了他,她又诱惑了他……他有数不清的理由借口,直到你信服,就连艾琳肚子里的那个孩子也是他的计中计,他给程艾琳讲中国古代狸猫换太子的故事,他煞费苦心都是为了程艾琳,而非男人本性的贪图纵欲。   她那时候对程荣升尚有一丝幻念。她逐渐看清男人的真面目,但男人在外界看来依旧是挑不出错的好丈夫,两人的结合跨越了阶级屏障,   美好的宛如童话,不管是上流社会还是普通市民都津津乐道,对他们的婚姻和爱情投以持续的关注。只要站在程荣升身边,就会有一双双认识或不认识的眼睛就会投来羡慕的目光,那些目光填补了程艾琳真实生活中的遗憾,她甘之如饴的同时又一步步陷入绝望。这下好了,除非她死了,这段婚姻给她的赠礼和诅咒才会终结,程荣升的形象才会崩塌,谎言才会被戳穿。不然她永远是嫁给爱情的好妻子,她会永远幸福,永远完美。   “我一直以为我总有一天会无法忍受。”程艾琳不避讳自杀的话题,她迟早会被爱滋生出的恨吞没,恨又滋生出疑惑:为什么痛苦的人从始至终都是她,而不是他。为什么真相需要用她的生命做揭露,而不是他。   何筝看着程艾琳脖子上的青筋平复。她当着何筝的面摘下头顶的黑假发,怨艾的语气恢复淡定:“……可惜我没有时间了。”   港岛时间晚上七点,杜夏走出某警署门口,毫发无伤,神魂镇定。警署门前,一辆迈巴赫明目张胆地停在警车的区域。见杜夏的身影出现,迈巴赫的后车门几乎是在下一秒就被从内打开,等候多时的人从车内走出,站在门边,没有松口气更没有迎上去,而是等杜夏走过来。   杜夏下意识地怂了怂半边肩膀,好像那里背了个包挂了肩带,他缓缓朝何筝走近,在何筝面前站定,何筝摸了一下他短而柔软的头发,掌心护住后颈,捏了捏,轻声说,先上车吧。   杜夏很顺从,也没表现出错愕和诧异。   他的镇定加重了何筝的焦灼,上车后就心神不宁。迈巴赫的后座极为宽敞,改装后加强了私密性,与前座之间的升降隔板能防止驾驶位上的人窥探后面的一举一动。杜夏看了看那块隔板,目光再顺着何筝的手停在放咖啡的杯架上,喃喃了一句,怪不得没记住你长啥样?   “什么?”何筝没听清,杜夏抿嘴,腰背挺直离开松软的的座椅靠背,拘束地摇了好几下头。   何筝沉了口气,没再问,但还想再说什么,杜夏伸手拿起杯架旁一本制作精美的宣传册,薄薄的几页纸里用中英双语介绍某个即将开展的艺术品慈善拍卖活动,举办方是港岛程氏慈善基金会。   杜夏盯着册子上的时间和地点,再次确认,这是今年的新活动。   他还是恍惚,仿佛时间拨回到一年多以前。何筝肯定也有这种感觉,那是夏天,又好像不是夏天,反正是撞到杜夏的那一天。他把暂时没看出外伤但晕倒昏迷的人抱上后座,他当时也有一杯咖啡放在杯架上,即将不省人事的杜夏枕在他怀里,头痛欲裂到胡言乱语,求自己留下,还说什么都一样。   杜夏当时是不是就和自己现在这样,太阳穴的部位突突跳起,猛烈地要从脑壳里弹出去,窗外的港岛夜景在他眼前逐渐模糊,身边的人也成了抓不住的浮光掠影,等他的视野重复清明,他已经枕在了杜夏腿上,鼻息隔着一层衣服喷薄在杜夏的怀里,他抓住杜夏没什么肉的窄腰如同抓住一根救命稻草,那根稻草无能为力,连自保的能力都没有,干脆随他一起往湖底沉去。 第85章   迈巴赫再一次停放酒店门口。何筝和杜夏下车后,开车的人用粤语恭恭敬敬同何筝说了句话后再驶离,完全没避讳杜夏,杜夏也听得懂,知道明天的某个时间点,这辆车会来接何筝回去。   这家五星级酒店就在维多利亚港附近,但难得的闹中取静,站在酒店正门口放眼望去,缓缓行驶的豪车与穿黑西装的酒店服务生反倒成了高面积绿化里的点缀,喷泉的水流声哗哗作响,烘托环境的静谧,藏匿在灌木丛和花圃内的彩灯在夜间闪耀,营造出的氛围不比室内的金碧辉煌逊色。   何筝径直进入酒店大厅,一进门就牵住杜夏的手,当仁不让做杜夏在这个陌生世界里的依靠。但他自己并没有好到哪里去,进电梯后转身看到有其他楼层的客人一同进入,才想起自己忘了上错了客梯。   普通客梯显示的楼层里并没有总统套房的选项。何筝处变不惊先安排别的,问杜夏:“今晚想吃什么?”   杜夏饥肠辘辘,侧脸看着何筝,毫不犹豫:“牛肉炒河粉。”   站在两人前面的客人透过电梯内设的反光,将目光投射在杜夏身上,多少有点诧异。在港岛,越是高级的酒店外国面孔越多,中餐的菜式就越少,他们难免好奇,是谁要在这里吃街头巷尾才有的碳水简食。   何筝也是一噎。杜夏这才意识到自己出了道难题,而他本意是帮何筝省钱。   “其实我吃什么都……”   “可以啊,厨房会做的。”何筝并不在乎别人的眼光,很顺手地摸杜夏的后颈,悄悄说,实在不行就点外卖。   也没什么好笑,杜夏还是笑了。何筝见杜夏笑了,嘴角也跟着往上扬。   两人很快换了部直达套房的电梯。杜夏进门前还做了好一阵心理预设,以为房间里还有第三个人,他刘姥姥进大观园似地把所有房间都看了个遍,逛回坐在客厅沙发的何筝面前,感慨道:“你不需要我替你省钱。”   何筝捏了一下他的鼻子,杜夏没躲,双膝曲起跪坐在何筝大开的腿间,柔软的皮质沙发上,往前伸展的双臂刚好能平行搭住何筝肩膀。   何筝握住他的一只手,掌心托着手背,贴上自己的一侧脸颊,杜夏不言不语,主动把另一只手也贴过去。   他的双手捧着何筝的脸,何筝搂住他的腰。也不知道用了什么智能产品,何筝打了一个响指,客厅所有的灯光便都关闭。   客厅的落地窗巨大,拉开帘幕后可以将港岛最繁华的区域尽收眼底,那里的夜空没有星星,却被城市灯光照映得亮如白昼,外景同样辉煌的高层酒店建筑里,沙发上相拥对视的二人成了这繁华都市没有色彩的剪影,被黑暗吞没后融为一体。   把现实先扔一边,继续不管不顾地纵身情欲驱逐的本能里。一声铃音代替天公不作美,似闪电,划破二人小心翼翼捧起的泡沫,碎裂后变回黏腻的肥皂粉泞了一地。   杜夏几乎分不清来电显示上的红和绿都意味着什么,捧着手机好几秒都没选择一个摁下去,何筝也手忙脚乱,在黑暗里摸索到开关手动亮灯,杜夏的第一个电话无人接听后短线,第二个又无缝衔接的响起,且都由一个人发起。   何筝走近,看清语音来电显示人是杜浪的账号,他便想要拿过手机,杜夏摁了绿颜色的“接听”,默认设置为外放的声音从江那边的大陆响起。   “惊不惊喜!”很少能听见杜浪这么高兴。他要做杜夏下飞机后第一个与之通讯的人,杜夏如果顺利登机,他已经随那家飞机于东欧的某个非首都机场着陆,重新开机的手机换上早就准备好的本地sim卡,越洋电话很贵,但可以免费语音。   “什么感觉?是不是什么外国人?哦,说错了,现在你才是外国人。”总之就是高兴,迫不及待地要跟杜夏分享期盼已久的喜悦,他的音量终于有所降低,“怎么不说话,是不是坐太久飞机,累了。”   “等会儿可以在车上睡,你那边才下午呢,要倒时差。诶?你们还在机场吗,怎么这么安静?”杜浪比杜夏都清楚具体的行程。按计划,杜夏和何筝还要坐长途大巴跨越两道国境,先在中欧某个较为发达的国家安顿两个星期。   杜夏长久的沉默让杜浪已经有了些疑惑,何筝以为杜夏是不知道该怎么编,冲他打手势说了两句唇语,杜夏没有反应。   何筝不由清了清嗓子,只能自己开口糊弄,他才刚叫了声小叔子的名字,杜夏就说:“我们还在港岛。”   兴奋劲高涨如高考分数和志愿都稳了的杜浪也沉默了。   本来就安静空荡的房间悄无声息到毛骨悚然的程度。厚重的地板上铺满华丽的毛毯,这时候就算有千万根针掉下去也会被数不清的绒毛吞没,听不清。   杜夏特别冷静:“我们有事耽搁了。”   杜浪单纯是冷:“程文森在边上吧。”   杜夏抬眼看向被杜浪称呼旧名的何筝,何筝一脸尴尬,不知道该从哪里说起,杜浪劈头盖脸的破口大骂就高了几十个分贝响起,言语间尽是被辜负和欺骗的愤怒,杜夏把语音电话挂了,杜浪又打过来,他又挂,把手机也关机了。   黑屏后他手指一撒把手机扔到沙发上,与其说是不想继续跟杜浪沟通,不如说是单纯觉得手机烫手,不想握在手里。   客厅里又安静了。杜夏空了的手指头拧着衣摆,他还是太容易流汗,总觉得身上汗津津的,就说:“我想先洗澡。”   又说:“还有河粉。”   “好。”何筝迟钝了一下后给他找了件绑带浴袍,剪了头发的杜夏冲澡速度很快,几分钟就从浴室里出来了,何筝就守在浴室门外,吓了杜夏一跳,好像杜夏在里面一有什么不对劲,他就会冲进去。   杜夏和何筝单独在一起时还算放松。客厅的落地大窗边不知何时摆了张餐桌,一小份炒河粉用西餐摆盘的方式堆在大白瓷碟的正中间,盘子边缘的花纹用辣椒酱汁绘制。杜夏觉得好笑,若不是气氛不对,他一定要拿出手机给这道不中不西的主食拍张照。   杜夏自顾自地吃,何筝坐在他对面,低着头回不知是谁的讯息,可能是杜浪的,也可能是其他人的。   杜夏没问。人是铁饭是钢,一顿不吃饿得慌,他吃好饭才有力气干别的,他光盘了,放下叉子,说:“我吃饱了。”   何筝双手都放在桌子下面。四目相对下,何筝抢占先机做先开口的那一个,说我们可以谈谈了,可是谈什么呢,怎么谈,又从哪里开始谈?   语言是苍白无力的。   杜夏扭头看向身后的会客室,他刚才参观时看到过意见书的复印件,何筝见他抿着嘴若有所思的样子,便想说些让他心安的话:“那不会影响你回对岸。”   何筝又加了个期限,“你随时可以回去。”   何筝慢慢跟杜夏解释,港岛的司法运作独立于对岸,大陆机关的逮捕嫌犯意见书在港岛没有法律效益,权贵阶层想弄一纸红章来另作他用,总有办法。   至于那些港警。他们如果拿了港岛的文件,杜夏被抓进去后就必须有后续,绝不可能这么快就被放出来,毫发无伤坐在何筝面前。   所以这只是个小小的提醒,给何筝的,也是给杜夏的。杜夏听明白了,点点头,跟何筝说他在审讯室里并没有被刁难。他倒是想过开口,奈何记忆模糊。当警察问及他十二年前如何从梁乡辗转到蓉城,他没回答,实在是回答不出个所以然。   好像坐过牛车,又好像蹭过拖拉机,但肯定扒拉过火车,蜷着身子在两节车厢间站了一宿,到站的目的地是蓉城。   然后就留下了。   总之杜夏除了基本的名字年龄没有向警方透露任何讯息,他牢记何筝的话,他说:“我很乖的。你让我什么都别说,我就什么都没说。”   “嗯。”何筝伸出手,又想摸摸杜夏,他把手收回了,放回桌子下,只是看着,“你一直很乖。”   杜夏姑且算何筝在夸奖他。他的笑很腼腆,他听到何筝说:“你放心,我不会让你和杜浪被牵扯进去。”   杜夏的笑散掉了。   杜夏侧目看向窗外,眉眼间又是那种有点木讷的镇定。他能坐在这里,就说明以自己为筹码的谈判已经有了结果。何筝,现在应该称之为程文森,坐姿往前倾,在餐桌上扣住杜夏顺从的双手,边握住,边语速飞快地做出更多的承诺,从杜浪一帆风顺的医学生涯到庄周梦蝶的新业务。   尽管从不承认,他其实一直有一个plan b,一个自己不得不背负起旧身份的可能性。   他淡褐色的眸眼闪烁,艰难道:“今天的事情不会发生第二次。我不会让你、你的弟弟再担惊受怕,我——”   他又笃定得像是在告别:“我知道你很在乎杜浪。”   而你是我的软肋。我愿意为了你的安危往来时的路走去。当我离去,至少那些偷来的时光不需要还回去。   但杜夏不领情。突如其来莫名其妙地问:“你还有几根肋骨?”   那种无力改变的哀愁气氛被打破。含情脉脉紧攥住杜夏手的人也是一愣。杜夏硬是把手全抽了出来,气冲冲的,也不顾还穿着的睡袍,起身就要往门口走,被拉住了还会甩手,浴袍在拉扯中掉下肩头,露出小半边胸膛,又被转会身子的杜夏拢进袍子里。   “你别碰我!”杜夏难得这么硬气,成功呵斥住对方欲要上前的脚步。那人站在原地,依旧是满脸不可言说的苦衷和不得已,杜夏一点儿都不体谅,气到委屈,冲他喊:“做你的程大少爷去吧”   何筝:“???”   杜夏拳头都硬了,像是特别看不起现在的何筝,他的鼻尖和眼尾却发红,带着点嘟囔的鼻音,发泄吼道:“你根本不是那个我认识的何筝!” 第86章   时间回到十小时前,港岛国际机场内。   当杜夏接过港警递过来的申请书,他并没有表现出该来的终于还是发生了的如释重负,单纯只是疑惑,毕竟十二年前,比起杜家,死了儿子的家珍反倒是是最拒绝报案的那一个。   再把时间线往前拨。十二年前的孟家地窖里,杜夏已经揣着杜浪偷来的首饰嫁妆出逃两三天了,家珍还在照旧往窖子下面扔馒头。她还有农活要忙,没功夫怀柔,扔完就把顶上的门锁上,让人继续不见天日地待着。家珍年轻的时候也是烈性子,但性子可以慢慢磨细细磨。当她也只是儿媳妇,她婆婆的手段比这狠多了。如今她也成了婆婆,有样学样,信心十足要把杜夏磨成跟自己一样的好新娘。   能怎么办,这里是山村,男人不外出打工,全家的收成就只能指望祖宗留下的地。家珍的丈夫和儿子都是酒鬼,一喝起来就几天几夜不归,更不可能干活。家珍只就能自己下地,从早忙到晚,嫁过来又生了孩子的女人再不认命,到最后不都是这么活。她还指望着杜夏让她抱上孙子呢,杜夏总会想通的,等杜夏也当了婆婆,肯定也能好好调教儿媳,哪能想到这三五天扔下去的馒头,全都滚到了她儿子凉透的尸体边上。   先发现死人的是慧珍。家珍是那一巴掌,慧珍就是来甜枣的,下地窖后没发现自己儿子,只见到家珍儿子的尸体。她吓得大叫,赶紧要爬上去,又失足摔了一跤,醒来以后就神经兮兮,闭口不谈都看见了什么,以至于家珍刚开始都没怀疑到他们头上,以为杜夏被杀人的劫走了。等两村的乡绅过来调解,让杜富贵把那包嫁妆还回去,杜富贵拿不出来,家珍才意识到这其中有鬼,可从杜富贵和慧珍那儿又问不出个所以然来,就从杜浪下手。   小孩子是经不住吓唬的,家珍威胁说杜浪不把知道的吐出来,杜夏就是逃去天涯海角她也会把人找到,杜浪就把一切都揽到自己身上,偷红布袋给杜夏路上当盘缠的是他,用簪子扎那人眼睛的是他,掐脖子的也是他。他没撒谎,就是把杜夏隐去了,家珍有什么就冲他来,别再去招惹他哥哥。   这可吓坏了杜富贵。乡绅们聚到一块儿再调解,杜富贵恳请把这事私下里了结,家珍那边绝后了,杜浪是他唯一的香火,要是有了案底可怎么办。   家珍同意的还挺爽快,乡土山村有一套自治的体系,不到万不得已绝对不会去求助公权力,穿制服的那帮子人若是真来了,村民们有什么私人恩怨都要放一放整个村子都戒备地凝聚成一边。农村人养儿防老如同积谷防饥,生存是第一要义,家珍如果还能生,肯定会再怀一个,不能生了就退而求其次,要杜浪以后给她养老。   这都是杜夏三年前回梁乡后听说的。彼时城镇化对小农旧思维的冲击巨大,家珍心态就有了变化,要跟杜夏算旧账,还扬言要报案。   但她吃了没文化的亏,硬要把儿子土葬,结果墓碑所处的地方被大面积开凿山石制造混泥土,一场百年难得一遇的暴雨后,墓碑下的尸骨被洗刷的不见踪影,当真死无全尸,更不可能再验尸,唯一称得上凶器的银簪子也是乡绅们当年推理出来的,那个血迹干涸的眼窝里空空如也,但不妨碍小地方的人道听途说,消息传着传着,不仅神乎其神,还变了味,没了死亡的忌讳,最广泛的版本竟成了年纪六岁的杜浪被老祖宗付了身,犹如神助,赤身肉搏三四十岁中年大汉,最后飞出一根银簪作致命一击,漂亮潇洒得跟画本里的侠客剑士似的,以至于杜浪就算去镇里上高中,这个神秘玄乎的传闻也跟着他,男同学们要他放学后别走要挑战他,女同学们在课后偷偷谈论他,   也让班上一个公安系统里的家长膈应,明明考上了最好的高中,还是被打发回村镇里念书。   所以,杜夏带杜浪转学去蓉城还是很有必要的。但杜夏和杜浪都记得,他们逃跑的匆忙,谁都没有将那根簪子拔出来。这件唯一的不知所踪的物证并没有让兄弟俩松口气,杜夏这三年也没再回过梁乡,也不跟老乡接触,就怕家珍找到他。   不过家珍要照顾中风的丈夫。只要男人还在病床上躺着,女人就脱不开身,若不是那个所谓的民族志学者目的性极其强烈地来套话,这把达摩克利斯之剑还要很久才会落下,久到杜夏乍地想不起那个噩梦般的男人长什么样,他回头,看到为自己担忧的何筝,他才有了被斩首示众的想象。   他直到那一刻才惊慌害怕。   当他从警车后窗看到何筝毫不犹豫地上了那辆迈巴赫,他眼前闪过何筝身上的那些伤,他从未如此强烈地感知到自己的意愿。他以前总觉得何筝脑子好使,接话不带眨眼,他自己体验过才知道,原来想法愿望真的可以混乱汹涌地往脑海里冒,多的要将他淹没,冲动到有一瞬间强烈的求死意志,只为了彻彻底底断绝两人相遇的可能性。   他甚至觉得,哪怕是永远在那个地窖里苟且偷生,一辈子没出梁乡,没来过蓉城,都好过已经死过一次的何筝重新上那辆车。   而何筝上那辆车,又是要他生。   没有人会关心梁乡来的兄弟俩手里有条人命,所有人都翘首以盼程荣升的私生子里哪一个会名正言顺。   除此之外,杜夏想不到第二个自己会在审讯室里的理由。他和程文森有过一段交织了大半年的共同生活,所以那个没露面的人以为自己会是何筝的软肋。拿捏住杜夏,就能让何筝乖乖变回程文森。   杜夏在说出自己姓名后就沉默,一方面是牢记何筝的提醒,另一方面,他根本听不进去第三个人的声音,满脑子都是何筝。   他抬眼盯向墙角的监控,莫名坚信镜头背后有何筝。他的双目坚定,何筝看到这样炯炯的眼神,肯定能心神领会。他就是这样的性子,把自己放在次要的位置上,比起自己的安危,他更希望身边的人幸福快乐,以至于连出国后的最坏打算都想过,即何筝不要他了,那他也不会缠着何筝。他还请何筝别愧疚,他有仿画的手艺,他离开谁都不会饿死,谁也不需要为他的死负责。   杜夏现在回想起来也是这么笃定,再给他一次机会,同样的话他肯定会说第二遍。但是……但是何筝听说后好像并没有心安。他愿意当何筝的物品,何筝执意把他当人,活生生的爱侣情人。   杜夏死死盯着那个摄像头,想说,他不值得何筝做出任何改变,他的眼睫垂下了,警察贴心地问他需不需要纸巾,他摇摇头,继续保持沉默。   生而为人还是挺有趣的。杜夏看着不配合,软硬不吃,他不动的面色下其实有喜怒哀乐轮番上演,连无厘头的戏码都不缺,那些为数不多稍有印象的豪门狗血剧情在他脑海里重现。   幻想又不犯法,他爱怎么想就怎么想,他就变成了八点档里的灰姑娘,被豪门公子何筝娶了家,婚礼当天听见何筝跟闺蜜通电,闺蜜说自己已经怀了何筝的孩子,要何筝看着办,他原本想咬着牙先把仪式办完,程荣升摔掉他的改口茶突然大喊“我不同意”,程艾琳笑眯眯的,旁边又出现了个恶狠狠的艾琳,吓得他往后退步,踉跄进闺蜜的怀里。   杜夏的白日梦进展到闺蜜长着一张庄毅的脸后彻底清醒。别开生面的荒诞感让他自嘲的笑了笑,他的笑并没有被镜头那边与程艾琳密谋策划的何筝看到。不过那个梦也并非一无是处,至少让杜夏醒悟出一种可能性,即程家为什么一定要何筝回去。程荣升已经快六十岁了,再龙虎精神的男人到了这岁数也难再下种,都是私生子,那些八卦新闻里的歪瓜裂枣和何筝比都没法比,如果杜夏是程荣升,也会把何筝的儿子当正统的孙子。   这一瞎想的假设把杜夏吓了一跳。他何德何能假设自己是港岛首富,揣测那个阶层的利益决策,他又感到一阵失魂落魄,是想到何筝很有可能要结婚,像程荣升当年迎娶港岛总督独女那样抱得美人归。   而他只是个普通人,一个平凡得不能再平凡的仿画民工。如果何筝是庄毅,庄毅肯定二话不说选名媛闺秀,不对,庄毅有阿珍了,庄毅都未必会为了应许的面包放弃阿珍,厌倦旧生活到一出现在酒会宴席就打哈欠的何筝……   杜夏狠狠地摇头,思绪彻底混乱,被一颗新生长的种子有了可趁之机,藤蔓枝节缠绕着这些芜杂思绪向上抽芽:如果,他是说如果,如果是他带何筝私奔,他们又会去哪里。   肯定不是欧洲。杜夏人生地不熟,只会是何筝的累赘。也不可能是港岛。这里的消费水平比蓉城还贵。但如果是别的城市,哪怕是蓉城,继续在大卫村,他们就能安稳地把日子过下去。   日子不就是衣食住行柴米油盐,未必要精打细算,他们就能过得不错,也用不了几个钱。眼光长远如程荣升对后代的要求都只有守业,因为个人的吃喝享乐要不了几个钱,被欲望驱使的无底洞般的投资才是家业败落的契机。杜夏每天工作,吃饭,睡觉,他的境界不比程荣升低,他——   杜夏狠狠摇头,又扯远了!   可他也有点停不下来,越发觉得跟何筝还有可能性继续在一起。   他甚至滋生出一个大胆的幻念,奢望着,如果他能给何筝生个孩子,何筝是不是就能不结婚。   这个念头让他的汗毛和鸡皮疙瘩全都竖起,在此之前,生育是他想都不会想的禁忌,连他这个普通人的生活都如此颠簸,他怎么舍得再带来一个生命到这人间来受罪。   他之前从未有过这样的考虑,但如果是和何筝,那个孩子的父亲是何筝。   谁也不知道何筝是否能成为一个好父亲,何筝也不是个完人,有多好,就有多坏,有多温柔,就有多恶劣……   但何筝至少是鲜活的。如果有一个生命在耳濡目染中继承何筝的品行,而那个生命又流着杜夏一半的血,那是否就等于他一半的灵魂也拥有何筝的勇气。   ——那种自己从未拥有,却心生向往的勇气。   审讯室里的杜夏又自顾自笑了一下,傻傻的。但当警察再来关心,并试图继续交谈,他唇齿间吐出一个“不”字,清楚而坚定。   没有第二个人知道他在这短暂而又漫长的等候里想通了什么。但当他走出警察局的大门,走向被迈巴赫挡住退路的何筝,连何筝都没察觉到牵手后先勾起手指的人是杜夏。   大半年的共事和同窗竟不及几小时的独处别离。再相见,杜夏已看清自己的内心,决意要和何筝一路走下去。 第87章   重新坐上那辆迈巴赫,杜夏原本想问何筝,他那天到底都说了些什么话。   这是他一直好奇想知道的。越是无法从自己的记忆里出挖个所以然来,越觉得还挺浪漫。阴差阳错是他和何筝,机缘巧合也是他和何筝。那句经常被用来当文案的话怎么说来着,上帝是最好的编剧。他稀里糊涂和何筝走到今天这一步,也算是某种意义上的命中注定。   更巧合的是,他在车内咖啡杯架边上看到了一本画展宣传册。若不是封面明确写着这个月末的日期,他差点误以为两人穿越回了一年前的那场梵高画展,但这场月末的慈善拍卖展出的作品也不再是梵高,而是克利姆特的《水妖》。   杜夏翻看那本宣传册,停在有小型交响乐团伴奏的那一页上,久久凝视。他笑,想跟何筝开句玩笑,问他今年是不是又要去弹《欢乐颂》,何筝的眉头从上车后就没舒展过,皱得他心疼,鬼使神差伸手去抚摸,柔软的指尖像行舟划过的水流。   何筝顺水推舟枕在了杜夏的大腿根上,罕见地暴露出一丝脆弱,杜夏全程给他的太阳穴做按摩,手法柔稳,让疲惫不堪的何筝恢复了些精气神。抵达酒店后杜夏偷摸把那本宣传册揣兜里了。就连吃饭的时候,杜夏都有在琢磨怎么让自己显得活泼些,别那么无趣,甚至打了遍腹稿,要有样学样何筝的口若悬河滔滔不绝,借那副《水妖》聊到同一个画家的《达那厄》。   犹记得刚收何筝当学徒那会儿,在书店,还是何筝偏要给自己念原文,说达那厄是希腊神话里一个王国的公主。她的父亲听信外孙会将自己杀死的预言,就把达那厄关进高塔不与外人相见。   那本艺术史里还写,宙斯垂涎达那厄的美貌,化作金雨使她受孕。人都被关进高塔了!神想要她怀孕,她就不得不怀孕,可见命运的不可抗拒性。杜夏模仿何筝借古喻今、开口阿喀琉斯追乌龟闭口俄狄浦斯的那种信手拈来,想借这个故事类比一下两人的经历,但又觉得这个文本有点不对劲。   再仔细回忆了一番,何筝当初在书店里,好像就敢明目张胆和自己有肢体上的亲密接触。他难不成那时候就对自己有意思,大庭广众之下牛子贴上自己就梆硬。   杜夏脑补得脸烧红烧热,餐桌下的双腿难为情地贴蹭,越想越不好意思,坐在对面的何筝也越来越深情,握住他的手承诺:“你放心,我不会让你和杜浪被牵扯进去。”   杜夏:“???”   杜夏终于能理解何筝以前为什么会时不时露出无语又无奈的表情。原来两个人不在一个频道上是这种感觉啊。   杜夏原本想等何筝说完再好好解释一下,何筝越来越不对劲,三句不离杜浪和他本人的安危,听得杜夏都懵了,反应过来后更是拳头都要硬了,反问何筝:“你还有几根肋骨?”   ——你当初为了跟原生家庭彻底说再见,可以把与出生时等重的血肉以及两根浮肋都挖出来,你现在竟然又要回去。   回去也没关系,有钱人的生活谁不羡艳,但你为什么要口口声声说全都是为了我,为了我,却又要把我推出去。   就很荒唐。   杜夏从小到大忍受惯了,头一回爆发出这么大当量的怒气,气到都没意识到自己在生气,不仅甩何筝的手,还甩他脸色,甩他气话,说他根本不是自己认识的那个何筝。何筝先是很错愕,也跟着重新认识眼前这位耍脾气的新人杜夏了,他又很惊喜,喜出望外地将闹着要走的杜夏搂回怀里,杜夏又捶又踹想从他怀里逃离,挣扎间睡袍彻底掉到腰际,反倒像是在欲迎还拒地投怀送抱。拉拉扯扯之际,何筝顺势将忍人推搡进卧室扑倒在床上。何筝压住杜夏的腿,直勾勾地盯着他,距离近得两人鼻息都能互相喷到对方脸上。   “那你说说我到底什么样?”何筝蛮力将杜夏双手高举压陷在头顶上方的被褥,有点挑衅地故意道,“满意吗?”   杜夏胸膛裸露个干净,被压制得动弹不得。也不是完全不能动,只是他自己也知道,动弹幅度再大点,身上这件松松垮垮的睡袍就什么都遮不住了。   只得咬着牙。何筝盯着他,他也死死地瞪回去,良久才怼了一句:“你个大渣牛子!”   何筝被逗乐了,差点笑出声。   这也不是杜夏第一次语出惊人,何筝正要重提杜夏其他的经典语录,比如那层膜就当送自己那句,他正要揶揄埋汰,重提杜夏口不择言的黑历史,却发现杜夏眼眶红了。   他心也跟着软了,扣住杜夏手腕的力道卸下,杜夏挣了挣,却又没真的挣开。   何筝心又开始颤。他俯身,鼻息近到杜夏唇边,杜夏侧了侧脸,又没彻底将他撇过去。   吻最终落在杜夏的眼角。   再把杜夏抱起来,那件睡袍连着绑带,都静躺在空无一人的大床上。 第88章   套房客厅的沙发组每一张都大到能睡下一个人。何筝将光着身子的杜夏抱到侧边的欧式实木真皮太妃椅上,杜夏屁股陷进柔软的躺椅,正要平躺更方便何筝玩弄,何筝掰开他大腿根的双手停留在原处,示意他继续这么坐着。   太妃椅太宽,杜夏后背贴不到沙发背,脊椎放松下来有明显颓驼的弧度,何筝松开一只手绕到他背上,指腹停留在杜夏瘦到支起皮肤的脊椎骨,细细地摩挲,并没有施加更多的力道,何筝的后背倏地挺直,像把反卷的弓反向绷起,单薄的皮肤也顺着那道缝隙陷进去。   杜夏的脖子也扬起,要不是有何筝扶着腰际,往后倾的上半身肯定倒进沙发靠背里。   “啊……”杜夏视野里的天花板呈现出变焦的晕眩感,艰难地垂眼,跪坐在他大敞开腿间的何筝正含住他的性器,从龟头到没有囊丸的末端,全部都能吮吸进去,唇瓣贴上杜夏光滑的没长毛的私密处,像吻落在最隐秘的世界里。   杜夏难耐地又泄了两声很轻的声音,紧紧抓住何筝的头发。   他头发理得太短,还没何筝现在的长,摸起来很无趣,但他发质其实明显比何筝的软,他却纳闷何筝的头发手感怎么能这么好,摸到了,就舍不得撒手,毫无章法地揉乱,还大着胆子将人脑袋拽起来,要何筝抬眼看他。   他从何筝发浅的眸子里看清自己的模样,又难为情地将目光挪向别处,腿根又情不自禁地夹紧,夹住何筝的耳朵,不要他分心。   这绝对是何筝第一次这么中规中矩地给杜夏口。绝大多数时候,这都不是个单方面的前戏,两人总会很快调整姿势到杜夏也把何筝的吃到嘴里,就算频频干呕也要深喉,就怕何筝觉得不够舒服刺激,何筝也有更多会让杜夏难堪的花样,杜夏很有自知之明当玩具容器。   但这次,何筝单纯就只是给杜夏口交,单调但不乏味地像在完成某种迟到的仪式。反倒是杜夏等不及,握住他的手腕要他摸摸性器后头,那道缝隙逐渐湿润黏腻,何筝再不照顾,泌出来的水就要滴在真皮太妃椅上了。   杜夏听到埋在自己腿间的何筝很轻地笑了一下,喷出来的那段气息很短,随何筝的鼻尖蹭到性器下颤颤巍巍勃起的那点茱萸。   杜夏后背陷进了太妃椅,膝盖以上的部位全在沙发里。何筝凑得更近,跪得也更直,舔舐那根一张嘴就能完全包裹的性器的同时指尖缓慢划过那道缝隙的黏腻,良久,他突然用牙齿轻咬杜夏的根部,两指非常之顺利地滑进那道缝隙,大拇指刚好能在阴蒂的部位蹂躏。   杜夏的身子又惊到弓起,差点歪倒在太妃椅上,何筝扶住他的腰,保持这个姿势继续舔嗜。水声若隐若现之际,他问杜夏感觉怎么样,杜夏呼吸短促到本来就平坦的小腹深深凹陷进去,何筝插进来的如果不是手指而是性器,那上面肯定也会若隐若现出被侵占的痕迹。   “不行,我……”杜夏语无伦次了起来,发抖的手想把何筝推开,他浑身软绵绵没力气,射出的液体全进了何筝嘴里。何筝喉结蠕动了一下,终于起身,抱住刚经历过高潮的杜夏躺进太妃榻里,杜夏双臂蜷缩在胸前,要不是施展不开肢体,他连双腿都想蜷曲回怀里。   两个人的身体在一张太妃榻里确实有些施展不开,杜夏又是靠在里面的那一个,被何筝轻而易举地撬开了唇。混合了体液和唾液但又没什么味道的东西在两人的唇舌间过渡,融合到浑然难分,杜夏眼睛都眯起来了,像要睡去,又在梦里醒来,说话都带着回音,要何筝进来吧。   何筝比他清明,无奈道:“这里没套。”   “进来。”杜夏还是执意。   何筝吓唬他:“会怀孕的。”   “怀就怀。”杜夏顶嘴,是不相信这事能有这么容易。他尝到跟何筝生气的甜头了,转过身前还嘟囔了一句,“我自己又不是养不起。”   他并没有着急去脱何筝的衣服,而是把后背露给何筝。何筝被他孩子气的自言自语逗到失笑,   又一阵恍惚,好像他们并非置身在港岛的酒店套房,而是依旧在蓉城大卫村的画室里。   时间也不是华灯初上的夜晚,而是正午。二楼工作室还没安装上空调的日子里。午饭过后大家都犯困,懒得回自己房间,就在画室里铺草席,躺成一排睡一觉。   房间里一时只有两个大风扇工作的嗡嗡声,除了杜夏和何筝,其他画工都更喜欢光着膀子,睡着睡着流汗了也不打紧,睡熟了还会打鼾,不被拍拍脸颊根本不会醒。   杜夏总是睡在最边上,和大家保持点距离,自打何筝来了,躺在草席最外边的人就成了何筝,见其他人都熟睡去,就动手动脚把杜夏往自己身边搂,摸着,揉着,手伸进杜夏裤子里,过分起来还会二话不说把杜夏的裤子扯下去,白花花的屁股蛋子整个露出来。   杜夏当时也是这般背对着何筝。   眼前,同窗共事很多年的画工朋友们在打鼾睡觉,浑然不知杜夏身后,他的裤子被褪到大腿根,私密处裸露在吹出闷闷热风的大风扇下,汗珠子被吹散蒸发后又沁出薄薄一层。何筝伸进来的有时候是手,有时候是磨蹭的龟头。   杜夏吓得大瞪眼,眼眶都要瞪裂,死死咬住手背不敢发出声音,从腿根到甬道都夹得比任何时候都紧,何筝就恶劣地玩弄出被风扇声掩盖的水声,但没有一次玩过界,在没戴套的情况下彻底插进去。   何筝现在跟杜夏一起躺在太妃榻上,一个衣着整齐,一个寸丝不挂。何筝解开裤腰带后,是杜夏反手握住他的根部把牛子送进自己的臀缝,他浑身颤栗到喉咙口都发颤,短促地哼出几声乱七八糟的呜咽,何筝把自己的手送过去,捂上杜夏的唇,杜夏毫不犹豫咬住他的虎口,疼痛伴随着被完全接纳的温暖从两人的结合处出发模糊了所处的整个世界,画室的草席比沙发柔软,大风扇的热风也比套房的中央空调干爽舒服……当感知体验都被颠倒倾覆,当所有的认知都坍缩崩塌,对方的存在是唯一永恒不变的坐标常量,交织的心跳是彼此还活着的证明。   “……再问一遍那个问题。”   “什么?”杜夏茫然不知,混沌不清明。   何筝抱着他,一个字一个字地教他。他乖乖重复,你还有几根肋骨。   何筝说:“就你一根。”   说完,这两个湿漉到像被羊水重新浸泡了一遍的成年人终于等到潮水退去,和肌肤之亲的新人一起见日月天明。 第89章   两人在浴室里又做了一次。何筝把杜夏抱起来,双脚离地,杜夏怕自己掉下去,双腿只能紧紧夹住何筝的胯,考拉似地挂在何筝这棵树身上。   何筝完全能承受杜夏的体重,他故意的,偏要把杜夏抱到墙边上,撞击每深一寸,杜夏跟瓷砖墙壁的接触就多一分,背后是冰,身下是火,他搂着何筝不肯撒手。   所爱于水火,水火亦相融。   从浴室里出来后,两人没回床上,而是又躺回那张太妃榻。杜夏自嘲山猪吃不来细糠,比起柔软的蚕丝羽绒,他就喜欢逼仄点的地方,缩进何筝和沙发背形成的小空间里,莫名更有安全感。   和杜夏穿着的睡袍不一样,何筝洗完澡后就随便裹了条浴巾。他是穿衣显瘦脱下有肉的那种身材,人鱼线和腹肌全都不缺,赏心悦目,美中不足的是那些绕过肌肉组织的增生伤痕,为了取两根浮肋而留下的切口最小,杜夏看在眼里却最为触目惊心。   完事后的温存时光最适合说正事。何筝条理清晰言简意赅,将程艾琳的心思计划一五一十地和盘托出。豪门的恩怨纠葛于杜夏而言是超纲题,除了默默倾听,他所能做的也就只是用手指划过何筝的那些伤口,最后停留在肋骨的位置上。他也不知道该给出什么附和,程艾琳和艾琳傻傻分不清楚,没头没脑地问何筝:“所以……你其实还没见到那个生你的艾琳。”   换何筝沉默了。像是从未考虑过,自己为什么还要去见那位血缘意义上的母亲。   他甚至都不好奇,不感兴趣艾琳在哪个疗养院,又接受哪种治疗。任何一个母亲被儿子送上一玻璃罐血肉肋骨做礼物都会精神错乱吧,如果有的选,她宁肯被儿子掐死后下地狱,好歹在活着的人心里留有羁绊,她现在肉体活着,灵魂和那罐子死肉没什么两样。丈夫、儿子、同父异母的姐姐,全都不记得她,也不惦念她。   “她好孤单啊。”人类的本质果然是站着说话不腰疼。未经允许就被她带到这人世间的何筝何其惨烈,杜夏出于某种朴素的同情,还是没忍住对素未谋面的艾琳表露出了悲悯,好像走到今天这一步并不是她的错,到底是谁的错,杜夏自己也说不清。   所以杜夏又乖乖闭嘴了,脑袋往何筝脖子上蹭,蹭得何筝痒痒的,情不自禁起反应,牛子精神抖擞在浴巾里支棱起。   杜夏无语,很认真地、有板有眼地跟何筝说,自己以后不会再像以前那样没主见,什么都顺着何筝,他还是舍不得看大牛子可怜兮兮被冷落,掀起睡袍下摆,把大牛子的前端夹紧在腿间。   这样其实就够了。   未必每次都要真枪实干地一发到底,这种程度的接纳和包容,其实就足以抵达潮暖的温柔乡。   他们可以入睡了,相拥而眠,他们在约莫半小时后几乎是异口同声地问对方呼吸为什么没有沉下去,然后杜夏又开始叽叽喳喳,语无伦次到语序都颠倒,何筝听得明白,每一句都“嗯”,而非敷衍的“好好好”。   杜夏在假设另一种可能性。不管是艾琳还是程艾琳,干脆都别理了吧,他们俩今晚就落跑,现在,马上。   他是这么想的,这年头猪肉涨得离谱,但大米永远两块钱一斤。吃吃喝喝用不了几个钱,何况他们俩有仿画的手艺,随便在哪个城市街头支个画架摊子都饿不死。他们完全可以私奔去个谁也不认识的地方,没有人知道他是杜夏,何筝——   何筝的那几道增生都要被杜夏摸出包浆了,杜夏讪讪,是意识到自己还是天真了,隐姓埋名哪有这么容易。与此同时他又想到了杜浪,杜浪的脸是模糊的,像被雨点打湿的墨迹模糊成极为清晰的“弟弟”,他不知道该叫身边的人何筝,还是程文森,他不知道该称呼他为情人还是伴侣,让他体验到安全和存在的其实是这个人,人,生而为人。   杜夏放弃用语言来描述此时此刻的心情,哀愁了一声,又使劲钻进何筝的胸膛里。他还是会怅然若失,遗憾自己没花言巧语的天赋,没办法把亚当夏娃、肋骨伊甸园之类的意向在这个夜晚串联在一起,这种活还是得由何筝来整,感慨,这就是蝴蝶效应。   蝴蝶在一年前的港岛画展厅扇动翅膀,彼时还是程文森的何筝在弹《欢乐颂》,杜夏在看梵高,两人谁也记不清是否曾在展厅里有过对视和擦肩。程文森削肉还母的时候也不会想到,他脱胎的肋骨会化为杜夏重新回到身体里。   “嗯,蝴蝶好。”杜夏对这个通俗易懂的意向表示赞许,故意又加了句,“比乌龟好。”   很突然的笑点。   若是有第三个人听见,肯定会觉得莫名其妙,但他们俩能心神意会,也没那么好笑,但看对方笑了,就忍不住也笑。   *   迈巴赫第二天准时停在了酒店门口,不是来接何筝,而是送杜夏去过海关,回蓉城。   这是杜夏自己打定的主意。那张意见书和画展的宣传册被他夹在一起,再放进酒店赠送的精品纸袋里。   他拎着那个轻飘飘的纸袋子,里面还有护照和过海关需要的一卡通,他上车前在打开的车门后踌躇了两三秒,跟何筝说,肯定是自己先回来找他。   何筝知道杜夏在说画展的举办日期,和杜浪要在老家办的升学宴同一天,酒席设在中午,画展拍卖则是傍晚。   他于是捏了一下杜夏的鼻子,和他约好,自己到时候只弹去年的曲子,包括《欢乐颂》。   程艾琳在那辆迈巴赫驶离后才从酒店大厅里走出来,她挺意外的,何筝望着那辆车远去,竟轻松到哼小调,33435432,确实是欢乐颂。   但杜夏坐地铁过江抵达蓉城后就没何筝那么欢乐了,没别的,就是刚好在海关口外遇到了杜浪。   杜浪眼睛里有明显的血丝,很有可能一晚上没睡特意从兼职的城市想方设法往这边赶,胡子青碴都没功夫刮,乍一看还挺桀骜不羁的。   杜浪狠狠推了杜夏一把,把人推得往后踉跄,他也不去扶,那眼神就没变过,一如既往的恨铁不成钢,若不是看了杜夏递过来的意见书,就他这臭爆脾气,绝对能在海关口就把人数落一通。   “你到底想怎样?”该来的还是会来的。当发现杜夏在购票软件上搜回老家县城的最近班次,杜浪还是爆发了,将手机夺过后恨不得直接摔地上。   他快要被杜夏逼疯了。他巴不得对杜夏最后的记忆就停留在那个接过红布袋的月夜里,脚印一深一浅地离去,杜夏三年前愣是又回来了一趟,如今又要回去。   他不能接受这样的结局。   他甚至有去自首的冲动,把那晚发生的一切都大包大揽到自己身上,让杜夏彻底摆脱顾虑,杜夏把手机抢回来后竟然买了两张票,跟他说:“你也要跟我回去。”   杜浪:“???”   “回去。”杜夏很笃定,指了指自己,又指杜浪,“你,跟我,回去。”   杜浪气极到没脾气,被烈阳浓光照到脱水脱力,下一秒就能毫无形象地坐在马路边上,是杜夏扶住他,紧攥住他的胳膊和手,重复第三遍,“必须回去。”   杜浪没再反抗。   单纯觉得这么多年白活了,好无趣,杜夏嘴里终于有新鲜的词句蹦出来,跟他说:“那些已经发生了的,确实都发生了,对吧。”   杜浪起先没懂,杜夏又说,那就不能永远逃避下去。   杜浪彻底哑口。   并不是觉得杜夏说的话多么有道理,而是杜夏以前根本不会说这样的话。   杜夏执意把杜浪拽在身边,带他往动车站的方向走去,他们的影子并没有随着脚步的向前而拉长绵延,但走着走着还是从粘连成一坨的状态分开,两道影子,两个人,两条命。   “……你票买了多少钱?”   杜夏没有声音,只顾往前走。杜浪和他平行,又说了句,他暑假兼职的钱已经拿到了一部分,足够给杜夏报销路费。 第90章 第二次回归   送别杜夏后,何筝随即同程艾琳前往艺术展宣传册上写的地址。   那是一处位于港岛最繁华地带的会展中心,从ngo组织的活动到商业拍卖都有承办,程荣升去年的慈善拍卖选址也在这里。   越有财力的富人越注重隐私,当天到场的全是富豪们的代理人,绝大多数拍卖品的成交价也是由一通又一通的神秘电话敲定,压轴的梵高自画像更是被拍出四亿美元的天价。   特殊的时代背景和地理位置让港岛自古以来都是富人们的天堂。再天价的艺术品在这受海关管辖的自由港都可以免征关税随意交易,那些艺术品兜兜转转,又回到了程荣升在维多利亚港上彻夜不眠的私人游艇里。   养游艇是和设立信托基金一样,是富人阶层最传统的避税方式。程荣升当然不止一个游艇,在不同的游艇上和不同的友人于不同的夜晚寻欢作乐,只有这艘艾琳号从未对外开放,像婚礼现场说出的爱情誓言,超越事物本身的存在成为象征和结晶。   程荣升对外宣称这艘游艇是送给发妻的礼物,拥有者是程艾琳。但程艾琳心知肚明这不过是不把鸡蛋放一个篮子里的把戏,这艘游艇是她的又如何,保存在游艇里的艺术品无一例外全都在程荣升自己名下。   她也从未掌握过游艇的船舵,以至于程荣升还曾将游艇运往波罗的海。也是那一次,何筝踏入了程荣升的世界,程荣升用玩笑的语气问他想不想继承这一船的画作雕塑,他毫无概念地愣神,是站在他身后的艾琳扣住他的脑袋,摁着他点头。   那都是十多年前的事情了。   十多年后,艾琳依旧没能踏上港岛的旧土地,在北苏格兰的疗养院里每天一针安定。她的儿子坐在安保措施最严格的房间,最内部的密室里挂着特里姆特的《海妖2》,即将于不日后拍卖的旷世杰作。   何筝和画作之间隔着无处不在的空气,和一层厚厚的防弹玻璃。他驻足良久,手掌贴上那层隔阂,然后是额头,鼻尖,呼出的气息化为细小的水珠覆在玻璃上,模糊了海妖的脸,再用手指抚开,浮现出杜夏的眼。   何筝喉结蠕动了好几下。   然后闻着突如其来的掌声回头,只能容纳一人的沙发凳上坐着程荣升。   程荣升说:“你小时候就最喜欢这一幅。”   又说:“你真是一点都没变。”   何筝转身,自上而下审视程荣升。程荣升脸上运筹帷幄的微笑也不变,好似这一切从始至终都在他的掌握中,没有一丝一刻可以称得上失控。   何筝说:“你也是。”   没变老,也没变年轻。或者说,永远不老,永远年轻。   这让何筝稍稍能感同身受程艾琳的恐惧。人类真是一种很矛盾的生物,无法接受好人做错一件坏事,又欣赏做一件好事的坏人。当程荣升宣布程式基金会未来二十年的投资重心都将是生物科技领域,真金白银重仓各类科技股,将全世界最前沿尖端的癌症学者汇聚到一起,延续妻子的生命,他私生活上的污点就不再值得挂齿,又摇身一变又成了为发妻绵延寿命的好男人,人类在细胞层面的永生若真在未来的某一天成为可能,这条路上一定会有程荣升的贡献和脚印。   他只是犯了很多男人都会糊涂的错误,何足挂齿。二十一世纪是生物的时代,二十一世纪的程荣升依旧是最有良心的资本家。   “我都听说了,你这段日子在蓉城。”程荣升的笑容意味深长,大方道,“你完全可以把他也带回来。你知道的,艾琳不会介意。”   程荣升似乎很好奇,也想亲眼见见杜夏。那种好奇又是毫无留恋的,好像杜夏只是个物品,带回来,带在身边,新鲜感过了,就可以扔了。   不怪何筝和他叫板,微眯起的眼睛像锐利的刀尖,问:“哪个艾琳。”   程荣升的笑容还是没有一丝破绽,目光在儿子脱胎换骨的肉体流连,并不露骨,反倒很欣慰,好似看穿何筝遗传了自己哪一部分,好的部分。   “我知道你们在打什么主意。”他直接忽略了那个生育何筝的艾琳,那个艾琳不值得一提。   他还说,拍卖会当晚确实会有很多媒体在场,甚至有网络直播,这样的场合里随便出现个流程上的失误都足够吸引人眼球,何况预谋多时的揭发和控诉,比如洋洋洒洒的一篇讲稿,比如板上钉钉的洗钱污证。   “但那又如何呢?”程荣升说着,打了个哈欠。   像何筝在很多光鲜亮丽的场合上打的那种哈欠。   然后站起来,走上前去,拍拍何筝的肩,好像何筝实质上属于自己的阵营,颇为无奈道:“女人嘛。”   女人想要爱,又由爱生恨,想要把男人毁掉。女人又是那么天真,再怎么精心筹划的致命一击在男人眼里都是挠痒痒的恶作剧。   “她父亲也会在。”程荣升指的是早已退出政坛的前港岛总督,他说,就算自己愿意放纵妻子在眼皮子底下闹,她们的父亲未必会容忍。   两代男人这么一对比,程荣升没有任何理由不心安理得。他对程艾琳还不够好吗。   足够宠溺了。   程荣升也摆出了父亲的姿态,要程文森多多练琴找回手感。他离开前轻哼的是33455432,觉得《欢乐颂》应景。杜夏在公交车上和杜浪坐同一排,全程无言不交流的兄弟俩分享同一个耳机,随机播放到的曲子刚好也是《欢乐颂》。   那是个私人歌单,全是钢琴交响曲。杜浪每次考试前若是紧张就会点开,有助于平复心绪。33455432演奏完后杜浪扯下了耳机线,深吸一口气,独自下站,走两步后回头,杜夏还在抚着家珍下车,已经下车的杜富贵比杜浪更不耐烦,但不敢催促。待一家人来到市人民医院住院部,还是杜夏去找护士询问惠珍的丈夫住哪个病房,然后得知男人最近几天病情突然恶化进了icu,家属无法再陪床,此时应该在医院附近的出租房里。   得知这个消息的杜浪又一次打退堂鼓。但杜夏在前面走。   杜浪跟着,慧珍和杜富贵就也跟着。   一家四口整整齐齐出现在慧珍租的棚户区平房敞开的木门前,乌压压把门都堵住,看得屋内坐小板凳上吃清水挂面的家珍一愣一愣的,还以为他们全家齐心协力来索命了。   但他们其实是怀着十足的诚意来商量的。至少杜夏是。那张申请书如同遗落人间的艺术品,几经转手到了家珍手里,家珍接过后看了足足半分钟,抬头,又递回去,用家乡方言骂咧道:“这啥玩意,俺不识字,看不懂。”   杜浪先于杜夏把那张纸扯回来,揉成团。但又被杜夏从手掌心里抠出来,重新摊开。   杜夏打过腹稿,把事情总结得还算清楚,家珍听完后也来劲了。   她没什么好理亏的。咋滴了,人搞民族志的学者把那么贵的医药费全包揽了,人想听故事,她一五一十地和盘托出,不行吗,犯法吗,她唯一的儿子难道还活着吗?香火不就是被你杜家两兄弟折断掉的吗,咋?她有哪句话胡编乱造了吗?她报案了吗?报案的人是她吗,她跟人唠嗑说说以前的事都不行吗。   家珍好像很久没跟人说说话了,一开口就停不下来,机关炮似地噼里啪啦,根本不给任何人插嘴的机会。她身板比慧珍都瘦小,听到杜浪更大嗓门地叠声,说她的儿子就该死,icu里那个老头子也该死,她嗓门能比杜浪都大,高指着杜浪鼻子骂回去,咋滴啦,就你姓杜的命精贵啦,就你姓杜的是人啦,你杜浪就是个养不熟的狼崽子,狼!五六岁了都还见人就咬的畜生!长大了,十八二十了,就真把自己当人了?人是有良心的,人不会连嫁妆彩礼都偷,人还讲一报还一报,人死是要偿命的!   杜浪在性别和体格上都有明显的优势,奈何家珍的嘴皮子实在太利索,剑拔弩张的气氛就没缓和过,好几个住附近的陌生人都闻声站在门口往平房里缩头探脑看热闹。   杜夏来之前有预设过交涉场面的混乱,但没料到会如此混乱。   他明明和杜浪很理智地分析过。于情,先放一放;于理于法,刑事诉讼的最长追诉时效是二十年,家珍当年没报案,现在就算有这个心,被受理的可能性也不大。杜夏若是没遇到何筝,这事再过几年就真过去了,烂在所有人肚子里了。   他们没必要来见家珍这一面的,他们的父母也是这种想法,跟那些看热闹的陌生人靠的更近,说不上什么话,至少别掺合进去帮倒忙,他们看到杜浪抽出挂面架子边的菜刀后再想冲上去已经迟了。   “杜浪血气上头。杜浪反握住刀柄,刀尖正对的是自己的心口。   他想好要说什么了。不就是一条命嘛,那他还给家珍好了。他或许没活够,但他真的受够了,受够那些说父母只要他不要哥哥的老人,受够那个破败的山村,受够那个、那些个往上爬才能见天日的地窖,受够他来时的地方,出生的地方,他从地底下来,他现在回去算了。   激烈的吵闹戛然而止。   空气里,连呼吸都凝固。再被血腥味划破。   杜浪刺向自己的刀尖被杜夏挨住了。   杜浪自己都没力气再抓刀柄,刀尖还被杜夏握在手里。   杜夏泪流满面,哭得很伤心。双手缩在胸前,腿软,差点跌倒,杜浪及时把他抱住了。   杜浪没哭。就是很纳闷,很委屈,问杜夏,你为什么一定要回来啊。   你三年前别回来,不就什么事都没有了吗。   你怎么这么傻逼啊。   杜夏哭得更歇斯底里,恸苦到无法说话,他说过的,他十二年前说过。   十二年前的一个晚上他和弟弟杀了一个人,他接过弟弟偷来的红布袋当逃跑的盘缠,他要走了,他的弟弟其实还不具备认知到底发生了什么的能力。他听到弟弟在他身后,每天晚上都在他身后,叫他哥哥,问他,哥哥,可不可以带我一起走。   他当时好像腿也软成现在这样,直接跪在了土地上。   但他没勇气哭得这么大声,也不敢回头,承诺的声音都颤抖,哥哥以后一定会回来的,回来带你走。   杜浪肯定也记得。   所以三年前第一眼见到回家的杜浪,他第一句话就是质问他为什么回来。三年来也从不叫他哥哥。   “你傻啊,傻啊,哥。”   家珍也看傻了。   她生育过四个女儿一个儿子,她给他们吃给他们穿,她的孩子都离开了,跟她没有联系,彼此也没联系。   她才知道兄弟姐妹是这样一种羁绊。   “你后天有空吗?”   有目光越过兄弟俩落在家珍身上。是慧珍。村子里的女人都喜欢这么给女儿取名字,什么什么珍。   “后天镇子里有杜浪的升学宴,你也来吃吧。”慧珍对家珍说,“你和我们一起回去吧。” 第91章 回到最初的起点   八月末,港岛,旧时代风格的会展中心。   由程氏基金会策划操办的艺术品拍卖即将于明晚这个时候举行,明天一整个白天对外开放所收取的门票也是慈善的一部分。为了布置场地,中心提前一个星期闭馆,市民能预约到的最早门票是上午十点。但在开展这一天的凌晨两点,会展中心的外围鸦雀无声黑寂一片,被层层安检隔绝的展厅内竟灯火通明,空气中弥漫着雪茄和香槟的芬馥。   和对外开放时会有的安保戒备不同,此时的会展中心更像寻欢作乐的乐园。只要愿意,你甚至可以伸手用指甲盖抠刮那些百年前的画笔痕迹,反正有修复师随时待命,你也可以故作高深莫测地在其中一幅前驻足良久,眯着眼,从各个角度欣赏观摩,直到手里的高脚酒杯饮尽。你终于可以漫不经心地表露出一丝遗憾,你回到大厅与其他还未离去的抱怨,你原本以为《水妖2》的尺寸会很大,至少比展厅里挂着的那幅真迹大。   你是一位策展人,和丈夫运营一间美术馆,你是互联网时代光鲜亮丽的独立女性,你甚至从那些名媛贵妇眼里捕捉到对你的好奇和耐心,然后耐心倾听你说起在留学的过去,中英文双语讲述从new york一路到London看millais的Ophelia的经历。   “我当时也很震惊,没想到这么有名的画居然那么小……都说再清晰的照片和真迹之间literally有差距,那幅画罕见地上镜,在照片里比在美术馆里好看……like那副水妖,以前学艺术史看教材里的插图就想知道真迹被谁收藏,想去看看,今天终于看到反而有点遗憾,不如想象中好看……”   你对这幅画角度新奇的批评成功引起在场唯一一位年轻男性的注意力。不知从什么时候起他就一直坐在一架施坦威前,很偶尔地用左手弹出几个音符。他明显在等人,等不远处不断有人前去打招呼的程艾琳,程艾琳穿了一条很素净的白色晚礼裙,黑发,程艾琳瘦削的手臂全程被程荣升挽护住,只有在连送别老丈人之际,程荣升才把程艾琳的手松开。两个男人不知交涉了什么,程艾琳的神情陡然凝重,男人的面色依旧是寻常而平静,好像一切竟在掌控。   随后,你身边最后一个贵妇名媛也陪同丈夫离去。你听到了两人极为日常的对话,是妻子向丈夫抱怨,不理解他为什么要偷偷摸摸的,跟其他富豪一样半夜来看画,真正想要把哪一幅收入囊中又从不露面,永远只是委托代理人在拍卖现场打来神秘电话,男人的回应很明显是在敷衍,又敷衍的很有诚意,声称艺术品哪有家庭重要,他所有的藏品加起来别说妻女,连保姆nancy的重要性都无法匹及……   你在港岛家中的菲佣也叫Nancy,你终于熬到所有重量级的人物全都离去,你终于可以偷偷掏出手机,漫不经心自拍几张提前入场的证明,你掸了掸并没有灰尘的衣服,从沙发上站起,开启录像模式后满怀憧憬地走近,想和程氏夫妇有一张合影,你的镜头边缘突然走出一道人影,在缓慢而又单薄的33455432里,早你一步冲到主办方夫妇面前。   你止步,赶紧又坐回去,拿着手机的双手放低到大腿,垂眼塌脖盯着屏幕里疲惫的程艾琳,眼里闪过一丝诧异后很快就与运筹帷幄的程荣升,以及那个突然出现的女人身影。   女人穿着一条和程艾琳款式几乎一模一样的长裙,喧宾夺主,难怪程艾琳不解,错愕,震惊,惊到双唇大张,用手掌心挡住,踉跄后退两小步,程艾琳的手臂并没有被程荣升搂住,程荣升也往后退,倒地,地上有一小滩刚刚凝聚的血泊,那个女人拔出的红刀子又进去,进入心脏后搅动刀柄。   欢乐颂早已戛然而止。你在那个弹奏钢琴曲的青年入镜前将手机藏到口袋里,防止被人发现偷录,这段视频得以保留,视频里的程荣升当场失去心跳和呼吸,程荣升和他生前一样隐形,被两个艾琳忽略,手里还拿着红刀子的那一个仰头,露出一张苍白的、枯萎的、和程艾琳有三分相似的侧脸,那张脸上有回光返照的孩童般的愉悦,用英语说,你可以回家了。   你不知道这背后藏有多少豪门恩怨纠葛。   你只知道自己刚刚隔岸观火了一场豪门才又的恩怨纠葛,那不愧是你数十年如一日向往的美丽世界。   你偷录的这段视频很快就匿名发布在各大社交网络上,虚拟世界里,富豪的死亡瞬间会以短视频被定格,被推算进另一个定位在某中部城镇中档酒店的男人的首页里,这个男人刚将就地拍摄的另一个视频发布在自己的账号里,视频里的杜富贵拿着话筒站在酒店大厅的正中央,被整整三十六桌亲朋好友三亲六故邻里乡亲包围,他在这一刻比杜浪更像升学宴的主角,他在这一刻想到自己的父亲。   “此时此刻我想感谢杜浪爷爷的在天之灵……”杜富贵并没有准备讲稿,完全是有感而发,畅抒对早逝父亲的感激。那是计划生育接近尾声的年代,如果没有公公的疏通和打掩护,上环多年后意外又怀孕的慧珍肯定会被抓走堕胎,慧珍后期孕肚明显,只能躲在屋子里,也是杜富贵的父亲帮忙照理……   如此种种不容易,杜富贵回忆起皆是苦尽甘来后的遗憾,没给杜浪爷爷尽孝,他真情流露到男儿有泪轻弹,那三十六桌人还是吵吵闹闹,各自吃各自的,聊各自的,有两位需要提前离开,拿着红包来,杜富贵眼泪一擦立即恢复男儿本色,跟他们客套,推诿那个红包,说好了今天谁的红包都不收,只是分享他儿子考上好大学的喜悦……   杜浪全程坐在最角落的那一桌,没怎么吃,也没起身,全程没给任何人敬酒,坐在他身边的家珍也不跟他说话,光吃菜,吃到最后把这一桌的剩菜全都打包,要带回医院,杜浪借这个机会终于能离开酒店,他和杜夏在车站分道扬镳,杜夏说,他想最后回一趟村子,看看再走。   杜浪这次没反对杜夏的决定。杜夏和慧珍坐那种按里程数收票费的面包车,杜富贵还在酒店里,空空三十六桌不再有客人的大厅里,他第一次感受到一种叫空虚的情绪,而不是抵达人生轨迹上重要节点的圆满,他的妻子和第一个儿子回到了村庄,坐在三层砖房的后院里,有一个地窖如坟墓,埋葬在这里。   慧珍冲杜夏露出一个狡黠的笑,杜夏也笑,说我知道你把那根簪子藏在哪里。   慧珍找来两把铲子,也不解释,玩寻宝游戏似地挖开掩埋的土壤,野草枯叶,那扇破旧的、被虫蚁都蛀蚀过的木门后漆黑一片,多年封存导致二氧化碳浓度高到火光一深入就熄灭,慧珍又不知道从哪里搞来个手电筒,电池容量充足,杜夏下去后开一天一夜都不会没电。   杜夏怕慧珍又失足摔倒,拿着手电筒,一个人下去。脚板还踩着木梯时他有恐惧如过去的幽灵浮现,他记忆里的地窖总是很大,很深,深不见底,他时隔多年再一次踏上这片不见天日的土地,他才发现这个地窖其实很小,很浅。白日里不需要打灯,仅门开后洒进来的阳光,其实就足够敞亮。   是小时候的自己太矮,太害怕,才会有伴随了这么多年的潮湿和阴冷的错觉。杜夏的身体被照进地窖的阳光拉出一道影子,落在堆积的杂物上,那全都是杜夏十五岁出逃前没带走的衣裤鞋子,书包铅笔笔记……   杜夏蹲下,手伸过去刚好能抓住一本田字格,翻开,里面的铅笔字迹早已模糊,只能依稀分辨出更大号的题目,再翻一页,那篇名为《我有一个梦想》的小学作文被老师用红笔打了一颗五角星,像一朵永不褪色的红花。   杜夏把田字格合上,放回原地,他撑着膝盖重新站起。   地窖门口出现另一道身影。   不用回头,杜夏就知道那个人是谁。杜夏回头,看到的是那个人向自己伸出的手。   他于是把手伸过去。   十指交错间,已经无需分清超越这段时空与距离的到底是离奇巧合,还是命中注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