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种田打败天灾   作者:挽云白   文案   古代极端天气下的种田日常   叶瑜重活一世,可能是因为没有喝孟婆汤,他依稀有着前一世的记忆,并且在第四年觉醒了自己的金手指——一个书籍空间。   制作豆腐、酿酒、制糖、造纸…   如果没有接下来的变故,叶瑜相信只要给他时间,他甚至可以把自行车和杂交水稻给研究出来。   然而变故却来得猝不及防,叶瑜的生活仿佛一眨眼就从种田文变成了末世文。   北方暴雪冰雹下的极寒天气,中原地区的九级地震,南方暴雨洪水虫灾,沿海地区的海啸…   封建统治在这样的背景下悄然瓦解,以宗族为核心的村落再次成为主导。   叶瑜明白,他在这样的情况下要做的不是带领家人活得更好,而仅仅只是活下去。   【前期家庭戏份比较多,介意者误点。】   【攻出场较晚】   排雷:   1、文笔很差   2、自娱自乐,不接受写作指导   3、全文完结前不看评论   4、非全职作者,日三保底   5、架空,架的非常非常非常空   6、我流种田,主要家长里短,主角非独狼   7、前期种田,后期天灾型末世   内容标签: 布衣生活 种田文 末世 市井生活   搜索关键字:主角:叶瑜 ┃ 配角:褚绪风 ┃ 其它:待定   一句话简介:古代极端天气下的种田日常   立意:努力与合作一定能够战胜困难 第1章 蜂蜜水   大昭国东海郡黑河县叶家村。   整个三月都是阴雨连绵,今天好不容易出了太阳,阳光洒在村边的河面上,营造出一片波光粼粼的景象。   此时正有几名妇人趁着好天气在河边洗洗涮涮,其中一个边砸衣服边侧头问旁边的人。   “叶大家的,你们家的宝哥儿怎么样了?”   旁边的人闻言手顿了一下,脸上又漫上几分担忧。   “今儿不是天气好嘛,老三天没亮就去了县里,听说县里有个专门治小孩病的大夫,有几个跟宝哥儿一样的孩子,都被他给治好了。”   “那便好,咱们村里的郝大夫治些小病还成,那样的大病就不行了。”   听到这话,另一边的妇人不乐意了。   “这话怎么说的,你忘了你们家年哥儿拉肚子也是郝大夫治好的?”   “我又没说错,郝大夫也就会治一治这种小病。”   “也不想想就凭你们给郝大夫那三瓜俩枣,连买药钱都不够,人家能治好就不赖了。”   “行了!都少说两句吧。”   正当两人快吵出火气的时候,先前叶大家的提高了声音喝止道:“都吵吵嚷嚷的像什么样子,洗完了就赶紧回去吧,家里活都不少。”   语罢,她便将洗好的衣服放进木盆里,也不等其他人一起,只留了个背影给她们。   其余人见此,都不多说话,各自收拾东西离开,很快河边就剩下了那两个吵架的妇人。   两人对视一眼,在看到对方的视线后,互相给了个白眼。   其中说郝大夫闲话的那妇人边走还不忘「呸」了一下,“还不是看中了郝大夫的女儿,也不想想,人家识文断字的闺女怎会看上他们家只会吃喝的混混。”   但到底不再多说什么,毕竟郝大夫在村里称得上是医者仁心,于不少人都有恩。   另一边,叶大家的沿着青石板路往村子里走,路上时不时与在屋子旁做些零碎活计的妇人打声招呼,由此可见她在村子里人缘之好。   她一直走到了村子里头,离山最近的一座院子,那院子比起旁边的要气派几分,青石瓦房边围着一圈木质栅栏,门前还有两棵极高大的杉树。   推开栅栏就看见家里人正焦急的围绕在一位身穿长袍,约莫有四十多岁的男子旁边。   “大致就是这样,这药温水两煎,早上煎好分成三份,就够一天的量了。”   这男子正是叶老三从县里请来的吴大夫。   吴大夫说完见这家人似是极为担忧的模样,便安慰道:“哥儿的病还不算严重,只是先天体弱,这才瞧着严重了些,只要按时吃药,不过三天就好的差不多了。”   叶老头闻言连忙将钱从衣兜中掏出来。   “可多谢大夫了。”   吴大夫没拿那两银子,只拿了铜板,“都不是什么贵重的药材。”   然后就背着药箱准备离开。   叶老头见状赶紧推了下身边的儿子。   “老二,还不赶紧送吴大夫回县城。”   “不必了,路不远,走着就能回去。”   吴大夫万般推辞也没阻止得了叶老二的动作,只见他从棚子里赶出一头驴,把板车系在驴身后,这样一来,一辆驴车就出现在众人面前。   他推辞不了也就接受了。   待驴车载着吴大夫离开,叶家众人也赶紧按照嘱咐开始煎药。   许是药对症,还没到三天,叶家的宝哥儿便醒了过来。   ——   叶瑜只觉得自己仿佛躺在火里,全身上下都是滚烫的,唯有额前有一点清灵,保持着他的清醒,也不知过了多久,这点清灵终于蔓延至全身,将滚烫给压制下去了。   当他睁开眼睛的时候就看见他此生的母亲正趴在床边,一张秀美的面容上满是担忧疲惫,就连睡着了眉头都还皱着。   没错,是此生。   叶瑜是带着记忆重活一世的,虽是重生,但他只保留着极微弱的记忆,至于上辈子他是谁,具体是做什么的,怎么死的却是一点记忆都没了。   只能说他可能是喝了缺斤少两的孟婆汤。   正在他神游天外的时候,陈氏不知梦到了什么,猛的一点头,立刻清醒过来,抬头便看见一双黑白分明的眼睛正盯着她。   “宝哥儿!”   陈氏苍白的脸上立刻漫上红晕,紧紧的抱住儿子。   “娘。”叶瑜嗓子极其沙哑,只能小声的唤道。   “哎哎哎。”陈氏边应边从桌子上的水壶里倒出一杯水,她用手背试了试,是温热的,便抬起叶瑜的身体,将杯子里的水喂给他。   叶瑜很是无奈,他自觉自己年纪已经不小了,让一个就比他前世年纪大了几岁的人照顾,还是很不好意思的。   然而他的身体却表示自己动不起来。   屋子里的动静已经惊动了全家人,很快叶瑜这辈子所有的亲人都到了。   叶老太摩挲着叶瑜的手,红着眼圈点头,“好啊,醒过来就好了。”   叶家的男人们一向内敛,但此时叶老头和叶老三却都是喜形于色,前者正让大儿媳去做些好克化的吃食,后者则是等自己媳妇松手后接手了自己儿子,抱着儿子小小的温热的身体,叶老三深深吸了口气。   叶瑜毕竟大病初愈,吃了点东西就又睡去了。   又过了几日,叶瑜的病也算是痊愈了,只是还有些微咳,但是据吴大夫所说,这咳嗽是正常的,这期间可以多喝些滋养润肺的汤水,能好得更快些。   就是这滋养润肺的汤水不好得,若是秋季还好,他们山里颇有些野梨果子,熬成梨水也就够了,但如今才三月,哪里有梨子呢?   最后还是叶二嫂家里送了一小罐蜂蜜过来,这蜂蜜是从深山里得的,那蜂巢长在峭壁之上,也只有像叶二嫂家里这样常年进山的猎人才能得到了。   说起叶二嫂也是个奇人,她父母只有两个孩子,年龄差不小,儿子比女儿小了足足十岁,因此叶二嫂从小就是被当成男孩养大的,一手制作陷阱的功夫不比谁差,只是自从嫁了人,就很少再使这门手艺。   这一小罐蜂蜜只紧着一个人用,估摸着能喝一个月,对叶瑜来说是足够的。   距离那场大病,已经过去半个月。   “宝哥儿,你猜猜我们今天有啥收获。”   正当叶瑜坐在小板凳上,手里捧着甜滋滋的蜂蜜水时,门外突然窜进来两个孩子。   高个的极壮实,虽然在屋子里闷了一冬天,但仍然拥有深色的皮肤,五官称得上是端正,这是叶老大的长子,名字叫叶海,今年十三岁了,在农家已经算得上是壮劳力。   矮个的稍微瘦弱一点,看着眉目清秀的,他叫叶河,是叶老大的次子,今年八岁。   还没等叶瑜说话,一个身穿深青色麻衣的女孩端着木盆走出来并接了话。   “还能是什么,估计就是些鸟蛋之类的,我可跟你们说了,宝哥儿还在喝药,你们带回来的那些吃食千万别哄着他吃。”   这女孩边将盆里的水泼在院子里,边走到叶海二人身旁。   叶海故作神秘的摇摇头,“桃花你这可就猜错了,还是大错特错。”   叶桃花闻言浓眉一竖,带动凤眼也睁大几分,她探着头往两人身后望去,“我可不信你们能带回来…?你们竟然去了柳河?”   叶海嘿嘿笑着将柳条筐从身后挪出来,叶瑜也好奇的看过去,随即吃了一惊,只见框里最下面垫着一层野菜,而在野菜之上竟然窝着两条巴掌大的小鱼,此时正甩着尾巴。   “这可是好东西,回头让奶奶用浓酱煮鱼,那滋味。”叶海说着还舔了舔嘴角,一幅迫不及待的样子。   还没等他多回味一会,就听见啪的一声,叶桃花已经重重的拍了他脑袋。   “还想着吃呢,一会爷奶回来知道你俩不听话擅自去河边,等着吃大嘴巴子吧。”   叶海和叶河之前只想着吃,此时才反应过来,想到家长们的铁砂掌,两人齐齐打了个寒颤。   叶桃花看到两个弟弟脸上的畏惧,又一人给了个脑瓜崩,“刚过了冬,河里的水都是冰的,你们怎么敢下去的?一个不小心被冻着可就出事了。真是没一个省心的。”   别看桃花是叶海的妹妹,但因为性子外向,再加上是叶老大家唯一一个女孩,自幼便受宠,教训起自己兄弟也是轻车熟路。   叶河眼睛一转,看到乖乖坐在木凳上捧着碗的叶瑜便凑了上去,窝在叶瑜身边。   腻道:“好宝哥儿,一会等奶奶他们回来,你帮哥哥说几句好话呗。”   叶海也反应过来了,若是说家里谁说话能让爷奶改变主意,那莫过于宝哥了,反应过来之后,他也腻在了叶瑜另一边,还无师自通的学会了摇胳膊。   “回头哥哥给你买麦芽糖吃。”   桃花插着腰转过身,气鼓鼓的道:“你们别鼓动宝哥儿。”   “我们哪里鼓动宝哥…”   正当叶海要反驳的时候,出去春耕的大人们却陆陆续续地回来了。   “宝哥儿怎么了?”   叶老太进门的时候只听见一句宝哥,放下手里的工具后便开口问道。   “没什么,没什么。”叶海再不敢做什么动作,他小心翼翼的挪动脚步,还把柳条筐往叶河身后踢了踢,心里祈祷爷奶没看见。   但叶老太是什么人,说句不好听的,叶海这几个调皮蛋放个屁她都能知道是什么味的。   她本就是个长相严肃的人,面无表情的时候就更吓人了,叶海两人双股战战,不由得想起上一次贪玩半夜才回家,被爷奶混合双打的滋味了。   “好哇,你们胆子可真够大的。”   作者有话说:   看文前可以阅读一下文案的排雷,如果可以接受,那就和我们小鱼一起享受穿越后的生活叭,比心心;   对了,不生子不生子不生子!!纯粹的古代 第2章 酱香山胖头   叶大嫂往前两步,一眼就看到了叶海两人身后的柳条筐。   她显然是气的不轻。   “你俩又把大人的话当耳旁风了?说着不让你们下水,你们就非得下水是吧?”   说着她还上手扭住了叶海的耳朵。   “娘娘娘,痛,你听我解释。”   叶海边呼痛边将求救的眼神投向自家爹,然而叶老大跟没看见似的,提着手里的锄头就进了厨房。   他们两夫妻一向有默契,其中一个教训孩子的时候,另外一个绝不会心软,更何况叶海这次犯的还是大错,他就更不会求情了。   “我们俩没下水,就在水边转了转,想试试能不能捡到鸟蛋之类的,这鱼是自个跳上岸的,我俩一寻思,这不白捡的肉嘛。”   叶瑜听完又抿一口蜂蜜水,心说这哥俩胆子可够大的,受到点教训也不是件坏事。   而陈氏洗干净手之后摸了摸叶瑜的脸,没感觉在发热便松了口气,随即小声问道:“今天有没有哪里不舒服?”   叶瑜摇摇头,靠在陈氏身上吐了口气。   而叶大嫂那边也接近尾声了,伴随着叶海两人的呼痛声,这事算是落下了帷幕。   叶大嫂抬起柳木框看了看,“这两条山胖头虽然不算大,但到底也是荤腥,今晚就给你们煮了。”   “好诶,有肉吃了。”   叶海记吃不记打,一听有肉吃就欢呼起来,又被叶大嫂重重的拍了下脑袋。   山胖头原本个头就不大,去了头就更小了,这种鱼不适合熬汤,最好是浓油赤酱的做,因此叶大嫂没吝啬调料,最后做出来的成品得了一家人的一致好评。   叶瑜坐在陈氏旁边,吃着专门为他做的鸡蛋羹,他的脾胃暂时不适合吃重油重盐的菜。   饭桌上个个人都吃的很香,对他们这种白天耕种的劳力来说,山胖头只能算是尝个味,真要填饱肚子还要看添了米糠的粗粮饼子,虽然喇嗓子,且味道很差,但它能顶饱,夜里不至于饿的烧心。   因此那道山胖头基本都是几个孩子吃的。   吃完饭,又各自趁着天还没暗做些活计,等没了亮,也就是睡觉的时候了。   也许是因为白天睡的太多,叶瑜现在一点睡意都没有,只好躺在炕上胡思乱想。   一会想到前世,一会想到今生。   杂七杂八的想着心事,也不知过了多久,叶瑜终于在父母平稳的呼吸声中陷入了沉睡。   ——   第二天清晨,迷朦的雾气弥漫在半空中,随着一声鸡鸣唤醒天空,各家各户都升起了袅袅炊烟。   叶父叶母压低声音说了两句闲话,不一会儿,前者轻手轻脚地推开门,后者却不急着离开,先是给叶瑜掖了掖被角,然后开始收拾昨晚放在屋里的尿壶,他们大人还好说,但是让孩子半夜自己去茅厕谁都不放心。   今天做饭轮到叶大嫂,家里三个媳妇按天轮流,桌上安静极了,都在攒着精力准备上工。   叶家的地不少,每年春耕都要全家齐上阵才能勉强耕种完,这还不是他们一家单独的现象,整个黑河县都是地广人稀,按人头分的田地都比其他地方多,因此这也导致每到春耕秋收的时候,家里白天基本都瞧不见大人的影子;   很快叶家人就着酱菜吃完了粗粮饼,除了叶老二家年纪尚小的叶杏花和叶敬,还有叶瑜以外,其他人都拿着工具出了门,就连叶河也要帮着做些力所能及的事情,不过等一会叶桃花和叶荷花便会回家了,她们除了做些家事,还要照顾在家里的这几个孩子。   叶老大叶承东家和叶老二叶承西家都是三个孩子,区别只是一个两子一女,一个两女一子。   叶老二家三个孩子里,长女叶荷花,十一岁,小女儿小儿子是一对龙凤胎,只有六岁,当初出生的时候可引起了一阵轩然大波,不知道有多少人想来沾沾双胞胎的喜气,他俩的衣服根本不用扔,就算碎成条了也有人抢着要。   叶老三也就是叶瑜的父亲叶承南,膝下就一个孩子。   叶老头和叶老太除了三个儿子,还有个姑娘叶小北,嫁去了县里的一户人家。   等家里人都离开,叶家院子又陷入了沉静,叶瑜吃过小米粥后迷迷糊糊的再次睡着了。   睡到一半他突然感觉脸上传来一阵痒意,叶瑜伸手一挠,抓到个带毛的异物,不由得心里一跳,猛的睁开眼,眼睛正好与一只神异的大公鸡对上。   他俩大眼瞪小眼对视了一会,最后还是大公鸡先低下头,用喙轻轻碰了碰叶瑜的脸。   这公鸡极精神,通体羽毛呈暗红色,上深下浅,鲜红的鸡冠,乌黑的眼睛,站在炕上一副精神抖擞的模样。   “大红!”   与此同时门外传来一阵阵呼唤声,随着声音越来越近,很快一张圆脸就从被公鸡挪开的一条缝里探出来,他看见立在炕上的公鸡立刻松了口气,“大红你怎么跑这来了,宝哥儿没吓到你吧?”   叶瑜摇摇头,惊吓倒是没有,就是有些突然,他现在没了睡意便翻身起床,今天要穿的衣服被父母放在床头,自己就能穿,至于被子,他还叠不动,只能先摊平放在炕上。   就在他穿衣服的时候,大红已经张开翅膀滑翔到炕柜上,直直的盯着叶瑜,也不管叶敬要带它出去。   直到叶瑜踩着凳子下床,它才大摇大摆地跟着离开。   另一边用红头绳扎着两个小揪的女孩手里拿着两个鸡蛋从院子里走了过来。   “今天咱家的母鸡可争气了,一共下了四个蛋呢!”   叶家一共养了四只鸡,一公三母,公鸡就是刚刚进了房间的大红,一般情况下一只母鸡一天只能下一个蛋,今天却多下了一个,是很难得情况。   “啊,我就说嘛,咱们之前出去抓了些小虫子给鸡吃一定是有用的,你们还不相信。”   叶敬很自信地说:“一会中午可以再去抓点。”   杏花点头如小鸡啄米,“我也要一起去。”   “宝哥儿你要不要一起去玩啊?”叶敬对着自个弟弟发出邀请,他没觉得宝哥会答应,只是问一句,却没想到话刚出口就看到叶瑜点头。   “那咱们吃完饭就走,我跟你说啊,咱家旁边有一片可大的平地,可空旷了,偶尔还能看到兔子,要是能捉到一只就好了。”   叶敬说着还面露向往。   “咱奶做的焖兔肉也好吃。”杏花想到过年时吃的兔子肉不由得舔了舔嘴唇。   叶瑜看了看青砖瓦房,又想到每天桌上贫乏的饭菜,在心里发愁,他虽然没啥记忆了,但到底算得上一个穿越者,还是要想办法改善家里的生活,至少得让全家过上想吃肉就吃肉的生活吧。   通过他这几年的打探,发现这个朝代的发展跟宋朝有点像,但又不一样,远的不说,在食物这块就有极大的不同,像是土豆、地瓜、玉米这样不该现在出现的食物却都出现了,是农民常种的作物。   哦,这时代的玉米叫棒子。   虽都说士农工商,但能改善家里情况最快最直接的法子其实还是商。   只是,叶瑜摊开手看着自己的小胳膊小腿长长叹了口气,快点长大吧,四岁的孩子干啥都不行,更别提他现在囿于身体,连说话都费劲。   中午饭是叶大嫂回来做的,都是干饭,毕竟做的体力活,中午这顿不吃饱可就没力气了。   跟村里别家鸡蛋都攒着等集市时卖出去不一样,叶家的鸡蛋基本都叫几个孩子吃完了,尤其今天叶大嫂一看鸡下了四个蛋就更高兴了,她直接用两个蛋做了鸡蛋羹,剩下两个则煮成了白水蛋,想着一会去地里送饭的时候带过去,给其他人也补补。   叶河是回家吃的饭,吃完后没再出去,他年纪毕竟也不大。下午日头烈,千万别把孩子晒出个好歹来。   得知叶瑜几人要出去玩,他想了想还是跟着一起了,要不然实在不放心。   出门挑的是没那么晒的时候,几人手牵着手沿着泥路往东边走。   从上往下看,叶家村整个呈凸型,凸起的那一块属于宗祠,从村名就能看出来村子里多数都姓叶,村里任意两个人往前数五六辈兴许还是同一个祖宗,也因此村子里宗族之风甚重,就连村长也姓叶,负责教化的耆老也都是叶家的老人。   叶瑜家就住在东边靠松山的那一块,此时再往东走就快到山脚下了,叶敬说的地方虽不在山里,但也离山不远。   是一大块草地,除了草还有些不知名的野花。   他们刚到就有小孩凑上来,“宝哥儿你身体好了吗?之前我想去你家看你,但是被我娘给拦住了,她说我去就是给你们添乱。”   说话的小孩可以称得上一句白胖,一看就知道家里是有家底的,这也没错,他叫叶明辉,家境颇为殷实,爹是个童生,因着本朝对读书人的优待,他们家的田地可以免税,家里也不用交公粮,在叶家村,甚至是整个黑河县都算是富户。   叶童生本可以在县里谋个小官做,但是不知道为什么他却回了村,还在村里开了个小学堂,束脩不贵,农家人凑一凑能交得起,虽然教的不深,但略识几个字还是绰绰有余,至于有天赋的学生,他会建议家长将孩子送去县里的学堂,这样也不会耽误他们。   除了教学,他偶尔还会结合生辰八字帮刚出生的孩子取名,像叶瑜兄弟的名字就是他起的。   “是呀是呀,宝哥儿你都好久没出来了。”   其他孩子也叽叽喳喳的凑过来。   “我都好了,以后可以去家里叫我出来玩。”   可能是因为性格沉稳,叶瑜的小伙伴并不少,他还算是这个年纪小孩的小头头呢。   小伙伴们只聊了两句,很快就一哄而散各自去找乐子了。   作者有话说:   这一本应该是大长篇,不知道你们会不会觉得小鱼小时候的剧情有点枯燥,但我还蛮想写的,觉得从小长大很有意思 第3章 野山莓   农家孩子没啥可玩的,找根树枝蹲在地上划拉两下就算是玩游戏了,这一大片草地上除了草,偶尔还能看见蚂蚱,逮两只放在凹陷的破石头上,周围很快围了一圈看热闹的孩子。   叶河瞅了两眼便退了出来,他左手牵着杏花右手拉着叶瑜,叶瑜右边跟着叶敬,边走边小声说:“你们悄悄的跟我来,上次我过来的时候看见了一丛野果子,当时果子还是带点青,估摸着最近就红了。”   果然,绕过一棵略高大的松树,很多小而多刺的树丛就出现在三人眼前,那树丛上结满一串一串的红色小果子。   叶瑜认识那果子,俗名叫野山莓,吃起来跟草莓的味道有点像,酸酸甜甜的,只是个头小,最大的也不过才手指甲盖那么大。   “这么多呢,咱怎么拿啊。”杏花欣喜过后开始发愁,“早知道我就把大伯编的柳条筐带着了。”   叶老大年轻时曾跟村里老人学过用柳条编筐,这么些年来青出于蓝而胜于蓝,他编的筐既结实又美观,偶尔赶集的时候会拿出去卖,有些进项算是大房的私产。   叶河嘿嘿一笑,在旁边的草里翻了翻,很快翻出一个上窄下宽壶一样的筐。   “这筐是我之前放这儿的,就等现在了。”   “哇,二哥你好厉害。”叶敬睁着一双亮晶晶的眼睛崇拜的看着叶河。   叶家的序齿是男女分开排的。   “嘿,这才哪到哪啊。”   叶河好似不在意的一挥手,只有叶瑜眼尖,看到了叶河嘴角憋不住的勾起,不由得好笑,都还是孩子呢。   杏花才不管他们在说什么,只楞楞地看着山莓,边看还边舔嘴角,“咱们快点摘吧,一会被大壮他们看见就完了。”   李大壮虽是外姓人,但他家里有个在县里做生意的近亲,因此从小就在村里招猫逗狗,不是什么好玩意,叶海还曾跟他打过架,此时他正带着自己的小跟班在草地的另一边玩石子。   几人闻言便不再聊天,手脚麻利的开始摘果子,都是做惯了农活的孩子,一眨眼的功夫树丛上的山莓就少了一大半,摘到最后就连尚且发青的都没拉下,只不过是酸了点,能吃就不打紧。   摘了满满半个筐的山莓,叶河眼睛一转,又薅了两把野草放在上面,直到把山莓盖的严严实实的才停手。   在他薅野草的时候,地上还露出了一个洞。   “二哥,这是兔子洞吧。”叶瑜指着那洞问道。   “是啊,秋天的时候偶尔能在这块逮到兔子,但现在不行,刚过了冬,这些兔子都机敏,再加上没多少肥膘,费老鼻子劲布置陷阱捉兔子不值当。”   叶瑜若有所思,心里想着要是能有兔子自个撞上来就好了,想到这,他又不由失笑,可真是,年纪小了怎么心理年龄也变小了,守株待兔只是个故事,指望着这故事重现,还不如想想陷阱该怎么做,到秋天的时候多布置几个陷阱。   在他正琢磨做什么样陷阱捉兔子的时候,叶河几人已经收拾好东西准备回家了,今儿摘了这么多山莓,不拿回家就不安心,玩什么时候都能玩,山莓可不是时时都有的。   叶河看见叶瑜在发呆,也没叫醒他,只牵着他的手往外走。   刚走到松树边,却发现松树后面被野草遮挡的地方有动静传来,几人互相看了看,最终还是没忍住好奇心,用树枝敲打着地面往那边走去。   那棵树属于常青的品种,经历了一冬天的严寒,树上依旧有星星淡淡的绿色,如果是秋天,掉落的松塔是村里小孩猫冬时难得的零嘴。   绕过有两人环抱那么粗的树,却见一只半个小臂长的灰兔子晕倒在树边,兔头上依稀能看见丝丝血迹。   叶瑜顿时惊的目瞪口呆,还真有傻兔子往树上撞啊。   “是兔子!”杏花的声音都变尖了。   叶河上前两步,一把拎起兔子耳朵,上下掂了掂,喜道:“估摸着得有八斤重,虽然没有秋天的肥硕,但是配上土豆估计可以煮一锅铁锅炖!”   “咱们今天运气可真好。”叶敬笑的见牙不见眼的。   几个孩子不再闲逛,赶紧猫着腰跑回家。   “你们这是咋了?跑的满头是汗的。”叶大嫂十分惊奇地问。   没一会,她又看到紧跟着进门的叶瑜,连忙放下手里的活计,摸了摸叶瑜的背,“瞧这衣裳都汗湿了,赶紧进屋,千万别着了凉。”   他家和老二家的几个皮小子身体都好,从小就是摸爬滚打长大的,连咳嗽都没嗑过几次,杏花和宝哥儿就弱些。   “还有你们几个,成天就知道疯跑,也不知道老老实实在家里帮姐姐干点活。”   叶河也不怕她,抱着筐凑过去,献宝道:“娘你快看,这是我们今天的收获。”   叶大嫂原本以为就是些果子,因此就随意往里一瞧,结果印入眼帘的竟是一只兔子。   她眼睛瞬间睁大了,“咋还有只兔子?”   叶河神秘一笑,把兔子提出来,又扒拉开草,露出下面的山莓。   “你们可以啊,又是兔子又是果子的。”   “大娘,今晚做铁锅炖不?旁边贴棒子面饼。”   杏花也凑过去,那样子,感觉口水都快流下来了。   叶大嫂失笑,“家里也没缺你们吃穿啊,一个个都跟饿死鬼似的。”   说完又掂了两下兔子,想了想吩咐道:“桃花你去地里请你奶回来。”   也快到晚饭的时候了,叶老太早点回来不碍事。   几个小孩直直盯着叶大嫂把兔子带进厨间,就连性格比较矜持的荷花都不例外。   直到看不见叶大嫂的背影了,他们才恋恋不舍的收回视线。   没了兔子,还有山莓。   淘洗过三四遍之后,水里终于不再漂灰,叶家的孩子,有一个算一个都围绕在筐子前,拿着山莓往嘴里送。   洗干净的山莓颗颗圆润饱满,能在水里折射出红宝石一般的光芒。   叶瑜拿起一粒放在嘴里,这些山莓都是天生天养的,说起来古代没有污染,品质应该不错,但同时它也不是现代特地培育出来的水果,因此酸味大过甜味,只有在咽下去的时候才能隐隐尝到一股子甜。   然而整整一个冬天里,他们就没吃到过新鲜的水果和蔬菜,如今有的吃就够了,哪里有那么多要求呢。   叶老太推开门进来,她心里有数,自家大儿媳是个心里有成算的,叫她回来定是有事,因此她没耽搁,听了桃花的话就往家赶。   听到推门的声音,叶河抬起头。   “奶,你回来了。”   叶老太看见叶河嘴边一圈血红的水痕不由得退后一步,然后才瞅见盆里的山莓,她乐道:“哟,今天倒是挺好,摘到山莓子了。”   叶河继续兴奋地说:“还不止呢,您快进去看看。”   “哦?”   叶老太有些纳闷,往屋里走到一半,又停下了,“宝哥儿,这东西凉,吃两个尝尝味就算了,剩下的明天再吃。”   叶瑜也感觉到肚子有点凉,便听话的点点头。   “还有你们也是,别贪吃,着了凉跑茅厕可够难受的。”   虽然没吃够,但是几个女孩都听话的放下了,只有叶河跟只熊似的,蹲在地上努着嘴继续吃。   还信誓旦旦地说:“您放心吧,我身体好着呢,绝对不会跑茅厕。”   这让杏花她们都用崇拜的眼光看着叶河,二哥竟然敢不听奶的话。   直接把叶老太给气笑了,她撸了撸袖子,上前就揪起叶河的耳朵,也不管他的喊痛声,“三天不打,上房揭瓦是吧?”   “疼疼疼。”叶河也就嚣张这么一会儿,被揪了耳朵就蔫头蔫脑的停了嘴,把盆放进堂屋里的时候还不忘再往嘴里塞一个。   叶老太察觉到他的小动作,只翻了个白眼,就当没看见了。   然后转身进了屋,一眼就看见已经被叶大嫂剥好皮放在案板上的兔子,她立刻眼睛一眯乐了。   “怪不得二小子今天跟吃了熊心豹子胆似的。”   外边的动静叶大嫂早就知道了,他家这个小儿子就是个记吃不记打的。   “娘,孩子们想吃铁锅炖,我寻思着这兔子切一半正好做,另一半可以留着日后再吃。”   叶老太看了看兔子肉,一咬牙,说:“别留着了,近日春耕,大家伙肚子里都没油水,全给炖了。”   她说完又打开上面的柜子,只见柜子里头放了两个大袋子,袋子口都被封的实实的。   解开袋子口,里面是黄澄澄的棒子面,叶老太小心翼翼的从里头舀出两勺棒子面,刚想把袋子再封好,她又跺跺脚,心疼的又加了一勺。   “这些都是新粮,磨过三遍,里头一点旁的都没加,就用这做棒子面饼吧。”   平常他们吃的棒子面都是粗磨的,只磨过一道,这样能最大程度减少损耗,再加上磨面的时候不会去皮,里面还有谷皮和糊粉层,吃起来就比较喇嗓子。   细磨的就是磨过三四次,把外皮磨掉然后再打粉,得到的棒子面中没有了谷皮和糊粉层,口感会更细腻。   这种精细的棒子面除了过年他们家基本没吃过。   叶大嫂也不多说,叫上桃花荷花直接开火。   今天叶老太不小气,也舍得放油了,兔子肉切成大块过一遍油,紧接着捞出备用,重新在锅里下葱姜蒜,爆香后依次放入兔肉,土豆,白菜,白萝卜等,调料不算多,只用了盐和大酱,最后加水,同时在铁锅的边边上贴上揉好的棒子面饼。   在葱姜蒜刚开始爆香的时候叶家人就都回来了,厨房传来的一阵阵浓香让他们劳累了一天的身体都软了下来,所有人齐齐蹲在厨房门口,就等着开饭。   这么大的香味自然会传出去,幸好叶瑜家所在的地方比较偏,但再偏的地方旁边也有一两户邻居。   他们家左边的邻居姓吴。   吴家在叶家村是外姓,跟叶瑜家是为了圈个大点的宅基地才选这么偏的地方不同,他们家是实打实的穷,再加上是后来的,所以才住在山脚下。   他们家老头逃难时没了,来到叶家村时就只剩孤儿寡母,村里人有心怜悯,刚开始的时候颇为照顾他们,然而这吴老太却是个能闹腾的。   比如因着他们是后来的,所以分的田地不算好,路又远,她就仗着一哭二闹三上吊,硬生生把自家分的田跟别人换了。   她别的不说,看人挺准,只敢对着弱气的人闹,许多人都是禀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想法,基本都捏着鼻子认了,不会跟他们掰扯,反正村里的田其实都差不多,顶多是形状不好或者离家远。   吴大郎长大后因为有个这种性格的娘,养成了一棍子打不出一个屁来的性格,娶的妻子王氏也是软弱的,娘家比吴家还穷,再加上连生了四个女儿,在家里一直都抬不起头。   此时吴家的黄泥屋里一声腹鸣打破了安静。   “我想吃肉,我想吃肉。”   一个跟其他人看起来不是一家的黑胖小男孩躺在地上左右翻滚。   尖嘴猴腮的老太白了媳妇一眼,“还愣着干嘛,没看见石头饿了?赶紧去做饭。”   说完连忙蹲下哄孩子道:“肉不好吃,咱不吃啊,乖。”   “不。”男孩尖叫,“我就要吃肉。”   老太哄了半天都没哄好,反而让那男孩又在地上滚了两圈,顿时急的她满头冒汗,又很是心疼他身上的新衣服,最终还是妥协了。   “好好好,咱吃肉。”   “没看到你们弟弟想吃肉?还不赶紧去隔壁要一点?”   她转头看见木愣愣站在一边的四个孙女,呸了一声,“都是赔钱货,一点眼力见都没有。”   四个女孩都慌然,既没理去隔壁,又怕吴老太的手段。   “都是没出息的。”吴老太其实也有些胆颤,叶家那老太太可不是个好相与的,但是看着自家孙子馋的口水直流还是心疼了,她咬咬牙从自个屋里拿出个用白布包着的东西。   解开一瞧才发现是几块点心,那点心不知道放了多久,边上已经长了绿毛,就这,吴老太还是不舍得,把完好的两块换了个地方藏起来,只留下碎的两块。   作者有话说:   小鱼:兔兔这么可爱,怎么能吃兔兔呢(狗头jpg;   【现实生活里请不要吃野生动物】 第4章 铁锅炖兔肉   叶家人围坐在饭桌前,正等着两位老人先动筷子,叶老太率先夹了一块肉给叶老头,然后开口:“行了,都别愣着了,赶紧吃。”   她话音刚落,数不清的筷子残影跟练了无影功似的就往铁锅炖兔肉里戳。   叶瑜年岁小,虽然会用筷子,但到底手小用的不熟练。   叶父叶母两人自己吃的同时还不忘照顾孩子,一块块兔肉落在叶瑜的碗里。   “爹娘你们吃。”叶瑜更喜欢吃吸满了肉汤的棒子面饼,还有绵软的土豆和白萝卜。   “真香啊,要是以后能天天这么吃,这日子就算给金子都不换!”   叶老大嚼着兔肉感慨,这话引得叶老太斜眼看他,嫌弃道:“你想的倒美,还天天吃肉,能吃饱就不错了。”   叶老大闻言也不恼,只嘿嘿一笑。   兔肉炖的香浓软烂,锅边素极入味,这一顿吃的叶家人个个肚儿滚圆。   吃完饭,叶大嫂又烧了壶水,因此大人都还没散,坐在桌子旁边聊天边喝水溜缝儿。   小孩们倒是闲不住,都跑到院子里玩去了,就连叶瑜都被叶河给拉了出去。   叶父从黑瓷的小盒里捻出一小撮老茶放进杯子,这些茶都是山里的野茶叶,卖不上价钱,但摘下来之后通过晾晒能保存一年之久。   “方才叶恩带了个消息过来,说是县老爷要在春耕后修城墙,从下边的村子招泥瓦工,还不要求手艺,只一点,力气得大。”   说着他砸砸嘴,“约莫是七天的工活,结束了一人给五百文钱。”   可别看不起这五百文钱,如今一斗米不过也才十几文,五百文钱相当于半两银子呢。   叶老太欲言又止,“春耕耗费精力,要是再去做力工,身体怕是吃不消。”更何况,家里又不是揭不开锅,何必这么拼命。   叶父迟疑一会,还是说了实话。   “我想多挣些钱,好把宝哥儿送去县里的书院。”   书院跟私塾不太一样,去书院求学的多是立志走科举之路的学子,而私塾就更单纯,老师会教一些启蒙书,学生认认字就是了。   县里只有一家书院,就算是给孩童启蒙的班级,束脩也不便宜。   一听这话,屋子里所有人都皱紧了眉头,说实话,农家子弟想要科举那是要倾全家之力一起供养的,像是村里的叶童生,考了三四次才勉强考上童生,还是倒着数的,就算他们家有家底,也差点没供上。   远的不说,就光说笔吧,一杆笔甚至要一两银子,而农家一年到头都在地里刨食都不一定能挣这么多钱。   虽然三房关系不差,但是在这种大事上大房二房还是迟疑了。   叶父见状立刻道:“当年服役回来,领头的将军赏了我三十两银子,再加上这么些年攒的钱,我们暂时还能负担得起。”   叶父十几岁的时候,朝廷来征兵,正好轮上他们家,当时叶老大和叶老二,一个孩子嗷嗷待哺,一个媳妇正怀着孕,可愁坏了叶老头和叶老太。   最后还是叶父本人挺身而出,收拾行囊跟着征兵的官员走了,这一走就是七年,再回来的时候身边跟着叶母,两个人是在边城成的亲。   他服役时受了伤,受伤的具体原因不明,军里的大夫说叶父此生可能都不会有孩子,事实确实如此,叶父叶母成亲五年都没动静,到最后叶父甚至死心了,想着大不了日后让侄子为他上香。   叶父三十那年,叶母才怀上叶瑜,别人在他这个年纪,早点成亲的说不准连孙子都有了。   孕期里叶母得到了精心照顾,然而叶瑜出生时还是没满八个月。   刚出生那阵,叶瑜甚至没有一只猫崽大,全身都发青,肚子上皮薄的好像能看清里头的内脏,哭声也极微弱,稳婆接生的时候手直发抖,生怕孩子在她怀里咽气。   所有见过的人都摇头,这孩子实在不像是能活下来的样子。   那时叶老头叶老太愁的天天半夜睡不着觉,叶父更不必提,日夜守在儿子身边,连眼睛都不敢闭。   好在现在都过去了。   这也是家里人都把叶瑜看成眼珠子一般爱护的原因之一。   叶老头拿下嘴边的旱烟,往鞋底磕了磕,“你们两口子自己的私房怎么用我和你娘不管,但别打你两个兄弟的主意。”   至于他们老两口的私房得留着,日后若是三房连粮食都没得吃了,他们做爹娘的好歹还能托个底。   叶父点头应道:“那是应当的。”   他本就没想从两个兄长身上掏钱,大房二房也都有孩子,不能为了宝哥儿一个,亏待其他孩子。   宝哥儿可以先在村里的学堂启蒙,等叶童生教不了他的时候再送去县里的私塾,这样一来前期只需要花启蒙书和笔墨纸的钱,他们家还能负担的来。   叶父叶母完全没想过自家儿子是个愚笨的这种可能,对他们来说,满村里再没有比宝哥儿更聪明的孩子。   此时叶老二插了话,“县里的招工,我跟你一起去,你哥我没什么好处,只有一把子力气。”   叶老二从小就比普通人力气大,十二三岁的时候就跟叶二嫂的爹娘学打猎,如今算得上是个老练的猎人。   “成。”   叶父应了。   堂屋重回安静。   吴家老太和她孙子就是这时候过来的。   因着屋里有人,所以叶家的大门没关,吴老太就堂而皇之的推开门走进来。   刚进来就拉着荷花,道:“你们家倒是吃得好,可怜我的石头连饭都没得吃…”   一番唱念作打下来,成功让在院子里的孩子们懵逼了。   吴老太不满傻愣愣站着的荷花,她手上又用了劲,颇尖的指甲顿时陷入肉里。   “啊。”荷花痛叫一声就想甩开吴老太的手。   然而吴老太的力气不是她一个小孩能抵抗的。   “你干嘛,快松开我妹妹。”   幸好叶海来的快,他直接一推,把荷花护在了身后。   吴老太被推的退后几步,哎哟哎哟的叫唤起来,“作孽的东西哟,老吴啊,你怎么就走了呢,现在谁都能欺负我们家孤儿寡母,日后这日子还怎么过啊。”   她坐在地上边锤地边嚎,左右心里舍不得那点心,就没拿出来。   叶瑜目瞪口呆的看着这个老太,还有跟在她身后伸长脖子往堂屋望的黑胖小子。   叶老太听到动静就翻了个白眼,这姓吴的这么多年就没变过,干啥啥不行,撒泼最能行。   “行了,别嚎丧了,你想啥我能不清楚?我就直白告诉你了,想占我们家便宜,不可能!”   叶老太可不怕她,叫上大孙子,一人提留一个,直接把他们都轰出了门。   大门在吴老太鼻子尖前重重合上。   “我想吃肉,我想吃肉!”   石头不肯离开,在叶家门前哭天抢地,不时还伴随着吴老太指桑骂槐的咒骂声。   然而叶家人都跟没听见似的,该刷碗刷碗,该喂鸡喂鸡,全然没有把她俩当回事。   最后石头的哭喊声都哑了,吴老太也骂的上气不接下气,门口终于安静下来。   叶二嫂撇撇嘴,“这家人一个比一个闹腾,就是可怜招娣她们了。”   都当邻居这么久了,吴家的破烂事他们自然一清二楚,家里所有的粮食都是先供吴老太、吴大郎还有吴石头三人吃,剩下的才是他们家媳妇和四个闺女的。   招娣六岁时就接手家里的活计,做饭洗碗劈柴,样样都得做,不做完不让吃饭,几个姑娘都瘦成皮包骨。   叶大嫂跟着叹气,“咱们村里姑娘少,没有哪家跟他们似的。”   叶家村不知道为何每年出生的男孩要比女孩多许多,男孩成年后总要成亲,能选的女孩实在少,因此不说全都疼爱女孩,但也没有像吴家这样不把女孩当人看的。   “可不是,吴家那四个姑娘大冬天的还要去砍柴,年岁最小的那个上次不就差点没救回来?”   叶瑜搬着小凳子坐在他娘身边,手里捧着红枣茶,边喝边听八卦。   他对这事也有些印象,那还是过年那阵的事情了,一般他们冬天烧的柴都是秋天砍回来的,或者在不下雪的白天补充库存。   也不知道吴家怎么回事,还下着雪呢就说柴不够,把四个姑娘轰出家门去砍柴,要说砍柴也该是男人去干,结果吴大郎啥都不说,只缩在屋里。   还是他们家看不过去,把自家的柴分了一些给招娣她们。   就算如此年纪最小的来娣还是冻病了,吴老太却不想叫大夫,她信誓旦旦的说大夫都是骗人的,来娣在被子里捂捂就行。   气的叶老太差点跟她动手。   最后多亏叶家村的村长赶过来训了吴老太一顿,她才偃旗息鼓。   然而郝大夫开了药,她却连一点药钱都不肯出,招娣都跪下求她了,说药钱以后会还给她,她也不出。   这一家是叶瑜穿越后见到的最极品的一家,尤其是吴老太,还有他们家大郎,虽然看上去老实憨厚,被自己老娘拿捏在手心里,但叶瑜总觉得这男的面憨心奸,是个冷心冷肺,自私自利的人。   他是在享受他娘给他创造出来的生活,媳妇和闺女都得伺候他。   叶瑜不信,吴大郎拗不过他娘,但凡他能为闺女说几句话,来娣也不至于病的那么重,吴老太连药钱都不愿意掏。   想到这叶瑜长长叹了口气,引得叶大嫂捏捏他的脸,“咱家宝哥叹啥气呢?”   叶母笑道:“小孩子家家有啥可愁的,赶紧去洗把脸睡觉了。”   作者有话说:   非常非常非常慢热 第5章 炸黄豆   半夜里一场雨倾盆而下,幸好叶瑜家的炕还在烧,因此屋子里仍旧算得上温暖。   直到第二天清晨,这场暴雨才转为了小雨,时断时续的阵雨冲刷着天地间,带来一股混合泥土味道的气息,说不上好闻,但足够清新。   叶母从炕柜里拿出一件稍厚的棉衣,“今天寒气重,都得穿厚点。”   等三人穿戴整齐出门,吃早饭的时候却发现二房一家眼下有着青色,几个孩子还时不时打个哈欠。   叶老太斜他们一眼,“昨晚都去做贼了?大早上眼睛都睁不开。”   叶老二闻言叫屈道:“您离得远是不知道,昨晚吴家闹了一宿,到现在都没消停。”   其他人倒是都没听见动静,毕竟叶家不算小,距离吴家最近的就是二房所在的东厢房,再加上昨晚雨声大,也掩盖住不少声响。   “二伯,他们家出了啥事啊?”叶河放下手中的窝窝头,凑近耳朵问道。   叶老二吸溜一口棒子面粥,“不知道,好像是他们家孙子出了事。”   正当叶河还想继续问的时候,叶老太却粗暴的打断了他,“行了,赶紧吃饭,一会事还不少。”   叶河只好怏怏的闭嘴。   他们都以为叶老太对这件事没兴趣,却没想到刚吃完饭,叶老太就提溜着木凳,冒着雨走出门,看那方向是去吴家的。   家里几个孩子对视一眼,纷纷跟上,叶老太也没阻止他们。   此时吴家门口正热闹着。   见叶老太过来,站在屋檐下看热闹的村民便往开散了散,给她挪了个位置。   “姐你也来了。”   正好叶老太右边是她的娘家表妹,两个人年岁差距小,成亲前关系就不错,可巧,嫁人后又在同一个村,因此处的跟亲姐妹也没有什么区别了。   叶老太本姓苏,娘家离叶家村不过半日的脚程,她表妹姓黄,夫家是叶家村村长的弟弟,家里条件不错。   这不,黄老太手里还拿着一缸黄豆,正往几个孩子面前放。   “快尝尝,这是新下来的黄豆,用盐炸过,可咸香。”   叶海看了叶老太一眼,见她点头,这才拿了几个给弟妹们分。   “哎哟,这么点哪够吃,再多拿点。”   叶老太阻了她,“吴家这是咋了?”   这话一出,黄老太就被转移了视线,她将黄豆收回来,凑近道:“那是遭报应了,说是从昨晚开始吴老太、吴大郎还有吴石头他们仨就开始跑肚子,一晚上去了五六趟茅厕,拉的路都走不动。”   吴家人缘是真差,看热闹的都挺幸灾乐祸。   正在这时叶村长和郝大夫匆匆冒雨赶来,一进门就听见吴老太的埋怨。   “哎哟,你们怎么才来啊。”   叶村长心情本来就不好,任谁大雨天的在家好好待着烤火,却被叫出来淋雨都不会好受,这下又听到吴老太的埋怨,他更没好气了。   但再不爽他也没表露出来,只让郝大夫先去诊脉。   “你们昨天都吃了点啥?”   郝大夫挨个诊完心里便有数了,就是吃坏肚子了。   “棒子面粥,和窝窝头啊,咱们家可不像旁的还有肉吃。”   吴老太说着还不忘阴阳怪气一番。   “同样的饭你媳妇和孙女都没事,咋就你仨出事了。”   在门口看热闹的村民大喊道。   “我看啊就是他们的报应,这么多年撒泼打滚的,老天爷都记在心里呢。”   有被吴家碰瓷过的人家八卦,那声音直直传入屋里。   吴老太勉强直起身,怒骂,“你们胡说,我们家都是本分人,老天爷应该记住你们才是。”   “我们可没做亏心事,不怕老天爷记住。”   “是啊,有啥怕的,我还想着老天爷看我顺眼,能给我家诚儿找个贤惠的媳妇。”   村民你一句我一句的,差点气的吴老太背过气去。   叶村长心里有气,但也不能叫吴老太气出个好歹来,便叫他们都少说两句。   这时郝大夫才慢条斯理地收拾好东西,“就是吃坏了肚子,不是啥大事,吴家家贫,也不必吃药,多跑几回茅厕也就是了。”   话音刚落,那边吴石头便哀嚎着捧着肚子往茅厕跑。   吴老太担心,又转头训斥站在墙角的孙女。   “一点眼力见都没有,还不快去照顾你们弟弟。”   话音刚落村民又忍不住开口。   “别怪我说实话,石头都八岁了,上个茅厕还要别人照顾,是不是脑袋有问题啊?”   “是啊是啊。”   有村民应和,他们确实也是这么觉得的,若是个五六岁的小孩不会上茅厕还能理解,可是这都八岁了,半个劳力的年纪还啥都不会干,不会真是脑子有问题吧。   吴老太被这些话气的浑身直发抖,站起身就想打上去,但是她显然高估了自己的身体,刚站起来就听见肚子一阵咕噜咕噜的叫,只好又捂着肚子弯回去。   这时贴着墙角站好的四个女孩里,有一个突然小声开口:“昨晚上你们不是单独吃了点心?许是那点心闹的。”   见所有人的目光都集中到她身上,她便又瑟缩的往后退了退。   黄老太眼睛眯了眯才看清是谁,她有一手好女红,绣出来的帕子荷包在县城里都有销路,也因此熬的眼睛坏了,离远点就看不清东西。   “那是吴家最小的来娣吧。”   叶老太点头,“是她。”   “吴家这四个姑娘都是灵巧的,若不是有这么一个奶奶,跟我家孙子也怪配的。”   黄老太极遗憾的咂咂嘴,叶家村里的女孩是真少啊。   先不提村民窃窃私语,屋里吴老太却不信是点心的原因。   “别瞎说,那点心都是从县城大铺子里买来的,哪会有问题。”   郝大夫想了想,问道:“点心放了多久?”   吴老太嘴里嘟嘟囔囔的,“攒了一年的银钱,才在点心铺子里买到过中秋的点心。”   中秋?现在都是四月了,去年中秋,那岂不是都过了六七个月?   郝大夫闻言不由得叹口气,“点心不能放那么久,早就招虫子坏掉了。”   村民们也都明白过来,原来是吴家老太自己抠闹的,瞬间又议论纷纷。   嗨,这不是自作自受嘛。   “行了,赶紧散了吧,这大下雨天的,在外边待着不冷啊。”   叶村长开始赶人了,自己也准备走。   “你不能就这样走啊,我们得难受到啥时候啊?”   吴老太却拽住郝大夫的药箱。   “那你还想咋样?”   叶村长极不耐烦,他是村长,不是她爹。   “至少…至少得抓点药啊。”   郝大夫皱眉,“之前不是你说你们家没钱吗?这也不是什么大病,熬熬就过去了。”   有那村民喊道:“你不会是想不交药钱买药吧?”   吴老太确实有这个想法,但还没说出来就被叫破了,她涨红了脸,“谁说的,我有钱,买药!”   说着就从衣裳兜里掏出零散的铜板。   这下村民就用更鄙视的眼神看她,来娣生病的事还没过去多久呢,这么快就有钱了?   郝大夫见状写了药方,带着吴家媳妇去拿药。   他们刚走,吴老太肚子便一阵翻腾,她捂着肚子赶紧往院子里跑。   “石头啊,你好了没啊?”   石头在茅厕里不耐烦的大喊,“哪有那么快。”   农家茅厕只有一个坑,一般情况下,再着急也能忍住,等里面的人出来,但现在显然不是一般的情况,吴老太她忍不住啊!   只听噗呲噗呲的声音,一股臭味从她身上传来,引得周围人不由退后几步,纷纷用袖口堵住鼻子。   “那什么,就这样吧。”   说完叶村长就马不停蹄的往外走,头都不带回一下的。   这下没啥热闹可看了,村民三三两两的往家走,边走边兴高采烈的聊着这件事,估计吴家的事很快就会传遍整个村子,甚至传到邻近的村子里。   黄老太看的意犹未尽,看时间还早便跟着叶老太回了叶家。   “看这情况,家里的茅厕还是该多挖两个坑。”   未雨绸缪嘛。   叶家人多,茅坑也挖了三个,倒不会出现这样的情况。   “不说他们了,”叶老太换个话头,“你们家老大的婚事定时间没?”   黄老太膝下三儿两女,这老大说的是长子的大儿子叶周远,俗话说得好,老儿子大孙子,老太太的命根子,叶周远便是黄老太的命根子眼珠子。   他今年已经满十八岁,早早便相看起来婚事,去年过年前定下柳树村的一家闺女。   说到长孙,黄老太立刻笑成朵花,脸上的皱纹都挤在一起。   “定了,下个月初十,是个宜嫁娶的好日子。”   叶老太点头,“那就好,若是有啥需要的,尽管来找我。”   “您这么一说,我还真有件事,”黄老太道:“到时要麻烦您去给远哥儿铺床,敬哥儿和杏花去压床。”   叶老太儿女双全,是再合适不过的铺床人选。   敬哥和杏花又是龙凤胎,这更是福上加福啊。   “成!”叶老太爽快应道,又不是啥大事,都是做惯了的,就连两个小的也是压床经验丰富的人。   “哟,你看我,一不小心就待这么久了,家里还等着我回去呢,那姐我就先走了。”   黄老太一看叶家准备做午饭,立刻站起身准备离开。   叶老太也没挽留,只将人送到门口。   她回来的时候正好看见叶瑜坐在堂屋里发呆,忙道:“咋搁这坐着呢?风吹的不冷啊?”   “宝哥儿!在想啥呢?叫你都没听见。”   叶瑜这才清醒过来,转头问:“奶,家里黄豆多吗?”   叶老太将门掩上,想了想回道:“黄豆不少,家里的油都是用黄豆榨的,你黄奶奶家就有个榨油作坊,咱村里甚至旁边几个村都会去他们家拿黄豆榨油。”   “咋?馋黄豆了?一会给你炸点当零嘴吃。”   “没有,我才没那么馋。”   叶瑜连忙摆手,他只是突然想到了豆腐。   这个时代颇有些诡异,有大豆榨油,却没有豆腐,至少他家所在的村,甚至县里都是没有的。   若是能把豆腐做出来,那就是独家的生意,不说大富大贵,至少手里宽裕的不少是真的。 第6章 烤地瓜   叶瑜记得制作豆腐必不可少的就是盐卤,但盐卤具体是怎么做出来的,他却记不太清。   而且他现在才五岁,就算会做,也说不清来由,难不成要跟家里人说,他要用黄豆做个稀奇的吃食出来?到时候恐怕他爹娘都要觉得他是在胡闹。   因为心里存着事,叶瑜一整天都沉默寡言,他娘是看在眼里,着急在心里,生怕自己儿子又生病了。   为了不让他娘担心,叶瑜便把这事先放在了心里。   不过让他没想到的是事情竟然很快就迎来了转机。   那是四月的一天晚上,正当叶瑜躺在炕上迷迷糊糊就要睡着的时候,却全身一震,有一道门突然在他脑海里出现。   只见那扇门初看平平无奇,但是仔细一看却发现门上刻的纹路仿佛能深入灵魂,直视门时有许多仿若流光的细碎知识从叶瑜脑海里划过。   金手指?还是陷阱?   叶瑜极谨慎的观察着那扇门,那扇门也八风不动的任他观察。   …   总不能一直这么僵持下去,叶瑜绷紧身体,用右手食指指尖轻轻推了一下那扇门。   不会突然窜出来一个黑影吧,或者直接把我吸进去。   叶瑜胡乱思索着。   然而开门时并没有任何事情发生,门就是平平无奇的,连声音都没发出的被他推开了。   门内空间不大,但极明亮,光不知道是从哪里透过来。   就着光,只见一排排书架排列整齐的陈放在房间里,书架上一本本书按照二十六个字母的顺序摆放。   叶瑜抽出其中一本。   《高效养猪与猪病防治》   绿色的封面上一头粉白色的猪正对着他搔首弄姿。   叶瑜:…   不过若是能看到内容,那真是帮了大忙。   他迫不及待的翻开书,一目两行的扫过,果然能看到内容,心下不禁有些感谢把这个金手指送给他的不知名的存在。   虽然书里有些科学养殖的法子,在古代的农家没法用,但他要的就是些基础知识。   将书放回去后叶瑜开始探索这个知识空间。   首先,空间大小只有十平方米左右,四周的墙壁似乎是一种无形的材质,他有一种预感,这个空间是会变大的,只是变大的要求他暂时还不知道。   其次,空间里的书籍大都是些关于种植养殖的书,这同时也是他现在最需要的。也不知道其他种类的书会不会出现在这里。   最后是关于空间存在的问题,他进入知识空间的时候应该是精神体进入,身体依旧在外界,并且现实生活里的东西不能拿进来,也就是说他想把空间当成一个储物空间的想法破灭了。   除此之外,他并没有找到任何关于这个空间的只言片语,空间来历不明,成因不明,实在让人忧思。   精神体在空间里的时候,只要有人触碰他在外界的身体,他依旧有感觉。   就像是现在,叶瑜能感受到有人将手覆在他的额头上。   分出一点精神,能听到断断续续的窃窃私语。   “头不烫,应该是没生病。”叶母披着衣服松了口气,“看来是天太冷,所以宝哥儿才恹恹的。”   叶父小心的点燃油灯,放在炕桌上,然后挪开墙角的一块砖,从里头拿了个小布袋出来。   与此同时,叶母也从炕柜里的棉被里掏出一个荷包,她手不停的同时,嘴也没停。   “放在一起不就好了,你说说你,还非得要两个人分开藏。”   “有句话说得好,狡兔三窟,咱们手里的银钱可不少,都放在一块被偷了咋整。”   叶父也有自己的思量,分开藏麻烦是麻烦了点,但它保险啊,就算没了一个,不是还有其他的嘛,不至于全军覆没。   叶母也就是抱怨两句,很快就将家里的银钱全都找了出来。   其中最引人注目的就是三十两银元宝,这是叶父当年服役时将军赏的,其余的就是些碎银子和零零散散的铜板了。   两人看着这些银钱,叶父先捏了捏银元宝,“暂时够用,等明年就把宝哥儿送去叶童生那儿开蒙,不说别的,多识些字也是件好事。”   识字了就能去县里,就算当个学徒也是好的。   叶母点点头,“要是能在药堂里当个学徒就好了。”   郝大夫曾经就是药堂学徒,只不是不是黑河县里的药堂,而是更远的地方,但他如今在村里仍旧极得尊重,由此可见有一门手艺的重要性。   叶父骄傲地说:“就凭咱儿子的聪颖,日后肯定是要做大官的。”   两人稍微聊了两句话,然后把银钱各自收好,重新躺回炕上,这次没人再说话,只传来阵阵呼吸声。   叶瑜眼睛一酸,差点掉下泪来,父母爱子,则为之计深远。   此生能有这么一双父母,还有什么值得害怕的呢。   何其有幸啊。   他抹抹眼睛,在空间里翻了半天,终于翻到一本现在最需要的书籍。   《豆腐制品加工技术》   这本书详细介绍了各类豆腐及豆制品的生产技术及注意事项。   其中传统豆腐便是其中之一,他在书中找到了个法子,可以用白醋代替盐卤用来点豆腐。   叶瑜琢磨着偷偷试一下,少用点豆子和白醋,这样做坏了也不会很心疼。   说做就做,第二天一起床,叶瑜就像个跟屁虫似的跟在今天负责做饭的叶二嫂身后,跟着她在厨房里进进出出。   厨房空间小,叶二嫂转身的时候差点撞上他。   “宝哥可是饿了?”叶二嫂以为叶瑜是饿了,就从炉子里拿了一个地瓜给他,“乖,拿出去吃吧。”   叶瑜拿着地瓜哭笑不得,他鼻尖动了动,顿时一股香甜的气味萦绕在周围。   他被桃花从厨房里牵了出来,刚出来就叹了口气,还是太着急了,现在家里人都忙着,别给他们添乱才是正经事。   “宝哥儿,你叹啥气啊。”叶敬吸吮着食指,一双眼睛直直盯着叶瑜手里的地瓜看,嘴边哈喇子都快流下来了。   叶瑜没剥皮,对农家人来说,地瓜皮也是能吃的,剥掉多浪费啊,再说了,皮上沾的灰也都是草木灰,一点都不脏。   他把地瓜掰成三分,本来就不大的地瓜这下子更小了。   “给。”他把其中两块递给叶敬和杏花。   杏花舔舔嘴角,懂事地说:“宝哥儿你吃,我不饿。”   叶瑜看到旁边已经开始大快朵颐的叶敬,嘴角抽了抽,“没事,我这儿还有呢,咱一块吃。”   古代没经过育苗挑选的地瓜味道并不如现代那样香甜,口感偏涩,咽下去的时候还有点喇嗓子,但不管怎么说都是热食,大清早的吃一个,身子很快就暖了。   正在他们吃地瓜的时候,叶老太拿着一个袋子走了进来,还冲叶瑜招招手。   叶瑜将最后一点地瓜放进嘴里,好奇地跑过去。   “喏,你们想吃的黄豆,回头给你们炸了当零嘴吃。”   叶瑜看着一小袋豆子大喜,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啊。   他想了想,问道:“奶,这黄豆可以给我做吗?”   叶老太手里的豆子都是去年下来的,这种老豆子现在不吃,再过过新的豆子也该成熟了,有新豆谁还吃老豆啊。   所以叶瑜想要,叶老太也就应了,在她看来,小孩子最多就是好奇,尝过黄豆生吃不好吃,估摸着就会把豆子给大人了。   看叶瑜从叶老太手里接过袋子,叶河很快凑了过来。   “咋不叫奶炸了?炸豆子稍微放点盐就很香了。”   杏花又馋又疑惑。   叶瑜悄咪咪地说:“我想做个很香的吃食,你俩想不想尝尝?”   “想。”一听到吃食,率先响应的就是叶敬。   杏花倒是迟疑,“真的?这些豆子可不老少呢,咱炸了能吃好几天。”要是做别的吃食浪费了,那可就啥都没了。   更何况宝哥比她还小呢,咋会做新鲜的吃食?   “咱们少用点?,就先试试。”   叶瑜不肯放弃,很快说服了叶敬两人。   他们先是把坏的,不饱满的豆子都给挑了出去,随后找了个木盆,用清水浸没豆子,从早上等到傍晚,叶瑜才把水给倒了。   然后三个小孩趁大人不注意,偷偷从厨房里拿了点白醋出来,又抱着木盆往村子里公用的石磨处走,此时那里正有人在用石磨磨麦子。   这人也眼熟,正是黄老太的大孙子叶周远,他手里还牵着一只驴,那只驴边走还边嚼豆渣。   “咋就你们仨?”叶周远愣了一下,他还以为他们后边跟着长辈呢,没想到就这三个小不点。   叶瑜抬了抬手里的木盆,回答道:“我们是出来磨豆子的。”   叶周远没多想,他以为是大人抽不出手,才让孩子过来。   “这石磨可重,你们咋可能磨得动,等一会我磨完,再帮你们。”   说着他便牵着驴加快动作。   叶周远三两下把自己的麦子磨完,打扫干净后才把叶瑜的豆子倒进石磨。   刚倒进去叶瑜却发现他忘了带水过来,正要回去舀水的时候,叶周远阻了他。   “我这儿还有点水,你就别回去了,用我的吧。”   说着他就把放在墙角的木桶拎了过来,里头约么还有三分之一的水,足够用了。   叶周远听叶瑜的指挥,越听越惊讶,大奶奶家的宝哥儿小小年纪就条理分明,十成十的聪颖啊。   很快豆子就被磨了两遍,磨成了豆浆。   叶瑜本想接过装满豆浆的木盆,但他显然高估了自己的力气,没抱稳差点连人带盆一起摔地上。   幸好叶周远眼疾手快扶了他一下。   “走,我帮你们送回家。”   他索性送佛送到西,把驴拴在磨盘旁边,自己端着木盆往叶瑜家走。   叶瑜颇有些不好意思,连连道谢。   “谢啥,咱们两家是一家的,一点小事有啥可谢的。”   叶周远不在意,但是叶瑜不能不在意,他打定主意,若是豆腐能做出来,定要给叶周远家送一份过去。   作者有话说:   小鱼的小小金手指到账 第7章 咸豆花   “远哥儿你怎么来了?”   叶老太有些惊讶的问道,她问完才看到叶周远手上端的木盆。   “这是?”   叶周远也是一愣,“这不是大奶奶你们让宝哥儿他们去磨盘那儿磨的黄豆?”   叶老太想了想,“是呢,瞧我这记性,家里正好做完晚饭,远哥儿你留下吃饭吧。”   “不用了大奶奶,我家的驴还在村口,怕被人偷,得早点牵回去。”   叶周远也没多想,连忙放下木盆就往外走。   叶老太送他到门口,还特地从菜地里摘了两把小青菜塞进他怀里。   “不是啥好东西,就是刚成熟,嫩嫩的可清爽,带回家让你娘凉拌着吃炒着吃都行。”   等关了门,叶老太才转身叉腰看向三个小萝卜头。   “说说吧,又有什么幺蛾子了?”   叶瑜没想瞒着家人,见她问了,就把自己想出来的托词一五一十说了。   “前几天我做了一个梦,梦里有个老爷爷用黄豆做出了一个名叫豆腐的吃食,看着可好吃了,我就想着试试能不能做出来。”   叶老太好似在听故事一般,咋这么玄乎了。   “只需要豆子?不需要别的了?”   叶瑜用力点头,他听出了叶老太的言下之意。   “只需要豆子和白醋。”   得了叶老太的许可,叶瑜也不用偷摸着来了,叶老太帮他把一盆豆浆倒进灶台上的锅里,大火煮沸,一阵阵豆子香气从锅中弥漫出来,闻到味道的叶家人都聚集到厨房门口。   叶海抽抽鼻子,大喊,“奶,你又做啥好吃的呢,那香味直往鼻子里钻。”   叶老太没搭理他,专心听叶瑜指挥。   随着温度升高,锅里浮沫也渐渐变多,叶老太便用勺子将浮沫撇去,偶尔再搅拌两下,等豆浆煮熟后,叶老太叫叶海进来帮忙,两人一起过滤了一遍豆浆。   过滤后的豆渣也有用处,可以用来喂鸡或者喂猪。   接下来是最重要的一步,叶瑜把家里的白醋和清水按照一比一的比例混合。   然后将白醋水倒入锅中,这个过程里千万要注意一定不能全部倒进去,而是要一勺勺慢慢推开,直到豆浆凝固成絮状,这就是豆花。   如果倒白醋水的动作过快会导致做好的豆腐口感变差。   叶瑜想了想,在定型之前先舀了一勺豆花出来,放在碗里,又从旁边的大酱桶里舀出一勺酱淋在上面,案板上还有今天晚饭用的葱姜蒜,他也给放在碗里了。   “奶,您尝尝,这豆花的味道也好。”   那一碗在家里所有人的手上传了一遍,保证每个人都能吃上一口。   咸豆花也被叫做豆腐脑,而甜豆花比起主食更像是甜品,现代时甜咸之争就没断过,甜党在南方,咸党在北方,叶瑜是北方人,吃咸豆花更多些。   加上咸卤、香菜、榨菜的咸豆腐脑更是他的最爱。   想到这,叶瑜不由舔了下嘴唇,遗憾的是家里调料少,完成品的咸豆腐脑还做不出来。   不过只加了酱的豆花也很美味了,口感极细腻滑嫩,都不用嚼,抿一下就从嗓子眼里滑了下去。   “好吃,就是没甚嚼头,一下子就没了。”   只尝了一口的叶海咂咂嘴,回味着豆子香气。   叶老太瞥他一眼,“真是牛嚼牡丹。”   她心里颇有成算,就算那劳什子豆腐做不成,就单单这豆花就够了,若是能在县里支个小摊,光卖豆花一天都能有不少收益。   毕竟成本颇低,只要一点豆子和一点白醋。   家里没有合适的工具,叶瑜就只好将一层麻布铺在叶大伯编好的箩筐里,豆花倒进去后,把麻布叠好,最后再将一个颇重的瓷罐压在麻布上。   换算成现代的时间单位,压四十分钟就是嫩豆腐的口感,压一个小时就是老豆腐的口感,可以自行选择。   折腾这么久,天色很快就暗了下来。   叶家人今天晚饭吃的比平常时候晚,并且吃饭时所有人都有些漫不经心,有的吃到一半还得往豆腐那儿看看。   因此只压了四十分钟,叶老太就将麻布解开了,一块白中透着黄的豆腐出现在众人眼前。   “这该怎么吃啊?”   叶家人有些无从下手。   叶瑜想了想,回道:“可以切块炖汤,也可以炒着吃,还可以做成包子馅。”   “行了,都这么晚了,你们小孩赶紧去睡觉,剩下的事我们来做。”   这是叶老头第一次开口轰他们去睡觉,叶海几人恋恋不舍的离开,走之前眼睛还盯着豆腐差点撞门上。   叶瑜躺在炕上的时候还在疑惑爷奶他们为啥没问他咋知道这么多东西。   然而他不知道的是,就在他睡觉的时候,堂屋里仍然燃着油灯,却十分寂静,叶老头抽着旱烟没说话。   最后还是叶父松开捂着脑袋的手,先开口,“爹娘,你们还记得宝哥儿周岁那年,有个和尚来咱们村化缘,当时咱还给了他两个窝窝头,作为回报,他给宝哥算过命。”   叶父咽了咽口水,继续道:“他说宝哥是宿慧之人,遇到机缘的时候就会显发出来。”   叶母不管这些,她只是说:“不管怎么样,宝哥都是我的孩子。”   就算有宿慧又如何,孩子也是她十月怀胎生下来的,是他们一碗饭一碗饭喂大的。   “当然是咱们家的孩子。”叶老头拿下旱烟在桌下磕了磕,“这事都给我死死瞒住了,不许往外透露,豆腐就说是老三当年服役时的长官给老三写信送来的方法,为了感谢老三的救命之恩。”   叶父当初是带着伤回村的,村里人都知道他是为了救人才伤的那么重,这个理由不说天衣无缝,至少是过得去。   没人反驳叶老头,在叶家看似是叶老太人前人后一把抓,叶老头沉默寡言的没啥存在感,实则只要是叶老头做下的决定,整个家就没人能反驳。   “就这吧,回去睡觉,明个一早还得起呢。”   叶父叶母忧心仲仲的往房间里走,两人进门看见躺在炕上正睡得喷香的叶瑜才有了些真实感。   这一夜不知道有多少人无眠。   反正叶瑜睡的挺好,起床的时候神清气爽。   今天是叶母做的早饭,一整块豆腐都被她切成小块同鸡蛋还有小青菜一起炖汤了,主食是地瓜面窝窝头。   平常都是喝稀饭,这一下有了豆腐汤喝,可是叫家里人十分惊喜,个个都喝了好几大碗,连点汤底都没剩。   “这豆腐放汤里味道是真好。”   叶老头放下碗,“咱们可以做豆腐的生意,或者说全村都可以做豆腐生意。”   叶父若有所思。   “爹,为啥咱不自己做?”   叶老二不太明白,为何要全村一起做,做豆腐本是他们家的独门手艺,可能挣不老少呢,若是分出去,那岂不是把到手的钱拱手让人?   叶老头拿旱烟杆敲了下叶二脑袋,“自己琢磨去。”   叶瑜倒是一听就明白了,一来豆腐生意是个大生意,光他们一家就算累死累活都不一定能供应的起全县城甚至全郡的豆腐需求。   二来嘛就是安全问题了,别的不说,要是有人用特殊手段来抢夺豆腐方子,若只有他们一家那肯定是螳臂当车,但如果全村都加入进来,于安全上便会颇有保障。   再说村里都是亲戚,这些年来你拉我一把,我扯你一把,都是互相帮衬着过来的,总不能我们山珍海味,叫他们吃糠咽菜吧。   更何况他们骤然变富,有些心不正的指不定要算计什么。   而且叶瑜并不担心,如今他有了金手指,除了做豆腐以外,还有不少发家致富的法子,旁的不说,就光是豆腐的一百二十种吃法他都能拿出来让他们开开眼。   叶老大其实也不太明白,不过他这人有一点好处,踏实听话,小时候听他爹娘的话,成亲后听媳妇的话,这么些年也是顺风顺水的过来了。   “过几天就是村里的集会,咱多做些豆腐,集市当天卖出去,不管咋说,先打响名声再说。”   叶父的建议得到了家里人一致的同意。   接下来几天,叶家人基本就没出去,幸好春耕已经过去了,要不然这么多活真不一定能干完。   除了大人,就连小孩都上手帮忙,把家里所有的豆子都做成了豆腐,就算卖不出去自个也能吃,整整三大筐豆腐摆在一起,里头有嫩豆腐也有老豆腐。   他们并不准备在集会上卖豆腐,卖的是豆腐做出来的食物,包括豆腐脑和豆腐包子,只要这些食物的名气打出去了,就不用担心没人买豆腐。   集会当天,天还没亮所有人就起床了,集会所在的地方离他们村还不近,走路估计要一个时辰。   说起来,这个集会一般是三个月一次,一次三天,范围辐射附近十余个村子,所以集会所在的地方属于这十余个村子的中心位。   比起县城来说,村里的集会更热闹几分,都是农民,不用银钱也可以用鸡蛋、粮食之类的换必需品。   他们早商量好,这次去集会的是叶老大夫妻还有叶父一家,小孩子里,则是带着叶河、荷花还有叶瑜。   剩下的人留在家里看家。   大人们牵着驴车率先出发,驴车上放着三大桶豆花,桶用棉布围了一圈的同时还用麻绳紧紧捆住了桶口,这是为了干净以及保温。   除此之外车上还有两个小木桌四个小木凳,当然碗筷也必不可少,这些都是叶家的男人们抽空做出来的。   “你们先在家待着,一会儿驴车会回来接你们。”   这是叶大嫂走之前留下的话,让五六岁的小孩走路过去未免有点太过勉强。   “宝哥儿,你说咱们家的豆腐会不会卖不出去啊。”   叶河忐忑地问。   “放心吧,肯定是没问题。”   叶瑜倒是不担心,豆腐这种食物在现代都能征服口味挑剔的国人,在生产力落后的古代肯定也一样,更别说,如今平民的食物种类如此单调,多了一种便宜且好吃的食物,哪会不受欢迎呢。   等叶瑜这几个小孩到集会的时候,已经是晌午时分,集会正热闹着,这一块空地足有一个足球场那么大,通往空地的路上也有人摆摊,人声嘈杂,人烟气十足。 第8章 麦芽糖   集会上人流如织,各种叫卖声、吆喝声不绝于耳,叶瑜看的是眼花缭乱。   “这棉布如何卖?”   有那精明妇人搓了搓小摊上青灰色的棉布,这是农家最常用的布匹,虽然粗糙而且颜色单调,但胜在价格便宜,大多数人家过年时都能扯一块布做新衣。   “都是家里亲手织的,一尺布五文钱。”   一匹布=四丈布=四十尺布=13.33米;   按照现如今的物价计算,一匹布大约要两百文,但是普通人家并不会直接买一匹布,多是按丈或者尺的单位进行购买。   “贵了些,旁的地方一尺布只要四文半。”那妇人踌躇一会,还是将手里的布放下了。   卖布的是一个二十多岁的男子,面相极圆润,他拿起摊上的布扯了扯,“您看这布扯都扯不坏,买回去裁成衣服能穿好久呢,再说了,咱家的织布手艺那是满村里都赞扬的,若是钱不趁手,可以用鸡蛋抵,一枚鸡蛋抵一文钱。”   旁边摊子的老板也点头,他们都是一个村子里的。   “沈家的布虽然贵些,但确实结实,我身上穿的这件穿了几年了,都没坏。”   别提,这男子嘴挺灵巧,叶瑜看那妇人听完脸上已经颇为意动。   “那就扯五尺吧,用鸡蛋抵十文钱。”   她心里自有盘算,鸡蛋是家里攒的,大可不必算钱,十五文钱五尺布算是十分实惠了,等把布买回家正好能给儿子做套衣裳,剩下的还够给姑娘做件上衣。   “哎,您请拿好。”   看过一场讨价还价,叶瑜一行人终于走到自家的摊子前。   可能是因为来得早,叶家的食摊位置不错,处于集市最中间,不管村民从哪个口进,都会经过这里。   怕今天太阳大,叶家人还特地搭了个简易版的棚子,不大,但好歹能遮遮阳。   叶大嫂见孩子们过来,连忙问道:“都还没吃早饭吧,给你们舀一碗豆花?”   说着也不等他们回答,直接从木桶里舀出一勺白生生的豆花,然后又从瓦罐里舀出蘑菇做的浇头。   深褐色的蘑菇酱淋在白色的豆花上,被风一吹,浓郁的香气便传了出去。   现在正是早晨七八点钟,赶集的村民大部分都没吃早饭,就算吃了早饭的,一闻这香气,也不由得深深吸一口气。   几个孩子端着木碗就蹲在棚子旁边开始吃豆花,等豆腐鸡蛋馅的包子蒸熟了,叶大嫂又夹了几个放在他们碗里。   叶老太和叶母包包子都是一把好手,就连叶家的男人们在揉面这方面也是天赋异禀(主要是力气大),因此揉出来的包子面又蓬松又筋道,包子馅更不用说,豆腐和鸡蛋只稍微放了盐,带着一点点咸味,吃的时候既不噎人也不齁嗓子。   叶瑜觉得自家做的豆腐包子最好吃,他吃的脸颊鼓鼓,让旁人见了,都不由得咽咽口水。   “大嫂子,你们这是做的啥?咋都没见过。”   有摊贩好奇地打听。   叶母边收拾东西,边按照叶老头交代的话,解释道:“这是外边的一种吃食,叫豆花,包子里面的馅是豆腐鸡蛋馅的,味道不错。”   至于这个外边到底是哪儿,就不得而知了。   叶母见那摊贩犹豫,便继续介绍,“一碗豆花五文钱,一个包子三文钱,再实惠不过了,都是成本价,就赚个辛苦钱。”   摊贩闻言在心里计算,名字既然叫豆花,那大概是豆子做的,如今豆价一斤也要六文钱,五文钱确实不贵,加上包子也不过才八文钱,咬咬牙不是吃不起。   “那先来一份豆花和一个包子吧。”   第一笔生意来的这么容易,这让叶家大人们颇为欣喜,立刻盛了一碗豆花递给摊贩。   刚过春分,天气还有点冷,再加上这些小摊贩多是昨夜就从家出发,步行到集市,早上吃的大多也是冷冰冰的窝窝头或者面饼子。   此时一口热气腾腾的豆花从嗓子滑下,不说味道如何,身子瞬间就暖了。   有人本来还在犹豫,但看到第一个吃螃蟹的人狼吞虎咽的样子,馋得吞吞口水,立刻不犹豫了。   “来一碗豆花,多放点酱,不要葱花。”   “再给我来两个包子,你家的包子也好吃,皮薄馅大,确实实惠。”   也有人打听豆腐是啥,但叶家人的嘴很紧,都只说是用黄豆做的,颇费一番功夫才做成这么些豆花。   他们家食摊排队的人多,碗筷自然也用得快,叶大和叶父都没闲着,拎着满筐的碗筷就去打水洗碗了。   叶河与荷花也在帮着收拾东西。   只有被所有人嫌弃人小的叶瑜,被要求坐在小木凳上乖乖地等着。   一直忙到太阳升到天空正中央,周身的温度已经能感觉到热的时候,叶家人终于能休息一会。   此时带过来的三桶豆花只剩下一个桶底,约莫还能再舀出四五碗,而豆腐包子更是一个不剩,有赶集的人不吃豆花,但是可以买两个包子,不管是在路上吃,或者是带回去给孩子吃,都很得宜。   叶母喝了一碗白水,喘过这口气,这才开口:“一会我得在集市上逛逛,家里还缺了些针线。”   针线这样的日用必需品有时候都不用银钱,用粮食或者自家编的柳筐就能换来。   叶大嫂点头,“家里的皂角也用完了。”   叶母应道:“一会我一起买了。”   歇过这阵最热的时候,留下叶老大夫妻看摊子,叶父叶母带着三个孩子便往外走。   本来叶母只想自己去的,但是仨孩子闲不住,都用渴望的眼神盯着她,她实在没受住,只好应了带他们一起。   至于叶父,也是因为怕叶母一个人有疏漏,索性就两个大人带三个孩子。   “可得挨个牵好手,别走散,年年集市上都会出乱子,尤其是去年,竟出了个拐子,咱们隔壁村有个小子就在集市上被拐走了,即使报官了,也到现在都没找回来。”   “要是被拐走了,就再也见不到爹娘,要天天做工,连饭都吃不饱。”   叶父吓唬他们,直把叶河与荷花吓得面色惨白。   叶瑜想起人贩子就很生气,现代常有人说废除死刑,但对他来说,有几样人罪无可赦,一来是犯故意杀人罪的;二来嘛,就是拐卖人口,这样的人死不足惜是真的。   叶母嗔丈夫一句,“瞧把孩子吓得,别怕,你三叔吓你们呢。”   “我不是想叫他们谨慎些吗。”   叶父觉得孩子们听完这件事应该不会淘气了,便住了嘴。   很快一行人就停在一个摊子前,这是一个卖日用的摊子,商品颇杂,有扫帚簸箕、针线、瓦罐、也有牙刷牙粉、皂角。   如今这个时代的牙刷叫做刷牙子,刷柄是用木头做的,刷头则是动物的毛,大部分都是猪鬃毛。   叶瑜用起来觉得除了刷头比现代的牙刷更硬一些以外,其他的区别并不大。   牙粉是由植物和中草药配制而成的粉末,清洁力不如现代的牙膏,但也还能接受,毕竟能刷牙就不错了,还要啥自行车啊。   听说县城里还有专门卖给富贵人家牙刷和牙粉的铺子,刷柄甚至是用玉石做的,牙粉也用了诸如松脂和茯苓这样珍贵的药材。   那样的牙刷一两银子都不一定能买到。   至于皂角,农家常用的是一种天然皂荚碾碎后加了猪油的,因此也被称为「肥皂」,犹如拳头大小,并且没啥味道,清洁力也还算可以。   针线得买,爹娘和宝哥的刷牙子也都用了很久了,是时候换一个了,既然刷牙子买了,那牙粉也得囤一些,还有皂角…   叶母思索家里情况的同时,手也不停,很快把自己需要的挑了出来。   这个摊子的摊主是个三十多岁的瘦小男人,话不多,也没吆喝,很不起眼的样子,然而当叶母向他问价的时候,叶瑜才算是大开眼界,这人竟有一项心算的技能,不过拿眼睛扫了一遍,立马就把叶母手里东西的价格一样样报了出来,然后又说总价格。   “一共三十一文钱,抹掉零头,给三十文钱吧。”   叶母没有讨价还价,像是这样的日用品,价格基本都是固定的,利润也不多,只能算勉强糊口罢了。   付过钱,那些零零散散的物件就被叶母放在了她带过来的小篮子里,还没等她抬腿,叶父就从她手上接过篮子。   这一幕正好被叶瑜看见,他偷笑了一下,爹娘的感情真好。   东西买得差不多,几人刚要回去,叶母却看到一处卖糖的摊子,摊主正用木棒拖出合适的糖量,画成各式各样的糖画和唐人,然后将糖人插在稻草架子上。   这是麦芽糖,价格低廉,深受小孩喜爱。   “正好看见麦芽糖,买点回去你们跟哥哥姐姐们分一下,都甜甜嘴。”   叶河听见这句话差点跳起来,他过来的时候就看见卖糖的摊子了,但是心里知道轻重,并没有闹着要吃。   “大嫂子,您看看,咱家的麦芽糖都很甜,老虎样子也威猛,要不给孩子买点?”   他卖的麦芽糖分两种,一种是方方正正的块状,一块五文钱,另一种则是用木签插着的糖画和糖人,按照复杂程度不同,价格不一,平均一个三文钱。   比较实惠的当然是块状的,但也有的小孩喜欢糖画或者糖人,会央着父母买,因为贵也贵不到哪儿去,因此大部分父母都会同意孩子的请求。   叶河几人不求样子,因此叶母只掏钱买了一块麦芽糖。 第9章 磨豆腐   麦芽糖拿到手后,叶母掰下三块给孩子们,剩下的则用帕子包住小心收起来。   叶瑜那块很小,他放在嘴里用唾液软化,很甜,同时也很韧很粘,除了有甜味,咽下去的时候还带着麦芽的香气。   “放了一早上,已经有些凉了,您趁早吃完。”正给客人盛豆花的叶大嫂见弟妹带着孩子回来,立刻加快了手脚。   叶瑜定睛一瞧,摊子前的客人正是他早上看了一套讨价还价的布摊主人。   那青年有一副很讨喜的面容,圆头圆脸,就连身材都颇圆润,有点像大肚的弥勒佛,只不过比之要瘦一些。   他手里拿的碗也比普通的碗更大更深。   “你们家这叫豆花的吃食味道是真好,就是吃了这一次也不知道有没有下次了。”   青年遗憾道,“哎哎,浇头全给我算了,就剩那点也干不了啥。”   因为他直接包圆了剩下的豆花,叶大嫂也不吝啬,用勺子刮两下桶底,将最后一点蘑菇酱淋在他碗里。   心满意足的青年捧着碗离开,走之前又看到一溜小萝卜头,他便热情地说。   “你们要不要来看看我家的布,要买的话可以给你们便宜点。”   叶大嫂叶母对视一眼,点点头,前者取下围裙,后者把篮子放在驴车上。   顺带一提,那头灰色皮毛棕色眼睛的驴正嚼着豆渣,别提多惬意了。   这次叶河与荷花没跟着,两人脚挨脚坐在一起专心致志地吃糖。   叶瑜倒是跟着她们,主要那糖有点太粘牙,像他这样还没换牙的,总感觉牙会被粘掉导致提前换牙。   布摊离得不远,几米的距离,青年一屁股坐下,然后介绍道,“你们看看,这些都是我家的布,一尺布四文半,可以用鸡蛋抵一文钱。”   “你们可以去打听一下,我们秀禾村沈家甚至在县里都很有名气,不是我吹,我家的布连县老爷都在用。”   沈姓青年说的是天花乱坠,也不知真假,但叶瑜觉得他大概率没吹牛,因为摊子上的布匹确实比他以前见过的都要结实和柔软。   显然叶大嫂和叶母也是这么觉得的,两人低声商量半晌,就大手笔地包圆了摊上剩下的青灰色布匹,这样的颜色不管男女大小都能用。   叶母还额外买了一尺柔软的细棉布,这是准备拿来做小衣,他们一家三口应该是够了。   挑的差不多,她又看中一匹浅青色的布,晕染得很好,颜色也很清爽,正好能给宝哥儿做一套衣服。   算得上是满载而归。   路上即使疲累,但依旧兴高采烈,因为高兴,就连路上的枯树都能叫叶瑜看出美来。   早上来时天还暗着,如今叶瑜才能仔细打量周围,这还算是他从小到大第一次出远门。   周边的树都是经年的老树了,盘根错节的生长着。   驴车慢悠悠地走在小道上,这一条路走的人多,慢慢便踩出了一条道,但依旧杂草丛生,若是晚上从这走,还不知道会不会从哪里冒出毒蛇猛兽。   一行人回到家的时候,太阳已经西斜。   孩子们都累得不轻,各自吃了些东西就躺炕上睡着了,而大人们还不能睡,他们得清算一天的收益。   数完铜板,堂屋里一片寂静。   “嘶。”叶老二惊讶地说:“七百文钱啊,一天就挣了七百文,如果每天都能挣这么多,那一个月下来岂不是有好多银子。”   说着他便开始掰手指算到底有多少银两。   如今银子和铜板的换算,约是1:1200。   其他人虽嘴上不说,但心里也跟着算计。   还是叶老头给他们泼了盆冷水,“行了,哪会有那么多银钱,还得减去成本,况且又不是每天都有集会。”   这倒是,叶父本也有些飘飘然,但听到这话很快就冷静了下来。   紧接着叶老太想了想,问道,“集会有三天,咱们还去卖吗?”   叶老二拍了下腿,“当然得继续,这么多银子咋能给放走。”   叶大嫂则是皱起眉头,盘算道,“但是咱家没豆子了,新豆还没下来,旧豆昨个就全做成豆花了。倒是蘑菇还有,前段时间下雨,山里头全是蘑菇,晒成干蘑菇还不少。”   这倒是大问题,巧妇难为无米之炊,没材料他们咋个整。   叶父手里转着铜板,他是个脑袋灵活的,当初若不是因为受伤,如今在军营里许是能混个百长也说不定。   “在离得近的几个村子里收豆子,一斤豆子才六文钱,收个几百斤也不过才几个银子。”   他说完顿了顿,“明天先不去集会了,后天再去,找村长说一下。等日后豆腐生意起来,我去县城里寻摸个铺面,咱就专门做豆腐生意。”   虽然要把豆腐方子公布出去,但不代表是无偿的,要不然谁都把他们当成冤大头。   叶老头没意见,“先这么做着吧,挣钱可能要少了点,但胜在安全。”   其余人纷纷应是。   叶老太见他们结束这个话题,便谈起了另一件重要的事。   “做生意前得说好规矩才行,这法子是宝哥想出来的,回头买豆子的钱也是三房出的多,在分成这一块可得好好说道说道。”   还有一句话她没说出来,毕竟财帛动人心。更何况就算夫妻两个没想法,那亲家难不成也没想法?都说人心是经不起诱惑的。   叶母闻言一怔,“咱还没分家,就都是一家人,何必分的这么清。”   “三弟妹,可不能这么说,亲兄弟还得明算帐,有个规矩确实是好的。”   叶家人不论习性如何,但脾性都是好的,当初两个儿子娶亲,都由叶老太把关,不得不说她看人极准,这么些年下来,妯娌之间基本没红过脸。   叶老大率先表示自己的意见,“都听爹娘的。”   叶老二夫妻同样如此。   叶大嫂倒是说了自己的想法,“爹娘也得占一份。”   叶老太连忙道,“我们都是半截子入土的人了,要那分成做啥?”   “啥半截子入土,到外边一看,谁能看出来您老两口的年纪,少说还有五六十年好活呢。”叶父夸张地说。   “还五六十年?那岂不是都活成老妖怪了。”叶老太虽然嘴上这么说,但脸已经笑成了朵花。   叶老头脸上没啥表示,但心里也热气,当爹娘的一辈子不就是为了这儿?   “这样吧,一半收成给三房,另一半里大房和二房一人两成,剩下一成我跟你们娘收着。”   这下子所有人就没了意见,各自回去休息。   ——   春耕之后,农家人大多都没事干,吃过早饭,三三两两的凑到一起说闲话,男人们揣着手晒太阳,女人们则是手不停歇地做活计,就连小孩都在阳光底下跑来跑去。   有那眼尖的看到叶永存家的搬着东西往石磨走,便大声喊道,“这是在做啥呢?”   叶永存就是叶老头的名字。   “做豆腐呢。”   “豆腐是啥?你们听说过吗?”   “不知道啊,要不去瞅瞅?”   说动就动,不一会儿村里一大帮人就从东南方向的断墙脚下转移到石磨旁边,很快就围了一圈。   有窃窃私语的声音响起。   “哟,村长和耆老都在,这豆腐到底是何物?”   “是啊,文叔公因着年纪大了,可是轻易不再出门。”   被称为文叔公的乃是村里最年长的老人,如今已过了一百岁,更难得的是,神智还清醒,是活人瑞咯。   叶大嫂没管周围的动静,只按照步骤开始做豆腐。   原本还有人在说话呢,等豆花絮出来,一股又一股豆香扑鼻而来的时候,已经是没人舍得开口,都在抽鼻子。   “这便是豆花。”叶老太只往里头加了一点盐,然后将几碗豆花挨个传递出去,一人一碗是不能够,但至少每人都能尝一口。   村长和几位耆老倒是一人一碗,文叔公牙齿早都掉光了,这么些年来都靠煮的软烂的粥过日子,吃的肚子里全是粥水,一点别的味都没,现在一尝到豆花立刻惊讶了,都不用牙咬,味道也好,对他这样年纪大的人实在是再友好不过了。   豆腐成型还得等一段时间,本来他们以为村里人会待不住,结果却没想到一个人都没走,就连跟窜天猴似的闹腾的小孩都没觉得无聊,一个个蹲在瓦罐旁边,看那样子,恨不得连瓦罐一起抱走。   也不是没人催他们,但催促的人刚开口就被村民们堵了回去,只好悻悻住嘴。   豆腐一做好,叶大嫂就拿刀开始分豆腐,边分边道,“这豆腐炖汤好吃,拿绿叶菜炒也好吃,还可以剁碎了包进包子饺子里。”   基本一户能得一块约有巴掌大的豆腐。   “这豆腐方子是我家老三救过的长官遣人送来的,整个县里也是独一份,若是有人想知道方子,可以拿一两银子来买。”   这价钱是他们同村长耆老们商量过后定下的,一两银子对农家来说虽然多,但并不是掏不出来,总不能叫他们不劳而获。   “要是有了方子还不会咋整?”   叶大嫂按照他娘教的,回道:“可以到我家里学,学会为止。”   村民还在犹豫,村长和几位耆老倒是率先掏出银子买了方子。   其中一个更是开口,“回头让我家老小去学。” 第10章 小公鸡炖山珍   这消息可算得上是在叶家村引起了轩然大波,一两银子可不少,农家人一年到头所有的进项加在一起也不过才一两银子多一点,这一下就得全去了,可不是让人心生疑虑。   有那眼红的:“都是一个村的,合该免费把方子给我们,还要啥钱,真十成十的贪心。”   有附和的:“可不,要我说村长就不该出钱,那豆腐哪里像他们说的那么好,定是有些坏处,我都没敢吃。”   也有打感情牌的:“当年你爹娘没了,咱家可是吃糠咽菜的帮你们,旱灾时若不是我们,你们孤儿寡母都不一定能活下来。”   叶老头哭笑不得,现在不是你们当年跟躲瘟疫似的躲着我们的时候了?   人生百态不外如是。   当然更多的还是正常人,一家子选择回去商量,毕竟一两银子确实不少,但也不会到掏空家底的程度。   除了村长买方子以外,他弟弟也就是黄老太夫家也给了银子,毕竟他们家有个榨油作坊,在村里算是富裕的人家。   这边在忙着收钱,而叶父那边正带着两个兄长挨个村子收豆子,收获不小,毕竟就算他们不收,村里人也会自个吃完,现在还能换些大钱,给家里添些进项,何乐而不为呢。   一上午鸡飞狗跳,当叶父几人赶着驴车回村的时候,刚好被村里人看见。   驴车上是数个大麻袋,虽然口封的严实,但依旧能看到里面的豆子。   “这是去收豆子了?”   叶父笑着点点头,“明儿集会还有一天,准备多做些豆腐去卖。”   话音刚落,村民立刻接话,道,“正好,明天我家也要去集会上逛逛,咱可以凑个对。”   这哪里是缺东西,明显是想看豆腐卖的咋样。   叶父也没阻止,反正他们又没说假话,一起就一起呗。   进了自家院子,男人们这才松懈下来,说起来这段时间事也是真多,都累得不行,尤其是叶父,一张脸上透着青色。   先是春耕,后来没歇两天就去县城里修城墙,修完刚回家就开始做豆腐,每天忙得团团转。   叶母心疼的不行,“等过了这两天,可得好好休息一下,你看你都瘦了一圈。”   叶老太也说,“你当初伤到了根本得好好养着,明儿你就别去了,让你爹带着老大去,海哥儿和桃花也能帮衬着。”   叶父有点犹豫,但他看见妻和子担忧的目光,还是点了头,他还有家要养,熬坏了身体可不行。   叶瑜见叶父点头,这才舒了口气,他上前抱住叶父的胳膊,软声道,“要爹爹陪我睡觉。”   顺便在心里忏悔,他不是故意要撒娇的,主要年纪还小,说话就是奶声奶气。   这边叶父被叶瑜拉到房间里睡觉,刚躺下,叶瑜还没酝酿出睡意,身侧就传来一阵阵呼噜声,叶父果然是累的够呛。   那边叶老二也被二嫂赶去休息,他觉得自己有使不完的力气,刚想反驳,却看到媳妇叉腰瞪他,只好偃旗息鼓,一把搂起小儿子就往房间里走。   “敬哥儿走,陪爹去睡觉。”   叶敬正玩得开心,突然被抱起来,顿时一脸懵逼的样子。   “你小心点,别摔了孩子。”   叶二嫂摇头,她丈夫啊,这么些年性格就没变过,说好听点是憨厚,难听点就是傻。   该休息的休息了,剩下的也没闲着,明天不止要卖豆花,他们还准备卖豆腐,没加工过的豆腐,买回去自己做。   各自做活的时候也没人说话,他们手脚都不慢,很快就忙活完了。   这会叶老太见天色不早,便抹了抹手往外走。   村子里有一户卖鸡的人家,跟普通人家一公多母不同,他们家大多是公鸡,是养来吃肉的肉鸡。价格有些小贵,但不愁卖,因为他们家跟县城里的一家食肆的主人有亲戚关系。   叶老太从他们家买了一只肥嘟嘟的公鸡,她打算今晚全做了,给家里人补补身子。   叶瑜本来以为他睡不着,但他显然低估了自己小孩子的身体,不知道什么时候就沉沉睡去,连叶父起床都没打扰他。   直到一阵勾人的香味传入他的梦里,这才睡眼惺忪的直起身。   “小懒猪终于醒了,都睡了一个半时辰了,晚上还睡不睡?快起来,你奶今天做了肉,闻着就知道可香了。”   叶父上前拧了拧叶瑜的鼻子,又绞干帕子给他擦擦脸。   用温水擦一遍脸,叶瑜才算清醒过来,他从叶父的腿上跳下来,父子俩手牵手往外走。   “醒了?赶紧来端饭。”   叶老太端着一盆混着糙米和精米的米饭从厨房出来,叶河几个人正目不转睛地盯着,听到叶老太的话,立刻起身,争着往厨房里跑,随后一大盆小公鸡炖山珍就出现在炕桌上。   小公鸡炖山珍是叶家村妇人的拿手好菜,因为临山,山上自然生长有许多山货,而如今正是竹笋蘑菇旺盛生长的季节。   桌上除了这道荤菜,还有一道青菜豆腐,叶瑜表示,一荤一素很营养均衡。   没人说话,都在忙着吃肉,叶瑜爱吃鸡冠,但不喜欢吃鸡头,叶母便用筷子将鸡冠剃下来放在他碗里,剩下的鸡头自己吃。   叶老太炒菜时往里头放了些糖提鲜,叶瑜舀了一勺汤浇在米饭上,汤拌饭的滋味确实香,就这样,一口肉一口饭,叶瑜吃了一整碗的饭。   要知道农家用的碗可不小,平常时候他只能吃一半,这下吃了这么多,肚子顿时撑的有些难受。   饭后叶母边给他揉肚子边教训他,“自己的肚子自己不知道难受?吃这么多万一撑坏了咋整。”   叶瑜苦着脸,也不知道为啥,吃的时候他并没有觉得撑得难受,吃完才不舒服。   他在院子里转了几圈,又去了趟茅厕,这才觉得自己肚子舒服不少。   作者有话说:   因为要申榜,所以在压字数,等上了榜单会回复3000的更新 第11章 猴腿菜   第二天一早,还不等鸡鸣,叶老头两口子,叶老二夫妻,还有大房的叶海和桃花都醒了过来,几人收拾好东西,赶着驴就往集市走。   留在家里的人也不轻松,他们得给地里的庄稼浇水,还要给院子里种的菜施肥,反正事不少。   因此等叶瑜醒过来的时候,屋子里就剩下他一人,他见怪不怪的穿上衣服,走出门正好看见荷花提溜着木盆往西边的鸡窝走。   “宝哥儿你醒了啊,厨房里给你留了棒子粥和地瓜。”   说完她便把盆里的鸡食倒在食巢里,说是鸡食,其实就是干巴巴的豆渣混合一些边角料。   叶河这时从自己屋子里探出头,“宝哥儿,一会你吃完,咱去捉虫子呗,鸡老爱吃那玩意了,吃完下蛋,咱就有鸡蛋吃了。”   叶瑜点头,他惦记着出门,一刻钟的时间就吃完了早饭。   叶河手里还拿着个破盆子,也不知道他是打哪儿翻出来的。   “这儿的蚯蚓虫子可多,随便找个地方挖都能挖出来一堆,宝哥儿你就拿着树枝捣鼓捣鼓就成。”   说着便把手里的树枝塞进叶瑜手里。   叶瑜一看,他们过来的地方正好在一处水泡子旁边,泥土十分湿润,再加上遮天盖日的树叶,温暖又潮湿,这地方正好是蚯蚓生长的天堂。   叶河此时已经开始挖蚯蚓,不时把挖到的蚯蚓往盆里放。   叶瑜想了想,从旁边又拣了根树枝,两根树枝一并,跟拿筷子似的夹蚯蚓,还别说,这法子速度真不慢,两个人你一下我一下,很快就装满了一盆的蚯蚓。   叶河心下纳闷,原来这的蚯蚓确实多,但也没这么多啊,简直是随便翻开一处都能看见一条,不过他也没多想,只以为是最近没人到这来抓蚯蚓。   两人见盆都满了,决定先回家一趟。   在路上正好碰上带着弟妹摘野菜回来的叶惠,这是叶周远的亲妹妹,跟桃花关系极好,两个人从小就认识,连亲带故的手帕交。   “呀,这是在哪儿抓的蚯蚓,咋这多了?”   叶河指指自己过来的地方,“就原来那地方,可能是最近没人抓,那蚯蚓老多了,随便一挖就是。”   叶惠看看日头,把自个篮子里的野菜都倒在弟妹篮子里,叫他们先送回家。   “老树底下最近长了许多猴腿菜,我们也没摘完,你趁着别人没发现,赶紧去吧。”   俩人交换了消息。   回到家才发现今天抓的蚯蚓有点多,家里就四只鸡,再怎么吃也吃不完,没办法,只能先把蚯蚓放在桶里,等他们回来再晒成干。   老树就是之前那棵松树,枝叶异常繁茂。   树下果然如叶惠所说,长了许多猴腿菜。   猴腿菜因为它表面上有一层棕色的毛,与猴腿十分相似而得名,别看它长得丑,但味道是真不错,略焯一下水就能吃,凉拌后十分脆爽。   两人手都没停,掠过没长成的嫩芽和叶子已经张开的老菜,专挑那种枝叶蜷缩的摘。   午饭是叶母做的,菜是昨晚剩下的鸡肉和叶河两人摘的凉拌猴腿菜。   午后,几个孩子刚被轰回屋睡觉,叶家的大门就被敲响了。   门一打开,外头是一对夫妻,叶母愣了一下,才招呼道:“快进来,强哥儿你俩咋来了?”   强哥儿,也就是王强和他的媳妇刘氏忙应了一声走进来。   “三嫂子,就是那豆腐方子不是要一银钱,俺俩是来买方子的。”   说着还把手里提的野鸡放在炕桌上。   王强的寡母也是逃难来的外地人,跟吴家还是同一个地方来的,但两家寡母的性子却截然相反。   王强他娘极老实,一个人拉扯儿子长大,后来又凑钱给儿子娶了媳妇,好不容易能过上好日子的时候,却因劳累过度过世了。   如今王强和他媳妇膝下只有一个儿子,两人勤勤恳恳干活,一年到头也能填饱肚子。   “快进来坐,来就来了,咋还带东西?”   见王强夫妻将野鸡放在炕桌上,叶母赶紧拒绝,其他家也就算了,王家算得上是叶家村家境最贫寒的,光一两银子都不知道他们是怎么掏出来的,这一只野鸡着实是不该收。   两夫妻都是嘴笨的,王强比他媳妇要稍强些,因此他摸摸脑袋,憨笑道:“这是俺在山脚下设陷阱抓的,身上也没几两肉,给孩子尝尝罢。”   “带回去给树哥儿吃,至于方子,明儿等人齐再一起拿给你们。”   树哥儿是王强的儿子,今年虚岁十岁,性子十分乖巧,常帮父母做活,在村子里属于是别人家的孩子。   不等两人再说话,叶母连忙倒了两杯白水送过去。   随后刘氏从衣兜里把钱袋子拿出来,那袋子坠在她手上,鼓鼓囊囊的,看着极重的样子,她小声说:“家里没有整银子,这里头是一千大钱。”   说着说着她声音便更小了,显然心里十分忐忑,如今虽说是一两银子能兑一千大钱,但大部分时候都得到一千二才能换到。   家里实在是银钱不凑手,当年婆婆为了安家欠了一屁股的债,丈夫与她把自己当成老牛似的干了这么些年,才堪堪将债还完,就连这一千大钱也是卖了她当年的陪嫁才得来的。   叶母接过钱袋子,没为难他俩,“那你们明天晌午过来一个人吧。”   夫妻两人连连点头,走之前本想把野鸡放下,但被叶母阻止了。   两人糊里糊涂的离开叶家。   王强黑红的脸上泛起感激,“村里人真是帮了俺们家许多忙,回去得让树儿知道感恩,也多帮帮他们家的孩子。”   刘氏点头,她的想法倒是跟丈夫不太一样,他们家在村里人单力薄,若是出了事,连搭把手的人都没有,而叶才是大姓,若是树儿能跟叶家的孩子关系好点,那日后多少也有了伴。   正当两人边走边小声交谈的时候,突然一个尖酸刻薄的声音响起。   “哟,这不是王侄子吗?”   话里话外阴阳怪气,“这是到叶家上门打秋风来了?”   这话听的王强面色僵硬,他娘跟吴家的老太太虽然是从一个地方出来的,但性格天差万别,这原本也不是什么大事,但不知怎地,吴老太就是跟他娘过不去,他娘生前见她一次就被她阴阳怪气一次。   吴老太又看见王强手上提的野鸡,以为是叶家给他的,又嫉妒道:“倒真是让你们得了实惠,叶家竟然富的连野鸡都能舍得。”   王强皱眉,“这是俺自己设陷阱逮的。”   吴老太闻言眼睛一转,语气蓦地软下来,“哦,原来是这样啊,这鸡看着没啥肉啊,在哪儿逮的?”   刘氏警惕心一起,手伸到背后掐了下丈夫的腰,“你不是说一会要去接树儿,时间不早了,赶紧走吧。”   说罢,她拉着丈夫就往外走,边走边道歉,“婶子,下次再聊啊,家里还有事。”   紧接着也不管吴老太说没说话,两人小跑着一溜烟没影了。   吴老太喊了两声,见他们头也不回,「呸」了一声,“跟他娘一样都是老抠子。”   她骂骂咧咧的往家走,经过叶家院子的时候顿了下,那王家夫妻不会是来给叶家送银子的吧?   想到这她不由得咽了咽口水,那可是一两银子啊,能买多少肉吃呀,还真有大傻子给叶家送钱,她将心比心,这事如果落在她自己身上,要真的是能赚钱的活咋可能把钱分给其他人啊。   想到这,她又自豪起来,觉得满村里都是笨人,只有她一人看出来叶家的坏心思。   如此便一脸得意地从叶家门口走过。 第12章 乌鸡   王强夫妻之后,陆陆续续又有许多家来叶家交钱,叶母晚上一数,足足有八两银子。   她小心翼翼的把银子收起来,心下计算,叶家村足足有五六十户人家,现在有八家都对豆腐感兴趣,不算少了。   收好钱袋,她出去望了望天,疑惑道,“爹娘他们咋还没回来?这天都快黑了。”   叶父也在发愁,他把手里的锄头放下,喝了一大碗凉白开,“我去路上接他们,许是半路遇上事了。”   说曹操曹操到,他话音刚落,就看见叶老头赶着驴车推开门,驴车上东西可不少,惊得叶母嘴巴微张。   除了之前带去的东西,还有两个笼子,各自装了两只鸡,那鸡体型小巧轻盈,双眼乌黑,就连皮毛也是全黑的。   叶瑜见了脑袋里有点印象,这四只应该是乌骨鸡。   果然,叶老太指着那四只鸡说:“今天集市上来了几家专门卖牲畜的,鸡鸭不用说,甚至还有牛和羊,价格颇为实惠,我们就买了点。”   “这鸡好像叫啥乌鸡,是豫章郡那边的特产,肉嫩汤鲜,说是煲汤极有营养,正好买回来一公三母养着,就算养不成也能给你们补补身子。”   听完叶老太的话叶瑜倒是被牛羊给吸引了,牛奶和羊奶可以做的食物多了去了,就算直接喝,营养价值也很高,但他们家如今还称不上富裕,只能暂时遗憾的跟牛羊说拜拜。   今天的生意依旧不错,他们带去集市上的东西要比之前多三分之一,就算是这样,回来的时候还是空桶了。   随着家里人陆陆续续回来,安静了一天的院子重新热闹起来。   没吃晚饭的去吃饭,吃完饭的开始收拾残余。   “今天有猴腿菜?”   “宝哥儿他们去采的,喏,衣服还搁那放着呢,弄了一身泥点子。”   …   那边叶母没敢把笼子打开,她怕自家养的大公鸡把乌鸡给啄死,因此只是拎着笼子放在杂物间里,顺手还将早上儿子捉回来的蚯蚓放进食盆端过去。   见四只鸡一看到蚯蚓就精神奕奕的开始啄食,她这才松了口气,能吃就是好的,就怕买回来的牲畜啥都不吃,硬生生给自己饿死了。   叶河蹲在那儿眼巴巴的盯着乌鸡,叶母差点撞到他。   “三婶,啥时候能吃鸡啊?”   叶母闻言哭笑不得,她拍拍叶河的脑袋,“这鸡都是雏鸡,还得养一段时间呢。”   叶河顿时失望了,“还要很久啊。”   桃花刚好进来听见这段对话,她也是纳闷了,“咱家好像也没短你吃喝?咋就馋成这样。”   她也不指望叶河说出个所以然来,随即转头对叶母说:“三婶,爷奶叫你去堂屋一趟。”   叶母点头,将身上的围裙摘掉,匆匆离开。   堂屋里叶家人正在对今天的收益。   对过收益,叶母便把今天来家里买方子的人说了一遍,“就八户人家,他们明儿晌午过来。”   叶老头吧嗒两下旱烟杆,“那老三今晚就写八张方子出来吧,明天他们过来时给他们,顺便在他们面前做一遍豆腐。”   叶父略识得几个字,写个简单的方子还是绰绰有余。   叶二见没人再说话,他倒先挑起话头,“今日集市上的富裕人家真叫我大开眼界。”   语气里不乏羡慕。   集市上没发生啥大事,就是售卖牲畜的行商带来了三头羊一头牛,与许多不同品种的鸡,鸡还好说,价格不算贵,但那牛羊不同,只一头公羊就要五百钱,那头牛甚至开价五贯(五千钱)。   牛本身的作用也不小,在耕种、交通运输、打仗等情况下都少不了它的身影。这个价格已经算是实惠的了。   况且,官府在制定保护牛性命的律法方面也颇为严苛,严禁任意屠宰牛,即使牛是正常死亡,也要经官府允许才能进行宰割。因此市面上几乎没有牛肉流通,大多都被私下瓜分了。   这次集市上售卖的是一头小牛犊子,引来无数人围观,但买得起人依旧是少数,之前叶母买布的那户沈家就是其中之一。   他们家直接包圆了一头牛和两只羊,引起一阵阵哗然声,后来一段时间里整个集会都在讨论他们,真真是富贵逼人。   当然他们家的豆腐也被人家买走了一半不止,要不是如此,恐怕还不能卖的这么快呢。   “沈家那是县里数一数二的富贵人家,主支在县城里,现在还留在村里的应是旁支。”   叶老头对他们家颇有印象,“沈家老太爷是大善人,当年旱灾,他带头布施粥饭给难民,不知道救了多少人。”   沈家据说是从京城里出来的,就算这么些年牢牢把控布匹行业,也没人敢动手脚。   这话听的叶家人满脸震惊,一个旁支就这么富裕,那县城里的主支岂不是更富贵。   叶父原本有些膨胀的心态瞬间回落,他们家现在是哪儿到哪儿啊,路还长着呢。   又闲聊两句,众人便散了。   等要睡觉的时候,叶父突然开口:“等过段日子家里银钱宽松了,咱们家也该起房子了。”   现在叶家一共五间房,正中间是堂屋,吃饭待客都在那里,左边的两间房住的是老两口和叶大一家,右边则是叶二和他们一家。   随着孩子长大,原本绰绰有余的房间确实不够住。   他们这一房还好,就宝哥儿一个孩子,但是像大房这样孩子多的就快住不下了,一间房甚至隔成了三个房间,每个房间都很小,有的连窗户都没有,十分憋屈。   “到那时候咱给宝哥儿单独盖一间房,再请小北的夫家打些家具。”   叶小北是老两口唯一的女儿,夫家是做木匠的,在县城里开了个木匠铺子,专门给人制作家具,是经年的生意,在县城里有个便宜又结实的好名声。   叶瑜躺在炕上,精神体却在空间里,当听到他名字的时候不由竖起耳朵。   他高兴于可以有个自己的房间,不是跟爹娘睡同一房间不好,而是确实不方便,毕竟他爹娘也才三十多岁,不可能没有夫妻生活。   他曾经被吵醒过,那场面实在尴尬,虽然只是他一个人的尴尬。   两口子就着起房子这件事开始展望未来,最后也不知道他们是什么时候睡着的。 第13章 豆腐与豆干   六月初六,晒衣节。   天遂人愿,这天正是阳光明媚的大晴天,趁时机,村里家家户户都在利用阳光摊晒衣服被褥。   从县城到叶家村里的路上,此时有一队人正往村里而来。   共有五个人,打头的约莫而立之年,面容端正,举止稳重。   他接过随从递来的皮水囊,又抬头眺望,隐约能看见炊烟,这才开口:“大家再忍忍,很快就到了。”   跟在他后边的人里,有两个是他的亲眷,都是从小娇养到大的,今日走了半晌的路早就在心里叫苦不迭。   那细皮嫩肉的抱怨道:“大伯,不过是乡下人捣鼓出来的东西,能有多好?何必要您亲自来,遣掌柜的来买不就行了?”   另一个个子稍矮些,身型却更圆润的虽然没说话,但看面色,显然也是这么想的。   中年男子脸上一肃,这使得他嘴角两边的法令纹愈加深刻,“都叫你们爷奶宠坏了,若是不想吃苦,也不必在客栈里待着了,趁早回家吧。”   两人闻言抖了一抖,连忙道歉,嘴上不再抱怨,但心里怎么想的谁也不知道。   男子转头继续行进的时候却在心里长叹口气,都说富不过三代,他们家如今才两代就不成样子了,家里的晚辈不说聪慧,连勤奋都称不上。   一个个鼠目寸光的。   在他看来,这豆腐生意离火爆还远着呢,他们家若是能占上一星半点都不得亏。   远的不说,就近一个月里,这豆腐就风靡了全县城,不光是平民,连城中富户都时不时遣人来买,叶家村一下就从一个普通的村子变成了人们口中的豆腐村。   他们李家做客栈起家,名下也有家食肆,但在县城里并不出名,若是能趁着豆腐的名气还没彻底传开,抢先一步在食肆里上新,那收益可不会少。   而此时他们的目的地叶家村,已经陆陆续续的有将近一半的人家买了豆腐方子,每天从早到晚,村口的磨盘都没消停过,你磨完了我来磨,整个村都弥漫着浓郁的豆子香气。   也有的人家自个找人打了新的磨盘,叶瑜家便是其中之一。   他们家除了做豆腐,叶瑜还出了主意做副食,像豆干、豆泡等,都不算难,只是费工夫。   让叶瑜遗憾的是,如今天气转热,冻豆腐暂时做不出来,说实话,论所有豆腐制品里,他最喜欢的还是冻豆腐,尤其是吸满了汤汁的冻豆腐,那滋味,想想就流口水。   这些副食做出来之后他们可没教村子里的人,算是独家手艺。   然而如何将之变现却成为了一大问题。   就在叶家人想着要不要去县城里谈生意时候,正好撞上那中年食肆老板过来村里。   中年人在村口拿点心做酬劳找了个小孩带路。   等到了叶家,叶母听完他们的来意后从兜子里拿了一小块麦芽糖递给带路的孩子,只见那小孩眼睛瞬间亮了,把糖放进嘴里的同时还不忘道谢。   门一阖上,中年男子便抱拳介绍道:“在下姓李,县城里的李氏客栈和李氏食肆都是我家的产业,我偶然间尝过一次豆腐,觉得滋味甚美,便想着从您家买一副豆腐方子。”   叶老头和叶父对视一眼,没说话。   “价格方面不用担心,几十两银子在下还是拿的出来的。”   几十两银子不能算少了,但是叶家人却不准备把豆腐方子这么早就传出去,就算要公开,也得等一段时间,至少得先让村里多积累些财富。   虽说就算是只教给村民,方子流露出去的风险也不小,毕竟村里人谁没几个亲戚,一求情,方子估计就守不住了,但至少不能从他们家流出去。   叶瑜也坐在一边仔细听,那男子见一小儿坐在炕上倒也没觉得有什么不对,小孩能听懂啥,也许就是觉得好玩罢了。   叶父想了想,道:“方子暂时不能卖,但若是你们食肆从我们村进豆腐,量大的话可以便宜一些。”   中年男子闻言不由凝眉,仔细考量,县城里大多酒楼食肆还没进豆腐的原因就一点,他们都觉得豆腐是贱食,比不得山珍海味,多是贫民在吃,肯定卖不得几个钱。   也确实,一块巴掌大的豆腐不过才三四文钱,就算舍不得钱,拿一升的豆子也能换,换来的豆腐放汤里一炖至少能吃一天,这也算是贫民少有的能换换口味的时候了。   但可能因为李氏是白手起家,他觉得这豆腐生意颇有赚头,一块豆腐不明显,那百块千块呢?   一块豆腐人人都买得起,光这县城里就有几万人口,若是一人买一块…   想到这儿,中年男子默默嘶了一声,积少成多的道理怎么那么多人不懂呢。   “你们能便宜到什么程度?”   叶父回道,“一斤三文钱。”   零卖的豆腐一斤要四文钱,虽然便宜了一文,但村民们也有赚头,毕竟省去了人工费。   “你若是同意,便跟我一同去村长家里商谈此事。”   见男子点头同意,叶父就领着他们去了村长家。   一行人在村长家足足谈了一个时辰,男子离开的时候显然心情不错,面上带着几分笑意。   村长的心情也挺好,当天下午召集买了豆腐方子的村民开会,不过三言两语就把事情说清了。   以后他们叶家村的豆腐就有了两种销路,一种是一起卖给县城里的李氏食肆,一斤豆腐三文钱;第二种则是自己当行商,挑着豆腐去各村或者县里散卖,这样就是由他们自己定价。   前者更轻松些,相对的收益会低一些,但因为李家会派人来拉豆腐,只用缴一次进门税,所以总的来说收益相差不大。   至于要选择哪种,就是村民们自己的事了。   说完正事,村长就叫散了。   村民们也急着回家商量,很快就作鸟兽散。   倒是叶父有几分发愁,“咱家的豆干咋卖?”   叶瑜心里有几分计较,索性就不跟人合作了,他们自己卖。   唯有一个问题,“若是在县城里租一个铺子,租金需要多少?”   对这种事情,叶家人确实说不出个所以然来,主要是他们从没想过要租房。   叶老头拍板,“明天老三你去一趟县城,去店宅务那里看看有没有适合的铺子,顺带再带着宝哥儿去医馆叫吴大夫看看。”   店宅务是专管租房的朝廷部门,因为有朝廷补贴,相比较私人租房,会更便宜实惠。   叶父低声应是。   作者有话说:   文名被敲了,所以改了个名。   并且换工作好难!! 第14章 县城   第二天早上,叶瑜因为夜里太过兴奋,导致半夜都没睡着,起床的时候脸上顶着两个硕大的黑眼圈,然而他的精神很是振奋,眼睛乌溜溜的放着光。   他想的是终于能亲眼看一看这个时代的县城了,农村并不能代表朝代的发展进度,而县城就不一样了,虽然黑河县只是一个很小的县城,但那也已经足够。   吃过早饭,父子二人就往村口走去。   同村的村民大多也都起来了,见他们往外走,便关心了两句,得知要去县城,有那做好早饭的,直接从家里拿了两个饼子。   “拿着路上吃,我和面的时候放了糖,甜滋滋的,宝哥儿肯定喜欢。”   村里人都很感激叶家,农家人嘴笨,不会说什么好听的,大多都体现在行为上。   最近他们施肥浇地时甚至会把叶家的田一起浇了。   除此之外,叶家门口每天都会出现几桶清水,也不知道是谁提来的,问的时候也没人认领。   叶父再三推辞也没退辞掉,那妇人硬是把饼塞进叶瑜手里。   村里遇见的每个人都会给二人打声招呼,还有别的人想把自家做的早饭送过来,叶父趁那人没注意,连忙拎起儿子加快脚步出村。   被拎起来的叶瑜:…   通往县城的路属于官道,路上颇为平整,而且叶家村距离黑河县不远,约莫只要半个时辰的脚程。   走到一半的时候叶瑜就被叶父背在背上。   叶瑜挣扎了一番,觉得自己还能走。   叶父大掌摁住他的腿,“听话,爹背着你走,一会到县里带你去吃馄饨。”   叶瑜的小力气哪能跟叶父比啊,只好乖乖攀住他的脖颈。   叶父说的没错,他个子高脚程快,不用迁就叶瑜的速度后,两人很快就能远远望见城墙。   按例制,州县城门为一道门,而城墙用料主要是石头,外贴一层青砖,城墙上还有阁楼和箭楼,两者内皆有官兵巡视。   两位身穿制式衣裳的官兵守门,要进城一人就得交一文钱的税。   越靠近城门周围越安静,许是因为很久没见过这么高大的建筑了,叶瑜抬头看见黑河县三个大字的时候心里不由泛上几分感慨。   很快就轮到父子俩交钱,交完钱,便能进到县城里面。   一进来,叶瑜第一眼看到的是贯通东西南北的大街,街上有许多小商贩,他们没有固定的铺子,所以推车做生意,一样挣钱,人声鼎沸至极。   只通过这一幅场景,叶瑜就能断定这个时代商业颇为发达。   叶父看看天色,道:“先去回春堂找吴大夫给你诊脉,再去店宅务。”   叶瑜点点头,爷俩顺着大街往前走了约一刻钟。   一转弯,叫买叫卖声瞬间小了几分,再往里走,就更安静了。   黑河县形制四四方方,被两条交叉的大街分成四块,西北方向是衙门所在地,县里唯一一家私塾就坐落在那里。   东北方向是住宅区,县里富贵人家的宅子几乎都集中在那一块。   西南方向就是他们如今的目的地,各种各样的私塾、客栈、医馆等私人铺子都开设在这里。   至于东南嘛,就是贫民区了。   回春堂,是黑河县唯一一家医馆,属于家族传承,据说回春堂的第一任坐诊大夫曾经在宫里当过御医,告老还乡后在家乡开了一家医馆回报乡邻。   传言真实性已不可考,但回春堂大夫的医术还是极好的,尤其在小儿病这块,常有其他县城的病人来此求医。   父子俩进了回春堂,今日倒是难得,堂里病人不多。   叶瑜皱着鼻子,不愧是医馆,一股浓郁的中药味。   叶父先是问了问小工,“吴大夫今日可在?”   待那小工查过簿子,才点头,“吴大夫今日正好出诊。”   随后叶家父子俩就被领到了回春堂后院的小屋子里,吴大夫正好在那儿看书。   让叶瑜惊讶的是,都过去挺长时间了,吴大夫竟然还记得他们。   “快坐,看面色,你们家小儿已是大好了吧。”   吴大夫摸摸胡子,脸上有几分欣慰,他还记得叶家父子的原因,就是他们家实在和睦,太难得了,还有叶父叶母对孩子发自内心的疼爱,这才叫他印象深刻。   叶父感激道:“多亏您开的方子,宝哥儿确实好了不少,如今再来,就是想叫您再给他诊治看看。”   吴大夫闻言,叫叶父把叶瑜抱上椅子,经过一番望闻问切后,才仔细叮嘱,“病是痊愈了,但你家这孩子身体底子差些,日后可得多注意,他体质偏寒,家里若是有条件,可多让他吃像山药、桂圆、羊肉这类温补的食物,属性寒凉的少碰,像西瓜这类的瓜果就最好不要吃。”   “要不然冬日里就难受了。”   “需不需要再开个方子?”叶父一听就紧张了,他深恨自己没能给孩子一个好身体,若是宝哥儿能满月出生就好了。   “我开个调养的药方子吧,先吃上一两个月,然后根据他的脉象再进行更改。”   吴大夫再三斟酌开了个药方,“按照这个方子去前边找药童抓药,温水三煎,早晚各一副。”   叶瑜想到之前喝过的苦药汁子,再看吴大夫开出的药方时瞬间就苦了脸,中药的滋味实在是一言难尽,不仅仅是苦,还带着酸,反正难以下肚。   而且他爹在药童抓药的时候,还见缝插针请吴大夫写了满满一页的注意事项,什么不能吃什么不能碰都写的明明白白。   他扒着叶父的胳膊踮起脚尖偷看,虽然大部分的字还不认识,但光猜都能猜出来大致意思,这让他很不自在,感觉自己就跟个玻璃娃娃似的,仿佛一碰就碎。   叶父以为儿子是饿了,呼噜了一下他的头,“饿了吧,一会咱就去吃饭。”   药童给他们抓了能吃半个月的药,就这,也足足花了三两银子,除此之外还有看诊的费用,心疼的叶瑜呲牙咧嘴。   由于叶瑜长得玉雪可爱,这动作做出来也不难看,反倒叫药童见了失笑,“这小儿,竟还认得钱呢。”   叶父疼爱的摸摸他的头,“钱是小事,你身体健康才是大事。”   话虽如此,叶瑜仍旧是边看叶父掏钱边哀叹,这钱可真不经花,这时候农民连病都不敢病,一旦病了主要就靠自己熬,熬不过去也没办法。   等钱货两清,叶父将药包塞进筐里,然后牵着叶瑜的手往外走。 第15章 鲜肉馄饨   叶父所说的馄饨摊子支在南街,虽没有铺面,但因为价格便宜用料实诚,在整个南街都有几分名气。   “叶老弟你咋来县里了?哟,这是你家小儿?长得真俊,随你!”   摊子主人是一对夫妻,丈夫姓陈,两口子个子都不高,叶瑜目测大约有一米六多一点,七成新的棉衣洗的干干净净,手指甲剪到齐肉,一看就知道是利落人。   “哪里,这孩子还是像他娘多点。”   叶父见有人离开,空了个小桌,便带叶瑜坐了上去,“来两大碗馄饨,还得麻烦你们帮忙把这两块饼子热一下。”   陈摊主接过饼子,笑道:“有啥麻烦的。”   然后两个人趁着客人不多,又聊了两句。   叶瑜听他们聊天,得知叶父与陈摊主是在县城修城墙时认识的,当时陈摊主在城墙边支了个茶水摊,一文钱就可以无限续茶水,就挣个辛苦钱。   后来两人一见如故,到现在已经交情颇深。   大碗馄饨用的是海碗,一碗八个大钱,里头约有二十个馄饨,各个皮薄馅多,发黄的汤上撒着翠绿的葱花,一看就叫人食指大动。   虽然说是鲜肉的馄饨,但里面也只能尝到一点点肉沫罢了。然而味道是真鲜美,包馄饨的手艺也好,就没一个馄饨是破皮的。   连汤带水的吃下去,全身就热了。   当然这一碗馄饨肯定不够叶父吃的,他主要还是用棒子面饼填饱肚子,早上村民给的饼子,热过之后依旧偏硬,但带着点甜味,多嚼几下确实越嚼越香。   叶瑜人小胃口小,馄饨吃了三分之二就饱了,剩下的则是让叶父包圆了。   等吃完饭,得知叶家父子俩想去店宅务那里,陈摊主想了想,问道:“你们是想在县城里租宅子还是租铺子?”   叶父回答:“先是准备看看,要是有合适的就租个铺子。”   陈摊主一拍桌子,“这不是巧了吗?最近我家邻居正想把他家的店面租出去呢,你要不去瞅瞅?别的不说,租金这块,比起店宅务就能便宜不少,那店面我也去看过,位置大小都合适,但就是因为我已经跟其他人谈好店面了,所以没成。”   “你要是有想法,我这就带你去。”   “行啊,那你家摊子?”   “下午人不多,一会让我家大儿来看着就行。”   两人简单两句就谈妥了,陈摊主跟他媳妇说了一声,然后领着父子俩往外走。   边走边说:“唉,我这邻居一家人都好,但就是命不太好。”   叶瑜仔细听他说话,这又是人贩子造下的孽,陈摊主邻居姓谢,名贤,上有爹娘,下有一儿一女,一家六口住在一起,家里有个杂货铺,每天的进项足够,若不是遇上人贩子,他们的生活算得上幸福美满。   然而就在去年过年时,谢贤他娘还有他媳妇带着两个孩子出门过节,遇上了拐子,男孩至今都没找回来,女孩虽没被拐走,但在挣扎中磕伤了头,留下了头疼的后遗症。   这下子一个家庭全都崩溃了,谢贤他娘年纪大,没转过来弯,觉得是因为自己带孩子出去才导致被拐,日思夜想,没过一个月人就没了,他爹身体也不好,自从孩子不见之后,就不认人了,时不时就要管儿子叫孙子,他媳妇更不用说,每天以泪洗面,眼睛都快哭瞎了。   一家五口,四个都要吃药,谢贤没工夫多伤心,就一人勉力支撑着这个家,也没时间再看店,只好想着把店先租出去。   “那店铺是真不错,老谢人也挺好。”   陈摊主最后用一句话总结。   叶父虽也同情谢贤,但到底不认识他,若是店铺不合适还是不能勉强。   他们一行人直接去了要出租的店铺,店铺位置确实好,正好夹在十字路中间,出行很方便的同时生意也不错,缺点就是挺吵的,在屋子里都能听见外边熙熙攘攘的声音。   不过门一关,音量还是能接受。   叶家父子俩一进门就看见守在铺子里的谢贤,他是个颇斯文俊秀的男子,个高的同时也极瘦,是那种不健康的消瘦,脸颊都瘦的凹了进去。   见有人来,忙起身迎上去。   在他们大人互相介绍的时候,叶瑜已经开始观察店内环境。   这是个典型的杂货店,除了柜台以外就是落地架子,上面的东西不多,想来是已经清货清的差不多了。   而且店铺里一点都不杂乱,这让他暗暗点头。   谢贤带着他们参观了一遍整个店铺,“若是确定要租,这铺子里所有东西都留给你们。”   “租金一个月六百文,需得半年一付。”   叶父心算,月租六百文,那半年就是四两银子左右,价格确实不高,算得上是实惠,店铺条件也不错,如此他便有些意动。   “可以作食肆吗?”   有些户主不愿意把铺面租出去当食肆,主要是每天烟熏火燎的,怕租赁结束后铺面都没眼看了。   谢贤颔首道:“可以,只要你们注意不要走水即可。”   叶父对谢贤说,容他回家跟家里人商量一下,明日再给他答复,谢贤同意了。   离开铺子之后,父子俩跟陈摊主告别。   然而叶父并没回村,反而转弯去了店宅务。   他小声对叶瑜说:“别看谢家铺子说的那么好,但做决定之前还是要再三考虑,咱多找几家铺子,万一谢家不成也不打紧。”   叶瑜懂,所谓未雨绸缪嘛。   店宅务是朝廷下属机构,手里的房源自然不少,叶父在所谓掠钱亲事官,也就相当于现代科员的带领下,看遍了招租的几个公有铺面。   价格方面便宜的要四百文,贵的要一两银子,各有优缺点,但总体来说都不如谢家的铺面。   最后父子俩离开县城的时候太阳已经落下。 第16章 卤味   黑河县城里的人今日也同往常一样早早起床,有活计要做的在家吃过饭就连忙出门,有的手里宽松些,就去街边的食摊或者食肆吃早食。   热气腾腾的食物冒着白烟,将人们的身影都遮盖住了。   “香喷喷的包子馒头便宜卖嘞,一文钱一个馒头,两文钱一个包子嘞。”   “热呼呼的粥水,早晨喝一碗热粥岂不美哉?”   一条街上全都是卖早食的小摊,各种不同味道的食物香气混合在一起,呈现出一幅人间烟火图。   “来两个馒头,一碗粥。”   “好嘞。”   四文钱被放在桌上,钱的主人在等馒头的同时,还百无聊赖的环顾四周,突然,他的眼神集中在馒头摊的旁边,一家铺面之上。   他眯着眼睛才看清牌匾——叶氏卤味。   “哟,这里啥时候新开了家铺子?”   将馒头和粥端过来的摊主,闻言道:“您最近没怎么来吧?”   客人点头承认,“我去年去了其他县城,昨天才回来。”   摊主一甩毛巾,拍手道:“那就对了,这家店正是两月前开业的,里头卖的是些卤鸭头鸭脖鸭肠之类的。”   “都是边角料啊…”能好吃到哪儿去。   客人原本还有点好奇,但一听说是边角料瞬间就兴致缺缺,别的不说,就是那鸭肠再便宜都没人要,不管怎么做都有一股腥味。   “可不能这么说,叶氏卤味做的味道极好,关键是鸭肠鸭脖之类的价格还便宜,咱这种贫穷人家咬咬牙也能买点解馋。”   摊主反驳了两句,见有客人来买包子,便留下一句话走开,“您回头呀,可以买点尝尝,他们家晌午开门,去晚了可就没了。”   客人吃着馒头棒子粥,不可否认的,心里产生了几分好奇。   ——   叶母在天还没亮的时候就起身了,他们一家子看店也没啥其他原因,就是整个叶家只有他们夫妻俩会识字算数,正因为如此家里如今开始重视起读书来,几个孩子都被送去了村里的私塾。   叶父也在店里帮忙,两人合力把昨晚放在小桶里的卤味拿出来,该切的切,该摆盘的摆盘,随着他们的动作,浓郁的香味也慢慢的冒出来。   叶瑜因为这个时代香辛料种类有限,只准备了一种卤水,是偏麻辣的红卤,他根据当地人的口味改良过,辣味稍轻些。   调一份卤水可以用四五次,在成本上来说还是比较低的。据说有那陈年老卤,用十年都不会坏,只是他们还是缺了些香辛料,那种十年的卤暂时还做不出来。   “小声点,宝哥儿还睡着呐,一会去里面把药煎上,再熬点稀饭。”叶母用气音道。   叶父手上不停,“吴大夫说宝哥儿吃完这副药就该换了,眼瞧着这天一日冷过一日。”   叶母有点发愁,“如今不过才九月,却像是往年的年底一般,冷得出奇。”   “可不是,回头得扯点棉花将冬衣做厚实点。”   两人闲话几句后,卤味也都摆放整齐了。   就在这时候叶瑜醒了过来,他揉揉眼睛坐起身,随着这番动作被子就从他肩头滑了下来,只穿着一件棉衣的叶瑜被冷空气一激,不由得抽了口气,又重新躺回被窝。   这下子他是彻底清醒了过来,叶瑜想了想,坐起身把被子围成一圈,紧接着用腿把被子边压住,在被子的包裹下穿好外衣,他一直等到身体适应了外边的温度后,才掀开被子坐在床边穿鞋。   正当他刷牙的时候,嗅觉也慢慢复苏,他皱着鼻子嗅嗅,闻到了夹杂在卤味香气里的一丝丝苦味,不由得垮下脸,又要喝药了呀。   不过这药虽苦,但确实有效,前几年就算在夏天他都是手脚冰凉,被窝怎么都暖不热,极度畏寒,自从喝了药,便好了不少,至少没那么怕冷了。   很快就解决完个人卫生,叶瑜擦过脸从木凳上跳下来,然后打开一个精巧的青瓷圆盒,从里面挖出小指甲盖那么大的膏状物体,用手捂热后涂在脸上。   这是一种防皮肤皲裂的药膏,不是什么贵重的物件,只是因为叶瑜皮肤嫩,每到天气寒冷的时候脸和手都会干裂,所以家里常备。   他们租的谢家铺子难得有内间,虽然不大,但是供几个人住还是绰绰有余。   叶母见叶瑜走出来,连忙把煮好的粥端出来。   小圆桌上不过三样东西,一是一桶熬出米油的白粥,二是一筐白里透黄的馒头,三是两碟咸菜。   等叶瑜坐下,叶父又掀开帘子走进来,他手里还拿着三个鸡蛋。   “快尝尝,这是昨天刚送过来的新鲜鸡蛋。”他边说边磕开鸡蛋壳,三两下剥干净放在叶瑜碗里。   叶瑜不太爱吃蛋黄,总觉得噎得慌,但叶父却认为蛋黄最有营养,若不是他再三拒绝,剩下两个鸡蛋的蛋黄恐怕也是他的。   他们家没有食不言寝不语的规矩,因此叶父大口咬下半个鸡蛋,嚼两下就咽进肚子里,然后开口道:“家里的院子扩建不少,如今已经开始养鸡鸭,等它们长成,咱们就不用辛苦的从其他地方收了。”   距离家里决定开卤味店已经过了三个月,不出叶瑜所料,卤味的生意很好,每天卤出十斤鸭货,五斤豆干千张,还有一些零散的素菜,这些基本上都能卖光。   叶母想了想,问道:“家里银钱可还趁手?”   “放心吧,咱们家这段时日挣了不少银子,雏鸡雏鸭都不贵,再加上豆渣还能用作饲料,正好。”   叶瑜听完咽下嘴里的鸡蛋,“咱家养猪羊吗?”   叶父吸溜一口白粥,“宝哥儿想吃猪肉了?猪肉好说,咱村养的年猪如今都是膘肥体壮的,过年的时候可以杀了吃肉,至于养羊的,你奶娘家倒是养羊的人家。”   “咱家的卤味,不止有卤鸡鸭,还可以卤猪肉,只要换个卤水方子,卤肉的味道和卤鸭脖完全不同,但味道是一样的好。”   而且还是大块的肉,吃起来可比鸡鸭过瘾的多,而且卤肉还能做卤肉饭,配上半个卤蛋和几片青菜,那味道,啧。   猪全身上下都是宝,猪肉不用说,猪头肉能卤,猪下水能做酸辣猪杂,猪蹄也能酱,尤其是猪耳朵,凉拌一下,又脆又韧。   叶瑜想想就馋。   而羊肉做不好会膻,不适合做卤味,但是片成片涮锅子就很相宜,况且还有羊奶,在没办法喝到牛奶的情况下,喝羊奶也是个不错的选择。   好像喝牛奶有助于长高,也不知道羊奶有没有同样的功效。   他爹目测一米八多,他娘也是个高挑的,估计有一米七,那他的基因应该也不错吧,他要求不高,长得跟他爹一般高就够了。   叶父闻言算了算,“我回头叫你大伯去寻摸一下,看看哪家有小猪仔,要是价钱合适,买两头试着养。”   说完心中一叹,谁能想到他们家竟然可以说买猪就买猪呢,也不过才过了几个月,就仿佛已经脱胎换骨。   看到乖乖喝粥的儿子,又是一叹,这宿慧哪里都是好处呢,说不准孩子身体差也有宿慧的原因,原来常听人说慧极必伤,这「慧」跟宿慧一说好似有异曲同工之意。   想到这儿,叶父暗道,他绝对不会让宝哥儿出事,这宿慧还是少用罢。   叶瑜可不知道短短一会他爹都想到哪儿去了,他吃干净一小碗粥,本想去帮他娘刷碗,却被推了出来。   “忘了吴大夫怎么说的了?这么凉的水你可别碰,药估计煎好了,你稍微缓缓,一会去把药喝了。”   叶瑜只好怏怏的出去等着叶父把药端进来。   见那一大碗黑黄的苦药汁子,他捏着鼻子灌下去,咽下去之后还把舌头吐了出来,仿佛这样就能减轻苦味。   叶父斜眼看他,笑道:“良药苦口嘛,药越苦好的越快。”   话虽这么说,但他手却从兜里拿出一块饴糖,塞进叶瑜嘴里,那糖想来是早就准备好的。   饴糖甜味浅淡些,但价格却比麦芽糖贵,农家人都觉得不实惠,很少买,然而叶瑜就喜欢饴糖的味道,叶父哄他的时候便会买饴糖。   吃完药,大约就到开店的时间。   叶父推开门,叶母站到柜台后边,两人皆肃然,都知道接下来是场硬仗。   门刚开就有不少人挤进来。   “别挤啊,东家,我要四块鸭脖,五个鸭掌。”   “我也是,再给我来两块豆干和一把白菜。”   …   叶父叶母都算是手脚麻利的人,但一下涌进来这么多人,还是忙得鼻尖冒汗。   你一份我一份,堆得满满的卤味瞬间下去不少,不过也忙过了人最多的时候,剩下的等下午慢慢卖就成。   人最多的时候就是晌午,没吃午饭之前,许多人都会过来买些卤味带回家,切一切就是一道好菜,配着家里的粗粮吃,能吃两顿呢。   偶尔家里来人,卤味也是一道下酒菜,招呼起来客一点都不寒碜。   “诶诶,别挤。”   把卤味买到手的客人好不容易才从摩肩擦踵的人群里挤出来,挺冷的天硬是出了一头汗。   不过当他闻着油纸包里的香气时,心里的埋怨就一点都不剩了,他咽了一下口水,等不及回家,就先用两根手指夹了一根鸭肠放进嘴里。   鲜香麻辣,脆嫩入味。   他眼睛一下就直了,忍不住就站在人家铺子门口,把自个买的卤味全吃完了。   看着空空的油纸包,他回味了一会嘴里的味道,不由得又进了铺子排队。   这时正好有个人买好了,刚要走就看见他,笑道:“客人也来买卤味了,放心,绝没有骗您,这家的味道好极了。”   原来这两人就是早上的馒头摊主和食客。   食客看着手里的油纸包,心里承认,味道确实好极了。   作者有话说:   上榜上榜,努力更新,冲冲冲! 第17章 鸡汤面条   随着吃过卤味的人越来越多,叶氏卤味的名声也越来越广,一直到现在,许多人都听说了县城里有一家极美味的卤味店。   有人不信,但只要是尝过一次叶氏卤味的人,便知道这确实是事实。   因此,叶家人每天都要到附近的村子里收货,然后再由人送到店里。   今日正好是叶老大赶着驴车去县城,他心里美滋滋的,如今家里宽裕不少,不说顿顿有肉吧,至少每天都能尝到荤腥,尤其是吃一点铺子里的卤味,再就点小酒,那生活,真是神仙来都不给换。   “东大哥,你这是去县城?”   路上遇到同村的一对父女,叶老大便邀请他们上车,顺路带一段。   “是啊。”   叶老大闻言看了看车上的三大筐,里头放的是宰杀好的鸡鸭,还有各种蔬菜,都是从附近村子收来的,每天都要给三郎送去,叫他们不至于缺原材。   扶着坐在车上的女儿,与叶老大同族的村民不由得心下羡慕,原先他们两家不过是伯仲之间,到如今嘛,却是颇有一番区别了。   “恩弟这是去哪儿?”   叶恩听到这话,恍然大悟道:“你还不知道吧?也是,我娘之前想着事还没定,所以没往外传,我家大儿终于说了亲事,对方家就在县城,亲事定在十月初五,我这就是去买些零散物件。”   说到最后,难免露出几分炫耀来。   都说高门嫁女,低门娶妻,他们家能娶到县城里的姑娘,炫耀是在所难免的。   县城里的姑娘竟能看得上他们村里的生活吗?   叶老大嘴上恭喜的同时,心里也在纳闷。   不过到底跟他没关系,将人放在县城门口也就是了。   交了进城税,驴子又勤勤恳恳地往叶氏卤味走。   不过一小会儿的功夫便到了。   紧接着,叶家兄弟俩互相交换一下最近事宜。   “家里一切都好,甚至还有钱买羊,爹从咱舅舅家买来两只羊,一公一母。回头等母羊下崽了,咱们宝哥儿就有羊奶喝了。”   叶老大说完,用蒲扇般的大手揉了揉叶瑜的头,“买羊的时候,咱舅就说羊奶养人,给孩子喝再好不过。”   叶父听完回道:“铺子里倒是跟往常一样,每天备的卤味都能卖完。”   甚至有的时候,县里富贵人家会遣人来买大量的卤味,卖到最后还有好些人没买到。   所以,“咱家还能再多收些鸡鸭吗?”   叶老大想了想,“咱家最近收货都是在附近的村子里,再往远处走走许是能收到更多。”   若是自家养殖能够跟上就好了,叶瑜暗想,虽然他家院子扩大不少,但依旧不够饲养太多的牲畜,若是想多养些,那就得建养殖场了,不知道这个朝代能否包山包田?   但就算能包也是日后的事了,毕竟鸡鸭养殖也要时间,现在最好的解决办法还是从农村里收货。   两人谈完事,叶老大刚想离开,却突然听见远处传来呼唤声,“宁哥儿,天都不早了,你咋还不回家?”那声音越来越近,显然是正往这边走。   宁哥儿?   站在叶氏卤味门口的两大人一小孩互相看了看,这附近也没其他人,那谁是宁哥儿?   不过很快三人就知道了,只见拐角处有一位拄着木拐,满头银发的老爷爷出现。   露面的同时还加快脚步走过来,对着叶瑜就开始自顾自地说话,“宁哥儿快过来,不是跟你说过了不要跟陌生人走吗?咋连爷爷的话都不听了。”   叶瑜一脸懵逼的被叶父牵着手往身后藏。   “敢问这位丈人是?”   然而那老爷爷却看都没看叶父,只盯着叶瑜,“宁哥儿快来,你奶奶和爹娘还在家里等你呢。”   接下来不管叶父再怎么问话,老爷爷也只有这一句话反反复复地说。   精神有问题?   想到这儿,叶瑜很快回过味来,他在背后拉了拉叶父的袖子,小声道:“这是不是谢伯的父亲?”   叶父心里也有几分猜测,他与谢贤的接触不多,也从没见过他家里人,但想到好友介绍时说他父亲不记人,便已有七八分确定这人身份。   应是谢贤的父亲没错。   果不其然,没一会拐角处又传来急促的脚步声,“爹,不是叫你在家里等我吗?怎么自己单独跑出来了。”   一身青衣,面色晦暗,颇有些狼狈的谢贤已然是没有第一次见面时的冷静。   看到自己父亲在店铺门口站住脚步,他这才松口气,抱拳致歉道:“叨扰各位了,我爹没坏心思,就是过分想念孙子。”   说完不等三人反应,他又小声哄父亲,“这不是咱家宁哥儿,您忘了?宁哥儿正在家里等您回去呢。”   这话一出,谢爷爷终于不再盯着叶瑜,没等谢贤扶他,就拄着拐杖往回走,想来他心里也是清楚的,即使年纪相仿,叶瑜也不是他的孙子吧。   这时候又有一位形容憔悴,身型瘦弱却生的极秀美的女孩匆匆赶来,她连忙扶住谢爷爷,与谢贤对视一眼道:“爹,那我先带爷爷回家。”   这应该是谢贤的女儿谢安。   谢贤点头后,叶家三人目送他们离开。   然后谢贤整理了一下衣冠,再次致歉道,“孩子没吓到吧,这事还请叶兄多多包涵。”   “无事。”叶父摸摸叶瑜的头。   谢贤见了眼中立即泛起羡慕,虽然很快就平静下来,但依旧被叶父看个正着。   他不由得又把叶瑜往自己身边拉了拉,若是宝哥儿也遭遇此事,他无法想象自己会变成什么样子。   等门口就剩叶家人的时候,叶老大没憋住问了两句。   叶父简单说了说,然后叹道:“拐子不做人,衙门不做事,谢兄弟的媳妇每天都要去一趟衙门,但每次都被打回来,一个个的肯定都没尽心。”   如今官府,做实事的可太少了,也不知道单是他们黑河县一家,还是别的县城也是如此。   叶大闻言倒是想到了件其他事,“你还记不记得隔壁唐婶家那个被拐走的小儿,也是去年过年集会上的事,我寻思着是不是同一伙人下的手。”   时间基本一致,倒也不是没有可能。   唐婶跟叶大嫂是远亲,当初孩子丢了,叶家村也派人找过,但都没找到一丝踪迹,那拐子团伙估计是熟手。   两人虽然痛恨拐子,但他们既不是官府,又不是有能之士,也只能泛泛谈两句罢了。   “每到年关都会出乱子,几个孩子可都得多注意。”   走之前叶父特地嘱咐道。   叶老大倒是不担心村里的孩子,他们村极排外,但凡出现个陌生面孔,就得交代清楚祖宗十八代。   而叶瑜进屋的时候还在想这件事,“当时衙门就没查到线索吗?”   “官府的事咱们升斗小民哪里知道。”叶父牵着他的手,叮嘱道:“你可千万不能吃旁人给的东西,有那丧了良心的拐子在吃食里放蒙汗药,你一吃就睡过去了,他就能把你带走。”   叶瑜听的认真,一点都没敷衍。   叶父这一说就说了很久,一直到叶母做好晚饭才意犹未尽地停嘴。   没过几天叶父就收到了村里叶恩家大儿迎亲的消息,是叶恩亲自送过来的。   “南三哥可得回去热闹热闹,我家大儿小时候还多亏您救他一命。”   这救命一事,说起来已经过了整整十年,叶恩的大儿名叫叶诚,当年在河边逮鱼,没成想一个没站稳就滑倒了,然后就被河水给往下冲,要不是叶父刚巧路过,下水把他救了起来,后果将不堪设想。   也因为有救命之恩这回事在,每年过年叶诚都得去给叶父磕一个头,原本叶恩还想叫他儿子认叶父做干亲,但叶父没同意,这事最后也不了了之。   叶父自然没有异议,表示自己定会回去。   叶母见叶恩要走,连忙用油纸包包了点卤味塞过去,“快拿回去尝尝。正好晚上还剩点,你不带回去我们也吃不完。”   叶恩没推辞掉也就接受了,想着下次再来的时候从家里带点其他的送过来。   一家人要回村也挺轻松,写张请假三天的纸条贴在门上,然后把门一锁,钥匙一收,齐活!   回村之后叶父让叶老太好一阵怪罪,“都这么晚了,咋不等等明天再回来,宝哥儿哪受得住冷风?”   叶父苦笑着赔罪,“这不是想着早点回来吗。”   叶老太也就抱怨一两句,见小儿子一家回来她比谁都高兴,很快就张罗着下鸡汤面条给他们暖暖身子。   一碗鸡汤细面,边上还整齐的卧着一颗对半切开的鸡蛋和两棵小青菜。   叶瑜闻着味道只觉自己已经吃饱的肚子又开始蠢蠢欲动。   但他到底胃口有限,只从爹娘碗里夹了几筷子面条配面汤吃。   叶父稀里呼噜吃完了面,叶母不太饿,也就喝了碗汤。   吃完后家里人开始闲聊,叶父先问:“诚哥儿亲家是哪家的?咋之前一点消息都没。”   说到这件事,叶家其他人也觉得有点奇怪,叶大嫂提着水壶出来,回道:“我们也是最近才知道,他们家一点风声都没传出来,女方家说是在县城里开食肆的,诚哥去送豆腐的时候跟她遇上,彼此都有意,两家商议过后定了亲事。”   说是这么说,但事实估计不是这样的。   食肆啊…   叶父喝茶的动作顿了顿,看来是跟豆腐脱不开关系了。   “看他们吧,反正诚哥是男子,不会出啥大事。”   这朝代就是这么不公平,男女的待遇相差悬殊,况且出嫁从夫,他们都不觉得叶诚会吃亏。   叶家三兄弟本还想再聊两句,却被叶老太轰回去睡觉了,“有什么想说的明天再聊,这么晚了,你们不睡孩子还得睡呢!”   叶瑜睡觉之前还得喝一碗煎好的药,这药是吴大夫重新配的,说是没之前那么苦,但他完全喝不出来区别,总感觉都是一样的味道。   叶河看他喝药,不由得缩缩脖子,“宝哥儿你得天天喝药啊,真是太惨了。”   叶瑜表示他自己也觉得挺惨的。 第18章 扩建的院子   隔日是个好天气,明媚的太阳高悬天上,慷慨地撒下阳光,而地面上的植被也贪婪地享受着难得的温暖。   家里的大红公鸡飞到柴垛上高鸣一声,宣告着又一天清晨的到来。   叶家人都陆陆续续的醒来了,叶瑜也不例外。   “嘶。”   他本想偷懒用凉水洗漱,但手刚碰上就被冻得一激灵,连忙缩回来。   这下他不敢再偷懒,只得老老实实的去厨间拿烧好的热水洗漱了,洗完的水泼在墙角,没一会儿就结了一层薄薄的冰。   端着盆回屋的时候,叶瑜顺带看了看扩建之后的院子。   叶家所在的地方本就离山脚极近,他们家后边一户人家都没,因此扩建的时候便往后圈了不少地进来,形成一个非常宽阔的后院。   后院里最中间一块地被开垦出来作为菜地,叶老太带着媳妇在里面种了些耐寒的蔬菜,包括白菜和晚萝卜,除此之外还有些大葱大蒜香菜,随吃随掐,这一块菜地被细密的栅栏牢牢围住,防止家里养的牲畜偷吃。   四周则有许多窝棚,靠东边的两个养的是鸡鸭,各有十余只,鸡舍是按照叶瑜在《规模化养鸡技术》一书中学到的方式设计的,属于非常常见的平养舍,也就是在地面铺设一层稻草,然后将鸡放入其中进行养殖。   鸭舍也差不多,就是地面上多了一层留有小空隙的木板。   养鸡鸭可不轻松,鸡还好说,鸭就不行了,每天都要人赶着它们去水里溜一圈,回来的时候还得在稻草堆里控干羽毛上的水分才能叫它们进鸭舍。   西边是养羊的棚子,里头只有一公一母两头羊,显得空旷了些,但这两头如今也是膘肥体壮,再过一段时间两只就可以□□。   按说养这么多牲畜,院子里的气味不会好闻,然而叶家不同,他们都是勤快人,所有窝棚都是一天一清理,清理后的牲畜粪便会搁在一起进行发酵,尿液分解后就是很适合的肥料,不管是来年开春给田地里堆肥还是给菜地施肥都是个不错的选择。   再加上边边角角也种着一些带有浓郁香气的植物,因此味道虽然混杂,但并不是不能接受。   后院和住人的屋子中间隔着一堵青砖墙,开了一个圆弧形的洞作为出入口。   人住的地方倒是没有大动干戈,就是在两边多起了几间屋子,让孩子们有地方住。   比起后院,前院的面积要小些,只有厨间、茅厕、柴房等功能房。   同时还有几棵果树种在栅栏旁边,这些树还是叶老头当年种下的,也不知道是不是他买错品种了,这两三棵苹果树橘子树几乎都没结过果子。   他们除了在地面上进行扩建以外,还多挖了一间地窖,用来存储更多的粮食。   总的算一算,光他们家就占有将近一亩的地。   叶瑜他自己也有了一间新房间,约莫十二平方米,就在他爹娘房间的西边,只隔了一堵墙,因为怕他自己睡不适应,这堵墙上还开了扇门,两边是互通的。   从开始扩建到扩建结束不过才过去半个月,这速度是真不慢。   吃过早饭,大人们开始忙碌起来,为了不打扰他们,几个孩子便凑在一起打发时间。   叶瑜因为没事做,所以就坐在木凳上,开始思考接下来可以拿什么继续改善生活,恰在此时,叶河突然跑过来,他因为这段日子吃得好,是肉眼可见的胖了不少,面色也红润了。   “宝哥儿,咱们也去看看热闹,诚大哥媳妇的嫁妆说是已经送到村口了。”   大昭国重视所谓的「厚嫁」,就是说女子出嫁时,娘家陪嫁的嫁妆要丰厚,由此便引出了个婚前小习俗-晒妆。   迎亲前女方会先把嫁妆运送到男方家里,嫁妆越丰厚,女方在婆家的脸面就越高,婆家越不敢欺辱她,而这些嫁妆属于女方的私产,婆家不允许私自动用,如果两人和离,那这些嫁妆也是要被女方全部带走的,若是女方离世,这些嫁妆就只有女方的亲生子女才能动用。   这也是童养媳/夫地位低下的原因之一,毕竟他们没有嫁妆,又有很大的可能连本人都是被夫/妻家买下来的。   能用送这个形容,看来诚大哥媳妇的嫁妆很丰厚啊。   叶瑜心里也有些好奇,没多想就同意了,他俩跟大人们说了一声,然后就和小伙伴一起赶到了村口,正好遇上穿着喜庆红衣的媒婆指挥力工把他们手里抬着的物件搁去叶诚家里。   数量确实不少,让几个力工抬了好一会呢。   叶明辉啧啧称奇道:“这莫不就是戏文里说的十里红妆?”   村里成亲虽也有晒妆一说,但她们哪有这么讲究啊,多是几匹棉布,再加上自家打的家具,有那在家里受宠些的,或者家里条件好些的,会陪嫁一两件首饰,再多的也没有了。   “那戏文里说公主出嫁十里红妆,前头一台已经到了公主府,最后一台还没从宫里出来呢。”   以他们贫乏的想象力,实在想不到那是一种怎样的盛景。   现在刚好是秋收过去不久,村里人大部分都在村口等磨盘磨豆子,见这场景,离得近的就开始窃窃私语。   他们说实话,羡慕是有点,但嫉妒是绝对没有的,都是一个村子的人,除非是那等天生坏心眼看不得别人好的,一般都是盼着村里人能过得好,更何况他们村因为有做豆腐这门手艺,家家都过得不错,也就没啥心不平的。   大多人见了都是淡淡说两句罢了。   “叶恩家倒是结了一门富贵亲。”   “挺好,诚哥儿是个好孩子,虽然嘴上不太会说话,但心里实诚,小两口成亲后肯定能过得好。”   等晒妆结束,一窝小伙伴作鸟兽散,只有叶明辉留下了,他也是有事。   三人站在墙角,叶明辉询问叶瑜道:“你回来之后还去县城里吗?”   叶瑜摇头,“不去了,我爹和我二伯去,我和娘留在家里。”   主要是离年关越来越近,家里闲事不少,缺不了人,再加上叶父对谢贤儿子被拐一事仍然心有余悸,因此不准备再带叶瑜去县城,他留在村里更安全。   “而且明年开春我就要去村里的私塾读书了。”   这是叶瑜亲自跟叶父商量后的结果,原本叶父想直接送他去县里黑河书院启蒙的,但叶瑜不知为何对科举不是很感冒,他只想先认几个字。   叶父想了想就同意让他先在村子里的私塾启蒙,日后再看是否有科举的天赋,若是有,砸锅卖铁也得供他赶考;若是没有,家里宽裕起来之后也不用担心他的生活。   叶明辉听前面一句话的时候立刻笑开来,可还没等他嘴完全咧开呢,又听见后面一句话,脸一下就垮了,整成个四不像出来。   “唉,我跟你说,念书可苦了,那书上的字跟我是互不相识,我爹天天叫我背书,背不出来没饭吃,你没看我最近消瘦不少?那都是饿的!”   他说到激动的时候,脸上的肥肉还抖动两下,看得叶瑜嘴角抽搐。   叶河也附和道:“可不是,我爹也这么说,还好有奶在,每次我背不出来,我爹要打我屁股的时候,我奶就会说龙生龙凤生凤,老鼠的儿子会打洞,说我随爹,只要这么一说,我爹就不打我了。你也可以试试,我觉得效果不错。”   叶瑜听着嘴角又抽了抽,特别是看叶河一副给明辉出主意的样子,感觉嘴角都快抽不动了。   为了叶明辉的屁股和手着想,他连忙打断这个话题。   “你俩一会有别的事没?没有的话咱一起去把鸭子放了。”   给他们找点事做,最好能让叶明辉把叶河出的主意给忘了。   然而事实证明叶瑜想多了,叶明辉根本没忘,不止没忘,还记得很清楚!他当天晚上回家,在他爹抽查他背诵,但他没背出来被罚不许吃饭的时候,把那句俗语一个字没差的学给了他爹。   叶童生:?   “好哇,你要是随我就好了,这三字经我已经教你三遍了吧,你到现在连两句都背不下来,我咋能生出你这样脑子笨的人,也不知道你到底随的谁。”   叶童生被气的胡子飘起,看那样子脑袋都快冒烟了。   叶童生的媳妇赵氏闻言不乐意了,她把手里的针线一撂,“随谁?反正不是随我,不就是子不教父之过吗,我听两句都会背了。”   这话一落,叶童生不敢再说什么,只能趁他媳妇转身的时候在嘴里嘟囔两句,“唯小人与女子难养也。”   而当他媳妇回身的时候,又清咳两声,以显示自己什么都没说,然后摸摸胡子背着手走了。   两口子一时不察就把叶明辉给忘了,他十分惊讶,心道,没想到河哥出的主意还蛮好。   第二天他就把这情景给叶瑜两人仔仔细细描述了一遍。   叶河立即骄傲道:“我的法子挺好吧。”   叶明辉直直点头,“好啊,昨晚我还按时吃了晚饭,对了,你家的卤鸭掌真好吃,我吃了五六个。”   说着他还舔了舔嘴角。   叶瑜听的是十分无语,他拍了拍叶明辉的肩膀,“你可别听他的了,昨晚是你运气好,你想想你爹是干嘛的,你随爹,你该是什么样。”   “我爹是童生啊,所以我…也该是童生?”他说着说着就意识到不妙,立刻开始疯狂摇头,“不不不,我以后宁愿当个厨子,也不要一直念书。”   他爹念了十几年书才考上童生,他一想到要念这么久的书,就直打寒颤。   叶瑜见状哭笑不得的转移了话题,“行了,那都是多少年后的事了,怎么想的这么长远。”   叶童生膝下就他这么一个儿子,想不想念书也不是他自己能决定的,况且他还小呢,虚岁不过才七岁,小孩子最善变了,一会一个念头,现在不愿意念书,等过几天兴许又爱上念书了,不必现在就做下决定。 第19章 婚宴   你别说,念书这事村里还真有不少人在讨论,先前是觉得农家孩子没那天份,念书还不如帮家里多干点活。   可如今家家除了种地,还可以做生意,就算是把豆腐统一卖给李氏食肆,也需要家里人会算数,总不能一直让别人帮你吧;更别提要自己提着豆腐筐出去售卖的人了,他们多多少少都要认几个字。   其实供养一个读书人,花费最大的并不是束脩,而是笔墨纸砚,还有一次又一次的赶考路费和各种各样的宴请,简而言之就是科举这件事很贵,而不是单纯的念书。   如果只是想着念书就是为了识几个字,这就不一样了,尤其是在叶童生规定的束脩属实不贵的情况下,对叶家村的村民来说,这笔买卖还是很合算的,毕竟会识字算数的人总比旁人活得更体面些。   也因此,私下里去找叶童生报名的人家便越来越多,这倒是让他心里颇为欣慰,虽然没想过村子里能祖坟冒青烟,出个举人之类的,但念书总比不念好。   叶父也没例外,早早就带着一对鸡鸭并一两银子作为叶瑜半年的束脩去拜访了叶童生,回来的时候也是高高兴兴地宣布,明年开春叶瑜就要和叶河、叶敬一起入学了。   这些事说来话长,但其实也不过就是在两三天之内解决的,紧接着就到了叶诚成亲的日子。   小夫妻身穿红色婚服,在宾客的见证下一拜天地,二拜高堂,夫妻对拜,最后送入洞房。   这还没结束,他们喝完交杯酒,还要换上吉服来前堂答谢亲友。   叶瑜第一次看见叶诚媳妇的脸,她长相特别大气,鹅蛋脸丹凤眼,说不上多漂亮,但看着让人很舒服,属于那种很得长辈青睐的类型。   至于态度,反正面上带着笑,看不出来什么。   叶诚家里极重视这个大孙子的婚事,狠狠心买了半只猪来操办酒席。   可这真不见得是好事,没瞧见跟叶诚年纪相仿的兄弟眼都看红了吗?有一句话说得好,不患寡而患不均,不均才是祸家之根本啊。   在叶家村村民看来,这酒席实在是够丰盛了,然而叶瑜瞧着叶诚妻兄的样子,好似没那么满意。   钱有财确实不太满意,原本他想着妹妹要是嫁过来,叶家合该高高兴兴的将豆腐方子送给他,然而最近他一再试探,却一句准话都没得了。   他看着席上热闹的场景,不由得暗骂一句,都是些见识短浅的,这豆腐方子要是能到他手里,到时候改个名,什么「寒浆玉露」之类的,再托京城里的亲家在宰相老爷眼前露一手,兴许还能传进宫里呢,说不准还能得个皇商的牌子。   一想到这儿,他又想骂人了,这群乡下人,凭什么这么好运能得到豆腐方子。   桌上其他人可不知道钱有财短短时间里就想了这么多,他们是单纯的高兴,一个个跟新郎官起哄,闹得人家脸都红透了。   叶瑜此时正吃着饭琢磨这席面上好像缺了点东西,但具体是缺了啥,他倒是一时还没想到。   直到他大伯放下碗,遗憾地说:“吃肉没酒不过瘾啊。”   大伯这话叫叶瑜电光火石般想到了席面上到底缺啥,缺酒啊!   这时叶大嫂白了自己丈夫一眼,“有的吃就不错了,你还以为咱们村有多富裕呢,哪有粮食整那么多酒啊。”   如今的酒多是粮食酿造,酒曲由小麦、大麦、黄豆等谷物发酵制成,产量低的同时,杂质也很多,被称为「浊酒」,这样的酒就必须要煮一遍才能去除杂质,提升口感。   像什么「温酒斩华雄」,「青梅煮酒论英雄」,指的就是这样的浊酒。   至于名门望族喝的就不是浊酒了,而是经过压榨过滤后的清酒,色泽清亮、味道醇正、就连散发出来的味道都是香浓的。   然而这样的酒却有一个很大的缺点,那就是产量低价格贵,农家人根本舍不得喝,觉得就是在糟践粮食。   叶瑜想了想,等回家了看看空间里有没有什么关于酿酒的知识书,这玩意虽称不上是好东西,但爱的人极爱,当然了,恨的人也极恨。   他先把这事放在心底,如今他心里的记事薄上一二三四条条分明,都是接下来待办的事。   一场婚事热热闹闹的结束。   村民们各回各家。   叶家人回家之后,叶老大先倒了杯水,咂咂嘴道:“咱们家老大眼瞅着也快到娶亲年纪了。”   叶海翻过年就十四了,农家子一般十六七岁成亲,算一算他明年也该到说亲的时候了,等说完亲,成婚的日子也近在咫尺。   叶大嫂嫌弃的看了他一眼,“你成天啥都不注意,前几天就有媒婆来说亲,只是说的那家家风不太好,娘和我给拒了。”   说到这儿,叶老太倒是清咳两声,严肃道:“咱们家不是那等攀龙附凤的人家,不管是娶妻还是嫁女,都要求一个家风,也不是说多好,至少不能是懒汉,得勤快。   还有,家里人肉眼可见的会越来越多,俗话说,牙齿还能碰到嘴唇呢,一家人免不了磕磕绊绊,但是到底要在心里记住家和万事兴。”   至于分家,老两口是绝对没想过的,他们两个还在呢,咋能分家?   如今家里这些人都是相处很多年,已经互相磨合过的,但要是孙子辈娶妻,也不知道会不会有什么不爽利的事发生。   底下人听了这番话,都是点头。   就连叶父叶母暂时也是不太想分家的,他们家就宝哥儿一个孩子,到底还是单薄,等再过几年孩子大些再商量分家的事也不迟。   “海哥儿的亲事不急,回头老大老三去县城里的时候带上他,先叫他去见见世面再说。”   叶老太一直认为男孩子不能永远窝在家里,当初老大老二,十余岁的时候,她特地托人带他俩去县城里当过学徒,奈何这俩人一点窍都没开,什么东西都没学到,哦,也不是,老大吧,木匠没学会,反倒是学了一手编筐的手艺,老二则是遇上了他丈人,跟着学了布置陷阱的手艺。   老三更不用说,服了役,如今瞧着是家里最能干的。   叶家兄弟纷纷应是。   等散了,叶瑜几个就忙着把晒好的蚯蚓干分批放进牲畜的食盆里,放到最后几条的时候,叶敬叹道:“快吃吧,就剩这么点,接下来你们就没蚯蚓吃了。”   滴水成冰的天气可挖不到蚯蚓。   杏花蹲下摸摸鸭子的头,“不是还有其他的饲料,又饿不着它们。”   “是饿不着,但它们下的蛋就没那么大了!”叶敬心心念念大鸡蛋大鸭蛋,极怨念的样子,“奶说,再攒几个鸭蛋就给我做腌鸭蛋吃,到时候腌鸭蛋配上棒子粥,我能一口气喝三碗。”   杏花嫌弃的看了一眼自己哥哥,“哪有那么夸张。”她反正是看不出来吃与不吃蚯蚓的鸭子,下的蛋有啥区别。   叶瑜倒是一点都不担心,“不是还有豆渣和骨粉?跟蚯蚓都差不多。”   豆渣这玩意,村里人大多都用不上,叶家只用一点代价就能换来不少,足够给牲畜们当饲料了。   其实挖蚯蚓就是叶家大人为了消耗几个小孩精力给他们布置的任务,能挖到当然很好,挖不到也没事。   叶敬想想也是,他一下子就不担心了,继续美滋滋的盯着鸡鸭吃饲料,如果鸡鸭有智慧,估计都要被他盯的害怕了。   杏花不想跟自己只知道吃的哥哥玩,她站起身,对着叶瑜摆摆手,“我去找秀姐儿玩了。”   秀姐儿是她的小伙伴,两人极要好。   她刚走,墙角又探出一个头,是叶河,“全哥儿家的狗可以选了,你俩要不要一起来看看。”   全哥儿本名叶栓,家里养了条两条狗,一公一母,前段时间配种成功,说是生完就全都送出去,他们家也预定了一只。   “走走走。”叶瑜一听立刻待不住了,他一直很喜欢狗,而且不爱国外培育出来的品种犬,更喜欢中国本土犬,而叶栓家的狗正是一只正儿八经的猎犬。   叶敬则摇摇头表示自己就不去了。   叶河在路上兴高采烈地说:“我跟全哥儿说好了,让咱们家第一个选,可得选个最强壮的。”   他们这边的猎犬一般情况下一胎能生十几只,数量可不少,但最强壮的往往就几只。   叶栓早早就等在门口,见叶瑜两人过来,连忙凑过来道:“快来,虎子这胎生了十只,我看其中有两只最好了,你们赶紧选,别让其他人抢了。   虎子是一只黄色猎犬,垂耳卷尾宽嘴,说不上可爱,但微方的脸型是十成十的威武,它此时躺在窝里,给身下正在喝奶的小狗舔毛。   那十只小狗里有五只随母,毛色是黄色,三只随父,毛色是黑色,剩下两只,一只白色,一只黑白花。   叶瑜一眼看去就发现有两只的体型明显比兄弟大不少。   虎子见陌生人进来立即抬起头,一双乌黑的杏眼警惕地盯着他们,若不是有叶栓跟着,闻到了熟悉的味道,它恐怕就得站起来了。   至于另外一只黑色的猎犬早就直立起身,双爪并拢,下巴高抬,一副沉默又警惕的样子。   “好狗。”叶瑜不由赞叹一句,祖辈基因特别优秀的情况下,只要好好训练,这些幼犬定不会输给父母。   作者有话说:   谢谢宝宝们的评论营养液和投雷,爱你们,比心mua 第20章 乌鸡汤   叶瑜指着中间那条白色的小狗,询问道:“这只是公还是母?”   叶栓瞅了一眼,“是条公狗,你喜欢这只正好,它是虎子第一个生下来的,腿脚很是有劲。”   说完他又拍拍胸脯,“我保证这狗长大后一定是条好狗,看家护院肯定没问题。”   叶河的视线从左看到右,看每条狗都舍不得,叶瑜看他那样子,若不是十条狗太多,他怕是要全都抱走。   “要不就选这只?”叶瑜在两条大狗的注视下,上前摸了摸那只小白狗。   可能是因为刚出生一个月的原因,小狗的皮毛特别柔软,尤其是把手放在它脑袋上的时候,温热和波动透过皮毛传过来,不知为何,叶瑜心里油然而生一种属于生命的悸动。   它还伸出粉红的舌头舔了舔叶瑜的手,随后歪了歪头,用一双清澈的杏眼看着他。   “就这只!”   叶河笑嘻嘻的蹲过去,跟弟弟脑袋挨着脑袋,凑在一起看它。   一个说给它取名,一个兴致勃勃地附和。   因为两家在虎子生产前就说好要抱养一只小狗,所以当他俩选定之后,叶栓直接把小白狗从窝里抱出来,放在叶瑜怀里。   小小软软的一团攀在叶瑜手上,让他有些不知所措,生怕一个不小心就伤了它。   真是又乖又可爱,嗓子里还发出属于幼狗的哼唧。   等兄弟俩把小狗带回家的时候,叶大嫂一拍额头,“原来虎子已经生了啊,最近真是忙昏头,都忘了这事了。”   “正好你们带回来了,就不用我再跑一趟。”   她说完这话又急急忙忙的忙去了,因为叶诚的亲事耽搁了不少时间,他们家有可多活还没干呢,闲不得。   桃花先是摸摸小狗的头,紧接着从柴房里翻出一个篮子,在篮子底下铺上一层稻草,然后再把家里淘汰的毯子盖在上面。   “这以后就是你的窝了。”   小狗仿佛能听懂她的话一般,小小的身体围着篮子左右嗅嗅,然后一跃而上,趴在篮子里,卷卷的尾巴在屁股后面摇晃着。   “你们取名了吗?”桃花显然也喜欢得不行,她跟两个弟弟一样蹲在篮子旁边。   叶河摇头,“还没呢,我想了好多名字,宝哥儿都觉得不合适,姐,你说威武这名多好听啊,一听就知道这是一只威武雄壮的狗。”   桃花闻言嘴角一抽,毫不留情地打击自己亲弟弟,“幸好宝哥儿没同意,这什么名字啊。”   叶河是个经得起打击的人。名字被否了也不生气,“那你们说叫啥?”   叶瑜想了想提议道:“就叫它小米吧,它长大后毛发的颜色会偏黄一点,刚好和小米的颜色相仿。”   桃花念了两次小米,觉得挺顺口的,“我觉得挺好。”   叶河也点点头,“那就叫小米了。”   这一下午三人其他的啥都没干,光顾着蹲在院子里跟小米玩。   因为小米现在才刚出生一个多月,还不能吃太硬的食物,所以晚饭时,桃花特地把窝窝头和煮熟的鸡蛋磨得特别碎,紧接着用热水泡上,之后才把食盆端过去。   在如今的农家,能给狗吃上这么一顿,就是很富裕的人家了,其他人家喂狗大多都是自家的剩饭,还有那不讲究的,连饭都不给狗准备,赶它出去自己找吃的,一个不小心,狗吃到不该吃的命就没了。   小米更是不挑剔,嘴巴凑在食盆上吃的喷香,吃到最后还意犹未尽,抬起头的时候细碎的蛋黄都挂在它的胡子上。   饭桌上叶二嫂逗了一会小米,满意道:“这狗挺好的,回头练一练,当个猎犬也不错,等年纪到了,再上山打猎的时候,刚好可以带上。”   叶二嫂家是猎户,家里养了整整三条猎犬,都是极凶悍的,一起合作甚至能驱逐黑熊或者小规模的狼群。   她说的打猎也是件平常事,虽然他们村里还是以种植为主,但每逢九、十月份,山里山货成熟,动物膘肥体壮的时候,村民们都会自发地组成两队,进山采摘或者捕猎。   今年也不例外,上个月村里已经组织过一次进山,光叶瑜一家就采摘了不少种类的黑木耳、蘑菇、松子,至于捕猎,各家都得了些小型猎物,如山鸡山兔之类的。   更值得庆幸的是,这次进山没遇上大型猎物,所以没有人员伤亡。   十月份还会有一部分山货成熟,因此趁雪落之前,村里应该会再组织一次进山。   “过两天还得进山一次,今年雨水充足,山里的蘑菇都是一串一串的,咱可以多采一些,趁着天好晒干,能存到明年开春呢。”   叶老太边说边在心里计算,“等今年过年,咱们年夜饭肯定能好好吃一顿。”   叶大嫂赞同的同时,也出言提醒,“不过还是得小心,去年捕猎的时候不就遇上了一头野猪?若不是那头野猪体型不大,可不一定能平安打死。”   万一再遇上狼群,那更是跑都跑不了,不过这种概率应该不大,因为他们村旁边这座山其实不算太大,里面最多有几只野猪,黑熊和狼群是没人见过的。   更大的山其实在这座山的东面,叫景山,就是叶二嫂娘家所在的地方,那一座山脚下就一个村子,村子里村民数量很少,但几乎全都是猎户,有许多人都是捕猎好手,但他们村里的姑娘却都想嫁给庄稼人,因为纯靠捕猎为生,实在是看老天的脸色,若是没捉到猎物,那全家都得饿肚子。   众人听到叶大嫂的话纷纷点头,他们也不是傻子,无论如何还是安全第一。   叶瑜一家前一晚刚谈过进山一事,第二天就有人来通知他们做好准备,隔天在山脚下集合一起进山。   叶家所有人里,叶老大和叶父带着叶海去了县城,这次进山自然是参与不了。   而叶老二是要参加捕猎的,他布置的陷阱每年都能比别人捕获更多的山鸡山兔,有人也跟他学过,但是却没像他那样一布置一个准,反而得不偿失,最后也只能放弃。   剩下的人,除了几个年纪小的,都要进山采摘,因为辈辈如此,已经成为了习惯。   叶瑜有点想跟着哥哥姐姐们一起进山看看,说句不怕笑的,他长到这么大还没进过山呢,大人们都觉得他年纪小身体弱,不管干什么事都不带他。   叶母也觉得把几个还没灶台高的孩子单独放在家里不太安心,万一再淘气出了啥事咋办,前几年都是几个大点的孩子看着他们,但今年不是人手不太够嘛,桃花几个也要跟着去采摘。   她又一想,采摘的地方其实挺安全的,有些刚生了孩子的小媳妇还会带上孩子一起去,把孩子往身后一背,再用背带系个死结,一点不耽误做事。   所以她跟叶老太商量了几句,两人做下决定,明天进山的时候,要带上叶瑜三人。   因为第二天要进山,所以当天晚上叶老太特地挑了一只已经养成的乌鸡,用热水褪毛后剁吧剁吧扔进锅里煮汤,再配上先前晒干的黄蘑和松茸,只用撒一点点盐,一锅新鲜味美的乌鸡汤就做好了。   在叶老太还在杀鸡的时候,叶河就赖在灶房里,眼巴巴地瞧着锅,时不时还咽一口口水。   等乌鸡汤烧好,他还殷勤地帮叶老太端碗,“奶,你明儿早上用剩下的鸡汤给我下一碗细白面吃呗。”   小麦产量不高,因而磨成的面粉也少,家里不常吃,偶尔家里大人出远门回家的时候为了给他们接风会下一锅。   叶老太瞅了他一眼,“我说你今天咋这么勤快,行了,赶紧出去吧,明天给你做鸡汤面条。”   一听这话,叶河立刻兴高采烈地跑出去,他手上端着的碗差点给甩掉。   “诶诶,小心门槛,要把碗摔了看我怎么收拾你。”   叶老太看着他的背影不由吐槽,“一天天的就知道调皮捣蛋。”   今晚上不光有乌鸡汤,还有一大碗酸菜土豆条,主食依旧是窝窝头,因为磨得细,所以这次的窝窝头口感好了不少。   乌鸡身上的肉不如普通品种的鸡多,但它拿来煲汤就很合适了,汤水香浓绵滑,没有多余的调料,就喝一个鲜字。   叶瑜没忍住,喝了两碗,边喝边在心里忏悔,他夜里睡觉的时候估计要跑厕所了。   就连吃着汤泡窝窝头的小米也吃得很香,今晚上它就没鸡蛋吃了,因为叶瑜查过,狗可以吃鸡蛋,但一周内最好只吃三四个,吃多了对它不好。   剩下那道酸菜土豆条是家里常做的菜,叶老太积酸菜颇有一手,每年冬天都会积一大缸子,随吃随取,酸菜酸酸脆脆的很开胃,配上绵软的土豆条,滋味自然也很不错。   一桌的饭菜叫他们吃的干干净净,那盘子就跟被水洗过似的。   叶老太一看就笑了,“幸好我方才舀了些汤出来,要不河哥儿要吃的鸡汤面条就没了。”   她心里计算着鸡汤面条就做一点叫孩子们尝尝鲜便罢,至于他们大人,还是吃点能填饱肚子的,大碴子粥就很不错。 第28章 炸鱼段   清晨的天光透过金红的树叶洒在地表厚厚的落叶上,等叶家村的村民脚挨脚的从落叶上踩过,落叶便陷入了泥泞的道路之中,等来年,这些落叶将会变成春泥,让山上的树木更加茂盛的成长。   叶瑜被叶母牵着手,当他脚踩在落叶上时,会发出清脆的咔嚓声,四周高大的松柏树、桦树依旧沉默的伫立着,仿佛更古不变一般。   十月初的林间已经有寒霜凝结,树枝之间、树叶之间,全都是沿着脉络凝结的霜花,就连人呼吸时,口鼻之间也会冒出白色的雾气。   凌晨上山,光是走山路就整整走了半个时辰。   等上了山,两队人马便分开了,前者要去捕猎,后者则是在山上采摘山货。   除了人上山以外,还有几头驴跟着一起,这几头驴子的背上平衡的放着用麻绳固定的筐,左右各有两个,他们干活的时候,这几头驴便被绑在一边。   村里人没挤在一起,而是三三两两凑对分开进行采摘,叶家的大人们也只能嘱咐几个孩子两句,然后就专心的做事了。   山里有不少红松树和板栗树,成熟的松塔和板栗刺球不用特意寻找,只弯腰一看就能在树下发现,每一颗松塔里都藏有接近一百五十颗松子,而一颗刺球也是由好几瓣刺囊组成,每一瓣剥开后都是一颗饱满的栗子。   其实寻找并不累,最累的其实是弯腰这个动作,村民们时不时就得直起身锤一锤酸痛的腰。   叶瑜手里牵着绳,绳的那一头是精力旺盛的小米,它左右嗅嗅,不时还抬起一条后腿在树边尿一泡尿,小小一只狗竟也有圈地的习性。   桃花领着他们往阴暗的树下走,边走边教,“像这样的菌菇都喜欢生长在潮湿的环境里,这个叫黑菜(黑木耳),没有毒可以吃,还有这个,叫榛蘑,别看它看着很不起眼的样子,其实味道特别好,不过现在天气冷了,它不怎么长,在七八月份的时候,树下才是一片连着一片的菌菇。”   还有些有毒的菌菇也被她一一指出,倒是让叶瑜大开眼界,不止是颜色艳丽的蘑菇可能有毒,那种看似平平无奇,灰褐色伞盖的蘑菇同样毒性不小。   尤其是一种黄色的菌菇,表面很光滑,伞盖边缘长有条纹,它与黄蘑有几分相像,据桃花所说,他们附近的村里常有人误食导致出事。   有些人实在是认不出来的,索性就不采摘蘑菇了,其他的野菜味道也很好,何必跟自己生命过不去。   但桃花却是个辨认菌菇的好手,眼睛一看就知道哪些能吃哪些不能吃,她手脚也伶俐,不一会儿背上的筐子就填满了各式各样的菌菇。   叶河不耐烦采菌菇,他带着叶敬跟叶老头叶老太一起去捡松塔和板栗刺球了。   叶瑜没跟他俩一起,反而是仔仔细细听桃花讲关于这座山的故事,一时之间有些入迷,一行人都没注意到时间的流逝。   直到连他背上的背篓也装满了东西时,桃花才惊觉他们竟然往山里走了好长一段路,在这里已经听不到村民们聊天的声音,四周只有落叶声,安静得甚至有寒意漫上身体。   不知道生长了多少年的巨大松木,树枝堪称遮天蔽日,连一点阳光都透不进来。   “摘得差不多了,咱们赶紧回去吧。”   荷花不禁打个寒颤,她胆子本来就小,更别说是在这种环境下了,就连说话都带着颤音。   杏花紧紧贴在桃花身侧,她倒是不害怕,就是感觉有点冷,因此听见荷花的话也连忙点头,附和道:“快走吧。”   叶瑜环顾四周,或许是他眼神好,突然看见远处的一棵树上结着果子,他迟疑片刻,那好像是柿子树啊。   不过现在是过不去了,因为桃花已经带着两个妹妹回头,见叶瑜没动静,她连忙空出一只手牵住他,“累了吧,咱们赶紧回去休息,奶奶他们还带了烤地瓜和烤土豆,晌午正好喝一碗热水暖暖身子。”   小米哼唧着跟上,它也累的不轻,虽说猎犬体力好,但再好也架不住它还是一只幼犬啊。   一行人很快就走了出来,刚出来就能感觉到温暖的阳光洒在身上,让人暖融融的。   叶瑜原地蹦哒两下,把身上最后一丝寒意去除,然后和姐姐们一起把背篓里的菌菇全都倒进他们家的大筐里。   几个和叶母一起干活的妇人看得眼热。   “你们家的孩子可真乖,小小年纪竟然不贪玩,我家明辉这会儿都不知道跟他哥一块跑哪儿玩去了。”   先开口的是叶童生的媳妇赵氏,按说他们家其实不用进山,毕竟有小孩在私塾进学的家庭逢年过节都会给他们送束脩,其中就有很多山货。   但赵氏自认为自己就是个农家妇人,在家闲不住,进山还能打发时间,再加上她两个儿子都很调皮,早早就念着进山玩,索性就由她亲自带他们出来吧。   “可不是,我家那皮猴一进山就跑没影了,哎哟,叫我担心的不得了。”   又有叶栓的额娘接口。   叶母直起身缓缓酸痛的腰背,舒口气,笑道:“哪儿啊,你家大哥儿调皮归调皮,但是真聪明,看一遍书就能背下来;还有你家的,小小年纪就单独抓到过一只狍子,任谁看了不说羡慕。”   反正就互相恭维呗。   赵氏两人脸上的笑容越发灿烂,人情往来不就是这么点事,说句好听的又不是什么难事。   边聊天边干活,时间自然是过得很快,不一会儿太阳就升到了天空正中央。   大部分人都不准备回村,都想着随便吃点干粮再继续干活。   叶老太把自家的筐子往边上挪挪,然后将一块布铺在地上,叫孩子们过来吃饭。   “先填填肚子,晚上回去再吃好的。”   午饭就是烤地瓜和烤土豆,配上一壶水罢了。   叶瑜拿了一个拳头大小的烤地瓜,因为是早上考好的,所以到现在已经触手温凉,他没剥皮,津津有味地吃起来,晾过的地瓜没有刚烤好那么甜蜜,但是吃起来口感更好,也不会那么腻,边上烤焦的地方尤其美味,有点像是焦糖的味道。   一旁正坐在地上喝水的吴家小女儿吴来娣闻到香气不由得咽了咽口水,她们上山根本就没带东西吃,再加上早上就喝了一碗稀得跟水似的碴子粥,现在她的肚子已经饿的疼了。   吴招娣偷偷掰开板栗刺球,小声说:“少吃点填填肚子吧。”   也只能填肚子了,生板栗吃多了会出事。   吴来娣看着杏花专心致志的吃着地瓜,心里羡慕极了,她俩虽然年纪相仿,但境遇却是天差地别。   她怏怏的吃了两个生板栗。   而那边叶河还有叶敬也不知道是从哪儿跑过来的,两人满头都是汗,叶大嫂怕他们生病,连忙拿出布巾给他们擦汗。   边擦边把他们狠狠骂了一顿。   骂得两人耷眉耸肩,不敢还嘴。   叶瑜等叶大娘骂完了,才凑近跟他娘说:“我上午好像看到一棵柿子树,一会咱们去看看呗,要是能摘下来,冬天的冻柿子就有了。”   冻柿子冻梨基本上属于他们冬天唯一能吃到的水果,储存再多都不过分。   虽然按叶瑜的身体情况来说,他吃不了这俩东西,但是放温水里泡泡他多少也能尝到一点味吧。   叶母想了想,“行,正好松子之类的摘的差不多了。”   叶河闻言立刻兴奋地点头,三两下把土豆塞嘴里,却噎个半死,只好用力捶打胸口,这场景让叶瑜看得嘴角抽搐,连忙把手里的水囊拧开递给叶河,叶河喝了水之后才算顺过来气。   当叶瑜再把筐背到背上的时候却轻轻「嘶」了一下,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姿势不对,柳条筐磨的他肩膀有点疼,他稍微动了动,把筐带移到另外一个位置,这样就好多了。   事实证明他果然没看错,那就是几棵柿子树,浅桔黄色和浅桔红色的柿子全都挂在枝头,一串一串的,看得人心里喜悦。   叶母显然也很高兴,她先是找了个四五米长的树枝砍断,紧接着清除掉上面多余的枝桠,这样一来树枝很快就变成了一根比较直的木棍。   然后她让几个孩子离树远一点,等他们退出树的范围,就开始用木棍拍打树上的枝桠,随着她的动作,一个又一个泛黄的柿子落在地下,因为地面有许多腐殖土,所以非常柔软,打下来的柿子只有几个被摔坏了。   这些摔坏的也不打紧,回去之后趁早吃掉就好。   小米看柿子有点好奇,跑过去舔了舔,叶瑜连忙跑过去抱起它,也不知道狗能不能吃柿子,最后只叫它尝了一点点味道。   他们一家也不能把所有的柿子都带走,因此在叶母打下来的柿子能装满两个筐的时候,他们就不打了,把剩下的交给村里其他人。   叶家人往回走的时候正巧遇上吴家四姐妹,叶母颇为心疼她们,这次进山只有她们娘带着四姐妹进来,都是可怜见的。   而正值壮年的吴大郎不仅没参加捕猎,甚至连家都没出。   她给四个女孩指路,道:“树上还有挺多柿子的,赶紧去吧。”   吴招娣连忙道谢,然后牵着妹妹的手就往那儿赶,能多摘点是点,冬天吃食多,她们也能吃得多一点,不说吃饱,至少能填一半肚子吧。   到最后,那几棵柿子树树枝上全都空空如也,换来的是村民们高兴的笑容。   今天可以算得上是收获满满,所有人在太阳西斜的时候,都是带着笑意往山下走。   有些人采摘的东西多,一次拿不下去,这时候那几头驴就有用处了,驴可比人负重大,在筐下边垫上东西,驴就能拖着走,虽然山路不平,好歹也能轻松几分。 第22章 红烧羊腩   叶母摸了摸叶瑜的脸,没感觉到凉才放下心来,然后把他背篓里的柿子大部分都拿出来放在了自己的背篓里。   叶瑜想阻止她,“娘我自己背吧。”   叶母动作轻柔却不失强硬的继续动作,“乖,背篓太重了,等回去就好好休息。”   “看天气,明天好像要下雪。”叶大嫂呼出一口白气,唇边已经能感觉到冷意。   “上天同云,雨雪纷纷。”这是一句谚语,意思是如果有满天一色的阴云,那就会迎来降雪。   叶母看了眼阴沉的天空,云层看着极厚的样子,有种风雨欲来的既视感,“幸好咱们是今天进山,估计明天就进不来了。”   下了雪之后,一层又一层的雪会将大地完全覆盖,没等前一场雪化,第二场雪又会降下,在地面上形成牢固的雪层,如果没有勤快扫雪,那甚至可能会出现雪高齐门的情况。   他们这边一般情况就是十月开始下雪,一直下到来年三四月份,雪大的日子里基本都是待在家里,实在不方便出门。   叶老太点头,“确实是。”   她心里盘算,差不多是时候积酸菜,制作粘豆包了,还有村里的年猪如今已经也养得膘肥体壮,合该杀了吃杀猪菜,这样一算事情还真不少。   一行人到山脚下的时候,天空已经彻底黯淡下来,连一颗星星都看不到。   去山上打猎的一队人比她们回来的早,而且这次打猎成果颇为丰厚,一只进气少出气多的黄羊四肢被树藤束缚着挂在板子上,除了这只大货以外,每个人手里还抓着两三只野鸡野兔,简直称得上是大丰收。   黄羊头上的角短粗,四肢也很短小,常以群体为单位出没于山林之间,并且一只黄羊的出肉率不低,算是大型猎物。   待叶家人把收获的东西都放回家,再过来时便有身手利落的村民拿着砍刀三下五除二把黄羊收拾利落了,这次打猎出了力的都可以分到一块羊肉。   叶瑜家运气不错,叶二分到的是一块肥瘦相间的羊腩肉,就是羊肚子上的肉,用来红烧是极美味的。   除此之外,还有些羊杂都被瓜分了,唯有羊肚竟没人要,村里人都不爱吃这个,不管怎么做都嚼不动,还带着一股腥味。   叶瑜看得眼馋,他知道一个关于羊肚的做法很好吃,因此就让他娘把羊肚要来了。   其实这次进山的打猎的只有六七个人,每个人分到的肉并不少,而那些没进山的都只能羡慕地看着。   也只是羡慕罢了,毕竟进山有风险同样有利益,他们不想承担风险,那自然也不会获得利益。   但并不是所有人都看得清这一点,有人就厚着脸皮讨要,比如吴老太。   她讨要的对象还经过精心挑选,正是刚成亲的叶诚一家,因为叶诚和他兄弟都参与打猎了,所以他们家分到的羊肉是所有人里最多的。   新媳妇钱氏脸皮薄,被吴老太攀扯的不知所措,但是手里却是牢牢提住羊肉,没叫她给扯走。   没一会儿,叶诚他娘听到了这事,连忙赶过来,见此情景,插着腰就开骂,“就没见过你这样的老货,自个儿孙不争气就扒着别人,有本事叫你儿子自己去山里打猎啊,要是能打到,别说一块肉了,一整只羊都是你们自己的。”   说完就领着钱氏往家走,边走边在吴老太身前「呸」一声。   “我就见不惯你这样的人,懒得跟熊似的,成天就想着不劳而获。”   吴老太气得面色发红,却不敢再说什么,看见站在一边的四个孙女时,便朝她们撒气,“一个个不争气的,都不知道过来帮忙,我想要一块肉是为了谁啊,还不是为了咱家能有肉吃,真是一群白眼狼,今晚上甭想吃饭!”   叶瑜都听生气了,这不是典型的欺软怕硬吗,况且就算有羊肉,估计也没她们的份。   不止有叶瑜这么想,另一边提着羊肉的黄老太更是鄙夷道:“要真是这样,你有本事别吃你家四个姑娘从山上采摘的东西啊?”   吴老太闻言眼睛一瞪,“那是她们该孝敬我的。”   然后推搡着招娣,“还不赶紧回去做饭,想让你们弟弟饿坏?”   招娣什么话都没说,顺从地跟着她走,她已经习惯了,只是不知为何她奶最近的脾气是越来越暴躁了。   而站在末尾被三个姐姐挡住,看不清脸的来娣却是十分愤怒,她低着头,下定决心一定要摆脱这样的日子。   吴老太看见低眉顺眼的招娣这才舒心几分,昂着头往前走,然而在看见叶瑜盯着她看的时候却狠狠瞪了他一眼,惊得叶瑜是满脸懵逼,他什么时候得罪这老太了吗?   他不知道的是他虽然没得罪吴老太,但他们家得罪了啊,之前那豆腐方子吴老太认为就是叶家唬人玩的,根本没有放在放心,反而好一阵絮叨,在村里到处贬低,然而如今全村都花了钱买方子,家家收益都不少,就她一家没买方子,只能眼馋得看着。   原本并不是什么大事,叶家根本没涨价,村里人还是可以用一两银子买方子,虽然叶家打心底里看不上他们家,但吴家依旧可以上门买方子,然而吴老太认为这样低头很丢人,到现在都没上门,甚至连豆腐都不吃一口,之前还在村里碎嘴,被叶老太逮到后狠狠骂了一顿,自此她就怨上了叶家。   简直是一点道理都没,然而吴老太就是个不讲道理的。   当然了,吴老太的怨怼对叶家来说一点妨碍都没有,顶多在想到他们是邻居的时候抱怨两句。   “宝哥儿,走吧,回家给你做羊肉吃。”叶老太用粗糙的手摸了摸叶瑜的头,乐呵呵地说:“这羊腩肉最适合红烧了,一会做好了,你们肯定爱吃。”   叶瑜还没反应过来,叶河率先跳起来,“好诶,今晚又有肉吃了。”   其他人也高兴,这年头人人都子里都缺油水,就算他们家顿顿都能看到荤腥,也多是都是鸡肉,猪肉羊肉这样的大肉很少。   一家人高高兴兴回家去,到家后又有个好消息,叶老二自己也是收获满满,他抓了两只山兔和一只榛鸡,前者不用多介绍,后者就难得一见了,肉质细嫩味道鲜美,比家养鸡要更好吃。   更好的消息是,这仨都还活着,可以养一段时间慢慢吃。   今天是叶老太和叶大嫂做饭,叶老头烧水,叶二嫂和叶母则是带着孩子收拾白天采摘的东西。   板栗刺球统一挑出来放在一个柳筐里,等明天天亮的时候再把刺球剥开进行晾晒,松塔同样如此。   各种菌菇要单独放在一个篮子里,不知道什么时候能拿出去晒干,若一直阴天,那这些菌菇就要趁早吃了。   完好的柿子要留着做冻柿子,而那些有碰撞的拿出来,洗一洗每人吃一点。   除了这些以外,还有数量很少的野果,和柿子一起用水洗一洗,今晚就能吃。   所有人都在油灯的照射下收拾东西,屋子里一点声音都清楚可闻,叶瑜莫名有一种很安心的感觉。   而另一边叶老太和叶大嫂正在小火慢炖羊肉,随着时间的流逝,一股浓郁的香味便传了过来,那香味很霸道,牢牢地封住所有人的鼻子。   他们不由得心不在焉起来,不停地抽动鼻子。   正好东西都收拾的差不多了,叶母把手里最后一样菌菇放进篮子里,拍拍手,道:“赶紧去洗手吃饭吧。”   说完就和叶二嫂一起抬着几个筐放进柴房里。   叶瑜用皂角仔仔细细洗干净手,然后才走去堂屋,他速度有点慢,到的时候其他人也都来了。   叶老太和叶大嫂没让他们多等,很快端着两个食盆出来,今天的主食是白米和糙米混合的干饭。   叶瑜觉得这样的干饭也很香,有嚼劲的同时米香也很浓郁,配上口感肥厚且香浓的红烧羊腩真是一绝。   有人说羊腩肉是一层皮一层油一层筋,叶瑜现在才明白这是什么意思,一口咬下去先是能尝到皮的微脆,再是油润的香气,最后才是有嚼劲的筋,层层分明。   汤汁浇在干饭上,配上吸满了汤汁的土豆和菌菇,一口饭一口肉实在是停不下来。   吃饭的时候没人有功夫说话,嘴里都塞得满满的。   也许是因为今天运动量大,叶瑜整整吃了两碗饭都感觉没饱,但他也明白一下子吃太多可能会刺激到肠胃,导致上吐下泻,于是只得恋恋不舍地放下筷子。   所有人都吃了个肚儿滚圆,叶河更是吃了这顿开始肖想下顿,“不知道什么时候还能再吃一顿羊肉。”   叶大嫂难得没打击他,深以为然,“咱娘做的红烧羊腩简直是一绝,旁人都做不出来这个味。”   叶老太将夸奖照单全收,“那是,别的不说,做羊肉咱村里可没人能超过我。”   她娘家就是养羊的,当年是她自己看中了叶老头本人才嫁过来,算是下嫁。   叶老头抽着旱烟嘴角带笑,他回忆起当年和叶老太第一次见面,就是吃了一碗她做的羊肉烩面,那味道,香的到现在都忘不了。   叶老二舔舔嘴角,问道:“羊肚该怎么做啊?”   叶瑜摊在凳子上,听到二伯的问话艰难直起身,“先把羊肚泡在盐水里吧,得明天再做。”   “成!”叶老太舀了盆凉水,将羊肚泡进去。   “赶紧烧水去吧,你们几个小的今天得还好泡泡脚,要不明天绝对脚疼。”   叶瑜有点想洗澡,主要是心理作用,他总感觉身上痒痒的,要是不洗估计得想一晚上。 第23章 爆炒羊肚   冬天洗一次澡其实有点麻烦,农家人一个月都不见得能洗一次,叶家人算是爱干净的,也是半个月左右洗一次,夏天倒是会更勤快些,火力壮的男人甚至可以用凉水早晚各冲一遍。   虽然冬天洗澡确实不容易,但是只要烧了炕也就没那么不容易了,浴桶是用木头做的,能够完整的把一个人装下,烧好的水倒入其中,兑上凉水,等温度正合适的时候就可以开始洗了。   烧起来的炕和水蒸气一同把屋子烤的暖烘烘的,叶瑜本想自己洗,但是叶母不放心,还是留在了屋里。   “这是怎么弄的?”叶母眼尖的看到叶瑜肩膀上左右各有两处红肿,其中有一处已经微微破皮,她立刻心疼地摸上去。   叶瑜抽了口气,想了想道:“好像是背篓带子磨的。”   他之前就感觉有点疼,但换了个姿势后又没那么疼了,现在想想可能是因为背篓带子是用柳条做的,所以受力面积小,肩膀给磨到了吧。   叶母又气又心疼,“不舒服怎么不早点说?这伤口都破皮了。”   她说完连忙跑去炕柜旁边,从里面翻出个小瓷瓶,里面装的是一种药膏,用油脂混合一些中草药制成的,在农家算是万金油药膏。   当冬天手指皲裂的时候,只要厚厚涂上一层,第二天便好的差不多了,或者是受了伤,伤口处也可以涂一层,效果不知道有多好,但确实是有个心理安慰。   叶瑜缩缩脑袋,他已经感觉到他娘有点生气了,还是老老实实地站在桶里吧。   叶母捻了一撮皂角粉洒在叶瑜头上,虽然嘴上生气,但是手却很轻柔的用指腹揉搓着他的头发。   “以后要是不舒服一定得跟我说,别逞强,你现在才这么小,还是等长大再懂事吧。”   她语气中带着丝丝怅然。   叶瑜听着这话心里越发愧疚,他总觉得按照心里年龄来说,他已经是大人了,但却没想过在他爹娘眼里,他现在只是个五岁的孩子。   “我一定不会再逞强。”叶瑜保证道,童年就只有短短的这么一段时间,既然如此,他何不真正当自己是个小孩子来重新享受一遍童年时光呢。   叶母先是冲掉皂角粉,用棉巾把叶瑜包起来擦干,再将药膏涂在他肩膀上,最后才把新做的厚实的棉衣拿过给他穿上,“行了,快去炕上烤烤头发。”   紧接着她就抱着叶瑜换下来的衣服匆匆离开,这些脏衣服可以先泡进混着皂角粉的水里,第二天再洗就更轻松些。   叶瑜刚把头发擦到半干,叶母就回来了,手里还拿着一个杯子,她把杯子塞进叶瑜手里,然后接过棉巾帮他擦头发。   “喝杯蜂蜜水暖暖身子再睡,今晚咱娘俩睡一张床,我看这天气,半夜可能要下雪。”   叶瑜乖乖点头,滚烫的蜂蜜水一入口,身体瞬间就温暖了,一杯蜂蜜水喝完他就开始昏昏欲睡,但为了牙齿着想,他还是打起精神刷了牙才上炕。   半夜的时候,叶瑜隐隐约约看见细弱的光亮,有人影坐在凳子上,那光亮好像是屋子里的煤油灯,但因为太过劳累,他并没有被惊醒。   直到第二天。   他刚一醒过来就感觉到身周异常的寒意,身下温热的炕和屋里的冷空气对冲,让他不由得打了个寒颤。   叶瑜深吸一口气,想要坐起来却没成功,他顿了一下就又躺倒了,可能是昨天的运动过量导致他四肢乳酸堆积,现在哪哪都是酸痛的,尤其是肩膀上红肿的地方,更是火辣辣的疼。   他像只蜗牛似的挪动着,直到看见床边的一个背篓才停住,那背篓肩带的部分被缝上了一块布,看样式,好像是从他小时候的衣服上裁下来的。   又想到昨天半夜朦胧中看到的光亮,原来是他娘为了他才点亮的。   叶瑜吸吸鼻子,眼框酸涩,差点落下泪来,他躺在床上胡思乱想了一会才擦擦眼睛,坐起身穿上衣服。   四周是真的安静。   等推开门,一片雪花落在他脸上的时候,他才后知后觉的发现外面原来下雪了,一眼望去满目尽是白色。   鹅毛大雪。   叶瑜脑海里第一个闪过的便是这个词,名副其实的鹅毛大雪,直视雪地久了甚至会让人产生雪盲的错觉。   “宝哥儿你醒了,快去堂屋,家里人都在那儿呢。”   叶大嫂边拍身上的雪边从后院走过来,她刚去喂了牲畜,还得确保稻草能保暖,鸡鸭什么的千万别被冻死了。   因为天气冷下来家里必须常烧炕来保持温度,为了不浪费砍来的柴,他们一家人白天都会集中在一个屋子里,这样就只用烧一个炕。   堂屋里,叶母见叶瑜过来,连忙把手里的板栗刺球放下,去灶间端来一碗粥,一盘棒子面饼,还有一个白水蛋,配上咸香的萝卜干,闻着就很香。   “咋不再睡会?河哥儿他们都还没醒呢。”   叶瑜乖乖坐下,“醒了就睡不着。”   他左右望望,发现屋里只有几个人,便问道:“爷爷和二伯呢?”   “他们去门外铲雪了。”   刚落下的雪还没有冻得梆硬,最好趁这时候产出一条路来,要不然等到晚上的时候想铲都铲不动,还有房顶上的雪也要赶紧捣下来,村子里也不是没发生过雪把房檐压塌这样的事。   叶瑜哦了一声,三两下吃完早饭,然后跳下来,搬着一个凳子坐到他娘旁边帮她剥板栗刺球。   剥板栗刺球的法子其实蛮简单的,只要注意不要被刺扎到手就好,叶瑜用一只脚压住刺球的一边,然后另一只脚踩在刺球的另外一边,一使劲,胖嘟嘟的板栗便会从刺球中滚出来。   所有的板栗都被扔在一个筐里,而刺壳也不需要扔,它同样有很大的用处,不仅煮水喝可以治疗百日咳和痰多,甚至磨成粉后也可以用来止血。   比起板栗,松塔就要好取得多,只要鳞片张开,用木棍一敲,松子就基本都掉下来了。   小米也在堂屋里追着尾巴转圈圈,时不时还跑到叶瑜脚边哼唧两声,每到这时候,叶瑜就会腾出一只手摸摸它的背。   幼犬的细绒毛摸起来非常柔软。   等叶瑜摸完,小米就心满意足的跳进窝里。   他们收拾到一半,叶河几个也陆陆续续地起来了,一看到院子里满地的白雪,几个人都很兴奋。   “等再过几天河面被冻上了,那时候就可以蹬冰滑子。”叶河乐呵呵地说:“还能打雪仗,可好玩了。”   叶大嫂闻言瞪他一眼,“成天就知道玩,这么冷的天别想出去。万一冻病了怎么办?”   叶河不敢反驳,只好缩缩脖子。但他自认为自己身体强壮,就算出去玩也不会生病。   正在这时,叶老头和叶老二推开堂屋的门进来,还带进来一阵冷风。   叶老太手不停的同时问道:“咋这么慢?”   “我和爹把牲畜窝棚的雪也给铲了,堆在墙角砌成雪屋,雪屋保暖,叫鸡鸭不至于被冻死。”   叶老二答完话,又把两人专门扫雪的扫帚放在一边,然后搓搓手坐上炕烤火,再暖暖和和地喝一口茶水。   叶老头则是从桌上拿起烟杆抽了一口,“瑞雪兆丰年啊,希望明年的收成比今年好。”   他们家一共有三十五亩地,在如今的年景下称得上是中农了,这三十五亩地里有十亩种的是小麦,十亩种的是棒子,五亩种的土豆,五亩种的地瓜,剩下五亩种的是黄豆。   其中小麦收获后还能再补种一茬地瓜,虽然产量不多,但到底能增加些口粮。   叶老太也道:“希望如此。”   农家人每年最大的期望不过就是丰收。   一家人坐在堂屋里边收拾昨天带回来的山货边聊天,时间很快就过去了。   叶瑜抽空伸了个懒腰,转头又看到放在一边的羊肚,这玩意难清理,需要用食盐和白醋浸泡,然后仔细搓洗才能去除表面粘液。   洗好的羊肚在放油葱姜的锅里焯一遍水,原本应该用青红椒搭配,但他们手里现在没有青椒,就换成了昨天采摘的木耳和黄蘑,然后再配上辣椒,经过爆炒就是一道特别有味的下饭菜。   口感既韧又脆,很有嚼劲,微微辣的味道又很开胃。   中午他们一家吃的就是这个,就连不能吃辣的荷花都控制不住自己筷子往爆炒羊肚上戳,边吃边嘶溜口水。   吃完之后浑身都被辣得暖和起来。   最近家里吃得好,所有人都肉眼可见的胖了一圈,面色也红润不少。   下午的时候雪还没停,纷纷扬扬的大雪已经在地面上积到将近有小腿肚那么深了,抬眼望去,四周一片白茫茫的,一点其他的颜色都看不到。   叶老太把最后一点松塔收拾完,在手上哈了一口气暖暖,随即开口道:“咱们留下一点板栗和松子,剩下的都放进地窖吧。”   他们家的地窖有两个,一个老早就建好的放的是一麻袋一麻袋的粮食,小麦、地瓜、土豆等等,每当看见这些,叶老太脸上都是笑着的,在她眼里这些不仅是粮食,还是自家人的命。   另一个则是新建的,里头放着白菜、胡萝卜、豆角、白萝卜、各种山货之类的。   作者有话说:   双周榜单轮空,大概率是得倒V了QAQ;   下一本种田我一定好好攒预收! 第24章 猪肉酸菜粉条   “咔嚓——”   被剪开十字口的板栗在炉子里慢悠悠地烤着,外壳渐渐缩小,露出其中棕色的板栗仁,粉糯绵软又略带甜味的板栗吃起来极香。   叶瑜略微使劲,板栗壳便裂开了,将板栗仁上棕红色的薄膜扒掉,一颗颗饱满的板栗仁就可以放进嘴巴里。   只是几天的功夫,在山上采摘的板栗就都叫叶家人吃得差不多了,叶河因为吃得太多,不分时候的开始打嗝,尤其是半夜,幸好他哥叶海如今在县城,他那屋子里只有他一个人住,不至于吵到别人。   这场大雪连下了三天才停,停的时候雪已经积到成年人膝盖那么深。   也因此实在不方便出门,就连村里的豆腐生意都暂时搁置了,整个村都陷入了难得的安静之中,几乎所有人都窝在家里猫冬。   然而这难得的宁静却很快就被打破了。   这天原本也是平常的一天,叶瑜一家待在堂屋消磨时间,男人们坐在炕上编柳条筐,女人们就着光亮缝缝补补,偶尔絮两句闲话。   叶河几个则是凑在一起,玩的是叶瑜想出来的跳房子,不知道是不是因为玩出趣味了,叶瑜自己跳得也挺开心,脸上竟都跳出了汗。   叶母见状放下补到一半的棉衣,叫他过来擦擦汗,“这游戏看着还怪有意思的。”   叶瑜咕嘟咕嘟灌下一杯温水,“我还有可多其他的游戏玩呢。”   人多的老鹰捉小鸡、丢手绢、捉迷藏。   人少的丢沙包、跳绳。   都是很有意思的游戏,跟家里兄弟姐妹一起玩也挺好的。   正当叶瑜休息好要继续去玩的时候,门外却突然传来敲门声。   叶大嫂愣了一下,这么冷的天谁会过来?她如此想着的同时脚上速度也不慢,赶紧过去把门打开,开门的时候还颇费了一番功夫,地面滑溜溜的不好使劲。   一开门才发现敲门的是叶诚他娘,她身上穿的明显不是出门的衣服,看着很薄的一件,冻得她面色发青,不时跺跺脚搓搓手。   见开了门,叶诚娘连忙挤出一抹笑,“打扰你们了,有点事可能要麻烦你家老三去一趟。”   叶大嫂想把叶诚娘请进来,“大娘进来再说,外边多冷啊。至于老三,他如今不在家里,可能要等一段时间才回来。”   叶诚娘闻言便有些失望,“那不用麻烦了,我就不进去了。”   她佝偻着身子转身离开,看得叶大嫂直皱眉,上次见她还是落雪前,那时候她还和吴老太吵了一架,精神十足的样子,可跟她现在的样子是天差地别。   叶大嫂满心疑惑地关上门,这又是出了什么事?   回到堂屋后她把事情告诉其他人,叶母沉吟半晌,道:“也没听说他们家有什么事啊?而且怎么会跟承南有关?”   他们两家之间的关联不过就是叶父曾经救过叶诚一命,后来叶诚他爹想让叶诚拜叶父为干爹,但叶父没同意罢了。   叶老太用针在头发上摩挲一下,“想那么多干嘛,既然她不说,那就跟咱们没关系,有时间想她,还不如想想今天吃什么。”   叶河刚巧听到这话,他连忙问:“那今天中午吃什么啊?我看上个月积的酸菜都积的差不多了,要不就做酸菜粉条吧。”   积的酸菜至少要在缸里腌一个月才能吃,他们家每个月基本都会腌一批放着,随吃随取。   至于粉条也是家里常备的吃食,用土豆析出来的淀粉揉成团,然后切成小小的长条煮一遍再晒干之后就是干粉条了,这样的粉条不管怎么做都好吃。   叶老太还真想了想,“我记得咱家还有一块猪肉没吃,一会直接做猪肉酸菜粉条吧,过年的时候正好可以分年猪,那时候就有新鲜的猪肉吃了。”   他们村会统一养一两只年猪,等过年的时候吃杀猪菜。   家里的这块肉是猪五花,叶二嫂娘家送来的,不是家养猪,而是他们打到的野猪,这算是礼尚往来,因为叶二嫂之前也送了不少豆腐给她娘家。   叶大嫂和叶母一起应了一声,两人看天色不早,便起身去灶间做饭了。   野猪比起家养猪腥臊味更重,肉也更有嚼劲,所以要吃之前得先焯一遍水,深红色的五花肉被切成小块在锅中沉浮。   用葱姜蒜八角去除了腥味之后,再跟切成丝的酸菜一起炖,等差不多熟了,就可以把粉条放进去,咕嘟一会就能出锅。   酸爽的酸菜,滑溜溜的粉条,瘦且有嚼劲的五花肉。   配在一起的味道简直了,连汤带水的吃一碗全身都热和起来。   吃到一半,叶家的门却又被敲响了。   叶老太也是纳闷了,今天怎么这么多人过来。   她让离门近的叶河去开门,叶河嘴里还包着饭,风一样跑过去又跑回来。   来的竟然是村长,坐在主位上的叶老头见了他连忙站起身,“您怎么来了?快请坐。”   说完又拍了叶老二一下,恨铁不成钢地说:“别愣着了,赶紧再去拿一双碗筷。”   叶村长挥挥手,面上有几分疲惫,“别忙了,我就是过来跟你们说一声,叶诚他亲家刚才带人过来,说是他们家跟叶诚家说好,给的彩礼是咱们的豆腐方子,但是叶诚他们家不讲信用,没有给彩礼。但是叶诚他爹又说当初根本没有彩礼这回事,钱家说不要彩礼,说他们看中了叶诚本人。”   他一拍桌子气道:“什么叫没有彩礼这回事,就算再穷的人家,男方的彩礼和女方的嫁妆都是准备好的,怎么偏偏到他们家就说没有彩礼了。”   叶老头和叶老太对视一眼,两人心里都有了几分计较,就是叶诚家想占小便宜被钱家坑了呗,想着没有彩礼还能娶个县城里的姑娘,也不想想天底下哪有这么好的事。   “那接下来怎么说?”叶老头问道。   叶村长叹了口气,“可不止这点事呢,叶诚的叔伯们都不愿意把方子交出去,说是要交就分家,而且要叶诚他爹这一房单独分出去,净身出户。”   他说到这没忍住又叹气,“更别提咱们村里的人了,用脚想都知道他们不愿意。”   要是叶诚他爹真要交方子,那他们一家在村里也是过不下去了。   叶老头放下筷子,“这方子是我家老三当年的长官送过来的,咱也想着村里能多些进项,但是没想过要卖给其他人。”   叶村长点头,“我知道,叶诚家的事让他们自己解决,我过来就是跟你们说一声,千万别因为心软就答应他们。”   叶老三服役时的长官好像姓褚?要是他没记错,那褚将军如今还在镇守边关,已经加官进爵,是一品的官员了,手里有几个常人不知道的秘方也是正常。   等叶村长离开,老两口却没了胃口。   叶老太一撂筷子,“这都是什么事啊,叶诚他奶竟也同意此事。”   叶诚的爷爷早亡,他奶一人带大三个儿子,是个极精明能干的人,按说她不会同意这样荒唐的事啊。   “人心易变,谁知道他们是怎么想的呢。”   叶瑜竖着耳朵听这件事,心里思忖道,真是财帛动人心,一个豆腐方子都能牵扯出这样的事。   这事并没有到此结束,反而是叫村里人好好看了一次热闹。   叶诚一家咬死了钱家没要彩礼,还说若是后悔结亲,就让两夫妻写一份和离书,日后各自婚嫁,互不干扰。   这个时代对女子是极为苛刻的,叶诚一家这么说就是瞅准了这一点,而那位钱娘子才是这件事里最无辜的人。   黄老太过来找叶老太的时候,带过来一个新的消息。   “叶诚他奶不知道这事,一直以为他爹娘已经准备好彩礼了,甚至为了不叫钱家看不起,还特地把自个的棺材本也掏出来了。”   黄老太说完后两人一起想到昨天叶诚他奶拎着棍子揍自己儿子的场景。   “这可真是。”叶老太摇摇头不知道该怎么说了。   “叶诚媳妇如何?”   黄老太沉默了会才开口回答:“看起来不太好,她是县城里的姑娘,在村里本就不太适应,什么农活都不会做,妯娌之间难免有摩擦,如今又发生了这样的事,处境自然就更差了。”   她语气中带着怜惜。   叶老太道:“何必呢,咱们农家不如就跟农家结亲,有个词怎么说的来着,齐大非偶是吧,不管是娶妻还是嫁女,门当户对最好。”   “是啊,我们家远哥儿媳妇就是好的,嫁过来这几个月上上下下一把抓,里里外外一把手,跟惠姐儿几个也相处的极好。”   黄老太又欣慰又自得于自己的眼光。   “等回头海哥儿说亲的时候,姐你尽可叫我掌眼,一定给他找个好的。”   长子长孙的媳妇可是很重要的,不说其他的,有一句俗话是长嫂如母,从这句话里就能看出长嫂的重要性。   叶老太白她一眼,“海哥儿还不着急成亲,年纪大些生下来的孩子会更健康,十八九岁才是最适合成亲的年纪。”   黄老太虽然不认同她姐这个想法,却也没反驳,只是说:“那不是迟早的事嘛。”   两人很快换了个话题,聊起了其他事。   然而就在她们聊起这件事之后不久,叶诚家又有了新的反转。   作者有话说:   从下一章开始倒V;   预收:   《猫咪的种田生活》   米阮一直以为他穿越到了历史上的原始时代,正准备摩拳擦掌大干一场,让他们部落提前从狩猎时代步入农业时代。   什么水稻,小麦,土豆,红薯…   造纸,火/药,水泥…   然而想象是美好的,现实却是残酷的,他第一次出门狩猎,就迎面撞上一群足有五米高的大角羊群。   还没等他反应过来,身边的伙伴纷纷朝天一吼,蓦然变身成为各种各样的动物。   老虎、狮子、花豹…   全是毛绒绒的猫科动物!   一时之间米阮竟然分不清自己是激动还是害怕。   这难道不是铲屎官的天堂吗!   一句话简介:大概就是一个小猫咪在兽人部落基建种田的故事。 第25章 糖炒松子【倒V开始】   猫冬的农家人大多是极无聊的, 但凡有一件八卦事都能聊上个十天半个月,更别说叶诚家这事跟他们都息息相关。   等吃了早饭就三三两两揣着手蹲在墙根,边晒太阳边聊天。   “诶, 你听说了吗?叶诚一家被他们家老太单独分了出去。”   “真是活该, 我家小子娶媳妇的时候都拿了一对鸡鸭, 还有一篮子鸡蛋当彩礼,他们家不说银钱,鸡蛋总能拿出来的吧。”   “可不是,小便宜占不得, 幸好咱村长没答应他们把方子送过去,要不然他们一家就是咱村子的罪人了,从族谱上除名都不为过。”   “别这么说,叶诚这孩子还是个好的,事情能解决就好。”   正当他们闲话的时候, 叶诚一家突然从墙角另一侧走出来, 顿时吓了他们一跳,也不知道有没有听到议论。   有人没忍住,高声喊道:“松婆婆, 你们这是去哪儿?”   叶诚奶奶在村里被称作松婆婆, 因为经她手炒出来的松子总比旁人要香几分, 村里人常请她帮忙炒松子,作为代价,每次请她的时候都会带点东西过去,有时候是鸡蛋,有时候是布, 虽然单次数量少, 但是攒起来就不少了, 她也因此才能在家里地不多的情况下养活三个儿子,同时还给他们娶妻生子。   其实这也是村里人暗地里对他们孤儿寡母的一种照顾,毕竟松子这玩意好吃又不能当饭吃,哪里需要请人帮忙炒呢。   松婆婆本人是个高瘦的严肃老者,花白的头发被严丝合缝地梳进包头巾里,手指甲缝虽然因为常年炒松子被熏得发黑,但也能看出是仔细清洗过的。   她身后跟着耷眉耸肩的叶恩一家,包括叶诚的媳妇钱氏。   “带老二去一趟县城把彩礼补上。”   说完她又指了一下叶恩肩上扛着的扁担,问话的人往里一看,入眼的是一捆用油皮纸包起来的东西,油皮纸上还盖了个章,好像是县城里最大的点心铺子五芳斋。   “哦,那不打扰你们了,赶紧去吧。”   等叶诚一家离开,村民们又凑在一起聊起来。   “你们说人家能同意吗?”   “我觉得难咯,而且他们这一次可算是掏空家底了吧,叶恩的兄弟难道就没啥意见?”   “哪能没有啊,”说到这儿,有跟叶恩兄弟熟悉的村民连忙开口,“光是置办酒席就花费不少,只不过想着新媳妇是县城人,能给他们带来好处才忍了,如今眼瞧着又要花出一大笔钱,他们怎么可能没意见,叶恩净身出户也是他们提出来的。”   …   等消息传到叶瑜一家耳朵里的时候,这件事基本已经尘埃落定。   叶恩一家被单独分出去,虽然不是净身出户,但也相差不大,有句话说破家值万贯,针头线脑这样的东西可能看着不起眼,但其实要置备齐的话可不便宜。   他们分家之后还得单独建房子,再加上分到的田地也不多,估计得过好一段省吃俭用的日子。   至于彩礼,是松婆婆用自己的棺材本补上的,钱家之所以松口了,是因为村长跟钱家谈了谈,日后他们村的豆腐可以以卖给李氏食肆的同样价格卖给钱氏食肆,并且村里日后若是要卖豆腐方子,也会第一个卖给他们。   叶瑜没想到,村里竟然死死瞒住了豆腐方子,到现在都没泄露出去,其实这也是因为他小瞧了如今的宗族文化,村里每个人的宗族观念都很重,只要村长和耆老不允许泄露方子,他们就不会往外透露。   要真是从族谱上除名了,那就相当于无根浮萍。   ——   “我刚才去河边取水,遇上了叶诚他媳妇,她如今看着也跟我们农家人差不多了,不过人挺好,看我取水,还帮我凿冰来着。”   柳河已经结了一层厚厚的冰,每当要去取水的时候都得把冰层凿开才行,因为村里人取水都在同一处,那地的冰因为反复凿开又冻上,所以比其他地方更薄,但再薄也不是轻易就能凿开的。   叶二嫂闻言第一个反应就是,“怎么没叫上我?取水可不是件容易事。”然后才道:“她人是不错。”   叶大嫂倒杯水暖暖手,一笑,“刚才你在做饭,我想着就提一桶水不怎么费事。”   叶母出去看了眼院子里的大水缸,果然只剩一个底了,她进来后就跟她们商量,“一会牵上驴去取水吧,把水缸灌满再说。”   “行,正好找找叶河,这家伙也不知道跑哪去了,成天不着家。”叶大嫂语气里颇有点恨铁不成钢的意思在。   “还是孩子嘛,爱玩是正常的。”叶母边走边说,妯娌三个一起往柳河走去。   而此时叶河他们却也在柳河边上。   叶明辉蹲在地上,疑惑地说:“咱们真能捉到鱼?”   叶栓也问:“水都结冰了,咋抓鱼啊。”   叶河没说话,反而挺起胸,把手伸高,骄傲的向他们展示手里的鱼竿,“那是你们没找到方法,有了鱼竿哪能抓不到啊。”   叶瑜看他一眼,然后拿起一个小碗,里面装的是他好不容易找到的蚯蚓,可以当做鱼饵。   他们家的鱼竿是用竹子做的,轻便且韧性极佳,鱼线用的是蚕丝,整根鱼竿最贵的部件是鱼钩,铁做的,就这么小小一个,多少银子都买不来,还是叶父退役的时候带回来的,而平常的鱼钩都是石头做的。   把蚯蚓固定在鱼钩上之后,几人就围在一处凿开的冰面旁边,安静地等着。   叶瑜蹲不住,他站起身跳了两下暖暖身子,然后从棉衣兜里掏出一把松子分给小伙伴。   松子是今天刚炒的,炒的时候加了一点蜂蜜,味道甜滋滋,小孩们都很喜欢。   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他们今天运气好,下钩不过才一刻钟,鱼竿就剧烈抖动起来,冰面下明显有一道阴影横冲直撞。   “快点使劲!”叶河猛地把剩下的松子塞进叶瑜手里,自己站起身,双脚微岔,拿着鱼竿使劲往外拽。   叶明辉和叶栓都是劲大的人,三人一起使劲,没一会儿咬了钩的鱼就被甩在了冰面上,这是一只足有一米长的草鱼,它离了水之后尾巴还在不停的拍击冰面,溅起一阵阵冰粒。   “钓到了钓到了。”叶明辉高兴地拍手,跑过去抱起草鱼,连它大力挣扎都不顾,直接扔进旁边的背篓里。   叶瑜面上盈着笑,高兴之下连身体都不冷了,“今天运气真好,要不再钓几只?反正咱们还有蚯蚓。”   叶河当然没意见,把背篓搁在一边,然后又换上新的蚯蚓,继续钓鱼。   他钓鱼的同时还不忘嘱咐叶瑜,“宝哥儿你别过来,就在堤上等着,别让那鱼跳出去了。”   今天运气果然不错,又接连钓上来三条鱼,两条鲫鱼一条鲤鱼,都是十分肥美的。   在他们还在高兴的时候,叶大嫂三人正好过来取水,刚过来就撞见他们几个蹲在冰面上。   “别站在冰面上啊,万一掉下去怎么办?”   叶河听见他娘的声音不由得颤了颤,忙回道:“这不是太高兴了嘛,我们这就走。”   说完他也不钓鱼了,一手提着背篓,一手牵着叶瑜就走过去。   叶二嫂倒是看了看几乎已经盛满的背篓,笑道:“哟,你们哥几个今天运气挺好的呀,钓了这么多条鱼。”   叶母牵住儿子的手,也应和道:“倒是可以做鱼汤喝了,冬天的鱼正是最鲜美的时候。”   鲫鱼做汤,草鱼红烧都是极美味的。   叶大嫂知道两个弟妹在委婉求情,因此她便放了叶河一马,只瞪他一眼。   随即从背篓里拿出两只鱼分给叶明辉和叶栓,“这鱼是你们几个一起钓的,合该一人一条。”   没等他俩拒绝,又把剩下两条鱼收好,把背篓递给叶河。   叶河松了口气,连忙接过背篓背好,“那娘我先把鱼送回家,一会再过来帮忙。”   “也别过来了,你俩回家正好把鸡鸭喂了。”   “好嘞。”   叶瑜跟他一起回家的时候,颇有些纳闷,“大伯娘性情挺好的,你怎么这么怕她?”   叶河闻言长叹一口气,“不知道啊,明明我爹看着比我娘脾气坏多了,但我就是怕她超过我爹。”   慈父严母?   叶瑜想了想他们一家平日里的相处,也不是不可能。   他们俩回到家喂完鸡鸭,刚分别没多久的小伙伴又不约而同的来到他们家。   叶栓先来的,他来的时候还带了一块腊肉,叶明辉同样是带了一包点心过来,两人没待多久就走了。   叶大嫂三人取水回来,把水缸盛到八分满,摇晃的水面让里面养着的一条小鱼显得光影晃荡。   这是一条小鲤鱼,养在水缸里不用喂食,它会自己将水里黏腻的微生物吃掉,以此来保证水的干净,这样的鱼在水缸里活两年都没问题。   叶二嫂拿起桌子上的点心包看了看,“是五芳斋的豌豆黄,可不便宜呢。”   比较起来,那条鱼可没有这包点心贵。   “有来有往嘛,咱家几个孩子跟他们家的孩子玩得好,也不算什么大事。”   叶母说完这话,又洗干净手,随后小跑两步到灶间里开始煎药,酸苦的味道再次弥漫在院子里,让叶瑜一闻就知道他要吃药了。   这已经是他第三次换药了,这次的药吴大夫直接开了两个月的量,足以吃到来年一月中旬。   作者有话说:   最近文艺复兴去看了几部老番,我发现我的审美从没变过,永远是矜贵小少爷yyds 第29章 酥油鲍螺   喝完一碗黑褐色的药, 叶瑜就苦着脸剥了个松子放进嘴里,微甜的松子仁将苦涩的药味抹去。   他刚把碗送去灶间,出来之后就看见叶敬和杏花在堂屋里眼睛亮亮地向他招手, “宝哥儿快来。”   叶瑜脚步一转, 发现他俩正面对着前爪并拢, 显得精神十足的小米,“你们这是在干嘛?”   叶敬轻咳一声没回答,只是把左手抬起来,“小米伸手。”   小米睁着一双棕色杏眼, 脑袋微歪,听到它的名字后耳朵动了动,随即抬起左爪放在了叶敬手上。   叶敬乐呵呵地握住摇了摇,开心道:“怎么样?这是我和杏花教给小米的。”   叶瑜摸了摸小米的头,称赞道:“很厉害。”   小米在狗里算得上是很聪明的品种, 据说成年后能有相当于人类小孩八岁的智商。   正当他们逗小米玩的时候, 叶河突然端着木盆出来走出来,他看到三个弟妹,便开口询问道:“你们要不要吃冻柿子?”   前段时间采摘回来的梨和柿子都已经洗干净在院子里冻过好几天了, 如今都放在灶间里, 想吃就自己去拿过来化冻。   叶敬想到冻柿子的味道, 差点流口水,“我也要一个。”   杏花迟疑半晌,还是摇头,“都快吃晚饭了,你们还吃冻柿子啊。”   至于叶瑜, 叶河问都没问, 他刚喝完药一定不能吃凉性的东西。   “没事, 那咱仨就吃一个吧。”叶河犹豫了一会,从篮子里拿出一个表面带着白霜且冻得硬邦邦的柿子放进温水盆里。   叶瑜眼馋的看了一眼。   叶河看到他的眼神之后,想了想又从灶间里提出烧好的热水倒进盆里,伴随着白烟升起,冻柿子软化的速度就越来越快。   将柿子蒂摘掉,再剥开外皮,把里面的果肉放在碗里。   “咱们四个一块分,每人尝一尝味就行,我刚才进去看到奶奶正在炖汤,好像是鲫鱼汤。”   一小口还真是一小口,叶瑜就只能尝个味,真的有种冰激凌一般的口感,咬下去的时候还有细碎的冰渣,可惜他们吃的是热水泡出来的,没有正常冻柿子那么凉爽。   然而冻柿子比起普通的柿子来说涩味更少,甜味更浓,叶瑜吃起来也很开心。   他正回味着冻柿子的滋味,裤脚突然被扯了一下,看过去才发现原来是小米盯着他们的碗,嘴里哼唧着讨食。   叶瑜一笑,“小馋狗,这东西你可吃不了。”   他弯腰抱起小米往屋子里走,拿出专门给它做的磨牙棒。   小米也不挑,没有柿子的话,磨牙棒也很好,再说他娘做的磨牙棒都是用的好面和鸡蛋做的,小小一个就能让小米吃好几天。   他曾经偷尝过,虽然很硬,也没啥味道,但真的特别消磨时间,得用牙一点点啃下来才行。   叶瑜把小米放在堂屋里,任由它用小米牙费劲地咬着磨牙棒。   吃晚饭的时候桌上果然有一锅鲫鱼豆腐汤,奶白的鱼汤配上嫩白的豆腐和翠绿的葱段,白白绿绿的颜色非常刺激人的食欲,干瘪的菌菇吸满汤汁舒展开身体,散发着柔润的光泽。   一入口就发觉鱼肉细嫩又美味,鱼汤清淡鲜美,菌菇吸满汤汁后鲜甜可口,在糙米饭上浇一勺汤,就弥补了糙米饭粗糙的缺点。   叶瑜对鱼的喜爱度一般,主要是怕腥,但是鲫鱼炖的汤却是例外,汤里一点腥味都没有,格外的美味。   说起来他并不挑食,但有几样食物是不爱吃的,一是鱼腥草,有的地方叫折耳根,味道很奇怪,说一句难以下咽都是轻的;第二嘛就是秋葵了,主要是他不喜欢秋葵的口感。   饭桌上叶老太吃到一半,突然想起件事,“等过几天老大老三回来,你们三兄弟一起去捕一次鱼吧,正好小北怀孕快生了,要是有鲫鱼就送几只过去。”   叶小北是老两口最小的女儿,自幼也是受宠,性情开朗大方,更难得的是还识字,嫁去县城之后先是生下一对双胞胎儿子,现在是第二胎,即将瓜熟蒂落。   叶老二咽下嘴里的饭,应道:“冬天的鱼才是最肥美的,多捕捉点也好在过年的时候吃。”   每一年过年时,鱼都是年夜饭上必不可少的一道菜,而且还会特地剩一点,取得是年年有余的好兆头。   叶瑜却只听见了他爹要回来的消息,“爹要回来了吗?”   他娘小心的把鱼刺挑出来,然后将鱼肉放进他碗里,“是啊,宝哥儿想爹了吗?”   叶瑜点点头,他有将近一个月的时间没见到他爹了,想是自然想的。   “海哥儿如今在铺子里颇为得用,样样都做得不错,老三也不用什么都操心了,收鸡鸭的任务交给他们父子都很适合。”   叶大嫂听见叶母的称赞,心里有些自豪,“那孩子虽然调皮,但却是个做事认真的,性子有时候比他妹妹都细,几个孩子里我最不担心他。”   “跟他三叔在县城里多学点东西是件好事,年纪小的时候千万别怕吃苦,能多学点是点。”   叶老头难得开口,他表面在说叶河,实则是跟桌上所有小孩说的,这是他这么多年的经验。   他话音刚落,桌上气氛突然严肃起来,叶老太见状连忙打圆场道:“赶紧吃饭吧,剩下的吃完再说。”   叶老头闻言就闭上了嘴,并且给几个孩子一人夹了一筷子鱼肉。   吃完晚饭天就彻底黑了下来,完全没有污染的天空上能看到一颗接一颗明亮闪烁的星星。   因为灯油价格不便宜,所以节省的农家人早早就上床睡觉了。村子里安静的仿佛了无人烟,只有偶尔传来几声狗叫的时候才会显出几分生气来。   叶家还点着油灯,他们家的灯油是动物油脂,由三部分组成,装油的容器、油和捻子(也就是灯芯)。   油灯的整体形状很简单,就像一个小钵,凝固的油脂上是用灯心草做成的捻子,点燃后就有光亮了,但那点光亮真的只有黄豆那么大,勉强只能照亮油灯附近那一小块地方。   叶瑜就着豆大的光洗漱完,将油灯提回屋子,刚回来就看见叶母在他炕床边放了一个盆,见他进来,连忙招呼道:“快来泡泡脚,里面泡了吴大夫推荐的药粉,能让你内服的药药效更好。”   木盆里装有六分满的棕褐色的水,滚烫的热水冒着白气,叶瑜看着都不由得脚趾一缩。   “这么烫啊。”   “吴大夫说了,就是要烫才好呢!你慢慢把脚放进去,适应了温度就不觉得烫了。”   叶瑜把油灯放在桌上,坐下后小心翼翼的用左脚跟碰了一下水面,结果水烫的他立刻缩回脚,脚趾做了会无规则运动才缓过来。   叶母没在屋里等他泡完脚,只是嘱咐他一句,“等水温了才能把脚拿出来,至少泡一刻钟。”   然后又风风火火的离开了。   叶瑜把双脚放在木盆边沿上,想要一点点适应水温,这个过程都用了好一会,不过显然等待是值得的,当他的脚没入水面之后,就真正体会到了大冷天泡脚的舒适。   他慰叹一声,脚趾在水里蜷缩两下。   叶母时间卡的刚好,她在水已经变得温热的时候走进来,进来的时候手里还拿着一个皮水囊。   “晚上睡觉的时候记得把水囊放在脚下。”   叶瑜闻言一愣,他只是今天早上说了一句,晚上睡觉的时候会脚冷,他自己都是说过就忘,没想到叶母却牢牢记住了。   “烧着炕呢,只是后半夜炕灭了会有点冷,但是有余温其实还好。”   “那不还是冷?冷就跟我说,要不是你吵着要一个人睡,我还想咱娘俩一起睡呢。”   叶母边碎碎念边帮他掖好被角,“早点睡吧。”   等叶瑜应了声,叶母就吹灭了油灯,又摸了摸他的脸才从墙上开的小门离开。   这下屋子里除了外面透进来的月光,再没有其他光亮,叶瑜身上泛着暖意,他把脖子缩回被子里,顺便找了个舒服的姿势进入空间。   他基本每晚睡前都要找本书看,一来可以学习知识,二来也很助眠,尤其是一些理论类书籍,他往往翻不了两页就睡着了。   今天看的是《实用耕作技术》第三章第一节,关于春耕整地的知识。   前茬庄稼茬子的处理…   看着看着叶瑜就无意识的陷入了黑甜的梦乡,他脚下踩着暖和的水囊,一夜无梦。   第二天醒来的时候水囊已经半温了,叶母把里面的水倒出来浇地,在这么冷的情况下,家里的菜地竟还有些葱和香菜在顽强生长。   叶瑜他们则是去喂了鸡鸭,顺带把鸡蛋和鸭蛋捡回来,因为这段时间鸭蛋已经攒了二十几个,叶老太就想着全给腌了做成咸鸭蛋。   他们这边盐税不高,因此家家户户都能吃得起盐,各种腌货很是流行,像咸菜疙瘩、大酱、腌肉之类的都是常吃的食物,自然咸鸭蛋也不例外。   咸鸭蛋的做法很简单,就是把食盐水倒进的坛子里,等水凉了再把鸭蛋一个个放进去,再密封好坛子,将其放在阴凉处,等上一个月就做好了。   这样做出来的咸鸭蛋蛋黄出油多,蛋白咸且香,切开之后直冒黄油,叶瑜就着它能吃一大碗饭。   叶老太边动手做边说:“不光是鸭蛋能腌,鸡蛋也可以,但是味道不如鸭蛋,而且鸡蛋白水煮就很好吃,不必再费心炮制。”   叶瑜帮忙把鸭蛋放进坛子里,听到鸡蛋倒是又想起卤蛋来,心里有点怀念它的味道。   卤蛋好说,他们家现在还有卤汁,虽然是拿来卤肉的,但如今这种情况下也不是不能通用。   中午家里就卤了鸡蛋,咕嘟咕嘟冒泡的卤汁里放进剥了壳的鸡蛋,滚上几个小时,嫩生生的蛋白就染上了红棕色,卤汁的味道深深渗入蛋黄里。   这样卤出来的鸡蛋,连不爱吃蛋黄的人都能连吃好几个。   叶河嘴里塞得满满的,模糊不清的说:“卤蛋比白煮蛋好吃多了,咱多卤点吃吧。”   “家里留的鸡蛋多半都给卤了,剩下的得留着,过年赶集的时候换东西。”   叶老太说完,又嘱咐道:“我看咱家的羊已经配上种了,你们再过去喂食的时候多注意一下。”   他们家的一公一母两只羊是在十月末开始配种的,这么长时间过去,母羊怀上崽也是正常的。   叶瑜算了算母羊生产的时间,估计是来年二三月份,等母羊生出小羊,他们就有羊奶可以喝了。   羊奶比起牛奶来说更好吸收,营养也很丰富,缺点就是膻味很重,但这并不是无法去除的,简单来说加入杏仁或者茶叶一起煮就能最大程度的除掉膻味。   因此在接下来的日子里,叶瑜他们再给牲畜喂食的时候,就额外关照那只怀了小羊的母羊。 第27章 捕鱼和羊毛   叶瑜穿着一件加厚的棉衣, 头戴绣有小老虎的风帽,揣着手蹲在村口,因为衣服颜色与雪地相近, 远远望去, 就好像是一个精致的雪团子。   “宝哥儿, 你怎么一个人蹲在这儿?不怕冷啊,瞧瞧你的鼻尖,都给冻红了。”   听到熟悉的声音,叶瑜立刻兴奋地站起来, 如同乳燕投林般冲进叶父怀里。   叶父旁边的叶老大和叶海都笑着看他们。   “爹,我好想你啊。”   叶父张开双臂,把叶瑜抱起来放在右臂上,“爹也想我们乖宝了。来,叫我试试咱们宝哥儿有没有吃胖。”   说着他边走边上下掂了两下怀里的叶瑜, 随即满意道:“比上次重了一点, 看来是吃胖了。”   叶瑜嘿嘿一笑,“最近家里做的饭都很香,一不注意就吃了很多。”   他也发现自己已经肉眼可见的圆润了一圈。   “喜欢吃就好, 你看我给你带什么来了?”   叶父满面笑意的示意叶瑜往他背后的背篓里看。   叶瑜侧头看过去, 只见壶型的背篓里放着一个五芳斋的油纸包, 好像最近这个糕点铺在他的生活里存在感突然变得很强。   “是酥蜜食和梅花脯!”   酥蜜食是一种粉制油酥甜点,用蜜和面,外撒芝麻,光听名字就知道是很甜蜜的一种小食。   梅花脯虽然听着像是果脯的名字,但事实上是一种用盐拌过的薄切山栗和橄榄, 咸中带甜, 还透着微微的酸味, 评价十分两极分化,喜欢的人会非常喜欢,不喜欢的人也会非常讨厌。   叶瑜和他娘都很喜欢吃酥蜜食,而梅花脯又是叶家老两口的最爱。   “一会到家你可以先吃块解解馋,剩下的收好等明天吃。”   叶父乐呵呵地说:“我看五芳斋又出了几样新品,有个叫雪花酥的看着极美味,只是量少须得预定,咱们置办年货的时候倒是可以买来尝尝。”   叶瑜嗜甜,对各种甜品基本上都很难拒绝。   就短短几句话的功夫,叶父已经抱着叶瑜转了弯,他们一行人再走两步就到家了。   叶老太看两个儿子还有孙子进门,不由得连连点头,“回来就好,外边冷,快进屋烤烤。”   进了堂屋,叶父放下怀里的叶瑜,然后和叶老大一起掏出背篓里的东西。   “爹这是给你带的旱烟杆。”叶父拿出紫竹的旱烟杆,他在看到叶老头不赞同的神色后连忙说:“是竹子做的,不贵,只是制作的手艺不错,您原来用的那个都坏了好几次了,是时候该换新的了。”   接下来他俩又掏出几样东西,分别是给叶老太买的一盒擦脸油,还有给孩子们买的小食。   叶老太摩挲一下手上的瓷盒,高兴道:“你们快回屋休息去。”   听到这话,叶父就牵着叶瑜的手回了屋子,叶母这时已经把炕烧起来了,她帮着叶父脱下长袄,将其挂在床边晾着,然后才说:“你们好好睡一觉,我吃饭的时候再叫你们。”   叶母说完就准备出去干活。   “等一下,”叶父却开口叫住了她,“你看这是什么。”   他从棉衣内兜里掏出一个素青的帕子,小心地解开后,一个银簪出现在几人眼前。   “我挑了好几个样式,还是觉得这个最好看,你看看喜欢吗?”   那银簪很简略,细长的一根,只在顶部雕刻了几朵兰花,显得素雅又清新。   叶母手指无措地在衣服上蹭了蹭才接过银簪,秀美的脸上带着几分惊讶。   “咋花钱买了这?还不如把银钱存着呢。”   叶父笑了笑,“当年你嫁给我的时候,就戴了这么一根银簪,可惜那根已经被卖掉了,只能再买一根相似的。”   叶母也想到了以前的事,那根银簪是她的陪嫁,然而在宝哥儿出生没多久就给死当了,但是换来却是好好活着的孩子,因此她一点都不遗憾。   “又不是什么大事,哪里值得你一直记得。”   叶瑜看了眼叶父,又瞅了瞅叶母的脸上的回忆之色,然后开口道:“爹你快给娘把簪子戴上啊,我觉得娘戴起来一定很好看。”   叶瑜的话仿佛惊醒了叶父,他把银簪拿在手上,然后轻轻地插在叶母的发髻上,插完之后他便称赞道:“好看!”   这是实话,叶母长相秀丽温婉,丹凤眼瓜子脸,即使已经年过三十,并且常年劳作,但她的面容依旧显小,一眼看过去不过才二十多岁罢了。   叶父也是长相英武不凡,身型健壮,和叶母是极相配的。   叶母摸着发髻上的银簪,露出一抹羞涩的笑,“都多大年纪的人了,还好看呢。”   叶瑜不赞同地说:“不管什么年纪,您都好看。”   “你俩今天嘴上抹了蜜吗?一个个说话都这么好听。”   话虽这么说,但叶母脸上的笑容却很深刻。   “快休息吧,还有宝哥儿,你今天早早就起来等你爹回来,难道不困吗?赶紧睡觉去。”   等叶父换上干净的衣服躺在炕上,叶瑜也闭上了眼睛。   叶母则是爱不释手的摸了摸银簪,直到要离开屋子的时候才把它摘下来藏好,毕竟财不外露,最好还是别拿出去,自个在屋里高兴一下就算了。   晚上叶老太热了热昨天剩的红烧鲤鱼,往剩下的汤汁里放了些切成滚刀块的土豆和白萝卜,配着地瓜粥也是一顿美味的晚餐。   除了这些,叶父带回来的两样点心也成了家里人的心头好,尤其是酥蜜食,外表酥脆,内里粉绵,咬一口下去蜜一样的味道一直甜到心坎里,唯一的缺点就是不是刚出锅的,外皮已经有点面了。   一小包里有十个,正好够孩子们一人一个,剩下的几个则是被叶老太给收了起来,说是谁表现好给谁吃。   第二天清晨,叶家三兄弟就带着网兜朝柳河上游赶去。   东海郡一向有冬捕的传统。   冬天的鱼肥美且易储藏,在零下二十几度的天气下,室外就是个天然大冰箱,捕捉来的鱼往屋外一放,就冻得结结实实,等要吃的时候,就可以拿进屋里化冻,不管是清蒸还是炖汤,都是很好的选择。   比起在其他季节捕鱼来说,冬捕更称得上是个技术活,因为冬天足有半米厚的冰面牢牢阻隔了鱼的影子。   天气暖和的时候,鱼群会在浅水区觅食,而在天气寒冷的时候,浅水区冰层厚且缺氧,鱼群就会转移到相对温暖的深水区进行活动。   也因此,有冬捕经验的人就会在深水区找到一块鱼卧子,就是卧鱼的地方,凿开冰面后将渔网放下去,如果没有找错地方的话,过几天来收网的时候,网里就会有许多鱼。   柳河属于贯穿东海郡的天澜河的支流,上游水深超过二十米,下游水深接近五米,所以附近的村子基本不会让小孩去上游玩耍。   此时柳河上游又安静又空旷,只能听到凿冰的声音。   三个人费力地凿着冰面,足足用了半个时辰才凿开两个不规则的洞,一个是入网口,一个是出网口。   叶老大喝了口水,揉揉僵硬红肿的手,“今年冰冻得格外厚啊。”   叶老二点头,但没说话,他还在用力捶着冰层,他们几个刚凿开的冰面,只是稍微休息了一会的功夫,就又结了一层薄薄的冰。   叶父叉腰站着,呼出来的气很快就凝结成白霜覆盖在他脸上。   “赶紧下网吧。”   三人把渔网从入网口放进去,将这一侧的绳子固定在冰面上,然后又从出网口用钩子把渔网另一侧的绳子捞出来,用同样的方法固定住。   下完网,叶父摸了摸已经被冻得没有知觉的鼻子,“过几天再来看看,如果成功了,应该能捕到不少的鱼。”   而在柳河下游的冰面上有不少小孩在滑冰,打冰嘎,就连大人都有点忍不住,纷纷蹲在岸边出主意,一副恨铁不成钢的样子,恨不得自己亲身上阵。   见到提着锤子和凿子往家走的兄弟三人,便有人开口问道:“你们三兄弟这是去上游下网了?”   叶父点头,“也不知道这次有没有找准鱼卧子。”   “应该是没错,今年鱼的数量不少,我之前下网就捕到好几条草鱼,过年前准备再去下一次网。”   叶父又跟他聊了两句就结束了话题。   就在他们三个回到家不久,天空又飘起雪花。   天色暗沉沉的,连带着人的心情都沉重起来。   叶家堂屋里,伴随着几盏油灯,叶老太正带着三个媳妇在缝被子,如今被子里的填充物是棉花,听叶老太说,往前再数几十年,棉花还没广泛种植的时候,他们家里的被子填充的都是柳絮甚至稻草。   “那时候冬天可真是硬抗,咱们这边有火炕的倒是还好,往南边一点的地方一冬天下来不知道会死多少人。”   叶二嫂则是补充道:“棉花哪里都好,就是缝进衣服里的时候有些鼓鼓囊囊,委实不方便行动。”   他们现在就穿着这样厚重的衣服,像叶瑜这样的小儿穿起来圆滚滚的固然很可爱,但是在需要做工的大人看来,就很麻烦了。   叶瑜手里搓着麻绳,听到她们两个人的话后,手突然顿了顿,保暖且轻便这不就是说的毛线吗。   他记得毛线的制作好像不需要太高深的技术,并且毛衣的编织也很简单。   况且他家里长辈手都是极灵巧的,手搓麻绳都不在话下,简单的编织应该也没问题。   之前叶瑜想过酿酒,但在了解了这个时代酿酒的方法之后,他只能暂时偃旗息鼓,因为他要改善酿酒方法就必须把蒸馏道具给研究出来,在现在这种情况下,性价比并不高,等再过几年家里条件好些了,那时候才会更适合。   倒是羊毛编织应该挺适合家里现在的状况,他家里如今正有两只羊,春天的时候可以把羊毛给剃了,一方面减少羊中暑的概率,而且剃掉毛的羊过几个月毛就又长回来了,另一方面则是可以拿剃下来的羊毛试验一下,看能不能搓成羊毛线。   叶瑜越想越觉得这主意不错,恨不得立刻就把两只羊的毛给剃了,这也导致他这几天异常的兴奋,天天都自告奋勇地接下了给羊喂食的活儿,一日三餐不落的蹲在棚子里,边看羊吃饭边乐。 第28章 炸鱼段   等过了大约五天, 就是收网的日子。   只是这次再来收网的就只剩叶老二和叶海了,他俩来到河面上,将冰层重新凿开, 然后一起使劲将渔网拉了出来, 网里粗略一数得有七条鱼。   两条鲫鱼, 两条鲤鱼,两条鲢鱼,分布得还挺平均,多出来的那条是一只黑斑狗鱼, 足有成人半个手臂那么长。   叶老二挺开心,他提着已经冻得僵硬的狗鱼道:“这黑斑狗鱼倒是难得。”   叶海手臂一使劲把渔网重新放回河里,麻绳也重新固定住,这样一来,整个冬天都可以时不时过来收网, 要是运气好, 他们家一直到来年雪化的时候都会一直有鱼吃。   两人带着一网兜的鱼回家,叶老太见了便道:“那两条鲫鱼可以先留着,小北发动的时间约摸就是这两天, 等她生了孩子, 正好鲫鱼汤下奶, 配上豆腐还好入口。”   几条鱼在院子里冻了一会就变得跟石头一样硬梆梆,接着再用草绳栓起来挂在房梁上,能放一冬天都不带坏的,化冻之后不管是煮汤还是其他的,都跟新鲜的没两样。   叶大嫂应了一声, 颇有些感慨, “诶, 时间过得真快,当年我嫁进来的时候,小北跟桃花的年纪差不多,如今都已经是三个孩子的娘了。”   叶二嫂也附和道:“可不是,当年小北真是咱村里第一得意人,长得好性子好嫁的也好。”   叶母没插话,只是安静地听着她们聊天,主要是她跟小姑子相处的时候不多,也没什么可说的。   事情大多是经不起念叨的。   就在他们想着抽时间把鲫鱼送去叶小姑家里的时候,却有从县城背着豆腐沿街售卖的村人给他们带了个口信。   那村人正是王强,他们家因为穷怕了,能多挣一点都是好的,这么大冷的天没有选择把豆腐卖给食肆,反而是自个背着背篓去县城沿街叫卖,再加上天气原因,所以每块豆腐都涨了价,一天下来能多挣不少大钱,即使每天累了些,但心里热乎。   “俺这次卖豆腐正好去了一处民居,他们家老太买了两块豆腐要给刚生完孩子的媳妇吃,正巧这媳妇就是叶家妹子,得知俺与叶妹子是同一个村的,就叫俺来跟你们说一声,叶妹子昨日平安生下一个女儿,正是母女平安!”   叶老太听完这话,双手合十,连连祈祷,“菩萨保佑哟,这丫头生孩子就选在大冬天里,前头那对双胞胎不也是下着大雪生的,连产婆都不好请,幸好她身子好,两胎都没出事。”   “小北运气好,如今更是凑齐了一个好字,您就不用担心她在县城里过得不好了。”   叶大嫂笑着将一碗白水递给王强,顺带邀请道:“家里今日做了炸鱼段,留下吃一顿吧。”   人家大老远的帮你带话,留下吃一顿饭也是应当的。   王强接过碗囫囵喝下,然后抹了抹嘴,“就不麻烦嫂子了,俺媳妇还等着俺回去呢。”   他说完就把碗递了回去,也没接受叶家人的挽留,背着已经空了的背篓就往外走。   叶大嫂见状连忙从篮子里拿出几个鸡蛋装到筐里,将筐放进王强的手里。   “几个鸡蛋罢了,不值什么钱,回去给树哥儿煮了填填肚子。”   鸡蛋算是硬通货,不管是当贺礼还是谢礼都不丢份儿。   王强这下没再推脱,但是没要筐,把几个鸡蛋拿出来放进自个背篓里,走的时候还在心里想着,家里的鸡蛋都叫他娘拿去卖了,树哥儿这段日子都没吃过鸡蛋,这几个叫他一天一个也能吃好几天呢。   等关上了门,叶老太立刻吩咐起来,“明儿你俩去县城送货的时候顺带把我捎上,咱们去瞧瞧小北。”   她还没等叶老二和叶海两人说话,就开始收拾起东西,两条鲫鱼是一定要带过去的,家里囤的鸡蛋倒是还有一些也能带过去,然后是家里晒出来的山货,零零散散可不少呢。   前段时间亲家还给他们打了家具,只收了原料钱,相当于半卖半送,他们也得领情。   叶老头没阻止媳妇,他自个都坐在炕上满脸笑意的抽着旱烟,新的烟杆通体紫色,有了这新烟杆,又听见好消息,他只觉得这烟抽得他通体舒泰。   叶老大和叶父早就回了县城,只是把叶海给留下了,让他跟着叶老二跑跑周围的村子。   “对了,”叶老二点头的时候又想到件事,“上次我过去,老三叫我这次把宝哥儿带上,说是回春堂又来了一个擅长小儿病的大夫,正好叫他再去看看。”   叶老太闻言瞪了他一眼,“咋才说了?要不是这事,你怕是都给忘了吧。”   叶老二憨笑着摸摸头,“这不是最近事多,一下子给忘了嘛。”   “那行,明天你带着我俩去一趟县城。”   他们说这些事的时候叶瑜正坐在炕上发呆,心里还在琢磨毛线怎么制作会比较简单。   “宝哥儿!”   叶老太见他没反应,便又大声叫了一次,这次叶瑜才算是听到了。   “啊?”他迷茫的抬起头。   这让叶老太见了不由得笑出声,上手捏了捏他的脸颊,“奶说明天让你二伯带咱俩去县里,你今天早点睡,要不然明早该睡不醒了。”   叶瑜点点头,心道,去县里挺好的,要不然天天在家待着都要发霉了。   当天晚上一家子心情都好,晚饭时边吃边笑,尤其是桌上一道炸鱼段更是美味,让人忍不住一吃再吃。   黑斑狗鱼肉厚刺少,肉质很是细嫩,最适合做生鱼片,但是他们这边并没有吃生食的习惯,因此他们家就选择把鱼切成块做炸鱼段。   用醋和酱油还有葱姜蒜抓匀腌制一刻钟,然后裹上面粉,再下油锅炸,这样做出来的炸鱼段外面金黄酥脆,内里鲜嫩爽滑,一咬下去仿佛有油水爆出,特别对叶家人的胃口。   更别说今天叶老太高兴,很大方的放了许多油去炸,吃得桌上众人都是满嘴流油。   叶瑜连吃好几块,炸过的狗鱼一点鱼腥味都没有,因为被酱油腌制过,所以味道颇重,非常符合他的重口味。   第二天一早,天还没亮,叶家人就都起来了,烧火做饭,收拾东西。   叶母忙碌的把水囊灌满塞进叶瑜手里,叮嘱道:“早晨风大,你一会记得用帽子把头脸挡住,这里头是刚烧开的滚水,千万不要开口,要是水流出来,怕是会烫着。”   叶瑜今日穿了一件内外两层的长袄,里头那层较短,絮了八两的棉,十成十的厚实,外头那层是长衫,薄薄一层,颜色就是朴实的素青色。   棉裤用的是同一块布,也絮了八两的棉花。   这一身优点虽然有很多,比如穿上之后不怕冷了,但真的很沉!一点都不方便行动。   他自己都上不去驴车,还是叶老二把他给抱上去的。   叶老太把叶瑜揽在怀里,把厚实的棉毯盖在他身上,然后又调整了一下他头上的帽子,“这帽子做得挺好,把耳朵护得严严实实。”   这是叶瑜想出来的一个小东西,在帽子两侧缝了两片略厚的棉布,垂下来正好能护住耳朵,叶母缝制出来后倒是颇受家里人欢迎。   如今整个村里都戴的是这样的帽子。   之前说过,叶家村离县城不远,赶着驴车不过才半个时辰的时间,因此叶瑜怀里抱着水囊,一直到县城门口都没觉得身上有多冷,只是脸上冻得有些僵。   交过入城税,三人先去了叶氏卤味的店铺里。   叶父早早就等在门口,一看自家驴车出现,连忙迎上去。   他先把叶老太搀扶下来,本想让自家大哥将娘扶进铺子里,然而叶老太手一挥,道:“你当你娘已经七老八十,路都走不动了?”   说完就迈腿进了铺子。   叶父无奈一笑,转身把叶瑜从车上抱下来。   “这一路可冷?”   叶瑜被叶父抱在怀里摇摇头,“不冷。”   他抬起手里的水囊,“娘给我灌了热水,到现在还热乎着呢。”   叶老二将驴车找地方栓住,然后也进了铺子。   叶老太这时正打量铺子全貌,见铺里没人便问道:“今天生意不好吗?”   叶老大闻言回道:“哪儿啊,这不是时候还早,天太冷了,等到中午,咱们备好的卤味基本上都会卖完。”   叶父也说:“前天妹子生下女儿,昨天我俩已经带着一大包卤味去了一趟秦家,妹子和外甥女都好好的,我本想着今天二哥来的时候让他把消息带回去,没想到秦家竟然自己叫人给你们带了话。”   “那就好,你妹妹就去年过年时回来了一趟,今年就因为有孕再没回来,这么长时间过去,我还怪想的。”   叶父想了想,开口道:“那娘您先在后面的里间休息一会,等天亮起来再去秦家。”   叶母点点头,又问:“宝哥儿呢?”   “宝哥儿不急,回春堂新来的大夫是从太医院告老还乡的,在太医院的时候就专门治小儿病,吴大夫特地遣人跟我说,这位孙大夫医术高超,曾经给许多位皇子都治过病,其中比宝哥儿身子还差的也有几个,今天下午就有孙大夫出诊,消息还没传出去,他叫我趁这时候赶紧插个空。”   要是去晚了,那县城里的有钱人就该捧着银子去找孙大夫了,偏生孙大夫又立下个规矩,他一月里只逢五出诊,一次只看三个病人,怎么看都轮不上他们。   “这便好,手里银钱可够?”   “够的,孙大夫的诊金不贵,只比吴大夫多了一些。”   叶老太听到这话就放下心,然后在铺子里转了一圈,心里挺满意,她这还是第一次过来,这铺面确实不错,租金交的不亏。   叶瑜进了里间休息,叶父几个则是忙着把驴车上的东西都给卸下来。   这段时间里,铺子的卤水每天都得煮两遍,按照顺序把香辛料放进去熬煮,在这样的天气下,卤水都不用换,能一直用到天热的时候,唯一的缺点就是费柴禾,因此驴车上除了鸡鸭以外,还有几捆柴禾。 第29章 酥油鲍螺   等出了太阳, 叶老太就准备去秦家看女儿,原本叶瑜不用去的,但他想着在铺子里也是无聊, 还不如跟着他奶一起去看看, 毕竟叶小姑去年回来的时候, 还给他带过生辰礼物。   叶老太只是想了想就同意了让叶瑜跟着,又因为铺子里这时候客人正多,所以他俩没让叶家三兄弟送。   她牵着叶瑜的手溜溜哒哒的往秦家宅子走,走过两条街, 再穿过两条小路,大约两刻钟后两人就站在了一座通体青灰色的瓦房之前,那瓦房外围还围着一圈石头围墙。   见此叶老太便上前敲了敲木头门,没一会儿就听见门内传来动静。   一个看着只有五六岁的男孩从门里探出头来,他见到叶老太后立刻惊喜地喊道:“姥姥你怎么来了!”   那男孩胖乎乎的, 圆圆的脸蛋上是同样圆圆的眼睛和鼻头, 脸颊两侧被冻成了粉红色。   叶老太笑眯眯的应声,“诶,咱们文哥儿也是长大不少, 越发胖乎了, 想不想姥姥啊?”   说完她又把叶瑜牵到身前, “宝哥儿还记得你文哥哥吗?”   叶瑜点点头,笑着唤道:“哥哥好。”   他这声哥哥叫得不亏心,反正他身体上的年龄比小姑家两个孩子要小一岁。   只是他一直很疑惑他奶是怎么分辨出两个长相一模一样的孩子谁是哥哥谁是弟弟的,甚至一次都没认错过。   秦穆文嘿嘿一笑,“表弟好, 怎么不想姥姥啊, 我还想跟表哥他们一起打冰嘎呢。”   这时屋里的大人听见外边熟悉的声音连忙走出来, 见到叶老太之后,秦老太热情地招呼道:“亲家母你来了,快进来快进来。”   叶瑜进了院子发现这是一座明显的自建小院,只有三间住人的屋子连在一起,除此之外就是灶间和柴房。   论面积自然是不如村里的房子大,但是在县城里已然算得上是不错,毕竟县城里寸土寸金,房价可不是一般的贵。   院子收拾的干干净净,中间还开辟了一块菜地,上面种着些耐寒的蔬菜。   叶老太将背上的背篓取下,“里头有两条鲫鱼,我特地留着给小北下奶,还有些不值钱的山货,板栗和松子给文哥儿两个当小食吃。”   板栗和松子是村里人送的,至于他们自己摘得早就给吃光了。   “来就来了,咋还带东西过来。”   秦老太摆摆手,不满道:“咱们两家都谁跟谁啊。”   “这是我做姥姥给几个孩子准备的,也是一份心意。”   秦老太听到这话才接过背篓。   “你们快来屋里暖暖,等身上寒气没了再去看小北,哟,这是宝哥儿吧,长得真好,我看整个县城里都没比他长得更好的了。”   秦老太稀罕的看着叶瑜,冲他招招手,揽在怀里就是一阵夸奖。   叶老太喝口热茶,闻言面上的笑意越发深刻。   “哪儿啊,咱们都是普通人家,咋能跟县里富贵人家的孩子比。”   虽然叶老太嘴上这么说,但她心里却也是这么想的,宝哥儿自然是天下第一好。   叶瑜听着心里着实没啥波动,因为这样的夸奖他实在是听过太多次了,他这辈子的长相算是青出于蓝而胜于蓝,遗传了他爹娘生的最好的地方。   叶老太笑过之后,见秦家少了几个人,便问道:“家里就你们娘仨?”   秦老太让秦穆文去把她屋里炕桌上的盘子拿过来,然后才回答,“正哥儿他们去了铺子,有个人家要给闺女置办嫁妆,从南方运来许多珍贵的黄花梨木,他们两个最近每天起早贪黑,白天都见不着人影。”   “至于武哥儿,前几天他在外边疯玩,染了风寒,刚吃了药在屋里休息。”   秦家一向一脉单传,从曾祖那辈开始就是一个孩子,秦家老两口也不例外,膝下就秦正一个独苗苗,倒是秦正娶了小北之后,第二年就生下一对双胞胎儿子,这也让老两口特别满意这个媳妇。   一来肚子争气,二来长得好性子也好。   “武哥儿病得可严重?”叶老太担心地问。   “不严重,就流了几天鼻涕,已经看了大夫,说要多喝几天药。”   只是两句话的功夫,秦穆文就把木盘子端了出来,那个木盘子颇为精巧,用木板隔出了三个隔间,每个隔间里都放有许多小食。   分别是瓜子花生和糖冬瓜。   前俩都是常见的小食,后者则是一种瓜肉类小食,原材料是冬瓜,去皮去籽后切成大拇指大的小条,煮成透明的之后过水晾凉,再挤压水分晒干,最后用白糖腌制入味,就变成了这样的糖冬瓜,入口别有一番风味。   “快来尝尝咱家做的糖冬瓜,今年做的可好,味道甜而不腻,宝哥儿肯定喜欢。”秦老太将盘子放过去,招呼道。   晶莹剔透的绿白色冬瓜条放在棕红的盘子上,越发引得人食指大动。   叶瑜拿了一块慢慢吃着,味道确实好,香香甜甜,又脆又韧。   等他吃完一块糖冬瓜,两人身上的寒气也就散了,叶老太迫不及待地起身,往西边的屋子走去。   秦家一共三间屋子,正中间那间住的是老两口,西边住的是秦正夫妻,东边住的是两兄弟。   叶瑜一进门,一股热气就扑面而来,整个屋子都烧得极热,在屋外气温零下二十度的情况下,屋子内的温度据他体感已经到零上了。   叶小姑早就知道自己娘过来了,激动得差点没忍住下地,她靠在隆起的被子上,额头还戴着一个红色的抹额,抹额下是一张虽疲惫但面色红润的脸,足以证明她得到了很好的照顾。   “娘。”她拉长声音叫道,好像瞬间就从三个孩子的母亲变回了那个在家里向爹娘撒娇的女孩。   叶老太看得眼热,她连忙握上手,仔仔细细地打量一遍叶小姑,“没事就好,平安生产就好。”   叶小姑任由她娘看,等了一会才招招手,“宝哥儿快来看看你妹妹。”   她被放在炕边的摇车里,叶瑜凑上去看看,刚生下来没几天的婴儿还没洗去胎脂,脸上一片红红白白,再加上生产时被产道挤压成锥型的头,严格来说算不得好看。   但每个孩子在自己爹娘眼里都是最好的,叶小姑也是如此,她慈爱地说:“怎么样,可爱吧。”   叶瑜用力点头,“妹妹很可爱。”   叶老太小心地碰了一下女婴的脸,“可取名了?”   “还没,她爹想找人算个合生辰八字的大名,我就先取了个小名叫着,娘你觉得福妞怎么样?”   叶老太默念两次,随即开口道:“我觉得挺好,希望咱家的孩子都是有福的。”   “是啊,我也只盼着文哥儿他俩平平安安的。”   说完叶小姑又从炕桌里摸出一个油纸包,“快尝尝这个,听说是京城那边极流行的,叫什么酥油鲍螺,连皇帝的妃子都爱吃。”   叶瑜定睛一看,发现里面是一种底下圆,上面尖,周围还有一圈圈螺纹的点心,长得有点像现代蛋糕上的奶油裱花。   油纸包里有纯白、粉红各两个。   叶小姑率先拿起一个塞进叶瑜手里,“是你姑父店里客人送过来的,据说是用乳酪做的,很有营养,我尝了尝味道确实不错。”   乳酪?   叶瑜难得升起好奇心,他放进嘴里仔细品味,然后眼睛一亮,竟然是奶油的味道,入口绵密,在舌尖化开一股浓郁的奶香味。   “好吃吧?”   “好吃!也不知道是怎么做出来的。”   叶小姑也不知道答案,她想了想回道:“说是制作过程很繁琐,光是牛乳就要经过好多个流程。”   “要是喜欢,我回头让你姑父去问问客人。”   叶瑜有点心动,但又怕麻烦他们。   叶小姑又说:“也不是什么麻烦的事,就是做家具的时候问一嘴罢了。”   叶老太等她们说完,才开口:“如今你几个哥哥轮流在县城的铺子里,日后若是有事,可以随时去找他们。”   “咱家今年变化可真大,没想到三哥的长官竟然还记得三哥,连那么珍贵的豆腐方子都愿意送过来。”   叶瑜听到这话嘴角不由得抽了抽,褚将军确实是个很好用的挡箭牌,只希望不会有露馅的那天吧。   显然叶老太也是这么想的,她连忙转移话题,正好这时福妞醒了过来,并且哭闹了起来。   “福妞是不是饿了?还是尿了?”   叶小姑俯身看了眼,“应该是饿了。”说完就抱起福妞准备给她喂奶。   叶瑜在她喂奶的时候转头研究起屋子里的布局,反正就是非礼勿视。   她们几个在屋里絮话,外头的秦老太也没闲着,先是嘱咐秦穆文在家里好好待着,然后拿了一吊钱放进衣兜,匆匆关门离开。   她在买菜的路上顺带去店里跟爷们两个说了一声亲家母来了,叫他们中午记得早些回去。   紧接着也没耽误,先是去杀猪匠那儿割了半斤排骨半斤五花肉,又去买了几样新鲜的蔬菜。   如此一番下来东西便买的差不多了,秦老太把食材收好,就动身回家了。   到家后她从叶老太带来的背篓里把两条鲫鱼拿出来,一条挂在灶间的屋檐下,一条放在案板上。   秦老太想着给儿媳妇炖个鲫鱼豆腐汤,正好家里还有些枸杞,都说女人得做个好月子,那就多补充一下营养吧。   打定主意后,她就在灶间风风火火的忙碌了起来。   豆角炖排骨、猪肉酸菜粉条、黑白菜。   两荤一素三道菜就算是待客都不寒碜,再加上秦老太手艺是真不错,做出来的午饭自然是香味扑鼻。 第30章 豆角炖排骨   秦老头和秦姑父正好在开饭之前赶回来。   秦老头是个个子不高的老年人, 可能是因为常年弯腰所以有些驼背,一双手极其粗糙,有许多细碎的小伤口。   秦姑父则长相平平, 然而身材却非常高大, 身高足有一米九的样子, 跟他父母的小个子比起来简直不像一家人。   “亲家母看过孩子了吗?”秦老头眯着眼笑问。   “看过了,很健康,鼻子像她爹,眼睛倒是随了她娘。”   秦老太端菜的空隙听到这话, 回道:“女孩还是随她娘比较好,像她爹就算了。”   秦姑父也一副深以为然的样子,“文哥儿两个就大半随了他们娘,这是件好事。”   叶瑜往桌子边一坐就开始听他们聊天。   吃饭的时候更是惊喜,豆角和排骨吸满了汤汁, 油而不腻, 贴在铁锅上的棒子面饼暄软而香甜,配上酸菜粉条别有一番滋味。   黑白菜就是木耳和白菜,两个都是平民冬天常备的蔬菜, 黑白分明的颜色叫人胃口大开, 味道清淡又清爽。   至于鲫鱼豆腐汤, 则是被秦老太送进了屋子里,汤被炖成了奶白色,鱼肉里基本没刺,倒是让叶小姑吃得很香。   叶瑜在吃饭的时候才看到秦穆武出现,他的病不像他奶说得那么轻, 因为他连饭都没吃两口, 最后还是秦老太专门煮了一碗白粥哄着他吃完了。   一顿饭足足吃了半个时辰;   吃完饭又坐了一会儿, 叶老太就起身告辞。   秦老太挽留,“咋不再多待会?家里也不是没地方住,尽可以住上一晚,明天再回去。”   “不了,我今天下午还有事,得带宝哥儿去一趟回春堂。”   叶老太摸了摸叶瑜的脸,把帽子给他戴好。   “宝哥儿怎么了?病了吗?”   “那倒是没有,是去复诊的,之前开的药吃着效果不错。”   回答完又说:“回春堂里有个吴大夫医术挺好的,若是武哥儿一直没好,可以去找他看看。”   秦老太闻言点头,“武哥儿也吃了几天的药,就是一直嚷着没胃口,一点油腥都吃不下,天天就是喝白粥吃咸菜的。”   叶瑜倒是觉得这是不是因为他伤到肠胃了。   正好秦老太也说到这儿,“估摸着是吃药吃伤了,明天就去回春堂叫大夫看看。”   “别送了,赶紧回去吧,这天还怪冷的,别冻着了,等过年正哥儿和小北还得带着俩孩子过来呢,到时候让叶河他们带你们玩。”   秦穆文心心念念去柳河上滑冰,从这之后就天天掰着手指头算还有多久过年。   接着叶老太就带着叶瑜回了叶氏卤味,此时铺子里的客人依旧很多,但比上午那会已经是少了不少,至少能让人有喘口气的时间。   叶父见两人回来,忙把手洗干净。   “时候差不多了,咱这就走吧。”   “成,那我跟你们一起,老大老二你俩看铺子。”   叶瑜揉揉眼睛,不由得捂嘴打了个哈欠,小孩的身体体力实在是堪忧,他竟然这样就累了。   叶父一把搂起叶瑜,“来,爹抱你。”   幸好回春堂离得并不远,很快就到了。   今天正好轮到吴大夫出诊,他见到叶瑜三人后立马站起身,笑道:“孩子脸色都比上次来时要红润。”   “你们跟我来,孙大夫的房间在最里面,你们是今日第二个过来找他问诊的,前头那个刚走没多久。”   说是最里面的房间,其实也是最豪华的一个,该有的家具应有尽有,空气中弥漫着浓浓的茶香,甚至桌上还摆着一套青瓷茶具,一看纹样就知道是精品。   孙大夫本人端坐在茶桌后,他头发花白,长及脖颈的胡子也是白色的,但是脸上的皮肤却很光滑,这让叶瑜第一眼望去的时候竟然没办法辨别他的年龄。   他得知来意后,将手里的书籍放下,和蔼地笑笑,冲叶瑜招手,“小儿过来。”   叶瑜盘腿坐到蒲团上,将手里伸出去,顺带把袖子往上捋了捋。   然后孙大夫开始凝神诊脉,他半晌都没说话,导致屋里的气氛渐渐凝固起来。   “这孩子从脉象来看是个不足月生产的,但好在出生后调养的不错,只是最近白天是不是容易疲乏?”   这话问的是叶瑜。   叶瑜便点点头表示没错。   “那就是了,”孙大夫摸摸胡子,“这孩子硬要说是没有病的,只不过受不得一点劳累,而且一到冬天就容易疲乏,这没办法,只能好好养着。”   他又问了问之前吴大夫开的药。   “药是没问题的,可以改善他体内的寒症,今年冬天是不是就没有往年那么畏寒了?”   叶父对此很有发言权,“是啊,要是放在去年,一整个冬天都出不了门。”   “那药继续吃就行了,要是有条件的话每晚睡前可以用药粉泡泡脚,我重新开个方子,要麻烦这位老太去柜台取一下药。”   等叶老太出了门,孙大夫就从抽屉里拿出一包点心放在桌上,“尝尝看这个果脯,是梅子的,酸酸甜甜应该和你们小孩的口味。”   然后转头看向叶父的时候却是面色严肃地开口:“有件事得跟你这个当爹的说一声,这孩子日后就别让他干重活累活了,他身子骨受不住,容易累病,一旦病了药钱也是个不小的数目。”   他是特地将孩子奶奶支走的,如今大多数人家都看重男孩,但是这孩子是真干不了活,别说是种地了,就算只是平常的家务活,可能都有些难。虽然看这孩子穿戴,应是在家里颇受宠爱。   叶父闻言一怔,就连叶瑜都愣了。   见他这副样子,孙大夫便安慰道:“真不是什么大病,硬要说的话就是他有些贫血,可以多吃一些具有补血效果的食物。”   叶父却凝眉问道:“此事于他寿命上可有妨碍?”   孙大夫惊奇地望了一眼他,“寿命倒是并无大碍。”   他说出这句话的时候突然幻视了一下,平民尚且爱子如命,越尊贵的人却越放不下手里的权力,子壮父弱,此乃祸家之源啊。   不过这与他没什么关系了,他已经告老还乡,如今只是东海郡一个小小县城的大夫。   叶父闻言松了口气,只是不能做重活累活罢了,于性命无忧就是天大的好事,他得再努力一点,多挣些家当,这样等宝哥儿长大后就不用在地里刨食吃,家里的地直接租出去就行。   “寿命无碍就好。”   孙大夫听到这话心情似乎变得极好,他把那包果脯包好放在叶瑜手里,慈眉善目地说:“这包果脯给小儿甜甜嘴,是内人亲手做的,喝完药之后可以吃一颗去去苦味,和药性不冲突。”   没等叶瑜拒绝,他就已经收回了手。   正好这时叶老太拿着包好的药包走了进来。   她问道:“大夫可还有旁的事?”   孙大夫摇摇头,“无事了,千万记得按医嘱吃药。”   随后叶家三人交了诊金和药钱便从回春堂离开。   回到铺子里,叶老太便开口:“趁天还没黑,我就先带着宝哥儿回家了,要不然晚上太冷了。”   叶父对此并没有意见,他和叶老大一起把三人送到门口。   并且嘱咐叶老二道:“宁愿路上走得慢点,也不要着急,看清路再说。等过年的时候我俩再回家。”   叶老二立刻点头,“你们就放心吧,还不相信我赶车的技术?”   回去的路上他赶着驴车稳当的往叶家村走,自是一路平安。   到家的时候,天已经黑了,叶母她们早就做好了晚饭。   一人一碗香稠的小米粥,配上窝窝头,咸菜是一碟萝卜干。   萝卜干是叶家最常吃的咸菜,做法也很简单,选新下来的白萝卜洗净切成细细的条,放在碗里用盐仔细揉搓到水分完全被控干,接着在阳光下暴晒,等晒到萝卜条卷曲起来就算是晒好了。   把晒好的萝卜干过一遍热水,泡开之后再沥干水分,加入糖和辣椒抓匀,如果家里有条件,可以再淋上一勺热油,这样做出来的萝卜干,既开胃又下饭,配饭配粥或者是配饼和窝头都很合适,甚至还可以用来炖肉,十分解腻。   做好的萝卜干存放在坛子里,一直到两三个月之后都不会坏。   这些事细细说来就显得很多,但其实也不过是过了一天而已。   叶瑜躺到炕上的时候却是沉沉舒一口气,只感觉全身都放松了下来。   他换了个姿势进入空间,睡前得先满足他的好奇心。   嗯…   酥油鲍螺原来真是一种乳酪制品,在明朝张岱所写的作品里,是这样介绍它的,“熬之滤之漉之掇之印之,为带骨鲍螺,天下称为至味。”   就相当于现代的奶油制品。   原来如今已经有了奶油啊,那蛋糕是不是也能制作出来。   他对蛋糕倒不是十分喜爱,只是突然联想到了,并且这种软且甜的口感是许多人都拒绝不了的。   就算不用来卖钱,用来给家里人尝新也是个不错的选择。   但要做奶油还需要牛奶,如今他们家没有买到母牛的门路,就连上次在集市里卖的牛,都是小公牛。   叶瑜也不知道用羊奶能不能做出奶油。   不过就算能做出来也得等母羊下崽有了奶才行,这样一看,他们家那两只羊还真的是很重要的财产,羊毛能够用来织毛线,羊奶能喝还能做奶油,简直全身上下都是宝。   叶瑜本想继续查看,但他显然是高估了自己的精力,还没等翻页就不由自主地闭上了眼睛,陷入沉沉的睡眠之中。 第31章 腊八粥   就在叶瑜天天盯着家里两只羊的时候, 时间却已经不知不觉的过去了,仿佛一眨眼的功夫,村里的年味便越来越浓。   有句俗语是这么说的, “小孩小孩你别馋, 过了腊八就是年。”   由此可以看出过年就是从腊八节开始的。   腊八节早上叶老太早早起来煮了一锅粥, 那锅粥比起富贵人家粥里丰富的食材来说显得十分平平无奇,但味道却很是香浓,不甜不咸,就是谷物本身的味道。   叶瑜捧着碗喝粥的时候还留意了一下粥里的粮食, 有大米小米、黏大碴子、绿豆红豆、花生杏仁,甚至还有几颗莲子和大枣,看样子他奶应该是把家里所有种类的粮食都放了一部分进去。   再配上萝卜干,吃起来别提有多惬意。   叶老二沿碗边吸溜一口粥,“今天我再去一趟下网的地方, 上次去渔网里没进去鱼, 也不知道今天有没有。”   “若是捕到鱼了,咱中午就煮汤吧,就用那个冻豆腐, 吸满了汤味道是真好。”   自从天冷之后, 冻豆腐就成了他们村里最常见的吃食, 几乎没人不喜欢,炖汤的时候放一块进去,啧啧,那滋味真是美滴很。   叶老太看他一眼,“有腊八粥喝还堵不住你的嘴。”   叶老二也不恼, 嘿嘿一笑, “这不是冻豆腐实在是太好吃了吗。”   叶母却是就此谈起了豆腐生意。   “如今豆腐已经在县城里颇有口碑, 咱们村都得了个豆腐村的名号,而且确实是冻豆腐卖的更好些,我听说旁的县城里也有人来买豆腐了。”   这件事是可以预测的,虽然这个年代交通通信并不方便,但是黑河县里也有不少行商,随着他们的口口相传,别的地方的富贵人家便有不少遣人来买豆腐。   再加上一些行脚商会来村里买豆腐,在这么冷的天气下,冻豆腐放框里好几天都不带坏的,他们也借此能把豆腐涨价卖给更远地方的人。   当然如果天气炎热起来,这豆腐可能就卖不到那么远的地方了。   在叶瑜看来,他们村已经有生产作坊的雏形了,只是碍于信息传递的不通畅,豆腐还没有广为人知。   “咱们家的卤味也有不少其他地方的人购买。”   卤味铺子最近实在忙碌,叶父他们每天都忙得脚打后脑勺。   毕竟临近过年,每到这个时候,都是客人手最松的时候,忙了整整一年,可不得好好犒劳一下自己?   或者当孩子吵着要吃卤味,做家长的也不忍心拒绝,这样一来,这个人买一点那个人再买一点,积少成多的情况下可就不少了。   然而这样就出现了个大问题,叶老二收来的鸡鸭蔬菜已经开始供应不上卤味铺子的需求了,有些客人要是去的晚的话就什么都买不到。   但这问题暂时还解决不了,得等规模化养殖成气候才行。   叶老头放下碗,“买的人多是件好事,豆腐这种吃食迟早会传播起来,前头有酱油村,咱们这豆腐村也挺好的。”   这顿饭最后就是以叶老头这段话结束的。   吃完饭叶老二就带着网兜去了柳河上游,这次他运气不错,渔网里已经有了好几条鱼,其中有几条还不足巴掌大,他便给放生了,最后只拎回家两条大鱼。   那两条大鱼分别是鲤鱼和鲢鱼。   鲢鱼头大,适合煲鱼头汤,跟冻豆腐一起炖的鲢鱼既鲜美又滑嫩,尤其是鲢鱼头上的肉,在嘴里一抿就化了,顺着食道滑下去,能一直熨贴到胃里。   只是有件事值得特别注意,那就是鲢鱼的胆汁有毒,严重者甚至会导致死亡,因此在煲汤前必须要把鳞片和内脏全部去除。   叶瑜还是第一次吃鱼唇和鱼眼,他用筷子戳了戳眼窝,将其挑出来放进嘴里,味道跟鱼肚子上的肥油很像,都说鱼眼可以明目,但其实效果就是见仁见智。   至于鱼唇倒是比鱼眼要好吃,滑嫩细腻,嚼起来的时候又韧又脆,就跟吃软骨似的。   接下来就是整个鱼头最鲜嫩的地方,腮边肉,只有核桃大小,嫩得出奇,不得不说是上天的馈赠。   其实吃鲢鱼头的话还应该吃鱼脑,但这个叶瑜实在是吃不下去,不管是什么动物,他都不会吃脑花,一来心里膈应,二来就是可能会有寄生虫,属实不安全。   吃完鱼头再喝汤,热热的汤一口下肚,鲜美的味道瞬间在口腔中萦绕,再配上一块冻豆腐,那就是生理和心理的双重满足。   一条鲢鱼被叶家人全都吃光了。   吃了鱼,接下来几天还是在喝腊八粥,转眼就到了小年。   一进入腊月,村里就准备杀年猪了,他们村子养的猪都是开年的时候全村一起凑钱买的,并且负责喂养的人家一年一换,这样一来哪家都不占便宜。   “今天村里负责养猪的人家准备请杀猪匠杀猪,我得过去帮忙。”   叶老太收拾利落后嘱咐道:“今天早饭吃得晚,正好中午就不用吃了,下午直接过去吃杀猪菜。”   叶瑜喝完最后一口粥,举起手问:“奶,我能跟你一起过去吗?”   他还没见过杀年猪呢,心里有点好奇。   叶老太戴上帽子,揉了揉叶瑜的头,难得没同意他的请求,“杀猪血呼啦擦的,没啥好看的,你一会就在家里待着,或者跟你哥一起出去玩。”   “那好吧。”叶瑜虽有些遗憾,但也能理解。   叶河也说:“杀猪没什么好看的,不如跟我一起去蹬冰滑子,我跟你说可有意思了。”   因此叶瑜吃完饭就跟着叶河几人去了柳河,而家里的女孩们因为太冷所以不愿意出门。   此时的河面上人不少,一个个玩得热火朝天,有在蹬冰滑子的,也有在抽冰嘎的。   看他们那样子大冷天的硬是玩出了汗。   他们三个这次带过来的是冰嘎和冰滑子,冰嘎也就是相当于现代的陀螺,底部镶嵌的滚珠可以保证冰嘎在冰面上被麻绳抽动时始终旋转而不会倒地。   至于蹬冰滑子则是一种利用辅助工具的滑冰形式,冰滑子本身是一块跟脚等大的木板,用结实的麻绳固定在脚底,这样一来就可以一只脚蹬木板滑行一只脚踩在冰面上。   这两样玩具固然很简陋,但在叶家村所有人看来,却实实在在是他们童年的记忆。   叶河被冷风一吹不由得缩了缩脖子,“咱们玩什么?”   “我想抽冰嘎。”叶敬眼睛亮晶晶的说。   叶瑜点头,“我也想玩这个。”   “行。”叶河爽快的应声。   紧接着他蹲下把兜里的冰嘎放在冰面上使劲一转,在冰嘎剧烈旋转起来的时候,一甩手里的木杆鞭子,将其狠狠地抽动了起来。   “啪啪啪。”一连抽了三次,越抽冰嘎旋转的速度就越快,到最后就稳定在了一个速度上。   叶河边抽边教,“我跟你们说,抽冰嘎也有技巧,抽的时候要尽量往边上抽,要用巧劲,光有蛮力的话会把冰嘎的平衡破坏掉,这样的话冰嘎就会倒下来。”   冰嘎在冰面上快速地旋转着。   教得差不多了,他就把鞭子递到叶敬手里,“你俩一人先试一次。”   叶敬接过之后学着叶河的姿势抽向已经开始减速的冰嘎,结果第一下只抽中了冰嘎下面的冰层,溅起点点冰粒,使得冰嘎在冰上跳动了一下。   他脸一红,连忙瞄准冰嘎又抽了一次,这下倒是抽中了,然而不知道为啥,冰嘎竟然被抽得晃动起来,差点倒在冰上,幸好最后还是稳住了,只是速度却越发的慢,很快就倒在了冰面上。   “别急,多抽几次找到手感就好了,其实很简单的。”叶河安慰他,“别使那么大的劲,抽的时候要斜着抽。”   叶瑜倒没急着上手,他先是观察了叶河和叶敬抽冰嘎的不同之处,等心中有谱之后才接过鞭子。   虽然他第一次抽的时候冰嘎也在冰面上晃动几下,但好歹算是成功了,说实话玩起来还真是挺有意思的。   叶敬并不笨,他玩过几次也上手了。   他们兄弟站在冰面上轮流抽冰嘎,没一会儿就都熟练了,冰嘎在冰面上滴溜溜地旋转着。   玩了一会,叶瑜便跺跺脚,他现在穿的鞋子叫乌拉鞋,是用锤软的乌拉草絮垫在猪皮靴鞋之中而做成的。   肯定比不上现代的靴子保暖,但是效果已经算得上是不错,除了外表难看以外,没有其他的缺点。   他脚上这双是去年在集市上买的,满打满算穿了两个冬天,到现在还是十分保暖。   说起来乌拉草在他们家这块属于遍地都有的一种杂草,幼嫩时可以作为牛马的饲料,成熟之后也可以用来编织或者作为填充物使用,现在叶瑜睡觉的炕上铺的就是乌拉草垫子。   叶河看到叶瑜的动作,询问道:“要不要上去暖暖身子再玩?”   叶敬显然意犹未尽,叶瑜也摇头,“没事,我还不冷。”   正当他们三个准备继续抽冰嘎的时候,岸上突然传来呼喊声,“宝哥儿!”   叶瑜听见他的名字后立马望过去,只见两个包得跟肉团子似的小孩兴奋地从岸上跑过来。   到身前时他才看出来这两人是叶明辉和叶栓。   “本来我俩是去家里找你们的,听苏奶奶说你们在柳河玩,所以我俩就过来了。”   叶老太本姓苏。   今年养猪的人家正好轮上叶栓家,所以叶老太就是去叶栓家帮忙切酸菜。   叶河闻言点点头,随即问道:“一起玩不?”   叶明辉提议,“正好人多,咱们来蹬冰滑子吧,比一比谁最先滑到岸边。”   冰滑子不是什么难得的东西,基本上人手一副,因此叶栓的提议瞬间得到了冰面上所有孩子的同意。   叶河跃跃欲试的同时还不忘对两个弟弟说:“你俩没玩过,要不就别参加了。”   叶敬摇摇头,“我想玩。”   叶瑜也说:“重在参与嘛,我们跟在你们后面滑一下就行。”   “那你们一定要小心,千万别摔了。”   叶瑜的冰滑子是他爹亲手做的,又精美又好用,他将冰滑子固定在右脚上,并且在冰面上走了两步,先稍微适应了一下,毕竟这还是他第一次玩。   比赛很快就开始了,足足有十几个孩子都站在同一起跑线上,随着一声令下,他们犹如猛虎出山一般一滑而出,叶瑜只感觉身边有风吹过,再一看的时候他已经远远落在了最后。   他也没想着得第一,因此在最后也很是游哉。   根据他的观察,那些滑在最前面的都是有技巧的,像他哥叶河就是滑行的时候身体往穿着冰滑子的脚那一侧倾斜,另外一只脚则用力蹬地,这样两只脚轮换着来速度就很快。   当然也有摔跤的人,但他们都跟没事人似的,摔倒后不用别的人扶,自己一打滚就重新站起来了。   最后果然是叶河第一个到对岸。   叶河过线之后欢呼一声,“我赢了!”   其他人都输得心服口服,有人上前拍了拍叶河的肩膀,竖起大拇指,“厉害。”   叶河闻言笑得越发开心,他对着两个弟弟自豪地说:“怎么样,你哥我厉害吧。”   叶瑜赞道:“很厉害。”   叶河应该就是那种天生适合运动的人,他跟二叔一样都天生大力,估计是祖辈遗传下来的。   一群小孩在河面上疯玩了半天,直到有人找过来的时候他们才作鸟兽散。   “赶紧回去收拾一下,没闻到香味啊,杀猪菜已经做好了。”   来的人是叶栓他娘,她把冰面上的孩子都给轰走了。   叶瑜三人也不例外,他们先是回了趟家,把东西都放回去,然后才去的叶栓家吃杀猪菜。 第32章 杀猪菜   早在孩子们玩乐的时候, 叶栓家就热火朝天的忙碌了起来。   因为整个十里八乡就只有两个杀猪匠,所以他们村在半个月前就预定了其中一个熟悉的杀猪匠,在他来之前, 还需要做一些杀猪前的准备工作。   杀猪刀是杀猪匠自备, 但是像刮猪毛的刀子、杀猪的案板、各种各样的盆和盘子、还有各式配菜之类的就需要他们自己准备了。   叶老太过来之后就是负责切酸菜, 她们要把酸菜帮子片成薄薄的几层,然后再切成细细的丝,切到最后就装了满满一大盆。   几个人边做活边聊天。   听到外头传来猪的哀嚎,叶栓娘笑道:“今年猪养的好, 掺了豆渣的猪食用来喂它们,眼见每天身上的肥膘都越长越多。”   黄老太应声,“你看看那豆渣都是什么,可是用豆子做的,给人都能吃, 更别说给猪了。”   “今年两头猪都养活了, 咱们能分到的肉也多不少,过年的时候可有的吃了。”   这话一落,立刻有人赞同, “可不是, 我家小儿天天念着包饺子吃, 等回头分了猪肉,我就给他包猪肉白菜饺子!”   “过年是该吃饺子的。”   说到这儿,黄老太突然压低声音说:“你们猜这次吴家人会不会厚着脸皮过来吃杀猪菜。”   合一村之力买小猪仔其实是不贵的,就算买两只,分摊到几十户人家之中每户也就是拿十几个大钱罢了, 基本没有人掏不出来, 然而却总有那么一户不肯掏钱, 每到吃杀猪菜的时候就凑过来吃免费的,他们看在都是同村人的面子上没制止,倒是让吴家占了不少便宜。   叶栓娘停下手上的动作,“怎么可能不过来,我一看他们就来气,满村里再找不出一个跟他们一样脸都不要的人家。”   “吴家大娘子已经到说亲的年纪了,可就凭他们家的家风,哪有人家愿意娶他们家的姑娘啊。”黄老太再次感慨吴家大娘怎么就生在了吴家,但凡换一户人家,她都想让自个孙子娶了吴家大娘。   叶老太则是纳闷起来,“他们家跟王家明明是同一个地界出来的,怎么就相差这么大。”   “可不是,”叶栓娘应道:“王家的树哥儿如今在叶童生那里识字,据说颇为聪颖,若是能进了县里的学院,说是有机会考上童生。”   这也是王家夫妻这段日子以来起早贪黑卖豆腐的原因,毕竟要送孩子进学院,就需要准备束脩、拜师礼、年礼…   这些加起来可是需要不少银钱的。   黄老太在心里算算王树的年纪,“我记得树哥儿今年已经十三岁了吧,这年纪正适合参加县试。”   不跟其他人比,就说叶童生吧,他当年五岁被家里送去黑河书院上启蒙班,一直学到十二岁才被允许去参加县试,就算如此也卡在了院试上,一连考了五年才通过,再后来连续考了三次乡试都没考过,他索性就不再考了。   “是呢,不过结果难说,县试可不是那么容易考的。”   几人心有戚戚焉的对视一眼,默契的换了个话题。   新话题是叶栓娘起的头,还是关于男女婚嫁的,毕竟在村里也没其他的可以八卦了。   “郝大夫家的女郎今年已经年满二十二,但是上门提亲的媒婆都被郝大夫给拒了,难不成他们家真要招赘?”   叶老太继续切酸菜,“招就招呗,郝大夫就这么一个千娇百宠养大的女儿,不愿意把她嫁出去也实属正常。”   叶栓娘对招赘一事并没有什么看法,她只是有些担心招来的赘婿不是什么正派人。   毕竟只有家里实在穷得揭不开锅的人家才会愿意让男娃去做赘婿,一般情况下这样的男子总有一些让人无法接受的缺点。   而郝大夫的女儿郝燕实在是个好姑娘,性子恬静温和,还和她爹学了医术,附近十里八乡的妇人但凡生了不好让男大夫看的病都会去找她。   当初叶栓娘生叶栓的时候难产,差点一尸两命,最后还是靠郝燕救回来的母子俩。从此之后,叶栓家便视郝大夫父女为救命恩人,逢年过节都会带礼物去拜访一次。   “唉,希望能招到个品行端正的人吧。”   叶老太看她一眼,安慰道:“放心吧,郝大夫父女都是心里有数的人,人的品性肯定逃不过他俩的眼睛,怕是不会发生你担心的事。”   聊到这儿,她们手上的酸菜也就都切完了。   男人们此时也已经抓好了猪,两只猪都被绑在案上,四肢被麻绳捆得严严实实。   请来的杀猪匠手拿半米长的杀猪刀在猪脖子下面开了一个小口,猪血瞬间从划开的小口中喷涌而出,落在地面的大盆子里,叶栓他爹就站在盆边,手持一根木棍使劲搅动猪血,以防它凝固。   等接满一盆猪血,只要将其放在院子里稍微冻一会就会完全凝固,这样冻出来猪血不腥不柴,鲜香滑嫩,不管怎么做都好吃。   随着猪血越流越少,猪的动静也越来越微弱,到最后血都流干了,猪也就不再哀嚎。   杀好的猪要用热水往它身上浇,然后用刮毛刀将毛褪掉,最后再砍掉猪头和猪蹄,将猪给开膛破肚。   掏出来的内脏有些是可以吃的,而且味道很是不错,营养价值也极高,因此千万不能扔掉。   就像猪小肠,这东西看着脏,实则很有用处,可以做血肠的肠衣。   叶栓他娘把团成团的猪小肠拿走,清洗的时候会发现它足足有十几米长。   血肠的做法其实不难,难的是清洗猪小肠,得先用草木灰将猪小肠上的油渍吸附下来,然后抹上盐二次揉搓,这样一来才能得到干净的肠衣。   肠衣有了,接下来就是制作猪血馅料,这活计是交给叶老太做的,她按照一比一的比例混合猪血和清水,然后将切成碎末的葱姜蒜倒进血水混合物之中,最后再进行调味,添加少许盐、花椒和酱油。   两者皆备之后,就可以进行灌肠了,在肠衣底端绑上结实的绳子,从另一边将馅料灌进去,全部灌完后再把这一边用绳子绑紧,这就是所谓的猪血肠。   守在盆旁边的叶栓娘连忙接过做好的血肠,将其放进锅里煮熟,再捞出来切成厚片,配上酸菜一起炖,那滋味真是柔软细腻,滑溜溜的一咬就从嗓子眼滑了下去。   而其他的大块白肉则是在锅里炖着,一阵一阵肉香气扑面而来,让整个叶栓家都萦绕在白汽之下。   叶瑜三个从家里过来的时候正好开饭,此时全村人都已经过来了,连村长和耆老都不例外,又因为桌子不够,所以有许多没带板凳的都是盛了一碗肉蹲在屋里的地上吃。   叶瑜他们家因为和叶栓家关系亲近,所以得以和村长耆老们一同坐在炕桌旁。   桌子正中间摆着一盆酸菜血肠,旁边也有几个盘子,上面放着各种白肉和用猪肝猪心做成的菜。   明明是零下二十几度的天气,偏偏这个小院里热火朝天,男人在桌上吃肉吹牛,女人们则专门捡带着肥膘的肉吃,时不时还得注意身边的孩子。   叶瑜也吃得双颊鼓鼓,他屁股底下是正在烧着的热炕,因此一点都不冷,猪肉血肠炖酸菜好吃不腻,十分开胃,尤其是里面的血肠,一点腥味都没有,入口即化。   “奶,咱们家分到猪肉后炼油滋啦呗,好久都没吃了。”叶河凑到叶老太身边说道:“看样子今年咱能分到不老少猪肉呢。”   叶老太白他一眼,“这么多肉还不够你吃啊,油滋啦得留着等过年的时候包饺子吃,要是现在吃了,过年的时候吃啥?”   叶河其实也就是随口一问,叶老太没同意,他也不生气,转过身就拿着筷子冲桌上大块大块的白肉夹去。   这一桌的人都吃得满嘴流油的。   吃到一半,门外突然传来一阵哀嚎声。   叶瑜夹菜的手一顿,这是怎么了?   叶栓娘听见动静后连忙跑出去,没一会儿又匆匆进来,“郝大夫您快过来一下,外面有人摔倒了,一直都站不起来。”   郝大夫闻言赶紧放下手里的筷子,两步并一步的往外走,与此同时小郝大夫也坐不住了,她跟着两人一起往外走。   在屋里的村民们各自对视一眼,心里都好奇,不约而同的跟了出去。   叶瑜一家也没例外,他们出去一看才发现是吴老太躺在地上,边锤地边哀嚎,“好疼啊,你们家是怎么回事?冰都没铲干净,要是我摔出个好歹来,就得要你们负责!”   她说这话的时候还不忘把手边布兜往身下藏。   郝大夫这时正蹲在地上给她诊脉,另一边则是小郝大夫在摸骨,谁都没搭理她。   “这是咋了?”   看了全程的村民正好想找人分享八卦,见有人问话,立刻接道:“还不是她自个过来吃杀猪菜不说,还想把菜放布兜里带走,这猪根本没有他们家的份,能让她来吃杀猪菜就不错了,哪有连吃带拿的道理。”   说到这儿,那村民又乐了起来,“谁知道她偷鸡不成蚀把米,还没出院子呢,一脚就踩上了刚冻上的冰,跐溜一下就摔在地上。”   听到这话,叶瑜才看到吴老太身边散落的布兜,里面装有好几块白肉和排骨。   “这次她怎么没带吴石头?”黄老太左看右看发现少了个人,往年都是她们一老一小过来蹭饭。   村民一拍大腿,“哪没带啊,这不是摔了之后就让石头回家叫人来了嘛。”   黄老太明白了,她鄙夷道:“难不成她还想赖上来?”   “谁知道呢。”   村民们都在窃窃私语,大部分人都觉得吴老太这是自作自受。   “脚脱臼了。”小郝大夫言简意赅地说:“不严重,只要进行一下复位就好,如果不放心也可以开个药方,能好得更快些。”   吴老太眼睛一转,“要多少银钱?”   “复位不要钱。”   说完这话小郝大夫就上手了,叶瑜只听见咔一声,紧接着就有吴老太的哀嚎声传出来。   声音凄厉得让他打个寒颤。   “可以了,最近多卧床休息,不要走路,大概过一个月就好得差不多了。”   这时候吴石头也领着他爹娘过来了,吴老太一看到她媳妇就骂道:“你这个没良心的,没看见我还躺在地上,还不赶紧过来扶我。”   王氏连忙小跑过去把吴老太扶起来。   说实话这场面在叶瑜看来有一点心酸,想象一下,一个又矮又胖圆墩墩的老太把自己全身重量压在一个瘦小的年轻女子身上,这让人很难不生出同情之心,并且吴大郎和吴石头都是身材健壮的,却没一个想着去帮忙。   前者揣着手站在一边左看右看,后者则是一心想着吃肉。   吴老太靠在自己媳妇身上,单脚站立,理直气壮的对叶栓娘说:“你们家没清掉冰害我摔倒,总得负责吧。”   叶栓娘也硬气,直接怼道:“天底下哪有这样的道理,明明是你不小心,这么冷的天谁能时时注意院子里是否结冰,再说了要不是你做贼心虚怎么可能踩上去。”   “还有你偷拿的肉别以为没人看见。”   这话一出吴老太立刻心虚了,她把布兜往身后一藏,嘴里还在叨咕,但到底不敢再说什么,生怕这肉拿不到手里。   看着他们离开的背影,叶栓娘插腰呸一声,抱怨道:“真晦气。”   叶母拉着她的手臂往屋里走,“行了别气了,为这事气坏了不值当。”   而屋里气氛却完全没有被这件事影响,甚至于村长吃着吃着高兴了,还让他儿子回家拿了瓶酒,给每人分了一小杯。   这是他们这片地方常见的烧酒,颜色略带晕黄,味道辛辣,旁地的人几乎都喝不惯,但在他们看来,这样的酒才能称得上是酒,其他的喝起来都软绵绵的一点都不够味。   推杯换盏之间,天色渐渐暗下来。   这顿杀猪菜一直吃到晚上,最后结束的时候村长主持分了猪肉,一共两头猪接近四百斤的猪肉,其中还包括猪杂和猪头,平均分给每一户人家,每户大约能分到六斤猪肉,这已然算是不错,毕竟去年每户才分到三斤罢了。   在如今的年月,一斤肉就够一家人吃好几顿,六斤肉整个年都不用担心没肉吃。   叶瑜家分到一块带着猪肥膘的肉,还有一块五花肉和一对猪蹄,都是好肉,这也是村长特地留给他们家的。   除此之外,因为王强夫妻选择把分给自己的六斤肉卖出去四斤,只留两斤做给孩子吃,所以叶老太又从他那儿拿钱买了两斤猪里脊肉和两斤猪杂。   回到家,那几块肉就被叶老太散放在院子里,等冻上一夜,就可以放进屋外的大缸,一层放肉一层放雪,再盖上盖子,猪肉就能储存到来年开春,并且当他们再次将肉拿出来吃的时候肉还是极新鲜的。   叶河盯着那些猪肉咽了咽口水,“油滋啦好吃,尤其是在上面洒些糖,那味道就更好了。”   桃花看他一眼,“你不是刚吃过肉吗?咋还这么馋。”   “谁说吃饱了就不能馋的,哪有这样的道理。”叶河理直气壮地说:“我觉得我现在还能再吃两块肉。”   叶老太从他身边经过的时候,正好听到这话,她猛地伸手打了一下叶河的头,“吃啥吃,赶紧洗洗睡觉去。”   叶河捂着头哀嚎一声,“别打别打,我这就去了。”   叶瑜此时正蹲在墙角刷牙,见到叶河捂着头跑过来时还惊讶的看他一眼。   家里所有人都知道叶河不爱刷牙,每次都得他娘三催四请,今天怎么这么积极。   桃花看到他疑惑的小眼神,噗呲一笑,解释道:“被咱奶训了,谁叫他天天小嘴叭叭的。”   叶瑜一听这话就明白了,叶河天不怕地不怕,就怕他奶和他娘,每次遇到她们就跟老鼠遇上猫似的,怂得不行。   想到这他也想笑,结果忘了他还在刷牙,刚咧开嘴就呛了一下,差点把牙粉给吞进肚子,他赶紧放下刷牙子,喝了口水漱漱嘴。   经过这么一番折腾叶瑜牙也刷的差不多了,因此他就拿着东西进了屋,刚准备上炕睡觉就看到小米突然从屋外探出头来。   叶瑜冲它招招手,“是想跟我一起睡吗?”   这话刚落,小米就跟听懂了似的跑进来跳上炕,把自己团吧团吧窝在他的脚边。   叶瑜摸了摸它的头,轻声道:“晚安。”   本想着今晚又是一梦到天亮,然而天不遂人愿。   半夜里叶瑜睡得正香的时候,却突然听见隔壁传来一声尖叫,瞬间打破了夜里的安静,他猛地睁开眼睛,这时候又听见一阵脚步声。   就连小米都被吵醒了,它警惕地跳起来环顾四周,叶瑜摸摸它的背安抚它,然后凝神细听,这声音好像是从吴家传过来的。   “宝哥儿。”叶母提着油灯赶过来,她身上只披着一件外衣,见到叶瑜已经坐起身,她便走上前去摸了摸他的脸,“没吓到吧?”   叶瑜挪了挪身体给他娘留个位置,“没吓到。”   叶母从那位置上了炕,给他掖掖被角,“没吓到就行,时间还早,要不再睡会?”   然而能不能睡着却不是他能决定的,吴家那边不知道又发生了什么事,一直吵吵嚷嚷。   整个村子都被他们一家给吵醒了,有星星点点的灯光亮起来。   叶家的门就是在这时被敲响的,叶老二穿上棉衣出去开门,打开后才发现是吴招娣,她穿着极单薄的衣服,在冰天雪地里瑟瑟发抖。   她神情焦急地说:“叶二叔,我奶出了事,想请您帮一下忙。”   叶老二拢拢袖口,“你先回去,我一会就过去。”   等吴招娣离开,他立马回去套了件厚衣服,然后跟出来察看情况的叶老太说:“娘我过去看看,您就在家里待着。”   听见叶老太应声后,他就匆匆赶去了吴家,才刚踏进院子就有一股臭气扑面而来,臭得他忍不住捂住鼻子后退两步。   “这是咋回事啊?”   吴招娣正站在茅厕口,闻言连忙回答:“我奶半夜去茅厕不小心掉了下去,我爹娘正在里面想办法把我奶拉上来。”   叶老二嘴角一抽,怪不得这么臭呢,他虽然心里嫌弃,但脚步没停,他进去后只见茅厕里黑乎乎一片,只有吴大郎手里一盏小油灯散发着微弱的光芒,就着这光能看见吴老太正瘫在茅坑底。   她头发上身上全是屎尿,整个人进气多出气少的,感觉只要有一口气没回上来就会背过气去。   王氏此时正想办法把吴老太从坑底拉上来,只是她个子矮力气还小,所以一直没成功,而吴大郎却嫌弃的站在一边,连手都不想伸。   叶老二皱着眉出去环视一圈院子,从柴房找出一捆麻绳。   然后对吴大郎说:“一会你下去把绳子捆在你娘身上,然后托着你娘的腿,我会在上面拉她。”   “为啥我下去啊?”吴大郎满脸嫌弃。   叶老二一句话就给他堵了回去,“因为这是你娘。”   吴大郎被堵得无话可说,只好接过绳子,捏着鼻子跳下去。   经过他们三个的努力,吴老太终于被拉了上来,只是她身上的味也越来越冲,熏得叶老二差点没背过气去。   而且吴老太本人也极其不妙,她已经没了意识,甚至连呼吸声都特别微弱,急得招娣连忙跑出去请郝大夫。   王氏则是把几个女儿叫了起来,让她们赶紧烧水给吴老太洗洗。   叶老二见这边没他的事,便起身回了家。   他回家第一件事就是烧水洗澡。   叶二嫂从他走后就一直没睡着,等他回来之后的第一句话却是,“怎么这么臭?”   “别提了,吴老太掉了茅坑,那味道,我估计我这辈子都忘不了。”   “那你赶紧洗洗吧,我去给你找件衣服。”   第二天叶瑜一醒过来,就得知了这件事,他嘴角不由得抽了抽,吴老太跟茅坑难不成有不解之缘?上次也是吃坏了肚子跑茅坑,这次更不得了,直接掉进去了。   叶老二折腾了半夜,早上一点胃口都没有,就只喝了碗粥,“吴老太太看着不太好,也不知道现在具体如何。”   “一会去看看就知道了,倒是你,怎么就吃这么点?”叶二嫂心里着实担忧。   “我现在闻啥都一股子味,等我缓缓再说。”   叶瑜只是听了这件事都没了胃口,就更别提叶老二了。 第33章 粘豆包   因为叶家和吴家毕竟是邻居, 因此等第二天天一亮,叶老太就去了隔壁,她到的时候才发现村长和郝大夫父女竟然都在。   吴家院子里依旧弥漫着一股臭味, 地上还有许多黄黄白白的痕迹, 叶老太特意避开那些地方, 走到郝大夫身边,随着她走近,郝大夫说话的声音便越来越清晰。   “不是说了她只能卧床休息吗?咋还让她一个人出去?这下好了,原本只是脱臼, 复位之后休息一个月就能好,现在脚折了,这地方的骨头都极脆弱,都不知道日后能不能恢复好。”   郝大夫没好气地说,这种不听医嘱的病人就是最让人头疼的类型。   而且这还不是最重要的。   “昨儿晚上那么冷, 吴老太到底在外边待了多久?”   吴家人闻言面面相觑, 最后还是吴招娣开口回答:“昨晚本应该是我照顾我奶,但半夜石头突然头疼,我奶就让我去照顾石头了, 我也不知道她是什么时候去茅厕的, 而且掉下去的时候竟然一点声音都没有, 还是我娘去茅厕的时候才发现她竟然掉下去了。”   算一算时间,吴老太至少在茅坑里待了半个时辰。   小郝大夫这时候接话道:“我刚刚检查过她的身体,发现她头上有个包,估摸着是掉下去的时候撞在了地上,直接失去意识, 所以才没呼救。”   郝大夫叹口气, “她受了寒气, 如今有中风的征兆,日后可能会出现全身无力,面部歪斜,言语不清等症状,这种病很难彻底治愈的,最多也就是减轻病症。”   叶老太听完这话一惊,她不是没见过得了中风的人,只是怎么也没想到吴老太竟然也中风了。   治疗中风所需的药材可不便宜,而且就算真的日日吃药,那效果如何也不好说,毕竟从没听说得了中风的人真能彻底痊愈。   吴大郎这下彻底懵了,他结结巴巴地说:“怎么会这样?不就是在外边待了一会吗?”   郝大夫看他一眼,然后皱起眉头,“要不你自己穿着湿衣服去外边站半个时辰试试看?”   这句话堵得吴大郎无话可说。   “骨折需要涂抹的药膏不便宜,端看你们想不想买,要是不想的话那就只能用木板定型然后等骨头自己长好。”   这种药膏由续断、骨碎补、血竭等名贵药材制作而成,量少且珍贵,因此郝大夫手里存量也不多,还需要从回春堂买药,这样算下来价格就很贵了。   郝大夫根本没觉得吴大郎舍得花钱买药。   果不其然,吴大郎一听一副药就需要五两银子,立刻摇头道:“不用涂药了,直接用木板固定吧。”   郝大夫见此也没有多劝,只默默的用手将吴老太的脚踝复位,然后拿小夹板牢牢固定住。   随后叮嘱道:“我再开个治疗中风的方子,这个价格没那么贵,你们记得每天两次煎了喂给她吃。”   治疗中风效果最好的药方叫小续命汤,当然了,吴家并不能买得起这个药方里的药材,毕竟它里面有一味药叫人参,所以郝大夫给他们开的是另外一个更便宜一点的。   吴大郎一顿,转身对他媳妇说:“你快跟郝大夫一起去抓个药。”   然而王氏听到这话却欲言又止。   “又怎么了?”吴大郎看到她这副模样,不耐烦地问:“有话就快说。”   王氏缩了缩脖子,小声开口:“我不知道咱娘把钱放在哪儿了。”   “等一下。”吴大郎脸一黑,因为他发现他竟然也不知道他娘把钱藏在哪儿。   他进了屋子后半晌才出来,出来的时候手上拿着一个钱袋,这并不是吴老太收起来的钱,而是吴大郎自己藏的私房钱。   这种情况下也只能先用他的了。   他把钱袋递给王氏,王氏接过之后小跑着跟在郝大夫身后离开。   叶老太见没其他的事了,便起身回家,吃饭的时候将这事当个乐子讲给家里人听。   讲完她奇怪道:“吴家老太怎么会掉进茅坑里呢。”   叶大嫂揣着手,“她不是脚脱臼了?估计脚没使上力滑倒了吧。”   叶瑜蹲在一边听他们说话,心里竟然丝毫不觉得意外,可能是吴老太常日里的奇葩行为叫他有了心理准备。   叶二嫂开口:“她中风真不一定是件坏事。”   叶家人纷纷点头赞同。   确实,至少对吴家四姐妹来说是件好事。   吴老太中风的消息只用了一天就传遍整个村子,得知这个消息后所有村民的第一反应竟都是拍手叫好,有那极厌恶她的人,直接说这都是她的报应。   这段时间村里八卦全都围绕着吴家,因此叶瑜蹭在叶老太身边听了许多陈芝麻烂谷子的陈年往事。   其中有一件听着很恐怖,如果是真的,那吴老太中风就真的完全不用同情。   把这事说出来的是村里一个常年处于吃瓜前线的妇女。   “你们还记得吴老太她媳妇当年生完来娣后还生了一个女孩吗?”   叶老太嗑着松子,点点头,“记得,只是那孩子不是因为早产没活下来?”   那妇女摇摇头,神神秘秘地说:“那孩子是早产,但生下来的时候还是活得好好的,她是活生生被吴老太溺死在茅坑里的。”   黄老太一愣,“这你是咋知道的?”   “因为吴老太只拿草席子将那孩子一裹就埋进了土里,我那时候刚好经过就过去看了一眼。”她说到这儿啧啧两声,不忍道:“小小的婴儿全身上下都是屎尿,我都不知道吴老太是怎么狠下心的。”   叶老太想了想,质疑道:“还是不对,吴老太已经有四个孙女了,再多一个也没啥吧,不至于做出这样丧良心的事啊。”   倒是黄老太想到了什么,“那姑娘和你家宝哥儿早产的程度差不多。”   她的言下之意就是这姑娘就算好好养也不一定能活下来,就算活下来了也会是个药罐子,如果是这样的话,吴老太怕是真能做出来这事的。   “你们说这是不是就是报应。”   这妇人最后的总结竟让人有种细思极恐的感觉,叶瑜原本就不是个坚定的无神论者,更别说如今遇到穿越和空间,他就更敬畏鬼神了,报应这种事情反正在他看来是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   ——   “来娣!”   招娣叫了好几声来娣才反应过来。   “啊,姐怎么了?”   “你最近是咋了?怎么天天心不在焉的?”招娣疑惑地问。   来娣连忙摇摇头,“我没事,就是有点累了,姐,你还没说叫我啥事呢?”   “哦,就是一会你去给咱奶喂一下药,我已经煎好了,就放在炕桌上。”   招娣说完这话就开始收拾家务。   来娣听见这话心里就是一顿,她犹疑半晌,才小声的开口问道:“大姐,你觉得咱奶现在这样是不是要比之前好。”   虽然她们照顾吴老太的活计加重不少,但是显然比之前要被吴老太又打又骂要好得多,而且最近都是她们娘做饭,每顿饭至少都能吃到七八分饱了。   招娣听到问话,擦桌子的手不由得停下来,她摸了摸自己的胳膊,“是挺好的。”   几个妹妹都不知道,她奶已经开始找媒婆给她说亲事了,并且狮子大开口要对方拿五两银子的彩礼,能同意这个条件的人家,男方都或多或少有些毛病。   而其中让她奶最心动的条件是一个三十多岁的鳏夫提出来的,他提出可以一口气拿二十两银子的彩礼,但条件就是招娣嫁过去就是他们家的人了,跟吴家再没一点关系。   那鳏夫的第一任妻子就是被他活活打死的,妻子娘家收了他二十银子就当无事发生,只对外说是他们家闺女没福气,早早病逝。   那可是一条活生生的人命啊!就只用二十两银子就给买走了。   要不是她自己偷听到这事,估计直到嫁过去的时候都以为她奶给她找了门好亲事。   而现在至少她娘能给她说门正常的亲事。   来娣听到招娣的话好像松了口气,她应道:“我也觉得现在的生活挺好的,那我先去给她喂药了。”   等出了门就剩她一人的时候,来娣脸上慢慢变得面无表情,她其实早就听到了她奶掉下茅坑的声音,她本想叫人救她的,然而她奶却一如既往的咒骂她,骂她是赔钱货,抱怨为何没在她出生时把她溺死。   听到这些话她就再也压抑不住心里的恶念,直接把茅厕的门紧紧关上,她其实没想那么多,毕竟她奶的声音是很大的,家里肯定会有人听见然后过来救她,但没想到他奶竟然在坑底滑了一跤,直接没了声音,这真是连老天都看不惯她的所作所为啊。   如今落得个中风偏瘫的下场,真可以称得上是大快人心。   来娣端着药进屋,在看到她奶那张嘴歪眼斜的脸后,不由得露出一个畅快的笑容。   吴家的事说破天也跟叶瑜家没啥关系,因此他们家就只是八卦两句就将其抛在了脑后,如今他们家里还在忙着制作粘豆包。   粘豆包的外皮是由他们这边特有的黄米面混合棒子面做成的,所谓黄米面就是大黄米经过浸泡晾晒而磨成的面粉。   两种面粉混合之后加水和面发酵,一直到能闻到淡淡酸味的时候才算是发面成功。   而粘豆包的内馅则是用红豆或者芸豆做的,叶瑜家用的就是红豆,只需要上锅将红豆蒸熟,这时候千万要注意一件事,那就是红豆皮不能被蒸破,等红豆熟了,再将其碾成豆沙,把白糖洒进去,最后用手把豆沙馅团成拇指那么大的团子。   这两样准备工作做好之后,就可以用黄米面把豆沙馅团包裹起来,包成豆包,放进铺有苏子叶的大锅里大火开蒸。   叶老太这一次足足蒸了五十个粘豆包,这个数量估计能够一直吃到来年开春,蒸好的粘豆包放在篮子里在室外冻上一天,就冻得硬邦邦的了,等什么时候想吃就可以直接从外面拿进来放锅上热一热,这样的粘豆包只要沾上糖吃就很美味了。   当天晚上,他们家就吃了刚做好还热乎着的粘豆包。   整整齐齐摆在盖帘上,光是卖相就特别好看,整体呈黄白色,下面还垫着一片绿色的苏子叶。   叶瑜欣赏半天才下嘴咬开粘豆包的外皮,一咬开就有滚烫的豆沙馅流进他嘴里,简直又香又甜,而黄米面做的豆□□也软糯至极,用筷子夹起来的时候甚至还能拉丝。   糯唧唧的口感有点像年糕,但比年糕还要更软一点。   都说甜食能够抚慰人的心情,还真是没说错,一个香甜的粘豆包下肚,叶瑜这几天不太好的心情立刻就明朗起来。   这么香甜的美食就摆在桌上,然而叶河却始终心心念念油滋啦。   “奶,后天就是腊月二十七了,咱能不能做油滋啦吃啊。”   叶老太实在被他给催怕了,只好应道:“明天给你做行吧,二十八还得去赶大集。”   叶河这才满意的闭嘴,不枉他天天在他奶面前念叨,这下子终于有油滋啦吃了。   “对了,宝哥儿的生辰就是大年初一,今年咱们可得好好过一次。”   叶老太这话叫沉迷吃粘豆包的叶瑜抬起头,他的生辰正好跟过年撞在一起,因此前些年就没单独过生日,一直跟过年一起过。   叶母推辞道:“小孩子过啥生辰啊,更何况宝哥儿这生辰太大了,还得压一压,早上的时候煮一碗长寿面给他吃就行。”   叶老太却不同意,“前几年都是这么简单过的,宝哥儿今年好不容易身体好了不少,这生辰一定得补上。”   叶母听到这也就不反对了,她娘说的很有道理,这么些年没给宝哥儿过生辰她心里也确实觉得委屈了孩子。   她们三两句话定下未来几天需要做的事,正好明天叶老大和叶父就回来了,这些事也算有了人做。   一个不注意,叶瑜就连吃了两个粘豆包,原本他以为没啥事,结果睡觉的时候才发觉肚子竟撑得难受。   因此他夜里翻来覆去一直没真正睡着,第二天醒过来的时候更是神情恹恹。   难受得他在心里发誓,以后吃甜食一定适量! 第34章 赶年集   “肚子还难受吗?”叶母无奈的说:“就算粘豆包再好吃, 也不能不顾自个身体啊。”   她把泛红的山楂水放在叶瑜手里,“我放了点蜂蜜进去,味道应该没那么酸了, 你赶紧喝一杯, 要是还难受, 就得去郝大夫那儿开一副消食的药。”   山楂果子的味道又酸又涩,农家人很少直接食用,但要是用它来泡水就很方便,既开胃又消食, 直接将山楂捣碎后去籽,用温热的水冲开,要是怕酸倒牙,只要往里头加上一点蜂蜜就好了。   叶瑜接过杯子抿一口水,酸中带微甜的味道从嗓子眼滑下, 瞬间就抚慰了他闹了一宿的肚子。   “谁知道只吃两个粘豆包都能被撑到。”叶瑜顿时流下辛酸的泪水, 一个粘豆包只有他半个手掌那么大,就算是两个也不多啊,他是真没想到会撑成这样。   而且他吃的时候并没有觉得不舒服, 反而有种还能再吃一个的错觉。   “也是我没想到, ”叶母闻言自责道:“这东西不好消化, 都堆在胃里哪能好受啊,我应该提醒你的。”   叶瑜连忙摇摇头,“都怪我自己贪嘴。”   正在这时,叶老太走了进来,“宝哥儿感觉怎么样了?实在不行就让你二叔去请郝大夫过来看看。”   “我已经没事了, 奶你不是说今天要做油滋啦吃吗?”叶瑜转移话题道:“啥时候开始?”   叶老太一看天色确实不早了, 便叮嘱道:“这就开始了, 那你在屋里好好休息,如果身体不舒服,就过来跟我说。”   两人见叶瑜点头,这才关上门往灶间走去。   而此时叶家的灶间里正热火朝天地忙碌着,锅里大火熬制切成丁的猪肥膘,叶大嫂一直等到猪肥膘把锅里清水都吸收完,才把火调小,到最后猪肥膘已经萎缩起来,变成了金黄色,这就算是炼好了猪油。   她拿起笊篱把猪油和油渣分开,前者倒进瓷缸里,趁着还没凝固,她往里头放了些盐,这样做出来的猪油等晾凉之后就是奶白色的,放好几年都不会变质,要用油的时候只需要用干净的筷子挖一点在锅里烧热就行了。   后者也就是叶河心心念念的油滋啦,装满了一大盆,在屋里散发出浓郁的油香气。   叶老太过来一看,立刻挥手道:“这么一大盆只要留出一点给他们吃就行,剩下的剁一剁包成酸菜油滋啦饺子。”   叶大嫂闻言立马手脚利落的用大海碗盛出两碗油滋啦放在桌子上,然后将剩下的剁吧剁吧跟攥得半干切碎的酸菜混合在一起。   那边叶母也已经洗干净手将葱姜蒜切成沫,混上猪油和盐水一起倒进酸菜油滋啦馅里,紧接着用筷子搅拌均匀,如此一来饺子馅就做好了。   至于饺子皮就更简单了,用的面粉是小麦粉,再加上叶二嫂力气不小,她揉出来的面团光滑泛黄,自带一股属于粮食的香味。   灶间里一人将擀成长条的面团切成一块一块的小剂子,一人用擀面棒把小剂子擀成中间厚四周薄的圆形薄片,剩下两人就只用专心致志的包饺子。   因为面和馅各有一大盆,所以到最后就连桃花荷花都坐在门口帮着包饺子了,她们几个人里包饺子包得最好最快的竟然是荷花,连做惯了活儿的叶老太她们都不如她包的细致,圆滚滚的元宝形饺子放在盖帘上,别有一番可爱。   几个人整整包了一上午才把饺子包好,正好这时叶老二也赶着驴车把两个兄弟从县城里接了回来,那驴车上大包小包,全是三人从县城里带回来的年货。   叶父从叶母那里得知叶瑜吃多了肚子不舒服,便不由自主地皱起眉头,“我去屋里看看宝哥儿。”   叶瑜在喝完那杯山楂水后,其实已经不难受了,他这时候正蹲在地上跟小米做游戏,用余光看见他爹走进来,立刻惊喜地站起来,“爹,你回来了!”   “诶。”叶父接过冲他扑过来的儿子,“还难不难受?”   “不难受了,其实原本就没什么大事,喝杯山楂水消消食就好了。”叶瑜乖巧地说:“爹你这次回来是不是可以待好几天。”   叶父嗯一声,“铺子初八才开门,这几天可以在家里好好陪陪你们娘俩。”   说完又抱着他走出去,“爹带你出去看看咱们买回来的东西。”   他俩出去的时候院子里正热闹着,叶河被他爹追着跑,他边上蹿下跳边喊:“爹啊,你怎么就不知道你儿子就不是个能念书的,给我买笔墨纸砚还不如多买点吃食。”   这话气得叶老大涨红了脸,手里举着扫帚又加快了步伐,“这个小兔崽子,看我怎么收拾你。”   叶瑜打眼一看就看到放在驴车上的篓子,里面放着整齐的笔墨纸砚,一看就知道价格不便宜。   貌似还不止一份,因为叶父也把他放下来,走过去拿出几本蓝色线装的书籍,“这是我照着叶童生开的书单买回来的启蒙书,等明年开春你去了私塾正好可以用。”   叶童生那儿其实有许多免费的启蒙书,只不过那些都是手抄的,经过这么多年代代使用,上面的字迹早就模糊不堪,如果家里条件不好倒可以用那些,但叶瑜家如今却不需要如此拮据了。   叶父他们给三个需要进私塾的孩子各买了《三字经》《百家姓》和《千字文》,也就是所谓的三百千,这三本就是时下孩童启蒙最常用的书籍。   叶瑜刚接过线装书,一股墨味便扑面而来,他穿越过来之后也见过大昭国的通用字,其实就是楷书,一种很方正规矩的字体。   这些东西不光他们有份,就连几个女孩都有,虽然她们不能去私塾,但是家里人可以教她们认字,像桃花,她就是从叶母那儿识得字的。   另一边叶河最终还是没逃过叶老大的扫帚,被他爹揪着耳朵训斥道:“赶紧把东西给我收好,如果弄丢了,那你也甭想再进家门!”   叶河苦着脸点头,不敢再反驳。   “行了,赶紧收拾收拾吃饭了。”叶老太见他们停下,插腰吩咐道:“快点的,再不吃饺子该坨了。”   在她的催促下,很快一家人就落座在堂屋里,炕桌上摆着一篓饺子,都是过过一遍凉水的,个个圆滚滚,用筷子一夹就能提溜起来。   这时叶老太夹起一块油滋啦放进叶河碗里,“呐,你天天想吃的油滋啦,也不知道有啥好吃的,还不如都包了饺子。”   叶河美滋滋的将其放进嘴里,“这全是油水,哪里不好吃了,明明比饺子还好吃。”   他自己吃的同时还不忘招呼其他人,“哥你快吃,还有宝哥儿你俩,记得要夹上面沾了白糖的吃。”   至于其他人根本就不用他说,筷子直往油滋啦上戳。   再说叶海,他不过短短半年就沉稳了起来,现在再看他绝对想不到几个月前他还是个成天招猫逗狗的孩子。   看来做生意是真能锻炼人。   他哭笑不得的看了他弟一眼,“你想吃就自己吃吧。”   叶瑜倒是吃不了油滋啦,他怕吃完跑肚子,毕竟如今他已经对他脾胃的脆弱程度有了很深刻的认识。   不过就算如此,饺子也很好吃了,剁碎过水之后的油滋啦已经没那么油腻,只剩下淡淡的油香,再配上酸爽开胃的酸菜,蘸上醋后就很美味。   吃完一碗饺子,再喝一碗饺子汤,这就是所谓的原汤化原食吧。   放下汤碗之后叶瑜顿时满足地叹口气。   吃过午饭,叶老太她们先把冻在院子里的饺子收回来,然后才开始收拾家务。   男人们则是收拾收拾准备去提桶打水,因为院子里的大水缸现在只剩下一个底。   几个小孩倒没事可做,他们只需要好好休息就行。   叶瑜也不例外,他被他爹娘赶回屋子休息,刚抱着书进屋,他就看到窗外开始飘雪,这已经是今年的第五场雪了,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停,如果明天还停不了的话,那他们家赶大集可能就要冒雪去了。   纷纷扬扬的大雪一直下到半夜。   民谚称:“腊月二十七,宰鸡赶大集。”   这场大集开在县城里,每年的腊月二十七官府都会划出专门的区域供人们赶集,有时候甚至还会出现杂耍艺人或者说书先生,更是十分有趣。   这是难得全家人能够一起出行的日子,叶家人在天还没亮的时候就起了床,吃过早饭后就一起出发,老两口和几个孩子都坐在驴车上,其他人则是围在驴车边步行。   在叶家村去县城的这一条路上,有不少认识的人,叶老太时不时就得打声招呼。   “还是你们家好,有驴车坐,回头攒够钱,我们可也得买头驴。”   “可不是,驴可比牛马便宜多了,又不怕累,等春耕的时候还可以耕地,实在是头好牲畜,买下来一点都不亏。”   唯一的缺点就是长得不够精神,不过这并不重要,他们看中的就是驴子便宜实惠。   除了像他们家这样赶驴车的以外,还有些人家坐着狗拉爬犁,在叶瑜看来速度竟也不慢,而且还很有趣。   叶老太搂着他说:“等咱家小米长大了,也能拉爬犁,到时候叫它拉着你。”   叶瑜此时怀里抱着皮水囊,嘴里呼出的气在小脸上凝结成冰霜,昨天下的那场雪可真不小,一直到现在都能感觉到空气里浓重的湿气。   然后他疑惑的问了个问题,“小米能拉动我吗?”   这话惹得叶家大人纷纷笑起来,叶大嫂摸摸他的头,“我的乖乖哦,你还没一个箱子重呢,成年的狗可有一百斤左右,咋可能拉不动你。”   叶瑜知道他闹了个笑话,不由得红了脸,他想着自己还是那个一百二十多斤的成年人,却忘了如今他体重还不到三十斤。   叶家人就在欢乐的气氛里到了县城,因为今天官府会免一天的进城税,所以城门口极为热闹,不少挑着担的村民都在排队,也因此催生了卖早食的小贩。   包子馒头大碴粥应有尽有,价格都不贵,就吃个热乎方便,卖不出去也没事,带回家热热自个也能吃。   集市上更是人声鼎沸,摩肩擦踵。   一个接一个小摊紧挨着,只给路人留下一条走路的道,摊子上有卖布匹皮毛的,卖各色调味料的,吃食的,各种编织物的,牲畜的…   甚至还有卖别的地方的新奇物件和一两家卖首饰的。   因为一家人想逛的地方都不一样,所以他们便以家庭为单位分开了,叶父和叶母牵着叶瑜的手慢慢逛。   叶父边走边说:“我记得去年有一家耍猴很是有趣,不知道今年他们还会不会来。”   像这样的杂耍班子去哪儿表演都是不固定的,他们每年都会花费不少时间在路上,常年不着家,或者说戏班子就是他们的家,因此能不能再看到同样的表演就得看天意。   叶瑜倒是觉得不管杂耍班子来没来都没关系,因为现在就已经够热闹了,光是集市里的摊子足够让他看得目不转睛。   一家三口走在路上,叶母看到叶瑜的眼睛在糖葫芦上停留了一会,便掏钱给他买了一根,就是很纯粹的山楂糖葫芦,外面裹着一层糖稀,一口咬下去,山楂的酸甜瞬间在嘴里爆开,终究是酸比甜多,让他不由得紧紧皱起眉头,但又因为糖葫芦尾调的那一点甜味而舍不得吐出来。   正在叶瑜嘶着气吃糖葫芦的时候,突然察觉到有视线落在他身上,他顺着目光望过去,只见一个青衫玉冠,看上去约莫十岁左右的少年朝他歉意的笑笑,身边还跟着一个灰色衣裳的小厮。   那男孩一看就是富贵出身,家里应该不止富还极贵,小小年纪就自有风度,身姿挺拔如树,见了他后叶瑜脑海里便冒出一句诗,「悦怿若九春,磬折似秋霜」。   他被爹娘牵走的时候心里还有几分遗憾,跟这么和他眼缘的人怕是萍水相逢,此生难以再见了。   “褚少爷,这天越发冷了,老爷老太太还在府里等着,您看要不先过去?”   小厮陪着笑问道。   褚绪风听到问话便慢条斯理的转眸看向他,“哦?看来舅舅是等不及我慢慢走了,也罢,这就去吧。”   小厮闻言硬生生在大冷天冒了一脑门的汗,“哪能啊,这不是咱们老太太和老爷个个都盼着您能早点来吗。”   褚绪风不可置否的转身,要不是因为他爹说郑家到底算是他舅家,于情于理他都该来探望一次外祖母,他才不愿意跟郑家人有所往来。   不过这次来竟然遇见一个可爱的小孩倒叫他心情好了不少,褚绪风想到方才又怕酸又忍不住吃糖葫芦的小孩不由得露出一抹笑意。   如果他娘平安将弟弟生下来,如今他弟弟也跟刚才那小儿一般大了吧。   想到这儿,褚绪风对郑家的厌恶就更深了。   这边发生的事叶瑜一概不知,他只是感慨一会竟然真有人的长相长在了他的审美点上,然而等他又遇上新奇的东西时,便将那人抛在了脑后。   这是个挑担售卖的中年男子,两个框里全都是蚕蛹,足有成年人大拇指那么大的棕黑色蚕蛹紧挨着挤在一起,如果是有密集恐惧症或者虫子恐惧症的人看了,一定会感到不舒服。   是柞蚕,一种个头极大肉质鲜美的蚕虫,与桑蚕专门用来吐丝不同,它多是养殖来当一种食材。   “一斤蚕蛹二十文钱,买两斤额外送一两。”   可以看出中年男子不太会叫卖,他干巴巴地说完这句话就闭了嘴。   二十文钱属实不算贵了,毕竟冬天蚕蛹难得,有溢价也是正常的。   叶母闻言有些心动,她出生于边城,各种能吃的虫子几乎都吃过,蚕蛹自然也不例外。   “买一斤吧,咱家就没有不吃的。”   叶父说完接过叶瑜吃剩下的半串糖葫芦,三两下吃完,然后把签子扔进背篓。   “行。”   叶母挤进去买了一斤蚕蛹,专门挑好的拿,称过重后就全都放进背篓里。   还别说,这摊主挺实在,说是一斤就是一斤,一点都没缺斤少两。   围在四周的人见有人付了钱,便立刻抢着买起来,这个说要一斤,那个说要十两的,没一会两个框里的蚕蛹便下去不少。   “蚕蛹简单用盐水煮着吃就很好吃了,如果不习惯可以炸着吃,也很美味。”   叶母对着蚕蛹如数家珍,“别看它长得难看,但味道是真的鲜美,稍微炸一下就酥脆爽口。”   叶瑜却看着蚕蛹打了个寒颤,连忙移开眼睛。   除此之外,他们一家还买了些柿饼和红枣,都很甜,其中红枣更是适合体虚之人吃,和小米一起煮粥,又养血又补气,或者和姜一起煮成红枣姜茶,女子来月事的时候喝一杯,身体就会舒服很多。   光是这些零零散散的吃食就占了两个背篓一半的位置。   三人逛到一半的时候,侧边突然传来喊声。   “叶兄弟!”   原来是叶父认识的馄饨摊子老板,他正支着摊,几个小木桌和小板凳放在棚子下面,热乎乎的馄饨还冒着热气,在这样大冷的天叫人看了就咽咽口水。   “叶兄弟快来,今儿正好碰上,来两碗馄饨暖暖身子。”   陈摊主说完也没等叶父反应,连忙将包好的馄饨下进汤里,等晶莹剔透的馄饨浮上来他就捞起放到碗里,顺带再浇一勺鸡汤,把香菜和葱洒上去。   “还得多谢你送来的卤味,我家大儿爱得不行。”   前几天卤味铺子关门之后,还剩下一些没卖完,叶父就做主送给了陈摊主和谢贤,正好两人是邻居,不用额外耽误时间。   三碗馄饨被陈摊主放在叶家三口面前。   叶父想了想也没推辞,毕竟他俩的关系摆在那里,几碗馄饨而已没什么不合适的。   叶瑜早上没什么胃口,只吃了三四个饺子,现在闻到鸡汤馄饨鲜美的味道后,肚子立马咕咕叫起来。   满满一碗馄饨,分量相当实在,据叶瑜目测,他们家一碗就抵得上旁人碗里一碗半。   薄厚适中的馄饨皮,一咬下去就弹牙的猪肉馅,鲜美可口的鸡汤,配在一起便组成一碗美食。   叶瑜咬下馄饨的时候竟然吃到了一个固体物,他小心嚼了嚼,香浓甜软的味道立刻盈满口腔,原来是棒子粒。   刚好陈摊主笑着说:“怎样?你们有没有吃到惊喜?”   “是苞米粒吗?”   “是啊,看来宝哥儿可是有福喽,这一篓馄饨里只有两三个包着苞米粒,算是讨个彩头。”陈摊主又介绍道:“这苞米粒是甜的,倒是难得一见。”   他们这边种的苞米属于糯种,含水量少且没多少甜味,优点是饱腹感强,储存时间长。但论香甜的味道,还是甜种更胜一筹。   然而让人遗憾的是他们一家人到最后也就只有叶瑜一个人吃到了包有苞米粒的馄饨。   等他们一家吃完,陈摊主边收拾桌子边往前指路,“今天有个杂耍班子会过来,你们要是不急着回家可以去看看热闹,据说他们中有人会喷火,着实有意思。”   “不过也要注意安全,千万小心拐子,谢贤兄弟的儿子就是在这时候丢的。”   他说完这话叹了口气,为防触景生情,谢家一家人今天全都闭门不出,就算如此,谢嫂子依旧还是以泪洗面,早上他们家出摊的时候,还能听见邻居院子里传来的压抑哭声。   “尤其是宝哥儿养得这么好,那些丧良心的专门挑着这样的孩子上手。”   叶父严肃地点点头,牵着叶瑜的手又攥紧几分。   走在路上,他仔细叮嘱道:“你可千万不能松开爹娘的手,要是有事就跟我们说一声,我们陪你一起。”   “我知道的,您就放心吧。”叶瑜极其乖巧地安抚他爹娘。   集会上人不少,小孩也有很多,其中尤以男孩为主,再加上经常突发混乱,这可不就是拐子最容易下手的情况?   作者有话说:   码字码得我都有点恍惚了,能坚持日六日万的太太简直太厉害啦! 第35章 褚绪风   杂耍班子在集市里占了一大块地, 时不时就有叫好声从人群包围的地方传出来,热闹的人气直接吹散了寒冷的雪气。   “来,爹抱你。”叶父一把搂起叶瑜将他放在自己肩膀上, “记得拿手搂紧脖子。”   叶瑜坐在叶父的肩膀上, 双手搂住他的脖子, 兴奋地朝里看,他第一眼就看见一个在大冷天穿着单薄的短褐,露出一对粗壮手臂的大汉,手拿火把, 嘴里一口气吹出去,那火把上的火瞬间就蔓延开来,引得围观众人一阵叫好。   “好!”   “再来一个!”   叶瑜激动得脸都泛红,连忙拍手。   没一会儿那个大汉又换了个火把,他活动活动手脚, 紧接着做了个极限空翻, 又得到几声惊呼。   然后他翻身憋气吹火,叶瑜亲眼瞧着那火苗在半空中蔓延长达四五尺,在他落地的时候仍然连续不断。   这表演精彩得让众人纷纷喝彩。   这下就有人端着托盘绕着人群讨彩头, 就算一人只掏一两个大钱, 积少成多的情况下也不算少了。   叶瑜摸摸兜, 他爹娘买东西的时候喜欢把找来的铜板装在他兜里,因此他很快就摸出一文钱放进托盘,那举着托盘的是个长相讨喜的男孩,笑起来的时候嘴角还会有两个小酒窝,只见他时不时就作个辑表示感谢。   等那男孩退下去, 就又有新的杂耍艺人上来, 这次上来表演的竟是一对长得一模一样的小女孩, 约莫只有六七岁的样子,她们穿着相同的衣服,手腕上还绑着红丝带,正做着高难度的动作往木圈里钻,最重要的是那木圈只有她们身体的一半宽。   表演是十足精彩,但叶瑜又为两个女孩捏了把汗。   “这样的都是童子功,她们应该从小就开始练,才能练成缩骨功。”叶父皱着眉说:“今年还不如去年的耍猴,就算刚才那个喷火都比钻圈好。”   叶母赞同的点头附和道:“可不是。”   不过显然不是人人都不喜欢钻圈的,因为明显在进行这个表演的时候,围在四周的百姓喝彩声越发频繁,就连讨要得来的赏钱都要比之前多几分。   接下来的几个表演大多都是惊险有余,新奇不足的,因此叶瑜便没了继续看的想法,一家三口就从人堆里退了出来。   叶父把叶瑜放下来,牵着他的手外走。   叶瑜本来只是因为无聊,所以左右看看,但没想到这一看就看到一个男人右臂夹着一个小孩,正偷摸的往巷子里跑。   他突然意识到有哪里不对劲,从那小孩露出的平安纹样的衣服和一双白嫩嫩的手能看出他是个富贵人家的孩子,但那个中年男子却只穿着鼓鼓囊囊的麻衣,面色困苦,两人根本不像是一家之人。   虽然没有证据,但叶瑜还是扯了扯叶父的胳膊,指着两人着急地说:“爹,你看那人是不是拐子?”   叶父闻言一愣,连忙望过去,他可比叶瑜有经验得多,一看到那两人的模样立刻大喊道:“快来人呢,有拐子偷孩子了!”   这一声犹如石头投入水面,惊起阵阵波澜。   有人紧紧搂住身边的孩子,惊恐的环顾四周。   有人一摸口袋,马上破口大骂,“是哪个杀千刀的偷了老子的钱袋,看老子抓住你后不给点你颜色看看。”   也有人哀嚎,“孙儿,你们看到我家孙儿了吗?”   最后那人是个约有三十几岁的妇人,哭得涕泪横流,连滚带爬地跑到叶父身前,跪下后扯着他的衣摆。   连连问道:“拐子在哪儿?我家孙儿呢?”   叶父将她摆开,嘱咐叶母,“你好好看着宝哥儿,我过去一趟。”   那人在听到叶父那句话时就已经加快步伐往巷子里钻,这个巷子四通八达,他一旦进去就很难再被找出来。   叶父也不耽搁,连忙卸下背篓追过去。   此时那个中年妇人依旧坐在地上,边拍腿边哀嚎,“我就看个皮裘的功夫,他怎么就不见了,说了不要调皮,成天还这么调皮。”   叶母紧紧攥着叶瑜的手,把他往身后一藏,没好气地说:“你有这抱怨的时间还不如赶紧去报官,还有通知你儿子媳妇。”   她最看不惯这样的人,出了事不想着如何解决,只会抱怨。   妇人闻言却是眼睛一转,“既然已经有人去追拐子了,那就不必报官了吧。”   这话不止让叶母无语,连叶瑜都听愣了。   幸好周围有人认识这妇人,他直接开口:“乔嫂子话可不能这么说,哥儿是在你手里丢的,于情于理都得告诉人家爹娘吧。”   不过其实官府一直派人巡视着集市,因此这边的喧闹很快就引起捕快注意,几个捕快匆匆赶来。   领头之人是县尉,姓姚。   姚县尉环视一圈,立即开口问道:“怎么回事?”   围在一边的众人听到问话后纷纷开口,然而七嘴八舌之下根本没把事情说明白。   “停。”姚县尉做了个暂停的手势,然后指着一个男子说:“你来说。”   “方才丢了沈家的公子,这位嫂子的夫君已经去追了那个拐子。”   不得不说这个男子是极聪明的,第一句话就点出被拐孩子的身份,让县尉重视起来。   果然姚县尉一听被拐之人是县里富商的孩子,立刻严肃了面容。   他挥手让身后的捕快赶紧顺着小巷追过去。   没一会儿又有一队富贵人家匆匆赶来,其中有一富丽堂皇的年轻女子是被人搀着过来的,她一来就哭着道:“我的儿啊,你这个老不休的,都说要带着丫鬟小厮一起,你偏偏非要单独带玉儿出来,这下好了,我儿子丢了,你肯定是故意的!”   说完又挣脱开丫鬟,直接扑到乔氏身上,“你还我儿子。”   倒是其中一个男子虽神色焦急,但颇为冷静,他朝姚县尉拱手道:“还请县尉救救我家小儿。”   姚县尉不敢受他这礼,避开后才说:“这本就是下官的职责,谈不上请不请。”   叶瑜只觉得有哪里不对,而且是这群人都不对劲。   他的感觉没错,通过周围人的八卦,他才知道原来那个被拐走的男孩姓沈,名叫沈青玉,他父亲乃是黑河县第一大富商沈老太爷的长子沈复,但沈青玉本人却不是嫡出,而那中年妇人乔氏确实是他的奶奶,却只不过是继奶奶。   这三人里真心关心他的,恐怕也就只有他爹罢了。   花开两朵,各表一支。   接着说说叶父那边。   叶父经过追逐,终于将拐子逼到死角,然而他却不敢轻易动手,因为孩子还在拐子手里,要是一个不小心伤到孩子了,那可就是大事。   在两人对峙的过程中,捕快也都赶了过来。   那拐子兴许是知道自己跑不掉了,他直接把孩子往旁边一扔,趁所有人去接孩子的时候,蹬着墙就想翻过去。   叶父见状立刻飞身跃起接过孩子,然而这样一来就不够时间去阻止拐子,只能眼睁睁的看着他翻墙逃走,就在捕快们刚想追过去的时候,却听见墙那边传来一阵哀嚎。   没一会儿就有人拎着已经昏迷的拐子走过来,那人身高马大,一看就是个练家子,叶父等人见了他立刻绷紧身体。   “刚才从墙上掉下个人,估计是摔晕了。”   有声音从那高壮的男人身后传来。   “在下褚绪风,这位是我的护卫贾一。”青衣少年抱拳介绍道。   叶父闻言却是一怔,“敢问家父可是褚渊褚大将军。”   褚绪风没想到在这种边陲小镇竟还有认识他的人,“请问您是?”   这就是默认了,叶父心里一松,依褚将军的性子,他儿子不说嫉恶如仇,却也是清明之人。   “无名之辈罢了,曾在褚将军麾下当过小兵。”   说完又道:“您手里这人是个拐子。”   褚绪风早就心里有数,听到这话立刻厌恶地瞥了一眼昏死过去的中年男子。   “那正好交给捕快,让他们拷问是否还拐了其他孩子。”   几队人马混在一起往外走,等出了小巷,叶父就把还在昏睡的小儿交给他爹,自己则是快走两步来到妻儿身边。   至于拐子,自有捕快收押。   沈复接过孩子后就连忙让大夫诊治,紧接着把孩子交给奶娘,感激的对叶父说:“多谢这位兄弟救了小儿。”   叶父摇摇头,“只是举手之劳,不必多谢。”   叶瑜正趴在他爹背后,露出一双眼睛盯着跟他爹一起出来的男孩,这不就是上午见过的那个非常和他审美的人吗。   褚绪风也看到了这个眼熟的小儿,对着他露出一个笑容。   沈府的大夫很快诊完脉,收回手庆幸道:“少爷只是吸入了蒙汗药,量不多,等他自己醒过来就好。”   沈复这才松了口气,他让奶娘先带着孩子回家。   至于乔氏也回了府,她多少也是长辈,沈复不好质疑,还是等沈老太爷回来再说吧。   “这位兄台,多谢您救了我家小儿,请问您家住何处,沈家日后必有重谢。”   叶父倒没想过重谢,他的所作所为全是为了孩子罢了。   因此他摆摆手道:“孩子没事就好。”   沈复急着去衙门审讯拐子,见僵持不下就给自家下人使了个眼色叫他们打听一下这位恩公的信息,然后目送他们离开。   等一切尘埃落定的时候,天色已然不早,他们一家也该到门口与其他人汇合一同回家,只是有一件事叶父却一直拿不定主意。   “褚公子如今住在何处?”   他爹这话却让叶瑜听得难受,咋文绉绉的。   褚绪风闻言叹了口气,“无处可住。”   他上午去外祖家,却遇上许多姐姐妹妹,他外祖母和舅舅打的什么主意他怎么可能不知道,因此就不准备再住进去,现在可能就是在县城里随便找个客栈住吧。   叶父想了想,便邀请道:“如今临近过年,还开门的客栈不多,要是您不嫌弃,就来我家住一宿?”   “我家就在县城旁边的叶家村,赶驴车不过半个时辰的时间。”   褚绪风立刻点头,“这有什么可嫌弃的,还应是我感谢您的收留。”   叶瑜在路上好奇的盯着褚绪风,心里默默无言,扯大旗的对象这就出现了,那豆腐方子就是借用了人家的名义。   这时候褚绪风突然开口:“您可是叶承南叶伯?”   叶父一愣,“在下确实叫叶承南。”   “家父可是年年念叨着要不是您救了他一命,就没有如今的他。”   褚绪风心道,要不是您突然回乡,我家老头还想着让咱们两家定个娃娃亲,让我娶了你家的闺女。   不过…   他看了眼趴在叶父身上的小儿,娃娃亲不行,但认个兄弟可以啊。   叶父闻言惭愧道:“倒是让将军惦记,为将军挡那一刀是我该做的。”   毕竟要是没有褚将军,哪里来的如今的和平日子,将军身上背负着重要军令,而他只不过是一小小兵卒罢了,孰轻孰重他还是分得清的。   褚绪风又是一叹,果然如他爹所说,叶伯是个坦坦荡荡的男子汉,既然他选择回乡,那他们就不该再打扰,也因此这么些年都没有特意寻找过他。   他们边走边说,很快就到了城门口,此时叶老太正踮脚张望,焦急地走动着。   “娘,我们过来了。”叶父连忙迎上去。   叶老太第一眼先是打量叶瑜,见他虽然疲倦,但身上都是好好的,这才瞥叶父一眼,没好气地说:“都什么时候了才过来,看宝哥儿都累成什么样了。”   叶父指指褚绪风介绍道:“事出有因,对了娘,这位是褚公子,会到咱们家住一宿。”   褚绪风抱拳一笑,“您叫我绪风就好。”   叶老太一愣,赶紧说:“你好你好,快上车坐一会。”   等驴车上路的时候,叶家几个孩子都好奇的看着突然出现的陌生少年,已经有性别意识的桃花荷花两个更是不自在的移开眼睛,双颊泛上绯色。   褚绪风目不斜视,他如今九岁,虽然生母早亡,自幼在军营里长大,但于男女一事也不是一无所知。   叶老太搂着叶瑜,见他眼睛都快睁不开了,便小声说:“宝哥儿你先睡会,到了家我在叫你。”   叶瑜也实在是困倦,并不挣扎,很快就闭上眼睛沉沉睡去。   “这孩子叫宝哥儿?”褚绪风难得好奇地问。   “嗯,小名宝哥儿,大名叫叶瑜,今年刚五岁。”叶老太慈爱地拍着叶瑜的背哄他睡觉。   看来这就是叶伯唯一的儿子了,褚绪风只拿眼睛一扫就把叶家的组成摸透了七八分,这是个人口颇多的家庭,但能看出来所有人都关系和睦,一家子都是亲近的。   作者有话说:   攻正式出场 第36章 烤蚕蛹   一行人回到到叶家的时候, 天色已然暗下来,再配上凛冽的寒风,直吹得叫人忍不住缩缩脖子。   叶老太刚开门, 就有一只米白色的小狗冲出来围在他们身边不停跑动。   “汪!”   叶瑜早就被叶父从驴车上抱了下来, 他先是揉揉眼睛, 赶走困倦,然后才蹲下摸了摸小米的头,“乖。”   然而小米这次却没享受主人的爱抚,反而是竖起耳朵, 警惕地望向陌生人。   陌生人本人褚绪风倒是淡定地站在原地任它打量。   “别怕,这是家里来的客人。”   叶瑜拍拍小米的头,俯身抱起它走到褚绪风身边,让它熟悉一下味道。   小米仿佛能听懂话一般抖抖鼻子,过了一会耳朵才塌下来, 欢快的伸出舌头舔向小主人的手。   手心的湿润让叶瑜笑了两声, “乖乖别闹,好痒。”   “宝哥儿你俩别在院子里站着了,多冷啊, 回屋休息一会吧, 晚饭做好之后再叫你们。”叶母边洗手边说:“家里屋子少, 今天就得麻烦褚公子跟我家小儿睡一起了,千万别嫌弃,这位贾公子怕是要跟您分开住了。”   褚绪风摆摆手,“您直接叫我绪风,叫他贾一就行, 如今是我们主仆俩打扰你们, 要说麻烦也是我俩麻烦你们才对。”   叶母想了想就从顺如流的改口, “那宝哥儿你带着绪风哥哥去你屋里休息一会。”   叶瑜闻言放下小米,邀请道:“你跟我来。”   褚绪风给贾一使了个眼色,让他放心跟着叶河他们一起离开,他对自己的身手还是很有自信的,至少整个叶家应该没有能打过他的人。   紧接着他就跟在小孩身后绕着院子走进西南角的一个小屋里。   叶瑜上前点燃炕桌上的油灯,瞬间黄豆大小的光芒就出现在屋子里。   这小屋确实很小,但却收拾得井井有条,窗户下是一座炕床,床中间放着松木做的炕桌,上面摆着些零散的物件。   炕床上有三个炕柜,都是纯粹的木头,柜面上自带木材纹理,并没有一星半点雕刻出来的图案,朴素简单,至于折叶和拉手则是黄铜做的。   炕床左边还有一对桌凳,木桌只有他腰那么高,能看出来是专门给孩子做的,用的也是好木头,纵然样式平平无奇,但一看就知道很结实。   木桌上此时摆着几本蓝色封皮的线装书,一个竹制笔筒,一杆毛笔,一沓发黄的纸和几块墨锭,右上角靠墙的位置还有一个陶制的罐子,有几支金黄色花朵从中探出头来,尽情摇曳着身姿。   “等晚上睡觉的时候可以直接把炕桌移到床尾,这一整张炕床足够咱们两个人睡了。”   褚绪风笑了笑,应道:“好的。”   随后他指向书桌上的黄色花朵,“这是什么花?”   “是金盏菊。”叶瑜用手指碰了一下花朵,回答:“这是一种不怕严寒的花朵,在这么冷的天还能开花。”   “怪不得屋里这么香。”褚绪风一进来就闻到了一股香味,似花香又似果香,十分令人沉醉。   叶瑜闻言抽抽鼻子,他怎么没闻到所谓的香味?难不成是他已经习惯了?   褚绪风没在这个问题上多做纠缠,他在经过叶瑜的同意后上前两步拿起桌上的书,看了眼书皮,是《三字经》啊,也是,看这孩子的年纪是该到启蒙的时候了。   叶瑜也没管他,坐在炕上跟小米玩了一会握手游戏。   两个人各做各的竟没觉得尴尬,反而很自在。   也不知过了多久,叶母端着盆推门进来,“快过来洗洗手,该吃饭了。”   他们放下手里的东西,用皂角洗干净手,然后一同去了堂屋。   今天晚上做的大菜是一盆红烧猪蹄,前些日子杀猪分到的,一直冻在外头的大缸里,直到今天家里有客才拿出来化冻。   一盘棕红油亮的猪蹄摆在桌上,喷香的肉味扑面而来,引得桌前众人纷纷咽口水。   主食是一锅糙米饭,叶老太做好后还在担心出生富贵的褚绪风吃不吃得惯,然而没想到他竟是吃得最香的那个。   他吃饭的时候速度快却不失优雅。   “自从母亲过世后,我基本就是在军营里长大,叶伯应该知道军营里的饭食味道如何,我爹又不是个愿意让我开小灶的,因此我就没吃过比您做得更好吃的饭了。”   这话说得让叶老太脸都笑成朵花,忙道:“既然喜欢吃就多吃点。”   叶瑜扒一口浸满汤汁的米饭,微微带着点甜味的饭粒在口腔中翻滚,再吃一口油润软弹的猪蹄肉,咽下后仍觉得唇齿留香。   只有一点不好,丰厚的胶原蛋白吃多了容易腻,好在叶老太特地在旁边摆了一盘萝卜干,咸香微辣的萝卜干配着肉质柔软细嫩的猪蹄肉,别有一番滋味。   一顿美食足以抚慰一天的疲累。   等吃完饭,身材高大且沉默寡言的贾一将行李拿过来,让叶瑜惊讶的是他们行李竟然只有一个包裹,看那容量,应该是装不了多少东西的。   褚绪风接过之后就打发他去休息了,见叶瑜盯着他手里的包裹,便笑着问:“怎么了?”   “你们大老远过来就带了这么点行李吗?”   “就我跟贾一两个人,也用不了太多东西,路上要是遇不到客栈,甚至都有可能风餐露宿,带太多行李更是没用。”   原本应该是他外祖家派人来接,但是褚绪风因为他娘的事一向看不惯外祖家,所以就自己带着贾一过来了,如果按照正常的发展,他该是在郑家住到过年再回边城,但如今怕是不行了,郑家他是一天都待不下去。   他说完这话就解开包裹,将里面的东西拿出来,第一个取出的就是一张大额银票,叶瑜看的嘴角抽搐,那么一大笔钱就被他随意拍在炕桌上。   紧接着又是一身干净的衣服,说来惭愧,就连这身衣服都是他刚在集市上买的。   正好这时叶母拿着崭新的刷牙子和布巾走了进来。   “这是家里自己做的刷牙子,用的猪鬃毛,布巾也是新的,你洗漱的时候刚好能用上。”   褚绪风感激地说:“麻烦您了。”   等叶母走后,他在心里做下决定,等离开的时候要把银票留给他们一家。   简单洗漱完,两个人躺在炕床上,合盖一床被子。   叶瑜往里缩一缩,开口道:“炕头最热乎,你要往我这边来一点吗?”   褚绪风听到这话动了动身体,往叶瑜那里挪动几分,很快他的小腿就碰到了叶瑜的脚,然而这让他愣了一下,这小孩的脚凉冰冰的,一丝热气都没有。   “你很冷吗?”   叶瑜不自在的蜷缩一下脚趾,有些尴尬地说:“还好。”   就是今天忘了灌热水囊,确实不太习惯,至于冷倒是不太冷。   “你明年是不是要进学?是去县城里的书院?”   褚绪风问出这个问题后,就自然而然的搂住叶瑜小小的身体,将他的脚放在自己腿上。   “是啊,但是不去县城,就在村里的私塾认两个字罢了。”   等叶瑜反应过来的时候,他已经窝在少年人滚烫的怀里。   褚绪风想了想,接着说:“要是你想科举,最好还是去书院进学,不光是先生教学的差距,就连人脉也是天差地别。”   进学之后的师长与同窗都是人脉之一,就连日后入朝,两个相同书院出来的学子总比其他人要亲近些。   叶瑜被他颇高的体温熏得有些热,因此艰难的探出头喘口气,“科举就再说吧,还是要先跟先生识字。”   “这样也可以。”   褚绪风跟叶瑜的感受倒是相反,他是天生的体温高,而且不怕冷只怕热,怀里抱着体温略低的叶瑜刚刚好。   如今是不入朝也罢,他爹为了远离京中的硝烟,已是十多年都没回去,这么些年都在边城与将士们同吃同住。   说起来,他们家纵然有个大将军的名号,但过得其实还不如京里任意一家,毕竟他爹常常自掏腰包供给兵卒。   褚绪风想着想着思绪就飘远了。   叶瑜扭捏半晌,最终还是没忍住,小声问道:“你的护卫会武功吗?”   “当然会。”褚绪风看着怀里小儿圆滚滚的猫眼回答:“我也会。”   “那你们会飞檐走壁吗?”叶瑜闻言眼睛一亮。   飞檐走壁?褚绪风整个人都愣在了那里,他过了一会才反应过来,“你说的是轻功?”   “嗯嗯。”叶瑜老好奇这件事了,这世上到底存不存在轻功啊。   “如果你说的是那种从树上跳到地面的时候不会发出声响的轻功的话,是有的。但要是说水上漂,那绝对是不切实际。”   那这样说轻功岂不是有点像现代的跑酷?   叶瑜听完暗暗思量,这样的话所谓的内功估计也是不存在的。   满足了自己的好奇心后,叶瑜终于心满意足地睡过去,他这一夜一点寒意都没感觉到,直接无梦到天亮。   第二天他醒过来时候就发现床上只剩他一人,被子被人好好的掖在他身下,旁边的位置已经没了温度,估摸着人早就起床了。   叶瑜打个哈欠直起身,用手指揩掉眼角的一滴泪,然后从床尾把被火炕暖得温热的衣服拖过来穿上。   当他打开门时才发现外边又飘起了雪花,这场雪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下的,到现在地面上已经积了一层厚厚的雪。   早饭吃的是咸豆腐脑配粘豆包。   热腾腾的豆腐脑里浇着用猪肉末和木耳炒出来的料汁,勾芡之后的豆腐脑浓稠又美味。   用勺子一挖就是一块嫩滑的豆腐,入嘴后非常细腻,一抿就化,咸香的料汁很好的遮盖住了豆腥气,反而将豆香衬托得格外明显。   一碗下肚硬是吃出一头汗。   褚绪风尝过一口之后惊艳极了,“这食物叫豆腐?倒是第一次见。”   叶瑜舀豆腐脑的手一顿,再次想起来,这豆腐方子还借用了人家父亲的名义。   这时叶父淡定接话道:“这法子是我们偶然间发现的,因着种种原因,便借用了褚将军的名号。”   褚绪风只稍微一想就明白过来,他颔首微笑,“想来我爹也是乐意的。”   这事就在他俩简单的两句话里过了明路。   而香甜软糯的粘豆包再沾上一点糖就显得格外甜蜜,可惜的是叶瑜只能吃一个。   吃完早饭窗外依旧是北风呼啸,朵朵雪花如同翩然飞舞的银蝶一般砸在窗棂上。   褚绪风刚出去就被糊了一头一脸的雪,他连忙又退回屋子。   因此叶老太便开口挽留,“你们俩要不再住一晚?等雪停再走。”   刚才飞旋的雪花如同刀片一般落在脸上,褚绪风直到现在都能感觉到丝丝痛意。   他原本想着今天去县城里买两匹马,直接骑马回边城,但现在这个情况,骑马就相当于送死。   因此他只能歉意道:“那就得再叨扰你们一天。”   话音刚落,最兴奋的竟然是叶河,只见他猛地跳起来,兴奋地说:“好诶,那贾一可以教我武功了!”   叶瑜没听明白,他惊讶的看向叶河。   叶河一直没注意到他的眼神,倒是褚绪风开口解释:“今天早上贾一起床练功,刚好被你哥撞上,缠着他要试试手脚。”   说完他脸上又浮上一抹笑容,“你哥确实是个适合学武的。”   叶河身体素质极佳,又天生大力,于学武方面颇有天赋。   因此他建议道:“可以给你哥找个武学师傅。”   虽然现在可能已经有点迟了,他从三岁开始就用各种药材打熬筋骨,这些年来用过的药材数不胜数,当然价格也相当不菲。   但显然叶河并不需要精益求精,只学武术本身的话每天吃好一点就足够了。   他的话刚好叫叶老太听到,她听完后一副若有所思的模样,这事确实值得考虑。   这场雪一直下到傍晚都没停,只不过是从刀锋般锋利变成了轻柔的落雪。   一整个下午家里门窗关得紧紧的,所有人都集中在堂屋烤火。   叶母正在收拾她从集市上买来的蚕蛹,这些全都在锅里加盐煮过两刻钟,已经熟得透透的。   接下来就是用火烤,当烤到蚕蛹外皮开始干裂的时候,再撒上盐和花椒粉,就有香味渐渐传出来。   蚕蛹之中富含蛋白质,咀嚼起来香脆可口,甚至可以当成零食吃,无聊的时候一口一个。   就连吃之前最不能接受的荷花,在尝过一只之后都不得不承认烤出来的蚕蛹确实焦香美味。   褚绪风面不改色的捡起一只扔进嘴里,他在边城几乎什么都吃过,类似这样的蚕蛹更是不在话下。   他甚至还能跟叶母聊起来哪种虫子更好吃。   “有一种柴虫才最好吃,只用油稍微一炸就很美味了,都不用放调料。”   叶母越看越觉得这个少年顺眼,到最后两人竟然越聊越投机。 第37章 年夜饭   晚上吃饭之前叶老太特地和了一大盆面粉, 如今并没有所谓酵母粉这样的东西,面粉发酵一般都是放在温热的地方进行自然发酵,这样做出来的面食难免会带一股酸味, 味道并不是很好。   所以叶家选择了另外一种发酵的方式, 那就是在面粉里倒入适量的酒和白糖。   如今的粮食酒里含有适量的酵母, 一定程度上可以用来代替酵母粉,而白糖也是一种可以加快发酵速度的调味料,并且加了糖的馒头口感会更松软香甜。   在叶老太的搅拌下,面粉和酒水混合物渐渐凝结成絮, 一直到盆里面絮变成面糊的时候就可以盖上一块布将其放在院子里。   等第二天早上叶老太再将盆端进来的时候,盆里的面糊已经完全呈现出蜂窝状。   这种情况就证明面糊已经发酵完成,可以往里面倒入新的面粉进行新一轮的搅拌,随着叶老太的动作,白中透着微黄的小麦粉洒在面糊上, 稀疏的面糊再次凝结成面絮。   接下来的步骤就是揉面了, 叶老太在案板上铺上一层薄薄的面粉,然后把盆里的面絮倒上去,经过不停的拉伸, 面团逐渐变得光滑且蓬松。   将光滑的面团放进盆里, 她伸手把湿润的布扯过来重新盖上, 这是为了保持面团的湿度,紧接着端着盆将其放在火炕中间,大约等一刻钟盆里的面团就可以醒发成功,成功的标志是面团涨大一倍,同时表面会出现很多蜂窝状孔洞。   叶大嫂几个这时就可以挽挽袖子上前帮忙揉面, 她们都在手上涂了一层猪油, 这可以让面团不至于沾到手上揪不掉。   她们将面团搓成长条, 用刀切成等大的小剂子,然后团成相似的小圆团,每个都有掌心那么大。   叶母边揉边说:“咱们这儿的规矩就是腊月二十九蒸馒头,等一会还得在馒头上用茜草水点上一点红点。”   这是在给褚绪风解释。   茜草是一种常见的小草,将其碾碎后滤出的汁水可以用来染色。   叶瑜手里也拿着一块面团,这是刚才叶母见他好奇特意揪下来给他玩的,但他并没有玩,只学着他娘的手法将面团团圆,然后把光滑的一面拍在案板上。   等所有的面团都做成馒头生胚的时候,叶母就取来茜草汁,用手将其点在馒头上,点完红点之后的馒头看起来别有几分可爱。   整整齐齐排列在盖帘上的馒头生胚各个都有成年人掌心那么大,顶部略圆底部平滑。   灶台上的锅已经烧起了水,叶老太此时把蒸屉放在锅上,然后在蒸屉上铺了一层被水打湿的布,挨个将馒头放进去,每个馒头之间相隔一指的距离,如果不这样做,当馒头蒸熟后,它就会粘在蒸屉上,硬要拿下会导致馒头皮和蒸屉粘连在一起。   这样蒸出来的馒头暄软香甜,一掰开就能闻到浓郁的小麦香气,吃到嘴里的时候还略带着白糖的甜味。   伴随着烟囱升起的袅袅炊烟,窗外的雪也越下越大,在地面上落了一层足有膝盖那么高的积雪。   因此家里男人们都拿着铲雪的工具去院子里铲雪了,连贾一也不例外,他们要从堂屋到大门口铲出一条路来,顺带还得将房檐上的雪捣掉,把长长垂下来的冰溜子掰下来。   叶父进屋的时候舒服地叹口气,他搓搓手,道:“这天是越来越冷了,不知道这雪什么时候能停。”   毕竟再过两天就是大年初一了,到那时他们就需要出门走亲戚,要是下着大雪,这路可不好走。   叶母倒上一杯红枣姜茶递给叶父,“不必着急,依我看,这雪也下不了几天。”   甜中带着姜辣味的红枣姜茶一入肚瞬间就让身体热了起来,红枣是叶父他们在集市上买来的,切成薄片跟姜丝一起放水煮,煮到水面发红的时候就可以盛出来灌在茶壶里,随喝随倒。   在一人倒了一杯红枣姜茶之后,茶壶也就见底了,叶母看到之后连忙又去烧了一壶提过来。   剩下的人则是集中在堂屋,边聊天边喝茶。   这时叶老太蒸完馒头走出来,有些忧虑的对褚绪风说:“看这天气,你怕是来不及回家过年了。”   今天已经是大年三十,晚上就要吃年夜饭,翻过夜就是大年初一。   褚绪风手拿黑瓷的大茶碗,听到叶老太的话后,带着几分歉意地说:“我爹知道我回不去,他不在意这事,只是到底麻烦你们了,明明是一家团圆的日子,竟还多了我们主仆俩。”   他从郑家出来的时候就已经飞鸽传书给他爹送去了一封信,将前因后果都写了上去。   “这有什么的,人越多越热闹,晚上你们几个还能一起守岁。”叶老太听到他的话这才去了忧虑,高兴地说:“今晚让你俩尝尝我们的手艺。”   简单絮过几句闲话,叶家人就开始忙碌起来,他们中午只简单吃了馒头就咸菜填填肚子,大头留在晚上的年夜饭。   叶家男人们领着孩子出去贴春联,春联就只有一副,是专门请叶童生写的,字体圆润和谐,很适合春节,这副春联要贴在大门口。   除此之外每个屋子的门上还要贴一个福字。   叶父和叶瑜负责他们三房门上的「倒福」,谐音福到了。   “这样正了吗?”   叶父踩在凳子上询问道。   叶瑜特地跑远一点看了看,见「倒福」放正了,便点点头,“是正的。”   得了叶瑜这话,叶父就专心的用浆糊把福字贴在墙上。   在父子俩的齐心协力下,两间房很快就贴好了福字。   此时大门上的春联也已经被叶老头和叶海贴完了。   叶瑜离开之前还专门跑过去看了一眼春联。   “平安如意千日好,人顺家和万事兴。横批:万事亨通。”   实在是个好寓意。   而另一边叶老太就带着媳妇们进了灶间做饭。   先前囤的猪里脊和猪五花正好拿出来做成锅包肉和酸菜猪肉粉条,这就是两道大菜了。   刚贴完春联,叶老头又带着三个儿子从棚子里各抓出一只鸡鸭,砍头褪毛,用刀刨开腹部之后,将各种内脏都取出来,这些内脏可以放在一起加辣椒进行炒制,味道十分不错。   剩下的鸡切成小块同各种晒干的杂蘑放在一起炖,可以做成一锅鲜香味美的小鸡炖蘑菇。   鸭子和土豆一起做成铁锅炖,边上再贴几片棒子面饼,这样一道菜又充饥又解馋。   纯素菜只有一道由木耳白菜香菇老豆腐一起清炒出来的炒菜,用的是素油,只放了一点盐和醋,白菜是刚从院子里摘下来的,自然青翠欲滴,新鲜极了,老豆腐微微煎过,表面带着点焦,但内里却十分清爽。   至于主食则是上午刚蒸好的馒头和棒子面饼。   一个炕桌竟然还摆不下这么多道菜,叶老太特地又搬来一个炕桌,两个桌子并在一起才堪堪放完。   这时候不过才申正,换算到现代时间就是下午四点,但天色已然暗下来,纷飞的雪花落在门窗上,发出几不可闻的碰撞声。   桌子正中间摆着一个油灯,黄豆大小的灯光映出围绕桌子坐下的叶家人的脸。   叶瑜深深吸口气,各种食物的味道便传进鼻腔,酸甜苦辣咸应有尽有。   这时叶老头先伸出筷子夹了一块锅包肉放进碗里,然后才说:“赶紧动筷子吧,菜凉了就不好吃了。”   他话音刚落,桌上就有无影筷子开始往各种肉菜里伸,没一会儿叶河碗里就多了不少肉菜。   他边吃还不忘招呼客人道:“你俩也吃,我奶做的菜可好吃了,快尝尝。”   叶瑜闻言侧头看向坐在他右边的褚绪风,开口说:“千万别客气,都跟我二哥学一学,想吃什么菜就自己动手夹。”   他说完这话就上手夹了一筷子小鸡炖蘑菇放进嘴里,紧实的鸡肉都被炖透了,极其入味,刚咬开就有鲜美的汁水爆出来,混杂着蘑菇的味道,让人欲罢不能。   褚绪风也没客气,他更偏爱味道淡一点的猪肉酸菜炖粉条,尤其是里面的粉条,吃起来特别劲道。   贾一话不多,但通过他不停夹菜的动作,能看出他对这顿饭也极其满意。   锅包肉甜中带酸,铁锅炖咸香适口,辣炒鸡鸭杂麻辣开胃,这几道菜都是极美味的。   但要让叶瑜从这些菜里选出最喜欢的一道,那还得是清炒素菜,吃多了重油重盐的荤菜,再吃清淡的素菜,瞬间就有一种人生得到升华的感觉。   叶家没有食不言寝不语的规矩,因此吃年夜饭就很热闹,一家子各自聊起天来。   正是气氛最热烈的时候,叶大嫂从灶间里拿出一个执壶,这是他们前几天在集市上打的酒,吃饭前就在炉子上热着了。   叶老大接过执壶,往他爹和两个兄弟的茶碗里各倒一杯,微微泛着黄的酒液在黑瓷碗里摇晃。   他想了想又给叶海倒了一杯。   “等过了年你年纪就不小了,今晚上可以跟爹喝一顿酒。”   等叶父把酒碗放到身前,叶瑜就好奇地凑过去看看,那一碗酒在陶碗里微微泛黄,还冒着热气,仔细闻的话隐约能闻到淡淡的米香和酒味。   叶父笑着摸摸他的头,用筷尖沾了点碗里的酒放到叶瑜面前。   “乖宝要不要尝尝看?”   叶瑜也确实是好奇这个时代酒是什么味道的,因此他小心翼翼地舔了一下,然而叶父的筷子尖才刚碰到他的舌头,他就抖了一下,这味道确实有点奇怪。   黄酒酒精浓度极低,又是用各种粮食发酵而成,所以仔细一品,就能感觉到酸甜苦辣涩五种味道弥漫在口腔中,总的来说说不上好不好喝,只是叶瑜是很不习惯的。   叶母看到这场景,连忙拍了一下叶父的胳膊,埋怨道:“宝哥儿如今才多大,你就让他沾酒。”   说完又夹了一筷子锅包肉放在叶瑜碗里,“快吃点东西压下去。”   叶瑜吐吐舌头,嚼一口锅包肉将酒味咽下去。   而另外一边的叶河趁着他爹不注意,偷偷凑近酒杯喝了一大口,没成想直接被呛到了,咳嗽了好半天才停。   叶大嫂简直是不知道说什么好,她没好气的倒了杯茶送过去,恨铁不成钢地说:“你咋天天好奇心这么重,狗吃屎你是不是也要跟着尝尝?”   话音刚落,正在地上津津有味吃着鲜汤泡馒头,还额外加了煮熟的鸡鸭零碎和鸡蛋的小米茫然地抬起头看向叶大嫂。   叶大嫂对上那一双无辜的狗眼:…   “行吧,你连小米还不如。”   这顿饭整整吃了一个时辰,吃到最后菜都凉了,去灶间热过好几回。   在年夜饭结束之前,叶老太又端上来一盘清蒸草鱼,这是叶大嫂做的。   做法很简单,只需要用刀刮掉鱼鳞,将葱姜蒜塞进掏空的鱼肚里,再用料酒腌制一遍整条鱼,大约一刻钟之后就可以下锅蒸了,蒸熟的草鱼淋上酱汁,刚好可以在上桌的时候浇上一勺热油。   只听「呲啦」一声,热油将清蒸草鱼的香味完全激发出来,就连已经吃饱的叶瑜闻到那味道都开始蠢蠢欲动。   这条鱼不能吃完,需要留下一个头或者一个尾巴,取得是年年有余的意思。   叶家人多,草鱼又不算大,因此一人只夹一筷子就吃得差不多了。   吃完饭之后还得收拾桌子,刷碗擦桌都要有人做,除了几个孩子以外,大人们全都动了起来。   叶父喝了两碗酒,但依旧脸不红气不喘,他抱起叶瑜放在炕上,“你和哥哥姐姐们先玩一会儿。”   紧接着他就端着要洗的碗筷去了灶间。   洗碗之前得先取水,叶父掀开盖在院子里水缸上的盖帘,这时候水面上已经结了薄薄的一层冰,要把冰敲碎才能取到水。   然后他把水烧开倒进盆里,将灶台下的草木灰取出来涂在碗筷上,因为草木灰具有很强的吸油和去污效果,配上晒干的丝瓜瓤,足以把油渍清除。   而此时的堂屋,叶瑜正撑着脑袋坐在炕上,忍俊不禁地看向叶河。   叶海喝了一碗酒,有点醉意是正常的,但叶河只喝了一口,他竟然也双颊泛红,两眼发光,拉着贾一的手就开始一口一个师傅的叫着。   贾一想收回手却没抽回来。   褚绪风唇边带笑,调侃道:“看来你就要有一个小徒弟了。”   叶河听到这话明显更激动了,他直接半跪在炕上,双手抱拳,道:“请师傅受徒弟一拜。”   这时候叶瑜却连忙扶住他,这有点像道德绑架了,可不应该。   “哥,你喝醉了,赶紧喝碗茶缓缓。”   说完他就将茶杯塞进叶河手里。   叶河好像是真喝醉了,他接过茶杯一口都没喝,就那么捧着茶杯靠在墙边昏昏欲睡起来。   他们家守岁并没有要求必须要一夜不睡,孩子们能熬多久就熬多久,要是实在熬不住可以回屋睡觉。   叶瑜扯了件袄过来披在他身上。   褚绪风看着叶瑜的动作神情越发柔和了,“这几天让贾一教一教河哥儿,只是叫师傅就算了。”   贾一教的东西能叫叶河少走许多弯路。   叶瑜点点头,“这样挺好。”   师傅可不是随便就能认的,师傅也作师父,为师为父,所谓「一日为师,终身为父」。   至少得拜过天地爹娘才能认师傅,等师傅年老后徒弟甚至要给师傅养老送终,就相当于半子。   他们闲聊两句,叶瑜就不由得捂住嘴打个哈欠,天气越冷他就越容易困倦,特别是在这种昏暗的环境下。   他倒了杯红枣姜茶暖手,眨眨眼,然后用手把留下来的眼泪揩掉。   正好这时候家务活也干得差不多了,大人们纷纷掀开门帘走进来。   叶老头和叶老太见几个孩子都昏昏欲睡的样子,便坐在炕上开口:“孩子们都累得不行,我们这把老骨头也熬不住,索性就现在拜了年吧。”   他们两个冲孩子们招招手,“快来拿压岁钱。”   这话一出,所有人都欢呼一声,尤其是叶敬杏花两个,高兴地甚至跳了起来。   紧接着他们就按照年龄顺序给各位长辈拜年,叶瑜自然而然排在最后。   轮到他的时候,他上前两步跪下,认真的说:“祝各位长辈年年顺利万事如意。”   希望明年全家人都平平安安!   叶老太伸手摩挲两下叶瑜的手,笑着说:“好孩子!”   然后老两口从兜里掏出一个红色的纸包,“乖孩子,拿去买糖吃吧。”   纸包里包了几个铜板,拿在手里沉甸甸的。   叶家有个规矩,只有老两口需要给孩子们压岁钱,其他长辈都不需要,只要讨个口彩拜拜年就行。   接下来叶老太又冲褚绪风招招手,“绪哥儿,这是你的。”   她把红纸包放在褚绪风手里,“希望你新的一年健健康康。”   褚绪风明显愣住了,他也是没想到压岁钱竟然还能有他的份。   不过他很快就回过神来,拱手行礼道:“祝君四时平安,诸事如意!”   到这儿大年三十也就结束了,要是现代也许还有烟花爆竹可以放,但在这个朝代,晚上九点就可以称得上是半夜,平常这个时候他们家早就陷入了沉眠。 第38章 长寿面   叶瑜洗漱完打个哈欠, 特地等褚绪风躺上来他才吹灭了油灯。   “我听叶伯说明天是你的生辰。”   褚绪风身高腿长,他边问边伸过手臂把里面的被子掖好。   “是啊,”叶瑜闻言有些郁闷, “刚好和大年初一撞上。”   “这可是个好日子。”褚绪风笑道:“你要不要猜猜我的生辰是什么时候?要是能猜对明天给你个惊喜。”   叶瑜可不傻, 他试探性地提出, “一年那么多天,我怎么能猜到啊?除非你给个提示。”   褚绪风沉吟半晌,松口:“也是一个节日,在秋天。”   这两个限定条件一加上, 叶瑜立刻就锁定了一个日子。   “中秋节!”八月十五嘛。   “没错,中秋节。”   褚绪风摸摸叶瑜的头,看上去愉快极了,“快睡觉吧,明天一早送你生辰礼。”   叶瑜也没问到底是什么礼物, 他实在是太困了, 这会跟褚绪风说话都是勉力打起精神,一听到可以睡觉了,他的眼睛就跟有自己想法似的黏在一起, 眼前瞬间陷入黑暗。   在黑甜的睡梦中, 耳边似乎有悉悉索索的声音响起, 叶瑜皱眉翻身,等到这些声音远去的时候,他才重新舒展开眉毛。   等他再次醒过来,天空已经放晴了,阳光洒在雪地上, 反射出刺眼的光芒。   叶瑜走出屋子, 抬眼望去树枝间竟有点点银芒闪烁。   叶母这时候从屋里拿了件长袄出来, 将其披在叶瑜身上,“快进屋吃长寿面,面条是你奶特地早起手擀的,汤底用的是猪骨,炖了整整半个时辰,骨头都炖透了。”   叶瑜被叶母领到炕桌前,只见一个青瓷白底的面碗搁在桌上,碗里只有一根面,长长的盘旋在清淡的猪骨汤里,面条上还整整齐齐码着对半切开的白水蛋、香菇和青菜。   他坐下后先是舀了勺汤放进嘴里,入嘴的一刹那他脑海里就冒出一个字,鲜!   猪骨的骨髓都被炖了出来,整个汤底浓重又不失鲜美,从他喉咙滑下的时候唤醒了沉睡一晚的味蕾。   至于碗里的面条则是很劲道,必须要一口吃完,不能咬断,因此叶瑜吸溜着面条就往肚子里咽,一整根看着多,其实全部放在嘴里也不过是刚好盈满口腔。   叶瑜把一碗面吃得丁点都没剩,到最后甚至捧着碗把汤都给喝光了。   “宝哥儿,生辰快乐!”   这时候叶老太又从灶间端出一篮红鸡蛋,笑着说:“快剥一个红鸡蛋。”   这种红鸡蛋的做法也很简单,就是在煮鸡蛋的时候放进苏木这种中药材,煮好之后鸡蛋外壳就会变成红色,每当家里有孩子出生或者嫁女娶妻的时候,都会做一些红鸡蛋分给近亲友邻。   叶瑜闻言拿起一个鸡蛋在桌上滚了滚,然后磕出一个小口,顺着薄膜把鸡蛋壳剥掉,瞬间一个圆滚滚的白蛋就出现在他手里。   他把拿着鸡蛋的手伸到叶母面前,“第一个鸡蛋,娘先吃。”   叶母看着鸡蛋微微愣了一下,“这是给你煮的。”   “我先给您剥开一个。”叶瑜执拗地说,他一直等到叶母接过鸡蛋才收回手。   紧接着叶瑜又剥开鸡蛋递给几位长辈,至于兄姐就暂时不帮他们剥了,这么几个鸡蛋都剥得他手疼。   他刚吃完鸡蛋洗干净手,叶父就从屋里走出来了,他手里拿着一个素色荷包,递给叶瑜后,笑着说:“赶紧打开看看。”   里面是一个玉制的平安扣。   叶瑜看着手里透亮水灵的平安扣眨眨眼,心里有些惊讶,这平安扣的价格不低吧,应该是用一块好玉制成的,而且制作者的手艺也极佳。   叶父边把平安扣给叶瑜戴上,边说:“这是之前我意外得来的一块和田玉,因为太小,最多也就能做出一块平安扣,前些日子县城里有个雕刻大师过来,我就特地请他出手讲玉雕刻成平安扣,就等着你过生的时候做生辰礼呢。”   那块平安扣通体呈乳白色,仔细一看就会发现玉质十分通透,手感也特别油润,更别说造型圆滑,外层的大圈和内层的小圈相得益彰,既漂亮又清透。   “平安扣扣平安。”   叶父郑重地说:“为父只愿你一生平安健康。”   叶瑜深吸口气,手紧紧握住平安扣,“谢谢爹,我很喜欢这个生辰礼。”   这时候叶母突然插话道:“你爹这礼可是神神秘秘的,我也是今天早上才知道。”   说完她从屋里抱来一套叠好的衣服,“这是我今年给你做的衣服,正好开春你要去私塾念书。”   和以往棉麻布做的衣服不同,这一套却是绸缎制作的襕衫,颜色是白色,针脚极其细密。   “谢谢娘,我也很喜欢。”   叶瑜摸着顺滑的布料,颇有些爱不释手。   等收完生辰礼,他回到屋里把衣服放进炕柜,转头的时候就看见褚绪风在门口等他,见他出来上前两步把一块黄色的石头塞进他手里。   “喏,一块田黄石,最适合做成印章,读书人日后可少不了印章。”   田黄石可不多见,尤其是质量好的,叶瑜打眼一瞧就知道他手里这块绝对是个极品田黄石,质地圆润细腻,内里隐约可见萝卜纹状细纹,在阳光下散发着珍珠般的光泽。   因此他连忙摇头,把田黄石还回去,“这太贵重了,我不能收。”   褚绪风早预料到他的拒绝,淡定的从怀里掏出一块已经雕刻好的田黄石印章,这块印章颇为小巧,整体呈方形,其上雕刻有拙劲刚朴的瑞兽,实乃大师之作。   倒过来后还能看见印底刻字-褚握瑾。   “握瑾,这是我的字。”   叶瑜惊讶的看他一眼,其他暂且不论,握瑾应该是出自握瑾怀瑜这个成语吧。   “嗯,就是握瑾怀瑜那两个字。”   褚绪风看出了他的好奇,回答完也觉得甚是巧合,他们两个的名字竟如此有缘。   “我已经有一块田黄石印章,那块留在我这也没什么用,还不如送给你。”   叶瑜犹豫半晌,见褚绪风一副他不收下就不收回手的样子,只好接过那块田黄石。   “实在是太匆忙,如果你生日再晚一点,我就能找到给我雕刻印章的大师帮你把这块田黄石也给雕刻好。”   褚绪风放下手时遗憾地说。   叶瑜虽没接话,但他在心里已经把褚绪风的生辰牢牢记住,距离八月十五日还有八个月,到那时他定要找个价值相当的礼物还回去。   简单给叶瑜过了生日,叶老太就带着媳妇们开始包饺子。   大年初一他们家这边一向有吃饺子的习俗。   今年也不例外,又因为家里有酸菜猪肉和豆腐,所以她们包了酸菜猪肉馅的和鸡蛋豆腐粉条馅的两种饺子。   两盖帘白白胖胖像元宝似的饺子放在院子里冻上一会就梆梆硬了。   要吃的时候只需要下锅煮,等饺子浮上来的时候就可以用漏勺捞出来过一遍凉水,这样做出来的饺子不会黏在一起,口感也更好。   叶瑜更喜欢鸡蛋豆腐馅的饺子,只蘸上一点醋和辣椒,就很美味了。   尤其是吃完饺子后再喝一碗饺子汤,肠胃瞬间变得无比熨贴。   他整整吃了五六个小儿掌心那么大的饺子,吃到最后边打嗝边喝汤。   隔天就到了回娘家的日子,叶家除了叶老太和叶母以外,其他两房媳妇都要带着孩子回娘家,同样叶小姑今天也会带孩子过来。   一大清早叶家就开始忙碌起来,灶间里正烧着热水,有一股接一股的白汽冒出来。   而堂屋里叶大嫂两个则是穿得齐齐整整,身上是今年新做的衣服。   叶老太擦把脸询问道:“东西可带好了?”   叶大嫂诶一声,回道:“都带好了,一只鸡一包糖。”   两个媳妇不偏不倚,都是一样的东西,这样的回门礼在附近的村里可不寒碜,算得上是丰厚。   “嗯,你们早点回去,也能多待一会。”叶老太揣着手说:“亲家公母也有一段时间没见孩子了。”   叶二嫂却说:“还是得早点回来,今天小北回门,家里就您和三弟妹帮衬,实在不像话。”   三弟妹家里没人,这么些年就没回过门,同样也没带过回门礼,说起来是不公平的,但三弟一家却从没将这事放在心上。   叶母洗干净手,听到她的话,连忙开口:“家里又不是什么极重的活儿,我一人就能做得来。”   话虽如此,但叶大嫂两个依旧决定早些回来。   在天色尚暗的时候,大房和二房就已经离开了,走之前他们每个人都把自己收拾得干干净净,荷花还特地戴上了她爹娘给她买的银镯子,整个人显得十分高兴。   也因此叶家一下子安静不少,没有了兄姐的声音,叶瑜还有些不习惯。   幸好还有贾一和褚绪风在,多少能打发无聊的时间。   叶瑜侧头看向褚绪风,“你给我讲讲边城的生活吧。”   边城是他娘出生的地方,他也想多了解一点。   褚绪风听到这话,仿佛陷入了回忆,他视线飘忽不定,“那座城叫靖边城,毗邻草原,墙内是镇守边关的士兵,墙外是一望无际的草原,时不时就有流寇经过,一墙之隔却是天差地别。”   “不过靖边城是个还不错的地方,生活在那里的大多数都是士兵家属,都很淳朴善良的,又因为家家户户都养羊,有各种花样的羊肉做法…”   叶瑜听得是津津有味,也许穷其一生他都不会去靖边城,但能听一听那地方的风俗人情也是好的。 第39章 小炒牛肉   聊天的时间总是过得很快, 仿佛一眨眼的功夫,叶小姑就带着夫君还有两个孩子到叶家来了。   叶老太连忙将他们迎进来,不赞同道:“快进屋暖暖, 咋不再多穿点, 刚生完孩子就穿得这么单薄。”   叶小姑面色红润, 身型丰满,一看就是在月子里养得极好,她中气十足地说:“哪有那么娇贵,咱们村里的媳妇也有那刚生产完就下地干活的, 我都坐满一个月的月子了,早就恢复好了。”   说完又示意她夫君秦正把手里拎的上门礼放下,那是一块肉和一包点心。   叶老太见此用手指点点她的额头,“这点心可不便宜,怎么不留着给文哥儿俩人吃。”   叶小姑撒娇般的挽住叶老太的胳膊, “都是客人送来的点心, 没要钱,文哥儿他们已经在家里吃过好几包,我怕再吃下去他们牙该吃坏了。还有这块肉, 可是新鲜的牛肉, 我家公公找人买到两块, 正好今天回门叫我带回来给家里孩子尝尝。”   “县城肉铺里来了一只不小心摔倒瘸腿的幼牛,前儿正好宰杀了。”   牛肉可是很难得的,而且如今流入市场的大多是年老体衰不得不宰杀的老牛肉,像是这样因为不可抗力因素而出现的嫩牛肉更是十分少见。   叶老太闻言开口道:“咱家孩子倒是从没吃过牛肉,这回倒是托了他们姑父的福能尝一口新。”   秦正把东西放在桌子上, 摸摸头说:“不是什么好东西, 多亏先前您送过来的各种菌菇豆腐合了武哥儿的胃口, 要不然他就得天天喝粥就咸菜疙瘩。”   说到这儿,叶老太立刻紧张的揽过秦穆武,问他:“身体可好些了?”   又对着叶小姑询问:“大夫是怎么说的?”   秦穆武乖巧地点头,“姥姥我已经好了。”   叶小姑也道:“大夫说他就是灌进凉风伤了脾胃,给开了一副药,吃上半个月也就没事了,现在活蹦乱跳的。”   叶老太这才放下心来,她拍拍两个外孙,“快去屋里跟你们表弟玩。”   文武兄弟俩一听这话就手拉着手往叶瑜屋子里跑。   他们进门的时候叶瑜正好把食盘和茶壶端出来 。   “快过来坐,尝尝自家炒的松子和板栗。”叶瑜抬手招呼道。   秦穆文却一反常态,没像往常那样吃小食,反而是好奇地盯着褚绪风,“宝哥儿这是谁啊?”   “是在我家做客的客人,姓褚,你们可以叫他褚哥哥。”   叶瑜介绍完又指着兄弟俩跟褚绪风说:“这是我小姑的双胞胎儿子,胖一点的是哥哥秦穆文,瘦一点的是弟弟秦穆武。”   弟弟因为生病瘦了不少,这也让面容相同的他们更好分辨了。   三人互相认识过,叶瑜便拿起食盘里的松子仁一一分给他们。   秦穆文边嗑松子边说:“河哥儿他们什么时候能回来啊,我还想着让他们带我俩去柳河上滑冰呢。”   “估计得到晚上了,这样的话你们俩要不要在家里住几天啊。”   叶瑜发出邀请,“反正这两天也没什么事。”   他们两兄弟每年都会在叶家住一会,时间不长,也就两三天而已。   秦穆文想了想遗憾地说:“今年我娘刚生了小妹妹,应该是不能待太久。”   也是,福妞刚出生,就算家里有爷奶照看,做母亲的总归不放心。   屋里几个孩子在聊天,屋外大人们在做活儿的同时也开始说起话来。   叶小姑摘菜的手不停,“本来我想带福妞一起来的,但她最近受不了凉,只好留在家里。”   叶老太看她一眼,“这么冷的天,就叫孩子好好待着,别老想把她抱出来。”   “这不是想着爹还没见过他外孙女吗?就想着抱出来让爹也看看。”叶小姑爽朗一笑,“看来就只能明年再抱回来了。”   叶老头蹲在门口抽烟,见女儿这么说,立刻咧开嘴笑了,他抖抖旱烟杆,“又不是什么大事,回头等孩子百日的时候,叫你哥带我去给她庆百日。”   “行,那就这么说定了,到时候爹娘都得来。”   叶老头和叶老太闻言点点头,到时候正好可以送个长命锁给福妞。   “那今天福妞在家里吃什么?”叶老太担忧地问。   叶小姑回答:“我家有个邻居也刚生完孩子,她奶水充足,喂养两个孩子都绰绰有余,我已经提前带着东西拜访过,让她今天帮着喂一下福妞。”   “那就好。”   “娘,我菜已经择好了,正好进去帮帮三嫂。”   叶小姑说完这话就端着菜进了灶间,而此时灶间里叶母正收拾那块牛肉,她只切了一半准备中午做,剩下的则是放在院子里冻住。   “三嫂我来帮你。”   叶母手没停,不赞同道:“你今天来就是客人,哪有让客人干活的道理。”   “嗨,咱们谁跟谁啊,都是一家人。”   叶小姑说完就上手接过锅铲,“是要开始炒了吗?”   “先爆香,等我把牛肉腌好就能下锅了。”   叶小姑带来的牛肉本就不大,切成一半后就更小了,但是叶母显然对此很有经验,她把牛肉切成小块,撒上盐和各种调味料抓匀,静置半晌后起锅烧油,将葱蒜干辣椒扔进去爆香,然后再倒入牛肉丝和胡萝卜片,出锅后就是满满一盘菜。   再加上熏酱猪排骨就是一顿不孬的午饭了。   牛肉要是做得不好的话,口感会很老,吃的时候带着点点腥味,但是叶母做出来的小炒牛肉就完全没有这些问题,又嫩又辣,味道美味极了。   餐桌上叶老太给闺女两口子介绍了一番褚绪风,但只说他是老三故友的孩子,在家里住了几天,并没有说具体身份。   叶小姑看到褚绪风便称赞道:“好一个标志的好孩子!”   褚绪风谦虚地道谢。   这顿饭吃得算是宾主尽欢。   吃完饭后叶瑜原本还想着要不要他带两个表哥出去玩一会,然而还没等他开口,半下午的时候大房一家就回来了,带两兄弟出去玩的任务立刻转交给了叶河。   叶瑜没跟他们一起出去,而是留在家里跟褚绪风在一起待着。   他坐在炕上,右手托着下巴,“每到年关,都有许多人来来往往。”   热闹是真热闹,就是偶尔也是真嘈杂。   褚绪风笑了笑,“这不就是过年吗,多正常。”   他停了停才继续说:“我和贾一明天就要走了。”   叶瑜端着杯子的手一顿,“那…是不是该祝你们一路顺风。”   褚绪风见此不由得上手捏了捏叶瑜的脸,“总会有再见的一天。”   他俩因为面临离别而气氛沉闷,而外头堂屋里叶小姑则是看着叶大嫂疑惑地问:“大嫂你们咋回来的这么早。”   叶大嫂换上家常的衣服,笑着说:“家里也没啥大事,吃顿饭就回来了。”   不过叶母瞧着桃花有些不高兴的样子,一到家就进了屋子,一句话都没说。   果不其然,叶大嫂收拾东西的时候就跟叶老太说:“今儿桃花受了委屈,这孩子戴着银镯到她姥家,被她大舅母说了一顿。”   做爹娘的给闺女买个银镯怎么了,又没有用旁人的钱,她大嫂凭啥就给孩子一顿喷,还跟海哥儿两个说些有的没的。   叶大嫂娘家所有人里只有她大哥的媳妇人品不太好,既重男轻女又眼皮子浅,天天算计她们这些嫁出去的小姑子。   桃花自从听了她大舅母的那番话,就开始闷闷不乐,就算她姥姥姥爷狠狠训了她大嫂一顿,她也没缓过来,这也是他们一家早早回来的原因。   叶老太听完前因后果,一拍大腿,气道:“一个镯子而已,何至于跟孩子说些有的没的。”   叶小姑也很不爽,“大过年的叫人生气。”   “回头等桃花定亲,我这个做小姑的可得添妆,不说银簪银镯,一个银豆子还是能拿得出来的。”   说到定亲,叶老太突然想起来件事,“吴家招娣定亲了,说的是老二媳妇她们村里的猎户。”   叶大嫂闻言一愣,“猎户?”   “是啊,跟老二媳妇还有些远亲,是个人强力壮的,每次进山都能捕到许多的猎物,因为父母双亡,所以一直没人说亲,耽搁到现在年岁已然不小。”   这样的人家缺点和优点都一目了然。   叶母接口道:“招娣嫁过去就能当家作主,对她来说,委实算是门不错的亲事。”   毕竟吴家的口碑放在那儿,就算吴老太如今已已经没办法再作妖,但一时半会,在村里的处境还是没办法改善,更别说她爹也是窝囊的代名词。   吴老太现在只能躺在床上,嘴歪口斜流口水,也因此她的脾气越发暴躁起来,他们家天天都能听到旁边啊啊啊的乱叫声。   “确实,招娣也是个会过日子的,小两口慢慢来,日子总会越过越好。”   在媳妇们边聊天边干活的时候,叶家男人们也没歇着,他们一起提着桶出去打水了,又因为叶父兄弟再加上秦正三个都是人高马大的类型,所以来回几次就把院子里的大水缸装满了水。   就在这时候叶河满头是汗的带着两个表弟回来了,他手里还拎着个缩头缩脑的东西。   叶大嫂定睛一看,惊讶道:“你们这是在哪儿逮来的老鳖。”   叶河自豪一笑,“是它自己钻进来的,正好给咱家晚上添一道菜。”   “那敢情好,回头给你们做好吃的。” 第40章 韭菜饸子【倒V结束】   还没等吃晚饭, 叶小姑夫妻俩就带着孩子离开了,因为福妞确实还小,离不开人, 所以叶家人也没有挽留, 只是特地在他们走之前包了些农家特产让他们带回去。   叶小姑坚决不肯接受, “哪有媳妇回门还从娘家带东西的。”   叶老太硬把布包塞进她手里,“又不是啥好东西,家家户户都有的,带回去叫两个孩子吃。”   叶小姑推辞不了也就收下了, 一行人牵着驴车走到村口,叶老太这才停下脚步,挨个揉揉外孙,开口道:“就送到这儿了,你们赶着驴车回去, 这几天就先帮着喂喂, 等回头你哥食肆开门了,直接去你家把驴领回来。”   “行,爹娘你们也要好好保重身体。”   叶小姑三步两回头的上了驴车, “外头冷, 你们赶紧回去吧。”   等娘仨坐稳之后, 秦正一甩鞭子,就驾着驴车往外走。   老两口驻足一会,一直到看不清影子的时候才转身回家。   到家后点燃油灯,叶母看了眼天色,忧虑道:“二哥二嫂他们怎么还没回来?”   他们也没说要在二嫂娘家过夜啊。   叶老太摆摆手, “都多大的人了, 用不着担心, 兴许他们要吃过晚饭才回来,咱们也赶紧吃饭吧。对了,老大媳妇你去屋子里把桃花叫出来,看样子她中午就没吃多少,总不能连晚饭也不吃。”   叶大嫂应一声,擦干手上的水进了屋,没一会儿就带着无精打采的桃花出来了。   而此时炕桌上已经摆好了饭菜,叶老太拿一个馒头递给她,“别拉着个脸了,你在这生气,人家已经忘了这事,多划不来啊。”   桃花接过馒头心不在焉地揪着吃,“知道了,奶。”   她其实难过的是姥家的堂姐妹,原本她们关系很好的,但自从看到她手上戴的银镯子以后她们的态度就变了,回一趟姥家话里话外都是嫉妒,听得她实在伤心。   不过到底没有天天在一起玩,桃花蔫了一会便重新恢复精神。   叶大嫂见她吃了满满一碗大碴子粥,这才松了口气。   等到饭后她们干完活的时候,叶老二一家才回来,回来的时候个个脸上都带着笑。   叶老太纳闷地问:“啥事这么高兴?”   “我弟妹前儿诊出来喜事了,因着还没到三个月就没往外说,我也是今天才知道。”叶二嫂笑颜逐开。   她弟弟弟妹成亲有五六年了,一直没孩子,如今也算是得偿所愿。   “哟,这可是喜事啊。”叶老太也挺高兴的,“你爹娘身体可康健?”   叶二嫂换下衣服,接过叶老太手里的活,闻言笑道:“好着呢,自从知道我弟妹有喜后,那是腰不酸腿也不痛了,一顿能吃三碗饭。”   “我爹说了,回头等孩子生下来,就请咱们去过满月礼。”   他们这儿其实不讲究过什么洗三满月,要说过那也是富贵人家的事,但是叶二嫂他们家盼孩子盼了好些年,郑重点也是正常的。   聊着聊着,叶瑜突然打个哈欠,紧接着就好像被传染了一样,其他几个孩子也纷纷捂住嘴,一时之间哈欠不断。   叶老太见状放下手里正在搓揉的面团,催促道:“天不早了,赶紧收拾收拾去睡觉。”   不过才一刻钟的功夫,叶瑜就洗漱完躺在了床上,他侧头看向褚绪风,“你们明天怎么走啊?”   “我爹派人来接我,算算时间,应该是明天上午到。”褚绪风温和地说。   “这样啊,那早点休息吧,明天你们该舟车劳顿了。”   叶瑜只要一想到出一趟远门的艰辛,就不由得打个寒颤,如今就算官道也是十分崎岖的,走一个来回人都要给颠散了。   就算褚绪风身体素质再好,该累还是得累。   褚绪风点头,他起身将桌上油灯吹灭,小声说:“晚安。”   “晚安。”   第二天吃过早饭,褚绪风和贾一已经收拾好行李,准备等人一到就出发。   天边刚露出半个咸蛋黄,就有一行三人骑着马风尘仆仆的赶来。   领头的是个胡子拉碴的中年男子,他见到站在门口的褚绪风立刻翻身下马行礼,“属下参见少爷。”   “王都头不必如此多礼。”   按这称呼,这男子至少是百人的长官。   王都头站起身冲叶家人一点头,严肃地说:“将军特地遣我捎一句话,这段时间麻烦你们照顾少爷了。”   叶老头接话道:“哪里,不过是顺手而为。”   他们家借着褚将军的名义保住了豆腐方子,真要说起来也是理亏。   王都头不赞同地摇头,“大过年的还打扰你们,我们将军实在是过意不去。”   他说完就从贴身的兜里取出一张银票,“这是一百两银子,上面有褚将军的徽记,日后可以去银票铺子兑换成钱。”   其实重要的不是银票本身,而是上面褚将军独有的徽记,这就代表着日后若是有事,叶家可以借用褚将军的名头,褚将军就是他们最大的靠山。   叶老太没收,这可是一个大人情,实在是不适合。   但是王都头却直接强硬的将银票塞给叶老大,褚绪风也开口劝说:“您就收着吧,对我爹来说,这实在不算什么大事。”   叶老大手足无措地看向叶老头和叶老太,他也不知道要不要收。   见此老两口对视一眼,叶老头收回视线后点点头,“那我们就收着了。”   王都头闻言一笑,“合该如此。”   说完这话,他们就准备走了,一个小兵从马上跳下来,把马让给贾一和褚绪风,他自己则是和另外一个小兵同乘一马。   “等等。”叶老太突然叫住他们。   趁他们还没离开,连忙把用布包好的硬饼子和腌肉豆酱取出来。   “拿着路上当干粮,都是今天早上刚做好的,新鲜着呢,能吃一个月都不带坏的。”   做法都简单,味道自然是不怎么样,但是在赶路的时候只要能填饱肚子就够了。   王都头没有推辞,他爽快的收下。   “就到这儿吧,各位不必送了。”   叶瑜跟在后面看着一行人骑马远去,一直到看不见褚绪风影子的时候才略显低落的收回视线。   也不知道怎么回事,他明明只和褚绪风相处过短短几天,但两人却像是认识了许多年似的,竟然没有一点生疏的地方,反而十分亲近。   身边一下子没了他,竟有些不习惯,叶瑜如此想到。   然而当他回屋之后却突然看见炕桌上有个荷包。   叶瑜心里惊讶,但又在意料之中,他上前几步打开荷包,果然,一个田黄石印章露了出来。   -褚握瑾。   攥紧印章,叶瑜颇有些哭笑不得,怎么就这么简单的把印章留下了,也不怕他弄丢了。   话虽这么说,但叶瑜还是小心的把印章放回荷包,然后打开炕柜将其仔细地藏好。   再出门的时候,他心情已经明朗起来。   叶母纳闷地看他一眼,“不伤心了?”   叶瑜嘿嘿一笑,跑到叶母身边帮她择菜,“不伤心了,娘,咱中午吃什么啊?”   “你二哥昨天逮到一只鳖,现在还养在灶间,今天中午用它来做汤。”   叶母也没多问,手上的活不停,没一会儿就把两把韭菜择好了。   “一会给你们烙韭菜饸子吃,韭菜鸡蛋馅的。”   韭菜饸子简单来说就是放大版的饺子,只需要两张放大版的饺子皮,调好馅将其装进去摁实,起锅热油,然后再把韭菜饸子放进去烙,等两面焦黄的时候就可以出锅了。   新鲜的韭菜味道浓郁,一口咬下去就能爆出汁水来,配上咸香四溢的鸡蛋,一筐的韭菜饸子全叫叶家人给吃完了。   吃到最后,叶老太目瞪口呆,她看看瘫在凳子上的儿孙,又看看空无一物的筐子,无言半晌才找回来自己的声音。   “我原本想着还能留下几个当成晚饭,没想到你们吃得一个都不剩。”   叶瑜摸着微凸的肚子,心满意足地说:“这不是您做得太好吃了吗,一个不留神就吃完了。”   叶海几人也纷纷点头,叶河还舔舔嘴角,回味了一番。   “奶,你们再多烙些韭菜饸子吧,这可比馒头和窝窝头好吃多了。”   叶老太没好气地冲他翻了个白眼,“那可不是,这韭菜饸子费油费鸡蛋,不好吃就怪了。”   在他们朴素的思想里,饭菜上有油有肉就是很奢侈的了,更别提像是韭菜饸子这样在油里滚过一遭的,偶尔一次还行,天天吃哪家也顶不住啊。   听到这话,叶父却是开口劝道:“只是一点子油和鸡蛋,咱家如今并不是吃不起,孩子想吃就给他做吧。”   其实他早就想说了,他们家现在怎么样也算是富户,比县城里一些小富人家也差不了多少,何必每天都过得抠抠索索,又不是吃不起,适当大方一点也不是什么坏事。   叶老太愣了一会,老三这话倒是提醒了她,“是我想得少了。”   她还想着家里要攒钱,可是现在看看,确实不用再这样了,至少满足孩子们一些小要求是可以的。   “行,明儿给你们烙韭菜饸子还有煎饼吃,想吃多少吃多少。”   叶河立刻兴奋起来,叫道:“太好了!”   作者有话说:   本文将于五月十七日即本周二正式入V,谢谢小可爱们的支持,看过前面章节的读者请注意不要重复订阅哦,爱你们。 第41章 白菜面片汤   “请问一下, 叶承南他们家住在哪儿啊?”   问话的是个身穿皮袄的青年,他身后跟着三个人,其中有一位老妇怀里还抱着个两三岁的孩子, 体型圆滚滚的, 看着就让人心生喜爱。   在村口聊天的叶家村人闻言热情地指了指里面, “他们家住在最里头,一直往前走,离山最近的那座青砖瓦房就是了。”   说到这儿,那人又一拍大腿, “索性现在也没事,我带你们过去吧。”   青年笑了笑,“那敢情好,就是麻烦您了。”   “嗨,有什么麻烦不麻烦的, 几步路的事罢了, 不过你们来找承南有什么事吗?”   “之前我家小儿被拐子给抱走了,多亏叶兄弟眼尖,注意到不对劲, 追着把那拐子给抓住了, 我今儿是特意来道谢的。”   青年就是沈复, 那孩子自然就是沈青玉。   领路的也是熟人,就是叶栓他爹,一听到前因后果立刻称赞道:“承南是个好的,咱们村里没一个人说他不好,远的不说, 就先前有个小孩掉进水里, 也是他下水救上来的…”   沈复仔细听他说话, 能大致在心里刻画出叶承南的性格。   “就是这一户,”叶栓他爹转弯后看到青砖瓦房才意犹未尽地闭上嘴,指了指木门说:“他们一家现在应该都在家里。”   沈复身后的小厮本想上前敲门,却被他给制止了,他整整衣袖,亲自敲响了叶家的门。   “铛铛铛。”   伴随着有规律的敲门声,房子里传来细碎的脚步声。   “谁呀?”   沈复看见一个身穿藏青色棉衣,把自己收拾得干干净净的老太推开门,疑惑的环顾四周,最后把视线落在他身上。   “请问您是?”   “您好,我姓沈,是来感谢叶承南叶兄弟救了我家小儿的。”   叶老太明显愣住了,她又看了两眼沈复,见他一身富贵逼人,不像是在说假话,便开了门,“先进来再说吧。”   叶栓他爹却没进去,摆摆手说:“大娘我就不进去了,我只是个带路的。”   说完他就转身准备离开。   “诶,等等,”叶老太连忙叫住他,从屋里匆匆提出个篮子,“先前宝哥儿说要把点心送给全哥儿,你既然来了就直接带回去吧。”   “行,大娘记得回头叫宝哥儿去我们家玩。”   两人各自寒暄两句。   等沈复几人进了门,叶老太才合上门,领着他们往里走,边走边说:“这事我家老三也没说,我倒是真不知道。”   沈复又把遇见拐子的事重复一遍,末了,从奶娘怀里把沈青玉抱过来,“这是我家小儿青玉,我特地带他来向叶兄弟道谢。”   他说的话听得叶老太顿时瞪大眼睛,不由埋怨道:“这孩子也不说一声,回来之后就跟没事人似的。”   “想来叶兄弟也是怕您担心。”   两句话的功夫他们就进了堂屋,叶老太吩咐叶大嫂去灶间烧一壶茶。   “来尝尝我们自个做的糖冬瓜,甜而不腻,小孩子应该会喜欢。”   沈青玉闻言张大眼睛,在得到沈复的同意后,他拿起一块糖冬瓜津津有味地吃起来。   看得叶老太爱得不行,她开口道:“这孩子养得真好,白白胖胖,也十分懂规矩。”   沈复也说:“叶兄弟的儿子也是个粉装玉琢的,之前看他十分乖巧懂事。”   两人互相称赞一番,这时候叶父才从屋里走出来。   沈复一见到他,立刻站起身,抱拳感谢道:“若不是叶兄弟你在,我家小儿如今还不知道是什么境地呢。”   叶父回了一礼,也没说啥谦虚的话,既然人家已经诚恳上门,那就不用扭捏,大大方方接受感谢就是了。   他坐下后关心地问:“孩子怎么样?”   被用了迷药也不知道有没有后遗症。   “没事,那迷药只会让人昏睡,睡够了也就没事了,连药都不用喝。”   沈复慈爱地看向正吃着糖冬瓜的儿子,顺带用手帕给他擦了擦嘴。   叶父闻言欣慰一笑。   不过等到问话的时候却又严肃起来,“姚县尉可有审讯出结果?”   听到这话,沈复原本温和的脸就阴沉下来,“审讯出来了,那拐子有个团伙,就是在集市上表演的杂耍班子,他们每到一个地方都会派人寻找适合的孩子,不论男女,只要看中了就会下手拐走,有的会留在杂耍班子里学习杂耍,但更多的是被卖到其他地方。”   “他们有一个不成文的规定,那就是不会对富贵人家的孩子下手,但我家青玉是个例外,因为当时就只有一个人领着他,那拐子直接把迷药抹在帕子上,捂住他的口鼻,等他晕过去之后趁没人注意扛着就走。”   “幸好叶兄弟你发现不对劲,这才救了青玉。”   竟然是杂耍班子。   叶父突然想到些什么,这个杂耍班子去年集市上也来过,谢家的小儿就是那时候丢失的,有可能也是他们做的。   还有唐家婶子的小儿,虽不是在年集上丢失,但时间相差仿佛,应是同一个团伙。   因此叶父皱眉沉思半晌,“能知道被他们拐走的孩子现在在哪儿吗?”   沈复点头,“姚县尉已经审讯出来,他们一共在黑河县及周边村落拐了五个孩子,全部卖了出去,但我们拿到了账本,上面详细记录了五个孩子的去处。”   五个孩子里三个男孩两个女孩,都只有三四岁。   叶父脸上浮现出惊喜来,他立刻追问道:“这消息能告诉其他人吗?”   “这事您不用担心,姚县尉早就告知了几户丢失孩子的人家,只是如今还没找到孩子,暂时没把消息传出来。”   毕竟拐子团伙为了减少露馅的概率,会特地把拐来的孩子带去更远的地方卖,要真的按照记录一个一个找过去,可得耗费不少时间。   “那就好,这可是一件大功德,整整五个孩子啊。”   叶父感慨的同时,叶老太也双手合十,口中直念佛。   两人说过这件事后,沈复又提出:“自古以来就有认干亲的传统,青玉是叶兄弟救的,而叶兄弟膝下也就只有一个孩子,不如咱们两家互认干亲?”   此事叶父却没同意,“认干亲就算了。”   沈家家庭情况复杂,而沈青玉更是庶出,像他们这样的农家人还是不要掺合进去为好。   沈复听到这话后一副颇为遗憾的样子,他退了一步,“那日后叫青玉每年来给你拜个年。”   叶父倒是把这件事答应了下来。   毕竟事有先例,他曾经救过的叶诚也连着许多年过来给他磕头拜年,从没断过。   紧接着沈复又示意小厮将手里的匣子放在桌上,“里面是一百两银子。”   他见叶父又要推拒,立刻劝道:“区区一百两可比不过青玉这个人,这钱你应当收下。”   一百两银子对他们这样的人家来说,实在是称不上多,不过是置办一桌席面的钱罢了,要不是怕叶家人不收,他是想送更多的。   叶父看他如此坚定只好收下。   等到沈复一行人离开,叶老二看着那匣子啧啧称奇,“啧啧,这匣子我都不敢下手打开,看着就怪贵重的。”   叶父原先没仔细看过匣子,被他二哥一提醒,再看到匣子的时候就微微吸气。   有个成语是买椟还珠,这匣子就是典型的买椟还珠。   酸枝木本身泛着光,上面还镶嵌着贵重的宝石,雕刻的花鸟鱼虫纹样也是栩栩如生,粗略算算光是这一个匣子就值几百两银子。   这一笔钱自然是由三房收着,毕竟救了人家沈青玉的是叶父自己,跟其他人一点关系都没有。   至于褚将军那张银票,则是被叶家老两口好好的放了起来。   叶父回到屋子后打开匣子,里面确实装有一百两银票,跟褚将军留下的并不是同一种,银票上并没有特殊徽记。   叶母走过去看一眼,“这么一大笔钱放在我这还真让人不放心。”   夫妻两个窃窃私语一会才把匣子锁好仔细藏起来。   等到吃晚饭的时候,叶父却突然提出个建议,“如今咱家可以多买几亩地了。”   本来他们家银钱还不算趁手,但是接连收到两百两银子,用来置办田产却是绰绰有余。   “这样一来,咱们就不用去收鸡鸭了,可以自己养殖,要真算下来可划算不少。”   这也是他跟妻子商量过的事。   如今一亩良田才二两银子,一百两能买五十亩地呢。   而平常的一家四口要二十亩地才能勉强温饱。像他们家这样人多的更不用说,三十五亩地的产出基本够吃,要是收成好的话,每年还能有富余的粮食卖出去。   叶老头夹菜的手一顿,“老三说的倒是有道理,只是如今良田难寻,真不一定能买到。”   田地是农家人的命根子,要不是出了天大的事,绝对不会轻易卖地。   叶父想了想,“咱们可以先寻摸着或者托人打听,有了消息总会比旁人多些准备。”   “行,回头都出去问问,多买几亩田也是好事,田地可比做生意实在多了。”   但买田地这事真正做起来的时候却远没有想象中那么轻松,叶老太这段时间天不亮就起床吃饭,然后端着满满一缸炒黄豆去村口的大树下打听消息。   也算是功夫不负有心人,几天后终于有卖地的消息传到她耳朵里。   “你们听说了吗?陈家要卖地了,他们家足足有五十亩良田,现在一口气就要卖出去三十亩!”   说话的是一个身宽体胖的老太,一般村里人都叫她王老太。   黄老太揣着手一愣,“为啥啊?”   陈家可是隔壁村数一数二的大户人家,家里就一家三口,他们名下的良田几乎都被租种出去了,家大业大的,为何要卖地?   王老太轻咳两声挺直腰杆,“看来你们都还不知道,”她努努嘴道:“前段时间不是有几个人高马大的汉子冲着他们村里去了吗?那是县城里赌坊养的打手,一个个心狠手辣,手上都不知道沾了多少血,陈家那个败家子染上了赌瘾,在赌坊借了不少钱,利滚利的一直还不上,这不,就有人找上门去了,也不知是欠了多少钱,竟然已经到要卖地的程度了。”   这就说得通了,赌坊可不是慈善机构,一般后头都有靠山,一旦还不上钱轻则家破重则人亡。   “陈家的地都是肥地,一年能产出不老少呢,但他们有个要求,地不分开卖,三十亩地一口价一百六十两银子,钱货两讫。”   一百六十两的价格稍微高了些,却也不是不能接受,毕竟如今风调雨顺,有溢价是正常的。   不过一下子能够掏出一百六十两银子的人家可不多,陈家的这个条件就已经拦下许多人。   叶老太听完这个消息,心满意足地回到家将其转述给其他人。   “要是真的,倒是可以考虑买下来,一百六十两银子虽多但咱家还是勉强能拿出来的。”   叶父若有所思地说:“回头我再去打听一下具体情况。”   叶老头在地上磕了磕旱烟杆,“叫老大老二和你一起去,也好有个照应。”   兄弟三人闻言纷纷应了一声。   吃完午饭他们就离开了家,一直到晚上才回来,一回来叶老二就瘫在炕上,其他两人眼瞧着也是累得不轻,脸上满是疲惫。   叶母倒了碗茶放在叶父手边,纳闷地问:“不就是去一趟隔壁村?咋累成这样?”   还没等叶父说话,叶老二就抢答道:“可别提了,我们三个刚过去就遇上五个打手守在陈家门口,他们每个人都拿着大砍刀,正指挥着陈家人把屋子里的家具搬出来,说是要拿来抵债。”   “陈家就三个人,哪里抬得动那么多家具,最后还是我们仨帮的忙。”   叶父喝完一碗茶才缓过来劲,他吐了口气接着说:“也有件好事,陈家答应把地卖给我们,明天就能去看一遍,若是没有问题,可以直接去衙门进行过户。”   三人又休息了一会,这才去吃晚饭。   晚饭吃得很简单,先前包的饺子还剩下一些,放锅里一热就好了,要是没吃饱的话还有窝窝头和饼子。   叶瑜因为这两天有点咳嗽,叶母单独给他做了一碗面片汤,热气腾腾的汤上漂浮着胡萝卜片和白菜,红白绿三色瞬间就能勾起食欲。   他吹了吹勺子里泛黄的汤,在将其送入口中的一刹那眼睛便亮了起来,顺滑香浓的汤水,厚实柔软的面片,在口腔里组成一道美味的风景线。   一碗面片汤狼吞虎咽地下肚之后,叶瑜放下碗满足地舒口气。   叶老太见状又给他舀了两勺,“既然喜欢吃那就多吃点,你中午饭都没吃两口,偏偏你还喝不了药。”   他现在还喝着吴大夫开的药,要是再喝一副,保不准就会出现药性冲突的问题。   叶瑜想到这儿不由得吸吸鼻子,不过今年还好,没生过几次病,就连这次也只是有点咳嗽罢了。   这时叶父开口了,“过几天宝哥儿的药该换方子了,正好咱家的卤味铺子也要开门,我带着他去一趟回春堂找吴大夫。”   叶母闻言点点头,“是该如此。”   第二天天刚亮,叶家男人们就全都去了陈家,包括叶老头。   陈家要卖的三十亩地集中在一起,这让叶家人颇为满意,这样一来耕种和收获的时候就会方便不少。   “这就是三十亩地了,都是好田地,一年下来亩产至少三百斤粮食。”   其实三百斤还算是保守了,他们这边田地十分丰腴,只要好好伺候,三百五十斤都不在话下。   叶老头蹲下用手抓了把土,只见乌黑油亮的土从他指尖滑下,这样的土虽然算不上黑土,但相差并不大,真真是肥田。   他站起身后冲着叶父点点头。   叶父心里有数了,他对陈家人道:“如今这些田地还有租户吗?”   陈家并不是自己耕种,而是将地租给农户,每年收取一定的粮食当作租金。   这话一出,陈家人脸上突然浮现尴尬之色,“有二十亩地的租期还没到时候。”   这…   叶父心里顿时迟疑起来,租期还没到啊。   “租种的人家都是老实的,他们每年按时交粮食,跟自己种其实也差不了多少,”   陈家人咬了咬牙,继续说:“如果你们能接受,那这三十亩地的价格可以降低到一百五十两。”   叶父向远处眺望,只见田地边站着好几户人家,每个人脸上都很忐忑不安,这些都是租种了陈家田地的人。   他们有的是逃难过来没有钱买地的,有的是分家之后分到的地不足以养活全家人的,但不管怎样,他们都是穷苦人家,一家子全靠几亩地的产出过活。   再加上他们家也的确抽不出人手来耕种这些田地,租种出去确实是个不错的选择。   当天中午,叶父把一百五十两银子交给了陈家,从他们那里换来地契,随后一行人去官府交过税银,地契文书上的名字就变成了叶老头,再经过盖章这三十亩地就算过户成功。   叶老头拿到地契文书之后,陈家人也小心翼翼地收好银票,见此,他不由得劝道:“赌可是一件害人的事,若是可以,还是尽早戒了吧。”   陈家现在还有二十亩地,若是从此戒了赌,这二十亩地足够他们一家三口吃喝了。   陈父闻言苦涩一笑,“我家那个不成器的被我们给宠坏了,送他去书院念书也没念出什么名头,日后索性就不让他再出去,老老实实在家里待着算了,回头再给他娶个媳妇,好好收收心。”   叶老头看着两个四十多岁的人互相搀扶着离去,感叹道:“咱家孩子可得好好教,千万不能放松,尤其是不能沾上赌瘾。”   叶老大和叶老二心有戚戚焉,两人对视一眼,决定回家之后要好好教训一下自己儿子。   于是当天晚上被拎着耳朵教训了一顿的叶海三人顿时满脸懵逼。   最后还是叶老头阻止了他们,“可以了,叫他们几个知道赌博的坏处就行了。”   紧接着他就说起了正事,“买这三十亩田地用的钱大部分是卖卤味赚的,说句实话,卤味方子是老三掏出来的,赚的钱大头也该是他的,虽然如今写的是我的名,但也该说清楚。”   如今他们还没分家,实在是分不清,况且叶父并不太在意到底有没有吃亏,毕竟大哥和二哥他们干的活也不少。   因此叶父开口道:“不必如此较真,钱是我们一起赚的,买来的田地自然也是属于全家。”   叶母对此也没有意见,她父母双亡,跟着叶父回来的时候心里不是不忐忑的,但叶家人却用他们的行为接纳了她,都是一家人何必要分得那么清楚呢。   叶瑜更不用说,他脑海里有无数可以赚钱的方法,并不在意有没有被占便宜,或者说改善全家生活是应当的。   可是其他人却不这么认为,叶大嫂严肃地说:“合该如此,这三十亩地大多该是三弟和三弟妹的。”   叶二嫂也跟着点头赞同,可不能因为老三他们人好,就肆无忌惮地占便宜。   叶老太看他们这样十分欣慰地笑笑,“我跟你们爹商量过了,咱家原本的地先不论,那三十亩新买的地里有一半是老三他们的,至于剩下一半再对半分给你们两家。”   叶父突然皱起眉头,询问道:“那爹娘你们呢?”   “我俩都是半只脚踏进棺材的人了,还要那么多地干嘛,回头等分了家,家里的地也要分给你们。”   他们这边的传统是分家之后老人由长子奉养,同时长子会分得家里六成的财产,其他的儿子则是平分剩下的财产。   说起来不算公平,但如今就是这样的世道,家家户户都重视长子长孙,做爹娘的顶多私下里在钱财上补贴一下小儿子。   如果只有一个儿子便不会发生这样的事,像是叶老二和叶父,他们两家都只有一个男孩,日后全部的家当都是叶敬和叶瑜的。   至于女孩们,爹娘会准备好嫁妆将她们嫁出去,除非是决定招赘,否则她们并没有继承权。   作者有话说:   入V后更新应该是保底日三,偶尔日四日五这样子。 第42章 冬瓜和胡萝卜   接下来几天叶父把剩下的十亩田地招租的消息放了出去, 因为他们家的劳动力就那么几个人,伺候自家的地都有些吃力,更不要说再耕种十亩地了。   若不是因为老两口实在不放心, 叶父甚至想把自家的地也租出去一部分, 让家里人能少干些活。   这消息传出去后, 很快就有人上门想要租地,只是两三天的时间,十亩地就全都租了出去。   每个租户叶父都仔细打听过,确定其中没有那等爱拖欠租金的, 三户都是老实的农家人。   村里自从知道叶家买了三十亩地后,不知有多少人羡慕,但嫉恨却是没有的,还有不少人请了媒婆去叶家提亲,他们大部分冲的是叶海, 当然也有人看中了桃花, 想将其说给自家孩子。   叶老太和叶大嫂对上门的媒婆只有一句话,那就是孩子还小,不着急说亲。   大多数人听到这话之后都表示理解, 只有少数几个依旧喋喋不休, 这其中就有叶大嫂的娘家人, 她大哥大嫂一家。   “我家芬姐儿可不用我多说,你去村里打听一下就知道了,家里家外把把抓,勤快能干极了,虽然年纪上比海哥儿大了三岁, 但俗话说得好, 女大三抱金砖, 两人还是亲上加亲,这难道不是一门极好的亲事?”   叶大嫂本姓赵,这话就是她嫂子说的。   赵舅母扯着闺女的胳膊把她拉到身边,“快跟你姑姑问一声好。”   赵芬低着头,小声说:“姑姑好。”   叶大嫂实在无奈,她嘴都要说干了,海哥儿现在不着急成亲,但她嫂子却始终当作没听见。   “大嫂,我跟你直说了吧,海哥儿的亲事我做不了主,要他爷奶点头才行。”   赵舅母闻言不满道:“你可是他亲娘,咋就把海哥儿亲事交给他爷奶决定了,如果芬姐儿嫁过来,你在叶家不就有帮手了?再等小两口生下孩子,叶家迟早由你当家作主!”   听到这话,旁听的桃花都不由得暗自翻了个白眼。   但不管赵舅母再怎么说,叶大嫂就是不松口,到最后赵舅母也说累了,她眼一转,又盯着桃花说:“既然海哥儿的亲事你没法做主,桃花总行吧,你二侄子和她年岁相仿,把桃花嫁过来我既是她舅母又是她婆婆,多好的事呢。”   叶大嫂还没说话,叶老大就严肃地反驳道:“他们两个哪里都不相配,以后不要再提。”   赵大舅膝下有四个孩子,两男两女,长子刚出生就被抱到爷奶身边抚养,因此和他们夫妻俩并不算亲近,早已经娶妻生子;小儿子是在他们身边长大的,自幼被宠得不成样子,成天招猫逗狗,是远近闻名的混混。   赵舅母敢跟大姑子叫板,却不敢跟大姑子夫君吵架,只得讪讪闭嘴。   毕竟是家里亲戚,留一顿饭是正常的,然而叶家人都不想做得太丰盛,因此午饭时桌上只有一道肉沫豆腐算是荤菜,其他都是素的。   “你们中午咋就吃这些?一点荤腥都不见,都买了地还不吃点好的。”   赵舅母用筷子在几盘菜上翻来翻去,叶瑜看见她的动作就感觉自己饱了。   他放下手里的筷子,一顿饭下来就吃了小半个馒头。   而赵舅母虽然嘴上挑三拣四,但手却很诚实,筷子只往肉沫豆腐上伸,基本把那道菜都给吃光了,盘子跟被水洗过似的。   吃完饭叶瑜下了桌回屋,他本想着吃几块点心垫垫肚子,刚拿出油纸包就看见叶母悄无声息地端着碗进来。   “别吃点心了,来,你奶特地给你热了个粘豆包,上面洒了糖和豆粉,赶紧趁热吃了,等晚上再吃顿好的。”   香甜软糯的粘豆包口感可比放了许久的点心好多了,叶瑜边吃边被烫得抽气,吃到最后他还舔舔嘴角,把沾上的豆粉也吃掉。   “喝点水缓缓。”叶母把茶杯递过去,里面的水已经晾到半凉,刚好入口。   “晚上想吃什么?还吃面片汤吗?”   叶瑜想了想,提议道:“要不吃面条吧,清汤面就可以。”   叶母收好碗正准备离开,听到他的话便应了一声。   “那你乖乖在屋里待会,要是无聊就去旁边找河哥儿他们玩。”   赵舅母实在是个奇葩,一见到叶瑜就是一顿说教,说他身体不好的原因就是不作工,要是天天劳作,咋可能一直生病。   这话一出就叫叶父一阵怼,但她依旧振振有词,还用她们村里一个跛脚的人举例,气得叶老太差点插腰骂人。   因此叶母索性就不让叶瑜出去了。   叶瑜也不想出去,他在屋里翻两页书都比听赵舅母说话有意义。   现在的文字并不算太复杂,跟简体字有相像的地方,几本启蒙书上的字他基本都认识。   就在叶瑜拿过《三字经》,翻到上次看的位置继续看的时候,赵舅妈终于待不住准备离开了,她走之前还特地把桌上的点心包起来放进筐里,一点都没剩下。   出了门之后她拉着叶大嫂躲到一边,小声说:“你再考虑一下芬姐儿,她嫁过来多好啊,就过来这么一趟,我算是看出来了,亲家偏心小儿子小孙子,要是娶了芬姐儿,她定是站在你这边的。”   叶大嫂强行把胳膊从她手里抽出来,一句话都没说,转身就走了。   赵舅母一拍大腿,叫了好几声都不见她回头,只得骂道:“这什么人啊,我难道不是为她着想?”   她往外走的时候又冲着赵芬发脾气,“之前叫你多在你大姑面前讨巧卖乖,你是一点都没放在心上。”   赵芬低着头听她训斥,她知道只有让她娘骂痛快了才会停下来。   另一边叶大嫂气鼓鼓地回家,喝了一杯水才把怒气压下去,“我大嫂真是越来越不成样子了。”   叶老太听到她的话后叹一口气,“还好你大侄子是亲家公母养大的,是个本分人。”   赵家老两口自从知道儿子儿媳的德性后,就把大孙子抱过来抚养,好歹没让他被养歪。   叶大嫂想到诚恳老实的大侄子终于消了点气,她看见叶老太在拔鸡毛,便撸撸袖子问道:“娘您这是要做什么?”   “宝哥儿晚上想吃面条,正好家里养的公鸡也不长肉了,杀了炖汤挺好,咱们晚上吃鸡汤面。”   叶老太把手里的活交给叶大嫂,站起身捶捶腰,又说:“我去地窖里拿一个冬瓜过来。”   冬瓜不管做汤还是炒菜都好吃,而且能够在地窖里储存三四个月。   叶老太挎着菜篮走到地窖口,用木棍支起窖门,等里面有空气流通之后,才顺着梯子爬下去,就着窖口透过来的光,她的视线从摆放整齐的白菜萝卜身上一一划过,最后停在了青绿色的冬瓜上。   方圆型的冬瓜足足有十几个,表皮都附着淡淡的白霜。   她挑了个中等大小的冬瓜放进菜篮里,想了想,又拿了一颗白菜和两根胡萝卜,这才离开。   此时叶大嫂已经把鸡给剁好了,叶二嫂和叶母正在灶间里烧水揉面。   焯过水的鸡下锅开煮,在锅里依次放入切成小块的冬瓜胡萝卜片和晒干的菌菇,紧接着就可以下面条了,等到出锅之前再把白菜放进去烫一下,只需要洒一点盐,一锅香浓美味的鸡汤面就做好了。   面条用的不是细白面,而是连皮带粒一起磨的小麦面粉,颜色偏土,带着十分浓重的麦香气。   一人一大碗面条,每个人都没工夫说话,一个个吃得额角带汗。   几个孩子的碗里还额外放有一个鸡蛋,叶瑜夹起一根足有小拇指那么粗的面条放进嘴里,全麦的面条口感劲道,不易碎断不易粘糊。   冬瓜自身味道一般,但只要在汤里煮上一会,就会吸收鸡汤的鲜美,在嘴里稍微嚼两下就化成一道暖流从喉咙流入胃里。   而胡萝卜口感偏硬,更是十分解腻。   要是不够吃,食篓里还放有好几个馒头,将它们掰碎了往汤里一泡,又是一碗美味的鸡汤泡馍。   叶瑜珍惜的把冬瓜咽下去,在心里感叹,真是由奢入俭难啊,今年之前他们天天吃大碴子粥和窝窝头也没人抱怨,只是短短几个月胃口就被养刁了。   叶瑜吃到最后碗里还剩下一个鸡蛋,他想了想,用筷子将其分成两半放进他爹娘的碗里。   “爹娘我吃饱了。”   叶父听到他这么说便三两口吃完鸡蛋。   他将鸡蛋咽下去之后开口道:“我明天带着宝哥儿去县城找吴大夫复诊。”   叶老太点点头,“正好铺子也该打扫一下,等到初八的时候正式开门。”   说到这儿,她又提出,“你们三兄弟一起去,一个人打扫总比不过三个人速度快。”   “成。”   他们短短几句话就敲定了明天的事。   第二天上午,等到太阳出来,温度略微升高的时候,叶家兄弟就带着叶瑜出发。   这一路上叶瑜根本没有自己走,始终趴在叶父的背上,被他一路背到县城。   几个人在县城门口分别,叶老大和叶老二拿着钥匙先去叶氏卤味,而叶父则是带着叶瑜朝回春堂走去。   如今回春堂的药童基本都认识他们父子俩,见他们进门,便笑着打招呼,“过年好。”   叶父笑道:“过年好,今日吴大夫可有出诊?”   他们运气不错,吴大夫刚好出诊,药童指着里面说:“我就不带你们过去了,还是原先的屋子。”   叶父道过谢就牵着叶瑜的手走到到屋子前抬手敲门,听到请进两个字之后才推开门。   吴大夫看见他们写字的手便停了下来,“快过来坐。”   待叶瑜坐到凳子上,他笑眯眯地说:“你们运气好,陈大夫今日也出诊,他先前特地嘱咐我,宝哥儿过来复诊就告诉他一声。”   说完他就出了门,再回来的时候胡子头发花白的陈大夫也过来了。   陈大夫一见叶瑜就笑起来,逗他道:“之前送你的梅子果脯味道如何?喜欢吃吗?”   叶瑜一本正经地点头,“好吃,酸酸甜甜的很开胃。”   那一包梅子果脯用的是杨梅,甚至比现代很多冰糖杨梅都好吃,叶瑜断断续续吃了半个月,就算每天只吃两粒也全都吃完了。   “既然喜欢就多吃点,我那儿还有一包,一会给你拿过来。”   紧接着陈大夫就伸出手放在叶瑜手腕上开始给他诊脉,凝神静听,收回手后笑着说:“不错,比上次来的时候要好转不少。”   他很是欣慰地站起身,把位置让给吴大夫。   吴大夫诊脉后也得出了相同的结论,两人商量着又开出一副新的方子。   “这副方子先吃上半个月,主要是调理身体的,要是家里有条件,每天睡前可以煮一杯红枣姜茶喝。”   红枣和姜都是极常见的,大部分人家都买得起。   叶父将其记在心里,然后拿着药方出去抓药,而叶瑜则是留了下来,他乖巧地坐在凳子上等人。   过了一会,陈大夫拿来一个瓷罐,有点像是装丹药瓷瓶的放大版,瓶口被牢牢堵住,还绑了一根红色的丝带。   放在桌上的时候叶瑜才发现这个瓷罐大小竟然跟成年人手掌差不多大。   “梅子果脯,你带回去吃。”   这一罐要是拿出去卖的话价格并不便宜,遇到喜欢吃的甚至还会涨价。   叶瑜本想推辞,但陈大夫根本没有给他说话的机会,直接将瓷罐塞进他手里,他的手被重量坠得一沉。   于是等叶父带着包好的药包回来之后,就看见自家儿子手足无措地拿着一个棕褐色瓷罐。用求救的眼神望向他。   他一看就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倒也没拒绝收下,只是在离开的时候特意多给了些诊费,陈大夫和吴大夫两个人的。   他俩从回春堂出来就去了叶氏卤味,此时铺子门大敞着,叶老大和叶老二正在热火朝天的干活,一人拿扫帚,一人拿抹布。   叶父把叶瑜安置在屋里,很快自己也加入了打扫的队伍。   叶瑜实在无聊,他拔开瓷罐上的塞口,将一粒梅子放进嘴里,仔细品味了一会,发现这一罐比之前吃得还要好吃,甜味会更重一点。 第43章 小米煎饼   叶家三兄弟用了将近两个时辰才把铺子打扫干净, 叶父放下扫帚,用袖子擦擦汗,道:“差不多了, 先休息会。”   他们从家里带来四张煎饼, 稍微用炉子热一热就能吃。   煎饼外裹着一层油皮纸, 叶瑜将其揭开之后,一口咬上去,小米粥煎成的饼皮上铺着一层厚厚的土豆萝卜丝,口感十分清脆, 而卷起来的煎饼里夹着一个煎蛋和一块猪肉,涂在上面的酱汁是蘑菇酱,吃起来又鲜又香,只这一个小小的煎饼就很是丰盛了。   叶父两三口吃完他手里的煎饼,把油纸包叠好放进筐里, 拿出水囊对叶瑜说:“别光吃饼, 来喝点水。”   水囊保温效果不错,早上灌进去的热水,到现在还是半温的。   叶瑜连忙喝了两大口解渴, 今天的煎饼有一点点咸。   三个大人当然没有吃饱, 但是用来垫垫肚子是足够的。   他们刚吃完煎饼, 收拾好东西,就听见外头有人敲门,叶父出去一看才发现是陈源陈摊主和谢贤两个人。   “你们快进来坐。”叶父把他俩迎进来。   他略带歉意地说:“我们刚过来,铺子里也没有什么茶水和点心。”   谢贤摆摆手,“不碍事, 我这次是特地来感谢叶兄你的。”   叶父闻言愣了一下, 他确实不知道谢贤为何要感谢他。   好在谢贤很快为他们解惑, “多亏叶兄你识破了拐子,衙门才能找到拐子团伙,拿到被拐孩子的名单,他们已经确定里头有一个小孩就是我家宁哥儿,这难道不值得过来感谢你吗。”   叶父听到这话立刻高兴起来,“已经有你家小儿的消息了?”   谢贤笑着回道:“是啊,宁哥儿被卖到了淮阳郡,我明日就要启程去找孩子。”   “这可是件大好事!”叶父兴奋地说:“只要知道孩子的位置就迟早能把他找回来。”   陈源插话道:“可不是,等孩子找回来,兴许谢老爷子的病也能不治而愈。”   毕竟谢老爷子的病大半算是心病,只要把心病治好,那身体上的病就简单很多,而谢嫂子也同样如此。   谢贤闻言舒展开眉毛,点点头,“这事我还没告诉我爹,准备把孩子找回来之后再跟他说。”   要是有个万一,给了希望又让人失望,他爹的身体可真不一定能撑得住这种打击。   只能希望不要有万一吧。   叶父鼓励道:“肯定能找到孩子,等宁哥儿回来,可以叫他跟宝哥儿一起玩。”   叶瑜本就在他们旁边,听见他的名字之后便抬起头说:“谢叔叔可以带他到村里,我们带他去滑冰。”   谢贤慈爱地摸摸他的头,“好孩子,叔叔回头一定带他跟你好好认识一下。”   旁边大人纷纷笑起来,笑过之后,陈源又起了个话头,“老谢就你一个人去淮阳郡吗?”   “跟我小舅子一起。”   谢贤听到这话又想叹气了,他们家老的老弱的弱,都不可能跋山涉水,唯有他媳妇家里有个正值青年的弟弟,倒是可以一同出门。   陈源心里的担忧去了几分,“有人同你一起我就放心了,你走之后也不用担心家里,我媳妇会帮着照顾老爷子他们。”   谢贤拱手道谢,“大恩不言谢,日后有事尽可吩咐。”   “嗐,咱们谁跟谁啊,都是邻居,俗话说得好,远亲不如近邻,有事互相帮助多正常啊。”   他们离开之前,谢贤把背篓卸下来,放在叶父面前,开口说:“这是我媳妇亲手做的柿饼,不是什么珍贵的东西,叫孩子们尝尝鲜便罢。”   确实如他所说,背篓里的东西并不贵重,因此叶父也没推辞,直接收下了。   所有人都以为谢家的苦难终于结束了,然而事情却没像他们想象的那样发展。   当谢贤风尘仆仆赶回来的时候,他身边不仅跟着一个三四岁的小男孩,还跟着一对夫妻,那对夫妻只看穿着就能看出来家境颇为富裕,至于小男孩也是圆润可爱,一看就知道被养得很好。   不了解前因后果的叶父开始担心起来,这莫不是孩子的养父母?   果不其然,谢贤抽空来了趟卤味食铺,他对着叶父略显苦涩地说:“那对夫妻成亲十余年没孩子,这一年来宁哥儿都是由他们抚养,他已经记不得我们了。”   毕竟被拐走前谢宁还是个两岁的孩子,基本不记事,而且一年的时间足够他忘掉脑海里模糊的记忆。   叶父皱眉问道:“那你们现在准备如何?”   “周老爷和周夫人是淮阳郡有名的大善人,名下有一百多亩田地,他们说宁哥儿若是在淮阳郡读书,日后可以进淮阳书院启蒙。”   淮阳书院的名声可不小,如今朝堂上专门有一派叫做淮阳派,里面的官员都曾在淮阳书院念过书。   虽然叶父对此并不熟悉,但是谢贤却很明白,要是谢宁能进淮阳书院,就是铺就了一道坦途。   “所以我跟家里人商量之后,决定全家一起搬去淮阳郡。”   叶父沉思半晌,开口劝说:“宁哥儿是你们的孩子,留在这里也是应该的,何必全家搬走。况且他们从拐子手里买的孩子,说破天了也是他们不占理。”   谢贤却回道:“淮阳郡也挺好的。”   “说回正事,这个铺子我准备卖出去了,叶兄你是否要接手?”   这其实才是谢贤过来的真实目的。   叶父在心里叹口气,然后问道:“多少银子?”   “你之前付了半年的租金,到现在还有三个月,再付五十两就可以了。”   五十两实在是很便宜了,像这样的一个铺子市价基本在八十两左右。   因此叶父摆摆手,“你说个实在的数字,五十两相当于半卖半送,实在是不适合。”   谢贤执意不肯改价格,“五十两银子正好。”   两人争执到最后,谁都说服不了谁,只好各退一步,敲定了六十两银子的转让费。   叶父回叶家村拿钱的时候,又听说唐婶儿的小儿子赵松也已经找回来了,只是这孩子运气不如谢宁,养父母家徒四壁,因此找回来的时候面黄肌瘦,极其瘦弱。   不过好在回了家,早晚能够养回来。   去衙门交过税银,签字画押之后,叶氏卤味所在的铺子就正式过户给了叶父。   而且就在食铺过户之后没几天,谢家又把自家宅子挂在店宅务,又因为他们家的宅子不管是地段还是价格都很合适,所以很快就卖了出去。   说起来这些事不过是在短短半个月之内发生的。   因为谢家人决定在一月二十八日启程离开,所以谢贤特地提前两天设了宴,邀请了包括叶父和邻居亲友在内的许多人。   叶父带着叶瑜前去赴宴,这也是叶瑜第一次看见谢宁,他跟他爹娘长得有八分相像,五官十分清秀。   然而他却对谢宁这个名字一点反应都没有,更习惯于被人叫做周德睿。   他养父母也是文质彬彬,看着是个体面人。   周夫人看着乖乖跟叶父坐在一起的叶瑜简直爱得不行,她摸摸叶瑜的头,笑道:“这孩子真是玉雪可爱。”   叶瑜谢过周夫人的夸赞,这更让她感慨起来,“瑜这个名字取得好,如玉之光彩。”   周老爷拍拍周夫人的手,他们两夫妻一直没有子女,因此自从睿哥儿来家里,他们便视其为亲子,如今实在是舍不得睿哥儿离开。   吃到一半,谢贤宣布道:“这宅子里所有的东西,你们若是有看上的,可以直接拿走。”   他们去淮阳郡是跟着镖局走,自然是带不了太多东西,只能带上贵重的,剩下的生活用品到淮阳郡再购买吧。   而宅子过几天就会易主,里头的东西比起便宜下一任房主,不如分给亲朋好友。   这话一出,大多数人都是开心的,毕竟能白得东西谁不喜欢?   各种鸡零狗碎单看着不起眼,其实加在一起价值并不低,像是各种炕桌炕柜、锅碗瓢盆,甚至菜地里还没摘的白菜都被他们给瓜分了。   原本叶父并不准备参与进来,但谢贤却送了个书箱给他,“这是我之前一直用的书箱,用了好些年了,如今也带不走,索性就送给宝哥儿吧,等他进学的时候正好用上,里面还放着几本书,是我手抄的,不算珍惜,但说一句难得却是有的。”   叶父听他说完这话,就道一声谢,然后接过书箱放在身侧,叶瑜好奇的摸了摸,书箱表面触手厚重温润,有的地方已经被磨出了包浆。   席宴称得上是宾主尽欢,连陈源抱着碗筷离开的时候都是一副兴高采烈的样子。   陈源的馄饨摊子已经升级为一间食肆,除了卖馄饨以外,还有饺子和面条,因着口碑不错,不说财源滚滚,却也是能攒下不小的家当。   最后席宴结束的时候叶父背着书箱,右手牵着叶瑜往外走,一直到门口,才开口说:“就送到这儿吧,祝你们一路顺风。”   谢贤拱手道:“自此一别,再见也不知道是何时。”   他们有可能一辈子都不会再见面,从东海郡到淮阳郡,就算骑马也需要半个月,更不要说,像他们这样终其一生都不会离开故土的人。   叶父面露感慨,“我也不会说什么临别的话,只是希望你们日后常年平安。”   “你们也是,山高水长,终有一日会再相见。”   叶瑜被叶父牵着手,回头望过去,谢贤的身影在漆黑的夜色中渐渐隐没,这也是他第一次经历离别,纵然他和谢叔并不算十分熟悉,但仍有一丝惆怅萦绕在心头。   作者有话说:   感谢在2022-05-05 19:57:13-2022-05-07 12:43:18期间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感谢投出地雷的小天使:吃猛女一拳 1个;   感谢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白日梦 35瓶;夜雪 20瓶;一叶晚棠 5瓶;哎呀呀呀 1瓶;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第44章 羊奶糕   “奶, 咱家的羊好像在昨天半夜生下了两只小羊仔!”   叶河兴奋地走进来嚷嚷。   正在揉面的叶老太闻言抬起头,乐道:“前儿我就看母羊挺焦躁,想着是不是要生了, 没想到昨晚就生了, 等我揉好面过去瞧瞧。”   叶瑜听到这消息, 也很好奇,于是牵着小米就往柴房里跑,之所以要跑去柴房,是因为母羊生产需要稍高一些的温度, 而柴房是封闭空间,只要从旁边有火炕的屋子接一根空心竹管就能提高室内温度。   一进门就有一股热气扑面而来。   叶河上前两步蹲在地上,看着两只毛发湿润且紧紧贴在皮上的小羊仔,惊奇地对叶瑜说:“原来小羊仔生下来就是有毛的啊。”   它们的毛并不是纯白色,而是带着点黄的黄白色, 但是并不显脏, 反而显得有些可爱。   叶瑜小声开口:“它们现在还没办法睁眼,估计还要等两天,也不知道这两只小羊仔是公还是母。”   公羊养大之后可以杀了吃肉, 或者拿去跟其他人家的母羊配种, 母羊更不用说, 还可以挤羊奶喝。   “一会奶奶过来让她看看。”叶河笑呵呵地说:“看起来咱们以后该有可多羊肉吃了。”   叶瑜由此想到了香辣羊蹄,烤羊肉串,或者将片成片的羊肉卷在火锅里一涮的美味滋味,他不由得擦擦嘴角不存在的口水。   小米把头靠在叶瑜腿上呜咽一声,仿佛也听馋了。   他们两个盯着羊直咽口水, 连叶老太推门进来的动静都没听到。   “你俩在这儿蹲着干嘛呢, 能看出朵花来啊。”   说完她过来瞧了眼母羊和小羊仔, 看到母羊鼓鼓囊囊的胸腹部这才点点头,“看这样子奶水很充足。”   “奶,咱们是不是该给母羊挤奶了?”   叶瑜从空间里查过资料,一般母羊下崽后就可以挤奶了,但他不确定家里养的羊是不是也是这样。   叶老太摇摇头,耐心地跟他解释:“得等十天左右才能挤奶,现在还不行。”   毕竟不是同一品种的羊,有所出入也是正常的,因此叶瑜理解的点点头。   “母羊刚生产完不能喝凉水,你俩在这儿看一会,我去烧壶热水过来。”   叶老太吩咐完就急匆匆去了灶间,用专门喂羊的食盆兑了一盆温水端过来。   母羊果然是渴了,它急躁地把嘴凑到盆边,伴随着响亮的喝水声,很快盆里的水面就降下去一半。   紧接着叶老太又放了一盆羊饲料进去,里面包括各种麦麸豆粕,在没有苜蓿生长的冬天,这样的饲料便是母羊最喜爱的食物。   因为小羊仔生在二月中旬,所以到二月末的时候叶老太就收拾好东西准备挤奶了。   木桶、剪子、毛巾,母羊站在屋里,温顺的任由叶老太摆弄,她刚要动手,就看见旁边探出来一张黝黑的脸,顿时吓了她一跳。   “我滴乖乖,你脸这是咋了?”   叶河用手摸了把脸,不摸还好,一摸就是一脸的黑白道道,他搓搓手指,不在意地说:“应该是刚才生火的时候不小心蹭上灰了。”   叶老太没忍住白他一眼,“别挤在这儿了,要是没事赶紧出去多烧点热水。”   等到柴房重新安静下来,叶老太才洗干净双手拿温水把母羊的□□擦拭干净,然后用剪子剪掉□□周围的长毛。   她看叶瑜好奇地盯着,便跟他说:“挤奶之前一定要擦干净,要不然母羊会生病的。”   紧接着叶老太很仔细的按摩母羊□□,时不时还看一眼母羊的脸,只要它一变脸,就得放轻动作。   刚开始她的挤奶手法还很生疏,但挤着挤着就熟练起来,只见两股乳白的奶水从母羊□□里喷出来,掉进她□□的木桶里。   因为前两把挤出来的羊奶不能要,人喝了会生病,所以叶老太转头吩咐叶瑜,“宝哥儿你帮奶把旁边干净的木桶拿过来。”   “诶。”   叶瑜应了一声,起身小跑着把装了薄薄一层羊奶的木桶移出来,再把新的木桶挪到叶老太腿间。   叶老太边挤奶边说:“挤奶的过程里不管多累都不能停下来,一旦停下来就再也挤不出来了,而且一定要挤干净,挤不干净的话母羊也会生病。”   她讲的仔细,叶瑜也听得认真,不多时小半桶热气腾腾,泛着浓郁奶香气的羊奶便挤好了。   一只羊只能挤出这么些羊奶,叶老太拎着桶走出去,就在她烧锅那么一点的时间,只是一个没注意,再转头的时候就看见叶河舀了一勺羊奶放在嘴里。   还没等叶老太教训他,叶河就把嘴里的奶边咳嗽边吐了出来,有一口奶不小心呛在嗓子眼里,他的脸瞬间扭曲起来。   “这羊奶一点都不好喝!一股膻味。”   他漱口之后连连抱怨。   叶老太斜他一眼,没好气地说:“还没煮熟呢,你也不怕喝了生的肚子生虫啊。”   虽然煮熟之后的羊奶依旧有很重的膻味,但至少比生的要好一些。   叶瑜见状立刻举手提出,“奶一会你煮奶的时候可以往里面放几颗杏仁。”   “行,”她转头就吩咐叶河,“河哥儿你去地窖里装一兜杏仁上来。”   叶河听见她的话就微张着嘴点头,他现在嘴里依旧特别难受,连口水都不想吞。   叶瑜看他实在难受,便从兜里掏出梅子果脯,“来吃点东西缓缓。”   叶河连忙接过梅子果脯放进嘴里,好不容易才压下怪味。   他欣慰地拍拍叶瑜的肩,“宝哥儿啊,你可真是救了你哥一命。”   说完就去地窖拿了一包杏仁上来,约莫有七八个,用来煮羊奶是足够的。   羊奶不用煮沸,只需要热起来就可以了,伴随着越来越浓郁的乳香和杏仁香,锅里的羊奶渐渐冒出小泡泡来。   到这种程度就可以把羊奶从锅里倒出来了,里头的杏仁是吃不了的,捞出来后叶老太直接碾碎了喂鸡。   奶黄色的羊奶在瓷罐里摇晃,说不出的馋人。   这时候正好是吃中饭的时间,家里做了炒饼,烙出来的饼同白菜一起切成细细的丝,在锅里加盐和酱油进行翻炒,味道咸香中带着一丝微辣,要非说缺点的话,那就是吃的时候很容易渴,因此叶老太给他们一人舀了一碗羊配着吃。   叶瑜低头小心翼翼地尝一口羊奶。   膻味不可避免,而且羊奶比牛奶的味道还要更重一点,但也属于能够接受的那种。   顺滑细腻的羊奶从嗓子滑下,叶瑜深深舒口气,大冷天的喝一口热奶真的是很爽啊。   其他人也在埋头喝奶,唯有叶河看着碗一副十分纠结的样子。   这不同寻常的姿态让桃花疑惑地看一眼他,问道:“你咋不喝?奶香味真的很浓,确实好喝。”   叶河犹豫半晌才谨慎地低下头沿着碗边喝一口,刚入口他眼睛就亮起来,煮过的羊奶和生羊奶简直是是两种完全不同的东西。   “怎么样,好喝吧。”叶瑜笑着说。   “好喝!”叶河用惊奇的眼神看着羊奶,“没想到只是用杏仁煮了一会,味道就变得这样好。”   因为羊奶的膻味很难去除,所以他们这边基本就不喝羊奶,只偶尔遇到牛奶的时候会喝一点,但这种情况也很难得,毕竟牛并不常见。   叶瑜喝羊奶的时候突然想念起各种奶制品,如今总算有时间和材料开始制作了。   羊奶布丁、羊奶茶、羊奶糕…   而且母羊除了怀孕三个月一直到生产十天这段时间里不能产奶以外,其他日子都可以产奶,产奶量也不低。   这就代表着他们家以后一年四季几乎都有新鲜羊奶喝。   喝完一碗羊奶,叶河颇有些意犹未尽,他咂咂嘴,道:“咱们每天都能喝一碗羊奶吗?”   叶老太咽下嘴里的羊奶,“那你得跟我学着挤奶,每天早晚都去挤一次。”   “行,挤奶这件事就交给我吧!”叶河拍着胸膛信誓旦旦地说。   叶老太虽不相信叶河的话,但晚上还是尽心尽力地教他怎样挤奶,令人没想到的是,叶河竟然真的坚持了下来,每天早上起床第一件事就是去喂羊,然后给母羊挤奶。   等攒了两三桶羊奶之后,叶瑜就蹿辍叶老太将其做成羊奶糕。   “奶你看这么多羊奶,咱们自己喝也喝不完,索性就做成点心吧。”   叶老太闻言爽快地说:“你想做就做吧,来教教我怎么做。”   其实羊奶糕的做法很简单,只需要羊奶和苞米面两样东西,苞米面就是所谓的玉米淀粉,把玉米磨成细面就是了,它可以使食物产生滑润的口感,多用在烹饪勾芡上。   羊奶和苞米面一起倒进锅里,兑上水,边开大火熬煮边搅拌,一直煮到锅里液体变得黏稠,提起来欲落不落的时候就算是做好了。   紧接着把它倒进木盆里,放在屋外冷却脱模即可。   叶老太第一次做羊奶糕就成功了,她用刀将其切成小块,尝了一口就称赞道:“这羊奶糕既简单又美味,真是不错。”   牛奶能做的糕点其实羊奶也能做,包括黄油和奶酪。   叶瑜吃了两块羊奶糕,软糯且奶香味浓郁,简直称得上是入口即化,吃起来还有点像是绿豆糕的口感。   叶老头尝过却说:“这点心适合给年岁大的老人吃,羊奶对身体好,而且不用牙咬,一抿就化掉了。”   叶老太点点头,“可不是,不光是老人,还有些小孩也能吃。”   听到这话,叶瑜突然眼前一亮,每天两桶羊奶,光他们自己喝肯定是吃不完,但若是制作成羊奶糕进行售卖呢,价格可以定的稍微低一些,反正成本也不高,就算再低的价格都有赚头。   他一把这建议说出来,就得了全家人的赞同,特别是叶老二,十分兴致勃勃,他兄弟如今在县城卖卤味,就他一人在家,多少有些不甘,要是真能再家里卖羊奶糕,多少是点进项。   于是第二天一早他们全家就开始烧火做羊奶糕,浓郁的奶香气飘散在空气里,有那在村里四处撒欢的小儿吸吸鼻子,魂儿都快跟着香气飘走了。   “这是啥味啊?怎么这么香?”   “好像是从叶河他们家传出来的。”   “真的太香了!我准备过去看看,你们可要一起?”   “一起一起,快走!”   几个小孩互相催促着往叶家赶,他们到时,叶敬正蹲坐在门槛上捧着羊奶糕吃得香甜,不时还喂给在脚边哼唧撒娇的小米一块。   叶敬吃得专心,根本没注意有人过来,这羊奶糕真好吃,也不知道他奶是怎么想出来。   他津津有味的吃相诱得小孩们不由自主地咽了下口水。   “敬哥儿你吃的是什么?”   这话惊得叶敬猛地抬起头,只见几张黝黑的脸围在他身边,个个都舔着嘴角,就差流口水了。   “这是羊奶糕,是用羊奶做的,味道十分香甜。”   叶敬不舍的掰下一小块递给他们,“你们尝尝。”   那小小一块最多也就是让他们几个吃点碎末,但就算如此,他们也很满足了。   “羊奶糕真好吃啊。”他们嗦着指尖感叹道。   叶瑜等的就是这一刻,他连忙打广告,“我们家从今天开始就要卖羊奶糕了,一包五块,只要四文钱。”   五块加在一起大约有成年人手掌那么大,而且四文钱如今他们村里大多数人都能掏出来。   小孩们闻言立刻开口:“可是真的?只要四文钱?”   这下说话的就不是叶瑜了,而是吃完了羊奶糕的叶敬,“当然是真的,我弟弟咋会骗你们啊。”   让叶瑜没想到的是,第一个掏钱的竟是村里有名的淘小子王大壮。   他从兜里拿出四文钱,大咧咧地说:“先给我来一包,要是好吃我再买。”   叶瑜接过他手里的钱,引他进屋,“你进来瞧瞧。”   羊奶糕都被放在桌子上,用洗干净的木盆盛着,奶黄色的一看就知道味道不错。   他们家自然是提供不了包装,要拿走的话得自己带碗过来。   王大壮咽了口口水,指着那糕点说:“这就是羊奶糕?”   “是啊。”叶瑜踮着脚尖用干净的筷子夹出五块羊奶糕放在碗里,“吃完之后记得把碗送回来。”   一块羊奶糕刚入口,王大壮的眼睛瞬间亮了起来,他没理其他小孩的问话,反而是一溜烟端着碗往外跑,边跑边喊:“碗等会给你送过来。”   小孩疑惑地互相看一眼,有那聪颖的也跟着他跑走了。   “快去跟家人说一声,看大壮的样子就知道味道不差。”   几个小孩闻言都往家跑,一个个跟大人闹着要吃叶瑜家的羊奶糕。   叶瑜见他们跑走,连忙提醒道:“记得带碗过来。”   …   羊奶糕是何物他们确实不知道,但四文钱却还是能拿得出来,因此有被孩子闹烦了的大人就带着孩子来叶家买所谓的羊奶糕。   而此时的王大壮正和他奶一起在桌前看叶大嫂夹羊奶糕。   “诶诶,你手轻点,万一给夹碎了咋整。”   叶大嫂也没生气,她麻利地夹出两份羊奶糕放进王老太带来的碗里。   两人离开之后,王老太摸摸王大壮的头,“这回你倒是灵巧,送给你姑舅一家的年礼总算多了一样。”   王大壮舔舔嘴角,“奶,我能吃一块吗?”   “家里不还有三块,那不够你吃?”   叶家人并不知道王老太买羊奶糕是为了送人,但就算知道他们也不会有啥反应,已经卖出去的东西随买家处理,就算直接扔掉都跟他们没关系。   村里其他人也陆陆续续上门买羊奶糕,尤以各位耆老和村长为最,基本每一天都能消耗掉一桶半的羊奶,剩下的就是叶家人自己喝了。   这门生意显然已经是走上正轨。   作者有话说:   明天会有抽奖,订阅率1%就可以抽哦 第45章 猪肝瘦肉粥   叶老头和叶老二在家门口盖了个棚子, 虽然很简略,但多少能遮风挡雨,只需要用芦苇编成的帘子在四周一挡就行了。   叶瑜旁观的时候是十分叹为观止, 简单一个棚子完全体现了古代人的聪明才智, 既结实又美观。   棚子里放有长桌和椅子, 都是新做的,毫无装饰,就是普普通通的红木,羊奶糕被放在桌上的两个木盘里, 为了保证干净,上面还盖着一层布。   一般情况下是家里大人轮流坐在棚子里卖羊奶糕。   今日就轮到叶老太。   “姐,给我来一份羊奶糕。”   黄老太把钱放在桌上,朝叶老太说道。   叶老太看都没看,直接接过碗将羊奶糕放进去, 还额外多给了两块。   “这点心味道真好, 远哥儿媳妇最近吃啥吐啥,唯有你们家的羊奶糕还能吃进去两块。”黄老太用帕子将碗盖上,感慨道。   叶老太闻言提了个建议, “可以吃点酸的试试, 像是果脯之类的, 要是过几个月,还有山上各种酸枣酸梨可以吃。”   “我家现在做饭都已经大量放醋了,但她还是吃得少,”黄老太实在无奈,她走之前招呼道:“姐, 这段时间你记得每天给我留一份羊奶糕啊。”   叶老太点头应了一声。   眼瞧着桌上的羊奶糕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消失, 叶老太便吩咐桃花, “进去叫你娘再做一锅。”   他们家卖的羊奶糕并不是一次性做完,而是早上先做一锅,晾凉之后上午开卖,什么时候卖到只剩三分之一,就开始做第二锅,这样的话等第一锅卖完第二锅就可以无缝接上。   也有些卖不完,但并不多,家里当晚饭吃了就行。   正在叶家人各自忙碌起来的时候,门口突然有人敲门,叶大嫂擦干手赶过去,打开门发现是她娘家所在村子里的远亲,就是那个小儿被拐走刚找回来的唐婶儿。   “唐婶儿你怎么来了?快进来坐。”   唐婶儿连忙摆摆手,“我就不进去坐了,只是想从你们这买点羊奶。”   说到这儿,她叹口气,“我家小儿刚找回来,身子骨太差了,那个胃动不动就疼,去看过大夫,大夫说吃药的同时还要仔细养着,最好每天都喝一点羊奶。”   叶大嫂听完,想了想道:“您先进来再说。”   唐婶儿进来之后,正好看到叶瑜和叶敬各拿着一个红薯坐在炕桌上津津有味地吃着。   她慈爱地看着他们说:“看这两个小儿吃得多香啊。”   叶大嫂把他俩叫起来,“这是唐婶儿,你俩快起来叫人。”   叶瑜把最后一口红薯咽下去,乖巧地站起来唤道:“唐婶儿好。”   “诶,你们也好。”   叶大嫂挨个揉揉两个孩子的头,对叶敬说:“好孩子,去屋里叫你娘出来一趟。”   等叶敬跑进去,她又引着唐婶儿坐下,“您先坐着等一会。”   然后去灶间提了壶茶水给唐婶儿倒上。   叶二嫂掀开帘子走出来,见到唐婶儿便开口笑道:“我说怎么今天早上有喜鹊在叫,原来是唐婶儿您要过来了。”   这话一出,唐婶儿脸上的笑容立刻深了几分。   两个人又寒暄两句,叶二嫂就出去替换了叶老太。   听闻唐婶儿的来意,叶老太爽快地点点头,“卖羊奶是没问题,只是你们怎么拿?为了一罐羊奶在路上花费那么多时间多少有些不值。”   唐婶儿早就想好了,“叶家村有个村民经常在我们几个村里卖豆腐,每月给一点钱,让他们把羊奶带过来就行。”   叶老太这下没问题了,她倒了一杯羊奶给唐婶儿,“你尝尝我们家的羊奶,看看是否能让你家小儿喝得惯。”   原本唐婶儿并没有对羊奶的味道抱有多大的希望,她只想着就算逼也要让孩子每天喝一杯。   但乳白色的羊奶刚一入口就征服了她,又香又甜,顺滑至极,这下她可以肯定,不用逼孩子他也会喝。   到最后她们两人做下约定,叶家提供羊奶,而唐婶儿家不用给钱,可以用他们酿的醋来换,唐家酿的醋味道属实不错,附近村民几乎都会去他们那儿买。   比起用钱,还是互换比较适合,因为羊奶并不好定价。   ——   叶瑜除了羊奶糕以外,还在研究其他各种羊奶的做法,其中让叶家人最喜爱的还要属羊奶奶茶,只需要山里摘的野茶叶,再加上一点白糖就甜而不腻,十分好喝。   叶河喝腻了羊奶之后,又爱上了羊奶奶茶,只是短短半个月的时间就胖了一圈,叶老大再回家看到他时震惊得眼睛都快脱眶了。   他具体胖成什么样了呢,如果说原来是个看着眉清目秀的瘦弱男孩,如今就是膀大腰圆的少年,一看就知道吃得好。   “老二怎么胖成这样了?”   叶大嫂天天看叶河,倒没意识到他的变化,被叶老大这么一提才反应过来,她惊奇地说:“没想到羊奶对身体这么好,只不过喝了半个月,家里人都壮实不少。”   这哪里只是壮实,明明都快胖成个球了。   这当然不只是叶河变化这么大,叶瑜同样如此,他原本虽然皮肤白,但多少透着些苍白,一点血色都没有,如今却是瓷白中带着红润。   其实在叶瑜看来不光是羊奶的功劳,更多是这一年来饭桌上各种吃食,再加上每个人每顿饭都能吃饱,桌上每天至少有两道荤菜,羊奶大概率只是一个引子。   叶父对此却很是欣慰,当天晚上和叶母在床上闲话,“宝哥儿身体眼瞅着健康不少,这羊奶还真是好东西。”   叶母点点头,“还是多亏了宝哥儿的点子,要不然还是原来膻味那么重的羊奶可没人爱喝。”   “若是早些时候知道,宝哥儿身体许是会更好。”   叶父在想他要是从小开始喝羊奶就好了。   叶母则是说:“从现在开始也不晚啊。”   “赶紧睡吧,明天宝哥儿几个就要入学了,你不是说得亲自送他过去?”   伴随着这句话的尾音,桌上的油灯便被人吹灭了,屋子陷入安静之中。   ——   一般情况下当砚台上的冰消融之后,就可以送启蒙的孩童进学,这被称之为「砚冰释」。   在温度更高一些的地方,正月里就可以入学,然而在东海郡这里正月还是滴水成冰的天气,室外的温度甚至低至三四十度,因此蒙童入学的时间就被推迟到了三月初。   叶家今年有三个孩子要进学,分别是叶河、叶敬和叶瑜,因此当天叶老太就起了个大早,特地做了一桌丰盛的早饭。   除了一人一个红鸡蛋以外,叶老太还特地做了一锅猪肝瘦肉粥。   切成薄片的猪肝和猪瘦肉,配上生姜和葱头,一起下锅和白粥煮开,煮到白米泛出米花的时候就可以放一点点盐进行调味,与没有味道的白粥相比,咸粥真的很下饭,不知不觉间叶瑜就把一整碗粥给吃完了。   顺滑细腻的猪肝,有嚼劲的瘦肉和微咸的米粒在口腔中交织迸发出鲜美的滋味。   “入学后要好好听叶童生的话,千万不能调皮捣蛋。”   叶老太刚说完就看见叶河正专心致志地喝粥,估计连半句话都没听进去,她一阵气急,上手揪住他耳朵,训斥道:“尤其是你,如果我再从叶童生那儿听到你在私塾里不认真,回家后看我怎么收拾你。”   叶河连忙呼痛,“奶奶奶,我听到了,您就放心吧,我一定好好学。”   叶大嫂她们并不求叶河学得如何出众,毕竟他要是个适合学习的,当初五六岁的时候就把他送去叶童生那儿了,正因为他完全没办法沉下心念书,所以才没早早进学,只希望他能多认几个字罢了。   等吃完饭,叶母在屋里帮叶瑜穿上厚实的棉衣,欣慰道:“好孩子,穿上襕衫可真精神!”   她没说错,叶瑜五官精致可爱,瓷白的脸上丹凤眼已经初现其形,不管是右眼下的泪痣还是高挺的鼻梁和长着小巧唇珠的嘴唇都漂亮,自然也就组合成了一张好看的脸。   月白色的襕衫穿在他身上反而衬托出几分清贵气来。   “准备好了吗?”叶父走进来问。   他今天也特地换了一身干净体面的衣裳。   叶瑜闻言抬头应道:“好了。”   叶父拿着书囊给叶瑜背上,笑着说:“书箱太沉,现在你就先用你娘给你缝制的书囊吧。”   这书囊是用一块深蓝色的布制作的,颜色低调的同时针脚也很细密,更重要的是它跟叶瑜身上的衣裳一样,都含有叶母满满的疼爱。   叶家人一起把三个孩子送去了村里的私塾,这时候其他几个要进学的孩子也到了,包括叶栓和叶明辉。   虽只是一个私塾的入学,但同样也需要举行入泮礼,即正衣冠、拜师礼、净手净心、开笔礼这四项。   叶童生身穿青衣澜衫上前几步,挨个给站成一列的学生们整理衣冠,“古人云:先正衣冠,后明事理。”   紧接着他领着学生们进了学堂,开阔的屋子里放有十张学桌,正前方是孔子的神位,叶瑜行过三拜九叩的拜师礼,便被引到水盆边净手净心,他仔细的正反各洗一次。   叶童生见了便满意地点点头,他接过毛笔,沾上朱砂,在叶瑜额前点上一颗红痣,这就是所谓的朱砂开智。   “尔等日后定要堂堂正正做人。”   在描红开笔时,叶瑜看着自己描出来的字不由得小脸一红,跟方正规矩的红字一比,实在是有些不堪入目,然而在叶童生看来他的字已经算是很不错的了,尤其是跟屋子里其他孩子一比,那简直是惊为天人。   屋里不只有刚入学的学生,还有几个年岁大些的,像是王家的树哥儿,他学的就很深入了,在叶童生教叶瑜他们识字的时候,其他人就自己先学着。 第48章 绿豆汤   “融四岁, 能让梨。弟于长,宜先知。”   叶先生等学生们摇头晃脑念完这句话,才一捋胡子, 问道:“这句话我昨儿刚讲过, 可有人愿意讲一讲?”   说罢便拿眼睛往下一扫, 只见堂下学生们个个跟鹌鹑似的缩头缩脑,唯恐他叫到他们的名字。   他刚想随意点个名字就看到恨不得缩到桌子下面的叶明辉,顿时眼睛一瞪,十分怒其不争, 这一本三字经他私下里都不知道给他儿子讲了多少遍了,但一点用都没有,进了学反而还不如从头学起的其他人。   就在叶明辉暗暗叫苦的时候,叶瑜举起了手,待得到叶先生的首肯, 便站起身, 朗朗开口道:“从前有个叫孔融的小儿,四岁时就知道把稍大的梨让给哥哥吃,这样尊敬兄长的道理, 该是每个人从小就知道的。”   叶瑜讲的时候也奇怪, 孔融是汉代的人, 看来他穿越过来的这个朝代应该是相当于历史上的汉代之后,也就是宋代到元代之间。   叶先生听完满意地点点头,让叶瑜坐下,然后继续讲解:“三字经固然不是什么高深的学问,但讲有许多为人做事的道理。”   说到这儿他又话风一转, “除此之外, 还包含天文地理、历代帝王、古圣先贤, 若是真读透了,单单启蒙却是绰绰有余。”   叶瑜端正地坐在椅子上听得极认真。   学完今日的进度,叶先生就放刚入学的学生们离开了,接下来他要继续教导年岁大些的两个少年,再过些日子这两位就要去黑河书院进行考核,若是通过便能正式入学,如果顺利的话,明年二月和四月的时候他们就能参加县试和府试。   在叶瑜几个走之前还特地嘱咐,“你们回去记得将今日讲的背诵下来,明日来时我会抽人考察。”   叶瑜点头之后把书本和笔纸放进书囊里收好,刚出门就看见他哥叶河满脸痛苦。   他嘴角一抽,询问道:“你这是怎么了?”   叶河苦着脸回答:“今天叶先生讲的我一句话都没听懂,还要全都背下来,万一明天抽到我怎么办,岂不是又要打我手掌了?”   叶瑜听到这话,眼神游移了一下,看到叶河红肿的左手掌心,叹口气,“哥,等回家我教你背,这次你一定得好好听,别再发呆了。”   他哥哪里都好,就是坐不住,而且一听先生教书就开始神游天外,但好在知道自己做得不对,已经在努力改正了。   而且他去年已经上过两三个月的学,只是进度同他们这些刚进学的差不多,便一起学了。   “我一定好好听!”叶河拍着胸脯笃定道。   然而他下定的决心还没持续到回家就消失不见了,原因是他们三兄弟在路上正好碰见背着背篓的桃花荷花两姐妹。   叶敬疑惑地问:“姐,你俩这是要去哪儿?”   “山脚下的竹林春笋都冒出头了,如今正是采摘春笋的时候,我俩过去摘点,奶说晚上给我们做竹笋炒腊肉吃。”   桃花抬起背上的背篓示意他们。   叶瑜往里瞅一眼,发现里面装有木头凿子和一双棉手套。   叶河闻言立刻兴奋起来,他把书囊摘下来,对叶瑜说:“宝哥儿你帮我把书囊带回去,她们两个女孩子去摘春笋我实在是放心不下,我陪她俩一起。”   桃花翻了个白眼,怼道:“你还是赶紧回去吧,我俩有啥危险的,再危险也危险不过你天天被先生打。”   其实说句实话,叶瑜也挺好奇的,摘春笋到底是个怎样的过程。   所以他也提出来,“我也陪你们一起去呗。”   桃花听到他的话,想了想才点点头,“想来就来吧,只是可别穿这么好的衣服,你们回家换件旧一点的。”   摘春笋的时候要在草里钻来钻去,在坡上爬来爬去,衣服被泥土弄脏都是轻的,一般来说不破几个洞你都不好意思说你去摘春笋了。   因此她俩都是特地穿了打过好几个补丁的旧衣服,若是被树枝刮破了,直接剪裁一下改成抹布就行。   “好。”叶瑜应了一声之后,他们三个就赶紧往家跑。   叶母见叶瑜跑得满头是汗,放下手里的活,拿了毛巾给他擦擦,“跑慢点别急。”   “娘,我想跟大姐她们一起去摘春笋。”   “想去就去吧,只是千万要小心,别往山上走,我现在去给你找件旧衣服。”   叶母说完就匆匆从炕柜里翻出一件打着三四个补丁的棉衣,然后在叶瑜换衣服的时间里,她又灌了一水囊的水放在背篓里。   “渴了记得喝水,哦对了,我还放了一包羊奶糕进去,你们摘饿了可以稍微垫垫肚子。”   叶瑜背上肩带处缝了一层棉布的背篓,连连点头,“娘你放心,我绝对不逞强。”   叶母就在等他这句话,闻言拍拍他的头笑了下,“去玩吧。”   娘俩刚走到院子里,就远远听见叶河的叫嚷声,“娘我一会回来一定好好背书。”   声音未落,叶河就如同一阵风一样窜出来,背上背篓差点就给颠掉了,他站到叶瑜身边,往里望了望,“敬哥儿怎么还没出来?”   “你以为谁都跟你一样随便扯件衣服就往身上套啊。”叶大嫂觑他一眼,走过来把几块烤好的红薯放进他背篓里,“记得跟兄弟姐妹们分一分。”   叶瑜看这场景不由得一囧,怎么越来越像是出去郊游了。   正当他想东想西的时候,脚边突然传来一阵动静,低头看过去,只见小米正用嘴咬着他的裤子。   他弯腰摸了摸小米的头,“这是怎么了?”   叶母笑道:“还不是因为你们三个去私塾,小米天天在门口等你们回来,这好不容易见到了你们又要走,它可不是得生气了。”   叶瑜想了想,把脸靠近小米贴贴,“要不要跟我们一起出去啊?”   小米汪汪叫了两声,尾巴欢快地摇起来。   叶母见此就说:“它跟你们一起也好。”   小米如今已经步入生长期,身型体重是一日大过一日,站在叶瑜身边的时候颇有威慑力。   没一会儿叶敬就出来了,叶二嫂在他身后边走边问:“杏花你要不要跟哥哥姐姐们一起?”   家里孩子都去了,唯独落下一个人多少有些不合适。   只是杏花却在屋里摇摇头,“我跟秀姐儿约好了出去摘果子。”   秀姐儿是黄老太的孙女,两人好得跟一个人似的,成天都在一起玩,叶二嫂也不拘着她们,毕竟女孩们能自由自在的日子也就这么一段时间。   得了杏花的话,叶瑜三人也没多待,带着小米去跟两个姐姐汇合。   桃花远远望见他们便招招手,唤道:“快来,我方才见许多人都朝着竹林走,要是去得晚了,嫩的春笋怕是要被她们摘完了。”   叶瑜加快步伐,几人碰面后,桃花领着他们走,“咱们家里可有不少东西都是竹子做的,小的比如竹杯竹筒,大的像是围栏之类的,而且竹林里有好多好吃的,有一种白色的竹菇,细细长长一根,虽看着不起眼,但味道相当好,还有一种长在竹根附近,长得像网兜,炖汤尤其美味。”   竹林生长的地方属于坡下,桃花和叶河先拄着棍下去,然后再转身接几个弟妹。   叶瑜被叶河扶着走下来,一进坡底就感觉阴凉之意袭来,他抬头一看,不知道生长了多少年的竹林遮天蔽日,据他体感,里面的温度要比外面低上五六度。   讲道理,外人可能觉得拔竹笋是件好玩的事,可是只要亲自体验过就知道这并不是轻松的活,有各种各样的坡,一个没踩稳就摔一跤。   林子里十分潮湿,时不时能听见虫鸣鸟叫,然而叶瑜却没心情欣赏美景,他十分手忙脚乱,连整齐的头发都被枝叶刮乱了,手脚上也全是泥。   好在一番辛苦是有回报的,尖锥型的竹笋直接堆满了两个背篓。   桃花直起身抹了把汗,把手里的竹笋扔进背篓里,感叹道:“是真不容易。”   叶河左手掰着竹笋,右手拿木头凿子用力往下挖,一下两下,直到鼻尖隐隐冒出汗珠的时候他才把竹笋拔下来,叹口气,“想想竹笋能做成的美食,也就没那么累了。”   叶瑜和叶敬两个人拔一颗竹笋,速度竟也不慢,很快装满了一个背篓。   而小米不时低头嗅嗅,找到竹菇和竹荪时就叫一声,杏花听到之后连忙赶过去摘下来。   实在累得不行,几人就先停了下来,叶瑜从背篓里掏出油皮纸包好的羊奶糕和水囊,跟兄姐一起分食。   叶河突然想到了什么,他转身从背篓底下拿出已经被压扁的红薯,讪笑道:“忘了我娘往里面放了红薯,咱们凑合吃吃吧。”   桃花杏花也各自掏出吃食分享,几人略微垫垫肚子便打起精神继续干活。   一直到叶瑜冷得打个寒颤,他们才罢手,互相搀扶着离开。   回到家,叶老太一看他们狼狈的样子,连忙接过背篓,道:“早知道你们肯定脏得不成样子,已经烧好水了,快去洗洗。”   叶瑜被叶母领走,全程不用自己动手,只需要把自己泡在木桶里,舒服得只想□□。   叶母看了看他肩上,发觉只是有些红,便开口说:“看来肩带上缝制的棉布还是有些薄。”   叶瑜羞涩的缩了缩,被她看到,笑着调侃,“你全身上下我哪里没看过,光屁股的样子我都看过,害羞个什么。”   “娘!”   “好了好了,我不说了,你自己泡一会,衣服给你放在炕上了。”   等叶母关门离开,叶瑜靠在木桶上泡了一会,这才换上干净的衣服走出去。   “把衣篓给我,你去帮奶奶剥笋。”叶母接过装有脏衣服的衣篓,指指院子道:“快去吧。”   叶老太此时坐在凳子上,脚边是一盆水,她正剥去竹笋的外皮将其放进盆里。   “不用来帮,我快收拾好了,宝哥儿你跟哥哥们一起背书去,尤其是你二哥,可得好好监督他,要是下次叶童生再来家里告状,可没他好果子吃。”   叶瑜见叶老太确实已经收拾得差不多了,便停了脚,从屋里拿出书囊,等叶河他们出来就坐进堂屋,一字一句地开始教他们。   “一而十,十而百。这句话的意思就是一到十是最基本的数字,然后十个一是十,十个十是一百,如今我们用的就是这样十进位算数法…”   伴随着叶瑜朗朗读书声,叶大嫂边切腊肉边感慨道:“宝哥儿当真聪颖。”   她手上的腊肉黄里透红,色泽鲜艳极了,切开后每一块肉都透明发亮,更是显得十分诱人,腊月里他们家熏制了许多腊肉,如今正用绳系好挂在灶房屋檐下,随吃随拿。   叶老太切竹笋的手一顿,“可别捧他,咱家孩子都是懂事的,不单单是他一人。”   婆媳几人略微聊几句话的同时,手上的动作并不停,很快就有阵阵香味传来,引得叶河背书也不专心,昂着脑袋往灶房看。   叶瑜卷起书本敲他一下,吓唬道:“赶紧背书,要是背不下来这一段,小心晚上奶不叫你吃饭。”   叶河恋恋不舍地把视线收回来,看着书上的字,叹口气,“这是字认识我我不认识字。”   另一边桃花也在教两个妹妹认字,听到他这话,恨铁不成钢道:“人都说书读百遍其义自现,你难道不会多读几遍吗?”   叶河闻言苦哈哈地笑了下。   也不知过了多久,叶母端着碗筷走进来,招呼道:“行了,收拾一下东西吧,天都暗了,先吃饭。”   “好诶,吃饭了!”   叶河积极地帮叶瑜把书放进书囊,然后拉着他们跑出去洗手,再回来的时候,炕桌已经被展开,上面各种食物正散发着香气。   一盘竹笋炒腊肉,一盘冬瓜肉沫(家里存的冬瓜太多,最近他们家天天在吃冬瓜),还有一盘小葱拌豆腐,都是大盘的,足够家里人吃。   至于主食,则是高粱米和白米混合的米饭。   叶瑜认为那道竹笋炒腊肉和小葱拌豆腐都是很好吃的,前者味道醇香,肥瘦相间,笋片一点都不老,吃起来脆生生的,咽下去之后唇齿生香;后者十分清爽,嫩嫩的豆腐和翠绿的小葱搭配在一起,是视觉和味觉的双重满足。   冬瓜肉沫则是叶敬最喜欢的菜,用勺子挖一勺跟米饭一起拌匀,细碎的肉沫把米饭都染得微黄,嗷呜一口连冬瓜带米肉一起放进嘴里,只要一会的功夫,他就能把一碗饭吃光,家里的冬瓜大多是他消耗完的。   叶老太吃饭的时候说:“竹笋和竹菇我都先收起来了,明儿给你们做汤喝。”   其实这两样食材最适合涮火锅吃,尤其是竹菇,只要稍微一烫就很美味了,吃的就是一个原汁原味。   作者有话说:   三字经的释意来自于百度百科。 第47章 老鸭锅   叶瑜实在想念火锅的味道, 所以第二天刚从私塾回来,就跟在叶老太身后进进出出,把两个地窖全都看过一遍, 总算凑齐了该有的材料。   既然没有川味麻辣火锅吃, 那菌汤锅或者老鸭火锅也很好呀。   让他没想到的是, 如今竟然已经有火锅了,只不过还被称为锅子或者暖炉,只需要在桌上放个装有木炭的炉子,炉上再架一个汤锅, 随着汤锅咕嘟咕嘟冒泡,就可以在里面涮各种食材吃。   叶老太得知他想吃锅子,便从棚子里抓了一只鸭子宰杀掉。   她洗干净掏空内脏后将鸭肉切成小块,焯水备用,锅不用洗, 可以直接倒猪油, 然后放进姜片和各种香料进行煸香,一直到油变色的时候就把鸭肉倒进去翻炒。   酱红的鸭肉在锅里加水开焖,小火慢炖半个时辰, 在叶老太掀开锅盖的一瞬间, 叶瑜抽抽鼻子, 空气里弥漫着又咸又香的味道,这让他的肚子不由得发出一阵鸣叫。   叶老太看他一眼,笑道:“看把咱们宝哥儿馋的。”   叶二嫂接话,“别说是宝哥儿,就连我闻到这味都想流口水, 真香啊。”   叶瑜嘿嘿一笑, 把手背到身后, “还不是因为奶奶你做饭好吃。”   她们刚把鸭肉连汤带水一起倒进架在火炉上的铜制汤锅里,叶母就端着几个木盆进来了,里面是各种洗净切块的素菜,包括冬瓜片,嫩豆腐,竹笋,竹菇和竹荪等。   叶家人围在炕桌旁边涮锅子边聊天。   汤锅里微微飘着几个辣椒,叶瑜夹起一块竹荪放进嘴里,原本不起眼的它吸满汤汁变得脆爽,咬开的时候又有鲜香在嘴里迸发。   竹荪通常一碰就碎,但晒干之后就能保存很久,只要注意不压着它,一直到下次再拿出来都是好的。   伴随着窗外淅淅沥沥的雨声,吃一口热气腾腾的锅子实在是件再惬意不过的事了。   叶老二吸溜一口粉条,跟他爹商量道:“爹,咱们家不如请人打一口井,日后吃水就不用去河边打了。”   他们家曾经请人看过,院子底下是有地下水的,打一口井却是绰绰有余。   叶老头却没同意,“何必要打井,咱村离柳河不过几步路的脚程,废那钱作甚。”   可叶瑜也挺想在院子里打个井的,一来井水总比河水干净,就算他们家取水时特意往上游走了走,但是也没到河的尽头,河水不可避免混杂了些不该有的,必须烧开才能喝。   二来听长辈们说,他们这儿有一段日子闹过旱灾,河都干涸了,如果日后再出现这样的事情,有一口井总会好一些。   三来就是夏天快到了,井里温度会比其他地方凉快得多,要是有些没吃完的食物可以用篮子吊在井里,多少有些保鲜的功效,再加上井水凉沁沁的,很好做夏日里常吃的冷淘。   这一二三点一列出来,叶瑜就说服了他爷爷,直接拍板,让叶老二回头去找个打井师傅过来。   老鸭锅吃到最后,叶母往里边下了一把粗面条,面条吸汤且入味,一人一小碗刚好吃得干干净净。   叶瑜吃完后叹口气,摸着微鼓的肚子,意犹未尽地舔舔唇珠。   叶母一看就知道自己儿子喜欢吃这顿饭,她在心里记下,想着日后可以多做些。   等到雨停,叶老二便出了门,他们这几个村子因为临近柳河,所以不兴打井,但旁边有些没有河流流经的村子,几乎人人都是打井的好手,请他们上门打井也不需要耗费什么钱财,只需要自己把东西准备好,等打好井看着给他们些报酬就好。   叶老二可算是个风风火火的性子,没过几天就和离着县城老远的一个村子里的两个村民说好了,他们俩闲时会来叶家帮忙打井,只需要叶家包一顿午饭,至于报酬一人只要了一两银子。   他本想去县城买辘轳,辘轳一般是由一只摇把,一个滚桶,一个条井绳,一个长轴,两个支架组成,这玩意的本质就是一种木质的利用轮轴原理制成的工具,不算是很精细,但没点手艺的还真做不成。1;   然而那两个雇来的村民却说:“还有井桡,这两样东西不用去县城买,咱们村人人都会做,不如一起委托给我们。”   两个村民是一家的堂兄弟,都姓冯。   叶老二一听也没什么意见,两方便订下契约,约定从明日开始打井。   冯家两兄弟选中了院子西边一块地,冯大哥指着说:“你看这地上杂草跟别的地方相比,生长的如此茂密,下面肯定有地下水,估计挖几天就能出水。”   等确定了打井的地点,他们就开始用蝴蝶锥往下挖,挖出来的土扔进泥斗里,装满后拉出来倒在墙边,这些土依旧有用,可以垒成土墙或者土炕。   叶瑜瞧着他们家这地下水并不深,约莫只挖了十几米的样子便出了水,接下来叶老二和冯家兄弟一起用制作好的井桡加固井壁,再用重锤将其夯实,这可是个大工程,花费了足足半个月的时间。   不过把最困难的地方做完,接下来就简单得多,只需要在井边用石头围成六边形的围栏,把辘轳装好,井绳下坠着一个木桶,摇动把手把木桶浸入水中,再提起来的时候就能取上水来。   他们俩打井的手艺是真不错,黄老太到他们家来参观的时候更是赞不绝口,“你们家是在哪儿找来的井匠,我家也准备打个井,回头介绍给我呗。”   叶老太点点头,应道:“行,他们村离县城比较远,家家户户都贫穷,要的报酬也不多。”   比起距离县城更近的村落来说,离得越远就越贫穷,毕竟消息不灵通,只有货郎会时不时带些针头线脑到那些村子里,偶尔说一说外头的情况,至于村子里的产出只能盼着收货的商人过来,就算压价压得再狠,他们也没办法。   黄老太尝了一口舀上来的井水,“生喝味道都不错,咱们从柳河抬来的水可没这么好喝,不烧开了容易闹肚子。”   这井水生喝别有一番清甜甘洌。   叶老太也跟着喝了一口野茶水,放下杯子后,开口问:“吴家大娘的婚事定在什么时候?”   “得过了春耕,怎么说也得到五月末了。”   春耕期间家家户户都在忙,哪有功夫办酒?   “我想着招娣嫁过去的那户人家跟我家二儿媳还有些亲戚关系,回头办酒我家老二可得多帮衬着些。”   叶老太对吴家四个女孩观感都不错,如今好不容易有一个要脱离苦海,她可不是得替她高兴?   黄老太倒是若有所思地说:“我最近好像没听说吴老太有啥动静,她怎会如此安静?”   正在一边给衣服打补丁的叶大嫂插话道:“这事我知道,之前不是下过一场大雨嘛,吴老太也不知怎么就受了寒,郝大夫来开过药,可能就是因为她生病,所以才一直没有动静。”   “嘿,我说呢,原来是这样!”黄老太颇有些幸灾乐祸,她反正是对吴老太是一点好感都没有。   但她们都不知道的是,吴老太吃过几幅郝大夫开的药,中风的症状便好转不少,据郝大夫所说,若是一直按照这幅药方吃药,她过段时间兴许就能说话了。   然而这一切又因为这场风寒前功尽弃,甚至吴老太比之前状态还差,之前她至少还能「嗯啊」的叫唤,现在却脸斜得连声音都发不出来,郝大夫对此实在是无奈,只能再次换个方子。   黄老太一直在叶家待到傍晚,等聊完八卦才心满意足地离开。   她虽走了,但叶老太却始终记着黄老太说要打井的话,等叶老二回来就把这事告诉他,“你去找那冯家兄弟问问,看他们还接不接打井的活。”   正吸溜着大碴子粥的叶老二闻言抬起头,一拍大腿,激动道:“这不是巧了吗,冯家兄弟正好准备拉扯起来个打井队伍,他们想趁着农闲在附近村里接一些打井的工程,我明儿就跟他们去说一声。”   叶老二和冯家兄弟经过一起打井,几个人颇有些惺惺相惜的意思。   “那成,这事就交给你了。”叶老太直接说。   “您就放心吧。”   饭后,叶河就着黄豆大小的光亮开始念书,叶大嫂恨铁不成钢道:“叫你白天不背,都这么晚了还得点油灯,也不怕浪费。”   其实浪不浪费另说,最重要的是这灯伤眼啊,叶瑜瞧着油灯就皱眉,因此他提议道:“要不我们买几支蜡烛吧,油灯太昏暗了。”   叶老太算了算价格,然后才点头,“回头叫你爹从县城里买几支。”   蜡烛的光亮要比油灯亮得多,但最好还是白天把书背完,晚上就着灯容易近视。   然而叶河就是个在学习上有拖延症的,前一天还好好承诺要早早背书,第二天就把这件事抛在脑后,这不,今天又拖到了晚上。   因此等孩子们都睡了,叶大嫂跟老两口商量道:“河哥儿不是个适合念书的,前头褚家哥儿不是说他天生大力,适合学武吗,咱们看看能不能找个武师傅教他,有个巴子力气总比闲在家里强。”   叶老头皱着眉抽一口旱烟,“听你的,实在不行就让老二亲家教他打猎,男孩子有手有脚怎么都饿不死。”   更不用说他们家如今田地多,就算平分到每个人头上,都足够养活他们,只是叶河到底是男儿,总得有些本事,要不怎么养活一家老小。   “诶。”叶大嫂应一声。   她两儿一女,大儿子叶海现在不用她操心,大女儿桃花和二儿子叶河却还需要她帮衬。   像是桃花,她的针线活跟村子里年纪相仿的女孩们差得太远,连针脚都称不上细密,可得多练练。   作者有话说:   1:来自百度百科 第48章 绿豆汤   下过一场小雨, 就迎来了春耕的日子,为了耕地,叶家就连县城的铺子都暂时关门了。   他们家三十五亩地跟之前一样, 多数种的麦子和高粱, 也有一些种了粟、豆、黍等, 但他们家更喜欢种土豆和苞米,味道不错的同时也很饱腹。   而且这边天气太冷,种不了水稻,只能去县城里买南方产的各种白米, 价格确实昂贵,因此米饭并不是他们的主食。   叶家就算偶尔吃一顿大米饭,也是白米和高粱米混合的,上面铺着一层薄薄的白米,底下压着的几乎都是高粱米。   一大早叶家人就纷纷扛着农具去了田地里, 只剩几个孩子在家里。   叶瑜起床后去了私塾, 等放了学回到家就跟着叶老太开始做午饭,至于其他人则都在田里,中午并没有回家。   也没吃什么好的, 就是早上剩下的饼子, 配上一些酱菜。   但她们给在田里干活的叶家人做得却是实诚饭。   饭后叶瑜被叶老太留了个任务, 让他端着食盒去给他爹送饭。   路不远,约莫一刻钟就能到。   正在耕地的叶父见他过来,立刻直起身,将脚上的踏犁松开,接过食盒, 他打开一看, 眼里露出一抹惊讶。   “今日家里做的这是什么?”   只见一个又一个有成年人巴掌那么大的白米团子放在食盒里, 足足有五六个,旁边还搁着一个略大的竹筒,里头是青菜豆腐汤。   叶瑜指着那白米团子对叶父说:“爹您赶紧尝尝,这饭团子确实好吃,而且很方便,里面有肉有菜。”   这也是他灵机一动想起来的,饭团可以当成午饭送去给在田地里耕种的长辈们,它的做法简单,味道也很是不错,最重要的是只需要吃几个就能填饱肚子,很适合现在家里的情况。   家里剩余的白米全都做成了饭团,叶老太虽然心疼,但她想着春耕是个力气活,总得让家里人吃个饱肚,因此毫不吝啬。   叶父用叶瑜带来的水简单洗过手,擦干后拿起饭团就咬上一口,他嘴里最先感知到的是粒粒分明的米饭,口感偏硬,然后是腊肉的咸香劲道和萝卜干的酸辣,味道依次叠加,确实美味极了。   叶瑜期待地看着他爹,“味道如何?”   “好吃!”叶父三两口把饭团咽下去后,喝了一口汤,赞叹道:“这可比干吃窝窝头或者苞米面饼好多了。”   其实这属于简化版的饭团,真正的饭团制作时还需要海苔肉松和芝麻等材料,只是如今还没有这些材料,无法做出来。   食盒里五个饭团都被叶父给吃光了,随后他戴着草帽坐在树荫下,揽着叶瑜说:“你爹负责的这块地去年种的是高粱,今年该种苞米了。”   高粱增产的关键就是轮作倒茬,最理想的情况是和豆子苞米轮作。   叶瑜看着眼前犁到一半的田地,突然想起了水稻。   一直到叶父出声,他才发觉自己竟把这话说了出来。   “水稻得在暖和的地方种,像是南方,他们那里冬天不冷,水稻长得快,咱们这儿就不行了,还没等种子发芽呢,土地就给冻上了。”   又问:“宝哥儿喜欢吃白米吗?回头等粮商过来,咱们多买点。”   比起面食叶瑜确实更习惯吃米饭,他默默思索着,也不知道通过一些手段能不能培育出来能在寒冷地区种植的水稻。   比如说育种或者改良土壤,他接下来或许可以着重翻阅一下空间里关于这方面的书籍。   不过这也是个长期的过程,肯定是急不来的。   因此叶瑜开口问道:“爹,你知道南方水稻亩产有多少吗?”   叶父听到这个问题,抓抓下巴,想了下回答:“我记着去年粮商说江南那边风调雨顺,水稻亩产约有三百多市斤。”   他们这边的小麦亩产也不过将近二百市斤,由此可见水稻的产量之高。   叶父说到这儿,不由得咧着嘴抽口气,“怪不得人人都说苏湖熟,天下足。”   叶瑜此时也在心里感叹,杂交水稻真不愧被誉为第五大发明。   父子俩又聊了几句之后,叶父看看天色,见太阳没那么烈了,便站起身,嘱咐叶瑜道:“你带着食盒回去的时候走慢点,别着急。”   “我知道的。”叶瑜应一声。   他把食盒盖好,提着就往家里走,在路上刚好迎面碰上从另一块地赶来的叶母。   “宝哥儿,你爹还在田里吧?”叶母问道。   看到叶瑜点头,她就摸摸他的头,“快回去吧,你下午还要去私塾呢,看样子还有时间睡一觉。”   说完她就急匆匆往田里走,他们家这三十五亩地并不在一处,所以叶家人都是各负责一块,送饭自然也是分开送。   叶瑜到家的时候家里十分安静,只有叶敬和杏花坐在堂屋。   “宝哥儿,家里就我们三个,奶已经去了田里。”   叶瑜闻言点点头,他把食盒放下,然后叫上叶敬一起去地窖,从干燥的木箱里拿了一兜绿豆出来,虽是陈豆,但依旧翠绿。   “咱们煮一锅绿豆汤,等一会去私塾的时候给他们送过去。”   “好!”杏花激动地点头,在她看来这就好像是在玩过家家,感觉会很有意思。   叶瑜力气不够,所以他和叶敬一起抬起一盆水,将绿豆泡进去淘净,盆里凉沁沁的井水让他舒一口气,大热天把手放在凉水里浸泡实在是一件再舒服不过的事了。   绿豆泡完后他端起木盆对叶敬两个说:“你俩去院子里把劈好的柴拿进来。”   烧火这件事家里人人都会做,因此叶敬抱着柴禾走进灶房,没一会儿就把火给升了起来。   绿豆在锅里翻腾,一直到绿豆开花的时候,叶瑜把刚从后院摘来的金银花放进去一起煮。   随着时间的流逝,绿豆和金银花的香气渐渐蔓延在空气中,因此叶敬和杏花眼巴巴的望着锅里。   出锅前叶瑜算着时间倒进适量的白糖,等糖融化之后就能把绿豆汤盛出来了。   不需要冰镇,只要放在盆里自然晾凉就行,这样的绿豆汤消暑效果非常好。   “宝哥儿,我们可以先喝一碗吗?”叶敬吞吞口水,忍着馋意问。   “等晾凉之后吧,现在太烫了。”   嘴上虽这么说,但叶瑜还是拿了三个碗过来,用大勺舀了三份绿豆汤进去。   在这个过程里,叶敬和杏花直直盯着绿豆汤,时不时还咽一下口水。   这么一番折腾下来,中午基本已经过完了,剩下的时间也不够再睡个午觉,因此叶瑜也不准备睡了,他洗了把脸清醒一下,从屋里拿了个野梨啃。   他背着书囊出来就看见叶敬正埋头喝汤,边喝边被烫得抽气。   就这,还不忘感叹,“绿豆汤真好喝啊。”   “好喝就多喝点,你记得拿竹筒灌点绿豆汤,去私塾之后也能喝。”   叶瑜说完就拿出四个稍大点的竹筒,各自灌满,然后套上盖子放进筐里。   “嗯嗯。”叶敬连连点头,他喝完碗里的,连忙说:“宝哥儿你稍微等一会,我帮你拿。”   “没事,不着急。”   这时候绿豆汤也凉了,叶瑜端起碗一口气喝下,入口便是一阵香甜,绿豆已经被煮得软烂,跟汤融为一体,用舌头轻轻一抿就化做一道暖流滑入喉咙,明明还是温热的,但喝下去之后身体里隐隐的的燥热便消失了。   金银花和绿豆实在是好搭配,一个清凉一个解暑。   等叶敬背着书囊跑出来,两人提着筐走之前,叶瑜突然想起件事,他赶紧去灶房拿出一个布包。   说句实话,那一筐绿豆汤着实不轻,他们两个中途歇了好几次才到地方。   路上遇见好几位村民,有人开口问:“你俩这是去哪儿?”   叶瑜跟他打了声招呼,然后回答:“我们煮了点绿豆汤给爷奶他们送过去。”   “哦,那快去吧。”   那人看着兄弟俩走远的背影,不禁感慨道:“存叔家里这两个孩子真是又孝顺又聪明。”   “可不是,不过叶家老三小时候也是个聪慧的,看样子他儿子倒是像他。”   …   叶瑜可不知道他俩引起了村民的谈性,不过就算知道,他也不会有啥反应。   按照顺序,他俩第一个经过的是叶父和叶母耕种的田地,因此当叶母直起身喘口气的时候一眼就看见两个眼熟的身影,她把手搁在眼上,拍拍叶父的背,“你看那是不是宝哥儿他们。”   不用等叶父回答,因为他们已经走了过来,叶瑜把柳条筐放下,握了握拳来缓解手上勒痕的疼痛。   “爹娘,这是绿豆汤,你俩一会记得喝。”   叶母往里面一瞅,惊讶地问:“这是你们煮的?”   她问完又抬起叶瑜的手仔细查看,“没烫着吧?”   “当然没有,只是煮个绿豆汤而已。”   叶父接过竹筒之后,看筐里还有三个,心里便有了数,“剩下的要给你们爷奶送去?”   叶瑜点头,“是啊,爹娘,那我们先走了。”   “快去吧,千万别耽误了进学。”   等两人一走,叶父拔开竹筒上的盖子仰头喝一口,品味半晌方才惊讶开口:“味道是真不错。”   他原本以为不会那么好喝的,没想到跟外头店里卖的相比都不差。   叶母也尝了一口,接话道:“里面好像放了金银花,甜滋滋的,说起来还是咱们家宝哥儿脑瓜子好使,各种新鲜吃食都能想出来。”   两人轮流喝完绿豆汤,只感觉身上越发有劲,不知不觉便把田里的活干完了,离开的时候天甚至还亮着。   另一边叶瑜把竹筒一一送过去,随即得到了长辈们异口同声地夸奖。   他奶还说:“你们别拿着筐了,就放在田里,等我们回去的时候正好带走。”   因此两个人去私塾的时候就是双手空空,这让中午一直待在私塾里的叶河不由眼睛一暗。   他失落地说:“你俩咋没带吃的。”   叶瑜把书囊放在桌子上,“先生没给你吃饭吗?”   “吃是吃了,但不敢吃啊。”叶河苦着脸说:“我背完书就快到点了。”   “谁叫你背了一晚上都没背下来。”叶瑜说完从书囊里掏出布包,“喏,别哭丧着脸了,给你带的饭团,可好吃了,赶紧趁先生没来吃了。”   叶敬也依依不舍地把绿豆汤拿出来。   叶河看着桌上的两样东西,差点流下眼泪,“我就知道你俩对我最好。”   说完他就狼吞虎咽地吃完一整个饭团,照叶瑜所想,幸好饭团没味,要不然肯定熏得满屋子都是。   他喝完绿豆汤后,满足地叹口气,摸着肚子说:“这下总算是吃饱了。”   叶瑜把布包叠好收起来,刚巧这时候叶先生便走了进来,他环视一圈,摸着胡子笑说:“今日有个好消息,咱们私塾里两个去考黑河书院的学生全都通过了。”   两个人分别是王树和叶先生的长子。   “你们可得好生向他们学习,日后能考进黑河书院才是最好。”   叶先生说完就宣布道:“你们描红也有三个月了,该正式开始练字了,要知道光会念书可不成,字也很重要,写得一笔好字总会比旁人更得考官的青睐。”   叶瑜明白,这不就是所谓的卷面分?他虽然不准备走科举之路,但写字依旧很重要,要是写得跟狗爬似的,首先他自己都看不过眼。   铺在桌面上的纸微微泛黄,叶瑜用镇纸将其压住,然后一点点把墨研磨开。   “写字的时候姿势要正确,”叶先生拿着戒尺在屋里转动,半晌停下脚步,站在叶明辉身后说:“你来说说什么样的姿势才是正确的。”   叶明辉被吓了一跳,手里的笔差点飞出去,他站起身,磕磕绊绊地答:“就是…双脚要平放在地上,背挺直,眼睛…眼睛要注视着纸张…”   说到这儿,他实在是不知道还有什么。   叶先生只得无奈地让他坐下,随后开口:“简单来说就是双脚平放,双手据案,把肩放平,背挺直,头放正,目注纸上。”   他用戒尺帮学生们改正姿势,一直到所有人都挺直肩背的时候,他才点点头,继续教导:“握笔也是有讲究的,要记住指实掌虚,执笔在指,运笔在腕,写字靠的是手腕的力气,手腕要是没力气,字绝对写不好。”   “你们回家后可以逐步练习枕腕、提腕、悬腕,以此来锻炼手腕的力量。”   叶瑜用毛笔尖均匀的沾上墨汁,按照叶先生所教授的中锋、侧锋、卧锋的不同笔法在纸上写下一个字,瑜。   写了半天才写完,放下笔后,他看着纸上并不能称得上是横平竖直的字体脸一红,毛笔软塌塌的,就算已经坚持描了两个月的红,如今他用起来依旧不算顺手。   叶先生倒是觉得很正常,能看出来叶瑜是用心练习过的,只是人小手不稳,所以写出来的字不算好看。   他用戒尺点一点纸上的字,“写得不错,只是须得注意,笔尖上的墨不宜过多或者过少,要不然就会像这里一样,墨迹不均。”   “这个字算是难的,你可以先从简单的练起,只要把偏旁部首都练熟了,写其他的字就很顺畅了,要是怕浪费笔墨,可以削一根树枝,在沙地上练习。”   要是其他书院的先生知道叶先生这么说,肯定气得吹胡子瞪眼,写字这般清贵的事,怎么能用树枝在沙地上写,实在是有辱斯文,然而在叶先生看来,他们这些农家人,能送孩子进学就已经是很好了,节省些并不是坏事。   叶瑜听完点点头,他再次沾墨的时候就在砚台边缘把多余的墨汁抹掉,在纸上重新写了几个简单的字,其实也没比瑜字简单到哪里去,顶多就是少那么几划。   这样写出来的字果然是比之前要端正一些。   一个下午就在叶瑜不停地练字中度过了,学生离开之前,叶先生还特别嘱咐道:“最近村子里忙着春耕,你们若是没空,尽可请假。”   原本私塾该放春假的,但叶先生没放,他觉得如今私塾里的几个孩子年岁都不大,就算放假他们在家里也做不了什么事,还不如跟着他多学点东西。   收拾完东西,叶瑜几人排成一行往家里走,在路上叶河向两个弟弟询问道:“你们说咱们家忙得过来吗?要不然我请假去帮他们吧。”   叶瑜白他一眼,“可千万别,你信不信,一旦你跟奶说了这件事,就得被骂一通。”   “也是。”叶河面上露出些许惆怅。   叶瑜本想劝他,然而还没等他开口,叶河却突然振奋精神,“我娘说我爹在县城给我找了个武学先生,只要我通过他的考验,他就能收我为徒。”   这件事家里人差不多都知道了,那位武师傅原先在镖局干活,年纪大了之后回到家乡开了个武馆,收徒不多,要不是因为叶河确实有一副好天资,他也不会松口。   “我以后也可以走镖,说不准还能遇上江湖好汉。”   叶河说着眼睛就更亮了,“就像戏文里说的那样。”   看着他兴奋的样子,叶瑜想,也许这才是最适合他二哥的一条路。   作者有话说:   感谢在2022-05-12 19:37:53-2022-05-14 19:54:48期间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感谢投出地雷的小天使:吃猛女一拳 2个;陆小凤、池中的月亮 1个;   感谢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风风火火、白日梦 20瓶;夏打盹、池中的月亮、秋逝星辰 10瓶;绩笑笑 5瓶;爱自己 1瓶;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第49章 羊毛   “河哥儿在家的时候我嫌弃他吵, 但他猛地离开了,我还真有些不习惯。”   叶大嫂把皂角粉拿出来撒在衣服上边敲打边说:“这难不成就是所谓的远香近臭?”   叶河已经去了武馆,说句实话, 那位武师傅确实是真心收徒的, 在他通过考验后, 就找了个好日子正式行拜师礼。   “武师傅人挺好,自掏腰包买药材给河哥儿打熬筋骨,而且上次我去见他的时候,甚至还有师兄教他念书。”   一说到这儿, 连叶老太都不由得笑出声,“河哥儿还想着去了武馆就不用念书,哪有这样的道理,他不识字的话连书都看不懂。”   “可不是。”叶大嫂应道。   叶母坐在木凳上用胳膊擦擦汗,她抬头看了一眼天空中明媚的阳光, “这天气是越来越热了, 只在外边待一小会就头晕目眩的。”   叶老太闻言点点头,“宝哥儿说咱家里的几只羊也该剃毛了,正好洗完衣服回去就动手。”   妯娌几个在聊天的时候很快也把手下的衣服给洗完了, 她们端着木盆回家, 将衣服晾晒在支好的晾衣杆上。   只见耀眼的阳光下是深深浅浅的衣服随风飘动, 远远望去竟有一种安宁的气息传来。   窝棚里的两大两小四只羊嘴里正嚼着尤带水滴的苜蓿,见叶老太拿着剪子走进来也没停嘴,反而是往她身边凑凑。   叶老太挨个摸了摸它们身上的毛,紧接着对叶母说:“这毛可真厚,确实得早点剪了, 要不然它们迟早得中暑。”   可别以为只有人会中暑, 许多动物也会。   剪羊毛也不是件容易的事, 再加上家里男人们都在田地里干活,所以最后下手的也就是叶老太和三个媳妇。   叶老太先是给她们做示范,拿剪子从羊的腹部开始剪毛,一直到把尾巴上的毛也剪的干干净净,大约半个时辰之后,原本圆滚滚的羊就清瘦了一圈,看着清爽不少。   四只羊由几个人分工合作,不知不觉天色便暗了下来,沉浸在剪羊毛中的叶老太她们直到眼前出现重影才发觉已经这么晚了。   桃花点燃蜡烛放在灯台上,“奶,你们要不先吃饭呗,剩下的明天再弄。”   晚饭是她带着弟妹们一起做的,结果她饭都做完了,羊毛还没剪完。   叶老太直起身捶捶腰,叹道:“果然是人老了,只是给四只羊剪毛就用了这么长时间。”   叶母把剪下来的羊毛团在一起扔进筐里,她估算了下剩下的活,然后说:“没剩多少活了,娘你先去吃饭,我们再待一会就能全部干完。”   “是啊娘,今天晚饭是桃花做的,也不知道做得如何,您跟着去瞧瞧,要是不行还能补救。”叶大嫂接着劝道。   叶老太也没拒绝,她站起来活动了下手脚,走之前又吩咐桃花,“你再去拿几根蜡烛过来,这里还是不够亮。”   “诶。”桃花清脆地应了一声。   做好的晚饭已经被盛出来放在炕桌上,因为怕饭香引来虫子,上面还盖着一个盖帘子。   叶老太掀开看看,做得也简单,就是一篮子红枣馒头和一盘油面饼,旁边是榨菜丝和萝卜干。   荷花把碗端出来,补充道:“我们还煮了面疙瘩。”   “做得好。”叶老太笑眯眯的夸赞一句。   陆陆续续的,叶家男人们都拎着各种耕地的工具回来了,叶老头先是喝了一大碗茶水解渴,这才开口问:“今天吃饭怎么这么晚?”   “我在剪羊毛,这饭还是桃花带着人做的,”叶老太给他们一人盛了一碗面疙瘩,“看着卖相实在不错,咱们赶紧尝尝。”   说完她又高声喊道:“宝哥儿快过来吃饭了。”   正在院子里练字的叶瑜听到唤声连忙站起身拍拍手,再用井水把手洗干净,进屋的时候刚好看见他奶把盛好的面疙瘩放在他的位置上。   所谓红枣馒头就是在馒头上放了一颗红枣,味道微甜,口感暄软,那一颗红枣更是点睛之笔,让馒头变得更香甜几分。   吃着吃着,叶瑜突然拿手拍了下脸,想把蚊虫给赶走。   叶老太看见他动作,皱了下眉,说:“这蚊虫是越来越多,也越来越毒了,今天晚上就得把帐幔挂上,回头还要烧艾草蒿草驱虫。”   一到这个季节各种蛇虫鼠蚁就都冒头了,尤其是水泡子旁边,各种蚊虫嗡嗡作响,吵得人心烦意乱。   反正就是说各个季节都有优缺点,端看你怎么想了。   直到他们快吃完饭了,叶母她们才满脸疲惫的过来。   “剪下来的羊毛已经放进盆里了,剩下的等明天再做吧。”   叶老太点点头,赶紧说:“你们快来吃饭。”   最近家里在干体力活,因此都是胃口大开,馒头和油饼被吃得一干二净,咸菜也一点没剩下。   吃完饭后叶瑜洗了个澡,他刚上床就看见他娘抱着一床帐幔走进来,这也就是蚊帐,只不过比起现代那样轻薄且清爽的蚊帐来说,帐幔就显得十分厚重了,幸好颜色是浅淡的青色,所以还能接受。   叶母上床把帐幔撑开挂在墙上,嘱咐叶瑜道:“要是晚上有蚊子记得过来叫我,我给你抓一下。”   “娘,我知道的。”叶瑜虽嘴上答应,但他心里却觉得他娘这段时间尤其疲累,若没有大事,他肯定不会半夜打扰她睡觉的。   “做个好梦。”叶母俯身在叶瑜额头上亲一口。   她离开前还特地吹灭油灯,在昏暗的坏境里叶瑜躺在床上想了想,伸手从炕柜里掏出一个荷包,他用手指摩挲了下里面的田黄石印章,尤其是印章下凹凸不平的字体。   褚握瑾。   也不知道他现在如何。   而被叶瑜惦记的人此时刚翻身下马,身后跟着护卫,一起走进路边的一家客栈里。   他们进门的动静惊醒了正在打瞌睡的店小二,店小二也是个有眼力见的,一看他们打扮就知道是贵客,因此连忙站起身招呼道:“客人快进来歇歇,请问您是打尖还是住店?”   他问的是被众人围在中间的褚绪风。   褚绪风回道:“先给我们上一桌饭食,然后再开两个房间。”   他这回带了三个护卫,按照顺序分别是贾一、贾二、贾三,都是褚将军专门为他培养的护卫。   店小二一甩白巾,拎来一壶茶水给他们一一斟满,“好嘞,还请您喝杯茶稍等一会。”   客栈里的饭食自然称不上美味,不过他们几个也不挑,风餐露宿这么多天,能有口热乎的吃就算不错了。   吃完饭,贾三禀报:“少爷,按照现在的速度大约还有五天就能到黑河县。”   这速度属实不算慢了,因此褚绪风颔首道:“你们今晚好生休息,明天可以晚一点出发。”   其余三人对此并无异议。   他又叫来店小二,“这位店家,还得麻烦你给我们烧几桶水。”   店小二闻言爽朗一笑,“哪里用得着麻烦这个词呢,您在房间里稍候片刻便好。”   他们一行四个人,两两分开居住,褚绪风和贾一住一间,这房间尤其简陋,但褚绪风却没说什么嫌弃的话。   等店小二提着热水过来之后,他简单梳洗了一下,躺在床上的时候不由得想到叶瑜见到他的样子,会是惊讶或者高兴吗。   算算日子,他们也有接近半年没见过了。   不过接下来他们将会在黑河县待上很长一段时间,想来这些日子里应是会常常见面的。   伴随着以上的想法,褚绪风当晚做了一个好梦。   ——   叶瑜第二天早上不知怎的突然打了个喷嚏,顿时让叶母紧张起来,“怎么了?有哪里不舒服吗?”   “没有不舒服,可能是有人想我了。”叶瑜摸摸下巴,若有所思地说:“大概是二哥念着我?”   叶母没理他的玩笑话,反而抬手测了测他额头的温度,见没什么变化,这才松开眉头,“还是要多注意,不舒服的话一定要说。”   叶瑜安慰道:“您就放心吧。”   等叶瑜和叶敬背着书囊去私塾之后,叶老太她们就开始处理昨天剪下来的羊毛。   一筐羊毛颜色并不洁白,有的泛黄,有的染着灰黑色,显得十分肮脏。   而且羊毛结块十分严重,纠缠在一起的样子让人无处下手。   不过叶瑜早就把洗毛的方法教给了叶老太,所以处理羊毛对她来说不算是件难事。   只是很麻烦,毕竟没有工具,只能手动开毛除杂,幸好家里人都是有耐心的,她们细细把纤维松开,紧接着在木盆里放入皂角粉,把羊毛泡进去,这是因为皂角粉可以有效去除羊毛上的油脂和脏污。   泡上两个时辰,羊毛就洗干净了一半,接下来就需要换好几次水把羊毛彻底洗净。   所有事情做完已经到了日头最烈的时候,因此叶老太把拧干水的羊毛铺开,准备用阳光晒干。   据叶瑜从书中看来,这之后其实还有一个步骤,那就是用硫酸溶液溶解羊毛里的植物性杂质,但因为他现在没办法获得硫酸溶液,所以只能暂时将其忽略掉。   索性他们家不经常放牧,羊身上沾上的植物性杂质并不算多。   接下来就是把净毛梳成条状,将其拉长拧实。   伴随着叶老太她们的动作,结实的毛线便渐渐成型,绕成一团放在小筐里。   一团毛线约有三两,而一只羊身上可用的羊毛大约有三千克,也就是六十两,那么四只羊平均下来就是二百四十两,可以做接近二十件羊毛衣。   在叶瑜看来,这数量可算不上少,家里的羊出毛率属实不低,这样也好,羊毛可以编织成羊毛衫、地毯、围巾、手套等,用处极大。 第50章 棒针和毛线   叶瑜挑了几根长且直的竹子刨开, 将其分割成挺直的竹片,然后和他二伯一起把竹片磨成圆形,两边呈现出尖头的形状, 这时候棒针已经初具雏形, 只是表面粗糙, 摸起来略显硌手,还需要用磨刀石进行二次打磨。   叶老二边打磨边端详,半晌递给叶瑜,问:“宝哥儿这样可以吗?”   “可以了, 辛苦二伯您了。”   棒针触手光滑,只是叶瑜摸上去的时候依旧能感到有些发涩,他想了想从炕柜里拿出擦脸油,用食指剜出一块均匀的抹在棒针上,棒针瞬间就变得油光发亮。   “这叫什么?”叶老太拿起来好奇地问。   “叫棒针。”叶瑜生疏地拿棒针比划着, 他从没织过毛衣, 不过昨晚上刚从书上看过,具体步骤现在倒是还记得。   貌似要起四十针?叶瑜因为不熟练,动作便慢了些, 半天都没织出个所以然来, 叶老太一看这情况就连忙接过棒针, “我来吧,你在旁边教我。”   她显然是十分手巧,在叶瑜手里一点都不听话的棒针,在她手里就显得格外得心应手。   在叶瑜的指导下,叶老太很快就起针成功, 只见一根棒针上缠着密密麻麻的小圈。   接下来就是不停的上针下针把毛衣编织成型, 至于花样, 叶瑜只挑了一种最简单的,这种花样织好后形似麦穗,看起来简单却又不失美丽。   只是新手织完一件毛衣,至少需要一个半月,因此叶家人再好奇毛衣长什么样,现在也没办法亲自看到。   但没有毛衣,可以有羊毛袜子或者羊毛手套,这两个体积小,织起来也更轻松,妯娌三个没过几天就各织出来一个。   叶老太放下手里的毛衣,摸着羊毛袜说:“倒是比现在穿的袜子更小巧轻便些,就是不知道穿起来怎么样。”   现在穷人可穿不起袜子,就算他们家穿的也是麻布缝制成的,上面缝有一个系带,穿的时候得把带子系上,麻烦不说,还甚是磨脚。   叶瑜的脚曾经就被那种袜子磨破过,后来他娘专门为他买了棉布缝制成袜子,这才好上不少。   “奶你先试试。”叶瑜比划了下袜子的大小,心里就有了数,看来他娘是特地编了个略大的,家里几个大人都能穿。   叶老太也没推辞,她拿着袜子进屋穿上,出来的时候还跺跺脚,脸上瞬间浮现出惊讶之色,“竟然如此暖和,一点都不磨脚。”   叶瑜听到她说的话心里一定,果然不出他所料,就算羊毛袜缺点再怎么多,总比现在他们脚上穿的袜子要好。   因为没有染色,所以羊毛袜颜色并不好看,那种黄白色略有些显脏,但这是穿在鞋子里的,又露不出来,这一点缺点并不碍事。   既然羊毛袜得到了家里所有人的喜爱,那羊毛手套自然也不例外,比起皮手套闷汗又不方便活动来说,羊毛手套就显得格外轻便,而且据叶瑜所知,羊毛还可以编织成半指手套,那就更方便了。   “羊毛竟然能编织成这样好的东西。”   叶老二惊讶极了,他爱不释手地拿着叶二嫂给他编织出来的两双袜子。   叶瑜却说:“羊毛袜在春秋冬穿起来很暖和,但是在夏天就不太行,太热了。”   叶老二闻言摇摇头,不赞同道:“就算只能穿三个季节也是很好的,夏天谁还穿袜子啊,咱们村里有些不讲究的直接光脚穿草鞋。”   倒也是,实在不行在夏天就专门缝制几双棉布袜子,而且他们这边寒冷的天气会持续得更久,从这一点看来,羊毛袜实在是个好物件。   叶瑜想到这儿,突然记起来褚绪风好像说过他所在的边城家家户户都养羊,那地方肯定是不缺羊毛的,这法子倒是可以跟他一起合作,将编织出来的羊毛制品贩卖出去。   俗话说得好,有的事情是经不起念叨的。   他刚想起褚绪风,当天下午放学后就在门口看见一身素色澜衫白玉扣,长相清绝至极的褚绪风在对他微笑。   “好久不见。”   叶瑜满脸惊讶,“你怎么来了?”   这话一说,他总感觉好像有哪里不对,又连忙改口道:“我的意思是你在这儿还有什么事吗?”   好像越说越不对劲了,叶瑜绝望地闭上嘴。   好在褚绪风理解了他的意思,上前拍拍他的肩,笑着说:“接下来一段时间我会待在黑河县。”   叶瑜拉着他的手就往屋里走,“你快进来,奶奶昨天还在念着你。”   刚走进来,他就迫不及待地喊:“奶,你来看谁来了。”   叶老太掀开门帘,在看到褚绪风之后眼睛一亮,激动地招呼道:“绪哥儿来了!快进来歇歇。”   褚绪风被叶瑜安置在凳子上,他一进来就闻到淡淡的香气,于是开口问:“什么东西这么香?”   叶瑜仔细嗅嗅,这才回答:“我娘正在灶房做羊奶糕,你闻到的许是羊奶的香味。”   羊奶?褚绪风心里疑惑,羊奶怎么会有一股烟味。   还是叶老太解了他的惑,“估计是先前烧的艾蒿味没散完,再加上门上挂着的艾草包。”   这样就说得通了,不过褚绪风很快又有了新的疑问,“这羊奶糕是何物?”   他从小在边城长大,不是没喝过羊奶,而且他爹也是想尽所有办法想把羊毛里的膻味去除,希望能让边城养羊的兵卒手头更宽裕一些,然而却一直没效果,就算把羊奶做成糕点味道依旧不好。   叶瑜神秘地说:“一会等我娘做完你尝尝就知道了。”   在他看来,羊奶和羊奶糕也是可以和褚绪风合作的吃食。   他说完这话想了想,放下手里的书囊,去灶房端了两碗热羊奶过来,分别放在褚绪风和贾一手边。   “先来一碗热腾腾的羊奶。”   褚绪风端起碗抿一口,乳香味浓郁的羊奶一入口就让他一阵惊艳,羊奶的味道十分厚重,犹如蜜糖一般,在尾调上有一点膻味,但这并不影响它的美味,反而更衬托出香甜。   “怎么样?”叶瑜睁着一双亮晶晶的猫眼望着他。   “好喝!”褚绪风赞美道,他放下后,沉思半晌,“你们可是有去除羊奶膻味的办法。”   虽是问句,却是肯定的语气。   叶瑜并没有意外,他又拿出羊毛袜和羊毛手套放在他们面前。   “这是用羊毛做的,我记得靖边城家家户户都养羊是吧。”   他的言下之意自然不言而喻。   褚绪风闻言再次陷入沉思,手上不停地摩挲着羊毛袜,一副若有所思的样子。   叶瑜指指自己屋子,说:“你可以去屋里穿上试试看,尺寸应该没错。”   “好。”   褚绪风应一声,然后拿着袜子进屋换上,他刚穿上鞋往地上一站,就感觉袜子已经充分包裹住他的脚,柔软且舒适,跟普通的袜子比起来,这双羊毛袜更加亲和贴肤,丝毫没有松垮的地方。   除了夏天穿起来有些捂脚以外,没什么其他的毛病。   他若有所思,在眼睛望向桌子上的羊毛手套的时候,他脑子里又浮现出许多念头,比如靖边城养的那么些羊除了杀掉吃肉以外,终于有了其他的用途。   羊奶可以做点心,羊毛可以编织。   他爹心心念念了那么久的致富方法没想到竟以这样的方式呈现在他面前。   等褚绪风出来,叶母已经把一盘羊奶糕端了出来,它们层层叠叠地挤在一起,看着就极为诱人。   家门口正有村里人在等候着,一看到她盆里里的羊奶糕就围上来,各自挑选起来,基本人人都买了一份。   有人掏钱的时候十分肉疼,但一把羊奶糕拿到手里就顾不得钱了,满心满眼都是香甜的羊奶糕。   褚绪风认真看了一会,在听到叶瑜叫他名字后才转身进去。   “你们也吃几块羊奶糕垫垫肚子,奶奶已经去灶房做晚饭了,今天可算是有口福,刚好家里有新鲜的鲤鱼,可以做红烧鲤鱼吃。”   羊奶糕的美味不用再过多赘述,反正褚绪风和贾一两人吃得是赞不绝口。   晚饭时,叶老太询问他道:“你如今可有住的地方?”   褚绪风放下筷子回答:“您放心,我这次过来带了三个护卫,会一起住在外祖家里。”   他外祖郑家,外祖父致仕前是朝中二品大员,然而子孙后代不争气,这么些年下来,最出息的儿子不过才官至黑河县县令。   这次来也是因为外祖母病重,许是熬不过几个月,所以他得替他娘来尽孝。   叶家人早就知道他外祖是谁,因此都放下心来,不再多说什么。   褚绪风过来的时候本就不早,吃完饭之后他们俩就得离开了。   叶瑜送他们到村口,在微醺的晚风中把田黄石印章拿出来放在褚绪风手掌上。   “呐,物归原主。我可是好好帮你保存着呢。”   褚绪风握紧印章,用另一只手摸摸叶瑜的头,“那就谢谢宝哥儿了。”   他走之前好像又想到了什么,停下脚步,问:“你那枚田黄石可请人雕刻了?”   叶瑜听到问话摇摇头,回答道:“短短这么一段时间里,去哪找手艺好的雕刻大师呢。”   “那不妨把田黄石交给我,给我雕刻印章的大师已经回到靖边城,回头等他雕刻完我再给你送过来。”   褚绪风看见叶瑜脸上的犹豫,便解释道:“我爹于廖大师有恩,而且他视好材料如命,这么一块田黄石就算让他倒贴来雕刻,想来他也是愿意的。”   叶瑜感觉他说的应该是实话,便把自己那块田黄石也给了他。   “名字刻叶瑜吗?”   “不,就一个瑜字吧。”   瑜者,玉之光彩也。   叶瑜目送他俩远去,等到看不见背影的时候才;   转身回家,他跟正在油灯下编织毛衣的叶老太商量,“奶,明天私塾不上学,我想跟二伯去一趟县城找我爹。”   得跟他爹商量一下这羊毛生意该如何做才好。   叶老太点点头,“去吧,正巧河哥儿也是明日放假,你俩一起接他回家。”   武馆规定是每月月中可以休三天,这三天自然是弟子们跟家人团聚的日子。   “没问题!”叶瑜想到他二哥,一个月没见他还怪想的。   “奶,这灯这么暗,你别织了,等明天再说。”   叶老太停下手,摸摸他的头,欣慰道:“乖宝都知道心疼奶奶了,行,我不织了,放着明天再说。”   “你快去洗漱吧。”   在晚上睡觉之前,叶母拿烧好的艾蒿在屋里四处熏一遍,对此她很是不厌其烦。   “你刚出生那会儿,夏天没勤熏屋子,结果半夜家里爬进来一条长虫,幸好是没毒的,就算如此也是把人吓了一跳。”   叶瑜其实挺怕无骨动物,尤其是像蛇这样的,他听完便缩缩脑袋,“真可怕。”   “可不是,不过你也别怕,这么些年来也就那一次进了长虫,只要每天熏一遍,那些蛇虫鼠蚁也不愿意往散发着厌恶味道地方爬。”   “还有我给你缝制的香囊,记得每天都戴在身上,那也是驱蚊虫的。”   叶瑜闻言乖乖点头,又是一夜无梦。   第二天一早叶老二就驾着驴车带上叶瑜去了县城,驴车上满是杀好的鸡鸭鹅,还有各种白菜冬瓜这样的素菜。   正在店铺里布置东西叶父看叶瑜进来,连忙往前几步,“宝哥儿你怎么来了?”   叶瑜把他关于合作的想法一五一十告诉他爹,一来他们有主意,褚家有材料,刚好联合;二来褚家毕竟家大业大,如果有那觊觎方子的人,褚家便能抵挡一二。   最重要的是他从褚绪风口中得知,靖边城基本属于兵民混住的城市,有许多兵卒都会在当地成家,因而也形成了那里独特的氛围。   而且当朝皇帝重文轻武,每次送过来的军费都是缺斤少两的,更别提城外流寇肆虐,不知道每个月都要打上多少次仗,这些支出光靠军费肯定是不够,大多都要褚将军自己想办法。   若是他们真能合作,应该是能改善当地居民的生活条件,至少…   叶瑜想到,至少不能让流血流汗的兵卒吃糠咽菜吧。   叶父没想到他儿子竟然想得这么长远,他沉思半晌,果断开口:“这事你先叫我好好想想。”   “好。”   这并不是件小事,叶父肯定是要好好考虑的。 第51章 鸡丝凉面   因为叶瑜正好来了, 所以他就帮着叶父在店里招呼客人,虽然他人小力薄,但算算账还是能做到的。   有常来店里的客人看见柜台里站着个粉雕玉琢的小儿在一本正经地算账, 便笑出声来, 跟叶父说:“这是你家孩子?都能帮你收钱了, 当真是聪颖。”   叶父慈爱地摸摸他的头,谦虚道:“这孩子于算数一道上倒是颇具天赋。”   这一上午依旧是宾客盈门,卖到中午他们准备好的卤味几乎已经全部卖空,只剩下些边角料, 叶父见此直接把那些拢了拢,放进一个盘子里,端到饭桌上当作一道菜吃。   因为叶瑜在山上找到不少新的香辛料,比如说甘草、草果之类的,所以他们现在用的卤料跟之前相比已经是天差地别, 也因此现在铺子里售卖的卤味味道会更美味几分。   叶瑜在啃一只卤鸡爪, 咸香麻辣的味道堪比现代的小零食,叫人一直停不下嘴。   “下午咱们得再卤一锅来卖,我原本以为夏天不会比冬天卖得好, 但没想到, 天越热竟卖得越多。”   叶父对此颇有些纳闷, 卤味偏咸偏辣,怎么想在夏天的销量都不该比得上冬天啊。   他不知道有个词叫叛逆,人呢,就是越冷的天越爱吃冰糕,越热的天越爱吃火锅, 讲究个热辣滚烫, 更别说他们家的卤味很是开胃, 大夏天的就着卤味很快就能将一碗饭吃下去。   叶瑜最喜欢吃他们家卤出来的鸡胗,肉很紧实,一咬下去非常弹牙,又辣又爽。   叶父见状把盘子里的鸡胗往他那里拨了拨,嘴上却说:“这东西太辣了,你还是少吃点好。”   “我就吃这一顿。”叶瑜说到这突然怀念起现代各种小吃。   麻辣烫,小龙虾,臭豆腐,烤冷面…   他偷偷擦了下嘴角,迟早有一天他要把这些小吃复刻出来。   一顿饭吃完,叶父问他们,“你们一会要去接河哥儿回家吗?”   叶瑜点点头,“是的,去武馆。”   “好,路上注意安全。”叶父嘱咐了两句,就当他们离开。   从铺子离开之后,叶老大按照记忆里的路线带着叶瑜走到一座宅子门口,门口立有两座石狮子,正是一派威严景象。   叶瑜抬头一看,门上的牌匾刻着几个字-兴隆武馆。   他们上前敲门,不多时便有人将门打开,得知他俩来意后,那人把他们请进来,“叶河师弟今日的训练任务还没完成,得麻烦你们稍候片刻。”   叶瑜随着他走进宅院,只见它内部空间极大,是两进的宅子,院子里空旷至极,只放有数个梅花桩和木人桩,墙角还堆着些沙袋。   此时正有弟子在院子里击打着木人桩,人体与木头发出的碰撞声让叶瑜听着都手疼。   引路的人把他俩请进堂屋,紧接着端上来一壶茶给他们斟上。   等屋里没人的时候,叶老大这才松了口气,小声对叶瑜说:“这里可真气派,我都不敢说话。”   叶瑜能理解他的感受,武馆装修主要用的是深色原木,用色极简,因此显得十分刚硬严肃,让人看了竟不敢随意说话。   不过他也知道该说什么才能让他大伯放心。   “正因如此二哥才能学到更多。”   果然这话一出,叶老大立刻挺直腰板,喜道:“老二是极淘气的,武师傅可得好好教导他,不听话就直接打手掌,千万别客气。”   而叶河从他师兄那里得知他爹和他弟来接他,因此刚扎完马步,连衣裳都没来得及换,他高高兴兴地跑过来就听到他爹说的这一番话。   “爹!你怎么能这么说我。”他嚷嚷起来。   叶瑜闻言站起身,好好打量了一下已经有一个月没见的二哥,看到他第一眼,叶瑜脑海里浮现的想法竟是他哥长高不少。   叶老大是很传统的父亲,他听到儿子的话虽然心虚,但并不接话,反而开始转移话题,“你训练做完了吗?在武馆可有听师傅的话?”   “做完了,等我回去收拾个东西咱们就能走。”叶河用帕子擦擦汗,然后拍着胸脯说:“我当然有听师傅的话,我可是师傅最贴心的徒弟。”   叶河是武师傅收的最后一个徒弟,同时也是最小的徒弟,像他们这样的亲传弟子是拜过天地,日后要为师傅尽孝的,而外头那些普通徒弟就是送过来随便学学,学得如何也没人关心。   他说完这话眼睛还往左右瞟了瞟,一副做贼的样子。   随着他的动作便有一股汗臭味传来,叶老大抽抽鼻子,顿时被熏得一激灵,他连忙用手把鼻子捂住,嫌弃开口:“你还不赶紧去洗澡换件衣服,这一身味也不嫌难受。”   叶河闻言举起胳膊闻闻,面上一派无辜,“有味吗?我怎么没闻到啊。”   这次答话的就不是叶老大了,而是那个引路的师兄,他端着一盘点心吐槽,“你昨儿晚上忘了洗澡,睡床上熏了我一晚。”   “意外意外。”叶河摸着脑袋憨笑道:“我这就去洗澡。”   “爹和宝哥儿你俩再稍微等一会,我马上回来。”   还没等叶老大说话,他就跑去了后院厢房,那边时时刻刻有药浴备着。   他师兄无奈地摇摇头,把点心放在桌上,“也别干等着,来吃几块点心。”   青瓷的盘子里摆着五块浅黄色的点心,每块上面嵌着一朵桂花,十分精致好看。   是桂花糕。   叶瑜被它的样子给惊艳到了,欣赏半晌才拿起一块放在嘴里,香甜绵软的桂花香气瞬间盈满口腔,要非说一个缺点,那就是吃多了容易噎得慌,不过只要配上一杯茶,这种情况就会缓解很多。   其实糕点就应该配上茶吃,一口糕点三口茶,等吃完一块也就消磨了一下午的时间。   说句实话叶瑜是真没耐心把一块点心分成五六口吃完,因此他只吃了一块就用帕子擦干净手,坐在那儿垂眸喝茶。   显然叶老大也吃不来这么细致的点心,他囫囵吞枣吃了两块,也不知道有没有尝出味来。   不过这时候叶河已经背着行囊急匆匆地出来了,他走之前还不忘把盘子里剩下的那一块桂花糕整个塞进嘴里。   刚坐上驴车就被噎得直翻白眼,叶瑜无奈极了,把手边装有绿豆汤的竹筒递过去。   叶河喝了半桶绿豆汤才把堵在嗓子眼里桂花糕顺下去,他舒口气,“谢谢宝哥儿。”   “我跟你说,武馆厨娘做的饭还没有咱奶做的好吃呢,唯有做得一手好糕点,桂花糕和绿豆糕的味道都很好。”除了噎得慌。   “那你回去可得好好吃一顿。”叶瑜说完又仔细从上到下看他一遍,“我看你壮实了不少。”   如果说他原本是虚胖,那现在身上就已经锻炼出肌肉,固然体型比原来缩水了一些,但蕴含的力量怕是比以前要多得多。   “可不是,”叶河得意地说,他把胳膊伸到叶瑜面前,示意他捏一捏,“你来捏捏,我现在可有劲了。”   叶瑜没推辞,上手捏了捏他的胳膊,果然有肌肉,硬梆梆的根本捏不动。   “师傅说练了武功就不能半途而废,而且我年纪有些大了,已经错过了最好的打根基的时候,只能尽量弥补。”   叶河说这话的时候颇有些遗憾,他是真觉得练武很有意思,也不觉得累,反而很是充实。   这也是没办法,毕竟他三四岁正是家里最艰难的时候,宝哥儿刚出生,为了保住他的命几乎把整个家底都投了进去。   “不过现在已经很好了,我至少能做我喜欢的事。”   叶瑜看着叶河眼里的光,心里一震,那道光芒名叫憧憬和期待。   因此他眨眨眼睛,垂眸应和一句,“是啊,这样就很好了。”   他们在这样的气氛里很快就回到了叶家村,叶河率先跳下来,然后抱起叶瑜,把他也从驴车上抱下来。   正在村口磨盘处磨豆子的村民一看到他就招呼道:“河哥儿回来了?在武馆里过得怎么样?”   “肯定是不赖,我师傅师兄都对我很好。”叶河很是自豪。   “那就好。”村民乐呵呵地用木扇扇风。   他们往村里走的时候,不时就能听见招呼声,大多都是对叶河的,他是村里第一个去武馆的孩子,自然引起了许多好奇。   在路上叶河偷偷在叶瑜耳边说:“宝哥儿,明天咱们去找全哥儿他们俩玩吧。”   对他来说,非要说出住在武馆里有什么不好的地方,那就是没办法和小伙伴们一起玩耍。   不过叶瑜的话给他泼了盆冷水,“你忘了我们要去私塾念书吗?”   叶河的脸瞬间垮下来,他想了一会,才说:“那就等你们下学。”   “这还差不多。”   他俩已经计划好明天要去哪儿玩。   转过弯就看见叶老太和叶大嫂等候在门口,还能听到叶大嫂说话的声音,“咋那么慢,走快点啊。”   “奶,娘,我回来了!”   叶河扑过来一边挽住一个,高兴地说:“奶,咱今晚吃什么啊,你们可不知道,我可想念咱家的饭了。”   叶老太笑得见牙不见眼,“吃鸡丝凉面。”   她又伸手揽住叶瑜,然后带着两个孩子进屋。   “这水井打得是真好,现在做凉面只需要把煮好的面放在里面阴一下就成。”   叶老太说完就端着三碗鸡丝凉面上桌,催促他们快吃,“我们都吃完了,这是专门给你们留的。”   只见足有脸那么大的粗瓷碗里整整齐齐码着微黄的面条,跟平常吃的粗面不一样,这次的面条偏细,仿佛一夹就碎,除了面条以外还有绿色的黄瓜丝、红色的胡萝卜丝和白色的鸡丝,颜色十分丰富,看起来就让人食指大动。   各种食材上还淋着一层灰褐色的大豆酱。   叶瑜咽了下口水,拿筷子将面条配菜和大豆酱搅拌均匀,这才夹一筷子放进嘴里。   一入口他就能尝到面条的麦香,黄瓜丝和胡萝卜丝的鲜甜,鸡丝的油韧,还有大豆酱的咸香四溢,几种味道混合在一起,互相衬托,让这一碗鸡丝凉面显得尤其美味。   凉面凉面,顾名思义吃起来是凉的,在炎热的夏天吃一碗实在是极开胃,桌上三人只顾埋头吃面。   吃到最后,叶河摸着肚子说:“果然还是家里的饭好吃!”   ——   叶瑜迷迷糊糊中听到屋子外边传来细碎的声音,他用头蹭蹭枕头,迷糊半晌才睁开眼,坐起身在床上呆滞了一会。   彻底清醒过来之后,他边打哈欠边往外走,正在收拾东西的叶母看到他,惊讶地问:“怎么起这么早,还没到叫你起来的时候呢。”   “就是突然醒了。”他揉揉眼睛回答道。   叶母也没多问,她吧手里的脏衣服抱出去,“行,那你先去洗漱,一会过来吃饭。”   “诶。”   叶瑜应一声,然后拿着刷牙子走到前院,刚过去就发现叶河正在墙边扎马步,嘴里时不时还喊上两句,小米正围在他身边转圈,估计他刚才听到的就是叶河发出的动静。   “你这是在干嘛?”   “做早训,师傅跟我们说不管在哪里早训是绝对不能停的。”   也不知道他扎了多久的马步,反正叶瑜看到他的时候,他满头满脸全是汗,身上的衣服也都已经湿透了。   就算如此他的姿势依旧很标准,叶瑜收回视线专心刷牙,任何一个坚持的人都是值得尊重的。   叶瑜洗漱完冲小米喊道:“小米快过来。”不让它继续打扰叶河早训。   小米听到它的名字后汪汪叫了两声,连忙摇着尾巴跑过来,兴奋地蹭着叶瑜的腿。   他弯腰摸了摸小米的头,“走,去吃早饭。”   “宝哥儿你等等我,咱们一起。”   叶河说完就直起身走到井边,他刚想舀井水冲凉,就被从灶房出来的叶大嫂制止了,“给你烧了水,进屋用热水洗吧,凉水对身体不好。”   叶河点点头,拽着毛巾就往屋里跑。   见他离开,叶大嫂便对叶母感慨道:“不过短短一个月,这孩子变化可真大。”   “可不是,武师傅调/教人真有一手。”   早饭简单又美味,叶瑜吃过之后,背着书囊和叶敬一起往私塾走,他俩在路上正好遇到叶栓和叶明辉。   叶明辉看到他俩连忙凑过来问:“河哥儿是不是回来了?我太想他了。”   “回来了,等下午下学,咱们一起出去玩。”叶瑜笑眯眯地回答。   “那敢情好。”叶栓也跟着喜笑颜开,“我跟你们说,坡下有许多野果子熟了,正好可以摘了吃,兴许还能逮到野兔野鸡呢。”   就算他们现在并不馋肉,但要是真有猎物往他们身上撞,他们也不会嫌弃。   今日叶先生教的是《百家姓》,叶瑜在书里找到了叶姓,排在第二百五十七位。   他找完自己的姓之后,又不由自主的开始找另外一个姓,褚排在第十一位。   学习《百家姓》不仅仅是认识书上的每一个字,还需要了解每个姓氏的全貌,深挖其背后的光辉历史。   叶先生从姓氏讲起,延伸至每个姓氏背后的名人轶事,加深学生们对姓氏文化的了解。   比如赵就出自嬴姓,始祖是造父,后来赵姓子弟世代为晋大夫,掌握晋国大权,战国时期建立赵国,又因为赵国被秦国所灭,所以赵姓子弟便散落民间。   而赵姓名人又包括赵匡胤和赵云等。   一番深入浅出的讲解,叶瑜竟听得有些入迷。   直到叶先生说:“好了,今天就讲到这儿,你们回去记得把今天学的好生背下来。”   他方才如梦初醒。   这时候门口突然探出来一张脸,叶河鬼鬼祟祟地往里看,被叶先生逮个正着。   “看你这像什么样子?想进来就直接进来。”   叶河闻言摸着脑袋蹭进来,乖乖叫一声叶先生,然后说:“先生,我是来等两个弟弟的。”   叶先生把水杯放下点了下头,拿着自己的东西施施然离开。   “呼,叶先生还是那么可怕,吓我一哆嗦。”等他走后,叶河猛地松口气,然后一手环住叶明辉的肩膀,一手拉着叶瑜的胳膊,兴冲冲地说:“快,趁着天还亮着,咱们赶紧出去。”   叶瑜看他兴奋的样子不由笑了笑,背上书囊顺着他的力道往外走。   如今正是日头最好的时候,枝繁叶茂,风把不知名的花香送来。   坡上坡下有各种野菜生长,婆婆丁,芥菜,曲麻菜,刺五加,猴腿菜,黄瓜香,蕨菜…   叶瑜尤其喜欢黄瓜香,别的野菜生吃都略带苦味,只有黄瓜香的嫩叶带着黄瓜独有的清香,不管是做汤做馅还是炒着吃凉拌着吃,都是极美味的。   除了这样的野菜以外,还有一种野果也特别有意思,叫做灯笼果,顾名思义,就是形似灯笼,果子外面裹着一层薄薄的外衣,秋天成熟后外衣变得透明,里面的果实吃起来甜而不腻,而在夏天没成熟的时候外衣是绿色的,只需要用竹签在果蒂处小心钻一个孔,从孔里把果实果肉挤出来,就能得到一个中空的果皮。   这样的果皮放在嘴边可能吹出各种各样的声音,有人吹出来的像是哨声,有人吹出来的像是小鸟叫声,不一而足。   日子就在这样的平淡中渐渐度过,叶河三天之后依依不舍地从家里离开,走之前叶老太还特地往他背囊里装了些核桃杏仁,叫他回去跟师兄弟们分着吃。   作者有话说:   捉了个虫 第52章 林檎   熙熙攘攘的京城集市上, 有一家店门口排了老长的一队,幸好现在是清晨,太阳还没露面, 外边的温度尚算凉快, 就算如此, 那排队的人们依旧是热得不行,汗水从他们额头上滴落,在地上砸出一个个深色的坑。   有从其他地方来的行商,见这场景便满脸疑惑, 不由出声问道:“这家店卖的难不成是什么珍贵东西?”   排在队尾的一个大爷听到他的问话后用手扇扇风,热情地回应,“看来您是很久没来咱们这儿了,这家店是褚大将军开的,里头卖的是各种羊毛制品, 可别说, 羊毛袜子和羊毛衣裤是真好穿,又柔软又贴实,虽然现在天气热穿上还有些闷, 但再过两个月就正合适。”   行商听着跟听天书似的, 他沉默半晌, 又问:“当真如此神奇?”   “可不是!皇宫里皇帝和皇后都穿上了,这还能有假?而且官老爷们也遣人来买,喏,”大爷往前指了指,“看到那个矮个子没?他可是当今宰相身边的长随。”   其实到这时候那位行商已经信了八分, 毕竟有皇帝皇后率先做出表率, 而且褚将军的大义这世间谁人不知?年复一年镇守边疆, 一次又一次打退流寇。   因此他的脚步就不由自主地停在了那位大爷的身后,也不知排了多久,终于轮到他们进店。   刚进店他就被站在店铺正中央的一个假人吓了一跳,差点摔倒,幸好被店里伙计给扶住了,“这位客人别怕,那只是个用木头做的假人。”   行商站稳之后定睛一看,才确定那确实是个不会动的假人,不自在之下就开始抱怨,“你们咋放个这在门口,吓死个人。”   伙计连连道歉,然后说:“您看那假人身上穿的就是我们店里的羊毛织品。”   这话一出,行商顾不得其他,连忙过去仔细查看,羊毛衣是低领的,刚好可以被外衫遮住,他的手在摸上去之前顿了下,转头询问道:“是否可以上手?”   “可以的,您请自便。”   伙计说完就退到一边,任由店里客人自由选购。   行商手里摩挲着羊毛衣,细密扎实的手感让他心里一动,紧接着又试了试厚度,不算厚,但却很是暖和,这可是个好物件啊。   他又蹲下拽了拽羊毛裤子,果然是弹性极佳,还有羊毛袜子和羊毛手套,都让他非常满意。   颜色上有靛青,桃红,鹅黄,素白几种,都是极漂亮的色彩,男人们可以穿靛青的,女人小孩们可以穿桃红鹅黄的,就算是不喜欢艳丽色彩,也可以选择素白色。   因此他刚站起身就问道:“这些羊毛织品可否批量购买?”   “可以的,而且如果您购买的量大,我们还可以再便宜一些。”   这位行商来自大昭国西北,那边风沙极大,对于保暖有更高的要求,这些羊毛织品刚好就很合适。   他离开店铺的时候,满脸都是笑容,想来最后的结果应该让他很是满意。   不过短短几个月时间,羊毛织品便风靡了整个大昭国,就连叶家所在的偏僻的黑河县城都有行商带着羊毛织品过来售卖。   叶瑜也是没想到,他们家跟褚将军谈的这个生意竟然这么快就初具雏形,不过人力物力却大多是褚家出的,他就出了个方子,结果就占了这羊毛生意一半的收益。   他这话刚说出来就被褚绪风给否决了。   “千万别这么想,如果不是你的法子,我爹也不会想到羊毛竟然可以编织成这般保暖的物件,该是我们父子俩替靖边城的兵卒家眷们谢你才对。”   褚绪风说的是真心诚意,如今靖边城可算是大变样,从他爹飞鸽传书来的信件中可以得知,自从把编织的法子教给她们之后,城里的羊可算是成了香饽饽,一个个趁着羊还没褪毛紧赶慢赶的把羊毛都给剃了下来,女子们在家里日夜编织,织好的羊毛织品按件算钱,统一交给他爹的心腹,然后由他们家卖出去。   卖来的钱一半存起来换成银票,按月派人送到叶家,另一半则是充当军费,大大缓解了靖边城的压力,至少兵卒们一顿饭能吃上一口肉。   “而且你提出的宣传法子可真是极妙,几座大些的都城皆有店铺,羊毛织品的口碑便一点点发酵起来,由点到面,覆盖了整个大昭国。”   褚绪风这话一出倒是让叶瑜刮目相看,他说出了这个宣传法子的精髓,可不就是由点到面?就算是在现代,他也是个不可多得的人才。   因此叶瑜又提议道:“羊毛还可以织成羊毛毯,若是有染料,像染布那样染成不同的颜色也是个不错的选择,除了麦穗花纹以外,只需要稍稍变针,就能织出其他的纹样。”   “确实如此,我爹在信中说靖边城里已经有那心灵手巧的妇人编织出一种类似葫芦的纹样,这种纹样刚一入市就得到许多富贵人家的青睐,毕竟葫芦谐音福禄,实在是个好寓意。”   时人皆迷信,就连叶瑜对神鬼轮回也是抱着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的态度。   就在他俩在屋里聊天的时候,叶母敲敲门,然后端着果盘走了进来。   “你俩吃个果子歇一会。”   褐色的木盘里放着七八个果子,大多是野梨和杏子,前者味道偏涩,后者又太酸了,所以叶瑜不是很喜欢吃,只是在现在这个年月,哪里有各种各样的水果吃呢,再不喜欢也只能硬着头皮吃。   不过今天的杏子刚入嘴就让他惊讶了一番,果肉十分柔软,甜味竟然压过了酸味。   叶母见此笑眯眯地说:“如何?今日的杏子我特地多放了几日催熟,是不是比之前要甜上几分?”   叶瑜咽下果肉,连连点头,“是要好吃一些。”   而野梨虽然带着涩味,但果肉富含水分,一咬开就爆出汁水来,吃完一个半天都不用喝水。   他嘴里在吃着这两种果子,心里却在想荔枝和西瓜,他打听过,如今荔枝是有的,只不过只在南方生长,他们这边根本吃不到,所谓「一骑红尘妃子笑,无人知是荔枝来」。西瓜则是压根就没出现,更是只能在心里怀念一下味道。   两个人在屋里边聊天边啃果子,一个不留神就把那七八个果子全都吃完了,当叶母再进来收盘子的时候,便惊叫道:“我的老天爷啊,你俩怎么都给吃完了,肚子哪还有地方装晚饭?”   褚绪风闻言摸摸鼻尖,和叶瑜对视一眼,不好意思地说:“就…不知不觉全给吃了。”   “行了,你们赶紧出去走走,消消食。”叶母也没想说他们,只是把他俩给赶出了门。   叶瑜听他娘的话走出去,看着干干净净的院子,不由感慨道:“现在的日子跟以前比起来,简直是天差地别。”   他原先立下的志向算是实现了一半。   “日子总会越过越好。”褚绪风温和地说。   叶瑜没再说话,只是抬眼向上望去,院子里种的几棵果树随风传来沙沙的声音,他看了半天忽然在树梢间看见几个圆形的果实。   “那可是橘子?”   褚绪风闻言也抬头看过去,半晌点点头,肯定道:“是橘子没错。”   没等叶瑜说话,他又说:“旁边那棵林檎树好似也结了果子。”   林檎便是苹果。   这两棵橘子树两棵林檎树是叶老头青年时种下的,几十年来从没结过果子,人人都说他是不是被卖果树的行商给坑了,花了买果树的钱买来的却是不会结果的树。   如今倒是给人家行商正了名,卖的明明就是果树。   叶瑜倒是知道这几棵树为何不结果,他们这边太冷了,根本就达不到橘子和苹果可以生长的温度,现在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果树已经习惯了这边的温度,所以才长出了果子。   叶家的果树结出果子的消息立刻传遍整个村,许多村民都来他们家看个稀罕,尤其是说过叶老头上了行商的当的几个人,待他们看过树上结的果子后便向叶老头道了歉。   叶老头自是笑得见牙不见眼,他站在树边感慨道:“几十年了,终于能吃上第一茬果子。”   “可不是,”叶老太正坐在院子里给家里人织毛衣,手上编织的动作灵巧至极,险些叫叶瑜看不清,她边织边揭短,“宝哥儿你是不知道,每当有人说你爷爷上了当,买回来不会结果的树,你爷爷都得自己郁闷一会,如今总算是能扬眉吐气。”   “外头人人都说今年是咱们的福年,我看也确实是。”   叶老头特别高兴,自从去年宝哥儿病愈之后,家里的生活就一年胜过一年。   而且他知道三儿子与褚将军订了协议,这羊毛生意的利润应是不低,只是没怎么关注而已,叫他三儿子自己闯荡去,得与失都由他自己负责。   这时候叶二嫂插话道:“可不仅仅是咱们家的福年,整个村里哪户不比往年过得好?豆腐生意家家户户都能做,我看他们手里余钱都不少。”   这也确实,最近豆腐村的名声已经远远传播开来,远到都有其他县城的富贵人家派人来买豆腐,他们买的不是嫩豆腐,而是豆皮和豆干这样能长久保存的豆制品,又因为豆皮豆干的制作法子叶瑜并没有教出去,所以叶家每日都能在这些人身上挣上不少的钱。   如今叶家村的孩子们不愁嫁娶,光是这一个月里就有不少对新人成亲,其中也包括吴家大娘,她成亲时嫁妆尚算体面。   这是因为她娘在今年三月的时候拿了一两银子到叶家买豆腐方子,叶家并没有想要为难她们,收了银子便当面给她演示了一番如何制作豆腐。   自从学会了做豆腐,吴家几个女孩常常天不亮就到村口磨豆子,做出来的豆腐她们不卖去县城,而是往距离县城更远的村子里卖,价格定得稍低,但每日到手的钱却足以改善生活。   至于吴大郎和吴石头父子俩却是成天待在家里游手好闲,好在没了吴老太的撺掇,他俩再没有扯后腿。 第53章 橘子罐头   不知不觉间日子就如同流水一般飞快流逝, 直到某一天叶瑜在屋里练字时竟感到丝丝凉意,他搓搓手,放下笔从窗户向外望去, 只见枝桠间硕果累累, 树叶正慢慢落向地面, 他这才意识到原来又到秋天了啊。   秋天不只是收获的季节,更多的却让人想到赋税徭役,好在并无大型战事,所以朝廷允许以钱代役, 对大部分人来说这笔钱还是能掏的出来的。   据叶瑜所知,如今朝廷征税用得便是两税法,按照资产多寡定级,共有三等九级,各级税率不等, 收税时更是由官府统一征收, 时间一般是在春秋两季,平民若是掏不出钱可用粟帛代替。   叶家自然是早早就交了税,村子里其他人家也没拖太久, 反正都在十月之前把税缴纳给官府, 到最后整村竟还得了县令的称赞。   交完税后接连几天都是大晴天, 太阳毫不吝啬的挥洒着自己的光辉,但照在庄稼人身上却没给他们带来多少暖意,这让正在弯腰收割庄稼的叶父不由得纳闷起来。   “这两年来似乎一年比一年冷,我记得前些年这时候还不用穿棉衣,但今年就得穿了, 要不然冻得人受不住。”   他此时全副武装, 外头的棉罩衣里是一整套厚实暖和的毛衣毛裤, 头戴护耳帽,脚踩羊毛袜和乌拉鞋,手上还套着个半指手套。   如果有人放眼望去,就可以看到几乎所有在田里收割庄稼的农户都是他这个造型。   叶母拧开水囊盖子喝一口热水,她一开口就有水汽顺着风往上冒,在眼前氤氲出淡淡白烟。   “冷点总比闹旱灾好,今年咱们这雨水虽称不得充足,却也是能滋润土地,我瞧着地里收成应是不错。”   在一旁捡麦穗的叶老太闻言喜滋滋地说:“可不是,今年有的苞米杆上竟长了七八个苞米,沉甸甸的,看着就让人心里喜欢,还有一轱辘一轱辘的土豆和红薯,比往年都要大上不少,更不用说高粱小麦了,长势格外好,麦穗多,籽还饱满,看着就知道产量极高。”   “今年得挑长得最好的庄稼留种,看明年收成是不是更好。”   其实不光是他们叶家村,整个东海郡今年都是风调雨顺,人人脸上都盈满丰收的喜悦。   也不知是不是因为粮商知道他们这丰收了,所以他们刚把粮食收进地窖没几天,叶家村就迎来数个来自不同地方的粮商。   与叶瑜家相熟的是一个姓苏的粮商,他们家基本每年都会在他那里进行粮食买卖。   在他来后,叶父特地将人请进屋里,倒上一杯野茶,等他喝完才直入正题,开口询问道:“今年白米作价几何?”   苏粮商闻言放下茶碗,正经危坐回答:“一斗五百文。”   一斗约是六公斤。   “嘶。”听到这个价格叶父不由得倒吸一口凉气,他不可置信地说:“怎会如此之贵?去岁一斗白米也不过才两百文,今年怎么直接翻了一番还多。”   “唉,”这时苏粮商深深叹口气,“你们这离南方远,估计消息还没传过来,南方种水稻的地方遭了灾,七月那阵突降暴雨,还连下了半个月,水稻就算再喜水,也禁不住暴雨冲刷,日日夜夜泡着根啊。”   他说到这儿一拍大腿,“原本还能救,把秧苗刨出来重新种一茬,总会有些收获,不至于颗粒无收,结果就半个月之前,又闹了蝗灾,叶兄弟你不在南方是不知道,那遮天蔽日的,一只只蝗虫趴在庄稼上啃食,那啃的不是水稻,而是农户的血肉啊!”   这番话听得叶家人全都呆住了,叶瑜也不例外,不过他思考了下突然觉得有哪里不对,蝗灾不是通常发生在北方干旱之后吗?俗话说大旱之后必有蝗灾,南方水系发达,环境潮湿,根本不适合蝗虫繁衍啊。   苏粮商对此表示并不清楚,他说:“我只听说是蝗灾,可能不是蝗虫,而是其他的虫子肆虐吧。”   然后又问道:“你们可还要买水稻?今年的水稻不是在南方收的,而是在涿郡那块收的,因此数量不多,要买的话可得尽快。”   涿郡相当于现代的河北一带,那边可以引水种稻,虽产量不高,但总有些收获。   好在白米虽然贵,但还没贵到他们家吃不起的程度,再加上叶父出去打听了一圈,见白米价格皆是在五百文以上,苏粮商的价格竟算是最低的,所以他回来后便向他买了十斗白米,准备存在家里慢慢吃,按照现在的价格,十斗白米便是五贯钱。   纵然是不缺这些钱,但叶老太掏钱的时候还是心疼得不行。   直到叶家男人们赶着驴车把五大袋白米搬回来的时候,看着白花花的大米放进地窖里她脸上才露出些许笑意。   做完一笔大生意,苏粮商心情格外畅快,因此他又透出个消息,“今年朝廷可能要额外征收赋税,叶兄弟你们家最好早做准备。”   听到这话,叶父皱了皱眉,颇有些纳闷地问:“前儿不才刚征收过,怎么不那时一起收了?”   “谁知道只不过是短短半个月南方就遭了灾呢,那边不说是颗粒无收,却也差之不远,水稻产量高,也因此养活的人多,他们家家户户跟猪似的下崽,这一下天灾无情,他们拿什么养活全家老小?还不是得靠朝廷赈灾,但…”   苏粮商的言下之意,叶家人都懂。   但如今朝廷哪来的多余粮食赈灾呢,粮仓里是有陈粮,然而真能到灾民手中的也不知有多少。   叶老头抽着旱烟叹一声,“老天爷真是造孽啊。”   随着这些话屋里气氛渐渐沉闷下来,过了一会儿,苏粮商开口安慰道:“南方林子多,他们虽没有粮食吃了,到林子里采摘些野果野菜,怎么着也能活下来,或者抓水塘里的鱼,林子里的野兔。更何况哪家没有存粮,省着点吃,足够熬到明年开春。”   开春后日子就好过得多。   这倒也是,又不是北方干旱,一点绿色植物都没有,远的不说,就说导致村里吴家和王家从河南郡逃难过来的那次干旱就是极严重的,土地干裂,但凡能吃的都让灾民掘地三尺扒了出来,到最后连土都没放过,有许多人都是被土给撑死的。   南方的情况怎么说都比那次要好。   原本叶家人准备把家里的粮食卖出去一部分,毕竟今年收获太多,他们家吃不完,但自从得知了南方遭灾的消息,他们就歇了这个心思,吃不完可以留着,反正土豆和红薯可以切片晒成干,或者做成红薯粉条和土豆粉,能保存很久。   叶父还特地去了一趟村长家,把苏粮商所说的事情告诉给村长,末了,说:“既然朝廷今年有可能要额外征税,不如咱们的粮食暂且留着,万一税高,还能用粮食抵。”   村长在心里合计一下,觉得他说的没错,便点头道:“是该如此,我这就召集村里人到祠堂集合。”   这年头的人都极具忧患意识,刚从村长嘴里知道南方遭了灾,立刻有人忧心仲仲起来。   有人问:“咱们这边不会也遇上干旱吧?”   “这不能够吧,今年粮食大丰收,我还想着是不是老天保佑,准备过年的时候多给祖宗们上一柱清香呢。”   “你忘了二十年前河南郡的那次旱灾?甚至都波及到了我们这里。”   “嘶,那咱们手里的粮食可得捏紧了,不卖了不卖了。”   村民们竟越说越离谱。   最后还是村长打断他们的杞人忧天,“行了,江南离我们这那么远,轻易影响不到,我只是跟你们说一声,到时候朝廷派人来征收赋税,都别糊里糊涂的,还有注意别说错话。”   村长在村里是极有威望的,其他人一听他的话就纷纷点头,表示自己知道了。   讲话结束后,叶瑜穿着厚实的小袄跟在叶母身后往家里走,他一副心不在焉的样子,走着走着一不小心就被地上的石头绊了一下,差点摔倒在地。   幸好有叶母拉住他的手,把他给拽住了。   “在想什么?我看你一路上都蔫蔫的。”   叶瑜闻言回过神来,皱着眉回答:“我在想南方遭的到底是什么虫灾?总不可能真是蝗虫吧。”   你要说蚂蝗他还信,但蝗虫多发在北方干旱后,没道理突然出现在南方啊。   叶母也确实不明白,但她有一点好处,想不通的就不想了,日后总能得到答案。   因此她说:“别想那么多,等回头朝廷派人去察看就知道原因了。”   叶瑜听完他娘的话便把这件事暂时放进心里,不再多想,不过他们家接下来的日子里慢慢忙了起来,也没有时间让他继续疑惑下去。   至于忙的是什么,只能说大多是些细碎的琐事。   首先是摘果子,从前院四棵树上摘下来的橘子和林檎装满了两个框,橘子个头虽不算大,但闻着就有一股清香,让人忍不住想剥开尝尝。   然而吃到嘴里才发现橘子的味道远不如它散发出来的香味,又酸又苦,每瓣橘肉里还有许多籽,就连嘴馋的叶河都直摇头,说是吃不下去。   叶瑜也觉得不好吃,但这一整筐橘子又不能浪费,因此他就想着全部做成橘子罐头存起来,当然他给家里人说的是这叫橘子甜汤。   做法也很是简单,只需要把橘子皮剥开,然后将每一瓣橘肉上的白色橘络扯掉,紧接着在橘瓣上扎一个小孔,把里面的籽取出来,最后将其倒入锅里,加上白糖和凉白开一起煮至白糖融化。   喜欢吃甜的可以多放些糖,出锅放凉后味道会更甜蜜一点。   如今室外就是个天然大冰箱,所以把做好的橘子甜汤在外面冻一会儿就完全变得凉津津的,这时候就需要把陶瓷罐给洗净擦干,一丁点水都不能留下。   密封在陶瓷罐里的橘子和汤可以保存很久,如果是玻璃罐好几年都不会坏,用陶瓷罐的话大概保存一年也是没问题的。   到最后一筐橘子只做出了二十个橘子罐头,量不多,但叶老太还是打开了几罐给家里人尝尝鲜,还没回武馆的叶河这下可是喜欢极了,他一个人就吃完了一整罐。   味道着实不错,甜中带酸,涩味经过熬煮也变得很淡。   叶瑜在吃着刚做好的橘子罐头的时候,却突然想起穿越前的一件事,他小时候时常盼望生病,因为只有生病吃药了,才能吃上一口橘子罐头,长大后那甜蜜的滋味始终萦绕在他的脑海里,经久不散,现在又吃到记忆里的味道,很难说这算不算是一种循环。   “好好吃!”桃花吃完一碗显然还是意犹未尽,她舔舔嘴角的残渣,脑袋里已经想到明天要怎么向她奶再讨一碗来吃。   叶老太看孩子们欢喜的样子,便把没打开的橘子罐头珍惜的收进地窖里,她想着这段时间可以每天开一两罐给他们甜甜嘴。   除了橘子之外,林檎的味道倒是不难吃,不需要额外进行制作,直接放在装有稻草的箱子里存好就行。   等所有果子收拾完,叶老太又马不停蹄地叫上儿媳妇们开始炸麻花,这样费油的做法,若不是他们家如今颇有家底,叶老太定是不肯做的。   叶瑜在她们揉面时出了个主意,让她们在面粉里加些煮好的羊奶,这么做出来的麻花绵软中带着香甜,让人连吃两三个都舍不得停嘴。   紧接着又是积酸菜,下大酱,炒松子…   全家人都在为过年而忙碌着,因为一家子都在一起,纵然劳累却也是快乐的。   几个孩子也没闲着,他们包了诸如喂养牲畜之类比较轻省的活。   而就在叶瑜拿着几个温热的鸡蛋从鸡鸭棚子里走出来的时候,他突然感到额前一凉,再抬头一看,只见纷纷扬扬的雪花从空中翩然而下,轻灵而又飘逸。   “下雪了。”   站在灶房门口的叶母搓搓手指,呼出一口白气,随后将叶瑜手里的鸡蛋拿过来。   “宝哥儿你快回去烤火吧,今天中午给你蒸鸡蛋羹吃。”   此时堂屋的火炕烧得暖烘烘的,叶老太正领着桃花几个用毛线编织毛衣毛裤,看她们的进度,估计再有两三天就能把这套给织完。   她看见推门进来的叶瑜脸被冻得通红,连忙招手道:“到炕头来。”   火炕最热乎的地方就是炕头,炕梢温度就没那么高,一般情况下,都是默认长辈坐在炕头,小辈坐在炕梢。   而叶老太却是给叶瑜挪了个炕头的位置出来。   叶瑜也没推辞,他坐上去之后顿时舒服的叹口气,暖烘烘的火炕渐渐驱散了骨子里的阴寒。   “外边下雪了?”   “是啊,还挺大的,也不知会下到什么时候。”   叶老太听到他们这番对话,不由开口说:“幸好有毛衣毛裤,你看我现在在炕上连袄都没穿,却也不冷,全身都暖融融的。”   现在家里人人都有两三套可以搭配的毛衣裤,连穿裙子的女人们都不例外,因为她们下本身的裙子里还穿了条裤子,裤子里面才是毛裤,一点都不显得臃肿。   叶瑜闻言摸了摸他身上的深蓝色毛衣,这是他娘亲手编织的,密不透风,只要不用力拉扯,就看不见孔洞,一针一线都是做父母的满满的爱。   伴随着烟囱升起的袅袅炊烟,天色渐暗,窗外更是风雪交加,晚饭后叶老太看看天色,忧虑道:“今晚怕是很冷,你们记得睡觉时灌一个水囊。”   众人纷纷应一声。   事实也不出她所料,夜里确实很冷,好在身下烧着热炕,叶瑜便抱着水囊渐渐进入梦乡。   然而他睡到一半却突然间打了个激灵,被冻醒了,也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身下烧着的炕竟只剩一点温度,而且炕床边还冒着烟。   显然不止他一人被冻醒了,其他屋子渐渐也有了动静,有人点起油灯,有人摸黑穿上衣服。   不一会儿,还没等叶瑜套上小袄,叶母就推开门走了进来,她把油灯放在书桌上,忧心仲仲地说:“也不知到底是怎么回事,你在屋里待着,娘出去看看。”   她说完这话刚要出去,就听见有敲门声传来,叶母连忙跑过去开门,只见身穿厚实衣服的叶二嫂正站在门口。   “三弟妹,咱家烟囱堵了,但是现在天色太暗,不好掏,先忍忍吧,明儿一早我就让你二哥上去把烟囱清了。”   “这有什么的,”叶母摆摆手,“刚好我今晚跟宝哥儿睡一起,拿炕头上还有些温度,也不是很冷。”   因为叶老大和叶父常年在县城,所以家里就叶老二一个壮年男子,一年到头的倒是多麻烦了他几分。   “行,我先回去了,还得去跟爹娘他们说一声呢。”   叶二嫂说这话的时候缩缩脖子,她头发上是一片片的白色,就连眼睫毛上都落有雪花。   叶母见此从屋里拿出一把油纸伞递给她,“撑着伞去吧。”   “那我就不跟你客气了。”叶二嫂爽快地接过,撑开伞冲她摆摆手,“三弟妹你进屋休息吧。”   叶母目送她离开,然后去灶房把水囊里的水换了一遭,回来后将两个摸着烫手的水囊都放进叶瑜的被子里。   “咱娘俩今晚就穿着衣服凑合睡一宿。”   叶瑜点点头,给他娘让了个位置,母子俩合盖两床被子,再加上有热水囊的加持,下半夜倒也能把被窝暖起来。 第54章 乱炖   第二天一早, 叶瑜醒来的时候,只感觉周身的气温随着他的起身正在变得越来越低,他深深吸了口气, 先是将衣服放进被窝里暖暖, 等跟身体温度差不多了, 这才在被窝里艰难地穿上衣服。   刚推开门他就惊呆了,门外的雪已经积到小腿那么深了,但依旧没停,砸在脸上的时候竟能感觉到丝丝痛意, 由此可见这场雪之大。   纷纷扬扬落下的雪花就好像是天空破了一个洞一般,细细密密的,抬头望去,连一朵云彩都看不到,昏暗又阴沉。   叶瑜缩缩脑袋, 在风雪中撑开伞去了堂屋, 刚巧一大家子人都集中在那儿,叶老太见他来了,连忙把蒸好的馒头拿出来。   “先凑合吃点, 等雪停了之后把烟囱掏了, 再给你们做好吃的。”   馒头是蒸熟的, 味道一般,但胜在麦香味浓郁,叶瑜咬下来嚼两口再咽进肚里,尾调带着淡淡的甜,那是属于淀粉的甜, 吃起来让人十分满足。   让人没想到的是吃完早饭后雪却越下越大, 叶老头见此眉头紧皱, 又过了一会儿,他抬手把旱烟灭了,对叶老二说:“别等了,再等天要黑了,咱俩上去看看,兴许只是烟囱堵了。”   烟囱堵了好说,最坏的情况其实是炕道堵了,清理炕道是真麻烦,需要把炕道一节一节拆开来找到堵塞的地方将其顺通。   叶老二胡噜一下脑袋,点点头,“爹您就别上去了,叫海哥儿跟我一起去就行。”   叶海如今也有十五岁了,家里人基本上都拿他当大人看。   叶大嫂闻言立即附和道:“是啊,您腰不好,万一上去再出什么事就不好了。”   “都别劝了,咱们祖孙三个一起。”叶老头最后拍板,“时间不等人,现在就去。”   叶老二应一声,先是回屋换上旧衣服,又从柴房里拿出一根麻绳,把叶海找来的石头绑在麻绳尾端,等他们从柴房出来的时候就看见叶老头已经把梯子架在墙上,只等人上去。   “爹您和海哥儿一起在下面扶着梯子,我上去用石头捅一捅烟囱。”   紧接着还没等叶老头回话,叶老二就三下五除二爬上梯子,身手十分矫捷,他上到屋顶之后蹲在烟囱旁边往里面看了看,乌漆麻黑,什么都看不见。   因此他把手里的麻绳顺着烟道垂下去,然后上上下下拉动麻绳,让尾端的石头能蹭掉附在烟囱上的堵塞物。   这时候屋里的叶大嫂她们也没闲着,都换上了旧衣服,趴在火炉前面用扫帚把掉落的脏东西掏出来。   掉下来的大多都是些灰黑色的土块,但她们掏着掏着,突然掏出来了个死去的麻雀,也不知道是在烟囱里待了多久,浑身都是烟灰。   叶老太见此双手合十,念了句佛,小心地用帕子将其包裹起来埋到了屋外。   而最让人庆幸的是,他们预想里最坏的情况没有发生,堵塞的是烟囱而不是炕道,等他们把烟囱捅顺,再烧火的时候,炕床就慢慢热了起来,也不冒烟了,这让叶家人纷纷松了口气。   中午叶老太带着三个儿媳做了一锅乱炖,锅里有豆角,土豆,白菜,木耳和排骨,用大酱炖的,配上苞米面饼,就是一顿丰盛的午饭。   今年下的大酱稍微有点咸,但他们家口味都重,咸一点的大酱竟然吃得更快,两大罐的酱到现在只剩下个底。   这让叶老太不禁感慨道:“看来明年三月可以多下点大酱了。”   大酱的用途极广,做蘸酱菜的时候可以用,做乱炖铁锅炖的时候可以用,就连做煎饼的时候也可以用,在他们这边简直就是万能的,每道菜都能加点酱进去。   叶瑜也爱极了这个味道,尤其是夏天拿黄瓜蘸着酱吃,他一口气能吃下去两三根。   吃饭吃到一半叶瑜捂住嘴悄悄打了个哈欠,昨晚上没睡好,做了一夜光怪陆离的梦,但早上起来的时候却什么都想不起来了,只记得漫天的风雪。   叶母见此,等他吃完饭就让他回屋里睡一会。   但他才酝酿出睡意,门外突然传来闷闷的敲门声。   此时雪已经有膝盖那么深了,叶海从院子里清理好的一条道上跑过去把门打开,惊讶地发现门外竟然是他爹和三叔。   他俩穿着蓑衣,眉毛上全是雪花,眼瞧着被冻得不行,面色都发青。   叶海连忙把两个人迎进来,高声喊道:“奶,娘,三婶,我爹和三叔回来了。”   这喊声一出,立刻把在堂屋织毛衣的叶老太惊动了,她快步走出来却看到两个儿子狼狈的样子,便惊叫一声,“我的老天爷啊,你俩咋这时候回来了?这么大的雪。”   “赶紧进屋暖暖。”   叶老太把两个人赶进屋子,然后吩咐儿媳去煮两碗面,让两个儿子能吃口热乎的。   叶父坐在火炕上喝一口滚烫的热水,顿时舒服的叹口气,只感觉全身上下重新活了过来。   他这才跟家里人解释他俩回来的原因。   “店铺没有材料,卤味早就卖完了,再加上雪越下越大,根本没人愿意出门,我俩索性就把店门关了,正好今天遇上咱村里人也被这场雪给挡在了县城,我们就结伴一起回来了。”   说到这儿,叶父苦笑一声,“谁知道这雪竟越下越大,我们在路上足足耽搁了一上午!”   回来就回来了吧,叶老太也没说什么,只是连声催促两个儿子回屋换件干爽的衣服。   叶父一口喝干热水,回屋后先是换上干净暖和的衣服,等身体暖了,又到叶瑜屋子里看了一眼,见他正睡得熟,便没打扰,只给他掖了掖被角。   出来之后,他跟叶母说:“我在县城里听闻个消息,说是皇帝已经颁下圣旨,今年要额外征税,估计等雪一停,咱们村就该有人来征税了。”   叶母皱眉问道:“征收多少?”   “不知。但想来应是不会超过正常的税收。”   如今正常的税就是不管一亩地产量多少,统一都只征收一斗米的税。   叶母在心里算了算,松了口气,“每亩一斗米咱家尚且还能承受得来。”   幸好家里的粮食没卖出去。   叶父闻言便安慰道:“朝廷总不会让我们过不下去。”   两口子在屋里说些私密话,一直到叶敬过来说面已经煮好了的时候,他们才住嘴。   叶父在堂屋里看见叶河,这才想起件事,冲着他说:“这雪太大,武馆暂时关门了,武师傅让你在家里多待一段时间,只是嘱咐你千万别忘了日常锻炼。”   叶河点点头,应道:“谢谢三叔,我知道了。”   稀里呼噜吃完一碗面,叶父两个回屋倒头就睡,这一觉直接睡到天擦黑。   他再一睁眼就看见叶瑜正趴在床头盯着他。   见他醒了,叶瑜便说:“爹,你整整睡了一下午!”   叶父直起身揉揉叶瑜的头,“还是在家里睡得舒服。”   “宝哥儿在家里有没有听你娘的话?”   叶瑜乖乖地回答:“有,我还可想您了。”   听到这话,叶父立刻笑起来,“那爹这几天多陪陪你好不好?”   “好啊!”叶瑜闻言猛地点头。   ——   这场雪中间停过一次,然而还没等叶家人有所反应,就又下起来了。   叶家男人们都等不及纷纷出门铲雪,积雪的厚度已经到大腿了,如果铲雪不积极着点,再过几天连门都不一定能推开,更别提屋顶上的积雪很有可能会把房子给压塌。   虽然他们家是难得的青砖瓦房,但可不能小瞧积雪的重量,往年也不是没发生过这样的事。   一铲接一铲的雪被扔到屋后和院子旁边,叶父三兄弟干了一上午,才勉强把院子里的雪铲完,紧接着就是出门,还得把自己家门前也铲出一条道来。   他们铲到一半,遇上了村里其他人也全副武装的出来铲雪,几个人停下稍微聊了两句,都在说这场雪得下到什么时候。   从没见过连下了七八天的鹅毛大雪。   “这可还没到最冷的时候呢。”也不知道过年那会儿会冷到什么程度。   “可不是,要不是今年我家买了毛衣毛裤,还真不一定能像现在这样出来铲雪,褚将军真是大善人,毛衣毛裤的价钱竟一点都不贵,人人都能买得起。”   “是啊…”   听村民们聊起毛衣毛裤,叶家三兄弟不由得对视一眼,他们家没出现在村民的话头里是件好事,至于外面就让褚将军顶着吧,毕竟他们家无权无势,在富贵人家看来一只手指头就能碾死。   聊天也不耽误干活,在村里人的努力下,很快就铲出一条小道来,这条小道连接着村里每一户人家,这样既方便自己出门,又造福了邻居。   叶父回家之后喝上一晚热气腾腾的红枣姜茶,再揉搓一下红肿发僵的手,涂上专门的油膏,铲完雪要是不注意,手上容易生冻疮,这病不好治,一旦得了每年冬天都很容易复发。   满手油膏的他闲话道:“外头可冷了,跟以前过年的时候差不多,可是如今不过才十月份!”   “最近的天气好生奇怪,南边下暴雨,还有虫灾,咱们这下了这么长时间的雪。”   叶老太这话让叶瑜心里一动,突然有了种不详的预感。   然而还没等他想起这预感的来历,他的思绪就被着急忙慌跑进来的叶河给打断了。   “奶,咱家鸡鸭被冻得不行,你赶紧去瞧瞧。”   “哟,”叶老太一拍大腿,“你不说我都忘了咱家的牲畜了。”   说完她连忙下炕,连伞都没拿,急匆匆地就往后院赶。   叶瑜过去一看,果然像叶河说的那样,鸡鸭都在窝棚里挤成一团瑟瑟发抖,然而这其中却有一个例外,那就是家里唯一一只公鸡大红,它正精神奕奕地站在草垫上,暗红色的羽毛显得神骏极了。   叶老太挨个看过,颇有些庆幸地说:“还好今年加固窝棚的时候在外头多了糊了一层泥,再加上蒲草,多少能挡风挡雪。”   幸好当初挖井的土没扔,留下来加固了窝棚。   叶父想了想,提议道:“要不只留下公鸡和公鸭,母的挑强壮的留下一两只,剩下的都给宰了,等明年天气暖和起来再重新养。”   这倒是个不错的主意,因此叶老太很快就同意了。   她看着精神的大红,笑着说:“咱们家公鸡还是得看大红,它竟一点都不怕冷。”   “也不看看大红是谁养的!”叶敬十分自豪地挺起胸膛。   这话引得叶老太揉揉他的头,“是,多亏了咱们敬哥儿养鸡养得好。”   十几只鸡鸭全都被宰了,那景象十分壮观,内脏被掏出来之后又经过清洗,叶瑜瞧着,这段时间他们家桌上估计少不了酸辣鸡鸭杂这道菜了。   鸡鸭肉则是被放在院子里冻得梆硬,然后由叶老太收进了大缸里,要吃的时候只需要把大缸的盖子掀开就能取出来。   至于剩下的一公三母共八只鸡鸭则是养进了柴房,因为柴房里也有炕道,烧起来的温度并不低,而那四只羊也被他们给挪了进去,这样一来宽广的柴房顿时就变得局促起来。   叶父见此特地跟老两口商量道:“明年咱们再盖几间房子,多起个火炉,都要铺上炕道。”   叶老太没说话,反而是叶老头点头应了一声,“成,等闲了咱们就盖,你们这几天都多注意着点地窖,别叫雪把地窖门给压塌了。”   “是该如此。”他们纷纷应声。   忙完了牲畜的事,叶家重回安静,大人们各自忙碌着,几个孩子则是白天在家里看看书,晚上捡捡豆子。   村子里也没人串门,都搁家里猫冬呢,连豆腐都没人做,这么大的雪去哪儿卖豆腐啊,说不准直接迷失在了路上,人都没了还要卖豆腐的钱做甚。   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柴房的温度够高,鸡鸭甚至又下了几个蛋,个头都不小,摸着热乎乎的,和着面糊一起做成的鸡蛋饼也很美味,上面撒着萝卜丁和苞米粒,口感润滑细腻,一人一张刚好吃饱。   在下雪的这段日子里,叶家人全都安稳的待在家里,而叶瑜无聊之下,把手头的书几乎全部翻看了一遍,就算如此他依旧是意犹未尽,又看了一遍空间里各式各样的书籍,从里面找出许多能用的点子,比如造纸和水泥。   尤其是前者,他更想制作的是厕纸,现在他们家如厕用的是干净柔软的树叶,叶瑜不管怎么样都不习惯。 第55章 积雪   叶瑜在屋里百无聊赖地翻过一页书, 这本叫做《岐山游记》的书是当初谢叔送给他的临别赠礼之一,算是一本较为详细的地理总志,他从头到尾看过一遍, 便大致明白了这个朝代的地理情况。   跟历史上的宋朝有点像, 只不过当今皇帝并不姓赵而已, 但却是同样的重文轻武,而且疆域极为相似,东南西北四个方向都能跟叶瑜脑海里的记忆对上。   正当他想继续往后看的时候,突然听见开门的声音, 过了一会就看见叶父匆匆走进来穿上蓑衣。   “爹,你要出去吗?”叶瑜纳闷地问。   “嗯,村里有一户人家的房子被雪给压塌了,人全都埋在下边,刚才村长过来叫我们去搭把手。”叶父说到这儿, 穿蓑衣的手顿了下, 叹口气接着说:“也不知道他们家情况如何。”   这么冷的天被埋在房子里,就算没有砸伤,估计也被冻得不轻。   叶瑜听完这话倒吸一口冷气, 连忙问道:“是哪家?”   叶父穿上蓑衣后留下回答, “是你德哥他们家。”   然后急匆匆往外赶, 家里其他人得知这件事后也待不住,纷纷跟着出去帮忙。   又因为路上积雪很深,相对应的救人也不容易,村里几乎所有壮年男子都过来了,叶童生也不例外, 他眉头紧皱, “房顶怎么会让雪给压塌了呢?”   叶明德家的左右两户邻居对视一眼, 回答道:“他们家人少,很难做到天天铲雪,没想到只是一天没铲房顶就塌了。”   其中一个更是懊恼开口:“早知道我就去帮帮他们娘俩了。”   但这也不能怪邻居,毕竟叶明德一家孤儿寡母的,就算男人们出于同情过去帮忙,也总害怕人言,但凡稍微走的近些,便常有异样的眼神相随。   叶童生闻言只得叹一口气,不再说话,挽起袖子加入了挖雪的队伍,大概是因为人多力量大,大约半天后母子俩就被救了出来,叶明德身体壮实,露面的时候还有神智,但他娘就不行了,明显是进气没有出气多,面色青紫,呼吸极其微弱。   “先把他俩抬到我家,让郝大夫诊治一番。”叶童生见状连忙说:“至于粮食就先不挖了,等他们好些再说。”   叶明德怎么说也要叫他一声堂叔,在这种情况下总不能见死不救吧。   叶村长留下几个人抬着母子俩去叶童生家里,然后把剩下的村民赶回家,“都在外边待了这么久了,赶紧回去暖暖,别着了凉,这种天气要是生病了可真遭罪。”   村民都没推辞,三三两两的结伴往家里走。   叶家兄弟回家之后将这事告诉家人,叶老头沉沉叹口气,“老天真是不给人活路。”   “谁也预料不到会发生这样的事。”叶母细细给叶父涂上油膏,再用自己的手揉搓开,“只希望她们娘俩没事。”   是啊,只要人没事就好,房子没了可以再建。   经此一遭,再没人敢偷懒,所有人都老老实实的每天爬上房顶铲雪,有那不放心的,一天还铲两次。   第二天叶瑜就从他爹那里得知叶明德并无大碍,喝了一剂药,再睡上一觉就好得差不多了,只是他娘状况不太好,本来就身子弱,再加上冻得有些狠了,当天夜里就发起烧来,断断续续一直烧了很久,郝大夫换了好几次药方,都没把温度降下来。   这下不用郝大夫说,村民心里也都有数了,明德娘怕是真的不太好。   ——   “过几天就是明德娘的头七,咱们家得过去帮忙。”叶老太边搓麻绳边说:“明德如今住在叶童生家里,但烧纸总不能在人家家里烧。”   那不是给人添堵吗,况且叶童生和叶明德也不是五服之内的亲戚,能收留他就已经算是叶童生一家人心善了。   听见这话,叶大嫂不由得深深叹口气,“好不容易把明德养大,还没等他娶妻生子呢,人就没了,这可真是老天爷不开眼。”   叶二嫂和叶母也不痛快,那是活生生一条人命啊,而且明德娘性子温柔,虽然是寡妇,却顶着夫家和娘家的压力把独苗苗明德养大,从没叫过苦,跟村里人也没红过脸。   “行了,你们千万不能明德面前谈这事,别让孩子多想。”   叶老头抽了口旱烟,嘱咐他们道:“那孩子心细,想多了容易钻牛角尖。”   叶瑜明白他爷的意思,叶明德如今不过才十四五岁,天天上去铲雪本就难为他了,隔天一次其实也能理解,谁知道偏偏就是这次房顶被雪压塌了。   而且寄人篱下的滋味更是不好受。   果然,头七那日,叶家人一见叶明德就吃了一惊,他整个人都瘦了一大圈,脸颊凹陷,身体跟皮包骨头似的,一点肉都没有。   叶母上完一柱香,到底没忍住,到叶明辉身边跟他说了句话,“好好想想你娘会想看到你现在这个样子吗?”   披麻戴孝的叶明德闻言动了动眼睛,看向叶母,随即干哑地道谢,“谢谢。”   听他的声音,怕是许久没说话了。   叶母拍拍他的肩,“好孩子,你娘曾跟我说过,她只盼着你能过得好。”   不知道这番话能不能给他带来什么改变,但叶母觉得自己能做的都已经做了,不管日后结果如何,都是问心无愧。   直到走出屋子,叶瑜才深深吸口气,灵堂里沉闷的气氛让他心情也变得十分沉郁,这还是他第一次参加葬礼,却估计不会是最后一次。   这时他突然感觉脸上暖融融的,他抬起头,只见阴沉了半个月的天空露出了太阳-雪终于停了。   葬礼结束之后,叶明德他娘被葬进了祖坟,就在他爹旁边。   至于他本人则是继续住在叶童生家里,现在土地上冻,根本没办法重起屋子,至少得等到开春才行,好在他家的粮食钱财都被挖了出来,至少有八成还是完好的,不至于没东西吃。   有叶童生一家陪着他,叶瑜再去看他的时候,就觉得他脸上有了生机,想来总算是度过了最艰难的时候。   雪虽然停了,但叶瑜却感觉温度依旧在往下降,如果说下雪的时候约有零下二十多度,那化雪的时候就已经低至四十多度了。   村里原本想出门晒太阳的人一下子就被这温度给劝退了,只得老老实实地回屋待着。   叶瑜也不例外,他在屋里眼巴巴地望着外头,心里再次怀念起能透光的玻璃,也不知道玻璃是如何制作的,他能不能将其复刻出来。   而且他们为了保持屋里的温度,必须每天都把炕烧的热乎乎的,因此家里储存的柴禾便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减少着,为了补充消耗,叶村长已经领着村民上山砍过两次柴。   想到这儿,他又念起了煤炭和木炭,这两样的燃烧功率要比柴禾燃烧要大得多。   正当叶瑜在脑海里翻阅相关书籍的时候,叶母突然敲门进来,冲他招招手说:“宝哥儿,贾三来了,你赶紧出来看看。”   “这就来了!”叶瑜闻言直接蹦了起来,连忙跑出去。   褚绪风一个月前便回了靖边城,他回去之前特地把贾三留在了黑河县城,有什么消息可以通过贾三传信,通常是半月一次,但这个月到了传信的时间,贾三却没有过来,叶瑜猜大概率是因为暴雪耽搁了。   贾三是个机灵的小个子少年,看上去约有十二三岁,他原本坐在炕上,看见叶瑜进来之后,立马放下茶杯,将信拿出来。   嘴里还解释道:“这信是今天才到我手里,一到就送了过来。”   叶瑜冲他一笑,接过信后把信封打开,开始阅读里面的信件。   越看他神色越凝重,信里主要说了三件事,第一件事也是关于额外征收赋税的,只不过褚绪风知道的更多,比如说税率,是每亩征收一斗米。   接下来褚绪风在信里跟他详细说了一遍南方虫灾的情况,说那里泛滥的虫子形似蝗虫,却比蝗虫更加亲水,虫卵在南方那样温暖湿润的地方都能存活,个头足有小儿拳头那么大,不止啃食植物,同时还吸人血。   叶瑜看到这不由得倒吸一口冷气,难不成是蝗虫和蚂蝗的结合体吗?   在信的最后褚绪风罗列了一遍羊毛生意的近况,生意不错,几乎已经可以称得上席卷京城,人人都以能穿上羊毛衣服自豪,而羊毛垫也得了皇后的喜爱,立刻在京里女眷中流行开来。   叶瑜看完把信递给他爹,拧眉细思,半晌才开口:“送信也需要时间,看来很快就有官员来咱们村征税了。”   叶父眼睛从信上扫过,闻言回道:“对咱们村里人来说这倒不算什么大事。”   但是对其他农户来说,额外征收赋税压力就很大了,因为他们每年田地里的收成最多只够生活,这次再交出去一部分,留在手里的就越发稀少,估计有很多人接下来一年都要勒紧裤腰带过日子。   苛捐杂税会导致亡国,因此叶瑜心里隐隐浮现出些许忧虑来,不过这次额外征税也算情有可原,许是他想多了吧。   他并不想经历乱世,俗话说得好,宁为太平犬,不做乱世人,能安安稳稳地活下去总比颠沛流离要好。   贾三送完信留在叶家吃了一顿午饭,然后带着叶瑜写的回信回了县城。   就在他离开不久,征税的官员便来了,但没过几天他们又走了,走的时候那官员还满脸疑惑,这叶家村竟然如此富裕,一点都没拖延时间,整个村里缴纳赋税都很是积极,这可真算是活久见。   作者有话说:   —— 第56章 糖三角   在征税的官员离开之后没多久, 又下了一场雪,虽然很快就停了,但温度依旧没有回升, 甚至一天比一天低, 低到什么程度呢, 大概就是字面意义上的滴水成冰,滚烫的热水一接触地面瞬间就凝结成冰层,结实得甚至可以让人站在上面。   因此叶家人完全不敢出去,叶父也不想着开店了, 这么冷的天还是老老实实在家里待着吧,至于叶河,他更是走不了。   幸好武师傅专门来了叶家村一趟,说他要帮兴隆镖局押送一批货物,让叶河暂时不必去武馆, 只要在家里记着按时练武就好, 他还顺便带了好几包药浴所需的药材,嘱咐叶河隔上两三天就泡一次。   叶河抱着药材依依不舍地看着他师傅和师兄离开,“我也想跟着师傅一起去走镖。”   “行了, 赶紧回来吧, 也不看看你现在才多大, 跟着他们就相当于一个累赘,还不如听你师傅的话按时练武。”   叶大嫂翻了个白眼,把他给招回来,“快过来帮我揉面。”   你别说,叶河练武之后揉出来的面又劲道又柔韧, 不管是包包子还是做面条都很合适。   叶河听到这话先是噔噔跑回屋子把药包放下, 然后才出来帮他娘揉面。   他边揉边问:“娘, 咱们今天拿面做什么啊?”   “包包子吃,你奶在那边和馅呢,有两种,酸菜粉条馅和花生红糖馅,接下来可有你们几个孩子吃的了。”叶大嫂说话的同时擀面的手也不停。   “红糖?咱家竟然还有红糖。”叶河突然激动起来,他舔舔嘴角说:“我最喜欢吃糖三角了。”   叶大嫂回答:“剩的也不多,这还是去年过年沈家小儿给你三叔拜年的时候,他爹送来的年礼,吃了整整一年,现在只剩下一点。”   红糖可是个珍惜东西,家里女人们每月来月事的时候都喜欢泡上一杯红糖水喝,总感觉喝完一杯身上就没那么难受了,就这么喝着喝着就把一包红糖喝得差不多了。   叶母听到叶大嫂的话,想了想说:“回头让宝哥儿他爹去县城寻摸一下,看能不能再买点红糖回来。”   叶大嫂闻言又是心动又有点犹豫,半晌才开口:“会不会太麻烦了。”   “这有啥的,不过是买红糖罢了,咱家人人都喜欢的东西,又不是专给一人买。”叶母摆摆手说:“我还想再额外买点蜂蜜,宝哥儿最近睡前习惯喝一杯蜂蜜水,我看蜂蜜罐子里现在只剩下一个底。”   蜂蜜水有助于睡眠,具有很好的安神功效,很适合夜晚多梦的人喝,叶瑜也只是喝习惯了,至于功效倒是没特别感受出来,只能说聊胜于无。   “但是我看外边的温度估计是没有蜜蜂采蜜了,还是等到开春吧。”   叶二嫂听到这儿插了句话,“开春让我爹娘去山里看看,有几处蜂巢应该是有蜂蜜的。”   几个人略聊两句之后,她们手上的面团也逐渐成型,接下来只需要连面带盆放在炕头上,只过了一小会面就发酵成功。   叶母将发酵成功的面团擀成条再切成一个个小剂子,剩下的活就交给了叶大嫂和叶二嫂,她俩都是包包子的好手,三两下捏出褶皱,瞬间一个白白胖胖的包子就出现在盖帘上。   伴随着两大筐酸菜包子和糖三角出锅,叶老太做的面片汤也好了,大冷天的能吃上一顿热气腾腾的饭实在是种享受。   叶瑜咬下糖三角的尖角,里面的红糖馅顿时流了出来,满嘴都是甜蜜,而且花生没有磨的特别碎,吃起来有颗粒感,尤其香甜。   吃到一半,叶老二吸溜一口面片汤,开口说:“咱家的柴禾又剩得不多了,明儿得去山上再砍一次。”   他们家人多,又不住在一块,因此烧的炕也多,柴禾用得更是极快,旁的人家前两次囤的柴禾能一直用到开春,他们家就不行了,得再囤点。   叶父闻言放下筷子,应了一声,“看明天天气如何,若是不下雪咱仨就一起上山,争取多砍点柴。”   “希望是个好天气。”   第二天也确实如同他们希望的那样,是个晴朗的好天气,太阳悬在半空,虽然温度并没有提高,但好歹照在人身上是暖融融的。   他们仨跟家里人告别后,全副武装的背着筐往山上走,走到一半突然遇上叶明德,看他行进的方向,好像也是去松山。   因此叶父便叫了他一声,“这么冷的天你怎么往山上走?”   叶明德转头看见他们立刻停下脚步,等他们赶上来才回答道:“我堂叔家里柴禾剩得不多,索性就出来砍点柴。”   “好孩子。”叶老大忍不住伸手拍了拍他的肩,“走,咱们一起。”   叶明德腼腆一笑,加快脚步跟上去。   山林里的温度比外面还要低得多,树桩旁边的雪竟还没化完,树梢上还挂着一串串冰挂,衬得高大笔直的树木更加挺直。   叶父边走边嘱咐叶明德道:“小心些,万一被冰挂砸到,轻则见血,重则丧命。”   叶明德听得认真,连连点头。   山上的路属实难走,他们四个前后列行,也没走太远,一见到红松就停了下来,纷纷从背后的筐里拿出砍柴刀,开始照着树枝下手,他们砍柴是绝对不会坎整棵树的,又累又费劲,还不如砍树枝。   虽然几个人都是干活的老手了,但他们还是低估了现在的温度,没砍多久呢,就冻得有些受不住,叶老大放下砍柴刀搓搓手,说话的时候嘴边呼出的白气在眉毛上结成一层薄薄的冰。   “咋能这么冷了?前两次来砍柴还没这样难呢。”   “还能因为什么,就是冷了呗。”   叶老二叹口气,十分纳闷地说:“也不知道今年这天气到底是怎么回事?再这么冷下去,估计一冬天要冻死不少人。”   这话一出,周围立刻安静下来,几个人就连干活都开始心不在焉起来。   叶明德见状,开口说:“朝廷总不能不管咱们吧。”   这可不一定,叶父想到南方的虫灾,朝廷真不一定能管得过来,况且不是才额外征收了赋税,估计在朝廷中人看来,不就是天冷了点,哪里值得他们专门派人赈灾。   但他也没把这话说出来,只是摇摇头,转移了话题,“别想那么多了,赶紧砍柴,早点砍完就能早点回家。”   剩下几个人听了叶父的话都不再说话,纷纷挥刀砍向树枝,砍到差不多了就用麻绳将树枝捆起来放在一边,到最后他们身边整整齐齐摆放着八大捆树枝。   到这会儿,所有人都已经扛不住了,天太冷,裸露在外面的皮肤都冻得发青,叶父怕出事,便及时收手,让他们一起扛着柴禾往山下走。   路上没人说话,都很疲惫,就连体力最好的叶老二都气喘吁吁的。   路过东坡的时候,叶老大的耳朵动了动,他转头向右边看去,只见一片白的雪地里突然蹿出个棕褐色的影子来。   他连忙问:“老二,你看那是不是大叶子?”   叶老二眼神好,仔细一瞅果然是,他立刻把肩上扛着的柴禾放下,背着筐就跑过去,“好像是,我瞧着它受了伤,跑不快,应该是能逮到。”   叶父看他跑走眉头微皱,心里颇有些担心,索性就不在原地等候,嘱咐他哥好生看着叶明德和几捆柴禾之后,自己也跟了过去。   站在原地的叶老大张两下嘴巴,在看到叶明德的时候才把嘴闭上,跟他说:“别怕,咱俩在这稍微休息一会。”   叶明德点点头,随后两人又望向叶父他们离开的方向。   也没等很久,大约过了一刻钟,他们俩就看见兴高采烈的叶父两人。   叶老二激动地小跑过来,他浑身上下冒着热气,看上去跟要融化了似的。   他把筐抬起来展示,“快看,果然是大叶子,我和老三还逮到一只傻狍子。”   说到傻狍子的时候,更是十分想笑,“这傻狍子受了惊吓竟然把自己埋在雪洞里。”让他们不费吹灰之力就给逮到了。   “咱家好久没吃过狍子肉了,今天孩子们可算有口福。”   叶父跟上来喘口气,然后催促道:“行了,赶紧回家。”   刚回到村子,叶父又对叶明德说:“你还在守孝,不能沾荤腥,不如这样吧,一会狍子肉做好了,我去给叶童生送过去一碗。”   叶明德闻言连忙摇头,拒绝道:“叔不用,这傻狍子又不是我逮的,反而应该是我感谢你们带我去砍柴才对。”   但叶父依旧很坚定,“见者有份。”   叶明德见推辞不了,也就接受了,他想着狍子肉可以给两个堂弟吃。   几个人道别之后,分开回家。   叶母早早就在堂屋里等着叶父回来,她心里十分担忧,所以手上的活也没认真,半天都没打好一个补丁。   直到听到开门的声音这才急忙迎过去,她接过叶父背上的筐,看见他手背上的青紫,顿时一阵心疼,“快进屋暖暖。”   叶父拍拍叶母的胳膊,让她放心。   而后边跟着的叶老二刚把柴禾卸下来,就冲他娘嚷嚷道:“娘你来看我逮到什么了。”   叶老太慢悠悠走过去,伸头一看,顿时乐了,“哟,这傻狍子看着真重,得有五十多斤吧。”   “可不是!您再看。”   “嗬,这还有个大叶子呢。”叶老太再往里面看看,顿时笑起来,她伸手摸了摸厚实的皮毛,美滋滋地说:“看样子够做一件马甲了。”   叶瑜好奇地往筐里一看,所谓的大叶子原来是紫貂啊,貂皮可是极其珍稀的,越完整价格越高。   叶老二倒上一碗茶暖手,随后笑着说:“可不是,给宝哥儿做个马甲正好,还有那狍子皮,鞣制之后也很是保暖。”   叶老太点点头,应道:“咱们就不卖了,自己留着。”   过了一会儿,她开始带着儿媳妇们给紫貂和傻狍子剥皮,这活不算轻松却也不难,更多的是需要细心。   叶母用小刀在紫貂下腹部割开一个口子,顺着长短毛的分界线把整张皮子都给剥开,直至皮肉分离。   剥下来的皮毛被放在一边擦过雪,然后涂上满满一层草木灰,经过仔细地揉搓就可以去除附着在皮毛上的油脂和血液,然后再把它挂在晾衣杆上晒干就行了。   狍子皮同样如此。   但这只是第一步,接下来还需要用植物配制出鞣液,例如茶叶和落叶松皮等,加水煮至沸腾,等鞣液降至常温后,再将其涂抹在紫貂皮无毛的一侧。   再经过一些诸如揉搓、拍打的流程,鞣制完成的皮毛就会变得柔软且光滑。   当然那是半个月后的事情了。   “貂肉不好吃,但狍子肉就很美味了,只需要稍微烤一下,再撒上盐和辣椒,味道就会十分鲜美。”叶老太高兴地跟他们分享。   叶母先是把貂肉剁碎蒸熟给小米加餐。   然后又将狍子掏空内脏清洗干净,对半切开,一半在院子里冻上收起来,另一半则是被她挂在炉子上开始烤,随着炉子上的火力越发旺盛,用木棍串着的狍子肉渐渐滴下油脂来,传出来的诱人油香味引得叶瑜几个孩子纷纷探过头去。   在开饭之前,叶父特地切了一大碗肉给叶童生送去,等他回来,叶老太才把狍子肉端上桌。   叶瑜坐在炕桌上咽咽口水,只见肥瘦相间的狍子肉被火烤得焦香流油,刚吃一口他便感到一阵满足,狍子本就是鹿科的动物,所以肉的味道与鹿肉十分相似,肉香味非常浓郁,再加上外皮带着点点焦香,内里却是鲜嫩至极,一咬下去甚至还在嘴里爆出鲜美的肉汁。   “好吃!”叶河嘴里塞得满满的,连话都说不清楚了。   “好吃就多吃点。”叶老太给他夹一筷子白菜。   到最后二十多斤的狍子肉竟然被他们一顿全都给吃完了。   叶瑜撑得不行,一晚上都在揉肚子,但这算是幸福的负担,因为他吃得很是满足。 第57章 囤粮   今年过年并没有什么年味, 只是吃了一顿略丰盛的年夜饭,而且过完年之后很少有人愿意出门走亲戚,因为外界已经冷到连门都出不去, 一出去就糊了满脸的雪。   一直到五月份, 路上的雪才开始慢慢融化, 气温也渐渐升高,叶瑜身上的貂皮马甲显然是穿不住了,换成了夹棉的澜衫。   这时候叶家人又要忙着耕地,只是在育苗的时候, 叶老头微微皱眉,忧虑地说:“这都到五月份了土地温度还是这么低,也不知道会不会影响种子生长。”   叶老太直起身,“现在想那么多干嘛,以后的事那就以后再担忧。”   倒也是, 叶老头不再说话, 跟儿子们继续种地。   最终他们家今年田地里大多种了苞米和土豆,只有一小部分种植了小麦和高粱。   然而让所有人都没想到的是,自从到了五月, 外边的温度便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攀升, 据叶瑜体感, 短短几天内温度就已经飙升到三十多度了,叶家人从没经历过这样的高温,他们这边以往就算是夏天最热的时候也不过才三十多度,五月一般只有十几二十度,这一下直接提升了十几度, 所有人都非常不习惯。   但对农户来说, 温度高还是次要的, 最要命的是自从在地里种下种子,天上就没下过一滴雨,每天都是炎炎烈日,为了粮食的生长,村民们只好亲自去柳河挑水浇灌。   几乎所有人都在庆幸柳河宽阔且深邃,在这种情况下也没有什么变化。   然而经历过干旱的人却是眉头紧皱,尤其是叶老头,他现在每天早上都得去家里的田地溜一圈,看着被烈日暴晒发蔫的刚发了芽的种子发愁。   “咱们这儿有柳河倒是还好,再往南边一点,河南郡那边一向容易干旱,若是一直不下雨,估计又得迎来一批逃灾的。”   村里年纪大些的村民跟叶老头的忧虑差不多,天天在心里盼望老天开眼,赶紧下一场雨浇浇地。   然而老天却没听到他们心里的期盼,随着日子流逝,到七月的时候温度变得越来越高,但跟之前一样的是一滴雨也没下。   叶瑜从叶童生家里走出来的时候,被天上耀眼的太阳晃了下神,他头上戴着稻草编织而成的草帽,帽檐在脸上投映出一片阴影。   旁边的叶敬用手擦擦汗,“太热了吧,过年那阵是冷,最近是热,这俩就不能中和一下吗?”   “别说话了,赶紧回家,这么热的天在外边待着容易中暑。”叶瑜有气无力地摆摆手说:“咱家好歹还有一口井,井水凉沁沁的,总比旁人好。”   说完这话,他俩就加快脚步往家里走,一刻钟的路程硬生生被两人缩短了一半。   到家的时候叶家人全都待在堂屋里,门窗大开,地面上放着三个木盆,里面是井水,叶大嫂还时不时把刚摇上来的井水泼到地上,就算如此,屋里的温度依旧不低,所有人脸上都是汗水。   叶母见他俩回来,连忙接过书囊,指着木盆说:“快去洗把脸。”   搁在地面上的井水吸收了热度变得温热,刚好可以用来洗脸擦手,不至于太凉导致生病。   叶瑜倒是想洗个凉水澡,但是他知道他娘肯定是不同意,因此只得作罢,用在井水里涮过的毛巾擦擦脸就算了。   如果非要说这么大的太阳带来了什么好处,那就是白天很亮,到了傍晚都不用点灯,叶瑜刚好趁着这时候练字。   坐在他身边的叶母边用蒲扇给他扇风边说:“我瞧着你这字是写得越来越好了。”   叶瑜闻言停下笔,看了看纸上只能称得上是横平竖直的字,有些汗颜,也许这就是属于母亲的滤镜吧。   等他写完两张大字,背上的衣服已经被汗浸透了,而且还口干舌燥的,在这样的天气里,一天喝三壶水都不够,叶瑜感觉自己都快喝成个水桶了,一晃荡肚子里全是水。   他一口气喝完一碗晾凉的凉白开,这才缓缓喘口气。   晚上他们家吃的冷面,配上拍黄瓜,尤其开胃,又因为这样的天没吃完的食物容易坏,所以叶老太没敢做太多,刚好是他们一顿能吃完的量。   等太阳下山后,外面的温度降低了一些,这时候村里人习惯集中在村口的大树下聊会天,话题杂七杂八的,大多都是些家长里短。   叶瑜偶尔也会跟他奶一起搬个小凳子过去听八卦来打发时间,今天祖孙俩便去了,去的时候听到个消息,让两人十分惊讶。   说话的是王老太,“我在县城里的亲戚说河南郡那边大旱,连着三个月都没下雨,说是许多人都活不下去了,正往南边还有咱们这逃荒,县城已经遇上一波。”   “好在郑县令和沈大善人合力布施粥饭,一天两顿,好歹叫他们能活下来。”   情况已经到这种地步了吗,叶瑜拧眉细思,他心里原本就有的淡淡预感逐渐成真,难不成真是末世来了?   叶老太这时叹一口气,“咱们今年地里收成也不知道到底如何呢,看这样子估摸着也不怎么好。”   听到这话,还在居高临下怜悯灾民的王老太又弯了腰,略惆怅地说:“我家的秧苗被晒得不行,有好多都没有发芽。”   其他人也纷纷附和,都心有戚戚焉,他们都补种过好几回,就算如此,也有许多坏死在田里。   不过总比颗粒无收要好,而且他们去年家家户户都没有大批量卖粮,囤在地窖里的粮食足够他们吃一两年了,所以叶家村的村民都不是很忧心,在他们看来,这天气难不成还能持续一辈子?   然而叶瑜回家之后,却坐不住了,他心里总有一种不好的预感,慌慌的。   就在他再一次在屋子里绕圈的时候,叶老太叫住了他。   “宝哥儿别转了,你这是怎么了?哪里不舒服,跟奶说说。”   叶瑜停下脚步,下定决心般开口:“奶,咱们从粮商那再囤点粮食吧,我怕这种天气会持续很长一段时间,而且今年的粮食收成怕是不太好。”   叶老太闻言愣了下,半晌才喃喃道:“咋就到这种程度了?”   倒是叶老头没问原因,他把蒲扇拍在桌子上,立刻吩咐两个儿子,“你俩明天去一趟县城找老三,让他看着多买些粮食,种类不拘,能吃就行。最重要的是悄摸的,偷偷运送回来,千万不能叫别人发现。”   “反正囤好的粮食能吃好几年呢,就算明年天气恢复正常,粮食也不会过季,总有一天能吃完。”只是陈粮味道不如新粮罢了。   叶老大和叶老二异口同声地应了一声。   叶瑜纠结半晌,又问:“咱们要不要跟村里说一声?”但这只是他的预感,一点证据都没有,跟村里说人家估计也不会相信。   “不急着说,等咱们家先买了粮食,再过两天我就以朝廷征税的税率上调的原因跟村长说一声这事,想来他们该是懂的。”   叶老头一说完这话,就拍了拍叶瑜的肩,“别想那么多,就算天塌了也有我们顶着,快去睡觉吧。”   叶瑜被叶母领回屋,洗过澡之后陷入沉沉的睡梦中。   叶母给他掖掖被角,退后两步点燃熏虫的艾蒿香料,屋里渐渐萦绕着一股浓郁的馨香味,闻不习惯的人很容易被呛到。   她轻轻合上房门,回到外屋把炕柜里的酸枝木匣子拿出来,里面放着十张百两银票,还有零零散散的银锭,至于铜板是没放在这里面的。   没动银锭,而是拿了十张银票,她把匣子放好之后将其拿出去交给叶老大。   与此同时,叶老太和其他人也把银票交给了他,“咱们的钱合在一起算一算大概是两千两银子,先买着吧。”   现在粮价极高,也不知道这两千两银子到底能买到多少。   第二日一早叶瑜醒过来的时候,家里就只剩他们几个小孩,叶老大和叶老二在天还没亮的时候就已经赶驴车去了县城,剩下的则是在挑水浇地。   他深深打个哈欠,最近也不知为什么,他老是犯困,不过也还好,忍一忍等那阵困劲过去就好了。   私塾里叶童生今日教的是《论语》,只教了一半就热得教不下去了,整个屋子跟个蒸笼似的,人待在里面没一会儿就全身是汗。   叶童生本想讲完最后这点再让他们离开,但没想到的是叶明辉突然呼吸急促,满头满脸都是汗水,一个没喘过来气直接倒在桌上。   “明辉!”叶童生见状高声喊了一句,连手上的书都顾不上,连忙扑过去扶住他。   叶瑜没急着去关心叶明辉,反而是环顾四周,在看到屋里摆着的水盆之后,眼睛一亮,赶忙过去把兜里的毛巾放进去浸湿,然后把绞得半干的毛巾敷在他头上。   紧接着又解开叶明辉的扣子,让他的呼吸能更顺畅一些。   “你们都让开一些,别挤在一起,还有去倒一杯凉水过来。”   叶栓听到他的话后立刻站起身,小跑着从自己桌上把竹筒杯子拿过来,“这是我刚晾凉的白水,还没来得及喝。”   叶瑜接过杯子,让叶童生微抬起叶明辉的上半身,将杯子对准他的嘴,一点点把水喂进去。   直到把水喂完叶明辉才咳嗽两声,半睁开眼睛,虚弱地说:“我这是怎么了?”   “你中暑了,现在还有哪里不舒服?”叶瑜放下杯子询问。   “头晕乎乎的想吐。”叶明辉捂住头一副要吐却吐不出来的样子。   “要不去请郝大夫来看看?”叶瑜知道他这是热衰竭,也不知道要不要喝药。   叶明辉喝完一杯水再用湿毛巾擦过脸便好的差不多了,他摆摆手说:“不用找大夫,我已经好了。”他可不想喝苦药汁子。   但这不是他说不找就真不找的,叶童生被这事吓得够呛,直接让学生们回家,自己则是请来郝大夫给小儿子诊脉。   两位郝大夫最近都快忙疯了,村子里常有中暑的村民,叶明辉还算是其中症状最轻的人,只喝了两剂药就重新活蹦乱跳起来。   他来找叶瑜的时候,还描述了他当时的感觉。   “我只感觉一阵心颤,恶心想吐,还没等我站起来呢就头晕目眩,直接失去了意识。”   这就是典型的中暑症状,叶瑜擦擦额上的汗水,怎么感觉外界的温度又升高不少,估计得有四十多度了。   想到这儿,他从水井垂下的篮子里拿出三个野梨分给他们,野梨经过井水冰镇,凉沁沁的,吃完一个身上的燥热便消散不少,整个人都凉快起来了。   叶明辉啃完一个野梨,羡慕地说:“你家的水井真好,我回头也要让我爹娘找人打个井。”   “这么热的天可没人愿意干这活,等天气凉下来再说吧。”叶瑜挥了两下蒲扇却很快放下了,扇出来的也都是热风,没凉爽不说反而更燥热了几分。   “唉,也是。”叶明辉苦恼地挠挠头。   最近叶童生直接不让学生们去私塾了,都老老实实在家里待着吧。   叶明辉在叶瑜家一直待到太阳落山,这才准备回家。   叶老太见他往外走,便说道:“别走了,留下吃顿饭呗。”   “不了不了,我娘早早就跟我说今晚要做好吃的,让我回去吃饭。”叶明辉连忙拒绝,哪能在别人家吃饭啊,那不是不懂事吗。   刚巧在他离开之后,叶老大就风尘仆仆的赶回来了,他们兄弟几个已经出去了好几天,也不知道到底有没有买到粮食。   叶老大喝完水极兴奋地说:“爹娘,我们可买了不老少呢,等到晚上再把粮食悄摸的拉回来。”   叶老太点点头,嘱咐道:“你们可得小心点,俗话说得好,财不外漏,动作都小心些。”   “诶。”   因为这个原因,他们一家晚饭也没吃好,只是随便吃了点,心思基本都在买回来的粮食上。   一直到半夜,村里一点光亮都没有的时候,三兄弟这才赶着驴车回来,他们走的不是正路,而是村背面的小道,这条道几乎很少有人走,因此路上全是野草藤蔓,很难走。   到家之后,叶父确定外边没人才把门关上。   “你们这是买了多少粮食啊。”叶老太有点目瞪口呆,驴车板上蒙着一层油布,高高突起。   叶父拍拍手说:“也不知道是不是粮商收到了消息,有许多人都不卖了,我们只能买到这么多,还大多都是价格极高的白米,高粱小麦苞米面之类的根本没人卖。”   叶老头趁这时候解开粮食袋子,伸手抓了把白米,捏了捏,“是新米,好好存着能放好些年呢,日后想吃米不用去买了。”   他说完关心道:“你们没让其他人怀疑吧。”   一口气囤这么多粮,但凡有点脑子的都该怀疑起来了。   “我们是分开买的,应该是没人知道。”叶父从兜里掏出剩下的银票递给他爹,“还剩下三张。”   叶老头没收,“你收着吧,回头再遇上什么难得的东西,就再囤点。”像是红糖红枣粗盐之类的。   叶父也没推辞,把银票重新揣回兜里。   车上的白米卸下来之后整整齐齐码在地窖里,数量之多让人惊讶,叶瑜估计他们未来五年都不会缺白米吃了。   “明天我去找村长,然后你们各自带媳妇回家把囤粮的消息说一说。”从地窖里爬上来的叶老头嘱咐两个儿子。   等两人应了声,他又跟叶父说:“你回头跟褚将军去一封信,把这事告诉他们。”   虽然褚将军应该不需要他们的提醒。   叶父却回道:“两天前他们已经来了一封信,也是要我们多囤些粮食。”   这样看来朝里权贵之家已经得了消息。   “也好。”叶老头摆摆手。   叶家人回到堂屋,叶父把手浸在木盆里,边洗边说:“现在黑河县城门口全是灾民,乌泱泱的,每天都有新的灾民逃难过来,县令又不敢开城门叫他们进去,只好布施粥饭让他们在门口搭个棚子住下,我想着这次回来就暂时不去县城了,那么多灾民保不准哪个人身上就染了病。”   况且那景象实在不忍多看,看多了会心生抑郁。   “既然灾民都堵在门口,那县城里的人没什么说法?”叶老太问道。   “岂会没有,已经有人说县令不该布施粥饭,弄得他们连门都出不去。”   逃难的路上不止黑河县一座县城,但只有他们这儿灾民最多,叶瑜猜测,大多是因为每天两次施粥。   也说不上谁对谁错,只是…   黑河县粮仓里的粮食真的经得住这样吃用吗?万一粮食没了,灾民又增多,在没有朝廷调粮赈灾的情况下,会不会发生祸乱,这些都是不可预知的事。   然而就算再忧虑,叶瑜也没办法改变什么,只能忧心仲仲地过一天算一天。   等囤粮的消息从村长家渐渐传到村里之后,有相信的自然也有不相信的,相信的选择去县城买粮,不相信的无动于衷,甚至还嘲笑那些买粮食的人,觉得他们在做无用功。   不过没人有时间搭理这些人,有吵架的功夫还不如多买点粮食。   作者有话说:   改名啦,改成了《用种田打败天灾》,比心 第58章 红豆冰酪   又过了几日, 黄老太就趁着傍晚时分带着她大孙子叶周远上门拜访,喝过一碗茶,她冲叶老太说出了来意, 原来是想跟他们一家结伴去县城里买粮, 单独一家买粮不太安全, 要是有人结伴就好得多。   村里人并不知道他们家已经囤过粮,非要说的话,或许村长猜到几分,毕竟这消息是叶老头告诉他的, 但是村长又是个心里有数的人,轻易不会说不该说的。   因此叶老太点头应道:“让老大老三他们跟你家一起去。”   “那就这么说定了!我家是我两个儿子带上远哥儿,明儿咱们在村口汇合。”黄老太笑眯眯地说:“正好让他们带着远哥儿见见世面。”   叶周远作为长房长孙,自然是家里着重培养的。   等黄老□□孙俩又喝过一碗茶水离开之后,叶瑜这才跟长辈们商量道:“要不明天去县城带上我吧。”他得亲自去看看如今的情况差到什么程度了。   第一个反对的却是叶母, 她反应极大, 连连摇头,“现在县城里十分不安全,人员混杂的, 你还是别去为好。”   叶瑜眉头微皱, 迟疑半晌说:“我就去看看, 别的什么都不做。”   最后还是叶父同意此事,拍板决定明天带上他一起。   隔天出发,他们挑的是凌晨还没那么热的时候,然而就算如此,四周也非常闷热, 叶瑜头上包着一块浅色的布, 他微微抬头看了一眼, 只见土黄色的天空中一朵云彩都没有,让人又憋闷又窒息。   在去往县城的路上,同行者几乎没人说话,神情都十分警惕,因为路边时不时就能看见神情麻木的灾民瘫软在地上,有些还有精神的,大多盯着他们的驴车,甚至还有人两眼放光死盯着驴子。   叶父把叶瑜揽在怀里,一点脸都没露出来,他眉头微蹙,“前两天还没这么多灾民呢,怎么突然变成这样了。”   听到这话,常帮着周边村子榨油的叶周远给他解惑道:“叔你可能还没听到消息,不止是河南郡的灾民往咱们这儿逃难,连更南一边的灾民也在往北来。”   “说是那边已经下了两三个月的暴雨,哪哪都给淹了,实在是没什么活路。”   他说完又叹息一句,“要是我们两地能中和一下就好了…”   话音未落就被路边突然传来的哭喊声打断了,紧接着叶瑜就感觉身下的驴车顿了一下,竟然停住了。   他抬头看过去,只见两辆驴车前跪了个身穿破旧衣裳的女子,她发如枯草,脸上全是黄土,连一点五官都看不清,就算仔细看也只能隐约看见干裂的嘴角。   “求求你们给我孩子一口吃的吧,求求你们。”那女子不停磕头,露出怀里虚弱得不行的小孩,约有两三岁的样子,小脸干瘦蜡黄,皮肤皲裂,只有一张嘴红润异常,几乎看不见胸口的起伏。   叶瑜不忍的别过头,他伸手在兜里掏了掏,摸到一个他奶早上塞进来的白水蛋,却吃不准要不要拿出来,因为旁边的灾民正虎视眈眈的盯着他们。   叶父握住他的手,在他看过来之后微微摇摇头,小声说:“别急。”   叶瑜闻言松开手,把脸埋进他爹怀里。   “求求你们,求求你们…”   那女子始终在跪地磕头,她额头上渐渐渗出血来,看得人不忍极了,可是再不忍也没人说话。   两辆驴车绕过母子俩,继续往前走,但是中途叶海却跳下了车,再回来的时候冲他爹和叶瑜点点头,他偷偷送了三张高粱饼和两个白水蛋给那对母子,量不多,但足以让她们撑上一段时间。   只是…   叶瑜疑惑道:“县城如今已经不再布施粥饭了吗?”   “早就停了,粮仓里哪有那么多粮食用来煮粥?如果说先前的粥是浓稠的,那之后就是水比米多,跟清水似的。”叶老大叹口气说。   一路上再无人说话,直到驴车到达县城门口,城下乌泱泱全是灾民,伴随着闷热的天气,一股股腥臭味传来,熏得叶瑜不由得用布巾捂住鼻子。   他看着瘫软在地的灾民们,脑子里突然冒出一个词,「瘟疫」,大灾大难过后必有瘟疫,在现在这种医疗卫生条件落后的情况下,一旦发生瘟疫,那大概率只能听天由命。   他们在灾民的注视下交了进城税,等进了城这才松口气,城里味道虽也浑浊,但比城外要好上不少。   “咱们就在这分开吧,下午戌时初在城门口汇合。”   叶父跳下驴车说,戌时初是晚上七点多,那时候正好太阳落山,温度会低一些。   其余人纷纷点头,很快一行人就各自分开。   “咱们几个分开行动,大哥你带着海哥儿去粮商那里买些吃食,不拘是红枣还是红糖,要是有空再去多买点官盐和私盐。”   “我带着宝哥儿去一趟秦家,看他们有没有什么需要帮助的,然后再去一趟回春堂,买些治疗疫病的药材。”   虽然叶父几个在之前买粮时就已经给妹妹一家送过消息,但他们却不知道秦家到底有没有相信。   叶老大闻言严肃地应了一声,随即赶着驴车带叶海往买粮的地方走。   叶父目送他们离开,在看不到背影之后,牵着叶瑜也走了。   黑河县城内跟之前的热闹相比多了几分死寂,路边已经没有了小摊,就连食肆门上都落着锁,宅院关着门,几乎没人出来。   随着时间的流逝,太阳渐渐露面,四周的温度攀升,叶瑜被草帽遮挡下的脸缓缓渗出汗水,叶父见状连忙抱起他,加快步伐来到秦家。   敲过门,没让他们多等,立刻有人警惕地隔门问:“谁啊?”   “是我,叶老三。”   这话一出,里面的人连忙开门,“快进来,这么热的天,三哥你怎么来了?”话还没说完,她又看见叶父怀里的叶瑜,立刻惊道:“你来就来了,怎么还带着宝哥儿呢?”   叶小姑从他怀里接过叶瑜,“瞧这小脸热的。”   她转头吩咐秦穆文,“快去灶房拎壶凉水过来给你表弟洗洗脸。”   他们一家都待在家里,见叶父来了,秦正迎出来,却不知该说什么,还是叶父擦过汗之后,问他:“你们可有囤粮?”   回答的是秦老头,“囤了,够吃一年的。”   够吃一年的粮食在叶瑜看来有些少,但在秦家人看来却已经很多了,一年之后天气总会恢复正常,如今不必囤那么多粮食。   叶父也不知道该劝什么,都是有主见的人,不是别人劝一劝就能轻易改变决定的。   他只好旧事重提,“以防万一,在家里多囤点总没有坏处。”   秦老头叹口气说:“现在粮价疯涨,已经是之前的五六倍了,我们也是花了好大一笔银子才买到这么些,还不是白米白面,只是苞米面高粱面。”   这就没办法了,叶父没想到县城粮食短缺的情况已经如此严峻了。   “你是不知道,因为城外围着灾民,有许多人都不爱再进县城,城里生意是一落千丈,天天有人叨咕县令和沈善人,唉。”   叶瑜边听他们说话边把被晒得有些发红的胳膊放进水盆里,温热的水纵然不够凉爽,但也能缓解因阳光照射而带来的刺痛。   这时叶小姑拿了个桃子递给叶瑜,然后对叶父说:“大热的天别带孩子受罪了,你有事就自己出去办,宝哥儿留在这我帮你看着,你晚上记得来接他就行。”   叶父沉吟半晌,摆摆手回道:“我得带宝哥儿去一趟回春堂,开个新药方子,趁着这会儿还不是最热的时候赶紧去。”   “那就赶紧吧,别耽搁。”叶小姑雷厉风行地说:“我给你们灌上一壶凉水,热的时候拿出来喝两口。”   说是凉水,其实也就是温热的白开水。   父子俩离开的时候,背篓里还多了几个桃子。   叶父嫌叶瑜走路慢,直接把他抱了起来,整理了一下他的草帽,大步流星地往回春堂走。   他们到时回春堂里人声鼎沸,到处都是病人,让人无从下脚,药童还记得两父子,他满头是汗的迎上来,“陈大夫和吴大夫都在外面看诊,可能得麻烦你们稍等一会。”   “无事。”叶父牵着叶瑜的手,环顾回春堂四周,询问道:“他们这是?”   “可别提了,都是中暑,铺子里的黄连都快用完了。”药童抹一把汗说:“这还算是轻微的,有些严重的甚至连命都没救回来。”   有些中暑了觉得不舒服的人常常会想着忍一下,这一忍就错过了最佳治疗时间。   这时候突然又有人□□起来,药童连忙让他们自便,然后匆匆赶过去。   大约过了一刻钟,吴大夫提着药箱回来了,他喘口气对叶父招招手,“走吧,进去再说。”   内间燃着香料,闻着让人通体舒泰,吴大夫将一杯茶喝完,这才感觉自己活了过来。   “陈大夫还在外边给县令夫人诊脉,暂时回不来。”   说完他就伸手给叶瑜诊脉,很快脸上便浮现出一抹笑意,“好孩子,恢复的不错,身子骨健壮不少,日后不必再吃药,多吃些温补的食物就行,像是羊肉小米之类的。”   叶父闻言谢道:“多谢吴大夫您费心。”   “不必如此,”吴大夫摆摆手,顿了一下又说:“日后你们最好别再往县城来,城外灾民身上不干净,怕是要带来疫病。”   “那您和陈大夫怎么办?”叶父担忧地问。   “我俩没事。”吴大夫不着痕迹地叹口气,医者仁心,哪能因为害怕就不给病患治病。   叶父也跟着他叹口气,“我还想买些避瘟丹和逼虫香,日日在家里烧着总有些用。”   这两种丹丸都有防止疫病传染的功效在。   “是个好主意,只是回春堂里存量也不多,只能卖给你们一点。”吴大夫在纸上写了两笔,跟叶父说:“拿着去药柜取药吧。”   叶瑜被留在内间,他摸了摸有些瘙痒的胳膊,想着,估计是被太阳给晒伤了。   吴大夫眼尖地看到他的动作,立马招招手让他过来,仔细看了眼他的胳膊,然后从柜子里拿出一罐药膏给他涂上。   边涂边介绍:“这是用积雪草制作成的药膏,治疗晒伤的效果很好。”   透明中带着点点绿色,闻起来还有一股薄荷味,叶瑜抽抽鼻子,感觉十分清爽。   “呐,送你了,回家后记得早晚各涂一次。”吴大夫把盖子合上,将其递给叶瑜。   没等他拒绝,又说:“我这儿还有好几罐,并不缺,而且药膏也不贵,要是觉得好用,回头来拜年的时候再给我带一点你们家做的冻柿子,我孙子可喜欢吃。”   叶瑜想了想,确实也不好拒绝,只得点点头,把药膏收好。   等叶父付过钱拿着药包回来,父子俩就从回春堂离开了,这时已经是晌午时分,天气正是最热的时候,不好在外面多待,两人便转身去了一座茶肆,准备消磨会时间。   一进茶肆就有一阵凉意袭来,叶瑜愣了一下,往凉意传来之处看过去,只见一座冰鉴摆在那里,四四方方,青铜制成。   小二弯腰把他俩引到一楼靠边的位置,笑着说:“我们茶肆如今有一种叫冰酪的点心尤其受欢迎,可要给这位小公子上一碗?”   叶瑜闻言问道:“你们竟然还有冰?”   “可不是,”小二自豪地说:“咱们掌柜的可是拥有城里最大的冰窖,每日都能提供一些冰来。”   父子俩对视一眼,由叶父接着问:“敢问这冰酪作价几何?”   “一两银子一碗。”小二回答。   叶瑜不由得倒吸一口冷气,这价格委实贵得人心颤。   他刚想摆手表示不要,就听见叶父说:“来一碗冰酪,再来一壶酸梅汤。”   “来都来了,咱们尝尝这冰酪到底是何物。”   叶父说完便环顾茶肆四周,茶肆里坐着的几乎都是富贵人家,个个都是面容悠哉,时不时与好友闲话两句,完全看不出外头在经历什么。   他叹口气,真是何不食肉糜啊。   等小二把冰酪端上来的时候,叶父状似无意地问道:“也不知道你们掌柜的是否卖冰。”   小二把白巾搭在肩头,摇摇头说:“咱家的冰自个都不够用,哪有多余的卖出去呢。”   然后恭敬地弯腰,“您请慢用。”   叶父看着冰酪,小声对叶瑜说:“咱们家也可以想办法挖一个冰窖储冰。”   冰窖只需要挖到地下十米以下,然后在冰上覆盖杂草以此来减少冰块融化的数量。   叶瑜捏着勺子想了想,或许也可以用硝石制冰。   他想了一会才专心看向冰酪。   所谓冰酪有点像现代的冰沙,卖相极好,白瓷的小碗里盛着晶莹剔透的冰沙,上面盖着一层红豆,显得越发的诱人。   叶瑜用勺子挖一口放进嘴里,顿时身体从里到外都凉爽下来,而且味道也十分不错,红豆口感较硬却很是香甜,细碎的冰沙浇上了蜂蜜果酱,甜而不腻。   吃了两口之后,他把碗推到他爹面前,让他爹也尝尝。   叶父吃了一口,点点头说:“确实不错。”   一小碗冰酪被父子俩分食干净,剩下的一壶酸梅汤自然也没例外,一人倒了一杯慢慢喝着,叶瑜觉得这酸梅汤许是甘草放多了,有些发苦,不算好喝。   桌上除了这两样以外,还有附赠的两盘点心,分别是糖糕和豆糕。   父子俩在茶肆里倒是通过旁边桌子客人的聊天知道个消息。 第59章 蝗虫   “朝廷怎么没有派人赈灾?”   “他们连自己都顾不过来, 哪里还能腾得出手啊。”   “发生什么事了?”   “我跟你说,端王正以天灾人祸为由逼宫,让皇帝下罪己诏, 如今京里风声鹤唳, 草木皆兵, 哪还有空派人赈灾?”   “竟是如此。”   听到这番对话的叶父和叶瑜对视一眼,估计褚将军也牵涉其中,毕竟他手握兵权,属于皇子夺嫡必争之人。   叶父叹口气说:“怪不得呢, 竟一点消息都没有。”   据叶瑜所知,当今皇帝年岁已大,膝下两个皇子都正值壮年,长子端王,次子宁王, 都虎视眈眈盯着皇帝那个位置。   当然, 这些事对他们平民百姓而言离得十分遥远,唯一值得注意的就是他们估计暂时等不到朝廷的赈灾了。   父子俩一直在茶肆待到太阳下山,才离开与叶老大汇合, 没多久又等到了叶周远他们, 一行人趁此时间出了县城, 赶着驴车往村里走。   一路上就算驴车盖得严严实实,什么东西都没露出来,但是周围灾民的目光却始终牢牢钉在车上,叶父见此嘴角紧紧抿住,他把叶瑜的脸捂在怀里, 小声说:“赶紧走。”   这两辆驴车都十分招人眼, 好在跟在车旁的都是身强力壮的男子, 一看就知道很不好惹,他们一行人总算是一路平安的回到了叶家村。   在村口分别的时候,叶父眼角余光突然瞥见远处有个背影,他微微皱眉,把叶瑜放下来,让叶老大带他俩回家吧,自己则是去找了村长。   从村长家回到自己家之后,他沉声说:“今晚都警醒些,怕是要出事。”   叶老头闻言把手里的烟杆放下,嘱咐家里人道:“今晚孩子们都睡在一间屋里,咱们做长辈的辛苦些,晚上先别睡。”   叶母搂住叶瑜,凝重地点点头,屋里气氛瞬间变得沉重起来,倒是叶大嫂安慰了一句,“咱们村里人不少,个个都人高马大,不必如此担忧。”   “也是,”叶老太换了个话题,“你们今日买了些什么?”   叶老大听到这话立刻兴奋起来,“我俩今天运气好,刚好碰见一个卖红枣的,两大筐直接被我们包圆了,还有盐,我们买了一筐,足够吃好些年,哦对了,还有一筐红豆。”   他说的筐是家里亲手编织的柳条筐,容量极大,一筐装满之后能吃很久。   叶老太看了一眼,欣慰地点点头,“搬进地窖里放着吧。”   红枣被叶母洗干净盛出来一小碗,这是留给孩子们吃的,颗颗饱满且外皮略带褶皱,叶瑜拿了一颗放进嘴里,入口软糯,可以尝到淡淡的甜味。   晚上吃得简单,馒头配咸菜,吃完之后,叶老太就催着几个孩子去洗漱睡觉,今晚他们和各自娘亲睡在一块,其他人则是守在堂屋里以防万一。   叶瑜在担忧中逐渐睡着,他迷迷糊糊地睡到半夜,突然听见村里传来此起彼伏的狗叫声,连带着家里的小米也叫了起来,这时他原本还有些轻微的睡意立刻消失不见,猛地惊醒了,见叶母不在身边,他连忙坐起身,冲着屋外喊了两声。   叶母推开门小跑进来,安抚他道:“没事,别害怕。”   她倒了杯水塞进叶瑜手里,“你爹过去了,看样子应该不是什么大事。”   毕竟村里的狗也只是叫了两声,并没有什么其他的动静,要是出事怎么着也得有喊声吧。   叶瑜的心放了一半,至于剩下一半得等他爹回来才能放下。   接下来一整夜他都没能睡着,时刻警惕着,但直到天亮也没出什么大事。   天刚微微亮,叶家三兄弟便踩着露水回来了,他们都略有些疲惫,叶父用水抹了把脸,然后将昨夜发生的事仔仔细细说出来。   “有两个灾民想趁晚上到咱村里偷东西,但刚进来就被狗发现了,正好村里有人在村口守着,把他俩给抓起来了。”   “那俩人应该都是孤家寡人,村长决定把他们送去衙门,我们怕还有人偷偷进村子,所以在村口守了一夜。”   叶瑜听完眉头微蹙,如今的世道真是变了。   因此他提议道:“爹,回头你跟村长他们商量一下,有空的话在村子周围建造个围墙,最近外边实在是不安全,有圈围墙好歹多些防护。”   这个建议顿时得到了叶家所有人的同意,叶父在家里待不住,他连早饭都没吃,急忙去找村长商量,也不知他们做了什么决定,当天晚上村长就在祠堂召集了全村人。   村长主要说了两件事,第一是关于现在县城状况的,据说已经有零星疫病爆发,他嘱咐村民们暂时不要离开村子。   第二就是关于建造围墙的,这一点没人反对,都很是赞同,最终他们决定在早晚还没那么热的时候上山搬石头,用石头绕着整个村砌成围墙。   因为叶小姑一家都在县城,所以老两口对于爆发疫病这个消息显得有些忧心仲仲,然而秦家不愿意离开,他们也确实没有办法,只希望疫病不要太过于严重。   ——   建造围墙是个大工程,全村人足足花费了三四个月才建造成功,山上的石头基本上都被他们给清空了,除了用来建围墙,村里还统一在一处背阳的地方挖了一个深达地下十米的冰窖,冰窖底部设有水道,融水能从其中流出,同时铺有稻草,冬天把冰藏进去,只用在在窖口涂上一层泥浆再用稻草覆盖就可以了,这样藏下来的冰能一直储存好几个月。   还有些石头被村民们搬走,用来修补自家的房子。   就连叶瑜家也在后院多建了两间带有火炕的屋子,是专门给牲畜住的,同时家里的地窖也进行了额外的加固,上下分别在与地表和地面相隔半米左右的地方用石板做出了隔断,以此来防水,四周还喷洒了许多驱虫药,地面铺有的石板上放着数个木头箱子,里面是用麻布袋子装着的白米等粮食。   一共两个地窖,分别放的是各种粮食和蔬菜山货,像是晒干的蘑菇和竹荪之类的。   地窖门锁得严严实实,上面铺着一层黄土,就算进院子里来也没人能发现他们家竟然有两个地窖。   叶瑜从新建好的围墙处经过的时候,心里不由得产生几分敬畏之情,整个墙体约有三米高半米宽,通体深灰色,将村子全部笼罩在内,只在村口和村背面各开了一个门,极富安全感。   这段日子里外界是越来越乱,据褚绪风送来的信中所说,京城端王和宁王为了皇位竞争,根本没人管平民百姓的死活,整个大昭国都民不聊生。   想到这儿,叶瑜叹口气,现在已经到了九月份,外界的温度却一点都没有下降的趋势,依旧是四十多度,热得人心烦意乱。   更恐怖的是因为高温炎热,逃难的灾民扛不住,有不少都死在了路上,尸体堆积之下病菌滋生引起瘟疫,就连他们村里一个耆老都染上了疫病,好在症状轻微且发现的早,郝大夫只开了几剂药他就好得差不多了。   他们家从回春堂买的避瘟丹几乎一天就点燃一颗,叶瑜也不知道用处有多大,反正是个心理安慰。   黑河县城如今紧闭城门,不再让人进出,叶小姑他们一家虽然害怕,却算得上平安无事,叶河也早就回来了,他师傅暂时把兴隆武馆给关了,据说是带着几个大些的徒弟去了京城。   叶瑜边漫无目的地想着事边往家走,刚走到一半却突然看见路边的灌木上趴了一只黄褐色的虫子,他心里一突,连忙走过去仔细察看。   蝗虫。   就在这两个字从他脑海里划过的瞬间,叶瑜就跳了起来,高声喊道:“蝗虫来了,快收东西!”   此时正是晌午时分,村里人大多都在家里休息,一听见叶瑜的喊声,许多人都吓了一跳,不管相不相信的都开始手忙脚乱地收拾东西。   叶瑜跑回家的时候还在庆幸,好在他们村里庄稼收获得早,如今田地里除了野杆再没有能吃的,虽然粮食产量与前些年相比至少减产了三分之一,但总有些收获,节省点吃,能吃上一年半载的。   到家的时候老两口已经在指挥儿孙们收拾东西,首先是晾晒在前院的苞米,其次是后院菜地里的各种蔬菜,最后是屋檐下的腊肉香肠。   叶老大和叶老二跟疯了似的拔菜,也没空收拾,直接连菜带泥扔进筐里,让叶河几个搬进屋。   叶瑜年纪小,家里人都嫌他和双胞胎碍事,因此叶母把他们仨锁进堂屋,嘱咐道:“门关严实,窗户也拉下来,没事别往外出。”   说完便急急忙忙出去帮忙。   约莫过了一刻钟,叶瑜听见外边传来无数的嗡嗡声,紧接着屋里渐渐暗下来,好似蒙了一层黑布,他神情一凛,又是担忧又是害怕。   因此实在坐不住,在屋里走来走去,时不时还想往外看看。   再转头却看见叶敬和杏花靠在一起瑟瑟发抖,满脸都是惊恐。   叶瑜见此连忙安慰道:“别害怕,只是蝗虫,咱家庄稼都已经收了回来,等过一会蝗虫飞过去就好了。”   他俩听见这话放松了些,叶敬忐忑地问:“到底是怎么回事啊?”   可惜叶瑜无法回答,因为他也不知道这世道到底是怎么了。   也不知过了多久,外面终于没了动静。   叶母把门打开,让孩子们出来,然后她指着地上没来得及飞走的蝗虫说:“我从没见过这么大的蝗虫,一个个都有小儿拳头那么大。”   说完便一脚踩上去。   叶瑜环顾四周,只见原本尤带绿意的枝桠变得光秃秃的,一丁点树叶都没留下,他嘴巴张合半天最终还是闭上了。   蝗虫过境,再没有比这幅场景更贴切的诠释了。   村子里陆续响起哭声,叶老头叹口气,“真是造孽啊,赶紧去看看咱家牲畜有没有事。”   叶家人闻言便分作两组,一组开始收拾拔下来的蔬菜,一组到后院检查牲畜。   他们并没有把菜园子里所有蔬菜都抢救下来,大约只拔了一半多,剩下的已经被蝗虫啃食殆尽,好在后院的牲畜棚子挡得严实,除了几只母鸡被吓得直叫以外并没有其他伤亡。 第60章 害虫   叶老头坐在炕上缓了缓, 这才直起腰对儿子们说:“你们三个跟我去村里看看有什么需要帮忙的。”   叶父看了眼他爹疲惫的脸色,提议道:“要不您留在家里休息一会,我们兄弟三个去就行了。”   “一起去。”叶老头很坚持, 他从炕上下来, 招招手让他们跟上。   父子几个刚出了院子, 就看见整个村里乱糟糟的,松树柏木上一点绿叶都没了,还有些没飞走的蝗虫落在上面,村里人正拿着兜网抓它们, 蝗虫固然是个害虫,但抓起来磨成粉给牲畜当饲料却也是个不错的选择,反正是及时止损吧。   他们顺着哭嚎声走到一户人家门口,这是叶老头二堂哥叶永胜家,此时里面全是人, 叶父挤进去之后才发现是他二堂伯正躺在地上人事不知, 身上肉眼看着是没什么伤,但人都晕过去了想来肯定是不轻的。   “这是怎么了?”   回答他的人是二堂伯的大儿子叶承祖,“唉, 我爹他在躲蝗虫的时候不小心摔了。”   说完他还懊恼的一拍脑袋, “也不知道是摔到哪了?怎么就晕过去了呢, 早知道就不让我爹出来了,老实在屋里待着多好。”   这话一出,围在周围的村民都对视一眼,他们家也是一笔烂账,谁都不稀得说。   不多时郝大夫拎着药箱赶了过来, 一看见这场面立刻开口:“别都挤在一起, 没事的就让开点。”   村民们闻言纷纷往外挪, 给郝大夫空出一块地来,经过一番诊脉,郝大夫收回手,算是松了口气,“没什么大碍,只是腿折了。”他指了指叶永胜的右腿继续说:“回头涂上一层药,再拿木板固定住,大约三个月之后就好得差不多了。”   “那就好。”叶承祖明显是松了口气,他指挥自己儿子抬个板来把他爷给抬回屋。   除了这个摔折了腿的之外,还有几个村民被蝗虫冲了,脸上胳膊上全是口子,但好在那蝗虫对人不感兴趣,要不他们估计都活不下来,哪像现在只需要拿点膏药涂一下就行。   叶老头从村头转到村尾,带着三个儿子帮着村里人收拾了会东西,这才回家。   此时家里也在收拾抢救回来的各种蔬菜,白菜都是徒手拔的,有些菜叶子掉了,叶母只好将其摘掉扔进筐里,回头给牲畜吃。萝卜同样如此,拔的时候没注意,这时候才发现萝卜表面坑坑洼洼的,也不知道是被什么东西啃食过,还能不能吃了。   所有人都百思不得其解,叶老太心疼地说:“也没瞧见地里有虫子啊,怎么就咬成这样了。”   叶父看着萝卜紧紧皱起眉头,“先掰开看看吧。”   掰开之后的萝卜肉里也有孔洞,估计是不能吃了,将所有萝卜一一看过之后,他们发现几乎所有萝卜都被虫子啃食过,区别只是有的孔洞多有的孔洞少。   叶老太看得心肝疼,差点没厥过去。   叶瑜却想到菜地,这岂不是说现在菜地里也全是害虫?可得早些治理,要是一直这样,再种菜的时候菜上还是会有害虫的。   “爹,咱们得赶紧兑点草木灰喷在菜地上。”   叶父严肃地点点头,又问:“其他蔬菜呢?”   其他葱蒜韭菜之类的味道重没有虫子乐意啃,而冬瓜也是垂在外面,每天都能看一遍,如果上面生了虫子肯定早就被家里人发现了,既然一直没看到,那就证明冬瓜是好好的。   这倒是让叶老太松快不少,要是冬瓜也被虫啃了,她估计就真的要厥过去了。   叶父和两个兄长把菜地翻了翻,你别说,还真翻出来不少虫子,其中尤以蚜虫为最,还夹杂一些红蜘蛛和菜青虫。   各种虫子看得叶瑜有些麻爪。   翻完地,他们又马不停蹄的的把草木灰兑上水,等静置一天过滤后这些草木灰水就可以洒在菜地上。为了以防万一,叶老太甚至还从院子里摘了艾蒿切碎加水煮,冷却后泼在地里。   她气呼呼地叉腰说:“我就不信这下还有虫子。”   经过这样一番行为,到最后菜地里几乎已经看不到虫子了,叶家人这时才将种子重新种进去,但因为如今已经是十月份,他们想着就算外边再热迟早也要到冬天了,所以没种不耐寒的,只种了两种,一是白菜,二是菠菜。   就在他们补种的时候又有一波蝗虫飞过,但比起之前数量和个头都要小得多,村里人见此都抓了不少,他们家也不例外。   叶河正坐在院子里支起的遮阳棚子下把抓来的蝗虫磨成粉,叶瑜则是坐在在另一边把一片片红薯干摆在稻草上,晒干的红薯干很有嚼劲,吃的时候香甜流蜜,不管是干吃还是放在粥里煮都十分受家里人欢迎。   两人边干活边聊天,没一会儿就把手上的活给做完了,这时突然有人敲门,叶河拍拍手跑过去开门,门外是叶诚。   他很快说明来意,“村里养的几只猪因为天热已经不长膘了,而且每天都怏怏的,我奶就想着早点杀猪,她叫我们兄弟来跟村里人说一声。”   今年轮到叶恩一家养猪,一共养了两只,刚养的时候想着粮食丰收,猪也能吃些好的,好好养养膘,到过年多分些猪肉,但谁能想到环境一下子变成现在这样,两只猪养着不仅不长膘了,还开始掉膘,再加上它们被蝗虫吓了一遭,这两天便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开始消瘦,实在是不好接着养。   这是件再正常不过的事,因此村里没人反对,第二天一早就有人过去帮着叶恩一家杀猪。   两只猪加在一起也不过才三百多斤,挺好杀,村里也没请杀猪匠,自个就给宰了,等吃完一顿杀猪菜,剩下的猪肉分给村民,每户只有三斤左右,这数量确实不多,去年他们每户可是有六斤多呢。   但依现在的年景,有的吃就不错了,所有人都没嫌弃,况且天这么热,太多的猪肉也不好保存,吃不完的迟早得坏,照这样看来三斤就刚刚好。   拎着猪肉回来做完一顿猪肉酸菜炖粉条之后,叶老太看着自家后院的羊询问道:“咱家的羊要不也杀掉几只?最近母羊因为天热,产奶都产得少,将将够一家子喝。”   这几年下来,他们家羊的数量已经增加到六只,其中三公三母,分配得十分均匀。   “母羊得留着挤奶,公羊倒是可以杀两只,只留下一只回头跟你舅家配种。”叶老头低头抽一口旱烟对叶父说。   叶父却摇摇头,“杀不了,等天冷一点再说吧,要不然吃不完的肉不好保存。”   倒也是,老两口暂时歇了杀羊的心思,寻思着等天凉下来再杀。   然而这一等就是两个月,两个月里据叶瑜体感,温度一直徘徊在三十度到四十度之间,比起最热的时候自然是要低不少,但现在已经快要过年了啊。   叶瑜都怀疑以后是不是会一直这样,四季颠倒混乱。   不过这段日子里并不是一点好消息都没有,最大的好消息莫过于下了一场大雨,柳河的水位因为这场雨上涨了几分,这也让附近村子的村民狠狠松了口气,他们一直在担心,如果一直不下雨,万一哪天柳河干涸了怎么办。   除此之外,疫病也得到了有效的控制,回春堂的大夫研制出一种丹丸,只要在家里点燃就可以减少得病的概率,再加上由东海郡郡守领头在各县城都建造了一个焚烧台,他还通过许多大夫的口昭告整个东海郡,疫病的源头是得病死亡的尸体,所以这些尸体必须经过焚烧才能入土。   如今的人都信奉入土为安,这话一出便得到了许多人的抵制,然而这样的抵制在疫病面前却显得十分无力,一日比一日增多的病人,让他们最终还是松了口,好在效果很是明显,只用了短短一个月的时间,东海郡的情况便好转许多。   叶家人很快得到了这个消息,叶父感慨道:“东海郡郡守实在是个尽职尽责的好官。”   其他人也赞同地点点头,东海郡以往的繁荣离不开郡守的治理。   叶母将手里的衣服洗干净,叹口气说:“朝廷竟然一直没派人赈灾,光是咱们东海郡估计都死了不少人,更别提其他干旱严重的地方。”   河南郡怕是说一句十室九空都不为过,就连他们村里都有个年纪大的没扛住炎热的天气,半个月前人没了。   叶瑜倒是从褚绪风传来的信件中知道现在京城的夺嫡正处在最关键的时候,端王年纪大些,上位的可能性更大,他想着,等到新皇登基之后总会注意到民间状况,不说赈灾,免了几年赋税也是好的。   这时叶老太直起身,用手捶捶腰,“行了,都别想这么多,只要一家子在一起,日子总能过得下去。”   叶父见状立刻担忧地问:“郝大夫给的药膏不起作用吗?”   可能是因为最近太过劳累,叶老太的腰病犯了,从那场大雨开始就一直在疼,他们请郝大夫来看过,但这病是个没法根治的,郝大夫只给了一罐黑色的药膏,说是早晚在腰上各涂一次,能够缓解疼痛。   “有用,现在好多了,只是偶尔有点酸痛。”叶老太已经习惯了,那疼是一阵一阵的,忍过去就行了。   “回头咱们去一趟回春堂,叫擅长针灸的大夫给您扎一针,许是会好受不少。”   叶老太闻言摆摆手,“何必那么麻烦,还是老老实实在村里待着吧。”   “咱们迟早得去县城一趟,看看小北,还有咱家的铺子,也不知道这么久没开门有没有出事。”   叶父越说越觉得要做的事有很多,虽然铺子被他托付给陈家看管,但人家又不是铺子的主人,在前段时间那么混乱的情况下,能稍微分神注意一下都够他们感激的了。   听完这段话,叶老太不再拒绝,算是默认了,她确实担心自己女儿一家,想亲眼看看他们,尤其是外孙女,可怜见的,刚出生没多久就经历这么一场磨难。   他们想归想,但最近依旧去不了县城,至少得等外头再安稳一些,然后和村里人一起去才会更安全,谁知道那些灾民会不会变成流民,甚至是流匪呢。   叶家村附近的村子里不止出现过一起被抢被杀的情况,哪哪都是风声鹤唳的,没有人敢单独出门,而且大多都学着叶家村砌了围墙,但因为石头不够,多数都是土墙,这更让叶家村的村民心里庆幸,幸好他们砌墙早,用的是石头,更坚固。   他们闲聊的同时手上的活计也没停,都是些零散的活,干起来不算累,就是麻烦,譬如搓麻绳和搓毛线,这些活能干上整整一天!   等天边挂上火烧云的时候,桃花才走出来喊他们进屋吃饭,如今不用做重活,他们一家就只吃两顿,上午巳正一顿,下午申正一顿,其余时候不开火,要是饿了的话可以吃点红薯干垫垫肚子。   叶河伸着脑袋往桌上看了看,略有些失望。   今天的主食依旧是窝窝头配大碴子粥,两样菜是冬瓜炒鸡蛋和酱菜,没什么荤腥,因为家里只剩下几条腊肉,是留着过节吃的,至于鸡鸭倒是还有,但随着天气变得越发炎热,不得不把活不下去的给宰杀了,如今剩余的加起来也只有五六只了。   原本叶老二准备进山打猎,却被老两口给阻止了,也没什么特别的原因,只是怕山里变化太大,他进去出事,还是再观望一下为好。   “今天先随便吃一点,过几天腊八节我给你们煮腊八粥喝。”叶老太给几个孩子一人夹了一块鸡蛋。   她想了想,又补充道:“再杀只鸡吃。”   还没等叶河说话,叶大嫂就心疼地反驳道:“别杀了,咱们家还等着母鸡下蛋呢!”   “没事,咱家除了大红以外,不还有一只公鸡,我看着它不如大红能干,不如杀了吃肉。”   叶大嫂想到家里两只公鸡确实如她婆婆所说,便没再反对,她也想给孩子吃点好的,只是这不是条件有限吗?她想到这叹口气,罢了,一只公鸡而已,大不了回头让母鸡抱窝,再孵几只小鸡。 第61章 酸菜炖排骨   不过还没等到他们家杀鸡呢, 就有人带着几只野兔野鸡上门,来者是叶二嫂的娘家弟弟,他是典型的猎户打扮, 穿着开胯衫子和麻练鞋, 腰间缠着一个网兜, 手里提着一个用麻绳缠绕的罐子,整个人显得十分干练。   给他领路的是轮到今日守村的叶周远,他把人带到叶家就准备回去了,他还得在村口支着的棚子里接着守门呢。   叶大嫂连忙在他走之前倒了碗凉茶递给他。   “哟, 你说来就来了,咋还带这么贵重的东西呢。”另一边叶老太不赞同地说:“留在家里给孩子吃多好。”   邢小舅把网兜里已经宰杀好的野兔野鸡递给他姐,又把装有蜂蜜的罐子放在桌上,这才笑着回道:“家里猎物不少,这么热的天实在不好保存, 索性就送一些给亲家吃。”   听到这话, 叶老太便点点头,招呼邢小舅过来喝凉茶,只是在心里想着, 一会在他离开之前, 得包点粮食让他带回去。   邢家是猎户, 家里的田地少,吃的粮食大多都是用猎物跟周围村子换来的,因此送些粮食当回礼刚刚好,就算是亲戚,也要讲究个礼尚往来。   叶老太回神的时候, 刚好听见叶老二正在问邢小舅, “不知如今山里情况如何?”   邢小舅放下手中茶碗, 想了想回答:“比之以前野鸡野兔之类的确实要更活跃些,每次进山收获都不少,只是…”   他脸上浮上一抹凝重之色,继续说:“只是因着高温炎热,猎物们极其暴躁,因此有许多经验丰富的猎户都在山里被野猪冲撞受伤了,我进山之时还曾与一只棕熊擦肩而过。”   叶瑜闻言一怔,竟是连熊都不冬眠了。   邢小舅最后用一句话总结道:“姐夫若是想进山,还是再等一段时间吧。”   叶二嫂此时插了句话,“你姐夫成天就想着进山打猎,也不瞅瞅自己几斤几两,就算松山里没什么大型动物,但也不甚安全。”   话外虽然是抱怨,但话里却满是担忧。   因此叶老二也没生气,他呼噜一下头发,憨笑道:“我这不是看着咱家很久没有吃肉了吗?”   “今天不是有了?”   叶二嫂一手拎着两只野兔在心里盘算,一只用来红烧,剩下一只可以先留着等明天再吃,至于野鸡则是跟野兔不一样,野兔须得味重才行,否则的话肉会带着一股骚味,野鸡就不用了,怎么做都简单,不必太过费心。   说完她就提着这两样进了灶房,跟妯娌一起生活做饭,现在吃饭已经是迟了,不能再耽搁,毕竟家里人早上只吃了红薯干,这时候大多是肚子空空。   在叶二嫂她们烧饭的时候,叶河叶敬两兄弟蹲在灶房门口,眼巴巴的盯着里面,时不时还咽一下口水。   这顿饭难得用了重油重盐调味,不多时就有浓郁的香气飘出来,那香味带着点油气和酱香,把人的馋虫都勾了出来。   荤菜是红烧兔肉和小鸡炖蘑菇,素菜是醋溜白菜,再配上一盆白米和高粱米混合的米饭,叶瑜吃的是头也不抬,满嘴流油。   全家吃到一半,不知是不是因为饭菜太热,人人面上都是汗水,叶老太眼瞅着叶老二头上的汗水差点滴进碗里,她连忙扯过桌旁的布扔过去。   嫌弃道:“赶紧擦擦,也不嫌脏。”   叶老二闻言嘿嘿一笑,也不挑,用布抹了把脸就继续埋头吃饭。   家里人都是能吃的,就算因为天热胃口不算好,但煮好的午饭却全被他们给吃光了,那盘子上一丁点油都不剩,因为吃到最后叶河看所有人都吃饱了,便把剩下的饭倒进盘子里蹭了蹭,混着油塞进嘴里,然后满足地打个饱嗝。   叶大嫂见此心里又是好笑又是愧疚。   这时候已经是正午时分,正是温度最高的时候,屋里闷热至极,叶母拿蒲扇扇了两下,但是扇出来的都是热风,没凉快不说还更燥热了。   她只好放下蒲扇,戴上草帽出去挪开井盖,打上来一盆水,井水也是温热的,但是比起外界的温度来说,已经称得上是凉爽。   然后招呼几个孩子道:“赶紧过来洗把脸。”   叶瑜白嫩的脸蛋被晒得红通通的,他洗脸的时候手碰到脸颊,不由得嘶了一声,也不知怎么回事,明明时刻带着草帽,也没把脸露在外面,但是他还是被晒伤了。   叶母手里拿着之前吴大夫送的药膏,挖出来一块仔细涂在叶瑜脸上,边涂边笑:“宝哥儿这皮肤太嫩了,还晒不黑,跟个姑娘似的。”   这话叶河不同意,他反驳道:“哪个姑娘也没宝哥儿这么漂亮。”   叶瑜听到这话手里的盆一个没端稳,差点给摔了,他幽幽地看一眼二哥,提醒他,“男孩不能用漂亮这个词形容。”   叶河莫名其妙地打个寒颤,但他没放在心上,摸了摸脑袋说:“可我说的是实话啊,咱村里有哪个姑娘比你长得好?我看整个县城都没有。”   “哈哈哈。”叶父闻言大笑两声,拍拍叶河的肩,“没错,咱们河哥儿说的是实话。”   叶瑜无奈地翻个白眼,暗道,如果光论长相,他还是觉得褚绪风长得更好,清隽雅致。   邢小舅笑看他们打闹,心里有些感慨,他姐家真是热闹,看得人心里暖呼呼的。   叶老太转头就看见他的脸,随即对他说:“回头天气好了,把福哥儿带过来,让他也认认人。”   邢小舅膝下就只有一个儿子,名字叫邢福,年岁还小,除了过周岁时见过一次,其余时候那是一面都没见到。   “那是自然。”都是亲戚,走近点是应当的。   正在他们坐在屋里闲聊的时候,突然有人上门,是隔壁吴家的来娣,她端着一小篮野杏,面对他们的注视,不自在地说明来意,“不知道我姐这段日子过得怎么样?”   哦,邢小舅恍然大悟,“你姐姐是嫁到陈家了吧,放心,她过得挺好,说是已经有喜了,夫妻俩都很是欢喜。”   来娣松了口气,把手上的篮子放下,欣喜道:“谢谢您,这是我在坡上摘的杏,都洗过,干干净净的都可以直接吃。”   叶老太没拒绝,只是从灶膛里拿出一个略大的红薯,然后想了想,又拿了个水煮蛋,出来之后把两样一起递给来娣。   来娣原本不想收,但架不住自己肚子一闻到红薯那香甜的味道就开始咕噜咕噜叫起来,只得不好意思地收下。   “这才对嘛,拿回去跟姐姐们分一分。”   吴家存粮不多,也没钱买粮食,所以最近都在勒紧裤腰带过日子,尤其是母女四个,可以说是吃最少的东西干最多的活。   邢小舅看着来娣离开的背影突然感慨道:“这是个好孩子。”   “可不是。”叶老太又洗了一遍杏子,小篮子里约有七八个,个头都很小,表皮泛着青色,一看就知道味道应该很酸,但好歹是样新鲜的吃食,没人嫌弃。   她把杏子给孩子们一人分了一个,最后剩下的那个则是给了邢小舅。   叶瑜接过杏子,只咬了一口就瞬间被酸倒大牙,面部表情都管理不住了,呲牙咧嘴的,差点没吐出来。   因此他再吃的时候就吸取了教训,用牙齿啃下来一点在嘴里含着,慢慢吮吸,直到没啥味道了才嚼碎咽下去。   一下午的时间就在他们的忙碌中慢慢度过,等太阳没那么晒之后,邢小舅便起身告辞,他总不能再留下吃一顿吧,这实在不像话。   叶老太见状连忙吩咐叶老二道:“还不快去送你小舅子一程?”   然后她又把早就准备好的两兜子粮食放进背篓里,分别是一兜黄米面和一兜苞米面,量可不少,足够他们一家吃上十天半个月。   也不等邢小舅推辞,她便坚持地说:“你带来的野鸡野兔还有蜂蜜都是家里正需要的。”   尤其是野蜂蜜,价格可不低,要真算起来,还是他们占了便宜。   邢小舅知道叶伯娘的性格,要是不收下,怕是还有的拉扯,因此他点点头,把背篓背上了,只是却没让他姐夫送他。   理由也很是充分,这天还没暗下来呢,他这么大个块头,人人见了都发怵,哪敢对他动手?更何况这一来一回的,等他姐夫自己回来的时候,估计已经很晚了。   叶二嫂想了想确实如此,因此她开口说:“你等一下。”   她从柴房里翻出一块麻布,将其裹在那两兜子粮食外边,然后又往背篓里装了几把菜叶子,这下子不管从哪看,都看不出背篓里装的是什么,可以说是安全不少。   邢小舅平安到家。   就在邢小舅离开之后没几天,叶大嫂的娘家二弟也来了一趟,他给叶家带来了一条鱼,回家的时候背篓里装着一块猪五花。   话说这猪五花也颇有来头,前天他们村子后边的松山上突然闯下来两头野猪,一大一小,想来应该是一对母子,当时正是晌午,叶家村的村民几乎都在家里休息,这两头猪直接往围墙上撞,发出的声音差点没把离着最近的叶瑜一家给吓坏。   叶父见此急忙去通知了村长,他俩召集了村里几个成年男子从村背面的门出去,人人手里都拿着各式各样的棍子和砍刀,甚至还有人从灶房里拿了菜刀。   一出去就看见两头膘肥体壮的野猪正喘着粗气冲围墙上撞,它们獠牙外翻,棕褐色的皮毛十分厚实,在听到动静之后,大的那头朝他们看过来,那眼神简直叫人不寒而栗。   然而两头野猪最终还是倒在了他们的围追堵截之下,不幸的是这群人里有人被野猪给顶了出去,好在顶人的是小的那头,所以那人并没有性命之忧。   这两头野猪加在一块约有三百斤,大的那头两百五十斤左右,小的那头只有五十斤,经过宰杀,村里每一户都能分到五六斤野猪肉。   另外由村长做主,受了伤的村民还额外多给了几根猪骨头。   叶瑜一家分到的是两斤猪五花和四斤排骨。   虽然分到肉了是件好事,但这同时也暴露出一件事,松山里的动物因为炎热已经开始往山下跑,这次只是两头野猪,他们还能应付得来,然而下次呢,保不准就是棕熊或者狼群了。   因此村长又在祠堂开了一次会,他宣布要在围墙两道门旁边分别建两座塔楼,塔楼里放置有哨子,日后每家都要出一个人在塔楼上守门,以两人为一组,两个门就需要两组,家家户户轮流着来,若是遇上险事,尽可吹响哨子,以此来警示村里众人。   回家后,叶父跟两个兄弟商量了一下,最后决定由叶海去守门,说实话守门并不是个危险的活,只是累了点,让叶海锻炼一下也未尝不是件好事。   等家里大人开完小会,围观的叶瑜沉沉叹口气,如今到底是什么世道啊,天灾人祸不断。   叶父一转头就听见叶瑜在叹气,他不由得笑了下,伸手摸了摸他的头,“小小年纪有什么可愁的,还不快去灶房里看看你娘做了什么好吃的。”   此时叶母正在切排骨,她把两头的大骨头切掉用来煮汤,而中间的小排则是剁吧剁吧过一遍开水撇去血沫,跟酸菜土豆粉条一起炖,这样做出来的酸菜炖排骨又入味又好吃。   去年积的酸菜只剩下这么一点,今天吃完就没了,也不知道天气什么时候能冷下来,让他们能开始积酸菜,制作粘豆包和冻梨。   另一边叶老太燃着火把进了地窖,她看着空了一半的地窖微微皱眉,粮食倒是是不缺,但是一些山货蔬菜已经渐渐吃光了,总让她不甚安稳。   而堂屋里叶瑜正把汤浇在饭上,微微带着点酸的汤汁十分开胃生津,配着小排上的肉吃进嘴里,一点都不油腻。   叶瑜吃着吃着就抬眼看见叶老太从外边走进来,一副忧愁的样子,他便停下嘴,唤道:“奶,你快过来吃饭啊,排骨可好吃了。”   “乖,好吃宝哥儿你就多吃些。”叶老太说完依旧心不在焉,她这一顿饭都吃得极不舒心,时不时就想到空了一半的地窖。   最后还是晚上睡觉时叶老头开解了她,“咱家粮食不缺已经比村里许多人好得多,至于其他的,只要能吃饱就够了,想吃好暂时还没那条件。”   “唉,我就是担心以后一直这样怎么办?”叶老太叹一口气。   “这有啥可担心的,一家子都在一起,再难过的日子都能过下去。”叶老头温声说:“早点睡吧,明天一早海哥儿还得去守门呢。” 第62章 地震   村里重新组队, 叶海跟叶周远两人为一组,他们今日负责守正门,只需要守一个时辰便可以换班。   因为塔楼有棚顶, 所以晒不着太阳, 不算是很热, 叶海回家之后从井里打上来一盆水稍微洗一洗就凉快不少。   叶老太把手里的毛巾递给他,看了眼天空说:“今天是大年三十,明天就是大年初一了,没想到这一年接着一年过得这么快。”   叶老头闻言笑道:“可不是, 年夜饭可得吃点好的,晚上可以把老大媳妇家里送过来的那条鱼给做了,所谓年年有余吗。”   叶大嫂听到这话点点头,“我记得还有家里还有一条腊肉,和干笋搁在一起炒又是一道好菜。”   年夜饭总得吃顿好的, 希望来年能有个好年景。   叶家人抱着美好的愿景, 开始准备起过年来,媳妇们在灶房做饭,男人们则是带着几个孩子开始贴春联, 今年的春联是叶瑜自己写的。   “精耕细作丰收岁, 勤俭持家有余年。”   他练了几年的字, 如今虽不如叶童生那般笔走龙蛇,但也称得上笔酣墨饱,至少写一副春联还是绰绰有余。   叶父把春联贴在门上,称赞道:“宝哥儿这字是肉眼可见的越写越好。”   叶瑜还没回话呢,叶敬就昂起头, 骄傲地夸:“可不是, 叶先生天天都在夸奖宝哥儿是他遇上天资最好的学生。”   “那你呢?”从凳子上跳下来的叶老二幽幽地问:“叶童生有没有夸奖你?”   听到这话, 叶敬看天看地就是不看他爹,引得其余人纷纷笑起来。   在大门口贴完春联,他们又各自分开去屋子贴福字,这些福也是由叶瑜写的字,再由荷花剪裁出来的,贴在门上笔墨顺畅饱满。   叶河看着福字突然说了一句,“我想吃粘豆包了。”也不知道他是怎么从福字联想到粘豆包的。   今天到底是过年,所以他爹没骂他,想了想说:“说起来咱们今年还没做过粘豆包呢,要不少做几个,够吃一顿的量就行了。”   从灶房出来的叶老太刚好听见这话,应道:“家里还有不少黄米面和红芸豆,给你们做几个解解馋。”   “奶最好了!”叶河欢呼一声。   一家子白天没吃什么东西,专门等到晚上吃年夜饭,那只公鸡到底是没活下来,被做成了小公鸡炖山珍,桌上还有一道腌咸鱼和一道红烧肉,素菜是青菜豆腐,很是清爽。   说是丰盛却也比不上去年。   叶瑜从盖帘上拿了个粘豆包放在碗里,撒上糖,等粘豆包表面均匀地沾上糖后才开始吃,味道软糯且香甜,吃起来还热乎乎的。   美滋滋吃完一顿年夜饭,除了那道腌咸鱼剩下了头尾以外,其他的全都吃得一点都不剩。   尤其是粘豆包,每人两个正好吃完。   刚吃完饭,他们还没开始收拾碗筷,叶瑜就看见小米警惕地抬起头,焦躁地围着食盆转圈,不时还汪汪叫两声。   他很是纳闷,不由蹲下安抚道:“这是怎么了?”   话音未落,叶瑜突然感觉脚下有些轻微的晃动,他先是一愣,反应过来之后立刻跳起来,冲着家里人大声喊道:“地龙翻身了!快跑!”   叶父的反应最快,他一把抄起叶瑜,拉着人就往外跑,其他人大多都没反应过来,但看见了他们的动作,便跟着跑出去,小米也不例外,它还是跑得最快的那个。   一开始只是微震,叶父还有空边跑边喊,以此来提醒村里其他人,但没过多久,震感就变得越发强烈起来,他们没工夫再说话,专心朝平坦的地方跑去。   村子里最平坦的地方是祠堂,虽说途中他们也摔了好几回,但总算平安抵达,地面越发剧烈的摇晃让叶瑜紧紧皱起眉头,一度想吐却吐不出来,梗在喉咙里愈发难受。   伴随着碎石落下,叶父和叶母紧紧搂着叶瑜,三人躲在祠堂粗大的立柱下,只能听到房屋倒塌的轰隆声和不知道从哪儿传来的惊恐的呼嚎声。   也不知是过了多久,地震造成的动静慢慢停歇下来,叶瑜动了动手脚,自觉自己没受什么伤,因此他微微睁开眼睛向外边看去,只见空气中漂浮着灰尘,连天空都给遮盖住了,入目皆是一片灰蒙蒙的。   “老二老三,你们没事吧?”叶老头吐两口嘴里的灰尘喊道,他身边跟着叶老大一家。   “我没事,爹娘,你们没事吧?”叶父微微站起身,他不放心叶瑜自己站着,索性就把他背起来,然后拉着叶母的胳膊和家里人汇合。   叶老太一看见叶瑜连忙把他接过来,不错眼地打量他全身,没看到伤口这才松了口气。   不多时叶老二他们也来了,一家人里除了叶敬跑出来的时候不小心摔了一跤导致腿上胳膊上磕破了皮以外,其他人都没受什么大伤。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叶老大着急得脸上都渗出汗来。   “甭管是怎么回事了,赶紧去看看村里情况如何。”叶老太单手扶腰,喘口气说:“也不知道咱家房子有没有倒。”   叶母见此扶住了叶老太,担忧地问:“您腰病又犯了?”   “可能是刚才抻到了。”叶老太顺着她的力道慢慢坐下,揉了揉腰。   叶父刚想出去看看,就又迎来一场震动,这下再没人敢乱动,他们老老实实在祠堂里待了一炷香的时间。   一直等到余震过去,叶父他们才迫不及待地跑出去。   刚看到村里震后的样子,叶父的心就一寸寸的凉下来,叶家村几乎有三分之一的房子都倒塌在地,就算有几栋没倒的也出现了裂缝。   有哭嚎声顺着风传来,叶父咬咬牙暗骂一声贼老天,然后跌跌撞撞地避开路上杂物,朝着村长家小跑过去。   村长家是青砖瓦房,所以颇为坚固,是村里少数几栋没有倒塌的房子之一,但此时他们全家都跪在房子外边,哭得十分惨烈。   叶村长也不例外,都说男儿有泪不轻弹,只是未到伤心处,他正跪在地上哭得肝肠寸断,哭声听得叶父都眼眶微微泛红。   没过一会儿,嘴里哭喊着小儿子名字的村长媳妇一口气没提上来直接昏了过去。   “娘!”村长家的大儿子连忙接过他娘。   叶村长抹了把脸,吩咐道:“带你娘到祠堂里休息一会。”   “那爹你呢?”   “我是村长。”他嘶哑的声音里透着坚定。   他目送家里人离开之后,这才转过身跟叶父商量,“咱们先去统计一下村里还有多少人…活着。”   叶父沉沉叹口气,两人走遍整个村子,心里倒是多了几分庆幸,可能因为地龙翻身时家家户户都在吃年夜饭,所以他们在感受到震感的一瞬间就开始往外跑,只有三分之一被压在废墟里。   没受伤的青壮年被叶村长单独选出来,让他们帮着救援村里没跑出来的村民,   而老弱病残就被送去了祠堂,那里有人照顾他们。   在叶父跟着叶村长在村里救援的时候,叶老大和叶老二已经回了家,好在他们家房子足够坚固,除了后院的棚子被震倒了以外,其他地方都是好好的,哦也不是,家里六只羊里有一只羊的腿被砸到折了,还有一只被砸到头已经咽气了,剩余的几只鸡鸭也都被吓得不行,躲在废墟里瑟瑟发抖。   屋子里全是灰尘,碗筷掉在地上,陶瓷做的大缸被摔成一瓣瓣的,各种物件都不在原位,连炕床都挪了位置,被震出几道裂缝。   叶老大见状把倒在地上的背篓提起来抖了抖,将灰尘抖掉之后装了些急需的东西进去,像是吃的红薯干,用的毛巾之类的,装这些是因为他们暂时会在祠堂待一阵子,怕接下来还有余震。   叶老二没跟他一起,他去了后院给牲畜们清理出一块地方,在食槽里倒上水和饲料。   回来就跟他哥商量道:“我看咱家那两只羊得趁早宰杀了,腿折了的那只估计也活不了多久了。”   “今天是不行了,等明天吧,看夜里还会不会有余震,要是没有明天直接回来。”   两人很快达成共识,一人背着一个筐小心翼翼地绕开地上砖石瓦块往祠堂走。   此时祠堂里挤挤嚷嚷的,受伤的人在□□,家人被埋在废墟下的人在哭嚎,配上又闷又热的天气,直教人喘不过气来。   好在两位郝大夫都平平安安,他们正在挨个给伤患诊治,但是在没草药的情况下,他们能做的最多就是往伤口上撒一层药粉,或者用木板固定伤处。   叶老大进来之后把筐放在一边,小声告诉叶老太,“三弟跟村长一起在村子里。”   她闻言点点头表示自己知道了,然后从筐里翻出毛巾,将其浸没在水盆里,绞干之后敷在叶瑜的脸上。   叶瑜这时候恹恹的,许是因为空气里的灰尘导致他有些呼吸不畅,胸口总有种闷闷的疼。   叶母见状顿时担忧的不行,时不时就抬头看看两位郝大夫闲下来没有。   另一边小郝大夫刚把一个村民折了的胳膊用木板固定住,就看见叶母正在冲她招手,她擦擦汗,大步走过去。   “我娘的腰不舒服。”叶母看到她来连忙说:“估计是逃出来的时候抻着了。”   叶老太听到这话却摆摆手,坚持道:“我没事,先给宝哥儿看看。”   叶瑜还有些意识,他动动嘴角刚想说话,就看见小郝大夫的手已经搭在了他的手腕上,他只好闭上嘴。   小郝大夫面色平常,半晌才开口诊断说:“这孩子对灰尘过敏,现在我手边也没草药,你们一会可以裁块干净的布捂在他口鼻处隔绝灰尘,这样他会好受一些。”   然后她又给叶老太诊脉,还是原来的老毛病,得静养。   叶母听从小郝大夫的建议,把干净的白布撕开系在叶瑜的口鼻处,也不知是不是有心理作用存在,叶瑜确实好受了一些,至少呼吸畅快了许多。   地震发生时是傍晚,接下来又折腾了这么长的时间,估计现在已经到了深夜,祠堂里动静越来越小,很多人都慢慢睡着了。   “乖,睡一会吧。”叶母把垫子铺在地上,小声哄道:“你明天起床咱们就能回家。”   叶瑜听着他娘哄小孩的语气不由得想笑,但刚咧开嘴就吸进来一嘴灰尘,于是不停的咳嗽起来。   “慢点慢点。”叶母着急忙慌地把水囊打开,里面装着刚晾凉的白水,她将水囊凑到叶瑜嘴边,喂他喝了点水。   “没事了,刚刚只是不小心被呛到了。”叶瑜缓过来劲便摆摆手说:“娘您别担心。”   叶母闻言点点头,搂住他一起靠在立柱下,母子俩渐渐闭眼睡着了。   闭眼之前叶瑜还在担心接下来会不会有余震,他爹在村子里会不会受伤,然而才刚闭上眼身体和精神上的疲惫便通通涌了上来,让他立刻没了意识,陷入黑甜的梦境里。   这一觉睡得连外界的动静都丝毫没有察觉,直到后半夜又有一场余震,叶母抱着他跑到祠堂外边的空地上时,叶瑜才醒过来。   叶父急得满脸是汗,他匆匆跑过来从叶母接过叶瑜,见家里人都好好的就松口气。   “怎么又震了?”叶老太听着空地上村民的哭嚎声心里不由得微微一颤。   这问题谁也不知道答案,没人能回答她。   叶父嘴角动了动,他想到那些被压在倒塌的房子底下还没来得及救出来的村民,重新闭上了眼睛。   他过了一会才开口说:“继续休息吧。”   可没有人再有睡意,他们全都蜷缩在空地上直到第二天太阳升起。   天亮后叶老太站起身活动一下手脚,然后跟几个媳妇一起用陶锅煮粥,往里面放了一把红薯干,受过惊吓之后,吃上一顿热腾腾的饭会让人产生满足感。   小陶锅是一直留在祠堂的,不属于他们一家,因此煮完粥再洗干净就轮到其他人用了,有些房子倒塌的人家粮食拿不出来,就暂时跟别的人家一起吃。   红薯干非常粘牙,但是煮在粥里就变得软糯,咬下去满口香甜,这样喝完一碗,人都精神起来。   叶瑜吹吹滚烫的甜粥,暗道,果然甜食能够刺激多巴胺分泌。   喝完粥,叶父用水抹了把脸,打起精神说:“我们接着去村里救人,还有两户人家没救出来。”   这两户都是村里比较贫穷的人家,住的是两栋黄泥土屋,不够坚固,也因此坍塌得最厉害,那两户人家分别是吴家和王家。   村里但凡没受伤的青壮年分作两波,分别跟着村长和叶父开始救人,叶父负责吴家,他插腰打量一下倒塌的吴家,皱眉吩咐道:“先把东西都清理出来。”   或许是他们运气好,清理到一半就听见下面传来细碎的声音,叶明德连忙把耳朵凑过去,凝神细听,半晌抬起头,兴奋地说:“下面有人!”   “快快快。”其他人手脚更快了,很快就清理出一个洞口。   叶明德探头看下去,只见一个满面灰尘的女孩被压在木头做的房梁下,但还有气,晒到太阳后睫毛便动了动,是来娣。   那根房梁压在她腿上,几个人合力将房梁搬起来,然后由叶明德把来娣从废墟里抱出来,来娣面色青白,呼吸微弱,好在胸脯还有起伏,这时候小郝大夫接过她,急忙开始诊治。   来娣被救出来之后,他们又开始敲敲打打,希望埋在里面的人能听见动静。   到最后王家和吴家还活着的都被救了出来,但也有没救回来的。   ——   叶瑜身穿一件暗色的澜衫站在山头,看着坟地里燃起的一柱又一柱香烟,不由得眼眶发酸。   叶母搂着他的肩,陪他一起站了一会。   这次地震叶家村一共死了七个村民,其中四个本姓的,三个外姓的。   “树哥儿!”突然有人惊呼一声,叶瑜连忙看过去,只见跪在墓碑前的王树摇晃两下,直接倒在了地上。   众人七手八脚地将他扶起来,有人拿水泼在他脸上,有人给他扇风,还有人用手掐人中,好不容易才让他清醒过来。   旁边的大娘劝他道:“你都熬了三个大夜了,不如回去休息一会。”   王树身型瘦弱,面容苍白,身上披麻戴孝,左短右长,扎在右腰,这足以看出他正在给女性长辈守灵,他娘便是因地震去世的三个外姓人之一。   他摇摇头,抿唇道:“我爹现在还在床上躺着,能送我娘一程的只有我了。”   倒也是,其他人知道劝不住也就不劝了,只是接下来稍微多照顾了王树几分。   另外两个去世的外姓人都是吴家的,是吴老太和她儿子吴大郎,说起来这也是件奇葩事。   吴家不允许女人上桌吃年夜饭,非得叫她们吃剩的,因此当时堂屋里只有吴大郎和吴石头两人,而堂屋又是他们家坍塌最严重的地方,父子俩被压在房梁下边,其中吴石头运气好,房梁和土墙正好形成一个三角形,把他给保护住了,而吴大郎就没这么好运了,他被木头砸中当场人就没了。   吴老太则是因为腿脚不方便,也没救回来。   倒是母女几个在前院里喂鸡,除了来娣因为不舒服在屋里休息,所以被砸伤了腿以外,其他人都是好好的。   也不知算不算得上是恶有恶报。   从祠堂里出来之后,叶瑜看着满目疮痍的村子皱紧纤细的眉头,耗费了那么多力气的围墙算是白修建了,足足倒塌了三分之一,还有村里房屋,大多都不能再住人,就算外表看着好好的,但谁也不知道地基有没有被震坏,会不会住到一半突然塌了。   更重要的是这场地震甚至还改变了地形,原本柳河形似一个「L」,地震将其变成了一个「上」字,再加上村子外边通往县城的那条道路上裂了一条足有半米宽的缝隙,一个不小心就容易掉进去,尸骨无存。   而且也不知道外界情况如何。   叶瑜想到这儿,他的眼神从地上爬过的蚂蚁身上划过,突然想起一点异样,按道理来说地震前动物该有预兆的,像是鸡鸭不归窝,半夜鸡叫,狗狂吠等,但是这次地震发生时只有小米有细微反应,其他的动物却是一点异样都没有。   他边思考边往家走,在路上却看见村长的孙子正急匆匆往郝大夫家里跑,见此他又沉沉叹口气,去世的人里年纪最小的就是村长的小儿子,村长媳妇高龄产下幼子,身体原本就不甚健壮,如今又遭逢白发人送黑发人的噩耗,那是整天以泪洗面,连药都喝不下去,短短几天就憔悴下来。   这是心病,郝大夫也束手无策。   叶瑜再次叹口气,总感觉他这段时间的叹气次数已经比以往加起来都多了。   叶老太正在家里收拾屋子,看到叶瑜进门,便问他道:“你娘呢?”   “二爷家里正忙着,我娘过去帮忙了。”叶瑜回答。   二爷就是那个遭遇蝗虫腿折了的人,正因此他被人从废墟里救出来的时候就奄奄一息,没熬多久便去世了,他们两家好歹有血缘关系,是一支的,所以叶母得过去帮忙。   “行,那你快去休息一会吧。”叶老太说完就掀开盖在水井上的木板,往里看了看,只见里头的水因为震动都是浑浊的,暂时还用不了。   家里什么都需要收拾,尤其是那只腿折了的羊,再不宰杀就该死了,但他们之前杀的那只还没吃完,这么热的天又没办法保存,这把他们急得团团转。   最后还是叶二嫂出了个主意,她建议把羊肉做成烟熏肉,做法也简单,只需要用柴火灶的烟熏上一段时间,羊肉表面便会形成一层烟熏层,相当于保护层,这样一来肉能保存很久。   除此之外还要提防地窖塌陷,里面的东西得先移出来,总而言之事不少。   不过也并不是没有好消息,从前天开始天气就逐渐凉爽下来,到今天已经是平常秋季的温度,至少不用再担心中暑脱水之类的问题。   叶瑜掀开帘子走到屋子里,慢慢打个哈欠,他最近睡眠质量很差,半夜总是惊醒,也不知道是不是地震的缘故。   他刚躺在床上,突然想到件事,猛地睁开眼,既然家里可能要重起房子,何不直接把水泥制作出来,如今固定墙体用的是糯米混合石灰浆,强度比纯粹的石灰浆要大,但远远比不得水泥。   而且制作水泥所需的原料现在都有,不需要额外去寻找,唯一需要担心的就是木炭温度不够,要找到煤矿开采煤炭,顺带再把炼炉制作出来。   叶瑜在空间里翻阅着书籍,很快就找到了他想要的,关于炼炉的制作方法,甚至还附带有详细的图纸。   他一目两行看下去,然后牢牢记在心里。 第63章 震后   等叶父从村里回来之后, 叶瑜便十分迫不及待地扑到他身上,小嘴叭叭的把水泥的优点告诉他。   叶父原本还不太在意,后来越听越严肃, 连连问道:“这唤做水泥的东西, 真有如此妙用?”   叶瑜用力点头, “反正比如今用的糯米混合石灰浆的夯土强度要大得多。”   这个朝代的建筑材料,一般情况下只有五种,木土石砖瓦,其中木土是名副其实的主角, 土又分为两种,自然状态下的称为生土,经过加固处理的则称为夯土。   “好,那咱们就试着制作一下这所谓的水泥。”叶父思考了一会便做出决定。   制作水泥所需的原料包括石灰石、粘土和铁矿石,前两者很好获得, 就是铁矿石有点难得, 因为一般情况下金银铜铁这样的矿是不允许私人开采的,都是官营。   好在他们村子边上正好有个铁矿,虽然并不大, 但如果只是用来制作水泥却是绰绰有余。   做下决定后, 村长和叶父便带着村里的青壮年去了一趟村子旁边的露天铁矿。   刚过去入眼的景象就让所有人都吃了一惊, 原本只有零星的铁矿石露在地面上,如果不仔细看基本会忽略掉,但经过一场地震,露出来的铁矿石占满了半个坡,这样一看, 这个矿里的铁矿石数量竟还不少。   叶父根据叶瑜提供的图纸在铁矿所在的山坡上打造出一个炼铁工厂, 里面放有铁质的炼炉, 为了确保温度能达到助燃点,他们还额外制作了木质风箱,能够往炼炉里鼓风,用氧气助燃。   煤炭提供的高温,让磨成面的石灰石和粘土在炼炉里充分煅烧成为熟料,然后再与炼铁后剩余的废料混合磨成粉,加上水搅匀之后的浓稠液体就是水泥了。   做完以上所有的事情大概用了两个月的时间,第一批出炉的水泥被村里人用在了建造围墙上,这次村里专门垫了地基,倒塌的碎石重新成为原材料,墙面的缝隙里抹着水泥,晒干后特别坚固。   原本的围墙比较低矮,只是贴着村子围了一圈,新建的围墙则是高大且厚实,足有五米高一米宽,比起县城的城墙也不差什么了。   围墙依旧是只开两个门,前后建有两座塔楼,楼里有人守门,一旦遇上险情可以吹响哨子通知村里众人。   在修建围墙的三个月里,叶瑜通过褚绪风偶尔传来的信件知道了一些外界的消息,很是令人震惊,比如说京城周围是地震的重灾区,偌大个京城直接倒塌了三分之二,成了一片废墟,最严重的地方是皇宫和王府,别说夺嫡了,整个朝廷怕是都已经不复存在。   除此之外,据褚绪风推测,这场地震估计是全国范围的,因为褚家在南方商铺的伙计曾送过一封信,信上说他们那边也经历了地龙翻身,只不过没有北方这么严重,只是微微的震动。   一字一句地看完后,叶瑜把信叠好放回信封里,然后拿起书桌旁边的木匣子,将其放进去,那匣子里加上新放进去的这封信已然装满了一半。   他把匣子放回书桌上,撩开门帘走出去,他们家的房子也重新用水泥修建了,额外多起了三间屋子,他奶奶说这是等叶海他们成亲后给小两口居住的。   而这其中最让他们家耗费心思的就是地窖了,吸取了地震的教训,原来的地窖被填实了,新的则是挖在后院,要是再发生地震,震塌的也只是后院,不会堵住前门,让人无法逃生,可别觉得这是在杞人忧天,村子里有一户人家就是因为前院地窖没挖好,所以塌了一个洞没逃出来。   新的地窖门开在后院原本的鸡棚处,当然现在那里已经是一间木质的小屋,木屋地上铺着一层稻草,没人知道下边藏着一间颇大的地窖,非常安全,因此家里所有粮食都放在里面。   院子里除了这些以外,还有一间专门修建的洗澡房,在所有屋子的最边上,只有五平米大,正中间放着一个木桶,左墙上打了一个孔,用管子与旁边屋子相连,洗澡的时候只需要把旁边屋子里的火炕烧起来,热气就可以顺着管道飘到洗澡房,这样一来冬天洗澡的时候不会冻得慌。   但是现在已经是五月份了,温度依旧是一日比一日高,最让叶瑜无法理解的是去年整整一年天气就没凉下来过,最低的时候也有三十度,而且今年怕是跟去年一样,也不知道这世道到底是怎么回事。   正当他站在院子里想东想西的时候,突然听见有人叫他,“宝哥儿。”   叶瑜反应过来之后连忙应道:“奶,怎么了?”   叶老太端着一瓮鸡汤从灶房走出来,冲他招招手,“来把鸡汤给你小姑她们家送过去。”   叶小姑一家是一个月前回村来的,她说县城已经称不上是一座城了,几乎处处都是废墟,她们一家算是幸运的,地震时因为天太热,所以是在院子里吃的年夜饭,全家都逃过一劫。   地震后他们又在县城待了一段时间,直到确定朝廷没人管她们,这才决定全家都来投奔叶家村,秦家还是有几分家底,不缺粮食,再加上秦老头和秦姑父都是有手艺的,因此叶家村其他村民对他们的投奔那叫一个乐见其成。   叶瑜端着陶瓮往叶小姑家里走,他们两家相距不远,走路只需要一小会。   秦家房子是新建的,比起叶家的来说要狭小几分,但住下秦家几口人却是绰绰有余。   正在家门口面对面蹲着看蚂蚁的秦穆文和秦穆武两兄弟刚抬起头就看到叶瑜正往这边走。他们连忙跳起来,前者跑过来接过叶瑜手里的陶瓮,后者则是大喊着进屋。   “宝哥儿你怎么来了。”秦老太被秦穆武扯着袖子拉出来后笑着问道。   叶瑜指了指陶瓮说:“我奶今天炖了鸡汤,叫我给你们送一点。”   一听见鸡汤,文武两兄弟就双眼放光的盯着陶瓮,都是一副馋样,他们家虽然粮食不缺,但缺肉啊!   秦老太见此便没推拒,只是从家里拿出一包红糖递给叶瑜,跟他说:“家里正好还剩些红糖,你带回去吃。”   叶瑜连连拒绝都没用,秦老太直接把纸包放进他怀里。   这时候叶小姑抱着一个两三岁的小女孩从屋里走出来,小姑娘双颊粉红,十分玉雪可爱。   那姑娘一见到叶瑜就挣扎着要下地,嘴里模模糊糊地叫道:“要哥哥抱。”   这是叶小姑的小女儿,小名福妞,大名叫秦菲。   叶小姑见此便笑起来,“看来咱们福妞可喜欢宝哥儿了。”   叶瑜摸了摸福妞圆润的脸蛋,小孩子脸上全是奶膘,奶呼呼的。   秦老太把瓜子花生端出来让几个孩子吃。   秦穆文边吃边含糊地问:“二表哥呢?”   叶河啊,叶瑜叹一口气,回答道:“他最近在担忧他师傅师兄,天天吃不好睡不好的,他师傅和师兄地龙翻身时都在京城,也不知道现在怎么样了。”   “唉。”秦穆文也跟着叹一口气,在小孩子的眼里再没有比地龙翻身更可怕的事了。   叶瑜在秦家跟几个小孩玩了一会,直到天色渐暗才依依不舍地跟他们告别回家。   走之前陶瓮被洗得干干净净的还到叶瑜手上。   他回到家刚好开饭,叶母招呼道:“快来喝汤。”   一锅奶白色的母鸡汤在桌上散发着浓郁的香味,汤上还漂浮着干竹荪和冬瓜解腻。   叶母给他舀一碗汤。   叶瑜刚喝一口就听见叶老太在说话,“我刚刚去看了看,咱家剩下那两只母鸡都抱窝了,也不知道能孵出来几只。”   “十只总是有的。”叶大嫂回答道。   叶老太闻言叹口气,“咱家牲畜就剩那么几只了。”   鸡和羊都只剩一公两母,鸭子剩下两公两母,还有一只狗和一头驴。   要真说起来也不算少了,只是跟以前比起来显得凄凉一些。   说完家里的牲畜,叶老头又忧虑地提起耕地,“咱们家三十五亩地的出苗率实在低,也不知是不是这鬼天气闹的。”   他们家后边买来的三十亩地是租种给其他人的,但因着这段时间的天灾人祸,六户租户里只剩下四户,剩下两户离开的离开,去世的去世,因此就空出来十亩地,这十亩地在秦家过来时便租种给了他们,好歹能有些收获。   而这些耕地里的种子如今出芽率不足一半,收获时怕是收不上来多少粮食了。   不止是他们一家出现这样的情况,全村都一样,就算老庄稼人不眠不休看着耕地,也找不出来原因。   要是今年只有往年一半的收成,怕是有许多人要勒紧裤腰带过活了。   “可不是,也不知道种子咋了,怎么就是不发芽?”叶老大纳闷地说。   叶瑜想了想,问道:“咱们用的种子是去年的自留种吗?”   叶父回答:“有一部分是,还有一部分是前年的。”   “不如补种的时候全都用去年的自留种吧。”叶瑜想着去年的种子总归比以前的种子更能适应如今的天气,出芽率或许会高一点。   这话瞬间惊醒了叶家人,叶老大连连点头,他的手不停地拍着大腿,“我怎么就没想到呢!还是叫宝哥儿一个孩子提醒了。”   他顿时饭也不想吃了,满脑子都是种子。   最后还是叶老头叫住他,“都这么晚了,别往外跑,有什么事明天再说。”   因此第二天一早,叶家人就从地窖里翻出来去年自留的种子,经过简单处理后将其补种到自家田地里,令人没想到的是这些补种的种子竟有八成都发了芽。   叶老头看着田地里微微露头的嫩芽,不由得连声感慨,“好好好!”   村子里的人见此终于放下了已经提起许久的心。   就像叶村长说的那样,只要能种地,不管外边有什么变化,他们总能活下去。 第64章 流匪   叶河从地上拔下一棵狗尾巴草叼在嘴里, 半晌沉沉叹一口气,这口气叹得桃花听不下去了,她翻了个白眼, 怼道:“你这一路上都叹多少口气了, 累不累啊。”   “也不知道我师傅师兄怎么样了?”叶河满脸惆怅地说:“京城地龙翻身不是很严重吗?我怕他们出事。”   桃花道:“那你一直叹气也没用啊, 还不如老老实实地干活,武师傅他们要是没事的话,迟早会回来的。”   “也是。”叶河呸了一下,把嘴里的狗尾巴草吐到地上, 打起精神继续赶着两只羊吃草。   这两只羊一公一母,母羊还怀着小崽,都是胃口大开,此时看见地上青嫩的黑麦草,纷纷低头大口咀嚼起来。   临近正午, 他们才重新赶着羊回家, 刚回来就听见叶敬高兴的声音,“快来看看,咱家小鸡孵出来了!”   叶瑜蹲在鸡屋里, 看着稻草上十余只毛绒绒的黄色毛团在叽叽喳喳地叫唤, 不由得心生怜爱。   “十三, 十四,十五。”叶大嫂挨个数过去,这一窝竟然孵出了十五只小鸡,真算得上是难得,其中五只母鸡, 十只公鸡。   叶老太笑眯眯地说:“行了别看了, 没事的去泡点窝窝头来喂小鸡。”   这些小鸡仔都很脆弱, 喂水都需要用温水,稍微凉一点都容易拉稀,一个不注意命就没了。   叶河一听这话立刻跳起来,跑去灶房烧了一壶热水,先是将其倒在食盆里晾了一会,然后又从篓子里拿出一个高粱面窝窝头,小心碾碎泡进去。   等食盆端过来之后,小鸡们便迈着蹒跚的脚步伸长头凑到食盆旁边,迫不及待地开始啄食。   叶老太见此很是欣慰,“能吃是福。”   孵蛋的大功臣也被他们给好好奖励了一番,食食槽里除了以往的饲料以外,还有一些蚯蚓干和蝗虫粉,那只母鸡吃得是头也不抬。   正当他们欣喜于小鸡的孵化的时候,没两天就有人带着东西上门,请他们帮着孵几只小鸡,来者是叶童生的媳妇赵氏。   叶老太连忙说:“咋还带东西?宝哥儿他们进学的时候多劳烦你们了。”   赵氏摆摆手,一副不在意的样子,“宝哥儿天资卓越,若不是世道变成了现在这个样子,他考个秀才都简单。”   说完这话,她又举起手里用布包着的东西说:“也不是啥好东西,只是两本手抄的书罢了,明辉他爹特地嘱咐我要给你家几个孩子带过来。”   这两本书都是市面上不常见的,估计是叶童生的珍藏。   叶老太一听就不舍得推拒了,要是其他东西她铁定会拒绝,但这是给几个孩子的书籍。   因此她想了想,决定多给叶童生一家孵几只小鸡。   “我家的受精蛋没几个了,估计得麻烦你等几天。”之前攒起来的二十几个受精蛋这次几乎都已经用完了。   赵氏点头应道:“不碍事,我们不着急。”   他们家原本是不养牲畜的,因为学生们送过来的束脩就足够一家子吃用,只是最近发生的灾祸实在让她揪心,想来想去不如在自家养几只鸡来得踏实。   叶瑜一家给叶童生孵化了十只小鸡,四母六公,小鸡才刚出壳,叶明辉便迫不及待地将它们放进筐里抱回了家。   有叶童生一家开了先例,村里其余人家也陆续带着各种东西来请他们家帮忙孵小鸡,大部分人都是极其诚心的,带的东西包括绢布、腊肉等。   很快村子里就重新响起了公鸡的打鸣声和母鸡的咯咯叫,显得格外有烟火气。   接下来的日子就那么波澜不惊地流逝着,直到有一天围墙外突然出现了一小波流民,这让村民们全都警惕了起来。   叶村长当天就召集了村里所有能做主的人到祠堂开会,等到人齐,他问道:“你们怎么看待村外的流民?”   其中性子比较急的叶栓爹最先开口:“可不能叫他们进来,咱村里好不容易平静下来,那些流民也不知道啥性子,进村就是祸害!”   祠堂里其他人也纷纷赞同地点头。   叶童生是读书人,虽称不上心怀天下,却也看不得见死不救,因此他皱眉说:“可那是几十条性命啊。”   叶栓爹道:“万一他们起了歹意,咱村里妇幼怎么办?”   “那也不能因为一个猜测就见死不救吧。”   正在两人争论的时候,叶父突然凝眉提醒道:“你们有没有发现他们虽自称是流民,但十几号人里没有一个老弱病残,全是青壮年,而且个个身高体壮,不像是饿了许久的样子。”   如果真是因为地龙翻身而逃难的农民,怎么可能不拖家带口,难不成家里老弱都在地龙翻身时没了?   再加上那群人虽然身上全是泥土,衣服也是破破烂烂,但叶父在塔楼上观察却发现他们露出来的身体躯干十分精炼,如果不是吃好喝好绝对不可能养成那样的体型。   他的话瞬间提醒了祠堂里的村民,叶村长不顾叶童生和叶栓爹的争论,直接拍板道:“叫他们离开。”   叶栓爹问:“如果他们不走咋整?”   叶村长闭了闭眼回答:“不走就赶他们。”   几人解散之后,他唯独留下叶父。   等祠堂安静下来,他对叶父说:“我这心一直放不下来,那些流民怕是极大的祸患,然而如果单单只是叫他们离开,估计赶不走他们。”   叶父也赞同他的话,忧心道:“咱们村得警醒些,不如就叫村兵继续守夜吧。”   村兵就是从村里青壮年中选/拔/出来的佼佼者,约有二十个人,个个都健壮,叶海便是其中之一。   二十个人分为五组,每组四个人,   叶村长闻言点头,随即遗憾道:“可惜他们空有一身力气,却没有相应的技艺。”   农家子弟大多都只有一身蛮力。   “凶狠点也就够用了,世上哪里有那么多精通武功的人?”   叶父说完这话就看见叶村长以手掩唇低低咳嗽了两声,他立刻关心地问:“您的病还没好吗?”   “唉,也不是什么大病,就是反反复复的,搞得郝大夫烦我也烦。”叶村长回答道。   “您可得注意身体,都说小病容易熬成大病,千万别不当回事。”叶父叹一口气,他知道村长夫妻都是心病,白发人送黑发人之痛常人承受不起。   两人又讨论了一会关于村里村兵的事,定下章程后叶父才告辞离开。   很快整个叶家村都知道了外边的流民有异,再加上村里每隔一个时辰就有村兵进行巡视,就连晚上都不例外,种种行为整得村里风声鹤唳的。   然而让叶父没想到的是那些流民竟然被他们一赶就走了,这固然让村里人松了口气,但他的心却高高提了起来,总有种不详的预感。   “爹,你怎么心不在焉的?”叶瑜看他爹手上的韭菜都快择成细丝了。   叶父这才反应过来,他把手里的韭菜放进筐里,揉揉眉说:“我不放心那些流民。”   说完他打起精神拍了拍叶瑜的肩,“许是我多心了。”   叶瑜却不觉得他爹是想多了,因此他严肃地提议道:“让村兵们多费心,还有在塔楼上放哨的人也不能放松,他们一旦发现不对就得吹哨。”   叶父点点头,怕吓到叶瑜,所以安慰了一句,“你也别太担心,咱村新建的围墙,基本没人能翻进来。”   五米高的墙他们要是能翻进来,那真是江湖人士了。   但人家根本没想着偷偷摸摸从围墙翻进来,直接冲着大门而来,他们挑的还是凌晨时分村民们最困倦的时候,幸好当晚在塔楼上守门的是叶海,他一晚上都没阖眼,生怕出事。   因此他第一眼看到零散火光的时候,就醒了神,连忙摇醒跟他搭档的叶明德。   叶明德本就没深眠,只是在闭目养神,一感受到摇晃便清醒过来,连忙循着叶海的指向看过去,只见前方漆黑的夜色里陆陆续续浮现火光映照出的人影。   他接下来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拿起旁边的哨子用力吹响,顿时清脆的哨音就传遍了整个村子。   叶瑜原本睡得正熟,然而在听见哨声的一刹那,梦境便消散了,他猛地睁开眼,随即听见村里传来响亮的鸡鸣狗吠,同时还伴随着急促的脚步声。   他摸索着披上外衣翻身下床,左手拍了拍趴在床尾的小米,手刚摸上去他便一愣,小米身体紧绷,不知道是什么时候醒过来的,通过窗外透进来的月色,能看见它眼睛直直向前盯着,看方向似乎是村子正门口。   叶瑜带着小米推开门,正好与他娘迎面撞上,两人一狗小跑进堂屋,此时屋里满满都是人,叶瑜环顾一遍,却发现少了他爹。   叶母从他脸上读出疑问,“你爹不放心所以去了村口。”   她脸上满是担忧,谁都不知道会发生什么,万一受伤了怎么办。   叶家其余人同样忧心仲仲,毕竟家里有两个人都在村口。   老两口经历的事多,纵然担忧,却也有条不紊地吩咐道:“别想那么多,把自己手上的事先做好,都老老实实待在家里,不许往外出。”   家里人纷纷点头应是。   话分两头,叶父那边正与围墙外的流匪对峙,他给叶栓爹使一个眼色。   叶栓爹见此不着痕迹地微微点头,随后朝着流匪喊道:“你们来叶家村到底有何目的?”   流匪的目的自然是一眼就能看出来,但是叶父需要的只是他们一个动作。   比如说站在最前方那个流匪听到喊话的第一反应竟然是往后看,叶父眼神一凝,盯住了站在最后的那个不起眼的瘦小男子,这人估计才是领头的。   流匪哈哈笑了两声,举起手里的火把,“只要把粮食进献给我们寨主,你们归顺了我们东风寨,保准带着你们吃香的喝辣的。”   这话一出,塔楼上叶家村众人对视一眼,都明白此事没法善了了。   叶栓爹冷笑一声,“我们要是不同意呢。”   “那就别怪我们心狠手辣了。”那流匪五官一沉,阴测测地说。   叶父闻言拍了拍叶海的肩,让他把弓/弩拿上来,一场大战怕是必不可少。   村里早就担心过流匪的事,因此秦家父子俩投奔过来的第一件事就是制作弓/弩,说句实话,他们俩真不愧是是经年的老木匠,选择的木材是内心红色的酸枣木和生长了三年以上带有白霜的老竹子,这样制作出来的弓/弩既坚固又耐用,并且威力十足。   这些流匪严格来说算不上正经匪徒,只是落难后抢了周边几个小村子便膨胀起来,以为再没人能阻挡得了他们,但没想到第一次出山就踢到了铁板,他们在看到塔楼上人手一把弓/弩的时候,不由得开始窃窃私语起来。   就连站在最后的那个瘦小的流匪都惊讶了,他们从附近的小村子中打听过叶家村是出了名的富裕,村民们在地龙翻身前就存了许多粮食,要是能抢过来,他们寨子未来好几年都不用再为粮食发愁了。   但他们没想到叶家村警惕心竟然这么强,但凡心软一点开门让他们进去,村子里的粮食岂不就是手到擒来?然而不管是高大的围墙还是毫不留情的驱赶都出乎了他们的预料。   双方正在凝神对峙,突然又有一方人马出现在叶父的视线里,他心里一紧,但当他真正看到逐渐往前露出的人脸时却蓦然放松几分。   那一方人马约有二十几个人,领头的竟然是武师傅,旁边还跟着贾一等人。   他们竟然认识吗?叶父思忖道。   武师傅冲他微微点头示意。   这场争斗最终还是没有避免,等一切尘埃落定的时候,天色已经渐渐亮起来,地上一片狼藉,三十多个流匪里有五个被活捉,其余的都变成了一具尸体躺在地上。   而他们这边并无人死亡,只有五个轻伤,两个被砍到胳膊血流不止,伤势较重,但经过两位郝大夫的治疗,好歹是保住一条命。   作者有话说:   原来选/拔/出来和弓/弩竟然是pbc吗 第65章 重逢   叶父从塔楼下来, 高兴地拍拍贾一的肩,“你们怎么一起来了?绪哥儿呢?”   贾一抱拳说:“我跟武师傅一行人是在路上遇见的,正好我们都要来叶家村, 索性就同行了, 至于我家少爷, 他正领着其余人在后边压阵,想来今日下午便能到达。”   “这可是件好事。”叶父满面喜色地说。   这时叶栓爹开口道:“别站在外边聊天了,先进村子再说。”   进村子之后,叶父看了眼被俘虏的五个人, 刚巧那个瘦小的男子便在其中,因此他让叶明德多注意一下那人。   这些俘虏暂时被关押在空置的屋子里,但叶家村里并没有擅长审讯的人,好在贾一带来的侍卫里有几个精通此道,这事便交给了他们。   叶村长一晚上都没出现, 这并不是因为他不想出来, 而是身体不允许他出来,他又病了,病得很重, 郝大夫说他得静养, 要不然时日无多了。   叶父把武师傅和贾一他们安置到村里其余空置的屋子里, 然而二十多个人根本住不下,只能委屈他们暂时五人住一间。   叶父让他们先好生休息,然后去了一趟村长家,此时村长家里已经聚集了村里所有说得上话的人,包括两位耆老和叶童生。   村长见人来齐了, 便咳嗽两声叫他大儿子将他扶起来, 有气无力地看着他们说:“我现在的身体已经没办法再做村长了, 如今这世道,合该选一个能带领咱们村子向前走的人当村长,不知你们有什么意见?”   两位耆老是堂兄弟,他们早就不参与村子里事,因此听到村长的话也只是对视一眼,表示自己没意见。   叶栓爹和叶童生都有自知之明,他们不适合当村长,便都跟着摇摇头。   倒是村里外姓人王建成对村长的位置颇为意动,然而光是他姓王这件事,就注定了他不可能当上村长,毕竟这里到底是叶家村。   正在他们发表意见的时候,村长又用白布捂着嘴咳嗽起来,差点把肺咳出来,叶父见此眉头微皱,从桌上倒了杯水递给他。   村长接过后并没有喝,反而是嘶哑开口:“我举荐叶承南接任村长的位置。”   叶承南也就是叶父,其实村里人心里都有数了,如果非要从他们之中挑一个人接任村长,那非叶父莫属。   因此在听到村长的话之后他们心里就是一定,纷纷开口赞同。   叶父本想推辞两句,但是他抬头却看到了村长疲惫的脸色,不由自主地把推辞之语咽了下去。   村长拿着杯子说:“整个村里再没有比你更适合接任村长的人,等过几天我身体好些了,就直接宣布吧。”   “好。”叶父不太会说漂亮话,但他却下定决心,一定要带着叶家村的村民好好活下去。   他们又讨论了一会关于流匪的事,叶父首先提出,“得好好审问他们到底是从哪里知道咱们村子的?”   叶栓爹赞同道:“可不是,也不知道他们寨子里还有多少人,要是来寻仇咱们该怎么办?”   “已经有人去审问了,咱们就等着他们的结果吧。”叶父回答道。   聊完这个话题,王建成问了一句,“方才进村的二十几号人是要留在村里吗?”   “不知道,”叶父摇摇头,“不过想来是要在村子里待上一段时间。”   想了想,他又补充道:“他们自带粮食。”   绪哥儿走得慢些就是因为带了许多粮食。   有了叶父这话,其余人便放下心来,只要不叫他们出粮食就好,如今这世道还不知道会乱到什么时候,他们自己吃家里的粮食都是省着吃的,一天只吃两顿,做了活的吃干饭,没做活的吃稀饭,哪里能再分出去一部分呢。   叶父离开之前,特地给村长鞠了一躬,然后就去了安置俘虏的房子。   而叶家那边,此时叶河正凑在他师傅面前说话,叽叽喳喳的跟小鸡似的。   “师傅,地龙翻身时你们在哪儿啊?”   武师傅全名叫武善,在叶瑜看来他长相端正,如果刮掉胡子很像是前世的一个武打明星。   “在京城兴隆镖局,”武师傅捋捋胡子开始回忆,“那场地龙翻身连地动仪都没发出动静,还是在晚上,许多人都没跑出来,就算跑出来也没用,整个京城都塌陷下去,形成了一个巨大的深坑。”   叶家所有人都跟听故事似的听着,叶大嫂咂舌道:“看来咱们村里的震动还不算严重。”   叶瑜感觉村里的地震大约只有六级左右,至于京城的,按照武师傅的叙述,怕是有九级了。   武师傅叹一口气,“我们先是去了一趟黑河县城,那里几乎称得上是一片废墟,里头一个人都没有,应该是都离开了。”   叶老头这时候插话问道:“那你们准备留下来吗?”   武师傅点点头,“要是不嫌弃的话,我们自备粮食留在村里。”反正也没地方可去,镖局没了,武馆也没了,叶家村倒是个不错的地方。   其他人还没说话呢,叶河就欢呼起来。   “那可得建不少房子,这么些人呢。”叶老头算了算人头,「嘶」了一声说。   武师傅带来了十五个人,其中有五个是兴隆武馆的弟子,剩下的则是兴隆镖局的镖师。   最让人惊讶的是镖局的总镖头竟是一个女子,这个时代对女子有多苛刻叶瑜是知道的,但总有许多女子的优秀是掩盖不住的,这位岳宁总镖头便是这样的女子,她是武师傅的师姐,上一任总镖头是她爹,她接手镖局后,兴隆镖局竟比以前更兴盛了几分。   岳师傅之前一直都没说话,直到这时才开口:“房子不是什么大问题。”   她的声音很低沉,比起寻常女子多了些暗哑,但不难听,反而有种异样的磁性。   叶老头放下手里的旱烟,想了想跟他们说:“村里空地不少,回头你们去挑块地方吧。”   等武师傅他们说完,就轮到贾一了,他说:“我家少爷暂时也会留在叶家村,靖边城实在是不太安全,将军不放心少爷待在城里。”   褚绪风也带了十个护卫,分别从贾一排到贾十。   “好。”叶老头应了一声,然后在心里感慨两句,他们村的人可真是越来越多了。   中午的时候由他们自己提供粮食,叶瑜家和吴家帮着做了一桌饭食,不算丰盛,但量很充足。   叶母刚忙完回家吃饭,就发现叶瑜不在,因此纳闷地问:“宝哥儿呢?”   叶河正暗暗看着坐在桌子上吃饭的小女孩,听到叶母的问话,他才收回视线,回答道:“他去村口了,说是要等绪哥儿过来。”   叶母听完便放下心,只要不出村就没啥可担心的,她端着碗回到灶房,跟叶大嫂开始八卦,“我看河哥儿好像挺喜欢岳姑娘的。”   岳师傅只有一个女儿,名叫岳灵,那姑娘眉清目秀,性子开朗。   “才是第一次见面哪看的出来喜不喜欢?不过她性子极好,方才我在择菜,她直接来帮我。”叶大嫂是十分喜爱她的。   叶老太也笑眯眯的,“两个孩子年纪都不大,叫他们多接触接触。”   说完叶河,她又提起叶海,“海哥儿也到年纪了,回头得相看起来,也不知道他喜欢什么样的。”   叶海今年也满了十八,这年纪娶亲其实已经算迟的,但是他们家孩子差不多都是这个年纪成亲的,所以没什么关系。   叶大嫂闻言却是叹一口气,“真是愁人,海哥儿简直是还没开窍,在路上看见同龄的姑娘都目不斜视。”   他们村子一向女孩比男孩少,出了五服能成亲的就更少了,村里跟叶海同龄的女孩就三个,其中有两个是外姓的,一个是本姓的,这三个女孩的娘家人都请过媒婆来提亲,还有其他村子的适龄女孩在地龙翻身前也有人来问起过亲事,但都被叶老太以叶海不急着成亲的名义拒绝了。   “不着急,反正海哥儿如今在村兵里做事,跟同龄人在一起,迟早能开窍。”叶老太说,在她看来,男孩们待在一起,话题总略不过那几种。   她们边聊边把手里的碗筷洗干净放在柜子里。   叶母擦干手念叨一句,“也不知道宝哥儿有没有等到绪哥儿。”   事情总是经不了念叨的,叶瑜正垫着脚站在塔楼上往外看,围墙外的血迹还裸露着,看着令人触目惊心。   叶瑜离得那么远都能闻到淡淡的血腥气,熏得人想吐。   他极目远眺,没一会儿就看见远处出现模糊的人影,随着那些人走近,褚绪风便出现在他眼睛里。   “绪哥哥!”叶瑜挑起来挥着手兴奋地打招呼;   褚绪风原本脸上疲惫之色极其浓重,但一听到叶瑜的声音,就不由得露出一抹笑意,瞬间点亮了他清隽的脸。   “阿瑜。”他带着身后众人加快了脚步。   越临近村口,他们越能闻到浓郁的血腥味,褚绪风眼神一凛,他看着地上一滩滩血迹和凌乱的痕迹,心里焦急起来。   厚重的砖石大门刚被叶周远他们推开,叶瑜便迫不及待地跑出来迎接他们。   “你们遇到什么事了吗?”一行人走进村子里,褚绪风有些担忧地问。   叶瑜回答道:“昨晚有流匪想进村抢劫,正好遇上武师傅他们,把那些流匪给俘虏了。”   “没事就好。”褚绪风这才松了口气。   他牵着叶瑜的手指了指身后用驴和马拉着的板车,解释道:“这些都是粮食,有大米有面粉,还有一种叫做裸麦的,做成糌粑尤其好吃。”   所谓的裸麦就是青稞。   “除了粮食以外,还有绢布之类的。”   叶瑜耳朵在听着他说话,眼睛却快要黏在那两匹高头大马上了。   两匹马都是油光水亮的,一匹枣红色一匹黑色,显得特别神骏。   褚绪风见状微微一笑,“枣红色那匹马叫烈火,黑色那匹叫烈风,它们俩是一母同胞的兄弟。”   他承诺道:“回头我教你骑马。”   “那就这么说定了!”叶瑜伸出右手小拇指勾上褚绪风的小拇指,“拉勾上吊一百年不许变。”   “不变。”两人的大拇指摁在一起。   他们暂时也住在空置的房子里,只有褚绪风例外,他跟叶瑜住在一起。   很快前后两波人就汇合了,他们没时间休息,得抓紧时间把收拾房子好,要不然晚上没地方住。   再叶瑜家重新安静下来之后,叶母端出一碗清汤面放在褚绪风面前,“赶紧吃些东西。”   褚绪风没客气,接过筷子就埋头出面,他的动作迅速却又不失优雅,想来是真饿了。   一整碗面都被他吃得干干净净。   叶母心疼道:“慢些吃,不够锅里还有。”   “说来惭愧,这一路上我们吃的都是干饼子和肉干,味道如何先不说,吃起来真的噎得慌。”褚绪风倒了碗茶解渴。   叶瑜等他喝完,开口问:“你们这一路遇上什么没有?”   褚绪风明白他的意思,回答道:“有许多郡县都毁在这一场地龙翻身之上,处处都是废墟,最重要的是地形发生了改变,丘陵变成平原,平原变成河湖,河湖干涸枯竭,要不是贾二擅长辨别方向,我们也许半年都找不到来叶家村的路。”   听完这番话,叶瑜若有所思地想,估计真是全国范围的地震,区别只是有的地方震级低,有的地方震级高罢了。   “行了,你们别想这么多,没事就回屋睡一觉,宝哥儿昨晚在堂屋里待了大半夜,绪哥儿你估计也一夜没睡吧,赶紧去休息。”   叶母不想让他们谈论这么沉重的话题,在她看来他俩都是小孩子,天天都想这么多也不怕睡不着觉。   叶瑜闭上嘴,他和褚绪风顺着叶母的力道往屋里走。   褚绪风一进屋就感觉屋里变化颇大,炕床上铺着一层竹质凉席,躺上去冰冰凉凉的。   他确实一夜没睡,此时躺在床上,身边又有叶瑜,因此很快就昏昏欲睡起来,他平稳的呼吸带动叶瑜闭上眼睛,两人一同陷入了沉沉的梦境中。   作者有话说:   最近找了份新工作,忙起来了,尽量保证日更,如果实在没时间会在文案上挂请假条,望见谅。 第66章 烤羊腿   叶瑜整整睡了一个时辰的午觉, 再醒过来的时候他身边已经没人了,他揉揉眼睛翻身下床,刚出门就看见叶母正端着水盆往这边走。   “醒了?赶紧来洗把脸。”   冰凉的井水把午睡产生的燥热驱散, 叶瑜舒服地□□一声, 然后问道:“爹和大哥回来了吗?”   叶母点点头, 回答:“回来了,但你大哥身体不太舒服,已经回屋休息去了。”   “怎么回事?有没有请郝大夫来看看?”叶瑜闻言连忙追问。   “海哥儿说他一夜没睡所以疲累了些,不值当请大夫, 睡上一觉也就好了。”叶母见他洗完脸,便把搭在盆边的毛巾递过去。   叶瑜接过毛巾擦干净脸,随后将其放回去。   “你爹在堂屋里。”叶母走之前还额外嘱咐了一句,“跑慢点。”   堂屋此时坐满了人,褚绪风看到叶瑜过来, 自己往旁边让了让, 给他空出个位置来。   贾一看他一眼,继续说:“东风寨就是由一些无家可归的流民聚集在一起,大多都互不相识, 并且称不上有什么义气, 被俘虏的几乎就是寨子里全部的青壮年, 依我来看,我们过去时整个东风寨怕是已经人去楼空。”   他去审讯俘虏,稍微问两句心里便有数了。   叶父沉吟半晌,问道:“他们是从哪儿知道我们村的?”   “这也是一桩巧事,他们打劫了黑石村, 从黑石村村民口中询问出附近富裕些的村子, 叶家村是他们第一个下手的对象, 若是成功接下来是黄土村和景山村。”   这两个分别是叶大嫂和叶二嫂的娘家所在村子,至于黑石村也是一个颇为富裕的村子,村民虽少,但因着距离县城近,日子过得颇为滋润。   审讯出来前因后果,叶家村村民们倒是狠狠松了口气,他们就怕遇上心狠手辣的专业匪寇,但像是这样由流民变成的流匪却没什么值得害怕的。   叶父同样如此,听到这个消息后他紧绷的神经终于松弛了几分,然后和家里人说了他即将接任村长一事。   叶老头闻言手一顿,高兴地说:“这可是好事啊,咱们这一支可很久没有人当上村长了!”   因为他们家这一支人最少,叶老头只有两个堂兄,大堂兄早年病逝,膝下无子女,相当于已经绝嗣了,二堂兄倒是有两个儿子,只是他偏心,常年搜刮小儿子补贴大儿子,小儿子一气之下离开村子,这么些年都没回来过。   叶家村历任村长都姓叶,但并不都是同一支的,叶瑜他们家是一支,现任村长是一支,叶童生是一支,叶栓爹也是一支,除此以外,还有几户外姓人联合在一起,以王建成为首,在村里也能说得上话。   “当了村长以后得好生造福村子。”叶老头殷切地嘱咐道:“带领村民过上好日子。”   “您放心吧。”叶父其实从小就是个大气的人,要不也做不出偷偷服兵役和替褚将军挡箭这两件事,如今有机会当上村长,他自然是想让村民们过得更好。   叶老头了解他小儿子,因此听到这话便闭了嘴,脸上满是喜色,他还在心里想着回头得给祖宗们上柱香,告诉他们这个好消息。   “家里还有一只羊后腿,今天咱们家双喜临门,也不等过年了,直接给你们烤了吃!”叶老太在心里盘算了一会,然后高兴地宣布。   叶敬欢呼一声,“奶,我去帮你。”   负责烤羊的是叶母。   一整个羊后腿都被她开了花刀,放在盆里用腌料腌制了一个时辰,直到完全入味的时候,叶母才用一根铁签从上到下插进羊腿里,将其固定在炉子上,用火焰慢慢炙烤。   她把手里调好的一碗酱汁递给叶敬,“用刷子慢慢刷上去,可以多刷几层,味道会更好。”   叶敬接过刷子在油润的羊腿上抹上一层酱汁,渐渐的有醇香的味道散发出来,他闻到后不由得舔舔嘴角,在心里暗下决定,以后定要把家里所有制作美食的手艺都学会。   烤好的羊腿肉质细腻,外边一层薄壳焦脆香酥,吃起来仿佛在唇齿间跃动。   就连叶瑜这样不爱吃羊肉的,都吃了好几块。   然而这么好吃的羊腿肉,叶海却见不得,他刚出来看见一盘肉就吐了一地。   这让叶老大夫妻俩顿时担忧了起来,一个扶住叶海,另外一个端了碗茶过来。   “这是怎么了?”叶大嫂忧心仲仲地问:“是不是肠胃出了毛病?要不去请郝大夫过来一趟吧。”   叶海漱了漱口,缓过来那阵劲后,才开口说:“没啥,不用请大夫,我只是一时没适应过来。”   没适应什么?   倒是叶瑜第一个反应过来,他想到昨晚的战斗,直到现在那地面上都是一滩滩血迹,他闻到那股血腥气就想作呕,可想而知昨晚的战斗是有多激烈,怕是说一句血肉模糊都不为过,叶海只是个十八岁的少年,这么些年来最多也就是杀过鸡鸭,一时之间适应不了也是件正常事。   因此他跟叶老太说:“奶,给大哥煮点粥吧,再盛点咸菜出来。”   叶老太很快明白过来,她连忙回道:“行,老大媳妇你先带着海哥儿回屋,我煮好粥给他送过去。”   两人回屋之后,叶老头沉沉叹一口气,“真是造孽啊。”   虽感叹,他却没有说让叶海从村兵里退出来,如今这世道变了,他们得快些适应下来,估计以后这样的血腥事不会少。   其他人也都明白,这个坎只能叶海自己跨过去。   好在他们家有不少上过战场的人,包括叶父和褚绪风带来的侍卫们,甚至连武师傅手上都见过血,他们轮流跟叶海谈过一次,没过几天,叶海就适应了下来,慢慢开始吃肉了。   这期间叶父和叶栓爹带着贾一等人去了一趟东风寨,寨子所在地原来是一处偏僻的村子,想来流匪们也知道他们不能过于张扬,不出他们所料,刚过去就发现寨子里已经人去楼空,但凡有点用的都没留下。   一行人回村后,商议半晌一致决定把俘虏来的流匪都杀掉,其实那五个俘虏本就伤得不轻,已经有三个重伤不治身亡了,剩下两个也是奄奄一息。   这些流匪每人手上都至少沾有一条人命,因此叶父他们动手时并没有心软,称得上是手起刀落,最后还用火把他们的尸体烧成了灰。   流匪一事到此算是暂时告一段落,然而村子里的人个个都警惕起来,生怕日后再有真正的匪寇上门打劫,那是他们可不一定能像这次这样轻松。   就在村里日渐弥漫起紧绷气氛的时候,叶村长却趁着他身体好了不少,在祠堂召集了全村的村民开了村会,宣布叶家村的新一任村长是叶承南。   他的话瞬间引起一阵喧哗,但村民都承过叶承南的情,远的不说,就光是他组织制作出来的水泥,村里家家户户都在用,所以他们也只是惊讶了一会,很快就平静下来,纷纷赞同叶承南接任村长。   叶父不会说什么漂亮话,但是他会做实事,在接任村长之后的第一件事就是邀请武师傅教导村兵,教他们一些武技。   作为交换,武师傅一行人可以在村子里用水泥起房子,等过上一段时间,他们还可以从村里买上几亩地彻底稳定下来。   武师傅跟他师姐岳师傅商量了一会,没多久就同意了此事。   而褚绪风也提出他身边的侍卫可以训练村兵,可能光论武技他们比不上武师傅,但论起操练军阵,武师傅就算是拍马也不及他们。   叶父对此很是高兴。   村子里的紧绷气氛渐渐消散,更好的消息则是村民们开始接纳武师傅他们。   也因此在他们起房子的时候,村里人只要一有空闲就去帮忙,在他们的帮助下很快三座房子就建好了,只需要通风换气后便能搬进去住。   三座房子都修建在叶瑜家附近,主要是这里离松山较近,空置的地方颇大,足够建三座房子,再加上武师傅他们想等安置好之后就去松山打猎,自然是离得越近越好。   武师傅带着徒弟们住一起,岳师傅带着女儿和镖师们住在一起,那剩下一座房子就是褚绪风和手下的十个侍卫居住。   等房子全部修建好的时候已经是十月份了,天气依旧炎热,但所有人都习惯了这样的温度。   褚绪风正带着叶瑜参观他的房子。   整座房子不算太大,除了褚绪风一人住一间以外,其余的两人一间,灶房茅厕菜畦应有尽有,深灰色的墙面上抹着一层水泥。   说起来这还是褚绪风第一次见到水泥,这样神奇的东西难得让他产生了惊讶的情绪,叶瑜看到他愣神的样子不由得笑起来。   自豪地说:“水泥可比原来用的材料要结实得多。”   “好东西!”褚绪风摸了摸墙上已经干透了的水泥赞道:“也不知你是怎么想出来的。”   水泥其实要的就是那一丝灵感,叶瑜是通过作弊的方式抓到了灵感,真的说来还是得感谢书籍空间。   他眼睛亮晶晶地说:“水泥还可以铺路,等日后条件允许了,在村子里铺上一条水泥路,既方便又安全。”   有了水泥路,甚至也能把自行车和三轮车制作出来,水泥路越铺越远,这两样东西就可以成为一种新型交通工具。   这只是叶瑜的愿望,但他相信未来有一天一定能够实现这个愿望。   褚绪风闻言温柔地看向他,应道:“我陪你一起。”   叶瑜微微一笑,右手握拳撞上褚绪风的右拳,“一言为定。” 第67章 鱼肉锅子   叶家村的小道上, 时不时就能看见提着一兜粮食的村民往背阴处走,陆陆续续的,几乎村里所有人都出动了。   “你也是去武师傅他们那儿换肉吃?”叶栓手里提着一袋高粱米转头问他身边的叶明辉道。   叶明辉高兴地回答:“是啊, 据说他们这次带着村兵进山打到许多猎物, 甚至还有一头大野猪和一只黄羊!”   这么多猎物单单他们自己肯定是吃不完的, 而且这么热的天根本放不住,因此叶父便使人在村里背阴处搭建了一座小棚子,他们可以在那里用肉和村民换取其他所需的东西,像是粮食或者绢布。   两个小孩到时, 只见棚子里有两个桌子,桌子上面摆满已经清洗好的大块的肉,黄老太正在棚子前边认真挑选。   “给我来两块排骨吧,要这种带肉的。”她指着新鲜的猪筒骨说:“大骨头也来两根,回去给我曾孙子炖骨头汤喝。”   帮着他们看棚子的叶母笑道:“诶, 时间过得可真快, 上次看见祥哥儿他还只有这么大点。”她伸手在胸前比划了一下,“现在就能啃带肉的骨头了。”   黄老太美滋滋地说:“那是,祥哥儿断奶之后就开始喝你家的羊奶, 自然是长得极为壮实, 对了, 一会记得给我留一份羊奶糕。”   叶母点头道:“您放心吧。”   她手脚麻利的把排骨用绳子系好交给黄老太,然后又从黄老太手里接过一兜苞米面,这样就算是交易完成。   黄老太买完之后没急着离开,反而是看了两眼展放在架子上的兽皮,“这是狐狸皮?”   “是啊, ”叶母看后边没人便跟她闲聊起来, “每只狐狸箭都是从头上它穿过的, 身上一点破损都没有,做一件马甲很相宜。”   “确实不错,只是最近天气这么热,皮毛买回家也没甚用处。”黄老太挺喜欢那个红狐狸皮的,但就像她说的那样,买回家用不上便是浪费。   她们又聊了两句,直到有人来买肉才各自告别。   叶瑜从叶童生那儿离开的时候天色已晚,天边浮着一层厚厚的积雨云,如果没有意外的话,明天会有一场大雨。   刚回到家就听见叶河正在兴致勃勃地跟桃花说话,“松山真的跟以前不一样了,树都窜高一截,枝繁叶茂的,而且那些树好像开始往山下蔓延,整座山都郁郁葱葱,一进去就能看见山鸡山兔,极其灵活,我只是一个不留神它们就跳走了,还有山上竟然出现了一小片湖泊,也不知是不是因为那场地龙翻身,不过这也是件好事,有许多动物都要过去饮水,只需在路上布置几处陷阱,就能捕获猎物,诶,你知道不,我还亲手打了一只山鸡…”   武师傅进山时特地带上了叶河,他是小徒弟,虽然学武时间不长,但是带着去见见世面也是好的。   自从叶河去了一趟松山,自觉自己与众不同,上述一番话不止给家里人说过,连叶明辉他们都没放过,叶瑜听了好几遍,耳朵都快听出茧子了。   桃花自然也不例外,天气本就闷热得她心烦气躁,耳边又有叶河的叨叨,她没忍住翻了个白眼,把手里的针线活放下,怼他道:“你这话都说了千八百遍了,那山鸡还不是先被武师傅射中了腿,你才能捡个漏。”   叶河听到这话黢黑的脸一红,不禁忸怩开口:“你咋知道的?”   “你三师兄告诉我的。”桃花横了他一眼,“怎么?还想找人家麻烦啊。”   “那哪能啊,我就是问问。”叶河听到三师兄就缩了缩脖子,武师傅的亲传弟子加上他也只有四个,其中大师兄早年举家去了南边,现在情况如何不得而知,二师兄宁荣性子温和,他也不怕,只有三师兄唐有言看着文弱,却是几个师兄里最狭促的。   叶瑜边笑着听兄姐斗嘴边拿上一杯茶,然后他眨眨眼示意褚绪风,“看来家里很快就要办喜事了。”   唐有言和他大姐貌似都对对方有意思。   桃花今年十六岁,能找个自己喜欢的夫君总比盲婚哑嫁来得好。   他说完这话,又感慨道:“时间过得真快啊。”   算算年龄,大哥,大姐,二姐三人竟都到了要说亲的年纪。   大姐桃花和二姐荷花同年出生,一人出生在暮春时节,一人出生在秋末。   不过他们家的孩子最少都要留到十八岁再成亲,除了大哥以外,其他人倒是还要再等上几年。   褚绪风闻言想到了他们两个初见的时候,他笑着说:“还记得初见你时你还很小。”   叶瑜也回忆起那时的事,“我第一眼见你就觉得你长得真好,说句不怕笑的话,跟你错过的时候我还在遗憾以后怕是再见不到你,哪里能想到如今竟然住在了同一个村里。”   “我有个出生即夭亡的弟弟。”褚绪风慢慢说:“我娘怀上他时,我爹正在打仗,靖边城实在是不安全,所以我娘就被送到了郑家安胎,然而怀胎不到八月就早产,郑家连一封信都没送过来,最后是…母子双亡。”   他一说起来就深恨自己为何当初要在京城,为何没有跟他娘一起去郑家,虽然他理智上知道这事大约与郑家无关,但情感上却很难接受,更何况他曾从他娘身边的大丫鬟口中得知,郑家曾为了自家前途,三番两次打扰他娘安胎。   叶瑜没想到褚绪风竟还有这样的过去,他握住他的手,安慰道:“都过去了。”   是啊,都过去了,如今郑家众人已不知身在何处。   褚绪风微微一笑,见气氛颇为凝重,便换了个话题,“你不是想骑马?明天我带你骑一程可好?”   叶瑜闻言先是眼睛一亮,不过很快就遗憾地说:“明日怕是不行,看天色许是会下雨。”   “那就等到雨停之后。”   第二日果然像叶瑜说的那样,从清晨开始下雨,刚开始还是迷蒙细雨,下着下着就变成了瓢泼大雨,所有人都被这场雨堵在了家里。   叶瑜听着窗外淅淅沥沥的雨声不由得打个寒颤,这两年来温度一直都没有降到过三十度以下,倒是这一场雨让温度极速下降,据他体感,外边温度怕是只有十几度了。   叶老太也在说这事,她随手扯了一件衣服披上,「嘶」了一声开口道:“这天终于冷下来了,也不知道会不会下雪。”   谁都不知道这场雨后是继续升高的温度还是渐渐寒冷起来。   这时叶老二看着外边的大雨,若有所思地说:“下雨的时候最适合捕鱼,要不我穿蓑衣去一趟柳河支流,看能不能网到几条鱼来做锅子吃。”   他嘴里的柳河支流指的就是地龙翻身之后有一小条河流从村子背面流过,距离村子极近。   叶河连忙举起胳膊,“二叔我跟你一起去。”   “行,你赶紧穿上蓑衣,我去拿渔网。”叶老二说做就做,很快就带着叶河去了河边,两人找到一处河面冒泡的地方,合力将渔网放进去。   等他们中午再过去收网的时候,那网里已经有了三条大鱼,两条草鱼一条花鲢,每条都有成年人双臂伸长那般长,上手掂量一下,怕是有五六十斤不止,这倒是让叶老二惊诧万分,草鱼体型较大暂且不论,花鲢一般只有十斤多重,这次下网捞上来的可以称得上是难得一见了。   两人拖着网回家,叶老太见此也是目瞪口呆,她啧啧称奇道:“没想到竟能捕到这么大的鱼。”   叶瑜暗想,如今的动物体型似乎都开始急速增大,之前捕猎来的野猪和黄羊也是这样,比以前要大上一半,个头跟小牛犊子似的,就连山鸡山兔也是如此。   这三条鱼他们家一顿肯定是吃不完的,因此由叶父拍板,那条花鲢晚上做了吃,剩下两条草鱼,一条养在院子里的大水缸中,估计还能养几天,一条被他送到前任村长家里。   顺带还通知村里其他人可以去柳河下网捕鱼,总有些收获。   一得到这个消息,村里人就都在家待不住了,纷纷结伴出门捕鱼,明明是下雨天,整个村子却突然热闹了起来。   叶瑜去把褚绪风领来吃饭,他们回来之后微微有些寒意的屋子里便渐渐弥漫起香浓的味道,炉子上放着暖锅,锅里鱼头鱼尾渐渐煮出奶白色的鱼汤,这时候将调料撒进去,然后把鱼肉顺着纹理片成片扔进去,直到鱼汤咕嘟咕嘟开始冒泡,准备好的食材就可以开涮了。   顺滑弹牙的鱼片,嫩嫩的豆腐,清脆的干笋,还有各种菌菇在汤里涮过一遭便入了味,鲜嫩爽滑至极,吃得人脸上冒出些许汗水。   吃完饭褚绪风把一个大包裹放在桌上,“里面是一些炮制过的皮子,有我爹打猎来的,也有当初皇帝赏下来的,都是好东西,正好如今天气冷下来了,可以制成衣服。”   听到皇帝赏赐,叶老太便连连推拒,“这如何使得,皇帝的赏赐怎么可以随便送人?”   褚绪风却说:“现在有没有皇帝还两说呢,您就收下吧,要不我都不好意思再来吃饭。”   他说着说着就笑了,“贾一他们那手艺连灶房都能给炸了。”   这话直接令众人想起有一次贾一做饭时忘了加水,不知怎的锅里竟然直接燃起了火焰,要不是当时叶瑜在那儿,让他们往锅里放了些青菜,也不知道那火焰会不会漫出来把家给烧着了。   从此再没人敢让贾一做饭,最近他们交了粮食跟武师傅他们搭伙,而褚绪风则是在叶家吃饭。   叶老太最终还是没扭过褚绪风,收下了那□□子。   晚上打开包裹他们才知道里面竟然装了四张皮子,每张都是油光水滑的,能看出来炮制匠人的手艺极佳,而且皮子非常完整,一点孔洞都没有,颜色匀称且触手柔软。   叶母爱不释手地摸着其中一张貂皮,“这可是好东西,比前些年咱家炮制的那张要好得多。”   叶老太接话道:“咱家的手艺哪能跟专门炮制皮毛的匠人比啊,赶紧收起来了,等回头有空了再缝制成衣服。”   这一□□毛被他们收好,原本叶老太想着最近是用不上了,但让她没想到的是,这场雨连下了半个月,雨停之后还没等太阳出来,天空又开始飘起雪花,外界的温度一下子跌至零下二十度。   许是因为温度跌得太快了,叶瑜身体没有反应过来,所以他在下雪的当夜竟发起高烧来。   叶瑜白天就感觉自己恹恹的,脑袋里仿佛有一柄小锤子在不停的砸,整得他一整天都头疼欲裂。   叶母见状担心极了,连忙去请了郝大夫,诊断出来的结果是他有些风寒的前兆。   郝大夫开了个药方,然后嘱咐道:“喝了药去睡一觉,要是能发汗就证明好得差不多了,但要是晚上发热了记得来寻我。”   这一碗药汁又苦又辛,叶瑜捏着鼻子灌下去,只觉得满嘴苦涩。   叶母递给他一块羊奶糕,“压压味吧,刷刷牙赶紧去睡觉。”   叶瑜忍着剧烈的头疼洗漱完,刚回屋子就看见炕床已经烧了起来,上面铺着一层厚实的棉被,连盖在身上被子也有两床。   等他上了床,叶母把水囊塞到他脚底。   然后忧心道:“要不我陪你睡一晚吧。”   “没事的娘,喝过药我感觉好了不少。”叶瑜打个哈欠,昏昏欲睡地说。   叶母闻言只好将油灯吹灭,忧心仲仲地关上门。   然而夜里叶瑜的病却没好转,那碗药没有控制住他的风寒,他在睡梦里开始不由自主地打起摆子,牙齿上下撞在一起发出「噔噔」声,但因为深陷梦境,他一直醒不过来。   好在叶父和叶母一晚上都没睡着,时不时就来看看叶瑜,两人没多久就发现他的症状,叶父连忙跑去请郝大夫,叶母则是点燃油灯,焦急地握着他的手。   叶家其他屋子也渐渐亮起来,叶老太披着衣服最先过来,她看着叶瑜烧得通红的脸颊心疼极了,连声吩咐道:“别愣着了,还不快去烧壶热水来。”   叶二嫂接了这个活,很快就提着一壶热水过来了,刚好郝大夫也背着药箱进门。   接下来的事情叶瑜已经感知不到了,他只知道自己从里到外都是滚烫的,能感觉到有人给他喂药,却始终无法清醒过来。   他再次醒过来的时候已经是第二天下午了。 第68章 冰雹   叶瑜只感觉全身软绵绵的, 手脚无力的同时一点力气也没有,他费力的睁开眼睛,只见他娘守在床边, 连眼眶都是青的。   “来喝点水。”叶母看到他醒过来连忙从壶里倒一杯温水, 喂到他嘴里, “喝慢点,别着急。”   一杯水喝完,她又用额头贴了贴叶瑜的额头,感觉温度已经降下来了, 这才松了口气,随后温声问道:“想吃东西吗?炉子上正温着鸡丝粥,我端来喂你一碗吧。”   叶瑜动了动酸痛的身体,咳了两声开口:“我自己吃。”   一开口发出的嘶哑声音就吓了他一跳,他感受了下喉咙的肿痛, 估计是扁桃体发炎了, 只要炎症消下去,他的病便会好起来。   不过在喝粥之前先得吃药,叶瑜已经很久没喝过这么苦的药了, 他捏着鼻子一口气喝完药汤, 然后趁着反胃那个劲还没上来, 连忙往嘴里塞一勺鸡丝粥。   鸡丝粥刚入嘴他就眼前一亮,因着生病他嘴里没味,如果是吃白粥怕是吃不下去,如今的鸡丝粥就刚刚好,里面放了盐和姜片, 带着淡淡的咸味, 配上熬出米花的白米和细碎的鸡丝、胡萝卜丝就显得十分美味。   一小碗吃完后胃里瞬间熨贴了, 身体也渐渐有了些力气,叶瑜自己摸摸额头,跟手上的温度比起来要低上不少,这就代表着他已经开始痊愈了,只是身体还需要时间进行修复。   叶母见此让他继续休息,多睡觉才能好得更快,而她自己则是待在一侧边照顾叶瑜边缝制褚绪风送来的银鼠皮。   银鼠皮顾名思义就是银鼠的皮毛,在夏天时银鼠背部的皮毛呈现出棕色,腹部呈白色,而到了冬天,银鼠全身都变成白色,也因此银鼠又被称为白鼠,银鼠皮自然也是这个颜色。   银白色高贵纯洁,再加上银鼠毛又细又软,一般情况下,银鼠皮是御用品,因此这张皮子大概率是皇帝的赏赐。   整张银鼠皮并不大,但给叶瑜做一件小袄却是绰绰有余,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外界混乱的温度,如今村里人对冷热的感知已经不敏感了,天气凉下来之后,叶家其他人甚至只需要穿一件小袄就能出门,但叶瑜不行,他依旧是十分畏寒,得裹得严严实实才可以。   因此褚绪风送来的那一□□毛里,有两张貂皮给叶敬和杏花做衣服,一张银鼠皮给叶瑜做衣服,剩下一张则是暂时由叶老太先收着,等日后谁用得上再拿去。   银鼠毛是衬里,外边是一层浅青色的绸缎,缝制好的银鼠小袄又漂亮又保暖,叶瑜穿上之后脖颈处围着一圈银白色的细软毛发,越发衬得他一张小脸莹白如玉。   连褚绪风见到他之后都笑着称赞,“我第一眼看到这张银鼠皮就觉得很适合你。”   ——   如今的天气真的可以称得上一句变幻无常,原本下了半个月的雨,紧接着又开始下雪,叶老太以为冬天终于来了,然而就在叶瑜退烧之后,天气又突然变得晴朗起来,耀眼的太阳依旧在肆无忌惮地散发着热量。   趁着气温有所回升,叶家人连忙把家里该洗的洗,该晒的晒,要不然如果再开始下雪,下次晒被子也不知道要等到什么时候了。   随后村民们又去了一趟松山,他们将山里成熟的板栗、松子和柿子等山货采摘回来,这些东西一共装满了五个大袋子,然后叶父就按照制定好的分配方式,将这五袋山货平均分给了村里所有人家。   等日后村兵被训练出来之后,他们也会跟着武师傅等人一起进山打猎,猎到的动物同样会按照相应的分配方式进行分配。   虽然对个别人可能不甚公平,但大面上却是极其平衡,因此村里人都很是赞同这个分配方式,毕竟在一方面少得了些,可以在另一方面弥补回来,这样一增一减大体上算是公平。   叶瑜家有四个人都去了松山采摘,所以他们家最后分到的山货并不少,三样都装满了一个柳条筐,而其中一筐柿子又被分做两部分。   一部分大约十几个用来晒柿饼,叶大嫂趁着太阳还悬在天上挥洒热量的时候,把橙红色的柿子洗净去皮,搁在院子里铺着的稻草上晒了十天,还好连着十天都是晴朗的好天气,一直到柿子晒得表皮微皱的时候,就可以翻面了,翻到另一面继续晒干,大约五天后整个柿子被晒到稍微留有一点水份,但表皮是干透的,这时候就需要把柿子内部给捏软。   晒好的柿饼可以放在阴凉处,只要用稻草包裹住就可以保存很久,需要注意的是柿饼上出现的白色并不是霉菌,而是一种名叫「捂霜」的现象。   削掉的柿子皮也不用扔,同样晒干后,可以放在饭上蒸熟,有着润肠通便,清热解毒的功效,甚至还可以用来解酒,虽然他们家里人很少有喝醉的时候。   另外一部分柿子则是被暂时收起来,等天气冷了做成冻柿子吃。   至于炒松子和烤栗子都极其美味,当个零嘴吃也是不错的选择。   另外家里两棵果树也都结了果子,许是这两棵树已经适应了这边的气候,这次的橘子和林檎味道极好,酸甜分布得恰到好处,不用额外炮制就很美味了。   但因为两棵树上结的果子比以往要多上三分之一,自己家又吃不完,所以叶老太便送了些给村里人,尤其是褚绪风、武师傅和叶小姑一家。   就算如此,依旧剩下不少,叶母按照原先的方法制作了一些橘子和林檎罐头,将其整齐地码在地窖里。   每当叶瑜喝完药,叶母都会开一个陶瓷罐,将里面的橘子和甜水倒出来给他甜甜嘴。   叶瑜刚吃了一瓣橘子,就看见叶河直直盯着他手里的碗,还咽了咽口水。   他默默的把碗递给他,“一起吃。”   叶河见此便高高兴兴地接过碗,两个人分食完一碗橘子和甜水。   就在叶瑜还没痊愈,继续在喝药的时候,外边阴云渐渐遮盖住太阳,又下雪了。   这场雪称得上是遮天盖地,一连半个月都没停,叶父三兄弟只得冒着鹅毛大雪出门铲雪,原本一切是好好的,却没想到有一天天上突然下起了足有小儿拳头那么大的冰雹。   这场冰雹引起了一件祸事,叶瑜也是在事情结束时听他爹说起的经过。   受难的是已经分家的叶诚一家,当时叶诚正在院子里铲雪,虽然他已经感觉到天上开始下冰雹了,但刚开始的时候只是小颗粒,他便想着院子里只剩一小块地方没铲了,因此没有回屋,但让他没想到的是冰雹竟越下越大,到最后拳头大小的冰雹砸在他头上,这一下直接把他给砸倒在地晕了过去,好在晕倒前他媳妇听到了院子里的动静,钱氏推开门之后一眼就看到被血浸红的雪层。   瞬间一声尖叫惊动了他们家附近的邻居。   叶栓家离得最近,因此叶栓他爹叶钟顶着木盆跑出来,刚出来就看着眼前场景微微一愣,叶诚头上流出来的血染红了大片的雪面,他自己的脸都被冻成了青紫色。   这样严重的情况叶许做不了主,他连忙让其他人去请郝大夫,自己则是和叶诚媳妇钱氏一起把叶诚抬回屋子。   叶诚家里只有他媳妇一个大人,除此之外就是两个小孩,都只有两三岁。   兄妹两个在看到他们爹满头鲜血的时候,就被吓得嚎啕大哭,这也导致钱氏又要照顾丈夫,又要哄孩子,恨不得把自己掰成两半使。   最后还是叶栓他娘过来帮忙哄着两个孩子进了屋。   郝大夫很快顶着风雪和冰雹赶过来,他满面严肃地给叶诚诊治,叶诚被砸得有些严重,好在外边温度低,伤口被冻住了,不至于失血过多。   他边把药膏敷在叶诚伤口处,边叹口气说:“他要是能在三日内清醒过来,这伤口就没什么大碍,好生养着就是了,要是三日内一直昏迷…”   言下之意屋里所有人都明白,要是没能清醒过来怕是一辈子都醒不过来了。   钱氏闻言捂着嘴哽咽出声,叶栓他娘见状立刻安慰道:“你可得撑住了,这个家这几日都得靠你,而且郝大夫不是说只要能在三日内醒过来就好吗?”   “是啊,你要是忙不过来,叫他爹娘来帮把手就是了。”叶忠刚说完这句话就看见他媳妇狠狠瞪了他一眼,这顿时让他一脸懵逼,虽然分家了,但孩子出了事,爹娘来帮忙难道不是件常事?   “你别听他胡说,回头我来帮你照顾宜哥儿两个。”叶栓他娘边说边狠狠拧了一下自己丈夫的腰。   这憨货简直是哪壶不开提哪壶,叶诚一家因着当年豆腐方子的事跟弟弟们关系不好,就连分家之后爹娘都没跟他们住,反而是跟他弟弟住一起,家产也没分到多少,由此可见他们关系之僵硬。   钱氏抹了把泪,道谢,“谢谢伯娘。”   郝大夫把外敷的药膏留下,然后回去配置了内服药,过来后仔细嘱咐钱氏道:“外敷药需要一天一换,内服药记得每天温水三煎。”   最值得庆幸的是叶诚在第三天傍晚醒了过来,然而他却留下了后遗症,白日里常常眩晕,而且做不得累活,稍微一低头就容易晕倒,但总算是保住一条命。   叶诚的事给了村里人一个警示,再没有人敢小看冰雹,他们每天出门铲雪时都时刻注意天空,一旦又看见噼里啪啦落下的冰雹,他们就立刻往屋子里跑。   这也让叶瑜不由得产生了庆幸之意,当初地震后重建房子的时候,村里所有人家,不管有钱没钱的,都修的是石头屋顶,因此顶得住冰雹落下的力道,要知道如果还是原来的茅草屋顶,有许多房子怕是要被冰雹砸出洞来。   住的房子逃过一劫,但耕地和菜畦却被冰雹砸得坑坑洼洼,尤其是菜畦,像叶瑜家,没来得及收起来的白菜叶子被砸得七零八落,冬瓜上也全是坑,整个菜畦里就只有长在地下的胡萝卜没受到摧残了。   好在这些都是被冰雹砸的,收拾收拾还能吃,白菜趁着没坏赶紧积成酸菜,冬瓜去皮切片天天吃,吃到最后连叶河都吃腻了,他苦着脸说:“咱家还有多少冬瓜啊?啥时候能吃完?”   叶老太扒拉一口冬瓜炒肉进嘴,然后白他一眼道:“有的吃就不错了,咋还挑三拣四的?放心吧,过了今天你就算想吃也没得吃,剩下的我都送出去了。”   她还有句话没说,一旦天气冷下来,别说是冬瓜了,就连白菜都不再长,他们要吃菜就只能吃积出来酸菜和干笋干蘑菇等,到那时叶河肯定该想念起冬瓜的味道。   叶瑜听着他奶和他哥的斗嘴不由得想笑,紧接着又联想到家里的火炕,其实要想吃到新鲜的蔬菜也简单,只需要在炕上种些菜。   像是黄瓜、香菜、白菜和小葱之类的,在还没住人的屋子里的炕上多烧两把火,熏得热腾腾的,然后把这些种子种在破瓦罐里,接下来只需要勤浇水便好。   原本叶老太没想着能种出东西来,但让她没想到的是随着时间的流逝,渐渐有各种各样的小苗破土而出,戴帽的,椭圆形的,纷纷青葱翠绿得摇曳生姿,在枯燥的冬天里增添了几分清新。   生长出来的菜叶挤挤挨挨的盛满火炕,青嫩得人心痒痒,叶老太很快就掐了白菜叶子,还有大拇指那般大的水灵小黄瓜,用井水洗干净盛在篮子里,旁边是一碟黄豆大酱,第一茬的蔬菜当作蘸酱菜吃就是极其美味的。   叶瑜曾听人抱怨过黄瓜没有黄瓜味,那时他还不知道什么叫没有黄瓜味,直到今日吃到这青嫩的小黄瓜瞬间就明白了他的意思,黄瓜的清香十分浓郁,因着是第一茬还没彻底成熟呢,咬下去的时候仿佛含着一包水,咔嚓咔嚓的声音别提多带劲了。   等再过些日子,就可以掰叶子吃了,只要不把整颗都拔掉,那破瓦罐里的蔬菜能吃好几回呢。 第69章 奶豆腐   他们家在火炕种菜一事上吃到了甜头, 因此家里其他屋子的火炕上也很快有了瓦罐蔬菜的影子,就连叶瑜的屋子也不例外,他养了白菜和菠菜, 这些日子已经微微出了苗, 给屋子增添了几分亮色。   村里其他人在叶家串门的时候, 也纷纷和叶老太打听炕上种菜的流程,她并不吝啬,不管谁来问都一五一十的告诉他们。   然而炕上种菜却并不是只有好处,坏处也不少, 其中最大的问题就是费柴禾,有些人家高估了自己家储存的柴禾数量,还没等绿叶菜发芽,家里的柴禾便用光了,因此他们不得不冒着零下四十多度的天气进山砍柴, 运气不好的话可能还要头着鹅毛大雪, 为了安全着想,他们只好忍痛放弃自己种更多蔬菜的想法,只留下合适的数量。   叶瑜对此倒是若有所思, 总不能一直用柴禾吧, 就算山上的树枝不少, 不会缺柴禾,但是说到底还是挺麻烦的,特别是在下雪的时候。   他想到叶家村附近有个煤矿,只要经过粗略的选煤,就能把大块的煤和碎粉沫煤面分隔开, 其实这时候大块的煤已经能用了。   不过用煤炭烧火炕也有一个最大的问题, 那就是不安全, 如果炕道有漏烟的地方很容易让人煤气中毒。   叶瑜想到这儿,突然又冒出个想法来,既然这样的话,何不专门腾出来一个屋子烧煤,里面不住人,只养菜,就像是现代的温室大棚那样。   他把这主意讲给家里人听,刚一说出口就得到了褚绪风的赞同,倒是叶父虽然心动,却有所顾虑。   “咱们村里人不一定会同意。”   叶老头听到这话,手拿旱烟杆拍了一下他的肩,“怎么当了村长之后变得磨磨叽叽的,你咋知道村里人不会同意?村里可还有几座空置的房子,火炕都是齐全的,随便挑几间屋子即可。你还不如赶紧去跟他们商量一下。”   叶父听到这话仿佛被惊醒了一般,抹了把脸惭愧道:“是我想差了。”   叶瑜此时又提议道:“爹,如今咱们村里都是以物换物,实在麻烦,还不如重新确定一种「货币」用来交换。”   其实这话他早就想说了,在武师傅他们用猎物换粮食的时候,在村里集体干活却不知道该如何分配功劳的时候。   叶父仔细考虑半晌,开口说:“你说得有道理,但是这事得好生琢磨一下,到底用什么代替货币会比较好?”   这是个好问题,叶瑜也暂时回答不上来,但他现在只是先提出个建议,具体的可以押后再议。   第二日外边的雪难得停下来,叶父趁此机会召集了村里所有能做主的人到祠堂集议。   他们商议的第一件事便是暖房,叶父将流程一一道来,然后询问道:“你们觉得这事可行吗?”   叶忠第一个响应,他点头说:“就像冰窖一样,修建一个暖房也挺好的,不管怎么说,至少咱们冬天有新鲜蔬菜吃了。”   叶童生也说:“未雨绸缪是应有之义。”   其余人更是没有什么意见,又不是什么难做的事,只是耗费人力,他们村什么都不多就是人多,要是真能把暖房修建出来,那是对全村都有好处的。   简简单单两句话便将这件事拍板定下来。   紧接着他们开始商议第二件事,关于重新确定在村里流通的货币。   新的货币必须得是崭新的,没有使用过的,而且还需要独一无二,很难仿制,能够同时满足这些条件的可以用作货币的东西极少。   几个人讨论半天也没达成一致,最后还是叶童生提出使用学院用的积分制(学分制),既然想不出实物货币,何不直接用积分替代。   积分可以用来换取需要的东西,各种不同的任务发放的积分也不同,像是村兵们上山打猎可以获得比较多的积分,而像是留在村里盖房子之类的任务相对安全,获得的积分便会少一些。   在接下来一段时间里,叶童生带着几个人详细制定了积分发放的规则,还有各种任务可以获得的积分数量。   暂时不做具体介绍,等日后再表。   话说回来,集议刚结束没多久,整个村就开始热火朝天地动工了,叶父吩咐一部分青壮年去煤矿选煤,这是个颇费力气的活,而且有些不安全,煤矿一旦坍塌人就会被埋在下边,因此所有人都很小心,这个任务的积分足有十点,都可以用来兑换五斤肉了。   他们把挑选出来的大块煤炭用驴车拉到空置的屋子,扔进火炕里点燃。   另一部分人分到的活比较轻,男人女人都能做,他们需要做的就是从田地里挖土进屋,在屋子的地面上铺上厚厚一层泥土,紧接着把各种蔬菜的种子种上去,用水浇透,偶尔再施些肥,保证蔬菜生长。相对应的他们获得的积分便比较少,只有六点。   燃烧完的煤炭渣也不浪费,存起来做水泥的原材料,等来年土地解冻,可以在村子里铺水泥路,或者用来修建其他建筑。   纵然天气寒冷,但村里人心里都是热乎的,眼瞅着最近生活越来越有盼头,哪还有什么不顺心的事?   叶瑜去看过已经完工的暖房,他暗想道,若是一切顺利的话,多建几座暖房兴许还能种土豆或者苞米呢,都是能填饱肚子的粮食。   负责给暖房里的蔬菜浇水施肥的是村里家境最困难的吴家三姐妹,这也是村里人帮扶他们的一种方式,一个月的报酬是三点积分,足够兑换三斤苞米面,虽然不多但也算是一份不小的报酬了。   姐妹几个字自从得了这个任务,每天都矜矜业业,天不亮就冒着风雪赶去暖房,有时候连晚上都不回家,直接睡在那里,对她们来说,暖房里昼夜烧着火炕,简直比在家还要暖和,毕竟她们家只有阿娘一个大人,就算平日里有邻居们帮忙,也没能储存下来多少柴禾,火炕只烧得温温的,有时候太冷了甚至一整天都下不了床。   叶父见状也没阻止她们,只是多加嘱咐,让她们随时注意炕道有没有损坏,一旦开始冒烟就得赶紧出来,否则的话人待在里边会煤气中毒。   在这之后暖房逐渐步入正轨,种在里面的各种蔬菜开始发芽,这也就证明了暖房是有用的,村子里时刻关注这里的人总算能暂时放下心来。   ——   “哔啵。”   油灯上的火焰跳动两下,光亮渐渐变暗,叶瑜见此连忙上前拨了拨灯芯,屋子瞬间亮堂几分。   叶母把针在头发上摩挲两下,边缝被角边说:“时候不早了,宝哥儿你快去睡觉吧,我缝完这点也睡了。”   她在缝制鸭绒被,今年家里养的鸭子多,收获了许多鸭绒,只需要稍微清洗一下就可以缝到被子里,这样做出来的鸭绒被又松软又温暖,盖在身上可比棉花被轻多了。   叶瑜捂着嘴打个哈欠,“您别缝了,等明天再说,这灯光太暗,该熬坏眼睛了。”   说完他还上前摇了摇叶母的胳膊。   叶母无奈之下只好把针别起来,揉揉叶瑜的头,宠溺道:“你这孩子,真拿你没办法。”   她把针线放回针线篓里,“你明早想吃什么?”   叶瑜想了想,突然怀念起豆浆的味道,他舔了下嘴角回答:“想喝豆浆了。”   “豆浆啊,好,正好家里有黄豆,明天给你做,赶紧乖乖去睡觉。”   叶母看着叶瑜进屋睡觉,然后披上一件小袄去了地窖,从里面拿了一小盆黄豆上来,她把黄豆放在灶台上泡进水里。   等到第二天一早就可以磨豆浆了,家里的石磨清洗干净之后,把泡发了的黄豆倒进去,磨碎过滤的液体就是生豆浆。   叶大嫂帮着她烧火煮熟豆浆,弥漫起来的浓郁的豆香气把家里所有人都馋醒了,叶河牙都没刷,留着口水眼巴巴地往里看。   “娘,我想喝加了糖的豆浆。”   “知道了,赶紧去刷牙。”叶大嫂嫌弃道:“瞅你眼角的眼屎,也不知道好好洗洗,整天邋里邋遢的。”   叶河闻言搓了搓眼角,看到手指上的眼屎嘿嘿一笑,讪讪道:“这就去了。”   加了一勺白糖的豆浆香浓顺滑,叶瑜被烫得直吹气却也舍不得放下手里的碗。   叶老太夹了个粘豆包放在碗里,感慨开口:“这黄豆可真是个好东西,能做豆浆,能做豆腐,能做豆皮,能做豆泡儿,就连豆渣都能当饲料。”   “可不是,还每样都很好吃。”叶河吨吨吨喝完一碗豆浆,自己家磨的豆浆怎么喝都好喝。   这时候小米汪汪叫了两声,仿佛在赞同叶河的话一般,它紧接着埋头在食盆里吃着豆渣做成的渣饼,里面还拌了煮熟的鸡蛋,吃得很是香甜。   叶老太看到小米自在的样子不由得感慨道:“今年天气冷下来之后,家里牲畜好似没之前那么怕冷了。”   叶瑜也有相似的感觉,家里变化最大的牲畜其实是公鸡大红,原本就很艳丽的红色鸡冠越发鲜艳起来,远远望去竟不像是公鸡,反而像是某种珍惜漂亮的鸟。   其余牲畜更是长了厚厚的毛发,尤其是小米,短短一段时间里体型便长大了三分之一,白灰色的毛发显得十分厚实,不知道是不是他的错觉,他总感觉小米比一年前聪明许多,好像能够理解他话中意思似的。   而且最近母鸡下蛋的数量和母羊挤出来奶都越来越多,家里常常吃不完,因此有一部分鸡蛋被叶老太腌成了咸鸡蛋,另外一部分被叶大嫂做成了鸡蛋酱,这两者里叶瑜最喜欢还是鸡蛋酱,不管是拌米饭吃还是蘸着馒头吃都很美味。   至于羊奶,为了方便长时间保存,叶瑜从书里找到了一个新的方子-奶豆腐,顾名思义成品类似普通豆腐,白白嫩嫩的小方块。   做法也很是简单,只需要三步。   首先是把羊奶进行发酵,发酵成功后撇去奶清,再倒进锅里大火边煮边搅,搅到奶液粘黏时就可以放进模具里塑形。   这个模具是叶老大制作的,很像是月饼模具,只不过没那么精细,上面有两排共六个正方形的凹陷,一次能做六块奶豆腐。   做好的奶豆腐乳香味极其浓郁,要是喜欢吃甜一点的,可以在熬煮时额外放些白糖进去,成品便香甜柔软,不管是单独吃还是放在奶茶里泡软了再吃都很美味。   叶家人早上不想做饭的时候,就直接用热羊奶泡几块被冻得硬梆梆的奶豆腐,一碗下肚浑身都热腾腾的,每当这时候连外出铲雪这件事都变得稀松平常起来。 第70章 缺盐的危机   本来叶瑜以为整个冬天他们村里都不会再发生什么事, 毕竟现在所有人都老老实实的待在屋子里猫冬,连出去串门子的人都没了。   然而事不遂人愿,很快又有一件大事发生, 村里至少有三分之一的村民家里的盐都吃完了。   没有其他调味料还好说, 但没盐是真不行, 缺盐会导致人体乏力,没精神,严重时甚至会致命,因此这些人家开始上门拜访家里还有盐的村民, 想用粮食之类的换一点盐。   叶瑜家也迎来许多人上门,但他们家的盐剩得其实也不多,这是因为盐是朝廷管制食品,商人私下贩盐乃是重罪,轻则砍头, 重则株连九族。   他们家当时去囤盐已经是把能买的量都买了, 就算如此,节省着用也只能用上两三年。   叶家人经过商量之后,决定把剩下的盐交换出去一部分, 毕竟他们家还有各种各样的大酱, 也能当成盐用。   但这只能治标不能治本, 没有制盐的方法,过一段时间他们村依旧会面临缺盐的窘境。   对此叶瑜在空间里翻阅了许多书籍,他从书里得知盐按照获取方式被分为海盐、湖盐(池盐)、裸露出地表的岩盐、井盐等。   按理来说,最适合大批量制盐的其实是海盐,然而海洋离他们这里很遥远, 走路估计要走好几个月, 得不偿失。湖盐又需要特殊的地形, 叶瑜确定他们村子附近并没有这样的湖泊。倒是岩盐和井盐有几分找到的希望。   叶父召集村里人开会的时候,便把寻找岩盐和井盐的任务分了下去,因为这事关系着村里生活,所以所有村民都听得很认真。   有人询问:“那要怎么样才能找到岩盐和井盐呢?”   叶瑜上前两步解释道:“有个最简单的辨别方法,那就是看动物们有没有集体舔舐石头,要是有的话就证明那块石头附近应该有盐,可以往下挖挖看。”   当然这种方法并不绝对,毕竟动物也有可能只是单纯的舔石头,但这总比他们当个无头苍蝇一样到处乱找来得好。   村民们进山打猎的时候可以多加注意,万一瞎猫碰上死耗子了呢。   要是一直找不到,他们就得做好去海边的准备了,这一路怕是风餐露宿,一个不小心可能就会死在路上,好在褚绪风来时带了两匹马,再加上村里有驴车,比全程走路要好得多。   其余人把叶瑜的话牢牢记在心里,有些没记住的,还特意转头问问身边的人,让他们重复一遍。   祠堂里一片乱糟糟的,直到叶周远突然开口说话的时候才慢慢安静下来。   他说:“我们可以先去一趟黑河县城看看,据秦伯父所说他们离开的时候县城已经坍塌了一半,但也不知道如今是何情况。”   叶父沉吟半晌,道:“这倒是个不错的主意,若是有人兴许咱们还能换点盐来,县城的盐总比我们多。”   其他村民闻言纷纷点头表示赞同。   集议上最终决定差使六个人先去县城探探路,分别是叶父、叶忠、叶周远,还有武师傅和褚绪风,剩下一个则是褚绪风的侍卫贾一。   叶瑜也想去外边看看,因此最后出行的队伍里又加上了他。   到最后出发时就有了七个人,他们坐在两辆用驴拉着的爬犁上,爬犁是一种他们这边冬天独有的赶路工具,有辕有底,但没有轱辘,全靠两根光滑的木杆在雪地上滑行。   今天是个好天气,被阴云遮盖了一个月的太阳终于微微露面了,虽然没能提升外界的温度,但阳光照射在身上总有几分暖意。   叶瑜身上穿着貂皮马甲和银鼠小袄,鼓鼓囊囊的,头上戴着护耳帽,双手还有一对羊毛手套,一副全副武装的样子,尽管如此,他依旧觉得有些冷,好在爬犁上铺了一层羊毛毯子,再加上暖手的水囊,他还能坚持下去。   然而一行人刚出发一刻钟就被迫停了下来,因为他们面前突然出现一个深坑,据叶瑜目测足有二、三十米深,站在坑边往下望,就连他这样不恐高的看着都一阵心悸。   黑黢黢的,两边还十分陡峭,下不去也上不来。   武师傅惊讶地说:“当初我们来时这个坑还没像现在这么深呢。”说完他又往旁边看了看,“好像也没这么宽阔。”   他们竟一眼看不到这个坑的边界,好似一直延伸到了天边。   贾一说:“看来我们只能绕过这个坑了。”   这一绕让原本只需要一个时辰的路程增加到了两个半时辰。   绕到一半时两只驴就累得够呛,这时叶父极目远眺,隐隐约约能看到坑的边界,因此他开口道:“先休息一会吧,吃点东西再继续走。”   他们从爬犁上下来,叶父拿出一个水壶,里面装的是羊奶,他把羊奶倒进用煤炭烧热的小炉子上边的锅里。   叶瑜见状又将布兜里的奶豆腐扔进去,这些奶豆腐都是新做的,加了些许的糖,入口顺滑香甜,滚烫的奶液刚从喉咙滑下去,身体瞬间就热了起来。   叶许不怕烫,三两口把羊奶灌下去,然后走过去喂两只驴吃豆渣饼。   叶瑜看褚绪风很快喝完一碗,便说:“我这儿还有几块奶豆腐。”   他把冻得硬梆梆的奶豆腐递给褚绪风,自己也捧着一小块开吃,“硬梆梆的也别有一番滋味。”   褚绪风接过奶豆腐尝了一口,随即赞道:“好吃。”   叶瑜边吃边跟褚绪风闲聊,“你说县城里如今还有人吗?”   褚绪风回答:“肯定是有的,只是不知道还有多少人。”   此时他话锋一转又说:“自从地龙翻身后,朝廷再没有派官员来收税,在如此混乱的情况下,黑河县城由谁做主就是一件值得深思的事。”   在一边听他们说话的武师傅点头赞同道:“是这个理,京城都成那样了,若是有心之人,很有可能会生出自立为王的心思。”   总而言之,这世道已经变了。   ——   一行人只歇了两刻钟就起身继续往县城走,不知过了多久,所有人都被冷风给吹透了,他们好不容易才看到黑河县城的城门,但这却让叶瑜大吃一惊,原本雄壮威武的城墙倒塌了大半,城门敞开,而且处处寂静,一点声音都没有。   难不成县城里竟然一个人都没有?   他们抱着这样的疑问,警惕地接着往里面走,让人没想到的是,里面好似真的没有人,倒塌的房子废墟已经被厚厚的雪层掩埋住。   贾一上前比划两下,随即严肃地说:“看积雪厚度,怕是自从今年下雪开始就没人铲过。”   寒风呼啸而过,越发显得一片凄凉。   正当他们以为这一趟要无功而返的时候,贾一突然听见旁边细碎的动静传来,他目光如炬望过去,只见一个身穿打满补丁的袄子的男子从一处废墟里爬出来。   那男子看到他们也是吓了一跳,目光警惕至极,一只手紧握木棍,另外一只手护住胸前布包。   叶父站在后边正好被武师傅挡住,他越打量那男子越觉得眼熟,无言半晌才惊喜喊道:“陈兄!”   男子也就是陈源,听到唤声时明显怔愣了一下,在看见叶父脸的时候,他蓦地放松几分,“叶兄!”   两个人算得上是久别重逢,顿时激动地互相拍拍对方的背。   拍过之后陈源问道:“叶兄你怎么到县城来了?”   叶父叹口气回答:“唉,还不是因为地龙翻身,我们村因着这死了不少人,再加上这几年外边一点消息都没有,所以就想到县城看看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陈源也跟着叹口气,“我们这里同样如此,当时地龙翻身大半个县城都倒塌了,喏,你看到地面上的裂缝没有,那就是当时震裂的,也不知道死了多少人。”   叶父接着问:“那你们如今不住在这里了吗?”   “不住了,当时有人说既然地面都被震裂了,接着住下去也不知会出什么事,所以我们都搬到别的地方去了。”陈源回道:“至于你想知道的外边情况,我只能说咱们大约是被抛弃了,郑县令一家早早就跑了。”   叶瑜听到郑县令的名字时下意识的看了一眼褚绪风,只见他神色淡淡,毫无波澜。   “那你现在到县城来是?”叶父见陈源嘴唇干裂,连忙把水囊递给他,“喝口水润润嗓子再说。”   陈源接过水囊也不跟他客气,仰头大口喝水,喝完一抹嘴说:“说来惭愧,我只会做馄饨,如今去了其他地方要开荒种田,实在是做不来,因此去年收获的粮食不多,为了跟其他人交换粮食,我只能来县城里寻摸一下,看废墟里有没有能用的好捡回去换些口粮。”   他又问:“你们村里呢?”   叶父悄悄透露道:“我们村靠山靠河,日子还算能过得下去,就是缺盐,我来这里也是想看看能不能买到盐。”   陈源闻言突然眼睛一亮,“我们现在由沈大人主事,他那儿似乎还有些盐,要不你们跟我去一趟,看能不能换一些盐来。”   他想了想又补充道:“我们这里十分缺粮食。”   叶父不着痕迹地和其他人对视一眼,见他们没意见,便点头答应了。   他们一行人跟着陈源出了县城,一路上七拐八歪的,叶瑜都快被转晕了,才到达目的地。   那是一片碎石屋,一眼望过去屋子并不多,零零散散地围绕着最中间一座更结实的石屋。   陈源指着中间的石屋说:“那就是沈大人一家住的地方。”   说完他招手唤来自己小儿子,把手里的布包交给他,让他带回家。   自己则是领着叶父他们往石屋走去,其实叶家和沈家有所联系,当初叶父从拐子手里救了沈复的儿子沈青玉,因此每年过年沈复都会带着沈青玉来给叶父拜年,直到地龙翻身时他们才断开联系。   也不知道陈源口中的沈大人是沈复他爹还是他本人。   是沈复本人。   叶父得到允许后推门进去,一眼就看到沈复穿着厚实的衣服坐在书桌前,比上一次见他要憔悴不少,要是没看错的话,他黑发中已经掺杂了零星的白发。   “叶兄弟!”沈复惊喜地站起身。   “好久不见。”叶父抱拳道。   “是好久不见了。”沈复有些怅惘地说:“上次见面还是几年前。”   几人被引到凳子上坐下,有人端上茶水和点心。   “我这里也没什么好东西招待你们,只剩下一点陈茶和绿豆糕。”沈复叹口气说:“千万别嫌弃。”   叶父说:“已经很好了。”   等喝过一盏茶,叶父才真正说明来意,“不知道你们还有没有多余的盐?”   沈复想了想说:“盐是有的,倒是能分出来一部分。”   说到这儿,他苦笑一声,“你也看到如今这里的情况,已经没几户人了,去年种田时不知为何有许多种子都不发芽,再加上天气原因,收获的粮食极少,因此有许多户人家都选择离开。”   铺垫完成后,他说:“可以用粮食换盐。”   叶父问:“你们有多少盐可以用来换?”   “其实不多,盐都是从县城里扒出来的,大约能提供五十斤。”沈复的话透露出一个消息,那就是县城真的乱起来的,朝廷没了,外头怕是秩序混乱。   “一斤盐换五十斤粮食,不管是高粱面还是苞米面都行,当然你们要给白面或者白米我也不介意。”沈复开了个玩笑。   其实这算是正常的换率,毕竟有些时候一斤盐甚至能换一百斤粮食呢,就算低的时候也能抵二十斤,而且总共两千五百斤盐实在是不算少了。   因此叶父只是在心里稍微计算了下,便点头应道:“可以。”   叶家村近几年收获的粮食基本上都吃不完,年年都有陈粮,拿出一些来换盐,想来他们应该是乐见其成的。   叶父说:“我们明日这个时候将粮食带过来。”   “好。”沈复在心里沉沉舒了口气,有了这些粮食他们这段日子就能好过很多,等到雪化之后重新开始种田,希望到时能有个好收成。 第71章 聘礼和嫁妆   正事说完之后, 屋里气氛顿时轻松起来,沈复端起茶杯呷口茶,然后笑着感慨道:“在这样的世道里还能遇上旧识, 可称得上是一件幸事。”   叶父应了一声, “可不是。”   紧接着他环顾四周询问道:“怎么没看见玉哥儿?”   沈复闻言颇有些忧虑地回答:“天太冷, 他有点咳嗽,现在在屋子里休息。”   叶父又问:“可有请大夫瞧过?”   “瞧过了,回春堂的陈大夫和吴大夫都来诊治过,说是风寒, 不打紧。”   沈复的话音刚落,叶父就迫不及待地接了话,“陈大夫和吴大夫竟都在这里吗?”   “是啊,他们俩也算运气好,当时在县令府替县令公子诊治, 因此整个回春堂只有他俩没被压在废墟底下。”沈复说到这儿, 抬手让小厮去把两位大夫请过来。   叶瑜见此问了一句,“郑县令他们呢?”   听到这个问题,沈复沉沉叹一口气, 回答道:“早早就拖家带口地往南方走了, 说是这边实在是活不下去, 南方山多林子多,好歹能吃口饭,而且也不会发生旱灾,不会降温。”   他喝口茶继续说:“其实我也想去,你看如今的温度怕是比之前还要低, 既然如此, 接下来几年就很有可能会出现一年比一年低的情况, 人只要站在外边就能被冻透了,如果去南方,就算那边的情况再糟糕,也不像这里,不至于冻死人。”   “况且你也见了,我们新建的屋子都是石头的,很是简陋,能不能扛过今年冬天都两说。”   叶父对此显然也是无能为力,不要说让他们去叶家村住,他现在是村长,要对整个村子负责,随便让不知根底的人进村子,谁知道会不会有人生出歹心。   就在他们相顾无言的时候,陈大夫和吴大夫便推门进来了,带进来一片冷冽的空气。   两人看见乖乖坐在木头椅子上的叶瑜不由得露出一抹笑容。   “好啊,只要人好好的就行。”陈大夫捋了一下胡子欣慰道:“最近没再生病吧?”   叶瑜想了想回答:“几个月前染了风寒有些发烧,不过现在已经好了。”   吴大夫闻言叮嘱他,“最近外面寒冷,你身子弱,比不上其他人,最好穿厚实些。”   “您放心,我记得的。”叶瑜点头道。   紧接着两位大夫给叶瑜诊了脉,倒是并无大碍,叶瑜如今虽不算健壮,但一句健康却是称得上的。   他们在这里待了大约一个时辰,等到太阳升到太空正中央的时候,叶父便起身告辞。   沈复见状挽留道:“要不留下吃顿午饭?”   叶父摆摆手说:“你们的粮食也不多,我们就不吃了,还得趁着天不太冷赶紧回去。”   “那我也就不来虚的了,等明天交易完成,你们一定得留下吃饭。”沈复将他们送到门口。   “一定。”叶父抱拳施礼,“就送到这吧。”   他们一行人沿着过来的路往回走,这次可能是因为路顺,所以只用了不到两个时辰就回到了村子里。   站在塔楼上巡逻的叶明德一眼就看到他们的身影,他连忙把门打开,一行人进了村之后叶父叫他们先各自回去,吃过饭再来集议。   叶瑜跟他爹回家吃了一顿简单的午饭,然后就挨家挨户通知村里人到祠堂开会。   五十斤粮食换一斤盐这样的比例,村里人都没什么意见,纷纷迫不及待地开始说自己需求的数量。   这个要两斤盐,那个要五斤盐,整得整个祠堂跟鸡圈似的,吵吵嚷嚷的,听得人头疼。   叶父见此连忙提高声音让他们安静下来,然后规定了每家每户最多只能换一斤盐,这样可以尽量让所有有需要的人家都换到。   祠堂里叶童生带着叶瑜几人开始记录村民们需要的数量。   叶童生执笔落座于书桌后,叶瑜和王树帮着记录,他们对面是手拿一袋又一袋粮食的村民们在排着整整齐齐的长队。   那些粮食有高粱面,有苞米面,还有土豆和红薯,反正都是能当主食的,抗饿。   到最后至少能保证村里每户人家都能换到半斤盐,省着点吃至少能吃一个月了,再加上他们家里还剩下的,应该能熬过这个冬天。   天色渐渐暗下来,叶瑜却依旧坐在桌子旁边计算总共需要多少粮食,算到最后连他自己都惊讶了,全村加起来需要换五十斤的盐,也就是说他们要带两千五百斤粮食过去。   这么多粮食怎么押送也是个大问题,万一途中被抢劫了怎么办?因此村里几乎出动了所有青壮年,就连武师傅、岳师傅和褚绪风的侍卫都加入其中,第二天一早出发的时候极为壮观。   一个袋子能装五百斤粮食,两千五百斤就用了五个袋子,塞满了整整三个爬犁,袋子用麻绳紧紧捆在爬犁上,保证路上再怎么颠簸都不会掉落。   这次叶瑜和褚绪风倒是没有跟着过去,毕竟叶父不知道路上会不会出事,他俩跟着也是添乱,还不如老老实实留在家里。   叶瑜坐在炕床上边嗑松子边跟褚绪风聊天,他们之间的话题是有关水稻的。   “如今没有粮商,也没法买白米了。”   褚绪风若有所思地说:“既然涿郡都能种上水稻就证明水稻其实是能适应比较寒冷的天气的,东海郡这边也不是没有种水稻的可能。况且前两年有常年高温的情况,也许过了这个冬天这里又会接替高温。”   叶瑜闻言有些遗憾,“去年就该种水稻试试看的。”   前两年他们怕高温只是昙花一现,怕刚种上水稻天气就冷下来,要真是这样的话秋收时那块种水稻的地就一点收获都没有,这会导致家里存粮减少,若是遇上其他祸事,难保家里人不会饿肚子。   而且他们手里的水稻种子其实也不多了,真要种水稻,还得想方设法买水稻种子。   褚绪风安慰道:“现在开始也不迟,等天气热起来,可以先找一块小一点的田地试种,若是真能有所收获,来年再多种些。”   叶瑜点点头,“合该如此。”   他们聊到一半,突然听到门口传来敲门声,还没等叶瑜从炕上跳下来,叶敬就已经跑过去开门了。   很快他的声音就传了过来,“吴二姐你怎么来了。”   吴二姐?叶瑜想了一会才想到是谁,应该是隔壁吴家排行第二的吴盼娣,这称呼不常听,因此他一时之间没有反应过来。   因着屋子隔音效果一般,叶瑜能够听见两人的谈话声。   盼娣声音很轻柔,“之前我从暖房出来忘记穿蓑衣了,正好遇上叶大哥,他便把他的蓑衣借给了我,我这是来还蓑衣的。”   叶瑜听完愣了一下,他那个一点都不解风情的大哥竟然也有借别人蓑衣的时候。   叶敬倒是没想那么多,他爽快地从盼娣手上接过蓑衣,“我哥出去换盐了,回头等他回来我跟他说一声。”   盼娣垂下手应道:“好。”   等她离开之后,叶大嫂从灶房里走出来,“方才是吴家的盼娣过来送海哥儿的蓑衣?”   她的语气里满是惊讶。   “是啊,大伯娘。”叶敬把蓑衣放在炕上。   这可真是件稀奇事,叶大嫂暗想道,原先人家小姑娘摔倒在地都不会搭把手的人竟然懂得借蓑衣了。   难不成他对盼娣有好感?   叶大嫂越想越觉得估计就是这样,她从炕上的瓦罐里摘了两片菜叶子进灶房,然后把这事分享给婆婆和妯娌。   叶老太听完前因后果一拍大腿激动地说:“这是好事啊,盼娣是个温柔和顺的。”   隔壁吴家的孩子几乎称得上是她们从小看着长大的,性情如何心里都有数,当初说过要不是因为她们有个拎不清的奶奶,给四姐妹提亲的媒人怕是要把她们家门槛都给踩烂了。   如今吴老太和吴大郎人都没了,吴石头年岁还小,被他娘和几个姐姐开始矫正性子,效果不错,几乎没再撒泼过。   叶大嫂笑着说:“回头等海哥儿回来,叫他爹去问问看,要是没意外的话,您怕是很快就能抱上曾孙子。”   叶老太听到这话又乐了起来,“看来咱家很快就要四世同堂了。”   也不知是不是因为高兴,婆媳几个中午做了一桌丰盛的饭菜,孩子们都吃得兴高采烈。   下午出去换盐的队伍回来了,四个爬犁上装的粮食变成了大颗粒的粗盐,光是按照记录分盐就分了一两个时辰。   叶父他们回家之后每个人都是满脸疲惫,草草吃了晚饭,洗漱完就躺在了炕上准备睡觉。   叶母趁着他还没睡着,说了几句悄悄话,“大哥家的海哥儿,桃花,二哥家的荷花都到了要成亲的年龄,再过几年,河哥儿,敬哥儿他们也要说亲,家里人眼瞅着越来越多,咱们是不是该分家了。”   就算娶进门的媳妇儿性子好,但总有产生摩擦的时候,更何况家里要恐怕住不下了。   叶父原本眼睛已经眯起来了,一听到她的话便睁开眼睛,“这段时间不行,如今外边还不知道是什么情况呢,家里人多更安稳些,等日后稳定下来再说吧。”   叶母其实并没有特别大的想要分家的想法,因此被叶父拒绝了也就暂时放下了。   ——   没过几天叶老大就从叶海那里探出了他的想法,家里人都没猜错,他挺喜欢盼娣的。   为此叶老太早早就提着一只鸡去了村子里唯一的媒人处,请她向吴家提亲。   媒人是个口齿伶俐八面玲珑的,再加上王氏心知叶海是个再合适不过的成亲对象了,自己争气,家里情况也知根知底,盼娣真是烧了高香才能找到这样好的一门亲事。   因此她很快就同意了这门亲事,男女双方在媒人的奔波下,算过生辰八字,确定八字相合后就可以订婚了。   双方订婚的第一件事便是男方下聘礼,叶海是叶家长孙,他的婚事自然很是重要,家里人商议许久才确定聘礼多少。   鸡鸭鱼肉之类的自不必多说,叶大嫂为了长子的亲事,还特地将压箱底的一块绢布掏了出来。   她摸着精细的绢布对桃花说:“这布还是几年前逛市集时你爹带我买的,一共买了三块,我都留给你们,这块鹅黄色带小花的适合盼娣,那块桃红的当作你的嫁妆,剩下一块靛蓝色的给河哥儿日后的媳妇。”   现在已经没有市集了,也不知道日后还能不能得到这样漂亮的绢布。   说到嫁妆桃花微微脸红,羞涩不已。   除了这几样之外,聘礼中还有一支银簪和一个银镯,是叶老太亲自拿出来的。   她说:“你们别说我偏心,一模一样的东西我还有,等日后你们成亲的时候都是一样的聘礼和嫁妆。”   叶老大不赞同道:“哪里用您给聘礼和嫁妆,这该是我们当父母的该准备的。”   这时叶老太挥手打断他的话,“行了,别唧唧歪歪了,都是我的孙子孙女,我这个当奶奶出东西多正常啊。”   等媒人把聘礼送到吴家的时候,王氏越看越心惊,这聘礼真的称得上是丰厚,就算只有里面的三分之一当聘礼都是够格的。   与之相比,她给盼娣准备的嫁妆就有些拿不出手了。   因此这段日子里她开始着急上火起来,嘴上都起了黄豆大小的泡,一直到招娣抱着女儿回娘家。   招娣知道这件事后,立马说:“叶家给的聘礼除了鸡鸭鱼肉以外,其他的都让盼娣带过去,我记得家里还有一颗松树,直接砍了做成炕柜,这又是一台嫁妆了,剩下的我领着求娣、来娣她们缝制些小物件也就够了。咱们家本就不是那等富裕的,想来叶家也知道,我们只需要向他们展现出我们家对这门亲事的重视。”   其实她们这边有个风俗,家里生了女孩的,就需要由父亲亲手在院子里栽上一棵松树,等女孩长大成人之后,那棵树做成的家具就是女孩的嫁妆。   然而吴大郎根本就没栽树的想法,他们家院子里只有一棵松树,招娣成亲时没动那棵树,倒是盼娣用上了。   招娣接着说:“我夫君家里也有几棵树,日后求娣和来娣成亲时可以砍了做家具。”   王氏闻言连忙阻止她,“这女婿不得生气啊,你千万别这么做。”   “没事,我是长姐,何况一棵树又值不了几个钱。”   王氏这才不说话了。   招娣想的没错,迎亲前一天叶家人看到吴家送过来的嫁妆都很是满意,尤其是那两台炕柜,是吴家专门请秦家父子俩做的,又结实又敞亮,被叶海亲自抬到了他自己的屋子里。   这天村子里其他人接连上门,每个上门的村民都带了些东西,这个带了一小兜松子,那个带了一块猪肉的,看这情况怕是明日的成亲宴都不用叶家自己准备食物了。 第72章 小偷   虽然天气冷, 但因着叶海成亲一事整个村都热热闹闹的,就连叶大嫂和叶二嫂的娘家人都提前一天过来了,带着贺礼准备参加第二天的婚宴。   来的赵大舅和邢小舅, 前者提着一兜红鸡蛋, 据目测大约有十几个, 后者提着一块野猪后腿肉,看着得有二十多斤。   叶老太顿时笑得合不拢嘴,“来都来了,咋还带这么多东西?”   邢小舅说:“家里进山打了只野猪, 吃不完,正好海哥儿要成亲,我爹娘就让我带些肉过来,给海哥儿宴上添个菜。”   赵大舅也附和道:“只是十八个红鸡蛋,算是我这个当舅舅的一份心意。”   叶老头在炕边磕一下旱烟杆, “你们别回去了, 今晚就在家里住着,明天正好吃一顿饭。”   他俩在叶家住了一晚,第二日清早就跟着忙了起来, 先是收拾屋子, 各种喜庆的红色灯笼和剪纸挂在屋檐下, 越发衬得檐上白雪多了几分艳色。   青砖白雪红灯笼,整个叶家院子都热热闹闹的,灶房里两个炉子都烧着中午需要摆上桌的饭菜。   叶瑜被屋外细碎的动静吵醒,他用脸颊在枕头上蹭了蹭,半晌才睁开眼, 打着哈欠直起身, 从炕尾摸到他娘昨晚放过来的新衣服穿上。   这是一套青衣朱裳, 很适合今天的场合。   朱红色的外裳上面有着绢布自带的连云纹,漂亮得令人心颤。   他推开屋门,看见叶河正穿着新衣服蹲在地上洗菜,衣摆都已经落在地上,眼瞅着要被水浸湿。   叶瑜上前捞起他的衣摆塞到膝盖上,紧接着蹲下帮他洗菜。   叶河见状连忙说:“宝哥儿你先去洗漱,我这没多少活了。”   木盆里的水是从井里打上来的,冰凉刺骨,叶瑜「嘶」了一声,然后回他,“两个人更快一点。”   白菜、菠菜和黄瓜不止是家里自己养的,叶老太还特地用叶海的积分在公共暖房里换了一些回家,都是青翠欲滴的。   洗完菜之后叶瑜立马去刷牙洗脸,他接下来还要到吴家迎亲。   因着两家离得很近,再加上都不是什么富贵人家,所以迎亲的时候用的是向褚绪风借来的马车,马的两只耳朵上绑着红布条,与身穿皂色圆领衫,嘴角咧到耳朵根的叶海相映成辉。   女方家人一般会在迎亲时「捉弄」新郎,然而吴家只是略略问了两个问题就放他们进门了,这让叶瑜提前背好的一肚子诗无处可用。   其实也就只有两步路,但叶海依旧生疏的骑着马,他把新娘带到叶家门口,两人相携跨过火盆,拜过天地父母,再对拜之后新娘就被送入了洞房。   此时新房里各种红色的装饰应有尽有,就连炕上铺着的红色棉被里都撒着枣子和栗子,这些都代表早生贵子的意思。   喝过交杯酒,小两口各自换上一件常服出来答谢亲友。   叶家为着这门亲事专门腾出来三间屋子,一共放了十几桌饭菜,每一桌都保证有一道肉菜,而且村里每户都能过来吃席。   叶瑜他们坐在小孩那桌,桌上最大碗是酸菜猪肉粉条,除此之外还有一碟切成片的猪肝猪心,一盘醋溜白菜,和一篓子蘸酱菜,主食是窝窝头。   单单一桌不算是十分丰盛,但同样的饭菜要一连整出十几桌就是个大手笔了,村里其他人家娶亲能邀请关系近的亲友吃一顿饭就已经算是相当体面了,像叶家这样整个村里人都能来吃席,真是极为少见。   叶瑜夹上一筷子猪肉粉条放在碗里,侧头跟褚绪风说:“赶紧尝尝,今日的粉条很是劲道,不知怎么好似比往常更好吃。”   褚绪风还没开口,桃花就解答了他的疑惑,“今日粉条放锅里炖的时候特地过了一遍凉水。”   “确实不错。”褚绪风尝了尝点头道:“这猪心也不错,微微有些咸,尤其下饭。”   就在他们边吃边聊的时候,旁边大人一桌突然发出哄笑声,叶瑜好奇地望过去,只见叶海端着一碗酒不停地咳嗽着。   叶忠调侃道:“海哥儿你不行啊,只喝了一口酒就呛成这样。”   桌上放了一壶酒,是他们家自制的米酒,味道一般,数量稀少,也就是今日叶海成亲,叶老太才舍得拿出来。   叶老大不乐意了,“怎么说话呢,咱们家哪有闲钱酿酒喝,那不是明摆着浪费粮食?”   另外有人笑说:“那海哥儿可得多喝些酒,给洞房花烛夜壮壮胆。”   这话一出又是一阵哄笑声,笑得叶海涨红了脸。   叶老大佯装生气道:“吃肉都堵不住你的嘴。”   吃完宴席,时候便已不早,村民们纷纷起身告辞,很快叶家就只剩下满屋子的残羹剩饭。   叶老太领着家里人开始收拾桌子,没成想盼娣撸了撸袖子也加入了进来,她把脏兮兮的碗筷放进木盆里,刚想端着出去洗碗,就被叶大嫂给阻止了,“成了,哪能让新嫁娘碰凉水,你回屋休息吧,剩下的交给你弟弟妹妹。”   盼娣不松手,摇头道:“大妹去擦桌子了,大弟也忙着,再说了只是洗个碗我自己就行。”   至于二妹几个可是隔房的,哪能叫她们做活。   拿着抹布走进来的荷花听到这话,连忙接过木盆,“大嫂我闲着,还是我来吧。”   一个木盆被她俩扯来扯去,差点掉在地上。   最后还是叶老太翻了白眼从她们手里抢过木盆,“行了,你俩都别洗了,磨磨唧唧的,留着明天再洗,赶紧收拾收拾回屋睡觉。”   盼娣被叶大嫂赶回屋,其他人也没接着干活,把碗筷泡在草木灰水里,就各自吹灭油灯,回屋睡觉了。   然而叶大嫂躺在炕上翻来覆去了半天都没睡着,她摇摇身边的叶老大,“你教没教海哥儿今晚该做什么?”   叶老大因为喝了一碗酒早就昏昏欲睡了,被叶大嫂摇醒后,懵了一会才理解她说的话,“昨晚就教了,你操心这个做啥,这不是他自己就会的事?赶紧睡吧,明天还得早起呢。”   说完这番话,叶老大就打着呼沉沉睡去,任凭叶大嫂再怎么摇晃都没醒过来。   把叶大嫂气得上手拧了一下叶老大的腰。   叶家渐渐安静下来,只有半夜在枝头落下的雪会发出轻微的噗嚓声。   等叶瑜再次推开门的时候,就感觉一阵冷风袭来,只见鹅毛大雪漫天飞舞,地面上已经积了厚厚的一层雪,外边的温度再次下降,他穿着银鼠小袄都能感到阵阵寒意。   叶瑜想,也不知道现在外边有多少度了,没有温度计实在是不方便,只能体感,然而体感有时候又不准确,况且他从没经历过零下三十度以下的气温,现在也体感不出来具体的,只能大约感知到如今外边怕是在零下五十多度以下了。   他呼出一口白气,去灶房取了烧好的热水倒在盆里,滚烫的毛巾敷在脸上瞬间就把睡意去除了。   早上一顿饭大多是昨晚宴席上剩下的,一家人吃得都简单。   饭桌上叶大嫂问盼娣道:“炕床可还睡得惯?都是前段日子新修的,还没人睡过呢。”   盼娣脸一红,羞涩地垂头回答:“睡得惯,一晚上都是热乎乎的。”   “那就好,有什么不习惯的就跟叶海说。”叶大嫂这下满意了,她美滋滋地想,也许过不了多久她就能抱上孙子了。   吃完早饭,盼娣第一个上手收拾桌子,连带着昨晚泡在草木灰水里的碗筷一起洗了,手脚极其麻利,对她来说这都是做惯了的活,费不了多少事。   叶大嫂对此更是满意至极,也不是说媳妇一定要争着抢着干活,稍微给个态度就好。   ——   自从盼娣嫁人之后,暖房那边就只剩她两个妹妹照顾蔬菜,两个人也不是忙不过来,就是麻烦了些,因此她们在暖房的时间难免会长一点,不太能顾得上家里,这就导致了吴家白天常常只剩王氏和吴石头两人。   坏就坏在这事上了,当时盼娣做完活跟叶老太说了声,就带着一篮子针线回了吴家,想着跟她娘一起聊聊天顺带做做针线活。   然而她才刚踏进门,就听到屋里传来翻动东西的动静。   她微微一愣,以为她娘在找东西,连忙加快步伐走进去,边走边喊:“娘你等一下,我来帮你。”   此时里面的动静却突然停了下来,盼娣没听到她娘的应声,怕她娘摔倒了,于是赶紧上前推开屋门,“娘,我来…”   话音未落她就愣住了,只见屋里她娘和弟弟都晕在地上,旁边有个用布巾蒙面的人正拿着布兜冷冷盯着她,屋里全是被四处翻找过的狼藉。   盼娣一声尖叫瞬间划破宁静,“有贼偷东西!杀人了!”   此时叶家所有人都在家里待着,一听到盼娣的尖叫,叶海猛地跳起来,连袄子都没穿就往出跑,叶瑜只是一晃神的功夫就看不见他人了。   叶老太赶忙站起来,吩咐道:“你们仨跟我去看看。”   叶父几个跟着跑过去的时候,叶海已经牢牢禁锢住那个贼,他抬头焦急地说:“爹,快去请郝大夫。”   叶老大一惊,也不敢耽搁,立马转身去请大夫。   叶父拿出一根麻绳跟叶海一起将贼捆住,这时他才抽出空来问:“这是咋了?”   盼娣正抱着她娘小声哭泣,她抽噎着回答:“我一来就看到我娘和我弟弟倒在地上,这个贼还在我家翻找东西。”   那贼嘴里还嚷嚷着,“我是无辜的。”   叶海恨极,直接拿抹布堵住了他的嘴。   叶父面色变得严肃起来,伸手把那贼蒙脸的布巾扯下来,让人没想到的是,布巾下的脸他们竟然从没见过。   难不成是有人偷偷翻了进来?村里巡逻的村兵怎么没有发现?他是不是还有同伙?   这样一连串的问题从叶父脑海里划过,他也顾不上风雪了,立马敲锣打鼓通知全村人去祠堂。   叶家村所有村民都不知道发生了什么,纷纷迷茫地冒着雪走去祠堂。   等人到齐,叶海压着贼出来,叶父指着他说:“这贼偷东西被当场抓住,吴家的孤儿寡母现在还昏迷着。”   瞬间整个祠堂都喧哗起来,村民们开始交头接耳。   其中有个人喊道:“这不是叶承祖的小舅子吗?”   其余人闻言也恍然大悟般开口:“是啊,我说怎么这么眼熟呢,就是他小舅子。”   有人知道的多些,解释道:“他小舅子可是个五毒俱全的人,吃喝嫖/赌样样精通,全部家当都败在他手里,好像就是前段时间他把他爹娘都给气死了,然后就来投奔他姐,每天啥事也不干,相当于被他姐一家白养着。”   …   众人听完这话纷纷看向叶承祖一家所在的地方,此时叶承祖和儿子儿媳妇们满脸尴尬地垂头看地,只有他媳妇昂着头,心疼地望着自己弟弟。   “是不是有什么误会啊,我弟弟绝不可能做出这种事。”   叶海冷哼一声,“有什么误会,人赃并获。”   叶父面色沉沉地宣布道:“我们叶家村供不下这座大佛,把他直接赶出去。”   这么冷的天将人赶出去,是死是活就与他们无关。   他看向叶承祖问:“你们可有意见?”   “没意见!”叶承祖还没说话呢,他儿子儿媳就异口同声地说。   他们早就看不惯在家里白吃白喝的所谓舅舅,如今有个正大光明将人赶走的机会,哪能不同意呢。   所有人里只有叶承祖他媳妇不同意,然而她不同意也没用,叶海搜身之后直接把那贼丢在了围墙外。   叶海还算好心,把绑着他的麻绳给解开了,因此那贼等村门合上之后,将嘴里的抹布拿出来,往村门上吐了口吐沫,“谁稀罕在你们村待着。”   随后他从衣服兜里掏出一锭银子,美滋滋拢拢棉衣哼着小曲往他原本的村子里走。   但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恶有恶报,他走到一半突然被林子里的石块绊了下,一个趔趄摔倒在地,头磕在了另一个石块上,再也没爬起来,渐渐的,鹅毛般的雪花落在他身上,将他给掩埋住了。   是同吴家母子一样的倒地姿势。 第73章 湖   郝大夫把手收回来, “应该是用木棍敲打导致的昏迷。”他隔着方巾摸了摸母子俩的头,半晌指着两人头上一处鼓起的包说:“就是这里,回头她俩醒过来之后, 可能会出现头晕恶心的症状, 我先开个理气开窍的药方。”   盼娣此时正紧张地搂着两个妹妹, 闻言立刻点头道:“那就麻烦您了,求娣你赶紧跟着郝大夫去拿药。”   吴家人不多,因此叶母她们也在这里帮忙,叶大嫂看了眼一片狼藉的屋子, 叹口气说:“还好来得及时,那贼没有偷到什么东西。”   “只是他开了个口子,咱们村里可是有不少亲戚过来投奔的人,都不知脾性,也不知道还会不会出现这样的事。”   叶母略显发愁, 这段时间里过来投奔的人细细算下来可不少呢。   叶老太说:“怕是得早些定个章程出来。”   其实不止她们在担忧这件事, 祠堂里集议的众人也谈论了起来。   有些村民担心若是来投奔的人多,村里的田地养活不了这么些人怎么办,更何况明明不是他们村的人, 凭什么要挤占他们的生存空间, 因此这些人的建议是把过来投奔的人全都赶出去, 而且以后也不再允许旁人过来投奔。   另外一部分村民则是觉得谁还没有个亲戚朋友,哪能眼睁睁看着他们去死,留下来还能帮他们种地打猎,下次村里分地时再给他们分几亩地就足够养活一家人了,况且同姓不婚, 村里男孩多姑娘少, 有别姓的人留下来, 村里男孩娶妻姑娘嫁人也会顺利得多。   围绕这个问题,两方人吵得不可开交,差一点就吵出火气来。   叶父见状连忙打断他们的争吵,“行了,先别吵了,咱们先商量个章程出来,日后再有人来投奔就按照章程办事。”   说是商量,其实主要也就是叶父和叶童生做主,他俩都是念过几年书的,做事很有条理,一二三四很快就列出满满一张纸的要求。   然后由王树对着村里人念出来。   一是凡是来投奔叶家村的人都需要在村里有一个担保人,也就是说但凡投奔者犯错,担保人连坐,这样一来村里人再对待投奔过来的亲朋好友时就多了几分谨慎,不会像如今这样谁来都同意。   二是投奔的人在叶家村要经过一个月的考核期,一个月后由村里所有成年人投票表决,只要同意的票数超过总人数的一半,他们便可留在村里。   三是投奔的人若是犯错,按照错误的轻重程度,要受到不同的惩罚,具体惩罚经过全村人的商议,很快就确定下来,轻者罚钱,重者赶出村子。   四是确定了分配无主田地的方式,一年一清算,像是武师傅和岳师傅这样教导村兵的投奔者,他们的贡献极大,只需要一年就可以在村里分到土地,正式安顿下来,而其他人家怕是需要两三年。   这四项内容写在纸上,然后又由叶瑜几人誊写了几份放在祠堂,谁想看就自己过去看。   至此村里那些投奔来的人就更有盼头了,心里想着只要他们勤奋踏实,等过些年分到一块地就能正式在叶家村安顿下来。   全村人的心都往一块放,力往一处使,倒是让叶家村肉眼可见的团结起来。   ——   “盼娣,家里炖了鸡汤,一会你盛一碗送去给你娘和你弟弟。”叶老太从灶房里出来对盼娣说:“郝大夫开的药方挺好,我上次过去看石头,他已经能认得人了。”   吴家母子俩,王氏伤得轻些,只晕了一个时辰就醒了过来,然后喝了两剂药就好得差不多了,但吴石头被砸得重,整整两天才醒过来,醒过来之后竟然一个人都不认识了,见谁都是一脸迷茫。   郝大夫又来诊过一次脉,说是他伤到脑袋可能失忆了,他不确定吴石头以后能不能回想起来,只能说看天意吧,不过好歹算是性命无忧。   盼娣闻言却是摇头道:“鸡汤留着给弟妹们喝,我娘刚捡了两个鸡蛋做了豆腐汤,鸡汤带过去也是浪费。”   “行,那就下次再说。”叶老太应道。   然后扬声叫孩子们出来吃饭。   叶瑜听到喊声后把手里的笔放下,他方才正在纸上罗列有关造纸的步骤,如今没处买纸,他以前买的几沓纸就是最后的存货,得节省着用,然而就算再节省也总有用完的一天,不如想办法自己造纸,用多少制作多少,想来也不费事。   等天气热起来,他想做的第一件事是寻找原材料,像是各种树皮、竹子、麦杆等拥有纤维素的就是最好的选择,尤其他们村子附近有一片颇大的竹林,竹子自然是不缺的。   他想着,既然有了原材料,再按照书上的步骤一一实践,应该是能成功将纸做出来的,毕竟民间以为造纸难,只是因为朝廷牢牢把控造纸技术,若是公布出来,怕是很快就会发生纸张泛滥的现象。   今天中午他们家吃的是韭菜鸡蛋馅的饺子,配上一锅鸡汤,桌子上还放了几瓣蒜解腻。   叶瑜一向喜欢韭菜鸡蛋馅的饺子,尤其韭菜是刚掐下来的,一咬下去就在嘴里爆开汁水,顿时浓郁的韭菜味和略有些咸的鸡蛋便混合起来,在醋的映衬下散发出咸香的味道。   一人一碗饺子,一碗鸡汤,吃饱喝足后全身都暖和起来了。   吃完饭叶瑜本想回屋接着写关于造纸的步骤,却突然听到门口有人敲门,是叶河去开的门,站在门外的是今日在村口守门的叶周远。   他急忙走到叶父面前说:“村外面因为地龙翻身而塌陷的那个深坑突然冒出水来,现在已经灌满了一半。”   叶父微微一愣,忙说:“走,快去瞧瞧。”   叶瑜听到他说的话也是吃了一惊,连忙穿上袄跟着他俩一起小跑出去,叶河见此也跟上他们,最后到村口的时候,叶父才发现他后边竟然缀了一遛的人。   那宽阔的深坑里面果然已经盛满一半的水,结着厚厚的冰层,也不知道是从何时开始出现的。   叶忠说:“难不成底下跟柳河连在一块了?”   叶父闻言转头看向见多识广的武师傅他们,询问道:“两位师傅可有见过这样的情况?”   武师傅捋着胡子一脸疑惑,“我从未听闻。”   倒是岳师傅沉吟半晌,回道:“我从我爹留下的记录里看过相仿的情形,大约是二十几年前吧,有次地龙翻身在一处平地上凭空造出个湖来。”   “也就是说这深坑日后会变成一个湖?”叶忠不可置信地问。   岳师傅答:“不排除这个可能。”   众人纷纷稀奇地看向这个深坑,他们这边只有水泡子,却很少见正儿八经的湖,唯一一座离得近的湖都需要走上整整一天。   此时叶河指着那冰层说:“里面是不是会有鱼?”   叶父想了想,“应该有吧,如果水道与柳河相连,柳河里的鱼会游进来。”   叶父的话如同一道闪电般划过叶瑜的脑海,让他眼前一亮,如果这个深坑真能变成一座湖,那就可以在湖边移植各种各样的植物,像是牧草和乔木。   而牧草又可以用来喂养牲畜,等日后村子里牲畜多了,就不用多加操心喂养的问题,像是羊群、牛群、鸭群、猪群、鸡群这样的都可以通过放牧让它们自己在草滩上填饱肚子,他们只需要在外头围上栅栏便可。   乔木可以种枫树、杨树等,都是适合制作家具的树木。   湖水里也可以移植许多水生植物,像是荷花就很好,夏日炎炎的时候,「接天莲叶无穷碧,映日荷花别样红」。等到了秋天,荷花凋谢,美景纵然不复,却又有脆爽可口的莲藕吃。   叶瑜想到这儿,不由得咽了下口水,莲藕的做法多种多样,不管怎么做都好吃,莲子单独吃也很是香甜。   除此之外,要是有小鱼小虾从柳河游到这座湖里,就可以养殖水产,这又是村里的一项进账。   叶瑜觉得上述愿景挺容易实现的。   至少牧草和乔木不用担心,他们村附近的坡上就有,只需要连草带皮一起移植到湖边即可,荷花就稍微麻烦些,等秋天的时候,村子可以派出一队人去离得最近的那座湖边,将莲子带回来撒在湖里,第二年就会有荷花生长出来。   最后一点也是最重要的一点,养殖鱼虾河蟹,得用竹箔拦鱼,竹箔的做法也挺简单的,将毛竹劈成箔丝,再用绳子将其串联起来编成竹箔帘,最后再装在撑架上就行了。   叶瑜随着其他人离开的时候,又恋恋不舍地回头看了一眼深坑,他恨不得现在赶紧过渡到春天,一旦到了春天他就有许多事可以做了。   然而让他没想到的是他的祈祷一点都没实现,从今年九月开始,一直到来年六月,整整九个月的时间里外界温度就没升起来过,有时候连着三个月都在下雪,不时夹杂冰雹,让村里所有人都不习惯极了。 第74章 造纸   一整个冬天过去, 叶瑜再次看见村里青壮年的时候竟有一种恍若隔世的感觉,不知怎么回事,他们身体更强壮了些, 杵在那儿从背面看跟个熊似的, 尤其是叶海叶周远这样正在长身体的青年, 冬天在家里吃得好,平均每人拔高了半个头,身上的肌肉极其结实,虎背熊腰的, 年纪大些的虽然变化没这么夸张,却也是比之前要高壮得多,就连叶老头这样的老年人都肉眼可见地精神不少,头上发根生出了黑色。   而且他们不太畏寒了,零下十几度的天直接穿件单薄的衣裳就能出门, 干活的时候全身热气腾腾的冒着烟, 足以看出身体素质极佳。   但成长和畏寒的代价却是胃口大增,以叶海为例,每天都要吃至少五斤主食供给能量, 他还不算是村里最健壮的, 叶忠才是, 接近两米的身高,双臂布满肌肉,据他儿子叶栓所说,他在家每顿要吃三大碗饭,一碗将近一斤。   叶瑜和褚绪风的外表变化都不大, 然而详细说来, 两人还是不一样的, 褚绪风是典型的穿衣有型,脱衣有肉,身上并不是大块的肌肉,而是薄薄一层覆盖在骨骼上,但是如果只是因此就小瞧他,恐怕会付出不轻代价。   对此叶河便很有话说,他曾经看着褚绪风不够强壮,便提出要跟他比试一场,结果自然不用多说,叶河被他揍得够呛,却没有人心疼叶河,连叶大嫂都觉得活该,有人能治治日渐膨胀的叶河,她显然是乐见其成。   叶河自此之后就闭上了嘴,再不敢在家里人面前炫耀自己是难得一见的练武奇才。   天气渐渐热起来之后已经到了六月份,全村人都在忙着种田,虽然今年因为时候问题收成可能不太好,但有总比没有好。   此时叶老头领着家里人开始翻地,家里有一头驴帮忙,会比较轻松些,驴拉着犁杖翻地,遇到大块的土坷垃就得人工敲碎,很是耗费时间,更何况又不能不让驴休息,总之一天下来也翻不了多少亩地。   而且不要以为翻完地就轻松了,那只是劳累的开始,接下来还需要撒种,种子之间的距离不宜过于密集,叶家人都是种田的老手了,距离把控的堪称完美,单单做这件事,就花费了他们整整七天的时间。   在耕种的过程中不光是种田的人累,连带着家里人也累,叶老太和媳妇们轮流种田做饭,到最后几天累得连手臂都抬不起来了,好在功夫不负有心人,几十亩地被他们种得整整齐齐的,让人看着就舒心。   叶家人是下了狠力耕地的,都累得不轻,春耕(或许叫夏耕?)结束后他们在家里睡了两三天才缓过劲来。   叶瑜虽然没下地,却也是在帮着家里干家务,因此也是好好休息了一阵子。   然而他还没休息完,又开始往菜畦里种菜,用了一冬天的破瓦罐终于能暂时退休,被叶老太洗干净之后放进木箱子里,为防止损坏,她还特地塞了些稻草树叶进去。   白菜、萝卜、菠菜、冬瓜、豆角等种子应有尽有,全都种进了菜畦里。   没过多久村民们就纷纷嚷着要进山,叶忠说他们憋了一冬天的力气,就等着进山打猎吃肉呢。   叶父询问过武师傅他们的意见,见他们也同意,便松口让他们进山,只是嘱咐道:“如今正是山里动物发/情的时候,你们要多注意安全。”   村里不少青壮年都加入了上山的队列,等他们再次回村,拖在身后的猎物让全村人都大吃一惊,野猪跟个牛犊子一般大,山鸡野兔也抓了二十几只,肥嘟嘟的,一看就知道羽毛下藏着的全是肉。   原本叶瑜还在担心,春夏正是动物繁衍的季节,若是过度捕猎会不会出现生态问题,直到听到叶海说的话他才算是放下心来。   叶海说:“山上动物比之前要多得多,到处都是,都不用仔细找,随便找个地布置陷阱就有收获。”   贾一随后补充道:“它们都呆呆的,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一整个冬天都没见过人,我们都到跟前了,它们也没反应过来,有好几只山鸡就是这么抓到的。”   叶瑜听得有些惊讶。   当然他们上山的人也没忘记找盐的事,只是一直没有收获,没有人看到有动物在舔舐石头。   但这是个长期的事,暂时没有找到盐,叶瑜也并不觉得失望,反正村里人还要继续进山打猎,慢慢找吧,实在找不到的话,那就去海边晒盐,总能找到方法。   进过一次山后,自然还会有第二次、第三次,而第二次除了打猎的人,还有一些媳妇小孩跟着一起,她们会在山上进行采摘,叶瑜便在其中,他想去一趟竹林,砍些竹子回来做竹箔和造纸的原料。   竹林严格来说并不在山上,而是山脚,一个略显起伏的土坡,因此他们一家就在这里跟其他人分开了,叶老太想着边帮宝哥儿砍竹子,边采摘些竹笋竹菇回家吃。   叶瑜这也是雪停后第一次到竹林,一进来就发觉竹子的高度已经突破了五十米,有些生长了多年的竹子单人双手展开都抱不过来。   正在他惊讶的时候,叶河几人已经开始了,连褚绪风跟他带来的侍卫都没例外,众人纷纷埋头用砍刀砍竹子。   他们没选择长成的竹子,砍的都是今年新长出来的嫩竹,青白色外表显得格外青嫩。   所有人一直干到傍晚才一人背着一捆竹子往村子里走,路上叶瑜背着一背篓竹笋,重量不轻,压得他双肩发麻。   到家之后他们才知道到山上打猎和采摘的人早就回来了,就剩他们,叶父说:“你们要是再不回来,我就要去找你们了。”   他边说边把叶瑜和叶母背上的东西接过来。   叶瑜顿时松了口气,活动了一下肩膀说:“没想到都这么晚了。”   “走吧,先回家吃饭。”叶父没多说,只是摸了摸叶瑜的头。   晚上是盼娣带着桃花荷花两姐妹做的饭,因为家里分到的肉很多,再加上最近家里人都在干活,累得够呛,所以样样带荤腥,其中还有一道大肉,而主食更是把家里剩余的白米都蒸了。   一盆猪五花做的红烧肉,难得放了糖,糖汁浓郁,味道醇厚,叶瑜把汁浇在米饭上,一口肉一口饭吃得香甜,连话都顾不上说。   直到肚子终于有食物垫底的时候,他才感慨道:“大嫂的红烧肉做得有大伯娘的几分味道了。”   可能是因为在吴家节省惯了,所以盼娣嫂子做饭不怎么舍得放调料,连做肉都是切成碎末和菜一起炒,到最后一点肉味都尝不出来。   不过经过叶大嫂的教导,最近她总算是不手抖了,舍得放调料,也会做大块的肉了。   盼娣闻言红了脸,“都是娘教得好。”   “我就是随便教教,倒是盼娣一点就透,实在聪明。”叶大嫂笑着说:“而且她做凉拌菜颇有一手,今日的凉拌野菜也很解腻。”   确实如此,盼娣嫂子做素菜味道极好。   吃完晚饭,一家子啥事都没做,洗漱完就躺在炕上沉沉睡去,都是无梦到天亮。   第二天叶瑜惦记着造纸,早早就醒过来了。   褚绪风也过来帮忙,叶瑜准备了两类材料,一类是制作草纸的秸秆和树皮,另外一类就是制作竹纸的竹子。   两类纸的制作方式基本相同,只在细微处有些许差别,比如说竹子要劈成竹片,然后将表皮带青的地方削去,剩下的竹片经由大力捶打锤烂。   之后的流程便相仿了,准备两个大木桶,分别将秸秆和锤烂的竹片浸泡进去,等到泡软之后就可以放到灶台上加入石灰粉边搅拌边蒸煮了,这个过程大约需要两三天,最后形成的形态类似于糊糊。   为了让做出来的纸柔软且光滑,这两桶糊糊要手动绞碎成碎末,这是个漫长费力的活,不光是叶瑜一家人在做,就连村子里其他人有空的时候也会来帮忙。   就这样合全村之力纸浆逐渐变得细腻顺滑,接下来这些纸浆再经过清洗就很干净了,将其覆盖在竹帘上晒干,揭起来的就是成品纸了。   用秸秆做出来的草纸是黄褐色的,质地粗糙,厚厚一沓捏在手里颇具硬度,用来当厕纸却是极好的,而且做起来不麻烦,所需的原材料也便宜,家家户户都能拿得出来。   叶瑜自己就是草纸的第一个用户,用完之后很是高兴,他终于能摆脱用树叶上厕所的窘境了,这样的草纸虽比不上现代那些洁白柔软的,但已经是他能做出来的最好的了。   满村子对草纸都稀奇,自从分到一些用过之后皆是赞不绝口,尤其是一些妇人娘子,她们每月要来月事,如厕时很不方便,如今有了所谓的草纸,就不用担心弄到外边,用完后直接扔进茅坑里即可,可谓是又方便又干净。   叶瑜随后将制造草纸的方法教给村里人,有些人嫌麻烦,不乐意自己做,便用粮食从愿意做的人那里买,这算是自由买卖,并没有人制止。   另一样竹纸与草纸不同,硬度适中,质地柔软,颇具韧性,再加上吸水性强,很适合写字作画。   叶瑜带着一沓送给叶童生的时候,叶童生立马在纸上写了几个字,他写完后高兴地说:“虽比不上宣纸,但也算是优质的纸了。”   “既然先生喜欢,这些您就先拿着用,回头用完了,再来寻弟子,弟子再制作些。”叶瑜笑着回道。   叶童生也没推辞,大方将其收下,他毕竟是叶瑜的启蒙恩师,因此收得并不亏心。   除了自家留下用的和送人的,叶瑜还额外拿针线将一沓竹纸缝成一个本子送给叶父,可以在上面记录一些村里的情况。   既然有了本子,为了方便书写,叶瑜把炭笔也给折腾出来了,说起来制作炭笔要比造纸简单得多,只需要烧制柳树的枝条就行了。   炭笔写出来的字以黑色为主,夹杂赭褐色,用起来很是方便,叶父只用了一次就喜欢上了,再也没用过毛笔,如果非要挑出一个缺点的话,那就是没有外壳,容易把手给染黑。   叶童生倒是看不太惯,但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毕竟如今连科举都没了,何必再墨守成规。   ——   叶瑜拿了个布包单独出门,路上有人跟他打招呼,他也是礼貌寒暄两句。   一直走到褚绪风家门口,他看着牌匾抬手敲了敲门。   开门的是贾三,他见到叶瑜后立刻敞开门,笑眯眯地说:“快进来,少爷在屋里。”   褚绪风此时正在屋里练字,没听到外面的声音,叶瑜就想着等他写完字再进去,便坐到院子里的凳子上跟贾三他们聊天。   贾三正在洗山梨,洗完后随手从一边拿了张草纸擦手,“这草纸是真好用,我都不用洗毛巾了,擦完手后可以直接扔掉。”   叶瑜点点头,道:“方便就好。”   他接过贾三递过来的山梨慢慢啃着,咬一口就在嘴里爆开汁来,有一种独属于水果的清香。   吃完最后一口,刚擦干净手,屋里的褚绪风正好放下笔,一抬眼就看到坐在外边的叶瑜,他先是愣了一下,然后连忙走出来,“怎么不叫我一声?”   叶瑜拍拍手站起身,“又不是什么大事,不值当打扰你。”   两人一起走进屋子,关上门后,叶瑜将手里的布包递给他,“打开看看,是今年的生辰礼。”   褚绪风闻言睫毛微垂,半晌才接过布包,哑声道:“你竟还记得。”   “你的生辰我哪能忘了。”叶瑜背着手笑说:“打开看看喜不喜欢。”   褚绪风薄唇轻抿,小心翼翼地解开系带,只见布包里面放着一个精致的像是书一样的东西,翻开后每一页纸上都压着各种花卉,有野菊、铃兰、风信子…是造纸时就压在里面的。   每一朵花都对应一句祝福,仔细闻一闻的话还能闻到淡淡的薄荷香气。   “这是我自己写的字,不算太好看。”叶瑜摸着鼻子说。   “写得很好,我在你这个年纪的时候远没有你写得好。”褚绪风素白的指尖抵在花瓣上。   叶瑜的字如今已颇具风骨,风骨这个东西说不清道不明,但一看就能感觉出来。   “那你喜欢吗?”叶瑜期待地问。   “很喜欢。”褚绪风捏着花笺郑重地回答。   作者有话说:   去看了电影,喝了奶茶,什么时候疫情能真正结束啊,想念不用戴口罩的日子了。 第75章 西红柿   自从进山有了收获之后, 有不少村民都在村里待不住了,隔上两三天就得去一趟,直到有一次叶忠打猎时遇上一只棕熊, 那只棕熊在他胸前留下了一道深深的疤痕, 差点就要了他一条命。   幸好当时郝大夫跟在队伍里, 他及时出手救人,用各种方式把血给止住了,这才把叶忠救下来,不过就算如此, 叶忠还是昏迷了五天。   “那只熊人立起来的时候足有四个我这么高,”叶忠醒来之后忍着疼比划道:“瓜子像是铁钩,眨眼的功夫就挥到我面前了。”   由于他动作过于激烈,刚包扎好的伤口又一次被撕裂,在干净的白布上氤氲出淡淡的红色血迹。   叶瑜的嘴角不由得抽了抽, 他原本还以为这件事会给忠叔留下心理阴影, 但现在瞧着人家根本没放在心上,甚至还一副跃跃欲试的样子,想跟棕熊再战一场。   他儿子叶栓闻言翻了个白眼, “你还是老老实实在家里休息吧, 郝大夫说了, 你的伤没有两三个月都好不了。”   叶忠被他儿子训了一顿,顿时不好意思地笑笑,重新缩回了炕上。   有了叶忠的前车之鉴,进山的村民们便多了些小心,一旦在地面上看见熊的足迹, 就会尽早离开, 这样一来, 村里确实没再出现严重伤亡的现象,顶多是擦破了皮或者骨折一类的伤。   ——   叶瑜把手里的药膏交给叶栓,跟他说:“这是小郝大夫托我送过来的药膏,说是效果比之前的要好,回头给忠叔换药的时候可以用上。”   叶栓接过之后点点头,应道:“多亏了小郝大夫的开的药,我爹的伤已经比之前好多了。”   他说完这话,刚想走又突然想到件事,转身后退两步,“宝哥儿你跟我再去一趟我家呗,我爹带回来的东西里有个从没见过的果子,我瞧着是能吃的,但又怕有毒,你读书多,帮我去看看那是什么果子。”   叶瑜听他的描述也很是好奇,便一口答应下来。   叶栓先是把药膏给他娘,让他娘帮他爹换药,然后才把叶瑜引到灶房,从柳条筐里翻出五个圆溜溜的果子。   整体呈扁球状,绿色的蒂处带着些许青色,仿佛还没熟透,而其他地方却是鲜艳的红色,有点像是柿子。   这不就是西红柿,也就是番茄,叶瑜看到它又惊又喜,不由得上手捏了捏,手上的触感让他更加确定这就是成熟了的西红柿。   西红柿可以用来做西红柿鸡蛋汤,西红柿鸡蛋面,糖拌西红柿,西红柿酱,每一样都是极其美味的,还可以直接生吃,当成水果也是酸酸甜甜。   叶瑜曾经在县城里寻找过,但是没多久他就发现西红柿好像还没从海外传进来,所以他并没有找到,最后也只能遗憾放弃。   他怎么都不会想到,寻找了那么久的东西竟然就这么轻易的出现在他面前。   叶栓的声音唤醒了沉浸在自己世界里的叶瑜,“宝哥儿,你知道这是什么吗?”   “我从一本杂书上见过,这种果子叫西红柿,你看它长得像不像一个柿子。”叶瑜指着西红柿说。   叶栓仔细打量了半天,才恍然大悟道:“确实像红色的柿子,那这个该怎么吃?直接吃吗?”   他话音刚落就跃跃欲试起来,看他那样子,似乎只要叶瑜一点头,他就会拿起西红柿直接塞进嘴里。   “可以生吃,但是我怕认错了,先切一两块喂给鸡鸭。”叶瑜谨慎地说。   叶栓点点头表示赞同,蹲在地上看着叶瑜拿了一个菜刀把西红柿切成几瓣,把里面的籽放在一边,然后将其中一块小丁喂给了正在院子里晒太阳的几只鸡。   让叶瑜放下心来的是,那几只鸡吃得津津有味,很快一个时辰过去了,它们依旧是精神百倍。   因此叶瑜把切开的西红柿瓣放进嘴里,因为已经切开了很久,所以味道有一些变化,但依旧美味多汁,久违的酸甜味在他口腔里爆开,让他不由得眼睛发酸。   叶栓也跟着尝了一口,瞬间被酸得眯起眼睛。   但酸甜开胃可不是说说而已,他捂着咕咕作响的肚子,苦着脸说:“好吃是好吃,就是我饿了。”   叶瑜闻言看了眼天色,发现还早,便问:“你家还有早上的剩饭吗?”   叶栓连忙点头道:“有的,早上剩下半锅大碴子粥。”   叶瑜跟叶栓娘说过一声,得到同意后便起锅热油,打下一个鸡蛋,炒了个西红柿鸡蛋。   就着粥吃西红柿炒鸡蛋,就连躺在炕上已经很久都没什么食欲的叶忠都提起精神,胃口大开之下整整喝了两大碗粥。   他包圆了剩下的西红柿炒鸡蛋,吃完后恋恋不舍地说:“要是知道这东西能吃,我就该连根拔起的。”   叶瑜问他:“叔,你是在哪儿找到它的?”   “在一处林子里,哦对了,当时是我跟你大哥一起过去的,他应该知道地方。”叶忠想了想回答道。   叶瑜若有所思,他得跟他大哥一起去一趟山里,西红柿的苗是可以移植的,就算没有成功,也可以用西红柿里的籽重新种。   他走之前,叶栓他娘特地把两个西红柿塞进他手里,“带回去叫你爹娘吃。”   叶瑜没推辞,只嘱咐道:“西红柿里的籽可以种在地里,浅浅挖一个坑即可,发芽前不适宜浇太多的水,保持土壤湿润就好。”   叶栓听得认真,连连点头,他拍着胸脯自信地说:“种西红柿这事就交给我吧。”   拿着两个红彤彤的西红柿回家,叶母打眼一瞧,没看清,她以为是柿子,便纳闷道:“柿子这么早就成熟了?”   叶瑜抬起手说:“不是柿子,是一种我在书里看过的吃食,叫西红柿,只是跟柿子长得有些像罢了。”   “西红柿?”叶母停下手中的活,接过西红柿仔细打量,半晌才开口:“这名倒挺贴切。好吃吗?”   “我觉得挺好吃的,也挺好种,回头咱们把籽单独取出来种在菜畦里就行。”叶瑜说:“对了,得让大哥带我去一趟山里,把苗移栽回来。”   听到自己名字的叶海从满桌毛线里抬起头,稍微茫然了一会,才反应过来,“这什么西红柿是我跟忠叔在松山的外围摘的,我记得那株苗上还有四五个发青的,应该是没成熟。”   “离得也不远,回头我带你去。”   倒是叶母忧心仲仲地说:“不如让你爹去吧,山上不太安全,你这小胳膊小腿的,万一出事了怎么办?”   叶瑜摆摆手,“我得去看看附近还有没有啥其他东西。”   他想了想,又说:“大不了我约上绪哥,他再带上贾一几人也就行了。”   叶母一听到贾一就放松几分,都在一起住这么长时间了,村里人基本都心里有数,贾一等十个护卫都是专门训练出来的,身手比常人要好得多,连武师傅他们都不一定能比得上,毕竟他们的年纪摆在这呢。   她同意了,家里其他人也就没什么意见。   叶瑜躲过中午阳光最晒的时候,半下午去找了躺褚绪风,两人约定好明天在村子背面的围墙门边集合,一起进山。   第二天叶瑜起了个大早,随便吃点东西就接过已经被叶母收拾好的背篓,她边絮叨边把草帽戴在叶瑜头上,“你不经晒,热了也不许把帽子摘下来,背篓里放了个水壶,里边是冰绿豆汤,冰是你奶专门用积分在冰窖那里兑换来的,记得和绪哥儿他们一起喝。”   在今年冰窖终于派上用场了,冬日里储冰储得好,直到最近最外围的才开始融化,因此叶父定下规章,村里每户人家都能换冰,只是有限制,每户每天只能换小孩巴掌大的一块冰,就这还需要一积分,属实不算便宜了,换的人也少,毕竟对他们来说,那一块冰也干不了什么,还不如省下那一点积分换其他的。   叶瑜为了让他娘放心,听得很是认真,叶母讲到口干舌燥的时候才让他们离开。   叶瑜今日穿的是一件方便行动的衣服,袖口和裤脚都扎得严严实实,生怕在林子里遇上带刺的荆棘和小木枝划伤胳膊腿,还有一种叫拉拉秧的植物,常缠绕在树上,细小的倒刺防不胜防。   这个季节的山林充斥着深深浅浅的绿色,热烈的阳光透过树叶洒下来,在地面上形成斑驳的阴影,叶瑜一进来就仿佛进入了原始森林一般,满眼都是郁郁葱葱的植被。   他们一行人有六个,除了叶瑜他们仨以外,就是三个护卫,一前一后守在队伍两头,每个人背上都背着□□和砍刀。   叶海打头,边走边嘱咐叶瑜和褚绪风,“你俩都小心些,山上动物多,我们还布置了一些陷阱,千万别踩到。”   至于三个护卫就不用他多操心,都是进过好几次山的人了,应该都知道该怎么做。   人手一根光滑的木棍,敲打着灌木丛,怕就怕突然从里面蹦出一条蛇来。   叶瑜也不例外,他抬眼看了看严丝合缝的前方灌木丛,有人说路都是踩出来的,但在山林里这句话却不成立,不管他们如何踩出一条路,用不了几天路上又会重新长满杂草灌木。   一路上没人说话,只有叶海偶尔停下看看路边的陷阱,要是里面有猎物他便会将其拿出来,然后把陷阱复原,要是没有猎物他也会整理一下被弄乱的陷阱。   叶瑜看到了各种活跃的动物,有些他能认出来,有些长得怪他一点都不认识,不过问一下叶海,也就有了答案。   大约走了一个时辰,叶海停住了,他指着长在一棵松树旁的西红柿秧子说:“你瞧是不是那个?”   “不过之前还剩下几个没熟的,看样子已经被动物给吃了。”   叶瑜小心翼翼地凑过去看了看,确定是西红柿秧子,便点点头道:“没错,就是它。”   他说完就从背篓里掏出铲子,沿着边把西红柿秧子挖出来,挖到根他才发现,这不是一株,而是两株,只是根须缠绕在一起了。   为了提高移栽的成功率,叶瑜还特地在原地挖了一团泥土裹在两株西红柿秧子的根上,然后一起放进背篓里。   等这事做完,叶瑜进山的目的也就差不多达成了。   不过他难得进山一次,不太想这么早就回去,因此问他哥道:“山上还有没有什么没见过的果子之类的。”   兴许还能再找到些能吃的新鲜的蔬果呢。   但叶海却摇摇头,“没什么了,都是些不能吃的或者早就见过的野果子。”   他说完却突然顿了一下,改口道:“倒是有个从没见过的,根茎是红色,叶子有点像菠菜,也不知道能不能吃。”   叶瑜连忙说:“带我去看看。”   叶海应了一声,然后转身带他们往另一处走去,叶瑜跟上之前还回头看了眼原先西红柿秧子生长的地方,也不知道种子是怎么来的,也许是鸟儿带过来的吧。   在山林中走路累是真累,叶瑜体力并不算好,走半个时辰就得休息一会。   褚绪风看看天色,现在已经热起来了,伴随着各种鸟儿的叫声和知了的鸣叫,惹得人格外心烦。   他说:“再休息一会吧。”   话音刚落,叶海便点点头,“正好吃点东西。”   叶瑜背篓里有叶母早上放进去的羊奶糕和细细长长一条的猪肉干,前者软糯香甜,后者咸香微辣,搭配着绿豆汤两三口就能吃饱。   因为装绿豆汤的水壶外边包着一层棉布,所以里面的冰化得比较慢,到现在还有些凉意。   他跟褚绪风他们一起分食了带过来的吃食,几个护卫尤其喜欢紧实弹牙的猪肉干,一包基本都是他们吃完的。   叶瑜说:“回头你们来学学怎么做,猪肉干可算是出门必备的干粮。”又方便又美味。   褚绪风递给叶瑜一块熏肉,“熏的鹿肉,尝尝看喜不喜欢。”   山上常有马鹿,长得猎奇,但身上肉多,称得上是大型猎物,而且数量极多,是村民们进山打猎最常猎到猎物,马鹿肉的味道比较重,通常烤着吃,重油重盐加辣椒面,也有人将其做成腊肉,味道也不错。   但熏鹿肉叶瑜倒是第一次吃,他放进嘴里尝了尝,还行,把鹿肉不好吃的地方都给掩盖住了。 第76章 制糖   一行人只休息了半个时辰, 然后就继续往前走,叶海所说的东西种在一片山坡上,坡上有微黄的迎春花争相开放, 连蜜蜂和蝴蝶被花香吸引过来, 正忙碌的采蜜授粉。   叶瑜小声问:“这边有蜂巢吗?”   “不知道, 不过看这里蜜蜂的数量,应该是有的。”叶海看着纷飞的蜜蜂回答:“可能还不止有一个蜂巢。”   “回头有空可以去找一找,蜂蜜用处还挺大的。”   他说完这话,领着叶瑜转了个圈, 绕过那一丛迎春花,来到一处生长着波状茎叶的地方,叶子确实有点像是菠菜。   叶瑜微微皱眉,他从背篓里拿出铲子,跟他哥一起蹲下挖土, 慢慢的, 泥土下圆滑红艳的根茎就显露在他们面前,像是小圆萝卜。   叶瑜原本只是好奇,但随着根茎逐渐映入眼眸, 他的眼睛便越来越亮。   如今制糖有两种原材料比较流行, 一是甘蔗, 二是麦芽,甘蔗生长在南方,北方并没有其生长的条件,而麦芽出糖率低,因此价格昂贵。   他却知道另外一种制糖的原材料, 那就是甜菜, 据他所知, 甜菜制糖优点很多,首先是甜菜的产量大且含糖量高,能够把成本和价格降下来,其次是甜菜抗病性强,不容易枯败,最后是易繁殖,种子好种,不用让人太过费心。   叶瑜唇角微抿,擦干净根茎,小心翼翼地切下一块放进嘴里,带着丰沛汁水的甜味在他口中绽放,这下子他总算能确定了,这就是甜菜。   “味道不错吧,之前没熟的时候我就觉得应该好吃。”叶海也切了一块搁嘴里嚼着,“给娃娃们甜甜嘴挺好。”   叶瑜也没反驳,只是说:“看样子都成熟了,咱们赶紧挖了带回去。”   这一片甜菜数量竟然还不少,都挖出来大约有二十斤左右,把他们六个人背上的筐都装得满满的。   叶瑜背得少,但是依旧不轻,回村的路上他时不时就得擦一把汗。   幸好一路都没出事,一行人平平安安到家。   刚回来,叶母就接过叶瑜身上的东西,顺带招呼其他人道:“你们别回去了,就留下吃饭,正好今天我们饭做得多。”   这也是老两口的意思,人家帮了这么久的忙,请一顿饭是正常的。   褚绪风想了想,没拒绝,笑着说:“叶婶,我们回去清洗一下再过来,要不然一身的汗。”   “好好好,今天有红烧排骨,你们可得多吃些。”叶母笑得见牙不见眼。   等他们离开,叶瑜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提着筐到后院的菜畦旁边,跟他娘一起把两株西红柿秧子种下去,他有些发愁,不知道能不能种活。   不过还有一些西红柿籽呢,昨天已经被他们种到田里了,这俩之中总有一个能顺利生长的吧。   就在此时,叶母打断了他的愁绪,“赶紧洗个澡,我去给你热饭。”   叶瑜听到这话倒是暂时把担忧抛在脑后,抱着干净的衣服进了澡房,洗完澡后他往身上涂了些治疗晒伤的药膏。   之前吴大夫送的那盒积雪草药膏早就用完了,他现在用的是小郝大夫做的,效果都差不多,只是主要成分不一样,小郝大夫用得是常见的槐花和茶叶,这也导致了天气一旦热起来叶瑜身上常带着一股清浅的香味。   他穿上一件轻薄的澜衫走出来,刚准备去洗衣服,就被他奶给拦住了,“我来,你赶紧去吃饭,还有这几个筐里装的是什么啊?直接吃吗?”   “那是甜菜,”叶瑜高兴地说:“能用来制糖。”   “制糖?”叶老太闻言立刻震惊了,连声问道:“当真可以制糖?”   叶瑜笃定地点头,“是的,等一会吃完饭我就可以开始了,您就瞧好吧!”   叶老太自然相信自己小孙子,只是制糖实属大事,由不得她不担心。   叶瑜一直等到褚绪风他们过来,几人一起吃了顿迟来的午饭,家里的白米早就都吃完了,现在的主食只有松软香甜的馒头,只要沾上一点红烧排骨的酱汁,就更美味了,就连胃口一向不是很大的叶瑜都吃了两个馒头,要知道他们家自己做的馒头个个量都很足,叶瑜一般情况下吃完一个就撑得不行。   可能也有今天运动量大的原因。   吃饱喝足后,叶瑜就准备开始制糖,他只用了一半的甜菜,剩下的暂且留着。   叶老太带着几个媳妇把甜菜洗干净,甜菜叶子被拔下来喂牲畜,甜菜根才是她们想要的。   紧接着用菜刀把甜菜根切成丝,这就是个大工程了,叶瑜想着回头要真能制出糖来,得赶紧把工具跟上,别的不说,切丝的工具很是简单,他应该能捣鼓出来。   十斤甜菜根被她们整整切了一下午,好不容易切完了,又要开始研磨甜菜根,这活是叶家男人们带着贾一他们做的,一群人边做边聊天,时间过得也挺快的。   研磨好的甜菜根再经过过滤就会得到一盆糖水,叶瑜此时立马往里面撒上一碗石灰水。   叶老大见状不由得感慨道:“没想到石灰的用处竟然有这么多,水泥用得上,做豆腐用得上,现在制糖竟也用得上。”   “可不是。”叶大嫂笑得眼睛都眯了起来,“看样子宝哥儿说的制糖应该是真的。”   …   就在他们聊天的时候,叶瑜已经把糖水倒进锅里开始熬煮,其实在这个步骤之前还需要用其他的方式来提纯糖水,但是像是加入二氧化碳之类的提纯方式,叶瑜暂时还没办法做到。   糖水在高温熬煮下逐渐变成粘稠的糖浆,可惜因为缺少了几个步骤导致糖浆没办法结晶,不能变成颗粒状的白糖。   不过就算这样也让叶家人狠狠吃了一惊,沾上一点糖浆放进嘴里,瞬间有浓郁的甜味弥漫开,跟家里常吃的白糖味道相仿,也就是说这东西真的能代替白糖。   叶父拍了下大腿,激动道:“咱们村里还有些公共的田地,回头种上几亩甜菜,就够全村一年的糖了。”   村里无主的田已经有一部分种了水稻,并不多,叶瑜也只是想着今年先试种,要真能有所收获,等明年再从收获的水稻里挑些好种子出来种到自家田里,这样一来从剩下的田地里留出几亩种甜菜倒是个不错的选择。   叶瑜从山上找出的两种能吃的东西很快就在村里流传开来,尤其是能制糖的甜菜,自从尝过糖浆的甜蜜滋味,每个村民都翘首以盼地等着种在无主田地里的甜菜成熟,好用积分换一些来吃。   叶家做的一盆糖浆大部分都分给了村里的孩子们,自从地龙翻身后,他们再没尝过纯粹的糖滋味,现在好不容易每人都能分到一小碗糖浆,因此吃得是津津有味。   而对叶瑜来说这糖浆味道有点太甜了,但只要跟各种带着酸味的果子榨成的果汁中和一下就会变得酸甜可口。   尤其是野桃,把外皮剥去,再碾成小块的果肉,配着白水和糖浆,很是甘甜爽口,若是能在里面放上一块冰,那只要喝上一口就暑热尽散了。   叶海趁着有空,还特地叫上贾一又去了趟甜菜生长的地方,他在那里找到了一个蜂巢,那真的是很大的一个蜂巢,到处布满嗡嗡作响的蜜蜂。   他很快就用木柴燃烧不充分产生的浓烟和燃烧后的艾蒿把蜜蜂熏得七荤八素。   这时候就可以开始收集蜂蜜了,只需要用小刀把蜂巢割开,就会有蜂蜜顺着割开的蜂巢流下来,浓郁且香甜的味道渐渐从中散发出来。   他们一共收集了两罐蜂蜜,两人一人一罐。   叶海带回家的那罐,家里第一时间便用滤网过滤了一遍,把蜂蜜和掉下来的蜂巢分开,蜂蜜留着喝,蜂巢的主要成分是蜂蜡,叶瑜记得,这东西可以和药草还有油脂混合在一起做成润唇膏,在现代是很受人们欢迎的一种护肤品。   时间就在他们忙碌的收集过程中逐渐流逝,直到秦穆文带着一个做好的竹箔过来的时候,叶瑜才一拍脑袋,意识到他忘了件事。   村口那座深坑如今已经变成了一座湖,里面有不少从柳河游进来的小鱼小虾,为了防止它们再游走,叶瑜拜托秦姑父按照他画的图纸做一个竹箔出来,这段时日里要做的事有点多,他还真把这件事给忘了。   叶瑜本想把报酬给秦穆文,没想到的是他竟然直接跑走了,跑的时候还说:“我爹说这不是什么难东西,也不费劲,不值当给报酬。”   报酬最终也没给出去,最后还是叶老太拍板,叫叶瑜送了一篓子山莓给秦家,山莓是从山上摘的,不贵重,刚好合适送出去。   回家后叶瑜就看见叶河拿着三个竹箔跃跃欲试,叶河水性是村里最好的,成年人都不见得能比过他,他能在水下憋气很久,就连之前下湖的也是他。   “宝哥儿,让我下去安装竹箔呗。”   叶瑜想了想,又征求过叶老大夫妻俩的意见,见他们点头同意,这才答应让叶河下去。   作者有话说:   救,我又累又困,今天只能写3k字了。 第77章 辣炒田螺   湖很深, 叶河一个人肯定不安全,所以叶老大和叶老二也跟在他后边,几人一起潜到湖底安装好竹箔。   叶瑜蹲在岸上看他们一个猛子消失在湖面上, 只余下浅浅的波纹, 心里又忐忑又担忧, 他的眼睛倒映着清澈的湖面,仿若一面镜子。   他们游上来换了两三次气才算真正安装好竹箔。   叶河把双臂放在岸上,喘了口气说:“湖里有好多鱼,大的小的都有, 之前随手扔进去的水草也活着,还相当茂盛。”   水草是村民从柳河里捞出来的,真的是随手,他们偶尔想起来捞一点浮萍扔进湖里,也不管能不能存活。   除此之外, 湖岸上还移植了许多植被, 这是件简单的事,只需要把各种水泡子边的草皮铲下来压在湖岸上,下过一场雨这些野草就会在新的土壤里扎根。   其中甚至还有一丛芦苇, 再过些日子, 等芦苇长成, 兴许能在湖边形成一片芦苇荡,芦苇荡是野鸭子的最爱,这样一来捡鸭蛋的活动也可以提上日程了。   附近还有好几棵并不算很高大的松柏树,被移植过来之后都活得好好的,如今的湖岸景色已经初具雏形, 叶瑜能够想象到湖岸真正成型后的漂亮景象。   他问道:“有河虾吗?”   叶河闻言遗憾地摇摇头, “我没看见, 不过一会我可以去柳河看看,在那里应该能抓到河虾与小田螺。”   他说干就干,刚从湖里爬上来就拎着一个木桶兴高采烈地去找叶栓和叶明辉。   叶瑜没跟他们一起,他回了村之后先是去了一趟水田,大约有两亩左右,田里水稻长势喜人,一阵风吹过,穗子便随风摇摆,但他依旧有些担忧,只要没到收获的时候,他的心就放不下来,万一水稻里全是空壳怎么办?   这两亩稻田全村人都在帮着种,谁来的早谁除草排水灌溉,倒是比对自家田还精心,他们都想着要是真能种出来,来年自家的田就换种水稻。   叶瑜为了提高水稻的成活率,在把种子种到水田里之前,还特地在炕头育了种,一直等到种子发芽,别说,这方法还真有用,水稻初期长得挺快的,到了后期速度虽然慢下来,但是长势很好,结了许多穗子。   他看完水稻,又在村子里转了一圈,这才转身回家。   家里叶母正在剪红薯叶子,她把粗茎和嫩叶分开,粗茎切碎了可以喂给牲畜,而嫩叶就很好吃了,不管是清炒还是清蒸都很好吃,甚至还能和面粉一起做成红薯叶窝窝头,又营养又美味。   “回来了。”叶母叫他一声,“快进屋吃东西,绪哥儿他们送过来的,说是叫糌粑,我尝了一块,吃不太惯。”   糌粑也就是青稞炒面,用油茶跟青稞炒面抓吧抓吧就能做出来,十分方便携带。只是里面含有大量油脂,不宜多吃,但偶尔吃一块填填肚子却是个不错的选择。   叶瑜掀开门帘进屋,褚绪风抬眼给他让了个位置出来,“尝尝看,味道一般,但胜在新奇。”   褚将军可没忘记他还有个儿子在叶家村,因此经常派手下的士兵送东西过来,有时候是粮食,有时候是羊毛,有时候是羊肉。   青稞便是他前几天遣人送过来的,足足有两百斤,刚送来就被村里人换走了一些,这好歹算是新鲜吃食,换换口味也挺好的。   叶瑜洗干净手拿了一块放在嘴里,入口是麦香混合酥油的味道,带着淡淡的咸味,说不上好吃还是不好吃,反正能吃就是了。   褚绪风见他吃完才开口说:“村里换的羊已经在路上了,估计再过两天就能到。”   靖边城牲畜多,粮食少,且难见蔬菜。   因此前段时间叶父就用粮食向他们换羊,两千斤粮食换二十四只羊,其中要求母羊二十只公羊四只。   这些粮食都是从村里无主的田地上种出来的,用它们换来的羊自然也是属于全村人的,而且这二十四只羊只要开始繁育,村里就不会再缺肉吃,再等日后湖边草场建成,他们就可以开始放羊了。   叶瑜点头道:“那就好,一旦养殖成功咱们村里就年年有羊肉吃了。”   除了羊,他还想换些猪牛,猪还好说,实在不行就到山上抓野猪,从小劁了,养大后除了难长肉其他的跟家养的白猪也差不多。但是牛就难说,先前官府管得严,附近的村子里满打满算也只有两三只牛,更不要提现在了,都不知道要去哪儿找牛。   叶瑜只得先把这事放在心里。   他边琢磨事边又拿了个糌粑慢慢啃着,倒是让褚绪风以为他挺爱吃,想着回头再带些青稞过来。   这时叶河提着木桶回来了,他高兴地嚷嚷道:“都快来看我捉了什么。”   叶大嫂过去看了一眼,然后乐了,“哟,这么多田螺啊。”   “可不是,你也不看看是谁捉的。”叶河自豪插腰,“不光是田螺呢,还有些河虾。”   “行。”叶大嫂应一声,“等田螺吐完沙我给你们做了吃。”   她看看天色说:“大概中午就能吃上。”   叶河把木桶放在地上,洗了手进屋就看到桌上摆着一碗糌粑,他立刻双眼放光,三步并两步上前拿起一块津津有味的吃起来,吃着吃着还用力捶一下胸口,好像这样就能把噎在喉咙里的糌粑咽下去似的。   叶瑜见状无奈地递过去一碗白水,“吃慢点,没人跟你抢,一会还得吃午饭呢。”   “你放心,就算再多些我都能吃完。”叶河拍着胸脯信誓旦旦地说。   “不是吃不吃得完的问题,糌粑不好消化,不能吃太多。”叶瑜移开剩下的糌粑,“明天再吃。”   叶河把最后一口放进嘴里,点头应了一声。   午饭吃的辣炒田螺,白灼河虾和清炒红薯叶。   吐干净沙子的田螺尾部被剪掉了,叶大嫂连着淘洗过两三遍,确保田螺表面上一点脏东西都没有,然后才起锅烧水,将田螺倒进去,加上葱姜蒜去腥,紧接着大火烧开,撇去浮沫,捞出备用。   把锅里用过的水倒掉,再倒入油和葱姜蒜爆香,其中干辣椒、青辣椒和花椒都是必不可少的调料,它们跟田螺一起下锅翻炒,很快就有浓郁呛人的味道传出来。   引得叶河与叶敬扒着门框往里瞧,倒是叶瑜闻不惯这味道,拉着褚绪风躲到屋子里。   跟麻辣鲜香的辣炒田螺不同,白灼河虾和清炒红薯叶都是清淡的菜色,刚好与其互补,前者吃起来带有河虾自身独有的清甜味道,一点腥味都没有,后者更是十分清爽,与白菜之类的正经蔬菜比起来也不遑多让。   叶家人吃到最后,手只往辣炒田螺里伸,只要用嘴轻轻一嗦,里面柔韧的田螺肉就会掉下来,咸香四溢,非常下饭。   叶父感慨道:“要是有酒就好了。”辣炒田螺也非常适合做下酒菜。   “有酒啊。”叶老太撂下筷子,从屋里拿出一瓷瓶米酒,“是之前海哥儿成亲时没喝完的酒。”   叶家男人们也不挑,纵然米酒味道不佳,但有的喝就算很不错了。   据杯换盏之间气氛渐渐热烈起来,小孩们吃饱了也没下桌,都在闲聊,然而他们还没悠闲多久,就听见门外传来剧烈的敲门声。   叶父不由得放下手里的米酒,叹口气说:“又有事来了。”   叶母白他一眼,“我看你只是嘴上说说,心里还不知道有多享受呢。”   叶父就是个爱劳碌爱操心的,你不叫他操心他都不乐意呢,自从当上村长之后,他每天都乐呵呵地操持村里的事。   “嗨。”   叶父本来脸上笑眯眯的,结果刚开门听到叶明德带来的消息,他的脸就瞬间由晴转阴。   “怎么整的?不是跟你们说了进山要小心,咋还能有人被蛇给咬了?”   这段时间进山的人多,而且他们不一定是跟着村兵进山,像是前几天叶瑜那样私下进山的人也不少,毕竟单独进山猎到的猎物都是自己的,不用跟其他人分。   以前单独进山的村民算是幸运,没发生什么大事,唯独这次王建成倒霉,刚进山没一个时辰就被蛇咬了一口,那蛇没人认识,不知道有没有毒。   王建成被咬之后刚开始一点中毒的迹象都没,所以他觉得这蛇没毒,便随意包扎了一下,决定继续打猎,然而只过了半个时辰,他就面色发青的倒在地上,这下他带着进山的人可就手足无措了,只记得抬他回村。   叶父和叶瑜赶到的时候,两位郝大夫已经上手诊脉,看他们脸色,王建成的状况怕是不佳。   小郝大夫严肃地问:“被咬了怎么不直接回来?”   李大壮闻言战战兢兢地回答:“王叔他觉得没事。”   叶瑜知道但凡是大夫都最讨厌病人「觉得自己没事」。   果然小郝大夫骂他道:“都不知道你们是怎么想的,我之前不是说过被毒蛇咬伤之后不能剧烈运动吗?”   剧烈运动会导致毒素更快蔓延,自从村里人上山打猎开始,叶父就组织了好几场简单教学,让两位郝大夫教村民如何治疗常见伤,其中就包括被毒蛇咬伤后的初步处理方式。   李大壮苦着脸说:“我们不知道那蛇有毒啊。”   这话说的,连叶瑜都想翻白眼。   小郝大夫不想再多说,只是问道:“吸毒血了吗?”   终于有件事是他们做了的,李大壮激动得眼睛直发亮,连连点头,“吸了吸了,我吸得干净,一直到吐出来的血是红色的才停下来。”   “你嘴里没有伤口吧?”   “您放心,我好着呢!”   这一问一答之后,小郝大夫从筐里掏出被他们打死的毒蛇,皱眉打量,她从没见过这样的毒蛇,也不知道是不是他们这边的。   叶瑜跟着看过去,只见那条蛇并不算长,头呈三角,不扁平,体色以黑褐色和棕褐色为主,软塌塌的瘫在地面上,若是周围有害怕软体动物的人,估计会被它的样子给吓到。   小郝大夫跟她爹小声讨论,“我看不出来这是什么蛇?”   大郝大夫倒是认出来了,“这是咱们这儿不太常见的一种蛇,我来开药方吧。”   药方里所需的药材包括苍术、白芷、银花…甚至还有两条蜈蚣。   叶瑜瞧着都有点害怕。   “用水煎服,每日一剂,分两次服。同时以苍术为主水煎,熏选患处。”1;   幸好那条蛇毒性不算强,王建成喝过几剂药便好得差不多了,然而却留下一个后遗症,他脸上做不出动作了,据叶瑜所知,这后遗症好像叫面瘫。   王建成的事在村子里引起了轩然大波,村民们再不敢偷懒,都老老实实听两位郝大夫教的知识。   这同时又给投奔叶家村的外人敲响了警钟,有些人没分到田地,就想着大不了日后以打猎为生,然而村子里接连发生了叶忠和王建成受伤的事,给他们泼了一盆冷水,让他们渐渐冷静下来,还是盼着分田吧,至少安稳。   从这天开始整个村子一直沉寂了两三天,直到褚将军手下的士兵骑着马将羊群赶过来的时候才变得活跃起来。   褚将军怕羊在路上死掉,所以让士兵赶了三十只羊过来,事实果然不出他所料,到叶家村的时候这些羊还剩下二十六只。   其中又有两只羊适应不了叶家村的天气环境,也死了,最后的数量竟跟约好的一模一样。   那二十四只羊都是刚出生六到八个月之间的,这个年纪的小羊是最适合买卖的年龄,再小一点的话还没断奶,再大一点适应性不如现在。   叶父叫人清点了羊的数量,见没什么问题便把粮食装进袋子里,让褚将军手下士兵能尽早将其带回去。   他们离开的时候,褚绪风有些惆怅地站在塔楼上目送他们远去,他跟他父亲好像有许多年都没见了。   叶瑜拉住他的手臂,小声说:“过段时间我跟你去一趟靖边城。”   褚绪风闻言微微一愣,眼神蓦地柔和下来,然后应道:“好。”   因为村子里的草场还没建成,所以这群羊暂时养在空棚子里,负责喂养它们的是一群年纪只有七八岁的小孩,这些孩子精力旺盛,很是调皮,要是喂养羊群能消耗他们的精力,说起来也是件好事。   而叶瑜则仔细对比过他家养的羊和刚换回来的一群羊,发现这俩不是同一个品种的,他家的羊鼻直嘴齐,眼睛大且耳朵长,最重要的是乳/房较大,应该是奶羊,而刚换回来的则是毛色洁白,体大头小,是很典型的山羊。   据褚绪风所说,山羊长膘快,但不怎么出奶,适合吃肉,这就正好与他们家的相反,奶羊长膘慢,出奶多,更适合挤奶。   跟着山羊一起到手的还有褚将军附赠的一包草料种子,说是山羊都爱吃,因此叶父让村里妇人将其种在了湖岸上,也不知道到底能不能种出来。   作者有话说:   1:出自《苍术白芷汤治毒蛇咬伤奇效民间验方》 第78章 果酱   下过一场雨, 种在湖滩上的牧草种子便逐渐开始发芽,颤颤巍巍地露出头来,同时被移植过来的草皮也牢牢抓住新的土壤, 在这里形成了一片绿油油的草地, 从上往下看, 宽阔的湖泊和翠绿的草地仿佛是沙漠里的明珠,显得格外漂亮。   但是叶瑜对湖滩现在的样子还是不太满意,在他看来,这座湖未来将会成为他们村养殖鱼虾的不二之地, 因为湖的面积很大,所以可以混养青鱼、草鱼、鲢鱼、鳙鱼等各种大型鱼类,要是不出意外的话,也可以附带养殖虾蟹。   而湖边草场又是放养牲畜的好地方,不管是牛羊, 还是猪, 甚至散养的鸡鸭在白天都可以让它们在草地上自由活动,不用人费心喂养,它们自己就能在草地上啄食草籽和小虫填饱肚子, 到了晚上, 再叫人把它们赶回村子休息即可, 按照这样方式散养出来的牲畜,营养价值可不低。   当然了,现在的草场还未成规模,没办法供给牲畜足够的草料,因为一般情况下一只羊每天至少要吃掉四斤草, 那么二十四只羊一天就要吃掉接近一百斤草料, 这可不是个小数目, 而且为了营养考虑,还得搭配喂食麸皮、豆粕、菜籽饼之类的精饲料。   ——   叶瑜现在每天早上起床后都得先去水田和湖泊逛一圈,确定两者没出什么问题才能安心回家吃饭。   又因为这段时间天太热,所以全村人都不愿意出门,通常这一路上只有他一个人。   今天倒是个例外,他在回家的路上正好碰上武师傅和岳师傅带着徒弟和村兵训练,叶海和叶河也在其中,他们集合在村子一处宽敞的沙土地上,支着一个棚子,棚子里两两一组,互相摔打,有些没轮上的便围成一圈旁观。   叶河就是围观者之一,他抬眼看见叶瑜好奇的样子,就冲他招招手,说:“快过来看看。大哥正和明德哥切磋呢。”   叶瑜听到这话好奇心更重了,他仗着自己身体灵活,三俩下就挤到叶河身边,然后透过人群缝隙往里看。   只见正中间的位置上站着两个人,分别是叶海和叶明德,他们其实都没有用什么招式,大多是最简单的擒拿或者拳法,就算如此叶瑜也看得津津有味,毕竟简单归简单,却很有效。   最后还是叶海略胜一筹,他将叶明德擒拿在地。见此围观人群中支持叶海的便纷纷连声叫好,而支持叶明德的倒也没生气,只是用拳头捶了一下他的肩膀,算是给他加油打气。   至于叶海和叶明德本人则是擦着汗走到一边开始交流心得。   他俩离开之后,切磋的位置很快由其他人补上,又热热闹闹的打斗起来,叶瑜驻足看了一会才转身回家。   他刚到家就看到叶老太正在舀水洗蘑菇,一篮子蘑菇都不是同一个品种的,里面有圆头圆脑的榛蘑,小鸡炖蘑菇便用的是榛蘑,味道鲜美至极;有形似猴头的猴头菇,常生长在夏秋之交的柞树上:还有颜色鲜黄的黄蘑,最适合剁碎做饺子馅或者包子馅…   叶老太见他回来,便说:“前儿下了场雨,坡上长了许多蘑菇,这不摘了一篮子都没摘完,你大伯娘她们现在还在坡上呢。”   叶瑜过去帮她洗蘑菇,“奶,黄蘑剁碎包包子吃吧。”   “成,一会给你包黄蘑鸡蛋馅的包子。”叶老太爽快应道:“你快别洗了,去瞧瞧埋在地下的核桃熟了没?”   他们之前从山上的核桃树采摘的一筐核桃还带着青皮,因此叶老太就把那些核桃埋进了墙边的泥土里,叶瑜在心里算算日子,已经过去了两三天,确实是到时候了。   他用草纸擦干手上的水,循着记忆里的方向拿着筐走到墙边,从筐里拿出铲子往泥土不平整的地方向下挖,大约只挖了一根手指那么长的深度就看到土里被草纸包着的核桃。   拿出来后核桃外面的绿皮已经变软变烂,颜色也发黑,只需要轻轻一掰,绿皮就从核桃上掉了下来。   只是核桃还是很脏,叶瑜见状从井里摇上来一桶水,挨个把深褐色的核桃洗干净,紧接着将其装进筐里晾晒在太阳底下。   刚成熟的核桃仁白嫩嫩的,带着些核桃独有的清苦气,但是已经成熟了一段时间的核桃,仁儿的颜色就变成黄褐色的,入口香脆且富含油脂,叶瑜最喜欢吃刚成熟的脆核桃仁,边剥边吃,他自己就能吃完一大碗。   收拾好核桃,叶瑜就看到叶母背着筐回来了。   她卸下柳条筐后招呼叶瑜道:“拿个木盆过来。”   叶瑜闻言连忙把已经洗干净的木盆端过来,然后好奇地探头探脑,叶母看他一眼,将筐向他所在的方向挪了挪,确保他能看清。   柳条筐里放着一片很大的叶子,用狗尾巴草系得紧紧的,解开狗尾巴草后叶瑜才发现叶子里包着的竟然是新鲜的蓝莓,尤带露水的蓝色果子挤在一起,显得十分清爽。   当然了,在这里这种果子不叫蓝莓,而叫都柿,也有人称呼它为杜实,但大多人都不那么讲究,只叫它野果子。   叶母将其放进被晒得温热的井水里洗干净,边洗边说:“树丛里长了不少果子,我估摸着咱们光是吃肯定是吃不完的,索性做成果酱和罐头存着吧,等天气冷了,冲一勺果酱甜水喝也很是香甜。”   叶瑜则是提建议道:“晒成果干也可以。”反正不管是果干还是果酱都能在没有新鲜蔬果吃的冬天给予他们抚慰。   “也可以。”叶母挑出一颗外皮有磕碰的塞进叶瑜嘴里,瞬间就有酸中带甜的汁水爆发出来。   正好在这时候叶大嫂,叶二嫂带着桃花荷花还有盼娣推门进来,她们背上的柳条筐也装得满满当当,除了各种蘑菇和木耳银耳以外,还有蓝莓、树莓、高粱果等野果子。   新鲜木耳是不能直接吃的,要经过暴晒才能去除里面的有害物质,蘑菇和银耳虽然没有这样的问题,但晒干后也能够保存更久,因此叶大嫂把它们清洗干净之后,就将其捋平整放在前院的稻草上晾晒,以现在的太阳剧烈的程度来说,大约两三天就能晒好。   剩余的野果则是由叶母接手,按照比例与甜菜制成的糖浆混合,混合物放在锅里熬煮到浓稠的状态,如果掌握不好浓稠的度,可以滴一滴果酱到清水里,要是果酱沉到碗底不散开,就证明浓稠度正好,反之就代表需要继续搅拌熬煮。   盛放果酱的器具是陶瓷罐,叶瑜装到一半才发现罐子不够了,家里的陶瓷罐都是以前在县城买的,这么些年来,有些碎了,有些装的大酱咸菜,剩下的数量其实并不多。   话说回来他们倒是可以开始烧陶了,只要找到适合烧陶的土,再把窑建起来就行了,说简单也简单,说难倒也难。   正在叶瑜想烧陶这事的时候,叶老太已经和好了黄蘑鸡蛋馅儿,准备开始包包子,她刚挽起袖子就看到叶海满头是汗的进门,便问道:“你弟又跑哪儿玩去了,半天没看见他人影。”   叶海听到问话抹了把脸回答:“在广场跟他师兄弟切磋呢。”   叶老太一听是正事,就吩咐叶敬带一篮野果到广场去,顺带让他哥记得中午回家吃包子。   叶敬应一声,然后高高兴兴地拎着篮子往外跑。   “宝哥儿你进去吃果子吧,包包子的活交给我们。”说话的是桃花,她推着叶瑜进屋,“你看你脸都晒红了,赶紧进去缓一缓。”   叶瑜摸了一下泛红的双颊,他深深怀疑他是不是对紫外线过敏,只是今天出门忘记戴草帽而已,脸上就起了红彤彤的疹子,数量还不少。   叶母点点他的额头,“看你下次还敢不敢忘记戴草帽。”   叶瑜闻言多少有些心虚,他缩缩脖子端着一盆野果进屋,用屋子里盛好的水和艾蒿皂洗干净脸,然后涂上厚厚一层药膏,双颊清凉的感觉让他狠狠松了口气。   盆里野果都是酸甜的,区别在于酸度不同。   他只吃了三分之一,要不然吃多了一会该吃不下午饭了,幸好这些都算是酸度高的水果,吃起来比较开胃,七八粒就刚刚好。   另一边叶敬拎着篮子跑到广场,将野果分给场内众人,虽然数量不算多,但足够每人吃一两粒尝尝味道。   吃着吃着叶河突然开口说:“要不咱们在湖滩种些果子试试,什么杏树桃树,野果丛都可以,能种出来固然很好,种不出来也没啥事,不过是费些力气罢了。”   其余人听到这话纷纷赞同点头,他们有时候是真无聊,有些事做也能打发时间。   “咱们把籽留下来,等回头有空了种到湖滩上。”   叶河也不知道能不能种出来,反正就是尽人事听天命。   因此各种野果的籽都被他好好的收集了起来,甚至回家后还把叶瑜吐出来的籽也给包了起来。   叶瑜有些好奇,便问了一下叶河的想法,听完回答后,他若有所思地说:“建造果园倒真是个不错的主意。”   如果能按照不同季节种不同的水果就更好了,确保一年四季都有新鲜的水果可以吃,只是这样一来就不适合在湖滩上种植,更适合找个宽阔的地方形成规模化。   比如他们村背面那个山谷就是个不错的选择,海拔较低,同时又有一条溪流流经,温暖且湿润,非常适合果树成长。   想到这儿,叶瑜不由得叹了口气,真是越想事越多,只能一项一项慢慢来,反正时间还多,今年做不完就明年做,总有一天能全部做完。   可以先收集果树种子或者直接移植,从李子树和桃树这样好养活的开始。   他在心里如此规划着,就连吃饭都时候都有些心不在焉。   然而黄蘑鸡蛋馅的包子刚一入口就把他游离在外的意识唤了回来,这时候出现在他脑海里的第一个字就是「鲜」,明明只是两种普通的食材混在一起,却十分鲜美,松软的包子皮衬托出黄蘑丰厚的汁水和鸡蛋的咸香。   刚出锅时热乎乎的包子最好吃,因此叶家人都在埋头苦吃,没人说话,再加上拍黄瓜和萝卜干两样小菜十分清爽。一篓十几个包子基本都被他们一顿给吃完了。   吃完饭还没休息多久,叶老太又吩咐叶河兄弟俩把包子野果给褚绪风和叶小姑送过去。   等他俩再回来的时候,手里分别拎着一条鱼和一块猪肉,算是那两家的礼尚往来。   叶老太接过猪肉看了看,笑着说:“是猪五花,你们想吃红烧肉还是其他的?”   红烧肉得配大米饭吃,但是家里没有大米了,要是用其他的主食搭配,叶瑜总觉得差些什么,因此他提议道:“拿来跟酸菜粉条一起炖吧,晚上还能再吃一顿包子。”   “行,还想吃包子是吧?回头多包些给你们吃。”   叶老太在心里盘算,家里小麦粉多,黄蘑也不少,如今又有了甜菜糖稀,就连糖三角也能做,再加上晒干的核桃仁、松子和榛子,碾碎之后做成的糖包子一点不比别的差。   外边的太阳渐渐明媚起来,此时院子里的干货和果子都在贪婪地吸收着阳光,它们逐渐被晒干水分,表皮萎缩起来看样子自然是不太好看的,但是足够甜,吃起来很美味。   两天后这些东西就都晒好了,叶家人纷纷开始忙碌起来,因为这些需要分开放置,所以到最后整整装满了六个大木箱,都被他们搬进了地窖,想来应该能保存许久。   叶瑜看到满地窖的粮食很是心满意足,这种感觉就好像是在玩生存游戏,经过一番努力,把库房都堆满,从而产生的那种满足感。   尤其是数量繁多的粮食,小麦粉、高粱米、苞米、土豆等等,加起来足有上万斤,足够他们一家吃上好几年了,看得人眼热又欣慰。 第79章 进山   村里很快传来个好消息, 上山打猎的村兵带着一小块石头到叶瑜家来,领头的是叶周远,他十分激动地对叶瑜说:“之前你让找的动物集体舔舐的石头, 我们终于找到了, 那地方距离村子怪远的, 差一点就离开松山了。”   叶瑜细细问了问他们是如何找到的。   叶周远回答道:“说来也是件巧事,我们本来在追一群马鹿,”他顺带吐槽了一句,“那群鹿跑的是真快, 我们跟在后边按照地上遗留的踪迹追了很久才追上,但这同时也耽搁了时间,当天没来得及回村,在山上待了两天两夜。”   他刚说完这话就倒了碗白水,一口气将其喝干。   紧接着还没等叶瑜说话呢, 叶河就催促他, “然后呢?”   “然后我们算是横穿了松山,在山的另一面看到一座湖,那湖不算太大, 但是湖边栖息着许多水鸟, 原本我们只想多打些猎物, 没想到的是刚接近湖边就看到几只黄羊正围绕着一块石头舔舐着。”   叶周远边比划边说:“当时我就一拍大腿,这不就是你跟我们说的什么盐井吗?”   叶瑜默默提醒他道:“是岩盐。”   “嗨,不管是啥都一样。”他毫不在意地挥手,“那什么岩盐是吧,我把石头敲下来了一块, 石头边上还有水坑, 里面的水我也装了些, 你快来看看。”   叶瑜接过碎石块和竹筒,先是捏了捏石块,感觉就是普通的石块,只是稍微有些脆弱,以他的力气都能捏下来些许碎末,而竹筒里的水呈现出一种诡异的青灰色,里面漂浮着不明的絮状物,让叶瑜瞬间就打消了尝一口的想法,默默把竹筒放了回去。   不过虽然叶瑜放下了尝一尝的心,但是叶河却没放下,于是还没等叶瑜反应过来,他就直接从桌子上拿起石块,把掰下来的碎末放进嘴里。   “诶诶诶,别什么都往嘴里放啊,快吐出来。”   叶河品了半晌,才呸呸两下吐出来,然后兴奋地说:“我觉得这上面带着点咸味。”   听到这话,叶周远也尝了尝掰下来的碎末,“还真是有点咸,我们是不是真的找到盐了。”   “不确定,我得过去亲眼看看。”叶瑜凝眉说。   话虽这么说,但他心里已经有了几分把握,就算不是岩盐,估计那块石头附近也有结晶体。   叶父得知这件事后,很快拍板由叶瑜领头,带上村里五个青壮年一起过去,除此之外,队伍里还有褚绪风和贾一贾二,与叶河的两位师兄,宁荣和唐有言。   “赶紧去睡觉,明儿你们还得早起呢。”刚吃完晚饭叶老太就开始催促家里几个明天要出门的人去洗漱睡觉。   其中包括叶老二和叶海、叶河、叶瑜三兄弟。   叶老二是经年的老猎手了,经验十分丰富,叶海叶河又是年轻一辈里功夫最好的。   叶瑜打个哈欠,在院子里刷完牙就准备回屋睡觉了,正在他躺在炕上酝酿睡意的时候,突然听见有人敲门,他便直起身说:“请进。”   原来是叶母,她走进来把一个香囊放在叶瑜枕边。   “外边蚊虫多,香囊里放着各种驱虫的草药,记得带好,千万别丢了。”   叶瑜凑过去闻了闻香囊散发出来的味道,估计里面装有薄荷和艾蒿,又清凉又提神。   叶母抚摸着叶瑜的头说:“好像一转眼你就从这么一丁点长到现在这么大了,可我总感觉还没过多久呢。”   “不管我长到多大,都是娘的宝哥儿。”叶瑜依恋的把脸贴在叶母的胳膊上,“明天我们去山上找盐,要是能找到,未来一段时间都不会再为盐发愁。”   “好孩子,要注意安全,你们都要平平安安回来。”叶母郑重地说。   “您就放心吧。”叶瑜也郑重应道。   第二天一早,村里三分之二的人家都升起了炊烟,叶瑜家也不例外,而且叶老太她们把早饭做得极其丰盛,豆腐脑配包子油条,油条炸得十分酥脆,两根油条之间还打了个鸡蛋进去,更是油香四溢。   “需要东西都放到筐里了,好在你们进山的时候有两匹马跟着,倒不用你们自己背,哦对了,我好像忘了装小米吃的东西。”   叶大嫂说完连忙从灶房里拿出一包鸡蛋碎肉窝窝头放进筐里。   听到自己名字的小米从食盆里抬起头,汪汪叫了两声。   进山之后猎犬能做的事可不少,它们是猎人最好的帮手,因此这次进山他们准备带上两条狗,一条是小米,一条是叶周远家的黑炭。   吃完早饭一行人就踩着凌晨的露水进山了,叶瑜没背东西,两匹马烈风和烈火的背上倒是各自放着两个柳条筐。   贾一贾二领着两条狗打头阵,叶周远跟在他俩后边指路,褚绪风和叶瑜在队伍最中间,其余的人则是在最后断后。   叶瑜一直注意着他家小米,越看越高兴,小米真不愧是猎犬,一路上双耳竖得直直的,路边一旦有风吹草动,它就警惕地看过去。   有了这两只猎犬,就不用担心在草丛里遇上蛇。   随着时间流逝,太阳渐渐升起,林子里的温度逐渐开始上升,导致他们一行人脸上的汗水跟下雨似的一滴滴往下落,时不时就得拧开水囊喝一口。   叶瑜见此和褚绪风商量道:“中午去溪流边休息吧,正好能补充一下咱们喝的水。”   褚绪风点点头,沉吟半晌说:“但是按照我们行进的速度,怕是要到下午才能到溪边,要不然趁着还没到最热的时候加快些速度,争取中午之前过去。”   “行,”叶瑜闻言提高了声量,“都走快些,能尽早到溪流边就能早点休息。”   他话音刚落,一行人行进的速度就得到了明显提升,队伍里再无人说话,都在专心走路,一旦分心就很容易被地上的树根草藤绊倒。   大约两个时辰后叶瑜便感觉周身的空气渐渐湿润起来,再向前走两步又有潺潺的流水声传入他的耳中。   溪流并不算宽阔,一个成年男子双腿一跨就能到从一边跨到另一边,但是尤其清冽,溪流从陡峭的岩壁上流下,撞在石壁上形成水珠,犹如破裂的钻石一般,在阳光的映射下,泛出七彩的光泽。   一行人检查过周围,确保没有大型动物,这才留下休整,叶周远领着浑身漆黑,只有一双眼睛是琥珀色的黑炭在外边转悠,而叶瑜他们则是拿出炉子和锅开始烧水。   也不知道是不是叶瑜的错觉,他总觉得烧出来的溪水竟然带着些清甜,比家里的井水还要好喝。   他低头就着烧开的水把从家里带来的小米煎饼吃下肚,因为天气炎热,所以装在筐里的小米煎饼从头到尾都是温热的,不用担心吃坏肚子。   叶瑜才吃到一半的时候,叶河就已经吃完了,他抹把嘴,兴致勃勃地拿着豆饼去喂被绑在树荫下的两匹马。   过了一会,褚绪风看看天色说:“咱们休息半个时辰再走。”   叶瑜闻言捂嘴打个哈欠,“那我先睡一会。”   早上起得早,再加上走路消耗体力,他早就有些疲倦了,能休息半个时辰总比一直干愣着好。   “好,你靠在我身上睡。”褚绪风温和地说。   叶瑜背靠柏树,身侧是褚绪风,他在阴凉中陷入光怪陆离的梦境,也不知道到底有没有睡着,反正他鼻尖始终弥漫着淡淡的薄荷香气。   小睡半个时辰,确实能够有效补充体力,他醒过来的时候只感觉自己原本酸软的四肢重新变得有力起来。   “醒了?”褚绪风小声问:“洗把脸准备出发了。”   “嗯。”叶瑜应一声,他刚醒过来还有点懵,声音有些暗哑。   直到用溪水洗过脸才真正清醒过来,临走之前他还特地捏了一小撮盐撒进烧开的水里,盐水能够提供电解质,是补充体力的不二选择。   一行人收拾完东西就继续赶路。   叶周远边走边指路道:“经过这条溪流,再往前走三个时辰的路,大约就能到松树林,那里正适合咱们晚上露宿。”   叶瑜听到这话叹了口气,“看起来很远。”   “可不是,但一路上比较安全,不会遇上狼群或者黑熊棕熊之类的。”   然而叶周远刚说完这话,林子深处就突然出现一只棕熊,足有三米多高,棕灰色的毛覆盖全身,让人十分震撼。   叶河见此跃跃欲试起来,“我还没尝过熊肉的味道呢。”   叶瑜白他一眼,拉住他的胳膊,小声训道:“我们正事还没干完,千万别找事。”   叶河显然也是知道轻重的,他回头恋恋不舍地看一眼棕熊,然后就跟着众人悄摸离开。   一直退到看不见棕熊身影的时候,叶海才敢说话,“瞧你这乌鸦嘴。”   叶周远表示自己很是无辜,“谁知道会突然冒出一只熊啊。”   叶老二也加入话题,“这只是不是当初伤了叶忠的那只熊。”   “好像不是。”叶瑜摇摇头说:“我记得忠叔说过伤他的那只熊有四个他那么高,怎么说也有五六米了,这只小了点。”   褚绪风又补充道:“从牙齿痕迹来看,它应该还没成年。”   也就是说这座山上不止有一只棕熊。   一路上随处可见各种野果子,有时候休息,叶瑜会摘一些用袖子擦干净分给其他人。   山梨汁水丰富,山葡萄酸甜可口,野杏尖尖微红…   等累的时候再喝一口盐水,叶瑜倒真坚持走了一半的路程,至于剩下的路就跟褚绪风一起骑马了。   准确来说是褚绪风骑马,而他坐在马上。   柏树林面积颇大,一行人到达之后,第一件事就是用树枝和宽阔的树叶支起三个棚子,三人住一个刚刚好。   然后贾一贾二到附近找了些干柴抱回来,叶瑜用燧石将其点燃,叶老二带着叶周远、叶海还有两只猎犬巡视四周,宁荣和唐有言则是拿着驱虫驱蛇的药粉洒在营地外。   反正没人在闲着。   没多久叶老二三人兴高采烈地回来了,叶瑜眯着眼望过去,他们手里似乎提着什么东西。   果然,叶河一看到他们就迫不及待出声道:“小米和黑炭刚抓到两只野兔,咱们晚上有肉吃了。”   叶瑜没管野兔,反而接连摸摸小米它俩的背,赞道:“好孩子。”   小米乖巧地蹲在他身边,歪头蹭了下他,黑炭倒是极热情地伸出舌头舔他的手,痒得他笑了两声。   两只野兔被剥皮洗净,用的是中午在溪流边灌的水,紧接着叶瑜开始清理内脏,将其烤熟后分给两只猎犬加餐。   剩下的兔子肉则是涂上带来的盐和辣椒,用树枝串起来横在篝火上慢慢烤制。   九个人吃两只兔子自然是吃不饱的,因此他们主食还是从家里带来的苞米面饼,里面放了些糖稀,嚼起来甜丝丝的,叶瑜尤其喜欢吃。   烤兔子的肉有点干柴,他吃了一个腿就没再碰,剩下的被叶老二他们分食掉。   吃剩的骨头被他们埋在地里,而剥下来的皮抹上一层篝火烧剩的灰,然后团吧团吧塞进柳条筐里。   点燃的篝火一夜都没熄灭,再加上外边有人守夜,所以叶瑜这一觉还算是睡得比较安稳,虽然半夜能够听到断断续续的狼嚎声。   叶瑜被吵醒后,褚绪风伸出双手捂住他的耳朵,小声说:“时候还早。”   他揉揉眼睛,“没想到山上真有狼。”   “不止是一只狼,而是一群狼。”褚绪风神色凝重地说:“我担心这群狼迟早有一天会到下山围攻村子。”   “也不必过于担忧,咱们村还有围墙呢。”叶瑜皱眉回道。   紧接着他又打个哈欠,抹去眼角的泪水,“再睡会吧。”   “好。”褚绪风应一声。   山上的夜晚并不冷,他们就算睡在棚子里也热得满头是汗,好在半夜终于渐渐凉快下来,甚至周身都能感受到几分寒意,需要盖件东西。   因此褚绪风睡着之前还特地从筐里拿出件外衣,盖在叶瑜身上。 第80章 莲藕   第二天叶瑜是被各种鸟儿的鸣叫吵醒的, 这些清脆的声音说不上好听不好听,反正是很有活力,让他一听见就醒了过来。   用剥开的柳树嫩枝沾着盐刷完牙, 一行人没心情做饭, 于是就着烧开的热水继续吃苞米面饼子, 叶瑜早上没什么胃口,只吃了半个就吃不下去了,只能用干净的叶子把剩下半个包起来,等饿的时候再吃。   行进是个尤其枯燥的事, 特别是在太阳特别大的时候,如果说第一天叶河还有心情谈天说地,那今天他就累得闭嘴了,别说聊天了,连张嘴的力气都没有。   叶瑜见状从筐里拿出昨天摘的山葡萄一人分了几粒, 刚入口牙根就被酸倒了, 叶河边吃边皱眉,却也舍不得吐出来。   吃完后,一行人倒真提起了精神, 连速度都快了些。   他们又在山上露宿了一夜, 第三天上午叶周远指着前面拐角激动地说:“快到了, 穿过去这片林子就行。”   听到这话,他们纷纷加快脚步往前走,而从林子里出去的一刹那,叶瑜脑海里突然闪过陶渊明在《桃花源记》里的一句话,“复行数十步, 豁然开朗。”   迎面而来的是两座湖泊, 就像阿拉伯数字里的「8」一样, 两者中间相连,湖中倒映着山峦和森林,不时有鱼从湖中跃起,晶莹的鳞片在阳光下闪烁着光芒,叶瑜眼瞅着各种漂亮的鸟儿清啼一声,张开双翅飞下来将跃起的鱼叼在嘴里,真是鸟不可貌相。   甚至还有几只天鹅在湖中交颈,洁白的身躯显得异常美丽。   除了鸟儿以外,还有松鸡和猞猁等小型动物在湖边喝水,其中最让叶瑜惊讶的是,他竟然还看到了两只黑熊,一大一小,想来应该是母子俩,与其余体型跟它们天差地别的动物一起享受着大自然难得的馈赠。   正当他远眺的时候,叶周远又领着他们往东边走了两步路,指着一处水泡说:“就是这里,你看现在还有鹿在舔舐那块石头。”   叶瑜闻言望过去,那处水泡子烟雾朦胧的,也不知是何原因。   他走过去之后,蹲下身抓起一把泥土放在鼻尖嗅嗅,土腥味里带着淡淡的咸味。   其他人也纷纷开始观察周围。   这时凑近水泡子的叶河突然抬起头喊道:“你们快来看看。”   他手里拿着两块类似水晶的东西,一块粉红色,一块橙黄色,晶莹剔透的,很是漂亮,但是叶瑜知道,这并不是水晶,而是岩盐,颜色越透明就代表质地越纯。   “这东西真漂亮,搁家里当个装饰也好看。”叶老二啧啧称奇道。   “当不了装饰的。”叶瑜捏下一块晶体说:“你瞧这么软,而且很容易融化。”   叶河把粉末放进嘴里尝了尝,“是咸的,难不成这就是咱们要找的岩盐?”   “应该就是。”叶瑜看着脚下的地面继续说:“要是我没猜错的话,往下挖就能挖到石盐层。”岩盐又叫石盐,其实都是一个意思。   岩盐是典型的化学沉积成因的矿物,矿层一般在地下几米到几百米不等,叶瑜只能祈祷这里的矿层能离地面近一些,这样开采的时候会更容易。   他们先把水泡边上的岩盐都收集起来,大都是五颜六色的,只有两三块是透明的。   为了知道这盐吃起来味道如何,叶老二他们特地去湖边抓了一只松鸡过来,烧水褪毛,由叶瑜把松鸡切成小块,跟葱蒜在一起熬了一锅鸡汤,更幸运的是贾一贾二在树底阴影里找到了几朵蘑菇,都是没毒的,洗干净放在锅里,很快就连带着鸡块一起熟了。   松鸡肉嫩,非常适合煲汤,即使手边材料匮乏,但只要放一点盐就十分鲜美了。   滚烫的鸡汤一入口叶瑜便长舒了口气,鲜美的味道瞬间抚慰了他劳累的身体与心灵。   再加上他很喜欢吃鸡汤里的蘑菇,因此褚绪风把蘑菇大都夹到了他碗里,不过也没人跟他抢,其余人都在吃鸡肉。   吃完饭,一行人稍微休息了一会,就开始精神奕奕地进行挖盐作业,本来叶瑜也想参与进去,但他的小胳膊小腿却被叶老二他们给嫌弃了,直接让褚绪风带他到一边去玩。   玩是真没玩,他俩就当自己是后勤人员,帮着烧水做饭,叶瑜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湖边还真有不少新鲜吃食,各种松鸡獐子就不用多说了,难得一见的蘑菇和野菜也有很多。   就在叶瑜沉迷做饭的时候,很快又有好消息接连传来,首先是挖盐的叶老二他们,岩盐矿层所在的岩层距离地面很近,只有五米左右,因此他们只用了一天的时间就挖到了结晶体,入眼的岩盐数量属实不少,估摸着够全村吃上好几辈子了。   其次是叶河下湖抓鱼的时候,从湖里拿出一截类似树枝的布满污泥的棍子。   他好奇地说:“这是在这座湖里枯荷下边发现的,我记得宝哥儿你不是想在咱们村子的湖里种些荷花吗?是不是直接把这东西埋进去就能长出荷叶荷花了?”   声音越说越小,因为此时叶瑜已经两眼放光了,他迫不及待地将其接过来,在湖边把淤泥洗干净,露出那东西原本的面貌,粗茎白中带黄,中间有节和九个孔洞。   这就是莲藕嘛!   “下面是不是还有一种碗状的,上面有很多圆子儿的东西。”叶瑜激动地问。   叶河回忆了一下,答道:“好像是有的,我给你带上来。”   他话音刚落就一猛子扎进湖里,只留下淡淡波纹,等再次浮上来的时候,他手里抓着两个绿色的圆蓬。   叶瑜介绍道:“这是莲藕,这是莲蓬,莲蓬里的圆子儿是莲子,既是种子也能吃。”   他舔舔嘴角继续说:“莲藕炖汤好吃,做炒菜也好吃,脆脆甜甜的,像土豆和红薯那样磨成粉,就是藕粉了,加上糖和各种松子榛子,能冲成一碗甜羹。”   “莲子也很好吃,微微有点涩,不过得把莲子芯单独抽出来,因为莲子芯有种特别的苦味,但是却最具药用价值。”   在叶瑜如数家珍的叙述下,其他人纷纷馋得咽口水。   “咱们回去的时候多摘些莲藕莲子,莲子也可以种在湖里。”   莲藕切成厚片跟鸡一起炖汤,吸满了汤汁的藕片又脆又香,每个人都吃得津津有味。   一行人在这座湖边足足待了五天,才勉强挖完需要的盐。   为了把这些都带回村,叶老二砍掉树枝做成了两个木头筏子,其实不算难做,只需要用刀把木头尾部切成一个「V」型,木头竖着用麻绳固定在一起,绑的结要尽量结实一些,要不然木筏会在路上散架。   在回村的路上叶瑜称得上是归家心切,他总觉得自己身上都臭了,回去之后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洗澡。   然而这一路上他们又遇上许多值得采摘的野果,这严重阻碍了他们回村的速度,其中更有两棵山楂树,上面的山楂都已经熟透了,吸引了不少鸟儿驻足。   叶瑜没舍得放弃,因此他们在这儿耽搁了半个时辰,把树上的山楂都给摘下来了,整整装满了两个柳条筐。   他们真正到村口的时候已经是当天傍晚了,天边飘浮着一层火烧云。   守门的叶明德一看到他们从山上下来的身影便急忙下来开门。   “宝哥儿,你们找到盐了吗?”   叶瑜点点头,示意他往两匹马拖着的木筏上看,“但是暂时还用不了,得处理一下。”   无色透明的岩盐还是少,大多都是五彩的,这说明岩盐里面杂质较多,需要提纯才能食用。   叶明德笑得合不拢嘴,“只要有盐就行。”   他们进村后,叶父也很快就赶了过来,先是扶着叶瑜的肩膀,紧张地察看他有没有受伤,见他好好的,这才捏着岩盐笑得开怀,“你们先回家休息一晚,明天再来处理这些盐。”   叶瑜确实累,因此他点点头应道:“好。”   刚转身又看到在路上采摘的野果,便问道:“那这些果子呢?”   “你们摘的就由你们自己分吧。”   反正就是按人头平分,他们都不是斤斤计较的人,多一点少一点都没关系。   只是粗劣分配一下,就赶紧各回各家。   叶瑜刚回家就直接被叶母搂在怀里仔细检查,从脸检查到手,她在看到叶瑜手上被树枝划伤的伤痕后,又心疼又难受。   “还疼吗?”   如果叶母不提,叶瑜甚至都没发现自己被划伤了,他看了眼手上的伤痕,不深但是很长,稍微有一点痛。   “不疼了,您别担心。”叶瑜握着叶母的手说:“一会抹一点药膏就好了。”   这时叶老太掀开门帘走过来,“水已经烧好了,宝哥儿你快去洗洗,然后吃点东西好好睡一觉。”   叶瑜闻言点点头,用手捂住嘴打个哈欠,然后挠了挠双颊,应道:“我这就去。”   他足足在澡房待了两刻钟,泡着暖呼呼的热水有点昏昏欲睡,要不是外边叶母喊他一声,他怕是要直接在浴桶里睡着了。   由于在外边风餐露宿,实在是没睡好,因此叶瑜匆匆喝一碗面片汤就回屋睡觉了,而叶家其他人都知道他们累得不轻,等他们睡着的时候,都放轻动作,开始收拾带回来的东西。   有些不认识的就暂时放到一边,山楂挨个检查一下,有孔洞的洗洗直接吃,完好的留下做山楂罐头,各种蘑菇野菜先洗一下,等第二天出太阳再晒干,数量小的野果,像是山葡萄和灯笼果家里人都爱吃,两三天就能吃完。 第81章 山楂雪球   晚上称得上是一夜无梦, 叶瑜睡得很香,大概是突然放松下来的缘故,他第二天醒过来的时候全身酸软, 脑子发懵, 起身下床时脚一软, 差点连着薄被一起摔在地上。   早饭吃得丰盛,但叶瑜依旧没什么胃口,就着咸菜喝完一碗面疙瘩就饱了,而且他们家做的面疙瘩不是类似面片汤那种咸咸的汤食, 而是一种用黏稠面糊做的,只有小麦香气的,与米粥相似的主食,没油没盐,味道比较单一, 胜在搭配咸菜就很好吃。   叶老太和叶母见他吃得不多, 纷纷担忧地皱起眉头,问他:“你中午想吃什么?要不要给你做红烧肉吃?”   叶瑜一想到油腻腻的肉就没了胃口,因此他回道:“做素菜吧, 清爽一点的, 多放醋和辣椒的那种。”   倒是叶河叶敬连连点头, “奶,我想吃红烧肉。”   “吃吃吃,中午给你们做。”叶老太说完就在心里暗暗盘算着,家里有白菜和土豆,索性就做一道醋溜白菜和一道酸辣土豆丝吧, 再加上一道红烧肉。   中午吃什么叶瑜暂时还不知道, 他只知道现在要开始准备晒盐了, 晒盐前的第一件事就是挖一个蒸发池,面积略大但不用很深,因此村里青壮年只用了两个时辰便挖得差不多了。   但此时的蒸发池平整归平整,里面却都是泥土,晒盐时盐里容易混入泥土,导致晒出来的盐不够精纯。   因此叶瑜想了想,让叶父派几个人去坡上水泥厂里制作水泥,要足够涂满蒸发池五个面的数量。   这事虽然暂时阻碍了他们晒盐的步伐,但并不妨碍他们兴致高昂,反正好事多磨嘛。   坡上可不只有水泥厂,造纸厂和制糖厂都在这里,只不过制糖厂在背面而已,叶瑜心里有个野望,他希望这里未来还会出现更多别的厂子。   随着水泥厂轰轰烈烈的开火,上面粗壮的排烟管也有烟气冒出,叶瑜站在坡上观察了一会他们如何制作水泥,见天色不早了才转身回家吃饭。   午饭纵然没有白米,但是高粱米配上香甜软糯的红薯也很好吃,尤其是将红薯切成块放在高粱米上蒸熟,这时属于红薯的甜蜜沁润到高粱米上,入口的高粱米就带着淡淡的甜味。   酸辣土豆丝里面有红椒青椒和黄色的土豆丝,色彩鲜明,看着就很有食欲,吃起来也不遑多让,酸辣的味道极其开胃,而醋溜白菜和拍黄瓜是一样的,并不辣,酸味更重。   十分清爽的一顿饭让家里人很是喜欢,因此那盘红烧肉除了叶河叶敬两兄弟以外,几乎没人碰,难得剩下三分之一。   叶河对此很不理解,“肉这么好吃你们怎么都不吃?”   叶瑜闻言羡慕地看一眼他,“难道你不觉得这么热的天吃肉根本吃不下去吗?”   “哪儿会吃不下啊。”叶河也很不理解他们为何会没胃口,特别是最近体力活这么多,他肚子早就饿了,天天中午能吃一大碗饭。   叶母本来在笑着听他们闲聊,这时插话道:“你要是有河哥儿一半的好胃口我就放心了。”   叶瑜叹气道:“我也羡慕啊。”他感觉叶河就是个大心脏,愁事永远不会留在心里,睡一觉就忘得差不多了,这性格有时候是真的挺好的。   “行了,你俩赶紧收拾收拾吃果子去。”叶老太把他们赶走,“我还忙着呢,你们摘回来的山楂得早点做成果酱,要不吃不完就该坏了。”   山楂除了做果酱,还能做成山楂卷、山楂片、山楂糕和山楂雪球等。   叶瑜喜欢吃山楂雪球,因此要了一部分山楂过来,都是清洗干净的,上面一丝水分都没有,他把山楂蒂去掉,然后用一根筷子从根部捅到上边,这样一来里面的籽也掉出来了,干干净净一颗山楂放在盆里。   接下来就要开始熬糖了,糖稀在锅里化开,需要一边煮一边搅拌,叶瑜往里面倒了些白醋加快霜花形成,第一批山楂雪球严格来说是制作失败的,因为上面没能挂上糖霜。   叶瑜反思了一下,觉得是他太着急了,糖稀还不够浓稠,所以第二次制作时他就耐着性子一直等到糖稀开始冒泡的时候,才把山楂倒进去,这下经过搅拌,山楂表面终于挂满了糖霜,就如同它的名字一样,像是一个个小小的雪球。   吃起来酸中带甜,很快就成为家里新宠。   倒是叶老太做的几罐子山楂果酱无人问津,她说:“早知道就该让你多做些山楂雪球。”   “这东西不经放,还是果酱好点。”叶瑜说。   “嗨,你看家里吃它的速度,估计等不到坏的时候就全都吃完了。”叶老太笑着调侃道:“跟饿虎扑食似的。”   这时叶老头给他们泼了盆冷水,“山楂凉性,还是少吃点为好。”   “给各家分一分,也剩不下多少,叫孩子们解解馋呗。”叶老太有不同的意见。   叶老头还是说不过媳妇,于是很快就闭上嘴,然而还没过多久呢,他没忍住馋意,又从桌上拿起一颗山楂雪球放进嘴里,起初是酸涩的,后面又带着甜,好吃极了。   叶老太就当没看见他的动作,手上功夫不停,她包了几包山楂雪球吩咐叶河与叶敬送去他们小姑那里,秦家父子俩最近在帮村里人打家具,秦穆文和秦穆武两兄弟也跟着他们打下手,他俩用来练手的家具也制作得有模有样的。   因为制作水泥再将其涂抹在蒸发池上需要的时间不短,所以趁着这段空闲的时间,叶瑜把莲子处理了,他领楠`枫着叶家人在所有收获的莲子凹陷处剪开一个小口,然后将其放在水里浸泡,大约泡上三到七天莲子就能发芽了。   剪莲子的时候,桃花疑惑地问:“为何要在上面剪一个口?”   叶瑜边剪边回答:“因为莲子的种皮比较厚,要是不剪开,它就没法顺利发芽。”   叶大嫂听到这话,不由得感慨道:“宝哥儿看的书多,懂的也多,要是还有科举,怎么说都得供他考状元去。”   叶瑜摆摆手,“没有没有。”还是得感谢送他过来的那路神仙附赠的金手指空间,这些知识都是他从里面的书中看来的。   剪好的莲子被盛放在装满水的破碗里,叶瑜这几天早晚各换一次水,说实话是有点麻烦的,好在莲子只用了三天便发芽了,只要一想到莲藕的美味,他就有无限动力。   发芽之后的莲子被他们埋进湖底的淤泥,叶瑜也不知道到底能不能成功长成,但他能做的事已经做完了,剩下的只能听天由命。   ——   水泥厂制作好的水泥第一时间被村民们涂抹在蒸发池上,水泥渐渐凝固后在阳光的照射下散发着铁灰色的光泽。   接下来的步骤就很简单了,先用大型的铁锅把叶瑜他们带回来的岩盐结晶体融化,再把融化后的盐水混合物倒进蒸发池里,最后经过太阳的暴晒,这些盐水混合物即可逐渐析出食盐。   用这样的方法得到的是常见的粗盐,如果想进一步提纯,那所需要的工艺就是他们暂时没法做到的,索性粗盐已经可以入口,跟他们原来从官府买来的盐的纯度其实差不多。   晒好的大颗粒粗盐铺满了蒸发池底,随便一扫就能收集起来,村里人看这景象纷纷乐得合不拢嘴,这代表着他们再也不会缺盐了。   有人不可置信地问:“这就是盐了?”   叶瑜点点头,理所当然道:“当然是盐,你可以尝尝看。”   那人捻了些粗盐放进嘴里,咸咸的味道让他眼前一亮,再咸都不舍得吐出来,“真没想到制盐竟然是这么简单的一件事。”   “本来就不难,像是造纸、制盐和榨糖,只要知道原理,在有原材料的情况下,并不是件困难的事。”   叶瑜说完暗想道,要真说困难,那就是各种科技发明了,像是发电、蒸汽机这一类的技术要复刻出来才是真的难上加难,古代原本就有的技术相比较之下就比较简单。   “好啊好啊。”   说这话的人是前任村长,他身体状况太差,已经很久没出来了,但一知道晒盐成功这件事,便不顾阻拦,就算拄着拐杖也要站到蒸发池边上,眼睛注视着一麻袋一麻袋的盐,连嘴唇都在颤动。   “当初选你接任村长,实在是选对了。”   叶父陪在他身边,“这是宝哥儿从书上看来的,倒不是我的功劳。”   “都一样。”前村长欣慰地说。   他一直在这里看到盐全部被装到三个大麻袋里的时候才离开。   这些盐可以用积分兑换,而且并不贵。   村里缺盐的危机平安度过之后,村里也闲不下来,因为随之而来的就是渐渐成熟的庄稼,收割庄稼固然是件高兴的事,但同时也很累人,这段时间前后满村都很安静,连常年在村口树下讨论家长里短的妇人都没力气再出来,有那说话的时间不如躺床上睡一觉。   虽然叶瑜不用收割庄稼,但别忘了,村里还试验种了两亩水稻,这正是他最关注的。   他第一时间带着人到水田那里拿镰刀割水稻,两亩地用的时间短,水稻割完后,叶瑜搓了搓稻穗,见上面全是饱满的稻谷这才松了口气。   然而稻谷脱完壳后一称,两亩地也就收获了一百五十斤糙米,完全比不得南边的产量,但总算有所收获,未来改良一下种植方法,未必没有机会收获更多。   叶瑜留下了一些没脱壳的稻谷做种,决定明年多种些水稻。   收完水稻,接下来就轮到其他粮食作物了,叶瑜全家齐上阵足足用了七八天才全部收完,到最后人人都累得够呛,在炕上躺了好几天才缓过来。   也不知是不是因为太过劳累,叶老太的腰病又犯了,这次跟以往还不一样,明显更严重了几分,疼得她都直不起腰来。   叶父见此忙不迭地去请郝大夫。   没一会儿郝大夫就提着药箱赶过来了,他把手指搭在叶老太手腕上,沉默半晌道:“还是老毛病,腰有瘀血导致的疼痛,很难根治,我先开个方子缓解一下吧。”   “有两个方子,一个需要内服,一个是煎煮后用布包住,热敷于患处。这样双管齐下,效果应该会更好。”   如今郝大夫用的药材都是在山里采摘的,种类并不多,但好在一些常用的都有,而且药效特别好。   他边开药方边叮嘱,“日后老太太千万不能再过于劳累,弯腰多的活能不干就不干。”   叶家人闻言纷纷点头应是。   等郝大夫离开,家里就剩自家人的时候,叶老大便埋怨道:“娘你这次可听到郝大夫说的话了,以后别再逞强,收粮食的事交给我们就行了。”   叶老太听得耳热,却也承认自己的问题,她耷拉着眉毛说:“我这不是闲不下来吗。”   “您可以教杏花做做针线活。”叶二嫂提议道:“杏花的手艺还是差了些。”   杏花听到自己的名字后应了一声,“那奶您再教教我做饭呗。”   “好,等我好了就教你。”叶老太扭头说。   外敷的药材煎煮完成带着一股腥臭味,桃花用布将其包起来敷在叶老太的腰上。   “奶,烫不?”   “还行。”叶老太强忍着说:“烫是烫了点,但是能盖住疼痛。”   过了最难受的那阵,她表情渐渐安稳下来,感叹道:“这药方果然有用,我的腰舒服不少。”   她俩在屋里讨论药方,而屋外其他人也在讨论叶老太的腰。   叶父跟他们商量道:“我记得回春堂的陈大夫于针灸一道也颇为擅长,要不回头我去一趟黑河村,把陈大夫请过来吧。”   黑河村就是沈复所在的那个村,因为他们大多是黑河县城人,所以继续沿用了黑河之名。   叶老二一听到这个主意就迫不及待地说:“我觉得可以,娘的腰痛今年好似更严重了些。”   其他人也没意见,都同意了,决定明天就出发。 第82章 针灸   这次是私事, 因此叶父出行的时候就只带了叶海和叶瑜两人,而他们为了能尽早到达目的地,还特地从棚子里牵出驴车, 速度倒真是快了不少, 他们三个不到两个时辰就到了黑河村。   映入叶瑜眼帘的黑河村可比之前要有烟火气得多, 石头房子里都砌上了火炕,他们来时正是吃午饭的时候,家家户户都有炊烟升起。   再加上黑河村的村民在沈复的指领下开荒种田,经过这几年的耕种, 每年收获时至少也有几百斤粮食,省着点吃就不会饿死。   叶瑜曾经问过他们为何不回黑河县城居住,毕竟修复总比重建容易,然而沈复的回答让他惊讶了很久,原来县城不止坍塌过一次, 好像是地底下一直有隐患, 经常不明缘由地下陷,要是他现在再去看一眼,就知道已经有一半沉到了地底下。   沈复得知他们的来意后, 便遣人将陈大夫请过来, 让他们自己商议。   陈大夫问:“是腰有淤血导致的疼痛?”   叶父点头说:“我们村里的大夫是如此诊断的。”   他沉吟半晌才开口:“这些年倒是少有针灸的机会, 怕是生疏不少。”   “您的技术我们都相信。”叶父说。   “那好,等我回去拿上药箱。”陈大夫应一声。   药箱里有针灸用的针和拔火罐用的火罐,都是吃饭的家伙,自然必不可少。   回村的路上,陈大夫趁着有空给叶瑜诊了次脉, 原本叶瑜觉得他身体挺好的, 应该没什么大毛病, 但陈大夫诊治的结果却让他愣了一下。   “我之前说过你身体底子差,做不得劳累的活,虽然现在好了不少,但还是比不上正常人,而且这几年每个人身体都肉眼可见的健壮很多,只有你还是跟以前一样。”   他皱眉说:“你这段时间里怕是累得狠了,人的身体就像是一张弓,绷到极致就容易断裂,如果再加上换季,你很有可能会大病一场。”   听到这话,叶瑜还没来得及说话呢,叶父就紧张起来,他连声问道:“可要吃药?有没有什么好的方法?”   陈大夫收回手,思考了一会答道:“我是不建议吃药的,病灶既然早就存在了,就该让其发出来,要不然小病憋到后边容易变成大病,只要多注意一点,身体一旦有难受的地方,就得停下来好生休养。”   既然如此,叶瑜就暂时不想了,反正生病也只是一种「可能」,兴许他一直没事呢。   随后陈大夫又给叶父和叶海诊治了一番,这两人都壮得跟头牛似的,身上一点病都没有,很是健康,非要说的话,叶海稍微有些上火,因此嘴里长了许多口疮,但治疗起来也很简单,只需要喝几天黄连水就行。   “吃黄连就算了吧,不吃我也能好。”叶海一想到黄连的苦味就打个寒颤,他实在是不想受那个罪。   这也确实,陈大夫说:“不想吃黄连的话可以多喝水,再多吃些梨和冬瓜之类的。”   在他们闲话的时间里,驴车逐渐靠近叶家村,等陈大夫再次抬头的时候就看到一座宽阔的湖面立在前方。   湖水在微风的吹拂下泛着微波,湖滩上全是刚冒出芽的牧草,其中夹杂着红的黄的小花,可以想象出来这些牧草真正长成时湖滩的美丽样子,跟小而茂盛的牧草比起来,湖滩上的各种树木就称得上是高大且稀疏了,有柏树、松树、柳树等。   “这座湖是地震之后出现的?”   叶瑜说:“是的,原本只是个深坑,也不知什么时候突然有水流进来,逐渐形成一座湖,我们在湖滩上种了许多牧草,希望能快些长成。”   陈大夫闻言感叹道:“你们村生活真不错。”   叶瑜则笑着回道:“我们村一向自给自足,就算没有朝廷生活也都差不多,不过是一日三餐,柴米油盐酱醋茶,求的就是填饱肚子。”   “说得好。”陈大夫称赞一句,人活在世求的不就是这些东西?   驴车一到村口,今日守门的村人便将门从里面推开。   叶父下车后率先问道:“上午没出什么事吧?”其实只是例行一问,他并不觉得短短一上午会出什么事。   但没想到叶栓却点头说:“是有件事,方才来了一支商队,说是从南方来的,领头的商队头领说他们会在一处沙地上摆摊,咱们村若是有需要的东西,就可以过去看看。”   “他们还给了一张纸,上面写着可以进行交易的东西。”   叶父拧眉问:“纸在何处?”   “在我这。”叶忠挤过来说:“你瞧瞧,我看很有几样东西是咱们需要的。”   叶父接过那张纸攥在手里,转头跟叶海交代道:“你先带着陈大夫回家去给你奶针灸。”   “好。”叶海应一声。   叶瑜固然好奇纸上写的是什么,但他想着他爹会带着那张纸回家,到时再看也不迟,现在还是他奶重要。   陈大夫拎着药箱跟在两兄弟后边走到叶家,他在看到躺在炕上起不来身的叶老太后,就坐到凳子上捋一把胡子,开口道:“还请您将手伸出来。”   他诊出来结果和村里郝大夫相仿,只是更细致几分。   “要是有艾绒就好了。”陈大夫把在蜡烛上烧过的针插在叶老太身上的【阿是穴、大肠俞穴以及委中穴等穴位上】1,边针灸边遗憾地说:“艾灸的效果更好。”   叶瑜问:“艾绒是什么?”   “就是用艾叶制成的艾条或者艾柱。”陈大夫解释道:“产生的艾热可以刺激人体穴位。”   艾草艾叶一般在春天三月份生长。   叶瑜若有所思地点点头。   接下来陈大夫就不再说话,只专心给叶老太针灸,大约过了三刻钟的时间,他才挨个把针收起来。   “原本只需要两刻钟,但是她是第一次针灸,再加上腰部的淤血状况比较严重,用的时间便长了些。”   “而且一次针灸怕是没办法好全,至少按月针灸才行。”   叶瑜认真听着陈大夫的叮嘱,然后说:“那就多拜托您了。”   这是早就说好的,他们负责接送陈大夫,针灸一次的报酬是五斤粮食,够陈大夫一家吃上七天,而且因为路程较为遥远,陈大夫需要在叶家住上一晚,他们第二天再送他回去。   “您慢慢坐起来试试。”陈大夫对叶老太说。   叶老太小心翼翼地用手撑着炕坐起来,她惊喜地说:“竟然一点都不疼了,您这手针灸的技艺可真厉害。”   陈大夫把针放回去,笑道:“都是老手艺了,但好些年没用确实有些生疏。”   “您别谦虚。”叶老太迫不及待地穿鞋下地活动身体,“说句不怕笑的话,我从没躺这么久,身子都僵了。”   “慢着些,千万别着急,累了就休息。”陈大夫又叮嘱她。   这次还没等叶老太回答,就有人进屋掀开帘子,是盼娣,她说:“晚饭烧好了,要不先吃饭吧。”   因为叶父一直没回来,所以叶老头拍板道:“别等他了,咱们直接吃。”   晚饭吃的饺子,分别是韭菜鸡蛋馅和白菜猪肉馅的,配上醋就很好吃,吃完饺子还有一盘山楂雪球当饭后甜点,更是消食健胃。   陈大夫见此很是惊喜,吃到一半问他们,“这山楂是从山上摘的吗?”   “是啊,您要是喜欢,明天装点回去给孩子甜甜嘴。”叶老太高兴地说。   “那就多谢你们了。”陈大夫一想到家里的小孙子很久没吃过甜甜的小食,便舍不得拒绝,他想着明日针灸的报酬少拿一些。   一直到他们吃完饭叶父都没回来,如此一来叶瑜心里便越发好奇,也不知道那张纸上到底写了些什么。   这种好奇导致叶瑜晚上稍微熬了会夜。   等他爹回来之后,连忙问道:“爹,南方的商队是真是假啊?”   叶父抹了把脸说:“应该是真的,他们不止通知了咱们村,好像附近还存活的村子都通知到了。”   他把纸递给叶瑜,“你看看,我觉得有些是咱们村需要的。”   叶瑜接过纸张后仔细打量起来,说是纸张,其实比较硬,更像请柬一些,纸面是凹凸不平的,右下角有花纹,他再三看过才发现是晨辉两个字。   里面罗列着许多名字,像是大米、布匹、盐、兽皮、各种牲畜之类的。   其他还好,其中最让叶瑜心动的是布匹,不知为何他们这里的棉麻产量不高,就更不用说蚕丝了,要真能换到布匹也不失为一件好事。   而且更重要的是这个商队能够给他们提供关于外界的情报,尤其是南方现在是什么样。   叶瑜问:“爹,你要去吗?”   叶父答道:“嗯,去看看。上面写的是三日后在沙地上开启集会,我们商量过,那处沙地应该就是原先村子集会的地方。”   “他们说如果我们有闲置的兽皮也可以带到集会上,他们可以用东西换。”   “那倒是可以去看看。”叶瑜想了想说:“到时带上我吧。”   然而叶父却没同意,“你最近够累了,好好在家里休息吧,要是真像陈大夫说的那样发展成大病就不好了。”   叶瑜早就把生病这事抛在了脑后,听叶父提起才想起来,但他不想放弃,便据理力争道:“我们得过去打听一下消息,虽然我并不想说,但事实如此,这事还是我跟绪哥儿更合适。”   “况且陈大夫也没说我一定会生病,只是有可能罢了,如今还没到冷的时候,天气尚还炎热,我倒是没感觉有哪里不舒服。”顶多就是容易疲乏。   叶父还是不同意,“那就让绪哥儿跟我一起,你留在家里。”   叶瑜嘴都说干了也没改变他爹的想法,只能暂且放弃,等明日再战。   他气呼呼的躺在炕上,难得热得满头是汗,把被子往边上一踹,瘫成个大字型,现在又闷又热,再加上木窗户又不通风,屋里沉闷得人喘不过气来。   烦躁了一会,突然有人敲门,他翻过身喊一句请进。   推门进来的是叶母,她手里端着一碗凉茶,将碗放在坐起身的叶瑜手里。   “怎么?还发愁呢?”   叶瑜摸着碗壁说:“还行,就是太热了,睡不着。”   碗壁凉沁沁的,凉茶是菊花茶,十分清热去火,他喝了一口然后长舒口气,只感觉全身上下都凉快了下来。   叶母等他喝完才开口:“就这么想去集会?”   叶瑜闻言点头道:“是啊,如今咱们的消息太过闭塞,从别人口述中知道的事情,总不如自己亲眼看过,毕竟俗话说得好,眼见为实,耳听为虚。”   “那就去吧,你爹那儿我来说。”叶母接过茶碗说。   “当真?”叶瑜顿时惊喜地跳起来。   “你娘什么时候骗过你。”叶母揉揉他的头,宠溺道:“赶紧睡觉吧。”   结果她话音才刚落,叶瑜突然蹦哒着下炕,她端着碗惊讶地问:“可还有事?”   叶瑜苦着脸说:“刚刚忘记刷过牙了,喝完茶还得再刷一次。”   叶母这才放下心来,瞥他一眼,纳闷道:“只是喝了茶,不必再刷牙吧,又不是吃了点心。”   “茶水又不是白水,还是得再刷一遍。”要是不刷,他怕是一夜都翻来覆去睡不着。   “行,那你去吧。”叶母也没阻止他,小小的习惯而已,无伤大雅。   第二日刚起身,叶海就准备赶驴车送陈大夫回家,驴车上放着五斤红薯,和一小包山楂雪球、一小罐山楂果酱。   叶老太说:“这是家里自己做的。”   陈大夫没推辞掉,只好收下,只是等叶海将他送到地方,要回来的时候,将一罐防晒药膏塞到叶海手里,让叶海帮着带给叶瑜。   等叶海离开,他解开草纸看了看。   “爷爷,这是什么?”陈大夫今年只有四岁的小孙儿嘴里塞着手指,盯着纸里颜色鲜艳的果子流口水。   “是山楂雪球。”陈大夫拿了三颗出来,“快去跟你哥哥姐姐们分一分。”   “好!”几个孩子吃着山楂雪球眼睛亮亮的。   陈大夫见此沉沉叹口气,如今这世道孩子们连糖都吃不上,能称得上是零嘴的,只有偶尔能摘到的野果。 第83章 商队   说回叶家村, 自从知道有集会开始,村里颇有些人心浮动的情况发生,毕竟他们这些年来几乎都老老实实待在村子里, 如今好不容易有件值得凑热闹的事, 不管是谁都想参与一下。   然而为安全计, 还是要人先去探探路,经过商量,最后决定由叶父这个村长带头,队伍里包括叶瑜、叶忠、叶周远、叶海、王树几人, 还有褚绪风、贾一和贾二。   让叶瑜没想到的是,岳师傅竟然也决定参加进来,她虽然算是叶家村的村民,但是几乎不怎么出头,存在感还没有她女儿强。   叶父沉吟半晌便同意她加入, 既然有岳师傅, 那么她手下的镖师自然也会跟着,因此最后出发去集会的名单上一共有十一人。   而当天下午又有两人风尘仆仆地赶过来,分别是邢小舅和赵二舅, 他们俩所在的村子也是附近除了叶家村以外, 唯二两个还存活的村子了。   其余的不是死得差不多了, 就是早早举村搬走,能在这里继续留下来的都是已经渐渐适应剧变环境的人。   他们三个村子都收到了集会的消息,然而叶瑜得知这件事后不由得皱起了眉头,那所谓的商队是怎么精准的把消息送过来的,毕竟这三个村子里除了叶家村比较显眼以外, 另外两个, 一个在深山老林, 一个又距离原先的黑河县城极为遥远,地处偏僻。   还有就是现在的黑河村,并没有人通知沈复集会的事,还是叶海送陈大夫回去的时候跟他提了一声。   为何那个商队知道他们三个村子却不知道黑河村。   但他这些疑惑暂时没有人能给他解答,看来只能自己去集会上找答案了。   叶瑜正在思考的时候,赵二舅他俩已经说明了来意,他们说:“我们三个村子不如一起过去,这样一来人多力量大,更安全些。”   叶父听到这话,很快就同意下来,“那咱们明日汇合?”   赵二舅点头道:“我们明日寅时正在你们村口汇合。”寅时正就是凌晨四点。   约定好时间之后,他们又聊起来要带什么去集会上。   邢小舅说:“我们村其他不多,就是兽皮多,所以准备带些多余的兽皮过去,还有些山货之类的,看能不能换到需要的东西。”   赵二舅也说:“我们村也差不多,虽然没有兽皮,但是养的鸡多,相应的鸡蛋也不少,想来应该能换到不少需要的东西。”   叶家村其实一样,只不过多了些独有的,类似盐和糖稀这样的东西,但这两种暂时都不能出手,因为太过稀有,万一引来贪心之人觊觎就麻烦了,他们真正能拿出来换的就是有些难得,却又没有那么珍惜的东西。   像是各种山货和果酱,腊肉腊鱼之类的,就连囤的那些羊毛线都能用来交易。   赵二舅两人都没留下吃饭,早早就起身回村了,要是现在不走的话,估计回去就很晚了,走夜路实在是不安全。   等他们离开之后,叶父又召集叶童生等人商谈了一会,这次商议的结果是他们明日不会带很多东西过去,毕竟是第一天,还是要以观察为主。   叶父最终决定只带一些羊毛衣和兽皮。   在他们商谈的过程里,时间缓缓流逝,等叶瑜再次抬头看向窗外的时候才恍然大悟,原来已经到晚上了。   他跟叶父一起回家,刚好赶上热乎乎的晚饭。   哦,其实也不是热乎乎的,晚上吃的是西红柿鸡蛋拌面,面在井水里浸泡过,是凉的,西红柿才刚冒出头,圆圆小小的,连皮带肉都是浅浅的粉色,吃起来水润至极,口感也沙沙的,跟鸡蛋炒在一起更是美味,只需要加一点盐和葱就够了。   叶瑜曾经吃过加糖的西红柿炒鸡蛋,讲道理味道也很不错,应该说西红柿鸡蛋怎么炒都不会太难吃。   拌好的西红柿鸡蛋面特别好吃,一盆面叫叶家人吃得干干净净。   等吃完饭一家子就各自开始洗漱睡觉,明天早上四点就得起床,要是不早点睡,第二天怕是会困得起不来床。   ——   他们出发的时候天刚微亮,一行人赶着几辆驴车在村口与另外两个村子的人汇合,坐在车上的叶瑜数了数,发现那两个村子各来了十人,再加上叶家村来的人就是三十一人,队伍极其庞大,因此他们走在路上称得上是浩浩荡荡,颇具安全感。   这一条路叶瑜已经很久没有走过了,原先踩出来的道已经长满野草藤蔓,几只驴的蹄子陷入草丛里,速度便越来越慢。   驴车上稍有些颠簸,戴着草帽的叶瑜将一颗杏干放在褚绪风手里,“你尝尝看,我自己晒的,味道还不错。”   褚绪风将其放在嘴里,酸甜偏硬的口感让他很是喜欢,“这是咱们之前去湖边摘的杏儿?”   “是啊,”叶瑜也拿出一块慢慢啃着,“教你做的山楂雪球好吃吗?”   褚绪风点点头道:“喜欢,很好吃,真没想到山楂除了做糖葫芦还能做成这么好吃的东西。”   “是吧。”叶瑜有些自豪地说:“跟我一起让你尝遍天下美食。”   褚绪风闻言露出一抹调侃的笑容,“那我就等着咱们宝哥儿了。”   就在他们俩闲聊的时候,另外一边赵二舅也在问他外甥叶海,“我倒是还没见过你媳妇,最近可有好消息传来?”   之前参加婚宴的是赵大舅。   叶海摸着头说:“我回头带盼娣去给你们拜年,至于孩子,估计是我俩缘分还没到。”   “你们才刚成亲,缘分没到也是正常。”赵二舅安慰道:“你二舅母也是两年后才有的你表兄。”   叶海倒不用安慰,他并不急着要孩子。   说到表兄,他便问一句,“表兄今日怎么没来?”   “你表兄最近身体有点不舒服,我就没让他来。”赵二舅有些忧虑地回答。   叶海闻言立刻追问:“严重吗?”   “倒是还好,就是一直发热,人也没精神,恹恹的,可能是前段时间累过头了。”赵二舅拍拍叶海的肩,“别担心,你表兄之前壮得跟头熊似的,估计很快就能好起来。”   大约过了两个时辰他们终于走到了目的地,那片沙地应该是被人收拾过,因为叶瑜能看到四周被砍伐掉的木头桩子,非常粗壮,他可以想象到这些树枣没砍断之前的是有多么茂盛。   沙地颇有些人声鼎沸的意思在,虽然人不算多,但是他们聊天的声音很响亮,吵吵嚷嚷的,很是热闹。   叶瑜眼尖,他跟褚绪风对视一眼,都明白了对方的意思,这个商队怕是很有实力,人人手中都拿着一把大刀,他甚至还看见两柄铁斧头,上面沾着不明的锈红色。   “哎,你们来得可真早,我们都还没收拾好呢。”   正在他们打量的时候,突然有个身材圆润,笑起来像是弥勒佛的中年男子迎过来。   “在下姓韩,是这个商队的副手。”他这样介绍自己。   互相介绍之后,韩副手领着他们进去,“可以先进来看看,我们商队从南方一路而来,货物不说是珍奇,但有些在这儿是难得一见的。”   路上有人跟他打招呼,由此能看出来这人在商队里的地位不低,也是,好歹是个副手呢。   “除了买东西,我们还收东西,像是山林里的兽皮,什么狐狸皮、貂皮、虎皮、熊皮我们都收,不过要是兔子皮就算了,毕竟南方也有兔子。”   叶父提出个问题,“怎么换?”   韩副手答道:“那就得看你们需要什么,比如需要大米,如果是一张白狐皮可以换十斤大米。”   叶瑜暗想,低了些。   叶父他们显然也是这样想的,因为赵二舅没忍住,问了一句,“只能换十斤大米?”   韩副手想了想,才恍然大悟道:“你们还不知道南方如今的情况吧?”   他叹口气接着说:“也怪我没先跟你们说清楚,前些年南方经历地龙翻身,紧接着又是暴雨洪水,把地都给冲垮了,根本种不了水稻,好不容易安稳下来,植被又开始疯长,随之而来的就是虫灾,那些虫子比人的拳头都大,又毒又是嗜血肉,一旦被它们盯上,人身体里内脏都能被掏空。”   “要不是有大夫发现它们厌恶如贯众、鹤草芽、雷丸等草药的味道,我们真不一定能活下来。”   叶瑜听着产生了疑惑,“我没记错的话,那几种草药是有毒的吧?”   韩副手看他一眼,赞同道:“你说的没错,是有毒,因此用它们制成的丹丸焚烧起来,产生的烟雾就可以把虫子驱赶走。”   “有办法阻挡毒虫后,我们就逐渐恢复正常的生活,开始耕种水稻,然而不知道是什么原因,水稻减产,辛苦一年也只能收获一百来斤的稻谷。”   叶父皱眉说:“我以为只有我们这边的粮食因为天气原因减产了。”   韩副手停在路边,点燃烟杆上的烟/草说:“怕是每个地方都是如此,我们商队之前经过的地方发生的天灾各不相同,唯有粮食减产这一点是相同的。”   “因为极冷或者极热有不少北方的人逃荒到南方,然而能活下来的是少数,有时候我真不知道是北方好还是南方好。”他的眼神在烟雾里显得异常朦胧。   一时之间在场众人竟无人说话。   还是他自己打破了沉默,“嗨,说这么多干嘛,好在现在生活已经稳定了下来,我们都能带着货物出来走商了。”   叶父也笑笑,配合地转移话题,“不知你们到底有何货物?”   韩副手灭掉烟杆,“那可太多了,我们甚至还能帮你们找来你们需要的东西,只是这代价就很昂贵了,或者你们直接说想要什么吧,我看看我们现在带着没。”   叶父他们对视一眼,赵二舅率先开口:“请问你们有布匹吗?”   看来他们的需求其实都差不多。   “有啊,可多了,有棉布有麻布,还有一种可顺滑的绸缎,尤其漂亮,我领你们去看看。”   韩副手领着他们继续往里走,直到一处木头搭的屋子前才停下脚步。   叶瑜走进去,入目便是各种布匹,颜色各异,都卷成圆柱形放在架子上。   “绸缎虽然贵些,但穿着舒服,滑溜溜的,你瞅我身上就穿着,是不是跟其他的不一样。”韩副手抱着一匹玫红色的绸缎说。   叶瑜问:“我能摸一摸吗?”   韩副手很快将一小块绸缎放在他手上,“摸这个,都是一样的。”   入手顺滑且凉薄,轻若无物,纺织的人确实有个好手艺。   他说:“要是你们有貂皮,一块完整的貂皮就能换这么一卷绸缎,拿回家足够做三四身衣裳。”   “南方也会冷吗?也需要皮子保暖?”叶瑜把绸缎递给他爹,紧接着又追问道。   韩副手回答:“可不是,冬天又潮又湿的,跟你们这边的干冷不一样,那种冷是浸到骨头缝里的,从里到外都是阴冷的,很是难受。”   叶父又问了问棉布和麻布怎么换,等心理有数后,问他:“你们会在这里待多久?”   “这可说不准,不过两三天应该是有的。”   从装有布匹的屋子里出来,他们三个村子便要分开了,叶父想去看看牲畜,赵二舅和邢小舅他们想换粮食。   韩副手叫来一个小伙带他们去,自己则是继续给叶父一行人领路。   他边走边说:“因为路途遥远,牲畜在路上死了不少,还活着的倒是都缓了过来,有家禽,像是鸡鸭鹅之类的,还有几只小猪崽。”   叶瑜听到这话眼前一亮,有猪好哇,虽说他曾经想过到山上抓野猪,劁了当家猪养,但是野猪得经过一代代饲养才能变得跟家猪一样长肉,如此一来不如直接买家猪。   同样是木头做的屋子,相比之下更简陋些,像是个棚子,里面有许多笼子,味道并不好闻,有很重的粪便的臭味。   鸡鸭鹅的品种不少,但叶瑜完全没看,因为他们村也有这样的家禽,山上还有野生的,根本不值得用东西换。   他的注意力全在那四只小猪崽上,粉粉白白的小小一只,就是不知道有没有得病的。 第84章 种子   小猪崽们挤在一起, 凑在食盆边吃东西,叶瑜打眼一瞧,盆里不是猪草, 而是麦麸和豆渣混合物, 他微微点头, 这样的饲料比单纯的猪草要有营养得多,喂养出来的猪也会更健康些。   韩副手单手举起一只猪崽说:“你们看都没劁过,还胖乎乎的,特别适合当种猪。而且这四只猪三公一母, 刚好配对,日后也易于繁衍。”   叶瑜想了想,问他:“这几只猪确定没生病吧?”   “当然,我们商队有自己的大夫,可以保证它们都是健康的。”韩副手笃定道。   其实如今的大夫跟兽医差不多, 既能给人看病也能给牲畜看病。   就连叶家村里的两位郝大夫也是如此, 叶瑜记得之前有一次他家几只羊生病了,病因不明,只是一直没胃口, 直到他们把郝大夫请来才知道原来羊也会中暑, 还跟人中暑的情况一模一样。   叶瑜又问了问四只猪的价格, 并不算便宜,四张狐狸皮或者一张貂皮或者两张银鼠皮换一只猪。   韩副手还开了个小玩笑,“你们要是有完整的熊皮或者老虎皮,就一张这屋里所有牲畜全都能换走,甚至还能带走几匹绸缎。”   熊皮和虎皮不只能够保暖, 更重要的是足够珍稀, 俗话说得好, 物以稀为贵,这两种皮子是身份的象征,叶瑜知道就算价格再贵,他们也能找到买家,因为不管什么时候,都会有特权阶级。   叶父跟叶忠仔细观察了四只猪,他俩都觉得没问题,因此他们很快就把放在驴车上的兽皮拿来进行交易,交易完成后韩副手还附赠了一个略大的笼子。   买完猪后,他们继续在韩副手的领路下逛圈,逛着逛着叶瑜突然想到件事,他急忙开口问道:“你们这儿有种子吗?”   “种子吗,”韩副手想了想回道:“还真有,我领你们去看看。”   种子都在干燥的地方保存着,不同的种子包在不同的草纸里,叶瑜瞧着种类还不少呢。   经过韩副手的介绍,叶瑜知道了这些种子分别是南瓜、葫芦、黄瓜、胡萝卜等蔬菜的种子,当他介绍到寒瓜种子的时候让叶瑜眼前一亮,所谓的寒瓜就是西瓜,这种水果叶瑜夏天常吃,几乎可以称得上一天吃完一个。   “有水稻种子吗?”叶瑜又问。   虽然他们村里收获的稻谷大部分都当成种子保存下来了,但要是能买到南方的种子,两种一起种,等收获时挑出来产量最好的继续留种,经过这样一番操作,他们这边水稻的产量总会越来越多。   “诶你别说,还真有。”韩副手在屋子里找了找,然后从架子上抱下来一个陶瓷罐。   叶瑜不太会辨别稻谷的好坏,然而叶父他们这样的老农是会的,他们将稻谷捏在手里,见其十分饱满,便点点头说:“是好种子。”   韩副手笑着说:“那当然,我们这里就没有坏种子。”   他们商议过后,将村里没有的种子的全都包圆了,尤其是寒瓜,叶瑜美滋滋地捏着纸包,等明年寒瓜种出来,就有得吃了,寒瓜的香甜味道他可是已经想了好几年。   除了寒瓜以外,还有一类种子叫叶瑜很是惊喜,那就是辣椒种子,他们这里的辣椒辣味不是很重,这么些年来他一直都很想念川地的红辣椒。   等这些东西都买完,他们就没什么想要的了,叶父本来想着早点回村,但因为另外两个村子还在犹豫,没确定要换什么,所以他们只好再等一会。   正好趁这时间吃一顿午饭,韩副手借给他们一个灶台,锅和碗筷都是自备,吃得也简单,就是烧开的羊奶茶配上奶豆腐,再加上人手一个烧饼。   叶瑜啃一口烧饼,有点凉,烧饼还是刚出锅脆脆的时候更好吃,不过凉的也别有一番滋味,只是没有芝麻,实在遗憾。   褚绪风盛一碗羊奶递给叶瑜,“慢点吃。”   “我没想到在这里能买到寒瓜种子,回头种下,夏天只要把寒瓜往井水里湃一下就非常解暑了。”叶瑜声音里带着高兴。   他喝一口羊奶继续说:“我还有点贪心,想种樱桃和荔枝。”   褚绪风闻言提议道:“不如让晨辉商队帮着找这两样种子。”这个商队的名字就叫晨辉。   叶瑜点点头,“吃完我就去说。”   不过还没等他去说呢,韩副手就过来了,他手里拿着一个盆。   “快尝尝我们那边的特产,别看它们瞧着不好看,但味道是极好的。”   一盆虫子,个个都有叶瑜手心那么大,看着白白胖胖的。   “这是柴虫,别看它是虫子,但只要经过煎炸,就酥脆爽口,干香味美。你们快尝尝看。”   叶瑜谢他一声,然后拿一条柴虫放进嘴里,柴虫体内富含蛋白质,煎炸过后就更明显。   韩副手笑着问:“味道如何?”   “好吃。”叶瑜吃完一条擦擦手,问道:“你们商队下次再来是什么时候?”   “不确定,这得看天气,要是天冷我们不会出来走商,你是有什么想要的吗?”   叶瑜暗赞他一句敏锐,然后回答:“我想要些少见的蔬菜和水果种子,像是樱桃或者荔枝之类的。”   韩副手听到这话思考了一会,“这倒是没问题,我先寻着,日后再来时给你们带过来。”   “行,那么一言为定。”叶瑜道。   叶父等他们聊完,才插话道:“不知韩副手你们是从哪里知道我们三个村子的?”   “哦,这事啊,我们来之前特地请了从你们这里去南方的流民画了一幅地图,他在地图上标明了剩余的村子,大点的就你们三个,也不知道还有没有小些的存活着。”韩副手叹口气说:“这世道难啊。”   叶父也跟着叹口气,“原来如此,不知我们能不能看一眼那张地图。”   “可以。”韩副手叫他手下将地图拿来。   叶瑜和褚绪风迫不及待地看过去,只见那是一张草黄色的地图,质地颇硬,上面的线条有些潦草,但能看出画的是哪里,比如那条黑线是柳河,旁边的两座村子就是叶家村和赵二舅所在的村子。   “我们请的人是个识文断字的,据说之前还是个秀才。”韩副手揣着手说。   叶瑜却从中听到了一个消息,他急忙开口问:“你们是不是还有其他地方的地图?”   韩副手答:“确实还有两幅。”   但他又说:“这些都是非卖品。”   叶瑜能理解地图的重要性,古时候有句话,说的是得到地图就相当于占领了某处,换到如今这种情况,地图便更重要几分,再怎么守着也不为过。   他本来以为只能遗憾放弃,然而韩副手却突然开口道:“如果你们能猎到一只棕熊,连皮带肉带骨头都换给我们,这三张地图倒是可以给你们复制一份。”   叶瑜跟褚绪风他们对视一眼,“我们先商量一下。”   “请。”韩副手笑眯眯地说。   地图固然重要,但是叶瑜认为他们村里人的安全更加重要,因此等韩副手离开后,他说:“要不算了吧。”   第一个提出的反对的竟然是叶忠,“不,还是得要地图,猎熊虽然难,但只要有准备,布置好陷阱就很有可能成功猎到。”   叶周远和叶海也赞同他的意见。   他们吵不出个所以然来,因此统一看向了叶父。   叶父此时眉头紧皱,迟疑了半晌才下定决心道:“上山铺陷阱试试看。”   叶瑜见此只能说:“咱们先回去好好计划一下。”   他们一直等到另外两个村子的人换好所需的东西,汇合后便跟韩副手告辞,一同离开了。   一路平安。   刚回到叶家村,叶父就问贾一,“路上没人跟着吧?”   他们这次换的东西不少,商队应该知道他们村是极其富裕的,说话说得好,不怕一万,就怕万一,因此还是得小心些。   贾一和贾二一路上都十分集中注意力,并没有发现有人跟着,便摇摇头。   叶父这才放下心来,开始召集村兵讨论上山猎熊的事宜。   而叶瑜没管他们的讨论,他将笼子里的四只猪崽抱出来,它们暂时会跟羊群养在一起。   负责喂羊的小孩们见状纷纷凑过来,他们热情的目光让四只猪崽躲在角落里瑟瑟发抖,因为时间比较晚了,叶瑜就没给它们单独准备猪食,让它们跟羊群们吃一样的东西,各色麦麸和豆渣,混入温水搅拌两下就是很有营养的猪食了。   旁边有小孩含着手指问:“猪崽长大后我们能吃肉了吗?”   叶瑜揉揉他的头,让他把手拿出来,“是啊,等咱们养殖成功,村里再不会缺猪肉吃。”   另一个小孩举起手说:“我知道我知道,猪肉可好吃了,剁碎了包饺子也好吃。”   “没错,那你们日后可得好好喂猪,它们吃的猪食都会长在身上,成为我们吃的猪肉。”叶瑜笑着说。   “好。”他们异口同声地应道。   等从牲畜棚子出来,叶瑜就回家了,他没参与猎熊的讨论,毕竟他对铺设陷阱可以说是一窍不通,参不参与都一样。   他要回家收拾买回来的种子,有些暂时种不了的得好好保存起来,等待来年温度适合的时候再种到院子里。   叶母跟在他身边看他动作,疑惑地问:“为何要分成两类。”   叶瑜指着左边一堆纸包说:“这些种子内部水分含量较低,需要放到干燥的地方保存。”   然后将指尖移到另外一堆纸包上,“这些则是刚好相反,要放在低温湿润通风的地方保存。”   前者可以在地窖里保存,后者放在井边比较合适。   叶母闻言感慨道:“没想到还有这么多讲究呢。”   叶瑜将所有种子都分好之后,直起身说:“是麻烦了点,但是心里有数就还好。”   这些种子严格来说属于全村,日后哪户人家要种,直接用积分兑换就好了。   ——   狩猎队进山猎熊时叶瑜倒是没跟着他们,因为确实不够安全,他跟着有可能会拖他们的后腿,也因此他整整一天心都是悬着的,生怕有坏消息传来,这颗悬着的心一直到傍晚狩猎队高高兴兴拖着猎物回村的时候才放下来。   叶瑜在村子后门注视着狩猎队从山上下来,人高马大的青壮年身后拖着木筏,上面捆着的全是猎物,其中最引人注目的是叶忠拖着的一只棕熊。   他昂首挺胸,一副自得的样子。   “这不是巧了嘛,这只棕熊就是之前伤了我的那只。”叶忠笑得开怀,“现在也算是报仇了。”   叶瑜疑惑地问他:“忠叔你是咋认出来的?”   “你瞧见这只熊脸上的伤口了没?这就是当时我留下的。”叶忠指着一道贯穿了半边脸的疤痕说。   原来如此,那还真是巧了。   另一边叶老太检查过叶海身上没伤,便说:“你们今日的收获倒是多。”   “可不止呢,”叶海喜滋滋地说:“你瞧,我们还逮到一群貂鼠,估计得有几十只。”   叶老太探头去看一眼,惊喜道:“哟,你们这找到貂鼠的窝了?”   “应该是。”叶海乐得咧开嘴角。   在他们说话的时候,叶瑜的眼睛一直没从已经死去的棕熊身上离开,那只棕熊体型非常巨大,即使已经死了,却依旧带给人极强的压迫感,从他身边经过带来一阵腥风。   也不知道这么大一只熊他们是怎么抓到的,甚至熊的致命伤口都是在头上,其余地方的皮毛极其完整。   这个疑惑最后还是叶老二为他解答的。   “我布置的陷阱还怪有用的,”叶老二给家里人比划着,“陷阱就是最简单的那种,在地上挖一个八米深的洞,再用棕熊喜欢的野生果子腐烂的味道将其引到陷阱附近,只要熊一脚踏空摔下去,我们就能将坚硬的砍刀从它脑袋上插进去。”   他喝杯凉茶继续说:“其实这个方法还是要看运气,因为熊不一定能被果子腐烂的味道吸引过来,就算吸引过来了,也不一定会掉进陷阱。”   “不过我们都没想到计划竟然实现的如此顺利,那只熊一闻到腐烂的味道就跟发了疯似的,直接冲着陷阱狂奔而去,甚至掉进陷阱之后就昏迷了,动也不动。我们后来想了想,那只熊的眼睛被叶忠之前划伤了,想来应该是有些看不清东西。”   就连狩猎队里受伤的人也不是被熊伤的,而是自己打猎时受的伤。   叶瑜听到这段描述时感觉他们好像有如神助般,顺利得不可思议。   “硝制熊皮用不上我们,只需要尽早送到晨辉商队就行,但是别的皮子就得我们自己动手才成。”叶父说。   叶老太闻言点点头,“趁着最近天气好,早点硝制完成也能早点省心。”   这时盼娣和桃花掀开门帘走进来,问道:“奶,今晚吃什么啊?”   叶老太还没说话呢,叶瑜就听见叶河兴奋的声音响起来,“吃烤肉!咱们都好久没吃狍子肉了。”   “吃啥吃,大晚上的也不怕积食。”叶老太白他一眼,然后吩咐盼娣她们说:“我记得家里水缸里还有一条鲢鱼,煮个鱼头豆腐汤,再把馒头热一热就够了。”   紧接着她对叶河说:“明天中午再给你烤狍子肉。”   叶河倒也不挑,既然没有烤肉吃,那鱼汤也不错。   鲢鱼和干菇、白豆腐、一颗西红柿一起炖,做好的汤不腥不柴,鱼头鲜嫩爽滑,别有一番滋味。   吃到一半,叶老大突然开口说:“再过几天就过年了,然而这外边的温度却比以前还要高,我担心明年可能会发生旱灾。”   叶老头喝汤的手一顿,叹口气,连说话的声音都低沉下来了,“不管怎样,咱们还是先做好最坏的准备吧。”   今年真的可以称得上是这么多年里气候最坏的一年,一年有十二个月,前六个月是极寒的天气,日日低至零下五十度,这让叶瑜惊讶极了,要知道就算是南极,那里的平均气温也只是零下二十五度罢了,而后六个月又是极度高温,最热的时候有六十度以上。   在这样极大的温差下,不少老人都没熬住,因此村子里陆陆续续办了许多场白事。   最让人无法理解的是,林子里的植被仿佛跟村里种的是两个不同的物种,林子里树木繁盛,各种蘑菇野果数量众多,而村子里种的粮食和蔬菜却因为极端的天气恹恹的,几乎可以说是减产了一半还要多。   叶海说:“幸好咱们村临近柳河,只要柳河不干涸,就不用太担心旱灾,而且靠山吃山,就算咱们不种地,靠着打猎也能活下来。”   不过要是柳河也断流了,那就代表着最坏的情况发生了,东海郡将彻底陷入干旱。   聊到这个话题家里气氛突然变得沉闷起来,他们都没再说话,在桌上安安静静吃饭,吃完饭后叶瑜本想练会字再睡,但没想到刚洗完澡他就打了个哈欠,猛烈的睡意汹涌而来。   他写一个字就得打两个哈欠,实在扛不住,便收手睡觉去了。   第二天叶瑜醒过来的时候天已经不早了,他揉揉眼睛起身洗漱,“怎么没来叫我?”   叶母闻言答道:“今天又没事,你起那么早干嘛,不如多睡会。你爹他们已经带着那只熊走了,要是没有意外,中午应该能回来。”   叶父他们果然是赶着饭点回来的。   “要不是绪哥儿得花时间临摹地图,我们还能更早回来。”   他把三张地图放在桌上,叶瑜挨个看了看,这三张分别画的是黑河县城附近,晨辉商队从南方到东海郡的总路线图,倒是最后一张让他眼神一凝,不由自主地拿起来仔细观看。   这一张是京城那边的地图,虽然大部分不甚清晰,但重要的地方都有所标注。   “对了,”这时叶父又开口道:“韩副手问我需不需要粗盐,被我用理由搪塞过去了,但我看他怕是不相信。”   自从他们村晒出盐之后,附近的两个村子基本都是从他们这儿换盐了。   叶瑜放下地图说:“没事,随便给他们个理由就行。” 第85章 婚事   三张地图被他们好生收起来, 放在村子里专门建造的存放纸质文本的屋子里,那里既干燥又清爽,非常适合保存东西。   接下来的日子过得波澜不惊, 很快就到了过年的时候。   因为今年的日子除了外界天气以外, 总体算得上是平静, 所以过年时大家伙算是过了个好年,基本家家户户桌上都有荤腥,而叶瑜家还额外做了一条清蒸鱼,寓意年年有余。   翻过了年来就是大年初一, 今天是叶瑜十三岁的生辰,他有时候不禁会感慨时间过得真快,好像一眨眼的功夫就从垂髫小儿长成了少年人。   长寿面和红鸡蛋自然必不可少,叶老太给他做了十三个红鸡蛋,叶瑜亲手将鸡蛋剥了壳, 正好家里长辈一人一颗。   而生辰礼不算贵重, 但都很精心,伯母们缝制的衣裳足够他穿上一年。   自从他生日过后,好消息便接踵而至。   首先是叶海媳妇盼娣在一次吃羊肉时干呕出声, 请来的郝大夫诊出了两个月的喜脉, 这让全家人都很高兴, 这个孩子是叶家下一代第一个孩子。   然后是桃花与荷花的亲事,她俩都称得上是大姑娘了,现在成亲已经算是村里很晚的,跟她们年纪相仿的姑娘一般在十六七岁时便成亲了,但他们家姑娘一向成亲晚, 像是叶小姑, 就是十八岁才嫁给秦姑父。   桃花说的对象是叶河的师兄唐有言, 他父母双亡,从小是由武师傅养大的,因此说亲时就由武师傅出面,他俩算得上是亲上加亲。   武师傅说:“等有言成亲,他们小两口可以搬出去单独生活。”   毕竟他还有别的徒弟呢,又没有血缘关系,几个徒弟成亲之后还是搬出去住为好。   “至于房子,只要批了地很快就能建好。”   叶大嫂闻言沉吟半晌,“要不先建房子吧,他俩日后直接在新房成亲,也不用搬来搬去的折腾人。”   武师傅只是考虑了一会,便点头道:“确实如此。”   两家很快达成一致。   桃花的亲事说定之后,就轮到荷花了,她的亲事倒颇有些出乎意料,原本叶老二和叶二嫂想的是荷花性情柔和,将她嫁回叶二嫂娘家村子是个不错的选择,他俩都已经托邢小舅开始寻找适合的人家了,然而叶家村里却有人托叶童生的媳妇赵氏替他说亲。   那人就是王树,他比荷花大两岁,自从他娘在地震时去世,他爹伤了胳膊难使劲之后,他就一下子成熟起来,跟在叶童生身边帮着处理村里文书,这些年来颇受尊敬,因此到年纪后有不少媒婆到他家提亲,然而都被他爹给拒绝了,所有人都不知道原因,直到今日他们才恍然大悟,原来他是在等荷花啊。   叶二嫂越想越觉得王树是个好孩子,跟荷花也是极其相配的,她乐呵呵地说:“荷花留在村里是件好事,万一有事我们也能给她做主。”   叶老二也点头,“我跟树哥儿常见,他的脾性我都了解,是个温和的。”   倒是叶老太问了荷花的意见,她见荷花脸颊羞红,但并没有不同意,便欣慰地说:“如此就好。”   她们俩的婚事很快就确定下来,然而让叶瑜没想到的是,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最近村民们过得平静,村里竟然有四五对新人说亲成功。   叶瑜见此不由得提议索性就办个集体婚礼吧,正好全村能够一起热闹一下,食物由集体出,再找人算个合适的时间。   他的主意刚提出来就得到了全村人的赞同,其实他们主要是想找个机会热闹一下,已经压抑了这么久,要是能放松一下说不准也是件好事。   时间定在三月十四,这是个宜嫁娶的好日子。   当天一早全村都动起来了,纷纷在家里烧火做菜,尤其是成亲的那几家,把家里的好东西都拿了出来,叶老太带着媳妇们从早忙到晚,整了许多道大菜出来。   铁锅炖大鱼、铁锅炖大鹅、小鸡炖蘑菇、杀猪菜、酱大骨、猪肉炖粉条、排骨炖豆角…   一道道大菜被放在村民们从自家带来的桌子上,空地正中间还摆着一个类似烧烤架的东西,上面有一只全羊正在烤着,焦香的味道渐渐传出来,为了这场婚事,他们村也算是出了血,换来的羊还能再养养呢,结果现在就宰杀了两只,剩下的则是从山上捕猎来的狍子和马鹿。   主食是杂面馒头和红薯土豆,在火上稍微一烤就很是香甜。   村民们先是去看了嫁妆,在看到桃花和荷花的嫁妆时,叶栓凑到叶瑜身边,小声说:“桃花姐和荷花姐的嫁妆好多啊。”   叶栓的话也是村里其他人想感慨的。   确实多,桃花和荷花的爹娘都宠她们,家里院子从小种到大的两棵红松木都被砍下来做了家具,再加上从山上砍的好木头,直接把小两口日后睡觉的屋里家具安排得明明白白。   除此之外还有前段时间换的好几匹棉布绸缎,叶老太一视同仁添妆的银镯和银簪,和叶父叶母给两人的添妆,两个人都一样,都是纯金的项圈,样式虽老旧,但都是足金,俗话说得好,盛世古董,乱世黄金,不管世道怎么变,黄金的价值就摆在那儿,顶多是贬值。   家里亲戚也都给了添妆,像是叶小姑就一人添了一个梳妆台。   至于她们俩各自父母给的嫁妆,最基础的都一样,包括针线盒、喜盆喜梳、剪刀算盘在内,但是贵重些的却有所不同,叶老大夫妻俩陪嫁了一套青瓷碗具,技艺很精湛,是当初在县城买的,一直留着,叶老二夫妻俩陪嫁的则是一套书籍,这是他们拜托叶瑜抄写的。   晒过妆,村里气氛便更加热闹起来。   鼎沸的人声一直到天色暗下来,穿着喜庆的媒婆便拉长声音喊:「吉时到」的时候,才稍微停歇。   五对新人在她的指挥下一拜天地,二拜高堂,紧接着夫妻对拜,这就算是礼成了,之后再等他们换上新衣过来参与集会即可。   这个流程其实有些不伦不类,然而叶瑜却觉得只要有心,婚礼流程什么的只是锦上添花,意思一下也就行了。   叶瑜跟褚绪风坐在一起,吃到一半,褚绪风开始帮他烤肉,切成小块的羊肉被烤得流油,上面撒着盐和辣椒粉,闻着很香。   “想什么呢?”褚绪风把手里烤好的羊肉递给他。   “我在想村里要开始忙起来了,”叶瑜吹吹羊肉串,用嘴捋下一个,含糊地说:“好烫。”   “小心些。”褚绪风无奈地递给他一杯水。   “吃烤肉不就是吃一个热辣滚烫吗。”叶瑜呼着气把肉咽下去,喝口水继续说:“围墙得外扩,并且加高,村子里还得多修建个集议的地方,总不能一直在祠堂打扰祖宗,还有学堂,叶童生那儿位置不大,村里所有孩子去识字就有些施展不开。”   “我还在想要不要直接把外边那座湖扩进来,但要是真扩进来,那村子范围就变得极大,村兵巡逻时就很麻烦,难免会有照顾不到的地方。”   褚绪风一直在仔细地听着叶瑜说话,等他停下来,才一针见血地说:“说到底还是人不够。”   “是啊。”叶瑜沉沉叹口气。   “不过扩建一事确实要提上日程了。”褚绪风问他:“村子准备大规模收人吗?”   这就涉及到村子的规划了,如果只想安安稳稳的过下去,那就不能轻易放开收人的口子,如果想扩大规模,就得增加人口。   然而叶瑜却摇摇头回答:“暂时没有定论。”   村里持这两种观点的村民一半一半吧,经过好几次集议都没确定下来。   褚绪风想了想说:“还是先扩建吧,其他的可以再等等。”   他俩正在聊天的时候,旁边突然爆发出剧烈的起哄声,叶瑜闻言好奇地看过去,只见叶河手里端着一个碗,满脸通红地说:“不就是喝酒吗?跟谁不会似的。”   说完他就把碗里的酒一口闷了,结果被呛得直咳嗽。   “这是怎么了?”叶瑜纳闷地问叶敬。   “喏,”叶敬朝着那边努努嘴,“岳师傅的女儿。”   一说到这,叶瑜就懂了,岳师傅的女儿岳灵在村里极受欢迎,喜欢她的人可不少,纵然叶老二夫妻俩跟岳师傅已经有了默契,两家会结为儿女亲家,但村子里年纪相仿的男孩可不懂那么多,不管她怎么拒绝,向她献殷勤的人一直不少。   这次估计也是这个原因。   但跟之前不太一样的是,这次岳灵伸手夺过叶河手里的碗,插腰说:“我才不喜欢喝酒的人。”   叶河闻言立刻松手,笑呵呵地说:“那我不喝了。”   叶瑜看到这里不禁摇了摇头,凑到褚绪风身边说:“我哥这是被吃定了。”   褚绪风听到这话也是微微一笑,又离他近了些,“是啊。”   叶瑜一抬头就能看见褚绪风微微凸起的喉结,鼻尖又萦绕着一股淡淡的檀香味,他不自在的往回缩了缩。   “宝哥儿,你不舒服吗?脸怎么这么红?”叶敬刚转过身就看到他红透了的双颊,立刻连声问道。   “没事没事,这火烤得我有点热。”叶瑜连忙解释道,他的手在桌子上摸索两下,在摸到蒲扇后就开始煽风。   “哦。”叶敬却是欲言又止,那蒲扇刚煽过烤全羊,上面都是膻味,也不知道宝哥儿是怎么忍受下来的,难不成真是太热了?   叶瑜一直等到叶敬转回去这才一把将蒲扇扔到桌上,迫不及待地把身上系的荷包放到鼻尖嗅嗅。   褚绪风此时正笑眯眯地望着他,叶瑜瞪他一眼,“看什么看。”   “当然是看你好看。”褚绪风道。   叶瑜闻言拍拍他的胳膊,“你最好看。” 第86章 分家   不过也没有时间让他继小◎   桃花和荷花成亲之后, 叶瑜在家里颇有些不习惯,总觉得少了点什么。   不过也没有时间让他继续惆怅,因为村里人刚过完年就开始修建各种公用建筑, 首先是集议的地方, 选址在村子正中间, 跟瓦舍和学堂在一处,呈等腰三角形,上面的尖角是集议堂,左边是瓦舍, 也就是村里玩乐的地方,右边是学堂。   为了确保建筑的质量,叶瑜在水泥作坊旁边又建了一个圆窑,亦称馒头窑,因其形似馒头而得名, 烧成之后的温度可达一千三百度。   以煤为炉料, 点火后火焰自窑顶倒向窑底,烟气从烟囱排出。   窑建好就可以开始制作青砖了,青砖是由粘土加水调和之后, 在木质的砖胚里挤压成型, 然后放进馒头窑里烧制而成的, 烧成的砖块自然冷却便是红砖,经水冷却便是青砖。   青砖跟红砖比起来硬度更高,不易变形,抗冻抗氧耐磨损,只是更麻烦一些, 但叶家村的人什么都怕, 就是不怕麻烦, 因此很快就烧制出一批青砖来。   叶周远在馒头窑这里熬得双眼通红,开窑后捧着青砖激动的连声道好。   他感慨道:“真没想到咱们村竟也能烧制出青砖来。”   叶瑜把一块青砖往地上一摔,见没有出现裂纹这才微微点头,应该是制作成功了,说起来也不知为何,他想做的东西竟然都是一次成功。   “这个馒头窑日后还可以烧制瓷器和陶器,用处还有很多。”   叶周远闻言眼前一亮,“那可真是件好事。”   烧完青砖,坡上的水泥作坊也开始昼夜不停地运作起来,烟管里冒出来的烟在夕阳的余晖中好似一场雾。   叶瑜担心过污染问题,但是他暂时也没什么好的办法,只能叮嘱制作水泥的村民要把废料收好,等下次制作水泥时再把这些废料当成原料,就可以形成一个循环。   说起来他有时候会后悔把水泥制作出来,这种工艺会导致很严重的环境污染,但仔细想一想,现在他们制作出来的水泥其实严格来说称不上是真正的水泥,只能说是挂着水泥名字的简陋粘土,因此造成的污染远没有现代那么严重,环境自身的代谢就足够缓解。   青砖砌筑成墙,由水泥勾缝,这项工程量极大,因此建筑都建造好之后时间已经过去了两个月,这还是在全村人都没放松,一天都没休息的情况下才勉强完成的。   叶瑜和褚绪风去参观了建造好的三个建筑,集议堂占地面积最大,足够容纳全村人坐在里面,椅子是按照叶瑜画的图制作的,秦家三代人带着村里的青壮年忙了许久才做好,是非常简单的那种长凳,一条凳子能坐五个人,每张凳子前还有一个方桌,这些东西占满了半个集议堂。   正前方是个台阶,有点类似于现代讲台,只不过跟下边一样,同样摆着几张椅子和木桌,这是给叶父他们准备的。   四周装饰尤为简单,只有墙上挂着的几张皮子显露出几分凶悍气来,说到这皮子倒还真有件趣事,原本叶父没想弄什么装饰的,只不过后来叶忠他们抗议,便挂了几张完整的皮子上去。   而瓦舍和学堂形制相仿,前者有个巨大的空间,就像是现代的礼堂一样,平常时候村里小孩可以在里面玩乐,叶瑜特地用羊皮做了两个足球给他们当玩具玩,还把足球的规则教给他们,比起蹴鞠来说,踢足球更方便快捷,因此这项运动不管是男孩还是女孩都很喜欢,他们经常喂完牲畜就到瓦舍里踢球玩,倒是狠狠消耗了一番精力。   有时候村里青壮年没事做的时候,也会借用场地打一场比赛,每当这时就会有很多围观的村民,为他们加油打气。   到后来足球比赛逐渐成为他们村的一项传统,通常半个月就会举行一次,赢者会得到积分作为奖励。   至于学堂暂时只开放了两间教室,六到十岁在一间,十到十四岁在另外一间,十四岁以上的就不再是孩童了,已经成年,可以成亲了。   叶瑜虽然只有十三岁,但是他的学识已经得到叶童生的肯定,算是毕业了,甚至偶尔还可以帮着叶童生教学生们识字。   学堂里除了这两间教室以外,还有一间装满了各种书籍的读书室,里面珍惜点的书籍都是手抄的,贡献者包括叶童生、叶瑜、褚绪风、武师傅和岳师傅在内。   叶瑜和褚绪风全部转过一圈,两人都对这些建筑极为满意,每间屋子里都有火炕,面积大的像是集议堂甚至在四个角都砌了火炕,能保证天冷之后的温度。   叶瑜觉得他们村现在其实已经有了城市的雏形,只是面积还太小。   他出门之后,脚踩在连接着这三个建筑的小路上,是青砖和水泥铺就的小道,就算下过一场雨,地面上都不会出现泥泞的情况,比村子里其他泥土地要好得多。   褚绪风说:“我记得你说过要把村里地上全部涂上一层水泥。”   叶瑜想了想说:“之前是这么想的,但是现在我的想法改了,只要常用的小道上铺上青砖即可。”   说完他又感慨一句,“这可是个大工程,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完成。”   褚绪风闻言拍了下他的肩,“别着急,事是做不完的。”   ——   修建完集体建筑,村民们又开始加固或者扩建自己家的房子,尤其是桃花两口子,原先修建的房子有些简陋,因此两人便请了亲朋好友师兄弟帮忙,她俩的房子在村里比较偏的地方,距离围墙很近,一伙人修建了半个月才算修好。   这栋房子是典型的坐北朝南,东西排列三个屋子,东屋和西屋之间是一处连接的小屋子,这里一分为二,一边待客一边是灶房,烧起来的火灶刚好可以给东屋西屋的火炕供暖。   桃花两口子住在东屋,西屋暂时用作储物间,等日后有了孩子,孩子就可以住到西屋里。   院子围着低矮的围墙,里面有一块菜地和养牲畜的棚窝。   其实叶瑜家的房子形制颇有些古怪,跟村里主流的样式不一样,像桃花那样的房子才算是主流,但他们家人多,住起来舒服也就行了。   等忙完这些事,叶家人终于能好好休息一下。   不过还没休息多久呢,叶老头又召集全家说事,这次是关于分家的。   家里基本都不同意,叶老大和叶老二秉承「父母在不分异」的想法,是最反对的两个人。   “分啥家啊,咱们现在不是好好的?”叶老大皱眉说。   “可不是,家里房子够住,都和和美美的,也没什么摩擦。”叶老二也说。   叶瑜看到叶二嫂在叶老二说这话时,脸上露出了欲言又止的神情。   果然男人还是粗心,叶瑜暗道,家里其实起过几次摩擦,大多是盼娣和杏花,盼娣自从有孕后就很紧张,不怎么愿意干活,荷花和杏花便帮着她做了很多活,帮忙干活倒不是什么大事,然而帮得多却没得一句感谢的话就很值得让人嘀咕了。   叶瑜大概能明白盼娣的心理,大概还是被原生家庭潜移默化地影响了,不过能理解归能理解,叶二嫂她们该生闷气的时候还是会生闷气。   叶老太将众人的脸色都收入眼中,不由得在心里叹口气,然后说:“趁着我们两个老骨头还在,先把家分了吧。”都是亲骨肉,再不分家怕是要闹到老死不相往来的程度了。   叶老头抽着旱烟说:“我俩已经决定了,你们不必再劝。”   如果说叶老太决定的事还能劝动,那么叶老头做下的决定就没人能改变。   因此叶家人也只能接受了,他们开始商量分家的详细事宜,首先是田产,之前他们有过约定,后来买来的三十亩地有一半是叶父的,剩下十五亩再对半分开,分给叶老大和叶老二,这一点是没人有意见的,人人都同意。   叶老头分完这些地,又说:“家里的三十五亩地我们俩要自留五亩,剩下的三十亩中十八亩给老大,老二和老三各分六亩。”   “这五亩地种我俩的口粮,你们每年再给我们几十斤粮食就够了。”   叶老大不赞同地说:“不行,您们该享福了,怎么能继续劳累。”   叶老头把旱烟杆在炕边磕了磕,“我俩现在有手有脚的,等彻底干不动了,你不想养我们都不行。”   他继续说:“家里的银钱虽然现在已经没什么用处,但老大也拿六成,剩下的由你俩平分。地窖里的囤粮和存货也按照这样的方式进行分配。积分就不用再分,都是归属个人的。”   “还有家里的牲畜,一共六只羊,十二只鸡,十只鸭,你们有什么建议吗?”   听到这个问题,叶瑜想了想说:“羊是三公三母,刚好一家一对,鸡鸭的话也一家分一对公母吧,剩下的爷奶继续养着。”   这样一来,爷奶手头有粮食也有肉,未来吃什么就可以自己做主,虽然叶瑜肯定他娘做饭时会让他送一份给爷奶,但就怕有万一。   其他人都没意见,只有盼娣想说话,却被叶大嫂捏住了胳膊,只能不情不愿地闭上嘴。   叶老头接着又说:“至于家里这栋房子你们是想砌一堵墙分隔开各自居住,还是都留给大房,让他们用粮食换。”   叶父和叶母闻言对视一眼,然后又看了眼叶瑜,三人很快确定他们的想法一致,都想把自家住的屋子换出去,然后在村里重新修建一栋合心意的房子。   因此叶父率先开口道:“我们想出去住。”   倒是叶老二夫妻俩听到他们的话,小声商量了几句,最后做出了跟他们相反的决定,“我们留在家里。”   叶老头听完他们的话应了一声,然后问:“那老三家的屋子你们要换不?”   叶老大还没来得及说话,叶老二就连声道:“我们要换一间。”他们家敬哥儿再过不久要娶亲了,眼瞅着要有下一代,得再准备一间屋子,而老三家的屋子都是极好的,住起来也舒服。   “我们也要。”盼娣迫不及待地说。   听到她的话,叶大嫂叹口气,然后才点点头道:“要一间。”   这时叶母说:“先说好,我们建好房子前得在这边再住一段时间。”   “没事,你们放心住,我们不急。”   最后他们约定用粮食换屋子,叶父他们什么时候搬走,什么时候再给粮食。   这些贵重些的东西分完,就轮到家里的鸡零狗碎,各家屋子里的东西自然归各家,倒是一些公用的东西很难分,像是只有一个的铁锅,零散的瓶瓶罐罐和碗筷。   叶瑜听过一句话,破家值万贯,那些针头线脑的看着不起眼,但重新置备就很是麻烦。   不过再难,也总有分好的时候,家里财产全都分好之后,所有人在叶童生那里留下一份按了手印的协议书,分家就算是完成了。   叶母将协议书小心地收起来,问叶父道:“咱们去哪儿修建房子?”   叶父则是问叶瑜,“宝哥儿你说呢?”   叶瑜仔细思考半晌,这才回答:“院子得宽阔点,还得能挖井,井水比河水更适合入口,”   “好,就照着这样的要求找,村里空余的地方还不少。”叶父说,他作为村长,一点小小的特权还是有的。   叶瑜点头应是。   在没搬出去之前,叶家人还是在一起吃饭干活,只是杏花再也不帮盼娣干活,其实盼娣要干的也都是些轻省的活,像是洗他们两口子自己的衣服,而且叶海要是在家的话也会帮忙,但最近村里确实忙,他回家之后一般就累得不轻,有时候连饭都不吃,躺炕上就睡着了。   分家之后严格来时就是隔房的嫂嫂和小姑子,杏花不帮忙也实属正常。   叶大嫂曾经跟叶母说过,等盼娣把孩子生下来,得好好教一教她,要不然河哥儿媳妇嫁过来之后,她要是还像这样,家里怕是会闹得鸡犬不宁。 第87章 寒瓜   叶瑜从分完家之后就在村里四处闲逛, 准备找个适合的地方建房子,他跟褚绪风走遍了全村,最后挑了个比较亮敞的地方。   定好地方, 就可以开始建房了, 叶瑜这次下定决心要建一个可以住上一辈子的房子, 因此他跟褚绪风凑在一起画了一张房子的结构图。   “我记得从书上看过只要在地板下铺设火道,天冷时屋外烧炭而来的热量便会通过火道传导到室内,青砖渐渐发热,这样一来室内足尖所到的地方就能感觉到暖意, 而火炕只有炕床所在之处是热的,并且只要不开火烧饭,炕床也不会热。”叶瑜坐在褚绪风的书房里,边画图边给他解释道。   褚绪风明显是听懂了,他想了想就一针见血地问:“在哪儿烧炭?”   叶瑜道:“在屋外挖一个一米多深的坑洞作为灶口即可, 用不上的时候可以用木板覆盖住。”   这其实是个非常值得尝试的东西, 成功率也很高。   因此褚绪风点头道:“可以试试。”   他俩得到叶父的同意之后,就请了村里的青壮年帮忙建房子,他们要做的第一件事是抄平放线, 就是确定地面平整, 要在同一水平线上。   紧接着开始打地基, 这时候叶老大和叶老二都来帮忙了,叶瑜想打比较结实的砌体地基,砌体主要是由砖石制成,因而他们花费的时间比较长。   叶瑜看一眼结构图又看一眼地基,然后指挥道:“在边上再挖出两个坑洞。”这两个坑洞未来是炉腔和出烟口。   叶忠爽快地应道:“马上。”   挖了一会, 他问:“是这样吗?”   叶瑜仔细看了看, 然后右手一挥, “再深一点。”   他们一问一答之下,两个深坑逐渐出现雏形。   这时已经到了中午吃饭的时候,叶母早就做好饭了,她连忙招呼过来帮忙的人留下吃饭。   还没等他们拒绝,叶母便把一锅大杂烩端了过来,大杂烩就是把家里剩余的菜和肉放在一锅里炖,味道不好不坏,反正能吃就是了,再配上杂面馒头就能填饱肚子。   吃完饭叶瑜本想让他们回家睡一会,等下午再来,但叶忠他们说自己没有中午睡觉的习惯,一定要继续干活。   最后还是叶母瞪他们一眼,“这天太热,顶着这么大的太阳干活,就算你们不怕中暑,我害怕阿瑜中暑呢,赶紧回去休息一会。”   自从叶瑜长大后,他父母基本不会在外边再喊他的小名。   叶母的话叶忠他们倒是听从,很快就三三两两勾肩搭背地提着工具回家去了。   叶瑜趁这段时间,回叶家煮了一锅绿豆汤,煮好后倒进竹筒,将其放在井水里湃到下午开工的时候,他刚带过去,消暑解渴的绿豆汤得到了叶忠他们一致的好评。   喝完绿豆汤,他们就开始挖火道,先挖出一个主烟道,然后与其垂直的宽度较小的就是支烟道,这些烟道的分布犹如蜈蚣一般,因而又被称为「蜈蚣道」。   叶忠边干活边感慨道:“可真麻烦。”   “是有点麻烦,但真正做成之后,会觉得很值得。”叶瑜顶着草帽说。   “那我可就等着看效果到底如何了。”他说。   主烟道的盖板是砖石,支烟道的盖板是扣瓦,两个盖板之上又有架空铺设的地面砖,说起来是件麻烦事,但只要明白了,就很简单易懂。   接下来再没人说话,都在专心按照叶瑜的指挥干活。   叶瑜指挥着声音便有些哑了,他捂着嘴轻轻咳嗽两声,然后喝一口绿豆汤润润嗓子,褚绪风见状立刻接过他手里的图纸,替他指挥起来。   “你去树荫下休息一会,剩下的我来。”   叶瑜没逞强,他抱着竹筒往树荫下走,一口气喝完了绿豆汤,这才缓缓喘口气放松下来,把背靠在树干上。   风把褚绪风的声音断断续续送过来。   “在各个烟道之间的夯土层上面立多个砖砌支墩…上面搭着青砖,缝隙用灰浆抹严实…”灰浆就是生石灰和熟糯米磨成浆之后的混合物。   叶瑜靠在树干上想起这样做的优点,一来热量可以在烟道之间流通,是地砖均匀受热,二来烟道里的烟灰不会飘到屋子里,而是从出烟口排出。   想着想着他捂着嘴打个哈欠,有点困了。   叶母看见之后便对他说:“你回家睡觉吧,这有我跟绪哥儿守着呢。”   “好。”叶瑜应一声。   睡过一觉,他的精力便回来了不少,第二日继续到新房那边监工,不过这次监工的人就不止他一个了,而是跟他爹娘和褚绪风几人一起轮换。   又因为新房子的结构图画得好,所以五天后烟道便铺设完成了,这时要做的事就是等烟道冷却后进行烧炭实验。   实验时是个阳光明媚的好天气,叶瑜下到炉腔里,十分忐忑地把炭点燃,也不知道这种类似于清朝紫禁城的地暖到底能不能成功,其实他心里是有八分把握的,但怕就怕遇上剩下那二分。   好在没过多久,另一侧的出烟口就有烟雾冒出,叶瑜见此不由得露出一抹微笑,成功了。   他从炉腔里爬出来,高兴地说:“可算是功夫不负有心人。”   褚绪风调侃道:“这可有我一份功劳,回头等房子建好,记得给我留一个屋子。”   叶瑜露出笑意,应道:“当然有你的屋子。不管是什么时候,我家里都有你住的地方。”   等确定了青砖十分坚固之后,他们就可以开始搭墙了,在缝隙里添入灰浆,随着一块块青砖固定在合适的地方,房子初步的构造便逐渐成型。   房梁用的是圆直且光滑的梁木,是叶父专门托人从山上砍的,有了房梁,房顶也很快就做好了,棕黑色瓦片中间高两边低,这样一来雨和雪会从瓦片上滑下,不用再费心上去铲雪。   在叶瑜画的图里,他们新家坐北朝南,正中间是待客的堂屋,东西两边各有两间住人的屋子,前院有灶房、柴房、杂物间、茅厕和浴室,后院面积要比前院大一倍,起了一块菜地,围着菜地的栅栏上爬着葡萄藤,牲畜住的土屋也有,地下还挖了一个较大的地窖。   房子才刚建好,他们就将一棵柿子树一棵枣树移植到前院,两棵杏树移植到后院,等到这几棵树开始结果子,院子里的风景应该会很好看。   新房需要通风,所以叶瑜一家终于可以搬家的时候,已经到八月初了,距离中秋节也只剩十几天,这段时间里他们村的田地可以算是颗粒无收,逼得村里人不得不进山打猎以维持生活。   他们这边整整八个月都没下过雨,柳河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干涸着,有些浅滩已经裸露出河床,好在暂时并没有什么用水危机,只不过叶父也召集了村里人开会,让他们省着点用水,因为还不知道什么时候会下第一场雨。   烈日炎炎下田里的作物被晒得弯腰,甚至泥土都裂开了纹路,村里老把式常常到田里捏一把土,然后沉沉叹气,嘴里呢喃着“老天不做人。”   前些年吃不完囤起来的粮食倒是救了命,家家户户手里都有些余粮,省着点吃至少不会饿死人。   因此叶瑜一家搬家的时候就没设宴,反而是村里其他人家联合起来送了些针头线脑之类的,叶瑜想着再过几天就是中秋节,到时做些月饼当回礼。   刚搬进新家,叶瑜就领着褚绪风参观了自己的屋子,说是一间其实中间有墙相隔,相当于是两间,大点的那间是睡觉的寝室,小点的那间放着书架和书桌,书桌上有笔墨纸砚,是书房。   叶瑜住在堂屋东边的第一间屋子里,他边上就是留给褚绪风的屋子,两间屋的构造基本相同,区别只是装饰不一样。   至于他爹娘则住在堂屋西边的屋子里,西边剩下的一间用来待客。   每间住人的屋子地面都铺满了青砖,如此一来打扫卫生时也方便,只需要用扫帚一扫便可。   院子里几棵果树才刚移植过来,虽然他们伺候的精心,但因为水土不服,依旧是恹恹的,而且树枝上没有果子,只有泛黄的枝叶,时不时落在地上,也不知道到底能不能养得活。   倒是缠绕在篱笆上的山葡萄长得旺盛,已经结出了满满登登的绿色果实,每个只有叶瑜小拇指那般大,距离真正成熟还有一段时间。   菜地上前几个月种的蔬菜已经长成了一大半,其中像白菜、冬瓜、黄瓜一类常见的菜自然必不可少,甚至先前从商队换来的种子叶瑜也种了几样,如今辣椒和西红柿长势喜人,葫芦苗跟山葡萄共享篱笆,已经长出了青嫩的葫芦,这时候摘下来跟鸡蛋一起炒,就十分美味,就着这道菜叶瑜能吃一碗饭。   边角处还有几颗寒瓜藏在叶子里,叶瑜每天都得去看一遍,心心念念它快些长成,今日也不例外,他领着褚绪风参观过一遍房子,就往后院菜地跑,不顾形象地蹲下拍拍寒瓜。   听着拍击发出的声音,有些遗憾地说:“今年长势不太好,应该不怎么甜。”   褚绪风疑惑地问:“拍一拍就能知道长势如何?”   叶瑜兴致勃勃地教他,“总算有你不知道的事了,来我教你,你先拍一拍寒瓜。”   褚绪风按照他说的做。   叶瑜问:“有没有听到「当当」的脆响声?”   等褚绪风点头的时候,他才继续说:“如果听到的是沉闷的「砰砰」声就代表寒瓜已经成熟,可以摘下来吃了,而成熟过头的寒瓜拍击声会变成「噗噗」声。”   “这几颗寒瓜种了好几个月一直是这样的,叶子都蔫了,怕是很难熟。”   他说完没忍住,直接用剪子剪掉连接的茎,抱出一个寒瓜来。   “来,咱们尝尝好不好吃。”   褚绪风笑着调侃他:“我看是你想吃了吧。”   叶瑜一点都不害臊,乐道:“那当然。”   他们种出来的寒瓜瓜皮浅绿色中夹杂着黄绿色的斑纹,用刀切开的果肉是十分水润的红色,如果非要说缺点,那就是籽比较多,吃的时候有些麻烦。   叶瑜将寒瓜切成两半,一半等一会送给爷奶吃,另外一半又切开,他跟褚绪风吃其中四分之一,剩下四分之一则是盖好留给叶父叶母。   没熟的瓜肉泛白,红心的瓜瓤很少,吃起来也不够甜,然而却很是水润,口感沙沙的,因此他俩很快就吃完了四分之一个瓜。   吃完后趁着时间还早,叶瑜抱着半个瓜去了叶家。   叶老太一见到他就乐得见牙不见眼,搂着他一阵心肝宝贝的叫,叶老头虽然没什么特殊表示,但是他眼睛也没从叶瑜身上移开过。   “你们种的寒瓜熟了?”   叶瑜点点头,把手里的瓜放下,“您切开尝尝,要是一时吃不完可以放到井里湃着,再拿上来的时候就凉滋滋的,可好吃了。”   “好,我切一块尝尝。”叶老太让叶老头拿把刀过来。   叶瑜等他们吃了一口,这才期待地问:“好吃吗?”   叶老头将籽吐到痰盂里,“好吃。”   “家里还有几颗瓜,回头我送过来。”叶瑜说。   叶老头摇摇头,“你们自己种的就留着自己吃吧,村子里有瓜田,我们想吃用积分换就行了。”   村子里有一片面积不小的田地种了寒瓜,数量可不少,如今也到了成熟的时候。   这是因为有些人选择换种子自己种,也有些人觉得自己种不出来,怕浪费积分,索性就等村子里种完寒瓜,直接兑换寒瓜得了,叶瑜就是那个兑换种子的人。   他在爷奶这里待了一会,离开的时候手里还拎着一篮包子,是他爱吃的豆腐鸡蛋馅。   而老两口把没吃完的寒瓜放进水井里,不准备分出去,这是老三家给他俩的孝敬,其他人要是想吃就自己去用积分换。   叶瑜因为好奇也从村子里换了个瓜,吃过之后发现还没有他种的好吃呢,个头也小,吃起来一点甜味都没有,然而就算如此,这些瓜依旧是很快就被村民们换完了,一个都没剩。 第88章 月饼和蛋糕   中秋节就应该吃甜甜的月饼, 叶瑜当天早上就跟叶母一起开始做月饼,他准备做三种馅的,枣泥月饼, 豆沙咸蛋黄月饼, 鲜肉月饼。   首先是把去年收获的晒干的枣子泡水后切开去核, 一小碗没核儿的枣子在蒸米饭时放在米饭上面,很快就蒸熟了,再倒些白水进去,用筷子搅拌成泥, 这便是粗糙版本的枣泥。   想要口感细腻些,就需要用滤网过滤掉枣皮,叶瑜把滤出来的枣皮放进鸡鸭的食槽,然后垫脚打开固定在墙上的柜门,将糖浆、豆油和糯米粉拿出来, 叶母接过这三样东西, 与枣泥一起放在锅里翻炒,直到枣泥变得浓稠,才算是炒好。   豆沙咸蛋黄馅做起来也简单, 家里腌的咸鸭蛋数量不少, 叶瑜洗干净手坐在凳子上, 把咸鸭蛋的蛋清和蛋黄分开放到两个碗里,蛋清留着晚上就粥吃,蛋黄就包进月饼里。   灶房有个简单的烤炉,叶瑜把刷好油的咸蛋黄一粒粒摆好放在上面,开火烤制了一会, 然后放在一边备用。   最后一种鲜肉月饼叶瑜没有亲手做过, 他只是常听说月饼的甜咸之争, 跟粽子一样,因此就想着做着试试看。   鲜肉月饼是苏式月饼的一种,需要猪肉、猪油、鸡蛋、盐等调味料、还有姜末、蒜末。   叶母不让叶瑜动刀,自己动手将猪肉切碎,与其他调料混合在一起,一直搅拌到馅料有些发干的时候,馅料便准备好了。   接下来开始揉面做饼皮,发酵好的面团在撒有面粉的案板上切成小剂子,用擀面杖擀成圆形和牛舌形的两种薄面片。   圆形的是做枣泥月饼和蛋黄月饼的,牛舌形则是用来包鲜肉月饼的。   叶瑜见叶母包月饼的动作有些慢,便教她道:“先取一块豆沙按扁一点,然后把咸蛋黄放进来,再一点点将面皮推上来,直到完全包裹着豆沙和蛋黄。”   叶母多包两个月饼也就熟练了,后来的速度甚至比叶瑜还快,她还能反过来教叶瑜,推面皮的时候用虎口比用大拇指要容易一些。   月饼模具是长条形的,一次能放四个月饼胚子,模具上面的花纹是叶瑜的亲手画的,四个纹路都不同,有金鱼、元宝、莲花和葫芦。   叶瑜在模具上撒上一层面粉,然后把包好的月饼胚子放进去,往案板上一压,再磕出来的时候月饼的正面就有了图案。   枣泥和蛋黄的月饼他俩各包了十个,刷上一层油和鸡蛋液后,将其放到烤炉里开始烤制。   趁这时间,叶瑜开始包鲜肉月饼,他把牛舌形的面片卷起来再擀平,将肉馅包进去,包好的月饼收口朝下放在案板上。   他不确定鲜肉月饼味道如何,所以只包了五个。   等月饼烤制完成,叶瑜更是十分庆幸自己只包了五个鲜肉月饼,因为他翻车了,这月饼的味道并不怎么样,又油又腻,连爱吃肉的人都吃不下去。   叶母也尝了一口,摇摇头说:“确实不怎么样,但是还好,吃起来应该挺顶饱的,回头让你爹带走填肚子。”   叶瑜闻言露出一抹笑意,“好。”   好在另外两种月饼没翻车,每种都很好吃。   中午叶父不回来吃饭,她们娘俩便吃了月饼当作午饭,一人两颗,吃完后两人一致认为咸蛋黄的月饼更好吃,月饼皮金黄软糯,豆沙的甜和咸蛋黄的咸进行了中和,甜咸得当,吃起来一点都不腻,反而很适口。   当然枣泥月饼味道也不错,咬上一口,细腻顺滑的枣泥就顺着喉咙滑下去,虽然有些过于甜腻,但只要配上一碗野茶,就能冲淡这种甜腻。   叶母喝着茶说:“既然做成功了,一会就再多做些,回头给你那些帮忙建房子的叔叔伯伯送过去。”   叶瑜点头应了一声,然后问她:“要不先给爷奶送几个?”   叶老头和叶老太前些日子说今年就不过中秋节了,叫他们三家自己在家吃吃,如今的世道实在是没心情过节。   “先不必了,等晚上再说,要不然给你爷奶送了,其他人怎么办?还不如晚上一块送。”叶母回答。   叶瑜想想倒也是。   下午的时候叶母继续做月饼,叶瑜则是洗洗手,站到桌子旁边准备做个新奇的东西。   他拿起鸡蛋在瓷碗边缘一磕,将蛋清和蛋黄分开放到两个碗里,然后拿着一双筷子在蛋清里迅速顺时针搅拌起来,时不时将羊奶、糖浆和油倒进去,如此反复三遍,碗内混合物开始冒出小泡,渐渐变成乳白色的细密泡沫,这种泡沫用筷子拉起角不会倒。   没错就是奶油。   叶瑜哀叹一声,用力甩甩酸痛的胳膊,人力打发奶油可真是件痛苦的事,幸好最后算是打发成功,要不然可真是得不偿失。   蛋糕胚叶瑜做的是最简单的那种,就是在蛋黄里加入羊奶、蜂蜜和油,然后筛入面粉,搅拌均匀后,叶瑜将其倒进装了一半的蛋清奶油盆里。   接下来就要放轻动作开始翻搅,拌匀。   烤好的蛋糕胚呈现出焦黄色,凑近一闻能闻到淡淡的奶香味。   叶瑜把蛋糕胚从盆里扣下来,然后把剩下一半奶油泡沫涂在上面,说实在的有些简陋,但他暂时也只能做成这个样子,顶多再用水果装饰一下。   他插腰打量了一下做好的蛋糕,跑去地窖里拿出两罐果酱,一罐浅红色树莓的,一罐浅粉色桃儿的。   他在蛋糕上用两罐果酱画出一只粉红色的小熊。   叶母休息的时候看他动作,“这是什么?”   叶瑜答道:“蛋糕,今天不是绪哥的生辰吗,我就想着给他做个没见过的吃食。”   他又用剩余的材料按照以上的步骤做了一个蛋糕,然后切下来一块放到叶母手边。   “您尝尝。”   叶母接过勺子挖了一块蛋糕放进嘴里,松软甜蜜的味道让她眼前一亮,“好吃!”   叶瑜也尝了一块,论味道和口感肯定是比不上现代那些花样繁多的蛋糕,但是在原材料匮乏的情况下能做成这样已经算是很不错了。   他怀念的吃完一整块蛋糕,然后对叶母说:“娘,一会我去请绪哥过来吃饭。”   叶母点点头,应道:“好。”   她想了想又说:“正好月饼也做好了,用草纸包一包咱俩赶紧送出去。”   话音刚落她就放下茶碗,在柜子里翻了半天翻出来一沓干净的草纸,往每张里面包上两个月饼,枣泥和蛋黄各一个。   叶瑜说:“把蛋糕也给爷奶送去一半,蛋糕软软的,正适合他们吃。”   听到这话,叶母便从柜子里拿出食盒,用皂角粉洗干净,将六个月饼和两块蛋糕放进去。   她说:“还有你大伯和二伯家的。”   叶瑜此时提议道:“把剩下那俩鲜肉月饼也包起来,我觉得二哥会喜欢吃。”   叶母笑了一下,“好。”   娘俩提着月饼包出门,往相反的两个方向走。   叶瑜正好在老宅门口撞上叶河,叶河高兴地问他:“宝哥儿,你又做了什么好吃的?”   “月饼。”叶瑜抬了抬手说:“咱们进去再说。”   叶河接过叶瑜手里的东西,两人边聊天边进门。   除了他爷奶以外,其他两家,一家分两包月饼,哦,还有给叶河的鲜肉月饼。   叶瑜说的很明白,“这鲜肉月饼我觉得味道一般,但我觉得你可能会喜欢。”   叶河没等人出来,直接解开绳结,拿了一块鲜肉月饼放在嘴里,“味道挺好的啊,哪里不好吃了。”   “正好还剩两个,我就都给你带过来了。”   这时叶老太掀开门帘走出来,看到月饼的时候才恍然大悟道:“瞧我这记性,原来今日就到中秋了啊。”   叶瑜说:“有两种馅的月饼,枣泥和咸蛋黄的,都好吃。”   叶老太原本想留叶瑜在家里吃个果子,但他举了举手里的月饼包说:“我还得给其他家送月饼呢。”   “那就拿着路上吃。”叶老太抓了一把杏儿塞进叶瑜兜里,“一会我叫河哥儿把食盒送过去。”   “没事,不急,反正食盒我们也暂时用不上。”叶瑜道。   他从老宅离开,又走了半刻钟,到褚绪风家门口的时候,他抬手扣了下门环。   开门的是贾一,他把叶瑜迎进来。   “呐,我们做的月饼,你们可以分着吃一吃。”叶瑜把月饼包递给他们,一人一个是不可能,但两人分食一个还是够的。   他看见褚绪风走出来,连忙凑过去说:“今晚去我家吃饭,权当给你庆生。”   褚绪风揉了揉他的脸,应道:“好。”   两人回叶家之前,褚绪风特地进屋拿了个纸包递给叶瑜。   叶瑜疑惑地问:“这是什么?”   而褚绪风言简意赅地回答:“普洱。”   叶瑜闻言一阵怔愣,他之前说过一次还没喝过所谓越存越香的普洱,没想到褚绪风竟记住了。   “哪来的?”   “原先皇帝赏给我爹的,我叫贾五去靖边城顺路带过来。”褚绪风说:“一会吃完饭,你泡一杯尝尝。”   叶家晚上没做什么大菜,他们主要是吃月饼,叶瑜还用褚绪风送的普洱茶泡了一壶茶水。   叶父喝一口茶,品味半晌道:“这是普洱熟茶吧?”   褚绪风点点头,“您说的没错。”   叶瑜问他:“普洱熟茶和生茶有什么区别?”   “熟茶在制作过程中会经过人工渥堆处理,因而入口柔顺,陈香味十足,尾调有回甘;生茶则是自然发酵,以茶叶自身的清香为主。”褚绪风耐心地解释道。   “原来是这样。”叶瑜咂咂嘴,隐约能尝到隐藏在茶叶清苦气息后面的回甘。   几人吃过一轮月饼又喝过一轮普洱茶,天空上的月亮终于露出全貌,好似一张白玉盘。   叶瑜趁天边还有月色的时候,将蛋糕端出来,蛋糕上插着三根细长的蜡烛。   他眼睛亮晶晶的盯着褚绪风,“先许个愿望,然后把蜡烛吹灭。”   褚绪风按照他说的做,闭眼许下一个愿望。   明明灭灭的烛光映照在他脸上,叶瑜托腮看着他的动作。   等蜡烛被吹灭之后,叶瑜没有问褚绪风许了什么愿望,只是将刀递给他,让他开始分蛋糕。   蛋糕的味道说实在的有点像是现代的蜂蜜小蛋糕,吃起来十分绵软。   “生日快乐。” 第89章 并入   过完中秋, 扩建围墙的事终于提上日程了,在此期间叶父召集全村人开过好几次会,他们好不容易才做出决定, 将那座湖和周围两座山坡, 还有附近的田地都围进来。   动工之前, 叶瑜提议给湖取个名字。   这顿时引起了全村人的兴趣,有人说不如就叫叶湖,所谓叶家村的湖嘛。   叶童生却恨铁不成钢地说:“这都是什么名啊,不说起个多好听的, 起码不能这么直白吧。”   村民们各有各的意见,在集议堂吵了一场,结果到最后他们还是选择了叶瑜为这座湖取的名字-明珠湖。   而那两座山坡,修建有许多作坊的位于东边,便取名叫东山, 距离东山较远的种着甜菜和棉花这样的经济作物的叫西山, 西山边上有个温暖的河谷,柳河的支流从中流过,虽然今年那支流因为干旱, 已经断流了, 但是里面依旧种植着许多种果树, 常见的像是桃树杏树柿子树,罕见的也有,林檎树梨树石榴树桔子树等,当然还有寒瓜。   村里负责照顾果树的一共有六个人,男女都有, 因为有积分报酬, 他们伺弄果树都很精心, 然而就算如此,那些果树也是一棵都没结出果子,这种情况叶瑜是有所预料的,毕竟才刚种上,等过两年果树习惯了这边的水土,就会开始结果。   扩建围墙可算是个大工程,村里青壮年全都忙碌了起来,一部分开始烧制青砖,一部分开始制作水泥。   新的围墙比旧的要薄一些,建造起来也更容易,叶瑜觉得这个工程大约要用半年的时间,但要是建造的人能多一点,用的时间便会缩短。   但他们村能用的劳动力如今基本都用上了,叶忠见此不由得提建议道:“咱们不如用粮食做报酬请附近村子的人前来做工。”   “正好可以在两座围墙之间建造几个棚屋供他们居住。”   他的建议很快就得到全村人的赞同,叶父派遣了三伙人去附近三个村子招人,等他们再回来时身后各跟着十几个人,全都是年轻力壮的青壮年,其中就包括赵二舅、邢小舅、陈源,还有招娣的夫君等熟人。   这群人吃住都由叶家村负责。   负责围墙工程的是叶周远和王树,两人将他们引到棚屋,然后介绍道:“我们村每天提供三次餐食,主食一般是杂面窝窝头,配上一道带荤腥的汤菜,像是酸菜粉条儿之类的。你们做完七天的工,就可以休息一天,这一天不管是回家还是在棚屋里睡觉都行,需要注意的是休息的一天里我们只提供中午一顿饭。”   他俩将注意事项全都说完,见帮工的人没什么疑问了,这才住口。   有了三四十个帮工的加入,修建围墙的速度便肉眼可见地提升着,只用了短短七天就建好了五分之一。   第八天便是他们休息的日子,然而让村民们没想到的是这群人竟然没一个回家看看,都选择留在村子里。   “二舅你们咋不回去看看?不想家吗?”叶河跟他二舅一同蹲在地上吃窝窝头蘸酱,村里修建围墙的跟他们吃的是一样的东西。   赵二舅摇摇头回答:“有啥可想的,有那时间还不如多搬两块砖。”   他又说:“你跟你三叔说说,索性把休息的时间取消算了,这样一来围墙能修建得更快。”   旁边听着的跟赵二舅同村的人连连点头,“就是,我可想念晚上的小鸡炖蘑菇。”   又有人感慨道:“说是做工,其实我吃的比在家时好多了,至少每顿都有荤腥,才七天我就胖了不少。”   这话一出,附近埋头吃窝窝头的人纷纷点头赞同。   叶瑜见此不由得叹了口气。   然后他上前两步走到叶河身边,俯身到他耳边说:“晚上你记得让二舅和小舅他们几个到家里吃饭。”   晚上请的都是亲戚熟人。   饭桌上陈源看着桌上的菜感叹一句,“你们村的日子过得真好,我们村今年地里加起来只收获了两三百斤粮食,全靠前些年的陈粮和野菜度日。”   邢小舅也说:“我们村倒是还好,一向靠山吃山,地里有没有收获都一样,只是一直没有粮食吃,身体容易出现问题。”   赵二舅也心有戚戚焉地点头。   叶老头跟着叹口气,“如今的世道就是这样,我们村也差不多,只是前些年余粮多,所以才显得过得好,而且山上猎物多,因此不缺荤腥。”   “你们村真可以称得上是得天独厚。”他们如此感慨道。   围墙建到一半,招娣突然带着两个孩子回来了,她是从叶家村嫁出去的姑娘,回来自然是正常,就算是在娘家住上一段时间也没人有意见。   她刚回来就得知二妹盼娣分家的事,从她娘那里知道盼娣的行为后便紧紧皱起眉头。   责怪道:“二妹是怎么回事?我不是说了叶家是难得厚道的人家,她只要好好听婆母的话就行了,咋又弄成这样?”   她娘叹口气说:“我又劝不动她啊,不过你也别担心,分家就分家了,也不是什么坏事,再加上前段时间盼娣已经把孩子生下来了。”   招娣听到这话沉沉叹口气,她也是无可奈何。   第二日一早她就带着两个孩子去拜访叶家。   叶老太挨个摸了摸两个孩子的脸,稀罕地说:“这两个孩子养得好,双颊粉嘟嘟的。”   又问她:“不知道可取了名字?”   招娣笑着应道:“取了,哥哥叫陈同,妹妹叫陈乐。”   “同乐,同乐,果然是个好寓意。”叶老太念两声。   “好孩子先跟你小叔叔去玩吧。”叶老太叫来叶敬和杏花带两个孩子出去玩。   等孩子离开,叶老太斟酌着开口:“盼娣她生孩子之后有些想不开,还得请你多多开解。”   叶大嫂说:“生男生女都一样,让她不必如此忧心。”   招娣尴尬地应了一声。   盼娣刚生完孩子,屋子门窗都关得紧紧的,一点风都不透。   推开门就有一股难闻的气味传来,招娣不由得用袖口掩住口鼻,“外边这么热,怎么不开窗通会风。”   盼娣原本正半倚在炕床上,一听到招娣的声音,连忙抬起头惊喜地说:“姐你来了。”   “嗯,我夫君在帮忙修建围墙,家里只有我们娘仨,索性就一起跟过来了。”招娣说。   她走到炕床边上,看到木制摇车里睡得正熟的小婴儿,不由得用指腹碰了碰他(她)的脸。   然后问道:“这是我侄子还是侄女?”   “是个女孩。”盼娣有气无力地答。   招娣闻言紧紧皱起眉头,“你这是怎么回事?女孩怎么了?你要成为奶那样重男轻女的人吗?”   一连三个问题让盼娣颇有些吃不消,她猛地直起腰,“女孩不是不好,但要是像大姐你那样先生下哥哥,再生下妹妹就好了。”   招娣骂她:“生男生女又不是我们能决定的,况且先开花后结果难道不好吗?”   “我怕像娘那样连生四个女孩。”盼娣说。   “就算只生女孩又如何?咱们村里哪个女子比不得男子?小郝大夫一生未婚,又有谁敢看不起她?”招娣说着便面露向往。   盼娣却回她:“我不想那么多,只想要个儿子。”   招娣无奈之下,只好寄出最后一步棋,“你要是一直这么郁郁寡欢,月子里身体养不好,日后要如何生养?”   这话一出,盼娣顿时提起劲来,“大姐你说的没错,我得早日养好身体。”   招娣在心里沉沉叹口气。   离开之前,她还特地嘱咐盼娣道:“千万别在你婆母和夫君面前表现出方才那副样子,还有如姐儿到底是你的女儿,你自己好好想想。”   叶海的第一个孩子由老两口取名为叶如。   ——   围墙足足修建了两个月才算正式完工,建好的围墙绕着圈进来的湖山地围成一圈,全部是青砖灰瓦,每段墙都有三米高一米厚,而几座突起的塔楼要比围墙高出一米,站在上面的人轻易就可以望到远处。   既雄伟又壮观。   如今既然围墙已经修建完成,那作为帮工的别村村民自然也做完了工,该回去了。   但他们回去还没几天,各自村子的村长便联袂而来,他们的目的都一样,想要将全村都并入叶家村。   叶父到集议堂开会的时候,说:“这三个村子加起来也只剩一百多口人。”   能在轮番天灾之下存活下来的基本都是青壮年,唯独叶家村是个例外,因为他们村子的位置实在是太过于得天独厚。   临河不缺水,就算干旱柳河也只是水位下降,靠山吃山,松山里物产丰富,怎么都饿不死,周围良田片片,想种粮食也有地方种,就算要扩大种植面积也不用开荒。   如今叶家村有八十二户人家,总共三百六十五位村民。   堂下众人听到叶父的话开始交头接耳讨论起来,有些人想接收这三个村子,有些人不同意,生怕好不容易平稳下来的生活又起波澜。   叶忠就是前者,他提高声音说:“咱们村有三百多号人,他们只有一百多,怕什么啊。”   后者以叶童生为首,他们认为外来的人太多,会导致村子变得混乱。   叶父任由他们吵了半天,直到堂下渐渐停歇,这才开口道:“日后总会遇上这种情况,要不要接收?如何接收?总得规定个章程出来。”   叶瑜说:“我觉得村子里进来些新鲜血液不见得是件坏事。”   这话一出,就连坚决不同意的叶童生都不由得点头表示赞同,别的不说,那三个村子里有不少人家是他们村的亲家。   看来接收别的村子并入是一件势在必行的事。   此时王树说:“咱们之前有处理投奔者的章程,只要稍微一改就能用到现在。”   王树说的没错,这两种情况其实有异曲同工之妙。   因此他们在集议上修改了先前针对投奔者的章程,制定了更加详细的考察方法。   如果有超过一半的村里人不同意他们并入,那么他们就不能加入叶家村。   各种注意事项十分繁琐,叶童生带着学生们将其抄写在草纸上,三个村子各有两份。   有些人一看到纸上那些堪称苛刻的要求就退缩了,到最后选择加入叶家村的也不到一百,仅仅只有八十六人。   他们暂时住在两处围墙中间的地方,盖好的房子属于那种制式的,一家住一个屋,等正式加入叶家村的时候,便可以兑换水泥和青砖修建房子。   这些人里有不少是村里人的亲朋好友,因此前去帮忙的人很多,像是叶瑜家就帮着陈源,陈大夫和吴大夫三家安家。   陈大夫和吴大夫作为原先回春堂的大夫自然很受全村人的欢迎,就连两位郝大夫都前来帮忙了,因此他们很快就安顿下来。   这也是件好事,日后叶老太的针灸再不用叶海赶着驴车去接人。   三个村子之前的村长分别是沈复、赵二舅和邢小舅的大伯邢大福,如今一同并入叶家村,他们身上的职位自然是卸下了,不过叶父也怕自己猛上手管理不好,便给他们三个人又安了个名头,先过渡着。   让叶瑜没想到的是,接下来发展最快的竟然不是房子,而是儿女亲事!   但他又想了想,好像也不是不能理解,同姓不婚是老律,而他们村子里几乎八成都是姓叶的,这些年来打光棍的不知凡几,这下终于有旁姓的人到村子里来,那些光棍们自然是动心了。   再加上叶家村条件好,所谓光棍也只是二十几岁的青壮年,自己能干活,家里老子娘得力,不仅不用奉养,还能补贴儿子,因此别的村子的人对于结亲一事就颇有些乐见其成,毕竟娶妻嫁女乃是天经地义,女儿能嫁到一户好人家里是件天大的好事,如果女婿家能够帮衬自己家那就更好了。   但由此也带来了几个问题,首先是血缘关系,三个村子离得近,婚嫁尚算频繁,要是血缘太近便不可成婚,其次关于一家女百家求的问题,适龄的姑娘还是不多,有些被两家看中,容易引起争端。   不过这些事情也容易解决,只要做好人口普查即可,至于求亲,那便各凭本事,好在村子里家家户户都走得近,求亲没成功的也不至于生气,最多就是遗憾。 第90章 烧陶   陈大夫收回手, 欣慰道:“没想到竟是我诊错了,你如今身体状况很是稳定。”   叶瑜将袖子捋下来,笑着回他:“之前两个月确实感染了两次风寒, 但都不严重, 喝姜茶睡一觉也就好了。”   “是件好事, 现在你只要记得每天睡前都喝一碗红枣姜茶。”陈大夫嘱咐道:“不着急,调理身体是件长久的事,急不得。”   叶瑜点头应是。   等陈大夫提着药箱离开之后,叶瑜也戴着草帽出门了, 他要去湖滩上看看猪羊吃不吃新长出来的牧草,要是不吃的话,他还得想办法,毕竟如今的牲畜数量极多,每天光是给它们制作饲料都要耗费很长一段时间。   最近明珠湖因着干旱水位下降不少, 然而湖边牧草倒是生长得十分茂盛, 叶瑜站在丘上目送着孩子们驱赶猪羊到湖滩上,如今他们村里的猪羊经过繁衍,数量已然突破三位数, 大猪带小猪一共三十二只, 肉羊有三十八只, 奶羊也有三十一只。   这些牲畜足够他们全村半月宰杀一只吃肉,因此他们就没有再让猪羊继续繁衍,只留下一只种猪,其余的全都劁了,还别说, 被劁了之后的猪堪称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在长膘, 短短一个月就比之前加起来长得还肥壮。   “吃了吃了!”一个孩子在看到羊群低头吃草的时候, 不由得激动地叫出声,他扯住叶瑜的衣角,“瑜哥哥你快看。”   这个孩子就是叶周远的长子叶岭。   叶瑜见此脸上露出一抹笑容,“我看到了。”   他将双手背在身后,打量着整座湖和湖滩,心里难得产生一种惬意的感觉,漫步于湖岸,偶尔能感受到从对面吹来的淡淡清风。   没过一会他隐约在湖面上看见了丝丝绿意,不由得上前两步,这才看清楚那竟然是一丛荷叶。   是了,叶瑜颇有些恍然大悟地想到,如今可不就是荷花凋谢,长出莲蓬和莲藕的季节?   只是前段时间他过来时并没有看到荷花啊?难不成莲子没长出花来?那要是这样的话,怕也是没有莲蓬和莲藕了。   叶瑜左思右想之下也没想明白,这样一来他索性就不想了,直接将木筏子拖出来,准备亲自去看看。   然而他却是高估了自己的能力,木筏子在湖面上晃了好几圈都没划岀湖岸。   站在湖岸边上等他的叶河看不下去了,走过去接过叶瑜手里的竹竿,三两下就划着木筏往湖中心行进,速度不快不慢,再加上今日无风,木筏算得上是平稳。   “往左再划一点,过了过了,诶,就停在这儿。”   叶瑜指挥叶河停在一丛荷叶旁边,然后站起身,在轻微的摇晃中站到木筏边缘低头看向荷叶中央。   看了半晌他才勉强看见躲在荷叶里的莲蓬。   “荷花都没开,竟然有莲蓬。”叶瑜捏着莲蓬啧啧称奇道。   叶河站在另一边看到这一幕,立刻高兴地问:“已经可以采摘了吗?”   叶瑜闻言放开手应了一声,“可以了。”   紧接着村里没事做的村民便迫不及待地开始采摘莲蓬了,他们分作两队,一队划着木筏开始采摘成熟的莲蓬,一队换上轻便的衣裳下水取莲藕。   他们干得是热火朝天,直到天边挂着一轮弯月的时候,才将所有的莲蓬和莲藕都采摘完成,堆放在岸边。   叶瑜拿起一个莲蓬,把里面的莲子磕下来,挨个分了一颗,“拨开外皮就能生吃,你们尝尝看。”   刚收获的莲子清甜可口,要是不把莲子芯抽出来就带着点苦味,然而那苦味却将莲子肉的清甜衬托得更加鲜明。   男人们吃了两颗莲子就觉得吃着不够劲,像是女人孩子吃的东西,孩子们倒是爱吃甜滋滋的东西,然后莲子的甜味比不得饴糖和麦芽糖,他们吃着就想吃糖了,所以到最后只留下女人们围着他询问问题。   叶瑜教她们道:“莲子可以和银耳红枣一起做甜汤,像是银耳莲子汤既美容养颜又安眠,最适合你们吃。”   女人们听到美容养颜便颇为心动。   这些莲蓬和莲藕都被放置在公共的地窖里,谁想吃可以用积分兑换。   叶瑜自己就是换了莲蓬和莲藕回家,准备做个银耳莲子汤和酸辣藕片。   干银耳泡水后恢复弹性,切成小块与莲子、红枣片一起熬煮,出锅前再倒一点糖浆进去,一直煮到浓稠。   酸辣藕片用的是家里自种的辣椒,叶瑜看着有点像是朝天椒,辣度比普通的辣椒要高得多,但吃起来特别香,尤其是做成辣椒油,往凉菜上一浇,天越热越开胃。   做完菜,再等叶母把杂米饭蒸好他们就可以开饭了。   叶瑜先给他娘盛了一碗银耳莲子汤,“您尝尝看好不好吃。”   叶母坐下吃了一口,顿时惊讶地说:“很好吃。”非常香甜可口。   “好吃就行,”叶瑜说:“日后可以每天都做一碗银耳莲子汤喝,这样对您的身体好。”   “好。”叶母应道,她吃到一半突然又想起件事,“一会记得提醒我盛两碗给你爷奶送过去。”   叶瑜道:“您放心吧,爷奶的我已经盛出来放在桌上了,稍微放凉一些会更好喝。”   他说完挖了一勺莲子汤放进嘴里,莲子炖得面面的,一抿就化了,银耳软绵绵的,吃起来很是香甜,汤汁也炖得软烂粘稠,满满都是胶质。   叶母边吃饭边感慨道:“你爹不知道在忙什么?连晚饭都不回来吃,一会儿你去给他送饭,我去给你爷奶送银耳汤。”   叶瑜应一声好。   至于叶父到底在忙什么,叶瑜送饭的时候就知道了。   “明天咱们开窑烧陶,先回去做准备吧。”   叶父见叶瑜进来便叫他们散了,并入叶家村的人里有一个擅长烧陶,因此烧陶一事很快就提上了日程。   叶瑜问:“明天就要开始烧陶了吗?”   叶父洗干净手拿起筷子,回答道:“先试试看吧,姚陶匠说咱们村子边上正好有适合烧陶的粘土。”   叶瑜闻言若有所思地点点头。   适合烧陶的粘土需要土质细腻,颗粒大小均匀,村边上有这样的土倒是一件方便事,不用再去其他地方寻找。   第二日一早他们便开始择土制作陶坯,此时天才刚亮,姚陶匠旁边已经围了一圈人,但他依旧淡定自若,吩咐人把铲回来的粘土细细淘洗过滤,将里面夹杂的小石块和草根之类的杂物去掉,最后晾晒在草垫上的粘土呈现出深棕色。   姚陶匠拿一块粘土放在转盘上,脚开始匀速踢动转盘,粘土通过他的手和拉胚工具渐渐变成陶土坯子。   他边做边说:“刚开始转动转盘的速度要慢一点,双手需要一直扶着粘土,做陶罐要往外拉,这样做出来的会宽一些,做水壶可以往上拉,会高一些。”   随着他的话,一个完整的陶罐逐渐出现在他手中,算不得美丽,但自有一种朴实的美。   姚陶匠做完陶罐之后让开地方,叫其他人也过来试试。   叶瑜第一个抢到位置,他搓搓手掰了一块粘土放在手心,看的时候觉得姚陶匠制作得很轻松,然而自己上手的时候就知道塑形有多难了,不是这边缺一个口,就是那边薄厚不均。   到最后他索性破罐子破摔,不管有什么缺点,先完整做成一个陶坯再说吧。   叶瑜把陶杯做好后,姚陶匠将其拿起来,仔细观察了一会,然后说:“不够平整,开窑烧陶的时候轻则裂口,重则全碎。”   叶瑜听到这话倒是没有什么尴尬的感觉,毕竟是第一次制作,出现问题实属正常。   果然姚陶匠后来也是这么说的,“他刚开始就能做成这样已经算是有天赋的,只要再制作两个,熟练起来就不会再出现这些问题。”   接下来全村人都尝试过制作陶坯,还别说,虽然有各种各样的问题,但是有些还真能送进窑里进行烧制。   因为他们对陶坯外边并没有什么要求,不需要有漂亮的花纹,所以中间省略了画坯的步骤。   他们村里的馒头窑一次可以容纳几百件陶器,因此制作出来的陶坯数量也相当可观,叶瑜打眼一瞧,草垫上放着满满当当的陶坯,其中有陶罐陶杯陶碗陶盆陶缸等,都是常用的器具。   姚陶匠说:“等明天开始,我跟秦木匠一起制作些模子,日后再捏陶胚就不用这么麻烦。”   叶父说:“那就麻烦二位了。”   客套话说两句也就够了,紧接着叶瑜他们按照姚陶匠的指挥将所有的陶坯都放置到窑炉匣钵中,那些形制稍大且外壁厚实的陶坯放置的地方距离火口更近,小些轻薄的则是要放远一点,而且为了让陶坯受热均匀,各种坯子之间还需要隔开一定的距离。   一般来说陶器烧制需要一整夜的时间,大约四个时辰,而且在这段时间里不能停止向窑炉供应煤炭,因此村里特地派人守着窑炉,他们同时也负责观察火标的颜色,以此来确定什么时候开炉更合适。 第91章 开窑   叶瑜起床洗漱之后从桌上拿起用草纸包着的小米煎饼, 边吃边往馒头窑走,他到时坡上已经站着十几个人。   他们眼前映着橙红色的火光,高达一千多度的温度将窑炉里的陶坯渐渐烧制成型。   姚陶匠说:“咱们还得再等一天一夜, 将风口全都堵上之后, 窑炉里的火焰会自己熄灭, 在熄灭之前千万不能开炉,要不然炉中温度下降的速度太快,会导致陶器破碎。”   正好趁此时间,村里守着窑炉的人可以回家好好睡一觉, 第二天再过来开窑。   姚陶匠此刻也没闲着,他带领村子里手巧些的村人用粘土制作了些模具,像是盘子、杯子、罐子之类的,细细算下来数量可不少,日后只需要将粘土放进模具中塑形, 就不用他们再辛辛苦苦制作陶坯了。   叶瑜坐在椅子上学着姚陶匠的动作摆弄着粘土, 说是制作模具,其实更像是在玩泥巴,他揉着揉着便开始神游天外。   脑子里从陶器联想到铁器和玻璃, 能烧制玻璃的温度也可以炼铁, 同时玻璃需要的原材料是石英砂、纯碱、长石以及石灰石等, 炼铁也只需要铁矿石。   更重要的是这几样材料并不罕见,回头可以试验看看,村里如今缺铁制品,像是铁锅和农具,家家户户都珍惜极了, 就算如此也基本上烂了一半, 连叶瑜自己家的铁锅中间都漏了一个洞, 只能修修补补勉强着用。   铁质的武器也很重要,在如今这个世道,说句不好听的,谁拳头大谁才有话语权。   还有玻璃,现在他们的窗户上糊的是一种韧皮纸,虽然能够挡风遮雨,但透光性很差,就算是白天有时候屋子里也是昏暗至极,要是能换成玻璃窗就好了,别的不说,玻璃的透光性真的可以称得上是数一数二。   叶瑜脑海里杂七杂八想了很多,因此手上的动作便有些漫不经心,导致他最后捏出了个四不像的陶坯出来。   叶瑜心虚地四处看看,见没有人关注他,这才把陶坯随意揉把两下毁尸灭迹。   中午他们各自回家吃饭,叶母放下手里的针线,对叶瑜说:“天太热,我今儿做了鸡丝凉面和糖拌西红柿,你快去洗把脸吃饭。”   鸡丝凉面上面盖着一层黄瓜丝和胡萝卜丝,黄绿相间的颜色十分清爽,再加上浇着的辣椒油和香醋,闻到味就知道非常刺激食欲。   糖拌西红柿也好吃,到最后西红柿都化成水了,跟糖混合在一起,一口喝干,满嘴都是甜滋滋的味道。   叶母用蒲扇给他扇风,宠溺道:“吃慢点。不够竹匾里还有。”   叶瑜三两口吃完最后一根面条,问她:“娘你怎么不吃?”   “我可早就吃完饭了,谁像你跟你爹一样天天忙到脚打后脑勺。”叶母给他倒一杯茶,“这是用先前绪哥儿送来的普洱茶砖泡的,我是喝不惯这么贵重的茶,还不如从山上采摘的菊花泡的茶好喝呢。”   “普洱茶苦是苦了点,但喝着味道挺好的。”叶瑜一碗茶下肚,嘴里便只剩下普洱的淡淡清香。   “喜欢就喝吧,我瞧着那块茶砖足够让你们喝上一两年。”叶母本来想揉揉叶瑜的头,但一想到他现在已经算是半大的小伙子了,手就从头上滑下来,落到叶瑜的肩膀上拍了拍。   下午叶瑜睡了半个时辰的午觉,再去窑炉的时候就看到叶河正专心的制作陶坯,如果只看他郑重的脸色,绝对猜不到他是在干嘛。   叶瑜也没打扰他,自己找个地方坐下,开始制作风铃坯子,陶制风铃做起来倒是简单,只需要烧制出七八个陶片,再用细绳将其连接起来即可。   只是突然生出的兴趣,叶瑜并不担心能不能做成,他可以在这件事里感受到快乐也就够了。   陶坯半干之后,叶瑜想了想,从家里取来笔墨,在每片陶片上都画了梅兰竹菊,还有与之相对应的诗句。   他做了两个风铃。   第二天叶父他们起了个大早,统一来到窑炉前等待开炉的那一刻。   姚陶匠深吸一口气,心里多少还是有些忐忑,毕竟他已经有许多年没有烧陶了,也不知道会不会出现问题,要是没成功那该如何是好,这可关系着他能不能早些融入叶家村。   但是现在已经到了紧要关头,伸头是一刀缩头也是一刀,还不如早点知道结果。   因此他带着人将堵在火口和风口的土砖挪开,渐渐有光亮映入窑炉中,距离见到陶器的时间越近叶瑜心里就越紧张,他不由得往前走了两步。   肩膀刚好碰上叶河,原来叶河不知什么时候竟也站到了窑炉之前。   他此时自告奋勇地说:“我进去拿陶器。”   其他人都没意见,因此叶河便从风口爬到窑炉里,在里面待了一会才满面黑灰地爬出来,出来的时候他神色很是高昂,手中举着一个陶碗,高声喊道:“我们成功了!”   叶父接过那个陶碗,脸上露出一抹笑意,高兴地说:“好啊,干得好!”   围在后边的村人闻言纷纷欢呼出声,迫不及待地想上前看一看烧好的陶器。   姚陶匠见此连忙说:“都别急,等我们先把陶器都取出来。”   几个青壮年爬到窑炉里将陶器全都取出来,叶瑜他们数过一遍,发现其中大约有三分之二是完整的,剩下三分之一不是有裂口就是直接碎成块,但全村人都很满意,毕竟是第一次烧陶,能有这样的成功率已经算得上是老天庇佑。   而且有裂口的陶器也不是不能用,只是不能装水而已,可以用来在家里种菜,或者装粮食,就连碎成块的陶器碾碎后也能当成下一次制作时的原料。   叶瑜拿起一个陶罐仔细打量,表面光滑细腻,在阳光下显出红褐色,一点花纹都没有,却自有一种古朴大方的美,他又曲起手指,用指节敲击了几下陶罐表面,发出的敲击声清脆悦耳,这就足以证明陶罐的硬度合格。   第一窑的陶器就取得了开门红,全村人都很高兴,因此很快又开始烧第二窑,第二窑里便包括他们之前制作的模具和一些零零散散的小物件。   争取能够做到三年不开窑,一开窑就烧制完成足够三年用的陶器。   叶瑜换了些陶罐陶碗之类的回家,刚好补充一下之前的损耗,尤其是小一些的陶罐,用来做果酱和罐头。   不得不说他们选择烧陶的时间还真是巧,因为就在第二窑陶器烧完之后没多久,天气骤变,寒风凛冽,一场大雨毫无预兆的倾盆而下,把所有人都堵在了家里。   叶瑜掩住窗户,从柜子里翻出夹棉的厚实衣裳披上,庆幸道:“幸好咱们昨天就把窑炉给关了。”   要不然淋上这一场雨,别说是窑里的陶器废了,就连进了水的窑炉都得重建。   叶母应了一声,她抬头往外一看,接连不断的雨丝就像钢针一样,落在地上溅起片片水花。   “这场雨来得真是时候。”   可不是,下了这一场雨,这边干旱的情况便有所缓解,至少明年种地时不用面对处处干裂的田地。   叶瑜点点头道:“希望明年能多收获些粮食。”   “是啊。”叶母叹口气,“如今这世道啊。”   她突然又想到件事,问叶瑜道:“绪哥儿他们到靖边城了吗?”   叶瑜听到这话,在心里算算日子,然后回答:“应该是到了,也不知道褚将军的病好了没有。”   半个月前褚将军派人送了封信过来,说他身体不适,让褚绪风回一趟靖边城,原本叶瑜要跟着一起去的,然而他那时刚好也感染了风寒,因此不光是叶父叶母不允许他过去,就连褚绪风都难得冷面拒绝他,让他好好在家里休养身体。   “到了就好,要是在路上遇上这一场雨,那可是真耽误事。”叶母边说边拿过针线篓里的旧衣服开始缝缝补补。   叶瑜想到这里也有些忧心,他不由得微微皱起眉头,然而就算他再担忧也没用,如今又联系不到褚绪风,只能选择相信他。   另一边叶母手里的针线活从早做到晚,在屋子里一片昏暗的情况下,她都没停手。   叶瑜点燃蜡烛问她:“您这是在缝什么?”   叶母凑近蜡烛说:“在给如姐儿缝衣裳,刚出生的孩子皮肤嫩,棉布得洗过好几遭才能上身,正好你有几件小时候穿过的衣裳还干干净净的,剪裁一下就能让如姐儿穿。”   “那也别摸黑缝。”叶瑜把针线收到篓子里,“明天再继续吧,眼睛都快看花了。”   “好。”叶母松开手,任由叶瑜接过针线,她站起身捶捶腰,“如姐儿生得可漂亮,人也极其乖巧,晚上几乎从不哭闹。”   叶瑜笑着调侃道:“您再说下去我都要吃醋了。”   叶母听着直乐,伸出食指摁了一下叶瑜的额头,“别搞怪,你跟刚出生的孩子吃什么醋。”   ——   因着这一场雨,全村人都没外出,一直待在家里,叶瑜这时更加庆幸他之前修建集议堂的时候,还带着人把村里的地面也处理了一下,在地势低洼的地方修了一条排水沟。   正是因为有这一条排水沟存在,虽然这场雨够大,但并没有将村落淹没。   再加上他将村里小道用砖头垫高了几分,村民们外出的时候很是方便,很少发生踩到一脚泥泞的情况。   不过随着雨势渐大,并且一直没有停下的意思,他们有件事就必须要冒雨做了,那就是赶紧收获增种在田地里的红薯和苞米,不然等这一场雨下完,地里的根茎被水泡烂,到时候可就算得上是颗粒无收。   而且今年补种的红薯和苞米长得并不好,埋在土里的红薯最大的也只有小儿拳头那么大,苞米更不用说,杆上一大半的苞米皮都是空的,就算不是空的,里面的苞米也很小。   但再少也是粮食,是粮食就得抢救。   村里人冒着雨去收红薯和苞米,因为抢收及时,大半都收回来了。   叶瑜捏着苞米叹口气,“怎么这么小。”   比划一下,剥了皮就只有他半个手掌那么大,磨成面怕是也没多少。   叶母说:“有收获就不错了,这两年都是这样,等明年再看看吧。”   她又看了眼叶瑜手上的苞米,“这些苞米不用磨成面,索性就煮或者烤着吃。”   这也不是不行,煮苞米和烤苞米也是很好吃的。   当天晚上叶母就煮了五个小苞米和五个红薯,小苞米非常青嫩,苞米粒里好像含了一汪水,咬一口就满嘴香甜,红薯同样如此,虽然很小,但仿佛是因为吸收了所有光照,比之前收获的大红薯要甜得多。   叶父今天难得按时回家吃饭,叶母见此不由得埋怨道:“你有那么忙吗?天天不到晚上不着家的。”   “已经忙完了,最近总算能好好休息一段时间。”叶父拿起一个苞米三两口啃完才有力气说话,“忙也就是忙这一阵,主要是很多事都撞到一起了。”   叶母此时提醒他道:“我不管你忙不忙,不过明儿就是如姐儿满月的大日子,你可得记得,咱们一家要去老宅参加满月宴。”   叶父听到这话,将手里的苞米棒子放到桌上,揉揉额角说:“你要不说我还真是忘了,时间过得真快,如姐儿这就满月了。”   他问:“咱们送什么礼?”   叶母答:“跟原先说好的一样,一粒银锭,日后可以找人重新塑形,不管是做成手镯还是簪子皆可。”   叶父是叶如的三叔公,并且他们已经分了家,满月礼倒真不用送多么贵重的,一粒银锭就刚刚好。   他们这边有个风俗,孩子满月时一般是外家送一个项圈或者平安锁,便宜点的是木头或者石头做的,贵重点的就是金银或者玉石做的,主要是一份心意。   “足够了。”叶父说。   叶瑜坐在椅子上听他爹娘说话,听着听着右手就不由自主地摸上了脖颈戴着的平安扣,这枚平安扣他戴了十年,从没摘下来过。 第92章 满月   叶如的满月礼办得并不盛大, 只是简单的在家里请亲朋好友吃一顿饭而已。   叶瑜一家过去的时候刚好看见叶大嫂怀里抱着一个红色碎花的襁褓。   “东西随便找个地方放下就行,如姐儿刚睡着,我实在是抽不出手来。”叶大嫂小声说。   叶母见状连忙过去帮忙, “如姐儿怎么没跟着她娘?”   “盼娣身子不舒服, 正好我最近没事, 索性就帮她照顾孩子。”叶大嫂微微侧身,“你瞧如姐儿多可爱,睡着了小嘴还一动一动的。”   叶母看着心都快化了,“之前你不是要宝哥儿的旧衣裳?我裁剪了好几件, 你来瞧瞧能不能穿。”   叶大嫂听到这话,立刻爽快地说:“宝哥儿的衣裳都是好的,有啥不能穿。”   在缺少布匹的情况下,一般家里的衣裳都是兄姐传给弟妹,直到完全变成碎布才能结束它作为衣裳的一生。   叶瑜倒是其中的例外, 主要是他前面哥哥数量太多, 衣裳往往在还没传到他的时候就变成了家里的抹布,而且叶海和叶河小时候都是调皮的性子,那衣裳穿个半年就臭了, 不光是叶瑜嫌弃, 就连他俩亲娘每次洗衣裳都会念叨半天, 嫌弃得不行。   “如姐儿睡着了,先等我把她放到摇床上。”叶大嫂从边上拿一块小薄毯搭在叶如身上。   叶母应了一声,随后吩咐叶瑜道:“你先看会如姐儿,我跟你大伯母去做饭,”   叶瑜此时正在解着身上穿的蓑衣, 解开后将其挂在门边的架子上, 听到叶母的话直接道一声“好。”   等叶母两人离开, 叶河凑到叶瑜身边,小声跟他说:“最近家里气氛可差了,我娘在跟我嫂子生闷气,甚至就连杏花都不愿意跟我嫂子说话。”   “怎么回事啊?”   同样的问题也出现在灶房,叶母正在询问叶大嫂。   叶大嫂沉沉叹口气,“你是不知道,如姐儿才刚出生就请过一次郝大夫,她娘竟然一点都没注意到自己孩子有些发热。”   “而且盼娣的奶水不足,就算天天炖鲫鱼汤都不够如姐儿喝,我还得煮羊奶喂她。”   叶母闻言皱起眉头,“如姐儿是她亲生的女儿啊。”   叶大嫂边切肉边继续吐槽,“可不是,我把如姐儿暂时留在身边,盼娣是一句话没说,甚至连句嘱咐都没。”   说到这儿她又嘱咐叶母道:“等日后宝哥儿成婚,你千万要记得了解一下女方的家风,我现在总算明白,什么叫做耳濡目染,盼娣原先看着性格还挺好,没想到心里竟然被吴老太影响的这么深。”   叶母此时欲言又止,但她迟疑半晌还是开口了,“等如姐儿好了还是得让海哥儿盼娣他们两口子养。”   被爷爷奶奶养大的孩子大概率会跟父母感情不佳,所以为了孩子着想,不管怎样,还是得让父母养。   叶大嫂点点头,“你放心,等今天盼娣出了月子,我就把如姐儿送回去。”   而堂屋里叶河也在跟叶瑜说这件事,他为了不吵醒叶如,声音很小,说到最后不由得提高了声量来表达自己的不理解。   “你说这又是何必呢,杏花都为此生了一回气,好几天没跟我说话,我可委屈了,这跟我有什么关系。”   叶瑜拍拍他的胳膊让他小点声,“别生气。”   叶河适时压低声音,“唉,反正我是无法理解。”   既然已经说到这儿了,叶瑜就又问了一句,“二伯他们如今在哪儿做饭?”   “就是在原先你们住的屋子边上重新起的一间新屋里做饭。”叶河沉沉叹口气,“真不想分家,以前热热闹闹的多好。”   然而分都已经分了,他们也只能尽力适应。   就在他们边照顾叶如边聊天的时候,亲朋好友也陆陆续续的过来了,最先露面的是叶如的外家,然后是叶海的外家。   最后吃饭时整个堂屋都坐满了人,他们与其说是来给庆祝叶如满月,不如说是借着这个日子小聚一下。   家里亲戚难得来得这么齐,因此叶老头高兴地将自家酿的米酒取来,   米酒度数很低,就连叶瑜也能喝上一杯。   屋外正淅淅沥沥下着大雨,屋里却热火朝天,男人们坐在一桌,划拳喝酒吹牛拍马,女人们三三两两坐在一桌聊天八卦,剩下没成婚的都算是孩子,他们也是另起一桌。   叶瑜喝一口米酒,然后吐吐舌头,夹一筷子清炒葫芦放进嘴里去掉酒味。   所有人热热闹闹地吃完一顿饭,饭后叶母将一粒用红绳绑着的银豆子系在叶如手上。   “平安豆,保平安,希望咱们如姐儿一生平安如意。”   叶如咧嘴笑得开心,引得众人纷纷凑上前逗她。   “这孩子不怕生,脾气是真好,长得也像她大姑。”叶老太抱着她说。   “像桃花好,漂亮大气。”招娣这话说得真心。   桃花闻言一乐,摆摆手说:“别夸了别夸了,夸得我脸红。”   此时叶瑜注意到坐在一边的盼娣嫂子脸上的笑容却只是浮于表面,他蓦地心里一动,难不成是产后抑郁?种种状况确实有些像。   得了产后抑郁的人常感闷闷不乐,严重者甚至无法照料自己的孩子。   如今没有科学的治疗,就只能在心理和生理上下功夫,首先是保持一个良好的夫妻、婆媳和亲子关系,然后是注意休息,补充营养。   然而叶瑜这会儿能做的也不多,顶多就是在离开之前,提醒叶老太和叶大嫂一句,让她们多加注意。   叶老太应一声,“我让盼娣她娘和她几个姐妹多过来两趟,跟盼娣好好聊聊。”   之后叶瑜一家冒着雨回家,大雨砸在蓑衣帽子上发出噼里啪啦的声音。   刚到家叶母就碎碎念道:“最近好消息频传,桃花和荷花也是有缘,不仅是同一天成婚,连有喜的时间都相差仿佛。”   叶父闻言愣了一下,“她俩有好消息了?”   “是啊,因为还没到三个月所以没往外声张,只是刚才在屋里聊天的时候跟我们说了一声。”叶母对此很是高兴,家里人口兴旺是件好事。   此时叶父脸上颇有些感慨,“真好,时间过得真快,我一直觉得她俩还是当年的小孩呢。”   叶母看他一眼,“再过几年宝哥儿都要成亲了。”   “宝哥儿还不急,晚一点更好。”叶父回道。   ——   距离叶如的满月宴已经过去了半个月,而这半个月来雨就没停过,叶瑜总觉得空气里弥漫着浓郁的湿气,家里处处都是潮湿的,地面和墙壁都浮着一层细密的水珠,怎么擦都擦不干。   因此家里早早就烧起了地暖,到处都是暖暖和和的。   叶母脚踩地砖感慨道:“地暖确实比火炕要舒服简便得多。”   叶瑜把剥好的核桃仁放在盘子里,递给叶母,“舒服就好。”   叶母在织毛衣的空档里看一眼盘子,“你先吃,我织完毛衣再说,要不然核桃碎沾到毛线上,回头你穿的时候硌得慌。”   叶瑜拿一块核桃仁放在他娘嘴边,见她吃了,这才收回手自己也吃了两块。   他说:“家里核桃多,估计吃不完,不如我用来榨油?”   这些核桃都是在山上采摘的,他们村今年在松山上找到一片核桃林,里面足有十几棵核桃树,结出来的核桃数量极多,每户人家都分到一大筐核桃。   叶母点点头,应道:“你去吧。”   用核桃榨油并不难,就是麻烦了点。   先是将核桃剥开,去掉核桃仁上的薄皮,只留下干干净净一颗核桃仁。   然后叶瑜从柴房里翻出石杵臼,把核桃仁放进去,舂个两三次,仁儿就变得细碎,而核桃仁越细出油率便越高。   紧接着他在灶台上放好蒸包子用的蒸笼,再将舂好的核桃仁铺在放着一层白布的蒸笼上,随着时间的流逝,灶房里渐渐弥漫起核桃的醇香。   家里有个不常用的木头油槽,最后一步便是把蒸好的核桃碎仁舀进去,再经过用力按压,就能把油榨出来。   醇香且透亮的核桃油用处极广,比起猪油来说,略带一点核桃的苦香,更适合做凉拌菜。   因此今天中午叶母就从菜地里摘了两个小黄瓜,用新做的核桃油做了一道简单的凉拌皮蛋。   吃饭时她说:“我瞧着这雨下的连菜地里的菜都蔫了,等吃完饭,得去支上一层油纸。”   叶父应道:“一会我去。”   油纸就是在麻纸上抹上一层桐油制成的纸,如今的油纸伞面便是用的这样的纸,很是防水,做起来也简单,因此家家户户都常备一卷。   叶瑜端起碗把莲藕排骨汤一口喝干,碗里的嫩苞米早就被他吃完了,汤喝起来香甜至极,让人喝完一碗还想再喝。   然后他跟着叶父一起,冒雨将一卷油纸展开盖住菜地,将四个角固定在栅栏上,一直到确定了油纸不会被风吹跑,他俩这才浑身滴着水进屋。   油纸没能覆盖着整块菜地,像是栅栏上攀着的葫芦藤和葡萄藤就露在外边,好在根被遮住了,这样一来就算藤蔓被雨打折也没事,日后会重新长出来。   等他俩进屋,叶母把毛巾递过去,“水烧好了,赶紧去泡个热水澡。”   叶父让叶瑜先去,“我趁着这时候去炉腔那儿看一眼,要是里面的炭没了就再烧一些。”   叶瑜也没推辞,蓑衣挡不住外边的风雨,他现在浑身基本都湿透了,为了不生病,还是赶紧去泡个澡,换上干衣服吧。   浴室就在边上,里面同样铺着地暖,再加上木桶里温度颇高的热水,熏得叶瑜脸上泛起浅浅红晕。   大冷天泡澡真的可以说是一种享受,叶瑜足足泡了半刻钟才穿上衣服出来,他湿漉漉的头发包裹在羊毛毛巾里,一副热气蒸腾的样子。 第93章 香肠和腊肠   这场雨下了一个月才停, 到后边几天叶瑜都感觉自己快被潮湿的空气给淹透了,因此雨停之后他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到外边晒太阳,而且并不只有他一个人这么做, 村子里的空地上满满当当都是人, 有些人单纯在晒太阳, 有些人则是边谈些家长里短边做针线活。   叶母在织毛衣的时候轻轻抽口气,然后放下手里的棒针,双手交叉搓搓胳膊,“只是一场雨, 天就冷了下来。”   “冷点好啊,”有人接话道:“俗话说得好,瑞雪兆丰年,我就盼着今年能下一场雪。”   其他人听到这话也附和了两句。   叶老太说:“趁着今日太阳好,咱们得赶紧把被子枕头拿出来晒晒。”   “您可提醒我了, 我这就去。”叶童生媳妇说完就小跑着回了家。   叶老太又嘱咐道:“记得把厚衣裳翻出来, 该缝的缝该补的补,别天冷了没衣裳穿。”   他们村的人怕是有两三年没穿过厚实衣裳了,都放在柜子最深处, 即使没有生虫, 估计也不怎么保暖, 好在这段时间家家户户都硝制了许多皮子,过冬应是没问题。   叶瑜想,之前种的棉花没有收获,今年就只能把旧被子里面的棉花取出来重新弹一弹。   刚说到棉花,叶母回家的时候便把三床旧被子从屋里抬了出来, 将线口拆开, 取出里面的棉花, 铺在草垫上。   他们这里弹棉花多用的是竹质的棉花弹弓,两头用麻绳捆紧。   叶母边弹棉花边教叶瑜道:“旧棉花肯定是不如新棉花松软暖和,但只要弹松了就保暖得多。”   飞起的棉花絮落了他们满头,就好像是雪花一般。   一上午的时间就在他们不停的弹棉花中过去了,中午吃完饭叶瑜把弹好的棉花重新装回被子里,然后由叶母缝线,两人合力将三床被子挂到院子里晾衣裳的麻绳上。   麻绳都被被子的重量压弯了。   与此同时,趁着还有太阳,叶母又从地窖里把前些日子收获的红薯和苞米拿出来晒了晒,只要晒干了水分就能保存更久。   被子晒了一个下午,基本就晒透了,叶瑜晚上盖着这床棉被,鼻尖始终萦绕着一股阳光的味道,让他睡得很是香甜。   第二天早上他刚醒过来,就从叶父那里得知村子里要杀猪和羊了。   “正好快要过年了,早些吃杀猪菜也挺好的。”   叶父三两口吃完一个杂面馒头,然后对叶母说:“一会记得去帮忙做杀猪菜。”   叶母应一声,“好。”   做完家务,他们三个就溜达着去了猪圈和羊圈,此时这两处地方已经围了一圈人,这群人盯着猪羊挑挑捡捡的。   叶忠指着正中间那只猪说:“杀这只,我瞧着它身上全是肥膘,肉最多。”   他儿子叶栓倒是跟他意见相反,“还是杀边上那只比较好,精瘦精瘦的,肉肯定有嚼劲。”   叶忠观察了一会果断倒戈,“那还是你说的只吧。”   叶瑜听着他们对话有点想笑。   如今村里人人都有一手宰杀猎物的手艺,因此叶忠很快就带着人将猪和羊宰杀完成,大块的肉放在瓦舍的桌子上,看得人头晕目眩。   瓦舍自带火灶,叶老太她们开始在火灶上制作杀猪菜。   首先是灌血肠,就是把猪小肠洗干净之后,将混好的猪血灌进去,再把上下两个口子用绳子扎紧即可。   然而一只猪的小肠确实多,把血肠做完之后还剩下许多肠衣,叶瑜此时扯扯叶母的袖口,让她把肠衣要过来,他想着回家之后可以做一些香肠和腊肠吃。   要过来的猪小肠暂时放在一边,叶瑜开始跟他娘一起收拾猪头,用火把猪头上的毛烧掉,再放进热水里用刷子刷干净。   家养的猪鬃毛退化,脖子几乎没有毛,因此也没法用来做刷子,不过叶瑜家有好些野猪鬃毛制作的刷子,他们暂时不缺这些东西。   洗干净且被煮熟的猪头用刀子切分开,其中除了猪脑和猪眼睛不能吃以外,其他的都能吃。   其实猪脑也能吃,吃火锅的时候涮猪脑就颇受欢迎,但是叶瑜总觉得里面有许多细菌,能不吃的话还是不吃吧。   剩下的猪头肉只要稍微一卤就很美味了,卤汁还可以浇在饭上,连肉带汤一口吃进肚里,叶瑜能吃好几碗饭。   猪耳朵脆脆的,凉拌一下便唇齿留香,这两道菜都是极好的下酒菜。   一只猪全身上下都是宝,内脏稍微腌制一下,再晒干,就能切成片摆在盘子上,猪的肥膘放在盆里,日后可以炼油,猪油比起其他的动物油来说更香,炒出来的菜也更好吃。   紧接着血肠跟酸菜一起炖了一大锅,每个桌子上都搁着一盆,除此之外还有一盘猪头肉,一盘猪白肉和一盘猪心猪肝,小碟子里有蘸料,如果觉得味道有些淡,就可以蘸调料吃。   至于羊就不用这么麻烦,只需要去掉羊头、羊内脏和羊蹄,将整只羊的身体对半切开,固定在烤炉上,撒上烤料慢慢翻滚烘烤就行了。   涂一层油,再抹一层特制的酱料,羊很快就烤入味了,叶瑜还往上面撒了些辣椒粉,这才把切开的羊肉放在碗里。   结果叶河刚走过来就从叶瑜碗里夹走一块羊肉。   “等…”还没等叶瑜说完话,叶河便把肉塞到嘴里,同时还含糊地问:“怎么了?”   他的话音刚落,羊肉上的辣椒就开始发力,又麻又辣的味道刺激得叶河直抽气,眼泪流得唰唰的。   “怎么这么辣?”叶河边流泪边打喷嚏。   叶瑜无奈地给他夹一筷子猪肉,“你都没听我把话说完,我在上面撒了些自制的辣椒粉,猛地吃是有些不习惯。”   叶河一直没说话,直到把猪骨汤一饮而尽的时候才缓过劲来。   “怪我怪我。”他说。   过了一会,叶河咂咂嘴,没忍住凑到叶瑜身边,“不过还挺好吃的,也给我撒点呗。”   叶瑜看他一眼,从兜里掏出一个纸包,递给他之前特地叮嘱道:“少撒一点,这个辣椒特别辣。”   叶河应得是好好的,然而吃到一半叶瑜就看到他捂着肚子往外跑,连叶大嫂叫他的时候也没回头,搞得叶大嫂满脸疑惑。   光是吃一顿饭的时间,叶河就拉了三次肚子,他都没等到分肉的点就弯腰捂着肚子回了家,随即得了叶老太和叶大嫂一阵抱怨。   叶瑜在心里为他默哀,回家后怕是要被臭骂一顿。   分肉的时候叶瑜一家分到不少猪肉和羊肉,加在一起有二十斤左右,斤数委实不少,他们一家三口估计要吃一两个月才能吃完。   他们提着肉刚到家,叶母就开始切肉,其中猪瘦肉和猪五花要留着明天做香肠。   倒是猪排骨可以先行处理,叶母叫来叶父将其切开,猪排骨硬邦邦的,叶父切到手疼才切了一半。   他甩甩手说:“嚯,可真硬。”   叶母闻言笑着说:“要不是切不动,我也不会叫你。”   叶父继续切的同时又问一句:“排骨要做什么?”   这问题叶瑜知道答案,“做腊排骨,能保存很久,吃的时候可以切成块和菜一起炖,还不用额外放盐。”   叶父点点头,“那我可就等着吃了。”   随后他把切好的排骨放在木盆里,让开一处地方,把接下来的活交给叶母,叶母从边上的小碗里抓一把盐均匀涂抹在排骨上面,按摩两下,让排骨能够充分吸收盐分。   做完这些事,她就把排骨放到院子里通风的地方,盆上什么东西都没盖。   “行了,今晚要是风大,明天就能腌制好。”她拍拍手说:“快回屋睡觉。”   今天晚上正好是朗朗星空,风虽轻柔,但是用来风干排骨却是绰绰有余。   叶瑜这一夜睡得很是香甜,第二天起床的时候更是精神振奋,洗漱完就开始做香肠。   叶母此时正在看风干了一夜的排骨,她把盆里渗出来的肉水倒掉,捏了捏排骨,对叶瑜说:“还差一点,估计得等到下午才行,我先帮你做腊肠。”   “跟腊肠还不太一样。”叶瑜边将肠衣末端打个死结,边解释道:“我叫它香肠,做好后可以直接吃,早上要是不想做饭,热一热就可以吃,切成片也能放到煎饼里,再涂上先前做的西红柿酱,想一想我都流口水。”   叶母笑着调侃,“有这么好吃?”   “那当然,相信我。”叶瑜一想到甜中带酸的西红柿酱就舔舔嘴角。   然后他把叶父叫过来,“爹,你来切一下肉。”   想了想,又补充道:“要切碎一点。”   叶父听到他的话之后很快就拿起刀开始剁肉,他需要把瘦猪肉、猪五花和一块猪肥膘全都剁碎,一时之间灶房里全是菜刀跟案板相撞发出的「咚咚」声。   也不用切得特别碎,叶瑜觉得香肠里的馅儿有些嚼劲的话吃起来口感会更好。   趁着叶父在剁馅,叶瑜从立柜里拿出各种所需的调料,盐糖酱油醋之类的,再把一大块姜磨成姜末儿。   等叶父把肉剁得差不多了,他便把准备好的调料都拌进去,混着清水跟肉馅一起搅和均匀。   接下来开始灌香肠,开始之前叶瑜还特地用拌好的肉馅在锅里摊了一个肉饼,煎熟后切开分给叶父和叶母,叫他们尝尝味道如何。   叶瑜自己也尝了一口,他觉得还行,不咸不淡的刚刚好。   他见叶父和叶母都点头,这才开始灌香肠,用的是漏斗,先是伸出两指将晾干的肠衣撑开,然后把漏斗细口塞到肠衣里,最后再把调制好的肉馅用筷子一点点捣进去。   这是一件非常需要耐心的事,而且手必须要轻,馅料也不能装得太满,否则肠衣就很容易破裂。   叶瑜用手指比划出适合的长度,馅料装到那里就扭转两下肠衣,这便是香肠的一节,等装好下一节的时候,肠衣就需要往另一边扭转,如此循环往复,很快一节一节的香肠就在他们手中成型。   “这里有气泡。”叶瑜指着香肠上的一处小凸起说:“需要用针扎破。”   叶母依言照做。   做好的香肠在院子里风干一刻钟,再次拿进来的时候卖相并不算好看,肠衣上透着红白的颜色。   但只要冷水下锅煮熟之后,香肠就变得紧实弹牙,然后用剪刀将香肠上面扭转的结剪开,香肠就变成一节一节的了,放在罐子里,随吃随取,很是方便。   他们一家中午就吃了煎好的三节香肠,第一次制作就能算得上是成功,香肠本身紧实弹牙,里面的肉馅肥瘦相间,吃起来更是咸香可口。   叶瑜吃的时候把西红柿酱拿了出来,用干净的筷子将其抹在香肠上,西红柿酱本来就自带酸甜的滋味,正好中和香肠的油腻,这样一来他一口气能吃两三根香肠。   叶母也特别喜欢西红柿酱的味道,她遗憾道:“早知道就多做些酱了。”   他们之前采摘的西红柿只够做两陶罐的酱,罐子也不大,只有叶瑜一个手掌那么大,而且西红柿酱最近消耗的速度变快,如今已经吃空了大半罐。   “明年可以多种些西红柿,反正当水果吃也好吃,不会浪费。”叶瑜说。   叶母点点头,应道:“好。”   下午叶母又在排骨上涂抹了一层盐,用手仔细揉搓一刻钟,以此来让盐充分溶入排骨。   经过两次腌制的排骨便初步制作完成了,接下来只需要跟腊肠一起挂在屋外房檐上风干半个月即可。   腊肠跟香肠不太一样,腊肠风干之后细细长长一条,色泽殷红,不带丝毫水分,吃的时候切成片跟各种蔬菜一起炒,味道尤其美味,有时候要是懒得做菜,跟白米一起焖,做成煲仔饭也是个不错的选择,有米也有菜,做起来方便的同时营养也很是均衡。   如今他们家的房檐下悬挂着满满登登的排骨和腊肠,叶瑜看到的时候经常会产生一种满足感。   最近半个月难得都是大晴天,没有下过雨雪,因此腊排骨和腊肠渐渐风干,很快就变成了深深的砖红色。 第94章 酸豆角   叶瑜将一截腊肠从房檐上取下来, 用刀片成片,腊肠里面的脂肪雪白,瘦肉粒呈现出砖红色, 红白相间就像是大理石花纹一样。   叶母接过之后先是拍了拍叶瑜的肩, 然后把腊肠片跟干笋片一起翻炒, 再加上葱蒜和辣椒片,炝完锅顿时就有一股呛人的气味从灶房里传出来。   叶瑜见此咳嗽两声,将灶房的门稍微推开一些。   “宝哥儿你去地窖把红豆拿过来。”此时叶母吩咐他道。   “好。”叶瑜应一声。   他挎着篮子小跑到后院,将地窖门抬起来固定住, 等空气流通之后,才踩着台阶下去。   刚进去就能感觉到里面的温度比外界要低上不少,阴冷又干燥。   其实地窖的面积并不小,但却装得满满当当,靠墙放着十几个木箱, 每个箱子里又是两三个麻袋的粮食和蔬果, 中间有许多五层的木架子,上面各种干货齐全。   叶瑜鼻尖始终萦绕着一股陈腐的气息,他微微皱眉从木架上找出一小袋红豆放在篮子里, 然后又翻了翻, 从木箱里拿出来一捆长豇豆。   他们这还是第一次种植长豇豆, 收获是真不少,加上前些日子炒了吃的和做成酸豆角的,还剩下四捆呢。   他带着这两样东西回到地面,关上地窖门之后回了灶房。   此时叶母已经把腊肠炒完了,而屋子经过通风呛人的气味也已经消失不见。   叶母看到叶瑜手里抱着南瓜, 就问他:“想吃炒豇豆了?”   叶瑜将东西都放在台子上, “我记得家里剩余的酸豆角不多了, 不如再泡点配粥吃。”   “我看看,”叶母弯腰抱起装有酸豆角的陶罐晃了晃,里面只有清水撞壁的发出的声音,因此她说:“还真是没了,那就再泡点。”   严格来说,酸豆角不是腌菜,而是泡菜,含盐量较低,说是比腌菜更健康,然而叶瑜觉得其实都差不多,只要不当饭吃,就没什么区别。   叶瑜把长豇豆头尾都掐掉,洗干净之后放到通风处晾晒,这是因为制作酸豆角的豇豆不能带一点水分,要不然容易坏掉。   他们家中午吃的是红豆饭,饭里稍微放了些糖,吃起来甜滋滋的,再配上一道笋片炒腊肠,一锅饭被他们吃得干干净净。   吃饭的时候外边风声大作,叶瑜再次抬眼望向窗外,他看见地面上已经积了一层薄薄的白色雪花。   下雪了。   叶母也说:“终于下雪了。”   叶父闻言把碗放下,“天儿要冷下来了,怕是今年冬天会很难熬。”   近些年的天气太过极端,要不就是一年到头炎炎烈日,温度从没降到四十度以下,要不就是气温低至滴水成冰,零下四十度也是家常便饭。   “冷一点就冷一点吧,有一层雪覆盖在田地上明年总能有个好收成。”叶母对叶父说的事并不如何担心,冷又能冷到哪儿去,就算情况再坏也坏不过今年。   其实「瑞雪兆丰年」这句农谚是有科学依据的,第一冬天天气冷,厚厚的雪层盖在农田之上,可以为土壤保温,等到来年开春雪化的时候,这些雪水流淌在土壤里,更是有利于春耕播种。   第二化雪的时候土壤温度会急剧降低,这时田地里的害虫因为过低的温度会被冻死,降低出现虫害的概率。   叶父想了想,倒也是,他们村里的人几乎没有多么怕冷的,冷一点也好。   此刻窗外的雪越下越大,如同翩飞的蝴蝶一般落在窗棂上,在叶瑜眼中院子里的树梢间反射着点点银光。   “宝哥儿!”叶母叫了他两声,见他应声才问道:“你冷吗?”   叶瑜摇摇头说:“不冷。”   他捏了捏阴干的长豇豆,“已经干了,要不咱们赶紧泡了吧。”   叶母应一声好,然后把两个陶罐搬出来,都是用热水烫过又晒干的。   叶瑜撸起袖子起锅烧水,他把姜片、干辣椒、八角桂皮等香料放进去,用这样的料水泡出来的酸豆角味道会更好一些。   料水放凉之后倒进陶罐,高度必须淹没里面的长豇豆,再加入适量的食盐,就可以封口了,封口处还需要用一块布紧紧裹住,最后系上麻绳。   “好了,”叶母说:“大概泡上半个月左右就行了。”   除了泡酸豆角以外,家里的黄瓜、白菜和萝卜也能按照同样的方法进行泡制,味道也很不错。   因此叶瑜家里常常飘散着一股淡淡的酸味,直到他们种在破陶盆里的薄荷开始散发出香气的时候,薄荷香味才逐渐取代了酸味。   本来叶瑜想着外边正在下大雪,村里应该不会发生什么事,结果他才刚泡上一杯普洱,准备就着茶看雪吃点心,就听见门口有人敲门。   叶父撂下手里的陶碗,前去开门。   门外是桃花的夫君唐有言,他背着一个竹篓,进门后立刻把竹篓里的东西拿出来。   “前儿我们去了趟景山,在山上看见个稀奇景,有几个水泡子,那水竟是烫的,你瞧我一个没注意,手上就被烫了个泡。”唐有言伸出手给他们看看。   叶瑜看了眼,他手指上确实有个泛黄的水泡。   至于那水泡子应该就是地热温泉吧?   景山就是邢小舅他们村原来所在的地方,比松山要大得多,山上物产更是丰富,因此狩猎队在邢小舅几人的带领下去那座山探了探路,当然,自从下雪后他们就再也没去过。   唐有言把一个长着紫褐色长圆形小穗的植株拿出来,“那处有个地势低洼的谷地,我们下去之后发现里面生长着许多不知名的植物,我想着有些应该有用,便摘了些回来。”   “尤其是这个,长的很像是水稻。”他扬起手说。   叶瑜从他手里接过那株植被,仔细打量半晌,脑海里突然冒出个名字,糯稻。   他搓开穗子里的壳,很快一个略扁的长椭圆形的米粒出现在他眼前,表面呈现出半透明的乳白色。   “这是江米。”叶瑜笃定地说。   江米就是糯米,只不过他们这边一般将之称为江米罢了。   听到他的话,唐有言眼前一亮,顿时激动地说:“就是可以做汤圆或者粽子的那种糯米吗?”   唐有言其实是个南方人,他就叫糯米。   叶瑜点点头,“没错。”   他又问:“那儿有多少这种稻谷?”   唐有言想了想回道:“大概半个山谷都生长着这种稻米,估计得有半亩田那么大?”   这数量可不少,叶瑜想到这儿,迫不及待地站起身说:“得带我去看看。”   叶母蹙眉阻止他,“外边还下着雪呢,等雪停再说吧。”   叶父也说:“这时候进山不安全,你老老实实在家待着。”   叶瑜知道不安全,但是他担心如果去的晚了,这场雪会不会导致糯稻掉穗。   但他转而一想他们如今又不缺粮食,就算多了糯米,也只是多了一种类型的吃食,没有也不可惜,大不了今年收集了种子,明年自己种。   与此同时唐有言开口道:“不用急着去,那处山谷的温度颇高,就算再等一段时间也没关系。”   既然这样的话,他们就可以等雪停之后再去。   原先叶瑜盼着下雪,但如今他就想着这场雪什么时候能停下来。   然而天不遂人愿,过了七天外边依旧是大雪纷飞,甚至还越来越大了,地面上厚厚的积雪已经开始阻碍人的行动。   叶瑜关上门沉沉叹口气,就这么短短一小会的时间他的脸就被冷风吹得发疼。   “叹什么气啊。”叶母还在织毛衣,家里一共三口人,一人得织一套毛衣毛裤,就算叶瑜能帮她分线,要用的时间也不少,好在一些小的,像是羊毛袜之类的,叶老太帮着他们织了。   叶瑜说:“雪越发的大了。”   “可不是,我瞧着最近是停不了。”叶母说:“你就老老实实在家待着吧。”   “我这不就在家嘛。”叶瑜说。   “陈大夫给你诊过脉,可别以为自己身体好些了就不当回事。”叶母点点他的额头。   陈大夫基本半月给他诊一次脉,叶瑜脉相最近是一切正常。   “您放心,我当时就是一时激动,肯定把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叶瑜安慰她道。   他能明白他娘的想法,儿行千里母担忧,当娘的自然希望自己孩子能够一生平平安安。   “要真是这样就好了。”叶母把手里织到一半的毛衣放下,倒了碗红枣姜茶给他。   微红的茶水盛在古朴的茶碗里,显出一种别样的美丽。   叶瑜低头喝一口,滚烫的茶水从喉咙滑下,瞬间全身就热了起来,红枣是晒成干的,切成一片片放在茶壶里,姜片也是片成片,茶水喝起来热辣辣的。   他刚喝到一半,就听见外边传来推门的声音。   一抬头便看见有人身穿一袭玄色带着银丝的斗篷走进来。   “阿瑜。”他把斗篷解下来,唤道。   “绪哥!”叶瑜差点把手里的茶碗摔到地上,他急忙上前两步。   “等等。”褚绪风说:“我身上太凉了,暖一下你再过来。”   叶瑜闻言重新倒了杯红枣姜茶递给他。   褚绪风接过茶碗暖手,然后坐到椅子上,感受了一番屋子里的温度,“看来地暖颇为成功。”   屋子里暖融融的,比起火炕来说,这种温度更加均衡,不会出现那种放着炕床的地方热,其他地方凉的情况。   “那是,你得相信我。”叶瑜说。   叶母则是问褚绪风道:“吃饭了吗?我去给你下碗面吧。”   还没等他应声,叶母便急匆匆进了灶房。   等叶母走后,叶瑜想了想问道:“褚将军的病情如何?”   褚绪风喝一口茶回答:“已经没事了,是前些年遗留的旧疾,腿上的老毛病。”   他说完这话,神情突然变得严肃起来,“到靖边城的这一路上,越往北土地越是荒芜,并且人烟稀少,如果说原本路上还有几座村落可以借宿,那这次我们一行人再途径的时候,这几座村落里便是空无一人。”   叶瑜听完他的话,沉默半晌,这才开口:“他们兴许是活不下去逃往南方了。”   这种可能总比他们没从天灾下活下来要好。   褚绪风看他情绪有些低落,又说:“不过还有个消息,京城那边有人重新建城,取名叫望祀城,说是城中吸引了不少周边流民。”   “我猜有些人可能投奔了望祀城,毕竟如今的世道抱团才能活下来。”   “望祀城。”叶瑜喃喃两句,望祀是古代遥祭山川地袛之礼,这个名字凝聚了起名者深深的期盼,只希望山川地袛能够保佑城民。   “是啊,我们得抽空去那儿看看。”褚绪风说:“不能局限于这一处地方。”   正在他们就望祀城一事谈论起来的时候,叶母端着一锅面条走了过来。   “先别聊了,吃点东西暖暖再说。”   她放下锅又招呼道:“宝哥儿过来帮我拿一下碗筷。”   叶瑜站起身,应一声,“来了。”   叶母做了一锅猪骨汤面条,先前做的香肠也被她煎了煎配上西红柿酱放在陶盘里,另一个小碟子里则是装了些萝卜干和酸豆角。   “一起吃了,正好晚上不用做饭。”叶母说。   猪骨在炉子上煮了一整个下午,整个都煮透了,里面的骨髓都漫在汤里,只需要放一点盐当作调料就很美味了,边上还特地烫了两颗小青菜。   叶母把鸡蛋切成两半递给他们。   “快吃吧。”   吃完饭,叶母说:“绪哥儿你今晚就住这儿,你家这么些天没人住,怕是脏了些,而且烧火炕也需要时间。”   “正好你房间里的被子也晒过,回头拿出来就能盖。”   褚绪风感谢地说:“麻烦您了。”   “这有啥麻烦的,宝哥儿你带他去洗漱一下,赶紧休息吧,我瞧着他脸色都青白。”   叶母说的没错,褚绪风虽然原本就白,但那种白是健康的白,如今他眉眼间隐隐带着疲惫,透露出不健康的苍白。   叶瑜又心疼又担忧,连忙带他去休息。 第95章 山路   等褚绪风第二天醒过来的时候, 他的脸色便好看不少,至少不再紧紧绷着,有了些血色。   叶瑜此时把发现糯米的事告诉他, “等雪停我们得过去看看。”   褚绪风看一眼阴沉沉的天色, 若有所思地说:“这场雪怕是还会下一段时间。”   他一语成谶, 雪停的时候距离唐有言拿着糯稻过来已经过了半个月。   等到天边一升起太阳,叶瑜便迫不及待地提出要去一趟山谷。   这次陈大夫也会跟着,因此叶父很快就同意叶瑜跟着他们一起。   最后确定下来去景山的一共有十人,其中包括叶瑜, 褚绪风,唐有言等六人,剩下四个则是以邢小舅为首的领路人。   他们出发的时候天还没亮,一片雾蒙蒙的,水汽铺在脸上, 冻得人全身都发僵。   景山在松山的北边, 走路大约需要两个时辰的时间,幸好他们不需要全程走路,几匹马和驴后边拖着板车, 马和驴的速度比他们自己走的速度要快一些。   就算如此也用了一个半时辰才来到景山底下。   邢小舅说话的时候有白烟从他口鼻中冒出, “我们村原先就在那里。”   他指着景山半山腰说:“我之前去看过, 短短几个月的时间,村子已经被植被完全覆盖住了。这也是我们要搬离那里的原因之一,其实离开之前已经有预兆,每天蔓延到村子里的植物烧都烧不干净,里面藏着数不清的蛇虫鼠蚁, 有些有毒的咬一口腿上就长出特别大的包。”   “这还算好的, 毒性比较微弱, 有一种小蝎子看着不起眼,但是一旦被咬神仙都救不了,有不少人都死在它的毒里。”   陈大夫听到这话,仔细嘱咐道:“有时候颜色越不起眼的虫子毒性就越强,这次咱们进山也一样,身上起了包千万要注意,记得叫我看看。”   其余人纷纷点头。   进山之前他们把袖口裤脚全部扎紧,好在如今天气冷,人人穿的衣服都多,再加上头上戴着的一种类似帷幕有面纱的帽子,堪称是全副武装。   景山内部温度特别低,树木挤挤挨挨靠在一起,树梢上有霜花和落雪,又显得林间异常阴暗,时不时能听到窸窣的不明声音,然而他们看过去的时候却什么都没发现。   一阵凛冽的寒风吹过,叶瑜不由得打个寒颤。   褚绪风看到后递给他一个暖手的手炉,“里面烧着炭,温度一般,但聊胜于无。”   这个手炉是铜制的,上面没有什么花纹。   叶瑜接来感受了一下,因着外边太冷,手炉捧在手上确实不太暖和,传过来的温度很细微,甚至会让人以为是错觉。   邢小舅领路,边走边介绍道:“那边的林子里生存着一群野猪,再往前是一处桃林,夏天有桃子吃,还有枣树,梨树,马鹿群,棕熊黑熊…”   他们在这座山上生活了两三代人,不说是每处都了解,但大部分地方还是清楚的。   除了唐有言发现的那处山谷。   “我们竟都不知道景山还有热河。”邢小舅啧啧称奇道:“那处山谷隐藏得真深。”   唐有言说:“可不是,那边需要上坡再下坡,山谷被一片桦树林牢牢挡住,要不是当时我们迷路了,还真不一定能找到。”   他们只说了两句话,就吃了一肚子的冷风,因此很快就闭上了嘴。一行人又行进了半个时辰,寒冷让热量消耗的特别快,早上吃进肚子里的食物消化得很快。   这时邢小舅和叶海找了个开阔的地方开始制作雪墙,这堵墙能够挡住吹过来的风,没了风他们就会好受一些。   叶瑜和褚绪风从爬犁上取出一个小锅和先前准备好的食水,准备开始做饭。   剩下的人则是到周围砍柴禾,顺带看看能不能用弓/弩打两只雉鸡野兔之类的。   叶瑜先是烧开一锅水,往里面放了些红糖,红糖如今可是珍惜的东西,村里剩的也不多,烧开后将其分给坐在板车上休息的众人。   他自己也一口气喝完红糖水,等全身上下都暖和起来,这才将昨晚做好的半成品面条下到锅里,调料只有盐,因此做好的面条味道称不上好,但是滚烫的一碗面下肚,人人都是心满意足。   吃过一顿饭,他们收拾收拾东西,就又上路了。   唐有言说:“我们估计得在山上过夜。”   叶瑜张了两次嘴,每次都喝冷风,最后他索性用手掩住嘴说话,“反正我们带了藤编的席子和铺盖,过夜也没事。”   听说过铺盖卷儿吗?他们带着的就是一个卷儿,集被子和毯子为一体,有点像是现代的睡袋。   只要不下雪,再确保夜里篝火一直燃着,在温度没有那么低的情况下,露宿野外虽然难过,但也不是不能忍受。   更别说晚上睡觉时,叶瑜跟褚绪风睡一个铺盖,褚绪风属于那种天生体热的人,叶瑜睡在他怀里倒是一夜无梦,睡得很是香甜,一点寒意都没感觉到。   早上醒过来叶瑜还有些难以置信,他真没想到能睡得这么好。   “怎么没叫我起来守夜?”叶瑜用半热的温水洗把脸问。   叶海毫不在意地抹把脸,“只要我们就足够了,你那小身板还是老老实实睡觉吧。”   不止叶瑜没守夜,其实褚绪风和陈大夫昨天夜里也没人叫他们。   行进着实是件枯燥疲累的事,然而一路上他们又遇见许多稀奇的动物和植物,倒是增添了几分有趣。   其中最让叶瑜惊讶的是几颗人参,但都是刚冒出头的,不适合采摘,至少得再等几年才行。   邢小舅说:“我们这座山常有人发现人参,地龙翻身之前还有个采药人挖到了一颗三十年的人参,县城里的富贵人争着抢着要买,最后他卖了好几百两银子,银子到手后直接举家从村子搬到县城。”   陈大夫听到他的话,想了想说:“我记得这件事,那根人参虽然没到五十年,但已经很接近了,好像是卖了三百两银子。”   他们聊着聊着终于到了目的地。   叶瑜这时候一下子就明白为何一直没有人发现这处山谷了,因为山谷前面是一片桦树林,必须要穿过这片林子才能看到半坡的峭壁,正常人走到这里就不会再继续爬坡,更别提,峭壁下还不是山谷,得翻过去才行。   他颇有些纳闷地问:“这你们是怎么发现的?”   唐有言听到这个问题,不由得看天看地就是不看他,最后还是宁荣揭了他的底。   “这人是个不认路的,当时信誓旦旦的说从这里穿过去就能到之前上山的地方,结果把我们都带进沟里了。”   唐有言脸微红,“要不是我,你们也找不到这处山谷呢。”   也算是福祸相依吧。   爬山实在是件疲累的事,特别是这种稍有些陡峭的山坡。   一行人爬到最后连话都没力气说,叶瑜也累得够呛。   他们翻过山坡的时候天色已经变暗了,只在天空最边缘的地方有一些橘红色的光。   此时叶瑜望着陡峭的山坡蹙眉说:“这么陡的坡,驴马怕是下不去。”   唐有言早就考虑过这件事,他说:“柱子哥他们仨不下去,就留在这里看着驴马,正好附近有个安全的山洞,他们过去待两天就行。”   他说的确实有道理,因此柱子几人纷纷点头赞同,一行人很快就赶着驴马到了山洞,那个山洞前面有藤蔓遮盖,里面也没有动物生存的痕迹,只有一小撮火堆熄灭后的灰烬。   唐有言说:“我们当初就是在这里过的夜。”   柱子他们安顿好之后,叶瑜就把需要的东西放进筐里,一人背一个筐,准备下去了。   叶海他们最先下去,然后将绳子固定住,绳子其实就是个安全保障,唐有言等人根本就用不上,三两下就跳了下去,叶瑜看得是目瞪口呆,他们只要再换上仙气飘飘的衣服就可以说是名副其实的轻功了,   褚绪风把绳子系在叶瑜腰上,仔细嘱咐他道:“你千万小心,宁愿速度慢都不要着急。”   叶瑜无奈地说:“我又不傻,你放心吧。”   然后他踩着谷壁上凝实的泥土,手拉着绳子,慢慢滑下去,他双手缠着一层布,磨在绳子上也不疼。   刚落地叶瑜便闻到淡淡的硫磺味,而且体感这里的温度要比外边高一些,大约有五六度的样子。   整座山谷上方氤氲着雾气,雾气是白中掺黄的,他站在地面上向左边最高的山望去,神色中带着凝重,那座山怕是一座正在休眠的火山,也不知道什么时候会喷发。   幸好邢小舅他们已经搬离了原先的村子,否则火山一旦喷发,他们满村都逃不过。   正在他想着这事的时候,其余的人也都下来了。   唐有言在前领路,他们越走硫磺味便越浓重。   叶瑜想这里的温泉应该是由于地下岩浆将岩层加热,地下水流经这些岩层时就变得炎热,再流到地面上而形成的。   “就是这里了。”唐有言停住脚步说:“这些水泡子里的水特别烫。”   呈现在他们眼前的与其说是水泡子,不如说是一个连着一个的池子,有大有小,大的有池塘那么大,小的连一个人都装不下。   蒸腾的热气将四周熏得极热,他们脸上渐渐渗出汗水。   叶瑜刚把手放进池子里便被烫得一缩,他有些惊讶,里面的温度怕是得有四十度左右了。   唐有言见此就说:“我说的没错吧。”   叶瑜认同地点点头,然后迫不及待地说:“先带我去种植稻谷的地方看看。”   那里距离温泉池子要远一些,大概有两刻钟的路程,其中流淌着一条浅浅的溪流,将泥土浸润得潮湿,最重要的是这条溪流并不是地热水,而是非常正常的山泉水,因此这里潮湿温暖的环境是众多植物生长的天堂。   叶瑜看见那一片依旧长得旺盛的糯稻便松了口气,他迫不及待上前两步搓开稻壳,随后脸上露出一抹笑容。   “来得巧,如今正是收获的时候。”   他说:“咱们得在这里多留一段时间,把糯米收割完再走。”   邢小舅应道:“留就留吧,这里温度不低,又有食物有水的,就算待上十天半个月都没问题。”   叶瑜站起身,看着这半亩糯稻,由衷地说:“这里确实适合糯稻生长。”   褚绪风拍拍叶瑜的肩,“走吧,先驻扎。”   他们在温泉旁边用树枝搭了几个棚子,棚子里放着藤席和铺盖,也不知道山谷里到底有没有什么危险,像是老虎熊这样的大型动物,或者各种毒物,蛇跟虫子之类的。   等叶海几人要出去打猎的时候,叶瑜便提醒他们道:“也不知道这里有什么,你们要多加注意。”   他看着叶海神色变得严肃了,这才放他们走。   他们走之后,剩下的人就开始收拾东西,洗锅刷碗,然后烧水做饭。   叶瑜则是扶着年纪大些的陈大夫到棚子里休息,“您先睡一会,一会吃饭的时候再叫您。”   陈大夫也没推拒,他揉揉腰说:“这一路上确实累得慌。”   叶瑜闻言有些歉意,“早知道不该让您跟着的。”   他们确实有点低估一路上的曲折。   “无碍,这是我自己争取的,说句实话,整个村里还是我的医术最好,而且我自己的身体我心里有数,睡一觉就好了。”陈大夫摆摆手笑着说。   叶瑜看陈大夫躺下了,就放轻手脚离开,去外边帮忙。   叶海他们回来的时候,手里提着已经被宰杀好的一只雉鸡和一只狍子。   “怎么回来得这么晚?”叶瑜问,他们估计在外边待了有一个时辰左右。   叶海用水抹了把脸回答道:“我们在有鹿群经过的地方铺设了一个陷阱,想试试看能不能逮到,要是能的话,咱们就暂时不缺肉吃了。”   叶瑜知道了原因也就不再说什么,他还得继续做晚饭,雉鸡切成块煮汤,汤里放了些葱蒜和姜片去腥,煮好后加入盐,然后把被冻得硬梆梆的饼子撕碎扔进去。   如此一来热气腾腾的鸡汤泡馍就做好了。   至于狍子就是由叶海他们烤制了,烧烤料是自备的,里面有盐有辣椒粉,但最后烤出来的肉味道实属一般,有一股子腥气,反正叶瑜只吃了一口就再也没碰过。   饭后叶瑜说:“今晚咱们得好好休息,明天就要开始收割稻谷了。”   唐有言颇有些跃跃欲试地应道:“好。”   叶瑜和褚绪风睡在一起,他刚躺下就看到褚绪风从小筐里拿出炭,从篝火处借一点火点燃后将其放在手炉里,等手炉热起来,才递给他。   “你抱在怀里应该能支撑到半夜。”褚绪风说。   再加上装着热水的水囊被他踩在脚底,叶瑜一夜都是暖暖和和的。 第96章 柠檬   一共有半亩地的糯稻, 一伙七八个人手拿镰刀开始收割稻谷,他们暂时没有条件将其脱壳,只得先用藤蔓把稻谷捆住, 等过几天回家后再进行接下来的步骤。   他们收割稻谷足足用了两天的时间, 叶瑜把剩余的稻谷捆住, 然后站起身,看着密密麻麻叠放在一起的金黄色谷堆,不由得露出一抹笑容。   这就是丰收的喜悦啊。   这时候叶海走过来招呼叶瑜道:“你收拾好了快来泡池子。”   所谓泡池子就是泡温泉,这几天他们一伙人每天晚上都会进去泡一会, 叶瑜觉得挺解乏,而且也不知道是不是他的错觉,每当泡完澡再睡觉就会睡得更踏实。   “马上。”叶瑜应一声。   他随后拍落手上的穗子,哼着歌走到棚子里,将带来的毛巾和换洗的衣裳都装进筐里, 叫上褚绪风一起去泡温泉。   他俩选择的是个小池子, 叶瑜屏住呼吸把脚放进去,池子里温度确实有些高,烫得他蓦地收回脚, 就这么接触了一下, 他脚面就开始发红。   褚绪风见状拍拍池子边上的石头, “来,到这儿坐一会,等适应了再泡进去。”   池面是椭圆形的,四周围绕着光滑的鹅卵石,温温热热的, 坐下之后也颇为舒服。   蒸腾的热气吹向他俩, 熏得叶瑜双颊泛红。   “这里温度很高, 但其实不太适合居住。”叶瑜闲聊一般开口道。   褚绪风点点头,“没错。”   这座山谷温暖归温暖,但是太过潮湿,人居住在这里的话估计会很不习惯。   叶瑜边聊天边把脚放进池子里,等到习惯水温之后就脱掉衣裳,一跐溜滑进去,滚烫的池水瞬间淹没他的胸口。   全身都被烫红了,叶瑜抽着气坐到池子底下的一块大石头上,他眨眨眼睛,连眼泪都被烫出来了。   褚绪风倒是没像他那样,坐下来的时候脸色没有丝毫变化,叶瑜也是纳闷,明明褚绪风的皮肤颜色跟他差不多,但差别怎么会这么大。   “你捏一捏。”听到褚绪风说话,叶瑜才发觉他竟把心里的疑问说出来了。   不过捏一捏却是可以的,叶瑜眨眨眼把手放在褚绪风的胳膊上,光滑且极富力量感,明明瞧着单薄,但是骨骼上覆盖着一层肌肉,线条极其流畅。   叶瑜松开后又捏了下自己的胳膊,两者之间的差距让他产生了嫉妒之情。   “我也不是没有锻炼身体啊,怎么差距还是这么大。”   他也跟着褚绪风练了几年,虽然不是那种刻苦锻炼,但不管寒冬酷暑都坚持了下来,效果却不是很明显,只是锻炼出了单薄的肌肉线条。   褚绪风说:“你身体如此,能够保证健康就很不容易了,日后我再教你一套适合的武技,常年练能够强身健体。”   估计就是类似于太极拳那样的吧,叶瑜听到他的话想着,他还是挺期待的。   等他俩全身都泡透之后,叶瑜拿出一包皂角粉开始洗澡,皂角粉里面还掺杂了些薄荷粉,闻起来尤其清爽,洗完之后全身都轻快不少。   这时候叶瑜眼角的余光突然看到天上有什么东西在往下落,他定睛一看,原来是飘起了小小的雪花,虽然雪花还没落到池子里,就被蒸腾的热气热化了,但同时也给他们带来丝丝凉意。   他缓缓舒口气,斜靠在石壁上欣赏难得一见的风景。   大约两刻钟后,褚绪风拍拍叶瑜的肩说:“再泡该晕了。”   叶瑜点点头,换上干净的衣裳,然后把脏衣裳收好,想着一会去溪流边洗。   他们刚从池子里出来,叶瑜就看见唐有言手里拿着一个筐。   “找到什么了?这么高兴。”   听到叶瑜的问话,唐有言就把筐放到他眼前,高兴地回答:“这里竟然还有蓝果。”   里面有小半筐食指长的小果子,通体靛蓝色,跟蓝莓的颜色差不多。   叶瑜拿了一颗放进嘴里,味道也跟蓝莓差不多,只不过更香甜一些。   众人很快就将其分食完,此时叶海说:“可能是因为温度比较高,这里有许多新鲜的果子才刚成熟,不如咱们摘一摘都带回去吧。”   这个提议几乎人人都同意,其中大部分人是想摘果子吃的,而叶瑜跟他们一样又不太一样,他是想转遍整座山谷,看有没有什么其他能吃的东西。   因此吃完果子,趁着还没到吃饭的时间,他们就拿着需要的东西出发了,而驻扎地由陈大夫和一位被毒虫咬了一口的村民守着。   距离他们驻扎地最近的地方生长着一丛蓝果,不管有没有成熟,都被他们给摘下来了,紧接着是远一点的蓝莓,高粱果,山荆子和灯笼果等,足足装满了三大筐。   叶瑜刚想收手,就看到山谷边缘隐隐有些黄色的果子挂在树上,他一时好奇,就跟褚绪风说了一声,两人一起过去看看。   离得越近,视线里的果子就越发清晰,青黄色的椭圆形果实,两边略尖,表皮粗糙。   此时叶瑜脑海里立刻浮现出一个名字,柠檬。   他又是激动又是惊讶,情不自禁地快走两步来到树下,抬头仰望这一棵繁茂的果树,也不知到它在这里生长了多久,枝繁叶茂的,果实有的已经掉落在地上,被鸟儿和松鼠啃得坑坑洼洼。   “这是?”褚绪风跟上来疑惑地问。   叶瑜回过神来,答道:“可以称之为柠檬,也可以叫柠果或者是益母果,味道极酸,不能生吃,但是当做调味料或者泡水喝都很合适,尤其是泡水,跟蜂蜜一起冲泡味道特别好,酸酸甜甜的,每天早上喝一杯止咳生津又开胃。”   紧接着说话的却不是褚绪风,而是后来的叶海,“那还等什么,赶紧摘吧,估计能装满剩下的几个筐。”   说动手就动手,其余人把背上的筐放下,纷纷开始摘柠檬。   叶瑜有些庆幸他们带了几把剪刀过来,剪起来更方便些。   他边剪边教他们道:“记得剪的时候要留一些枝叶。”   到最后叶瑜鼻尖全是柠檬皮带来的清香味。   正在他们摘得高兴的时候,旁边突然传来树枝摩擦的声音,还有极其沉重的四道呼吸声。   所有人这时候都不约而同地停下动作,没人敢说话,顿时外界安静得仿佛针落在地上都能听见。   叶瑜额上有一滴汗滑落,落在地上发出「啪嗒」一声,按理来说这样的声音应该是不大的,但在叶瑜耳朵里却犹如惊雷一般。   因为他们面前突然出现了四只棕熊,最前面的那只身体足有三米长,应该是一只母熊,它后面还跟着三只身体只有它一半长的的小熊。   他们一行人直接暴露在四只棕熊的视线里,但不知道为何那只母熊却没看他们,只是人立起身,用嘴拽着树丛上的山莓,将其拽到三只小熊面前。   小熊挤挤挨挨地靠在一起,你一口我一口吃起山莓来。   叶瑜脸上的汗水慢慢冒出来,一时之间竟不知作何反应,而他身边的褚绪风此时已经绷紧身体,垂眸看着地面上四只棕熊的影子,一旦它们有动作,他便会带着叶瑜翻滚离开。   好在他们运气不错,母熊带着崽儿吃完山莓就转身走了。   叶瑜目送着它们走远,直到褚绪风叫他名字的时候,他才发现自己竟然一直在屏息,差点被憋死。   褚绪风轻轻拍拍他的肩,“已经没事了,放松些。”   叶瑜这才呼出一口气,喘息着说:“吓死我了。”   叶海打个寒颤,问道:“它们是不是没看到我们?”   唐有言摇摇头,“不可能没看到我们,估计是懒得理。”   不管如何,这总算是一件好事,如果真要正面对上一只带崽儿的成年母熊,他们这几个人怕是真打不过,甚至可能会丢掉命。   经此一事,就算树上还有许多柠檬,他们也不敢再摘,背着筐就往驻扎地跑,陈大夫看着他们狼狈的样子,不由得惊愕地问:“这是怎么了?”   叶海抹把汗如实说:“遇到熊了,这座山谷实在不安全,咱们明天一早就得走。”   陈大夫神色一凝,赞同道:“早点回村也好。”   休息了一会,叶海和唐有言闲不住,两人又商量着往外走。   “我俩去之前铺设的陷阱那里看看,要是有鹿就带回来,咱们正好吃一顿好的。”   这句话的尾音越来越低,因为他俩已经跑到十米开外的地方。   叶瑜没管他们,只专心收拾这两天采摘来的东西,除了各种果子以外,还有菌菇和野菜,这些又带不走,还不如赶紧吃了。   陈大夫也在他旁边炮制药材,是三七,是他们在山谷里采摘的,质量特别好,陈大夫见猎心喜,顿时乐得合不拢嘴。   三七是一种止血药,磨成粉之后敷在流血的伤口处,可以散瘀止血,消肿镇痛,是一种在如今情况下必不可少的药材。   叶瑜洗完野菜就开始看陈大夫的动作,从而又联想到他们村子里种植的药材,种得也少,多是些常见的,像是黄芪和当归,前者能治疗脾胃虚弱,后者能够活血调经,是妇人们常用的药材。   如今有了三七,只要它能在村子里成功种植,那些去山上狩猎的村民受了伤就有了对症的药材。   炉子上咕噜咕噜滚着水,驻扎地里一片岁月静好。   叶海他们回来的时候手里没有提着鹿,反而背后背着的筐里装着五条细长的鳜鱼。   叶瑜疑惑地问:“怎么去抓鱼了?”   “陷阱里没有猎物掉进去,我俩想着溪流里有鱼,索性就去抓几条,这条溪流里的鱼尤其好抓,都呆呆的,下网一抓一个准。”唐有言回答道。   鳜鱼肉质细嫩,其实最适合清蒸,但如今他们没有清蒸的条件,叶瑜便做了烤鱼。   菜刀在鳜鱼身上拍一拍,然后将鱼翻过来再拍拍,完事后叶瑜把刀背滑过鱼身,鳞片便闪着光掉下来了。   “绪哥,给我拿个柠檬过来。”叶瑜此时抽不出手,就叫褚绪风帮忙,“切成两半将汁液挤到鱼上。”   褚绪风按照他说的做,稍稍用力一挤柠檬汁就滴落在被洗干净且掏空内脏的鱼身上。   一根树枝从鳜鱼嘴里穿过,树枝另外一头则是从鱼尾处冒出来。   除了去腥的柠檬汁,叶瑜还往鳜鱼身上撒了些盐,他这次没有放辣椒粉,鳜鱼味道鲜美,辣椒粉会破坏鱼本身的味道。   逐渐烤成的鳜鱼散发出香气,引得众人纷纷咽口水,都眼巴巴地看着叶瑜。   “尝尝看,味道淡不淡?”叶瑜把一条烤好的鱼递过去。   他们连忙分食一条鱼,鱼肉吃到嘴里连话都来不及说,只能以连连点头作为回应。   最后还是褚绪风回答道:“刚刚好。”   叶瑜只烤了两条,就被叶海他们拉去吃鱼。   “你别光顾着烤,快去吃,剩下的我们来。”叶海说。   叶瑜拿着一条鱼坐到一边,既然让他休息那他就休息呗,想到这儿他便咬一口烤鱼,鳜鱼原本就肉嫩味美,滴过柠檬汁的更是鲜甜,最妙的是鳜鱼刺少肉多,只有中间一根主刺和周围排列规律的大刺,都很好挑出来,不像那种小刺和细刺吃着吃着就得吐出来,还得担忧自己咽到肚子里的鱼肉有没有吐干净刺,会不会刺到嗓子里。   五条鱼显然是不够他们这些大胃王吃,主食其实是从村子里带过来的红薯和苞米,在火堆里埋一埋,再拿出来的时候,外皮焦黑,内里香甜,这俩都是最后一茬收获的,原本就比之前的甜,烤熟后更是甜蜜。   吃完又有一锅野菜汤可以喝。   叶海喝完围着驻扎地撒了一圈雄黄粉,这是来预防蛇虫鼠蚁的。   等他回来之后叶瑜才开口说:“明天早点起来回村,今晚守夜的时候可要认真点,但凡有一点动静都得把人叫起来。”   原本今日负责守夜的不是邢小舅,但他担心叶海三人经验不足,怕他半夜迷糊过去,便自己接过了守夜的活。 第97章 糯米南瓜饼   好在一整夜都风平浪静, 叶瑜醒过来的时候心里颇有几分庆幸,他们能平安回去就是一件幸事。   上坡的时候是叶海和唐有言率先上去,他们上去之后叶瑜将稻谷捆在绳子上, 随着上面的人把绳子使劲往上拉, 稻谷很快就顺着绳子全都送上去了。   除了稻谷以外, 还有好几筐果子和药材,这些东西是真的很沉,当最后一筐柠檬拉上去的时候,叶瑜瞧着那两根粗壮的麻绳已经要被磨烂了。   “走吧。”褚绪风说。   说完他就揽住叶瑜的腰, 单手拉绳,将坡上突出石块当成踏板,三两下就跳到坡上,叶瑜都差点没反应过来,直到脚踩在实地上才有了些真实感。   确定没拉下东西之后, 他们就去找了柱子三人, 但让人没想到的是,过去山洞的时候竟看到三人里的胡春正奄奄一息的躺在铺盖上,身上到处都是伤口, 包扎的白布上有血色渗出来。   叶瑜顿时满脸震惊。   胡春也是邢小舅他们村的猎户, 捕猎的手艺数一数二, 还是个人高马大的,人站在那儿跟一只熊似的,按理来说,不应该会受这么重的伤。   陈大夫见到伤员,立刻拿着药箱过去给他诊脉。   叶瑜趁此时间开始询问柱子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柱子懊恼地揉揉头, 叹着气说:“都怪我, 虽然带着饼子和红薯, 但我们等着等着就手痒了,想着轮流出去打猎也没事,第一天还好打到了两只鸡,但第二天就不行了,春子比较倒霉,正好遇上一只瞎了眼的孤狼,他爬上树才躲过去,然而那个畜牲不放过他,一直在拿头撞树,就算再粗的树也经不住这样的大力冲撞,那棵树直接折断了,春子就从树上摔下来,好在我们察觉不对赶过去,这才从狼口中救下他。”   站在另外一边的姜应这时候不由得插话道:“那头狼撞树把自己都撞得头破血流,也不知道图啥。”   叶瑜听完他们的话,四下环顾一周,就看到野狼已经被他们剥了皮,切成块冻在筐里,他打量一下晾晒在外面的狼皮,估算了下,那头狼的体型应该不算小。   “先等陈大夫的诊治结果。”   这话一出,所有人都安静下来,全部担忧地围在陈大夫和胡春旁边。   陈大夫的面色越发严肃,他移开手后先是吩咐叶海把筐里的三七拿出来捣成粉。   然后开口道:“身上的外伤倒是还好,只要涂上三七粉把血止住即可,至于受的内伤就得喝药静养了,然而现在我手头缺少药材。”他带的药几乎都是治疗外伤的。   叶瑜神色凝重地问:“都需要什么药材?”   “大黄、柴胡、桃仁、瓜蒌、甘草、穿山甲,红花。”陈大夫一一数来,“不是什么极为罕见的,其实咱们村里都有。”   这几样是一种名叫《复元活血汤》的药方所需要的药材,疗效是活血祛瘀,疏肝通络,正对症胡春如今的病情。   叶瑜思考半晌,“不如咱们找个人回村一趟?”   此时宁荣自告奋勇道:“我脚程快,我回去,一来一回顶多一昼夜。”   “好,那麻烦宁哥你回去一趟了。”叶瑜立刻同意,“路上千万要小心些。”   他把剩下的饼子和一个水囊都装进包袱里,让宁荣带着。   等他离开之后,陈大夫便把磨好的三七粉和其他药材粉末混合涂抹在胡春的伤口上,然后用白布包扎住,这个效果称得上是显著,至少血基本上都止住了。   现在固然缺少药材,但是陈大夫还是从中挑出了些能用的煎成药汤,将其喂给依旧昏迷的胡春。   叶瑜见胡春面色平静了些便松口气,只要能撑到宁荣回来就好。   他转眼又看到筐子里的一堆稻谷,不禁皱了皱眉头,这些稻谷还得进行处理呢,一直放在这里也不是事。   因此他又问陈大夫,“胡叔需要静养多久?大约什么时候能动身回村?”   陈大夫想了想回答:“怕是得有一段时间,快则七八天,慢则半个来月。”   时间确实不短。   这时邢小舅说:“要不瑜哥儿你们先带着稻谷回村,我跟姜应留下来照顾他。”   陈大夫说:“我也留下。”   暂时看来也只能这样了,叶瑜沉沉叹口气。   回村的几人再次行动起来,他们将稻谷压一压捆在板车上,由马和驴拉着,几大筐果子也搁在上面,重量委实不轻,压得板车都一沉。   叶海喂给驴马几张豆饼,抚摸着它们的头说:“辛苦你们了,等回村后你们就能好好休息。”   马咴儿咴儿叫两声,低头将豆饼吃下去。   说起来,村子里的驴马变化也很大,驴还好,只是力气更大了些,几匹马就不一样了,体型和耐力都有所增加,每只都能驮动七八百斤的东西。   在回去的路上,叶瑜一行人没有停留,就连吃东西也是啃硬饼子,顶多烧壶水喝,用的时间极少,因此他们比来时整整少用了接近三分之一的时间。   此时宁荣已经带着需要的药材离开了,他们并没有撞上,也许是在路上正好错开,毕竟宁荣认路是一把好手,天生方向感极佳,不可能走错路。   叶父仔细打量过叶瑜,见他身上没伤,只是脸上带着些疲惫,这才开始关心他人。   “胡春状况如何?”   “他从树上掉下来受了内伤,需得静养,因此陈大夫他们就留在那里照顾他,情况暂时稳定,只要宁哥能及时把药材带过去就行了。”叶瑜说。   叶父闻言松了口气,“这就好。”   随后他看到驴马拉着的板车上的稻谷,又问道:“这就是糯稻?”   叶瑜点点头,“没错,但是放的时间太久,得赶紧收拾了。”   胡春媳妇趁着他们有空过来了一趟,手里提着鸡蛋,向叶瑜询问胡春的情况。   鸡蛋叶瑜没收,只跟她说,胡叔应是于性命无忧。   她千恩万谢地离开,走的时候还把鸡蛋留下,任凭叶母怎么叫她都没回头。   “留着吧,也算是给她个安慰。”叶父道。   叶瑜暗暗叹口气,胡婶子这是不想让胡叔再接这么危险的任务,他也能理解,毕竟他俩的幺儿今年才刚出生。   叶瑜只是稍微想想就暂时将此事抛在脑后,他还得处理糯稻呢。   流程跟处理水稻基本一模一样,只需要摊开晾晒,除杂之后再进行脱壳就行了。   然而最近的天气却是越发的冷了,虽然无雪无雨,太阳高照,但是水汽很重,稻谷里的水分很难晒干,他们足足晾晒了七八天,村里老把式才说晒得差不多,可以开始脱壳。   正好这时候邢小舅他们也带着胡春回村了,回来时胡春是躺在一个木头板子上被抬回来的,但是脸上已经有了血色。   反而是陈大夫累得面色颇有些苍白,“幸好没留下什么顽疾,最近只要好生调养,大约一个月他就能恢复如常。”   胡春媳妇闻言感激至极,连连道谢,回家后特地让自己儿子给陈大夫送了两只活鸡当作谢礼。   陈大夫一家倒是没推辞,主要是两只鸡不算是什么贵重的东西,他们收下也不亏心。   而叶瑜直到听到陈大夫说的话时,一直悬着的心才算是真的放下来,人没事就好。   接下来他就全神贯注于给糯稻脱壳,他们村脱壳用的是一种石臼,制作起来颇为简单,只需要一根手腕粗细的木质臼杵和用大石头做成的石臼,而石臼的制作方法也不麻烦,就是累人,要用凿子凿空一整块大石头,成型后类似酒蛊。   他们把稻谷放进石臼里,然后用力将臼杵往下捣,直到米糠从糯米上剥离,最后再过一遍筛子就可以了。   舂好的糯米呈现出细长型,叶瑜看了看,觉得质量一般,怕是收割的时间不对,再加上稻谷里的水分没有晒到最合适的程度。   但不管如何这都是糯米,叶瑜留了些种子,想明年种一下试试看。   随后他换了点糯米回去,想做些糯米南瓜饼吃。   家里的南瓜还剩两三个,个个体型都很大,叶瑜得双手才能抱起来。   圆鼓鼓的南瓜肚子一剖开,里面就是满满当当的南瓜瓤,最中间是南瓜籽,南瓜籽清理出来后先放到一边,回头炒一炒可以嗑着吃。   叶母把南瓜瓤切成块,在蒸笼上蒸熟,然后捣成泥,倒入煮熟的羊奶和糖,叶瑜则是坐在一边把糯米捣成粉,混入南瓜泥里,将其揉成面团。   面团切成小剂子之后,叶瑜在手上涂一层核桃油,将小剂子揉圆压扁做成圆饼。家里要是有芝麻,可以把圆饼正反两面按在芝麻里,这样会增添几分爽口,没有也没关系,简单的糯米南瓜饼已经很好吃了。   圆饼在锅里煎一下,两面逐渐变得金黄,这时有浓郁的南瓜香气散发出来。   叶瑜尝了一口,口感异常软糯,甚至有些粘牙,南瓜的清甜和羊奶的香甜混合在一起,从嘴里一直甜到心底。   糯米南瓜饼的卖相也特别好看,刚出锅是金黄色的,稍微放凉之后就变成南瓜的橘黄色,香喷喷的,配上一壶热奶茶,和稍显寒冷的冬天尤其相配。   他把南瓜饼分作两份送给爷奶和褚绪风,才回到家就看到天空又开始飘起雪花,刚开始只是小雪,还没等落在地上就融化了,只留下点点湿痕,后来便越下越大,鹅毛般的大雪渐渐覆盖住整片土地,将一切都掩盖在雪层下面。 第98章 腊排骨锅子   叶瑜起床时深深吸口气, 瞬间冰凉凉的空气就从鼻腔窜进肺里,让他因为睡觉而迷懵的脑袋顿时为之一清。   他洗漱完,见叶父不在家里, 就知道他应该是出去铲雪了, 外边的雪只要一天不铲就会堆积起来将门牢牢堵住, 到时候一家子连门都出不去。   此时叶母已经做好早饭了,分别是一盆豆腐脑和炸得金黄的南瓜饼。   她将盆放下,把指尖放在耳垂处降降温,然后招呼叶瑜道:“快来吃饭。”   豆腐脑咸香, 南瓜饼香甜,叶瑜吃完之后颇有些心满意足。   这时叶父还没回来,叶瑜看一眼天空,见飘下来的雪只是很小的雪粒,他便灌上一水壶的红枣姜茶准备出去帮忙, 然而让他没想到的是, 他家门外的小道已经被褚绪风他们帮着铲完了,之所以还没回来,是因为他们又去了村里, 去清理青砖铺就的小道上的积雪。   结果还没等他出门, 叶父已经拿着铲子回来了。   “我刚想去帮忙。”叶瑜接过他手里的铲子说。   叶父喝两口滚烫的姜茶, 这才舒口气,“没事,外边的活不多,更何况有绪哥儿他们帮忙,早上铲完下午就没事了。”   如今外边还下着雪呢, 将事做完他们还是得老老实实待在家里。   “今天有些冷啊。”他感慨道。   “雪大, ”叶瑜说:“所谓碗口大的雪花我今日总算是见识到了。”   “你俩别搁那儿闲聊了, 没事赶紧过来帮我择菜。”叶母端着盆出来嫌弃地说。   叶瑜连忙应一声,“来了。”   灶房里摆着好几样蔬菜,其中大白菜自然是必不可少的,还有白萝卜,苞米,白豆腐,冻豆腐和各种菌菇干货。   叶母指挥叶父去把洗好的腊排骨切成块。   叶瑜看到这些东西很快就反应过来他娘要做什么。   “咱们中午做腊排骨锅子吃?”   叶母高兴地说:“是啊,正好天冷,适合吃一顿热腾腾的锅子。”   腊排骨原本就自带很重的咸味,就算焯过水也很咸,因此锅里不用额外放盐,只需要把猪油和各种大料放进锅里炒香,再把切好的腊排骨放进去就行了,紧接着盖上盖加水熬煮,大约一刻钟后就可以将其打开倒入暖锅里,放入蔬菜慢慢咕嘟着。   锅子端出来后,他们仨围坐在桌前,边吃锅子边闲聊。   腊排骨吃起来极硬,牙口不好的估计都嚼不动,吃着却很香,虽然没有大量的油脂,但是肉质紧实,满口都是腊香味。   叶瑜尤其喜欢吸满了汤汁的冻豆腐,一吸溜就连汤带豆腐的咽下去了,满嘴都是咸香。   除了锅子以外,叶瑜还用蜂蜜和柠檬泡了壶柠檬水,酸酸甜甜的,正适合配微辣的暖锅吃,解腻又解辣。   叶母夹一块腊排骨放进嘴里,“河哥儿和灵姐儿的婚事应该是定在天气暖起来之后。”   她感慨道:“他的亲事之后就是敬哥儿和杏花,再轮到咱们宝哥儿,这样算起来时间过得是真快。”   叶瑜听到这话,夹菜的手却是一顿,他犹豫一会才试探着开口:“要是没遇上喜欢的人,我可以晚些成婚吗?”   “一定得是你自己喜欢的,”叶母慈爱地看着他,“爹娘只希望你一生平安顺遂。”   叶父也说:“不必太过着急,你前面有海哥儿他们,又不用你传承祖业,更何况如今这世道,能好好的活下去就不错了。”   “好。”叶瑜应一声,有了他爹娘的话,他的心就能放下一半了。   “别想那么多,赶紧来吃饭。”叶母夹一根香肠放在叶瑜碗里。   吃到最后,他们又往锅子里下了一把手擀面,因为锅里的汤煮到后边略有些咸,所以下面的同时还倒了一杯开水进去。   小麦面条特别劲道,浸满汤汁放入嘴里就全都入味了,唯一美中不足的是上面有些干辣椒,得挑出来才行,要不然吃进嘴里就被辣得直吸溜。   午饭刚吃完,叶瑜叶瑜便回屋小睡了半个时辰,当他再次醒过来的时候,全家都很是安静,静得好像是空无一人一般。   他打个哈欠,一口饮尽杯里的柠檬水,然而柠檬水里没加蜂蜜,刚一入口叶瑜就被酸得一个激灵,五官都有些移位。   好酸,他皱着眉想。   把杯子放下,他揉着脸往外走,走到堂屋就看到叶父和叶母正在缝制靴子。   叶母抬眼看到叶瑜,便招招手说:“赶紧醒醒神,过来帮我把乌拉草锤松。”   叶瑜听到这话立刻走过去坐下,随后接过叶母手里的小锤子,开始专心地锤乌拉草,这些草是之前温度高的时候他们从外边采摘的,晒干后存了很久,正好今天有空,可以拿出来做靴子里。   靴子外边则是用的羊皮,其实用牛皮最好,然而他们如今没有牛,只能退而求其次。   “先比划一下你们脚的宽度和长度,用炭笔在羊皮上画一下。”叶母指挥他们道:“记得稍微留出一点地方,咱们还得在里面絮上乌拉草。”   “对,就是这样。”叶母看着叶瑜用炭笔在羊皮上画出的脚型,便赞同点头。   他们选择的是羊脊背处的皮子,既平整质量又好。   叶母将指尖轻点在羊皮上,在心里构思好如何剪裁之后这才开始动手,她把鞋头、鞋帮和鞋底单独剪出来。   叶瑜看他娘做过一遍心里就有了数,因此剩下几双靴子的剪裁就是由他动手的。   而叶母就负责缝制靴子,她把剪裁好的羊皮边缘向内翻卷,鞋头叠出褶皱来,跟鞋帮和鞋底缝制在一起。   锤松的乌拉草被他们絮到靴子里,这是件不难但是很麻烦的事,不过当全家人都坐在一起,他们能聊天,还能吃点心喝茶,这些麻烦就变成了幸福。   最后做成的靴子是典型的短靴,高度只到脚踝上面一点,靴筒带着四根绑带,系紧后可以将裤子完全包在靴筒里。   叶母把粗线剪断,打成结后,叫叶瑜过来,“来,穿着试一下合不合脚?”   叶瑜试了试,新靴子穿起来非常舒适,只是靴尖处留出的空间较大,走起路来有些踢踏。   “问题不大。”叶母说:“我往里面再絮上一些乌拉草就行了。”   叶母说完就让叶瑜把靴子脱下来,等她再加工一下。   第二天一早叶瑜便换上了新靴子,他高兴地走几步路,新靴子合脚且舒适,还很暖和,整只脚都被羊毛和乌拉草包裹着。   “你把我给做的绪哥儿的靴子给他送过去。”叶母把他叫过来吩咐道。   叶瑜接过靴子点点头,“我这就去。”   “你记得把斗笠披上。”叶母看他往外跑又提高声音嘱咐了一句。   “知道了。”叶瑜从门口的木制衣架上把自己的斗笠拿下来穿上,说是斗笠,其实更像是一件带帽的大衣,他这件是貂皮做的,外边毛绒绒的,里面缝着一层素色内衬。   穿上之后除了有点重以外,一点别的毛病都没有。   叶瑜戴上帽子,把系带系在脖子上,然后弯腰拿了一个油鞋套在靴子外面。   油鞋的功能类似于鞋套,一般是在下雨或者下雪的时候才会使用,这是因为油鞋鞋底用多层布铺衬,再加上反复涂刷桐油,鞋底和鞋帮变得坚硬,相对来说比较防水。   他站起身后推门出去,顿时风雪就扑了他满头满脸。   叶瑜走在路上的时候,还在心里庆幸,幸好青砖道上的雪都被他们清理干净了,而且青砖上凹凸不平,不说好不好看,但确实防滑,他不用担心摔个大马趴。   到了褚绪风家里,叶瑜把靴子递给他,“你试试看合不合脚,尺寸不合适的话还能改。”   褚绪风接过之后也没推辞,当即换上,笑着跟他说:“非常合脚。”   叶瑜说:“靴子缝制是我娘做的,但是剪裁却是我做的,你穿着合适就行。”   褚绪风的衣裳几乎都是叶母帮着缝制的,主要是因为他们家全是男子,贾一他们于针线活一道上属实是没天赋,在衣服上打个补丁都能打出个洞来。   好在他们身手不错,上山打猎每次都能满载而归,村里有不少人都愿意用针线活换肉,因此衣裳鞋帽之类的倒是不缺。   当然褚绪风也不会白收东西,叶瑜家人少,他们就会帮着干些体力活,像是铲雪,耕种之类的。   正当他俩边烤火边聊天的时候,外边突然有人敲门,进来的是贾一,这让褚绪风稍微有些惊讶,因为贾一之前是带着人进山检查捕猎的陷阱,才出发没多久,不该怎么早回来。   贾一虽然满身都是雪,但他的脸色却很好看,应该不是什么坏事。   果然,他带来个好消息,“我带人进山刚好遇上一群牛,数量还不少,估计得有十几只。”   听到他的话,叶瑜不由得直起身体,连声问:“真是牛群?”   贾一点点头,“是牛群,只不过它们在雪地里待得太久,状态有些不好,有几只已经倒在地上,看着奄奄一息,我担心再晚一些,这群牛都会没命,所以留下几个人在那儿守着,我自己回来通知村里。”   “走,我跟你去看看。”叶瑜迫不及待地站起来说。   褚绪风这时拉住他的胳膊,“等等,先让他去跟叶叔说一声,最好再带上大夫一起去。”   他说得有道理,因此叶瑜很快就平静下来,带着褚绪风他们回了家,将这件事告诉给叶父。   叶父知道后当机立断道:“跟郝大夫说一声,咱们赶紧去一趟。”   之所以选择郝大夫,是因为他比起其他人更擅长给牲畜治病,毕竟是常年居住在村里,各种牲畜出现的毛病基本都见到过。   而叶父这么激动也是有原因的,随着他们村里的人越来越多,开荒这件事也逐渐提上日程,在几种可以帮助开荒的牲畜中,牛是当仁不让的第一选择,比起驴来说,牛的耐力更强,当然了,驴有自己的优点,那就是速度更快,更适合用来拉车,马更就不用说,用来耕地多少有些不合适。   郝大夫提着药箱赶过来之后,看他们双手空空,不由得恨铁不成钢道:“就这么过去?还不赶紧回去把热水,糖浆还有豆渣拿上。”   等东西都备好,他们一行人才由贾一在前领路,一起前往目的地,然而路上雪层极厚,叶瑜他们时不时就陷进去一次,有时候连路都走不了,需要把雪铲一下才行,更别提有些人走着走着脚下就是一滑,直接摔到地上,这些人得感谢最上面那一层柔软的雪,不至于摔个鼻青脸肿。   叶瑜身边就是褚绪风,他需要扶着褚绪风的胳膊才能站稳。   好不容易才到地方。这时正守在那里的叶周远走过来,他将脸上蒙的白布拉下来说:“这群牛的状态十分不好,有些已经救不回来了。”   叶瑜循着他的视线望过去,只见有几只牛趴在厚厚的积雪里,即使有雪落在身上,它们依旧是一点动静都没有。   叶忠看得心疼极了,连忙说:“咱们赶紧过去看看。”   这群牛一共有十五只,其中四只经过郝大夫的察看已经确定没救了,剩下的倒是都有气,还有救治的余地,但也是出气多,进气少。   郝大夫吩咐他们道:“你们先把这周边的雪清理一下,这群牛怕是撑不到咱们带回村,得先把它们的状况稳定下来。”   叶周远和贾一听到他的吩咐后就开始带着人清理雪层,他们用的是大型铲子,往下一铲就能铲出一大片空地。   而叶瑜和褚绪风从背篓里拿出糖浆烤化,混着热水挨个喂给群牛,这些冻伤的牛不能立刻在火堆边上取暖,得先等身体渐渐适应蓦然升高的温度,然后才能用热水擦拭身体。   那几只已经咽气的牛则是被叶忠搬起来放在爬犁上,准备带回村分割一下,将牛肉储存起来。   喂过糖水的群牛好上一些了,有的已经可以摆动脑袋,叶瑜面前那只棕黄色的正睁着一双硕大的眼睛看着他。   叶瑜见状不由得伸手摸了摸它的脑袋。 第99章 牛肉干和牛肉丸   既然脑袋能动, 那就代表已经救回来了大半,剩下的就是喂它们吃饲料,能站起来的时候再带它们回村即可。   叶瑜把做好的麦麸和豆渣混合的饼子挨个喂给群牛, 这种饼子的营养价值很低, 但在现在这种情况下, 却是个最好的选择,因为村子里囤量很大,估计能吃好几个月,当然了, 牛不能只吃饼子,还得合理搭配其他粗、精、青饲料,这样才能长得健壮。   俯卧在雪地上的牛群「哞哞」叫着争相吃饼子,一时之间周围竟全是牛叫声。   叶忠听得露出笑容,高兴地说:“这群牛只要能全都活下来, 来年开荒就有了帮手, 至少可以缩短三分之一的时间。”   他们聊过开荒事宜,老把势们的想法不一,但都认同就算全村人齐上阵估计也得用一年左右才能把外边的荒地开垦到适合耕种的状态, 毕竟如今生产力和生产水平低下, 而开荒不只需要烧荒除草和平田整地, 更需要大量的劳力、劳具和畜力。   这样一来能缩短三分之一的时间可不算少了,从十二个月变成八个月,而且他们早些把荒地开垦完就能早些浇上一层水将地给润透,回头种粮食的时候就更轻松,要是有肥料更好, 好好养养地, 不说是养出个肥田, 但总比种不出三瓜两枣的荒田好。   “可不是,这叫什么来着,歪打正着是吧,原先咱们还在发愁如何加快开荒的速度,这一下就遇见十几头牛,真真儿是巧了。”   叶周远说着也高兴起来,庄稼人最喜欢的畜力莫过于牛了,以前全村是一头牛都买不起,就算是买得起也没处买,现在倒是好了,一群牛直接撞到他们手上,接下来只要好好养着就行。   等大部分牛都能站起来的时候,叶瑜便把绳索套在它们脖子上,这群牛倒是温顺,都任由他们动作,没有丝毫挣扎。   只有几头冻得狠些,四条腿无力,只得被他们抬起来放在爬犁上,由贾一几人拉着走。   冬天黑得快,这时候天空已经暗下来,走在前头的褚绪风几人点燃火把,然而这点光亮也就只能照亮前方一米的地方。   叶瑜一双手揣在兜里,左兜里的手炉只剩余温,先前因为高兴没感觉到冷,现在冷静下来就被漫天风雪吹得直缩脖子。   褚绪风见状微微侧身挡在他身前,举着火把说:“往里面走一点。”   很快叶瑜就被挤到人群中间,他身周被人挡着,没了呼啸而来的寒风,确实感觉温度略微回升,至少能张开嘴了。   走着雪路回村,刚到叶瑜就看见村口待了好些人,这么冷的天,还下着雪呢,他们也不怕冷,都凑在一起看牛,有的还乐呵呵的,指着牛笑得开心。   尤其是叶老头这样年纪大些的,嘴里念叨着好,脸上也露出喜色,摸着最前面那头牛乐得开怀。   他高兴地问:“村里可还有空闲的地方?”   叶周远闻言答道:“之前修建的猪圈倒还有几间没用上,这群牛可以暂时安置进去,等过几天再将其改建成牛棚即可。”   “行,有地方安置就好。”叶老头没忍住,跟着他们一起过去,见几头牛被拴好,他就帮着自己孙子把简单的饲料倒进食槽里,用的暂时是羊饲料。   等有空了,就可以专门制作牛吃的饲料,粗饲料可以选择苞米秸秆,小麦秸秆,牧草之类的,光是明珠湖岸上叶瑜就种植了许多牧草,正适合给羊和牛吃,而细饲料就是苞米面和麸皮豆饼,也都是村里常见的。   郝大夫擦擦汗,“差不多,只要暖和起来不再受冻,它们很快就能恢复,这段时间里得多吃些好的,把肉长起来,来年才能要它们下力气干活。”   这时叶敬拍着胸膛说:“都交给我们,就算我自己不吃饭,也得叫它们吃好!”   叶敬和杏花这些年来都在跟牲畜打交道,养完鸡鸭养羊,养完驴养马,带着一群小萝卜头干得风生水起。   “那都交给你们了。”叶老头拍拍他的肩。   安置好牛群,叶父带着叶瑜和褚绪风回家。   “你娘早就做好晚饭,就等着咱们回去吃了。”叶父说:“绪哥儿晚上也在家里住下,明天再回去。”   褚绪风没推辞,欣然应道:“那我可算是有口福了,叶婶的手艺没人能比得上。”   “你这话让你叶婶听到,该笑得合不拢嘴了。”叶父笑着说:“你俩回去早些休息。”   他们聊着聊着就到了家门口,进屋后吃完晚饭,便各自洗漱睡觉。   睡觉前叶瑜想到件事,他把牙刷放下去跟他爹说:“那四只被冻死的牛,肉应该是能吃的,虽然味道不怎么样,但好歹是牛肉。”   其实严格来说死牛是不能吃的,但在如今的情况下,只要切开肉之后流出来的血是新鲜的,那就还能吃,只是味道有待商榷,毕竟血都僵了,好在现在天冷,室外相当于一个天然的大冰箱,牛肉被冻得严严实实,味道就算有变化也不会变化得很严重。   叶父回他:“你忠叔已经带回村了,明儿给全村分一分,每户应该都能分到几斤。”   叶瑜点点头,他想着明天能用牛肉做些好吃的,其中牛肉丸就是个不错的选择。   他回屋先是跟褚绪风说一句晚安,然后才安稳地躺在床上,一夜无梦。   第二天一早叶瑜便拿到分给他们家的两大块牛肉,他凑近闻了闻,并没有闻到什么异味,只有一股新鲜牛肉的味道,想来应该是能吃的,然而血管里的血没放掉,整块牛肉红得有些发黑,卖相不怎么好看。   叶瑜沉沉叹口气,拎起来比划了一下两块牛肉的大小,最后决定做成两种吃食,那块牛腱子肉用来做牛肉干,至于那块牛腿肉就锤打成牛肉丸吧。   牛肉干自然不用多说,浓重的调料味能掩盖住味道上的一些缺点,而牛肉丸也差不多,紧实弹牙的口感也可以弥补不足。   没放干净血的牛肉需要在温盐水里浸泡,泡出血水才行,因此叶瑜捋起袖子,把两块牛肉分开放到两盆水里浸泡。   等到做牛肉丸的时候,不停捶打牛肉的这个活就被他交给了褚绪风,叶瑜看着褚绪风挽起袖子的样子,不得不承认他做什么都比旁人来得好看,即使是这样有些不雅的动作,他做出来也很优雅。   叶瑜觉得这是一种坦然自若,是他应该向褚绪风学习的地方。   他又看了一会,就去跟叶母一起调制腌牛肉干所需的调料了,先是叶母把葱和姜切成片,再放入八角、花椒、香叶等香料。   这些香辛料也是他们在山上找到的,用来做卤味很合适,偶尔家里做红烧肉的时候也会往里面放一些,这样做出来的肉会更香。   然后是叶瑜开始起锅烧水,他把调料包进白布,用绳子系好后扔到锅里,煮到水面冒泡的时候就能把牛肉放进去,用大火烧开,小火慢炖,令其渐渐入味。   叶瑜趁着手头的活干完,看一眼褚绪风,跟他说:“一直锤打到肉贴在手上不会掉下去就行了。”   褚绪风道:“我知道的,倒是你小心火,别靠那么近。”   “没事,我离得远着呢。”叶瑜不在意地说。   锤打上劲的牛肉其实已经有点像是肉泥了,但比肉泥更具弹性,接下来只需要在盆上盖一层纱布,端到外边去冻两个时辰就好了。   冻好的肉泥颇有些结实,叶瑜得费点劲才能用虎口挤出一个圆形的丸子来,再用勺子挖到锅里,等丸子浮到水面上的时候,就可以盛出来放好了。   做好的牛肉丸只要放到院子里冻一下,就冻得梆硬,回头做汤的时候往汤里一放就是一道美味的丸子汤。   这时候那锅卤着的牛腱子肉也卤好了,剩下的汤汁正咕嘟咕嘟冒着泡,掀开锅盖后就有一股浓郁的辛香味传来,却不呛人,反而很是引起人的食欲。   肉放凉之后,叶瑜用刀切成食指那么长的条状放在小陶盆里,紧接着按照抄录下来的方子开始往盆里放盐、糖和辣椒粉,其实还应该放一些生抽老抽五香粉之类的,但是这边到底是调味料短缺。   “好了,先泡上半天。”叶瑜擦擦手说。   中午他们一家就吃的肉丸汤,汤里只有生菜叶子和牛肉丸,翠绿和浅棕的搭配,显得异常清爽。   叶瑜尝了尝肉丸的味道,也许是因为牛肉质量的问题,吃起来并不如他脑海里那么美味,但他已经很满足了。   紧实弹牙的口感让他不由得感慨道:“据说做的最正宗的牛肉丸掉在地上能弹得老高。”   “咱们做的也不差,里面还有汁儿呢。”叶母吃得高兴,“一会儿装一些带给你爷奶吃。”   说到这儿,叶瑜又想感慨了,他爷奶今年已经六十有四,但人人瞧着都说不像花甲之年,反倒像是五十才出头,两人精神矍铄,头发也不见花白,牙口和胃口都好,没有咬不动的。   吃完午饭,叶瑜冲泡了一壶柠檬蜂蜜水,柠檬的清香很快就去除了口腔里的油腻味。   叶母喝完水把杯子放下,去看了眼已经泡了半天的牛肉条,牛肉条被泡成红褐色,看着让人很有食欲。   叶瑜说:“可以拿出来了,稍微烤一下,只要把牛肉条上的水分烤干就行。”   架起来的烤架火力十足,牛肉条渐渐被烤得蜷缩在一起,由柔软变得坚硬。   明明灭灭的火光映照在叶瑜脸上,显出几分红润来,他想了想,从地窖里拿出之前摘的板栗剪个十字口,挨个放在火堆里,等火灭了,板栗也就能吃了。   烤好的牛肉干家里几人挨个拿一根尝了尝,丝丝入味,香气浓郁,这便是制作成功了,接下来只需要放在屋檐下风干即可。   纯靠风干的牛肉干可以储存很久,热量也极高,很适合当作出门的干粮。   作者有话说:   【大家千万不要吃死去的牛身上的牛肉!!】   【文中纯属虚构!!】 第100章 鸡蛋饼   到最后三斤牛腱子肉只做出来一斤的牛肉干, 就算加上褚绪风他们分到的,也只多了半斤,几家在一起分了分, 到手里也没多少。   叶瑜这时候知道了, 那群牛不是专门产奶的奶牛, 而是传统的农用黄牛,体格健壮,适应性强,并且吃苦耐劳, 就连肉质都极其细嫩,非常适合养殖。   要是牛群繁衍得好,日后他们村也许每年都能吃上一回牛肉,杀猪菜或许能变成杀牛菜?   叶瑜想到这儿,脸上不由得露出个笑容, 一头牛身上处处都是宝, 就连牛体内里胆囊结石也是一味名叫牛黄的中药材,有清热解毒之效,可以治疗口舌生疮, 喉咙肿痛等病症。   更不用说牛肉和牛杂了, 牛不同部位的肉有不同的吃法, 但相同点就是味道极好。   酱爆牛舌、红烧牛腩…   叶瑜想着想着就想要流口水,好在他手里有刚剥好的板栗,他将其放到嘴里,粉糯绵软的板栗仁仿佛是涂了蜜一样,甜得令人心惊。   在所有坚果里, 叶瑜最喜欢的就是板栗了, 不仅仅是因为味道细腻香甜, 更是因为其淀粉含量高,只要吃上几粒就会感到很强的饱腹感,有时候叶瑜肚子饿了,但还没到吃饭的时间,他就会拿一碗板栗出来填填肚子。   当然了,板栗也不能多吃,吃多了容易便秘,上不出厕所的感觉可真是生不如死。   一家人在寒风呼啸里围坐在火炉前吃烤栗子,喝热羊奶,就是冬日里最温馨的时候。   叶瑜喝一口热羊奶,咽下去后嘴里一点腥气都没有,只有浓郁的奶香味。   叶父说:“来年开荒的时候,我准备把靠近柳河的一片地全都开垦出来,改造成水田,专门种植稻谷,还有松山下那片荒地,开垦完种些小麦豆子之类的,宝哥儿你觉得如何?”   他问的是叶瑜,叶瑜想了想回道:“挺好的,柳河边临水,确实是个适合种稻谷的地方,荒地刚开始可能收成一般,但好生养养地,等过几年收获便会增加。”   “那便好。”叶父低头把手头的板栗吃进嘴里,然后拍掉手上的碎末说:“咱们村虽然前几年粮食产量低,但是省着点吃却是足够的,再加上老把势们都说,看如今的情况,明年粮食应该会丰收。”   叶母闻言感慨一句,“丰收好啊,即使可以上山打猎,顿顿有肉吃,但我依旧觉得没吃粮食就吃不饱,总觉得差点什么。”   叶瑜能理解他娘的感受,因为他也是这样,吃饭必须吃主食,不管是米面,还是红薯,土豆,苞米都可以,要不然肚子没底就吃不饱。   这也是有原因的,肉里没有膳食纤维,很难让人产生饱腹感。   叶父说:“咱们最难的时候都没断炊,日后也不会没粮食吃,最坏的情况不过是省吃俭用,断然不会到饿死人的境地。”   “倒也是。”他们村的日子已经算是很好过的了,别的不说,光是前段时间刚并入他们的其他村子的村民,就远没有他们过的平稳温馨。   他们聊着天,天色渐渐暗下来,这时正好到做晚饭的时候了,叶母便站起身说:“晚上给你们摊鸡蛋饼吃,想喝什么稀的?面疙瘩还是苞米糁子?”   “苞米糁子吧。”叶瑜说。   苞米糁子也叫苞米碎,顾名思义就是把苞米粒碾碎成颗粒状,粗粒的叫碴子,细粒的就叫糁子。   用苞米糁子熬出来的粥浓稠香甜,比起碴子粥来说叶瑜更喜欢糁子粥,不剌嗓子,一口就能咽下去,十分顺滑。   “好。”叶母应一声。   因此他们晚上吃饭时,桌上便摆了一锅苞米糁子,一盘鸡蛋饼,三个鸡蛋和两碟小菜,是酸豆角和腌萝卜干。   圆圆一张鸡蛋饼里面的食材可不少,叶母煎饼时特地往鸡蛋液里撒了些胡萝卜丁和香肠丁,这使得成型的鸡蛋饼色彩灿烂,食材更是丰盛。   吃起来也很美味,蛋饼皮柔软,胡萝卜丁脆脆的,香肠丁自带一股咸香,三者搭配在一起,味道异常和谐。   而苞米糁子就是单纯的苞米味,但配上一片被腌制得皱巴巴的萝卜干就很合适了,萝卜干得自己咬着吃,咸香可口,微微带着点辣味,很下饭。   叶瑜吃得是头也不抬,叶母见此忙道:“吃慢些,没人跟你抢,小心胃不舒服。”   “好。”叶瑜咽下嘴里的鸡蛋饼,“还不是娘您做的饭太好了,一吃就停不下来。”   “那是你饿了,刚才我叫你去吃个红薯垫垫肚子,你还说不饿。”叶母抱怨说:“饿了就吃,别等着。”   “我不是在吃板栗吗,吃几粒就差不多了。”   叶瑜说着便摸摸肚子,“刚好再吃完这些,饱了。”   他们家的生活最近都是这个样子,一日三餐按时吃,中间聊几句闲话,叶瑜常常跟褚绪风一起念书写字。   在这些日子里,除了有时要出门铲雪,其余时候几乎所有人都老老实实待在家里。   这样安稳的生活一直持续到过年前的一天,这天村口突然来了一行全副武装的人,他们在看到叶家村高大的围墙后,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派人来敲门。   今日守门的是叶海和叶周远,两人经过警惕地商议,决定一人去通知村长,另一人则是拿着锥形的木制扬声器,向下喊道:“你们是谁?来此有何事?”   墙下约有十几个人,每个都是人高马大的,领头者更是其中之最,然而回话的却不是他,而是里面一个颇圆润的身影。   “是我,晨辉商队的韩副手。”他拉下面巾说。   喊话的叶海闻言一愣,反应过来之后,他仔细打量那人长相,很快就跟记忆对上号,还真是之前打过交道的韩副手。   但即便如此,叶海也不轻易松口让他们进村,谁知道他们有没有包藏祸心,村里妇幼众多,一旦出事就是大事。   直到叶父带着人过来的时候,他才如释重负般地松口气。   叶父了解完情况,决定带着叶忠他们出去,出去之前,他还特地嘱咐道:“把手/弩藏进袖口,都小心些。”   叶忠严肃地点点头,“知道了。”   他们出去后,叶父便笑着说:“韩副手怎么这时候过来了,天气这么冷,外边冰天雪地的,就算要做生意也不该是冬天来。”   韩副手摆摆手,叹口气说:“可别提了,我们哪是来做生意的,简直是来受罪的,前段时间过来南方的人说京城新建了座望祀城,我们就想着去瞧瞧,顺带做些小买卖。”   叶父听到这话,倒是产生了疑问,“冰天雪地的,你们怎么这时候过来,再等几个月天气暖和起来,才更适合出行。”   “哪啊。”韩副手回答他,“我们两个月前便出发了,出发时想着早去早回,也是没想到,今年冬天竟然来得这么早,前几年不都是炎热高温?”   “路上更是倒霉,商队经过一处汪洋,水灾泛滥,几十米高的风卷袭击了我们商队,连带着呼啸而来的汪洋,导致整个商队几百号人,就我们十几个活了下来,剩下的不是被风卷走就是泡在汪洋里。”   说到这件事的时候,韩副手的神情十分恍惚,他手下众人也是低头不语,神情麻木,仿佛已经是一具行尸走肉。   叶父这时才仔细看过他们,发现他们全都非常狼狈,头和脸不知道有多久没洗过,脏得粘在一起,每个人衣服上有白色的颗粒残留。   这让他信了一大半韩副手说的话。   “原本想着回去,但我们的地图和行李也都丢失了,幸好我们被冲上来的地方离你们村比较近,我索性就带着手下先到你们村休整一下。”韩副手想了想又补充道:“之前你们要我们商队寻找的种子倒是还在,只是不知道被水浸泡过还能不能发芽。”   叶父沉吟半晌,又跟叶忠他们商议了一会,这才开口让他们进来,然而却没让他们进到内围墙里,只是让他们住在原先过来帮忙扩建村子的人住的屋子里。   那几间屋子都修建有火炕,反正住下他们一行十几个人是绰绰有余。   叶父叫人把蒸好的杂粮馍馍拿过来,再配上一锅苞米碴子粥和几碟子咸菜。   紧接着一大筐热气腾腾的馍馍全都被他们给吃完了,看得叶河是目瞪口呆,深深怀疑他们是不是很久没吃过东西。   韩副手惭愧道:“叶兄弟放心,我们肯定不会吃白食。”   叶父摆摆手,不在意地说:“出门在外谁没有点难事,你们也别放在心上。”但是却没拒绝他们帮忙的要求。   “你们先好好休息,剩下的事明日再说。哦对了,外边那座湖里的水是活水,要取水可以从凿开的冰层那里取,烧水的话就在火灶上就行了。”   叶父出门后小声吩咐村子里巡逻的人,让他们守夜时多注意些这里,提高警惕心,但凡有什么不对,立刻过来通知人。   见叶周远几人严肃点头,他这才稍微放下心,虽然种种迹象表明韩副手说的话应该是真的,但防人之心不可无,多少还是要警惕一些。   叶父回到家把这件事跟家里人说了说,叶瑜听完若有所思,韩副手他们遇上的应该是龙卷风和海啸,只是如今还没有海这个概念,一般称之为泽,或者渊,而汪洋是海的纵深,也可以代指海。   不过这寒冬腊月的,海边哪来的海啸和龙卷风?尤其是龙卷风,它属于强对流天气,而冬季的气压变化不大,这就委实有些让人难以理解了。   但他转念又想,如今这世道,哪有什么一定不会发生的事呢,就像是他们这边接连好几年高温炎热一样,这样的事放在以前也是不会出现的。   “若是真的,他们商队也是倒霉,幸好这两天下的雪小,如果再大些估计都走不到咱们村。”叶父说。   叶瑜点点头,“可不是,明天我过去看看。”   一夜风平浪静,第二天一早叶瑜醒来时,就跟着给他们送饭的村民过去了一趟。   韩副手竟然还记得他,笑着招呼他,“哟,叶小兄弟你过来了。”   他说完从兜里掏出一个小布包,“这是之前你让我们寻摸的种子,只不过泡了水,也不知道还能不能发芽,你先试试看,哦,里面有三种不同的种子,分别是荔枝、芋头和甘蔗,都是南方常见的果子。”   这些种子都泡了海水,怕是很难种出来,而且天这么冷,还真不一定能成功发芽,就算发芽了,也不一定能种活,叶瑜虽这么想,但还是伸手接过布包,反正最近没啥事,先种着试试看吧。   芋头倒是让他有些惊喜,在没主食的时候芋头蒸烤之后可以当作主食吃,也可以做成芋头糕和芋头甜汤,要真能种出来也是件好事。   这时候外边突然走进来几个人,他们每个人都端着盆,韩副手解释道:“昨儿村里给我们送了几套干净的衣裳过来,我们之前在身上穿的就准备拿出去洗了。”   叶瑜定睛一看,就看到了在那些脏衣裳上面已经干涸的白色痕迹,他走过去将其扣下来,在指尖上搓了搓,又闻了一下,应该是是晒干的盐巴。   “你们出事的地方距离我们村远吗?”叶瑜问。   韩副手想了想回答道:“还真是不远,走路约莫需要三四天的时间。”   他颇有些纳闷地说:“也是奇了怪了,我们那条道走了有两三回,从没遇上汪洋,偏偏这一次就遇上了,难不成汪洋还会扩张?”   叶瑜倒是知道一些,海水淹没陆地虽然罕见,但也不是完全不可能,要是前些年的高温导致南北极冰雪融化,不可计量的水流入海中,是有可能发生海平面上升这种情况的。   不过这是最坏的情况,要真是发生了,他们也没什么办法,不如先别想那么多,把眼下的日子过好才最重要。   叶瑜从他们这里离开之后,心便放了下来,种种迹象表明,韩副手应该没说谎,他们确实遇上了龙卷风和海啸。 第101章 晶石   从韩副手那里得来的一小包种子被叶瑜挑着种类泡在清水里, 其中最大的就是荔枝种子,独占一碗清水。   这些碗都被放在村子的暖房里,那里昼夜不停地烧着火炕, 温度虽然没有很高, 但也有零上了, 足够让种子发芽。   剩下的种子则是被叶瑜重新包好,晒干后放到地窖里,也不知道还能不能发芽,留着天气热起来之后再试试吧。   这几天叶瑜每天都会去一趟暖房, 看一看碗里的种子有没有发芽,偶尔还会换一次水,然而令人遗憾的是,七天过去了,这些种子都没发芽, 甚至还隐隐传来臭味, 叶瑜见此只得叹一口气,将水和种子全都倒掉。   叶父在他扔掉前也看了一眼,上手搓了搓种皮, 然后说:“种子没坏, 是温度太低了, 你不是还留着些?等天气暖和起来再种应该就行了。”   “那就再等一段时间吧。”叶瑜已经不抱什么希望。   他擦干净手,问他爹道:“韩副手他们在村里过得如何?”   “还行,帮了好些忙,一年前咱们制作的酱油不是已经发酵好了?他们就帮着干了些活。”叶父说。   说到酱油也是件久远的事,那几缸酱油估计得放了有一年多, 如今总算是发酵完成, 可以进行过渣取液了。   而且接下来他们要做的事很简单, 只需要将过滤好的液体放进锅里煮上几个时辰,再加入白糖和大料提香增色即可。   这样做出来的酱油跟之前没有什么差别,色泽红润,澄明透亮,摇晃的时候也不浑浊,炒菜的时候稍微放一些,做出来的菜便香气四溢。   叶瑜闻言点点头,要想酱油发酵得好足足需要十八个月的时间,他们可是等了许久才得了这几罐酱油。   “如今又下起大雪,甚至还有冰雹,估摸着他们暂时回不去。”叶瑜说。   “是啊。”叶父应道。   他颇有些感慨,如今出行实在不便,韩副手他们遇到的意外只是一个缩影,说不准还有更惨烈的事发生。   几十号人就剩他们十几个,也不知回去之后该如何交待。   能如何交待?   韩副手到叶瑜家喝酒的时候就吐露了心声,“做我们这行的人脑袋都搁裤腰上拴着呢,一个商队有五六个副手,每个副手手底下也有一百多号人,行商一次就得换一批人。”   “当然,风险大的同时收益也大,只要走一次商回去就能休息半年。”   韩副手叹口气,“我们商队的老大倒也不会因此发火。”   叶瑜问他:“若是手下因意外去世,你们一般会如何处理?”   “丧费一次性给米十石,布十五匹,接下来三年每年又给粮食五石,布十匹,并且会给家属安排一份能够糊口的活。”韩副手回答道。   叶瑜在心里算了算,这样的抚恤还行,不说特别多,但足够让他们渡过最艰难的时候。   叶父有个疑问,“你们那边不能种地吗?”能种地何必要干这么危险的活。   “最近植被疯长,前一天刚清理出来的田地第二天就被各种藤蔓重新占据住,就算拿火烧都没用,地里种上种子没几天周边就长出杂草,挤压种子的生存空间,种子根本发不了芽,能收获的粮食越来越少。   有许多人都活不下去,只好到处找活干,因此别看在我们商队做事很危险,但愿意进来的人可不少呢,至少能养家糊口,多干上几年存好钱,就算遇到意外也没事。”   韩副手的话让叶瑜颇有些感慨,他听到钱这个字的时候,又凝神问道:“你们已经有新的钱币了?”   “哦,差点忘了说,我们那边也像是京城一样新建了城,就叫晨辉城,城主就是我们商队的老大,他建城后的第一件事就是铸币,用的是一种独特的晶石。”   他说着就从兜里掏出个东西,“喏,就是这样的。”   叶瑜好奇的望过去,只见那是一个无色透明的晶石,有点像是白水晶,在韩副手的手上熠熠生辉。   “除了这种白色的,还有粉色和黄色的,其中最贵重的是一种紫色的,那种一般人都拿不到,当然了,在晶石之下,还有一种接近石头质地的,一般平民用这种比较多。”韩副手解释道:“其余的基本都丢了,我手头只有这一样。”   “你们不怕有人伪造货币?”叶瑜从他手里接过那块白水晶看了看,这块水晶只有他大拇指头那么大,应该是特地打磨过,呈现出椭圆的形状,中间厚两边薄。   大致看过之后他又开始仔细打量,这一打量才看出端倪来,这块水晶外表虽然看着流光溢彩,但是水晶内部有许多云雾状杂质和断裂纹,品相不算好,用来当货币倒是绰绰有余。   “不怕,只有我们城主那里有这样的晶石。”韩副手话里话外都是对他们城主的信任,倒是让叶瑜有些好奇起来,那位城主是个什么样的人。   还有水晶,估计是矿产被城主牢牢把控住了。   “我看你们其实也有了城的雏形。”韩副手把白水晶小心翼翼放回兜里,然后兴致勃勃地说:“外边那座城墙就是外城墙,里面就是内城墙,外城墙和内城墙之间是外城,内城墙之内就是内城。”   他这么一说,叶瑜便心里一动。   “如今可以随便建城吗?”   这话一出,叶瑜就知道自己问了个蠢问题,连官府都没了,建不建城还不是自己说了算。   果然韩副手笑着说:“都没朝廷了,还不都是咱们说了算。”   “我们再考虑一下。”他俩对视一眼。   “行,反正也不是啥大事。”韩副手一口饮尽杯里剩下的酒,“也挺晚了,我该回去了。”   他走之后,叶瑜沉思半晌,对韩副手提出来的建城的建议颇有几分心动。   叶父也一直都没说话,看他的样子,估计同样在考虑这件事。   “晨辉城、望祀城。”叶瑜说:“靖边城是不是也算?”   叶父点点头道:“我想褚将军应该就是靖边城的城主。”   叶瑜想了想跟他说:“我觉得韩副手的提议值得咱们考虑。”   “回头可以跟村民们商议一下。”叶父也觉得可以。   叶瑜晚上睡觉的时候,想着等到来年天气好,他得去一趟这三座城,尤其是望祀城,看看到底是个什么章程。   ——   这场大雪一直下到过年,大年三十的早上叶母推开窗,看着外边如同飞絮一般翩飞的雪花,不禁打个寒颤。   她关上窗说:“赶紧收拾收拾,一会把福字和春联贴到门上,等续哥儿来了之后,咱们就得回老宅。”   褚绪风这几年过年都是跟着他们家一起,已经成了习惯。   叶瑜洗干净脸应一声,他从柜子里掏出擦脸油用小拇指剜一小块放在掌心捂热,然后才抹在脸上,这种油是由动物油脂,蜂蜜和捣出来的桂花汁做的,虽然油腻,但是味道香香的,防皲裂的效果也很好。   叶母趁着父子俩贴春联的时间,自己开始收拾东西,她把一个竹筐装得满满的,里面有整只宰杀好的鸡鸭,前段时间分到手没吃完的猪肉,秋天晒干的腊肉和腊肠等等。   这是因为今年正好轮到他们家出食材,这些得全都带到老宅里。   叶父进门时身上携带着一股冷气,他搓搓手从壶里倒一杯热茶,“差不多了,带太多一下子又做不完。”   叶母闻言白他一眼,“做不完的留给爹娘吃,尤其是香肠,前儿送过去的爹娘特别喜欢吃,两三天就吃完了,我们这些做儿女的,可不是得再送一些?”   “我想着咱们得再做些香肠,这一条送过去之后,家里剩的就不多了,主要是这段时间早上天天吃,有时候还摊鸡蛋饼,配上一点西红柿酱,实在是吃得停不下嘴。”   叶母说着说着就跑题了。   叶父笑着听她说,“好好好,我回头去瞧瞧村里还有猪肉没,还有的话再换一些回来。”   “还有西红柿酱,明年得多做几罐子,如今咱们吃得就剩小半罐,估计过几天就没了。”叶母边收拾边絮叨。   父子俩倒也听得认真,时不时点头应一声。   直到褚绪风满身风雪的过来时,叶母才意犹未尽地闭上嘴。   “拿好。”叶母把竹筐递给叶父,然后嘱咐道:“路上冷,都穿厚实些。”   叶父提着竹筐,他们一伙人很快就到了叶家老宅,此时叶河早就在门口等他们了,一看到叶瑜和褚绪风,他便拉着他俩往屋里跑。   叶大嫂提高声音叫他慢些,然后跟叶父叶母说:“这孩子也不知道突然抽的什么风,天天风风火火的。”   叶母摆摆手,“这多好啊,我就想宝哥儿跟他哥学学。”   “时候不早了,咱们赶紧烧饭吧,要不赶不上年夜饭。”   “行。”   叶大嫂接过竹筐看了两眼,随即惊讶道:“你们咋带这么多东西?一顿饭吃不完吧。”   “有些是给爹娘带的,那条香肠先留着别做,我瞧爹娘喜欢吃。”叶母回答。   叶大嫂听到这话连忙把香肠单独挑出来放在灶房的筐子里,感慨道:“这味是真好,就连我都喜欢吃,偶尔犯懒不想做饭,把香肠切一切就是一道好菜。”   “我也是,我爱吃蘸了辣椒酱的,杏花喜欢吃蘸了树莓酱的,香肠夹在做好的白馒头里,很是香甜。”叶二嫂也加入话题。   “要是喜欢,一会我把制作香肠的步骤教给你,其实也简单,就是需要猪肠,得等杀猪的时候才有。”   …   这时候妯娌几个聊天的声音越来越小,因为她们已经进了灶房。 第102章 过年   叶瑜和褚绪风被叶河拉到他屋里。   “快来帮我看看, 我准备送给灵姐儿的礼物如何?”叶河兴致勃勃地从柜子里掏出一个被磨得光滑的木簪。   这是他亲手制作的,一头略有些尖,另外一头雕刻着一朵繁复的玉兰花。   叶瑜接过后仔细打量, 用的应该是桃木, 颜色偏黄, 虽然粗糙了些,但能看出制作者的用心,因为上面一根木刺都没有,而且触手润滑, 应是涂了一层擦脸油。   玉兰花花瓣更是雕刻的栩栩如生,也不知是练习过多少次。   叶河说:“这还是我去小姑家里请两位表弟教我的,练废了好些木材,才制作出这么一个成功的。”   叶瑜把木簪递回去,“我觉得挺好的, 灵姐儿喜欢玉兰花?”   “是啊, 她最喜欢玉兰花,然后是桃花。”叶河美滋滋地将木簪放回盒子里,叶瑜眼尖, 他看到盒子里还有一封信, 不由得在心里偷笑了一下, 他哥这真是开窍了。   “盼娣嫂子最近状况怎么样?”叶瑜笑过之后又关心道。   之前几个月他来时,盼娣嫂子虽然状态不好,但已经有所改变,至少不再轻易钻牛角尖,对如姐儿的态度也好了许多。   叶河闻言想了想回答道:“最近挺好的, 杏花和大嫂的关系重新恢复到了从前, 如姐儿也是由大哥大嫂他俩养着。”   “这样就好。”叶瑜算是松了口气。   他们在屋里又待了一会, 这才出去帮忙。   叶母见他们出来,便招招手说:“快过来帮忙。”   叶瑜听到他娘的话,立刻走过去帮她洗菜,这些菜都是在火炕上放着的破瓦罐里摘的,有白菜叶子、生菜叶子、还有韭菜和辣椒。   “咱们今晚吃什么?”叶瑜手上动作不停的同时问他娘道。   叶母把土豆带着皮洗干净,“准备做六菜两汤两道主食,凑足十全十美的意义。”   六道菜分别是小鸡炖蘑菇,铁锅炖鸭、红烧肘子、腊排骨锅子、清蒸鳜鱼和一道清爽的蘸酱菜,水灵灵的黄瓜白菜生菜叶子放在框里,蘸着大豆酱吃就很美味了。   两道汤是牛丸汤和西红柿鸡蛋汤,前者是用叶瑜家剩下的牛肉丸制作的,后者是用前些日子做出来的西红柿酱和鸡蛋一起冲泡出来的。   主食是杂粮米饭和韭菜鸡蛋馅的饺子。   端的是香气扑鼻,叶瑜尤其喜爱韭菜鸡蛋馅的饺子,韭菜才刚拔下来,青嫩嫩的,一咬便满口汁水,鸡蛋里面拌了盐,稍带点咸味,只要蘸上醋叶瑜就能吃完一盘子的饺子。   叶河吃腊排骨吃得津津有味,他好不容易啃下来一块肉咽进肚子里,随即感慨道:“难咬归难咬,但真是好吃。”   叶大嫂见此嫌弃道:“都多大人了,还跟个小儿似的。”   叶老头和叶老太看到满桌的儿孙,乐得眼睛都眯起来了,听到叶大嫂的话,叶老太忙说:“在自个家可以放松些,想吃就吃呗。”   “我这不是怕他被亲家母嫌弃吗。”叶大嫂松口了,“吃吧吃吧,赶紧吃。”   叶河也不嫌丢脸,说让吃就继续吃,边吃边说:“岳伯母可喜欢我了,说看我吃饭能多吃两碗饭。”   别说,这话叶瑜却是信的,叶河人高马大,所谓七尺男儿来形容他是一点都不掺假,叶瑜自己身高也接近一米八,但站在他身边硬是要比他低一个头,个高就算了,叶河还雄壮,冬天倒是还好,捂着皮肤白了,看着像个好人,然而一到夏天晒黑之后,那看着就跟个土匪似的,要不是长相称得上是英俊,叶瑜真怀疑岳灵能不能看上他。   他吃饭的时候也很香,很能引起人的食欲,至少叶瑜对着他,吃饭都能多吃两口。   叶大嫂简直没眼看,直接移开眼,转而看向摇车里的孩子,“如姐儿今天倒是乖巧,睡得很是香甜。”   盼娣说:“刚才喂过奶,她这两天困倦得紧,一天能睡七八个时辰。”   叶母接话道:“小孩都是这样,宝哥儿当初一天十二个时辰,有十个时辰都在睡觉。”   “可不是咋地,杏花她们也是。”叶二嫂说:“你们是不知道,敬哥儿小时候偏偏白天睡夜里醒,成天昼夜颠倒的,搞得我和他爹睡都睡不好,而且他醒就算了,还老是哭闹把杏花也给闹醒,哎呦喂,我现在都不知道当初是咋熬过来的。”   叶母她们由此便聊起了育儿经,而另外一边的男人们则是趁着过年把家里酿的米酒都拿了出来,现在正喝着呢,时不时还猜拳。   吃到最后就剩一道清蒸鳜鱼,吃完鱼身后留下鱼头和鱼尾,这顿年夜饭就算是吃完了。   今年依旧不用守夜,但是叶瑜一家夜里得住在老宅,明天就是大年初一,也是叶瑜的生辰。   好在屋子够住,他们还是住在原来的屋子里。   夜里叶瑜躺在炕上半天都没睡着,他叹口气,轻手轻脚的转过身。   “怎么了?睡不着吗?”褚绪风的声音在黑暗中吓了他一跳。   叶瑜小声回答他:“怪我,晚上不该喝那杯茶,明知道该睡不着了,但就是没忍住。”   那杯茶是他自制的葡萄果茶,材料有山葡萄酱和普洱茶叶,喝起来酸酸甜甜的,味道特别好,因此他明知会失眠,还是没忍住,直接喝了一大杯,导致他现在精神百倍,一闭上眼睛脑海里就全是杂七杂八的念头。   “是不是吵到你了?”叶瑜歉意地说:“要不我到炕尾去睡吧。”   褚绪风拍拍他的胳膊说:“没吵到我,是我也睡不着,咱俩聊一会天兴许就困了。”   说到聊天叶瑜可真有话要说,他细细数道:“京城有望祀城,南方有晨辉城,我觉得褚将军所在的靖边城也可以成为独立的城池。”   “我父亲他不可能同意的。”褚绪风慢慢跟他讲:“在他心里忠君思想根深蒂固,终其一生他也只是大昭国的褚将军,若是遇上皇室遗脉,很有可能会拱其为皇。”   从小学着四书五经长大,自然会这样,叶瑜倒是明白过来,随即遗憾地说:“原来如此。”   但他又想,在靖边城民眼中,褚将军就算无城主之名,也有城主之实了。   此时褚绪风说的也跟他想的一样,“靖边城人数不少,绝大多数都是当年的兵卒,剩下的则是流放到边城的罪人,我父亲对他们一向一视同仁,因此在城中威望颇高。”   褚绪风越说,叶瑜越好奇,这下子他更想去靖边城看看了。   “等天气暖和了,我带你去靖边城。”褚绪风承诺道。   “好。”叶瑜点点头。   安静了一会,叶瑜又重起话头,他侧头问褚绪风,“说起来,你已经到成婚的年纪了,褚将军没有说什么吗?”   褚绪风淡定道:“有什么可说的。”   叶瑜也没接着问,兴许聊天真能酝酿睡意,他俩聊着聊着,叶瑜就闭上眼睛睡着了。   第二天一早,和以往一样,叶瑜吃过长寿面和红鸡蛋就拿到了生辰礼,他今年的衣裳又齐全了。   叶母见状笑着调侃道:“这可真是,我就没给宝哥儿做过衣裳,他生辰时收的就足够穿一年。”   当然了,家里其他孩子过生时,叶瑜他们一家也会送礼,像是前段时间叶河的生辰,他们就送了柜子和一口铁锅,当聘礼却是绰绰有余。   叶大嫂说:“给宝哥儿做衣裳我愿意,那衣裳穿两年都干干净净的,不像河哥儿,别说两年了,一年都脏得不成样子,只能用来当抹布。”   叶河听到自己的名字从面碗里抬头,“那还不是因为我,所以家里从不缺抹布。”   “是。”叶大嫂没好气地说:“赶紧吃你的去吧。”   这番对话引得众人纷纷笑起来。   笑过之后叶瑜一家就准备回去了,叶父提前一步回家,他回去后先是把地暖烧起来,等屋里热起来的时候其他人正好回来。   叶瑜刚推开门,就发现门边出现了一道虹光,他顺着望过去,原来是天空终于放晴了,阳光照在冰面上,闪烁出虹光。   “天晴了。”褚绪风说。   “是啊。”阴沉了两三个月的天空突然明媚起来,叶瑜竟还有些不习惯,但是只要有暖融融的阳光落在他身上,他就瞬间感觉全身上下都活了过来。   天晴了,韩副手他们也是时候该离开了。   “多谢叶兄弟的收留。”韩副手抱拳感谢道:“你们若是有空就来一次我们晨辉城,让我能尽一下地主之谊。”   “一定一定。”叶父跟他碰拳,“那就祝你们一路顺风。”   “别送了,回去吧。”韩副手挥手说。   叶父他们目送韩副手一行人远去,直到看不到背影的时候才转身回去。   此时叶瑜正拿着韩副手专门给他画的地图仔细查看,这是一副从叶家村到海边的路线图,虽然简略,但该有的都有,按照上面的路线应该能够顺利找到目的地。   他看完之后将其放到匣子里,匣子里加上这一张已经有了五张地图,先不管用不用得上,肯定得有,说不准日后要出去呢,有地图总比自己乱走要好。   作者有话说:   最近在忙,只能偷闲码字,我滑跪 第103章 火山爆发   晴天仿佛只是昙花一现一般, 叶母才刚把积攒了许久的衣裳洗完晾晒在绳子上,天上就又飘起了碗口大的雪花,看着地上厚厚的一层雪, 叶瑜难免担忧起了在路上的韩副手一行人。   但他这份担忧也没持续多久, 就被叶母叫他收衣裳的声音给打断了。   叶母摸着潮湿还带冰粒的衣裳, 叹口气说:“白洗了,我原本还想着能晒干。”   “没事,放在火堆上烤烤也能干。”就是会熏得衣裳带有一股烟味。   “也只能这样了。”叶母再次叹口气,她站起身后把衣裳挨个展开挂在架子上, 架子下面烧着火,很快就有烟冒出来,导致整个柴房都烟雾缭绕的。   这时叶瑜被烟呛到咳了两声,叶母见状连忙说:“去叫你爹进来熏衣裳,你出去埋几个红薯当早饭吃。”   他们一大早就开始熏衣裳, 确实还没吃早饭, 因此叶瑜就没推辞,让他爹接手这活之后,就冒着雪去了灶房, 从木框里拿出三个手掌那么大的红薯塞到火灶底下。   点燃柴禾后叶瑜往锅里舀了一瓢水, 紧接着盖上盖子, 趁着烧水的时间,他走到门口两个大缸里把先前冻好的馄饨拿出来一部分。   因为室外就相当于一个天然大冰箱,所以他们院子的两个大陶缸里装的都是做好的方便食物,有饺子、包子、馄饨和切好的面条,一般情况下他们早上就会从其中选一个当作早饭。   今天叶瑜就挑了馄饨, 有三种馅, 鲜虾、荠菜猪肉和香菇鸡肉的, 他拿的时候是盲拿的,能吃到什么馅就看缘分。   一锅下了三十五个馄饨,叶母和叶瑜各吃十个,剩下十五个则是叶父的,再加上一人一个红薯,肯定都能吃饱。   锅里挖一小勺猪油煮化开,等小馄饨在水面上漂浮起来的时候就代表已经煮熟了,叶瑜用笊篱将馄饨都捞出来,小馄饨被煮得表皮微微透明,里面的馅都透了出来。   三碗馄饨和红薯被他端到桌子上之后,叶瑜就招呼他爹娘过来吃饭。   鲜虾馅的小馄饨里还包着切成碎的胡萝卜,不知为何叶瑜吃的时候竟能尝到淡淡的甜味,他想了想,可能是因为胡萝卜冷冻太久缩水而产生的味道,另一种鸡肉馅的馄饨则是颇有嚼劲,鸡胸肉比较柴,但是泡发的香菇刚好弥补了这个缺点,让整个馄饨的味道异常和谐,至于最后的荠菜猪肉馅的就是平平无奇的好吃,属于那种不爱吃馄饨的人都会吃两口的好吃。   “天冷就这点好,食物在外边冻好几个月都不会坏。”叶母边吃边说。   “但也不能冻太久,冻久了味道就变了。”叶瑜说完就喝一口香浓的馄饨汤,汤里虽然洒着葱花和香菜,但他还是感觉味道有些淡,便从桌上的辣椒罐里挑了些辣椒油舀进碗里。   辣椒油的辣味被醋和盐冲淡,就显得没那么辣了,叶瑜一口气喝了半碗汤,淡淡的辣意瞬间唤醒了胃口,他停下吃馄饨,手上开始剥红薯皮,红薯瓤被烤得流蜜似的,吃起来甜滋滋的,并且一点都不腻,只留满口余香。   “早上吃一碗馄饨,身体一整天都是暖烘烘的。”叶母放下碗说。   叶父点头道:“可不是,真是又好吃又方便。”   吃完饭聊过两句话,他们就开始收拾碗筷,这时叶瑜接过叶母手里的东西说:“娘你去接着熏衣裳,碗筷由我和爹来洗。”   叶母直起身捶捶腰,“那就交给你们了,记得用热水洗,冷水洗不掉油。”   听到这话叶瑜颇有些感慨,现在他们做饭都舍得放油了,还得让他娘特地嘱咐一句。   烧开的滚水稍微放凉之后就能用来洗碗了,往里面放些皂角粉就行,因为碗都不算脏,就算有油也只是一点点,并没有形成油渍。   叶瑜碗洗到一半,转头跟他爹说:“爹你别洗了,去给娘冲杯之前陈大夫开的药茶。”   药茶方子里有益母草、当归、肉桂和红枣,再加上现在天气冷,煮好的药茶里又加了姜片,这样做出来的药茶喝起来有点苦涩,但是治疗痛经的效果很好。   叶母的痛经是生完叶瑜之后才有的,当初是早产加难产,因此大人孩子都不好受,她这么些年来都在仔细调理身体,效果也算显著,至少肚子很少疼了,最多就是四肢腰背发酸。   “好。”叶父洗干净手就去煮茶了。   煮好后叶母先是捧着杯子小心地尝了一口,然后惊喜道:“今天怎么尝起来有点甜?”   叶父笑着说:“我问过小郝大夫蜂蜜跟药茶不冲突,所以煮的时候往里面加了些蜂蜜。”   叶母闻言拍拍他的胳膊。   叶母正在喝药茶的时候,外边突然传来了「轰隆隆」的声音,与此同时地面开始轻微的晃动。   这样的动静顿时吓了他们三个一跳,叶瑜手里的陶杯都被吓掉了,幸好杯子坚硬,捡起来的时候还是完好的。   “这是发生了什么?”叶母喃喃自语道。   “出去看看吧。”叶瑜把陶杯放在桌子上。   他们刚出去叶瑜就瞧见远处天空漂浮着一层象征不详的灰褐色烟雾,他看到的时候这层烟雾还在慢慢向他们这里蔓延,与此同时接连的「轰隆」响声把全村人都吸引了出来。   有人惊慌地问:“这是怎么了?”   “难不成是天罚?”村里有上了年纪的老人竟然跪下开始求老天。   嘴里还碎碎念道:“求老天爷饶命…”   叶瑜皱紧眉头,跟着叶父一起去了村里塔楼,因着塔楼在高处,所以上去后他第一眼就看到千米外一座高山上有滚滚岩浆喷发,暗红色的熔岩将天空染成红黑色,烧得通红的岩石被岩浆喷出,在天空中划出一道轨迹,然后又落在地面上,砸出一个又一个深坑,轰隆的声响吵得人耳鸣。   火山灰已经飘到他们村子这里,呛得人不停咳嗽。   这番动静堪称惊天动地。   “火山喷发了。”叶瑜立刻开口说:“不能在村里待着,得集中所有人往高处走,我记得附近有一座石头山,就到那里去。”   虽然那座喷发的火山距离村子尚远,但是叶瑜记得岩浆甚至能喷发到千里之外,他们村子还在这个范围之内。   叶父听到他的话之后,连问都没问,直接带着叶忠他们去通知众人,很快村里就传来敲锣打鼓的声音,同时还伴随着青壮年嘶声力竭的喊声,“所有人在村口集合,一起去石头山上。”   叶瑜没管全村的混乱,他先是用撕开的白布捂住口鼻,然后去找了叶母和褚绪风。   “其他东西都不要拿了,就带上铺盖卷儿和足够吃两三天的东西。”   两三天过后已经能看出来这场火山爆发会不会波及到他们村子,若是没有波及到时便可回来,带不带东西也不重要,要是波及到了就没办法,他们得要开始逃命了,带着身外之物又跑不快,到那时这些东西也是要被抛弃的。   但是叶瑜瞧着应该没事,毕竟熔岩并不是朝着四面八方喷发,而是向背离村子的那个方向流淌的,他们村顶多是被崩落的岩石砸坏建筑,这次离开也只是以防万一。   叶母立刻点头应道:“好。”   她把家里剩余的麦麸和豆渣泡水后放在食槽里,希望这些牲畜在他们回来时还活得好好的。   除此之外地窖里的东西她没动,只捡了些红薯土豆和肉干,还有出行方便的小锅。   几个竹筐分别由叶瑜和褚绪风几人背着,紧接着全村四百多号人就在村口集合了。   叶父此时皱眉道:“别带牲畜,赶紧赶回去,没得添乱。”   叶瑜也皱眉看向人群,鸡的咯咯叫,鸭的嘎嘎叫混在一起,让本就嘈杂的环境变得更加混乱了,一度让人听不清叶父的话。   这些鸡鸭基本都是后来才并入叶家村的人带的,而且大多是年纪大些的人,不管叶父他们怎么劝都不听,最后还是叶瑜出头,跟他们说只要给鸡鸭留下足够两三天吃的饲料即可,等饲料吃完他们也就回来了。   等苦口婆心的劝完,叶瑜嗓子都快冒烟了,他拧开水囊喝了一口,再开口的时候就有白气冒出来。   “这可真是。”   走在山路上邢小舅和唐有言挤到他身边,开口问道:“这喷发的是不是之前咱们去的那座山谷里的火山?”   叶瑜摇摇头,“不是,那里距离景山远着呢。”   他喃喃自语道:“估计是同一座山脉?”   邢小舅颇有些庆幸地说:“幸好我们村搬出来了,要是那座火山也爆发,比照现在这座火山的情况,怕是全村都活不下来。”   叶瑜回过神来,跟他说:“景山离我们村也很近,一旦喷发,肯定会波及到这里。”不过那应该是一座死火山。   这时叶母说:“行了,先别说了,当心喝了冷风肚子疼。”   听到她的话,一行人便安静了下来,纷纷加快行进速度。   这座石头山是村子附近比较高的一座山,并且满山都不见植被,全是石头块,平常时候村里人没事都不爱往这边来,没有野果没有柴禾的,来这儿干嘛,与之相应的这座山在火山爆发时会安全不少,至少不会因为熔岩而引发山火。   满是雪的山路委实不好走,叶瑜走着走着就脚底一滑,差点摔在地上,好在他左边是叶母,右边是褚绪风,有人neng扶他一下。   这座山看着哪里都不起眼,唯有山上几个大山洞算是难得一见,正好能装下全村人。   叶母带着东西跟老宅那边的人会和,叶瑜趁着他们收拾东西的时候,拉着褚绪风的胳膊去了山顶,那是一块凸出的大平台,站在那里往下看的时候,有恐高症的人恐怕会一阵接一阵的眩晕。   此时山顶上叶父和叶忠几人已经在了,他们正满脸严肃的看着远处。   叶瑜顺着他们的视线望过去,只见火山灰形成的烟雾直冲云霄,将整片天空都染成灰黑色,他们隔得远远的好像都能听到滚烫岩浆的咆哮声。   空气里弥漫着一股十分呛人的硫磺味道,叶瑜由此想到火山灰能够带来的威胁,决定回头先把口罩给制作出来。   火山灰会造成很严重的环境污染,同时还会产生呼吸道感染类的疾病,严重者甚至会得肺病。   叶父凝重地说:“也不知道会持续多久。”   这个问题叶瑜不知道要如何回答,火山爆发有可能持续几个小时、几个月、甚至几年。   混着火山灰的雪从天上落下,落在人身上的时候甚至能感觉到淡淡的灼烧感,叶瑜只得把兜帽戴上来隔绝雪花。   “行了,咱们先回去吧。”叶忠说:“奔波了一路,连午饭都没吃,我饿得不行了。”   “一直忧虑也没什么用,还不如先过好当下。”他拍拍叶父的肩,率先从平台上跳下去。   褚绪风把胳膊递给叶瑜,让他能够借力下来。   “走吧。”   他们回到山洞的时候,叶老太已经带着儿媳妇们收拾好了,这山洞极大,洞顶特别高,同时也显得异常空旷,小声说话都能发出回音。   整个山洞稍显潮湿,但是火堆升起来后就好了不少,叶瑜坐下后能感觉到风吹过,想来山洞不是封闭的。   “洞里深处有蝙蝠吗?”叶瑜问。   “应该是没有的。”叶母答道:“你走之后,海哥儿他们组织人进去了一趟,说是里面空荡荡,什么东西都没有。”   “那就好。”叶瑜凑近火堆,把手放在火苗上暖了暖。   “给。”叶母把一个刚烤好的小土豆递给他,“这一顿就是午饭和晚饭了,你将就吃吃。”   “我又不挑,有的吃就不错了。”叶瑜把烤得滚烫的土豆掰成两半,将从家里带来的肉干夹进去,土豆的热气把肉干烘热,粉糯的土豆肉和咸香微辣的肉干搭配在一起,显得味道更加具有层次感。   叶瑜吃完一颗土豆夹肉,这才开口道:“咱们在山洞里待几天,若是没事,就可以让人回村了,他们回去后可以喂喂牲畜,再拿些食物过来。”   “好。”在周围的村民听到他说的话后纷纷应一声。 第104章 酸雨   洞里温度随着时间的流逝变得越发的低, 到晚上的时候,已经低至所有人都开始瑟瑟发抖的程度。   叶母把稻草铺在地上,然后展开铺盖卷儿, 招呼叶瑜道:“快进来暖暖。”   叶瑜刚想过去, 就听见外边突然传来一阵争吵声, 他循着声望过去,但因为漆黑的夜色,他什么都没看到,只能听到声音。   先是一个妇人的声音激烈传来, “为什么非要我们住山洞里,村子不是好好的吗?这么冷的天,反正我是不愿意继续待着了,谁再待谁就是傻子,你们竟然都听一个毛都没长齐的毛头小儿的话, 真是一群傻子!”   叶瑜没听出来说话的人是谁, 但叶老太婆媳几个却是光凭声音就认出来了。   叶大嫂撇着嘴说:“这不是那个李婆子吗?”   叶二嫂附和道:“可不是,这一家子刚来咱们村就得罪了好些人,到现在都没分到田, 可能就是因为这个原因, 李婆子总看不惯咱们家, 我记得之前有一次杏花正跟着小郝大夫认药材呢,她就带着她孙女到处说些难听话,大概是女孩不老老实实在家里学针线,天天出来抛头露面的,日后肯定没人要之类的。”   “我当时就骂了她一顿, 这人就是个欺软怕硬的, 我一骂她她就不敢再说闲话。”   叶瑜倒是听说过李婆子的名字, 但他是从叶明辉嘴里听到的,听到的也不是什么好话。   之前就说过叶家村是不管男女都要进学的,只要年满六岁即可,然而李婆子却不叫她孙子孙女进学,任凭叶童生媳妇怎么劝她都不听。   你说她重男轻女吧,她也不是,不管男女一视同仁,就是不让他们进学,你说她抠门吧,但是叶家村进学所需要的花费并不多,基本村里每户人家都能掏出来。   所以一直到现在叶瑜都不知道她不同意的原因。   但这不重要,现在重要的是正在外边指桑骂槐的李婆子一家人。   叶瑜凝神细听,很快又听到了邢小舅说话的声音,“行了,别搁这儿闹了,贵哥你还不赶紧把你娘带回去。”   响起的另外一个憨厚的声音应该就是邢小舅口中的贵哥,李贵了,“俺娘就是担心家里的鸡鸭,要不就让俺们回去吧。”   听到他的话,所有人都紧皱眉头,看来李家全家都是这么想的。   这时候叶瑜听到叶父突然提高的声音,“还有谁也是这么想的?谁还想回村?”   李婆子一家只有自己的话不可能这么大胆,他们身后肯定还有别人。   果然叶父这话一出就把许多人都吓住了,李贵迟疑半晌,但还是嘴硬地说:“哪有其他人,俺们只是担心家里。”   “你以为我不知道吗?”   叶父板起脸的时候十分吓人,再加上他笃定的话,立刻吓破了李贵和其他人的胆。   李贵说:“俺们几家没啥不好的想法,就是不明白村里明明没事,为啥要住在山洞里?”   火把亮起来之后,叶父用眼一扫,对于跟李贵一起的其他几家心里就有了数,这些人都是他最近重点观察的,是村里的不稳定因素。   他刚想否决他们,袖子就被身后的沈复扯了一下,他不着痕迹地看过去,就看到沈复轻轻摇摇头。   这意思是不要阻止他们。   叶瑜这时也出来了,他朗声说:“既然你们要回去就回去吧,只是村里猪牛羊都被锁在窝棚里,你们能照看的也只有自家的鸡鸭。”   这就是在警告他们不要动小手脚,一旦被发现村子里的牲畜丢失,不管是不是他们的原因,都会将其盖在他们头上。   说完这番话,叶瑜眼角余光就看到李贵的眼睛闪了闪,他在心里叹口气,人性如此啊。   “早这么说不就好了,磨磨唧唧的,谁睡山洞里谁是傻子,走,赶紧收拾东西回家。”李婆子扯一下自己孙子的胳膊,立刻迫不及待地说:“趁着天还没黑透快点下山,这一天天的真是浪费时间。”   李家进去收拾东西的时候,其他隐在他们后边的人家也陆陆续续的选择离开山上,基本都是后来才并入叶家村的人。   叶瑜没忍住,提醒了他们一声,“你们吃水不要去湖里取,尽量去村里新打的井里。”   他暂时还不知道火山爆发会不会产生水源污染,如果真要产生了,首当其冲的就是暴露在地面上水源,尤其是柳河这种主河流的支脉,就连地下水都有污染的风险,只是相对来说会好一些。   叶瑜不知道他们会不会听他的话,但是该嘱咐的他已经嘱咐了,接下来不管发生什么他都是问心无愧。   等山里重新安静下来的时候,沈复拍拍叶父的肩,小声跟他说:“你既然劝不住他们,还不如就让他们自己回去,俗话说得好,良言难劝该死鬼。”   叶父点点头,“走吧,咱们先进去休息。”   叶瑜所在的山洞里基本全是叶家村原本的村民,经过这么些年,他们都很信服村长,因此没人跟着离开,反而叶童生媳妇很生气地说:“这群人真是不听劝,难道我们还能害他们不成?”   其他人纷纷赞同,有人说:“得把他们记下来,还不知道会不会再作妖。”   叶父闻言回道:“这事便交给我们,时候不早了,你们赶紧收拾收拾睡觉,这边夜里有人守夜,安全方面不用担心。”   众人边抱怨离开的那群人,边往自己晚上睡觉的地方走。   叶瑜躺进铺盖卷里,他脚底踩上热乎的水囊,然后沉沉舒口气,一翻身就滚到褚绪风旁边,跟他说:“今天这事真不一定是件坏事,能早些看出村子里的不稳定因素,总比临到头突然出事要好。”   褚绪风替他掖了掖被角,“确实如此,日后可以多加注意。”   叶瑜叹口气继续说:“我不确定火山喷发会不会影响到咱们村子,只能说希望不会吧。”   “瞧着火山喷发的方向,应该是京城,哦不,现在是望祀城了,那边受的影响应该最大。”   火山爆发后会喷出大量有害气体,与雨云结合在一起,很有可能会形成酸雨,酸雨具有腐蚀性,一旦落下,就会对田地和建筑造成很严重的损害。   这样一来他们将要面对的就是光秃秃的土地和气候恶劣的环境,甚至是粮食减产的严峻状况。   褚绪风一直在仔细听他碎碎念,叶瑜看他那样子,自己说着说着都说笑了,“好了,不说了,我说的这些多少有点杞人忧天。”   “我喜欢听。”褚绪风认真地说。   叶瑜把手握成拳,捶了一下他,“喜欢听我也不说了,嘴都快说干了。”   喝过一杯水,他俩就缩回被子里,一夜好梦。   第二天一早叶瑜醒来时整个山洞都是阴暗的,只有几处火堆照出光亮来。   火堆上架着锅,锅里烧的水是他们从村子带过来的,烧好后每人灌一壶,就足够坚持到晚上。   叶瑜洗漱完掩住口鼻出去看了一眼,只见天空阴沉沉的,灰色的云压得特别低,有一种风雨欲来的感觉。   “要下雨了。”回来后叶母把烤好的嫩苞米递给叶瑜。   “是啊。”叶瑜吃苞米的时候暗想,他怕是一语成谶了,酸雨估计是不可避免的一件事。   为此香甜的苞米对他来说都少了几分吸引力。   雨在叶瑜的担忧下终于在傍晚时分淅淅沥沥的下起来了,雨中还夹杂着细小的雪花,两者混合在一起落在地上,将雪地砸出许多小坑。   “哎哟。”出了趟山洞的叶忠用衣裳裹着头回来,“这雨砸在身上有点疼,我瞧着都给叶子砸出个洞来。”   叶瑜闻言颇有些担忧,“村里屋顶会不会被砸出坑?”   叶母安慰他道:“我们家屋顶很牢固,没事的。”   他家房子和村里集体建筑都是后建的,相比较来说会更坚固,但是那些木头做房顶的房子就不一定了,甚至很有可能会发生坍塌,尤其是建房子时不上心的那些人。   还有就是村里牲畜,叶瑜现在只能庆幸,他们当初怕牲畜受冻,几间窝棚都修建的十分坚固。   淅淅沥沥的雨到晚上已经连成雨帘,没人敢再出去,都缩在山洞里,就着火堆取暖。   “也不知道这场雨什么时候能停。”叶河忧心忡忡地说。   “下的时间应该不久。”叶瑜把红薯掰成两半,将一半分给褚绪风之后,回答道:“我猜明天就停了,就算不停也会变成普通的雨。”   如今没有环境污染,只靠火山爆发产生的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这场酸雨是持续不了多久的。   “那就好。”听到这句话,叶河稍微把心放下来了一些。   山洞外的雨水渐渐落在地上,形成一汪又一汪的积水,积水又从低矮的地方流下去。   嘀嗒、嘀嗒…   叶瑜耳边全是雨水落下的声音,这导致他一直都没睡着,好不容易半夜因为精神太过疲倦,眯着眼睛进入半睡眠的状态,结果又被接连不断的轰鸣声给吵醒了。   他被吓得一愣,立马睁开眼睛往山洞外望去,这声音好像是从村子里传来的。   山洞里陆续点燃火把,所有人都被吵醒了,顿时询问声不绝于耳,“这是怎么了?”   但没人知道发生了什么。   经此一事,叶瑜因为担忧就再也睡不着了,他披着衣裳坐起身,凝眉往外看。   他想着等天亮的时候不管如何都得回村一趟,昨晚回去的几十口人也不知道现在情况如何,而且家禽和家畜的状况也值得他们担忧,尤其是放在食槽里的饲料不知道它们有没有吃。   与这些事情相比,连家里的菜地都算是小事了。   隔天早上一切都如叶瑜所料一样,虽然雨还没停,但是天上下的已经不是酸雨了,而是普通的雨,落在身上没有了灼烧感。   叶瑜吃过红薯就穿着蓑衣和褚绪风去了一趟山上平台,他俩远远望去,那座喷发的火山已经平息了,接下来要是没有意外,应该不会再次喷发。   “先回去探探路,要是已经没事了,咱们就能搬回去了。”叶瑜回到山洞之后跟叶父说。   “行。”叶父叫来叶忠,“咱俩回去一趟。”   “诶。”叶忠应一声。   结果他们刚站到山洞门口就遥遥看到一群人正趟着水往这儿来。   这群人就是之前自己回村的村民,叶忠刚想问他们怎么来了,就看到李婆子扑到叶父身前,扯着他的衣角哭嚎道:“你们快去救人,救救我儿子孙子。”   “这是怎么了?”叶忠纳闷地问。   站在一边的村民听到这话纷纷低头,半晌才有人羞愧地说:“也不知为何昨晚村里有几栋房子突然倒塌了,里面都还住着人。”   他们现在很是后悔没有听村长的话老老实实地在山洞里待着,这两天留在村里担惊受怕的,特别是在几栋房子倒塌后,这一夜就算外边下着大雨他们也不敢再待在屋子里,生怕自己也被埋在废墟下,要知道那些已经被埋在废墟下的人恐怕已经是凶多吉少了。   叶父和叶忠几个对视一眼,叶父当机立断道:“赶紧带人回村。”   叶瑜和褚绪风也跟着回去了,叶瑜在看到围墙的一刹那就隐隐松了口气,可能是因为酸雨下的时间不长,所以坚固的内墙并没有被砸出坑,依旧顽固地伫立着。   然而外墙却有几处倒塌了,叶瑜到那里看了看,很快就得出了结论,应该是建造工艺的原因,那处围墙比起其他地方要薄一些。   但围墙倒塌了没关系,只要接下来重建就行。   至于其他倒塌的建筑,大多都是那些对于建房子不上心的人家的房子,上心些的人都是从村里兑换了水泥和青砖,这样建造出来的房子固然时间长代价大,但是建好之后足够坚固,不怕下一两天的酸雨。   叶瑜其实也能理解那些人,当初天气那么热,建太好的房子也没用,毕竟谁也想不到会发生现在这样的情况。 第105章 口罩   叶父开始组织起村里青壮年冒雨救人, 叶瑜过去时瞧着那几栋房子的状况,微微松了口气,看来是他们因紧张将情况夸大了, 这些都是土屋, 屋顶也是土砖, 虽有重量,但跟叶瑜家那样的青砖水泥还是有差别的,至少如果不是房梁压在人身上,大概率能保住命, 但他转念又一想,他们家房子重是重了点,倒也不会像这几栋一样轻易倒塌。   当然叶瑜脑子里在想这些事的同时,手上的动作也没停,他们挖开被雨水搅合成泥的土砖, 很快就把压在下面的人救了出来, 救出来后一人抬肩膀,一人抬腿,将这些人带到刚收拾出来的棚子里, 由郝大夫他们开始诊治。   叶瑜耳边全是哭嚎声, 他微微皱眉, 看向李婆子,突然问道:“既然她家里人都被压在屋子下,那为何唯独你一人没事?”   这问话让棚子里蓦地安静一瞬,就连哭嚎的李婆子都不由自主的噤声。   “我…我当时在外边。”李婆子吞吞吐吐地说。   下着这么大的雨还在外边待着。   叶瑜看她一眼,从她脸上看出了心虚, 因此心里就有数了, 不管她在外边干什么, 肯定都不是什么好事。   不过…   叶瑜又转头看向胡春,见他只是微微点头,便收回视线,李婆子想干的事应该是没成功。   这时郝大夫他们已经把全部的伤者都诊治完了,叶瑜从他们的话里得知,被压在倒塌房屋下的一共有十二个人,其中五人重伤,七人轻伤,轻伤的只需要包扎好伤口好好休息即可,倒是重伤的人受的伤不一而足,有的是被房梁砸到腿,有的是房子倒塌时撞到了头,尤其是后者让大夫们颇有些束手无策。   脑袋上的病症向来都难治,其实也不怪他们手足无措。   叶父说:“尽力吧。”   做为代表的郝大夫点头道:“我们自当尽力。”   从气氛沉重的棚子里走出来,叶瑜沉沉叹口气,也不知道这些人救不救得回来。   胡春很快就跟着他出来,小声说:“李婆子这两天天天徘徊在村子的牛棚和猪圈附近。”   叶瑜点点头,“好我知道了,这两天麻烦胡叔您了。”   胡春闻言憨厚一笑,摸着头说:“这有啥麻烦,都是小事,我先去山洞了,有事再叫我。”   “您小心些,下着雨不好走。”叶瑜目送胡春离开,然后跟一直在边上等着他的褚绪风说:“咱们也走吧。”   “好。”褚绪风应一声。   他们先是回了叶家,进门后叶瑜立刻四处察看起来,转过一圈他心里便隐隐有些庆幸,幸好当时离开前他们用石板把水井给盖住了,因此这场酸雨没有落到水井里,日后吃水应该没问题。   还有后院的一小块菜地,上面盖着一层油布,然而油布不够坚韧,上面已经被酸雨腐蚀出了好几个洞,叶瑜掀开看了看,菜地里的菜已经被淋得发蔫,菜叶子还微微泛黄。   “这些都不能吃了。”叶瑜叹着气说。   虽然如今的菜地里只种着葱蒜,但他还是心疼得不行。   与此同时天上的雨下得越发大了,叶瑜抬头看了看,这时候天空正中间闪过一道闪电,连带着周围都亮了几分,仿佛是破了一个洞似的。   “这雨下的。”叶瑜抹把脸,他感觉自己全身都湿透了,还隐隐有些发冷。   褚绪风揽住他的肩,强硬道:“你进屋休息,我去山洞里通知他们。”   “好。”叶瑜也没逞强,要真是淋雨病了,那便是得不偿失。   屋子里倒是还好,跟他们离开之前没啥变化,因此叶瑜换了件干爽的衣裳就去灶房烧水了。   他凑近看向从井里提上来的水,清亮依旧,闻起来也没有异味,这就证明了他的想法没错,比起河水来说井水受到的污染并不严重。   烧好的水稍微晾凉后混入牲畜饲料,叶瑜提着桶将其倒进食槽里,前两天他爹回来过,按理来说家禽没被饿到,然而也不知怎的,它们有一半都蔫蔫的。   叶瑜见状颇有些担忧,难不成是窝棚里漏雨了?但他在窝棚里找过两三遍都没找到漏雨的地方,只能暂时忧心仲仲地离开。   值得庆幸的是地窖没有进水,他们修建的时候对于防水一事十分注意,因此地窖可以称得上是叶瑜设计得最用心的一个建筑。   “宝哥儿。”叶母回来时看他满身狼狈,连忙说:“我给你烧水,赶紧去洗洗。”   叶瑜苦笑道:“我刚换的干衣裳。”   “没事,再换一件,你洗完澡我给你做面片汤吃,咱们正好吃午饭。”叶母说完就忙碌了起来。   叶瑜提着筐进屋泡澡的时候浴桶里已经装了半桶的热水,只需要他再兑上凉水搅一搅温度就正好了。   他把全身都浸泡在热水里,热气腾腾的水淹没锁骨,顿时舒服得叶瑜靠在桶壁上。   泡到最后叶瑜头都有些晕了,他老老实实起身,把浴桶底下的栓子□□,洗澡水就从他们特意留出的管道流到外边去了。   叶母见他抱着脏衣裳出来,便招招手说:“衣裳先放盆里,快过来吃饭,这两天你都没吃好,得好好补一下。”   桌子上放了一盆面片汤,等叶瑜坐下来之后,叶母就给他盛了一碗,“里面放了油滋啦和牛肉丸,还有切成丝的白菜,你多喝两碗。”   这两天吃的都是干的,因此喝到面片汤的时候叶瑜的眼睛就亮了起来,汤汁异常鲜美,油滋啦原本有些油,但在如今肚子里缺油水的情况下,这点油却刚刚好,再加上冻好的牛肉丸和爽滑劲道的面片,这顿饭吃得实在是一场享受。   “还有鸡蛋饼没出锅,你先留点肚子。”叶母乐道。   她今天做的鸡蛋饼跟之前的还不太一样,非常厚实的卷成一个卷,上面只洒着葱花,背面有些焦黑,但闻着很香,吃起来的味道也不遑多让,叶瑜觉得有点像是葱油饼。   一直到他俩吃完饭叶父都没回来,叶母索性不等他了,把剩下的饭盖好,就催促叶瑜回屋睡觉。   屋子里这时候其实已经烧得暖暖的了,叶瑜脚底踩的地板砖也传来淡淡的温度。   叶瑜洗漱完回屋后躺到床上,捂嘴打个哈欠,他在脑子里想着杂七杂八的事,希望这场雨能下得久一点,因为酸雨会导致土地里的酸度超标,影响到未来农作物的生长,为此需要大量的水灌溉洗酸,要是一场大雨冲刷而下,便可直接解决这个问题,不用他们太过费心。   想着想着,叶瑜就闭上了眼睛,连他自己都不知道自己是什么时候睡着的。   他只知道当他再次有知觉的时候,天色已经暗下来,屋子里暗得一点都看不清,叶瑜直起身把油灯点起来,随着四周有了光亮他耳边淅淅沥沥的雨声就越发明显。   他走出去才发现他睡前许的愿望却是成真了,外边大雨如注,连成一片雨幕,疾雨落在砖瓦上,发出清脆的滴答声。   “爹还没回来吗?”堂屋里只有叶母一人。   “回来了,在屋里睡觉呢。”叶母正忙着缝制叶瑜说过的口罩,缝到一半她将其展开放到叶瑜眼前,问他道:“你说的口罩是这么做的吗?”   叶瑜接过来看一眼,他娘做的这个其实已经有了口罩的雏形,只是少了过滤层,他想了想说:“咱们家好像还有竹炭,可以碾碎后包在两块布里,再将其缝制到口罩上。”   竹炭是由三年生以上的高山竹经高温烧出来的,可以有效过滤掉有害气体。   叶母点点头,“行。”   叶瑜从屋里翻出之前烧好的竹炭,碾成颗粒状装进由两块布缝制成的布包里,最后他还细心的将其擀平。   “行了,这就差不多了。”叶母先做好一个口罩,外表看起来平平无奇,甚至还有点丑陋,但想来效果还行。   正当叶瑜在欣赏他跟他娘一起制作的口罩时,只听得「吱呀」一声,门被推开了,叶父揉着脖子走出来。   “这一觉睡得真长。”叶父说。   “都一个半时辰了,能不长吗。”叶母瞥他一眼,然后放下手里的针线说:“行,既然你爷俩都醒了,那我就去热饭了。”   等叶母离开,叶瑜才问他爹道:“那几位受伤的人状况如何?”   叶父闻言把手放下来,情绪有些低沉地回答:“轻伤的都没事,重伤的有两个没救回来,一个是伤到内脏,咱们现有的药材都不管用,一个是撞到了头,郝大夫他们束手无策。”   “这可真是。”叶瑜默然半晌。   叶父这时候继续说:“我中午之所以回来得晚,是因为撞到头的那个是李贵,为此李婆子一直在哭闹,闹得几位大夫都避之不及。”   原来是他啊,叶瑜颇有些感慨地想,要回村的是他们,出了意外闹事的也是他们,真不知该如何形容他们了。   “李贵的情形是肉眼可见的不好,郝大夫他们都尽力了,却也没能从阎王手中将其救回来。”叶父喝口水说:“伤了内脏的那个也不是咱们村里原本的村民,我只希望他能救回来。”   叶瑜也跟着他叹口气,然后感慨道:“世事无常。”   聊完这些沉重的话题,叶父便拿起桌上缝了一半的口罩稀奇地说:“这要如何戴?”   叶瑜闻言提着两个耳绳说:“褶皱冲外,把这两个耳绳分别挂到耳朵上就可以了。”   叶父按照他说的佩戴好口罩,随即声音囔囔地问:“里面装了什么?味道有点奇怪。”   “装了竹炭,离得近味道可能是有点奇怪。”叶瑜接过口罩后想了想,决定接下来要把晒干的薄荷装进去,以此来改善味道。   他们晚饭吃的是小米粥和猪肉酸菜馅的包子,包子皮薄馅大,酸菜馅吃起来酸脆开胃,表皮浸满了肉汁之后十分松软,包子底被稍微煎过,又脆脆的。   吃完饭叶瑜继续帮他娘制作口罩,他们得多做一些,预留出褚绪风他们的。   叶母做针线活的速度委实快,仅仅用了一天的时间,她便把四个口罩都给缝制完成了。   叶瑜给褚绪风带一个口罩过去,“你先试试,要是没问题的话,最近出门最好都戴上。”   他现在已经能闻到空气里到处弥漫着奇怪的味道。   褚绪风把口罩戴上之后叶瑜看他一眼,总算明白了什么叫口罩都无法封印的颜值,尤其是他只露出眼睛以上的部位,导致整张脸上眼睛的存在感最强,那双清隽的眼睛一直盯着一个人的时候,很容易给人以被爱着的错觉。   直到这时候叶瑜才恍然发现,原来绪哥已经不是原先那个少年了,五官明显变得立体。   叶瑜一直盯着褚绪风的脸,他倒也任由叶瑜盯着,两人四目相对。   微妙的气氛让叶瑜不由自主地想转头,幸好这时候外边突然传进来一阵吵闹声,他趁此收回视线,快步走到门口,推门望去,只见瓢泼大雨里站着一群人,断断续续传来的声音还颇有些熟悉,叶瑜拧眉细听。   “你们这些庸医还我儿子的命…昨天他还醒过来叫我娘了…跟我说他饿了…”   这是李婆子的声音,那听她话里意思,她对面就是郝大夫。   叶瑜刚想出去,就被褚绪风给拉住了,“先把蓑衣穿上,再戴个斗笠。”   等他俩过去的时候,李婆子的声音便越来越清晰,“我不知道什么叫撞到头救不了,你们明明就是没尽心,为啥只有我儿子没救回来。”   郝大夫的声音无奈极了,“作为大夫我们自然是尽心尽力的,只是李贵两人实在是伤得太重。”   不管郝大夫几人怎么解释,李婆子就是不听,一直在重复上面那几句话。   最后还是赶过来的叶父严肃地说:“你要是再这么闹下去,就从村子里离开,我们村容不下你这尊大佛。”   在边上看热闹的人纷纷附和道:“就是,明明是他们自己不听劝要回村,出事了偏偏还怪上郝大夫,哪有这样的道理。”   “可不是,要我说早就该把他们赶出村了,尤其是那些不听村长劝告的人。”   这话一出顿时把李婆子吓了一跳,她吞吞吐吐半晌没说出话来。   “我…我…”   叶父说:“行了,没事就赶紧回去,这么大的雨都搁外边待着干嘛。”   围观众人纷纷作鸟兽散。   李婆子也被她儿媳连拉带拽的拽走了,她儿媳伤心之余还在在心里埋冤,他们在山洞里待着多好,偏偏她婆婆要蹿撮她夫君回村,要没有这事,哪会出现现在的惨事。 第106章 生病   外边的雨一直没停, 不仅没停,还下得越发的大了,夹杂着雷鸣和闪电, 一派狂风骤雨的景象。   这样阴沉的天气跟叶父叶母此时的心境非常相衬, 这是因为叶瑜生病了, 他刚从褚绪风那里回来就感觉自己状态有点不对,全身渐渐开始发抖,整张脸都开始发热发烫。   因此他心里「咯噔」一下,紧接着一点都没迟疑, 立刻去找了他娘。   “娘,我好像有些发热。”就这么一小会的功夫,叶瑜的脸就全都烧红了,从双颊一直红到脖子根。   叶母看到他的样子,立刻放下手里的活, 将手覆盖在他额头上, 柔软微凉的手掌给叶瑜带来丝丝凉意。   “果然发热了。”她拧眉说:“你快回屋躺床上,我去给你煎药。”   催促完叶瑜回屋,叶母就跑到叶父身边, 吩咐他道:“你快去请一下陈大夫, 宝哥儿发热了, 我摸着温度不低,家里的药有可能不对症。”   “好,那我这就去了。”叶父严肃地应一声。   叶母目送他穿着蓑衣跑出去,然后回灶房开火煮姜汤,她把老姜切成片熬煮一刻钟, 最后关火前再放入定量的红糖。   叶瑜喝的时候姜片已经被过滤出来了, 再加上放了红糖, 所以味道还行,喝完后他额头冒出了一层薄薄的汗,叶母见状庆幸道:“能出汗就好。”   她给叶瑜掖掖被角,“你先睡,我去给你灌水囊。”   然而叶瑜没等到她回来就已经陷入了光怪陆离的梦境中,因此陈大夫来时便放轻手脚。   他诊完脉收回手说:“是风寒发热,最近天气太冷,再加上又在外边折腾了这么久,全村有不少人都感了风寒,宝哥儿算是其中最严重的,但不打紧,按时吃药即可。要是夜里一直没发汗,记得让他多喝热水。”   至于药材,陈大夫早就准备好了,他反复斟酌过用量,然后把适量的药材包在油纸包里。   “最近太潮湿了,连药性都发生了变化。”感叹完他又叮嘱道:“温水两煎,一天两顿。”   叶父把陈大夫送出门,边走边问:“这段时间里村里病的人多吗?”   陈大夫提着药箱回答:“多,有些跟宝哥儿一样偶感风寒,但也有些喝了河里的水,一直腹痛,尤其是小孩。”   叶父叹口气,“最近真是麻烦你们几位了。”   “哪里说得上是麻烦,这是我们该做的。”陈大夫戴上斗笠说:“就送到这儿吧。”   “好,路上有水坑,您小心些。”   叶父关上门回屋之后就开始帮着叶母煎药,苦苦的药味逐渐传来。   “咱们到廊下煎药吧,屋子里太闷。”叶母说:“你把炉子和陶锅搬出去。”   她自己则是拎着小马扎和蒲扇走出去。   两人耳边尽是淅淅沥沥的雨声,鼻尖萦绕着一股又腥又苦的药味,叶母边用蒲扇扇风边说:“最近灾祸频发,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平静下来。”   “跟当初地龙翻身时的状况差不多,也不必过于忧心。”叶父跟她透了个底,“咱们村的陈粮省着点吃估计还能吃三年左右。”   当然这种省着吃的吃法就是一天只吃一顿饭,这一顿又只吃到半饱,但是如果真到了那样极端的情况下,能活下去就是他们唯一的追求了。   叶母也说:“只要能活下来就好。”   “我现在在考虑如何处理李婆子他们。”叶父此时有些发愁,“要是不处理,日后村子里恐怕会有许多人都跟着他们学,但要是处理,又轻不得重不得的,毕竟有人受伤,还没了两个。”   “倒真是。”叶母扇蒲扇的手顿了顿,她思考半晌还真给叶父提出了个主意,“我记得那些人家都是还没分到田地的,他们是不是还没通过村子里的投票表决?”   她见叶父点头,这才继续说:“既然还没通过表决,那不如就直接延迟他们分到田地的时间。”   这样一来,既让这群人心里有了数,又给他们留了面子。   这倒真是个好主意,叶父惊讶地说:“没想到我想了半天的问题就这么被你给解决了。”   叶母听到这话就白他一眼,“怎么,看不起我是不是?”   “哪有哪有,我这不是一时惊讶吗。”叶父笑着说。   “行了,不跟你鬼扯了,药煎好我得去叫宝哥儿吃药。”叶母见好就收。   “好,我去拿一包果干给宝哥儿甜甜嘴。”叶父说。   叶瑜这一觉睡得是昏天黑地,叶母叫他起来喝药的时候,都还没缓过神来,直到酸苦的中药入喉,他这才哆嗦了下清醒过来。   叶父把果干递给他,“吃一两粒压压味。”   “不吃了,喝杯水就行。”叶瑜摆摆手,吃果干黏嗓子,他现在什么都不想吃,喝点水冲冲味算了。   叶母摸了摸他的额头,“明天早上想吃什么?”   叶瑜听到这问话想都没想就说:“鸡蛋羹泡饭。”   每当他生病时最想吃的东西就是鸡蛋羹,可能是因为以前生病,他娘就会给他做鸡蛋羹,当初家里条件差,吃个鸡蛋都是奢侈的了,一般都是几个孩子分一颗白水蛋,只有生病时例外,能够独享一颗鸡蛋,而他娘就会给他做鸡蛋羹,那种香甜的味道一直留在他的记忆深处,从未褪色。   “好,明天给你做。”叶母温声说。   叶瑜在黑暗中蹭蹭枕头,略有些潮湿的被窝让他皱了皱眉头,随即想道,等天晴了,得赶紧出去晒晒被子,要不然容易滋生细菌和螨虫。   他睡前总觉得自己忘记了件事,但一直没能想起来,直到嘴里的苦味越发明显的时候,他才意识到原来自己忘了刷牙。   然而这时候他睡得正舒服,并不想起床,因此在心里忏悔过,就重新闭上眼睛。   他前半夜全身上下一直都是滚烫的,直到后半夜被叶母叫起来喝了两壶开水,这才开始发汗,流出来的汗把被窝都给浸湿了,鬓角的头发也湿漉漉的贴在脸上。   叶瑜只感觉一丝凉意拂过他的脸,擦去粘腻,带来一阵清爽。   叶母把毛巾浸在盆里,小声叮嘱叶父道:“还在烧呢,照这么流汗流下去迟早得缺水,你记着每隔半个时辰就叫宝哥儿起来喝水,炉子就在屋里,得让他喝开水。”   叶父点点头,“你就放心吧,快回去休息。”   “好。”叶母走之前又担忧地看了一眼叶瑜。   叶瑜第二天醒来的时候全身酸痛,感觉比爬了山路还累,而且他这一觉睡得跟没睡似的,四肢软得很,一点力气都没有。   还带累了他爹娘也跟着一夜没睡。   叶瑜看到他爹趴在床边,便稍微直起身,准备让出个地方,让他能睡得更舒服些,结果只是轻微的晃动就让把他给吵醒了。   叶父说:“你先别动,要什么我给你拿。”   叶瑜刚开口就被他自己暗哑的声音吓了一跳,“我…”他轻咳两声才继续说:“您回去休息吧,我已经没事了,估计今天就能好。”   叶父没答应,只是把手贴在叶瑜额头上试了试,“还是有点热。”   叶瑜爬起来去刷了个牙,他实在是觉得全身黏腻至极,想洗澡却不行,只能随便用毛巾擦擦脖子。   等他回屋的时候,叶母已经端着碗回来了,招呼道:“快过来吃饭。”   叶瑜点头后坐到桌子旁边,此时叶母已经把盖子掀开了,蛋黄色的鸡蛋羹装在陶碗里,表面十分好看,好像是一块果冻似的,有些人鸡蛋羹做得不好,表面都是如同蜂窝煤一样的小洞,但叶母不一样,她已经做出了心得,往里面多加了些水,这样做出来的鸡蛋羹又滑又香,尤其是最后再滴上一些香油和盐水,叶瑜空口吃都能吃两碗。   原本还应该撒葱叶和葱白,但现在叶瑜还生着病呢,叶母就没放,因此他面前就是简简单单一碗鸡蛋羹。   叶瑜用勺子把鸡蛋羹捣碎,然后把白米倒进去搅拌一下,随着他的翻动每一粒米都均匀地包裹了蛋液,闻起来便愈发的香,味道也不遑多让,鲜嫩香滑至极,给予了口腔强烈的刺激。   鸡蛋羹看着光滑鲜嫩,盛在勺子里晃晃悠悠的,但一入口就能尝到筋络,让人忍不住一吃再吃。   叶母看他吃得香,心就放下来了一半,能吃是件好事,就怕他没胃口。   “好吃不?”叶母边问边给他换上一套新的被罩,之前的那套已经被汗水给浸透了,再睡该不舒服了,刺挠得慌。   “好吃。”叶瑜说:“要不先别换了,晚上估计还得湿一次,明天再换吧。”   “有什么麻烦的。”叶母三两下换上新的,抱着旧的就准备出去,他出门前脚步顿了顿,转身嘱咐叶瑜道:“你吃完饭休息一会记得喝药。”   吃完一顿暖融融的鸡蛋羹,再喝药的时候叶瑜就觉得那碗药没那么苦涩了,甚至还感觉怪好喝的。   这一想法刚冒出来,叶瑜就打个寒颤,算了,能不喝药还是不喝了,尽量少生病。 第107章 天花   叶瑜今天一整天都是恹恹的, 因为上午睡得太多,下午又睡不着了,他索性就披着毯子坐起身, 把纸笔拿过来, 开始写写画画, 做一些接下来的规划。   得等这场雨下完才能确定土地被污染的程度,要是污染得轻,稍微施点有机肥改良土壤就行了,像是各种牲畜的粪便, 这些都是村子里常见的东西,哪家都有许多,但要是污染得重,就很麻烦了,需要混一些生石灰到土地里进行调理, 除此之外, 氨水和尿素也行,其中生石灰好找,就是会影响土地的产量。   除了上述两种处理方式以外, 还可以种植耐酸的作物, 光是他们村子里就有水稻、土豆、茶树和梨树这几种。   叶瑜把问题和解决方式一一罗列在纸上, 整整写满了两张竹纸。   “你来看看。”他把纸捋平整递给褚绪风,“还有没有需要修改的。”   在褚绪风浏览纸上内容的时候,叶瑜又裹紧了毯子,窗外淅淅沥沥的雨声就像是一首催眠曲似的,让他昏昏欲睡起来。   “已经很完备了, ”褚绪风把竹纸放下, “之后村里的开荒可以看情况, 适当往后推一推。”   叶瑜捧着一杯开水说:“开荒的事再说吧,今年能不能开得起来还两说呢。”   “倒也是。”褚绪风看他有些迷糊的样子,便问道:“困了?”   叶瑜打个哈欠,“刚刚还不困,现在可能是因为药效到了,有点困。”   “那就睡一会吧。”褚绪风温声说。   “嗯。”叶瑜缩到被子里,顺带还提醒他道:“书房里有书,虽然你应该全都看过一遍了,但可以再看看打发一下时间,果干盒子放在桌上,炉子里也温着茶…”   还没说完,他的呼吸就慢慢平缓了。   褚绪风一阵失笑,他看着叶瑜精致的侧脸,伸手拨开了挡住脸的头发,又看了一会,他才熄灭油灯,推开书房的小木门,坐到书桌前随手抽出一本书。   虽然一人在睡觉,另一人在看书,但屋里气氛却一点都不尴尬,反而很是温馨自在。   过了一会叶母小心翼翼地推开门,“睡着了?”   问的是褚绪风,褚绪风放下书,小声答道:“刚睡着,我看他今天精神不太好。”   叶母测了测叶瑜额头的温度,有些焦急地说:“这温度跟昨晚也没区别,一点都没降下来。”   之前叶瑜生病虽然也拖得久,但是不会发生这种温度降不下来的情况。   褚绪风想了想说:“我看陈大夫开的药方是柴胡桂枝干姜汤,适用于反复发烧和寒重热轻,正好对上阿瑜现在的症状,可以再吃两剂看看。”   叶母点点头,“你说的是。”   “绪哥儿你晚上留下吃饭,我熬了骨头汤,已经熬了好几个时辰,特别香。”   褚绪风没有拒绝,“谢谢伯母。”   “嗐,有啥可谢的,说起来你俩口味还怪像的,都喜欢用骨头汤下面条吃。”叶母笑着说。   “那是您做得好吃。”褚绪风站起身送她出去。   后来叶瑜是被褚绪风叫醒的,他迷迷糊糊地直起身,刚想揉眼睛,脸上就被温暖的毛巾覆盖住。   “醒醒神该吃饭了。”褚绪风将杯子递给他。   叶瑜用毛巾擦完脸,然后低头喝一口水,水才入口,他就眼前一亮,“怎么是甜的?”   褚绪风笑着向看他,“你猜水里放了些什么?”   叶瑜抬头瞅他一眼,紧接着又品了品水里的味道,猜测道:“是梨水吗?”   “猜对了。”褚绪风帮他把小木桌搬到床上,“家里还有些梨干没吃完,索性我就将其炖成了梨子水,味道虽然不如新鲜梨子,但也很是不错。”   听完这话,叶瑜放下杯子,拍拍他的肩说:“很好,润肺止咳。”   晚上的骨汤面也很好吃,汤底是由两根巨大的棒骨熬出来的,又鲜又香,面条也细细的,近似乎透明,嚼都不用嚼,在嘴里一抿就化了,碗里明明只洒了一点点盐,吃起来却一点都不寡淡,猪骨汤底的鲜和小麦面条的香一起弥漫在嘴里。   “好吃吗?”叶母问他。   “好吃。”叶瑜点头,吃到最后他还把大棒骨夹了出来,边嗦骨髓边感叹,“还是骨头上边边角角的肉最好吃。”   叶母给他盛一碗汤,“咋就不爱吃大块的肉。”   叶瑜接过碗,“我觉得肉有点腻。”   “倒也是,最近你得吃点清淡的。”叶母紧接着又给褚绪风盛了满满一碗。   叶瑜用的餐具是单独的,他怕自己的感冒传染给别人,虽然在同吃同住的情况下,传染不可避免,但能降低一些概率是一些。   吃饭的时候还好好的,叶瑜觉得自己已经好得差不多了,然而一到晚上该睡觉的时候,他就又烧起来了,叶母摸着他额头,担忧道:“要不再去请陈大夫来一次?”   叶瑜摆摆手,“现在外边还下着雨,等明天再说吧。”   他烧得双颊通红,人更是一点精神都没有,喝完药就躺到床上昏昏欲睡起来。   叶母见状便打定主意,明天一早就得去请陈大夫。   这一夜在叶父和叶母的担忧里好不容易才过去,天刚蒙蒙亮,叶父就去请了大夫。   他俩回来还带着吴大夫,陈大夫诊完脉皱了下眉,疑惑地说:“按理来说不该一直发热啊,难不成是药材药性不行?”   随后吴大夫接替他的位置继续给叶瑜诊脉,他诊脉用了很长的时间,随着时间的流逝,吴大夫的脸色竟越发严肃,看得叶母紧张至极,大气都不敢喘。   吴大夫收回手后把叶瑜的袖子撸上去,露出来的手臂上有星星点点的红色小疙瘩。   果然陈大夫也惊呼出声,“天花。”   吴大夫神情严肃地点点头,“没错,就是天花,反复发热,四肢躯干长有红痘,这正是天花的症状。”   叶母听到这话差点没站稳,她软倒在叶父怀里,“宝哥儿怎么会得天花?”   天花是令所有人都闻之色变的一种病,有一句俗话说的是,“生娃只一半,出花才算全。”这是因为天花的致死率极高,连富贵人家的孩子也不例外,一旦得了就全靠自身的免疫力,药方只是辅助。   陈大夫拧眉说:“天花的传染性极高,村子里怕是有不少没出过花的人也被传染上了。”   他说到这儿,突然转头问叶父他俩,“你们出过花吗?”   “我们都出过,当初宝哥儿还未出生的时候,村子里爆发过一次天花大疫,几乎全村人都被传染了。”叶父叹息说:“光是那次就死了许多人。”也不知道这一次情况如何。   吴大夫经过他的提醒也想起来了这件事,他说:“那次不只有你们村,连县城都全城戒严了,因为天花过于严重。”   陈大夫提笔道:“大人出花可比小孩出花严重要得多,你俩既然出过,就能好生照料宝哥儿,这样一来你们家就需要暂时封起来,要不可能会传染其他人。”   叶瑜这时突然颤了下,猛地抬起头说:“绪哥昨天晚上跟我吃了饭,他会不会被传染了?”   陈大夫和吴大夫边商量药方,边回答他道:“一会我们去看看,估计得给全村人都检查一遍。”   叶瑜此时挣扎着起身,让他娘把做好的口罩拿来,“你们最好全程佩戴口罩,要是家里还有雄黄艾叶,就拿来熏屋子。”效果如何不得而知,只是图个心理安慰罢了。   叶父将最近需要做的事写在一张纸上,然后交给陈大夫,“去寻叶先生配合你们,天花的症状辨认起来不难,只要身上长有小疙瘩就先隔离到湖边的屋子里,让出过天花的人照料他们。”   “好。”陈大夫应一声,将纸折叠好收起来。   两位大夫离开之后,叶瑜打起精神地说:“我记得咱家还有些烧刀子,可以烧开后喷洒在屋子里。”烧刀子的做法已经十分接近于蒸馏,因此酒精浓度颇高,他们喝起来固然有些不习惯,但用来喷洒消毒却是刚刚好。   这时叶母强硬地把他按到床上,“这些事不需要你费神,你现在只需要好好休息。”   叶瑜顺着她的力道躺下,再次昏昏欲睡起来。   叶父趁此时间按照叶瑜说的开始在屋子里喷洒酒液,叶母则是到外边煎药,很快整个屋子就弥漫起了酒精味和药味。   天花在潜伏期的症状就像叶瑜之前那样出现高热、头疼和呕吐。   初期会在四肢和躯干出现皮疹,也就是叶瑜现在的情况。   中期体温下降,发热的情况有所缓解,但这并不代表着转好,而是最严重的时候,水疱一旦发不出来,病人就到了危险的边缘,大多数得天花的人没能成功救回来就是因为他们没能成功出痘。   一旦出痘成功就来到了后期,这期间随着时间的流逝,水疱变为脓疱,体温再次升高,等脓疱逐渐干燥,结成厚痂的时候,脓疱周围开始产生瘙痒,而最值得注意的就是这段时间里不能上手挠,一旦挠破便会留下疤痕。 第108章 卤肉饭   叶瑜最近的消息来源就是每天给他诊脉的陈大夫, 从他那里得知,村里传染上天花的人并不算多,只有十几位, 按照出痘的顺序, 陈大夫找出了最先出天花的人, 那就是沈复的儿子沈青玉。   这时候叶瑜才恍然大悟,当初他们两家就住在同一个山洞,离得还很近,他俩免疫力都比较差, 被传染上也是件正常事。   除此以外,褚绪风倒是没事,他以前已经得过一次天花,就不会再得第二次。   等身上的温度终于降下来之后,叶瑜总算能稍微提起精神, 他仔细打量了一下手臂上起的皮疹, 这是红色斑疹,现在瞧着并不狰狞,在白皙的皮肤上好像是雪上红梅一般, 但他知道等到出痘的时候, 这些斑疹就会变成脓疱, 到那时脓疱周围隆起,中心凹陷,疱液浑浊,会变得非常丑陋。   就算不说丑陋,脓疱带来的瘙痒也让人难以忍受, 叶瑜觉得自己到时真不一定能忍受得了, 他已经开始考虑要不要直接用绳子把自己绑起来算了。   想到这儿叶瑜把袖子放下, 露出一副若有所思的样子,他想到了牛痘疫苗,要是能寻找到牛痘,那天花不说是能做到不药而愈,却也会大大减少死亡概率。   叶瑜记得若是人感染了牛痘病毒,只会产生轻微的不适,并不致命,并且痊愈后人体能够自主产生抗体,而牛痘病毒又跟天花病毒的抗原相同,抗体能够抵抗牛痘病毒,就也能抵抗天花病毒。   纵然现在无法制作出牛痘疫苗,却能种痘,用牛痘代替人痘致死率将大大下降,他记得如今似乎已经有了种痘的概念,   因此等陈大夫下次再来时,叶瑜就问他道:“您在京城待过,可听说过种痘之法?”   陈大夫脸上待着口罩,他声音稍有些低沉地说:“我不只听过还亲眼见过。”   他收回手后开始给叶瑜讲解,“种痘种的是人痘,有四种方法用得最多,一是痘衣法,顾名思义就是取出痘者贴身衣物给健康小儿穿上,二是痘浆法,即用针刺破出痘者疱痘,用棉花沾上后塞进被接种者的鼻孔,三是水苗法,也就是取痘痂研磨成粉末与净水混合,将新棉捏成薄片,包裹住痘痂粉末,塞进被接种者的鼻孔,四是旱苗法,与水苗法相仿,只是不混水,只需将研磨好的粉末用器具对准鼻孔吹入。”   “一和三是最常用的方法,但危险程度只比自然感染天花低上一些,因此少有人提出种痘。”   毕竟感染天花是有概率的,有些人兴许一辈子都不会出痘,许多人都抱着侥幸心理,也许他就是那个一辈子都不会出痘的人呢,反而是一旦种痘,那就是把自己的命悬在天上。   至于二和四两种方法,不用陈大夫多加介绍,叶瑜也知道它们不常用的原因,第二种需要刺破出痘者疱痘,会留下疤痕,出痘者家属自然不愿,第四种则是因为鼻腔有黏膜,容易将粉末喷出,导致种痘无效。   叶瑜想了想又问道:“除了人痘以外,可尝试过其他痘种?”   陈大夫闻言开药方的手一顿,惊愕地反问他:“除了人痘,还有何痘种?”   叶瑜这时就有话说了,他正经危坐起来,严肃地说:“既然有人痘,那说不准也会有猪痘,甚至是牛痘,种人痘危险,不代表种其他痘也危险,那不妨种其他的痘种尝试一下。”   但凡是个人都能看出来,日后他们村的村民会越来越多,相应的各种传染病也有可能席卷而来,而这其中最值得注意的就是天花,常见且致死率极高。   陈大夫这次是真的怔住了,他连药方都不再写,嘴里喃喃道:“我怎么没想到呢,猪…猪好像不行,牛倒是可以试试。”   他凝神在那里想着事,叶瑜也没打断他,只是拿起药方看了看,上面写的药材都是最常见的,也是,就是要罕见的药材他们村里也没有。   陈大夫回过神来的时候,时间已经过了一刻钟,连叶母都进来看了一回。   “我想得入神了,”他连忙说:“你提的牛痘倒是真的可以。”   叶瑜点点头,“您可以尝试一下,两位郝大夫在村里待的时间长,也治疗过家畜出痘的病症,您要是有空也可以去询问一下他们。”   “好。”陈大夫将他的提醒记在心里。   走之前他突然想起件事,从药箱里取出一个小陶瓶,“里面装的是药膏,止痒的,等脓疱开始瘙痒的时候,在周围薄薄涂上一层即可。”   叶瑜接过瓶子,随后目送陈大夫离开,希望他能有所收获,要是没有也没关系,他可以适当提醒,牛痘比起人痘来真的是安全很多,   其实陈大夫如此激动也是有原因的,他小儿子当初就是死于天花,那时他还是太医,其实他在小儿子满三岁的时候就准备给他种痘,然而却因为妻子的阻止没能成功,结果还没过一年,京城就爆发了天花大疫,从官宦人家到平民百姓,甚至是皇室子弟都没逃过,陈大夫的小儿子身子弱,正是因为这个原因他妻子没舍得让孩子种痘,也是因为体弱染上了天花,没熬过来。   小儿子的去世是陈大夫离开京城的原因之一,他辞去太医一职后带着大病一场虚弱至极的妻子回到家乡,离开熟悉的地方陈夫人这才渐渐好起来。   想完陈大夫的事,叶瑜就又要喝药了,他捏着鼻子一口饮尽碗里黑褐色的中药,喝完嫌弃道:“我永远都习惯不了苦药汁子的味道。”   叶母失笑,她捏了捏叶瑜的鼻尖说:“那你就快点好起来,等好了就不用再喝药。”   叶瑜惆怅地回道:“我也想啊,但出痘又不是我能控制的。”   “那就别想了,”叶母收好药碗,问他:“中午想吃什么?”   “吃卤肉饭。”叶瑜想了想说:“我的饭要单独装起来。”   最近他吃饭都是单独吃,连餐具都不跟爹娘混用,饭后洗餐具的时候,还专门用酒精消毒一下,虽然感觉没什么必要,毕竟他爹娘都有抗体,但叶瑜只是求个心安。   “正好家里还有猪五花和白米,足够了。”   叶母洗完药碗从门口的大缸里翻出一块五花肉,将其焯水后切成肉丁,切的时候固然是麻烦了些,但这样做能够保证肉丁的弹性,增添几分可口。   紧接着她又拿来青菜和干香菇,缩在一起的干香菇泡在水里渐渐舒展开身体,香菇蒂是不能要的,叶母将其切掉之后扔到鸡棚的食槽里,然后把香菇切成小拇指那般大的丁。   洗过香菇的水不能倒,留着还有用。   等锅里葱姜蒜爆香后,叶母将其过滤出来扔掉,这是因为葱姜蒜都是发物,容易留疤。   放入香菇丁和肉丁开始翻炒,肉丁变色后就可以加入调料,其中白糖和盐是必不可少的,接下来就用上香菇水了,这是为了增加汤汁的黏稠度。   再把一颗白水蛋放进去,大火烧开收汁,出锅的时候鸡蛋就入了味。   浓稠的酱汁浇在米饭上,闻起来香气四溢,米饭上除了卤肉以外,还有两颗青菜和被切成两半的卤蛋。   叶瑜吃的时候盘子上每一粒米都包裹着卤肉汁,汁浓味香,卤肉丁已经被熬出油脂,肥肉肥而不腻,瘦肉瘦而不柴,色香味俱全,尤其是那两颗青菜,都是从盆里新摘下来的,又嫩又清爽,再配上卤蛋,连吃两盘都不带停的。   “我没放多少调料,怕影响你出痘,吃起来是不是有些淡?”叶母问。   “不淡,刚刚好。”叶瑜又吃了一口,调料虽放得少却刚好合了他的口味,这段时间里天天喝白粥吃馒头,吃得他都没了胃口。   叶母见他吃得香便松口气,前两天孩子吃得少她实在担忧,还生着病呢吃不饱怎么行?因此就算卤肉饭味重,也得做一次。   她慈爱看着叶瑜,“吃慢点,别着急。”   叶瑜点点头,应道:“好。”   应完声他就继续埋头苦吃。   然而让叶瑜没想到的是,这是他接下来一段时间里吃得最丰盛的一顿饭。   因为他从这之后就开始出痘,斑疹变成疱疹,疱疹液逐渐变成黄色且充盈的液体,周围红晕更加明显,眼睑下方等肌肉组织松弛的地方产生了严重的水肿,手脚还时不时传来非常明显的疼痛感。   再加上突然升高的体温,和接连而来的鼻塞、喉咙痛等不良症状,顿时难受得他什么话都不想说,连呼吸都带着热气。   他迷迷糊糊中听到叶母焦急又担忧的声音响起,“陈大夫,您快来看看。”   陈大夫边诊脉边安抚叶母道:“别急,宝哥儿这是正常情况。”   话虽这么说,但是其他人的情况却没像他这样严重,就连身体同样不怎么好的沈青玉都已经平安度过出痘时期,想到这儿陈大夫的脸色就严肃了几分。   叶父和叶母顿时屏住呼吸看他给叶瑜诊脉。   “无碍。”陈大夫凝眉半晌才放松了脸色,“宝哥儿身子弱,放在别人身上比较轻的症状到他这里就会显得严重几分,如今他正在出痘,等过了这三四天就好。”   叶父皱眉问:“可有办法减轻?”   陈大夫摆摆手道:“要是真有办法,天花之疫就不会如此肆虐,药只是辅助,主要还是得靠他自己熬过去才行。”   叶父也是关心则乱,听到这话就点点头。   陈大夫这次没有开药,但是又给了一罐药膏,并且叮嘱叶父他们把药膏涂到叶瑜身上红肿的地方,这样能让他好受一些。   “最近吃饭少食荤腥,家里若是还有新鲜蔬果可以让他多吃一些。”   叶母将其记在心里,现在大冬天的也只有炕上种的菜称得上是新鲜,有白菜有青菜,还有几颗西红柿要熟了,这些若是单叶瑜一个人吃,是足够的。   叶父送陈大夫离开屋子之后,在院子里开始询问他现在村里情况如何。   “村里一共有十八个出花的人,其中十个是二十啷当的青壮年,四个是六到十八岁的孩子,剩下四个都只有两三岁。”陈大夫止步在门口,“情况最严重的莫过于两三岁的幼儿,有几个一直没能出痘,我和老吴他们现在每天都得去看一次。”   叶父拧眉说:“可有生命之危?”   “有。”陈大夫如实回答道:“几乎三分之二的人情况都不怎么好,倒是宝哥儿虽然看着严重,但其实远不危及生命,只要平安度过发热的这几天就好。”   “唉,”叶父沉沉叹口气,“我现在只希望不要再传染了。”   “应该不会。”陈大夫这么说也是有根据的,如今村子里得了天花的都被单独安排到湖边的屋子里居住,由各自家里出过天花的家人照料,连吃饭都单独吃,而且湖边的屋子又距离村民集聚的地方颇远,要是没有意外的话,很难再进行大范围的传染。   “希望如此。”叶父推开门,把陈大夫送出去。   他开门的时候却刚好看见褚绪风站在门口。   不由疑惑地问:“绪哥儿你这是?”   褚绪风上前两步说明来意,“我想去看看阿瑜。”   叶父闻言摆摆手道:“等他好了你再来看他吧,如今他状况有点差,不适合见人。”   褚绪风露在口罩外面的眉毛紧皱,“怎会如此?”   回答他的是陈大夫,陈大夫拍拍他的胳膊,解释道:“宝哥儿身子弱一点,出痘的反应就更剧烈,你现在去看他也没用,不如等他好些再说。”   “你要真是想做点什么,倒是可以帮着处理一下村里的事。”   褚绪风若有所思地应一声,他拜别叶父后,跟着陈大夫往外走。   风把两人的声音送过来。   “阿瑜现在吃些什么好?”   “需要吃些清淡的,如今是冬天,新鲜蔬果不好得,而且这一场酸雨下下来,山上的果子还不知道能不能吃…”   作者有话说:   完结我一定好好休息! 第109章 病愈   如今外边的天气就跟叶瑜的病情似的, 先是狂风骤雨,对应到他烧得全身滚烫,甚至都有些神智不清, 与此同时他身上的脓疱开始变硬变红, 在白皙的皮肤上显得异常丑陋。   就在雨停之后没多久天空中就又下起了鹅毛般的大雪, 叶瑜这时也熬过了最初天天发烧的时候,身上的脓疱逐渐开始皱缩干燥,形成黄绿色的厚痂,到了这个阶段, 其他的不适他都可以接受,只有厚痂周围不断产生的瘙痒让他难以忍受。   再加上这些难看的厚痂布满了他全身,就连脸上都没能幸免,叶瑜最近洗脸都不敢看自己的样子,他虽不是个极爱颜色的, 但是也接受不了自己近似于毁容的模样。   好在陈大夫留下的药膏效果还不错, 涂在瘙痒处带来的清凉能让他获得暂时性的安宁。   叶瑜涂完后看着手臂上覆盖着薄薄一层白色药膏的厚痂发愁道:“也不知道会不会留疤。”   叶母把陶瓶收好,安慰他说:“放心吧,你娘我也出过花, 现在还不是好好的?疤倒是真留下了, 只不过不仔细看就完全看不出来, 痒是真的痒,得忍着些,千万别上手挠。”   “这段时间里你就吃点清淡的,我不给你做发物。”发物包括很多,像是葱姜蒜、高油高糖的食物、牛羊肉、柿子等, 前面几种都是热性的, 容易产生血热, 而最后一种柿子则是冷性的,总而言之,不管是热性还是冷性,都是得皮肤病不适合吃的。   叶瑜听到这番话乖乖应声,现在吃的清淡点就清淡点呗,反正等病好之后他想吃什么就能吃什么。   因此晚上那一顿饭吃的就是红豆粥和白馒头,桌上唯一一盘菜是醋溜白菜,叶父剥开一个鸡蛋放在叶瑜碗里,“我问过陈大夫,吃鸡蛋没关系。”   鸡蛋富含蛋白质,每天吃一个不仅没有害处还能补充营养。   叶瑜道过谢就低头吃鸡蛋,家里的鸡蛋个头都很小,一整个吃完也只能稍微填填肚子,要吃饱还是得看馒头,但是叶瑜最近饭量小,足有他半个手掌那么大的馒头实在是吃不完,便只掰下来了一半。   “另一半给我。”叶父接过另一半,大口吃起来。   叶母则是把醋溜白菜盛出来放到叶瑜面前,“你吃不了咸菜,那就多吃点新鲜菜。”   叶瑜咽下嘴里的馒头,忙道:“您也快吃,别光顾着我。”   “我都吃饱了。”叶母指指自己的碗,“你们爷俩慢慢吃,我先去收拾东西。”   “好。”叶瑜说完就继续低头吃晚饭,醋溜白菜用的是新鲜的白菜,刚摘下来的,自然是青翠欲滴,用醋炒过,更是十分酸爽开胃,不管是就米饭还是就馒头都好吃。   吃完饭一家人在屋子里聊天,叶瑜还帮着叶母分了会毛线,剩余的毛线并不少,足够再织两三件毛衣。   线分到一半叶父穿着蓑衣进来了,他拍拍身上的雪说:“之前宝哥儿不是说鸡棚好像在漏雨吗?我找了好几次都没找到漏的地方,本来还以为是错觉,结果现在外边下着雪,再去的时候才看到鸡棚里确实有漏口。”   叶瑜听到这话便疑惑地问:“到底是什么位置才能让我们一直都找不到。”   叶父边比划边回答他道:“在墙边上,原先被食槽给挡住了,因着今天下雪我就想着把食槽移到窗户底下,那里亮度更高,这一移才发现那处漏口,还不小呢,多亏食槽一直挡着,鸡棚里温度才没有下降很多。”   “怪不得咱家有好几只鸡鸭都没救回来。”叶母卷毛线的手顿了下,她心疼得不行,家里原来有鸡鸭各十只,现在就只剩六只鸡七只鸭,最重要的是病死的那几只还不能吃,这样就更浪费了。   叶瑜虽然也心疼,但他更担心剩下的鸡鸭,因此便提议道:“咱们可以先用稻草将那个漏口堵住。”等天气好些再进行处理。   叶父闻言点点头,“我已经堵住了,用的是麦秸。”   “那就好。”家里剩下的鸡鸭可不能再出事了,尤其是几只母鸡和母鸭。   晚上睡觉的时候,叶瑜怕自己睡着睡着就忍不住开始挠痒,因此他裹上被子后就用麻绳把被子给捆住了,被捆住的叶瑜就好像是一个毛毛虫,在床上不停地扭来扭去。   叶母在屋里点燃一柱安神香,吹灭油灯后小声说:“做个好梦。”   叶瑜道完晚安便闭上眼睛,外界越黑,他身上的痒意就越明显,这时候他很庆幸自己的手脚被禁锢住了,无法去抓挠。   也因此他一夜都没睡安稳,一直处于半梦半醒的状态,他能感觉到自己没睡着,但是眼睛却是闭着的。   等第二天醒过来的时候叶瑜整个人都显得没精神极了,他从被子里出来,捂着嘴打个哈欠,紧接着用盆里的温水擦拭一遍厚痂,再涂上一层药膏才算是好受不少。   洗漱完他终于清醒了几分,转头往窗户外一瞧,外边依旧是漫天飞雪,雪落了满地,人一旦踩上去,积雪都能没过小腿。   叶家早饭吃得也简单,只有鸡蛋和小米粥,但叶父和叶母吃得很香,只有叶瑜因为昨天晚上没睡好所以吃得少。   刚撂下筷子,他们就听见外边有人敲门,叶父听到敲门声连忙跑出去开门,连蓑衣都忘了穿,幸亏还记得戴口罩。   这么早有人敲门,他还以为是村子里出事了,结果开了门才发现门外是叶老头和叶老太。   “爹娘你俩怎么来了?是家里出事了吗?”叶父把门开了个缝焦急地问,不怪他谨慎,要知道他爹娘从没有出过花,他俩年纪都这么大了,万一被传染上,那可不好受。   而且陈大夫跟他说过,杏花也染上了天花,如今在湖边小屋里住着,正由出过花的叶大嫂照料。   老两口也戴着口罩,都是叶母亲自做的,叶老头声音嗡嗡地说:“你别操心,家里样样都好,我们只是担心宝哥儿,所以过来看看。”   “您放心,宝哥儿的状况还好,等再过几天厚痂落了就好了。”叶父松了口气说。   此时叶老太插话道:“等宝哥儿好了,你可千万记得带他过来吃饭。”   “好。”叶父应一声。   趁此时间,他又问了问老宅那边的情况。   叶老头答道:“老大老二他们都好,杏花虽出了花,但已经快好了,想来明天就能回家,倒是如姐儿因为年纪小,折腾了这么多天有些着凉,一直在流鼻涕,偏生因为年岁小,还不好喝药,因此明明是小病却到现在都没好。”   叶父皱了下眉,“小病不能拖,越拖越严重。”   “是啊。”叶老头也有些愁眉不展。   一时之间他们竟然都安静了下来,最后还是叶老太开口道:“回去怎么都得让如姐儿好好喝药,不拘手段,只要病能好就行。”   聊完这事叶父便说:“天这么冷您快回去吧,别冻着了。”   “行。”老两口走之前还特地把背来的筐递给他,叶老太说:“宝哥儿最近不是得吃得清淡?正好家里还剩些胡萝卜和木耳,我就包了一笼包子,只放了一点盐,宝哥儿应该会喜欢。”   胡萝卜、木耳和鸡蛋一同剁碎,这样做出来的包子馅鲜美多汁,再加上皮薄暄软,家里小孩都爱吃。   “好。”叶父也没拒绝,很快就接过筐,都是一家人道谢那就是见外了。   感情是相互的,他们家做了好菜会给老两口送一些,相对应的老两口也会给他们送好吃的,尤其是叶瑜最喜欢吃他奶蒸的包子。   说来也奇怪,明明叶母做包子的手法是叶老太手把手教的,但是她俩做出来的包子味道还是有差别。   叶父心里想着事,等他目送着老两口相携离开,看不到他俩背影的时候才准备关门,结果门还没关上就又看见远处有个人冒着风雪走来,他定睛一瞧才发现是褚绪风。   “绪哥儿。”   褚绪风应道:“叶伯父。”   他把手里的篮子提起来,“火炕上种的黄瓜已经能吃了,我送点过来。”   这一小篮黄瓜可不少,把篮子装得满满当当的,而且黄瓜很小,每个只有食指那般长,也不宽,但颜色却青翠欲滴,上面甚至还有水滴,新鲜极了。   “多谢你了。”叶父乐呵呵地说:“宝哥儿肯定喜欢吃黄瓜。”   褚绪风温声道:“他喜欢就好。”   他没在这里停留太久,等叶父收下篮子便告辞了。   叶父关上门后拎着筐和篮子回屋,边摘口罩边说:“包子是爹娘送来的,黄瓜是绪哥儿送来的。”   叶瑜一听到褚绪风的名字就反射性的看过去。   叶母则是掀开盖在上面的白布看了看,“数量还不少呢,包子垒在一起怕是得有十五六个,黄瓜也是,够咱们吃很久。”   她说完就把一筐包子都拿了出去,冻到院子里的大缸里。   回来的时候还感慨道:“大缸里的食物才刚吃完一半,如今就又补上了,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吃完。”   叶父说:“真要吃的话吃得很快。”   叶母看他一眼,“那最近咱俩早晚饭都吃这些吧。”   “行。”叶父没什么意见,反正对他来说吃啥都一样。   紧接着叶母到外边洗了三个黄瓜,挨个递给他们。   黄瓜才刚入口叶瑜的眼睛就亮了起来,吃起来脆脆的,黄瓜香味异常浓郁,还很青嫩,仿佛是含着一汪水似的,比起菜更像是水果。   其实叶瑜对用黄瓜做出来的菜的喜爱度一般,但是直接生吃他就很喜欢了,尤其是蘸上大豆酱,在夏天的时候吃起来会非常清爽。   叶母吃着黄瓜也说:“中午咱们掰点青菜蘸酱吃,这么青嫩的黄瓜不生吃可惜了。”   “好。”叶瑜第一个赞同。   黄瓜的清香味让他身上的痒意都消退不少。   随着时间的流逝,叶瑜身上的厚痂渐渐干燥,大约十四天后,这些厚痂便开始脱落,露出下面红色的肉芽。   叶瑜拿指尖轻轻碰了碰,这些红色的肉芽一被触碰到,他就能感到淡淡的痛意,但好在没了痒意,他总算能好好睡一觉。   陈大夫来给他复诊的时候,就笑着说:“宝哥儿这就是痊愈了,接下来只需要勤奋些涂药把疤去掉。”   叶瑜其实算是相对幸运的那个,因为村子里有一半得了天花的人都没能成功出痘,他知道这件事后,就开始后悔没有早点想到种牛痘之法来阻止天花的传播,但谁能想到在现在这种村落封闭的情况下天花还能传播开来呢。   “您之前说的牛痘如今可有进展?”叶瑜问道。   陈大夫遗憾地回他:“尚无,最近村里生病的人太多,给他们治病都耗费了许多时间,实在是没空研究旁的事。”   倒也是,叶瑜听到他的话只得暂时把心定下来。   等叶瑜被陈大夫诊断为彻底痊愈后,叶母就把他这段时间穿的衣裳全都拿出来扔到盆里,用火点燃烧掉,这些衣裳虽然洗干净还能穿,但叶母嫌它们晦气,反正叶瑜不缺衣裳穿,不如烧掉去去晦。   她甚至想把被子也烧了,幸好被叶瑜给阻止了,被子可是大件,把被罩拆下来烧掉就算了,里面的棉花可不兴烧啊。   叶瑜说:“等回头出太阳了,把被子晒晒就行了。”   叶母这才收手,把蓝布的被罩给烧了,紧接着换上新的。   还有床单,原本他们家是没有床单被罩这些东西的,但是叶瑜觉得被子和床垫不好洗,不如在上面套个东西,日后清洗的时候,就只需要将其拆下来洗就行了。   而且床上三件套制作起来也方便,叶瑜只是描述了一番,第二天叶母便缝制了出来,针脚细密,不比现代花钱买的差,只是没什么花纹,然而纯色的也很好看。   这么一番更换过后,叶瑜屋子里算得上是焕然一新,唯一不好的就是下雪天没办法晒被子,导致被子总是潮潮的,不过比起之前就好得多,至少能睡个好觉。 第110章 清蒸狮子头   叶家处处都用烈酒喷洒过一遍, 效果如何不得而知,但是给予的心理安慰却是足足的,只是家里为此而遗留下来的浓郁酒味非常刺鼻, 幸好他们还有好几柱熏香, 一点燃就有浅浅的白色烟雾升起, 白芷和廿松的香味渐渐盖过刺鼻的酒味。   正当他们家燃着熏香的时候,叶瑜突然听到开门声,他转头看去,只见叶母正领着褚绪风进屋。   “你来了。”叶瑜叫他一声, “要不要过来帮忙?”   褚绪风虽没说话但已经用行为表达了自己的想法,他走到叶瑜身边,捋一下袖子问道:“我可以做什么?”   “帮忙把白芷递过来。”叶瑜说。   “好。”褚绪风应一声。   叶瑜边动手捏香边说:“由白芷、独活、廿松等材料制作出来的线香,点燃后不止可以当作熏香,还能内服解药毒。”   《本草纲目》有云, 线香「熏诸疮癣」, 「内服解药毒,疮即干」。   褚绪风认真听他说话,最后总结道:“制香一道博大精深。”   叶瑜把捏好的香放到一边, 等香全部干燥后就能收起来了, 要是里面有潮湿的地方, 点燃后会很容易熄灭。   “也不知道这些红色小坑什么时候能消掉。”他洗手时看到水里映出的脸有些发愁地说。   这些红色小坑在叶瑜玉白色的皮肤上显得十分明显。   褚绪风轻轻碰了碰,“还疼吗?”   “不疼了。”叶瑜回答他:“原本就不怎么疼,只是痒,幸好你没看见我之前的样子,实在是不堪入目。”   “不会。”褚绪风没说不会什么, 但叶瑜就是知道他的意思是不会不堪入目。   这时叶父突然推开门, 对他俩说:“晚上要回老宅那边吃饭, 你俩赶紧收拾一下。”   褚绪风几乎已经算得上是叶家的人了,连吃年夜饭的时候都在,这一顿给叶瑜和杏花接风洗尘的饭自然也会在,更别提他在这段时间里还帮了叶家人许多忙,请一顿饭实属正常。   “好。”叶瑜点点头。   其实没什么可收拾的,就是准备好出门要穿的厚实衣裳,还有蓑衣、斗笠和口罩。   叶瑜因着病刚好,出门的时候整个人都裹得严严实实,夹棉的外衣里是一套羊毛衣裤,脚上穿着新皮靴,系带绑在小腿上,他觉得皮靴暖和归暖和,但真重,踩在积雪上形成一个个浅坑。   叶母把貂皮大氅披在叶瑜身上,“再穿一件,外边有点冷,别吹风了。”   “好沉。”叶瑜被压得身体一沉。   “穿习惯了就好。”叶母又从衣架上取来蓑衣和斗笠给他披上,顺带把口罩摸过来放在他手里,让他自己戴。   “我觉得我快裹成个熊了。”叶瑜出门后幽幽地说:“脚都挪不动。”   褚绪风为他撑着油纸伞,“没事,我们慢慢走。”   他说完就把伞换到了另外一只手上,把原来的那只放到叶瑜面前。   “好。”叶瑜将手放上去。   两个人就这样牵着手一起往老宅走,寒风呼啸而过,卷起片片雪花,随着他们的走动落在身后。   他俩是来得最晚的,叶瑜刚过来就被爷奶给围住了,叶老太摩挲着他的手,眼里盈满欣慰,“好孩子,没事就好。”   叶老头虽没说话,但也一直在看着他,过了一会才开口说:“回屋再说,别在外边待着。”   叶老太一直捏着叶瑜的手,“快叫我好好看看。”   她在看到叶瑜胳膊上的小红坑之后,立刻心疼地问:“还难受吗?”   叶瑜摇摇头道:“您放心吧,只是看着严重,其实还好。”   这时杏花凑过来,“宝哥儿你身上的坑还没消呢?”   “没有,”叶瑜叹气说:“你瞧我身上的这些小坑,涂了很多次药膏但好像没什么效果。”   杏花闻言安慰道:“别这么担心,我也差不多,前几天跟你是一样的,只是时间久了才消掉。”   叶瑜看一眼杏花,她身上几乎已经看不到痘坑,只有脸上有一点,却不显眼。   杏花坐到他身边,开始给他出主意,“要是痘坑消失得慢,你早上洗脸时可以往盆里加一点白醋,平常要多喝水多吃蔬果。”   叶瑜边听边点头。   叶老太说:“你俩最近都不能吃重油重盐的。”   杏花一听到这话就垮了脸,“奶,我想吃红烧肉,还想吃铁锅炖大鹅。”   结果这话被从灶房走出来的叶二嫂听到了,她用指尖点着杏花的额头说:“先别想着吃,留下疤我看你怎么哭。”   杏花苦着脸说:“我现在就想哭,吃清淡的都要吃伤了。”   叶瑜也心有戚戚焉,“我也是,最近不是吃清炒白菜,就是吃醋溜白菜,偶尔再来一个黄瓜炒鸡蛋。”   杏花握住叶瑜的手,“一样一样。”   “行了。”叶二嫂看不得他俩现在的样子,“晚上有你们好吃的。”   “真的?”杏花舔舔嘴角。   “真的。”叶二嫂揉揉她的头,然后吩咐道:“你去把柿饼拿来,给他们分一分。”   柿饼装在食盒里,一共有六块,颜色不算好看,上面生着白霜,看着好像是发霉一般,但只要揪掉柿蒂,就会连带着里面的柿肉一起扯出来,柿肉是像蜜糖一般的颜色,吃进嘴里也甜滋滋的,唯一的缺点就是吃着容易发腻。   但是叶瑜是跟褚绪风分食了一个柿饼,所以吃的刚刚好,甚至还有些意犹未尽。   就在他犹豫要不要再吃一个柿饼的时候,叶母正好推开门进来叫他们过去吃饭,这下叶瑜就不用再纠结了,他走之前还恋恋不舍地看了一眼柿饼。   堂屋里有一桌好菜,叶瑜这时候总算知道叶二嫂说的他们能吃的都是些什么菜了,有清蒸狮子头、胡萝卜木耳炒肉丝、青豌豆炒肉丁、还有一锅老母鸡汤。   等所有人都坐下后,桌边明显空出个位置,叶大嫂小声问叶海道:“盼娣怎么还不出来?”   叶海听到问话立马拍了下大腿说:“我忘记说了,盼娣得先喝药才能吃饭,她方才说了让咱们先吃。”   叶大嫂白他一眼,“你可真成,这事都能忘了。”   说完她就笑着对桌上众人说:“咱们先吃。”   等叶老头和叶老太第一个下完筷子,叶母便舀一碗鸡汤放在叶瑜和褚绪风面前,“先喝汤再吃饭。”   鸡汤清亮,里面还放了黄芪和红枣,黄芪能够增强人体免疫力,最适合大病初愈的人食用。   叶瑜低头喝一口汤,鸡汤暖融融的,味道十分鲜美,让他没忍住又喝了一口,然后舒口气,他喝完汤就开始吃肉,鸡肉嫩得很,轻轻一嚼骨肉便分离了。   “好喝吧?”叶母问他。   “好喝,竟然一点都不油。”叶瑜颇有些惊喜地回答。   “可不是,我特地把鸡油都给撇出去了。”叶母指了一下灶房说:“回头那些鸡油还能做菜。”   这样一来喝汤的时候不油腻,也不会出现浪费的情况。   叶大嫂这时拍拍叶海,“我给如姐儿熬了一小碗米糊,你赶紧端来喂孩子。”   叶如现在已经到了该添加辅食的年纪,其实他们这里原先是没有辅食这个概念的,小孩从生下来开始就是吃奶,一直吃到母亲没奶,甚至有些富贵人家专门从下人里挑奶娘,让自家孩子吃奶吃到七八岁。   当然他们农家子是不会让孩子吃这么久奶的,最多吃到两三岁,然而叶家却有特殊情况,叶敬、杏花、叶瑜他们三个几乎都可以说是喝小米汤长大的,这是因为叶敬和杏花是龙凤胎,叶二嫂的奶不够他们俩吃,叶瑜则是因为早产加难产,叶母也不怎么下奶。   如今叶如也是这样,她娘盼娣因为这段时间的折腾大病了一场,她因此喝不了母乳只能喝羊奶,好在已经满了六个月,可以吃辅食补充营养。   辅食包括米糊、小米粥、豆腐、蛋黄糊和各种蔬菜泥水果泥鱼肉泥。   叶海听到他娘的话连忙放下筷子,到灶房里把米糊端过来,他回来的时候叶瑜好奇地望过去,只见陶碗里装满了米黄色的糊糊。   叶大嫂磕开一个鸡蛋,把蛋黄剥出来,碾碎后混到米糊里,剩下的蛋白则是被她放到了叶老大的碗里。   “快喂孩子。”搅拌完她便催促道。   叶海手脚也不慢,看得出来他已经很熟练了,一手抱着叶如一手拿小勺给她喂饭。   喂到一半盼娣终于出来了,叶大嫂看到她人来连忙招手道:“快来吃饭。”   叶瑜抬头看了一眼,盼娣嫂子的状态是肉眼可见的不佳,她脸上满是疲惫,气色看着甚至比大病初愈的他和杏花都差。   叶瑜有些惊讶,嫂子竟然病得这么重吗。   盼娣坐下后看到叶海正在喂叶如吃米糊,便皱眉问道:“今天不是有鸡汤?怎么还喂米糊?”   这话一出桌子上瞬间就安静了,叶瑜手里的勺子都差点因为震惊掉在地上,他眼角余光看到叶大嫂已经微微变脸。   这时叶母连忙打圆场道:“如姐儿才半岁,吃不了油重的东西,鸡汤就算撇过油也不行,容易让孩子上吐下泻。”   杏花也说:“我向师傅请教过,如姐儿这个年纪的孩子最好喝奶,中间可以加一些米糊,但万万不能吃油腻的。”   她前些年就拜了小郝大夫为师,学得还不错,过两年有望成功出师。   盼娣听到这些话仅仅是「哦」一声,然后就开始埋头吃饭。   这件事的发生让桌上气氛徒然凝重起来,叶瑜连吃饭都吃得不顺畅,原本一桌都是他爱吃的菜,现在却没了胃口,但其实最尴尬的是褚绪风,然而叶瑜看到他却依旧是坦然自若,真是不得不甘拜下风。   褚绪风察觉到他的眼神,便夹了一个清蒸狮子头放在他碗里。   叶瑜低头一瞧,狮子头的卖相特别好,颜色偏清淡,味道应该会不错,他带着这样的期待尝了一口,顿时就被惊艳到了,也不知道狮子头里混了些什么,吃起来脆脆的,中和了狮子头的油腻,显得格外清爽。   到底是放了什么呢?叶瑜慢慢品着,他脑海里有数种食材闪过,这种脆脆的口感不是山药或者豆子,倒像是…他突然灵光一闪,是荸荠,也就是马蹄。   荸荠肉色雪白,清甜多汁,自古就有地下雪梨的美称,既可以当作水果吃也可以用来做菜,一般生长在泥里。   狮子头尤其下饭,叶瑜只吃一颗就把一碗饭全都吃完了,其他菜虽也好吃,但只能算是中规中矩。   等饭吃完,叶大嫂连桌子都没收拾,直接回了屋,叶二嫂和叶母见状连忙跟上。   叶老太边收碗边叹着气说:“这都是些什么事啊。”   荷花和杏花过去帮忙,这次桃花一家没来,她之前动了胎气,如今实在是不方便下床。   叶瑜和叶河也帮着他们把碗筷放到盆里,随后从灶台下取来草木灰涂在碗筷上面。   接下来的活叶老太就不让叶瑜干了,“水太凉,你和杏花别干,叫你们爹洗。”   叶老二闻言调侃道:“几个孩子是宝,我们就是根草了呗。”   叶老太瞪他一眼,“竟然还跟孩子吃醋。”   “哪儿啊,我就是说说。大哥三弟,咱们赶紧去洗碗。”叶老二拉着两位兄弟就往外走。   叶老大这时才收回看向屋子的眼睛。   屋子里叶大嫂正拿着手绢在抹泪,“为了不打扰她修养身体,如姐儿最近都是我在照料,但现在反倒显得我里外不是人。”   叶母说:“盼娣也许没那个意思。”   叶大嫂捏着手绢说:“不管是不是,她现在都太不像话了,有件事我一直没跟你们说,桃花之前不是动了胎气?我因为担忧就多去看望了她几回,带着红枣银耳之类滋补的食物,然而就从这时候开始,她就给我摆脸色,我寻思我带自己的东西给女儿关她什么事?又没有亏待她,家里红枣银耳任她吃,每一个人说小话。”   听到这段话,叶母和叶二嫂对视一眼,看来大嫂是真的已经忍很久了。   人都分个亲疏远近,她们在一起生活了这么些年,桃花又是她们看着长大的,自然会站在叶大嫂这边。   因此叶二嫂皱眉提议道:“不如让亲家母过来劝劝她。”   叶大嫂却说:“没用,她娘和她姐也不知道劝过她多少次了,就连来娣都劝过,也是一点都没用。”   这下她们都束手无策了,反倒是叶大嫂擦干眼泪站起身,“行了,说出来就好受不少,我出去干活了。”   叶母也跟着站起身,“走吧,一起。”   “成。”叶大嫂爽快应一声,紧接着又说:“敬哥儿和宝哥儿日后成亲一定要重视女方家里的情况…”   作者有话说:   怎么回事?我明明设定时间了,怎么没有发出去,啊啊啊,晋江误我 第111章 元宵   收拾完东西叶瑜一家就准备回去了, 他们在门口重新披上蓑衣,叶老太看了半晌,等他们要离开的时候, 才捏了捏叶瑜的手问:“之前送过去的包子吃完了吗?”   叶瑜反握住他奶的手, 回答道:“我每天吃两个, 早就都吃完了。”   “喜欢吃就好。”叶老太十分欣慰地说:“回头我再蒸一些送过去。”   “好,我可最喜欢吃奶奶您蒸的包子。”叶瑜乐呵呵地应道。   叶母闻言也乐了,她颇有些纳闷地说:“我就是按照娘教的方式做的包子,可是味道却差得远, 真不知是何原因。”   更让人无法理解的是,明明蒸包子和包饺子其实都差不多,偏偏她包饺子和馄饨就很好吃。   “你还是做的少,多包些就好了。”叶老太说。   味道上细微的差别就是因为调料和火候不同,这些都是需要经验的。   略略聊过几句他们一家子就离开了, 在路上没人说话, 直到回家摘掉口罩后,叶母才感慨道:“真是家家有本难念的经。   叶父作为男性长辈自然是不适合说侄媳妇的是非,因此他拍拍褚绪风的肩说:“走, 咱俩出去收拾一下。”   “好。”褚绪风应一声。   叶瑜则是留下继续听他娘说话。   叶母说:“我真是没明白, 明明盼娣成亲前看着好好的, 怎么突然就变了。”   这话叶瑜不知道该怎么接,他跟盼娣的接触算是少的,倒是吴家大姐和小妹见得比较多,尤其是小妹来娣,她跟杏花一起被小郝大夫收为徒弟, 往来之间总会碰面。   好在叶母也不需要他接话, 自己随便说了两句就不再说了, 去了灶房给叶瑜煎药。   他现在喝的药跟之前不一样,主要是为了巩固疗效,味道没有了酸涩,只剩纯粹的苦,但叶瑜喝起来却比之前更能接受,他觉得有点像是在喝苦咖啡。   等他喝完,叶母递给他一杯梨水。   叶瑜一口将其饮尽冲掉嘴里的苦味。   叶父他俩穿着蓑衣回来的时候,叶瑜已经洗漱完了,他按照杏花的建议,洗脸时往水里加了些白醋。   “明天咱们得铲雪,再不铲该出不去门了。”叶父抹了把脸说。   “行。”叶母听到这话连忙催促他们赶紧去睡觉,“早点睡就能早点起床铲雪。”   她催促完又转头跟褚绪风说:“你屋里的床单被褥都是干净的,直接睡就行。”   褚绪风谢一声,他一个月几乎有半个月都住在叶瑜家里,因此所有生活用品都是齐全的。   叶瑜实在熬不住,他打个哈欠说:“绪哥晚安。”   “好梦。”褚绪风揉揉他的头。   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这一句好梦,叶瑜夜里睡了个好觉,虽然第二天醒来时已经记不清梦的具体内容,但那种温馨依旧残留在他脑海里。   他心情很好的穿上衣裳,在洗脸时又看到水中映出的脸,上面痘坑消下去了些,痕迹变得浅淡,估计再过几天就能全部消掉。   叶瑜出去后才知道他起的太晚,院子里的雪已经被叶父和褚绪风给铲完了。   不过他能做的事也不少,首当其冲的就是更换口罩里的竹炭,其实最理想的情况是口罩一天一换,但是这样做太浪费了,他们家里的口罩都是用棉布做的,说一句珍稀是称得上的,戴一天就扔掉,连他自己想一想都心疼,因此不能扔就只能尽量想别的办法处理,像是现在,口罩里的竹炭是两天一换,换的时候把口罩拆开,正好棉布也能趁此机会清理一下。   叶瑜拆开口罩上的两片棉布,用夹子把里面的竹炭夹出来,这些竹炭不能再用,最好的处理办法就是用火烧掉。   叶母在他旁边坐着,她负责把拆下来的棉布浸泡到滚水里,等水温降到常温的时候就可以把皂角粉倒进去,开始用手轻轻揉搓洗净。   棉布被夹子夹住晾晒在阴凉通风处,叶瑜看着随风飘扬的布片,有些遗憾地想,要是出了太阳就更好了,暴晒能够杀菌消毒。   不过不下雪了就是件好事,也不能要求太多。   叶瑜伸出胳膊感受了一下外边的温度,大约有零下二十度左右,他缩缩脑袋收回胳膊,都说下雪不冷化雪冷,果然现在正是最冷的时候。   叶母看他一眼,“还不信邪,都跟你说了,轻易出不了门。”   “我不是想着天气好不容易晴了,可以出去看看村里情况到底如何。”叶瑜关上门说:“没想到温度还是这么低。”   叶母听到这话,用指尖点上叶瑜的额头,“你还没好透,就别想着出门,老老实实在家里待着。”   叶瑜也知道自己才刚大病初愈,免疫力相较之前肯定有所下降,这也就导致他现在非常容易生病。   “你要真想知道村子里的情况,等一会儿陈大夫过来可以去问问他。”叶母说话的同时手上动作也没停。   她在做制作元宵的准备工作,因为今天是正月十六,昨儿是十五也就是元宵节,他们去老宅吃了一顿团圆饭,但没吃上元宵,正好今天补上。   这段时间发生的事情太多,叶瑜总觉得已经过了很久,直到今早他看见挂在墙上的日历才惊觉距离过年那一日也不过才过去了十六天。   叶瑜还记得他们原先过元宵节的时候可以去县城里看花灯,他还曾经猜过灯谜,猜中后把一盏莲花灯带回了家,虽然那盏灯早就已经烂了,但灯的样子却始终留在他的心里。   莲花灯并不精美,叶瑜怀念的只是当初热闹的氛围和跟爹娘在一起的温馨时光。   而如今固然无法再看花灯,但是还可以吃元宵。   叶母把黑芝麻和核桃仁炒香后碾碎,随着她的动作渐渐有一股浓郁的坚果香味传出来,接下来她再倒入之前榨好的核桃油和一些糖浆,元宵馅就做好了。   他们这边制作元宵用的不是把糯米面擀成圆片,将馅料包裹进去的方法,而是将馅料揉成团,再放入面笸箩中不断翻滚,使得糯米粉一层层包裹住馅料的方法。   叶母在下元宵的时候还不忘夹起一个晾凉后塞到叶瑜嘴里。   “尝尝看好不好吃。”   叶瑜被烫得直抽气,但是却舍不得吐出来,主要是真的很好吃,黑芝麻香甜可口,核桃碎略微有些清苦,却很好的中和了甜腻,更别提糯米外皮糯糯的,一咬就粘牙,其实他最喜欢吃糯唧唧的东西,像是年糕、元宵、汤圆之类的。   叶母看叶瑜的样子就知道他很喜欢,于是等元宵陆续浮到水面上,她就用漏勺捞了出来。   一共四碗,每碗里都是十个,元宵个头还不小,至少叶瑜只吃了五个就撑得不行,只能遗憾的看着剩下的被褚绪风给吃了。   因为糯米难以消化,所以他们吃完后,叶母又泡了一壶山楂水,给他们各倒一杯。   不得不说在寒冷的冬天吃饱喝足是件幸事,尤其是捧着山楂水聊天的时候,又轻松又愉悦。   叶瑜才刚喝完一杯山楂水,陈大夫便过来复诊了,他诊出来的结果和叶瑜自己想的一样,除了免疫力下降以外,基本已经痊愈了。   叶母听到诊断结果立刻笑开了花,欣慰地说:“可算是好了。”   陈大夫也舒口气,“宝哥儿最近可以吃些滋补的养一养,我记得村里好像有炮制好的人参,不用主干,只需要用人参须煲汤,放一两根就行了,不会补过头。”   叶母牢牢记下来,然后开口问道:“具体是什么汤?”   “排骨汤、鸡汤、猪蹄汤都可以。”陈大夫说:“要是没条件,人参红枣汤也行,宝哥儿大病一场太过耗费精力,若是补不回来,日后怕是常感精神疲乏。”   此时叶瑜看到他爹娘和褚绪风的神色都变得严肃了,叶父凝眉问:“用人参主干煲汤会不会效果更好?”   陈大夫连忙摇头道:“不行,还是得人参须,用砂锅煲,喝完汤那几根须儿可以让他吃掉,而且人参年份越长效果越好。”   他想了想又说:“我这里有些药膳方子,回头挑些有用的抄写一份送过来。”   听到这话后叶瑜连连道谢,要知道但凡涉及到药方这类的东西,基本都是各个大夫的秘传,除了儿子或者徒弟基本不会再传给第二个人。   陈大夫有些惆怅地说:“如今也没人会吃药膳,不叫方子永不见天日也是件好事。”   “那就多谢您了。”叶瑜再次道谢一句。   陈大夫收好药箱刚准备离开,就听到叶母的声音响起,“您稍等一下。”   叶母趁他没走,连忙到鸡棚里抓了一只鸡,绑好翅膀塞到竹框里,然后又拿了些山货和柿饼一起递给他。   她见陈大夫要拒绝,立马开口道:“最近宝哥儿实在是麻烦您了,这些又不值钱,您要是不收可就是不给我们面子。”她还想着回头再换一只肉羊给陈大夫送过去呢。   陈大夫想说的话立刻就被她给堵了回去,只得道:“那我就却之不恭了。”   紧接着叶父和叶瑜就准备送陈大夫出门,他们刚走到门口,就听见一个熟悉的声音响起来,“陈大夫您先别走。”   叶瑜闻言望过去,只见叶河正狼狈地往这里跑。   “这是怎么了?”陈大夫惊愕道。   “我家如姐儿早上喝了鸡汤,明明上午还是好好的,结果中午吃饭的时候就开始上吐下泻,一直都没好。”叶河边说边扯上陈大夫的袖子,“您赶紧过来看看。”   “好好好。”陈大夫连忙把筐卸下来,“我这就跟你去。”   叶河拉着陈大夫就往家里跑。   这时候叶父转头跟家里人交代道:“我跟着去看看。”   叶母点点头,“好,你快去吧。”   等叶父离开,叶母把门关上,担忧道:“这又是怎么了,不是说了不能给如姐儿喝鸡汤吗?怎么又喂给她了。”   “等爹回来问问他吧。”叶瑜微微皱眉说。   “唉。”叶母叹口气,“你说咱家今年是不是犯太岁了,怎么坏事不断呢。”   “不会,您别瞎想,赶紧收拾一下筐里的东西,一会还得给陈大夫送过去呢。”叶瑜连忙转移话题。   叶母果然被这件事吸引住了,不再说如姐儿的事,但叶瑜知道她心里肯定是担忧的。   叶瑜心里也有些不好的预感,大哥叶海一家怕是要闹起来了,大伯母已经忍了盼娣嫂子很久,这事很有可能成为导/火索。   果不其然,叶父回来的时候便把前因后果仔细跟他们说了一遍。   他喝完一杯茶后开口道:“唉,早上如姐儿她娘热了热昨儿剩的鸡汤,这么大一碗全都喂给她了。”   叶父比划了一下,叶瑜看那尺寸就知道是叶如平常吃米糊用的小碗,“小孩喝奶吃米糊都没味,一尝到鲜香的鸡汤可不就是使劲的喝?她又不知道饥饱,还不是大人喂多少喝多少,结果这一喝就喝出事了,隔夜的鸡汤本就油大,一刺激孩子就开始上吐下泻。”   “我去的时候她已经拉出血来了,娘和大嫂差点没吓死,幸好陈大夫去的早,用针灸止住了她继续泻肚,只是陈大夫说,她肠胃到底受到了刺激,最近恐怕吃不了什么东西,只能喝奶,而且必须要喝药,一个养不好日后就容易吃什么吐什么。”   “方才亲家母都来了,海哥儿媳妇的姐妹也都到齐了,现在她们还在老宅那边。”   叶母心疼得不行,连一贯好脾气的她都没忍住,埋怨起了盼娣,“她怎么当娘的啊,但凡去问问她娘都不至于喂如姐儿喝鸡汤,也不想想,娘和大嫂还能害自家孩子不成?”   叶父沉沉叹口气,他还有句话没说,就在如姐儿因为难受哭闹不休的时候,她娘却嘟囔了一句,“真是没福气,连这么好的鸡汤都受不住。”   要不是当时如姐儿情况严峻,大嫂怕是当场要跟她吵起来,这话连他都听着刺耳,也不知道当娘的怎么忍心这么说自己孩子,估计日后还有得闹。 第112章 家事   接下来的果然不出叶父所料, 叶老大一家闹了好几天,到最后叶海已经气到连和离这样的话都脱口而出,这顿时惊动了村里几个辈分高的人, 要知道他们村就没有和离的人, 村民们大多念着宁拆十座庙, 不毁一桩婚,就算有矛盾也是两方都劝劝,能劝和对他们来说也是一桩大功德。   因此叶父和叶母也带着叶瑜赶了过去,褚绪风没跟着, 说到底这不是什么光彩的事,他严格来说不是叶家亲戚,过去实在是不合适。   叶瑜到时只见老宅堂屋里站满了人,都是沾亲带故的,因为没开窗, 屋里烟雾缭绕的, 散发着一种非常刺鼻的气味。   叶老头蹲在炕边抽旱烟,刻满纹路的脸上尽是愁苦,叶老太和叶大嫂则是扭头坐在炕上, 边抹泪边跟叶家的老祖宗诉苦, 这位老祖宗严格来说是叶老头的五伯母, 她是继妻,因此那一辈现在还活着的就她一人,如今已经算得上是活人瑞,今年刚过了九十九岁的生辰。   他们一家很快各自分开,叶父和叶母去了叶老大和叶大嫂处, 叶瑜打量一遍整个屋子, 最后选择挪到叶河和叶敬身边。   叶河给他让出个地方, 然后小声跟他说:“昨儿我一晚上没睡,可累死我了,后半夜陆陆续续来了许多人。”他抬起下巴往边上示意了下,“吴石头、招娣姐一家、求娣姐一家。”   “这可真是。”叶瑜叹口气,他总觉得最近天天在叹气,但是不叹气却又无法抒发他此时的心情。   叶敬心有戚戚焉地说:“从夜里吵到天亮,刚刚才停下来,我竟不知大嫂竟有如此耐力,能以一敌十还不落下风。”   “当真?”叶瑜听到这话不由得惊讶极了。   “当真。”回答他的人是不知道什么时候凑过来的杏花,“大嫂她似乎被她奶还活着的时候给洗脑了,满脑子都是不着调的理,偏偏她还能自己给圆回来。”   叶瑜这就懂了,她可能就是那种活在自己世界里并且自成一套体系的人,这种人他见得不少,有时候他们说的话容易叫人哭笑不得。   紧接着杏花又压低声音说:“我记得吴老太去世前是一直由咱们大嫂照顾的吧。”   “好像还真是。”叶敬恍然大悟道:“当年招娣姐年纪大些,我都忘了有没有嫁人,就算没嫁人也要帮着家里做事,剩下两个年纪小些,让她们照顾人总会出疏漏,那还真是咱们大嫂照料得多。”   如此耳濡目染之下肯定就学了吴老太的做派。   另一边招娣也在懊悔,她心里暗道,当初就不该让盼娣照顾那个老太婆,盼娣也是,这丫头怎么好的不学光学坏的,就她昨夜里说的那些话,她都想替叶家喊冤,扪心自问,若是自己儿子娶了这样的媳妇,她肯定也想让儿子和离。   说句不好听的,如今人家叶家已经是给了面子,说是和离,其实按照盼娣的做法,人家休妻都是有理有据。   但好歹是自己亲妹子,总不能站在人家那面,况且…招娣不着痕迹地叹口气,况且盼娣若是真的和离了,整个村怕是没有人敢再娶她,不是因为二嫁,村里现在二嫁的妇人不少,虽然大多是寡妇二嫁,但是也证明了没人歧视二嫁,不用立所谓的贞节牌坊,只是因为和离的原因,她敢肯定,若是昨晚盼娣的话流出去只言片语,她们一家估计很长一段时间都会在村里抬不起头来,还没娶亲嫁人的弟妹婚事估计也要艰难了。   毕竟谁也不想把女儿嫁给一个重男轻女的人家,而且世人皆重连坐,来娣不管自己性子再好,有了她姐姐的事在前,村里人给自家儿郎怕是要多掂量几分。   招娣本想打个圆场,但她才刚张嘴,声音都还没发出来呢,就被边上的叶二嫂打断了。   她快言快语地说:“昨晚上爹娘都没吃多少东西,这一夜又没睡觉,今早上更是连饭都没吃,其他的先不论,身子最重要,凡事都得吃饱再说,不如我先带着杏花去做饭?”   叶二嫂深知一气之下什么话都说的出口,再加上肚子空空,最容易吵架,只有吃饱喝足后情绪才会平复下来,接下来不管做什么决定都是他们深思熟虑后的,不容易后悔。   “可不是。”杏花连忙接话道:“咱们都是大人饿几顿倒没啥大事,可如姐儿还小呢,再饿也不能饿到她啊,况且前几天陈大夫不是还留下了药?咱们现在不是还得煎药?如此算算事可不少,都在屋子里待着也不是件事啊。”   叶大嫂听到叶如的名字猛地直起身,“也不知道如姐儿醒了没。”   说完她就站起来,忙着去了自己屋子,叶海原本蹲在门口,等他娘离开的时候他也跟了上去,叶瑜注意到这段时间里他是一眼都没看盼娣嫂子。   因此叶瑜碰了碰叶河,小声问他道:“如姐儿情况到底如何?”   叶河也小声回答:“不算好,她年纪太小,前儿才刚生过一场大病,现在又上吐下泻的,好在自出生之后身子骨养的比平常孩子结实,虽病得难受,却无性命之忧。   “陈大夫来时,我们问过他如姐儿现在吃什么比较好,陈大夫说喝奶最好,因此我娘这段日子里忙着去了村里好几个刚生完孩子的妇人家里,问她们能不能帮着喂养一下如姐儿,那几位妇人人都很好,说是把自己孩子喂饱后就过来喂如姐儿。”   还真是说曹操曹操到,叶河的话音刚落,门外就有人进来,来的是叶家的一位小媳妇,嫁的人姓陆,如今便被人称呼为陆嫂子,身材丰腴至极,她刚进来就笑着说:“刚给我家的皮猴儿喂完奶,快叫我来沾沾如姐儿的乖巧。”   “诶。”叶母应一声,领着她往屋里走的时候,还不忘感慨道:“你现在都是当娘的人了,我还记得你当初来家里拜年的样子。”   “是呢。”陆嫂子说:“您家做的栋柿子最好吃,小时候我每年都盼着过年时能吃上一个。”   叶母笑的连眼睛都眯了起来,“一个栋柿子而已,一会儿我给你多装些,还有柿饼什么的,都拿回家给孩子甜甜嘴。”   “那感情好,我家俩皮猴儿天天吵着要吃柿饼,偏生家里倒霉,自己晒的没收好,进了雨水发霉了,我如今正发愁呢。”陆嫂子性子急,说话也密,但一点都不招人烦,反而显得格外爽朗,人人都爱跟她聊上两句。   而且她不是那种非得追根究底的人,像是现在,在看到叶家的凝重气氛后她也当作没看见似的,只是到屋里接过叶大嫂怀里的叶如,边哄她边喂奶。   叶如现在已经能看出长相,她不像爹娘,反倒是与叶大嫂这个奶奶像了六分,也因此是个格外乖巧可爱的孩子,陆嫂子显然是爱得不行,她低头蹭蹭叶如的脸颊,“叫我好好亲香一下。”   叶大嫂笑着说:“既然喜欢女儿,日后你俩努努力再生一个。”   陆嫂子倒是一点没有不好意思,她见叶如喝饱了,便用手轻轻拍出个奶嗝来,然后叹气说:“我怀了三次,结果次次生出来都是皮小子,每个都皮得他爹天天都想拿着柳条打人。”   “男孩都是这样,怪不得说女孩贴心呢…”   这时屋里一群人说起了育儿经,气氛渐渐松快了,而屋外众人却是屏气凝神,叶瑜简直被惊得目瞪口呆。   陆嫂子是拜访过两老口之后才被他娘领着离开的,因此为了缓解气氛,招娣姐便随口夸了两句陆嫂子,说她一如既往的精气神儿十足,这原本只是一句礼貌话!   但也不知怎么的,这话就被盼娣嫂子曲解了意思,正当气氛逐渐放松下来的时候,她硬邦邦的顶了一句,“要是我也有三个儿子,我也是那样。”   这话把招娣气得够呛,差点没喘过气来,她也忍不住了,手指用力点着盼娣的额头,气得全身都在颤抖,喘着粗气道:“你现在别说叶家看不过眼,连我都嫌弃,我记得原先你是个多么温柔和顺的人,怎么如今就钻进牛角尖里出不来了呢。”   可不是钻进牛角尖里出不来了,叶瑜拧眉沉思,她到底是本性如此,还是生病了呢。   盼娣见她娘和姐妹都怒目而视,这才害怕了,于是低下头不再说话。   然而堂屋里气氛却回不到原先。   好在很快叶二嫂就领着杏花做好了饭,她俩端着盆过来的时候打破了屋子里沉闷的气氛。   招娣这时站起身告辞道:“家里事多,我们就不留下了。”   她想了想又补充一句,“盼娣思念家人,便由石头接回家小住几天,等过些日子再送她回来。”看能不能劝回来吧,要真是劝不了,她也不能看着盼娣当个搅家精。   叶老太闻言点点头,“好。”   其实叶老太也是不想让叶海和离的,都说后娘不如亲娘,再怎么说盼娣都是如姐儿的亲娘,她若是能转过这个弯来,真不至于到和离的程度,而且他们家就没有和离的人,夫妻两个顶多床头吵架床尾和。   招娣离开前捏着盼娣的胳膊,阻止她继续说话,然后和来娣一起强硬的把她带走。   很快堂屋里就剩下叶家人和老祖宗,老祖宗年纪虽大,但人依旧很清醒,说话也很有条理。   “都说宁拆十座庙,不毁一桩婚,能有同床共枕的缘分那是前世修来的,不管是和是离,都要三思。”老祖宗说完便被自己家里人给接走了。   叶家老宅的早饭吃得简单,仅仅是一锅大碴子粥和一筐杂面馍馍,边上是大葱蘸酱和三碟咸菜。   叶瑜在看到叶河把大葱蘸上酱然后夹进馍馍里大口吃的时候,微微将头转开了,他不管看了多少次,还是接受不了生吃葱的吃法,而且还不是切碎了的葱,是那种一整根的大葱。   等吃完饭叶瑜一家就回去了,路上一直没人说话,直到到家后叶母才开口说:“我觉得海哥儿他俩应是不会和离,而且我瞧着盼娣是真心觉得给如姐儿喝鸡汤没事,而不是明知道她不能喝鸡汤而故意喂给她。”这两者之间的差别可大了去了。   估计海哥儿也就是一时生气,等情绪平复下来也就没事了,毕竟在他们看来和离可是大事,夫妻一体轻易离不得。   但是在叶瑜看来,和离是件再正常不过的事了,当然了,这也仅仅只是在他看来。   叶父不想说家里这些事,因此他换了个话题,“今儿外边倒是不下雪了,要一直是晴天,咱们可以抽空去一趟爆发的那座山,看看还会不会二次爆发。”要是最坏的情况发生了,他们就得考虑放弃这个居住了好几代人的地方。   他说的可是正事,叶瑜立刻正经危坐起来,沉思半晌道:“那可得多做准备,咱们平常戴的口罩不够用,得换成面罩才行。”   火山爆发后会遗留下来熔岩和各种有毒气体,其中便包含硫磺和□□,这些都会给人的身体造成很大的伤害,因此要去就得全副武装,一点皮肤都不能露在外面。   叶父听到这话点点头,“需要准备什么就准备什么,宁愿用不上也不能要用的时候却找不到。”   叶瑜想着得制作皮质的一整套衣裳,中间没有隔断的那种,在他的想象里形制要类似于现代的防护服,面罩不能用棉布,也得用皮子,他想好后算了算,这些活可不轻呢,就算从现在开始制作,估计也做不成几套,用的时间还长,看样子得早早准备起来。   因此叶瑜回屋后立刻开始画样子,他用的是炭笔,画起来更轻松,画完后他还在边上标注了用的材料,像是面罩有些地方就要用竹片制作,其中竹炭自然是必不可少。   写着写着他的笔就是一顿,如今没有玻璃,这眼睛该如何遮挡呢? 第113章 鱼鳔胶   她瞧着宝哥儿已经在屋子里进进出出好几础◎   “宝哥儿, 你在找什么呢?”叶母疑惑地问。   她瞧着宝哥儿已经在屋子里进进出出好几次了,不停地打开柜门,却一直没找到需要的东西。   叶瑜双手环胸苦恼地说:“我记得之前韩副手送了些他们那边的货币给我们, 结果我忘了给放在哪儿了。”   当初他对水晶货币十分好奇, 还特地在手里盘了几天, 不过那东西说到底也就是水晶,他过了那阵好奇的劲就将其扔到一边了,反倒是现在麻烦了,需要的时候怎么找到找不到。   叶母想了想说:“是不是其中有一块比较大的?”   叶瑜闻言连忙点头道:“没错, 那块大的似乎还没切割过。”   “哦,我记得它在哪儿呢。”叶母说完便走到院子里掀开压在陶缸上的稻草垫说:“我瞧着那石头怪平整的,刚好能压住陶缸。”   原来被当成压缸石了啊,叶瑜把那块水晶抱下来,搁在手上仔细打量, 时不时还把眼睛凑过去往外看, 清晰度肯定是比不上玻璃的,但打薄后应该也不差,至少能看清前路。   如此一来他便找到了可以代替玻璃来遮盖眼睛的东西。   接下来是准备粘度比较高的胶, 翻阅过众多书籍之后, 叶瑜很快就做下决定, 制作鱼鳔胶。这是因为鱼鳔胶的强度远超一般的动物胶,通常情况下古琴丝弦的保养、制作筋角弓和家具时都离不开鱼鳔胶,并且制作起来相对简单,材料更是常见,只需要鲟鱼或者鳇鱼的鱼鳔即可。   鲟鱼和鳇鱼都很好捕捉, 如今正是冬天, 在结了厚厚冰层的柳河下边随便一找就能找到鱼窝, 将网放下去,收网时就能看到许多条活蹦乱跳的鱼。   叶父做主将收获的小鱼放回河里,只留下大鱼,紧接着和村里青壮年一起挑出里面的鲟鱼和鳇鱼,剩下的草鱼鲤鱼便分给了全村人,确保每一户人家都至少能分到一条鱼。   而鲟鱼和鳇鱼宰杀后取走鱼鳔,剩下的鱼肉自然也能吃,这些就没分给其他人,而是给了帮着叶瑜处理鱼鳔的人,毕竟你让人家帮忙,总不能一点代价都不付,况且处理鱼鳔虽不难,但相当麻烦。   叶瑜拿着一根针把鱼鳔上的血膜、脂肪,血丝和杂质都给去掉。   他边动手边叮嘱道:“鱼鳔千万不能戳破,一旦破了就不能用来做鱼鳔胶,那咱们就白费功夫了。”   跟着他一起处理鱼鳔的基本都是村里妇人,也没什么特殊原因,只是普遍来说女子会比男子更细心,更适合做这样的慢工细活。   叶母处理完手头的鱼鳔,看一眼天色,见时候不早了,便起身去洗手,她还得做饭呢,他们家中午就随便吃了点,晚上可不能再对付过去。   而叶瑜此时也准备收手了,天儿暗下来之后,不管是点油灯还是点蜡烛干活都很伤眼,反正剩下的鱼鳔不多了,不如明天再继续。   他洗干净手后拍拍手说:“大家按照自己处理完的鱼鳔数量,可以把宰杀好的鱼带回家。”   这数量可不少呢,少些的能带两三条鱼回家,手脚麻利些的甚至能带五条!   顿时妇人们连连欢呼几声,虽然她们不缺鱼吃,但谁也不会嫌弃鱼多啊。   等所有人都离开,叶瑜把已经处理好的鱼鳔倒进一个木盆里晾晒在院子通风的地方,要是这些明天都能干透的话就可以开始制作鱼鳔胶了。   今天收获了许多条鱼,因此晚上自然是要吃鱼的。   叶母就准备做一锅酸菜鱼,她先是把宰杀好的一条黑鱼洗净去头,然后刀从鱼中的鱼骨上划过,将一整条黑鱼分成四瓣,这四瓣鱼肉呈现出鲜艳的红色,显得十分新鲜。   这时候叶瑜接过他娘手里的活,开始淘洗鱼肉,经过多次洗净的鱼肉炖出来的汤会更加浓白,叶母则是趁此时间把调料准备好,其中盐和辣椒自然是必不可少的。   她片鱼的时候还不忘吩咐叶瑜道:“你去打三个鸡蛋,蛋清和蛋黄要分开放在两个碗里。”她想了想又补充一句,“再去柜子里舀一碗面粉出来。”   鱼片是顺着鱼肉的纹理片出来的,再在盐水里滚过一遭,就显得格外晶莹剔透,然而当叶母把鱼片放到蛋清碗和面粉碗里抓匀时,这些漂亮的鱼片就被白色给覆盖住了。   家里缺什么都不会缺酸菜,叶母从缸里拿出一颗酸菜切成丝,焯水备用后把黑鱼的鱼头、鱼尾、鱼骨放到锅里与葱姜蒜一起大火炒香,等鱼骨炒到微微泛黄的时候,就可以往锅里加入酸菜和淹没鱼头的水,开始慢慢炖煮,煮到七成熟,叶母又把处理好的鱼片放进去。   最后再放入适量的盐和辣椒,一锅鲜香味美的酸菜鱼就做好了。   因此晚上吃饭时叶瑜盛了一碗米饭,他把青黄色的汤汁浇在米饭上,每一粒米都包裹着浓郁的汤汁,有酸菜挂在上面,吃起来酸香开胃,微微带着点辣,但是这点辣度处于他能够接受的范围里,鱼片也特别好吃,一点腥味都没有,口感上佳,让人忍不住一吃再吃。   就在家里人埋头吃饭的时候,叶母突然开口说了个令人震惊的消息,“我没想到海哥儿竟然铁了心要和离,今儿原本大嫂要来帮忙的,但是最后却没来成,原因就是海哥儿亲自去找了村里辈分大的长辈,请求他们当面见证他与盼娣和离。”   听到这话就连一向冷静的叶父都怔住了,他夹菜的手顿了顿,“海哥儿当真如此?”   叶瑜也微微皱眉,“吴家能同意?”   叶母先是回答了叶父的问题,“你以为我在说瞎话吗?当然是真的,我听大嫂说海哥儿这几天都没睡好觉,这事定是他仔细考虑过的,咱们都知道海哥儿看着沉默寡言,其实是个心里十分有数的人。”   其实这一点从当初叶父带着他去卖卤味上就能看出来,说到这儿叶瑜有点心疼他们家在县城购买的那间食铺,没卖几年卤味呢,就因为地震没了。   然后才回答叶瑜道:“吴家不同意又何妨,这事说破天了都是咱们家占理,就算捅破到长辈们面前也不带怕的,说句不好听的,要是她们家一直拖着海哥儿也不怕,大不了看谁拖得过谁!”   叶家的护短是一脉相承的,盼娣嫁给叶海的时候自然被他们纳入到自己人里,但要是和离成功,她可就不再是叶家人,叶母护着叶海和叶如,可不会再护着她。   而且叶母自己心里觉得海哥儿哪哪都好,就算和离了,日后也能娶到和心意的媳妇,不必再跟盼娣纠缠。   叶父拧眉道:“海哥儿到底是成年人,咱们也不好插手,端看他是何想法,只要支持他便罢。”   叶母也点点头:“那是应当的,只是你这个做三叔的是村长,不说帮他可也不能卡着他,要是他们俩写了和离书,你可得尽早作证。”   叶父应道:“那是自然。”   叶瑜不露痕迹地叹口气,真是家家都有一本难念的经,不过扪心自问,要是换他到如今叶海的境地,怕是也会做出跟他一样的决定,毕竟家和万事兴,盼娣嫂子现在就像是一颗定时炸/弹,谁都不知道她什么会爆炸,会不会炸伤人。   得知这个消息后叶瑜觉得饭桌上的酸菜鱼都没有原来那么香了,他颇有些食不知味的吃完晚饭。   第二天一早他从过来送包子的叶敬那里得知,盼娣嫂子不同意和离,最近一直在家里闹腾。   叶敬指指自己眼睛底下的黑青说:“你瞧我这可是一夜都没睡好,家里吵吵嚷嚷的别提多闹心了。”   叶瑜定睛细看,半晌才在他黢黑的皮肤上发现了一点青色,因此调侃道:“你这皮肤我也看不清啊。”   叶敬笑着拍他一下,“你白成了吧。”   他俩笑闹完也该说正事了,叶敬严肃了脸色说:“奶和大伯母想让如姐儿在你们家待一段时间。”   叶瑜闻言暗道一声果然,光是送包子也不可能让叶敬这么一大早就过来。   “这事我做不了主,得问问我娘。”叶瑜说完就把他娘叫了过来。   “怎么了?”叶母才刚把包子冻好放到院子的大缸里。   叶敬把他过来的主要目的重复一次,然后说:“如姐儿在家里休息不好,总是被吵醒,奶就想着要不她带如姐儿到您家住一段时间,好好调理调理她的身体。”   叶母听到这话立刻高兴地应道:“这有啥不行的,宝哥儿你快去叫你爹回去给你奶和如姐儿收拾东西,我整理一下屋子,正好被子枕头都是现成的,她们过来就能睡。”   说完她就急忙往屋里走,半点都没耽搁,要知道他们夫妻俩已经提过好几次让老两口到他们家小住一段时间了,但老两口一直没同意,在他们看来,都分家了还住到小儿子家里算什么事啊,如今好不容易叶老太想过来住了,他们可不是得好好收拾一番?   叶瑜也乐呵呵地说:“我去叫我爹。”   叶父得知这件事后同样很高兴,把手头的事放下之后就带着叶瑜回老宅接人。   结果这一接却让叶瑜看了好一出大戏。   他们到时叶老太已经收拾好了东西,正抱着叶如哄她睡觉。   她看到叶父进来连忙小声说:“动作都轻点,如姐儿才刚睡着。”   叶父很快就放轻动作,指着地上的两个木筐问:“要带过去的东西就这么些?”   “也住不了多久,等海哥儿处理完家里的事就行了,带那么多东西又没用。”   叶老太在襁褓外边放了一个半温的水囊,紧接着又用毯子裹紧叶如,这样一来既保暖又不会烫伤孩子。   她收拾完说:“走吧。”   叶父和叶瑜一人背一个筐,筐不重,里头只放了些衣裳尿布之类的。   然而他们才刚准备出门,就看见隔壁吴家突然开了门,盼娣直直冲出来,奔着叶老太就过来了,幸好边上叶海在,这才拦住了她。   要知道叶老太年纪已经不小了,真被她这么一撞,怕是会受伤,更何况她怀里还有叶如,万一掉在地上怎么办。   因此叶海面色一黑,怒斥道:“你到底想干什么?”   盼娣被他一拦就因为反作用力的原因后退几步,当她抬起头的时候叶海便是一怔,明明只有几天没见,但她却显得憔悴许多。   盼娣抬头后的第一件事就是去找叶如,“如姐儿,你想娘了吗?如姐儿,娘好想你啊。”   她的声音很尖,顿时吵醒了刚入睡没多久的叶如,紧接着婴儿响亮的哭声响起,混合她尖锐的声线,听得叶瑜紧紧皱眉,恨不得把耳朵给堵上。   叶老太哄着怀里的孩子,但是她却一直哭闹不休,急得她鼻尖直冒汗。   叶父见此忙道:“您先带着如姐儿进去,这边由我跟海哥儿来处理。”   “好。”叶老太抱着叶如匆匆回屋。   等外边就剩他们几人的时候,叶海便皱眉问道:“你到底想做什么?”   盼娣说:“我是如姐儿她娘,你不能休我。”   “不是休,而是和离。”叶海说:“是咱俩日子过不下去,没人有错,和离后你们家不用将聘礼还回来,反而我们会把你的嫁妆送过去。”   要知道他们成亲时,叶家送的的聘礼可不少呢,按照惯例和离是要将夫妻双方的聘礼和嫁妆归还给个人的,如今叶海不要聘礼,也就代表着归还给盼娣的嫁妆里还包含着成亲时的聘礼和添妆。   这时候招娣从大门里出来,温声打感情牌道:“你俩能成亲就是有缘分,盼娣到底是如姐儿的亲娘,她如今已经知错,就算你日后再娶,后娘难道真能比亲娘还疼爱孩子?”   叶瑜听到这番话却是微微皱眉,这不就是在道德绑架?   他刚想说什么,就听到叶海斩钉截铁地说:“我不会再娶,至于如姐儿自有她太奶她奶照料,就不劳你们费心了。”   这话一出顿时惊的众人人仰马翻。   刚从屋里出来的叶大嫂不由得厉声喝道:“海哥儿!”   叶海却没停下来,继续开口道:“你们若是想来看望如姐儿,我自是欢迎的,但要是有旁的想法,那就不必再说。”   他这话惊的吴家人满面恍惚,竟无人再说话,连叶大嫂都皱眉,想劝却不知从何劝起。   最后还是叶老大说:“海哥儿这段时日多伤神,既然他不想再娶,就让他安稳一段日子吧,等过个一两年再说,那时他可能就改变主意了。”   孩子都大了,叶大嫂又不能替他做决定,只得沉沉叹一口气。 第114章 人参乌鸡汤   叶瑜他们很快就带着叶老太和叶如回了家, 正好这时候叶母已经把屋子给收拾好了,她引着叶老太往屋里走,顺带笑着说:“被子虽然晒过太阳, 但一直放在箱子里, 难免有些潮味。”   “没事。”叶老太毫不在意地说:“摊开在床上晾晾就行了, 倒是如姐儿可能闻不得,不过她现在睡在摇车里,也不需要盖被子。”   摇车叶瑜小时候也睡过,不, 应该说是叶家所有孩子都睡过,叶瑜看那摇车边上的木杆都被摩挲得平滑极了,于是他在心里暗道,这个估计使用时间不下于十年。   等叶老太和叶如安顿好,留下叶母陪她们, 叶瑜就出去继续制作鱼鳔胶了, 昨儿放在院子里的鱼鳔已经基本干透了,叶瑜还拿起来确定了一下,这才重新放回盆里, 加上温水泡软。   泡软后的鱼鳔就更像胶状物了, 看着柔韧又油腻, 好在切起来容易,就连叶瑜都能切得动,慢慢的半盆鱼鳔就在他的手下渐渐切成碎片。   接下来起锅烧水,当然用的可不是他们家炒菜那个锅,而是另外一个有漏口的小铁锅, 是他们家淘汰下来的, 原本想着补一下, 但是最近事多,一忘就忘到了现在,锅的漏口在上方,虽然不能做饭了,但拿来蒸鱼鳔却是绰绰有余。   鱼鳔逐渐在锅里蒸得软烂,叶瑜掀开锅盖之后,顿时迎面扑来一片热气,等热气飘过去,他才看到鱼鳔变成了白中透着黄的模样,外表不怎么样的同时,传出来的气味也不怎么样,甚至还有些腥,叫他闻着便微微皱眉。   不过就算气味再难闻,也不能半途而废,而且接下来要做的事可是很重要的,叶瑜强忍着腥味把软烂的鱼鳔倒在铺了一张草纸的桌子上,随后手拿木棍开始捶打,在砸胶的过程里,必须确保鱼鳔一定是热的,因此叶瑜砸着砸着就得将其倒回锅里再蒸一下。   经过反复不停的捶打,鱼鳔便彻底变成了粘稠的胶状物,叶瑜放下木棍,拿手捏了一下,这时候其实已经很粘手了,但还没彻底成型,他松开手把边上的滤布拿过来将胶状物完全包裹住,紧接着用力挤压,过滤出来的就是能用的鱼鳔胶,只需要用刷子刷在需要固定的东西上,连接处就十分牢固了。   要是一次用不完,只需要放在院子里冻一下就凝固了,凝固之后的胶可以保存很久,只是下一次使用的时候有些麻烦,还得按照上边的步骤再处理一次。   这些鱼鳔胶是用来粘连防毒面罩上的皮子和打磨圆滑且清透的水晶片的,还有为了过滤有毒气体,在口鼻处缝着的类似口罩的双层棉布,棉布里夹着碾碎的炭沫儿,最里面那层的棉布还用烧酒浸泡过,离老远都能闻到一股呛鼻的酒味。   面罩选的皮子是兔子皮,两块合在一起就够用了,用剪子剪裁出脸型,再经过缝合,双眼处掏出两个圆形的洞。   叶瑜比划了一下,制作眼镜的话,可以用竹子,切开竹筒,要用的是竹节面,挖去中间那块,只需要留下和水晶片贴合的圆框,再用鱼鳔胶将两者固定在一起,两个圆框之间穿过有弹性的动物筋用作连接。   而连体的防护服是由一整块的鹿皮缝制的,叶母带着村里妇人连着缝了七八天才做好四套,这四套基本都长得一样,颜色是颇为土气的黄色,中间不分开,是连体的,一瞧就知道很重。   穿上之后也的确很重,叶瑜身体被压得一沉,紧接着再戴上防毒面罩和竹框眼镜,顿时连脸都看不清了,说话也瓮声瓮气。   “倒是能看清路。”叶瑜在屋子里走了两圈,水晶片磨成的镜片自然是不如玻璃,但好歹能看清一米外的路,但再远就不行了,迷迷糊糊的,像是在看万花筒似的,估计不能常戴,会导致视力下降。   “四套够吗?不够的话,我们再缝制两套。”叶母问他道。   叶瑜扒掉面罩,喘了两口气说:“够了,就只是去瞧瞧,带那么多人也没用,就爹、我、阿绪和叶忠叔就足够了。”   叶母叹口气帮他脱掉皮衣,“你们爷俩都要去,闹得我提心吊胆的。”   “您放心,一来一回不过只用三四天罢了。”叶瑜安慰道。   “三四天时间也不短,万一在路上遇上什么事岂不是还要耽搁?”叶母揉揉他的头。   她眼神里满是担忧,都说养儿一百岁,常忧九十九,这话不假,就算宝哥儿已经长大了,她都免不了时时操心。   不过说完这话,叶母也没准备让叶瑜回答,毕竟他也不好回答,谁能知道路上会遇到什么呢,而且这问题还很不吉利,因此她很快就转移话题问道:“你们准备什么时候走?”   “等过两天收拾完东西。”叶瑜答道。   话说回来,他们要带的东西可不少呢,尤其是火山爆发后那边的河水也不知道能不能吃,以防万一得带好几个水囊的水,而且这一路上恐怕就没法做饭,顶多烧一锅热水配干饼子,以前至少能带调料,在路上抓到兔子松鸡什么的还能做锅汤吃口热的。   叶母闻言点点头,应道:“成,我这就去给你们父子俩收拾行李去。”   还没等叶瑜拒绝呢,她便雷厉风行的起身了。   叶瑜刚想跟过去帮忙,就听见外边传来一阵阵敲门声,于是他只得停住脚步过去开门。   门外是叶海。   “快进来。”叶瑜打开门道:“奶和如姐儿都在屋里呢。”   叶海进来的时候手里还提着一只已经宰杀好的乌鸡,叶瑜看到后不赞同地说:“来就来了,怎么还带鸡啊,我记得家里的乌鸡没剩几只了。”   乌鸡还是十几年前他们参加村子集会时买的,这么些年下来,乌鸡逐渐繁衍,到现在也算是形成了稳定的饲养群。   “也没啥,就是正好该宰杀了,家里母鸡又抱窝了,留下太多没啥用。”叶海说:“更何况陈大夫不是说你得多喝人参鸡汤?这乌鸡身无二两肉,但炖汤最合宜。”   之前陈大夫说要把药膳方子都送过来,他也没耽搁,回去后就派他孙儿将一本封面泛黄的书籍送给了叶瑜,叶瑜翻开看过,里面有些药膳不好制作,与其说是药膳不如说是富贵人家的菜谱,需要的药材太过贵重,像是何首乌和燕窝之类的,因此燕窝粥他是别想着喝了。   倒是枸杞叶粥、黄芪人参粥、人参排骨汤、人参乌鸡汤都是常见的,叶母最近见天儿煮粥炖汤给他喝,把他补得面色红润,不仅把前段时间掉的秤补了回来,甚至还圆润了几分,连逐渐消掉的脸颊肉都鼓了起来。   叶海把乌鸡放到灶房里,然后就去屋里看他女儿了,叶母出来的时候刚好看到那只鸡,她问道:“海哥儿来了?”虽是疑问句却是肯定的语气。   叶瑜点点头,“在屋里呢。”   “行。”叶母没多说什么,紧接着拎起乌鸡打量了一下,“这鸡挺肥,正好家里还有参须,晚上给你炖鸡汤喝。”   她说完又嘱咐叶瑜道:“你一会记得把海哥儿留下来吃饭。”   嘱咐完叶母就开始做饭了,她先是把乌鸡洗净后切成滚刀块,焯完水连同参须、红枣、姜片等一起放到陶锅里小火慢炖。   趁着炖汤的时候,她又从柜子里舀出面粉做了些韭菜盒子当主食,伴随着「刺啦」一声,韭菜盒子两面被煎得焦黄,一阵阵香味传出来。   把煎好的韭菜盒子夹上来,叶母看时间差不多了,便抹抹手,隔着抹布把陶锅盖子掀开,往里面加了些盐调味,接下来她也不盖盖了,就那么大咧咧地敞着,再在大锅里倒上两瓢水,把搅合好的面糊往里一倒,很快一锅面疙瘩就做好了。   鸡汤原本就是给叶老太和叶瑜喝的,叶母只盛了两碗,准备把剩下的留着给他们明早喝,叶瑜却不同意,他又给叶母和叶海分别盛了一碗。   叶海连连推拒,“我这身体倍棒喝了也是白喝。”   叶瑜看他俩一眼,“不浪费,汤都是人喝的,只要喝着好喝就不浪费。”   尤其是参须乌鸡汤特别适合他娘这样的体寒之人在冬日饮用,一碗热气腾腾的汤下肚,就能赶走寒冷。   叶母乐得眼睛都眯了起来,“好,我喝。”   “锅里还有一些,等爹回来之后给他喝。”叶瑜看了一眼陶锅说。   “你爹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回来,等他回来汤都凉了。”叶母嘴上虽在抱怨,但行动上却很诚实,她把盖盖上,将陶锅放回小炉子上,继续用小火温着。   叶瑜偷笑一声,在他娘转头回来之前赶紧低头喝汤,因为只放了一点盐当作调料,所以鸡汤特别鲜,参须的苦味已经深入到汤里,使得汤鲜而不腻。   吃到一半,叶海突然开口道:“盼娣已经同意与我和离了,等明天写好和离书,就可以请村里长辈帮着见证。”   叶老太闻言一怔,但立马就反应了过来,“挺好的。”   叶海闷闷地应一声,“日后如姐儿就得麻烦奶您多加照料了。”   “嗐,如姐儿是咱家的孩子,有啥可麻烦的。”叶老太欲言又止,和离后总得再娶,身边得有个知冷知热的人吧,只是如今海哥儿不想,她倒也不知道该如何劝导。   他们吃完饭就轮到叶如吃奶了,她喝的是羊奶,这是因为总不能让人家自愿喂奶的妇人大半夜过来吧,因此她们一般都是早上和下午来一次,剩下的时间要是如姐儿饿了,便只能喝煮开的羊奶,好在她不挑食,吃什么都很香。 第115章 干粮   第二日一早叶瑜就跟他娘一起去了村里集议堂, 他们到时,那里早就有了许多人,叶家人、吴家人都在, 就连吴家嫁出去的女儿都带着她们的丈夫过来了, 集议堂里颇有些嘈杂, 因为这还是他们村第一对请求和离的夫妻。   等叶家最后一位老祖宗被搀扶着过来之后,叶海便把自己写好的和离书放到桌上,说到底他们是农家子,和离书自然不像是读书人写的那般优美, 基本都是大白话,而且整张和离书并不长,只有简简单单两百个字,他把和离的原因归结于成亲后两人性格不合,也算是各打二十大板, 保全了盼娣的面子。   除此以外, 纸上还记录着和离后财产和子女的分配,先说子女,叶如由父亲叶海抚养, 不禁止母亲探望, 至于财产就是将原本属于他俩粮食平分, 且叶家归还嫁妆,但吴家却不用归还聘礼。   老实说这分配不算公平,有些偏向女方,但是叶海坚持,再加上盼娣不松口, 他们只得在条件上一退再退。   叶父等长辈们全都看完和离书, 才开口询问叶海他俩道:“你们对和离书上的要求是否还有异议?”   叶海摇摇头说:“没有了。”   倒是盼娣一直没说话, 只是盯着叶海,这让叶家人提起了一颗心,难不成她是后悔了?   好在盼娣过了一会儿便移开眼睛,紧接着冲着叶父点点头表示自己也没意见,与此同时她在心里暗暗发誓,一定要让叶家和叶海后悔同她和离。   紧接着在众人的见证下,叶海和盼娣拇指摁上朱红色的印泥,将指印留在和离书上。   按完手印后就没其他事了,那份和离书被收藏在村子档案室里,一般重要的纸质文件都放在那里,像是地图、地契之类的,而看守档案室的便是叶童生。   如此叶海和离之事便暂且告一段落,接下来村里就开始准备出行的事。   首先是从马厩里选出三匹最强壮的马,既然村里有马,他们就大可不必用腿行进,至于为什么是三匹,叶瑜只能表示他虽然学了骑马,但是骑艺不够精湛,若只是在平地上骑马自然是可以的,然而这一路上必不可能处处平坦,怕是有许多崎岖小道,因此让他单独骑马不太安全,他只得与褚绪风共骑一匹马。   既然是骑马出行,那就得提前准备马的饲料,还是那个理,一路上不知道水源草地的污染情况如何,若是严重马就不能吃草,只能吃他们准备的饲料,况且如今天气尚寒,地上也少有嫩草。   好在马的饲料制作起来颇为简单,只需要把秸秆、苞米杆、米糠、麦麸等粗料煮熟做成饼子即可,这活是村里妇人们在做,她们只用了短短半天时间就做好了二十多个大圆饼,并且还装满了一整个背篓。   她们除了制作饲料以外,还得制作干粮,粮食是村里公中出的,揉面的面粉不纯,里头有很多粗面,但是顶饱,慢火烘烤出来的干馍直径足有两尺,整个饼显得又干又厚,但是饼子内部却是中空的,等日后吃的时候稍微烤热就可以把各种路菜和大酱夹进去。   当然了,这些干馍其他人能吃,但叶母是绝对不可能让叶瑜吃的,她自己在家蒸了一屉白馒头和一屉肉包子给叶瑜带上,因为最近天冷,这些馒头和包子只需要冻一下就能保存起来。   他们出发的日子是个大晴天,村民们集中在村口送他们离开。   叶父走后村子暂时由叶童生和叶老大两人看管,而叶家则是由叶老太和叶大嫂过去陪伴叶母,要不然让她一人在家,父子俩多少有些不放心。   叶母把叶瑜头上的帽子戴正,然后拍拍他说:“路上注意安全。”   叶瑜点头应道:“您放心吧。”   又各自嘱咐了一会儿,村民们便目送着他们翻身上马。   褚绪风率先上马,然后伸出胳膊让叶瑜借力,等叶瑜上来后,他左手护住他,右手扬鞭,很快就跟上前面先行的几人。   一路上马奔跑的速度都不快,毕竟它们身上挂着两三个装满东西的筐,重不重还两说,奔跑的时候很容易把东西颠出来。   叶瑜原先还新奇骑马出行,但是骑了半天马就一点都没兴趣了,甚至盼着赶紧到中午,他能下马走一会。   他大腿根被磨得生疼,连身体都因为长时间保持一个动作而变得很僵硬,再加上他在马上又不能随意乱动,这时间是真的难熬。   正当叶瑜在心里哀叹的时候,褚绪风在他耳边说:“中午下马你把药膏拿去涂一下。”   叶瑜的耳朵感受到一阵热气传来,他不由得面色一红,耳朵尖也悄然漫上绯色。   半晌才缓过劲来问道:“什么药膏?”   褚绪风回答:“涂在大腿根的药膏,我拜托陈大夫做的,活血化淤,刚好适合你。”   叶瑜闻言也没觉得丢脸,他伸出手拍拍褚绪风拉着缰绳的那只胳膊,“谢了,我都没想到去拿药膏,要不是你,这一路上我怕是要难受得不行。”   褚绪风温声应道:“嗯。”   他俩又聊了一会天,叶瑜聊着聊着便捂嘴打个哈欠,“早上起得太早,有点困了。”   他说完这话就把身体往前挪了挪,直起身往路边看去,这一路上都覆盖着积雪,马蹄从雪中踩过,留下一串串印记,幸好三匹马的马蹄上都钉着马蹄铁,因此它们走路时不容易滑倒。   他们一行人都戴着口罩,但叶瑜却一直都没闻到特殊的味道,空气里只有刚下过雨的清新。   等天上太阳逐渐升到正中央,阳光变得强烈的时候,他们终于可以休息了,叶父选了一片阴凉处,把马拴到枯树干上,紧接着他和叶忠分散开来到处捡柴。   叶瑜和褚绪风则是负责烧水热饼,叶瑜从马上跳下来,因为骑得太久,他下马时还踉跄了一下。   用打火石点燃柴禾后,叶瑜选了两块椭圆形的石头立在火堆旁边,石头中间正好能放下一个小锅,让锅沿卡在石头上。   小锅架好后,叶瑜往里面倒了足量的水,等水烧好了,他先给围坐在火边的人一人倒一杯,滚烫的热水一入喉,所有人顿时满足的叹口气,如今温度尚低,他们虽然骑马时一直都戴着口罩,但多少喝了冷风,胃里一直是凉凉的,等喝完一碗热水,他们总算是缓了过来。   叶忠说话时还冒着丝丝白气,“按照现在的速度咱们大约两天后就能到达。”   叶父点点头,“慢慢走吧,反正现在也没事。”   等他俩聊完,叶瑜便转头问他们道:“你们吃干馍还是馒头?”   “干馍,馒头太小了,吃着不够劲。”叶忠舔舔嘴角说。   叶父和褚绪风也说吃干馍,叶瑜听完后耸耸肩,那就只有他一人吃馒头了。   他把食物从筐里掏出来,总共三张干馍和一个白馒头,都用剥掉树皮的树枝穿过横在石头上,随着火堆不断传来的「噼啪」声,干馍和馒头也裂开了口子。   趁着这时候,褚绪风把两罐大酱拿了出来,这两罐中系着麻绳的是大豆酱,系着白线的是蘑菇肉酱,除了酱之外,叶母还为他们准备了一坛麻辣豆干当路菜。   酱汁可以抹在干馍和馒头上,豆干也可以夹在里面,叶瑜挑的是蘑菇肉酱,肉酱浸没在松软的馒头内芯里渐渐被暖热,他刚咬一口眼睛就亮了起来,馒头皮因为被火烤过,所以很是焦香,甚至还带着点点甜味,而肉酱里盐放得多,略微有些咸,但和没什么味道的馒头搭配起来就很适合了。   褚绪风把干馍掰下来一块递给叶瑜,“尝尝看。”   叶瑜也没客气,接过之后就放到嘴里仔细品尝,干馍是真不愧它的名字,又干又硬,不管是卖相还是味道都有点像是锅盔,于是他吃了一块就不吃了,硌牙。   等叶瑜抹完药,他们就继续出发了,一路上风平浪静,什么事都没发生,也没遇见危险。   唯一值得他们深思一番的就是晚上安营扎寨时,叶忠到附近巡逻,在某处化雪后的潮湿泥土上看到了数枚类似狗爪印的印记。   叶忠半跪在地上,埋头打量半晌才笃定开口道:“是狼的爪子印。”   叶瑜闻言轻轻抽一口气,果然是狼,他原本还想着是不是野狗,但听了忠叔的话,便把那侥幸心理去掉了。   “不过不用担心,按照爪印的磨损程度判断,这群狼估计已经离开这里三四天了。”叶忠怕他们害怕,又补充了一句。   他起身后指着最前方的那枚爪印说:“估摸着是个有狼王的狼群,狼的数量怕是不少。”   “反正都小心些,晚上要仔细守夜。”叶父拧眉顺着爪印朝着的方向望去,他心里总有些不详的预感。   “是。”其余三人纷纷应道。   夜里倒没发生意外,先是叶父带着叶瑜守上半夜,守夜时叶瑜竟然没忍住困意睡着了,叶父也没叫醒他,反而把毯子披在他身上。   下半夜轮到叶忠带着褚绪风守夜,他俩手脚极轻,甚至都没吵醒叶瑜,褚绪风抱着他放进尚且温热的铺盖卷儿里,见他一点没醒,便把铺盖卷得更紧了。   伴随着火堆的熄灭,一夜很快就过去了,叶瑜醒来后叹着气问:“怎么没叫醒我?”   叶忠拍拍他的肩膀说:“就你这小身板还守夜呢,老老实实睡觉吧,等到了火山需要你忙的地方才多哩。”   也只能如此了,叶瑜眨眨眼叹息,紧接着挖了一瓢土埋住火堆,等确定里面不再冒火星子,一行人这才翻身上马,继续往目的地行进。   作者有话说:   注:   “盖说夫妻之缘,伉俪情深,恩深义重。论谈共被之因,幽怀合卺之欢。凡为夫妇之因,前世三生结缘,始配今生之夫妇。夫妻相对,恰似鸳鸯,双飞并膝,花颜共坐;两德之美,恩爱极重,二体一心。三载结缘,则夫妇相和;三年有怨,则来仇隙。   若结缘不合,想是前世怨家。反目生怨,故来相对……既以二心不同,难归一意,快会及诸亲,以求一别,物色书之,各还本道。愿娘子相离之后,重梳婵鬓,美扫娥眉,巧呈窈窕之姿,选聘高官之主,弄影庭前,美效琴瑟合韵之态。解怨释结,更莫相憎。一别两宽,各生欢喜。三年衣粮,便献柔仪。伏愿娘子千秋万岁。”   ——源自敦煌莫高窟1900年出土的一批唐代文献;   「写的太美了」一别两宽,各生欢喜。 第116章 硫磺矿   接下来的路程同第一天一样平静, 虽然叶瑜他们因为遇见狼爪印而提起了警惕心,但是随后的一路上却再没见过类似的痕迹,这倒让他们把心放回了肚子里, 估摸着那群狼就是偶然经过, 并没有在路上停留。   随着他们距离喷发的那座山越来越近, 空气中弥漫着的刺鼻味道也越来越浓郁,叶瑜见状,很快就让一行人停在一处山坳里。   他看着远处那座火山山口冒出的白烟沉思半晌,一直到听见叶父叫他名字的时候才转头说:“马就捆在石头边吧, 咱们过去的时候不适合带马,万一遭遇不测需要逃跑,这三匹马就是累赘。”   虽然这种可能性不大,因为那座火山估计已经进入了休眠期,只要内部不产生大的变化, 近些年来都不会再二次喷发, 但是小心无大错。   “成。”叶忠爽快地应一声,他把缰绳系在石头上,顺便还打了个结实的结, 确保马不会挣脱出来, 紧接着他又亲昵地拍拍三匹马的头, “好好待着。”   等所有事都处理好了,叶瑜这才看着近处的山说:“走,咱们爬到高处看看。”   说是高处其实比不得火山高,就是一座石头山,但也能看到火山附近的大部分情况, 他们换上皮衣戴好面罩和眼镜, 很快就爬上了山坡, 遥遥往下望去。   所谓“会当临绝顶,一览众山小。”   叶瑜将山下众景尽收眼底,随即心里沉重起来,满目疮痍的大地上布满一道又一道的黑褐色印记,要是他没猜错的话,这应该是火山喷发出来的岩浆留下的痕迹,同时他在地面上和旁边的山坡上的看不到一点绿色的植被,连枯树都没有,想来都是被突然喷发的岩浆给烧毁了。   好一会儿才有人从震惊里回神,感慨道:“这可真是一派荒无人烟的景象。”   可不是,叶瑜深以为然,这里不仅荒芜,而且十分寂静,连鸟儿的鸣叫声都听不到,估计所有动物都在火山喷发前逃走了,至于逃不走的那就只能被岩浆化作灰烬。   不过,叶瑜微微蹲下身,向脚下一块石头看去,只见一只蚂蚁正搬运着白色的食物从石头上爬下来,既然有蚂蚁,那么这里总有一天还会变得繁茂。   他们从山上下来之后,互相对视一眼,便形成两人在前两人在后的阵型开始往山脚处靠近。   离得越近叶瑜便越惊讶,附近的地面坑坑洼洼,不时还能看到各种已经冷却的石块,他都能想象到火山喷发时这些石块从火山口里伴着岩浆喷发出来的场景,如果岩浆的威力够大,甚至能在地上砸出深达十几米的坑。   他们又往前走了一段路,很快就有一处深坑映入眼帘。   叶忠上前看了看,啧啧称奇道:“怎么才能砸出这么深的坑?”   叶瑜回答道:“从火山口喷发出来的岩浆携带着万钧之力,因此石块越大砸出来的坑便越大。”这些岩浆冷却后将会变成岩浆岩。   他说完这话便眨眨眼睛,随即一滴挂在他睫毛上汗水从鼻尖滑下,隐没在面罩里。   又闷又热又累,皮衣和面罩把身体挡得严严实实,呼吸有时候都不顺畅,但是他们不能摘掉面罩,因为距离火山越近,气味越刺鼻,有害气体也就越多。   一行人到达山脚下时,已经是一个时辰之后了,叶瑜抬头看去,只觉得冒着白烟的山口愈发壮观,他们没急着上山,反而在山脚转悠了一会儿,依旧是寸草不生,地面上满是裂缝,但好在不深,不至于直接摔进去。   不过就算如此,叶父也叮嘱道:“你们小心些,宁愿走得慢也不要踩到裂缝上,谁都不知道这些裂缝会不会被踩裂了。”   众人纷纷点头。   这座山严格来说没有路,他们只能互相搀扶着往上爬,时不时还遇到滚落的岩石,叶忠就被砸到了,幸好他身高体壮,只是胳膊上被砸出了几块淤青,并不严重,但要是这些碎石砸在叶瑜身上就不一样了,因此他们再次开始爬山的时候,就显得格外谨慎,确定不会再有落石才继续行进。   爬到半山腰之后,山顶白烟已经飘到他们身周,要不是离得近,恐怕他们都看不清旁人的面容,叶瑜感受了一下面罩的功效,他虽然还是能闻到浓重的硫磺味,但是却比不戴要好得多,至少闻到的气味,他不会觉得呛鼻。   正当叶瑜暗暗思考的时候,褚绪风突然拍了他一下,他回过神来疑惑地望过去,见褚绪风眼神向旁边示意,这才跟着看去。   那是一块黄色的石头。   叶瑜走过去看了看,石头不像是原本就长在这里,应该是从山顶掉落下来的。   他想着手上有皮手套,可以把石头拿起来仔细打量一下。   结果才刚伸手就被叶父给拦住了,虽然听不到他在说什么,但是叶瑜知道这是他不同意的意思,既然不同意那就算了,叶瑜收回手,只是他还是有些好奇这到底是何种矿石。   这一个插曲过后,一行四人又足足爬了两个时辰,终于登上山顶,刚上去叶瑜就被浓烟呛得连连咳嗽,好不容易才停下来。   他咳得连眼眶微微发红,好不容易才扶着褚绪风的胳膊站稳,缓缓将呼吸平复下来。   山顶上并不平坦,有数个火山口和坑坑洼洼的地面,透过冒着浓烟的火山口依稀能看到里面呈现出暗红色的岩浆,而火山口边上就布满了跟方才那颗颜色差不多的矿石。   叶忠见到岩浆吓了一跳,差点一蹦三尺高,说话的声音都放得很小,仿佛是怕惊醒了岩浆一般。   “这火山不会还要喷发吧?”   叶瑜拧眉看了一会,然后松开眉头道:“不会,要是我没猜错的话,未来几年都不会再喷发了。”这些暗红色的岩浆凝固在火山口里,要是没有意外,会暂时处于休眠状态。   他对岩浆并无好奇,倒是对那些黄色的矿石有些惊讶。   火山、岩浆、黄色矿石…   这三个词在叶瑜的脑海里过了一遍,没多久他突然眼睛一亮,这些黄色石头莫不是硫磺矿石?   火山口最常见的矿产就是硫磺矿了,硫磺的用途可不少呢。   硫磺矿石经过提炼,首先能够制成一种矿物类药材,外用可以解毒杀虫止痒,硫磺皂中便加入了此种药材,效果显然不错,内用可以补火助阳通便,也就是治疗便秘和虚喘等病症。   其次可以加工成杀虫剂,用来防治病虫害,尤其是硫磺对人畜无害,同时不会对作物产生危害,比起石灰杀虫剂来说要好得多。   最后硫磺是制作火/药的原材料,他们村子纵然没遇上过什么袭击,但不能保证日后一直顺风顺水,要是能把威力强大的火/药制作出来,他们就有了底牌,面对强敌多少有些自保之力。   叶瑜估摸着火山之下还有硫磺矿,这样一来不说取之不尽用之不竭,但也是矿藏丰富。   “阿瑜。”褚绪风又叫了他一声。   叶瑜顺着他的指尖望过去,火山另一面的场景顿时吓他一跳,看到的第一眼他就想到此地当时的情景,岩浆咆哮着滑下去,在山体上留下一道又一道的火河,如今岩浆已经冷却,黑褐色的痕迹却历历在目。   更让人震惊的是,这一面有河流流经,这不是普通的河流,应该是地下暗河,但是经过地下岩浆加热,凉水便成了热水,蒸腾的热气扑面而来,与此同时地面上被石块砸出来的深坑因为有河流经过,就盛满了热水。   叶瑜想,这里应该和他们之前去过的那座山谷一样,经过火山喷发,形成了一座又一座的温泉,只是时间尚短,等再过几年生态环境恢复过来,就将成为温暖的动植物天堂。   其实到这时候他们的探查就可以结束了,叶瑜在离开之前特地拿了几块硫磺矿石放在筐里,他想着将其带回村尝试提炼一番。   其他三人虽然不知道为何叶瑜对这种黄色的石头格外感兴趣,但是他们都很信任叶瑜,只是听他说了一句这种石头有用,便帮着他一起敲石头。   他们最后也只是往筐里装了三块不大不小的石头罢了,接下来就是下山。   众所周知上山容易下山难,下山的时候因为重力会很容易摔跤,而这座山又非常崎岖不平,因此他们下山时都很谨慎,由叶父和叶忠打头,叶瑜在中间,褚绪风断后。   好在一路平安无事,回到山坳的时候,叶瑜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摘掉面罩,大口呼吸,他脸上满是汗水,双颊被热气熏得泛红,连眼睫毛上都挂满了汗滴。   他脱掉皮衣后能明显看到穿在里面的衣裳已经湿透了,又闷又热。   褚绪风拿了件外裳给他披上,“小心着凉。”   然后又递给他一个水囊,里面装的水是他们从路上一条溪流中取来烧开的,那条溪流没有被污染,依旧清澈,而且溪流边有许多小动物都在埋头饮水。   叶瑜一口气喝了水囊里三分之一的水这才觉得自己缓了过来。   “可以放心了,这座火山应该不会再次喷发,就算喷发,岩浆也是朝着跟咱村相反的方向流去。”   “这样就好。”叶忠感慨一声,他已经把湿衣裳换掉了,“我瞧着这里如今寸草不生的,也不知道火山喷发前是什么样子。”   叶瑜答道:“应该很美。”   他说完就去换衣裳了,褚绪风帮他挡风,换衣时叶瑜觉得自己身上脏得都能搓泥了,他已经好几天没洗澡了,一路上连擦拭都没有过。   作者有话说:   明天应该就能忙完了,落泪 第117章 狼群   各自换上干衣裳, 又喝水休息完,叶瑜就开口说话了,“趁着太阳还没落山, 咱们往外边走走, 这里距离火山还是太近了, 稍微离远一点更好。”   他的话没人有意见,因此话音刚落众人就纷纷行动起来了,其实要收拾的东西也没什么,只需要把从火山上敲下来的一筐硫磺矿石放好即可。   叶瑜摸摸马头, “这一路真是辛苦你们了。”摸完又从筐里掏出饼子,挨个喂过去,其实现在那几个筐的重量已经轻了不少,毕竟中途需要吃喝,因此筐里数量最多的食物和水自然是消耗得最快的那个。   马「咴咴」叫两声, 温和大眼睛看着叶瑜, 等拿头蹭过他的手这才开始低头吃饼。   三匹马吃饱喝足后,一行人便翻身上马,随着马蹄落地的声音渐渐远去, 他们很快就把火山抛在了身后。   回村的路上倒是没有什么值得过多赘述的, 不过就是吃饭、睡觉和赶路, 只是因为他们归心似箭,所以速度更快了些,比之来时足足少用了三分之一的时间。   叶瑜坐在马上遥遥看见村子围墙的时候,颇有些迫不及待之感,明明这次离开村子的时间不长, 但是他却感觉已经过了很久。   就连叶忠叔都很高兴, “回村后终于能得好好休息了。”   距离村子越近, 他们就越激动。   他们到外围墙下的时候,大门已经被推开了,今日负责守门的叶明辉高兴的把他们迎进来。   “你们终于回来了。”   叶瑜微微皱眉,他从叶明辉的语气里听出了些许的异样,而且,他打量了一番周围情况,村子里的气氛也有些不对劲,原本他们村的外围墙并不是让人全天候巡逻的,但方才他已经看到两组人在进行巡逻了。   他能发现的事,叶父自然也能发现,因此叶父把马的缰绳递给其他人之后,就拧眉问道:“村子里发生什么事了?”   叶明辉闻言立刻点头,“是有件大事,昨天夜里村子旁边就一直有狼嚎声响起,但是晚上太黑我们就没敢出去看,也不知道那群畜牲是不是盯准了咱们村。”   狼?叶瑜听到之后愣了一下,不会这么巧吧,他们刚在路上看到狼爪印,村子里就遇上狼了。   听到叶明辉的话,所有人都变得面色严肃。   叶父说:“宝哥儿你先带着东西回家,我去一趟集议堂。”   他嘱咐完叶瑜,又吩咐叶明辉道:“你再去叫一下叶童生他们。”   叶明辉顿时激动地应一声好,直接大步往村里跑。   而叶瑜虽也想跟他爹一起过去,但是他转念一想,他娘现在还在家里等着他们呢,总不能他们父子俩一个都不回家吧。   因此他便听了他爹的话,跟褚绪风一起背着筐回家。   家里叶老太和叶母都在,叶瑜推开门的时候正好和叶母对上眼,叶母见到他之后立刻激动地直起身,也不顾自己满手都是油,直接往围裙上擦擦,然后就拉住叶瑜的胳膊仔细看他,半晌才乐呵呵地说:“平安回来就好。”   叶瑜任由他娘仔细打量,等他娘心情平复下来之后,这才开口解释他爹没跟他一起回来的原因,“爹去了集议堂,说是有事与叶先生他们商量。”   叶母不是很在意叶父的去向,反正已经知道他们都平安回来了,晚上就能见面,也不必急于一时。   叶母确定了叶瑜没受伤,便指着屋子说:“你奶在屋里呢,赶紧进去让她好好看看你。”   叶瑜点点头,刚想进去就发现自己还背着筐呢。   褚绪风见状从他肩上把筐拿下来,“我来。”   “暂时放在地上就行,一会我出来收拾。”叶瑜说完就小跑进了屋,拉住叶老太的胳膊说:“奶,我好想你。”   “诶,奶也想你。”叶老太乐得连皱纹都卷了起来,“在外边吃不好睡不好的,这下可终于回来了。”   叶瑜说:“是啊,一路上就只能吃干粮,我太想喝粥了。”   “想喝就喝。”叶老太拍拍他的胳膊,“晚上奶给你熬小米粥喝。”   叶瑜得寸进尺地提要求道:“我想喝加了红枣片的。”   “好好好,你想加啥就加啥。”叶老太笑得越发慈爱了。   祖孙俩乐呵呵地聊了会天,一直到叶瑜觉得自己全身都发痒,想去洗澡的时候,这才意犹未尽地停下来。   洗澡之前还有件事要做,那就是开始收拾带回来的东西。   首先是那一筐硫磺矿石,因为暂时用不上,叶瑜便将其单独装进了柴房的木箱里,跟其他东西分开放置到阴凉通风处,要用的时候可以直接取出来。   其次是没吃完的干粮,干馍倒是吃光了,但是叶母做的馒头还剩下几个,两种酱还剩个底,实在是收集不起来,叶瑜索性就直接倒掉了。   最后就是收拾皮衣和面罩,四套皮衣经过清理都放回了箱子,面罩里头夹的竹炭已经不能用了,被叶瑜夹出来扔进了火里,这使得灶台下面的火焰跳动了一下。   等东西都收拾完了,叶母便把馒头拿出来,笑着说:“你俩先去洗澡,晚上给你们煎馒头片吃。”   “好。”叶瑜高兴地应一声,他感觉自己身上的泥都快结块了,再不洗澡的话他实在是忍受不了了。   因而在叶母做饭的时候,叶瑜跟褚绪风说了一声,就先进去洗澡了,因为烧着地暖,所以屋子里一点都不冷,叶瑜脱掉衣服后小心地泡进木桶里,他把背贴在桶背上,顿时舒服的只想叹气,只感觉自己每个毛孔都张开了。   泡了一会儿叶瑜就把头抬起来,从木桶旁边的架子上将一个陶瓷罐拿了过来,这个罐子里装着鸡蛋清和皂角粉的混合物,只有一个用处,那就是洗头洗得干净。   叶瑜的头发并不短,散下来后能披到腰部,因而每次清洗的时候就很麻烦,所用的时间也长,一般情况下得洗两刻钟。   洗完头之后他用发带绑住头发,开始洗澡,洗澡用的东西也装在陶罐里,这是一种茶叶沫和皂角粉的混合物,话说回来,皂角粉真是一种万能用品,不管是清洗什么都能用得上,叶瑜搓泥的时候暗道。   他起身穿衣裳的时候只觉得自己全身都轻了三斤,连走路都飘飘悠悠的。   紧接着他把一张宽大的羊毛巾盖在头发上,说起来羊毛巾也是他们村养羊的副产品,吸水效果很好,因此逐渐代替棉布成为家家户户的常用品。   叶瑜推门出来,用羊毛巾拧着头发,对褚绪风说:“绪哥,我洗好了,炉子里的热水也烧好了,你快去洗。l;   褚绪风微微颔首,进屋前还叮嘱他道:“记得快些把头发擦干,要不该头疼。”   “你放心吧,我这就开始擦。”叶瑜应道。   不过他还没擦几下呢,羊毛巾就被他奶给接过去了。   “奶,我自己来。”叶瑜刚想拒绝,叶老太就摆摆手说:“又不啥大事,我帮你擦。”   听到这话叶瑜就没什么说的了,只能好好坐在小板凳上享受叶老太的擦头发服务。   他享受了一会,问道:“如姐儿怎么样了?”   “她没事,陈大夫说已经好得差不多了,接下来只需要细细调养身体就行,”叶老太声音里带着高兴。   叶瑜也跟着高兴起来,“这是好事啊,如姐儿人呢?我怎么没看到她。”   “你大伯和大伯母想孩子,已经把她接回家了。”叶老太跟他聊天的时候,手上的动作也没停,很快就擦干了头发,紧接着用发带束起。   叶瑜常梳的发型就是束起来,类似高马尾那样,好不好看还两说,他就图一个方便。   “行了。”叶老太把他鬓角的碎发掖进去,笑着赞道:“好孩子,真精神!”   叶瑜笑了一下,“还是您的手艺好。”   紧接着他又问了个问题,“奶,您昨晚上听见狼嚎声没?”   叶老太想了想才回答他:“半夜好像听到了点动静,哎哟,竟然是狼嚎?我还以为是我听错了。”   看来遇到狼群一事他们还没通知到村里,叶瑜暗道,不过他也赞同这样的处理,确实不能造成恐慌。   随着天色渐暗,家里的炊烟袅袅升起,各种饭菜的香味也慢慢飘了出来。   叶家便是这样,叶母端着陶盆出来的时候,叶父正好回来。   叶母把装满了红枣小米粥的陶盆放在桌子上,顺带把抹布抽出来,她见叶父推门见来,便开口道:“赶紧洗手过来吃饭。”   叶父应一声好。   晚饭是粥和煎馒头片,沾了鸡蛋液的馒头片被煎得表面金黄,吃起来外皮酥脆内里松软,叶母还微微放了些盐让馒头片更有滋味,小米粥就更不用说了,就是纯粹的粮食味道,红枣片带来了一丝甜味,然而味道却不重要,重要的是这是粥,因此叶父直接喝了三大碗,叶瑜和褚绪风也不例外,一人喝了两碗。   桌上五人都在埋头吃饭,立在一边的油灯不时「噗呲」跃动一下,虽没人说话,但气氛却是异常温馨。   吃完饭叶父倒杯茶说:“你们晚上好好休息,我得到村口去一趟,夜里就不回来睡觉了。”   叶瑜皱眉问:“因为狼群?”   “是啊。”叶父没瞒着他们,叹口气说:“今儿明德他们也不是什么都没做,已经派老道的猎人出村看过,就在咱们村附近的林子里看到了许多凌乱的狼爪印,数量可不少呢,少说得有二三十条,今晚我们不睡了,就在塔楼上等着,看那群狼还会不会过来。”   “不管怎样,那群狼就是个隐患。”叶瑜捧着一杯红枣茶说:“就算今夜没来,也不能保证日后都不来,再说了,万一村里有人出去遇见狼群该如何是好。”   “是这个理。”叶父应一声,“胡春说那群狼大概率见过人血,实在危险,不能留下来,我先看看今天夜里它们会不会过来吧,剩下的就等明日召开集会时再讨论。”   叶父说的取得了家里所有人的同意。   等他们父子俩聊完之后,叶母捏着叶父的衣裳,捂着鼻子说:“赶紧去洗澡,瞅你身上脏的。”   叶父也闻闻,“还真是,我都没注意到。”   因此他拿着衣裳去洗澡的时候,叶母就提醒一句,“你得好好搓搓,别用水一冲就算洗完了。”   “知道了。”叶父的声音遥遥传来。   他洗完澡就去了村口,和叶忠等人一起在塔楼上等待狼群的到来。   然而出乎他们意料的是,接下来一整夜都平静极了,叶瑜原本前半夜的时候还很警惕,处于浅眠状态,但是因为一直没听见动静,后半夜他就不由自主地睡着了。 第118章 准备   叶父回家的时候便百思不得其解, 狼群难不成还懂得权衡?只过来一次,见村子防卫严密,就不再来?   他思考着这件事, 但因为他一夜没睡, 越思考头便越发的疼, 一直到最后也没想出个所以然来。   因此叶瑜吃早饭时便提议道:“一会儿让胡叔带我们出去看看狼爪印,要是能找到其他线索就更好了。”   叶父揉揉眉心回他:“成,你和绪哥儿一起去找他,我得睡一觉, 现在脑子都是昏的。”   叶母闻言给他盛一碗粥,“你吃完赶紧去睡。”   接下来饭桌上再无人说话,都在埋头吃饭。   叶瑜三两口把粥喝完,等褚绪风也吃完饭,他俩就一起去了胡家。   胡春听完他们来意, 立刻说:“我这就带你们过去。”   说起来他们村子外围墙上开的正门正对一条小道, 旁边是树木稍显低矮的林子,白天瞧着平平无奇,但晚上就显得格外漆黑诡异, 尤其是随风摇曳的树枝投映出的阴影和耳畔传来的暗鸦鸣叫, 都让胆小的人不敢从中穿过。   当然了, 也几乎没人会在天黑后独自行走。   胡春跟守门的村兵打过招呼,他们便出来了。   “两边的林子实在不方便,”胡春说:“反正又不是什么好树木,稀疏得很,我觉得要不就直接砍掉, 弄成田地什么的都行。”   这提议不错, 叶瑜考虑了一会, 日后要是再发生这种事,村子还是正对着平原比较好,至少开阔,不至于像现在这样。   狼爪印在林子里,他们还得走个五分钟左右才能到达。   叶瑜跟着走的时候,注意力都集中在林子上,这片树林里的树木枝条十分稀疏,再加上现在天冷,一片树叶都没有,就显得非常凄清,偶尔能听到嘶哑的叫声,也不知道是哪种鸟儿发出的。   胡春边走边提醒道:“都小心些,注意脚下,前儿我们在林子里发现一具尸骨,已经死了很多年了,也不知道他为何会死在林子里,而且还被枯藤缠绕住了,陷在泥土里,要不是狼群闻到味儿把他扒出来,估摸着我们都找不到。”   尸骨?叶瑜凝眉问:“那具尸骨如今在哪儿?”   胡春回答道:“经大夫检查后已经烧了。”   叶瑜紧接着又问:“死因是什么?”   胡春则是继续回答:“头上有一处凹陷,应该是撞到了石头上。”   就在他们的一问一答中,三人很快就走到了目的地,那是一片灌木丛,灌木上生长着许多暗红色的小果子。   叶瑜蹲在地上仔细查看爪印,跟他们在路上看到的一模一样,不排除是同一群狼的可能。   胡春等他们看完才询问道:“可有新的发现?”   叶瑜摇摇头,“光看爪印只能看出狼群数量不少,至于其他的暂时还看不出来。”   他说完便转头看向褚绪风,看他有什么不同的意见,而此时褚绪风正凝神看着爪印,好像是看出了什么,因此叶瑜就没打扰他,安静地在一旁等待。   不知过了多久,褚绪风终于冲叶瑜招招手,等他过来之后指着两处狼爪印问他:“你看这两处有什么不同?”   叶瑜仔细看过去,两处爪印除了大小不一样以外,似乎没什么区别,但他了解褚绪风,没有把握的话他绝不会轻易说出口,一旦说出来就代表他心里有数。   因此叶瑜就继续凝神观察,左边的那处爪印比之右边要更小一些,而且痕迹也要更浅:   等等,叶瑜想着这儿突然意识到一件事,这种痕迹上的差别还不是因为狼的重量不同导致的,而是因为左边的爪印上面覆盖着一层泥土,右边的爪印却没有泥土覆盖。   至于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   叶瑜意识到这件事的时候猛地打了个寒颤,原因大概率只有一个,那就是这两处爪印是在不同时间留下来的,而且这个不同时间至少相隔一天,这也就代表着昨晚其实有狼过来,只不过他们一直没有发现。   褚绪风见此就明白叶瑜也想到了,“这群狼内部分工明确。”   甚至还有一定的智慧,叶瑜在内心里补充道。   倒是胡春听他们说话一脸懵,“什么?”   褚绪风耐心的为他解释道:“两处爪印湿润程度不同,左边浸了水的颜色更深些,右边要浅一些,而夜里湿度高,右边形成之后应该没过一整夜。”   两种判断方式不同,但殊途同归。   胡春这才明白过来,恍然大悟道:“那岂不是证明昨夜狼群其实过来了?”   叶瑜点点头,“没错,看来那群狼是盯上咱们村了。”   他说完站起身环顾一遍四周,只感觉无数阴影里藏着各种危险,让人不寒而栗。   褚绪风安慰他道:“没事,只要把狼群消灭掉就行了。”   胡春也说:“狼群要真是敢来袭击,咱们也不是吃素的,有弓/弩和砍刀,怕它作甚。”   叶瑜听他说话倒是一乐,他担心的其实不是狼群袭击,狼群的武力自然是比不上有武器的人类,更别说他们还占据地利,在塔楼上居高临下,只要把火把扔下去就够狼群吃一壶的了。   真正让他忧虑的是,狼群的智慧程度明显不太对劲,有点奇怪啊,狼有那么聪明吗?   不过他现在想那么多也没用,还是得先回村把这件事通知下去。   他们仨在回村的路上都很安静,各有各的心事,叶瑜瞧着胡春有些激动,一副恨不得立刻跟狼群决一死战的模样,倒是让他哭笑不得。   回村之后等叶父醒过来,叶瑜便把他们的发现一五一十的告诉他。   叶父听完他们的发现,立刻做下决定,“叫村子里所有人都到广场集合。”   紧接着伴随着敲锣打鼓的声音,广场上逐渐站满了人。   叶父先是解释了原因,然后宣布道:“从今日开始村里五十位村兵以五人为一组,分成十组,按照排班每隔半个时辰进行巡逻,一定要确保村里每处都巡逻到位,不能有遗漏。”   “剩下二十位村兵以四人为一组,分成五组在前后两个大门处守门,每隔一个时辰进行轮换,但凡看到狼群就敲响铜钟。”   村兵都是二十啷当的青年,个个都身强体壮,得知这件事后不仅没有害怕,反而是肉眼可见的激动,这让叶瑜迷惑地想,这一个个的胆子怎么都这么大啊。   除了他们以外,村民们倒是正常反应,在得知狼群的事情之后,立刻哗然了,纷纷开始交头接耳,又担忧又惊讶,不知该如何是好。   叶父没叫他们多等,紧接着又吩咐道:“叶忠你带着胡春他们在村子外边挖几个陷阱,里面要竖着削尖的木刺,记得千万用草垫遮住。”   叶忠严肃地应声,“放心吧,这事就交给我,保证让那群畜牲有来无回。”   叶父很信任叶忠,得了他的回应,便开始吩咐其他人,“在村口扎几个草垛子,一旦看到狼群袭击村子就把火把扔到草垛子上。”   “明德你带着人在村子正门的小道两侧埋几个火把,等晚上点亮。”   接下来被他点到名字的人就纷纷开始行动起来,叶忠和胡春带着人开始挖陷阱,在正面的村口一共挖了三个,每个陷阱之间又用稻草扎了一个草垛子,一共四个,这些就把正面牢牢堵住了,若是那群狼智慧够高,它们会避开燃着火的草垛,从中间穿过,而中间便是竖满木刺的陷阱,一旦掉落它们就再也出不来了。   正当他们挖陷阱挖得热火朝天的时候,其他人也没闲着,叶明德带着叶明辉等人在小道两侧,林子旁边埋巨型火把。   这些巨型火把是用杉树皮制作出来的,足有一米高,从上到下都涂满了油脂,处处都可以进行燃烧,如果没有意外,可以支撑一整夜。   他们村制作火把的技术经过这么些年的实践堪称优异,使用最少的油脂燃烧最长的时间。   当然了,这些活短短一个下午肯定是干不完的,好在那群狼在接下来几天里一直都没出现,给了他们足够的时间进行准备工作。   没过多久秦家父子俩过来了,他们带来了个好消息。   秦姑父说:“这是火箭,箭头上绑着一层易燃物,只要点燃就会立刻燃烧起来,可以用弓箭将其射出去,威力比普通的弓/弩要大。”   此火箭非彼火箭。   叶父看了一会,就立刻拍板把普通的木箭全都换成了这种火箭,倒是稀有的铁箭没有进行更换。   就算有了新的武器,整个村子的气氛还是很紧绷,就好像是有个铡刀始终悬在头上似的,再也看不见平常随处可见的景象,家家户户都门窗紧闭,一旦哪处有些风吹草动,就有村兵过去查看,连夜里都不例外,上下半夜各有人巡逻。   这几天正是最难熬的时候,叶瑜给叶父送饭时就听到忠叔在抱怨,“都是什么事啊,也不给个痛快,都说慢刀子割肉才最疼,我现在终于懂了是什么意思。”   叶河赞同道:“可不是,我都盼着狼群赶紧来,别像现在这样,谁都睡不安稳。”   叶瑜也是这么想的,这种情况最难受,就像是临门一脚。   他们边聊边吃饭,吃到一半突然听见叶明辉激动的声音响起,“狼来了!”   声音很小,只有他们能听见,叶父听到这话立刻把手里的食盒扔在地上,三步并作两步上了塔楼往外看去。   果然有几只狼游荡在林子里,这些狼带着一股狠劲,个头不算大,顶多是半米高,但眼神幽幽的,盯得人直发寒。   叶忠压低声音说:“咱们后山没有这样子的狼,看样子是从别的地方过来的。”   叶瑜想了想猜测道:“估计是为了躲避火山爆发。”   这猜测合情合理,众人都点头。   叶父看着几只狼神情颇为严肃,赶忙吩咐下去,“今晚先别睡了,叫全村人都集中到集议堂。”   叶明德等人应一声,随即开始挨家挨户地开始进行通知。   叶家村的人都知道轻重,因此没人有异议,纷纷排着队进了集议堂,倒是都能装下。   男人们拿着菜刀围在集议堂的墙边,一旦有个万一,他们就是村子的最后一道防线。   而村兵们都没去集议堂,一直在塔楼上警惕地看着林子,那几只狼没有离开,数量反而越来越多,到最后甚至林子两侧都站满了狼,叶瑜粗略一数,怕是得有七、八十只。   他倒吸一口冷气,这个数量可比他们以为的要多了好几倍。   随着天色渐暗,村兵里臂力出众,擅长射箭之人便将绑着一层易燃物,且已经被点燃的火箭射到泼了油的草垛上面,只见顷刻间,四个草垛都猛烈地燃烧了起来,冲天的火光甚至照亮了半个天空。   狼群似乎是被火光吓到了,接连不断的狼嚎声瞬间响了起来,听得人直皱眉。   时间一点点流逝,邢小舅皱眉道:“这群狼竟这么沉得住气。”   一个老猎手回答他:“狼王还没出来,要知道狼群之所以团结就是因为拥有狼王,而且狼群尊卑分明,狼王要是出来,就一定会站在最前面。”   是啊,叶瑜微微拧眉,确实没看到狼王。   想到这儿他突然意识到一件事,顿时焦急起来,“爹,后门你有没有派人去看守?”不怕一万就怕万一,要是狼群懂得声东击西就出事了。   叶父听到他的问话点点头,“你放心,武师傅已经带着人去了,那边比咱们这里人还多,岳镖头也在那里,还有贾一他们。”   叶瑜看一眼褚绪风,见他点头,这才松了口气。   好在狼群还没有那么聪明,又过了半个时辰,在天色越发昏暗的时候,狼王终于出来了,那是一头皮毛黑得发亮的独眼狼,浑身散发着凶悍气。   “嗷呜。”只听着一声嘹亮的狼嚎响起,那群狼开始向着村口狂奔而来。   叶父见状大手一挥,厉声喊道:“点燃火箭射击。” 第119章 去而复返   随着一声令下, 塔楼上无数支火箭飞驰而下,就好像是数颗流星一般,拖着长长的火焰尾羽射在正在狂奔的狼群身上, 被射中的狼哀鸣一声倒在地上, 火焰瞬间席卷全身, 跟在后边的狼被它们绊倒,直接摔在地上,皮毛蹭到星星点点的火焰被点燃,形成了一片火海。   狼的基因里自带对火焰的畏惧, 因此后面再来袭击村口的狼群就绕过了几座被点燃的草垛子,这就正好合了村子的意,只见绕开的狼纷纷掉进了挖好的陷阱里,里面的木刺扎穿狼的身体,随即就有一声声蕴含着痛苦的哀嚎传来。   照这种情况继续下去, 想来狼群很快就会被消灭掉, 正当叶瑜这么想着,渐渐松口气的时候,村口情况突然又发生了变化。   伴随着一声巨大的狼嚎声响起, 剩下二十多只狼就不再向前奔跑, 反而开始后退, 全都拱卫在狼王身边。   独眼狼王看一眼塔楼上众人,然后就带着剩余的狼退走了。   叶忠皱眉问:“咱们要不要追过去?”   叶瑜听到他的问话后拧眉说:“狼一向记仇,狼王显然已经记住了咱们,如果不能一网打尽,接下来的日子里就得小心狼群的报复。”   村里老猎手都同意叶瑜的话, 斩草就要除根, 尤其是狼这种记仇的生物。   这时候胡春突然自告奋勇道:“我下去跟踪狼群, 要是能找到它们的老巢,咱们就能将其全都消灭掉。”   这话一出,叶瑜先是跟叶父对视一眼,然后才开口说:“这可是个危险的事,还是算了,回头可以看地上痕迹再判断它们的老巢在何处。”寻找猎物痕迹是老猎手人人都具备的技术。   既然他们都不同意,胡春就只能放弃自己的想法。   接下来所有人就开始收拾村口残局,二十多只狼有一半的皮毛都被火给烧毁了,看得邢小舅他们直呼心疼,剩下的一半倒是能剥出狼皮来,但是不够分,最后只能由叶父拍板,在狼皮硝制好之前,暂不进行分配。   而狼肉的数量不少,全村人都能分到几斤,只是叶瑜觉得狼肉的味道不太好,他们家就没要太多,作为补偿,日后狼皮硝制完成,他们家就可以多领一些。   除此之外还有狼牙,要知道狼牙做装饰只能取獠牙,而一只狼嘴里只有四颗獠牙,二十八只狼能取出一百一十二颗獠牙,看着数量挺多的,但是村里想要狼牙做装饰的村民分一分就不剩多少了。   叶河也要到了一颗,他把狼牙清洗干净之后,在上面钻了个孔,用皮筋穿进去,这样一来狼牙就变成了项链,他还不是给自己做的,过了几天叶瑜就在岳灵的脖子上看到了这个狼牙项链。   叶瑜自己也有一颗,但他不是很喜欢狼牙项链,因此收好后就放在了箱子里,估计是不会有重见天日的一天。   当然了,这些都是以后的事情,先回到眼下。   如今村口一片狼藉,土地被火烧得漆黑,三处陷阱挖得极深,得尽早填平,否则出门都麻烦,燃烧完的草垛子只剩灰烬,处理起来倒是简单,只需要清扫一遍即可,至于射出来的火箭,都是木制的,早就烧完了,也没办法收回,这也称不上是浪费,反正制作原料中不管是木材还是易燃物都是他们这边常见的,想要的话再做就好。   收拾残局的时候叶瑜就没参与了,他一夜没睡实在是熬不下去,回到家吃了个包子就躺床上开始睡觉,一直睡到傍晚才醒过来,连午饭都没吃。   “你醒了。”此时叶母正好挂完衣裳,便转身问他道:“想吃饺子还是馄饨?”   “吃馄饨。”叶瑜想了想回答:“多放些汤。”   “行。”叶母应一声。   馄饨是叶母白日里现做的,她昨晚虽然睡得不好,但是也断断续续的睡了两三个时辰,因此白天不是很困,在叶父和叶瑜补觉的时候,她就开始干活了。   是猪肉馅的馄饨,里面包着苞米粒,叶瑜吃得很香,一碗十八个馄饨全都叫他给吃完了,到最后撑得他直打嗝。   叶母无奈的冲了一壶山楂水给他倒一杯,“瞧你吃的,再好吃也不能一口气吃撑啊。”   叶瑜揉揉肚子说:“中午没吃饭,有些饿狠了。”   “那你先喝山楂水,我去叫你爹过来吃饭。”叶母说完没等叶瑜回话,就脚步匆匆的进了屋。   没一会儿叶父就出来了,他喝了杯茶才真正清醒过来,紧接着跟叶瑜说:“下午胡春他们带着人到林子寻找狼群的痕迹,功夫不负有心人,他们很快就找到了狼群离开的方向,明儿我得带着村兵过去一趟。”   叶瑜听到这话愣了一下,然后担忧地说:“我担心狼群已经离开了,咱们明天过去很有可能会扑个空。”   叶父叹口气,“看情况吧,它们要真是离开了也没办法,顶多是接下来警惕些,村子里的人暂时就不要出去了,反正现在能够自给自足,就老老实实待在村里罢。”   话虽这么说,但是叶父却有些难受,要自己选择留在村里还好,但现在他们是被迫的,这就让人很不舒服了。   这是人之常情。   在叶父吃馄饨的时候,叶瑜突然想到件事,他拧眉提醒道:“今晚也不能大意,村子得有人守门和巡逻。”   叶父闻言点点头,“放心,你忠叔他们已经做好准备了,这两天村子里至少有二十人在进行巡逻。”   “那就好。”   叶瑜重新靠回椅背上,继续品尝山楂水,经过一段时间的放置,山楂片被泡出了汁,把白水染成了红色,里面没放糖或者蜂蜜,喝起来固然不够甜,但是酸得恰到好处,正合了他的口味。   时间就在他们吃饭喝茶中渐渐流逝了,随着天色渐暗,村子里的大道上终于点燃了火把,火光照亮了半边天。   叶瑜看一眼窗户外边,只感觉自己整个屋子都亮堂极了,看来今晚又是难眠之夜,他感叹道。   今夜确实无眠,但并不是因为明亮的火光。   而是因为那群被他们认为已经离开的狼群突然去而复返。   那是在叶瑜半夜睡得正香的时候。   “当当当——”巨大无比的敲钟声在他耳边响起,瞬间让他惊醒过来。   刚开始他还以为自己在做梦,直到一阵喧哗声传来,他这才反应过来,村子里出事了。   “狼袭!狼袭!”   伴随着敲锣打鼓的声音,“狼群已经进到外墙里,请各位紧闭门窗,如无意外,不要离开屋子。”   叶瑜立刻翻身起床,随手拿起衣裳披在身上,推门出去,他爹娘比他出来的还早。   叶父见他出来,连忙说:“你和你娘在家里待着,我出去看看,千万记得把门窗都锁好了,要是有狼进到院子,你们可以躲到地窖里。”   虽然地窖不通风,但是暂时叫他们躲一段时间还是可以的。   叶瑜知道轻重,因此严肃地应道:“您别担心我们,在家里很安全,只是您出去要小心,那群狼都记仇,怕是非常凶狠。”   叶父拍拍他的肩,“好孩子,照顾好你娘。”   他离开之后,叶瑜把大门锁上,跟他娘一起待在堂屋里,堂屋的门也被关得严严实实,只留了个窗户能看到院子里的场景,只要有一只狼进来,他就会带着他娘一起躲进地窖里。   村子里十分喧哗,显然人人都在害怕。   叶母听到喧哗声不由得打个寒颤,担忧地说:“也不知村里情况如何?”   叶瑜眉头微皱,他疑惑的是,“这群狼是怎么进到外墙里的?”明明外墙也有村兵值守,只是不如内围墙人多且巡逻时间频繁。   这个问题暂时没人能够解答。   他们能做的也只是留在家里,尽量不给别人添乱。   一夜无眠。   第二天上午叶父才满面疲惫的回家,“全村人都暂时不能离开内围墙,虽然我们已经把袭击的狼群消灭的差不多了,但是不能保证没有漏网之鱼。”   至于叶瑜提出的狼群是如何进来的这个问题,他没有给出答案,只是说:“在外围墙守门的村兵并没有看到狼群进来,还是内围墙上点着火把,叶明德他们才看清狼群竟然进来了,幸好咱们村的内围墙建得早,又高又结实,因此狼群在狼王的带领下没能越过墙体,也没有把墙撞塌。”   “不过明珠湖湖岸被毁得够呛,也不知会不会影响来年牧草的生长。”   毕竟他们对付狼群用的就是火箭,而狼的皮毛又是很好的一种助燃物,若不是因为如今是冬天,地被冻得严实,而且地上没有植被,说不准就会引发大火。   叶瑜在褚绪风用手抚上他眉心的时候才意识到他又皱眉了,他立刻放松眉宇,有些发愁地说:“最近难事众多,搞得我动不动就皱眉。”   褚绪风温声安抚道:“不必这么忧虑,这段日子固然难事多,但往好的方面想,至少村子里没有出现大的伤亡。”   “这倒是。”叶瑜说话的时候把眉头松开,“村子里只有几位老人和小孩被吓到了,情况不太好,其他人都没事。”   他顿了顿又说:“得赶紧找到狼群是如何进入外围墙里面的。”   褚绪风听到这话沉吟半晌,突然问他:“村子的外围墙是不是有漏洞?”   叶瑜仔细想了下,“很有可能。”   他们村修建外围墙时就没有内围墙用心,比之要矮一些,同时也不够厚,经过这么些年的风吹雨打,还有前段日子的酸雨洗礼,要真是出现漏洞,也不是一件不可能的事。 第120章 狗洞   不出他俩所料, 叶父带着人在外围墙转了一圈,就看到一处墙角靠近地面的地方有个洞,并不大, 倒像是狗洞, 他在附近转了一圈, 很快就在地上发现许多密密麻麻的狼爪印,这足以证明狼群就是从这里进到村子里来的。   叶父看了会突然问道:“这边好像是当初被酸雨淋塌,然后重建的地方?”   听到这话,负责村里建筑的王树立刻点头, “是的。”但他随后又解释道:“我们重建时绝没有粗心大意,虽然没有用青砖,但也是用了水泥的。”   叶父微微皱眉,“那这洞是如何来的?”看着不像是自然形成的,倒像是人为。   “难不成是村里人擅自破坏围墙?”王树说:“要真是如此, 可得想出个惩罚措施来。”   要知道这种行为算得上是严重破坏村子公物, 造成的后果极为严重,像是现在,狼群从洞里进到外围墙里, 要不是村内还有一座更坚固的内围墙存在, 用脚想都知道情况不会好, 怕是全村都会死伤惨重。   他能想到的事,自然其他人也能想到,因此众人面色便越发凝重起来。   叶父也不例外,他吩咐道:“把这里暂时围起来,回头开村会时把人找出来。”   他话音刚落, 仿佛是在跟他作对似的, 只见几只不起眼的土狗突然出现在他们的视线里, 跑着跑着就到了他们面前,然后低头想从洞里穿过去,一应动作十分轻车熟路,想来是常做的。   叶父眉头一挑,问道:“这是哪家的狗?”   众人七嘴八舌地回答,“那条土黄色的好像是李家的。”   “对对,我记得黑色那条是叶承祖他家的。”   …   很快叶父就知道了这五条狗都是谁家养的。   接下来他直接叫人把狗都给绑住了,然后派人挨个通知狗主人到广场领狗。   叶瑜得知这件事后,跟褚绪风对视一眼,两人一起去了广场。   等五户人家战战兢兢的过来时,就看到台子上站满了人,个个都满面严肃,于是被吓了一跳。   叶父当即开门见山地问:“是谁在外围墙上挖的狗洞?”   这些人没人承认,纷纷推拒,有的说:“什么狗洞?我不知道,我家狗天天不着家,也不知道跑到哪儿野去了。”   还有人倒打一耙,“你们可别冤枉人,狼群进来跟狗洞有什么关系?”   这话一出,叶瑜就立刻看过去,说话的是李婆子,怎么又是她?叶瑜有些烦躁地想,这一家子就是搅货精,还有剩下的几户人家,除了叶承祖是叶家村原本的村民以外,其他都是后来并入的,而且看着很是眼熟,好像都在火山爆发时吵着要回村。   不止他一人发现这件事,叶父冷笑一声,直接反问道:“我有说狼群是从狗洞进来的吗?”   这群人几乎都没见过什么世面,被这么一问,立刻不知道该解释什么了,但他们还是不说实话,始终抱着侥幸心理。   见此叶父给沈复使个眼色,沈复看到后不着痕迹地点点头,随即上前一步宣布道:“若是没人开口那就算了,直接连坐吧,这件事毕竟关系到全村,我们会在召开村会时通知全村人,把你们逐出村子。”   这个决定瞬间引起一阵哗然,叶承祖没忍住,嚷嚷道:“你不能把我逐出村子,我可是祖祖辈辈都生活在叶家村,连叶承南都得叫我一声哥。”   沈复闻言微微一笑,温和地说:“只要把你们所犯的事告诉全村人,不管是什么身份都没用。”   “不过…”在叶承祖惶惶然的时候,他又转口道:“不过你要是能将功补过,倒是能争取继续留在村子里。”   叶承祖听到这话仿佛是抓到了一颗救命稻草一般,立刻开口道:“我说我说,狗洞不是我们砸出来的,围墙上原本就有,大概是五天前出现的,是我家狗最先发现,黑子总爱往外跑,晚上回来时通常都能叼只野鸡野鸭,因此我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要知道一个狗洞又造成不了什么严重后果?”   说到这儿,叶承祖开始喊冤,“我们是真不知道狼会从狗洞里穿过来,明明狗洞被石头给堵住了啊,不仔细看根本看不出来。”   “石头?”叶忠疑惑地问:“哪来的石头,那狗洞明晃晃露在外边,只要不是瞎子都能看到。”   “不可能。”叶承祖斩钉截铁地回答:“石头是我亲自堵进去的,绝对不会把洞露出来。”   就在他们争论的时候,叶父正在观察其他人,很快他就在李婆子几人的脸上看出一丝心虚,如此一来他心里就有数了,虽不知道他们是不是故意的,但这群人明显就是祸害,绝对不能再留在村子里。   而且叶承祖这个蠢蛋怕是被他们给忽悠了。   因此他打断争论,“行了,我们叶家村容不下你们这几尊大佛,还请尽早收拾东西离开。”   他话音刚落,叶承祖就喊道:“承南我可是你哥,咱俩是一个祖宗啊。”   叶父转头看向他,直看得他心虚气短,这时候才说:“你的事暂且放放,回头召开村会让全村人进行决议。”   叶承祖听到这话倒是放松了几分,他毕竟姓叶,全村都跟他沾亲带故,若是进行决议定不可能把他逐出村子。   想到这儿他下意识地躲开了其他人的目光。   李婆子见此便嚷嚷出声,“凭什么只把我们赶出村子?你们这是谋私!难道就因为他姓叶所以他不用离开?”   叶忠冷哼一声,“就是谋私怎么了?就算让全村人评判,你们也是被逐出村的命。”   叶承祖听到李婆子的话立刻反驳道:“要不是你们说只是一个狗洞而已,我早就报上去了。”   而且这一次叶父的态度十分强硬,不管谁来求情都只得了一句话,“限他们后日前离开,否则别怪我们无情。”   这句话隐含的意思是如果他们自己离开还能把家里东西带走,要是让村兵动手,那就别想着带东西离开。   更何况能有谁来求情?自从叶父把调查出来的前因后果公布出来,那几户人家可以称得上是人人喊打,天天都有人到他们房子边吐口水,甚至还有人把便溺泼到他们院子里,闹得他们连门都不敢出。   原因说起来还跟叶瑜有关,或者说是和李婆子的儿子和孙儿去世有关,她儿子是被倒塌的房梁砸死的,她孙儿是被沈青玉传染了天花,没熬过来。   自从这两件事发生之后,她就越发偏执,认定是叶家和沈家害了她们家孩子。   而其他三户人家的理由各有不同,有的想取代叶父成为叶家村的村长,有的则是不满叶家村全都由叶姓人把持。   他们勾搭上之后就一见如故,原本只是在口头上抱怨诋毁,直到狼群来袭,其中有个姓陆的原本是黑河县城的官吏,然而自从黑河县没了,他也就没了特权,在他看来,叶家村就是个小村子,他这个曾经是黑河县官吏的人当个村长岂不是天经地义?   这群人其实没想太多,就是想找个借口给现任村长也就是叶父添堵,他们也没想到狼群竟然真的会从狗洞里钻进来。   但不管怎么说他们此举都是满怀恶意的。   叶瑜听完这些是真的有些疑惑,这难道不是损人不利己吗?   狗洞倒不是他们凿出来的,他们只是没有禀报上来,再加上前段时间村子人人都很忙,连叶父都出村了,所以巡逻的人难免有些松懈,这才导致那处狗洞一直没人发现。   因此村里进行巡逻的村兵也受到了相应的惩罚,叶瑜想着日后得尽早确定一个奖惩制度,要不然全靠个人自觉,有时候总会让人心生侥幸。   村兵受到的惩罚同样不轻,但是他们都没意见,毕竟也是他们自己的疏漏,日日巡逻竟然都没人发现外围墙出现了一个洞。   而那几户被驱逐的人家都以为继续拖着就行,难不成叶父还真能叫人把他们赶出村不成?   事实证明叶父真的做得到,亲自动手的倒不是他,而是叶忠,叶忠直接带着人把他们赶出了村子,要不是有人求情,他甚至连粮食都不允许他们带走。   在一群人怨声载道的离开之后,叶父叫来胡春,吩咐他道:“你跟上去看看,看他们停留在何处,若是存在对村子不利的行为,就回来通知我。”   胡春严肃地应道:“我知道了。”   好在那群人说离开就真的离开了,叶瑜听回来的胡春说,李婆子被她儿媳嫌弃了,她们在村子里待得好好的,偏偏她要作妖,这下可好,全家人都被赶了出来,她虽没了丈夫和儿子,但膝下还有一个姑娘,原本她打算得好好的,村子里男多女少,没娶妻的男子一抓一大把,她也不是不能二嫁,等女儿再长大些她就找个好人家嫁了,结果一个没看住,她婆婆就开始闹了个大的,如此一来叶家村自然是不能再回去,因此她跟别人商量了一番,就带着女儿一起离开了,他们准备去投奔望祀城。   要知道一大家子里各自想法都不同,有些人只想过平淡的日子,而因为这次连坐,全家又要陷入流浪,所以他们自是有许多怨言。   如此一来一群人便分成了两波。   胡春幸灾乐祸地说:“李婆子年纪大,身体又不好,因此被人狠狠嫌弃了,她带走的粮食大部分都进了别人的口,也不知道她会不会后悔与虎谋皮。”   但不管她会不会后悔,都跟他们没关系了。 第121章 辣锅   接下来村子里要做的事有很多, 首先是修补外围墙,但王树带着人过去仔细观察时,才发现围墙上已经出现了许多条细小的裂缝, 这样一来就不能简单修补了, 最好能够直接推倒重建。   只是如今的天气还冷, 实在不适合破土动工,因此他们经过商议后决定,暂时只把狗洞用石块堵上,等土地化冻之后, 再进行大面积的重建。   尤其这次叶瑜还提了一个建议,叶家村索性直接以城命名,以后就按照城池的标准修建建筑。   他的提议一出瞬间就得了全村人的赞同,村民们都觉得自己原先不能到县城居住,现在总算有机会能成为城里人, 况且叶家村听起来也不好听。   因此在所有人都赞同的情况下, 村里能做主的人就在集议堂里开了个会进行商议。   “一座城除了有城主以外,还有相应的官吏进行管理。”叶瑜开口道:“城主自然是您,至于其他的位置倒是可以通过选举选出。”   叶父还没说话, 坐在右手边的叶童生便迫不及待地赞同了前者, 然后问道:“这是个好主意, 只是选拔是何意?”   “就是让村子里所有村民报名,然后由他们投票表决,票数最高者当选。”叶瑜解释完就看见所有人都陷入了沉思。   最后还是叶父率先打破沉默,“这件事再说,我们先把框架定下来。”   他们现在就是摸着石头过河, 唯一可以参考的就是褚将军所在的靖边城, 但是靖边城的基本情况又跟天灾前没有区别, 各种官吏都是大昭国定下的例制,于他们不太适用。   叶瑜觉得他们如今就是越简单越好,不必有那么多名目繁多的官职,其他人经过思考也都同意这一点,因此他们最后商议出来的官职名单就很简单。   首先是城主,城主之下是负责管理村兵的武官和辅助城主管理内政的三位文官。   武官之下又是四位押司,分别负责狩猎、巡逻、刑罚和战斗,其中狩猎和巡逻最简单,刑罚和战斗就要难一些。   刑罚类似于现代的执法和司法部门,村子里但凡有触犯了新修订的律法之人,就会由他们进行抓捕,受到相应的惩处,轻者罚钱或者代工,重者被逐出村,甚至还有死刑,当然了,民众被罚死刑暂时只有一种情况,那就是他们背叛了村子(城池)。   战斗就不太一样了,这件事只由城主负责,一旦遇到外敌,所有兵卒都要参与,因此平常的锻炼必不可少,而且每月兵卒都有一次比赛,比赛结果是日后升迁的重要标准。   文官有三人,他们并没有执法权,只有帮助城主处理内政的权利,三人互相制衡,以此来减少他们日后贪污发生的可能。   除了这些以外,还有一个监察部门,监察长与武官和文官平级,这个部门的任务就是纠察官吏贪污渎职的行为。   将这些一一列出之后叶瑜松了口气,这还是最简略的版本,接下来还得进一步优化,不过有了基础框架就简单得多,就像是有了骨架,只需要往里面添加血肉即可,至于称呼就还得再想。   血肉就包括负责各种内政的官吏,叶瑜边想边用炭笔在竹纸上写写画画,像是负责人口登记、积分登记兑换、田地登记等。   最后会议结束的时候,天色已然暗了下来,屋外有细雨飘落,显得格外冷清。   叶瑜合上本子,从会议里回神,然后打了个寒颤,屋里温度好像又低了些。   褚绪风见状起身把火盆里的炭块拨了拨,让它们重新燃烧起来。   叶童生把毛笔撂在笔架上,高兴地说:“接下来只需要再斟酌一下就行了。”   叶父听到他的话后点点头,“好,天色不早了,先回家休息。”   这话一出屋子里很快就没了人,叶瑜慢吞吞地收拾好纸笔,将其放在包里,转头看见叶父冲他摆摆手,他便知道他爹要留下来,因此就没等他,和褚绪风一起往外走。   他揉揉脖劲说:“这几天可真累。”   天天都得低头,先是优化律法,又是考虑建城事宜的,再这么下去,他怀疑自己迟早得颈椎病,果然摇头晃脑的读书法还是有用的,至少对脖子好。   话音刚落,叶瑜就感觉有一只微凉的手落在他脖颈上,还捏了捏,这种命脉被别人掌控的感觉,让他不由得哆嗦了下。   “唉唉,别闹。”叶瑜把自己的脖颈从褚绪风手里拯救出来。   褚绪风也没挣扎,他随意地放下手,笑着说:“回去后我帮你按摩,我手艺可是很不错的。”   “那我可得好好享受一下。”叶瑜转了转脖子,随后他挽住褚绪风的胳膊,兴致勃勃地说:“我娘说她今天做了辣锅子,叫我们早点回家吃饭。”   “辣锅子?”褚绪风疑问道。   “是啊。”叶瑜边拽着他走边形容,“就是把之前种出来的辣椒晒干后和各种香辛料一同炒香,放到暖锅里倒水,汤里就能涮东西吃了,我觉得味道很香,尤其在天气寒冷的时候。”   “反正你一定要尝尝!”   褚绪风温声应道:“好。”   他俩到门口的时候就已经能闻到一股刺鼻的辣味,叶瑜抽抽鼻子,“有麻椒的味道。”麻椒就是花椒,不算是常用的调味料,但是叶瑜喜欢用在口味重的菜色上,像是麻婆豆腐之类的。   进门后叶瑜就看到叶母正在清洗肠子,他连忙把手上的包放下过去帮忙。   粉红色的鸭肠在水中飘荡,显得有些油腻腻的脏,但只要用面粉搓揉过,再在盐水里浸泡一遭就洗干净了。   洗完鸭肠叶瑜问褚绪风:“你要什么料?”   蘸料是要自己调的,一共有两种,一种是芝麻酱,一种是由酱油、醋、蒜泥和葱花混合的油碟。   褚绪风回道:“跟你一样。”   叶瑜应一声,“那好,我给你调油碟。”   小小一个陶碗里放着黑色的酱油和醋、磨成沫儿的蒜泥、翠绿的葱花,看上去颜色丰富极了,叶瑜遗憾地想,要是有蚝油或者香油就更好了,这样做出来的蘸料更解辣一些。   他一共调了三碗料,其中有一碗是叶母最喜欢吃的芝麻酱。   等他端着碗到堂屋的时候,就看到褚绪风已经帮叶母把暖锅端到桌子上了,锅里辣椒红色的汤汁正咕嘟咕嘟冒着泡,木篮子里放着生菜叶白菜叶、泡完水舒展开身躯的菌菇、切得薄厚适中的土豆片、还有各种豆制品,其中就有叶瑜最喜欢吃的冻豆腐,老豆腐在锅里涮过一遭就吸满了汤汁,口感极佳。   剩下的几个盘子里则是放着不同的荤菜,有薄薄的羊肉片、鱼肉片、鸭肠和鸭肉,都是他们爱吃的。   叶母把手放在耳垂上,招呼叶瑜道:“别等你爹了,咱们先吃。”   叶瑜先是给他们一人倒了一杯羊奶茶,然后才坐下吃饭。   他边涮鸭肠边说:“涮鸭肠有个技巧,就是提三下摆三下,这样涮出来的鸭肠又脆又嫩,特别好吃。”   他这句话说完鸭肠也就涮好了,筷子上的鸭肠从粉红色变成深红色,只要在油碟里滚一下,上面就沾满了蘸料。   叶瑜将其放进嘴里,果然是熟悉的味道,麻辣鲜香,尤其是他们家自己种的辣椒,不只是单纯的辣,香味也特别明显。   他们几个都能吃辣,尤其是褚绪风,明明瞧着是个风光霁月、不沾人间烟火的人,但吃起辣来真的称得上是面不改色。   就像是现在,叶瑜已经开始吸气了,他还是一派自在,连面色都不带变的,要不是他嘴唇红润了些,甚至都看不出来他在吃辣。   桌上荤菜里羊肉片最适合涮辣锅,因为羊肉自身带有膻味,得用重料盖过去,如此一来辣锅就很合适了。   叶瑜把锅中涮好的羊肉片夹到碗里,开始埋头苦吃,他的嘴唇被辣得通红,在不停地「嘶嘶」抽气。   幸好他手边就是羊奶茶,辣得不行的时候他便拿起奶茶大喝一口。   “确实很辣。”叶母也不由自主地感慨道,紧接着又加了一句,“但非常好吃。”   “等一会儿吃得差不多了,咱们就可以把辣椒都挑出来,往里面再加些水煮面条吃。”叶瑜抹把汗说,就一顿饭的功夫,他都冒汗了,由此可见锅子有多辣。   叶母犹疑道:“这样会不会太辣了?要不我一会给你下一碗清汤面吃?”   叶瑜摆摆手,“不用这么麻烦,只要把辣椒都挑出去就好了,剩下的汤就不会那么辣。”   “行,咱们先尝尝,要是太辣就别吃了,要不然晚上该肚子疼。”叶母也喝一口奶茶。   他们吃到一半叶父终于冒雨回来了,他全身上下全是湿的,叶瑜这时候才发现外边已经下起了瓢泼大雨,他们吃得太过入迷,连雨声都没听到。   刚想站起身就被叶父给阻止了,“不用起来,我去换件衣裳再过来吃饭。”   “成。”叶母听到这话又坐下了。   叶瑜趁着他爹还没进屋,提高声音问道:“爹,你想吃什么料?”   叶父声音遥遥传来,“芝麻酱。”   等叶父终于能安稳坐下吃饭的时候,他深深叹口气,“总感觉越来越忙了。”   “得了吧。”叶母给他盛了满满一碗的羊肉片,“我瞧着你是乐在其中。”   叶父把肉咽下去之后才说:“是真累,等建城之后怕是会更累。”   叶瑜笑着说:“这不是能者多劳?爹你就是那个能者。”   “唉,希望能有人帮我吧。”叶父说完就开始埋头苦吃,他包圆了剩下的菜却还没吃饱。   于是叶母把辣椒全都过滤出来之后,将手擀面条下进去,麦黄色的面条在锅里起起伏伏。   而最后吃起来自然是不会难吃的,面条是粗面条,很有嚼劲,且辣得恰到好处,只需要用筷子卷起来在蘸料里过一下就格外美味了。   等一家子都吃完饭,叶瑜本想帮叶母洗碗,却被她给拒绝了,“我现在不洗,得先在温水里泡一泡,把油泡掉之后才洗得干净。”   正好这时候叶父有事叫他,叶瑜过去就听到叶父拧眉说:“我跟叶童生商议过后,一致认为官吏还是自行任命为好,你提出的选举有些不合适。”   叶瑜不着痕迹地叹口气,他也知道如今是不适用选举制的,毕竟他们村只有两三百人,人数少的同时家家户户联系也很紧密,要是进行选举很容易出现包庇的情况,像是送礼威胁之类的手段就屡见不鲜。   但是他提出来就是为了能在他们心底留下个影儿,等日后人多了,慢慢就可以开始过度,虽然不一定有多么民主,但总比纯粹的封建制度要好。   因此他对叶父说:“也是,是我欠考虑了。”   叶父闻言拍拍他的肩,转移话题道:“城池的名字倒是可以使用这种方式,你念得书多,有没有什么好的提议?”   叶瑜沉吟半晌,才郑重地说:“唯冀望二字。”   冀、望都有希望的意思,叶瑜唯愿日后人人常怀希望,不要轻言放弃。   叶父重复了两遍这个词,然后拍手赞道:“果然是个好寓意。”   他俩聊完这件事,叶瑜就准备去帮叶母洗碗,结果过去时才知道褚绪风已经帮她洗完了,碗筷已经被放回原处。   褚绪风见他过来,便用手巾擦干手,笑着说:“我给你按按脖颈?”   “好啊。”叶瑜欣然接受。   紧接着他趴在床上露出脖颈,闭上眼睛后只能感觉到褚绪风微凉的双手带着恰到好处的力道从脖颈一路按到肩膀,很快就缓解了他因为低头产生的酸痛。   “舒服吗?”褚绪风问他。   “舒服。”叶瑜刚点了一下头,就被他给阻止了。   “先别动,再按半刻钟即可。”   半刻钟过去之后,叶瑜已经处于昏昏欲睡的状态,若不是还惦记着刷牙这件事,他怕是早就睡着了,就算如此,他也是被褚绪风叫醒的。 第122章 田地   其实村子里人口并不多, 之前叶瑜从韩副手那里得知,如今每一座城的人口都算不上多,就算是他所在的晨辉城已经称得上是南方最大的一座城镇, 常驻人口也不过只有一万多人, 其他小些的就更不用说了, 从几百到几千人都有。   叶瑜思忖道,要说人口最多的,应该要属望祀城和靖边城,前者吸纳了京城附近的人口, 不管是流民还是小的村落聚居者都愿意住进望祀城里,毕竟一座城镇给人的安全感是小地方难以比拟的。   而后者则是因为靖边城是一座典型的边城,兵民结合,服从性极高,因此在天灾之后产生的动荡并不严重, 再加上褚将军手下士兵众多, 他在靖边城极具威信,如此一来,靖边城原本的城民就不少, 据褚绪风所说, 至少有三万人。   想到这儿, 叶瑜正在写字的手顿了顿,说起来大昭国的人口实在算不得多,他曾经看过卷宗,知道整个大昭国的人口加起来也才堪堪破亿,如今怕是更少了。   叶瑜把这些事记录完就收笔了, 他有写日记的习惯, 厚厚一本上除了每日记录以外, 还有各种平日里乍现的灵光,日记本上每一页都用胶粘着突出来的书签,上面写着这一页的主要内容,日后要是想看,直接找书签翻到那一页即可。   他把日记本放好,刚出门就听见叶母和叶大嫂的聊天声。   “我觉得叶城这名就挺好的,非常简单易懂,咱们原来叫叶家村,现在叫叶城岂不是正好!”叶大嫂边说边干活。   叶母想了想说:“叶城是挺好的,但是咱们村可不只有姓叶的,还有许多旁姓人,像是沈家和王家人就不少,连带着嫡支和旁支加在一起也算是村里的中流砥柱,他们怕是不愿意叫叶城。”   “倒也是,那就咱宝哥儿取的冀望城也不错。”叶大嫂看到叶瑜走进来,便乐呵呵地说。   叶瑜礼貌的打声招呼,然后坐到凳子上帮他娘揉面,“看村里人有没有其他想法,反正只是个名字而已,不管是什么都差不多。”   他说完又问道:“这是准备做粘豆包?”   叶母应道:“是啊,正好家里还有些黄米面和苞米面,索性我就做点粘豆包吃。”   粘豆包做起来简单,叶母做的时候还跟叶瑜讲了个习俗,“其实也不算习俗,你当故事听听就行,以前都说选择发面人就要选家里相貌好、性格温和的人,说是这样的人发出来的面做好,吃起来甜丝丝的。”   叶瑜听得认真,于是笑道:“那您做的粘豆包一定最好吃。”   叶母闻言看他一眼,没忍住也笑了起来,还拿食指点点他的额头,“你个鬼灵精,跟你爹一样嘴甜。”   此时叶瑜在帮她搅拌豆沙馅,“哪有,我和爹明明说的都是实话。”   做好的粘豆包在外边冻上一宿就冻得硬邦邦的了,叶母还特地捡了一些送到老宅,家里老人孩子都爱这个味。   吃的时候在锅里热透,粘豆包就变得软塌塌糯唧唧,往装着黄豆面的碗里一滚就能吃了,叶瑜吃的时候被烫得直吸气,不过是真好吃,糖放得多,但一点都不腻,沾着黄豆面他一口气能吃两三个。   这样平淡的日子大概过了半个月,他们终于把城池的名字确定了,不出叶瑜所料,果然是冀望二字突出重围,成为了日后城池的名字。   其实一共也没几个名字参与竞选,叶城、冀望城、明珠城、丰收城,就这四个,其中冀望的支持率占了一半,叶城和丰收各占五分之一,剩下的才是明珠。   叶瑜倒是觉得丰收城这名字挺好的,寓意也好,不过最后还是冀望城脱颖而出。   至于各种官吏任命之事叶父他们还在斟酌,怕是还得再等一段时间才能有结果。   除此之外叶父又宣布了件事,瞬间引起了一阵轩然大波。   这件事有关裁撤田地和分田,先说前者,其实自从天灾之后,村子外边的田地已经很难能照顾到了,就像是叶瑜他们家原先买的三十五亩田,基本上是租种出去的,但随着租种者的死亡和离去,再加上距离村子较远,无法日日处理,上面已经长满了杂草,正处于半荒废的状态。   因此叶父跟其他人商议过后,就决定把这部分田地充公,当然了,不是无条件的,换来的是一大笔积分,甚至足够换一头牛自用。   既然叶父作为村长已经带头了,那其他人自然也积极响应,反正村子外边的田地实在是难以照料到,有些懒人已经有好几年没有去耕种过,田地荒芜得很,用这些荒地换取积分倒也是件值得的事。   后者也就是分田值得好好说道说道,叶父定下来了日后新的分田制度,村子里但凡满了十二岁且具有叶家村(或者说日后冀望城)户籍的孩童,不论男女皆可分到三亩荒地,要耕种的话只需要自行开垦即可,要知道三亩田地上种出来的粮食已经足够一个人一年的吃用。   但相应的,有优点自然也有缺点,缺点就是父母的田地在他们死亡后将有二分之一充公,剩下二分之一才会按照传统进行分配,其实仔细一算,这也算不得坏消息,毕竟充公的二分之一并不多,而孩童们分到的三亩荒地就足以弥补缺口。   关于投奔者也有新的分田制度,他们会按照人头分到一亩田,若是有足够的贡献,或者有足够的积分去兑换户籍,他们就可以享受落户后的权利,分到三亩荒地。   这两件事刚宣布出来,就引得村民们议论纷纷,但议论归议论,却没有人不赞同,毕竟人人日后都会有孩子,说不上有人吃亏或者占便宜,硬说的话,村长家倒真是吃亏了。   日子就在村民们的讨论中渐渐流逝,随着日照时间变长,天气逐渐转暖,土地解冻,潺潺的春水流淌而过,翠绿的嫩芽儿便从枝头冒出来,提醒众人春天来了。   整个村子在春日来临后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观察解冻的田地,尤其是几块肥田,要看这些田有没有被酸雨侵蚀,如果侵蚀了,侵蚀的程度如何,需不需要进行修复。   好在那场酸雨下得时间不长,再加上之后又下过几场瓢泼大雨和鹅毛大雪,土里的酸性物质被稀释了,因此田地的情况还算不错,只需要把牲畜的粪便进行发酵后堆肥,然后施在地里即可。   叶瑜家分到的田地同样如此,叶父也不忙着商议正事了,还是得先春耕,他们家的田地自己种肯定是麻烦,但只要用粮食雇人就简单得多,其实雇的也就是褚绪风的护卫们,与其说是雇佣,不如说是帮忙,要不是叶瑜执意要给报酬,贾一他们是一点都不想要,主要是因为他们体格健壮,春耕的活在他们看来就跟吃饭喝水一样简单,没几天就能干完。   褚绪风更是说:“我今年几乎天天都在你家吃饭,他们来帮着春耕也是件正常事。”   贾一也附和道:“活又不重,没几天就能干完,而且如今有牛,只需要积分就能用一天,牛可是耕种的好伙计。”   他们既然这么说,叶瑜无法,只得跟叶母商议了下,这段时间让他们到家里吃饭。   因此接下来叶母便换着法做菜,什么红烧肉、酸菜猪肉粉条、豆角排骨之类的,都是大肉菜,平常日子里做一道都够了,如今却天天做,吃得贾一他们满嘴流油,到最后甚至所有人都胖了好几斤。   堆肥、育种、耕种…   村子里的田地上时时刻刻都能听到「哞哞」的牛叫声,但是租了牛的村民们却并不会无休止的让牛拉犁,而是中途会让它们休息,喂它们吃饲料或者喝水,牛可以称得上是村子里最贵重的财产。   等所有事都做完的时候,已经到了四月初,天气越发的炎热起来,早上和晚上有些冷,但中午已经穿不住厚衣裳了,得换上薄衣,否则全身上下都会被汗浸透。   原本今年他们还想开荒,但是计划赶不上变化,前些日子发生的灾祸让他们暂时搁置了开荒的想法,今年能伺候好现有的田地就已经是很好的事了,要是能收获和往年一样的粮食那就更好了。   这时候叶瑜突然想起件事,之前韩副手带来的种子还放在地窖里,也不知道还能不能发芽。   想到这里他便把几包种子找了出来,按照种类泡在清水里,要是没记错的话,三种分别是芋头、荔枝和甘蔗种子。   最后发芽的只有芋头种子,叶瑜遗憾归遗憾,却不怎么惊讶,荔枝和甘蔗都是不耐/操的,这段时间里又是被海水淹,又是在地窖里放着,要是还能发芽那就真的称得上是奇迹出现了。   就连芋头也不知道能不能顺利长成,只能试着种在田地里,要是能长成就是件好事,长不成也只是浪费了一块田地而已,尚且能够接受。   作者有话说:   我前几天去了趟医院,因为月经两个月没来,结果刚吃了药就来了,搞得我昨天痛经痛了一天,痛经好烦QAQ 第123章 酸梅汤   叶瑜家自己的田地里种的都是各种粮食, 以水稻和小麦为主,还有些红薯和苞米,他们倒是不怎么种土豆了, 主要是现在用土豆做菜比较多, 已经不怎么当作主食吃了, 毕竟土豆作为粮食的优先级并不高,连红薯都比不上,只在家里菜园子里种一种即可。   村里公有的田地里也种了许多粮食,除了水稻小麦高粱这样正常的粮食以外, 还有几块地种了糯米和芋头之类的,叶瑜盼着日后收获时可以改变一下食谱。   种完粮食之后就轮到种植棉花和各种药材,棉花天性喜温喜光,因此对种植的土地要求是土层深厚、透气性强、并且要灌溉方便,好在村里有好几处地方都很适合。   等田里的土坷垃全被敲碎, 再把肥料都堆进去, 就可以撒种子了,棉花种子整体呈现出卵圆形,两边有白色和灰白色的毛, 看上去非常不起眼。   这些棉花种子分到手里, 专门负责的人便戴上兜帽开始种植, 也很简单,跟种粮食的方式相同。   至于药材相比较来说就比较麻烦,因为各种药材对环境的需求不同,所以种植的时候就需要几位大夫在一边手把手教他们。   像是黄芩喜阳喜干燥,就不能种在阴暗的地方, 柴胡喜暖, 耐旱耐寒, 怕涝,适合种在土质疏松的地方,三七则是喜温暖湿润的环境,对土质要求不高,只要不是涝洼的地方就行。   还有天麻、葛根、益母草等等。   等各种药材也种植完的时候,重修围墙终于可以提上日程。   不过在修建之前,叶瑜先是参加了叶河的婚宴,叶河跟岳灵是两情相悦,两人甚至称得上是青梅竹马,双方父母早就有了默契,只要年纪一到成亲就水到渠成。   他俩成亲是件难得的喜事,因此全村人都很高兴,全都热热闹闹地过来帮忙,被凤仙花汁液染红的竹纸被剪裁成双喜字贴在家里各处,现做的红灯笼挂在几道门上,门的两边各有一个,这些东西让整个叶家看上去喜庆极了。   岳灵是岳镖头唯一的女儿,而岳镖头原来又是镖局的镖头,手头的财富自然不少,就算是现在金银之类的也有很多,纵然用处不算大,但她想着女儿总会喜欢各种漂亮的头面,因此岳灵的嫁妆里金银一类的占比很多,再加上一整套家具,包括炕柜和半截柜、甚至还有为数不少的锅碗瓢盆,这也就导致了她的嫁妆第一台送到叶家的时候,最后一台还没从家门里出来。   晒妆时叶瑜正好看见箱子里的头面,这时候他颇有些感慨地想,真正制作好的头面都很精致,技艺也很精巧,就算他是个男的都有些心动。   所谓婚也叫昏,指的是黄昏的昏,因此一般拜堂的时间就是黄昏,太阳即将西落的时候,等他们拜完堂,再换上一身简便的衣裳,就可以过来招待亲友。   婚宴上菜色特别丰富,叶瑜尤其喜欢吃那道凉拌猪耳朵,里面醋放得多,非常开胃,猪耳朵被切成条,吃起来脆脆的,尤其是带着脆骨的地方。   叶大嫂今天乐得不行,满面都是春风,她招呼道:“想吃什么自己盛。”   叶母冲她招招手,“你也快些坐下吃,让叶河他们夫妻俩继续招呼人就行。  “成。”叶大嫂一屁股坐在叶如旁边,摸着她的脸问:“好孩子,累了吗?”   叶如已经会说话了,她口齿不清地回答道:“不累,饭饭,好吃。”   她吃的是排骨汤泡饭,排骨汤把米饭泡得软软的,刚好适合她。   “好吃就多吃点。”叶大嫂又给叶如盛了一小碗炒虾仁,是用河虾做的,吃起来特别香甜。   叶母看着吃得认真的叶如感叹道:“这孩子总算是养好了,原先脸都是黄的,现在养得白白嫩嫩的。”   “是啊。”叶大嫂听到这话可高兴,“陈大夫说如姐儿接下来只需要吃好睡好就行。”   “这可是个好消息。”叶母笑着说。   过了一会儿等叶如吃完了,叶大嫂就抱着她回屋睡觉,把她哄睡之后才出来。   叶大嫂吃两口饭,然后小声跟叶母分享道:“灵姐儿没有兄弟,因此我们和她娘商量过,他们小两口成亲后生的孩子会有一个随母姓。”   “挺好的。”叶母说:“不管姓什么都是他俩的孩子。”   “是啊。”叶大嫂同意这一点,其实岳灵要招赘也是很轻易的,岳镖头家底厚,就算千挑万选也没关系,总能找到一个家世清白,人品好的,而如今他俩两情相悦,小两口日后不会只生一个孩子,那其中有一个随母姓也不是什么不得了的事。   她紧接着又说:“回头你们要遇见性子好的,记得给海哥儿介绍一下,二嫁也没关系,只要她能对孩子好就成。”   能坐到这一桌的基本都是叶家最亲近的亲戚,因此一听到这话就有人问:“没其他要求?”   “嗐,能有啥要求,只要是真心对孩子好就行了,要是她也有孩子,我们也能当成自家的孩子一样养,只是家里家风一定要好,不能重男轻女,本人也不能拧巴,有事就好好说。”叶大嫂虽说没要求,但是把这些一一罗列出来就显得多了。   叶二嫂拧眉问:“海哥儿这是终于想开了?”   叶大嫂闻言叹口气,“哪儿啊,我这不是想着先做准备吗,也不能真像他说的那样一辈子不再娶啊,这不是妥妥的耽误人吗,别的不说,就是等我和他爹去世后,再等如姐儿嫁出去,他该怎么办,总不能孤独终老吧。”   叶瑜随即劝慰道:“您别急,这才过了多久啊,大哥想不通也是正常的,再过一段时间就好了。”   “唉,是我急了。”叶大嫂抹把脸说:“算了算了,你们就当我什么都没说。”   叶瑜沉沉叹口气,真是家家有本难念的经,他环顾四周,发现吴家就没人来参加婚宴,说句不好听的,他们两家这就算是撕破脸了,听他娘说原本叶大嫂还想修复关系来着,但她们家一直不冷不热的,因此叶大嫂也不愿意热脸贴人家冷屁股,因此两家关系就变得不冷不热。   不过说到底这并不算什么大事,真正的大事其实还是接下来的扩建,自从叶河婚事结束后,他们村子便忙碌了起来,几百号人整整忙了近一年才有了一座城池的雏形。   之前有人说过最好把村子前门的两片树林砍掉,因此修建围墙时他们便顺手将其砍了,砍掉的树木也一点都没浪费,可以当成柴禾烧掉。   按照预计他们至少要建起两千米的外城墙,外城墙内大概圈了八百亩地,这八百亩地有一百亩是住宅地,同时还把几座小山头圈了进来,一座石头山上建满了各种作坊,像是馒头窑就在其中,它旁边还有一座果山,种满了各种果树,有樱桃、林檎、橘子、桃子、柿子等,种了好几年,前些年一直没结果子,如今果树已经彻底长成,若是没有意外的话,他们接下来的一年四季都不会再缺水果吃,两座山之间的低洼处还种着西瓜之类的。   除了预留出修建公有建筑的地方,和占地五十亩的明珠湖,剩下就全是耕地了,这些耕地包括私有的和公有的,按照正常情况来说,圈地产出的粮食足够他们全部人吃还绰绰有余。   内城墙把住宅区圈了起来,并不长,只是坚固且高大,内外城墙的高度一样,都是四米,宽度也没什么区别。   跟之前不一样的是,两堵城墙最上面有一层城楼,和相隔几米的城墙垛,就是那种凸一块凹一块的小垛子,凸出的小垛子叫做马面,比城墙一般地方要厚一些,这样一来,日后要进行战斗时,士兵们就可以在城楼马面上射箭,他们会更安全,而且各马面之间可以相互支援,形成火力交叉,更容易进行防御。   说起来已经很麻烦了,然而当他们真正开始修建的时候便发觉做起来更是麻烦。   首先要挖更深的墙基,全村人齐上阵,连叶父都不例外,他们不管白天黑夜都在干。   因此每天下午叶瑜都要带人提着三桶放了冰砖的酸梅汤到城墙处,任由做工的人自己舀到碗里。   酸梅汤里有乌梅、山楂、桂花、甘草和冰糖,深褐色的果汁里有冰块在沉沉浮浮,他自己也舀了一瓢。   酸梅汤做得好,喝起来酸甜可口,还很是解暑,只要一碗下肚全身上下的暑气就都消了。   叶瑜喝完后长舒口气,“夏天喝一碗酸梅汤果然最舒服。”   叶父三两口喝下肚,放碗的同时嘱咐他道:“太凉了,你少喝些。”   叶瑜应一声,然后说:“因为天气炎热,咱们冬天囤的冰块消耗得极快,如今已经没剩多少了,再过几天可能就喝不到了,趁着还有,应该好好享受一下。”   “还是得悠着点儿。”   他说完就不说了,把碗放下继续去干活。 第124章 桃子、杏子和石榴   村子里但凡是有空的人都在修建围墙, 只有年纪小和身体差的没参与,大多在做些后勤工作,像是叶瑜就因为不耐晒, 因而在家煮一些消暑的茶饮给他们喝, 他每天轮着翻的煮酸梅汤、柠檬水或者绿豆汤, 让他没想到的是,其中最受欢迎的竟然是绿豆汤,不用加冰,只需要在井水里湃一下喝起来就很凉了, 有时候放的时间久,口感就近似于冰沙,不说他们了,就连叶瑜自己都很喜欢。   除了茶饮以外,西瓜也是必不可少的, 夏天是西瓜的成熟期, 带着黄色条纹的绿皮西瓜圆鼓鼓的,不用手拍都知道里面的瓜瓤一定成熟了,红瓤的西瓜特别好吃, 唯一的缺点就是籽有点多, 吃的时候需要吐籽, 有时候挺麻烦的,不过当香甜的瓜瓤吃到嘴里的时候,这些缺点就如同烟雾一般消散了。   叶瑜刚把今日份的绿豆汤煮好,里面还额外放了些金银花和菊花,都是消暑解毒的, 趁着放凉的时候, 他就去帮他娘修整凉席了, 他们家的凉席是用竹子制作而成的,用了几年后就会出现竹篾开裂,和中间细线断裂等情况,因此每隔几年就要进行一次修整,有时候运气好,出现的问题不严重,只需要拆几个竹篾就行,很快就能结束,但这种情况算是少数,更多时候需要更换一整条连接的线,至少要耗费一两天的时间。   这次就是要更换串联竹篾的一整条线,他们一般用的线是用动物筋制作出来的,既有弹性又坚固,基本三四年才会坏一次。   叶母把竹篾都拆掉,然后跟叶瑜说:“你瞧这一块就是开裂的,需要捡出来扔掉,要不然睡觉时容易夹肉。”   叶瑜若有所思地点点头,“我知道了。”   叶母见他点头才继续说:“除了开裂的,还有中间被虫蛀了的和不平整的都不能要,要换上咱们刚磨好的竹篾。”   等竹篾都准备好了,他俩便开始挨个检查竹篾的两个孔眼,要是孔眼被堵塞了,他们还得自己用工具将其疏通,这不是个多难的活,只是需要耐心,还很费眼,叶瑜看了几块竹篾眼睛就累得不行了,得站起身往远处眺望会儿。   有时候筋线还会缠绕成一团,需要耐心地将其一点点解开。   这件事做多了甚至还有些解压,叶瑜沉迷其中差点忘记了时间,最后还是褚绪风过来才让他回过神来。   褚绪风是带着贾一来提茶饮的,叶瑜将他们带到井边,指着四桶绿豆汤说:“就是这些。”   “好。”褚绪风应道。   他示意贾一把两桶绿豆汤提起来,自己则是提了另外两桶。   叶瑜原本也想帮忙,但是被他俩给阻止了。   如今正是最炎热的时候,外界温度足有四十多度,热得人心慌,因此在中午太阳最毒的时候,所有人都回家休息了,下午才出来继续建造城墙。   山上的水泥作坊和砖坊昼夜不停地开工,一车车水泥和青砖被驴拉过来倒在地上,水泥经过搅拌抹在青砖之上,可以让城墙更为坚固。   叶父这段日子都在外边,除了中午和晚上回家睡觉,其他时间一直没离开,因此他被晒得黑了许多,脸上黑得发亮。   叶父见他们过来抹把汗招呼道:“你们来了。”   叶瑜点点头,给他盛一碗绿豆汤,然后感慨道:“进度很快,估计再过一个月就能修建完成。”   “可不是。”叶父乐呵呵地说:“不用一个月,七月底就能结束。”   叶父估算得正好,外城墙修建结束时恰好是七月二十九日,还差两天就进入了八月,说起来也好笑,自从城墙修建完成后,村子里的小孩最喜欢爬到城墙上面玩耍,大人们倒没有喝斥他们,反正最近村里无事,孩子们跟着巡逻的学一学射箭也是件不错的事。   外城墙的正门上方刻着三个大字,冀望城。   雕刻的字迹堪称龙飞凤舞,字是叶瑜和褚绪风一同写的。   在外城墙修建完成后,所以人休息了半个月,紧接着又开始修建内城墙,内城墙就是冀望城最后一道防线,若是日后外城墙失守,那么所有人将会退到内城墙之内,进行最后的防守。   因此内城墙的重要程度比之外城墙也一点都不差,修建时同样要用心,然而这时候距离秋天已经越来越近了,所以他们要分出来一部分人手到山上打猎,都说贴秋膘,秋天的猎物正是最肥的时候,纵然他们已经开始饲养猪和羊了,但是并不够天天吃的,打猎的优先级依旧很高。   这样一来修建城墙的速度就变慢了不少,但叶瑜在心里算了算,他们还是能在落雪前修建完成。   秋天一来,所有人就分成了两个队伍,青壮年自然是上山打猎,其余的则是进山采摘。   采摘队相对比较安全,他们采摘的地方都经过清理,没有大型动物,非要说的话,也许能遇见山鸡野兔之类的,这些都没什么战斗力,采摘队的自己都能将其抓住。   唯有一次称得上是惊险,那次是个意外,他们本来是在摘杏子的,刚成熟的杏子通体呈现出浅浅的肉色,只有尖尖的顶部有一抹粉色,就像是少女羞红的脸颊一般,杏子的味道也特别好,颜色越深的地方就越甜;   也因此所有人都摘得高高兴兴,然而就在他们边聊天边吃杏子的时候,不知怎的惊动了蜂巢里的蜜蜂,数不清的蜜蜂突然「嗡嗡」地飞过来,冲着他们就开始叮人,好在附近有一条浅浅的溪流,所有人都跳了进去,再加上人手常备的火把,好不容易才把一群蜜蜂都给熏走。   俗话说,福祸相依,否极泰来,这是很有道理的,就像是他们虽然有人被蜜蜂给叮了,起了满头满脸的包,但是同样也找到了蜂巢,那个蜂巢藏在林子最深处,一颗巨大枯树上,因为大部分蜜蜂都出来攻击他们了,所以里面残留的蜜蜂并不多。   叶瑜只需要戴上兜帽,在蜂巢下生火,把蜜蜂都给熏出来就行了。   等蜂巢露出来之后,他便拿小刀开始取蜜,一割开蜂巢,就有浓稠的蜜流出来,颜色清亮至极,闻上去有淡淡的杏子香味。   接满两罐他就不接了,这时蜂巢还是很完好的,里面还剩下些蜂蜜,这样一来等蜜蜂回来它们就不会轻易舍弃这个蜂巢,明年他们就还能过来取蜜,这就叫做可持续发展。   这些蜜蜂似乎是用杏花花粉酿的蜂蜜,因此吃起来有一股杏子味,没那么甜,反而带着酸,异常可口。   除了蜂蜜以外,山里还有各种山货、果子,多得数都数不清,摘回来清洗一下就能吃了,要是吃不完,可以在太阳底下晒干后储存到地窖里留着冬天吃。   叶瑜尤其喜欢摘回来的杏子和桃子,杏子稍微放几天,外皮就从肉色变成了橙黄色,上面长着细细的绒毛,一口咬下去果肉就跟果核分离了,杏核不用扔,可以收集起来做成杏仁,杏仁也很好吃,还可以做杏仁茶喝,磨成粉后加入桂花、白糖等,喝起来甜滋滋的,特别是在冬天,一碗热腾腾的杏仁茶下肚,全身都热了起来。   而桃子的汁水更多一些,叶瑜吃的时候觉得有点像是水蜜桃的口感,只是没有那么甜,他边吃边想,他们果山上的桃子树一半是移植山上的野桃树,一半是用桃核种出来的,也不知道成熟后是什么味道,会不会比野生的更好吃。   大概凡事都是经不得念叨的,只过了半个月果山上便有一部分果子成熟了,其中有杏子、桃子、林檎、石榴和柿子。   有些树长得矮,只需要把梯子搬过来就能摘果子了,但林檎树长得比较高,得用其他方法才行。   因此他们最后用来摘果子的器具就是一根足有两米长的竹竿,最前面被对半剖开,形成了一个「V」字,举着竹竿的人让「V」字中间夹着果子,只要用力一扭果子就能掉下来,下面还有人用网兜接住果子,不至于让果子掉在地上摔坏了。   不出他的所料,自己种的果子经过精心照料,长得比野生的要好得多,个头大不说,吃起来也更甜。   等村子里的果树收完,就可以进行分配了,基本上家家户户都能分到小半框不同的果子,分完后可以按照各自的喜好进行交换,所有果子里最不受欢迎的是石榴,主要是吃起来太麻烦,而且果肉就那一点点,吃的还不如吐出来的籽多。   叶瑜也不例外,他把嘴里的石榴籽吐出来,叹道:“吃得我嘴疼。”   叶母点点头,“我也是。要不算了,咱们别吃了。”   “留着也没用,石榴也不能晒成石榴干。”叶瑜想了想说:“我索性全部捣成石榴汁吧,喝起来味道还不错。”   “成。”叶母应道:“我来帮你。”   “其实挺简单的。”叶瑜捋起袖子说。   石榴整体呈现出橙红色,放在手里圆溜溜一个,顶部有瓣状物,叶瑜拿小刀在顶部切开一个四方形的口,露出里面晶莹剔透的籽,紧接着将石榴沿着白膜切开,这样一来石榴籽就能很容易地取出来了。   捣好的石榴汁不用额外加糖或者蜂蜜,原本的酸甜度就已经很合适了,每天早上喝一杯刚好去除睡意,唤醒味蕾。   叶母尤其喜欢喝,将捣好的石榴汁放在井水里湃一下就凉丝丝的,吃饭时喝一杯也很舒服。   到最后叶母甚至还跟其他人多换了半框石榴。 第125章 野猪   采摘队能带着各种山货和果子回来, 那么狩猎队的收获自然也不少,尤其是他们一冬天都没怎么上山,因此山上猎物的警惕心便小了许多, 不用怎么费心, 布置好的陷阱里总有粗心的猎物掉进去, 包括黄羊、狍子。   他们甚至还打了一头野猪,这野猪是自己撞过来的,为了阻止它,狩猎队有人受了伤, 胳膊都折了,得好生调养一段时间。   野猪跟家猪不同,其通体棕黑,皮毛坚硬,四肢也粗壮有力, 特别是脸上的两颗獠牙更显得异常凶狠, 好在放了血之后,这头猪就哀嚎一声闭上眼了。   叶河说:“这是只刚生产完的母猪,想来山上还有一窝小猪仔, 虽然成年的野猪不好吃, 但小猪仔做成烤全猪就很好吃了。”   一般来说他们是不会打带崽的猎物的, 这只野猪是个例外,谁叫它自己冲过来,还撞伤了叶明德。   他说着还舔了一下嘴角,“正好明天咱们休息,可以上山找找。”   叶瑜被他说得有些心动, 于是跟褚绪风商量道:“我们也一起去吧, 反正最近也没事。”主要是他在家待得有些无聊, 不如出去逛逛,还能转换一下心情。   褚绪风略微思考了下,然后点头说:“行。”   因此一群年纪还不算大的青年便相约着进山了,一共有五人,分别是叶瑜、褚绪风、叶河、叶明辉和叶栓,互相都认识,严格说起来是从小一起长大的交情。   叶瑜当天早上起得很早,他俩往城墙门走的时候还能遇见熟人。   有人招呼他:“你俩这是要去哪儿?”   叶瑜笑着答道:“跟我哥约好了进山一趟。”   “成,看样子今天是个好天气,你们小心些就行。”那人又嘱咐了两句便放他们离开了。   原本叶瑜以为他俩来得算是挺早得了,但没想到叶河他们更早,他俩到时,叶河立马招手道:“快来,就剩你们俩了。”   叶瑜拉着褚绪风的胳膊赶过去,“你们怎么都这么早?”   “反正在家里没事,就早点出来了。”叶明辉说。   五人登记过名字,便亲眼看见高大且坚固的城门被缓缓推开,映入眼帘的是一片郁郁葱葱。   叶瑜走出去后突然皱眉说:“这片林子蔓延得有些快了。”   对此叶河很有发言权,他指着脚下草坡说:“你还记得吗?原本这里是一片宽阔的草坡,但这些年山上的植被开始往下蔓延,逐渐吞蚀草坡,将其变成了茂密的林子。”   叶瑜听完后沉吟半晌,暗自思忖道,看来他们日后得围着山脚用火烧出一个分界线来阻止山上的植被继续往下蔓延,毕竟再怎么说,也不能让植物挤占他们的生存空间,森林会抢夺农作物的养分和水分,而且植物越多的地方就越危险,各种毒物和野兽都层出不穷。   他把这件事记在心里,在穿越林子的时候,叶河还说:“唯有一点好处,这片林子里没有大型野兽,最多能看到一些山鸡野兔之类的,有时候不想进山,我们就会在林子里铺设陷阱。”   走到一半他指着地面上一处陷阱说:“呐,就是这里。”   叶瑜往那边看了看,他完全看不出来那里跟其他地方有什么区别,顶多就是上面长得草茂盛一些,这就足以证明铺设陷阱的人技艺极佳。   叶明辉跟他说:“上面铺的一层草垫子没有被破坏,也就是说没有猎物掉进去。”   叶栓对这片林子也是如数家珍,“我平常无聊的时候经常过来抓山鸡,下雨后还能看见很多蘑菇长在阴凉的树根上。”   叶瑜听完想了下问:“既然如此,那照你们来看,这片林子该不该留下来?”   叶河率先回答道:“那还是烧了吧,你要知道这片林子不只有好处,坏处也不少,最严重的一点就是常有毒虫毒蛇顺着城墙爬到里面,有好些人都被咬了,幸好毒性不强,多是咬得人满身都是包,喝两剂药也就好得差不多了。”   叶栓边开路边附和:“我娘就曾经被毒虫咬了,也不知道那是什么虫子,足有我小臂那么长,身体两侧有无数条腿,我看着就想打寒颤。”   叶瑜想了想,听他描述,那似乎是蜈蚣。   就在他们聊天的时候,不知不觉的就从林子里出去了,也没花费多少时间,外界不过才天光乍亮。   或许是因为海拔高,山上的树木是最先感到秋意来临的,不再有蝉鸣叫,转而取代的是无数变黄的落叶,人踩上去会发出嘎吱嘎吱的清脆声音,瞬间惊动了原本静谧的森林,有许多小动物惊恐地跑开。   叶瑜还看到好几只尾巴蓬松的松鼠在树上跳过,很快就消失在眼前。   他们抓到野猪的那处陷阱距离山脚很近,不过是一刻钟的功夫他们就到了,但是一路上距离短归短,却颇为崎岖不平,叶瑜走着走着还差点踩到一团夹杂着绿丝的粪便,据叶栓所说,那是吃素的动物留下的粪便。   一到地方叶栓便开始察看周围的痕迹,他跟他爹学了很久,打猎一事已经不在话下,像是这种寻找踪迹的活更是轻松至极。   叶瑜倒是缺少这方面的实践,虽然他理论知识并不缺,但是还真没亲自试过,因此叶栓在寻找时也会教教他,甚至让他动手尝试一下。   叶栓指着一棵树上剐蹭的痕迹问:“你猜这是什么野兽留下的?”   他们是来找野猪仔的,叶瑜刚想说是野猪,就想到这个问题应该不会这么简单,因此他便更仔细地开始观察,甚至还把卡在树干粗糙缝隙间的毛发拿到眼前搓了搓。   其他四人都默不作声地看着他,叶瑜看他们一眼,随即纳闷道:“你们都知道?”   褚绪风微微一笑,揉揉他的头提示道:“你想想在我们来的路上遇见了什么?”   遇见了什么,叶瑜开始回想,一路上挺顺畅的,好像没遇到什么大型动物啊,不对,他突然眼睛一亮,脑子里想到件事,那团差点被踩上的粪便。   既然是吃素的动物,再加上毛发微微发棕,和颇大的体型,这三点很快就让他锁定了一种动物。   “马鹿。”他说。   褚绪风肯定了他的想法,“没错,就是马鹿。”   叶栓也拿起一小撮毛发说:“也不知这头马鹿还在吗?”   马鹿不是他们过来的目的,因此他只是念了一句就将其抛之脑后了,继续循着地上的野猪脚印往外走。   不出他们所料的是,那头野猪果然是刚生产完,因为他们五个很快就跟着脚印找到了野猪窝,窝里几只野猪仔被饿得哼哼直叫。   叶明辉捂着鼻子说:“到处都是臭烘烘的。”   叶栓则说:“赶紧把猪仔捆一捆咱们就能回去了。”   他话音刚落,叶瑜便皱起眉,凝重道:“等一下,怕是不只有一头成年野猪,你看那边,那只狍子的肉还是新鲜的,估计是早上才死。”   叶栓闻言望过去,看到后立刻赞同地说:“我竟没发现,难不成是这群小猪仔的爹?”   叶瑜点点头,“估计是了。”   叶明辉想了一下,说:“野猪鼻子尖,咱们的气味怕是被它给记住了,索性就一不做二不休,直接把老的也逮住算了。”   其他人纷纷点头表示赞同。   叶瑜出去看了眼野猪窝的位置,发现只有一条狭窄的道可以进来,因此他们就决定在这条必经之路上挖一个深坑。   挖的时候他感慨道:“咱们最常用的陷阱果然还是挖坑。”   叶河说:“招式不在老,管用就行,野猪都是没脑子的,一冲撞就容易掉下去。”   挖好陷阱后,他们又从边上把一层草垫挖过来铺在上面,确保不会掉下去就行了。   叶明辉趁着这时候已经把四只猪仔捆好了。   随后他们便躲了出去,要是铺设的陷阱没成功也没关系,大不了回去之后再找人过来一起围杀野猪,反正这一窝野猪不能活着,他们已经把气味留下了,野猪是很记仇的,一旦有机会就会报仇。   他们屏息等了一会儿,很快就听见外边传来一阵阵狂暴的叫声,随着声音越来越近,为了以防外一,叶河他们还从背篓里掏出砍刀。   叶明辉站在最前头,他探出头去,只见一头足有一米多高的野猪向着窝里狂奔而去,那头野猪其实并不算高大,甚至还比不上之前那一头,但十分强壮,腿脚一发力便踏出一米远。   “别停别停别停。”他碎碎念道。   野猪仿佛是听到他说的话一样,确实没停,甚至速度还越来越快,没多久就露出了全貌,一对獠牙外翻,显得异常凶猛。   不过野猪确实没什么脑子,他们挖的陷阱十分粗糙,就算如此它也没发觉不对劲,一脚踩在草垫上,瞬间就滚落下去,伴着劈啪的声音和它的哀嚎声,顿时让叶明辉眼睛一亮。   “成功了!”   “走,咱们过去看看。”叶河兴致勃勃地说。   野猪落在陷阱最底下,气得直喘粗气,四肢扒着土壁想要上去,却因为不甚灵活而没能成功。   叶河几人拿着砍刀把野猪捅死,猪血倒没留着,反正野猪的猪血有一股腥臭味,怎么做都不好吃,不如直接放掉。   叶瑜看他们用麻绳绑住野猪的四肢,然后将一根光滑的木棒从中间穿过,这样一来,只需要两个人一前一后扛着木棒就能把野猪背起来。   他感叹道:“这一家子都被咱们给抓了。”   叶栓把小猪仔放到背篓里,“抓就抓了,那只母的还把德哥给撞骨折了,咱这是给他报仇了。”   “倒也是。”叶瑜没什么物伤其类的想法,可能是因为这是一窝野猪吧。   他们五个回程路上都很高兴,没想到能这么顺利,不过为了防止野猪的血腥味引来其他大型野兽,他们一路上并没有停留,饿的时候叶瑜就从自己背着的筐里把烤好的红薯拿出来分给他们,水囊里的柠檬水也是个好东西,柠檬和蜂蜜兑在一起喝起来酸甜可口,还能补充能量,简直是一举两得。   好在一直到回到城门口他们都没遇上什么意外。   一群在修建内城墙的人看他们抬着一头野猪回来,纷纷放下手里的活凑过去看热闹。   叶忠惊讶道:“好家伙,你们这是把野猪一窝端了呀。”   他儿子叶栓得意地说:“可不是,我们本来只是想试试能不能找到小猪仔的,但没想到竟然还有一只公的,索性就一起抓了。”   “可以啊。”叶忠兴奋地用力捶了下叶栓的肩,在叶栓的呲牙咧嘴中夸奖他:“真不愧是我的儿子。”   叶瑜也在跟叶父解释,不过他就没说那么多了,大多将其归结于运气。   叶父听完之后笑着说:“说到底这也是你们的本事。”   叶瑜摆摆手,没再说话。   这几只野猪都是他们自己抓的,因此分配时自然也由他们自己分配。   一共五个人,四只猪仔不够分,原本叶河想他跟宝哥儿是一家子,索性他俩就分一只猪仔算了,其他人各分一只,但褚绪风却说:“我最近住在阿瑜家,我俩分一只吧。”   叶河闻言一愣,看了眼他,然后说:“那行,既然如此,公猪肉就多分你些。”   别看那只公猪不算高大,但真正分起肉来才知道它有重,足足几百斤的肉,他们五个每人都能分到几十斤。   分完野猪,他们便各自分开了,正好现在是下午,回去还能吃一顿中饭和晚饭的结合。   公野猪的肉暂时吃不完,叶母就给自家亲友送了些,剩下的将其收好放进了地窖,而那只猪仔则是被她做成了烤乳猪,烤得外皮焦香酥脆,还嗞啦冒着油,烤完后抹上一层柠檬汁,就把油腻给去掉了,吃起来别有一番风味。   下午叶瑜吃得满嘴流油,一直到晚上都时不时打个嗝。   他们还有各种水果吃,叶瑜啃西瓜的时候,不由得感慨道,秋天真是个丰收的季节。 第126章 烤串   除了外界的收获以外, 他们自己种的粮食收获也不少,虽然比不得发生灾难前,却也比去年好得多, 至少人人都有收获, 足够坚持到明年这时候, 甚至还有富余。   叶瑜家只有三口人,再加上田地多,自然收获的粮食也多,因此大多数经过处理的粮食都被他们给直接收进了地窖里面。   新粮的味道比陈粮好, 这几乎是所有人的共识,所以当粮食都收获完之后,他们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将其做成食物,叶母也不例外,这几天变着法的做不同的吃食, 有红枣馒头、糖三角等等。   这也导致了叶瑜家最近常常传出来浓郁的麦香味。   而就在这股子麦香味里, 时间渐渐流逝,在初雪落下之时,内城墙也终于修建完成了。   至此, 冀望城全部修建完毕, 整体面积达八百亩以上, 若是放在以前,不过是富甲一方的大地主拥有的土地,但在如今却已经是十分了不得了。   为了庆祝正式建城,叶父亲自宣布将于今晚在集议堂举办庆祝宴会,而且宴会上的吃食都是公家提供, 不用他们自备。   这消息一出, 瞬间迎来许多人的欢呼, 要知道他们这一年都在忙碌,好不容易能有个休息的机会,这可是件大好事。   叶瑜睡完午觉醒来后便伸个懒腰,转着脖子说:“这一觉睡得真踏实,感觉有一段时间没睡得那么好了。”   叶母看他一眼,笑着说:“你跟你爹一样,天天都操心,当然睡得不好。”   “没事,”叶瑜喝完一杯柠檬水说:“最忙的时候都过去了,接下来就可以好好休息,就算是要再忙起来,那也得等到明年冰雪化冻之时了。”   叶母点点头“倒也是。”   她说完就看见叶父满头热气的推门出来,想来已经洗完澡了,因此她便对叶瑜说:“趁着屋里还有热气,你快去吧。”   叶瑜应一声,他洗澡的速度并不慢,只是洗头发拖延了时间,不过也只用了两刻钟的时间。   等叶母也洗完澡,他们母子俩便相携去了集议堂,至于叶父,他是村长也是板上钉钉的城主,自然去的比他们早,毕竟他还有事要做,据叶瑜所知,他爹和其他人商议过后,已经确定了管理城池的官吏人选,将会在席宴上宣布。   路上刚好遇到老宅的人,因此叶母很快就叶大嫂她们聊了起来,叶瑜也和褚绪风会和了。   叶瑜看了一眼周边的荒芜,若有所思地说:“村子里人还是少了些,你瞧这被内城墙圈起来的地有一大半都是空的,估计还能容纳几百甚至上千人。”   这还只是往宽松了说,要真是只追求数量,不管生活质量,容纳上万人都是可以的。   褚绪风淡淡道:“冀望城人口还是不多。”   叶瑜叹一声,“是啊。”要是有更多知根知底的人过来投奔就好了。   褚绪风神色一动,想到了前些日子收到的飞鸽传书,也不知道上面所记录的消息到底是好是坏。   叶瑜见褚绪风陷入沉思,倒也没打扰他,只是拉着他的手继续往前走,很快就到了集议堂。   此时集议堂已经大变样了,原本在正中间的所有桌子都被搬到了外边,只留下长条形的木椅,每条木椅前都有一个烤架,现在上面空空如也,不过肉食已经被串成串放在前边了,只要想吃,他们就可以自行取来将其放在烤架上进行烤制。   有点像是自助餐的形式,叶瑜坐下后暗道。   他和褚绪风旁边是叶明辉和叶栓,这俩人尚未成亲,主要还是适龄的姑娘少,他们俩又常见叶河和岳灵的相处,因此都想找个两情相悦的再成亲,但是一直都没找到,好在他俩都不是家里的独子,父母催过几次见没用,索性就不催了。   叶明辉见他俩过来,立刻凑到叶瑜跟前说:“今天可真热闹。”   叶瑜点头应道:“人多,可不就是热闹嘛,连年纪大的长辈们都来了。”   正在他俩聊天的时候,突然有个人从边上走了过来。   “你们好,我是沈青玉,能坐在这里吗?”名叫沈青玉的少年腼腆极了,说话的时候脸都是红的。   叶瑜倒是认识他,只是不是很熟,沈青玉是沈叔的独子,性情温和却腼腆,就算当初他爹从人贩子手里救了他,这么些年来沈叔每年过年时都会带着沈青玉来给叶父拜年,但是他俩还是算不上熟悉,主要就是因为他的性格,要不是他先说话,沈青玉能一直沉默到地老天荒。   他现在怎么突然过来了?叶瑜颇有些疑惑地想。   但接下来发生的事,却更让他没有想到,叶明辉在听完沈青玉的问话后,立刻往里面坐坐,给他留出个位置。   “当然可以,你快坐。”   叶瑜愣了一下,“你们关系挺不错的。”   叶明辉闻言点点头,回道:“之前我不是受伤了吗?陈大夫开完药之后就开始忙碌了,因此复查都是由玉哥儿帮忙的,你是不知道,他的医术得了陈大夫的真传,可厉害了。”   沈青玉听到这些赞美顿时羞红了脸,连连摆手说:“没有没有,还是你的体质好,所以才好得快,我还有很多要跟陈师傅学习的地方。”   凡事都是贵精不贵多,小郝大夫擅长治疗妇人病,因此她收的徒弟便全是女子,吴大夫擅长治疗小儿病,他的一身医术都教给了自己儿子和孙子,而陈大夫又是个例外,他原先是太医,于医一道上涉猎颇为广泛,收的徒弟自然经过精心挑选,你别看沈青玉不甚起眼,但他可是很有天赋的,跟着陈大夫学了几年就已经接近出师。   几人又聊了一会儿,然后就看见各种肉串放在盘子里被人端上来。   叶栓馋得直流口水,摸摸肚子说:“我中午就没吃多少,就等着晚上这一顿呢,要不要一起过去拿肉?”   叶瑜应一声,然后就拉着褚绪风一起过去了。   荤的有羊肉串、猪心串、鸡胗串等等,素的也有,土豆切成片用木签子固定住,还有韭菜、生菜和茄子之类的。   其中烤茄子最好吃,茄子对半切开,在白色的茄子肉上放上做好的馅料一起烤制,一直烤到茄子变软的时候就能吃了,猪肉做的馅料已经完全陷入到茄子肉里,让原本寡淡无味的茄子肉变得咸香四溢,格外美味,这时候但凡再配上一杯啤酒,就是夏日里难得的消遣了。   虽然他们没有啤酒,但是有用果酱冲出来的果汁和茶水,喝起来也颇为解腻。   吃到一半的时候,正中间突然升起篝火来,映得众人面色微红。   又过了一会儿,叶瑜刚把烤五花肉放在嘴里,就看到他爹突然走到前方的高台上上,他后边还跟着几个人,包括叶忠叔和沈叔在内。   只见叶父轻咳几声,等所有人都安静下来,才中气十足地宣布道:“从今日开始,我们冀望城便正式建立起来了!”   这话一出,堂下众人纷纷欢呼起来,有的甚至还鼓起掌来。   “都安静,我接下来要宣布负责管理冀望城的官吏。”   叶瑜凝神细听,他爹还没跟他仔细说过这件事情,他只知道其中有三分之二的人姓叶,剩下的则是外姓人。   城主自然是叶父,村兵,哦不,现在应该是城兵总把头了,是叶忠,三位城主副手分别是沈复、叶童生和王建成。   沈复总揽全局,叶童生和王建成负责各种事项的登记,像是人口和田地的登记之类的。   叶忠这个总把头手下负责狩猎的是押司是胡春,副押司是叶海,负责巡逻的押司是叶周远,副押司是宁荣,负责刑罚的押司是叶明德,副押司是李轩,这位李轩可不简单,他曾经是黑河县城衙门的捕快,于此道颇有心得,最后负责战斗的押司是褚绪风,副押司是贾一。   除了战斗一事以外,其余三者都是叶姓人与外姓人的搭配。   ——   叶父很快就宣布完毕,他稍微等了一会,见堂下众人都在思考,便开口询问道:“你们可还有意见?”   倒是没人有意见,毕竟他的任命大体算是公平,而且这些人都是有才的,或者于村子颇有贡献之人,因此所有人基本都心服口服。   既然无人开口,叶父便叫散了。   叶瑜和褚绪风一起回家,在路上他感叹道:“没想到你竟也要忙起来了。”   褚绪风揉揉叶瑜的头说:“我毕竟跟我爹学了许多年的排兵布阵,虽然大多因为城里人少用不上,但能用上的效果却相当不错。”   叶瑜想了下,他们如今称得上是全民皆兵了,幸好进行训练的人大多是都是身高体壮的,训练一事对他们来说不是很累,顶多是因为训练消耗大,吃得多,不过午餐是公共提供的,总的算下来还是他们占了便宜。   接下来一段时间里这件事引发的讨论不断,但没过多久他们就感觉到了这样做的好处。   首先是办事更加顺利了,满了十六岁的少年少女不再像以前那样跟个无头苍蝇似的,非要找村长才能进行分地,他们现在只需要到专门的档案室里登记一下即可。   其次是褚绪风教他们的排兵布阵颇受欢迎,而且每月一次的比斗,已经成为所有人消遣的一种方式。   最后则是一件大事,由叶童生和王建成负责的更换人口证明,这是叶瑜提出来的,趁着人少,得赶紧把「身份证」捣鼓出来,这样一来就能证明他们的身份,类似户籍制度,等日后人多起来,好处才更是明显。 第127章 数字   冬日来得早, 不过是一场清雪落下,外界温度便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开始下降,河水两岸结了薄薄的一层冰, 每到夜里冰层会变厚, 但一到了白天, 太阳散发出来的余温就会把冰层融化,如此周而复始,直到天气越发寒冷的时候,不管是河面还是湖面的冰层都已经很厚实了, 人可以直接走在上面,甚至是进行玩乐。   今日叶瑜趁着天气尚好,背着背篓去了趟老宅,他是来送香肠的,叶老太尤其喜欢吃用猪小肠和五花肉做成的香肠, 因此每当村里养成的家猪可以分肉时, 叶母便会把猪小肠换到手里。   做成香肠后分一半给老宅那边,其实香肠的做法挺简单的,只是其他人都觉得肉只要炖一炖就很好吃了, 何必再费心做那么多花样, 也只有像叶家这样热爱享受美食的人才会想尽办法做新鲜吃食。   叶瑜到老宅时, 正好看见叶河正在用工具做粉条,他身边的盘子里已经堆满了土豆粉和红薯粉,还有一种细细的透明状的粉条。   “你来了。”叶河招呼一声,同时他手上的活也没停,土豆早就被洗干净了, 切碎后加水并且手动研磨, 当变成略带黄色的浆水时稍微放置一个时辰就行了。   叶河现在就在做最后一步, 他把放置好的浆水最上面的清水倒掉,缓缓露出木盆最底下的白色的细腻糊糊,这就是土豆淀粉,再经过热水搅匀,切成条状物就是他们常吃的粉条了。   红薯粉的制作方式跟土豆粉差不多,只不过做好后的口感和味道不一样,土豆粉像是面条,煮过之后弹性极佳,红薯粉一般是宽粉,略带红褐色,吃起来滑溜溜粘腻腻,不过这两者都很适合下到鲜美的汤汁里吃,尤其是各种锅子或者铁锅炖。   至于细细的粉丝除了做汤以外,还可以切碎后做包子馅或者饺子馅。   叶瑜没打扰叶河干活,他先是把背篓递给叶老太,然后坐在火炕上跟他俩聊天。   炕上叶如正嘟着嘴啃手,叶老太把她的手拿出来,用毛巾擦擦,随即抱怨道:“这孩子天天都在啃手。”   叶如冲她傻乐一会儿,啊啊叫了两声。   当叶老太把一个用小麦粉烤制成的磨牙棒塞到她手里时,叶瑜就看见她开始津津有味地吃起来,也不知道她的小米牙能啃下来多少。   叶老头摩挲了下手里的旱烟杆,这还是当初叶父买来孝敬他的,经过这么些年的使用,表面已经被磨得十分光滑,甚至还在灯光底下闪着光。   他略有些忧虑地说:“如姐儿到现在还没开口说话,我想着要不要找陈大夫来看看。”   叶老太也叹口气,“可不是,这孩子真叫我操碎了心,宝哥儿你不到周岁就能开口说话,就连晚一点的敬哥儿他们两岁之前也会叫爹娘了,唯有她一直没开口。”   他们这么忧虑也是有原因的,十几年前村子里有个孩子一直没说话,他爹娘也没放在心上,以为孩子只是开口晚,老人都说说话晚的孩子聪明,他们甚至还信誓旦旦的告诉提醒他们去找大夫的人,自家孩子只是不想说话,但日后进了学一定是最聪明的。   然而结果却不像他们想的那样美好,那孩子八岁时才被发觉不对劲的父母带到县城里看大夫,大夫说他天生痴傻,若是早些过来诊治,兴许还有办法改善,但是现在已经太晚了,他无能为力。   这对那对父母来说简直是晴天霹雳,要知道他俩只有这一个独子,但是不管他们怎么哀求,大夫都只有一句话,实在是无能为力,只是建议他们好好教教孩子,毕竟他虽然天生痴傻,但是一些简单的话还是能理解的,要是教得好的话也能够自己照顾自己。   如今那孩子已经是二十多岁的青年了,叶瑜跟他说话时,能够感觉到他的智商就相当于五六岁的小孩,每天都乐呵呵的,脾气很好,经常跟小孩们一起玩耍,很少生气,所以在孩子堆里很受欢迎。   再加上力气很大,他虽然不能理解田地里的活,但是要是有人领着他干活,他就能有样学样,干活非常利索。   因此他父母找了个寡妇照顾他,那寡妇带着个两岁的男娃娃,他们也算是各取所需,如今都过得挺好。   叶瑜刚想到这儿,就听见叶老太忧虑的声音,“难不成是小时候病得多,耽误了?”   “您别多想,如姐儿可能就是说话晚,之前陈大夫过来给她诊治时也没说有什么问题,我瞧着她也是个聪慧的,之前抓周她不是还抓了一根笔?”叶瑜安慰道。   叶老太叹口气,“如姐儿没娘,难免让我们多操心几分。”   她娘盼娣和离后就住在旁边,但是这段时间却是一次都没来看望过她,倒是当小姨的来娣常跟着杏花过来。   叶瑜能够理解他奶的话,就连他都更心疼大侄女一些,当然了,他现在也就只有一个侄女,不过再过几个月,他就会再多一个侄子或者侄女。   叶河的媳妇岳灵如今已经怀孕三个月了。   “二嫂呢?我怎么一直没看见她。”这hi后叶瑜疑惑地问。   “哦,她娘想她了,我想着三个月胎已经稳了,就让河哥儿把她送回娘家待上几天,算算日子,今天也该让河哥儿把她接回来了。”叶老太想了想说。   他们这边刚说到岳灵,岳镖头便亲自将她送回来了,叶大嫂连忙迎出去,笑着说:“亲家来了,正好晚饭烧好了,留下一起吃一顿呗。”   岳镖头点点头,她把手里提着的一大块新鲜的黄羊肉放在稻草垫上,“那我就恭敬不如从命了。”   这块黄羊肉足有十斤,一顿肯定是吃不完的,因此叶大嫂只割下来一块肥瘦相间的拿来红烧,剩下的往门口的大陶缸里一放,很快就冻成冰块了,能保存很久。   叶瑜自然是留下来吃晚饭,吃饭的时候叶大嫂看着岳灵胃口大开,不由得欣慰道:“你竟不害喜,倒是个好消息。”   岳镖头闻言笑了下,“这孩子像我,我怀她时就是这样,胃口极好,也没什么不舒服的地方,月份小时还能跟别人比划两下,直到月份大了才不方便。”   每个人的体质不同,怀孕时的症状自然不同,像是岳家母女俩可能就是不敏感的体制吧。   叶瑜吃完晚饭就准备回家了,刚好岳镖头也要回去,因此他俩便结伴而行。   在回家的路上叶瑜开口问道:“您这段时间感觉如何?”   按照现代的话来说,岳镖头如今应该被称呼为岳妇女主任了,她跟叶母一起负责争取城里妇女的利益,包括调解夫妻关系和主持和离,她们所做的事情类似于妇联,只是更简单些,就像是家暴便由她俩负责处理,这是因为岳镖头她自幼练武,等闲男子都不是她的对手。   岳镖头笑着回答:“挺好的,其实也不忙。”   倒也是,哪有那么多闹到明面上来的夫妻矛盾,都说家丑不可外扬,对他们来说,丢脸可比其他的事要严重得多。   两个人聊着聊着叶瑜就到家了,而这时候岳镖头还得再走一刻钟的路,因此她跟叶母寒暄两句就离开了。   叶瑜洗漱完便躺到床上,闭眼后让精神进入空间,从书架上翻出昨晚没看完的书籍继续阅读,他基本上临睡前都要看一会儿书,类型不限,但大部分都是有关知识的,像是种田或者育种,甚至包括工业书籍。   嗯,自行车的制作方式倒是简单,甚至能做出纯木制的,可以先记下来,等日后生活稳定且富足了,就可以把自行车捣鼓出来,毕竟当衣食住行满足之后,就可以把享受生活提上日程。   叶瑜阅读完今日的量,便闭上眼睛沉沉睡去。   一夜无梦。   ——   在接下来的一段日子里,叶瑜要做的事就是跟叶童生一起编篡日历,要知道现在的历法推算起来可是很麻烦的,十天干和十二地支组合起来才是年月日时,所谓六十甲子,指的就是将天干地支各自组合起来,从甲子一直到癸亥,一共有六十个组合。   说起来六十确实是个很奇妙的数字,现代一个小时是六十分钟,一分钟是六十秒,而古代天干地支组合起来也有六十个组合。   每当叶瑜推算闰月推得脑袋疼的时候,他就会放任自己神游天外一段时间,这也不是一点好处都没有,最起码他感觉自己对历法的认识更加深刻了。   大约过了半个月的时间,修建在集议堂边上的一座屋子里,叶瑜坐在离火炉最近的地方,他终于能把笔放下了,感慨道:“算得我脑袋疼。”   王树闻言笑了下,“推算历法这事,还真得你和叶先生一起做,我也就只能帮帮小忙。”   叶童生喝口茶说:“明年的历法暂时完成了,咱们总算能松口气。”   他放下茶杯后走到叶瑜桌前,看了一眼他桌上的纸,随后指着那些怪模怪样的字问:“这是什么意思?是字吗?怎么看上去横不平竖不直的。”   叶瑜瞧了一眼,“我正要说呢,是数字,比咱们常用的计数写起来要简单得多,你看这个一横杠代表的就是壹,两横杠就是贰,以此类推这个就是叁,这是肆...”   说完他便问道:“照您看来,是否可以用此法代替原来的计数?”主要是原来的写起来实在太麻烦,再加上许多人不识字,因此效率就会降低。   叶童生沉吟半晌,“你叫我想想。”   过了一会儿,他说:“倒真是可以试着改变一下,咱们这有许多人都不识数,兑换积分时还得一一给他们解释,若是换成这种,基本上人人都能记住,也都会写。”   叶瑜说:“既然如此,回头可以重新编篡一下教材。”   叶童生赞同颔首,“理当如此。”   除了小孩要到学堂进学以外,其他成年人但凡不识字的一周里也要抽两三天去识字,叶瑜他们如今正在编篡教材,把四书五经基本都去掉了,只留下三字经和百家姓,还有基础的数学教学,教材是叶瑜自己拿出来的,他借鉴了现代幼儿园给孩子的数学启蒙书籍,里面有简单的加减乘除,反正学会了这些暂时就够用了,至于其他更深奥的,暂时没必要让他们学习。 第128章 水轮三事   叶瑜才刚停笔, 就从推开了一个角的窗户看到褚绪风从屋里走出来,他虽然脸上表情没什么变化,依旧是一脸淡然, 但叶瑜知道他现在的心情一定不怎么好, 因为...   叶瑜看向褚绪风背在身后的左手, 经过这么长时间的相处,他可以肯定自己绝对是最了解褚绪风的人,估计连他爹都没有他了解,只要一看到褚绪风把左手背到身后, 就代表着他在苦恼某件事。   想到这儿,叶瑜起身伸个懒腰,刚把窗户彻底推开,瞬间就有一阵凛冽的寒风席卷而来,他缩缩脖子, 冲看过来的褚绪风招手道:“快来。”   褚绪风神色突然放松了, 他携着寒风走进来。   这时屋里的茶水刚好烧开,叶瑜倒上两杯普洱茶放在桌上,边暖手边疑惑地问:“发生什么事了?”   褚绪风沉默半晌, 一直到袅袅升起的白气消失时, 才从袖子里掏出一封信递给叶瑜。   叶瑜接过后先是看了一眼信封, 挺简陋的,上面只写着几个字,吾儿握瑾亲启,看来是褚将军写给他的。   褚绪风示意他打开。   既然得了允许,叶瑜就不扭捏了, 他打开信封, 抽出里面的信纸开始阅读, 看了一会儿他便微微皱起眉头,其实前半部分就是老生常谈的问候,重点是后半部分,褚将军说他找到了大昭国皇室后裔,已经将其接到靖边城里。   在信里褚将军的口吻颇为激动,好似中了大奖一般,叶瑜一目两行的看完之后把信折好,暗道,估计对于忠君思想根深蒂固的褚将军来说,这件事带来的惊喜丝毫不亚于中奖吧。   褚绪风语气沉沉地说:“这封信我是在两个月前收到的,一般来说我父亲每隔一月都会用飞鸽带来一封信,但如今已经过了两个月,我却再没收到信。”   叶瑜听他说完这话立刻明白过来,“你怀疑你爹出事了?”   褚绪风凝眉回道:“应该不至于有性命之忧,毕竟他在靖边城的威望极高,如果那所谓的皇室后裔有点脑子,就不会选在这时候卸磨杀驴。”   叶瑜沉吟半晌,问他:“那你现在是怎么想的?”   褚绪风也没瞒着他,如实道:“我准备带着贾一他们回一趟靖边城,若是一切安好,就当是过去看望他,如果我父亲确实出事了,便想办法把他带出来。”   听他说完,叶瑜便把眉头紧紧皱起,“这可是极其危险的。”万一那位皇室后裔当真想要卸磨杀驴,他们很有可能有一场硬仗要打。   褚绪风闻言点点头,“即使如此我也得回去一趟,我已经跟叶叔提了这件事,我们准备明日出发,正好这段时间天气好,虽然寒冷却没飘雪。”   “至于我手里的活,就暂时移交给叶河,他是所有人里学得最好的,顶替我们一段时间也无妨。”   叶瑜欲言又止,到最后还是没能说出话来,即使危险他也不能阻止褚绪风,毕竟出事的是他爹,将心比心,若是将叶父换到褚将军的如今的情况,估计他也会像褚绪风这样,不管有多危险都会奋不顾身。   褚绪风也没等着他说话,只是拿手揉了揉他的头,然后温和地说:“等我回来。”   “好。”叶瑜应道:“你在路上一定要小心。”   他没有提出要跟着一起去,毕竟自己是最了解自己的,他跟着就是拖后腿,在如今这种严重的情况下,还是经过长年训练的褚绪风和他的护卫一起过去比较合适,至少要是发生了最坏的情况,他们还有一战之力。   从贾一到贾十都是身经百战的褚家护卫,是跟褚绪风从小一起长大的,他们就连训练都在一起,不说是实力,光是默契都很突出。   褚绪风走之前,叶母特地给他们做了许多干粮,各种干硬的麦饼和馒头自是必不可少的,除了这些还有四罐肉酱和鸡蛋酱,更别说猪肉干之类的了。   唯一有些遗憾的是,他们城里的马虽然经过繁衍已经有七匹了,但还是没办法让他们一人一匹,褚绪风离开时只能分到五匹,不过两人共骑一匹倒是也够了,毕竟他们不用带东西,马只用在代步。   等褚绪风离开之后,叶瑜就时常忧虑,极其担忧他们安全与否,不过很快就发生了一件事,暂时冲淡了他的忧虑。   谈起这件事就得先讲一讲冀望城的学制。   如今冀望城里有两个不同的学制,一个是给孩子启蒙的启蒙班,上五休二,上学的五天全天都要在学堂里进行学习,另外一个是给成人扫盲的扫盲班,不过他们只需要每天晚上过去学堂一个时辰即可。   这俩用的教材基本是一样的,最开始的学习流程也相仿,都是学习三字经和百家姓这样的基础课本,大约一、两年后所有人就都认字了,在这之后便有了很大的区别,成人扫盲完毕基本上就算是毕业了,不用再去学堂,而孩童则是需要继续深入学习,首先是由积年的老猎手和老把式教导的各种捕猎知识和种田知识,像是如何铺设陷阱,如何处理皮毛,如何给种在地里的粮食施肥,植被出现虫害时该如何处理,等等。   除此之外,还有由陈大夫他们一同开设的基础草药课程和基础疗伤课程,其中包括毒物辨别和药材辨别,同时确保如果患者只是受了小伤,他们有能力可以自行寻找对症的药材进行包扎处理,这个课程是公开的,不管是什么年纪,什么性别都可以跟着学习。   其次是关于数学的教学,从得到叶童生的帮助开始叶瑜便把汉字版的壹贰叁肆用简体一二三四进行替代,同时标注有相对应的阿拉伯数字1234,后者倒是得到了许多人的青睐,尤其是负责积分登记的几个人尤其喜欢这个改动,这是因为所有积分都记录在城里人的户籍之上,数目有增加和减少时就难免显得繁琐,而现在就好些了,至少记录时不需要花费太长的时间。   在以上所有教学结束之后,基本上学生的年纪就已经满了十四岁,这代表着他们成人了,接下来他们会进行选择,是要继续深造还是直接毕业,大部分人的选择都是毕业之后报名进入城兵,甚至是狩猎队或者采摘队,唯有一小部分有天赋的,会在叶童生的教导下继续学习,学习内容包括四书五经,和叶瑜所教的各种初级科学。   让叶瑜惊讶的事情就是这些人里有一个年仅十四岁的少年颇具奇思妙想,叶瑜仅仅只是描述了一番水轮三事的结构,他就跟秦家兄弟俩一起改良了如今他们的普通水磨。   那少年叫叶荣。   叶瑜被叶荣叫过来的时候还有些不可置信,直到亲眼看到那个木制发明,这才真正相信了。   这玩意就像一个复杂版的灌溉水轮,倒也是,它立轮上面装的水车也有灌溉的用途。   叶荣介绍道:“就像您说的那样,这是由一个水力驱动的大水轮为主要构造,延长的水轮轴上装有一列拨杆和一个立轮,拨杆的主要用途是拨动碓杆末端,使碓上下往复摆动,这样一来就能舂米或者使谷物脱壳。立轮同时驱动平轮和立轮,平轮所在轴上装有磨,用以磨面。立轮所在轴上装有水车,用以取水灌溉。”①   叶瑜听他说完啧啧称奇道:“你们竟然真制作出来了。”   叶荣摆摆手说:“还是靠您说的结构,我们只是按部就班,主要是瑜哥你的功劳。”   秦穆文也附和道:“要不是你,我们还真做不成,阿荣原本只是想改良一下灌溉的水车,真没想到还能制作出来这种集三种用途为一体的农具。”   叶瑜闻言笑了下,这还真不只是他的功劳,要知道换做其他人,就算他把原理和结构嚼碎了喂到他们嘴边,估计他们都不会吃,让他最欣慰的是叶荣具有成为一个科学家最基本的挑战精神,不畏惧困难,而他两个表哥更是动手能力极佳,不过是一个月的功夫便根据叶荣的图纸将水轮三事制作了出来。   叶荣看着颇高大的水轮三事感慨道:“也不知道能不能用,能用的话效果如何。”   要试用其实也算是简单,只是如今外边冰天雪地的,河流都被冻得结结实实,估计得等雪化才能验证水力驱动的效果如何。   虽然不能试用,但叶瑜已经让叶父给他们三个拨了很大一笔积分当作奖励,他要的就是奖励的激励作用,要是能引发更多人对科学的兴趣那就更好了,都说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他们要发展便离不开便利的科技,尤其是能够解放生产力的科技。   叶瑜看着叶荣三人乐呵呵的拿着户籍离开,在心里暗道,希望你们日后能有更多奇思妙想。   但这也带来一个问题,光靠他一人从空间里带来的知识恐怕是不够的,毕竟那些都过于超前,而且他空间里的书籍只有建国后的,他们现在需要的是符合当前生产力的知识。   叶瑜想到这里便去找了叶童生,询问道:“您那里可有农书?”   叶童生摇摇头,“并无,像是《齐民要术》《梦溪笔谈》之类的书籍,并不包括在科举之内。”   他随即感慨道:“要是知道日后再无科举,我就不花重金购买四书五经了。”   “谁能预料到呢。”王树叹口气说:“我还想着考秀才,结果连童生试都没赶上。”   听完他们的话,叶瑜暗想,既然如此只能去其他地方进行寻找了,韩副手所在的晨辉商队倒是个不错的选择。   作者有话说:   注一:出自百度百科。   水轮三事在《农书》中记载 “水轮三事,谓水转轮轴,可兼三事,磨、砻、碾也。初则置立水磨,变麦作面,一如常法,复于磨之外周造碾圆槽,如欲毇米,惟就水轮轴首易磨置砻,既得粝米,则去砻置碾、碢干循槽碾之,乃成熟米。夫一机三事,始终俱备,变而能通,兼而不乏,省而有要,诚便民之活法,造物之潜机。” 第129章 辽东郡郡守   叶瑜醒来后在屋子里闻到一股酸酸的味道, 他打个哈欠,视线随着味道落在炉灶上,只见一个陶盆放在那里, 上面盖着一层白布。   “娘, 您这是在做什么?”他问道。   叶母看一眼, 然后乐呵呵地回答:“好像叫醪糟,做好后据桃花所说是加一点红糖和鸡蛋就很好吃了,每天早上煮一碗,喝下去之后浑身暖洋洋的, 尤其适合冬天。我想着家里还有些糯米和酒曲,刚好能做些试试。”   叶瑜听到这话立刻就恍然大悟了,怪不得他觉得熟悉,就是所谓的醪糟汤圆嘛,把糯米搓成小圆子下到醪糟里也很好吃, 他记得要是再加点红糖, 那就对减轻痛经的效果很好。   叶母继续说:“我昨晚已经准备好了,你瞧中间放着酒曲,我还特地加了些你爹喝的烈酒, 想来过几天就能制作完成。”   果不其然, 那陶盆在炉灶边放了三天, 就有一股浓郁的发酵了的酒味传出来。   叶母把陶盆端到灶台上,掀开盖着的白布,只见里面是白中带着黄的糯米饭,她用勺子浅浅按压一下表面就有浑浊的酒液涌进勺子里。   她率先尝了一口,然后点头道:“果然是甜味很重, 倒是很难吃出酒味来。”   说完这话, 叶母又舀了一勺给叶瑜, 见他喝完也点头,这才拿出两个洗得干净的带盖陶罐,将醪糟连汤带水全都倒进去,密封好之后放到院子里冻住,被冻住的醪糟会放慢发酵的速度,要是任由它一直发酵,这些甜味就会逐渐转变成酒的辣味,到那时就只能当成酒喝了。   做好的酒糟每天早上挖两勺放到锅里,再打进去几个鸡蛋,等蛋黄变色后就能盛出来吃了,热乎乎的一碗喝下去,浑身都发汗,叶瑜有时候手脚冰凉,也会和他娘一样喝一碗加了红糖的酒糟,喝完之后瞬间全身都暖了,正好趁着这时候出门铲雪,虽然门外的雪不用他们去铲,自有城兵负责,但是院子里的雪可就不能让人家帮忙了,只能自己动手,否则雪下得久,把门都给堵住,这样一来出入都不方便。   有时候还能用糯米面搓出小圆子下到酒糟里,只有拇指那么大的小汤圆称得上是一口一个,而在糯米粉里倒入一些做好的果酱,就不用再额外加糖,做出来的小圆子虽然颜色不一,但相同的是都格外香甜,饱腹感也很强烈,就连胃口很大的叶父吃上满满一碗也能填饱肚子。   酒糟圆子算是叶瑜一家近来的新宠,尤其是叶母最喜欢吃这样香甜的吃食。   其他人也逐渐接受了酒糟圆子,主要是它做得快的同时味道也好,早上没空给孩子做早饭的话,只需要挖一勺酒糟到锅里,连圆子都不用现做,有些不讲究的人家甚至不下糯米圆子,毕竟糯米的兑换价格并不低,只往里头煮些面条之类的,味道也相当不错,甜滋滋的,孩子们都爱吃。   叶瑜每天早上都会喝一碗,今天也不例外,他把一颗粉红色的圆子吃到肚子里,嗯,一股山莓味,估计是用山莓果酱做的。   刚想到这儿,他就又联想到山莓是跟绪哥一起上山摘的,也不知道绪哥有没有在落雪之前到达靖边城,靖边城情况如何,褚将军到底有没有出事,绪哥什么时候能回来。   诸如此类的问题一直循环在他的脑海里,导致手上的酒糟圆子都吃得不香了。   叶瑜叹口气,暂时不想了,先把碗底剩余的酒糟喝完。   他一口饮尽剩下的汤汁,刚洗完碗就看到叶明辉从门外跑进来,边跑边跟开门的叶母道谢:“谢谢叶姨。”   “宝哥儿快来,水田和边上的水泡子里长了许多地梨子,正好咱们可以去摘一摘,地梨子生吃甜甜的,可好吃了,做菜也好吃。”叶明辉说着还舔舔嘴角。   水田的面积并不算大,主要是水稻的产量比不上小麦和高粱,许多人都不爱种,又麻烦产量又低,因此城里所有人里,除了像叶明辉和叶瑜家这样田地多的,和公共的田地会将一部分改造成水田,用来种植水稻,其他的基本都是原样的田地。   其实还有一个原因是他们这边吃面食比较多,米饭除了叶瑜比较喜欢,其他人属于那种有的吃挺好,没的吃也没关系,不过有时候用来改变一下口味也挺好的,因此种出来的稻米不愁兑换,基本仓库里存不下来陈米。   叶瑜家的水田是跟老宅那边一起种的,收获的粮食是对半分,里面的田螺和地梨子自然也是谁捡到就是谁的。   如今天冷,田螺是没有了,而叶瑜前些日子一直没见地梨子成熟,他还以为今年没长,却没想到天冷下来的时候竟然成熟了。   叶瑜想到这里便迫不及待地和叶明辉一起过去了,在路上他们还遇见许多人跟他们走向同一个方向。   沈青玉提着桶加入他们,“也不知道地梨子长势如何?”   “希望能长得好一些。”叶明辉也提着一个竹筐。   很快又有叶敬和杏花加入他们,不过两刻钟的功夫一群人就到达了目的地。   叶瑜原本以为水田里的地梨子不会有很多,毕竟如今天气寒冷,不适合果子成熟,但让他没想到的是地梨子今年生长的却颇为茂盛,他下到结了薄冰的田里随便一摸就能摸到许多,足有半个手掌那么大,拎在手里沉甸甸的,紫黑色的外皮上布满湿泥,显得格外肮脏。   不少人都摘了满满一筐地梨子回家,叶瑜也不例外,他虽然只下水了一会儿,但是叶敬他们采摘上来的地梨子也分了他一些,因此他的收获并不少。   跟他们告别后,叶瑜回家换了件衣裳,推门出来时就看到叶母正在舀水清洗地梨子。   叶母见他出来,立刻笑着说:“今天收获不错。”   叶瑜点点头,“多亏了三哥三姐他们帮忙,一会做好饭得送点过去。”   “成。”叶母应道。   清洗完毕的地梨子表面呈现出紫黑色,光滑无比,整体是扁圆形的,用刀切开后里面的果肉呈现出白色,叶母将其削成片递给叶瑜,“尝尝看。”   叶瑜接过放进嘴里,稍微一咀嚼就有丰沛的汁水涌出来,甜味并不重,甚至还因为埋在泥土里带着几分土腥味,说不上好吃,但足够新奇,当个普通的水果吃却是绰绰有余。   不过最适合的做法是将其剁碎后和肉混在一起做成包子馅或者狮子头。   清爽且脆爽的地梨子非常解腻,能够把肉馅的腻味对冲掉,尤其适合当作馅料,叶老太做出来的加了地梨子碎块的猪肉包子是叶瑜的最爱。   ——   就在冀望城逐渐步入正轨的时候,又有一件事打破了原有的平静,有一群流民来到了城门底下。   当日值守的是叶明德小队,他一看到风雪里出现的人群,就立刻派人通知城主。   叶父当时正和沈复他们一起讨论明年的建设。   “今年因为种种原因开荒一事一拖再拖,明年可不能再拖了。”叶忠说:“地多些底气才足,若是粮食再减产咱们也不怕。”   沈复却看着手里的户籍记录微微皱眉:“可是咱们人不够啊,就算开荒成功也没有足够的人手进行耕种。”   这倒是个问题,桌边众人纷纷皱紧眉头,半晌才有人说话,“实在不行咱们就累点,反正有牛群,说不准也没那么累呢。”   叶父叹道:“看来也只能如此了。”   叶瑜听他们说完话便陷入沉思,他摸着下巴想,要是能把农具改良一下就好了,就算不改良最好也让所有人家都能用上铁制的农具,就像是他们家如今用的就是铁犁头、铁插和铁耨,还都是天灾前在黑河县城的铁匠铺子购买的,价格不便宜,但质量很好,然而就算质量再好,都已经用了这么些年,纵然他们用的时候很是珍惜,却也自行修补了许多次,这几年来耕种的效率明显下降很多。   然而他们家已经算是好的了,有些当初买不起铁制农具的人家,依旧是用着木制的耧车和曲辕犁,虽然比纯手动耕种的效率高,却也没高到哪儿去,主要是他们这里没有正儿八经的铁匠,就算有铁矿也没用,没人能打造出铁具来。   正在叶瑜左思右想,如何培养出铁匠的时候,突然听见门外有人敲门。   敲门声打断了他们的讨论,叶父提高声音说:“请进。”   进来的是叶周远,他禀告道:“城门口有流民靠近。”   这话叫屋里所有人都愣了一下,叶父缓过神来立刻站起身说:“真是巧了,刚说人手不够,就有人过来,走,咱们一起去瞧瞧。”   沈复跟在他身边,低声说:“还是得小心,万一遇上流匪就不好了,他们最常用的手段就是装作流民,一旦进到城镇里面,便和外边的人里应外合,实在是防不胜防。”   叶父微微点头,应道:“我知道,先去看看再说。”   沈复见他心里有数便闭口不再说话,他毕竟只是副手,可以提出建议,却不能代俎越庖替城主做决定,再说了,城主的决定也是他赞同的,毕竟耳听为虚眼见为实,他们得去观察一下才能做出决定。   一行人从内城门里出去,绕过结了厚厚一层冰的明珠湖,很快就到了外城门,他们挨个顺着楼梯走上去,站到塔楼上往下看去。   叶瑜打眼一瞧,那群人约有七八十个,其中青壮年占了大半,妇孺只有三分之一,个个都是狼狈至极,头发打结,有些甚至瘦成了皮包骨,没有老人和婴儿,年纪最小的孩子也有十岁左右。   众人对视一眼,均是稍微放下了心,这群人怎么看都不像是流匪。   叶忠观察了一会,开口道:“我下去跟他们聊聊。”   叶父没有立即同意,他沉吟半晌才说:“不着急,让他们单独派一个人过来。”   若是他们派人下去,难保不会出意外,不如让流民自己派人过来,这样更安全,而且主动权都掌握在他们手里。   叶父看向叶明德,叶明德点头表示明白,然后拿出一个木制的扩音器,向下喊道:“你们谁是主事的?”   说是扩音器其实也就是个类似的样子,扩音的效果不明显,只能说是大声喊能让下边的人听到,不过这样也就够了。   城门外的流民听到这个问题立刻骚动了起来,过了一会儿才有一个全身脏乱,看上去只有三十多岁的男人站出来,同样大声喊道:“我就是。”   叶忠说:“他说话的声音颇有些中气不足。”   叶父点点头,这代表那人估计是很久都没吃饱饭了。   叶明德则是继续喊:“一会我们会开启城门,请你进到城门里来。”   流民听到这话又开始骚动,叶瑜看到那男子安抚了几句便把骚动压了下去,如此看来他的威望颇高。   “好。”那人应道。   这时叶父想了下,决定派沈复和叶周远一同下去进行交涉。   叶瑜见状连忙说:“记得把口罩戴上,不要离他太近。”   谁知道这群人身上有没有传染病,还是有一层防护来得好,万一有疫情就出大事了,毕竟那群人里大部分都奄奄一息。   口罩属于常备工具,沈复他俩戴上后,立刻从楼梯下去,等城门被打开,那男子便神情淡定地走了进来。   “沈复。”沈复抱拳自我介绍道。   “陆温。”那男子说。   听到这个名字,沈复愣了下,“辽东郡郡守陆温?”   男子也就是陆温惭愧道:“如今已经没有辽东郡了,只剩下我与一些民众。”   沈复仔细打量他,倒是从脸上看到些熟悉的影子,他曾经见过陆郡守,只是他见过人家,人家没见过他而已。   “陆郡守您这是发生了什么事?辽东郡情况如何?”沈复问道,作为一郡之首,不该如此狼狈,毕竟郡有驻军,只要度过最初的动荡,应该很容易就稳定下来了。   陆温摇头道:“别叫我郡守了,叫我陆温即可。”   说完他又苦笑了一声,“此事说来话长。” 第130章 辽东郡   话再长也需要解释。   因此陆温满面怅惘地说:“地龙翻身时我们辽东郡状况不好, 尤其是地面,被震出了无数裂坑,大多数人不是被压在废墟底下, 就是掉进了深坑里。”   他只用简单几句话就把裂坑的恐怖之处形容了出来, “我曾站在裂缝边往下看过, 一眼望不到底,里面黑黢黢的,什么都看不见,原本我还觉得能那些掉进去的人还有救, 但当我真正看过的时候就不这么觉得了,实在是恐怖至极。”   “我们不确定裂缝会不会再次扩张,因此活下来的人很快就远离了那片区域,我们选择到一处黄沙平原休养生息。”   听到这儿,沈复眉头微皱, 好像有什么事情想不通似的, 他沉吟半晌才开口问道:“你们难不成就剩下这几十口人?”   要知道辽东郡虽然算东北处的偏僻之地,但是整个郡的常驻人口也足有三万余人,就算单单只有一个郡守驻扎的郡府少说也有几千人。   如果只剩下几十口人, 想来辽东郡的灾难可比他们东海郡要严重得多。   陆温摆摆手, “那倒不至于, 刚开始整个郡府大约存活下来了四分之一的人口,我带着这些人从郡府里离开,原本我想着朝廷会派人来赈灾,所以不敢离得太远,直到后来遇上一群逃难的人, 从他们那里我才知道, 地龙翻身受灾最严重的地方竟是京城, 因此不会再有人来赈灾,接下来只能靠我们自己。”   “其实最初一切顺利,要是一直平顺下去,不说回到从前,简单的温饱却是绰绰有余。”陆温此时的声音渐渐低沉,沈复两人不由得凝神静听。   “可是天有不测风云,不知为何,前几年突然汪洋泛滥,足有几十米高的风卷自汪洋上席卷而来,携带着滔天巨浪将岸上的一切吞没,我们将其称之为风暴,若风暴只在一时我们还能坚持下去,但这次显然不是这样,接下来每隔一年都会有两个月陷入风暴之中,尤其是七月份,整整一个月是情况最严重的时候。”   沈复听到他这段话倒是想起件事,当初晨辉商队韩副手他们就遇到过一次这样的情况,整个商队就只有十几个活了下来。   照叶瑜所说,这就是龙卷风和海啸。   既然如此,经过两相印证,陆温所说的应该就是实话。   陆温不知道他在想什么,只是叹着气说:“原本人就不多,再加上风暴来时没有规律,被风卷走的和掉进海里的人极多,到最后基本上就不剩多少人了,接下来逃难的路上又有种种不便,年纪小的孩子和年纪大的老人大多都没熬下来,只剩下我们几十个人。”   “这可真是艰难。”叶周远没忍住感慨了一句。   陆温想到那些死去的民众,不由得鼻尖一酸,他低咳两声继续说:“我有时候觉得上天就是不给我们留活路,前两年我们原本已经在一处适合的地方安置下来,接下来只需要好生安顿下来即可,结果还没一个月,百年难得一遇的火山爆发就被我们给碰上了,要不是我们当时还睡在山洞里,估计连这几十人都没了。”   沈复闻言愣了下,随即指了个方向,“喷发的火山是不是在那边?”   陆温点点头,“没错,我们就是从那边过来的。”   果然如此,沈复验证了自己的想法,他也跟着叹气,“那处的火山同样给我们村子也造成了很恶劣的影响,好几个月才缓过劲来。”   他说完又问道:“不知道你们为何在火山爆发一年后才到这里?”   毕竟他们曾经也去过,不过是几日的功夫便到了。   陆温立刻回答道:“我们原本没想往这边走,想的是去南方谋生,主要是北方灾难多,有时还干旱,南方再怎么样说,也不会比北方更差了,但是因为距离太过遥远,最终还是没去成。后来我们又在附近遇到一个小村落,里面人不多,而且靠山靠水,我便想着实在不行就留在那里,说来也不怕你们笑话,我现在是明白了,在如今这个世道,只有抱团才能活下去。”   如此一来就又出现个问题,“那你们为何要在这么冷的天里离开那村落?”   陆温也没瞒着他们,“因为山林扩张,不过才一年的时间山林就从山上扩张到山脚下,甚至已经有毒虫毒蛇进到村子里,有不少人都被咬了。”   这倒是说得通,毕竟他们这边也出现了同样的情况,东山底下那片林子已经被他们给烧掉了,只留下光秃秃的土地,现在那里是未来开荒的首选之地,因为经过火焰的焚烧,枝干和树叶被烧成草木灰,草木灰中含有丰富的营养,落在土壤里可以增加肥力。   不过沈复还有一个疑问,“你们是如何得知我们城的?”   冀望城才刚建城,又地处偏僻,若不是知道,他们如何能找到这里。   陆温如实答道:“就在我们到村子里没多久,又有一对母女过去,她俩说原本一行人想去望祀城,但是她的孩子生病了,其余人就把她们母女俩留在了原地,她只好就近找一个地方先让孩子养病,等孩子病好之后她俩就留了下来,其实要不是那处村落实在太偏僻,再加上附近都是山林,不适合种田,我们一直留在那里也挺好的。”   他很快意识到自己跑题了,便将其拉回来,“她俩就是从叶家村出来的,因此投奔之处就有了两种选择,一是你们这里,二是望祀城,但望祀城距离较远,我们便决定先来投奔你们。”   沈复拧眉重复:“母女俩?”   “是。”陆温点头道:“母亲姓郑,女儿姓李。”   这个限定条件一出来,沈复立刻就知道这对母女是谁了,李婆子的儿媳和孙女。   他跟叶周远对视一眼,都明白彼此的想法。   “她俩今日没来吗?”叶周远问。   “不止她俩,”陆温说:“村子里还有三十多口人没过来,并不是所有人都同意离开,留下的大多数都是年纪大些的老人,信奉落叶归根,一辈子都没离开过村子,剩下的一些人就是不相信村子情况会继续恶化。”   沈复点头道:“好,麻烦你到外边稍等一会。”   陆温离开之后,沈复就上了塔楼,将事情一五一十地告诉叶父。   叶父想了想,然后问身边人道:“你们如何看待此事?”   叶忠率先开口:“要是真像他们说的那样,接受投奔倒也不是件坏事。”   主要是他们建城后人口缺口极大,不管是男女都需要,要知道人口才是第一生产力。   站在一边的小郝大夫也点头,“郑氏母女我还记得,虽然是李婆子的儿媳,但她为人和善,比她婆婆要好得多。”   其他人说的话不同,但意思相仿,基本上所有人都同意陆温他们的投奔。   因此叶父拍板道:“派人过去通知他们,不过规矩得先说好。”   沈复接下了这个任务。   他先是推开城门让他们进来,随后唤来城兵给他们一人倒一杯热茶。   等所有人都放松下来的时候,沈复才开口说:“有件事希望你们能理解,那就是你们暂时不能住到内城,得先在外城住上一段时间,等大夫挨个诊治后,确定没有染病,才能进到内城。”   陆温捧着杯子点头,“合该如此。”   其他人也纷纷表示赞同。   接下来沈复又把其他规矩一一告诉他们,陆温听得认真,对他们来说最重要的事莫过于落户与分田,而冀望城的分田制度对投奔者和原住民又基本上算是一视同仁。   最后就是陆温他们非常关心的粮食一事,沈复承诺道:“如今天寒地冻,无法种植粮食,不知道你们手里是否还有粮食,有的自然不用多说,若是没有,我们城中会给予适量的粮食用以生存,但这些粮食不是白送你们的,明年我们将要进行开荒,对你们来说相当于用劳动换取粮食,若是不想劳动也可以,只要回头把同等的粮食还回来即可。”   这是理所应当的,他们已经算是很宽松了,有些地方根本不会管投奔者的死活,自己跟其他人用东西换粮食,如果没得换那就只能饿着。   等所有规矩都一一讲完,陆温便说:“你们派人跟我去一趟村子,得通知一下他们。”   沈复闻言叫来叶海,让他带着一个小队跟陆温一起过去。   一个小队足有六个人,个个都是青壮年,不仅功夫极好,而且很有默契,足够面对一般情况。   而且陆温的家人都在这群人里,他们就相当于人质。   不过接下来的事叶瑜就没有参与了,主要是不知道他们身上有没有携带病菌,因此像是叶瑜和沈青玉这样免疫力低下的人最好还是别靠近了。   叶瑜只能听他娘闲话,或者是在叶母带着他到老宅找叶老太她们聊天时得知一些消息。   叶大嫂掰着手指算了算,然后咂舌道:“有一百多号人呢,这得分他们多少粮食啊!”   叶母说:“其实没多少,他们有些是有存粮的,需要咱们接济的也就是二、三十人,还给的都是粗粮,也都没脱皮,不管味道如何,反正能勉强温饱,等开春之后他们就是现成的壮劳力,肯定能帮着干活儿。”   “你这么说倒也是,开春了地上就开始长野菜,他们绝对饿不着肚子。”叶大嫂点点头。   叶二嫂此时插话道:“郑氏和她闺女是怎么个情况?她不是被村子赶走了吗?怎么还跟其他人分开了?还有李婆子怎么样了?”   连珠炮般的问题很鲜明的表现出了她的好奇。   叶母听到这些问题便摆摆手说:“一个一个来,说起来她俩其实很倒霉,才刚从村子离开那群人就分作两路,她俩跟着去望祀城的那队,而李婆子则是跟着另外一队,但是她俩走到一半孩子就得了痢疾,到最后拉得人都脱水了也没治好,去望祀城的人都说孩子救不了了,不能因为她耽误路程,因此就把她俩留在了半道,要不是那边有个村子,她俩怕是要被活生生饿死。”   叶二嫂叹道:“原来如此。”   “那他们有染病吗?”   叶母摇头回答:“没有,其实他们中几乎没有老弱病残,年纪最小的孩子也有四五岁了,据村长所说,他们村自从上次干旱便死了不少人,连孩子都保不住,也就这一年雨水多好了一些。”   叶老太剥蒜的手顿了下,“没病就好,咱们村里刚出生的孩子不少,可得注意点,还有宝哥儿,你千万别往外边跑,最近就老老实实待在家里。”   叶瑜应一声,他把手里的板栗壳掰开,金灿灿黄澄澄的板栗仁在油灯的照射下闪着油润的光泽,将其吃到嘴里绵软至极,也香甜极了。   板栗有一部分是种在果山上的,另外一部分则是在东山采摘的,味道上都差不多,没什么区别。   没过一会儿,岳灵抱着叶如从屋里出来,叶如冲着叶大嫂伸手,嘴里含糊不清地叫着「奶」。   叶大嫂接过叶如的同时还不忘问岳灵,“咋是你看顾如姐儿?他二叔呢?”   岳灵爽利一笑,“他睡着了,我看如姐儿醒过来在找您,索性就抱她出来。”   叶大嫂也笑笑,低头逗叶如,“快叫二伯母,还有你小叔。”   叶如开始鹦鹉学舌,她说话还是慢,但是已经开口了,这就让叶大伯夫妻俩放下了心。   一下午的时间就在闲聊中度过,叶瑜离开之前突然想起件事,便问他奶道:“奶,麦子生了吗?”   麦子是小米的后代,小米就算再聪明,到底也只是一只猎犬,寿命不长,几年前便去世了,叶瑜他们为它立了碑,说来也巧,麦子是所有后代里长得最像小米的,却是只母犬。   叶老太听到问话后转头答道:“就在这几天了,它估计怀了四只狗崽儿,等生了,你先过来选两只。”   这是早说好了的,主要是叶瑜家人少,有两只猎犬看家能更安全些。   “好。”叶瑜想到小米便心里一颤,分家后他跟小米虽不能日日都黏在一起,但是小米常常跑来找他,还经常留下来过夜,因此跟分家前也没什么区别。   生老病死乃人之常情,然而留下的痛楚却是很明显。 第131章 豆角焖面   叶父一整天都在外边忙碌, 导致回家的时候已经是半夜了,是叶母披着衣裳给他开的门。   “怎么回来的这么晚?饿不饿?要不要煮点东西给你吃?”叶母小声问道。   叶父把蓑衣脱掉,瞬间一片寒气就扑面而来, 他说话的时候也带着白气, “陆温毕竟是郡守, 如何处理也值得我们细细考量,虽然他看上去没有争权夺利的想法,但人不可貌相,不能轻易下结论, 我跟沈复他们开了一整天的会。”   “还有你以后就别熬夜等我了,天这么冷,对身体不好。”叶父小声说:“我自己回来收拾一下就去睡觉。”   叶母点燃油灯,在昏暗灯光的照射下摆摆手,“也不算晚, 反正最近早上都起不来, 晚上太早睡也睡不着。”   “你想吃什么?灶房里还有馄饨和饺子,娘包的包子我也带回来了,是酸菜粉条馅的, 吃起来很开胃。”   叶父听到这话便不再劝, 想了想回答道:“下一碗饺子吧, 不用太多,十个左右就行了。”   “成,你先去换衣裳,一会就能做好。”叶母站起身说。   一碗热气腾腾的汤饺子下肚,叶父的身体立刻就暖了, 他这时才开口感慨道:“再过几天就要过年了, 这一天天过得真快。”   叶母点点头, “可不是。”她有些发愁地说:“也不知道绪哥儿那里情况如何,会不会出事?”   这么些年下来,她基本已经拿褚绪风当自己第二个儿子看待了,就算褚绪风离开前把这件事说得很是轻松,但她又不是白痴,自然知道他去靖边城很有可能面临危险。   叶父倒是相信他们不会出事,因为他非常了解褚将军,人人都说褚将军对皇帝忠心耿耿,但在他看来褚将军忠心归忠心,却不愚忠,在做决定前一定准备好了退路。   不过虽说是相信他,但却不能杜绝担忧之情。   “不知道绪哥儿能不能在过年前回来。”叶父如此说道。   也不知是不是言出法随的原因,就在他们忧虑的时候,冀望城巨大的城门前又迎来一个熟悉的人影。   褚绪风策马疾驰而来,下马时他形容虽不整齐,却不显得狼狈,散落的发丝和干裂的嘴唇反而给他增添了几分真实。   叶海认出他来时心里便一喜,立刻下来推开城门,然后高兴地说:“你回来了,靖边城情况如何?”   褚绪风抿唇一笑,他的心情是显而易见的明朗,“已经没事了,还得麻烦你带我去找一趟叶叔。”   叶海应一声,“成,咱俩这关系还说什么麻烦不麻烦的。”   他俩进来之后,守门的城兵便接连跟褚绪风打招呼。   “褚队长终于回来了。”“嗯。”   “路上还顺利吗?”“还行。”   “瑜哥儿最近天天都念着你,如今你总算回来了,一会可得过去一趟。”叶海说。   褚绪风听到叶瑜的名字之后,眼中闪过一丝暖色,“嗯,跟叶叔说完事我便过去。”   不过不用等之后了,他俩过来时刚好看见叶瑜在档案室里听王树跟叶父禀告人口登记的事宜。   叶瑜看见褚绪风从门口进来便是一惊,惊完又是一喜,他虽没说话,但是眼睛却一直没从褚绪风身上离开。   叶父也看到他俩了,微微点头示意他们等一下,然后继续凝神细听王树的禀告。   “我带着人将他们的基础信息都登记了下来,各自的出生年月日、性别、名字、还有擅长之处统统都记在纸上,等日后他们正式落户,就可以制作户籍卡了。”王树说完便将一沓泛黄的纸张放到叶父的桌子上。   所谓的户籍卡就是用木片制作的,上面只有简单的出生年月日,性别,年龄和姓名。   叶父听到这些话就点点头,“行,这些人里可有值得注意的人?”   王树回答道:“除了陆温以外,还有一位曾经开过铁匠铺的铁匠,据他自己所说,他打简单的铁锅或者铁质农具都不在话下。”   “好,我知道了。”叶父将此事记在心里。   然后乐呵呵地走向褚绪风,拍了拍他的肩说:“好孩子,终于回来了,褚将军还好吗?”   褚绪风露出一抹笑容,回答道:“我父亲没事,只是有件事要跟叶叔您商议一下。”   “什么事?”叶父问。   褚绪风没说是何事,反而是先描述了一番靖边城的近况,“那位皇室遗孤乃是原先一位王爷的幼子,地龙翻身时因在庄子里养病,所以逃过一劫,之后就带着仆人和护卫一直住在庄子里,他年纪并不大,但为人板正,倒是个不错的人。”   能在他嘴里得一个不错的评价已是非常难得,叶瑜暗道,看来那人确实颇有能力。   紧接着褚绪风便讲起正事来,“我父亲在靖边城积威甚重,因此若为两者着想,绝不能继续留下来,所以他便做下决定,准备带着心腹离开靖边城。”   叶父听完这话沉吟半晌,随即赞同道:“褚将军的思虑颇有道理。”   然后他发出邀请,“不如让将军先到我们这里进行休整,等休整完再考虑接下来的事情。”   褚绪风闻言微微颔首道:“我父亲也是这么考虑的,只是要麻烦你们。”   叶父爽朗一笑,“不麻烦,我也好久没见将军了,不知道他如今是什么样子?”   “您很快就能亲眼见到他。”褚绪风神色稍有些凝重,“只是还有件事,愿意跟我父亲一起离开的部下不少,并且他们还有家人,加在一起就是一个不小的数量。”   叶父想了想问道:“大约有多少人?”   褚绪风如实回答:“其实愿意离开安稳生活,面临流浪的人也算不上多,加在一起大约有三百余人,其中有三分之二都是我父亲身边的亲兵,剩下三分之一则是他们的家眷。”   三百余人是个不小的数量,而且这些全是见过血的士兵,要是他们有异心,冀望城易主也只在分秒之间,不过叶父信任褚将军,也信任褚绪风,因此很快就同意褚家军进城休整,只是他们不能进到内城里,要与昨天刚投奔过来的木石村的人一同住在外城。   外城的简陋住宅数量并不少,但是显然不够三百多人居住,然而在短短几天的时间里他们肯定没办法修建出足够的房子来。   好在褚绪风说:“不用这么麻烦,回头等他们过来,让他们自己修建即可,毕竟人多数量大,至于我父亲,可以和我住在一起。”   这倒是个不错的主意,褚家军都是年轻力壮的士兵,让他们砍树建房估计会更快一些。   因此叶父点头道:“这样也行。”   紧接着他们又开始讨论起来,一直到天黑才勉强结束。   结束后叶父拍拍褚绪风的肩膀,笑着说:“走,赶紧回家吃饭,你叶婶早就在家里等着了,他做了一桌子好菜,回家咱俩好好喝一口。”   褚绪风面色柔和的应道:“好。”   叶父率先离开,叶瑜和褚绪风落在最后。   这时候叶瑜拉着褚绪风的袖子,一双眼睛仔细打量他的身体,见他没有受伤便松口气,“你没事就好。”   褚绪风的神色越发柔和,温声安慰道:“你放心吧,不过我怎么看着你好像瘦了些,这两天是不是没好好吃饭。”   叶瑜说话的时候有白气呼出,“那还不是因为担心你,成天吃不好睡不好的。”   “哦,是吗?”褚绪风知道叶瑜在调侃,因此就跟着说:“我跟你赔罪好不好,你说什么就是什么。”   “这可是你说的啊。”叶瑜握着褚绪风的手腕说:“我说要你做什么你就得做什么。”   “嗯,是我说的。”褚绪风宠溺一笑。   俗话说得好,出门饺子回家面。   叶母今晚做的就是豆角焖面,长豆角去掉两边的茎后被掰成小段,一块五花肉切成薄片,葱切成葱花,然后摘掉在陶盆里种植的红辣椒,将其切成片,蒜头去皮拍碎。   起锅倒油烧热,叶母将上述所有配料都放进锅里,再加入适量的盐、糖和酱油,豆角和肉片在锅铲的翻炒下逐渐变软,这时候就能把清水倒进去了,没过豆角的清水渐渐烧开变成汤汁。   紧接着就有一股浓郁的香味传出来。   叶母听到有人推门的声音,便探头出来看一眼,见叶父带着两个孩子回来,她立刻面露笑容开口道:“快去洗手,面就快做好了。”   她催促完洗手,便回到灶房里掀开锅盖,将细面条铺在豆角上面,蒸汽很快就把面条蒸熟了。   趁着这段时间,叶母又从嵌在墙上的木柜里掏出一个陶瓷罐,打开后掏出四个鸭蛋,用刀切成两半放在盘子里,鸭蛋腌得好,所以一切开就留油。   除了这两以外,还有两盘菜,一盘是煮好的猪蹄,用来蘸酱油吃的,一盘是醋溜白菜,十分开胃。   汤则是人参乌鸡汤。   饭被端到桌子上之后,叶瑜就开始埋头吃饭,他其实没说谎,最近确实吃得少,主要是心里存着事就容易影响食欲,再加上前些日子发生了许多事,他有好几顿饭都没按时吃上。   不过今晚就不一样了,再困难的事只要有绪哥陪着他一起,他便有无限动力,因此他难得胃口大开。   尤其是焖面做得好,就连他这种不爱吃豆角的人都吃得津津有味,面条闷得时间久,特别入味,细细一条却不软,反而非常有些硬,一咬就断。   叶母见状连忙给他盛一碗乌鸡汤,还特地给他捞了两根参须,“喝汤吃慢点。”   然后她又跟褚绪风盛了一碗,“你在路上受苦了,最近可得好好补补,这几天就安心住下来,我跟你俩做好吃的。”   褚绪风没拒绝,接过碗便道谢一声。   叶瑜喝汤的时候也很认真,参须带着的点点苦味很好的中和了鸡汤的油腻,他一口气直接喝完了,连参须和乌鸡块都没放过,挨个把肉吃掉,只留下了骨头。 第132章 褚渊将军   第二日褚将军他们还没过来, 倒是老宅里的麦子先生了,叶瑜过去探望了它们,麦子生得顺利, 四只狗崽体型相仿, 都很有力, 只是因为刚出生,毛还没长齐,全身上下都是红通通的。   叶瑜到时刚好看见狗崽子趴在侧躺的麦子身下哼唧唧地喝奶,叶大嫂见他过来, 连忙招手道:“快来搭把手。”   叶瑜听到这话立刻上前两步接过她手里东西倒进木盆里,叶大嫂这时才松弛下来,她边拿木勺搅拌盆里的混合物边解释道:“这是鸡汤肉糜糊糊,糊糊是粗粮窝窝头捣碎做成的,麦子刚生完崽, 得吃点好的下奶。”   叶瑜点点头表示明白, 然后帮她搅拌好糊糊放在麦子面前,麦子一嗅到香气便迫不及待地开始吃起来。   叶大嫂指着两只最活跃的狗崽说:“这两只性格最好,适合看家护院。”   分别是一只白色带黑色斑点的和一只纯黑色的, 狗崽的父亲是邢小舅他们家养的猎犬, 因此父系和母系的基因都不错, 可想而知等它们长大后肯定是看家护院和狩猎的好手。   “再过两个月,等狗崽断奶,你就能把它们都抱回去。”叶大嫂说完就推开门带着他离开,刚巧在门外看见褚绪风,她先是愣了一下, 然后乐呵呵地说:“海哥儿刚说你回来, 今天就见到了。”   “你俩今天刚好留下吃饭, 前儿分到的羊肉还没吃完呢,家里还有些菜,索性就把羊肉片成片涮锅吃。”叶大嫂没等他们回家就做下决定,马不停蹄地走去灶房开始做饭。   冬天最适合吃锅子,尤其是骨汤的汤底,大棒骨在锅里被煮得骨髓都流了出来,将清水染上浓郁的颜色,还有几颗枸杞在汤中若隐若现。   被片成薄片的羊肉卷随着汤汁沉浮,叶瑜夹起来吃时只感觉异常鲜美,吃不到一点膻味。   叶海吃的时候感慨道:“还是咱自己养的猪羊好吃,在外边捉的野猪皮糙肉厚的,就算放了血,肉依旧带着一股腥味,要是煮的时间短甚至嚼不动。”   “不过野猪崽子的肉嫩极了,做成烤全猪就很好吃。”   叶河说:“能捉到野猪崽子那都是巧合,也不知道下次是什么时候了。”   “行了行了,你俩别想烤全猪了,这么多羊肉都堵不住你俩的嘴。”叶大嫂白他们一眼,然后继续给叶如喂饭,她吃的也是骨汤拌饭,一口接一口很是香甜。   吃完饭叶老太嘱咐叶瑜他俩道:“再过几天就是大年三十,你们记得过来吃年夜饭。”   叶瑜高兴地应一声。   紧接着便拿着叶老太硬塞到他手里的一篮包子离开,在回家的路上,他将围巾围在口鼻处,只露出一双眼睛。   “褚将军他们到哪儿了?”叶瑜问道。   “我离开时他们已经出城了,但因为人数太多,自然是落在后面,大约得年后才能到达。”褚绪风接过他手里的篮子回答。   那估计还有很长一段时间,叶瑜稍有些忐忑地想,他从没见过褚将军,也不知道他是个什么样的人。   褚绪风仿佛是有读心术一般,开口道:“你放心,他一定会很喜爱你。”   叶瑜吓了一跳,“你怎么知道我在想什么?”   “都表现在脸上,我哪里看不出来。”褚绪风上手捏了一下他的脸颊,“别想那么多。”   叶瑜把他的手拍下来,“说话就说话,别动手,脸都被你捏红了。”   褚绪风闻言一笑,清隽的眉眼上竟然带着些风流气,“好,是我手重了,这就给你赔礼。”   他说完便伏低做小道:“给叶大人请安,大人有何吩咐?”   叶瑜乐得眼泪都笑了出来,“咳咳,别闹了,你怎么越来越不正经?”   褚绪风牢牢握住他的手,转而十指相扣,嘴上却一本正经地说:“哪里不正经了?”   叶瑜感觉到他的动作脸便微微一红,其实他早就已经察觉到他俩的关系逾越了知己这条线,往着不可测的深渊滑去,然而他却一直没能下定决心阻止。   只是…叶瑜想到他爹娘,又想到褚将军,只是这样的关系他们真的能接受吗?   褚绪风又一次猜到他在想什么,因此郑重承诺道:“都交给我便好。”   叶瑜没答话,鸵鸟般的缩回头,暗想道,能瞒过一天是一天。   他俩在这之后就一直没说话,只是十指相扣走在路上,别有一番安宁的气氛。   ——   接下来几天好消息接踵而至,先是过年,整个冀望城的城民都在大年三十那天晚上彻夜不眠,都在守岁,没人提早去睡觉,毕竟是新的一年,也是新的开始,虽然守岁只是旧俗,但是他们仍然希望上天能够保佑他们,至少别再出现大灾大难。   焚香许愿时,叶瑜便是如此祈祷的。   紧接着桃花姐生的儿子满周岁了,抓周由武师傅操持得极为热闹,桌子上摆着小木弓、三字经等等常见的东西,被取名为唐若谷的小孩抓了一张小弓,这倒是让当爹的唐有言很是高兴,毕竟他也是个学武的,儿子能够子承父业也是件极好的事。   除此之外,还有件喜上加喜的事发生,那便是在唐若谷的周岁宴上荷花在吃羊肉时呕吐不止,经小郝大夫诊脉,确认了她身怀有孕,已经满了三个月,并且胎很稳当。   一确诊王树就十分喜不自禁,连连询问小郝大夫可有需要注意的地方。   好在荷花的身体颇为健康,只要小心注意不要摔倒或吃到活血的食物即可。   荷花的婆婆听到诊断结果也很高兴,他们家就三个人,到底是寂寞了些,若是有新生的孩子,总能让家里热闹起来。   叶二嫂等人凑到荷花身边,跟她说些注意事项。   桃花更是极高兴地说:“若谷这孩子小时候穿的百衲衣还干净着呢,回头洗洗给你送过去。”   这是老传统了,兄姐穿过的百衲衣留给弟妹们穿,既节省又代表着祝福。   因此荷花欣喜地接受了,“好啊,若谷的衣裳都是好布料,本来我还在想老王他没有兄弟,衣裳估计得自己做。”   桃花摆摆手,“你姐夫也一样,一家子就他一个,不留给别人也要压箱底。”   这明显只是个托词,毕竟襁褓虽然小了不能穿,但是可以把布料剪裁出来重新做衣裳。   荷花心里明白这件事,因此就更感激了,她们两个作为姐妹,嫁的还都是人丁稀少的人家,所以经常互相帮助。   等抓周宴结束之后,褚家军终于到了。   跟褚绪风说的一样,一共三百余人,领头的自然是褚将军,这也是叶瑜第一次见他。   严格来说褚绪风与他有五分相像,只要两人站到一起,便能让人看出他俩是嫡嫡亲的父子,剩下五分的差别就是褚绪风五官更柔和,一双眼尾狭长的眼睛应该是遗传自他早逝的母亲。   褚将军有一张极富威严的脸,半百的头发让人看不出来他的真实年纪,但让叶瑜没想到的是,他的气质却很平常,特别是冲他笑的时候还很亲和。   “这就是瑜哥儿吧,真是个好孩子。”   叶父十分激动地上前扶住褚将军的胳膊,“是啊,瑜哥儿快来跟将军打招呼。”   叶瑜忐忑地上前两步,“褚将军好。”   “诶。”褚将军高兴地应一声,“好孩子,别叫将军了,就叫一声褚伯便是。”   他说完又转头看向叶父,“还有你,真当我是瘸子呢,还扶着我,我腿脚说不准比你都利索。”   叶父闻言笑了起来,“这不是怕您走错路了吗。”   褚将军老来得子,四十岁那年才有的褚绪风,如今已经是五、六十岁的人了,但难得腿脚十分利索,不说他年纪,旁人都以为他才四十多岁。   只是最近因为奔波劳碌,所以面色差了些,但好好养养就能养回来。   到了外城空地上,叶父说:“这一片都是空旷的,建好的房子也简陋,里面只有空地和火炉子,肯定是住不下多少人。”   褚将军看了一眼这块地,随即点点头道:“没事,我们带了许多幄帐过来,建好后刚好能住下,而且速度也快。”   所谓的幄帐就是帐篷,叶瑜亲眼瞧着这三百号人在褚将军一声令下就开始热火朝天地组装起来,构件拼完后基本框架就出来了,四四方方的一个,上边是个尖角,接下来再把帐幕搭上去即可。   因为时间有限,他们组装的数量也不多,反正一个幄帐能容纳四、五个人,六十多个幄帐尽够用了,更别说褚将军和贾一等人自有他们的房子,不用一起挤在这里。   天色还没完全暗下来的时候幄帐就已经全部组装好了,他们点燃篝火做饭,很快整片空地上就亮了起来。   叶父趁着这时候,叫人给他们送了一些猪骨羊骨,可别看不起骨头,这些炖汤很有滋味,虽然不能叫三百多人吃上肉,但每人喝一碗骨头汤还是可以的。   至于褚将军自然没有跟他们一起,叶父特地设宴招待他。 第133章 各自思量   宴会上除了叶父和褚将军, 还有各自的家人和沈复、叶忠他们,满桌都是用来招待贵客的菜色,像是猪肘子、红烧肉、豆角炖排骨, 铁锅炖这一类的大肉菜。   褚将军感慨道:“上次见你们夫妻俩还是在靖边城, 随军的大夫都说你的伤导致难有后代, 我瞧他就是说得夸张,你俩的儿子生得哪哪都好。”   叶父笑着点点头,“这孩子是早产,小时候还没我半个手臂大, 也就是这些年养得好,才显得跟常人没什么区别。”   叶母也激动的看着褚将军,她父母早亡,在靖边城几乎就是吃百家饭长大的,后来等年岁再大一些, 褚将军便派人开始教养她, 说句逾越的,她其实视褚将军为半个父亲。   “能养回来就好。”褚将军欣慰地说。   叶瑜听到他们在讨论他只能当作没听见,毕竟实在是有些尴尬。   好在很快他们的话题就从家事转到正事上了, 叶瑜不用在听各种溢美之词。   率先开口的是叶父, 他询问道:“您之后准备在何处安定下来?”   褚将军这时候神色终于正经了起来, 他如实回答:“原本是想在附近找寻一处荒废不甚厉害的县城将其重建,然而这一路过来,到处都是废墟,尤其是黑河县城,坍塌得太过严重, 派出去的斥候说附近其他县城情况也相仿, 这让我打消了原本的念头。”   听到这番话, 沈复赞同道:“黑河县城确实是当初地动最厉害的地方,震裂的缝隙到现在都没完全消除,更别说多年没人居住,里面荒废得紧。”   叶瑜也曾经去过,那里如今已经变成植物和动物的天堂,倒塌的废墟之上缠绕着各种绿色植被,树木和藤蔓应有尽有,甚至还有许多动物隐藏在其中,几乎称得上是处处都是危险,确实不适合居住。   褚将军颔首,“若是实在不行,我便在附近找一处临水平原修建集居地算了,反正我手下士兵不少,修建起来人手足够。”   叶父闻言接话道:“那得等天气暖和起来,土地化冻之后才行,要不就现在这地面冻得硬实,你费劲吧啦的挖个坑,一转眼就给你重新冻结实了,实在是不方便。”   这天气虽没前几年那么冷,但也是滴水成冰,大约有零下三十多度,别看他们平常一副没事人样子,那是因为基本上都已经习惯了,若是一个从没经历过严寒的人过来,怕是会被他们这边的温度冻得够呛。   不过褚将军他们都是经历过的,靖边城虽然冬天温度不如这边,但是风大!凛冽的寒风刮过,有时候甚至刮得人都站不稳,他们这群人的脸上几乎都是皲裂的,主要原因就是风太大。   因此褚将军想了想便说:“那这段时间恐怕就要麻烦你们了。”   叶父闻言摆摆手,“哪里称得上是麻烦,我们这里地广人稀,就算再多一倍的人都能装下,况且你们自备粮食,我们也就是提供个地儿罢了。”   而且要是他们能合作起来,日后也算是有个帮手,如果遇见难事,就能互相帮助,叶父觉得这是一件一举多得的好事。   褚将军笑了下,“成,那我们就不客气了。”   “等天气好些之后,后山的作坊就能开动,到时我们可以提供青砖或者红砖,还有一种名为水泥的材料,尤其适合建房子。”叶父又跟他说。   “我倒是从阿绪口中听说过那个水泥,当真有如此神奇?”褚将军惊奇地问道。   回答的是叶忠,他指着脚底说:“咱们踩着的地面就是用水泥做的,虽然不如瓷砖好看,但是方便又结实,石头般的颜色也清爽,而且外边的大道上基本也是用水泥浇出来的,既干净又卫生,走的时候也不怕摔跤。”   褚将军听完立刻说:“果然是好东西。”   叶瑜听他们说完正事,便问出自己的疑惑,“褚伯伯您没有带羊群过来吗?”   他听褚绪风说过靖边城的羊群经过数代繁衍,如今已经是七八百只的规模,有时会供应给望祀城和附近的一些小城,用羊换取其他物资,毕竟靖边城的土地不够肥沃,每年收获的粮食其实不算多,至少满足不了所有人的胃口。   褚将军很快就回答道:“我带了几十只种羊,只是因为路上情况未知,负责赶羊的人和羊速度就慢一些,估计还要一段时间才能过来。”   “原来如此。”叶瑜恍然大悟。   也不知道他们有没有培养牧羊犬,若是有的话,倒是可以跟着学一下,冀望城的羊群全靠人赶,现在羊的数量还少,暂时能够赶得过来,但要是日后数量变多了,总不能调更多的人手去放羊吧,毕竟他们这里的劳动力并不多,人人都有事要做。   除了领头的是大人以外,其他的大多是刚从学堂里出来的孩子,家长们都认为放羊喂猪既能挣积分,又能让孩子们消停下来,实在是件好事。   说过正事,一群人便开始吃菜喝酒,桌上气氛徒然热闹起来,一番觥筹交错之下,每个人都是红光满面的。   褚将军拿着陶杯往里看,“这是米酒?”   叶父点头道:“您尝得没错,味道一般,酒味也不重,只能当个消遣。”   褚将军又喝了一口,随即感慨开口:“如今这世道有的喝就不错了,况且我也喝不了烈酒。”   褚绪风给叶瑜盛了一碗骨头汤,然后对他父亲说:“米酒也要少喝,大夫可是说了,您千万不能再喝酒。”   叶父听到这话便是一愣,连忙问道:“这是怎么了?”   “唉。”褚将军摆摆手,“说来话长,大夫说我脏器不调,不适宜饮酒。”   “这可是个大病,没调理好前确实不应喝酒。”叶父把酒壶挪到自己面前,又给他盛了一碗酒酿汤圆,“您尝尝这碗圆子,味道尤其不错。”   各色混着果酱的甜圆子在酒酿里沉沉浮浮,因着屋里温度不高,碗里甜汤已经没有热气了,但依旧很好吃,引得众人纷纷称赞不已。   宴席结束的时候月亮已经高挂在天边,贾一几人扶着褚将军来到他们所住的房子里,这栋房子早就清理过了,里面十分干净,被褥都是新换的。   叶瑜在门口停下,对褚绪风说:“那我就不进去了,屋子收拾过,应该不缺东西。”   褚绪风应一声,温声道:“快回家睡觉,现在已经很晚了。”   说完便把羊毛做的围巾从自己脖子上取下来给叶瑜围上,浅灰色的围巾格外保暖。   叶瑜点点头,下巴摩擦在围巾上,静电让他的脸有些麻麻的,“你也早点休息。”   “好,晚安。”褚绪风看着他背影消失才进去。   刚进来便看到褚将军坐在堂屋正中间等着他,身边无人,也不知道大管家贾诚他们去了哪里。   褚将军放下茶碗严肃地说:“你别带坏人家。”   褚绪风神色没有丝毫变化,他知道今日的动静瞒不过他父亲。   “爹,我认定一人便不会改变。”   褚将军端着茶碗的手顿了一下,“你是认真的?”   “是。”褚绪风看着他坚定的回答。   他一撩衣摆跪在地上,“今生是儿子不孝,求您成全。”   褚将军闻言沉沉叹一口气,“你这孩子从小就有自己的主意,到底是我这个当爹的不称职,因此我也没脸阻碍你,只是瑜哥儿是你叶叔叶婶唯一的孩子,接下来的事你可要想清楚了。”   褚绪风抬头正视他,笃定道:“我既然跟您坦白,自然已经做好准备。”   到底是他的儿子,褚将军是再了解不过的了,一向感情极淡,没有什么事能够引起波澜,唯有这次,他能感觉到心里的坚定。   “你想好了就行。”褚将军又叹一口气,仿佛是老了好几岁似的,日后他儿子若是敢对不起瑜哥儿,他自会清理门户。   褚绪风低声说:“谢谢您。”   “时候不早了,去休息吧。”褚将军没说什么,只是站起身往里屋走。   而另一边叶瑜也在发愁,现在绪哥是不再进行掩饰了,纵然他们从小一起长大,亲密些也在情理之中,然而再这么下去迟早有一天会被别人发现,尤其是他爹娘,真不知道到时候该怎么办。   叶瑜想到这里便翻了身,把自己的脸压在枕头上,在心里想道,要不然还是早些坦白,只是他不知道该如何坦白,难不成直接跟他爹娘说,他喜欢男子吗?这样会不会给他们吓出病来。   他脑海里一直在纠结这个问题,也不知道是什么时候睡过去的,反正一整夜都陷在光怪陆离的梦境里,第二天醒来时已是天光大亮。   叶瑜打个哈欠爬起来,从床边将暖和的衣裳巴拉过来换上。   刚推开门就看见漫天的飞雪,足有碗口大的雪花落在窗棂上,显得格外清新淡雅。   叶母看他出来,立刻招手道:“别愣着了,外边冷快过来。”   叶瑜小跑两步到堂屋里,将身上的雪花拍掉,好在这些雪花都是干的,没在上面留下湿痕。   “你晚上没睡好吗?”叶母的问题让他一惊。   他愣了一下才回答道:“还好,怎么了?”   “你瞧你眼睛,肿得都凸起了,跟小猫似的,还有眼睛下边,一片黑青。”叶母说。   叶瑜闻言连忙探头到水盆上看了看,水里映出一张十分疲惫的脸,黑眼圈在玉白的皮肤上很是显眼。   他刚准备到灶房里找个鸡蛋敷眼,就看到他娘拿着包好的鸡蛋递到他面前。   “给。”   叶瑜接过后将其敷在眼睛上,温温热热的触感让他长舒了口气。   叶母边把早饭端过来边说:“别什么事都憋在心里,有时候可以跟我说一说,兴许能缓解心情呢。”   今天的早饭是咸豆腐脑和一盘白菜丝炒饼,听到这话叶瑜敷眼睛的手一顿,半晌才打哈哈道:“没什么事,就是昨晚没睡好,可能是因为睡觉的时候过了平常的点。”   叶母眼里的忧虑若隐若现,却没叫他看见,只是温声说:“那赶紧吃饭吧。”   叶瑜低头避过她的注视,手把敷过眼睛的鸡蛋剥开,一口口吃完,然后才开始吃豆腐脑。   他心里很是愧疚,有事情一直瞒着爹娘,而且怕是要让他们失望了。 第134章 青团和黑豆   “瑜哥儿, 瑜哥儿!”   叶瑜在被叶明辉拍上胳膊的时候才反应过来有人叫他,他愣了下问:“怎么了?”   叶明辉满脸疑惑地看着他,没回答他的问题, 反而问道:“你问我, 我还想问你是怎么了?最近天天心不在焉的, 你瞧你手上的钓竿。”   叶瑜经他提醒才发现手上的钓竿在不停地颤动,于是连忙摇动把手将鱼线收回来,只是咬钩的鱼可能是一条大鱼,他使的力气非但没能将其拽出水面, 反而让他一个踉跄,差点摔倒在地。   好在他身边就是褚绪风,很快就伸手扶住他的胳膊,让他站稳后才从他手里接过钓竿,叶瑜也没见他有多用力, 那根钓竿却划出一个美妙的弧度, 连带着鱼线和鱼钩也从敲开的冰层中跳出来,此时咬着鱼钩的鱼终于出现在他们面前,在冰面上不停地跳跃, 将冰层都砸出了晶莹剔透的碎屑。   那是一条足有两米长的胖头鱼, 基本已经是这种鱼类能长成的极限了。   连叶明辉都被吸引了, 他把询问叶瑜的话抛到脑后,很是羡慕的开口道:“没想到第一个钓上鱼来的是你,诶,有什么诀窍吗?快教教我。”   叶瑜看着褚绪风把胖头鱼扔进一边的水桶里,然后在鱼钩上重新换上用蚯蚓做的鱼饵, 最后才把钓竿递给他。   他接过后就听见叶明辉的话, 随即调侃道:“就你那动来动去的样子能钓到鱼就怪了, 忠叔都说了要心静,老老实实坐在板凳上等着鱼咬钩就行了。”   另一边正老神在在闭眼钓鱼的叶忠也说:“你跟瑜哥儿他们学学,别老是一惊一乍的,你自己数数就这一会儿的功夫你站起来了多少次。”   叶明辉听到这话往周围看了一眼,其他人果然都很安静,手里的鱼竿不说是一动不动,却也相对静止,而且很快就有人又钓上来几条鱼,引得众人纷纷道喜,虽然他们不缺肉吃,而且河面的冰层下放着许多渔网,要真是想吃鱼,只要把捕网拿出来就行了,但是他们现在享受的就是自己钓鱼的乐趣。   一看到这里,叶明辉立刻就回到自己的位置上,开始凝神钓鱼。   等他离开之后,叶瑜把钓竿甩到河里,看着浮浮沉沉的鱼漂再次开始发呆。   大约过了一个时辰,所有人都有了收获,多的像是叶瑜,桶里搁着三条大鱼,每条都有二十斤重,一个桶甚至还装不下;少的像是叶明辉,也钓到了一条小鲫鱼。   因此他们很快就一拍两散,各自回家。   叶瑜和褚绪风提着几个桶往叶家走。   到家时叶母看到这五条鱼立刻惊喜地说:“没想到你们还真能钓上鱼来。”   她翻了翻桶里的鱼,然后又说:“还有一条胖头鱼啊,正好今晚给你们炖鱼汤喝。”   叶瑜想了想说:“不如做剁椒鱼头吃?鲫鱼再用来炖汤。”   叶母摆摆手,耐心的解释道:“胖头鱼最适合拿来炖汤,炖出来的汤是奶白色的,鲜甜极了。”   叶瑜不太了解这些事,因此听她说完便点点头,“那我们就等着吃了。”   “嗯,你俩先进屋休息会儿。”叶母说完就把桶提到院子里,将剩下四条鱼倒进门口的水缸,很快水面上就结了一层薄冰。   叶瑜进屋后便进了书房,从架子上抽出一本书准备消磨时间,结果看着看着他又发起呆来。   直到他眼睛下边的黑青被温凉触碰的时候,才回过神来疑惑地看向褚绪风。   “你别想那么多,都交给我。”见他脸上依旧是满面愁绪,褚绪风便开了个玩笑说:“叶叔和叶婶可舍不得说你,我父亲大概也是请家法惩罚我。”   叶瑜听到这里倒是有了几分兴趣,“家法?”   褚绪风点头道:“从祖辈传下来的一根木棍。”说着他还比划了一下,叶瑜瞧着有点像是棒球棍的样子,估计还是实心的,因此打在人身上的力道可想而知。   “你被罚过吗?”叶瑜好奇地问。   “嗯。”褚绪风点点头,他回忆道:“那是我娘去世的时候。”他现在说起这件事已经颇为平静。   “我砸了外祖家。”褚绪风语气没有什么起伏,他将这件事一带而过,然后开始描述所谓的家法,“十棍家法,让我一个月没下来床,不过现在想想我也能够理解,当时的举动实在不够冷静,而且明明有更好的方法,我却选了最不合适的。”   不过他外祖家最后也没得了好,褚绪风神色淡淡,他没告诉叶瑜的是,那些在他娘面前说三道四的人在接下来的几年里陆陆续续全都死于意外,至于有没有幕后黑手,又有谁关心呢。   “所以你别担心。”褚绪风握紧叶瑜的手说:“你最近的状态实在不好,把一切都交给我好不好?你就当自己什么都不知道。”   叶瑜也知道自己表现得太过明显,他拍拍自己的脸,振奋精神道:“行,不过你也别担心我,而且我怎么可能都交给你啊,这是我们两个人的事。”   褚绪风宠溺地摸摸他的头,“好,你说的算。”   他俩出于内敛,不轻易说爱,但在此情此景下,褚绪风第一次将爱意宣之于口,“愿得一人心,白头不相离。”   这话又文艺又肉麻,但叶瑜却能够体会到隐藏在其中的深沉爱意,因此他看着褚绪风的眼睛,坚定地说:“我也是。”   褚绪风看到他仿佛在发光的眼睛,心里一动,凑过去在他脸上落下一个吻。   叶瑜暗自笑了下,立刻反客为主,亲上了褚绪风的唇角。   在冬日稀薄的阳光下,这幅画面渐渐定格,成为了一副优美的画作。   叶母叫他们出去吃饭的时候,叶瑜正靠在褚绪风身上看书,书是陆温他们带过来的,叶瑜借了几本感兴趣的过来,书的种类不同,其中甚至还有一些闲书,就是类似于小说的存在,也不知道陆温是怎么保存下来的。   他们现在看的就是一本有关精怪的闲书,有点像是蒲松龄的《聊斋志异》,只不过更简单一些,讲的是一个狐狸精和书生的故事。   叶瑜看到中间就点评道:“这个狐狸精你说她可怜吧,但也是因为她骗人才导致书生不喜欢她,你说她罪有应得吧,她也是因为要报恩才选择变作人嫁给书生。”   褚绪风点点头,“确实如此。”   叶母听他们讨论完才叫他们,“行了,赶紧洗洗手出来吃饭,今天中午有你俩爱吃的。”   木盆里的水是温热的,叶瑜把手放在里面泡了泡,过了一会才用皂角粉洗干净。   他俩到堂屋的时候没看见叶父,叶瑜便询问道:“爹呢?”   叶母的手隔着一层抹布抓着陶锅的手柄,听到问话后便把陶锅放在桌子上,然后将手放在耳垂降温,顺带回答道:“你爹跟你褚伯伯一起吃午饭,不用管他。”   她说完就掀开陶锅盖,瞬间一股热气冒出来,浓郁的香味扑面而来,使得叶瑜深深吸一口气。   鱼汤汤色乳白,上面撒着零星的香菜和葱花,在鱼肉旁边还有几块白嫩嫩的豆腐,颜色对比十分强烈,很能引起人的食欲。   除了一锅鱼汤以外,还有一盘西红柿炒鸡蛋和一盘猪肝,猪肝被盐腌过,味道比较重,尤其下饭,叶瑜就着这一道菜就能吃完一碗米。   不过今天桌上的主角还是那锅鱼汤,叶母给他们一人盛一碗,顺便还叮嘱道:“今天白饭蒸得硬,若是吃不惯,就可以把饭泡进汤里。”   叶瑜点头后迫不及待地端起碗喝了口汤,鲜甜的鱼汤刚入口他就眼前一亮,比起汤来说,鱼肉的味道倒是要逊色几分,但也很不错了,嫩而不散,用筷子一夹就起来了,豆腐同样如此,滑嫩嫩的,一抿就顺着嗓子滑下去,吸满了汤汁的嫩豆腐也很鲜,实在是美味。   鱼汤浇在米饭上也很好吃,汤泡饭本来就是叶瑜喜欢的吃法之一,更别说今天的汤尤其好喝了。   等一顿色香味俱全的午饭吃完,叶瑜就瘫在躺椅上消食,躺椅是他大伯做的,躺上去还能上下摇晃,这如今已经是他们冀望城城民的新宠。   褚绪风则是躺在另一个躺椅上。   只是外边温度到底还是比较低的,就算他俩是在屋檐下待着,但还是很冷,所以他们很快就搬着躺椅进了屋。   不过他们才刚进去,叶敬就过来了,他不是一个人来的,手里提着一个竹篮,上面盖着一层薄被,两个狗头正从被子里探出来。   叶瑜连忙迎上去,把两只狗崽从篮子里解放出来,爱不释手地抚摸着它们。   “我都忘了它们差不多也要断奶了。”   叶敬说:“正好我没事,就给你带过来。”   他凑过来问道:“你给它俩取什么名字?”   叶瑜看着两只懵懂的狗崽,想了想回答:“这只长着斑点的叫青团,黑色的就叫黑豆怎么样?”   褚绪风没意见,反而很是赞同。   叶敬也点点头,“这名字简单又好记,跟它俩又相合。”   叶瑜摸着青团和黑豆的头,“剩下两只呢?”   “我们自己养。”叶敬说:“反正大哥他们也需要猎犬进山捕猎,麦子生得都是好猎犬,索性就全留着了。”   “原来如此。”叶瑜点点头。   叶敬又待了一会才离开,他走之前叶母特地塞了些香肠给他。   叶瑜则是和褚绪风一起用旧羊毯给两只狗崽在他的屋子里搭了一个窝,顺带用羊奶泡了些窝窝头给它俩吃,叶瑜见它们吃得津津有味,便松了口气。 第135章 坦白   没过几天褚将军手下的牧羊人就骑马赶着羊群过来了, 人数不少,同样的羊群的数量也很多,一群人进到冀望城里之后, 羊群的咩咩声便不绝于耳, 好在它们所处的地方离内城较远, 因此还不算吵闹,顶多就是离得近的人有几分怨言,不过褚将军深通人性,很快就吩咐大管家送了一些礼到那几户人家里。   礼物中包括糍粑和羊肉在内都是能填饱肚子的吃食, 这使得那些人都很满意,对吵闹一事再无怨言,更有甚者还送了些回礼,是褚家军人人都需要的木炭,主要是因为他们住在幄帐里, 就算幕帘被压得严严实实, 那室内温度也不高,这时候升起来的炭火就尤为重要了。   用木头烧出来的木炭和深埋在地下的煤炭都是他们常见的取暖物,而这两者中用在屋子里的却大多是前者, 其中最大的原因就是燃烧不充分产生的一氧化碳浓度不同, 比起煤炭来说木炭更安全一些, 只要不把窗户关严实,稍微露出一个缝隙就行了。   当然了,煤炭也有它自己的用处,燃烧释放出来的热量更高,因此适合在各种工业作坊里使用, 等日后天气暖和起来, 冀望城的作坊估计就要全力开工了, 水泥、砖窑和烧陶都很急需。   不过这些事宜都是叶父他们在考虑的,叶瑜倒是不用操心那么多,他最近除了看书,就是照顾两只狗崽。   像是现在,他就端着一食盆的羊奶放在青团和黑豆面前,看着它们迫不及待地开始舔舐,只见盆里的羊奶以肉眼可见的速度下降着,取而代之的是沾在它俩下巴和胡须上的奶液。   叶瑜挨个拍拍它们的头,“好孩子。”   叶母略惆怅地说:“我最近老是想起小米,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青团和黑豆的性子有些像它。”   叶瑜听到小米便敛起笑容,“回头带着它俩去见见小米,咱们也该去上柱香。”   “是这个理。”叶母应一声。   接下来叶瑜又撸了两下狗,见它们都喝完羊奶了便收回手,把食盆端走洗干净。   过了一会儿,褚绪风就过来了,他是来邀请叶父和叶母到家里吃饭的。   听到这番邀请他俩都愣了下,对视一眼才问道:“褚将军可是在冀望城里住的不好?”   褚绪风摆摆手,否决道:“这是哪里的话,只是为了感谢叶叔叶婶你们罢了。”   叶母想了想回答:“好,我们一定按时赴宴。”   叶瑜在送褚绪风离开的时候眉头微皱,关于这次宴席他心里有数,按照他俩商量得出的结论,他们之间的事肯定是越早坦白越好。   而且估计褚将军已经知道了,想到这里叶瑜就问道:“褚将军知道吗?”   褚绪风帮他整理一下歪斜的围巾,听到问话后回答:“嗯。他没意见,这次也是他先提出请叶叔叶婶吃饭,将这事坦白。”   叶瑜舔了下干裂的嘴唇,犹豫道:“也不知道我们该不该这么做。”   “叶叔叶婶恐怕早就知道了,只是一直没有捅破这一层窗户纸。”褚绪风的拇指在他脸颊上摩挲着。   他们都是极敏锐的,再加上他俩相处几乎就没有收敛过,稍微注意些的人就能察觉到。   叶瑜也知道这一点,他叹口气,索性就破罐子破摔了,“那就到时再说。”   褚绪风又安抚了下他,“你别担心,一切都交给我。”   叶瑜看着他的眼睛,心里很神奇的竟然平静了几分。   下午叶父和叶母收拾完就按时带着叶瑜过去赴宴,菜色十分丰富,有许多还是叶瑜他们从没见过的,像一整只的烤全羊,拔丝奶豆腐之类的,汤倒是只有一道全羊汤,或者也可以称之为羊杂碎汤,不过也足够了,主要材料是羊肚、羊肝、羊肺等羊下水,里面还有羊骨头,经过处理之后一点膻味都没有,味道只剩鲜醇。   褚将军边吃饭边给他们讲故事,大多是靖边城天灾后经历过的事,叶父他们听得是津津有味。   吃到一半叶母突然抬眸环顾四周,却没看见褚绪风,她立刻纳闷地问:“绪哥儿呢?”   褚将军喝汤的手顿了下,“他一会就来。”   他话音刚落,褚绪风就从屋子里出来了。   叶父见此招呼道:“快过来吃饭,你再不来桌上饭都凉了。”   褚绪风却没听他的,反而是上前两步一撩衣摆跪在他俩面前,瞬间惊得叶父站起身来,连忙伸手扶他,颇有些手足无措地说:“这是怎么了?”   叶母也说:“好孩子快起来,有事咱们慢慢说。”   褚将军却阻止了他们,“让他跟你们解释完再说。”   叶父刚想说话,就看到叶瑜也从桌子上下来,同样跪在地上,就在褚绪风旁边。   “你们这是?”他明显是愣住了,但是在怔愣中却有几分果然如此的意思在。   褚绪风挺直脊背说:“我和阿瑜两情相悦,求您成全。”   这话一出叶母只觉一阵头晕目眩,但同时心里又有一种尘埃落定的踏实,她又不是傻子瞎子,两个孩子相处之间的黏黏糊糊与她和夫君成婚前一模一样,她怎么可能没有察觉到。   不止是她,还有叶父,但叶父的面色却没有什么变化,叶瑜到底是他们亲生,他这段时间神情恍惚,连吃饭都吃得少,诸如此类的不同都被他们看在眼里,因此各自心下都有几分猜测,而褚绪风所说便是他们最有把握的那个猜测。   想到这里叶父就叹了口气,安抚性地拍拍叶母的手,然后问道:“你们当真要如此?”   叶瑜认真地点头,“儿子不孝,求爹娘成全。”   叶母看着他满脸的忐忑欲言又止,还能怎么办呢?这孩子是他们从地府里硬生生拽回来的,小时候有好几次都差点没救回来。   在那时他们只盼着他平安长大,如今年岁大些,终于实现了那个愿望,已经能站住脚。   而且他们俩在孩子出生之前就做好了这辈子没有后代的准备,现在只是把那些准备重新找回来而已,又没什么。   再加上绪哥儿照顾他甚至比当爹娘的他俩都要精心,说句不好听的,就算真要找一个妻子,估计都要宝哥儿照顾她,若是为他身体着想,还不如保持现在的情状不变。   上述想法从叶母脑海里闪过也不过是一刹那的功夫,她看向叶父,从他脸上同样看出几分释然。   夫妻俩对视一眼,然后一起看向褚将军,“那您如何看待此事?”   褚将军听到问话便虎躯一震,立刻正经危坐道:“绪哥儿是我儿子,我自然是了解他,虽说十分不解风情,但专一肯定是随了我,若是日后他敢欺负瑜哥儿,我第一个不答应,我连家法都带过来了,料他也不敢欺负人。”   叶瑜愣了一下,他看向褚将军握在手里的红色木棍,足有他小臂那么粗,可想而知打在人身上会有多疼。   不过褚伯伯说的不对,叶瑜想道,若是绪哥真的变心了,也不用旁人弹压,索性直接分开,他不想把一个心不在身边的人留下来,纵然有伤心也是暂时的,他相信自己总能缓过劲来。   褚绪风不知道他在想什么,只是对着叶父和叶母发誓道:“如果我对阿瑜不好,便任由处置。”   叶父和叶母问褚将军的那个问题其实真正的含义是他同意此事吗?褚将军明显是理解错了,不过他的回答却也足够了,这就代表着褚将军不仅不反对,反而很是乐见其成。   因此叶父握着叶母的手看着他们说:“为人父母只希望孩子能过得好,只要你们好好过日子便罢。”   叶母上前把他俩给扶起来,“起来吧。”   接下来继续吃饭的时候,所有人都有些心不在焉,叶瑜食不知味的吃完一顿饭,心里到底还是有些忐忑。   不过回家之后叶母握着他的手开始说贴心话。   “不管如何你都是爹娘唯一的孩子,其余的都是小事,你只要记得我们永远爱你就好,若是反悔了还有爹娘为你兜底。”   “不知道你还记不记得,你只有这么点大的时候生了一场重病,”叶母比划了下,叶瑜确实记得,他就是因为那场病才渐渐恢复上辈子的记忆。   “你生病时我拜过满天神佛,只希望你能好好活下来,后来你确实慢慢好了起来,不过没多久你爷爷又说你天生宿慧,那时我就在想我和你爹可能是一辈子没有孩子的命,你大约是神仙老爷见我们可怜送下来的神仙童子,只是人间不适合你,所以才多灾多难,从那时候开始我和你爹便只求你好好活着。”   叶母边说边轻拍着叶瑜的胳膊,“所以你不要闷闷不乐,最近你天天吃不好睡不好的,看得我俩都心疼,有什么事不能直说呢,今天知道原因,我俩总算松了口气。”   叶瑜没忍住一把抱住他娘,闷闷地说:“谢谢您。”   叶母又拍了拍他的脊背,缓解气氛道:“你今晚可算能好好睡上一觉。”   叶瑜听到这话脸微微红了下,“我困了。”   “那快去洗漱吧。”叶母松开手。   等他离开,叶父喝杯茶说:“虽然有了准备,但真当他们坦白了,我还是有些发愁。”   叶母也叹口气,“可不是,咱们还得斟酌着告诉爹娘,考虑日后从海哥儿他们的孩子里过继一个到宝哥儿名下,他俩至少得有个摔盆的吧。”   叶父却反驳她,“不要从家里过继,冀望城里有不少无父无母的孤儿,能从他们之中选一个最好。”   在他看来,过继来的孩子若是父母还活着,那就不如父母双亡的,况且宝哥儿他俩的关系也不是人人都能接受,就算海哥儿他们接受了,那他们的妻子也不一定能接受,都说人心隔肚皮,因此事事都要往坏的方向想一想。   叶母很快就理解了他的意思,因而点头道:“是,日后收养一个品性好的孩子倒也不错。”   “嗯,咱们先物色着。”夫妻两个开始小声叙话。   说起来冀望城有个慈幼局,里面的人都是幼年失怙失恃的孩子和老年失子的老人,数量不多不少,暂时公中还养得起,只是日后还需改革,总不能一直让公中出钱养育吧。   有些孩子会被收养,其中以女孩最受欢迎,毕竟他们这里女孩少。 第136章 留下   跟叶父他们坦白之后, 叶瑜和褚绪风便把心放回了肚子里,他们在接下来的时间总算不用再过于担忧,并且两人之间的相处跟平常也没有什么区别, 主要是他俩以前就很亲近, 现在只是没了包袱而已, 变得更加自然。   就像是现在,叶瑜刚把衣裳晾在屋檐下,就看到褚绪风从屋子里出来,将一碗热茶递给他。   他接过后一口气喝完, 然后端着碗问道:“褚伯伯准备留下来了吗?”   褚将军他们已经在冀望城待了有一段时间,因此跟原住民自然是有接触的,别的不说,叶瑜可以保证剩下的这群民众里就没有真正意义上的坏人,顶多是有些小毛病, 像是贪财, 爱占小便宜之类的,都很常见,不至于说到坏胚子的程度。   所以褚将军带来的亲兵里有一些人就想着留下来, 只是因为担心褚将军不同意便没大张旗鼓地往外说, 只在亲近的人耳朵里嘀咕两句, 毕竟若是真要留下来,那可不是一件小事,至少得跟所有人都商量一遍。   而有人同意那自然也有不同意的,不同意的主要原因便是考虑到冀望城已经有城主,并且一应官吏位置都是满满当当, 他们要是留下来, 就代表着需要退让, 这对于平常人而言自然是无所谓,但褚将军到底是皇帝亲封的将军,若是让他只当个平民百姓,先不说他自己愿不愿意,反正他身边亲兵肯定是不乐意的。   不过这些都是他们的想法,至于褚将军自己倒是有些不同的意见,他得知这件事后颇有些乐见其成,主要是因为日后他儿子肯定会留在冀望城,再加上他年纪也不小了,还不如直接留下来。   而且重建一座城池是真困难,就算找个原先的县城进行修建也很是麻烦,要提前做好准备,然而就算如此也要花费很长一段时间,而且在修建的过程里他们还无法抽出时间进行耕种,这也就代表着接下来至少一年都不会有收获。   基于此,褚将军与手下亲兵首领经过几次商议,最终还是决定留在冀望城。   叶父对此也很是高兴,因此他没多久就在集议堂召集了全城的人宣布这件事,并且他跟褚将军有着心照不宣的默契,日后冀望城城主的位置大概率会由叶瑜继承,而褚绪风就可以接任叶忠的位置。   冀望城的城民都没有什么意见,虽然他们格外好奇又担心,好奇是好奇褚将军为何会留下来,担心则是因为怕他们要无偿为褚家军提供粮食或者必要的建材。   不过当叶父将整件事都宣布完,他们便放下心来,褚家军自备粮食,而且他们有一群数量不少的肉羊,这群羊被他们无偿献给了冀望城,换来的是等日后天气暖和了,冀望城城民需要免费帮他们开窑烧砖,制作水泥,还有建造新房。   叶瑜去羊圈看那群羊的时候,有专门负责牧羊的人在那里照顾它们。   羊圈和猪圈、牛棚、马厩在一处,也就是明珠湖的旁边,几间屋子都是比较高的青砖建筑,同样有窗户,冬天室内的温度虽然低,但是对牲畜们来说倒是正好。   叶瑜看小孩正喂羊群吃豆饼,于是问道:“公母各有多少只?”   牧羊人名叫安离,是个四十多岁的中年男子,长相平平且腿脚不好,据褚绪风所说,他曾经是褚伯伯的部下,素来有雄鹰之眼的称号,于射箭一道上曾取得过百步穿杨的优秀成果,只是在一次战争中因为敌人偷袭,所以瘸了一条腿。   后来还是褚伯伯亲自发话,将他带回褚宅当了个三管家,自从天灾后,他就被安排去饲养羊群了,包括叶瑜曾经提出的羊毛制品,也是由他跟他们联系,因此叶瑜一直用信与他联系,两人算得上是认识。   安离指着五个羊圈说:“这三个是母羊圈,一共有四十二只,另外两个就是公羊圈,一共有三十五只。”   加起来就是七十七只,再加上冀望城原来就有的二十三只肉羊和三十四只奶羊就已经破了百。   安离又说:“这个小一点的里面只有十一只母羊,它们与其他有所不同,都怀了崽。”   叶瑜在心里算了下,不禁感慨道:“数量可真不少,养得好的话日后咱们不用再上山打猎。”   安离也点点头,“可不是,多的倒是可以换出去,我们常用羊肉跟别的城镇换盐或者粮食,还有布料和棉花也是急需的。”   “要知道羊崽可是极受欢迎的。”   叶瑜闻言脸上露出一抹笑意,“我们这边种植有棉花,附近还有一处岩盐矿,盐不缺,棉花虽然数量少,不够每人都分一份,但是等过几年扩大了种植就好了。”   安离笑说:“田地多就是好,我骨子里就是个喜欢种地的,只希望日后能尽早分到田地。”   “您放心吧,想要在冀望城落户不是件难事。”叶瑜道。   他没说谎话,要知道他们制定落户策略时就很简单,只需要老老实实在城里待一段时间,并且在这段时间里不偷奸耍滑,不懒惰成性即可。   当然了,这也有底线,那就是不能有杀人,伤人,偷盗等不法行为,但凡有其中之一,那人就会被赶出去。   叶瑜和褚绪风在羊圈里看过一圈就回家了。   他俩刚到家就看到叶母正在揉面。   叶瑜看一眼挂在墙上的日历这才恍然大悟,今天是正月十五元宵节,合该吃汤圆。   “正月十五之后年就过完了。”叶母把汤圆捏好,团成一团放在案板上。   叶瑜应道:“是啊。”   要知道春节一向结束在正月十五,之后的日子就不再是过年,接下来的节日只有清明,端午和中秋。   他想到这里就上手帮他娘开始揉汤圆,汤圆馅是豆沙的,别的不说,反正吃起来肯定很正宗。   汤圆揉到一半,叶母突然想起件事,她连忙对叶瑜和褚绪风说:“今天晚上咱们要到老宅吃饭。”   叶瑜看一眼褚绪风,然后点点头,“好。”   因此中午的时候叶母就没做饭,一家子全吃的汤圆,盛在黑陶碗里显得格外洁白,叶瑜只吃了八个,汤圆馅果然不出他所料,甜到有些发腻的味道让他微微皱起眉头。   叶母见状从灶房里盛了一碟咸菜出来,“先随便吃点,等晚上再吃好吃的。”   叶瑜摆摆手说:“没事,就着咸菜也能吃。”   将做好的汤圆放到案板上,在院子里放一下午就冻得结结实实了,因此叶母晚上去老宅时就带着一篮子汤圆和两块猪肉。   而晚饭自然是极其丰盛的,所有人都吃得津津有味。   吃到一半,叶二嫂突然想起件事,她跟叶老太商量道:“我明天准备带礼去一趟李媒婆家,说起来敬哥儿和杏花也到了成亲的年纪,得叫媒婆帮着注意点。”   听到这番话所有人都从饭桌上抬起头来,叶敬连忙咽下嘴里的饭说:“我不着急,娘,再等等呗。”   杏花也迫不及待地附和道:“我也是,我还没跟小郝师傅学完医术呢,要真嫁人了,恐怕很难再继续学习。”   叶二嫂微微皱眉,“那总不能一直这样吧,你们年纪也不小了。”   最后还是叶老太摆摆手说:“他们既然这么想,就先按照他们所说的做吧,反正现在年纪也没多大,都是十几二十岁的小年轻,你瞧明辉他们不也是这样?也不知道为何都不愿意成亲。”   叶大嫂看一眼正专心给叶如喂饭的叶海,无奈的叹口气,都说儿女都是债,她现在就很同意这一点,天天在操心几个孩子,这样的日子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才是个头。   吃完晚饭叶老太冲叶瑜和褚绪风招招手,叫他们道:“你们跟我来一下。”   叶瑜颇有些忐忑地看向褚绪风,见他点头,这才深吸一口气准备跟过去,只是还没等他迈开腿,左手就被褚绪风紧紧握住。   不知为何叶瑜竟真平静下来了。   他俩进到老两口的屋子里后,叶瑜看到他爷盘腿坐在炕上,手里拿着一杆旱烟,正满脸凝重地抽着。   见他们进来,叶老头把旱烟从嘴里拿出来,叹气道:“你俩是自愿的?”   果然,叶瑜想道,爷奶也知道这件事了。   他和褚绪风一起跪到地上,回答道:“是。”   听到回话,叶老太先是倒吸一口冷气,懵了半晌才说:“你俩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叶瑜如实道:“大约是天生的断袖。”   他记得大昭国虽然颇为盛行男风,但此依旧属于小道,并且娈童的名声极差,因此他爷奶怕是无法理解。   叶老头愁得又抽一口烟,“你俩先起来吧。”   叶瑜借褚绪风的力站到一边,接下来老两口一直都没说话,过了许久,叶老头才开口道:“日子好与不好都是你们自己过的,我们最多也就是帮帮忙,只要你们不后悔,也就没什么可说的。”   这意思就是默认了他们之间的关系,叶瑜心里一松,随即看向他奶。   叶老太倒是比叶老头接受得更早,她慈爱地拍拍叶瑜的肩,直到这时候叶瑜才意识到,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他的个子竟然比他奶高了许多。   “以后和绪哥儿一起好好过日子。”   时光的痕迹刻在她脸上,留下条条纹路。叶瑜看到这里眼睛便一酸,差点落下泪来。   他在心里发誓,绝不能让「子欲养而亲不待」的惨剧发生在他身上。   接下来叶老太便拉着他的手问:“你和绪哥儿要不要摆几桌酒?”   叶瑜听到这话却是摆摆手,“算了,还是过几年再说吧。”   叶老太点点头,“那也行。”   除了老两口以外,很快叶家其他人也知道了这件事,不过他们都没什么反应,主要是已经分家了,就算有人有意见,叶瑜也不在意,说几句闲话而已,又不会掉块肉。 第137章 端午节   随着天气渐渐暖和起来, 冀望城终于到了开工动土的日子,要知道在短时间内修建出三百多人要住的房子可不是件轻松事,叶瑜更是感慨, 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能修建完成。   叶瑜在心里算了算, 然后有些咂舌, 他们估计要新建八、九十间房子,唯一好的一点就是现在修建的房子形制都很简单,最多就两三个屋子,除了住人的屋子以外, 还有一间灶房,至于茅房却不是每户都有,而是公共的,位于正中间,位置方便, 而且面积比较大, 一次性能容纳五个人一起进去,不过这只是刚开始,等忙过一段时间, 就可以开始扩建了, 像是地窖, 柴房之类的就可以慢慢往上加。   让叶瑜有些遗憾的是,没人选择用地暖,全都用的火炕取暖,虽然如今的天气已经用不上取暖了,但还是得给今年冬天做准备。   不过火炕制作起来到底还是比地暖容易, 按照常理来说, 他们还是修建火炕会比较好。   叶父没参与到修建房子里, 他正带着人准备开荒呢。   荒地自然是不少,尤其是冀望城的正门和后门,两边各有一片荒地,面积很大,要是能全部都开垦出来,已经足够分给后来落户在城里的人,甚至还有剩余,这样一来秋天收获时,公中的粮食也会相应增加。   然而就算他们发明出来了许多增加开荒效率的农具,但开荒仍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首先是清理杂草,杂草分为两种,若是那种枯黄的野草还好说,只需要用锄头连带着草根一起刨出来就行了,但是砍树遗留下来的树桩和树根就很麻烦,需要用锯子给锯掉,还得刨出根来。   叶父顶着三月份略有些寒意的空气看着众人热火朝天的在荒地里开始除草,他们必须在四月前把荒地给开垦完毕,因为四月就是春耕的时候,得赶在那之前把活干完。   这时叶瑜想了想,提议道:“绕着荒地用火烧一下吧,尤其是东山脚下,我瞧着树林又蔓延过线了,咱们得收拾收拾,不然以后开完荒,又是做白工。”   叶忠赞同他,“可不是,还得在周围插上篱笆,防止小动物跑进来霍霍粮食。”   听到他俩的话,叶父颔首道:“回头先做出个防火带出来再说。”   要不然弄出个山火就不好了。   负责处理防火一事的是叶忠,他带着城卫兵在东山下将裸露在地表的树木全都砍掉,枯枝留下来当柴禾,而野草倒是不用专门□□,只需要用火烧一遍就行了,烧完的草木灰还是一种很好用的肥料,收集起来撒在开荒完的田地里,可以增加肥力。   有一句诗是这么说的,“野草烧不尽,春风吹又生。”   而在天灾后这样的情况便更加严重,野草的生长快得令人吃惊,只是几天没除草,田里就长了一堆,挤挤挨挨的,还不能忽视它们,要不然就会占据田里的位置和肥力,导致粮食减产。   等除完草他们还不能放松,接下来就是平整土地。   主要就是把高处的土挖出来,用担子抬到低处填起来,让两个地方变得平整,然后堆出田埂,要知道需要车水灌田,就必须先做好田埂,它的用途还包括供人行走和种植作物,所以很重要。   弄好田埂就开始堆肥,多是用的粪便,效果先不说如何,那个味是真难闻。   叶瑜只去过一次就被臭的够呛,原本他想的是忍一忍,等习惯了就好,但还没等他习惯,他就被叶父派回去处理农具了。   他们不会在田里种植水稻,大概率是小麦和高粱,或者苞米红薯之类的。   开荒的最后一步便是深耕土地,要把埋在最下面的大块土壤敲碎,还得将石头挑出来,否则会把种子硌坏。   如今才三月,其实外边还是很冷,因此他们干活的时候热闹归热闹,却常感寒意满身,不过这段时间里由公中出物资,给开荒的人准备了热汤热茶,这倒是件好事,至少提高了效率。   他们四月底才将将把所有荒地都开垦完,刚好赶上春耕的小尾巴,要说今年跟往年有什么区别,那就是种的粮食种类不同,他们能吃饱之后的目标就是吃得好,因此冀望城大部分的田地上都种了小麦,连高粱也种得少了,豆子的数量倒是多了些,主要因为豆制品颇受欢迎,像是豆腐和豆浆,喜欢的人就不少。   叶瑜家依旧是多种了几亩地的水稻,今年也有几户人家像他们一样开始种植水稻,虽然种的不多,但好歹算是开了个头,想来日后种水稻的人家会越来越多。   今年春耕时各种新打造的铁质农具立了大功,特别是水轮三事,在灌溉上帮了很大的忙,让所有人都赞不绝口。   春耕的时候他们还顺带过了个端午节,叶母将叶瑜和褚绪风上山采来的艾草挂在门上,然后又把各种香药收拾好包在香囊里,包括雄黄和苍术在内,香囊是浅浅的青色,上面没有任何图案,就是纯色的,但下面挂着红色的穗子,显得格外漂亮。   这些香囊佩戴在身上可以预防蛇虫鼠蚁,但是太小,悬挂在屋子里驱虫的效果不太好,因此叶母选择了另外的方式,那就是扫五毒。   民谣说:“端午节,天气热,五毒醒,不安宁。”   五月被视为「毒月」、「恶月」,因为一步入五月,雨水渐渐增多,湿润的空气会滋生病毒和细菌,导致人很容易染上疫病。   与此同时五毒滋生,所谓五毒指的就是蛇、蝎、蜈蚣、壁虎、蟾蜍这五种动物,但壁虎其实是没有毒的,叶瑜深深怀疑只是因为它长得丑,所以人们才将其也归于毒物之中。   说远了,先仔细说说扫五毒吧,其实也就是用绑了红线的工具清理卫生,相当于半年一次的大扫除。(一次在春节前,一次就在端午节,刚好是半年。)   叶瑜家里今年把所有家具都仔细清理了一遍,尤其是各种旮旯角,有可能藏着蛇虫鼠蚁的地方都叫他们给挪开扫了扫。   让他们没想到的是,竟然真的在杂物房柜子底下看到一窝老鼠,当时清理那里的是叶瑜自己,那窝老鼠足有七八只,其中有两只大的,剩下都是刚出生小小一只,毛都没长出来,肉粉色的挤在一起看得人直犯恶心。   那窝老鼠映入叶瑜眼帘的时候,他手里的扫帚差点掉在地上,主要是两只大老鼠长得十分丑陋,并且个头儿还不小,嘴里的门牙显得满是戾气。   好在青团和黑豆跟在他身边,在两只大老鼠露出攻击姿态时便先下手为强,三两下就咬死了它们,甚至还跟平常接受猎犬训练时一样,叼着猎物的尸体跑到叶瑜身前,把两只血淋淋的老鼠吐在地上,然后摇着尾巴看他,一副想要夸奖的样子。   叶瑜也没拒绝,上手挨个拍拍它俩,“好孩子。”   等褚绪风听到动静进来,就看到叶瑜正探头往老鼠洞里看,同时地上还有两只血呼啦擦的大老鼠。   “别离那么近。”褚绪风把他从老鼠洞边上拉过来。   叶瑜顺着力道过去,见他爹娘也过来了,就庆幸地说:“幸好咱们大扫除了,要不然等小老鼠长成,家里还不知道变成什么样呢。”   要知道老鼠不止会偷吃家里的粮食,还携带有病菌和寄生虫,一个不小心就会传染给人。   叶母说:“杂物房上次清理还是过年那阵儿,这段时间我确实没怎么注意。”   不过她也有些纳闷,“家里的粮食没丢啊,老鼠总不能进到地窖里面偷吃吧。”   叶瑜听到这话倒是反应过来,“我记得杂物房里还放着些没吃完的豆饼,是去年给羊吃的,只是一直没吃完就先搁着了。”   叶母想了好一会才想到他们把豆饼放在哪里,她过去瞧了一眼,果然在豆饼的边上看到老鼠的牙印。   既然如此她就放心了,叶母戴着手套把这些豆饼和死去的老鼠都给扔到茅坑里,它们接下来会慢慢分解,化作养料堆肥田地,主要是老鼠身上携带着病菌和寄生虫,叶瑜宁愿吃蛇肉都不愿意吃老鼠肉,原本叶母提议给青团和黑豆吃,但他没同意。   因为遇见这一处老鼠洞,所以他们继续清理时就格外认真,好在家里再没有其他小动物出没。   趁着白日里阳光猛烈,叶瑜还把所有被子和枕头都抱出来放在草垫上开始晾晒,等到晚上再收回去。   扫五毒一直持续到傍晚,然后叶母开始洗手包粽子。   粽叶用的是竹叶,并不是今年新长出来的,而是前两年用过的,但是依旧很坚韧,没有丝毫破损,只是因为时间久微微变黄,瞧着不太好看。   竹叶粽子蒸好后带着一股竹子的清香,这让叶瑜一想到就不禁舔舔嘴角。   叶母这次准备了两种馅料,一种是红枣馅的,一种是鸭蛋的咸蛋黄馅的,前者用的是干红枣,去了核,蘸白糖很好吃,后者就是咸粽子了,他们也是第一次做,不知道味道如何。   叶瑜很快就搬了板凳坐在院子里包粽子,粽叶摊平在他手里卷成圆锥,紧接着往尖角处填入糯米,再放进去红枣,有的粽叶大一些,就能包两个红枣,正常的就是一个红枣,最后他再用糯米填满剩下的空处。   系粽子的绳子用的是红线和白线,红线绑的是红枣粽子,白线绑的是咸蛋黄粽子,分作两盘,便是一目了然。   包到最后甚至还有一些多余的粽叶和糯米,只是没有红枣和咸蛋黄了,叶母索性就全部包成了白粽子,以后可以直接蘸白糖吃。   粽子蒸好后冒着热气,剥开粽叶就有晶莹剔透的糯米露出来,蜜糖般的红枣肉将糯米染成漂亮的枫糖色,叶瑜在碗里撒了些白糖,然后开始蘸着吃,味道确实很好,糯米粘乎乎糯叽叽,一咬下去满嘴香甜,红枣是被阳光晒干的,甜度很高,再加上白糖,就很有一种属于糖分充足带来的满足感。   咸蛋黄粽子则不一样,甜咸相间,因此更加适口,咸蛋黄的油浸润到糯米上,使得口感细腻。   今天青团和黑豆立了大功,但它俩不能吃糯米,所以叶母晚上特地煮了两根棒骨额外奖励它们。   家里所有人都坐在院子里吃得高兴,五月温和的晚风吹过,叶瑜眼前全是闪耀的星子。   晚上睡觉时,他躺在满是太阳味道的被窝里深深吸一口气,只感觉全身都舒畅了起来。   作者有话说:   最近真是特别忙,再加上卡文,更新频率可能会受到影响,十分抱歉。 第138章 邀请   端午节过去之后, 天气就愈发炎热了,明晃晃的太阳悬挂在半空中,一天之内的温差变得极小, 如果说早晚大概有二十多度的话, 那中间白天的时候就高达四十多度, 尤其是正午,温度最高,平常都没人愿意出去,基本都待在家里, 然而就算门窗大敞,也没带来多少凉意,因为风也是炎热的,热气扑面而来。   这时候就只能靠从井里提上来的井水降温了,叶瑜家堂屋的青砖地面上摆着两盆井水, 不知道效果如何, 但好歹心里有个安慰。   叶母坐在躺椅上有些坐立不安,她纳闷地问:“怎么比去年要热这么多?”   叶瑜听到她的问话,从自己屋子里拿出来去年的日记本, 翻到去年今日看了眼, 今年整体的温度确实比去年高一些, 从年初开始就是这样,要是他没有感觉错误的话,应该整体要高个十度左右。   看到这里他突然意识到一件事,叶瑜连忙把天灾后所有日记都粗略翻过一遍,然后确定了一个规律。   除了前两年寒暑颠倒, 严寒和高温没有丝毫规律以外, 从第三年开始就有了相应的规律, 用简单一点的话解释就是,如果说第一年的高温天气长达十个月,第二年便会迎来一整年的严寒天气,如此循环往复。   直到前几年才有所不同,极寒和高温缓和了些,回到他们熟悉的一年四季,只是基本没有了属于过度的春秋季,只剩下极端的两个季节,而这之后同样有规律,如果当年是夏季时间长而且温度很高,相应的下一年就是冬天时间长而且温度会低一些。   去年是冬天长的一年,那按照规律今年就是夏天会更久一些。   叶瑜意识到这件事之后,就感慨道:“今年确实要炎热得多。”   于是这段时间他们出去耕种就挑的清晨太阳还没出来的时候,就算如此也有为数不少的人被热到中暑,所以现在药房最受欢迎的药材就是金银花,薄荷和菊花了,这些都是清热解暑的,晒干后泡茶的味道也很是不错,不管喜不喜欢喝水,都能喝一大碗。   炎热的天气实在叫人难熬,叶瑜扇风时不由得怀念起空调和风扇,不过也就只能是怀念了,如今没有电力,空调和风扇是不可能突破生产力和科技的限制被发明出来的。   如今叶母最常做的事就是把水泼在青砖上,再用拖把擦拭一遍,不得不说确实凉快了几分,尤其是拿蒲扇在装有井水的木盆上边扇一扇,立刻有一丝凉气袭来。   除了上述行为以外,其他消暑的方法也有,首先就是吃喝方面,吃凉面冷面和各种在井水里湃过的瓜果,喝凉茶和绿豆汤,这些都是很好吃的东西。   其次是到屋里阴凉处乘凉,只要不晒到太阳,其实温度还是可以忍受的,每栋房子都有背阴的地方,像是叶瑜家就是他房间里的书房很凉快,因此这段时间一家子基本都在书房里待着,就连吃饭也是端到那里吃。   不过叶瑜曾听褚绪风说过名门世家的消暑方式,不管是冰窖冰鉴还是冷水循环的避暑凉殿都是他们很难复刻出来的。   唯一有可能成功的是陆温跟他们说的一种方法,也就是在屋子正中间打一个深井,然后用一个中间凿出孔洞的石板盖上封死,这样一来井下的水汽就可以漂浮上来,让人凉爽很多,相当于古代版的天然空调。   然而有好处自然也会有坏处,麻烦先不说,而且不是每栋房子都能打井,得看下边有没有地下水,有些没有的,还得去河边打水,或者到城里公用的水井处提水。   再加上水汽凉意甚重,夏天还好,能够纳凉避暑,但一到了冬天,就算把这个口堵住满屋子也是凉气十足,住在里面的人不是胳膊腿疼,就是头疼,还容易风邪入体,因此很少有人愿意尝试这种方法。   最后则是一种很玄学的方式,所谓心静自然凉,虽然叶瑜不知道效果如何,但是叶母说躺在躺椅上,脑海里什么都不想的时候确实很少再焦躁不安,叶瑜想,效果也就是见仁见智吧。   日子就在炎热的高温下渐渐流逝。   今日依旧是烈日炎炎的一天,所有人基本都待在家里,外边除了要巡逻的城兵以外再无他人,负责巡逻的叶海从明珠湖畔走过,看着下降的湖面说:“已经有两个月没有下雨了。”   叶周远愣了下,反应过来后才回答道:“可不是,今年雨水少,不过咱们不用担心,只要柳河的水位没下降就没事。”   叶海点点头,“咱们这里位置好,只是旁的地方不一样,又得做好面对干旱的准备。”   叶周远叹口气说:“如今这世道混乱,自己能过下去就不错了,哪儿还有心力担心别人。”   两人略聊过几句话就不再说话,毕竟是在巡逻。   除了他们,老把式们同样在担忧干旱一事,主要是一直不下雨,田地里的粮食长势不好,而且就算可以挑水灌溉,也总有不小心遗漏的地方,尤其是几座山,灌溉十分麻烦,每次都得十几二十号人一起出动。   不过一对比起其他水资源不充沛的地方,他们就知足了,好歹柳河水位没有下降,不至于出现干旱的情况,至少秋天能些收获。   而就在同一天冀望城城门口突然来了一群人,领头者身穿一件朱色官服,严丝合缝的,叶瑜过去时看到他那样子就感觉一阵热意袭来,也不知道他是怎么忍受下来的。   不过那人估计也觉得热,因为叶瑜瞧他在跟叶父说话时经常用手扯领子和袖口,脸上也全是汗,已经把戴着的官帽给浸湿了。   “我是望祀城的官吏,这次是来邀请你们参与集会的,附近的城池就剩下几座,我们合该互帮互助,集会上可以畅所欲言,有什么问题也可以提出来,我们一起解决,在集会结束后还有一场交易会,你们若是有兴趣可以带一些粮食或者皮毛过去,也许能换到一些急需的东西。”   “哦,我姓吴,叫子楚。”   叶父听到这番话先是考虑了一番,然后才说:“我们需要商量。”   吴子楚点头道:“这是当然,集会定在六月初八,时间还早,叶城主您自可与旁人进行商议。”   六月初八确实还早,大概还有半个月的时间。   这时沈复说:“天色已经暗下来,要不留下住一晚?”   吴子楚看一眼天色,拒绝道:“不用,我出门在外带着护卫,他们已经安营扎寨。”   倒也是,既然望祀城城主派他出来通知附近城池,那他身边一定带有护卫,毕竟如今外边不安全,经常能遇见流匪。   虽然叶瑜没见过,但他从经历过流浪的郑娘子口中得知,有许多县城和村落都被天灾打击散了,剩下的青壮年不再进行耕种,渐渐聚到一起,形成了两座大一些的匪寨和流窜的流匪。   当然了,不管是匪寨还是流匪,他们都不敢冲着大型的城镇下手。   叶瑜意识到自己思维有些发散,便将其扯回来,继续开始思考有关集会的事情。   他回过神来又听到沈复问了一句,“除了我们以外,还有哪几座城池?”   吴子楚倒是没有含糊,很快就给了他答案,“有靖边城,淮阳城,乐安城,还有一座南方的晨辉城。”   靖边城和晨辉城不用多说,另外两座倒是有些陌生,基本没听说过。   也许是知道他们的疑惑,吴子楚紧接着就解释道:“靖边城是原先的边城,原本城主是褚大将军,不过现在好像不是了,据说现任城主是皇族后裔,我也没见过,吃不准到底是不是真的。淮阳城和乐安城原来都是郡城,因为郡守还活着,所以没有陷入混乱,很快就缓了过来,如今有许多特产,交易会时应该很热闹。晨辉城有个商队,你们应该也见过吧?”   他问完见叶父点头,才继续说:“晨辉城不用我去通知,他们商队队长三月份曾过来走商,那时他就知道了,我们城主拜托他通知南方别的城镇,只要有人过来我们就一视同仁,可以一起参加集会和交易会。”   说到这里他叹口气,“只是我们到底没预料到今年的气候不好,天气这么炎热,也不知道有多少人愿意顶着炎炎烈日过来。”   沈复也跟着他叹气,“可不是,我们要不是有一条河,也不知道怎么浇灌粮食。”   “日子真难过。”吴子楚最终以这句话结束了对话。   等送他离开之后,叶瑜就凝重地说:“看来望祀城在监视我们。”   就算不是监视也是派人盯着他们,否则不会这么清楚内部事宜。   沈复点点头,“不管他们是何想法,咱们都得警惕一些。”   他们去肯定是要去的,毕竟这是难得和其他人交流的机会,只是如何去,如何表现等方面要更操心一些。 第139章 萝卜圆子   整个五月都是晴空万里的好天气, 只是这番好天气却把叶瑜他们折腾得够呛,整整两个月都需要挑水灌溉,每个人都累得不轻, 就差累出病来。   好在当天夜里, 叶瑜起夜时迷迷糊糊的听到一阵雨声, 他先是愣了一下,很快就反应过来望向窗外,映入眼帘的是毛毛雨,落得并不急, 看着不疾不徐的,颇有几分温柔的意思。   而且雨落下来就能滋润土地,至少能减轻虫害。   第二天一早雨就下得更大了,然而这么大的雨却没带来清凉,反而让屋子里更加闷热, 叶瑜用浸湿的毛巾擦去残存的睡意, 等彻底清醒过来,才看着门外落下来的雨叹口气。   “下雨之前盼着下雨,但真下雨的时候, 我又发愁路怎么走。”   要知道在雨天走路肯定是不如在晴天走路方便, 光是泥泞的道路就够他们喝一壶的了, 毕竟如今没有沥青路面,有的只是满是泥土的小道,那些甚至连路都算不上,可能需要他们自己把路给踩出来。   叶父听到这话抹了把脸,“这倒是不用担心, 冀望城会派人来领路, 等他们什么时候过来, 咱们再什么时候一起走,若是迟了也没关系,反正咱们的主要目的又不是参加集会。”   叶瑜点点头,“这样就好。”   他们吃早饭的时候,叶父跟他和褚绪风说:“这次我就不过去了,由你沈叔和忠叔领人一起,你和绪哥儿脑子活,多帮着他们一点。”   叶瑜应一声,然后疑惑地问:“褚伯伯不去吗?”   回答他的是褚绪风,“贾叔带人跟我们一起,我父亲说他就不去了。”   想来是因为靖边城也收到了邀请,叶瑜思忖道,不过褚伯伯不去也有身体的原因在,毕竟他年岁大了,先前在靖边城的时候还得强撑着,不让手下的民众担心,现在一到冀望城不管事了,身体就放松了下来,很快许多小毛病就找上门来,像是陈年旧伤酸痛和咳嗽胃疼之类的情况不胜枚举。   陈大夫给他针灸过,却也只能缓解疼痛,归根结底是旧伤,是治不好的,不过褚伯伯倒也想得开,他说:“其实就算黎瑞没提出要继任靖边城,我也要想办法卸任,我这身体实在是受不了,再忙下去你们怕是再也见不着你们。”   黎瑞就是那个王爷后代,现在的靖边城城主。   回忆到这里,叶瑜就看到自己碗里被褚绪风放了一个粽子,因此他很快就将别的事都抛在脑后,开始吃起粽子来,这个是没有馅的粽子,只在外边裹了一层白糖,吃起来香甜归香甜,但是有些腻味,好在桌子上还有一碟酸豆角,拌着粥吃就刚刚好。   吃完饭这一场雨依旧没停,因为外出不方便,叶母索性就待在家里做些杂活,主要是编织草鞋,夏天天气热,穿皮靴实在难熬,一整天下来脚都被捂出汗了,甚至长满痱子,有那不讲究的,不爱洗脚就容易生脚气,一旦把鞋子脱下来,那股臭味简直是迎风飘扬百里。   因此一到夏天他们就会换上轻薄透气的草鞋,用的草是蒲草,经过揉搓就很坚韧了,能穿许久都不会坏,就算是费鞋的人,也能穿一两个月。   叶瑜只看见他娘手指灵巧的绕了几下,就把草鞋的大致框架给编了出来,接下来就需要按照一定的规律开始编织,其实只要熟练了也就是固定的套路,连脑子都不用动,甚至可以边聊天边编织。   而叶母就是那个十分熟悉编织流程的,毕竟他们家每年都要做十双往上的草鞋,主要是以前叶父喜欢穿,同时废得也快,他成天上山下田,草鞋不耐磨,很快就絮了,为了防止脚底被尖锐的棱角扎破,没过一个月就要换一双新的,直到后来叶瑜想出个新的法子,将草鞋的鞋底额外用一块坚硬的皮子包裹住,这才减缓了草鞋报废的速度。   叶瑜自己也爱穿草鞋,比起皮靴来说草鞋穿着更舒服,而且千万别以为用草编织的穿起来会坚硬或者扎人,恰恰相反,草鞋别有一番柔软,揉得好的蒲草也不扎人,脚踩在上面很舒服。   至于外表,就是普通的蒲草颜色,黄不溜秋的,不好看但也不难看,在叶瑜看来有一种淳朴的美。   仅仅只用了一天的时间,叶母就已经编织好一双草鞋,他们都不用试,叶瑜只瞧着那精细的样子,就知道穿起来一定很舒服。   事实也如此,叶瑜穿上后在屋子里走了走,然后笑着说:“娘你编的草鞋穿着越来越舒服了。”   叶母把剩下的蒲草收好,“能穿就行,你这孩子连饭都做得好吃,但偏偏不会这些精细活,也不知道是因为什么。”   叶瑜也不知道原因,他手是真不巧,明明脑子里明白步骤,但落实到手上的时候就很不顺利,就像是编草鞋,他就算由他娘手把手教导,也没编成功一个草鞋,唯一成的那只还是个瘸的,穿上后露出半拉脚趾,实在是不美观。   当然了,最主要的原因还是扎脚,他自己也纳闷,一样的步骤怎么他跟他娘编出来的差别就这么大。   于是他叹气说:“我也不知道。”   不过这也不是什么大事,叶母就是随口说两句,见他纳闷起来就转移话题吩咐他道:“没事,你去院子里拔两个白萝卜过来,咱们晚上吃萝卜圆子。”   叶瑜应一声,“好。”   他穿上斗笠准备绕到院子里,就看见褚绪风冒着雨过来了。   “你怎么来了?褚伯伯情况如何?”叶瑜问他。   中午褚绪风带着陈大夫去给褚伯伯针灸,也不知道第二次的效果怎么样。   褚绪风没摘斗笠,跟他一起往菜地里走,边走边说:“情况还行,他身上的伤是当年跟流匪战斗时被砍刀砍的,伤疤很深,这些年一到阴雨天就不舒服,陈大夫的艾灸效果不错,据他所说,至少没那么疼了,刚艾灸完还能睡个好觉。”   叶瑜拉着他的手,“你该在那里多照顾他才对。”   褚绪风神色宠溺的捏捏他的手指,“你放心,我父亲已经睡下了,他睡前特地叫我过来帮忙。”   叶瑜这才点点头,“行,一会做完饭,记得给褚伯伯送一份过去。”   说完事他们就闭上了嘴,主要是外边还下着绵绵细雨,一张嘴雨水就容易落在嘴里。   田地里的白萝卜长得好,每个都有小儿手臂那么长,刚□□淋过雨就显得格外水灵。   他俩提着两根白萝卜到灶房的时候,叶母也从外边拿来了长在明珠湖底的莲藕,全都剁碎后放到和好的面粉里搅拌均匀。   不稀不稠刚好能揉成团,叶母边揉面团边指挥叶瑜道:“你去看看砂锅里炖的汤怎么样了?”   叶瑜听到她的话便放下手里的勺子,走到另外一张桌子上摆的砂锅前,隔着抹布掀开锅盖,一片热气瞬间扑面而来,随之传来一阵又一阵香味。   汤是莲藕排骨汤,炖了一个半时辰,已经软烂入味了。   因此等萝卜圆子炸好,他们家就准备开饭了,在吃饭之前,叶母还特地用饭盒装了汤和萝卜圆子让褚绪风送到褚将军那里。   一直到他回来,他们才正式动筷子。   萝卜圆子带着点新鲜萝卜的清甜,即使炸过也不显得油腻,莲藕排骨汤炖得久,喝起来又香又甜,莲藕就算炖了很长时间,依旧是脆脆的,一口咬下去满嘴汁水。   这顿饭他们吃得很安静,伴随着窗外淅淅沥沥的雨声,和室内明显光线不足的样子,接下来闲来无事的叶瑜只好去洗漱睡觉,褚绪风也跟他一起。   说起来褚绪风已经彻底住进他们家,至于他原来的屋子自然是留给了褚将军,作为大管家的贾叔接手了那栋房子,甚至还有自带的小厮和丫鬟,其中年纪最小的也有二十四、五岁了,这些人都是天灾前就在褚家干活的,这么些年下来褚将军早就把卖身契还给了他们,按理来说他们已经得了自由,不必再干伺候人的活,但大部分的人却一直没有离开,依旧在领着工钱干活。   而原本居住在那里的贾一他们也早就有了别的住处,毕竟他们不是奴仆,只是褚家收养的孤儿,随了一辈子没成亲的贾叔的姓,各自成家后娶妻生子,除了依旧是褚绪风的护卫以外,跟以前再没有相同的地方。   如今就是叶瑜和褚绪风睡在同一个屋子里。   在屋子里暗淡的光线下,叶瑜窝在褚绪风怀里,眼睛正好对着他微微凸起的喉结,就好像是一块精美的白玉石一般,这让他心里一动,不由得抬手抚摸上去。   褚绪风没睡着,很快就感觉到了他的动作,于是问道:“是睡不着吗?”   伴随着这句话,叶瑜指尖的喉结开始震动,他收回手叹口气说:“我在担心去望祀城一事,毕竟那位吴先生虽说是对我们知无不达,内里却隐含着警告的意思。我担心过去之后会起冲突。”   褚绪风倒不这么认为,他握住叶瑜的手指,细细分析道:“他所知道的仅仅是浅层的情报,就像是靖边城,他知道我父亲,也知道现任城主是皇室后裔,却不知道我父亲的去处,更不知道他在咱们这里。由此可见,就算有人为他们通风报信,那人知道的也不多。”   听完这一番分析,叶瑜竟然真的放下了心,绪哥看问题很通透,也许是因为以前长年的官学教育,他很擅长透过现象看本质,而且非常知人善任。   想到这里叶瑜捂着嘴打个哈欠,心一旦放下来,睡意就席卷而来,让他颇有些昏昏欲睡。   “晚安。”褚绪风在他脸上落下一个吻。   “你也是。”叶瑜缩缩脖子很快就睡着了。   作者有话说: 第140章 方便面   这场雨下得时间不久, 在五月下旬便停下了,不过是半日的功夫,原本泥泞的土地就被晒得干硬发烫, 说不准把鸡蛋磕开摊到地上都能给煮熟。   同时望祀城的领路人也过来了, 来的就是吴子楚, 他们倒是有一面之缘,因此叶瑜他们挺高兴的,毕竟若是个不认识的,在路上也许相处不来。   出发去望祀城的一共有五十多人, 基本都是年轻力壮的小伙子,个个人高马大,都跟武师傅他们学过武,说是以一敌十夸张了点,不过自保却是绰绰有余, 更何况他们还以五人为一组, 组内各司其职,说实话武力不差。   这队人马估计也就只有叶瑜和沈青玉弱一点,需要人保护。   叶瑜自己不用多说, 沈青玉加入的原因是队伍里需要一个大夫, 而他师从陈大夫, 医术不差,年纪又不大,再加上他爹沈复是此行明面上的领头者,因此他是最合适的人选。   他们一行人出发时一共赶着六架驴车,连城里繁衍出来的的马都给带出来了, 如果两人骑一匹马, 十匹马就能坐上二十个人, 但是有人不爱骑马,嫌颠得慌,还磨大腿,因此十匹马就只有十个人骑,剩下的宁愿走路跟上,驴车也需要两个人坐在一左一右赶车,这又是十二个人,至于其他人就都是用双腿自己走了,赶着和走路的半天一换,确保每个人都能好好休息。   当然了,就算计划得好好的,肯定也会出意外,首先就是没人愿意骑马,到最后那十匹马都是已经习惯了骑马的褚绪风和贾一他们骑,其他人轮流坐驴车或者走路。   叶瑜和沈青玉没自己走,主要是他俩的速度太耽搁事了,走多了还容易累着,不如一直坐在驴车上陪吴子楚说话,还能打听些消息。   像是现在,他们距离出发已经过了两天,林子里虽然没路,但走起来却不困难,也不知道为何路上颇为平坦,驴车走在上面不会出现翻车的情况。   吴子楚说:“要是能把路修出来就好了。”   如今植被生长的速度极快,就算在林子里修了路,没过半个月就重新被苔藓灌木给淹没了,除非时时叫人盯着,要不然一点用都没。   叶瑜想了想问他:“不知望祀城附近有没有路?”   吴子楚听到这话立刻骄傲的点点头,回答道:“不止有路,因为投奔咱们望祀城的人多,附近还有四座附属城池,加起来足有上万人!每座城池之间都有一条路连接,可热闹了。”   这人数可真不少,叶瑜能理解他的自豪,他们冀望城人数还没上千,人家已经是他们的十倍。   因此他随口奉承了两句,等看到吴子楚神色越发骄傲的时候,才试探着问道:“这次有多少城池会参加集会?”   吴子楚没瞒他,可能也是因为要炫耀,于是高兴地回答道:“一共有七座城池要参加,除了之前跟你们说过的,还有一座位于中部名为浑南城的城池,和三座跟着晨辉城一起来的南方城镇,其中晨辉城规模最大,据说容纳了两三万人!毕竟南方的情况比我们这里好得多,只要勤奋总能过下去,而且还喜欢抱团。其他的人数要少一些,但你们城绝对是其中最少的,别的再怎么说都有个几百上千人。”   冀望城就算有褚将军带人过来投奔,人数也就只有一千左右,少是少了点,但叶瑜相信他们的战斗力不比别的城池差,毕竟过来投奔的青壮年基本都是曾经的士兵,个人素质这一块不用多说。   吴子楚也说:“不过你们这里有个好处,田地多,可以种粮食,不愁吃食,我们人多,总得向别的城池换粮食才行,好在附近动物多,城民出去狩猎也有些收获。”   叶瑜笑了下,“其实都差不多。”   他们只是简单聊过两句,日头便越发的强烈了,就算有树荫遮挡,他们也不愿意在正午行进,人和驴马都容易中暑,还不如省下这一个时辰,吃完午饭后好好修整一下。   因此这时候在最前面骑马探路的两个人就回来了,他们在不远处找到一处颇宽敞的阴凉处,刚好可以容纳他们一群人。   那里是一片连在一起的松树林。   只是简单的午休,因此不用安营扎寨,要休息直接躺靠在树上就行。   趁着忠叔带人去投喂驴和马的时候,叶瑜他们把几口大锅拿出来准备烧水做饭,水是从边上的一条小河中取来的,也不知道这条河是从哪里发源的,反正叶瑜看吴子楚带来的地图上,这条河与他们行进的路线大致重合,只有中间几块地方不一样,不过问题不大,到那时只要将水装到水囊里就行了。   叶瑜从板车上掏出一个用油纸密封好的纸包,他打开后有一个圆形的干饼露出来。   吴子楚好奇地望过去,“这是何物?看起来怪模怪样的。”   “我们叫它方便面,味道不说如何,方便是真方便,外出时或者不想做饭的时候,我们就煮面吃,您一会尝尝就知道了。”今日负责做饭的叶明辉为他介绍道。   “成,那我可得好好尝尝。”吴子楚笑着说。   说归说,但其实他并不抱什么希望,当然了,这不是看不起他们,只是因为瞧着就不太好吃,他也吃过很多种类的干粮,不同之处有很多,但有一点是相同的,那就是又干又硬,味道属实不怎么样。   不过当他看到叶明辉把水烧开后将四五个面饼放进去,倒了些油后,他又从包裹里掏出三包不知名的碎末倒进去,慢慢的有香气从锅里飘出来,这让他不禁期待了起来。   说起来方便面的制作方式也简单,不需要什么技术含量,只需要把鸡蛋加到面粉里,揉好面后擀成薄片,再切成细条放在水里煮一遭,煮出来的熟面条经过油炸就可以放置很长一段时间,就算现在天气热也没关系,反正七八天是有的。   至于调料差不多就是那几种,盐,葱蒜粉,白糖之类的。   面煮到一半,去附近巡逻的人又找到了一丛没有毒的蘑菇,洗干净后切成碎块一起放进去。   此时锅里的面已经很香了,所有人都迫不及待地拿出自己的碗筷,等着叶明辉给他们分面。   这几锅面当然填不饱所有人的肚子,只能当个调剂,主食还是出来前做好的硬饼子,虽然硬,但很扛饿。   叶瑜把饼撕成小块放进碗里,等泡软了才开始吃饭。   他刚喝了一口汤就在心里评判,可能是因为调料少,味道还是逊色几分。   不过有人很喜欢,吴子楚吃了一口顿时惊为天人,激动地问:“你们这面饼可出售?”   听到这话叶瑜回答道:“我们带出来的也不多,等到地了再说。”   吴子楚点点头,“是该如此。”   吃完一顿香喷喷的午饭,他们就在原地稍微休息了会,也不过是半个时辰就过了最热的时候,一行人重新启程。   下午没遇上什么事,一路平平安安到了晚上安营扎寨的地方。   那是一处地势颇高的平坦山坡,上面没有大型动物,最多就是野鸡野兔,被出来巡逻的人瞧见直接用弓/弩射了,正好晚上加餐。   他们带过来的幄帐是褚将军用的那种,搭的时候方便,面积也大,一顶就能睡下五个人,若是不追求舒适,再多俩也能睡下。   收拾营地时众人各司其职,有人在点火,有人在搭幄帐,有人出去巡逻,有人喂驴和马,还有人在围绕着营地撒驱虫粉,驱虫粉的主要材料是雄黄,用出来的效果不错。   晚上自然有人轮流守夜,以十人为一组,两个时辰一换,再加上篝火一夜不熄,所以他们睡觉时算是安全。   今夜轮不到叶瑜守夜,幄帐里除了他跟褚绪风以外,还有沈青玉,叶明辉和叶栓,都是熟的不能再熟的人。   现在天热,就算是晚上温度也不低,降温后河水刚刚好能洗澡,但是叶瑜的身体不支持他这么做,他只能用烧好的水擦拭一遍身体,确实麻烦了点,但他也没麻烦其他人,水是褚绪风他们帮着烧的,洗的时候也在他们的幄帐里,等他洗完就轮到沈青玉,他俩的情况差不多,只是沈青玉要比他好一些,但为了以防万一,还是用热水为好,毕竟要是生病了又是一件大事。   他们累了一天,洗漱完就准备睡觉了,叶瑜也不例外,他窝在褚绪风怀里很快就陷入了昏昏欲睡之中,他俩的关系没瞒着关系好的发小,其他三个人都知道,因此看见他们这番动作也没惊讶。   一夜无梦。   第二天又是重复之前的流程,路上虽有波折,但不严重,基本就是到遇见孤狼的程度,以他们的武力并不害怕,况且那头孤狼还是头老狼,估计是争夺王位失败被赶出来的。   直到大半个月后,他们才看见望祀城的附属城池。 第141章 附属城池   首先映入叶瑜眼帘的是一个低矮的城门, 这里与其说是城池,不如说是一个大一点的聚居地,因为城墙并不高大, 甚至还是简陋的土墙, 唯有城门上的东城二字透露出些许端倪来。   叶瑜从吴子楚那里得知, 望祀城的四座附属城池分别以东南西北命名,拱卫在主城四个方向,他们只要到达其中一座,就距离望祀城不远了, 最多一天就能到达。   吴子楚看着东城的城匾长舒了口气,他们在野外行进了大半个月,那是吃不好睡不好的,如今进了东城就能好好休息一下。   于是他跟沈复商量道:“天色已经不早,咱们先在东城睡一晚, 明儿一早再出发如何?”   沈复点点头, 应道:“理当如此,只是不知东城是否有客栈?”   吴子楚没正面回答他,反而神神秘秘地说:“你们进去就知道了。”   听到这话, 叶瑜心里抱着好奇, 他们走到近处才发现在城门口排队的人不少, 在橙红的夕阳下,大约有三十多人挨个站着,这群人里有背着竹筐的,有赶着驴的,有提着猎物的, 各不相同, 但显得烟火气十足。   叶瑜跟着排过去的时候就听见前头几个人在聊天, 他们俩应该不认识,但是聊的相当投缘。   先是那个背着一筐粮食的年轻男子说:“虽然前段时间没下雨,导致河流下降了一些,但让人无法理解的是,野果的味道变得十分香甜,原本还有些酸涩,如今却没有了,吃起来甜滋滋的,卖出去的价格也变得更高,我可是将其卖给内城老爷们之后换了好几斤粮食回来,最近是不会挨饿了。”   跟他聊天的好像是一个队伍,都是二、三十岁的青壮年,其中有个肌肉虬结的接话道:“我们外出狩猎的也是,猎物似乎不受缺水的影响,还没到秋天,个个都膘肥体壮的,出肉率委实不低,最近可是大赚了一笔。”   粮食男眼馋地看一眼他们背着的两只野猪,“你们今天收获不错啊,这是要送到杀猪匠那里去?”   肌肉男应道:“是啊,宰杀完直接卖掉换成大钱,我们也得买粮食,也不知为何咱们这里的粮食产量就是少,家里种出来的实在是不够吃。”   …   叶瑜从他们的对话里总结出几个消息,首先是望祀城缺粮食,其次是狩猎之风盛行,最后则是他们拥有自己的一套货币体系,也不知是不是沿用的以前的货币,大钱指的是铜钱吗?   就在他细细思量的时候已经轮到他们登记,登记内容倒也简单,从哪来到哪去,一共有多少人,过来的目的是什么,他们有吴子楚在,登记的时候就很快速。   只见吴子楚从兜里掏出一个令牌展示在士兵的面前,那人一见到上面的印章就连忙将他们请进来,“既然是受邀参加集会的,那就不用排队。”   吴子楚摆摆手,“按照规矩办事。”   他们登记时颇费了些事,主要是人多,只写个名字都得写上一会儿。   趁着这段时间叶瑜和沈复询问了士兵们几个问题,到底是弄明白了望祀城接收投奔者的流程,先是登记,常住人口的登记可比像他们这样非常住的人要详细得多,密密麻麻一张纸,要是来者不识字,还得由登记的人问话,他们回答,再写在纸上,问题包括擅长什么,原来住在何处,为何要投奔过来,等等。   接下来就会按照他们登记的特长进行分配,比如说识字的就很受欢迎,不光是能做一些文书方面的工作,甚至还能进到望祀城里做工,或者是木匠、铁匠之类有一门手艺的,也会被分配到相应的工坊。   若是什么手艺都没有也没关系,官府会给他们分配最低限度的口粮,以保证他们的存活,但是这些并不是免费的,而是需要日后用税抵的,除此之外,还会分配一块荒地,前三年不收粮食税,接下来的就看他们的造化了,要是能种出来全家人的口粮自然好,要是种不出来就只能自己想办法。   不过据登记的人说大部分人种出来的都不够吃,只能外出狩猎当作补充,好在他们这里山林水泽多,各种猎物也多,只要稍微细心些就能抓到足够自家吃的。   说起来,望祀城地处中原,这里的环境自从天灾后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原本因为气候变冷,植被渐渐消失,水泽也减少了很多,相应的各种动物也消失了,像是犀牛和大象。   但是天气剧变之后,这些陆地动物重新出现,成为了水泽处常见的动物,时不时就有人能看见象群迁徙,和犀牛下水。   望祀城真的是个颇大的城池,叶瑜暗道,跟他们冀望城这种由村落改建的不同,要真说起来这才是最典型的城池模样。   登记完毕,他们就一起进了城门,东城里面颇为热闹,但是建制一般,房子都挺简陋,各自规划在大路旁边,他们进来倒是没有引起旁人的注意,对这里的人来说,五十多号人并不算多,来来往往的,过几天就能看到一伙出去狩猎的,不算稀奇。   吴子楚领着他们到客栈,这个客栈是官府开的,面积颇大,因此能容纳下他们所有人。   因为天气热,他们睡的就是大通铺,一间能住下二十个人,他们一群人开个三间房就够了。   至于房钱不用他们出,望祀城城主下令,他们过来后的一应基本吃住都是免费的,回头会由官府付钱。   “那我们要在购买其他东西怎么办?”沈复问道。   听到他的问话,吴子楚立刻回答道:“等到了望祀城,你们可以用粮食或者其他东西到柜台兑换我们这里的货币,若是不想换也没关系,直接用粮食换即可,我们这里也支持以物易物。”   说完他拿出一枚大钱叫他们看,这是一枚跟大昭国的铜钱很像的钱币,圆形方孔,方孔的外边浇筑着望祀两个字。   “还有银两和金锭,不过咱们用不着,铜钱就足够了。”吴子楚将一枚铜钱送给他们,然后说。   沈复接过铜钱点点头。   趁他们说话,叶瑜给了店小二一小包苞米面,然后让他烧了一桶热水端上来,他这段时间最多就是擦擦身体,实在是难受,这下子到了地方可不得好好搓个澡?   洗完澡出来他感觉自己整个人都轻了好几斤,然后才出去吃饭。   饭的味道一般,但胜在有汤汤水水,而且还基本都是炒菜,吃起来也高兴。   端饭上来的店小二一甩抹布,笑着说:“若是你们来的早些,还能吃到我们好不容易捕到的犀肉,前段时间刚才吃完。”   叶瑜听到这话摆摆手,“不用,这些就够了。”   就算他们还有犀牛肉他也不会吃的,这些在现代都是保护动物,他过不去心里那个坎,至于其他像是狍子黄羊之类的动物他却没有这样的感觉,也不知道是为何。   叶瑜说完就开始吃饭,桌上有一道笋干老鸭煲尤其好吃,笋干吃起来颇具嚼劲,脆生生的,吸满了老鸭的汤汁,一口咬下去满嘴咸香。   吃饱喝足后一群人各自回屋,叶瑜他们也不例外,趁着还没到宵禁的时候,他们坐在通铺上闲聊了两句,这才沉沉睡去。   第二天一早叶瑜是被外头的吵嚷声吵醒的,他醒过来就看到叶明辉和叶栓连觉也不睡了,正满脸兴奋地从窗户向外看。   他打个哈欠问褚绪风道:“这是怎么了?”   褚绪风倒了一杯温热的茶水递给他,然后才回答:“方才有两座城池的代表过来,现在都在外边。”   “哦?”叶瑜听到这话立刻精神了,他昨晚睡觉时穿的外裳,可以直接起来,因此他很快就端着杯子凑到叶明辉身边,跟他一起向外看。   这个客栈外边是个很大的院子,昨晚他们就是在这院子里吃的饭,现在有一百多人站在里面,把院子挤得满满当当,这一百多人泾渭分明,中间隔着一道楚河汉界,各自有领头者,好似有些剑拔弩张。   叶瑜看了一会儿,突然提起精神,左边那群人里有个人很是眼熟,但他记不清在那里见过。   正在他细思的时候,叶明辉招手唤来店小二,问他道:“外边这是怎么了?”   店小二是昨天收了叶瑜苞米面的那个,因此他很快就把原因如实的告诉他们。   “左边那些人是淮阳城的,右边是乐安城的,他们一前一后过来,我们客栈大通铺数量不够,就跟他们商量要不去另外一家私人开的客栈,也是免费的,但没想到他们竟然都不同意,偏偏就要在我们这里住,这不就吵了起来,一直到现在都没停。”   这不就是一件再平常不过的事?   叶瑜听了不由得纳闷起来,在哪儿住不都一样,又不会让他们花钱。   没想到为他解疑的竟是吴子楚,他解释道:“淮阳城与乐安城相邻,平常就有摩擦,这种事情不少见。”   原来是有旧怨啊,叶瑜这就能理解了,毕竟不争馒头争口气,对他们来说,可能谁让谁就输了。   想到这里,他低声跟沈叔商量两句,见他也同意,这才对店小二说:“我们该离开了,叫人来收拾房间吧。”   店小二爽快地应一声,“诶。”   他们起床洗漱完便准备出去吃早饭,到院子里的时候,那些人还没离开,依旧对峙着,直到看见他们出来,这才开始打量他们。   沈复对着两方领头者颔首示意,也没多说什么。   他们刚想离开,就听见左边淮阳城里传出个迟疑的声音来。   “敢问你可是陈凡?凡哥儿?” 第142章 望祀城   名叫陈凡的汉子愣了下, 牢牢盯着叫他名字的人,半晌才勉强认出来那人是谁。   “谢叔?”他声音里带着不自信,像是不相信能有这么巧。   那人却肯定地应一声, “诶, 多年没见, 你都长成大人了,倒是跟你爹有八分相像。”   叶瑜自从那人叫出声便一直在仔细打量他,这人就是那个让他看着十分眼熟的,直到他说完这话, 叶瑜才联想到他与陈凡哥的渊源,叶瑜要管陈凡他爹陈源叫一声陈叔,能让他俩都认识的人并不多,因此他很快就锁定了符合条件的人。   谢贤,曾经卖给他家一间铺子, 虽然那间铺子已经消失在废墟之中, 但不可否认,当初给他们带来了很大一笔收益。   叶瑜要叫他一声谢叔,当初抓到拐子, 他找到儿子之后便跟着他儿子的养父母一家去了别的郡县。   貌似就是淮阳郡, 叶瑜还记得他想让儿子到淮阳书院进学, 只是如今这情景,也不知道淮阳书院还存不存在。   正当叶瑜还在思考的时候,跟谢贤说话的陈凡突然指了下他,然后叶瑜就看见谢贤眼神亮了起来。   “宝哥儿?”谢贤欣喜地看着叶瑜,待他点头便感慨道:“没想到你也这么大了, 我竟然没认出来, 只觉得眼熟。”   叶瑜看了一眼褚绪风, 对他点点头,然后才走过去,笑着说:“谢叔好久不见,对了,您当初确实去了淮阳郡,我竟然才想到,我爹和陈叔也总是念叨你们一家,不知道你们情况如何。”   谢贤看上去愈发感慨,“说好也不好,说不好吧,其实也挺好的。”   简单聊过两句,叶瑜见他们挡了旁人进客栈的路,就叫来店小二,问他早饭做好了吗?   等得到肯定的回答,他就对谢贤说:“你们现在要是没事可做的话,要不咱们边吃边聊?”   谢贤先去征询了领队的意见。   淮阳城的领队是个看上去文质彬彬的儒生,头戴黑色儒巾,留着长髯,大约有四十岁左右,他在得知谢贤的来意后,很快就同意他过去。   “他乡遇故知,乃是人生一大幸事。快去吧。”   因此吃早食时,那一桌就只有叶瑜,褚绪风和陈凡三人。   聊过几句旧事之后,他们便聊起了近况。   先是叶瑜把建成冀望城的消息告诉给他,然后谢贤就感慨道:“真没想到黑河县城就这么消失了。”   叶瑜夹起一根油条泡在粥碗里,他吃油条有个怪癖,喜欢泡软了再吃,像是吃麻辣烫的时候有油条,他就会选择把油条泡到汤里吃,而现在只有一碗粥,那他就只能泡进粥里,可能会有些奇怪,但他就喜欢吃软一点的,至于粥,等泡完油条就变得有些澥了,不过叶瑜不太在意,拌上酱就可以直接吃。   他先是吃了些东西垫垫肚子,然后才应道:“确实如此。”   谢贤说话的时候也没忘吃东西,过了一会才说:“淮阳郡也差不多,剩下的人在淮阳书院院长的带领下开荒种田,倒是过得不错。”   叶瑜听到这话便有些好奇,“我瞧着你们的领队像是个读书人。”   “是啊。”谢贤很爽快地说:“他是宁哥儿的师长,为人爽朗正直,并且极富学识,素来有名师之称。”   叶瑜暗道,看来淮阳城城主就是原先淮阳书院的院长,乃是一代大儒。   因为一直没看到谢宁,所以叶瑜又问他道:“谢兄弟过来了吗?”   谢贤摇摇头,“他媳妇刚怀了身孕,我没叫他跟着,还不如老老实实留在家里。”   “这可是个好消息。”叶瑜恭喜他,“看来您要当祖父了。”   谢贤高兴地收下恭喜,“可不是,自从宁哥儿他爷爷和母亲去世之后,家里总算要热闹起来。”   叶瑜从他那里得知,他们一家跟着周老爷一起到淮阳郡之后,开头那段时间称得上是寄人篱下,因为他们借住在周家的庄子里,直到后来谢贤遇到了淮阳书院的一位夫子,经由他的介绍,在书院里找到一份写字的活计,开始给周家付房钱,这才逐渐挺直腰板。   不过很快就有个不知道算是好还是坏的消息传出来,谢宁的养母周夫人被大夫诊出有孕,后来平安生下一个女儿,但是他们夫妻俩却没有忽视谢宁,反而对他更是疼爱,让他改回原名,然后两个孩子青梅竹马般长大,于是顺理成章的结成连理。   再加上各自父母都熟识,家里没什么矛盾,因此两人颇为恩爱,很少有口角。   当然了,这些都是叶瑜自己总结出来的,到底如何,他也不知道。   吃过早饭,叶瑜就要跟他告别了,“谢叔,等到了望祀城里咱们再聚。”   谢贤应一声,“好,那就到时再见,我们得在这里休整一天。”   他们各自告别之后,叶瑜就到院子里集合了,一行人准备出发。   这一路相对来说比较好走,因为望祀城派人在四座附属城池的必经之路上修建了四条通往主城的大道,土地尚算平整,人和牲畜走在上面很轻松,尤其是四个轮子的板车,终于不用他们自己推着走了,在林子里的时候会遇上盘根错节的树根,板车不好走,他们还得换路线或者下车把树根刨出来。   说起来都是泪,他们过来望祀城的一路上简直称得上是一部血泪史,能按时到达都是烧了高香。   但是不带板车还不行,因为板车上装着行李和许多货品,包括羊毛制品,硝制好的皮毛,一部分粮食和适量的盐糖等,别的不说,叶瑜相信他们的盐和糖肯定是独家的,在交易会上应该能换到需要的东西。   而距离望祀城越近,吴子楚就越兴奋,与此同时话就更多。   “你瞧我们的城门,那可是原先皇宫所在的地方,边上就是一座护城河。”   他一副很是自豪的样子,叶瑜在看到雄伟的城墙后就能理解他自豪的原因,实在是气势磅礴,墙体整体呈现出朱红色,城门也很大气,叫人一看就心惊。   围绕着整座城池的还有一条护城河,此时随着他们走近,能看到河畔有妇人浣洗衣物,还有挑水的精壮男子和卖茶水的茶摊。   一派人声鼎沸的模样,叶瑜恍惚间竟然觉得自己看到了天灾前的城镇。   他们作为被邀请过来的,自然不用跟别人一样排队,只见吴子楚把令牌给守门的士兵看过,他们就被允许进去了。   住的地方也早就确定下来,是城北几座面积颇大的宅院,一座至少能住下五十个人,他们住在从左往右数第二间,因为他们是第二个过来的,是按顺序分配的住处。   吴子楚将他们带到目的地之后,便迫不及待地回家了,因为宅院里自有管家帮他们。   管家是一个三十几岁的中年男子,不过叶瑜看他总觉得有点奇怪,声音低柔,皮肤白皙,而且平常这个年纪的男子一般都会留胡子,但他却没有,下巴上一片光滑。   据他自己介绍,他叫明信,无姓。   “各位远道而来,自是疲惫,可在此休息一晚,等明日再去见城主。”   他这么说,叶瑜他们自然没有意见,于是很快就开始分配房间,经过商议,他们决定一间屋住两个人。   叶瑜和褚绪风一起把行李搬到屋里,搬完后叶瑜喘口气说:“也不知道望祀城城主是个怎样的人?”   褚绪风倒是很淡定,他随意道:“不管他性格如何都没关系。”   叶瑜顺着他的思路想了想,也是,他们日后又不会在望祀城生活,就算城主再差都没关系,毕竟只是这一段时间会进行接触罢了。   两人在屋里休息了一会,等缓过来累劲才出去,正好看见叶忠叔在喂驴马吃豆饼,于是叶瑜过去帮他,这时他听见忠叔叹气说:“最近可累了它们,一个个都瘦不少。”   他显然是心疼得不行。   叶瑜说:“其实还好,养养就好了。”   又过了一会儿,叶瑜跟沈复商量过,决定由他带着叶明辉和沈青玉去一趟隔壁。   隔壁住的是浑南城来者,人数不少,约莫有百余人,他们来得早,三天前就过来了,来之后见过望祀城城主,叶瑜在考虑是不是能从他们那里得到一些信息。   至于其他人就留下来收拾东西,或者烧水做饭。   管家说各种食材都放在灶房里,可自行取用,叶瑜进去一看,种类确实丰富,素菜还很新鲜,青翠欲滴,好像是刚从菜地上摘下来的。   至于肉类就得看有什么了,他们来得巧,今日杀猪匠正好宰杀了羊群,一共有三十只,于是给他们分了一半。   十五只羊烤成全羊足够他们吃,再加上有一些鸡鸭猪肉,在数量上肯定是不缺。   他们好不容易在院子里整开十五个烤架,腌制过的全羊被固定在上面,随着热气蒸腾,秘制调料的香味渐渐传出来。   不过烤全羊还是其次,叶瑜此时的关注点全在从隔壁回来的沈叔他们身上。   正式交谈过的沈叔得来的信息并不多,多是些很鸡肋的夸赞,譬如望祀城城主一表人材,文质彬彬,类似这样没有营养的消息,倒是在犄角旮旯里跟别人打听的叶明辉听到许多不知真假的消息。   总的来说就两点,一是城主疑似皇室后裔,这可不是空穴来风,据说明信等几位管家都不是正常男子,而是太监,叶瑜听到这里倒是信了几分,毕竟他也觉得明信有些奇怪。   二是城主喜爱男色,貌似是个断袖,这个消息也有证据证明,据说城主府里有许多貌美的男子,还有小道消息称,望祀城文武两位执政官都是城主的入幕之宾,若是想求城主办事,可以向他献美。   这些消息不知真假,不过叶瑜都拿它们当假的,等于就是听个八卦,至于真实的,就等他们明日亲自去见城主了才能发现了。 第143章 昭阳公主   “你们收拾好了吗?”沈复在门外敲了两下门问道。   叶瑜应一声, “这就好了。”   他已经换好了一件月白色的锦袍,大襟、右衽、宽袖,下长过膝, 难得是绸缎的面料, 触手丝滑至极, 上面没有额外的图案,只有绸缎天然自带的纹路,在阳光的照射下显得格外流光溢彩。   这件锦袍是叶母花费了一个多月才做成的,绸缎是前些年从韩副手带来的商队里换来的, 据说原料是南方野生的蚕茧,做出来的衣裳非常柔韧,基本上只要不故意破坏,一件衣裳能穿好几年,当然了, 穿得久绸缎的衣裳就不平滑了, 变得有些褶皱,看上去不如新的好看,但是没关系, 他们缝制绸缎衣裳也不是为了平常穿, 只是撑撑场面, 平常只要穿棉衣就足够了。   “怎么样?”因为屋子里没铜镜,叶瑜看不到自己的样子,只能问褚绪风。   然而他转头看向褚绪风的时候却着实惊艳了,褚绪风同样换上了一件玄青色的锦袍,纵然叶瑜知道他不像是外表那样清隽, 身躯上覆盖着流畅的肌肉线条, 但是没有任何一次像现在这样清晰地认识到, 玄青色的锦袍着身,更衬得他挺拔俊逸,站在那里便极富侵略感。   褚绪风看到他愣神的样子,不由得唇角微勾,仿佛刹那间冰雪消融,“好看。”   叶瑜这才回过神来,然后眼睛一转,故作姿态地轻咳两声,用手轻轻捏住褚绪风的下巴,压低了声音调戏道:“哟,这是哪里来的美人啊。”   褚绪风愣都没愣一下,连眼睛都没眨,很快就顺着他继续演下去,捏着嗓子说:“当然是叶瑜家的美人。”   这话一出,倒叫叶瑜自己绷不住了,他松开手笑得不能自已,差点就前仰后合了。   “该说不说,幸好你没翘兰花指。”叶瑜笑够了才抹掉眼泪说。   褚绪风宠溺地看着他,“兰花指怎么翘?”   叶瑜伸出手指,把拇指指面贴在中指指缘上,剩下的手指中唯有食指挺立,其他皆自然弯曲。   “呐,就是这样。”叶瑜展示给他。   褚绪风一挑眉,伸出手牢牢禁锢住叶瑜的手指,紧接着另一只手环过他的脖颈,摁住后脑勺,扎扎实实地吻了下去。   叶瑜只感觉嘴唇和舌尖被吮吸得发疼,一阵阵电流从唇角传到身体内部,连带着脊椎和下腹部都有一股过电般的战栗。   他身体的变化自然是瞒不了褚绪风,正当他被亲的晕头晕脑的时候,耳畔突然传来褚绪风清冷中带着笑意的声音,“等回去再满足你。”   叶瑜听到这话立刻回过神来,喘着气白了他一眼,没好气地说:“谁满足谁还不好说呢。”   这话原本是很强硬的,但叶瑜留下的的鼻音却把语气变得弱了许多,好似在撒娇一般。   “好好好。”褚绪风宠溺地拍拍他的头。   叶瑜明显能感觉到褚绪风这是在敷衍他,于是啪的一下拍掉他的手,顺便还傲娇地「哼」了一声。   最后他俩推门出来的时候,沈复已经在门外等着了。   叶明辉看到他们便问道:“你俩怎么这么慢?”   叶瑜轻抿一下有些红肿的嘴唇,回答道:“茶撒了,刚刚换了件衣裳。”   “哦,原来如此。”叶明辉恍然大悟的点点头。   这时不知道什么时候出现在院子里的明信突然开口道:“既然各位已经准备好了,就请跟我一起去城主府吧。”   叶瑜惊了一下,这人实在是没什么存在感,要不是他说话,他甚至都没能感觉到他的存在。   去见城主的只有四个人,分别是沈复,叶瑜,褚绪风和叶明辉,其中明面上以沈复为主,实际上做主的却是叶瑜和褚绪风。   明信将他们引到门外,接他们去城主府的是一架马车,整体呈素青色,是非常平常的一个轿辇。   叶瑜坐上去之后,就听见叶明辉小声在他耳畔说:“望祀城城主姓林,其酷爱美色,照你和褚哥的长相来说,会不会被他看中,然后强迫你们啊。”   叶瑜无奈地看他一眼,“要他真是这样的人,望祀城怎么可能如此热闹,想来那些消息大多都是添油加醋得来的。”   叶明辉听到这话憨憨一笑,“我这不是关心你们吗。”   褚绪风抚摸着叶瑜的手掌一直没说话,他眸中明明灭灭,不辨缘由。   在这之后,马车里再没人说话,直到「嘚嘚」的马蹄声停下来的时候,明信才掀开帘子请他们下来。   城主府位于原先皇宫所在的地方,是由没坍塌的皇宫建筑改造而成,因此叶瑜下车时扑面而来的就是威武和沧桑。   至于林城主本人,叶明辉他们得来的消息有一点没错,城主确实面如好女,叶瑜喝完一杯茶后就看到林城主从内室里走出来,旁人都说他面容精致,但他看到林城主的时候才知道什么叫作真正的男生女相,只是,他不露痕迹地拧眉看向林城主的脖颈处,那里几乎没有凸起,他心里一突,看过的许多小说里有关女扮男装的情节从他脑海里划过。   不过他很快就将其抛到脑后,这种事情应该只会发生在虚构的故事里,毕竟女扮男装哪儿有那么容易,更别说还要一点破绽都没有。   然而叶瑜转头早了些,没能看到林城主在看见褚绪风时猛然收缩的瞳孔。   褚绪风却一直神色淡淡,坐在叶瑜旁边没有说话。   沈复率先抱拳行礼道:“见过林城主。”   林城主这时候已经冷静了下来,他同样行礼,然后说:“不必多礼。”   他的声音也很中性,犹如玉珠落盘一般清脆利落。   他们没有过多寒暄,很快就聊起正事来,林城主正色说:“这次的集会主要是我有个提议,那就是互通有无,像是我们望祀城虽然缺粮食,但是种的棉花多,不缺棉布,我们就可以用棉布跟别的城池换粮食,这样一来对两方都有好处,相当于互惠互利。”   叶瑜明白他的意思,而他自己则是想得更深一些,要是能做到资源的合理配置就好了,比方说适合种粮食的地方就专门种植,适合养殖牲畜的地方就专门养殖,然而这却是一种十分天真的想法,要知道私心不可避免,纵然这样做有种种好处,但是很难能成功。   林城主见他们在沉思,便说:“距离集会还早,你们自可进行商议。”   沈复闻言又问:“除此之外,还有何事?”   “我希望我们能够结盟,毕竟如今这世道还不知道会不会有其他灾祸发生,若是真有,只有互相帮助才能增大存活的概率。”林城主回答道。   这倒是个不错的提议,叶瑜暗道。   “我们先考虑一下。”沈复见叶瑜和褚绪风点头便说。   “可以。”林城主颔首。   说来其实没用多长时间他们就聊完了,这时候叶瑜已经想走了,他谢绝林城主留饭的邀请,刚想离开却听见林城主说:“还请这位褚兄和叶兄暂且留步。”   叶瑜反射性地看向褚绪风,见他一副意料之中的模样,心里顿生犹疑。   沈复和叶明辉也满脸疑惑,沈复刚想拒绝,叶瑜却应下了,“沈叔你和明辉先回去。”   “那好,你要记得你忠叔他们还在外边。”沈复在他耳边叮嘱道。   叶瑜点点头,目送他们离开。   这时褚绪风安抚性地拍拍叶瑜,示意他放松,趁着他俩离开的空档,凑到他耳边说:“你放心。”   等稍间里就剩他们三人的时候,林城主突然在叶瑜眼前放松下来,对他们俩抱怨道:“没想到表兄你竟然在冀望城,看来舅舅他也跟你在一起喽。”   表兄?叶瑜一阵错愕,以为是自己听错了。   不过褚绪风接下来的话却叫他确定自己没听错。   只听褚绪风语气淡然地说:“你女扮男装也让我没想到。”   林城主闻言微微一笑,显露出几分属于女儿的娇俏来。   “男子的身份比起女子来说做事更容易。”   “回头我可得去拜见舅舅,我们也好久没见了。”林城主又感慨了一番。   褚绪风随意道:“你有空便来。”   然后说:“既然没事,那我们就离开了。”   林城主送他们出去的时候抱怨道:“表兄你还是这么冷淡,咱们兄妹许久没见,你不应该欣喜异常吗?”   褚绪风瞥她一眼,“还是免了。”   坐上马车后叶瑜就迫不及待地说:“她叫你表兄,叫褚伯伯舅舅,看来是你姑姑的女儿?”   褚绪风微微颔首,应道:“她娘是我父亲的妹妹,后来皇帝纳她娘为妃,封号为德,德妃去得早,膝下仅有一女,便是昭阳公主,以昭为号,足以证明她极受宠爱,也不知她为何会女扮男装成为望祀城城主,还化姓为林。我想那几位管家确实是原先宫里的太监,城里官吏估计也是她的手下。”   叶瑜听完他的话倒是在心里勾勒出一个类似武则天的形象,不得不说他还是很佩服这位林城主的,他知道女子在现在的世道里禁锢有多深,但女子里同样有文采非凡,天资聪颖的,她们并不输于男子,只要提供一个平台,她们就能迸发出无限光芒。   看来叶明辉打听来的消息竟然有几分道理,林城主确实是皇族后裔,甚至还是最直系的公主,喜爱男色也是真的,毕竟人家性别为女。   叶瑜颇有些感慨,真是福祸相倚,天灾固然是灾祸,但它却带来了一些好事,其中最重要的就是给女性提供了一个可以上升的机会,只要自己有想法有能力,就有可能获得进步。 第144章 炙鸭   自从认出林城主的真实身份, 并且得到褚绪风的肯定后,叶瑜就稍微放松了些,总算有心情到四处闲逛一下。   在各自去逛之前, 沈复将他们叫过来吩咐道:“出门在外千万要注意, 不要牵扯到别人的事里, 一定要小心。”   众人纷纷应一声,等他说完就迫不及待地想离开。   望祀城的布局并不复杂,城北是大型宅院聚集地,城主府和各位执政官的府邸都在这里, 包括他们所住的地方,这里环境清幽宁静,路边还种着两排梧桐树,更显得绿化情况极佳,从别家宅院经过的时候, 还不时能闻到一股浓郁的桂花香味。   城南离城门最近, 因此平民最多,又因为基础设施的建设有缺陷,所以地面满是脏污, 环境非常差, 但凡在城里稳定下来, 挣了些钱的人都会想办法从那里搬出来,不过经常听说搬走的人最后又会灰溜溜回去。   叶瑜走在路上默默在心里记下从望祀城得来的灵感,他们城池也需要注重基础建设,尤其等人渐渐多起来,各种排水和绿化设施必须得做好, 要不然日后肯定要头疼。   从城南走过, 城东和城西暂且不用多说, 反正都是功能性的地方,前者包括医馆、学堂和书斋这样需要安静的场所,后者就是各种酒楼食肆客栈所在地,也是叶瑜现在的目的地。   他和褚绪风先是去了明信管家十分推荐的五福楼,作为一家酒楼,里面的菜色自然非常丰富,最难得的是有一道炙鸭味道特别香。   五福楼估计是后面有人撑腰,或者说掌柜的有权有钱,因为叶瑜一被店小二迎进来,就感觉一阵凉风扑面而来,他顺着看过去,很快就看见面积很大的大堂里摆着四五个冰盆,旁边还有穿着朴素的孩童用蒲扇将融化后的凉气扇到空气里。   店小二微微弯腰问他们,“请问两位客官是要坐到大堂还是二楼雅座?”   叶瑜想了想回答他,“大堂。”   他们不止是过来吃饭的,还担负着打探消息的任务。   “两位请。”店小二把他们引到大堂最左边的位置坐下,他俩旁边几桌都坐得满满的,全是人,想来就算日子再难过,总还是存在有钱人的。   叶瑜坐下后问他:“可有菜单?”   店小二回答道:“有的,您请稍等,我这就去取来。”   菜单就是简单的一页纸,分作三块,最上面写着各种硬菜,中间是凉菜,最下面则是主食、茶点和酒类,后面有各自的价格,并不便宜,以一壶茶举例,一壶就要三十个大钱,已经可以买五斤粮食了。   不过叶瑜他们用带来的粮食和皮毛跟明信换了望祀城的通用货币,现阶段足够用。   叶瑜拿着菜单凑到褚绪风身边跟他一起看,两人商议过后,点了炙鸭和蟹酿橙,刚好够两个人吃,叶瑜对炙鸭观感一般,但是他很好奇蟹酿橙的味道是什么样的。   他顺带问了一句,“蟹酿橙用的蟹类是什么?”   店小二如实回答道:“用的大河蟹,至于个头儿您不用担心,我们都是专门请人从河里抓的,每一个都很大,不过你们要是秋天过来,那时候的蟹才最肥。”   叶瑜若有所思地点点头,“原来如此。”   主食就是薄饼,刚好可以蘸着甜酱卷炙鸭片吃。   叶瑜在看到菜单最下方的水果冰酪时又点了两碗。   等店小二拿着菜单离开,他们就开始仔细听旁边桌子食客说话,听得断断续续的,但是也能听清。   “这两天的夜市尤为热闹,今晚我准备再去逛逛,你去吗?”   “怎么不去!我邻居前两天用非常便宜的价格买了好几斤野猪肉,我可得去试试看能不能捡漏到。”   “可不是,外出狩猎的猎人经常到晚上才能回来,如今天气热,他们吃不完的猎物只好摆摊卖出去,所以夜市里卖的可便宜,就算咱们不缺钱,也是能省一点是一点。”   “也就是你不缺钱,我可缺着呢,家里杂货铺最近没什么进项,手头紧。”   听到他们谈到夜市,叶瑜就产生了几分好奇,真没想到望祀城竟然这么完善,各种市场都有,制度也很完备。   于是他低声跟褚绪风说:“晚上咱们也去看看。”   褚绪风应道:“好。”   随后他们就准备吃饭,店小二最先端上来的是一盘炙鸭,其实就是烤鸭,棕红色的木盘上按照一定的顺序摆着片好的鸭肉和鸭皮,旁边是两碟黑褐色的蘸酱,用黑瓷的碟子盛着,另外白瓷的碟子里有黄瓜丝和白葱丝,颜色对比鲜明,光看着就赏心悦目。   叶瑜把薄饼摊在手上,紧接着将裹满了酱汁的鸭肉和鸭皮放在上面,他也没忘了黄瓜丝和白葱丝,全都放好之后才把薄饼卷起来放在嘴里。   味道相当好,鸭子估计是精品,肉很紧实但该肥的地方很肥,鸭皮脆脆的,嚼的时候会发出嘎吱嘎吱的脆响,甜酱估计是独家秘方,甜中带鲜,特别好吃,这些搭配在一起难免会发腻,这时候黄瓜丝和白葱丝就派上用场了,很是解腻。   剥下来鸭架用来做汤,上面漂浮着白色的萝卜块和绿色的葱叶,看起来有些清淡,但是喝的时候就能意识到汤很鲜美,里面似乎放了胡椒,胡椒独有的热辣味给汤增添了几分鲜美。   至于蟹酿橙也是卖相极好,能看出来酒楼挑选的都是完好饱满的大橙子,在上面开了个平整的口,里面装着蟹肉和蟹黄。   然而叶瑜尝了一口却摇摇头,盛名之下,其实难副,反正他是吃不惯,还不如单独吃蟹或者单独吃橙子。   好在一份蟹酿橙的分量比较少,他跟褚绪风分一分很快就吃完了。   吃饭的时候叶瑜注意到在冰盆旁边扇风的孩童换了一次,换的还是同样年岁的孩童,穿着依旧干净但是打满补丁,这让叶瑜有些疑惑。   最后还是边上食客说的话给他解了惑,“若不是五福楼掌柜的只让居住在城南十岁以上,十五岁以下的孩童领扇风的活计,我还想着我家大儿过来干活呢。”   “要知道报酬可不少,每日的工钱是五个大钱,还包一顿午食。”   桌上另外一个食客说:“那是五福楼掌柜的心善,给穷人一个能吃饱的机会,至于你家大儿,个头都比你高大了,哪里还吃不饱饭?”   “嗨,我就说说罢了,不说了不说了,赶紧喝酒。”   他们又开始推杯换盏,此时酒桌上气氛变得更加热闹。   叶瑜闻言倒是对五福楼掌柜的有了几分好感。   吃完主食,店小二收拾完桌子,又把两碗水果冰酪送了过来。   碎冰盛在青瓷碗里,林檎、橙子、葡萄等水果也在里面,上面浇着一层牛奶,诱人极了。   叶瑜用勺子挖一块放在嘴里,可惜用的不是酸奶,牛奶的味道到底逊色几分,少了酸奶的酸味,不过能做成这样已经很好了,至少他花的钱不算亏。   咽下冰酪,叶瑜冲着店小二招手。   “这位客官,请问您有何事?”   “你们这里的牛乳是从哪里得来的?”叶瑜问道。   他们救回来的牛群是肉牛,母牛很少泌奶,因此他已经很久没喝到牛奶了,就算有羊奶,那也不是牛奶,味道不一样。   店小二倒是没有瞒着他们,主要这又不是什么涉及秘方的问题。   “是从城外李家庄子买来的,李家做的就是牛羊生意,您若是感兴趣,可以过去看看。”   叶瑜又问他道:“这李家庄子具体在何处?”   店小二回答:“您直接到城门口问士兵即可,他们都知道。”   “好,麻烦你了。”叶瑜打定主意要找时间过去一趟,若是牛的价格便宜,倒是可以买两头带回家。   “您这是哪里的话,还请日后多来关照。”店小二说完这话便退下了。   他俩吃完饭,又喝了两杯免费的茶水,等天气没那么热的时候才离开。   路上两人撑着油纸伞溜达,不过两个男子撑伞的场面引来了众人的注目,叶瑜倒是很自然,阳光太晒会导致他晒伤,为了不给其他人添麻烦,还是老老实实撑伞吧,其他人爱看就看,又掉不了几块肉,褚绪风更不用说,他就不是在意旁人眼光的人。   因为他俩的坦然自若,行人很快就不再关注他们,毕竟都忙着生存,哪有那么多的功夫看别人。   他们这是要去城东,叶瑜准备参观那里的学堂和书斋。   学堂里都是富贵人家的孩子,毕竟没有余钱的人也不会叫孩子进学,夫子教的很系统,从三百千到四书五经,天灾前就是这么一套教法。   至于书斋,叶瑜原本抱着里面的书籍种类繁多,能找到自己需要的书籍的想法,但是他过去看过才发现,有许多他们都用不上,他想要的是实用类的书籍,像是农书和药书这样的。   不过来这一次也不亏,只要除掉三百千这样的启蒙书,不管是什么种类的书籍都能补充他们冀望城贫乏的书籍库存。   叶瑜问店主,“若是除掉闲书,你们这里共有多少种别的书籍?”   店主回答道:“哟,您这问题可问到我了,等我去翻翻单据。”   大约过了一刻钟他才回来。   “我这里有三十种书,呐,这是名单。”   叶瑜接过手抄的单子,眼睛从上往下扫一遍,心里就有了数,一共有二十二种书他们城池没有收集。   因此他借来笔在其他八个名字上划上一道,然后说:“除了这些都要,需要多少银两?”   这可是个大生意,店主立刻打算盘算起来,半晌才给出个数字,“十三两银子。”   这个价格乍一听很高,但仔细算过就知道店主给的刚刚好,正好是有赚头却不贪婪的一个数字。   因此叶瑜立刻点头道:“行,可以用粮食抵吗?”   店主听到这话,连忙说:“可以可以,你们要用什么粮食?”   “小麦粉。”叶瑜答完在纸上写了一个地址。   “你明日将书籍送到这里,到时自有人把粮食给你。”   “好。”店主珍惜的把地址收好,要知道地主家也没有余粮啊,他纵然有间书斋,但家里要养的人多,粮食也紧紧巴巴的,有时候甚至会饿肚子。   这笔大单一旦成了,他就能到杀猪匠那里割些肉给孩子吃。 第145章 夜市   回家后他们小……◎   从书斋离开之后, 叶瑜和褚绪风就回了宅院,他俩可以休息一会,晚上再去夜市溜一圈。   回家后他们小睡了半个时辰, 醒来后天边的火烧云异常醒目, 想来明天又是晴朗的一天。   褚绪风从井里提一桶凉水上来, 他俩挨个洗漱完才彻底清醒,此时大多数人都回来了,再加上傍晚气温降低,宅院里正是最热闹的时候。   叶瑜从屋里出去就看见许多人围着叶明辉, 他听了一会才明白原来叶明辉和沈青玉去了城南,正在描述他们的见闻。   “我们过去瞧了下,他们出城狩猎还能从士兵那里借到武器,种类挺多的,有砍刀和弓/弩, 需要付的代价也很低, 基本所有人都能租得起,因此这里的平民倒是也能活下来。”   “甚至有些人多的队伍还能一起狩猎大型猎物,有一种犀牛的角尤其受欢迎, 但凡能狩猎一只, 有钱人会花费大笔银两购买。”   叶瑜细细听他描述, 最后得出结论,望祀城的管理很到位,林城主可以说是一个再适合不过的城主了,至少给平民留了一个可以活下去的机会。   而且不管在什么样的情况下,都会有有钱人出现, 他们不为温饱发愁, 要的就是能证明身份的东西, 越珍稀越富贵越好,像是叶明辉所说的犀牛角,其实唯一的用处是入药,但是药用价值比起得到它的难度来说要不值得多。   沈复也把自己打听到的消息讲出来,“望祀城自有一套选拔晋升的方式,类似于天灾前朝廷考核官员的形式,每隔一年都会有一次考核,考核通过者会得到一个优评,这个评价就是他们日后晋升的依据,至于选拔,则是三年一次,考的都是四书五经上的内容,我觉得咱们也可以借鉴一下,等冀望城人多了,总不能一直叫人投票选拔吧。”   沈青玉又补充道:“另外四座附属城池的城主也是如此任命而来的,据说他们分而治之,管理内政的和掌管兵力的不是一个人,其中武官乃是林城主的心腹。”   听完这些叶瑜若有所思地点点头,“这就叫做制衡。”   盛世重文,乱世重武,做城主的只要把武力牢牢握在手里就可以了。   简单聊过各自得来的消息,天色就暗了下来,该到夜市开始的时间了,于是叶瑜准备和褚绪风一起过去瞧瞧。   其他人知道这件事后都提起了兴趣,纷纷决定跟着过去。   为了尝试一下夜市上的小吃,叶瑜连晚饭都没吃。   夜市位于望祀城中间的位置,是个南北东西贯通的十字路口,现在天还没彻底黑下来,因此摆摊的人还不多,只能零零散散看见几个推着木制小推车的人就地开始摆摊。   大约半个时辰后这条街就变得越来越热闹,整条街都占满了推车或者小摊,在逛街之前,叶瑜先是买了一个烧饼夹肉垫垫肚子,有点像是肉夹馍,沾满芝麻的烧饼被刀从中间切开,里面装着拌好的猪肉,只是没有青椒而已。   摊主是个三十多岁的中年男子,旁边还有个年纪不大的女孩帮忙打包,她用来装烧饼夹肉的是一张宽大的树叶,是很深的墨绿色,因为怕他们嫌弃,还特地解释道:“这些叶子都清洗过,很干净,你们可以放心。”   叶瑜倒不嫌弃,他摆摆手说:“没事。”   老实说,烧饼夹肉的味道属实不错,尤其是肉汁已经渗到烧饼上面,吃起来一点都不干硬,价格相较而言更是不贵,因此叶瑜嘴里吃着这个脑子里还在想一会再过来买一个。   叶明辉看着眼前的场景,不由得感慨道:“可真是热闹。”   熙熙攘攘的人群组成了一道人间烟火图。   叶瑜耳畔全是吆喝声,鼻尖能闻到各种食物散发出来的香气,他经过了解,能说出个所以然来,“这夜市也不是时时都有的,一个月里只有月初、月中、月末各开三天,合起来共九天罢了,其余时候都有宵禁。”   “至于白日里,这一块同样开着,只不过需要交付租金才能摆摊。”   “我们也可以效仿一下,让货物流通,盘活市场。”   沈复不太能理解他说的话,但也知道大致意思,于是点头道:“等回去再详细商量。”   接下来他们便开始享受起逛街的乐趣,路边小摊有卖糖葫芦的,麦芽糖的,也有卖盘兔和旋炙猪皮肉的,反正种类繁多,甜的咸的都有,基本上不管什么口味的人都能在这里找到自己想吃的。   各种讨价还价的声音不绝于耳,但叶瑜总觉得这种吵闹并不刺耳,反而很有一种烟火气。   不过烟火气里却免不了有争吵声,就像是现在,叶瑜他们正要转弯的时候,突然听到一边有人吵架。   那是一个卖酒酿圆子的小摊,周围围观者众多,只听见摊主大声说:“难不成这块地方写了你们家的名字不成?”   另外一位头发花白的老太同样不肯示弱,“我们在这里摆了一年的摊,就算没有名字,那也是我们先来的,凭什么你一来就给抢走了。”   摊主冷笑一声说:“夜市有规定,若是想固定摊位须得到官府处付租金,只要付了租金,这里从白天到晚上都属于交钱的人,现在你们没有付钱,我们付了,再说了,如果你们真想要这里,怎么不早点付钱?我看呐,你们就是想占官府便宜,现在便宜占不成就生气。”   叶瑜看附近围观者的脸色,看来摊主应该没说谎,因为他们都没露出不忿的神情。   那位老太此时也少了几分底气,讷讷道:“那你们也不能跟我们卖一样的吃食啊?”   此消彼长之下,摊主就更加义正严辞,“整个夜市卖酒酿圆子的那么多,又不光是我们卖,难不成你还要一个个说过去,叫他们也别卖?”   这话堵得老太哑口无言,呆滞半晌之后只能无奈离开。   叶瑜听围观群众聊天的时候才明白事情的前因后果,原来那位老太姓钱,从夜市刚开就在这里卖酒酿圆子,这么些年下来颇攒了些口碑,而且卖圆子的进项是她们家唯一的钱财来源,这是因为钱老太的丈夫和儿子都在天灾里去世了,现在身边只有一个守寡的儿媳和年仅十岁的孙儿,祖孙几个相互扶持着过日子。   而那位男性摊主是刚来的,给官府付了租金后就堂而皇之的占了钱老太的位置卖酒酿圆子,就连名字都取得相仿,要知道很多人都只愿意往自己熟悉的地方走,在两家酒酿圆子的味道相差不大的情况下,他们并不喜欢换位置购买。   因此两方各有可以理解的地方,也都有做得不好的地方。   叶瑜询问了钱老太酒酿圆子现在所在的地方,然后决定和褚绪风一起过去看看,也没什么特别的原因,就是一时好奇。   他们一到地方就知道钱老太为何想要那人给个说法了,她现在的摊位很偏僻,附近基本没有别的摊位,人烟寥寥,估计一晚上都卖不了多少碗。   钱老太看到有人过来,立马露出笑容招呼道:“两位客官想吃什么?我这里有酒酿圆子和糖水圆子两种。”   叶瑜拉着褚绪风坐到低矮的木桌边,然后应道:“麻烦来两份酒酿圆子。”   “稍等一下,马上就好。”   钱老太掀开锅盖,舀上一勺酒酿放在锅里,加水煮开后下圆子,而另一边的蒸笼上放着粽子,两个是一块做好的,她挨个倒进木碗里,端到他俩面前。   酒酿圆子的味道自然不如他们在家自己做的,但酒酿清甜,热气腾腾的还算不错。   叶瑜晚上没吃饭,而刚刚吃的那个烧饼夹肉显然是吃不饱的,因此一碗酒酿圆子下肚就轻舒口气。   许是因为他们安静,钱老太和儿媳对话的时候没有避着他们。   钱娘子说:“我去官府打听了,附近还有些没主的摊位,咱们要不凑凑钱租下来吧。”   钱老太叹口气,“可是静哥儿才刚交了束脩,家里实在没有余钱。”   钱娘子闻言懊恼道:“早知就不占便宜了,尽早把那处租下来就没这么多事。”   “唉,谁能想到啊。”钱老太悔不当初。   她们也没什么坏心思,只是抱着人人都有的侥幸心理,想着免费用摊位,能节省一点是一点。   叶瑜默默把这件事记在心里,他们日后若是要建设市场,就得把完善制度放在首位。   他俩付过钱就离开了,钱老太她们纵然可怜,但想想这也是因为她们自己抱着侥幸心理,如果能早日付租金,就绝对不会出现现在这种情况。   晚上逛夜市的活动就止于吃完一碗酒酿圆子,到底时候已晚,得早点回去休息。   一夜无梦。   第二日叶瑜才刚起床就得到消息,距离望祀城最远的晨辉城等几个南方城池的使者也都到达了,因此林城主决定明日一早就开始集会。   叶瑜对此乐见其成,毕竟早日结束他们也能早日各回各家。 第146章 盟约   进行集议的地方定在城主府, 叶瑜他们一行四人过去时就看到淮阳城众人已经到了,谢贤谢叔也在其中,他们一共来了三个人, 个个都是一袭儒衫, 想来几乎都是淮阳书院的读书人。   通过谢叔作为连接, 他们两方理所当然地互相认识了,领头的使者是淮阳书院的副院长,同时也是淮阳城的副城主,姓文, 人如其名,是个文质彬彬的人,只是短短几句交谈,叶瑜就能看出他学识极为丰富,与他交谈的时候, 连谈吐都不由得注意起来。   说起来他们也没有什么可以谈论的, 最多就是寒暄两句,说一说天灾发生后的事情。   其中叶瑜着重询问了他们那里发生的天灾类型,结果不出他所料, 果然最先开始的就是干旱, 非常严重的干旱, 几乎有三分之一的人都因为这个原因离开了淮阳郡,选择逃难去其他地方,而剩下的人里有一半都没能熬下来,再加上全国范围的地震,导致死者不计其数。   地震结束后又是越发严重的干旱, 旱灾引发山火, 反正建城之前的淮阳郡同样处于水深火热之中, 好在那边的地理环境较为优越,地处平原,非常适合种植,因此等气候渐渐平稳下来,收获的粮食就足够他们吃了,甚至还有剩余的可以拿出来进行交易。   他们简单聊过两句,屋子里的人便已经到齐了,整整坐满了两张长桌,每个人都正经危坐,等待集议正式开始。   林城主出来后首先是欢迎他们的到来,然后才说起正事来。   “我召开此次集议主要有两点原因,一来现在能联络到的城池就只有在座各位,为了加强联络,我希望能够缔结盟约,形成同盟,以此来互通有无。”   说完这一点,林城主就闭嘴了,给他们留下商议的时间,众人见此也没客气,纷纷交头接耳开始跟自己的人商议起来,   叶瑜沉吟半晌,倒是赞同此事。   “林城主说得有理,而且这事须得望祀城带头,其他的都不行,毕竟望祀城原来乃是京城,在平民眼里,他们就自带威严。”   他说完这话,就开始向叶明辉解释自己赞同的原因,“一个人势单力薄,有许多事都是合作才能做成,换到城池之间也是这样,单独做事不如联合在一起,当然了,凡事都要讲究一个原则,就算要联合,咱们也要待遇一致,不欠他们的,若是不能做到平等,这个同盟不参加也罢。”   叶明辉听完这才恍然大悟般地点点头。   另外桌上其他人也想到了这一点,因此有人冲着林城主委婉地问道:“这同盟可要处处以你们为主?”   林城主双手相扣放在桌上,气定神闲地回答:“自是不用,每座城池的城主都是同盟的长老,若是有事,须得经过所有长老的商议才可做决定。”   他说的能不能实现先不说,反正话已经放在这儿了,明面上人人平等,所有城池在同盟里的地位也一样。   因此其他人很快就同意了组建同盟的建议。   紧接着林城主说出第二个原因,“第二点是建立在第一点之上的,那就是通商,比如说我们缺粮食,但是附近有盐井,并不缺盐,所以我们会用盐换粮食。”   这一点也没问题,就连满是商队的晨辉城来者也没意见,毕竟他们做的是普通的行商生意,针对的是个人,而林城主说的这个则是城池之间的。   叶瑜也同意,他主要是不想再种棉花了,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可能他们那边的田地不适合棉花生长,田里的棉花长得慢极了,半年都长不成,要是真能换来,就不用他们费尽心思种植了。   至于其他的倒是不缺,城池里足够自给自足,只有麻布、棉布和绸缎是极缺的,而这些却是南方几座城池里最常见的东西,因此叶瑜早就盯上了,他打定主意等集议结束,就要去找他们商谈生意,至于他可以拿出来进行交换的东西自然也不少,除了皮毛和粮食以外,还有盐和糖。   对此叶瑜是很有自信的,他们手里的大块皮毛肯定非常受欢迎。   在两点原因都得到众人赞同之后,林城主便露出一抹笑容,“我要说的就这么多,请问你们可还有什么要补充的?”   倒是真有人有话要说,说话的是晨辉城副城主,他型容干练,说话也中气十足,“我倒有一个提议,希望每座城池都能抽人组成一个商队,以半年为单位进行走商,这样一来,城池之间的交流就会变得频繁。”   另外一位苗山城来者也点头,“苗山城有许多特产,兴许就要你们想要的。”   接下来又是一阵讨论声,等所有人都点头的时候,此次集议便基本算得上是圆满结束,在这之后就是撰写盟约,并且给同盟取一个名字。   在撰写盟约之前,叶瑜还特地去找了南方几座城池的主事者,想从他们那里换到棉麻锦布,还有相应的原材料。   种植棉花比较多的苏南城使者听了他的需求,凝眉问道:“你们可以用什么换?”   其余人也都打起精神准备听他回答。   南方的城池想来不会缺粮食,因此叶瑜想了想就示意叶明辉把先前带过来的袋子拿过来,袋子被打开后,大块大块的动物皮毛展现在他们面前。   苏南城和苗山城的使者见此便眼睛一亮,前者很惊喜地说:“没想到你们竟然有这么多毛皮?这是紫貂皮吧。”他抚摸着一块厚实的皮毛,想了想问:“看这样子,你们是东海郡那边的?”   叶瑜点头道:“没错,我们现在叫冀望城。”   “好名字。”苏南城使者夸奖一句,然后说:“我们那里棉花多,倒是可以用棉花换你们的皮毛。”   这些兽皮受欢迎的原因是虽然南方也有动物,但是毕竟它们身上的皮毛不如北方的宽大,毛也不够厚,再加上南方如今冬天的温度也已经低至零下十几二十度,非常冷,那种冷还跟北方的干冷不同,是一种湿冷,一到冬天或者春秋下雨的时候屋子里也阴风阵阵,有段最潮的日子里骨头缝还会冒凉气,每到这个时候,都是各种皮毛制品的销售旺季,兽皮大氅和兽皮毯是他们最喜欢的。   而其中公认的就是北边的兽皮质量最好,特别是前几年晨辉城的商队带了些北边的兽皮到他们那里,原本大部分人都觉得兽皮再好也好不到哪儿去,还卖得那么贵,实在是不划算,但还是有识货的人将其买走,据购买的人说,那些兽皮不管是做成衣裳还是铺在身下当被褥,盖在身上当被子都很适合,尤其是倒春寒的时候,那些兽皮更是立了大功。   除此之外还有就是他们那里棉花数量多得都用不完,能换一些皮毛也是件好事,要不棉花和棉布放太久就放坏了。   而苗山城也是因为差不多的原因,所以两座城池都愿意跟冀望城签署交换合约,唯一让叶瑜有些惊讶的作为副城主的他们竟然能单独做决定。   他也是后来才知道,这些副城主基本都是城主的后代,日后等城主退位,他们便会接任,因此手里的权力极大。   草拟合约是由沈叔负责的,毕竟他原来是专门做生意的,因此对此事颇有心得。   至于叶瑜和褚绪风则是被林城主请过去了,他俩到时看到厢房里人不少,都是被叫来参与拟定盟约的。   经过四五天的商议,终于拟定好了一个简略的盟约,与此同时,沈复也把交换合约确定了下来。   叶瑜细细看过一遍,没看出来有什么陷阱,便将两者都给抄写了下来,将信纸装进信封里,准备叫人快马加鞭送到他爹手上,这样一来估计能赶上细化之后签署合约的时候。   在叶父的意见传过来之前,交易会就开始了。   但是叶瑜却不像以前那样期待这个环节,因为他们已经和许多座城池都签署了互换合约,因此就不太看得上这种针头线脑的交易。   不过出乎他意料的是,交易会上竟然还真有一些他们城池需要的东西出现。   首先是各种没见过的种子,纵然温度不对不能发芽,但是叶瑜有个收集癖,尤其是对种子,反正付出的代价又不多,仅仅是一些粮食而已,他还是能够接受的。   其次是冀望城能够产奶的牛,就是从五福楼店小二打听来的李家庄子饲养的奶牛,经过好一番讨价还价,他们最终决定用粮食换五只牛,其中一公四母,是适合□□的数目,幸好带来的粮食数量足够,要不然就得用盐再换些粮食。   最后则是淮阳城答应他们用盐换取书籍,淮阳书院不说孤本,其他一些常见的书籍基本上都不止一本,因此拿来交换也是正常,更别说淮阳城主更是抱着有教无类的思想,有人愿意学习他比谁都高兴,所以叶瑜他们换书籍所付出的代价并不大。   反正到最后叶瑜他们带来的东西全都没了,换成了所需要的东西。 第147章 市场   联盟的名字最终取作天恩二字, 简称为天恩盟,林城主解释说,他希望天恩浩荡, 上天能够尽快结束天灾, 让他们恢复到以前的平静日子。   这名字跟望祀城有异曲同工之妙。   天恩盟约则是大致规定了各城需要承担的义务和责任, 还有相对应的权利,一旦有人做了危害联盟的事情,违者就会受到处罚,严重的甚至会被驱逐出联盟。   等叶瑜在所有的合约上都签好字, 并且摁上手印后,他们五十多人终于可以回家了。   在离开之前,他们与苏南城和苗山城的使者约定好,接下来他们会在每年的八月份组成行商,带着相应数量的皮毛过去。   至于他们向望祀城购买的五只牛, 则是委托给了晨辉城, 他们会将牛顺道送来。   在回冀望城的路上,他们人人都归心似箭,老天爷倒也给面子, 一路都很平静, 没遇上什么灾难, 顶多是在一处水泽看到了正在迁徙的象群,一共有八只,每一只身躯都很庞大,其中最高大的那只身旁还有一只小象,想来才刚出生没多久。   叶瑜总觉得头领象往他们这里看了眼, 但可能是不认为他们有威胁, 所以并没有过来驱逐, 倒是让人和象群一起分享了这一汪水泽。   去望祀城用了大半个月,但是他们回家却只用了半个月,足足少用了五六天的时间。   叶瑜在看到冀望城雄伟的城门时,心里竟然产生了一种尘埃落定的真实感。   他洗完澡的时候叶母正好做完面条,端出来后叫叶瑜过来吃饭,一整锅的蘑菇肉丝面,里面有蘑菇和肉丝,因为汤底又加了炒出汁的西红柿,所以咸香的味道里带着淡淡的酸味,尤其开胃,很好的抚慰了他因为长途跋涉而消退的胃口。   除了面条以外,桌上还有一整只烧鸡,让叶瑜鼻尖盈满了香气。   叶母帮他盛一碗面,然后问道:“绪哥儿怎么没过来?”   叶瑜在埋头吃面的时候抽空回答:“我们在望祀城遇到了他表妹,这可是个好消息,得跟褚伯伯报喜,再说了,褚伯伯也许久没见绪哥,总得叫他们父子俩团聚。”   叶母只是随口问一句,得了答案便不再说这事。   “你尝尝看咱家的烧鸡,是按照你说的法子制作出来的,我先前尝过味道确实不错。”   说完便扯下来一条鸡腿放在叶瑜的碗里。   烧鸡确实做的好,肉香而不柴,皮尤其好吃浸满了油,吃起来油润至极,香喷喷的。   等吃完饭叶瑜就端着泡好的菊花茶开始跟叶父说他这一路的见闻。   “我们签好的合约都在这里了。”他将一个背篓递过去。   叶父边翻阅边点头应道:“好,我先看看,你进屋去休息吧。”   听到这话叶瑜就到院子里洗漱去了,洗漱完刚准备去睡觉,就想起件事,他把笔记本从行李中取出来,用笔在上面写写画画。日记本上记载了他从望祀城得来的灵感,像是开放市场,和改变货币形式之类的。   如今他们已经可以用实物货币了,只是不知道该用什么比较好,如果以长远来说,那还是铜币、银两和金子这样的货币形式更好,可以完美融入到以后的市场里。   不过用铜币就得考虑到市场影响,如果单单只论他们冀望城的话,市场比较单一,通货膨胀和通货紧缩的影响可以降到最低,实在不行还有宏观调控的手段作为底线,但是一旦把望祀城等同样使用铜币的城池加入其中,再调控起来就没那么简单了,除非他们把铜币的样式更改一下,然后宣布城池之间的货币不一样,消费时得兑换成各自的货币才行。   然而这样做带来的后果就是市场会变得不活跃,同时还有许多别的缺点,不过,叶瑜停笔想了想才继续写道,他们现在就相当于一座孤岛,说起来跟别的城池的交往并不多,而且多用的是以物易物的形式,这倒是把缺点掩盖住了。   写完这些之后叶瑜把笔收起来,将日记本重新放好,这是一件长远的事,不可能在短短一段时间里全部做完,他们需要做的就是做好计划,在接下来的日子里,有规划地将其做完。   想到这里叶瑜就再也忍不住困意,躺到床上沉沉睡去。   他再次醒来时已经是第二天清晨,天才蒙蒙亮,公鸡嘹亮的叫声却已经出现在他耳边。   叶瑜微微动了下身体,突然感觉到旁边有个十分熟悉的味道。   “你什么时候过来的?怎么不在那边住一晚?”   褚绪风说:“昨天半夜来的,看你睡得熟就没叫你。”   叶瑜起身伸个懒腰,“昨晚睡得好,骨头都睡软了。”   “不过从今天开始又要忙了,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真正闲下来。”   褚绪风闻言唇角微勾,“难道不是越忙越好?”   “是啊,忙点好啊。”叶瑜说完这句话突然愣了下,幻视到一些隐藏在脑海深处的广告词,然后情不自禁地露出一抹笑容。   不过再忙也需要休息。   所以他们今天一整天什么都没做,只是好好休息了一番,早上起来吃过早饭便坐在躺椅上开始发呆,手里捧着一杯冰镇过的果汁,面前还摆着切成块的西瓜,唯一一点不好的就是,西瓜籽多,叶瑜吃着吃着就得吐籽,实在是有些麻烦。   但是西瓜自身的清甜味道却足以弥补这个缺点,因此叶瑜直接吃了一整碗,连西瓜籽也没浪费,收集起来,回头当种子或者炒成西瓜子吃都可以。   中午叶瑜一家去了老宅吃饭,叶家老两口见到叶瑜后直呼心疼,说他不仅瘦了还黑不少,肯定是在在路上累的,可得好好补补。   叶瑜的关注点则是在自己晒黑了上面,他摸摸脸说:“一路上风餐露宿,连我都晒黑了,更别提大哥他们,个个都黑的跟被煤染了似的。”   叶海此时正在想办法跟他闺女亲近,一听到叶瑜这话便满不在乎地说:“男人黑点又如何,我又不是女子要注重容颜。”   另一边的叶河则显得很羡慕,“我也想到其他地方瞧瞧,天天窝在这一块实在无聊。”   叶大嫂闻言瞪他一眼,“老老实实在家待着陪你媳妇,别老想往外跑。”   “噢。”叶河被训得恹恹的应一声。   叶瑜拍拍他的肩说:“别想那么多了,我这一路上是真累,还不如你一直在家里待着来得好。”   简单聊过两句,叶老太就叫他们上桌吃饭了。   午饭自然是吃得香,桌上有好几道夏日里最适合吃的凉拌菜,叶瑜最喜欢其中一道凉拌西红柿,西红柿在井水里浸泡过,吃起来凉滋滋的,上面还撒着白糖,把已经半化成水的西红柿泡得格外清甜。   叶瑜吃到最后吃了个肚儿滚圆,他本想晚上就不吃这么好了,只吃点素的清清肠胃,然而还没到晚上,他和褚绪风就接到褚伯伯的传话,叫他们过去吃饭,这样一来他吃素的想法就只能暂时破灭了。   不过褚伯伯倒也体谅他们现在的情况,因此晚上那一顿没有做大鱼大肉,只是在桌上架了一个锅子,用炭火慢慢煮菌汤的锅子。   菌汤里面没有下荤菜,全部都是素的,这是为了喝汤,不让荤肉污染汤的味道,里面唯一的肉就是乌鸡肉。   叶瑜吃晚饭的时候大多数时间都在喝汤,主要是汤煮的真好,里面放了多种菌菇,甚至还有几根参须,喝起来鲜甜至极。   褚伯伯慈爱地看着他们喝汤,等他们喝完才感慨般的开口道:“真没想到昭阳她竟然在望祀城。”   “她现在挺好的,还特地跟我们说让您不必过多担忧,等过一段时间就来探望您。”叶瑜放下碗说。   “她过来多少有些不方便,若是有空还是我去比较好。”褚伯伯想了想说:“毕竟她如今是一城之主,离开一次不容易。”   叶瑜沉吟半晌回道:“这倒也是。”   吃完饭他俩就回家了,接下来自是一夜无梦到天亮。   不得不说,只是简单的休息一天便把他们的精力都恢复得七七八八了,因此在接下来的日子里,忙碌就成为了生活的主题。   就像叶瑜在日记上记载的那样,最重要的就是制作出现实货币,经过开会商议他们最终决定用铜币,但是跟望祀城不同,叶瑜画出来的铜币中间没有孔,面积也小一些,跟现代五角和一块的硬币形状相仿,正面写有阿拉伯数字,有一和十两种,写着一的面值要小一些,十个就能换到写着十的另外一枚大一些的铜币,两者背面都有冀望城三个大字。   铜币之上的货币便是银币,须得百枚十面值的铜币才能换到,再往上就轮到金币了,当然,他们这里暂时是不会出现金币的,至少得等市场活跃起来。   确定下来各种货币的面值之后,叶瑜他们又开始商量积分点兑换铜币的比例,最终定下来是一积分换一面值的铜币,以此类推,十积分就换十面值的铜币,一千积分能换一枚银币,一万积分能换到一枚金币。   叶瑜原来以为城里人积分并不少,可真等他们把铜币和银币都给制作出来,开放兑换的时候,他才意识到原来城里所有居民存下来的积分不算多,最多的竟然是他们家,一共有六百二十七点积分,能换到六十枚十面值的铜币和二十七枚一面值的铜币。   其他人积分比较少,平均在三十枚到四十枚之间,不过想来也正常,毕竟平常需要用到积分的地方多,能存下来都是件难得的事。   而跟货币相对应的就是市场,所以他们专门在城中心划出一块地方作为交易点,修建出许多建制相同的铺子,只等愿意租的人往城里交租金。   市场里同样有规矩,白纸黑字写得清清楚楚,租客在签署书契时都仔细阅读过,一旦违约,护卫队便有权将其赶出市场,并且停止租赁。   就在铺子开始修建的时候,晨辉城终于要离开了,他们一行人经过冀望城的时候,顺带将叶瑜换取的五只牛送了过来,叶瑜挨个检查过五只牛,见没什么不对,便将尾款付给他们,总计两大包的兽皮。   随着时间流逝,单层的铺面终于在九月份全部修建完毕,都是青砖瓦房,瞧着便赏心悦目,再加上修建得方方正正,所以对强迫症而言十分舒服。   很快第一批租铺子的人就出现了,分别是秦家兄弟俩的木匠铺子,林家的铁匠铺,还有武师傅的几个徒弟租下来的铺子,用来售卖他们从山上打来的各种猎物。   叶瑜也按照流程租了一个,他准备卖各种杂货,像是草纸和竹纸,麦芽糖之类的,甚至还有用活字印刷术印出来的自制书籍,多是启蒙书,基本都是他自己捣鼓出来的,定价也不算高,所以他觉得生意应该会不错。   事实上每月的收益果然很好,一个月至少能挣三十枚十铜币。   但是他并不能日日都在铺子里盯着,因此叶瑜又通过官府记录的名单,经过面试选择了两个家里颇为困难的十六七岁的男女帮忙看铺子。   两个人都是跟着陆温一起过来的,女孩名叫苏玉,家里父母双亡,自己下边还有一双年纪尚小的弟妹,投奔到冀望城之后虽然有补贴,却过得并不好,她作为一个身体状况不佳的女子,还不能上山狩猎,因此姐妹三个只能算是勉强能活下来,她本人则性格细致,虽不认字,但是简单的介绍还是能做到的。   另外一位男孩名叫陈澜,身体有恙,他从小左腿就使不上力,叶瑜瞧着应该是小儿麻痹的症状,好在他只是左腿没力气,其他方面跟正常人一模一样,再加上他识字,也会算数,在铺子里当一个账房却是绰绰有余。   他俩每月的月钱有五枚十铜币,要是全部都用来买粮食,足够一月的吃用。   两个人都是知道感激的,自从被选中照看铺子,就一直很矜矜业业,每天都去得很早,在开门前还自行提水打扫卫生,确保铺子的边边角角里都没有脏污。   叶瑜看在眼里记在心里,很快就决定如果他们能够一直保持绩效,接下来就给他们涨工钱。   除了这些以外,陈源陈叔也租了一间铺子,就在叶瑜旁边,他准备和妻子一起继续卖馄饨,原本只是想着打发时间,不指望能赚上多少钱,但让他没想到的是开业之后生意竟然十分不错,每天馄饨都能卖出三、四十碗,要知道这样已经是很好了,毕竟他们只在早上和晚上开门,搭配着各式便宜的包子馒头和油条,陈叔两口子倒是干得很起劲,都想着再攒点银钱,早日给几个孩子娶妻生子。   叶瑜观察了一段时间市场的运行状况,见不需要调控也很正常,便逐渐放开了手。 第148章 嫁娶   秋日的阳光灿烂, 今年是气温高的一年,所以虽然已经步入十月份,但是外头的气温仍旧保持在三十度左右, 只是早晚略低一些。   都说贴秋膘, 这简单的三个字就证明了这段时间猎物身上的肉足够多, 正是适合打猎的时候。   因此天还没亮,城里愿意去打猎的人就已经起来了,有那单独居住或者想换换口味的青壮年选择在上山之前到市场里吃一顿早食。   他们一到市场就有白烟扑面而来,吃饭时鼻尖始终萦绕着一股属于食物的香气。   说起来叶海也组建了个狩猎小队, 里头加上他只有八个人,还包括叶河、叶敬在内,他们每隔半个月就会出去打猎一次,在外面待上两三天,每次的收益都不错, 因此这个行程就逐渐保留下来, 成为他们几个轮休后的固定选择。   今天就是他们外出打猎的时候,八个人中有两人因为家里有事没参与,剩下六个倒是整整齐齐, 他们没在家里吃早食, 选择到铁匠铺先把先前放在那里进行修补的砍刀拿回来。   然后去陈叔的食铺里点了六碗馄饨吃, 这是大碗的,每一碗里面都有二十个大肉馄饨,其实比起馄饨来说,更像是大个的饺子,若是吃的人真的不求数量只求味道, 那就可以点小碗的, 那才是真正的馄饨, 但是价格只比大碗低一点,实在是不够实惠,对大多数人来说还是能填饱肚子的大碗更适合。   然而就算如此,六碗馄饨也不够他们吃的,还得额外点一些肉饼包子或者油条。   陈叔端着托盘上来,用汗巾擦一把汗,才问他们道:“这次准备去哪儿狩猎?”   叶河三两口把夹着鸡蛋的油条吃下肚,含糊着回答:“之前有人在林间看到一群鹿,我们就想着过去瞧瞧,正好那边铺设的陷阱也到了检查的时候。”   陈叔点点头,“那你们可得小心些,我听说最近各种动物都很暴躁,有不少人都受伤了。”   “您放心,我们不往深处去。”叶河谢道。   接下来在出去狩猎的人都离开后,市场终于冷清了下来,不过也冷不了多久,等城里其他人陆陆续续醒过来之后,经历了半个多月的秋收的他们最近起得晚,有时候不乐意做早食,就会出来吃饭。   因此有些勤劳的没有租铺子,就在市场里支个摊子,卖一些包子豆浆之类的,每天收益也不少,对此叶瑜他们基本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只要不过分,愿意摆摊就摆吧,只是他们同样得交税,而且跟租铺子的人比起来,福利和待遇都差很多,交的税也更多。   叶瑜家也不例外,他们今年秋收同样是请人帮忙才收完,但就算如此每天也得要人去盯着点,大半个月下来他们也累得不轻,结束后差点起不来床,好在经过一段时间的修养,如今已经好得差不多了。   于是起的最早的叶父和褚绪风就承担起了出去买饭的重任,除了陈叔家的馄饨以外,还有唐婶儿家的豆腐脑,李伯伯家的肉丝面,都是他们经常买的吃食。   今天褚绪风买了豆腐脑,都是咸口的,整整一大锅只要八铜币,属于便宜实惠的那种,再配上叶老太叫人送过来的白馒头和花卷,就是一顿香喷喷的早饭。   叶瑜吃豆腐脑的时候喜欢往里面加一些自家做好的肉酱,这样吃起来会更香。   叶母吃到一半突然提起件事,“盼娣她娘给她说了门亲事,对方是个鳏夫,而且条件不算好,但没想到她竟然同意了。”   叶瑜此时正喝着豆腐脑,听到他娘的话愣了一下,过了一会才迟疑地说:“我记得招娣姐曾经还给她介绍过条件更好的吧。”   叶母点点头,“你说的没错,有几个家里虽然贫穷,但还是头婚,就这她也没看中,如果非要说盼娣同意的这位跟他们有什么不一样,那就只有一点,他身边带着两个儿子。”   “这可真是。”叶瑜微微皱眉道:“她到底是怎么想的,生儿子难道就那么重要?”   说句不好听的,男方的原配说是因病去世,但是事实如何却没有人知道,万一他家暴呢?况且盼娣又不是不能生了,何必去为其他人养孩子。   叶母说:“谁知道呢,反正她最近是没有来看过如姐儿,我瞧着如姐儿甚至都不知道盼娣是她亲生娘亲。”   “如姐儿是个多好的孩子啊,人也乖巧懂事,真不知道她为何宁愿去亲近旁人的孩子,都不愿意过来多瞧瞧她。”   说完盼娣,叶母又顺带聊到叶海,“你大伯母如今在发愁你大哥的婚事,有不少人托媒婆上门为他说亲,但你大哥却是一直都不同意,现在连你三哥再过一个月也到了成亲的日子,这下子你大伯母就更急了,成天在他耳边唠叨这事,我瞧着海哥儿出去狩猎也有躲他娘的意思在。”   叶瑜叹口气,“既然大哥不愿意成亲,就先这样呗,反正他年纪又不大,就算日后后悔了,也有反悔的余地。”   “你大伯母也是急了。”叶母道:“回头我再去劝劝她。”   说起来秋收过后正是办酒的最佳时候,叶瑜这段时间已经参加了好几场婚宴,都是熟悉的人,女方基本都是陆温和褚伯伯带来的,相当于一种联姻,男方为的是娶妻生子,女方则是想通过成婚的方式在城里安稳扎根。   除此之外也有不少叶姓的女孩嫁到别家,原因跟上面相同。   而接下来一场酒席便是叶敬的,跟他说亲的是唐家的女儿,就是之前有个孙儿被拐走的唐婶儿家,叶敬娶的是唐婶儿的小孙女,名叫唐嘉,是个极温柔的女子,长相也很秀美。   叶敬这次外出狩猎,也有为酒席做准备的意思在,他要是能打到几只大型猎物,酒席上的菜品就会更加丰富。   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言出法随,他们这个狩猎小队竟然真的遇上了一小群麋鹿,总共有十几只,数量太多,他们自己吃不下,因此有人回来求援,在多人的合作下,这群麋鹿被成功收入囊中,叶敬他们分到了整整四只,刚好可以用在婚宴上。   因此叶敬的婚宴很是热闹,叶瑜数了数,怕是来了得有一百多号人,那四只麋鹿被吃得一点都不剩,连骨头都被家里养的几只猎犬清扫干净了。   家宴上叶老头难得喝了两杯米酒,高兴地说:“如今敬哥儿也已经成亲了,接下来就是杏花,等几个孩子都有了归宿,我这辈子总算能安稳闭眼。”   一旁的叶大伯不赞同地说:“别说这么不吉利的话,您肯定能长命百岁。”   叶老头笑得合不拢嘴,“我要是真能活到百岁,那可真是老天庇佑。”   叶瑜听到这番对话,心里却是有几分惆怅,随着两位老人的年纪渐长,病痛逐渐增加,他总有一天要面对离别的。   他现在只希望在有限的时间里能够好好孝顺两位老人,不要到了最后才后悔,子欲养而亲不待,是世上最痛的事情之一。   所以叶瑜按下叶老头想继续倒酒的手,转而给他盛一碗热汤,劝道:“想长命百岁您别喝酒了,多喝点汤。”   叶老头听他的话放下酒杯,随即感慨道:“人果然老了,一喝酒就不舒服。”   叶二伯说:“您看着我跟敬哥儿喝就行。”   男人们在这边互相劝酒。   而另一边的二伯母则是在跟妯娌几个低声絮话,“杏花的亲事我最近也在寻摸,只是几个托媒婆上门的儿郎我都不满意,不是自身不上进,就是家里情况复杂,你们认识的人多,若是有合适的可以考量一下。”   大伯母沉吟半晌,然后问她,“具体有什么要求?”   二伯母一五一十的答道:“倒是没有什么特别的,只是男方一定要上进,有一门能养家的手艺,不管是种地还是打猎都行,最重要的是绝对不能是那种全听爹娘的人,除此之外家世也要清白,别的不说,家里情况至少要不复杂,毕竟杏花是个温吞的性子,太复杂了我怕她处理不来。”   这些都是很基本的要求,并不难达到,因此大伯母拍着胸膛说:“都交给我吧。”   叶母也点点头,“回头我也寻摸一下,褚将军手下有许多没成亲的将士,别的不说,人品绝对有保障,只是家里条件可能差了点。”   “不论家世,反正咱们家条件好,只要那人人品好,咱们就能帮衬他过好日子。”二伯母对这一点还是能够保证的。   “这样的话选择面就很广了。”叶母说:“有些父母双亡的也很合适。”   二伯母点头道:“可以。”   长辈们在说她的亲事,但是杏花自己倒是对此颇为淡定,她如今全身心沉浸于医术之中,已经出了师,能够单独给妇女诊治,有些生孩子的人家会专门出钱请她到家里坐镇,只求万一出事,能够把大人连孩子一块救下来。   她在城里是数一数二的受尊敬之人,也许就是因为这个原因,有许多人都不敢向她提亲。 第149章 重卖卤味   如今需要仔细考虑的只有家里杂事, 至于有关冀望城的大事基本都已经解决了,接下来他们只需要按部就班地发展下去,等人口渐长, 城池的规模便可以进行扩充, 而有了充足的劳动力, 就能实现叶瑜的其他计划。   其中包括官吏的考察选拔制度,和各种技术含量不高却可以提高生活水平的发明创造,等等。   因此随着冬日的临近,叶瑜就逐渐闲了下来, 开始了他和褚绪风虽漫长但温馨的猫冬生活。   其实这段时间里他们也没什么可做的,不过是吃吃喝喝那点事儿,叶瑜用家里颇为丰富的各种食材做了许多吃食,今日要做的便是焦糖布丁。   做法倒也简单,只需要两种东西, 一是用糖炒出来的红褐色焦糖, 二是用鸡蛋、面粉和牛奶制作出来的布丁。   叶瑜制作焦糖时把水倒进锅里使其微微没过白糖和麦芽糖,接下来随着他手中锅铲的翻炒,白糖慢慢变色, 一直到变成红棕色的时候, 就有一股香甜的味道从中传出来, 等收完汁,剩下的糖浆便是焦糖。   “尝一尝味道如何。”他把焦糖蘸在筷子尖上凑到褚绪风面前。   褚绪风将其含在嘴里尝了一下,很快就点头道:“很香甜。”   叶瑜闻言收回筷子,“因为咱家糖的质量好。”   他说话的时候还不忘把筷子扔进陶盆里,一会用草木灰清洗一下即可。   “你帮我把小圆杯子拿过来。”   所谓的小圆杯子就是圆口的矮胖陶杯, 是今年开炉烧陶时叶瑜特地请师傅帮忙捏的胚子, 烧出来后每个都很完整, 杯壁上有火焰烧成的复杂纹路,别有一番古朴的美。   但是外表如何却无所谓不是,最重要的是用处,叶瑜通常拿它来做装甜品的器具,小小一杯正好合适,吃着能解馋还不腻,前段时间做的双皮奶和姜撞奶就是典型,家里人都很喜欢,希望今天的焦糖布丁也能带来同样的惊喜。   等褚绪风把杯子拿来之后,叶瑜用水涮过一遍,然后把焦糖倒进杯底。   接下来就要开始做布丁了,叶瑜先是把早上刚挤好的牛奶倒进锅里加热,一直到冒热气的时候再将其缓慢的倒入褚绪风打匀的鸡蛋液里。   叶瑜手上边倒入热牛奶边搅拌,顺道还有空跟褚绪风闲聊,“你现在打蛋很熟练了,总算不会再发生把蛋壳掉在碗里的情况。”   褚绪风此时正帮他扶着碗,闻言笑道:“那都是多久之前的事了,你怎么还记着。”   那是褚绪风第一次来他们家时发生的事,大约是他十岁的时候,帮忙打蛋闹了个「鸡飞蛋打」,真正字面意义上的鸡被吓飞,蛋掉在地上碎成蛋液。   叶瑜乐呵呵地说:“你难得出糗一次,我可时不得好好记住。”   这话引得褚绪风轻声笑起来,然后俯趁着叶瑜没注意,直接俯下身来,等他再直起身时,叶瑜脸颊泛红,连唇角都被咬破了一个口子,他亮盈盈的眼睛瞪向褚绪风。   “你别想吃布丁了。”   “好,我不吃。”褚绪风顺着他说,结果叶瑜听道这话反而更生气了,接下来半天都没搭理他,只专心制作布丁。   被搅混均匀牛奶和蛋液混合物经过两次过滤,就变得格外光滑细腻,叶瑜用勺子将上面的泡沫小心刮掉,确保里面一点气泡都没有,这才将其平稳地倒进矮杯里。   他们没有烤箱,于是用的是蒸包子的蒸笼,只需要把矮杯放在上面,再盖上笼盖即可。   小火慢蒸半个时辰就可以出锅了,但是现在还不能吃,得将其放到院子里冷却一下。   以室外的温度来说,只是一眨眼的功夫布丁就完全冷却了。   叶瑜打开杯盖看一眼,只见里面的布丁呈现出浅浅的棕黄色,用勺子一压便塌下去,但等松手的时候,塌下去的地方又会恢复原状,这就足以证明布丁的弹性极佳,应该制作成功了。   “给。”叶瑜递给褚绪风一个勺子,“挖着吃。”   褚绪风老实接过,也没问像是「你不是说不给我吃布丁吗?」之类不合时宜的问题。   叶瑜没管他在想什么,正专心吃布丁,布丁很香甜,而且一点都不腻,满满都是奶味,尤其吃到最底下的时候,焦糖略带苦味的甜涌了上来,给整体的味道增添了几分层次感。   等叶父叶母从老宅回来,叶瑜把剩下的端给他们,叶母只尝了一口就点头道:“好吃,倒是可以跟双皮奶和姜撞奶一起上到铺子里,我想应该会有不少人购买。”   叶瑜想了下说:“回头试试看吧,用的材料多,价格肯定不能定得太低,不过这样一来,愿意买来满足口腹之欲的估计不多。”   “没事,反正也只是搭配着卤味卖。”叶母说到这里不由得感慨道:“真没想到咱们家的卤味生意竟然还能做起来。”   他们在租的铺子里额外划出一块地方摆了柜台开始售卖各种卤味,跟以前一样的配方,但是因为香辛料的种类增加了许多,所以卤料的味道更香一些。   制作卤味由在家里没什么事情可做的叶母负责,而售卖卤味的则是他们雇佣的两个员工。   也许是因为快过年了,卤味的生意竟然非常不错,许多人都喜欢买一点回家当菜吃,再加上卤鸡爪,卤鸭爪,卤鸡心,卤鸡胗等荤菜的价格确实不算贵,所以他们每天卤的基本都能卖完,就算卖不完也没关系,各自分一分也就没了。   叶瑜正在思考的时候,叶母突然开口道:“喜欢来买卤味的人都说辣味的最好吃,但就是太辣了,问我能不能减轻点辣味。”   其实已经不算辣了,叶瑜尽可能地减轻了辣度,现在也就是介于微辣和中辣之间,确实不能再少放辣椒,不然就没那个味了,但他也明白那些人的意思,他们实在是吃五香味的不过瘾,想吃辣的又怕辣,简而言之就是又菜又爱吃。   因此叶瑜摇摇头说:“再减轻辣味就没味道了。”   他说完又沉思半晌,这时候脑海里突然冒出个新的主意,“不过咱们倒是可以再搭配着卖些便宜的甜水,能够解辣最好。”   要说解辣又便宜,那首推肯定是牛奶,但是牛奶的产量太小,真论起来并不合适,而其他的要么是果汁,要么就是汽水,叶瑜想到这里眼睛一亮,他记得曾经在书上看过一种用松针叶做汽水的方法,如果真能制作出来,松针叶汽水的原料便宜,制作方法也很简单,因此就很适合他们如今的情况。   而且冀望城附近生长着许多棵树龄远超十年的松树,叶瑜和褚绪风只是随便一找就找到了一棵六年生的松树,他们将松针从树枝上摘下来,大概只摘了一小把,叶瑜准备先带回去试试看。   今日守门的叶明辉见他们全副武装的背着一个竹筐进来,便疑惑地问:“这么冷的天你俩是去哪儿了?”   叶瑜冲他展示一下松针,然后回答道:“准备做个新鲜的东西,回头成功了给你送一份。”   叶明辉很是好奇地看一眼,“成,那我可就等着了。”   他俩回家后,叶瑜挽挽袖子,从水缸里舀出一盆水来,然后将面粉抹在松针上,再经过两三次淘洗松针基本就干净了。   接下来再拿小剪子把松针剪成能够装进陶罐里的小段,在装满了松针的陶罐里加入水和适量白糖,加盖后放在灶房的柜子上。   大约三天后,密封好的陶罐就可以开封了,叶瑜颇有些忐忑地在众人眼中掀开盖子,他鼻尖微动,并没有闻到腐败的气味,因此心里一定,应该是没坏,但也不知道能不能喝,毕竟他也没亲自做过,只是在书上看了步骤,从而复刻出来。   叶瑜想了想,先是用勺子盛出来一碗放到鸡窝里,等几只鸡喝完却一直活蹦乱跳的时候,这才给自己盛了一碗。   他原本是想自己喝的,但没想到褚绪风直接越过他接过碗喝了一口。   品尝半晌,褚绪风才评点道:“大致是甜味,只是不如果汁香浓。”   等确定不会出问题之后褚绪风才允许叶瑜尝尝。   叶瑜低头抿一口冒着小泡泡的汽水,可能是碳酸不足的原因,喝起来汽并不大,顶多算是带汽的甜水,就像褚绪风说的那样,味道不香浓,只有白糖的甜味。   好在现在天气寒冷,整瓶汽水喝下去透心凉,叫人不由得精神一振。   叶父和叶母也一人舀一碗尝了下,均点头说:“胜在价格便宜,放在卤味店里估计卖得不错。”   叶瑜还记得当初跟叶明辉说送他一份汽水,因此等自家人喝完,他便装了满满一份到水囊里,将其送去叶明辉家。   在得了他的称赞后,叶瑜就决定把汽水上架,跟卤味一起售卖,价格定得低,一大瓶足够全家人喝的只需要五枚铜币,当然了,盛汽水的器具得买家自备。   让他没想到的是,汽水竟然卖得十分红火,甚至有些不买卤味的,都会特意过来打一瓶汽水,说是带回家给小儿甜甜嘴。   毕竟要真算下来,买汽水可比买糖块便宜得多,用来哄孩子很适合,再加上临近过年,家里总要备一些年货,一瓶汽水能喝一天,实在是很实惠的了。 第150章 烟火   焦糖布丁, 姜汁撞奶,羊奶糕。   卤煮,肉夹馍, 麻辣烫。   一直到大年三十当天, 叶瑜才意犹未尽地停下手来, 转而开始同其他人一起准备冀望城迎接新年的庆祝活动。   今年城里人人都过得好,在能够满足基本吃穿住行的需求下,人们对于生活品质也有了更高的追求,不说是日日挥金如土, 却也手松不少,愿意买些东西改善生活。   因此这次庆祝活动,就由叶瑜做主分成两个流程,第一是晚上的集市,集市上不用交钱, 只需要到负责管理的卫队长那里记录一下就可以开始摆摊贩卖东西, 不拘种类,想卖吃食可以,想卖其他的同样也行。   集会会从大年三十的晚上一直持续到初三, 就相当于一场庙会。   除了集市以外, 第二个要准备的便是当天夜里的烟火表演, 烟火是用叶瑜他们从火山拿回来的硫磺矿石制作而成的,一共有两种,分别是用纸包裹火/药的鞭炮,和带着色彩的烟火,只是受限于材料, 后者只有紫色和蓝色两种, 点燃后会飞到天空中爆开, 固然颜色少了些,但胜在稀奇。   一一准备好所有事情之后,天色已然不早,叶瑜一家这才准备去叶家老宅吃团圆饭。   今年的团圆饭褚伯伯和褚绪风也在叶家吃,如今家里人也越来越多,显得十分热闹。   光是现在下一辈就有叶如和叶桦两个孩子,眼瞧着家里逐渐兴旺起来,叶老头和叶老太更是极为高兴,乐得他俩吃团圆饭的时候甚至还多喝了几杯小酒。   吃到最后叶老头红光满面的,然后他从兜里掏出几包红色的包裹纸,挨个发给两个孩子。   “乖孩子,拿去买糖吃。”   给叶桦的压岁钱被他爹娘接过来,等回头孩子睡觉时,他们就会把红包放在枕头底下,这算是一个习俗。   至于叶如的就是她自己收着了,许是因为心疼她小小年纪就没有娘亲疼爱,所以家里人对她很是宠溺,基本要什么都不会拒绝。   叶瑜之前生怕她被宠坏了,不过这段时间看下来叶海他们还是有分寸的,再加上叶如性格的原因,她倒是没变成叶瑜担心的那个样子。   两个孩子给长辈们磕过头,这一顿团圆饭就算是吃完了,叶瑜本想和长辈们一起去逛夜市,没想到他们都不愿意去。   老两口和褚伯伯是因为年纪大了,熬不了夜,得早些睡觉,而其他人都是一对一对的出去逛,说到这里叶瑜就懂了,不当电灯泡呗。   因此叶瑜和褚绪风就相携离开了。   现在的中心一条街正热闹着,卫队沿着路边放置了许多火把,基本上每隔一米半就有一支,正在熊熊燃烧,把周围映得颇为明亮,至少能看清身前两个身位的距离,又因为每支火把前面都有一个摊位,所以叶瑜他俩走过的时候,便能看清摊上的东西。   各式各样都不少,叶瑜花钱买了串糖葫芦吃,糖葫芦实在不是什么有技术含量的东西,街上不止有一家在卖,光是他经过的地方,就有三家。   非要说有什么不同的话,那就是酸甜度不一样,爱吃酸一些的就到李家买,爱吃甜的就去叶家,各家分一分也能有不少收益。   叶瑜嗜甜,所以他挑的是甜味重的那家。   他们这里家家户户都有许多山楂,是最不值钱的东西,有时候都发愁该怎么吃,叶瑜自己的做法是将其做成山楂糕和山楂茶,当成下午茶或者夜宵吃,其他没那么精细的,多是做成山楂酱吃。   糖葫芦吃到最后酸得牙疼,所以叶瑜只吃了三个,剩下的就全都交给褚绪风解决。   褚绪风刚吃完,他们就听见有人打招呼的声音,转眼看去才发现是苏玉和陈澜。   “您快来尝尝看。”他俩高兴地招呼道。   他们在铺子门前摆了个小摊卖肉夹馍,这还是叶瑜教给他们的,如今摊子前排了很长一队,看上去倒是颇为红火。   叶瑜摆摆手,示意道:“你俩先忙,我们再逛逛。”   刚吃饱就没必要耽误他们做生意,要知道按照今晚的客流量,能挣不少钱呢。   夜市很热闹,人流来来往往的,其中有父母带着孩子,也有新婚的夫妻两个,甚至还有刚相看的未婚男女,逛街的时候两个人离得远,一副扭捏的样子,叶瑜见此感慨道,估计明年开春成婚的人数不会少。   他们在寒风凛冽中慢慢散步,紧接着很自然的双手交握,褚绪风把叶瑜的手塞到自己袖口里,感觉冰凉凉一震,便问他道:“冷吗?要不要回去?”   叶瑜摇摇头,下巴在毛绒围巾上刮蹭两下,“不回去,我还没看到烟火。”   “那你离我近些。”褚绪风把从家里拿来的大氅抖开披在他身上。   叶瑜应一声,“好。”   然而他心心念念的烟火只放了一刻钟的时间,一共四朵烟花,在天空中散开后就像是点点星光,璀璨夺目,让叶瑜情不自禁地想到了那句诗。   “东风夜放花千树,更吹落,星如雨。”   星光映入眼底,叶瑜能听到众人的惊呼声,甚至还有人被眼前之景惊到倒退几步,踩到别人的脚上,万幸的是没有造成踩踏事故。   “真美啊。”有人感叹道。   叶瑜循着声音望去,只见陆温陆先生正满脸感慨地看着天上,“没想到这里竟然真如世外桃源一般。”   “希望来年是个平稳的好时节。”叶瑜如是道。   “一定会。”褚绪风笃定道。   而就在两人紧握双手,继续欣赏烟火的时候,叶瑜却突然感到一丝凉意落在脸颊上,他下意识的摸上去,触手一片冰凉,随着点点银光落下,他这才意识到原来是下雪了,要是他没记错的话,这还是今年的第一场雪。   姗姗来迟的初雪落满大地,地面仿佛一夜之间就换了颜色。   过了年的第一件事就是祭祖。   祠堂里现在不止有叶家的祖辈,还有后来迁进来的其他姓族的祖宗。   在桌上摆好贡品,就可以按照流程开始祭祖,其实并不繁琐,因此很快就结束了。   也不知道是不是叶瑜的错觉,他总觉得经过这次祭祖,冀望城的城民更加团结了,原本各姓氏之间泾渭分明,但是自从在一起拜过祖宗,他们之间就有了些莫名的联系。   举个例子,如果说以前两方人起了冲突,他们基本上都会报官,但是现在就倾向于自己私底下解决。   叶瑜不确定这是件好事还是坏事,但想来是很正常的。   在这之后叶家就陷入了很长一段时间的忙碌中,先是拜年,除了给家里的亲朋好友拜年,还得在家里招待过来给他们拜年的人,有些熟悉的还好,顶多是请一顿饭,其他因着礼节或者有所请求所以才来拜年的人最麻烦,既不能冷落又不能太欢迎,得把握好那个度,这也导致了他们家整整过了半个月才勉强平静下来。   正月十五就是元宵节,习俗颇多,其中就包括看花灯、吃元宵、和舞龙舞狮。   叶父他们经过商议决定在元宵节当天举办一个猜谜游戏,胜者有奖励,就算只是参与却没获胜,也能得到一张食券,他们可以凭借食券到市场所有食铺里换取一份吃食,这些奖励已经算得上是丰厚,所以报名参加猜谜大会的人不少。   然而最终获胜的人却出乎了所有人的预料,竟然是陆先生的独女陆思,不过跟旁的人百思不得其解不同,叶瑜倒是仔细一思索就明白过来了,陆思能够获胜的最大原因就是他们虽然将这次活动命名为猜谜,但大部分其实是类似于现代默写,其中多是著名诗句,考察的是记忆力和阅读量,而陆思作为郡守独女,从小便博览群书,因此她比其他人自然要有优势得多。   而且叶瑜还知道一件事,那就是来年开春的考核中,只有一位女性报名,就是陆思。   为此她甚至整天都待在家里温书,天天醒得比鸡早,睡得比狗晚,努力的程度不必多说。   现在还不知道未来她的考核会不会通过,但是光是看她的努力程度,叶瑜就知道不管如何,至少她目标极其清晰,一般这样的人,基本上都会得到他们想要的东西。   最后的结果果然不出他所料,陆思成为了冀望城第一个正式的女性官吏,职位是副城主沈复的副手,专门负责帮他处理一些不重要的事情。   她作为第一位女性官吏自然是引起了诸多争议,但陆思是自己争气通过考核而得到的位置,所以没人能置喙,照叶父的话说,就是若是有人不服气,大可自己去考。   陆思通过考核这件事必定会记录到城史之中,而城史的编纂者就是叶瑜和王树。   因此当叶瑜记录完这件事停下笔的时候,已经是蝉鸣声声的夏日,他抬头望向窗外,只见院子里一棵去年种下的桂花已经冒出了花蕊,在春日温和的风里花枝招展,并且随风送来浓郁的桂花香气。 第151章 琐事   杏花的婚事就敲定于这个明媚的夏日, 男方名叫孙正,原来是褚伯伯手下亲兵,年岁不大, 要真的算起来, 其实比杏花还要小一些, 但是为人十分稳重,再加上其人长得高大雄壮,所以那一点年岁上的事就是小问题,没人在意。   至于家庭情况也很简单, 他从小父母双亡,从记事起就是由褚家的大管家亲自养大,因此可以确定的是他在人品上完全没问题。   而且两人见过面后都对对方颇有好感,回家就对家人点头,同意了这门亲事。   如今男女大防不像是原来那样严苛, 未婚男女相看的时候可以两人坐下来仔细聊聊, 若是拿不准,也可以互相了解一段时间再做决定,如此一来就减少了盲婚哑嫁。   因为孙正自己很是争气, 所以他是最早分到田地的一批人之一, 再加上他有一身武艺, 次次外出打猎都有不错的收获,所以即使没有父母,家底却并不薄,更别说他还有大管家的补贴,至少能拿出一份很实在的彩礼。   其中最让叶二嫂满意的是, 彩礼中除了应该有的东西以外, 还有孙正带着自己拜把子的兄弟出去狩猎到的一只棕熊, 这倒是让冀望城狠狠热闹了一下。   棕熊很难有人猎到,主要是不划算,有狩猎棕熊的功夫还不如去狩猎一些鹿或者野猪来得划算,毕竟熊肉味也就那样,顶多是因为珍惜附加了一些额外的价值,熊皮倒是非常有用,只是到底还是那句话,他们费劲吧啦猎一只熊并不划算,鹿皮和貂皮已经足够好了,不需要因为那一点舒适付出更大的代价,更别说还得冒着生命的危险,一不小心没成功就容易被熊冲,没救回来人就死在外头,   也不知道他们是怎么狩猎到的,几个人里竟然没有一个人受伤,熊皮也极其完整,基本上硝制完就可以做成熊皮大氅。   这张熊皮便足以证明孙正对这门亲事的重视。   因此叶家也不含糊,杏花的嫁妆跟她两位姐姐一样,懂行的人稍微一算就知道价值是冀望城嫁娶中数一数二的了。   而就在杏花成亲没多久,叶大嫂实在是没忍住,不顾叶海的不乐意,开始请媒婆替他寻找合适的相看人选,让她没想到是,叶海竟然颇受欢迎,她才刚把消息放出去,就有好几家人托媒婆前来说亲。   媒婆来的时候还说:“有些人家怕你们嫌弃,专门给了东西叫我过来敲敲边鼓。”   叶大嫂不相信,以为她在说好话,因此摆摆手说:“您可别哄我,海哥儿是二婚,哪里轮得到他嫌弃别人。”   媒婆连声喊冤,“这是哪里的话,海哥儿人能干,就算是二婚又如何,照样受欢迎,像是王家和陈家都到我这里送过礼,让我说和一下。”   这位媒婆跟叶海有亲戚关系,虽然比较远,但是叶海同样需要叫她一声姨婆,因此她自然是偏向自家人的,当然了,她说的话也没有丝毫夸张,反而是隐瞒了一些内容,就像是叶家家世对叶海亲事的影响,要知道冀望城城主是叶海的亲三叔,而下一任城主也肉眼可见的会落在他们家,就算把他三叔一家单独除去,他爹的位置也很有吸引力,有不少人家都愿意让自家闺女嫁过来。   听到这里叶大嫂倒是信了几分,她颇有几分犹疑地说:“既然如此,你瞧着哪家更适合海哥儿,反正我是不相信自己的眼光了。”   媒婆问道:“你们可有什么要求?”   叶大嫂想了想回答:“没有特殊的要求,唯一一点就是海哥儿膝下有个女儿,我们全家人都很宠她,因此希望那姑娘是个通情达理的,最重要的是不要重视男孩,轻视女孩,哦对了,还有女孩必须是自己愿意的,别到最后整得我们里外不是人。”   媒婆听完点头道:“我明白了,你让我想想。”   趁着媒婆在沉思的时候,叶大嫂给她倒上一碗茶,媒婆喝完茶才开口道:“有两家的姑娘我觉得挺好,分别是陆家和苏家的大娘子,她俩都是家中长女,负责照顾弟妹,区别只是在于陆娘子先前定过两次婚约,只是第一次订婚的男方跟别的女子互许终生,而第二次订婚的男方在狩猎的时候被野猪撞死了,所以她的婚事渐渐耽搁下来,今年已经满了十八岁,却还没说定亲事。至于苏娘子则是年岁尚小,今年才刚到说亲的年纪。”   “除了她俩以外,其他人虽然各有各的优点,但都不太适合海哥儿。”   叶大嫂相信媒婆的眼光,因此她沉吟半晌道:“能叫我见见她们吗?”   媒婆乐呵呵地说:“这有啥不行,回头你去她们两家待一会跟她们聊聊不就行了?”   接下来叶大嫂忙了两天,专门去过陆家和苏家,回来后叫来叶海,拍板道:“今晚收拾一下,明天去见李娘子。”   叶海听到这话便皱起眉头,“娘,我不是说了暂时不想成亲吗?而且我明天有事,得跟别人出去狩猎。”   叶大嫂这次却没叫他糊弄过去,严肃地看着他,“你必须去见见。”   然后叫来叶河,对他说:“你一会去通知你哥的好友,就跟他们说明天你哥要相看,需要把狩猎的时间推迟。”   叶海听到这话只得叹一口气,妥协道:“好,我去。”   叶大嫂闻言欣慰地笑笑,“这就对了,我跟你说陆娘子虽然说话不多,但人家心里自有沟壑,你到时可得好好表现一下。”   叶海颇为敷衍地点点头,他在心里打定主意到时候见一面就离开。   然而他第二天跟陆娘子相看的时候,却直到中午才回来,他回来后竟然找到他娘,同意了跟陆娘子的婚事。   这件事传到叶瑜耳中已经过去了两天,叶家和陆家一切谈妥,就等着交换庚帖了。   叶瑜对此颇有些疑惑,这固然是件好事,但是他不明白大哥怎么突然就改变了主意,最近好像也没发生什么特殊的事。   最后还是叶母给他解的惑,原来叶海和陆娘子两人并不是第一次见面,叶海曾经救过陆娘子,那是许久之前的事了,陆娘子出去采集遇上了一只老狼,当时正是由叶海负责巡逻,就在陆娘子被吓得花容失色的时候,叶海将那只狼射杀了。   自此陆娘子一颗芳心便全都落在了叶海身上,只是当时碍于种种原因,她没有明说,而如今男未婚女未嫁,正是适合说亲的时候。   叶瑜听到这个英雄救美的故事,倒不像他娘那样高兴,反而有些忧虑,他拧眉问道:“您还是没说大哥为何会同意?”   叶母拿手点他一下,“你先别急,听我说完再说,陆娘子她大弟是你大哥队伍里的新人,因此她常常托她弟将一些自己做的吃的喝的带到队伍里给其他人分一分,让他们能多加照顾自己弟弟,这一来二去的,两人就熟识了,可不就是能称得上是一桩良缘?”   “那如姐儿呢?”叶瑜问。   其实他怕的是他大哥对叶如的态度会发生改变,俗话说,有了后娘就有后爹,这句话是有几分道理的,纵然他相信自家长辈不至于做出这样的事,但心里难免还是会产生担忧之情。   叶母听到这个问题之后只是稍微一想就明白他在担忧什么,因此很快就解释道:“如姐儿也认识陆娘子,之前这孩子生病的时候不是叫陆嫂子喂过奶?这位陆娘子便是陆嫂子大伯哥的长女,如姐儿常常去陆家玩,她俩就是那时候认识的,不知道你还记不记得之前如姐儿老是吵着要姨做她娘亲,这姨便是说的她。”   “至于你大哥则是把他给如姐儿攒的嫁妆都交给你大伯娘保管,并且在纸上签字画押,约定好日后每年都要准备相应的嫁妆钱财给如姐儿。”   叶母讲到这里的时候叶瑜就稍微放下心来,既然已经有了钱财方面的保障,他就暂时不用担忧如姐儿的情况。   最后叶海成婚的时间定在九月初,正好在秋收之前。   在他们完婚之前,叶大嫂常常带着叶如去陆家,明面上打着让叶如感谢陆嫂子的借口,但实际上却是让她和陆娘子多相处一段时间。   这说起来也要感谢盼娣基本没来看过叶如,所以她对娘亲的印象很是单薄,当初叫陆娘子为娘,也是随口叫一叫,当如今陆娘子真要成为她娘的时候,叶如却颇有几分近乡情怯。   好在陆娘子本人是个疼爱孩子的,尤其是叶如算得上是她看着从病怏怏一直长到活蹦乱跳的,因此她很是用心,不过是一个月的功夫,她就得了叶如的喜爱,两个人相处起来跟亲生的母女也没什么差别。   至于叶如的亲娘盼娣在嫁给一位鳏夫以后,成天就是伺候他们爷俩,不像是嫁人,反倒像是他们买的奴才似的,然而她本人却很是心满意足,甚至对那男孩的疼爱远超对自己闺女的,让人百思不得其解。   作者有话说:   基本上再扫扫尾就可以完结了!这本写了五十多万字,真的是我写的最长的一本。 第152章 完结   当家里几个孩子都有了好的归宿之后, 叶家长辈们总算能够松一口气,接下来他们要做的事便不是简单的家长里短,而是足以影响城池生活的大事。   比如说投奔而来的城民们心心念念的分田一事, 按照之前的律法, 这一次分田大部分人都能参与, 不论男女都能分到相应的田地。   不过说实话,其实按人头分到的田地里生产出来的粮食并不能让他们吃饱饭,顶多是通过合理分配,来确保他们每天都能补充碳水, 而这样一来获取到的营养就能够支撑他们的活动。   如果家里人口多,就可以让青壮年外出狩猎,他们猎到的猎物和妇孺们采集来的各式山货,就是很好的食材补充,经过腌制和晾晒, 可以一直保存到冬天, 这段时间以来他们在满足温饱的前提下,开始追求吃得好睡得香,也就是更好的生活品质。   分完田之后所有人都很高兴, 这导致了市场的兴盛和他们对农具旺盛需求, 也让叶瑜脑海里许多简单工具的示意图有了用武之地。   随着时间的流逝, 所有人都慢慢察觉到这些可以促进生产力发展的发明创造给他们带来了诸多便利,所以他们终于开始重视起来这些东西,自此叶瑜之前一直大力推举的机器工坊终于在众人的支持下修建成功,坊主由叶瑜自己担任,坊中人包括几位木匠、陶匠和铁匠, 还有经过他教学, 对发明创造颇有天赋的学生, 其中就有制作出水轮三势的叶荣。   说句实在的,其实这些人里叶瑜最看重的就是叶荣,主要是因为他在思想上简直称得上是天马行空,他也是唯一一个相信叶瑜嘴里说的那些犹如神话般的故事是真实的人。   不过也不能怪别人不相信,如果不是亲眼见过,谁又能相信电话、电灯、火车、飞机是真实存在的呢。   叶瑜在讲能千里传音,即时通话的电话时,唯有叶荣眼睛亮晶晶地听着,旁人都没认真。   叶荣听完后满面向往地问:“先生,这电话一物是如何制作的?还有那电灯,与电话同有一个电字,想来有些相仿的地方。”   他能想到这一点,就证明了实在是颇有天赋,因此叶瑜细细回答他道:“电是一种自然现象,也是一种物理现象,我给你讲过物理,要是不记得了就去翻翻书,比方说闪电就是电的一种,而这电灯和电话就是以电为能源制作而成的。”   叶瑜从自己的书籍空间里翻到了一本最初级的物理教科书,这本书同化学书一起组成了高级班的基本教材。   叶荣点点头说:“那本书确实有些深奥,许多东西我都不太能看懂。”   叶瑜应道:“对你们来说委实有些揠苗助长,慢慢学吧,能学多少是多少,但凡懂了一点,都能为咱们城池做出不小的贡献。”   至于他自己为何不按照书上说的将这些发明出来,最大的原因就是还没到时候,毕竟如今冀望城才刚满足温饱,几样能够带来便利的农具刚好合适,然而若是发明出来蒸汽机或者发电机,就很不合时宜。   他现在要的就是在学生的脑海里种下一颗关于此事的种子,等几年,甚至是几十年后,就算他已经去世了,也有人能够继承他的衣钵,将科技之火点燃。   听到这里的叶荣若有所思,打定主意回去后就开始钻研那两本书,一定要将其读通读透。   后来据史书记载,叶瑜先生和叶荣先生合力发明的蒸汽机被视作科技的第一次萌芽,经过不断的改进,蒸汽机可以安装到大型车体之上,推动车辆快速行进,再加上铺就了铁轨,由此便出现了人类史上第一架蒸汽火车,随着铁轨铺就到远方,火车便连接了许多座城池,此后出行时间大幅缩短,各城池之间的交流合作日益频繁,直接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   而手摇式发电机又被称作科技的第二次萌芽,继手摇式发电机之后,又有直流发电机和两相交流发电机的发明,这些发电机的更新迭代促进了各种用电设施的建设,在夜晚能够将屋子照射得宛如白昼的电灯,千里之外也能进行即时通讯的电话,都为科技的进一步发展做出了贡献。   当然了,这都是几十年甚至上百年后的事情了,现在的叶瑜和叶荣依旧在为简单的工具而发愁,他们还想不到那么遥远。   ——   茂密的林间有一队行商在其中行进。   领头的领队掏出地图看一眼,然后指着前方说:“从这里经过,再往前走上几个时辰就能到冀望城。”   副手说:“不知冀望城是否如叶兄弟说的那样,是个神仙般的地界。”   领队闻言道:“不管如何都有咱们所需的东西,来这一趟应是能挣一笔银子。”   一听这话,所有人都打起了精神,吆喝着赶着马和驴继续往前走。   接下来他们一行人又往前走了半个时辰,然后就看见一处十分宽敞且平坦的沥青大道出现在面前,大道上盖着整齐的房子,甚至还有推着木车的小摊在卖吃食,购买的人排了不短的队。   “这是?”领队满脸震惊地喃喃出声。   就在他们惊讶的时候,一旁有半倚在树上的人开口问道:“你们可是到冀望城行商的?”   领队点头说:“是,我们来自苏南城。”   “那你们来得巧,我们正缺棉花呢。”那人乐呵呵地说:“沿着这一条大道走到尽头就能看到冀望城城门,你们若是带的东西多,或者人过于疲劳,就可以租几辆三轮车,走得快还舒适。”   “三轮车?”领队又疑惑地反问一句。   “喏,”那人指了指自己身下的一辆车说:“这就是三轮车,我骑着就可以把你们送过去,一辆能坐四五个人呢。”   领队瞧着那辆怪模怪样的车颇有些疑惑,只见那车一共有三个轮子,前边有把手,后边有个用木板挡起来的空间。   他们一直没回复,那车的主人也没催促,只开始招呼旁的人。   “可要坐车?”他询问的对象是个背着一整只野猪的猎人,一共有六个人,每个人都十分精干,身上甚至还有未干的血迹。   “坐。”站在前面最精干的那人将八个铜币拿出来,“租两辆。”   “成。”车的主人应一声,紧接着唤来两个年轻人,叫他们将车推过来。   两辆车被推过来后,那群猎人把野猪放在其中一辆上,然后一个人跳上去,大咧咧往车板上一坐就长舒口气。   另外一辆就是剩下五个人挤着坐上去。   等他们坐定之后,坐在把手边的两个年轻人只是腿脚一使力,车子便跐溜一下子窜出去,速度竟然不慢,很快就只剩下个背影。   站在一边的苏南城来人皆是看傻了眼,半晌都没反应过来,过了一会还是那三轮车车主提醒他们。   “你们可要坐车?”   听到这话领队便开口问道:“敢问作价几何?”   “四枚铜币一趟,若是没有铜币的,可以到那边用东西换取,兑换点是官府开放的,价格很合算。”车主指点他们过去。   他指的地方乃是一处青砖的房子,在正面开了个窗户口,里面坐着一个年岁不大的少女,少女脸上戴着一块布遮住了半张脸,叫人看不清长相。   见一群人过来,少女很是娴熟地问:“你们要用什么进行兑换?”   商队众人闻言面面相觑了一会,然后有人掏出一匹素色的布,说:“用这个。”   少女接过之后将其展开,她经过仔细地打量并没有在上面发现瑕疵,因此开口道:“这么一匹布能换到十枚十面值的铜币,也就是一百枚铜币,你们可要兑换?”   坐一趟车只需要四枚铜币,而一匹布就能换到一百枚,说起来是极其公道的。   果不其然领队立刻答应下来,“换。”   少女记录完就把铜币交给他们。   领队看到她在记录时用的不是毛笔,而是一支棕壳的笔,写出来的字黑乎乎的,于是问道:“你用的这是什么笔?”   “哦,这是炭笔,比起毛笔来说书写更方便,你们只要进城就能看到有不少人在卖,可以挑着买一些,用起来很舒服。”少女熟练地开始推销。   “行,我们进去看看。”领队点头道。   商队众人交完租车的钱便挨个坐上去,他们自己的马和驴则是跟在后边由别人赶着。   因为一整条路都是沥青的,所以他们坐在车上非常平稳,一点颠簸都没有,不时还能看见有空车迎面驶来,除了他们坐的这种三个轮子的以外,还有一种两个轮子的,他们从骑车的人那里得知,这两种分别叫三轮车和两轮车,车如其名,非常简单易懂。   路上无聊,骑车的人闲不住,于是给他们介绍道:“这些都是机器坊制作出来的,包括你们脚下的地面,如今城里的路都是这样的,平坦又结实,很适合在上面骑车,有不少来自其他城池的行商都从咱们这儿交易了图纸,你们若是有兴趣,也可以去瞧瞧。”   “你们刚刚看到从外边狩猎回来的人没?自从有了这车,他们再也不用自己扛着猎物了,只需要抬到那边,自己若是不想离开,就可以租车叫人先把猎物送回家。”   这样一来他们外出的距离就会大幅增加,总的来说好处比坏处多。   大约用了两个时辰他们总算到了冀望城,此时天色已然暗下来,但是城门处却灯火通明,众多红色的灯笼将门口照得灯火通明。   他们在门口登记过姓名就可以进去了。   城里比城外还热闹,绕着湖的一条街上全是灯笼,湖面上有盏盏花灯熠熠生辉。   “哦,原来今天是中秋节。”有人恍然大悟道。   “八月十五,果然是。”其他人掰着手指算了下,然后有些惆怅地说:“没想到今年中秋竟是在外边过的。”   “别想了,咱们先找个地方住下来再说。”领队拍拍手说。   这时候带他们过来的人将三轮车停在规定的地方,见他们想找地方住,就跟他们说:“城里只有一处客舍,我带你们过去。”   客舍同样是官府叫人设的,价格很便宜,住上一晚只需要十枚铜币,而且雇来的人都是家里贫穷的,这算是给他们的一种补贴,一个月能挣些月钱改善生活。   他们住下之后没有第一时间睡觉,反而去外边中秋夜市逛了逛,倒是颇有些喜不自禁。   ——   “叶坊主,来自苏南城的商队使者想购买沥青,双轮车,三轮车的图纸。”陆思禀报道。   叶坊主也就是叶瑜,他兼任了机器工坊的坊主,听到这话便说:“叫他们按照以前的惯例即可。”   “是。”陆思应声离开。   等她走后,叶瑜揉揉脖子说:“最近来咱们这里的商队变多了,看来是之前二哥他们出去行商的效果逐渐开始显现出来。”   褚绪风边帮他按摩脊背边说:“这是件好事,迟早有一天这一条沥青路能连接起所有城池。”   叶瑜想象到那幅场景,然后情不自禁地露出一抹笑容,他相信总有一日能够实现美好的愿景。   有人说历史是人类文明的轨迹,而叶瑜有幸在历史上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同时冀望城也成为了无数人向往的理想城。   全文完。   作者有话说:   当我敲下全文完三个字的时候,心里轻松的同时却有些怅然,从五月到九月,整整四个月的时间都花费在这本书上,如果再加上前期的准备时间,就更久了。   感谢一路追至完结的小可爱们,你们陪着小鱼和阿绪成长,见证了本文的跌宕起伏,同时也非常感谢你们包容了我在文笔和叙述上的缺点,希望下次再见时我们会以更好的文笔相见。   关于番外,等过了中秋再发表。   最后小可爱们可以关注一下下一本要开的原始时代种田题材的小说《猫咪的种田生活》(文名待改)。   那么鞠躬,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