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到古代赚钱养崽崽[种田]   作者:迟睡   文案   沈若一朝穿越,发现自己成了种田文里的极品炮灰,是男女主的绊脚石,在与神秘人春风一度后意外怀崽,最终难产而死十分凄凉。   而沈若穿来的时候正巧处于:生产中……   一来就遭遇生孩子的生死关头,沈若的内心是崩溃的!   卸货后,他低头看着身边皱巴巴的娃娃   沈若:……像水猴子   小崽子张着嘴嗷嗷哭   沈若:……好了嘛,更像了   几天后,小崽子皱巴巴的五官长开了,变得白嫩嫩水灵灵的。   沈若:(被萌化了)我的崽好可爱!养他~   重获新生的沈若决定不往男女主跟前凑,赚钱养家改善生活,强健自身,尽最大努力养好自己的崽崽!   但是文中那个厌恶自己的男主角怎么开始对着自己大献殷勤?   阅读指南:   【此处高亮,崽是沈若和顾允的,和原主没有一点关系,埋了伏笔之后会解释。顾允不是渣男,我的主角三观必须正。只写小甜文,请大家放心~】   ①穿书、种田哥儿文,架空古代   ②日常流甜爽文,养崽、赚钱、谈恋爱~   ③细水长流,经营类,稳扎稳打一步一个脚印创业赚钱。   ④会涉及一点科举,但不多写。攻不当官。   内容标签:生子 种田文 甜文 穿书   搜索关键字:主角:沈若,沈念宝(云吞) ┃ 配角:顾允 ┃ 其它:养崽文,家长里短,细水长流经营类   一句话简介:【正文完】努力赚钱养崽崽   立意:努力赚钱养家,过上幸福生活。 第1章   沈若被剧烈的阵痛唤醒,腹部坠疼的频率几乎与心跳一致。   “嘶……”   像是被人往肚子上狠狠揍了几拳,搅得他五脏六腑似乎都移了位。   这是怎么了?   沈若急促地呼吸着,脑海中画面闪回,他回想起自己飞扑救下了个闯红绿灯的小孩,但是自己却被飞驰而来的大货车撞飞了!   可是很奇怪,此刻他身上除了腹部,并没有其他疼痛……   还没等他思索出个所以然,耳边传来一个焦急的声音。   “快用力!孩子就快出来了!” ?!什么孩子!   沈若猛然睁开眼,看到自己腹部隆起,眼前一阵阵发黑。   我穿越了?还穿成了怀孕的女人?   可是……   从这个角度看过去,胸膛一马平川,不太像是个女的。   床边的妇人穿着右衽粗麻衣,头发用布条包起,脸上带着缺少营养的蜡黄色。她看着沈若,眼神中充满了焦急。   沈若茫然,甚至以为自己在做梦。   但是腹部的疼痛一次次提醒他,这不是梦!   他是真的在生孩子的生死关头!   “若哥儿,你要撑住啊!别怕,村里人生崽都是娘给接的生,你一定会没事的!”妇人眼眶通红,双手按在沈若的肚子上,“吸气,用力,一鼓作气把孩子生下来。”   这太他娘的疼了!   沈若痛得眼前发黑,根本来不及细想妇人的话,他牟足了劲用力生……   “出来了出来了!”   终于听到一声婴儿嘹亮的啼哭,沈若如释重负。   “……是个小哥儿,这眼睛眉毛像你,快看看?”妇人迅速清理好了孩子,裹上襁褓放在沈若枕边。   转而去揉他的肚子,帮助恢复。   沈若垂眼观察着小崽子,稀疏的胎发湿润黏在头皮上,脸上的皮肤皱巴巴红彤彤的,就像刚从水里捞出来一样。   他一时觉得难以相信,感觉整个世界都变得无比玄幻。   他一个大男人,竟然穿越了,还穿成了个能生孩子的男人,并且还真生了个孩子出来!!   沈若深吸口气,差点儿没被满是血腥气的污浊空气给呛到,婴儿还没睁眼,冲他露出无齿的笑,搞得他一时哭笑不得。   上辈子他好不容易公务员上岸,还没开始工作呢,就被撞到了这里,白瞎了挑灯苦读的努力。   但是如果上天给他第二次选择的机会,他还是会去救那个闯红灯的孩子。   也许是这人生产的时候出了意外,才让沈若这个异世孤魂穿进了这具身体。   亲缘浅薄的他,从小跟着外婆长大。母单二十四年,一朝穿越竟然连孩子都有了,这或许是老天爷对他的补偿。   虽然很匪夷所思,但是能重生已经是上天恩赐了。   心里想着,沈若却还是有些无法接受,他撇了撇嘴,看着枕边的婴儿。   这竟然是他生下来的崽,好丑。   “……像水猴子。 ”   小崽子似乎能听得懂好赖话,张嘴哇哇哭,光打雷不下雨的。   沈若:……好嘛,更像了。   “小孩刚生下来都这样,皱巴巴的,等过几天就好了。 ”妇人听到他的话,忍不住笑了,她帮沈若擦洗过后换上干净的衣裤,将垫着的半块染血的旧褥子抽走了。   “你阿兄应该把米汤煮好了,我去端来喂孩子。”妇人抱着沾上血迹的衣裤褥子出门,屋里只剩下沈若和小崽子。   沈若应了声,眼神逡巡四周,他发现这是一间泥瓦房,窗户上的油纸还很新,应该是作为临时产房不能见风新糊的。但是整间屋子里除了一张床再看不见别的家具,逼仄窄小,空地约莫只能站下三个大汉。   回忆起妇人之前说的话,这具身体似乎也叫沈若,而他的孩子是个……小哥儿?   沈若后知后觉,定定地看着小崽子,这才发现他眉心有颗不太明显的红色小痣。   ……不对!他不是单纯的穿越!   他这是穿书了!   他记得自己在备考公务员期间找了本种田文看当做调剂,文名叫做《农家女致富之路》。   里面恰巧有个极品和沈若撞名,还是个哥儿。   在这本书的世界观里,人有三种性别,男人、女人、哥儿。   哥儿比较特殊,比男人柔弱,比女人强壮,但是和女人一样可以生崽……   文中的女主是沈若的堂姐,两人时常为了男主争风吃醋大打出手。   沈若看的时候就发现这本书里的女主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好人,她为了致富不择手段,所有阻碍她赚钱的人都被作者写的很作很极品,是被女主用来打脸的工具人。   女主致富之路一帆风顺,而被作者定义的极品们则各有各的死法。   沈若只看了三分之一就弃了文,还没看到男女主角缠绵悱恻的爱情故事,就已经被恶心的够呛。   而现在他穿进了文中,改变了沈若难产的剧情。   也就是说,文中的剧情都是可以改变的!   沈若现在就是特别后悔,如果知道自己会穿进这本书,他怎么着也要熟读并背诵啊!   结果现在连崽子的另一个爹是谁都不知道。   古代的婴幼儿夭折率很高,沈若看着家徒四壁的屋子不难想象沈家是有多贫穷。要是知道孩子他爹是谁,还能先问他要一笔抚养费,至少不能让孩子饿着。   文中崽子没能出世,但是沈若穿过来了还把崽子给生了下来,这是他和这个书中世界最为紧密的联系。   哪怕没有血脉亲情的羁绊,沈若也想把他养活,养得白白胖胖的。   妇人端着一碗米汤进门,熬煮透了的米粒泛着氤氲香气,是很浓重的粮食味道。   沈若感觉到这具身体条件反射般吞咽口水。想必原主以前很少有机会能吃上白米。   古代的大米没有化肥催熟,一年一季的稻米格外香一些,让沈若这个异世孤魂都有些馋。   “家里只剩下一把米了,得留给小娃娃吃。”李善桃看出了沈若嘴馋,说完她熟练地抱起小崽子,吹凉了米汤用小勺子喂。   沈若刚生产完正虚弱着,之前还沉浸在重生的震惊中,现在闻到香味后身体其他的感觉也都全部复苏,肚子咕噜噜叫起来。   他也饿了。   李善桃喂好小崽子,就又出门,去而复返的时候手里端来一个碗,递到沈若面前。   沈若很乖觉地接过碗,里面是红糖蛋花汤,颜色很浅甜味也很淡,但是喝着暖呼呼的汤,胃里有了东西就能极大程度的缓解身体上的不适。   “谢谢……娘。”沈若嗓子有些哑。   “你这孩子,跟娘还说谢啊?”李善桃说着就抹起了眼泪,“不知道哪个坏胚子糟践人,娘心疼你,还没能为你找个好婆家,就……”   “娘,我不嫁,就留在家里孝顺您。”沈若看了眼小崽子,“我会自己把他养大。”   沈若发现自己的脑海中继承了原主的一部分记忆,只要有关键词提醒就能下意识的想起。   他知道在更久远的年代,未婚生子、失贞都是要被浸猪笼的。但是自从二十年前饥荒灾年过后,人数骤降。当朝皇帝为了鼓励生育,下发了许多条例,现在无论是何种原因,只要怀孕除非是死胎都要生下来,私自打胎被发现会被治罪。   不过这个年代只要生下了孩子就算是有功。   如果生了小哥能多分两亩地,女儿和哥儿都是一亩。许多人家哪怕都快揭不开锅的也要继续生,只为了能多分得几亩田地,种些口粮。   而他的小崽子一降生就给自家赚了一亩地,这可比自己厉害多了,沈若心想。   “这娃娃看着好看,我这心里头欢喜,可惜家里没有余钱给他买头母羊用羊奶喂着,苦了这孩子了。”李善桃轻轻拍抚着襁褓里的娃娃,叹了口气。   沈若的思绪被她忧愁的话拉回,他现在虽然继承了原主一部分记忆,但是都需要慢慢回忆。   没想到现在家里连给小崽子买奶的钱都没有了,他必须找找有什么可以快速赚钱的方法。   沈若双手撑在身后坐起身来,抬腿就要下床。   “若哥儿!你做什么?你要好好坐月子,不然以后会落下病。”李善桃拦住他的动作,让他继续躺下,俯身给他掖好被角。   原来男的生完孩子也需要坐月子的吗?   沈若无奈了,他也不能直接开口问,要是让家里人发现自己不是原主,恐怕会把老人家吓坏吧。   他的视线停留在沈母用来抹泪的手帕上,上面绣着几朵桃花和一只蝴蝶,绣线已经褪色显然是用了许多年。   图案线条很简单,就像沈若小时候画的描红简笔画一样。   沈若试探性道:“娘,你的手帕图样真好看。”   李善桃听完就笑了起来,蜡黄的脸色都亮了不少。   “这是你嫂子绣给我的,要说好看的图样那都是大户人家用的,据说那些绣娘的绣工绝妙,能把山上的大虫都绣在布面上呢!”李善桃说起绣花眼里都有光,她怀里还揣着几张手帕,全都抽了出来让沈若看。   “你小时候就不爱这些东西,教你绣花你怎么都不肯学,就爱跟着你阿兄上山下水的,都不像个哥儿。”李善桃回想起来眼角眉梢都是笑意。   沈若抿唇点头,这段记忆也出现在了自己的脑海中。和兄长上山捉鸟下水逮鱼的快乐时光。   他的记忆中见过的绣花图样并不算太多,因为这个年代手艺高超的绣娘都是被大户人家养在家里,像村里人手帕大多都是像李善桃手中的这种简笔画图样。   虽然也能给手帕添几分细节,但到底看起来还是不够精致。   “娘,你这手帕拿到镇上能卖多少文?”   “没人卖啊。这种手帕啊都是家里人做,村里张婶子从镇上买了一本绣花图样的册子,我们空的时候就会去她那儿照着绣。”李善桃抽出一张灰蓝色的手帕,上面绣着一丛翠竹,“你看,这是那本册子里最好看的一幅,我用破衣服剪了拿来绣的。”   沈若可以从李善桃的眼中看出浓浓的喜欢,看来原主他娘是真的很喜欢绣花!   绣花针脚密实,颜色过渡均匀,只是这图样……   沈若被撞进来之前做过插画的线上兼职,这会儿职业病犯了,看着那丛枝叶散乱的竹子恨不得拿过来重新改。   沈若心想,如果自己画出来的图样能够绣出来,那绝对是这个世界上独一无二的存在。   既然独一无二了,那么卖的稍贵些也合情合理。   “娘,你找根长些的细木棍来,我想到几个绣花图样,如果你能绣出来那一定可以赚钱。”沈若对自己很有信心,他看着枕边的小崽子语气是他没有注意到的柔软:“等赚了钱就可以给他买头母羊回来。” 第2章   沈若回想起原主的家里并没有纸和笔墨这种东西,不过他注意到这屋里的地面是用黄泥踩实的,正好可以在上面画画。   “你绣花针都没捏过几回,还会画图样呢?”李善桃笑着打趣道,满脸都写着不信,但是又宠孩子:“你小时候啊总是喜欢拿着烧火棍在别人家门上画东西,皮得很,娘都不知道为此赔了多少铜板哩。”   沈若满头黑线,原主确实挺皮的,不是循规蹈矩的那种人,不然也做不出和女主争风吃醋,还为了一个男人大打出手的事儿来。   沈若轻咳两声,“娘,我脑子里已经有大致的图样了,你快去。”他无情打断李善桃的回忆,对于现在的他,只觉得原主以前干的事儿真是让人汗颜。   回想起曾经原主把自己打扮得娘们儿兮兮,扭着屁股边走路边对着原文男主抛媚眼的样子,沈若恨不得把自己接收记忆的脑子挖出来!   这特么是有病吧!   沈若无奈苦笑,不怪男主对原主避如蛇蝎,就算是自己看到这样的人应该也喜欢不起来。毕竟男人都喜欢自己追不上的,像原主这种完全不顾及自己的身份,疯狂倒贴的,一般情况下都只能被炮灰。   李善桃转身出去找细木棍,沈若不再继续回忆,转而在脑海中思索这个时代的人都喜欢些什么东西。   古人都喜欢那些寓意好的东西,不过年轻人和老年人喜欢的东西也不一样。   等李善桃再进来的时候,她身后还跟着一个小孩子,大概五六岁的模样,脸上手上都黢黑,像是刚从煤山里出来似的。   “小叔!我来看你的娃娃!”这小孩儿一进来就冲到了床边,看着襁褓里的婴儿伸手就要摸。   李善桃立刻拽住男孩的手把他往后拉,皱眉道:“二狗!你看你脏兮兮的,不能碰娃娃,不然娃娃要生病!你出去把你脸、手洗了再进来。”   “不要,我要看弟弟!”二狗蹲在床边,不伸手了,就直勾勾地看着小崽子。   二狗笑嘻嘻:“娃娃长得真好看,跟小叔长得真像!”   沈若:“……”   这闭着眼红彤彤的崽究竟哪里好看了?还能看出和自己像?   “那你就在这里看弟弟,不要碰他啊。”李善桃无奈又宠溺道。   俗话说小儿子、大孙子,爷爷奶奶的命根子,这二狗就是沈若亲哥的第一个孩子。   “知道啦。”二狗嗓音清脆地应道。   “若哥儿,不知道你要的木棍多细,我就多折了几根,你看看?”   李善桃递过来的木棍长短不一。   沈若选了一根长的,侧躺在床上往地上划。   在泥地上画画限制了他的发挥,但是随着图案画出,李善桃和二狗都张大了嘴。   在这个年代美观精致的绣花都只能出现在有钱人家,但是大家对审美的需求都是一致的。   谁不喜欢漂亮精致的图案呢?   村里人会缝缝补补的也多,像手帕这类都是自家做,而且图案大多都是简单的,哪怕拿去集市上卖也没法引起富贵人家小姐的兴趣更别提赚到钱了。   但是李善桃和嫂子的手艺却是格外的精巧,让沈若起了心思。   “小叔在玩什么?”二狗被沈若的动作吸引过来,蹲在床边看。   “若哥儿在画图样呢。”李善桃对绣手帕赚钱这件事并不抱太大希望,手帕每家每户都会做,她觉得就算绣出来也没人买,“我去溪边把衣裳洗了,二狗,你帮着照顾娃娃,别让你小叔累着。”   “嗯嗯。”二狗视线随着细木棍动作,头也没抬应道。   沈若先画了一条锦鲤,类似于《小鲤鱼历险记》里的卡通图样,但是他画的更符合古代人的审美,只是在表情上改的更加生动了些。   还在鱼唇边还勾勒了几个泡泡。   沈若想了想,一只憨态可掬的猫就出现在了泥地上,向上伸出的爪子上,肉垫清晰可见。   沈若有个想法,这个肉垫的位置可以做成贴布绣,贴布里面还可以塞进棉花,凸起的猫爪就能用手揉捏,互动性十足。   “小叔好厉害啊!”二狗的眼睛亮晶晶的,用崇拜的目光看着沈若。   沈若感到很受用,眨了眨眼睛,就在二狗脚边的泥地上画了一只简笔画小狗。   蹲坐着的小狗歪头叼着肉骨头,尾巴翘起。   “啊!狗狗!”二狗兴奋地跳起,绕着沈若随手画的小狗转圈。   李善桃端着一水盆的衣服还没出门,就听到二狗的大叫,她皱着眉头推门进来,看到地上那三个图案,顿时就有些兴奋。   “这鲤鱼看起来胖胖的,但是怪好看的。这狸奴也好看。这个……”李善桃走到小狗边上,顿时明白了二狗为啥这么兴奋了。   “呀,这不是咱家二狗吗?”李善桃故意道。   二狗猛点头,笑着说:“是二狗是二狗,小叔画的!”   沈若没忍住被逗笑了,看向李善桃问道:“娘,你看这样的图案能够绣出来吗?”   “这个简单,我和你嫂子都能绣,”李善桃看着那只胖鲤鱼心里欢喜,这些图样她是怎么看怎么好看,但是又皱起了眉头有些不确定地问道:“可是,这绣好了真能卖出去吗?”   她还是不太相信会有人买。   沈若道,“不仅仅是手帕,还能绣在枕套、荷包、鞋面上,甚至扇面上都是可以的。”   看李善桃的表情好像是被说动了,他继续跟她说明自己对小猫肉垫的想法。   李善桃听完蜡黄的脸上都透出了激动的红,“若哥儿,你这个点子很好,我这就去把你嫂子叫来,我们绣上看看效果。”   沈若点点头,抬手在泥地上又勾勒出几个小图案,看得二狗连连惊呼。   果然人只要有人捧场就容易来劲,沈若忍不住笑了下。   李善桃很快就带着一个女人进来了,是沈若的嫂子,和他的兄长沈丰成婚五年,是个瘦削干练的女人。   她小心越过地上的图样,先是上前看了眼沈若的小崽子,问沈若:“取名字了吗?”   “还没……”沈若说完之后就有种预感,嫂子恐怕会给一些建议,但是鉴于“二狗”这个小名对一个现代人来说实在是有点接受无能,所以在嫂子开口之前沈若立刻道:“我想好了!”   “小名叫‘云吞’”   沈若回想起在被撞进这本书之前自己正在街边小店吃馄饨,那他的小崽子就叫“馄饨”好了。   “馄饨”好听点的名字就是“云吞”,那就把这个当做小名吧。   “有点怪。”嫂子说,念了几遍之后也就觉得还挺顺口了。   “看看咱们家的小云吞哦,睡得真香。”李善桃从善如流改口,笑眯了眼睛。   她手里还抱着篓子,里面是一些杂七杂八的布料和针线。   二狗还蹲在一边看小狗,见他娘来了奶奶还抱来了针线篓子,立刻要求道:“娘,可以给我绣一个吗?”   “好,你先去把自己洗干净,”嫂子柳杉找了块麻布把床沿遮挡住,作为简易的格挡,“若哥儿,你才刚生产完不要太累,我们动作轻些,你带着云吞睡一觉吧。”   “好。”沈若确实累了,他有许多想做的事,可是因为刚生完孩子,现在也没法做。   他听着李善桃和柳杉刻意压低的嗓音,动作几乎不发出声音来,心中熨帖。上辈子他没爹没妈,外婆也在他十四岁那年就去世了,很少能感受到家人的关心。   既然命运让他拥有了家人,那么他就会好好珍惜,努力让全家人都过上好日子。   沈若慢慢地就睡着了,再醒来的时候就看见柳杉正抱着云吞给他喂米汤。   “若哥儿醒了,你看看我和娘绣的花样。”柳杉喂完米汤就把云吞放回沈若身边,拿起针线篓子里的两块练手用的破布递给他。   “还有一张绣了小狗的,被二狗拿走了,他可宝贝了不肯别人拿呢。”柳杉在说起自家崽的时候眼里流露出母亲的慈爱。   沈若想起二狗之前的模样也忍不住弯了弯唇,“阿嫂,你把二狗教得很好。”   他小时候在农村长大,小男孩都是特别皮不听话的,但是他家的二狗虽然活泼但很听话。   母亲都喜欢听别人夸赞自己的孩子,沈若甚至还拍了自己的马屁,柳杉很受用。   沈若看着两张破布上的绣花,用的是最普通的染色棉线,不过她们的绣法精巧,图案完成度高所以看起来并不显得廉价。   还有那个凸起的猫爪肉垫也被做出来了。   “也不知道你这脑瓜怎么长得,竟然能想到这个东西,我看着也喜欢。”柳杉从没想过还能这么搞,和那些普通的手帕一比较就觉得这个又好看又好玩,她都忍不住想要跟村里人炫耀了。   她之前和李善桃一个想法,并不觉得好卖出去,但看着成品她也忍不住点头道:“这么新奇的手帕还从未见过,这些图样真好看。”   沈若笑着说:“是娘和嫂子绣工好。”   “你就别打趣我了,主要是这图样好看。”虽然这么说着,但柳杉还是忍不住自豪起来了,“若哥儿你之后有想法了尽管画,只要不是特别复杂的绣花图样,我都能绣出来。”   “好,”沈若抬手点了下锦鲤的尾巴,“嫂子,能把鱼尾的部分绣出渐变吗?”   其实绣成这样已经很好看了,但是沈若觉得把锦鲤的尾鳍绣成由红色过渡到橙色,最后以黄色收尾会更加漂亮。   “能,我再绣一条小的给你看。”   柳杉说干就干,她绣的又好又快,已经绣过一次的图样在心里有了谱,不需要看地上的模板就把锦鲤给绣出来。   “这几种颜色绣在一起还真好看。”柳杉眼睛都亮了,这绣花图样变得活灵活现的,这么精致好看的绣花要是拿到镇上去卖,他们就是独一份,那些有钱人家的姑娘们没准还要抢破头呢!柳杉现在是越来越有信心了。   “我那儿还有几块裁衣服剩的棉布,都拿来做手帕好了。”柳杉说着就要去拿布。   “嫂子,除了手帕还能做些别的小东西,那些碎布头也可以利用起来。”沈若说着又给她提供了几个建议。   碎布头多的话可以裁成统一的正方形做百家被,不大不小的可以做荷包、发带,上面都绣上图案,如果是特别小的碎布也可以缝在一起灌进沙子制成沙包,总之一点布料都不会被浪费。   柳杉笑着点头,她已经迫不及待要开始做了! 第3章   柳杉抱着针线篓子开始忙活,沈若则闭着眼睛假寐,梳理着脑海中原主的记忆。   这个朝代叫作大宇,二十年前建国时因为战争死了许多人,又遭了旱,先帝便减免了十年的田税让百姓们休养生息,十年过后也只是象征性的收取两层田税,一直到现在。   因为这里地处南方,水稻是最主要的粮食,但是因为田不肥沃亩产量很低,一年一季的稻子亩产却只有两石。   沈若的外婆是个历史老师,他从小跟着外婆耳濡目染很快就得出了结论。   这个时代应该类似于两宋时期,一石就是四十九公斤,一亩地出九十八公斤,若是侍弄的好也能出两百斤粮食。   这跟现代的亩产千斤根本没法比,但是让沈若诧异的是,这里竟然已经出现了红薯,也是原主常吃的。   沈若记得小时候外婆总会在闲暇时候晒些红薯干给自己当零嘴吃,每每看到红薯的时候外婆就会笑着告诉小沈若:这红薯啊,是明朝万历二十一年,一位叫做陈振龙的福建秀才引进的,此举直接改变了中华人民的饮食结构。   沈若心想,他穿进的这本书的原作者肯定没有好好做功课,不过有了红薯,沈若心思转动想到了许多由红薯做的吃食。   红薯是个好东西,可以磨成红薯粉,晒成红薯干,切块熬红薯粥。   而且红薯的茎和叶也能吃,沈若记得小时候外婆总会带他一起去田垄边扯番薯藤吃。   他少时顽皮,在外婆身边蹲着一边撕下番薯藤青翠的皮,还把藤一节节拗得要断不断的,做成一条绿色项链挂在脖子上,还给外婆做了一条。   每到这时外婆就会露出无奈地笑容,手指点在沈若额间斥责道:“你这小家伙真顽皮,这也是粮食不能拿来玩知道吗?”   沈若每到这时就俏皮地吐吐舌头。   等长大后他才明白外婆的话,外婆说经历过饥荒年代的,对能吃的食物看得格外重。   又想到了外婆,沈若眼角渗了泪,自从十四岁外婆去世后他就一个人过活了。不过他在现代已经按照外婆的遗愿考上了公务员,虽然现在穿来了这里,但好歹还留着一条命。   外婆肯定会为自己高兴吧。   沈若垂眸看了眼身边熟睡的小崽子,虽然还皱巴巴的,但是仔细看却能看出点可爱俊秀的骨相来。   是自己把小崽子带到这世上的,内心油然而生一股强烈的责任感。   瞌睡能传染,把沈若给看困了,眼皮一坠又跌入了梦乡。   再醒来是被外面的吵闹声惊醒的。   沈家门口熙熙攘攘站了一堆人,好多妇人拖着针线篓子,洗衣盆就过来了,到沈家来瞧热闹。   “……呜呜呜,我知道大伯家不富裕,我已经让我阿兄去镇上定一口薄棺,大伯娘您别太伤心了!”一道清亮的女声假哭道。   “莺姐儿,你说得什么话!”   李善桃怒气冲冲的嗓音几乎要破音,“你来我家就是为了咒若哥儿的?”   “大伯娘,你别生气啊!我知道若哥儿去世你一时之间接受不了,但人死不能复生,你节哀!”沈子莺用手帕点点眼角,一副极度伤心的做派。   周围的婶子们听到这话,纷纷道。   “不会吧!今儿一早还看到若哥儿下地,怎的……”   “我看着了!午时就倒地里了,那血都流了一地,还是我家浪哥发善心给抱回来的,怎么,生产时候没挺过来?”   “要我说,这肚子里的孽种就不该留着,当初打了胎多好,现在好了吧!一尸两命!”   “你们!你们都说的什么屁话!我家若哥儿好着!”李善桃气得眼睛通红,沈若是她的哥儿她从来都跟护着眼珠子似的。   这些人竟然当着她面咒沈若和小云吞,她气得抄起堂屋里的凳子就上前打。   “哎哟哎哟,沈家的疯啦!”大家立刻往后退,躲着李善桃的板凳。   “大伯娘!你这是做什么?!”沈子莺皱着一双柳眉,气愤道。   她本来打着让村里人看看自己的气量,分了家还想着大伯家的哥儿,顺便来沈大伯家里炫耀一下自己的富有,结果却把一直温和的李善桃给惹得发了狂。   柳杉正巧出去找二狗了不在家,李善桃一个人难免抵挡不了这么一堆人,她气急。   “我做什么?!我打烂你这个丫头的嘴!我家若哥儿不仅人好好的,还生了个俊俏的娃娃!”   沈子莺皱紧眉头,厉声道:“怎么可能!”   沈子莺惊地忘记闪躲,被李善桃用板凳狠狠揍了两下背。   她重生回来之后赚了钱,家里一直都是供着她的,原本重男轻女的父亲都对她态度好得不得了,全然不是前世动辄打骂的那样。   结果此时却生生挨了她最看不起的大伯一家打了!   她眼神狠厉,一把将李善桃推出去,眼看就要倒在地上摔个够呛,身后伸出一只手却稳稳地将她托住了。   “娘,这是做什么呢?怎么听到一群狗叫。”沈若的声音不大不小,正好让周围的一群人听见。   “你!你不是死了吗?!”沈子莺跟活见鬼了一样指着沈若,周围的妇人也都战战兢兢,眼神躲闪。   “我没死,你很意外?”沈若一双深邃漆黑的丹凤眼定定看着她,将她看得汗毛倒竖。   “若哥儿,你还要坐月子,怎么出来了!可不能见风啊!”李善桃着急忙慌地一把拉住沈若的手,就要把人往屋子里拉。   “没事的娘,我有分寸。”沈若觉得自从穿到这里之后睡了两觉,感觉身体的恢复能力有在变好,此刻浑身充满了力气。   “说谁狗叫呢?!你这小哥儿嘴倒是利!”边上一个妇人啐了口吐沫就上前站到沈子莺身旁。   “谁问就是谁。”沈若分毫不虚,他父母双亡从小跟着外婆长大,对村子里那些闲言碎语和白眼都习惯了,但他也不是能够吃亏的性子。   当初乡下一群小孩子欺负他没爸没妈,他们时常打架,一开始打不过,后来长大了点就不要命似的开揍,那些比他大好几岁的小子都被他追着打过。后来再也没人敢嘴碎说他是没爸没妈的野小子了。   每次沈若都会小心地将伤口藏好不让外婆发现。   但是小小的沈若怎么会知道,在他睡着后外婆就会拿着煮熟的鸡蛋给他滚淤青。   他从小打到大,上学后学习成绩好又会打架,后来还成了他们那一片的孩子王。   乡下人多嘴碎,最简单直接的方式就是武力镇压。   因为讲道理是讲不通的,穷山恶水出刁民,让他们知道自己不好惹,哪怕牺牲掉好人缘,也比人人可欺要好!   “你个没教养的东西!不知廉耻,和男人乱搞还生下个小野种来,不知道你还有什么脸活着!”妇人趾高气昂地指着沈若训斥。   李善桃气得黑瘦的脸通红,举起凳子就跟那个妇人干架。   沈若冷笑一声,跟着潜意识进了厨房转身就拿了两把菜刀出来。   “你说谁是野种?”他怒目而视,上去就一刀抵在那妇人脖颈间。   沈子莺一声尖叫,另一把刀已经朝她额上砍来,她两眼一翻软倒在地。   周围的妇人没一个敢上来搀扶的。   被他抓住的妇人眼睛瞪大,浑身颤抖:“你……敢、敢杀我?”   “为什么不敢?这里穷山恶水的,我杀了你,再杀了所有目击者,埋在后山,保管没人能找到。”沈若嘴角微挑,露出一个邪性的笑,“况且,我平时脾气那么好的一个人,谁信我会杀人呢?”   他的目光逡巡过周围所有人,把她们看得浑身僵硬连动都不敢动。   是啊,自从沈若怀了之后村里闲言碎语很多,但他一直都是脾气好,好拿捏的那种,哪怕有人骂的过分了,他也只当没听见,继续做自家的农活。   人人都觉得他不该活着。一个未嫁人的哥儿就怀了肚子,这对整个村子的小哥姑娘的名声都有了妨碍。   许多妇人对他家积怨颇深。   哪怕得罪李善桃这个村里唯一的产婆都顾不得。   李善桃也被自己的哥儿吓了一跳,但她不觉得害怕反而觉得解气。   这些人都盼着她家若哥儿死了,不硬气点难不成任由她们乱咒?要是被天上仙人听了去怎么办!   李善桃瞪着眼睛此生第一次恐吓其他妇人:“你们要是敢把今天的事情说出去,我有一个算一个让我家若哥儿杀!”   七个妇人战战兢兢地点头,立刻道:“我们绝对不乱说!”   有个稍微胆子大点的妇人说道:“若、若哥儿,你放了秋婶吧,她,她可是咱们村的媒婆,以、以后你要嫁人还得靠她说和……”   那妇人有些着急了,原本村里嫁娶就艰难了,要是把媒婆给得罪了……   沈若才不管她是媒婆还是什么婆,看着抖若筛糠的秋媒婆,冷声重复道:“你刚刚说谁是野种?”   他最恨的就是有人说“野种”这两个字,他小时候被人喊到大,不想小云吞也遭遇这种事!   他已经承认了小云吞是自己的孩子,沈若不允许有人拿这个词侮辱他的孩子!   秋媒婆抖着腿,声音颤抖:“我、我是……”   “你是什么?大点声说!”沈若刀子抵得更紧,割破了薄薄一层皮,鲜红的血顺着她脖子流下。   她眼睛一翻就要晕,被沈若掐住人中唤醒。   秋媒婆眼泪鼻涕直流,大声道:“是我!我是野种!”   沈若冷哼一声,松了手。   秋媒婆软倒在地,不敢再多说什么狠话,立刻踉踉跄跄地跑了。   沈若冷眼看着其他七个妇人,警告道:“如果再让我听见有人说我的孩子是野种,我就跟他没完!”   “我说到做到!”沈若狠狠地把菜刀掷过去,刀尖深深扎进泥地里,离最近的妇人脚尖只有一寸远。   七个妇人哪敢不从,一个个捂着小心脏,眼泪都被吓出来了。   “我们一定不说一定不说!”妇人们抱着自己的东西撒丫子就跑了,生怕沈若追上去似的。   而被吓晕过去的沈子莺被所有人遗忘了似的躺在沈大家门口的泥地上。   李善桃缓过神,抓过沈若的手仔细瞧,发现没受伤才松了口气。   李善桃眼眶红着,揽着沈若的手臂。   这十个多月来,她家若哥儿受了不少委屈,今日发作出来倒是让李善桃都刮目相看了。   “若哥儿,这丫头怎么办?”李善桃问道。   沈若一点也不给这个名义上的堂妹面子。   他冷声说:“丢出去。” 第4章   沈若把菜刀搁去厨房,心想:这沈子莺显然和他一样知道原沈若的结局,所以今天才会闹这一出。   说明她也知道剧情,也许是重生或是别的机缘。只是没想到他二十一世纪的沈若会意外穿进来成了一只改变剧情的蝴蝶。   要说原主意外怀孕,沈若不相信是原主自己行为不检,毕竟原主一颗心都落在了男主身上,怎么可能会和别人乱搞。   肯定是有人谋害,这个最大的嫌疑人除了女主外,沈若想不到别人。   这笔账,沈若迟早要和她算!   经过这一件事,沈若的记忆又多出了一段。这沈家人丁兴旺,却是分了家的。   别人家都是老一辈亡故才会分家,但是沈若爷奶还没死,就因为偏心小儿子生怕被沈大一家子穷鬼拖累,俩老的就拍板要分家,后半辈子跟着小儿子沈宏过。   沈宏就是沈子莺她爹,沈若见了还得叫声叔的。   印象里是个贼眉鼠眼的大汉,在镇上给人当个掌柜,每个月能得个三贯工钱。   这倒不是他自己炫耀出去的,而是他老娘,总把自家小儿子能赚钱,在镇上当掌柜每天打打算盘就能月入三贯钱挂在嘴边炫耀。   临了还要开嘴炮嘲讽:你们这些泥腿子在地里刨食一年也未必有三贯哩!   村里人是又汗颜眼热又巴结,毕竟沈宏当掌柜的那间杂货铺是少有的愿意收购村里自产东西的铺子,有这条路子在就得和他打好关系。   沈子莺作为沈宏的女儿,自然是被从小捧到大,村里人也都对她格外宽容,毕竟还巴着她爸办事呢。   就是个村丫头,还非得搞个农门千金的派头出来。   不伦不类,就跟某手上那些乡村非主流一样,例如在苞米地里穿一身晚礼服劈叉……   “呜哇——”   沈若听见哭声一时还没反应过来,等听到第二声他立刻就往房里去。   小云吞哭得好大声,中气十足,沈若心道:他应该是个强壮的崽。   然后推开门一个箭步冲到床边。   原来是拉了,沈若皱着眉头把小云吞的尿布扯下来,丢在一边,有些手足无措。   这是自己肚子里出来的,自己的崽。沈若在心底默念几遍,做好了心理建设。这才屏息把扯下来的尿布对折,给床上的小云吞擦拭屁屁。   “诶呦,若哥儿!可不能这么干!”李善桃也听见了小云吞的哭声,袖子还挽着手里的柴刀都还没放下,就急匆匆地进来了。   “小崽子皮肤嫩得很,你就干擦啊!别动了,你出去打些熟水来!”李善桃也顾不上沈若,上前抢过他手里的尿布,就开始赶人。   沈若应了声,转身出门去。这个换尿布,还是交给有经验的来吧,他是真的不会搞。   等到终于把小云吞擦干净,裹进襁褓里之后,沈若抹了把汗。   养孩子没有他想象中那么简单,还真不是只要给他准备一口奶就行的。   “娘,真的辛苦你了。”沈若看着李善桃忙进忙出,又是洗衣又是劈柴,心里有些酸涩。   “这有啥辛苦的,都是娘愿意做的,看咱们小云吞哟,长大以后不知道要迷倒多少汉子咯。”李善桃轻柔地拍着小婴儿的襁褓,开玩笑道。   沈若看着襁褓中小小的孩子,也忍不住笑了。   “我就希望他以后能开心。”   “咱们小云吞多爱笑啊,以后肯定开开心心的。”李善桃笑着道,转头看了眼沈若,“若哥儿是不是都没注意,小云吞后腰上也有个胎记,和你的一模一样哩。”   沈若汗颜,他确实没注意到。   他自己看不到自己的胎记,不知道长啥样,但是可以看看小云吞的。   小云吞现在还不困,非常配合阿爹和阿奶的动作完全不反抗。   两人小心翼翼地托着小云吞的头,襁褓拉开,小婴儿光溜溜的,沈若一眼就看到了他后腰上的红色的桃心胎记。   沈若突然想到一句话,生个胎记都是爱你的形状,还配上线条人表情包。   眼底顿时有了点笑意,小云吞似乎感觉到阿爹的心情愉悦,跟着摆动着小胳膊。   “还挺有劲儿,”李善桃笑着说,“力气大点好,小云吞长大了能保护自己啊。”   李善桃说着又联想到沈若,眼角渗泪:“若哥儿,都是娘不好,要是那天不把你一个人留在家,你也不会……”   沈若摇了摇头,那天的记忆他脑海中也非常模糊,“不关娘的事,那天的事情我也记不清了,不过我一定要查清楚,究竟是谁要害我。”   李善桃抹泪点头,当初回到家看到她的若哥儿人事不省,浑身青紫躺在床上,她的一颗心都快被搅碎了。   那时候她想闹到官府去,但是家里人劝住了她,要是若哥儿失了身子的事情闹得人尽皆知,那么还会有谁愿意娶他。   于是生生忍了下来,只是没想到,若哥儿竟然有了身孕。   律法中写明只要有孕必须登记造册,不允许打胎,沈若怀孕这件事就被闹得人尽皆知。   李善桃回想起那段时间,心里就一阵苦闷,原本活泼的若哥儿像是没有了人气,变得迟钝,怯懦。   但却是一下子变得懂事起来,帮家里做事,还出门帮爹娘做农活。   曾经的他被宠着,家里田地不多做活有爹娘大哥大嫂来,他从没有下过地。   可是李善桃却不觉得欣慰,她心疼自家的哥儿。哪怕他曾经对一个男人铁了心,不知羞的凑过去,李善桃也不觉得自家哥儿不好,反而觉得他很勇敢,毕竟不是所有人都有自己追爱的勇气的。   “娘,擦擦眼泪,别哭了。我这不是好好的吗?”沈若递过去一张手帕,是柳杉之前绣的。   “这可不能用来擦眼泪。”李善桃抬起袖子擦干了眼泪,把帕子小心叠好放在床头。   “哎呀,看这天色,你爹他们应该快要回来了,我先去做些饼子。”李善桃又有得忙,匆匆看了小云吞一眼,说着转身出了门。   “好。”沈若应了一声。   他拿起李善桃叠好的帕子,纤细修长的手指摩挲着上面细密的绣线。   这绣花手帕要卖的上价肯定还是需要好布,在原主的记忆中,现在普遍农户穿得都是粗糙的麻布。   村里有人会织布,价格比镇上偏低些,几乎每户都能买上一两匹麻布。   用好布做手帕,寻常人家肯定是舍不得的。柳杉说有剩下的棉布拿来做手帕,也不过是巴掌大的布头。   沈若回忆着脑海中对那本书的记忆,现在的皇帝鼓励农耕,棉花引进之后一直在各地推广,棉布未来的价格一定会降下来。不过绣花工艺品之所以称为工艺品不就是把一块不起眼的布料经过绣娘的一针一线完成升值吗?   沈若对此还是很有信心的。   “若哥儿,我可以进吗?”一个粗哑的嗓音在门外响起。   沈若条件反射地站起身,是他兄长回来了!   “阿兄,你进来吧。”沈若不知道是不是被原主留存的情绪影响,他非常的依赖自己的兄长,在回忆里他的兄长是个非常疼爱弟弟,很有担当的男人。   沈丰回来之后就匆忙冲了个澡,将身上满是泥巴稻屑的衣服换了。下午才从别人嘴里得知若哥儿在另一块田地里发动,还差点儿死了,一个七尺高的黑皮壮汉眼睛都红了。   沈大家一共三亩水田两亩旱田,他和爹在前面抢收,若哥儿就在另一块离得远些的地里捡稻穗,幸好他的好兄弟浪哥没有视而不见,帮了若哥儿一把将他抱回家,不然后果不堪设想!   沈丰原想不管不顾冲回来,可是天色快要下雨,再不抢收等雨一下,一年的收成就全都打了水漂。知道回来也帮不上忙,于是他和爹加快手脚抢收,等他媳妇跑过来告诉他们若哥儿和小崽子都平安的消息之后才彻底放了心。   晋升成为阿爷和阿伯的两人干劲满满,终于在天黑透之前回到了家。   高大黑壮的男人轻手轻脚地走进来,看到沈若还好好的,忍不住抬手轻轻拍了下他的肩膀。   “辛苦了。”   沈若摇了摇头,“阿兄阿爹才辛苦,我这不算什么。”   他爹他哥天还没亮就出门抢收,劳作到天黑,整整一天重复着动作,那才是真的辛苦。   沈若看出来他哥有点自责,立刻转移话题道:“快看,我们家小云吞是不是很可爱?”   沈丰这才看向床上的小婴儿,这个他曾经恨过的小娃娃,要不是因为他,若哥儿也不至于被全村人嘲笑。   可是小云吞竟然还冲他笑。   算了。他想,要怪要恨也算不到小婴儿头上,更何况还是若哥儿千辛万苦受了疼生下来的。   “可、爱?第一次听到这个词,不过和他挺配。”沈丰浓黑的眉头一挑,仔仔细细地打量起小云吞来。   沈若愣了下,他进入状态的速度太快,现代的词汇张口就来了。幸好沈丰没有多想,这家人对原主的爱都是打心眼里的疼爱,要是知道原主已经死了,一定会很绝望。   “听娘说,你今天吓唬了一群老婆子?”沈丰表情严肃问道。   沈若潜意识里就有些怕他兄长这个表情,但还是梗着脖子点头,“是,她们先撩者贱,我不觉得我做错了什么。”   “做得好!”沈丰一双牛眼瞪得老大,“老子早看那群死婆子不顺眼了,天天嘴巴没个歇的,就趁我和爹不在家来欺负你。”   人都是欺软怕硬,他和爹在家的时候谁敢说若哥儿一句不好?   沈若没想到沈丰竟然是这个反应,不过兄长的这种护犊子他还是很受用的。 第5章   月明星稀,柴门狗吠,沈家村弥漫在氤氲的炊烟中。   忙碌了一天的人们终于可以停下来,归家吃夜饭。   “若哥儿,你怎得又出来了?不好好坐月子以后落下病怎么办!快把笤帚放下!”李善桃刚从矮小的厨房出来一打眼就瞧见她家若哥儿拎着笤帚扫地。   之前她在这砍柴,木屑落了一地还没来得及清扫,现在已经被沈若扫成了一堆。   “娘,我没事,现在浑身都有劲。”沈若笑着道,他要是真难受了肯定不会逞强,况且也不知道什么原因,感觉他身体的恢复能力变快了,力气也变大了。   就从他怀孕的肚子来说,一般人腹直肌的恢复起码大半个月。但是他现在摸自己的肚皮,滑溜的一点子妊娠纹都没有,完全恢复成了没有大肚子前的样子。   李善桃说什么也不肯让他继续,扯着他就往屋里进:“那也不许干,听娘的。待会儿娘把夜饭给你端来。”   “真不用!”沈若哭笑不得道,“娘,你摸我肚皮,我真的恢复好了。”   沈若从来就是闲不下来的性子,真要让他坐月子在屋里呆上一个月,想想都觉得难受。   两人进了屋,小云吞还在睡。李善桃半信半疑地伸手去揉沈若的肚子,作为产婆的她对此十分敏感,心里有些惊讶,紧皱的眉毛却是舒展开了。   她惊奇道:“还真是!摸起来跟没生过娃娃似的。我以前给人接生也有过生的快恢复的快的,但也需要三四天!”   “我家若哥儿太厉害了!”李善桃的表情像是发现什么惊喜似的。   沈若汗颜,在他的记忆里很多人生产过后都没有坐过足月的月子,大部分都是休息几天就出门做活了。   所以他也就是比别人恢复的更快一点,这并不算特别奇异的一件事。   沈若跟着李善桃去了中间的屋子。   他家一共只有三间屋子,最大的一间是沈大山和李善桃的卧房,还充当了会客以及吃饭的地方。另外一间稍大的就是沈丰和柳杉以及二狗的屋子。虽说是稍大,但也只比沈若的屋子大一点点,多站两个人都能转不开身。   厨房是用茅草盖的一个小棚子,就搭在沈丰屋子边上,那边的黄泥墙已经被熏得黢黑,和黑沉的夜色融为一体。   “奶,我饿了。”二狗看着李善桃和沈若进来,忍不住啃着手指头说。   沈大山见人来齐了,他才动筷,他一动其他人才敢动。   沈若在条凳上坐了,冲着他喊了声“爹。”   沈大山捏着的筷子微顿,但没回应,继续吃着黑乎乎的饼子。   记忆中他爹是个非常看重家风的人,而他从前疯狂倒贴男主,后来甚至还搞出个未婚先孕来,让沈大山极其失望。   李善桃和柳杉立马打圆场:“若哥儿快吃,免得待会儿凉了嚼不动。”   一个给他递饼子,一个给他盛汤水。   桌面上摆着一个小藤筐,里面铺着十来个半巴掌大的饼子,大多都是黑色的,只有一个黄色的。   李善桃把其中那个黄色的挑出来递到沈若手上。   沈若接过来尝了一口,是玉米面做的,很香。   这大概是病号餐,其他人吃的都是黑色的饼子。   沈若伸手拿了块黑色的饼子咬了一口。   黑乎乎的饼子是用没有脱壳的粟米做的,不知道还加了什么味道有些苦,口感很干硬,往下咽的时候还剌嗓子。   这种东西大人吃还好,二狗才四岁,却还在吃这种大人都难以下咽的食物。   李善桃见他竟然肯吃,眼泪瞬间就落了下来,她又想起沈若曾经了无生气绝食的样子。   那时候只有自己做玉米饼子,他才愿意吃两口。   “若哥儿不爱吃别勉强,多喝些野菜汤顺顺,明儿娘去买只鸡煲汤给你补补身子。”   “是该补补,都快瘦脱相了。”沈丰唏哩呼噜喝完一碗野菜汤,附和道。   柳杉也点头表示赞同。   只有沈大山埋头吃着饼,一言不发。   外头突然吵吵嚷嚷,夹杂着几声看门狗的叫声。   柳杉皱眉站起身:“我出去看看。”   “不知道谁在别人家吃饭的点吵吵,我也出去看看。”李善桃也跟着去了。   动静闹得很大,住在附近的人也都出了门瞧热闹,这一看真是不得了。   沈宏的大儿子带着几个村里的二流子气势汹汹地来了,还边走边骂。   最后在沈大山家门前站定了。   此时周围已经围了七八个村里人。   “大伙们评评理,沈若不知廉耻未婚先孕不说,还敢欺负我沈富贵的妹子!你们也瞧见了,今日傍晚我家莺姐儿满脸都是伤哭着跑回家,你们说要是她脸上留了疤痕怎么嫁得出去!他自己没人要就想毁了我妹子!”沈富贵满脸气愤,手里举着根棍子就要往门上敲。   柳杉正要开门就听到外面沈富贵说的话,她把门用力一开狠狠砸在沈富贵圆鼓鼓的肚子上。   “哎哟!真是要命,你个臭娘们找打!?”沈富贵捂着肚子吼道。   其他二流子拎着棍子就围了过来。   沈丰起身快步过去将自己的媳妇护在身后:“闹什么!你个混球还敢来?”   “我怎么不能来?沈若呢!给我出来!”沈富贵连同他带来的二流子一直喊,想要把沈若喊出来。   “就若哥儿那小身板能打得动莺姐儿?我反正是不信。”周边看热闹的婶子说。   “说不准是想讹钱,有这么一门亲戚也没沾点福气,要是沈宏愿意不早把沈大山带去镇上做工了?”又一个婶子道。   “那可说不定,今儿下午若哥儿可是拎着菜刀出来要砍人的!幸好我躲得快,要不然还指不定人还在不在呢!”   “真的假的?若哥儿能干出这种事?可是他不是才生了崽……”   “他疯啦!以后可别跟他接触,没准哪一天就拎起菜刀把你给砍咯!”   沈丰火冒三丈:“你们知道个屁!我们若哥儿好着!你们才是疯了!”   沈富贵听到那些个议论的声音,嘴角勾起露出恶意的笑,继续喊道:“对!沈若就是疯了!他把我妹子打成那样,这口气要是不出我就不叫沈富贵!”   “那你干脆改个名,就叫……沈疯狗?”沈若安抚住情绪激动气得说不出话的李善桃,走到门外站在他面前。   议论纷纷的人顿时消了音,定定地看着沈若。原本怀孕大着肚子的人总是垂着头,已经好久没有人见过他的正脸。   这一看不由得有些看呆了。   明明都是农家人,沈若的肤色就是偏白,哪怕整个孕期都出去做农活也不见得黑多少。   脸上少了曾经化的白面妆,素面朝天的一张脸却是衬得他唇红齿白,一双凤眼漆黑深邃,像是能把人看透了。少了鼓起的肚子,身量修长,一根布带勾勒出窄腰,活脱脱像是从画里走出来的人。   沈富贵都看呆了一瞬。   但是回过神来,被他的话气得脸红脖子粗。   此时沈若又添了一把油:“唉,狗狗那么可爱还是不要侮辱狗了,那你还是改名叫沈畜生吧。”   “你!竟然敢骂我!”沈富贵气成河豚,一段时间不见他怎么变得这么牙尖嘴利了!   “我这是在夸你呢,毕竟曾经的你猪狗不如,现在的你如猪如狗?”沈若皮笑肉不笑道。   沈富贵平常最恨别人说他胖的像猪,他挥起棍子就打。   “小心!”沈丰立刻冲过去。   沈若徒手接住他挥来的棍子,用巧劲卸掉他的力气。   沈丰接住他,扶着弟弟的肩膀。   沈若作势靠在沈丰肩膀挤出几滴鳄鱼泪:“我今日倒在地里差点就死了,是老天保佑才死里逃生。现在本该待在屋子里修养,他却偏要我一个才生完孩子的人出来,你们说他是不是想害我?”   “今日在田地里我瞧见了,流了好多血止都止不住。唉,生崽子就是在鬼门关前走一遭。”   “是啊。”周围生产过的婶子们都有点共情。   “这月子要是没坐好以后可有得受了,我就是当初没坐好现在天气一凉就骨头疼呢!”   沈若说着就抹了下眼泪,对沈富贵说:“你敢告诉大家真相吗?我为什么要拿着菜刀出来恐吓,那还不是被沈子莺气的!”   周围的人视线落在沈富贵身上,沈富贵梗着脖子冷笑:“你承认了!就是你打了我妹!”   “我看你脑子不好使,耳朵也不太灵。”沈若看向周围人道:“他说我打了他的妹子,村里的秋媒婆可以给我作证!我根本没有打她,伤口是她自己晕倒跌破的。”   沈若道:“今日我刚生产完沈子莺就带着好几个婶子过来哭丧,咒我和我的孩子死!甚至还说定好了棺材,劝我娘节哀,婶子们要是不信现在就去沈宏家看看,看他家院子里是不是停了一副棺材!”   “我今儿路过过,确实有,我那时还疑问呢,也没听最近有谁去了啊。”   “就算这样,那你也不能拿着菜刀出来要砍人啊!”围观的婶子说。   沈若垂眸抿唇,做出一副无可奈何的模样:“我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小哥儿,若是没有拿着菜刀,谁都能欺负我,我也是没办法。”   “而且人家都咒我死了,还不准我生气吗?若是沈子莺给你买了副棺材,你还能像现在这么冷静吗?”沈若反问道。   周围的婶子们不说话了,是啊,这沈家的莺姐儿也是咎由自取,再说沈若也没真把人怎么样。   沈富贵听着周围人被沈若的话带跑了,立刻道:“我妹子身上脸上都是伤哭着说是你打的,她还会说假话不成?!”   沈若简直要被女主的臭不要脸气笑了,“不是我打的,如果你硬要给我扣帽子,那我不介意真的把她揍一顿。”   沈富贵操起棍子,一副赖皮的样子。   “我不管,今天你不赔我妹子二两银子治伤,这事情没法了结!” 第6章   “你讲不讲道理!我看你家莺姐儿就是个搅家精,出来咒我们家若哥儿,摔伤就是她遭的报应!”李善桃指着沈富贵的鼻子骂。   “我呸!我妹子哭地稀里哗啦一句句说的都是沈若欺负她,我今天就是要给我妹子出头!你们还敢拦?”   “再怎么说我也是你大伯娘,你就是这么对长辈的?!”李善桃看着这个从小看着长大的孩子,眼神中流露出浓浓的失望。   “我就是看你是长辈,所以才没闹大,只要赔点银子让我妹子治伤,我就大方的不追究了。”沈富贵做出一副大人大量的样子。   周围的二流子却是举起了棍子,颇有不给钱就打人的架势。   李善桃气得眼睛发红,“二两银子!你这是要我们家的命啊!她沈子莺是有多精贵,抹点药油就能好的事儿!”   沈若上前把李善桃拦去身后,冷笑道:“行啊,去镇上把刘大夫请来给沈子莺看伤,要真是伤的浑身都是,我沈若就赔给你二两银子!”   “若哥儿…咱家没有……”柳杉扯了下沈若的衣摆,劝阻道。   沈若嗓音放轻只用两个人能听到的声音说:“阿嫂莫担心。”   “若哥儿都这么说了,沈富贵你就别这么吓唬人了,你们各退一步,去镇上找人来给莺姐儿看伤才是要紧事啊。”围观的周婶说了句公道话。   “是啊,要二两银子治伤,这莺姐儿不会已经伤的起不来身了吧?”   沈富贵:“请大夫的钱也得你出!”   “好。”沈若一口应下,嘴角勾起冷笑,冷静道,“但若是大夫验伤完后,证明这是她自己摔的,而不是被我打的,你们家必须得赔我四两银子!”   “凭什么!”沈富贵浓眉倒竖。   “给我一个未死之人哭丧,这么不吉利的事情要是应验了怎么办?难道不该赔我一笔银钱给我挡挡灾?”   “我才刚生产完虚弱得很,站在这风口和你交涉吹了这么久的冷风,未来要是落下病来,还不得花钱治?”   “而且你口口声声说是我欺负了沈子莺,我本没打算找你们的事儿,但是既然到了这一步,那就一起走一遭,看看是谁在说谎。”沈若微微垂头,细碎的头发遮住了眼睛,在月光下显得格外柔弱。   周围的婶子们都是心疼弱者的,毕竟还没看到沈子莺伤成什么样,就一个沈富贵喊着,可是沈若是真的不太好,白日才生产完就遭遇这种事,又是被哭丧,又是被人找上门来挑事。   但就算如此,他还答应如果沈子莺真的伤得很重,愿意给她出钱医治!   这样的人怎么可能是个坏人呢?   周围婶子们的心都偏向了沈若。   沈富贵眼珠子微转,梗脖子道:“去就去!我妹子不能白白被欺负!”   他冲着最近的兄弟使眼色,那人悄么声地就想走,立刻被沈丰一把抓住肩膀,狠狠按在地上。   “走啥?你们该不会是心虚了要回去通风报信吧?”沈丰一语道破,瞬间周围的婶子们窃窃私语起来。   “屁!少狗血喷人,我是让二条去镇上请大夫!”沈富贵怒道。   “周婶,能不能麻烦你家浪哥去镇上请一下刘大夫,车钱我会出。”沈若开口道,这个浪哥算是村里比较正派的年轻人,要不然也不会把倒在田地里快死掉的沈若抱回家。   而且周浪是沈丰的好兄弟,由他去请最合适不过。   “那我也得挑一个人一起去请!”沈富贵道。   “可以。”沈若淡淡道。   周浪很快就牵着套好的牛车过来了,沈丰和他耳语几句,沈富贵也装模作样和边上的小弟叮嘱几句。   “走吧。”两人一同上路。   有牛车去镇上来回约莫半个时辰,此时一行人都往沈宏家去。   还有人去请了村长,一般村里出现纠纷都会请来村长和几位年长的族老过来做见证。   今天的事情闹得几乎整个沈家村的人都知道了,走去沈宏家的队伍越来越壮大。   柳杉要照顾二狗,家里还有个小云吞要照顾,李善桃也只能留在了家里,一起过来的只有沈丰和沈若两兄弟。   “若哥儿,小心点。”沈丰护着沈若,怕他被周围人挤到。   很快一行人就到了沈宏家门口,他家是五间青砖瓦房,屋子里面点的油灯透过窗户纸泛出橘黄色,空气中弥漫着肉香和炊米的香气。   “诶哟,这吃夜饭的点怎么全跑我家来了?快走快走,想来我家蹭饭可没有啊!”沈宏的媳妇柳芬芳听到声音从厨房里出来,一眼就看到黑乎乎一群人,她立刻喊道。   在村里家家户户离得近,谁家吃点什么好菜味道飘得邻居家都能闻见,所以吃饭时都是关起门来。也没人会自讨没趣趁着人家吃饭的时候过来,毕竟客人来了不留着吃饭显得小气,要是留了又心疼。   但是刘芬芳这话说得一下子得罪一群人。   “沈宏家的,谁馋你家那口饭菜了?我们这是来看看你家闺女,瞧瞧究竟伤成啥样了要二两银子的医药费!”嘴快的婶子立刻回了句。   “看我闺女干嘛?”刘芬芳呆滞了下,问道。   “娘!妹子被沈若欺负的浑身是伤,我去给她讨公道了!”沈富贵立刻从人群中走出来。   “话可不能这么说,大夫还没来验伤,谁知道你说的是真是假?”沈丰怼道。   “验什么伤?岂不是要把我家莺姐儿看光了?不行!”刘芬芳反应十分强烈。   “村长和族老们来了!”有人喊道。   沈若转头看向不远处,只看了一眼就不自觉地定住了。   如雾月光中,几人从黑沉夜幕中走来渐渐现出身影。但沈若只能注意到其中一人,那人身影笔挺,头戴方巾,着一身书生长袍,像影视剧中的宁采臣,他缓步来到了众人面前。   只是这人目不斜视,根本没有在沈若身上停留过一秒。   这视他为空气的态度如此熟悉……   破案了,这就是男主顾允没跑了!   沈若移开了自己的视线,心如止水。   不过,以他现代人的眼光来看,顾允长得确实是挺帅的,比那些电视剧里的男主角还要帅不少。   不过想来也对,要不然也不至于让原主疯狂倒贴了。   沈丰有些紧张地看向沈若,发现他没有露出什么奇怪的表情才放下心来。   “怎么还劳动了村长和族老们?哎哟,富贵,快去端茶倒水!”刘芬芳瞬间变了个脸色,笑着招呼道。   村子里但凡有啥事村长和族老们的话语权都很大,在村里住着的都得巴结着村长,至少不能和村长族老们闹得太难看。   “行了行了,端茶倒水就算了,沈宏家的,让你家莺姐儿出来。”   沈子莺原本在闷头睡觉,外头吵吵嚷嚷的根本合不上眼。听到外面的对话她在心里把见钱眼开的沈富贵骂了一顿。真是成事不足败事有余的家伙!   听到村长的话,她也不好再躲着,用力往自己身上掐几把,把之前摔伤的位置弄得更加严重后,才弱柳扶风般推开门走了出去。   她还用张桃粉色帕子遮住半张脸。   “莺姐儿出来了,看着还能走动,不像是受了重伤的样子啊。”有眼尖的婶子看到后立刻道。   沈子莺一出来就往村长那边走,红着眼眶一副我见犹怜的模样。听到婶子的话,脚恰好一崴就要往站在村长身边的顾允身上倒去。   “啊!”   沈若回想起文里的剧情,似乎男女主就是一摔定情的。   那么现在应该就是沈子莺倒进顾允怀里,然后反作用力让两人旋身转一圈,最后美美落地。   男主用自己的身体垫在女主身下,两人嘴对嘴亲在一起……   “顾哥哥,你怎么不接住我?”沈子莺娇气的嗓音道。她此刻跌坐在地上,激疼的眼泪顺着眼角滑落,遮脸的半张帕子落在了泥地里,露出乌青的半张脸。   顾允往后退半步,清凌凌地嗓音道:“男女授受不亲。”   沈若脑海中立马出现一行字“人间宁采臣”。   不过,竟然没有亲到?   沈若其实还挺期待看一个现场地咚的。   “这乌青一看就是摔地上撞得吧,不然哪有这么大片的?”有位族老说。   “我今日才生产完哪里有力气打她,虽然我们从小就不合,但我也不至于害她。”沈若垂下眼帘走了出来,“可是她却咒我死,还给我定了棺材,更是污蔑我欺负她……”   沈若没有继续说下去,周围的婶子们已经开始帮自己说下去了,这比他一条条列出来好得多。   “沈若!你拿着菜刀要砍我我才晕倒的!你还说不至于害我?!”情敌见面分外眼红,沈子莺哭着道,继续红着眼睛瞥顾允。   “我只是吓吓你,难不成还真会杀了你不成?”沈若淡定回应。   “你个破烂货说什么屁话,我家莺姐儿都被吓得发起热,要是烧坏了怎么办?!”刘芬芳立刻喊道。   “你个死娘们儿说什么!”沈丰听不得别人骂自己的弟弟,随手就操起一边的柴火。   “吵什么!都给我闭嘴!”村长发话了,所有人都安静下来。   “你们约定的是沈子莺真的被打得遍体鳞伤沈若赔付医药费二两银对吧?”   沈富贵梗着脖子道:“对!哪怕不是沈若打得那也是被他吓得,没看我妹子站都站不稳当了吗?”   村长又道:“如果沈子莺没有受重伤,大夫验伤完后,证明这是她自己摔的,而不是被沈若打的,你们家赔沈若四两银子,对吧?”   “我可没有和他做过这种约定!”沈子莺立刻道。   “这么多人都听见了,你要毁约?”沈若冷声道,没搭理沈子莺的质问,只直视着沈富贵。   沈富贵现在也稀里糊涂了,看着沈子莺愣愣地说:“妹子,你不是痛的都起不来身了吗?”   虽然沈富贵想过妹子受伤也许真没她表现出来的那么严重,但要不是真起不来床了,沈富贵也不会想着去沈若家讹一笔医药费。   沈子莺恨死他的心都有了!现在农忙,只要是个人都得去抢收,她不过是夸大其词想要躲过去,养养身子,这人还当这么多人面说出来!   “我看不需要瞧大夫了,她喊的声音中气十足,不像重伤的样子。”顾允捋捋被沈子莺碰乱的袖摆,说道。   “谁说的!大夫怎么还不来,我要瞧大夫!”沈子莺气得大叫。   “这莺姐儿原本瞧着挺端正一个人,现在怎么也跟她娘似的上蹿下跳了?”   “诶呦,那都是装出来的,之前莺姐儿还……”   沈子莺听到周围人的窃窃私语气得眼眶通红,差点儿就忍不住破口大骂了。   就在此时浪哥驾着牛车载着两个人回来,大夫小心跳下车提着药箱走上前来。   “谁病的要死了?快点带我去看看!”   作者有话要说:   古代传声筒:她受伤了。她遍体鳞伤了。她伤的起不来身了。她病得快死了。 第7章   现场谜一般的寂静,没有人回应,大夫拍着木质药箱吹胡子瞪眼道:“人命关天,快带我去啊!”   “刘大夫,人在这儿,你给看看吧。”周围的婶子们指着沈子莺说。   有人进门端了桌子条凳出来,让大夫坐下给沈子莺切脉。   但是沈子莺哪里肯,她想破口大骂这老不死的大夫诅咒人,但是又因为顾及到自己在心上人面前的颜面,忍得脸色发青。   她迟迟不肯上前。   “我看啊这家人就是想讹钱吧?这下都不敢让大夫看了。”   “可不是?要不是咱们来得快没准伤都好了。”   沈子莺听着周围人的话,青脸又被气得泛起红来,她求助的目光看向顾允,却发觉他目不斜视根本就没有看自己一眼。   她咬着唇,三两步在桌前坐下,递出自己的手。   刘大夫是镇上名声最好的大夫,不仅医术高明,为人也是极为热心的,诊费也收的不贵,所以沈家村谁家有个急病的都会请他来。   不过被这么多人围观诊脉还真是他行医以来第一次。   刘大夫把着脉,时而皱眉,时而叹气,引得沈子莺心脏一松一紧。   难不成自己还真有什么暗病不成?!   刘芬芳也浑身紧绷的看着刘大夫的表情。   沈富贵看刘大夫的表现,以为自己的小弟和刘大夫通了气,这才放下心来。   “唉。”刘大夫叹了口气。   “我怎么样?”沈子莺立时发问,她重生回来之后就已经非常注重保养了,能不做活就不做,难不成这样还不好了?   围观的人也都很好奇。   刘大夫摇了摇头,从药箱里拿出一瓶药酒,没好气道:“一点小毛病也要请我来?你就擦点药酒,喝点败火的茶过段时间就能好全了。”   “这就是你们说的急症?”刘大夫气得眼睛瞪大看向周浪。   周浪感觉自己遭了无妄之灾,他指着沈富贵说:“是他说他妹子伤得起不来身。”   “哼!我医馆里还有一堆事,还不快把我送回去!”刘大夫拎起药箱就想走。   “大夫,你再给我家莺姐儿看看!”刘芬芳抓住刘大夫的袖子不让走,这刘大夫说自家女儿伤得轻,那不就要赔给沈若四两银子了?!   那可是丈夫十几个月的工钱!她如何能舍得!   一想到要把手里的银钱送给沈若那个不要脸的,她的心就开始绞痛。   “还看什么?”刘大夫挥开她的手就往外走。   走了没两步,他捋捋胡须冲沈子莺伸手:“看诊费还是要收的,不然你们出点什么小毛病都要劳动我一个老头子奔波,这可说不过去。”   沈子莺一口银牙咬紧,勉强维持住表情,柔声道:“都怪我兄长护我心切,我也耐不住疼才让他误会了。真是不好意思。”   刘芬芳想拦,但是沈子莺动作很快地塞过去十几枚铜板。   刘大夫收了钱就离开了,还是周浪套的车。   “这件事大家都做了见证,沈富贵赔四两银子给沈若,就此了结。”村长发话了。   “不行!”刘芬芳眼睛瞪大,看着沈若就像看仇人似的。“我家的钱凭什么给他!他吓唬我闺女儿的事你们都看不见?!”   沈子莺的脸上也都是气愤,但她好歹是重生回来的,能保持住一份体面。   “那你闺女咒我家若哥儿,还定了……他今日才生产完就被你家大的小的欺负!你们还有没有人性!”沈丰气得撸起袖子就要上前,被沈若抓住胳膊。   沈若轻微摇了下头,让沈丰不要说下去了。他们就是想要赖皮,这样是说不通的。   毕竟说再多对方也根本认识不到自己的错误,反而只会觉得你遭遇的事情是活该。   “生下个野种有什么好说的!要是我,早早地寻个歪脖树吊死算了,真是不要脸!”刘芬芳指着沈若骂道。   “他不是什么野种,他是我沈若怀胎十月生下来的,是我的孩子,未来跟着我姓沈,是要入沈家的族谱的!”沈若最恨别人这么说,但还是保持着理智,他像是对着刘芬芳说,但让周围围观的婶子们心里也跟着一紧。   周围有婶子见识过那时候沈若拿着菜刀的疯狂,默默闭紧了嘴巴,往后小退一步。   沈若穿着最普通的粗布麻衣,气场却很强,身板挺直像一棵宁折不弯的白杨。   他的视线掠过在场所有人:“谁再敢说我孩子一句野种,别怪我跟他拼命!”   顾允永远也不忘不了那个画面,初为人父的青年早已洗去常年敷在脸上的白面妆,为护着自己的孩子不被辱骂挑衅所有人,给自己立威的模样。   此时月光下素面朝天的他,却比曾经追逐在自己身后的模样要顺眼得多。   一时之间没人敢说话,就连最擅长泼妇骂街的刘芬芳都被沈若眼里的杀意吓住。   “行了。当初的事……沈若也是受害者。孩子是无辜的,这件事就此揭过不必再说。”村长说了句公道话,随后看向刘芬芳。   “沈宏家的,你们两家虽然分了家,但好歹是血亲。以后嘴里留德,不然传出去我们沈家村人对待自家人这样,也不好听不是?”   村长发话了,刘芬芳再怎么想破口大骂也得生生忍着,在村长看不到地方白眼都快翻到天上去。   但嘴里还是说:“是是是。”   村长道:“天色也不早了,沈宏家的,你将四两银子赔给沈若,大家伙儿也就可以回家去了。”   “为什么要我赔?又不是我做的约定!”刘芬芳转身就要进屋,明摆着就要赖掉。   所有人在此时都默契地看向定下约定的沈富贵。   沈富贵身上哪里还有银子,他向来是拿到手里就要去花街柳巷潇洒的。   “我身上没钱!你们去找我爹要去。”沈富贵也想走人。   沈子莺只哎哟哎哟的叫唤,希望能激起顾允的一点怜惜之情,眼睛都快定在他身上了。   她重生回来之前就知道,顾允是个了不起的读书人,未来可是要当上秀才的!   况且人又长得如此俊俏,若是她能在他未中举之前嫁给他,那她岂不就是未来的举人娘子了?   顾允从未见过如此厚颜无耻的一家人,他道:“哪怕是口头约定,契约已然成立就必须遵守。你们是想要吃官司?”   沈子莺弱柳扶风般起身,缓步走到顾允面前:“顾哥哥,我们家条件不好,一下子拿不出四两银子那么多,能不能宽限我们几日啊?”   浓烈的脂粉气再次扑面而来,顾允两道剑眉皱紧,不着痕迹地往后退了一步。   “不必问我,你们家要赔银子的人不是我。”顾允说。   沈子莺指尖都陷在了掌心里,但为了在顾允面前留下好印象,转身看向沈若。   “若哥儿,我们都是一家人不说两家话,银子我会赔,可以宽限几日吗?”沈子莺矫揉造作地嗓音传来。   沈若冷着脸,之前还恨不得他去死,这会儿却是一家人了。真的薛定谔的“一家人”。   周围人也觉得这沈子莺办事有些怪怪的,你说要赔钱的对象是沈若,你跟顾允去说什么说。   再说,这四两银子他家拿不出来周围人可是不信的。   村里除了村长家,就数沈宏家条件最好,盖了青砖瓦房,那沈宏还在镇上做活每个月还能拿二两银子,还有村里人求他帮忙办事也不知道捞了多少油水了。   更何况今天来了这之后还闻到空气里的肉香哩!   所有人都看向了沈若,想听听他怎么说。   沈若怎么猜不到,这个宽限几日就是个托词,谁知道这个“几日”是多少天?   沈若:“行啊。”   沈子莺面露喜色,她就知道沈若是个笨的,但还没等她继续说话,就听沈若继续道。   “麻烦顾秀才帮忙写一张欠条,我至多宽限七日,毕竟家里多了一口人需用银钱的地方多得是。”   顾允点头,让边上人跑回去拿纸笔来。   周围人发现只要不骂他的孩子,沈若还是挺好说话的嘛!说让宽限就宽限了。   “七日太短了!”沈子莺原本就打着能拖多久是多久的打算,要是写下欠条那四两银子就真的有去无回了。   “我记得小叔家里是不是养了两头羊还有许多只鸡鸭?要不然这样,这四两银子就拿羊和鸡鸭来抵。就用镇上卖的价格来换如何?”沈若说。   只要不用她出银子,沈子莺怎么样都行,她一口应下。   这沈若果然还是笨,这些臭的要死的牲畜换亮闪闪的银子,也就他想得出来。果然就是乡下的泥腿子一个。   四两银子也就是四千个铜板,一吊钱是一百个铜板。现在只要是活物可以吃的,价格都不便宜。   “我家的母羊怀了孕,价格贵些,要一两半!”沈子莺说。   村长皱眉道:“没这个说法,镇上一头怀孕的母羊不过一两银子,你张口就要一两半?”   “就要一两半!”沈子莺喊道。   沈若嘴角勾起冷笑,淡淡道:“那不然算了,还是给银子吧。”   “不行!”沈子莺气急。   “你这也不行那也不行,到底想怎么样?”沈丰是个急性子,他脱口道。   周围人也纷纷道:“是啊,我们这么多人都还瞧着呢,你家到底是要赔东西还是赔钱啊。”   沈子莺气到跺脚,又没叫你们一直在这儿呆着!该走就走啊!这群看热闹的妇人真是烦死了!   “好吧!”沈子莺咬牙道:“一两就一两!”   “公羊也是一两银,母鸡是一吊钱一只,公鸡半吊钱,旱鸭半吊钱。”村长不知道从哪拿来个算盘开始划拉。   “你家赔给沈若公羊母羊各一只,母鸡十只,公鸡十只,旱鸭十只。”   沈子莺一口应下:“行!”   此时去拿纸笔的人回来了,顾允接过站在桌前,左手背在身后上身微俯开始写公证。   “今有约定……沈宏家赔付沈若四两银,以牲畜抵偿,公羊母羊各一,公鸡母鸡旱鸭各十只。特立此证。”顾允快速写完了一式三份的证明,念道。   这年头识字的人少,他是在场唯一的一个读书人,所以只能他来写。   村长接过吹了吹纸面上的墨迹,他能看懂一些,又让周围的族老也看看,随后道:“我们确认没有问题了,沈若,沈子莺,你们按下手印。”   他把纸张平放在桌面上。   沈子莺率先走到顾允身边,俯身按手印,印完还要娇羞地偷看顾允两眼。   顾允不为所动,当初就是她和沈若两人一直追着自己跑。对于这种事情他已经有经验了,他是能不搭理就不理,能躲就躲。躲不掉也不给人眼色,就把人当空气。   还没回应就已经开始穷追猛打了,他无法想象要是自己回应了会发生什么事。   更何况……他已经有了梦中情人。   沈若过去摁了手印,拿走了自己的那张,另一张是沈子莺收着,最后一张是村长拿着。   这件事就此了结。   沈丰转身就去沈宏家鸡圈里抓鸡,周围看热闹的婶子也来帮忙。   沈子莺跟过去看,生怕别人偷鸡摸狗似的多拿几只。   浩浩荡荡的人群带着鸡鸭往沈大山家去。   沈若走在最后,他手握着竹枝赶着两只羊,一下下拍打在周围的泥地上赶着。   沈丰左手右手抓着两只旱鸭,还在愤愤不平:“我看见了那副……真是不吉利,明儿我去摘些柚子叶,去去晦气。”   “好。”沈若嘴角上扬,应道。   他眼睛晶亮,看着前面大着肚子的母羊,心情很好。   这肚子大的看着没两天就要生了,到时候他家小云吞也有奶喝咯!   作者有话要说:   求收藏呀~ 第8章   刘芬芳躲进屋之后完全不知道她闺女给了她这么大个惊喜!   等到她知道家里大半的鸡鸭全被带走了之后,她气得直接撅了过去!   这些鸡鸭都是她日日伺候,喂了好几个月才长成的啊!各个体胖肉多,拿到镇上去卖少说也得几两银子,再说那些母鸡还能生蛋呢!   沈子莺倒是觉得这些臭烘烘的鸡鸭带走之后,家里的空气都清新不少。这样才有助于她美容养颜嘛。   “娘,女儿有的是赚钱的法子,别心痛了啊。”沈子莺宽慰道。   近些日子能顿顿吃上肉确实是因为女儿不知从哪儿弄来的药材卖出了好价,家里多了些余钱。   但没有人会嫌银钱多,每花出去一笔钱都像在割刘芬芳的肉。家里养的牲畜都是耗费了大量时间精力吃着米面青草养大的,就这样大半都给了别人,她想想都快要吐血!   花开两朵,各表一枝。   沈大山家热闹极了,多了三十只鸡鸭和两头羊,院子里叽叽喳喳的。   沈若分了一只母鸡一只公鸡给周婶,感谢她家周浪的帮忙。   周婶子原也在那日下午的围观群众里,但沈若清楚地记得她没有说过自家崽的坏话,只是提了一句,是他家浪哥把自己抱回来的。   “诶呦,这怎么好意思啊?”周婶家里也养了两只鸡,但都是母的。   “周婶你就拿着吧,要不是浪哥帮了我,我可能就死在田地里了。”沈若递过去让她接着。   周婶轻叹口气:“若哥儿,你是个好的。之前周婶说过你不好的话,我跟你道个歉。”   “不用,都过去了。我不在意那些说我的。”沈若说。   “两只太多了,婶子就把这只公的带走。我家还有两只母鸡正好可以配了,之后孵出小鸡来给你带几只!”周婶道。   沈若笑着点头,这周婶还是挺爽快的,比较好相处,以后可以多来往。   “行啊,那就先谢谢婶子了。”   周围还有些婶子还没走,看着周婶拿了只大公鸡有些眼热,但是也不好说什么。   人家的鸡想给谁就给谁,但是心里难免不是滋味。   沈若笑着抹了把额上累出的汗:“婶子们都累了吧,来喝点水歇歇脚。我还有点事想要麻烦大家。”   “若哥儿你说吧,什么事?”经过今天的事情,大家都看出来了,这若哥儿已经变了不再是以前那个骂不还口随便人说的软柿子了。   也许是为父则刚,现在他是真的立起来了。   “婶子们家里若是有棉布,或是干净的碎布头,都可以拿来跟我换鸡鸭或是鸡蛋,等我家的母羊生崽产奶了也可以换羊奶。”沈若道。   “我家布头很多,都是缝补破洞用的,也能换鸡吗?”   沈若:“能,只要是新的布不管大小,两斤布换一斤肉,凑够一只鸡的斤数就能带走。”   “不是新的也要?”有人问道。   “要,但是旧布只能换鸡蛋,还需要请婶子们浆洗干净晒干了带过来。”沈若说道。   “你收这么多布做什么?”有婶子不解问道。   “我想开门做一点营生,需要布。到时候如果能做起来,还请几位能刺绣缝补的婶子多帮衬,我会出工钱。”沈若淡定回答。   他这么一说,婶子们都点点头,但是内心才不信一点子破布能做出什么营生。   只觉得这若哥儿不会是吹了风脑子不太清醒了吧?   “若哥儿,这布能赚几个钱,你还不如卖鸡鸭呢。”周婶皱着眉头拽了拽他的袖子,小声提醒道。   “我也不确定能不能赚,但总得试试看才知道。”沈若笑着道。   周婶没有再劝,李善桃听见外面嘈杂的声音就喊柳杉看着小云吞,随后才走了出来。   沈丰一回来就和她说了之前发生的事,真解气!沈宏那家人都不是好的,这回能让他们吃瘪,李善桃忍不住笑出声。   感觉胸口处憋着的闷气都消散不少。   沈大山早早地回屋里睡觉了,外面吵吵闹闹也没能把他吵醒。   李善桃和沈丰早已习惯。   她一走出来周婶就走上前,对她小声道:“沈大家的,若哥儿说可以拿布换鸡鸭,这你也能答应啊?快劝劝他,可别做冤大头啊。”   “若哥儿拿主意就成。”李善桃说。   周婶见劝不动也就不再劝了,也不知道这碎布搞出来的营生能不能赚钱,又不能裁衣又不能纳鞋的。   “这两天就要麻烦婶子们找找家里有没有碎布或是大块些的棉布,这几日天气晴朗,可以洗干净晒干了再带过来。”沈若算了下日子继续道:“日子定在三天后,先换一部分。”   沈若:“旧些没事,但是破了或是已经洗得很薄快要破的那种不算。”   他还是需要说清楚,免得有人滥竽充数,拿着一层叠一层缝缝补补的破布过来。   “行!我家里布头多,明儿就去溪里洗了!”   “我也去,若哥儿你可得给我把那只最肥的鸡留住!”   “我家只有碎布,能换些鸡蛋也不错!”   沈若视线逡巡过在场所有人,快速记忆她们的脸:“我不打算一次收太多,所以今天在场的婶子们可以来跟我换,村里其他人只能等下次,别的村里来的也不换。”   要是这一传十十传百的告诉别人这里可以用破布碎布换鸡换肉的,沈若感觉自己这几十只鸡鸭根本都不够换的。   这年头家家户户都不富裕,大多都是逢年过节才能见点荤腥的,知道他这儿能换肉,还不得把家里所有的布头都翻出来啊!   沈若继续道:“旱鸭和公鸡肉都是两斤布换一斤肉,母鸡贵些所以是四斤布换一斤。大家还有什么疑问可以提。”   这些细小的问题还是需要说清楚,要不然都来换母鸡了那鸡蛋岂不是下不了了。毕竟那些旧布他可是答应了能换鸡蛋的。   正巧有人问:“那我家只有旧布怎么换蛋呢?”   “一斤旧布头换一个蛋,五个封顶。”沈若说道,随后又加了一句:“要换肉的是一只封顶,所以大家也不要带太多布过来。”   毕竟他想收的还是裁衣服剩下的新布头,太多旧布头拿来也只能做些沙包,鞋底之类的东西。   “如果婶子们家里有买了不想要的整块布也可以拿来换,就以镇上的价格换肉。”沈若道。   “若哥儿你说完了吧?那行,那就不聊了,我赶着回家找布头嘞!”一个心急的婶子说完就要离开。   周围的婶子们也跟着一起走了,既然若哥儿那么说了那肯定是会收,那些布头放在家也就是衣裳破了能补个洞的作用,平时就压在箱子底下,现在能换些蛋啊肉的回去,每个人想想心里都乐开了花。   要不是若哥儿说了只收她们的,而且最多只能换五个蛋和一只鸡或是鸭,那她们高低得去通知一波亲朋好友让人家也拿布头过来给她,她去一起换了!   “人真是对比出来的,若哥儿得了赔偿还没捂热就想着帮衬大家伙儿了,再看看沈宏那家人,帮忙带个东西去镇上卖还要克扣一半,呸!”   “是啊,不过可惜若哥儿只收我们的布,若是能让我娘家也……”   “大家可别不拿若哥儿说的话当真啊!贪心都收收,也别搞些幺蛾子,若哥儿说了还有下次呢!”周婶听到她们说这种话,忍不住道。   “诶呦,还是你家好,该不会是若哥儿看上你家周浪了吧?这么肥一只大公鸡,得有个小十斤吧?”   并不是所有人都无动于衷,有人眼睛红的都快滴血了,要是我家汉子看见沈若倒地里给人抱回来,这么大一只公鸡不就是自己家的了?   “这是若哥儿感谢我家的,谁让你们当时就冷眼看着不帮?”周婶冷哼一声:“结果到现在了见我家得了谢礼就眼红了?之前谁说我家周浪沾了他的身就是沾了晦气的?”   说酸话的婶子还想再说,被边上关系好的捂住了嘴。   “行了行了,都少说几句吧。”和事佬道。   周兰被惹出一肚子气,拎着大公鸡回到了家。   周浪已经回来了,扶着门看她:“谁惹娘生气了?”   “还能有谁,就那个秋媒婆的妹子!真是和她生气就是在害我自己。”周兰把大公鸡放在地上,给自己顺顺气。   “别和她一般见识。”周浪上前给她倒了杯水,有些奇怪她娘哪儿来的鸡。   “唉,都怪娘和秋媒婆的妹子闹了这么些年,那秋媒婆对我们家不好,连累你二十三了还没娶上媳妇,都怪娘不好。”周兰说着心情低落下去。   村里要相看对象都是靠媒婆说和,村里的都知根知底,但好人家的姑娘小哥儿不是早早定了亲的,就是眼光高看不上他家穷的。   也不是没有别的村里有姑娘小哥儿看上周浪的,但他们来沈家村必定找秋媒婆打听。   这一打听,就不好了。   周兰也没法子,嘴长在人家身上,就只能随人家说。   可惜自家汉子生的高大,还有一把子力气。本应该是个抢手的,却给硬生生拖到了现在。   “没事的娘,我自己慢慢找,总能找到合适的。”周浪说。   “这是若哥儿给的谢礼,说是谢你今日把他抱回去。”周兰缓过气,才道。   周浪回想起那时他没想太多,等到一把抱起倒在田地里的沈若的时候才发觉,他真的好轻!轻到似乎一只手就能把人抱起来。   周浪的双手不自觉地搓了下,他手臂上似乎还惨留着隔着麻衣传来的温热柔软的触感。   “若是他没有怀孕就好了……”周浪喃喃道。   作者有话要说:   前排提醒一下:cp是沈若x顾允   小可爱们不要站错哦! 第9章   家里一下子多了二十几只鸡鸭,还有两只羊,沈丰连夜砍毛竹做起了篱笆。家里屋子小,院子却还挺大的,他还往屋后围了一大块荒地,让鸡鸭在里面自己啄食吃。   羊却是暂时养在了厨房里,母羊看起来像是再过七八天就要生了的样子,沈若抱来厚厚的干草给它搭了个简单的窝,等明天一早再去割些青草来。   母羊迈着沉重的蹄子走到窝里,小心趴窝下来,用湿润的鼻子蹭蹭沈若的手。   沈若就势摸了把它的角,柔声道:“辛苦了。”   母羊的鼻息重重吐息了下,沈若揉揉它身上的毛发,再往下小心地触碰了下它的肚子。   鼓鼓的,还能感觉到里面小羊崽在动。   沈若穿进来的时候小云吞就已经要出来了,他也没有体验过胎动的感觉。   但是现在,在母羊身上体会到了。真的很奇妙。   “咩。”母羊叫了一声,边上的公羊立刻凑了过来,在窝旁边的泥地上趴下了。   沈若一手摸一个,这两只羊脾气很好也不怕人,毛发软软的让他有些爱不释手。   “行了,你们今日就睡这儿。”沈若拍拍身上沾的草屑起身。   灶上还有李善桃烧好的滚水,沈若兑了井水仔仔细细地擦了个澡,等水都凉透了,才换上干净的衣服之后回了自己屋。   刚出生的小孩子最怕细菌,更别说在古代这个医疗条件落后的时代了。   沈若轻手轻脚地开门,在床边坐下。   今晚月光很亮,从窗户洒进来能让人模糊看清周围的景象。   小云吞白日断断续续的睡了许久,这会子是醒着的。   他的眼皮也彻底睁开了,黑白分明的眼睛圆溜溜的。   就是身上的皮肤还皱巴巴的,衬得眼睛葡萄般大。   还挺丑的。   沈若不得不承认这一点。   明明他长得还算挺好看的吧?怎么他的崽看起来没有继承到似的。   而且他穿进来之前和原主几乎长得一模一样,就连生日都和他是同一天。不过这具身体的年龄年轻了五岁。   原主今年十九,但在古代结婚年龄普遍小的时代,也算是大龄剩男了。   记忆中倒不是没有人想要上门提亲,但原沈若是非顾允不嫁,不仅和女主争风吃醋,还要一有机会就缠着顾允,几乎周边的村子里的人都有耳闻,毕竟顾允是身家村唯一的秀才郎君,喜欢他的姑娘小哥儿不计其数。   但他们只敢偷摸喜欢,比较有自知之明。   沈若却不是这样,他在意外怀孕之前频繁高调示爱,对方避之不及,他还追上去黏着,活脱脱一条舔狗。   结果舔到最后一无所有,还丢了一条命。   沈若一边拿手在小云吞眼前晃,一边回想原主以前做过的事情,那些事情简直让他尴尬到脚趾抠出三室一厅。   不怪沈大山要和他摆脸色,确实是很丢人啊!   “啊…啊呜…”   夹杂着气音不太清晰的小嫩嗓突然开口了,沈若诧异地看着小云吞。   “我还以为刚出生的崽只会嗷嗷哭呢,没想到还会啊啊?”沈若嘴角带笑,轻柔地在小云吞皱巴巴的脸颊上亲了一口。   “嗯,是香香的宝贝。”   小云吞好像听得懂好赖话似的,又啊呜了几声,张开嘴笑了。   一双圆溜溜的眼睛弯出了月牙的形状。   沈若左瞧右瞧,逗他玩。小云吞双手用劲挥了挥,啵噜啵噜往外冒口水泡泡。   沈若连忙拿了棉布给他擦。   父子俩玩了一会儿,小云吞又困了,沈若没再继续闹他,单手虚揽着他很快就一起坠入了黑甜香。   约莫睡了一刻钟,就听到小云吞嗷嗷的哭声。   应该是饿了吧,沈若心想。   他正想起来去厨房搞点儿米汤,门就被敲响了。   李善桃端着碗推门进来,她笑着说:“若哥儿,他吵醒你了吧。你头一胎没经验,小娃娃刚出生胃口小,饿得快。夜里也得备着吃的。”   “辛苦娘了,以后这些让我来就行。”沈若心疼李善桃大半夜还给小崽子煮米汤,暗黄的肤色都遮不住黑眼圈。   “老头子他……唉,要不然娘就给抱我们屋里去,免得他总闹你。”李善桃手里的米汤是早就放到了微凉可以入口的程度。   沈若已经有点适应抱小孩的动作了,他道:“大家都是这么过来的,没理由就我忍不得。”而且这是他的崽,听他哭,心都要揪住了。   这一晚上沈若和李善桃都没怎么睡,每隔一段时间小云吞就要哭着醒一次。   第二天沈若好不容易小睡了一会儿,又被九只大公鸡此起彼伏的打鸣声吵醒了。   天才蒙蒙亮,他一时之间还没有反应过来自己在哪。   迷迷糊糊睁开眼,看见身边又醒了正生龙活虎四肢乱晃的小云吞才彻底清醒过来。   “宝贝,早。”他拉过小云吞的小手亲了一口。   “啊呜…呜”小云吞很给面子的说了句婴语。   沈若起床伸了个懒腰,用薄被子卷起来挡在床沿护着小云吞免得他滚下床去。   随后推开门走了出去。   沈若走进厨房的时候,沈丰已经割来了新鲜的嫩草,李善桃和柳杉正在厨房里忙活,而沈大山已经去了田里。   “若哥儿起了?”李善桃正往在台里填柴火,抬头就看见沈若。   “娘,阿嫂,今日的早饭我来做吧。”沈若笑着道。   “行啊,咱家若哥儿手艺一直不错,这都快一年没尝过你做的了。”沈丰在一边喂羊,闻言大笑道。   “那我去洗衣裳,顺便把二狗喊起来。”柳杉道。   “那行。炉上还煨着米汤,我先拿去喂小云吞。”李善桃端起米汤往外走。   每个人都给自己安排了事情。   沈若先去昨天沈丰搭好的简易鸡窝里摸了八个鸡蛋,又从小菜地里摘了一把葱。   他打算摊鸡蛋饼,蒸鸡蛋羹。   家人都面黄肌瘦的,都得好好补补身体。   家里没有面粉,最多的就是黑乎乎的黍粉,还有小半斤玉米面。   沈若拿玉米面黍粉和打散的鸡蛋拌在一起,加水制成面糊。锅里刷上薄薄一层油,将面糊倒入用铲子铺平。   葱和鸡蛋被油一激,散发出浓烈的香气,还泛着油香。   二狗闻着香味就醒来了,噔噔噔往厨房跑。   “哇,小叔你在做什么?好香好香!”   “是鸡蛋饼,”沈若笑着把饼子放进碗里递给他。“二狗先帮小叔试试看味道咸淡好不好?”   “有些烫,吹凉了再吃。”   “谢谢小叔。”二狗笑嘻嘻地捏着饼子一角,吹了几下就啃了上去。   “好好吃,软软的!”二狗露出惊喜的表情。   “嗯,小叔保证以后我们家都吃软软的饼子。”沈若怜爱地揉了把二狗的头发。   二狗吃得停不下来,嘴里塞着饼子说不出话,只狂点头。   蒸的蛋羹也好了,沈若将早饭摆上了桌。   今天的早饭获得了家人的一致好评,尤其是二狗,简直成了一个夸夸机器,对着沈若狂吹彩虹屁。   沈若简直哭笑不得。   吃过饭,沈丰就要去田里,顺便把沈大山的早饭带过去。   “娘,阿嫂,我今日想去镇上看看。”   要做生意,首先就要先去了解一下行情,再看看哪里富人多,找到一个最佳的地点。   客流量,消费水平都是他要考量的。   “那你得赶紧的,村口有牛车停着人差不多就出发了,再不去怕赶不上。”李善桃有些担心他的身体,“不然娘跟你一起去吧?”   “不用,娘你帮我照顾小云吞。”   沈若快走到的时候村口停着的牛车上已经坐了五个人,他们看到沈若之后表情都有些怪异。   沈若走近之后才发现顾允也在车上。   秉承着只要我不尴尬,尴尬的就是别人。   沈若目不斜视地给赶车人三枚铜板就跳上了车。 第10章   村里人去镇上大多都是拿了家里的东西去集市上卖,或是送去沈宏在的那家杂货铺寄卖,路途遥远每个人行李都不少,塞得整个牛车几乎没有落脚的地方。   只有沈若和顾允像是异类,身上也没带什么大件的东西,就像是去镇上游玩的。   顾允一眼就看见从远处走来的沈若了,昨天才对他改观,今天又见了面没忍住多看了几眼。   然后顾允就眼看着沈若跳上了车,他眼波流转最后定在了自己身边。   难不成他要靠着自己坐?顾允心想。   沈若看了看车上实在是挤得慌,只有顾允那边还有点空位,于是踩着被货物堆得只剩下半个脚掌大的空隙过来了,在他身边隔着一拳的距离坐了下来。   顾允眉心微蹙,但也没有多说什么。   沈若昨晚上被小云吞闹了一夜没怎么睡,这个时间点天蒙蒙亮让他犯困。牛车咯噔咯噔地往前走,震得他屁股发麻。   一拳的距离被颠得很快就变成了一寸,顾允不着痕迹地拉开距离。   沈若余光瞟见男主角一副“莫挨老子”的表情,感觉被他嫌弃了,心里突然就有点不爽。   他开口道:“顾允,以前的我喜欢你所以才缠着你,现在想来是太不懂事。给你造成的困扰我很抱歉,我跟你说一声对不起。”   顾允诧异地看向他,似乎再说,你竟然也知道!   周围的人听到这儿耳朵瞬间竖起,回想起当初沈若的疯狂追求,大家都有点脸热。   “咳…无妨。”顾允目不斜视道。   这故作大度的样子让沈若气得牙痒痒,说什么无妨,他以前心里指不定怎么骂娘呢。   虽然没有把那本书看完,但是顾允是男主角,能和三观不正的女主角修成正果,那他肯定没有表面上表现得那么正派。   沈若继续道:“以后我不会再缠着你了,你放心。”   “嗯。”顾允颔首,表示自己知道了。   “呼——等等我!等等我!”一道娇俏地惊呼声自不远处传来,赶车人牵住了牛停下。   沈若一听这个声音就知道是沈子莺,果然遇到了男主角,女主角肯定也会出现,这大概就是所谓的主角定律吧。   他一个小炮灰以后还是少出现在他们身边比较好。   毕竟这条命是好不容易捡回来的,要是剧情之神又给他收回去了怎么办?他还有小云吞和一大家子人要养活呢!   果然还是远离男女主保平安吧!   沈子莺上车之前一眼就看到了顾允,满脸笑容地看他,之后发现沈若正坐在顾允旁边,脸上的笑瞬间僵住了。   “你也去镇上啊,是要去给你的孩子买东西吗?”沈子莺语气颇有些不屑,边说着边往顾允身边挤,惹得周围人都把货物挪了挪。她把“你的孩子”加了重音,生怕别人不知道沈若已经是个孩子爹了一样。   那些要把东西寄放在沈宏在的那家杂货铺的村民更是直接拎起来货物抱在身上,给她挤出个空位让她坐。她偏不,就是要往顾允身边坐。   沈若笑道:“是啊,可不是得去镇上买些吗?你是他小姑,按理说还得给他包个红包,再买点鸡蛋红糖来。”   “哦,所以莺姐儿就是为了这个今天才去镇上?真是太客气了。”沈若做出一副恍然大悟的样子,笑着道。   这边的习俗,亲人只要不是平辈,都要给新生儿包红包送礼。沈家除了闹别扭的沈大山,其他人都给小云吞包了红包。   用红纸包着塞在襁褓中,祈愿他能平平安安长大。   但是沈宏家根本没想到这一点,就连沈若他亲爷奶也没想过要给曾孙包红包这件事。明摆着就是不在意,根本不把他们当做一家人。   但是血缘关系无法斩断,那么沈若提起也无可厚非,毕竟昨天沈子莺还口口声声说我们是一家人,求宽限几天呢!   沈子莺靠得很近,顾允眉头皱地更紧了,不着痕迹地往沈若身边挪。   这两个都是曾经疯狂追求自己的人,一个是明面上追闹得轰轰烈烈,而这一个却是背地里追,在表面上还要装矜持给周围人看,虽然明眼人都知道她对他有意。   不过现在沈若改好了,顾允决定挨着沈若。   周围人听了这话才回想起这两人还真是有着血缘关系的亲人呢!有心直口快地婶子就说了:“这沈宏家就没人给小崽子送礼吗?这新生的崽啊就需要红纸包和松柏叶压着呢。”   “哪儿能啊,我爹在铺子里忙着呢,这不是使唤我去买红纸了么。”沈子莺皮笑肉不笑回道,眼刀子欻欻往沈若身上飞。   沈若视若无睹,心情却是极为舒畅。管你去镇上是要干嘛,反正现在去了就得把红纸红糖给我买上!   顾允一点点靠过来,衣角都快碰上了沈若才发现,但是边上堆着货物他避无可避,他只好随便往后一靠,尽量拉开距离。   顾允嫌弃我之前靠得近,我还嫌弃他呢。沈若心想。   沈子莺也发现顾允和沈若靠得越来越近,手里的帕子都快捏皱了,她阴阳怪气地开口道:“也不知道我那小侄子的亲生父亲是谁,若哥儿你可真惨。”   “也许是死了吧。”沈若说着:“不过没关系,我一个人也可以把我的孩子养得好好的。这就不劳你费心了。”他语气坚定,目光清亮,周围人都觉得沈若的相貌和原来一样,却有哪里变得不一样了。难道真的是因为生了孩子之后,就会产生这么大的变化吗?   沈若就是这么想的,要让他在乎的人都过上好日子!在这个世界上和自己羁绊最深的人就是小云吞,其次就是那一大家子人,李善桃,沈丰、柳杉、二狗,还有那个闹别扭没有想通的沈大山。   他知道很多人都想看他的笑话,小时候村里人就说他不像个哥儿,哪有哥儿爬树摸鱼,光着身子在河里洗澡的,那时候他真的不觉得自己和他哥沈丰究竟有什么区别。长大之后爱上了一个人,完全不顾及其他人的看法,我行我素,勇敢追爱,成了沈家村的笑柄。再后来又是意外怀孕……明明他是受害者却还是引起了所有人的不满。   要不是政令下不允许小哥儿姑娘打胎,也许他更早就死了,毕竟自从那件意外之后,沈若就像是失了魂,甚至连饭都不肯吃。还要遭受许多人的恶意,就像是一张张黑色的网将他的灵魂束缚住了,重重地往下坠。   也许是上头给这个苦命的想要摆脱时代桎梏的哥儿的一点补偿,让二十一世纪的沈若穿了进来。   沈若有时候会想,这个书中的沈若会不会在自己的身体中重生呢?   牛车狠狠地颠了一下,沈子莺惊呼一声就要往前倒,顾允避无可避,迅速双手撑在沈若耳边,压了过来。   沈若:“……”   你们不是男女主吗?为什么这么不熟的样子!   沈若人都要麻了,顾允就虚压在自己身前,他呼吸间都是顾允常年写字身上浸染的墨香。   真是要命,带着坑的路都给你们男女主创造自己命运的接触,为什么要拉上我这个炮灰啊!   沈子莺一头撞在了顾允肩膀上,哎呦了一声。   沈若感觉到顾允温热的体温隔着衣料传来,四目相对,甚至还能感受到对方清浅的呼吸,这个距离有点过于近了!   沈若立刻偏过脸去。   顾允一时之间有点看愣了,以前沈若每次见他都是**敷面夸张到走两步还能掉粉的那种,所以在他的印象中,沈若就算长得不丑那也算不上好看。   昨夜见到他之后就有些惊讶,但月光下模样有些模糊,远没有现在看着清晰。有些惊艳,他还发现沈若除了眉心那颗代表哥儿身份的红痣外,脸颊上有一颗不明显的红色小痣,就长在颧骨上。   他身上带着一股子婴儿香,顾允心想。   沈若偏过脸后,那颗小痣隐在了阴影里看不真切了,顾允心里不免有些遗憾。但他看到沈若泛红的耳廓,才恍然惊觉自己的失态。   他耳朵怎么红了?难道对自己还有意?但他都那么说了应该不会故态复萌吧。顾允心想。   他在想什么?他是不是有病?为什么还不下去!沈若心想。   沈子莺恨得帕子都快撕裂了,红着眼睛揉着被撞疼的额头。   都说烈女怕缠郎,她想要攻略的烈男怎么如此铁石心肠,连肩膀都这么硬!撞得我好疼!   沈子莺喊道:“你们做什么呢!”   从沈子莺那个角度看过去就是顾允压在沈若身上,沈若脸微偏,两人接吻似的。   “车子太颠簸,你可有事?”顾允挺直了脊背,问沈若道。   哦,这虚情假意的关心。   沈若摇摇头,示意自己没事。   “顾哥哥,你是要去书屋抄书吧?我正好想要去买几本书,待会儿一道走吧?”沈子莺娇滴滴地嗓音道。   顾允道:“不去。”   沈子莺瘪了下嘴有点委屈道:“顾哥哥,我一个人有些不认识路……”   沈若悄悄搓了把鸡皮疙瘩,她爹都在镇上打工打理铺子,她跟着来来去去这么多回,说不记得路,狗都不信。竟然也好意思说出口。   旁边的婶子热心道:“莺姐儿,我带你去!那边我熟啊!”   沈子莺:“……”她想要顾允陪啊!   顾允直接开始闭目养神,沈子莺又叫了几声,他都没应,假装自己睡着了。   沈若看着想笑。   顾允在村子里很招人喜欢这件事大家都有目共睹,还有两个为他争风吃醋的姑娘小哥儿,村里人都习惯了。   现在沈子莺少了沈若这个竞争对手,可不是得主动出击了嘛。   作者有话要说:   -   沈若:男女主好像不太熟的亚子? 第11章   牛车晃荡着就到了镇上,热心的婶子拖着沈子莺就走,找书屋去。   为了保持自己在外人面前的形象,沈子莺还是跟着婶子走了,但是那一步三回头的样子,看着就是个依依不舍的痴情的人儿。   其他人下了车之后打了声招呼后也都各分东西,只沈若还站在原地,他脑海中对镇山的印象已经非常模糊,需要好好想想接下去应该往哪边走。   赶车的汉子叫沈汉三,饥荒年家里人都没熬过去,到如今他家里就只剩下他一个人了,他索性后来在镇上做过搬货的活计积攒了一点银钱,之后就买了头牛,套上车出来每日载客做点营生糊口。   “午后酉时(下午五点)之前回到这里,过了时间不等人。”沈若很少坐他的车,他提醒道。   “好,谢谢沈大哥。”沈若朝他道谢。   周围人都走干净了,沈若才辨别了一下方向快步往镇南的街道走去,那边有许多卖小玩意的铺子,曾经他爹带着他来过。   也不知道这么多年过去,这里有多大的变化。   沈大山家太穷了,很少到镇上来,一直在田地里刨食。但是殊不知,只有去到更广阔的地方,见了世面,才有机会可以赚到钱。   在这个时代,做商人是最赚钱的。而且遍地是机遇,沈若对自己还是很有信心的。   他今天拿上了柳杉昨天绣好的渐变鱼尾的小鲤鱼手帕和那个猫爪肉垫的手帕,打算去找个铺子寄卖一下。顺便还能给自己家即将要摆的摊子打打广告。   昨天夜里沈若就让大嫂裁了细长的布条在上面绣上了名字,他打算打造一个叫做“念宝”的绣品品牌。   因为原身不识字,所以沈若是用画的方式将“念宝”这两个字画成了花样字,将“念”字下的“心”画成爱心形状,将“宝”字上的一点画成了金元宝,又在文字两边画上云纹,更显得精致可爱。   柳杉一看就爱上了。   “念宝”是沈若给小云吞取得大名。他怀念以前的生活,但他一点儿也不想离开,就因为他有了这么一个宝贝。   这个“商标”沈若让柳杉特意留长了一些,古时候的手帕塞在怀里有时候一不小心就掉出去了,虽说成就了许多才子捡到手帕还给佳人的故事,但是那些都是话本子里面编的,要是真的丢了,被风一吹被人一踩,很难找得到。   所以留长的带商标的系带可以系在腰带上,那么手帕就不仅仅只是手帕了,还能当做一个装饰。   或是系在交领外面的系带上,参考清宫戏里面妃子的手帕放置位置,沈若感觉应该会蛮好看的。   毕竟所有人都喜欢显摆自己有漂亮精致的东西,但是手帕塞在怀里谁看得见?想给别人看,还要非常刻意的拿出来擦一擦,故意露出里面的图样。这要是佩戴在外面不就能不着痕迹的显摆了吗?!   他四处看过,打听过之后做下了决定。   沈若不稀得去沈宏打理的那家铺子,转而去了另外一家,叫做“阑珊”的珠宝行。   珠宝行里面装修的非常大气,各种玉石摆件,精致的发簪发钗琳琅满目。会到这里来消费的大多都是镇上员外或是富商的妻妾子女。   这个时间点珠宝行人还不多,约莫是早上七点多,珠宝行才刚开门,伙计正打着哈欠拿干布巾擦金器。   他看了眼沈若,发现他衣着寒酸,看着就不像能买得起东西的人,连招呼都懒得招呼,只懒洋洋地喊了句:“买不起可别乱碰。”   沈若也不气恼,他道:“我不是来买东西的。”   “那你来这里干嘛,走走走,别打扰我做生意。”伙计不耐烦地赶人。   “我想跟你家掌柜的做一笔生意。”沈若说。   “就你?”伙计根本不信。   沈若说:“还是麻烦你家掌柜出来一下吧。”   “我有办法让你家生意变得更好,比过镇北那家”   “我看你是大早上没睡清醒发梦,就你一个乡下泥腿子也懂经商?”伙计不屑道。   “你吃的米饭不是乡下泥腿子种出来的?这么嫌,你别吃饭啊!”沈若气也上来了,有这种目中无人的伙计,难怪“阑珊”比不过老牌珠宝行“金珠”!   沈若没去“金珠”是因为那里的掌柜在镇上已经开了几十年,一直都是那样的商业模式,再加上年纪大了想来不太会变通,能和自己做成生意的可能性比较小。   而“阑珊”的掌柜的据说才二十八,年少有为,开了四年还没被“金珠”干死,就能说明此人非常有商业头脑。哪怕他没有,那么也能说明此人后台非常硬。   反正不管哪样,沈若都想试试看和他谈生意。   他话音刚落,身后传来一个磁性的男声:“说得好。阿富,还不给客人道歉?今日罚你不许吃夜饭。”   “少爷……我。”被称做阿富的伙计有些讪讪,想辩白什么,但又说不出口。   沈若转身看向他,脸上的怒气还没收,眼神有些凶。   蓝帆还是第一次看见这么有趣的人,长得这么漂亮还是个小哥儿,居然在自己的店里说着能让自己家生意变得更好。   真有趣。   而且他现在瞪着一双丹凤眼,看起来就像是被惹得炸了毛的小猫。   “我就是这家店的掌柜蓝帆,你叫什么名字?”   “沈若。”   蓝帆听到这个名字之后愣了下,愕然道:“你就是那个对顾允穷追不舍,爱得要死要活的沈若?”   ……倒也不必加这么多前缀。   “我就是沈若,和顾允没关系。”沈若冷冷道,他以后可不想自己的名字再和顾允扯上关系了,他现在就是沈若!   “哈哈哈好吧,顾秀才俊朗无双,一表人才,你喜欢他也无可厚非。”蓝帆不知从哪儿摸出一把折扇,装模作样地扇风。   沈若眉头皱起,这人是不是听不懂人话,他已经说得很清楚了。自己现在已经和顾允没有一点关系!   “蓝公子在镇上也能眼观六路耳听八方啊,连我们小小的沈家村发生的事情都知道的清清楚楚?”沈若阴阳怪气道。话里话外都是在说你怎么这么八卦,连这点鸡毛蒜皮的小事都要打听的清清楚楚。   “也不算很清楚,我和顾秀才有同窗之情,那会儿同在镇上私塾念书。”蓝帆笑着道。   沈若:“原来是顾允和你吐槽我了是吧?”那就可以理解了,毕竟遇到纠缠自己而自己并不喜欢的人,和朋友吐吐槽说几句,还是挺正常的一件事。   “何为‘吐槽’?”蓝帆从来没有听过这个词语,但是大概猜出了意思,“倒也不是子诺跟我…呃,吐槽,是其他学子拿这件事当做嘲讽他的笑柄,毕竟他农家子出身却学识过人……”   蓝帆没有继续说下去,但是沈若听懂了。   因为镇上人瞧不起乡下人,就跟那伙计一样,但是那些自认为高人一等的人在私塾学习却比不过一个乡下人,他们只能从其他方面在顾允身上找存在感了。所以顾允身上最为人诟病的笑柄就是原沈若的猛烈追求……   难怪他会这么讨厌自己。这……没有给自己两嘴巴子都已经是非常有涵养了吧!   沈若记得,那时候他虽然讨厌自己,向来没有好脸色,但是该给的尊重也还是给了,也有明确拒绝过。只不过原沈若早已经被爱冲昏头脑,总觉得只要自己一直陪在他身边,总有一天能够打动他!   恋爱脑真的要不得啊!不喜欢就是不喜欢,强扭的瓜不甜啊!   沈若满头黑线,道:“我已经和他道过歉,以后也不会再纠缠他了。私塾的事情……我以后尽量弥补他吧。”虽然沈若觉得顾允也许根本不稀得自己的补偿,只要离他远远的就行。   “嗯,天涯何处无芳草,何必单恋一枝花。”蓝帆一双狐狸眼眯起,笑地贱兮兮,“你这么漂亮的小哥儿,多得是人抢。要不要我给你做做媒?”   沈若抬眼望了下商铺内的牌匾,是“阑珊珠宝”没错,不是什么“媒婆馆”。   “你既然八卦知道那么多,该不会还不知道我已经生过孩子了吧?”   蓝帆惊地扇子都掉了,他!说!了!啥!?   “这…这还真不知道。”蓝帆磕巴道。   沈若继续道:“多谢好意,不过不用了。我目前还没有给我家崽找后爹的打算。”   蓝帆打量他,怎么看也不像是生过孩子的样子。但是话题已经越走越偏了,他之前就在店门外听了许久,对沈若口口声声说的可以让自家的生意变得更好,甚至超过“金珠”的方法还是非常感兴趣的。   谁不知道“阑珊”和“金珠”打了两年多的擂台,你出一个新样式,我就非要比你多一个,非得把对方比下去不可!蓝帆回想起“金珠”那个难缠的老头,一个头就变成两个大。   有时候他也想随波逐流,但是“金珠”会疯狂挑衅,商人逐利,不是东风压倒西风就是西风压倒东风。不管怎么样,他都想做成功给家里人看看,至少不能喝西北风!   蓝帆收起不正经的笑,说道:“沈小哥儿,你说的那个方法我很感兴趣,我们上楼详谈。”   作者有话要说:   -   蓝帆:QAQ我也不想卷,但是金珠那老头不讲武德! 第12章   在二楼雅间坐定,阿富捧来了茶水,室内茶香氤氲。靠着花窗坐下,晴朗阳光被窗棂打的细碎,散落在沈若身上模糊掉了麻布衣衫的土气粗糙,显露出一丝贵人般的气质来。   阿富差点儿打翻了茶水,他当了四年多的伙计还从未见过这样的人,穿着麻布衣进珠宝行,还能如此淡定完全不羞怯的。要是他知道沈若穿来之前那些金店啊,周x福,周x生啥的开的遍地都是,他早就看麻了,阿富就不会有这种感慨了。   而且离得近瞧才发现这乡下来的小哥儿,长得是真好看!   被自家公子压着给人道歉,原本他心里还有些不服气,但现在却有些磕巴:“那、那个,对不起啊,之前是小人有眼无珠,冒犯了。”   沈若嗯了声,瞧不起谁都不能瞧不起农民!虽然他不能算是种田的农民,但他骨子里流的就是农民的血,一股自豪感油然而生!   阿富满脸敬畏,上了茶后就默默退了出去。   蓝帆拿起茶杯小抿了一口,缓道:“现在可以和我说说那个方法了么?”   “不急,我先给你看两样东西。”沈若卖了下关子。   “蓝公子一定见过不少精美的绣品,眼光自然也是很高。”沈若先是吹了一波彩虹屁,然后才从怀里拿出叠好的手帕,“我这里有两个绣品,不够精美,但胜在精奇。”   “哦?”蓝帆被他说的有些提起了兴趣。   他打眼一看就道:“棉布手帕?这可卖不上价,精美的绣品布料也必须名贵,用丝绸,锦缎最佳。”   “是这样没错,但是在丝绸和锦缎上刺绣做出的成品耗时许久,且不耐用。但是我这手帕却是十分耐用,颜色也算不上丑。”沈若就知道他一个穿金戴银的大少爷肯定看不上棉布制成的绣品,但他要做的就是让这位蓝少爷改观。   毕竟棉布作为二十一世纪最常见且舒适平价的服装面料,已经是被时光洪流层层筛选淘汰检验过。虽说这个时代的棉布纺织工业还不够完善,但是和现代那种棉布比起来也许只是吸汗性稍微差了一点。   “你先看看吧。”沈若将手帕放在罗汉床中间的矮桌上。   蓝帆有些不以为意。在他拿出棉布手帕的瞬间,蓝帆就已经失去了兴趣。   他懒懒散散地视线瞟过去一下子就被那条金黄色渐变的胖鲤鱼抓住了全部视线。   “这是……这鲤鱼看着就很富贵啊。”蓝帆拿起来仔细看看,暗自点头。   刚没仔细看,现在有些期待起另外一条手帕了。   他拿起之后才发现,这手帕用的竟然是贴布绣,里面塞了一团棉花,是一个猫咪足底梅花的形状。   白布粉肉垫,让他一个大男人都忍不住揉捏了好几下。   “这个设计很巧妙,是谁想出来的?我买了!”蓝帆眼睛都亮了,虽然和自己家的生意并没有什么关联,但是这个东西的商机已经被他抓住了。   他涉猎的珠宝器具数不胜数,什么好东西没见过啊。但是这加了棉花可以揉捏的手帕还是第一次见,看着可爱,捏着心情舒畅,他都有些爱不释手。   心情舒畅是肯定的,毕竟二十一世纪解压玩具盛行,各种慢回弹,可以揉捏的玩偶都非常受年轻人的喜爱。而在这个古代生活压力大,但又没有什么解压途径的地方,那么这种类型的手帕一定非常吃香!   沈若甚至都想好了,以后不仅仅要做手帕,他还要做玩偶!   首先就要给小云吞做一堆,让他做所有人都羡慕的小孩!   “设计不卖。”沈若淡淡道。   “这是你做出来的?!”蓝帆有些惊讶,但想想也就明白了,“你是想放在我的珠宝行里寄卖?”   “原本是这么想的,”沈若点头道,但他话锋一转,“但我说了,可以让你家的生意变得更好,超过‘金珠’,所以我不寄卖,只需要我们互帮互助。”   “如何互帮互助?”蓝帆问道。   沈若见他感兴趣了,笑着道:“你帮我打广告,我以成本价卖你手帕。第一单生意可以给你打五折。”   沈若要做,就没想过要走平民路线。   就像李善桃说的一样,这镇上根本没人卖绣花手帕,因为穷人家不会用,随便扯块破布也能用,再往上一点呢,自己家也能绣舍不得钱去买条手帕。所以会买这种中看并不特别中用的类似艺术品手帕的人,也就是镇上富人圈那些小姐夫人了,因为她们不缺钱,还爱攀比。   所以放在珠宝行是最合适不过了。   但他不仅仅是要把自家的商品卖出去,还需要销路,打出名气。   而他家的手帕绣花制品和珠宝首饰挂钩,人们下意识的就会等量替换,认为这手帕就应该是和珠宝首饰一样,是贵的。   这就是营销手段。   蓝帆经商多年还从没听过沈若说的什么“广告”。   沈若又不小心蹦出了个现代词汇,但是在古代实在不知道这个词语该怎么说。他解释道:“这是一种宣传手段,是‘广而告之’的意思。”   在蓝帆还想要问“何为‘宣传’”之前,沈若怕之后没完没了,立刻道:“蓝公子可以用一半的价格购买我的手帕,第一批两种各出五张,可以作为你家上新的珠宝首饰的赠品赠送给客人。之后可以定下一个金额,客人消费到达那个数额才可以得到赠送的手帕,或是其他的绣品。”   物以稀为贵,只出十张是沈若思考过后得出的数字。   这叫做饥饿营销。   有些人买了珠宝却没有送到手帕,他们就会来问,那么无形中又给自家打了一波广告。   或者手帕实在受人喜爱,有人想来买,那也是一波免费广告!   蓝帆点点头,理解了沈若的意思。   “你的手帕确实精巧,但是我不需要手帕赠送他们也会买,何必多花一份钱呢?”蓝帆反问道,“若是批量生产,我想肯定能大赚一笔快钱。”   “是了,蓝公子你也知道那样只能赚一笔快钱。我说的方法却是能长久地为你为我产生效益的。”沈若露出自信的笑容,眼角弯起:“你该不会以为我就只有这么两个图样吧?”   他脑子里各种各样的设计数不胜数,画工也在线。毕竟在没穿进来之前也是在某博画手圈出名的插画师,虽说是业余是个爱好,但是他确实是点亮了这项天赋的。不然也不能让十几万人追着叫太太。   蓝帆这才正视起了沈若。   如果沈若的绣品手帕可以一直不停的推陈出新,那么他家的珠宝也会随着手帕的增值而增值,成为伴生关系。有的人也许会因为喜欢一条手帕而豪掷千金带走他家卖不出去的旧款!   蓝帆的眼睛瞬间变得锃亮,他像是捡到了宝,但商人的头脑警告他不能太喜形于色,不然容易被宰。   他冷静下来,克制地轻咳两声道:“若是达成合作,你不能将绣品外传,或是卖给其他人。”   “那是肯定的。”沈若点头。   “价格呢?”蓝帆问道。   沈若想了想道:“慢工出细活,现在手帕只有我娘和嫂子可以绣,所以价格会稍微贵些,五十文一张。”   “这么贵!不过是棉布而已!”蓝帆表示不能接受。   “所以我说了,第一单生意给你打五折。也就是二十五文。”沈若淡定道。   幸好他有让旧布料焕发新生的办法,直接拿来卖给客人可能不大行,但是当赠品还是很合适。   “为何总觉得你在给我挖坑……”蓝帆嘴角抽搐道。   沈若心情好眯着眼笑开了,嘴角勾起:“嗯,那你跳不跳?”   蓝帆知道这个方式绝对能给自己的店铺带来更多的收益,但是又觉得自己似乎成了冤大头,毕竟手帕这种东西怎么可以卖那么贵!而且还是棉布做的!   可是又舍不得这个好点子,毕竟是真的能赚钱!   可是这手帕定价真的不合理!   可是……   蓝帆深吸几口气,伸出手指比了个三。   “你原价给我三十文,以后你搞出来的新奇好看的手帕,我全都要!”   原价三十文,那第一笔单子就是每张帕子十五文,蓝帆觉得这是自己可以接受的最高限度了!   “成交!”沈若立马接道。   蓝帆:“……”他为什么这么爽快!指定是砍少了!   沈若笑着给金主爸爸喂定心丸:“我家不仅做手帕,以后还会有解压玩具、布偶、枕套、扇套等等,我还有些其他新奇的想法等待实践,但那些的价钱肯定和手帕是不一样的哈。”   蓝帆狠狠噎了下,所以说以后他们俩要是合作他还有得砍。   “呼……行吧,那你这两个款式先各给我做一百张。”他爽快下单。   沈若摇了摇头:“不行。刚开始只出十张。”   “合着打五折的就只能给我十张?!”蓝帆气得失态站起。   “那倒不是,要长久合作的话我肯定给你更多优惠。”沈若给他递了个眼神,顺便给他解释了一波啥叫“饥饿营销”。   蓝帆边听边点头,现在真的是彻底佩服。   这沈若真他娘的是个商业鬼才!   作者有话要说:   封面小剧场   沈若:羊奶什么味儿,我尝尝   云吞:呜呜呜阿爹抢我neinei喝!(哭哭)   ovo封面是自己画哒,此处需要一百二十个赞!(被打) 第13章   两人商谈许久,等沈若从“阑珊”出来的时候已经接近晌午,此刻他怀里揣着一张契约和二十两银子的定金,脸都要笑烂了。   先出的那十张帕子打完折也就是一百五十文,蓝帆蓝大公子嫌麻烦直接掏出二十两,对沈若道:“按你说的方法先试一个月,之后你做出来的小玩意要拿过来直接从这里面抵扣,等不够了再和我说。”   这财大气粗的模样,不宰一把客沈若都觉得对不起自己。   不过这必定是双赢的局面,而且自己不仅出了东西还出了点子嘞,要是能成功给阑珊带去百倍千倍的效益,蓝帆赚得肯定比他跟自己买东西花费的银钱多得多。   时间还早,沈若随着记忆中的杂货铺子走去,他要买些东西为之后制作手帕和其他东西做准备。   储水街背靠镇南,一排连着四家杂货铺子。每家铺子都有自家卖的最火的一样东西,或者说价钱比别家便宜,所以这四家铺子都开了许久没有倒闭。   沈宏当掌柜的那家杂货铺子也就在这儿,叫做“李记杂货”。   沈若想买个汤婆子用来熨布。街道边有许多摆摊的小贩,先看看小摊上有没有人卖,若是没有那就要去杂货铺买了,杂货铺寄卖的东西都要抽成价格也就上去了,远没有在自产自销人手里买便宜。   虽然手里有了二十两银子,但也不能随手乱花,得精打细算地把钱都花在刀刃上。   走过一整条街道也没有看到小摊上有卖汤婆子的,大多都是些村里农家人自己做的笤帚、竹篮这些物件。   那就只能去杂货铺里看看了,这里的四家杂货铺也挺有趣,正好是“赵记杂货”、“钱府杂货”、“孙家杂货”、“李记杂货”,凑了个百家姓中的“赵钱孙李”。   进杂货铺倒是不急,沈若一眼看见边上有个年轻的小摊贩正在吆喝着卖草编的手工制品,有个蚂蚱看着好玩,长长的草茎将蚂蚱托着,风吹过来左摇右摆的就像活了一样。   小贩手里不停,做好的东西已经堆起来了,这种不值钱的小玩意儿很少有人买,他也懒得像其他人一样扯着嗓子吆喝招揽客人。   面前突然出现了一片阴影,小贩抬头看了眼,见是个年轻漂亮的小哥儿,脸上立刻堆起笑容:“小哥儿瞧瞧看,都不贵,小的一文两个,大的两文。我从小就会这门手艺,是顶顶好的。要是买回去保存的好可以留十几年哩!”   沈若回以一笑:“行,我多挑几个。”   小贩差点儿看呆了,他在镇上摆摊多是遇到那些横挑鼻子竖挑眼的客人,大多都是小孩想买然后大人不答应,最后熬不过自家崽才来买,给铜板的时候那眼睛一瞪的,活像是他抢人钱似的。   这还是第一次遇到会冲他笑的,而且还笑得这么好看!   沈若拿起仔细端详,二十一世纪所有的手工艺品都贵,民间也有会草编的匠人,曾经他好奇买过一只蚂蚱,和小贩做的大差不差。   不过后来被他拆了,因为他想看看这草编蚂蚱究竟是怎么编的。然后等他一步步拆完一步步分析,最后……他就装不回去了。   那只精致的草编蚂蚱最后成为一小堆枯干草,沈若还是很遗憾的。   他挑了两大两小捏在手里,随后状若无意地问起:“我还想买个汤婆子,小哥知道哪儿有的买么?”   沈若知道杂货铺里肯定有,但是不知道行情,要是这个小贩知道那就免得自己还要一家家去问了。况且他在这里久了,肯定对各家的价位也有所了解。   小贩原本就对他有点好感,听到客人问立刻就道:“这位小哥儿,你这可是问对人了。我家亲戚就会做汤婆子,那‘李记杂货’就是从我家亲戚那儿进的货,他家卖都是一两银子一个,大些的要一两半呢。”   沈若原本对汤婆子的预期价位也差不多是一两,在古代像铜啊铁啊这些金属价格都贵,汤婆子用的也不是纯铜,杂质偏多,但价格也不会便宜到哪里去。   不过听小贩这么说,沈若觉得自己应该可以以更低的价格买到。   “那我能找你亲戚买么?”沈若问道。   小贩苦恼地皱了下眉,轻声道:“小哥儿有所不知,这杂货铺和我亲戚是签了契约的,不能卖给其他人。”   沈若表示理解,行业垄断在古往今来都是同样的命题,而且自己也和蓝帆签了类似的契约。   但难免有些遗憾,买东西永远都是找商品源头买的最便宜,不过买不了那就只能去货比三家看看了。   小贩见他面露难色,心直口快道:“不过我亲戚那儿还有些残次品,是新的但是是杂货铺不要的,这倒是可以卖给你。”   沈若倒是不太介意有瑕疵,反正就是一个汤婆子而已。   “可以的,只要能用就行。”   小贩说:“大约是五百文一个。”   “那我要四个。”沈若说,以后等天气凉了家里人还能用。   小贩放下手里正在编的蝴蝶就要走:“劳烦小哥儿帮我看下摊,我去给你挑四个最好的来!”   这年头做东西搞行业垄断的都是关起门来做活,生怕被别人学了去。   沈若本还想跟去看看古时候的小工厂是怎么样的,但是现在没有机会了,只好走到摊位里往小马扎上坐下了。   周浪挑着一箩筐的红薯走到镇上,他要将东西挑去“李记杂货”寄卖,累得有些气喘,在路边放下箩筐,抬手抹了一把头上的汗珠。   一抬眼就看见树荫下的草编摊子那坐着的沈若。   同样穿着的是土黄色的麻布衫,但不知道为什么看他穿就没有带一丝土气。   沈若昨天晚上被小云吞闹得一宿没睡好,之前有事情撑着还不觉得困,现在坐在小马扎上,头一点一点的就快要睡着了一样。   这里腿脚还伸不开,沈若只能双手抱着膝盖,下巴一下下嗑在手臂上。他手上还拎着一只草编蚂蚱。   周浪的心情没来由地变得很好,他无声地笑了一下。   像是瞬间又有了力气,挑起箩筐往“李记杂货”去,结了钱之后才出来。   也许是阳光太晃眼,本该直接回家的周浪也不知怎的,就往边上去扯了几根狗尾巴草,快速地编出两朵五瓣花。   他见沈若还在发困,悄声过去将编好的花放在沈若脚边,随后找了个阴凉的地方在不远处看他。   周浪不知道自己是怎么了,刚才脑子发热就把狗尾巴草做的花放了过去,现在想想有些后悔,这种东西看着远没有沈若手里的草编蚂蚱精致,自己怎么敢送的!   沈若感觉到有人靠近,努力挣脱困意,本以为是要来生意了,结果睁开眼之后没看见有什么人。   他还是困,一低头才发现脚边放着两朵狗尾巴草编的花。   沈若觉得有趣,拿起来端详,嘴角带着笑,没忍住左右看看,也不知道是谁这么有趣。   周浪心中火热,又看了几眼之后心情极好地转身离开了。   沈若看不到人影也就没有在意,路边正巧有个破瓦罐里面全是土,沈若将狗尾花插在瓦罐里。还别说,真挺好看的,平添了几分野趣。   这要是在二十一世纪,沈若早就拿起手机拍照发朋友圈了。   “小哥儿!我回来了!”小贩一手拎两个汤婆子快速跑过来,头脸上都是汗。   沈若抬手捏了下眉心,想让自己清醒一点。   “你看看,这几个是那堆里面最好的了,绝对不会漏。”小贩打包票道。   “多谢,我看下。”沈若回以一笑,但还是仔细检查了一下。这四个汤婆子有三个做的不够圆有四五个小的凹陷,还有一个上面的盖子缺了一个可以捏的手柄,只有一个看不太出来哪里有瑕疵,摸起来也非常平滑。   沈若:“这个……”   小贩冲他挤挤眼,笑了下。   沈若会意,这就不是一个残次品,但是小贩的亲戚当残次品卖给他了。   这真是占了大便宜。   沈若也投桃报李:“你这摊子上的东西我也全要了。”   小贩笑得见牙不见眼,连声说好。   最后算了下总价,四个残次品汤婆子共二两,草编大的三十个,两文一个也就是六十文,小的多些有六十六个,一文钱两个那就是三十三文,一共二两九十三文。   沈若就要付钱,小贩道:“小哥儿照顾我家生意,只需给我二两五十文就好,以后再有需要可以来找我,我家亲戚还会做些其他铜制的玩意儿!”   “成,以后还找你。”沈若没跟他客气,将二两五十文拿出来给了他。   想了想以后确实会有需要找他亲戚帮忙的地方,铜也能做出精美的艺术品,沈若又想到了二十一世纪风靡全球的盲盒手办……但是这造价昂贵,他目前还搞不起,只能等以后。   两人互报了家门,算是认识了。   在镇上晃悠到快要天黑,几乎把整个镇上所有的地方都摸清楚了一遍,沈若才走回今早下车的地方。   车上人比早上少很多,有些人家中有事不会等到这么晚回村子里,一般搭车来然后走回去。   倒是没再见到顾允。   回程的路,牛车上只有沈若和两个婶子,车上堆着各自买好的物件。她们絮絮叨叨说话着实有些催眠,沈若就抱着膝盖假寐。   天黑透了才回到村里,沈若拎着四个汤婆子和一大袋子的草编小玩意回家。一进家门就发觉家里的气氛不太对劲。   此时沈丰正巧从厨房里走出来,看见沈若回来立刻喊道:“若哥儿!你快来搭把手,母羊难产了!” 第14章   沈丰说完话立刻就往外走,道:“我去找顾秀才来帮忙,娘一个人忙不过来了。”   李善桃是产婆,给人接生算是身经百战,但是给羊接生算是头一遭。这又是双胎又是胎位不正的,小羊羔怎么都出不来,她两只手臂用力想把羔羊的位置推正已然累出了一脑门的汗。   “为什么要找顾允?”沈若疑惑道。   这接生的事儿,找秀才能行吗?   “曾经村长家的牛难产就是顾秀才给接的,听说他那个早死的爹就是个兽医。”沈丰快步离开,声音随着风传来几乎是喊出来的。   沈若也不知道自己能做什么,进去之后看到公羊在一边焦急地踱步,而母羊躺在地上痛苦地不住踢着蹄子,心里有些酸涩。   李善桃还在试图推它的肚子,沈若记得曾经外婆和他说过,村里大伯家养的母羊生崽时候要让地面保持干燥,然后用草木灰兑水消毒,做产前的准备。   羊要生崽起码前两天就能看到变化,但是母羊今天突然就要生了,昨天夜里都还没有预兆呢。直接就打了沈家一个措手不及。   他先是去兑了草木灰水,以便之后的消毒。   看着母羊痛苦的模样,沈若想起了自己,他蹲下身靠近母羊轻轻抱住它,手在它脖颈间轻柔地安抚。   “不怕,一定能平平安安的。”   李善桃累到脱力,但还是没有一点进展,她听到沈若的话,忍不住叹了口气。   “若哥儿,给它喂些青草不然待会儿没劲。”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母羊的状态越来越差,沈若眼眶有些红。他感受过小羊羔在母羊肚子里的动静,也想过要给它们专门建一个小棚子住……   “来了!顾秀才来了!”沈丰的声音穿透力极强,沈若立刻看了过去。   那一瞬间沈若好像看见了救星!他立刻让出了位置:“顾允你快来看看,它好像快不行了!”   顾允像是才沐浴完,长发还没来得及束起就被沈丰拖了来。他上前二话没说蹲下后就把手伸了进去。   没错,是伸了进去。沈若都看呆了。   还能这么干?   沈若有些紧张地看着他的动作,母羊发出虚弱的嘶鸣声,一下下都让他的心脏发紧。   “你,你轻点儿。”沈若看着他的动作,感觉自己的肚子都开始发疼了一样。   “轻点就扶不正。”顾允言简意赅。   调整胎位后很快就看见了小羊羔的两只前蹄,顾允道:“你过来,和我一起使劲,这只长得太大了得赶快,不然里面那只小的很危险。”   沈若立刻响应,他走过去就抱住了顾允的上半身,双臂横在他胸前。   明显感觉到顾允僵硬了一下,沈若才不管那么多。   “一起用力!”顾允扯着小羊羔的蹄子开始向下向外拉直,沈若也跟着用力,抱着他往后使劲。   “啵”的一声,第一只小羊羔顺利从母羊肚子里出来了。接下来的第二只就简单了,可以顺产出来。   惯性使然,沈若一屁股砸在了地上,疼得他龇牙咧嘴。   顾允也脱力坐在了地上。   顾允离得近,长衫上全是羊水和血液,几乎看不清原本衣服的颜色,沈若被挡在身后,只有袖子上沾上了。   沈若缓过那一阵疼,立马去看新生的小羊羔,小羊羔刚出生时和小云吞差不多,都是浑身湿漉漉的。   “我去拿布来给它擦擦。”   顾允阻止道:“不必,让母羊给它舔干,脐带一般会自己断,若是没有,再人为剪断,用草木灰水消毒。”   “这是你弄的?”顾允看到边上备着的草木灰水,问道。   “嗯,我就知道这一点。”沈若深感受益,又学到了新的知识。   两人看着第二只小羊羔脱离母体出来,母羊终于不再痛苦的嘶鸣,公羊也淡定了下来。   第二只小羊羔十分瘦小,只有第一只的一半大。   母羊果然按顾允说的开始舔羔羊身上的黏液。   “去拿把剪子来。”顾允道。   沈丰一直在外面等着,因为他进去也帮不上忙,而且他一个壮汉进去实在是有些挤得慌。闻言他连忙诶了一声,去他娘屋里拿剪子。   沈丰很快将剪子拿了来,沈若看着顾允快速地将要断不断的脐带剪断,随后又把母羊要喂奶部位边上的长毛给剪掉。动作又迅速又细致,非常熟练。   沈若看得入神,直到手里被塞了一只羔羊才回过神来。   “?”他抱着小羊崽的头有些不知所措。   “让羔羊去吸一口奶,不然出不来。”顾允说完就起身拍拍身上的尘土。   莫名有一股子非礼勿视的即视感。   但是刚他还剪那地方的毛呢!   沈若就要照做,又听顾允道:“……算了,那样太慢了。你按我现在说的做,先用草木灰水清洗,擦干之后用手挤出最初几滴乳汁,羔羊会自己吃奶。”   沈若哦了声,立马照做。   他怕弄疼母羊,清洗完之后小心地捏了几下。   顾允的声音自头顶幽幽传来:“是挤奶,你多用点力。”   不知道的还以为沈若在这儿给母羊按摩呢。   沈若有点尴尬,稍微加重了点力道。   母羊难受地咩咩叫,他又不敢太用力了。   “顾允,还是你来吧。”沈若紧张地手心都出了汗。   见顾允同意,沈若立刻让开了位置。   只见顾允三两下就挤出了乳汁,两只小羊羔闻到了味道立刻昂着头去喝。顾允挨个儿都弄了下,就让开位置给小羊羔喝奶了。   沈若真情实意道:“今日多谢你了。它昨夜看着都还好好的,一点也没有要下崽的迹象,没想到今天就发动了,幸好有你来帮忙。”   顾允问道:“这是早产了,它是不是受了什么惊吓刺激?”   沈若不太清楚,但眉头却皱了起来。   “娘说今日下午母羊就突然不好了,一直叫。后来就破水要生了。”沈丰在外面听了一耳朵,立刻道。   沈若点点头,幸好两只小羊崽都平安降生了,母羊也平平安安的。要不然他一定要追究到底,究竟是谁或者是什么东西导致了母羊早产。   不过他有了初步的想法,还是可以查一下的,如果是蛇那一定会留下痕迹,如果是人,总该也会有目击者。毕竟白日里,村里的孩子们都是到处撒欢玩的。   “我先回去了。”顾允清凌凌的声音传来,拉回了沈若的思绪。   他此时身上着实有些狼狈,一身书生长袍上全是半干涸的血迹,一头青丝也沾到了,几缕头发黏连在了一起。   “先稍微清洗一下吧。”沈若看灶上还有他娘提前烧好的滚水,邀请他留下洗个澡再走。   顾允爱洁,连被人近身都有些抗拒,更别提现在身上被搞得乱七八糟,肯定难受死了,但他不好意思说。   沈若先舀出一瓢水兑上给自己清洗了一下,袖口处的脏污被他卷了起来,然后用草木灰水给自己也消消毒。   “我好像还有一身新衣服,拿来给你换洗。”沈若说完也不等顾允同意转身就出了厨房往自己屋里去。   小云吞在屋里,沈若怕把细菌带进去所以站在了门口。   新生儿胃口小,又容易饿,李善桃一天要给他喂七八顿,顾允来了之后她就清洗完自己过来给小云吞喂米汤了。   “娘,以前给我做的那身新衣裳还在吗?顾允身上全是血,我让他在咱家洗个澡换身衣服再走。”沈若问道。   李善桃有些不愿意,说道:“……那套是娘做了想等你出嫁时候穿的。”用的还都是棉布,簇新的,是家里唯一一件看得过去的衣衫了,而且还是特意给沈若做的。要拿去给顾允穿,她想想都难受。   沈若问道:“那其他衣裳干净些的有吗?”他所说的干净是指没有打过太多补丁,不是一用力就能撕裂的衣裳。   沈大山家一直很穷,家里人一件衣服都要穿许久,也就沈若受宠又爱美才会多几套衣服换洗。但在不起眼的地方也有补丁,只不过他娘和嫂子都会刺绣,给补上了图案看着不那么破旧。   “好像是有,就是有些旧。”李善桃说着就起身要去找。   沈若站在门口喊小云吞,逗逗他。   小云吞才丁点儿大,小手小脚却挺有劲了。听到阿爹的声音,小手晃来晃去,跟沈若打招呼似的。   顾允站在草棚子搭的厨房门口,望向沈若。   “小云吞,爹爹在这儿呢。”   沈若的嘴角弯起,学着小云吞挥动自己的手。   也许这对于小朋友来说有些幼稚,但对于他这个新手奶爸来说刚刚好。   沈若自认为和小云吞玩得非常开心。   顾允嘴角也不自觉地微微上扬,他道:“你变了很多。”   “鬼门关前走一遭,自然会有变化的。”沈若说道。   他再怎么模仿也没办法和曾经的沈若一样,所以在原主经过人生的大起大落,又差点儿死在产床上的事情之后,他性情大变也不算是无迹可寻。   顾允还想说点什么安慰他,但发现沈若的情绪很平静,并不需要自己多言。   李善桃拿了衣服出来,家里人都只有两套衣服换洗,新换下来的洗了还没晾干没法穿,之前那套旧的不找不知道,找到之后才发现被老鼠啃了好几个大洞已经没法穿了。   最后还是拿了那套她做给沈若的新衣裳。   “顾秀才,给。这衣裳是新的,你洗澡换上吧。”李善桃心一横递出去,心里想着以后定要给自家若哥儿再做一套更好看的。   沈若摸了下鼻子,有些尴尬。   顾允拿到衣裳的时候,也挺尴尬的。   李善桃直接进了屋,徒留两人相顾无言,一只乌鸦从头顶飞过发出“嘎嘎嘎”的叫声。   沈若都忘了,原主的审美非常一般,不然也做不出把脸抹的惨白那种事情来。   而且……   顾允将长衫抖开。   那是一件鹅黄色的长衫,做的是读书人穿的样式,就和顾允平时穿的长衫款式一模一样。   李善桃这么做全都是因为沈若想和顾允穿同款。   沈若捂住眼,内心呐喊:不,别看了。   他看着就觉得头皮发麻,尴尬地脸红,深吸一口气恨不得立刻晕死过去。   一辈子太长了。   可以换一个星球生活吗?   还有什么是比把自己以前暗戳戳的小心思捅到被追求者面前还要尴尬的事情呢?   顾允看着他复杂的表情和动作,说道:“你若是舍不得,就还你。”   沈若正在思考该怎么狡辩这件衣服的样式就真的纯粹是不小心做成和你的长衫样式差不多的时候。   就听到顾允的问话,原来顾允并没有发觉!谢天谢地!   “怎么会呢?舍得舍得,一件衣裳而已,穿就穿了哈。”   多好的男主角呀,还会给我解围。   沈若这下是彻底对顾允改观了。   男主角还是很有爱心的,明明是个洁癖怪,却能为了给母羊接生弄得浑身是血。   这大概就是面冷心热。   既然剧情可以被更改,那他帮忙拆个官配应该也不是什么大问题吧?   那本书沈若就看了三分之一不到,但是以女主角的尿性,之后估计还能整出不少事,顾允是个读书人,未来肯定会被拖累。   以后顾允和谁在一起都好,只要不是沈子莺就行。   顾允很快冲了个澡换好了长袍出来,鹅黄色竟然和他十分相衬,他之前常穿的长袍多是青色、灰色、很少有亮色。   不过两人身形不同,沈若的衣服穿在他身上生生短了一截,还有些修身。不过比起宽大的书生长袍看起来更加的简洁干练。   还挺合适。   沈若暗道一句赞,这人间宁采臣还真是不假。剑眉星目,淡红薄唇,一头青丝如瀑,总之看起来就是可有书生气,不怪聂小倩喜欢,沈若其实也挺喜欢这一款的。   “多谢,我先回去了,明日洗净了再给你送来。”顾允道。   沈若大方摆手,道:“不用,我看你穿着合适,就送你了。”   顾允凝重地看了他一眼,将袖子往上一翻。   露出特别大的“若允”二字。   顾允:“你确定?”   绣工极烂,一看就是沈若的手笔。   沈若:“……”   嘶——我现在换个星球生活还来得及吗?!   作者有话要说:   -   都说我写的少,这张四千字啦!不少了吧~ 第15章   顾允走后,沈若过了许久才稳住自己的心情,不愿再回想。   他也去厨房把自己洗干净,顺便用草木灰水仔细地洗过手擦干净之后,才回到了自己屋里。   李善桃在小床边又搭起了一个木板床,见沈若进来,道:“娘这段时间都和你们睡这屋,方便照顾小云吞。”   沈若很感动,他坐上床沿之后轻轻碰了下小云吞的脸蛋:“咱们小云吞以后一定要好好孝顺阿奶,知道没有呀?”   小云吞非常给面子的啊呜了一声,好像听得懂他说话似的。   李善桃忍不住笑出声:“咱家小云吞呀,这聪明劲儿也不知道哪儿来的,若哥儿小时候可没这么好玩哩。”   沈若嘴角弯起,又逗了小云吞几句,他还每句都来应一声,别提多好玩了。   “小云吞爱不爱爹爹?”   “啊呜。”   “小云吞爱不爱阿奶?”   “阿…啊呜。”   沈若玩心大起,继续道:“长大以后赚了钱都给爹爹花好不好?”   “……”   没有回应。   “睡着了?”沈若失笑。   “行了,咱趁现在睡会吧,晚上还得闹呢。”李善桃语气带着笑,轻声道。   小云吞夜里又醒了三四次,又是喂米汤又是换尿布的,折腾到天亮了沈若和李善桃才能好好休息一会儿。   今日的早食是柳杉做的。   家里牲畜多了,柳杉也就放开了手脚,学着沈若之前做的给摊了鸡蛋饼,但是掺的都是黑色的粉,不过比起以前的纯黑饼子来说已经好入口很多了。   沈大山和沈丰又去了田里,还要再忙活三天,等之后交了粮税就能好好休息了一段时间了。   沈若昨天一回来就被拉进了厨房,还没来得及和大家说自己白天在镇上都做了什么,他打算夜里聚一起吃夜饭的时候再说。   醒来之后沈若第一反应就是先看小云吞,这一看就不得了了,小崽子的皮肤变得有些蜡黄,看起来就很不正常。   沈若急忙喊道:“娘,快来看看云吞这是怎么了?”   难道是因为自己昨天没有清洗好,带了细菌进来了?   沈若有些自责地看着小云吞,眼眶不自觉地有些发红。   李善桃听到沈若的喊声手里的东西都没放下就跑了过来。   “娘,你快看看小云吞怎么了?为什么一下子变得这么黄?”沈若着急问道。   李善桃看到小崽子的模样之后提起的心才放下。   她道:“小云吞没事啊,若哥儿你别担心,这是小儿黄疸,之后自己会退掉的。”   这是沈若的知识盲区了,他上辈子亲缘淡薄,也没见到身边的朋友或是谁结婚生孩子,对这块完全是一窍不通。   但是听他娘的语气,似乎这还是挺常见的。   沈若冷静下来。   李善桃道:“今日抱他出去多晒晒太阳,这样好得快。”   沈若点点头,现在还早天还没完全亮起,等到太阳出来之后再把小云吞抱出去晒太阳。   被沈若一喊小云吞又醒了过来。   “母羊昨天生了崽,现在有奶,可以给小云吞喝点了。”沈若轻柔地拍拍小云吞的胸脯,道。   喝了两天的米汤,都没什么营养。   沈若猜测可能就是因为这样所以抵抗力差了,才会得黄疸吧。   羊奶中含有钙和蛋白质,以及一些其他的物质,都是小宝宝需要的营养。   “成,我去挤些出来煮沸放凉了再喂。”李善桃拍拍沈若的背,说着就往厨房去了。   沈若给小云吞喂了点水,轻轻拍着,很快小云吞又睡了。   他轻手轻脚地出门,把昨天从镇上带回来的汤婆子和草编小玩意儿都找了出来。   昨天夜里他一着急随手就把东西都塞进了干草堆里面了,全都扒拉出来之后就拿去了厨房。   “哎哟,若哥儿你哪儿来的汤婆子?”李善桃眼尖,铜制的汤婆子黄澄澄的,她一眼就瞧见了。   “昨日买的,和镇上老板做成了一笔生意,还没来得及和你们说。”沈若把汤婆子挨个堆叠好,说道。   李善桃惊讶地眼睛都瞪圆了,啥?她没听错吧?若哥儿和镇上的大老板谈了一笔生意!?   沈若道:“就是我之前让娘你和阿嫂做的那两条手帕,等明日婶子们送布料来了,还要劳累你们几天。”   “那、那手帕还真能卖出去啊?”李善桃手里的碗都差点儿摔了,她立马抓稳道:“大老板不嫌啊?”   沈若嗯了声,随后从怀里掏出买汤婆子和草编工艺品剩下的十八两。买草编的那五十文用的是李善桃给他去镇上的零花,草编打了折结了五十文,坐牛车用了六文,一共五十六文钱正好全被沈若给用没了。   家里人从没这么奢侈过,也就沈若敢这么干。   沈若见李善桃呆滞住不动,又把银子往前递了递。   “娘,这钱你收着。”沈若知道沈丰组成小家之后,他们小家一家三口的银钱是自己攒着的。   所以李善桃给自己的那五十六个铜板,就是她和沈大山辛辛苦苦一个铜板一个铜板赚来的了。   家里现在手头终于可以稍微宽裕一点了。   “这么多……若哥儿,我不是在做梦吧?”李善桃感觉十分的不真实。   沈若解释道:“这个只是定金,以后大老板要买我设计的各种绣品和新奇的小玩意儿,就从这里面抵扣。只要他的店效益好了,可以跟我一直合作共赢,那收入就可以稳定下来了。”   李善桃听不太懂,但她只要明白一点,她家若哥儿真是太厉害了!!   她开心地笑出一脸褶,沈若去给小云吞喂羊奶,她就抱着一篮子衣裳往小溪去了。   出门洗衣裳的时候遇见不少人,等到了小溪边周围正在洗衣裳的婶子见她乐呵,忍不住就问了。   “大山媳妇,你乐啥呢?说来我听听?”婶子一边用棒槌捶打着衣裳,问道。   另一边的婶子也搭了句腔:“是啊,老远见你走来就笑呵呵的,啥事儿啊这么开心啊?”   李善桃在村里当产婆这么些年,也不是缺心眼,赚了钱还往外说那不是遭人红眼么?   她笑着回:“我当阿奶了可不开心吗?我家小云吞哟,那聪明劲儿看着就让人心里高兴。”   沈梅冬忍不住开口刺道:“那有啥好高兴的,那崽本该喊你阿婆的,这会儿你家若哥儿带个崽是更难嫁出去咯。”   沈菊秋也就是秋媒婆是她姐,两姐妹都嫁给了同村的男人,大家都是知根知底的。平日里这两姐妹就爱说人闲话,她姐更是仗着自己是媒婆村里人不敢得罪她越发猖狂起来,她妹子也不是什么好东西,最爱的就是煽风点火,随便唠两句嗑都要刺一刺别人。   李善桃狠狠翻了个白眼:“我家若哥儿以后好了啊,多得是人要。再不济,给他招个婿也成啊。”   “呦呵,还招赘婿?我看你是没睡醒吧,就你家这三屋破瓦的,还有人能看上呢?”沈梅冬讥讽笑道。   她姐被沈若那小哥儿拿菜刀一吓唬,这两天每天夜里都心神不宁,眼底都黑了一片。听说沈若去沈宏家的时候还说秋媒婆可以给他作证,他究竟有没有打沈子莺,秋媒婆就气得呕血,谁特么的要给你作证啊!真是不要脸!   沈冬梅被她姐抓着听了一耳朵苦水,对沈若这一家人是丝毫都没有好感了。   况且那天她也在瞧热闹,这沈若只独独给她的死对头周兰大公鸡,可把她给气得够呛。   李善桃也懒得跟这种人生气,“三屋破瓦怎么了?好歹我家里人心齐,我也管得住自己丈夫。”   沈冬梅被戳了痛脚,她的丈夫三天两头往镇上跑,有个姘头的事情村里人都知道,但很少有人敢在她面前抖落出来。毕竟大多数人家里都有待嫁待娶的姑娘小哥儿汉子,不敢得罪她那个媒婆姐姐。   李善桃这一提起,她立刻就窝火,把棒槌一丢就冲到李善桃面前要揍人。   “你敢上手,就得赔我家二两银子!”   沈若手里还拿着两块被小云吞拉了的尿布,才循着记忆走到小溪边就看到有人要揍自己娘,他立刻喊道。   沈若走到沈冬梅面前,茶里茶气道:“沈富贵是我堂哥,你要是打了他长辈,他必定找上门。他这人混得很,你之前也看到了。一上门少说也得赔我们家这个数。我这也是好心劝你呢。”   “我呸!谁不知道你家和沈宏家闹掰了,他沈富贵还会给你家出气?”沈冬梅往地上吐一口唾沫,呸道。   沈若笑了下:“怎么不会?就今儿他家还给我崽儿送了红包红糖来呢。”   沈若心里暗笑,之前在牛车上那么多人听见了,沈子莺也不好意思食言,刚拉了几个见证人似的过来把红包给了小云吞,还装大方地带了两大包红糖,沈若脸都要笑烂了。   沈子莺被迫上演一副姐姐弟弟相亲相爱的戏码,她脸都是青的。   沈若才不管那么多,他表现得十分热情,还大度地表示之前的事情自己已经没有怨恨了,以后还能继续做“好亲戚”。   周围陪着沈子莺来的婶子都暗自点头,这沈若如此大方不计较,人还是蛮好的嘛。   只有沈子莺难受地恨不得马上转身走人,她心里头就憋着一口气怎么也下不去。   沈若当然不计较啦,毕竟他可是得了两只羊,哦不,母羊生了崽了所以是四只。还有加起来二十只的鸡鸭,他都开心死了好么!   刚过来小溪边要蹲下洗衣服的婶子给沈若作证:“是嘞,俺刚路过过来呢,沈宏家那丫头大气,还拿了两大包红糖,诶唷,我这辈子头一次见那么多嘞。”   沈冬梅怒瞪着沈若,但最终还是收了手。   沈富贵可是四里八乡有名的泼皮,她可是一点儿也不想招惹。   “我看你家还招赘婿,笑掉我的大牙。”她嘲讽道,说完拎着自家的衣服就跑了。   沈若不太清楚前因后果,李善桃跟他说了一遍来龙去脉。   这些多事的婶子就是欺软怕硬,那秋媒婆不是个好的,那她妹子还真好不到哪里去。   “行了娘,你先回去帮我照顾一下小云吞。这些交给我吧。”   沈若蹲下拿过李善桃没洗完的衣裳就开始动作了,瞧着还有模有样的。   李善桃以前哪里舍得让沈若洗衣裳呀,她想自己洗。   “我能行,保准洗得干干净净。”沈若有些无奈道,哄他娘:“小云吞说想你了呢,又该喂奶了。”   “这么小点儿还会说想我啊?”李善桃原本被沈冬梅气得脸色不好,这会儿听沈若的话,忍不住笑了,脸色好了许多。   沈若这才放下心来。   “嗯呢,小云吞都能认人了呢。”沈若笑道。   这主要体现在沈子莺来的时候看到崽,想在那些婶子面前抱一下装装样子,结果一抱起来就被小云吞尿了一身。   那个画面,沈若一回想起来就忍不住笑出声。   噗哈哈哈,他在心里给小云吞点一百二十个赞!真是认准了人尿哈,毕竟他抱、他奶抱、可从来都不会直接尿呢!   作者有话要说:   -   原女主真的是又蠢又坏又好面子那种,大家不要怜惜她~ 第16章   沈子莺回到家就歇斯底里发了一通火,砸了好几个杯子可把刘芬芳心疼坏了。   “你这丫头发脾气能别拿物件撒气吗?镇上买这样一只茶杯可得十文钱嘞!”   “十文钱咋了?我能赚的比这多得多!这家里这些物件哪个不是我花钱添置的?就我爹那点儿银子,我还看不上呢!”沈子莺气到口不择言。   她重生回来之前也是做过大生意的人,贩私盐、贩官马、倒卖药材啥事都干过。那时候还有个线人带她。   要不是这会儿那人的生意还没到江浙一带来,她也不清楚对方究竟从哪儿发家,不然早早就去投奔去了!   这穷困潦倒的日子,她是一天也不想再过下去!   刘芬芳早已习惯了自家女儿这脾气,她自己也是个暴脾气,以前沈富贵和沈子莺还小的时候她就总是打孩子,因为他俩皮得很,总是弄坏家里的物件。   长大后好些了,沈富贵她是打不过了,只能让他在外面混,管也管不住。   但她闺女儿却是能管得了的,她还指望着自家闺女儿能嫁到镇上去嫁给那些员外老爷呢。   但是近段时间,自从那天莺姐儿发高热一天不退,请了郎中也没用,好歹第二天好了,但是一向还算听自己话的沈子莺就像是变了个人似的。总说自己以后能赚大钱,为了更有说服力,还找到了几株草药拿去镇上卖了。   还真得了十六两银子回来,自家闺女儿能赚钱了,刘芬芳就有些捧着她了。   沈宏得知之后也说自家闺女儿厉害,能挣钱,比他这个爹还厉害。   然后把银钱收缴了,说是要给沈富贵盖新房子娶媳妇。   沈子莺虽然生气,但也理解。   她也想着要给她哥寻摸一个好拿捏的小哥儿回来,最好力气大些做活能干的那种。好给她家这么多口人干活。   刘芬芳和她想到了一块儿,沈宏不置可否,他就想早点儿抱上孙子,根本不在意儿媳是个姑娘还是个小哥儿。   然后还有沈子莺时不时去山里寻摸草药,能得些钱,家里最近日子过得还算是宽裕。   但沈子莺却觉得还远远不够,她要赚几辈子都花不完的钱,她要这个世界上所有人都高看她一眼!   刘芬芳皱了皱鼻子道:“你身上咋一股子尿骚味儿?”   沈子莺气得随便扯了衣服就往浴房跑,她刚只顾着生气砸东西了。   “还不是沈若那贱人生的崽搞得!尿我一身!”沈子莺气愤道。   刘芬芳倒是没有那么生气:“小崽子都这样,你小时候还尿过娘好多次呢。”   “这不一样!”沈子莺一想起她带去的那些婶子看见这一幕之后露出的笑,她就感觉心都要被扎穿了似的,每一个人都像是在嘲笑她!   沈子莺愤愤道:“真是晦气,我还看那崽子黄不溜秋的,不知道是不是有啥病,我得赶紧洗洗!”   “不提那家人了。对了莺姐儿,那些牲畜必须得给娘要回来,那可是娘辛辛苦苦养得,可不能白给他家!”刘芬芳想到这件事就来气。   “我怎么要!”沈子莺尖细的声音从浴房传来。“那契约一式三份都签了还能怎么办?”   “要不……找人去把契约偷出来。”刘芬芳说。   “那可不行,一出这事儿别人怎么看我们家?”沈子莺不同意,过了一会儿她继续道:“我现在突然有了个主意。”   刘芬芳脸色一喜,问道:“想到啥了,快跟娘说。”   “娘,爷奶是不是快要从刘里屯回来了?”   “算日子是差不多,估摸着明天能到吧。”刘芬芳想了想道。   “嗯,我有办法了。”沈子莺嘴角勾起一抹冷笑。   她颐气指使道:“娘再给我拿些皂角来,还要桃花瓣!”   刘芬芳难得不生气,还心甘情愿伺候起了自己的闺女儿洗澡。   沈子莺眼睛眯起,这被人嘲笑的帐,她也要跟沈若算!   ==   沈大山家今日可热闹,不大的院子里聚集了一群半大点儿的小屁孩。   都是沈若让二狗帮忙喊来的,只说有小玩意儿送给他们,小屁孩们就跟来了。   完全没有一点防骗意识。沈若心想,趁着这时候得给他们上上防骗课,小萝卜头们听得很认真,头一点一点的,沈若突然发觉自己可能还有做幼师的潜质。   正巧他昨天买了一堆草编工艺品回来,那么多正好分给这些小孩儿。   村里的孩子也没啥玩具,拿到草编的小蚂蚱,小猫啥的一个个都开心地不得了。   沈若都已经生了崽按理说村里的孩子们都该改口叫叔叔,但是小萝卜头们看着沈若年轻又漂亮,根本不想改口。   “沈若哥哥,沈若哥哥。”一迭声地叫,童声格外甜。   沈若示意大家安静一下,道:“我呢,是有事情要拜托大家。”   一听这话,小不点们都油然而生一种自己是大孩子了必须得非常靠谱的感觉。   沈若哥哥要自己帮忙诶!拿到那么可爱的小蚂蚱怎么能不帮呢?帮,必须得帮!   “沈若哥哥你说吧,只要是我沈大虎能帮得上的,一定帮!”明显是这群小孩子里面领头的白胖小孩儿站了出来,学着大人的腔调道。   二狗有些腼腆地靠在自家小叔身边,他举手第二个响应。   “二狗也要帮忙!”   “我也要!”   “我也要帮沈若哥哥的忙!”   沈若笑着点点头,感觉自己好像成功打入了小孩队伍,他道:“我家有只母羊,昨日下午受了惊早产了,差点儿就死了。”   小不点们听着就都皱起了眉头。   沈大虎问道:“早产是突然要生小羊了的意思吗?”   “是的,本来不该在这个时候生的,所以它痛地满地打滚呢。”   “是不是有坏蛋吓到它了。所以才会这样。”有联想能力强的小孩儿问道。   “对,所以我就想问问你们,昨天有没有在这儿附近玩的?有没有看到奇怪的人进我家?”沈若问道。   小萝卜头们挨个皱着小眉头回忆着。   “有!我昨天在这边捡树枝的时候看见有个男人走进去了。”一个精瘦的小孩儿说道。   沈若喊他走到自己面前来,柔声问道:“你看见了?那个人长得怎么样,认识他是谁吗?”   小孩儿鼓起勇气说完之后脸色就有些发红,有些害羞地走到沈若面前。   他发现沈若哥哥长得真好看啊!声音也好温柔!根本不像那些婶婶说的那样又凶又彪悍呀!   “他生的很胖,弯着腰走进去的。我那时候没仔细看还以为是一只野猪跑来了。”   是沈富贵没跑了!   “不过我没看到他偷东西,刚进去一下我就看到沈阿奶就从屋子里出来了。”   那应该就是从厨房的另一边跑走了。   沈若心想,自家是时候搞个围墙,哪怕先做泥巴糊的也行。这小偷小摸的如入无人之境,真的非常不安全。   更何况小云吞还在屋里!   要是他家有人在家还好,但有人在家里也不是谁都能时时刻刻关注着小云吞的。   沈若有些后怕,要是哪天小云吞被别人抱走了大家都没有第一时间发现,那他真的会疯。   这沈富贵就是对他怀恨在心,故意来搞破坏,幸好他娘在家听见厨房里母羊有动静就立刻出来了,要不然母羊还能不能平安真的不好说……   这人,真是畜生不如!还真没骂错!   沈若拿了一堆草编小玩意儿让小孩儿挑选,说道:“多谢你了,喜欢哪些自己挑。”   小孩儿有些羞窘,双手搓着浆洗的微透的衣摆,想要说点什么但又开不了口。   沈若了然,让周围的小萝卜头们自个儿去玩,二狗和一众小孩儿都追随着沈大虎走了,俨然一副小弟的样子。   “是有什么事要跟我说吗?”沈若蹲下身,柔声问道。   小孩儿咬了咬嘴唇,小声道:“沈若哥哥,我娘身体不好做不了力气活,还没有奶,我弟弟天天哭,家里的米汤都吃光了……”   “我捡了很多树枝柴火,可不可以拿来和你换一碗羊奶啊?”他问道,眼睛湿漉漉的。   这年头一碗羊奶可不便宜,他家根本买不起的,但是刚刚听到沈若哥哥家的母羊生了崽,他想问问看。   沈若一口答应下来,“可以,你先拿回去喂你弟弟吧。”   厨房里正巧有热好的羊奶,已经放得微凉刚好入口的温度。他拿了一个大碗装了,递给小孩儿。   这多懂事儿一小孩啊,而且不想着求别人施舍,低人一等。想要靠自己的能力换取。说明这小孩儿他娘教的好。   “你叫什么名字?”沈若问道。   小孩儿答:“沈欣。我娘说是‘欣欣向荣’的意思。”   “好名字。”沈若道。   这时候正巧李善桃走出来,沈欣瞧见她了,立刻喊道:“沈阿奶。”   他手里还端着羊奶,顿时觉得有点烫手,有些不太好意思。   李善桃假装没看到,笑问道:“你娘身体还好吗?”   “还是老样子,谢谢沈阿奶关心。我要先回家了弟弟还在等我,沈若哥哥再见!沈阿奶再见!”沈欣说完就端着碗走了。   李善桃感慨道:“沈欣他娘也是我给接生的,唉,差点儿就没挺过来。得亏有沈欣在一边喊着,这才撑了过去。”   都是可怜人,但还能自立自强,沈若对他家还挺有好感的。以后在力所能及的地方能帮就帮吧。   “对了娘,母羊受惊早产是因为沈富贵进了咱家。”沈若道。   李善桃果然和沈若想到一处去,以前穷得连贼都不愿意来,现在家里有了小云吞,她手里还有沈若交给她的银钱,要是以后再有别有用心的人进来就危险了。   ——这墙必须围! 第17章   天黑透之后,沈大山一家才开始吃夜饭。   新收的稻米格外香,往年都是要交了粮税之后把其他的粮都卖了攒钱的,现在家里宽裕了一点,李善桃就做主熬了一锅稠粥,虽然里面还加了大豆,但也是比起之前来好许多的伙食了。   沈若下厨做了个清炒番薯藤,嫩生生的翠绿色,还做了一锅武义醋鸡,香得人恨不得把舌头都给吞下去。   等大家吃得差不多了,沈若道:“我做成了一笔买卖,需要娘和嫂子帮忙,若是做得好以后会是长久生意。”   这话也就和李善桃说过,家里其他人还不知道呢。   “我们家若哥儿出息了!”沈丰笑说道,高兴地又喝了半碗粥。   柳杉也很惊讶,随后脸上也露出笑容,二狗在一边拍着手:“小叔好棒!”   沈大山脸上也有些惊讶,但他就是个锯嘴葫芦,和沈若闹别扭这么久,也不知道该如何开口了。   沈若和家里人说了自己之后要如何安排的事情,大家都听得很认真,时不时点下头。   沈若:“明日就有婶子带自家的布过来换肉蛋,到时还需要一把秤。”   沈大山家太穷了,家里并没有秤砣,只能去别家借。   “行,我待会儿去村长家借去。”柳杉道。   等把明天可以会出现的事情都说了一遍,沈若感觉应该没有什么遗漏掉的内容之后,才提起要修围墙的事情。   沈丰气得拍桌骂道:“这沈富贵真是尽做歹事!连头母羊都要害。”   “等明日抢收完了,我连夜就先围一圈篱笆。”沈丰道。   沈若知道他哥的急性子,说干就要干那种,但是抢收已经很累了,沈若还是打算找别人来干这活儿,家里有钱了就是得该花花该省省,要是因为省钱累坏了身子就不划算了。   沈丰知道是沈若体贴自个儿,心里暖暖的。   白日里沈若抱着小云吞晒了许久的太阳,也不知道是不是自己的心理作用,沈若觉得黄疸似乎退下去不少。   因为出了沈富贵偷溜进来的事儿,沈若是再不敢把小云吞独自一人留在自己屋里了。   这会儿大家都在主屋吃饭,他就把小云吞抱过来放在沈大山和李善桃的床上。   小云吞听着他阿爹说话,嘴里也跟着啊呜啊呜的念叨,把一众人都逗乐了。   二狗吃过饭就稀罕地趴在床边看弟弟,拿着从自家小叔那新得的草编小蚂蚱摇来晃去逗小云吞。   小云吞葡萄似的大眼睛跟着转来转去别提多好玩了。   沈家都是勤快人,吃过夜饭就将四方桌给收拾妥当了,桌面上抹的干干净净,粗陶破碗和木筷也都刷干净了晾好。   在这个年代饭后也没啥消遣,要是不想出门和其他人聊八卦,那大部分时间吃过夜饭就一家人坐在桌前谈天。   有些婶子在家坐不住,就会端着个饭碗站在屋外吃,边吃边和人唠嗑,似乎这样能吃得更香点似的。   沈若回想起自己外婆也是这样,他小时候也经常端着饭碗蹲在屋外吃,然后听隔壁阿婆说八卦。他都当故事听的。   白天大家都有各自的事儿要忙活,也就吃过夜饭之后有自由的时间。   一家人往桌前坐定了,李善桃去关好了门窗栓子栓上,这种情况就是要开始清点家当了。   李善桃把沈若交给自己的银钱拿了出来,就放在桌面上。   沈丰惊得张大了嘴:“这……”   沈大山辛苦大半辈子也没见过这么多银钱,他有些激动,脸色发红。他或许赚过这么多但他要支撑家里的开销,根本攒不出银子来,能攒出这套屋,给沈丰娶上媳妇,负担家里的吃喝已经很不容易了。   李善桃满脸自豪:“这是若哥儿赚的!”   柳杉也很吃惊,她脑子转得快立刻道:“这是若哥儿卖图样赚的?可是就那样的棉布手帕,哪儿能得这么多。”   沈若说道:“这是定金,以后咱家出了什么新图样、新玩意儿都只能卖给这个老板,就先从这笔银子中抵扣,我和他做垄断生意。”   所以现在需要做的就是节约成本,然后做出更有意思的小东西出来。   “我家若哥儿真能干哈哈哈!你画的图样阿兄看着也喜欢,你阿嫂还给我在里衣上绣了一个哩!”沈丰笑说道,真心实意夸道。   二狗也立刻道:“阿娘也给我绣在衣服上了,是二狗!”   柳杉有些不好意思,带着些歉意道:“我先前不知道你是要这样做生意,只以为是做了拿去镇上卖。我想练练手,又怕别人学了去,就在沈丰和二狗衣裳上绣了,这要是卖给了那老板,是不是得拆了?”   “阿嫂,我们是一家人,不说两家话。这图样自家人穿在身上大老板也不会说什么,只要不拿出去卖不送人,没有关系的。”沈若道。   “我倒是没想到这一层。”沈丰挠了下头,古铜色的皮肤有点发红,“若哥儿画的比以前厉害不少,我还记得你半大点儿的时候拿烧火棍往人家门上画王八哩。”   不、别说了。这黑历史他不想听。   李善桃也笑着补充:“可不是嘛,不过还别说,那王八画得还像摸像样的。”   打住打住!   沈若立刻转移话题道:“这手帕我定的价钱是一张十五文,图样小些价格便宜些。”   “十五文!”李善桃本以为这么多银子起码得好几年才能抵扣上了,在她预期中一张棉布手帕顶多就值个四、五文钱,却没想到竟然能卖上十五文!   沈若笑着点点头:“这还是打了折扣的,原本定的是三十文。”   沈若笑地跟狐狸似的,一双丹凤眼微微眯起,他原本心里想的就是三十文一张,开口说原价五十文那不是因为要给大老板砍价的余地嘛!   结果蓝帆正好就砍到了原价三十文,沈若脸都要笑烂了。   “三、三十文?!”这回轮到柳杉震惊了,这个价格都要和人家专业绣房里的绣娘的绣品手帕有的一拼了。   手帕布不大,大约两个巴掌那么大,刺绣的部分也小,要做起来还是很快的。   她还记得村里那个从镇上买了一本绣花图样的张婶子之前唠闲嗑的时候提过一嘴。大户人家喜欢养绣娘,那些专业绣房出身的绣娘都被贵人们聘走了,在府里给夫人、小姐们做个手帕也只不过能拿二十文钱,远不如给她们做衣服得的钱多。   若哥儿能卖出三十文,比绣房出身的绣娘出的绣品还要贵十文钱了!   柳杉有些心潮澎湃,这可是自己绣出来的,沾了若哥儿的光,自豪感油然而生。   “是的,以后再出了新的,图案要是更精巧些还能更贵。”沈若笑着道,到时候蓝帆肯定会好好地和自己杀价,等那时候他必定要晓之以情,动之以理,坚决捍卫一下自己心理的价格哈。   柳杉用力点头:“我这会儿感觉浑身是力气,这就开始绣吧!”这可都是钱啊,只要多做出一张就能多得十五文钱,以后不打折了,不就能得三十文了?!   这在她之前想都不敢想,地里的活沈丰要回来帮忙,但吃饭、油盐酱醋等等都是她婆婆出钱,所以沈丰只出力,从不问父母要钱。   每年能攒下的钱都是沈丰去镇上打短工的钱,十几个铜板十几个铜板的攒着,还给沈丰累够呛。   柳杉想着要是自己能绣更多的手帕出来,那他们的小家也会宽裕很多,自己丈夫也不用那么累了。在此之前,她根本没有想过自己之前只用来给家里人缝缝补补的手艺还能赚到钱呢!   沈若心想难怪沈丰会娶柳杉,两人都是风风火火的性子,想到啥就忍不住要马上去干的那种。   他笑着道:“不着急,第一批锦鲤的手帕和猫爪的只出各五张,原先的两张是样品不算在内。月末才交货这还有十来天呢,阿娘阿嫂可以慢慢绣,等明儿婶子们把布送来了我再看看绣什么新图样合适。”   李善桃嗯了声,柳杉也点点头,稍微克制了一下自己内心的火热。她真的有些迫不及待了。   蓝帆想要下个月月初开始实行沈若说的营销手段,在这段时间应该已经开始做宣传前期的筹备了吧?   沈若和他聊了许久,还给他出了发传单的点子,相信很快镇上人都能知道下月月初时,“阑珊珠宝行”要推出买珠宝送礼品的活动了,而且还是限量款哦!   什么东西只要加上了“限量”都能卖出价,毕竟只有我有别人都没有,出去炫耀的时候多爽啊!   沈若还和蓝帆说了自己的小巧思,就是那个上面画了小云吞的大名然后特意加长了的商标系带。他那天还给蓝帆试戴过,确实可以给单调的衣衫增色不少,哪怕你穿一身纯色的搭配上撞色的手帕,瞬间就觉得这身衣裳都被衬的好看起来了呢!   这个商标系带也需要绣,但是就不必让他娘和阿嫂来了,这种简单的活计完全可以交给村里会刺绣的婶子们来。   只要开工钱,沈若相信应该会有不少人会来的。   想到了工钱,沈若说道:“阿嫂和阿娘负责绣花出了力,目前一张帕子的钱里刨去成本,能得个十文。剩下的五文先攒着日后用来当做本钱,以后用来买布。”   李善桃刺绣的手艺没有柳杉好,负责绣简单些的猫爪贴布绣,柳杉绣鲤鱼。   “这是娘和阿嫂的工钱,先提前结给你们。”沈若数出各五十个铜板,推到她们面前。   “娘攒着,以后给咱们若哥儿招个婿!”李善桃笑着收了,她现在是越来越觉得自家若哥儿好,其他人还配不上呢!   沈若扶额,说真的,他有了小云吞之后并不太想给儿子找后爹。   虽然是哥儿身,但他有一颗汉子心。   而且,儿子有自己一个爹就够啦!   柳杉没接,她想了想说道:“给太多了,虽然手帕是我绣的,但图样是若哥儿想的,我不能拿这么多。”   虽然她很想赚钱,但也不能占小叔子的便宜。   “那要分这么清的话,这布料还是阿嫂贡献出来的,针头线脑的哪点没费钱呢?”沈若知道他家是一家子老实人,不爱占人便宜,但是说实话,分的太清楚容易伤感情,“要是阿嫂不肯收,那十张帕子的五十文布料钱也都给你算上。”   “别别别,我收下就是了。”柳杉被感动地眼眶有些红,看向沈若道:“我给二狗攒着,未来他娶媳妇用!”   好嘛,自家也是一家子攒钱狂魔。   沈若嘴角上扬,前世多少人被消费主意洗脑,说什么钱是挣出来的而不是攒出来的?但也不想想要是挣得少花得多,手里哪里还有余钱呢。   再说了,钱到用时方恨少,能一边赚钱一边攒钱,为什么要选其中一个呢?   自然是,全都要啦!   作者有话要说:   -   李善桃:攒钱给若哥儿招婿!   柳杉:攒钱给二狗娶媳妇儿!   沈若:攒钱!攒钱是为了过上更好的生活!(升华) 第18章   天蒙蒙亮,公鸡雄赳赳气昂昂地鸣啼,笼在灰黑晨雾中的沈家村开始有了动静。   沈若感觉脸上痒痒的,还以为从天花板上掉下来什么虫,吓得立马睁开了眼睛。他天不怕地不怕,就怕会蠕动的软体生物。   睁开之后才发现一只白嫩嫩还冒着奶香气的小手正一下下往自己脸上蹭呢。   小云吞觉得好玩,发现自家阿爹醒了又开始啊呜啊呜地说婴语,小手五指张开了。   沈若眼角眉梢都带了笑意,轻柔地抓过小云吞的小爪子就佯装狠狠地亲了一口。   “香香的小云吞宝贝,早上好呀!”   小云吞非常有劲儿地摆动手脚,和他阿爹打招呼:“啊…啊呜~”   年纪大的人睡觉浅,起得还早,这会儿李善桃又出去忙活了,家里鸡零狗碎的事儿特别多。   家里的四只羊有沈丰大清早割来的青草喂,鸡鸭就让它们自己捉地上的虫子吃,偶尔拌些米糠喂,母鸡比较精贵些,得好好喂。   这会儿沈大山和沈丰定是已经在田里了。   柳杉应该开始做早食,看来看去还真就沈若一个闲人。   沈若立刻起身,给小云吞细心包好襁褓带着他去了厨房。   李善桃和柳杉果然在,沈若道:“娘帮我喂下小云吞,早食我来做吧。一会儿我去给阿爹阿兄送。”   “行啊,你爹啊那脾气硬的跟茅坑里的臭石头似的,你可别跟他一般见识啊。”李善桃小心抱过小云吞,说道。   家里人闹了别扭,这大半年她这个当家主母也真的很难受,好不容易昨夜沈大山有些松动,她今儿一早就想给若哥儿说。   “昨天夜里你爹还偷摸跟我说,咱家若哥儿出息呢。”李善桃给沈大山说好话。   沈若道:“我知道之前阿爹是气着了,我以前怀着云吞时候整个人也浑浑噩噩,都没来得及和爹好好说说话。等我之后跟爹好好说说,撒撒娇,他总会原谅我的吧。”   昨天他感觉到沈大山似乎有话要和自己说的,但是最终还是没说。不过沈若觉得,沈大山会生气,气得就是原沈若不爱护自己的名声和身体,最主要的出发点还是基于对子女的爱。   要不然他大可以直接放任自流,不至于气得和原沈若一句话都不说。这大概是一种无声的抗议,对既定的结局有些失望罢了。   李善桃被他逗笑了:“你今年都十九了,还撒娇呢。还知不知羞了?”   沈若学着小云吞摆摆手,往李善桃肩膀上靠:“不羞不羞,阿娘,我还是个宝宝嘞。”   柳杉忍不住噗嗤一声笑出声来,若哥儿看起来是真的是大好了,之前闷着一天说不了两句话整个人阴郁极了,现在大好了还学会耍宝了哈哈哈。   “你啊……”李善桃伸出手指戳了下沈若的额头,脸上露出慈爱地笑。   沈若也笑,心情很好。   在他的回忆中,自己从小到大都是阿爹阿娘的心肝肉,虽然他们也很看重沈丰,但对沈若也是真的非常好。所以虽然家里很穷,但沈若还是过得非常幸福的。   悲剧的开始就是他爱上了本书的男主角,顾允。   抢女主角的官配能有什么好下场呢?可不是就会被剧情之神给炮灰了。   沈若在心里叹一口气,为原沈若不值。   虽然顾允确实长得很好看,智商情商都在线,一看就是那种未来可期的潜力股。但是咱也不能在一棵树上吊死吧?   三条腿的**不好找,两条腿的男人不是遍地都是么?   沈若穿进来之前也没喜欢过谁,体会不到那种非他不可的感觉,所以还挺难以理解的。   算了,什么都没有搞钱要紧!他还要努力给自家崽攒奶粉钱嘞!   ====   沈大山正和沈丰两人在田地里挥汗如雨,趁着天色还未大亮,热气还没起来的时候奋力收割。   沈若一手挎着篮子过来了,田坎边的小路被踩的很结实,这条路他之前怀着小云吞的时候也经常走,身体像是习惯了,当时身子沉走得慢,这会儿身轻如燕,走得飞快,几乎衣摆都能带起风来。   穿进来之后沈若就有一种感觉,他身体自我恢复的能力似乎变快了,力气也变大了不少。   虽然没有获得什么稀奇古怪的金手指,但身体是革命的本钱,能有一个健康强健的身体已经非常幸运了好么!   周围的田地里有别家的人也在抢收,周浪一抬眼就看见走在田垄上的沈若。   他挥了挥手里的镰刀,打了声招呼:“若哥儿,你给大山叔和丰哥送早食来么?”   沈若闻言回道:“是了,我多做了几个鸡蛋饼,要不要一起吃些?”   沈若虽然嘴里说着村里人常说的客气话,但这周浪人不错还帮过自己,那他还真就是不是客气话,是真心实意喊他过来吃早食。   周浪有些不好意思地摸了摸后脑,他家田地和沈大山家的稻田比邻,沈丰早就看见自家弟弟挎着篮子的身影了,只是手里有活儿停不下来。   周浪还没说话呢就听到沈丰喊:“浪哥别客气,一起吃呗。正好尝尝我家若哥儿的手艺!”   就这一会儿的功夫沈大山已经放下镰刀准备好吃早食了,沈若立刻给冷战大半年的自家老爹一个台阶下。   “阿爹,你先喝点水解解渴再吃,刚出锅还有些烫。”沈若拿出篮子里用竹筒灌好的凉水递给他。   “欸。”沈大山接了,拔开塞子猛灌了一口。   沈丰和周浪也放下镰刀过来了,他俩脖子上都搭着汗巾,身高也差不多高,只沈丰更壮一点。   “若哥儿手艺越来越好了,老远就闻见香味儿了。”沈丰不怕烫,往地上一坐就拿了个饼子吃。   “还跟原来一样,是阿兄你鼻子太灵了吧!”沈若笑着骂一句“狗鼻子”,沈丰笑着“汪汪”两声。   沈大山看见自家孩子相处如此融洽,一个沧桑了大半辈子的汉子难得咧开嘴角笑了。   周浪有些不好意思地坐在一边,老实的汉子从来没有蹭过别人家的饭,但是因为是沈若亲手做的,他有点控制不住自己的双腿。   被沈丰一喊,就径直跟着过来了,这会儿在田埂上坐下了才觉得羞窘。   他都这么大个人了还馋别人家一口吃的,真是太丢脸了。   沈若怕他不好意思拿,用篮子里垫着的干净树叶给他捏了两块鸡蛋饼,递过去:“周浪,给。”   周浪有些呆愣愣地没接,沈若又往前递了递,有些疑惑地歪头看他。   周浪如梦初醒般迅速拿走了沈若手里的鸡蛋饼,低下头咬了一口。   鸡蛋饼黄澄澄的,一口咬下去口感柔软,还泛着油香,香得人恨不得一口就吞进肚里。   辛苦劳作的人饭量都大,沈大山和沈丰三两口就吃完一张饼,都已经伸手去拿第二张了,周浪还在一口一口细嚼慢咽,似乎在吃什么山珍海味似的。   沈丰看不下去了,他就是风风火火的性子,周浪能跟他成好哥们儿就是因为脾气像比较合得来。这会儿看他吃得这么慢,沈丰忍不住说道:“浪哥你啥时候变得慢吞吞了,跟个牙齿嚼不动的老家伙似的,以前吃饭可没见你这样哈。”   周浪视线定在沈若身上,听到沈丰说话古铜色的皮肤都透出了红色,他结巴道:“我、我噎得慌。”   沈若刚拿自家的竹筒喝了口水,闻言就把竹筒递了过去。   “喝些水顺顺,光吃饼是有点干。”   家里的竹筒都是共用的,喝的时候张嘴仰着头往嘴里倒,倒也没有不干净。   周浪道了谢,接过之后仰头喝了口,把塞子塞上递回给沈若:“谢、谢了。”   “不用谢。要说谢,我都没有当面和你说声谢,要是没有你那时候把我抱回去,可能我就死了,小云吞也不会来到这个这世间。”沈若之前一直在忙没有找到机会和他当面道谢,沈若真诚地和他道了谢。   周浪不好意思地摸了下后脑:“应该的,而、而且,你很轻,抱着根本不费事儿。”   周浪说完就差点咬了舌头,他到底再说些什么玩意儿啊!   沈若和善地笑了下,等他们都吃好早食挎上篮子就准备走了。   “我先回家去了,今天还有婶子要给我拿布来。”   “去吧去吧,路上看着点别摔了。”沈大山叮嘱道。   沈若嗯了声,对于他阿爹的关心他十分受用,笑着冲他们挥挥手:“我走啦。”   说完才转身离开。   沈丰笑着捶了下周浪的肩膀,半开玩笑道:“行啊周浪,你刚刚咋话都说不利索了,难不成看上我家若哥儿了?”   沈大山本想下田的动作都慢了下来,皱着眉看向周浪。   周浪也算是他看着长大的,和沈丰一同成长起来的小伙子,还算是知根知底。   曾经也起过撮合他俩的心思,但是自家小哥儿一颗心就扑在了顾允身上,其他人都看不进眼。   周浪被两双眼睛盯着,感觉自己的内心的小九九有点无处遁形,他结巴道:“说、说什么呢!若哥儿很好,但是他都有崽了。你们虽然是他阿兄阿爹,但也不能拿他开玩笑啊。”   “好好好,不开玩笑了。”沈丰尴尬笑道。   沈丰哪里不了解周浪,两人相处了二十多年,小时候就一起玩儿。   若哥儿奶娃娃时候就爱黏着自己,长大点儿能走了就跟在自己屁股后面乱转。   那时候沈丰和周浪就是村里的孩子王,两个小王带一群小孩儿玩“占山为王”的游戏。若哥儿因为长得漂亮,小时候就白白嫩嫩的,被一众孩子推选为“山寨夫人”的最佳人选。   然后因为“沈丰大王”和若哥儿是亲兄弟,所以这个“压寨夫人”就理所应当地许配给了周浪这个“二山头大王”。   那时候若哥儿完全不懂,嘴里还喊着“阿兄”和“阿浪哥哥”哩。   可惜后来若哥儿长大了,一颗心都扑在顾秀才身上,和周浪疏远了,要不然没准真的能成。   只能说命运弄人啊。   沈大山突然开口道:“若哥儿这辈子就算不嫁,我也能养他一辈子。”   他周浪说这话就是嫌弃自家若哥儿有了小云吞,既然这样也没有必要再谈,他家若哥儿模样好看又能干还能赚钱,怎么可能没人要。   现在嫁不出去怎么了?   就像他媳妇说得那样,等家里有钱了,招个婿也成啊! 第19章   沈若回到家之后就发现已经有好几个婶子在屋门前等着了。她们要么手里提着篮子,要么背着包袱,坐在李善桃端出来的条凳上唠闲嗑。   一看到沈若回来,有心急的婶子立马就站起身热情道:“诶唷,若哥儿你可算是回来了,快来看看我家的布能不能换大公鸡啊?”   “先看看我家的,我家的布比较好。”   “凭啥先看你家的,我可是第一个等在这儿的!懂不懂先来后到啊!”   眼看着就要吵起来,沈若安抚道:“婶子们,你们别心急,大家都会有的。”   昨天夜里已经和家里人说过了今天该如何安排,沈若看到每个婶子手里都拿着李善桃给的小树枝,他道:“婶子们应该都拿到我娘给的树枝了,上面划了一道杠的就是第一位,二道杠的就是第二位,以此类推。”   家里也没有笔墨纸砚的,做不了号码牌,沈若只能用这种方法来安排了。   当时围观的婶子们一共十五个,这会儿已经来了十个,人一多就容易混乱。   李善桃听沈若的按照婶子们到的顺序挨个给了树枝,这会儿秩序就比刚才乱哄哄的好多了。   “啥啊,我说为啥大山家的给我一根树枝呢,还以为她是不欢迎我来,差点儿就给扔了。”有个婶子道。   “你没仔细听吧,她说了待会儿有用,你要是不要了跟我换换呗,我十三个划痕的还有得等哩。”   “我两条杠哈哈。”   沈若把规则再和她们说了一遍:“我家要换的布是新的整布、大块些的碎布,以及一些旧布。要求先前也和婶子们说过了,要干净,旧布不能是破布,洗的很薄了快破的也不行。”   “是了,我记着呢!全都是好好挑过的。都能直接过秤嘞。”其中一个婶子笑着道,她可是所有人里面拿的布最多的,那只最肥的母鸡一定非她莫属!   沈若听了,嘴角微微弯起:“这位婶子,既然你这么说,那就请你把包袱卸下,用你带来布给大家做个参考。”   婶子闻言就自信满满地将包袱放在地上,打开结,仔细地摊开。   沈若虽然要跟村里人换布,但也不是什么乱七八糟的布都收的,要是直接不检查就换了,那不就是妥妥的冤大头么!   他之前提出和村里人换布其实也是想着能帮衬一点村里,毕竟沈家村是真的很穷,好多人都大半年没见过肉腥了。   “咋这样啊,我是一条杠,总该由我先吧?”拿到一道杠树枝的婶子气急道。   沈若本想来一个“杀鸡儆猴”,毕竟不是谁都有自信说自家带来的布可以直接过秤的。   既然这位婶子自告奋勇,那沈若就不客气了。   “也可以,那就你先。”   那婶子狠狠翻了个白眼,说道:“我第一个来的,本就该我先。”   沈若笑笑不说话,接过她带来的包袱打开摊在地上,让所有婶子都能看见。   ……   “这块不行,已经洗的太薄了扯两下就得破。”   “这块被老鼠啃了一口,也能拿来糊弄我?”   “这块是新布?都已经被用过洗过几次皱成干菜了。”   “这块……这块中间裂这么一条缝周围还有缝补的痕迹,是从哪儿拆下来的?”   沈若开始一块块布头检查,有些看着就很破的直接就挑了出来堆在了旁边,每拿起一块都要点评一下,让婶子们都能知道为什么这块布可以,为什么那块布不行。   “啧啧啧,刘三娘你这布我看着都觉得不行,看那块,都破成稀巴烂了还想拿来换肉蛋?”有心直口快的婶子直接开口道。   “这若哥儿检查地真仔细,我有些老花眼了,我得再挑挑自家的布。”有婶子立刻给自己找借口,揣着树枝往边上空地一放开始自己挑布了。   拿到一道杠树枝的婶子已经被臊的满脸通红,她梗着脖子道:“我咋知道这些布不行,但是行的布不也不少么!你们难道没有掺破布,我可不信!”   有几个婶子在边上挑破布呢,听她这么喊立刻回嘴道:“你这一半多都是坏的,还好意思说别人?我老花眼犯了挑不好,里面不小心落了那么三四张,你倒好,年纪不大眼睛比我个老婆子还差嘞。”   “你……”刘三娘被气得脸红脖子粗,但沈若一张张布检查过去,行或是不行大家都知道,而且本就是自己理亏,顿时就骂不出口成了个哑巴。   沈若要的就是这个效果,这会儿大家都开始自查了,这要是每个人都这么仔仔细细检查过去,那他们家今晚还用睡吗?   沈若再次提醒道:“之前说了,新的整布可以按镇上的价格换肉,旱鸭和公鸡肉都是两斤布头换一斤,母鸡是四斤布头换一斤,都是一只封顶。一斤旧布头能换一个蛋,五个封顶。”   “婶子你带来的布都是旧布头,我让我娘来称一下。”沈若将挑好了能用的布料堆在一起,喊他娘出来。   李善桃自从听沈若说了沈富贵偷偷进家里的事情之后,一有空就是和小云吞待在一起,这会儿要从屋里出来她立刻喊柳杉进去照看小云吞。二狗更不用说,自从拿草编小蚂蚱逗小云吞玩得到回应之后,简直是乐此不疲,早早地就爬起来要跟弟弟玩,都不想着跑出去找小伙伴了。   李善桃一大清早就去村长家里借来了秤砣,这会儿她出来之后就快速挑了能用的那堆里面的布条,将布料一捆,挂在了秤的铁钩子上。   另一边是秤砣,她用手调整秤砣的位置,站起身来,等这杆秤保持平衡之后让刘三娘看。   “还差二两到两斤。”李善桃道。   沈若道:“那就换两个鸡蛋吧,我去取来。”   周围的婶子也伸长脖子看过来,点了点头。   “怎么可能!”刘三娘估摸着自家的布料拿来起码能换五个蛋的,哪怕挑出去一些也应该有三个或是四个,结果却只有两个不到,她没法接受。   “哎哟,刘三娘你可别多事儿了,你那一堆破布拿来,若哥儿能让你换上都不错了。”有婶子在内心狠狠翻白眼,说道。   刘三娘不听,抢过秤要自己称,结果还是一斤八两,秤砣再往后挪二两这杆秤就歪得秤砣都快滑下去了!   沈若已经将两个鸡蛋拿出来了,递给刘三娘:“婶子,给。”   刘三娘有些心疼自家的布,毕竟那么好些还能补补衣裳呢!现在就只能换两个蛋,她心里头那个难受啊。   不情不愿地把两个蛋拿上了,她暗戳戳道:“那些破布不也能用么,再剪一剪不就行了。”   沈若没说话,这种人就想着各种钻空子,和她说再多都没用。   “真是占便宜没够,若哥儿肯跟咱换就已经很好了,还想着占便宜,呸!”那个自信自家带来的布能直接过秤的婶子开口骂道。   这刘三娘就是个爱占便宜的,心里还不平衡,也不看看自己带来的都什么破布,得亏若哥儿脾气好,要换自己都能气得把人赶出去,换肉蛋?我换你个大头鬼!   周围婶子也都窃窃私语,刘三娘更难受了,脸面挂不住。   她一手捏着一个蛋,在旁边条凳上坐下了,她哼了一声:“我倒要看看你们带来的都是啥好布!”   有人打了个样之后,大部分婶子都找空地挑自家的布去了,只有四个婶子没动。   沈若道:“谁是二道杠的?”   “是我,若哥儿。”第二个来的婶子没去边上挑布,她听到沈若喊立刻就将自己带来的包袱打开了。   她有些不好意思道:“我带来的都是旧布,想换几个鸡蛋。”   “好,我看看。”沈若和李善桃分作两堆开始检查。   这个婶子虽然带来的都是旧布,但是浆洗的很干净,薄的透的都没有,还把布料边角不匀称的地方都剪掉了,一块块都裁成了或大或小的小方块,看着就让人觉得舒服。   只有几个婶子围观,看着沈若和李善桃一张一张检查过去一句话没说,就知道这人带的布都可行了。   刘三娘眼睛瞪得老大,非得看看这里面有什么瑕疵,难不成还真有人没掺破布?她可不相信!   沈若刚拿起一块布,刘三娘立刻跳起来说:“这块不行!”   “这边缘都太薄了,里面的线都断了好几根。”刘三娘说完像是瞬间有了底气似的,看吧,总是有人掺破布的!   一打开检查开关,刘三娘就有些停不下来,又从沈若看了觉得可行的里面挑出两张有瑕疵的布。   “这块都旧成啥样了,也能行?”   “诶唷,这块边角上有个洞!不显眼呢。”   沈若没阻止刘三娘,强忍住自己才没笑出来。   这刘三娘检查的比自己都仔细,这是多了个免费劳动力啊!   被挑刺的婶子拿过不行的布看了下,确实有点问题,她道:“那这三块我就拿回家去,不好意思啊若哥儿。”   沈若本觉得这几块瑕疵不太大,其实大半块都是能用的,可以给过。   但是刘三娘这会儿斗志满满,非要给人挑毛病的模样,他就还是不要打击人家积极性了,高标准高要求的话也是自家受益。   沈若点点头,笑道:“没事儿,婶子的布弄得又干净又好。这没什么不好意思的,本就是我说了可以拿来换蛋的。”   还得了沈若一句夸赞,那婶子忍不住笑了,对沈若的好感蹭蹭蹭往上翻。   李善桃过秤,刚刚好过了五斤:“五斤一两。”   沈若抽出两块布再称重,就是刚刚好五斤了,将多出的布料还给她:“旧布换蛋封顶五个,这里正好,我去给婶子拿鸡蛋来。”   婶子诶了声,脸上洋溢着开心的笑。   刘三娘心里可不是滋味了,心里酸溜溜的,但也不敢再说什么,毕竟人家带来的布确实比自家好。   周围的婶子们也都挑拣的差不多了,按照顺序一个个开始检查,人太多了,沈若和李善桃都累出一脑门的汗。   正检查着呢,又来了人,李善桃又去拿树枝。   乡下人没那么多讲究,沈若径直抬起袖子抹了把汗,周围还有许多婶子都快等烦了,毕竟每家每户家里都一堆破事儿,要是在这儿耗着家里的活都没时间做了。   沈若道:“现在已经检查到第四个了,上午估摸着还能看三个,排在后面的婶子要是有家里有事儿就先回去,等时间差不多了再来。我会让我家二狗去晒谷场喊,到第几位了大家都能知道,然后估计着时间过来就成。”   晒谷场位于沈家村的正中心,边上就是沈家宗祠。那里是大家经常会过去的地方,而且离所有人家都不太远,村长族老们有大事要宣布的时候就会在那儿。   “若哥儿这个法子好,那我就先回家去了。”有婶子立刻就要走。   沈若提醒道:“树枝可别丢了,这是凭证。”   “晓得嘞。”   一下子少了好几个人,屋前瞬间就空了出来,这会儿就剩下刘三娘和另一个布料正在接受检查的婶子还在。   刘三娘一口气下不去,检查时候那眼睛尖得很,完全不放过一点瑕疵,沈若都想给她颁发一个“三好员工”的证书了。   让他娘在这儿检查着,沈若进了里屋,家里人都有事情要做,跑腿的小事儿就需要二狗帮忙。   沈若进来之后就看见柳杉正在给小云吞喂羊奶,二狗趴在床边盯着看。   小云吞黄疸退得差不多了,皮肤还有些白里透红的,此时吧唧吧唧喝着奶看着就觉得香。   小云吞一心二用,喝着奶还睁着眼睛四处看,见到自家阿爹就奶也不喝了,开始“啊呜啊呜”地喊人。   沈若其实也不知道他“啊呜”是啥意思,只是奶爸心思使然,直接当做了他在喊“阿爹”呢。   “阿爹在呢,小云吞今天上午好乖哦,都没有哭哭。”沈若先上前和小云吞亲昵了一番,往他脸蛋上亲了一口。   被亲的小云吞嘴巴都被脸颊挤到变形,但他还是乐,笑得眼睛都弯起来了。   沈若被萌的心肝儿颤。我的崽咋这么可爱!!   “对了二狗,小叔想请你帮个忙。”沈若将事情和他讲了,倒是不难,晒谷场离得也近,二狗虽然才四岁,但也已经非常靠谱了。   二狗拍着自己的小胸脯说:“小叔放心吧,包子就在二狗身上啦!”   沈若纠正道:“是‘包在你身上’不是包子。”   二狗抓抓头发:“可是大虎哥哥就是这么说得呀。”   沈若没忍住笑,揉了把二狗的头发:“那就是大虎说错了。”   “我们家二狗真厉害,都能帮上你小叔的忙了。”柳杉夸道。   二狗心里可自豪了,郑重地点头道:“我现在就去晒谷场说,马上要轮到第五位了。”   他没学过数数,但是小孩儿的记忆力很强,沈若说了之后他重复几遍就记住了,然后就撒丫子往外跑去。   当二狗跑到晒谷场的时候,正巧一辆牛车路过他完全没注意,双手举在嘴边大声喊道:“马上就要轮到第五位了,记得来哟。”   周围也有婶子在唠嗑,听二狗喊她们有些不明觉厉,啥叫轮到第五位了呀?   但也没人问二狗啥意思,以为小孩玩儿呢,只有知道的婶子立马去报信了,顺便估计一下自己啥时候能轮到。   路过的牛车上坐着两个风尘仆仆的老人,其中穿着灰色棉布衣的男人道:“刚好像听见沈丰生的那小子的声音了?”   “哪儿能啊,老头子你耳背了吧!”用布条包着头发的老妇人抱着双臂回道,牛车上堆了不少东西,老妇人时不时往后看看,掉了倒了能第一时间发现。   牛车缓缓地驶进沈宏家,停下了。 第20章   沈宏家今天也热闹,秋媒婆一大清早就来给沈子莺做媒了。   沈子莺今年已经十九岁,沈宏家里人眼光高同村的汉子都看不上眼,婚事已经拖了好些年。十九岁还未婚的姑娘也很少见,再拖下去就真的成没人要的老姑娘了。   她和刘芬芳坐在堂屋说着话:“这刘里屯的刘小子啊是你娘家村子里的,你也算是知根知底,要是莺姐儿嫁过去那肯定还能帮衬你娘家不是?”   刘芬芳敷衍笑笑,她可是打着让自家闺女儿嫁去镇上的念头,那小小的刘里屯她可看不上。   但也不好得罪秋媒婆,这可是她们村里唯一的媒婆,以后要是有镇上的小子看上自家闺女儿还要秋媒婆帮忙保媒的。   正要说话呢,躲在廊下偷听的沈子莺就脱口道:“我才不嫁!”   她重生回来这么好的运道,怎么能嫁给一个村里的泥腿子?   再说了,她上辈子就知道顾允和乡下所有人是不一样的,他能一路考到京城去!她一定要嫁给顾允,未来那就是妥妥的举人夫人,谁见了不巴结?   秋媒婆皱紧了眉头,这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子女是不能旁听的。   莺姐儿以前瞧着还挺懂事,不然她也不可能跟她相处得还成有啥事儿都会跟去帮忙。这会儿怎么这么不晓事了?   “这……”秋媒婆有点掉脸子了。   刘芬芳瞪了沈子莺一眼,这话她说可以,沈子莺说出口就会让别人觉得非常没有教养。   “莺姐儿,你回屋去!”   沈子莺完全不觉得自己做错了什么,一想到沈菊秋竟然给一个刘里屯的小子来给自己保媒,就像受到了什么侮辱似的,难不成她沈子莺只能配得上乡下泥腿子不成?!   沈子莺越想越气,手里的帕子都快揪破了。   她重生回来之后特意找各种机会让自己休养,保养自己的皮肤,细心打扮。之前摔倒的乌青被她勤快地用鸡蛋滚早早地就消掉了。   最近她走出门,村里的汉子都能看直了眼,让她的虚荣心极度膨胀。   她想她都这么好看了,早晚有一天能把顾允给迷倒!   可是那个沈若……那天在牛车上还使手段。一个生了崽的人了还这么不知廉耻。   沈子莺一想到沈若就气,但是每每想起他已经生了孩子,心中就一阵痛快。   “秋媒婆你回去吧。以后要是我有了心仪的人会请你帮忙的。”沈子莺拿了几个铜板塞到她手里,笑着道。   不好说的太清楚,这样对自己的闺名会有妨碍,所以沈子莺只能暗暗提点两句。   沈菊秋办事就看钱,沈子莺也信奉着有钱能使鬼推磨,这会儿秋媒婆收了钱脸色就好看了许多。   也不跟一脸肉疼的刘芬芳说话了,对沈子莺道:“成,那我就去六里屯回了那小子,那小子怎么配得上莺姐儿呢。”   沈菊秋早就练就了一副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的巧嘴,不然也不能当上媒婆。又夸了沈子莺几句,只把她夸得跟仙女儿似的才罢休。   “行了行了,要是没事儿了你就走吧。”刘芬芳开始赶人,这些人凑自家边上都是想要钱,莺姐儿手又松,每给出去一个铜板她就心疼一次,真该把她手里的钱都捏自己手里!   沈菊秋刚走没一会儿,门又被敲响了。   一下又一下,动作还特别重。   刘芬芳以为她去而复返,没好气儿喊道:“敲敲敲,敲什么敲,敲坏了你赔啊!”   她一打开门,气愤的表情就僵在了脸上,瞬间表演一个花式变脸。   她笑起来道:“诶呀公公婆母回来了?这一路赶车累坏了吧,我和莺姐儿早早就等着了呢。”   她和她婆母娘家都在刘里屯,沾了些五服外的亲戚关系,她该喊表姑的。因为都是知根知底的,要不是自己沾亲带故,也轮不到她嫁给沈宏。   所以刘芬芳对自家婆母还是非常巴结的。   “刚咋了?谁气着你了么?”刘春花正往下搬东西呢,边搬边问道。   刘芬芳长叹一口气,道:“待会儿再和你们说,这会儿先帮忙把东西拎屋里头去吧。”   “成。”刘春花和沈牛山两个人奔波许久回来早就累得不行,听她这么说,就丢下东西让刘芬芳搬。两人径直进了堂屋坐下歇脚了。   沈子莺听到声儿了也立马走过来,娇俏地嗓音喊道:“阿爷,阿奶。”   “这大半月不见,莺姐儿出落的越发水灵了啊。”刘春花灌了一口茶水笑着夸道。   沈子莺本就对自己的容貌非常自信,闻言更是相信经过这段时间的调养,肯定是变得更好看了。   “阿奶你们可去了好些天,怎么这会儿才回来啊。”沈子莺面露委屈道,语气有些嗔怪。   刘春花道:“刘里屯那边人少,咱家里雇了人抢收,那边可没有,这一忙啊就忙了大半个月。”   她娘家那儿大人少,生的孩子多田地也多,靠她两个弟弟抢收根本忙不过来。   “不过咱去帮了大半月可带回来半石多的粮食哩!”刘春花笑得一脸褶,这可能卖出不少银钱!   刘芬芳搬得累死累活,她在外头往里看,心里那叫个气啊。   但也不好指使公婆干活,她喊道:“莺姐儿过来帮忙!娘一个人搬不过来。”   “你喊我阿兄去啊!他就在屋里呢。”沈子莺才不要搬那么重的东西,直接回绝了她娘。   刘芬芳更气了,沈富贵要是靠得住她叫得动,她哪至于喊沈子莺啊!   刘春花喝了水解了渴,这才有功夫看屋子里陈设的变化。   似乎比自己走之前多了不少物件,看着还有点儿镇上屋子的模样了。   她心里十分满意,又夸了几句。   往常家里后院养了一群鸡鸭还有牛羊,都是叽叽喳喳的,这会儿回来之后却听不着了,她还有点不习惯。   “我出去看看鸡鸭。”   沈子莺就等着她发觉呢,这会儿没拦她,只装作泫然欲泣的模样。   刘春花进到后院就发现鸡鸭少了许多,剩下的几只都发蔫了似的窝在阴凉处,都不叫唤了。   “这这这!啥情况啊!咱家的鸡鸭呢?”她惊叫起来,这些鸡鸭都是她和刘芬芳喂养着的,是她老太婆的心血啊!   她往堂屋去就要质问沈子莺和刘芬芳,但是一进门就看见沈子莺哭哭啼啼的模样。   她稍微冷静下来,问道:“莺姐儿,咱家遭贼了?那些鸡鸭怎么少了那么多?”   沈子莺抽噎了一下,委屈道:“不是、不是遭贼。这要怪就只能怪大伯家那个哥儿。前些日子他生产差点儿没挺过去,我就让阿兄去镇上定了口棺材回来,就是想着大伯家穷出不起这个钱。我也是关心则乱。要是沈若挺过来了,那我自然也不会把棺材送去啊!结果我好心被当成驴肝肺,他说我咒他,后来还要讹我们家的钱!”   “这沈若真是太不像话!连小叔家的东西都要昧!”刘春花顿时气不打一处来,她原本就看不惯沈大山家那个小哥儿。   一点都没有哥儿的样子,还不知羞耻地追在男人后头跑,后来还闹出未婚先孕的丑事,丢人都丢到刘里屯去了。   谁家不知道沈家村沈若的笑话啊,哪怕不知道名字,那事情是真的差不多人人都知道了!   沈子莺啜泣道:“是啊,他还拎着菜刀要砍我,都把我吓晕了。我身上都是乌青,好不容易才消掉呢!”   “我这就去大山家把鸡鸭都要回来!真是不像话,大山也由着他胡闹?!”沈牛山最怕看见女人的眼泪,在边上听了很久,这会儿站起身就道。   刘春花也气得胸闷,她以前就觉得大山的崽生来就是克自个儿的,转身就要往外走。   沈子莺可不能直接让他们走了,把人拉回来。   虽然这是沈富贵干出的好事,要不是她阿兄故意拿自己的伤去讹钱也不至于被沈若那贱人坑!   但和她爷奶可不能那么说。   “他从咱家坑走了二十只鸡鸭,还有两头羊,但当时是签了字据的,爷奶你们直接去要是要不回来的!他可有理了。”沈子莺道。   “谁签的字据?真是离谱,这也能签?!”刘春花气急,吼道。   沈子莺嘤嘤假哭:“……是我,可是那会儿他就说我咒他要用钱挡灾,要是不给他鸡鸭羊,那就要咱家出四两银子啊!”   “四两银子?!真是给他脸了,把他卖了都不值四两吧!”刘春花目光中都透露着凶狠,问道:“莺姐儿你说,这该怎么办?”   沈子莺目的达到,也不哭了,凑到爷奶耳边说了自己的计划。   刘春花也不是个傻的,不然也不能把刘芬芳这个泼辣性子的儿媳妇给管的死死的。   沈牛山向来是他媳妇说啥就是啥,这时候沾满尘土的衣裳也不换了,老两口操起扁担就往村北面的沈大山家去。   ====   沈若抬手抹去额上的汗珠,他此时正蹲在一边的土地上写着数据,第几个婶子带来几斤布还有换了什么,全都用现代的文字和阿拉伯数字记了下来。   没有纸笔真的很不方便,他打算等下次去镇上的时候买一点儿。   二狗也从晒谷场回来了,这大热天一趟趟往外跑小脸都晒得红彤彤,看到小叔在写写画画,他就蹲在一边瞧着,时不时用手指在地上扒拉。   这个时代的文字和二十一世纪的有很大差别,类似于篆书,沈若不会写,但手里有一式三份的赔偿书以及和蓝老板签的契书,勉勉强强能连猜带蒙认得那么几个字。但是要让他来写,是写不出来的。   他怕把二狗给带歪了,提醒道:“二狗别照着小叔写,小叔都是乱写的。要是想学啊,以后送二狗去学堂好不好?”   二狗笑得一脸灿烂,用力点了下头:“二狗想学!”   李善桃还在检查第十位带来布料呢,闻言忍不住笑道:“咱家二狗也聪明,像你爹!”   那婶子也被沈大山家的氛围感染,这家小的那么乖,还知道要学习,不像自家的孩子皮得很,只知道上蹿下跳呢!   周兰下午得了空也过来帮忙了。她之前拿了沈若给的大公鸡,这会儿拿来几块好些的布头不肯换东西,非要给李善桃塞,再推脱就伤感情了,沈若就让李善桃收下了。   还有那个刘三娘,还是不肯走,非得看着其他人有没有掺破布,几乎是跟所有人杠上了似的。   沈若有些哭笑不得,但也不好赶她,就由着她在这儿了。   二狗见第十位婶子已经进行到称重的步骤了,立刻起身往晒谷场跑去,结果刚跑出几十米就撞上了人。   “诶唷!是谁啊,眼睛都不长了?!”   被撞的人正是气冲冲过来的刘春花,她定睛一看,这小子不就是沈丰的崽么!   二狗看见她凶巴巴的,揉了揉撞疼的额头道歉:“对不起啊老婆婆。”   二狗才四岁个子不高,这会儿背着光根本看不清撞到这人的脸。   刘春花听着话,一股火就烧了起来,这沈大山的孙子也是生来克自己的!竟然连人都不叫!   “臭小子,我是你太奶奶!”   二狗挠挠头,他从小到大没怎么和太爷爷太奶奶接触过,这会儿有些发懵。   随后他就被边上的老人提溜起来了。   “放开我放开我!呜呜呜!娘!小叔!救命啊!”二狗双脚离地就害怕,怕这人要把自己摔出去,他大喊道。   沈若耳朵灵,一下子就听到二狗的喊叫声。   柳杉也听见了,她急忙从屋里出来,李善桃也立刻放下手里的东西,三人一同往声音传出的方向奔去。   这地方离晒谷场已经很近,听到有小孩儿哭着喊阿娘,许多在晒谷场唠嗑的婶子立马就都注意到了,也往这边过来。   很快,在这块地方就聚集了不少人。   刘春花本想到沈大山门前去闹的,结果一下子边上就围了许多人。她让老头子把孩子放下,冲周围人道:“他太爷爷再和孩子闹着玩儿呢,没啥好瞧热闹的,都散了吧。”   沈家村人都认识沈牛山和刘春花,再一看被提起来那小子,可不就是沈大山儿子丰哥的崽么?   原来是闹着玩,可这小孩儿喊得真情实感,不知道的还真以为有拐子来要把孩子掳走卖了呢!   “这小子走路不稳乱撞,直接撞我身上了,还不喊人,叫我老婆婆。唉,真是没教好啊。”刘春花做出一副痛心疾首的样子。   沈若三人赶到的时候,正巧听见这么一句。   柳杉立刻冲上前将二狗拉到怀里,摸了摸他哭花的小脸安慰:“没事没事啊,咱家二狗最勇敢了。”   二狗一到他娘怀里就一直哭,哭的直打嗝。   李善桃在没分家之前被婆母磋磨过,分家之后也没怎么接触,这会儿见了面她也是新仇旧恨上涌了。   她家二狗很乖很听话,撞了人肯定会乖乖道歉,这村里同龄的哪一个有自家二狗有教养?   沈若伸手给李善桃按了按后心,让她不要肝气郁结,往前走了一步。   “阿爷阿奶,二狗还小不晓事,你们就不要跟他计较了。”沈若在心里猛翻白眼,这时候是二狗的太爷太奶了?之前二狗刚出生,也没见他俩过来送红包瞧瞧这个自家的曾孙啊!   “瞅瞅你这话说的,好像我和一小孩子过不去似的。”刘春花气不顺,刺道。   可不就是和小孩儿过不去么?沈若内心吐槽。   沈牛山也冷哼了一声:“一个个都是不孝子孙,白眼儿狼!大的小的都是。”   “真倒霉!生出一个带出一窝。”刘春花接口道,真是一点面子也不给了。   沈若都快被气笑了,他家一家子白眼狼?这沈牛山和刘春花可真敢说!   他阿爹是家里顶梁柱为家里辛苦二十年,好不容易才娶上媳妇儿,还是他自个儿追求到的。也就李善桃看中了这个憨厚老实的汉子,才愿意嫁给他,不然沈牛山和刘春花能把沈大山当成牛给使唤死!   反观沈宏,就一张嘴哄得爹娘心花怒放,就能坐享其成。   刚还给他们脸了,喊声阿爷阿奶,这会儿可把沈若恶心得够呛。   既然欺负到自家头上了,沈若也再不给他们留脸面!   “我有你们这样的爷奶,才是上辈子倒了血霉了!” 第21章   “嘿, 你这个不肖子孙怎么说话呢!”刘春花最恨小辈顶撞,特别是这出言不逊的人还是她最瞧不上眼的沈若,顿时气得一团火往天灵盖烧。   “大伙儿都来看看, 这就是我家的好孙子。他竟然说有我们当爷奶是上辈子倒了血霉!这是多大的仇恨啊。”刘春花大喊大叫,尖利高亢的嗓音几乎都要传遍了整个沈家村。   沈若一点不虚,站得笔直。   继续喊啊,来的人越多越好。   他爹受了多年的委屈都往肚子里咽,不是窝囊只是还顾念着他爹娘生养的恩情, 一直不肯撕破脸。但是沈若却没有这样的顾忌。刘春花和沈牛山又不是自己亲爹亲娘,未来也不用他来赡养。   人多了正好将事情抖落出去, 让大家看看沈宏一家和沈牛山刘春花的真面目!   只是在这个时代顶撞长辈就是德行有亏, 围观的婶子劝道。   “若哥儿你一个小辈怎么能这么说话呢?赶快跟你爷奶道个歉。”   “是啊,这要是被村里其他孩子学去了,那家家户户都乱了套不是?”   “怎么能说这种话, 再怎么样他们也是你爷奶。”   李善桃闻言气红了眼, 对着周围围观的人难得爆了句粗口:“你们知道个屁!”   “我家若哥儿没说错,遇上他们就是倒了血霉。”   “瞧瞧, 这就是我的好儿媳哟。真是造孽啊,我老沈家怎么就养出这么一群白眼狼!”刘春花几乎是吼出来的,随后又捂住心口:“我都快被活活给气死, 哎哟真是喘不上来气了。”   周围人都偏向了老太太, 上前安抚让她别气坏了身子, 为他们不值当。   沈若看她这中气十足的喊声和浮夸的演技,绝对气不死, 这看着起码还能再活很久。毕竟祸害遗千年么。   “骂完了?”沈若嘴角勾起冷笑, 道:“你们口口声声说我家白眼狼, 倒是举个例子来瞧瞧。光靠喊就能给我们扣帽子了?那我还说有人为老不尊, 老不羞呢。道德败坏的人渣败类。”   沈若看他们又要开骂,补充了一句。   “我可还没开骂,可别自己认领啊。”   刘春花厉声道:“好啊,我就跟你说道说道。你小叔家的鸡鸭羊都是我养的,谁同意你抢走的?!连爷奶的口粮都要眛下,你安得什么心!”   “抢走?这些是白纸黑字写进了赔偿书的,要是不信就把村长和族老们请来,他们都能给我作证。”沈若没有跟她似的歇斯底里,跟这种人交流就就得让自己脱离现实,高高在上地向下看,随便她怎么跳脚,沈若也不觉得如何了。   要是和她对骂,那才是对自己的侮辱。   “那又怎么样?这些鸡鸭都是我养的,那就是我的。我不同意你带走你就得还给我!”刘春花才不管那么多,这些牲畜就是她的,谁签都不好使,不还给她那就是白眼狼,就是不孝。   沈若都快被她气笑了:“摁手印的是沈子莺,你去找她要。来找我作甚?”   他说为什么分家以后几年都不怎么接触的人这会儿上赶着过来呢,原来是为了这事儿。   “我都听说了,你还想坑我家银子,真是不要脸。我告诉你,你想都别想。快点把鸡鸭都还来,我就不跟你们计较了。以后还能当亲戚。”刘春花抱着双臂道。   李善桃气得口不择言:“你才是不要脸。这事儿是沈富贵闹得,是他要来讹我家的银子。还当亲戚,我呸!有这种亲戚还不如没有的好!”   她这个公公婆母的心一直就是偏向小儿子的,以往没分家时候就是沈宏一家享福,她家劳心劳力跟当长工似的付出,结果临了还落不到一点好,到现在她公婆还口口声声说她家一窝白眼狼。   李善桃心中愤怒和委屈奔涌,几乎要气撅过去。   沈若赶紧抱住了自己的娘给她拍背顺气:“娘,快调整呼吸。”   沈大山和沈丰原本还在田地里干着活儿呢,结果就有人慌慌忙忙过来告知刘春花和家里人起了冲突,沈大山和沈丰立刻往家方向赶去。   等赶到的时候就听见李善桃的话,沈大山沉默地走到自家媳妇身边。   他心中也有怨恨,但因为对方是生下自己的人,他要是说对方不好那就是不孝。   沈丰先是安慰了一下二狗和媳妇,随后立马就站到了沈若身边给他撑腰。   沈丰一双牛眼怒瞪:“沈富贵还进我家偷东西,这笔账还没和你们算。倒先来找我家的事儿了?”   沈若道:“对,况且那赔偿书白纸黑字写得清楚明白,沈子莺也按了手印,给了我家那就是我家的财产。你想要抢夺我家财产,正好沈富贵偷窃的事情也需要有人管管,那就去找村长过来吧。”   柳杉抱着二狗就要去找村长。沈家村人一直信奉着一句话,有事情找村长,村长都能解决。   刘春花心里咯噔一下,哭道:“你们人多就有理了?欺负我一个老太婆,还说不是白眼狼?!”   这时代村长的话语权十分大,没人不怕的,她活了大半辈子哪能不知道沈子莺的那点小心思,就是想让她出面去把鸡鸭羊给要回来。   原本大儿子一家都是软和脾气就沈丰一人稍微冲些,但也是一个“孝”字就能压着的。这会儿却不知道吃错了什么药,一个两个都敢和自己对呛了。   她本就想着闹一闹很快就能把鸡鸭羊都拿回来,根本没想过要闹到村长面前去。更别说她完全不知道沈富贵还做过这种事情,这怎么能认下。偷窃在村子里可是大罪!   “你家能有什么东西好偷,尽编谎话。富贵能看得上你家的东西?狗都不信!”沈牛山在一边突然出声,他最看重的就是自己的小儿子和大孙子,沈富贵比沈丰还大两岁,他听不得有人说沈富贵。   “我有人证和物证,等村长来了就交给他。”沈若自从知道沈富贵进来自己家过,就做好了两手准备。正巧厨房地上有一块经常舀水时候会弄湿,沈若仔细找过后就发现了一只鞋印,从那之后这个位置就不让家里人碰,就等着之后沈宏家的人再找麻烦的时候捅出去。   沈牛山虽然看重沈富贵,但也清楚明白那就是个混不吝的主,这下听说有证据他气得脸红脖子粗但嘴硬:“谁知道是不是你们故意陷害,证据都是假的。”   周围人也没想到这竟然还能牵扯到偷窃来,沈富贵是什么样的人村子里都知道,有名的泼皮,会做出这种事可信度很高。   “假不假的等村长来了就知道了。”沈若淡淡道。   在等村长和族老们过来的时候,刘春花还在怒骂一句比一句脏,沈丰忍不了和她对呛。   沈若走到沈大山身边,小声道:“阿爹,待会儿我想将以前的事情都抖落出去,你别怪我。”   沈大山沉默了好一会儿。   李善桃一直都知道沈大山是个极孝顺的人,在分家之前都是对他爹娘百依百顺的,就是他们提起要分家还跟着沈宏过才让他伤了心。但就算这样,每年年节沈大山也还是会给他爹娘准备节礼。   沈大山看着自家媳妇和孩子期望的视线,目光从躲闪渐渐变得坚定起来。   他是个极其注重家风的人,不然之前也不会因为沈若出了那事对他失望了那么久。不孝顺这件事自然也是不对的,他是要给小辈们做表率的,可是……   沈大山像是下定了什么决心,红着眼看了还在怒骂的老娘一眼,闭上了眼睛。   他沉声道:“……爹不怪你。”   这就是同意了,沈若真的怕自己爹会想不开,毕竟在这个时代不孝是会被所有人戳着脊梁骨骂的,不是谁都有勇气敢顶撞自己的爹娘。   沈若又让他娘回家照看小云吞,这件事儿没那么快可以了结,小云吞一个人在家他的心根本安定不下来。   李善桃立刻往回走。   村长和族老们很快就来了,顾允作为村里唯一的秀才颇有名望,所以也被喊了过来。   刘春花见到村长他们过来才稍微收敛了一点,但嘴里还是在骂着不孝顺、白眼狼、顶撞长辈没天理。然后还喊沈大山,让他管管自己的儿子,带回去狠狠教训,不然就是不孝顺!   沈若的眼神越发冰冷,一个不孝顺的帽子扣下来足以让一个人没有翻身之力,让所有人戳着他的脊梁骨骂。   但是他爹真的不孝顺吗?!   “我和我阿兄不提,难道我爹还不孝顺?”   沈若嘲弄道:“要是我爹都不孝了,那孝顺的人什么样?”   “是躲在家拿自个儿爷奶当枪使?还是在镇上做活一个月三两银也不给爹娘分一分?”   这话里话外的讽刺差点儿让刘春花和沈牛山发了狂。   沈牛山更是,他冲上前抬手就要打沈若,这嘴巴利地让他心中火起。   沈丰也没想到沈牛山冲上来就要打人,根本来不及反应。   沈若才不怕他,一个半截身子都入土了的人能有多大力气?   “住手!”村长眼看着事态升级,立刻喊停道。   沈牛山才不管三七二十一,他现在就是要揍沈若谁拦都不行!   掌风很快就要落到了自己脸面上,沈若一抬手就抓住了沈牛山的手腕,随后用力一捏。   “啊!”沈牛山一声惨叫,痛得不行了,“快、快给老子放手!”   沈牛山都六十多了,年纪大的人骨头都脆,外加沈若力气比起以前大了不少,虽然这一下他也没用多大力气,毕竟沈若可不想把人捏骨折,到时候又有事儿,要他赔一笔医药费。   “你还真是不要脸了。快放开他!”刘春花没想到沈若竟然敢还手,一个巴掌就要扇过去。   沈若才不放手,一手抓着沈牛山手腕,一手就格挡住刘春花的巴掌,顺便把她的手腕也扣住了。   “啊……要断了!”刘春花一声尖叫,喊道。   两个老的都是一脸痛苦,沈若扣在了他们手腕内侧的穴位上,痛不如何痛,会麻倒是真的。   他往两边一甩手,两人就跌坐在地上哎哟哎哟地叫唤起来。   动作快的村长根本拦不住。但这也是俩老的要先动手,沈若只是自保,也没把这俩怎么样,所以他也不好再多说什么。只叮嘱沈若之后不要那么冲动,好好说话别动手。   沈若冲他笑了下,也不知听没听进去。   刘春花脸色黑青,看着沈若的眼神恨不得将他生吞活剥了似的:“你就是这么对你爷奶的?!就该在你生出来之后按粪桶里溺死,就没现在那么多事。真是生来克我的!”   沈若冷笑道:“那你怎么还没死。”   说着克来克去的咋没先把你这个老不死的给克死呢?这会儿还能活奔乱跳还想着要打人。   周围人听到沈若的话,也都和他想到一处去了,笑点低的忍不住就噗呲一声笑了出来。   刘春花见周围人也不帮自己说话了,气得立刻拍拍屁股站起来,又要打沈若。   “我今儿就要替你爹教训你。不知廉耻的破烂货,生下个野种还有脸活在这世上!我呸,换做我早就找棵树上吊了!”   “刘阿奶,君子动口不动手。”   顾允上前拦住,周围人也纷纷劝说,有话好好说啊。   “老娘算什么君子,我今儿个就要打烂他的嘴,谁拦都没用!”刘春花一把推开顾允,就要打沈若。   沈若本就不是任人欺负的性子,小云吞就是他的逆鳞,骂他他可以充耳不闻就当对方跳梁小丑,但是说小云吞他不能忍!   闻言先冲上去给了刘春花一下。   把刘春花都给打蒙了!   顾允在刘春花这边拦不住,转而又想拦沈若的,话还没说出口沈若就已经上手了。   他沉默了。   沈若道:“不好意思啊顾允,我也不是什么君子。”   “你竟然敢打我?!”刘春花气地眼睛通红,恨不得就地把沈若给弄死,她操起之前带来的扁担就要打沈若。   事态升级了,从普通的群殴事件变成了器械斗殴事件。   顾允尽量地护在沈若身前,沈丰上前想要扯住扁担。   但刘春花像是发了狂,谁拦打谁,沈丰和顾允身上都挨了好几下。   那扁担两头都安了钉子,用作固定箩筐麻绳之用,这会儿就成了最大的杀伤力武器。   沈若被保护着没受一点伤,周围人见刘春花发狂全都往外退了几步生怕殃及池鱼。   村长深呼吸了几下,眉头皱的死紧,沉声闭气,大喊道:“都——给——我——住——手——”   树上的鸟雀都被惊起,整个村子瞬间安静了下来。   刘春花的动作也顿了下,随后又用力挥舞两下示威后才把扁担往地上一杵,累得有点气喘。   “像什么样!以后这事儿传出去让其他人怎么想我们村?”村长都是以村民们的利益为重的,这么多年做事情还算是尽职尽责,虽然沈家村是个穷村,但是村里有什么事儿找村长都能摆平,他也是很公正的不会有偏向,就事论事。   所以沈家村的村长在村子里还是非常有威信的,族老们也很看重他。   刘春花冷哼几声,不说话。   沈家村的村长和沈大山算是一辈,她年纪更大是长辈,就算他是村长,那也得尊老!   “把事情仔细说来,究竟是为什么闹事?”沈村长先问刘春花和沈牛山。   刘春花恨道:“我养的鸡鸭羊被这不要脸的坑走了,必须得还给我。刚还打了我一巴掌,这种不孝子孙就该罚他去跪宗祠!”   沈家村的宗祠很少罚人进去跪着,毕竟这是做了多大的错事对不起列祖列宗啊?要是真进了宗祠,这人这辈子也就完了,所有人都会唾弃他。   这是多大的仇恨竟然要把自己的孙子拉去跪宗祠!   周围人看向刘春花的视线也有些不善了,这个老妇人真的好歹毒的心啊!   “跪宗祠就有些过分了吧,那鸡鸭不是赔给沈若的么?还签了赔偿书的。”   “是啊,没想到刘春花心这么狠,好歹也是血亲……”   刘春花听着周围人的话,脸色越来越铁青。   村长道:“那个赔偿书是顾秀才写的,我和族老们都做了见证,一旦成立不能反悔。就算那些鸡鸭是你养的,也不能再要回去。”   刘春花一听这话就不高兴了:“什么叫不能再要回去?我是他家长辈,他们孝敬我不是应该的么?!就该把那些鸡鸭羊都还我,还要另外补贴我一些!”   可真敢要求,沈若都被气笑了。   他道:“要不还是先说说沈富贵的事儿吧。”   胡搅蛮缠没有用,先让大家知道沈宏一家的真面目才比较重要。   “村长,沈富贵前天下午溜进我家行偷窃之事,我有人证和物证。”沈若话音刚落,柳杉就带着二狗和沈欣到了。   不管是要害母羊还是做什么,只要进来了被人知道就跑不了一个偷窃罪名,更别说是在留下证据的情况下!   偷窃可是大罪,在镇上要是抓到了就得扭送官府的!   在村里出现这种人也是一个污点,必须得捂住不能让别的村的人知道,不然所有人都知道沈家村出了个小偷了。   “去把沈富贵喊来。”村长道。这个事情可大可小,要是闹大了就得送去官府,最好就是能够私了,这样对村子的影响才能降到最小。   沈富贵到的时候脾气很差,像是刚醒来,连头发都是乱的。   村长和族老们见他如此邋遢,眉头都皱了起来。   “沈若说你前日进他家偷窃,你认是不认?”村长极具压迫感的问话让沈富贵瞬间清醒起来。   “不认!我没有偷东西!”   “骗人,我那天在外面捡柴火看见你溜进沈若哥哥家里的!我亲眼看见的!”沈欣喊道。   “你个小崽子乱说什么,前天一整天我都在家里睡着,我妹子能给我作证!”沈富贵脸不红气不喘道。   沈子莺没想到事情能闹这么大,家里也待不住了,立刻跟了出来。听到她哥这么说,她能怎么办,她这几天都是待在自己屋子里保养皮肤哪里能注意到她哥做了什么,但是她立刻接口:“对,我能作证我哥那天一直在家!”   “我有物证。大家跟我一起回家去看看就知道了。”沈若道。   事实胜于雄辩,回去一看就真相大白了。   沈富贵才不信沈若能有什么物证:“谁知道是不是你伪造一个我的东西,就这样也想说是我进去偷窃?”   “去了就知道了。”沈若老神在在,领着所有人往自己家走去。   沈大山落在后头,他爹娘完全没有注意到他,连一个眼神都不给。   沈大山苦涩地笑了下。   一行人进了沈大山家,沈若就带着村长、顾允和几位族老进了厨房,母羊听见声响站起来“咩咩”两声,两只小羊羔也开始跟着叫唤。   沈若让他们看角落里那个鞋印,那里的泥土已经变得干硬,踩一脚也不会把这个脚印痕迹抹平。村长踩上去比对了一下,这个脚印的大小就是普遍成年人的脚的大小,但是明显比自己的胖一圈。   “让沈富贵进来,踩上去看看!”村长道。   沈子莺本也想进去看,但被拦住了,有些气愤地捏紧手帕。   她在外头朝里看,从她那个角度能看见沈若和顾允站在一处,心里别提多难受了。   刘春花信了自家大孙子和孙女儿的话,沈富贵都没出门怎么可能来这儿偷窃!这物证什么的肯定是捏造的!还有那个人证,那半大点的小屁孩儿能懂什么,给块糖就能帮着乱说话。   “我看啊你们是穷疯了想讹钱吧?坑了我们二十只鸡鸭还有羊还不够,就搞这种把戏,栽赃陷害?!再说,就这破烂地方也有人来偷窃?能偷啥,是少了我的鸡还是鸭啊?……难不成,是来偷大粪?”刘春花嘲讽笑道。   她自己觉得很好笑,哈哈笑出声来。   沈家村都穷,除了村长家和沈宏家条件好些,大多都是和沈大山家一样的泥瓦房,听了刘春花的嘲讽,许多围观的村民心里也像是被刺了一样。   刘春花这话里话外的不就是瞧不起穷人家么?   沈富贵很快就被拽了进去,他一眼就看到了那个脚印,瞬间就不想往前走了。   他哪里能想到沈若还竟然真的能找到证据!   沈富贵很长时间没出来,刘春花也再笑不出来了,难不成沈若说的是真的?   沈子莺帕子就揪破了,她哥这个成事不足败事有余的家伙,会做出什么事情她都不意外,这不会真留下什么把柄了吧!   沈富贵被按着过去比对脚印,刚一踩上去他就飞快地左右蹭想把这脚印给踩平了。   可是他能想到的,沈若早早地就多想了一步。   这些天家里煮米饭时,他都会留出一小碗米汤浇在这个脚印上。米汤和泥可是许多古代帝王修筑城墙使用的极为坚固的材料,这个脚印处的泥土经过沈若一日两次米汤的浇灌,已经坚如磐石,可以留存许久了。   “就是沈富贵的脚印。鞋底不一样但大小简直一模一样!”有位眼尖的族老说道。   其他人也凑上去看了眼,纷纷点头。   这沈富贵偷窃的罪名这种样定下来了。   沈富贵那个冤屈啊,他明明什么也没偷到!   那时候听兄弟们说还未出生的小羊羔肉是最鲜嫩的也是最补的,于是他就是想来把那头母羊偷出去弄死了和兄弟们一起烤肉吃。况且这羊原本就是他家的,在家里他爹娘不可能会让他宰羊,这会儿羊在沈大山家他就比较好下手。所以就起了心思。   结果他刚一进去,就听到李善桃要过来的声音,母羊也被他吓得啼叫不止,无奈只能无功而返。   他嘴硬道:“这根本不是我的脚印!只要有人能拿到我的鞋就能按一个,这个怎么能算作证据?”   沈丰气道:“沈欣都看见你进了我家厨屋,别抵赖了!”   “我没有。别想给我脑门上扣锅!”沈富贵就是不承认,打着没人敢把他怎么样的念头,一副拽的二五八万的样儿。   “行,既然你这么说我就问问你。”沈若嘴角勾起冷笑:“我家厨屋里不仅有两头羊,还有一头梅花鹿,是不是你把它偷走了!”   梅花鹿浑身都是宝,这年头一只梅花鹿哪怕是幼崽都能卖上五两银子!   沈富贵本就没见到什么梅花鹿,更别提他冤枉自己了。   沈富贵脱口道:“我进来的时候根本没看见什么梅花鹿!”   刚说完他就差点儿咬了舌头。   艹,这沈若在给自己挖坑!   事情已经显而易见了,村长和族老们都露出对他失望的表情。   屋外的人都在等消息,知道沈富贵真来当贼了,一片嘘声。   要是证实了村里的谁是个贼,那对他一家的名声都有妨碍,谁也不想以后别人都不喊自己的名儿,直接喊一声贼他爹,贼的妹妹,贼的爷奶吧。   以后谁家有东西丢了,大家第一反应就是找那个村里的贼。   刘春花和沈牛山都瞪大了眼睛,感觉脸上无光。沈子莺更是羞耻地眼睛发红,沈富贵总是捅娄子她现在真是恨死她哥了。   沈富贵还在嘴硬,道:“是,我是来了又怎么样?我啥也没偷到啊。就是路过而已!”   沈丰怼道:“你可真厉害,路过还能路过到别人厨屋里来。”   沈富贵负隅顽抗道:“我真没有偷东西!只是来看看我家的羊不行么?”   “你就是想偷羊!以前羊在你家天天看还没看够么?”沈丰瞪着他道。   沈富贵向来是欺软怕硬,被所有人盯着,那个不耻的视线让他气得胸口不畅。   他梗着脖子道:“我就是来看羊的,你们爱信不信!”   “那你说说,为什么你看过羊之后羊就早产了?”沈若一语中的道。   周围人这才意识到这要不就是想偷走,要么就是想害死羊,不管哪一件都挺让人不齿的。   如果是要害羊,那更加可怕。谁都怕突然有人进自己家无声无息地就把自己给杀了,真是有冤都没处伸。   “那我怎么知道,反正羊早产跟我没关系!”沈富贵死不承认。   他到这会儿脑子转得倒是快,立刻道:“你们是不是故意搞我!不然为什么那天不说偏偏要今天来说这件事?”   “大家别信,我真的不是贼!我什么也没偷走!”沈富贵喊道。   沈若看着他,边摇头边叹气道:“本来是顾念着好歹是亲人,不想把事情闹大的。”   沈若用力眨了下眼睛,让眼眶也红起来,看着沈牛山和刘春花,一脸悲伤地继续道:“只是……今日真的是被伤透了心。”   村民们闻言就回想起之前刘春花发了狂似的拿扁担要抽沈若,还说了很多难听话。   真是自己作的呀,人家本来都打算不追究沈富贵干的事情,结果今天来这么一下,又打又骂的。   人家脾气再好也不是面团捏的,自然要反抗了!   这沈大山的小哥儿人是真好,知道是沈富贵来偷窃都没有第一时间举证,还是顾念着亲情的。只是刘春花他们今天做出的事情太过分,太没道理了让他伤了心,所以才会抖落出来。   沈大山一家有这样的亲戚,真是可怜啊。   没看若哥儿都难过的要掉眼泪了么,被自己的爷奶说当初就该溺死他,心里该有多委屈啊!   而且现在铁证如山,沈富贵自己亲口承认了自己进来过,现在几乎所有人都偏向了沈若。   “这沈富贵真不是个好东西!”   “呸,什么玩意儿啊,偷东西不成就恼羞成怒了?难不成是他撺掇着爷奶过来要东西不成?”   “我看很有可能。”   撺掇自家爷奶的沈子莺感觉自己被指桑骂槐的数落了,脸色变得更加难看。   沈富贵涨红了脸,他从小到大从没被人这样说过,就连他爹娘也不会指着他鼻子骂他,这会儿根本就受不了。   他吼道:“放什么屁呢!都给老子闭嘴,谁再说信不信我抽你!”   “凶什么凶!干了坏事还这么横?这种人就该送去官府!”有心直口快的婶子怼道。   “对啊,冲我们凶什么!”   沈富贵第一次体会到被这些他看不上眼的村里人围着骂的羞愤,他气得想转身就走被沈丰一把按住了。   村里出了小偷,最严重的就是逐出村子永远不允许他回来,轻些的就是赔点银子私了。   村长问沈若是想要私了还是由族老们来惩罚他。   所有人都以为沈若会私了,因为这样才能拿到现成的补偿。要是扭送官府或是让族老惩罚可是什么补偿都拿不到的。   沈子莺包括她爷奶也认为沈若肯定会私了,然后借此狠狠地敲诈自家一笔。   沈若道:“就由族老们惩罚吧。”   不去官府。去了官府留了案底所有人都会知道沈家村出了个小偷,这对村子的名声会有非常大的妨碍。   不私了。沈若有骨气,他要是私了得了银钱平白引起村民的眼红不说,还会给人留下掉钱眼子里的印象。也落不了好,现在家里也不缺钱,没必要为了这么点蝇头小利抛弃自己已经转变的名声。   族老们摸了下自己的胡须,发觉这个沈大山家的小哥儿自从生崽之后变了许多,更加成熟了。不仅自己立起来了,还会为村子考虑周全,是个有格局的年轻人。   他们纷纷点头,这孩子确实不错,以前虽然有些拎不清,但现在已经改好了,这进退有度的态度,值得让村里其他年轻人学习。   沈富贵气得嘴巴都歪了,虽然他很混,但他只要还在村子里一天就得接受村长和族老们的审判。除非他入了镇上的户籍,才不用受这些人桎梏。   这回沈牛山也帮不了他,只能看着几个村里的壮小伙把自己的大孙子给押住。   刘春花不管不顾地破口大骂:“我家富贵又没把羊偷走,怎么能算小偷!你们不许带走他!”   “阿奶……”眼泪从沈富贵白胖的脸上滑落,他这会儿是真心实意地感动。   “杀人犯要杀人,受害者还差一口气才死绝,他算不算杀人犯?”沈若冷冷道。   接着沈若就听到刘春花说出了那句父母长辈经常为子女推脱罪名的金句。   “他还是个孩子啊!不懂事,我们再教教就好了。你们不能把他带走!”   刘春花立刻要去拦住,这要是真的坐实了,她家所有人都会抬不起头的!   村长道:“这件事还麻烦乡亲们不要往外处去说,就烂在咱沈家村里吧。”幸好沈若是个会为村子着想的,这沈富贵没真偷走些什么东西,要是真的偷走了那这件事还真没这么容易解决。   周围的村民们都表示自己一定会保守秘密。但是像这种八卦在村里的传播速度可不是一般的快,再加上婶子们的夸大宣传肯定很快就会在整个沈家村中传遍了。   沈富贵很快就被押走了,刘春花再撒泼也没有办法。   她更加恨上了沈若,要不是他把沈富贵推出来,那就不至于会变成这样。   都是他的错!   “你这个狗娘养的畜生!是不是非得和我们过不去?富贵可是你亲堂哥,你就是这么对他的?!”刘春花又要上前打人,立马被边上的人拦下了。   “刘大娘诶,你这就没道理了啊!那是沈富贵自己做错了事儿。”有婶子道。   “都是亲戚,别闹得太难看了。往后还要在一个村子里过日子呢。”   “是啊,若哥儿都已经放他一马了,别闹了。”   劝的人都是好心好意,结果刘春花一点儿也不领情。别人越劝,越给沈若说好话,她心里的火就拱的越高。   “沈大山!你个不孝子,还不快管管你的好儿子!你要是不管教,我就来替你管管。”   这会儿刘春花想到沈大山了。   沈大山原本在一边就跟个透明人似的,突然就被推到人前,和自己的老娘面对面了。   多年的惯性使然,他先是喊了声:“娘。”   “你还当我是你娘就给我好好教训这个搅家精!”刘春花指着沈若鼻子骂道。   沈大山不动,不说话像是成了一尊雕塑,浑身冒着冷气。   “好啊。你这个不孝子!也来气我是吧?”刘春花没想到最好拿捏的大儿子都不听话,往地上一坐就开始连哭带嚎,不知道的还以为她受了多大的委屈。   沈宏原本在镇上工作呢,有相熟的村民过来给他报信,说是自家老娘和他大哥家的起了冲突,就要打起来了让他赶快回去帮忙。   这会儿刚到,从杂货铺的牛车上跳下来就看到自家老娘坐在地上,哭得声嘶力竭的。   而他大哥沈大山就站一边冷眼旁观。   沈宏平日里就瞧不上这个老实巴交的大哥,只知道做活脑子不灵光的。   他看见自家老娘哭立刻就冲上前去装大孝子,扭头对着沈大山道:“大哥!你这是做了什么竟然把娘气成这样。还不快来给娘认个错。”   沈大山道:“我没做错什么。”   这算是沈大山这么多年来唯一一句有骨气的话。   曾经的他在沈牛山和刘春花面前,从来都不敢忤逆,说他做错了那就是做错了,他也认。   但是他也有心,也会痛。爹娘从小就偏心沈宏,他难道心中就没有怨恨吗?   刘春花见沈宏回来了,就像找到了主心骨似的,哭诉起来。   沈大山听着她一句句骂自己的孩子、自己的媳妇儿,垂在身侧的拳头狠狠地握紧。   简直是、欺人太甚!   沈若道:“正巧小叔也到了,那就正好掰扯清楚咱老沈家的一堆破事。”   “村长、族老们,还要请你们做个见证。我要为我爹讨个公道!”   看热闹的村民们本想走了,却没想到还有更大的瓜在等着他们,闻言立刻竖起了耳朵。   沈若道:“我爹这些年被人说闲话,就是因为我爷奶分家时跟了小叔。村里人都以为是我爹穷不愿意赡养爹娘,其实不是的。是他们想要享福,所以才跟了小叔。”   这个时代爹娘还在时分家都应该跟着家中长子,除非长子不愿意赡养才会跟着小儿子。这个黑锅沈大山为他爹娘背了整整五年!   瘐口嬉口佂口荔——   “分家时我爹只得了这三间老屋,就连祖田都没有分得一亩!我爹前半辈子给这家人做牛做马,身上没有一个铜板,就连娶我娘都是靠的自己,我这所谓的爷奶根本不愿意出钱给我爹娶媳妇!那些钱全都被爷奶收着带进了小叔家。”沈若越说越气。   “你知道什么!”刘春花没想到他会把这些事儿抖落出来。   周围一片嘘声,真没想到刘春花和沈牛山竟然能做出这种事情来。这沈大山一直都是憨厚老实的也从不和村里人说闲话,竟然一点儿也没听到风声!   就当初闹分家那会儿,好像闹得挺大的。   但是当时所有人都以为是沈大山太穷,才不愿意赡养爹娘。   再加上沈宏在镇上有工作,能赚钱,所以理所当然的大家就觉得沈宏代替他哥赡养爹娘是很自然而然的。   却没想到是这样的原因!   “我娘生我阿兄的时候难产,差点儿就死了。那时候我奶都不肯出一份银钱给她买药,就靠我娘硬撑了过去。”这件事还是沈丰以前告诉自己的。   刘春花完全不觉得自己有错:“都请了产婆了。人命自有天收,能不能活就看造化,和银钱没关系!”   “再说了,这种忤逆婆母的人活着做什么!死了才好呢!”她已经气得口不择言,骂道。   沈大山拳头握得死紧,媳妇和孩子是他的底线,今天却被一遍遍地践踏。   他的声音像是从牙缝里挤出来似的,带着破釜沉舟的勇气。   “我要断亲!”   作者有话要说:   入v万字章,下一章凌晨0点更新,感谢大家支持!比心~ 第22章   他已经忍耐地够久了, 曾经还天真地想过自己的爹娘还是爱自己的,但是现实却是一遍又一遍的冰冷失望。   “什么?!”刘春花不可置信。   沈大山刚刚说了什么?断亲?他竟然说要断亲!   大宇朝重孝,分家倒还好说, 虽然乡野人家有“爹娘健在不分家”的说法,但孩子成亲有了自己的小家之后,分家还是很常见的,只要自家人都同意就没有人说什么。   可断亲不同,这是有多大的仇怨才会闹到断亲的地步啊。这沈大山是真不怕被所有人戳一辈子脊梁骨吗?   沈若也没想到自家阿爹能下定决心要断了这门亲戚, 心中有些解气。毕竟曾经分家不均,沈大山因为孝顺爹娘, 人家不给也没有去争取, 就当做是给老人家的养老钱。辛辛苦苦二十多年就得了三间破屋,就是纯纯的一个大冤种。   有位族老劝道:“大山啊,你娘虽然性子泼辣了些, 但谁家不吵吵闹闹呢。这你要是断了亲, 以后别人怎么看你?”   “是啊,别冲动啊!断亲可不是小事。”   沈大山攥紧了拳头, 咬牙不发一言。   刘春花屁股一撅往地上一坐就开始嚎哭:“你这个不孝子啊!竟然想要跟我们断亲,以前那么老实都是装出来的,你就是个白眼狼啊!”   “我辛辛苦苦把你拉扯大, 你就是这么回报我的吗?沈大山, 你不是人!你就是个不长心的畜生啊。”   沈大山眼眶红着, 耳边的谩骂声似乎漂浮起来似的,他听不见也不想听。他转过身, 身体不自觉地颤抖, 沧桑的眉眼像是瞬间苍老了十岁。   但断亲这件事儿说进沈宏耳朵里就不一样了, 他尖嘴努了努, 这简直不能更合他的心意。   他很快就能攒够了银钱带家人搬去镇上了,可不想再接触村里面这门穷亲戚。沈大山虽然是他大哥,但从小到大两人的交流也很少,沈大山向来是闷头干活的,就是他打心眼里最看不上眼的乡下汉子。   若是真能断了亲,他可是十万分的愿意。   “阿娘,他要断亲咱就跟他断!分家之后这么些年感情早淡了,大哥想断亲不就是想不养爹娘么?我沈宏来养!断亲就断亲了也没啥分别。”   沈宏拉起刘春花说道,当初撺掇着爹娘分家时候还有些忐忑会不会有人说自个儿。毕竟他是个极其好面子的人,在镇上有份体面的工作村里人可都是捧着他的,他可不想因为一个沈大山在村子里留下污点。   这会儿的断亲却是沈大山自己提的,这种大不孝的事情让他大哥来,沈宏脸都要笑烂。   “分家之后你得了那么多好处,赡养你爹娘不是应该的么?我爹可是就得了三间破屋。”沈若冷声道,“我家哪怕克扣自家的口粮,每一年也会给爷奶送节礼周全礼数,你分家得了那么多有什么立场说我爹是因为不想养他爹娘才提的断亲?”   “诶唷,这可冤枉我了,分家我也没得田、没得祖屋的。祖屋给了大哥,我可是什么都没分到。”沈宏道。   “田是跟着爷奶的,暂且不说。那你家的青砖瓦房是怎么盖起来的?还不是我爹劳碌攒出来的银钱盖得么!”刚一分家完沈宏就开始起新屋子,那些银钱是哪儿来的?还不是他爹当长工似的干活挣出来的。   “那时候小叔可还没在镇上寻摸到工作呢。”沈若见他嘴微张,预判到他想说是他自己挣得,立刻开口把他的话堵死。   看热闹的村民们议论纷纷。   刘春花和沈牛山的心一直都是偏的,当初分家时候只给沈大山分了三间祖屋,其他什么也不给是他们三人一起商量的。   沈大山比较好拿捏,可是他娶的那个媳妇能闹,媳妇生的大儿子脾气大。那会儿沈丰都二十了,刘春花后来不敢总使唤李善桃干活就是因为沈丰很凶,后来沈若又出了那档子事儿,他们嫌丢人,顾着自己的脸面,就非要闹分家。   那时候刘春花诸事不顺,沈牛山还从牛背上摔下断了腿,就借着这些破事儿硬说是沈丰和沈若给克的,非要把沈大山的小家给分出去。   一个“孝”字大于天,沈大山虽然伤心但也还是听他爹娘的,分了家。   却没想到他爹娘如此绝情,不仅不跟着作为长子的自己生活,分家产时候还拿自己没死当幌子,银钱要攒自个儿手里当棺材本只给他家分了三间老屋。就这样还不够,春种、秋收忙的时候他们还要喊他回去帮忙!   沈大山看他爹娘辛苦,还会去帮忙,但后来他发现只要他去了,他爹娘就开始躲懒,把所有的活儿都丢给他之后。   他也终于硬气一回撂挑子不干了,直接称病在家歇着。   凭什么沈宏就不用干,就因为爹娘的偏爱吗?   那时候李善桃带着沈丰也闹,分家分成这样为沈大山叫屈,但依然是讨不了好。   别人都以为是沈大山不孝顺,不想养爹娘才让自己的弟弟养,但实际上却是爹娘抛弃了他。   那时候沈大山想不明白就宁愿糊涂,因为那是他的爹娘,生他养他的血脉至亲啊!   就这样浑浑噩噩过了五年,现在就像是如梦初醒一般。他已经彻底放下了对爹娘的期待。   现在只有他的媳妇和孩子是他这辈子最重要的人!   所以他不能再逃避下去,必须立起来当个顶天立地的父亲、丈夫。   只要断了亲,他就不再是沈牛山和刘春花的儿子,再也不用被他们用一个“孝”字压着了!   沈大山沉声道:“我要求重新分家,然后断亲!我沈大山另起一族谱,未来和沈牛山刘春花再无瓜葛。”   沈丰恨不得拍手叫好,眼眶有些发热,他爹是真的走出来了。   “不可能!家早就分好了,如何重新分?我不同意。”沈牛山立刻道。   刘春花也不哭闹了,闻言道:“好啊!我说你沈大山好端端为什么要提断亲,原来就是在这儿等着我呢!”   沈大山眼神坚定,看向她:“以前家里每次春种秋收都是我一个人干,你们不把我当儿子,只当长工的工钱都不止这三间祖屋。”   周围的村民们闻言感到十分的辛酸,活儿都是老大干,结果爹娘偏心小儿子老大什么都得不到,还平白被人误会这么多年不孝顺。这沈大山可真惨,一大家子人就得了三间破屋,穷成这样也不见供养着的弟弟帮衬一把。   毕竟沈宏可是在镇上做活的,一个月有三两银呢!哪怕不给大哥银钱,把大哥家种的东西带去杂货铺寄卖也能帮衬不少,那样沈大山家哪还至于穷到这种地步?想当初沈家刚分家时候沈大山家度日艰难,谁见了不说一句可怜啊。   看来这沈宏也不是真的跟他表现出来那么孝顺。   就是个自私鬼!也许人家去镇上寻摸好活儿时候用的还是他大哥赚的血汗钱嘞!   “断亲就断亲,要钱一分都没有!”刘春花呸了一声,她就知道沈大山一家没安好心,特别是那个沈若,还坑走了自家的鸡鸭羊。   沈若幽幽道:“村长,我想族老们也累了,惩罚沈富贵的事儿要不还是递交官府吧?”   刘春花哪里能同意,她可不想闹到官府去。只有沈宏还不知道先前到底发生了什么事,立刻去问沈子莺,沈子莺哭哭啼啼地跟她爹说了来龙去脉,沈宏瞬间面色无光。   要是沈富贵真进了官府留了案底,他成了贼爹,还如何在镇上买房子啊!而且要去官府疏通的话,使的银子也不少了,倒还不如……   “重新分家不可能,大哥口口声声说爹娘把你当长工,可没有这种说法,你作为长子帮着家里做活儿不是应该的么?”沈宏道。   “可真是站着说话不腰疼,那些活儿你咋不做?”李善桃终于得了空出来,嘲讽道。   沈宏道:“我身体不好,是爹娘体恤。”   “那你可知道沈大山做活过度,累出了一身病!你那哪是身体不好,就是懒驴上磨屎尿多!”   “大嫂,你这话我就不爱听了。”沈宏最恨别人说他不好,这么多年都是被捧着的,这会儿被李善桃说了,瞬间有些挂脸子。   乡下人都喜欢别人夸自己勤快,要是个懒骨头能被别人说死,成为茶余饭后的笑话。   他可不想被人喊“懒汉”,所以以前在人前他都是勤奋做活儿的模样,哪怕“身体不好”也要左摇右晃地做一点活。   “李善桃!当初就是你闹腾,搅家精一个。是不是你吹枕头风撺掇的大山?还想重新分家,做你们的春秋大梦去吧!”刘春花指着李善桃鼻子骂道。   沈大山护住自己媳妇,李善桃本就是容易生闷气的性子,往些日子里能肝气郁结到整宿整宿都睡不着觉,他心疼自己媳妇但又嘴笨不知道该如何安慰,又被刘春花骂,他第一次气愤地回嘴:“没有人撺掇我,是我自己想跟你们断亲!”   “这些年,你们生我养我的恩情,我早早就还清了!你们将我当牛马使,到头来我却只能分得三间老屋,你们的良心不会痛吗?从小到大你们就偏心沈宏,什么好的都给他,我就只配干活,难不成我是你们捡来的孩子不成!”   刘春花被他的怨气冲击到,但她向来对大儿子关注就少,心里也从没在意过。这会儿沈大山竟然敢顶嘴,她简直怒不可遏。   “我告诉你,你就是比不上沈宏!你一个月能赚三两银么,你什么都没有就只有一把子力气,能赚几个钱?要我知道你这个不孝子现在会变成这样,就该早早地在你生下来那会儿就溺死!省得这会儿来气我!”刘春花恶毒的话传来,带着浓浓的嘲讽。   这就是彻底撕破脸了,周围的村民听着这话就觉得这刘春花的心是真毒,大儿子辛辛苦苦做活二十多年没分到一个铜板不说,这会儿都失望透顶要断亲了,这亲娘还在怒骂开嘲讽呢!   沈子莺上前扯了扯刘春花的袖口,示意她奶收敛点,周围村民的议论让她脸热辣辣的,她奶现在正在气头上,都没法冷静下来思考,这时候说出去的话都不过脑子,让别人听了去就是自家不占理。   沈宏在镇上工作见得人和事多了,刘春花再怎么无知再怎么不分轻重,也从沈宏那儿学到了几分狡诈。   她现在想通了,断亲也无所谓,毕竟沈大山是从她肚子里出来的,身上还留着他老沈家的血,那就还是自己的儿,未来还是得给自己养老!不然就是不孝顺!   “够了!”沈大山一声怒喝成功让刘春花收了声。   他转头对顾允说:“麻烦顾秀才帮忙写封断亲书。”   “今日在场的乡亲们为我沈大山做个见证,我家可以什么都不要,那些年做的活就当全了爹娘的恩情,未来我们两家再无关系!”   他嗓音沙哑,语气却掷地有声。   “好!断就断!”沈牛山和刘春花一脸解气,断亲就断亲,只要不从自家扒拉钱财走就成!断了个干净更好!   围观众人纷纷往后退一步离沈牛山和刘春花远一点,原没看出来,现在是十分的膈应。这俩老的简直是嗜钱如命了!   既然两边都同意断亲,村长和族老们也都在场,顾允很快就将断亲书写好了,他念了一遍。   断亲书中需要年月日、何时何地、以及理由,为何要断亲。顾允一向正直,写得就是沈牛山刘春花偏心小儿,磋磨长子等等一系列的原因,每一条的错听着都是刘春花搞出来的事,事实也确实如此。   沈宏听了气得胡须抖动,没想到里面竟然还写了他的原因:“不尊兄长,自私自利,霸占爹娘宠爱。”这怎么能签?!   “顾秀才,你写得断亲书是不是不太公正!”他直接点了出来。   顾允施施然给纸张扇风,让墨迹快点干,闻言抬眸看过去道:“我一直很公正。”   村里的大小事村长和族老们都爱叫上顾允,他聪明能干十八岁时就中了秀才,才名是一等一的好。因为村长和族老们不会写字,村里要写什么文书,断什么案件都是找他写公文。   要是说他不公正,那岂不是之前断的各种村中事,都成了“不公正”的了?   沈宏在镇上呆的久了,不太清楚村里的事儿,这会儿完全不知道自己这么一句话就引起了公愤。   “人顾秀才哪一点写错了?我瞧着都对啊!”   “是啊,顾秀才向来都是很讲公道的。”   村长和族老们以及顾允组成的就是类似于现代的村干部组织,但又比现代的干部权力大,要不是顾允要继续科考,村长是高低得把这个优秀的年轻人培养成沈家村的下一任村长的!   顾允脸上没什么表情,眼睛定在纸张上等墨迹干透呢。   这个断亲书写得就跟沈大山的诉苦状似的,看到刘春花他们像吞了只苍蝇似的表情,沈若就忍不住想笑。   这顾允性子还挺可爱的嘛。   沈若现在严重怀疑是不是因为刘春花那时候用扁担打了顾允好几下,他才会在断亲书里给刘春花最多的篇幅“报答”一下,还给她加了许多之乎者也的大道理,大体意思就是刘春花作为母不慈,这样是错误的。   不过沈若也不确定是不是自己想太多,毕竟顾允写得是事实。   “大哥,这断亲书可是要过了官府的印的,这写成这样怎么让我在镇上混啊……况且爹娘再如何,也是生了你养了你,这断亲书绝对不能这么写!”沈宏见顾允说不通只能跟沈大山说。   话里话外就是自己纯孝不像他哥那样,毕竟爹娘再不好也不能这么写进去,还顺便卖个惨。   沈宏不愧是在镇上当掌柜的,沈若心想,这说话的艺术还真被他拿捏住了。   可惜了,并不好使。   沈若挤出几滴眼泪,眼神悲伤:“小叔自小就是爹娘的掌中宝,哪里知道我爹受了多大的苦楚。你可知我爹日复一日的辛劳身上落下了多少暗病?你可知在每个深夜他都辗转难眠心中疑问:是不是自己做的不够好才得不到爹娘疼爱?你可知我爹只分得这三间破屋后拉扯我们家五口人有多不易?”   “爹,这些年辛苦你了。以后我和阿兄会好好孝顺你的。我们才是一家人啊。”话语中满满的对沈牛山这对爷奶和沈宏这位小叔的失望。   周围围观的村民听着都心酸,这里好些人都是做爷奶、爹娘的,心里很不是滋味,开始回想自己是不是也对孩子们偏心了?   虽然沈大山提出断亲在律法中就是不孝,但是这也是被他爹娘给逼出来的啊!谁不爱自己的爹娘,不想爹娘对自己好呢?   “这沈宏站着说话不腰疼,爹娘的宠爱都给他一人,还想着所有事情都要落得好处?断亲了他少一门穷亲戚心里指不定乐开花呢。”   “就是说,我看啊这沈宏也不是啥好东西,我家没给他送礼就不收我家东西往铺子里寄卖,真是和他爹娘一样,钻钱眼里了。”   村民们窃窃私语,沈宏听到之后气得吹胡子瞪眼,但没办法,他总不好跟泼妇骂街似的破口大骂吧?   “行了!断亲书也写了,这件事就算了结。明儿你们两家各出一个人跟我去官府盖官印!”   村长一锤定音。   “我的鸡鸭和羊必须还我!”刘春花还想着自己的鸡鸭呢。   “春花婶子你别胡搅蛮缠了。”有人劝道。沈宏和沈子莺也对刘春花摇摇头示意她别闹了,毕竟也讨不了好,反而让周围人看笑话!   刘春花心里那叫个憋屈啊。   “好了,大家也别都聚在这里各自回家去吧。”村长道。   沈宏脸色铁青地领着自家爹娘和沈子莺往回走,他是再不想呆在这里被一群人议论了。   沈子莺三步一回头地看顾允,但她发现,顾允的视线竟然落在沈若身上!顿时心里的气就更旺了,这沈若究竟做了什么才会让向来清冷目中无人的顾允一直瞧他?   她气得将手里揪破的帕子丢在地上,狠狠踩过。   沈大山像是累极了,和家人打了声招呼就往屋里走,直接躺床上睡觉去。李善桃去照顾他。沈丰拍拍沈若的肩膀,也进去找柳杉和二狗了。   二狗今天被吓坏了,得好好安慰。   沈宏那家人的动静沈若完全不关心,村民们各自散去之后他就进屋去找了伤药。农家人总是会磕磕碰碰受伤,家里再穷也会备着药粉。   他扯了半张油纸包了个婴儿手掌大的方块,倒了药粉之后拿细绳子捆好,出门拿给了顾允。   顾允本想跟着村民们走了,是沈若叫住了他,让他站原地等着。   已经是第二次了,又是让他等。还有上次那件衣裳他没带,洗了之后还晾着呢。   “给,回去之后记得上药,虽然不是什么好药,但也能加速伤口愈合。”沈若把手里的药包递过去,叮嘱道。   顾允向来端方清雅,很少在人前做出粗鲁的动作,至少认识那么多年沈若从没见过。   但此时,沈若看到顾允撸起他被划破的青色长衫袖子,露出白皙手臂上的伤口来。   这些被铁钉划开的伤口在他身上不止一处,铁钉划开的痕迹很小但也是出了一点血,已经凝固了,只是被扁担砸到的地方有些肿起来,泛着粉红。   顾允说:“用不着药粉,再不给你看一眼都要愈合了。”   他语气平淡,但说的话就是戳到了沈若的笑点,他哈哈笑出声来。   顾允看着他笑,有些疑惑地歪了下头,用眼神询问他在笑什么。   沈若心想:这个男主角是真的有点天然萌诶!   “收着吧,抹点能好得更快。”沈若把药包塞进他手里,指尖与手心相触了一下有点过电。   顾允也被刺了一下,他皱了下眉。   沈若立刻解释道:“是静电,最近天气太干燥了。”   “何为静电?”顾允问。   沈若努力思考该如何跟他解释:“……因为我俩衣服材质不同,静电是由于干燥和衣料跟人体摩擦而产生的,多穿棉质的衣服就能缓解。”   顾允点点头,似乎在消化着这个新鲜的词汇。   沈若心虚的一批,他意识到以后要格外注意说话了。这些现代的词汇不能再从他嘴里蹦出来,要是被人发现自己根本不是原主,怕不是要被当成妖怪抓走烧死啊。   “对了,你的衣裳还没干,我明日给你送来。”顾允说。   沈若:“……”   一想起就尴尬地脚趾抠地,咱能不提那件衣裳了吗!   作者有话要说:   -   啊,我这替人尴尬的毛病又犯了hhhh   这章是二合一!快夸我,我超勤奋的~ 第23章   今日沈大山家的事儿很快就传遍了整个沈家村, 那些还没来换完布的婶子也都默契的没再上门。   毕竟出了这么大的事情今天再过去不太合适了,要换布得等沈大山家缓过来了再说。   这件事倒是给村里许多人都提了个醒,做爷奶做爹娘的可不能太偏心。   像沈牛山和刘春花那样对大儿子一点亲情都没有的也是少见, 沈大山家虽然穷困了点,但一家子老实厚道人,这回真是被逼到没法子了。   不过村子里大多数人对自己的孩子都是疼爱的多,不可能跟刘春花似的破口大骂自己的孩子孙子,就跟在骂杀了她八辈祖宗的仇人似的。   她这回也算是靠着嘴臭出了名了。   ====   沈大山一直昏睡到天黑才起身, 像是卸下了磐石般的重担,浑身轻松。   “今天地里的事儿沈丰带若哥儿一起忙完了, 俩孩子都心疼你呢。”李善桃拿来沾水的布巾递给他, 让他擦擦脸清醒清醒。   “若哥儿咋也下地了,他得多休养吧。”沈大山皱着眉头道,刚生产完没几天就下地割稻子去了, 这以后要是落下病, 可有得受!   李善桃笑着道:“行了啊,之前还横挑鼻子竖挑眼的, 这会儿知道心疼若哥儿啦?”   “放心吧,若哥儿恢复很快,现在身体也不错。是老天爷保佑了。”李善桃眼眶有点发红, 但心里是真的高兴。   虽然断亲并没有让他家得到以前被克扣的东西, 但是只要和那些人断了关系, 就是让人心中生慰。   “那就好。现在孩子们在哪呢?”他起身往外走,这个时候天都黑透了早过了吃夜饭的点, 他家一直都是家教森严只要他没动筷子, 其他人都不敢动的。这会儿也不知道孩子们都吃过饭没有。   李善桃道:“在厨屋呢, 若哥儿做饭, 说是要庆祝。”   沈大山点点头,跟着李善桃一起往厨屋去。   他家的厨屋就是个草棚,不太大,他一走进去就显得挤。   “阿爹,你醒啦。”沈若正在炒菜,累得一脑门子汗,柳杉站在边上帮忙切菜,二狗小小的蹲在一边洗菜呢。   “爹。”“阿爷。”柳杉和二狗也喊道。   “诶。”他应道。   沈大山眼眶瞬间就红了,看看他的家人多好,为什么要多花心思关注根本就不在意自己的人呢?过好自家的生活就好了!   小云吞离不了人,家里的女人小哥来做夜饭,看小云吞的任务就交给了沈丰。他好歹当过四年奶爸了,驾轻就熟,这会儿就抱着奶娃娃走到厨屋门口。   “好香啊,阿爹阿娘,你们瞧,小云吞都香得口水掉下来了哈哈哈。”沈丰大笑道,他这会儿也是打心底高兴,下午和若哥儿做活时候都干劲满满,天还没黑透呢就提前把粮食都收完了!   小云吞被这么多双眼睛注视着,开心地晃动藕节似的手臂,嫩生生的。小奶嗓啊呜几声像在跟大家打招呼。   沈大山之前有些想不开,不愿意看见小云吞,因为每次见他都会想起若哥儿遭遇的事情。   但是……   小云吞一双葡萄似的大眼睛看着他,冲他笑露出粉红的牙床,眼睛弯成了月牙。   他的内心一下子就被击中了!   这可是若哥儿肚子里揣了十个月才生下来的崽啊,身上也有他沈大山的一点血脉,他一想到这儿就释然了。   沈若看出沈大山的内心松动,以前他都刻意避免见到小云吞,这会儿一老一小却是对视上了。   沈若抹了把额上晶亮的汗珠,恰到好处地道:“咱家小云吞是不是想让阿爷抱抱啊?冲阿爷笑地这么开心。”   小云吞很给面子地“啊…啊呜~”一声,把一大家子人都给萌化了。   “来吧,阿…阿爷抱抱你。”沈大山说出“阿爷”这个词还有些生涩,但是他不抗拒了,脸上带着笑小心接过了小云吞。   小云吞很乖,被谁抱着都不哭。睁着圆溜溜的眼睛看他阿爷呢。   沈大山抱着小云吞就往外走,一边抱着还一边颠,逗着他玩儿。   “咱家小云吞沉甸甸哦,未来肯定壮得很哦。”   沈大山的声音从外面传进来,大家都忍不住笑出声。   沈丰满头黑线,忍不住喊道:“阿爹,小云吞是个小哥儿,要那么壮作甚啊!”   沈大山才不管,若哥儿小时候就是瘦弱总生病,他家小云吞还是壮点好,不容易生病!   沈若也是哭笑不得,家里人都快把小云吞给宠上天了,无微不至的照顾着,这会儿一天喝十几顿羊奶或者羊奶糊糊。他都怕之后小云吞成了个小胖墩呢。   不过……   沈若想象了一下,小胖墩云吞好像……   更可爱了!   就跟那个年画里的胖娃娃似的,他额上还有一颗红痣呢,这不就更像了?   菜很快出了锅。柳杉和沈丰一起帮忙摆上桌,李善桃拿碗筷挨个放好,沈若盛起来最后一道菜装盘,去将灶台后夹了几根柴火出来,已经做好饭菜不需要太多火力,留下两根木柴就够烧了。此时再往锅里蓄些水,就让它慢慢用余火加热,之后可以用来洗碗。   沈若端着最后一道菜进了屋,大家都已经坐好了,小云吞还在他爷怀里,瞧见沈若来了又开始说大家听不懂的婴语。   “小云吞是真的聪明,这眼神瞧着就很灵光。”李善桃忍不住又开始夸。   沈丰也赞同,他之前都在地里干活,跟小云吞接触可少,但他今天过去看孩子,感觉小云吞就是认识人似的,手臂伸来伸去要他抱。   沈大山点点头,他一脸自豪道:“我们沈家的孩子都聪明。咱家二狗也聪明着呢!”   二狗被阿爷夸了还有点不好意思了,今天他可是被吓坏了,沈若都怕这会成为二狗小朋友的童年阴影,但幸好二狗性格好,被柳杉沈丰安慰之后又活蹦乱跳了。   就在洗菜那会儿还跑到沈若身边跟沈若说:“小叔,等之后去晒谷场喊话,你还要再叫二狗哦,二狗要给小叔帮忙的!”   多好的小朋友啊,长大以后绝对是个大暖男没跑了。   “行了行了,都饿了一天了,快开饭吧。”李善桃给每个人都装了满满一碗饭。   今年的收成很不错,家里有了银钱那也不用将交完税剩下的稻米都卖了,可以留作自家的口粮。这些新米的稻壳去的很干净,李善桃捣了许久的,但也不能每天都这么吃,但是今天例外。   今儿个所有人都高兴啊!就该吃些好的!   沈若和李善桃想到一处,做得菜色虽然用的食材都是家里现成的,但也十分丰盛。   他一共做了五个菜,四菜一汤。   有韭黄炒鸡蛋、武义醋鸡、酱烧鸭和拔丝地瓜,还有一碗丝瓜蛋花汤。   嫩黄色的炒鸡蛋覆盖在韭黄上像一团团云朵,咬一口嫩滑不用嚼就能顺着喉咙滑下去,韭黄的香气与蛋香混合香味扑鼻。武义醋鸡之前沈若做过一次用掉了半只公鸡,这会儿又做就是用的另外半只。醋的酸味和鸡肉结合的恰到好处,鸡肉炖的软烂,肉质不老不柴香得人还没入口口水先流;还有那酱烧鸭,酱油与鸭肉是绝配,经过腌制后自带咸味,有嚼劲好吃得不得了。   还有那拔丝地瓜——   制作拔丝地瓜需要用到糖,说是菜其实更像是甜品。   正巧之前沈子莺主动送来了红糖,沈若就拿出来做菜了。   其实正宗的拔丝地瓜该用白砂糖或是冰糖。但是家里没有,白糖在古代卖的很贵差不多都要跟盐巴一个价,所以沈若只能用红糖凑合一下了。   所以他做的这个拔丝地瓜……它拔不了丝。   姑且叫它“拔丝地瓜”是因为这道菜沈若做的时候做法是这样。虽然不拔丝但这丝毫不影响它在饭桌上的受欢迎程度,大家都爱吃甜的,糖又贵所以很少能吃到。   沈若想到甜味可以刺激人体多巴胺分泌,从而能让人感觉到快乐。以后他可以用那两块红糖多给家人做些好吃的。   人活在世上就是要想法子让自己过得开心快乐,这是多少钱都买不来的。   地瓜可是个宝贝,沈若打算明儿一早就给家里人烤地瓜吃。地瓜也甜,特别是他烤出来的地瓜完全跟外面卖的那种有的一拼。   要不是得完成外婆的遗愿考上公务员,没准沈若会去烤地瓜。   毕竟有句话怎么说来着?“你考上了清华,他考上了北大,而我烤上了地瓜。烤地瓜烤地瓜,又香又甜的烤地瓜!”   瞧瞧烤地瓜,都能和清北相提并论。就是那么牛。   沈若有些馋自己烤的地瓜了,他之前就瞧见家里有,是放了很长时间看着就甜的那种地瓜!   沈若道:“明天早食吃地瓜哈,我给你们烤,可甜了。能烤到流出糖浆那种。”   二狗积极响应,他最爱甜甜的食物了!而且小叔做什么菜都好好吃哦!   ====   第二天一早沈若果然烤了地瓜,埋在灶台里面的草木灰里保温,让家人自己拿。他往怀里揣了两个就要出门去。   昨天的断亲书,今天要去官府盖官印。沈大山本想自己去,但是家里抢收回来的粮食要称重,算算要交多少粮税,因为再过几天就该交税了。   沈丰力气大,也留在家里帮忙。   沈若就说自己正好要去镇上转转,干脆就把这个活儿揽下来了。   往村口走去,远远就瞧见顾允的背影,他正想打个招呼,结果再往前走两步就看见顾允前面正好被挡住的地方站着沈子莺呢!   “顾哥哥,我为我阿奶跟你赔个不是,这个药你收下吧。”沈子莺娇滴滴道。   顾允已经收过沈若给的药了,再说那点划伤早就好得差不多,只还有点肿着。这沈子莺当着边上其他人的面送东西可太能让别人想歪了。   他冷声道:“不必。”心里有些烦躁,这沈子莺越来越明目张胆了。   以前还算是暗暗地追求,这会儿恨不得放在明面上让所有人都知道似的。一有个理由就要凑上来。   沈子莺咬了咬唇道:“这可是我让我爹专门从镇上带回的……”   顾允皱眉道:“我已经上过药,沈若之前给过我了。”   沈若:???倒也不必给我在女主面前拉仇恨啊喂!   被他拒绝沈子莺已经很难过了,又听到顾允说沈若给过药,既然他都收下了沈若给的为什么不收自己给的?   委屈的眼泪都在眼眶里打转了,结果一转眼就看到不远处的沈若。   顿时脸上表情一阵扭曲。   顾允默默后退两步。   这沈子莺怕不是生了什么病,脸上怎么开始抽筋了? 第24章   沈若目不斜视地走过去, 和男女主擦肩而过。   冲着赶牛车的沈汉三打招呼:“沈大哥,今日去镇上又要劳烦你带我一程了。”   沈汉三摆手示意他上车,道:“这有什么劳烦不劳烦, 都是应该的。快上车吧。”毕竟他在这儿拉村民去镇上一来一回的,一天少说也能赚个八。九十个铜板哩。   沈若想假装没看见这两人,但沈子莺却不想,她看见沈若就浑身难受。   特别是她发现顾允的视线竟然落在沈若身上的时候,难受到达了顶峰。   “沈若, 我这么个大活人站在这儿你看不见吗?真是没礼数,我好歹是你堂姐。”沈子莺气冲冲地跑到沈若旁边, 指着他骂。   顾允向来端方, 为人正直,最看不惯不讲礼貌的人了。她就是要让顾允看清沈若的真面目!   又来了,又是薛定谔的亲人关系。沈若心想这沈子莺是不是重生回来之后脑子变得不大好使了?   “我们今日是要去官府盖断亲书的。”沈若面色如常, 提醒道。   “那又怎么样?这不是还没盖呢吗!”沈子莺胡搅蛮缠, 余光瞟见顾允皱了下眉她就以为自己的目的达成了,心中忍不住暗笑一声。   沈若都懒得搭理她, 径直跳上了牛车。   车上人还是多,还有人带了几大捆柴火要拿去镇上卖,木柴竖起来堆放省空间, 堆得极高, 用麻绳捆起来看着都颤颤巍巍要倒下来似的, 已经几乎快把整个车都要塞满了。   沈若逡巡了下车上仅剩的空位置,约莫只能坐下一个人, 两个人的话就该挤在一起了。   幸好他就是那个幸运儿, 抢占了最后一点空位。   他刚坐下就听到沈子莺娇滴滴地嗓音响起:“顾哥哥, 我爹今日正好要回镇上, 你看这里牛车上都坐满了,不如去坐我家的车吧。”   沈若挑了挑眉,难怪刚才沈子莺在外面浪费时间不上车,还以为就是找顾允说话呢,敢情是因为这样呀。   那自己占了这个空位,就是给他们创造了相处的机会咯?   虽然自己挺想把男主角拉走的,毕竟这个沈子莺真不是个好的,顾允目前看起来还是挺正直的一个人,未来也是很有出息的,要是被沈子莺带跑偏,想想还是很可惜的。   沈若从柴火堆边上探出半个身子看出去,也不知道顾允会不会想要跟沈子莺走……   要是他想跟女主角进行什么命运的接触,那他这个小炮灰还是不要给自己没事找事了。   结果一探头就和顾允对视上了。   那眼神……怎么说呢,沈若似乎从里面看出了大写加粗的三个字——“带我走”   沈子莺还在纠缠不休,走了两步默默挡住顾允看向牛车的视线。   “顾哥哥,这牛车又慢不说还破烂,颠簸的人都要散架,我家牛车又宽敞又大,再来几个人都坐得下,还不收你钱,走呗?”沈子莺极力邀请道。   还一边说一边往顾允身边蹭,衣角都要碰到了。   “走吧,难不成你还在记恨我爹昨日说的那句话吗?我爹那是无心之言,顾哥哥你别生气了。”她说着就要去拉顾允的手。   “男女授受不亲。”顾允退后一步,道:“不必。我可以自己走去镇上。”   说完,他就紧了紧身上背着的包袱,踩着泥路往前走了。   路过牛车的时候,他看了探身出来的沈若一眼。   沈若看他眼神竟然感觉他似乎有点儿小委屈,不知道是不是自己的想象力太过丰富,毕竟顾允的表情也没什么变化。   “那个啥……要不你上车,咱俩挤挤?”沈若没忍住,还是开了口。   他瘦,顾允也瘦,应该还是坐得下的。   沈若怕他介意,又补充道:“啊,要是你介意就算了,毕竟汉子和哥儿也授受不亲哈。”   这就是承认自己听到刚才他和沈子莺的对话了。   沈若以为顾允会继续往前走的,结果他话音刚落,顾允就跳上了车。   ……行吧。   沈子莺在一边气得脸色发青,刚刚她都那么邀请了顾允都不肯跟自己走,结果沈若就说了两句顾允就上车了!   不行,她早就抱着自己是未来举人夫人的念头了,怎么可能轻言放弃!   “我也要上!”沈子莺走到牛车边,裙摆有些长,但车边上都被柴火堆满了她有些上不去。   沈汉三见了立刻道:“没瞧见已经坐不下了么,你家不是有牛车吗?又新又快还不颠簸,还来坐我的车作甚?”   他年纪虽然大了,却也是耳聪目明的,听到沈子莺的拉踩气得吹胡子瞪眼的他记仇着呢。   沈子莺才不管那么多,她对着那个卖柴火的村民道:“你这些柴我都买了,你搬去我家里找我娘拿钱。把位置给我空出来!”   这颐气指使的态度让人没来由地心头火起。   卖柴火的村民叫沈二里,他这些柴都是找到了买主才会往车上拉的,结果这沈子莺不问三七二十一的就要买他的柴,给她让位置。   他道:“要买柴火得提前说,我家里还有,要不然让我哥给你送去?”   沈子莺气急,但还是要维持住自己的表情:“那就不必了,你把这捆柴挪挪,我要上车。”   周围的村民一大清早过来上了车就等着出发了,好不容易坐满要走了,沈子莺来这么一下。   “莺姐儿哟,你家有车就坐你家车去呗,和咱挤什么啊。”有婶子忍不住开口了,经过昨儿那件事,大家算是看清了沈宏一家的真面目,全都是看不起穷人的,既然如此还来坐穷人的车和穷人挤做什么呢?   “我就要坐,你们谁给我让一下位置,我出十文钱!”沈子莺立刻从荷包里掏出十个铜板。   她昂着头等着有人抢着要跟自己换,结果氛围一阵沉默。   这车上的都不富裕,要是下车了能得十文钱,心动吗?有点。但想和她换吗?不想。   这沈子莺不就是拿钱侮辱人呢吗?几个婶子窃窃私语。   沈子莺没想到十文钱都打动不了村民了,这群人还真是会坑钱啊。她看着顾允在沈若身边坐着,心中的气就一直堵着,她解下自己的荷包道:“这里面有八十文,谁下车!”   这回确实有人心动了,毕竟是八十文啊。   都能买上八斤黍面,节省些够一家四五口吃四五天了!   “莺姐儿,我跟你换,你坐你坐。”有个婶子立刻道,给沈子莺让了位置下车。   沈子莺把荷包连带着铜板都给了她,腾出了位置,柴火也能挪下位置,她终于可以上车了。   她刚往上迈了一条腿,正费劲地往上爬呢。   结果沈汉三拍了下牛。臀,车子慢悠悠地往前走了,她身子一歪差点儿就摔了个狗啃泥。   “沈汉三!你怎么做生意的?!”她最是好面子,刚那一下丢了丑,她气道。   沈汉三充耳不闻,他可还记着沈子莺说他牛车不好的话呢。要坐他车,得先问问他同不同意吧?   沈子莺气得狠狠跺了几下脚。   该死的,为什么所有人都在跟她作对!   “要是不想做生意,以后就别做了!”她有千千万万种方法让沈汉三的牛车生意做不下去。   她发现自己重生回来大半年时间,一直都是顺风顺水的,自从那个原本该死的沈若竟然和上一世不同,没有在生产时候发生意外一尸两命活了下来之后,她的日子就开始变得事事不顺!   一定是沈若有问题!   她的目光变得幽深,牙齿咬得嘎吱响,捏在手里的衣角几乎都快被扯破了。   那个下了车的婶子见沈子莺一脸凶狠的表情,忍不住把收来的荷包往手里紧了紧,连声招呼都没打就跑回家去了。   这莺姐儿该不会是魔怔了吧?瞧着怎么这么吓人呢。   ========   牛车上少了一个婶子,位置就稍微空了一点。把柴火往边上空位挪一挪,顾允也就不用和自己贴的那么近了。   上次和顾允贴一块儿还是在上次,沈若其实也挺无奈的。瞧着顾允像是有洁癖的样子,他见别人难受自己也不舒服。等以后他也想给自家也搞一辆牛车,牛还可以帮着耕田这样家里的农活也会轻松些。   这会儿自家虽然有了银钱,但也不能花得太明显,要是他突然买了牛又套了车的,家里就该遭贼了。   之前就说要建围墙,这会儿已经开始筹备着了,沈丰和沈大山想自己上,但是沈若没让。   好不容易秋收结束,正好能养养身体,作甚非得省这笔钱?   沈若一直信奉的就是“该省省该花花”,省钱是肯定要省的,但不是在所有的地方都要省,那样活着太累了。   就像村里有些人一大早起来走着去镇上,牛车都要一个时辰,靠双脚走脚程快地也要一个半时辰,换算成现代的时间就是三个小时,也就是说,他们整整靠自己的双腿走三个小时!   想想都觉得腿肚子发软,这个年代没有谁活得容易啊。   牛车晃荡着让人发困,现在小云吞晚上醒的次数越来越稳定,沈若勉勉强强能睡个囫囵觉。他还算好的,有李善桃帮衬着,一起照顾小云吞起夜、喝奶。有些人家都是母亲带崽,父亲完全撒手不管,白天还要出去做活儿,晚上还要照顾孩子,本该睡养生觉的时间都被闹得睡不好,女人能不老得快么,不过农家人穷能娶上一个媳妇都很不错了,要是跟富贵人家似的妻妾成群,那还不得累死。   可就算这样,农家也大多都不止生两三个崽。他阿兄沈丰和柳杉算是例外了。   他们只有个二狗,也不打算再生个孩子了。   柳杉在娘家时候过得苦,身子就不太好,生二狗的时候就有些凶险,沈丰是个疼爱媳妇儿的,不愿意自己媳妇再冒险。   虽然沈若没谈过恋爱,但是他会磕糖呀!   他阿兄阿嫂感情特别好,是那种看了就觉得会冒粉红泡泡的,沈若有时候看他俩互动都忍不住勾起嘴角笑。   果然只要爹娘感情好,教出来的孩子脾气也不会差到哪里去。   看自家二狗就知道了,多乖一小孩儿啊!   牛车上也没人说话,这天都还没亮透,大家都有些困,都闭着眼睛睡呢。沈若思绪纷飞,规划了一下之后的安排。   他不仅要做高端的绣品品牌,低端的也不能放过。   毕竟在高处看高端确实能赚,但确实是不能量产,因为“物以稀为贵”的道理在哪个时代都适用。   要想多赚钱,那就必须把低端市场也给搞起来,这可都是底层蓝海市场啊!   为什么现代五菱宏光那么火,就是抓住了下沉的蓝海市场,大多厂商都在向高大上看齐,研究性能、美观、材料。但是没有人做这种又便宜又能上高速的车。但其实许多人买车并不是要买个多么牛气的品牌车让人羡慕,大多数人都只是想有辆车能够方便些,不会被风吹雨淋,那就够用了。   他们就是抓住了大家的这一点心理。而且价位也不高,穷人也能买得起,富人也愿意买一辆开开。   所以一辆车的出名和爆火不是偶然的。   沈若正盘算着之后该如何做,车子又开始颠簸起来,周围的柴火晃晃悠悠,沈二里连忙去扶,最上面的那一捆却还是滚了下来。   “小心!”沈二里大喊道。   沈若大感不妙,眼皮微掀就发现那捆柴火正朝着自己砸过来呢!   躲是躲不开了,他立刻抬手护住自己的脑袋。   嘣——   一捆柴火少说也有三十斤,和肉。体碰撞产生的闷响让人听着就觉得疼。   但是沈若没感觉到痛,他耳边传来低沉的闷哼声。   这回他是彻底清醒过来了,眼睛睁大看着面前护着自己的男人。   顾允两只手撑在自己脸侧,用身体护住了他。   不是吧……每次都让男主角保护自己而受伤,这剧情之神是不是有病啊!!他是个炮灰又不是女主角,是不是搞错了啊喂!   “你还好吗?”沈若扶住他的手臂,让他靠在自己肩膀上。周围人刚被吓得都不敢动了,这会儿才如梦初醒般上前把那捆柴火给搬走。   “顾秀才怎么样了?刚那一下太重了吧!”有婶子关切地问道。   “对不住对不住,顾秀才你怎么样了?我给你赔不是,医药费我会出的!”沈二里愧疚地眼睛都红了。   顾允深呼吸了几下,被那么重的东西砸着了不骨折都是运气了,这会儿他疼得脸色发白,整个人有些昏沉说不出话。   “大家别围过来了,让他透透气!”沈若就怕他被撞得一口气提不上来,那就容易休克。   手往他背后和后脑摸了下,发现没有出血,稍微松了一口气。   “顾允,你是不是傻,后脑要是被砸到会死人的知不知道!”沈若自己都已经做好保护自己的姿态了,被砸到也不过是双臂淤青,要是倒霉点就是双臂骨折,但是顾允什么都没准备就这挡在自己身前,真的太不理智了!   沈若鼻子发酸,之前刘春花拿着扁担要打他,顾允也拦在自己身前,那会儿都没有鼻酸难受,后来给了药,他就没往心里去了。   他不爱欠人人情,特别是这人还是书中的男主角,他之前就想着能躲多远就躲多远的……   “你不是讨厌我吗?为什么要保护我,我不值得你这么做知道吗?你自己的命比较重要!”沈若的声音都带上了哭腔,他一双丹凤眼也红了个透彻,被吓得也是被感动的。   顾允深吸了几口气,稍微缓了一点过来,他道:“不论…今天要被砸到的…是谁,我都会这么做。你…你别在意。就当是我爱逞英雄。”   沈若对他的看法又悄然改变,顾允他不仅为人正直,关键时刻还会挺身而出。   沈若也不是矫情的性子,被他救了那就好好地道谢,刚才他真的不能理解为什么顾允会这么做,所以口不择言才问出了那些话。   现在理智回笼,他不打算继续问了。   现在最重要的就是赶快去医馆给顾允看看,这牛车颠簸地能让顾允更疼,骨头都要颠散架似的,他都能感觉到顾允靠在自己肩膀上的半边身体在发抖。   沈若小心地转移让边上人托着顾允,当机立断地跳下车。   “麻烦各位叔婶帮下忙,我要背顾允去医馆。”沈若道。   周围人看着沈若这小身板,怎么也不信能背得动顾允。   “若哥儿你可别逞能,要是摔了顾秀才得更疼了!”   沈二里说:“我来背吧,是我的柴火砸到顾秀才的,合该我背!”   “不用……麻烦…我歇歇就成。”顾允道。   “不行!”车上人异口同声道。   顾允:“……”   “放心,我力气大着呢!”沈若拍拍自己的后肩,示意大家快把人放上来。   顾允一脸不太信任的样子,但是因为太疼了有些说不出话,他半边身子都已经麻木了。   沈若背上一沉,他双手往后勾住顾允的膝弯,稳稳地把顾允给背了起来。   “嚯,若哥儿好力气!”沈汉三看了没忍住惊讶道。   周围的婶子也都看呆了,刚才她们合力才把顾秀才给小心翼翼弄下去的,这若哥儿竟然直接就给人背起来了?!   沈二里也吃惊了一瞬,把车上的柴火交给相熟的人帮忙带去给买主。   “我跟着一道去。若哥儿你背不动了就换我!”沈二里道。   “成。”沈若也没有逞强,虽然他力气比起以前大了不少,但是顾允瞧着精瘦,却还是挺重的。他也不确定自己能背着走多久。   有沈二里兜底,那就稳稳的了。   “顾允,你忍着点,我会走得稳一些。”沈若说。   顾允趴在沈若背上,轻轻嗯了声。他心底也诧异,沈若瞧着瘦弱竟然能把自己给背起来,着实让人吃惊。   沈若看了眼周围的路,距离镇上的医馆也不远了,路实在是坑坑洼洼坐在车上怎么能受得了,他挑着边上平坦的地方走,稳稳地背着顾允。   “今天谢谢你,还有之前也是。”沈若怕他睡着了之后看伤醒不过来,可劲儿和他说话。   沈若陷入了一种害怕的情绪里,他怕顾允睡着了就醒不过来。   ……就像他的外婆一样。   “不必。”顾允回应道。   “你真是个奇怪的人。”   “嗯?”   “明明讨厌我,却能因为要保护弱者而保护我。”   “你不是弱者。”   “那你为什么要保护我?我都做好被砸的准备了。”   顾允想了想道:“大概是因为……你看着很瘦,我怕那捆柴把你给砸死了。”   但他心里却有个声音再说:沈若闭着眼睛的样子,看起来乖巧极了,纯洁无辜的气质像极了自己梦中的那个……小哥儿。 第25章   你可真会说话……沈若在心里暗暗吐槽。   他额上已然出了汗, 道:“我是瘦了点,可我不弱呀,你瞧我力气大着呢。”   他打算回去之后就和小云吞一起喝羊奶。这会儿他才十九呢, 多养养身体没准还能再拔高,顺便锻炼点肌肉出来!   顾允嗯了声,之后又没声儿了。   沈若:“顾允,你还好吗?说句话啊。”   “嗯,要说……什么?”顾允清凌凌的嗓音自耳后传来。   钻进耳蜗里让沈若感觉到一阵头皮发麻。   他心想:这顾允不愧是男主角啊, 人长得跟宁采臣似的,声音也这么好听, 特别是在人耳边说话的时候声线如此清晰地传来, 沈若听着耳朵都要红起来。   “随、随便说,只要别不说话就成。”沈若磕巴了一下,道。   顾允沉默片刻。   “上善…若水, 水…善利万物…而不争, 处…众人之所恶,故几…于道。①”   行吧, 背名人名言也总比不说话要好。   顾允原本还痛地浑身发麻一直在忍耐,但是现在背几句《道德经》感觉身体似乎没有刚才那么疼了。   沈若上辈子小时候和人打架受伤也是疼得差点儿起不来,那时候他就唱歌转移自己的注意力, 这样就不会感觉那么疼了, 算是用开心的事情麻痹自己的痛觉吧。那时候他唱《梦的光点》, 就跟这会儿顾允念《道德经》是一样的效果。   沈二里走在边上一手护着顾允,从他的角度看去能看见沈若白净的侧脸, 阳光洒下汗珠反射出晶亮的光。   沈若一直都是村子里闲言碎语中被提及最多的人, 因为之前发生了许多事情, 包括他的行为做出的事情都很另类, 不是个循规蹈矩的,总是能成为别人嘴里的谈资,觉得他就是个怪胎似的。   之前他也见过大肚子的沈若,那时候的他走路都是低着头,看人的目光都是呆滞的。村里人都有人传言他是不是失了魂,可能未来不能好了。   却没想到把孩子生下来了之后,整个人的气质都变了许多。   曾经沈二里也想过让自家爹娘跟沈大山家提亲去的,因为沈若是沈家村里顶好看的小哥儿,除了爱打扮之外没什么坏毛病。   也就是沈若胆子太大,追求顾允的动作闹得人尽皆知,让所有想提亲的汉子都收了手。   虽说现在讲究的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只要沈大山和李善桃能答应,沈若也得嫁。但是谁也不想戴绿帽子。   自己的媳妇心里面爱得是别的男人,这谁能受得了?!   不过这会儿看沈若似乎对顾秀才没有那么痴迷了,肯定是想通了。只是可惜他已经生了孩子,都还不知道孩子亲爹是谁,一个未婚的哥儿带着一个孩子,就更难嫁出去了。   沈二里看沈若累得喘息不止,额上全是汗,他主动道:“若哥儿,换我来背吧。”   沈若估摸着大约还有半里路能到,点了点头,两人合力小心地把顾允转移到沈二里背上。   顾允忍着疼脸色有些发白,额上全是冷汗。   沈若也没好到哪里去,额头鬓角上也全是汗珠,他没管自己从怀中掏出一块手帕就要给顾允擦汗。   怕顾允介意,他提前道:“这是我娘新做的,我还没来得及使。”然后就抬手仔细擦去他额上和鼻尖处的冷汗。   沈二里背着顾允走,没一会儿额上也都是汗,这时候就感觉到落差了。   为啥他就没有一个贴心的小哥儿帮忙擦擦汗!   ……是因为他长得不够高,还是不够壮?   ========   沈家村人最信赖的便是镇上刘氏医馆的刘大夫,之前沈若和沈富贵那件事就请了刘大夫来验伤的。他不仅是镇上名声最好的郎中,为人也热心。这会儿瞧见沈若气喘嘘嘘地跑进来,他从中药柜后面探出身来问道:“发生了何事?”   “顾允砸伤了背,说是半边身子都木了。刘大夫,快给他看看。”沈若话音刚落,沈二里就背着顾允进来了。   “快快,背去那边。”刘大夫指向一间房,门用布帘子隔开了。   沈若过去掀开帘子,让沈二里背着顾允进去。   屋子中央摆着一张床,两人合力小心地将顾允趴放在床上。   顾允疼得冷汗又冒了出来,感觉到隔着手帕轻柔地触碰,很好的缓过了这阵痛感。   现在只要不动作,就是麻木的,但是只要一动,疼得感觉就进入四肢百骸。   顾允觉得自己现在这样趴着,就像一只背上长满了藤壶的龟。   一个七岁左右扎着双髻的小童抱着药酒进来了,一双大眼睛很灵动,看了他们三人一眼之后,用清亮的童声说道:“刘大夫要来给病人诊治,你们随我出去。”   沈若不太想走,毕竟顾允是为了保护自己而受伤的,他想第一时间知道顾允到底伤得怎么样。   沈二里也站在原地,他见顾允伤得都起不来身,心中直叹气,要是伤得重自家得赔上多少银钱啊!都怪他没把那捆柴火绑严实,唉!   小童说完就掀开帘子出去了。   刘大夫走路带风,走进来之后发现他俩还站着,眉头皱了下。   “你确定你要呆在这儿?”他转头问沈若道。   沈若迷茫地眨了下眼。   难道他不能呆在这里吗?   沈二里瞬间就想起了什么,说道:“大夫要给顾秀才脱衣裳,你最好还是回避一下。”   沈若都快忘了自己是个小哥儿的事,毕竟除了有了个小云吞之外,其他好像也没和前世有差,他总觉得自己是个汉子。   沈若自己是不介意,但其他人显然觉得不合适。   “那你们在这儿,我正好去官府一趟。”沈若道。   今天来镇上最主要的事情就是去给断亲书盖章的,结果却出了这么件事,沈若心里挺不是滋味,毕竟若是自己没有把顾允喊上车,他也许就不会受伤了。   但是这个世界上没有如果,事情既然已经发生了,就不能再去纠结之前如何,因为没有必要,这就是在浪费时间。等之后让顾允好好养身体吧,要是他家有什么田地上的事情之类的,自己能帮得上忙就去帮一帮。   官府坐落在镇子中心,只要方向对了,那就是条条大路通罗马。沈若看太阳辨别了一下方向,就往官府所在的位置走去。   村长家也有牛车,这会儿可能都已经到了。   沈若想着就快步跑了起来,他该早些到的,村长是长辈让他等着不合适。   等到了官府门前正好瞧见村长下牛车,沈若立刻打招呼:“村长。”   “嗯,我们等会儿再进去。”村长道。   因为昨日约定好这个时间点,沈若和村长都早到了半刻,这会儿就等沈宏家的人来。   沈若本以为来的人会是沈子莺,却没想到会是沈牛山。不过沈牛山对着自己鼻子不是鼻子眼睛不是眼睛的,沈若根本不在意,毕竟从小到大他的记忆里也没和这位名义上的阿爷说过几句话。   三人一起进了官府盖章,村长给办差的官爷塞了几个铜钱,章很快就盖下来了。   沈若把断亲书收好,和村长道别,全程没看黑着脸的沈牛山。   沈牛山心里那叫个气,沈富贵是他的大孙子,是他的心尖尖,就是沈若把沈富贵做的事儿给抖落出来的,让他家现在在村里可落不得好了。沈牛山以前从没遭遇过这种事情,现在在村里走着都觉得面色无光,看见几个村民围在一起说闲话就感觉是在说他家、说沈富贵。   气得一整晚都睡不好觉,家里其他人也没好到哪里去。   毕竟沈富贵是因为“当贼”被族老惩罚的,就算没偷到,只要冠上的贼名那么他家里人也会被影响。   幸好沈家村人都还算爱护自家的村子,不想把事情闹大,不然以后十里八乡的人丢了贵重东西都得来找沈富贵了!   沈牛山把这些都归咎于是沈若的错!   要不是他把自家的鸡鸭羊坑走了,他大孙子也不至于去偷!   要是沈若知道沈牛山的想法,肯定忍不住给他一个国际手势并且“呵呵”两声,有些人的脑回路就是和正常人不一样,做错了事情就是死不承认,第一反应就是甩锅然后把所有的过错全部推给别人。他也不想想看,沈富贵既然会跑别人家里偷羊,以前没准还偷过别家,再以后呢?要是一直不被发现,他就会越来越猖狂,之后偷到富贵人家里去。   到时候要是被抓起来可就不是被族老们惩罚一下了……   沈若快步往刘氏医馆走去。这会儿日上中天,镇上饭店酒楼里已经人满为患,镇上的人吃得精细和现代人一样一日三顿。但农家人没有吃三餐的习惯,就是只吃早食和夜饭两顿。但是沈若自从穿来之后就是吃三顿,那时候是病号餐,多吃一顿补充点营养才能更好恢复不是?这么些天自家人也都习惯了中午时候沈若要做些吃的,顺便还要给小云吞煮羊奶。   一上午发生太多事,他怀里还揣着两个地瓜忘了吃呢。这会儿闻着饭菜的香味肚子就跟着咕咕叫起来。   路过一家茶楼,里面有人正在谈论,沈若靠近窗边走得急,但是耳边飘进来几个“手帕”“阑珊”的字眼,让他缓了脚步。   “诶,你们都听说了没?‘阑珊’的老板不知从哪儿得了两样稀奇手帕,说是下月买了他家珠宝就能送呢!”   “我也听说了,说是棉布的,我想应该没啥稀奇的吧?”   “棉布咋了,棉布耐用啊。而且人家老板自己都带着呢,我瞧见好几回了。”   “啥样的呀,有多好看?”   那人听有人问立刻就来劲儿了:“一块绣的是锦鲤,那样子瞧着就富贵,能招财呢!我听人说蓝老板得到那块手帕的时候,天降祥云,当天晚上就来了个大客买走了不少珠宝呢!”   沈若在外面听着没忍住笑喷了。   他之前和蓝帆讨论过一些宣传方式,其中就有一个“噱头”。   现在的人都迷信,要是所有人都说那锦鲤手帕能带来好运,那肯定让人动心啊!   从窗外往里一看,那个高谈阔论的人不是伙计阿富是谁?   虽然乔装打扮了下,但是这身形和声音沈若是印象深刻。毕竟曾被他嘲讽过,在这方面沈若还是挺小心眼的,能记很久。不过已经接受了他的道歉,那之前那件事就算完。   “真能招财啊?我之前远远瞧见过蓝老板带那块手帕,隔得远看不太清只记得是金黄金黄的图案,原来是锦鲤。”有人接道。   阿富神神叨叨地点头肯定道:“是了,我可是近距离瞧过的。那锦鲤胖的,瞧着就很有福哇。就见了锦鲤那天,我家抠搜成性的公子就赏给我好几十文钱呐!”   你家公子知道你在外面这么编排他吗?   而且这说得也太夸张了!   沈若笑着靠在窗边听,身后突然出现一片阴影将光线给挡住了,沈若往后一看——   好嘛,阿富那个“抠搜成性”的公子就在这儿呢!   “怎样,阿富这宣传做得如何?”蓝帆又拿着他那把折扇,风度翩翩地边扇风边问道。   沈若道:“噱头有些太过了,开场确实是可圈可点。”   被他这么一说,蓝帆点了下头,这噱头确实有点过了,要是别人拿到手帕不灵验呢?这要是噱头太过一帕难求,到时候人多,手帕却只有那么五张,那些得不到的人得恨不得把自己“阑珊”给掀了。   蓝帆扇子也不扇了,这年头各家店都是靠年复一年积累起来的口碑,客源也都比较固定。这宣传还是沈若和自己说了,他才茅塞顿开,结果这一顿开就有点收不住,这会儿估计整个镇子没人不知道“阑珊”赠品的事儿,特别是那个还能招财的锦鲤手帕!   “那不然,沈小哥儿你就多出几张手帕给我。”蓝帆道。   沈若道:“不必,你就把锦鲤手帕和你家最贵的珠宝玉雕放一块儿,能买得起的客人必然也不缺钱,肯定有赚钱的路子,拿到手帕赚了钱那就是‘招财’了,要是不赚不亏那也不会在意那么一块小小的手帕,有个好寓意就带着玩也不错。要是亏了……”   “亏了怎么样?”蓝帆着急问道。   沈若道:“亏了也怪不到一块手帕上,你蓝大公子要是买了块招财的手帕,当天就亏了钱,你会怎么想?”   “……会先想如何补救,再仔细想,那就会想是不是我拿到手帕之后不小心弄脏,或是掉到了地上导致它…不灵了?”   沈若点点头。人性如此,发生了不好的事情人一般都会先找自己的原因,要是找不到才会那物品发泄。若是发生了好事,人就会觉得是神仙保佑,或是被物件保护了,比如玉镯、再比如转运珠。   其实他之前想的“噱头”不过是这些新奇的小东西就出几样,能让人眼前一亮,又因为少所以有些人就是想要得到它。   没想到蓝帆一开头就整这么大。   “行,那我知道了。”蓝帆把扇子往腰间一放,手指敲了几下窗框,三重一轻,很快里面高谈阔论的声音就小了下去,窗户也被人给关上了。   阿富很快就从茶楼门口出了来,远远瞧见自家公子身边竟然还跟了个人,瞧着身形像是个小哥儿,他立马就冲上前了。   “公子!你……啊,原来是沈小哥儿,你怎么也在这儿?”阿富一脸八卦还没收敛,看见是沈若脸都有些抽抽。   再看自家公子,表情有些讪讪。   蓝帆今天派了不少人出来做宣传,给自家珠宝行打广告,没想到自己在这儿侃大山被抓个包。   蓝帆抽出扇子就要打阿富的头,佯装怒道:“我抠搜成性?”   阿富欲哭无泪:“不不不,公子最大方,是顶顶好的老板!”   “你在里头浑说,宣传到了就行,净说些有的没的。”蓝帆揪住了他的耳朵。   阿富诶唷诶唷地叫唤,求助的目光看向沈若。   “行了,他虽然有些用力过猛,但你要的效果不也是达到了吗?”沈若道。   “嗯,到时候再和你算账。”蓝帆对阿富道。   阿富感激地看了沈若一眼。   “你今儿怎么有空来镇上,不用在家带你孩子么?”蓝帆摆摆手让阿富自己去边上玩,随口问道。   沈若道:“来镇上有事。”   分家断亲的事情要是有人问他他会说,但是没人问也没必要告诉别人这件事。毕竟能闹到断亲,其他人听了肯定就会想是不是他家的原因。毕竟不是所有人都跟沈家村人一样知道事情的全貌。   所以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沈若也懒得跟他解释原因。   蓝帆是个人精,哪能看不出来沈若不想说,那他也就不继续追问这件事。反而问起生意上的事情来,经过之前的交流他发现沈若真的很有商业头脑,可惜是个哥儿,这年头哥儿做生意的少,大多都是宅在家中相夫教子的。   在外面交流算个什么事儿,蓝帆邀请道:“不如我们上茶楼详谈?”   沈若看了眼天色,揉了揉饿到不行的肚子,拒绝道:“不去,我得找个地方吃点东西。”   “说得我也饿了,一起去啊我请你。”蓝帆道。   “不用,我带了烤地瓜。”沈若看了眼周边有个供人歇脚的茶棚,径直往里去,找了个条凳坐下了。   可算能坐下吃点东西,果然人是铁饭是钢一顿不吃饿得慌,他都感觉自己的胃都要饿到抽抽了。   蓝帆也跟了过来,有些嫌弃条凳上的灰,但还是克制自己坐在了沈若的对面。   地瓜虽然凉透了,但是糖浆还在,一掰开专属于地瓜的甜香味就散发了出来,皮很薄是紫红色的里面是黄澄澄的肉,闻着就让人咽口水。   蓝帆什么好吃的没吃过,地瓜这种东西太便宜,从没上过他家餐桌。但是闻着味儿了,他就有点馋,厚脸皮道:“分我一个呗。”   沈若正巧揣了两个巴掌大的地瓜,他胃口不算大吃一个能管饱。   于是大方地给蓝帆分了一个。   蓝帆咬了一口简直惊为天人,他从小到大吃过许多甜点、瓜果,都没有这个地瓜来得香甜!   “好甜!”他赞道。   沈若烤地瓜其实也没有什么特别的技巧,没来这儿之前小时候村子里他说自己要烤地瓜了,那些叔婶邻居都喜欢把地瓜拿来让沈若帮忙烤。他烤出来的就是比其他人烤得格外香甜些。   这也算是点亮了什么奇怪的天赋点了。   该说不说前世在医院门口烤地瓜卖的人都赚的盆满钵满了,沈若那叫个羡慕。   “沈若,要不然我给你工钱,你来给我烤地瓜吧?就把摊位设在我‘阑珊’前面!”蓝帆瞬间就被烤地瓜俘获了,他兴致勃勃提议。   商人的敏锐嗅觉让他再一次感觉到了商机。   沈若道:“你要是喜欢吃,我可以把方法教给阿富,烤地瓜的摊子你让他来。”   “烤地瓜趁热吃更好吃,你这会儿吃得是凉透了的,口感会有变化。”   蓝帆有些诧异,他可是做好了被沈若宰一顿的准备的,结果就听他这么说。   “这么好?教给阿富,以那你后在镇上我蓝家罩着你!”蓝帆早早就有了这个想法,毕竟两人签了合约他肯定是要护着沈若的,毕竟要是有人想要断自己财路去威胁沈若不给自己供应绣品那他们之前说好的种种计划都会搁浅的!   他蓝帆可从来不做赔本生意!   沈若闻言心想:蓝帆是蓝家大公子,经营着“阑珊”这么大一个珠宝行,他家财力雄厚。   而蓝帆他爹,也就是蓝家家主是个员外郎,和县令大人都能说得上话的人物,他家也算是有权利。   要想在这个人情社会立足,得有钱有权有势,所以还是非常需要人脉的。   沈若向来是做一步看三步,未来他的设计要是广为人知了,他一个无权无势的乡下小哥儿最容易被权势拿捏住。但是有蓝家保驾护航,沈若相信自己未来的路应该会顺利很多。   沈若嘴角微微上扬了一瞬,这买卖不亏!   作者有话要说:   提前更新啦!努力的作者可以得到更多地撒花花吗ovo~   感谢大家支持(*^▽^*) 第26章   沈若本就打算早些回医馆去的, 心里牵挂着事儿,吃过烤地瓜就要和蓝帆告辞了。   蓝帆正和他讨论到兴头上呢,哪里愿意放人走, 他站起身道:“你要去哪儿?我们边走边说。”   沈若道:“我去刘氏医馆。”   “你生病了?”   “不是我,是顾允。”沈若说起他就回想起之前的事情,回去的心情更加迫切了。   “走走走,一起去看看。我也好久没见他了。”蓝帆一收折扇就跟着沈若往外走。   蓝帆问道:“他怎么了?受伤,还是生病?”   “为我挡了一捆柴, 还不知道伤势如何。”   蓝帆眉头挑了下,八卦道:“这可不像他啊, 以前我在路边走差点儿摔个狗啃泥也没见他来给我当肉垫。”   “难不成他顾允, 重色轻友?”蓝帆折扇往手心一拍,煞有介事道。   沈若满头黑线,保护自己算是重哪门子的色!   顾允压根就不喜欢男的好吧, 小哥儿生理构造和汉子一样, 除了能生孩子也没区别啊。在沈若看来就是个男人。   既然顾允是书中男主角,那未来既然和女主角在一起, 那么他喜欢的肯定是香香软软的妹子啊!就算以后不和女主在一起,那未来他喜欢的也肯定是女人啊。   沈若坚信这一点。   茶楼距离刘氏医馆不算远,穿过两条街就是了。   沈若领着蓝帆一起去, 蓝帆是个话痨还一点都没有大公子的架子, 和沈若谈天说地的, 一高一矮走在一处,时不时和对方说话, 远远看去就像是一对儿似的。   沈子莺正巧跟着杂货铺的牛车去给茶楼送茶饼, 一眼就瞧见了两人从不远处茶棚离开的这一幕。   好啊!这个沈若勾引顾允还不够, 竟然还和别的男人勾勾搭搭的, 真不是个好东西!   她在沈家村里苦心经营的形象都被沈若给破坏了,不知道的还以为沈若这人对比起来有多好呢!现在村子里的闲话对象变成了她家,她成了沈若的对照组,一个一个都在说自己不如沈若,和现在的沈若没得比什么的。   为什么所有人忽略了沈若以前做出的事情?为什么都不提他那个野种孩子?为什么大家都觉得沈若现在变好了?!   种种言论让她气得脑袋发昏。   这回她一定要让所有人知道沈若的真面目!她气愤地看着沈若和另一高大男人的背影,狠狠地踹了车轮一脚。   牛受到了惊吓,立刻往前跑了几步,沈子莺站立不稳平地摔了个狗啃泥,抹了鸭蛋粉的脸都被尘土蹭花了。   周围路过的人忍不住笑,沈子莺羞愤到脸红滴血,用手帕遮住脸大吼道:“看什么看,有什么好笑的。都给我滚开!”   那歇斯底里的样子,让周围人都退避三舍。   茶楼里也有人探出头来看,沈子莺立马捂住脸跑了,把牛车和车上的货物留给了杂货铺的伙计。   那个伙计都看呆了,他记得以前莺姐儿从不在外面发脾气,就算和她爹闹脾气也不会这么歇斯底里的。   沈子莺原本并不想跟来,但是他爹说今天茶楼里有员外们的聚会,让她过来送茶饼时候露个脸。她有些不情愿,但还是自信满满地来了,结果在门口就摔了一跤,被人嘲笑后她委屈极了直接跑回了杂货铺。   这一天天的都那么倒霉,肯定是沈若害得!要不然为什么之前都没事,见到他之后自己就摔了呢?!   她完全忘记了是自己生气到踢牛车,让牛受惊才摔的这件事。   ==========   沈若带着蓝帆进了刘氏医馆,沈二里正在等着药童抓药呢,听见脚步声转头一看就瞧见沈若跟一个衣着富贵的男人一同进来了。   沈二里呆了一瞬,问道:“若哥儿,这位是?”   沈若还没介绍,蓝帆就扇着扇子笑眯眯回道:“在下蓝帆,是‘阑珊珠宝’的老板。也是沈小哥儿的……好友。”   沈若对他自称好友的厚脸皮不置可否,生意伙伴也算伙伴嘛。以后要是合作的好,那就是好伙伴,说是好友也无可厚非。   沈若嗯了声,然后立刻问道:“顾允怎么样了,大夫如何说?”   沈二里道:“刘大夫说还算运气,没有骨折,就是皮肉伤着了,肿胀拉伤比较严重。然后因为撑着手臂,肩膀脱臼,现下已经给正好了。”他一边说着一边偷偷打量着蓝帆,这个人看着就和他们乡下泥腿子很不一样,而且竟然还说是沈若的好友,总觉得有些奇怪。   沈若点点头,这也算是不幸中的万幸了,要是骨折修养的时间可就更长了,像顾允这样未来要考科举的书生应该不会特别注重锻炼身体,大部分时间都用在学习上了,体质差点的受了伤就很难养好。   蓝帆在路上听说顾允是被四十斤的柴给砸了,也是听得心惊肉跳。幸好没什么大事啊!   “我进去看看。”听人说哪有自己看一眼来得放心呢,沈若立刻往那个房间走去。   蓝帆也跟着过去了。   “等下!还在……上药呢。”沈二里喊得很快,但是沈若动作更快,早已经掀开帘子进去了。   沈若真没觉得怎么样,顾允大半个背上都肿起来了,又红又紫看着就触目惊心,哪里还有一点旖旎的氛围啊。   蓝帆看着就觉得背疼。   刘大夫正在给顾允抹药油,力气有些大,顾允额上全是痛出来的冷汗。   沈若走过去蹲下。身,拿出帕子给他擦汗,顾允没力气拒绝。   刘大夫随口问了句:“……我记得沈家村里就是你这小哥儿追在顾秀才后面跑吧?以前化的妆太浓,我现在才想起来。”   沈若直接承认道:“是,那是以前了。现在我有了崽,也没有给他找后爹的打算,以后不会了。”   顾允被刘大夫按着又发出一声闷哼。   “你有崽了?倒是看不出来。过会儿我给你把把脉。”刘大夫虽然经常去沈家村给人看病,但沈若怀崽时候要么就是宅在家要么就是去田地里帮忙,这就岔开了,刘大夫一次都没见到过大着肚子的沈若。   沈若道:“好,那就多谢刘大夫了。”   蓝帆在一边看着觉得背疼得慌,走上前跟顾允说笑话,聊聊天,转移他的注意力。   总算是抹好了药油,就得晾着等药油干。又因为是肩部关节脱臼,刘大夫给他脖子以下胸部以上都绑上了绷带固定,这样顾允的手还是能活动的。   顾允半。裸。着趴在床铺上,沈若蹲在一边,蓝帆在另一边站着微微俯身和顾允说话。   沈二里进来的时候看到这一幕就觉得怎么看怎么怪异,他想喊沈若出来,但见沈若还在给顾秀才擦汗,又收了声。   感觉他不该在这里,于是他又默默地退了出去。   “你跟我来。”刘大夫掀开帘子把沈若喊了出来,让他在乌木打造的看诊桌前坐下。   刘大夫给沈若把了脉,发现他脉象平稳,也不体虚,比一般的汉子都要强健些,忍不住摸着胡子点了点头。   中医讲究的就是望闻问切,他看沈若眼底有些青黑,就知道他必定是夜里睡不好。   “体质不错,就是心火有些旺,要放宽心不要思虑过甚了。”   “多谢刘大夫了。”沈若点点头,最近他思绪纷飞的,再加上夜里小云吞要醒来喝奶每天夜里都要醒来四五次。   睡得不好还发生了那么多事,沈若也觉得身心疲惫,但是没有人活得容易,所以他可得撑住了。   “对了,我想知道顾允双臂脱臼过,会影响他以后提笔写字吗?”   刘大夫摸了把胡须道:“休养得好就不会影响,但是受过伤之后的力道肯定比没受伤之前会发生变化,等养好了还得锻炼一段时日,这样才能恢复到原来没受伤之前的程度。”   沈若点点头,这就是现代所说的“复健”。这刘大夫确实是个好大夫,对各种病痛都有涉猎,不仅能开中药,还能治脱臼之类的外伤,这种得属于骨科了吧。   沈若又多问了几句顾允的情况,刘大夫非常有耐心地一一作答。   顾允今日是回不去家了,虽然没有骨折但也是伤到了筋骨,后背肿了一大片肩膀也脱臼了,这会儿就该不动弹趴着休养几天。没道理让他再上牛车颠簸一个时辰回去。   沈二里要去和买主结账,之后就要回沈家村了。   回去之后得先去和顾允的娘说一声,告诉她顾允今日不回家,还有他的柴把顾允给砸了合该也是他去顾允家道个歉。   这双臂脱臼对一个读书人来说真的非常严重了,毕竟顾秀才可是要写字的呀!   沈若也得回去,小云吞还肯定得亲自照顾,都让李善桃一个人来算什么事啊。毕竟小云吞是他的崽,可不能就不管了。   所以在沈二里说完话走了之后,沈若也打算走了,天色都已经黑下来了再不回去家里人就该担心了。   顾允被喂了止疼的汤药,此时药效起来不觉得那么疼了,他听沈若说要回去,提议道:“夜里危险,不如在镇上住一宿。”   沈若摇头道:“不成,小云吞还在家等我,他见不着阿爹该哭了。”   “小云吞……?”顾允念出这几个字,不知道为何就觉得这个小名很特别,也很顺口。   “嗯,是我的崽。”沈若一想起小云吞脸上就忍不住带上笑,眉眼弯弯的样子,他张口就夸道:“你们没见过我家小云吞,特别可爱也特别乖,才几天大就会喊人了,还认得人呢!我家里人谁抱都行,只要不是自家人准尿他一身哈哈。”   “喊人?沈小哥儿你在开玩笑吧,孩子那么小怎么可能会喊人。”蓝帆一脸的“我不相信”。   顾允也露出疑惑的视线。   沈若轻咳两声学着小云吞的模样,双手往上抬,像招财猫似的挥了挥,小声说了句:“啊呜~”   顾允:“……”这是我能听能看的吗?   蓝帆:“……”我去,这沈小哥儿还真跟猫儿似的可爱啊!   两个二十来岁的汉子瞬间就被沈若萌到了,脸都有点发红。   “这样吧,我让阿富送你回去,顺便也认认门,以后你家要是没空我就差使阿富去你家拿绣品。”蓝帆道。   沈若觉得这样可行,毕竟这个点儿早就错过沈汉三的牛车了,要是靠自己的双腿走回去,可得花一个半时辰呢!   “那就多谢蓝老板了。”他也不扭捏推脱,现在接了他的人情日后再还回去就好了。   顾允也不可能就在医馆里躺着,刘大夫的医馆不大里面可以供病患休息的就这一张床铺,他们都走了的话顾允没人照顾,这会儿他连解手恐怕都需要人帮忙。   沈若本来都打算走了,可是看到顾允这样,他适时表达了自己的纠结。走了,放不下顾允;不走,放不下小云吞。   顾允见他想走又不想走地在门口摇摆不定,他开口道:“你回吧,我自己可以,再说还有蓝帆在。”   蓝帆立刻点头道:“对,我会接顾允回家照顾,沈小哥儿你回去吧。”   沈若这才放下心来,正巧阿富过来找自家公子,蓝帆就吩咐他把沈若送回家去。   等阿富套了马车过来之后月亮都已经升到了最高处,整个镇子都已经安静了下来,幸好这里不是京城没有宵禁,不然沈若今儿晚上是真回不去家了。   “那我先回去了,明日再来看你。”沈若对顾允道。   顾允道:“嗯,顺便替我和我娘报个平安,让她不要太过担心。”   “成,我走了。”沈若又和蓝帆道别,往外走坐上了蓝家的马车。   蓝帆举着扇子扇风,瞧着沈若一言一行,还有往外走的背影忍不住啧了一声,扇子敲在顾允趴着的床边上,他蹲身过去问道:“诶,子诺啊,我瞧着这沈小哥儿也没有外人传的那么不堪,这不是挺好的么?”   顾允嗯了声。好像自从他生下孩子之后,就变好了。   “我跟你说啊,这沈小哥儿天生就是个做商人的料……”蓝帆说了一大堆,诸如和沈若交谈之后做起生意来像是打通了任督二脉,还有那个宣传模式让他家“阑珊”的名气变大了不少,还有听说隔壁的隔壁镇都有不少人知道“阑珊”要送招财手帕的这件事了。   顾允眉头不着痕迹地微蹙,沈若会做生意?还会设计绣品花样?   床头叠着方正的一块帕子,就是沈若今天给他擦汗用的,他要走了帕子却留了下来。   “蓝帆,那块帕子拿来我看看。”他的关节脱位伤在肩膀,现在不能抬手,但手指却是能动的。   沈若拿帕子给他擦汗的时候,疼得很没仔细看,上面似乎是绣了什么图案的。   蓝帆其实也挺好奇的,自从从沈若那儿拿到了两块精奇的手帕,他就越来越对那些奇特的小玩意儿感兴趣了。   他拿起来打开,只见那月白色的手帕上绣着一丛翠竹,竹叶茂密,竹杆挺拔,在竹子底部边上还有一棵小笋,也是渐变绣瞧着十分精致。   “我倒是见过不少竹子的绣品,但从没有见过一样的图案,可能又是沈小哥儿画的。”蓝帆道。这竹子的角度,绣的位置,还有竹叶的疏密瞧着都是精心设计过的。   顾允伸出手,蓝帆立刻把手帕放进他手里。   顾允道:“这绣的是他和他的孩子。”   蓝帆又凑过去看,他怎么没看出来呢?   顾允手指摩挲过手帕上的绣花,他看见竹子底部不显眼处,有个“若”字,而笋的旁边则有个“宝”字,用的都是比图案更深一点的绣线,和图案融合在了一起,不细看看不出来。   顾允像是想到了什么,眼底不自觉地流露出笑意。   这手笔,一瞧就是沈若自己加的。   这绣工和那件绣了……   顾允突然想起,他竟又忘了将那件鹅黄色的长衫还回去。   作者有话要说:   -   感谢大家支持~啾咪 第27章   马蹄和车轮的声音在寂静的夜里显得格外清晰, 还夹杂着沈家村里几只看家狗的吠声。月光下一辆马车缓缓驶入沈家村而后往沈大山家所在的方向行去。   农家人夜晚没啥娱乐普遍夜里都睡得早,但是恰逢秋收结束家家户户劳碌大半年终于可以有那么几天休息,所以沈家村里没睡的村民还是挺多的, 听见马蹄哒哒哒的声音都好奇地从窗内好奇往外看。   沈家村穷乡僻壤的道路也坑坑洼洼,富贵人家的马车是从来不会经过沈家村的,这会儿往外一看却瞧见一辆马车开进来,车棚沿着边还挂了两盏灯笼,赶车的是个年轻小厮, 这组合怎么能不让人好奇呢。   “走吗,咱出去瞧瞧?”有村民说着就往外走, 还有村里长大的小孩儿第一次见到马车, 听他爹娘解释完就忍不住撒丫子跑出去追在马车后面,没一会儿就聚集了不少人。   沈宏家的也都还没睡,听见声响刘芬芳往外瞧了眼, 看到一群村民跟在马车后头忍不住哼了声:“不就是辆马车。”   “娘, 爹昨儿说咱家能搬去镇上,到底啥时候搬啊?”沈子莺在刘芬芳和沈宏的屋子里坐着, 拿着一把桃木梳子梳理自己的头发,问道。   刘芬芳用力把窗户一关,道:“还早呢, 去镇上开销可大着, 那儿倒夜香都要给人钱!我想想就觉得心里头发堵。”   沈子莺最看不上她娘这抠搜样, 明明家里有钱却连几个铜板也舍不得。   之前她想上沈汉三的牛车跟一婶子换,给了人八十文钱, 被她娘知道了差点儿就给赏了一顿竹笋炒肉, 她娘还想闹到人家家里去, 说自家莺姐儿不懂事, 说那婶子还坑骗人钱!被沈子莺给拦住了,毕竟是她提起要用八十文换,可不是那婶子坑钱,她娘要是真去了,那村子里又该有闲话了,她可丢不起这个人!   沈子莺道:“倒夜香那才几个钱呀?以后女儿会赚钱,爹也有每个月的工钱,加起来可是一笔大钱呢!娘你还这么抠抠搜搜作甚啊。”   刘芬芳道:“等你赚到再说吧,一天天的净想美事。”她一回想沈子莺撒钱的行为就越想越气,一把抓过沈子莺手里的梳子。   “梳梳梳!一天天的家里的活也不知道做,就知道在这儿打扮,有什么用?”刘芬芳指头戳着沈子莺的额头,气道:“今日你爹让你去茶楼往公子哥儿面前露露脸,你怎么不去?”   她额头上还有摔倒磕到的伤呢,被她用粉给遮住了,现下被她娘一按痛地人都要弹起来。   沈子莺一脸委屈地捂住额头,瞪着刘芬芳:“我去了!只是在茶楼门口摔了一跤身上脸上都是土,怎么能让别人看!”   “再说了,你把你女儿当什么人了。我才不要跟沈若那个贱人似的勾搭公子哥儿呢!”   刘芬芳闻言眉毛挑起,果然对这件事非常感兴趣,她道:“你瞧见了?沈若在茶楼里勾搭公子哥儿?”   沈宏家的人都恨透了沈若,巴不得他不好,现在知道了这么件事怎么能不宣扬宣扬?正好自家的破事儿被村里人闲话说死,一大家子人都在家里宅着,出去都觉得脸上无光。这时候就该给村民换个话题,也好让自家喘口气。   村里人现在都快忘了沈若以前做了什么事吧?自从他拿着从自家坑去的鸡鸭跟别人换布,那些得了好处的婶子全都给他说好话,他的名声在村子里一下子就变好了。沈子莺心里那叫个气!   “我没瞧见他进茶楼,不过他和那个公子是从边上茶棚里出来的,走在一处说说笑笑的,看着就很亲密。”沈子莺虽然看不见那个公子的正脸,但看他穿着气度身高,不难想象肯定是个富贵人家的公子。   这种人怎么会和沈若这种人搞在一起!   沈子莺脑海中灵光一闪,这一定是沈若骗了人,他靠着一张狐媚子脸勾。引了公子,还没告诉他生过孩子的事实!要不然还会有什么其他原因吗?沈子莺可不信他俩清清白白,毕竟他一个小哥儿和一个汉子那么亲密绝对是搞在一块儿了!   沈子莺嫉妒极了,一脸正义地揪住了衣角。   等有机会她一定要告诉那个公子哥儿沈若就是个骗子,还要把他生过孩子的事儿抖落出来,告诉那个公子他不是个好的!   只要公子知道沈若生过孩子,沈子莺相信只要是个男人都会介意的。而自己作为一个告诉他真相带他脱离骗局的人,没准还能入了公子的眼,毕竟她长得很好看而且清清白白不是么?   刘芬芳心中也是百转千回,这要是是真的,传回了村子里沈若肯定会被人说死。一个未婚但是带着孩子的小哥儿,就相当于是个寡夫,竟然还和别人勾勾搭搭瞧着就不正经!   “这几天我们偷偷盯着他家去,要是真有情况,那……”刘芬芳哼笑两声,这沈若害得自家人在村里丢脸,她大儿子被族老上了村法这会儿还躺在床上不能动,这些新仇旧恨的,总是要报复回去,不然也太憋屈了吧!   “嗯,娘,村里你瞧着。要是他来镇上,让二条到铺子里给我报个信儿。”二条就是沈富贵的狗腿子,是他手里专门给人报信的,沈富贵带了一堆狗腿子也就二条还有点用。   沈子莺一想起自己那个成事不足败事有余的亲哥就来气,但是没有办法,谁叫他俩是亲兄妹呢!   刘芬芳道:“成,娘倒要看看沈若这个小贱人到底要做什么。就这还妄想嫁到镇上富贵人家?真是梦里戴花,想得美。”   ==========   沈若坐在马车上听见外头的声音,有些哭笑不得,沈家村就出了名的穷村,有些人去了镇上才见过马车,但是更多的人都守着村里那一亩三分地,所以马车对于沈家村的村民们来说还是很稀罕的东西。   阿富从小在镇上长大,哪里见过这架势,还以为后面一堆人跟着要来赶人呢,鞭子挥得越来越快。   “沈小哥儿,他们做什么呢?瞧着怪吓人的。”他讪讪问道。   沈若道:“大家没有恶意,就是没怎么见过马车想跟着看看。”前世他住在村里的时候有次开进来了辆宝马车,因为山路太窄只能停在路边边,村里的孩子都跟乐疯了一样凑过去看,都是一样的。   大家没有恶意,就是看见新奇的玩意儿想多见见,以后还能当做饭桌上的谈资呢!   阿富这才放下心来,有跑得快的小子冲到了马车边上跟着跑,风把布帘子吹开露出沈若莹白的半边脸。   周围人就听见他清亮的童声喊起来:“哇!有神仙姐姐!”   沈若:“……”   阿富忍不住笑出声,对那个小孩道:“哪里来的神仙姐姐,是神仙哥儿才对呢!”   这沈小哥儿长得确实标致,还白得很,瞧着都不大像农家人。毕竟阿富在镇上那么多年,从没见过这样的乡下小哥儿,和自家公子能处成朋友,还会经商。   就拿今天他套了马车过来这件事说,沈若看了眼也没有诧异,非常平静二话不说就跳上了车,看表情也没有一点儿稀奇,就像再看最普通的车似的。   再对比看看跟在后头的沈家村人,阿富就觉得沈若是真的和他们不一样啊。   “阿富,我可以让他们上车坐坐么?”沈若看出跟在边上的小孩子们渴望的眼神,回想起自己小时候也是这样,跟在宝马车后头跑,那时候就想着要是自己也能进去坐一坐该多好啊。   可惜直到他长大,考上了公务员,都还没能买上一辆属于自己的小轿车。这辈子恐怕也再没有机会了。   阿富点点头,这辆车是蓝府最普通的马车,载的人都是没有身份的白身,所以没有关系。但是更豪华些的马车就不能随便坐了,会被挑错处的。   “行啊。”阿富扯住缰绳让马儿停下。   沈若掀开窗户布帘往外看,后头还真是跟了不少人了,灯笼昏黄的光线打在沈若脸上搭配他柔和的目光瞧着有些神性,不怪那孩子追着他喊“神仙姐姐”,瞧见的村民们心里如是想。   “呀,这不是大山家的若哥儿吗!”有婶子看清了,忍不住道。   “还真是,若哥儿发达了?这都坐上马车了。”   沈若闻言笑了下,回道:“是镇上朋友的马车,他怕我夜里赶路危险才派人送我回来。”   七八个村民都过来了,孩子们早就围在马车边上摸摸轮子,摸摸车板,胆子大些的还去摸马尾巴。   马儿脾气好,尾巴甩几下跟逗小孩儿玩似的。   “让孩子们上车,我们兜兜风去。”沈若笑着道。   这几个孩子大多都是跟在后面的村民们的崽,也有少数几个自己瞧见了马车非要跑出来玩的孩子。   “好嘞,爹娘都没坐过马车呢,小狗子享福咯!”   “我家猪宝儿也能坐吗?”   沈若道:“能,都抱上来。有我看着他们,不会摔的。”   能让自个儿孩子坐回马车,村民们哪有不乐意的,都是笑意盈盈地把孩子挨个抱上去,塞进车厢里。   车厢方正,位置还算大,除了门帘那边,其他三边都有位置可以坐下。   没一会儿,沈若身边就围了八个小萝卜头,其中还有之前拿过草编蚂蚱的小孩子,瞧见沈若就喊他“沈若哥哥”,还要往他身边蹭,别提多亲热了。   那个说沈若是“神仙姐姐”的孩子也坐上了马车,瞧见沈若的正脸,一张小脸都红了。   明明是哥哥嘛!自己怎么就喊错了呢?   周围的小朋友东摸摸西摸摸,别提多高兴了。   这可是马车诶!他们竟然坐在马车上了!就连爹娘都没有坐过呢!   有的小孩儿兴奋地手舞足蹈,往窗户那探头去和自家爹娘说话,那兴奋劲儿感染的在场所有人脸上都忍不住带上微笑。   阿富往车厢里看了眼,沈若几乎都被孩子们给淹没了,他正在轻声和孩子们说着话,阿富听到零星的几句:要注意安全,马车活动的时候不要乱动,就乖乖在座位上坐着,不然会摔倒。孩子们都听得很认真,小脑袋一点一点的。   他心里不知怎的觉得很温暖,还有些想家了。   马车赶车的地方还能坐上三四个人,阿富瞧着周围的村民脸上都带着笑,眼里带着渴望,他道:“各位叔婶要不要也上来试试?车厢里坐不下,就我这儿赶车的地儿还能坐坐,可以换着来。”   那敢情好!村民们连声道谢,很快安排好了先后顺序,往车上坐。   马车终于缓缓地动起来,一车人都很兴奋。车轮子轱辘轱辘地声音听在耳朵里,车上的孩子们未来都会将这一天记很久,在一个月明星稀的夜晚,他们此生第一次坐上了马车。   马车缓缓地驶向沈大山家,二狗正蹲在门口等他小叔回家呢,远远瞧见一辆马车过来他立刻就跑进家里叫人了。   “爷、奶、爹、娘、小云吞,小叔好像回来啦!”二狗清脆地喊声让沈大山家立刻就热闹了起来,家里人举着油灯就往外出来。   马车越来越近,看清车上坐着好几个村民,沈大山问道:“我家若哥儿在车上不?”   村民们热情回应:“在呢!就在里面,和孩子们在一处。”   沈若听见自家阿爹的声音,从车窗那儿探出头冲家里人挥了挥手。马车在沈大山家门口停下,二狗也是第一次瞧见马车,有些好奇地抬手去摸马鼻子,被喷出的热气弄了一手,他忍不住咯咯笑起来。   沈若发现二狗现在是越来越活泼了,胆子还大了不少,没见过马就敢去摸马鼻子。不过嘛,活泼是小孩子的天性,他没道理扼杀的。   周围的村民跟沈若和阿富道谢就打算走了,车厢里的孩子也都探头出来,但是眼里写满了还没玩够。   从上车那儿过来也就大概半刻钟都不到的时间,大家都还兴奋着呢!   阿富看了眼天色道:“这样吧,时辰还早,我带你们坐。你们给我指路,我们围着村子绕几圈!”   “太好了!好耶,谢谢阿富哥哥!”小孩子们都乐疯了。   二狗也想坐,沈若瞧出来了,直接将二狗抱上了车。   二狗突然被自家小叔抱起来,立刻就跟树袋熊似的抱住了沈若,小脸还窝在沈若肩窝里有点子害羞的小模样,他扭捏道:“小叔怎么抱二狗了,二狗长胖了好多,重重。”   这是还把沈若当病患呢,沈若笑着颠颠他:“小叔力气大着呢,再来十个二狗都抱得动。”   二狗这才开心了,被放到车上后,他往车厢里走和小伙伴们坐在了一处。   其他村民也跟着走了,他们也还想多坐一会儿马车呢!   沈宏家众人今儿几乎一晚上睡不着,耳边全都是马蹄声和车轮的轱辘声,连梦里都是车马的声音。   真是夭寿了,究竟是谁大半夜不睡觉在外面驾着马车开过来开过去啊!   作者有话要说:   -   刘芬芳:不就是辆马车。   几个时辰后……   MD马车吵死了。   好喜欢写一些坏人难受的剧情哈哈哈我好高兴呀   感谢大家支持!么么啾~ 第28章   沈若终于回到家, 家里灶台上还给他温着水,好让他一回来就能梳洗,心里暖流淌过。   他迫不及待想去看看小云吞, 但身上都是土在外面一整天还不知道身上沾了多少细菌,所以只能赶快把自己仔仔细细地洗干净之后再去看自己的崽。   李善桃和沈大山见人平安回来就放下了心,关怀了沈若几句后沈大山就回屋子里睡觉了,李善桃这段时间都和沈若小云吞睡一个屋,小云吞离不得人, 她就先进屋去了。   二狗要坐马车,沈丰和柳杉便拿了条凳在树下坐着等他回来。   沈若可是瞧见了, 他阿兄搂着阿嫂的肩, 两人亲亲密密地说着话,看着就很甜。   沈若猛嗑一口糖后就去洗澡了,他可想死自家的小云吞啦!   等把自个儿洗干净, 沈若就立刻进了屋。李善桃正在给小云吞喂羊奶呢, 那手臂一挥一挥的,瞧着喜人。   自从自家崽得了黄疸, 只要天气好开了太阳,家里人就会把小云吞抱出去晒太阳。   之前婶子们来换肉蛋那天就已经差不多只还剩一点没退下去,这会儿黄疸是完完全全都退下去了, 小云吞的皮肤有些白里透粉的, 李善桃之前和沈若说, 这要等到满月了才能白白嫩嫩呢。   “娘,我来喂吧?”沈若今日一早就走了, 都没怎么和自家崽亲热呢, 这会儿看着小云吞眼睛一眯一眯发困, 还倔强地不肯闭眼, 就要张着嘴喝羊奶的模样萌地死去活来,忍不住就想抢活儿,自己来喂。   “成啊,阿奶来抱着咱家小云吞哦,让你阿爹来喂你好不好呀?”李善桃笑着把还剩的小半碗羊奶递给沈若,小心把小云吞抱在怀里。   小云吞哪里会说“不好”,他只会说“啊呜”。   于是沈若享受了一把自己奶孩子的乐趣。瞧着小云吞喝得香甜,嘴角忍不住上扬。   “对了若哥儿,沈二里那小子没说清楚,我听得稀里糊涂的,你跟娘说说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怎么顾秀才就伤了,你还这么晚才回。”李善桃回想起沈二里匆匆忙忙过来报信,说了几句就跑了,像是还有别的事儿,家里人都听得云里雾里的。   结果这大晚上沈若又是被马车给送回来的,李善桃脑海中有许多的疑惑。难不成自家若哥儿还对顾秀才有意不成?   沈若将今天发生的事情都和李善桃说了一遍,顾允是为了保护他才受了伤。   李善桃听完心有余悸,幸好顾秀才挺身而出帮了自家若哥儿,不然若哥儿这小身板要是被砸到了可怎么是好啊。顾秀才就算看着文弱好歹也是个男人,男人体质天生就比小哥儿要好的。   沈若要是知道李善桃是这个想法,肯定会立刻喊停,因为他经过生小云吞这件事之后就发现了,自己的力气变大了,身体恢复能力也变强了。要是今天受伤的是自己,应该也能很快恢复才对。   要不是知道自己有这金手指,沈若也会怕自己的手会不会被砸断啊。他心里有底,才会立刻抬手抱住自己的脑袋,就为了能伤得稍微轻一点。   结果却是顾允帮他挡了这一灾。   “明儿我和你一起去顾秀才家,得好好跟人道个谢。再抓两只鸡鸭去,还有那包没拆封的红糖也带去。”李善桃道。   “成,明天我还去镇上,到时给他煲个汤。”沈若点点头,这都是应该的。   “啊…啊呜。”小云吞眨眨眼睛听着自家阿爹和阿奶说话,虽然听不懂,但还是努力想要加入。   李善桃顿时就笑了:“咱家小云吞也想去镇上吗?”   “呜呜……”小云吞突然就哭了,沈若以为是拉了,结果拉开尿布看了眼并没有。   又瞧见了小云吞后腰上的桃心胎记,沈若小心地触碰了下,就把宝宝的襁褓裹好。   听着小云吞的哭声,沈若心里揪着,立刻抱起他颠着走,柔声安慰道:“不哭不哭啊,小云吞最勇敢了。”   沈若明天都有点儿舍不得走了。   李善桃瞧着自家若哥儿越来越有当阿爹的样子,欣慰地眼角渗泪。   她总觉得沈若还小,自己都还没长大就生怀了崽,想到就心疼地无以复加。   在没生下小云吞之前,若哥儿一直浑浑噩噩的,她家本就不富裕早先请人给沈若招魂时就挥霍一空,但没用。之后再也请不起大夫,要是若哥儿一直不好这日子还如何过下去啊!   现在若哥儿好了,连带着家里也好了,钱袋子也鼓起来,这日子过得啊是越来越有盼头了。   所以李善桃觉得这都是小云吞带来的福气呢!   小云吞被沈若连哄带拍的终于不哭了,憋着嘴委委屈屈的睡了。   也不知是怎么了,沈若看着这委屈样儿总能想到顾允那委屈的小表情来,他暗道自己可能是累傻了。   “娘,之后阿富带二狗回来,让他也别回去镇上了,在家住一晚吧。都已经这么晚了。”沈若道。   “该的。那若哥儿你先睡,都累了一天了。娘去外头看看去。”李善桃点头,毕竟那人送沈若回家,这么大老远地过来,自家总该是要招待一下的。   没想到阿富根本也没打算走,他驾着马车把二狗送回来之后就说,自己要在马车上睡一宿,明天一早再回镇上,正好可以带沈若一起去。   哪能让他在马车上将就,沈家地方小,但沈大山和李善桃的屋里还能再睡一个人,于是阿富就去和沈大山一起睡了。   阿富在镇上过惯了本以为会非常不习惯农村的生活,因为在他的印象里都是尘土飞扬的,然后乱七八糟的东西堆在一处那种。但是沈若家不是这样。   虽然看得出很破旧,但是屋子里面的角角落落都被打扫的很干净,连张蜘蛛网都找不着。虽是泥地,但瞧着也不脏,明显能看出是每日都有用水洒过踩得很实。   李善桃给他拿了干净的枕头和被褥,阿富在镇上都是自己管自己哪有被人这么好生招待过,心里对沈若的家人也很有好感了。   瞧着被褥上也有绣着花,他看着感觉沈小哥儿家里人刺绣的手艺确实不错。   沈大山也招呼着阿富安心睡着,明儿起来再一起吃顿农家早食。   阿富是真实的体验了一把农家人的热情,把自己以前对农民的偏见是彻底掰回来了。   ==========   伴随着公鸡的鸣啼声,沈家村沉睡一晚的整个村子都醒了过来,厨屋升起袅袅炊烟。   阿富在镇上做伙计起的不算晚了,但在农家却是最后一个起来的,他还有些懵,原本沈大山和自己睡一处,一醒来屋里就他一个人了。   空气中弥漫着专属于地瓜的甜香味,让他忍不住肚子咕噜噜叫起来。   “你醒了,洗漱一下一起吃早食。”李善桃正巧进屋拿东西,看见阿富醒了坐在床沿上发困呢,她招呼道。   “好嘞,谢谢婶子。”阿富嘴甜道。   等阿富拾掇好自己就跟着进了厨屋,沈若家的厨屋是用木头和茅草搭起来的棚子,里头砌着两个大灶台,两口大铁锅正烧着滚水,蒸汽弥漫。另一边上堆放着整整齐齐的柴火,看得出来沈若家里是一群勤快人。   而在厨屋的另一边则又圈出了一块地方,里头竟然养着四只羊。地面上还铺着茅草,母羊正趴卧着给小羊羔喂奶呢。   养牲畜的地方都会有些味道,但是沈若家拾掇的勤快,倒是闻不见。   再往厨屋外走,围了一片地养了些鸡鸭。阿富一眼就瞧见沈若正在喂鸡呢,手里抓着一把谷子,往外抛洒。   那些鸡鸭就跟疯了似地冲到沈若身边,在地上啄食。   阿富天生有些害怕这种禽类,小时候在镇上被没拴好的斗鸡啄过屁股,还被农家带来卖肉的大鹅辇过,这会儿看见那些鸡鸭围在沈若身边,感觉自己的头皮都有些发麻。   “你醒了?灶台下煨着地瓜,快去拿了吃。”沈若看见阿富起来了,手里不停,说道。   农家人没那么多讲究,吃早食都是起来就拿了吃,毕竟家里人每个人要做的活儿都不一样。   这会儿沈大山已经进山去了,沈丰割青草去,抢收结束难得有空闲,但是他俩也是闲不住。而李善桃拾掇家里的东西,柳杉这会儿在帮忙看着二狗和小云吞呢。所以一家人很难凑到一块儿坐一起吃早食的。   “谢谢沈小哥儿,我听我家公子说了你烤得地瓜格外甜,可把我馋坏了,没想到我也能尝尝了。”阿富嘴甜起来确实是让人心情好,沈若大概能理解为什么蓝帆总喜欢把他带在身边了。   沈若道:“要是觉得好吃就多吃些,管够!”   “那我就不客气了。”阿富笑着往回走,从灶台底下的草木灰里扒拉出来两个烤地瓜。刚拿出来的地瓜烫得人十指发麻,阿富把地瓜放在灶台上,对着它一阵吹。终于没那么烫了,拿起之后一掰开,地瓜的甜香味瞬间就冲了出来,那香得整个人都能翻个跟头!   “嗯!好香好甜。”阿富小时候也吃过烤地瓜,地瓜个儿大还管饱,穷得时候就一直吃地瓜,没这甜还干巴巴的,是那种粗糙的粉颗粒口感,吃久了还会生理性想吐,那时候阿富感觉自己都快变成地瓜了。   但是沈若烤出来的地瓜就不一样,不仅甜、软还流糖浆哩!   阿富怒炫三个大地瓜,忍不住打了个饱嗝儿。   正巧沈若喂完鸡鸭进来,瞧见他忍不住真心夸赞道:“太甜了太好吃了!沈小哥儿你真厉害。”   沈若谦虚道:“主要是我家地瓜品种好,之后要回镇上给你带些回去。”   沈若之前就答应了蓝帆,要把自己烤地瓜的技巧什么的都教给阿富,这会儿正好有时间,他拿来两个生地瓜跟阿富一人一个,就开始跟他细细讲述自己是怎么烤的,都需要做些什么。   阿富时不时点头,他在镇上做了那么多年伙计脑子是非常灵活的,记忆力也很好,不然如何记得住那些客人呢。这会儿阿富的脑袋瓜子里全都是沈若如何烤地瓜的方式。   沈若顺便还多教了他几样地瓜的吃食。   什么烘烤地瓜干,什么香芋地瓜丸,听着就很好吃!   阿富全部记在脑子里,打算回去之后就用沈小哥儿教给自己的方法给自家公子搞一个地瓜宴。只要公子吃得开心了那绝对是会给自己一个大大奖赏的!   沈若又拿了几个地瓜让阿富实操,将两个灶台都留给他。镇上人都起得晚些,“阑珊”也不需要那么早开门,所以两人也不着急回镇上,趁这会儿功夫沈若就打算带上东西去顾允家一趟。   顾允为自己受了伤,他肯定是要上门去道谢的。   但是顾允的娘,以前就对自己意见蛮大的,要是自己一个人去没准会被赶出来。   曾经的沈若作为顾允学习路上的绊脚石,经常缠着他,导致顾允他娘对原沈若的感观不大好。   毕竟她夫君早逝,自己又只有这么一个出息的儿子,不愿意顾允被一些儿女情长的事儿耽误,特别是沈若的疯狂追求还导致自己的儿子被人说闲话。所以在记忆中,沈若就感觉顾允的娘挺讨厌他的。   但是“退缩”这个词从来都不在沈若的字典里。   顾允他娘不喜欢的是原沈若,又不是他。   李善桃也知道顾秀才他娘对自家若哥儿的感觉不大好,所以她可不放心沈若一个人。   于是,在外边闲逛的村民在这一天的清晨都能看见——   李善桃她左手一只鸡,右手一只鸭,身后还跟着个沈若提着一包红糖,两人一起往顾允家的方向走去。   作者有话要说:   -   突然想起那首歌~哈哈哈哈回娘家(bushi)   谢谢大家的雷和营养液好感动ovo爱你们,啾咪~ 第29章   顾允家和沈大山家一个在村东头一个在西头, 要走过去得穿过一整个沈家村。   经过晒谷场的时候就有婶子瞧见李善桃和沈若手里都带着东西呢,立刻就发问了。   “你们这是做什么去?诶唷,这又是鸡又是鸭的, 还有红糖哩!”   村里要送礼都讲究一个体面,哪怕沈家村是个穷村,要送别人家东西都得大大方方拿在手里,让别人看到。上次沈子莺来送红糖的时候就是特意叫上了几个婶子作见证的,之后那些婶子就会说沈子莺多么大方, 对小侄子多好,还送两大包红糖什么的, 村里人听多了就会留下沈子莺很大方很懂礼数的印象。   但是沈若没想过要找人做见证, 他是真心道谢又不是跟沈子莺似的做做样子。然而实际上其实沈子莺心里是老大不情愿,不过是拉不下面子不想被村里人说闲话而已。沈若就不管那么多,村里说他闲话的人还少么?   李善桃正要回答, 就听一道阴阳怪气的嗓音说道:“哟, 不会是真发达了要给你家小哥儿招婿吧?这聘礼都准备好了?”   这话说得嘲讽十足,要招婿那聘礼可不止一只鸡一只鸭和一包红糖, 她这么说意思就是李善桃和沈若拿着的礼寒酸呢。   况且哪家的汉子去当了赘婿可是要被人戳着脊梁骨的,村里人就会闲话说这人一点都不像个顶天立地的汉子,是个孬货竟然还要嫁到小哥儿姑娘家里去。   沈若看过去, 那婶子就是沈梅冬, 之前在小溪边开嘲讽的也是她。那时候沈若还故意用沈富贵来压她, 这会儿她知道自家和沈宏家断亲了,沈富贵被沈若抖落出来是个贼恨都恨死他了, 是绝不会为沈若出头的, 她就无所顾忌地故态复萌了。   那时候她就嘲讽自家三屋破瓦的还想招婿, 李善桃并不觉得自家以后想给若哥儿招婿有什么问题, 让其他汉子挑挑拣拣嫌这嫌那的,还不如自家有钱了聘一个好的回来呢!   “沈梅冬你管我家是要招婿还是怎的?轮得到你管了?”李善桃抱着鸡鸭戳她痛脚:“先管好你家夫君再来管别人家的事儿吧!”   沈梅冬果然一点就炸,她气愤道:“专盯人夫君瞧啊你,怎的老提他?难不成你也跟他有一腿?!”   她已经气得失去理智了,什么话都能说得出口。   周围一片嘘声。   “你!”李善桃气急。   沈若对她伤敌一千自损八百的行为不置可否,跟这种胡搅蛮缠的人对骂都是在浪费时间。   生命诚可贵,不能浪费在这种人身上。   他上前挽着李善桃的手臂,淡淡道:“娘,咱走吧。别跟她一般见识。”   听到沈若这话沈梅冬就像是一拳打在了棉花上,她今儿个挑事就是要让对方不舒服,和她对骂的。结果人家一点心情波动起伏都没有,轻飘飘地就过去了,让她难受到要发狂。   “沈若!你这个不要脸的,不和谁一般见识呢!”沈梅冬感觉自己被嘲讽,气愤道。   周围有婶子来劝架,毕竟沈若也没说什么,莫名其妙就被沈梅冬骂了,边上人都快听不下去。   这一有人劝架沈梅冬还更来劲,什么脏话都能说出口。要不是因为她是村里唯一媒婆的妹子,大家伙也不想管她了。   沈若再好的脾气也忍不了了,人善被人欺果然没说错。   他冷声道:“你再敢骂我娘一句试试?”   “我骂她怎么了?她不是专盯着我家看能知道我夫君总不在家?我哪句说错了?”沈梅冬冲上前就要打李善桃,完全忘了这是她自己先挑起的事情。   村里好些人都被她刺过,很多都是打个哈哈就过去了,但是李善桃不行,之前沈梅冬嘲讽自家若哥儿带着崽嫁不出去,沈若就是她的心尖尖她怎么可能不回嘴!   沈若一把拽住她就要挥过来的手,狠狠甩出去。   “是谁先挑事的,周围人都看见了。你要是再闹,我就去请村长来。”村里人起冲突都是找村长,沈若觉得沈梅冬应该不会想把事情闹大,毕竟她丈夫那事儿只是村里人暗地里知道,还没捅到明面上。毕竟是个丑闻。   沈梅冬诶唷诶唷地躺在地上,其实沈若都没用太大力气,这会儿就搁这儿演呢。   有婶子听见沈若要找村长,连忙劝沈若道:“诶唷,她这人啊说话就这样,比较直,沈若你别介意啊。”   “我这人下手比较重,让她也别介意。”沈若冷冷道。   还来道德绑架了,难不成她骂自家,就是说话直。他和李善桃回嘴就是错了,就只能被人欺负了是吧?   “她再怎么样也是长辈,你该让着点她,怎么能动手呢?都躺地上动不了了,也不知道伤着哪儿了。”有婶子见沈梅冬在地上躺着一直叫唤,忍不住开口道。   “我又不是她亲戚,我凭什么让着她?”沈若都要被这些人气笑了,真当他家的人是好惹的了?   “是啊,凭啥让她啊!是沈梅冬先要动手打人的。我刘三娘瞧着真切着呢!”   刘三娘之前还对沈若只给自己换了两个蛋的事儿耿耿于怀的,但就换肉蛋那天她受不了那个气一直呆在沈大山家非要找其他人的破布,检查的比沈若还仔细,后来沈若还多给了她一个蛋呢!说是当做工钱。   刘三娘这一下子心里就愧疚起来了,瞧瞧若哥儿多会做人,这么大方。而自己还为了坑那几个蛋塞了不少破布头,想想都要羞愧到地缝里去。之后沈家又出了断亲那件事,刘三娘发觉沈若是真的太不容易,沈大山一家也是真的很惨。   心中正义的小火苗开始熊熊燃烧,这会儿她正巧碰见了必须得仗义执言,这沈梅冬可是也刺过自家不少次呢!   沈梅冬见有人帮沈若和李善桃说话,看向刘三娘的眼神都能喷出火来。   但是刘三娘分毫不虚,反正她家的孩子早就该嫁的嫁,该娶的娶,秋媒婆要故意说闲话也碍不着自家。   “本来就是,我看你也不是起不来,难不成是躺着比较舒服?”刘三娘笑着开嘲讽,她可算是逮到沈梅冬吃瘪的时候咯!周围也有婶子看不惯沈梅冬的,都站到沈若和李善桃身边来。   “有你们这么欺负人的吗?”沈梅冬说着还委屈起来了。   村民们都会同情弱者,但这儿站着的婶子大部分都是被沈梅冬刺过的,也没有关系好的去扶她一把,这会儿就显得她一个人孤立无援似的。   但是她也纯粹是自己作的,她和她那个媒婆姐姐就是惯爱说人闲话的性子,还爱煽风点火,随便唠句嗑话里面都带刺儿。村里许多人都忍这两姐妹许久了。   “大家都散了吧。”沈若不想再搭理她,这种人就是越搭理她还越来劲。   周围人听沈若都这么说了,也都散开各自回家去,只刘三娘还站在他俩身边。   沈若和李善桃继续往前走,连一个眼神都不给沈梅冬。   “你们要去哪儿?给谁送礼啊。”刘三娘也跟着走了几步,好奇问道。   李善桃道:“昨儿个顾秀才替我家若哥儿挡了下受了伤,这会儿要去顾秀才家里道个谢。”   “这顾秀才人挺好的,虽然不太爱说话,但面冷心热。之前我家那小子贪玩掉进沟里还是顾秀才跳下去给他捞上来呢。”刘三娘回忆般说道。   这事沈若倒是不知道,不过想来也简单,顾允本就不是爱出风头的性子,做好事肯定也是不想留名的那种人。   就是他心中认为这样做是对的,他必须这样做,那他就去做了。   不论对象是谁。   这就是活脱脱的古代版活雷锋啊!   刘三娘像是一下子就放下成见和沈若关系变亲近了似的,关心了好几句,还和李善桃说了会儿话才走。   李善桃道:“这刘三娘虽然爱占人便宜,但心不算坏,之前也帮娘说过话。”   沈若点点头,没有反驳他娘的话。   村里的人际关系复杂,并不是你帮我说一句话就是好人了。有时候一件小事就能让两个人吵嘴,就比如你家的鸡啄了我家的菜,他家的狗辇了我家的鸡。现在和你好好的,以后要是发生了什么事闹掰了也有可能。   所以沈若不耐烦和村里的每个婶子都搞好关系,这样不仅累还愚蠢。毕竟他又不是银子银票,哪能让所有人都喜欢他呢?   他要做的就是保护好自己和小云吞的小家,还有他最亲的亲人们。   ==========   沈梅冬见人都走光了,才想着用手撑着地爬起来,这会儿鼻尖嗅到了脂粉香气,一只手搀住了她的手臂。   “冬婶儿,您怎么摔在地上了,来,我扶你起来。”沈子莺娇滴滴的嗓音传来。   沈梅冬一下子就委屈起来了,借着她的力站起来之后就边骂边诉苦,唾沫星子满天飞。   沈子莺被喷了一脸,差点儿维持不住自己的表情。   “这么过分!”她时不时地应和几声。   沈子莺今日本该去镇上的,但是在家门口瞧见了沈若和李善桃经过的身影,她立刻就跟了上来。   刚刚那场闹剧她围观了全程,但是因为离得远听得不太真切,这会儿才从沈梅冬嘴里了解到了全程。   “呜呜呜,莺姐儿啊,你家这亲断的好!沈若那一家都不是啥好东西呜呜……我不就随口问了句他家是不是要去招赘婿么,这就开始推搡我了。”沈梅冬哭得那叫个肝肠寸断,不知道的还以为她受了多大的委屈。   沈子莺闻言皱了下柳眉:“招婿?他们要去谁家?”   沈梅冬抽噎两下道:“……我听他们和刘三娘说要去顾秀才家。”   “不可能!”沈子莺目眦欲裂,顾允以后可是要当举人的,怎么可能现在要给人当赘婿!而且还是给沈若那个贱人!“顾允怎么可能给他当赘婿,他不是最厌恶沈若了么,不行我得跟过去看看!”   “等会儿莺姐儿,我咋听不懂你在说啥了。”沈梅冬哭诉着,没得到想要的安慰奇怪道。   “冬婶子,你确定他们要上顾允家送聘礼?那可不成!那沈若还在镇上勾搭别的汉子呢。我一定要先过去告诉顾允的娘,可不能答应了!”沈子莺风风火火地就要走。   沈梅冬一把拉住她,也不哭了:“莺姐儿哟,你把人话听全再走。我听他们说好像是顾秀才替沈若挡伤了,要去道谢去的。”   沈梅冬后知后觉,问道:“那沈若还在镇上勾搭别的汉子?!”   “顾允为他挡伤?!”沈子莺眼睛都瞪大了。   两双震惊的眼睛对视,沈子莺瞬间冷静了下来,看沈梅冬的反应定然是对那件事非常感兴趣的,那倒不如……   “是啊,我亲眼瞧见沈若在镇上和一个男人举止亲密,那个男人衣裳华贵,瞧着是个公子哥儿呢。”沈子莺维持好自己的表情,状若无意般道:“若哥儿他都生了崽,竟然还有这么好的男人为他折腰,真是……”   “真是不要脸!”沈梅冬接口道。她的丈夫被人勾搭走,最恨的就是这种人。   沈子莺目的达到,嘴角勾起不怀好意的笑。   这沈梅冬和她姐一个样,可是最会说人闲话的。   被她知道了,那之后整个沈家村的人都会知道,看他沈若还能高兴多久!   ===========   顾允家在村东头,是篱笆围起来的单独的小院,里面五间泥瓦房,是顾允那个死去的爹挣下的家业。周围的竹制篱笆上缠绕生长着藤蔓,开着不知名的白色小花,院内搭了个草棚子,里面摆放着整齐的木柴,周边放养着几只鸡鸭。靠在门边的破瓦罐里还栽了花,瞧着颇有生活情。趣。   沈若上前叩门,很快里头就有了动静。   从篱笆缝隙里能瞧见外面来了谁,能清楚的瞧见顾允他娘动作顿了下,才过来打开了木门。   沈若厚着脸皮也不管人家是不是讨厌自己走上前说道:“兰香婶子,昨天顾允救了我,我是过来道谢的。”   俗话说伸手不打笑脸人,沈若想柳兰香应该不会讨厌自己到连见一面说句话都不行吧。   身着麻布衣裙的柳兰香站在门前,也没说让进也没说不让。   李善桃也有点紧张,这顾允的娘向来是深居简出的,村里人说话的地儿从没见过她的身影,但是因为不经常出来就显得很神秘,再加上她对自家若哥儿感观不好,她心里头也惴惴的。   “是了,我家若哥儿昨个儿回来得晚,不然昨儿就想来了。”李善桃把手里的鸡鸭往门里放。   柳兰香终于说话了,她道:“不必。东西都拿回去吧。”   这个语气……沈若看柳兰香一眼,可算是知道顾允说话的调调像谁了,这句“不必”简直一模一样。   “那可不成,顾允帮我挡了下还受了伤,您就收着之后宰了给他补补身体。”沈若送出去的东西哪有收回来的道理。   “是啊,顾允他娘你就收下吧。”李善桃也跟着帮腔。   柳兰香终于正眼瞧了沈若一眼,曾经跟在自家儿子后面跑的小哥儿洗去了脸上的妆,瞧着顺眼许多。那双丹凤眼笑起来的时候弯成月牙状,唇红齿白的看起来还挺乖巧的模样,挺能迷惑人的。   顾允虽和自己说过沈若已经改好了,更何况还生了孩子,肯定不会故态复萌。   但是柳兰香却比顾允多想一层。这沈若不会故态复萌,不代表自家儿子不会被他吸引啊!   毕竟她清楚的记得,七。八个月前也就是过年那会儿顾允难得喝醉了,她套了话的。那时候自家儿子就说以后要娶一个瞧着乖的,清秀可人的小哥儿呢! 第30章   这描述的不就是沈若现在的模样?   柳兰香道:“东西可以收。不过你别多想, 他做事向来有自己的主张,换作别人他也会帮的。”   她儿子的性子她还能不了解吗,就是个爱逞英雄的, 表面上瞧着冷,其实心里头热乎着呢。   沈若点点头,他也是这么认为的。   柳兰香收下了鸡鸭和红糖,想请沈若和李善桃进来坐,全了礼数。   沈若之后还要去镇上, 他谢绝之后就和李善桃一起回了家。   柳杉正抱着小云吞在外头晒太阳呢,虽然黄疸已经退的差不多了, 但是多晒晒太阳对身体好, 所以每天太阳不烈的时候还是会把小云吞抱出来晒一小会儿。   小崽崽瞧见沈若了,就伸着手臂颤悠悠地想要沈若抱。   沈若的心都快化了,从柳杉怀里把小云吞抱过来, 亲了一大口。   “乖崽, 你这样阿爹都舍不得跟你分开了。”   “啊呜……啊。”小云吞开心地冒口水泡泡。   李善桃瞧着心里就乐,这会儿刮起了风忙让沈若抱小云吞回屋里去。   沈若要走了满心不舍, 但是小云吞才丁点儿大不适合带出门,所以他只好再和自家崽短暂的分别一个白天。   阿富此时已经套好了车,沈家人听沈若说要给那位老板带些地瓜, 麻利地给装了两大麻袋, 沈丰还直接去地里刨了新鲜的, 他再一次刷新了对农家人热情地定义。   这也太客气了吧!   沈若又抓了只鸡,一齐带上。   昨天说好了要给顾允煲个鸡汤的。   阿富现在对沈家村的路已经熟悉得不能再熟悉了。马车顺着来时的路离开, 往镇上去。   周边空地有婶子站在那唠嗑, 有人瞧见了马车, 好奇问道:“那马车里坐着谁啊?”   “不知道啊, 昨儿没瞧见,什么时候来的马车啊?”   “是沈大山家的小哥儿,昨儿托他的福让我家猪宝也坐了回马车呢!”有婶子昨夜坐过马车,忍不住炫耀道。   “哟,我说昨儿夜里怎么听到马车声响呢,还以为在做梦。”   “你们还不知道吧?那沈若在镇上有了个相好的,这马车就是他家的呢,我也是听别人说的,你们可别出去乱说啊,都说他那孩子的爹……”   说起这个周围的人可就不困了,抻脖子瞪眼睛的,想听清楚那婶子口中不着边际的谣言。   “可别胡说。昨儿我听若哥儿说了,是个朋友见天太晚才借他的马车哩。”那个猪宝的娘赶紧出声反驳道,可她的声音很快就淹没在众人兴致勃勃的议论声中。   难听的话在人嘴里转来转去,也就传的愈发不见真相的影子了。   沈家村里关于沈若的传言满天飞,但对沈若完全没有一点儿影响,到达蓝家之后他就借了人家的小厨房,给顾允煲鸡汤喝。   蓝帆从没下过厨,但对沈若下厨非常感兴趣,于是蓝府的下人们就瞧见自家大少爷跟尊佛似的站在厨房里,看着一个小哥儿动作。   “沈小哥儿,你这手艺是真不错,我闻着香。”蓝帆边摇着扇子边夸道。   “子诺这伤得值,要是有人每天给我煲鸡汤喝,那我宁愿也受一个。”   沈若道:“蓝大公子,你什么好的汤没喝过,太夸张了。”   蓝家的厨房里什么调料都有,煲出来的鸡汤肯定好喝,更别提沈若还往里加了不少养身的草药。   今儿再去看顾允,就看见他已经能下地了,他穿着一身宽大闲适的长衫,让人瞧了就知道人在病中,但又不失礼数。   他倚靠在窗棂边上,沈若端着鸡汤正巧靠墙走,凑近了就打了个照面,给沈若吓了一跳。   “你已经能起身了?现在感觉如何?”沈若问道。   顾允道:“伤得不重,今日就回吧。”   沈若皱了下眉,说道:“不行,刘大夫说了,得好好养几天。再说了路上颠簸得很,会让你伤势加重。”   这人还在逞强,肩膀都脱臼了还说伤得不重。   “坐下,喝鸡汤。”沈若手里还端着鸡汤,哪怕用了布巾垫着十指也被烫的通红。   顾允的动作很慢,沈若将碗放下就去扶他,搀着他在床边坐了,端起碗就要给他喂。   “不必,我自己来。”顾允的伤在肩背,虽然肩膀脱臼了但手还是能活动的。   沈若见他要乱动,瞪他一眼:“你别乱动!”   舀起一勺鸡汤吹凉了喂到他嘴边,这动作沈若熟悉,他每天都要这样喂小云吞的,简直是熟能生巧。   见顾允乖乖喝了,沈若还习惯性地道:“宝宝真乖。”   说完这话两人都愣了一瞬。   沈若:我怎么把习惯性夸小云吞的话说出来了?   顾允:他当是在喂孩子吗?   沈若有些尴尬地轻咳了两声,抿着嘴不再说话,就机械性地重复喂鸡汤的动作。   顾允就看着他颧骨上那个小痣,不知为何觉得眼熟,像是在梦里见过似的。   “成了,我明天再来看你,你好好养伤。”沈若喂完鸡汤起身要走。   顾允突然下意识地就想拉住他的衣角,牵扯到了肩膀的伤忍不住闷哼一声。   沈若如临大敌地看向他:“你好端端的乱动什么?我去把刘大夫喊来给你看看。”   “不必,我有分寸。”顾允看着他道。   “你有个屁的分寸!都叫你别乱动了,我一来你站在窗边是怎么回事?还有这会儿。你是不是不想自己的伤快点好?”沈若气不打一处来。   顾允看着他此刻就像炸了毛的猫一样,恨不得上爪子挠自己一把。   他道:“我这就去趴着。”   沈若生气是因为顾允这伤是为他受的,只要顾允一日不好他心里的愧疚就多一分。结果顾允还这么不爱惜自己的身体,他想到就来气。   他立刻出门去找刘大夫过来,不知道刚才那一下会不会牵扯到肩膀的伤。   蓝帆刚巧要进来,差点儿就跟沈若撞上了,“怎么了?跑这么急。”   “我去找刘大夫来。”沈若丢下一句就快步跑走了。   蓝帆在他身后大声道:“吩咐我家下人去就行了,你回来!”   沈若没听见,脚步飞快地往刘氏医馆的方向跑去。   蓝帆走进屋看顾允好好趴着呢,扇了扇手里的折扇道:“子诺,这沈小哥儿还挺关心你的,这又是炖鸡汤,又是给你请大夫,看他那着急样儿,一下子就跑没影儿了。”   顾允嗯了声,心想沈若肯定是感觉愧疚才会这样。   “你说你都不爱说话,怎么就这么容易讨姑娘小哥儿喜欢呢?”蓝帆酸溜溜地道。   自从昨儿夜里把人接回家,他的妹妹们都悄悄来问顾允有没有婚配。这人真就这么吃香?   顾允眉心微蹙,他从小到大都挺招人的,也不知道是为什么,他自己也很疑惑。   最终归结于可能是因为自己长得……还不错?   不过之前一起在私塾念书那会儿顾允很招人喜欢这件事早就不是秘密,更别提还有沈若那样一个疯狂的追求者,私塾里的人嫉妒都嫉妒不过来。只能拿沈若追求这事儿来讽刺顾允,传一些不好听的话。   但是顾允我行我素惯了,五年私塾就交了蓝帆这么一个好友,还是蓝帆主动结交的。   蓝帆道:“我说子诺啊,你岁数也不小了,难道还没有心仪的姑娘小哥儿?你想找个什么样的?”   顾允趴着假寐,闻言道:“我有心仪的小哥儿。”   他午夜梦回时总能想起那人的身形,只记得他后腰上有个胎记,有时候他都会分不清那是虚假还是现实。说着说着,脑海中出现了一个人,是沈若,因为他们的身形很相似,都是纤细的身材。   但是他梦中迷蒙看不真切,并不能确定那枚胎记是不是真实存在的。   “什么?是谁,快告诉我。你竟然有了心仪的小哥儿了?”蓝帆八卦问道。   “我也不知道是谁,是我梦里梦到的。”顾允道。   蓝帆的脸瞬间就垮下来,他切了一声,觉得顾允肯定在诓自己。   “逗我好玩吗?我可是诚心发问的。”这下知道顾允喜欢的是小哥儿,那他的妹妹们恐怕要失望咯。   顾允在心中暗道:没有逗你。   很快沈若就带着刘大夫回来了,给顾允检查肩膀。   “还行,没有再次脱臼。”刘大夫道。   沈若闻言才彻底松了一口气。   背上的肿胀经过一天之后紫红都有些转变为黑红,瞧着非常骇人。   沈若也没回避,就看着刘大夫给他检查,抹药油揉淤青。   “果然还是年轻人身体底子好恢复能力强啊,这淤青揉出来过几天就能好了。就是这脱臼伤得再休养半个月。”刘大夫整齐自己的药箱,目不斜视道。   被四十斤的柴火给砸了只是砸肿和脱臼,都是皮肉伤没伤到骨头。寻常人要是被这么砸一下,不骨折都是轻的,至少要在床上躺上个几天,但顾允这都能下床走动了。   “只要不动肩膀,之后就等伤慢慢好就成。这些日子要忌口,药继续煎服,每日都要抹药膏。”   “那我今日能回沈家村?”顾允问道。   刘大夫点头道:“能,但是要小心肩膀。”   “今日我们一起回沈家村。”顾允听刘大夫说能,就对沈若道。   既然刘大夫都说能了,沈若还能说不行吗?之前是他关心则乱,也许顾允只是看着文弱,体质其实也挺好的。   “那正好,我也跟你们一起去一趟。”蓝帆扇子往手里一收,道。   他家阿富从沈若家背回来两大袋地瓜,一回来就说了,他在沈若家睡了一晚可舒坦,蓝帆从没体验过也想体验一把农家生活,舒坦舒坦。 第31章   沈家村今日可都传疯了, 有人说沈若生的崽亲爹找到了,说是镇上的公子哥儿的,昨夜还用马车送沈若回来。之后要连人带崽的娶回家, 认祖归宗的。   还有人说是沈若在镇上勾搭到了一个公子哥儿,还要带着崽嫁过去。   总之传什么的都有,且越传越离谱。   沈子莺目的达到,成功地把大家的视线和议论的对象从自家变成了沈若。   她此刻听着周围人议论沈若的声音,嘴角露出快意的微笑。   沈梅冬唾沫横飞道:“要我说啊, 他不是勾搭人了,能早早就大了肚子?我看啊, 没准就是镇上的公子哥儿搞到手了就不要他了。”   “我看也是, 不过那孩子真是那公子哥儿的?”有婶子问。   “谁知道呢,没准他不止跟过一个,那孩子是谁的还真不好说呢。”   “不会吧, 若哥儿以前不总跟在顾秀才后头吗, 怎么可能去跟别人。”   “这谁能说得准,再说了, 顾秀才再出息家里也就那么几间破屋,哪有嫁去镇上舒坦啊?昨夜你是没瞧见那马车,上头还挂着灯笼, 那遮帘都用的是好布哩!”   有的人眼红到滴血了, 自己得不到只能酸几句, 非要把得到的人往泥里踩这样自己好像就能心里舒坦一点。   “我倒是没见到,光听着响了。也不知在嘚瑟什么, 在村里得转了好几圈吧。”   “我也是啊, 吵得我都睡不着觉。”   这里围着的婶子都是和沈子莺关系不错的, 议论的声音那叫一个大, 吸引地周围路过的村民都好奇地停下来听一听。   “要不然我们猜猜,沈若跟过几个哈哈哈哈。”那些婶子聊得脏,有村民听着直皱眉,避开她们走了。   这些婶子都是结了婚生过娃的,说起话来也不避讳,骂地一句比一句脏。   马车缓缓驶入了沈家村,因着顾允还是个伤患,所以马车行驶得非常慢。   那些婶子瞧见刚还在议论的马车这就出现了,顿时都住了嘴。隔了一会儿才敢小声议论起来。   沈冬梅却不,她知道沈若肯定在马车上,她立刻嚷道:“都来瞧瞧,这就是咱们村里的沈若,未婚先孕不说,还勾搭镇上的公子哥儿,真是没脸没皮了。”   马车上的三人听了直皱眉,她口中被勾搭的镇上公子哥儿蓝帆,撩开帘子就往外看。   “你个恶婆娘说谁勾搭谁呢?”   “哟,瞧瞧,这公子哥儿还帮沈若说话呢!”沈冬梅看见蓝帆那一刻眼睛都亮了,这不就是妥妥的眼见为实吗?   “还真有啊!这公子哥儿瞧着年纪比沈若大不少吧。”   “真不介意戴绿帽,喜当爹啊?”   沈子莺立刻走上前几步用娇滴滴的嗓音对蓝帆道:“公子,你有所不知,这沈若不是个好的,他都生过孩子了,你可千万不要被他骗了。”   蓝帆直接无视她,他最讨厌搬弄是非的人,蓝府里有个姨娘就是这样的,声音娇娇弱弱心却比谁都狠,他小时候可是吃了不少暗亏。   没想到这一个小小的沈家村都能有这么多事儿,他还第一次来呢就被传成了沈若的奸。夫?   沈若一把把门帘掀开,从马车上跳了下来。   给沈子莺和沈梅冬一人来了一拳,没收住力气,打得她们尖叫出声。   有些人就是坏到了骨子里,瞧别人做什么都是坏的,靠着自己的脑补然后就开始传谣言。   都说谣言止于智者,不好意思,在场所有传谣言的都是白痴。   沈若拿看白痴的眼神看她们,瞬间就激怒了一堆人。   “你竟然敢打我!你个没教养的坏东西,不知廉耻和人乱搞,还去镇上勾搭公子哥儿,我偏不能如你的意,那位公子,你可看清了?沈若可不是什么好东西!”沈梅冬捂着眼睛对蓝帆喊道。   她趾高气昂地像是再当一个正义使者。   沈若冷笑一声:“我不是好东西,那你又能好到哪里去?被人利用了都不知道,真是为你感到悲哀。”   沈若瞬间就看穿了,这件事绝对是沈子莺搞出来的,在那本书里女主角经常用的手段就是利用别人的流言蜚语来掩盖自己的罪,只要没人议论那就会慢慢地被遗忘,到最后她还是干干净净的那一个。   但是沈若偏不让沈子莺如意。   蓝帆抱着好兴致来沈家村体验农家乐来的,结果一来就遇上这种事,他挂了脸回了沈梅冬一句:“我看清了。”   沈梅冬脸上一喜,以为自己破坏了沈若的好事,还没等她笑出来就听到蓝帆继续道。   “你们沈家村泼妇真多啊。”   蓝帆说着就也下了车,站在了沈若身后。   沈若嘴角微挑,可不是嘛,这些个都是爱搬弄是非的泼妇。其中好几个当初还被他拎着菜刀吓过,现在是不害怕了,又敢来嘴碎了是吧!   “你!”沈梅冬气得脸色发紫,但是天生对镇上的有钱人发憷,不敢得罪。   顾允撑着身体去掀门帘,沈若注意到了,立刻冲回马车旁把人搀住了。   “你一个病患动什么?”沈若嗔怪道。   顾允没看沈若,对着那些婶子道:“造谣生事也是当朝律法管束的一条,不想去牢里待着就别乱说话,不然我亲自写诉状!”   顾允经常跟着村长和族老们行动,且言出必行,那些婶子都是知道的,听顾允这么说也不敢再叽叽歪歪。   这些婶子都是窝里横,听说要上官府屁都不敢再放一个。   沈若也冷着脸放狠话:“我告诉你们,我沈若不干这种龌龊事!都知道我脾气暴了吧?谁再敢乱说我早晚砍了你!”   顾允神色复杂地看了沈若一眼,算了,言语威吓的效果更好。   周围的婶子果然战战兢兢地点头,毕竟之前也被沈若拿着菜刀吓过,这可真是疯起来不要命的主儿。   沈子莺看见沈若还搀着顾允的手臂,捂住伤口哭道:“顾哥哥,难道你也被沈若迷惑了不成?”   “你这土妞话说得奇怪,子诺不过说句公道话,就是被沈若迷惑了?”蓝帆白眼翻上天去,听见沈子莺故意矫揉造作地声音就浑身难受。   土妞……沈子莺气得浑身颤抖,她最恨别人觉得她土,她明明已经穿上了棉布的衣衫,穿金戴银,脸上也抹了鸭蛋粉和贵价的胭脂,在村里谁见了不道一句漂亮?   结果竟然还被这个镇上的公子哥叫做“土妞”!   她最在意的就是自己的容貌,被揍了也要捂住伤口露出另一面脆弱白皙的脸颊来。   “我……我!”沈子莺瞬间就恨上了这个公子,双眼怒视他。   蓝帆挥了挥扇子扇风,完全没觉得自己一个词究竟对沈子莺的心灵造成了多大的冲击。   沈子莺哭着就跑了,她觉得自己在周围婶子面前丢尽了颜面。   沈子莺一走,其他的婶子就有些群龙无首,又去看沈梅冬,她还捂着伤口叫唤呢,顿时作鸟兽散开。   沈梅冬见周围人都走了,自己势单力薄一个人,嘴里还不饶人地骂几句,也跟着灰溜溜地跑了。   一场闹剧结束,蓝帆觉得自己真是长见识了。   “沈小哥儿,你们村不大,事情倒是闹得大,这群人嗓子颇响震地我耳朵疼。也不知怎么会传出我和你的谣言来。”蓝帆扇着扇子道。   他真得感觉很无辜,当然沈若也很惨,也不知道那些人究竟是怎么想的,甚至还给他们安排了什么狗血的剧本。   沈若解释道:“我们村并不是所有人都这样。”   “嗯,几颗老鼠屎坏了一锅粥。”蓝帆一语中的道。   蓝帆也不再想到底是为什么就传出了他和沈若的谣言来,明明他俩之前接触的也不多,只能说村里这些人可真能脑补啊。   阿富适时问道:“公子,那咱们还去沈小哥儿家吗?会不会不大好?”   都有了这种传言了,蓝帆再住沈若家里去,还不知道她们又能想出什么新花样来。   “去,为什么不去。”蓝帆决定了要去就是要去,再说他也想见见绣出金色鲤鱼和猫爪的人。那绣工比他家里一般的绣娘都要好呢!   顾允道:“若是避嫌其他人更有话说,就堂堂正正住进去。谁要是再敢乱说就来找我。”   “行啊子诺,到了沈家村就成了你罩着我了。看不出来啊,你权利还挺大。”蓝帆调侃道。   顾允说后半段话的时候一直看着沈若。   沈若没好气道:“你还是先养好伤再说吧。”   伤还没好呢就想着要逞英雄了?刚才扶着车门框摇摇欲坠的也不知道是谁。   马车上特意铺了两床厚被子减震,沈若把人小心扶过去让他趴好了,蓝帆也坐下,吩咐阿富继续赶车。马车这才继续慢悠悠地行驶起来。   距离家越来越近,沈若掀开窗帘往外看就看见李善桃正在屋外踱步,肯定也是听到了风言风语在外面等自己回来呢。   马车很快就到了她面前,阿富扯着缰绳让马儿停下,沈若立刻就跳下了车。   “阿娘,我回来了。”   李善桃眼眶红着走到他身边,道:“若哥儿你没事吧,村里有些不好的话,你千万不要放心上啊。娘都跟她们解释了……”   她话音未落就看到一个公子哥儿从同一辆马车上下来,她愣了下。   阿富抬手掀开门帘,李善桃看见了顾允也在里面。   顾允喊道:“善桃婶子。”   蓝帆从善如流也跟着喊。   “诶,你们一起回来了啊。”李善桃收起了眼泪,拉住了沈若的手。   沈若拍拍她的手背,柔声安慰道:“娘,已经没事了。”   “可是那些人……”李善桃还是很担心。   “我来的时候正好遇上了顺便教训了一下,她们以后不敢了。”沈若道。   沈若怕李善桃钻牛角尖,立刻转移话题给她介绍道:“娘,这位就是我跟你说过的‘阑珊珠宝’的蓝老板,也是我们家以后要合作的对象,你和阿嫂绣的手帕就是他收了。”   “蓝老板。”李善桃跟他打招呼。   蓝帆摆摆手示意不用这么客气,他看了眼沈若家那三间屋子,有些迟疑道:“善桃婶子,你家还有地方住么?”   李善桃见蓝帆一点都没有镇上那种富家公子的架子,人还挺随和的,和他对话就放松很多。   “我家屋子小,若是要住只能和我夫君挤挤。”   蓝帆想想也是,毕竟他和阿富两个人那就没地方睡了,转头看向顾允。   顾允会意,说道:“我家空些。”   “那我白天在沈小哥儿家逛,晚上就去你家住。”蓝帆一锤定音道。   虽然一来就遇到那种奇葩事,但他对之后的日子还是挺期待的。 第32章   村里来了个镇上的公子哥儿, 这件事就跟长了翅膀似的一下子就传遍了沈家村,再加上之前谣传的沈若的事儿,舆论一发酵现在几乎整个沈家村人都知道那个公子哥儿现在就在沈大山家里呢!   沈家村里哪里出现过镇上来的人, 那马车很多人都是头一次见,再想想沈宏在镇上当掌柜这些年也没见有镇上驾着马车的朋友往沈家村走动啊,这沈若究竟是发生了什么事,难不成真是要嫁去镇上了么?   爱传谣言的婶子被警告过没有继续在外头高谈阔论,但还是在串门子的时候和人唠嗑说起这件事。   羡慕者有之, 眼红者有之,但更多的还是八卦的, 毕竟之前传的有鼻子有眼, 还说沈若要嫁去镇上,生的崽要入镇上的户籍了呢!   这段时间正好是农忙结束得以休息的日子,地里的事情也不多了, 就等着过几天交粮税。   这人啊只要一闲下来就事儿多, 特别是村子里的事情,只要有啥芝麻绿豆大点儿的事情发生, 不管好事还是坏事,那一下子就能传遍了。等之后再出了其他的事情,又会变, 总之她们口里传的都是沈家村里最近出的“大事儿”。   沈若不是第一次被置于风头浪尖上, 村里的姑娘和小哥儿就那么些, 他是比较特立独行,长得也出挑的, 所以从小就特别容易被拿出来比较。   只不过在他小的时候, 都是夸得多。   毕竟不是每户人家生了小哥儿还能好好养大的, 沈大山和李善桃非但不偏心自家大儿子, 反而更宠自家的小哥儿,那时候就在村子里挺出名。   大家都觉得这家人是傻的,小哥儿未来是要嫁出去的,你养的再好未来也是别人家的人了,谁知道这小哥儿未来能不能为娘家扒拉些东西回来呢。   那时候沈大山家里虽然穷,也还没分家,所有的地里产出都交到公中刘春花他们手里。但村里人都知道这夫妻俩做完地里的活还要挤出时间做短工挣钱,就为了给自家小哥儿五天一个鸡蛋的喂着,再大点儿还去隔壁村养奶牛的人家换些奶,养得孕痣鲜红,脸蛋白白净净小时候就漂亮极了。   大家不知道的是,沈若小时候体质弱经常生病,沈大山和李善桃所以偏疼些,就为了能将他拉扯大。   十三四那会儿就出落的漂漂亮亮,是沈家村里顶好看的小哥儿了。大家都以为沈大山家的门槛都要被媒婆踏破去,结果就发现这沈若完全不像个哥儿样。   别人家的哥儿在家里绣花,他在外头下河摸鱼,上树掏鸟蛋。要不是额间红痣鲜亮,不知道的还以为是个长得漂亮些的汉子。   后来突然某一天就对顾允情根深种了,别的姑娘小哥儿的都含蓄,喜欢谁只敢偷偷瞧,可沈若倒好直接追在人家屁股后头跑,一点也不害臊。   那时候还有许多姑娘小哥儿又羡慕又嫉妒的,还害怕顾秀才真被沈若给打动了。   毕竟十里八乡喜欢顾秀才的人超过半数,只沈家村里的汉子就他最有出息这一条,就足够让人对他抱有好感了。   十七岁就中了秀才,未来指不定还能中个举人,这要是嫁过去可就是妥妥的未来官夫人啊。   因为沈若特立独行,疯狂追求就被村子里的婶子们说过闲话,这么不矜持的哥儿,要是顾秀才不愿意娶,那也没别的好汉子敢上门,毕竟谁也不想头顶一片绿色。自家媳妇儿心里头装的是别的男人,这谁能受得了?   只有些瞧沈若长得好看,看他孕痣红好生养的寡汉子,跛子这类想给沈若下聘,但是若哥儿可是李善桃的心尖尖,沈大山也不可能同意!   所以这就一直蹉跎到了十九。   结果这一留,就出了未婚先孕这事儿。谁也不知道沈若的崽的另一个父亲是谁,就连沈若也不知道。   孕期大着肚子浑浑噩噩的样子,村民瞧见了都避开他走,生怕自己也被传染了失魂症。   不过生下了孩子之后瞧着人好了,那些用布料换上肉蛋的婶子没一个不说沈若好的。   毕竟有了对比,那村里的沈宏在镇上杂货铺当掌柜,村里人要拿东西去寄卖还得给他递银钱,不说发达了扒拉一把村里人,还要从村里人身上扒下一层皮来。   可沈若家穷得很,刚生完孩子就被沈子莺闹,又是诅咒又被沈富贵那样找上门骂,后来赔来那么些鸡鸭,拿到镇上去可是能卖出不少钱,结果沈若却用来和她们换家里没用上的新布头和旧布头。   要知道人人家里都不富裕,能吃上蛋那都是奢侈的一件事,毕竟家家户户能养得起鸡的都是为了下了蛋拿去卖的,哪里舍得自己吃了。这沈若自己得了好东西,还愿意帮衬一把村里人,是真不错啊。   那些换到东西的婶子有几个掺了破布进去的,都为此感到羞愧。特别是刘三娘,原本就是她掺的破布最多,这会儿就是后悔极了,沈若可是后来还多给了她家一个蛋呢。   那些后来没换完的婶子因为之前沈大山家断亲的事情就先回去了,眼见着那些换完的人都带着鸡鸭或者蛋回去满心满眼都是羡慕,但又不好意思去催,要是催了就显得自家来讨要似的。   但是今儿听说沈大山家来了镇上的公子哥儿,这可不多见,就纷纷带上树枝,拎着布料想过来问问看今日能不能换。   顺便瞧瞧这镇上的人,要是瞧着好,还能让自家姑娘小哥儿出来露个脸哩!   沈家因为沈若有了吃三餐的习惯,镇上人也都习惯吃三餐,所以这会儿沈大山家的厨屋就冒出了烟气,有婶子过来瞧见了就先走了,毕竟人家家里有客人在,要吃饭的点儿,这时候去不合适,但是午后可以过来问问。   但是那些婶子也是没怎么见过马车的,先是站得远远的看几眼,有些好看,再看几眼,没一会儿身边就聚集了不少人。   马车就停在沈大山家三间屋子外头的空地上,阿富正在给马儿梳毛,周围围了好几个小萝卜头,看得目不转睛,时不时还要问问题。   阿富和这群孩子在那天晚上就混熟了,天真烂漫的小孩儿总能问出一些让人啼笑皆非的问题来,把阿富给乐得不行。   厨屋里,灶台生了火,锅里的水正沸着,咕嘟咕嘟冒着泡,水汽直往顶棚上去。   午食沈若打算煮面,沈丰力气大负责揉面,柳杉用菜刀切出一条条面剂子,往面粉上搓一下,递给沈若。   就见沈若两手捏着短面条的两端,边抖边扯,面条被扯得双臂撑开那么长,还不断。接着就放进了锅里。   “沈小哥儿,你做的什么面?”蓝帆站在厨屋里热得直冒汗,在家里都没有往厨房钻的习惯,这会儿他瞧着沈若有条不紊地扯面条,下面条的,有些目不转睛。   手里的扇子都不扇了。   “在做拉面。”沈若回道,村里其他人做面条大多都是擀平擀薄了直接用刀切出来的,但是相比起这样的面条,沈若更喜欢拉面,扯过的面条口感更加劲道也更细一些。   面条下进锅里,加入沈若提前炒好的肉丝和前段时间李善桃腌好的雪菜一起煮,香味很快就在小小的厨屋里弥漫。煮熟后捞进碗里,又烫了几根小青菜,撒上翠绿的葱花,滴上几滴香油。   那香味瞬间就征服了蓝帆的鼻子,总觉得沈若无论做什么吃的都比自家厨娘做得好做得香……真想聘沈若给自己当厨子啊,就算不当厨子,给他烤红薯也成啊!   沈若还给每个碗底都卧了一个油香油香的煎蛋,那煎蛋里头还放了点盐巴,本就是自带咸味的。被雪菜肉丝面一激,煎蛋的香味混合着雪菜面条香,让人忍不住先咽几口口水。   “之前浪哥送了一罐子辣椒酱过来,正好能配着面条吃,香得很呐。”沈丰洗了把手,笑着从橱柜里摸出一个陶罐子。   沈若回想起之前他去田里给阿爹阿兄送饭时候,让周浪也来吃鸡蛋饼,这个汉子吃了别人家的东西也总想着要还回来,就当天夜里干完活就跑他家里送辣椒酱来了。这人之前还救过原主,给沈若的感觉就跟沈丰似的,是个善良的老实人。   在他的记忆里小时候自己还管他叫哥哥哩。   “家里还有半瓶子醋,我打算搞个酸辣口的调料,你们爱吃自己往面里加。”   家里有人爱吃辣椒,也爱吃醋,所以沈若打算给搞个油醋汁。   锅里热油,将醋倒碗里,将蒜瓣和红色辣椒切得细碎搅拌均匀,铁勺捞起一勺热油,就往那碗里淋。   滋啦——   酸辣的香气瞬间就被滚烫的热油给激发出来,刺激的人口水疯狂分泌,酸酸辣辣的味道闻着就很开胃啊!   “可以吃了,爱吃什么口味自己加。”沈若把调料摆在了灶台上,有酱油、辣酱、酸辣油醋汁。   其实不加调料也好吃,他加过盐巴咸淡适中,口味偏淡的就可以直接吃。   沈大山家没有堂屋,吃饭都只能在沈大山的屋里,那里有张大桌子,但也坐不下那么多人。   农家人没那么多讲究,沈丰端着粗陶大碗就站在厨屋里吃,吸溜的声音能馋死人。   蓝帆还从没站在厨房吃过饭,这会儿把扇子往怀里一放端起碗也站在沈丰旁边吃。   瞧着沈丰嘴角的油花,吃着面条一脸满足的样子,蓝帆感觉手里的面条是更香了。   蓝帆给自己加了一勺油醋汁,夹起面条尝了一口眼睛都亮了:“真香,我这会儿不羡慕子诺了,鸡汤算什么,这面条才是真好吃!”   他的嘴巴可是挑食得很,但不知道为什么明明沈若做法不难,甚至简简单单的,可是做出来的东西就是那么香,面条劲道爽滑,酸酸辣辣的汤也好喝极了,就连烫过的青菜都格外爽口。更别提底下卧着的煎蛋了,他家厨子做的寡淡无味他从来都是只吃一口,可沈若做的这煎蛋就是香,他夹出来三两口就解决了。   沈丰向来就是个弟控,沈若做的就没有不好的,再说这面也是真好吃,他听到蓝帆夸,立刻跟上:“那是,我家若哥儿的手艺可是一等一的好,这雪菜肉丝面不比镇上的面馆差吧?”   蓝帆点点头,赞道:“镇上面馆比不过。”   沈若就爱听夸,前世在网上被人追着叫太太,来了这儿第一个夸他的就是自家二狗。   他是属于那种越夸越来劲的,这会儿还没吃上第一口午饭,就已经开始盘算着夜饭要做些什么菜了。   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要日万!之后还有更新哒~   大概在九点,要是写得快会提前更~ 第33章   “我去喊大家来吃面。”   沈若做完了面条一点也感觉不到饿, 柳杉洗了手出门去找二狗了,二狗跟着他的好朋友大虎和那一群小不点跑山脚下去玩,要是回来看到大马车肯定开心得不得了。   阿富闻着味道就溜进来了, 跟沈若道谢几声就端着面碗站到自家公子旁边吸溜面条去,他倒是没有什么包袱直接蹲在地上吃,吧唧吧唧地吃得可香了。   沈若最喜欢的就是自己做出来的食物让别人吃得高兴,这让他非常有成就感。   “吃完了锅里还有呢,管够。”沈若嘴角弯起。   之前在镇上买了一袋子面粉, 要是让李善桃或是柳杉来做能吃七八天的,结果沈若一出手半袋子空了。他做菜也爱放油, 煮个面条面汤里也要加点荤油, 那味道是真的香,也是真的奢侈。   家里人吃着顺口,李善桃也不会多说什么, 现在家里条件好起来了, 能这么吃。   要是放在以前都是得抠搜着吃,再挖些野菜拌起来, 经常都吃不着干饭。   哪怕是农忙时候都只能吃稍浓稠的面疙瘩一类,最常吃的就是那个黑乎乎的饼子,就连玉米面也是省着吃的。   现在能吃饱了, 沈若手艺还好, 家里人都肉眼可见的胖了一点起来呢。   况且今天还来了客人, 自然要好好地招待。   这会儿沈若要去喊沈大山和李善桃过来吃,他俩现在正在自己屋里看着小云吞呢。   沈大山自从断亲之后整个人的精气神都变好了, 外加这段时间在家休息, 每日三餐饭, 吃得好睡得好, 脸上笑容也多了起来。   看起来都年轻了不少。   原本都是轻松的心情,结果昨个儿有人在他面前说起沈若的不是,还惹得他要干架,沈大山老实巴交了大半辈子从没主动和人交过恶但是那些说闲话的人正巧戳到了他的逆鳞。   他们沈家的人都护犊子,还疼媳妇儿,这人连带着说沈若和李善桃如何如何,惹得沈大山都炸了。   一个从来都是老老实实像牛一样只知道干活儿的人,也不说闲话,在村子里就像个透明人似的。这会儿突然暴起还是很吓人的。   至少在场的那些人是真被沈大山给吓到了,那双大眼睛怒瞪起来吓得人小心脏怦怦直跳。毕竟沈大山干农活,力气大得很,身上肌肉麻布衣衫都遮不住,以前干活时总佝偻着,这会儿站直了,也是个七尺大汉呢!   这年头生娃都早,沈大山结婚算是晚的,媳妇儿都是自己找的。别看沈大山这会儿已经当了阿爷,但年纪也就是四十刚出头,还是状如牛的年纪呢!   总之只要体现出自己不好惹,那么那些人都得掂量一下要不要再继续往他面前嘴碎。以前他总是在田里做活儿,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累了一天回到家吃了饭洗漱完就躺下睡觉,对村里的流言也不清楚,这会儿知道了那就不能不管!   果然人只要立起来才不会被人欺负,沈大山终于清楚地认识到了这一点。一想起以前自家媳妇儿和孩子遭遇了那么多,他心里头就窝火,气自己为什么不关注这些。   但是李善桃会开导他,她做产婆很多事情都看得清楚明白,也很和多人聊过天,知道的事儿也多些,至少比村里很多妇人明白更多的大道理。   不然她也不可能觉得自家若哥儿喜欢一个人就去追没错,她不想也不愿压抑孩子的天性。   有些人家要是看见自家小哥儿上树早就拿着棍子抽了,但李善桃不这样,每次沈若掏了鸟蛋回来,她都会夸奖他。   家里穷买不起蛋了,沈若会靠自己得些鸟蛋,嘴里还说着要给阿爹阿娘补身体,这话谁听了心里不热乎?   沈若走到屋外的时候就听见屋里欢声笑语的,他爹娘正在逗小云吞呢。还能听见自家崽的小嫩嗓啊呜啊呜含混地喊着,别提多好玩儿了。   “阿爹阿娘,快去吃面。”沈若推开门喊道。   “早就闻着香味儿了,你瞧小云吞都流口水了哈哈。”沈大山指着小云吞笑道。   小云吞听他笑,也张开嘴笑,露出粉嫩的牙床来,那双眼睛弯起来,小模样可爱极了。   他以前还不喜欢这个孩子,总觉得他的出现让自家变得很不好,若哥儿也因为他消沉许久,所以他一直都不喜欢这个娃娃,就连小云吞刚出生他都不愿意去看一眼,连带着对若哥儿都有些气。   但是当他看着小云吞眼睛弯弯对自己笑,那小鼻子小眼睛的像极了若哥儿小时候,一颗心啊就忍不住地被萌的颤抖,恨不得天天把小云吞抱怀里。   沈若在心底评价沈大山这行为就是“真香”。小云吞这么点儿大就魅力这么大,家里人没一个能抵抗的了的,沈若一想到就忍不住想笑。   “小云吞也馋了是不是啊?”他走上前拿棉布手帕轻柔地擦掉小云吞的口水,捏捏他的小手。   “等再过三四个月就能长牙了,到时候能吃的东西就多了点。”李善桃慈爱的目光看着小云吞。   李善桃对沈若道:“小云吞今儿上午可精神,你一走他就不睡了,小手就抓着你的被角,那力气大的哟,我都不敢用力扯。”   “我的崽随我,力气大。”沈若低下头亲亲小云吞香香的小手,小云吞小手被亲了,还晃了晃摸摸自家阿爹的下巴。   “啊呜……”小云吞应和了一声。   “你俩快去吃面,不然该坨了,小云吞我看着。”沈若赶人道。   他爹娘能瞧小云吞瞧一上午,这会儿都还不想走呢。   “行,那我先去吃了。午后爹去隔壁镇柳溪村的刘麻子家里问问围墙的事儿,之前去了没见着人,今日去总该在家了。”沈大山道。   李善桃道:“成,让丰哥儿跟你一块儿去。”   刘麻子有个自己组的建筑队,专帮村里人建泥瓦房和围墙的,价格开得也公道,就是黄泥得自己去挖了挑回家,他们就负责建。   原本沈大山和沈若打算自己上山挑黄泥的,但是被沈若给劝住了,好不容易农闲能休息几天,作甚还要把自己弄那么累。再说了只能休息这么几天还得在下雨之前开始种豆子,接下来又有得忙了。   要建围墙得先去和刘麻子确定好开工日期,刘麻子经验丰富可以预估出需要多少黄泥,然后再挑回来,等刘麻子他们前一个工程结束了就会过来建。   黄泥倒是不用钱,沈家村边上的矮山头就是座泥山,村里的人要建泥瓦房都是去哪儿挑,使一把子力气就成。   沈若打算将自家的地往后面圈,后面空着一大片地方,只要去跟村长提一般都会同意的,如果是荒地就不需要银钱,若是能种地的就不能用来建屋。   山脚下那边还有不少无主的荒地没人要,要是能开垦出来,谁种就归谁。   这年头的田地说值钱也值钱,说不值钱也不值钱,毕竟只要生了孩子都能有官府分的地种,再如何家里几口人也有几亩田地呢,只是成年的劳动力少,很多人家自己的地都种不过来了,还得交税的,就不会想到要去开垦荒地。   那不是吃饱了没事做么。   但是沈若不这样想,那些荒地以后肯定会变得值钱的。   以后的日子肯定也会越过越好。   沈大山和沈丰吃过饭就要出发去刘麻子家,柳溪村离得挺远,坐车都得两个时辰,走路就更远了。   蓝帆知道他们要去,就说让阿富送。这马车沈大山和沈丰也是头一回坐,有些不好意思蹭客人的车。   “这怎么好意思,蓝老板这么照顾我们家若哥儿,我们……”沈丰揉了揉脑袋,他本想去借村长家的牛车的,因为村里有什么事情要出远门都会去找村长借,只要还没被借走带些礼品去就成。   这会儿农闲,牛也可以休息,借的人应该不少得提早去,其实这会儿去也不知道能不能借到。   “这有什么,我还在你家蹭饭了呢。”蓝帆吃了一大碗面,这会儿正捏着沈若烘的番薯干嚼呢。   沈家人都这样,别人对自家的好都要还回去,但是自家的付出就不觉得如何,一家子老实人,总觉得占了人家的便宜。   “那成,蓝老板就在家多吃几顿。”沈丰憨厚地笑了下,让沈大山坐进马车里,自个儿坐在了阿富旁边,由他来指路。   这会儿去夜里还能赶回来,要是再晚一点就得在柳溪村过夜了。阿富看了眼天色,立刻牵起缰绳:“走了。”   沈若站门口目送,等瞧不见马车的影儿了才回屋。   小云吞这点儿大得少见外人,就怕冲撞到,所以沈若也没把孩子抱出去。屋里他娘看着,柳杉在洗碗,二狗还端着自己的小碗在沈大山屋里的饭桌上吃面条。   “小叔好厉害,你做的面好吃。”二狗吃得头也不抬,但还是忍不住夸,他这段时间说得最多的一句话就是“小叔好厉害。”   沈若笑着揉了揉他的小脑袋:“小叔难道就没有不厉害的?”   二狗想了想,抬头看了沈若一眼有些迟疑了。   难不成真有?   二狗道:“小叔绣花……有点,不太好看。”   这孩子,说话可真委婉。   沈若绣的花样不能说丑,只能说报看。   沈若认了,他是真的不会穿针引线,就算是原主也没有点亮这项技能,所以绣花这种事情还是交给他娘和他嫂子来吧。   “噗。”蓝帆笑喷了,他调侃道:“你一个小哥儿竟然不会绣花?”   沈若怼道:“那你一个大男人会种地吗?”   蓝帆:“我为什么要会种地?”   沈若瞟他一眼,道:“那我为什么要会绣花?”   蓝帆一想,好像……也对?为什么小哥儿就得会绣花呢?   原沈若就不是个循规蹈矩的人,不然也做不出追求顾允的事儿来,这个时代给女人和小哥儿的枷锁太多了,凭什么女人和小哥儿就得呆在家里绣花、煮饭?   做饭是沈若的爱好,他喜欢看别人吃到自己做的美食那种满足的表情,这会让他很开心,哪怕他自己吃得不多,看见其他人吃得香心情就很好。   但是这并不是他的工作,如果有人命令他说:家里必须你做饭。那他绝对是一点儿也不想动弹,凭什么呢?   那些汉子游手好闲什么事儿都不做,家里都是女人管着,收拾着,一回来就能撒手不管。带孩子也默认为是女人小哥儿的事情,可是这又是凭什么呢?   沈若不喜欢这样,很庆幸自己的家人并没有被这个时代一些“默认”荼毒,沈大山和沈丰都是极其疼媳妇儿的,李善桃要是做饭,只要沈大山没在田里在家,那么烧火的一定是沈大山。   就像今天沈若要做面条,柳杉来帮忙切剂子,沈丰就主动过来揉面擀皮。   这些活儿男人并不是不会做,就是不想而已。有些人还总把“君子远庖厨”挂在嘴边,君不君子的和进不进厨房有什么关系?难不成这个男的只要不进厨房就能成为君子了?   蓝帆也开始回想自己为什么就能说出这种话,本意是想调侃一下,毕竟他认识的小哥儿绣花都不错,最起码不会被说难看,但是沈若说得也没错,他也有很多不会的事情。   “抱歉,我一时失言。”蓝帆利落地道歉。   沈若倒也不是上纲上线的人,自己绣的花确实是丑,但是刚才蓝帆的语气让他感觉到不舒服了,但是这些观念并不是一朝一夕就能改变的,就像他改变不了“重男轻女轻小哥儿”的思想一样。   这是在二十一世纪都还存在在社会上的命题,他也无解。   “别吃太多地瓜。”沈若提醒道。   地瓜吃多了会出虚恭,沈若的外婆跟他说过,地瓜中含有氧化酶,这种元素容易在人的胃肠里产生二氧化碳,吃得太多会导致消化不良,他瞧蓝帆就没停过。   “为何?”蓝帆还在往嘴里塞地瓜干,问道。   二狗举起自己的小手,跟蓝帆说道:“二狗知道,地瓜吃多了会放屁!”   蓝帆狠狠地呛了一下。   沈若点点头,对二狗道:“说得没错,二狗真聪明!但是不能说‘放屁’,要文雅一点,说‘出虚恭’知道了吗?”   “出虚恭出虚恭。”   二狗念了几遍就记住了,转头就问蓝帆道:“蓝叔叔你要出虚恭了吗?”   蓝帆嘴角的地瓜干都掉了,他立刻伸手去接还弹了好几下。   沈若忍不住哈哈大笑,看蓝帆吃瘪有点好玩,谁叫他之前笑自己绣花的事儿,沈若的心眼子可比针尖还小呢。   二狗是个非常热爱学习的好孩子,并且最爱打破砂锅问到底,追在蓝帆身后一直问,把蓝帆都给整不会了。   蓝帆从怀里掏出一个荷包,鼓鼓囊囊的,他往前一递:“二狗,叔叔给你吃糖,别问了啊乖。”   顺手揉了把二狗软软的头发。   二狗眨巴了下眼睛,他娘之前说过的陌生人给的东西都不能接,这会儿他娘不在,蓝叔叔也不知道算不算陌生人,他用询问的眼光看向沈若。   沈若轻点了下头:“二狗拿着吧,你蓝叔叔给的没事。”   蓝帆知道沈若家有小孩子,这糖也是他特意带上的。沈若对朋友大方,自然也不会跟朋友客气。   二狗接过荷包打开来,里头都是用油纸挨个包好的糖块,他拿出一个打开就看见里头奶白色圆圆的糖,还泛着奶香气呢。   “这是牛乳糖,底下还有些麦芽糖。”蓝帆道。   二狗抓了一把出来塞给沈若,清亮的童声道:“小叔,分一半给小云吞,他肯定也喜欢糖。”   好乖啊。   沈若揉了把二狗的头,笑道:“弟弟还不能吃呢,二狗自己吃吧。但是不能吃多,一天一颗,不然会牙疼知道了吗?”   二狗点点头表示知道了,带着糖果开心地蹦跳着走了,去厨屋找他娘。   “你家二狗很乖,不像我弟弟各个都闹腾地很。”蓝帆一想起家里那些小子就头疼,他是正室生的嫡长子,有一个亲弟弟。但是他爹娶了好几房姨娘,生了好多儿子,最小的这会儿才刚满月呢。   “等长大了就好了,都会懂事的。”沈若觉得只要爹娘三观正肯好好教孩子,那孩子都不会长歪,除非那爹娘自己就是歪到没边了才会养出坏孩子来。   蓝帆摇了摇扇子不再说自家的事儿。   “……沈若哥哥,我可以进来吗?”一道怯生生的声音传来。   沈若走过去将门敞开就看见沈欣正拖着柴火站在外头,白嫩的小脸都被晒得通红。   “是沈欣啊,快进来吧。”沈若拉着他的小手让他进屋。   村里的屋子都比外头凉快,阴凉的,开了门会有穿堂风进来。   这孩子为了换羊奶一有空就会给他家送柴火来,有时候是松树枝松叶,有时候是捡来的树枝或是秸秆。   沈若不在家的时候就是李善桃收了的。   沈欣进了屋才发现里面还有一个人,虽然不认识但还是小声地和蓝帆打了声招呼。   蓝帆冲他温和一笑。   “你娘和你弟弟怎么样了?”沈若把人拉到跟前问道。   “我娘身体好些了,我弟弟每天能喝羊奶现在长得壮壮的。”沈欣说到自己家的事情眼睛都亮了,看着沈若的时候充满了感激。   “欣哥儿真厉害,能靠自己养家了。”沈若夸道。   沈欣不好意思地揪住了衣角,腼腆道:“我知道是沈若哥哥你帮我,镇上羊奶好贵的……”   沈若一本正经道:“我可没帮,村里羊奶就这个价,你是靠自己捡的柴火换的。”   沈欣脸上有点发红,他嗯了声,就当是这样好了。   心照不宣。这是他娘教他的成语。   家里灶台边的炉子上一直都煨着羊奶,因为小云吞醒来就要喝的,柳杉听见动静发现沈欣来了就去将羊奶端了来。   二狗也跟着,他手里还提着蓝帆给的荷包。   “星星,你来找我玩吗?”二狗看见小伙伴有些兴奋。   沈欣也和他打招呼:“二狗。”   沈欣要比二狗大上两岁,站一块儿比二狗高出半个头。   二狗也是个对朋友大方的,从荷包里抓出一把糖果就递给沈欣:“星星,请你吃糖。”   给完之后脸还红红的,有些不好意思了。   糖这种贵价的东西沈欣从小长到现在也没有吃过几回,这会儿被二狗塞了一手,有些不知所措。   “沈若哥哥,我不能拿……”他说着就要把糖往桌上放。   二狗看他不想收,眼皮子都耷拉下来了。   沈若道:“你收着吧,这是二狗的一片心意,如果你送你的好朋友东西他不愿意收,你伤不伤心啊?”   “……伤心。”沈欣小心翼翼地把糖果放进怀里,对着二狗道:“谢谢二狗,以后我会回礼的。”   二狗连忙摆手说不用不用。   柳杉看在眼里,声音柔和对沈欣道:“羊奶太烫了你端不好,婶子给你送回家去。”   “谢谢杉婶。”沈欣乖巧道谢。   二狗凑到沈欣身边和他说话,小孩儿之间的对话大人插不进去嘴。柳杉端着羊奶往外去,二狗就走在前头,时不时看看沈欣有没有跟上。   沈若给他理了理衣领,道:“路上走慢些。”   “谢谢沈若哥哥,我走啦。”   蓝帆忍不住感叹,这要是自家弟弟们能跟这沈家村这两个孩子一样乖巧懂事,他也不至于每天在家被闹腾地受不了。   果然人都是比较出来的。   沈欣家离得不远,柳杉脚步快,手里端着羊奶走得也稳当,很快就回来了。   但是二狗还没回来,沈若随口问了句:“二狗呢?”   柳杉忍不住笑了下:“他在欣哥儿家呢。欣哥儿他娘还能管着,要是再让二狗出去野,之后真要变成皮猴儿了。”   自从之前沈若让二狗喊村里的小朋友一起过来拿草编小玩意儿的时候,他的小伙伴就多了不少,天天都有人喊他一起出去玩儿,经常弄得浑身都是土回来。   然后柳杉就开始让二狗少出门了,要是磕了碰了爹娘会心疼,这会儿去沈欣家里,总比在外头野要好得多。   沈若点点头,虽然爱玩是小孩子的天性,但是总在外面跑也不好……比较废裤子。   麻布的裤子本就容易破,一摔就能磕出一个破洞来。   这会儿有了空闲,柳杉就拿了针线篓子,搬了小板凳坐亮堂点的地方开始绣手帕。   蓝帆也从善如流地搬了小板凳坐在旁边瞧,他要看看这胖鲤鱼是怎么绣出来的。   看着看着蓝帆就觉出不对来了,他随身带着沈若之前给的手帕,掏出来一看发现柳杉现在绣的竟然和之前的锦鲤不大一样。   长得像是同一只,但游动的动作不同,吐出的泡泡位置也不同。   他抬起头看向沈若:“这……?”   “全部都一样哪里能显示出特别呢。”   五张锦鲤手帕要是都一模一样,那也挺没趣的,所以沈若又画了另外四种动态的锦鲤,能看得出来是同一只,但是动作却不尽相同。   有的吐泡泡,有的甩尾巴,水波纹也不一样,蓝帆将手里的和柳杉快要绣好的放在一起,瞧着更加灵动了。   沈若完全抓住了一些收集癖的心理,这手帕是一个系列成套的,要是已经得到了其中一张,难道就不会想要得到另一张吗?   小时候吃个干脆面都有卡片送,沈若那时候的梦想就是集齐全套。但是后来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就没有卡片了,他还遗憾了许久。   蓝帆脑子转得快,这会儿也想到了关窍,忍不住道:“我瞧着你画的这锦鲤怎么样都好看,这要是弄五张不同的,我也想集齐一套。”   “是的。”沈若点头。   蓝帆真心佩服道:“沈小哥儿,真不知道你这脑子是怎么长得,怎么就这么多好点子。”   作者有话要说:   -   我终于写完啦!挨个亲亲~   感谢大家支持ovo 第34章   午后家里来了人, 是过来问之前那布料还能不能换肉蛋的。   沈若说能,那婶子喜笑颜开道:“若哥儿,今日能换我就去喊她们来。”   视线还一直往一边的蓝帆那边瞟, 脸上的笑容越发大了。   这公子哥儿瞧着器宇轩昂的,和他们农家人可真是不一样。婶子说完话就走了,路上有人等着她报信儿呢。   “咋样?可瞧见那公子哥儿了?”有心直口快的婶子问道。   “瞧见了瞧见了,看着高很有气度,那衣裳瞧着都是锦缎呢。”那婶子回道。   “你们还不知道吧, 之前沈梅冬那一堆人在传若哥儿和这人的闲话说得可难听了,但是你们猜怎么着?”她这话一出, 周围的婶子都看向她。   传言她们也听了, 但是没有全信,毕竟从沈梅冬那个不靠谱的嘴里说出来的话最多就只能信三四分,要是全信那是真的傻了。   “这公子哥儿说沈梅冬她们是泼妇, 我那时候可听得真切着呢, 然后那群人连屁都不敢再放一句,真解气。”那婶子义愤填膺道, 这群人在村子里就是惯爱嘴碎的,也没个人能治一治,这下被镇上的公子哥儿说了闹了个没脸, 想想就解气。   “要不是沈梅冬她姐是媒婆, 谁愿意搭理她, 这人嘴欠地很。”   “是啊,传若哥儿的谣言对她有什么好处, 真是坏到没边儿了。”   有婶子想到这一点, 暗戳戳的小心思藏不住了:“那若哥儿和这公子真没什么啊。那我闺女儿岂不是有机会?”   “想啥呢, 镇上的公子什么莺莺燕燕没见过, 能看得上咱村里的姑娘小哥儿啊?”   “那可说不定吧,不过若哥儿是咱村里顶好看的小哥儿,那公子哥要瞧不上若哥儿那我家雁哥儿怕是没戏。”   “都带去瞧瞧呗,就过去晃悠一下又不做啥。”   这时候男女大防不算严,更何况是在村里,只是去汉子面前露个脸这没事,对这方面没有太大的讲究。   农家姑娘和小哥儿最大的期望就是能嫁得好,毕竟那可是关系到下半辈子生活过得如何,要是眼瞎找了个不好的那可就真是有得受了。   “若哥儿说了今日能换,赶快去吧。”   要换肉蛋的婶子一共十五个,之前已经换了八个人的布,换走了一只母鸡,两只公鸡和鸡蛋若干。那些布头叠好了都先收在柳杉的嫁妆木箱子里头,还没来得及熨烫。   婶子们经过上一次都已经知道了树枝的作用,正巧农闲家里也没啥事,之前还没换成的那七个婶子就直接一窝蜂地来了,顺便家里有姑娘小哥儿的都给带了过来,很快沈若家屋门前就站了不少人。   蓝帆饶有兴味地看着这场面,之前那婶子来了之后沈若就跟他解释了。新的布头可以换肉,旧布头换蛋,之后要做些小玩意儿卖,这个倒是没关系,蓝帆只要沈若给他提供精巧的设计物件,就比如之前的手帕一类就成。那些旧布做的小玩意儿他也不会收,更不会不让沈若卖。   柳杉搬了条凳出来,让等着的婶子们坐会儿。那些姑娘小哥儿都站在自己娘身后悄悄往蓝帆那儿瞧。   蓝帆倒是不怕看,从小到大也是个被姑娘小哥儿青睐的主儿。瞧着风流公子的模样,其实他沉迷经商到这会儿都二十九了还没娶媳妇呢,可把家里人急坏了。   “阿嫂,麻烦你去村长家借把秤。”沈若对柳杉道,这会儿家里来人他走不开,李善桃要照顾小云吞,只有他阿嫂能走出去。   “好嘞,”柳杉快步往外去。   这会儿还没能开始,婶子们就开始唠嗑,顺便问问蓝帆的情况,蓝帆不耐烦这个径直往屋里躲了,这些婶子就开始围着沈若问。   “若哥儿啊,你这朋友多大年纪,婚娶了么?”   “是啊,他喜欢啥样的你知道不?”   沈若一问三不知,他本来就不清楚,怎么好乱说。   这些婶子带来的姑娘小哥儿年纪都在十四五左右,沈家村和沈若年纪相仿的小哥儿差不多都嫁了人,这些人他也不太熟悉,当初一颗心就扑在了顾允身上也没什么朋友,以前原主玩得好的就嫁了人,一年也见不着几回。   她们见沈若这儿是问不出什么了只好转移话题,聊些家常,但聊着聊着不可避免的还是聊到自家孩子身上去。   柳杉很快就借了秤回来,这回带来的布都是她们自己筛过几遍的,大大减少了沈若的工作量。   开始给这些婶子过秤,又换出去一只旱鸭并十五个鸡蛋。   有想熟的婶子是两户人家的布料放一起,凑出来一只旱鸭的斤数,毕竟沈家村人不富裕家里的布头再怎么多也不可能有几十斤。   婶子们连声道谢,特别是得了旱鸭的那两人,脸上都笑开了花,村里人很少见点儿肉腥,现在拿用不上的布料换了鸭子,可以回去杀了分成两半,可算能尝尝肉味了。   那些姑娘和小哥儿脸上也带着笑,这若哥儿哪有传言中的样子,瞧着人很好嘛!   等人都走了,蓝帆才出来,摇着扇子道:“沈小哥儿,刚才那架势我可真是招架不住。”   那十几双眼睛对着,蓝帆虽不怕人看,但也莫名有种成了被围观的猴儿的感觉。   “习惯就好。”沈若完全能够理解这些婶子的心理,也都没有恶意。   蓝帆也不再纠结,问道:“你打算用这些布头做些什么?”换来的布料新的一堆旧的一堆,他走上前去看。   碎布头多是花布,各种各样的花样各不相同,要是去镇上每种都买一点那可要花一大笔银钱。   “不同颜色花色的布料裁成一块块等大的方形,缝制起来可以做成‘百家被’。”沈若进屋去拿了把剪子,剪子手拿的位置缠上了布条不容易磨伤手,拿起一块布就竖着剪了一刀。   他画画的手格外稳,剪出来的布边缘齐整,方形也很正。   “百家被”顾名思义是用一百片碎布拼接而成的,一般都是给孩子做,寓意集百家之福,在孩子未来成长的时候可以平平安安,一生顺遂。在这个年代还是非常流行的。   那些裁掉边角还能有巴掌大的碎布就可以用来做这个,那些更碎一点的边角料可以用来缝制成沙包,农村的孩子玩的东西少,沙包制作简单,里头灌上不要钱的沙子就能当个小玩具。   看着沈若手里不停很快就剪出来八片巴掌大的正方形布头,往铺了草席的地方挨个摆好了。由八片不同花色的布料拼凑出来的一块布的模样瞧着还挺好看的。   蓝帆道:“瞧着不错,就是着实费劲了些。”   “嗯,这做起来不难,就是比较费时间。”沈若打算把这被子的价格定的稍微高一点,毕竟人工成本太高了。   柳杉生完二狗那会儿也给二狗做过这个被子,最传统的“百家被”是需要孩子的亲人向亲朋好友讨要一百片碎布,然后亲手缝制的。也寓意着小儿贫贱。正所谓“贫贱者易活”,这就跟给孩子取贱名一样。   柳杉当初做的时候可是费了不少劲,很多人家哪儿有空做,但是想要自己的孩子平平安安长大,健康顺遂的愿景大家都是一样的,这要是做出来能买现成的,想来应该会有不少人买。   只做百家被和沙包这两样肯定不够,沈若还打算做些小饰品试试水。   刚那些婶子带自家的姑娘小哥儿过来,打量蓝帆的时候沈若也在看他们,姑娘及笄之前都用布条盘头发,或是扎麻花辫用头绳绑好。婚后才会盘上代表妇人的发髻,会插上簪子。小哥儿也差不多,多是长发用发带一扎,或是像沈若一样在脑后绑一个丸子头用布包上,其他的头发披散下来。   这个年代什么发型都有,并没有什么规定,只要不是蓬头乱发也不会有人说什么,所以大多数人都是用布条将头发扎起,很少瞧见只用发簪固定头发的人。   那些布条头绳布包都是纯色的,有的姑娘手巧会在发带上绣些小花,瞧着就好看精致些。   沈若拿出了几块布料,有大有小、有长有宽。那些大块点的新布料可以留着做手帕,巴掌大的花布用来裁成方块做百家被,细长条的可以在上头绣上小花样拿来做发带,旧的碎布头不论方旳长的都能凑一小堆做沙包,要是再有细碎的绣不起来的旧布料可以混上米浆用来缝制鞋垫。还要找出一块布裁成小条上面绣上专属的商标,总之一点儿布料都不会被浪费。   蓝帆听沈若将自己要做的小东西一一讲述,忍不住点头道:“挺好的,感觉会很有销路。”   镇上的老板都这么说了,柳杉对沈若的想法也越发有信心,她恨不得现在就帮忙开始做。   这些普普通通的布料被沈若说得像是啥都能做出来的感觉,蓝帆再一次感叹沈若这脑瓜子确实灵光。   “今日先把换来的这些布料全部都熨烫一遍,之后再看看颜色和花色区分开,就可以开始做了。”沈若脑子里还有不少小饰品等待实践,但是首先还是要把这些布料都熨平整。   皱巴巴的布料瞧着就掉价。   “若哥儿,这怎么烫?”柳杉从未做过,家里的麻布衣裳要是皱了,都是放在重物底下压平的,或是撒些水悬挂起来。   沈若进屋拿了之前买回来的汤婆子:“用这个。”   柳杉看着沈若动作。   午饭煮完面之后灶台上新烧的水还烫着,灌进汤婆子里面,这就成了一个自制的简易熨斗。   把皱巴巴的布料往桌上一放,用汤婆子底部平滑的面顺着布料的纹路一抹,原本皱巴巴的布料被烫过的地方瞬间就平整了不少。   柳杉露出惊喜的表情,看着沈若道:“还真烫平了!瞧着比用重物压着还要平整呢。”   蓝帆也在一边看得津津有味,他倒要看看这沈小哥儿还能捣鼓出什么好东西来。   沈若给汤婆子抓握的提手上缠上了布条,铜这种金属导热速度特别快很容易烫伤手。汤婆子的盖子是像筛子似的上面全是小圆孔,沈若也用几块布布给它盖上了,用布条绑好。这样稍微能保温一点,而且要是不小心晃荡了一下沸水也不会撒到人手上,只会把那外头的布料弄湿。   沈若又熨了好几块布料,柳杉在一边瞧着忍不住也想上手试试看。   看皱巴巴的布料一点点被熨平整,瞧着心里就舒服极了。   沈若没穿过来之前就爱刷类似这样的解压视频,完全能够理解柳杉现在的心痒痒,把位置让给她,自己在一边给她递布料。   蓝帆拿着熨好的布料摸了摸,确实很平整,以后要是自己的衣裳皱了也能这么干。   他在镇上当老板总是有些集会要参加,衣服可不能皱巴巴的,那样瞧着有些失礼。家里的丫鬟都会在前一天把他第二天要穿的衣裳挂在架子上,这样第二天就会平整一些,但是仔细瞧还是会有不少褶皱。   精致感体现在细节上,沈若是个完美主义者,这些布料都得熨平了再进行加工,要是在皱巴巴的布料上直接绣花或是缝制,那么等做完了一熨烫肯定会出现一些偏差,最好的就是现在熨烫一遍,等加工完再熨一遍,这样效果才会好。   於一惜一拯一厘·   “沈小哥儿,你想的这个熨布的方法我可以用吧?”毕竟是沈若想出来的好点子,蓝帆还是问了一声。   沈若点点头:“可以。不过这方法可不是我想出来的。”这是古代劳动人民的智慧,也是蒸汽熨斗的前身。   “棉布可以用沸水注入熨烫,但是你的衣裳布料要是金贵最好还是等水凉一些再拿来熨,不然有可能会损伤衣裳的使用寿命。”沈若提醒道,毕竟蓝帆穿的都是锦缎丝绸一类,金贵的布料在二十一世纪有的都只能干洗,或是轻柔地手洗。这熨烫的方式用在耐用的棉布麻布上很好,但不一定适用于锦缎。   蓝帆点点头表示知道了。   家里一共换出去两只公鸡和一只旱鸭并三十六个鸡蛋。沈若跟她们换时说了新的整布可以按镇上价格换肉,旱鸭和公鸡都是两斤布换一斤肉,母鸡金贵些四斤布换一斤,一只封顶,旧布头一斤换一个蛋,五个封顶。家里的鸡鸭都很肥,李善桃和柳杉每日都精心的喂着,最重的都上了十斤。   那些换公鸡和旱鸭的都是找人拼一起换走的。沈若原本就有帮衬的心思,所以也就默认这样是可以的。   这会儿家里的布料加起来新布有六十斤多,旧布有三十六斤。   母鸡在镇上是一吊钱一只也就是一百文,公鸡半吊钱,旱鸭半吊钱,鸡蛋在镇上能卖上五文钱。两只公鸡是一吊钱,一直旱鸭半吊钱,三十六个鸡蛋一共是一百八十文钱,加起来那就是三百三十文钱,这里换出去的成本折算成银钱也就是三吊钱并三十文。   一共换来的布是一百多斤,要赚回本钱只能靠沈若多想些有趣的小玩意儿来卖了。   但是仔细一想,这也算是无本买卖,毕竟这些鸡鸭都是沈宏家赔来的。   和村里的婶子这样换,不过是比自家直接那鸡鸭和蛋去镇上卖得到的利益稍微少了点而已。   但也不是一点钱都赚不到。   沈若打算等家里的围墙建好之后,把家里的房子也推了重新盖。   二狗那么聪明又那么乖巧,就快要五岁了,到了可以上学堂的年纪。之后要送他去学堂念书。   以后要用钱的地方多得是,之前从蓝帆那里拿的二十两定金,想想真的是完全不够用。   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继续宠幸万贵妃~ 第35章   幸好之前买了三个汤婆子, 沈若将另外两个也缠上了布条搭上了布,这下又多出两个简易熨斗来。   蓝帆看久了也是跃跃欲试,他从来没弄过, 自己的衣裳都是家里丫鬟弄得,第二天直接就可以穿,哪有自己上手把衣裳弄平过呀。   沈若也给他一个,三人占了吃饭的大桌子的三面地方,默不作声地开始熨烫。   蓝帆性子跳脱, 没一会儿就没耐心继续弄了。   虽然看皱巴巴的布料被自己一下下熨平让人心里舒服而且很有成就感,但是像这种一成不变的动作让他觉得十分无聊。   “做这活计确实需要耐心。”他道。看沈若和柳杉两人一刻不停地弄, 他心底佩服。   不好怠慢了客人, 虽然他们俩现在是朋友了。但是自己做活把朋友撂在一边不管这不是沈若的作风。   沈若提议道:“要不我带你出去逛逛?我们村西边有山,还有一大片竹林,附近还有条小溪, 那水很清澈里头还有鱼呢。”   二狗这时候刚从小伙伴家里回来, 闻言立刻响应道:“山上有果子,可甜可甜了!之前大虎哥哥给我摘了好几个, 二狗本想带回家给爷奶爹娘和小叔尝尝的。”   柳杉还是第一次听二狗说要给自己带东西,笑着问道:“那果子呢,娘可没瞧见。”   沈若也好奇地看过去。   就见二狗不好意思地笑着, 伸手抓抓下颌说道:“我摔了一跤果子都滚走啦, 都找不见了。”   沈若笑着摸摸小孩儿的脑袋, 笑道:“原来如此,那二狗带小叔去, 小叔给你摘果子好不好?”   “阿娘也去吗?”二狗点头, 而后仰着头问柳杉道。   柳杉摇摇头, 道:“阿娘在熨布呢, 不去,你带小叔和蓝叔叔去吧。”   “蓝叔叔要去吗?”二狗问道。   “去。”蓝帆在这儿也没事干,以前和一群读书人春游踏青的时候上过山,这么多年过去他一直在镇上也没机会再爬爬山,更别提摘果子了。   “那你换身衣裳吧,你这身衣裳不适合上山,容易被树枝刮破了。”沈若道。   柳杉也点头道:“若是不介意我找我夫君的衣裳给你穿。”   蓝帆虽然锦衣玉食的长大,但也不是个娇气的,麻布衣裳村里人都穿,都是人没道理他穿不得。   蓝帆道:“行,那就麻烦柳嫂子了。”   沈丰身材高大,也长得壮,两人身高差不多,他的衣服被蓝帆穿在身上显得有些宽大。   换掉那身锦缎长衫的蓝帆瞧着也不像是个村里人,但是换了衣裳之后气质就变得低调了不少,至少是走出去不会让人围观的程度。都说人靠衣装马靠鞍,确实是有些道理的。   “走吧,提上篮子去。”沈若穿过来之后就没上过山,山里的好东西可多着呢,得带上篮子去采摘。   沈大山会做篮子,是用竹篾子编的。农家人都喜欢自食其力,还会琢磨些手艺出来,他阿爹编的篮子瞧着也好看,提手的位置还用麻绳绕了许多圈,这样可以增加摩擦力提着重物的时候不容易滑落。   二狗也有一个小点的专属小篮子,沈若和蓝帆也各提着一个,篮子里放了镰刀路上要是有杂草树枝的可以砍掉,还带了一个竹筒里头装了水,沈若又找了一块布带上,等东西都整理的差不多三人就一起就往村西边走去。   一路上都有人看过来,毕竟俊男美哥儿外加一个小孩儿的组合着实吸引人的目光。   有婶子瞧见了沈若跟他打招呼,沈若都笑着回应了,顺便介绍一下蓝帆,说是他的朋友。   有些事情既然被人疯传,那就更加不能藏藏掖掖,不然人家还真以为他俩有啥事儿呢。   沈若就落落大方地跟人介绍,这是我朋友来沈家村玩,大家也就都理解了。   就这么一路走一路辟谣,二狗蹦蹦跳跳地走在前面,路边开着不少不知名的野花,还有狗尾巴草随风飘摇,到处都是生机盎然的景象。空气中带着青草和泥土的气息,让人闻着觉得自身好像融入了大自然里,和这好山好水、一草一木融为了一体。   蓝帆大概能理解为什么许多诗人都喜欢归隐田园了。   等他老了,他也想抛下所有的担子跑到村里来住,每日悠闲,那日子想想都美好。   这座山叫虎头山,听说当年山上有一只老虎,后来被沈家村里一个勇猛的猎户给杀了,被一斧子给砍下了头颅。所以就用虎头来命名了。   山在村西边,正巧路过顾允家,沈若伸手指了下位置对蓝帆道:“那就是顾允家,他家外头有篱笆围着。”   蓝帆点点头,瞧着里头有五间房,想来他和阿富两人晚上过来肯定够住。   沈家村人经常上山砍柴,有一条小道走得人多,大概三人宽,上面只稀稀拉拉长着些杂草。就顺着这条山路往上去,还没到半山腰就能看见一片果林,再往上去的话那条路就有些不清晰,上面长满了杂草和灌木,就是进了深山了。再往上只有些采药的大夫或是猎户敢上去,一般人都走到半山腰寻摸些山里的东西就打道回府了。   村里的小子们也都听话最多跑到虎头山的半山腰来玩耍,不会再往上去。   “小叔你快看,就是那几棵。”二狗兴奋地扯住沈若的袖子拉他往那边走。   “你慢些,小心点别摔了。”沈若见二狗就要往里蹿,立刻拉住他的小手,把人拉到自己身边。   除了山道上没有太多的杂草,要走到那果树旁边就要踩着杂草过去了。   沈若拿出镰刀清出一条道来,拉着二狗往前走,蓝帆走在后面,东瞧瞧西看看,这里的树都生长了许久那树冠遮天蔽日的,进入林子里就感觉天都暗下来了。   蓝帆第一次体验脚踩在杂草和枯枝烂叶上的感觉,脚感很软,走起来还发出嘎吱嘎吱的声音。   沈若走到附近才发现那野果树上挂着黄澄澄的梨子,有些挂的高的已经被鸟儿啄烂了,但是这就说明这果子甜啊。   “小叔,蓝叔叔,二狗给你们摘果子吃。”村里的小子都会爬树,二狗想在自家小叔面前表现一番,抱着果树就开始往上爬。   梨树的皮硬好踩,周边也有岔出来的分支,别看二狗才四岁,可已经是爬树的一把好手了。   蓝帆瞧着这树能有一个成年人双臂合抱粗,应该是生长了许多年了,难怪能结出又大又甜的梨子。   沈若也会爬树,记忆里他小时候就跟在自家阿兄屁股后面爬了,前世的沈若也会爬,这都是乡下小子的基本功了。   “成,二狗你小心点。”沈若在底下看着二狗一点点往上爬,结果他人小踩着枝丫去够那梨子,因为手太短够不着。   他一手抓着树干,双脚分开一点点往外蹭,想要去够那个梨子。   沈若看得心惊胆战的,忙喊道:“二狗,你下来吧,让小叔来摘。”   那枝杈看着细,虽然二狗人小体重轻,但也怕它断了。   二狗有些难过,他的手为什么这么短,想摘梨子都摘不到。为什么大虎哥哥就可以摘到呢。   但还是听他小叔的话从梨树上下来了,他一下子委屈了,抱着沈若的腰不撒手:“小叔,二狗好没用,摘不到果子。”   沈若揉了揉二狗的脑袋柔声夸道:“谁说二狗没用啊,咱家二狗已经很厉害了,都能帮家里的忙,而且小叔四岁的时候可都还不会爬树呢。”   蓝帆在边上也道:“是啊,二狗好厉害,蓝叔叔小时候都不会爬树。”蓝帆是真不会爬,小时候小子都调皮,但怎奈何他恐高。   “真的?”二狗小朋友抬头看看沈若又看看蓝帆,问道。   两人都给予他肯定,小朋友这才开心起来。   别看二狗小,但心思也细着呢,家里以前条件不好的时候吃过不少苦,想要对家人好的心不比大人少。   “小叔带了一块布,你和蓝叔叔一人牵一头在树底下接着,我上去摘。”   沈若说着就手脚并用三两下地爬上另外一棵梨树,脚踩在树杈上,看着树底下蓝帆和二狗已经牵好了布,摘下一个果子就往下丢,梨子正正好落在提起的布料的中心处,不至于滚落下去砸烂了。   蓝帆伸手拿过梨子往篮子里放:“这梨子真大,瞧着比镇上卖的还要大些。”   沈若笑着道:“我小的时候这树就在这儿了,每年都会结果子,几年前我还摘过呢。”   二狗那时候都还没出生,听到他小叔这么说立刻问道:“小叔,那你以前摘的甜不甜呀?”   沈若回忆了一下,道:“不甜,那时候的果子都小小的,连鸟儿都不愿意啄呢。”   沈若把自己能摘到的梨子都摘了下来,就下了树。   篮子里已经摆着十几个黄澄澄的大梨子,瞧着喜人。村里人不讲究大多都是拿起果子往身上擦一擦就直接上嘴啃了,沈若见二狗也要这么干立刻拉住了他的手。   “果子上有灰,得洗洗才能吃,不然会肚子疼的。”虽然古代的果子都没有打甜蜜素、农药一类,但是保不准会被什么虫子、蛇啊一类的爬过,所以还是要洗一洗。   把那块布在树底下铺好,三人就坐下了。沈若带了一竹筒的水,递给蓝帆。   蓝帆不明所以,愣愣地说了句:“我还不渴。”   沈若道:“没叫你喝水,你举着慢慢往外倒,我洗三个梨子尝尝。”   蓝帆点点头,虽然铺了块布在底下,但坐在杂草和碎石上也还是有些硌,他站起来走到边上倒水,沈若就着水流洗梨子。   洗好的梨子递给二狗,二狗接过就咬了一口,他的小手抱着梨子都还合不拢,可以见得这梨子有多大了。   “好甜!”二狗咬了一口笑嘻嘻道。他今天刚吃了蓝帆给的糖,比较一番道:“这果子比蓝叔叔给的糖糖还要甜!”   蓝帆闻言挑了挑眉,说道:“是吗?那我可要好好尝尝。”   沈若洗好了梨子递给他,自己也拿着一个吃。   梨子清脆水润,一口咬下去清甜的汁水都在嘴里爆开,一下子就解了渴。   “今年这梨树长成了,结的果都甜得很。”沈若也夸道,吃到好吃的水果满足地眼睛都弯起来。   他前世也爱吃水果,二十一世纪水果的种类多种多样,国内国外的都能在水果店里买到。那时候他最喜欢的就是梨子,像什么香梨、鸭梨、冻梨都很受他的青睐。当然其他的水果他也喜欢,诸如西瓜、哈密瓜、水蜜桃,可惜在古代这些都很难吃着。   也不知道这个时代有没有这些水果的种子。   蓝帆道:“确实很甜,镇上卖的都没这甜。”   这里的梨树都是野生的,结的果也都是无主之物谁见着了都能摘。上面有不少被鸟儿啄坏了的让人直道可惜。还有许多已经熟透了再不采摘就要烂了的,所以沈若打算多采些回去。   那些小的还没完全熟的就留在枝丫上让它慢慢长,留给之后想要来采摘的人。   吃完梨子,沈若爬树摘果子,蓝帆和二狗兜着布接,三人合作很快就将带来的两个大篮子和一个小篮子都装满了。   沈若爬到高处瞧见不远的空地上长着不少山蕨菜,还有马兰头,都是好入口有营养的野菜。在二十一世纪卖的可贵了,这里倒是遍地都是没人愿意采来吃。在沈家村里只有穷到家里揭不开锅了才会来找野菜果腹。   “你们要不要跟我去采野菜,要是不想过去就在这里等着。”沈若下了树就拿了布往野菜生长的地方走。   篮子就先放在树下,没人来拿,蓝帆牵着二狗的小手也跟着沈若过去。   镇上有人喜爱乡间野食的,就对这些野菜十分青睐,蓝帆也吃过自家厨子炒的,又苦又涩不好入口。对这些在地上长得跟野草似的野菜一点兴趣都没有。   二狗小时候吃过野菜,懂事地蹲在地上帮忙采,拔起一株就要问问小叔自己摘的对不对。   “对,这个细长的上头跟猫爪似的是蕨菜,有食疗保健的作用。边上这个矮小的叶片有锯齿状的叫马兰头,很有营养。”这马兰头的维生素c含量超过柑橘,是不可多得的好东西啊。   家里人皮肤都蜡黄蜡黄的,确实该补充补充营养。   蓝帆道:“这种野菜我吃过,又苦又涩的,再有营养也不想吃。”一回忆起那个味道他脸都要发绿。   “那是厨子不会做,今晚我给你露一手。”沈若的爱好就是把原本不好吃的食材给做的好吃,更何况这种有营养的东西吃了能够强身健体,之后要是有时间他再来采,给家里人补补身体。   他将布折成一个包袱兜挂在脖子上,采到的野菜就往兜里放,二狗摘菜就跟玩儿似的,手也小,摘了一小捧就要走到沈若身边往他兜里放。   然后就会被沈若夸奖,这二狗性子和沈若还挺像也是个越夸越来劲的,摘得更快了。   蓝帆见一大一小都忙活着,而自己一个大男人站在一边无所事事不大好,所以也尝试着蹲下。身子去帮忙摘野菜。   但是他完全就是个菜盲,瞎猜式摘菜。   等他摘了一把递到沈若面前,好家伙么,手里这一大把完美避开所有能吃的野菜。   拔了一堆杂草的蓝帆被二狗笑了,但是二狗小朋友很懂事,笑完还拿着蕨菜和马兰头给蓝帆,让他照着样本摘。   蓝帆好无奈,他真心瞧着这些都挺像的。   沈若和二狗合力摘了一大兜子野菜,这么多野菜一下子也吃不完,到时候还能晒成蕨菜干,泡发了就能炒菜吃。   往前走了走,沈若还瞧见了两株野生向日葵,那大花盘子里面都长满了颗粒饱满的瓜子。这片空地阳光充足,才让向日葵长得这么好。   他直接用镰刀将这两株向日葵连根挖了出来,准备带回家去,到时候就栽在自家的向阳面,还能炒些瓜子给家人当零嘴呢!   进山一趟收获颇丰,在山上活动,时间就过得飞快。日头西照,很快天就要暗下来了。   三人一齐下山,路上遇见村民要是和和气气的打招呼那就送他几个梨子,这些梨子摘了带下来也费劲,收了梨子的人脸上都带着笑。   村里人要搞好关系就是隔三差五地送些自家有的东西,有来有回,那交情也就上去了。虽然都是不值钱的小东西,但是心意到了最重要。   蓝帆现在和二狗混熟了,一个二十九岁的大男人还跟着二狗闹,还要玩那种比比谁先到家的幼稚游戏,沈若简直是哭笑不得。好好的一个镇上公子哥儿现在就成这样了。   二狗的小篮子里头装了八个大梨子,顾允家就他和他娘两人送太多吃不完,送这一小篮子刚刚好。   把一篮子梨放顾允家门口,敲了两下门沈若就走了。   踩着夕阳回家去,影子被拉得老长。   沈若心想:这会儿他阿嫂肯定已经将饭煮好了,小云吞肯定也想阿爹了。   他现在有些归心似箭。   在他们走后,顾允家的木门被打开,柳兰香瞧见门口有一篮子梨有些疑惑。   正巧周围有人路过,她随口问道:“不知谁给我家送了梨子,怎么就走了?”   那村民才吃完一个梨子,笑着回:“是若哥儿给的,他才下山来,摘了不少呢。这梨子甜得很,他说山上还有不少,等两天我也想去摘了。”   柳兰香嗯了声,往村东头的方向看,但这会儿哪里还有沈若的影子。   她拎着一篮子梨回屋,洗了两个拿去给自家儿子吃。   顾允正趴在床上读书,瞧见她进来道:“娘。”   “快歇歇吧,可别把眼睛看坏了。”柳兰香心疼道,把梨子递给他:“吃个梨子。”   顾允接过随口问了一句:“娘,这梨子哪儿来的?”   “……若哥儿送来的。”柳兰香眼神复杂地看他一眼。   “那他人呢?”   “走了。”柳兰香道:“我没见着人,开门就看见一篮子梨放在门口。”   顾允点点头,拿着梨子转着看也不吃。   柳兰香忍了又忍,一句话在嘴里斟酌许久,实在是忍不住。   她道:“娘问你,你老实回答我。你岁数也不小了,到了该成家立业的年纪,你有什么想法没有?”   顾允睁开眼睛,看向他娘道:“娘,这段时间我总觉得奇怪……像是忘记了什么事情,有些场景如梦似幻的在我睡梦中浮现,但又影影绰绰看不真切。”   他们娘儿俩相依为命,顾允从不对自己的娘有所隐瞒。   “你做春梦了?”柳兰香一语道破,直白的不得了。   “……”顾允脸上没有丝毫表情,只耳廓微微发红。   柳兰香看一眼就懂了。   她这个从小到大对情爱完全不感兴趣的儿子,竟然就这么开窍了!   作者有话要说:   -   今天也日万了!(*^▽^*)   飞吻~飞吻~感谢小天使们支持! 第36章   沈大山家厨屋里冒出了炊烟, 饭菜的香气很快就散了开来。在村里每家每户都离得不远,谁家做点什么菜周围人都能闻见。   住在附近的村民深嗅几下,心道:这沈大山家今日吃肉啊!   沈若掌勺, 在一口大铁锅里翻炒,辣子的咸香味裹着辣味扑面而来,把周围人都刺激地呛咳起来。   “咳,咳沈小哥儿,太呛了, 你怎么受得了的。”蓝帆见沈若面色如常地在那炒菜,眼角都是呛出来的泪花, 他问道。   沈若其实也感觉呛, 但他能忍住,说道:“我是转移注意力忍着的。你快出去洗一下鼻子,就好了。”   蓝帆被呛的难受, 闻言就立刻往厨屋外去了。   家里用的水都是从村里那口大水井里头挑的, 大陶瓮里头灌满了水就摆在厨屋外头不远处,打眼就能瞧见。上头放着葫芦水瓢, 这对在家里都是丫鬟小厮端来水盆清洗的蓝帆来说,也是一种不一样的体验。   大陶瓮上面盖着木头做的盖子,一手提起来, 另一手用水瓢去捞。   井水打上来冰冰凉凉的, 放在大陶瓮里头一天了也没有被晒热。蓝帆清洗几下很快就缓解了鼻腔的火热, 但是这会儿他是不敢继续往厨屋里凑了。   沈若做的菜闻着都香,下午又是爬山又是拎着一大篮子梨走了好些路, 这会儿他闻着都饿了。   此刻胃里空空, 他又发觉自己的身体都轻快了不少。   以前在镇上的时候每天也不用走几步路, 出远门就是坐马车, 回到家有丫鬟小厮伺候着,大多数事情都不用他动手,可是感觉身体十分疲累。但是在乡野走了走,明明身体劳累了,却感觉心中积压着的烦郁都像被清风绿意给涤荡干净了似的。   变得轻松许多。   农家人要是有空有闲都喜欢弄些零嘴,沈若之前有空晒了一竹筛子的地瓜干,家里人消耗的速度不快,蓝帆一来就只剩下小半兜子了,这会儿他饿,又去寻摸了几块捏在手里慢慢嚼。   沈若晒得红薯干适口性特别好,不会很干硬,厚一些的地方还有点湿润,吃起来有嚼劲又甜香甜香的,让人吃了还想吃。   二狗看到他蓝叔叔又开始吃地瓜,迈着小短腿蹬蹬蹬跑到他面前,仰着头露出求知的目光。   “蓝叔叔,你出虚……”   蓝帆一把把小孩儿抱起来,把软软的地瓜干塞进他嘴里:“二狗呀,你小叔晒得地瓜干好吃吗?”   二狗突然被抱起来,两只小短手抱住了蓝帆的脖子。   他嘴里含着地瓜干嚼巴嚼巴,声音含糊道:“唔…我小酥做的东西都好次!”   “那你也多吃点。”蓝帆笑着道,一双桃花眼眯起来。   这小不点记忆力挺好,沈若就说了那么一句这孩子就记了这么久。   “蓝叔叔,你穿我爹的衣服,我感觉好亲切。”二狗被抱着有些不好意思了。   哟,这四岁大的孩子就会说“我感觉”,还会用“亲切”这个词,这孩子也太机灵太有趣儿了。   蓝帆笑眯了眼:“我瞧你也觉得亲切,要不是我还没成亲,高低认你一个干儿子。”   二狗觉得蓝叔叔真好,比沈大伯好、比吓唬他的爷奶好,还给他糖糖吃,还跟他玩游戏。   柳杉正巧出来丢择好的菜叶子就听见蓝帆说这话,她有些受宠若惊,这才认识一天就到了要认干儿子的地步了吗?   “二狗,快从你蓝叔叔身上下来。”柳杉说道,这刚上了山身上都是土的脏兮兮也没换身衣裳呢。   二狗乖巧地点点小脑袋,对蓝帆说:“蓝叔叔,二狗重重,不要抱啦。”   蓝帆朗声大笑,抱着二狗走了好几步:“不重,蓝叔叔抱你走走。”   二狗抱着蓝帆的脖子,嘿嘿笑了。   柳杉见状也就不再说些什么,转身去后面圈起来的养鸡鸭的地方将手里的菜叶子丢进去。   母鸡因为要下蛋要喂得精细些,而公鸡和旱鸭自己都会找食吃,然后随便弄些菜叶子米糠就成。   沈丰之前抢收完回家前要是能记得,就会去小溪里摸些螺丝、兜些小鱼仔回来给鸭子喂了。这些鸡鸭都是吃饱了就长肉,不过在沈家每天都喂得勤快,肯定饿不着,这换了新环境一斤肉没掉还涨上去了,瞧着格外喜人。   那些换走了公鸡和鸭子的婶子瞧了这斤两,都忍不住夸的。   其实李善桃和柳杉也没有特别精心的喂,不过是闲了的时候过去看看,瞧一瞧地上还有食不,没有那就搞一点。那些做菜择下的菜叶子、叶子上趴着的青虫、番薯藤撕下的皮都可以拿来喂。   总之没有用不上的食物,家里这么多口人吃得多,若哥儿手艺又好,再加上沈大山和沈丰要劳作的胃口大,向来都是全部干光的,偶尔有剩下一点菜渣都给搅拌到了米糠里,一点儿都浪费不了。   沈若喊道:“阿嫂,帮忙洗个野菜,我一会儿要做。”   “好。”柳杉应了声,装着野菜的布兜子就放在大屋门前,梨子一个个地堆在了桌子上,将篮子空出来了。这会儿她正好将布兜子里头的野菜倒进篮子里,“若哥儿,我去小溪洗,一会儿就回。”   沈若应了声。那条小溪离家不远,家里倒是有挑来的井水但那是吃喝用的,用来洗这么多野菜着实有些浪费,夜里有剩下的水就用来洗澡。   沈若摘的山蕨菜和马兰头加起来得有五六斤重,数量多拿去小溪里洗最快,篮子的孔里进水,把篮子并野菜一齐放小溪里涮几下,再用手挨个搓搓就成了。   要把叶子上的泥土都给洗掉。   柳杉要去溪边,二狗也要跟去,拎上自己的竹制小背篓。   别看二狗小小的,也是摸螺丝的一把好手。那动作都是跟他阿爹沈丰学得。   蓝帆也跟去了,路边遇见许多村民见着生人也没刻意避开,都会随口问候一句。   看来真不能以偏概全,沈家村除了那几个说人是非乱传谣言的婶子以外,之后遇到的其他人都还挺好的。   特别是沈若的家人们,淳朴的农家氛围,那热情劲儿让他觉得心里头舒服极了。   不怪阿富一回来跟自己说的时候那夸张的语气,他自己来感受一番就觉得还真不算夸张。   他想:这沈家村风景好、大部分村民也很好、山好水好、还有沈若晒得地瓜干,那真是一等一的好!   蓝帆也下水去摸螺丝了,溪水冰冰凉凉的让人浑身舒爽,就是这捡螺丝也是需要技巧的,他得弯着腰,明显没有小点儿的二狗摸的顺手。   就趁柳杉洗野菜的那会儿功夫,二狗都已经装了小背篓的一大半了,蓝帆也有零星摸了那么几个装进去。   小溪里的螺丝长得个头有大有小,大的能有二狗半个巴掌那么大,小的就只有小拇指盖那么小。螺丝壳多肉少还难弄出来,做不好就很难吃,得放不少调料才有味道,所以村里人都很少搞这个吃。又麻烦肉又少还废调料和柴火,摸回去都是拿去喂鸡鸭的。   以前沈家穷没条件做,这会儿沈若瞧见二狗带回来的螺丝眼睛都发亮。   麻辣螺丝、红烧螺丝,都是下酒的好菜呀!   虽然他不喝酒但沈大山就爱喝,只是之前家里穷都舍不得买罢了。   而且螺丝的味儿也很香,只要能烧的好吃,那汤汁香香辣辣的,拌上饭香得人舌头都能吞下去。   家里来了客人,李善桃午后趁沈若带客人出去玩,柳杉在家熨布料那会儿,让柳杉看着小云吞,自己上隔壁村做烧酒的人家提了两壶酒回来,不好怠慢了客人,必须得好酒好肉的。再说沈大山也好这一口,都多少年没喝过了,现在家里条件好起来就该喝点爱喝的!   所以她也阔气了一把,两壶黄酒也才三斤,九十文钱就这么花掉了。粮食酿的酒价格都贵,她想着今年交了粮税之后剩下的粮食都留着,可以分出一部分来酿米酒。   她有酿米酒的手艺,可惜当初未分家之前她婆母抠的紧,那些粮食收回来之后交完税都是卖了换作银钱的。所以也没有粮食给她做,沈大山最爱的酒就是她亲手酿造的米酒了,可惜这么多年了都没能再喝上一口。   等沈若烧的菜都出了锅,阿富终于驾着马车带着沈大山和沈丰回来了。   “远远地就闻着香味儿了,沈小哥儿你手艺真好!”阿富人还未到声音先至。   沈大山和沈丰也都夸的,直把沈若夸得脸颊泛红。   这在客人面前就不要夸得这么夸张了吧,多不好意思啊哈哈,要不还是再多来几句吧!   “回来的正好,快去屋里坐着吧,要开饭了!”沈若脸上带着笑,让他们都去屋里坐着。   屋子小坐不下这么多人沈大山和沈丰就合力将四方桌往外头搬,放在屋前头。   这会儿天已经完全黑下来了,但是今晚的月光不错,月亮又大又亮照在地面上能瞧的清楚,不至于让人吃饭把饭塞鼻孔里去。   很快桌上就摆满了,沈若凑了十道菜,请客吃饭都讲究个好寓意,十道菜那就是“十全十美”。   大家都往条凳上坐了,沈若去喊李善桃,他娘还在屋里照顾小云吞呢。   他现在身上都是油烟味儿,先去洗把脸洗个手换身衣裳才进门。   “娘,去吃饭了。咱把小云吞抱出去透透气吧。”沈若看着自家崽晃着小手,心都快化了。   李善桃不太赞成道:“孩子还小就怕冲撞,要是头疼脑热的你不心疼啊?”   沈若只好罢休,虽然他觉得这是封建迷信,信则有不信则无的。但是自己都能穿书,类似于借尸还魂的,也由不得他不信。   “那娘,你先去吃,我看着他。”沈若走到床边,俯身亲亲小云吞的额头,粉嫩的皮肤上那颗红痣格外显眼,就跟小福娃似的。   “那怎么成,你去吃,这桌饭可是费了你不少力气。”李善桃心疼自家的哥儿,做饭这事儿很累人,又费手又费腰的,她家若哥儿都做了一个多时辰了。   “娘,我不累。”沈若早就发现自己的身体恢复能力变强了许多,力气也大,用那重三斤的铁铲子炒了那么长时间菜手臂也不酸胀。   有一种累叫做娘觉得你累,李善桃说什么都不肯去,赶沈若先去吃饭。   “蓝老板可是你带来的客人,你得作陪,娘还不饿。”   其实把小云吞放在里头就吃饭这么一会儿也没事,但是经过那事儿之后家里人都不放心,就得有个人在这儿看着,照顾着才安心呢。   沈若只好先出去了,拿了碗筷给李善桃装了她爱吃的饭菜端进屋子给她。   怎么可能不饿呢,这天都黑透了。他娘就是这样,喜欢委屈自个儿,要是人一多都不肯上桌的那种。   “你这孩子。”李善桃嘴里嗔怪,但是眼底却满是欣慰。她家若哥儿懂事好多,是真的成长了。   “娘你别太累了,小云吞也不想阿奶累着对不对呀?”沈若还像记忆中那样靠在李善桃肩头,用额头蹭蹭跟李善桃撒撒娇。   这会儿他才十九,要是再长大点儿他可没脸皮再跟娘这样撒娇了。   被小云吞用大眼睛看过来,沈若还有些不好意思。   虽然小云吞还小看不懂自己在做什么,但是自己这么大个人了都当阿爹了还撒娇这件事,让沈若觉得还是有一点小羞耻的。   小时候他跟着外婆长大,从没体验过被妈妈护着的感觉,但是李善桃就像他的亲妈妈一样,那个感觉让他心里头暖乎乎。   =======   饭桌上所有人都对沈若的手艺赞不绝口,特别是二狗,完全变成了他小叔的夸夸机器,每吃一口就要夸一句。   沈若简直是哭笑不得。   沈大山就着小酒,满足地抿一口。再吃一颗螺丝,嘬几口,那汤汁进到嘴里别提多香了。   沈丰口味和沈大山很像,也喝了点小酒,时不时跟柳杉说话,给她碗里夹肉。   除了沈若烧的肉,那两道野菜被筷子光顾的次数也挺多。但没见蓝帆动,这会儿他完全被沈若做的武义醋鸡、酸辣土豆丝和爆炒螺丝给迷住了。   阿富也是吃得头也不抬。   “蓝老板,你尝尝这两道野菜。”沈若可还记得他说他家厨师做的野菜又苦又涩,这回他可要让蓝帆尝尝好吃的野菜是怎么样的。   毕竟野菜真的是个好东西,只有做不好的厨师,没有烧不好吃的食材。   蓝帆吃了好几道菜,每一道都好吃,沈若做的开胃汤也好喝,就没有难吃的。这会儿看着野菜,蓝帆心里做好了准备,应该不会难吃到哪里去,但是之前吃得野菜实在是让他心有余悸,所以他下筷子的速度稍显迟疑。   “这是清炒山蕨菜。”沈若介绍道。   蓝帆点点头,筷子夹起来两三根,就往嘴里放。   顿时,鲜香的味道在舌尖绽开,咬一口是脆的,吃起来的口感有些肥厚,没有一点儿属于野菜的那种泥土味和酸涩味道,吃起来就像是在吃一盘青菜。不,比青菜的口感更丰富,而且很香!   “好吃。”蓝帆夸道。   “再尝尝这道爆椒马兰头。”   蓝帆这回下筷子就利索多了,他喜欢辣味的菜,吃起来爽。夹起来放进嘴里,那辣味与鲜甜的味道瞬间涌出,吃着都不像是野菜。   “这个也好吃。”蓝帆简直是快要哭了,要是自家的厨师能做出沈若这样,他也不至于总是去下馆子。   而且就算是下馆子也就来来回回那么几道菜是好吃的,他口味挑不好吃的就干脆不吃,眼见着都饿瘦了好几圈。   蓝帆再次在心中感叹道:这沈小哥儿不当厨子真的是可惜了!   作者有话要说:   -   感谢大家支持呀ovo~   爱你们 第37章   吃过饭蓝帆就告辞了, 要带着阿富一起去顾允家住一晚上。   马车就停在沈若家门口,他们徒步过去。   家里有羊,沈丰每日清晨都会去割些青草回来, 正好把蓝帆的马儿也一起喂了。   蓝帆可舍不得沈若晒得地瓜干,但是他作为“阑珊珠宝行”的老板,许多事都是亲力亲为的,哪有一直在外头玩不管自己生意的,所以明儿一早就要回镇上去了。   他们去顾允家, 客人走了沈若一家也没能歇,继续忙活起来, 要收拾碗筷、洗碗然后烧水熨布。   换来的那么九十多斤布料一下午根本熨不完, 正好今日夜晚外头月亮大,熨布料的时候也能省些灯油。   沈家人站在屋外头说话。   沈丰道:“我和爹今日去了差点儿又跑空,碰巧那刘麻子刚结束一个工程回家去遇上了。咱已经问了, 他说得过十天才有空来咱家造围墙呢。”   柳杉闻言道:“这日子凑得紧, 后日就得交粮税了。”   沈大山也道:“是,这要造围墙的黄泥还得先挑了来, 最起码得六七百斤黄泥,估计也得要个五六天。”   “村里头建房子建围墙的挑黄泥这种只花一膀子力气的事儿能喊村里人帮忙,管上两顿饭就成。”沈丰之前也去帮过别人家, 但是自家不是喜欢让别人吃亏的性子, 总是要好肉招待的。   “煮大锅饭这个可以找周婶子帮忙, 给她结工钱。”沈若道。周兰和周浪人都挺好的,沈若想找他们来帮忙。   柳杉闻言立刻道:“煮饭我也能, 若哥儿可别多花一份钱了。”   “那不成。阿嫂, 你是要帮着绣花的, 你绣工好, 那几张锦鲤手帕得你来绣。可别再揽活了。”沈若不想自家人太累,毕竟他阿嫂得绣手帕,家里的杂事也会去做,是个一点儿都不会偷懒的性子,要是再加上煮饭那就太累了。   柳杉也知道那些手帕比较重要,闻言也就不再劝了。   沈若家就是泥瓦房,他瞧自家纯黄泥造的泥瓦房不太坚固,那黄泥松得很,拿石头轻轻敲一下就能掉下一大块来,不太安全。等以后有了银钱肯定是要推翻重盖的。   沈若道:“纯黄泥的墙有些松,混些石头进去会不会坚固点?”   其实最好还是用米汤和泥比较坚固,但是用粮食来弄这么多黄泥,沈若也觉得心疼极了。但是目前自家的条件不允许搞青砖围墙,这个时代的青砖都是靠人工一块块从大石板上凿下来的,费时又费力所以价格贵得很。   沈家村里最富裕的村长家和沈宏家都还是泥巴墙呢。   沈丰道:“混石头的泥墙倒是没人那么弄。这样,等刘麻子他们过来量尺寸的时候问一声能不能成,要是他觉得成咱们村小溪边上石头多得是,到时候再去挑些回来。”   “嗯,估计交完粮税之后他才有空过来一趟。”沈大山接口道。   每件事都有条不紊的安排好,这个农闲的时候其实算起来也不算很闲,家里的事情也多,农家人就没个空的时候,总能找到事情做。农闲只是不用每天都往地里跑罢了。   这会儿吃完饭小歇的差不多,沈若就拿了汤婆子和布料出来。   灶上滚着水是之后用来洗澡的,他先给汤婆子灌起来。   沈大山被小云吞俘获之后总是想瞧着他,以前若哥儿出生那小点儿的时候他天天做活儿都没什么时间和自己的崽亲热,现在像是想弥补回来似的,跟小云吞亲得很。他得空的时候还用竹篾子编了个拨浪鼓,两边的绳子上坠着木珠子,转起来咯噔咯噔响。   小云吞一下子就被拨浪鼓的声音给吸引了,张着嘴冲着沈大山乐呢。   这会儿他主动要求跟李善桃换着看孩子,李善桃终于能得出空来帮沈若的忙。   三个汤婆子她和沈若沈丰一人一个。   柳杉这会儿先去给二狗洗澡。沈家算是讲究的,很多人家都是打水擦擦就成,但他们家都是爱干净的,家里两个大男人有空闲时候就会去砍柴,就是花费一把子力气。虽说费些柴火,但是洗过澡就是会舒爽许多。   二狗今日跟着上山,又是爬树,还去小溪里头摸螺丝,弄得衣服上都是土。吃过饭歇了一会儿柳杉就把二狗带去洗涮了,这小家伙坐在洗澡盆里很不安分,弄得周围地上都是水,跟玩儿似的。   那脆脆的童声喊着笑着,外头的人都能听见,大家脸上也忍不住带上笑。   “娘,阿兄,二狗再过一个月就要五岁了,我想送二狗去镇上的学堂上学。”沈若一边熨着布一边道。   李善桃闻言点点头:“娘觉得行,咱家二狗又乖又聪明肯定能学好的。”   她对自家的孩子都很有信心,以前沈丰小时候也聪明极了,可是那会儿没分家家里就算有钱刘春花也不愿意拿出来给沈丰去私塾的,倒是让沈富贵去了一年,结果发现他不是那块读书的料,就不再继续让他去了。   沈丰也存了让儿子去学些知识的心思,但是镇上的学堂那学费不说,每年要交给老师的束脩一年都得几十两啊……   “若哥儿,家里好不容易宽裕了些,要是送二狗去学堂那家里又紧巴了。”沈丰叹息着说道:“现在家里不仅仅是咱们,咱们苦些累些没事儿,但是小云吞才这点大,以后要用钱的地方多得是。二狗……他上学堂这事儿再晚几年吧。”   “钱不够能赚,总不会饿着的。二狗这么聪明可不能耽误了。”沈家人都爱委屈自己为家里其他人着想,沈若打定了主意就不会更改,只要是对家里人好的,那为什么不去做呢?   “是啊,丰哥你可不能这么想,娘就是后悔当初为什么没能再努力些做活儿攒钱送你去念书。”李善桃语重心长道:“咱家人心往一处想,劲儿往一处使,总能赚到钱的。”   这个时代读书人都金贵,士农工商阶级分化十分明显。念书很贵大多都是有钱人家供的起,都说寒门贵子,在这种情况下农家能出一个读书人的都是要倾举家之力供的。   沈丰是二狗的爹,怎么可能不想自己的儿子去念书,会这么说还不是因为自家太穷。那二十两看着多,但其实连束脩的不够。   说话的这会儿功夫,柳杉带着洗白白的二狗过来了,二狗两腿蹬蹬地跑到沈若身边要帮忙。   沈若牵住他的小手,柔声问道:“二狗,你告诉小叔,你想不想去念书?”   柳杉惊讶地睁大了眼睛,看向沈丰,眼神询问这是咋了。   沈丰把自家媳妇儿拉到身边来,小声跟她说了沈若的提议。   二狗一听到“念书”两个字小眼睛都亮了,嘴巴咧开大大的笑容露出小虎牙:“二狗想念书!”   听到二狗自己都想要去,沈丰和柳杉又是欣慰,又是难过。欣慰二狗这么懂事知道上进,难过自己做爹娘的这么没用,竟然供不起自己的孩子上学堂。   “成!那就去!”沈若拍板道。   二狗高兴坏了,恨不得明天就去念书,但是小脑袋转了转想到念书要花好多钱,他情绪又低落下来。   “小叔,二狗还是不去了……”   沈若揉了揉他的头,哪能想不到二狗的小心思。肯定是想到念书要花不少钱,他怕给家里人造成负担才这么说。   这孩子打小就被柳杉教导地很懂礼数也很懂事,虽然有时候在外头疯玩,但是回来之后也还是那个乖乖仔,知道心疼人,还懂不少道理呢。   “去!”沈丰和柳杉异口同声道,瞧到二狗听到可以念书那双眼锃亮的样子,他们就心酸,也激起了一股子热血。   怎么能委屈了自家的孩子呢,他们就算是多打几份工也要给孩子供出来!   二狗兴奋地扑到自家阿爹阿娘怀里。   “等生日一过就送二狗去念书。”沈丰单手抱起他,二狗另一手还牵着柳杉,她跟着抬起手。   李善桃慈爱地目光看过去,边点头边笑道:“咱家二狗这么聪明,没准儿过几年咱家也能出个秀才郎呢!”   “那就说定了,银钱的事情不用太过担心,我和蓝老板的合作可不止这些手帕。”沈若给家里人一颗定心丸,搞钱的方式千千万,只要不触犯法律,做什么不行呢?   沈丰本想说自己和柳杉出去做工供二狗读书,哪能让若哥儿出钱,但是被自家媳妇儿给扯住了袖口。之前柳杉想少拿几个铜板若哥儿都不答应,若哥儿是疼自家二狗呢,要是真说了不要他出钱那话多伤他的心。   一家人不说两家话,沈丰会意,一个八尺大汉眼睛都泛红。   “二狗,以后一定要对你小叔好,知道没有?”夜里回了屋,沈丰抱着二狗道。   二狗本就很喜欢他小叔,听到他爹这么说立刻点头了。   “小叔对二狗特别好,等二狗长大了也要孝顺他的,跟孝顺爷奶爹娘一样!”   “对,就该这样。”柳杉又欣慰又宠溺地摸了摸儿子的头发。   灭了油灯,二狗很快就睡熟了。   沈丰搂着柳杉,轻声叹道:“我想趁农闲去镇上找份工,若哥儿会赚钱但也不能全都让他出了……”   柳杉心疼自家男人,心里想要靠自己赚钱的欲望越发强烈了。   “成,但别累着自个儿。”柳杉靠在他怀里,小声道:“我会心疼的。”   沈丰一听这话心里暖乎乎,抱着自家媳妇儿亲了一口:“嗯,睡吧,明儿起来还要割青草去。”   作者有话要说:   感谢大家支持ovo~么么啾! 第38章   清晨, 濛濛细雨笼住了沈家村,带来丝丝的凉意。   农民的预感经过那么多年的规律总结,一般都很准, 看一眼天色就知道明天或是后几天的天气会如何。   所以沈家村人在前两天的时候就已经抢收完毕。因为抢收的及时,这会儿田地里已经没有了稻穗的影子,就等这场秋雨过后就又好播下新的种子,种些大豆之类的。等入了冬才能让田地空下来。   沈若昨夜熨了一晚上的布料,本该腰酸背痛的, 但他身体恢复能力很强这会儿已经恢复得差不多,只那只一直拎着汤婆子的手臂还微微发酸。   李善桃做惯了活儿的也是很快就恢复好了, 沈若醒来的时候就没见着她, 边上床板上叠的整齐的被子昭示着他娘已经早早起来忙活家里的事儿了。   小云吞一大清早就非常清醒,小手晃悠晃悠地往沈若脸上蹭。   沈若稍微醒了醒神,撑起半边身子, 看着自家崽:“小云吞, 早呀。”   “阿…啊呜~”小云吞也跟他阿爹打招呼似的,小手挥舞的更欢了。   “哈哈, 阿爹的宝贝仔。”沈若小心地和他头碰头,额头上的痣贴在一起。   这些日子总在外头忙活,都没怎么和自家崽亲热, 沈若这会儿又是亲又是抱, 小云吞就感觉自家阿爹在跟自己玩儿似的, 一直笑,哈喇子都流出来了。   沈若忙拿柔软的棉布手帕给他擦。   小云吞就冲着他阿爹笑。   沈若碎碎念道:“……我小时候可没你这么爱笑, 也不知道你是随了谁。”   他其实很少去想小云吞的另一个父亲是谁, 因为他心里头认定自己一个人也能养好他, 所以有没有另一半他并不在意。   只是这件事从头到尾的透露着去蹊跷。   虽然这场意外赐给了他一个崽。他生的小宝贝又甜又可爱, 直暖到他的心窝子里,瞧见小云吞就觉得在这个既陌生又熟悉的时代有了实感,不至于像断了线的风筝似的。   他的心魂被牵住了,再也飞不走。   但是他不相信这是一场纯粹的意外,只要能遇见一点儿线索,他一定顺藤摸瓜找出那个始作俑者。   小云吞发觉自家阿爹在发呆,啊呜了几声都没得到回应,小嘴一瘪就开始哭。   以前泪腺还没长成呢就干嚎,这会儿眼泪珠子都掉下来了。   “小宝贝怎么哭了,来,阿爹抱抱,不哭不哭啊。”沈若的思绪立刻就被拉扯回来,手忙脚乱地哄。   可小云吞也不知怎么了,原本立竿见影的哄不管用了。   直到沈若闻到一股味儿。   原来是小云吞拉了。难怪怎么哄都不管用。   沈若汗颜,把小宝贝平放在床上打开襁褓抽出尿布。   他抽尿布的动作日渐熟练。   床边上就有水盆,里头装着温水。应该是李善桃起来就放了滚水,这会儿已经放得温热正好可以用来洗漱的温度。   李善桃心思细,知道小云吞一早醒来肯定会来一泡,所以早早地就备着水了。她耳朵也灵,小云吞一哭她立马就丢下手里的活计冲了过来。   一开门就瞧见沈若正用沾水的布轻柔地擦拭小云吞的屁屁,给他换上新的尿布,说着话逗小云吞玩儿。小云吞这会儿也不哭了,脸都还没干呢眼睛就笑弯成了月牙状。   李善桃还记得自家若哥儿刚生下小云吞那会儿啥也不会,甚至要拿干尿布给他擦屁屁,这会儿照顾小云吞确实是有当阿爹的样子了。   人都是会成长的。   沈若其实也有点轻微的洁癖,但是每到这会儿默念几声那是自家崽拉的,就能忍受下来。   到现在都已经麻了,手里拿着尿布都能面不改色,眉毛都不皱一下。   小婴儿的排泄物颜色也是有讲究,李善桃接生过不少婴孩经验多,接过尿布看了眼,就道:“咱家小云吞健康得很呢,真好,以后肯定能白白胖胖的。”   这年头谁家的娃娃要是能养得胖嘟嘟,那是所有人家都要夸的,说这家人养孩子养得好呢!   要不是小云吞还没满月,不然李善桃可想给村里那些人炫耀炫耀。   村里人对沈若的崽也挺好奇,每次问起李善桃来,李善桃就像是打开了话匣子似的。   说小云吞和若哥儿小时候长得像,说崽健康,说崽聪明极了。   总之就是一顿夸,沈家村那些婶子哪有听过谁家阿奶是这么夸自家孩子的,都是大开了眼界。不由得也对沈若的崽有了许多好奇。   有人好奇就有人酸,说小云吞不过是个小哥儿,又不是小汉子,也就沈大山一家当个宝贝。   李善桃当即就怼她:“小哥儿怎么了,小哥儿照样能有出息!”   她家若哥儿现在还不显,日后肯定是有大出息的呢!早晚得让这几个瞧不起的小哥儿的人惊掉下巴。   明日就要交粮税,今日村里会由村长带着族老们和各家的青壮年一起挨家挨户秤粮食,记录下来之后算出需要交多少斤的粮税,之后就称重装袋,明儿个一早装上牛车往镇上的粮税点拉。   要从村西头开始,挨家挨户的来。沈大山家在东头倒是不急,最起码也得等到傍晚才能轮到。   沈若又把小云吞给哄睡着了,沈大山今日没什么事就拖了板凳来坐沈若屋门口,一边手里不停用竹篾子编东西,一边瞧着小云吞,要是小云吞醒了哭了拉了就喊一声。   他乐意坐这儿看着娃娃。   沈若和李善桃就去了大屋,也就是沈大山和李善桃的屋子。   昨夜经过一家人的努力,那九十多斤布料已经全部都熨烫好了,汤婆子里头要用的滚水都烧了好几道。   沈若昨夜整理了许久。他将各种大小不一,花色不一的布料按照从大到小的方式给排列了起来,非常碎的布头和旧布就放在另一堆,瞧着整齐了不少。   “娘,村里有没有绣东西针脚密实点的婶子?我想找人来帮忙。”   这么多布料要做东西可不容易,必须得请人帮忙了,但是工钱这个不太好定,他想跟李善桃商量一下。   李善桃瞧着这些布心里头开心,这些不论是大块些的还是小块些的布头在她眼里可都是宝贝啊。   “我倒是有几个相熟的,是不爱说人闲话那种,性子比较闷。”李善桃脑海中立刻出现了人选。   沈若点点头:“就是不知道该怎么开工钱,总不好让婶子们白做工的。”   他对这里的人工费用不是很了解,如果工钱开得太高那他这些要做的小玩意儿就没赚头,要是工钱开的低,恐怕没人来吧。   “娘不清楚,这绣点儿东西也不费事,还得开工钱啊?”李善桃完全没有要开工钱的意识,就绣点东西这种事情不难,对村里的妇人们来说就是随手做做,只要去问一声愿不愿意来帮忙,不愿意就算,愿意的就过来跟玩儿似的做下,然后泡一杯糖水就成的。   李善桃把村里大多数人家要找人帮忙的情况都和沈若说了说,有的就是包餐饭,有的呢就是泡糖水,从来没有人是开工钱的。   很多人都是想着大家都是同个村子里人,乡里乡亲的大家都不容易,能出一份力气的就出。   今儿我帮你,明儿你帮我。这叫人情往来。   沈若摸了摸鼻子,他都忘了现在这个社会不是二十一世纪那种工人的人工费一天三百的社会了,这时候的劳动力不值钱。   村里没有开工钱的先例那沈若也不想当这个“第一个”,毕竟他家现在对外还是穷得很,在围墙还没造好之前不能让人知道他家有了些钱。不然就该遭贼了。   沈若想了想,道:“那就泡红糖水,再把昨儿摘来的梨子摆上,我正好还摘了两个大葵花,炒些葵花籽出来到时候让来帮忙的婶子带回去吃。”   “成,那我出去问,若哥儿你觉得喊几个人合适?”李善桃瞧着这么多布料,少说也得找个八。九个人往上吧。   “今日村里要称粮食恐怕有些婶子抽不开身,娘,你看着找吧,能找着几个算几个。”沈若瞧着外头的天色已经放晴了,正好能在屋外头做东西。   到时候将家里的条凳和小板凳都端出去,摆好了,起码能坐下十几个人。   沈若想着事儿,手里的动作不停,这会儿他要去烧水煮红糖,还要去把那两个大葵花的瓜子都给弄出来。   术业有专攻,他绣花缝东西技术烂,做不了这个活儿只能当个指挥官。   到时候他娘带着人一起来了,还需要他来说,他娘示范。   他想做的小东西有几个是这个时代还没有出现的,但是肯定好看!   柳杉就在屋里忙活着要交给蓝帆的手帕,这图样需要保密,所以她也就没出来省得被路过的人瞧见。   沈丰一大清早割来青草,喂完马和羊之后,就蹭了蓝帆回镇上的马车一起去了镇上,寻摸短工去了。   这事儿还没和若哥儿说呢。   蓝帆爱吃沈若晒得地瓜干,沈若昨儿晚上就把家里剩下的那些全都给他包好了。   农家人送东西都朴实得很,野菜还有剩下不少也给蓝帆装了,还有很甜的大梨子、家里晒得笋干、菜干,以及沈大山新编的几个大篮子并一大麻袋地瓜。   沈若家里什么都不多,最多的就是地瓜了,正巧蓝帆很喜欢,就又送了他一大袋子。   蓝帆来的时候马车里坐了三个人还空得很,回去的时候他自己都快没地儿坐了。   心中不由感叹:沈小哥儿一家子人真热情啊!真大方啊!   作者有话要说:   -   蓝帆:我进货来了(bushi)   谜团慢慢揭晓,然后要开始赚钱啦哈哈哈哈! 第39章   沈若原本以为今日要称粮食, 很多婶子都得待在家里等着,或者要忙活其他的事情,他娘可能最多只能找来四五个婶子帮忙。这就已经很不错了。   没想到……   沈若看着挎着篮子过来的十个婶子以及她们身边带着的两个小姑娘还有一个小哥儿, 着实有些哭笑不得。   该说他娘的号召力很强吗?这给人白干活的事情竟然还有这么多人来?!   沈若不懂,但大为震惊。   沈家就一张大桌子,吃饭也用它,四四方方的木头桌子。这会儿给搬到了屋外头,九十多斤布料堆在上头瞧着颇为壮观。   “哟, 瞧见我家的布了哈哈。”十个婶子里头有六个是之前来用布料换过肉蛋的,心里头记着沈若的好, 李善桃一喊就过来了。   还有村里头比较热心的婶子, 她瞧见沈若了就道:“这么多布料啊,我都手痒痒了,我最爱缝些东西。若哥儿你说, 要缝啥?”   还有两个不怎么爱说话的婶子, 应该就是他娘说的关系好,不爱说人闲话的闷性子婶子, 她们就笑着跟沈若打声招呼。   周兰和刘三娘也来了。   “若哥儿啊,听你娘说针脚密实就成不要求绣工,我就把我闺女儿也带来了。”有个婶子自作主张带了人来有些不好意思, 立马解释道:“我家心姐儿手艺还成, 总闷在家里没事做, 也是顺便带她出来透透气。”   “我家也是,巧姐儿手艺很好, 若哥儿你就放心吧。”   两个十三四岁的小姑娘哪有在这么多人面前被自家娘夸得, 脸颊都有些泛红。   沈若笑了下:“婶子你们这是帮了我的大忙, 我要做的东西多, 正愁找不到太多人呢。”   听了这话那自作主张带了孩子来的婶子脸上都笑开了花,这若哥儿可真会说话。   “若哥儿,我是自己想来的。”站在边上的小哥儿说话了。   沈若本以为他也是哪个婶子带过来的,闻言对他点了下头:“那就多谢你了。”   那小哥儿似乎还有话想说,但是又咽了下去,只是看着沈若的眼神有些复杂。   沈若没瞧见,招呼着各位婶子坐下。   沈若笑着道:“不能让各位白帮忙,边上炉子上煨着红糖水,门槛上还搁着一大篮子梨,你们要就拿去吃喝,不用客气。”   这个年代泡糖水待客可是很奢侈的一件事,更别说沈若那可不是一杯,炉子上煨着想喝就去倒,可以续杯的。   这手笔可不小。   那些婶子们听了都是受宠若惊。   “诶唷,这怎么好意思,也没过年过节的还喝上红糖水了。”   “那东西多贵啊,咱们绣些小东西就跟玩儿似的,一起过来聊聊天还能解闷子呢。也不是什么大忙,这……”   “是啊,若哥儿你家也不富裕,这样婶子们都不敢来给你帮忙了。”   “善桃姐,你也不说说若哥儿。”这大手大脚的,再看看他家那三间泥瓦房,婶子们都忧心极了。   李善桃笑着摇摇头:“若哥儿自己心里头有谱,我当娘的才不管这些。给你们喝好的,难不成还嫌弃啊?”   婶子们连声道“没有没有”,这可真是占了他家大便宜了。   毕竟现在谁家都不富裕,只逢年过节舍得买点儿红糖呢,那买了也不一定自己能喝上,不是包好了送回娘家撑脸面,就是省着给自己的孩子喝,几年也不一定能喝着一回。   家里有不少以前沈大山处理竹篾子时候砍下来的竹节,大些的都给制成了杯子,足足有二十来个,正好能拿出来给这么多人用。   沈若一边倒一边说:“等以后有条件了啊,大家都该多喝点儿。这红糖水不仅能补血还能美容养颜呢。”   “这倒是不知道了,就知道这东西贵,带回娘家倍有面儿。”有个婶子道出了自己的心声,都说这红糖好,自然是有好处的,但是除了贵有什么好处她确实是不清楚。   沈家村能买得起红糖的人家不少,但不是每家每户都舍得花几十文钱买上那么半斤几两的,不划算。   毕竟几十文钱都能买上小半斤猪肉了。   “能美容养颜啊……”有个婶子精准抓住了这个功效,闻言看了眼自家的巧姐儿。   巧姐儿脸一红,瞟着沈若白净的侧脸小声问道:“要是喝了也能和若哥儿你一样白么?”   沈若愣了下,这可真是个好问题。他白是天生的,以前没穿来之前也是很白。   他还想晒黑些呢,毕竟一个大男人白得晃眼,别人还没注意到自己的肱二头肌呢,这看第一眼就断定这男的肯定是个小白脸。他前世都冤死了,毕竟不可能别人第一次见他,他都撩起下摆给人看自己的腹肌吧!   不过生完小云吞之后他身上也没多少肌肉,腹部就是平滑的,等以后有空了他一定要锻炼起来。   “这个嘛,”沈若想说自己的天生白,但这明显有些拉仇恨,所以他换了种方式说:“要变白光喝红糖水是没用的,美容养颜也就是说你喝了气色好,气血足了面色红润,瞧着身体好。”   巧姐儿有些失望,但是手里接过暖暖的红糖水,心里还是很开心的。这若哥儿真好呀。   “但是想变白还真有法子。”沈若话音一转道。   这会儿所有人的视线都跟探照灯似得看了过来,他施施然笑着道:“要变白,最主要的一点叫做‘物理防晒’。”   刚说完他就差点儿咬了舌头,防晒就防晒,扯什么物理防晒,又不小心把现代词语带出来了。   古时候可没有防晒霜,所以化学防晒是做不到了。   他轻咳两声趁所有人发问之前道:“这所谓‘防晒’意思就是‘防止晒黑’,你们应该也发现了冬日里猫冬,捂了一个冬天,春天时候就会发现白了许多。”   “是的,我以前总是出门玩儿晒得老黑,就是在家里捂白的。”另一个姑娘显然也很想知道如何美白,她立刻现身说法道。   婶子们也点点头,这个方法大家都知道,但是在村里要干农活的话哪里有那么多时间天天呆在家里把自己捂白啊,这不是一出去就又要被晒黑了么?   这个问题让沈若又有了个新点子,他拿过几块布往自己脸上遮。头顶一块、额头和后脑勺一块、还有下半张脸一块,除了一双灵动的丹凤眼以外,其他部位都给遮的严严实实,连耳朵和脖子也不放过。   “呃……若哥儿你这是在做什么?”有人发问,这瞧着奇奇怪怪,就跟传言里头那种蒙面的采花大盗似的。   沈若的声音隔着一层布料传出来:“这就是我说的‘防晒’。”   李善桃在边上看着,脸上带着宠溺又惊讶地笑。她都已经习惯了自家若哥儿总是冒出一些奇奇怪怪的点子,这会儿已经是见惯不怪。   她脑子转得快,已经想通了是为啥,说道:“皮肤都是被太阳晒黑的,用布遮住脸那可不就是把‘屋子’给带在头上了么?”   “!!!”婶子们一脸吃惊,那两个姑娘也有些惊讶。   是啊,她们怎么没想到!   “草帽也能遮阳,但是遮不完全,最保险的防晒方法就是带上遮阳的面罩,然后再戴上草帽。”沈若想了想说道,原本他还想到一个袖套,但是在长袖长裙的古代完全用不着,所以就按下不提。   毕竟太阳的光线可不是直直地往下射,周遭的事物都能把紫外线给折射或反射出来,不把整张脸遮起来,戴了草帽也不完全有用。   沈若在思考这个防晒面罩要是做出来有没有销路,虽然作用挺不错,但是遮着脸在外头的话还是挺奇怪的。一般只有脸上生了胎记或是有疤痕比较吓人的人才会这么干。   而且这面罩要做的话还是挺费布料的。   “若哥儿,我想跟你买。”那巧姐儿说道。   另一个叫心姐儿的也很心动,自家也有布料,但是这是若哥儿想出来的不好回家偷偷做。   “成啊,我研究研究怎么做比较好看些。”沈若拿着布料琢磨,这个面罩怎么做最省布料,还要做得好看。   桌上花花绿绿的一堆布,在婶子眼里都是宝,能做的东西多了去了。   但是沈若想做的不仅仅是普通的小玩意,他还想搞点小创新。就比如这个防晒面罩。   不过他现在暂时先把这个放一边,还有其他的小东西等待实践呢。   “我想做个布叠的千纸鹤,需要一边叠一边缝。”沈若找出了一块红色布,裁剪成了正方形,说道。   这个年代连纸都少,自然没有人会叠千纸鹤。   千纸鹤跟“仙鹤”沾边,就像大家喜欢能带来福运的“锦鲤”一样,做成小工艺品绝对会讨人喜欢的。   沈若和李善桃合作,很快,一只红色的布艺千纸鹤就诞生了。   那鹤瞧着十分精致,两手捏住它的头和尾巴,一齐扯动的时候仙鹤的翅膀也会跟着动,就像真得要振翅飞走似的!   “这块红布大约能做出六只大些的,八只中等的,还有十六个小的。这就需要婶子们帮忙了。”沈若想过了,大的可以做挂件,挂在床头或是门框底下,中等的也可以作挂件,或是小摆件、那些小的可以和头绳缝在一起,绑在头发上别提多好看了。   “若哥儿,你这手艺要教给我们?”婶子们都惊讶地睁大了眼睛。   这年头自己有门手艺的谁不是藏着掖着的,哪有像若哥儿这样直接教她们做的!   “我也是跟人学的,不是我自己想的。”沈若道。   李善桃可不知道自家若哥儿什么时候学了这一手,她问道:“娘怎么不知道……”   “就是生小云吞那天,我在梦里头梦见的,有个仙鹤化的先人教我,我就给记住了。”   以后沈若要拿出来的东西肯定会越来越多,要是没有一个合理的原因那就真的要出事了。幸好这个年代的人都迷信,沈若把这些都推说是梦,没人会怀疑的。   李善桃闻言,笑着道:“我早说小云吞是咱家的福星呢,果真不假。若哥儿也是个有福气的,这‘仙鹤’瞧着真好看。”   “是啊是啊,这可是仙人教的,我们做会不会也能沾些福气啊?”婶子们都很心动。   “肯定能,我瞧着这仙鹤样子都好喜欢,像有魔力似的。”   “我瞧着好难,我能做成吗?”   “别担心,我慢慢教你们。”沈若耐心地一步步拆分开教,大家都学得认真,很快有人就做的有模有样的了。   做的最快的就是巧姐儿,她做出来的和李善桃缝好的第一版大差不差。   巧姐儿的娘脸上都笑开了花,她闺女儿做得又快又好,这肯定能沾到福气了!   作者有话要说:   感谢大家支持呀~ 第40章   大家学得都很认真, 做的时候也仔细,叠得不好的地方就重新叠直到整整齐齐了再上针线缝。   巧姐儿学得快,记忆里又好, 边上有婶子忘了步骤的都会问她。   “巧姐儿,快来帮婶子瞧瞧这样对不?”   “诶唷,我手太笨了,巧姐儿这个翅膀得你来折。”   “巧姐儿,快来帮婶子看看这样对不对?”   “来了来了。”她像一只鸟儿一般跑来跑去, 兴奋地一张俏脸都红了。   巧姐儿她娘也觉得自家闺女儿聪明,给自己长脸。   那边有巧姐儿帮忙, 这会儿沈若就有空挑选一下布料, 打算先做两个防晒面罩试试水,虽然这防晒面罩不一定能卖得好,但想到了就忍不住想要实践一下。   他脑海中有了大概的思路, 想要模仿现代人骑小电驴时候为了防晒黑戴的那种带面罩的可以遮住大半张脸的帽子, 脑门上面有个沿儿的。先把整个头全包住,然后才戴上电动车头盔。现代的那些姑娘大多都是脑门后头扎个马尾辫, 那种防晒的面罩后头有些还会留个拉链小口,能让人把马尾抽出来。   古时候倒不用这么麻烦,这防晒面罩做出来的话大概都是女人来买, 这时候的发型不太统一, 有的扎辫子有的盘发髻, 发髻也有垂下来的也盘在头顶的区分,所以要做这种戴在头上的面罩最好还是得加个帽子, 并且要大, 不然包不住古人这一头青丝。   沈若思考了下觉得可以用渔夫帽的方法做一片两个巴掌长的帽檐, 然后再帽檐里头那一圈围上布料, 裁剪的大片一些,形状是个不规则的多边形,大体像是个矩形。正巧放下来能严丝合缝地围住下半张脸。   最下面加上系带两边交叉绑好,这样就只有一双眼睛露在外面了,而且有系带也能起到固定的作用。那小帽檐还能挡挡光,让眼皮子也别晒黑。   他一边和李善桃商量着,李善桃就开始做了。她听自家若哥儿说的,脑子里很快就出现了模样,剪刀咔嚓几下就把裁片给剪了出来。   “若哥儿,你瞧这样合适不?”她问道。   沈若拿过往自己脸上比了比,道:“挺好的,娘你还特意裁宽了,这样不管是谁都能用。”还是他娘心思细啊。   李善桃笑了,打趣道:“是啊,又不是所有人都跟咱家若哥儿似的,脸就巴掌大。”   他娘绝对是夸张了。   沈若汗颜。   还有人听李善桃的话朝过来看他,也笑起来道:“你家若哥儿生得好,咱们沈家村就没有比若哥儿更俊俏的哥儿了。”   “瞧瞧这大眼睛高鼻梁,可是把你和大山的优点都给继承了啊。”   沈若摸了摸鼻子,这些婶子只捡着好听话说,他倒是觉得自己长得普通。要说俊俏,那得长成顾允那样才算吧?   以他现代人的审美来看,顾允相貌周正,剑眉星目的,高鼻梁薄嘴唇,这不妥妥的古装剧男主标配吗?要是搁在现代没准就被星探挖去演男主角了。   特别是他周身那种读书人的气质,可不是普通读书人都能拥有的。   沈若还记得自己第一次见到顾允的时候,脑海中就自动冒出了“宁采臣”的名字,这气质是真的很贴。不怪聂小倩喜欢,他其实也挺喜欢的。   但是他所说的喜欢就仅仅只是欣赏,并没有别的什么。   李善桃就喜欢听其他人夸沈若,像是又回到了沈若十一二岁那会儿,谁见了自家若哥儿不夸一句漂亮呢?   “婶子们可别夸了,我脸皮薄。”   沈若面色平静道,他的脸皮想薄就薄,想厚就厚,分是什么情况。   就现在这种情况吧……虽然他喜欢被夸,且一被夸就容易上头,但是并不想因为这张脸被夸。   都在说什么大眼睛,巴掌脸,樱桃嘴,沈若简直是满头黑线。   这会让他想起葫芦娃里那个蛇精。   他冤死了,他可不长这样!   这话一出周围的婶子也就不再继续夸了,都笑笑说若哥儿还真容易害臊。   很快李善桃就将第一个防晒面罩给做出来了,用的是纯色的鹅黄色布料,瞧着明亮是很适合少女的颜色。   心姐儿迫不及待想要试戴,她今儿扎了对麻花辫,李善桃给她带上。   小帽檐用了六层布料,让它硬挺起来,外头是同一块布,里头的内衬用的是碎布。这刚一戴好帽檐就给她鼻梁上打下了一片阴影,随后李善桃动作不停,鹅黄色的系带从辫子前头穿过,在她下巴上打个结。   这下心姐儿就剩一双杏眼露在外头了。   “咋样啊心姐儿?舒服么。”婶子很好奇,这样子瞧着是有些奇怪。   “心姐儿,你走阳光底下看看。”沈若开口道。   这会儿的太阳在东边,照过来正巧把自家的三间屋子的影子投射在地上,这是片阴凉地大家都在这儿。得往西再走几步才能站进太阳里。   “好。”心姐儿缓步走到太阳底下,这会儿她整个头都被遮在了防晒帽子和面罩里头,小帽檐给挡了光线。   心姐儿感受了一下,道:“好厉害,感觉风吹来都是凉爽的。”   这个时代的棉布含棉的量不高,做成面罩就跟现代的冰袖差不多,还有挺多肉眼瞧着不甚清晰的空隙的,这样一戴风一吹来就是会觉得凉爽。   “让我试试。”巧姐儿也忍不住想试试看。   心姐儿摘下递给她,巧姐儿戴上之后感觉阳光都没那么烈了,只要戴上这个,就算出去干农活儿,在阳光底下走着也不怕被晒黑了!   “若哥儿,这个我们也能做吗?”巧姐儿有些心动,都想把脸上戴着的这个买下来了。   哪有女孩子会不爱美,她好不容易一冬天捂白了,不想再晒黑了。   沈若点头,这些小设计小巧思本也不是他的原创,想用就用。毕竟他现在要用这些布做的东西都是非常容易被模仿的,明眼人拿起来一看就知道怎么做。   这个也确实是搞不了垄断生意。   “谢谢若哥儿!”巧姐儿开心极了,心姐儿也跟着道谢。周围的婶子们也都纷纷夸赞沈若不藏私,想到这种好东西都愿意给大家分享,更别提还有那象征祥瑞的“仙鹤”了。   “不客气,我还有些小东西要教你们做。”沈若笑着道,然后找出布料又和他娘合作,做出了布艺蝴蝶结、布艺玫瑰花、还做了布条编织而成的头绳。   编织是沈若小时候跟他外婆学的,手法参考五彩绳。那些布条很细很长正好卷起来当做绳子,然后用这些五颜六色的布条绳子编织,手法上还能做些花样,等编织地长度差不多了再将两边打上结。再然后将两边多下来的地方给剪平,将那些细布条剪得更细,瞧着就跟流苏似的,这就成了。   “哇!”心姐儿看着沈若手指翻飞,很快就做好了一条,忍不住惊叹道:“若哥儿,你咋什么都会!”   “这细布条竟然还能这么用?”那些婶子瞧了也很诧异,毕竟家里这种细布条拿来一点儿用都没有,拿来捆柴火都嫌弃细,容易断呢!   沈若垂眸笑了下:“这些都是剩下的边角料,拿来做发绳正好。”   沈若手下不停又做了一条出来,递给巧姐儿和心姐儿一人一根。   “送你们,我瞧着做出来还算好看。”   不管什么年代的女孩子都喜欢漂亮好看的东西,刚才他做的时候这两个小姑娘在旁边看着眼睛都放光了。   她俩不好意思收,看向自己的娘。   “若哥儿,你这东西做出来是要拿去卖的吧?怎么好直接送。”巧姐儿的娘说道。   她想着过来了都还没帮上太多忙呢就喝了红糖水,已经是占了大便宜了,结果若哥儿做出这么好看的发绳竟然还要直接送。   这怎么成!   周兰是知道沈若的脾气的,刘三娘也知道。若哥儿就是大方,一有好东西就喜欢扒拉身边人一起,之前她得了一只大公鸡就是这样。而刘三娘则是因为她之前都干了那种事儿,没想到自己还能多拿一个鸡蛋。   总之她们都明白了,沈若要是得了别人家的好处,或是帮了他的忙,那么他可是能许多倍的还的。   沈若不耐烦这个,他想送就送了,才不管那么多。   他道:“不是什么贵价东西,就收下吧。”   两个小姑娘这才收了下来,连声道谢。俏脸都红透了。   不知道为什么,刚才看着若哥儿的时候觉得他好霸道,好有男人味儿。   两人迫不及待地绑上新头绳,彩色的头绳在阳光下格外好看,像是把人都衬的明亮了起来。   “若哥儿这双手真巧,这头绳编的真好。”有婶子夸道。   “不敌婶子们手巧,我可缝不了东西也绣不了花。”若哥儿摇着头笑道,他倒是没什么不好意思承认的,他的绣工是真的烂,缝东西也能缝但是针脚丑地要命。   是二狗瞧了都摇头的程度。   “你可真谦虚。”那些婶子笑道。   沈若无声地笑了下,摇了摇头。   沈若道:“我想了几个简单的图样,还打算做些发带,就绣在发带上。”   “这个简单啊,我绣花快得很。”有婶子自信道。   沈若拿长树枝在地上花了简笔画的郁金香、小雏菊、向日葵、还有蝴蝶。   给大家唬地一愣一愣的。   “这是花吧,真好看!还有蝴蝶呢。”   “对,发带上就绣这些元素,可以随便组合排列,争取每一条都是独一无二的花样。”沈若画得简笔画画风一致,大小也差不多,组合在一起不会特别突兀。   “这一堆的发带,花瓣用黄色丝线,花心用米色。另外一堆反一下。”也就是米色花瓣,黄色花心。   总之都绣不一样的,一条发带上零星分布着七八个就差不多了。   沈若原本还想搞那种书法发带的,肯定会很受镇上读书人的青睐,毕竟往上面绣几句“金榜题名”“成竹在胸”“高中”这些字样,没人会不喜欢吧?   古人含蓄的比较多,可能不会戴着这些字样的发带出门,但是大概率会买回去收藏的。算是收藏一个美好的愿望吧。   可惜他这具身体就是个大文盲,脑子里记得的字就那么两个,写得还丑。   沈若心想:要是顾允或是蓝帆在这儿就好了,让他们写几个字也不费事……   这会儿一个受伤躺着一个回镇上去了,就只能暂时先作罢,等以后有机会再搞。   他虽然很怕麻烦别人,但是这会儿他们已经算是朋友了吧?   是朋友的话还是可以麻烦一下的,沈若摸着下巴厚脸皮地想着。   作者有话要说:   -   明天就是中秋啦~月圆之夜该宠幸万贵妃了ovo   感谢大家支持! 第41章   除了这些新奇好看的小东西以外, 沈若还要做些寻常人家能用上的东西。   这时候的人都用“包袱”。所谓“包袱”就是用一张方形的布折起来的小包,能用来装各种东西,只要布够大任何不规则的物体都能往里装, 且打上了结也不容易掉。   但是每次要取包袱里头的东西都得拿下来整个打开真的很麻烦,而且包袱一般都是赶路背行李的时候用,为了防止东西掉了那结都打得很紧,拆起来十分费劲。   那一打开要找东西,要是东西小, 那么多堆在一块也不知道得找到什么时候去,着实是有些不太方便。   平时村里人要去采东西之类的都是拎着篮子, 因为篮子许多人家都会做, 竹子是山上砍得也不用花钱。但是篮子有一点不好,就是自重太重了。大篮子本身就有个四斤五斤的,再加上里头的东西, 时间久了夹在臂弯里提着, 皮肉都能给压红了。   所以沈若打算做些现代人用的“帆布包”“单肩包”以及“书包”,用布料做出来的包就很轻便, 背在身上也方便极了。   这时候有布料的人家都是用来做衣服的,没人会想把布料做成包。   就算是做包袱也没人用棉布,大多是用最差的粗麻布来做包袱用。粗麻布制作的东西最常见的就是大麻袋了。   这时候是没人做, 不知道布艺的包有多少好处, 沈若就打算自己当这个“第一个吃螃蟹的人”。   之前摘梨子, 他爬树,蓝帆和二狗在底下接, 需要三人合作。   但要是那会儿他身后能背个大布包, 摘了梨子就能往包里放, 这样的话一个人就能行。   这多省事儿啊!   穿到古代不方便的地方实在太多, 沈若想要尽可能地让自己目前的生活可以变得便利一点。   众人听沈若说的都一愣一愣的,用布来做包那可真是大手笔啊。   古时候的布料幅宽都很窄,价格贵,要是拿来做包那真的是太奢侈了!   定价要是太贵,估计也没啥人会买。   婶子们纷纷提出自己的疑惑,沈若早就想过这一点。   谁说他要用完整的布料来做包了?   沈若道:“既然‘百家被’可以用百片不同的碎布来缝制,那这包也成。不用全部弄成方形,剩下的布头有什么形状就给它剪一剪跟边上另一块缝上,等缝好整合成一大块布之后再裁。”   大家都被用布做包这件事给牵住了心神,下意识以为这么金贵的东西就该用整布,其实不用的,做出个能用的就成。这样的话成本降低,卖的价格也贵不到哪里去。   而且这些布料都不丑,做出来的每个包都是独一无二的样式,肯定也不会丑。   沈若还打算做些盘扣,斜挎单肩包肯定是要加个盖子的,这样系上可以让包里的东西不至于掉出来。   帆布包可以做加盖和不加盖的两种。书包的话,可以做成普通的抽绳水桶包,底下多用几层布料垫着硬挺些,可以放重一些的砚台一类。   说起来容易,做起来却不简单。特别是沈若说的那个抽绳水桶书包。   怎么把绳子怼进去就是一个问题,而且绣完了还要翻面的。   沈若就和他娘以及几个脑子转得快的婶子讨论了起来。   巧姐儿对那个单肩包很感兴趣就在一边听他们讨论一边上手做了。桌上堆得碎布头很多,她照着自己的审美挑了些花布,各种不规则的形状都有,用剪子剪出一条直线的边,然后就开始缝合。   她是真心喜欢缝纫和绣东西的,那双眼睛里就只能看得到手里的活儿,做的时候嘴角还不自觉带着笑。   很快她就缝好了一大片,问若哥儿这样成不成。   果不其然得到了夸赞,她脸都红透了。用剪子将边上歪来扭曲的边比着四指宽给剪掉,这长条子若哥儿说了是要用来做包的带子的。裁剪出来的两块布料就是长方形的,一块要做包盖所以特意留长了,是另一块的两倍那么长。   巧姐儿也有自己的小巧思在的,将两片布料翻面,正面对正面,将左右和下面的三条线给缝好之后,再翻回来。这样包的雏形就出来了,上面长出的那一截得给它挝进去缝。   巧姐儿觉得那包盖和包本身全是横平竖直的有些呆板,不太好看,就自作主张给叠成了个三角形。   沈若见了又是夸的,顺便还提了圆弧形和梯形的方案。   巧姐儿听了更兴奋了,恨不得自己立马把这些都做出来!   这边的书包也讨论出章程来了。   抽绳可以用沈若之前做的那种七彩发绳,穿绳子可以用个小工具,周兰家里有铁丝能做,就是一个长铁丝上头再圈一个小圆环,把绳子的一头卷上,往里怼,然后把铁丝和圆环一起抽出来,这样绳子也就跟着出来了。   抽绳水桶包得穿两根绳,这样才能左右手一齐拉将包口给拢上,所以大家商量着那得留个两指宽,这样才不至于穿不进去绳。   沈若点点头,果然还是“众人拾柴火焰高”,他就会设计,具体怎么做出来的还真不太清楚。这下大家都给出出主意,立刻就定下了方案。   这参与感瞬间就起来了,婶子们也很兴奋,毕竟这个东西从来没见过,就跟自己帮着一起创造出来的一样。   特别是做出成品的那一刻,自豪感也油然而生。   有婶子试着背了下,脸上笑出了一脸褶子:“我瞧着这个好,若哥儿刚叫它什么来着?‘书包’?给读书人用的东西,瞧着就厉害!”   “这抽绳一拉就能关上,太好玩了哈哈。”有婶子上手去拉,觉得神奇有趣极了。   “真方便啊,瞧着挺能装的,还这么轻呢!”   “是啊,若哥儿可真是个天才,也不知道咋想到的。”有婶子笑着夸沈若。   沈若笑着摇摇头。这些还真都不是他想到的,二十一世纪这些包包的各种设计层出不穷,追根溯源是谁先发明出来的沈若也不清楚,不过这会儿他们能做出来的就只是最最最简单的那一种包。   做这些东西,他不过是占了先人智慧的便宜,顺便发挥了一下自己身为穿越者的“金手指”。   巧姐儿也做好了手里的单肩包,连包带也缝好了翻出来,将包和包带缝合在了一起。   这种类型的包从没见过自然也没人背过,但是巧姐儿无师自通直接斜挎在了身上,双手捏着胸前的包带,看着就像个要去上学的初中生。   “哟,巧姐儿也做好了,快瞧瞧。”巧姐儿她娘脸都要笑烂了,自家闺女儿今日在这儿可是出了不少风头,以后谁出去不说一句自家巧姐儿女红厉害啊。   “好看!没想到这碎布头做出来的包也这么好看啊。”   “是啊,瞧着真不错……就是这包有点儿小,看起来背不下太多东西啊。”   “我觉着要是再做大些就更好了。”   婶子们都喜欢大个的东西,就像要装东西的篮子也要做得够大,这样才比较能装。   但是单肩包做得太大就不好看了,毕竟是要背在身上的。   二十一世纪的包,甚至还有许多小到什么东西都装不下,只能装得下可爱的。   “这种类型的包是小的好看,就背在身上走,放些随身要带的东西。”沈若已经编好了盘扣,巧姐儿接过之后就给三角的尖尖上缝一个子扣,在布面上缝上母扣,这样一搭上,瞬间精致度就提升了不少。   沈若还拿了个小的布艺千纸鹤做成了挂件,给坠上了同色的布条流苏,抬手往凸起的子扣上挂。   “哟,这样是真好看啊!虽然装不下太多东西,但背着就是好看!”   “我瞧着比镇上小姐家的荷包还好看呢!”   有婶子用手比了比大小,说道:“其实也不算太小,能放下木簪子小镜子啥的,那大葱都能塞上五六根呢!”   众人想象了一下塞大葱的画面,不约而同地皱了下眉:“这大葱多长啊,放里头得长出来一大截呢!”   “诶唷,这么好看的包怎么能用来放大葱。可别说了,想想都觉得埋汰。”   “是啊,这里头就该放些宝贝。”巧姐儿红着脸把沈若给她的头绳小心摘下来给放了进去。   大家激烈地讨论着,又开动脑筋想出了更多的小设计来,水桶包不仅做了底部是圆的,还做了方的、六边形的,讨论出来觉得可行,就做个样品出来。   桌上堆得那些布料都可以随意取用,缝这些东西都不难,对这些做惯了的婶子来说,甚至能称得上是简单,闭着眼睛都能缝的那种。   但是这些设计却不简单,看到从自己手里做出来的东西精致又好看还实用,那成就感蹭蹭地往上涨。   大家还要比比谁绣的、缝的又快又好。   在互相夸赞和讨论赞美声中,时间悄然流逝。   很快就到了正午,婶子们这会儿热情高涨,手里的活计不停一点儿也感觉不到累,自己带来的篮子里头都堆了不少自己做出来的东西了。   有的婶子喜欢绣花,就拿了发带绣。有婶子爱缝东西,就缝包。大家都各自拿了自己爱做的活计,渴了还有红糖水喝,还有又大又甜的梨子吃,别提多滋润了,每个人脸上都带着笑。   这个时间点沈若家该吃午食了,农家普遍都是吃两餐,只沈大山家被沈若带的开始吃三餐。帮忙做活儿的这边交给李善桃帮忙看着,沈若就得出空来做午食。   柳杉见时间差不多就放下手里的手帕,从屋里出来帮衬着。   很快厨屋里头就传出了炊米的香气。   沈若打算煮一大锅粥,新收的米熬煮出米油,泛着浓重的粮食香气。   相比于厚重的稠粥,沈若更喜欢喝稀粥,比较好入口。   这会儿他就熬了稀粥,放锅里熬着,又从后屋出门去扯了一大捆的番薯藤回来。   “若哥儿,我来帮你。”柳杉搬来小板凳,两人就坐在后头圈起来的鸡圈旁边撕番薯藤。   “好。”沈若笑着点头,他折下一根青翠的番薯藤,用指甲掐一下上头叶片和茎相连的位置,但不能完全掐断,留下一层皮,然后扯着往下拉。   皮就跟着叶片下来了,等将四周的皮都撕完了就成了,然后折成小段放在一边的粗陶大碗里头。   有柳杉帮忙,很快两人就将这一大捆番薯藤都给处理好了,装了整整两个粗陶大碗。剩下的那些皮和叶子就全部捧起来丢进鸡圈,给鸡鸭啄着吃。   柳杉早就被沈若的厨艺给折服了,这番薯藤以前家里穷得揭不开锅的时候也会吃,但是她怎么做都没若哥儿做的好吃。所以这会儿她就占了烧火的位置,掌勺的还是沈若。   起锅烧油,沈若先用辣子和蒜末炒了个底味,接着再下处理好的番薯藤。翻炒均匀后加入盐调味,还加了一勺子周浪之前送来的辣酱。瞬间辣酱的香气裹挟着番薯藤自带的清香迸发出来,香气扑鼻。   婶子们离得那般近早闻见了,有婶子问道:“善桃啊,你家怎么开始做起饭了?”   “在做啥菜啊,我闻着好香,口水都要掉下来了。”   “这……你家还吃午时一餐啊,那我们是不是得先回去。”有婶子在这儿做的有些上头,都有点儿舍不得走了。在这儿又能唠嗑又能交流感情,做这东西又这么有成就感,还有红糖水喝,感觉跟过神仙日子似的。   村里人没事都不会在别人家吃饭的点儿上门拜访的,毕竟每家每户都不富裕,去了别人家肯定要留饭的,要是象征性地客气一下人家还当了真,那可是真的尴尬极了。   李善桃闻到味儿就知道自家若哥儿在炒菜了,笑着回道:“是,之前若哥儿刚生产完,家里就多吃一餐给他补补身子,接着又是农忙,大山和丰哥午时不吃些干的,下午就饿得慌,那干起活儿都没劲呢。这会儿都有些习惯了。”   大家伙儿听着也有道理,但不是每家每户都有那个条件能吃三餐的。大家都觉得李善桃是真疼宠家人和孩子啊。   既然沈大山家要开饭,就不好都留在这里了。   “那我们先回去了,午后再来继续干。我感觉做这活计开心得很。”有婶子将手里的东西放下就要走。   沈若正好炒好了菜,这会儿正盖上盖子焖呢,走出来之后就发现这些婶子已经开始整理自己做好的东西,都打算走了。   他立刻道:“大家先别急着走,留下吃顿便饭吧。”   “使不得使不得,我们这么多人呢,得把你家吃穷咯。”有婶子连忙摆手。   周兰的表情也不甚赞同,他们这里十个大人,三个年轻人,这么多人的口粮得花费多少啊。   “是啊若哥儿,你家也不富裕,哪能在你家蹭饭。善桃姐,你快说说若哥儿,可不能穷大方啊。”有婶子简直为沈若操碎了心,以前沈家的穷苦条件大家都看在眼里,在这里蹭饭心里头都有些不得劲呢。   沈若有些无奈地笑了下,说道:“也没太多东西,就一碗稀粥配上辣炒番薯藤。各位来帮了我的忙,吃一顿饭又怎么了?下午若是没事还要请大家继续忙活呢。”   他家要是真穷得不行了,沈若肯定不会穷大方。她们来帮了自己的忙,又不要工钱,那最起码的在这儿做活,她们的吃喝都要给备上。   而且沈若也有自己的小心思,现在家里条件稍微好些起来,本就得想法子让大家慢慢地发觉自家条件有在变好,而不是突然被人家发现沈大山家好像有钱了。这样潜移默化地让人家觉得自家的条件有在变好,并且也是有有迹可循的,这样人家就不会觉得奇怪,然后眼红嫉妒。   李善桃都听沈若的,她也不是个抠搜的性子,帮着招呼道:“都忙了一上午了,歇歇吧,来尝尝我家若哥儿的手艺。”   “诶唷,这怎么好意思啊?”有婶子闻着那粥菜的香味,肚子还真饿了。   周兰知道这顿饭是逃不掉了,夸道:“闻着真香,我以前也炒过番薯藤但做不出这香味儿呢。”   “可是……这,诶唷,我都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有婶子想吃但又觉得不太好无奈道:“我这么大个人了还嘴馋,真是脸红。”   沈若笑着道:“我煮的时候就是煮了大家的份儿,要是你们不吃那可真就是浪费粮食了。”   这话一出大家就觉得自己在这儿蹭顿饭都跟帮了沈若的忙一样,心里头那叫个舒服。   “若哥儿,那我可就不客气啦!”刘三娘眼睛都笑得眯起来,这味道闻着可太香了!   其他婶子也都纷纷坐下了,脸上也都是笑,她们可没想到来帮个忙能得到这么多。这又是红糖水又是梨子,甚至还吃上了饭了,等做完活儿一定要去和村里其他人炫耀炫耀。   四方桌上的布料先捧了下来放去了李善桃的房间,沈若将粥装进了干净的大盆里头,和柳杉合力将粥盆子端了出去放在四方桌的正中心。再用粗陶碗装了辣炒番薯藤,足足装了两大碗放在粥盆旁边。   家里的碗筷不太够,有住在附近的婶子回了家一趟带了不少过来,这就够用了。   农家人配粥的小菜大多都是酸菜、榨菜这些,这还是第一次配上辣炒番薯藤的。   番薯藤不是什么稀罕东西,家家户户想吃都能去扯些来。但是要做的好吃却难,比较难入味大多都烧不出什么味道。   但看沈若炒的,青翠的番薯藤每一根都油亮亮的,青色的菜配上红色的辣椒,看着就是色香味俱全的样子。   刘三娘迫不及待地盛了一碗粥,就往那辣炒番薯藤伸筷子。   番薯藤那脆爽的口感瞬间就征服了她的味蕾,绿叶菜独有的香气和辣味的咸香齐齐涌上,她唔了一声,立刻喝了一口粥。煮出米油的稀粥瞧着一点儿也不稀,喝起来香浓得很,正好压下番薯藤的鲜辣味。   很般配,这味道真的绝了!   “好吃!”刘三娘吃得头也不抬,筷子往辣炒番薯藤那儿伸了许多次,还拌进了粥里。   这香味儿闻着就知道错不了,大家都拿到了碗自己盛粥去,就站在空地上吃,凉风习习好不舒爽。   “若哥儿这手艺真不赖啊!”   “这是怎么做的教教婶子们吧,这也太好吃了!”   沈若笑着说了些小技巧,番薯藤不好入味,先焯一遍水沥干再炒就比较好。还有火候的把握等等。   婶子们都对沈若这一手赞不绝口,巧姐儿和心姐儿简直对沈若佩服极了,两双星星眼对着他,沈若简直是哭笑不得。   沈若有些怀念,这辣炒番薯藤就是他外婆教给他的第一道菜,但他无论怎么做也做不出外婆做的那个味儿。到现在他已经有许多年没有尝过了……   家里人自己要吃的粥和菜,沈若留出来了,和外面的是一样的,这会儿就放在了灶台上。他喊家里人也来吃饭。   这种时候主人家就不好跟她们一起吃,在里头吃不看着她们,外面的人吃起来也不会不自在。   屋外这会儿都听不见说话声,都是吸溜粥的声音和嚼番薯藤的咯吱声。   小云吞肯定也饿了,沈若给热了羊奶,这会儿在灶上已经放的微凉,这个温度才不至于烫到自家的宝贝崽。   “若哥儿,娘去喂吧,你先吃。”李善桃心疼自家的哥儿,忙活着做饭自己都没吃上一口呢。   硢——晳——   沈若做饭就喜欢看人家吃得香,自己倒是不太饿。但是他娘这是对他好呢,他肯定不能拒绝。   “我去喂就成,娘我端去屋里吃,和小云吞一块儿。”沈若的丹凤眼不笑的时候就显得凌厉,但是笑起来的时候弯成了月牙状,瞧着别提多乖巧了。   李善桃宠溺地捏捏他的肩膀,她以前习惯了,这炒菜用的手拎久了锅铲容易酸疼,她的若哥儿怎么可能不难受呢。   她应了声,就让沈若把两个碗端走了。   沈若这会儿是感觉有些手酸,但是他身体恢复能力很快,等走到屋前的时候就没什么感觉了。   沈大山见沈若来,和他说了几句话就去厨屋吃饭了,沈若进了屋,用手肘合上了门。   小云吞听见动静咿咿呀呀地说着婴语,沈若听不懂,但不妨碍他理解。   “阿爹来了,咱家小宝贝是不是饿了?”他坐在床边,动作轻柔地抱起小云吞给他喂羊奶。   小云吞张开嘴,冲他阿爹笑,一双圆溜溜的眼睛弯出了月牙的形状。   沈若的心都要化了,这笑容也太治愈了吧。   “啊…啊呜。”小云吞好像在回答自家阿爹的问题似的。   沈若逗他玩儿,兜起一勺子羊奶喂过去,小云吞吧唧吧唧喝了点儿,沈若坏心思地把调羹往后缩,小云吞的小嘴巴就跟着往外嘟,喝不到奶的他两只小手用劲挥了挥。   “哈哈。”沈若瞧着好玩儿,忍不住笑出声。   小云吞听到他阿爹笑也跟着笑,卟噜卟噜冒口水泡泡,把之前没咽下去的羊奶都给吐出来了。   沈若又连忙拿棉布给他擦。   还是专心喝奶吧。宝宝的嘴就跟漏勺似的,沈若把他流到脖子里的也都擦干净了,顺便检讨了一下自己。   给小云吞喂了一小碗羊奶,沈若的粥也凉透了,这会儿天气不冷不热喝点凉粥也没什么。   沈若自个儿喝着粥呢,小云吞闻见味道了啊呜地喊着,也想喝似的。   但是这粥里拌上了番薯藤有些辣味,给小云吞尝一点儿味道都不行。虽然沈若没多少带孩子的经验,但是想想也知道这点大的崽肯定碰不得。而且这辣味可是痛觉,他可不想让小云吞疼。   他的宝贝能每天开开心心的就好了。   等把小云吞哄睡,沈大山又过来看崽,下午沈若打算炒瓜子,李善桃和柳杉也有各自的活计。   婶子们吃饱了饭,又把沈若一顿夸,下午做东西的干劲越加高涨了。   等到了太阳西斜,桌上那九十多斤布料就全部用光了!   只花了这一个白天,李善桃和十个婶子,以及俩姑娘一小哥儿就做出了十张百家被、六个防晒面罩、二十六个抽绳水桶包、三十个单肩斜挎包、有大有小十八个布艺千纸鹤、三十个布艺玫瑰、三十个小个的布艺蝴蝶结,这三样全都做成了挂件或是缝到了普通纯色细发带上。以及绣了花的各种发带三十六条,还编出了二十八条七彩发绳、用边角料小碎布做了四十个沙包,还用碎的不能再碎的布头用剩下的稀粥糊了十二双千层底!   作者有话要说:   -   祝大家月饼节快乐呀(*^▽^*)   晚上还有一更捏~ 第42章   沈若数的时候都震惊了!谁能想象这些东西是她们一天就能做出来的呢?   这简直比工厂流水线的机器还快了, 而且一条流水线是只生产一种,他这里的东西种类还这么多。   “辛苦各位了,手艺真好。”这些做完了婶子们都会拿给李善桃检查的, 这会儿沈若看着那一大堆东西脸上带笑,所有九十多斤布料全部做完,精打细算的就连一丁点儿碎布料都没留下。   “不辛苦,咱做这些东西就跟玩儿似的,你这儿又是粥、又是红糖水梨子招待的, 以后再有这种好事继续喊我来。”刘三娘乐道。   婶子们纷纷道:“若哥儿你可别客气了,给我们又是吃又是喝的, 帮这点儿小忙算什么呀?”   在村里头请人家帮忙的从没有像沈若这么大手笔的, 红糖水沏的一点儿也不寡淡,入口就是甜味,还有那梨子也是甜得很, 还有那粥和菜香得哟, 好些婶子都打算等回了家按照若哥儿说的做法做番薯藤呢!   沈若道:“可没和婶子们客气,你们可是帮了我大忙。这些东西做出来之后我是想拉去集市上卖的。”   有婶子夸道:“这些东西我瞧着都好看好用, 若哥儿你这脑袋瓜子灵光啊。”   “那肯定有人买,我家要是有余钱我也想买个!”   沈若道:“这些东西你们家里还有多余布的话可以自己做。”   大家都有些惊讶,毕竟这是若哥儿想出来的好点子, 而且还要拿去集市上卖的, 怎么好让自家做呢?虽然她们很想要, 但是这不大好,对若哥儿的损失太大了。   沈若听她们这么说, 笑着宽慰道:“没关系, 这些东西有人瞧见了就能模仿着做一个出来的, 你们自家做了用着方便, 也算是把这些东西宣传了,跟我用它们做生意没妨碍的。”   “这……”婶子们有些心动,但又很迟疑。欲望和理智极限拉扯。   沈若道:“我先拉去卖试试,要是卖得好,婶子们也可以做了拉去集市上卖。”   沈若此举也是想扒拉一把村里人,他赚钱的法子多得是,不一定非要用这些来赚。但是村里人不一样,特别是这些婶子、姑娘小哥儿的,在这个时代就是没有太多话语权。   但是话语权是要靠自己争取的,只要自身够硬,不需要靠丈夫,自己也能挣到钱,那就能立起来,心里有底气。毕竟百分之八十的底气都是靠自己有钱支撑起来的。   多学一点东西,能靠它挣钱,那生活也会过好起来。   沈若就是要拿这些东西去镇上卖着试试水,要是卖的好,这样村里人自家做了再拿去卖也有个销路。   这样大家还能念着沈若的好,因为这是沈若教的。   那些婶子听沈若这么说,哪能不知道这是他的好意呢?有些曾经说过沈若闲话的婶子恨不得把脸埋进地缝里。   这若哥儿人是真好啊!   之前这些婶子过来也没觉得怎么样,不就是帮着缝些用布做的小玩意儿吗?   但是瞧着若哥儿弄出来那么多又有趣、又有用的好东西来,这一颗心都火热热的,像是帮着一起干事业了。   “立业”向来都是男人的专属,现在她们只要想做那也能闯出一番事业来。   有个婶子道:“我觉得这些东西都好,就没有不好的。肯定能都卖出去。”   沈若也很有信心。   临走前给每个人都抓了一小捧瓜子。这还真不是沈若小气,只是那两个大葵花里头能得几百粒瓜籽已经是很不错了。   有婶子往嘴里一嗑,那入口的时候就是甜的,里头的瓜子都染上了甜香味儿。   这葵花籽大家以前吃都不吃,但是沈若炒出来的就是香,那带着甜味儿的是用红糖炒的吧?之前就闻到香味了。   大家都有些兴奋,在这儿一天简直比过年还舒服呢,道:“以后若哥儿你要是还有事儿,就来喊,婶子们有空一定来帮忙,下次可别这么客气了,都是乡里乡亲的。”   “成嘞。”沈若也不跟她们客气,今天缝东西大家都是使的自家带的剪子和针线,沈若家里的肯定是不够用的,这些东西就不谈钱了,也没人觉得自家吃亏,都是在说沈若大方的。   那巧姐儿和心姐儿像是约好了似的,问沈若以后能不能来找他玩。   他们年纪最多也就相差四五岁,算是同辈。以前沈若眼里只有一个人身边没什么朋友,他又是村里头的“风云人物”,是她们没怎么接触过的人,在以前全都是听的村里的传言。   但是今天接触下来觉得沈若又聪明又厉害,而且还长得那么好看,所以她俩都想跟沈若做朋友。   沈若点头道:“当然可以。”   巧姐儿和心姐儿兴奋地脸颊通红,她们的娘在一边瞧着也高兴。   李善桃欣慰地笑了下,自家若哥儿以前也没多少朋友,都没人能谈谈心的,现在好了,有巧姐儿和心姐儿两个小姑娘当朋友,想来也会开心许多。   沈若小时候就是个孩子王,打架学习两手抓的那种。那时候学校里要是有人欺负女同学,他可是二话不说就跳出来护花的。   从小他就很讨女孩子喜欢,初中高中的时候就散发魅力好多女孩子要追他。可惜他那时候一心只有学习和插画兼职,实在是没时间。   等到了大学有了些空闲时间了,他又发现自己似乎有些性冷淡。男生女生在他眼里都一样,他能和所有人都能当朋友,但是也仅限于是朋友了。   他似乎没有那种爱一个人爱的要死要活的冲动,这和原沈若完全不一样。   巧姐儿和心姐儿把沈若送的七彩发绳拆下重新绑好来,系上沈若教的蝴蝶结系法,那布条流苏垂在双肩上别提多好看了。   这个点大家都该回去烧夜饭了,跟沈若道别就提着自家的篮子走了。   她们白天在这儿热火朝天的干事业,这会儿都已经歇了。   而另一边,村长还在带着村里的男人们忙着称粮食。   以前这种时候都是顾允跟在后头帮忙记录数据的,这会儿他伤着了就只能找人跑腿去顾允家,报给他之后一个一个将数据记录。   这样简直是又费时又费力,而且还容易出错,毕竟数字大的话会有报错的可能性。   跟在村长身后的好些人心里头都不可避免的有些生沈若的气,虽然这么想有些过分,但是顾允毕竟是为了保护他才受的伤。而且又是在这个时间伤的,村里的许多事儿都不能好好做了。   这忙了快一整天了,大家都是又累又饿有渴,心里都蕴着火气呢。   有人突然抱怨了句:“都怪沈若,这顾秀才伤了咱今日都不一定能记完。得到明日去了。”   前头的人都在忙活,称重和口头计数呢,结果这人突然来一句,让在场的所有人都听得清清楚楚。   村里有重大事情的时候每家每户有闲着的青壮年都会主动出来帮忙,今日是忙得焦头烂额,但也没有出什么大乱子。   村长都还没说话,后头站着的人里听到这话竟然还有附和的。   “是啊,没有顾秀才在还真是不行了,往年这时间都已经到村东了,结果这会儿才到半数人家呢。”   沈二里也在这群人里头,听到有人这么说皱紧了眉头立刻道:“说若哥儿作甚,那砸中顾秀才的柴火是我的,你们要怪就怪我好了!”   “难不成是你故意让那捆柴落下来的?”有人嗤了声,心里就是瞧不上小哥儿,觉得小哥儿砸了就砸了,可顾秀才不一样啊,读书人都金贵,而且村里的事儿可离不了他!   “你说什么屁话呢,我怎么可能故意用柴火砸人,我是嫌银钱多不够赔吗?”沈二里反驳道。   “一个小哥儿砸了能怎么样,顾秀才可不一样啊。”   “是啊,那柴火砸一下又不会缺胳膊少腿的。”   “你们说顾秀才救他作甚,他以前不是恨不得对沈若避之不及的么?”有人八卦道。   “谁知道呢,我就知道这下我们有得忙了。”   周浪也在这群人里头,他是闷头不说话的性子,对村里的消息也不甚灵通。   这会儿听到他们怪罪沈若,他才知道之前发生的事情。   沈若竟然差点儿就被柴火砸了,是顾秀才帮他挡了下。   村长闻言发话了:“做什么学长舌妇嚼舌根,有那个力气不如过来抬麻袋!”   有人饿得慌都想走了,心想这要忙到什么时候去。   “村长,我饿得慌,先回家吃顿饭再来。”   “我也是,都没力气了。”   村里的活儿都是大家自发来帮忙的,村长也没权利叫他们别走,一下子就走了不少人。村长只好先放大家回去吃饭,约定下个时辰在这家门前碰面。   周浪回家之后就听见他娘在哼歌,好久没见他娘这么高兴了。   他问道:“娘,发生什么好事了?”   周兰就将今日在沈家发生的事情都和他说了。   “这若哥儿啊又聪明又能干,以前不显是被爱情迷了眼,现在好了人清醒了,瞧着可好了。”周兰脸上的笑就没停过,她可是打算给自家每个人都做个抽绳水桶包的,拿来放东西多轻便啊。   周浪想起上一次见到沈若还是在杂货铺前的草编摊上,那时树荫晃动,洒下的细碎阳光拢住了他,活脱脱像是画里的人。   “娘瞧若哥儿他家爱吃咱家做的辣酱,你再给他送一坛子去。”周兰道。   “好嘞。”周浪应道,拎着一坛子辣酱就往沈大山家的方向走去。   周浪到的时候沈若正在收拾桌上堆得东西,瞧见他了就喊了他一声。   “若哥儿,我娘喊我送辣酱来。”   沈若也不跟他家客气,伸手接过来:“谢啦,我家都爱吃这个,周婶做的辣酱味道好极了,做菜香得很。”   周浪摸了摸后脑勺,若哥儿夸他家的辣酱好吃了,他听在耳里,心里头不可抑制地感觉到开心。   “对了…若哥儿,听说你之前差点被砸了。”周浪说着差点儿咬了舌头,这话他也不知道自己该不该问:“你、你没事吧?”   沈若笑着摇摇头:“没事,顾允替我挡了那一下,我一点儿也没伤到。”   “哦,那就好。”周浪踌躇了一下,没忍住还是和沈若说了之前有好些人抱怨他的事情。   “……我觉得顾秀才帮你挡这怎么能怪到你头上,要是那时候我在……”周浪有些义愤填膺,要是意外发生的时候是自己在沈若身边,他也会义无反顾地保护他的。   “嗯,你说得对。”这本就怪不到他头上,那些人就是自己累了烦了拿他撒气呢,还搞起性别歧视了。   沈若牵起嘴角笑了下,笑意不达眼底。   不是说忙不过来么,那他肯定要去帮、帮、忙啊。   作者有话要说:   -   明天继续宠幸万贵妃~毕竟,十五的月亮十六圆呀ovo   感谢大家支持! 第43章   这会儿天都快黑透了, 周浪来了又走,他还要回家吃夜饭。   沈若提着辣椒酱进厨屋。   “若哥儿,刚是浪哥来了?怎的不叫人留下吃顿饭。”李善桃正在烧火, 刚才听见外头的喊声了,问道。   沈若嗯了声,将手里的东西放在了竹制的碗柜底下:“他说周婶已经做好饭了。”   沈若掀开锅盖,继续炒菜,状若无意地问了句:“娘, 村里称粮都是怎么个流程你晓得吗?”   “称粮这个你得问问丰哥,往年都是他出去帮忙, 不过这会儿他咋还没从镇上回来?”李善桃看了眼天色有些担忧道。   沈若道:“娘你别担心, 估计是有什么事情给耽搁了。我们再等等看,要是还不回来我吃过夜饭就去沈汉三家瞧瞧。”   他阿兄今日搭蓝帆的马车去镇上了,柳杉给他塞了铜板, 叮嘱他回来时候坐沈汉三的牛车。   待会儿去沈汉三家看一眼他回来没有, 要是都没回来那就是在镇上耽搁了,要是回来了, 那他阿兄有可能就是没搭车,靠着双脚走回来。   “成。”李善桃答应了一声。   饭菜也好了喊家里人吃饭,沈若又问了他爹清不清楚具体的流程。   沈大山就捡着自己知道的和他说了。   沈家村称粮税是村里的头等大事, 往年都是村长带族老和各家的青壮年挨家挨户的称, 还要记录并且计算出要交多少的税。明儿一早再一起拉去镇上的粮税点。   去年是傍晚就已经到自家了的, 可据周浪说这会儿才到村中间晒谷场边上的人家。   这效率确实太低了。   沈大山道:“这称粮食倒是不难,有把子力气就成。麻烦的事情是算要交的税。以前每年都是顾秀才跟着记录, 然后帮咱们算要交多少税的, 有了他帮忙可省掉不少事。”   沈若点点头, 脑海中立刻就回忆起以前称粮时候的事儿。   因为喜欢的人要进自己家, 他兴奋地前一晚上都没合眼。等村里人一来他阿爹阿兄帮着抬麻袋称重,他就在一边瞧着顾允,眼睛里就没别人了。还十分殷勤地端茶倒水,恨不得让所有人都知道他喜欢顾允愿意为他做任何事。   而那时候的顾允……满脸都写着拒绝。   沈若很无奈,原沈若这恋爱脑确实有点严重。   人家鸟都不鸟你,还总是热脸贴冷屁股,这不是犯贱呢吗?   他不愿再回想,现在顾允对他的态度倒是变了不少,还帮了他。   沈若将自己和原沈若分得很清楚,我是我他是他,现在沈若觉得自己和顾允已经算是朋友了。   “你怎么想起问这事儿了?不过今日也有些奇怪,往年早就到咱家了……”沈大山夹了一筷子菜,疑惑道。   沈若道:“今年可能有些忙不过来吧,我打算去帮一下。”   “那爹跟你一起去。”沈大山一锤定音道。   吃过夜饭沈丰还没回来,沈若往沈汉三家去,站在篱笆外头往里看,他家窗里一点儿光都没有,院里套的牛车也不在。那就是还没回来。   沈若先回家一趟报个信儿,随后就跟沈大山一起往晒谷场走去。   夜里的月亮圆的很,将地面照得亮堂,周围的东西都能用肉眼看清。   晒谷场那边已经聚集了不少人,都是吃了夜饭之后又回来的年轻人,像村里有大事要做的时候还会有小孩子跑出来在一边玩跟着凑热闹。   这会儿村长还没来,大家就站在晒谷场上吹风,三三两两凑一块儿八卦闲聊很是热闹。   但是听到最多的还是抱怨。   “感觉真要搞到后半夜去了,你们说是不是?”   “要我说顾秀才就不该帮沈若挡那一下。”   “你们说顾秀才都二十有一了吧,还不娶媳妇儿,难不成……”站在这儿的都是男人,说起这个所有人都来了兴致。   “难不成他有隐疾?”有人接口道。   “说啥呢,人家可是读书人,要娶也得娶个镇上的小姐回来吧。”   “我在想,这沈若人长得好,顾秀才该不会又看上他了吧?”   “怎么可能,这沈若都有崽了,哪个大男人能接受替别人养孩子啊。”   那人指了指脑门,示意这不是自己给自己戴绿帽呢吗。   边上有人嗤笑一声:“没准人家乐意呢。”   “诶,你们这群人一会儿说没有顾秀才不行,这会儿又说起顾秀才的闲话来了?他怎么得罪你们了?”有人听不下去了,直接道。   “我们说话跟你有什么关系,屁话那么多?!”   这劳碌了一整天,进度还这么慢,每个人心里都压着火呢。这一句话就给点着了。要不是周围人拉的及时,这两人就打起来了!   晒谷场上的气氛剑拔弩张,原本在周围玩闹的小孩儿都被吓得回家找爹娘了。还在这里的人自然而然地划分了两个阵营,一边是抱怨的另一边则是不喜欢说人闲话的。   “我们有哪句话说错了?他沈若就是不知廉耻,都有崽了还和顾秀才勾勾搭搭,要不是这样顾秀才能给他挡?”   “你真就是阎王出告示——鬼话连篇!什么都不知道就乱说,顾秀才是咱村里最正派的人!”   “那顾秀才要不是被沈若给勾。引了,能这么帮着他?之前镇上那公子哥儿来的时候我就觉得不对劲,谁知道村里头一下子就不敢传的那些是真是假呢?没准就是被那公子哥儿给恐吓了。”   “沈若是杀了你八辈子祖宗了你这么说他?”周浪刚到就听到这么一句,顿时就气得眼睛红,憨厚的汉子从没骂过人,这会儿忍不了了。   “哟,又来一个。你周浪难不成也被他勾了魂?”   “我想是了,之前沈若倒地里要生了,可不就是他给抱回去的么?”   周浪气得眼眶发红,但是想反驳又不知道该如何说,心里头堵得慌一时之间只能喘着粗气。   “我就是看不惯他,说他怎么了?”瘦高的男人抱着肩膀,昂着头道。   沈若就是这时候来的。   远远地只能瞧见一道纤细的身影,月光模糊了他的面容让人看不真切。   等看清来人是谁之后,晒谷场上还在对骂的男人们一时都忘了说话,脸上的表情也变得十分丰富。   那个瘦高的男人瞧见是谁之后,哼了一声。   这时候才有人反应过来,眼睛看着沈若缓步走过来,嘴巴却不停,和周围人窃窃私语。   沈若耳聪目明的,该听见不该听见的都听见了。   他脸上带着笑,眼底却冰冷极了:“听说今日称粮忙得很,我也过来帮忙。”   刚才走到半路上的沈大山就被人叫走了,那人很着急说不清楚话,沈若就听见什么“沈丰”“牛车”,他就让自家阿爹跟着那人去了,可能是他哥那边有什么事情需要帮忙。   至于这边,沈若觉得自己能解决。   众人听了沈若这话都有些疑惑,这沈若知道自己在说什么吗?他一个小哥儿说要来帮他们一起称粮食?   一时之间都没有人搭他的话茬。   沈若也没想要人回应,脸上依旧挂着笑。   “若哥儿,你……都听见了?”周浪走到沈若身边,他眼睛还赤红着,现在看着沈若有些愧疚,刚才他真的很想再帮着多骂回去几声的。   沈若点点头,眼神越过周浪,看向那明显是挑事的瘦高男人。   “我不知道有什么时候得罪过你,如果我碍你的眼了,那建议你把眼睛挖了捐给需要的人。毕竟像你这种无端揣度,且只能把人不好的一面无限放大,还要自己加上不少胡编乱造内容的人。不去写话本还真是屈才了。”   “噗。”另一边不爱说人闲话的男人听到沈若张嘴说了这么一大段话,忍不住笑喷了。   “你是没得罪我,可我就是看不惯你这种人!牙尖嘴利,做了错事还敢这么猖狂!”   “看不惯那就不看,”沈若都要被气笑了:“我说过了,眼睛不要可以捐给需要的人。”   周围人也没人敢说话,生怕这把火烧到了自己身上。   “你!你勾搭男人做出那种事情竟然还有脸活着,要我是你我早就找根歪脖子树吊死了!”   沈若伸出小指佯装挖耳孔,叹道:“你这把嗓子不去茶楼里头说书真是屈才了,你看你又会编故事又会讲,肯定能赚得盆满钵满。”   他的语气很冷,但就是让人觉得软绵绵的一拳打不到肉,那男人气急败坏的样子和沈若的冷静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那瘦高男人放狠话道:“要不是因为我不打小哥儿,不然我早就揍得你爬不起来!”   “可别这么说,你就算要打,也不一定能打得过我。”   沈若笑眯眯道:“别把你自己说得好像很厉害似的。难道把我说成一个十恶不赦的人,你就能当英雄了,发挥自己正义的一面了是吗?”   之前大家见称粮食这件事进度又慢,本身就压着心火,找不到发泄口。这人一开始就抱怨沈若,这会儿还抱怨起顾允,带起了节奏。很多人现在才反应过来,自己之前怎么能被他带跑偏了呢?   那柴火落下来砸到人,不就只是个意外吗?   结果被带着说起了沈若和顾允的不是,这些话听多了心里也就留下了印象,好像沈若真做了什么对他们来讲十恶不赦的事情似的。   但事实是,就算人家未婚先孕,和顾秀才有什么事情,跟今日称粮食又有什么关系呢?   周围人窃窃私语,说起这瘦高男人的不是来。   “要不是顾秀才护着你,他怎么可能受伤?要不是他受伤没法过来帮忙,我们何至于劳累这么一整天还没称完?”那男人听到周围人的话急了,立刻将话题转回来。   沈若冷眼瞧他:“那我问你,顾允来帮忙是他的义务还是他自己愿意?”   “那必然是他自己愿意,家家户户有空着的男人都要来。”   沈若冷笑了下:“是了,顾允这些年来帮村里的忙都是他自己愿意。这是因为他人好,有责任心。但这不是他的义务,他不是村长也不是族老,他和你们一样只是过来尽自己的一份力的村民。哪怕他的能力强,那也不能将他和你们区分开。”   “他和你们是一样的。”沈若视线逡巡过在场所有人,掷地有声地说道。   有些人这时候才醍醐灌顶。   是啊,顾秀才也是跟他们一样自愿来帮忙的人,要是自己不想来那都是可以不来的啊。更何况他不是不想来,而是受了伤……   那男人喊道:“哪里一样?这件事就是得他来做,村里就他一个读书人,只有他会算数!”   沈若道:“是,村里只有他一个读书人。但是我问你,凭什么他就必须得来帮忙?若是没有顾允,称粮食要忙的时间只会更久。而你们之前还在说他的闲话,说他二十有一不成婚是有什么隐疾?说他不该护着我?”   “若我是顾允,听到你们说这话该多伤心。”沈若轻叹口气:“他每年都帮村里做那么多事,结果呢?”   人总是很难检讨自己,心里认定了一件事别人怎么说都听不进去。   沈若只和能说通的人说,他道:“升米恩斗米仇,别把别人的好意当做理所当然。顾允不是村长,他不用为沈家村付出那么多。”   那男人还在负隅顽抗,已经开始口不择言了。“你就是站着说话不腰疼,顾秀才是为你挡的,也没见你去嘘寒问暖啊。真是没良心!”   沈若挑了下眉看着他,说道:“我过他家门而不入是为什么,你不知道?”   “我为什么会知道?”   “要不是因为你们这些爱脑补还爱传闲话的人存在,我倒是想每天大大方方前去探望他。”   沈若为什么不去,还不是因为要避嫌?他自己的名声可以不在意,但是总要顾及一下顾允的名声吧。   周浪帮腔道:“是啊,还好意思说沈若没良心!还不是因为你们这些心黑烂肚肠的总传闲话,他要是总上顾秀才家,可不得被你们编排死了?”   那瘦高男人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一时之间憋红了脸说不出话来。   村民愚昧,因为没有受过教育,所以特别容易就会被煽动。   这男人也不知道为什么对自己恶意那么大,沈若也不想深究了,为这种人生气烦心那就可真是拿别人的错误来惩罚自己了。   那男人憋了一口气,放狠话道:“你个牙尖嘴利的小哥儿,我说不过你!希望你好自为之,以后瞧见我最好绕道走,不然我可不知道我会做出什么来。”   沈若没忍住笑出声,这人脸皮还真挺厚的。   他拍拍边上周浪的肩膀问道:“他谁啊?叫啥名字,很厉害吗?”   那瘦高男人铁青着一张脸,合着对骂了这么长时间,人家连自己叫什么名字都不知道!!   周浪配合道:“不认识,籍籍无名之辈。”他甚至还拽了句成语。   “哼,别让我再看见你们!”那瘦高男人放了句狠话就走了。   瞧着就跟斗败了的公鸡似的,灰溜溜地跑了。   有些人就是嘴贱,爱煽动人激起群愤,好像这样他自己作为“正义使者”就能成为那个令人瞩目的光点似的。在哪里都会有这种人,社会上、职场上、校园里,这些人就是自己内心空虚,生活过得不好,所以要靠着嘲讽别人、霸。凌别人来娱乐他自己。   只要别人不舒服,那他就舒服了。这种人真的很恶心。   在现代谣言都能轻易毁掉一个人,更别提在古代了。乱传谣言的人心理肯定扭曲极了,想别人那么坏说明他自己内心才是最坏的那一个。   而刚刚那男人,还真是“五毒俱全”,什么都占了。   但凡沈若是个心志不坚的,玻璃心的人,也许早早地就自杀了。但是他从小到大遭遇过的“暴力”太多了,他不能说习惯,但也不会那么轻易就被打倒。   前世那些传他谣言的,骂他野种、野孩子的都被他打倒过了。   有些人是讲不了道理的,对这种人仁慈那就是对自己的残忍。   周浪对沈若道:“这人叫沈二毛,家就在沈宏家隔壁,和沈富贵很亲近。”   沈若点点头,他之前就有猜测是不是沈富贵搞事,毕竟是自己让他背上了“贼”名。   “谢谢你帮我说话,但下次有这种事我自己来就好,”沈若冲周浪笑了下,无奈道:“平白让你也被他记恨上了。”   周浪有些愣愣地摸了下后脑,晒成小麦色的脸颊都能看出有些发红。   “不、不客气,我就是看不过眼,沈二毛太过分了!”   周围有村民不知道该怎么和沈若说话,听周浪的话也跟着接口道:“是啊,原本啥事儿都没有,就他在那开始抱怨,引得那堆人也跟着一起说。”   之前和沈二毛站一块儿的爱说闲话的男人闻言站不住了,又想开始骂。   就这时候村长带着族老们来了,早早有人去报信说这儿闹事,村长饭都还没吃两口就立刻出来了。   “你们在做什么?”村长走到近前,问道。   有人将前因后果都跟村长说了,族老们听了也是直皱眉。   村长看向沈若,这孩子清醒之后扒拉村里人的举动村长都知道,都看在眼里。   今儿他的孙女巧姐儿还跟自己说沈若有多么多么好,还教给她好多东西的做法,还送了她一条亲手编的头绳呢!   之前的事情闹得大,但沈若也是受害者,村长年纪大懂得多知道不能怪他,但是村里很多人都觉得这桩丑闻阻碍了自家孩子的嫁娶。单凭村长的一己之力是无法让村里人都扭转印象的。   而且他作为村长需要做的是一碗水端平,要是让人说自己有失偏颇的话对他的威信也有妨碍。   所以他对此也是爱莫能助。   “村长,我是过来帮忙的。”沈若道。   沈若知道沈家村的村长一直都是极为公正的,而且为人十分低调,之前他家那两件破事儿就是村长帮着一起解决的。   “好。”村长也没多说什么,而且之前发生的事情只是骂战,没有升级成斗殴,所以他就跟所有人说了几句公道话,还把沈若之前说的“自愿和义务”拿出来重复说。并且跟他们说,要是有人觉得累不想继续了的可以走,没人拦着。   在之前就听见有人抱怨,他呵斥过了,但没用。还是沈若说的话有用,瞧着许多人像是听进去了。   男人们道:“不走,我们身为沈家村的人自然要帮忙。”   “是啊!我不走,哪怕要干到深夜我也在这儿!”   “不就是熬夜么,我身体壮得很,完全没问题!”   现在没人多抱怨,大家都跟打了鸡血似的,村长心里也顺了点。   虽然他不觉得沈若能帮上什么忙,但是沈若也来帮忙这件事确实堵上了不少人的嘴巴。   村长心想:他真是个聪明的年轻人。   有几个之前跟着沈二毛说沈若和顾允闲话的人这时候进退两难,大家都不肯走要帮忙,独独他们几个走,瞧着就很窝囊。而且村长还在这儿呢。   就这么一小会儿就错过了离开的最佳时机,他们只好认命般跟上大部队,继续去称粮食。   现在要称粮食的这户人家屋外堆了十几个大麻袋,边上摆着一个用来量米的容器。   沈若之前就换算过,这个书中的朝代类似于两宋时期,这时候的一石就是四十九公斤。一亩地侍弄的好的话大约能出产两百斤粮食。   大宇朝二十年前战争死了许多人再加上旱情,先帝减免了十年的田税让百姓们休养生息,十年过后到现在也只是象征性的收取两层税,并且交给村长来记录,之后拉去粮站那些官员就不用再重新量过了。   沈若的外婆就是历史老师,这种操作沈若从没在哪个朝代中见过。他知道的朝代大多都是农官用斗,一斗一斗的算,还会把那一斗米弄得尖尖的。在家算出来是十斗,到了那里没准就只能算八斗。多出来的那些粮食就被贪。污掉了,百姓都要带上更多的粮食才够。   但是这大宇朝不同,大宇朝的天子还真的是“以民为本”,为了不让手底下的官员克扣百姓干脆就让村长带着族老来量,所有人都要按手印签状纸的,没人敢乱来。   而且村长也是官,早几十年前沈家村的村长可是举家搬迁过来的,这才在沈家村扎下了根基。   沈若以前的记忆里面称粮食那会儿就只能看见顾允,这会儿才第一次注意到那个用来量粮食的容器,是个四四方方的容器,底部做了四足。   就像个“鼎”。   沈若约莫估计了下,这大概就一米长,半米宽,加上“足”一米高。这样的容器肯定不是和他知道的那种直接可以拿着然后从米袋子里头装的。   果不其然,这会儿有人解开了大麻袋用了个大号的葫芦水瓢往那个“鼎”里头装米,需要一直机械重复的动作,他累了就换下一个人来装。   这年头麻袋都做的特别大,里头装得多人扛起来倒有些难,而且大家也怕不小心将米倒出去。   等将这个“鼎”顶面装平,边上人就会牵起一个大袋子,这时候需要两个人一齐把“鼎”抬起来往那麻袋里头倒。   等算出有多少“鼎”的粮食,再从中抽取两层,这就是要交的粮税了。   男人们轮换了好几次,毕竟这个活累腰,特别是米袋子半空了的时候,半个肩头都几乎要伸进去。   沈若没去接这个活儿,他瞧着那个“鼎”呢。   那之前跟沈二毛一波的人揉着腰在一边小声道:“你说他一个小哥儿来能帮上什么忙?不添乱就不错了。”   “是啊,就傻站着那也叫帮忙啊。”边上人附和了一声。   话音刚落,他们就看见沈若走上前一个人将那个装满了米的青铜鼎给抱了起来!   作者有话要说:   -   咱们若宝力能扛鼎hhh   晚上还有一更哒~感谢大家支持!(ps:因为本文是架空所以大家不要考究哦~) 第44章   那鼎的重量可真不小, 之前要倒都得两个男人同时提起来才稳当。   结果沈若就直接给抱起来了!   牵着麻袋的人都瞪大了眼睛,差点儿手劲儿一松麻袋边就要滑落下去,被边上人拉了一把才回过神来。   “袋子牵好。”沈若抱着鼎提醒道。   那人愣愣地点头, 看着他动作。只见他纤细修长的手指搭在青黄色的鼎面上,用上力气指节泛白,抬起细瘦的胳膊倾斜鼎身。   鼎里的米粒全都滑落到袋子里,沈若将鼎抱回原位,拍了拍手上的灰尘, 道:“都愣着干嘛,快点继续吧。”   之前那两个说沈若帮不上忙的人都傻了。   他们想偷懒都不愿意去跟人扛鼎, 那重量都是感受过的, 没想到沈若的力气竟然这么大!   沈若虽然有力气但也不是不会累,而且他说了要来帮忙也是真心要帮。   他光洁的额头上很快就冒出了汗,因为做了扛鼎这种耗费体力的劳动, 他也不可抑制地喘着粗气, 脸上有些微的泛红。   但他干劲满满,眼神清亮, 那颗代表这哥儿身份的红痣像被水洗过变得更红。   此时众人这才深刻的意识到,这力能扛鼎的人是个小哥儿。   哪怕有自己的加入,沈若觉得这个速度也还是太慢了。   沈若想了想道:“拿个麻袋将底部也剪开, 撑开套在鼎里面, 这样倒的时候就不会把米甩出去了。”   “这一大麻袋的米扛起来很难。”有人也想过这点, 但是两个人来倒的话难免力气不均容易倒出去,而且套在里头的那麻袋也需要人来牵着, 无形之中又增加了人力。   “我来。”沈若先扛起一袋子, 倒出小半袋, 这就正好是一鼎的米粮了。   就这么弄了一整袋, 一整袋的粮食大约能出五鼎,此时沈若又想到了更好的办法。   “麻烦你家搬一张桌子出来。”沈若跟这家的主人说道。   这会儿没人再敢说沈若的不是了,毕竟人家可比自己厉害太多,刚才那样搞,时间比之前一下下舀米快了得整整一倍呢!   现在沈若将米倒进鼎里,他们只需要扛鼎计数,然后往麻袋里倒就成了。   村长年纪大了干不了这个活,只能在一边牵牵麻袋,他不知道这个年轻人还要捣鼓什么法子出来,但是内心生出了期待。   很快主人家就将桌子给搬了出来,沈若上前将一麻袋米粮扛上了桌子,放倒了。   “将鼎扛过来,放在这儿。”沈若指挥道。   男人们完全没有异议,轮到哪两个人扛就走出来将鼎端到了沈若指的位置。   沈若道:“来个人帮我。”   周浪立刻走过去接手了米袋的另一边。   这会儿村长和几个脑子转得快的人也明白过来了,沈若这是打算借桌子的力来倒米呢!   他们之前怎么没想到?!   哗啦——   麻袋打开,米粒顺势而下落在了鼎里,等下去的差不多,沈若就将袋口向上提,和周浪合力堵着麻袋口。然后由其他人扛着鼎去往那专门装量好的米的袋里头装。   “沈若你这脑袋瓜子灵光,这可省了不少事!”村长笑着夸道。   周围人也道:“可不是嘛,之前用那大葫芦舀,腰都快断了!还是这样方便啊!”   “这样真是快多了,沈若厉害啊!”   沈若笑笑不说话,这些人里头有不少之前还跟着沈二毛说自己的闲话呢,之前还怪他来着,说什么要不是因为他顾秀才不会受伤,他们速度也就没这么慢?   但是依沈若来看,这慢还真跟顾允没太大关系,纯粹是这些人里有不少人都想着偷懒。那一个人动作慢还成,要是许多人都这样,那可不就是会慢吗?   而且他心眼子可比针尖还小,之前没刺回去都已经算是很好了。   这会儿听他们夸,心里也没多大的情绪起伏。   这边大麻袋不需要每个都自己扛,沈若就让开了位置,开始研究这个鼎该如何倒才比较省时省力。   因为鼎底下有四足,所以用木头滚着运是肯定不行的。   沈若从边上捡了根枯树枝就在地上画,他画了一个简易的三角架,若是三角架的顶部用布和棉花包起来,鼎的中心就架在三脚架上,让鼎悬空。边上有人拉着等里头装满了米就往前倾斜将米都倒出来。这样会比较省力,不需要人力去背。   但是这样的话,该如何固定鼎不要左右乱动就是个问题了……   沈若之前想的可都是真的能让大家省力的法子,速度也变得快了不少。这会儿见他蹲在地上写写画画的,都开始期待沈若之后还会想出什么好点子来。   瞅着能在今夜将事情了结,男人们这会儿是真的干劲满满了。   沈若回忆着自己以前见过的农具,那时候他外婆家有一架稻谷鼓风机,上头那个漏斗状的就特别适合用来倒米,而且也不容易倒出去。   沈若越想眼睛越亮,既然这鼎的作用就是按它的容积来算粮食,那么用木头做个容积一样的那不就能轻松很多了吗?   而且木头的还轻便!   沈若立刻将自己的想法和村长说了。   人们的惯性思维使然,因为这鼎是官府分发到每个村的,所以大家都用这个来量,从没人想过要用个什么东西替换,导致每年称粮食的时候都非常费劲。   被他这么一提醒大家都觉得可行,正巧现在村里会做些木工的人就在这儿,沈若跟他讨论起来。   沈若比划道:“只要比着这鼎能装米粮的长、宽、高来做一个木箱子就成,上头再做一个四面往外倾斜的‘漏斗’。”   那会做木工的村民叫沈木,他是个寡言少语的人,但对木工是真心喜欢,话也变得多了起来。   “那要方便提起来的话……两边再加上提手?”   沈若点点头:“我觉得可行,最好漏斗的四面都装上提手。这样人站在哪边都能提着。”   “成。”沈木看着沈若在地上画的粗糙的图案,简直如获至宝。   “若哥儿,你这个底下画的这是啥?”   沈若道:“我想在这‘漏斗木箱’底部加装一个推门,关上的时候米粮不会落下来,但一打开米粮就会顺着开口往下落。”   “这个好!”沈木看着那图案的眼睛锃亮,“这样的话这木箱里头装满米粮之后,底下放麻袋,将开口打开就能直接漏下去!”   沈若点点头,其实提手要是做的宽大一些,边上只需要放两张同样高的长凳子一类,就能架在上面,这样也不需要人提着,更加省力方便了。   他和沈木旁若无人地商量着。   周围人听得一愣一愣的,脑海中想象出来之后感觉沈若想到的这东西是真的好用啊!   村长捋着胡须脸上带笑,这沈若在他们沈家村,他们可真是捡到宝了。   这年头有创造力的年轻人可不多见啊。   沈木直接回了家将做木工的工具全都给拿了过来,其他人继续倒米、量米、计数,他就在一边比着那鼎开始做了。   这时候没有铁钉,用的都是榫卯结构。沈木很快就将各个构件给制作了出来,沈若帮着提出修改意见,构件之间的结点以榫卯相吻合,用锤子敲击进去,沈若上手扯了下非常的稳固。再将漏斗和木箱子相连,最后安上四个巴掌大的提手。   这就大功告成了。   这会儿这家的米粮已经全部量完,这户人家一共有六亩良田,一共是十大袋子米粮,共量出了五十鼎,余一斗粮。这时候的一鼎约莫是五斗,换算成现代那就是五十斤。   “你去顾秀才家,告诉他,沈伏家五十鼎余一斗,等他算好了就立马回来。”一个族老吩咐边上的小辈道。   沈若听着这话,立刻就心算出了答案:“十鼎余二升米。”   村里人会算数的少,听见沈若报的数字都有些懵。那人听了有些不信,立刻撒丫子往村西头顾允家跑去。   村长问道:“你也会九章算术?”   沈若心想,不会,他会九九乘法表。   但说肯定不能这么说的,沈若道:“之前有人教过我。”   至于是谁教的,当然是九年义务教育啦!   这会儿大家都累了,正好在这儿歇着等那人回来对一对,若是沈若算出来的是对的,那之后就听他的就成,不用找人一趟趟往顾允家跑了。好几个人白天被安排跑腿的,感觉腿都要跑细了。   周浪看着沈若光洁的侧脸,第一次觉得在他面前有些自惭形秽。   自家阿娘把沈若那样夸的时候,他都没觉得如何。现在亲眼见到沈若如此能干,不仅脑子灵光,能想出那么多好点子,甚至还会算数……   之前那些说他的、怪他的人,全都换了种语气,都在夸他厉害。   周浪突然觉得自己好没用,只有一把子蛮力,其他的什么都不会。   去跑腿的那人是大步跑回来的,气都还没喘匀远远地就喊道:“一样!和…和沈若说的一样!十鼎二升米!”   众人哗然,这沈若还真的会算数啊!原本还有人猜测是不是他胡乱说的,这下是真的心服口服了。   “沈若,你竟然会算数,真是了不起。”   “是啊,而且你这力气也真大,厉害!”   沈若笑不达眼底,翻旧账道:“之前顾允替我挡了那一下,有人说小哥儿被砸没事,我想问问要是今儿我不在这里,你们会如何?”   要是沈若不在,没有好点子和造出这新的工具还有他会的算术,那这桩事情到明日去他们都搞不完。   “对不住,是我说错话,以后不敢再这么想。”有之前说过沈若的人立刻道歉,他那时候是真的被沈二毛给带跑了,后来想想也觉得自己真不是人,小哥儿体质本就比汉子柔弱些,要是真被砸出个好歹……   他那时候怎么能那么想呢!   周围说过沈若的男人纷纷道歉:“对不住啊若哥儿。”   沈若今儿是真真正正给村里的男人们上了一课,千万别搞性别歧视那一套,小哥儿也能做到许多汉子做不到的事儿!   因为有了新的工具和方法,称粮税的速度变得非常快。   这会儿也不用费劲,大家也就让沈若休息,等量完了让沈若帮着算一下要交的粮税。   到自家称的时候他阿爹阿兄都还不在,柳杉在哄二狗和小云吞,李善桃就站在外头等着。她有些焦急,但是又不知道该去哪里找人。   “娘,别太担心。”沈若安慰道。称完家里的粮他又要走了,沈若心里也有些不安,自家娘夜里眼睛就不大好,这里要计算粮税他走不开,于是沈若就拜托周浪帮忙出去找找。   周浪一口就答应下来。   这里的活儿已经不费力了,少了周浪一个也没事。   原本要搞到后半夜去的事儿竟然在子时(晚上十一点)之前就完成了!   “今天可真是多亏了若哥儿啊。”   “可不是嘛。若哥儿气量大,不跟咱一般见识,又是出主意又是帮忙的,人真好啊。”   这会儿都喊上若哥儿了,沈若有些哭笑不得,村里这些人要是想跟一个人关系亲近起来是真的能飞速,只要改个称呼就成了。   他之前翻过旧账了,那这事儿就揭过,他也不是矫情的人。   村长拍拍沈若的肩膀,和他说了许多话,老人家总是喜欢感叹些事,沈若听得认真,时不时点头。   这件事终于了结,就等明儿一早每家每户提上粮税去村口装车就成了。大家脸上都洋溢着发自内心的笑容,交完粮税剩下的那些可都是自家的啊,能吃饱饭能换银钱,这怎么能让人不开心呢?   村长道:“今儿大家都辛苦了,回去早些休息,明日早晨卯时初(卯时:早上五点到八点)来村口集合装车。”   大家笑着应声。   可就在此时,周浪从远处跑来,声音急切地喊道:“若哥儿,你阿兄出事了!” 第45章   心中的不安成了真, 沈若心中一沉,眉头不自觉地收紧。   “到底发生什么事了?我们边走边说。”他急匆匆地跑上前跟周浪走在一处,让他带路。   这时候大家都沉浸在做完活儿的愉快中, 都跟打了鸡血似的一点儿也不困。闻言,除了几个年纪较大的人撑不住要回去睡了以外,其他的男人都跟了上来。   “我们也去,瞧瞧有啥能帮得上忙的。”   周浪喘匀了气,说道:“丰哥和沈汉三坐那牛车, 翻进沟里了!那牛发了狂,拉都拉不住!”   沈若有些心急, 勉强维持住表面上的冷静, 问道:“人怎么样?”   周浪道:“人救上来了,但都受了伤。这会儿人还没清醒,已经有人去镇上请刘大夫了!”   沈若脚步生风, 顺着往村外的路往前跑, 将所有人都甩在了身后。   周浪紧跟着他,安慰道:“若哥儿, 你别慌。”   沈若抿紧了嘴唇,嗯了声。但脚步却更急切了。   沈家村外头有条长达半里只够一架车通过的土路,土路两边是引水的沟渠, 约莫有一丈高, 有土坡与之相连。   沈若瞧见那高度, 眼睛就有些发红,这连人带车的翻下去可不是开玩笑的, 这要是砸到了脑袋可是会出人命的!   “就在那儿!”周浪往前一指, 远远地看过去只能看见几个黑色小点。   沈若很快就跑到了近前, 他阿兄和沈汉三已经被人救上来了, 就躺在土路上,额头磕破了血一直流。沈汉三的手臂不自然的弯曲着,看着像是摔断了。   “若哥儿,你怎么也过来了,这里危险你先回家。”沈大山让周浪去找人来帮忙,却没想到把自家若哥儿给喊来了。   沈若摇摇头,蹲下。身给沈丰和沈汉三处理伤口。   沈大山现在勉强只能牵制住那头疯牛,那牛哞哞直叫还试图用角顶他,四只蹄子在地上焦躁地踩踏,要不是他力气大都能被这牛给顶飞。   周浪回来报信,这牛就只能让沈大山一人顶着,之前来喊沈大山的人已经去镇上请大夫了。   跟来帮忙的男人们一拥而上,将这牛按住。沈大山才脱力般坐在地上,冷汗津津。   “这牛疯了,不能让它乱跑伤人。”沈大山喘着气道,说完话就立马用胳膊撑着身体往沈丰那边挪。   大宇朝对牛的管控很严格,所有的牛从牛犊时期就会登记造册,并且每半年都会有牛官来家里检查牛的身体状况。有些人家里买了牛结果被养死了,那可是要被抓进牢里的!   这牛就算疯了,大家也不敢上棍棒揍,只能用力将它按着。   “沈汉三那牛可是头壮牛,咱们村就他家、村长家和沈宏家有牛,他家这只是最有灵性的,也最壮。怎么就疯了?”有人一边用力按着一边叹道。   “不知道,昨儿我还坐了汉三的车,那会儿瞧着牛还好好的。”   “今儿大家伙儿都在忙活称粮的事儿,都没人早早发现,不然也不会这么惨了。”有人都不忍心看沈汉三和沈丰的模样。   沈若眼睛睁大,先用手帕给两人按住伤口,周浪过来帮忙他就将位置让给他。   “浪哥,你帮着按住伤口,我去找找附近有没有能用的草药。”沈若说完也不等人回应就往边上去。   沈若小时候经常受伤流血,那时候才零几年,卫生院都在镇上。他在的那个小山村只有偶尔过来的赤脚医生能帮忙看病,平常时候村里人生病不是大病就靠自己熬过去,或是靠自己找些土方子草药治。   外婆年纪大知道得多,有些小毛病她也能治。山村里头草多得很,里头就有不少能用来止血的。   沈若也跟着外婆学了几手,刺儿菜、艾叶草、白茅根……这些都是村里常见的草。   沈若瞧见沟渠边上的土坡上就有刺儿菜,他二话不说就往下走,身上沾的全是土也顾不得。   刺儿菜叶片上有刺,边缘锋利,上头开着紫色须须的花。   沈若将叶片和花瓣一齐扯过来,直到两手捏不下了才停,然后就顺着土坡往上爬。   男人们瞧见沈若把自己搞得如此狼狈,手里抓着一大把野草也不知道他要做些什么。   接着借着月光,他们就看到沈若将手里的叶子和花放在手心里搓,很快绿色的汁液就被搓出来了,连带着的还有一点鲜红的血丝。   “若哥儿,你流血了。”他们看着都觉得疼,那叶片上可锋利得紧。   “没事。”沈若将搓出汁液的刺儿菜敷到了两人的额头上。   很快额头上的血还真被止住了,沈若松了口气。   他来的时候就瞧见地上那一大滩血,他阿兄和沈汉三的嘴唇都发白了,要是再不止住恐怕就要失血过多了。   “止住了!真止住了!”   “这是什么草,是药材吗?”   “这草家里吃都不吃,也不是野菜,没想到竟然还有这种作用啊!”   沈若将剩下的那些刺儿菜拿给周围人看:“这叫‘刺儿菜’也叫‘蓟草’,能凉血止血、祛瘀消肿的。除了这个以外‘艾叶草’也可以。”   大家都看清了那止血草的模样,以后要是有个伤的就能采来用了。心里不由得对沈若产生一种感激的情绪,毕竟他们做农活的经常会磕了碰了受伤流血,以前就知道用药粉和布条捆着让血不要流,现在有了这止血草,效果还如此好,这真是帮了大家的大忙了。   这些草几乎是遍地都是,只是村里的人还没发现这草的作用。   沈若之前去刘氏医馆的时候就有瞧见刘大夫收了不少蓟草就放在廊下,已经被太阳晒得半干不干了,应该是不能用了。这种止血的草效果最好的时候就是刚拔下来新鲜的时候,要用新搓出的草汁。   “若哥儿,你的手上还有伤,用帕子包一下吧……”周浪看见他手上的伤,有些心疼道。   沈若给他哥和沈汉三止了血,这会儿心情没有之前那般压抑了,他笑了下道:“不用,一点小破口罢了。我刚搓了刺儿菜,正好给我止血了。”   那疯牛被压制着不停地嚎叫,沈若能听出它似乎十分痛苦,这会儿力竭两只前腿向前一跪,就躺在了土路上。   周围人立刻放开了它,这牛要是伤了病了的可都得追究责任的,都有些怕这牛就在这儿死了。   沈若不知道牛为什么会发疯,但是这突然疯起来肯定是有原因的。毕竟他听见有人说昨儿这牛还好好的呢!   那头牛躺倒在地上四肢不停抽搐,沈若想要走过去瞧被扯住了袖口。   周浪道:“若哥儿,别过去。”   沈大山也不甚赞同,他怕那牛会暴起伤人。   沈若摇摇头,抽回了自己的袖子,给他爹和周浪递了个请放心的眼神。   他走近前蹲下,对上那牛的眼睛,那牛的眼神不像是疯了的模样,甚至还落了泪。   沈若抬手摸了摸它的牛角,柔声道:“你现在一定很难受吧,别怕,我去找顾允来救你。”   那牛好像听懂了,鼻子喷气,嘴巴动了动吐出了一团绿色的草渣滓。   这是牛反刍,将胃里没有消化完的食物反刍到嘴里,这会儿它又吐了出来,没有继续细嚼慢咽地吃下去。   周围人瞧见这牛还真有灵性一样,像是听的懂若哥儿说话似的,有些暗暗称奇。   沈若没想太多,但是基本的常识他有,这牛突然如此焦躁,难受,甚至还将胃里的食物吐出来,那很大概率就是吃进去的东西有问题!   “我去找顾允,这里就交给你们了。”他一点也不嫌弃地将那团草渣团在手里就往村西跑去。   村民们也希望顾秀才能想出办法,这牛眼看着就快要不行了,叫声十分微弱。他们沈家村要是死了一头牛,那官府肯定是会怪罪下来的啊!到时候可不仅仅只是沈汉三一个人倒霉,他们沈家村也会跟着倒霉的!   柳兰香都已经睡下了,被屋外的叫喊声和敲门声吵醒,她穿衣出门隔着篱笆墙就能看见沈若。   沈若现在就跟逃难似的,身上全是土,头发上也沾上了杂草,手里还捏着一团绿色的东西,语气十分着急。   柳兰香皱了下眉,上前去将木门给打开了。   “兰香婶子,沈汉三家的牛发狂了这会儿就快要不行了,我猜测会不会是这草料有问题,想找顾允看一下。”沈若说明来意。   柳兰香道:“顾允已经睡下了,我去将他喊起来。”   沈若站在院中踱步焦急地等待着,瞧见顾允的那间房亮起了微光,他恨不得现在就冲进去。   柳兰香打开了房门喊他进,沈若这才匆忙地过去。   他完全没有心思看顾允屋中的样子,立刻道:“顾允,快帮忙看看这草料里头是不是有什么不妥?”   顾允趴在床沿伸手接过那团绿色,宽大的袖子就要落在地上,沈若直接上前蹲在床边将那片袖子给接住了。   顾允愣了下,沈若隔着袖子拍了下他的手臂催促道:“你快看看,那牛瞧着都快不行了,能救吗?”   “这里头混了少量的毒草,你跟我详细说说那牛的状态。”顾允皱着眉,声音沉稳。   他清凌凌的声音让沈若一颗焦急的心也渐渐平静了下来。   沈若简练快速地将牛的状态给说了一遍。   “给牛灌水,多灌些将胃里那些毒草全部反刍出来休养几天就能好。”顾允当机立断道。   “好!”沈若知道法子之后立刻就走了,都没来得及跟顾允说一声告辞。   作者有话要说:   -   顾允一脸懵:用完就丢??   百度说有牛吃了一种“疯牛草”会发狂,但是底下有人回帖说小编骗人(?)所以我就没写疯牛草,开始瞎编惹~   因为在上班,所以之后(除周末外)都是在晚上七点到八点之间啦! 第46章   柳兰香瞧着沈若风火而来风火而去还有些回不过神来。   “诺诺, 你在看什么?”她见顾允眼神定在床榻边,忍不住问道。   顾允目光落在衣袖沾染的手印上,道:“没什么。娘, 以后别喊我乳名了。”   柳兰香才不听,这个昵称她从顾允小喊到大,只不过从没有在别人面前这么喊过他。   她回想起刚才沈若的模样,转移话题道:“……这沈若变化好大。”   “嗯,也许是为父则刚吧。”顾允回想起那一天, 初为人父的他素面朝天,护着孩子不被所有人辱骂而挑衅所有人的模样。   他瞧着自己的眼神从以往的黏糊暧昧转变为清澈坚定。   从那时候开始, 顾允就感觉到沈若已经变了一个人。   柳兰香叹息一声, 想起这件事心中不由唏嘘:喜欢自家儿子的小哥儿这都有崽了,自家儿子都才刚开窍,也不知道她什么时候才能抱上乖孙。   柳兰香道:“你之前不肯说心里头那人, 娘也不再过问。娘就是觉得, 你该找个知心人陪着,总好过一直沉闷着。”   顾允闻言有些失神, 他心中有种预感,自己梦中那人的脸很快就能出现了。   可是那人的身形真的与沈若极为相似,今夜沈若披星戴月而来, 站在屋外头踱步时, 他屋门敞开能看见, 一晃神就错认了。   他忽然鬼使神差地想,梦中那人若是真实存在, 或许和沈若一般瘦高, 额上生红痣, 丹凤眼, 颧骨上有颗不明显的小痣。   可是真的有人能长得如此相似吗?   他怔忡着,被柳兰香喊了好几声才回过神来。   柳兰香道;“之前沈若送来的梨子娘见你喜欢吃,这就把它们都放在你床头,你明儿吃。”   “成。娘,你快去睡吧,夜里风凉出去的时候记得披上坎肩。”顾允道。   柳兰香心中熨帖,自家儿子虽然话少,但还是极为孝顺关心自己的。   等柳兰香出了门,顾允才有空回想起刚才沈若的模样。   他乌发蓬乱浑身是土,手心里都是伤痕,瞧着惨极了。   以往要是有人用脏手碰自己的袖子,顾允哪怕当时不抽走,等那之后他也要换身衣衫的。   可刚才沈若手里拿着草渣,手心里还有绿色的半干汁液,甚至还有几丝红色血迹,这本该让他十分难受的组合,却没让他感到不适。这太奇怪了。   顾允将之归于这件事实在是太过紧急,自己并没有反应过来。   后来沈若蹲在他身侧,伸手接住自己的袖摆时候,他的注意力完全落在沈若的手上。   沈若那只手沾了绿色汁液和草渣,他的手心里遍布着细碎的破口,有的还在往外渗血。   可那时沈若的语气很急,顾允只能先按下不提,只顾着答他的话。   这时候顾允才后知后觉地回想起,那时他是想要问沈若要不要先处理一下手心里的伤。   ==========   沈丰和沈汉三受了伤不宜挪动,只能让他们躺着等刘大夫来。   沈若自顾允家回来的时候刘大夫也已经到了,边上停着一辆牛车,应当是租来的。   有刘大夫在沈若就松了口气,他匆忙地看了他阿兄一眼,才去看牛。   那牛趴卧在旁边,已经进气多出气少了。   “快!大家帮把手,将牛抬去溪边给它灌水,将胃里的残留毒草吐出来就成!”沈若大声招呼道。   那些汉子们立刻响应,之前称粮食的时候大家就都听沈若的,这会儿完全没有任何不适应,他们也不再惧怕这牛要是死了会怎么样,都莽着一股劲合力将牛给抬了起来。   至少现在有法子,大不了死马当活马医,总比站在那儿看牛慢慢没气了要好。   沈若没有跟过去,他相信顾允给出的方法一定是对的,这牛只要灌够了水就能好。这会儿他立刻走到沈丰身边,看着刘大夫给他施针,边上的沈汉三身上也都是针,那条本弯曲成不自然角度的手臂已经给安上了夹板。   刘大夫见是他,问道:“沈小哥儿,这蓟草的功效你是从哪儿得知的?”   沈大山也看过去,他也不知道自家若哥儿为什么会知道,那时候心思紧绷哪里有空隙想这个。   沈若心思急转,道:“是以前我不小心划伤了手不想家里爹娘担心,偶然间发现它能止血的。”   沈若知道他又要问为什么自己知道这草叫什么,他直接抢答道:“我看那草上面又有刺又有花的,就给它取了个名字叫‘刺儿菜’,后来听别人说这叫‘蓟草’。果然还是原本的名字好听啊。”   他解释完,最后还加了一句感叹。   刘大夫点头道:“原来如此,这蓟草就叫刺儿菜,倒是被你歪打正着了。”   “你这止血的及时,要是等我来,这两人都要不好了。幸好啊幸好。”刘大夫看了沈若一眼,那眉头皱了又松,松了又皱,似乎在考量些什么。   沈若还以为他阿兄有什么不妥,心里七上八下的,他问道:“我阿兄怎么还不醒?难不成是撞到了脑袋?”   “是撞晕了,过会儿能醒。还有脚腕脱臼,我已经给正骨了。”刘大夫扎完针摸着胡须道:“他二人身上都有外伤,被牛角给顶了,除此之外那人手臂折断得将养百日。”   沈若点点头,感叹道:“伤筋动骨一百天。”   “我瞧你对草药也知些,且临危不乱,若你有意,不如来我医馆做学徒?”刘大夫像是终于下定了决心,问道。   沈若认草药的能力瞧着不弱,那和蓟草相似的草也多,能准确找到确实不易。刘大夫瞧过了,那片生长蓟草的土坡上就有长得相似的草,但是沈若一棵都没摘。   而且许多人在看到有人受伤的时候心就慌了,这沈若能临危不乱,甚至还给伤者止了血,这是医者必须有的心理素质。   刘大夫觉得这沈若是个可造之材。   沈大山闻言有些受宠若惊,这时候各行各业要招的学徒可不仅仅只是帮忙打下手这么简单,那是学好了未来能继承医馆的啊!他家若哥儿何德何能竟然能得镇上刘大夫的青眼?   沈若也有些懵,就他那半吊子的“医术”还是不要去丢人现眼了吧。   “刘大夫,非是我不识抬举,只是我志不在此。”沈若推脱,满眼真诚地道:“我未来想要经商,将我们沈家村发展起来。等到未来,村里也要开起医馆、办起学堂,这是我的梦想。”   刘大夫没想到会被拒绝,他还在想自己收个小哥儿当学徒会不会惹人诟病,好不容易下定决心向他抛出橄榄枝却被拒绝了。   当时他的内心是极不愉快的。但是当他听到沈若的“梦想”,又有些怔忡。这村里头开医馆办学堂,那得多富有才能做到。   他认为沈若的这个愿望有些假大空,但是瞧着他坚定的眼神,刘大夫没有泼他冷水,而是道:“成,我期待那一天。要是你真的能将村里发展起来,我刘氏医馆也来你沈家村开一家!”   反正沈家村谁家有伤病的都找他,他一个月得有七八趟往沈家村跑的,那既然如此未来要是这里发展得好,他来这里开一家也不错。   “好!”沈若笑着应声。   他有个美好的愿景,那就是将沈家村发展起来。   之前他没有跟任何人说过,虽然沈家村里有些婶子闲言碎语,还会恶意中伤他,但是那毕竟是少数,更多的人则是心地善良且热情的,就比如那些来帮忙绣东西的村民们。   看东西不能以偏概全,沈若认为人生来就是在渡劫,会遇到各种各样的人,但是总体来说还是遇到的好人多。   沈若穿进来之后就是在沈家村,这里是他的根,是他生下小云吞的地方,是他的家乡。   他的家人们也都生长于这片土地上,未来小云吞也要在这片土地上成长。   他对沈家村有一种归属感,像是他原本就属于这里似的。   虽然沈家村现在还是有名的穷村,但他很有信心,在未来沈家村绝对不会还像现在一样那么穷!   他有能力,并且也要为之努力,将沈家村发展起来。   沈大山听见沈若的话,有些吃惊,但更多地是欣慰。不论这个愿望能不能实现,他家若哥儿能说出这番话来就让他觉得心里头高兴,还有些许的自豪。   看看这就是他家的哥儿,雄心壮志完全不输那些汉子!   周浪在一边听着,心中也跟着燃起了一把火。他们村子穷,嫁娶都格外艰难些,沈若说的愿望他也有想过,要是沈家村是个富裕的村,那所有的问题都不会再是问题了!   “若哥儿,我跟你一起!”   沈大山也有些热血沸腾,自家的哥儿就算是想要天上的星星他也会想办法摘下来。他也附和了一声。   沈丰终于悠悠转醒,他之前就听见自家弟弟的豪言壮志,挣扎着醒了过来。   “若哥儿,算我一个。”   沈若见自家阿兄醒了,眼睛终于克制不住地彻底红了起来,他声音闷闷地嗯了声。   “我都有些期待以后了。”刘大夫笑着说道。   “是啊,若哥儿说得那些,我想想就觉得好。”   沈丰和沈汉三都清醒了,此时所有人紧绷的心都松了下来。闻言大家都忍不住笑起来,想到沈若说的美好愿望,心中也忍不住高兴。   大家的眼神里都有光。   在沟渠边土路上,沈若的豪言壮志和身边人的应和。月亮见证了这一切。   在未来沈家村成为大宇第一大村的时候还有人在默默诉说这个不算传言的传言。   作者有话要说:   -   若宝搞事业! 第47章   这年头谁家都不富裕, 自家的口粮都吃紧得很,舍不得再养个闲人,没人愿意家里头再多一张嘴。   可沈汉三家里就他一人, 受了伤也没人照顾。   牛也需要休养照料。   没别人愿意接手这烂摊子,也怕那牛之后要是再出了什么事要担责,所以纷纷表示爱莫能助。   气氛僵持着,沈汉三躺在土路上一言不发,边上的牛细弱地叫着, 沈若瞧着心里很不是滋味。   沈若看向他爹,沈大山接收到自家哥儿的眼神, 心中也有这个念头, 于是沈大山大手一挥表示要将沈汉三和牛一起接回家。   大家见有人愿意接手,纷纷表示要回家拿些家里有的东西来,也算是帮衬了一把。   毕竟沈汉三的牛车每日都会接送村里人去镇上, 虽说收了几枚铜钱, 但比起便利来自然是村里人占了便宜。所以也有不少人念着他的好。   沈汉三眼眶湿润,他自从家中人在饥荒年中没了, 就一直孤身过活,跟村里人的关系不远不近,有什么事情都是自己解决, 像个独行侠。他还每日总在镇上和村上奔波, 从来不参与村民们的谈论, 像是沈家村的边缘人。   可在此时,他像是得到了救赎。   原来还是有人愿意帮自己一把的。   “谢谢, 谢谢。”他连声道谢, 动了动身体想爬起来。   沈大山摆摆手道:“照顾一个也是照顾, 两个也一样。你伤得比我家丰哥还重些, 可别乱动了。”   过来帮忙的男人们有力气大些的,帮着背沈丰,抬沈汉三和牛,还有人拉着那快要散架的牛车,一行人往沈大山家的方向走去。   ================   周浪跟着刘大夫租来的牛车一同去了镇上,刘大夫需要给两个伤者配些内服外敷的伤药,到时他得拿回来的。   此时他手里还攥着沈若给的银钱,上面似乎还留有余温。   他摩挲了下手指,像是被烫到了似的。   心中的热血难凉,他也想要沈家村的未来更好,他明白自己不能只专注着地里刨食了,那样得到的银钱太少,也学不到什么东西,他也想做些能赚钱的行当。   自家娘说了,若哥儿请村里人做了些物件要拿去镇上卖。他又聪明又能干,那些去帮忙的妇人姑娘小哥儿都是夸的。这样的人说出的话,周浪没来由地就觉得,他肯定能成功!   刘大夫一把老骨头颠啊颠的,这时候困得紧,前些日子来沈家村也是这个叫周浪的跟他一块儿,好像他每次来都能瞧见周浪和沈若在一块儿。   想要精神一点儿就需要八卦,他行医多年知道的事儿多了,看人的眼光也利,这小子瞧着就不像对沈若没意思的样子。   刚才那眼珠子都定在沈小哥儿身上了,说起话来的时候这大高个还会脸红。   明眼人怎么都能看出个二三四五六吧,可偏偏沈若像是没瞧见似的。明明以前沈若可不缺爱情那根弦,追求顾秀才那事儿他一个镇上的大夫隔三差五来一回都能将那事儿听全乎,结果这时候却不开窍了?   刘大夫可是深思熟虑想要让沈若当自己的学徒的,可惜人家志不在此刘大夫也没办法把人强行绑去,但是心中又有那么一丝对好苗子的在意,以致于他很想问个清楚明白。   “周浪啊,你多大了?”   “二十有三了。”   “你家里还没给你相看媳妇儿?”   周浪有些尴尬地摸摸后脑,还真不是家里不相看,完完全全是被那秋媒婆给搅和的。但他不爱说人闲话,就含糊地说了声家里已经在相看了。   “我瞧你像是心仪沈小哥儿的样子,是也不是?”刘大夫摸着胡须,一双眼睛精明得很。   周浪差点儿没从车上滚下去,连声否认道:“没有,没有!”   “那你跟他说话时候脸红个啥?”刘大夫一脸的不信。   他向来不是个含蓄的人,在镇上开医馆形形色色的人见多了,谁都能聊上几句,就知道了不少八卦。且他说起话来风趣的很,看病时候又很正经面色严肃,十分靠谱的样子,也没有一般医者的架子,大家都爱在瞧病的时候和他说上些话。   而且他药铺里还备了不少糖丸,许多不爱吃苦药的孩童都爱来找他看病。   这时候也就是随口问问,倒也没有要打破砂锅问到底。毕竟像爱情这种东西,虚无缥缈的,有时候朦朦胧胧也许更舒服,一旦被挑明了就没有那种感觉了。   周浪“我”了好几声,不知道该如何往下说。   刘大夫直接将他心底的那层窗户纸给捅破了,让他有些无所适从。   “他、他都有崽了,我……”周浪攥紧了手里的东西,说道。   刘大夫摸着胡须,道:“难道你嫌他不干净?”   “不、不是,我怎么会嫌弃他。”周浪皱紧了眉头,他心中郁闷,破罐子破摔道:“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我总是能想到他,看见他的时候就打心眼里高兴,可是我一想到他有一个孩子,心里头就很恨……为什么当初会发生那种事。”   “唉。”刘大夫叹了口气,那件事他在镇上也有耳闻,但是说起来沈若也是受害者,这世道对他非常不公平。怎么能对受害之人言语辱骂呢,人家也很无辜啊!   “我瞧着沈小哥儿蛮好的,可惜他不愿意跟我去医馆当学徒。”刘大夫有些遗憾。   但是想着想着眼睛又有些亮了起来。   沈若不愿意没事,他不是还有个崽吗?   天赋这种东西是可以遗传的,若是那孩子遗传到了沈若的天赋,那么他还挺想把那孩子要来继承自己的医术的。   刘大夫摸着下巴想。   他从来都不是一个藏私的人,他收了不少学徒,许多都已经学成去别的地方当大夫去了。   他的梦想就是让百姓不要受病痛的困扰,至于赚不赚钱的他不太在意,只要不是没有银钱支撑了要倒闭了之前,他都会尽心尽力地开好自己的医馆。   刘大夫继续道:“你要正视自己的心,男子汉大丈夫的喜欢就说喜欢,还整婆婆妈妈这套啊。”   周浪的肩膀被刘大夫拍了下,他沉默了会儿,下定决心道:“我喜欢他,想追求他。”   “这不就对了嘛!”刘大夫拍了下手,笑出了一脸褶子。   老人家就喜欢给年轻人牵红线,这周浪小子瞧着人高马大的也是个实诚人,而沈若也是精明能干聪明非常的,他想想觉得十分般配,心中一阵乐呵。   周浪像是被刘大夫打了一管鸡血,从小到大他都没有如此冲动过,但此时几乎想要立刻见到沈若。   和他表明自己的心意。   =============   沈家村众人带着沈丰、沈汉三和牛一同到了沈大山家。   沈大山家屋子少,就那么三间。幸好李善桃要帮着照顾小云吞在沈若的屋里搭了床板,沈丰有自己的屋子,沈汉三倒是可以和沈大山睡一屋。这样就恰好住下了。   那牛拉去和厨屋相连的羊圈里头,与那四只羊养在一块儿。   李善桃和柳杉瞧见沈丰弄成这幅惨样回来,眼睛都红的跟兔子似的。二狗见自家阿爹一直不回来,也担心地睡不着觉,这会儿瞧见自己阿爹浑身是伤,额头上还有干涸的血迹,顿时哇一声哭了出来。   “别哭啊二狗,爹明儿就好了。”沈丰手忙脚乱地哄儿子。   柳杉在一边扶住他的手臂。   “怎么会发生意外?”她的声音都有些抖。   李善桃今儿就眼皮直跳,那时候问若哥儿的时候心中就很担心,这下有些后怕起来。   “幸好,幸好还是个全乎人。”李善桃走近前捏捏自家儿子的身体。   沈丰笑道:“娘,我总不能成半个人吧?”   “呸呸呸,这可不兴说!不要被天上仙人听了去!”李善桃拍了他一下,说道。   沈若知道他哥只是不想娘太担心,这会儿他需要休息,强撑着精神安慰家里人呢。   沈汉三在路上就已经睡死过去了,这会儿沈大山照顾着,让伤员睡在床内侧。   “娘,让阿兄快去休息吧,等过会儿周浪带着内服外敷的药回来了,我去煎。还要阿嫂给阿兄上个药。”   沈丰和沈汉三的外伤被刘大夫紧急处理过,但是要好,肯定还需要更好的药。   李善桃没有再揪着沈丰看,沈丰的脚腕正过骨,还不能受力。沈若帮着一起扶进了屋子。   “阿嫂,你注意着点,晚上睡觉时候将阿兄的脚垫高,这样有助于消肿。”沈若道。   柳杉道:“好,若哥儿你也赶快去休息吧。小云吞夜里见不着你总哭,好不容易哄睡了,这会儿估计又该醒了。”   二狗也跟着说:“小叔,小云吞可想可想你了。”   沈若心里热乎的,他也很想自家崽了。   等从沈丰屋里出来,沈若就立刻去洗了个澡,衣服上全是尘土怎么能进屋呢。要是将细菌带进去就不好了。   等将自己洗刷干净了,沈若换上干净衣服才进屋。   李善桃正在给小云吞把尿,小云吞瞧见自家阿爹了,挥动着手臂前伸就要沈若抱抱。   “小云吞可会折腾人了,一泡尿要分好几次,把一次就尿几滴。”李善桃宠溺地语气,吐槽道。   沈若将崽抱进怀里,狠狠地凑过去吸了一下。   仿佛一天的疲惫都被治愈了。   “臭宝宝,为什么不好好尿尿?非得阿爹来是不是?”沈若一边说着一边熟练地给他把尿。   淅淅沥沥地尿完了,李善桃忍不住道:“还真是,你阿爹来就乖乖的了。”   沈若忍不住笑着亲亲小云吞嫩滑的脸蛋儿:“乖宝,想死阿爹了。”   李善桃坐在一边看着欣慰,心里又难受,她道:“还没说呢,丰哥怎么搞成那副样子,还有你刚才回来也是,那沈汉三瞧着更惨,到底发生啥了。”   沈若将晚上发生的事情一五一十地告诉了李善桃。   李善桃听完狠狠地叹了口气,“幸好伤得不算重,要是丰哥他……让娘可怎么活。”   她这会儿才忍不住后怕,患得患失起来,眼泪夺眶而出。   沈若揽住他娘的脊背,让他娘靠在自己肩膀上。   “娘,别怕。阿兄他吉人自有天相,你也瞧见了,伤得不重呢。等休养好了,又能爬山下河的。”   “娘就是后怕,那牛怎么就突然疯了呢?”   沈若也想过这个问题,按理说沈汉三这牛他养了那么多年,怎么可能会拔毒草喂牛吃,养牛的人对牛能吃的草肯定都是认得非常全的,也不会把随便什么杂草拿来乱喂。   如果说是牛自己误食,那也不可能。   像这种吃草的动物都有自己分辨毒草的能力,不到饿得万不得已不可能会去吃的。   除非……是有人故意将毒草混在了青草里面!   难不成真有人故意要置沈汉三于死地?   沈若蹙眉,这个想法需要等沈汉三醒来之后他再去问问。   “若哥儿!我回来了!”外面传来周浪的喊声,沈若和李善桃立刻走出去。   李善桃哪里还睡得着,从周浪手里接过药包,道:“我去将这药膏给大山和柳杉,然后我就去煎药了,若哥儿你照顾小云吞,过会儿又该喂了。”   沈若应了声。   李善桃一走,屋外就剩下沈若和周浪两人。   “今日多谢你了,辛苦,赶快回家休息去吧。”沈若也有些累了,今日白天又是弄那些布做的小玩意,晚上又去帮着称粮税,后面还发生这种事情……沈若他就算有金手指那也不是铁打的身子,也会累。   周浪能闻见一股子淡淡的奶香在空气中浮动,若有若无。   他有些失神地看着沈若青丝披下,浓密轻垂的睫毛,还有水汽未干滑落在脸颊边的碎发,黏在脸侧,愈发黑白分明。他心中的念头势如破竹,冲动之下就伸出手去将沈若的手给牵住了。   “若哥儿……”   沈若正要举起手打个哈欠,结果却被牵住了手,他皱了下眉立刻将手抽了回来。   “还有事吗?”   周浪火热的视线瞧着他,一鼓作气道:“若哥儿,我喜欢你。你要不要和我在一起?我如今二十有三,家有五间泥瓦房,爹娘都在,水田六亩,鸡鸭四只……虽然东西少但未来我会努力打拼。”   “若是你嫁我,我们可以生许多个娃,你现在的崽就留在这里,你跟我过活。我能养得起你!”   沈若一开始听着觉得还行,虽然他没有给小云吞找后爹的想法,但是人家的崽还是都有爹娘,那小云吞也能有。他倒是不排斥来一场和古人的恋爱。   但是听到后面沈若就冷了脸,什么叫把现在的崽留在这儿?   沈若道:“我就算要嫁,那也得带着我的孩子一起嫁!小云吞是我在这个世界上最重要的人,希望你能明白。”   周浪有些怔住,他本以为沈若应该也会讨厌那个导致他被村里人说许多闲话的孩子,却没想到沈若会这么说。   “可是那个孩子的父亲是谁都不知道……”   之前沈若就当着村里许多人的面说过了,要自己养孩子。原以为周浪能懂,他是个好人,帮了自己,沈若以为他们也能算是朋友了,却没想到他根本不理解小云吞在自己心中的分量。   沈若冷笑了下,回答道:“孩子的父亲是我。”   “若哥儿,我不是这个意思……我以为你也不喜欢这个孩子,我、我跟你道歉,对不起。”周浪有些语无伦次,看到沈若的冷眼心中十分懊悔。   说着又要去抓沈若的手。   沈若往后退了一步,和他相隔三尺:“你走吧。”   周浪看见沈若眼里的冷漠,如坠冰窟。   他心里头是介意沈若有个孩子的,但是他觉得只要那个孩子不在自己面前出现,他就可以当做没有这个人没有发生过那件事。因为他想着若是能够在一起,他和沈若还会有更多的孩子——属于他们的孩子。   可是他完完全全的错了。   周浪失魂落魄地离开之后,沈若揉了揉眉心,将这件事忘去脑后。   人间烦心事几多,必须要将烦心事快速遗忘,这样人才能活得开心。   沈若进了屋,小云吞这会儿还醒着呢,小嫩嗓啊呜啊呜地喊着。   沈若心都快化了,抱着小云吞逗他玩儿。   “小云吞呀,咱不要阿父,就要阿爹好不好呀?”   小云吞笑着冒口水泡泡,啊呜啊呜的应和。   沈若就当他是答应了,抱着宝宝轻柔地摇着,哼起小时候他外婆常哼的歌谣。   作者有话要说:   -   若宝在哼“天上的星星不说话,地上的娃娃想妈妈~” 第48章   早晨寅时初(凌晨三点), 沈大山家就已经都起了,更深露重,吹来的风都还裹挟着湿冷的水气。   家里一下子多了两个伤员还有一头牛, 可给李善桃和柳杉忙够呛。   沈丰脚扭伤没法出门割青草,这活儿就被沈大山揽了。等到卯时末(早上七点)还要将家里分出的需要缴纳的粮税给搬去村口,每家都得出一个人出力,还得跟去镇上去。   沈若就在屋子里照顾小云吞,和他娘他阿嫂三人轮换着来。   牛和四只羊养在一块儿, 沈若去瞧过了,经过灌水抢救那牛虽然还有些病恹恹的, 但精神看起来不错。   之前被顾允和沈若合力抱出来的小羊羔这时候已经长大了不少, 毛发雪白卷曲,一对耳朵颠儿颠儿的,对新来的牛牛十分好奇, 总是咩咩叫着往牛身边蹭。   那牛趴卧在草堆上, 解了毒之后脾气也很好,鼻息喷出将小羊羔的头毛都给吹乱了, 用牛角顶顶小羊羔们,就跟它们玩儿似的。   两只大羊就在一边看着,时不时踢踢腿, 活动筋骨。   家里的牲畜都很喜欢沈若, 老远瞧见沈若过来了就凑过去讨食吃。   “这可是我爹割来的最新鲜的嫩草, 你们有口福咯。”沈若站在棚子外头笑着说。   他伸手将一把把的青草往里放,那些青草上头还带着些露水, 闻着还有泥土的芳香。   沈大山在一边换草鞋, 往山上去割草上面粘满了土, 他闻言也忍不住笑了下。   说得那些青草好像不是漫山遍野的野草, 像是他割来了仙草似的。还有说它们有口福,也就是若哥儿嘴甜。   “再过一会儿天就该亮了,丰哥伤着了,今日爹跟村长他们上镇上去一趟。”沈大山说道。   他以前只顾着在地里刨食,这四十多年来去镇上的次数屈指可数,以前就算打短工也是去远方某个村里的地。主家。他有生之年去过最远的地方就是镇上了,但是记忆已经很模糊,上一次去是七年前?还是八年前?   沈家村归储水镇管辖,他们去镇上一般都不会叫这个名儿,直接喊去镇上。也有人喊储镇、水镇的,叫法不一。而且在沈家村这边只要是跟自家村子隔了两座山头那乡音都不一样,哪怕是同村的人要是说得快一些也能让人完全听不懂。   所以为了让所以百姓能够流畅的对话,每年大宇朝皇帝都会让官府派人下至每个村落给百姓们普及官话,所以大家或多或少都会说些官话,而大家有了相同的都会说的语言之后交流就不会特别难了。   “储水镇”这“储水”二字让村民们来念,念出来的就是“粗碎”,这边人许多都是不分平翘舌音的,翘舌音发不出来,干脆就再少叫一个字。   水镇水镇叫多了,要不是因为上一任县太爷不愿意改,也许这储水镇早就改名叫水镇了。   百姓们都爱图省事儿,能少说一个字就少说一个字。   沈若对这大宇朝的皇帝还是很好奇的,但是这是在书中,所以不管是人或是政策一类都有些异于历史还是很正常的。不过这不妨碍沈若对他感到好奇,有些政策跟二十一世纪的十分类似,就像是雏形似的。除了他这儿还是中央集权之外,其他的惠民生养经济的政策,都很因地制宜。   之前在镇上与蓝帆交谈的时候,从他口中得知了不少关于经商的政策。对商人利益的保护还挺好的。   但是“士农工商”的阶级意识还是深深地刻在所有人心中,所以做一个商人哪怕再有钱也不能让人敬畏。   但那些离沈若还太遥远,他除了蓝帆给的定金之外,那些用布做的小玩意儿们才是他要赚得的第一桶金。虽说要展望未来,但更多的时候还是要着眼于眼下。   燠——唽——   饭要一口口吃,路也是要一步步走的。   沈若最不缺的就是耐心。   前世他在网络上接商稿,再如何吹毛求疵的甲方都遇见过,那地狱级难度不亚于“想要五彩斑斓的黑”。那时候他就是极有耐心地一遍又一遍的改,最后都是完美的过稿了。   他也经历过那种改了许多版本结果甲方还觉得是第一版好的事情。   刚开始遇到这种事情的时候沈若很崩溃,但是经过几年的磋磨,他的心脏都给锻炼出来了。   只要微笑面对,没有什么事情是过不去的。要是过不去,那就是笑的不够甜。   人总是能被自己的表情所带动,要是一个人脸上总是带着笑,那他的运气也一定不差。   沈若坚信这一点。   天亮了之后,柳杉将二狗也抱去了沈若的屋子,她一人照顾着两个孩子。   李善桃忙着煎药,沈若做早食,摊鸡蛋饼还熬了粥,还在灶台下面埋了几个地瓜。   沈大山揣了两个沈若烤得大地瓜就往外走。   这会儿已经是卯时中(早上六点),他要将家里要缴纳的粮食抬去村口,还要帮着一起装车,这时候出门已经差不多了。   沈若家里就三亩水田两亩旱地,出了六百多斤的米粮,他家要交的税粮换算一下那就是一百二十多斤。剩下的粮食够自家吃一年了!   多亏了今年风调雨顺的,亩产粮食都比以前多,每家每户的笑容见着都多起来了。沈若的记忆里,自家的田是分家时候得的,刘春花和沈牛山将好田都给沈宏留着了,给沈大山的三亩水田一点都不肥沃,能亩产一百斤都已经算不错了。   所以他家以前饭桌上很难见着米粒,收来之后交了二层粮税,剩下的那些也不够家里那么多人吃。   但是经过这五年来沈大山和沈丰的辛勤劳作,外加农官带来的施肥方法,今年村里人家的亩产都上去了,甚至还翻了一番!   沈若前世是个标准的南方人,饭桌上就得吃干饭,不然就觉得像是没吃似的。有时候他也会做些面食换换口味,但是最常吃的还是米饭。   家里的米有富余,沈若就想变着法儿的做好吃的。   像什么盖浇饭、炒饭、麻酱拌饭、烫饭等等,他都会做。   沈大山扛一百多斤的米一点儿也不费劲,他扛着麻袋斜着上半身冲家里人道:“我去村口了,以前丰哥去都是傍晚才回,我应该也得那时候回来。午饭不用给我留了。”   “成,爹你爱吃啥菜,我夜饭做。”沈若应道。   “只要是若哥儿做的爹都爱吃。”沈大山老实巴交半辈子的人,突然冒出这么一句话,直把李善桃给乐坏了。   “哈哈哈你还会说这话儿呢?以前怎么从没听你哄过人?”   沈大山轻咳几声,说:“善桃,我先走了。傍晚回来给你带镇上的桃花糕。”   李善桃抚了抚眼角的皱纹,轻点了下头:“二十多年前也是你买来给我尝,就那么三块,我们分着吃了一点儿碎末都没留下。”   “是啊,今儿一定给你带多多的。”沈大山说完就往外走,怀里揣着的荷包里头叮当响。   “不要买太多,那玩意儿贵!那些铜钱给你是叫你在镇上买些吃食的!”李善桃追在后头喊着。   “知道了。”沈大山一手扛着麻袋,另一手挥了挥,示意她快回去。   沈若一边用铁勺子搅拌着米粥,一边向外瞧,他爹娘感情是真好啊,记忆里沈大山虽然沉默寡言的时间多,大部分时间都在田地里做活,但是对他娘好得是真没话说。而且他的爹娘是自由恋爱,两人相互看对了眼,也是沈大山自己争取的,要不然以刘春花那俩老货的尿性,怎么可能愿意花钱给沈大山娶媳妇呢?   不过事情都过去了,他爹娘现在也是感情好,恩恩爱爱的,沈若不由得感叹中年人的爱情也很甜啊!   但是甜甜的恋爱不属于我。   沈若经过昨天夜里周浪表白一事,剖析了一下自己的内心。   他发现自己是个十分现实的人,他不太能理解那些向往爱情的理想主义者,还有那些浪漫的细胞他是完全没有。明明没有谈过恋爱,但好像已经看破了红尘似的。   沈若不懂,但大为震惊。   为什么周浪就这么莫名其妙看上自己了?   沈若摸了摸下巴,想起自己这张脸和竹竿似的身材。不是他自夸,他长得确实还挺好看得,也确实好像是这个时代人会喜欢的小哥儿模样。   但是他内心住着一个二十一世纪青年。   一开始他也不是毫无心理负担地就接受了小云吞的存在。   毕竟他刚有意识的时候就在生产中,那撕裂般的感受他是真的不想再承受一遍了。   但当他瞧见小云吞之后,血缘的羁绊让他克服了心理上的不适。   只不过接受了是一回事,还要再生的话他真的有些接受无能。   沈若无法想象自己在意识清醒的时候,看着自己的肚子慢慢大起来,最后还要煎熬着过完那漫长的十个月。   而且古代人都希望多子多福,周浪昨夜表明心迹的话语里就说要他给他生许多个孩子。   难不成他就要放弃自己的事业,最后变成一个生。育机。器?还要一直不停的给他生孩子?   沈若表示做不到,周浪精准的踩到了两颗雷。若是这是在游戏中的话,头顶上有显示沈若对其好感度的分数条,那么在那时候周浪头顶的分数条就已经跌破了负分。   谈什么恋爱啊,搞事业不香吗?   沈若只想赶快将时间快进到后天的赶集日,到时候他就能带上那些布做的东西去集市上赚钱了! 第49章   沈汉三醒过来之后还有些晃神, 身体的感觉慢半拍直到感受到四肢百骸传来的疼痛感才让他渐渐清醒过来。   他脑子里像是有浆糊被打翻了,狠狠地闭了闭眼才回想起具体事情来。   昨日是自家的牛发了狂,将他和车上的沈丰一齐甩下了沟渠, 然后他就受伤晕过去了,最后是被沈大山一家救回来的。   没想到他一个孤家寡人还能有人愿意帮衬一把,心中的感动自是不用言说,一想起那眼眶都是湿红的。   此刻门帘被掀开,隔着朦胧泪眼只能瞧见一道掩藏在阴影中的身影, 影影绰绰看不真切,但能瞧出是个瘦高的人, 阳光给他镀上了一层金边, 瞧着就跟天上救苦救难的仙人下凡来似的。   沈汉三愣愣地看着,待人走到近前才发现这“救苦救难的仙人”就是沈大山家的小哥儿——沈若。   “沈大哥,你醒了?起来喝药吧。”沈若手里端着药碗往床头的木箱子上一搁, 说道。   “若哥儿, 我这……我这可真是要麻烦你们了。”沈汉三脖子用劲半仰起头端起药碗就往嘴里灌。   他右手的手臂断裂刘大夫已经给他接上了,只剩下左手还能活动。不过身上淤伤太多, 每一动作都会牵扯到肌肉,他还算能忍着疼的,这会儿没吭声, 只龇牙咧嘴地将一碗苦药给灌了下去。   他要快点将身子休养好了, 总不能一直在沈大山家里住着, 他现在可就是吃白饭的,只吃饭也帮不上忙干不了活, 要是待久了肯定遭人厌弃。   “不麻烦, 我阿兄也要喝药正好煎一锅, 不费事。”沈若善解人意道。病人都伤成这样了就应该心情舒畅这样伤才能好得快, 要是他一直烦恼着自己这样会麻烦别人,那就不好了。   毕竟被好心的不算特别熟悉的人照顾,那心理压力不要太大,也是欠了天大的人情。   人家愿意帮忙是情分,不帮忙那才是本分呢!而他沈汉三是个实诚人,不喜欢麻烦别人,结果现在倒还成了人家家里的负担了。   沈汉三听到沈若这么说,哪能不知道是沈家人想让自己在这儿住着安心养伤呢。   他一个大汉的眼睛更红了:“……对不住,我家的牛突然发狂,还连累了沈丰。”   沈若之前坐他车的时候,对他的印象挺好,是个不拘小节且热情的大哥。而且他做这牛车拉客人的生意给沈家村人提供了不少便利,肯定是有乡土情怀在的,要不然他就在镇上跑肯定比在沈家村早出晚归而且就那么一趟要赚得多。   但沈若也没有资格替沈丰原谅他,说什么没关系。这事儿他也说不好是谁的过错,但是心中有了新的想法,所以此时只好先沉默,他还有些疑问没有问出口。   沈丰是个闲不住的性子,哪怕脚给崴伤了也想找点儿事情做,他身上也都是伤,但没有沈汉三严重。   这会儿他就拄着昨儿夜里沈大山开夜工赶制出来的拐杖晃悠悠的进来了。   “这有啥好对不住的。”他正巧听见了这一句,立刻道。   “阿兄,你怎么过来了!不好好躺着休养小心我告诉阿嫂去!”沈若简直一个头两个大,刚想问沈汉三话的,结果就看到他哥拄着拐一瘸一拐的过来。   他怎么一点都没有崴脚病人的自觉呢!   沈若知道自己恐吓肯定没用,直接搬出了柳杉来。他哥就是个标准的耙耳朵,怕老婆的。   沈丰摆了摆手道:“可别,我刚去瞧过。她累到了,这会儿正趴在你床边和二狗、小云吞一起呼呼大睡呢。可别去吵醒她了。”   “辛苦阿嫂了。”沈若轻叹口气,家里人出了事所有人夜里都没睡好。   “阿兄,你感觉怎么样?”   沈丰拍拍沈若的肩膀安慰道:“我这伤还没我以前爬树掉下来伤得重呢,没几天就能好了。”   他见沈若脸色还是有些不高兴的模样,立刻又道:“昨儿听你的你阿嫂帮我把脚垫高了,今天果然没有那么肿。昨天可把二狗吓坏了,我骗他说是猪蹄吃多了才会肿成这样呢。”   沈若没忍住噗呲笑出声,接口道:“那二狗说啥?”   “二狗一边哭一边打嗝,说他以后再也不要吃猪蹄了。”沈丰学着二狗哭唧唧的语气,像了个十成十。只能说不愧是亲父子。   沈丰瞧见他儿子哭得那惨样,就想逗逗他把人逗笑的,结果自家儿子哭得更厉害了。   之后他的胸口被柳杉捶了好几下,这是怪他把二狗的常识都给教坏了。而且家里以前穷得很,哪里能吃到许多猪蹄啊。   而后柳杉自己跟二狗说了好些话,说吃哪补哪,你阿爹伤到了脚就该买些猪蹄来炖了吃呢!   二狗抽抽噎噎地跟他阿爹说,等自己长大赚到了钱让阿爹吃多多的猪蹄。   沈若听沈丰讲他们小家一家三口的相处,嘴角勾起听得津津有味。不由得感叹哥嫂真甜,还有二狗真乖!   吃哪补哪这个可没有什么科学依据,但是好歹能求个心安,而且吃得好了营养跟上来那自然伤也能好得快。   “今儿晚上就吃黄豆炖猪蹄吧,我去隔壁村的杀猪匠家买些回来。”   沈丰点头说好,有些馋自家弟弟的手艺。   沈汉三躺在床上听着看着,心中升起许多羡慕的情绪,他家里人都在饥荒年没了已经很久很久没有感受过家庭的温暖。   哪怕这不属于他,但他看着也觉得心里头暖暖的。   沈若道:“吃哪补哪,沈大哥伤了手,阿兄伤了脚,正好都该吃猪蹄。”   沈汉三没想到还有自己的份儿,猪蹄虽然不是什么贵价的东西,但是他在这儿受人照顾能有口饭吃饿不死都不错了,还能跟着他们家一起吃好的?   也许这沈家小哥儿就是客气一声,但是他没问自己要或是不要,这口气听着像是要将自己的份儿也给买回来了?!   “可别破费了,这怎么好意思。我已经很麻烦你们了。”沈汉三连忙摆着自己还能活动的那只左手,拒绝道。   他没有丝毫犹豫地道:“我家里床褥子底下有个木板隔层,那里面还有些银钱,若哥儿我不能白住你家吃你家的,你去找来,那些都给你家。”   他这些年也攒了一些银钱,都是起早贪黑赶牛车几个铜板几个铜板赚的。也不知道够不够付药钱。   沈丰拿不定主意,家里的银钱都是李善桃拿着,但是大部分都是若哥儿之前从蓝老板那儿收来的定金。这下他伤了,家里又是租牛车又是请大夫的肯定花了不少。   他原本去镇上是寻摸短工赚钱的,却没想到钱没赚到,自己倒先伤了,还得倒贴钱。   沈丰心想:沈汉三和自家的交情也就一般,那钱该还肯定是要还的,毕竟自家也不是什么富裕人家。之后还要造围墙又是一大笔支出,更别提之后还要供二狗读书了……   沈若却对着沈汉三摇了摇头,说道:“沈大哥,那些银钱我家不要,但我家也不是什么善堂,所以并不是白帮你的忙。”   沈汉三点点头,心想这才对,要是沈家真白白帮自己那可真是冤大头了。而且他自己也住的不舒心,总觉得欠了人家很多。   沈若道:“相对的我也需要你帮忙。”   沈丰没想到沈若竟然说不要,有些惊讶地看向他。   沈汉三都没问要帮什么忙,立刻就点头答应了:“我帮!”   沈若道:“把你的牛和牛车借我用几天。”   “我的牛没死?!”   “借牛车干啥?”   沈汉三和沈丰同时发问。   沈若按着顺序挨个回答道:“你的牛是吃了毒草,我拿着反刍出来的草渣去给顾允看了。幸好吃得不多,用水灌进去吐出来就好了,这会儿还在我家的羊圈里头休养,瞧着精神还不错。”   沈汉三简直喜极而泣,他没想到自己的牛伙伴还在,他之前都不敢开口问,生怕得知牛已经死了的噩耗。这可不仅仅是他的伙伴没了,因为他的牛不是老死的,那他作为牛的主人肯定是要被拉去坐牢的。   沈若道:“借牛车是要去赶集,我拜托村里人做了不少小玩意儿,想拿去镇上摆摊卖。”   “之后还有其他的镇上也有集市,我们都去。”   小时候沈若就见过那种专门摆地摊卖小玩意儿的,等这边的人买的都差不多了没生意了,就去另一个还没有这些东西的地方去卖,客源都是新鲜的,那赚得是盆满钵满。   这个时代的人富人的购买力强,但一般人的购买力却很一般,寻常人家要是极为克扣自己的话,一两银子都能过一年。   所以沈若虽然自信,但也不能盲目自信。一定不能觉得自己做出的那些东西肯定能在储水镇上就被人买走。   这种一拿出来就卖空的前世除了大明星的演唱会门票、春节回家的机票这些以外,沈若还没见过别的。   他对自己能拿出来的东西,心中有考量。毕竟不是什么必需品,在生活中也有可以用其他不要钱的东西替代的。   所以是不可能一下子就卖空的。   于是他将那些东西均分成三份,等周边的镇上开集市时候打算也拉去卖。   如此远的路程没有牛车是肯定不行的。   “别说借你几天,以后只要能用得上我沈汉三和我家牛车的地方,你尽管使唤!”沈汉三的眼睛亮起来,他只要对沈家有用,那就不是个在这儿吃干饭的,能帮上忙他也能稍微心安理得一点点在这儿好好养伤了。   作者有话要说:   明日宠幸万贵妃好不好呀?   明天周末啦~祝大家周末愉快~ 第50章   “成嘞, 那就多谢沈大哥了。”沈若笑了下,这样就是“你好我好大家好了”。   这年头要买牛很困难,不仅仅是银钱的问题, 还有官府要派人来考量你在村里的风评,家人有没有什么案底,以及祖上有没有污点。   总之就是得把申请养牛的这户人家给扒的底裤都不剩。   所以能养上牛的人家,不仅仅是有钱,还得有些权利。虽说审查严苛但仅限于一般平民百姓, 要是有些权利或是有钱的给官府塞点钱打点一下也能养上,就比如沈宏家。   他家之前倒不是说风评不好, 主要是沈富贵闹的。他是附近有名的泼皮赖子, 在镇上流连花街柳巷在官府衙役面前都混了个熟脸的。不过他倒也没搞出过什么丑闻或者大事情来,沈宏家给官府塞了不少银钱也就养上牛了。   况且之前当扒手那事儿只在沈家村里传,要是镇上传遍了那他家的牛肯定是要被收回去的。   而且那买牛的银钱肯定也是不能退的。   “真是奇了个怪, 我喂牛的草都是每日新鲜割来的, 天天都那么吃,怎么就混进了毒草呢?”沈汉三简直百思不得其解, 用左手揪着自己的头发,他实在是想不起来自己什么时候粗心大意把毒草也一起割来了。   沈丰也每日去割草的,之前也碰见过沈汉三, 但两个大男人不知道该说什么也不聊天都是打完招呼然后就弯着腰各割各的。   “你昨日割草也是在虎头山冬边的山坡上吧?”沈丰问道。   沈汉三道:“对啊, 那儿离我家近, 有时候我还会直接将牛儿牵去那里让它自个儿吃。但是每日要赶车去镇上,都是我早早起来去割来的, 饿了就能在车上喂。”   沈若回想起以前坐沈汉三牛车的时候, 确实在车上的小角落里塞着不少青草料, 还有前头沈汉三坐着赶车的地方也有成捆的放着, 用麻绳绑在车板上不至于掉下去。   “昨日一同去镇上的还有谁?”沈若问道。   “车上坐着我还有沈二里家三兄弟,就没了。他们是要带买主的柴火去镇上,临近傍晚了也没等到他们跟我们回来,车上就咱俩。”沈丰指了指自己和沈汉三道。   沈汉三感觉非常不对劲,他养牛这么多年从没出现过这种把毒草当做青草割来的蠢事,况且……   “那虎头山东边的山坡上我从没见过有毒草长着啊。”   沈汉三说着就皱紧了眉头。   沈丰也总是去那儿割草,非常有话语权,肯定道:“我也没见过。那毒草应该是在西边的山坡上,那儿都是灌木我都不稀得过去。”   沈汉三猜测道:“难不成毒草是沈二里他们放的?”   沈丰立刻否定道:“不会,他们要坐你的车,做什么要毒死你的牛?他们不也坐在上头吗?”   沈若也觉得沈二里不会是这样的人,而且要毒死一头牛对他能有什么好处呢?他们要去镇上还都得搭沈汉三的牛车的,不可能会做这种损人不利己的事情来。   “你的牛会随便吃路边的野草吗?”沈若问道。食草类的动物都有自动规避有毒的草叶,除非是饿得没办法才会去吃。但是沈若不确定这个时代的牛和他所知道的牛是不是一样的,所以还是问上一问比较保险。   沈汉三道:“会倒是会,但是那也是我带它去吃的,况且我带了足够的草料喂它,肚子不饿应该瞧不上路边那些干瘪细小的杂草吧。”   那就不是误食了。   沈若又问:“那你还记得有谁碰过草料,或是你停在了哪里,牛有没有脱离过你的视线?”   沈汉三仔细回想,摇了摇头:“不记得有谁碰过了,一般人也不会去碰的,只是一堆草而已。”   “脱离视线……”沈汉三这时候有些开始不确定了起来。   沈丰也看着他,等着他的下文。   沈汉三道:“还真有,我昨日走得急干粮带少了,临近傍晚那会儿饿得实在受不了了去面摊吃面,就将牛和车放在开满杂货铺那条街,边上有棵大榕树的,我就把牛拴在那儿。”   那大榕树沈若熟悉,之前买草编工艺品的小贩摆摊就摆在那榕树底下。   沈汉三继续道:“我就把草料给它放地上让它吃,也没看周围有没有长着什么毒草之类的……”   沈若笃定道:“那里的地被人踩实了,至多长些寸许长的小草,肯定长不出毒草来的。”   那毒草喜阴湿,必然不会长在向阳面上。   “那就是那会儿有人掺了毒草进去!”沈丰顿时义愤填膺道:“不知道是哪个狗娘养的坏东西竟然要害牛,这种人就该把他抓起来送进官府!”   沈汉三也满脸怒容,“我吃碗面就半刻钟不到的功夫!”   如果真是有人投毒那就说得通了,沈汉三一离开对方立马就给草料里加毒草,混在青草里头不显眼,牛就顺着青草给吃下肚了。牛吃东西要经过反刍所以不可能毒性一下子就发作出来,所以等牛车带着他们一路走到了沈家村外头那条土路上才彻底地发作出来。   这样不能第一时间发现,找到凶手,经过这一夜,估计也很难再找到证据。   这个地点很微妙,那杂货铺一条街不就是储水镇上的储水街么?沈宏当掌柜的那家李记杂货也在那。   但是沈宏和沈汉三没太多交集,也没有作案动机,但是有一个人却不一样。   那就是沈子莺。   之前她想要坐沈汉三的牛车,不惜花费六十文钱跟一个婶子换,结果沈汉三因为听见她说自家的牛车破破烂烂不好的话,硬气地不肯载。   就因为这事儿让沈子莺怀恨在心,做出放毒草这件事情,沈若觉得还是非常有可能的。   虽然在那篇文里沈若并没有瞧见这个剧情,但因为自己成为煽动翅膀的那只蝴蝶后许多的剧情都已经悄然改变了。   不过,无论沈子莺是不是得到机缘重生了,她还是书中的那个她,三观不正、心肠狠毒,会不择手段达成目的的女主。   可是这没有证据的事情沈若也不能直接将她的名字点出来。   但沈汉三像是想到了什么念叨着:“我做拉客生意这么多年从没和人交过恶,大家见了面打招呼也都和和气气的,就之前……我突然想到了一个人。”   沈若从善如流道:“是谁?”   沈丰也好奇地看过来。   沈汉三道:“就是沈宏家的闺女儿。那天若哥儿你也在,沈二里也在,就是顾秀才被那柴火砸的那一天。”   沈汉三怕沈若忘了是哪件事,描述的非常详细。   沈若怎么可能会忘记那一天,柴火就要落下是顾允扑过来护着自己。   虽然他早早做好了被砸的心理准备,但肉体凡胎的他也是害怕的。   没有人能安然面对即将要降临在自己身上的意外。   但是沈若也是在那时候发现,顾允的确算得上是个正直的好人,而且从他眼里瞧不见那种对小哥儿的蔑视。   他好像会尊重所有人,无论性别,无论老幼。   就像他说的一样,哪怕要被砸的不是沈若,是别人,他也会帮忙挡一样。   沈汉三继续道:“那小妮子跟我不对付,说我的牛车这不好那不好,结果还想上我的车。我不是不肯载吗?瞧她还那么生气。我听了她那些话脾气也上来了,这换了谁能不气啊!”   沈丰向来看不惯沈宏那一家子人,也不管沈子莺是个姑娘,他直接道:“她之前还上我家给若哥儿招晦气,这人可真不是个好东西。”   虽然有了怀疑的对象,但是始作俑者肯定也不是傻的,绝对早早地就销毁掉证据了。   沈汉三咽不下这口气,但是他目前只能吃下这个暗亏,等以后再找补回来。   毒杀牛的罪名可不小啊!   主要是现在既没有人证也没有物证,那反刍出来的毒草也证明不了什么。   在古代要破案就是很不方便,在现代要找什么嫌疑人监控一调取就成了。但在古代又没有“天眼”,破案就极为困难。   只能等以后抓她个人证物证俱全。   不过聪明人是不会毒杀一遍,牛没死又去毒一遍的。至于沈子莺会不会再出手,沈若不敢肯定,不过防备着准没错。   沈若将自己的想法和沈汉三说了,沈汉三觉得很有道理。但沈若又说,没有千日防贼的道理,等以后他好了再去那里试试,让牛自己待着吃草,要是人家又动了心思再来放毒草,那就最好了。他直接跳出来能来个“瓮中捉鳖”。   反正就是“钓。鱼执。法”呗,而且也不费事。   沈汉三早上拉一趟下午才回,还有那么多空闲时间可以在储水街晃悠。能抓个人赃俱获最好,抓不到那也没办法,不过也不会有更多的损失了。   沈丰拍拍自己的胸膛道:“到时候我也能帮忙,咱现在可是难兄难弟啊,这投毒的人害我们这么惨,等抓住了定要他好看!”   沈汉三点头应和:“对!要他好看!”   “你们现在斗志激昂很好,但也要你们先养好身体再说。现在就给我去好好休息,沈大哥你躺着,还有…阿兄你别再乱动了!”沈若瞧沈丰翘着脚晃来晃去就来气,搀着他往外走,要把他送进他自己屋里去。   “若哥儿,你去帮阿兄把竹篾子拿来,我也给你露几手。都是阿爹教的。”沈丰真的闲不住,哪怕回了屋手里也得做点活儿。   沈若知道自家阿兄没法好好休息,只要不动到脚也就随他去了,给他拿了一大捆沈大山处理好的竹篾子。   “阿兄,你要是累了就躺着休息。”沈若叮嘱道。   沈丰摆摆手不甚在意地说:“小伤、小伤。”   沈若撅了下嘴,他阿兄总是这样,他自己不在意自己的伤,但是家里人都后怕得紧。   昨儿脑袋都砸晕了怎么可能没有后遗症?沈若看他就在这儿逞强。   那竹篾子都拿不稳了。   “咱若哥儿怎么一副委屈样,阿兄真没事,身体壮着呢。”沈丰拍拍沈若的肩膀安慰道。   “阿兄,我真的很怕你出事,还有爹娘阿嫂二狗小云吞都不想你出事明白吗?”沈若心里头知道自家阿兄不想让家人担心才逞强,说自己伤得不重,但伤势如何明眼人都看在眼里。   身上那么多处淤青红肿,脚腕还崴了,额头上的伤口都还没完全结痂用布巾给缠上。   就这样还要拄着拐出来,沈若心里头憋着气呢。   沈丰哪儿能不知道自家弟弟的想法,家人都是互相体贴的,他安慰后怕的家人,家人也体贴自个儿,让他好好休息。   沈丰轻叹口气,心中暖流淌过,就跟小时候那样抬起手揉了揉沈若的脑袋。   沈若有些怔愣,眼睛不自觉地眨动了一下:“阿兄……”   自从若哥儿长大之后,因为汉子小哥儿也有大防,所以哪怕他是若哥儿的阿兄也没有再和他如此亲近过了。   “若哥儿放心,阿兄这会儿有些累了,这就躺下休息。”沈丰给自己台阶下,说道。   沈若点点头,嘴角上扬道:“那阿兄你好好养伤,我去隔壁村一趟。”   “嗯,早些回来。”沈丰有些不放心若哥儿一个人出门,但是他现在也没办法陪着去。要是他一定要拄着拐杖跟去,若哥儿那委屈的嘴都要撅到天上去了。   这种情态也就在若哥儿小时候能看见,那时候他跟在自己屁股后头跑,小短腿追不上,他就站在原地噘着嘴生闷气,直到沈丰发现自家若哥儿没跟上,倒回来找他,他才会咧开嘴笑。   这会儿瞧见了熟悉的表情,沈丰还挺稀罕的。   沈若不知道他阿兄再想些啥,要是知道了他绝对不会再露出这表情来。他阿兄小时候就是蔫儿坏的,好几次故意逗哭他呢,瞧他表情变化就是好玩儿啊,沈若才不想满足他的恶趣味。   沈若拿了两串铜钱就往外走,这时候天已经大亮了。顺着村里头那条大路一直向西,绕过一片池塘就能到隔壁村。   隔壁村名叫荷塘村,因为那片池塘叫做荷塘,因为里头种满了荷花,每年夏天都会开出一大片粉色,许多姑娘小哥儿都爱往荷塘边去。摘莲蓬,摸莲藕,都是要花铜钱跟荷塘村的村长买的,但是赏荷花不要钱,所以到那边玩儿的人可多了。   沈若以前跟着自家阿兄去过。   走到沈家村西边绕过虎头山就能瞧见荷塘,他脚步轻快地往前走。   但当他走到村西尽头顾允家门口的时候脚步停住,他顺着篱笆墙往里头看,能瞧见顾允正靠在竹椅上拿着本书看。   他换了一身青色的宽大长衫,蓝色系带拦在腰间,一头长发就松松垮垮地系着垂在身侧,看起来慵懒极了。跟以前见到的衣冠楚楚的他很不一样。   沈若又想起之前他刚沐浴完被拉来给自家母羊接生的时候了,那时候他披散着头发,但衣裳还是穿得一丝不苟的。只不过后来被溅上了血污。   瞧他看得认真,沈若也就没喊他。   顾允察觉到有人偷看的视线,从书册中抬眼,视线穿过篱笆墙的缝隙就只能隐约看见一道纤瘦的背影。   他书册不知何时从手里落在了地上,他也没去管,只怔忡地看着外头。   那身影瞧着就是梦中人的身形,难道他的梦中人来找他了吗?   柳兰香听见声响出来看,就瞧见她儿子一副魂不守舍的样子,她皱着眉关心道:“诺诺,你怎么了?书掉地上了也不知道。”   她上前将书拾起,放在顾允腿上。   顾允道:“娘,我睡一会儿。要是……要是之后有人来家,一定要将他留下,然后喊醒我。”   他梦里的人越来越清晰了,甚至还能回想起一些细节,这些就像是曾经真实发生过的一样。   他想要弄个清楚明白,所以打算再睡一觉试试能不能再次梦见。   “好。”柳兰香答应道。   这段时间她儿子总是心神不宁的,还总是说些奇怪的话,那梦里梦见的小哥儿怎么可能会跑出来啊?又不是现实里的人。   她都在想要不要去找个神婆过来给自家儿子驱驱邪了,这瞧着都快不正常了啊。   ==========   沈若绕过虎头山,看见了那片荷塘,他这会儿过去池塘里就只剩下些败荷枯枝了,但有不少人在里头摸莲藕。   两个村隔得不算很远,约莫走半个时辰也就到了。   但是沈若不经常过来许多荷塘村的村民认不到他,这年代的人都对外来人抱有好奇,这会儿好几双眼睛跟探照灯似的一齐看过来,让沈若有种在动物园看猴的感觉。   而他就是那只猴。   大概能理解到当初蓝帆刚到沈家村时候的感受了。   “你是哪家的小哥儿,怎么从没见过啊?”有离得近的汉子抬起头,朗声问道。   周围人都露出爽朗的笑容来,调侃道:“陆家老大你是瞧上人家小哥儿了?”   村里人开玩笑不外乎就是那么几句,谁看上谁,谁和谁在一起了,但这有些不尊重人。   虽然没有恶意,但让人膈应。   那陆家老大还没说话沈若先道:“各位大哥,我都有崽了,可别开我玩笑。”   有些人脸皮薄,被开这种玩笑就只能躲,或是尴尬笑笑。但沈若不,他直接说。   有崽又不是什么丢人的事情,况且他家小云吞那么可爱,恨不得让所有人都知道呢。   “啊这,真看不出来啊。”那些老大哥也都挺尴尬的,没想到开玩笑开到已婚哥儿头上去了。   沈若循着记忆中的方向往杀猪匠家走去,没有再关注荷塘里头这些人。   那陆家老大一拍脑门,突然想起了点,说道:“我说这哥儿怎么这么眼熟,这方圆百里长成这样的小哥儿不就是沈家村沈大山家的幺儿吗?叫若哥儿的。”   “你这么一说我倒是想起来了。以前那事儿闹得咱们村人都知道,未婚先孕嘛。”   “你们还记着以前的事儿呢,我昨儿住我哥婿家里,就在沈家村里呢。可是知道了不少新鲜事儿,这沈若可不得了了啊。”一个年纪稍长些的说道。   这语气让所有人都提起了兴趣,纷纷催促他继续说。   那老大哥一副感叹的语气说道:“这沈若实在聪明,我那个哥婿也跟着去称粮税,回来之后跟我说他发明了一个木制的箱子,让他们称粮税都不用拖着那重得要死的鼎了。”   “还有这种事儿!那箱子真这么厉害,那咱们村能弄一个吗?”大家都沸腾了,那鼎每个村都有,得亏荷塘村人多力量大,不然还真一天称不完这么大一个村的,但是有轻松的,那为什么还要用费劲的,那不是傻么?!   “这个得村长出面跟沈家村的村长交涉,虽然是沈若想出来的好点子,但他也是沈家村人,还是得先找村长,再去找他。这种好东西我想应该要出钱买,不然人家怎么可能免费教咱们用啊。”那老大哥说道。   “该的,不知道要多少银钱,咱村那么多人凑一凑肯定能凑齐的。”周围的汉子们应和道。   “要是真那么好用,以后咱们村称粮税也不用那么费劲了,多好啊。我今儿还腰酸背痛呢。”有个汉子笑着道。   那老大哥笑了下道:“所以我今儿一早回咱村就去找村长说了,这会儿也不知道村长去沈家村了没有。”   “去了去了,就一个时辰之前瞧见他套了牛车出门的。”有人知道消息立刻道。   “这若哥儿不仅脑子灵光,还会算数呢!他们村顾秀才不是伤着了吗,找人一波波跑去让他算那费劲儿的,我哥婿都跑坏了一双鞋。后来你们猜怎么着?”   “这还用猜吗?照你这么说肯定是沈若顶上帮他们算粮税了?”   “对啊!反正我听我哥婿说他算得可快了,只要量出了整数下一秒就能将粮税脱口而出呢!”那老大哥说着说着就有点儿飘,有种大家都不知道就自己知道的莫名的优越感。   周围人听了都一片震惊之声,以前他们村还花钱找顾秀才算粮税过,之前就看见顾秀才算粮税都要用木头做的一些用具算,这沈若竟然能心算!   这小哥儿真是不得了啊!   那木头做的用具就是古代的算筹,而沈若要是知道他心算这事儿能被人如此吹捧,那他必然会感谢自己的小学数学老师,他小时候虽然是个孩子王但学习成绩是顶好的,瞧着就是乖孩子的样子,老师都喜欢。   那时候老师课外开了个珠心算的兴趣班,因为太喜欢小沈若这个好苗子都没收学费直接就让他来学了。   不过因此外婆总是会在逢年过节的时候去给老师送些礼物,一些自家榨的菜籽油,晒得笋干一类的,老师收下也高兴。   对沈若也就更加关注了。   这会儿太阳升起温度上去了,沈若额上出了不少汗,掏出帕子抹了下。   他娘之前绣给他的竹子小笋的手帕被他送给顾允了。   但是这图案他是真喜欢,又故意撒着娇求他娘再给他绣了一幅。现在他这身体的年纪才十九,还能撒撒娇,等过了二十可就不成了呀。   李善桃哪里需要他撒娇才给绣,她向来宠若哥儿,恨不得给他绣上了十张八张的。   沈若才不要那么多,他道:“好东西一样就成了,宁多勿滥。况且我也不想阿娘累着。”   李善桃听了又是心中熨帖,觉得若哥儿贴心。   沈若前世从小没有爸妈,他长到二十四岁从没得到过来自爹娘的宠爱,现在却在穿进异世界之后,在这里感受到了。   因为从未得到,所以格外宝贝。   他很珍惜在这里和家人相处的每一天。   作者有话要说:   -   之后还有一更哒ovo~ 第51章   杀猪匠的家距离池塘不远, 他家圈了一大片地养了几十头猪,老远就能闻见猪粪的臭气。   沈若走到后面都不用循着记忆了,味道越大就证明他走对了。   不过初中科学老师曾引用过一句古话来教同学们生物中人体器官之一的鼻子与嗅觉, 那就是——“久入芝兰之室,而不闻其香,久人鲍鱼之肆,而不闻其臭。”意思就是人的嗅觉可以被环境改变,闻习惯了就会闻不出来。   这时候沈若的嗅觉已经快麻木了, 他此刻已经能够面无表情地往杀猪匠门前搭起来的那个铺子走去。   杀猪匠在自家门前搭了一个猪肉铺子,上面有面油纸和布缝在一起的小旗, 上书“徐家肉铺”。   那四个字听说还是请顾允写的, 瞧着那笔走龙蛇的劲儿,再配合着徐屠户在铺子里笃笃砍着猪骨头的架势,显得非常的和谐。   铺面前站着几个妇人正挑挑拣拣地买肉, 要挑选肥肉多的部位。这年代的人都缺油水, 买纯肥肉的回去还能用来炼油,之后做菜舀一小勺猪油进去, 炒菜那也能沾沾肉味,香得很。   那剩下的肥肉也不浪费,一边炼油一边炸, 最后变成猪油渣, 撒一点儿盐巴或是奢侈些撒点糖, 那也是美味。酥酥脆脆的还泛着肉香。   沈若小时候就爱吃他外婆炼油剩下的猪油渣,这也是一盘子菜了, 而且特别适合用来下酒。   他打算也买点肥肉回去, 制成猪油渣给沈大山做个下酒菜。   “老板, 这肉怎么卖?”沈若走上前问道。   这年头只要是肉都贵, 不过在村里买肉可比镇上便宜,更别说这徐屠户是自产自销的,那价格就肯定是穷人家也能买得起的。   徐屠户见是个生脸。他在这儿开了那么多年肉铺大多都是村里人和附近村里的村民图便宜过来买,大多都是妇人或是已经成了婚的小哥儿。这还是第一次瞧见一个看起来年纪轻轻的小哥儿孤身过来买肉的。   他也不指望这小哥儿能买走多少,故而没搭理这小哥儿的问话,先将前面妇人要是肥肉给挑拣出来称量。   他对那妇人说:“九斤三两半,收你九十文。”   “谢了啊,我总爱上你这儿买。”那妇人笑着接过,脸上都乐开花了。每次来徐屠户家肉铺买肉只要多几两都会饶给她,这都成习惯了。   后头一个婶子瞧见了,拿起另一块肥肉颠了颠:“老徐啊,你瞧这儿都不新鲜了,把这里切了再给我过秤。”   徐屠户就接过切了一小块带着筋皮的软肉下来,再给她过秤。   沈若被忽略了也不恼,眼神在他铺子里剩下的肉上面逡巡。   沈若发现他这里卖的肉质确实很不错,毕竟不是吃激素长大的猪,看着肉质都紧实许多。   徐屠户过秤后说道:“八斤九两半,收你九十文。”   那婶子听完就不乐意了,皱着眉头道:“刚那人九斤三两半你收她九十文,我这才八斤多不该收我八十文吗?”   “你这个多。”徐屠户也皱起了眉头。   “这不是还没到九斤呢吗?就给你八十文,肉我拿走。”那婶子说着就要掏荷包了。   徐屠户虽然算不清楚价格但也知道自己这是被占便宜了,提出建议道:“这样,我再给你添一小块成不?九十文,不能再少了。”   “不成,你这儿没有我要的肉了,我就要这块儿。”那婶子脚踏丁字步,气沉丹田,非常有气势道。   徐屠户也不是个好脾气的,被人这样闹直接手起刀落又切下一块来,再重新称。   徐屠户道:“不多不少正好八斤,收你八十文。”   那婶子顿时没话了,想占便宜没占到,这会儿连八十文也不想出了。   “卖个肉还抠抠搜搜的,这肉我不要了!”   徐屠户刀子往案板上一剁,那脾气也上来了,道:“爱要不爱,占便宜没够了!”   “谁占便宜了,先前那人九斤三两你就收九十文,怎么我八斤多也收我九十文了?”那婶子心疼银钱又还想多占点儿,这会儿开始撒起泼来,“都来瞧瞧哦,这徐家肉铺坑人啦!别人九斤收九十文,到我这儿八斤也要收九十文啊!缺斤少两啊!”   徐屠户家周边住着不少人,听见有人闹事都跑过来瞧热闹,但是大家伙儿都是知根知底的人,每次到徐家肉铺买肉那徐屠户都是会多饶一点,可从没给人缺斤少两过。   这话倒是喊得新鲜。   沈若也在一边瞧热闹,这徐屠户不太会算数,多个几两半的就不知道该怎么收钱了,只能按大头收,一斤肥肉十文钱真的算是非常便宜了。   可是卖的便宜想要来占便宜的人更多,倒还不如在镇上,那都是精准的,那样事儿还没有这么多呢。   就比如说摊位上卖衣服就是有人会来讨价还价,但是商场里的衣服店里标价多少就是多少,是一个道理。   那婶子见人多了,更加耍无赖似的说徐家肉铺的不是。   之前许多人来买肉跟她差不多心理,每次买肉都能饶一些,都养成习惯了,这会儿听了都觉得徐屠户就该收这婶子八十文。   “诶唷,老徐啊都是乡里乡亲的多饶一点又怎么了,你家猪那么多赚都赚死了,还这么抠搜啊?”   徐屠户张嘴就怼道:“你不抠搜,你家这么有钱怎么不见你往慈安堂捐个款啊?”   “慈安堂”是县里收养流浪汉和孤儿的地方,沈若闻言忍不住笑了下,这徐屠户还挺对他胃口的。   遭遇道德绑架怎么办?   当然是要怼回去!   “要说有钱那肯定比不上你家啊,也没见你家捐。倒还说起我了。”那婶子皱着眉默默退后。   徐屠户生的就是一副粗眉大眼的样子,牛眼睛瞪起来横眉倒竖的样子还挺吓人的。   “我开门做生意,饶不饶是我定,怎么滴还想抢不成?”那徐屠户把剁骨头用的大刀拎起来,反问道。   “谁要抢了,我不都打算掏钱了吗?”那婶子有些哆嗦道,这徐屠户瞧着不好惹的样子。   “我就想买那一块,结果还给我切了,别人都能饶就不给我饶,你就是这么做生意的?”   徐屠户冷哼一声道:“我还就不跟你做生意了,你不买有的是人买。”   那婶子本就是奔着便宜的肥肉来的,虽然舍不得但也还是想要。   这讨不了好了,她就直接道:“那就按你最开始说得来,九十文,你再多给我添一点儿!”   周围人没再帮腔,都看着那婶子和徐屠户交涉。   徐屠户抱着手臂道:“不卖,你去别家吧。”   “嘿,你这人真有趣,开门做生意的还要赶客?”那婶子气急,这儿已经是全镇上最便宜的地儿了,她可不想去镇上花快一倍的铜板买一样多的肉。   她这会儿又想要了,徐屠户不肯卖,他这人牛脾气要是能好好做生意他愿意吃点亏,但故意要占便宜还闹事的,那他还真就记恨上了。   以后这人的家人要是来他家买肉他也不会卖。   其实占便宜这事儿住在周围的村民都屡见不鲜了,毕竟大家都知道只要去他家买肉,那肯定能饶个几两肉的,这都成习惯了。   要是有谁没有饶到点儿总觉得自己好像吃了大亏似的。   徐屠户就是不肯卖,那婶子也不能抢,只能跺着脚吼了声像给自己找场子:“我呸!以后再也不来你家买了!个抠搜玩意儿,不就几斤肉吗!”   “不来最好。”徐屠户都听笑了,这爱占便宜的还是走吧,可别再来闹事了。   不然他的大砍刀就要忍不住了啊。   当然,他肯定不是往人身上挥,顶多就是砍砍案板的样子。   那闹事的婶子气哼哼地走了,聚过来的村民见没热闹看了也都慢慢离开,这会儿徐家肉铺前头就站着一个沈若。   这会儿徐屠户才正眼瞧他,问道:“你要买什么肉?”   沈若在一边看了挺久,他爱做菜所以挑食材的眼力也是很好的,指了指案板上的几块肉。   “那边的四个猪蹄,并这块猪里脊,还有这块肥肉,我都要了。”   徐屠户没想到沈若竟然一下子要买这么多。他今日就杀了一头猪,还剩了一半呢,之前每天快到傍晚才能卖完的,这小哥儿一下就买走了剩下的大半。   “猪蹄价贱,一个两文。这块猪里脊八斤,八十文,再加这块肥肉,八斤,八十文。一共一贯钱并六十八文。”   沈若点点头,伸出手指指了下之前那块肥肉上被切下来的九两半,道:“那块儿我也要。”   徐屠户才遭遇过刚才占便宜那事儿以为这小哥儿是想这九两半白饶给他,皱紧了眉头不太想给。   沈若道:“九两半那就是九文五厘钱,我没有五厘,就再多给你一文吧。”   沈若说完就立刻掏出了铜板,李善桃将铜板串的很好,要数钱也容易。   沈若付钱付的爽快,这里的价格比起镇上真不贵,甚至算得上的非常良心的价格了。他自己要做生意不想吃亏,那其他的生意人他也不能让人家吃亏。   毕竟“吃亏是福”这就是最大的谎言,谁吃亏了就是吃亏了,至于有没有福气,那都是安慰的话,不能信。   徐屠户见这小哥儿不仅买的多,给钱也爽快,甚至他没白饶东西还多收了人家五厘钱!   这可是他开店以来的头一回!   果然人都是要对比出来的,要是人人都像这小哥儿似的跟他做生意,那他也不用每天都憋气得很了。   他忍不住舒展眉头笑了,这可是大主顾啊,一下子买走了这么多!他今儿都能提前卖完休息去了。   但徐屠户也不是个让客人吃亏的性子,又切下一块精肉添进去,道:“成了,我这就去给你捆好。”   他说的捆好就是在肉上戳个洞,然后穿进几根卷成麻绳似的稻草绑紧做成提手,那四个猪蹄就只能绑成串,跟串了一串粽子似的。   徐屠户道:“都给你扎好了,能趁手提。”   “多谢。”沈若将肉放在铺面上,状若无意般问道:“你在这儿做生意经常遇到先前那样的人?”   “是啊。”徐屠户皱眉叹气,他也不知道为啥,明明自家好心饶些肉却还落不得好了。   “个个都是占便宜没个够的,再加上我算数不行,容易弄错,得凑成整数才好算。”徐屠户的话匣子也打开了,这会儿也没别人来买肉,正好能和这小哥儿说说话。   沈若道:“我有个好办法,只不过做起来会有些麻烦。但是能杜绝类似刚才那样的事儿。”   作者有话要说:   -   明天继续宠幸万贵妃好不好呀? 第52章   徐屠户闻言眼睛一亮, 立刻问道:“你有什么好办法?”   沈若不疾不徐道:“你将猪肉所有的部位提前切好,标上价,统一售卖。最好能按一个相同的斤数来切。例如一斤里脊, 一斤肥肉,这样随便拿起一块都是一样的,且都是整数价格你也不容易算错。就是切的时候会麻烦些。”   徐屠户越听越觉得可行,这东饶一下西饶一下的脑子都要绕晕,每日赚的钱跟斤数都对不上号, 要是这么干的话,虽说前期要出的力气多了些, 但之后卖的时候就方便了啊!   但他还有问题:“若是有人要买半斤呢?这我还得切, 那岂不是又有些偏差了?”   “那就再切几份半斤的。”沈若见他肉铺里头的肉凑起来应该就是一天就宰一头猪,那处理起来也不算特别麻烦。   沈若将自己的想法娓娓道来:“你可以将半斤的固定好每日出几份,来晚了就没有了。然后要饶肉的话, 可以每一份上头都搭上一点儿添头, 比如一根带些肉的猪骨头之类的,能让人一眼瞧见的就成。一斤肉并上头的添头, 要是看中了就能直接买,买的斤数越多那添头也越多。”   要饶东西不一定非得是肉嘛,猪身上可都是宝, 什么猪耳朵、猪舌、猪鼻子、猪下水啥的, 都能当做添头。特别是带肉沫的猪骨头, 瞧着多大啊,当添头是最好不过的了。   沈若越说徐屠户的眼睛就越亮, 他一日就宰一头猪, 就这么处理一下也不费事。   到时候让自家娘儿们挨个都扎好稻草提手, 人家直接挑了买, 价格都一致,这卖的买的都是一口价,那交易起来肯定爽快极了。   “成,我明日就这么搞!”徐屠户也是个风风火火的性子,一想觉得可行,立马就想这么干。   沈若觉得他的性子和自家阿兄还挺像的。   徐屠户一开始瞧见个陌生面孔还有些不太爱搭理,这会儿可真是愧疚死了,他一开始都没正眼看人家,结果人小哥儿还给自己出谋划策。   他直白道:“之前是我不对,我还以为你不会买多少就紧着其他人来了。对不住啊。”   沈若摇摇头,无所谓道:“啥啊,我咋不记得了。我以为是我声音太小了,你没听见呢。”   徐屠户哪儿能不知道这小哥儿是在给自己台阶下呢,这话说的让他心里头就舒畅极了。   “你可是帮了我大忙,这些东西你拿走,都给你当添头。”徐屠户转身就拿出一个大猪头还有一大把猪下水,放在了铺面上。   沈若不爱洗猪下水,总觉得有味儿,他的洁癖都要犯了。但是卤过的猪下水确实很好吃,他有些为难。   他真的不想提着猪大肠……   但是卤肥肠真的好好吃啊……   徐屠户爽朗道:“别客气,你收着,我全给你扎好了。”   “多谢。”沈若还是收下了,这猪头可以用来凉拌,猪下水拿来卤,做好了那都是美味啊。   “要是吃着好,欢迎下次再来啊!”徐屠户难得如此热情的招呼客人。   “好嘞。”沈若应了声,这里卖的比镇上便宜,以后家里要吃肉了他肯定会来光顾的。   沈若脚程快,很快就走没影儿了。   肉铺中有人掀开布帘子出来,是个胖婶子,她探头看了眼铺面道:“哟,今儿卖这么快?”   “媳妇儿,你咋出来了。”徐屠户忙让自家媳妇回屋,“你坐月子可别受风啊。”   “没那么娇贵,我刚睡醒,今儿来了大主顾啊?”她笑眯眯问道。   徐屠户道:“来买肉的是个小哥儿,可买走了不少。”然后他就将之前发生的事情和沈若说的方法都和自家媳妇说了。   那胖婶子眼睛也锃亮:“这是哪家的小哥儿啊,这法子好。也省得你总给人饶太多,让自家亏钱。”   徐屠户这才想起自己竟然忘了问那小哥儿的姓名!   那婶子一看自家夫君的样儿就知道肯定是忘了问,那绝对不会是他们荷塘村的人。   “等之后他再来可得问清楚了,要是这法子真的好,得好好感谢人家的点子。”   徐屠户道:“我给他添了一个猪头还有些猪下水,谢过他了。”   这年头猪头可不便宜,许多地方都是拿来祭祀用的,他家这猪头瞧着大个,分量那也是不轻的。   “他这人很爽快我没白饶时候还要多出我一文钱呢!要是所有人都跟他一样那多好啊。”徐屠户没被人占便宜还真是开店以来头一遭。   那胖婶子听到自家夫君这么说,似有所觉,往前头铺面案板的角落里一瞧。   那里赫然放着一贯铜钱呢!   ==============   沈若提着一大堆肉往回走,这个点儿太阳烈,人都躲家里遮阴去了,路上没遇着什么人。   这样正好,也省去了别人的眼红。   村子里见不着多少荤腥,肉也贵,他这一下子又是肥肉又是猪头的,要是被别人瞧见了肯定又有人想说道说道。   沈若避着烈日沿着树荫底下走,路上运气好没有遇着一个村民,他径直回到了家里。   “若哥儿,回来了?”李善桃正拿着扫帚清扫屋外头的碎石子,打眼就瞧见沈若两手提满了肉。   这可真是不得了了。   这不逢年也不过节的,怎么买这么多!   “你咋买这么多?”李善桃见自家若哥儿手都拎红了,立刻放下笤帚过来帮着提。   “给家里人补补身体。”沈若笑着道。   这些肉也就是看起来多,其实吃不了多久的。   那肥肉能拿来炼油,做盐渍猪油渣;猪蹄加黄豆一起炖;猪下水和猪蹄做一锅卤味,再加上凉拌猪头肉。   家里人多,不可能吃不完。   沈若手里还提着一条猪里脊,精瘦的没有一丝肥肉,用来炒肉片是最好不过的。   “娘,这些你拿去先放好,我出去一趟。”   李善桃见他额上都是汗,这才刚回来又要往大太阳底下钻,叮嘱道:“日头晒得很,你戴个草帽再去。”   “好。”沈若拿了家里屋外泥墙上挂着的草帽,往头上一戴。这才转身向外走。   草帽外檐宽宽大大的,将沈若的整个肩头也一并遮在了阴凉下。   他提着猪里脊往村西走去,待他能看见顾允家那篱笆墙的时候才加快了脚步。   猪里脊上的稻草提手很牢固,正好能挂在顾允家门口的木头门把上,沈若挂完之后脸上带了点笑。   吃哪补哪,哈哈。   希望顾允能快点儿好起来吧。   沈若抬手敲了下门,提醒一下里面的人。他这送完东西就打算走了,今儿一上午做了许多事都没时间和自家的宝贝贴贴,沈若总觉得缺了点什么。   这时候就想快点儿回到家,和宝贝亲热亲热,再去做个午饭给家里人补充营养。   在农家也有干不完的事儿,人就喜欢自己给自己找些事情干,而且活儿永远也干不完。   但是这种日子非常的充实,沈若很喜欢。   “那小哥儿诶,你先别走,进来坐坐喝杯茶吧。”   他才走了没几步就被人喊住了,沈若一时之间都还没反应过来那是在叫自己。   但是这路上也没别人,他有些疑惑地转过身。   他戴着宽大的草帽,那背影一打眼也瞧不清楚是谁,转过身来之后柳兰香才发现,这不正是沈若吗?   不过之前沈若就来送过一次梨子,也是一声不吭放下就走了,都没瞧见人。   这次一听见敲门声柳兰香就出来,这才碰见了。   “兰香婶子,我来给你家送点东西。”   既然主人家瞧见了,那沈若就大大方方打招呼,道明来意。   “顾允他好些了吗?”沈若表达一下自己的关心。   柳兰香还有些愣,闻言道:“他好些了,已经能坐能躺。”   沈若之前路过时候也瞧见了,顾允靠在竹椅里看书呢,他道:“那就好。茶就不喝啦,我还得回去照顾我家崽。”   这就是婉拒了主人家的邀请了。   那怎么成!柳兰香还记得自家儿子说了要是之后有人来一定要把人先留下,然后把他喊起来的。   “你看你一头的汗,进来用井水洗把脸,凉快。”柳兰香没有强硬地命令沈若必须留下,只说让他进来洗把脸。   沈若戴着草帽,确实闷热,额角鼻尖全是汗。不提起来的时候还好,可柳兰香这么一说沈若确实觉得脸上有点黏糊,洗把脸能清爽舒服许多。   “成,那就多谢婶子了。”沈若道。   那块猪里脊还挂在门把上,沈若自然不能让主人家提,毕竟还是有些重量的。   径直过去拿起来往里头走,辨别了一下厨屋的位置,道:“兰香婶子,我把肉给你搁去厨屋里头。”   柳兰香跟他道谢,说了好几声客气话。   柳兰香道:“井水我已经打进了盆里,布巾也给你拿了块新的。”   沈若走过去将双手浸在盆里,欣然道:“兰香婶子,你家的井打得好,水很清还冰冰凉凉的。”   柳兰香也露出点笑模样,像是回忆起什么人:“……这口井是诺诺他爹带着村里人一起帮忙挖的。”   沈若没再继续说话,顾允的亲爹死得早,他之前就知道了。要是再顺着井说下去,不知道又要勾起谁的伤心事。   “诺诺”应该就是顾允的乳名,还有他记得之前蓝帆喊顾允的字叫“子诺”来着,可能也有些关系。   沈若在心底默念了几声,忍不住嘴角微弯。   诺诺,诺诺。   还挺可爱。   柳兰香没继续在院子里往屋里走了,沈若一个人在院子里还自在些,没用那块布巾,他直接把脸浸在了盆里,就跟以前刚学游泳时候在水盆里头练习憋气一样。   一抬头,水从额头顺着往下滑落,沾湿了一大片前襟,不过这日头晒,很快就能干了。   脸上都是水,风吹过来都泛着凉意。   太爽了!   沈若额角的头发也湿了水,他摇了摇脑袋想把脸侧的水珠甩走些,不然都要落到耳朵里去了。   现在的动作就有些滑稽,非常像一只打湿了毛的小狗,正在快速地自动甩干似的。   顾允出来的时候就瞧见这个画面,见他一直在甩头完全注意不到周围,忍不住开口喊他:“沈若。”   沈若听见声音了,动作霎时间顿住:“……”他刚才不会都看到了吧?   “哈哈,你怎么出来了?”沈若只好抬起来跟顾允干巴巴地打声招呼,他这有布巾不用就纯靠甩干,那动作肯定滑稽极了。特别是他不是像那种帅哥甩头发一样,那样瞧着还挺帅的,可他想着反正院里也没别人,就左三圈右三圈的甩,跟小狗甩毛似的……可能顾允也想不到自己能看见这一幕。   “嗯,沈若你过来一下。”顾允看着他,说道。   沈若感到有些奇怪,但还是走到了他近前,跟他隔着三尺距离。   “怎么了?”   这身形,对上了。和梦中的轮廓几乎一模一样。   “再近些。”顾允道。   “?”沈若简直是一头雾水,这男主角是不是吃错药了,还要再近吗?他往前迈了一步,彻底地站在了顾允面前,鼻尖都已经能闻见他身上独有的墨香。   顾允对上他的一双凤眼,有些失神地想抬手去抹那颗颧骨上的红色小痣,忽然觉得手背上一凉。   一颗小水珠自沈若额角滑落下来,落在了自己的手背上,继而快速地滑落下去。   顾允被冰凉的水滴一激,立刻回神。   有些暗恼自己的失态,他缩回了手。   对着沈若直截了当地问道:“你,夜里有没有梦见过,你和我?”   作者有话要说:   -   之后还有一更哒! 第53章   “啥?”   沈若以为自己听错了, 梦见自己和他?这梦里要是一个男人和一小哥儿,那梦肯定很不纯洁啊!   沈若立刻摇头否认道:“没有没有,我睡眠质量非常好, 经常一夜无梦到天亮。”   等他回答完才反应过来,顾允为什么要这么问,难不成是顾允他梦见了?!   沈若眨巴几下眼睛看向他,直白地问道:“你,梦见我了?”   顾允脸色因为在病中还有些苍白, 但正因为此显得那两只耳朵更红。   不过他的表情还是那副冷淡的样子,他道:“……不确定。”   沈若觉得挺尴尬的, 这要是做春梦梦见认识的人, 而且还是自己不喜欢的,那可真是心理暴击啊。   虽然他没好像从小到大也没做过几次春梦,回忆也回忆不起来, 但是都朦朦胧胧的, 哪儿能回想起梦中人的身形长相啊。   沈若自己也没啥恋爱经验,但是还挺乐忠于当个“恋爱导师”开导其他人的。   “兄弟啊, 你别多在意,做这个梦呢,其实挺正常的。”沈若抬起手拍拍他的肩膀, 一副语重心长的样子道。   顾允不自觉地皱眉, 觉得根本不是像沈若说得这样。   沈若开始给这个古代的学子科普起了现代青春期教育知识, 用尽量委婉的词汇跟他解释清楚了。   “……这梦里的人呢,不能代表什么。一般像这种梦里的对方都是看不清楚的, 这很正常哈。要是跟我像那也别担心, 也许是你见的小哥儿不多, 就把我给代入了。放心好了, 你不是喜欢上我了,以后还是能做好朋友。”沈若直把自己说得口干舌燥。   顾允理解了,但又没有完全理解。   “不是这样的。”顾允看着沈若的脸,说道:“我梦里那人和你一样,颧骨上生小痣,身形也相似。那不像是梦境反而像是一段回忆,我每次梦见之时都能瞧的比之前更清晰些。”   沈若闻言摸了下自己的脸,他颧骨上的痣很小很不起眼,得凑得近些才能被注意到的。   “那这也不能说明什么啊。”沈若有些无奈,恨不得搬出一段金句,擅自闯入你的梦境我很抱歉?   两人各自沉默了一小会儿,顾允问道:“能牵手吗?”   沈若思索了两秒,伸出了自己的手。   “牵呗。”   不就是牵手吗,小时候一年级二年级的小朋友们出校门都是手牵手的。沈若觉得这会儿的顾允就跟个小孩儿似的,固执且幼稚的想要感受一下梦境与现实?   之前他俩肢体接触也不少,但都不是刻意的,这会儿刻意要牵手搞得像是桃园三结义似的十分庄重。   至少沈若看顾允的表情是这样的。   君子发乎情止乎礼,这会儿顾允心里头肯定还在做斗争呢。   “你还牵不牵,不牵我走了。”沈若耐心即将告罄,他可都举了快半分钟了。   话音刚落,一只烫热的手便握了上来。   不是普通的交握,而是跟他十指相扣,牢牢地将他握住了。   顾允的掌心烫热,手指却是冰凉的。   他的皮肤比起一般农家人来说不算黑,但跟沈若比起来,沈若是真的白。   他的大手跟沈若十指相扣,肤色对比明显。沈若纤长的五指瞧着就跟葱白似的。   顾允的手背在上,沈若在下,从顾允的角度看过去,是这样。   沈若回想起自己似乎也挺少跟人牵手的,上一次牵手好像还真是小学一二年级的时候,和另一队列里面与他并排站的女同学。   顾允握着他的手这动作像是做了无数回,透着点自然而然的意味。   但是他们这还是第一次牵手啊!   以前原沈若时期顾允可是从来不会跟原沈若产生肢体接触的。   不过沈若大大咧咧的,反正是朋友了,朋友之间牵个手什么的,应该很正常吧?   两人的手都热乎乎的,手心手背都染上对方的温度,沈若指尖扣了下,道:“松手。”   顾允这才松开五指,收回了自己的手。   这在光天化日的,还在院子里,一男人一小哥儿牵着手让人瞧见了肯定会误会的。   他莫名觉得有些难为情,都多大人了还牵手,甚至还觉得牵着手的感觉还挺不错,沈若的脸也有点红起来。   沈若的手指骨节分明,牵起来的手感有些绵软,跟他梦里的一样。   顾允皱起眉,难道真的会有如此真实的梦境吗?或许那根本不是梦,而是真实发生过的事!   沈若见他又开始发呆了,忍不住道:“我今儿一早就瞧见你在院子里看书,可别是看书看多了人变呆傻了。”   “书呆子”可不就是现在顾允这样吗?   顾允道:“我只是在想事。沈若,你觉得有什么原因能让人忘记一段记忆?”   说起这个嘛,沈若前世小说看得也挺多,想了想便道:“砸到脑袋失忆了;喝了‘忘情水’;中蛊毒;喝醉酒断片儿?”   他随便举例了几个,随后问道:“怎么了,你是想要写话本子吗?”   沈若以为他是要取材呢。他可以提供不少脑洞,像什么重生啦、穿越啦那要是写出来,肯定是刷新了古人们的认知,绝对能卖爆的。   像顾允想的这种失忆桥段已经不吃香了好嘛?   顾允摇了摇头,一脸正经地看着沈若,说道:“我很早之前就有怀疑……我失去了一段记忆。”   沈若惊讶地张了下嘴,这个剧情不太对啊,这本书里头男主没有失忆啊!   虽然他只看了一小半,但是这进度还没到女主角去偷贩私盐呢,在贩私盐之前的剧情里也没有顾允失忆的桥段啊。   “不能吧,你别多想了。人一旦闲下来就喜欢想东想西,你好好休息,别太累了。”沈若真心地为顾允的精神状态感到担忧。   顾允也迷糊了,难道真的是他想太多了吗?   可是梦里的场景还历历在目,那完全不像是个梦!   如果他们真的做了那种事,而那个人是沈若,那自己岂不就是……   沈若真的很担心,这人怎么说着话又开始皱着眉想事了。他走进屋喊柳兰香,两人一起搀着顾允回屋。   顾允此时就跟个大型提线木偶似的,让走就走,让迈就迈。   柳兰香忧愁着一张脸,轻声叹了口气。今儿一早顾允就有些奇怪,这会儿瞧着更像是中了邪一样,这可怎么办啊。   沈若不知道顾允在想什么,拍拍他的肩膀让他醒神:“顾允,顾允!”   顾允这才恍然回神,看向沈若。   他开口道,声音有些艰涩:“我会弄清楚这一切。”   “顾允你在说什么?我为什么听不懂。”沈若有点懵,他该不会是发烧了吧,都开始说胡话了。   柳兰香在一边抹泪,“诺诺这样已经好些天了,跟魔怔了似的。”   “兰香婶子,你别担心,我找人去请刘大夫来一趟吧。”沈若拍拍柳兰香的肩膀安慰道。顾允背上的伤也正好能请刘大夫再看一看,瞧瞧要不要换副药来煎。   “不用请大夫,我知道该怎么做了。”   顾允眼睛有些红,他看着沈若道:“我对不起你,但请给我一点时间,我要弄清楚到底发生了什么。”   沈若莫名其妙得了一句抱歉,整个人云山雾罩的。   柳兰香听了也很懵。她担心极了,这都已经开始说胡话了。   沈若有点着急,没顾忌太多,当着柳兰香的面伸手摸了下顾允的额头。   这温度……也没发烧啊。   沈若要将手收回的时候,被顾允握住了。   沈若能感觉到顾允握住自己的手微微颤抖,嘴巴开合许多次,像是终于下定了决心道:“沈若,我怀疑当初害你未婚先孕的人,是我。”   晴天霹雳,他话音一落屋内一片寂静。   沈若第一反应就是不信,他道:“不可能,我自己都不记得那时候的事儿。你可别因为‘春梦对象像我’就给自己洗脑啊。”   柳兰香也很震惊,她儿子怎么可能会干出这种事情来呢?   “可是我不记得那天的事情,只有一些场景在我脑海中反复,我做的那些梦我觉得不是梦,因为那很真实。”顾允看向沈若,说道。   沈若还是不信,他是穿书,他看过的。   “兰香婶子,感觉他这样找刘大夫不顶用啊,要不去隔壁村请那个神婆过来?”沈若轻声提议道。   柳兰香也早有这个想法了,这回是真的下定决心要去请。   顾允皱着眉第一次感觉到力不从心,他内心遭受着极大的煎熬。如果真是他做的,为什么他会没有记忆,还有那个孩子……   若不是他做的,可他脑海中的那些画面,为什么又如此真实。   沈若的身形,颧骨上那颗小痣,就连牵起手来的触感都……   沈若碎碎念道:“早知道你这样,我就把那大猪头也一起给你带过来了,毕竟吃哪补哪。”   顾允带着愧疚的眼神让沈若有些无所适从,他直接开口道。   “喂,如果那天真是你,我是不会原谅你的。不过,小云吞很乖很可爱,也算是一场祸事成就了一桩好事吧。”沈若能看得开,但是他不能替原主原谅那个人。   “况且你我都没有那段记忆,这也说不准。也许不是你呢。”沈若冷静道。   顾允道:“如果是我,我会去你家门前负荆请罪。”   如果是他害得沈若遭遇了那么多,那他就是一个十足的恶人,哪怕不是他主观意识下做出的事情,但是该是他的责任他一定会好好担起。   哪怕是被沈若的家人打死,那他也认了。   沈若点头:“行,如果那天真是你,你就来吧。”   作者有话要说:   -   前排提醒,小云吞是沈若和顾允的崽,跟原主没有关系!也就是说若宝是在意外发生的那天就已经穿进来啦!只是因为一些原因他并不知道!还有顾允不是qjf他也是被卷进来的受害者。总之,之后几章就会解释啦!我努力写得快一点~   晚上还有一更!感谢大家支持! 第54章   沈若从顾允家回来之后都已经过了正午。   村里有些婶子经过之前来家里帮着绣东西之后, 时不时会过来跟李善桃或柳杉话些家常。   他家屋门前已经很少像以前那么冷清了。   就是得多互相走动那村里乡亲的关系才能更近些。   她们之前喝了红糖水又连吃带拿的,要过来唠嗑那肯定也不是空手来。   有的拿个鸡蛋,有人带一袋子自家晒得笋干, 或是自家做了点饼子吃着味道好,也会带来给他家人尝尝。   沈若回来的时候就见三五个婶子正在自家屋外头坐着呢,他娘就坐在中间,周围的婶子都笑笑的要跟她说话。   “娘,我回来了。”沈若一边说一边跟周围的婶子打招呼, 又挨了婶子们一顿夸。   “若哥儿啊,你可是帮了村里头的大忙, 称粮食的那东西是真好用啊!周边不少村子的村长听见动静了都来咱村呢!”那婶子是个消息灵通的, 笑着道。   “可是让咱们沈家村在十里八乡出了一把子风头哈哈哈。村长说夜里再来问问你,愿不愿意卖,他这会儿还忙着应酬呢。”   “村长走不开, 托我们过来说的。顺便跟你家唠唠嗑, 这下子若哥儿可真是出了名了。”   沈若可不是第一次出名,但这次是正面的, 沈若听着还挺乐呵。   “我听说隔壁荷塘村的村长过来,说要出二十两买下来呢!”那婶子说着眼睛都亮了。   “荷塘村村大,每户人家都是田多人多的, 那粮税要称的也多。听说他们村扛着鼎称可是费了不少时间。要我说, 这二十两卖给他们还是便宜了呢!”   “没错, 若哥儿你可不能太实诚。那荷塘村富裕得很,每年村里还有钱分呢。”   沈若听着就笑笑不说话, 将这件事推给村长, “都让村长决定就成。”   大家听了又觉得沈若真是个实诚的孩子, 要是换了她们自己那肯定是要钱啊。   “还有啊, 若哥儿你竟然还会算数,真厉害!”   李善桃早就听周围人唠过一遍了,心中虽然疑惑自家若哥儿什么时候学会的算数,但听到其他人对若哥儿的夸赞他都是照单全收的。这会儿脸上也是带着自豪的笑。   沈若笑着解释道:“嗯,是跟镇上人学的。”   沈若没说是谁,就由着大家猜。让婶子们继续聊着。   他可想死自家的宝贝了,这会儿去厨屋里头洗了手脸,又换了身衣服,这才往自己屋里去。   “回来了?”柳杉正靠在床头绣手帕,看见沈若就站了起来,要把位置让给他。   二狗瞧见自家小叔,立刻就从床上站了起来,往沈若那儿飞扑。   “小叔!二狗好想你啊。”   “你悠着点儿,别踩着弟弟!”柳杉吓得差点儿丢了手里的绣品,见沈若抱住了自家二狗才放下心来。   “嗯,小叔也想你。”沈若忍不住笑起来,小云吞见到自家阿爹了,手脚并用地挥动起来,一下一下的可有劲儿了。   “小云吞也想阿爹了,是不是?”沈若脸上带着笑,一手抱一个。   小云吞也跟着笑,这孩子就喜欢笑,笑起来眼睛弯成了小月牙,看着别提多甜了。   “啊呜…啊呜呜~”小云吞又开始说婴语。   沈若笑着亲亲他的小嫩脸:“阿爹的宝贝崽,今日乖不乖啊?”   二狗立刻道:“弟弟好乖好乖,比二狗小时候乖多了!”   这话是柳杉说的,二狗不以为耻反倒非常高调的拿自己当小云吞的对照组。   她以前照顾二狗小时候哪怕有李善桃帮衬,也是被闹得个够呛。二狗小时候可爱哭了,动不动就哭,还认人,非得自家阿娘抱着才肯睡觉,这刚哄睡一放下来,二狗就又开始嗷嗷哭了。   可给柳杉折腾的够呛,但还好,她嫁对了人。   沈家虽然穷,但公公婆婆人好,夫君也对她好,且专一。他们还有了一个儿子,这就真的是人生圆满了。   沈若捏捏二狗的脸颊,笑道:“是吗,可小叔记得二狗小时候可乖了。就五六个月大的时候,特别听话了。”   二狗闻言兴奋地脸蛋通红,被夸了高兴,柳杉也揉了揉二狗的脑袋。这孩子除了刚开始几个月总闹腾,之后确实都是很乖的。   但是小云吞是真的乖得不像话,虽然夜里也会哭,但是每天醒来要喝奶的时间还挺规律的。   沈若和李善桃都已经养成了夜里必醒四次的生物钟,每次到点醒来后就会小云吞已经睁着滴溜溜的眼睛等羊奶了。有时候要是哭,那肯定就是拉了,起来给他换尿布换完很快就能哄睡。   小崽子也不认生,家里人谁抱着都行,见谁都笑眯眯的。就跟天上的小太阳似的,照得人心里头暖洋洋的。   柳杉拉着二狗出去,将空间留给沈若和小云吞。   沈若抱着崽,手指轻柔地抚过小云吞的眉眼。   这眉毛和自己不太像,眼睛像,也是丹凤眼;这鼻子也像,很挺;嘴唇有点薄,和自己不像。   ……倒是挺像顾允的。   沈若笑着摇了摇头,将这个念头驱逐出脑海。他可能也是被顾允的想法给影响到了。   如果小云吞是他和顾允的,那原主怎么可能会伤心过度最后导致难产而死呢?那不是该开心才对嘛?   世间烦恼多,都是庸人自扰之,想那么多做什么呢?   他也想搞清楚小云吞的身世,但是一直找不到线索,他对那天的事情没有一丁点儿的记忆。他脑海中关于原主的记忆也都停留在了十八岁之前。   原主在那本书里就是个炮灰,作者也没写那和原主春风一度的人是谁,后面就直接领盒饭了。   沈若想,如果自己是作者本人的话,不可能会写男主角和炮灰那啥吧?   总之想不通,他也不愿再想。   小云吞啊呜啊呜想要引起自家阿爹的注意,小手握拳又张开又握紧,抬手往嘴里塞。   这是解锁新动作了?沈若看得稀罕,后知后觉地才把小宝宝的手拉出来。   “不许吃手,上面都是细菌。”沈若耳提面令道。   小云吞:“啊…啊呜~”   然后抬起另一只手继续吃。   沈若又把他的手拉下来,对着他摇摇头:“不可以。”   小云吞像是能听懂话,在沈若放开桎梏的时候,他没有继续往嘴巴里塞手手了。   “宝宝真聪明。”沈若笑着夸道,细心地给他包好襁褓。   小云吞自从之前的黄疸退干净之后,就变得一天比一天白嫩,初生时候的粉红都快褪下去了。   现在是越长越好看了。   沈若回想起以前刷到的一句话“生了丑孩子不要扔,长长就好看了”,他还记得小云吞刚出生时候红彤彤的,跟水猴子似的。还哭得贼难听。   那时候沈若可想不到小云吞会变成现在这样。   他屋子的隔音效果很差,婶子们不知道聊到了什么话题,声音有些大,让沈若在屋内也听了一耳朵。   “今儿不是要去镇上交粮税吗,以前都是借用村长家和沈汉三家的牛车运去,那沈宏家都是只运他们自家的。结果今儿一早他家的也在,那笑着让大家往他家车上放粮的时候,我瞧着总觉得渗人的慌。”   “我那会儿帮着一起抬过去,也瞧见了。他家现在在村里风评差劲,大概是想讨好一下村里人吧?”   “还真有人要占便宜往他家车上放呢,不过应该都是有求于他家的,毕竟要把东西放杂货铺寄卖呢。”   “我听说是他家想搬去镇上,要把村里的户籍迁出去呢。结果村长没让,或许是想让咱们和族老们帮着说说?”   “镇上那巴掌大的屋子哪有咱们村里住着舒坦啊。”   “你可别嫌镇上房子小,那镇上的房子可不便宜,据说寸土寸银呢!这沈宏家这么有钱啊?”   “那沈宏还说要带他家二老去镇上享福呢!”   “诶,善桃,你知道这事儿不?”   沈若听见他娘说:“不知道,他家的事以后少在我们家说,嫌晦气。”   “不说了不说,这不是听个稀奇嘛。”   “最近还有件事儿,咱们村又出了个冬媒婆你们知道不?”   “听着了,就那个沈梅冬。听说是帮着许多娶不上媳妇儿的懒汉、瘸子这类人给聘了媳妇儿。这媒做的,可真是……也不知道那些姑娘小哥儿的怎么就瞎了眼要嫁呢!”   “我也想不通啊,但就是稀奇,她一天保媒好几个,还真就对对都成了。这风头出的可比她姐沈菊秋还厉害。”   “好些娶不上媳妇儿的人都去找她保媒了,你们是没瞧见,她家门口真是热闹极了。”   沈若听着眉头直皱,那些懒汉、瘸子都是很难娶上媳妇的,除非靠钱买。但他们能有几个钱?   这绝对有问题!   “那沈梅冬像是跟她姐闹掰了,她们各做各的生意。我瞧那冬媒婆最近总跟沈宏家的闺女儿走得近,也不知道是不是要给那个莺姐儿保媒了?那闺女儿再不嫁出去真就拖成老姑娘了。”   “诶唷,瞧我这张嘴啊。不说沈宏家的事儿了啊,咱要不还是说说若哥儿?我有个侄儿在荷塘村,长得人高马大的还没娶过媳妇儿,特别能干,要不要让若哥儿相看相看?”   李善桃的声音传来:“这个以后再说,若哥儿精力有限,每天都忙得很还要照顾孩子呢。”   沈若就知道他娘懂他。   刚才那婶子说的话给沈若敲响了警钟,这沈子莺和沈梅冬好像再谋划着什么阴谋。   而且他一开始就怀疑自己这件事也跟沈子莺有关联,所以他也决定查查。   没想到他这只煽动翅膀的蝴蝶所带来的影响比他想象中还要大。   作者有话要说:   -   今日万字达成√   感谢大家支持! 第55章   午后隔壁镇柳溪村的刘麻子带着两个弟兄来了, 坐着牛车到沈大山家里量要建围墙地方的尺寸。   刘麻子刚跳下车就喊:“这是沈大山家吗?沈大山在家吗?”   他和弟兄们远道而来,对沈家村不太熟悉,是根据沈大山和沈丰之前留下的地址, 一路从外头问着人一点点找过来的。可是费了不少劲。   刘麻子见没动静还以为找错了,又等了一会儿才看见一个人打开门走了出来。   那人身着灰蓝色麻布衫,乌发拢起于布巾中,额角碎发落在脸颊边,那双丹凤眼看过来时竟让人怔怔地移不开目光。明明穿着朴素却自带一丝南方人特有的气质, 瞧着秀丽极了,而且一点儿也不像是村里长大的人。   刘麻子眼睛一亮, 这人应该就是沈大山家的小哥儿了。   “沈小哥儿, 我是柳溪村刘家的,前几日你父来找我约定要建围墙,今儿带着弟兄过来量尺寸。”   沈若知道今儿他们要来, 吃过午饭后就煨上了糖水, 还往糖水里头磕了几个鸡蛋。   人家可是工程队的,之后是偷工减料还是兢兢业业可不就是得看主人家的态度了吗?   “各位大哥远道而来辛苦了, 先坐会儿喝些水。”沈若搬出了条凳,让他们坐。   刘麻子等人也不客气,直接往条凳上坐了。带过来的一大堆丈量尺寸的工具就堆在脚边。   他问道:“你家大人呢?”   李善桃去小溪边洗衣裳了, 柳杉一边刺绣一边看着二狗和小云吞, 沈丰还伤着不允许他动, 还有一个躺着休养的沈汉三,现在家里只有沈若能招待他们。   沈若道:“我爹娘都不在, 今儿我招待你们。”   刘麻子三人坐在条凳上观察了一下沈大山家的屋子, 就三间泥瓦房瞧着年代久远了, 有几面墙上看着还要漏风, 边上那厨屋还是用稻草和油布给搭起来的。   除了边上摆着的大陶瓮还有堆叠的整齐的柴火以及收拾齐整的地面,从外头看其他地方处处都透露着穷酸。   他边上的弟兄有些不愉快,杵了杵刘麻子的腰,小声嘀咕:“这沈大山家也太穷了,咱只接大单子的,这瞧着也不像是大单子,还要空出那么多天时间来这儿做工,不值当啊大哥。”   另外一个弟兄听见了没说话,但看表情也是默认这人说得对,他心里头也是这么想的。   他们给人建围墙建屋子本就收费不算高,十里八乡就数他们最便宜了,但那也得是工程量大些才能赚得多,要是就围那么小片地方,那真就赚不到什么钱,还费劲巴拉地从柳溪村赶过来,想想都觉得耽误事儿。   他们是按围墙大小收费的,都是泥墙也有高低厚薄的区分,还有要圈多大,所以只有量了尺寸才好定价。   那沈大山来的时候可是说了他家要起大围墙,这一听是有钱赚的,他们才定下时间说要过来量尺寸。   结果……这瞧着就不像有钱的样子。   果然不能对沈家村这个周边闻名的穷村抱有希望,早知道就不来了。   他们在这儿想着,有点儿想打道回府的意思了,沈若刚从厨屋出来就瞧见他们已经开始收拾带过来的工具了。   他面色不变假装没看到,露出点笑模样:“大哥们辛苦,吃碗红糖鸡蛋吧。”   刘麻子有些惊讶地看过去,沈若手里端着木头做的托盘,上头摆了三个粗陶碗。   他探头看过去,那碗里头棕色浓,糖水上面漂浮着一团白软黄心的鸡蛋嘞!   “这怎么好意思啊?”他笑嘻嘻地接过,边上的弟兄也不收拾东西了一人一碗端走,往条凳上一坐吸溜着吃。   沈若道:“别客气,之后还要大哥们多帮忙呢。”   柳溪村虽说比沈家村富裕,但鸡蛋也不是能经常吃着的,这沈大山家瞧着穷,却没想到能拿糖水鸡蛋来待客,这可是逢年过节走极为亲近的亲戚才能得到的待遇啊!   没想到他家竟然给他们都准备了糖水鸡蛋,而且还是一人一个蛋!完整的!   咬一口软嫩的煮蛋,外面的蛋白滑嫩里头的蛋黄还带点溏心,在舌尖抿开。   再喝一口糖水,甜滋滋的红糖水里头还漂浮着几缕蛋丝,混着鸡蛋的香气氤氲在喉咙口,顺着食管下去喝了一肚子温暖。   这滋味儿,享受极了!   三人一开始还吸溜着,之后就开始慢悠悠地品尝。   沈若红糖放得足,甜的很。这么甜的糖水鸡蛋,这待遇他们可是大姑娘上轿——头一回。   沈若见他们吃得香,有些舍不得吃完的模样,说道:“糖水喝完了还有,渴了累了就去倒了喝。这天儿挺热的,大哥们之后量土地时候可别中暑去,我家准备了几条汗巾,都是新的,你们拿去用。”   劳动人民在烈日底下工作都会拿汗巾沾湿了水搭在头上,这样就算太阳再烈也能凉快点儿。   沈若这话简直说到了他们心坎里。   这么贴心的单主从未遇见过,刘麻子心想,这不管是要量多小的围墙,他就算赶夜路开夜工也给他家建!   他边上那俩弟兄此时也是同样的想法。   这红糖鸡蛋真好吃,沈大山家可真舍得。建,必须给建!   等吃完了碗里的也没说要续,刘麻子和两个弟兄站起身,拎起自家带的工具就要开始量了。   “沈家小哥儿,你能主事不?”他问了句。   这是再问沈若能不能决定这围墙要建得多大,毕竟来找他的沈大山不在家,也不知道这小哥儿能不能决定。   沈若道:“能,你们跟我来吧。”   “那就成,你说这围墙要从哪儿建到哪儿,哥们几个八天之后就来给你家建。”刘麻子豪气云干地说道。   沈若拿了把趁手的镰刀,带着他们往屋后的那片荒地走去。   禹熙睁礼!   之前他家为了养这些鸡鸭羊,往屋后扩了一小片地方扎上了篱笆围栏。   刘麻子以为就从那篱笆那儿开始建,却没想到这沈家小哥儿带着他们又往前走了几十步,还没停,还要继续往前走。   屋后头的荒地没人打理长满了杂草和灌木,沈若用镰刀割着清出一条供人行走的小道来。   荒地尽头是断崖,崖边生长着一棵梧桐树,一人双手合抱般粗壮。断崖下面就是沈家村的那条小溪,沈若站在这儿就能瞧见他娘在青石板上蹲着洗衣裳的身影。   从他家的屋子走到这断崖起码得有一亩地那么长。   刘麻子等人工程做得多了,凭着脚步就能感觉到有多长,跟工具丈量出来的能大差不差。越走心中越惊讶,这沈大山家要造这么长的围墙吗?!   沈若之前勘探过这里的土质,薄薄的土地下面是岩层,风吹雨打都不怕掉下去,且这里的断崖不是往外倾斜的,是往内。这样安全系数也高些。   沈若打算用围墙给自家围出一大片地方,他家的屋子要推了重建的话,正好就能建在这断崖边,这里有野蛮生长了几十年的梧桐树,远眺过去还能瞧见小溪。等以后给小溪上架座桥,那勉强也能算上是另类的“小桥流水人家”了。   沈若前世在山村里高处住惯了,喜欢远眺的感觉。而且地势高也有好处,水淹不到,连空气似乎都能更新鲜一点。   “就从这儿开始围吧。”沈若脚踩在距离那棵崖边梧桐一丈远的地方说道。   这梧桐树的根系能长到深度接近六米,沈若考量过,不影响这棵树继续长大,也不会长到将自家的围墙给弄坏的情况下,建在离它一丈远的地方应该就能互不影响了。   以后他家围墙上还能凿个门,往梧桐树底下铺个席子,一家人就坐在那里乘凉。站得高了还能看见沈家村的全貌,一边烹茶一边摇着蒲扇,和家人一起聊天谈笑。   那种感觉沈若想象一下就觉得——他未来的退休生活就该是这样的!   “这么长?!”刘麻子等人有些诧异,这么大一片地方的围墙哪怕是最便宜的泥墙那价格也不便宜啊!   “嗯。”沈若肯定点头。   他家周边的邻居已经打点过,围墙要建在两家中间他们也都同意了,毕竟家家户户离得不远不近的,还是能空出个五六米的,左右邻居都空出个五六米那加起来就是十几米长了。   沈若自己粗略估计过,围墙的长度大约是五十米,宽度的话只有二十五米,这其实也不能算特别大,还没有北京一个四合院大。   只不过在沈家村是真的挺少见的。也就是村长家人多屋子多,那围墙才建的跟沈若想要建得差不多大呢。   刘麻子等人惊讶过后也就不再多说什么了,这工程大,那他们自然赚得也多啊!   三人脸都要笑烂了,本以为是穷酸鬼,没想到是大主顾啊!   刘麻子立刻道:“沈小哥儿你放心,我们造的围墙很结实,定给你家造的又高又大!”   “是啊是啊,十里八乡就没有说咱们做的次的。”   沈若笑着道:“是了,我家就是听说你们做得好,才去找的。要找你可不容易,我爹第一次去还跑空呢。”   刘麻子听这话心情愉悦,忍不住道:“没办法,就是单子多哈哈。”   接着刘麻子等人就开始拿着工具丈量土地,长十五丈也就是一百五十尺,和沈若估计的差不多,换算成现代的就是五十米左右。宽度就是长度的一半。最后量好了跟沈若说大约需要的黄泥。   沈若记下了之后,就交了定金。   这长宽加起来大约四十五丈的黄泥墙,一共要十五两半的银子。因为围墙太大,需要的工人也多,工作的时间也长,这十五两半银子算起来还真不贵。   沈若一下子给出去五两银子的定金,非常爽快。   他后头的弟兄带了契约,写上丈量的尺寸,以及要收的银钱,让两人分别按手印。   沈若看不太懂,麻烦他念。觉得没问题了才按了手印。   这就行了,接下来就该找人帮忙搬黄泥,这八千多斤的黄泥可不是小数目啊!   一直忙到日头快要落山他们才走,沈若站在门口送了送全了礼数。   这会儿有几个婶子走过,脸上都带着惋惜的表情,沈若本想转身进屋了,却听到她们再说水哥儿的事。   这水哥儿沈若不熟悉,但是耳熟,而且也见过面。这是之前来帮忙绣东西的那群人里头的那个小哥儿。   就闷着头做活也不说话的,但是因为他说是自己想来帮忙,沈若就对他有些印象。记得他应该是叫水哥儿的。   沈若听见那几个婶子叹息道:“可惜了……原本好好的一个小哥儿就快死了。” 第56章   “你们是没瞧见, 那水哥儿衣裳都烂完了,人沉在溪里呢!身上还绑着石块,这是真的要寻死啊!”   “这会儿人捞上来了, 但瞧着救不活啊,那刘大夫又不能飞过来。”   “水哥儿的亲娘在边上都哭撅过去了,唉,娘儿俩都是苦命的人啊。”   沈若闻言立刻拔腿往溪边去。   他娘在的地方就是溪的下游,那水哥儿肯定是从上游一路漂下来的。听那些婶子说的话, 应该是人还有一口气,既然如此沈若肯定不能坐视不理。   等他到溪边的时候这里已经围了不少人, 他娘也在。   沈若立刻推开周围人走到近前, 那水哥儿浑身青紫,皮肤都泡的发皱了,身上的衣衫没有一块好的, 看起来像是被人为扯坏的一样。   沈若立刻冲周围人道:“脱件外套给我!”   他说完就立刻跪在水哥儿身边, 双手交叠,给他按压胸口。周围有人回过神来立刻丢过来一件外衫, 沈若快速地给水哥儿裹好身体。   在这个年代,身体许多部位是不能随意给人看的,更别说水哥儿还是个还没嫁人的哥儿了。虽然沈若不在意, 但是得帮他在意。   水哥儿的娘醒过来了, 瞧见沈若在急救, 眼泪滂沱。   沈若见他亲人醒了就没主动给做人工呼吸,对水哥儿的娘道:“婶子你过来, 照我说的做!”   这会儿没人能帮得上忙, 大家只能相信沈若可以救活他。   水哥儿的娘立马过来, 照着沈若说的给自己的孩子做人工呼吸。   眼泪还一直掉, 她害怕极了,不想失去自己的孩子。   沈若一下一下挤压着他的胸口。   在大家都以为水哥儿真的要不行的时候,他的手指动了动,随后呛咳起来,咳出了许多的水。   “好了好了!水哥儿活了!”周围人看见了都惊喜地叫起来。   水哥儿的娘也一脸庆幸的模样。   沈若用了太多的力气,这会儿有些脱力,一屁股坐在了地上。   水哥儿醒过来了,肺管子针戳一样的疼,眼神迷蒙的看着天。声音很哑几乎让人听不清:“……我怎么……没死。”   “傻孩子呜呜呜,你不要娘了吗?为什么要寻死啊!”水哥儿的娘崩溃般将水哥儿揽在怀里,哭诉道。   水哥儿眼看着又要晕,他现在太难受了,但在闭上眼睛之前,他瞧见了沈若。   他朝沈若伸出了手,沈若一把拉住,道:“死并不是解决问题的方法,有什么坎儿过不去呢?你想想我以前的事儿,我难道不想死吗?可我现在还活的好好地,每天都开开心心。遇到问题,有更温和的解决方式,不许再轻生了,你看看你娘多难过。”   沈若说了一大段话,也不知道水哥儿听没听进去。   水哥儿眼眶很红,他何尝不知道自己死了,娘会有多难过。可是他真的没脸再活着。   他抱紧了身上披着的外衫,有些瑟瑟发抖。   周围有人想帮忙把水哥儿抱回家去,但水哥儿看到是个高大的汉子就忍不住哆嗦。   沈若皱着眉跟周围人说:“大家都散了吧,水哥儿已经清醒了。”   他一把抱起水哥儿,水哥儿没有再抗拒。   水哥儿他娘在前头带路,李善桃也跟在旁边,一下一下拍着水哥儿的脊背安慰。   “没事了,没事了啊。”   沈若不知道为何看着他娘安慰水哥儿的动作,听着话语,自己心里似乎也有些不被察觉的委屈被抚平了一样。   等到了水哥儿家里,水哥儿已经晕过去了。   不过溺水的症状已经解了,这会儿就把他擦干身体,再换身干爽的衣裳躺着休养,等刘大夫来就成。   水哥儿的娘瘫坐在床边,无声地啜泣。这会儿内心充满了后怕。   哭了一会儿就扯住沈若的衣摆,道:“若哥儿啊,感谢你救了我家水哥儿,要是没了他那我也不活了啊!呜呜呜,真的多亏了有你呜呜呜。”   李善桃蹲在一边揽着水哥儿他娘安慰,一下一下顺着她的后背。   沈若身上沾了水也是湿漉漉的,他想问些话,但是现在婶子十分不冷静,得先等她哭够了。   等到她冷静下来,沈若直截了当地问道:“婶子,水哥儿他为什么要轻生,你知道原因吗?”   水哥儿的娘这会儿不哭了也不说话,有些难以启齿的样子。   李善桃瞧了都着急:“我说梅子啊,你家水哥儿都不想活了,你还要藏着掖着做什么呢?快点说来,有什么事情不能解决的?”   吴梅子闻言那眼泪又忍不住落了下来,她道:“我家水哥儿他……他失了身子,那人是个鳏夫,说要是水哥儿不嫁给他就要将这事弄得人尽皆知。水哥儿不想嫁,但是又怕那人说出去,就说我们娘儿俩赶快逃去别的地方过活。”   失身?鳏夫?沈若皱紧了眉,这听着耳熟。   “那人是不是找冬媒婆保媒的?”   “是,那沈梅冬不做人!竟然还帮着那鳏夫说话,还说我家水哥儿勾。引人!”吴梅子气急了,忍不住呛咳起来。   “我们都收拾好东西打算明日走的,结果昨儿夜里水哥被人喊出去,再回来就浑浑噩噩的。今儿我去捡柴火,再回来人就不见了。之后听人说水哥儿寻死,我这才找过去……”吴梅子说着又哭起来。   “失身,那是什么时候的事?”   沈若记得前天水哥儿来自家做活的时候瞧着人还挺正常的。   吴梅子道:“七……七天前。”   这个时代对姑娘小哥儿本就苛刻,有人将名节看得比自己的命还重要。水哥儿之前没有想死,但这会儿却忍不住轻生,肯定是遭遇了比起之前来更难过的事情。   沈子莺、沈梅冬、鳏夫、媒婆,这些串联在一起,沈若气得浑身颤抖。   那些甘愿嫁人的姑娘和小哥儿,怕不是都跟水哥儿一样遭遇了这样的事!   真是阴狠恶毒,就为了一己私欲,就为了赚保媒的钱?!   沈若气得捏紧了拳头,不能再让她们继续害人了!!   婚姻可是一辈子的事,那些人都遭遇了什么沈若完全不敢相信,被侵。犯被威胁恐吓,最后逼不得已嫁人……   “若哥儿。”李善桃担忧地看着他,温暖的手按在他的拳头上,将他唤回神来。   “娘。”沈若声音有些艰涩,这不是原书中的剧情,是他的出现影响到了剧情让本该好好生活的人遭遇了这样的事情吗?   他的想法在脑子里越来越多,几乎快要把脑子给撑爆了。   是他的错?还是沈子莺的错?   亦或是,都有?   沈若将这些坏念头驱逐出脑海,不论是谁的错,这件事他必须要管!   刘大夫终于到了,还没喘匀气就被带进了水哥儿的家。   “快快快,让我看看他怎么样了。”刘大夫听说是个溺水的,立刻健步上前掀开他的眼皮看。   “急救及时,若哥儿你这一手可以的。”他夸赞了一句,随后给水哥儿把脉。   沈若此时已经冷静下来了,他看着刘大夫动作。   刘大夫皱紧了眉头,让吴梅子紧张到大气都不敢喘。   “病人溺水、风邪入体、心思郁结……”刘大夫说着说着,那眉头皱地几乎能夹死一只蚊子,他抬手去揉了揉水哥儿的头,在四处按了按,说道:“还中过药,真是奇怪。”   刘大夫每说一个吴梅子都难过到无以复加,这会儿强撑着没有晕过去。   沈若问道:“中了药?”   “对,是药,不是毒。但我所说的药不是‘**’一类,而是药材。”刘大夫皱着眉头道。   “有种烈性的草药,名叫‘招炎草’,少量服用可以治疗疟疾、烂疮,外敷能消炎,加快伤口愈合。”   “这不是好的吗?为什么会说他中了药?”沈若没听说过这味草药,奇怪道。   刘大夫摇了摇头,道:“少量自然是好的,但是大量使用,无论是外敷还是内服都会导致人被草的药性给‘烧死’,内里血管爆裂,最后不治身亡。”   “但是……”沈若想问这水哥儿也没有那种症状,要真是血管爆裂那肯定是救不回来的。   刘大夫知道他想问什么,继续道:“这‘招炎草’还有一个作用,将它烧了制成香灰,闻了少量就能让人情。动难耐,欲。火焚。身,这效果和‘**’很像,并且‘非一夜不可解’。许多青楼里就会用这个,有些‘娘子’相貌平平,但闻了招炎草无论是多丑的男人都能贴上去。”   “并且,在药性纾解后完全没有丝毫的记忆。因为在脑子里形成了一个血块,等血块凝结的越来越多,那这人也就离死不远了。”刘大夫说起这些下三滥的事儿,胡须都抖起来,这招炎草他铺子里也有,但是从不卖给青楼楚馆。   他作为医者是救人的,而不是害人的。   他继续道:“若是闻见了大量的,那就不仅仅是之前说的那些了,可能会直接导致脑子坏死。若是找到人纾解还行,但是脑子里的血块肯定凝结了许多,那也是救不回来的。”   “这中了招炎草,把脉能查出来吗?”沈若皱紧了眉头,这个症状听着为什么跟自己之前那么像。不过之前刘大夫给自己把过脉,似乎没有查出这个。   若是闻了大量的招炎草香,导致发生那种事,后又因为脑子里有血块,所以他丢失了那段记忆。   这样就能说得通了!   刘大夫脑子转得快,立刻就明白过来。   他问道:“你怀疑你之前……的事也跟招炎草有关?” 第57章   “对。”沈若冷着一张脸, 原主很有可能就是闻了大量的招炎草香才死的。   “若是中药时间不长把脉还能看出来,你这样把脉是看出不出来的。”刘大夫先从药箱中拿出一个药丸喂水哥儿吞下,又吩咐吴梅子去烧水, 之后要给水哥儿泡药浴驱寒。   吴梅子立刻就去了。   李善桃想去帮忙,但是这里的事儿有关于若哥儿,她迈不动步子。   她也想知道之前那件事究竟是不是这招炎草害的。   刘大夫让沈若将头上的布包取下,一头青丝如瀑般披散下来,衬得他脸更白。   刘大夫走到沈若身后, 双手按在他头顶,开始按揉着寻找血块。   “按到哪里疼, 告诉我一声。”   沈若闭眼感受着, 突然感觉到一瞬间蜂蜇般的刺痛,接着头脑一阵眩晕。   “在这儿?”刘大夫抬手让李善桃帮忙将自己的医药箱拿过来。   从里面拿出一个布包,里头是灸针, 细长的泛着银光。   李善桃心惊肉跳的看着刘大夫往自家若哥儿头上针灸, 有些紧张地握住了若哥儿的手。   沈若感觉到针刺,咬紧了嘴唇。他从小就害怕打针, 一想到那冷冰冰的东西要插进自己的皮肉里他就会生理性不适。   但是现在他不能动。   “果然有血块,还很大一块!之前应该是你生产时被血气给冲开了一部分,这才让你头脑清明。但是这血块还是有影响, 估计你以前被传的‘失魂’就是这血块闹得。”刘大夫简直啧啧称奇, 这么大一个血块在脑子里沈若竟然没死, 真是福大命大啊!   李善桃听了眼泪就忍不住落了下来,她急切道:“那我家若哥儿还能好吗?这血块能治吗?”   “能, 针灸几个疗程就行。若哥儿运气好这么大一个血块还能跟没事人一样, 也没影响日常活动, 也是神奇了。”刘大夫拍拍沈若的肩, 语气略带安慰。   沈若没想到因为水哥儿的事儿歪打正着了解了自己的事,不过此时他的头脑已经足够冷静。   刘大夫给他针灸,沈若脑海中突然闪回几个画面。   闪烁着红色的红绿灯、飞驰而来的大货车、他飞扑救了人自己却被撞飞了。   身体像是有烈火灼烧般的痛,等他再次睁开眼的时候,他依稀能看见自己的双手正不受控制地撕扯自己的,还有另一人的衣衫……   沈若控制不了,但在完事之后,他强撑着一丝清明,依稀看见一道熟悉的身影踉跄离去。   之后就是眼睛一黑,完全失去了自我意识。   再次清醒过来的时候正是他生小云吞那会儿。   他生得艰难,本该在这个剧情点就该难产死去的“沈若”,因为他这一缕异世孤魂的存在,活了下来。   血气冲撞开了脑子里的血块,让来自二十一世纪的沈若再次清醒了过来。   而原主……早在那场意外发生之前就已经死去了。   之后浑浑噩噩过了十个月的人是沈若。   原主受家里人宠爱从未下过地,但沈若被外婆带大会做不少农活;原主每日都爱打扮自己,沈若没有这种习惯更加不会用鸭蛋粉。因为遭受打击性情大变,甚至传出他“失魂”的谣言,家里人依旧对他很好,玉米饼沈若小时候也爱吃,与原主一样。   虽然那段时间如同行尸走肉般,但也是跟随着沈若的潜意识在生活。   所以沈若再次清醒过来之后非常快速地就融入了这个家。   哪怕他的脑子里不记得那十个多月里发生的事,但是真心骗不了人。他们早已经是不可分割的一家人了!   李善桃气得浑身颤抖,眼泪不受控制的大颗大颗往下掉。意外发生后自家若哥儿就失了魂,本以为是受到的打击太大,却没想到竟然是中了药!   她气极:“究竟是哪个天杀的东西要害我家若哥儿!我去跟他拼命!”   沈若怕他娘气急攻心,立刻拉住了她给她拍背顺气。   他安慰道:“娘,你冷静点。这事我会查个清楚明白,水哥儿的事没准和我之前的是同一个人做的。”   “我苦命的若哥儿,怎么偏遇上这种事。”李善桃难受地无以复加,眼看着就要晕过去了,刘大夫立刻给她掐人中,按了几个穴位。   女人最忌情绪大起大落,暴怒或是悲伤到不能自抑,若是常年郁结难消还会得病。中医养生经讲究的就是阴阳平衡,过与不及都会导致内脏受损。   “你娘操劳多年,身体瞧着硬朗内里虚空极了。以后可别再让她情绪起伏太大了,很伤身体。”刘大夫对沈若说。中医的望闻问切,他有时候只要一看人的脸色是发黄或是发青就能看个差不离。   沈若点点头,可是这种事情确实没法叫人冷静。   李善桃抑制不住地一直掉眼泪,沈若就抱着她安慰,脑海中盘算着该如何抓住那个始作俑者。   “招炎草”的出现必定不是偶然,沈若努力回想书中的剧情,这本书里想要原沈若死的人,只有原文女主一个。   因为她嫉妒心极强,沈若是十里八乡有名的漂亮小哥儿,她心中嫉妒地要发疯。而后又是情敌相见分外眼红。   既然现在有了线索,那么沈若必然不能坐以待毙。   “娘,咱先回家,我打算去镇上一趟。”沈若说着就要往外走。   水哥儿这边有刘大夫和吴梅子在,暂时不需要太担心了。   和刘大夫道别,沈若就快步往家去。   沈汉三的牛经过一天的休养,精神瞧着好多了,也有了力气。   沈若蹲下。身摸了摸它的角,低声道:“要辛苦你带我去镇上一趟,到时候给你买新鲜的草料吃。”   那牛像是有灵性般哞哞叫了两声,潮热的鼻息喷洒在沈若手臂上。   沈若牵着牛出来,套上车。   李善桃想跟着一起去,但被沈若劝住了。家里离不得女主人,他今日都不一定能回来,小云吞还得他娘帮着照顾。   沈若第一次驾牛车,沈汉三家的牛儿拉了那么多年的车走得很稳当,他只需要把握好方向。   远远瞧见一个颀长且眼熟的身影走来,沈若皱紧了眉头。   “顾允!你伤还没好出来乱逛什么?”   沈若扯住缰绳让牛停下,顾不上太多,立马跳下车过去扶住他的手臂。   这时才看见他手里还捏着一本书册,那翻开的一页上头画着一株草药,上面的字沈若看不懂,但边上作为标记的“火焰”图案让他瞬间就明白过来了。   “‘招炎草’?”   顾允有些惊讶地看着他,将书册上的重点快速说了一遍。   “……我遍寻不到失去记忆的原因,后来从书中看见了这味药材。”顾允背上的伤还在隐隐作痛,脸色苍白如纸,他继续道:“这味药材我曾见过,虎头山上就有。”   沈若心中早有预感。这药材稀有,药用价值极高,有人采了大多都卖去医馆。只有想要害人的人才会刻意制成香灰。   “所以你过来找我就是要跟我说这个?”   沈若把人搀到牛车上坐下,给他递了一张手帕。   顾允看着他:“是,我怀疑你与我都中过这药。”   沈若没想到顾允竟然能从书中知道真相,他在心里乐呵的想到:这难道就是所谓的男主光环?   还是说“书中自有黄金屋”?   沈若给予他肯定:“我中过,刘大夫说我脑子里还有一大块淤血。”   顾允的猜测成了真,看向沈若,道:“我会对你负责。”   “负什么责?”沈若还有点没回过神来,刚不还是在说那草药的事情吗?   顾允的目光落在他脸上,道:“沈若,你后腰处是不是有一枚胎记。”   明明是疑问句却用了肯定的语气。   后腰这种私密的地方,顾允说完耳朵都红了,但他面色不变固执地看着沈若,等待他的回答。   沈若愣了下,那地方的胎记他自己都瞧不见,要不是之前他娘提起小云吞和自己有一个一模一样的胎记的事,他都记不起来!   顾允瞧见沈若的反应就知道了答案,他又说了一遍:“沈若,我会对你负责。”   沈若示意顾允先别说话,这时候他心里也乱脑子也乱。   顾允不是男主吗?他和男主……那什么了?   还是说……这本书里根本就没有什么男主,都是自己想多了?   他之前认为女主喜欢顾允,所以顾允就是男主角。因为女主要做的事情就没有完不成的,那么女主喜欢的男人,那肯定就是男主角啊。   沈若整个人像是遭受了什么巨大的打击,这都是什么事儿啊!!   “我们之间的事情之后再说!现在有更加紧急的事情要做。那沈梅冬给镇上的鳏夫、跛子保媒,这会儿肯定还在镇上,我要去救人!”   “一起去,沈水的事情我也听说了。”   沈若眼神复杂的看了顾允一眼,他一个病患还要去帮忙?真的不是来帮倒忙的吗?   顾允察觉到自己好像被嫌弃了,但他面色不变,道:“我已经好的差不多。再说,还吃了你送的里脊肉,好得快。”   吃哪补哪这个梗是过不去了啊喂!   沈若看了眼天色,也不再劝,牛车继续缓缓地向前。他心中惦记着事儿,脑子里也在想着计策一言不发。   顾允坐在另一侧,就瞧着他神情专注的侧面。   这一看,就再也离不开目光。沈若的侧脸线条流畅,像山水画中的笔墨一笔画就,双唇丰润,唇上生了一颗不太明显的唇珠,此刻正在沉思唇角抿起,眉尾因着蹙眉上挑让人忍不住想伸出手去将它按下。   顾允突然鬼使神差地想,若是沈若从来就这副模样,这个性子,那他或许会早早地倾心也不一定。   作者有话要说:   本土古人顾允喜欢的二十一世纪穿来的若宝~感谢大家支持ovo!真相快了快了! 第58章   到了镇上已经天色擦黑, 沈若估摸着时间大概是酉时末。   镇上人夜生活比村里人丰富多了,这个时间点镇上人都在家里或是外头的酒楼、摊贩上吃夜饭,一条街两边都是灯火通明的, 镇上道路交错,巷子口多,路上行人也多,瞧见有牛车行来纷纷避让。   沈若想找人打听些事儿,将牛车缓缓停在了路边空当处。   车刚停稳顾允就要下车, 沈若拦着他,道:“你在这儿看车。”   他一个读书人做不了打听别人家长短的事儿, 更别说沈若要打入的是镇上的婶子们的圈子, 在她们嘴里肯定能得知自己想知道的讯息。   “好。”顾允自知帮不上太多忙,只好牵过缰绳在这儿等着。   不过那些婶子坐着聊天的地儿离这空当位置不远,顾允还能看见沈若的身影。   沈若想要打听的就是那冬媒婆都给哪些人家保媒了, 还有那些新婚娶的小哥儿、姑娘都是谁。   镇上生人本就多, 有些自来熟的陌生人听见她们聊的话题很感兴趣,凑过来跟她们聊天也是常态。   沈若和她们随便聊了几句, 随后状若无意地道:“我有个远房堂兄摔断了腿,原本都和一从小长起来的姑娘订了亲,结果就因为他成了跛子人家不肯嫁了。我那堂兄都二十九了, 成了跛子又被退了亲, 求那媒婆帮着再问问别人家, 但哪里还有姑娘小哥儿能看上他,瞅这事儿闹得, 唉!”   沈若真情实感地叹息, 好像真有这么号人似的。   听到这话儿那些婶子的心思也被牵动了, 这跛子可不好娶媳妇啊, 这年代的人最难娶媳妇的就是身体有残疾的、懒得出奇的、死了第一任老婆还想再娶的。   “你那堂兄可真惨啊,这落下残疾就够惨了,还被退亲。”有婶子皱着眉感叹。   “唉,这成了跛子还真就难娶媳妇。那媒婆都是拿钱办事的,这成不了的事儿没礼钱拿,肯定不愿帮啊。”   另一个人婶子听了这话立刻道:“我家附近有个鳏夫最近都娶上媳妇了,要我说你那堂兄肯定找错了媒婆,只要媒婆巧舌如簧的,你那堂兄肯定也有人要。”   这应该就是知道一点的人,沈若做出一副不太相信的模样:“那腿都断了,任凭媒婆再巧舌如簧也没法说他人还好好的,那不是骗了人家姑娘小哥儿吗?”   那婶子年纪大些也没那些年轻些的妇人脸皮薄,直接道:“断的是走路的腿,那‘腿儿’没断不就成了?”   周围人都听懂了,有些婶子拿手锤她,说她不知羞说这种话,脸都被臊的通红。   “那鳏夫都五十好几了都能娶上媳妇儿,你长得好看我猜你那堂兄也丑不到哪里去,换个好点儿的媒婆,礼钱给得足足的,保准给你堂兄找到个好的!”   沈若就势道:“十里八乡的也就那么几个媒婆,换谁都差不多。”   听沈若这么说那婶子就来劲儿了,她道:“我可是都打听清楚了,那鳏夫找的媒婆是叫‘冬媒婆’的,还没做几个月的媒婆呢,就促成了好几对姻缘。那礼钱听说都赚了这个数呢!”   她伸出五指比了一下,周围的婶子都捂住了嘴。   “五十两?!”   “起码五百两往上!”   “能赚那么多啊!我想都不敢想,那可是五百两啊!”   “这年头做媒人能赚这么多也是少见!真是羡慕不来。”   那婶子见大家一脸震惊,继而又看向她还想听她继续说,那婶子就越发来劲了,说道:“我说呀,那些娶不上媳妇儿的人,只要有礼钱,给得足足的就能让冬媒婆给他说上媒,牵上线呢!听说就没有成不了的,我家有个亲戚都打算从隔壁镇过来找那冬媒婆给自家儿子做媒了。”   这名气都已经传去隔壁镇了?沈若眼神冷下来,这沈梅冬究竟用招炎草害了多少人?!   那婶子说着还拉住沈若的袖口撺掇道:“你快让你那堂兄试试吧,这冬媒婆还真是神了。”   沈若嗯了声,一字一句道:“我也打算找那冬媒婆。”   那婶子闻言又忍不住给他泼凉水道:“听说冬媒婆就在镇上的福来客栈住着呢,每日都有许多人去找,你要是准备的银钱少还不一定能见着哩。”   沈若从她嘴里知道了沈梅冬住在哪,也大概知道了那鳏夫的住处,其实想知道的讯息再深一些的她肯定不知道,沈若也就不再继续问。   本该走了,但他还是道:“婶子,这世上没有什么‘神奇’,你鼓吹那冬媒婆,也只是看见了表面。你们难道没有想过那鳏夫多年都娶不上媳妇,为什么突然就娶上了?是哪家的姑娘小哥儿瞎了眼能看上他?那冬媒婆肯定有问题!”   “你这话说得就不对了,‘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要娶媳妇结婚那都得找媒人的,她能促成佳偶那就是她的本事啊。”   沈若道:“那你说说,那鳏夫、跛子的,换了你你嫁还是不嫁?她再有本事难不成还能左右你的想法?”   “我自然是不会嫁的。”那婶子翻了个白眼,“你这小哥儿也不知道怎么回事,人家当媒婆有本事你还非说人家有问题,能有啥问题啊。”   沈若怕打草惊蛇不能直接告诉她招炎草的事儿,见说不通也就不再继续说。   有些人就只肯相信自己的所见所闻,别人说再多也没用。   不在这里浪费时间,沈若冷着脸往回走,心思急转。   要阻止冬媒婆继续害人,这件事单凭他一个人的力量是无法做到的。他可不觉得自己是救世主,没办法拯救那么多人。   况且还有更多的人不知真相,就和刚才那婶子一样觉得那冬媒婆很神呢!这样的话受害者只会越来越多,他一个人哪里能救得过来?   要是能把冬媒婆直接抓起来就好了!可惜他没有证据。   有一种深深地无力感包裹住了他。   顾允见他走回来,问道:“如何?可得知什么消息了?”   沈若一五一十的告诉他,随后想到了什么,从无力感中脱离出来。他道:“我得找人帮忙!”   顾允从善如流道:“去找蓝帆。”   沈若也是想到了蓝帆,在镇上要查这些阴损的事儿很难,光凭他是做不到的。肯定是要找帮手,他之前脑子发昏怎么把这条金大腿给忘了呢!   顾允道:“蓝帆此人瞧着风流不着调,但为人正直,若是知道此事不会置之不理。”   “嗯,那就去找他帮忙!”沈若说完就跳上了牛车,驱使着往蓝府去。   到达蓝府后,下人们都认识顾允和沈若的脸,没拦就直接领着他们去找蓝帆,肯定是蓝帆事先交代过了。   蓝帆此时正坐在廊下逗鸟啃地瓜干,远远瞧见家丁带着沈若和顾允过来,随手把地瓜干往边上一放就站起身。   他朗声笑道:“稀客啊,你俩怎么想到一起过来找我?”   “来找你帮忙。”两人异口同声道。   蓝帆摇着扇子,眉头微挑:“成啊,说说看要我帮啥忙?这两天家里头给我施压逼我成婚,可闷死我了。”   沈若闻言蹙眉道:“要给你找媒婆保媒?”   蓝帆有些惊讶:“是,你怎么知道?”他可就说了逼婚,也没提到要到保媒那一步啊。   沈若猜都能猜到了,定是蓝老爷也听说了冬媒婆的事儿,只要是她保媒的肯定能成,这才逼着蓝帆点头呢!   “我们来找你帮的忙就跟这媒婆有关。”沈若将所有自己知道的讯息和盘托出,包括自己中过招炎草的事儿。   顾允在一边补充说明。   蓝帆听着从一开始的惊讶转变为震惊,最后直接跳了起来。   “我去!你、你们!本以为要一起孤独终老,结果你背着我有了夫郎和崽?!”蓝帆看着顾允一脸控诉道。   顾允:“……”   沈若道:“蓝帆,这不是重点!重点是那冬媒婆用‘招炎草’害了不少人,需得赶快将这件事捅出去!不然会有更多的受害者出现。”   蓝帆也冷静下来,立刻道:“我吩咐家丁出去打听那些新成婚的鳏夫、跛子的家在哪,看看那些嫁过去的人怎么样了。再派一波人跟着那冬媒婆,要是出事第一时间把人救下。”   沈若想了想道:“还需要查查那些药铺最近都将‘招炎草’卖给了什么人。”   这么短的时间内要准备招炎草香灰可不是容易的事,虎头山上有这草药但也不是遍地都是,那沈梅冬自从当了媒婆就没回过村里,那最大的可能性就是在镇上的药铺里面买。   但是医馆不可能将招炎草大剂量的卖给病人,因为这草药性烈,若是使用不当会血管爆裂而亡。所以沈梅冬肯定是找别人去买,并且一定买过许多回。   没准那去买招炎草的一个人或是几个人,就是那冬媒婆的同伙!   “成,这媒婆可真是阴损!”蓝帆简直气不打一处来,这种人的心肠都烂透了,才能做出这种事情来!   顾允道:“那沈梅冬也要查查,最好是能将她的家里人也一并查了。”   几人将要做的事情合计了一下,蓝帆很快就吩咐手底下人去做。   储水镇上就有官府。但这事情目前除了他们之外其他人浑然不知,而那些受害人秘而不宣,若是现在上报只会被当成普通的案件来断,呈交给师爷。   那官府的动作向来就慢,顾允给沈若科普了官府的断案流程之后,沈若决定还是他们先将证据给查出来。   等之后上公堂,人证物证俱全,看那冬媒婆还能掀起什么水花! 第59章   沈若和顾允夜里都在蓝家留宿。沈若心里惦记着事情辗转反侧睡不着, 外加生物钟本就是夜间要醒来三四次,每每醒来瞧不见自家的崽,心中就有些空落落的。   这还是他第一次和小云吞在夜里分开, 也不知道自家崽哭了没有。   几乎一夜未深眠,天刚蒙蒙亮他就起来了。   洗漱过后随便吃了两口早食,他就打算出门。   “沈小哥儿,你别忙着走,我家少爷在前厅等你呢!”阿富跑去沈若住的屋子找人跑了个空, 问了丫鬟才知道沈若在厨屋这儿。   沈若应了声。阿富带路,两人一同往前厅去。   等到了前厅沈若才发现顾允也在, 甚至还换掉了读书人的长衫, 穿上了不起眼的短打。   “来了正好,我可是得了不少消息,都与你们说。”蓝帆难得严肃着一张脸。   沈若跟他打了声招呼, 也在桌前坐定了。   蓝帆道:“那冬梅婆的丈夫沈何在镇上赌坊欠了一千两赌债, 已经拖了有大半个月,赌坊那边的说法是要是本月底还不上就要了他的命。”   沈若问道:“所以这冬梅婆敛财是为了给她夫君还赌债?”   “应当是。”顾允接口道。   沈若记得当初村里一直有人传言沈梅冬的夫君在镇上有相好的, 却没想到沈梅冬还会想着要敛财给那人还债。   蓝帆皱紧了眉头,道:“这毒妇藏得深,没留下太多证据。镇上的医馆我手底下的人都跑遍了, 说是最近来买药的人没有专门提起过要买招炎草这一味的。只有是真的身有烂疮, 或是需要这味药引子的, 医者才会给他配上招炎草,但是剂量都极小。”   沈若道:“会不会是有人偷偷卖, 却不说?要是他们达成了什么协议也未可知。”   如果招炎草不是镇上医馆出来的, 那会从哪里冒出来呢?沈梅冬真有那么大的本事弄到那么多招炎草香灰吗?   “我已经让手底下的人往隔壁镇去查了, 约莫明日会有眉目。”   查来源这条线目前是走不通了。   沈若手指点在桌面上, 这招炎草必定不是凭空冒出来的。招炎草的香灰需要点燃,那么现场肯定会有留下痕迹,若是能找到他们成事的地点,或许就能找到突破点。   可是要做这种事,那地方一定十分隐晦,想要找到肯定很难。   要不然设个局?引蛇出洞。   沈若将自己的想法说出,如果要设局,那他可以当那个诱饵。就找冬媒婆保媒,看看她究竟要做什么。   顾允哪里不知道沈若的想法,以身做饵不是良策,他道:“不成。她与你素有积怨,怕是会害死你。”   沈若道:“可是现在一点头绪都没有。”   “也不算没有丝毫头绪,我们至少知道了那些新嫁的姑娘小哥儿是嫁去了哪些人家。”顾允的语气略带安慰。   “对,约莫有十户人家。最近那冬梅婆风头正盛,镇上不知道多少双眼睛在盯着她。下人回来禀报说,最近她都没有再给那些婚娶艰难的鳏夫、跛子保媒,都是靠着已有的名气给人保媒。想来也是怕事情败露了之后吃不了兜着走。”   蓝帆本想让手底下人跟着沈梅冬打探的,结果人家最近没犯事,还没法抓个现行。但现在还是叫人跟着,要是之后出了事情立刻来报。   沈若猜想这件事肯定跟原文女主沈子莺脱不了关系,但是现在没有一点儿线索是指向沈子莺的,他贸然提起这个名字其他人肯定会觉得奇怪。但是为了赶快破案他还是提出了让蓝帆派人去查查沈子莺。   沈若说完看着顾允和蓝帆的眼神,发现他们并没有露出诧异或是惊讶的神情,心下稍定。   蓝帆问也没问就直接派人出去查了。   顾允对上沈若的视线,道:“沈梅冬和沈子莺交好,或许查沈子莺真能查出些什么。”   理由都帮自己想好了,沈若嘴角不自觉地勾了下。   等消息的时候才是最煎熬的时候,沈若坐不住,他打算出去看看能不能帮得上忙。   顾允道:“我跟你一起去。”   沈若听他提起也没拒绝,多一个人多一份力,而且顾允他短打都换上了自己总不好再拒绝。   不过他背上的伤……   两人一同往外走,顾允见他视线转到了自己的脊背,立刻意会,轻声说道:“已经好的差不多了,别担心。”   沈若嘴上说着谁担心你了,走路迈开的步子却小了点儿,让顾允能跟上。   那些鳏夫、跛子的家的具体位置顾允都抄录了一份,离得最近的穿过一条街就能到。两人商定好之后要做的事,首先就是问问边上的邻居这户人家的情况,再问问那新嫁娘是从哪儿嫁过来的,之前他们如何认识。沈若还想试试能不能找那新嫁娘问话。   正在此时,隔着老远的距离就能听见那处传来一阵呼救的声音。   沈若和顾允想也没想,立刻就往声音传来的方向跑去。   远远瞧见是一个姑娘,一头黑发披散分在两侧,上面沾满了灰和稻草梗,看上去就像个疯子。身上的衣衫散乱她双手紧紧护住自己的胸口,露出的脖颈和手腕处有明显的勒出的红痕。她哭喊着救命,身后一个年长络腮胡壮汉扯住她的手臂往回拖,嘴里还骂着不干净的话。   街道边围了不少人,但没一个人上前去帮忙的。   “住手!”沈若冲上去就给了那壮汉一拳。   这拳头出的太快,那壮汉都还没反应过来就被沈若给揍了,扯着姑娘胳膊的手一松。   沈若快速将姑娘护在自己身后。那姑娘发着抖,看着沈若的背影泪流满面。   “我日你奶奶的!竟然敢揍我?!我教训我媳妇儿天经地义,你逞什么英雄?难不成你跟这破鞋有一腿儿?!”那壮汉眼冒金星,捂着眼睛怒骂道。   周围人听这男人满嘴喷粪,连自己的媳妇儿都要骂,都投来鄙视的视线。   那男人哪里受得了这种气,抬脚就要踹沈若,沈若仗着自己身子灵活,躲过了,顺便抬腿绊了他一下!   一个七尺高的壮汉摔了一个屁股墩儿那地都震了起来。   沈若一脚踩在他胸口,用上了力:“天经地义?!那我给你这一下也是天经地义!我瞧你就是个窝囊废!只知道打媳妇是吧,窝里横啊!”   那壮汉竟然被他踩着爬不起来,周围人都看呆了。   这人额上红痣明显,瞧着是个瘦弱的小哥儿,结果竟然将一个壮汉给踩在了脚底!   “我打媳妇儿关你什么事!小鸡崽子回家喝奶去吧。”那壮汉被踩着还嘴硬,用完好的那只眼睛瞧清了沈若的模样。   竟然是个小哥儿!   那壮汉脸上堆起油腻的笑:“你踩着我也成,不然跟我回家当我小妾,你以后爱怎么踩怎么踩。”说完竟伸手要抓沈若的脚腕!   沈若狠狠地踹了他一脚,骂道:“人渣!”   可给他恶心的够呛。   顾允不知从哪儿拿来一捆麻绳,很快将那壮汉给捆了起来,打了个越挣扎越紧的结。   “你他娘的捆老子做什么?我又没犯法!那臭娘们儿勾引别的男人我教训她不行吗?!”那壮汉叫嚣着。   周围人听他这么说,纷纷将视线转到了沈若身后那姑娘身上。   那姑娘原本就哭得眼眶通红,像一只受了惊的小兔子似的,察觉到周围人的视线身体都颤抖起来。   她尖利地嗓音喊道:“我没有!他不是我的夫君,他只不过是个要了我清白的登徒浪子!我没嫁给他!”   姑娘也算是豁出去了,别人要是失了身子都是藏着掖着,她直接喊了出来。   “屁!那媒都保了,聘礼我也下了,怎么不算嫁给我了?!”   “不算,没有婚书,未到衙门登记的都不算。”顾允冷声道。   “是啊,这都还没拜天地呢怎么能叫成婚呢。”周围人也道,对那壮汉的视线极度不友善。   这男人怕不是将这姑娘给强要了,这种人是要抓进牢里的!   “我聘礼都下了,你家里也接了。总之你得跟我回去,不然的话看谁还敢要你!”   “要不是你和那个冬媒婆合起伙来坑害我,我哪里能让你欺负!”那姑娘声音都撕裂了,难受到了极点。   沈若眼睛睁大,没想到这都能碰上,又是冬媒婆搞出来的事!   “哪里坑害你了?那日可是你自己贴上来求欢的!臭娘们别浑说!”那壮汉挣扎着要起来,但都失败了。   “我…我……”那姑娘像是受到了巨大的打击,一时之间说不出话来。   沈若道:“我会为你讨回公道。”   那姑娘眼泪瞬间就下来了,她好不容易逃出来呼救的嗓音都嘶哑了,却没有一个人愿意帮她一把。被他护在身后,她有了一种劫后余生的感觉。   那姑娘泪眼朦胧:“谢谢…恩公。”   顾允道:“去官府。这人欺压良家女,强要人清白,可以定罪了。”   那壮汉一听要去官府,顿时就慌了神。   他本想着自己马上就要成亲了,就算成亲前再放肆一点又能怎么样,反正她失了身子只能嫁给自己了,那不就是能任自己为所欲为吗?   结果今日她竟然敢逃跑!那自然是要好好教训的!结果来了两个多事的人要把自己扭送官府?   “不去!我又没做错什么!她是我的人,我想怎么对她就怎么对她,你们两个算什么东西,来管老子的房里事?”   这些话简直没耳听,这还没结婚就这么暴力,结了婚那岂不是要把那姑娘往死里揍?这种人渣就该拉去阉割了!不配拥有媳妇儿!   沈若冷声道:“去不去那可由不得你。”   作者有话要说:   -   啊啊啊今天来晚了TvT 明天宠幸万贵妃好不好呀~ 第60章   蓝帆派出来帮忙的人手非常多, 他们在的这边距离蓝府不远,动静闹得大很快就有蓝府的家丁过来了。   平民百姓不能动用私刑,所以直接将这人扭送去了官府。   他强要了人家姑娘的清白, 姑娘身上也都是伤,人证物证俱全,很快师爷就断了案,将那壮汉给收监了。   原本事情没有那么容易,衙门里的人都是看人下碟, 而且能少一事就少一事。不过顾允是秀才,虽说换了一身不起眼的短打, 那身读书人的气度是遮不住的, 况且他还随身带着证明秀才身份的木牌,那些人一看瞬间就变了一张脸。   多少都带着点谄媚。   有秀才功名的人可以见官不跪,那师爷也知道顾允的名声, 是储水镇上出了名的才子, 未来的成就不可限量。他也想着要巴结一下,所以断这案子非常的快速。   储水镇隶属于东离县, 县令下辖四个镇,官府设立在四镇中最富裕的柳溪镇上,每个镇上都有官府, 县令大人会轮流到每个镇上将大案断一断。所以县令不在的时候, 官府中的公务都是由师爷代理的。但师爷并不是科举出身, 只能算作是县太爷一手提拔的能人。   所以师爷对秀才公自然是敬畏的。   顾允给沈若科普了不少大宇朝的官僚制度,和历史中的都很不一样, 像这个县太爷要辗转各个镇子执行公务的, 沈若也是第一次见。不过听顾允说县太爷是个好官, 清正廉明, 所以才会把柳溪镇发展的那么好。   凑的很巧,半月前就传县太爷很快就要从另一个镇子过来储水镇,大概率今日就能到,之后就能直接将案子递交给县太爷。这件案子牵扯的人太多了,而且时间线也很长,还有他的那件事可是隔了十一个月!   但是要状告那冬梅婆还需要更多的证据,刚才在公堂上已经把那沈梅冬在师爷面前挂了名,但是要抓她光凭苦主一张嘴说,那是不能办的。还需要物证。   不过官府也会派人出去调查。只不过县太爷还没来坐镇也别想着这些官差能做出多少事儿。等县太爷来了储水镇,这些衙役才会紧紧皮,到那时候效率也会高不少。   从官府出来,阿富正巧将马车赶来:“我家公子听到消息了,让我来接你们回去。”   “多谢你家公子了。”不愧是当大老板的人就是心思细,想的也周到。   等上了马车,那姑娘自觉没脸见人,捂着脸哭。沈若从怀里掏出一张手帕给她,让她擦眼泪。   发生这种事,多少句安慰都没有用,沈若自己也是招炎草的受害者,这会儿只能安静地等着她发泄完。   顾允坐在另一侧,目不斜视。   车上有水,沈若给她倒了一杯,姑娘声嘶力竭地喊了许久早就渴了,嘴唇都干到起皮,还哭了好久,身体已经极度渴水。感激地接过杯子一饮而尽,喝得太急没忍住呛咳起来。   沈若给她拍背顺气:“慢些喝。”   那姑娘有了些力气,抹了眼泪,开口道:“恩公,我叫许歆文。六日前冬媒婆找上我家,说要给我保媒,她带来了许多聘礼。我爹娘一开始听那人觉得不妥本不想答应,但那冬梅婆和我爹娘说可以先看看对方如何再决定,我爹娘自然说好。只不过她提了一个条件。要我与她一起去瞧瞧那人,说是只在外头看一眼,见着模样了就走……”   她说着又忍不住想要掉眼泪,有些哽咽。   “我就跟着去了,结果……到了那儿瞧见是个莽夫,络腮胡,我当时就说不合适想走了,结果转头冬媒婆就不见了。接着就闻到一股浓烈的香气,后来……就发生了那种事。我控制不住我自己,当时觉得身体很热……”这些话对一个姑娘来说太难以启齿,但是说到这儿沈若已经懂了。   顾允的书里写的比之前刘大夫说的还要详细。这招炎草香灰要是闻的时间短,且是少量,那就只有催。情的效果,不至于脑子里凝结血块。但是起效时间非常快,必须得纾解,不然也会有性命之忧。   这时代都信奉着“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好多人在嫁人或是娶妻当天才能知道自己的结婚对象长什么样。除非是在村子里知根知底的,不然就跟开盲盒似的。所以可想而知,冬媒婆这提议多有诱惑力。   不合礼数,但是能提前相看一眼,若是不合眼缘那自然就不答应,而且这种只要互相不说出去就不会怎么样。   可惜,这就成了冬媒婆诱骗人的最好手段。   “做了那种事我原本该认命了,我爹娘也哭着答应了婚事,但是却没想到那人不是个好东西,我还没嫁过去他就对我拳脚相加,我……我忍受不了终于逃了出来,幸好遇见了恩公。”许歆文抽噎道。   沈若心中早有预料,古代人多传统,虽说大宇朝对贞洁并没有到跟真实历史中那种被人玷污或是未婚先孕就要被浸猪笼那么严重。但被人玷污,失了身子要想再嫁一个好的人,那很难。   所以一般情况下都会和许歆文一样,认命嫁给那个人。   “冬媒婆在用招炎草害人。我们就是在找她害人的证据。到时候还需要你作为人证上公堂与她对峙,你愿意吗?”   对峙无异于再将伤疤揭露在太阳下,沈若不会让她一定要和自己一样必须揪出冬媒婆的罪行,若是她不愿意上公堂,沈若也不会勉强。   许歆文沉默了一会儿,说道:“我愿!冬媒婆害了我肯定也害了别人,不能让她再继续害人了!”   顾允道:“我会将你刚才口述的经过写进诉状,待我们找到强有力的证据就上公堂。”   沈若之前就从顾允口中了解到,这个时代一般要告官就要先写诉状,那诉状需得有功名的人来写。诉状可以先交给官府,类似于现代的报警,苦主将事情说出在官府留底,之后师爷就会派那些衙役出来寻找物证。等找到物证后,再传唤苦主与嫌疑人。   之后才能在公堂对峙,让县太爷断案。不过也有例外,要是人证物证都一起送去了,那自然就不需要诉状再多此一举了,刚才那壮汉的案子就是这样。   此时先是收监,之后还需要再判刑,到时候还会再次将许歆文传唤过去,官府也会找到更多的证人过来证明这件事。所以到时候许歆文与那壮汉的家人也会被传唤到。   接下去就是由官府出面找到沈梅冬与这壮汉交易的证据,还有招炎草作为物证,这样就能传唤沈梅冬上公堂。   索性马车隔层里有笔墨,顾允很快就将事件写清,交由外面跟着的人递交官府。   许歆文之前又是哭喊又是叫的,现在那个男人关进了牢房里,将事情也都和盘托出,心中骤然一松就直接睡了过去。   许歆文的脑袋一点一点,沈若坐在她身边怕她磕到脑袋,抬手将她的头靠在了自己的肩膀上。   顾允看着了,张了下嘴想说些什么却没有说出口。   沈若垂着眸子想着事,没有注意到顾允复杂的神情。   “也不知道水哥儿怎么样了。”沈若突然道。   顾允道:“去刘大夫的医馆给她看伤,顺带能问问水哥儿的伤势。”   沈若点点头:“嗯,还有你的。”   他早就发现了,顾允这人惯爱逞强,背上的伤怎么可能好得那么快,况且顾允的肩膀还脱臼过,看着恢复的还行,但是肩膀不能动作,之前捆那壮汉的时候看着就很费劲。   沈若都怕他的肩膀又要肿起来,还是让刘大夫给看看比较好。   等到了刘氏医馆,沈若才发现水哥儿竟然也在。沈水他休息了一夜像是缓了过来,但现下瞧着面色苍白如纸,不过那双眼睛却没有像轻生那时候一样失去光彩。   他瞧见沈若了,眼眶湿润嗓音很哑:“若哥儿,我要和你一起查。沈梅冬害我,我必要她付出代价!”   他一醒来稍稍恢复体力听刘大夫说沈若到了镇上要查这件事,他就想往镇上跑,刘大夫没奈何就将他和他娘一起给带回了医馆。   沈若道:“好,你先好好休养,之后将发生的事情详细说与我。”   许歆文已经醒了,沈若扶着她进医馆。刘大夫帮许歆文看伤,也没多问,心里就跟明镜似的。   忍不住叹气,这招炎草香灰可真是害人不浅!   等轮到顾允了,刘大夫给他按了按,说道:“这肩膀脱臼可不是闹着玩的。现在我按着是没啥事,但是要再多注意着点。千万别做什么大动作。”   顾允点头,示意自己知道了。   他道:“刘大夫,我之前应该也中过招炎草香灰,这些日子隐隐约约能想起以前忘掉的一些场景,只差临门一脚就能看清。”   刘大夫先是震惊,没想到顾允竟然也中过药,那岂不是说明他和沈小哥儿……真是作孽哦!不过那是以前,现在他瞧着两人般配极了,也不知道未来会怎么样。不再继续想这些事,现在还是得先紧着找出沈梅冬害人的证据为先。   “每个人体质不同,你能想起一些那说明血块已经在自己慢慢化开了。我给你看看,若是就差一点我给你扎几个穴位催一下,让血块冲散开,不过就是会有些疼。”刘大夫拿出针灸包,说道。   顾允点了头,他再疼的伤也受过了,能忍。   沈若在一边看着,皱紧了眉头。   刘大夫帮他看了。顾允脑子里果然也有血块,但是比起沈若来要好的太多,要不然他这个读书人的脑子就算是废了。   刘大夫的手很稳,扎的也很准。   沈若看着顾允的脸色变得苍白,汗水顺着他的额角落下。每扎进一根针,顾允就会抖一下。   沈若感受过那种痛,但是要冲开血块那痛感肯定是成倍增加的……那得多疼啊!   顾允缓过那一阵痛感,脑海中彻底想起了之前的事。   那一日意外发生之前,沈若送了一双靴子给他,就放在他家门口。一双靴子可不便宜,那靴子是千层底,靴尖上翘,是镇上流行的款式,顾允本就不想和他有瓜葛更不可能收他送的东西,就想着第二天还给他。   结果第二天去还东西的时候,沈若家里像是没有人的样子,他走到屋前把靴子放下就打算走了。   但是他看见有一间屋子的门没有上锁,门微微掩着。本以为是沈若一家人出门忘了关,他抬手想去将那门关好。凑近后,顾允又听到了屋中有人呼喊的声音。那声音细弱,夹杂着痛苦的低吟,不仔细听根本听不见。   顾允心想,难道沈若出了什么事?   他虽然不喜欢这个一直跟在自己后面跑的小哥儿,但也不想沈若发生什么意外。   他没管什么汉子小哥儿大防,径直推门进去。一开门一股浓烈的气味冲进鼻腔,他看见地面上有草在烧,而沈若正仰躺在木板床上撕扯着自己的衣衫!   非礼勿视,他立刻就转开了视线。   但是渐渐地他的身体也不对劲起来……再然后回忆起来的就是他和沈若滚。床。单的画面,比梦里的更清晰,他能清楚地看见沈若颧骨上的那颗小痣,还有他后腰处的那枚桃心胎记……   顾允全都想起来了!   刘大夫早就取下了针,顾允却还闭着眼睛,沈若有些担忧。   这血块原本好好的呆在那,也没影响太多,要是这一下子冲散开,会不会把人弄傻?   沈若有些担忧不可避免。   顾允睁开眼就看见沈若正担忧地望着自己,他好不容易从那些香艳的画面中跳脱出来,结果一睁眼就瞧见沈若,他的耳廓不由自主地发烫。   沈若问道:“都想起来了?”   顾允:“……嗯,都想起来了。”   沈若摸了摸鼻子,他还没想起来呢,只有顾允一个人想起来还怪尴尬的。   毕竟那时候是他刚穿过来的时候,结果一来就是全垒打,这想想就觉得有点尺度爆表啊!   沈若在二十一世纪可是连恋爱都没谈过的,他的生活枯燥乏味,除了学习就是兼职赚钱。还要为了完成外婆的遗愿考上公务员,端起国家的饭碗拼尽全力。结果一朝被撞进书里,直接就终结了他的母胎solo,甚至连娃都有了……   不过沈若不记得那天的事,没什么真实感。   顾允将和谐的事情略过,言简意赅地叙述了那一天的事情。   从他的视角来看,并没有发现是谁往沈若屋子里放的招炎草。   沈若听完顾允说的之后皱了下眉头,家里的东西他现在都如数家珍,因为东西不多所以有什么都能记得。   沈若道:“你说把那双靴子还给了我,可是在我家里却没有再见到过它。”家里人都是爱惜物品的性子,那靴子要送给顾允的必然是花了不少银钱,若是还在屋前家里人回来看见了必定会收起来的,家里放东西的地方也就那么点儿,沈若可以确信,他清醒过来之后从没见过这双靴子。   顾允道:“我就放在你家中间那屋子的门前。”   沈若不再纠结靴子的问题,只是觉得奇怪。但是放在屋前的东西别人路过觉得值钱要偷走,那也是有可能的。   现在诉状已经交给了官府,就相当于是报了警。沈梅冬害人的人证已经有两个,沈水和许歆文,至于那壮汉和鳏夫绝对是知道招炎草的事儿的,都是沈梅冬的从犯!那些人一个也不能放过。   现在就需要物证,大宇朝要断案最重要的证据就是物证,要么就抓一个现行,要么就得有物证。人证所录的口供只能当佐证。这点无可避免,在没有“天眼”的古代,断案就是一件极难的事情。   衙役已经出去寻找证据了,这件事不是小事,牵扯到了二十多个人,十几个姑娘小哥儿都遭遇了这种事情,已经是镇上少见的大案了!   沈梅冬住在福来客栈,出门保媒的时候衙役去了,蓝帆的人也在,一起进去翻了个底朝天也没找到一丝招炎草的痕迹,倒是翻出了不少金银。   下人来报说,村里沈何家里目前也还没有找到招炎草,镇上的医馆也没有异样,那些招炎草就像是凭空出现的一样。而衙役们此时还在继续沈何、沈梅冬的家里搜寻着。   沈若觉得,既然她害了人,那必定会留下痕迹。不可能将所有的痕迹都抹的干干净净。   沈水跳了河,这会儿就觉得自己像是死过一次的人,心胸开阔了许多。可以坦然的说出自己的遭遇。   沈水的遭遇与许歆文的大差不差,因为那冬媒婆是村里人,所以他就没有了防备。谁能想到就是村里头经常能见到的婶子,竟然心肠如此恶毒!   在发生那种事情之后,他消沉了许多天。回想起沈若以前的遭遇,被村里人说闲话,他一想到村里人以后会像以前说沈若那样说自己,他就感到害怕。他不敢告诉除亲娘以外的人,怕村里人异样的眼光。但是他内心难过,煎熬,那鳏夫威胁他。他真的害怕了!   所以他去帮沈若的忙,想问问他该怎么改变这种心理。那天他想说,但又不敢说。难以启齿。   结果后来那人又来威胁他,甚至还拿了那草药迫使他再一次和他苟。合,沈水心理承受不住,就有了轻生的念头。   沈水面色平静的说完之后,大家一时之间都没有说话。   许歆文冲过去抱住他,两人遭遇类似,有些互相安慰的意思在。   “你是为你自己而活的,随便其他人怎么说,流言蜚语害不了你的命。活着比什么都强。”沈若拍拍他的肩膀,安慰道。   那天他也没有注意到沈水的异样,要是自己多问上一句就好了。沈水就是不知道该怎么办了,才想着要找人问问寻求帮助,但是这件事很难和一个不算很熟的人说出口。   沈若能理解,他来找自己就是因为他们的遭遇相似。   蓝帆的阑珊珠宝行也在这条街上,他密切关注着这件事,沈若他们都在刘氏医馆,他就把阿富留在珠宝行里自己过来了。   蓝帆了解到了许歆文和沈水的遭遇,更加直观的感觉到了沈梅冬的可恨!之前只是听沈若他们说,他就已经很生气了,现在瞧见许歆文和沈水身上的伤,简直气成了一只河豚。   “竟然会有如此畜生的男人!”蓝帆直接吩咐手底下的人去将那鳏夫给捆去官府。   沈冬梅可恨,这些男人也一样可恨!   “其他的鳏夫跛子的我让手底下人去查,那些新嫁娘嫁过去过得都不好,这些男人都不是好东西!”蓝帆在珠宝行的时候听到手底下人来报信,气不打一处来。   那些人以前娶不上媳妇肯定是有原因的,那些人的家人也是助纣为虐,蓝帆不管三七二十一全都叫人给他们捆了。都送去官府,肯定没冤枉了他们!   那些男人可恨,可沈梅冬作为提供草药给那些人的人,甚至还给他们保媒,这更可恨!   沈水听蓝帆说的话觉得有些许解气。那些男人都被押去了官府,但是这还不够,要是没有沈梅冬提供的草药,那他们也不会中招。那能扳倒沈梅冬的草药物证还不知道下落!   说起招炎草,蓝帆就道。   “那沈梅冬该不会是把药草都带在身上了吧,要不然为什么哪里都找不到。”   蓝帆就没见过这么会藏东西的人。   蓝帆话音刚落就听见有熟悉的声音由远而近大声喊道:“物证找到了!!”   阿富冲进医馆里报信:“我们的人跟衙役一块儿去找证据,可算是找到了!说是那招炎草就藏在横梁上。”   “要不是她家穷,地是土夯实的,用那高椅子踩着会有印记。要是换成了青砖那还真就找不到了!”   沈若闻言终于松了一口气。   现在人证物证俱全,可以上公堂了!   作者有话要说:   晚上还有一更哒!感谢大家支持ovo 第61章   顾允之前就已经让人将诉状给递交了官府, 衙役也找到了物证,正好他们运气不错,县太爷今儿下午就到了储水镇的官府中。   县太爷屁股都还没坐热, 师爷就将今日有苦主来告案的事情告知了。   师爷躬身递上一张摊开来的纸,道:“大人,这是诉状。要升堂吗?”   师爷不确定县太爷今日要不要开堂公审,一般来说开堂时间都在上午,现在可都已经是未时末了。(下午三点)   县太爷拿到诉状第一反应是, 这字极有风骨,不过力道有些不足。接着就开始看内容。   “真是岂有此理!”县太爷看完后怒不可遏, 大手一拍惊堂案发出很大的声响。   周围人都不敢发出动静来。   “物证可找到了?”县太爷冷静下来, 喜怒不形于色问道。   师爷立刻回答:“衙役来报说,物证已经在沈梅冬家的横梁上找到了。”   县太爷道:“今日就升堂!”   镇上的官府难得开堂一次,没想到这午后了竟然还要开堂庭审, 这么多年了还是头一回!   镇上的百姓闲得慌就爱凑热闹, 一窝蜂的全涌到了官府门前,想要瞧瞧出了什么事, 顺便看看县太爷的威风。   县太爷在百姓中的口碑很好,人人称颂一句“青天大老爷”,他行的端做得正自然也不怕百姓来看。   这案子涉及的人数众多, 苦主都有十来个, 更别提受害人都是些姑娘、小哥儿了。出了这种事影响十分恶劣, 以后谁还敢找媒婆保媒?大宇朝本就人丁稀少,生了孩子都算是有功的, 这事儿一出谁还敢再成婚?镇上的风气都乱了。   沈梅冬的名气起来, 此刻正在镇上富贵人家奔波, 收了不少做媒钱。   早知做媒婆钱如此好赚, 她就该早早地开始做了,平白让自家姐姐做了那么多年。结果到头来自己的夫君欠了赌债人家是一分钱也不想借给她,这下她赚得彭满钵满,几乎是将她姐姐的客源悉数砍断,心中快意极了。   很快就能将沈何欠下的赌债还清了,沈梅冬笑出一脸褶子,等镇上的媒做的差不多,她还要去县里。等未来衣锦还乡谁还能再瞧不起她?村里人总说她管不住自己的丈夫,这下沈何他都得靠着自己养活,听话地像一条狗,看以后谁还敢说什么!   沈梅冬捏着手帕,学着镇上的小姐走路,屁股一扭一扭的往福来客栈去。   那福来客栈住一晚上可要五十文呢!沈家村里人除了她还有谁能住这么好的地方?每每想到她的心里就有种扭曲的快感。   赚大钱的感觉真好啊!   她远远地瞧见福来客栈门口站着不少衙役,脸上的笑容立刻消失,拔腿就往反方向跑去。   那衙役也不是吃素的,就在这儿等人呢怎么可能注意不到,顿时手一挥道:“追!别让她跑了!”   呼啦啦一群穿着灰蓝色衙役服侍的人就追了过去,路上的行人纷纷避让。   沈梅冬的体力哪里能比得上衙役,没两下就被人给追上了。衙役压着她的手臂,沈梅冬用力挣扎,喊道:“官爷,你们抓我作甚啊!我又没犯事儿!”   那领头的衙役喊道:“没犯事儿你跑什么?!”   沈梅冬哆嗦了一下,扯着嗓子道:“我瞧见你们一个个凶神恶煞的,吓着了跑不行吗?”   那衙役不耐烦道:“少废话,押走!”   沈梅冬一下子就慌了,她苦着脸道:“各位官爷行行好,我真没犯事儿,我就是个给人做媒人的,能犯什么事儿啊?你们肯定是抓错人了。”   周围有百姓聚拢过来围观,有人认出这是冬媒婆,立刻就嚷嚷出去了。   “那被押着的不是冬媒婆吗?就那个很神的‘储水月老’!”   “哟,这就是冬媒婆啊?我听我亲戚说起过,还说他家隔壁的就请了冬媒婆保媒,前两天就成亲了呢!”   “她怎么被抓了?犯什么事了啊。”   镇上关于冬媒婆保媒桩桩成的事儿传的很广,几乎在场围观的人都有听说过,哪怕没见过冬媒婆这人的,也听过这个名字。这会儿瞧见官差竟然要把媒婆给抓走,大家都好奇极了她到底犯了什么事。   那些衙役可没有给人解释太多的习惯,直接押着哇哇大叫的沈梅冬往官府去。   后头还跟了一堆人跟去瞧热闹的,毕竟这“冬媒婆”现在可是镇上炙手可热的红人,谁家有个未婚的汉子、小哥儿姑娘的都想着以后能找她保媒呢!也不知道她到底是做了什么才被官差抓走。   沈若等人已经在官府前等待通传了,瞧见衙役押着沈梅冬过来,沈水和许歆文看见她了,眼神里的仇恨都要满溢出来。   那沈梅冬狠狠地瞪回去,被抓了也不安分喊道:“就是你们告我?一个个都是贱蹄子,我呸!”   周围的人对“冬媒婆”的滤镜碎了一地,这镇上最厉害的媒婆嘴巴竟然这么不干净?大家都皱紧了眉头。   沈水和许歆文气得就要上去揍人,被沈若拦了一下:“冷静,等上了公堂再说。她跳不了多久。”   那沈梅冬瞧见沈若,那可是新仇旧恨一同涌上心头,他和他娘一样惹人厌恶!她又忍不住破口大骂:“好你个沈若,都是你挑事!你个破烂货,生了娃不在家带崽偏要来出风头,是要勾引谁?”   沈若冷着脸,看着她的视线淬了冰。   “沈梅冬!你嘴巴放干净一点!”顾允上前一步将沈若挡在身后,隔绝掉周围人看向沈若的视线。   沈梅冬骂的难听,镇上人听了都想看看被骂的那人是谁。瞧见是个长相秀致的小哥儿,有些人的目光就变了。   有些话说得多了就会在人们心中留下印象,他们知道那沈梅冬嘴上没一句可信的,但是镇上人不知道啊。   外头的吵吵嚷嚷在里头都能听见。   县太爷皱着眉,对师爷道:“开堂吧。”   师爷点头,立刻吩咐衙役敲堂鼓,三声闷而庄严的堂鼓声响起,这就是要开堂的讯息。   两班衙役两厢伺立,高喊道:“升堂!”   衙役手里拿着水火棍,有规律有节奏地敲击地面,声音浑厚能传出去老远:“威——武——”   沈若一行人被传唤到了公堂之上,沈梅冬也被押了进去。   被告与原告在两边的青石板上分别跪下。   沈梅冬的事情并没有直接对沈若造成什么,所以他只能算作一个证人。此刻不用跪,就站在另一边证人站的位置上。   顾允作为写诉状的人,此刻站在原告的位置上,他是秀才可以不用跪。   百姓们对官府都有些畏惧,许歆文和沈水作为受害人跪在最前头,等待县太爷的问话。那沈梅冬只敢在外头横,这下跪在了被告的青石板上,害怕地不敢抬头。   沈若以前只在影视剧里看见过古代官员审理案件的流程,剧里的县官都是相貌严肃的。   沈若站在证人位瞧着坐在上面的县太爷,这县太爷瞧着约莫四五十岁,下巴蓄着胡须,长相确实严肃的很,身着暗红色官服,有种不怒自威的气势。   接着就开始审案,问受害人的话。   县太爷对受害人的语气和善一些,让许歆文和沈水不要紧张,将事情细细说来。   沈水先说,他一开始有些害怕局促,后面才越说越利索。   那沈梅冬没想到他们竟然知道了招炎草的事情,顿时也顾不上这是在公堂之上立刻反驳道:“你说的什么东西,我完全不知道!竟敢在这儿瞎说,要害我这个媒婆,你们是安得什么心!”   “究竟是谁害谁!沈梅冬,你坏事做尽现在还说这种话!你还是人吗?”沈水已经是死过一次的人,恐惧退下只剩下恨意。   “我什么都没做!”沈梅冬梗着脖子道。   县太爷一拍惊堂木,怒道:“都给我闭嘴!再咆哮公堂各自杖责二十!”   许歆文跪在沈水身侧,伸手拉了他一下,沈水这才跪好,又给县太爷磕了个头:“大人,草民所言句句属实。”   那沈梅冬还想说话,但打眼瞧见县太爷的怒容,不敢再放一句。   “传被告人李大!”师爷传唤道,他口中的李大就是欺辱沈水的鳏夫,很快衙役就将李大给押了上来。   沈水条件反射,瞧见他了身子就开始发抖,许歆文揽住了他的肩膀,默默给予安慰。   沈梅冬有些害怕了,这李大该不会要供出自己吧?明明隐藏的那么好,这人可真是成事不足败事有余!一个被他夺了身子的小哥儿都看不住!   但是没有物证也没法定自己的罪,沈梅冬也怕自己事情败露之后被抓,所以给他们的招炎草剂量都不大,就只够用一次的。她坚信自己没有把柄落在别人手里。   李大上了官府就怂了,被县太爷一吓唬就什么都招了,就是他对沈水图谋不轨,才会找上沈梅冬帮忙。   县太爷又问沈梅冬是不是给了他招炎草,用作害人的东西。李大也是供认不讳。   “我不认识什么草的,都是……都是这个人给我的!她说用了就能让小哥儿乖乖听话,我、我就用了。”李大瞬间就把沈梅冬给出卖了。   “大人啊,我知道错了,能不能放了我呜呜呜。”那李大怂地不得了。   沈水看见这个曾经对着自己威胁恐吓的人现在成了这副怂样,越发觉得这人真的烂透了。而他竟然被这样的人给……想到就觉得恶心!   “李大用药逼。奸良家哥儿,后又威胁恐吓,致使沈水跳河自尽,其罪不可恕!判流放三千里!”县令丢下令牌,衙役立刻将李大带下去。   李大哭喊着说自己错了,让沈水帮自己说情,若是原告愿意从轻,那确实是可以减刑。这人可真敢想,对沈水做了那种事情还敢乞求让他帮忙求情,围观的百姓都被这人的厚脸皮给惊到了,衙役将人拉出去的时候被人吐了许多唾沫。   那李大现在是后悔极了,流放三千里他还有命在吗?都怪沈梅冬那个贱人!要不是她给了自己草药,自己也不至于做出这种事情来!   他哭喊怒骂的声音渐渐远去,沈水才缓过来,这是他的噩梦。但是沈梅冬拒不认罪,县太爷为什么不传物证呢?他想不明白。   顾允却能猜到县太爷的想法,这是想看看沈梅冬到底都做了多少恶事,等最后给她上证据,等到那时候她的心理防线就能轻易被击溃,从而露出马脚。   “沈梅冬,李大所说你认是不认?”县太爷问道。   沈梅冬梗着脖子摇头:“不认!我才没给过他什么草,他来找我保媒我收了钱肯定会帮,谁知道他自己起了色心。这关我什么事!”   县太爷挑了下眉,没说什么,转而问许歆文的话。   许歆文将之前和沈若说的又说了一遍,周围的百姓听了沈水的事情后心情压抑,人都被逼到跳河了,那是得多绝望!现在听了许歆文的遭遇也是,心想怎么会有那么坏的人!   围观的人多是婶子,自然与他们共情,这样的家暴男可不算少数,但是人家关起门来别人也管不了。若是自己遭遇了这种事情,那如何能够忍受?!   真是可怜,而这些竟然都是那冬梅婆掺了一脚的事情!   那个壮汉被押上来还要狡辩,不肯认罪。衙役拎着水火棍打了许多下,这才招了。原本就是人证物证俱全,师爷已经断过一次案,许歆文脖子上手腕上能瞧见的地方都是伤,他竟然还敢狡辩!   最后判的也是流放三千里。   沈梅冬心里头打鼓,眼见着一个个受害人被带过来,那些姑娘小哥儿带着恨意的视线对着自己,那些汉子一个个都招了,都说跟自己有关,她有些害怕,胆战心惊的。   但是她又安慰自己,她住的地方、身上、家里都没有留过多余的招炎草,不可能找到物证。所以这一点她根本不担心。   县太爷又问她,沈梅冬依旧是不认罪,大声道:“那些人自己找到了这草药拿去做坏事,和我有什么关系?不过就是恰好他们都找了我保媒罢了。我就是个媒婆,而且我又不识字,哪里认得什么招草炎草的啊!县令大老爷,您可不要冤枉我啊!”   堂下跪了许多人,原告有十几个,这沈梅冬还敢睁眼说瞎话。外面围观庭审的人听了都觉得这肯定不对劲,那么多人受害,所有人都说是冬媒婆带他们去的,怎么可能冤枉了她。   那些失贞只能嫁人的受害者,她们心中怎么可能没有怨恨!闻言纷纷与她对呛。   县令道:“都安静,将物证呈上来!”   沈梅冬闻言整个人呆若木鸡,瞪大了眼睛看着衙役举着几棵熟悉的草药走上前来。   她惊叫道:“不可能!”   作者有话要说:   -   明天继续宠幸万贵妃!感谢大家支持ovo爱你们,飞吻~飞吻~ 第62章   “不可能什么?”县令冷哼一声, “还说你不认得招炎草?”   沈梅冬震惊过头,这才发觉自己竟然失声喊了出来。   她立刻摇头:“我不认识这东西,这压根就不是我的东西!你们不能随便拔几棵草就说是物证吧?!”   县令道:“这是从你家横梁上找到的。”   沈梅冬喊道:“不可能!”   “我还会污蔑你不成。”县令瞧她反应就知道这人肯定认识招炎草, 之前也不知道为何如此笃定他们找不到物证。   沈梅冬现在才感觉到害怕,这物证究竟是从哪里冒出来的!!   难不成是有人要害她?不然自己家里为什么会出现招炎草?!她明明是用多少拿多少,给了人之后自己手头是没有的,这些招炎草根本就不是她的!   此刻她百口莫辩,物证就在眼前, 不容许她继续诡辩。   县令道:“你这招炎草是从哪儿来的?”   沈梅冬现在才知道害怕,整个人抖若筛糠。   “我、我不知道这些草是哪里来的!这些根本就不是我的!”   县令见她还敢否认, 惊堂木一拍, 怒道:“毒妇!物证都在还敢狡辩?要不是你的,那会是谁的?!”   沈梅冬吓得整儿慌了神,但是心底知道自己肯定脱不了罪。衙役呈上来的这些招炎草不是自己拿的, 但在自家家的横梁上找到, 那肯定就是有人故意要害她!   除了自己之外还能有谁知道招炎草,那自然就是谁!   沈梅冬想到了一个人, 眼里燃烧起怒火,喊道:“那些草都是沈子莺给我的!大人啊,我真的什么都不知道, 就饶了我吧!这些草真的不是我的, 要怪就都怪她!”   “对!都是她的错!”   没想到这就把沈子莺给牵扯出来了, 顾允有些怔愣,自然回想起之前沈若提起让蓝帆帮忙查一查沈子莺的事情。没想到这沈子莺真的有问题。   沈若没想到还有这种意外发现, 正愁不知道该如何抓沈子莺的把柄, 这沈梅冬这就送上来了!   县令闻言心想, 这招炎草自然有出处, 不可能凭空出现。既然知道了来源,那就不能让那提供药草的人继续作恶事!沈梅冬说的话县令自然没全信,不过这个沈子莺是必须要传唤来的。   县令道:“传沈子莺!”   很快就有衙役出去抓人,沈梅冬此刻跪坐在地上有些失神,她没想到沈子莺竟然会这么做!往自家横梁上放招炎草,这不是不打自招吗?!   既然她不仁就别怪我不义!这些事可不是我一个人做的,要死那就一起死!   她心中又惊又怒又怕,此时六神无主地乱看。那些男人被判了流放,那自己的事情败露不知道会受到什么惩罚,这时候她的内心极度煎熬,恨意滋生。   原本不可能会被找到物证,都怪沈子莺那个贱人!   而沈子莺此刻正在家中梳妆打扮,最近赚了些钱她立刻就置办了不少胭脂首饰。刘芬芳不喜欢她大手大脚但是自家闺女儿赚得到钱,还会给她一部分,所以她也不继续说教。到现在家里人都捧着自家闺女儿,觉得她有大出息。   “娘,爹要把咱家的户籍迁出去,这事儿还没办成吗?”沈子莺拿着新买的簪子往头上比,有些急切地问道。   刘芬芳坐在一边缝东西,闻言没好气道:“村长不知道吃错了什么药,还是不答应。沈家村这么穷也就咱家家底能看。大概是不想放咱们走,咱们一走啊,这沈家村不就是一村的泥腿子了?”   说到后面,优越感油然而生。自家丈夫在镇上有工作,而自家闺女儿也不知道得了什么仙人眷顾,总是能在山上寻摸到值钱的草药。之前就卖出了不少钱,到现在家里的银钱大部分进账都是靠这个。   刘春花和沈牛山知道了都来夸,说她是有大出息的,以后搬去镇上了,还能寻摸个公子哥儿成亲。他们家的孙女儿长得不赖,还会赚钱,就不信那些人瞧不上。   沈子莺听了这种话虚荣心得到了极大的满足,她重生归来如此大的机缘她必定要把握住。去镇上那只是第一步,等浙江那边的线人过来,她还要做更大的生意。   现在赚的这点钱,她还看不上眼,还远远不够!   而且镇上的公子哥儿她也有些看不上眼,她自诩未来的举人夫人,早早就挑好了人。但是顾允对自己不假辞色,几次三番让自己热脸贴冷屁股,沈子莺帕子都快搅烂了!   自己是哪里配不上他了?!为什么顾允还要和沈若搅和到一块儿!甚至还护着他!   沈子莺一想起之前的事情就来气,但是又想到那沈若虽然命大没死成,但带了个崽怎么配得上顾允,他们肯定是成不了!   每每想到沈若遭遇的事,她心中就一阵快慰。   两人年纪一样,从小到大无论是容貌还是其他的,曾经都被他压一头,就连喜欢上的人都一样。沈子莺早就想过,要是没有沈若这个人就好了!   以前村里的那些有关沈若的谣言,自然也与她有关,她喜闻乐见,并且煽风点火。   可是却没想到现在沈若在村子里的风评变得很好,而她的急转直下,这点让她根本无法忍受!   不过幸好自家攒够了钱能够搬去镇上了,沈子莺想到以后就忍不住打心底里头开心。   这些人说就说吧,未来她就是人人羡慕的镇上人,而那沈若,还是只能在村里,住着那泥瓦房,吃着糠咽菜。   心中有了对比,沈子莺的心情变得极好。   但是那村长竟然还不同意她家迁户口的事情,这要等到猴年马月去,沈子莺想他不愿意同意那一定是钱没给到位!   “娘,去给村长家送点银子去,我就不信他还不给办。”沈子莺梳着头发,对刘芬芳道。   “再等等看,之前村里头也不是没人迁户籍走,没准村长就是想坑咱家一笔!”刘芬芳可舍不得那么多银子打水漂,进了她家还要出去,拿出去一个铜板给别人她都觉得心痛。   但是也没有更好的办法,那镇上的房子定金都交了,要是没有户口那就买不了,只能租。那租金可也不便宜啊!   刘芬芳心都在滴血。这沈家村里头,一个个的都想坑自家的东西,自家的钱啊!   沈富贵又不知道去哪儿鬼混了,刘春花和沈牛山知道沈子莺能赚钱也不再出去忙活地里的事儿,就在家里呆着,连家里的鸡鸭都不侍弄了。家里的事儿全落在了刘芬芳头上,要不是她从自家闺女那儿得的银钱最多,她也要闹起来。   沈子莺没耐烦她娘这样,以后她可是要赚大钱的,现在家里的这点银钱她还没能看进眼里!上辈子她成箱的金银都有不少,要不是那线人还没来,她才不愿意再继续在沈家村里呆着呢!   门外突然传来嘈杂的声响,像是有人闯进来了。   刘春花和沈牛山正躺在藤椅上晃悠,在院子里头乘凉呢,突然就见一群身上带着刀的官差闯了进来,顿时给吓得六神无主。他们一直呆在沈家村里,对镇上官府有着天然的害怕。   但刘春花性子泼辣,大着胆子去拦:“官、官爷啊,你们闯进我家作甚?!我家里没人犯事儿啊!”   沈牛山闻言也立刻去拦着,他以为这些官差是来抓他大孙子的,之前偷窃那件事难不成暴露了?!要是是来抓自家大孙子的话,那可不行!   衙役不耐烦道:“让开!让你家沈子莺出来!”   沈牛山一听不是来抓沈富贵的,顿时就放下了心,不拦着了。   刘春花皱紧了眉头:“我家莺姐儿怎么了?她天天在家里呆着能有啥事,你们是不是抓错人了啊!”   “走开,和你没关系。”那官差不耐烦,让她别挡着。   刘春花哪里能让他进自己家乱搜,连忙去拦着,推搡间就狠狠地摔了个屁股墩。诶呦诶呦地直叫唤。   刘芬芳打开门瞧见院子里都是官差,身上都带着明晃晃的刀,差点儿吓撅过去。   沈子莺心里一紧,脑子里也云里雾里的,为什么会有官差来抓她?   但好歹她是见过大世面的,上辈子也不是没上过公堂,但每次都能脱罪,这一次沈子莺心思急转,回想着到底能有什么事儿。思来想去很有可能就是沈梅冬用招炎草的事情败露了,要不然怎么可能查到自己这里来。   她脑海中立刻就想出了对策。心中对沈梅冬生气,这人还真是不靠谱,事情竟然这么快就败露了,可真没用啊。   以后可不能再跟她合作了!   沈家村的村民发现有官差进村都慌了神,都不知道出了什么事儿,有胆子大些的就跟过来瞧瞧要抓谁,没想到就跟到了沈宏家。竟然要抓的是沈子莺?!大家都有些傻眼。   这莺姐儿虽然之前因为做了蠢事,还有她哥沈富贵做贼的事,在村里的名声受到了影响,但是作为一个长得好看的姑娘,村里人也少有跟她计较的。外加村里还有些大小伙子喜欢她,都想着虽然娇气了些,但能娶回家一个美娇娘,那也是好事。   所以看到官差要抓的是沈子莺时,大家都很震惊,一个小姑娘能犯什么事?   沈子莺面色平静,她是个见过大风大浪的人,这件事跟自己也没有直接关系,上堂去也判不了自己的刑。她心里是半点儿不虚的。   她听见村民们的议论,装作大义凛然的样子,道:“我可以和各位官爷走一遭,但发生了什么事情我并不清楚,若是上堂去作证,那我肯定是知无不言言无不尽的!”   她就直接将官差来抓她的事情扭转成了让她去公堂上作证。   周围的村民觉得这才对,一个小姑娘能犯什么事呢,肯定是被带去当证人了。   刘芬芳看到自家闺女儿被人押着,心中害怕极了,也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但她都说了那些话,刘芬芳也不知道该不该上去拦着。她看到那些人佩着刀就感到害怕,不敢上前了。   那官差可不会因为她是姑娘就给她面子,直接道:“沈梅冬说那害人的草药是你给的,跟我们走一遭吧!”   这句话就像在沈家村里砸下了一颗巨大的石头,信息量太大,周围的人都不知道作何反应。   沈梅冬害人?草药?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官差押着沈子莺就要走,沈子莺没有挣扎,只在心中骂着沈梅冬。   真是成事不足败事有余的家伙,没想到竟然是她将自己拉下水的!原本沈子莺只以为是官府顺着沈梅冬查到了自己,自己从虎头山上挖到了草药,所以才会把自己带走,却没想到沈梅冬竟然把她与自己的交易说出去了?!   她被押着往前走,那官差的手劲儿大得很,抓得她手臂发痛。   她扭了扭手臂,娇滴滴道:“官爷,能轻些吗?不用抓着我,我不会跑的。”   那官差听了这声音不可能不动些恻隐之心,这姑娘瞧着水灵好看,他的手劲儿也松了些。   沈子莺抽出了自己的手,偷偷给他塞银子问公堂上发生的事,她要想想之后该如何说才能给自己脱罪……   沈子莺被押走了,沈牛山当机立断将自家的牛车牵出来,刘春花和刘芬芳锁了门,他们的牛车就坠在官府的马车后头。   村长很快也过来了,有一大批官差到了沈家村他怎么可能不得到消息,但是他过来的不够及时,沈子莺已经被押走了。   周围跟来围观的村民告知他之前发生的事情,村长皱紧了眉头,也回家将自家的牛车给驾了出来。   村民们自然也想知道究竟发生了什么,纷纷跳上村长家的牛车。   坐不下的就跟在后头走去镇上,这沈梅冬和沈子莺可都是他们沈家村的人,要是真犯了什么事,那对村子的名声可是无法挽回的伤害啊!   ==================   公堂之上。   衙役的速度算不上快,镇上与沈家村相隔甚远,将沈子莺押上来的时候已经临近傍晚。   在等待传唤者的这段时间里,县太爷怜惜受害者,没让他们继续跪着。那沈梅冬却是跪的东倒西歪,到这会儿都没有什么力气了。   不过当她看到沈子莺的时候,顿时那眼睛都能喷火。   “贱人!你竟然害我!”沈梅冬恨地红了眼,她在公堂上煎熬了那么长时间,现在就像是一头发了疯的野猪,恨不得将沈子莺给拱死。   沈子莺刚一上堂就被沈梅冬骂,她也很气,这人自己没本事被抓了竟然还怪起我来,真是岂有此理!   两人很快就厮打在了一起,你抓我脸颊,我扯你头发,完全没顾上县太爷越发铁青的脸。   惊堂木重重地拍在案几上,发出很大的声响,“大胆刁民岂敢放肆!还知不知道这里是公堂!”   沈梅冬和沈子莺被吓到心脏颤动,互撕的动作顿住了。   分立两侧的衙役感受到县太爷的怒火,立刻敲起水火棍。   “威——武——”   此刻沈子莺脸上被沈梅冬抓出了好几道血印子,头发蓬乱,精心挑选的发簪都散落在了地上。边上的沈梅冬也没好到哪里去。   她气得脸上通红,这沈梅冬就像个泼妇!   沈梅冬心中恨极了她,越发觉得家中横梁上的招炎草是沈子莺放的!   县太爷道:“沈子莺,沈梅冬招认说招炎草是你给她的,你认是不认?”   沈子莺此时气到口不择言,脑海中想到的对策在此时清晰地印在自己眼前,她深吸一口气道:“我认!”   县太爷还想继续说,却被她打断了。   “但是我没有让她去害人啊!”她被押来的路上已经问清楚了公堂上发生的事情,早已想好了说法。   沈梅冬在一边听了她这要撇清的说法,立刻就跪不住了。   她喊道:“你放屁!那招炎草的药效都是你跟我说的,那做媒婆的点子不也是你提起的?!”   沈子莺半点儿不认,只嘤嘤哭诉道:“呜呜大人,您可别听她胡说呜呜呜,这婶子素来跟我有仇怨,就是想要拉我下水呢!”   她哭得梨花带雨,但是此时着实算不上好看,美人垂泪应该是惹人怜惜的,但是她忘了自己现在头发蓬乱,脸上的妆都花了,瞧着就跟个疯子一样。她现在哭起来只会惹人厌烦。   公堂上县太爷让谁说话,其他人就不能插嘴,要是忍不住插嘴了那就是咆哮公堂这宗罪。沈梅冬喊得响,此刻被拉去打了几下板子,喊得更响了。   沈子莺以为自己的哭诉起了作用,故意抬起头让县太爷瞧见自己的脸。   沈子莺膝行几步,伏地磕头,对县太爷道:“都是沈梅冬威胁小女子的,小女子之前在虎头山上摘到了不少草药,都是为了拿到镇上换些银钱,家中日子不好过。那招炎草是我挖来的,外伤内伤都能治,是个珍贵的好药。之前沈梅冬来找我让我不要卖去镇上,卖给她,我为了少跑一趟就都卖给她了!”   “大人,我真的不是从犯。是沈梅冬她故意要害我,我根本不知道她竟然拿着草药去做坏事啊!呜呜呜大人请相信我,要是我知道她竟然会做出这种事情,那我肯定不会将招炎草卖给她的!”   沈子莺哭得梨花带雨,几乎声声泣血,还向周围的受害者们连声道歉。说都是自己不好,要是知道沈梅冬是这样的人,那她肯定死都不会卖的。   那些受害者没人应声,这个人提供了草药,那也是间接地害了他们。哪怕她道歉的真切,瞧着诚恳极了,那他们也不想原谅!   官府外围观的人瞧见了,都心想这该不会真是抓错人了,那冬梅婆死都想要拉个垫背的,这才将卖招炎草的小娘子给告发出来了。但是这草药医馆中也是有卖的,那小娘子只是卖草药的话,那确实算不上是要害人啊。只不过是因为她提供了药草,导致那沈梅冬拿着去害人了!   沈梅冬简直气得倒仰,以前怎么没发现这沈子莺竟然这么会狡辩!   县太爷又问沈梅冬,沈子莺说的对不对,这种事情就需要她们自己对峙,而他看她们的表情和反应,听她们说的话有没有条理,这样才能做出判断。   现在可算轮到她说话了,沈梅冬什么都顾不上,直接将事情全都抖落了出来。   “沈子莺不仅给我提供了草药,她还收了我的钱!我有证据,在我住的客栈屋子床铺的隔板上,我特意托人记了账的!”她既然有胆量做坏事了,那自然也会给自己留一手。沈子莺想要跟自己撇清关系,那绝对不可能!   沈子莺闻言哭得愣了下,没想到这村妇竟然还留了一手。   但是她自然不认,此时的脑子转的极快,立刻道:“这账本定然是伪造的,我从没有收过她的钱!我赚的钱都是我用山上采的草药换来的!这些时间每一笔入账都能在镇上医馆查到,我都是去李记药铺卖的草药,李大夫可以为我作证!沈梅冬自己想要害人还要诬赖我!硬要拖我下水,请大人明鉴啊!”   她呜呜哭喊着,像是受了极大的委屈。   沈梅冬见她还要狡辩,这人故意往自家横梁上放招炎草导致自己必须得认罪,那她沈子莺绝对别想好好地走出公堂!   沈梅冬恨得眼睛红透,几乎是嘶吼着喊道:“屁!我是害了人,但是你沈子莺又是什么好东西?!在十几个月前,我就瞧见你害人了!!”   “就今日抓我的这件事,说到底,你才是罪魁祸首!”   作者有话要说:   羽——   昔——   之后还有一更哒, 第63章   沈梅冬说的话让在场的所有人都精神一震, 难道还有其他的事情是他们不知道的?谁能想到今天的这件事还能牵扯出十几个月前的案子来!   沈子莺瞬间整个人僵住,脸色剧变,喊道:“你少血口喷人, 大人明察秋毫,瞎编乱造的事情大人是绝对不会相信的!”   县令心想,这沈梅冬还没说呢,沈子莺整个人的状态都变了,而且这话说的把自己架的那么高, 县令心中不悦,看见了听见了自然心中有了决断。   他道:“沈梅冬, 你继续说。”   沈子莺此刻发觉自己有些慌乱, 这就太明显了,于是很快调整好了自己的情绪。   沈梅冬此刻恨意怒火一并上头,什么都顾不上来, 只知道要将自己知道的所有事情都抖落出来, 哪怕自己的想法也很恶毒,她也顾不上了!   沈梅冬快速地说道:“就在十一个月之前的一天, 我正巧路过沈大山家,瞧见沈子莺往沈若屋里扔了点燃的草药!我现在认识那草,红色的茎秆和叶片, 就是招炎草!那时候我还不知道那草药是做什么用的, 只以为她想把沈若家的泥瓦房点着了, 将人烧死!我和他家不合,自然不想管, 烧死了人与我何干, 我就先离开了。但是过了许久我心中不安, 因为我路过过怕有别人瞧见我了。要是沈若被烧死了其他人以为是我干的怎么办?!我就又返回去看, 要是真的烧起来了我就去喊人来灭火,这样好歹别人不会以为是我干的。若是有人问起来,我自然要把沈子莺给供出来!”   县太爷听着眉头皱紧,既然沈梅冬这么说,那沈子莺丢进去的药草绝对是招炎草了。他仔细观察沈子莺听到沈梅冬说的话之后的神态。   此刻沈子莺的表情有些慌乱。   但她自然是立刻反驳:“我没有!我没做过事情我是不会认的,你不要再继续瞎编了!”   结果被边上的衙役用水火棍一吓,不敢再继续咆哮公堂,只能任由沈梅冬继续说。   沈梅冬只想要将沈子莺供出来,继续道:“那时候等我返回去之后才发现泥瓦房根本没有烧起来。于是我凑近了看就发现沈若正压在一个男人身上做那种事!我当时很吃惊,他模样看着不正常,我立刻就想到肯定是沈子莺丢进去的草有问题,要不然沈若为什么会做出这种事?而且他们干那事儿青天白日的还不锁门!我本来想宣扬出去,这件事可是村里的头一遭,沈若他娘与我有积怨我自然不想她家的小哥儿好过!只要说出去那沈若不就完了?我当时甚至还觉得沈子莺这事干得好。”   沈若站在证人的位置上眼睛睁大,没想到沈梅冬竟然知道那天的事!   “我想看清楚底下那人是谁,才好去外头说。但是当我看见底下那人是顾秀才的时候,我就不想多嘴了!要是宣扬出去了那沈若不就能嫁给秀才公了?所以我辛苦隐瞒了这件事,村里人都不知道那‘奸夫’是谁,沈若人也傻了,后来就传出他怀孕的事儿。这事一出,我自然是高兴,未婚先孕是极大的丑事,李善桃出门哪还能直的起腰!?”   她说到后面更像是给自己撒气,周围人听了都直皱眉,这种恶毒的人竟然是真实存在的!   沈梅冬继续道:“直到后来我丈夫欠了赌债,我先是去找了我姐,她就是做媒婆的,这么多年肯定积攒了不少银钱,但她不愿意借给我!她凭什么不借给我,我可是她亲妹妹啊!我好恨!后来我被逼的没法子了,就想起了沈子莺之前用的这种草药!能让人失去理智的与男人苟。合,那生米煮成熟饭了自然就得结婚。我姐做媒婆赚得多,那我要是拿到这种药不就能赚得更多了?于是我就开始做媒婆,拿着‘看见她用招炎草害人’的这件事去威胁沈子莺。让沈子莺给我她之前用的那种药草,要不然我就捅到村长面前去!”   她做出的事情就十分恶毒,让周围人听着就生理性不适。她句句说沈子莺害人的事,但是她之前知道却不说,那就是帮凶!更别说她知道这草药能害人,还要去威胁沈子莺将草药给她,她也要害人。这种人真就能坏到这种地步!   “沈子莺自然不想事情暴露出去,于是跟我做了约定。我们那时候还算关系好,有一致讨厌的人,所以我没有威胁她给我银钱,甚至还约定之后赚了钱,我分她一部分!结果呢?她就是这样回报我的!往我家横梁上放招炎草?!那时候是沈子莺告诉我招炎草的用法,还以一株五两银子的价格卖给我药草,要不然我大字不识一个怎么可能知道招炎草这种东西?!都是沈子莺给我的,她才是罪魁祸首!她以前就拿招炎草害过人!”沈梅冬尖利地声音喊道。   沈子莺咽了口口水,努力让自己冷静下来,那是她第一次做坏事,本以为没有留下任何把柄,被沈梅冬看到了这件事她也十分震惊,后来她来威胁自己的时候,沈子莺也就和她做了约定,那时候两人说得好好的,她就是一个普通买药草的,而沈梅冬就当媒婆,招炎草她都是去山上现找,沈梅冬也很小心的每次只拿走要用的部分。   结果听到沈梅冬说自己往她家横梁上放招炎草的事,沈子莺立刻就想反驳,但岌岌可危的理智阻止了她。这要是喊出来了,那不就承认了自己和沈梅冬真有什么不可告人的交易了吗?!   而且她怎么也没想到,和沈若做那种事的人竟然是顾允!原本她只想着让沈若吸入过多的招炎草香灰死去,后来他命大没死,传出未婚先孕的消息来,沈子莺还以为是沈若中了药之后跑出去被别人给要了,这才怀上的。却没想到竟然是跟顾允!   沈子莺狠狠地咬唇,不再让这件事牵扯自己的心,她此刻脑子转地极快。   随便沈梅冬说什么,只要她不认!没有证据谁敢给她定罪?   沈梅冬说的那件事苦主就在堂上,师爷俯身过去告知县令,县令便叫沈若上前问话。   沈若原本站在证人位上,听完沈梅冬的话心中自有一股怒气升腾。他之前就猜测拿招炎草害自己的人就是沈子莺,只是苦于没有证据,却没想到沈梅冬她就是人证!但是她却隐瞒了那么久,甚至还用这件事,来复刻犯罪,导致十几个人都遭遇了和沈若以前差不多的事情!!简直是恶毒到了极点,她比沈子莺还要可恶!   听见县太爷传唤他,沈若立刻上前在原告的位置上跪下,将之前的事情告知。具体的时间和地点,之前顾允记起来了,他就直接说了出来。   这件事顾允也是受害者,他是秀才可以见官不跪,但此刻他也屈膝跪地,与沈若并肩。   顾允将自己知道的关于那件事的细节,在堂上又说了一遍。   两人气度自与旁人不同,说的话很有条理,他们一开始虽不知道始作俑者是谁,但是经过沈梅冬的供词,很快就将所有的事情串联了起来。   那些受害者听见沈若因为中了大量的招炎草,导致脑子里还有大块的血块没有化开,顿时有些心疼他。他们只吸到了一点儿就任人施为了,那沈若可是死里逃生!能活下来可真的就算他命大了!   但是所有人都不知道,真正的沈若早就在中了大量招炎草香灰时死去了,活着的是二十一世纪穿来的沈若。   “我没有干过!而且你们没有证据能证明是我干的!”沈子莺脱口喊道,她看见顾允跪在沈若身边,心中自是一顿难受。但是这件事她就算干了那又如何,没有证据可以证明!只有人证没有物证,那就不能给自己判刑。   沈子莺上辈子上公堂脱困都是如此,她相信这一次也会这样。她重生回来是多大的机缘啊,怎么可能会在这种地方折了?   沈梅冬闻言立刻道:“我能证明我看见过!而且沈子莺,你真以为自己没有留下什么证据吗?!我有证据,我在场的证据和沈子莺做这事情的证据我都有!”   她非要跟沈子莺鱼死网破,自己的事情已经败露肯定会被判刑,那沈子莺这个导致自己事情暴露的罪魁祸首她一定也不会让沈子莺好过!   沈子莺有些慌了,仔细回想那天自己能有什么东西可以作为证据,时间过去的太久远了,她完全想不起来。   沈梅冬说的那么笃定,难不成真有证据被她发现了?!   “是什么?”县太爷问道。   沈梅冬道:“那天我瞧见门口有双靴子摆着,那是镇上最时新的款式,能卖上五十文钱,我起了贪财的心思,心想沈若出了这事他家人肯定顾不上一双靴子,我就直接顺走了。那靴子现在还在我家呢!”   沈若没想到那靴子竟然是这么没的。   县太爷问:“那证明沈子莺当时在场的证据呢?”   沈梅冬以前可没想过要威胁沈子莺,但是那时候沈子莺估计是第一次害人,本身就很慌乱,她瞧见从沈子莺怀里掉出来一个荷包,里头看着就有不少钱。她自然就捡走了。时间过去了那么久,沈梅冬自己都快忘了家里还有这么一个荷包,之前去威胁沈子莺的时候也没有提起,就说了自己知道这件事沈子莺就同意跟她合作了!   那时候她捡走了荷包,又怕沈子莺要回来找。那荷包太有辨识度沈梅冬自然不会拿来用,就往自家的箱底一放,里头的铜板拿出来装进自家的钱袋子。毕竟铜板都长一个样,自然分辨不出是谁的!   到现在要找证据的时候沈梅冬才突然想起这么一件东西,那荷包上面可是绣了沈子莺的名字的!看她还怎么抵赖!   沈子莺人都傻了,自己的荷包竟然是那时候丢的!她当时要害人心里自然是十分地紧张,她偷摸着过去的时候,心跳的太快,走在平地上就在屋外还摔了一跤!那时候她生怕将沈若吵醒了,快速地站起身来,也没有看周围有没有掉东西。   估计就是那是跌倒将荷包给甩出去了!后来她一直担心着自己干的坏事被发现,也没想到那荷包的事情,等到后来沈若没死,但傻了。也没人提要抓凶手的事情,她才彻底放下心,想起了荷包的事。   但是她那时候只以为那荷包是自己在镇上逛街的时候不小心被扒手给偷走了,根本没想过自己的荷包会掉在犯罪现象。   毕竟要是她的荷包掉在了犯罪现场,那沈大山家那么多人不可能没发现,那时候或许就直接报案把她给抓了!这不就是妥妥的物证吗?   结果没想到沈梅冬成了那个变数,因为她将荷包捡走了!!!   沈子莺还想再狡辩,说那荷包不是自己的。但是沈梅冬说上头有她自己绣的名字,所以她也赖不掉。只等着衙役将物证取来就能见分晓了。   周围人原本还以为这沈子莺就是个提供草药的,却没想到听了那么一桩大事!她竟然早就拿着招炎草害过人了!   刘春花和沈牛山在外面听见了,也没想到自家的孙女儿竟然胆子那么大!刘芬芳也没想到自家闺女儿竟然做过这种伤天害理的事情。   围观的人里面有些人听闻过沈家村沈若的事儿,只不过时隔那么多个月有些遗忘了,现在又听到沈梅冬提起这才回想起来。未婚先孕、失魂症,没想到都跟这个沈子莺有关,就因为她用招炎草害人,才导致沈若成为那么多人口中的笑柄!   沈家村坐着村长牛车过来的那些人,听完了全程,纷纷声讨沈子莺。谁能想到看起来单纯无害的小姑娘,竟然如此恶毒,那么大剂量的招炎草就是想要将沈若害死的!要不是沈若福大命大,再加上今天沈梅冬的事情,那沈若冤死了也没有人能给他昭雪!   村长气得胡须抖动,原本还不愿意沈宏家迁出沈家村的户籍,但是出了这种事情!迁走!必须得迁走!   可别让几颗老鼠屎,坏了一锅粥!   沈子莺现在也没什么好狡辩的了,听到外面人窃窃私语都是在骂她恶毒的,沈子莺心里不好过。明明之前都没事,结果都是因为沈梅冬!要不是她将自己牵扯进来,以前的事情也不会曝光!   而且她家横梁上的招魂草沈子莺确实没有放过,一定是有人故意搞出来的小动作。就为了把她和沈梅冬的信任给破坏!这样沈梅冬就会攀扯自己了!   能做出这种事情的人,沈子莺除了沈若不做它想,她恶狠狠地视线对准了沈若,突然就扑过去要掐他的脖子。   “沈若!是不是你往沈梅冬家横梁上放得招炎草?!是不是你干的!”   她突然发难周围人都没反应过来,沈若只能立刻抬手要挡,却没感觉到痛。   他睁开眼就看见顾允的一只手正紧紧地将沈子莺的上半身给按在了地上,她的侧脸贴地都扭曲了,还想要张牙舞爪地往沈若身上抓!   周围的衙役这才反应过来立刻上前将沈子莺给押住了,让她对着县太爷跪好。   “你没事吧?肩膀还没好就不要乱动!”沈若皱着眉头看他,这人总爱逞强,要是肩膀又脱臼了怎么办?!   而且那沈子莺要是过来掐他,沈若自己可以抵挡,女人的力气哪里有他大!   顾允定定地看着他,道:“我不想看见她再伤你。”   ……   作者有话要说:   -   今日日万完成啦!累瘫qvq感谢大家支持! 第64章   沈子莺气得五官扭曲, 带着恨意的视线看向沈若。   她回想起自己重生归来之后的唯一变数就是沈若,本该死去的人却又活了!这一遭要是逃不过牢狱之灾那必定跟沈若有关系!要不然如何能解释得通?   沈若很无辜,这横梁上的招炎草物证根本与他无关, 要不然早就找到了“物证”何至于要等那么长时间。   县令道:“沈梅冬用药做媒与人合谋夺取他人清白,借此获利;沈子莺用药杀人,提供草药给沈梅冬两人合作害人。这些,你们可认罪?”   沈梅冬不说话,此刻怒气褪去只剩下绝望, 她原本还做着要成为有钱人的美梦,结果事情败露能不能活着都还不一定, 现在她是真的知道怕了。   沈子莺还在负隅顽抗, 她不相信自己真的要被判刑了。   明明上辈子每次哪怕上了公堂她都能脱罪的!这一次肯定还有办法!   沈子莺睁着眼睛泛起了血丝,她慌慌道:“不认,我没有杀人!沈若不是还活得好好的吗?他又没死!”   有些人心中恶毒, 还妄想着自己干干净净的, 受人夸赞。沈子莺受不了别人厌恶的视线,她的未来还有许多的事情要做, 她还没有成为有钱人!她重生如此大的机缘,怎么能被这件事情给破坏?!   县令惊堂木一拍,呵斥道:“沈子莺, 你还执迷不悟!你要杀人这是铁证!”   沈若的视线很冷, 就那样看着沈子莺。谁说沈若还活得好好的, 原沈若的一条命,难道她不该偿还吗?   “我…我没有!大人, 这些事我都没做过!是他们诬陷我啊!那些证据都是假的!假的!”沈子莺话语中有些癫狂, 她看向沈梅冬膝行过去抓住了她的手, 喊道:“冬婶子, 我真的没有往你家横梁上放招炎草啊!都是他们要害我们!”   她恶狠狠地视线看向了原告们,脸上那么一点清秀全都被狰狞所掩盖,她好恨!   沈梅冬一把挥开她的手,对着县令哐哐磕了两个响头,道:“大人,我知道我做了错事,但那也真的是没办法了,我夫君他欠了一千两赌债,要是还不上就要他的命啊!”   “那这也不是你害人的理由!”县令气愤地眼睛里都要喷火,“赚钱的法子多得是,你不做好事,反倒害起人来,这天理不容!”   沈梅冬泪流满面,她害怕地哆嗦起来:“大人我知道错了,我真的知道错了!求求您,我还不想死!”   她见县令大人不为所动,立刻扭过身对着原告的位置磕头。   “对不起!对不起!我知道错了,我对不起你们呜呜呜!”沈梅冬心中有了悔意,她怎么就鬼迷了心窍呢!回想起自己之前做过的事,确实都是丧尽天良的,可是她真的不想死,她害怕。   她想要乞求他们的原谅,若是能被原谅,可能就不用死了!   “求求你们原谅我吧,我被鬼迷了心窍,我对不起你们呜呜!求求你们了!”   沈水心中只感觉到讽刺,她竟然还想求得他们这群人的原谅!事情都已经发生了,我们凭什么原谅她?!   沈梅冬见他们都不说话,不敢对上他们的视线,膝行过去想要扯住谁的衣摆。被边上的衙役死死按住。   “老实点!”   她泪流满面,心中恨极了沈子莺,要不是当初沈子莺害人被她瞧见了,她也不至于知道招炎草!一切的一切都是沈子莺的错!   这件案子到这里已经审的差不多了,人证物证俱全不容许沈梅冬与沈子莺再狡辩。她们做的这件事实在是恶劣极了,之前还在公堂上狡辩,不肯认罪,那必然是罪加一等!   县太爷一拍惊堂木,直接下判决道:“沈梅冬,与人合谋夺取他人清白,丧尽天良!判流放三千里,永世不得回东离县!”   沈梅冬哆嗦着往地上一坐,大哭起来。流放三千里,她还能活下来吗?!   很快就有衙役过来给她带上镣铐,将人拖了出去。   “不要啊!我不要流放!大人!求求大人饶了我吧!呜呜呜呜呜!”沈梅冬还想再争取,衙役的动作很快,将她往外拖行。围观的百姓纷纷朝她吐唾沫,这种人丧尽天良,害了那么多姑娘小哥,真是该死!   原告石上跪着的众人听到判决,心中的怒火只平息了一点。伤害已经产生,没办法弥补,但是加害者受到了制裁,大家的心中都好过了一点。   沈子莺眼见着沈梅冬被拖走,整个人像是这时候才有了实感,流放三千里死在路上都不稀奇!难道自己就要折在这里了吗?!   县令将惊堂木狠狠地拍在案几上,道:“沈子莺,你给沈梅冬提供招炎草助她害人,简直是罪大恶极!用招炎草杀害沈若,虽未遂但造成了不可逆转的伤害,你还不肯认罪?!”   沈子莺双目赤红,她不想认罪,但是现在容不得她不认!   她破罐子破摔,恶毒的话语从嘴里说出:“是!我就是要杀他!我讨厌沈若,从小到大所有人都夸他!可是他除了样貌哪一样能比得过我?!我每天都过得那么辛苦,要我做一个淑女,要有教养,要会绣花,可我却得不到周围人的一句夸赞!这凭什么?!”   沈若十二岁之前确实是人人夸赞的,性格好,人又长得好,自然受村里人喜欢。   “连我们喜欢的人都一样,那时候他对着顾哥哥穷追猛打,我都看在眼里。顾哥哥不答应,我心里头快意极了!”沈子莺回忆起以前许多人说沈若闲话的时候,她脸上带着狰狞的笑,但是表情瞬间又变了,她看向沈若道:“沈若,你现在是不是很开心啊?你的孩子竟然是和我的顾哥哥生的,你心里一定乐坏了吧?”   “你还得谢谢我!要不是我用了招炎草,你能和他生孩子吗?要是中了招炎草的人是我该多好啊……”   周围人听了这话,都感觉到生理性不适。他们纷纷看向沈若,眼神中带了同情。   沈若冷着一张脸,漆黑深邃的丹凤眼看着沈子莺,他道:“沈子莺,你嫉妒心太重。我并没有碍到你什么,但你却要我的命。我和顾允的意外是你一手造就,难道你还觉得你没错?”   沈子莺冷笑:“我有什么错!我错就错在之前没敢再多放一株招炎草,让你活了下来!”   沈若看着她的视线冰冷,就像再看一个死人。有些人的恶意是与生俱来的,沈子莺的话语中充满了恶意,沈若感觉身上像是被冰冷滑腻的蛇爬过一样,冷到有点哆嗦。   接着,他垂在身侧的手被一只温热的手给握住了。   那一点暖意很快驱散了身上的冷。   沈子莺瞧见了,整个人的心脏都像被握紧,她最不愿意看到的事情就在眼前发生,她如何能不怨恨!   顾允视线定在沈若身上,连一个眼神也不愿意给她。   她之前一声声的“我的顾哥哥”让顾允觉得恶心,握着沈若的手才能缓解。   县令道:“沈子莺,我判你流放三千里!即刻行刑!”   “不!”沈子莺一声尖叫,她怎么能到三千里外去,她要在这里等着线人来的!她崩溃大喊道:“这不公平!沈若没死,那些人也不是我害的!是沈梅冬害的啊!”   大宇朝很少判斩立决,因为人丁稀少,大部分都是流放去边境地界开荒,而三千里外就是连接漠北的地带,那里是极苦寒的地界。是所有刑罚中除“凌迟”“斩立决”外最严重的一种。   倒是没人觉得县太爷给判的重,杀人未遂那也是杀人,提供草药给沈梅冬导致那么多人受害,她难逃其咎!   不过她大声喊着不公平,那县太爷还真要翻一翻律法,让她知道个清楚明白为什么这么判决。   因为在大宇朝,罪犯也有知情权。   外头突然有人鸣冤击鼓,沉闷的鼓声响起,让所有人心神一震。   沈子莺以为是有人击鼓来救自己,但当她看到衙役带上来的人之后,脸色剧变。   “阿兄?沈大哥?”沈若看到他们有些诧异,沈丰拄着拐杖被人搀扶着进来,他在外面听到了所有的事,眼睛通红。   “蓝老板帮忙查清了之前关于牛的事。”沈丰快速说了一句让沈若放心。   沈丰和沈汉三两人跪在地上将之前牛发狂的事情完完全全告知,而给牛喂毒草的事情就是沈子莺指使李家杂货的一个伙计干的,那伙计收了兰老板的钱才愿意上堂作证。并且带上了毒草物证!   沈子莺没想到自己竟然会再一次遭遇到背叛,瞪着那伙计的眼神像是要把他给吃了!   牛在大宇朝的管控十分严格,牛要是生了病都要问主人的责,更别提沈子莺是想要将沈汉三的牛给毒死!!   这桩罪不可谓不大!   沈子莺整个人都哆嗦起来,她不想死,她才十九岁,她原本应该有很好的未来!等那线人到了,她就能开始赚大钱,她要成为人上人的!   她整个人像是疯了一样,哭嚎起来。   木质的令牌砸向地面,发出很大的声响,接着是县令大人的判决声。   “数罪并罚,明日午时问斩!”   沈子莺整个人呆滞住了,“问斩”?!她不相信!   刘芬芳和刘春花闻此噩耗,都吓得晕了过去,只有沈牛山一人还清醒着,他不可置信地喊道:“别杀我孙女!”   沈子莺就是自作自受,她的所作所为不可谓不恶毒,因为嫉妒就要杀人,因为沈汉三没有让她上车,就存了杀害他牛的心思。还有沈梅冬这件事,害了十几个人!   而沈子莺根本没觉得自己做错了,做错事情的只有别人。   沈若回想起书中沈子莺做过的其他恶事,就在倒卖盐引之前就有不少事情,只不过都被所谓的女主光环给压下了。而且她未来要做的事情,伤天害理的也不再少数。   这一次她被判处死刑,也是死有余辜。未来就不会有其他的人被她害,不得不说县令大人判得好!   沈子莺也被拖了下去,她疯狂地喊叫整个人的精神状态都变了,像是被吓疯了一样。   沈宏匆匆赶来就看见自己的女儿被拖走,他要去拦却拦不住。   沈子莺和沈梅冬都受到了自己应该有的刑罚,大家的心里都好过了一点。   那些原本想着以后要请冬梅婆保媒的人家此刻不得不庆幸起来,幸好这件事情在这里了结,要不然请了冬媒婆那不就是推自家的孩子进火坑吗!?   还有那沈子莺,做出的事情可真够恶毒的!   要不是她提供招炎草,那沈梅冬哪里能掀出花来?她还用招炎草杀人,要不是沈若命大那他早就死了!还有用毒草毒杀牛的事,这人的心就是烂的,哪怕外表再好看也没用!   围观的百姓们纷纷喊道:“县令大人判得好!”   “县令大人秉公执法,是青天大老爷!”   事情了结,沈若的心神陡然一松。   连轴转了这么长时间,他有些支撑不住了,眼皮子往下坠,身体不稳就要向前跌去。   作者有话要说:   -   沈子莺下线啦!撒花~感谢大家支持! 第65章   沈若再醒来的时候已经在家了, 身体躺在熟悉的木板床上,也不知道睡了多久。   感觉到身上的疲惫一扫而空,他一个鲤鱼打挺坐起来。   “小云吞呢?”他皱着眉头, 原本小崽子都睡在自己身边的。   可此时他清醒过来了,身边却没有崽崽的身影,也不知道被谁给抱出去了。   他起身往外走,此刻外头天光大亮,他眯了眯眼睛。   在外头抱着小云吞哄的李善桃看见他了, 道:“若哥儿你醒了,你昏睡了一天一夜, 可担心死娘了!”   “娘, 我没事了。”沈若冲她安慰一笑,走上前去接过了自家崽。   小云吞好几天没瞧见自家阿爹了,再看见熟悉的人, 嘴巴一瘪就要哭。   “啊呜呜……”那小模样瞧着委屈极了。   “宝贝不哭啊, 不哭不哭,阿爹回来了。”沈若抱着小云吞哄着, 听见崽崽的哭声心都要碎了,他也很想自家的崽,此刻抱着他特别稀罕, 都不想放开了。   小云吞被自家阿爹哄着, 好久才哄好。好不容易不哭了, 那双泛着泪光的大眼睛都不肯眨,就盯着沈若瞧。   像是生怕沈若再不见似的。   李善桃从沈丰那儿听到了所有的事情, 一想起来就难过, 背过身去偷偷抹眼泪。   那沈子莺可真不是个东西!!   “娘, 其他人呢?”沈若知道他娘难过, 不想让她陷在这种悲伤的情绪里面,假装没瞧见,转移话题问道。   “都在屋里呢。若哥儿你饿了吧,先进屋,娘去给你端午食来。”李善桃拉着沈若往屋里进,让他坐着。   “不用,娘我自己去吧。最近发生了太多事,让大家坐一块儿,说说话。”沈若一直压在心里的大石头落下,此刻浑身轻松。再也不用担心着未来沈子莺继续害人。让坏人受到了惩罚,是人生一大快事。   “成。”李善桃心中有些难受,看看沈若又看看小云吞,心中的疑问再也压不下去。   “若哥儿,你……还对顾秀才有意吗?”   她对自己的孩子如何能不了解,以前对顾允爱得要死要活的,结果后来因为招炎草的事一直都没有清醒,再清醒过来之后就只顾着小云吞了。李善桃不知道现在得知了小云吞是他与顾秀才得崽之后,自家若哥儿是什么想法。   沈若汗颜,就是那场意外的发生导致了小云吞的出现。虽说做那啥事的时候已经是他了,但他毕竟不是原主。对顾允爱得深沉的原主已经死了,现在活着的是二十一世纪穿来的沈若。   所以要说对顾允什么感觉……   沈若道:“娘,我现在只想要赚钱养家,把咱家的小云吞养得白白胖胖的,其他的事……就顺其自然吧。”   这就是无意了。李善桃还以为他会想和顾秀才成亲,昨日顾秀才走之前还提过的。   “先去吃饭吧。”沈若昨天在公堂上晕过去了直到现在才醒过来,少吃了一顿夜饭和早食,此刻已经是饥肠辘辘。   人是铁饭是钢,一顿不吃饿得慌啊!   两人一同进了大屋,沈大山坐在主位上,瞧见沈若抱着小云吞进来,他面带怒容道:“小云吞必须姓沈,他顾允还想要回孩子,不可能!”   “唉哟,孩儿他爹你先让若哥儿吃上饭再说这些!”李善桃知道小云吞就是沈若最不可触碰的逆鳞,沈大山说这话肯定要闹得沈若不高兴。   沈若果然皱了下眉:“顾允说他要要回孩子?”   沈大山正要说话就被李善桃扯了把袖子。   她瞪了沈大山一眼,他就是不太会说话,自家小哥儿才刚醒来还摆一副怒脸对着,不知道的还以为他在生沈若的气呢!   李善桃拉住沈若的手,道:“若哥儿,别听你爹瞎说。顾秀才没说这话,他昨夜抱你进屋的,你爹瞧见了心里不高兴呢。还想着你之前受了那么多苦,好不容易才将小云吞给生下来的。你爹他不想你再吃亏。”   沈若看了沈大山一眼,发现他整张脸都有些窘。自家阿爹的性子,他自然清楚,嘴上不会说好话,但是心里头还是关心着自己的孩子的。   听完李善桃的话,沈若想起昨日在公堂上他体力不支就要晕倒,确实没有感觉到摔倒的痛,在意识消失之前,他感觉到自己撞进了一个温热的怀抱,鼻尖是清浅的墨香。   沈若想着想着就皱起了眉,是顾允把自己抱进屋的?他肩膀脱臼还没好全呢!   真是个傻子!   “你爹他就是不会说话。顾秀才昨夜跪在我们家门前说要请罪的,还说要对你负责要娶你。你爹就气坏了,昨儿夜里你爹还跟我说:他顾允以前都对你爱答不理的,现在想要娶你就是为了小云吞……”   沈大山的想法无可厚非,但是沈若明白,像顾允这样最是端方正直的人,心中的责任感一定很重。而且一诺千金,他说了之前这件事要真是他,无论什么原因,他都会来负荆请罪。   所以他就来了。   沈若相信他想要对自己负责,不只是说说而已。   明明两人相处的时间也不久,但是沈若就是如此笃定。   但是沈若不太想因为这件事就和顾允绑定了,毕竟这件事一开始就是个充满恶意的加害,顾允也是其中的受害者。   若是他根本就不喜欢自己,却因为这件事要对自己负责的话,沈若觉得挺膈应的。   他现代人的思想根深蒂固,一定要两情相悦才能结婚,并且必须专一。   在古代好多官老爷、员外都是三妻四妾的,村里头没有这样的例子是因为家里穷养不起太多人,但是顾允未来绝不会一直在村子里,他会一路考上京城!   到那时候肯定还会有许多的人想要当他的夫人、妾室,所以顾允从来不在沈若的考虑范围之内。   他不抗拒和古人谈恋爱,但是他和顾允不太合适,当朋友还可以,要是当恋人……那以前原主的黑历史让沈若尴尬极了,而且顾允是将来要有大出息能当官的人,他呢,大字不认识几个,纯纯的一个大文盲。   好像除了他们有小云吞这条纽带之外,其他的都天差地别……   沈若想了很多,不知为何心里头有些不是滋味,但很快被他给压了下去。   想那么多做什么呢?他现在就只有一个想法,那就是赚钱养崽崽!   沈若道:“爹、娘,小云吞的大名叫沈念宝,是我之前就给取好的名字。以后也不会改。”   沈大山的态度软化了,他双手捂住眼睛,语气无奈道:“唉,爹知道,爹都知道的!可是爹明知道这件事也不能全怪顾秀才,但是每每想到之前……我就会觉得自家的好白菜被猪拱了似的。爹这心里不得劲啊!”   沈若听懂了沈大山的意思,忍不住皮一下道:“爹,说谁是大白菜呢!”   “我现在有小云吞,还有你们对我这么好,我感觉我现在啊根本就不是大白菜,是甜心菜呢!”沈若抱着小云吞往沈大山身边坐下,额头靠在自家阿爹肩膀上。   沈大山除了自家若哥儿小时候还抱过他,孩子长大了就没有再那么亲近过了。现在被自家幺儿靠着肩膀撒娇,他那一颗慈父的心猛烈的跳动了几下,肩膀动都不敢动了。   生怕自家若哥儿一下子就不靠了似的。   沈若牵过李善桃的手,让他娘也在长凳上坐了。   沈若很享受和自家爹娘亲近,脸上带着笑,感觉到沈大山有点儿僵硬,转手就把小云吞塞进了沈大山怀里。   他一手揽着一个大家长,心里别提多美了。   “我是甜心菜,小云吞就是小小甜心菜,瞧他笑地多开心。”   大白菜小白菜地里黄,甜心菜卷心菜手里糖。他可不想自家阿爹阿娘总想着以前不好的事儿,现在日子越过越好了,要开心才对啊!   沈大山有些生涩地抬手,拍拍沈若的肩膀,叹道:“咱家若哥儿懂事了,要是你喜欢顾允,那爹就勉强接受他。要是你不想跟他再有牵扯,那咱就不让他见小云吞!”   李善桃拍了沈大山一下,无奈道:“他要是想见小云吞,咱不能拦着。但要是他家想要把小云吞带走,我是第一个不答应!”是她把小云吞抱出来的,她瞧着小云吞从刚出生那会儿皱巴巴的,长到现在白嫩嫩的模样,心中早就认定这是她的二孙子了。   沈若想了想,还是给自己留了一点余地,道:“我暂时还不清楚,就目前来看的话,顾允算是我的朋友。”   未来的事情,谁又能说得准呢?   说曹操曹操到,沈若话音刚落,就听见一道清凌凌地嗓音在屋外响起。   “沈若,你好些了吗?”   声音不大不小,正好能让屋里人听个真切。   沈若探头出去看,就发现他正对着自己的屋门说话呢。现在他可不在那屋里,他连忙喊道:“我在这儿!”   顾允这才看过来,走到沈若面前,两人一个在屋内一个在屋外。   沈若道:“我已经好了,你呢?肩膀怎么样了?”   “还好,没有再次脱臼。”   正午的烈阳给顾允镀上一层金边,他瞧见了屋内还有沈大山和李善桃,与他们打了声招呼。   沈大山没有再对他横挑鼻子竖挑眼的,只扭过头默不作声。他怀里还抱着小云吞,大手正轻柔地一下下拍着小崽子的背哄睡。李善桃倒是应了一声。   顾允的视线只在崽崽的襁褓上停留了一瞬,就转回视线看向了沈若。   “若哥儿,我想让你跟我出去走走。”   沈若啊了一声,脸上还有点懵,顾允竟然喊他若哥儿了。   只有亲近的人才会这样喊他。   作者有话要说:   -   今天工作太忙了呜呜来晚了,感谢大家支持! 第66章   顾允问完这话之后才觉得有点儿唐突。   当着沈大山和李善桃的面想要把沈若带出去, 也不知道能不能成。   沈若道:“行啊,那就走走呗。”   顾允嗯了声,没想到沈若如此痛快地就答应了。   “去哪儿走?”沈若抬腿迈过门槛走到他身侧, 问道。   顾允道:“溪边。”   “哦。”沈家村的小溪边上有条土路,沈若以前也经常走,小时候还会跟着沈丰一起下去摸鱼。   沈若跟自家阿爹阿娘打了声招呼,就跟着顾允往外走了。   沈大山有点想阻止,但是回想起自家若哥儿说了, 当顾允是朋友,那他也不好阻拦。   “哎呀!若哥儿之前还说饿, 结果顾秀才一来, 他饭都没吃就出去了!”李善桃有些懊恼,应该先叫若哥儿把饭吃了再出去的!   天气晴好。隔着微风,顾允走在沈若身侧能闻见他身上沾染的奶香, 心中有些异样的温暖。   沈若跟着走出来之后就觉得有点无语, 他刚才是脑子抽了还是脑子抽了?竟然饭都没吃就跟着顾允出来了!   村子里早就逛遍了哪里还有什么好看的风景,他现在就觉得饿。   而且顾允说“出来走走”还真就只是“走走”, 一句话也不说。   “喂,顾允,你喊我出来真就只是走走啊?”沈若向来都是有事说事, 心里头憋不住话。   他本以为顾允喊他出来是要跟他说些什么, 结果两人都走到溪边了, 也没再听顾允说出一个字。   就算要说什么也不需要酝酿这么久吧?   “不是,”顾允对沈若道:“我只是在想该如何跟你相处。”现在他们之间的关系有些复杂, 不是夫夫却已经有了孩子。   沈若道:“就跟之前一样相处就成。你要是想见孩子呢, 我不会拦着你。”小云吞也是顾允的孩子, 虽然他独占欲有点强, 但也不会拦着顾允见孩子。   顾允皱起眉头道:“不是,我不是想见孩子。不对,我……我是想说,我们之间的关系……”   向来说话条理清晰的秀才郎此时连话都说不明白,顾允有些脸热,他第一次发觉原来自己真的嘴笨!   沈若道:“我们之间不就是朋友关系么?”   “朋友?”顾允反问了一句。   “对!”沈若给予肯定。就是朋友啊,那不然呢?   “不行,我是孩子的阿父,我要娶你。”顾允的视线定定地看着他。   “你这么霸道啊?我可没说要嫁给你。”沈若说着,脸上挂着无奈的笑:“你要是因为这个想要娶我,那还是算了。我只把你当朋友。”   沈若不喜欢这种感觉,像是完成一个任务。   明明他们不是两情相悦,却要因为孩子绑定在一起。也许这对孩子或许是好的,但是他们对自己并没有负责。   都是成年人了,要成熟理性的看待这件事。   沈若一开始也有些恍然,但是后来就想通了,就当是老天爷开得一场玩笑。把玩笑当真可不是什么好事。   顾允脸上的表情明明没变化,但沈若总觉得他似乎心情变得极差。   “你……只把我当朋友?”他皱起眉头,问道。   合着只听见这么一句?沈若也皱眉,说道:“对啊,干嘛?难不成你不想当我的朋友?”   顾允看着他,道:“不想。”   他想娶沈若不是说说而已,多少个日夜的魂牵梦萦,每每醒来总是心里空落落的。想起沈若的一颦一笑,他心中就像是被填满了一样。到现在,他哪里还能割舍呢?   沈若没想到他还真不想跟自己做朋友,他顿时心中就腾升了一股子怒气,也不知道对着谁发。   他阴阳怪气道:“行!是我高攀您了,顾、秀、才。”真是过分啊,沈若还以为他们已经是朋友了,结果就这?   他转身就要走,现在他一点儿也不饿,气都要气饱了!   顾允这才意识到自己嘴笨没说清楚,惹得沈若生气了,见他要走,脑子根本来不及反应,立刻伸出手把人给拉住了。   “放开!我赶着回去吃饭呢。饿着肚子跟你出来溜达,是我脑子有病。”沈若甩开他。   顾允不再斟酌该如何说话,他又牵住沈若的手,心下一横立刻道:“若哥儿,你听我说完。我说不想是因为——我想娶你!”   “我喜欢你!”   他说完这话整张脸几乎都红了起来。他向来对感情方面比较含蓄,连朋友都很少交,要对沈若说的这句话,在心里嘴里绕了一圈又一圈。   沈若愣住了,他刚刚说啥?   喜、喜欢我?   沈若眨了眨眼睛,没想到顾允竟然会突然告白。   顾允整张脸都红透了,没听到回应,他又说了一遍:“若哥儿,我喜欢你。”   沈若尴尬地用手抓了下脸颊,这事态已经完全超出了他的预期啊!   不过心中的莫名怒火散了个干净,只剩下一点儿酸酸涩涩的感觉在心中蔓延开来。   “嗯。”沈若应了声。   正午已经过了,阳光洒在两人身上,耳边是溪水潺潺的声响与他的告白,沈若感觉到自己的脸有些烧。   顾允感觉到手心里的手有些软化,他扣了扣手指,与沈若十指相扣。   沈若此刻的内心有些许复杂,要说喜欢吧,好像有那么一点点情愫在。   可是他不太理解顾允为什么突然就喜欢他了,就像之前周浪跟自己表白时候一样,他真的不太懂为什么。   难不成真因为他这张脸?还是说也还是有小云吞的原因在呢?   沈若没有甩开他的手,直接问道:“顾允,你为什么会喜欢我?是因为发现我长得好看?还是因为孩子。”   他迫切地需要一个答案。   原主以前对顾允穷追猛打也得不到对方的一个好眼神,沈若一直以为顾允对着自己这张脸时或许会膈应、会不适、却独独没想过他会……喜欢。   顾允沉默了一会儿,才缓缓道:“我也不知道原因。不过,我总是想起你。每每想起,我心中就会感到愉悦,想见你,想碰触你。”   沈若愣愣地张了下嘴,突然不知道该说点什么。   顾允像是一下子打开了话匣子,继续诉衷肠道:“说出来有些唐突,我总是会回想起那天的事,招炎草的效果对于我算是轻的,血块散开之后我能回想起那一天所有的细节。”   “所以呢?”沈若对那天的记忆还是半点没有的。   “……那天是你压住了我。”顾允的眼神有些复杂,说完后就侧过头去,耳根子都通红了。   所以是自己把人家给强了?!沈若简直想要望天。   突然有点不想让刘大夫给自己针灸了,想不起来也挺好的,呵呵。   “所以,你愿不愿意嫁我?”顾允心中忐忑,像个毛头小子一般冲撞,问话从没有如此直接过。   沈若感觉自己尴尬的脚趾都快抠出两室一厅了,要是再听见啥自家的围墙他都能抠完。   “我心里很乱,你让我考虑一段时间吧。”沈若还没想过要结婚这件事。而且婚姻不仅仅是他们的事,还是两个家庭的事。   顾允道:“好。”   “那我能每日都去你家找你么?”顾允问道。   沈若用空着的另一只手摸了摸鼻子,嗯了声:“你想来就来呗。”   顾允勾起嘴角笑了下。翩翩君子,气质如竹,冷淡端方,突然笑起来就像九天明月上西楼,眼睛里像是有繁星映衬,让人忍不住想要将这一幕留存下来。   沈若这还是第一次瞧见顾允笑,竟有些看呆了。   但他也只看呆了一瞬,心道这“人间宁采臣”真会放电,要是他再对着自己笑几下,没准自己真就鬼迷了心窍就答应人家结婚了!   顾允心情好,明明表情没什么变化,可沈若就是能感觉到。   此刻两人沿着小溪往回走,沈若还有些迷糊,问道:“就回去了?不再走走了么?”   “不走了,你不是饿了?”顾允说着。   他话音刚落沈若的肚子就咕咕叫了两声,沈若都两顿没吃了自然是饿的,饿过头了有时候就会感觉不出来,但是肚子已经在抗议了。   沈若肚子叫被人听见,感觉有点尴尬。   “听说你昨天来我家‘负荆请罪’了?我爹他没打你吧?”沈若转移话题问道。   顾允道:“打我也是我该受的。不过你爹娘人都很好,没有对我上拳脚。”   说到爹娘好,沈若笑着点点头,给予肯定:“嗯!我爹娘就是这世上最好的爹娘!”   顾允顿悟了,看着身边人眼睛弯成了月牙笑,他故作落寞道:“我自小就没了爹,我也想有这么好的爹娘。”   沈若安慰道:“唉,你以后也会有的。等你娶了媳妇儿……”   他刚说到一半就发现自己被套路了!!   抬眼就瞧见顾允一双亮晶晶的眼睛正对着自己呢!   沈若深吸了一口气,说道:“顾允,我现在才第一次发现,你竟然有点绿茶。”   顾允不太懂沈若的意思,追问“绿茶”是什么意思。   沈若不肯说,他就追着问。   顾允有些微恼,虽然不知道沈若的意思,但想想也知道不是什么好话。   沈若道:“你自己想。用你那考秀才的聪明脑瓜好好想一想咯。”   他不再继续问了,见沈若笑地开心,心中的一丝小郁闷飞快地就散了。绿茶就绿茶,只要他高兴就好。   两人牵着手往回走,说说笑笑着也没人想起要将手松开,路上也不是没遇着村里人,但大家经过之前公堂外旁听,都知道了他们的事情,这会儿瞧见了也不说什么,都投以善意的目光。   他们就这么一路走回了家。   沈大山和李善桃就站在屋外头等着呢,远远就瞧见两人是牵着手回来的。   李善桃和沈大山心情复杂:“……咱家,是不是该备上嫁妆了?”   作者有话要说:   -   是会打直球的小攻一枚耶!哈哈哈~ 第67章   顾允将沈若送回家就走了, 沈若此刻饥肠辘辘恨不得吃上三碗饭,但是他胃口确实不大,端着一个粗陶大碗坐在桌前埋头苦吃。   李善桃和沈大山几次想问, 但因为看他吃得香,又把话给咽了回去。   午食是柳杉做的,沈若之前做菜的时候他阿嫂就会帮忙打下手,有时候会问沈若该怎么做才好吃,沈若自然不藏私全都教给了柳杉。   不得不说按照沈若的方法做出来的这味道还真就是好吃!   沈若吃着柳杉做的辣炒番薯藤, 味道跟自己做的起码像了有七八成。   他是真的饿了,吃饭的时候就认真吃饭, 端着碗垂着眸, 吃到好吃的眼睛还会睁大,腮帮子一鼓一鼓的,像一只正在进食的花栗鼠。   沈大山早就用过饭了, 瞧着若哥儿吃得香, 忍不住还想再添一碗。   李善桃从善如流地接过小崽崽,小云吞在阿奶怀里嘟嘟嘴, 李善桃瞧着他也像是饿了。   “我去给小云吞喂羊奶,若哥儿你慢慢吃。”厨屋里头几乎全天都煨着羊奶,留待小云吞饿了时候喝, 还给沈欣的弟弟也留了。   李善桃说完就抱着崽往外去, 正巧碰见沈丰拄着拐杖走出来, 那步子迈得那叫一个大。   “丰哥诶!你悠着点儿!伤还没好呢,别又给摔了!”李善桃抱着小云吞也不好上前去搀着, 只能站在原地皱眉喊道。   沈丰听到沈若醒了, 就想着要出来看看, 他都已经在屋子里闷了大半天了。   柳杉从屋子里转出来, 上前搀住沈丰的手臂,对李善桃道:“娘,丰哥有我照顾着,摔不着。”   “还有我,还有我!二狗也可以照顾阿爹!”二狗知道自家阿爹受了伤,都没心思往外跑出去玩了,大虎来叫他他都不去。   “哈哈哈二狗真乖,是个小男子汉了,还会照顾你爹。”李善桃忍不住被他逗笑,自家的大孙子就是贴心。沈丰也是一脸欣慰,瞧瞧他的好儿子。   二狗脸上带着一本正经的表情,像个小大人似的点了点头。   柳杉笑着摸了摸儿子的头,转而对李善桃道:“我搀着丰哥过去,娘你要去给小云吞喂羊奶么?”   “嗯,小云吞饿了。那你们慢着点儿。还有,你也别老是窝在屋子里绣帕子了,多出来走动走动,不然眼睛要看坏。”李善桃抱着小云吞走过去,叮嘱道。   “知道了娘。”柳杉心里头暖乎乎,应了一声。   小云吞瞧见柳杉和沈丰,圆溜溜的大眼睛眯起来,张开嘴笑,小手一晃一晃的像在跟他们打招呼。   柳杉和沈丰的内心都被击中了,笑着逗弄了几下,小崽子还很配合地要抓柳杉的手指。   柳杉简直母爱泛滥:“二狗才这点大的时候可没有小云吞这么好玩儿,太乖了。”   “是啊,小云吞带着也省心,一点儿都不难带。”李善桃忍不住笑起来,说道:“跟若哥儿小时候一样,就是不知道等他再大点会不会跟若哥儿似的上树下河。不过那样也好,多动动身体好!”   沈丰忍不住笑出声,小时候就是他带着自家弟弟上山下水的,那以后就轮到自家二狗带着小云吞玩了。   二狗踮着脚也瞧不到弟弟,有些着急地跳起来。   一蹦一跳地露出半个头,小云吞一下子就被他的动作吸引了视线。   “二狗也想抱弟弟!”二狗看见家里的大人们都喜欢抱着小云吞,他也想抱抱。   李善桃笑着拒绝道:“你还小,抱不动弟弟的,等你长大了再抱。”   柳杉也道:“弟弟还小,你不怕不小心把弟弟摔了啊?之前在床上还差点儿踩到弟弟你忘了?”自己孩子的性子柳杉哪儿能不清楚,就是个兴奋起来不管不顾的。上次她带着两个孩子睡午觉,若哥儿一回来自家儿子就从床上站起来飞扑过去了,完全没顾上弟弟。   柳杉可不敢让二狗来抱。   二狗垂着头有些沮丧,他也好喜欢好喜欢弟弟的,他也想抱!   “让他抱吧,我们伸手在边上托着没事的。”沈若的声音传来,他正好吃完饭要将碗筷收去厨屋,一出来就听见他们在说话。   很多大人都会觉得小孩子肯定不靠谱,容易把孩子摔了。但沈若觉得二狗不会,二狗一直是个靠谱的小朋友。而且要是他真的抱不住,沈若想他肯定也不会勉强自己,会开口寻求大人的帮助,让大人把小云吞抱走。   二狗听见自家小叔这么说,瞬间就开心起来。   李善桃还是有些不放心,就伸手托着怎么能行,她一锤定音道:“那我们去屋里,让二狗坐床里抱着小云吞。”   “好!”二狗脸上绽放出笑容,开心地手舞足蹈。他终于可以抱弟弟啦!   沈若被他逗笑,转身去厨屋放了碗筷,端了已经放到微凉的羊奶出来。   屋里站不下那么多人,沈丰和柳杉就先去了李善桃他们那屋,二狗跟在李善桃身边,蹦蹦跳跳地往上看。   小云吞以为在跟他玩儿呢,张开嘴笑,眼睛就定在那里看二狗什么时候又会冒出来。   等到进了屋,二狗飞快地往床上坐,找了个中央的位置,他还拉过了被褥垫在身前,学着李善桃的动作双手摊开。   沈若端着羊奶站在一边看着好笑,二狗收起了笑此刻一脸严肃,像是要进行什么交接仪式一样。   李善桃心里也觉得好笑,小心地把小云吞放进二狗怀里,叮嘱道:“你别乱动,弟弟现在骨头都还软着不能磕碰的,你就这样抱着啊。”她重新给二狗摆了姿势。   终于抱到弟弟了!二狗动也不敢动,小小的一颗心里是极大的满足感。   他小心翼翼地抱着小云吞,跟小宝宝葡萄似的大眼睛对视上了。   小云吞啊呜呜地说些让人听不懂的话,还张着嘴冲着他笑。   二狗抱着他,感觉心里被填的好满好满,他真的好喜欢弟弟啊!   在未来的某一天,他会背着已经出落成大美人的小云吞上花轿。   已经长大成人的二狗经常会想起今天的事儿。   这是他第一次抱小云吞,在他小小的内心中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象。抱着他就像是拥有了这世间所有的美好。   =================   给小云吞喂完奶,拍完奶嗝给哄睡了,沈若才往大屋去。   二狗心里不太想走,就赖在小云吞身边午睡,李善桃在一边看着他们。   “爹,那沈子莺和沈梅冬可真不是东西!我一想起来就来气!害了那么多人,还想求受害者宽恕?结果大家没人愿意拿了钱就去给沈子莺说情的,后来沈宏家没法子,也不知道哪里来的一大笔钱给官府送去,想让县太爷饶沈子莺一命呢!”沈丰眼睛瞪得牛眼大,正气愤地说着。   沈若就是这时候进来的。   “顾允说县太爷最是清正廉明的,应该不会受贿。”沈若道。   “是了,县太爷没收,反而将这事儿给曝了出来。而且那沈宏家一下子拿出一大笔银钱那肯定得查啊!”   傍晚时候若哥儿晕在堂下,错过了许多事,沈丰一五一十地说来。   “后来查出来那笔银钱是沈子莺告诉沈宏的,就埋在虎头山上一处洞穴边上呢!她想用这笔钱把自己给捞出去的。结果县太爷一查,竟然是以前战事吃紧时候,押送去前线的官银!那沈宏带去要赎人的银子自然是全部给剪过一遍的,现在他们一家都被抓了。”   沈若闻言有些豁然开朗,当初看书的时候似乎就有提过这么一处“宝藏”,女主就是拿着它当本钱然后才开始赚钱的。如果沈若没记错的话,应该先是她用这笔钱跟她接头的线人交了一笔钱,得到一些人的保护,后面又用这些银子开办了私人盐场。之后就是顺风顺水的赚钱了!   沈若记得原文女主倒卖盐引的时候,卖的极贵,大宇朝对盐的管控极为严格,买盐必须要盐引才行,而她的私盐不用登记入库,自然也不需要盐引,可她不仅要卖私盐,还要买官盐,然后涨价倒卖。这样扰乱市场的行为很快就导致大宇朝的百姓有许多都买不起盐。   盐是维持人体不可或缺的物质,许多人吃不起盐就会导致生病。但原女主可顾不上这些,她只想着要赚钱,完全不顾别人的死活。   所以沈若才会觉得这本书三观不正,直接弃文了。这种人赚钱赚得难道良心不会痛吗?!   “这私藏官银可是大罪!幸好咱家跟他们家已经断了亲,要不然我们也会被牵连,到时候一起蹲牢里了。”沈丰说着就觉得恶心,一点儿也不想跟那些人沾边。   沈若之前就察觉到沈子莺应该是重生了,不然为何能提早那么多年找到这处“宝藏”?那线人肯定还没有出现,暂且可以按下不提。   沈丰道:“那一家人也真是蛇鼠一窝,那官银的事情是沈子莺说的,他们就全都指认是她发现的,就为了给自己脱罪。我在堂下也真是长见识了。”   沈若冷笑了声,这像是他们会做出来的事情。那一家人向来是自私自利的,要舍弃掉沈子莺,他是一点儿都不意外。   “沈子莺死得真不冤枉,县太爷着人去搜查她的屋子,看见了不少‘暗号’,还有跟计划书类似的东西。我听不太懂,但蓝老板跟我说,那‘暗号’是大宇朝最大的一伙邪。教门徒用作联络的!”沈丰说起这个心中还有些后怕,谁能想到一个小姑娘竟然会和这种团伙有所接触!   沈若大概知道一点,那些人跟沈子莺合作,都是国之害虫。她留下的那暗号和计划书,很有可能还没有给出去,只是在准备着。   因为时间还没到,所以她在等。   但是通过计划书可以查到不少线索,沈若希望县太爷能给力一点,顺藤摸瓜地将那一伙人全都一锅端了!   这也算是沈子莺临死之前还做了一件好事。   沈丰继续道:“不过,沈宏他们倒是放出来了。因为这官银的事儿他们一口咬定了不知道,而沈子莺也是供认不讳。”   “沈梅冬和沈子莺做出的事情人神共愤,黑心烂肚肠了,竟然做出这些事情来!但幸好,坏人终将得到制裁,县太爷判得太好了!”   “昨夜,沈汉三留在镇上医馆里养伤了,牛也在那;水哥儿元气大伤,本就是强撑着,现在也在家躺着;那许歆文被她爹娘接走了,但问了咱家的地址,说以后要亲自上门来道谢……”   沈丰的声音在沈若耳边渐渐漂浮起来。   午时早过了,沈若看了眼屋外的烈阳,橙红色,亮得耀眼。云朵一团团的像羊羔的毛,卷在一处,又白又软。   沈若笑了下,道:“明天肯定是个艳阳天!”   作者有话要说:   -   阴霾终将散去,艳阳天如约而至!大家都会越来越好的~   感谢大家支持ovo~ 第68章   这两天连轴转忙得晕头转向, 沈若彻底把之前买回来的猪肉给忘去了脑后。   幸好自家阿嫂心细,早早地处理好了,不仅把猪头给拆解了, 还把猪下水也都给清洗好了,和肥肉放在一处,再用家里的陶罐给封了口,就给镇在了屋前的大陶瓮里头。   陶瓮里头的水都是每日现挑的,村里头那口大水井里的井水清澈甘甜, 泛着丝丝的凉意,挑来家里后灌进陶瓮里头盖上木头盖子, 在屋外日头下面晒一天也不会被晒热。   就跟放在冰箱冷藏似的, 沈若不得不佩服古人的智慧,总是能在生活中想到一些小技巧。   这个点已经可以开始做夜饭了,沈若清点了一下家中存粮。玉米面还剩下五斤多、黍米面还有三斤, 地瓜还有三大麻袋, 约莫能有个二百来斤。   沈若家里有三亩水田两亩旱地,出了六百多斤的米粮, 交完二层粮税后还余下四百多斤。   今年家中不打算卖粮,都留着自家吃,剩下的粮食足够家中人吃一年了。   家中的菜都是在田垄边上种的, 那个位置是往田里斜的, 脚踩不到水淹不到, 另一边还有用作灌溉的小水渠。农家人的田地那都是紧着庄稼来的,一点儿空地都不浪费, 全都给种的满满当当。村里家家户户都是这么干的, 边上就是水渠也不用费心浇水, 就隔三差五往田里走去, 给种着的菜叶子捉捉虫。   沈大山和沈丰能干,田垄边那斜的一长溜给种了许多青菜、白菜、还种了豆子,油菜,总之家里那拢共五亩田地,四周属于自家的地方全都给种满了。跟庄稼离得远些,所以互不影响。   再加上两人是闲不下来的性子,一有空就往田里钻,那菜绿油油的,瞧着格外喜人。别人家的都没有他家长得好呢!   还有小云吞给自家挣的那一亩地得等到他一周岁去官府登记造册后才能分到。   在这里年龄都是按周岁来算,也是怕孩子刚生出来养不活。据说以前曾出过事,以前为了鼓励生育只要是生了孩子就能去官府登记,分田。有户人家一直生孩子得了不少田地,但是那家人拿着生出小哥儿或是姑娘的田后,又将孩子给卖了!这样丧心病狂的事情一出,自然影响颇大。   后来就改为了要等到孩子一周岁了才能登记,那时候父母与孩子相处了一年肯定有了感情,要丢弃或是发卖会舍不得。但事无绝对,不过这项举措确实让被丢弃的孩子变少了,只不过并不能完全避免。   沈若是不理解那些把自己的孩子卖掉或是丢掉的人的想法。他一开始对小云吞也有些复杂,倒不是厌恶,只是觉得奇怪。他身体是小哥儿,但灵魂是个二十一世纪的青年啊,他竟然生了一个崽!简直不可思议!   不过当他看见小云吞的时候,那种血脉相连的羁绊是没法割舍的,是先天存在的。父母也许会有那种不爱孩子的存在,但孩子一生下来就是爱父母的。   沈若每次瞧见小云吞就觉得自己可真厉害,竟然把一个小生命给带到了这世间。未来他会有自己的想法、会思考、会哭会笑,会跑会闹。沈若每每想到这些,心中就充满了火热。   他想给自家崽崽最好的教育、好的生活条件,还要教会他如何为人处世,要做一个正直、富有同情心的好人!   沈若嘴角勾起,脑海中描绘着未来的美好蓝图,他想做的事情很多,要一步步地做。镇上的赶集日一连三天,要是明日去的话还能赶上。   家中的银钱所剩不多了。   这段时间花了许多银钱,先是他去那卖草编的小摊上买了他亲戚家做的残次品汤婆子,一共四个。还顺带着带走了那些草编工艺品,林林总总的一共花了二两五十文,还是小贩给打了折的。   之后又是去镇上,又是买些鸡零狗碎的家中能用上的小玩意,车费加一些零用,这些日子拢共花了二十文左右。   还有请大夫的花费。最近流年不利似的,受伤的人格外多,包括他自己也要继续去刘大夫那儿看病,虽说现在脑子里的血块目前影响不到什么,但是沈若也怕自己哪天突然得个什么脑血栓就嗝屁了。他还没看着自家崽崽长大呢!所以这病还是得治。   得亏沈若的记忆力好,心算一遍,看诊加上草药的银钱目前是花了三两半,但是之后家里的药煎完了,还要再去抓,这笔抓药的银钱得留出来。   还有之前买猪肉,一共花了一贯钱并七十八文。因为得了个猪头沈若不想占人家大便宜就又给出去一贯钱。猪头经常是拿来祭祀用的,要是别人来买,少说也得两贯多呢!就算他花了两贯钱并七十八文。   之后就是要建围墙,刘麻子报的价格一共是要十五两半的银钱,因为沈若要围的地方实在是大,黄泥都需要八千多斤呢!拿了五两给刘麻子作为建造围墙的定金,还有十两半的尾款没有结,得等他们建造完了再一起给。   他爹娘之前要支撑着一家子人,手里就剩下七十九个铜钱,加上沈若之前从蓝帆那儿收来的定金,总共是二十两并七十九文。   这段时间一共花费了十两半并三贯四十八文钱,还有十两半的围墙尾款,还有买药的钱需要留出来。   沈若这一算就发现家中的银钱不够用了!   但是家底不能只算银钱,还要看田地与牲畜,还有其他可以换算成银钱的东西。   他家现在三亩水田两亩旱地,两只成年羊并两只小羊羔。   之前布料换肉蛋换出去两只公鸡,一只旱鸭还有三十六个鸡蛋;除此之外还有送出去的,给周婶家一只公鸡,给顾允家里是一公一母两只;还有自己做菜用了两只,一只公鸡给做成了“武义醋鸡”,分了两半做了两次,一只旱鸭做成了“酱烧鸭”。   现在家里还剩下母鸡九只,公鸡五只,旱鸭八只。   这段时间每天母鸡都会下蛋,李善桃每日都会去摸。但母鸡下蛋也很随机的,并不是像种田游戏里头一样,母鸡都会天天下蛋,一摸一个准那种。家里九只母鸡,一天能摸到七、八个蛋就算不错了。   之前换走了攒起来的三十六个蛋,到现在才攒下了十五个鸡蛋。   至于为什么攒的如此之慢,全都是因为沈若舍不得家里人吃不好。   炒菜时候能放的就给加个蛋,榨菜蛋花汤、西红柿蛋汤也时常做,早上有时候就摊鸡蛋饼,刷上周浪家送来的辣椒酱那叫一个香!若是得了空还要给家里人一人煮个鸡蛋,剥了壳用菜籽油煎成两面金黄微微扁,做成虎皮鸡蛋。还有那刘麻子带弟兄上门来还请人吃红糖鸡蛋……   总之,没有一个鸡蛋能逃过沈若的魔爪。   要不是李善桃顺手把那十五个蛋放在了自己屋里没放在厨屋,那沈若瞧见了高低得给做个鸡蛋美食。   所以家里的鸡蛋就差不多都快给他嚯嚯完了。   不过家里人的气色确实是肉眼可见的好起来,虽然家里的条件还没法吃上大鱼大肉的补充营养,但最起码的蛋白质还是能从鸡蛋上面补充的嘛!沈若可有成就感了!   家中的“吃”不用花费太多银钱就能解决,家里有菜有肉有粮的,沈若会变着法儿给家里人做好吃的,再单调的食材在他手里都能做出花来。   至于“穿”,现在家里的衣裳还够穿,虽然都打了些补丁,等过年时候沈若打算一人买一套新衣!   “住”的话,家里三间泥瓦房还算是遮风挡雨,暂时没钱盖新屋,就先再将就将就。   还有“行”,原本去镇上要搭沈汉三的牛车,来回就是八个铜板,现下借了沈汉三的牛车,暂时“出行”的银钱是可以省下来了。   人生在世左不过“吃穿住行”这四样,只要吃得饱、穿得暖、住得下、行得方便,那就是幸福的日子了!   夜饭沈若打算做一道凉拌猪耳朵,顺便将肥油给炼了,做成猪油渣,正好给沈大山下酒。   炼肥油的时候那肉香味飘得到处都是,这在沈家村里只有逢年过节才能闻到丁点儿,结果这股味道留了一炷香不止。大人还好,村里头的小孩子跑来跑去,闻见沈大山家厨屋里头飘出来的肉香味,都有些迈不动腿,口水都要滴下来了。   沈若小时候看自家外婆炼肥油的时候也是这样,他就喜欢搬个小板凳在一边看着,闻到那香味儿也是口水泛滥,这都成本能反应了。谁不爱吃肉呢?   每每到猪油渣被捞出来的时候,他总是不怕烫伸手过去拿第一块!上面滋滋冒油,吃进嘴里嚼一下就化开了。   沈若不爱吃肥肉,大块的看着会觉得腻,不肯吃。但是猪油渣他就爱吃,去掉了那些肥油,只剩下清爽和油香,撒上一把白糖或是盐巴,那滋味儿别提多好吃了!   要是等它放凉了,变得酥酥脆脆,那味道更绝!   他这会儿炼油,将所有切块的肥肉都炼得干干的,直到榨不出一点儿油来才捞出来。九斤多的肥肉炼出了小半铁锅的猪油来,还有将将满的一粗陶碗的猪油渣。   猪油渣上头现在还有些油,静置一会儿沥油,再将猪油渣放进另一个碗中。   沈若将炼出来的猪油装进陶罐中,婴儿手臂般长,成年人两个巴掌宽的陶罐还差点儿才能装满,但是这么一罐子猪油,最起码能吃到过年去了。   沈若脸上带着笑,将陶罐放在灶台上,等凉了油亮亮的猪油就会变成白花花的膏体。之后做菜的时候剜上一小勺,能给菜色增香不少呢!   作者有话要说:   -   马上开启攒钱副本啦!明天国庆,来加个更吧!   提示:本文一两银子=十贯钱一贯钱=一百文 第69章   二狗直接被这香味儿给香醒了, 又想看着小云吞,又想去厨屋看看小叔又做了什么好吃的,小脸都纠结成了一团。   李善桃被他这小模样给逗笑了, 说道:“二狗,你去厨屋瞧瞧去,你小叔这是在熬荤油呢。”   这味道已经许久没有闻见过了,之前家里穷逢年过节都不一定能熬上一小坛,自从若哥儿生了小云吞清醒过来, 家里的日子就越过越好了。   “好。”二狗小声地应了声,怕吵醒边上还在睡着的小云吞。   二狗喜欢他小叔, 爬下床穿上布鞋, 迈着小短腿就往厨屋去了。   “小叔,好香啊!”二狗看见沈若就往他边上蹿,从他的角度看过去只能看见粗陶碗的边边。   沈若从善如流地用筷子夹起一块最上层的猪油渣, 已经微凉了, 塞进二狗嘴里。   二狗仰着脑袋,眼睛亮晶晶的看着沈若, 眼里满是惊喜。   “好次!”他嘴里都是肉味儿,嚼着猪油渣嘎吱嘎吱的,还没咽下去就等不及先给一个好评。   沈若就喜欢看家里人吃到好吃的东西时候脸上那满足的表情。   二狗嘴角还沾着油花, 沈若拿出一个小碗给装了放凉的猪油渣让他拿着吃。   “小叔, 二狗也要来帮忙。”二狗又吃了两块, 就把小碗放在一边,卷起小袖子, 清亮的嗓音说道。   他们一家都是勤快人, 二狗下个月过了生辰才是五岁, 已经懂事的不得了。家里人一直在小心保护着他的那一份童真, 不想他太快长大。   沈若道:“那二狗帮我泡点笋干吧,今儿夜饭做黄豆笋干炖猪蹄。”   黄豆昨儿夜里李善桃就给泡上了,可以去掉豆腥味。   说到猪蹄,二狗脑子转得快,立刻就想起之前他爹说的话,他问道:“阿爹的脚吃了猪蹄就会好吗?阿爹的脚肿起来了,紫色的,看起来好吓人。”   沈若道:“吃了猪蹄不会马上好的,还是得好好休养。伤筋动骨一百天,你爹他就应该坐着躺着别乱动,结果他总是走来走去,那样好得更慢。”   二狗听得认真,心想一定要让阿爹好好呆着,不要乱跑了!   沈若喜欢把黄豆和猪蹄都炖到软烂,加笋干可以增鲜,虽然在这里调料没有现代那么全乎,但他手艺还在,有些调料他能找到替代,做出来的菜也难吃不到哪里去。   他将黄豆猪蹄笋干放在铁锅里炖着,上面也不闲着,用竹制蒸架架在上面,添上水和米,就放在菜上面蒸。   趁着这会儿功夫,沈若开始处理已经焯过水的两扇猪耳朵,切成细丝。还有一些配菜,也一并切丝。   配菜都是家里种的,有什么长成了就摘回家都放在一个竹篮子里头。沈若摸出来一根黄瓜和一把香菜,正好和猪耳朵拌在一块儿。   香菜可以去腥,黄瓜清爽解腻,加上脆脆弹弹的猪耳朵,这搭配绝了。   沈若将所有的食材放进大碗里,加入家里有的辣椒酱、盐、少许醋,将它们翻拌均匀就做好了。   可惜这个时代还没有酱油,不然还要加一勺酱油,那味道更鲜。   酱油的制作方法沈若知道个大概,小时候见外婆做过。好像并不难,用的最主要的材料就是黄豆,就是不确定材料的配比。等以后有空了可以尝试看看能不能将酱油给做出来。   二狗又承担了试吃的任务,他从没吃过猪耳朵,但是这个时代的人能吃饱饭都算是不错,哪里会嫌弃能吃的食物。   吃到嘴里又脆又弹,还很香,二狗又是对着沈若一顿夸,吃得眼睛都眯起来了。   沈若掀开锅盖,用打湿了水的布巾捏住竹蒸笼的两边提起来,黄豆炖猪蹄的香味瞬间就迸发了出来。   二狗之前吃了猪油渣和凉拌猪耳朵解了馋意还能忍住,现在闻见了饭菜的香味肚子就咕噜噜叫了起来。他道:“小叔,是不是可以开饭啦?”   沈若道:“对,二狗去叫人,准备开饭。”   “好!”二狗应完就出去喊大家吃饭了。   距离月底也就五天时间,柳杉最近一有空就在赶工那几张锦鲤的手帕,若哥儿画的那么好,可不能在她这里毁了。   沈丰在一边瞧着自家媳妇儿绣花,还算是有事干能坐得住了,时不时两人还能搭句话,屋子里满是温情。   二狗推门进来喊开饭,看见他爹之后走到他面前,小大人似的说道:“‘伤筋动骨一百天’,阿爹,你要好好休养,夜饭二狗去给你端来!”   柳杉和沈丰闻言都笑起来,沈丰笑问道:“这话是若哥儿教你说的?还‘伤筋动骨一百天’,你爹我身体好,不用一百天肯定能好!”   柳杉放下帕子摸摸二狗的脑袋,心中欣慰极了。   “是小叔告诉二狗的,二狗觉得小叔说得对!阿爹你不能老是跑来跑去,要好好休养。”二狗扑上去按住沈丰就要起来的腿,说道。   “成,那就听你们的。”沈丰也是没辙了,他都快在家里闲出屁了,结果现在连自家二狗都要管着自己。但是心里还是很暖的,都是对他好呢!   二狗安排好了自家阿爹,就牵着柳杉往大屋去,随后又去叫李善桃和小云吞,他都习惯了每日吃饭时候小云吞就在大屋的床上躺着。   柳杉在大屋里坐不住,又去厨屋帮忙,取了家里人的碗筷过来,还要帮着沈若一起将菜给端过来。   桌上摆着一大锅黄豆笋干炖猪蹄,里头的汤黄澄澄的,还有凉拌猪耳朵和猪油渣,沈若觉得全肉宴太腻,还做了一道拍黄瓜解腻。   沈大山坐在主位上,先是喝了一口汤,道:“交粮税那日我不在家,那刘麻子应该是来过了,后来发生那许多事,若哥儿你还没说之后该怎么安排。六日后他们就要来了,这黄泥可还没挑来,可不能再耽误了。”   在公堂上的事情沈大山全都知道了,恶人已经受到了制裁,自家若哥儿像是走出来了的样子,他也不平白提起惹沈若难受,就直接一句掠过。   家里的围墙之前就说要建,结果一开始跑空了,之后又去约定了时间过来量,结果后面就出事了,沈大山还不知道具体该如何做。   但是日子凑得紧,要是再不开始挑黄泥回来他就怕来不及。   “咱家要建的围墙大,约莫要八千斤黄泥。建完一共是十五两半,我先给了五两银子的定金。”沈若言简意赅道。   之前沈若就跟家里人说过了,要将围墙围的大些,所以说需要八千斤的黄泥沈大山一点儿都不意外。至于银钱……之前自家若哥儿带回来二十两的时候,他就已经震惊过了,现在听到要十五两半,还是不太能想象。   “为何要建那么大的围墙?”柳杉有些不解,家里的屋子小,围墙建好大,边上都是空空的了。   沈若笑着道:“我打算以后重新盖屋子的,就盖在后头那梧桐树边上,前面的院子空着,以后有用。”具体有什么用沈若还没想好,但是以后地肯定是越来越值钱的。而且院子大了还能建一些游乐设施,等小云吞再长大点儿就能去玩了!   “八千斤的黄泥要挖要挑的,可有些难度了。”沈大山自己有一把子力气,但一天挑下来最多也就几百斤,因为那黄泥在虎头山背面,路程长,外加还要背着铁锹去挖,挖完再挑过来,很是费劲。   沈若是想着要请村里人帮忙挑的,但他不太了解村里人建黄泥围墙、泥瓦房时候的流程。   沈若问道:“阿爹,村里头要建围墙请人来帮忙都是结多少工钱?”虽说现在的劳动力不值钱,可挑黄泥这个算是重劳动力,不给工钱怕是没人会来帮忙。   虽然现在是农闲,但是大家想赚钱的都去镇上寻摸短工了,留在村里头的青壮年也有限。   沈大山想了想道:“以前村长家请人挑黄泥建围墙的时候是不包饭,每人每天五文钱,那时候爹也去了。不过那已经是十多年前的价儿了。”   以前家里艰苦,沈大山农闲的时候也从没闲过,不是在侍弄田地就是在村里或是附近村子寻摸有没有人家需要劳力,每日挣上几个铜板。   沈若闻言心里很不是滋味儿,就是这样的人辛苦养活了他们一家。而原主竟然还要抹粉,甚至还为了追求男人买镇上几十文钱一双的靴子送人,这些钱可都是沈大山一个铜板一个铜板赚回来的啊!   “那咱家请人挑黄泥也出这个工钱,再包午时一餐饭如何?”沈若仔细想过,现在许多人家除了农忙时候必须得吃干饭,这样才有力气,其他的时候家里都克扣着吃,时常吃不饱饭,要是他家包午饭一顿饭的话,应该会有不少人来。   这里人都是一天两顿,但是早上吃的那点东西,很快就消化完了,要劳累一天哪里能受得了?   而且吃饱饭了才好干活,要是不包饭,大家又饿又累的,等干完活拿了钱也会心生怨怼。   “村长家当时是五天结一次工钱。”沈大山提醒道。   沈若点头,说道:“那咱家一天一结,到时还要请个人来煮饭。”   “成。”事情都一件件安排好,也没什么心烦的了。沈大山夹起一块猪油渣往嘴里送,那味道香得很,再抿一口小酒别提多滋润了。   柳杉想说自己来煮饭,但是之前她就提过,沈若不肯。不过那帕子也快要交了,所以她也没有空闲的时间。   家里必须出一个人看着小云吞,李善桃就负责照顾小崽子。   沈丰还伤着,就养伤就成。   家里挑黄泥做工的事需要沈大山看顾。   明日的集市只能沈若自己去了。   沈汉三的牛和牛车说借给他,昨天夜里就跟着他们回来了,牛儿这时候就在自家的羊圈里头。   沈若习惯将事情从头到尾想一遍,确定没有遗漏之后,才放下心。要提前安排的事情等吃过饭了之后再说。   要去找人帮自家挑黄泥,这个工钱和待遇应该能招到一些人,不过最好还能找到村长出面来说,这样比较好。   之后还要清点一下明日带去集市上的小玩意,挨个定好价,这样明日不至于手忙脚乱……   二狗正在给他阿爹夹菜,要给沈丰送饭过去,小手夹了好几次因为猪蹄太重都掉了下去。   沈若接过来,说道:“我来吧,二狗你坐着吃。”   二狗乖巧点头。   沈若给沈丰夹了两个大猪蹄,端在手里走着的时候还会顺着动作晃动,满满的都是胶原蛋白。还有其他的菜也都挨个夹了些,盛了满满的一大碗。   走到沈丰屋里的时候,沈丰正闲得慌拿着柳杉绣了一半的锦鲤看呢。因为常年干农活手很糙,他没敢伸手去摸绣好的锦鲤,只虚虚地握着一角。   “阿兄,吃饭了。”沈若进门后把碗递过去,说道。   沈丰今日大部分时间都一直在屋里闷着,也没劳动,这会儿根本半点不饿,但是闻见了沈若做的菜香味,又觉得自己好像还能吃下去不少。   他笑着夸道:“若哥儿的手艺又精进了,做得真香!”   “是食材好。”沈若谦虚道,随后有接道:“当然,我手艺确实不赖。二狗说的,我做啥都好吃。”   沈丰闻言哈哈大笑,夹起一块猪蹄就咬了一口,猪蹄炖到软烂,几乎能脱骨,吸足了汤汁,里头夹杂着黄豆的笋干的香气,再就上一口大米饭,真香啊!   沈若还做了解腻的拍黄瓜,还有清爽的凉拌猪耳朵,咬着嘎吱脆响,可有嚼劲儿了。沈丰长这么大也是第一次吃这个,味蕾瞬间就被这滋味儿征服了。   “好吃!”   那语气和神态跟二狗之前的一模一样,沈若忍不住想笑。   沈丰吃到一半突然想起件事,说道:“对了,那往沈梅冬家横梁上放招炎草的人找到了。”   他还记得沈子莺之前还喊着是若哥儿放的,也不知道她到底是怎么想的。而那沈梅冬就是以为招炎草是沈子莺放的这才将她攀咬出来。   “是谁?”沈若也挺好奇的,不知道这人是何方神圣。   沈丰道:“就是沈何。沈梅冬为了给他还赌债自然没有避讳他,那沈何本就是个不要脸的,说得难听点就是个泼皮流氓!他在沈梅冬去拿招炎草的时候偷偷跟去了,从沈子莺那儿偷了几棵出来,藏在了横梁上!这是想等着以后自己哪天给别人用上呢!”   沈丰气愤骂道:“那沈梅冬和沈何就是烂锅配烂盖,都不是啥好东西!”   作者有话要说:   -   大家国庆快乐呀!╰(*°▽°*)╯   晚上还有一更哒~感谢支持比心 第70章   沈家村家家户户吃夜饭的点儿都差不多, 没人会在这时候去别人家拜访讨嫌,若是有事要找,那都是过了吃夜饭的点, 才会上门去。   沈大山家刚收拾好碗筷,擦干净桌子,就有人上门来了。   是村长还有三个族老一起过来的,后面还跟着抱着之前称粮税时候做的木盒子漏斗的沈木。   村长没什么事一般不会往村里头人家走动,这会儿来了肯定是有事要说。李善桃立刻热情地招呼着, 抽出收进四方桌底下的长凳子给客人们坐。   她擦桌子也会把凳子给带一遍,虽然家中的家具显得老旧, 但还是很干净的。用来待客还算是周到。   沈大山作为一家之主, 要出面待客。家里人也没人闲着,柳杉看顾着二狗和小云吞,沈若去厨屋里头泡糖水, 不能让客人来家里了一杯水都喝不着。   村长一行人在长凳上坐下。   他们先是寒暄了几句, 村长便将自己的来意告知了。   “前些日子称粮税时候你家若哥儿发明的这东西,着实好用, 省了不少力气。名气都传到其他村子里去了,这不,周边几个村子上的村长都过来想买, 我们就过来问问沈若的意思。”村长摸着自己的胡须, 说道。   沈大山那天被叫走了, 又发生了疯牛将自家儿子和沈汉三摔进沟渠的事情,对称粮税这边的事情并不知情。后来又是一堆事儿也没听沈若提起, 现在乍一听闻简直是一头雾水。   李善桃倒是知道一点儿, 那天就是用这个木头做的东西给自家称粮税的。但是那时候若哥儿也没提是他想出来的东西, 她当时瞧见了还有些啧啧称奇呢!   “若哥儿还在厨屋里头呢, 我这就去叫他。”李善桃现在回过味来了心里是又欣喜又惊讶。自家若哥儿想的东西竟然将周边村子的村长都给惊动了,这可真是出息了啊!   李善桃进了厨屋就接手了沈若正在做的事,让他快些去大屋,说村长找他说之前做出来的东西的事儿。   沈若走进大屋的时候抬眼就对上四双慈祥的眼,是村长和族老们,村长瞧见他了还冲他欣慰一笑,招手让他上前。   “沈若,你过来坐,有事跟你说。”   他们这么慈祥,沈若简直有些受宠若惊,在另一条长凳上坐下了。   他看见边上沈木抱着的那个木箱子漏斗,约莫能猜出是什么事。此刻就笑着等待村长的下文。   村长脸上有些红,跟喝高了似的。沈家村是出了名的穷村,他作为一村之长经常觉得自己无能,和其他富村的村长聚会的时候总觉得比人家矮一头。但是这次村里的年轻人做出了这个发明,可是让他们沈家村在十里八乡出了一波风头。   那些村子的村长过来想买沈若这设计,都要先来找他,一个个那语气都巴结地不得了。   他们此刻的巴结程度可比以前顾允刚中秀才那会儿还夸张,毕竟顾允是他们沈家村的人,其他村子的人巴不得顾允考不中,心里嫉妒的不行了,语气一个个酸的呦。   而这木箱子漏斗不一样,要是买回去了这设计,那以后称粮税可能省下不少力气,这可是实打实的好处!   族老们心中也有想法,这东西得捂着,那些慕名而来的村长全都还没瞧过这木箱子漏斗呢!   村长道:“那荷塘村的村长要出二十两买你想的这个发明,还有其他的村子也打算买,你要卖吗?”   李善桃就在这时候端着托盘过来,上头是五碗糖水,都放去了桌上供客人喝。听到村长的问话,有些惊住了。   若哥儿发明出来的东西能卖出二十两?!自家若哥儿可真是了不得啊!   她和沈大山对视一眼,两人都有些震惊,但是又想想之前若哥儿去镇上谈生意,也是直接就带回来二十两,两人呼出一口气。   自家若哥儿的点子很多,未来肯定能赚到钱,他们得学会淡定一些。   村长问这话其实也有私心,他自然是想把这东西捂在村子里,或者就是靠它为村子里赚些钱。但是这毕竟是沈若想出来的,他不能这么做,得先问问沈若的想法。   族老们也都看向沈若,期望能听到自己想要的回答。   沈若原本想出这么个东西也没想到能靠它得到钱,目的就是为了能让村子里称粮食更方便些而已。不过这时候沈若家里的银钱正好快要不够了,要是能得这么一大笔那可就是真的是意外之财,建好了围墙结完尾款都能有富余的那种!   但沈若知道他们这么郑重地过来找自己,肯定不是为了给自家送钱来的。二十两固然多,但是全都被他得了,那村里人能红眼死自家。   沈若直截了当地拒绝道:“这个设计不卖。”   不过东西做出来自然是要使的,他可以想想别的方式。   一般人肯定就直接答应要卖了,那毕竟是二十两!但沈若不一样,他想的更长远一些。   村长得到了自己想要的答案,想说些什么但又欲言又止。   沈若想出的这东西给村里称粮带来了许多便利,村里头没有银钱奖励也就算了,他们甚至还想从这上面获得一些利益给村里。村长一想起这念头就觉得脸热。   口中的话兜兜转转有些说不出口了。   边上的族老瞧见村长面露难色,毕竟村长作为一村之长自然更好面子些,有些话说不出口,那就由自己来说。   族老温声道:“沈若,你想到这么好用的东西给村里,大家都很感激你。现在能用它赚些钱,我们就想着你能不能帮衬一下村子?这么说可能有些过分,但咱们沈家村真的太穷了……”   这话说的还算委婉,沈若还没说话呢就听到另一个族老也跟着道:“沈若,我提个建议。要不就将这设计卖给荷塘村的村长?到时候你得了二十两银子,能不能捐一部分给村里?村里那宗祠已经破的不成样子了。”   村长见沈若皱了眉,立刻瞪了那族老一眼,骂道:“没脸没皮了啊,老不羞的还开口讨钱?”   族老道:“我这也是为了咱沈家村好!”   宗祠就建造在晒谷场边上,确实已经年久失修了,以前村长和村里一些人凑了些钱重新修过,但是这么多年过去,也就外面勉强能看,里面却是破破烂烂的。   沈若知道他们的意思,无外乎就是想要用这个木箱子漏斗赚钱。   不过要赚钱可以,道德绑架却不行。   沈若他就是吃软不吃硬。   村长对沈若道:“沈若,你别生气,他就是不会说话。我们今日来没别的意思,就是来问问你愿不愿意卖,要是不愿意那也就算了。这个木箱子漏斗就在咱们村子里捂得牢牢地。真的很感谢你,这发明可是帮了大忙的。”   那三个族老闻言也只能叹气,也觉得自己之前的说法有些过分了。   没看到沈若家也是三间泥瓦房吗?明明人家能得二十两,却为了村里说不卖,可他们还想要人家卖了得了钱给村里,这不是强人所难嘛!   沈木在一边抱着木箱子漏斗不说话,他做木匠是极痴迷的,看着怀里的物件眼睛里都有光。   村长都这么说了,沈若也不再露出痛苦面具似的表情。   说真的他并不介意帮衬村里,因为他的目标就是将沈家村发展起来。   但是他自己想要做,和被人要求做,是不一样的。他也有点逆反心理,要是真逼着他要给钱,要把沈家村发展起来,他还真就不一定想做了。   自家赚了钱之后,躺平摆烂享受,难道不香吗?   不过沈若也有自己的小心思,若是卖村长和族老们一个好,之后还有利益挂钩,那么他家在村子里的声望也能提高,没人再敢来随意欺负他的家人。   沈若直接道:“帮衬村里是我自己想不想的事,你们不能要求我这么做。”   那个说为了沈家村好的族老立刻道歉,把能屈能伸做到了极致。   “对不起沈若,是我们强人所难了。之前沈子莺做的那事害得你在村子里被人说道了那么久,我们也没有吭气,你要是对村子有所怨怼,那可正常。主要是我们觉得,你应该会答应,不然我们今日也不会来和你说这些。”   有些人听到村长和族老这么说,脸皮薄的自然会不好意思就答应了,但是沈若脸皮可以随心变化,这会儿他脸皮可厚。   他们说的话让自己不舒服了,难道他不能点出来吗?   而且什么叫觉得他会答应,才来跟他说这个,这不就是拿他当好说话的软柿子了么?   明明是道歉的话,但听在耳里就是十分地不顺耳,李善桃和沈大山在一边听着也都皱起了眉头。   沈若直接反驳他的话,道:“之前的事情就是沈子莺一手造成的,但是恶人已经伏法,我不会对村子里产生怨怼。”   那族老被噎了一下,脸上有些挂不住了,明明他都道歉了,为什么沈若还像是竖着根刺一样。   “这样最好了,和和气气的嘛,都是沈家村人,乡里乡亲的。”另一个族老之前没说话,现在跳出来和稀泥。   那个掉脸子的族老也是借坡下驴,说道:“我这人说话难听,这就闭嘴了。沈若,你就当耳旁风听过就算了吧,别往心里去啊。”   沈若也没太在意他,毕竟再难听的话他也听过,这才哪儿到哪儿啊。   沈若心里已经有了想法。   他展颜一笑,说道:“村长,我们可以做一笔生意。既能帮衬村里,又能博得一个好名声。”   作者有话要说:   -   二更完成√   感谢宝宝们支持ovo小云吞给姨姨们挨个抱抱~ 第71章   “快说快说, 什么生意?你又有什么好点子了?”村长有些惊喜,没想到沈若还愿意说这个。毕竟那族老说的话连他都觉得不适,换位思考一下要是有人这么要求他, 他高低得给人一个大嘴巴子。   不得不说,沈若这小哥儿格局确实大!   沈若也不卖关子,直接道:“说实话。这个设计没办法捂太久,世上能工巧匠那么多,没准就能制作出差不多的东西出来。那些见过的人描述一下, 就能仿制了,所以‘堵不如疏’。”   村长闻言皱了下眉头, 说实话他也想过这一点, 那些打着要买这东西的人过来要看,他都没让,就是为了不被模仿, 要是被他们看了, 学会了这个设计,到时候人人都有了, 那还有什么稀奇的呢?   现在是因为就他们村子有,所以荷塘村村长能开出二十两的银子来买这个木箱子漏斗。但是照沈若的说法,现在再不出手, 以后等其他人做出差不多的东西来, 那就不值钱了啊!   族老们闻言也有些着急了。这沈若又不肯卖, 那岂不是就啥好处也没得到,就砸手里了?   不对, 也不算什么好处都没得到, 好歹他们沈家村提前享受了一把称粮食的便捷。   村长问道:“那你觉得该如何?你说能做生意帮衬村里, 还能博好名声, 是如何做呢?”   村长回想起沈若说的第一句话,立刻抓住了重点,没有再被刚才的想法影响。   族老们也都看过来,沈若既然说那话肯定是有法子,所以他们根本不需要想那么多。   沈若道:“我的想法是,这个设计不卖,但是东西可以卖。”   村长脑筋转得快,立刻道:“你是说将这个木箱子漏斗卖出去?”   “对。”沈若颔首,继续道:“虎头山上都是树木,可以砍回来做原料,还有咱们沈家村就有木匠,这就相当于是只要出一把子力气的生意。那不如我们就将这个当做一门营生,给做起来。”   沈木在一边听得认真,因为他就是沈若口中沈家村里唯一的木匠。   村长点点头,之前他们只想着要将这东西捂好,完全没想过要拿出来卖!   “现在这木箱子漏斗的名气已经打出去了,那到时候就不愁客源,肯定会有不少人过来买的。而且我们还能在上面做出些花样。最普通的最便宜,要是雕上花的、刻上吉祥话的那就贵些,这东西家里用来称粮食也方便,只要不太贵,应当有许多人家都想买一个放在家里的。”沈若施施然道。   村长和族老们顿时眼前一亮,沈若说的这个他们完全没想过,但是仔细想想确实是一门营生啊!每年都要称粮食交粮税的,那么重的鼎自然没有这个木箱子漏斗好用啊,到时候就会有人来买,那可还真是一笔源源不断的生意啊。   这还没完,沈若继续道:“这个设计可以给大家带来便利,就当是做了件好事,以后用上这木箱子漏斗的人都知道这是沈家村做出来的东西,那名声不就打出去了?而且这设计咱没收钱,买的是成品那就更方便了,人家买到手只要用了觉得好,那就会念着咱们村的好!”   沈若越说他们的眼睛越亮。   是啊!还真是“堵不如疏”!这样名气和钱财都有了,看以后谁还敢说他们沈家村是穷村!   村长激动地手都发颤,说道:“沈若,你这脑瓜子灵光,竟能想出这种法子来!”   沈若微微一笑,道:“我也想沈家村变得更好。”   村长老怀甚慰,拍拍沈若的肩膀道:“好孩子。”   沈若道:“若是这门生意能做起来,村里人也能多一门营生。除了那些精细的部件必须得沈木来;砍树需要人;其他的部件,比如拼箱子的木块那完全可以请村里人来做;还有一些不太重要的小配件也能交给村里人做。多劳多得,若是干得好了还有奖金,相信一定会有不少人来做的。”   沈若觉得可以先卖一批试试水,之后若是卖得好,直接开个木箱子漏斗制造厂!   而且这些活并不是只有汉子可以做,到时候只要是想来的婶子、小哥儿、姑娘都可以来。所有员工只要不偷奸耍滑,能干得好的,全都收下!   那族老大叫一声“好!”   村长点点头也觉得可行,想到要开厂子,他就有些热血沸腾!似乎找回了他刚当上村长那时候的热情。   当年他也是想要在沈家村做出一番大事业的!想要带领大家将日子过得更好。结果这么多年过去了,沈家村还是十里八乡有名的穷村,他都快要放弃挣扎之时,是沈若给了他希望!   “就按你说得办,下个月月初我会召集村里人一起谈这件事,到时候再一起考虑该如何安排如何做。你的付出定要让村里人都知道。”村长被打了一管鸡血,面色红润,瞧着都像年轻了好几岁。   那些族老们也是一样。   村长道:“你将这个发明给了村里,那村里要建厂子必然不能叫你吃亏!未来所赚的两成都归你。这个就由我做主了!”   族老们也没有异议,都觉得这是应该的。要不是沈若大方,为村子着想,帮衬村里人一把,那哪里还会有这项赚钱的营生?   沈若闻言笑着点点头,那厂子开起来自己就相当于是分二成利的股东,是门躺赚的营生。   这就是合作共赢啊!   而且木头这种东西的可塑性还挺强的,以后还能做出更多的好东西来,不过这就是后话了。   村长道:“距离下月还有五日,沈木,辛苦你这几天就开始做吧,能做出多少做多少,先卖一批看看。”   沈木每日都跟木头作伴,最喜欢做东西,闻言立刻点点头应下了。   沈若想了想,说道:“到时候要是这几天做完的卖完了,告诉人家可以预定,只要交一部分定金,若是定得多能给人送到家。想必会有更多人想买。”   这种稀奇的实用的东西,必然都很受农家人的喜爱,到时候走亲戚要是能带上一个,那可真是长脸面的一件事!   到时候要是真卖得供不应求,那就可以开始办厂子了。到时候就可以开始流水线作业,将沈家村的经济给发展起来。   村长和族老们纷纷点头,脸上都带着笑,心想这沈若可真是不得了。   沈若对村长的印象一直挺好的,这些族老也都是一心为了村里人,他们的目标是一致的。只要有利益的牵扯,那就能一直合作下去。   他家要建围墙要招工,这个还需要村长帮衬。   沈若甫一提起,村长就答应下来了,还说要帮忙找些老实的,不会偷奸耍滑的村民过来帮忙。这正合沈若的心意。   不过村长也说,因为他家开的工钱还成,肯定会有不少人想来。而且沈若家还要包一餐饭,有些人家就算是不要工钱,就为了这餐饭也会想来的。   请他帮忙就是把要建围墙这事儿在村里头过个明路,其实他也用不着太费劲,也就是帮着把把关,那些爱偷懒爱占便宜的就不让他们来。   沈若笑着跟他道谢,他家要建的围墙挺大,说实话有些招摇了。不过既然要建了沈若就想一次性建好,省的以后再麻烦。   有村长帮忙别人想说点闲话也得先掂量掂量,算是借了一把村长的威风。   这种忙对村长来说就是小事,沈若瞧着就是个会感恩的,不然也不会给村里出谋划策,像这样的年轻人村长肯定要着重看顾,未来决不能再让村里人给欺负了去。   族老们也都对沈若心生感激,能以德报怨的人可不多,沈若虽有棱角,但坚持自己的底线,但为人处世却圆滑,至少他们没人觉得再跟一个小孩子对话,和沈若说话时,会让人忘了他的性别、年纪,好像他们是平等的,就像是平辈在对话一样。   他们恍然觉得沈若现在年纪这般小,但他的眼光却足够长远,是他们所不能及的。   他们心中感叹:未来果然还是要靠年轻人啊!   他们这一夜交谈了许久,说到后面每个人都提出了自己的奇思妙想,沈大山和李善桃也没忍住插。进话题,一起聊。   脑子就得多动动才会灵光。众人集思广益,想到了不少好点子,未来能不能用上另说,但是听见就觉得充满了活力,就像是被灌了一碗鸡血,恨不得立刻就去做!   屋里满是欢声笑语。   沈若给他们描绘的未来蓝图实在是太美好了,村长一行人走的时候眼里满是期盼,和对未来的美好向往……   ==================   凌晨天还没亮沈若就醒了。今日已经是镇上赶集的第二天,明日就休市了,再不去怕是赶不及。   小云吞醒的更早,此时正晃动着藕节似的手臂,大眼睛看见沈若了,就笑起来,嘴巴还一努一努的,瞧着别提多喜人了。   沈若又要跟宝贝分别,心中不舍,稀罕地俯身过去半趴在小云吞身上,凑过去亲亲他的脸颊。   小云吞身上带着婴儿香,沈若凑过去闻闻,转头在小云吞耳边轻轻道:“阿爹准备出门赚钱了,小云吞今日也要乖乖的哦。”   小云吞听见了,他小手上抬,一下子抚到自家阿爹正在开合的嘴唇上。   沈若挑眉,这啥意思?让他别说话?   他动作轻柔地把崽崽的手拉下来,一本正经道:“和阿爹说再见。”   小云吞大眼睛眨了眨,抬起另一只小手,晃晃悠悠又去摸沈若的嘴。   李善桃就在一边看着,闻言忍不住笑起来:“若哥儿啊,小云吞才这点儿大哪有那么快能说话啊。不过瞧着这手劲,以后肯定是个壮实的。不容易生病。”   沈若听他娘说“壮实”脑海中就自动浮现以前看的动漫里头那个一张正太脸却有八块腹肌、肱二头肌的哪吒。   他就觉得自家小云吞该是那张脸,长大点儿之后就是可可爱爱的小正太,可以稍微肉嘟嘟一点儿。   就……还是不要太壮实了吧!   但沈若没反驳李善桃的话,他也希望小云吞健健康康的别生病。   欲一嬉.   沈若看着小云吞,声音柔和道:“我们多跟他说说话,没准他早早地就学会说话了。”   李善桃笑起来,说道:“是这么个理儿。咱们村里最早学会说话的是顾秀才吧,才五个月大的时候就会喊爹了。”   沈若还是第一次听他娘说起顾允的小时候,他对小时候的顾允没有什么太大的印象。   不过想想也不奇怪,都是同个村子里的人,互相都知道一些。而且顾允也就比自己这具身体大两岁,他娘要是说自己给顾允他娘接的生,沈若都不觉得奇怪。   作者有话要说:   -   询问du娘过,婴儿最小五个月就会说话,可以发出单字。爹应该比娘好发音~ 第72章   不过顾允的爹好像在他很小的时候就去世了, 他是被柳兰香一手拉扯大的。   和小云吞再亲热了一会儿,沈若就该走了。   虽然从没去镇上赶过集,但沈若还记得小时候和外婆一起去镇上交流会玩的盛况, 摊位很多几乎将整条街道全部摆满,只留下两人并排走过的通道,一进去就是人挤人,不牵着手都要挤散的那种。   不知道储水镇上的集市会不会也像这样。   不过他主要还是去摆摊,要是卖得好能早些收摊的话, 倒是可以逛一逛。   现在天还没亮,出发去镇上应该还能抢占一个好位置。   沈若这么想着就快速收拾好了自己, 去厨屋里揣了两个睡前就埋在灶台下的地瓜在怀里就打算往外走。   睡前的时候就将要带去集市上的一部分东西都装好了放在牛车上, 李善桃也帮着忙活,用绳子将东西都捆好了。   “若哥儿,记得带上水。”李善桃还是有些不放心, 站在屋门口叮嘱道。   “好。”沈若拿了家里最大的竹筒, 大概有婴儿手臂那般长,灌了满满一筒水。   这时候沈丰屋子的门被打开, 二狗揉着眼睛走出来,看见沈若了立刻就喊道:“小叔,二狗也想去!”   “成啊, 小叔正愁没人帮我一起卖呢, 二狗会数钱正好能帮上小叔的忙。”沈若看着二狗还迷迷糊糊的样子, 但又强打起精神想要跟着他,忍不住想笑。   柳杉跟着走出门, 有些无奈地对沈若说:“昨儿夜里二狗听沈丰提起你今日要去镇上赶集的事情, 他兴奋了一宿, 这会儿听到外面有动静就醒来了, 想跟着你去。”   二狗这下是完全清醒了,他小跑到沈若身边,抱着他的腰,兴奋地不得了。   “集市上人多得很,还有拍花子。二狗还小,那么小点儿丢了都瞧不见,要不还是别去了?”李善桃有些担忧,生怕自家二狗一下子没注意就给拍花子给拍走了。   “我会好好看着他的,而且咱是去卖东西,在摊位上别乱跑不会丢的。”他娘的担忧也不无道理,毕竟二狗长到四岁还没有去过镇上呢。不过沈若既然说了要带,那肯定不会让二狗丢了。   二狗听到自家阿奶这么说,生怕不让他跟着去了,两只环着沈若腰的手臂环地更紧。   沈若笑着摸了摸二狗的脑袋。   “我想着二狗以后还要去镇上学堂读书,想让他多去镇上看看……见见世面。”柳杉也有些为难,她做为二狗母亲的自然也会担心。但是若哥儿是极靠谱的,所以二狗昨夜提起,她和沈丰就直接答应了。   “成吧。若哥儿,你可要多看顾着点。还有,你多带些铜钱去,午食就在镇上吃吧,别委屈了自个儿。”李善桃强按下自己的担忧,叮嘱道。   沈若看着牛车上堆得半满的物件儿,忍不住笑着道。   “娘,咱们可是去赚钱的,自家的铜钱就不带了。到时候将这些东西卖了,得了铜钱带回来才对呢!”   李善桃也笑了:“那成,那就不带了。”   沈若要带的东西还算齐全,那些零碎的全都放进了一个箩筐里头,比较好拿取。后面用一块大布将所有的商品都给包了起来,防止沾染上灰尘。这一路上过去都是土路,等到了镇上才是石板路,那尘土飞扬的,不用点东西遮灰尘,那可就难看了。   前面放了两个箩筐,一个放了东西,另一个却是空的。柳杉拿来了一只小板凳往里头一放,这里就是二狗的专属座位了。   二狗被沈若抱进箩筐里头坐好了,只能露出小半个头,他抓着箩筐的边边对沈若道:“小叔,二狗坐好啦。”   “好,那咱们就出发咯!”沈若坐在前头的横梁上赶车,牛儿迈着腿向前走。   牛车晃来晃去,吱吱呀呀的,得走一个时辰才能到地方。   二狗很兴奋,明明四周都还是黑的,但他还是看得目不转睛。   从来没出过村子的小孩子对外面的一草一木都极其地感兴趣。   一路上二狗就成了个“十万个为什么”,一直在问沈若问题。   沈若听到那些天马行空般的问题没有一丝不耐烦,非常耐心地一一回答他。小孩子的想法有时候又天真又有趣,去镇上的路上本就无趣至极,二狗能陪着他一起去赶集,说实话沈若还是很开心的。   “小叔,去镇上可以看到蓝叔叔吗?”二狗清亮的童声自身后传来。   沈若转头看向他,内心微微诧异,蓝帆跟二狗也就相处了那么短的时间,竟然就让二狗念念不忘了么?   小孩子是最容易分辨善意的,这说明蓝帆对他很好,所以他才会一去镇上就想到他蓝叔叔。   沈若想了想道:“你要是想见你蓝叔叔的话,等我们卖的差不多,小叔带你去找他。”正好距离月初也没几天了,那个合作的计划,还需要再完善一下。   “好!”二狗抓着箩筐边边只露出一双眼睛,眼里看着小叔的背影,心里想着蓝叔叔,脸上带着大大的笑容。   等一大一小到达储水镇上的时候,天才刚蒙蒙亮。   一个月一次的集市,街上卖什么的都有,那些摊子贯穿了整条大街。这条街处于镇中心,这个位置本就有许多商铺,是最热闹的地方,所有的小摊都在商铺门前摆好,留出能容纳一人走过的通道能进后面的商铺。   打眼瞧过去,中间的那段位置已经差不多摆满了摊子,想必好些人觉都不睡,早早地就在那占着位置了。   沈若没往人多处挤,只找了个边上有树的地方将牛给拴在了树干上,他们的摊子就打算摆在这里,街头巷尾的位置人也多,他们这个位置比较偏向街尾。那牛车就在他和二狗身后,当做库存区。   镇上也有分平民区和富人区,镇北都富,镇南就会穷一些,就从那些屋子的样子就能看出来区别。不过沈若这生意就是打算跟平民做的,所以在这个位置就很好。   这些东西富人约莫看不上,但是实用性强且还平价的东西,想必普通老百姓应该会喜欢。   沈若瞧见那些小摊大多都是拿块布往地上一铺,或是用个席子。但是他家不一样,沈大山会用竹子做东西,之前就帮着做好了沈若想要的架子。   底下是交叉做出的支架,三角形比较稳固,那交叉的两个三角形就更加稳定了。   上面有四根竹子支柱,四边都有横着的竹条,可以往上面挂东西。   沈大山还用竹片做了块板子,特别细密齐整。板子的后半就是普通的桌面,前面特意做了多出去的一根竹条,两边用斜向上的小段竹竿固定牢,竹条与桌子表面有半个巴掌的空隙。   这跟竹条是沈若特意叫沈大山做出来的,他将做好的百家被折叠成一臂宽,直接搭在了竹条上。边上还剩下一部分地方,他拿出做好的布艺千纸鹤、玫瑰花、蝴蝶结挂件,挨个按大中小的大小均匀的挂在了竹条上。   做出来的挂件每个都很精致,挂在竹条上错落有致,风一吹还打转。   二狗之前已经瞧见过了,再一次看见还是觉得好漂亮。   沈若挂完了第一遍觉得不满意,还在那给挂件换位置。除了布艺千纸鹤全是红色的以外,其他的什么颜色的都有。他对色彩的感知非常敏锐,职业病使然,一定要将跟红色同色系的找出来,挂在一起。   这会儿还蹲着在那系着呢。   边上也有人摆起了摊子,瞧见沈若摊子上的小玩意儿,都被吸引了视线。   他东西都还没全摆出来,就有人来问了。   “小兄弟,你手头这个东西怎么卖?”一个年纪稍大的妇人牵着个小姑娘走到摊前问道。   沈若正好将挂件挂完了,转身对着客人笑着道:“挂件大的十文,中等的八文,小的六文。我这儿东西还没都摆出来呢,还有好些小玩意儿,要看看不?”   妇人刚才只瞧见背影了,没想到这人竟是个小哥儿。做生意人大多笑脸迎人,有的为了喊你花钱还谄媚,但这小哥儿笑着就让人觉得真诚。   妇人就是看上那挂件了,红彤彤的多喜庆,闻言说道:“那成,我们先去别处走走看看,等你都摆出来了再过来。”   “好,慢走。”沈若也没想过能很快开张,一般听到这种“先去其他地方,之后再过来”的一般都是不会来了。   不过他对自己带来的东西有信心。   百家被占地方,他就拿了一张出来。他将抽绳水桶包和单肩斜挎包放在了桌面上,还有防晒面罩、沙包和千层底也都摆好。   再将纯色的细发带和绣花发带都系在了架子上面左右两边的横杆上,因为比较长,在两边不至于挡住桌面上东西的正面。   在正面的横杆上沈若绑上了比之发带要短的七彩发绳。   所有的东西沈若都只带了一半过来,没全摆上,后头还堆着库存。   沈若摆东西都讲究个看着舒服,摆的也整齐。   对比集市上其他人的摊子,不是用布随便一铺就是用席子,他家的简直就是独树一帜。   沈若还特意带了一张长凳,能坐在后头看摊。二狗乖乖地坐在他身边,到处都是新奇,他睁着大眼睛看着周围摊子上的人都在做什么。   现在天色已经大亮,街道上的人多了起来,之前来问过的那个老妇人牵着小姑娘过来了。   沈若笑着跟她们打招呼。没想到她们竟然还会逛回来,没准今日自家的小摊就要开张了。   那老妇人过来之后,看见琳琅满目的商品简直眼睛都要看花。   “小哥儿,这些东西都怎么卖?”   那小姑娘指着上面的七彩头绳道:“阿奶,那些好好看呀!”   沈若挨个介绍自家卖的东西。   “七彩头绳,两文一条。沙包一文一个。绣花发带、带装饰的细发带和千层底都是十文。这包要贵些,都是一贯钱一个,百家被也是一贯钱。”   沈若定价的时候不仅看用的布料多少,费不费劲也是需要考量的。   要是做的那么费劲还卖不上多少钱,那还不如不做。   小东西的价格定的真不贵,就包和百家被的价格贵一些。   那老妇人一听,抬手先给孙女儿挑了她想要的七彩头绳,又拿了大、中、小三个布艺千纸鹤挂件,还拿了一个单肩斜挎包。   这挂件精致,那斜挎包瞧着就是好看,背着肯定方便。这第一次见的东西,她一打眼就知道用处可大。给自家孙女儿背着装零嘴很不错。   沈若笑看着她挑,一开张就赚了一贯钱并二十六文钱。   小姑娘立刻就将七彩头绳给绑上了,还背上了小包包,脸上都笑开了花。那老妇人拎着东西也走了,她们祖孙俩拿的东西都好看又新奇,还感受了一把引人注目的感觉。   那老妇人给钱的时候自己数过,沈若看着的,这会儿拿了钱过来了正好给二狗练练数数。   二狗只会数十个十个的,他数完十个就往自家小叔那里递过去。   沈若自己身上也背了一个斜挎小包,将收来的钱往里装。顺便教二狗继续往后数。   没一会儿往这边来的人就多了起来,边上的摊子也都开张了。   二狗好不容易数完,瞧见边上卖吃食的摊子上好多人,自家摊前却没人,没忍住怒了下嘴。   他之前观察周围观察了好久,很多摊子上的人都在喊着话,然后就会有客人被喊过去了。   “小叔,我们要不要学别人喊一下呀?”   沈若也听见了别人的吆喝,他觉得可行。   毕竟他们这个摊位确实比较偏,虽然看着好看,但别人不清楚自家到底卖得是什么,不会过来也很正常。   “二狗来喊吗?”沈若脑海中思索该喊些什么比较好,就类似“烤地瓜”的那种吆喝,肯定棒。   二狗一本正经地点点头,他想了想拿过一个抽绳水桶包背上,问沈若:“小叔,这个叫什么?”   “书包。”沈若想了想还是叫这个最合适,能让人一听就联系到读书人。   二狗挺起小胸脯走到摊子前,清亮的童声喊道:“卖书包!”   喊完之后又跑回去,背上斜跨小包,又问沈若叫什么,又噔噔噔跑到前面喊:“卖斜挎包!”   沈若抿唇笑起来,他家二狗可真是可爱!背着小包往前面一站就跟个小模特似的,这一趟趟跑的也不怕累。   沈若把小朋友抓回来,拿发带给他绑个发髻,背上斜挎包和书包,手里还提着几个布艺挂件,另一只小手上捏着沙包。   二狗站在摊子前,声音清脆地喊:“卖书包咯!还有斜挎包、沙包和漂亮的小挂件嘞!”   他喊完有点儿兴奋,看向沈若,一脸求表扬的表情。   沈若笑着鼓掌道:“咱家二狗真厉害!”   二狗兴奋地脸颊泛红,小身体站得更直,往前走了几步继续喊:“卖书包啦!”   “书包”这个词新鲜,镇上要买书的都是读书郎,很快就过来了好几个身着书生长衫的青年人。   “小弟弟,你说的‘书包’怎么卖?”为首的青年人问二狗道。   二狗要仰着头看人家,陌生人路过的时候他还没太大感觉,现在和人家面对面还要对话了,就有些腼腆。   “就是这个。”   他把身后背着的抽绳水桶包解下来递给他,让他看。   就噔噔噔跑到了自家小叔身边。   那些读书郎就都往沈若的摊位上来。   见是个小哥儿摊主,心里有些诧异,不过也只诧异了一瞬。   为首的青年人打开看了看,又往身上背了下,觉得好用,立刻问道:“这个‘书包’还有多少?” 第73章   之前那些布料拢共做出二十六个抽绳水桶包, 也就是“书包”。   沈若告诉他之后,那个读书郎轻点了下头,让沈若将那些书包都拿出来看看。   沈若从善如流, 将带过来的十三个书包都给摆了出来。也没多介绍,那用法简单,他们自己也能琢磨出来。   一行人拿过摊子上摆着的书包看,都露出一点儿想要拥有的神情。   他们要是出去,随身带笔墨纸砚十分不方便, 用竹筐背着又占地方又重。但这包背着轻便,瞧着还能装上不少东西, 还真是符合“书包”这个名字。   而且这书包每个样式都不同, 瞧得出来是用不同的碎布给拼起来的,但是那颜色分布的让人看起来是舒服。有的红色多,有的黄色多, 分了好几个色系。   他们能挑自己喜欢的颜色来买。   沈若笑着道:“这‘书包’一贯钱一个, 今儿赶集我只带了十三个过来,不过家里还有十三个。”   这个价格对村里人来说自然是贵价儿, 但是在镇上却显得没那么贵,而且这还是稀罕玩意儿,没有见过别人卖, 又是瞧着就好用的, 用来装笔墨纸砚随身背着, 肯定方便极了。所以这些读书郎也没跟沈若讲价。   他们一行六人,一人挑了一个书包背着。   很快就有六贯钱入账, 沈若笑得眼睛都眯起来, 全都放进自己背着的斜挎包里。   二狗在一边目不转睛地看着他们的言行举止, 小脊背不由地挺直了。   那几个读书郎贵的东西都买了, 他摊位上其他便宜的小玩意儿挑了几个好看的也一并带走。   绣花发带和七彩发绳都不贵,买回去哄哄家里的幼妹,小哥儿的最好不过。   有些家里有小子的,又带走了几个沙包,反正才一文钱一个,买回去给小孩子玩儿,玩儿一个丢一个都不心疼。   还有那些精致的布艺挂件也带了几个走。   沈若教他们可以将挂件挂在抽绳水桶包上,那包上最顶上留了一个可以直接手拎的地方,可以挂在那儿。   这一挂上瞧着就给书包增色不少,是好看的,虽然抽绳水桶包是用碎布拼接起来的,但瞧着一点儿也不花里胡哨,反而有种别样的美感。   “你这小哥儿巧思不少,竟能做出这东西来。”读书人大多都自视甚高,鲜少有夸赞别人的时候。   为首那青年人也夸道:“确实很巧妙,要是能再做些‘梅兰竹菊’的挂件,就更好了。”   沈若颔首,这挂件不仅能做布折的,也能做那种类似荷包样子的。将布裁出“梅兰竹菊”的形状,之后里面塞上棉花,下面坠上流苏也是一样的好看。   沈若道:“可以做的,不管是飞禽走兽,还是花鸟鱼虫也都能做。”   “那你多做几个,我们都买了。”为首的青年人说道,后面的人也跟着点头。   家里还有几块布,要做这个还是挺简单的。不过挂件赚的少,为了他们要的几个挂件再跑一趟不值当。   沈若拒绝道:“你们定的少,我再多跑一趟不值当,做这个挂件虽说不费太多时间,但要价低,我赚不了几个钱。不过下次赶集要是我还来,我会带些梅兰竹菊的挂件过来的。”   沈若心直口快的话让他们一怔,他们想买人家东西结果做生意的竟然拒绝了。不过人家也说了下次要是能碰见,那就能买着。   “好吧,那这几个挂件也给我装起来吧。”为首的青年人指着挂在竹条上的布艺千纸鹤,全给包圆了。   沈若将带来的千纸鹤库存都拿出来,给他数出他要的数量,都装进他买到手的书包里头。   周围人瞧见还有,错过这里可就没得买了,也都跟着三三两两买了几个。   鹤的寓意好,大家都喜欢。读书人就盼望着有朝一日能青云直上,金榜题名。   很快布艺千纸鹤就全部售罄了。   赚了一贯钱并五十文,因为他们买的多,绣花发带细发带,七彩发绳和挂件全都带了一些,所以沈若还给打了折,多饶了几文钱。   现在他背着的小挎包已经微微鼓起了。   二狗见那些人走了才收回了自己的视线,笑起来兴奋道:“小叔,卖的好快呀!”   沈若也没想到能卖的这么快,揉揉二狗的头发道:“是呀,二狗真厉害。这些客人可都是二狗吆喝过来的。”   二狗小小的自信心飞速膨胀,又想跑到摊子前面去吆喝。   沈若牵住他的小手,让他坐着,拿来竹筒给他喝水。   二狗的小脸红红的,额角还冒汗,嘴唇都有些干了。才开张不到两炷香的时间他们带来的东西都已经卖出去大半了,没必要那么拼还站外头去吆喝。   沈若现在才有空吃自己带来的烤地瓜,分了二狗一个,叔侄俩就在摊子后头啃地瓜。   地瓜沈若一直揣在怀里,还有些余温。一掰开就是黄澄澄的地瓜肉,上面还流糖浆,那甜香味儿一下子就散发出去了。   现在时辰早,集市上的人都是一波一波的来,这会儿人少,边上的摊位上也没什么人,那些摊主闻见味儿了,都朝沈若他们看过来。   沈若对这些视线视而不见,谁让他烤的地瓜就是那么香呢。   二狗吃得头也不抬,明明他小时候经常吃地瓜的,早就吃腻啦。但是小叔烤的就是更软更香更甜!   两人快速地解决掉早食,又喝了口水,填饱了肚子。   那些买了自家东西的读书郎就像是给他家做了活广告似的,不一会儿又来了几个读书人,一来就说要买书包。   沈若道:“还有七个。”   “我们全要了!”   他们正好七个人,也没怎么挑,一人拿着一个就要付钱,顺便还带走了几个挂件,还有发带发绳,那还没开张过的千层底也卖出去两双。   没想到书包竟然能卖这么好,早知道就该把书包都带上的。   沈若的摊子本就鹤立鸡群,瞧着干净又齐整,外加好多读书人围在摊子前,格外吸引顾客的视线。   那些读书郎背着款式相同图案不同的书包走了,一眼望过去壮观极了。人们本就对有学识的人抱有崇拜心理,见读书人都爱往沈若摊子上买东西,好些人也过来瞧瞧这里再卖什么。   结果发现除了百家被和剩下的斜挎包之外,其他的东西都不贵,而且瞧着还如此好看精致,买回去哄孩子就很不错。   逢年过节的也能遇见不少亲戚家的孩子,沈若摊子上的东西就特别适合随手送人。   还有那防晒面罩也开了张,有姑娘觉得颜色好看问了句,沈若就给人演示了一遍,这是能防晒的,能让皮肤不容易晒黑。   那姑娘就跟自己的小姐妹们一人带了一个,还带走了不少绣花发带和七彩头绳。小姑娘们就喜欢这种可爱的小饰品。   那斜挎包也很受女孩子的青睐,随身背着可以装些小东西,又轻便又好看。很快也被买走不少。   人一多起来,沈若的摊子简直称得上是人满为患,前面都是人。他收钱递东西简直手忙脚乱。   二狗也在一边帮着收钱,他记得每一样东西的价格,就是数钱的时候稍微慢一点。不过大家见是个小小子在这儿收钱呢,瞧着有趣,也都愿意耐心等等他。   这波客人一走,沈若的钱袋子已经完全鼓了起来。他笑着看向二狗,二狗身上那个斜挎包里也已经有些微微鼓起了。   “来击个掌!”沈若冲二狗伸出两只手。   二狗嘿嘿笑着抬起小手跟自家小叔用力地面对面拍了一下。   “耶!”   叔侄俩笑成一团。   摊子上的东西已经差不多快卖空了,沈若将身后牛车上的库存也全都摆到前面。   早知道能卖这么好,就该将东西全部带来的。也省得之后再跑一趟了。   带来的五张百家被也卖出去了,斜挎包还剩下三个,七彩发绳还剩下六条,书包、防晒面罩都卖空了,布艺的挂件也被抢完了,千层底还剩三双,沙包十个,两种发带一共剩了十八条。   东西已经不多了,贵价的东西除了斜挎包以外都已经卖掉了,剩下的这些都是便宜些的小玩意儿,那些自家有布就能做的沈若卖的速度就慢了下来。   不过现在还没到正午呢,除了周围卖吃食的摊子外,就数自家卖的最好了!   二狗又跑出去吆喝,现在他是熟悉了,喊着喊着还喊出了东北口音,完全被边上那家卖北方馒头的大爷给带跑偏了。   沈若一下子没忍住,笑出了声。   二狗也意识到了,脸有些红红的,他挺起自己的小胸脯,喊道:“卖挎包、发带发绳、沙包、千层底嘞!”   小孩子的嗓音清亮,别人家都是大人喊,就沈若这摊位,大人不喊让个小孩在前头吆喝。   边上的摊主们都有些无奈,谁让他家的摊位卖的东西稀奇,就连吆喝都跟别家不一样,简直是太犯规了。   不过让小孩子来吆喝还真就好用。   好些婶子,老妇人见是个可爱的小孩子正吆喝着,都忍不住过去瞧瞧这家再卖些啥呢!   这个人带几条发带,那个人带几个沙包,沈若摊位上的东西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减少。   最后就剩下几个沙包卖不出去,毕竟沙包这种东西自家就能做,沙子也不用钱,大多人都是过来买些别的,然后顺便带一个两个沙包走。   现在别的东西都卖完了,独独沙包还剩下六个。   “都卖完了。”沈若看了眼天色,这会儿才刚正午,他们竟然这么早就将东西卖空了!   “好耶!”二狗开心极了,像是完成了一件极伟大的事情。   沈若摸了摸二狗的脑袋,他人小,但也帮了不少忙了,之前人多的时候他收钱,沈若看过了,一文没少。   “二狗帮了小叔的大忙,想吃什么好吃的?小叔带你去买。”   二狗扭过身子抱住沈若的腰,嘿嘿笑道:“小叔你给自己买漂亮的衣服好不好?还想要给阿爷买酒,给阿奶买桃花糕!给阿娘买红糖,给阿爹买猪蹄,还要给小云吞买小玩具,好不好呀?”   二狗说到后面感觉好像有点儿太多了,不好意思地把头埋在沈若身上。   “那你呢?”沈若心都要化了,这么暖心的小孩子竟然是真实存在的!   二狗想了想,抬起头对沈若道:“二狗先不要,把钱攒着以后去学堂念书……念书要花好多好多钱的。”   沈若鼻子都发酸了,揉了揉他的脑袋,把人抱起来。   “走,小叔带你买东西去。”   沈若送了几个沙包出去,拜托边上的人帮忙看着摊,就抱着二狗出去逛街了。   整整一条街都是人,街上卖什么的都有,有卖吃食的、卖玉雕饰品的、竹制编筐的、自家做的笤帚簸箕的、还有卖鸡鸭鱼的、和卖菜的。各种各样,沈若抱着二狗逛,将之前说的东西全都买了。   沈若手上提着一大堆东西就不好抱着二狗,二狗就牵着自家小叔的衣摆,走在他身边。   虽说要攒钱,但也不用特别克扣,毕竟要买的这些东西价格也没有特别贵,没道理要克扣家里人。   沈若赚钱就是为了能让家人过得更好,要是为了攒钱就一点儿也不花,像个貔貅一样只进不出的话,那生活就少了许多乐趣。   但他花钱也不会大手大脚,用最少的价格买最好的品质,能讲价的都被他给讲下来了,二狗在一边听着只觉得自家小叔好厉害!   买二狗说的那些要给家人带的东西,一共花了一贯并十五文钱。   沈若还给二狗买了串糖葫芦,二狗从来没吃过这个,只尝了一口就被外面甜甜的糖衣给俘获了。   然后小牙齿往里一咬,顿时整张脸都皱了起来。   “哈哈哈哈。”沈若不厚道地笑了,这个季节的山楂还很酸,瞧二狗那小模样肯定是被酸到了。   但是二狗没有吐出来,忍着牙酸把山楂肉给咽下去了。   “小叔,好酸呐。”二狗吐吐舌头道。   沈若拿过二狗手里的糖葫芦,往嘴里塞了一颗。薄脆的糖衣一咬就开了,山楂的酸和糖的甜味中和在了一起,格外好吃。   能让人口舌生津那种。   这糖葫芦的摊位是现做的,正巧边上有个卖橘子的摊位,沈若过去之后那摊主给了一瓣让他尝,沈若能吃酸觉得还算甜。   二狗也尝了一瓣,这个酸甜度他能接受。   沈若就称了半斤,花了五文钱,半斤橘子也就那么小小的六个。   将橘子拿到糖葫芦摊位前,沈若跟摊主道:“麻烦你帮我用这个做两串糖葫芦。”   说着就拿出两串糖葫芦的二十文钱递给他,糖葫芦制作要用到糖,那价格就便宜不到哪里去。   那摊主收了钱,笑道:“这糖葫芦就是要用山楂才正宗呢,我还是第一次用橘子来做。”   二狗在一边看着那人的动作,三个橘子穿成一串,焦黄色糖浆浇在穿成串的橘子上,很快凝固成糖衣,看起来晶莹剔透的。   满满的都是甜香味儿。   “做好了,您拿好嘞!”那摊主将糖葫芦递给二狗。   二狗拿到手就尝了一口,橘子的清甜和一点点酸,跟糖衣融合在一起,一口咬下去汁水四溢的,比起山楂来爽口许多。   “好好吃!”二狗眼睛一亮。抬手就要递过去让沈若也尝。   沈若也吃了一口,感受着橘子的汁水在嘴里爆开,像在吃刚开起来的橘子罐头,甜滋滋的。   沈若最喜欢的糖葫芦还是草莓的,外面还裹着糯米纸,一口咬下去那滋味简直不能更满足。可惜这儿好像并没有草莓这种水果。   那小贩看二狗吃得那么香甜,也有些好奇用橘子做出来的糖葫芦是怎么样的滋味了。   问边上橘子摊的摊主要了试吃的一瓣橘子,自己做了一块尝尝。那味道确实是不错,比起山楂多了些汁水,吃起来爽口极了!   “小哥儿,你想到的这点子,我能用吗?”那小贩做了那么久的生意,一下子就能嗅到商机,见两位顾客还没走远,立刻冲过去问道。   “嗯。”沈若想了想道:“其他的水果也能试着做做,比如苹果、梨子,这些也好吃。”   这点子说到底也不是沈若想的,在二十一世纪各式各样的糖葫芦都有,草莓、橘子、葡萄、哈密瓜、苹果,这些还算是正常些的,沈若甚至还见过用辣条做的。   那摊主笑容满面地掏出之前他来买糖葫芦的那三十文,要还给他。   沈若没收,人家硬要给。沈若就道:“要不你再给我做三串橘子糖葫芦吧。”   二狗抬头看向沈若,有些不解。   沈若笑着对他说:“不是要去见你蓝叔叔么?带去给他也尝尝。”   “嗯!”二狗眯着眼睛笑,用力地点点头。 第74章   储水镇的赶集日热闹非凡, 人满为患将周边商铺的客流也给带动了起来。   阑珊珠宝行里头有不少客人正在挑选,阿富和三四个伙计在里面招呼着。   这个点儿蓝帆应该会在珠宝行二楼,沈若就直接带着二狗过来了。   他们原本手里都提着不少东西, 沈若找了个能寄放的地方先放下了。   阿富眼睛尖,见到有新的客人进来立刻就跑过来招呼,等看清了是沈若和二狗过来,脸上立刻露出个笑模样。   “沈小哥儿!二狗!你们今日也来赶集了?快快快,正好我家公子在楼上, 他今儿个还念叨你呢!”阿富的声音不大不小,正好让整个珠宝行一楼的客人都听了个清楚。   “阿富叔叔。”二狗乖巧喊人。   “哎。”阿富没忍住捏捏二狗的小脸, 之前他架着马车带一群小不点兜风时候, 就数二狗最乖巧,还关心他坐外面冷不冷,可别提多暖心了。   镇上人都知道这“阑珊珠宝行”是蓝员外家的大公子开的, 这位公子的朋友都是镇上的名流贵族, 有不少好奇的视线看过来。   见是个身着粗布麻衣的小哥儿,还牵着一个小孩子。瞧着两人的年纪像是哥哥带着弟弟, 心道也没什么特别的嘛,竟然是蓝家大公子的朋友?还让蓝家公子念叨着!难不成这小哥儿有什么过人之处?   沈若牵着二狗的小手对阿富笑着点头,将用油纸包好的橘子糖葫芦递给他一串, 道:“给你和你家公子带了点新鲜小食, 我们这就上去了。”   “哇, 我也有份啊!”阿富接过连声道谢,脸都笑开了。   沈若嗯了声, 提醒道:“这东西不耐放, 得尽快吃了。”   说完就牵着二狗往楼上去。   这会儿客人都在自己看东西, 也不用多招呼, 另几个伙计就凑到阿富边上,好奇问道:“富哥,那人是谁啊?长得可真好看,我就没瞧见过这么漂亮的小哥儿。”   “是啊,以前怎么没在镇上瞧见过?而且他竟然是来找公子的,会不会……”   这几个伙计都是新招的。之前阑珊珠宝行没有按沈若说的“广告”宣传之前,只有几个大主顾光顾,其他的大多都是散客,阿富一个人就能招待。   自从打了广告之后,来阑珊珠宝行的客人每天都不下五十人,阿富一个人招呼不过来了,所以就又招了新人来。   “八卦什么呢!沈小哥儿可是公子的贵客,今儿认认脸,以后瞧见了好好招呼,知道没?”阿富抬起手一人敲了一个大板栗,说道。   “嗷!知道了知道了,富哥!”   阿富打开那个油纸包,里头瞧着是冰糖葫芦,但糖衣里头裹着的竟然是橘子!这会儿还有客人在,他躲去柜台后面吃。   那些活计竟然都跟过来了,那香味儿甜得很,都馋得慌。   “富哥,给我也尝一口呗。”   阿富看着他们三个如狼似虎的眼神,狠狠地瞪了他们一眼。   “别把客人晾着,都躲这里像什么样!我给你们留几瓣,现在快点儿去招呼客人!”阿富挥手赶人。   这会儿柜台后头就剩他一人了,阿富咬了一口,薄脆的糖衣破开后,是酸甜多汁的橘子瓣,酸甜味混合在一起还有浓浓的橘子清香,吃了一个还想吃第二个!   不过答应了伙计们要给他们留点儿,一串上面有三个橘子,阿富强忍着想继续吃的欲望,给留了一个。橘子有六瓣,让他们自己分去。   沈若牵着二狗上了楼,二楼有蓝帆专属的雅间,他抬手敲了下门。   “进来。”蓝帆的声音传来。   二狗听到熟悉的声音有些兴奋。   沈若推开雕花木门往里看,一打眼就瞧见蓝帆正靠坐在花窗边上喝茶,而他对面坐着一人,那人一袭青色长衫,脸上神情淡漠,通体读书人的气质,不是顾允是谁?   “蓝叔叔!”二狗像一根离弦的小箭一般往前冲,直接一头扎进了蓝帆怀里。   蓝帆笑着把小孩儿抱起来,惊喜道:“二狗!你们怎么来找我了?今儿还念叨你呢!”后半句是对沈若说的。   “那我来得还挺巧的。”沈若笑着往里走,对蓝帆道:“今儿来镇上集市摆摊,是二狗说想你了,我就带他过来找你。”   蓝帆哈哈大笑,跟二狗顶着额头玩斗牛的游戏。   自从看见沈若后,顾允的视线就挪不开了,可是沈若的视线一直落在蓝帆和二狗身上,他轻咳一声,道:“若哥儿。”   “嗯,你怎么咳嗽了?多喝点温水吧。”沈若关心道,随手摸了下小桌上的茶水,正好是温热的,随手给顾允倒了一杯。   顾允接过,什么也没说就仰头喝下。   “还要吗?”沈若见他喝的急,问道。   ……应该要吗?顾允看着他,点头。   沈若直接将茶壶往前一递,道:“那你自己倒。”   顾允:“……”   蓝帆在一边抱着二狗,忍不住笑出了声。这俩人相处可真有趣。   他好友今日来找他就是想问问该如何追求喜欢的小哥儿。   想让蓝帆给他支招,蓝帆想着他俩这孩子也有了,就差个名分,应该很简单吧?   结果顾允却说,他已经表明了心意,但是沈若就像不开窍了似的,没同意成亲,也没说喜欢,只是把他当朋友一样相处。   蓝帆听到之后简直叹为观止,心想这俩人明明最后的事儿都做了,结果现在牵个手两人都会脸红,简直纯情的不得了。   但是在顾允问他该怎么办的时候,蓝帆感觉自己受到了伤害,他自己都还是个大龄老处男,哪里知道该怎么办?!   蓝帆直接反问道:“你问我?”   顾允脸上还是一点儿表情都没有,但是闭上了嘴。   嗯,问你没用。   蓝帆顿时感觉自己受到的伤害更大了。   “蓝叔叔,这是按我小叔的点子做的糖葫芦,特别好吃。我们特意给你带哒!”赖在蓝帆怀里的二狗,声音都变得奶声奶气了。举起手里油纸包起来的橘子糖葫芦说道。   蓝帆简直有些受宠若惊,视线转过去快速地看了顾允一眼。   顾允拿起茶杯抿了一口,凉凉的视线扫过来。   “那就多谢你和你小叔了。嗯,闻着真香。”蓝帆心里嘚瑟地不行,但面上不能表现得太明显,但是二狗说的话他是十分受用的。   顾允的表情还是没有变化,但沈若就是能感觉到他心情有些低落。   沈若往怀里摸了下,掏出用油纸包好的第三串橘子糖葫芦,是他放着原本想带回家让家里人也尝尝的。   “喏,你也有。”   纤细修长的手指捏着糖葫芦的竹签,被压着的地方泛着白,沈若又往前递了递。   顾允抬手接过,两人手指相触的时候又有过电的感觉,沈若都有些无奈了。   等他以后有钱了一定要买一身棉衣!就不会再产生静电了!   顾允显然还记得上一次被触的感觉,沈若也记得。   那次是顾允帮着自己挡刘春花带着铁钉的扁担,身上划开好几道口子,他给顾允送药粉包的时候也被触到了。   顾允道:“若哥儿,我只会和你产生静电。”   因为不熟悉这个新鲜词汇,故而“静电”这两个字说得很慢。   沈若之前和他说过静电产生的原理,没想到他就记住了。不过听他这话说的,为什么感觉有种奇怪的暧昧意味?   “快些吃,不然该化了。”沈若越过这个话题,催促道。   他手里的那根糖葫芦本就被他放在怀里,被体温给暖热了,现在上面的糖衣瞧着都有些化开,裂了一道道口子。   “好。”顾允没有直接上牙咬,而是伸出舌头舔了一下。   糖葫芦上还留有沈若的体温,有些暖。   他吃的很慢,像是很珍惜的样子。   沈若看着莫名觉得脸热,转过头不看他。   真奇怪,今儿天气也不热啊,怎么这雅间里头跟蒸笼似的?   蓝帆在对面看在眼里,忍不住挑眉,转头对二狗道:“二狗呀,你家小叔的终身大事家里人不着急吗?”   不知道话题怎么就歪到了这里,沈若无语极了,难不成蓝帆想要“重操旧业”?他当初第一次来阑珊珠宝行的时候,这人就八卦得不行,还想给自己介绍汉子,被自己给拒绝了。   二狗乖乖地窝在蓝帆怀里,抬起头看看蓝叔叔又看看小叔,把心里藏了许久的话脱口而出:“着急呀!蓝叔叔,你可以当我的小婶吗?”   “咳咳咳——”蓝帆差点儿没被橘子瓣给呛死。   顾允皱了下眉。   沈若被二狗这话给震地不轻,对二狗道:“小孩子别乱说话,小叔还不想成亲呢。”   “可是二狗有阿爹阿娘,小叔也有阿爹阿娘,可是小云吞没有……”二狗意识到自己好像说错话了,有点委屈的努起嘴道。   “小云吞有的。小云吞的阿父就是他。”沈若站在顾允身边,对二狗说。   二狗皱着小眉头,心里头可难受了。   “可是我想要蓝叔叔当小云吞的爹,他会对小云吞很好很好的。因为蓝叔叔对二狗就很好,二狗喜欢蓝叔叔。”   “蓝叔叔也喜欢小叔和小云吞的对不对?”   蓝帆缓过来了简直是哭笑不得,对二狗道:“蓝叔叔喜欢二狗,是因为二狗很乖,像我的弟弟一样。你小叔会有自己喜欢的人,你怎么能把你的喜欢按给你小叔呢?”   “可是……”二狗的小脸委屈成一团,看看小叔又看看蓝帆,随后走到了顾允身前。   二狗眼眶里都是泪水,质问道:“我不喜欢你,你为什么不要小叔不要小云吞?”   沈若在一边想阻止二狗再继续问,小孩子不知道全部的事情,心中的想法和大人也不一样,这话问的可太伤人了。   顾允蹲下。身跟二狗的视线齐平,话却不仅仅是对他说的。   “我没有不要他们,相反,我很爱他们。”   作者有话要说:   -   加更来啦!上一次静电在第22章 ~顾允真的很闷,很多事情都喜欢埋在心里,但他很会打直球! 第75章   沈若闻言怔了下。   顾允竟然说……他爱我和小云吞。   沈若虽然没有谈过恋爱, 但也明白“喜欢”与“爱”的区别。   你要说喜欢,沈若喜欢的人和东西都很多,但是爱却只能有一个。   二狗泛着水光的大眼睛眨了下, 看看顾允又看看沈若,吸了下小鼻子对顾允说道:“那你为什么不娶我小叔,我小叔又漂亮又能干,是最最厉害的小叔!还有小云吞,他可乖可乖了。”   顾允道:“我要娶的, 不过得先让你小叔点头。”   二狗探照灯似的目光看过来,沈若摸了下鼻子, 说道:“行了, 二狗你别再问了。”   沈若心里乱得很,脑子里的血块没化开之前那段记忆他就是想不起来。可是顾允全都想起来了,这就很不公平。   原主对顾允说过不止千百次的“喜欢”和“爱”都无法打动顾允, 就这样一个冷面端方的人却对自己说了“喜欢”和“爱”, 这让他觉得有些……无所适从。   沈若最擅长做的事情就是发现问题、寻找原因、最后就是解决它。   谈恋爱应该也不难,用这三步肯定也能解决。   现在的问题就是顾允为什么会喜欢自己, 他喜欢的是自己还是原主?或者说:顾允是喜欢他的灵魂,还是喜欢他的肉。体?   沈若之前问过顾允为什么喜欢自己。当时顾允回答说:他也不知道原因,只是总想起自己, 会感到开心, 想见面, 想触碰。   而且还说当初是自己压了他……   沈若突然有些顿悟,难不成顾允是想叫自己对他负责?!   沈若此刻好想拿一张纸笔将问题给记下来, 这是他以前的习惯, 有想不通的事情的时候, 不重要的那就抛之脑后, 开心最重要。而重要的事情,他就会罗列出一条条讯息,逐一分析,最后得出结论。可能这也算得上是理科生的通病。   二狗努力压下泪意,说:“小叔我不问了。但是小叔,你可不可以跟蓝叔叔在一起呀,蓝叔叔比他好。”   沈若无力扶额,不过心里却是暖的,二狗是想给自己讨回公道呢!若不是知道顾允也是受害者之一,而且身不由己的话,就那样看顾允确实像个负心汉,至少在二狗的视角来看是这样。   大人都喜欢将事情藏藏掖掖,不肯完全将事情告诉小孩子,觉得他们不懂,所以没必要这么做。但其实实际上,小孩子的想法也很多,他们也会猜到一些。   你越是不说清楚,他就脑补地越厉害。倒还不如完完全全地告诉他,哪怕他现在不能完全听懂,等再长大点儿了就会懂了。   蓝帆急忙摆手,好友妻不可欺,叮嘱二狗以后可别再说这话了。   二狗知道蓝叔叔是在拒绝,他没忍住一下子就哭了出来,眼泪像珍珠一样成串地往下掉。   沈若也坐去窗边,与顾允坐在一处,伸手将还在哭的小孩子搂进怀里,给他拍背顺气。   这孩子心里头压着事,也不知道藏了多久。还替沈若和小云吞委屈,也不知道他一颗小小的心脏怎么承受得住那么多情感。   沈若心想:二狗是个感性的小朋友。   但其实沈若自己并不觉得委屈,都说“强扭的瓜不甜”,原主以前对顾允死缠烂打的时候,就是在强求。如果是自己喜欢上了一个人,若是他对自己无意,那沈若肯定不会继续往上凑了。   “别哭了啊,我们家二狗最乖了。小叔知道你心疼我,但是很多事情你还不清楚呢,不哭了,小叔把事情原原本本的告诉你好不好?”沈若的声音温和,像是有魔力一般,抚平了二狗心里的情绪起伏。   二狗用袖子抹了把眼泪,抽噎着说:“小叔,我乖,不哭。”   沈若笑了,拿出帕子给他又擦了下,说道:“是,二狗真乖。”   “……要听小叔讲。”二狗哭得眼眶鼻子都通红的,瞧着可怜巴巴。   沈若将事情的来龙去脉全部告诉了二狗,有些太过于露骨的场景委婉带过,没有加入一丝自己的情绪,全是平铺直叙的大白话。   很好理解,二狗几乎全部都听懂了。   他的小脸上表情跟着沈若的话变来变去,最后生气极了。   “她们好坏!害了小叔和顾叔叔,真讨厌!”   小孩子的世界只有黑白两色分明,知道顾允也是受害者,二狗就不再抵触,直接喊起了顾叔叔。   沈若道:“她们已经伏法了。但伤害无法挽回,只能给受她们所害之人一些心理安慰。”   “小叔,二狗错了。”二狗站直了身体认错道。   “我不该说要你和蓝叔叔结婚的,我不要当和冬媒婆一样的人!”   冬媒婆的所作所为就是用草药将两个素不相识的人捆绑在一起。就因为其中一人的欲望,就被这样安排在了一起。   二狗想要蓝叔叔和小叔结婚,那不就是想要用自己将他们两个捆绑在一起吗?   他不要这样!   这件事在二狗心中种下一颗小小的种子。他意识到未来要与人结婚,要两情相悦,要莫强求。   他不能将自己的想法按在别人身上。   沈若欣慰一笑,揉了揉二狗的脑袋。   有时候,身边发生的事情就是小孩子最好的老师,能让他学会如何明辨是非,只要身边的大人加以引导,就不会长歪。   顾允突然觉得,沈若真的很会教孩子。若是没有自己,小云吞也会在沈若的羽翼下成长的很好。   就像之前沈若遗落给他的那张手帕上绣的一样,挺拔的青竹护着一棵小笋,那棵幼嫩的小笋破土而出,青竹为他遮风挡雨。   看起来已经不容再有一样东西介入他们,但是顾允更想要成为更长更粗的一根竹,能够将青竹与笋都护在身下。   成婚这件事,沈若说过要再考虑一段时间。   顾允按捺心中的迫切,没有再提,当初沈若追求自己的时候他百般拒绝,现在轮到了自己,大概能体会到那时沈若的感觉了。   不过他总觉得,现在的沈若比之原来的,根本不像同一个人。   但是这个想法甫一出现就被他给扼杀了。   虽然他读书认真,但也看过话本。若他的想法是真的,那就只能往灵异神怪的方向去了……   沈若过来还有件事,要和蓝帆商量的。他们之前已经将阑珊珠宝行的广告给打了出去,那个锦鲤手帕的名气也被打响了,没几天就要开始实践,还有一些细节需要落实一下。   二狗在蓝帆怀里,竖着耳朵听着,沈若和蓝帆说话,顾允时不时也能说上几句自己的想法。   “手帕我阿嫂快绣好了,到时候给你送镇上来。”沈若道。   “好,除了你之前说的,我还需要做什么?”蓝帆已经兴奋了好几天,日子很快就要临近了,他也想看看他们的这个合作能够给自家的珠宝行创造多少收入。   沈若道:“等。”   蓝帆无奈地笑了声:“这不就是在等吗?沈若,月初那天你会来的吧?”   “我肯定会来的,毕竟这还只是第一步。”要想步子迈的稳,开头的第一步尤为重要!沈若肯定是要来盯着情况的,要是有地方和他们预想的不一样,就得及时止损,或是改变方案。   沈若之前就说过要让“阑珊珠宝行”超越镇上老牌的珠宝行“金珠”,那广告与噱头已经在镇上发酵的差不多,几乎没人不知道阑珊珠宝行会有赠品手帕的事情。   鞭炮已经准备好,就差那一点火星了!   沈若期待着“念宝”的品牌会随着阑珊珠宝行的珠宝一起,进入百姓们的视野。   将所有的小细节全部安排妥当,沈若道:“我打算回去一趟。今儿带来集市上卖的东西差不多都卖完了,正好时辰还早,我回去将另外的都取来,要是能卖完,就不用赶几天后柳溪镇的集市了。”   “之前就听你说要做不少布做的小玩意儿卖,我都还没瞧见过。”蓝帆摇着扇子道。   顾允倒是知道一点,村里好几个婶子聊天时候会说起沈若找她们帮忙做东西的事,他娘听见了就会讲给自己听。   “那到时候你们出来逛集市的时候就能瞧见了。”沈若笑着道。   “我去去就回,二狗你乖乖呆在这里可好?”   二狗想跟小叔走,但又有点儿舍不得蓝帆,纠结了一会儿就想说要陪小叔一起回去,但却被人抢了先。   “我陪你回去。”顾允道。   沈若说道:“又不是三岁小孩儿了,还要陪。”   顾允站起身,走到沈若跟前不由分说地牵住他一只手,说道:“走吧。”   二狗眼睛睁地大大的,蓝帆在后面用扇子遮住下半张脸,露出来的眼睛里满是笑意。   沈若想抽回自己的手,之前在村里头牵手的时候人不多,现在下去可都是人!他现在脸皮好像变薄了。   顾允清凌凌的嗓音说道:“是我想你陪我一起回去。”   沈若回想自己说的上一句,再听见顾允这句一下子没忍住,笑出声来。   什么啊,顾允是三岁小孩吗?还要人陪!   牵着就牵着吧,沈若笑着打趣道:“顾…诺诺?”   顾允的表情终于稳不住,偏过头露出又震惊又羞耻的表情,问道:“你怎么知道的?!”   “哈哈哈哈,我听你娘说的,可能是她不小心给带出来了。”沈若心想不能只有自己一个人不自在,独尬尬不如众尬尬嘛!   但是就算这样顾允也没打算把他的手放开。   顾允心想:沈若难道不知道,只有家人和最亲近的人才会唤对方的乳名吗?   作者有话要说:   - 第76章   沈若被顾允一路牵着往前走, 集市上人多,摩肩接踵的,沈若都怕顾允好不容易养好一点的肩膀又被人撞到了。   为了缩小两人走一起的体积, 沈若不自觉地往顾允身边蹭,两人的手臂几乎都贴在了一起。   “今日集市上的人格外多。”顾允突然开口道。   他挑起一个话题,等待沈若的回应。   沈若感叹:“确实,一眼过去密密麻麻的,我密恐都要犯了。”   “‘密恐’是?”顾允疑惑地歪头看他, 已经不是第一次从沈若口中听到奇怪的词语了,他有些似懂非懂。   沈若差点儿把舌头给咬了, 多说多错啊!   不知为何他走在顾允身边的时候心情还不错, 态度不由自主地就随意了起来,说话都不太过脑子。   沈若心想:可能是因为知道他的有些想法超脱这个时代,所以自己和他相处起来还挺合拍的。毕竟在这个时代, 跟顾允一样不带性别歧视, 而且尊重他人的人太少了。   沈若解释道:“就是密集恐惧症。”   顾允点点头,一脸认真地说道:“你若是怕, 就闭上眼,我牵你走。”   这样就不会犯“密恐”了。他心想。   沈若心领神会,他感叹的那一句只不过是夸张了一下, 还真不是害怕。   他就是想表达人是真的多!   就跟现代有人第一次去长城想要吟诗一首感叹长城之雄伟一样, 但当看到长城在眼前脑海中却想不到什么诗句, 只好富有感情的棒读道:啊!长城!你咋这么长!   啊!这集市!人咋这么多!沈若就想表达这个,密恐也就是随口一说。   “不用, 我不是怕人多。就是随便感叹一下。”沈若偏头看他, 顾允那一脸认真的表情格外戳人笑点。不过有人愿意将自己随口说的一句话放在心里, 沈若还挺受用的。   他能感觉得到顾允的关心。   顾允嗯了声, 牵着沈若的手尽量往人少的地方走。   沈若穿的是农家人常穿的粗布麻衣,是窄袖,顾允穿的是读书人的长衫,袖子宽大。   青色的袖摆垂下,正好能将两人牵着的手给遮住。   两人的长相都极其出色,一时间吸引了不少行人的目光。俊男美哥儿的组合谁不爱看呢?   沈若将寄放的那些给家里人带的东西给拿了来,斜挎包背在身上,里面已经塞得鼓鼓囊囊了。那些东西只能用一大块布给包成了包袱,还有给沈大山带的酒,沈若拎在手里。   顾允几次三番想帮忙,但他一拿起来就被沈若抢走了。   沈若:“你肩膀还没好,不要提重物。”   结果就是顾允走在边上身上啥也没有,而沈若手里、背上、身前全都挂满了东西。   边上有人瞧见了,没忍住阴阳怪气地开口道:“瞧瞧哦,这以后啊要找夫君可不能找这样的!虽说是个读书人,但还跟黄花闺女似的,肩不能扛手不能提的。所有东西都让夫郎一个人拎着啊?啧啧啧。”   “是啊,小夫郎这身板瞧着瘦弱的,他一个大男人就在一边看着,也不知道帮衬着提一手。”   周围说话的人嗓门大得很,一圈人的视线都跟向日葵花向太阳一样,飞快地扫过来。   顾允面色如常,流言蜚语他经历的也不少,早已经习惯了。自己的难处别人不可能知道,而且也不可能跟每个人去解释。说这些话的人都不重要,只要自己在意的人不要误解,那就可以了。   而且人家说沈若是自己的夫郎,顾允心中还有些暗喜。   “怎么停下了?”顾允突然发现沈若停下了脚步,他有些疑惑问道。   沈若把包袱往肩膀上提了提,对着周围人说道:“各位叔婶,是我自己要提的。他之前为了救我受了伤,伤在肩膀上呢。不好提重的东西。他要帮我我没让,要是肩膀脱臼的伤更重了,以后可就写不了字了呀。”   原来是这样。周围的人本就不知道事情的全貌,只是瞧见他一个大男人走在一边什么也不拿,那么多东西全让身边的小哥儿拿着了,不怪大家第一反应就觉得这是个游手好闲的男人。   而且读书人的手是要写字的,若是真伤到了,那确实是很可惜。听沈若这样说,周围人都对顾允投去抱歉的眼神。   顾允没注意道周围人的目光,他本就是不在意这些话的,听过就算了就当成耳旁风。却没想到沈若会郑重其事地跟周围人说话,帮自己解释。   心中暖流淌过。   沈若偏过头冲顾允笑了下,带着些安抚的意味。被人当面说闲话的滋味不好受,沈若受过。所以他不想自己的朋友,不,是比朋友更亲近一点的人,也受到这种伤害。   “对不住啊,我心直口快惯了。不知道还有这种苦衷,不如让我来帮你吧?”第一个开口说的人走过来跟顾允道歉,转而想帮沈若一起提东西。   沈若摇了摇头,道:“不用麻烦了,只还有几步路,就前面那儿拴着牛的地方就到了。”   “那成,没想到你这小哥儿瞧着瘦弱,力气却还挺大的。”那人摸了摸后脑勺,笑着夸道。   那包袱瞧着老大一个,看起来得有个二十来斤。更别提手里还提着那么大一坛子酒。   沈若笑笑不说话,他可是能将称粮税的青铜鼎都给扛起来的小哥儿。说出来不得吓别人一大跳?   身上这些东西就是拿着多,占位置麻烦,对沈若来说重确实算不上重。   顾允是领教过沈若的力气的,之前他受伤还是沈若将他背去的医馆,那时候他就诧异过了。   他开始回想以前的沈若,是不是也如此有劲?   可是在他的印象里,曾经的沈若似乎……细胳膊细腿的,风一吹都能倒了。因为是幺儿,所以爹娘偏宠些,听村里人说他连家里的活也不用干,农活也不会做。   而现在的沈若却力能扛鼎,之前还在孕期时候都下田里做农活。   村里人都说沈若是得了失魂症,但是顾允知道,沈若之前“失魂”是因为招炎草香灰的作用。   可是他身上发生的那些变化应该作何解释?   两人一道往牛车过去,原先沈若摆摊的位置已经被其他的人占走了。   他绕到后头,跟周边麻烦他们帮忙看牛的小贩们道谢,一人分了一个他后来买的橘子。   “沈若。”顾允喊他。   “嗯?”突然又改回全名了,沈若还有些不习惯。   因为顾允喊他若哥儿的时候和其他人的语气都不相同。而且他声音好听,从他嘴里喊出来,沈若听在耳里感觉还挺舒服的。   顾允内心失笑,自己一定是疯了吧?竟然觉得沈若的躯壳里住着别人,那人才是自己喜欢的“沈若”。   人都会下意识对自己的名字非常敏感,哪怕是谐音有人喊了都会条件反射般看过去。顾允刚刚喊他就是想试试,“沈若”还是不是沈若。   不过瞧沈若他应得这么快,那他一定就是沈若,没有别的名字。   “怎么了?为什么突然喊我?”沈若被顾允搞得云山雾罩的,看他表情像是有事情要说的样子。   顾允摇摇头,道:“就想喊喊你。”   “沈若、沈若,‘上善若水,水善利万物而不争’,是个好名字。”   沈若还以为他要说什么呢,他这个名字据他外婆说,是他完全没有印象的爸妈给取的。   “嗯,我的名字就是从‘上善若水’中取的一个字。”   他爸妈想让沈若做一个善良的好人,要像水一样泽披万物却不争名利。   沈若确实对名利没有什么野心,他就想要赚钱,要做大善人也得是个有钱的大善人才行!   不过沈若挺喜欢自己的名字的,“上善若水”那水也可以是“遇水则发”呀!   被他歪解过后的,沈若更喜欢。上辈子他就喜欢搞钱,不然也不会出去打工赚一份钱,还要线上插画兼职再赚一份,再加上学业以及考公务员,真是忙得团团转。   不过到了古代也没好太多,依旧是每天有做不完的事情,但是很充实,沈若很喜欢现在的生活,适应的也很好。   沈若的外婆是历史老师,虽然他在理科的道路越走越远了,但是文科在外婆的谆谆教诲下也没全忘了。   他道:“你的‘允’字,是不是取自‘天之历数在尔躬,允执其中’?”   顾允眼睛睁大,看着他。   “是。你竟也知道这个。”以前的沈若可从来没有上过学!!   沈若说完之后有点后悔,“允执其中”这个成语出自《论语》,不算耳熟能详,过于生僻了,不像他的“上善若水”那样,七岁小孩都会念。结果现在他想找个托辞都难。   沈若努力思考该如何解释自己竟然知道这个词:“嗯,毕竟……毕竟我以前那么喜欢你,把你名字拆开来琢磨,也很正常吧……呵呵。”   顾允将信将疑道:“那你可知‘允执其中’其意?”   “真诚地坚持中庸之道,做任何事情都恰到好处?”说实话顾允公正,端方,真诚,这些品质他都有,确实能称得上是“允执其中”。   “对,这是我爹对我的祈盼。”   顾允的疑惑并没有被开解,沈若的解释漏洞颇多,就像是突然发现自己说漏了嘴临时找补一样。   沈若点点头,笑着道:“你已经做到了!在我看来,你这名字最贴你不过。”   顾允垂下眼睑,就看着他笑,沈若那双漂亮的丹凤眼在此刻都弯成了月牙。   顾允的眼神落在沈若的嘴唇上,他突然很想吻下去,不知道沈若的唇会不会比那串橘子糖葫芦还甜。   作者有话要说:   *若宝和允宝的名字出处:   《老子》:“上善若水,水善利万物而不争,处众人之所恶,故几于道。”   《论语·尧曰》:“天之历数在尔躬,允执其中。”   感谢大家支持!ovo~ 第77章   沈若再迟钝也察觉到大事不妙, 手动了动想要抽出来,却被扣紧了。   “顾允你放手,我渴了要喝水。”沈若说着就要往后面箩筐里头拿竹筒, 他是真的有点渴了。   顾允的手艰难松开了。   沈若打开竹筒就对嘴喝了一口。   他们这边人喝水都是打开了举起来往嘴里倒,可沈若一时间忘了这茬。不过这竹筒是自家人用的,那就没事,跟自家人没有那么多的讲究。要是想喝别人家的水就必须得那么干。除非关系好到了一种程度,才能对嘴喝。   “我也渴了。”顾允说。   沈若刚要把竹塞子塞回去, 闻言又打开来,递给他。   “给。”   顾允伸手接过, 沈若以为他会举着往嘴里倒着喝, 却没想到他拿过去就对着竹筒口喝了一口。   “你……”沈若阻止不及,有些怔愣。   顾允不是有洁癖吗?他竟然直接对嘴喝了!   “怎么了?”   “没事,你喝吧。”沈若偏过头去, 总觉得顾允变得和以前不太一样了。   顾允将竹筒放回原位, 视线却落在沈若的侧脸上,颧骨上的那颗小痣藏在半边脸的阴影里, 看不真切。   顾允开口道:“若哥儿,我今日能见见小云吞么?”   话题跳跃的太快,沈若反应过来他在问什么之后, 应了声:“能, 我说过不会不让你见孩子的。”   再怎么样顾允也是孩子他爸, 若是不让人见就挺不近人情的。   “好。”顾允点头。   牛车一路行到沈家村外面的那条土路上,沈若远远地就瞧见有不少村民站在村口像是在等什么人。   没让他等太久, 他就看见一辆装满了各种家具物件的牛车驶出来。   牛车上面没坐人, 东西堆得小山般高, 几乎像是把家里的东西全都搬走了, 重的那牛都有些走不动。几个人在牛车边上走着,搭着手阻止东西掉落。   沈若看清之后不着痕迹地皱了下眉,从沈家村里出来的正是沈宏一家。   “可算是走咯,咱们沈家村可不要害人精的家人住着!”   “之前村长不答应他家迁走那是因为还当他们是沈家村人,现在还真是巴不得他们走,走了就别再回来了!”   “沈牛山一家滚出沈家村!沈宏一家滚出沈家村!”村民们义愤填膺地喊道。   刘春花性子泼辣在村里得罪了不少人,那沈宏之前给人寄卖东西收村里人不少钱不说还克扣卖出去的银钱,这种小人行径更是让人不齿。以前如何巴结着他们家,现在就是如何说嘴。   谁让他家出了个心肠狠毒,害人害牛的沈子莺?还有一个泼皮赖子沈富贵?   沈宏面如菜色,这几天类似的话已经听了不少,心中怨恨升腾。   他的女儿真是又毒又蠢!做这种事情竟然不知道如何将自己撇清,这事情闹得这般大,还害他面上无光,谁见到他都不叫他名字,只喊他害人精她爹!   他最是好面子的人,这让他如何能忍受?!   沈子莺伏诛,只有刘芬芳伤心地掉了几滴眼泪。她十分可惜那批宝藏,若是没有拿着这些银子去贿赂县太爷,就不会被发现是官银,只要剪掉了官印那白花花的银子可全都是自家的了啊!   刘春花和沈牛山本就是重男轻女的,只伤心了一天就恢复过来,开始抓沈富贵的学业。   沈富贵苦不堪言,他就不是念书那块料。   但沈牛山和刘春花想让他考取功名,未来要是能比县太爷的官还要高,那岂不是想要杀谁就杀谁?!不仅有权有势,到时候还有人亲手奉上银钱,还能给他妹妹报仇!   沈牛山看见那些熟悉的面孔都喊着让他家滚出沈家村的话,心中无可抑制地难受。   他自小生长在这里,想去镇上过更好的生活没错,但他还想着等老的快走不动了,回到乡下自己家里住着,他要老死在沈家村,未来的坟墓也要在沈家村。   可是现在迁走了户籍,他以后肯定没法埋进沈家村了,没法落叶归根,他此刻心中郁闷。   刘春花听到周围人的话,没忍住自己的暴脾气,吼道:“我们是要去镇上住的!以后就是镇上人,你们一个个泥地里刨食的泥腿子狂什么狂?!咱还不稀得住沈家村这个破烂穷村呢!”   “哟,我们可是听着了,以后要是咱们村子发达了可别想着回来分一杯羹啊!”有个消息灵通的村民开口讽刺道。   未来他们村子可是要开厂子的,人少了分得自然多,工作的机会也多。   “我呸!就沈家村这么个破村还想着发达?我看得等到下辈子去吧!”刘春花大笑着嘲讽道。反正以后也不在村子里住未来是八竿子打不着的关系,她是打算彻底和村里人撕破脸了。   “那你可睁大眼睛瞧好了,未来有得你后悔的!不过你能不能活到那时候还不一定呢!”有个年轻的小子喊道,语气嘚瑟极了。   那刘春花果然炸了,冲上前就要打人:“你咒我?!没教养的东西,你爹娘就是教你这样对待长辈的?”   那小子的爹娘也在边上,立刻挡在儿子身前。   “你算是什么长辈?害人精的阿奶?”两人听见她说自家孩子没教养,直接一招制敌道。   刘春花气得发狂,闻言就想去抓女人的脸,被男人一把抓住了手腕。   “娘,别闹了。”沈宏走过去将刘春花往回拉,刘春花一下子就泄了气,但是心中怨恨难平,捶着小儿子的肩背哭喊道:“你听听,都是你生的好女儿!害得我老来还被人说嘴!”   沈宏皱紧了眉头,心中原本就积攒了烦躁,听到自己的老娘还怪罪自己,他顿时恼羞成怒喊道:“我生不出那样的女儿!她不是我女儿!”   刘芬芳一听这话那还得了?!   沈子莺是她生的,要不是沈宏的那还能是谁的?!   “沈宏你再说什么屁话!沈子莺怎么不是你的女儿了?”   他们自家人就要闹将起来的时候,村长和族老们来了。   沈宏一家一直想搬去镇上住,将户籍给迁走,村长之前不答应,现在却是盼着他们走。   在村里生活了那么多年,很多人是什么性子早已经看清了,沈宏这家人都不是什么良善之辈。   沈牛山和刘春花偏心小儿子,对大儿子不闻不问,最后闹到了断亲的地步。   那沈宏装的是还行,那也是因为他在镇上工作,不常常回村里,所以对他这人的品行不算非常了解,但能从他家人身上窥见一些。   不过他的所作所为早就让村里人寒了心。不扒拉村里人那是本分,但光是占村里人的便宜这一点,就不能忍!   还有沈富贵本就是十里八乡出了名的混,可给他们沈家村添了不少恶名。更别提还有沈子莺和那沈梅冬一家,之前公堂上的事情闹得很大,她们害了那么多人本就是恶名昭著,更是让沈家村的名声变得极差。   村里只要出了那么一个人,就会给别人留下刻板印象。总之未来一段时间村里未婚的汉子、姑娘小哥儿的嫁娶就要艰难了。   现在外头都在说他们沈家村是“穷山恶水出刁民”呢!   要不是因为那些村长都想着要买沈若想的那个木箱子漏斗,怕村长听着了不肯卖,那话能说的更难听。但就算是这样,村长也听到了不少说他们村子不好的话。   户籍迁走容易,要迁回来很难。只要户籍迁走,那他们一家就和沈家村再无关系了。   村长朗声赶人道:“都凑在这里做什么?家里的鸡鸭都喂了?闲得慌不如去帮沈大山家搬黄泥去。”   沈大山家要造围墙的事情村里人都知道了,还是村长帮着找人去做工的。说是一天能有五文钱还能得一顿饭呢!   不过招过去的都是些力气大的,像他们要是过去干不了太多活儿的也不好意思蹭那一顿。但是帮忙却可行,在村子里就是你帮我我帮你的,未来要是自家有事,也可以喊大山家里的人。   大家都闲着站在这里说嘴,还不如去给人家帮忙呢。   就这空档村民们没再继续骂,沈宏便带着一家老小推着牛车灰溜溜地走了。   沈若的牛车就停在土路另一边,冷眼看着他们从面前走过。   他们也看见了沈若,刘春花眼睛里像是能喷出火,对着沈若还想再说什么,手臂被沈宏拽了一下,这才愤愤地跺了下脚,继续往前走。   明明是有血缘关系的亲人,却打个照面都不行,像是仇人见面一样。   幸好沈若与他们的感情很浅薄,见着他们举家搬走也没有太大的感触。未来就当做是熟悉的陌生人。   回想起他们一家以前做的种种事,沈若心底还是会发凉。   搭在车板上的手被人握紧了,暖意从手心一路传感到心脏,将沈若从回忆中拉出来。   顾允看过来的眼神中带着不加掩饰的关心。   沈若笑了下,道:“我没事。”   “沈若,顾秀才!老远就瞧见你们了!”有村民凑上前来笑着打招呼。   大家脸上都是笑意盈盈的,有婶子感叹道:“幸好你们家和他们断了亲,那家人都不是什么好鸟。走了最好!”   “是啊,唉,那沈子莺和沈梅冬真不是好东西,黑心烂肚肠的玩意儿!可怜了若哥儿和水哥儿……”   “别提这事了,若哥儿听着呢。平白戳别人伤疤作甚?”   那婶子自知失言,捂着嘴巴小心地看了沈若一眼。   沈若对她的话没太大反应,他用不着别人怜悯,因为他足够坚强。   有人看见牛车上的东西了,问道:“你俩这是刚从镇上回来么?这大包小包的东西不少啊,沈若,你家还雇人挑黄泥,可真是大手笔。”   “我家的也去帮忙了,干一天真给五文钱啊?还包一餐饭。你家咋这么实诚呢?”   “沈若脑子灵光,这是赚到钱了?”   村里人就是这点不好,顺着一个点就想把你家家底扒干净了。   沈若捡着几句回答了一下:“之前请村里人帮着做了些小玩意儿,今儿正好拉到集市上去卖了。家里建围墙要的黄泥多,我爹劳累这么多年身体不够好,再加上我阿兄伤了脚,所以这力气活还是雇人比较妥当。”   大家听完知道他就是拿那些布做的小玩意儿赚了点小钱,要不是因为沈大山身体不好和沈丰伤了俩人都不太能干这个活,他家也是没办法了只能出钱雇别人做。   而且这脚伤不得花钱治啊?   大家一听这个,就觉得沈若家还真是不容易。心里升起的那一点儿嫉妒顿时都消弭无踪了。   毕竟之前村里头能建得起围墙的只有两家,沈大山家一直都很穷,甚至比村里一般人家都不如,结果现在一下子要开始建围墙了,可让许多人心里不平衡,引了不少人眼红。   “那你拉去卖的那些小玩意儿能赚多钱啊?”有人好奇般问道。   “不多,就够补贴家里吃穿。”   沈若要是真实话实说那就是他傻。   原来赚得也不多啊。   大家也就失了兴趣没再继续问这个。转而关心起那围墙要花多少钱。   沈若托辞说不知道,都是他爹再管。别人一想也是,这种大事肯定是一家之主来操办啊,问沈若还真不一定知道。   村长见人把沈若他们给围了,又过去赶人。   村里太穷,日子过得不爽就喜欢见别人家过得更不好,这样对比起来才觉得自家的日子能过得下去。骤然有个一直过得不好的人家突然过好了起来,能真心祝福的人可不多。   但是可以理解,等以后大家的日子都过好了,就不会再发生这样的事情了。   现在村里人可都知道了之前沈若未婚先孕,那崽儿是顾秀才的,这会儿见他们在一块儿也没人说嘴。   一个瞧着丰神俊朗,另一个聪明漂亮,两人瞧着怪般配的。   沈若还赶着回家取东西呢,跟村长他们说了几句话就驾着牛车往家的方向去。   等到了家门口,那里已经堆了不少新鲜黄泥了。还有不少人正挑着黄泥往自家来。一个个都是肌肉发达的青壮年,周浪也在其中。   周浪自从那日表白失败后,他没好意思再来找沈若,但是后来又发生了那么多事,他想找沈若说话都找不到他人。后来便是公堂上的事情传回村子里,他才知道那孩子的父亲竟然是顾秀才!   沈若自十几岁开始就疯狂迷恋顾秀才,这件事人尽皆知。现在两人连娃都有了,周浪觉得自己肯定没有胜算,但内心不知为何还是抱有一丝期翼的。   因为自从沈若将崽生下之后,对顾秀才就淡淡的。要是自己说不介意那个孩子了,沈若会考虑他吗?   从周浪的这个角度只能瞧见沈若的半个背影,他不知哪儿来的力气挑着前后共八十斤重的黄泥往前快走了几步,沈若这时候已经跳下牛车了。   他脸上的笑容刚露出来,就看见边上还有一道青色的身影也跟着下了车。   周浪:“……”   那人是顾允。   周浪的脚步停住了,他不仅看见了顾允,还看见青色袖摆荡漾下露出的两人牵在一起的手。   “你咋不走了?”后面有人挑着黄泥走过他身旁,随口问了句。   周浪像是浑身的力气都被抽干了似的,他闭了闭眼,遮住眼底的失落。   “有点累,站着休息一会。现在就走。”他继续挑着黄泥往前走,距离沈若越近,他的心就越难受。   他现在是真的不介意沈若带着一个孩子,他想通了,想了那么多天!   可是,现在一切都晚了。   等他走到近前的时候,他听到沈若温和的嗓音对顾允说:“孩子还小怕灰,我们先去把脸和手洗了,之后我带你进去看小云吞。”   作者有话要说:   - 第78章   家里头今儿请了人搬黄泥, 外头人多挑着黄泥走来倒在地面上,一个个喊着号子很有劲儿。就是太吵闹了一点,闹哄哄的声音交杂在一处。   李善桃耳朵尖, 在那么多嘈杂的声音中一下子就听见了沈若的声音,这会儿若哥儿该是在镇上集市,怎么会听见他的声音呢?李善桃站在屋内有些奇怪地探出头来看。   正好瞧见沈若从厨屋里头出来,拿着汗巾擦手。   牛就栓在厨屋边上,牛车上的东西都已经搬下来了, 沈若已经给搁去了厨屋里,他先走出来顾允落后一步。   “若哥儿!你咋这么早就回来了?那些东西都卖完了?”李善桃将屋门关好, 快步走到沈若身旁, 惊喜地道。   “嗯,都卖完了。”沈若抿唇笑开了,拍拍自己身前挂着的斜挎包, 示意李善桃看一眼。随后道:“咱家可是最早收摊的, 我回来就是想把家里剩的那些都拉去集市上卖呢!”   “真好!”李善桃在不知道这东西好卖之前心里头还是很担忧的,要是卖不出去那这些东西可都白做了。没想到能卖得这么好!那包都鼓鼓囊囊的了!   “善桃婶子。”顾允也将手擦净了, 站在旁边,插空问候了一声。   李善桃早瞧见他了,应了一声, 问道:“你俩咋一起回来的?”   今儿怎么又是顾秀才陪着自家若哥儿回来的?   李善桃看破不说破, 她以为自家若哥儿肯定因为是以前被顾秀才拒绝太多次心里受了伤, 所以现在轮到顾秀才了,肯定得“报复”回去, 不然多不公平啊。   是该让男人尝尝想要却得不到的滋味, 不然到手了不知道珍惜。   所以李善桃的表情淡淡的, 并不算特别欢迎, 但也不排斥。   沈若道:“嗯,碰巧遇见了,顺便带他来见见孩子。”   顾允点点头,整个人身体紧绷有些紧张,他说道:“我想见见小云吞。”   “小云吞”这三个字不知道在他心底默念了多少遍,此刻说出来没有一丝滞涩。   李善桃嗯了声,道:“那成,你俩现在进去,小云吞这会儿刚好醒着。我去厨屋端羊奶,今儿上午他都没怎么喝奶,这会儿肯定饿了。”   李善桃说完就往厨屋去,还跟周围挑着黄泥来的村民打招呼,说声辛苦。   “进来吧。”沈若抬手开了门,率先走了进去。   才分别一个上午他就很想崽崽了。   “小云吞,阿爹回来咯!”沈若笑眯着眼睛凑到床边,倾身过去亲亲宝贝的额头。   “啊……啊呜。”小云吞见到沈若,那双葡萄般的大眼睛都亮了似的,小嫩嗓喊起来。   沈若跟自家乖崽亲热一番才回想起还忘了个人,此刻他抱着小云吞转头看顾允,脸上的笑意还未收敛,他道:“快点过来啊,你不是想见小云吞吗?”   顾允抬腿迈进屋的那瞬间,就闻见了浓郁的婴儿香,第一次真切地感受到他是真的要见到自己的孩子了!此刻的感觉非常不真实,他有些近乡情怯般的顿住了。   沈若的这间屋子虽小,打扫的却极为干净,他看着沈若过去之后对着孩子又抱又亲,动作温柔,浑身充满了爱的光辉。   那样灿烂的笑容,他生平第一次见。   待沈若抱着孩子看过来的时候,那抹笑意还未收敛,顾允感觉到自己的心往胸腔狠狠地撞了一下。   顾允几乎是同手同脚地走了过去,在沈若身前站定,顺着他的目光看向他怀抱里的小婴儿。   小云吞的眼睛很大,睫毛很长,皮肤白嫩,脸蛋肉嘟嘟的,看起来就被养得很好。他被襁褓裹着身体,只能瞧见那张脸。   小云吞眼睛大大的,此刻看见陌生的人,就定定地观察着他。   额头上的那颗红痣表明孩子的性别,是个小哥儿。   顾允看着小云吞就觉得他特别像沈若的缩小版。   他愣愣道:“他好小……”   沈若嗯了声,笑着说道:“七月廿六的生日,那日恰好是处暑。刚生出来的时候是六斤四两。”   顾允在心中默默记下。   “你要不要抱抱他?”沈若问道,问完之后才想起来他肩膀还有伤,立刻道:“要不还是下次,等你肩膀好了再……”   沈若还没说完就听到顾允道:“要,我肩膀好了。”   沈若简直要被这个傻爸爸逗笑了,不过小云吞现在还不重,只抱一会儿应该不会怎么样。   沈若教顾允要将双手摆成什么姿势,这才将小云吞轻柔缓慢地放到顾允怀里。   顾允浑身都紧绷了,等孩子落到自己怀里的时候他尽力放松自己的肌肉,生怕硌到了孩子。   小云吞很轻、很小,抱着的时候软软的。他身上带着婴儿独有的香气,顾允此刻动都不敢动。   心脏却一下又一下有力地跳动起来。   血缘牵绊真是一种奇特的缘分,明明是第一次见,却能感觉到亲切。   他怀里抱着的是他和沈若的孩子,一想到这一点,他的内心就像是荒芜的草原被点着了火。   他从小到大性子使然,对周遭的一切都淡淡的,以前他也没有喜欢过人,更没想过要和一个人成家。   但是此刻,他迫切地希望能够拥有一个家。   小云吞被抱的不舒服了,啊呜啊呜地喊起来,小手挣扎着探到了襁褓外面,搭在了顾允的手上。   那手好小,贴在自己手背上的时候热热的。   小崽子不舒服了在他怀里动起来,顾允顿时手忙脚乱不知道该怎么办了,求助的目光看向了沈若。   沈若一下子没忍住,笑出了声。   “不会摔的,你身子不要那么紧绷,就轻轻抱着就成。”   “他是不是不舒服了?”顾允担忧道。   沈若看他就是第一次抱婴儿的样子,此刻他算是老手,还有点小小的优越感了,笑着道:“这不是废话么,你被一个木头人抱着能舒服?”   顾允抱着崽的时候动都不敢动,身体瞧着还是紧绷的,小云吞被他抱着自然会难受。   不过沈若想到自家的崽会认人,自家人抱没事,别人抱总会尿人一身。为了不影响顾允抱孩子的时候发生这种意外,沈若还特意检查了一下尿布有没有裹好。   结果没想到小云吞尿别人却不尿顾允,他伸手过去摸,发现小屁屁还是干干爽爽的。   也不知道是顾允运气好,正好现在小云吞没有尿意,还是小云吞真能感觉到这人是他另一个爹。   沈若心里莫名有点酸酸的。   “啊呜……呜呜。”小云吞两只小手都挣脱了襁褓的束缚,朝着沈若伸出手手,想要阿爹抱。   沈若心里的那点酸涩飞快地就消失不见了,这些日子真是没白疼,知道跟哪个爹最亲!   等沈若把小云吞抱回自己怀里,顾允顿时浑身像是脱力一般。   明明孩子很轻,但抱这么一会儿像是比他往手臂上栓石头练一个时辰字还要累。   “若哥儿,这些日子辛苦你了。”   沈若对这孩子付出精力的是他无法想象的多,而且生孩子都是在鬼门关前走一遭。   顾允有些感动也有些后怕,更多的却是愧疚。   要是他能更早的发现端倪,就不会让沈若一个人承受那么多……   沈若道:“还好,小云吞很乖的,而且我娘我阿嫂都会帮着一起照顾。”   顾允对上他的视线,郑重道;“未来我会照顾好你们。”   两人目光相交,沉默了一会儿,沈若意识到他说的话分量有多重,他向来是说到做到的。   沈若抱着小云吞,心中有了决断,他问道:“我问你,顾允,你现在说的话是不是一时冲动?”   “不是。”顾允说。   “那你之前说喜欢我,爱我和小云吞,是真的吗?还是说只是为了想要和我共同抚养孩子才这么说的?”   喜欢和爱实在是太缥缈了,对于爱情,沈若没有感受过不是很能理解,包括他现在也没有那种对一个人爱得要死要活的感情。   顾允之前对他表白,说要娶他,沈若第一反应就是很懵,觉得他是想对自己和孩子负责才会这么说。所以他才说要考虑一段时间。   而今日他在面对二狗的质问时候说的“爱他和小云吞”,沈若当时只想逃避这个话题。   因为他发现自己好像还给不了顾允同等的爱,至少现在还没有。而且他也不确定顾允这么说是为了哄二狗,还是真的想要和他在一起。   沈若承认在感情方面他确实不太敏锐,也常常想不通为什么顾允会爱上自己了,想要打破砂锅问到底求个原因,但爱情这种东西的产生本就不是能找到具体原因的。   或许是顾允发现自己长得还算不错了?又或许是之前的那段记忆里面和自己做那种事情很快乐?亦或是他想要娶妻生子了而恰好他们出现……   沈若不想自己再想东想西,势必要问个清楚明白。   这种情况已经不是逃避问题能够解决的。   顾允的目光里满是真诚,他一字一顿道:“是真的,我经过了深思熟虑才会向你表明心迹,害怕唐突你,但更怕你会拒绝,我鼓起勇气说出口,是因为想要娶你。”   “是我害你,这十个多月没有帮你,我心中有愧。但是说喜欢你,爱你,都不是哄你的。”   顾允不是个话多的人,沈若还是第一次听他一口气说这么多话。没多酝酿,直接就脱口而出了,说明这些话在他心里已经藏了许久。   “不是你害的,别往自己身上揽。”沈若垂着眼,看着小云吞,说道:“说实话,知道小云吞的另一个父亲是你的时候,我心里是很庆幸的。”   至少不是什么奇形怪状的人,也不是沈子莺找来的人。这话他就没说出口了。   顾允的手攥在被面上,闻言松开了手。   “我知道你讨厌以前的我,所以之前跟你道歉,说会离你远一点。但是后来,我们总是遇见。”沈若用手轻柔地捏捏小云吞的手指,“你没害我,反而你还帮过我的,在刘春花拿着扁担要揍我的时候,还有那捆柴向我砸过来的时候。”   “其实那时候,我挺开心的。还觉得你真的傻得可爱,明明讨厌我,却还舍身救我。就为了你心中的道义,对么?”   “听你说喜欢我,爱我,其实我有点不敢相信的。那么多年的厌恶,真的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忘却,反而让你喜欢上我么?”   “我……不是为了道义。”顾允认真听他说,心口像是被用力拉扯,是他操之过急,只想着赶快表明心意将人娶回家,却将最基本的坦白都忘了。   萸…蟋…拯…梨·   他面色不变脸却变得通红,索性说了实情,“我帮你是因为……很久之前看见你就心生喜欢。只是那时候我只以为是因为你与我梦中那人相像。”   “后来我才知,那个梦中人,就是你。”顾允面露尴尬。   信息量太大,沈若直接愣住了。过来几秒钟大脑才开始运转。   难怪那时候顾允初发现招炎草端倪的时候会说出那样一番话,而沈若和柳兰香还以为他是中了邪。   顾允斟酌了一下语句,用他清凌凌的嗓音继续道:“我没有厌恶过你,只是觉得麻烦。我不太会和人接触,也应付不来那种穷追猛打,所以总是会拒绝,但每次都没用。”   “对不住……”沈若尴尬地摸了摸鼻尖,原主真的就是将“烈女怕缠郎”给发挥到了极致,那架势怕是直接将顾允给吓到了。   “可是我发现你像是变了个人,和以前不一样了。”顾允说完停顿一下,酝酿许久才继续说下去,“我有想过,你会不会是什么妖精变的,或是借尸还魂?那样大剂量的招炎草,竟然还能死里逃生。”   沈若的心脏快速跳动了两下,没想到顾允竟然如此敏锐地察觉到了!他的家人都没有这样的疑问,只当自己是受到的刺激太过改了性子。   不过顾允那么聪明,之前招炎草的事情都能靠着自己想到,能猜到这件事,沈若竟然觉得并不奇怪。   顾允说完仔细看着沈若的表情,心里已经明白过来了。   沈若冲他眨了下眼睛。   若是他发现了,那沈若也没什么不好承认的,只心照不宣就行。而且不知道为何,沈若坚信顾允哪怕知道他是借尸还魂的也不会讲这件事说出去。   毕竟这种事情要是被曝出去,那可就只有烧死这一条路了。   沈若感觉到自己的腰突然被顾允轻轻地抱了一下。   他无声地笑了,酝酿了一会儿才道:“顾允,如果这样你还愿意的话,那我们就在一起试试吧。”   作者有话要说:   -   开心!终于写到了!感情线进展一大步!撒花花~ 第79章   “我们平等交往, 若是双方相处融洽,感觉合适的话就结婚。不过你得等我脑子里的血块消散把以前的事情都记起来之后才行,只有你记得那天的事我觉得不太公平。”   顾允已经在知道自己不是原主了, 那么以前的那些事情就不能算到自己的头上。   沈若不想自己成为一个吊着别人,一味享受别人对自己好追求自己的绿茶。   而且他也不是个矫情的人,这么多天过去了,他也想清楚了。   自己对顾允也不是没有一点儿感情,他总是会担心顾允的伤, 他也不想跟顾允断交,而且顾允又是小云吞的另一个爹……再说了, 顾允确实长得非常符合自己的审美。   沈若也不是六根清净的圣人, 感情是可以培养的嘛!所以他打算给自己和顾允设定一个期限。   “好!”顾允点头,眼里满是笑意。   知道现在的沈若不是以前的沈若后,他心中有种果然如此的畅快感。   那一点笑意转瞬即逝, 他欲言又止。   沈若抱着小云吞发觉他的异常, 问道:“怎么了?想问什么就问,我考虑考虑再决定要不要回答你。”   沈若笑着皮一下, 心想若是自己遇见个异世孤魂肯定高低得跟人唠许久,了解一下未知的东西。   所以看见顾允这欲言又止的样子,沈若就自动代入了。   “那天和我……的人, 是你吗?”   顾允艰难地问出这句话, 薄唇紧抿, 面色严肃地像是在等待宣判。   原来是在纠结这个。   “是我。”沈若和他视线相交。   “嗯。”顾允陡然松了口气。   沈若看了眼天色,这会儿去镇上还来得及, 镇上的集市开到夜里, 他还想今日赶回来的。   又要和小云吞分开, 沈若满心不舍, 恨不得把崽崽揣兜里带走。   “得准备走了,你是回家还是跟我去镇上?”   “跟着你。”   “好,那你在这儿坐会儿,我去把东西搬去牛车上。”沈若拿薄被卷起来挡在床边,阻止崽崽不小心落下去,说完就往外走。   要把放在家里库存的那些做好的东西全都搬去牛车上,东西不重,就是比较零碎。不过李善桃知道沈若等会儿就走了,已经和柳杉两人在那帮着往牛车上放东西了。   沈若心里熨帖。   李善桃见沈若出来了,这才放下手里的东西,去将羊奶端了出来。   “若哥儿啊,顾秀才还在里面呢?”她特意没往里头凑,说着要给小云吞端羊奶就是为了避开,想着他们肯定有话要谈。   “嗯。对了娘,我打算和他在一起试试。”沈若说的落落大方,只是在一起试试,谈个恋爱嘛。   但听在李善桃耳朵里那就是自家若哥儿已经答应了人家。   “诶唷,你咋这么快就答应了?”她之前还想着要让顾秀才也尝尝追不到人的滋味儿呢!以前自家若哥儿那么贴,人家是怎么对他的?结果自家若哥儿这会儿就答应人家了。   李善桃恨不得拿手戳沈若的脑门。   明明别的事都机灵地不行,怎么偏偏在这上面犯傻呢!   沈若挑了挑眉,他娘这是啥意思?   李善桃见沈若懵懵的,将羊奶碗给柳杉一递,拉住沈若的胳膊就往大屋走。   关上的房门就跟他说了一大堆,沈若听得有些哭笑不得。   “娘,没你想的那么严重。顾允是个什么样的人,在村里这么多年你还不清楚吗?”   李善桃忧愁着一张脸,“可是娘就是替你委屈。娘不会不让他瞧小云吞,那是他和你生的崽。但是若哥儿,你是我生的,我怕他只是现在对你好,以后要是真成了亲,他还要去考科举啥的,见得人多了心思就花了。到时候我的若哥儿可怎么办啊?”   “娘,你别想那么多了。”沈若拍抚着她的背,温声道:“这八字还没一撇呢,只是试试,要是不合适那就分开。”   没几对刚谈上恋爱的男女朋友会说未来肯定能步入婚姻的殿堂的。   但是沈若知道他娘这是关心则乱了,事情都还没发生,她就已经开始设想最坏的情况。   “再说了,要是顾允真的心思花了,要找小老婆,那我肯定先踹了他。小云吞也不给他瞧了,咱们自己养,让他眼馋去!”沈若说得斩钉截铁,那语气把李善桃给逗笑了。   沈若立刻再接再厉靠在李善桃肩膀上撒娇,“娘,你就别担心了啊。”   “行了行了,这么大的人了还这样,羞不羞啊?”李善桃一手搭在沈若环在自己脖颈间的手臂上,轻轻拍了两下。   “不羞,再等几个月我过了生辰哪还好意思这样呀,可不得趁现在?”沈若笑眯了眼睛,说道。   “你啊——”李善桃知道他不想让自己再东想西想,没忍住泄了心里那股子气。儿孙自有儿孙福,只希望那顾秀才是个表里如一的,这孩子都生了,本就是若哥儿吃亏,要是他还敢拈花惹草的,李善桃就要掀起板凳往他家去。   “爹去哪儿了?怎么都没瞧见。”沈若问道,他心里有种预感,沈大山不在家肯定是没听他的又去忙活了。   李善桃压低声音道:“你爹他闲不住,去虎头山那边帮着挖黄泥了。他可是跟我说让我别告诉你,还打算趁你没回来之前回家把身上的泥都给洗了的。你可别说漏嘴啊!”   沈若:“……”我就知道!   不过挖黄泥比起挑黄泥走回来要轻松一点,但也只是一点点,毕竟挖黄泥费腰。但是现在也没法跑那么老远过去把自家阿爹抓回来,而且他就算让人回来了,他又去镇上,他爹肯定又瞒着自己过去干了。   “那阿兄呢?”沈若继续问。   “丰哥在家歇着呢,没事干你阿嫂还教他绣花了。”李善桃说起这个就忍不住笑。   沈若闻言笑出声,他哥五大三粗的竟然也捏起了绣花针?   “那他绣的怎么样?”   李善桃神色复杂地看沈若一眼,说道:“马马虎虎,就比若哥儿你好一点。”   离谱,自己的绣工是多差竟然连刚学绣花的沈丰都比不过了!?   “未来若哥儿你出嫁的衣裳还是让你阿嫂帮着绣吧,我看你啊,够呛。”李善桃在这方面对沈若是一点儿信心都没有。   沈若不服气都不行,他确实绣的烂。   “那就只能辛苦阿嫂了。”   沈若道:“对了娘,我和二狗给家里买了不少东西,都搁在厨屋里了。还有赚的这些铜钱先倒在哪儿?我把包背走。”   “先放这儿吧……”李善桃从床底摸出一个罐子。   等沈若从大屋出来的时候顾允已经等在牛车边上了,他长身玉立,和周围人形成极大的反差。脸上表情淡淡的,也没个笑模样。   村民向来敬仰读书人,偶尔有人半文半土的跟顾允对话,但一般人不知道该和顾允说什么,打个招呼就算完。   直到顾允看到沈若出来的时候,眼睛里才涌出一丝情绪,整个人看着就鲜活生动起来。   “走吧。”顾允往车上坐了朝他伸出一只手。   沈若也不扭捏直接抬手握住,但却没借他的力,径自一抬腿就上了牛车前端赶车的横板。   “若哥儿,路上慢着些,卖完了早些回来。”柳杉在一边看着,叮嘱道。   沈若笑着应了声,牛车缓缓往前走,好些村民挑着黄泥过来纷纷跟沈若打招呼,其中许多都是之前秤粮税时候的熟面孔。   沈若发明出来的木箱子漏斗可给大家省了不少力气,更别提他还会算术,那时候就有不少人大吃一惊,觉得这小哥儿真是了不得。   特别是之前被那沈二毛带的说顾允和沈若坏话,甚至恶毒地想那捆柴就该砸小哥儿身上的人,此时对沈若最是推崇,逢人便说自己村里的小哥儿沈若多么厉害,是有大智慧的人!   现在瞧见他和顾允坐在一处了,他们脸上都带着点了然的笑。   还有人想开几句荤玩笑,都是青壮年的大男人左不过就想那么点事儿。但顾允在村民的印象里一直都是不苟言笑的,而且总是跟村长一同出没的,又是读书人,他就有点不太敢。怕得罪了秀才公。   沈若在挑黄泥的队伍里瞧见了一个意料之外的人,他立刻拉住缰绳让牛停下,跳下车跑过去。   “你怎么也在这里!”沈若看着那个浑身脏兮兮的小孩,没忍住嗔怪道:“你还小这种活不是你能干的,把东西放这儿。”   沈欣抬起脸,看到沈若的瞬间眼睛都亮了,闻言有些腼腆地道:“沈若哥哥,我、我想来帮忙。”   他提着一篮子的黄泥,身上手上全是泥点子。就一张脸还算白净,额间红痣显眼。   “不许,你要是再干下去手酸到明儿端碗都端不稳,到时候还怎么给你弟弟带羊奶回去?”沈若蹲下跟他耐心说道。   黄泥都是潮湿的,那可不轻,看他鞋上沾的泥巴也不知道在这儿帮了多久了。   “你过来你娘知道吗?”沈若见他嘟起嘴有些小委屈,放柔了声音问道。   沈欣咬了咬嘴唇,小声说道:“我娘说‘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可是我还太小了,帮不上太多忙。”   沈若揉了揉沈欣的头发,说道:“等你长大再说。”   沈欣脸红了下,看着沈若,但瞧那神情还是不太想走。   “你这么小点要是摔了,被人没看见撞了那我还得多出医药费,这可不叫帮忙。”沈若板起脸说道。   这孩子还有些执拗,想帮忙的心是好的,但是这么小的孩子在这儿干活,沈若可要担心死,也不知道他娘怎么就放心他这么小点儿的孩子来这儿做活的。   沈欣眨巴了下眼睛,听沈若这么说这才答应回家去。   沈若见他走了将那篮子黄泥倒进边上一个村民的箩筐里头,托他将篮子带回去这才回了牛车上。   “沈欣这孩子总想着要来帮我家的忙,这种活哪是他一个小孩子能做的。也不知道沈欣他娘是咋想的竟然同意让他过来。”沈若无奈吐槽道。   从沈欣的谈吐中不难感觉到他娘应该是个有学识,很有涵养的女子。像什么“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都知道,还教给沈欣。   顾允听后,说道:“可能是因为他娘并不喜欢他。”   “为什么?”沈若皱起了眉头。   顾允道:“听我娘说,是因为沈欣是个小哥儿。”   沈欣那么懂事,这么小就知道靠自己的力气换取东西,不靠别人施舍了。虽然是个小哥儿,但小哥儿咋了,他说话流畅,有思想,比起同年龄的小汉子都聪明得多!   沈若皱着眉头回想之前李善桃和自己说过的话,他娘说沈欣的娘是她给接生的,差点儿没能挺过去,幸亏有沈欣在一边喊着才撑过去的。   那时候沈若还想着未来能帮衬一把他家。   沈若将自己知道的关于沈欣家的事跟顾允说了。有点不太相信,沈欣的娘怎么可能不喜欢沈欣呢?不然为什么会给他用“欣欣向荣”来取名,还教他“涌泉之恩当滴水相报”?   顾允道:“或许她这样教沈欣,只是为了让他帮自己,若是他不帮那就是不懂感恩。”   沈若皱紧了眉头,这说的不就是一种变相的PUA吗?   生恩大过天,所以沈欣就必须得当牛做马一样帮她做事,还要帮着照顾弟弟?   不知为何他就想起了他爹,沈大山之前不就是被沈牛山和刘春花当成牛马使么!就因为他是不受宠的老大?   顾允见他皱眉,知道这个话题让他不舒服了,立刻道:“这只是我的猜测,也许并不是这样。”   沈若深吸口气,点点头,问道:“那沈欣他爹呢?”   “听说是外出走商了,已经大半年没有回来了。”   家家有本难念的经,沈若不知道事情的全貌,此时也没法点评沈欣他娘究竟是个什么样的人,他的手也伸不了那么长,去管别人家的事。   此刻就先将这件事抛之脑后,对待烦心的事情他向来如此,这样才能保持乐观积极向上。   回到镇上后沈若还是去了原位置,那儿被人占了,但边上还有一点空位,沈若就拿出架子,竖着摆放,这样正正好。   这会儿太阳烈,热得慌,集市上不比上午热闹,但也有不少人。   顾允还是第一次坐在摊子后头当个小贩,有些稀奇。   摆放东西这个活不用动肩膀,就动胳膊,沈若没再阻止顾允帮忙。   两人跑前跑后将东西都摆好了,这才在后头的长凳上坐下,喝些水。   顾允看着架子上那些小玩意儿,点了点头,不怪沈若做的这些东西能一上午卖空,好看又实用的东西到哪儿都是受欢迎的。   他看着沈若擦去额上晶亮的汗珠,心中暗自猜测:他是从哪儿来的,真的不是妖精变的吗?若是是妖精,那是什么妖……   “小哥儿啊,你之前走了不知道,就一个时辰前来了好几个读书郎要买你家的书包呢!”边上收了沈若沙包和橘子的小贩见他回来了,立刻过来报信,笑着道:“你不是说回去拿货回来么,我就告诉他们过几个时辰再过来呢。”   这可真是意外之喜,沈若笑着跟他道谢,又送了他一根七彩发绳。   这小贩之前闲聊时候说了,他有个闺女儿跟二狗一般大,送这个发绳正好能给小女孩用上。   “谢了啊,你家做的这些小玩意儿啊都好看,摆出来这摊位都比其他好看多了。我们也是沾了你的光,今儿带来的东西可比前两日好卖多了。”那小贩夸道。   大集一连三天,一般找准了位置后一天也会在同样的位置,这样顾客要是想再来买能容易找见。   今儿树前头换了个小哥儿来卖东西,都是些新鲜的玩意儿,一上午过来的人多了,也带动了他的摊位,卖了不少东西出去。结果这小哥儿还这么客气,让他们帮着看一眼牛车就送了沙包,后来还送橘子。   他们自然愿意跟沈若多说说情况,还想着下次赶集还和沈若的摊位摆在一块儿呢!   “这是你夫君?这瞧着器宇轩昂的,还是个读书郎啊,真不错。”边上摊位的一个老妇人笑着夸道:“你俩坐一块儿瞧着般配极了。”   沈若刚想说不是,就听到顾允说:“多谢。”   沈若:“???”   顾允轻咳了一声,牵住了沈若的手肯定道:“确实般配。”   沈若本想跟他掰扯一下,还没成亲呢他算是哪门子的夫君啊,这不是占自己便宜吗?   结果就这时候来了客人,有几个读书郎并肩走过来,书生长衫衣袂飘飘的,在摊子前站定了。   “可算是等到你了,我要一个书包。”   “给我也拿一个。”   有个书生过来之后眼睛就定在书包上挪不开眼,刚一抬眼想叫小哥儿摊主给拿一个,就看见顾允施施然坐在摊子后头呢!   “给我拿……我去,顾子诺!你怎么在这儿!”   沈若闻言笑起来,心想:原来书生震惊起来也会忘了圣人语,一声“我去”走天下。   “蓝临川,你怎么回来了?”顾允面色不变,问道。   “嗐,还是储水镇上好,爹娘管不到我。而且我是想着让我堂哥教我读书,当然顾子诺你在就更好了!带带我啊,明年的科考我也要去。”来人一双星星眼看着顾允。   顾允还没说话,他就又瞧见了沈若,顿时惊为天人。他在京城见过的姑娘小哥儿多了去了,像顾允身边这位这样的却不多见,明明穿着最普通的粗布衣衫,但瞧着就是有股说不出的高人气质。   像书包这么方便好用的东西就是这小哥儿摊主做出来的!   作者有话要说:   - 第80章   顾允向沈若介绍道:“这是蓝棹, 蓝临川,是我昔年同窗。”   沈若笑着对他点头,算作是打了招呼。   蓝棹回以一个书生礼, 那手抱着书包不肯放了,好奇问道:“这位是?”   “沈若。”   顾允清凌凌的嗓音吐出沈若的名字,他薄唇抿起看了沈若一眼,与之视线相交。   这会儿他还牵着人家的手,袖摆遮掩下别人看不着。他心中一动, 索性臭不要脸说道:“是我未来的夫郎。”   沈若第一次发现顾允这正直的性子下还隐藏着厚脸皮,以前怎么没发现呢?他只是答应试试, 这就直接成了他口中的未来夫郎了?   沈若心中暗自好笑, 不过没有开口拆顾允的台。   蓝棹视线在顾允和沈若身上逡巡片刻,惊得眼珠子都要掉下来了,吼道:“我去, 他是沈若?!就是那个对你穷追猛打、爱而不得多年的小哥儿沈若?”   边上和他同行的读书郎脸上也是一样的表情。   他们有的不是顾允同窗, 但镇上必安学堂的学子谁不知道顾允啊!这桩风流韵事也是流传极广。   酸的人多,但羡慕嫉妒的人更多!毕竟也没谁能被一个小哥儿那样喜欢, 追逐在后。   有人就爱自己受人追捧,并对此十分享受,认为这是一件极有面子的事情!   况且顾允才名在外, 除了极个别酸的不行的人之外, 其他人都将此事传为佳话了。毕竟才子谁能不爱呢?   不过那时是只听闻沈若其人, 却没见过这传闻中的沈若是如何模样。   此刻见到了,大家才将人细细打量。   只见他身量纤细, 脸蛋白净透光, 额上红痣鲜红, 凤眼、琼鼻、柳叶眉, 唇红齿白的,那唇上还生了颗不甚明显的唇珠,一打眼儿瞧着就是漂亮。   再仔细一瞧,还能瞧出些南方人特有的秀丽来。   这几个读书人在吃了一惊后完全忘了如此打量一个小哥儿是极其不礼貌的。   虽说男哥儿大防不严重,但你要是凑近了瞧着人家看许久,那也是不成的。   顾允皱紧了眉头,往前一步将沈若挡在身后,挡掉了那些探究的视线。   他向来是喜怒不形于色的,此刻却面露不愉地看着这帮人,那气势能让人一秒回神。   “对不住……在下失礼了。”读书郎们喏喏地道了声歉,一开始只是想看看那被传得“神乎其神”的沈若究竟是什么样,结果一不小心就看得有点久,实在是失礼。   沈若倒是不怕人看,在穿进来之前他就长这样,在现代也有不少小姑娘总是拿眼睛瞟他,还来找他要微信的。   到了这儿之后除了额头上多了颗红痣,后腰多了个胎记,还能生孩子以外,其他的地方和自己本身并没有太大的区别。   在现代他也算是个清秀男生吧,因为爱运动身上有薄薄的肌肉,皮肤晒成小麦色,所以他哪怕长得有点儿男生女相也没人喊他小白脸儿。   不过到了这里,他小麦色的皮肤没了,肌肉也没了。不过沈若觉得主要是因为自己以前家里穷吃得不好,不然怎么可能身上连一丝软肉都没有,现在的他真可以算得上是骨瘦如柴。   而且还白,就是那种晒不黑的白,总之是让姑娘们羡慕的那种肤质。   但这个时代对哥儿的审美就是跟他现在这样的,倒也不是说他的长相真有那么倾国倾城,说实话也就一般,大半都是肤色给加的分。   沈若就是这么认为的。   蓝棹将种种都看在眼里,见顾允有些不高兴,他没忍住叹了口气摇了下头。   明明瞧着比顾允还小点儿,却像个长辈似的将书包往手心拍了拍。   “顾子诺啊顾子诺,我就跟你同窗三月都知道,当年可有不少人看你笑话,你说你要是早答应人家何至于此啊!”蓝棹一脸的恨铁不成钢,要是当初顾允就答应沈若的追求,那不就没人敢挖苦他了么。   并不是所有的读书人都是好的,心性恶劣的也不再少数。   要不然也做不出将沈若追求顾允的事儿当做笑柄来引人诟病。   镇上许多人都瞧不上农家子,而顾允不仅是沈家村这个穷村里出来的学子,还是他们学堂中最有出息的一位,那些自认高人一等的学子学习比不过一个农家子,自然只能从其他方面在顾允身上找存在感。   蓝棹还记得自己就过来储水镇呆了三个月,可是听了不少关于顾允的风言风语,但是顾允表现得非常漠然,依旧是做自己的事情,随便其他人如何说。这坚如磐石的心性是一般人所不能及的。   要是当初顾允直接就答应了沈若的追求,那就不会有那么多嘲讽了吧?毕竟大多数人都是十七八岁成的亲,再早些的十五六也不是没有。   学堂中大半人都是已有家室的,若是当初顾允直接就跟沈若成亲了,那恐怕别人也就没那么多话好说。   顾允道:“年年际遇不同,当年的事不必追忆,着眼于眼下吧。”   几年前还不是“沈若”,他自然不会动心,更别提成亲了。   蓝棹轻叹口气,道:“你可让我亏死了!”   沈若好奇地探出头来,看向他。   顾允云山雾罩,不知蓝棹在说何事。   “我可是下了赌注押你孤独终老的,结果你竟然要娶夫郎了!哎哟,真是亏大发了!”   顾允:“……”   沈若一下子没忍住,笑出声来。脑海中自动播放“听我说谢谢你”的音乐。   夺笋啊!竟然盼着顾允孤独终老。   本以为是巧遇了一位昔年的好友,却没成想是个损友。   “瞧你以前那样子,就是要跟书本相伴一生的,还一心只想考取功名,每日学堂中最认真的就是你。本就学识过人还那么努力,害得我也得跟上,结果那三个月我回回第三,后来回了京城可被我爹娘骂惨了。”蓝棹吐了吐舌头,脸上露出痛苦的表情来。   沈若听懂了,顾允在学堂里以一己之力卷翻了所有学子,特别是蓝棹,非常惨。   沈若好奇道:“你是第三,那回回第二的又是谁?”   蓝棹见是沈若发问,立刻收起痛苦的神色,和颜悦色地对沈若道:“我堂兄!”   顾允接口:“蓝帆。”   沈若有些诧异,蓝帆痴迷经商,而且瞧着对八卦琐事格外上心的样子,还有点附庸风雅的样子,没想到竟然是第二名。   这人看着就不像是认真学习的样子啊?   “真是人不可貌相。”沈若道。   蓝棹听这话笑着道:“你也认识我堂兄啊?他那人就是天赋异禀,跟你夫君似的随便学都能融会贯通的。可是苦了我了。”   “我们还没成亲呢。”沈若道。   顾允没等蓝棹说话,就道:“早晚的事。”   “不害臊。”沈若怼他。   顾允面色不变,哼出一个嗯字。干脆就认了下来。   蓝棹在一边简直没眼看。   说了那么多话其实也才过去一小段时间,虽然这人是顾允的朋友,但开门做生意,钱肯定是要收的。   一下子又卖出去五个书包,蓝棹多带走了一个说要买回去哄堂弟。   又看沈若摊子上好看的小玩意儿那么多,都多多少少带了几个走,还有书生家里正巧得了新生儿,而且还是龙凤胎!直接买走了两床百家被,还带了不少好看的挂件去,说以后要挂在床边给孩子抓着玩。   众人自然是恭喜他,而且这龙凤胎可真是罕见。   “我去茶楼听书去,就在不远处,等你们收摊了喊上我一起去找我堂兄,蹭他一顿饭如何?”蓝棹自来熟地问沈若道。   他以前可是邀请过许多次顾允,一般都是得到拒绝的话,这会儿他学乖了,直接问沈若。   沈若答应下来:“好,正巧我们收摊后要去找他。”   “那行,我就先走了。”蓝棹赶着去茶楼听故事,挥手告辞。那些书生买了东西也跟着走了。   沈若收了钱塞进斜挎包里,笑眯了眼。那贵价儿的东西卖得快,就能提早收摊,便宜的东西卖的速度也不慢,上午赚的那些应该已经够本儿了,抵了那些换出去的家禽和鸡蛋。   现在赚得那可都是纯利润啊!   这个生意可以继续做下去,不过书包的做法容易仿制,这个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之后得想些其他的东西一起拿出来卖,好歹也可以当做一门营生。   沈若想了想,问顾允道:“你记得这些东西都是什么价儿了么?”   顾允过目过耳不忘肯定能记得,沈若问完就觉得自己问了句废话。   “记得。”他将价格挨个说了一遍。   沈若点点头,也不拿他当外人直接将斜挎包递给他,沉甸甸的。   “你看着摊,我去买些家用,还得再买些布。”沈若从斜挎包里拿出三贯钱揣进怀里,就要走。   “好。”顾允卖东西是一次新奇的体验,商人是不允许科考的,所以蓝帆才没法去考,没有秀才功名。   但小贩与商人又不一样,若是书生实在贫苦,拿自己所书的字或是画的画来卖也是有的。   沈若如此放心直接将摊子交给了他,顾允嘴角没忍住挑起了一点笑意。   那点笑意转瞬即逝让人捕捉不到。   顾允希望自己能为他多做一些事,无论是什么,只要他能做到,他都愿意。   他只想要让这个不知道从哪儿来的“沈若”多依赖自己一点,心中有所眷恋,不要离开这人世间。   ===================   沈若之前逛过一遍集市,这会儿日头都要西斜,集市的最末几个时辰东西都不好卖,因为人少了。   所以沈若打算逛逛,顺便捡个漏。   虽说集市要开到夜里去,但这里摆摊的不全是镇上人,有好些人都是村民,或是别的地方过来的人,还得趁着夜色降临前收摊赶回家去,夜里的集市摊位肯定没有这么多了。   沈若循着记忆往前走,终于看见了一家卖散布的摊子,那里还剩下不少布料,乱七八糟的堆在一处。摊主已经在收拾东西准备收摊了,正在收拾布料边上的那些成品衣裳。   那些衣裳沈若瞧了一眼就没兴趣了,都是粗布短衫跟自己身上穿的差不多。他主要是想买那些布料。   “这些布料怎么卖?”沈若上前去询问。   那摊主没想到还有客人来,他都准备要收摊了,随口道:“有花色的十文钱一沓,纯色的八文。”   “一沓布多少张?”沈若蹲下。身翻了翻,布料堆得实在是乱,大小也不一样,也不知道这摊主如何算钱。   “十张,五张大的五张小的。你自己挑。”那摊主想着这是关门前最后一笔生意,说道:“你要是拿得多,还能再便宜些。”   沈若道:“全部包圆多少?你开个价吧。”   他粗略估计这里得有五百多块布料,但是最大的也就大概成年人T恤那样的大小,小的布料最小的瞧见大概跟女孩子的鞋垫差不多大。这零零碎碎一大堆,沈若也懒得挑。   总归再碎的布料都有用。   那摊主听到沈若这样说,立刻惊喜地睁大了眼睛,笑着说道:“五贯钱!”   五贯钱那就是五百文,这摊主是拿自己当冤大头了!一文钱一张,这不是花布的价格么?   沈若冷着脸起身道:“你要不是诚心做生意,那我就去别家看了。”   卖布料的也不止这一家,沈若可不做冤大头。这里瞧着就五百多张布,有的还那么小。   沈若道:“你卖了一天了好看的花色都被人挑走了,你不卖给我这些带回去也没人要。”   确实是这么个理,边上的摊主看不下去了,这人就是摆明了要坑客人呢,纷纷帮着开腔道:“你这不厚道啊,别人家要收摊都卖的便宜些,这小哥儿要的多你还狮子大开口,真是噎不死你。”   “小哥儿你来买我家的,我这儿也有不少布料呢!约莫十五张,箩筐般大小,就收你十文钱,还都是棉布。”边上有人揽客来了。   沈若拿过瞧了一眼,确实都是棉布,只不过都是纯色,但是很划算。   “我要了。”沈若立刻拿了十个铜板给他。   这生意痛快,那人接了铜板说谢谢,随后就笑着收摊去了。   这摊主见他给钱如此爽快心里痒痒,本想着他不差钱不会算那么明白,结果人家也精着呢。   他经常卖东西的被人说就说了,脸皮厚得很。   这时候脸上堆起笑说道:“那收你四贯,不能再少了,我这儿起码还有五百二十多张布呢!”   “你这布头这么小的也能算一张?”沈若挑出一张问道。   那摊主脸都不红一下,说道:“对啊,别看这布小,花色好看啊。”   沈若丢下布转身就要走,这么小点儿连做发带都不够格。   他这一走那摊主就坐不住了,立刻冲过去抓住沈若的胳膊道:“哎哟,我说小哥儿啊,你还能还价的嘛!怎么说走就走了呢?三贯钱不能再少了,我小本生意,可要亏死了啊。你要是要就三贯钱带带走,我也正好收摊了,你觉得成不?”   沈若自然觉得不成,甩开他的手,继续往前走。   这时候谁沉不住气谁就输了,他想卖完收摊不想砸手里,沈若本就是来捡漏的,你要是当他冤大头,他自然不肯买了,要是价格合理肯定直接包圆啊。   做生意就是讲究一个诚信经营,像他这样的小贩狮子大张口的,沈若不乐意跟他交易了。   除非他肯让价,不管给多少他都是赚的,根本不存在他说的亏钱。   那摊主在原地跺了下脚,又冲过去拦人:“两贯!两贯钱你都带走!”   沈若在他视线盲区抿唇笑开了,收敛后抬头顿了下才点头,说道:“那我勉强收下吧,给你包圆了你好收摊回家。”   “成嘞成嘞。”那摊主也笑,两贯钱虽说赚的少了点,但好歹将这些卖不出去的布料都脱手了。   不亏啊!   作者有话要说:   -   蓝棹(zhao四声) 第81章   沈若记性好, 之前带着二狗逛过一遍对哪些摊子卖什么,大概摆在什么地方都有印象,此刻就是有目的性的去集市摊子上扫荡。   家里的大料快用完了, 买点;家里挡风挡雨的油纸快破了,买点;他还打算记账,粗糙的木浆纸也买点……很快他就将集市上自己想买的东西都给买好了。   最先买来的那些布料被他捆好背在了背上,大料用晒得干硬的竹筒装着防潮有绳子挂着能趁手提,油纸和木浆纸卷起来抓在手里, 直到手里再也拿不下东西了沈若才作罢。   此刻他两手上挂满了东西,随着他走动, 手里装着大料的竹筒撞在一起发出清脆的声响。   之前徐屠户送的猪下水还镇在大陶瓮里头还没拿出来做, 所以沈若干脆就打算买齐了卤味的大料,之后做一道卤肥肠,多下来的卤汁还能卤些别的, 给家里人换换口味。   干辣椒家里倒是有, 他主要买了些香叶、八角、茴香这些常见的大料,除此之外沈若还想买点甘草、党参、白胡椒, 但是那些小摊上没有得卖。   沈若打算去医馆里看看,刘大夫的医馆里头肯定有。甘草和党参都能去腥,甘草能回甜, 党参能让肉质的口感更好。   至于白胡椒是哪儿都没瞧见, 不过也不重要, 只是增加辣味用,直接拿干辣椒替代。   沈若风风火火地回到自家摊位上, 想要将身上的东西往牛车上放。   顾允立刻接过他手里的东西, 帮着一起动作。   沈若带着这么多东西一路走回来, 额上出了不少汗, 手里提着东西呢没腾出手擦。顾允瞧见了就从怀里拿出一张帕子给他擦汗。   沈若也不扭捏,直接抬起脸,这样更方便他给自己擦汗。   沈若说道:“我买了五百多张布头,给人小贩包圆了,拢共花了两贯多钱,瞧这一大包,感觉能做不少东西了。就是有的布头太小,做不了发带和发绳,只能裁了做别的。”他直接把人家摊子上剩下的布料全都包圆了,自然是什么花色都有。倒有好看的花色但都很小块,好看的大块的花色肯定早就被人挑走了。但没事,再丑的东西到了他脑子里都不是不能拯救的。要实在是丑的没眼看了,大不了做成千层底嘛,糊成鞋垫可不用看是什么花色。   “我还买了些大料,五文钱一斤倒是不算贵,我都买了点儿,一共花了十文钱,那小贩人还挺好的,不是因为要收摊了嘛,我是最后一笔生意,就给我抹了一文钱的零头!我打算明儿做卤味吃,家里鸡蛋、猪下水、笋干都有,明日再去买些豆干,油豆腐回来卤一大锅。”沈若小时候就爱吃卤味,特别是他外婆卤的,又香又鲜还有点微甜,那滋味儿可别提多好吃了!   顾允给他擦汗,动作缓慢细致,一边认真地听他说话。   顾允很喜欢听沈若和自己说这些事,虽然说的都是他买了些啥,但也听得津津有味。视线也不由自主地落在他脸上。   沈若说着话的时候眼睛笑眯起来,红润的嘴唇一开一合,能瞧见洁白齐整的牙和湿润柔软的小舌。   顾允没来由地就回忆起那一天,在招炎草催。情的效果下他揽着自己的脖颈仰头亲吻……回想起来,到后来感觉那舌根都是木的。   他瞬间热血上涌,整张脸都红透了,擦汗的动作就慢了下来。   沈若叭叭叭一顿说结果顾允一声不吭的,这会儿他也不乐意继续讲了,表达欲就是这么没的,要是顾允能随便“嗯”两下,他还能继续说。   沈若抬手将帕子抽过来自己擦。   再一看,这帕子还是自己先前用的,没想到顾允一直带在身上。   那帕子月白色,上面绣着青竹和小笋,是他娘帮他绣的,就底下那个“若”和“宝”字出自沈若之手。就这两个字也不是他会写才绣上去的,只不过是知道这字长啥样,循着自己的记忆画出来的。   顾允抬手向上摊开想要拿回手帕。   沈若见他面色如常,但脸上挂着可疑的红晕,朝自己伸手要手帕,沈若无奈道:“这好像是我的帕子吧?”   “嗯,是之前在医馆你留给我的。”顾允那时候刚受了伤,疼得直冒冷汗,就是沈若用这张帕子给他擦汗。沈若后来要回家照顾孩子,就将这帕子留了下来。   “你很喜欢?”沈若也挺喜欢这个图案的,不然也不会将这帕子给顾允用之后回了家又央着李善桃帮着再绣一张。主要是这张上面有他绣的“字”,七扭八歪的确实有点丑,也不知道顾允有没有看见。   “喜欢。”顾允说。   “啊,那我还有张一模一样的,和你换换?”沈若摸了摸鼻子,说道。   顾允意味深长地看他一眼,清凌凌的嗓音道:“不换。”   沈若是特意拿了相近颜色的绣线绣在底下,藏在细密的绣花间,想来应该不是特别容易被发现。沈若这么想着就听到顾允幽幽说道。   “你的绣工……和那件鹅黄色长衫上有些不同了。”   沈若:“!!!……”顾允的眼神这么好,这都能注意到!   此刻他的内心极度抓狂,那件令人社死的长衫的事还没过去吗?!不要再反复提了啊喂!   沈若干笑两声,说道:“哈哈、不同不是很正常吗?人总是会成长的,而且你也知道,那件长衫可不是我绣的。”   “我知。”顾允眼底不自觉流露出笑意。   沈若听他这么说就忍不住好奇,原主的绣工好像跟他差不多,想来顾允肯定是要夸他有长进,要不然还提这件事作甚?   沈若笑眯眯,问道:“我的绣工如何?”   顾允拿过手帕仔仔细细地看了一眼,道:“尚可,就是这字有些不够工整,在字形上需要多作练习。”   沈若有些感动,他那二狗瞧了都摇头的绣工竟然在顾允眼里是尚可!这可不亚于一直得鸭蛋的分数突然有一天直接窜上了及格分!   “那你得了空教我写字?”沈若正好买了不少木浆纸,打算带回去拿烧黑了的木炭在上面写的。   “好。”顾允答应了,随后快速将手帕放回了怀里,那动作快的像是生怕沈若再要讨要回去一样。   沈若以后要做生意,不会认字写字那可不行,到时候和人写契约字都认不全被人坑了都不知道。所以这字必须得学!   “你们那儿也有文字吗?”顾允轻声问道。   既然他都猜到了自己不是原主,那沈若也没啥好隐瞒的,点点头道:“有,我们都写简体中文,也就是汉字。笔画很少的,不像这儿的文字笔画那么多。”   顾允若有所思。   现在所有的字全都笔画繁多,一不小心就会多出一横或是一点,还容易出错,写起来也十分费时间。无形中就增加了识字的难度。   若是能将文字简化,学起来也会简单些,化繁为简的字更容易书写运用,那么识字的人也会变多。   不过他现在还只是个秀才,想太多变革的事儿没用。但是这件事已经像一颗种子一样埋进了他的心里,等待着破土发芽的那一刻。   ===================   沈若摊上的东西就剩下几个沙包和头绳了,其他的东西全部售空,这会儿天已经快要黑了,沈若让顾允在这儿等着,他跑去买些东西。   要做卤味,冰糖也是必不可少的。冰糖只能去杂货铺里买。   还要去刘氏医馆买些甘草和党参。   顾允想跟他一起去,但刚把架子搬上牛车沈若就跑没影儿了,他心中有些怅然若失。   自从知道沈若的来历,他就总会担心突然哪一天沈若会从这世间消失。   但是他又想,沈若那么爱护小云吞,应该不会想离开。这一切思绪不过都是自己的庸人自扰。   沈若可不知道顾允的心思,这会儿他已经买好了冰糖,提着往刘氏医馆去。   刘大夫正坐在堂内看诊,刚开完药让小童去抓就见沈若从门外进来。   此刻刘大夫看见沈若都条件反射了,立刻站起身问道:“发生什么事儿了?要去哪儿看诊?”   沈若没忍住笑出声,摇了摇头:“没人受伤,我就是过来买几钱党参和甘草,明儿做卤味。”   “呼,那就好啊。这段日子受伤的人多,我还记得前些日子老往你们村跑啊,一趟又一趟的。”刘大夫摸着胡子叹气,那沈汉三还住在自家医馆里呢,真惨啊。   “到时给你也带些来尝尝。”沈若打算卤一大锅,自家人肯定是吃不完,正好可以分给关系不错的人。   刘大夫摸着胡子,看沈若是越看越满意,转身就去药柜里抓了一把甘草和党参,顺便还拿了些桂皮,能用上的香料都拿了。   “那敢情好,沈小哥儿你多卤些豆干,我爱吃那个。”刘大夫点菜道。他年纪大了牙口没那么好,豆干嚼着软些,还香。可比肉还好吃!   “成,再卤些兰花干,那个也好吃。”   沈汉三听到声音了走出来看,见是沈若就跟他说了一会儿话,他伤得是手在这儿也帮不上太多忙,那药钱和住在医馆的费用是蓝帆帮着付了,想请沈若帮忙去他家拿了钱去还给蓝公子。   沈若答应下来,蓝帆虽是个商人但不奸诈,反而是乐于助人的。不得不说能成为顾允的朋友,那就说明他们三观一致,性格虽不同,但内心都是火热的,在自己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做好事。   沈若拿了打包好的大料包就打算走,这回没给钱,要是给了铜钱就是伤感情的事儿了,反倒不美。   刘大夫给了那就拿着,以后多回报些就好了。   所以沈若打算卤多多的豆干、兰花干、还有那些好嚼的食物都多来点。   和他们告辞之后,沈若就往摊位跑,这会儿天都已经暗下来了,周边的商铺都点上了灯,街道边的酒楼弥漫出饭菜的香气。   周围的摊主趁着天还没黑那会儿就收完了摊走了,有的回家烧夜饭,有的家中有妻子的一回去就能吃上一口热乎饭。   只有顾允还坐在原地,等着沈若回来。   “顾允!我可算买好了东西,明儿还要去荷塘村徐屠户家买些猪肉回来,我要卤一大锅!”沈若提起手里的东西远远地朝顾允挥手,快步跑到他身边说道。   “我跟你一起。”顾允接过他手里的东西往身后牛车上放。   沈若笑着调侃道:“怎么,你要当跟屁虫啊?我去哪儿都要跟着?”   顾允深深地看他一眼,握住了他的手。沈若是一路跑着回来的,手心滚烫,顾允的指尖却是微凉的,坐在风里等他,一直到天黑。   “我担心你会走,所以想跟着你。”他索性说了实话。   沈若一下子没反应过来,后知后觉地才意识到他说的是什么。   “放心好了,我走不了啦。我在那的身体估计早就被大货车撞得稀巴烂,肯定回不去。”沈若还算是看得开,再说他也不想回去,在那儿他就是孤身一人。   在这里他有家人,有孩子,还有个新晋的男朋友。哪里还舍得走啊。   “你……”顾允一下子将沈若抱进了怀里,心脏有些抽疼。   他一直没问沈若是如何来到这里的,却没想到是被车撞!虽然他不知“大货车”是什么车,但在这儿被牛车撞倒受伤的人也不是没有,断胳膊断腿的不在少数。   那得多痛啊!   沈若能感觉到顾允浓浓的心疼情绪,没挣扎就由他抱着。   顾允的怀抱不像他的人看起来那般清瘦。反而很宽阔,温热的体温隔着衣料传来,沈若的耳尖漫上粉色。   以前要是抱,那他还能想不过是“兄弟抱一下”。   但现在的拥抱,完全就不是那么单纯。   沈若觉得自己就像是撞进了一片名为“爱意和怜惜”的云朵里,浑身都被包裹住了,软乎乎暖洋洋的。   发生车祸意外说不留下点心理阴影肯定是假的,但是沈若习惯性会将这些不好的情绪和记忆抛之脑后,只要不去回忆那就不会被二次伤害,算是一种普遍的逃避心态。   人生在世开心最重要,总去回忆以前不好的事情干嘛呢?想的多了还会自我内耗变得焦虑不堪。   消极的情绪可以有,但不要一直想,要让自己开心起来。   沈若从顾允怀里抬起头,说道:“其实我运气很好,白捡了那么多年好活,还有了可爱的小崽子。”   顾允强势地用大手按住沈若的后脑,轻柔地压过来让他靠在自己胸膛。   沈若透过他胸腔的震动听见他闷声的一个嗯字。   作者有话要说: 第82章   蓝棹从茶楼出来之后辨别了一下方向, 就往集市上走。   这会儿天都已经黑透了,他有些懊恼地紧了紧书包的背带,快速往前跑。   他这么晚才出来也不知道顾允他们还在不在那里等他, 真是太失礼了。   今儿茶楼里在讲一出媒婆用药草害人的故事,他一下子就听入了迷,跟着说书人的语气心情起伏,那一环扣一环的,甚至还牵扯出另一个幕后之人。不过最后的结局大快人心, 等那一折落幕他才注意到外头天都黑了!   他瞧见集市上大多数摊子都收起来了,脚步更加急迫, 君子要言而有信, 说好的要一起去就得一起去!   蓝棹跑得气喘吁吁,远远地瞧见树下熟悉的人影,立刻喊道:“顾子诺!沈若!让你们久等了, 抱歉!”   两道身影闻声便分开, 他跑得眼睛花了没瞧见,走到近前才道:“你们都收好摊了啊?那走吧, 去我堂兄那儿。”   “好,你怎么这么晚才过来?”沈若随口问了句。   顾允将长凳往牛车上放,用固定的麻绳将所有的东西都捆好, 闻言看过来。   “嗐, 几年没回来储水镇上茶楼的说书人都换了, 今儿讲了一个……”蓝棹一打开话匣子那就收不住了,将自己听来的故事原原本本地叙述一遍, 甚至还模仿了那说书人的语气, 口若悬河。   顾允和沈若听着简直神色复杂。   说书人改编过的版本更加戏剧性, 给每个人都增加了许多的离奇的身世, 如果不是这故事里的受害者其二,那听起来确实是个能让人觉得新奇。   没想到储水镇茶楼里的说书人这么追赶潮流,简直是储水镇八卦区的弄潮儿啊!   “有水吗?”蓝棹说了好多话将口水都给说干了,咳了一声,问道。   “有,在箩筐里,自己拿。”沈若坐在前头赶车,闻言扭头说道。   顾允和蓝棹一处,坐在板车上,看着蓝棹动作。   他是京城来的少爷,没用过竹筒喝水,拿起来打量一番拔了盖子就要对嘴喝。   顾允伸过手去就将他抓着竹筒的手拎起来了。   “?”蓝棹一脸懵,不知道这是干啥。   顾允面色不变道:“这样喝,干净些。”   蓝棹有些感动,这是关心自己呢。   “好,但我瞧着这竹筒很干净啊。”   “嗯。”顾允点头,看他一眼道:“竹筒很干净。”   “……?”蓝棹反应过来他的意思,心想真是白感动了!   蓝棹痛苦地举高竹筒喝了口水,对沈若控诉顾允道:“沈若啊,你说他过分不?竟然还觉得我不干净!你瞧我嘴巴,哪儿不干净了?”   他捧着自己的脸让沈若看。   沈若一下没忍住被他逗笑了,说道:“不对嘴喝才是对的,干净卫生。都说‘病从口入’,要是不注意细节,容易被传染生病。”   沈若说着就看了顾允一眼,这人拿自己的竹筒喝水也对嘴了,却不让蓝棹这样喝。   小心思还挺多。不过沈若还挺受用的。   蓝棹没再纠结这个,将竹筒塞好栓子就放回箩筐里,又凑过去跟沈若说话。   他是真的很好奇沈若究竟是怎么把顾允给追到手的,毕竟他知道这“风流韵事”的时候都是几年前了,那时候可是一点儿苗头都没有。结果现在得知了这件事,就非常想要打破砂锅问到底!   这八卦的性子跟蓝帆像了个十成十,不愧是他们蓝家人。   但蓝棹还没问几句,牛车就已经停在了“阑珊珠宝行”门前。   “到了。”沈若牵紧缰绳让牛儿停下。   “你还没回答我呢。”蓝棹幽幽提醒道。   “风水轮流转,这回是他追的我。”沈若笑着说道。   顾允点点头,面色不变只耳尖微微泛红,但隐在夜幕中看不真切。   蓝棹吃惊道:“我去,顾子诺瞧着就跟书呆子似的,竟然还会追人!”   他站在阑珊珠宝行门前侃侃而谈:“这比我堂兄可厉害不少,他瞧着跟个花花大少似的,其实连姑娘小哥儿的小手都没牵过呢!当然他妹妹弟弟的不算啊。一心守着这珠宝行,跟个柳下惠苦行僧似的,你说他图什么呢?以前多少姑娘小哥儿想嫁他啊,结果现在都成了没人要的老男人了,唉,真惨啊!”   “说谁是没人要的老男人?”身后传来一道阴冷的声音。   蓝棹浑然不觉,脱口而出道:“就是这儿老板,蓝帆、蓝泛舟啊!”   他说完之后才后知后觉,冷汗瞬间就冒了出来,一帧一帧卡顿着往后看,被吓得快速逃窜。   只见蓝帆抓着一把折扇正追着蓝棹跑,那架势高低得给人几个脑瓜崩儿!   “好你个蓝临川!翅膀硬了赶编排你哥我了?!给我站住!”蓝帆气不打一处来,刚才阿富瞧见沈若他们过来就立刻上楼告知他,他这才下来,结果一下来就听见有人站在店门口编排自己呢!   再定睛一看,这不是京城来的蓝棹么!一到储水镇过家门而不入,直接跑出去玩疯了,下人都遍寻不到的蓝棹,蓝临川!   “堂兄堂兄,手下留情啊!”蓝棹讨饶,那折扇在他堂兄手上,心情好时就是个风雅饰物,要是惹急了他那就成了凶器了!   蓝帆哼了声,也不再跟这小子计较,走到沈若身边道:“你们怎么跟这臭小子一起过来了?”   “碰巧遇见,他还买了我卖的书包。”沈若回答道。   “噢,就他背上背得那个?我瞧着是不错。”蓝帆抬手就将蓝棹提溜过来,将那双肩水桶背包给收缴了。   蓝棹见蓝帆将折扇给收起来了,明白自己逃过一劫,庆幸地笑了下。   顾允道:“这包底部圆润,上窄下宽,能放不少东西。上方还有抽绳,不至于让东西掉出去,系上结也能防止被偷窃。背带宽而长,受力均匀,重些的东西背久了也不至于酸疼。”   沈若没想到顾允都没上身背过就能看出那么多,就比如那背带的设计,沈若就是特意加宽的。背带越宽,背起来就越舒适。   现在书生都是背着书筐的,那就是方形的箩筐,自重太重不说,那背在肩膀上的藤条也很磨皮肤,若是放了重物背着走许久,那皮肉都能给磨破了。   “是的,除此之外还特意做了一个可以手拎的提手,这里不仅仅能挂挂件,若是不想背着手提也是可以的。”沈若上前指了下书包上面的提手说道。   蓝帆拎着书包点头,心想这东西要是当初他上学堂那会儿能用上该多好。   蓝棹往里头看正巧看见个小孩儿正揉着睡眼惺忪地眼睛走出来,一过来就抱住了蓝帆的大腿。   蓝棹震惊极了,抬眼看看二狗又看看蓝帆:“我去!两年不见你儿子都这么大了?!”   二狗被他突然放大的声音吓了一跳,像是还没睡醒,愣愣地睁大眼睛看着陌生人,视线又一转看见了自家小叔。   他立刻放开蓝帆的大腿,转而投入自家小叔的怀抱,两手抱着沈若的腰,紧紧地。   “???”蓝棹看见这一幕人都傻了,啥情况啊!他们这是三……三人行?!   “别理他,他听书看话本多了,人都傻了。”蓝帆看他表情就知道他已经不知道想到哪里去了,对沈若和顾允道。   “走了二狗,咱们去醉仙楼吃夜饭。”蓝帆上前将二狗抱起来,率先走在前头。   顾允顺势就牵住了沈若的手,跟上。   蓝棹还在原地头脑风暴,等他回过神来的时候顾允他们都已经走出去老远了!!   “哎!你们等等我啊!”蓝棹在后面边喊边跑。   醉仙楼是镇上的一家老字号酒楼,沈若还从没尝过古代的酒楼美食,有些期待。   二狗此时已经清醒了,看着沈若道:“小叔,你是和顾叔叔一起摆摊了吗?”   “是啊,我们已经都差不多卖完啦。”沈若笑着道。   “那顾叔叔肯定没有和二狗一样吆喝。那样就不是‘差不多’卖完,肯定能卖光光了!”二狗刚睡醒声音奶声奶气的,说出的话让人忍不住想笑。   “那倒没有,但你顾叔叔长得帅,引来不少小姑娘小哥儿过来买东西呢。”沈若打趣道。   不过这也正常,沈若刚穿来那会儿见了顾允想着他是男主要离得远远的,但也是没忍住看了好几眼。   二狗感叹:“哇,顾叔叔好厉害。”   “噗。”蓝棹没忍住喷笑出声,长得帅就很厉害?   这下他算是知道二狗的身份了,喊沈若小叔,那就是沈若兄弟的孩子,跟他堂兄没半铜钱关系。   顾允正给沈若添茶水,闻言没说话,但在桌下握着沈若的手紧了紧。   这黏糊劲儿让沈若不由得想起以前出租屋楼下那户人家养的大橘猫,特别亲人,每次瞧见他都会喵喵叫着凑上来,蹭自己的裤脚,怎么赶都不肯走。   那户人家还总开玩笑说这猫特别稀罕沈若,要不然让沈若带走算了,但沈若知道他们只是在开玩笑,毕竟大橘与那家人生活多年,早已经是一家人了。   “将你们家的招牌菜都上来。”蓝帆豪气道。   沈若本想说人不多吃不了那么多,但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习惯,最好不要对别人的习惯指手画脚。更何况他们还是被请客的那一方,能说少点些但都是客气话,好朋友之间就不说这些。   顾允也是接受良好。   蓝帆还多点了个蛋羹,适合小孩子吃。二狗听了就道:“谢谢蓝叔叔。”   可真乖,蓝帆再次感叹。   蓝棹也不跟蓝帆客气,还要了一壶花雕酒。   菜很快上齐,色香味俱全,沈若看着都食指大动。这酒楼里做的摆盘就极为精致,跟他做的那种农家菜很不一样。   黄焖烩三宝、烤猪肘、酱鸭拼时蔬、老醋海蜇、葱油线椒蒸排骨……   闻着都很香,全都放足了调料。   没有太多讲究,大家就边吃边聊。   沈若最爱那道烩三宝,里头是土豆、鸡肉、白菜,是黄焖的,味道浓厚,微甜鲜香的,里面还加了辣子,微微辣,浇上一碗汤汁特别下饭。   这做法也不难,沈若也会做,以后自家饭桌上又能多一道菜。   吃过饭,沈若等人就打算走了,他们还要回沈家村,这会儿天都已经黑透了。   蓝帆想让他们去自家住一宿,但沈若拒绝了。   他还要回家照顾孩子,虽说李善桃会帮着照顾,但他亲阿爹总不在身边算什么事呀?   二狗有些舍不得他蓝叔叔,但是听小叔说之后月初还要来镇上找他,就又开心起来。   顾允也跟着一同回去,三人上了牛车跟蓝帆、蓝棹道别。   牛车远去,蓝棹扭头就开始跟蓝帆说今日见闻。说起那茶楼听书的故事,还说顾允和沈若听完竟然没什么反应,难道这故事讲的不好吗。   蓝帆:“你可知他们为何没反应?”   “为何?”   “他们就是其中受害之人,出他们外还有十几人。”   “什么?!这故事竟是真的?”蓝棹还以为是那说书人瞎编的,他说这个那无异于揭人伤疤。真是罪过啊!   “嗯。你可长点心吧,蓝临川。”蓝帆此刻终于逮到机会了,抓着扇子就往蓝棹头顶捶了下。   “我去,我比你笨就是被你给敲的!下次可得让我爹娘看看你这样子。”蓝棹捂住脑门控诉道。   “你笨,与我无关。要说聪明,谁能比得过顾子诺?”蓝帆白了他一眼。   “你可知他撰写的关于《九章算术》如何简便运用的书册印刷了多少册?”   “那是他写的?我在京城书屋中都瞧见过!我也买了一本,那书册上署名是叫“一诺”,我不知道是他!”蓝棹今天可被震惊的不止一次。   那书册被印刷出来售卖,那都是有分成的,顾子诺才二十一,竟然已经做出了一番事业!   “是啊,他是有大智慧的人。而他身边那位,也不是蠢笨的,你可听闻了我家店的名气,可是比以前大了不少。都是沈若帮的忙,他的许多想法是我所不能企及的。”蓝帆摇着折扇说道。   “我听说了,说是阑珊珠宝行要那能招财的锦鲤手帕相赠,只有五张呢!茶楼里头也有人说。”蓝棹想了想说道。   蓝帆笑了笑,说道:“就等月初了。今年怎么也得比过那金珠的老家伙去!”   =====================   沈若和二狗回到家就先将所有的东西都放好,再将家里人都叫过来。   一起数钱!   “哟,竟然卖的差不多了?就剩下几个沙包!”李善桃抱着小云吞过来了,看了眼剩下的东西,惊讶了一下,笑着道。   沈若此刻捧着鼓囊囊的斜挎包,笑的眼睛都弯成了月牙。   “是啊,娘,快来。这些都是今日赚的!咱们快来数数!”   作者有话要说:   感谢支持ovo~ 第83章   除了沈若自个儿留了一个斜挎包放铜钱用, 其他的差不多都卖完了,只剩下零星十二个沙包。   午时那会儿他带二狗逛集市那会儿托人帮忙看牛车,给出去四个。   沙包是用很碎的布料拼凑缝起来, 那些碎布糊鞋底浪费,但又做不了别的。正好能做成沙包,那沙包里头灌的沙子是从小溪里淘出来晒干后灌的,根本不费多少成本。   一共就四十个沙包,竟然都卖出去二十四个, 赚了二十四文钱呢!   这二十四文钱就跟白捡的似的。   还有十八个布艺千纸鹤、三十个布艺玫瑰、三十个小的布艺蝴蝶结,绣了花的各种发带三十六条, 和二十条七彩发绳。这些零碎的小挂件小饰品, 大的小的都有价格不一,沈若还送出去一条发绳。   挂件大的十文、中等八文、小的六文,七彩头绳两文, 那发带无论款式都是十文一条。   一贯钱就是一百文, 十贯钱就是一两银。   这些小玩意儿全部卖光了,拢共赚了九百六十二文钱, 也就是九贯多。   除此之外还有六个防晒面罩,还用碎的不能再碎的布头和剩下的稀粥糊的十二双千层底。面罩卖十文一个,千层底十文一对儿, 拢共赚了一贯并八十文。   这里加上先前的二十四文和九贯并六十二文钱, 已经赚了一两一贯并六十六文钱!   将这些零散的铜板挨个数出来可不是一件轻松的事儿, 沈大山、沈丰、柳杉、李善桃、二狗、沈若齐上阵,这会儿才堪堪数完这一千一百六十六个铜板, 一个都不差儿!   李善桃拿来细麻绳一百个铜钱为一捆给串起来, 串了十一串!   她笑得见牙不见眼, 他们是先将这些小东西赚的零散铜板给清点好了, 这会儿可还没算大头呢!   整个摊位上卖的贵价些的就是百家被、抽绳水桶包和斜挎包,这些都是一贯钱。   一共做出来八张百家被、二十六个抽绳水桶包、三十个单肩斜挎包,除去沈若自个儿拿了的那一个,一共是赚了六十四贯钱!   光是这些东西就给家里赚了六两多的银钱!   不过他和二狗一起逛集市给家里人都买了不少东西,先是花了一贯并十五文钱;后来买了半斤橘子做糖葫芦之后又买了两斤分了别人几个,其余的都带回来了,橘子是五文钱半斤,这就花了二十五文钱;到了傍晚许多人收摊那会儿他又去扫荡也花去了不少,买了许多布料共花了两贯十文钱;大料十文钱;刘大夫给的甘草党参没收钱;还有那捆油纸和木浆纸,各买了十刀,油纸十文一刀,粗糙木浆纸是二十五文,这里就花了三贯五十文钱。   赚得多,花出去的也不少,今日花费七百一十个铜板,也就是七贯十文。   减去沈若花掉的那些,大家一起将所有的铜板都清点好了之后可给家里人都镇住了。   之前瞧见沈若背着的挎包里头鼓囊囊,重得慌,知道应该赚了不少,但没想到会这么多!   沈若心算过,若是自己没花钱,只算赚的,那就应该是七千五百六十六个铜板,也就是七两五贯六十六文钱。   不过他花了七贯十文钱。   此刻桌上所有的铜钱一共加起来是六千八百五十六个铜板,也就是六两八贯五十六文钱!   “今日二狗可是帮大忙了,要不是他帮着吆喝,上午也没法卖那么快。而且忙起来的时候二狗帮着收铜钱,一个都没少。”沈若插空笑着说道。   二狗被夸了,眼睛亮亮的。   “我儿子这么厉害啊,那是得好好奖励一番。”沈丰哈哈大笑,本还担心二狗小小的跟过去会添乱,这会儿听沈若这么说,没想到二狗还能帮上不少忙呢!   二狗被自家阿爹夸了,不仅眼睛亮,脸还红了。给激动的。   柳杉和李善桃也迅速跟上,把二狗一顿夸。   二狗此刻激动地额上都冒了汗,小胸脯都挺起来,别提多神气了!   六千八百多个铜板哪怕是用麻绳一贯一贯扎好那也铺了整整一桌,那些散的铜板堆在一处像一座小山,着实让人心喜。   “若哥儿,这真是你赚的?这才一天……”柳杉看着桌上那场面,震惊地话都说不顺畅了。   就靠着那些布做的东西就卖出了这么多钱,农家人一年到头能攒下三两银子的家底都能算做不错了,结果若哥儿今日赶集一日就赚了普通人家两年多的银钱!   简直不敢相信!   李善桃和沈大山也十分震惊,但心中更多的是自豪,自家若哥儿想的东西卖得好,能赚钱,真是太出息了!   别看那些小玩意儿卖个十文八文的,可积攒起来确实不是一笔小钱。不过赚大头的肯定是书包这类复杂且实用的东西,一贯钱对于镇上人来说并不算贵价儿,能买得起的家里也不缺钱,能卖这么好也是出乎了沈若的意料。   毕竟在他之前的预想下,就是分两半消耗库存,在储水镇上赶一次集市,再去柳溪镇。   结果今儿直接一天就把库存全卖光了!   “若哥儿你可太厉害了!”沈丰毫不吝啬对自家弟弟的夸赞,那牛眼睛睁大了,里头全都是赞赏。   二狗也接口喊道:“小叔最厉害了!”   沈若没忍住笑意,揉揉二狗的头,谦虚道:“是娘和村里来帮忙的那些人厉害呢,娘可是出了不少力气。”   李善桃笑起来,说道:“缝这些东西可没什么费劲的,九十斤布我们一波人一天就给弄好了。若哥儿你想的这些东西好,镇上人才喜欢,能赚这钱。要是咱们自己乱缝的东西,哪里能卖的上价?”   沈若还想再谦让谦让,这些东西毕竟自己只是出了个思路样式,可是一个都没缝过啊。   “行了行了,我拍板,就是若哥儿最厉害。”沈大山坐在主位上平时都不怎么说话,此刻直接道。   沈若被突如其来的父爱噼里啪啦盖了一脸,努力压下嘴角但还是没忍住噗呲笑出了声。   李善桃、沈丰、柳杉都是第一次听不怎么说话的沈大山说这种话,此刻脸上也是憋不住笑意。   二狗积极响应,清亮的童声应和:“阿爷说得对!”   小云吞被放在沈大山和李善桃的大床上,此刻也是晃动着手臂,啊呜啊呜地喊起来。像是跟二狗一起响应阿爷的话似的。   白嫩嫩藕节似的小手臂晃悠着,大眼睛眨巴眨巴,嘴巴一开一合,小嫩嗓喊着。那可爱的小模样,顿时萌翻了一屋子人。   “若哥儿,我觉得这生意可以做。若是每次都能赚这么多,那家里建围墙的钱也有了,来年还能盖上青砖瓦房。”沈丰笑着道:“等我空了也能帮着一起缝东西。”   他人高马大的,皮肤还是古铜色,捏起布料和绣花针,想想那画面就觉得美。   沈若勾唇笑了下,没忍住给人泼冷水。   “这回赚得多是因为书包和斜挎包这些新奇的玩意儿,这会儿卖出去不少,又都是读书人在用,你说那布做的东西容不容易仿制?到时候镇上几乎人手一个书包、斜挎包,那东西一多就不值钱了,到时候肯定会降价儿。”   这是非常现实的一件事,被学走是无可避免的。   现代卖包的品牌千千万,能卖的贵的都是奢侈品。那奢侈品都有高仿呢,更别提在这根本没有版权意识的古代了。   现代卖的那些包,奢侈品暂且不提,就便宜些的质量参差不齐。   但也有不少性价比高质量佳的。   沈若就想做追求性价比的那一梯队。   毕竟奢侈品,他已经做出了一个“念宝”品牌,未来“念宝”就是专供富人的。   而像书包这类实用性强,且能方便人们生活的,那就做极致性价比。   卖的价格也不会特别贵,至少让普通人家能买得起。   穷苦人家买不起也没事,他东西设计出来了别人用上,只要家里有个会缝东西或是动手能力强的他们自个儿都能做。   他要做出来卖的话,主要是卖给镇上那些不算特别富裕,但也不缺钱的人家。价格公道,质量又好,想必也不愁销路。   沈丰听沈若这样说,仔细一想也是,就像做箩筐,编草鞋似的,好些人瞧别人做,或是拿到手一看,就能做出个差不多的出来。那书包、斜挎包这些布做的东西,也非常容易被人学走。   “我瞧见若哥儿你又买回来不少布,是要继续做这些东西吗?”柳杉问道。   沈若点头,说道:“是,虽说东西容易被仿制,但咱们是做出来的第一家,肯定会有不少人来买的。是个能长久做的营生。”   李善桃闻言也点点头,说道:“不怕降价儿,能卖出去就是赚的。这门生意娘觉得可以做,东西都是好东西,也不怕砸手里。”   “我想之后在镇上租个摊位,专卖这些东西。到时候再推陈出新,让咱家的东西种类更丰富。”沈若笑着说道。说实话当个摆摊的小货郎其实也不错,虽说赚不了大钱,但也安安稳稳的。   不过沈若的梦想太大了,需要一点点实现,这会儿赚的银钱在沈家村已经算是富裕,但是沈若觉得还不够多。   他想将沈家村发展起来,那可不是单纯靠他一人就行的。需要村长和族老们帮衬,还需要村民们跟着自己一同努力。   还有读书、识字、明理是很重要的,村民们文化程度不高很容易被骗,包括他自己到了这个就纯纯是个文盲,签契约要是个坏心眼的乱念,他又认不得字,那可真是要坏事。   不仅他要学习,家里人都得跟着自己一起学。   之后还要送二狗去学堂,等未来自家小云吞大了也去上学堂,总之不能吃没文化的亏啊!   不过他现在有个秀才男朋友,还答应要教自己认字写字,沈若还挺好学,甚至想明儿就开始!   之前顾允说想每日来找他,也不知明日会不会来……   沈若将自己飞远的思绪扯回来,露出无奈的浅笑。   明明才分开不久,这会儿就想到他了,可真奇怪。   “若哥儿,娘就是觉得你每日忙得团团转太累了。那摊子的事儿以后能交给我不?家里的农事你爹和丰哥操心着,你阿嫂要帮着绣花,就我闲着。”李善桃提议道。   沈若轻叹口气,上前拥住了她,心中酸酸涩涩的。   “娘,我每日在外头忙活的时候,你在家里帮我照顾小云吞,哪里闲着?还有家中大小的事情都要你操持,光心疼我了,你也不想想自己多累。”沈若只要在家就能瞧见李善桃她忙进忙出的,小云吞偶尔是嫂子看着,她才能抽出空来洗衣裳,打扫家里,偶尔还劈柴火。   总之农家人每一个闲的,每日鸡零狗碎的事情也特别多。   “娘不累。”李善桃轻柔地拍了下沈若的肩膀,慈爱的视线看着小云吞道:“娘就愿意做这些,一点儿都不觉得累,小云吞比你想象中好带的多,乖的呦,娘这心窝窝里头都是甜的,浑身都有劲儿。”   沈若看着躺在床上晃动四肢的小崽崽,忍不住笑了。   还是小云吞魅力大,跟大力水手的菠菜一个效果。   “嗯,明儿我在家休息了。这段日子连轴转,都没怎么和小云吞相处,瞧着他都胖了一圈。”   李善桃笑着道:“可不嘛,小崽子都是一天一个样,你做阿爹的要是不每天瞧着,过几天就要认不出咯。”她打趣沈若,这亲阿爹总是在外头给崽崽挣钱,小云吞不难带,作息被带的已经跟大人差不多了,只夜里要醒来几次。醒的时间最长的就是白日里,结果白天沈若大部分时间都不在,等夜里回来崽崽都睡了。   沈若汗颜,这点大的小崽子还不记事呢,他是想着等小云吞长大些就去哪儿都带着的。   让小孩子从小接触许多人,能锻炼胆量呢。   “小云吞才不会不认得阿爹的,对不对?”沈若坐在大床边,倾身过去逗小崽崽。   小云吞眼睛亮亮的,张开嘴冲沈若笑,啊呜~一声,小胳膊还晃悠两下。瞧见沈若很开心的模样。   “小云吞说对。”二狗在一边给翻译。   沈若抿唇笑开了。   李善桃在一边看着,心里宽慰,只是想起以前若哥儿遭遇的事儿,又有些难受。这会儿家里人人都高兴着,她可不能哭着坏其他人心情。   “若哥儿,今日顾秀才他娘来过了。”李善桃主要是和柳兰香说了会儿话,被勾起了回忆。   “她带了不少东西过来,有给你的红糖和鸡蛋,说是让你补身体,还带来两身给小云吞做的小衣裳,都是软乎细腻的布,那缝线都是包进去缝的,手艺很好。”李善桃说着轻叹口气,顾秀才现在对自家若哥儿有意,是抱着想成亲的念头来的,若哥儿受了那么多苦,千辛万苦把孩子生下来了,收她的红糖鸡蛋也不为过,所以李善桃也没推辞将东西都收下了。   “兰香婶子是过来看小云吞么?”沈若问道。   “我想是的,但那时候家外头都是人,在搬黄泥,乱七八糟的我也没请人进屋。孩子还小怕冲撞,她也担心这个,没让我把小云吞抱出去给她看,跟我说了会儿话,放下东西就走了。”   “噢。”沈若应了声。   他不太清楚柳兰香对自己的感观有没有变化,以前原主总缠着顾允时候柳兰香应该挺烦他的,结果现在孩子都有了,还成了顾允倒追,也不知道柳兰香现在是个什么想法。   “若哥儿,你说要跟顾秀才试试的事儿我和顾允他娘说了,她瞧着像是高兴的。”李善桃心疼自家的哥儿,以前若哥儿勇敢追爱人家不要,结果孩子都有了,这会儿想把人要走,李善桃就有些不太情愿。   怎么的也不能让顾秀才太容易将沈若给娶到了!   沈若闻言松了口气,男朋友他妈不反对,那阻力就小了不少。   他小时候跟着外婆看电视,那种家庭伦理剧看多了,再加上刘春花对李善桃就是非常不好,婆媳关系极其恶劣的,所以沈若也怕未来若是真跟顾允成亲了,就他和柳兰香闹别扭,搞得家里鸡飞狗跳的。   这种后宅的事情他还真不太会处理。   而且要是真的成亲了,他是不可能窝在家里相夫教子的。   沈若肯定是要抛头露面出来创业,施展抱负的!   不知为何,沈若觉得顾允一定会由着他,顾允总是对自己有无止境的包容。   他是个君子,不提倡用暴力解决问题。但沈若之前直接给别人邦邦两拳,他虽神色复杂但也没多说什么。   他有洁癖,但纵容自己把沾了牛胃酸的绿色草汁沾上他袖摆……   沈若心思也细,许多细节之前没想到,但此刻脑海中飞速略过。   沈若抿起嘴角笑,心跳怦怦。也许这就是谈恋爱的感觉?   他感受到了。 第84章   翌日一早沈若就出发去荷塘村买猪肉, 明明昨日也没和顾允说几时出发,但走到虎头山边的时候就瞧见顾允家的院门被打开,一身青色书生长衫的顾允走出来。   沈若站在原地等他。   清晨山间的风带着雾蒙蒙的水气, 沈若就站在山脚下,身后是一大片绿林,像是将他裹挟在了薄雾中。   顾允没让他等太久,很快就到了近前。   “为何不多穿些,冷吗?”他从善如流地将沈若的手牵住, 手心滚烫,指尖却微凉。   “不冷, 我身体好着, 走那么多路过去还得出汗呢。”沈若无所谓道,这个天气就是早晚温度低,等到太阳露出半边脸, 就该热起来了。   要买新鲜的猪肉就得赶早。   这会儿天才微微亮, 勉强能瞧清周围的景象,一路上有人陪着对沈若来说是稀罕的体验。   在以往他要做一些事向来是自己一个人就去做了, 从没想过要拉个人一起,性子算是比较独来独往的那种。   但是现在……手心手背都染上了身边人的体温,热度像是能传染往脸上漫, 有山间的风吹来才觉得舒坦。   温热的手心相贴, 也不知是谁的手更热一点。   不过这种感觉, 意外地也不赖。   买猪肉不费事,徐屠户听沈若的建议将猪肉都分成一份份的来卖, 今儿瞧见他和顾允一起过来都乐了, 笑地见牙不见眼。   他们俩一个帮他家写得招牌, 一个帮他家出的好点子, 结果现在凑一对儿了!   他满口说着般配般配,都不肯收沈若的钱,给沈若拿了几条猪肉,还有四个猪蹄、猪下水,凝好了的猪血也给装了两大块。   沈若还想给钱,他特意带足了铜钱过来的。   但徐屠户说之前送出去的猪头啥的,沈若还给了钱,这时候说什么都不肯要。要是再给那就伤感情了,毕竟沈若这真是帮了大忙,要不是沈若想出的这个主意,他家还得吃上不少暗亏。   沈若简直是哭笑不得,只好道谢收下了。   回去的路好走,天已经大亮了。顾允也帮着提东西,一路送沈若回到家才走。   沈若家搬黄泥的活计这会儿已经开始了,来来去去的都是人。   因着沈若今天在家,沈大山表现良好没有再偷摸着出去挖黄泥,就在家里屋门前拿竹篾子编筐。   他远远地就瞧见自家若哥儿跟着顾允一道回来的,眼睛睁得溜圆。   他得盯着。   见顾允将沈若送到家就走了,他才收回目光,说了一句:“回来了?”   “嗯,今儿去的早,肉都新鲜。之前我就说了个法子方便他卖,结果徐屠户他不肯收钱,这些都是白给咱家的。”沈若拎起两手上的东西,给沈大山看。   随后递给他让他搁去厨屋里。   外头都是新鲜黄泥,踩一脚鞋底上就都沾上了,直接给鞋底增加了不少重量。   沈若尽量避着走,但黄泥越堆越多还是无可避免的会踩上去,只能拿脚在屋另一边上的杂草上前后蹭着将泥巴搓掉些。   “那徐屠户给了咱家这么多肉,可不能白拿,未来得多走动走动。”沈大山以前在村里都只知道闷头干活,其他事情啥也不管,现在被李善桃教了不少,知道在村子里住着人脉还是很重要的,就有意识的结交村里的朋友,这样未来家里有事也能互相帮衬一把。   荷塘村和沈家村就隔着一座虎头山,多个朋友多条路嘛。   “成。”沈若闻言便笑,他爹是真的成长了好多,以前是个老实沉闷的庄稼汉,被人欺负了都闷声扛着的,现在是真的变好了。   等鞋上的黄泥蹭的差不多,沈若才往屋里走。   搬黄泥的活计因为找来的人多,约莫还需要两天才能搞完,昨儿李善桃拿家里的铜板已经给结了一日的工钱,瞧着今日外头来的人各个都斗志满满的,沈若很满意。   家里的银钱最近给他阿兄买药的占了大头,只剩下九两三贯七十二文,再加上昨儿赶集赚的那六两八贯五十六文,一共是十六两二贯二十八文。   昨日傍晚结了工钱,一共来帮忙的有十八个村里的汉子,每人每日五文的工钱,这里就花出去九十文,还请了周婶和另一个来做活的人的媳妇儿过来烧大锅饭,她们没工钱,但能吃上一餐饱饭。   家里的钱暂时够用,但是未来的开销还有很多,沈若得想法子尽快赚更多的钱。   他先去厨屋里头拿了烧黑的木炭,在粗糙的木浆纸上写写画画。村里之后要办厂子,得想一个比木箱子漏斗更加畅销的拳头产品出来才行,毕竟这东西再出名,销路也有限。   等周边村子里几乎一户一个了,那工厂岂不是就要倒闭了?   而且这东西不容易坏,质量肯定做的很好,都能当传家宝了,所以这木箱子漏斗撑一年的工厂也许没问题,但是未来却说不准了。   沈若皱着眉头思索,要是做改良农具呢?农具要用到铁,这个不好搞,除非有门路。木制的倒是也能做,就是容易坏,效率也没有铁做的高。   小云吞在一边咿咿呀呀地说婴语,想把自家阿爹的注意力吸引过来。   沈若一时之间思考进入了死胡同没有进展,这会儿干脆丢了木炭,转而去逗弄自家的崽。   小云吞今日瞧着可兴奋,笑就没停过,好像知道自家阿爹要陪一整天似的,小手臂一晃一晃别提多可爱了。   沈若稀罕极了。   “啊呜~”小云吞笑弯了眼睛,小手抬起来要去抓沈若凑过去垂落的头发。   沈若故意用头发逗他,结果一下子就被抓住了,沈若上手去扯没用多少劲儿,竟然扯不动!   “小云吞手劲儿真大。”沈若一时间笑出声,没想到这“金手指”竟然还能遗传?   “随我。”   李善桃端着羊奶进来了,闻言道:“你前几日白天不在家,他可是抓着你枕边不肯放,我轻轻拽都拽不动。他是知道那儿有阿爹的气味呢。”   沈若一听这话心都要化了。   他还总觉得小崽子才这点大肯定啥也不懂,但没想到这孩子想寻找亲阿爹是本能。   他脑海中瞬间浮现出一个画面,抱着枕头的白团子崽崽一边奶声奶气喊着阿爹,一边哭着找自己的样子。   实在是太罪恶了,沈若恨不得冲上前把崽崽抱怀里哄。   可是要赚钱,哪能将这么点大的小崽子带在身边呢?身子骨头都还没长好,抱都不能抱太久……   沈若突然灵光一闪,想到了婴儿车和婴儿床!   这样在家里随便在哪儿都能推着婴儿床走,能小云吞大点儿就能坐婴儿车。   最让沈若激动的是——这些东西,这个时代还没有!   他知道那个工厂要推出拳头产品是什么了!就做婴儿床和婴儿车!   国家鼓励生育,孩子逐年增加,不愁没有销路。未来还能销往全国,婴儿床方便看孩子,婴儿车可以解放母亲们的双手,不用一直抱着孩子受累了!   沈若眼睛锃亮。   他看着小云吞白嫩的小脸,还冲他笑,没忍住俯身过去佯装狠狠地亲了一口,道:“乖宝宝!你可真是我的小福星!”   李善桃给小崽子喂羊奶,沈若就捡了木炭在木浆纸上画婴儿床和婴儿车的造型,结合现在能做出来的水准,沈若设想了许多。最起码的轮子是肯定要的!   思路一打开就收不住,沈若沉浸在思考中,下笔没有丝毫的停顿。   李善桃知道若哥儿有正事,所以也不朝他说话,就给小云吞喂奶,喂完之后就给拍奶嗝儿。   沈若正要继续往下画,就听见屋外头吵吵嚷嚷的,思路一下子被打断,眉心蹙起。   “怎么外头这么闹,我出去瞧瞧。”李善桃皱起眉就要往外走,沈若拦了一下。   “娘,你看着小云吞,我出去。”沈若听见了不少男人的声音还有沈大山的声音交杂在一起,这时候就不适合李善桃出面。而且刘大夫说了他娘不适合有太大的心情起伏,所以就待在里头看着小云吞是最好的选择。   “可是……”李善桃还想说什么,但怀里被塞了个崽崽只好在床边坐了下来。   沈若推开门走出去,就看见他爹正和一个男人争论的脸红脖子粗。   那男人瞧着气势很足。   沈大山不经常和人起矛盾,以前的性子使然嘴巴笨,但是这会儿都被气成这样了,沈若怒气顿生,看向那个男人。   一双漆黑深邃的丹凤眼直直地看过去,像是能把人从里到外都给看透了。   “吵吵闹闹的,做什么呢?”这里他家才是主家,那人过来做工领工钱的竟然还这么横,敢跟他爹叫板?   这五文钱,这人是一分也不想要了。   沈大山被气得够呛,对沈若道:“这人躲阴凉地偷懒被我瞧见了,就这样还想拿一日五文的工钱?!”   “我扭伤了手,休息一会儿怎么了?就躺了那么一小会儿就来挑我错处?”那男人昂头用鼻孔瞪人,说道:“我还没让你家赔我药钱呢!今日的工钱你要是不打算结给我,那就赔我药钱!”   沈若冷眼瞧他,这中气十足的样子也没看出哪里受了伤。   “你那哪是一会儿?要不是我瞧见了你在树后睡得正酣就被你蒙骗过去了!分明是一来这儿就开始偷懒!”沈大山指着他骂道,“真是不要脸皮,昨日就这样,别人都在忙活,你来了就坐下休息,当我眼瞎看不着?”   沈若听到这儿就知道这人就是个偷懒耍滑的主儿,之前麻烦村长帮着找勤快人帮忙,却没成想里头竟然还有个漏网之鱼。   “你哪只眼睛瞧见了?我昨日可是一刻都没停过,你们吃饭那会儿我都还在搬呢!”他撇着嘴喊道。   边上有人正挑着黄泥过来,听不下去,直接戳穿他道:“屁,明明是你媳妇儿给你留了饭,你先吃了之后才来做活的!我们开饭时候你就在那假装做活!”   “你又知道个屁!我昨日可是干满了一天的。”那男人被拆穿了脸都没红一下。   真是猖狂,沈若抱着手臂冷冷地看着他。   “你可以走了。”   “凭什么喊我走?”那男人顿时就炸了,“除非你赔我药钱,不然我还真就不走了!”   “你手扭伤了?”沈若一边问一边朝他走去。   那男人颔首,道:“是啊,你家要八千多斤的黄泥,这活计可比农忙时还累!”   沈若冷笑着抬手,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两根指头扣住了他的手腕,狠狠地往下一掰。   咯!一声,那男人顿时痛地汗都下来了。   “放手!放手啊!要断了!”那男人大声喊着,想把自己的手抽出来。   “你手扭伤了?没有偷懒?”   “伤了伤了!没有!我哪敢偷懒啊!”那男人痛地跳脚也没敢对沈若再露出那副横样子。   这小哥儿瞧着柔弱却没想到手劲儿这么大!感觉手腕都要脱臼了!   他这手腕原本没事,现在要是沈若再不放手就真的要出事了啊!!!   “沈若!沈哥!求求你放开吧,我这手快废了!药钱不用你家出,今日的工钱我也不要了!”那男人痛地龇牙咧嘴,讨饶道。   沈若这才放开他,他倒是没把人手腕弄脱臼,但淤青肯定是有了。再加上以前他小时候总帮外婆按手腕的穴位,有的穴位一按就疼。   外婆是历史老师,总写许多粉笔字,手腕就得了腱鞘炎。   那男人终于长舒了一口气,五指收紧抓握一下发现手还好,没脱臼这才松了口气。   他看了沈若一眼,呸道:“你家都这么有钱了,给我开五文钱工钱又怎么样?再说了我也不是一点活儿都没干!”   沈若都要被气笑了,跟他玩道德绑架是吧?   “你家那么穷就差这五文钱了是吧?镇上有钱人家那么多,你去找他们要去啊!”这人想得到是挺美,只要谁家有钱就得分他点儿?   而且自己家只是造个黄泥的围墙都让人眼红,这就算很有钱了吗?   “对啊,非亲非故的平白让你占便宜?活不干还想着拿钱,多大的脸啊?”周婶才过来没多久,在厨屋里头都听见了,此刻也没忍住出来帮着说话。   另一个妇人是这男人的妻子,此刻被臊的满脸通红,喏喏地不敢说话。   “我又不是没干活儿!”那男人带着怒火的视线看向说话的周婶。   此刻周浪回来看见了,立刻丢下箩筐护在自己娘身前,看这架势就知道是这人在闹事。   他直接道:“今儿我一直在虎头山那儿挖黄泥,现在才挑着过来的。没瞧见过你。”   光速打脸,那男人脸上有些挂不住了,之前被沈若扣住手腕时候说的话就完全当放屁,他完全不害臊。   梗着脖子就是要工钱。   沈若冷声道:“你要工钱可以,今儿下午所有的活其他人不用干,你一人去挖去挑。黄泥得跟昨儿一样多!你要是做得到,我就给你今日的工钱。”   作者有话要说:   感谢大家支持ovo~明天周末啦,宠幸一下万贵妃吧!~ 第85章   那男人听沈若这么说自然是不答应, 他们一天十几个人起码要搬过来二千多斤黄泥,让他一个人搬得搬到什么时候去啊!   这边有人闹事一时间围了不少人,那些搬着黄泥回来的村民也都停下来脚步看看发生了什么事。   这会儿听那人不肯, 周围有人忍不住嘲讽道:“沈大毛你啥也不想做还想要工钱?青天白日的做起大梦来了?这会子农闲能找着个工都不错了,大山家又给工钱还包一餐饭,饭都是白米饭,那菜里头还有荤油味儿的哪家主家能给做工的人这么吃的?!你还敢偷懒不珍惜!沈若,你家可别给他开工钱, 这人昨儿我也没见着他做多少活儿,都坑了你家一日工钱了!”   隅锡——   “是啊, 五文钱不少了, 更何况你家包了饭,还管饱!这人仗着媳妇儿在你家厨屋帮着做大锅饭,活么不干, 吃得还贼多呢!”大家伙儿都在勤勤恳恳干活, 就这人偷懒,大家自然对他看不过眼。   在他们看来沈若家里给的工钱也好, 包的那餐饭也好都是他们赚了。   农家人本就难找活儿干,赚个把铜板可不容易了。更别提还包一餐饭,昨日吃的可是不掺一丝杂粮的白米饭, 盛的满满的还冒尖儿!那菜是辣椒白菜炒猪皮, 油汪汪的, 香得很,饭后还有一道蛋花汤呢!   沈家村里头谁家能这么吃啊!   家家户户都是省着吃的, 收了粮食交完粮税都拿去卖了换铜钱, 那些杂粮黍米粉才是常吃的, 偶尔整点大豆饭, 要是往里头切几片猪肉,腊肉的都算是小小的奢侈一把。   而鸡蛋那都可是要带去镇上换钱的,家里偶尔能吃上但也是给孩子,哪有做成蛋花汤喝的?   也就只有逢年过节才能这么吃上几回。   沈大山家也没瞧出多富裕了,却对他们这么好,大家帮着做活儿也有劲儿!   饭菜的安排是李善桃想的,若哥儿说了请人做工得让人吃饱,不吃饱哪里还有力气干这些重活。所以这才让来帮忙的周婶和那妇人帮着炒了荤腥,蒸上白米饭,打蛋花汤。大家伙儿吃得高兴,感念他家这顿饭可都是某足了劲儿帮忙做活的。   这沈大毛倒好,只想着过来蹭饭蹭工钱了!   “我做了活儿了那顿饭不是我应得的么?再说了,又没说要做多少,我只要人来了做了活儿不就该给我结工钱么?”沈大毛一通歪理邪说,和村里人朴实的想法完全不同。   大家伙儿觉得拿了沈大山家给的工钱,吃了他家的饭就想着要给他家出力,得努力干活,才对得起这工钱和这餐饭。   但有几个人却觉得他这么说好像也不是没有一点儿道理。   毕竟主家确实没说一日要干多少活儿,只要来干了那就有工钱拿啊!   而且他们在勤奋做活儿,不也是拿五文钱?这沈大毛偷懒也拿了五文!   心里顿时就有些不平衡起来了,这凭啥昨日沈大毛偷懒还有工钱拿?   沈若就是个人精,哪里能不知道沈大毛这说法就想要煽动其他人跟他一起偷懒,轻松拿五文钱的工钱,但是真当他家是善堂不成?   竟然还有人表情松动了,沈若皱起眉,冷笑道:“你说得没错,我家确实没定每日要做的活儿,但是我爹说过了四天内就得把八千斤黄泥给搬来,都忘了?”   “你们是不是觉得要是做的慢些还能多拖几天多拿几天工钱?”沈若冷冷的视线扫向那几个像是被沈大毛说动的人。   谁都想多赚钱,这个无法避免。沈若这话说得让人有些无地自容,毕竟他家给的工钱和包饭都已经是非常好的待遇了,竟然还不知足。   有几个被沈大毛那话说动的人立刻涨红了脸,他们一开始确实有过这种想法,但那天就吃了又香又多的饱饭,傍晚就拿到了工钱后,就想着今儿一定要努力做活了!   这会儿就是为了自己那个念头感到羞愧,没想到沈若竟然看得透透的。   沈若继续道:“有人偷懒,那就有人要多做活儿。四天就要八千斤,平均下来每个人搬四百多斤,只要有一个人偷懒,那你就得多搬三十多斤,两个人偷懒就得多搬六十多斤!你们到底是来帮着我家做活儿的,还是过来帮偷懒的人的忙?”   “都给我想清楚了。若是不想继续干,那就现在走,今日的工钱给你结一半!”   沈若面色沉下来的时候非常有气势,板着脸的样子让人不敢多看。   过来帮忙的大多数人都是奔着赚钱来的,哪里愿意走,只有一个干活太猛吃不消了的村民打算走,虽然要赚钱但也不能不顾及自己的身体,搬黄泥不是个轻松活计,只不过是因为沈大山家开的工钱合适,还包饭,就让人心动想要来。   村长一提他就答应下来了,结果完全没顾及自己的身体吃不吃得消。   沈大山跟沈若说这要走的人昨日干活非常拼,因为年纪是过来的这波人里头最大的,许是真的身体吃不消了才会想走。   沈若点点头,因着上午工作时间长些,下午时长短,这会儿已经过了午。   他直接就给那人结了三文的工钱。   那人忍不住道谢,直说着要不是身体吃不消还是想来干,可惜他现在年纪大了,要是搁在几年前一天搬个两百斤黄泥都不带喘气的。   沈若邀请他留下吃顿饭再走,他更是感动。   一起帮着沈家搬黄泥的人都知道这人是个干起活来拼命的主儿,对于沈若结工钱了还让他在这儿吃一顿饭没有什么微词,反而心里微动。   只要自己干活干得好,又不会被亏待!但是要是偷懒,也许就会丢了这份得之不易的短工!   沈大毛见没人跟他一起想着偷懒了,这时候还是不肯走,死皮赖脸地往边上空地一坐,怎么说就是不肯走,就像等着在这儿开饭了。   沈若翻了个白眼,他当真是没见过如此厚颜无耻之徒!   旁边的村民也跟着指责他,均是满脸不赞同,更有人直接喊道:“你还不肯走,是想连累大家伙儿吗!快滚,否则我可要赶你了!”   说着那人就拎起挑箩筐的扁担走上前。   沈大毛那里见过这架势,顿时就没了之前对上沈大山时候那神气,立刻站起身喊。   “都是乡里乡亲的,你们竟帮他一个小哥儿欺负我?”   “滚你娘的乡亲!你想害我们丢活儿,偷懒让我们多干的时候,想过乡里乡亲吗?走不走!不走,我这棍子就直接落你头上!替你老子好好管教你!”   那村民也不是个好惹的,他先前一直在边上听完全程,这沈大毛是什么样的人村里头也没人不知道!   “是啊!不干活还想着吃干饭?真是脸皮城墙厚,快滚!可别拖累咱!”   他一时间引起了众怒,这会儿满脸涨红,有气没处儿撒,就冲着他媳妇吼。   “臭娘们儿,老子被人这样骂你他妈的吭都不吭一句!快点滚过来,咱们走!”   沈若皱紧了眉,周围人也看不起他这样,那妇人眼睛里立刻就包了泪花,周婶拦了一下但没拦住,就见她走回沈大毛身旁,准备一起走了。   那沈大毛边走还边骂骂咧咧,呸了好几声。   又被村民们一通赶一通骂,最终忙不迭带着媳妇跑了。   “真是个臭不要脸的!净想着天上掉馅饼儿的美事呢!”   沈大山此刻满脸解气,他嘴巴笨久了可吵不赢,还是若哥儿有办法。   这时候都该吃上饭了,就因为这人闹,才没烧好。   周婶提前将米泡了上锅蒸着,这会儿饭好了,就差个菜,她立刻钻进厨屋里去做。   这会儿日头烈,沈若没喊大家继续干活,拿了大陶瓮里头镇了许久的梨子分给大家伙儿吃。   这些梨子都是沈大山之前抽空去山上摘的,就之前他和二狗带着蓝帆一起去的那片梨树那儿,要是不摘下来就老了,这么甜的梨子不采实在可惜,沈大山忙活了一天都给摘了回来。   还听自己媳妇儿的送了不少出去给村里关系还可以的人家。   大家伙儿干了一上午的活儿早累了,身上都是泥巴也不讲究,直接往地上一坐。   拿了沈若给的梨子吃,放在大陶瓮里镇过冰冰凉凉的,一口咬下去汁水四溢,又甜又冰爽,那滋味儿别提多舒服了。   “这梨子又大又甜,真好吃!你家跟招待客人似的给咱吃这么好,咱肯定给你好好干!我沈猛虎就把话放在这儿了,要是谁再敢学沈大毛偷懒,我第一个不答应!”沈猛虎就是刚才第一个拿着扁担去赶沈大毛的人。   有村民接口道:“昨日就说今日要好好干了,那餐饭吃的可饱,家里农闲时候都是吃稀的,干饭那可都是农忙时候才吃得上的!大山哥你放心,我肯定不偷懒,今儿号子喊得最响的就是我了!”   沈大山和他们聊了几句,都是乡亲而且做活儿也都卖力,和那沈大毛都不是一路人。   午间吃的是一道辣炒木耳猪肉片,肥肉偏多,瞧着油滋滋的,看起来就让人咽口水。每人都给盛了一大勺,里面最少也有四五片肉!   沈若虽想给他们改善一下伙食,但也不想太过露富。未免村民多想,实话实说这肉是他帮了荷塘村的徐屠户,是人家送给他的。   村民们听了更是感动,这沈家的小哥儿拿了好东西竟然还愿意分给他们一起吃,这可是猪肉啊!是荤腥啊!!   于是下午做起活儿来更是卖力,号子喊得几乎能让整个村都听见!   沈若一下午都在准备做卤味的配菜,大料和冰糖是都已经准备好了,豆干这些好卤的可以之后再买来放,需要卤得时间长些的就先准备起来了。   主要是猪蹄、猪肉、肥肠这些肉类,沈若将它们都切成块放进烧开的水中,加入酒和姜片去腥味。   这时候就开始准备其他的,豆干和兰花干是李善桃昨夜听了沈若要卤,一大清早出去买的,放在大陶瓮里头倒是还能保鲜。   沈若还打算卤些鸡蛋。   沈丰还在养伤没事情做,听见沈若开始做卤味,就让柳杉扶着过来在灶台后头坐下了,帮着烧火。   先前外头出事的时候他想出去帮腔,但自家若哥儿一下子就解决了他也就没出去的必要了。但这会儿还是碎碎念了几句。   “那沈大毛一家都不是好的,那沈二毛你还记得不?周浪和我说了,那沈二毛之前称粮税时候说你坏话,还瞧不起小哥儿。这人以前就爱跟沈富贵凑一块的!不是个好的。他哥沈大毛也是个偷懒耍滑的主儿,也不知村长为什么找他过来帮咱家搬黄泥。”沈丰眼睛瞪得大,明显有些气到了。   沈若道:“他家跟村长家有什么亲缘关系么?”   “没有。”沈丰摇头。   那就不知道了,不过这也不重要。锅里的卤味才重要呢!   沈若另起一锅,加入油和冰糖,再加一碗水炒出糖色,接着倒入大半锅水,再将他自制的的卤料包放进去。   做卤味实际上不难,只要做好卤料包的大料配比,卤出来都不会难吃的。   卤水的香味儿慢慢地就飘出来了,接着沈若掀开锅盖将不容易熟的猪蹄、猪肉先放进去,容易熟的后放,接着盖上锅盖。   现在就得用小火慢慢炖煮,沈若让沈丰从灶头里抽几根大柴出来,不至于让灶台里头的火烧得太旺。   这时候就得等它慢慢煮,沈丰看着火,沈若就收拾了一下厨屋,又去后院把鸡鸭喂了,摸了七个蛋,粪便清扫到一块儿。还有羊圈里头的四只羊和牛正吃着沈大山一早割来的青草,沈若走进去挨个摸摸。   母羊亲人地用羊角蹭蹭沈若的手心。   这可是小云吞的“奶娘”,沈若揉揉它的头说辛苦了。   可是真不容易,母羊当初差点儿难产熬不过,幸好顾允来帮忙这才活了下来,现在还有两只活蹦乱跳的小羊羔。   沈若又忍不住想顾允了。那时候他就觉得顾允这个人还真是复杂,明明有洁癖,但对动物却这么包容,哪怕身上都沾上了血污也没有很接受无能的样子。   但是不得不说对小动物有爱心的人,确实很加分啊!   沈若失笑,没再继续想他。   这会儿他还有不少事要干,从集市上买回来的东西都还没归整,将给沈大山买的酒放在碗柜里头,方便拿取;给李善桃买的桃花糕放去大屋里头,还有给柳杉买的红糖也放进碗柜里头,之后给嫂子煮红糖鸡蛋补补。   之前二狗还说要让沈若自个儿买身漂亮衣服呢,沈若没舍得买,因为家里有衣服穿。   倒是给小云吞买了不少小玩意儿,当然二狗的那份也没落下。   二狗那会儿还说要攒钱以后去学堂念书不要买东西的,这么乖巧懂事的孩子值得拥有许多好东西,沈若可不会苦孩子。   虽说要攒钱,但也不用买什么都克扣着,这些东西也不算特别贵,现在赚到钱了,买些也没啥,没道理要克扣家里人的。   沈若说到底就是个享乐主义,现在拼命赚钱为了什么?不就是为了让家人能够过得好,未来能够躺平吗?   这会儿卤味已经熟了,但是得再浸泡个一个时辰才更好吃,要是放到明日那味道就更加入味。   一盛出来,那香味儿就飘得到处都是。   二狗从外头跑回来,闻着味儿了,兴奋喊道:“小叔做的好香啊!”   沈丰笑道:“你小叔做的就没有不香的,这就是卤味,还是第一次瞧见呢。”   他闻着香味,看那盆里头棕色的一锅菜,也没忍住咽口水。   沈若笑着给夹出来已经完全入味的兰花干,给两人尝尝。   一口咬下去,醇厚鲜香的味道瞬间就充斥了味蕾,这会儿还是热的,吃起来贼香!咸味的,很下饭啊!   沈丰给沈若竖起大拇指,这卤味是真的行!   二狗好吃地找不着北,找沈若要了一块兰花干捏着去给柳杉尝尝去了。   “二狗真有孝心。”沈若失笑道。   沈丰也笑,心里带了点自豪,嗯了声道:“随我。”   这话耳熟,他们俩兄弟在对孩子方面实在是像。总觉得孩子随爹,得了空就能自恋一把。   沈若给卤味盖上纱布,就放这儿泡着。   卤味就是要越入味才越好吃。   傍晚时候沈大山拿铜钱跟来帮忙做活的村民结了工钱,大家拿了工钱纷纷道谢,随后就走了,都要赶回家吃夜饭去。   屋子外头终于安静了下来。   搬来的黄泥在屋子前头和边上都差不多堆满了,沈大山就让他们往后面堆。   他家围墙要建的大,黄泥前面的差不多了其他的都得往后面堆,搬到越后头越好,到时候刘麻子他们过来建围墙时候能趁手用。   沈家村里这个点儿家家户户都开始做夜饭,沈家也不例外,卤味算是一样菜,沈若还做了几道时蔬炒菜,切了几片肉进去增香。   还给家里人一人蒸了一碗蛋羹,里头加上盐巴带点微咸,香的不行。   柳杉知道那绣锦鲤的手帕价格高,而且还要放在“阑珊珠宝行”里头的,所以做活就越发细致,那速度就无可避免地慢了下来。   做了这些天,此刻她拿剪子剪断最后一道绣线,这就完工了!   脸上洋溢着笑,她趁着外头还有点光的时候赶完,夜里就不用点油灯了,这段时间赶工那油灯钱可要费不少,以前新婚时候屯的两根大红烛,这会儿就只剩下了小半截。   不过看着手里绣完的帕子,心中充斥着成就感。   她吩咐二狗将沈若喊过来,沈若一听那绣品已经绣好了,立刻洗净了手跟着过来了。   “若哥儿,你瞧瞧。”柳杉将绣好的四张帕子递过来。   上面的锦鲤吐泡泡,都是活灵活现的,那鱼尾巴渐变绣的格外细致,看起来就跟要摆动着从手帕上跳脱出来似的!   “阿嫂绣工真厉害!这手帕绣的可真好,辛苦了!”沈若毫不吝啬地夸赞道。   柳杉眯着眼睛笑,“不辛苦,我就爱干这个,绣花的时候什么都忘啦。”   不过说完她又有些抱歉,说道:“就是辛苦你和娘了,这几天我一直窝在这儿绣花,一点儿家里的活计都没做。”   “都是一家人,做什么这么生分。阿嫂你受累,这帕子绣的这般好,蓝老板肯定满意。”沈若笑着说道,柳杉这手艺真的没话说,和自己画出来的锦鲤图样像了个十成十。   那点儿灵气全都给绣出来了!   沈若将帕子给收好了,之后要带去镇上给蓝帆,这会儿正好家里能开饭了,喊上柳杉和二狗往大屋去。   一般吃饭的点儿村里人都不会上门的,但沈家人刚落座,大屋的门就被敲响了。   二狗跳下长凳子去开门,一打开发现是村长,他清亮的童声喊道:“村长爷爷好。”   村长是提着一篮子蔬菜瓜果过来的,看见二狗了,笑着应声。   整个村子里的小汉子,就数沈大山家的大孙子二狗最乖巧。   “村长你怎么来了?”沈大山站起身问道。   沈若似有所感地看过去。   村长皱着眉头轻叹口气道:“我听说了今日的事,唉。之前沈若托我帮着找人来搬黄泥,我就找了不少人,这沈大毛是听了讯过来找我,说是也想来做工。”   “我知晓这人是什么德行,原本我是不肯答应的。但他求着说肯定好好干。还跟我说他媳妇儿怀了,他得给未出世的孩子挣些钱。”   “我以为他是洗心革面,改好了。却没成想……”   村长是过来解释的,他既然答应了这事儿,就得干好。结果出了问题,忙完了家里的事儿就立刻提着东西过来道歉了。   沈若之前还说要帮着村里人建厂子,他可不能让人欺负了他家去。   “我已经去过他家将人骂了一顿,这是五文钱,他没做工不该给。昨日吃了顿饭,就抵了他做的那点儿活计吧。”村长从怀里掏出五文钱,放在桌面上。   沈若就知道村长是个靠谱的,三观也正。   “麻烦村长了,这事儿都是那沈大毛的问题,您不必这样,还带东西来。”这可真的是屈尊降贵了,村长大小也是个官身。   沈大山和李善桃自然要喊人留下吃饭,村长不答应,直接将那一篮子瓜果蔬菜放在一边就打算走了。   沈若本就对村长有好感,人家都送了瓜果蔬菜来了,那自家也得回个礼。   有来有回的,那关系可不就近了吗?   “村长且慢,正巧我今儿做了些卤味,你端一碗回去加个菜。”沈若不等村长答应就往厨屋去,拿了只大陶碗往里装。   村长年纪大了牙口不好,多装些豆干、兰花干和鸡蛋这些好下口的东西,还有猪蹄和肥肠也都夹了一些,村长家里人口也挺多的,其他人可以吃。   村长一般不收村民们的礼,毕竟要是收了一个那其他人有样学样来求他办事。要是断事情时候你收了人家东西结果不帮人家,又会被说嘴。   做村长也难啊。   不过沈若没让他难做,端一碗走也没人瞧见,而且沈家人的品性都好。再说沈若还要帮着村里发展呢,他就算不拿这碗卤味,未来也还是要帮衬的!   这么一想也就心安理得地等着了。   不得不说,他在凳子上坐下,手里端着沈家儿媳妇给泡的糖水,此刻闻着沈若家的饭菜香,还真是有些饿了。   明明瞧着都是些常见的菜,怎么闻着就是比自家做的香?   作者有话要说:   之后还有一更哒! 第86章   村长来的时候提着一篮子瓜果, 走的时候端了一碗卤味,重量是轻了很多,但价格却是贵重不少。   那粗陶碗里表面上头摆着的是豆干、兰花干, 但那底下可全是荤腥。这沈若会做事,这会儿外头不少人溜达,端着碗出去谁都想问一句是啥,看看什么菜。   这样打眼瞧去就是豆干、兰花干,这不算特别值钱的样儿, 别人也不会多说什么。   村长心里熨帖,路上不少人遇见了果然好奇他端的啥, 闻着恁香。   村长便说:“是沈大山家的小哥儿做了点卤味, 就给我些尝尝呢。我闻着也香。先不聊,归家吃夜饭去了!”   村里人瞧见是些豆干,便也不再继续问了, 不过这香味儿飘过来是真让人嘴馋啊!   村长端着碗往自己家去, 他是一家之主他没动筷子家里人都还等着他没吃呢,可得快些走。   还没走到呢就有附近的村民瞧见他了, 跟他报信。   “村长,你家门前停了辆马车,瞧着可富贵了!怕是有贵客上门了。”   “我之前瞧见了, 那马车是从官道上拐过来的。”   “两匹马拉着, 那马儿又高又壮瞧着就是富贵人家的马儿!也不知怎么跑到咱沈家村来了。”   “成, 我回去瞧瞧!”   闻言,村长的脚步更快了几分, 心中疑惑, 他可不认识什么贵客啊!   快到自家门口时候, 他远远瞧见一辆大马车停在门前, 上头悬着灯笼,有雕花暗纹的瞧着就富贵。有个随侍坐在驾车的横杠上。   家里主事的不在家,里面都是小辈和女眷,客人就还待在马车里头。   村长媳妇站在院门前瞧见了村长,立刻朝他招手让他快些过来。   村长将手里的那碗卤味递给媳妇,说道:“你先拿进去,我问问人。”   村长媳妇接过就往里走,时不时还扭头往外看。   那随侍下了车,牵住了马儿。   马车内的人听见了声响,伸出手掀开帘子。探身出来的是一个青年人,一身织锦银灰色长衫,头戴发冠,那张脸上带着一点笑,瞧着意气风发、器宇轩昂的。   他先跳下了车,对村长拱手道:“您便是沈家村的村长了吧?晚辈陈作舟,与恩师一同游学,途经储水镇路上弯弯绕耽搁了不少时辰,这会儿天黑路远,想借您家住上一夜。”   村长见这青年人如此有礼,也做了一揖,说道:“可以,只是家中破旧,还望你与你恩师不要介意。”   村长也算是见过大场面的人,有贵客上门自然要好好招待,夜里行路确实不安全,许多人都是就近找地方借宿的,这个村长熟。   “怎么会。”那青年人笑着道。   随后便亲自上前去掀开帘子,请里面的人下车。   村长在一边等着。   那人扶着陈作舟的手臂下了马车。   村长对读书人是极其推崇的,这人又是这青年人口中的恩师,想必定是哪一位大儒。   “二位,请。家中正要用夜饭,若是不介意,便一同用一餐吧?”村长领着他们一同往堂屋走。   那大儒瞧着面色淡淡,年纪约莫六十上下,面上生须,一身暗红色长衫,通身都是那股子读书人的气质,让人不敢同他对话。   村长家五间青砖瓦房,堂屋在正中,用作会客吃饭用。   此刻堂屋大门敞开着,能瞧见屋子正中摆着一张红木八仙桌,桌边是四条长凳。   桌上摆着一个带盖的小木桶,里头是蒸好的白米饭。边上三个粗陶大碗,一碗里头是黑绿色的酱菜,一碗清炒莴苣,还有一碗卤煮。   村长是主人家坐在主位上,客人也依次落座,之后是他媳妇和两个儿子。   “农家菜粗糙,你们随意吃些。媳妇儿,你再去蒸一碗蛋羹来。”村长道。   村长媳妇立刻就要起身去。   那位一直不说话的大儒开口了,他的声音厚重沉稳,“不必,这些菜就够,多谢你了。”   既然客人都开口了,村长自然也不让自家媳妇儿忙活,让她坐下一起吃。   陈作舟坐在他边上又是帮着布碗筷,又是帮着夹菜。   “老师,舟车劳顿这么长时辰都未进水米。这会儿多少吃些。”他有些担忧道,一路上都是土路颠簸的太久,让人只想吐不想进食物。   他年纪轻倒是还行,但他老师这段日子胃口却很差,什么东西都只吃一口就停。眼见着都憔悴清瘦了不少。   付奕在车上颠簸地头晕,一点儿饿意都感觉不到,这会儿好不容易坐在了长凳上,好像还能感觉到在颠似的。   但是他的得意门生都这么劝了,自然不能让他太过担心。   他面前的粗陶碗里头是半碗饭,上面攒着两片莴苣和三块油汪汪的卤豆干。他下筷子,吃了莴苣,这个清爽应该会不错。   很脆,但是没什么咸味。   陈作舟见老师开始吃饭了,心中大松了一口气,这时候才开始动筷子。   付奕对农家菜的口味不抱太大期待,吃了口莴苣之后兴致缺缺,本就不是很有胃口,此时有些吃不太下。   但是瞧见自家弟子殷切的目光,他只好将筷子伸向了看起来油汪汪的豆干。   将卤豆干送进口中,卤汁的鲜香味顿时充斥了口腔,豆干弹牙爽滑,适口性很好,煮的软硬适中,有嚼劲但不难咬。   味道也很不错,至少是他这段时间以来吃过的最和他胃口的菜了。   付奕眼睛一亮,将口中的豆干咽下,那咸香味道立刻就让他打开了胃口,感觉到了饿意。   他第一次往桌上的陶碗里伸筷子,夹了个兰花干。   嗯,兰花干更入味,更好吃!   他再次下筷子,将里头各种菜色都夹了一块进碗里,还舀了一勺卤汁搅拌。   陈作舟之前只顾着吃莴苣和酱菜,因为那卤味里头他瞧见了猪下水,他很不喜欢。   虽没吃过,但他有个同窗沉迷这玩意儿,每次他就觉得很怪异,那玩意儿竟然也能吃?   这会儿见自家老师竟然只对那碗卤煮下筷子,陈作舟瞧了一眼忍着对猪下水的膈应,就夹了块兰花干进碗里。   只一口就感觉到了好吃。   这段时间一路上行来各种馆子都下遍了,农家菜也尝过不少,但还是第一次吃到如此口味厚重醇香,鲜甜下饭的食物!   村长见贵客爱吃卤煮,心里也高兴,就怕自家招待不周,总不能让客人饿肚子。   幸好沈若给添的是满满的一碗卤煮,要不然还不够他们这么多人吃!   后面只剩下点卤汁了,被村长的小儿子拿去拌了饭吃,他吃的头也不抬,那叫一个香!   有好菜自然要配酒,更何况有客人来。   村长吃到卤味的第一口就喊自家媳妇儿帮忙拿酒上来,给自己和客人都倒了酒。   此刻酒足饭饱,美得冒泡了。   这卤味确实好吃。村长在心中默默想着,要是自家大儿子上道些,让沈若当自家的儿媳该多好!   客人们要洗漱,那随侍在厨屋里另外吃了饭,村长媳妇就忙前忙后去收拾屋子,拿出清洗干净的被褥铺床。   村长家五间青砖瓦房,一间做了堂屋,一间做了客房,另外三间就是村长和媳妇,以及他两个儿子一人一间屋子。   只有一间客房,但是两位客人不可能住在一个屋子,村长就赶自己小儿子去大儿子屋里头将就一晚上,将屋子腾出来给客人住。   村长儿子们帮着洗碗筷、收拾桌子。   灶上温着水给客人梳洗用,付奕先去洗漱了,那随侍跟在陈作舟身边,两人一同走到村长面前。   “村长,你家那卤味做的不错,我恩师胃口差吃不进东西好些天了,今日开了胃口,多亏了你家的卤煮。”陈作舟笑着说。   随后叹了口气,说道:“之后又是赶路颠簸,瞧我恩师吃不进东西的样子我这个做学生的心中难受极了。村长,你家那卤煮还有吗?若是有我想跟你家买些带着路上吃。或是你愿意,直接将卤煮方子卖给我,我这随侍能学着做。”   村长闻言摇了摇头说道:“这卤味不是我家做的,是我们村里的一个小哥儿做的,我也是第一次吃到。”   陈作舟拱了拱手,说道:“那麻烦村长告知那小哥儿在何处?我们去找他问问。”   村长道:“就在村东头,找沈大山家就是了。”   小哥儿的名讳自然不能轻易告知的,所以村长只说沈若他爹的名字。   “多谢。”陈作舟再次拱手。   天色已经黑透,现在不方便上门,只能明日去。   村长家客房内。   付奕坐在桌前,手里捏着一张信纸正对着油灯微弱的光查看。   陈作舟坐在另一边,道:“老师,这刘县令是您当主考官时的那一批秀才出身,算是您半个门生,他想请您过府一叙,要去吗?”   付奕颔首,说道:“我带你出来游学,本就是探查各地民生,未来这里都是我治下,自然要去见他一面。”   “近日走来学生也问过不少人,对刘县令都是褒大于贬的,想来这官应是当的不错。”陈作舟道。   “断案公正,清廉明判。只不过不懂发展建设,你瞧这村子如何?”   这就是老师要考自己了,陈作舟想了想道:“穷乡僻壤,多是土墙泥瓦。因是太过偏僻之故。”   付奕摇了摇头道:“那山头上山珍不少,若是发展起来,这里何至于如此穷困?若是刘丛聪明些,就该发展村落,而不是到处跑忙着断案。”   百姓为何要偷窃、抢劫?除了个别人以此为乐,其他人都是穷到迫不得已。   要想治下安稳,就得先发展经济,让所有百姓都能吃饱穿暖!   “学生受教。”陈作舟一板一眼道。   “行了,这里没有外人,不必一直如此。小船儿,给为师捏捏肩膀。”付奕吃饱喝足了此刻瞧着慈祥许多。   陈作舟一脸无奈道:“老师,我好歹是个世子,能别叫我小船么?”   “那不成,你才这么点儿大我就喊你小船儿,没道理长大了就不让喊了。”付奕闭着眼睛,笑说道。   陈作舟轻轻哼笑了声,道:“是是是,小船儿陪您赴任来了,曾经的户部尚书,如今的知府大人?”   “还打趣你老师我来了。”付奕抬手敲了他脑门一下,没用上劲儿。   陈作舟问出了积压在心中很久的问题:“您作何想不通要自请外派,这一路上除了官路平坦些,其他都是土路,颠簸地不行。可真是受罪来了。”   付奕道:“正是想通了才来,朝堂中风云诡谲,每日提心吊胆,倒不如在外头自在些。”   “你老师我,也向往闲云野鹤般的生活啊。”   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日万完成√夸我嘿嘿嘿~ 第87章   翌日, 鸡鸣第一声的时候村长媳妇就起来了,正在灶屋里头做早食。   昨儿家中来了借住的客人,今日早食得做丰盛些。   农家人习惯早睡早起了, 她将锅盖盖上柴火添进灶台里就出去喂鸡鸭。正巧瞧见客人推门出来。   那随侍跟在身边,瞧着都已经洗漱过了。昨夜房里就给备上了盆水和布巾,还有洁牙用的柳叶。   “早食还要一会儿,要不先吃点儿干果垫垫肚?”村长媳妇问道,说着就放下手里的东西要进屋去拿东西。   “不用, 婶子,沈大山家怎么走?我们打算过去一趟。”陈作舟一路行来风俗见多了, 这边称呼已婚的妇人都喊婶子, 这会儿他也入乡随俗。   昨夜他老师晚睡,这会儿还没起。正好趁现在去找那个小哥儿问问卤味的事儿。   也怕去晚了人不在家。   村长媳妇昨夜便听自家男人说了这事儿,晚间那顿吃了卤味她也觉得好吃, 这会儿热心道:“就在村东头呢, 路倒是不绕。这样,我带二位过去吧。”   “那就麻烦婶子了。”若是有人带路那就最好, 毕竟这儿的屋子都长得差不多模样,到了村东还得找呢,她能帮忙带路可就方便多了。   正巧这会儿她大儿子从房里出来, 村长媳妇便喊她儿子看着火候, 别让米粥煮糊了。   村长家住在村中偏西的位置, 距离沈大山家并不远,一路走过去约莫走了一炷香的时间。   这会儿天才蒙蒙亮, 但沈大山家厨屋里头也冒出了炊烟。   村长媳妇带着两人到了屋外头, 离了两丈远的距离就开始唤道:“大山、善桃, 你们起了不?”   沈大山出门割青草去了, 李善桃听着动静打开门探出头来。   “都起了,村长媳妇你咋来了?”   “客人想要来找你家若哥儿,我带他们过来呢。”村长媳妇笑着说道,这把人带到了就跟陈作舟说自己得先回去忙活,没说几句话就走了。   李善桃瞧见来的两人,一个是穿着书生袍的青年人,一个瞧着像是他的小厮。猜测应该是个公子哥儿,不知道为啥要来找自家若哥儿。   “有什么事么?”   村里人老爱嚼舌根,之前蓝老板来家时候就传的难听,现在又来了个公子哥儿找自家若哥儿,她有些担心,没肯说沈若就在厨屋里头。   陈作舟正要答话,就听见一道温和的嗓音问道。   “阿娘,这一大早的是谁来找?”   陈作舟循声看过去,便瞧见一个身材纤细修长的人影从草棚子搭的屋中走出来。   那人穿着土黄色粗布衣衫,毫不起眼的打扮,一头秀发乌黑,面容白皙昳丽,竟还生了一双凤眼,那双眸子玉石般清透。   瞧着就让人眼前一亮。   这人应当便是村长口中那个做卤味送他的小哥儿了。   陈作舟拱了拱手,说道:“在下陈作舟,今日叨扰是想跟你买些卤味。”   沈若挑了挑眉,有些疑惑他怎么知道自家做了卤味的?难不成这香味飘出去把人吸引来了不成?   这人是狗鼻子吗?   没等他问,陈作舟便道:“昨日我与老师在村长家借宿,正巧吃到了你做的卤味。我与老师出门游学,一路上颠簸几日胃口不好,吃不进水米,就昨日靠你的卤味开了胃。今日我们就该启程离去,我便想着若是你家还有便向你买些,好让我老师能吃得下饭。”   沈若想也没想就答应了。有人爱吃他做的食物,听着就让人高兴。正好他多做了不少,卖出去一些也不打紧。   而且这人说是为了让老师能开胃,找他买卤味来了,对老师的这份心是真好啊。   陈作舟见他答应,笑着问道:“冒昧问一句,若是可以的话,我愿意再出二十两银子买你这卤味方子,不知你愿不愿意卖?”   还有这等好事?!   沈若当然愿意,这不是给自家送钱来了么?!   卤料的配方是不难配,难的是配方内大料的配比还有炖煮时的火候。所以哪怕许多人家都做卤味,那味道卤出来也是有差异的,没人愿意将自家的配方公布出去。   沈若会的配方也是自己从外婆那儿学的,后来还自己改良了一下,是这世间独一份。   “成交。那你要的卤味不收钱,我给你们装去。”   菜色方子在古代都是由师父教给徒弟传承下去的,大多都不外传。谁会做一样吃食那配方都是捂得牢牢的,那可是赚钱的路子。陈作舟本也是随口一问,却没成想这小哥儿竟然真愿意卖给他。   二十两银子在这儿确实算多的,但在京城,对他来说还真就是一点小钱。   李善桃还没有回过神来,那公子哥儿说什么?二十两银子买若哥儿做的卤味方子?!   “你老师爱吃什么?我多装些。”沈若笑着问道。   “豆干、兰花干、鸡蛋。对了,那下水也装些。”陈作舟说着就有些无奈,他原本是不肯吃猪下水的,但昨日试探性的尝试过后,发现这小哥儿卤的猪下水味道一点儿都不腥臭,反而很有嚼劲,味道又香又好吃!   “成。”沈若笑着往厨屋里钻,拿家里最大的陶碗给装了满满一大碗。   沈若也没打算拿卤味来开店挣钱,所以卖给他也没什么太大关系,二十两银子买配方说实话是他们赚了,未来可是能拿这配方开店的。   而且沈若瞧他气度非凡,肯定是个富贵人家的公子哥儿。   毕竟古时候能出来游学的大多都是富贵人家的公子,有钱才能走遍天下。   富贵人家公子哥儿的老师,那肯定是某位大儒,这可是了不得的读书人,大多都是桃李满天下的那种。   这要是能搭上关系,未来还能找有名气的读书人给自家的生意打打广告,那不是效果更好?   沈若眼神晶亮,将那碗卤味递给陈作舟身边那个随从,自己又进去给打了一陶罐的卤水,捧着出来了。   “这卤水能用很久,未来你们路上遇见饭馆一类的买些食材放里头炖煮,之后浸泡在里头入味就能吃了。”沈若没把手里的陶罐给出去,想跟他们走一趟去村长家,见见那位大儒。   在古代要认识大人物很难,毕竟他的身份只是个小小的农家哥儿。   可他野心极大,想要做一个赚大钱的商人,那必不可少的要和各行各业的人打交道。   反正只是去见上一面,能不能搭上关系另说,反正不亏嘛!   沈若到了这儿还没见过大儒呢!   “多谢了。”陈作舟感念这小哥儿真贴心。   沈若摆摆手示意不用,毕竟他可是要收卤味方子的钱的,送给他一些卤味那就是给他人情。   有句老话说得好,免费的才是最贵的。   “走吧,家里没有笔墨纸砚没法将方子写给你,我随你一同去村长家吧。”村长家里常备着纸笔,倒是方便了。沈若自己只买了木浆纸,家里还没有毛笔,总不能卖方子用木炭来写吧。   那也太掉价了。   陈作舟点头,之前听村长媳妇喊他若哥儿,这家家主叫沈大山,想来这哥儿名讳就叫“沈若”。   在他一路认识的人里头,大多都以动物命名,“沈若”这名字就显得特别,叫起来就还挺好听。   沈若捧着陶罐对李善桃道:“娘,我去去就回来。”   见他娘点头,沈若才走。   他哪能不知道他娘皱着眉头是在想什么,说真的他一点儿都不在意村里人说什么闲话,只要不被他听见那就当不存在。   陈作舟路过不少村庄,见过不少人家的姑娘小哥儿的,每个都有些怯懦的样子,见到外人非常放不开,说话都细弱。   但这小哥儿不同,见了他一点儿也不扭捏,落落大方,做事也雷厉风行的。   在村野中不多见,在京城只有那些有钱人家养出来的哥儿才能有这样的气度,总之……很特别。   “沈小哥儿,你这卤味做的是真好吃。我原只是随口一问,没想到你竟愿意将方子卖给我。”手里捏着配方就能做卤味赚钱,瞧他家三间泥瓦房应该很缺钱的样子。   这么好吃的卤味,想来肯定是不愁卖的。   总不能是这小哥儿缺心眼,眼皮子浅见钱眼开就愿意卖了吧?陈作舟看着不像,瞧他面相就觉得他该是聪明的人。   “你对你老师的那份心很打动我。”沈若存言存语道。他哪里能不知道这配方的价值呢,但他的目的是想用这卤味给个人情呀,而且他会的菜很多,也不差卤味配方这一个。   陈作舟暗自点头,这小哥儿原来是被自己的所作所为给打动了。真是个心地善良的小哥儿啊。   走一炷香时间就到了村长家,这会儿他们还没开始吃早食,但东西是都摆上了,应该是在等陈作舟。   桌上放着米粥和蒸的宣软的馒头,还有一碟切成指头般大小的腌萝卜小菜。   沈若笑着跟村长和村长媳妇打完招呼,随后按照陈作舟说的将那一罐子卤水给放上了马车。   随从端着卤味过去,给放在了桌面上。   “若哥儿,你来,一起吃些。”村长对沈若的感官一直很好,这会儿瞧见他来了,走过来邀请他一起吃。   沈若对村长笑笑摇了摇头,他可不是来蹭饭的,他就是好奇这古时候的大儒是什么样的。   这会儿走过去瞧见了,脑海中立刻浮现出“腹有诗书气自华”这么一行字。   顾允身上也有这种读书人的气质,但是这位大儒身上更加浓厚,他的眼神十分犀利,看起来应该是个身处高位的人,端坐在那就非常有气势。   “老师,这位就是做这卤味的小哥儿,叫沈若。”   陈作舟介绍道,随后笑着说:“我向他买了卤味的配方,他送了这一大碗卤味,还有一罐子卤水。之后这一路上,老师你可就能好好吃饭了。”   作者有话要说:   感谢大家支持ovo~ 第88章   付奕闻言颔首, 看向沈若道:“多谢割爱。”   沈家村瞧着不富裕,未来储水镇也是他的治下,他总得多了解一番。   付奕先前问了村长村民们都吃些什么, 说是大多与他家相似,吃些自家种的蔬菜和黍米、玉米面、红薯这些,现在能吃上白米饭还是因为刚秋收了稻子交完粮税,家中才有些余粮。   但是一般人家都会将剩下的新米都卖出去换铜钱。   不过哪怕是像村长家这样的,也不是每一顿都能见着荤腥的。   所以这小哥儿做卤味估计也不是常事, 应该是非常难得的一次,而且人家做了是给他自家吃的。结果他的得意弟子上门去买人家的口粮, 这不是割爱是什么?   沈若回以一笑, 道:“不客气。”   “都坐下吃饭吧,若哥儿你也别着急走,在我家吃。”村长过来招呼着, 脸上带着笑。   “不吃了村长, 我过来是想借用一下你家的纸笔,写一下方子。”和村长家关系亲近些, 沈若就比较好开口。   村长自然答应,他经常要处理村中事物,笔墨纸砚是常备的。   “家中还有许多事, 我说完就走, 麻烦你来写方子。”沈若对陈作舟道。   两人一同进了村长家的屋子, 里头有张桌上面摆放着笔墨纸砚。   门敞开着,毕竟一男人一小哥儿不能单独在一处, 能让外面人看见就没事。   沈若说, 陈作舟提笔写。   写满了整一张纸才写完。沈若还顺带提了做卤味时候的一些小技巧, 这可都是由时间检验, 摸索出来的窍门,有了这个到时候复刻卤味可就方便许多。   陈作舟给他结了银钱。   拿了二十两沈若表面淡定,心里乐开了花。不管赚钱多少,只要有钱赚那就是开心啊!   这二十两刚拿到手沈若就已经想好该如何花了。   银钱放在家里攒着可不像母鸡会下蛋,是死的,所以得花出去再赚回来,这样银钱流通起来才能越来越多!   但是该如何花也是有讲究的,若是大手大脚买东西那肯定是不成的,那样不能创造收益,只是花钱了。   所以钱要花,自然是要花在刀刃上。   沈若决定之后去镇上帮蓝帆的忙,盯着自家品牌推出的时候,去繁华些的街上实地考察一番,等以后库存多了之后就去花钱租个小摊。   家里那五百多张布头得请人来家里做工,之前九十斤布一天就能做成,那这次要是人多肯定也成!   再往后小摊要是能迈入正轨,就能每日有稳定的营收,到时候不一定要他自个儿在摊子上守着,要是家里有人空着那都能顶上,实在没人空闲花钱找可靠的人去守着那也是可行的。   沈若越想眼睛越亮,要做的事情太多了。   此刻他给完方子,跟村长他们道别,这就迈着轻快的步伐回家去了。   村长也不强留,知道沈若就是客气,你说这给完方子在这儿吃顿饭又怎么了?昨儿给的卤味可都是好货,村长也爱吃极了,还想着以后沈若再卤自家带些食材过去给他卤一起呢!   付奕又吃了顿饱饭,原本早食只喝一碗稀粥便饱了,这会儿有沈若送的卤味就着吃,一连吃了两个大馒头,还喝下去一碗粥。   明明知道“过犹不及”的道理,但在美食面前,完全没有了原则。   于是他果不其然的吃撑了。   但是作为一个长者,他自然不能表现出自己竟然沉迷口腹之欲吃的肚皮浑圆,这会儿就只是站起来,道:“多谢款待,我四处走走,瞧一瞧你们村。”   陈作舟从小到大吃过的都是山珍海味,卤味也不是没吃过,这对他来说不算稀奇。但这沈若做出来的卤味吃起来还真是有别样的山野风味,跟他在京城酒楼里或是自家厨子做的,就是大有不同。   说是全大宇最好吃的卤味也不为过!   而且还特别合老师的口味,陈作舟对它就非常有好感。   他也吃得差不多,听见老师要出去走走看看,便也跟着起身。   “让小儿带你们逛吧?咱们沈家村里有条小溪,边上有座山,最大的地方就是晒谷场了。边上都是田地,其他地方倒是没什么好逛的。”村长道。   村长的大儿子还吃着馒头呢,这会儿听见了立刻放下了。   “不必,我们就在外头随意走走。你们安心吃着。”付奕道。   他们师生二人在这儿呆了一夜,感受了和别的村子不一样的热情,也许也是因为吃饱了,所以心情也开朗不少。   听他们都这么说了,那村长也就不强求。村长儿子继续啃自己没吃完的那大半馒头。   客人出去了,村长家就热闹起来。   “爹,沈若做的这卤味是真不错,太香了。我觉着我还能再吃下一个馒头!”村长小儿子头也不抬道。   村长大儿子抬手敲他一下,一脸嫌弃道:“吃吃吃,你都吃了三个大馒头喝下两碗粥,今儿跟我出去做工去,不然哪儿能让你这么吃。家里都给你吃穷了。”   村长闻言笑道:“都多吃点,今年收成好,家家户户都有了些钱攒着。村里眼看着就要越过越好咯!”   村长媳妇端着碗,夹了一筷子卤豆干,吃下去说道:“也不知道沈若卖方子得了几个钱,这么好吃的东西若是他自家做了拿出去卖不是能赚的更多?也不知道这孩子是咋想的。”   村长眼睛烁亮,说道:“这孩子会来事,之前听村里人说他找人做了小东西带去镇上卖,他脑瓜子灵光能想出不少新东西,不愁没钱赚的。”   “况且这孩子还对村子有感情,是个重情义的,村里要建厂子的事儿就是他出的主意,那要做出来卖的东西又是他发明的,你说这孩子还差卤味方子这点儿吗?”   “也许他巴不得卖方子得钱呢。毕竟人的精力有限,他怎么可能又要忙着这些事儿,还要去开个卤味铺子?”   贪多嚼不烂,这个道理他年纪大了才明悟,沈若才十九便已经知晓了。   村长什么都看得透透的。若是沈若没有崭露头角让他看见未来能有出息的一面,那他必然只会把沈若当成一个村里的普通小辈,没什么特别的。   但是一旦让他瞧见了蒙尘下的珠玉本质,那他肯定要做些什么,一定不能让这样的人寒了心。   就像当初顾允还小的时候,他便发现这孩子聪明异常,所以资助了一年让他蒙学。不过那孩子也是个脑瓜子灵光会挣钱的,小小年纪就知道去书屋里头抄书,没两年便将银子全部还来了……   村长媳妇暗自点头,不再继续说了。   “你俩镇上那活儿还没了结?”村长问自己两个儿子。   “今日是最后一日了。”   “那成,明儿你俩去沈若家帮忙搬黄泥去,别收人家工钱。”村长道。   “好,听隔壁猛虎说,沈若家包一餐饭,香得很!我早想去了。”小儿子笑着说道。   ===============   沈若从村长家出来之后就先去自家地里摘点番薯藤,这边正巧有条往田地去的路。   田垄上的番薯藤好久没扯了生长了一大片,绿油油的瞧着就喜人。   家里请了工人搬黄泥,出力气的活儿就得吃的咸一点。   今儿周婶家里有事,那午食的事儿就得自己家操心了,不过就是炒个菜倒也不费事。   只不过撕番薯藤的皮麻烦一些,但是家里人多倒是不怕,而且掌握技巧了其实也很快。   沈若捧着一大堆番薯藤往家去,路上正巧遇见了出来随意逛逛实际上是消食的师生二人。   互相打过招呼,沈若便告辞了。他赶着回去准备食材呢,而且早食都还没吃,这会儿都饿了。   付奕和陈作舟在村子里闲逛,遇见了村民便会随口问问。   住得好不好?衣裳和被子可够?每日大多都吃的什么?还会问问地里的收成。诸如此类的问题。   得到的回答都是不太好的。   他们又会和人随意聊聊,想进门去看看。不过不用亲眼瞧见了就知道,肯定都比较破旧。   这都是泥瓦房,好些人家里头连一件像样的木头家具都没有,而且脏乱。   穷苦人家想要吃饱都很难了,每日奔波着,忙着地里的活儿或是去做工,家里要是没个勤快的媳妇或是小哥儿,那家里就不可能整洁。   而且他们算是发现了,他们村里的人都不爱丢东西,什么破烂的都还留着,最后堆在一块儿,乱七八糟。其实好些东西根本没有用了,以后也不会派上用场,但他们就是不丢。   陈作舟一路走来那眉头就没下去过,村长家算是整洁了他也有些不适,倒不是说他娇气,只是那床板太硬他睡不惯。   但是现在瞧见了其他人家的样子,顿时觉得村长家真好啊!   要是让他睡在那又脏又堆满了东西的床上,他恨不得在马车里住一宿。   付奕轻叹口气:“像这样穷困的村庄不再少数。”   像这样的穷村要发展起来其实很难,得有充足的银钱打底,不然哪里能扒拉起来?   可是大宇朝先前遭受过重创,人口锐减,近些年国库空虚,哪里还能拨钱到这穷乡僻壤呢?   他作为知府,能帮得上忙的事其实很少很少。更多的,只能靠他们自己努力。   他们往村中心的晒谷场走去,发现那里搭了好几个简易的草棚子,外头用油布给裹住了,周边堆着许多摆放的整齐的切割成方块的木头。   瞧不见人,但那草棚子里头却有不少人声,也不知道在做什么。   付奕看了眼那木头,切割的规整,像是要做什么物品。   这可太神奇了,一个除了泥巴几乎什么都没有的穷村,竟然在切割那么多的木块,这是要拿来做什么?   陈作舟也很好奇,正巧有一个村民掀开油布走出来,他立刻上前。   还没问呢就听那村民道:“你也是来打听那‘木箱子漏斗’的么?我们村的木工师傅还在做,等好了会拿出来卖的,别着急。价格也不会贵得离谱,总之能让人都买得起。你下个月中旬前后再过来吧。”   说这话那就说明来问的人还有许多,付奕顿时就感兴趣了。   陈作舟问道:“老伯,你口中说的‘木箱子漏斗’就是你们在做的东西么?有何用处啊?”   村民有些疑惑,他们竟然不是来问这个的么?不过还是耐心解答道:“‘木箱子漏斗’就是能替代称粮税用的青铜鼎的东西,用起来又省力又方便。”   “周围村的人听说了,都想过来买呢!那荷塘村的村长可是出了整整二十两银子!”那村民伸出两根指头,一脸炫耀般说道。   陈作舟与付奕对视一眼,有些怔愣。   替代青铜鼎的物件儿?   那称粮税的鼎是分配给每个村子的象征,若是人多了聚集成村落那就能从官府拿到一只。但是用它称粮税确实重得很,会很麻烦。   “鼎”象征着权利,所以没有人会想着要将鼎给换了。这木箱子漏斗听来就是个偷懒用的物品,也不知道是哪个小机灵鬼想的。   不过付奕当初便提议过将那“鼎”给换了,“鼎”就放在村子里供着,换成一个“鼎”模样的木制来用。   但是大宇朝事情太多太繁杂,君主听了之后也忘去了脑后,忙着更加棘手的事情去,到现在付奕来此赴任,已经没有丝毫的消息了。   “能瞧瞧你口中所说的那‘木箱子漏斗’么?”付奕道。   “暂时还不成,下个月开始售卖了才给看。毕竟要是被人学去了,我们可就亏了。之前荷塘村村长出了二十两,咱都没肯卖,只想着自己村做生意呢!”那村民道。   “这样,我出五十两,你将那物件儿给我。”陈作舟道。   村民非常有骨气,顿时生气了:“走走走,说了现在还不卖!要是我真拿了钱五十两卖给你,那我岂不是成罪人了?这又不是我想出来的东西。”   “那是谁想出来的?”陈作舟问道。   “沈小哥儿啊,他为了咱村里开厂子,荷塘村村长出二十两他都没肯卖呢!”   又是一个小哥儿?!   陈作舟和付奕都很震惊,沈家村里的小哥儿都这么……异于常人?   “我劝你们也别想着去找沈小哥儿买了,他不会卖的。这发明他已经送给村子里了,未来这厂子也有他一份,他又不傻。”村民翻了个白眼,就打算走了。   陈作舟喊住他,问道:“那小哥儿家在何处?麻烦老伯给指个路吧。”   作者有话要说:   感谢大家支持=3=飞吻~ 第89章   村民有些不耐烦, 挥了下手,随手往东边一指:“从这儿沿着这条路一直往前走,到沈大山家找。”   “不过啊, 我劝你们别去了,他家正忙着搬黄泥造围墙,没人空着。而且他肯定不会答应卖的,你们就歇了心思吧。”村民说完之后就想走,但转念一想这两个人瞧着不是村里人, 没准以后要买也不一定。   要是能发展成未来的大客户的话,那他现在这态度确实不太好。   于是就勉强缓和了脸色, 多嘴说了一句:“你们要实在想买, 那就等下月再来。你们要是买的多,我们还能送上门去。”   陈作舟负手站着,闻言脸上表情有些诧异。   脱口而出问道:“这东西是沈若发明的?”   付奕挑了下眉, 就是那个卖给他学生卤味方子的小哥儿?   “是啊, 就是沈小哥儿想出来的。”那村民说到这个就对沈若格外推崇起来,说他脑子转地快, 不仅想出这么好用的“木箱子漏斗”,甚至还会算术呢!虽然是一个小哥儿,但却比大多数汉子都聪明, 都厉害, 真是了不起!   这一说起来那话匣子就收不住, 又说自家村子以前多惨,多被其他富裕些的村子瞧不起, 但是这回狠狠地扳回了脸面, 那些村子的村长都得腆着脸过来巴结着自家村长呢!算是狠狠地扬眉吐气了一番。   付奕和陈作舟边听边随口问, 除了那“木箱子漏斗”还是坚决不给看之外, 其他的那村民全都跟竹简倒豆子一般全轱辘出来了。   有趣。付奕笑着摸了下胡须。   那村民在这儿说了一大堆话,接着就有人来喊他走,是真有事。   丢下一句“不和你们说了,要是真想买那就下个月再来。”就走了。   陈作舟看了老师一眼,问道:“我去找沈若,给他一些银子让他把那‘木箱子漏斗’拿出来瞧瞧。我现在可真是好奇,那东西究竟是什么样的。”   “不可。”付奕皱了下眉,教训道:“别总想着用银钱办事。你太过急躁了,那村民不是说了?下个月便要拿出来售卖,到时候再看也不迟。”   “可是……”陈作舟本想说老师瞧着也是想看的样子,怎么现在又不想了?   “你这臭习惯得改,这世间不是所有东西都能用银钱买到的。你有想过,若是你出了银钱,他让你看了,那他是个什么样的人?”   “无非是见钱眼开,并且没有诚信的人。若是他不是这样的人,那你的所作所为便没有意义。你想给银钱固然是好心,但在我眼里,那是对他的羞辱。因为你觉得,只要你拿出足够的钱,他就一定会给你看?”   陈作舟垂下头,买卖卤味方子太过顺利,让他自然而然地觉得只要给银子,那沈若肯定会卖。若是不肯卖,那肯定就是银子给的不够多。   说什么荷塘村村长出二十两不肯卖,那肯定是因为他们自己做出来售卖未来能赚的自然比二十两更多些。可他要是出比未来他们能赚的更多呢?   “小船儿,你虽贵为世子却不是个娇气的,但是在京城生活久了,所有人都捧着你,想要的东西都能用金银买到。但是你要知道,世界之大,银钱并不是万能的。”   付奕拍拍他的肩膀,王权富贵自古以来都会让人迷失,他这弟子还算好的,并不会将百姓看扁,学会了尊重。但是他今日说出这番话,还是需要继续磨砺。   “学生受教了。”陈作舟躬身拱手道。   他感觉到羞愧,没有往深层次想,他方才太过自以为是了。   付奕摸着胡子点头,转身道:“走吧,时辰不早可以上路了。去见见刘新固和他说说我们这一路行来的所见所闻,紧一紧他的皮。”   县令可是百姓父母官。   “是。”陈作舟应道。   付奕对沈家村的未来发展非常感兴趣。一介穷村要开厂子了,若是这第一步迈的好,那他必然是要好好褒奖一番的。   他将这山这水这村庄记进心里,且看来日吧。   ================   沈若今儿打算给所有人换换口味。家里的黍米粉、玉米粉还剩下个底儿,家里条件好起来之后就很少吃了,这下干脆全都用了,再加上他先前买的白面,混在一起做饼子吃。   混合米面的饼子用猪油煎过,表面泛着一层焦黄色泽,泛着油香。中和过后的饼子黏软喷香,哪怕是做成黑饼子的黍米粉掺在里头也变得好入口了。   配菜沈若用辣椒酱炒了一道番薯藤,还有李善桃腌的萝卜条,都摆出来,解腻爽口。   今儿就没再继续嚯嚯鸡蛋,沈若煮了一锅萝卜骨头汤。   多喝骨头汤能补钙,这是最便宜有效的补充钙的方式了。   来帮忙的人都是出大力的,那食量可不小。沈若一人给做了巴掌大的三个饼子,还多添了几个,要是有人吃不够还能拿。   先把自家人吃的留出来端去桌上。   二狗是个小暖男,还没桌子高呢就喊着要帮沈若端,沈若拿了轻巧的给他,两人一起将碗筷也都给摆上了。   外头来做工的人不需要招呼,沈若在做饭那会儿他们闻见味儿了就问了好几遍,那香味自家可是做不出来的。   屋外头摆了张朝隔壁邻居借来的木桌,沈若将饼子和汤还有小菜都摆上了,碗筷也堆在一处让他们自己拿。   “真香,没想到沈小哥儿的手艺这么好!以后要是谁娶了你,可真是有福气啊!”   “瞧你这话说的,有福气的那不就是顾秀才吗?这骨头汤好喝,鲜甜的!”   “这饼子油香,瞧着混了不少白面吧。嚼一口喷香!这小菜儿也不错,好吃。”   大家伙儿也不讲究,身上都是土,直接在屋外空地上坐了,吃着沈若给做的午食。   那脸上都是带着笑的,虽说干这活儿是累,但能拿工钱,而且还能吃上这么好吃的东西,真是值了!   只有周浪沉默地嚼着饼子,没敢再看沈若一眼。   沈若笑笑,招呼他们吃喝,之后就往屋里进。   一家七口人都坐下了,小云吞被李善桃抱在怀里。   “先喝汤,是大骨头炖的二狗得多喝些,能长高呢!”沈若笑着道。   柳杉给家里人盛汤,闻言笑道:“二狗总蹦蹦跳跳,以后定能长高的。”   “二狗蹦蹦跳跳要长高,但也要喝小叔煲的骨头汤。”二狗童声清亮,可可爱爱地道:“喝多多的骨头汤,要长得更高!”   沈丰听着自家儿子的伟大目标,忍不住哈哈大笑:“那你多喝点,以后进了屋都得弯腰。”   “咱家二狗只要长得比你爹高就成了啊,要那么高做什么?”李善桃一脸无奈笑道,进屋要弯腰,那得多高啊。   “小云吞能喝吗?”二狗好奇问道。   “还不行,得六七个月了才能拿汤水伴着米糊糊吃呢。”李善桃道。   “可是小云吞看着好馋哦。”二狗说。   可不是嘛,所有人都吃得喷香,小云吞能闻见点儿味了,现在就是哈喇子流了一下巴。   可把沈若给看乐了。   小馋猫一只。   “小云吞也想吃阿爹做的是不是?”李善桃一直抱着哪里能吃上饭,沈若伸手过去把孩子抱到自己怀里好让他娘吃饭。   小云吞张张嘴,嘴唇相碰发出啵啵的声音,口水又顺着嘴角流出来了,瞧着就是给孩子馋坏了。   小手手还要往饭桌上伸,沈若拿干净柔软的帕子给他擦嘴擦下巴,还有柔嫩的脖子。   “他能尝一口不?稀释的,淡淡的那种。”沈若觉得自己也许不能做一个严父,小云吞这么馋,他挺想给孩子尝尝的。   “还是不要吧,这……也没人家这么干过。小云吞还小呢,也尝不出什么味儿的。”李善桃吃着饼子,说道。   沈若不打算冒险,就倒了碗凉白开,拿筷子沾了点水递过去给小云吞尝。   小云吞张口接住了,吧唧吧唧地吮着,好像真能尝出味道似的。   小崽子笑起来,葡萄似的大眼睛弯成了月牙。   真好骗。   沈家吃过午食,李善桃和柳杉把自家人的碗筷洗了,沈大山擦桌子,沈丰伤还没好不愿意让他动只好坐着和二狗说话。   沈若则抱着小云吞给他喂羊奶。   小云吞喝得香,那小表情看起来享受极了。   真有那么好喝?   沈若一勺子舀起来,见小云吞从善如流地张开嘴,嗷嗷待哺。   他一调头往自己嘴里倒了。   ……   和牛奶不同,有一股子膻味,没有加过糖的纯奶味道不能说难喝吧,但也是真的……不太好喝。   这一幕正巧被李善桃瞧见了,忍不住笑着打趣沈若道:“多大人了还抢小崽子的奶喝?瞧小云吞那样子,都快哭了呢。”   沈若看过去,还真是。   自己的口粮被抢了,小云吞小嘴就憋起来,瞧着要哭不哭的样儿。   “这么护食啊?阿爹都不能喝?”沈若可叛逆,挑了下眉,又舀起一勺子佯装要放进自己嘴里。   小云吞瞪大眼睛瞧着,看见阿爹张嘴了,他哇地一下就哭了。   沈若顿时手忙脚乱地哄,“行了行了啊,不哭了。”   结果小云吞就哭了一小下,被阿爹一哄立刻雨过天晴了。   “啊呜呜~”沈若的手就搭在襁褓上,崽崽的手正巧在旁边,他的小手一下下拍,像是在催促自家阿爹快点儿给自己喂羊奶。   沈若真是拿自家可可爱爱的崽没办法。   “护食好啊,将来能攒得住粮食。二狗就不这样,所以见天的出门去,手里有点东西就要分,留不住。”李善桃笑着说道。   以前家里穷拿不出什么好吃的,但二狗自己会找东西玩儿,奇形怪状的树枝也能玩好久,然后还会找些送给别人。吃东西也是,拿了好吃的总爱分些出去,一点儿都不护食。   “二狗人呢?刚还在这儿呢。”沈若问道。   “出去找欣哥儿玩了吧。”   说起沈欣,沈若就将之前见到他给自家帮忙搬黄泥的事儿,还有顾允和他说的那些全都告诉了他娘。   这是别人家的事儿,说到底沈若不该太过关心。但是沈欣这孩子合他眼缘,性子也好,是个好孩子。   李善桃听了后果不其然地皱起了眉头:“沈欣他娘以前是镇上员外家的丫鬟,下嫁给沈欣他爹之后身子就一直不好……不过娘也听说过,身子不好是因为在沈欣之前她流掉过两个孩子……不过这些都是村里人传的。还说什么她命里不带子,不好生养。那时候沈欣他爷奶还闹得要他爹休妻再娶。”   “后来有了沈欣之后,一家人都护着,生怕孩子再流了。后来沈欣就出生了,娘想着他们这样爱护这个孩子应当不会是不喜欢他吧?瞧沈欣被教的多乖巧啊。”李善桃摆明了是不信。   “那沈欣的弟弟应当满月了吧?取的什么名儿?”沈若记得之前沈欣提过他弟弟可比自家小云吞出生的时间早不少。   李善桃点了下头,她和沈欣家的也算是关系还算亲近的,之前满月宴还上门送过鸡蛋,先前的梨子也给沈欣家送去了些。主要是沈欣总来这里送柴火,拿羊奶的,一来一回两家的大人也更亲近一点。   “好像……取的是叫沈荣吧?小名倒是好记,叫心肝儿。那时候咱们还在说这娃娃的名字讨巧,是大家伙儿的心肝宝贝呢。”李善桃笑着道。   沈若闻言却皱紧了眉头,沈欣说他的名字是“欣欣向荣”的欣,而他弟弟却叫“沈荣”。   他原本以为这个名字是他爹娘对他未来的美好期盼,却没成想……   这名字跟招娣、盼娣、念娣有什么区别?!   “娘,我与他家大人不熟,但是沈欣这孩子我们得多关照着。”沈若将自己的想法尽数告知,像这种重男轻女轻哥儿的家庭,总是会欺压孩子的。   李善桃点点头,她听自家若哥儿这么一分析发现好像确实是。先前沈荣满月宴时候,她去了就没瞧见沈欣这孩子,但家里办这么大的事,他不可能会在外面玩儿。这孩子也不是个贪玩的。   那么很有可能就是在屋子里呆着,不让见客,或是干脆就让他在哪里做活儿,忙着?   “二狗总去沈欣家玩,等他回来问问他。至少要知道沈欣在家里过得好不好。”沈若道。   李善桃点点头,别人的家事也不好管。爹娘孩子多肯定不能一碗水端平的,让她来说她也不敢说自己端水端得平,只能说自己对两个孩子都问心无愧,就好了。   外头做工的人吃完午食就会往小溪去,洗涮了自己用了的碗筷再拿回来,所以外面堆着的东西虽然多,但收拾起来还是挺快的。   小云吞沈若抱去一起午睡,李善桃闲下来了就拿沈若集市上买回来的布做东西,之后好拿去卖。   现在家外头都是搬黄泥的男人走来走去,不太好请村里的婆子、姑娘小哥儿过来的,还得等几天。反正要摆摊这事儿也不着急,她这会儿空着就多做几个。   沈丰瘸着腿没事干,也过来坐他娘边上缝东西,一板一眼的做的还不错。要是再练一段时间,没准儿都能绣上花了。   李善桃心思有些复杂,怎么自家哥儿的刺绣缝东西的天赋像是被自家汉子继承了似的?俩人颠了个倒儿。   沈若可不知道他娘在想啥,这会儿哄着小崽子睡午觉,结果自个儿先睡着了。   这段时间可累,趁今天好好休息一下,明儿可就该去镇上了。   心里头激动难以抑制,说实话他的想法很美好,自然希望一切都能按照他们预定的方向发展。但是事情还没有落到实处,所以他这一颗心还是会有点坠着,担心着那一天的事儿。   不过睡觉大过天,将所有烦恼抛去脑后,睡得比小崽子还快。   小云吞晃动着四肢把襁褓给抖松了,小手抓住了枕边阿爹的一缕头发塞进嘴里,吧唧吧唧。接着也开始犯困,眼皮一坠也跟着进入了白日梦乡。   沈若这一觉只睡了一个时辰,醒来就瞧见自己的头发被小崽崽放嘴里了。   小崽崽还在睡,沈若不能耳提面令地告诉他这不能吃,于是只好作罢。拿被子叠在外侧防止崽崽醒了滚落,他就起身伸了个懒腰。   外头像是有人在说话,他醒了神就推门往外走。   睡了个午觉简直是神清气爽,浑身的累乏都消散了。   “若哥儿你醒了。”李善桃正巧从大屋出来,瞧见他立刻道:“有人找,都等你许久了。”   “啊?那为何不叫醒我?”沈若云山雾罩的,不知道是谁造访。   “是我们来的时候不对,本该上午来的。”有女声道。   这声音耳熟,沈若一听就知道来人是谁了。是许歆文,也是被冬媒婆害的苦主。   “文姐儿,你来找我?”沈若笑着往里走,一进门才发现屋里头人还真不少,除了许歆文,沈水也在,还有当初受害的不少姑娘小哥儿都来了。   “先前是你们帮忙查清了真相,我们就想着过来感谢一番,带的东西都不贵重你可一定要收下。”许歆文就跟受害者代表似的拉住沈若的手说道。   沈若简直哭笑不得:“举手之劳,不必这么客气。家里也没什么好东西招待大家,这一时之间我都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瞧见那大床上堆着的东西,带来的确实都不是贵重的,都是些能用上能吃的。想来她们很是为自己考虑了一番。   “不用费心招待,善桃婶子给我们每人都泡了红糖鸡蛋呢!真好喝。”其中有个姑娘笑着说道。   “是啊是啊,我们都已经吃好了,还有一大壶的糖水,想喝还能倒呢。”   沈若笑着道:“那成,你们觉得行就行。只要日子能过下去就好。”   受害者其中不乏有轻生的想法,都被骗了身子,要再嫁都难,但是沈若之前和大家说过不少话,特别是沈水,要不是沈若的那一番话,他也许真的会死去。   “现在大家都看开了,若哥儿你说的不错,日子是过给自己的,不用按照别人的想法过活,要自己舒心自在。而且又不是非得嫁人,我们也能顶半边天呢!”许歆文笑着说道。   她是真的成长了,那时候还哭哭啼啼的难过,但此刻瞧着已经有点儿女强人的样子了。   “嗯!”沈若最怕的就是人沉湎于痛苦的过去走不出来,看来自己以前的那一通“演讲”是起到效果了。   沈水受到的感触最深,所有人当中只有他是真的寻死过。他也笑着,对沈若道:“若哥儿,刘大夫说我已经大好了。”   “那就好。”沈若拍拍他的肩膀,心中不知为何非常之欣慰。   有姑娘笑着道:“若哥儿,能不能给我们看看你的崽呀?你长得这么漂亮,顾秀才也玉树临风的,想来你们的孩子一定也很漂亮吧?”   “小云吞还睡着呢,我去瞧瞧,要是醒了给你们抱过来看。”沈若不是小气的人,来的人都是姑娘小哥儿的,想看崽太正常了。   只是他一个现代来的青年还是不大能把自己当成一个哥儿,总觉得有些怪异。   总之这些来找他的人,都是他觉得自己该保护的人。   “不用不用,我们就站门口瞧一眼就成了。”她们立刻摇着手道,孩子还小她们也怕冲撞到。   沈若心中熨帖,领着浩浩荡荡一群人去看自家的崽。   打开门之后,崽崽正好是醒着的。屋子又小,大家站在门外都能瞧地清清楚楚。   小崽崽长到现在哪里一下子见过那么多人,此刻葡萄似的大眼睛完全睁开了,呆呆地看着外面人。   “好漂亮的小娃娃啊!”   “跟年画上的一样,那小脸蛋儿,好想亲一口哇!”   “嘤,他竟然笑了!不行了,我呼吸有点困难,你们挤到我了。”   “你往后靠靠,我看不清!哇,若哥儿,你的崽和你长得好像,和顾秀才也挺像的,好神奇。”   “呜呜呜这么可爱的小哥儿崽崽,天啊,我也好想要一个。”   “你想要你自个儿生去啊,不过瞧你长相起码得找个比顾秀才还俊俏的才能生出这样的漂亮的崽。”   “讨厌!别说这种话了。”   “哈哈哈……”大家听她撒娇,都笑开了。   “快看!小崽子也笑了,好甜啊。”   “真的诶,若哥儿,我好想当小云吞的干娘啊。”许歆文一双星星眼看着沈若道。   干娘可不是能随便认的,干娘每年都得给干哥儿包红包,干哥儿未来长大是要孝顺干娘的。   “我也想,不需要崽崽做什么,就给我亲亲抱抱就成。”   “我也是,我也想!”   得,自家崽魅力真大。   沈水红着脸还没说出口,沈若就打断了。   “等他长大,让他自己选吧。”沈若真的很无奈,简直都要戴上痛苦面具了。   无法想象自家崽突然多出十几个干娘的场景。   “那崽崽肯定选我!小云吞,看干娘~”许歆文从怀里掏出一对小银镯子冲着小云吞晃悠,吸引他的视线。   边上人哪里还忍得住,这人太赖皮了,立刻掏出怀里的东西朝小云吞晃。   小云吞:……   沈若倒是看清楚了,这些人还真是有备而来,带着的都是给小孩子的东西,有银镯子、银锁、红纸包着的铜钱、还有各种镇上能瞧见卖的儿童小玩具。   虽说这架势夸张了些,但沈若还是很感动的。   这些姑娘小哥儿都受到了伤害,但还是对世界抱有善意。   东西都是送给孩子的,沈若不收都不行,只好都收下了。   沈若看了自家还无知无觉的崽儿一眼,心道:“崽啊,这些可都是你的债啊。未来可都是要还的。” 第90章   沈若家一下子来了那么多姑娘、小哥儿的事儿一下子就传开了。   先前村民也有不少在县太爷开堂庭审的时候过去旁听的, 这下瞧见了过来的人,各个都是眼熟的。   这些人都遭了罪,始作俑者还是沈家村里的人, 虽然她们已然伏法,但大部分村民对这些受害者们还是抱有一丝愧疚。   搬着黄泥回来的男人们瞧见沈若家门前站着那么多年轻漂亮的姑娘、小哥儿,眼睛都看直了。   大家就站在屋前头聊天,笑闹着,声音传出去老远。这景象少见, 最难得的是大多都是镇上来的人,瞧着那气度就是不同的, 长得也好看, 她们就那样站着给这个破旧的屋前空地增添了不少美丽色彩。   来沈若家帮忙的大多数男人都是村里头还没成亲的青年人,在村里头哪里能见到那么多漂亮姑娘,这会儿不少大男人瞧见有姑娘好奇看过来, 也不认识人家姑娘, 但此刻都是挺直了身板,开始更加用力地干活。   得让她们瞧瞧咱沈家村儿郎的气势!   那号子声喊得响亮, 因着想在姑娘小哥儿们面前表现一番,他们唰的一下就将几十斤的黄泥扛了起来,健步如飞地往沈若家后头去, 随后又唰的一下, 将箩筐中的黄泥倒出来。   一气呵成, 非常迅速,效率极高。   “哇。若哥儿, 你们村的汉子力气可真大。”有姑娘夸道。   明明说话的声音不大, 但汉子们都听着了, 要是化身为狗, 那耳朵和尾巴都得竖起来。   于是工作起来越发起劲,脸上表情也严肃了,仿佛在做一件什么庄严的大事。   瞧见有人看过来,哪怕人家就是随口说两句。大家伙儿那身体挺的就更板正了,将箩筐里的黄泥倒出来堆好,挑着箩筐往虎头山去的时候,那动作都是虎虎生风的,瞧着就有劲儿。   沈若在心中打出一个“6”,没想到她们来找自己竟然还有这种效果。   家里女孩子、小哥儿多,沈大山就没待在家里,这段时间家里头每日三顿烧火做饭,一天到晚都要用炉子煨羊奶,那柴火眼见着都快要不够了。他便拎着柴刀出去砍柴,这倒是不费事,虎头山上都是树木,砍了背回来就成。   等沈大山砍了满满一箩筐背回来的时候,家里头人还没走。   他走过去将柴刀放去厨屋门后头,没往大屋里进。在外头瞧一眼就发现来找自家若哥儿的这群姑娘小哥儿正在里头拿着布料绣东西呢。   她们瞧见了沈若用的帕子,第一次瞧见就觉得这花样好看得紧,正好这会儿时辰还早,沈若也不知道该带她们出去逛逛招待着还是怎么着,就干脆说要不一起绣花。   女孩子都爱漂亮的花样,沈若就拿烧黑的木炭在木浆纸上画。   随手画一颗星星,反手画一道彩虹,还画了可爱的兔子、猫咪、小狗,瞬间就把姑娘们的心给俘获了。   “若哥儿,你画的动物都好漂亮,比我娘买的花样册子里头的还好看呢!”许歆文瞧着眼睛亮亮的,她可爱小白兔了,这会儿就在绣沈若画的那只兔子。   “都好看,若哥儿,我属羊的,能不能给我画一个简单些的小羊呀?”不是所有人绣花的手艺都很好的,也有姑娘并不算十分擅长,想求个简单版的。   沈若点点头,随手就画了一个简笔画版本的小羊,周围是一圈圆圆的波浪形状像是一朵云,里头是豆豆眼和嘴,上面一对弯弯卷曲的羊角,还有脸颊上两个圆圈,沈若告诉她这里是腮红。   姑娘明白过来,那两个圆圆的图案是抹了胭脂啊。这羊瞧着可怪了,还真是怪可爱的。   沈若买回来的那些布头全都给堆在了桌面上,供她们自己挑选拿取。   家里针头线脑之前就买齐了许多,人手一根绣花针还有富余呢。   沈若对她们的要求极有耐心,想要什么他都能画,几乎将三尺长两尺宽的一张木浆纸都给画满了,大家就挑着自己喜欢的图样绣,到时候绣完了直接带走就成。   沈若在一边看着,感觉屋中这氛围特别像现代开的那种diy手作店铺。他当老板,提供上工具,然后客人们就开始diy,之后还能带走作品留下纪念的。   “若哥儿你咋什么都会啊,真厉害!”许歆文又对着沈若冒星星眼,在她眼里沈若简直就像是个神人,无所不能了。   沈若哭笑不得地摇摇头,诚实道自己不会绣花。大家绣的都比他好太多。   众人便都笑开了,安慰沈若这没事,未来要是需要绣什么可以找她们帮忙呢。   沈若自然说好,这些姑娘里头不乏有绣工出众的,沈若记下,未来没准真的得请人帮忙。   “这些图样都好好看,可惜我这脑子记不住太多,好想描一遍带走啊。”有姑娘满脸期翼,对着沈若说道。   寻常人家有好看的花样,能让人描的也不多,若是同意让你描,那都是带上自家的纸和笔过去照着画的,之后就能将自己画好的相同图案带走,以后要是忘了具体样子,翻出来瞧瞧就能绣出来。   她就爱攒各式各样的花样,描的花样已经能凑齐一小本书呢!   若哥儿画的这些,她全都想要。   画画对沈若来说那就是家常便饭,况且画这些倒也不费事。她们从镇上过来给自己带了那么多礼物,这么点小要求沈若也乐意满足。   “行啊,我给你们每人都画一份,你们到时候带回去。”   “那太好了!谢谢若哥儿,辛苦你啦!”大家都很激动,要是带回去了,以后家里要往布上绣什么花样,就能打开来看看。   这花样可都是新鲜的,还没见镇上有别人家绣过呢!   沈若手很稳,画图样一气呵成,这可都是当初当乙方疯狂赶稿练出来的能力和手速。   沈水之前就来帮着缝过东西,绣过沈若画的小花和蝴蝶,没想到沈若还能画出更多更好看的小图样。他瞧哪个都觉得精致漂亮,红着脸往自己衣摆上绣了个月亮云朵,周围还点缀了几颗星子,像是把大大的夜空都给装在这一小片衣摆上了。   大家都拿布料绣,就他往自个儿身上绣,这一奇怪的举动大家都挺好奇的,这会儿瞧见他绣完了,纷纷凑过去瞧。   “这些小图样放一块儿可真好看,水哥儿你排布的真好。”   “是呀,瞧着这衣服瞬间都不一样了,变好看了。”   大家见着了好看的,完全不吝啬对沈水的夸奖,直把人夸得脸都红了才罢休。沈若也跟着夸了几句,单个的图样固然好看,要排版到一块儿可就不一定了,这沈水还挺有排版天赋的。   沈若摸摸下巴,心想他是个好苗子。   像沈若这样脸皮厚些的人家不论怎么夸他都能面不改色,实际上心里美着呢。   他就是属于那种挨夸就来劲儿的,重复性画了那么多张一样的图案,沈若也不觉得枯燥。   屋里头大家聊天打趣,一点儿都不无聊,到处都是欢声笑语。   李善桃在照顾小云吞,都能听见隔壁屋传来的笑声,心中也是一阵熨帖。   自家若哥儿以前没啥知心的朋友,难得有人来找的,这会子一下子多了十多个,瞧着都好好的,她也是打心里头高兴。   以前的沈若因为太过特立独行,再加上关于他的传言非常多,所以就处在了被大多数村里同龄姑娘、小哥儿孤立的状态,因为太过特别,所以没人愿意跟着一起玩闹。倒是有不少汉子想跟他做朋友,找他玩儿,但是后来若哥儿就一心扑在了顾秀才身上,对村里其他汉子爱答不理,后来也就没人来找了。   后来若哥儿又结交了蓝公子,可那人是个男人,又是没成亲的,容易遭人闲话。若哥儿也不可能与他交心说话。   不过现在好了,之前有村里头的心姐儿和巧姐儿,还有今日来的这群人,以后都能跟自家若哥儿说得上话,成为朋友,大家都是姑娘小哥儿的,也能说说知心话。   李善桃摆弄着小云吞的小手,手腕上带上了小银镯子,脖子上还戴着小银锁,动起来叮叮当的,小云吞自个儿玩得开心极了,一直在笑。   像是知道这些姨娘们是给他送礼物来了。   “真爱笑,瞧你阿爹多了好多新朋友,咱们小云吞礼物都收到手软咯。”李善桃笑着逗他,这点儿大的小孩儿就数自家小云吞最好玩了,别人家的小孩子可没这么机灵呢!   “啊呜~呜呜~”小云吞也不知道能不能听懂,反正有人跟他说话,那就说几句。   互相都听不懂,但能猜。   李善桃顿时就笑开了:“哎唷,还应呀。”   自家小云吞就是又乖巧又可爱,没人见了不稀罕的,才这点儿大就鬼灵精的,以后肯定聪明啊!   “唉,真舍不得,好想继续在你家呆着啊。”许歆文眼睛亮晶晶的,绣了一下午花了还在兴奋的状态中没走出来呢,她手里捏着自己绣好的帕子显摆似的晃悠。   周围人也纷纷附和,先前说要来村里玩儿,大家也没想过有什么好玩的,就想着过来答谢一下沈若,顺便瞧瞧他的崽。   结果一瞧见了,那都是母爱泛滥,恨不得把沈若的孩子抢回去自己养呢!   村里头是没啥好玩的,但是沈若简直是个宝藏啊!   他不仅会画各种各样好看的花样,还教了她们不少漂亮的小饰品做法呢!   这会儿每人头上都扎了几根七彩发绳,还有人给自个儿绣了带花样的发带,这一打扮起来,可比刚来的时候还要好看了!   都说人靠衣装马靠鞍,加上一点精致的小配饰,那瞧起来就是不一样了。   她们还一人拿了一张画满图样的纸呢,都十分珍惜地叠好放进怀里。   沈若知道她们是还没玩够,但是这个点儿再不回去到了镇上就该天黑了,她们的爹娘肯定会担心,所以再不舍得也得走了。   沈若道:“又不是以后都没机会了,要是有空闲欢迎来找我。”   “好!”大家约定以后要是有空定要一起过来找他,还都互相留了家的地址,让沈若要是有事儿也能上门找。   沈若笑着点头,他记性好,很快就能将她们的名字和地址都记住了。   她们来送了东西,要走了自然不能让人空手回去。   家里晒得菜干还有许多,镇上人也会晒但哪有农家的味道,所以李善桃和柳杉挨个都给分装了,还每人都塞了一个鸡蛋,还有沈若晒好的地瓜干,又用干净竹筒给她们装了些卤味。   东西用油纸给包了一大包,竹筒就得提着,总之她们人人都有份。   礼轻情意重,她们也不扭捏都收下了,有人直接拿了地瓜干嚼,这东西镇上人懒得做,都是跟村里人买的,或是去杂货铺里头买。   然后她们就发现,沈若家晒得地瓜干都比镇上杂货店里卖的要好吃!   地瓜干是因为蓝帆爱吃,沈若就给晒了不少出来,原本家里的都被蓝帆搜刮完了。这晒甜甜的地瓜干也是有技巧的,要晒得软硬适中,得晒过一遍后又上锅蒸,再晒一遍。   才能晒得外硬内软,嚼起来嘎嘎香甜。   都是农家人自己搞得东西,搞起来都是自家吃的所以干净卫生,味道也好。   拿了这一大包农家的土特产,没人嫌弃,都开心极了。   十几个姑娘、小哥儿坐了五架马车进来的,就停在晒谷场上,沈若往外走送了一段路,看见她们上了车,马车动起来才打算回去。   “那我们就先走了,有机会来找我们玩呀!”大家还想沈若去找她们玩,最好能把崽崽也带上呢!   沈若笑着跟她们道别。沈水是同村的,没上马车,就站沈若边上也跟着挥手。   “若哥儿,真的谢谢你。”沈水郑重其事地对沈若说道。他还没有正式的跟沈若说过这个,他想谢的有很多,说出来后脸颊有些泛红,想再说点什么但又不知道说啥了。   沈若轻摇了摇头,笑道:“跟我还客气啥?走,归家去吧。”   两人道别,各自回家,这个点儿都可以开始做夜饭了。   她们这一通来,又笑又闹的,让沈若心情都轻快不少,原本还一直担心着明日阑珊珠宝行推出赠品绣帕的事儿,现在倒没有那么担忧了。   不能总给自己设定一个预期,这样容易焦虑。倒不如随波逐流,也许能“无心插柳柳成荫”呢?   抱着平常心对待,沈若现在是一点儿都不焦虑了。   迈着轻快地步伐往家去,明日的事儿就明日再去烦恼吧,总之他努力过了,明日还要去盯着,哪怕会出问题那也能立刻去解决它!   翌日,沈若在鸡鸣之前就醒来了,精神抖擞地起床洗漱,拾掇自个儿。   早食热了昨儿夜里就烙好的煎饼,往怀里一揣就得,之后赶车路上吃。   二狗知道今儿小叔要去镇上,夜里就跟他爹娘说了,只要外面一有动静就要把自己叫醒,这会儿就打着哈欠从屋里蹬蹬跑出来,瞧见牛车和小叔都还在,这才放下心。   “小叔,我起了。”二狗喊道。   沈若收拾完了又进屋去瞧小云吞了,这会儿听见二狗的喊声就应了下。   小云吞在他阿爹起来的时候就醒过来了,沈若给把的尿,之后拿柔软的布巾给他擦脸蛋,换块专用的布巾擦屁屁,整个崽儿都是香香软软的。   沈若稀罕地抱了一会儿就该走了。   小云吞正高兴呢,阿爹要走了哪里舍得,沈若刚把崽放下,小云吞就嗷嗷哭出声。   “娘来哄吧,若哥儿你去,今日的事儿重要,家里有娘在呢。”李善桃知道若哥儿之前和蓝老板合作的那帕子今日就要面市了,昨夜里若哥儿就拉着自己说了许多话。   自己的孩子自己明白,若哥儿面上不显,其实是紧张了。   “好,娘受累。”沈若倾身过去抱抱她,随后没忍心再看小云吞一眼就直接出了门。   要是再看上一眼,他怕他什么原则都没了。   二狗听见小云吞哭了,忙跑过来看,对沈若道:“小叔,小云吞是不是不想跟你分开啊?”   “是啊,等他再大点儿就好了,我就能天天带着他。”沈若无奈浅笑。   “嗯嗯!”二狗站在外头看李善桃哄娃,对沈若道:“小云吞会理解的,小叔出门是要给他赚钱钱买吃的和新衣裳呢!”   说的没错。沈若伸手摸摸二狗的头发。   叔侄俩一同上了牛车,同家里人道别牛车便缓缓地走起来。   “小叔,你往哪儿走呀?去镇上的路不是这一条呀?”二狗疑惑问道。   沈若点点头,道:“去接你顾叔叔一起。”   “哦。小叔你是不是喜欢顾叔叔?”二狗童言无忌,直接发问道。   雨吸郑悝——   沈若脸红。   “顾叔叔是秀才,爹说秀才很有学问的,什么都会,很厉害很厉害。”二狗小脑袋一点一点,说道:“二狗以后也要当秀才,也要很厉害!”   “好,二狗肯定可以!”沈若给予鼓励,这孩子很聪明,未来只要认真学,没准真能考上个秀才呢!   顾允是几岁的时候考中童生的?   沈若在记忆中扒拉许久,隐隐约约记得他似乎是八岁左右考出来的,那时候村里都说他是神童呢!   牛车没走太久,就遇上了正缓缓走来的顾允。他今日换了一身长袍,银灰色的,瞧着簇新。手里还提着一个包袱。   “给你的。”顾允跳上车,在沈若边上坐定了,将手里的包袱递给他。   “啥啊?”沈若一边说一边打开包袱瞧。   “是漂亮衣裳!”二狗瞧见了就喊道,眼睛都笑眯起来。   沈若将衣衫拿出来,抖开。下面还有一条裤子搭配着。他这一套也是银灰色的,两边肩头上对称的绣了竹子和小笋,和自己帕子上的图案相似。   只不过那竹子多出了一丛,更大更高些的。   布料上有暗纹,是细棉布,摸起来软乎细滑,和顾允身上穿的是一样的布料。   “都是做出品牌的老板,怎么还穿粗布衣衫。等到了‘阑珊’将这件换上吧。”顾允说这话的时候,视线就定在沈若脸颊上,他脸上丝毫的表情都能被捕捉到。   看他嘴角微勾,应当是喜欢的吧?   顾允见他不说话,心里头还有些打鼓,状若无意地问了句:“你喜欢吗?”   沈若收到礼物自然是欢喜的,他要将自己最真实的感受表达给顾允。   心里头就像是打开了瓶盖的橘子汽水,疯狂的冒泡泡。   不过这人的小心思沈若哪儿能不理解,两人衣裳是同一匹布做的,到时候又站在一处,明眼人一瞧就知道两人的关系近。   不过,他很受用。   “二狗,闭上眼睛。”   二狗呆呆地:“啊?”   他的眼睛被一只柔软带着奶香味的手给捂住了,眼前一片漆黑啥也瞧不见了。   沈若倾身过去,在顾允脸上蜻蜓点水般碰了一下。   他带着笑意的声音道:“谢谢,我很喜欢。” 第91章   顾允的身体陡然一僵, 整个人呆滞了一般。   他偏过头看沈若。   天光朦胧,但能看清身边人的墨色发丝在朦胧的天光中泛着莹光,几乎将顾允的眼底也一同点亮。   “喜欢就好。”   顾允看着他完成月牙状的眼, 嘴角抿起,笑了。   抬起手摸了下左脸,笑容更大。   沈若这时候脸皮可薄了,刚才趁着收到礼物高兴的劲儿和一股子冲动,现在亲完了耳朵连着脖颈都烧起来似的红。   幸好这会儿时辰早, 天都还没大亮,顾允应该看不见。   二狗从他小叔的手掌下挣扎出来, 完全不知道刚才发生了什么事。   但是他人小鬼大的, 看他小叔表情有些不对劲儿,伸出小手就环绕抱住了沈若的脖颈。   “呀,小叔, 你好烫。”   “小叔, 小叔你怎么了?是不是着凉了。”   二狗着急忙慌地问道,还不断伸手摸沈若的额头和脸颊。   沈若:“……”二狗, 我真的会谢。   沈若耳廓也泛红,这会儿轻咳了一声把二狗拉过来坐好。   “小叔没事,就是有点热。衣裳穿太厚了哈。”   二狗不疑有他, 抬头问他小叔要不要把衣裳脱了, 可以吹吹风。   沈若敷衍过去让他抬头数天上的星星去了。   顾允全都看在眼里, 嘴角的笑意止不住,手绕过二狗身后, 便将沈若的手给握在了手里。   沈若飞快地看他一眼, 嘴角不由地上扬。   这也太黏人了吧。   自从顾允向自己表明心迹之后, 就总爱牵自己的手, 跟小孩子似的。   “是你娘绣的?”沈若怀抱着那身新衣裳,对着微弱的天光看上面的绣花,手指抚摸过去。   针脚非常细密,和自己帕子上绣的几乎完美复刻,绣工了得。   “嗯。”顾允看着他纤细如葱白的手指点在那株高大青竹上,应了声。   沈若和小云吞就是青竹和小笋,那棵生长的更加高大些的,是谁,昭然若揭。   “绣的真好,替我谢谢婶子。”沈若真的很喜欢这份礼物。   先前兰香婶子就给小云吞送了小衣服,上头贴心极了没有绣花,怕绣线粗糙磨伤婴儿的肌肤。   没想到现在自个儿也有她做的衣裳了。   牛车一路行去镇上,到达阑珊珠宝行门前天才逐渐亮起来,很快就将整条街道都照得亮堂了。   今日要做活动,阑珊珠宝行的门面也是改换一新,按照沈若的想法将原本普普通通的门面,改成了雕梁画栋,瞧着就非常有钱的门面,让人一看就知道里头卖的都是贵价儿的东西那种。   总之怎么华丽怎么来,但其实外头那些瞧着金灿灿的还不是真黄金,只不过是普通木头雕刻好了之后上了一层金漆,雕花也都是沈若设计的,对称的设计,瞧着精致好看。   墙面和柱子全都用白色粉刷一遍,白金配色的门面在阳光下能让人一眼就瞧见。   “阑珊珠宝行”这五个字也是用金漆刷了一遍,非常显眼。   想在一条街上脱颖而出,一个好的门面的非常重要的。   不仅要好看,还要让人有记忆点。   哪怕不认识你家门店牌匾上的字儿,以后逢人问起还能说,就是街上那家外头瞧着白色的珠宝行!   阿富在里头擦桌子,听见声儿了就立刻飞奔出来。   “沈小哥儿,顾秀才,二狗,你们可来了。公子在楼上等着了,这会儿街上人还不多,约莫得等一个时辰。”阿富在这儿当了多年伙计,对这条街上客流以及时间了如指掌。   “好,我们这就上去了。”沈若点点头,互相打过招呼,就往里走。   里面的装修也跟外头匹配,不似以前的红棕色木调,里面也全部都粉刷一新。蓝帆大手笔,甚至在听沈若提过一嘴之后,将展示柜都给做了出来。   要知道在古代,玻璃可不是一件便宜的东西。   将那些珠宝首饰全都放在展示柜中,边上镶嵌着夜明珠,显得珠宝都透着光。   没仔细看,三人一同往楼上去。   二狗显然很兴奋,小短腿迈着爬楼梯,走在最前面。   沈若和顾允落后一步。   “这珠宝行瞧着,是大不一样了。”顾允有些稀奇道,先前沈若说的时候他想象不出来,但是现在成果就在眼前,感觉颇有些奇妙。   “那肯定的,色调全换了。之前柱子之间还有花里胡哨的帘子,做装饰是还行,但显得不高级。”沈若回想着珠宝行之前的模样,继续道:“还有以前的门脸,除了牌匾突出些,其他的与边上的店铺也没什么分别,让人不能一眼瞧见。那‘金珠’的店是一栋单独的楼,那装的跟街上所有门脸相同也没事。地理位置好嘛。但是‘阑珊’不能这么干,这样干无异于是‘泯然众店铺矣’。”   “虽然有些词第一次听见,但能猜出来。感觉很厉害。”顾允诚实道。   沈若笑眯眯,反正顾允知道他不是原主了,这会儿他也没太多顾忌。现代的词大多都是大白话,不怕古人听不懂。   “嗯,一个店铺要立得住,必然需要一个好看的门面、一个让人有记忆点的logo、经营的诚信与品牌的信用度、还有后续对顾客保障等等,这些要是都能做到了,那肯定是成功的店。”   这些是沈若参考现代成功的品牌店铺思考所得,除此之外还有许多小细节。当然,这些无外乎都需要极大的财力来支撑,但是只要品牌效应形成,那么以后就是躺着赚钱。   顾允:这下是真的听不太懂了。   “你们可算来了,怎么样?粉刷完之后就按你说的拿柚子皮给散味儿了,这么久过去现在粉刷的味道只剩下一点儿。我瞧着是整个店都焕然一新,好看许多,沈若你这想法可真不错。”蓝帆摇着扇子笑着推门出来,顺手就将二狗给抱了起来。   二狗知道大人们今儿都有要紧事,所以这会儿就乖乖地不吵闹,双手揽着蓝帆的脖颈。   “是好看,在外头远远地就能一眼瞧见了。”沈若笑着道。   “白色不耐脏,怕是没过多久会变黑。”顾允道。   沈若道:“这个好解决,拿砂纸打磨一下就成。”   村里头都是泥瓦房,没人家里糊白墙的,所以顾允不清楚也很正常。蓝帆闻言点点头,立刻记录下来,之后就找下人去买来备上。作为一个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公子,他也不知道白墙黑了是要用砂纸打磨的。   毕竟在自己家里头他也没注意过,白墙有没有变黑,或是变黑了什么时候又白了。   又从沈若那儿学到了一点新知识。   “你们过来看,我挑选了五个大件配锦鲤手帕。这些大件在店里积压了好些年没有卖出去,但料子是极好的,就是价格太昂贵,雕刻技艺也上佳,就是缺少些灵气。”蓝帆招呼他们赶快过去瞧瞧。   玉石摆件难卖,是因为镇上有钱人家里头早早地就买了不少摆上了,要是没有比自己家里更加好看巧妙的那他们肯定就不乐意买。再说价格确实贵,买回去要是不喜欢那就是放在仓库中积灰,浪费银钱。   所以这几样摆件就一直卖不出去,但它们卖不出去亏的就是蓝帆了。   一直积压在库存中,而且买料找师傅雕刻,那也不是一笔小钱,总之卖不出去那就是一笔不小的损失。   以前蓝帆都放弃了,将它们收掉不打算卖,毕竟摆出来也没人要,但是沈若说的买玉器珠宝送手帕的点子让他重新燃起了希望。   没准搭上那个能给人带来好运,还能招财的手帕,真的能卖出去呢!   那五张手帕他瞧了自己都心动,希望能将自家几乎一潭死水般的生意给盘活吧。   摆件都放在檀木盒子之中,沈若挨个看过去,手帕被蓝帆大咧咧的摊开放在摆件之上。   沈若道:“有精巧些的小盒子么?或是绒布袋子也成。”   “有。”蓝帆立刻去喊阿富拿,珠宝行最不缺的就是各式各样的包装盒和包装袋,是木制的盒子、锦缎做的袋子。   “镇上人都知道今日买大摆件能得锦鲤手帕,那就不用将手帕放出来给人瞧了。不要喧宾夺主,手帕只是赠品,所以直接将它‘藏’起来,到时人家买走了摆件,再自己拆开瞧,这才有惊喜的感觉。”   蓝帆不住地点头,心想是这么个理。   除了那五张锦鲤手帕之外,沈若带来的还有猫爪肉垫的,蓝帆打算搭着珠宝首饰送,这肉垫的帕子想来肯定能得老夫人和小姐的喜爱。   先前他拿了一张给自己的小妹,她喜爱的不行,每日都要带着,都不肯摘了给下人拿去洗。   之前沈若说了一共只出十张帕子,真是一张也没多。蓝帆心里发痒,但他也是做生意的,哪里不知道“物以稀为贵”的道理呢?   不过就是想多买几张给家里人,他做生意的好歹也不能全便宜外人。   他一提,沈若立刻就答应了。   老板家里人想要,那自然要给的,这可不仅是一份人情啊。   “说真的,听你的将门面一改,进来的客人都比以往多了不少。”蓝帆笑着说道,这段时间来店里问那锦鲤手帕的人越来越多,阿富每日都要给人解释许多遍,都晓得是今日开始赠送了。   沈若笑着将之前跟顾允说的那些开店要素全都跟蓝帆又说了一遍。   蓝帆之前刚和沈若还价时候还觉得沈若坑他,他砍价砍少了,这会儿不觉得了。   沈若说的每句话,都很有用,能让他明悟更多关于经商的事儿,这可是多少银钱都买不来的。直听得他热血沸腾!   几人又围坐将所有的细节全都过了一遍,确认没问题之后,蓝帆便拍板。   开门迎客!   =================   储水镇上今日热闹非凡。   逢人便问一句:“你瞧见那能招财的锦鲤手帕了吗?”   “没瞧见啊,阑珊珠宝说是要当做赠品送给买主的,怎么着已经有人买着了?”   “没有,今儿才刚开始!快走,一起去瞧瞧热闹,我听说镇上最富的钱员外对这手帕势在必得呢!”   “不知道我今日有没有福气能够瞧上一眼,要是能摸一把没准我今日赌坊能赚翻!”   “走走走,一起去瞧瞧。能看一眼那也是沾上福气了。”   好些人不经常往这条街上走的,都没发现阑珊珠宝行已经大变样了,现在瞧见了纷纷感叹出声。   “这瞧着就富贵极了,我都鞋上都是土,有些不敢进了。”有镇上人怔愣道。   这配色的门面是镇上头一家,瞧着就显眼,非常好找。   周围商铺的人也不是第一次瞧见了,再次看到也还是觉得格外好看。   “那都是金的吗?锦鲤手帕真能招财啊?我先前还不信呢,瞧这‘阑珊珠宝’的店面以前也没啥特别的,还没‘金珠’好看呢,现在瞧着比‘金珠’富贵好多!那蓝老板可真是发了?”   “进去瞧瞧不就知道了?这店面好看,进里头都觉得自己神气呢。”有人笑着往里走,边走边道。   有这心理的人不在少数,只要是出入高档次地方,那就有非常明显的阶级划分,能昂首挺胸走进去的那都是有钱人,自然神气。   而那些买不起的,自然畏畏缩缩不敢进。   但沈若说了,对所有的客人都要一视同仁,将顾客当做“上帝”,这里人不知道上帝是什么,于是沈若就说,将他们全部都当做“神仙”,得捧着,态度一定要好。   总之像之前自己穿着粗布衣衫进来,阿富将他看扁的事情不能够再发生了。   “阑珊珠宝行”虽然只做富人生意,但永远不能瞧不起穷人,穷人不会一辈子穷,也许哪一天他就攒够了银钱,买走你店里的东西。   总之,口碑很重要。   这个时代的人不懂“平等”,但是蓝帆听完沈若说的,也决定一试。   伙计们在外头分列两侧,嘴里说着“欢迎光临‘阑珊珠宝行’。”   脸上都带着笑。   有些没有家底的人在外头瞧热闹没敢往里头进,生怕一进去就要他花钱,他并不能花得起。   伙计们就道:“今日本店搞活动,只要进店就有好礼相赠。”   有人问:“不花钱也有东西赠?”   伙计:“是的,每日限量五十件,就送五天,送完即止。”   这些话都是沈若教的,赠品不是什么值钱东西,是沈若昨儿夜里拉着一大家子人做的七彩发绳,那东西好看,好做,一点儿也不费事。   二狗都帮着搓了不少条。   一家人一个时辰便做出了二百五十条,正好都带了过来,给蓝帆的店拉人气。   这就是免费的宣传,一传十十传百,知道阑珊的人便会更多。   要拼市场,“阑珊”开的时间没有“金珠”长,不够老牌,许多人家要成亲置办头面都爱去“金珠”,因为“金珠”几乎整个镇子或是隔壁一圈,大家都知道。   想要让“阑珊”人尽皆知,那就少不了这些“活广告”。   七彩发绳只沈若之前在集市上卖过一天,销路不错,外加是新鲜玩意儿,当做免费的赠品最好不过。   带来的效益是远超过价值的。   一听说有不要钱的东西送,大家伙儿一窝蜂地就冲进去了。本也是抱着试探性的态度,没想到里头的伙计也是笑脸迎人,并没有因为他们只是来领东西的人就态度不好。   反而还笑眯眯地将送的东西双手奉上,语气缓和道:“客人,这是本店这五日限量的赠品。名为“七彩”,七彩有‘彩虹’之意,能给人带来好运。女子可戴在发上,男子可戴在手腕。”   “谢谢谢谢。”接过七彩发绳的人笑容灿烂,这听起来就很厉害,又能交好运,瞧着也好看。拿回家哄孩子玩儿最好不过了!   “不用客气,祝您生活愉快。慢走。”伙计笑着说完,就接着给下一位客人送。   这七彩发绳只能算是个小插曲,那锦鲤手帕才是重头戏。   五个玉石摆件放在最中间,谁进来都能瞧见。木盒子边上是精致的绒布,里面应当便是那传言说“能招财、吸福”的锦鲤手帕了。   但是这会儿时辰还早,富贵人家都起得晚,所以还没人来。   好些拿了七彩发绳的人,抓心挠肝地想瞧瞧那手帕究竟什么样儿,于是都没走。   很快,阑珊珠宝行就被里三层外三层的被人潮给裹起来了。   沈若几人在二楼向外看,街道上也挤满了人,还有人在往这边来,密密麻麻的。   阿富在里头快忙昏头了,人多,有些人是想来买珠宝首饰的,他嘴巴都要介绍干了。   那玻璃柜台里头的珠宝首饰样样精美,价格也不便宜,又是放在玻璃展台里头,大家都爱凑过去瞧个稀奇。   然后就有姑娘看中了里头的首饰。   这一下子就卖出去了一根银簪、一对步摇。以前一天可都不一定能卖出去几件儿,现在才这么点儿时间就卖出了!   阿富收钱时脸都笑烂了,阑珊生意好,公子给他的银钱就多。这会儿是真的高兴死了。   镇上人殷实些的人家也不少,买玉佩的男人也有,人流量一起来,东西也就格外好卖一些。   都是几十两,上百两的东西,那些瞧着穿着不起眼的人他们也能说买就买。   阿富自从之前那次看不起沈若,结果被打脸之后,就再也不敢小看别人了。所以这会儿对着谁都是笑笑的,他招呼的好,客人也愿意买账。   结账也爽快,价格虽然也会还一还,但他笑着说,真的不能再便宜了,要是真的喜欢,人家也就不再砍了,直接买下。   “钱员外的马车!”外头一声惊呼。   “还有古员外也来了!后头!后头还有好多辆马车!”   镇上的员外是最富裕的,这会儿几乎是扎堆来了。   他们都是自家父亲的点头之交,蓝帆得叫叔叔伯伯的,自然不能继续在二楼待着,这就下去了。   二狗也想跟下去,但是瞧见那么多人有些怕怕的。   蓝帆抱起二狗,问他:“二狗想下去见见世面么?”   二狗努努嘴,看向沈若。   沈若笑着揉一把二狗的脑袋,说道:“别害怕,把他们当做大白菜,咱们家二狗胆子很大的呀。”   “嗯!”二狗鼓起脸,要跟蓝叔叔一起下去。   村里的孩子大多长大后都有些自卑,沈若不希望二狗会那样,现在下面来了那么多大人物,让蓝帆带着去见见世面最好不过了。   哪怕不对话,感受一下也成。   房间里就剩下了沈若和顾允两人,沈若之前在屏风后换上了那身银灰色的衣衫,瞧着瞬间就不一样了。   从一个村里人变成城里人的变化,银灰色衬得他肤色更白。   顾允有些心疼地道:“你为蓝帆的店如此鞠躬尽瘁,眼底都有青影了。为何要这么帮他?”   “我帮他,是‘合作共赢’,那手帕上可还有我家的招牌呢。”沈若笑眯了眼睛,看向他。   “我是不是一直忘了告诉你,我要做的品牌是‘念宝’,是思念宝贝之意。是我给小云吞取的大名。”   顾允道:“沈念宝。”   “对,好听吧?”沈若笑着问道。   “好听。”顾允斩钉截铁道,随手看着沈若,轻声喊了句:“若宝儿。”   “???”沈若被他清凌凌的嗓音弄得头皮发麻。   “你别这么喊我。”真是过分!为什么要用声音撩人啊!   顾允看着他耳根红起来,嘴角不自觉地勾起,没有继续喊。转而道:“一起下楼看看么,那些员外进来了。”   沈若顿时将刚才那茬儿抛去脑后,立刻道:“走走走,下去看看。”   顾允站在原地没动。   沈若往前走了两步,见他不动,立刻上前扯住他的手,“快走啦!我也想瞧瞧他们打开布袋瞧见那手帕时候的表情。”   顾允的手被沈若主动牵住了,眼里流露出一丝得逞般的笑意。   转瞬即逝,沈若没有捕捉到。   拉着人就往下走。   五个木盒子里头的摆件都是旧款式,但是玉石的水头非常好,在光线下折射出非常漂亮的光斑。   不得不说沈若这设计的妙,用玻璃的反光折射原理将阑珊内部中间的位置打的亮堂。   东西摆在那,就是艺术品。光线是最好的滤镜。   钱员外就是奔着那能招财的锦鲤手帕来的,他虽然已经是镇上最有钱的人了,但谁会嫌钱多呢?   “老古,你们都别和我抢,我可是势在必得!”   古员外不甘示弱,道:“你家最富,这手帕你拿了有何用,倒不如让给我?”   另一个员外道:“我也想争一争,主要是我娘喜欢锦鲤,我想尽孝。”   镇上人生平第一次见,镇上几位员外为了一张小小的手帕,争抢起来。   蓝帆早就跟他们打过招呼,此刻牵着二狗呢。   见他们都快吵起来了,才朗声幽幽道:“各位叔伯,这锦鲤手帕有五张,你们不用抢。”   做生意嘛,自然是要“雨露均沾”,这下蓝帆才顿悟为什么沈若说只出五张。   这来的员外郎,可不就是五位吗?!   沈若可真是,鬼精的。蓝帆想到这儿有些哭笑不得了。   “蓝帆侄儿,我买那个‘一帆风顺’的摆件,你将那帕子拿来吧。”钱员外当即选定了五个摆件中最好看的一个,是黄龙玉的,那帆船上头镶嵌的是鸡血石珠子,富丽堂皇。唯一差一点的地方便是少了些海浪,要是能用翡翠雕上一个底座便更好了。   一个摆件便是价值半两金,那摆件有木桶般大,雕工也绝佳,一帆风顺也是个好寓意。   阿富将那“一帆风顺”的木盒子给合上,将那绒布袋子递给钱员外的侍从。   钱员外接过之后就立刻拆开布袋,将里面的帕子给抽了出来。   作者有话要说: 第92章   一时之间众人瞩目。   绒布袋中的帕子被钱员外拉出, 先是能看到的一角是浅蓝色,随后是亮眼的金、橘两色。   一尾锦鲤绣在帕上,开扇般的鱼尾摆动出漂亮的弧度, 几乎要从帕子上跃然而出!   围观的人群中一阵骚动,纷纷往前挤,想要瞧瞧那锦鲤手帕的全貌。   这可是传闻中能够招财纳福的手帕呀!摸不着,瞧一眼也好呀,没准就沾上了福气呢?   钱员外脸上没什么表情变化, 但眼神中却透露出满意的神色,那帕子他瞧过一眼之后就将之收进了自己怀里。   笑话, 这帕子是能招财纳福的, 自然要自己收好了。毕竟这可是买那一座玉石雕的赠品,花了不少钱的,哪儿能让那么多人看。   这锦鲤瞧着就像是有灵气的, 活灵活现, 精致好看极了。这还不得贴身带着?   没准真能给他招来福气呢。   帕子是赠品,自然没人挑剔这只是个棉布的手帕。   外加那绣的锦鲤实在是灵, 就像是一件艺术品。艺术性已经远超于它的材质价值了。   众人还瞧见,那帕子上头还有个布条。   裁剪的非常规整,边缘有绣线勾边, 那最底下坠着一颗红色的玉质珠, 还有流苏, 瞧着就格外精致,与众不同。   不仅如此, 那布条上面绣了两个字瞧着跟纹样似的, 还挺好看。   钱员外塞帕子到怀里的时候, 那布条便垂在了衣衫外面, 像是佩戴了个装饰,将衣衫都给妆点了一番。   周围人瞧不见锦鲤了,都有些遗憾,但还是有不少人盯着钱老板胸口看。   这会儿他们都瞧见了那布条,上头绣着好看的纹样,那云纹中还夹杂着两个文字呢!   有认字的人随口便念了出来:“念、宝……”   虽不知道这是何意,但好像念几声就像是能沾到福气似的。   有钱员外打头,其他几位员外也就直接将那几座玉摆件给瓜分了,对他们来说确实是小钱。   蓝帆没想到这锦鲤手帕对他们的吸引力竟然这么强,已经到达了盲目购买的地步了。   几个伙计分别将绒布袋子双手奉上,周围人又伸长了脖子去看,想再瞧上一眼那锦鲤。   有几个员外小气些,没肯当众打开看,直接将绒布和手帕收好。   只有古员外拆开袋子瞧了,这一瞧就瞧出了蹊跷来。   “蓝帆侄儿,我这帕子怎么与老钱的不同?”他有些惊讶问道,这会儿将帕子拿出来,锦鲤还是原先那只锦鲤,但鱼尾摆动的弧度,还有做出的动作却是不同的,他这上头还多一串泡泡呢!   虽然与钱员外拿到的帕子上图样不尽相同,但明显他手上的这张显得更加灵动了!   蓝帆笑着说道:“对,这锦鲤手帕只有五张,各有不同。其上锦鲤或游动、或停、或吐泡泡,将这五张帕子合在一处翻看便是《锦鲤嬉游图》。”   这话一出,那些舍不得给别人瞧的员外也都压抑不住想赶快瞧一眼的心了。   纷纷掏出绒布袋子打开。   随着一张又一张帕子拿出,周围的惊叹声此起彼伏。   这五张帕子上的锦鲤各有不同,但都一样的绚丽灵动,好看极了。   蓝帆继续道:“因这帕子稀有,世间仅次五张,未来不会再有相同的图样问世。绣娘绣此图前净手、净面,心怀虔诚,方得显灵。”   这话说的玄乎,但也能自圆其说。先前镇上传的便是这锦鲤手帕能招财纳福呢!   无论这是不是真的,有个好寓意大家就愿意买单。   钱员外原本以为这锦鲤手帕该是相同的图案所以只选了其中之一的摆件,却没成想竟然全都是不同的!这让他一个收集癖如何能忍?!   “老古,我出双倍的价儿买你手里的帕子。”他直接对着自己最好的朋友下手,问道。   古员外吹胡子瞪眼,拒绝道:“不卖,你都有一张了还要我的作甚?没准我带着,家产早晚超过你去!”   他俩关系好总是吵吵闹闹,镇上人也不是不知道,这会儿是真实地感觉到这帕子就是主角,那摆件才像是个添头呢!   其他几个员外自然也不肯卖,只不过瞧见其他人手里的帕子和自己的有略微不同,心里头也是痒痒的。   他们家里头都有钱,哪里需要挑选,喜欢的东西那都是成套的。   结果这会儿就得了五分之一,这感觉无异于是蚂蚁噬心呢!   锦鲤手帕一出将整个阑珊珠宝行的气氛推上了高潮。   员外们来都来了,自然不是只带走锦鲤手帕就肯走,这会儿还在店里逛起来,瞧瞧时新的款式。   随后就瞧见那玻璃柜台了,里面的珠宝首饰被光衬的极为高贵,那玻璃也是价值不菲,他们不由得更相信这锦鲤手帕能招财了。要不然蓝家这小子能有那么多银钱来置办玻璃?   阿富早先就得了命令的,这会儿笑着介绍道:“今日珠宝行首饰购买超过百两银,就能得一张‘念宝牌’限量猫爪肉垫帕子,与锦鲤手帕是同一人所做。”   一句话给大家都震地不轻,竟然还有别的手帕!还有那“念宝”竟然是帕子的牌子,那以后要是想买锦鲤帕子,就能找到地方买了?   阿富将其中一张手帕拿出来,好让周围人都瞧见。几个员外瞧个新奇,对这样的帕子倒是可有可无,不过非常戳女孩子的内心。   大家的心思都活动开了,先前买了步摇的姑娘上前询问现在她再买几样凑上一百两,能不能得手帕。   答案自然是可以的。   猫爪手帕也只有五张,那姑娘拿到之后脸上露出开心的笑。明明没有人教过这种新鲜样式的帕子该如何玩,但人类好像与生俱来就知道,应该将手放在上面掐。   棉花软绵绵的手感,给绣好的粉嫩猫爪的加成是非常大的。   很快那猫爪帕子也被瓜分完了。   七彩发绳也都发完了,但大家还都意犹未尽没想走。   在这时候,蓝帆站在珠宝行中心,朗声道:“感谢各位今日赏光,我与‘念宝’的老板达成了合作,未来每半月便会推出一次‘买摆件送礼品’‘买珠宝送礼品’以及‘连续五日免费赠送五十件小物’,到时还望大家多多光临。”   沈若先前说过要做的不止手帕,未来还会有解压玩具、布偶、枕套、扇套等,他还时不时有些新奇的想法,未来每半月推陈出新,且都是限量。珠宝行售卖的玉石摆件、珠宝首饰与他做的赠品相辅相成。   其余时间便是“新款预热”,这是蓝帆跟他新学到的词。   不仅如此,沈若还会每月友情帮忙设计新款的珠宝和摆件款式,蓝帆不禁感叹这朋友是真的交对了。当然,他自然也不是让朋友吃亏的性子,自然会给设计的银钱。   虽说未来“念宝”这牌子不可能一直依附于“阑珊珠宝行”,一定会独立出去,但是“念宝”还是会一直为“阑珊珠宝行”提供新的独家赠品。   他们合作共赢!   大家听到蓝帆这话,有钱的自然好奇那购物赠送的礼品是什么,若是好那便早早地过来抢。没钱的就想着一定要早早地过来,领那免费的小物。   买不了吃亏买不了上当,所见即所得。送的东西反正不要钱,抢到就是赚到。   总之下半月活动开始,他们必须得来!   沈若和顾允站在楼梯边上,瞧见如此盛况沈若脸上也带着笑,这下“念宝”是真的出名了,要做奢侈品,这第一步已经卖出去了,未来就不能降格。   现在自己身家太少,还无法支撑,等未来发展起来自然是要开店的。   等到那时候“念宝”早已经积攒了不少口碑,而且一开始被当做贵重摆件、珠宝的赠品,那格调就是高的。未来就是要做最精致有趣的东西,赚富人的钱!   但沈若也明白,要创业自然不是他一个人就能完成的,所以未来他也要招不少人手。   没有一个大品牌是只有一个设计师,他需要培养许多个对品牌衷心的有天赋的设计师,这样“念宝”才能一直存续下去。   沈若想着未来,眼睛很亮。   在现代他就有开店的梦想,到了这里感觉离实现也并不遥远。   现在他的心才彻底安定下来,幸好他跟蓝帆吹的大话没有打脸,要不然可太影响他的信誉度了。毕竟那些帕子是收了人家钱的,沈若自然不能让人家亏了。   蓝帆继续说:“本店今日起推出会员制度,消费越高未来能得到的特权就越多,我会派人送到客人家中,未来消费可以积攒积分,积分达到一定数额就可以来兑换礼品……”   笼络会员社群这点沈若很会,总之消费过的全都免费办卡,不要钱的大家自然会要。之后便是客户的财力划分,在店里花的越多,那享受到的服务也就越多。   待遇越高,有人想要享受,自然愿意都来阑珊买东西。服务好,还能攒积分,积分能兑换东西,这就形成了一个闭环。   具体的会员卡内容,由阿富来告知。   这么新鲜的方式让大家都有些不太适应,但是阿富用通俗易懂的话解释一番后,大家也都了解了。那怕不了解,知道积分能兑换东西,那就是免费拿东西,这点就足够让人觉得心情舒畅了。   人人都爱占便宜,所以才说有便宜不占王八蛋嘛。   “阑珊珠宝行”的热闹一波又一波,随着赠品的推出,“念宝”这个名字也被镇上人一传十十传百,这可是做出锦鲤手帕的牌子,也不知是哪家店、哪位老板。   总之,查无此人。   大家都好奇极了,那几位员外也询问了蓝帆,但蓝帆也只是笑笑并不做回答。   搞得所有人都抓心挠肝的。   那锦鲤手帕得不到了,总得找点什么替代吧。没准那“念宝”的老板手里还有“黄鲤鱼手帕”“绿鲤鱼手帕”呢?   沈若低调极了,就站在阑珊珠宝行里头,一身银灰色棉布衣衫与顾允站在一处。   他早早对今日发生的所有事有过设想,目前来看比想象中更好一些。虽说赚大头的自然是蓝帆,但是产生的品牌效应的价值,是远超过金钱价值的。   只不过短期内并不能变现罢了。   现在打出了开门第一炮,沈若已经不担心了,他未来要做的就是设计新奇精致的赠品,偶尔帮蓝帆设计几个珠宝样式。   之后就是脚踏实地从开厂、摆摊开始赚钱,攒身家。以期未来能够将“念宝”这个奢侈品品牌开遍大江南北!   作者有话要说:   感谢大家支持呀!~╰(*°▽°*)╯ 第93章   “阑珊珠宝行”开业以来第一次迎来了客流高峰, 阿富完全来不及算今日的入账,只知道——一笔、一笔又一笔,好像一刻也没停。   店里的伙计也全都跟陀螺似的, 忙得团团转。   虽然店里客人多,伙计们都忙,但不显得杂乱。   珠宝行内的动线也是重新规划过的,客人可以从进门的位置开始看,一路走到最后能转出去。   柜台结账的位置就在出口的门边上, 买完了东西就能提着走,特别方便。   伙计们一共十人, 都分工合作, 有人做导购、有人帮忙拿物件儿给客人看、有人包装、有人收银钱结账。   乱中有序,客人们的感官也挺好。   还有些进来就是抱着看那锦鲤手帕和领免费的七彩发绳的人,不买东西, 但也想多看看见见世面。   那些珠宝玉器各个都精巧贵重, 若是以后有钱了必定要带件回去!   这些人没花钱还有些担忧店里人越来越多那伙计会不会赶他们走,结果人家伙计非但不赶, 还会笑容灿烂非常热情地为他介绍讲解,哪怕他说了买不起,伙计脸上也不会露出鄙视的表情。   总之大家觉得这“阑珊珠宝行”瞧着哪儿哪儿都好, 他们以前可都是不敢进来的, 现在不但进来了, 还被当成贵客一般招待。   这种感觉……也太爽了吧!   但也有些脸皮薄的客人,伙计招呼的热情, 不买点什么总觉得心里过意不去。   怀着这种心理的人不在少数, 以前不经常来珠宝行逛, 但也知道里面的东西那都是贵价儿的, 结果今日仔细瞧了,那精细小巧些的珠宝首饰,价格也不算非常贵。   于是遇着有喜欢的,咬咬牙也就拿下了。   买了之后还有之前说的那什么“积分”赠送呢,等以后累积到一定数额是可以免费换东西的!   怀抱着这种复杂、又想占便宜的心理,好些人都冲动地买买买起来。   但冲动是魔鬼,买完付账时心中是爽快的,但是之后回过劲儿来又觉得不太值。   倒也不是“阑珊珠宝行”卖的东西不值这个价儿,而是觉得那东西买回去也不经常戴,怕磕了碰了,大部分时间都只能束之高阁,倒还不如将这些钱拿来买些零嘴儿,好歹还能吃进嘴里呢!   孙二娘便是这样的想法。   她先前在店里瞧上了一只步摇,头脑一热就买下来了,到了家之后又觉得太奢侈,买这步摇回来让家里人,特别是婆母瞧见了,保不齐就是一顿说嘴。   纯银的步摇最怕磕碰,得小心着带,摔地上便是一个坑,样式还容易变形。   她想戴也只能小心着戴,这太不适合戴着做活儿了,家里可是每日都有一堆事儿要干的。   此刻她的内心就是极度后悔,想去将这步摇给退了。   她闺女儿瞧见了,直夸她眼光好,这步摇配她,好看极了。   孙二娘道:“娘都这么大年纪了,还要那么好看做甚?”但眼里满是高兴,显然被女儿夸的心里美。   “娘想去试试将这步摇给退了。”孙二娘家里也不是大富人家,一只步摇的价格能让一大家子人在镇上生活几个月了。   虽然十分喜欢,但也只能忍痛割爱。   先前买下就是一时冲动上了头,这会儿头脑冷却下来了,考量过后还是想去退了。就是不知道那“阑珊珠宝行”能不能退。   女儿闻言却皱了下眉,担忧道:“娘,珠宝行不都是钱货两讫的?你买了回来珠宝行恐怕不会退,要退可能只能按照折旧的价儿了。”   那步摇是银的,银子本就能按克价回收,但珠宝行若是不给退只让折旧回收的话,那可就亏大发了。   “先前我听隔壁姐姐说,她在‘金珠’买过一只银镯子,就是不给退呢!结果她非要退,就只能给她折旧的价,但那镯子她不过就戴了四五日,真是坑!”她有些愤愤不平道。   今日阑珊珠宝行做活动的事儿她也知道,她娘想去瞧热闹她没跟去,就因为隔壁姐姐说的这件事她就对珠宝行有了些许偏见,而且她还听说那珠宝行里头的伙计都是拿鼻孔看人的呢!   没想到她娘也冲动了一把,买了银步摇结果临了想去退。要是这家珠宝行跟那“金珠”一样,那还不如不去,免得白跑一趟不说还受一肚子气。   她可不想折旧退。   孙二娘想了想,还是想试试:“那隔壁的姐儿是戴了几日的,我这才刚买,簇新的都没戴过,没准能退呢?”   “要是不能退那也不亏。娘还领了个七彩发绳,这是白送的,只有五十件呢!不用买他家的东西也能领。我去得早这才抢到了。”孙二娘突然想起了这东西,笑着从怀里掏出抢到的发绳,递给女儿。   想起抢发绳的人那么多,就五十根自己抢到了其中之一,这可真够厉害的。孙二娘还有些沾沾自喜呢!   “娘想着,将这步摇退了,等再攒几年钱,给你未来出嫁备上一套更精致些的头面。”   她买的这步摇只不过是最普通的款式,但有些精巧,是她喜欢的样式。像她女儿这样年纪的小姑娘们更喜欢时新漂亮的款式,那就不适合她戴了。   珠宝行竟然会免费送东西,这事儿新鲜。   不花钱都能送,这还是她印象里那种“你没钱、不花钱就别进我家店”的珠宝行吗?   “娘,那我跟你一同去。”去退东西,态度一定要强硬,她娘性子软乎容易被欺负。   “成。”   两人回到阑珊珠宝行门口之时,里外还有不少人,但不显得乱。外面这门面的确好认,一下子就抓住了姑娘的视线。   门口还有伙计在招呼:“欢迎光临‘阑珊珠宝行’,客人您请里面走。”   那姑娘本想气势汹汹走过去告诉伙计自己是来退东西的,这会儿被人笑容灿烂地招呼进去,顿时不知道自己该做什么了。   她娘站在一边尴尬笑笑,拿着那印着“阑珊珠宝行”字样的盒子,有些说不出口。   姑娘捋了捋思路,对其中一个伙计道:“今日我娘在你们店买了一只步摇,现在不喜欢了想来退,麻烦找一下你家掌柜。”   来了来了!先前员工培训时候就有说过发生这种情况该如何解决的!   那伙计跃跃欲试,脸上依旧带着笑,说道:“麻烦客人将随首饰的那张单子一起拿上,只要是买走的三日内,物件儿没有使用痕迹、不影响我们店二次售卖都是能退的。只要客人您去找柜台结账处的伙计,在那里可以办理退货退款哦!”   姑娘原本以为肯定要和这伙计狠狠拉扯一番才能退,结果……这么容易?!   真的能退?!   孙二娘也很震惊。   这会儿门口招呼的伙计人数够,他干脆领着孙二娘母女二人直接到结账柜台那儿去了。   “阿富哥,有人来退东西。”那伙计道。   阿富将结账的活交给边上人,脸上带笑看向过来办理退货的两人。   之前他是不太能理解为什么要让客人能够退货,这不是纯纯亏钱吗?都到了兜里了还要掏出钱去?这样做生意真的不会赔本吗?!   但是沈小哥儿说了,这样能让店的口碑更好,而且一般也不会有许多人来退的。   那些人头脑一热买了东西,特别是贵重物品,要是不能退掉心里头可就难受得紧。就像是自己吃了大亏似的,未来那客人瞧见这店就膈应。   这样没准就流失了一位顾客。   要是能退货,那客人买东西就能更加没有后顾之忧。   大家就会想着:先买呗,反正冷静下来要是不喜欢还能退啊!   这无疑就是再度促进了消费,而且好多人都是买回去了,那物品归属感就起来了,属于自己的东西不太愿意退了。毕竟“阑珊珠宝行”出品不存在质量问题。   “阑珊珠宝行”每一件珠宝玉器、摆件玉石都是经过蓝帆仔细查看过的,但凡有一丝瑕疵那都会被打为残次品,不肯售卖。   阿富现在还不太懂,但是沈小哥儿说了他家公子肯定是觉得有道理,这才吩咐他照做的。   所以他也不纠结究竟为什么要这么做了,这会儿就笑着让人将东西和单子拿来,确认无误就能给退。   这单子也是沈小哥儿想的,说是叫“收款收据”一式两份,在店内买了贵重物品的全都有,若是要退款就得凭着这张“收款收据”来。   上头写明了日子和时辰、价钱及买的物件儿,还盖了“阑珊珠宝行”的红印。   孙二娘从怀里掏出那张纸,她不识字,这东西也不看不懂,就知道是买了这只步摇给的,随手叠了下就塞进了怀里。   阿富跟她解释了一番,以后要是要退东西,这“收款收据”绝对是不能丢失、破损的,这是她在“阑珊珠宝行”买了东西的凭证。   检查过后那步摇没有问题,阿富便将银钱退还了,随后将那张“收款收据”撕碎。   孙二娘母女俩退了东西之后也没遭受到伙计的白眼,瞧他们还是笑笑的。从一开始忐忑不安,到现在对这店铺都喜欢起来了,孙二娘心想,未来自家闺女儿出嫁要买的头面全都来“阑珊珠宝行”买!   当然先前买步摇得的积分自然是没有了,孙二娘表示理解。   一般人都能理解,但还是需要伙计提前说明一下,不然未来就是一笔糊涂账了。每一笔积分都有来处,扣除的也有条目,写下来看着就清清爽爽的。   这也是沈若和蓝帆说了之后,按照“阑珊珠宝行”运作的习惯,制定了会员卡积分变动的表格。   每位会员都有单独的一张。上面有写名字、籍贯、粗略地址,哪怕有重名的也不会搞混。   除了孙二娘以外,后来又有两个人过来办理退货,只要东西没问题,“收款收据”也都在,就都给退了。   这些只是一些小的支出,流水过一遍而已,都算不上是损失。   比起其他的收益,可真是九牛一毛!   蓝棹也来瞧热闹,先前因为过叔家门而不入跑到集市上玩,被压在家中苦学好几日,这会儿因着这事儿难得能出来,他立刻就坐着马车冲过来了。   他堂兄的店铺大变样,瞧着显眼好看极了,外头的伙计并不认识他,就把他当做普通客人招呼,指引他进去。   蓝棹对这里新奇的方式感到新奇,京城里头的珠宝行可都不这么干,那都是看人下菜碟的。不过明显自家堂兄的店好些,没瞧见里头客人这么多么?   京城里头的那就是一年不开张,开张吃一年。他堂兄这么搞,肯定能赚不少!   虽然他不懂经商,但跟蓝帆接触久了也沾了点皮毛。先前说起沈若和顾允就知道这两人深藏不露,一个是刚刚展露头角的商业鬼才,另一个则是早早创了业还不肯被人知晓的秀才郎。   这俩人还真是般配。   蓝棹想着就要往二楼去,被一个伙计给拦住了。   “客人,二楼还未对外开放,不好意思。”   阿富眼睛尖瞧见了这里的变故,让后面伙计顶上自己的活儿走了过去。   “蓝棹少爷!”   蓝棹这会儿还背着书包呢,冲他点点头,打了声招呼。这是他堂兄身边人,是个熟面孔。   “你们认认脸,这是我们老板的堂弟,下次可别傻乎乎地拦人。”阿富说道,随后就请蓝棹上去。   二楼不似一楼般嘈杂,蓝帆几人就在雅间内商量未来要做的事,话还未说完,门便被打开了。   “堂兄!我可算是出来了,在家里可把我憋坏了。你这儿弄得可真不错,瞧着比京城里头的珠宝行还要气派呢!”蓝棹咋咋呼呼地冲进来,往桌前一坐。   “毕竟砸了不少银子,要是不气派那可还行?”蓝帆摇着扇子,显然很受用。   二狗瞧见了陌生人,好奇地盯着他看。   蓝棹笑着吃了块桌上的糕点,抬头看顾允和沈若一眼,喝了口茶水,再看一眼。   “你俩今日这衣裳……”蓝棹不是第一个发现他们俩穿“情侣装”的,但却是第一个说出来的。   顾允目的达成,嘴角微微上扬。   “好看吧?”沈若也喜欢得紧,银灰色的布料配翠竹小笋,这色调是真的很搭!   蓝棹:“好看!”   这衣裳的版型没什么特别的,但这颜色就是格外衬肤色,沈若本来就白,这会儿瞧着整个人都像是在发光。顾允身板挺拔,穿起来更是俊逸非凡。这两人穿这一身坐在一处,瞧着就像是画里的人一般。   蓝棹没能控制住自己酸酸的情绪,心想着,以后一定要找个比沈若还漂亮的小哥儿成亲,羡慕死所有人!   作者有话要说:   -   蓝棹:我没有老婆,我会得红眼病。   感谢大家支持~飞吻=3= 第94章   阑珊珠宝行这边活动进行的如火如荼, 镇上几乎三分之一的人都来凑热闹了,更别提镇上的几位员外郎都为了那锦鲤手帕过来,可算是狠狠地造了一波势头。   而金珠那边却萧条许多。   他们家可是储水镇上开店时间最久远的珠宝行, 哪怕再冷清店里每日都会有零星几位客人,结果今日竟然一个客人都没有!   “真是岂有此理!”金珠的老板黄进此刻站在柜台边,大手狠狠地拍打在台面上,发出很重的一声闷响。   “老爷,息怒啊。我已经让伙计去‘阑珊珠宝行’盯着了。可小的觉得, 不过就是几张破手帕,还真能吸引到那么多人去?没准儿明日客人就都回咱们这儿了。”   金珠的掌柜是个瘦高的中年男人, 站在胖肚圆润的老板旁边, 衬的他就像一根竹竿儿。   “几张破手帕?就是这么几张手帕搞得我们店里都没人来!”黄进气得横眉倒竖,蓝家那小子不知怎的跟开了窍似的,这手段一波接着一波, 先前镇上开始流传那锦鲤手帕传言的时候, 去阑珊的客人就多了不少,但那时候黄进觉得不足为惧。   他们“金珠”才是口碑最好的老牌珠宝店, 客源还是非常稳定的。   这么多年了只有他们“金珠”挤走同行的份儿,那“阑珊”挤不走,倒不是黄进不想, 不过是因为那蓝帆的爹是个员外, 而他只是个地主。   他家无权, 只是有些家底,能买得起下人和田地。但“金珠”到他手里已经流传三代, 哪里是他一个刚开小几年的珠宝店能挤兑的?   黄进在今日之前都是格外自信的。   先前客流减少的不太明显, 他在自己的府邸中享乐, 哪里能顾得上生意。   上月末瞧账簿时候才发现比起前几个月赚的整整少了三分之一!这让他如何能继续在府中坐得住?   “无论如何, 老金你必须帮我把客人都招回来!”黄进眼睛怒瞪。   自从“阑珊”开业之后两家店就一直交锋,抢占珠宝玉器市场,拉拢客人。   你降价一两,我就降价二两!你要出节日的新品,我要比你出的更早!镇上人都知道“阑珊”和“金珠”这两年疯狂打擂台,你出一个新样式,我就非要比你多一个。总之非要把对方比下去不可!   每次都是有输有赢,但是在这些交锋当中自家的收益还上去了,黄进便也觉得能继续下去,就当做看在蓝员外的面子上。   但是先前“金珠”一直都赚的比“阑珊”多,而且去“阑珊”买的顾客大多都是先来“金珠”看一遍,没有挑中,才会过去的!说句难听点的,“阑珊”捡走的都是他们“金珠”不要的客人。   结果这会儿是连一个客人都不愿意来“金珠”了!这可还行?!   被喊作老金的掌柜,顿时欲哭无泪,道:“老爷,我哪儿有那么大能耐啊!那客人不愿意来,我总不能将人绑过来。”   “那你说该怎么办?!我花那么大一笔工钱养你是让你在这儿吃干饭的?”黄进气不打一处来,他双臂抱着胸口道。   老金皱着眉,眼睛眯起:“老爷,要不然咱们也搞活动,将那些旧的款式都降价卖?”   “降价招揽的事儿以前干过,没多少人来。况且那‘阑珊’今日降价了么?”降价竞争那可就是恶性的了,亏损不说,还容易降格,要不是当初“阑珊”搞出一个什么节日优惠,那他家事绝不可能跟着降价的。   “好像是没有。”老金抹了把汗。   “金珠珠宝行”里头气氛低沉,有一人匆匆跑进来,大喘气道:“掌柜的,我回来了!”   抬头瞧见老爷也在,立刻行礼喊老爷。   “快说说你都看见了些啥?”老金立刻发问,将压力给到了伙计。   伙计对上老爷那带着怒火的视线,有些慌乱地道:“客人们,都、都去‘阑珊珠宝行’了,我瞧见了不少熟面孔。还、还有镇上那几个员外郎,也都去了。里里外外全是人,从没瞧过有哪家店如此火爆的……”   黄进手里捏着玉杯,闻言力气大的差点儿都能捏碎了。   伙计顿时不敢再说了,他是乔装打扮作为客人进去看了一圈的,早早地就去了。还顺便抢了一根七彩头绳,那头绳还藏在衣服里头呢!   黄进道:“你继续说!那锦鲤手帕什么样?”   伙计深吸了一口气说道:“锦鲤手帕被镇上五位员外买走了,那锦鲤我瞧见了,活灵活现的。但那帕子一瞧就是棉布的,不值钱。不过那锦鲤是真的很灵,说能招财,小的有点信了。大家都是奔着手帕去瞧的,但是那‘阑珊’搞得稀奇,外头不少伙计站着招揽客人,脸上都带着笑,里头也是,一个个都殷勤的不得了。就有许多咱家的熟客都在那买东西了。”   伙计说着就听见一声脆响,玉杯子砸在地上炸开了,身体抖了两下,但还是倔强地把话说完了。   “小的瞧见那‘锦鲤手帕’背后是有老板的,那个老板做了个叫‘念宝’的牌子。那蓝老板之后还说……他家,未、未来每月都会有和那‘念宝’的老板,合作,推出新的赠品……”   黄进对那伙计吼道:“那你不知道将那‘念宝’的老板找过来?!”   也不知道‘阑珊’花了多少银钱请了这么个人合作,这人手段高,搞出这么个‘锦鲤手帕’来,要是把这人挖过来,那他家的‘金珠’定能将‘阑珊’再次狠狠压下去!   伙计抖若筛糠:“不、不不,不知道啊。”   “嗯?”黄进具有压迫感的眼神对准他。   伙计梗着脖子道:“那‘念宝’的老板没露面,不知道是谁。就跟凭空冒出来似的,从没听见过这牌子。”   掌柜的老金也跟着接了一句:“是啊,这叫‘念宝’的还真没听过。”   黄进皱眉道:“你将他们的合作内容细细说来,我们也照这个搞,我就不信了,棉布手帕还能如此吸引人?我找人做锦缎的来!”   伙计立刻将之前听到蓝帆说的,他们每半月推出一次赠送礼品的活动,还有五天五十件免费赠送的小物,悉数告知了。   黄进哼了声,立刻拍板:“这几天就开始宣传,过两天咱家也开始这么干。我倒要看看‘阑珊’还能搞出什么新花样来!”   “好,小的这就安排起来。”掌柜的还多问了一嘴,道:“那他们家伙计如此谄媚,咱们要学吗?”   “学个屁!谁家卖高档货的里头伙计这样的,这跟酒楼里头卖笑的有何区别!?”黄进冷哼一声。   以“金珠”的名气,再加上要送赠品的消息出去,未来来的人必定会比今日去“阑珊”的人还多!   等着瞧!   ==================   翌日,阑珊珠宝行依旧火爆,虽然锦鲤手帕已经卖没了,但每日五十根免费的七彩发绳还是有的,现在不是一开门就能抢着,变为一个时辰初发放十根,一共持续五个时辰。   沈若昨日临走的时候和他们商量过了,没有锦鲤手帕的吸引力吊着,那客流量自然会减少。   免费赠品若是一股脑儿全部发放完了,那么这一天的客人那可大多都在开店之时就来了,接下去一整天也许都来不了几个客人。   所以分好几批,这样的话,一整天都是有人来的。   昨日就将今日发放赠品的时辰和还在店里的人说明了,他们走了之后自然会和其他人说,若是没听说的不清楚的,第二天来了那也知道了。   只要伙计们态度好些,就不会出事。毕竟是白拿的东西,大家会“阑珊”新出规则的容忍度会更高一些。   因为这是昨天临时想的,也许还有不全面的地方,所以沈若第二天还是打算过来盯一会儿。   而且正好来镇上也有事儿。   他脑子里的血块需要找刘大夫针灸,还要给他和蓝帆送卤味来,顺便去瞧瞧哪条街上的摊位性价比高。   虽然舍不得自家崽,但沈若为了能赚钱还是得多出来跑跑。   顾允也跟来了,先前沈若说等他脑子里的血块消散了才会答应成亲,之前他没提要去找刘大夫,这会儿主动要去,顾允心里是高兴的。   这是不是代表沈若也想快点想起那天的事儿,然后答应自己。   蓝棹也在“阑珊珠宝行”,他只有到这儿他叔才肯放人,这会儿大家又在二楼雅间聚在一起了。   “沈若你这脑瓜子究竟是怎么长的,这主意真是妙!”蓝棹第一次打心眼里感受到他堂兄说的话是真的,这会儿从窗户往外看都能瞧见有不少客人在往“阑珊”赶呢!   “一般般啦。”沈若谦虚笑道。他今日来还带过来了两个月中推行的新赠品样品,还有免费赠品的样品。   是他昨儿下午回家之后麻烦他娘和嫂子搞出来的。   蓝帆摇着扇子,十分期待地看向沈若。蓝棹也看过来,表情如出一辙。   顾允在牛车上就看过了,是沈若举到他面前的。此时嘴角微抿,只顾着瞧沈若。   “我带来的东西还是用棉布做的,但不是手帕了。”沈若先是给他们打了一剂预防针,他要做的“念宝”品牌,自然不能只用手帕给自己封死了,能做的东西还有很多。   “嗯,难不成是扇套么?”蓝帆完全被勾起了好奇心,因为锦鲤手帕和猫爪手帕的成功,让他对沈若带来的东西有了一种完全盲目的相信。   沈若从随身背着的斜挎包里将东西取出来。   一打眼瞧过去,蓝帆就挑了挑眉,惊奇地问道:“这是香囊?还是什么。瞧着鼓鼓囊囊的。”   “嗯,可以当做香囊,但这做法跟猫爪手帕类似,就是用来解压的玩具。”沈若拿出来的第一样就是可以揉捏的挂件,大小做成男**头大小,正好能用两手抓握住的。   上面是挂绳,下面坠着木头珠子和流苏,那木头珠子上刻上了“念宝”的云纹标志。   蓝帆拿过去仔细瞧,这香囊似的东西形状是不规则的,上头绣的是一只模样憨态可掬的白兔脑袋,整个香囊的形状就是兔子脑袋的形状,瞧着可爱极了。翻到背面,还缝上了一小团白色毛球,那是兔子屁屁。   鹅黄加白的配色,瞧着就是格外好看,可可爱爱的。   那绣工极佳,瞧着格外精致。因为刺绣的满,让人完全无视了这只是棉布做的。   里头塞的东西轻而软,也不知道是什么,但肯定不是棉花。   蓝棹看到这小东西,顿时就爱住了。   “这白兔真好看,瞧这三瓣嘴儿和兔牙,捏起来真舒服啊!”蓝棹京城来的,他也是第一次瞧见这样的小东西,顿时就有些爱不释手了。   蓝帆点头,笑着问沈若道:“这里头塞的是什么,我摸着可不像是棉花。”   这解压挂件设计与猫爪手帕类似,姑娘们喜欢这类,所以沈若就又做了。但是棉花重量较重,做成这兔子之后挂在腰上坠沉的,所以他立刻就掏空了塞进去的棉花,改换成了芦花。   “是芦花。”沈若解释了一番,为了让这挂件更轻便,他才会想着将棉花给换了。   芦花,顾名思义,就是芦苇上面的絮絮。   古时候穷苦人家买不起棉花时候就用芦花来做夹袄,但说实话保暖性很差,只不过瞧着跟棉花似的能蓬蓬的。   “原来是芦花。”蓝帆读的书多,自然也知道芦花能用来做什么。   但生长在京城的蓝棹就完全不知道了,还要蓝帆来给他解释一番。   顾允小时候家里最穷的时候,衣裳便是用芦花续的,在麻布里头再裹上一层油纸,勉强能挡住些许寒风。   蓝棹一听竟然还有这么困苦的事,顿时心中难过起来,他刚才这样跟那问出“何不食肉糜?”的帝王有何区别。   沈若继续道:“这白兔是其中之一。我想按照十二生肖,做出鼠、牛、虎、兔、龙、蛇、马、羊、猴、鸡、狗、猪。”   依旧要把收集癖的内心抓的死死的。   不过这回沈若打算这十二个每个动物都做两个,这样起码能有一个人能将这十二个解压玩具收集齐全吧?应该吧……   “若哥儿,那‘龙’是皇族象征,不能做。”顾允提醒道,他知道沈若不是生长于这里的,但其他人不知道,这要是真做出来哪怕是当做赠品,那也是要引来杀身之祸的!   沈若顿时一惊,冷汗都要下来了。   他还当自己是个现代人,而且在村里待久了,都完全忘记了这里是皇权社会!在现代他接稿子也没少画过龙或是其他神兽的,这会子还真没想起来龙是不能随意做的。   “是啊,那就只能做十一生肖了。”蓝帆也道。   这可难不倒沈若,不就是不能做龙嘛,那就改做其他的。   顾允提议道:“将‘龙’换成‘鹿’吧,龙生鹿角,也是祥瑞。”   沈若顿时眼睛弯起笑了,说道:“你怎么猜到我要说这个,我也想着换成‘鹿’呢!”   顾允神色不变,嗯了一声,清凌凌的嗓音道:“不用猜。”   沈若挑了下眉,嘴角微勾。   “我与你心有灵犀一点通。”   蓝棹和蓝帆嘴角抽搐,感觉被秀了一脸。   也不知道顾允从哪儿学来的,这会儿说完他耳朵都红透了,这难道就是古代版的土味情话?   有点笨拙的可爱。   沈若没忍住在桌下牵住了他的手,手指在他手心里画了画。   顾允脸也浮上红晕,此刻手心发烫,不知道沈若在他手心里写了什么字,他在心里描摹几遍也猜不出来。   蓝帆猛烈地咳嗽了几下,这两人自从在一起了之后也不怎么收敛,都还没成亲呢整日腻在一起,蓝帆都有些没眼看,但是仔细一想他俩孩子都有了,这样也正常。   蓝棹看见顾允竟然脸红,顿时像发现了新大陆似的。盯着瞧了许久。   多新鲜呐,顾子诺向来喜怒不形于色的,竟然还会脸红!   这时候响起了敲门声,还有阿富紧迫感极强的声音。   “公子!公子,不好了!”   蓝帆顿时皱紧了眉头:“你家公子我好着呢!进来!”   阿富立刻推开门冲了进来,没来得及跟所有人打招呼,立刻道:“那‘金珠’的伙计跑到镇上到处揽客!还说要送赠品呢!这不是学咱们的吗?!说是正在筹备,后日便开始了!”   “‘金珠’那老头可真是不要脸。”蓝帆扇子一手拍在手心里,说道。   “是啊!那一群伙计还敢跑咱们店门前来宣传,这会儿都是客人,我哪儿能拿着笤帚去赶人啊!真是气死我了!”阿富气得跳脚,他可是听到不少人说要去“金珠珠宝行”看看的!   储水镇上就两家珠宝行,眼见着“阑珊”如此火热,那“金珠”自然坐不住了。但这有样学样的方式,确实挺让人不齿的。   “他们有说要送什么东西吗?”沈若问道。   “手帕!锦缎手帕!”阿富说起这个就更气了。   “免费送啊?”沈若挑了下眉。   “对!免费送手帕,说是买了他家珠宝摆件的能送更多呢!”阿富气急败坏。   沈若顿时就不着急了:“那敢情好,他们什么时候开始送?我也去拿一张。”   阿富跳脚:“哎哟,沈小哥儿你在逗我玩儿呢!你怎么也要去凑热闹啊,锦缎手帕能有你自个儿做的好么?”   沈若摇了摇头,眼角弯起:“锦缎手帕可不便宜啊,你们说那‘金珠’的老板这么莽,是‘照虎不成反类犬’还是‘青出于蓝而胜于蓝’呢?我还挺期待的。”   他急了他急了,那金珠的老板这么做,能不能赚沈若不确定,但亏是肯定的。   到时候正好去瞧瞧热闹,顺便看看他家要送的手帕是啥样。   蓝帆听沈若这么说,顿时也就不生气了,他家要送锦缎手帕此刻在镇上宣传,不择手段,那沈若帮着做的祥瑞香囊他也可以开始宣传了。   十一种生肖和鹿,那可都是祥瑞的代表。   顾允也跟着出主意,道:“我们可以写一张单子,发出去,这可比直接招揽要好看很多。‘金珠’这做法,属实难看。”   就差把“一定要把阑珊压下去”给摆在了明面儿上了。   沈若眼睛一亮,看向顾允,没想到顾允这个古代原住民竟然就想到了“传单”这种现代人采用的宣传方式!   其实顾允只是被沈若打通了思路,之前听见他说的那“收款收据”写做了单子,那这消息自然也能!   “可以!咱们就用‘发传单’来预热!看看究竟是咱们的十二只祥瑞香囊更胜一筹,还是他们的锦缎手帕更好。”沈若露出自信的笑容,眼角微弯。   “免费赠送的东西我可还没拿出来呢。”   沈若从斜挎包里拿出两个毛球球,和兔子香囊后面的一样,上面帮着鱼线和一根茶色的东西,像是什么的枝条。   沈若放在手心里摊开给他们看。   “这是我做的毛球耳坠,上面是茶叶梗,用鱼线串好不容易断裂。我娘说,女子打了耳洞之后,若是没有银针金针,便是用茶叶梗来养耳洞的。”沈若道。   这些东西都不费钱,做出来带着也好看,特别适合冬日里。现在还是夏末时分,提前备上也很不错。   总之就是非常适合用来做赠品的小东西。   精致小巧。   不过有钱人家自然看不上茶叶梗做的耳坠,但是能来白拿东西的自然都不是有钱人,所以正好!   既然那“金珠”非要跟“阑珊”打擂台,那就卷起来!   作者有话要说:   -   感谢大家支持!谢谢雷和营养液投喂~这章是二合一哦!加更也在里面啦!笔芯! 第95章   他们的传单上要写上月中“阑珊珠宝行”搞活动要送的东西。   但是考虑到许多人不认字, 所以沈若打算动手画一下,总之能让人一眼就看懂的那种。   他来到这里的这段时间不是用树枝在泥土地上画,就是拿烧黑了的木炭在木浆纸上作画, 这还是第一次捏起毛笔,这种软笔绘画他没自学过,更别提画水墨画了。   唯一算是接触过一点的是水彩画,但是在现代有甲方想要水彩质感的绘画,他都是用板子画出来的假水彩。   不过常年画画的人, 手都很稳,哪怕用的是不擅长的画具, 也能很快适应。   只见他在一张宣纸上随手画了几朵花, 还有横线竖线后,纤细修长的手指便从一旁抽出新的纸张。   沈若提笔打算先将兔子香囊的样子画上,他寥寥几笔就勾勒出了兔头的轮廓, 随后加上珠坠与流苏, 而后画了十一个等大的椭圆形,指代剩余的十一个香囊模样, 在底下还画了茶叶梗毛球耳坠。   “你来帮我写一下字。”沈若毫不客气地麻烦蓝帆,说道。   顾允不自觉地蹙眉,看着沈若的眼神里有许多不解。   蓝帆也没想到沈若竟然会喊自己写字, 不过他脸皮也不薄, 冲顾允笑笑, 这就凑到沈若身边,拿过另一支狼毫笔蘸上墨。   “你说, 要写什么?”   沈若思考了一下, 说道:“顶上就写‘阑珊珠宝行月中活动’, 凡是购买本店摆件或珠宝的顾客可以获得祥瑞香囊一个, 共十二款同系列不同款式的香囊可供挑选,随商品附赠。然后你在这几个椭圆中写上‘未知’,最后在茶叶梗毛球耳坠边上写‘每日限量五十对,先到先得’。再盖个你们店的章,就成了。”   沈若用毛笔画的画瞧着也好看,就那几个椭圆都很规则,不大不小刚刚好。   蓝帆照着他说的,飞快地将字给写好了。   他人瞧着不着调,但字却是工整极了。瞧着带着一丝匠气,没有创新所以好复刻。   “这就写好了,一目了然,感觉很不错。”蓝帆笑着搁下笔,摇着扇子嘚瑟道。   他这字儿写的就跟印刷出来的一样。   “可以,之后找人临摹,多搞一些发出去。节约成本,不要用宣纸了,用硬实些的木浆纸吧。”沈若提议道。   蓝棹站在顾允身边,周身似乎都围绕着低气压,感觉冷冷的,没忍住抱着手臂哆嗦了一下。   “顾子诺,你干嘛?”蓝棹看着顾允拿过那张传单,折叠好放进了怀里。   周围人都是满头问号。   顾允面色不变,道:“不是说要用木浆纸做么?”   潜意思就是这宣纸上画的已经没用了,他准备带走。   蓝帆:“……这是要拿来做样本的。”   阿富来得及时,立刻就准备好了木浆纸放到了桌上。   顾允不搭理他,骨节分明的大手拿过桌上的狼毫笔便开始在木浆纸上作画写字。   要是沈若再发现不了顾允这是明晃晃的吃醋,那就是他太过迟钝了。   沈若本想拦住,但瞧着他走笔龙蛇的,只好无奈道:“我是想着你肩膀还没好全,不想让你乱动才喊蓝帆帮忙写的。”   闻言,顾允动笔的力度果然小了很多。   蓝帆:“???难道不是因为我字好看?”   沈若道:“当然不是,我见过最好看的字就是咱们村顾秀才的字了。”沈若明晃晃地吹彩虹屁,笑脸对着顾允,一双晶亮的眼睛对着他。   蓝帆表示很受伤,但是顾允的字确实是连书院夫子都夸赞的好看有风骨,他也没有不服气。   就是酸。蓝棹跟他一起酸。   谁不想有个满心满眼都是自己的小哥儿在旁边夸赞自己呢?!   “好了。”顾允对上沈若的视线,眼里是毫无掩饰的直白热烈。   桌上的木浆纸上画着的图样与写的字都与那张宣纸上的没什么太大区别,沈若有些稀罕地拿起来看。   他非常想脱口问一句,顾允这是一口气吃了多少台打印机?   这也太相似了!   蓝帆和蓝棹看见了也有些惊讶,特别是蓝帆。   “顾允啊顾允,同窗这么些年我竟还不知道你居然还有这一手?!”蓝帆是真的很吃惊,世间能模仿别人字迹的人屈指可数,这可是传说中在帝王身边的能人异士才会的技巧啊!   蓝棹更是难受,他最烦恼的就是抄写的功课,顾允这个能力真的非常适合请他帮自己抄写啊!   不过这可不能喊出来,要不然他又得被关起来抄写了。他能学成完全就是靠逼的,蓝棹直叹气。   因为那张宣纸他要拿走,那么要留下一个样本自然是要与之相同的。   顾允没有过多解释,只是说:“你的字体其他人比较好临摹。”   顾允的常用的字体比之锋利沉稳,让人临摹比较难。但蓝帆听这话,总觉得心里头有点不得劲儿,但又说不上来。   “我这就找人临摹,那‘金珠’的老板是真的难缠,到时候怕不是还要继续学我们‘发传单’?”蓝帆说起新学的词汇非常流畅,一想到对方就跟学人精一般,他就觉得有些令人作呕。   “这也是没办法的事儿。”沈若看得开,笑着反问了一句:“难不成你蓝大老板对我带来的新品没有信心?”   蓝帆摇头,只是还是气,气“金珠”的老板做事太难看。   “你带来的东西我都觉得好,怎么可能没信心。只是一想到我们一推出他们就学走,真是……”   沈若摇了摇头,说道:“你不必太过担心,他们这就叫‘东施效颦’。”   “那今日就画他数百张传单,明日发。”蓝帆摇着扇子,心里眼里完全是被激起的胜负欲,那就等着瞧!   ==============   沈若和顾允一同从“阑珊珠宝行”出来的时候已经接近晌午,外头陆陆续续来“阑珊”的客人还有不少,这营销策略亲测不错。   沈若左手提着一大陶罐的卤味,这都是给刘大夫他们准备的,已经泡了一天,那味道是彻底入味醇厚了。   顾允再阑珊先前没解释的,待出了门,便对沈若道:“我年幼时便开始在书屋中抄书。一开始因着我年纪小书屋不肯收,后来全赖我能仿写与原书相似的字体,他们才肯收我的。”   沈若第一次听顾允说起自己年幼时的事情。   脑海中不由浮现了一个小小的身影,倔强地站在书屋前,想要靠自己的能力赚钱。   沈若本想说“那他小时候可真不容易”,但是在这个时代,活得容易的人真不多,顾允从小没有爹,被他娘拉扯大,他也很争气坚强地成长,努力学习,还考上了秀才光耀门楣。   这样的人哪里需要别人的怜悯呢?   沈若笑了声:“原来是因为一直练才能将字写得这般好,真厉害!”   直白的夸奖可比无用的怜悯好多了。   顾允说出自己以前的事也不是想叫沈若心疼他,闻言沉默几瞬,肯定道:“你以后也可以写得很好。”   沈若笑开了,他都还没开始学呢!只会照着模样画出来,这画出来的字哪里能很好呀?   “我答应过你要教你写字。”顾允一本正经道。   沈若一直忙总是抽不出时间来学,但是自己随口说的一句话被人记在心里并且被他列入未来要做的事情当中,这种感觉让他的心脏不自觉地快速跳动了两下。   无形中的撩人最为致命。   “那等你肩膀完全好了再说?”沈若跟哥俩好似的轻轻拍了下顾允的肩膀,笑问道。   顾允顺势牵住他还未收回去的手,“嗯”了声,就径直牵着沈若往刘氏医馆的方向走去。   两人的穿着还是昨日那一身,里头换洗了,外面的不脏还能穿,两人也没约定,第二日还是不约而同的穿了那身银灰色。   昨儿回到家,家里人瞧见了没人不说好看的,而且很合身,也不知顾允他娘如何得知自己的身高尺寸,竟然能做出如此合身的衣裳来。   沈若随口赞叹了一句,就瞧见顾允不动声色的脸上浮上红晕。   沈若:“……?”   为什么能将尺寸做的如此合身,那还不是因为顾允抱过他?沈若暂时还没想到这一层,只顾着夸奖柳兰香的手艺。   此时顾允欲盖弥彰道:“家里有你先前给我的鹅黄色长衫,你忘了?我娘比对着那个做的。”   确实拿出来比对了一番,但是发现那长衫是做大了的,顾允穿着合适,要是穿到沈若身上那自然是要大一圈的。   好嘛,又是那件长衫。   沈若现在麻了,以前还会脚趾抠地尴尬极了,现在爱咋咋地,反正那是原主干的,关他沈若什么事儿啊!   不过沈若没多想,能照着那件长衫给自己做出这么合身的衣裳,兰香婶子是真的好厉害啊!   两人牵着手一路走到刘氏医馆门前,沈若怕疼极了,但是为了治疗脑子里的血块,那针灸是必须要受的。   他还是非常珍惜自己这条来之不易的小命的,要是因为脑子里的血块死了,那多冤啊!   更别提他现在有那么可爱的崽,还有体贴他的家人,还有……一个这么帅这么贴心的男朋友。   他可不想死。   走进刘氏医馆后,刘大夫正在柜台后头写药方,沈汉三也在边上,帮着抓药。   他在这儿待了不短的一段时间了,又不是两只手都断了,所以能帮着做些力所能及的小事,心里头能舒服些。   瞧见沈若他们来,他立刻就开口打招呼,顺便问问他的牛怎么样。   沈若跟他们打过招呼,就回答沈汉三的话。那牛在自家过得非常好,每日都能吃上他爹割来的新鲜青草,活得很是滋润,眼见着都胖了一圈了。   沈汉三简直眼泪纵横,沈若和他家人可真好。   沈若将手里提着的陶罐放上柜台:“刘大夫,这是给你们的卤味,除了豆干、兰花干、鸡蛋,还有猪肉和猪蹄,都炖的软烂了,能嚼的动。”   那陶罐还没打开就能闻见味儿了,刘大夫高兴极了,笑道:“闻着可真香,汉三,咱们有口福咯,今晚下酒吃。”   沈汉三应了一声,笑了。   刘大夫医馆里头还有个药童,闻着香味没忍住咽了口口水。   当然也有他的份,此刻眼睛亮起来干活更有劲儿了。   “你们今日过来可不止是给我送卤味来的吧?”刘大夫知道沈若肯定会送卤味来,因为先前答应过他,但瞧他们一起过来的,刘大夫就知道肯定还有其他的事儿。   沈若道:“嗯,想请刘大夫治治我这脑子里头的血块。”   “你跟我来。”刘大夫掀开帘子往屋内走,让他跟来。   顾允也跟着进来了。   刘大夫让沈若在凳子上坐下,先是给他把了脉。暗自点头,体质还不错。   “将发绳解了吧。”刘大夫道。   沈若“嗯”了声,就要抬手解开,但后头先一步伸来一双手,轻柔地将他头上的发绳给解开了。   是顾允。   青丝如瀑布般倾泻而下,沈若偏头看他一眼,正对上他的视线。   虽然沈若是个半路出家的古人,但也晓得小哥儿的头发是不能随意给人碰的,只能给亲人和夫君碰,甚至还有新婚第二日夫君给夫郎梳头的习俗。   当然,大夫要碰是无可避免的,毕竟要治病。   这会儿,沈若想到这儿也有些脸红。顾允是不是,又吃醋了?   而且刚才他这样,刘大夫还在这儿呢!   刘大夫轻咳一声,摸了摸胡须道:“那就开始了,会有些疼,你忍忍。”   沈若自然可以忍,虽然他害怕,但为了治病这都不算什么。   可当冰凉的针插进头皮中的时候,他还是感觉到齿冷,身体微微打颤。这一次针灸比起前一次,疼很多。   脸色瞬间变得苍白起来。   顾允温热的手立刻牵住了他的。   他清凌凌的嗓音在耳边,带着安抚人心的力量。   “别怕。”   作者有话要说:   -   感谢大家支持呀~~飞吻~ 第96章   沈若知道会痛, 却没想到会这么痛!   第一次针灸时候他感受到的不过是蜂蜇的痛感,可此时却像是用斧劈似的痛。   眼前只余下一片白光,耳边是顾允在说话, 想要转移他的注意力,但他已经听不真切了。   痛感像是河流无尽地湍流过去,就像是在大浪淘沙般冲刷后河床上露出了一点金,沈若脑海中倏尔闪回了几个画面。   那是在他吸入招炎草香灰后,意识浑噩时期发生的事。   明明是他的记忆, 但却能以第三视角的回忆浮现,他看见自己扛着锄头下地种田。   那是他跟随着潜意识的第一次下地, 他瞧见沈大山和沈丰震惊的眼神, 沈大山那时候还在闹别扭,而沈丰是立刻冲过来要拿走他手里的锄头,喊他回去歇息。   他不说话, 但力气很大, 捏着锄头的力道就连沈丰也拔不出。   但也可能是因为沈丰怕自己伤了弟弟所以没有用大力。   沈大山像是想说些什么,但什么都没说, 神色复杂的看了自己一眼后,就继续做活儿。不过用的那力气却是大了不少。   继而画面一转,是他与父亲阿兄一同上田下田, 这时他的肚子已经微微鼓起, 有村民瞧见他对他说些不好的话, 他阿兄立刻举着锄头追打过去,眼睛怒瞪着像一双牛眼。   明明所有人都说着话, 独独他沉默, 但他记忆中听不见, 这会儿也没法靠着唇语来辨认。   像在演一出默剧。   画面再一转便转到了他在田地里发动, 周浪过来将他打横抱起回到自己家,而后就是李善桃泪流满面的脸,她在喊些什么,沈若听不见。   但沈若知道,自己生产之时十分凶险,或者说要不是因为脑子里的血块恰好被冲开一点,也许他就会难产而死也不一定……   “若哥儿,你醒醒。”顾允清凌凌的嗓音撕开了灰白色调的默剧胶卷,将沈若从回忆中带了出来。   顾允揽着他半边身子,几乎让他靠进了自己怀里。   沈若脸色苍白,汗水打湿了鬓角顺着脸颊落下,针灸早已取下,但他就像是被梦魇住一样,眉心紧蹙,双眼闭紧醒不过来。   沈若睁开双眼的时候,眼前就被搭上了一只手。   顾允感受到他长而卷翘的睫毛在手心里扑闪过,解释道:“屋内大亮,你闭眼太久,乍一睁开或有不适。你慢些睁眼。”   他体验过一次脑内血块被冲开,眼睛会花一瞬,不想让沈若也尝试。   这些回忆都不是好事,要是能不记起那才是最好。但是血块就在脑子里,不治好还不知道未来会不会发生什么病变,以古时候的医疗水平,沈若可不觉得要是得了癌症还能被治好。   现在刘大夫还能用针灸帮助自己冲开脑子里的血块,所以沈若必须得趁早治疗。   “好。”声音有些涩乏,那些回忆并不能看全,但像是又遭遇了一遍,让沈若的心有了一丝沉重。   沈若察觉到自己的手还用力地抓着顾允的,他力气大也不知道是不是将顾允的手给握淤青了。   “你手还好吗?”他慢慢睁开眼,眼神中带着些许歉意地看过去。   自从到了这儿之后他的力气就变得很大,能直接扛起称粮税用的青铜鼎,总之这力气大的离谱。   在沈若的印象里,顾允就是个文弱书生啊!   顾允对上他的视线,摇了摇头。   他能有什么事,沈若脑子里的血块才是要紧事,这可不是闹着玩的。   看着刘大夫动作的时候,顾允的心脏就像是被一双手给攥紧了,他从小到大经历的事情多了,但从未感觉到如此的害怕。   而后等刘大夫针灸完毕,拔针之后沈若还是醒不过来,他的一颗心就慌了。但刘大夫说,让他等,等到时间差不多了,就将沈若喊醒。   “你没事就行。”沈若接过顾允递过来的温水,一口气就给喝干了。   明明是沈若在接受针灸,结果本该是自己关心的话语却从他口中说出。   此刻沈若举杯喝水,喝得急,有不听话的水珠就要从嘴角滑落,被他用手背抹去。   他被温水一激,苍白如玉的脸上泛起一丝血色。   颧骨上的那颗小痣藏在眼睫的阴影里,睫毛扑朔间缓缓露出,像是一颗火星在顾允眼里炸开。   顾允不加掩饰地看着他,眼底像是燃起了一团火。   沈若还想再续一杯水,突然颧骨一热,被人用指腹按住了。   “?”沈若疑惑地抬眼看他。   顾允眼里的火被静谧深沉的深潭掩藏,隐约有些心绪像是要诉说。   沈若察觉到了什么,下意识地脖颈往后一缩,但顾允却追上来,与他对视,手掌已经托在了脑后,清凌凌的嗓音只用两个人能听见的音量,道:“瞧见你那样…我恨不能以身相替。”   他的手温度烫的惊人,沈若抿了下唇,能感受到他对自己浓浓的心疼。   “可别,我也会心疼啊。”沈若才不扭捏,反正已经答应了要试试的,自然是要将自己的真实想法告诉他。   说完这话沈若脸就红了,他被顾允这般瞧着还真有点招架不来,而且这张帅脸怼的可太近了!   此刻他的小心脏砰砰乱跳的,肯定是因为顾允长得太好看了!   “我想亲你的嘴。”顾允也直白极了。越发贴近,“可以吗?”   顾允与自己相处的时候总是克制极了,明明他那么喜欢自己,但也从不随便动手动脚,就连牵手也是因为沈若不排斥,他才这么干的。   昨日沈若趁着冲动亲了他的侧脸,那已经是两人做过的除那次意外以外最亲密的事情了。   但是现在……   沈若很无语,这还用问?这气氛都到这儿了,还跟君子似的做什么呢!   两人额头都已经抵到了一起。   “你别问。”沈若满脸热乎,主动抬手揽住了他的脖颈。   他没见过猪肉难道还没见过猪跑?不就是接吻吗,那么多电视剧可不是白看的!   沈若勾着他脖子的手用力,想要凑过去亲他。   却被顾允给截了胡。   顾允低头,轻轻地在沈若唇上碰了下。   克制极了。   沈若瞧见他整张脸都红透了,没忍住笑出了声,问道:“……就这?”   古代人还是含蓄,沈若笑着主动迎上去,在他唇尖轻吻了一口。   愚口蹊口筝口狸·   退开后,沈若眼睛亮亮的,说道:“顾允,我来教你亲嘴儿。”   瞧见顾允怔愣过后火热的眼神,沈若闷笑,再接再厉堵住他的嘴唇,与他烫热的唇瓣相贴,胡乱亲着。   沈若也是第一次接吻,自觉非常好,比顾允这个只会碰一下的要厉害多了。   顾允不甘示弱,他趁着沈若分神的功夫,舌头溜过唇缝探入牙关,像是不服输一般在他的口腔里攻城略地。   他的吻强势、深情又霸道。   沈若人都傻了!   他不是不会吗?这、这是什么情况?   沈若无处安放的手牵住了顾允的衣袖,敏感的上颚被碰到的时候他没忍住发出一声怪音,沈若顿时脸通红。   “别、别亲了。”沈若红着脸,双手抗拒地推开他。   顾允像是笑了声,温热的大手还放在他脖颈后。   沈若喘息着,眼里都冒了泪花。   麻蛋,好丢人啊!他为什么会发出那么奇怪的声音!而且顾允这都是从哪里学来的,简直……简直太刺激了。   顾允揽着他,说道:“若宝儿,我很高兴。”   按理说他们孩子都有了,那全垒都早打完了,亲一亲也没啥,就算要做些别的,那也不为过。毕竟顾允早已经是他的男朋友。   但沈若天生却一条暧昧神经,这时候只觉得自己丢了人。   大话都放出去了,说要教人家亲嘴呢,结果到头来被人家反教了。   “别这么喊我。”沈若抗拒极了,小孩子才叫宝儿呢,他家的小云吞就是念宝呀。   顾允闻言轻而浅的叹了口气,下巴搁在了沈若颈窝里。   “若哥儿。”   沈若耳尖一红,也不知是怎么了,为什么他不论叫自己什么,那感觉都一样。   现在抱也抱了,亲也亲了。   沈若轻咳两声,道:“走了,还要到镇上瞧摊子。”   顾允向来古井无波的脸上露出了餍足的笑,抬手将沈若额上的乱发捋整齐,这才牵住他的手一同往外走。   刘大夫给沈若针灸完,就将内屋留给了他们。这会儿瞧见他们出来,便迎上来看。   一般像清淤血这样的病人针灸完那脸色都是苍白如纸,但他瞧着沈若面若桃色的样子,没忍住挑了下眉。   “回去后多休养,别太劳累。太耗费脑力的也不要做,多歇歇吧。”刘大夫看破不说破,只叮嘱道。   沈若应了。   “给你配些安神的汤药,血块冲开些这段日子没准会渐渐想起来一些事儿……”刘大夫没把话说完,但顾允明白,这是怕沈若想起不开心的事儿之后心神不宁。   沈若吐了下舌头,他除了怕打针怕疼外,第二怕的就是吃苦药。   顾允问道:“有没有不那么苦的?”   沈若也将期待的视线投过去。   刘大夫摸着胡子道:“苦还是苦,但多加些甘草能中和苦味。”   “那便麻烦你了。”顾允道。   “嗐,这有啥麻不麻烦的。你们稍等,马上抓好。”刘大夫吩咐药童抓药。   沈汉三在一边帮衬着,视线转过来,看见了什么随口问了句:“你俩嘴巴怎么这么红?”   刘大夫没忍住笑,喊道:“汉三啊,把甘草给我称六钱过来。”   刘大夫一打岔,沈汉三便也不再继续纠结了。   沈若耳朵都红了,偏过头看了顾允一眼,发现他也没好到哪里去。   沈若抬手揉了下烫热的耳朵,轻声问道:“刚才那个,你哪儿学来的?”   顾允面色如常,道:“蓝棹送的话本。”   好家伙,原来如此!   可是只看话本就能学成这样?   沈若抬眼瞄了着顾允古井无波的脸,漫不经心地问道:“你咋那么熟练啊?”   难道不是第一次?   沈若探究的目光扫过去。   顾允哪能不知道他在想什么,实诚道:“脑海中,想过许多次。”   沈若闻言指尖蜷缩了下,脸更红了。   “还以为你是个正经的读书人呢,没想到你每日都在想这些?”   顾允嘴角动了动,没多做解释。   他从一开始,就对这个异世来的沈若有欲望。   沈若也没想太多,对爱的人有欲望那太正常了,就是顾允长着一张清风霁月的脸,表情也总是淡淡的,没想到内里竟然这么闷骚。   调侃完了,沈若主动拉过他的手,弯着眼睛笑看他。   其实不讨厌,反而有点喜欢。   刘大夫还给顾允看了肩伤,说他恢复的不错。再过一段时间就能大好。   沈若不由松了口气,顾允这伤是替自己受的,之前他可是内疚死了。   听刘大夫这么说,顾允就再不肯让沈若提东西。其实也就四五个药包轻得很,也不许沈若再提。   沈若怀疑他是不是还想着之前那些路人瞧见自己背东西而他“游手好闲”走在一边,被人说嘴的事儿。不过沈若也只是想想,毕竟顾允总爱帮他的忙,肯定不只是因为那个原因。   两人一同往镇南走去,那边坐落着不少杂货店铺,客流量最大的一条能摆摊的街道就在那条街的隔壁。   储水镇镇南与镇北都有能摆摊的街道,但是一边富人多些,另一边普通人多些,所以得好好考量一番。要说客流量,那自然是镇南最多。   先前沈若就是在镇南的小摊手里买到了折扣价的汤婆子,还顺便带走了一堆草编工艺品呢!   蓝帆听说沈若要摆摊子卖那些集市上卖的小东西,就邀请他摆在“阑珊”门前。   但是“阑珊珠宝行”的这一条街上,没有摆摊的人,他若是过来,那太显眼了。   所有人都在找“念宝”的老板,而他恰好是做布缝的玩意儿的,谁能猜不着呢?   况且“阑珊”的顾客那都是富人居多,一般都瞧不上这些小东西,要摆摊,还是得到镇南来。   蓝帆想了想也是,便不再继续邀请,只说未来有什么要帮忙了就跟他提。   沈若应下了。   他这小摊还没开呢,已经抱上了蓝家的大腿,想来以后应该能顺利些。   两人走到镇南时已经过了午,太阳烈,街道上也没多少人,都在家里躲阴凉了。   要摆摊,想来只有上午和傍晚会热闹些。   沈若朝前走,打算瞧瞧周围的摊贩都卖些啥,拉着顾允拐来拐去。   周围的摊贩瞧见有客人来,纷纷招呼,但瞧着他们只看不买,就又坐回去了。   看了一圈,沈若发现自家在集市上卖的书包已经有人仿制出来了,但瞧着质量没自家的好,而且布料也是粗糙的麻布,形状也不太对。   顾允也瞧见了,眉心蹙起就要去问。   沈若拉住他,低声道:“这是无法避免的。别生气,他们做的没咱家的好。”   顾允的气一下子就消了,沈若刚才说了“咱家”,他嘴角抑制不住地上扬。   “走,家里正好还缺点家用物件儿,我们去杂货铺瞧瞧。”沈若想买的东西这条街上没有,只能往杂货铺去。   两人又转到另一条街上,这里的杂货铺鳞次比节,连着好几家都是。   沈若正要拐进第一家,就听到远处传来吵闹的声响。   “你家女儿做出那种事,你这个当爹的也不是什么好东西!老爷没让你赔先前的那些亏损就已经是大恩大德了!你竟还恬不知耻地想要回来?我呸!”一道尖利的嗓音带着浓浓地嘲讽语气喊道。   “我在‘李记杂货’干了那么多年掌柜,没有功劳也有苦劳,叶掌柜劳烦你帮我跟老爷说说好话,我就是来当个洒扫的也成啊!”有人哭着喊道。   “还洒扫?这储水镇上的店还有谁敢要你?快滚!”   沈若挑了下眉,看过去。   作者有话要说:   -   么么哒, 第97章   站在李记杂货前的高瘦男人不是沈宏又是谁?   “叶掌柜, 算我求求你了。”沈宏双膝跪地,扒拉着另一人的裤脚。   那人抬腿便踹,冷笑道:“求我也没用, 沈宏,你也不想想看,以往在这‘李记杂货’你是如何对我的?现如今我翻身做了掌柜,你求我,可算是求错人了。”   “老爷说了, 瞧见你就让你滚蛋!”   这个点儿也没客人来,那掌柜气哼哼地进了李记杂货的店门, 重重地一声将木门给关上了。   沈宏还想去拍门, 但他余光中瞟见了两道身影。他最是好面子,偷看一眼是谁,待瞧清了, 顿时那一整颗心都像是被放在烈火上烹油。   一时间仇恨、羞愤齐齐涌上心头!   他还算要脸面, 没有对着沈若大吼大叫,只是用仇视的目光对着他, 像是要从他身上生生撕下一块肉来。   顾允眼神冷下来,将沈若护在身后。   “沈若,这个仇我一定会报, 你给我等着!”他被顾允的视线一激, 喉头哽住, 破音般喊出这么一句话。   沈若又不是什么柔弱菟丝花,脚步一转就站在了顾允身侧。   “你丢了活计与我无关, 算是报的哪门子仇?”沈若抱着手臂瞧他, 像是再看一条落水的狗。   沈宏越发生气, 眼睛赤红:“我闺女儿就是你害的!”   沈若简直都要被他给气笑了, 他和顾允才是被沈子莺害得最惨的,原主更是直接丢了一条命。   这叫什么?颠倒黑白吗?   顾允沉声道:“那是她罪有应得,你若再胡搅蛮缠乱咬人,便同去衙门理论一番。”   虽说这个点儿街道上人不多但也还是有人的,见这里吵吵闹闹的,很快就有不少人过来瞧热闹。   沈若对沈宏的遭遇完全不怜悯也不感兴趣,他丢了工作和自己没有关系,但非要按在自己头上,这一点沈若无法忍受。   他要恨,该去恨他那个坏到骨子里的女儿,而不是拿别人撒气。   周围人越聚越多,沈宏立刻拿袖子挡住脸,跑了。   这段时间他家不好过。   自从离开了沈家村到镇上生活之后,先前说好要卖宅子的人家听说了沈子莺的事儿,知道是他们一家人要买宅子,立刻就毁诺不肯卖了。   那是沈宏找了许久的一家,甚至和那家主人还有些交情的,但人家非但不肯卖,还将他们拒之门外。   宅子里他早先放过去的东西也被丢了出来。   他们只能赶着牛车去找别的落脚点,但储水镇上就那么点大,连一家大些的客栈都不愿意收留。   沈宏只能带着一家子人去住最破烂的客栈,那还是加了银钱才租下的。   因为那件事实在是闹得太大了!现在还处于风口浪尖上,镇上没人不知道这件事,而且就算不认识他,那也有认识的人会去告诉人家。   原本谈妥的,又会告吹。   沈宏憋了一肚子气,没地方撒。   在外头点头哈腰赔着笑,回到家里完全装不下去,一言不合就揍媳妇,骂老娘。   都怪刘芬芳生出来的好女儿!   之后好不容易有一家宅子能买,是因为那家主人是要搬到其他地方去,卖的比较着急,本该折价卖的,但听说是沈宏一家要买,那价格不降反升,狠狠地宰了他们一笔。   但沈宏没有办法,要在镇上落下户籍,必须得有宅基地。   花了积蓄中的大半买下一座一进的宅子,只有北、东、西三间正房,两间耳房,和厨屋,加起来还没有村里盖得青砖瓦房一半大!   但能买下都不错了,有了宅子去县衙落了户,家里终于消停了几天。   但初来镇上许多不适应,那厨屋小的进三个人都能转不开身,隔壁邻居屋子离得太近隔音差,更别提在镇上处处都要花钱,在沈家村里能随便种了摘的菜,到了这儿全都得买。   价儿还贵!   在镇上就连倒夜香都要花钱。   可是为了这宅子和镇上的户籍,家里的青砖瓦房和田地全部都出手卖掉了。   除了沈牛山外,都想到镇上来生活,那可就和泥腿子区分开了,未来就是镇上人!   沈牛山反对没用,沈家村里的青砖瓦房卖了,还有十八亩田地全部出手得了整一百两,若不是因为出了沈子莺的事儿,还能更多!   可买宅子就已经花出去八十两。   家中的积蓄加起来要在这处处花钱的镇上生活,未来那就是入不敷出啊!   沈宏继续跟没事人似的去李记杂货当掌柜,但是幕后的老爷知晓了他家的事,先前因着沈宏会来事儿,这掌柜当的能为自家赚钱倒也没什么反应。   但后来,镇上人听说害人精的父亲就在李记杂货当掌柜,顿时所有人都不肯再来了,杂货铺的收益锐减。这哪儿能行?   立刻就将沈宏解雇,将先前店里的伙计提拔上去成为新的掌柜。   沈宏失业了,没有银钱入账,家中的积蓄那就像泥牛入海,花得飞快。   沈牛山和刘春花惯会享受的,哪儿能受得了在这逼仄的院子里呆着,拿了自己的棺材本就出门去潇洒。   沈富贵更是每日都见不着影子。   只有刘芬芳在家,她舍不得花钱,把家中的银钱看得死死地。   沈宏每日都去李记闹,想要为自己讨个公道,明明他做的很好,为何还要解雇他?闹了几天那老爷就派人过来告诉他,他在杂货铺中做的小偷小摸的事儿,老爷他全都知道!   更别提,他让别人寄卖,但他拿了最多的回扣的事儿!   家中的物件缺了啥,正好杂货铺里有,沈宏便会偷着带回家。他当掌柜当的舒舒服服,做事都有其他伙计做。   那老爷也是看他能为自己赚更多银钱,能将顾客哄得妥帖的,所以对他这点儿小偷小摸放任自流,毕竟水至清则无鱼。   但是他既然非要喊着自己先前多么尽职尽责,要回来做工,还要明里暗里说老爷是个无情无义的,竟然如此对待老员工。   那老爷如何能忍,自然是拿了他的把柄威胁他。   但沈宏着实是没法子了,没有铺子愿意要他,他只能继续去李记闹。   哪怕做个洒扫,能拿些工钱也好啊!   他当了那么多年的掌柜,是件多么有脸面的活儿?若是让他去做那种浆洗衣服的粗活,他哪里肯!   回到自家宅子里,沈宏就卸下了伪装,冲进屋子瞧见刘芬芳还在那数钱,沈宏二话不说就上手打。   “死娘儿们!还数什么!老子丢了活计,以后没钱赚了!”沈宏揪着她的头发,吼道。   刘芬芳只能听见“没钱赚”这三个字,顿时惊叫一声,哭起来。   “那怎么办?富贵还没娶媳妇呢!”刘芬芳哭着拍打沈宏,让他放手。   这段日子她浑浑噩噩完全成了丈夫的出气筒。   沈宏此刻也冷静下来,他这张脸在镇上大部分人都认得了,但他媳妇的脸是个生面孔。   “富贵要娶媳妇,起码也得花上二十两,可我现在这样没人愿意要我,所以,娘子,要辛苦你出去做活赚钱了。”   他柔声细语的说话,刘芬芳顿时哭出了声。有多久没听到他这样喊自己了呢?   “好,我出去赚钱。”她抽噎着应下。   “爹和娘也不能总闲着,现在家中没多少银钱让他们也别总出去晃悠了,都去找些活干。”沈宏继续道。   刘芬芳继续点头。   他现在也想通了。   不过是做不了台前的活计,但他能做幕后的……   沈宏眼里闪过恶毒的光。   =================   沈若去杂货铺里买了一个石磨,未来打算给家里人磨些豆浆喝,还能点豆腐。   多喝豆浆对女人小哥儿都好。   豆浆不仅营养价值高,大豆卵磷脂中含有的雌性激素还能预防宫颈癌,还有**能预防妇科疾病,而且还能降低心血管疾病的发病率。美容养颜,总之就是好东西。   大豆每家每户都有,这个不值钱。   不过就是做豆浆费些力气罢了。   他娘和嫂子操劳惯了,脸色蜡黄的,是该多补补。   将那石磨搬去了牛车上,沈若碰巧在同一棵树下遇见了当初那个卖他汤婆子的小贩。   那小贩还记得他。当初就是这个小哥儿买走了他摊位上所有的草编物件儿,还拿了几个汤婆子哩!   而且这小哥儿长得好看,还平易近人的,让他记忆深刻。   不过那时候他还是一个人,现在身边却跟着一个男人了,瞧着两人站在一处的氛围,小贩就知道他俩的关系了。   “小哥儿又见面了!今日可要带些什么走?”小贩笑着问道,他现在摊位上的东西可比之前多了不少。   除了草编的小动物之外,还有铜制的秤、碗筷、竹编的鸡笼和竹制席子。   秤家里没有,正好能带一把回去。先前家里要用秤还都是去村长家借的。   沈若拿起那杆秤,随口问了句:“小哥知道要在这条街上摆摊,得交上多少钱么?”   先前走在街上他也有问过,但他只看不买,那些人也不想告诉他具体的,毕竟到这儿来摆摊那可都是竞争对手啊。而且还不知道这小哥儿要卖什么,要是卖跟自家一样的东西,那可就损失大了。   蓝帆对摊子也不清楚,说要让下人帮沈若去问问。   但沈若谢绝了,能不动用交情就还是先不用,这点小事哪里要劳动蓝家的人。   这条街是被一家商户给承包了的,要在这里摆摊得给人家交钱。   这种方式可真是太前卫了,沈若知道这消息的时候还挺惊讶,一开始他还以为是得给官府交钱才能摆摊的,却没想到竟然是给别人。   “一月约莫是两贯钱,像我这样偏一些的一个月也要一贯钱呢。”小贩答道。   沈若对这里摊位的预期价格也差不多,一贯钱就是一百文,一个月要交上两百文。要是能赚钱两百文不算多,但是东西要是卖不出去,那可就是纯赔钱生意了。   街道上卖布做的物件的不少,那百家被也有人做了,书包也被人学走,现在要摆摊子,还是需要多做一点特别的东西才行。   沈若摸着下巴思索,或许能在书包的款式上做文章。   小贩见他思索着,心直口快和他分享道:“近些日子那‘书包’最是好卖,可得读书人的青睐了。要不是我缝不来东西,那我也想做着卖卖。”   沈若从他口中听见书包,点头道:“嗯,读书人用的东西自然都是好卖的。”   小贩说:“是啊,不过我瞧过原版的‘书包’那做的是抽绳的,能拉开合上呢,但里头他们做的只能用布条绑上,瞧着也没原版好看。”   沈若不住地点头。   当然啦,他做出来的抽绳水桶包,其他人仿制到的只是形,那抽绳合拢估计还没搞懂怎么弄呢。   “小哥儿你也打算来摆摊?”小贩问道。   沈若继续点头,道:“是啊,打算卖些小玩意儿。那书包就是我家先出的,总不能让人家赚的盆满钵满,我家不继续卖吧?”   沈若笑了下,虽然他不反对其他人仿制,但自家肯定也是要赚钱的呀。   小贩闻言顿时瞪圆了眼睛:“你可真厉害!这杆秤我不收你钱了,跟你换两个书包呗?成不?”   要说镇上最近最火的商品,真就非“书包”莫属了!没想到竟然是这位小哥儿做的!   之前在集市上他就想买,但等他去的时候人早走了,为此他还叹息了许久。但后来镇上出现了不少仿品,那瞧着粗制滥造的他又不想买,只想着哪天再遇见了一定要买上两个!   没想到这就遇上了!小贩脸上笑容绽地大大的。   那“书包”在摊子上的价格沈若也问过了,因为是仿制的,价格卖不贵。   他先前卖书包收的是一贯钱,这里的仿制品只卖半贯钱,也就是五十文。   铜制的秤价格也差不多是两百文左右,因着这肯定是小贩从亲戚那儿拿的,给沈若的必然是成本价。要是这么换的话,两方都不亏。   “成,你哪日要?”沈若应下了。   小贩摸摸后脑,说道:“我亲戚家两个孩子下个月就要上学堂了,只要这个月能拿到就成。”   说到上学堂,下月学堂招新的生源时候沈若也打算将二狗送去的。   “好,那何时做完了再给你拿来。”   两人互相留了姓名和家的地址,这样不怕人耍赖。   小贩说自个儿几乎每日过了午都会来这儿摆摊,沈若想着之后做好了书包哪天过来给他送一趟。   这杆秤就拿走了。   两人相携往牛车停着的方向去。   沈若碎碎念道:“摊子肯定还是要摆的,一个月两百文还算能接受吧。下个月我想送我们家二狗去学堂,先前打听过一年要二十两银子的束脩……”   话音未落,顾允就将自己的荷包递过去。   沈若:“?”   他疑惑极了,但还是条件反射般伸手接过,颠了颠,里头竟然都是碎银子,重量不小。   起码得有个七八十两的样子。   沈若挑眉看向他:“都给我?”   顾允是个读书人,能学那么多年,还考上秀才,那要花费的银钱自然不少。   沈若知道顾允肯定是有钱的,至少不像他的家在村里表现出来的那样,毕竟在村里他家也是泥瓦房泯然众人。   “嗯。”顾允点头,见他想将荷包还来,伸手按住了他的手指,扣在了荷包上。   沈若莫名有种被土豪包养的感觉,但是家里目前经济情况还成,倒还用不着顾允给的这些钱。   “我家里有钱。”沈若从没和其他人说过自家的家底,先前赚了不少了,只不过为了低调自然不能跟村里人说。   此时全都跟顾允说了,自家有多少银子。说真的他之后还能继续赚啊,等到下个月了肯定不止这些。   顾允只定定地瞧着他,眼底清明一片。   “你收下,我特意给你带的。”   那语气,不知道的还以为他带的是两个包子还是什么吃食,谁知道他说的是几十两银子!   “这么信任我?”沈若不太想收,他从来都是靠自己赚钱,这还是第一次有人不计回报的直接给他砸钱的。   “你是我未来夫郎,合该你管钱。”顾允说完心里翻江倒海,不希望听到沈若拒绝的话。他能帮着做的事儿不多,但银钱他有,他也想沈若过得好些,更何况还有崽崽。   “那好,我收下了。”沈若笑着仰头看他。   顾允看他笑,心情也跟着愉悦起来。   回忆起先前在“阑珊”他在自己手里画的字样,他还是没有解出来,此刻顾允直接问出了口。   眼神中带着点懵懂。   沈若笑完,见周围没人,觉得他问的问题可爱极了。   顾允的脸猝不及防被柔软的唇瓣轻吻了下。   很快,他听到沈若对他说:“画的是爱心啊。” 第98章   沈若家门边、屋后已然堆满了黄泥, 三间泥瓦房在黄泥堆里伫立其间,透着一股茕茕孑立的感觉。   得等再过几日,刘麻子带工程队过来建黄泥墙, 将这些黄泥用了之后,就不会如此混乱了。   幸好近段时日都不会落雨,要不然这八千多斤黄泥遭受了风雨的洗礼,怕是那黄泥水都要漫进家里去。   二狗正和一群小萝卜头们在屋前头玩泥巴,村里的孩子哪怕捡到根奇异的树枝都能当宝贝玩好久, 这里黄泥那么多,小孩子们都乐疯了。   李善桃喜欢小孩子, 自然不会去驱赶他们, 于是这里俨然成了孩子们的乐园。   小孩子耳聪目明的,瞧见牛车远远地过来,二狗立刻就从黄泥堆上爬起来, 往牛车跑去, 喊道:“小叔!小叔你回来啦!”   这一下周围的小萝卜头们也不玩了,转身就跟在二狗身后跑, 喊着:“沈若哥哥回来啦。”   他们可还记得以前沈若哥哥给他们的草编小蚂蚱呢!而且还坐了沈若哥哥朋友的马车,那马儿好高好大,坐在马车上可威风啦!   “二狗, 你怎么弄成这样了?”沈若驱使着牛车停下, 看见屁颠儿跑过来的小泥人, 差点儿没敢认。   二狗浑身沾满了泥巴,活像是在泥地里撒欢打了个滚儿的金毛, 这会儿瞧见自己了尾巴疯狂摇摆摇摆。   二狗拿袖子抹了把脏脸, 昂头看他小叔:“我们在扮家家酒呢, 二狗是爹爹!”   小朋友还挺自豪。   沈若一时没忍住, 笑出了声。   小孩子总想变成大人模样,不仅扮家家酒,还爱角色扮演。   沈若小时候也爱跟村里的小朋友玩这类角色扮演的游戏,他那会儿最火的应该就是铠甲勇士了。   山村里头几个小朋友凑一块儿,三个铠甲勇士,三个怪兽,然后玩你追我打的游戏。   小沈若正义感爆棚,从来不当怪兽。怪兽小朋友想要换身份,石头剪刀布总赢不了小沈若,难过地嗷嗷哭。   总之就是……幼稚又可爱。   “那你当爹爹,娘亲在哪儿呢?”沈若没多说什么,小孩子的童真童趣很珍贵,这会儿从善如流地问道。   二狗不好意思地笑笑,没回答。藏在泥巴底下的小脸儿都能看出通红的迹象。   沈若挑了挑眉。   周围的小萝卜头们也都凑了过来,纷纷喊道:“是星星啦!二狗羞羞脸,说要娶星星,星星都吓跑啦!”   “星星回家照顾弟弟了,才不是被我吓跑的呢!”二狗小胸脯挺起,一脸气愤地看着周围的小伙伴。   沈若一听哪儿还猜不到星星是谁,二狗才四岁,小孩子的童言童语不能全信,但也不能不当回事。   他顿时有些哭笑不得。   “好了,待会儿天要黑下来了,你们赶快过来洗把手脸,然后回家吃夜饭去,不然爹娘该着急了。”沈若对周围的小萝卜头们道。   这一个个身上都是泥巴,完全可以预料到这些孩子回到家少说也得挨上一顿骂。   沈若让他们往牛车上坐,带着一车小朋友到了屋前。   村里的孩子虽然皮但该懂事的都懂事了,也不知怎的在家混世魔王样的小汉子在沈若面前都听话极了,下了车之后挨个走到沈若家屋前等着洗手。   柳杉原本在屋里缝东西,听着声音了出来笑着跟沈若打了声招呼,接着就瞧见了泥人似的二狗。   不过是一时半刻没听见声儿,就弄成了这幅样子!   “诶唷,瞧你这浑身脏的——”柳杉感觉头疼,这衣裳都是越洗越薄的,这泥巴粘上去可不好洗,容易洗破了。   周围的小孩子听到这熟悉的开头,顿时浑身一激灵……都有点儿不太敢回家了呢。   幸好泥点子干了,沈若就拿了块擦手的布巾给他们拍身上的泥点子,一个一个来,全都拍一遍,起码瞧着不像个泥人了。   沈若拿了葫芦水瓢,舀一勺缓缓倒出给他们挨个洗手洗脸。   村里的娃大多都是野蛮生长,爹娘做活儿已经够累了,再瞧见孩子野回家一身泥得气死,也不哄孩子。沈若对孩子有耐心,性格也好长得漂亮,村里这些个小崽子全都喜欢他。   这会儿他们瞧着沈若都兴奋地叽叽喳喳,一口一个沈若哥哥真好呀!   皮猴子们自个儿搓了手脸,洗的干干净净的,在自己家都没这么讲究,因为这是沈若给他们舀的水,他们听话极了,洗干净了还要伸手过去让他检查,眼睛亮亮的。   “嗯,干净了,真厉害。”沈若毫不吝啬自己的夸奖。这群小萝卜头,大点的七八岁,小点的才刚会跑,能自己把手脸洗干净已经很厉害了。   就这一句肯定,一句夸奖的可把小萝卜头乐得找不着北了。等洗干净了手脸干的差不多,他们就打算乖乖听话回家去。   身上的泥巴还是有,但好歹手脸是干净了,他们纷纷笑着和沈若道谢,告完别就跑走了。   二狗被柳杉抓去厨屋里头洗澡,整个人泡在了木桶里头,沈若拍拍身上的灰,就着水瓢洗了手脸,没往厨屋去。   厨屋上头已经冒出了炊烟,饭应当是蒸熟了。   沈若怀里坠得慌,推门进了屋,就瞧见他娘正在给小云吞喂羊奶,小云吞吧唧吧唧吃得香甜。   “娘,小云吞,我回来了。”沈若笑着走进,但因着身上衣裳还没换洗呢,都是赶路的尘土,没走近。   小云吞瞧见阿爹,小手一伸一伸想要阿爹抱。   “听见声儿了,今日顺利不?”李善桃把小云吞抱好了,正巧羊奶喝得差不多就留了个碗底,往边上一搁。   “嗯,那摊子我问过价儿了,说是一月二百文,若是位置偏些一百文也能拿下。”沈若站得稍远,挤眉弄眼地逗着小崽崽。   小云吞知道阿爹在跟自己玩儿,啊呜啊呜喊两声,把喝下去的奶都给吐出来了一点儿。   “哟,这是喝太多了吐奶了。”李善桃还没来得及跟沈若说话,立刻拿了柔软的帕子给他擦下巴。   “小云吞喝的多,总是饿,一饿就哭,像是不知道饥饱的。以后可不能再这么喂了。”李善桃一脸的无奈和宠溺。   沈若还是第一次瞧见小崽子吐奶,幸好不是什么大问题,原来只是喝得太多了。   “娘,你也别这么宠他。我先前在集市上遇见个家里生了龙凤胎的,说是一个崽一天喂上十次,每次小半碗就成。咱家小云吞,一天恨不得喂上十八次,再这么喝下去我都怕小云吞长成个大胖墩了。”沈若扶额道。他家小崽子说实话还挺不一样的,先前他不知道别人家的崽子如何,后来听了那得了龙凤胎的书生炫耀,才发现他家的小云吞,好像成长的比其他婴儿更快一点儿。   “不一样”就意味着“特殊”,沈若不由得开始担忧起来。   小云吞再过几日就要满月了。这点大的孩子,别人家的恐怕还抬不起手。   至少那得了龙凤胎的书生说,他家的崽儿只会哭,抓东西会抓,但力气不大,过了一个月才勉强会抬头呢!   沈若将自己的顾虑和李善桃说,他娘是做产婆的自然知道比较懂小孩子。但是沈若就怕因为是他的崽儿,所以他娘就自带了一层滤镜不觉得奇怪了。   李善桃笑着说道:“咱们家小云吞就是长得快啊,这有什么不正常的,你瞧瞧多机灵啊。你是他阿爹,干嘛总往坏处想。”   沈若心下稍安,他家的小崽子也不算特别奇特吧?   小云吞想要阿爹抱抱,但伸了好久的手手都没有被沈若抱,这会儿嘴巴一瘪就要哭。   沈若哪里还能再想七想八,立刻一个箭步冲上前凑到崽儿身边哄了。   他身上脏,还没洗浴,生怕带了细菌进去让小崽子生病。   幸好自家崽是个好哄的,沈若凑过去亲亲他就不哭了,脸上还带着泪花呢就开始开口笑。   沈若满眼温情。   “对了娘,先前我带回来的那些布,得找婶子们过来帮忙缝东西了。今儿有人用一杆铜秤跟我换两个书包,有空得做出来给人家送去。”沈若哄着小云吞,对李善桃道。   “成嘞,昨儿还有人来问我呢,她们把家里的事儿拾掇完了闲得慌,就爱干这个活儿。你教的东西她们做了自家用,都说好呢!”李善桃笑着说道,这可都是若哥儿想出来的东西,大家用着好都夸他,李善桃听着心里可舒服,可自豪了。   “我今儿还买了个石磨,明日打算磨些豆浆,做点豆腐吃。到时候让婶子们也都喝点,带些走。”现在小本生意来帮忙的婶子不要工钱,但沈若想过,等以后小摊的业绩能稳定,能够走上正轨的话,还是得给来帮忙的婶子们开工资。   就按件来算钱,类似于现代做的那种手工活,一日一结或是半月一结。   家里就有点豆腐的卤水,沈若的记忆里曾经见李善桃做过。   “成,那她们指定高兴。家里黄豆还有几大袋子,多泡些?”李善桃也许久没做豆浆豆腐了,此时也是摩拳擦掌,这门手艺可是她家传的,不仅如此她还会酿酒嘞!   沈若觉得自己的娘太厉害,不仅是个产婆,会做的东西也不少。   先前家里没有石磨,要做这玩意儿费时又费力,李善桃已经许多年没做过了,现在若哥儿都把石磨给买回来了,那磨头一回用自然是要开磨的。   首先就是要将黄豆给泡上四个时辰,也没管时间,泡上整整一夜准没错。   翌日一早,沈家全家出动。   沈若、沈丰和二狗挑拣坏豆,沈大山烧火,柳杉倒豆子焯水。李善桃要将所有要用上的器具全都洗涮一遍,这会儿还在外头小溪边呢。   大人都在厨屋,小云吞没人管着可不行,就让二狗去看着弟弟,要是有什么事就过来喊人。   二狗欣然应下,他最喜欢弟弟啦!   昨儿商量过了,要缝那些东西倒也不必急于一时,今儿家里要做豆浆点豆腐很忙,也顾不上招呼其他婶子们,李善桃便去喊了几声,让她们到时候来打豆浆拿豆腐,等明后两日要是有空就来她家里帮个忙。   婶子们一听还有这种好事,立刻就答应了,豆浆在镇上卖那可是要五文钱一碗呢!豆腐倒是不贵,但是农家人自家做的豆腐跟镇上卖的哪儿能一样,必定是放足了豆子的。   做这两样可费劲儿了!   缝若哥儿要的那些东西说真的一点儿不麻烦就跟玩儿似的,结果人家还这么好,又是给吃的又是给喝的,真是太客气了。   必须得好好干!   黄豆焯水祛除豆腥味儿,这时候就能上石磨了,黄豆和水的比例是一比六。用家里干净的竹筒来量。   石磨子沉,但沈大山和沈丰都有一把子力气,转着那石磨跟玩儿似的。沈若也想上手磨,他力气也大。   但沈大山和沈丰不肯,这重活儿他们汉子来就成,哪儿能让沈若一个小哥儿来做这种粗活?   沈若简直哭笑不得,他没亲手磨过豆浆,就是想上手玩玩儿。   在他说了好几遍之后,终于获得了石磨使用权,上面的小孔中放入豆子和水,底下转动着磨子,汩汩浓白的豆浆就流了出来。特别有成就感!   但这时候的豆浆还不能喝,磨完了还得再磨第二遍,这样才会更加细腻。   沈若没忘了去和顾允说,让他之后过来拿豆腐和豆浆的。   结果这会儿他就到了,和沈若的家人打完招呼,便往石磨边上的长凳上坐了。   他今日特意换了一身短打来的,瞧着就是要来帮忙。   沈大山对他还是鼻子不是鼻子眼睛不是眼睛的,但对他要来帮忙的心思还是受用的。   沈若笑看他一眼,没让他推石磨,毕竟他肩膀还没好全,这时候就让他干点往石磨里倒豆子的活儿。   李善桃昨夜泡下去八十斤的豆子,都磨足花了完足一上午。   午食就随便搞了点鸡蛋饼,一家人吃完了,又继续搞。   这时候就需要用纱布过滤,再用大锅熬煮了,这个活儿不用那么多人,李善桃大手一挥让所有人都出去歇着去了。   沈若带着顾允一同洗了手,就进屋去看崽崽。   正巧碰见柳兰香提着一个篮子过来,沈若招呼道:“兰香婶子。”   “诶,若哥儿。”柳兰香走近了,她将篮子搁在屋前,明摆着也想进去看崽。   沈若很大方,推开门带着他们母子俩进去。   这会儿小云吞正趴着练抬头呢,二狗在一边看着逗他玩儿。   柳兰香这才见到小云吞的第一眼,顿时深吸一口气,惊讶道:“这就是你和诺诺的崽!”   “也是还没满月就会抬头了啊?和诺诺小时候一样!” 第99章   小云吞竟然会抬头了!   沈若也感觉到稀奇, 他也是第一次瞧见小崽子抬头。   竟然又解锁了新的动作,沈若心中涌现出浓浓的欣慰与自豪,瞧我的崽多厉害!   听了柳兰香的话, 沈若才知道原来自家小云吞的“特殊”,不是独一份儿。   竟然也是遗传。   沈若心想:小云吞可真会长。   柳兰香先前来过一次,想见见孩子,但又因为外头都是回回赶趟挑黄泥的人,怕贸然进去冲撞了孩子, 只得先将东西搁下,就走了。   盼望了好些天, 终于等到沈若家里搬黄泥的活计都搞定了, 她就想着今日一定要过来瞧上一瞧。   这下瞧见了可给她稀罕地够呛,她轻手轻脚地走近,蹲下身, 看着小崽崽练抬头。   “若哥儿, 我能抱抱他么?”柳兰香瞧着孩子,顿时心绪涌动。这可是她家诺诺的崽, 她的大孙孙啊!   小云吞脖子一昂一昂的,嘴巴上还挂着哈喇子,葡萄似的大眼睛滴溜溜转, 瞧见了边上的陌生人。   “啊呜……”小云吞像是在跟柳兰香打招呼。   “成啊。”沈若欣然答应, 凑过去给小云吞翻了个面。用柔软的布巾擦拭小崽子吐出来的口水, 他总爱张着嘴,还趴着练抬头, 哈喇子就一直往下流兜不住。   小云吞见是阿爹, 顿时就张开嘴笑了, 小嫩嗓喊着听不懂的话。   沈若此刻还发现, 自家崽儿不知道什么时候驯服了小舌头,和他柔嫩的上颚碰撞发出“哒哒哒”的声音,其间还夹杂着口水黏答答的声响,这声音听着可爱极了。   柳兰香一颗心都快化完了,终于如愿以偿地将崽崽抱在怀里的时候,她没忍住落了泪。   “真好,真好啊。”她抱着小云吞轻柔地颠了几下,仔仔细细地端详着小崽子的脸蛋。   “瞧这眉眼、这嘴巴和诺诺小时候简直像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一看就知道是诺诺的种。”柳兰香说完,怕沈若听了这话心里不舒服,立刻道:“不过这孩子长相还是像若哥儿更多些,才这点大就能瞧出未来的模样咯,以后定是咱们村顶顶漂亮的小哥儿。”   沈若摸了摸鼻子,小云吞几乎是将他和顾允五官中较为优越的部分都给继承了,虽然现在还小,没长开,但一打眼就是个漂亮的崽崽,跟年画上的娃娃似的。   “嗯。”顾允闻言应了声,站在沈若身侧将他的手给牵住了,语气温柔:“小云吞像若哥儿很好。”   借着宽大袖摆的遮掩柳兰香没瞧见两人牵手,沈若的耳根却慢慢变得通红,但没抽出手来。心想这人脸皮比起自己来厚不少啊。   不过他们说自家崽像自己沈若听了还是很开心的,毕竟这样看起来就是自己功劳最大嘛,事实也是如此。要是生出来的崽儿五官全都跟顾允像,那沈若真的会很不爽的。   这可是他十月怀胎生下的崽呀。   小云吞一向不怕生,这会儿被柳兰香抱着,阿爹就在边上能瞧见的,原本还笑笑的,这会儿突然就瘪嘴哭起来。   眼泪珠子成串往下掉。   “诶唷,莫哭莫哭,这是怎了?”柳兰香顿时慌了神,明明她也算是有经验的妇人,此刻听到小崽子的哭声顿时脑子都空白了,都忘了该如何哄。   沈若福至心灵,道:“恐怕是尿了。”   小云吞除了自己的家人抱着的时候不会尿,还要再加上顾允这个例外,其他的生人只要一抱那必然会尿人一身。   虽说柳兰香是小崽子的阿奶,但这才第一次见,根本不熟。   李善桃以前就说小云吞这是看人下菜碟呢。   所以先前顾允第一次抱小云吞时候竟然没被尿,沈若还觉得很奇怪。   柳兰香拉开崽崽的襁褓掀开尿布一看,还真是尿了。   他屋里备着不少柔软的布料做成的尿布,还有烧开过的水和给崽儿擦屁屁的布巾。这会儿他立刻就把所有的东西都拿了过来,准备上手给小云吞换尿布。   “我来试试。”顾允拿过布巾,对沈若道。   小云吞嘴里还在哒哒哒,被放在床上小腿一蹬一蹬的,别提多可爱了。   新手奶爸想要尝试给崽崽换尿布,沈若哪能不答应,这就让开了位置让顾允来弄。   柳兰香一边看着小崽崽,一边瞧着他俩互动,眼里的泪又快包不住了。这是欣慰的。   刚得知招炎草事件之时,柳兰香恨不得气撅过去。心里头满满地都是心疼,心疼诺诺、心疼若哥儿,但随之而来的便是意识到自己的大孙孙都已经出世了,这让她又惊又喜。   可是她心情十分复杂,曾经的若哥儿是她不喜欢的,那时候的他覆着白面妆,追在自家诺诺身后跑,格外缠人。虽说她从不与村中人说沈若的闲话,但她一开始对沈若的感观确实不太好。   后来他生崽之后就变了样,不再缠着自家儿子,还十分懂礼数,她又开始担忧自家儿子被人吸引走了。   那时候她还不知道这孩子就是顾允的,只想着自家儿子哪儿能替别人养孩子呢?   却没想到,这孩子竟然就是顾允的!真是命运弄人!   幸好早早地将坏坯子绳之以法,真相大白了,要不然这孩子大起来却没有阿父,定然会被人欺负的。   顾允照着沈若说的,一步步上手给小云吞擦屁屁、换尿布。   小云吞冲着顾允笑,那嫩红的牙床都能瞧见,大眼睛弯成了月牙。   顾允的心脏猛然被撞了一下。   他换尿布时瞧见了小云吞后腰上的桃心胎记,没多看便将尿布裹好,给崽崽包上襁褓。   “好了。”顾允说。   他动作虽生涩,但做的很仔细,沈若上手调整了一下尿布的位置,包的确实还不错。   比自己第一回 给崽换尿布时候好多了。   柳兰香瞧着小云吞就挪不开眼,她对着顾允使眼色,说道:“你别呆傻站着,去外头帮忙。”   顾允知晓他娘肯定是有话对沈若说,点了点头,看了沈若一眼就往屋外走。   沈若闻言道:“那我也出去瞧瞧我娘豆浆做的怎么样了。”   “若哥儿,你别急着去。”柳兰香拉住沈若的袖子,让他坐到自己身侧来。   沈若懵懵地坐过去,还没开口呢,便感觉到腕上一凉。   “这是……?”沈若抬眼看过去,他的手腕上多出了一个玉镯。   沈若不懂玉器,但也知晓这清透碧玉,镯中带一点紫,是春带彩。   这太贵重了!   先前顾允给他八十两银子的时候,沈若都没觉得如何,但这春带彩的镯子,阑珊珠宝行里有。这水头瞧着就足,颜色浓淡适宜,质地温润光滑,少说也得是上百两银子,且有价无市。   “兰香婶子,我不能收。”沈若站起身来,就要将手腕上的镯子取下。   柳兰香按住他的手,说道:“若哥儿,你收着,这镯子是我婆母传给我的,本就是要传给儿媳。你要是不收,我这心里头可难过了。”   本该是在大婚后由婆母交给儿媳的,但她家的情况特殊,还未成亲便已经有了崽,本就乱了顺序,她自觉亏欠沈若许多,这会儿说什么都要沈若收下。   柳兰香又补充道:“非是逼你与诺诺成婚的意思,我知晓诺诺早已认定了你,也知晓你们的约定。现下孩子都快满月了,就当是我给你补上的礼。好不好?”   这里有婆母在儿媳生产过后备上礼,往儿媳娘家送的传统。   柳兰香都这么说了,沈若倒也不太好拒绝。   “那我收下。”沈若瞧着腕子上的春带彩,眼睛弯成了月牙。   原来男朋友他妈还是喜欢自己的,要不然怎么会把这传家的镯子给他呢?   “若哥儿,这段时日你受累了,竟将孩子养得这般好。”柳兰香拉着沈若的手,说道。   沈若摇摇头,温柔的视线看了眼小云吞道:“没有受累,小云吞乖得很,况且还有我娘和阿嫂帮衬着,一点儿也不辛苦。”   “哪儿能不累呢。”柳兰香轻叹口气,抬手拍拍沈若的肩膀。   她又不是没当过母亲,怎么可能会不累。   不过是因为这是自家的崽儿,照顾起来有劲儿感觉不到累罢了。   “以后每日我也过来帮着照顾小云吞,若哥儿,好不?”柳兰香问道。   沈若当然不会说不好,毕竟柳兰香也是崽崽的阿奶。   柳兰香心满意足。   沈若笑着捏捏小云吞柔软的小手,他家的崽儿魅力可真大,引得大家争相照顾呢。   “我闻着豆浆像是煮好了,出去瞧瞧去。兰香婶子,麻烦你帮着照顾小云吞了。”沈若也不跟她客气,崽崽这儿肯定得留个人照顾着。   先前二狗在这儿,见大人们进来就跑出去帮忙了。   柳兰香自然乐意极了,她哪怕就坐在一旁瞧着小崽子都觉得打心眼儿里头高兴。   沈若拐进厨屋,他娘已经煮好了豆浆,浓浓的香味儿飘得到处都是。   家里干净的木桶全都派上了用场,将浓白滚烫的豆浆倒进去放凉,表面上就会凝结出一层皮。   李善桃用筷子将那豆皮挑起来,给挂去了外头临时用竹竿搭起来的晾晒架上。   沈若自然也来帮忙,这就是油皮了,软软的折叠起来晾干后就成了腐竹。   顾允也是第一次干这种活儿。   将那架子上都挂满之后,李善桃便开始舀豆浆。粗陶碗里头搁了白糖,那是先前镇上来的姑娘们带来的,一大油纸包包起来得有五斤多。   糖很贵重,但当时没仔细瞧她们带来的礼物,顶上的瞧着都是些能吃能用的,不贵,后来才发现压在最底下这个才是最贵的。   沈若挨个记下人情,有来有回那情感才能维系嘛。   浓白的豆浆舀进碗里,漾起沫,沈若拿调羹来搅拌,等到白糖全部溶解后,他才吹了吹,抿了一小口。   “好甜……”沈若尝了一口,忍不住笑眯起眼睛,冲着碗边缘舀了一圈转手递到顾允嘴边。   “快尝尝,可好喝了!”   李善桃拿大铁勺搅拌豆浆的动作慢了下来,沈大山在灶台后头烧火,闻言立刻探头看了过来。   若哥儿手腕上的那是……?   原先被袖子掩住的玉镯露了出来,沈若无知无觉,只笑着看顾允。   顾允嘴巴微张,沈若便喂进了他嘴里。   随后就听到他带着笑音问道:“好喝吧?”   那豆浆温热,香气浓郁,从口中一路滑到胃,不能更舒服惬意。   在草棚子搭起来的厨屋里,顾允看着面前漂亮的小哥儿,只觉得他从头到脚都笼在了一团暖融融的质感里。   “…好看。”顾允怔忡着说。 第100章   沈若顿时噗嗤一声笑出来, 什么鬼?   “很好喝。”顾允说道,耳尖染上了红。   李善桃蹙着眉问道:“若哥儿,你手腕上的是?”   沈大山也瞧见了, 看向沈若。   沈若大大方方给他们瞧,说道:“是兰香婶子给的。”   他手腕莹白纤细,将玉镯衬的更好看,那清透碧玉中散布着浅紫,在光线下还透着光。   李善桃心思急转, 这玉镯子瞧着就不便宜,而且看着就是有人每日保养着的, 怕不是她家传家的玉镯吧?这是什么意思, 要将自家若哥儿给套牢了?   虽说自家若哥儿现在瞧着对顾秀才也是喜欢得紧,但李善桃心里头就是不得劲。   “兰香婶子这会儿在照顾小云吞呢。”沈若估计爹娘一直在厨屋里头,还不知道顾允他娘过来的事情。   顾允自然也看到了沈若皓白腕子上的春带彩, 曾经见他娘戴过, 现在送给了他,那就说明若哥儿答应做他顾家的儿媳了!   心中涌出狂喜, 但他面色还是那样,只不过眼梢微微上扬,周身弥漫着愉悦的气息。   “哟, 怎好让客人照顾娃儿, 快点叫她过来吃豆浆。”李善桃恨不得立刻到若哥儿屋里瞧瞧, 心里头的不得劲更甚。   小云吞可是姓沈,就是她李善桃的亲孙孙, 要是柳兰香要跟自个儿抢, 那是不成的。   她家若哥儿生怀的如此辛苦, 差点儿连命都没了, 小云吞就该是他们家的啊!   况且顾秀才也没出什么力气,就留了个种子……   “那我去叫?”   沈若想想也是,虽说柳兰香和崽崽也是血亲,但是人来了自己家,这么说也是个客人呀。   真是现代人当久了习惯还没转过来,他先前说麻烦柳兰香帮着照顾孩子是有些没礼数了。   虽然柳兰香甘之如饴,但厨屋里头的几人都不知道啊。   “别了,我去叫。”李善桃现在就生怕柳兰香把小云吞给抱走了。   她看着自家若哥儿一脸复杂,这云吞亲阿爹一点儿防范意识都没有的!   “若哥儿,你来搅和,我过去瞧瞧去!”李善桃呆不住了。   她对顾允他娘了解不深,柳兰香死了丈夫之后向来是深居简出的,也不怎么参与村中妇人的闲聊,但是她能教导出顾允这般优秀的儿子,所以村里人对她的感观都挺好。   李善桃先前对她感观也挺好,毕竟若哥儿以前就喜欢顾秀才,所以她自然而然要是遇上柳兰香会去搭上几句话。   但今时不同往日,事关崽崽她内心激起了一股占有欲,无论如何她才是崽崽的亲阿奶。   沈若看着他娘雄赳赳气昂昂地走出了厨屋,硬是走出了气场来,没忍住疑惑地挑了下眉。   这啥情况啊?   顾允也很疑惑,但此时他压下,手中捧着一碗豆浆再喝。   若哥儿要搅和锅里的豆浆,随手就将手里端着的粗陶碗递给他了。   沈大山都想伸手去接,结果沈若没瞧见,直接递给了顾允。   这会儿沈大山气得哼了声,对着顾允更是看不顺眼了。   想想以前,一有了好吃的好喝的,若哥儿不都紧着自家人来?   先前赚了点钱就想着给我买酒来喝,结果这会儿竟然胳膊肘往外拐了!   沈大山酸了。   沈若神经粗完全没意识到自家阿爹酸酸涩涩的情绪,这会儿搅了搅浓白的豆浆,舀起一勺又一勺沏进陶碗里头。   顾允默契十足,立刻上前帮忙搅拌,等糖化开了那温度也就降下来了一点儿。   沈大山坐在小板凳上往灶台里丢柴火。   顾允端起陶碗走到沈大山身前,微微俯身一递。   “伯父,喝豆浆。”   沈大山耸了耸鼻子,不太想接。但见沈若看过来,他还是伸手接了过来,也不说话就低头喝豆浆。   顾允是沈家村里最出息的汉子,年纪轻轻就考上了秀才。先前若哥儿追逐在后,沈大山管不了,但他知道顾允是拒绝的。结果后来发生了那档子事儿,还让他和若哥儿起了别扭,却没想到孩子竟然还是顾允的!   这俗话说“好马不吃回头草”,顾允这好马路过沈若这棵草就是不吃就是不吃,但一发现这小草开了花,就回来吃了!这叫什么事儿啊!   而且沈若这棵草吧,顺着风就往马儿那偏。沈大山越想越气,先前若哥儿还说当他是朋友呢!现在收了人家娘的镯子,这算是哪门子的朋友?谁家朋友的娘会给对方送镯子的?   沈大山从来不担心自家若哥儿嫁不出去,但临了要谈婚论嫁了,他就十分的不情愿。   跟自己媳妇儿说过,两人都是一样的心思。   那若哥儿追求顾秀才那么长时间,后来又受了那么多苦,哪儿能让顾允这么容易就把人娶走。   但没想到自家若哥儿这边是完全稳不住。   也不知他俩之前发生了什么,总之现在瞧着两人站一块儿那氛围,别人就插不进去。   哥儿大不中留……   沈大山想说的话都在豆浆里了。   他仰头一口气喝干了陶碗里的豆浆。   ===============   李善桃推门进去就看见这么一幕。   保养得当的妇人侧坐在床榻边微微俯身,伸手轻轻拍抚着襁褓中的婴孩,脸上带着慈爱的笑。   李善桃不知怎的就想到了自己,她看着小云吞的时候估计也是这么一副表情。   柳兰香听见声儿了,转头过来看,见是李善桃,对着她笑了。   “你们把小云吞养得可真好,白白嫩嫩的,瞧着好乖。”柳兰香夸道。   李善桃本想直奔主题,结果一听这话儿看着小云吞就忍不住笑意。   “是啊,咱们家小云吞特别好带,可乖可机灵了呢!”她也坐到床边去看。   小云吞见着阿奶了,小手伸出来要抱抱。   李善桃哪里还管得了三七二十一,立刻把崽崽抱起来,动作轻柔极了。   小云吞高兴,笑着露出粉嫩牙床,嘴巴一开一合发出黏答答的“哒哒哒”的声音。   柳兰香也看过去,瞧李善桃抱着崽,随口道:“小云吞倒是不认生,先前也叫我抱了。”   一听这话,李善桃有点泛酸。但听柳兰香继续说道:“结果我一抱,没一会儿他就哭着尿了。”   李善桃抿唇笑,小云吞肯定是跟她更亲啊!她抱着的时候,除了把尿,从没被崽崽尿过一身呢!   “正常,崽崽跟你还不熟。”李善桃道。   柳兰香自是知道,瞧着小崽崽不住地笑:“诺诺这点儿大的时候也好带,一样乖。”   李善桃回忆起沈若小时候,立刻道:“小云吞跟我家若哥儿小时候可像了,瞧着眼睛鼻子,就是缩小版的。”   “诺诺这点大的时候也会抬头了。”   “若哥儿没满月也会说话了。”   “我家诺诺也会!”   “其实你仔细瞧,这眉眼和嘴,跟我家诺诺也像啊。”   “但你瞧整张脸,小云吞明明就是我家若哥儿的翻版!”   两位母亲这攀比心一下子就上来了。但柳兰香处于弱势,谁让命运弄人竟然让她这么晚才见到自己的大孙孙呢?而且打眼瞧过去,崽崽确实更像沈若多一点。   但是长相漂亮的人五官都有相似,所以小云吞也挺像顾允的。   小云吞完全不知道两个阿奶在说什么,但他还是很高兴,大眼睛都弯成了月牙。   “啊呜……啊~”   “唷,眼睛里头都带着笑。”柳兰香一下子就被吸引了全部视线。   李善桃也看过去,小云吞立刻就张开嘴笑,发出“咔咔”的笑音。   小崽崽的嗓子都还没完全发育好呢,只能发出一些简单的声音。先是嗷嗷,那是哭声,与生俱来的声音;那哒哒哒就是会玩舌头了,抵着上颚弹动发出的声音;那啊呜也是气音偏多,但听着就是贼可爱。这会儿还学会咔咔笑了!   “是啊,这孩子就是爱笑。先前丁点儿大,眼睛还没完全睁开呢,就已经会张着嘴笑了。”那时候还只会嗷嗷哭呢,泪腺都没长好,眼泪都没有的。   李善桃回忆起来,话就有些刹不住。跟柳兰香说了不少小云吞的成长的小事儿。   柳兰香听得很仔细,像是自己也经历了一遍,从小云吞刚生出来,瞧着他慢慢长大……   这边两人渐渐开始相谈甚欢了,就围绕着小云吞,想着以后的事儿。   李善桃说要给小崽子做小袜,柳兰香就说要做涎搭子。   说着说着两人就都笑起来。   其实多一个人疼小云吞,也挺好的。   厨屋这边豆浆差不多,可以开始做豆腐了。   沈若戴着这镯子确实好看极了,但是不适合他戴,干活的人戴着容易磕碰。   沈若趁着还没开始做豆腐之前,便主动将镯子用帕子包好给收起来了。   顾允瞧见他腕子空空,有点小失落。但很快便被隐藏好了,不管怎么说,若哥儿他收下了。   “厨屋里头太窄小,我们出去做豆腐吧。”沈若将一应器具往外拿。   厨屋里头两口大锅,一口做豆浆,另一口里头就是泡着石磨磨下的黄豆泥。这会儿火候差不多,可以捞出来过滤了。   过滤需要用上大块的纱布,起码得两个人拎着。   沈丰瘸着腿,就进厨屋里头看灶台下的火。   换沈大山出来。   他力气大,手上生厚茧不怕烫。   纱布里头包上了黄豆泥,沈若和他一人捏住两个角,缓缓收紧,将黄豆浆全都给挤掉。   农家人是一点儿都不会浪费的。   黄豆泥很烫,但沈大山像是感觉不到烫一样,伸手沾了点凉水就上手去积压了。   将黄豆泥给榨干后,也就挤出了半盆豆浆的量。   这会儿沈若就拿出准备好的石膏,留了个盆底的豆浆,将石膏抹匀了。   豆浆留出要喝要分的半锅,剩下的,全都舀出来倒进木桶中放凉一会儿,接着就将木桶里头的豆浆冲进先前抹好石膏的盆里。   顾允提着桶,瞧着不费劲,沈若怕他肩膀疼,皱着眉瞧他。   顾允对着他笑了下,示意自己的肩膀差不多好全了,一桶豆浆不在话下。   这一笑让沈若感觉草棚前的光线都亮堂几分。   沈若脸一红,没阻止了。   沈大山在一边瞧着,鼻子里又哼出一息。   读书人,力气就是小,一桶豆浆还得两手拎。   要是他来,两桶都拎得!   他们在厨屋前弄,那浓白醇香的豆浆冲进盆里,那香味儿就飘了老远。   李善桃先前就喊过了人,那些先前来帮过忙的婶子就拿着自家的碗来了,都没空手来,有人带了她自家种的蔬菜,也有人带鸡蛋过来。   “真香啊,我家以前也做豆浆可没这么香呢!”刘三娘第一个跑过来,瞧那盆里的豆浆。   沈若笑道:“给你们留的在厨屋里头呢,有糖可以自己加。这儿的是做豆腐的,等个办个时辰就成了,到时能做豆腐脑。”   “那敢情好,家里还能多盘菜。你家这豆浆又白又浓,闻着就好喝,竟然还有糖,可真舍得。”有婶子跟着过来听见沈若说她们可以自己加糖,都惊了。   那糖可不是便宜的东西!   镇上卖的豆浆只有一丝丝甜味的,都得十文钱,若是没有甜味的才是五文呢!   沈若也没将所有白糖都拿出来,一来太过显眼,二来,大半碗白糖也够了,不会让人觉得他家太富。   周婶也来了,顿时神色复杂,都不知道该说若哥儿什么好。她们能拿一碗豆浆都是占了便宜了,竟然还能加糖,还自个儿加。   真是大方到让人觉得他家像是在赔钱似的。   “周婶,这里是五文钱,你收着。”沈若将周婶拉去一边,将早先准备好的铜钱塞给她。   “怎的要给我钱?若哥儿啊,你娘不说你,我要说你了。铜钱就攒着,可别大手大脚花啊。我瞧见了,你放豆浆里头的可都是白糖,这贵价儿的东西都是过年里才吃,这只平日里……”   沈若知道周婶不爱占便宜,也是为他着想,闻言便笑了:“谁说平日里不能吃糖了?你们吃得,不用非得等到过年。以后咱们村都会越过越好的,一点儿白糖而已,不算什么。”   沈若要是想买,那也买得起。村里人也能买得起,只是他们都穷惯了,不舍得去买罢了。   “唉,知道你心好,可是这……”周婶推拒着那些铜板,不肯收。   “先前搬黄泥那些天辛苦你做饭。原本是两人结果那沈大毛带着媳妇走了,我娘说之后都是周婶你一人做十几人的饭,她也没能帮上点。这工钱是你该拿的。”沈若将铜板压进她手里,道。   “我不拿,若哥儿,我还吃了你家的饭呢。真用不着工钱。”周婶还是不肯收,但心里头是受用的。   “周婶你就收下吧,有钱还不要?攒着呗,你家浪哥不娶媳妇儿了?”   沈若逗趣般说笑,但周兰听在耳里,定定地看了眼沈若,又抬眼瞧不远处帮着倒豆浆的顾允。最终她忍不住地叹了口气。   作者有话要说:   百章庆贺耶╰(*°▽°*)╯感谢大家支持!爱你们! 第101章   知子莫若母。   周兰哪能不知道自家周浪的心思呢?   哪怕她一开始不知道, 但后来瞧见自家浪哥每次从沈大山家回来就一副失魂落魄的模样,猜都能猜出来了。   这段日子自家儿子发了狠似的跑去各个地方做工,像是完全不知道累似的。她怎么劝都劝不住。   不过她知道周浪这是心里头不舒服想靠一刻不停的做活儿来麻痹自个儿, 但她看在眼里,心里头难过。   说真的,她一点儿也不嫌弃若哥儿带着个孩子,那崽儿她也瞧见过了,白白嫩嫩的, 才丁点儿大就能瞧出未来绝对是个漂亮的小哥儿,还是个聪明的, 那大眼睛看人的时候像是能认得人似的。   只可惜……   那孩子是顾秀才的, 若哥儿十来岁时候就喜欢顾秀才,这一点村里人没谁不知道。虽说后来崽崽出生后若哥儿瞧着像是不打算找伴儿了,但现在他们俩都知道有了娃儿, 那自然而然地就会在一起。   这一点毋庸置疑。   就是苦了自家浪哥。   要是他早些、再早些, 或许会有不一样的结果?但现在已经是来不及了。   周兰看着沈若,眼神有些复杂。   “周婶, 你就收下吧。不然啊以后有事儿我都不好意思麻烦你了。”沈若笑着说道。周婶一家人都是热心肠的,还不爱占人便宜,他对这样的人家感观很不错, 总之是可以搞好关系的人家。   更别提她儿子周浪对自己还有个救命之恩, 先前家里要搬黄泥周浪也来帮忙了的。   沈若不知道周婶知不知道周浪曾经对自己的心思, 但被他拒绝了,但沈若不会就将他打入不来往的人里面, 喜欢一个人没有错啊, 只不过得互相喜欢才能在一起罢了。   周浪不喜欢小云吞, 那沈若肯定不会答应的。   毕竟他心里放在第一位的是小云吞, 就连自己都得往后排呢。   周兰无奈地笑了,只好接过铜板。   “你啊,总是这般待人,到时候将我们的胃口都养大了,未来埋怨起你来。”周兰知道自己有些心不该操,但若哥儿对自己家帮助良多,所以她还是忍不住将心里话说出口。   她以前还跟着沈子莺瞧热闹,想想真是愚昧啊。   自家浪哥不过是将倒在田地中的他抱回来,他就拿鸡鸭来报答,有人当面说他,他自然就要怼回去。不让别人吃亏,也不让自个儿在这上头吃一点儿亏,主意板儿正。   就是对她们这些人太好了,不过是帮上点儿小忙,他就又是红糖水、甜豆浆的招待起来。那要是以后,没了这些,大家怕不是就觉得,若哥儿是不是小气了?   忠言逆耳,周婶知道自个儿刚才说的话不好听,但是村里头因为这种事儿反目成仇的也不是没有。   沈若知道周兰是为自己好才对自己说这些,还说的这么直白。   他笑起来,这些道理他都明白。   付出和回报不成正比的话,心里头必然是不平衡的。   这世上哪里有那么多的活菩萨?   但是沈若知道这些人不会。   未来他想要自个儿当老板,她们愿意来帮忙那就最好不过,只要能带村里人致富,就没人会埋怨他沈若,只会说他好,捧着他。   这是非常现实的一件事,也许未来会有人眼红,但那也是在比他家好一点点的基础上,等到自家到了其他人无法企及的高度,那大家就不会眼红了。   有的只是羡慕。   沈若笑着回问了句:“周婶,你以后会埋怨我么?”   周兰立刻摇头,道:“怎么会!我像是那种恩怨不分的人吗?你对我好,我自然也会加倍对你好的。”   “嗯,所以我也是一样。因为婶子们愿意来帮我的忙,那我也乐意对你们好。以后可还要找你们帮忙呢。”沈若道。   周兰被他说服了,那些没发生的事情暂且不提。现在她瞧着若哥儿觉得他变了许多,也许是生了孩子,变得柔和了。   总无法与以前瞧见的那个对村里那些说他坏话的人拎着菜刀、赤手空拳揍人的他联系到一起。   周兰瞧着沈若对他是越看越喜欢,若是他当了自家的儿媳,那她真的做梦都能笑出声来。   沈若真的是个顶顶好的小哥儿,是他家浪哥没有福气……   “若哥儿以后有事儿直接说,别跟周婶客气啊,我家能帮上的都会帮的。”周兰拍拍他的肩膀,说道。   “好嘞。”沈若应声,果然没跟她客气地道谢。   周兰笑起来,虽然心中遗憾但此刻也都释怀了,跟着沈若进厨屋舀豆浆,沈若给她加了满满一勺糖。   “多带碗回去吧。大家都别客气,这么多豆浆我家里人也喝不完。”沈若对周围人说道。   这天儿热,做出来的豆浆隔夜就得坏了,所以还真不是客气,是真需要大家帮着分了,不然他可就留多了。   刘三娘笑开了花:“好啊好啊,那我给家里人也带一碗回去。”   “真好喝啊,磨的真细,喝起来一点儿渣滓都没有。”有婶子夸道,她都已经站在边上喝上了。   “这起码得磨上两道吧?”   “是磨了两道,口感细腻些。”沈若也给自己打了一碗,这会儿温度正适口。   喝一口,口腔中满满地都是豆子的香味儿,加了糖,甜味在舌尖绽开,让人心情止不住地变好。   沈若喝下,说道:“婶子们晚点再来一趟,到时候豆腐也就做好了。”   婶子们还想客气几句,这豆浆都放了糖了还要连喝带拿的,感觉占了沈若家的大便宜了。哪能总这么干啊!   “别客气,明儿要做的东西有些多呢,而且我不打算就干这么几次,想着未来能经常带出去卖的,少不得还要麻烦大家,所以不用客气。”沈若先给大家打了个预防针,那摊子肯定是要开起来的,以后要做的肯定不是跟带去集市上的那些那样像是玩玩一样做那么些。   之后的就要精确计算每一块布用来做什么,什么东西好卖那就多做点,就是奔着全都卖掉,要挣钱去的。   大家听到沈若这么说了,都很高兴。   “没事儿啊,咱们乐意帮你做这些东西,缝东西简单极了。也没什么累的,咱们在你家一边唠嗑一边做速度可快了。”有个婶子特别热情,说道。   刘三娘喝了口豆浆,立刻响应:“是啊,家里事情拾掇完了都有空,就是农忙时候忙些吧。反正若哥儿你有啥事儿就喊,我肯定来!”   “还有我们!”巧姐儿和心姐儿才刚到就听见那么段话,笑着说道。   沈水也跟着她们一起过来了,他看着沈若道:“若哥儿,还有我呢。”   沈若瞧着这十八个人,忍不住勾起嘴角笑。   这些人里头有八个是曾经拿着布料来换肉蛋的,周婶和刘三娘就在其中;还有五个是他娘熟识的不多嘴老实本分的婶子;然后就是巧姐儿心姐儿两个小姑娘,还有一个沈水。   大家性格不同,但三观都正,也会投桃报李的,沈若不担心未来她们会埋怨自己,况且没人不想赚钱,之后他要开个专做小玩意儿的小厂子,她们若是愿意来,那就是厂子的骨干。   先看明天的,将东西都做起来,拿去摊子上摆着试试水。若是一直好卖,那就可以开始筹备建小厂的事儿了。   这个时代的女子和小哥儿没太大的话语权,最大的原因就是赚不到钱,力气没有汉子大,镇上招工也不怎么会招她们,只能囿于家里那方寸之地,或是去田地里帮衬。   可若是她们能靠着自己的能力赚到钱,那在家中的话语权必然会大不少!   好多人都瞧不起姑娘和小哥儿,只觉得他们就得在家生孩子带孩子做些琐事,但若是女子和小哥儿赚的钱比汉子还多,那让汉子在家带孩子做那些事儿,岂不是也可以?   谁空谁来干呗!   沈若现代人的思想根深蒂固,在现代也有不少女强人主外,让老公主内的。但在古代却是看不到,沈若打算潜移默化的改变她们的思想,若是能成功那就最好,若是不成,那赚到钱了能花用那也不错。   沈若越想眼睛越亮,但他不可能将心里想的这些与她们说,倾诉欲一时间得不到满足。   他看见顾允长身玉立,视线温柔地落在自己身上时,就忍不住想要和他讲。   因为沈若明白,顾允肯定能懂他。   他不像村里的那些男人一样瞧不起姑娘和小哥儿,在他眼里所有人都是平等的。   就像他的名字的含义一样。   豆腐还没好,大家喝了豆浆还没打算走,就都在沈若家屋外头站着闲聊。   沈若冲着顾允挤眉弄眼了下,就往大屋里走。   顾允迟了一步,见周围人没人注意,这才跟着往大屋里进。   等顾允一进来,沈若就关上了门。   沈丰在厨屋、柳杉和二狗在他们自个儿屋里,沈大山在外头、李善桃和柳兰香和小云吞在一块儿。   大屋里头只有他们两个。   沈若是想把顾允带进来跟他说自己的想法,想要得到些认同的。毕竟先前他想了许多,在这个时代完全没有参考性的东西,他也不知道对错,反正就那样做了。   但是那太孤单了,他有许多想法都想和顾允说,想要听听他的意见。   就跟之前顾允说出传单点子那样,没准他还能给自己更好的建议。   男朋友小时候就是个出了名的神童,现在又是秀才,那脑子自然不是常人能比的,沈若嘴角续着笑,这不就是现成的金手指吗!   顾允现在的心情好得要命,外头都是人,边上的屋里也有人,但只有这里,是他和沈若两个人。有种被他特殊对待的畅快感觉。   他不认为沈若以前会让其他男人在他家跟他独处。   这于礼不合。他们还没成亲要是被人瞧见肯定会被说嘴,外面那些人也许不会说不好听的话,但传出去了,其他人会怎么说怎么想那就不知道了。   但这些都不重要。   此刻顾允不想守礼。   眼前这人这是他未来的夫郎,可以破例。   沈若把他拉到条凳上坐下,跟他叽叽呱呱说了一大堆。   他的目标很大,需要的时间很多,幸好他还年轻,还有几十年可以拼!   “可以拼,但别将自己累坏了。”顾允知道若哥儿想做的事情很多,志向远大不输汉子。   他不会阻止,还会为他感到自豪。   但也很心疼,听起来太累,而他能分担的说实话真的很少。   “知道啦。”沈若喜欢这种句句有回应,事事被人记在心上的感觉。   忍不住抿起唇瓣弯起眼睛冲他笑。   “……”   他这一笑太灵动,让顾允的心脏快速跳动起来。   也许男人都有劣根性,顾允努力控制了,但也没例外。   他偏头看着身侧的小哥儿,控制不住地去想那日的场景,是雪浪、是红色桃心在眼前晃荡……   “若哥儿。”顾允倏尔牵住他的手。   沈若不解:“怎么了?”   顾允:“……没事。”   他连迅速红起来,没敢再看眼前人,站起身就打算往外走。   但是他想走,那手却忘记放开了,直接把沈若也给扯了起来。   沈若顿时喷笑出声,第一次瞧见顾允犯蠢,这会儿他乐道:“你干嘛啊?着急走?脸怎么这么红。”   顾允一阵沉默,抬眼看向他道:“确实不公平。”   “啊?”   顾允克制地屏了一瞬呼吸,说道:“你没有想起那日的事,确实不公平。”   沈若没想到自己先前的说辞被他拿来用。   那日的事……   沈若把这话想了几遍,耳根顿时就烧起来,红的像海里的珊瑚。   ——这个读书人白日里究竟在想些什么啊!!   作者有话要说:   感谢大家支持ovo飞吻~   怕你们忘了,顾允名字的含义就是“允执其中”:意思是真诚地坚持中庸之道。   若宝说的不公平在第79章 ~   拉小云吞来卖萌!哒哒哒…啊呜~(婴语翻译:姨姨们,晚好~) 第102章   一个时辰过后, 那豆浆已经凝结起来成了豆腐脑。   沈若先前跟她们说的“豆腐”指代的就是豆腐脑。真正硬实些的豆腐得将豆腐脑收缩成一个四四方方的形状,放在菜板上,下面用可以接水的容器托着, 在顶上压上重些的石块,将豆腐脑水都挤压掉后压一整上夜,就成豆腐了。   豆腐脑无论是放糖是甜口的,还是放盐和葱花做咸口的都好吃。   只是可惜这个时代还没有瞧见酱油,要是能加上酱油那就更绝了。   豆腐脑也是一块块的, 她们每人都拿了一碗走,剩下的就用来做真正的豆腐。   在村子里会做豆腐的人家不多, 除非是家里老人会, 或是跟别人学了的会做,其他人都不知道具体要用什么东西,算是一门手艺。镇上专卖豆腐的人做出来的和沈若自家做的味道也会有些区别。   但是沈若最喜欢的, 还是自家做的老豆腐。   小时候他最爱外婆做的豆腐, 冻在冰箱里能存放许久,等拿出来之后就成了冻豆腐, 不用等它化直接放进菜里头一起炖,豆腐就会产生许多蜂窝状的孔,里头满满的都是汤汁。   那滋味儿, 可别提多好吃了。   不过这一口只能等到冬天冷下来之后才能做了。   等明儿豆腐好了, 留一半切成小块放进油里头炸, 还能做些油泡出来。油泡炖菜也是一绝。   等大家都走了,日头也已经西斜, 这个点儿可以开始做夜饭了。   今儿柳兰香和顾允都过来了, 两家人正好凑一块儿吃个饭。今儿焖饭得多焖些。   沈若往锅里添上半锅米, 再舀进去高于米位往上两个指节的水, 盖上木头锅盖开始焖饭。   顾允也没那么多讲究,径自过去替了沈丰占了烧火的位置。   “你想吃什么菜?”沈若偏过身子瞧他,问了句。   家里头蔬菜不少,先前村长过来为沈大毛的事儿道歉的时候带来的那一篮子都还没吃完,再加上今儿兰香婶子和其他过来的婶子们带来的。各种各样的常见的蔬菜都齐全了,想吃啥就能做啥。   “都可。”顾允坐在板凳上也高,能直接越过灶台看着沈若动作。   众所周知世界上最难的就是“随便”,“都可”不就是“随便”吗?   沈若卷起袖子洗了把手,径直拿了棵白菜:“吃吗?”   顾允:“嗯,要我帮忙切吗?”   沈若也不跟他客气,将白菜帮子挨个揪下来淘洗干净,往案板上一放。   “成啊。”沈若笑着让出了位置。   这个时代很少有读书人会进厨屋,大家不都念着“君子远庖厨”么。其实不是不能干、不会干,不过就是为了体面,拔高自己的身份罢了。   有人帮着干活那效率也会高上不少,沈若听着顾允笃笃笃切菜,忍不住去瞧他。   他切菜时可认真,跟写字时候别无二致。   那白菜切的又快又好,显然也是个熟手。   沈若问道:“我打算肉菜做一道辣子鸡丁、一道黄焖鸭,还有卤味;素菜的话,就辣炒白菜,一道青菜豆腐渣;再加一个番茄蛋汤,你觉得如何?”   顾允很认真地想了一下,说道:“有些多,怕是吃不完。”   平时农家里两菜一汤就已经算是丰盛了,沈若要做的一共六道,三荤两素一汤,太多了。   “不会的,我爹和阿兄饭量大。”沈若笑着道,这可不用担心,每次自己做菜哪怕是做得稍微多了点儿,家里也不会有剩菜。   他爹总是说,胃嘛,挤一挤肯定还能吃得下。   “说我什么呢?”沈丰拄着拐杖翘着脚跳到厨屋门前,就听他弟说这话,随口问了句。   “说阿兄你胃口好呢。”沈若拿起顾允切好的白菜放猪油炒,顿时香味儿就出来了。   沈丰吸了吸鼻子,说道:“嗯,主要是若哥儿你做的香。”   他过来主要是想瞧瞧顾秀才跟自家若哥儿呆一块儿干啥呢,毕竟还没成亲,怎么能不稍微避着点儿?   这会儿瞧见顾允还知道帮衬若哥儿切菜,心里头稍微舒服了点。   是个会心疼人的。   读书人都金贵,他是没听说过哪家读书人还会帮着做饭菜的,顾允这点倒是不错。   “行了啊,今儿做这些菜是待客呢,你这还帮着我自卖自夸起来了。”沈若心情格外好,睨了沈丰一眼道:“阿兄,这会儿香不香?”   他舀起一勺辣酱往锅里放,翻炒几下,辣椒酱鲜香辣呛的味道就冲了出来。   沈丰咽了口口水,这香味儿太冲,让人控制不住涎水分泌。   “更香了。”沈丰给沈若竖了个大拇指。   沈若狡黠地笑了,道:“可惜你不能吃。”   沈丰:“……”   棛;邜——   “稍微尝点儿没事。”沈丰肯定道。   沈若道:“不成,等你脚好了再说。”   实际上沈若早就给沈丰准备好了病号餐,不辣的那份早早地就盛出来了。   顾允都看在眼里,若哥儿和家里人相处的方式好有趣,就看着他笑心里头也跟着愉悦起来。   辣炒白菜出锅,沈若要端去大屋。   此刻厨屋里头就沈丰和顾允两个人,顾允手里不停地切沈若先前递过来的青菜。   沈若不在,气氛突然就沉默了起来。   沈丰想跟顾允说两句话,但不知道该如何开口,想问问他对若哥儿是不是真心的,还想问问他是不是因为小云吞才跟若哥儿在一块儿。   但是他瞧见若哥儿走回来之后,瞧见顾允那一眼,眼睛都亮了。   他就将所有的疑问都咽下,顾秀才的人品全村人有目共睹,像这种爱不爱的,沈丰虽是个粗人但也能看得分明。   顾允在沈若出现的第一时间视线就落在了他身上,像是再也看不到别人……   “回神,你这青菜都快切成丝了。”沈若哭笑不得地道。   顾允面色不变,缓缓停下了动作。   “该准备的食材都差不多了,不用再切。接下来的我自个儿来就好,你们出去吧。”沈若抓了一把干辣椒说道。   他要开始炒辣子鸡丁,这味儿可呛人,能赶走一个是一个。   沈丰是个病号,本就帮不上什么忙,还不是不在这儿碍事。   顾允本想继续呆着,但见沈若态度强硬,便扶着沈丰的胳膊一同出去了。   沈大山正在外头劈柴,三个大男人站在屋外头相顾无言,只能听到沈大山劈柴的声音。   “拿张板凳坐下,天还没黑透,正好坐外头吹吹风。”沈丰打破了沉默。   顾允道好,瞧见屋内有几张矮凳就都搬了出来,让沈丰也坐。   他今日过来就是打定主意要帮忙的,没穿书生长袍穿的是一身短打。   但沈丰瞧着顾允,就觉得他哪怕是穿着跟自己差不多的粗布衣裳瞧着也像是个读书郎。   他们年纪相差不算大,但儿时也没怎么一起玩过,只记得小时候的顾允总是很独。   那时候大家就知道顾允是要读书的,未来要考秀才。   村长也让大家不要去打扰他,生怕村里这群皮孩子把人给带偏了。   所以他对顾允的了解并不算多,再加上村东头和西头虽然离得不算很远,但东头的小孩儿一起玩的比较多,西头的就少,总之他跟顾允一点儿都不熟。   对他了解最多的应该就是自家若哥儿了,十二三那会儿就一心扑在这个男人身上。   其实很好理解,顾允长得俊俏,又是读书郎,后来还出息考上了秀才,十里八乡的谁家没成亲的姑娘、小哥儿不惦记呢?哪怕不惦记,也会羡慕最终和顾允成婚的那人吧?   本以为出了后来那事儿他们俩的缘分也就到了头,却没想到竟然还峰回路转了。   沈丰深深地叹了口气,当初他恨透了那个糟蹋自家弟弟的人,还放言说要是被他揪出来,必定要打他个鼻青脸肿爬都爬不起来!   这会儿瞧着顾允这身板,也不知道经不经得住自己一拳。   不过他也只是想想,不可能真的揍人。   毕竟那件事,他们都是受害者。   顾允坐了一小会儿就坐不住了,他走到沈大山边上道:“伯父,你歇会儿吧,我来。”   他伸手想要拿过斧头。   沈大山虽对他有些不爽,但还是道:“不成,若哥儿说你肩头还没好全。”   “已经好了,况且我干坐着无聊,就让我来帮忙吧。”顾允说道。   沈大山皱了皱眉,既然这样……   “那你劈,我去里面拾掇羊圈。”沈大山看他身板估计他劈不了多少,但是孩子有这份心倒是不错,反正家里的柴火先前他已经堆好了不少,不急着这一点。   利落地把斧子给了顾允,转身往厨屋进。   天色完全黑下来之后,沈若的饭菜都做好了,柳杉和二狗过来帮着一起往大屋端,放在桌上。   沈若先前在炒菜,那噪音大,这会儿才瞧见顾允竟然在那劈柴。   “顾允,你别逞能!”   他喊完,顾允就放下了斧头,道:“都劈完了。”   这么快?!   沈若对上他的视线,他的眼睛很亮,嘴角上扬了一瞬,好像再说:这么多我都劈完了,我厉害吧?   沈若也不知道为啥心里突然就冒出了这么一段话。   他又好气又好笑地走过去,抬手揉捏了下顾允的肩膀,道:“很厉害啊,这么多都劈完了。堆得还这么整齐。”   沈若是真的挺惊讶的,顾允不仅读书厉害,干这些活计竟然也是一把好手啊!   沈大山也瞧见了,震惊地挑了下眉。这顾秀才瞧着肩不能扛手不能提的,竟然干活这么利索!   顿时对他就有点儿改观了。   只要不是个只会读书眼里没活儿的人就好。   而且力气大好啊,能保护媳妇儿,疼媳妇儿。   作者有话要说:   -   沈大山的择婿标准:会劈柴,得劈得又快又好(拇指) 第103章   两家人一同坐大屋里头吃饭。   沈大山他们因着是沈若做饭, 不用瞧就知道滋味儿好,更别提还有荤腥和新鲜的豆腐渣呢。   沈大山自觉拿出酒来,他要用若哥儿做的卤味下酒, 真香啊!   李善桃抱着小云吞过来了,和大家一块儿。   幸好条凳够长,沈大山、李善桃坐一条;左手边的是沈丰的小家一家三口;右手边坐着的是柳兰香;还有一条凳子上坐着的是顾允。   沈若去厨屋给小云吞端羊奶了,这会儿端着碗过来,所有人都看过来。   “还有些烫, 得搅和搅和凉了再喂。”沈若把装满羊奶的碗放到李善桃面前,连忙伸手捏捏自己的耳垂。   着急忙慌的, 都忘了拿块布巾隔着。   李善桃抱着崽一时没拉住沈若, 随后就瞧见自家若哥儿十分自然地走到顾允身边坐下了。   “都瞧我作甚?快些吃,不然该凉了。”沈若笑着招呼道,顺手给顾允舀了一勺汤。   他没觉得怎么样, 帮着家里人布菜也是稀松平常的事儿, 这时候他一碗水端平,给所有人都盛了一碗。   “真香啊, 想想以前哪儿能这么吃。”沈丰无比感慨道,虽然他现在只能吃面前摆好的那些不辣的菜,但若哥儿手艺好, 也好吃极了。   “这些日子若哥儿有空就做好吃的, 瞧我这肚皮都多了一层哩!”他脚受了伤都干不了重活儿, 就在家里养膘,干得少就该吃少点, 结果若哥儿做的菜好吃, 他一点儿也不想浪费, 每回都是吃得饱饱的。   他不胖谁胖啊!   二狗听阿爹这么说, 立刻抬手去摸沈丰的肚皮,清亮的童声惊讶道:“哇!阿爹肚皮是真的多了一层!”   大人们简直啼笑皆非。   柳兰香第一次尝到沈若的手艺,农家人家里做的菜色无非也就那么几样,要是缺盐和油水的那做出来的荤腥也说不上好吃。   她算是个对吃食较为讲究的人,虽说家里做的也是清粥小菜,但油盐都是放足了的。   不过闻到沈若做的这些菜那香气扑鼻的,就知道肯定错不了。   都是用了荤油的,那辣子鸡丁和黄焖鸭她没碰,对那道青菜焖豆腐渣却情有独钟。   豆腐渣的口感粗糙但带着满满的豆香,加上荤油的油香,和青菜的鲜香,混在一起煮过的滋味儿鲜甜鲜甜的,还加了盐巴调味,蒯一勺拌进饭里特别下饭。   “若哥儿手艺真好。”柳兰香做多了家常菜早就腻烦了,自个儿做出来的味道都差不多,吃腻了。但沈若做的就不同,明明菜是一样的菜,但吃着就是更鲜香一点。   寻常农家招待客人一荤两素就差不多,结果沈若做了三荤两素一汤,这可比穷人家坐席还要丰富了。   “别光吃这一样菜啊,夹肉啊,兰香你尝尝若哥儿做的卤味,也好吃!”李善桃瞧客人就光顾着吃眼前那盘青菜豆腐渣了,那哪儿行啊。   柳兰香夹了卤好的兰花干,吃了一口。   “好吃,比我做的都好吃。”她也会做卤味,但和沈若做的味儿就是不一样,这味道可不是人人都能做出来的。   沈若跟顾允坐在一条凳子上,这会儿也嚼着饭呢。   做饭做久了肚子倒是不容易饿,这会儿就夹了点辣炒白菜。   他嘴巴嚼动的动作缓下来,疑惑地偏过头看顾允一眼。   搭在凳面边缘的手被顾允牵住了。   沈若感受到他微凉的指尖揉搓着自己的指肚,看了周围人一眼见他们没注意到这里,凑过去小声问:“你干嘛?”   顾允也低声回答他,道:“下次端东西记得拿布巾垫着。”   先前他给崽崽端羊奶过来的时候,那碗底压在指肚上都有了红色的痕迹,顾允一直注意着他哪儿能发现不了。   “我知道,就是一时之间忘了。”沈若小小声道。   两人自以为掩藏的很好,实际上特别显眼地在哪儿咬耳朵。   “咳嗯!”坐在正位的沈大山用力地咳了一声,眼神如刀不住地往顾允那边瞧。   沈若脸一红,立刻抽回自己的手,坐正了。   就是……为什么好像早恋被发现?他们俩又没干啥,为啥这么心虚啊!   沈若越想越觉得这没啥,就是在饭桌上聊下天嘛。不过就是凑得近了点、还牵着手而已……   “爹,你嗓子不舒服?那酒可别喝了。”   沈若说着就作势要把沈大山的酒给收缴。   李善桃哪里不知道沈若的小心思,立刻笑道:“你个促狭鬼。你爹他嗓子好着,别管他,快些坐下继续吃吧。”   “好嘛。”沈若笑着应了声,坐下后没好意思再看顾允。   但顾允拿了筷子给他夹了不少菜,沈若只好闷头吃。然后投桃报李地给他也夹去不少。   沈大山和李善桃瞧见了,只觉得特别不习惯,但见沈若眼里嘴角都带着笑,就没去看这俩人了。   柳兰香看着他们互动,心里头美滋滋,看着沈若是越瞧越顺眼,越瞧越觉得他好。   重点是,他儿子也喜欢。再看看小云吞,多么可爱的一个崽崽,她这会儿就已经感觉到欣慰了。   这一顿饭吃到月上中天才歇。   农家人哪怕农闲也有干不完的活,这会儿吃了顿好的,一下子就把一天的疲惫都给清扫了,只剩下舒坦。   吃过饭柳杉包揽了活计,说什么都不肯其他人插手,去洗刷锅碗烧洗漱用的热水了。   柳兰香也难得地吃多了,这会儿站起来走动消食,顺便跟着抱着小云吞的李善桃一块儿逗小云吞。   夜里无云,月亮悬在空中还挺亮。   农家人夜里没有娱乐,回了家就是洗漱睡觉,这会儿大家都吃得饱饱的,哪里睡得着呢?   “说好了要教你写字,不如现在开始?”顾允跟沈若说道。   这当然好啦!沈若再也不想当文盲了!   学写字自然是越早开始学越好。   “家里头只有木浆纸,得用木炭来写……要不,我们在黄泥地上用树枝学?”沈若想了想,那木炭捏久了得洗好久才能洗掉,还不如直接在黄泥上写来得方便呢。   正好外头月亮挺亮的,能瞧见字。   “好。”顾允应下,去周围折树枝了。   等他再回来,就瞧见沈若坐在小板凳上歪头看他。边上还有两张小板凳,一个上面坐着二狗,另一个空着,显然是给他的。   那黄泥有铺的平的,正好能在那上面学字。   “我写一笔,你们跟着写一笔。”顾允将树枝给他们,随后就开始动作。   他身量不小,坐在板凳上得微微弯腰。   这个时代的字类似于小篆,笔画繁多。初学者的字写得都很大,不然少了一个笔画那都是错的。   顾允写得很慢,写完一笔就往后看看他们有没有跟上。   沈若画画的手很稳,笔画写起来横平竖直的,瞧着还不错。   二狗就惨了,力气小画的慢,掌握不好字的位置,写出来就七扭八歪的。   等一个字写完,二狗对比了顾叔叔的和小叔的,很像了。再对比了一下自己的,顿时十分沮丧,眼泪珠子就不听使唤地流了出来。   “二狗不会写字!二狗好没用呜呜呜!二狗不要去学堂了呜呜!”小朋友突然大哭,将家里所有的大人都引了过来。   “没有啊,二狗写的很好,这才是第一次写就能写成这样,已经很厉害了!”沈若连忙安慰道。   说实话二狗能跟着写下来已经很不错,还是个四岁的孩子呢。   他明明一直很期待去学堂念书,都缠着柳杉帮他做好了小书包,这会儿竟然这么喊,肯定是感觉受到了巨大的打击。   但是这么一点小小的挫折就说要放弃的话……沈若思考着该如何跟二狗讲道理。   沈丰见自家儿子哭了,扑在沈若怀里抽噎着,顿时大笑出声。   二狗听见他爹竟然还笑,更委屈了。   “二狗,你这写的跟你阿爹我一样一样滴!不愧是我儿子。”沈丰笑着说道。   他小时候家里穷,哪里有闲钱能去上学堂,都是偷着跟别人学的。   他也就会那么几个字,偷学的自然跟鬼画符一样,总之除了他自己其他人都认不得。   二狗水润的眼睛里头是大大的疑惑。   “阿爹,你也会写字吗?”他带着点鼻音的小哭腔问道。   沈丰道:“会几个,跟人家偷学来的。”他把自己学字的经历说给二狗听,二狗听完后都张大了嘴。   顾允走上前手掌搭在了二狗头顶,说道:“你觉得自己写的字不好看?”   二狗挤出眼泪,点点头。   “顾叔叔用树枝写的都好好看,小叔写的跟顾叔叔的一样,只有二狗写不好……”说着说着他又要哭,但因为他面前的是顾允不是沈若,他没好意思哭出来把眼泪鼻涕糊过去。   顾允蹲下身,与二狗对视。   “那你知道我练了多久的字吗?”   二狗摇头。   “自我三岁起便每日练,一直到现在,已有十八年了。”   “可是…可是……”二狗憋着嘴,没眼看自己写的。   “本该从最简单的字开始教的,这个字本来就难写,我也是练了好多年才能将它写好的。”顾允揉了揉二狗的头发,语气略带安慰。   “真的?”二狗信了,他吸了吸鼻子道:“顾叔叔,可是二狗快要五岁了。”   “五岁又如何?若哥儿十九了才开始,也不晚。”   被拿来当正面例子了,沈若立刻接口道:“是啊,我也是刚开始学,二狗还小以后多写多练肯定比所有人都厉害!”   二狗揉了揉眼睛,看着顾允说道:“二狗要跟顾叔叔一样!”   拿顾允当榜样那固然是最好,大人们听了都夸二狗有志气,也纷纷安慰。他才四岁多能写出个大致都很不错了,柳兰香还特意将顾允小时候写错字的糗事拿出来说,她们想叫二狗明白,这才是第一次不能太苛求自己。   二狗似懂非懂。   沈若安慰完了还不忘教训,这孩子虽懂事,但太容易轻言放弃了。哭喊着说不想去学堂了,还说他自己没用,也不知道为什么小小的人心里头装着大大的烦恼。   这性子可得好好掰一掰。   明明该是初生牛犊不怕虎的年纪啊。   “有志者事竟成。”顾允对二狗说道。   因为他自己就是这么过来的。   外人只当他是“神童”,很容易就考上了秀才。可旁人哪里能知道他夙夜兴寐,秉烛温习?   见他似懂非懂,就用大白话给二狗解释了一遍。   顾允道:“想要做成一件事就要有志气有毅力,要不停地为之努力。不能轻言放弃,你若是觉得写不好字,那就每日练上十遍百遍,再笨的人,只要肯学,都能完成的。”   二狗抹掉眼泪,小脑袋瓜子终于想明白了,这会儿就有些不太好意思。   竟然在那么多人面前哭闹,顿时羞红了一张脸,躲到沈丰身后去了。   沈若心中无奈,二狗小朋友哪里都好,玩耍的时候倒是放飞,只不过思虑的太多了,还怕他要去学堂给家里的负担太重,无形中就给他自己也施加了太大的压力。   但他才四岁,这些东西不该他来操心的。   李善桃也是一阵心酸,第一次萌生要努力赚大钱的念头,比以前的欲望来得更强烈。   沈大山、沈丰和柳杉也是一样的念头。   总是若哥儿一人想点子出力哪儿能行,一家人就该一起奋斗啊!   他们也要努力成长起来,多跟若哥儿学学生意经。   先将二狗送去念书,以后也要送小云吞去学堂!   家里有钱的孩子就有底气,那他必然是自信的,不用思虑那么多。   实际上他们对二狗的要求很宽松,学得好学的差都没事,只要他长大了能认得字明白道理就成!若是他自个儿有上进心那最好,若是没有那也没有关系,未来肯定会有适合他的出路。   沈若不知怎的就想到了自己的童年,他外婆就是这样,虽然是历史老师,但从不抓着自己学习。但他懂事的早,知道学习是他一个山村娃儿最好的出路,所以才努力学习的。   想起外婆,沈若的心情有些许的低落,外婆临终时的遗愿就是让他考上公务员,他完成了。但却被撞来了这里,也不知道外婆的在天之灵能不能看得到。   不等沈若继续难受,一只温热大手便盖到他头顶,安抚性地轻轻揉了揉。   就跟先前安慰二狗时候一样。   “别难过,”顾允清凌凌的嗓音说道:“你的字写的特别好看。”   沈若顿时就被逗笑了,被他这么一打岔,心情顿时就由压抑变为了轻松。   他抬头看着满天的星空,心中相信外婆肯定能看见,顺便还能瞧见他生的可可爱爱的小云吞!   作者有话要说:   都说“字如其人”,夸人字好看,那不就是夸人好看?ovo顾允你可太会了(bushi)   这一天,若宝的家人们明白了一个道理,太过安于现状是赚不了大钱的~跟若宝取取经一起搞钱吧!! 第104章   夜已深, 沈若睡得极不踏实。   翻来覆去好不容易睡着,就到了小云吞要醒来喝羊奶的点儿,他有些提不起劲儿。   那木板床翻个身都有动静, 李善桃早听着了。   “若哥儿,怎了?睡不着?”为了方便帮着照顾崽崽,李善桃都是睡在沈若屋里,就用长凳与木板搭起来的床。以往他累惨了都是脑袋沾了枕头就能睡,这会儿却辗转反侧的。   沈若轻呼出一口气, 轻声说道:“昨儿午后去刘大夫那儿针灸,能想起些事情来了, 这会儿心里头有些烦乱。”   刘大夫还提前给配好了安神的汤药。   顾允跟柳兰香临走前, 他还叮嘱了沈若记得煎药。   沈若当时答应的挺好,转头就去忙着整理那一堆明日里要拿出来做东西的布,之后再去洗漱一番, 就差不多到了睡觉的点儿。   于是干脆就不煎了。   “那娘去给你煎副药。”李善桃担忧地看着他, 那脑子里有血块可不是闹着玩的。   外头的天黑透了,屋里头没点灯更黑, 眼睛适应过后只能瞧见黑麻麻的一个身影。   沈若瞧见那身影坐起来了,道:“娘别麻烦了,刘大夫给配的就是安神的汤药。等小云吞醒了咱给他喂奶, 之后就睡吧, 明儿还有一堆事呢。”   沈若估摸了下时辰, 这都差不多凌晨一点半了,还煎什么药, 他一点儿都不想喝。   小云吞醒过来屋里头黑漆漆, 但听见他阿爹的声音, 顿时就跟着啊呜了一声。   小奶音还糊着黏答答的口水, 又开始哒哒哒地玩舌头。   沈若忍不住笑,凑得近了对上他黑白分明的大眼睛。   “乖崽,醒的可真准时,阿爹给你把尿。”   床板底下的空档里头专门放着给小崽子接臭臭的木盆,沈若伸手拖出来,就抱着崽给他把尿。   李善桃去端羊奶,小崽子醒来不是想要尿,就是饿了,总归就那两样。不过有时候崽崽也不哭闹,就直接拉在尿布上也很正常,但她家的小云吞就是比别人家的聪明些,像是知道尿尿要喊人帮忙似的。   不过再如何聪明这会儿也只是个小崽崽,尿床也不是没有过。   但她只要一有空闲就会把尿布和床单拿出去洗晒,太阳大的时候一个白天就能干了,又能继续垫上。   等她端着羊奶回来之后,沈若已经给崽把完尿,正在用专门的布巾给他擦屁屁。   沈家人都爱干净,村里头跟自家似的每日都要洗澡的少,大多数人家没出一身汗,洗个脸、脚就已经算是讲究人家了。而且当初穷得叮当响的时候她把家里拾掇的清清爽爽,现在日子好过了点,家里东西也多了,她也都妥帖的收整好了,没有一丝杂乱。   东西瞧着清爽了,人的心情也会变好。   “娘,你接着睡,我来喂他。”沈若这会儿可精神,那一点点困意早就消散了,这会儿抱着自家香香软软的小崽崽,一点儿都不想睡。   李善桃用火折子点起边上床架上的半截红烛,让沈若能看清。   “成,若哥儿你明日晚些起来,早食娘来做。”这个点都睡不去,李善桃想叫沈若多睡会儿,早上补回来。   沈若心里熨帖,道了声好。   小云吞喝羊奶时候可乖,粉粉的小嘴唇一努一努,喝着小木勺里的羊奶,眼睛睁的大大的,就顾着看沈若。   沈若跟他对视,心里就像被小猫爪子挠了一下。   我的崽怎么这么可爱!睫毛好长!眼睛好大!小脸蛋看着好软乎,好想亲!   等喂完了小半碗羊奶,沈若就再忍不住,亲了口崽崽软嫩的脸蛋。   “哒哒哒…”小云吞弯起眼睛笑,蹭着脖颈偏过头,把哈喇子糊在了沈若的侧脸上。 是小云吞给的亲亲!   沈若顿时无声地笑,也没管脸上湿漉漉的感觉,就把小崽崽放在身侧,一手揽住他的小身体。   稀罕地瞅他。   小云吞吃饱就犯困,小小的崽也会控制不住地张嘴打哈欠。   沈若也被传染了,原本消失的困意回笼,沈若也跟着坠入了黑甜乡。   下半夜没有继续翻来覆去,但却始终做着梦。   夜里的梦走马观花似的在脑海中一一掠过,有时候在山村、有时候在沈家村、乱七八糟的模糊且混乱。只有其中的一段格外清晰些。   沈若有些似醒非醒,睫毛抖动。   他梦见自己是在屋里,周围都是漆黑一片,唯有床铺是亮的,笼着一团暖光。   他走近去看,看见了自己和顾允两人,沈若立刻转开视线,心道“非礼勿视”,但那光团却一下子把他拉了进去。   他身下突然就多出了一个人。   沈若第一反应就是想逃跑,但他的身体不受控制,整个人就像是在海洋里随波逐流的一叶扁舟。   这场由他主导的梦境格外真实,他感觉到自己的膝盖是真的疼!   在他产生这一念头之后,画面一转,他被人压在了身下。   好嘛,膝盖是不疼了,但别的地方疼,沈若难以启齿。   顾允的指尖微凉,轻柔地抚摸过他的脸颊,还凑上来亲了又亲。动作间透着几丝小心翼翼,像是在对待什么珍宝,沈若眼眶有些热。   “不要…你出去…”沈若听到自己的声音。那是一种什么声音,像是在沙漠中走了数百里即将渴死的人才会发出那样的声音吧。   感受到他的释放,沈若心中极力压抑许久的某些心绪轰然炸开。   ——他此刻真真切切地知道,小云吞究竟是怎么来的了。   这究竟是梦境还是回忆,沈若分不清,或许是糅杂在一起的。至少那时候的顾允绝不会和梦里一样,那样小心翼翼,就像不知道有多喜欢他似的。这,怎么可能呢?   他没穿过来之前也没谈过恋爱,对情爱就淡淡的,在青春期最躁动的年纪里,他也没有去追求什么刺激,依旧是按部就班的学习、兼职。   但他也不是没有做过类似的梦,都已经没有印象了。   梦里被触碰的感觉很真实,他皱着眉往右翻身换了个姿势,紧闭着眼睛想继续睡觉。但他一动就感受到了异样,顿时醒了神!   身下有些湿漉漉的感觉,是他许久未曾出现的梦遗。   沈若:“……”   沈若大半张脸埋进被子里,羞耻到不行。   他还能怎么办,必须得赶快起来消灭证据,将自己的裤子洗了。   但是他一大清早洗裤子挂起来晾晒那不是“此地无银三百两”吗?谁猜不到啊!白日里还有那么多婶子过来呢!   沈若深呼吸了几下,决定先将裤子换了。但是不洗放久了会有细菌,沈若还是决定趁现在去将裤子洗了,之后晾到屋后头去。这样应该没人注意得到。   对,就这么办。   他思绪越来越活络,睁开眼发现外头天还麻麻黑,他轻手轻脚下了床去木头箱子里翻裤子。   李善桃瞧着快要醒了,沈若立马抱着裤子往外去。   他们浣洗衣裳都是在村子里头横贯东西的那条小溪里固定的一个河滩位置,沈若拿上皂角和棒槌就冲出去了。   趁着天还没亮!   但还没等他到,沈若就瞧见小溪边有个熟悉的人影,顿时就想往回跑。   这天还没亮顾允怎么会在这儿?!   顾允显然也瞧见他了,此刻一线天光洒了下来,周围的景物由浓黑变做雾蒙蒙的深蓝,溪水潺潺,鸟儿开始啼鸣,昭示着新一天的到来。   这本该是一副绝美的画面,但是沈若手里还提着裤子,此刻尴尬到整个人简直要原地升天。   这画面太美,我不敢看。   为什么顾允不睡觉,这个点还在外头晃悠啊!   沈若把裤子随手往后一藏,干笑道:“你怎么起这么早啊?”   顾允走至他身前,故作镇定地将手里的书册摊开,道:“我每日这个时辰都会在这里温书。”   沈若睫毛轻微地抖动起来,生怕他能透过自己的身体瞧见那条裤子,也不知道味儿大不大,沈若自己是闻不见。他不着痕迹地往后退一步。   “你真厉害,每天都坚持这么早起来啊?”沈若是真佩服,顾允的学习态度跟他高三时期有的一拼。起得比鸡早,睡得比狗晚,每天都能用完一整根笔芯。   “嗯。”顾允垂下眼睛点头。   其实今日更早些,因为他精神得要命。   一想到沈若收下了他娘专给儿媳的传家玉镯,哪怕他们还没成亲那也证明他娘不反对,若哥儿也收下了,他就兴奋地睡不着觉。他以为自己已经足够成熟稳重了,但在这方面,他发现并没有。   “你怎么也这么早起来?”   沈若打个哈哈说道:“就、就是不小心羊奶洒裤子上了,出来洗洗。”对不起羊奶,实在是太尴尬了,总不好说是因为那什么才出来的吧!   沈若内心欲哭无泪。   偷瞄顾允的表情,也不知道他信了没。   “我先去洗了,你继续。”沈若忙不迭往河滩跑,尴尬地脸都红透了。   于是沈若蹲在青石板上洗裤子,顾允就站在一边看他洗裤子。   沈若气哼哼,为什么他天还没亮就来洗裤子,还不是因为这人?而且仔细回想起来,做哪种事是真的好疼啊……   顾允察觉到沈若的心情突然间变得很差,这个时间点来这里洗裤子,本来就不常见,顾允是个男人哪儿能猜不到?但他就装傻,沈若说啥就是啥,就当是“羊奶”又如何?   但是沈若为什么生气了?   沈若的闷气来得快去得也快,那也不是顾允想那样的,这会儿深呼吸了几下调节好了情绪。   “我想起那日的事情了。”沈若主动提起。   顾允心里翻江倒海,目不转睛地看着他。   沈若说过,等他想起以前的事觉得他们相处合适的话就答应成亲的!   “你都…想起来了?”   沈若点头,他的语气带了点不易察觉的委屈,说道:“你活儿也太差了!”   作者有话要说:   顾诺诺是卷王,是个会早起学习的大学霸(拇指)   两人都是第一次,痛是难免的哈,况且还中了药,那就更不分轻重了。查过资料,说是好多同性小情侣第一次都很难进得去,但是小哥儿的话天赋异禀,只是痛但没受伤。   心疼若宝两秒钟哈哈哈哈! 第105章   顾允没想到等来的是这么一句。   “对不住…”顾允心底发涩, 那时候他没法控制自己,也注意不到沈若有没有受伤。   回忆起那一日两人亲热的种种细节,顾允顾不上脸热, 仔细回想发现确实有许多需要改进的地方,不过他最不缺的就是耐心。   “下次不会让你疼。”顾允郑重说道。   “……谁要和你做那种事。”沈若脸上烫得要命,这人一本正经地说这种话真的太犯规了!   沈若洗裤子洗裤子,还是别说话了。   洗衣裳用的棒槌被他用的虎虎生风,捶打着青石板上的裤子, 恨不得把它砸进石板里去。   “若哥儿,”晨光微熹将沈若笼在了朦胧的辉光里, 顾允清凌凌的嗓音就在耳畔, “我们的感情不需要那种事情来维系,若你不想,我不会迫你。”   他向来都是说话算话的。   沈若抓着裤子的手攥了攥, 心跳的很快。   顾允道:“若是你想要了, 我会努力……让你舒服。”   “咳咳咳!”沈若爆发出惊天动地的咳嗽声,一本正经地在青天白日底下说这话真的好吗?他连忙收好了裤子和棒槌起身要走。   真吃不消, 他一个现代来的人竟然被一个古人给撩到头皮发麻。   “我先走了!”沈若拔腿就打算开溜,天都亮了待会儿村里不少人会来这儿洗衣裳的。   可命运之神好像在跟他玩一种很新的东西。   青石板滑,沈若走得急呲溜一下就要摔, 顾允手疾眼快要去扶他, 但来不及。沈若重心下沉好不容易站稳了, 结果顾允那边收力不及时,身形不稳就要滑倒!   沈若连忙把手里的东西一丢, 立刻伸手去扶顾允。   两人随着惯性在青石板上转了一圈, 堪堪站稳跟脚, 顾允就靠在了自己的怀里。   沈若搂着顾允的腰, 脸上的表情有些错愕。   这……是不是有点不太对啊?!   顾允整张脸恰好埋在沈若的颈窝,能感受到他温热的呼吸。   “起开……”沈若身上一阵酥麻,推着他的脑袋。   顾允直起身,站在沈若身前比他高出一个头。   刚才贴的那般近,完全透过了婴儿香闻见了他皮肉里头自带的冷香。   那香气很淡很淡,但在回忆中他闻见过,是被他催逼出来的香气。   原以为是梦,但是闻见了熟悉的味道,犹如摧枯拉朽一般将顾允的身体点燃。   但此刻他面色如常,只伸手帮着整理了一下沈若被他蹭歪的衣领。   他忍耐片刻,说道:“你裤子白洗了。”   沈若没管,只听他喉咙发哑,关切问道:“着凉了?”   顾允摇头,怎么可能着凉,他现在是心中着了火。   俯身捡起沈若丢下的裤子和棒槌,走到溪边浣洗。   先前已经洗好了,只不过被沈若一丢后上面沾了些尘土,水流冲刷几下就能干净。   沈若揉了揉发烫的脸颊,没阻止顾允的动作。   “你回吧,我晚些时辰再去找你。”顾允将东西递过来,说道。   沈若“唔”了一声,想了想道:“午食来我家吃吧,今儿豆腐都好了,我还打算做点油泡。”   “好。”顾允应下,克制地放轻了呼吸。   沈若虽然没谈过恋爱,但也能感觉到顾允对自己的好,而且他说的那番话,自己也不是没有动容……   “顾允。”   “嗯?”顾允古井无波的眼眸中倒映着面前的沈若。   “我喜欢你!”沈若大声说完,凑过去在他脸上用力地吻了一口,随后转身就往家的方向跑去。   心脏怦怦跳地像是快要跳出来。顾允和自己表白过许多次,沈若想起自己还从没和顾允说过“喜欢”。   但他表白完就怂了,生怕再被顾允按着亲一回,那一时半会儿结束不了,这边肯定要来人了啊!   顾允看着那个落荒而逃的纤细身影,没有抑制心中的狂喜,笑出了声。   他从来克制,哪怕是笑也只不过一瞬,但此刻他抑制不住。   若哥儿说他喜欢我了!   ================   沈若回到家的时候厨屋里头已经冒起了炊烟,李善桃已经在做早食了。   他绕到屋后头将裤子给晾上,就撸起袖子去鸡窝里摸蛋,家里九只母鸡每日能摸上七个蛋,要是运气好能有八个。   沈若这会子去摸,数了数发现竟然有九个!   “娘!快来瞧,这只最小的母鸡也开始下蛋了!”沈若手心里躺着一个比起一般土鸡蛋要小一圈的蛋,兴奋地喊起来。   “哟,还真是!”李善桃抹了把手,走出来瞧,看见了沈若手里的鸡蛋也忍不住笑了。   “据说母鸡刚会下蛋得的鸡蛋更有营养呢。”沈若笑着道,这话是他外婆说的,虽然没有科学依据,但好像吃着就是会香一些。   “那拿来,娘煮了给你吃。娘瞧你这些日子都累瘦了。”李善桃心疼地说道。   沈若捏了捏脸颊上的软肉,心想她娘说的是认真的?   “给二狗吃,下个月学院招生源就送他去,得给他好好补补。”沈若道。   李善桃想了想也成,只要是鸡蛋那都有营养,多煮几个就是了。   “若哥儿,娘打算将那些笨鸡蛋都拿来孵小鸡仔,以后拉去镇上卖,你觉得可行吗?”李善桃想要多赚些钱,是沈若拉去集市卖东西成功了,让她也萌生了想拉东西去镇上卖的心思。   家里头不能只若哥儿一人赚钱,那太辛苦。趁着她现在还有一把子力气,能侍弄好鸡鸭,再说她也擅长做这个,要是养得好,也能卖不少钱吧?   “行啊,要是养得多了还能开养殖场哩!”沈若俏皮道,他很支持,以前家里人只知道在地里头刨食,偶尔还去地主家做短工,那都是又苦又累的活计。   思想都僵化了,现在他娘能想到要靠养鸡鸭苗来挣钱,沈若自然是该鼓励,而不是让她不要这么干。   侍弄鸡鸭十几只还算轻松,但要侍弄那么一大群还是很辛苦的,想着若是未来养殖场能够扩大的话,招个工也未尝不可。   李善桃被他说得心潮澎湃,恨不得现在就开始养鸡崽!她可是都瞧过了,这段日子攒的二十八个蛋里头,有将近二十个笨鸡蛋嘞!还有那旱鸭蛋也有十五个,要是都能孵成功,那就有起码三十只的鸡鸭苗了!   不过她还有一点顾虑。   沈若知道她在想什么,笑着宽慰道:“摊子的事情我自有主张,娘你就放手去干你想做的事儿。”   “诶!”李善桃笑着应了,若哥儿是个有主意的,她放心多了。   吃过早食,那些来帮忙的婶子和心姐儿、巧姐儿、水哥儿都来了。幸而天晴,外头的黄泥干干的,不至于把身上弄得脏。   李善桃搬了条凳出去,让大家伙儿坐下,沈大山和沈若合力将四方桌也给搬了出去,上头堆满了先前集市上买回来的布料。   沈若全都整理好了,大的、中等的、小的,依次分好。还有各种花色也都整合到了一起,搭配过了。   接下来就是分配任务,卖的好的书包自然要多做些,还有容易被搭着买走的挂件也要做不少,沙包就不做了,直接做成鞋垫,比较好卖。七彩头绳和发带还是要继续做的,上次发带上绣的是小花花和小蝴蝶,这次沈若想弄点不一样的,那些给发带留好的布料都偏深,沈若就画了星星和月亮,还有祥云。   这个沈水熟悉,先前他就在自个儿衣服上绣上了星河,可好看了。   沈若就将排版的活计交给了他,用这些小元素排出四五个花样就差不多了。   “我可以吗?”沈水有些跃跃欲试,但又怕弄得不好。   “当然了,”沈若见他不自信,直言道:“你有天赋,我相信你。”   沈水用力捏了捏针线,点点头。像是突然就有了信心。   果然没让沈若失望,他排版好的每一款都很别致,虽然花样就那几个,但也能搞出“乌云遮月”“繁星点点”“月相更迭”等等的样式,瞧着每一条都好看。   众人简直对沈水露的这一手,赞不绝口。   审美有时候也是一种天赋,沈水的眼里像是燃起了一团火,那就叫信心。   心姐儿、巧姐儿脑子灵,手也快,特别是巧姐儿,是个非常有小巧思的女孩子。虽然是村长的孙女,但一点儿都不高傲,和谁都好相处,一直都笑笑的。   沈若对这个小姑娘很有好感,跟他现代认识的一个小妹妹特别像。都是一样的心灵手巧。那个小妹妹是画Q版条漫的,画风特别Q萌,曾经还给沈若画过设子,沈若直接用来做了微博头像。之后他也投桃报李给她画了一张她嗑的cp的一张互动插画,把她给激动地嗷嗷叫。   想到以往,沈若轻叹口气,摇了摇头不再继续回想。   “今儿还要再教给你们一个包,这个做起来更简单些。”沈若说着就开始演示,他想做的是帆布包样式的包,比较大,能装下更多的东西,能手提也能挂在肩膀上。   比较适合带着去买菜或是采购东西的时候用,里头还要用厚厚的不容易破的油纸裹上一层防污,要是脏了那就翻出来洗洗晾干,这样还能继续用。   “这个点子好!每回买点东西用篮子装都被别人瞧光了,搭上布都能猜出是啥。先前我带了一篮子鸡蛋去镇上卖,特意搭了块布头的,但那圆溜溜的一排排,谁猜不着啊。可把我家邻居那婶儿眼红的够呛,夜里还在那絮叨呢!”这布料加上油纸厚的很,一般看轮廓瞧不出里头是啥,往肩膀上一背,手臂一挡谁还能瞧见呢?   “确实不错,比篮子可轻便多了。”周婶说道。   沈若想了想道:“可以做一版加油纸的,一版不加的。有油纸的能隔污,适合放些鱼、肉这类荤腥,普通布袋的就装些蔬菜、土豆一类。”   “我看成!”刘三娘按照沈若的想法一想,立刻道。这布袋子可真是不错,若哥儿怎么能想出将布和油纸搞一块儿的!真是稀奇。   沈若点点头,让婶子们做着,招手让巧姐儿过来帮着一起想书包的新花样。   心姐儿顿时朝她投去羡慕的目光。   巧姐儿脸红红的,她没想到这么厉害的若哥儿竟然要问自己的想法。   “先前的书包就是按百家被的做法做的,这次我有整布能做纯色的,绣花倒是其次,主要是款式的设计。”先前做的是抽绳水桶包,这回沈若想搞一个不一样的。   最好是男孩子女孩子都会喜欢的那种。   况且书包也不一定都是给书生背嘛!   作者有话要说:   ┭┮﹏┭┮我的手不小心划破了,要亲亲才能好~ 第106章   沈若素白手指捏着漆黑木炭在粗糙的纸面上画, 他先是画出了先前做好的抽绳水桶包,接着又花了一个现代常见的双肩背包,但此刻唯一缺少的东西就是“拉链”。   若是能做出“拉链”, 那书包的容量会比呈锥体的抽绳水桶包大上不少。   现代的“拉链”都是用塑料或是金属来做的,这个有些难以完成,但是他们这里最不缺的就是木头了,或许可以尝试看看用木头来做?   “若哥儿,你画的这个包瞧着好能装东西。上面这么多个小袋子呀?”巧姐儿好奇的声音传来, 拉回了沈若逐渐飘远的思绪。   “对,有些零散的东西都能分开放。”沈若不仅在双肩包的前面画了个只有二分之一大小的袋子, 还画了侧边的两个, 以及背面的一个。   “这个包背起来,背面的袋子里头可以装重要的东西,扒手伸不进来。”沈若解释道。   “哦~那还真不错, 可以装铜板!”巧姐儿笑着说道。   “你觉得, 女孩子要是背这个包,还需要加些什么才更方便?”沈若暂时想不到, 就坐在长凳上思索“拉链”去了。   巧姐儿也冥思苦想,暂时还没有头绪。   “拉链”在现代运用的特别多,沈若秋季时候穿的衣服大多都是带拉链的连帽卫衣, 曾经也不是没出现拉链头坏了的事情, 他自己拆过修过, 所以对“拉链”的构造还是有些了解的。   现代的“拉链”多用金属铝,沈若搞不到暂且不提, 就是将锁齿固定在一个灵活的轴上面。“拉链”的工作原理就是它的每一个锁齿都是一个小型的钩子, 能将挨着的相对的另一条带子上的一个锁齿下面的孔眼匹配上。只要通过滑动拉链锁, 就可以严丝合缝的扣在一起。   想要拉开的时候就滑动拉链锁, 让锁齿张开就行。   “拉链”会比纽扣要来的方便,现在大家的衣服上用的还只是系带,没有“纽扣”这种东西。   沈若想了想,或许可以先将“纽扣”运用到双肩包上,那“拉链”他虽然有所了解但乍一回想又不是特别清晰,只能依葫芦画瓢地画一个出来,到时候得去跟沈木一起研究研究,怎么样才能用木头做出“拉链”来。   暂时想到了“拉链”的替代品,沈若便将“纽扣”画了上去。   “呀,若哥儿,这个扣子是不是可以做成小花的?或者小鸟儿?”巧姐儿见沈若下笔,突然想到了个好点子,提议道。   瞧着就跟盘扣差不多,巧姐儿一下子就认出来了。   “可以是可以,就是村里有人会雕花么?”沈若原本想的就是让他爹把木头打磨成圆圆的珠子然后穿个孔就好了,不过要是纽扣的雕花好看,那就更好了。能给这个双肩包增色不少。   但是如果就近没人会,那为了几个纽扣跑一趟又有些不划算。   毕竟时间就是金钱啊!   沈若这一问,立刻就有人回答了。   “周兰家的浪哥会啊,以前还给我家横梁上头刻过喜鹊哩!”有婶子笑着说道。   周兰正在绣发带,闻言看了沈若一眼解释道:“周浪他就会刻喜鹊,以前他去镇上木匠铺子打过一段时间短工,那老师傅说浪哥老实肯干,帮了不少忙,就教了他这一手。”   “那喜鹊我瞧见过,刻的还挺像那回事的。”巧姐儿他娘笑着道。   周兰摆摆手道:“嗐,我家浪哥那三脚猫的功夫,刻的比起那老师傅差得远了。”   周围人连连说她谦虚,这年头能从别的师傅那儿学到点手艺可不容易了,虽说这只会刻喜鹊没啥太大用处,可没准儿那天就能用上了呢?   说完再一看沈若,周兰继续道:“若哥儿,不如让周浪先试试看?也不知道他能刻成什么样,都多少年过去了,那是他十四岁时候的事儿嘞。”   “成,那就要麻烦他了。”沈若回想起那个高大憨厚的汉子,没想到他竟然还会刻东西,既然都会刻喜鹊那种难度高的东西,那小花纽扣,小爱心纽扣,应当是不难的吧?   “好,那等他今日归家了我同他说去。”   周兰听周围人夸自家周浪,心情很好,忍不住说道:“我家浪哥可勤奋,闲不住的,这会儿还在镇上做活儿呢。你们要是有好的姑娘小哥儿认识的,帮着相看相看呗。”   说着她又叹了口气:“我家浪哥都是被沈菊秋给拖累了,你们也知我跟她关系差,每每有人朝她打听我家浪哥她都说不好听的话,害得周浪到现在还没个着落呢。”   “谁说不是呢,我家晖哥儿也是,幸好那沈梅冬流放了,她妹子做出这种事情十里八乡全都知道,沈菊秋这媒婆生意哪里还做得下去啊?反正我家晖哥儿来年就要成亲了,到时请你们来喝喜酒!”   众人都对着她道喜,村里那晖哥儿也是被秋媒婆给拖的,今年都十九了,明年可就二十了啊。   沈若摸了摸鼻子,没有参与她们的聊天。   在纸上画上了要做的纽扣花型,是一朵五瓣桃花,和一个桃心。   巧姐儿瞧见了,忍不住点点头,并提出意见道:“若哥儿,先前做的那种‘蝴蝶结’也好看。”   没有女孩子不喜欢蝴蝶结,沈若立刻加上。   “这包口大,起码得用上四颗纽扣才不会掉东西出来。”沈若想了想,得把双肩包内部做成那种防漏的,在顶上两片合上的位置,前片或是后片要往里多出来一截,这样就不容易掉出来。   “那还差一个……”已经有桃花、桃心、蝴蝶结了,巧姐儿抿了抿唇,说道:“要不再来个星星?”   “可以。”沈若在边上画了一颗圆滚滚的五角星,角不尖锐都是圆滑的那种。   这样女孩子款式的四颗纽扣就凑齐了,巧姐儿凑过去瞧,幻想了一下,感觉好看极了。   其实最普通的纽扣用处都是一样的,但是像这种小巧思,会显得这东西更精致一些……嗯,也就是能卖的再贵一点。   毕竟这还需要人手工雕刻打磨的。   沈若想了想,这得给周浪开工资,具体开多少目前还不好说。   今儿来帮忙的这群人都没工钱,不过可以用先前送的东西抵了,那价儿也差不多,得等小摊走上正轨瞧瞧盈利如何,才好决定做每件东西能得多少钱。   暂时先将这事放一边,沈若开始思考那男孩子款式的背包该用对应的哪四个图样呢?   梅、兰、竹、菊?   “这不是顾秀才吗,来找若哥儿啊?”有婶子瞧见来了人,顿时笑起来。   “嗯,婶子们好。”顾允打了声招呼,便径直往沈若这边走过来。   巧姐儿脸蛋红扑扑,立刻捂住心口往心姐儿那边小跑去。一手挽着心姐儿的手臂,一边往沈若那边瞧。   沈若还在那冥思苦想呢,注意到顾允来了,就把炭笔一丢,笑看着他。   “你来啦,”沈若有些嫌弃自己手上黑乎乎的,皱了皱鼻子,对顾允道:“有点早,不是说好午时再来么?”   “想你了,就来了。”顾允说。   他说话声音不大不小,正好能让在场所有人听个清楚明了。   沈若脸腾地涨红起来,真是不害臊!   这种话不要当着别人的面讲啊啊啊!   周围的婶子都露出暧昧的笑,那眼神瞧过来,沈若整个人都快红成了虾子。   他故作镇定,说道:“哦,那你坐下歇歇。”   沈若指着边上一张暂时没人坐的矮凳,说道。   “好。”   沈若此刻站在四方桌前,后面是一条长凳,顾允直接在他身边坐下了。   非常自觉。   周围人没忍住发出一些善意且了然的笑。   沈若深吸了一口气,心想:顾允都不害臊我害臊什么?没什么大不了的,不就是谈恋爱被别人瞧见吗?淡定、淡定。   其实顾允的内心远不如面上的那么镇定,听到沈若的表白后,他一回家就抄写了三四遍的《道德经》,可太阳升的慢,一直不到午时,他抄写完第四遍之后,便忍不住往沈若家去。   “我娘她一会儿过来,她也很喜欢小云吞。”顾允说道。   “哦。”沈若不着痕迹地揉了下耳朵。顾允的声音真好听,耳朵里头都酥麻麻的。   “你这是在做什么?”顾允知道沈若在外人面前不如跟自己两人在一块儿时候放得开,这时候害羞得紧,便主动打开话题,转移注意力。   说起这个沈若果然不再害羞,说道:“在画新款书包的纽扣,我打算做双肩包的样式,上面大口袋封口处四个不同的纽扣,分男女的款式。当然若是有男人喜欢女款也可以买。”沈若最后还不忘做一下解释。   周围的婶子们听得似懂非懂,那“纽扣”是啥,“双肩包”又是啥?还分男款女款,总之全都是新词。都糊涂起来。   巧姐儿跟沈若的思维能跟得上趟儿,连蒙带猜地给婶子们解释一番。那“纽扣”就跟盘扣差不多,“双肩包”就是背在肩头的包,男款和女款就是分男人用的和女人用的。   婶子们这才理解了,没想到这包还有这么多讲究啊!   顾允拿过沈若画的纽扣图样看,炭笔容易掉灰,手上很快就沾黑了一块。就像白雪上落了一块墨,怪刺眼的。   沈若拿出帕子就要给他擦手。   却被顾允另一手截住,藏进袖子里牵牢了。   “……粘人精。”沈若无奈极了,他手上可全是黑炭灰,这人也不嫌弃脏。   “嗯。”顾允目不斜视,嘴角却微微上扬,认下了这个称呼。   巧姐儿一直注意着这边,她瞧见了,顿时激动地无法自抑。   心姐儿被她晃着手臂绣不了花,有些无奈地看向她。   巧姐儿捂着嘴激动地声音都发颤,她小声道:“心姐儿。我也没吃糖,怎么感觉这么甜呢。嘤!”   作者有话要说:   我也想魂穿巧姐儿,现场磕糖,嘤!   今天周五啦!明天宠幸万贵妃,希望大家继续支持呀~有人看文我会很开心哒! 第107章   “男款的纽扣还在想, 我只能想到花中四君子,但是梅兰竹菊这四个里头除了梅花外,其他要做成纽扣感觉不太合适, 瞧着就不太像了。”这就是沈若纠结的点,说到底要好看,还得挑选适合做成纽扣的、能让人一眼就看出来是什么的形状,那才是最好的呢。   那种太过细长的就不太好做成纽扣。   顾允思索片刻,道:“不如全都做成象棋棋子的样式。”   “你的意思是跟象棋棋子一样在上面刻字吗?”沈若眼睛一亮, 这不是跟自己以前想过的在发带上面绣文字有异曲同工之妙么!   “嗯。就刻些吉祥话,比如‘金榜题名’、‘国泰民安’、‘年年有余’这些。”顾允道。   “对对对, 是个好主意!”沈若兴奋地握紧了他的手, 笑道:“那这些字就要麻烦你出马啦!”   “不麻烦。”顾允感受到身边人的好心情,嘴角不由自主地上扬。   沈若一时间不免就看呆了。   顾允的表情向来都是古井无波,眼神中流露出来的情绪都要比表情上要丰富的多。一个一直不怎么笑的人突然露出了点儿笑模样, 就像初绽的昙花般吸引人。   至少沈若是被蛊惑到了。   “你笑起来好看, 多笑笑呗。”沈若贴到他耳边用只有他们两人能听见的音量说道。   顾允“嗯”了一声,耳廓浮上微红。   “喏, 用木炭来写吧。”沈若把先前用的烧黑的木炭递给他,写习惯软笔的人不知道用硬笔写出来会怎么样。   事实证明,写字好看的人哪怕用竹片写字那也是好看的。   为了刻字方便, 顾允特意将字写得更为横平竖直些, 跟他以往写得那种走笔龙蛇般的字迹很不一样。但很工整, 刻出来应当是不错。   “好看。”沈若毫不吝啬自己的夸赞,在他一个现代人的眼光里头, 顾允写得字就跟现代留存的最后一张状元卷子上的字迹一样工整, 区别就是字长得不太一样。   顾允特意写得很慢, 为了让沈若能看得仔细。   沈若又抽出一张木浆纸, 捏过木炭在上面练,照着顾允写得笔画顺序慢慢地写出字来。   “错了,这里有个提勾。”顾允指点道。   “啊?”沈若对照着两人写得,看得仔细才发现右边的偏旁位置有个不易察觉的小提勾,他还以为是笔锋呢。   “现在好了吧。”沈若拿起自己写的看看,因为不熟悉所以他的字写得格外大,但该有的笔画都有了,整体瞧着还行,等多练习熟悉之后再写就会小一些。   这也是为什么一年级刚开始学习写字的小朋友写的字都很大个的缘故。   顾允颔首,从怀中拿出了一本册子递给他。   “这是给你蒙学用的书本。”   沈若摊开双手郑重接过,感觉顾允整个人都在闪闪发光!此刻,他虔诚地迎接知识的馈赠。   那册子还挺厚,约莫有大拇指一个指节般厚。   沈若拿干净的手去翻,发现里面竟然还是带插图的,是有些写实的白描画风。其中包含了常见的动物、植物、蔬菜等等内容。就跟现代给小孩子学认字的因着物品图片的小卡片一样!   而且上面前半本墨迹早早干透,但后面几页的墨迹显然是新干的,还能闻见浓郁的墨香……   这竟然是顾允亲手为他做的书本吗?!   沈若感觉到自己的心脏快速地泵出血液,翻涌出克制不住的激动和喜欢。这个人!这个人竟然将自己的一句话牢牢地放在了心上,也不知道这“惊喜”他准备了多久。心里头滋味又甜又涩,复杂难明。他觉得受之有愧,心里头汹涌澎湃起来,激烈地头皮都跟着一起震颤。   顾允将自己偷偷准备的东西交给沈若之后就安静地关注着他的反应。   他表面古井无波,实际上心里有些紧张。他想给沈若送礼物的念头在很早之前就存在,但是一直想不到该买些什么,所以只能给他送银子。但这根本无法表达出自己的心意。他冥思苦想,绞尽脑汁,送礼这件事简直比考题还难。   最后只搞出了这么一个东西来,也不知道沈若会不会喜欢。   他凝神注意着沈若的吐息,听见他呼吸急促起来,随后沈若站起身垂着眼道:“你跟我来一下。”   顾允嘴角线条抿成了一条直线,看着沈若步步生风地往屋里进,也起身跟过去。   “这是怎了?若哥儿怎么瞧着像是生气了。”有婶子瞧见这边的动静,蹙着眉问道。   “不能吧,难不成他和顾秀才闹别扭了?”   等顾允走进屋内,沈若便抬手把门啪地一关,还上了门闩,将所有人的猜测隔绝在外。   顾允还没问出口,身前便贴上来一具温热的躯体,直将他按在了门板上。   他感觉到肩头一重,嘴角忍不住上扬起来,抬手揽住了身前的人。   沈若踮着脚搂紧顾允的脖颈,下巴就垫在他肩窝,用力地埋了进去。   他怎么这么好!这么好!   两人贴的很紧,顾允甚至能感觉到沈若疯狂跳动的心律。   感受到沈若像小狗似的用脑袋蹭他,脸上有点红。   “我特别喜欢!谢谢你,有心了。”   他喉结滚了滚,说道:“你喜欢就好。”   “先前瞧见你模仿我画的就很厉害,没想到你自己画的也好看。这些图都是找实物画的吗?”沈若舔了下嘴唇,白描的工笔画就是完全用黑墨来画,不上颜色,所以对线条的要求比较高。能画出细节来,跟水墨画那种写意画风不同,白描比较写实。   如果都是找实物对着画的,那沈若都不敢想象顾允究竟用了多长的时间!费了多少的心力啊!   “有些脑海中有印象提笔便能画。”   沈若闻言就知道对着实物画的肯定有不少,鼻子骤然一酸,他不想说话了,此刻只想紧紧地抱着他。   颈侧是他呼出的热气,顾允收拢双臂,微不可查的轻轻喟叹道:“其实不费事。”   沈若埋在他肩窝里的脑袋摇了摇,怎么可能不费事。   他真的好喜欢我,不然为什么要耗费那么多心力来做这件事。沈若想到这儿心口中像是流出了蜜浆般甜蜜。   害羞的鸵鸟把头抬了起来,沈若仰面看着他,一双眼睛晶亮,脸颊上罩着红雾,视线定在顾允的嘴唇上。   顾允从善如流地低下头,去吻他。   他的吻很克制,不紧不慢地吮着,手压在沈若的后腰,那处的衣裳起了褶皱。   不够,沈若心想。   他闭了闭眼,重重地压过去,学着当初顾允亲他时候那样,滑过唇缝、长驱直入、直捣黄龙。手臂缠绕在顾允脖颈间,将他紧紧地压靠在门板上。   顾允也不甘示弱,想要拿回主动权。   沈若最先支撑不住,被反吻的头晕目眩,双手改为按在顾允的肩头,想要推他,但刹那间又想起他伤才刚好,就这么会儿的功夫便错过了最好的推拒的时刻。   顾允撑起身来,牢牢地将沈若扣在怀里,直把沈若吻的脚跟不稳了才作罢。   刺激的沈若眼泪都出来了。   眼角湿润通红,剧烈地喘息起来。   “……过分。”沈若掀起眼皮看他,这人都不让自己喘口气。   顾允靠在门板上,一手揽着他的腰,另一手抬起抚摸过沈若的脸颊,蹭过颧骨上那颗不起眼的小痣,嘴角上扬露出餍足的笑。   他深深地低下头,和沈若视线交汇鼻息交错,原本清凌凌的嗓音哑了,他道:“和我成亲,好么?”   沈若呼吸不稳,他的话就像一团火星烫的沈若全身都热了。   他本不懂情爱,但顾允让他懂了。   沈若呼吸着说不出话,偏过头去靠在了顾允胸前。   顾允轻笑一声,知道沈若这是答应了,抬手揉了揉他的后脖颈,顺着他的姿势把人抱紧。   两人的心跳都很快,沈若平复了一下自己的呼吸。   沈若不好意思地道:“我不太清楚这里人都如何成亲。”原主也没成亲过,很多东西他都不知道。但听他外婆曾经说过,好像是挺麻烦的,现代人结婚就已经够麻烦了,古代更甚。   “我娘和你爹娘清楚该如何,你不用操心这个。”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他们做儿女的只需要帮着筹备东西,然后等待着成亲那日的到来就成。   两人手上都有木炭灰,顾允不小心给沈若抹到了脸上,沈若浑然未觉。   “沾上灰了,我给你擦擦。”顾允瞧见边上有块布巾,还有水盆就要去弄。   沈若立马叫停:“等等,这是给小云吞擦屁股的布!”   顾允悻悻然停住。   说到小云吞两人这才想起崽儿还在床上躺着呢,这小不点儿也不出声。   他娘去热羊奶还没过来,被子卷起来搭在床边用作防止小崽子掉落的隔档。   小云吞早醒了,大眼睛滴溜溜地瞧着他阿爹和顾允,也不知瞧了多久。   沈若好不容易消下去的脸热瞬间回温,虽然小云吞还很小也许未来并不记得这件事,但沈若就是感觉羞耻到头皮发麻。   顾允用手帕沾了干净的水给沈若擦脸,两人又在盆里洗了手,那木炭黑色的污渍没有那么好洗去,将表面的浮灰洗掉之后就没再继续搓洗了。   沈若擦干了手就往床边坐下,将崽崽抱起来,查看他有没有尿。   小云吞没有尿意,这会儿看着沈若就张嘴乐,也不知道在开心个什么。   顾允走过去之后,沈若就把崽崽放进了他怀里。   顾允手忙脚乱地抱好,这回抱孩子算是勉强及格,小崽崽窝着还算舒服,没闹。   “唔,让他提前适应一下有阿父的生活。”沈若说完耳朵更红,眼神都不敢往顾允那儿看,就看着小云吞。   顾允心中满满地都是温情,眼前人是心上人,怀中人是他和心上人的孩子。   还有比这更让人窝心的事儿吗?   ================   快到正午时分,沈大山家准备开饭了。   在外头帮忙的婶子们就打算走,李善桃让她们留下一起吃,却都不肯。只说昨日都连喝带拿了豆浆和豆腐脑,哪里还能再继续蹭啊。   毕竟做这缝东西的活计也不累,说什么都不肯留下了。   正好沈若已经炸了不少油泡,黄澄澄鼓囊囊的,放凉一会儿就会回缩变软。不留下吃那就算了,直接用油纸给每个婶子都抓了一把走。   豆腐切成小块炸的,油泡比豆腐大一点儿,还有油水,婶子们自然更喜欢这个。   先是推辞不肯拿,但几番拉扯之后还是收下了。   这油泡不管是用来炒菜或是炖菜都很好吃,不仅吸味儿还油香油香的。   沈若开始炸的时候大家闻着味儿了口水都不由自主地开始分泌。   真的太香了!   而且得用油炸,谁家敢这么阔气地做这东西啊。   沈若用的菜籽油,炸过油泡的油还能二次利用,用上他爹做的竹滤将渣渣都过滤掉。之后家中要炒菜都先用这波油,将它先消耗完了再用新的。   大家约定好了午后再过来,沈若笑着让她们别那么着急,在家歇个午觉再过来。睡上小半时辰之后醒来才更清醒呢。   “好嘞,那我们就先回了,回去正好炖个笋干油泡。”有婶子抱着油纸包,笑着道。   “这油泡上头里头还都是油,做菜都不用另外放油了。”   “做的可真香,我想想今儿午食做点啥。其实沾点盐巴直接吃都好吃啊。”刘三娘说道,想想那个味儿口水都要流下来。   “沾点辣椒醋也好吃。”沈若接口道。   以前外婆炸油泡的时候沈若就在旁边看,等炸好放凉了一点之后外婆就会用一个小碗里面加上酱油和辣椒醋搅和匀了,用筷子夹起油泡一蘸,就好丢嘴里吃了。   沈若最喜欢这一口,咬一口油泡还能滋儿出油来,裹挟着酱油辣椒的鲜辣,一口吃下去别提多满足了!   要是有酱油就好了。沈若不止一次这么想,他倒是知道一点该如何制作酱油,但具体的比例还不清楚,还得一点点实验。   周兰也打算走了,沈若将那张画了纽扣样式的木浆纸折叠好地给她:“麻烦周婶你带回去给浪哥,这个就麻烦他了,最好是能做出几个成品纽扣过来给我瞧瞧,约莫大拇指盖大小的就成。”   那纽扣沈若不打算做太小,这样的大小给双肩包上缝四个,瞧着应该是刚刚好的。   “成,等周浪从镇上回来我就跟他说。”周兰接过,一口答应下来。   这个点,婶子们和心姐儿、巧姐儿、水哥儿他们就都走了。   将油泡都炸好,沈若便将油都给舀了出来。   锅中留下少许底油,沈若就倒入准备好的梅干菜开始翻炒。   梅干菜要油多才好吃,锅里头因为刚炸完东西边上沾的都是油,正好用来炒这道菜。   柳兰香也过来了,一过来瞧了沈若之后就一头扎进了屋里,守着小云吞。李善桃吃味的不行,但是她现在就开始忙活着让母鸡抱窝孵小鸡的事儿,也没太多空闲时间看着崽崽。   沈大山今日没去割青草,直接将家里的四只羊和沈汉三寄养在这儿的牛一起拉到山上去放了,让它们吃饱了再带回家来。   建围墙还得等刘麻子他们过来,还得再过两天,这几天他闲得慌,地里的活儿不多,正好空着就出来放牛放羊,也省得每天都要割一堆青草带回去。   柳杉窝在屋里绣沈若新画好的花样,制作那十二个祥瑞的香囊。   沈若还给每个小动物都配了搭配的小配件,例如小兔子的绒绒尾巴、鹿的角等等。能用毛线做的就用毛线,兔子尾巴就是这样做的。不能的就做贴布绣,鹿角就是这样,角的形状里面包上晒得干硬的几层厚布,缝到香囊上这就能立起来了。   沈丰脚伤着也没事做,就在那练习缝东西和绣花,说是等他练到熟练些了也来帮沈若缝这些要带去摊子上卖的东西去。   二狗倒是不知道跑哪里去玩了,吃过早食后就没瞧见。   沈若来厨屋,顾允就跟着过来了,公子端方般的人就窝在灶台后头帮着生火,沈若忍不住想笑。   所有人都有自己的事儿忙活着,为着同一个目标。这种“向心力”很强大,像是能推着一家人往前走,走得更好、更远。   吃过午食沈若也打算歇个午觉,夜里因为又是回忆又是梦境的都没睡好,那裤子都还在屋后头挂着呢。   顾允午后有自己的事儿要做,吃过午饭便离开了。柳兰香还想继续留下看崽就没走。   沈若送他到晒谷场。   “回吧,眼下都青了,多睡会儿。”顾允毫不吝啬自己的关心。   沈若点点头,抽回了自己被他牵着的手。这黏糊劲儿,他说实话还挺喜欢的。   “那你也歇个午觉先。”   “好。”顾允说完,但还没走。   沈若疑惑地看过去,他想等顾允走了再走的,没想到对方跟自己好像是同样的想法。   “那我先走了?”明儿又该见面了,沈若倒没有那种依依惜别的感觉。   “若哥儿,”顾允面色不变,耳廓却红起来,看着沈若道:“你是不是还忘了什么?”   沈若“哦”了一声,踮起脚凑过去往他脸颊上亲了一记。   “这样行了吧,怎么跟小云吞似的。”沈若忍不住笑了。先前在屋里,他也是这样亲小云吞的,结果顾允就有点儿吃醋,真是个大醋缸,连自己崽的醋都要吃。   “行。”顾允话音刚落。   沈若便感觉到唇上一重,被他用力地吻了一下。   “走了。”顾允拨弄着沈若鬓角的碎发,将它们拨到耳后。   沈若“嗯”了声,看顾允往他家的方向走了,自个儿才转身回家去。   唇上似乎还残留着温热的触感,沈若抿了抿唇,笑了。   等他回到家嘴角都没有放下来,进屋里抱着自家崽睡了个午觉,顿时神清气爽。   在他午睡的这段时间里,他全然不知柳兰香正和沈家人谈论着他俩未来成婚的事儿。   他们还是讲究着“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不过这也就是走个过场,毕竟他们都知道俩孩子互相喜欢了。   “大山、善桃,你们瞧俩孩子都这么好了,是不是可以考虑成亲的事儿了?小云吞再过三天就满月了,不如就在那天定下来吧。”柳兰香考量了许多,成亲之前还有诸多事宜要做,“六礼”必须得齐全的。   这六礼是:纳采、向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颇有讲究。   要成亲,从一开始筹备到成亲当日,少则三月多则半年的。既然两个孩子已经互相喜欢了,那尽快开始流程是最好了。   李善桃今儿上午去端羊奶回来,听见周围人说若哥儿和顾允进了屋,她就没着急进去,等他们出来她才进去的。   她哪里从沈若脸上瞧见过那种神情,而且他俩视线也黏糊得紧。她又不是没经过人事,瞧见若哥儿嘴唇通红的,哪儿还明白不过来?   沈大山也松了口,若哥儿的幸福可比什么都重要。   顾秀才是良配,但他只提了一点要求:“顾允只能有我家若哥儿一个夫郎。如果他未来功成名就要纳妾,我作为岳丈是不准的!他要是辜负若哥儿,我怎么也要将他们拆散咯!”   柳兰香连连点头,说道:“不会,顾家人都专情,我家诺诺喜欢上你们家若哥儿之前从没和谁暧昧不清过……”毕竟他儿子以前唯一的“绯闻对象”就是沈若了。   两家就这么说定了,三日后是小云吞的满月宴,男方会带大雁来纳采。   满月宴顾名思义就是请人来喝孩子的满月酒,也称弥月宴。这一日会宴请亲朋好友,还要给满月的孩子剃发,寓意“从头开始,美满幸福”。   在沈家村都是只请最亲近的家人朋友,凑个一大桌人的。   沈大山家断了亲,这边也没别的亲人,李善桃那边的亲戚又很远自从李善桃的娘西去就都不来往了,所以小云吞的满月酒要请的人还真不多。   等到周岁宴的时候才好大操大办。   这些沈若都还不知道,他这会儿醒了正逗着小云吞玩儿呢。小崽子自从学会抬头之后就总喜欢抬头凑过去糊沈若一连哈喇子,也不知道是不是跟自己学的。   但是这黏糊劲儿跟顾允像,简直像了个十成十。   反正沈若记得自个儿小时候可没这么黏糊。   一想到顾允,沈若的心里就泛起甜味,像是吃了一颗大白兔奶糖,甜到了心坎里。   那本蒙学书被沈若珍惜地塞在了枕下,午觉时候就是闻着幽幽的墨香,格外好睡。   ……顾允身上也经常沾染上这个味道。   沈若脸一红,不再继续往下想,他怕待会儿又得再去洗一遍裤子。   作者有话要说:   之后还有一章哒~感谢支持╰(*°▽°*)╯ 第108章   “诶, 你们听说了没?镇上的那家珠宝行在弄什么‘活动’,我哥儿婿刚回家来一趟就跟我说了个消息呢。”午后来沈若家帮忙缝东西的婶子凑在一块儿,有婶子笑着说道, 吊足了大家的胃口。   “啥消息啊?话可别说一半。”刘三娘心急,立刻接话道。   那婶子见所有人都停下动作看过来,这才清清喉咙说:“就镇上那家‘金珠’啊,说是明日去他家店里就能领锦缎手帕哩!”   “嚯,别是唬人的吧?真有这种好事?”   “我可还从没摸过锦缎呢。‘金珠’里头的首饰好瞧, 就是价钱贵,咱们哪里买得起。”沈家村可是出了名儿的穷村, 到镇上去也是在摊贩杂货一条街上买东西, 哪儿会往“金珠”里头迈啊。   “我哥儿婿说是真的啊,他亲耳听那‘金珠’的伙计说的,那从伙计嘴里吐出来的话儿那还能有假?”婶子捏着手头的布料缝了两针, 笑着说道:“我都打算明儿赶早去镇上一趟了, 要是能领着锦缎手帕,拿回来给我家未出世的外孙做个肚兜儿!”   “锦缎可不便宜啊, 你说我要是喊上家里人都去,多拿几张,是不是能凑件衣裳出来了?”有婶子心思涌动, 她们穷乡僻壤的见过最好的料子就是棉布, 身上可还穿着麻布呢!要是能穿上一回锦缎, 都想象不到那该有多舒服。   “哪有这种好事儿啊,你又不买还想着白拿人家那么多块锦缎手帕?想啥呢。”有婶子给她泼凉水道。   “恐怕是连‘金珠’的门都没迈进去就被人轰走了。”另一个婶子现身说法道, 以前她想进去“金珠”瞧瞧首饰, 那伙计鼻孔朝天见她身上有泥点子就不肯让她进呢!   那想凑衣裳的婶子听了, 有些急切地问那得到消息的婶子:“这锦缎手帕是不花钱的也能拿么?你那哥儿婿说的对不对啊?真是明儿能领?没唬人吧?”   “总不会是唬人的, 听我哥儿婿说,这事儿镇上可都传遍啦!”那婶子斩钉截铁地说完,还对周围人道:“这消息我就和你们说,知道的人太多了怕是不好抢呢!”   周围人一听顿时感念她,好些人都起了要去镇上瞅瞅的心思。那可是锦缎啊!   “像这种天上掉馅饼的事儿,我是不信。别是个坑吧。”周兰蹙着眉说道。   那婶子被捧的心里头正舒坦,听周兰这话,皱眉道:“你要是不信那别去就是了,到时候咱们拿了锦缎手帕回来,你别眼红就成。”   “就怕你们锦缎手帕没拿着,白跑一趟,还挨人家一顿赶呢。”周兰脾气也上来了,村里头妇人凑一块儿说话就容易闹口角争端,但周兰觉得自个儿一点没说错。   那“金珠”做的是镇上富人的生意,搞出个送锦缎手帕的事儿来总不能是要拉拢穷人吧?生意人不都精的慌么?这赔本生意难不成也会做?   肯定是假的!   “周兰你会不会说话啊!都还是没影儿的事。我瞧你啊就是眼红,想要就跟咱们一块儿去啊!”   “我眼红什么?你们要是真能拿到那锦缎手帕我也不会眼红!”周兰皱紧了眉头,她眼红什么,锦缎手帕再好不也只是块布么!真是跟这群人说不到一起去!   “那你说什么风凉话!”   “婶子们,怎了?”沈若听见外头吵起来了,立刻从屋里出来,泥墙隔音太差他也被迫听了一耳朵。   周兰和另一个婶子气哼哼的,埋着头开始做手里活儿,怕一出声儿就收不住火气。   那婶子觉得,把这消息告诉大家伙儿就是为了一起去占便宜,本就是高高兴兴的事儿,结果周兰非得给她泼冷水找不痛快,真是扫兴。   周兰却觉得,这世上哪有这么好的事儿,那“金珠”她也不是没路过过,但凡是走得近些都要被驱赶的,就这样瞧不起乡下人的珠宝行,能做出白送锦缎手帕的事儿?这几个想去占便宜的人真不带脑子。   两人不说话,周围人跟沈若说具体发生了什么,其实沈若在屋里头差不多听了个全,这会儿就听听看其他人都在想什么。   每个人叙述方式不同,肯定会带着一点自己的想法,会有偏向的。   这会儿十八个人里头就分了三波,一波是明日要去领锦缎手帕的;另一波是觉得这肯定是唬人的哪有这种好事的;还有一波是能领到最好领不到就算,想去凑个热闹的。   沈若听完她们说的,点了下头,说道:“这‘金珠’搞活动的事儿我也有所耳闻。”   顿时低着头做活儿的那婶子和周婶齐刷刷地看过来。   沈若:“‘金珠’这个活动闹得声势浩大,但是有两点疑问。首先,他没说明那免费赠送的锦缎手帕共有几张;第二,他没说明活动开始的时辰。”   没准人家瞧见店门口围了不少人发现要亏大发了直接将开始活动的时辰往后挪呢?   靠口耳相传的活动信息,到最后肯定是会失真的。这叫“传声筒”效应,大家都会往夸张了说。   这也是为什么在顾允一提起做“传单”的时候沈若立刻就觉得这样好的缘故,白纸黑字明明白白,信息传递就不会出错。   周兰听沈若这样说,以为他是和自己想法一样,这肯定是假的,哪里会有这种白捡便宜的好事。顿时就笑了,眼神斜斜地看向那个婶子。好像再说,你听,你之前说的不靠谱!   那婶子顿时心头火起,但对着沈若又发不出来,她声音冷硬道:“一颗唾沫一个钉,既然人家说了那肯定得做到吧,不然衙门不管?若哥儿你说对不?”   “对,他既然说出口那就得做得到,不然他家的口碑可就完了。”沈若强压下看“金珠”好戏的心态,说道。   那婶子自觉扳回一成,冲着周兰翻白眼。   周兰瞧她嘚瑟的样儿,气得揪紧了衣摆。   “不过,这没有白纸黑字全靠人口相传的活动,哪怕他不搞大家也没办法逼着。人家目的是招揽客人赚钱的,又不是做慈善。”沈若猜测可能就送四五十张锦缎手帕顶天了吧?难不成为了将“阑珊”的客人全都抢过去,那“金珠”的老板真要大出血一番?   周兰狠狠点头,接口道:“对,若哥儿说得不错。生意人哪个不精啊,白送的锦缎手帕,人家敢送你敢用吗?没准儿是假的呢,毕竟咱也没见过锦缎不是?”   沈若摸了摸下巴,周婶这个想法不可谓不超前。在现代仿制工艺高超的情况下确实能做出来,不过在古代却不一定。不过锦缎也有优劣之分,残次品锦缎的价格必然会低些,但毕竟工艺摆在那儿所以价格肯定还是会比棉布要贵的。   “我不管,明儿我偏要去瞧瞧。”那婶子也烦了,她都想好了拿到那锦缎之后要做东西呢!   周兰摊了摊手,跟她说话都费劲,索性不说了。   沈若本就抱着要去看热闹的心态,他挺好奇“金珠”要送的手帕是什么样的。果然想要白嫖东西的人还是多数,“金珠”这广告竟然都打到沈家村里来了。   “成,沈汉三受了伤他的牛车还在我家呢,明儿我送大家去镇上也省得你们走恁老远。”沈若说道。   “那敢情好,咱们一块儿去!”那婶子顿时眉开眼笑,周围要跟着去的婶子都乐了,还能蹭坐坐牛车哩!   周兰心里头不痛快,这些妇人拎不清也就算了,怎么若哥儿也跟着一起了?先前不都说了那“金珠”事情都没说清楚,可不一定能拿到锦缎手帕啊!   若哥儿那么聪明,怎么也这样!   “明日卯时初我会在村口等,一炷香时间就走了,大家可别忘了。”沈若提醒道,“到时候我就送你们到‘金珠’门口便走了,估计得过了午之后再来接你们。”   “成,那就麻烦若哥儿了。”那婶子笑着应了。   巧姐儿她们几个年纪小的也想跟去凑热闹,去镇上逛逛也好,总是呆在村子里也闷得慌。   沈若倒是很好奇“金珠”搞这免费送的活动能将“阑珊”的学过去几分。   他和“阑珊”的关系目前还是最好保密,所以这会儿也不在婶子们面前给“阑珊”打广告,总之去了镇上肯定也能听到消息。   明儿“阑珊”赠送的七彩发绳是最后一波,没有“金珠”那锦缎手帕的魅力大。估计“阑珊”明日的客流量会减少一大半。   沈若估计蓝帆也会派人过去打探“金珠”那边的活动,知己知彼才能百战不殆。   ===============   翌日,沈若早早地就驾着牛车在村口等着了。   再过两日就是小云吞的满月宴,他这个做阿爹的差点儿都要忙忘了,一忙起来都忘记记日子,还是李善桃说起他才想起,顿时自责的不行。他今儿去镇上就得去把满月宴上要用的红纸等物件都备齐。   先前在“阑珊”沈若就说过要去“金珠”看热闹,昨儿柳兰香要回去的时候沈若托她带口信给顾允,让他早上一起坐牛车去的。   顾允果然是第一个到的。   天还麻麻黑,但瞧见那个身影沈若就知道是他,顾允快步走来占了沈若身旁的位置,两人手臂贴在了一处。   有时候缘分就是那么奇妙,大半个月以前两人一同坐的也是沈大山的牛车,那时候恨不得能隔老远,但位置有限,最多就只能隔着一拳的距离。   但此刻,两人恨不得能一直贴着。   顾忌着之后有人要来,顾允只牵住了他的手,藏在宽大的袖子里。   “怎么不穿厚点?手这么凉。”顾允将他的手握紧,问道。   沈若其实先前一点儿都不觉得冷,坐在这儿吹风还觉得巴适得很呢。但被他温热的手握紧,顿时身体一激灵,察觉到冷意了。   他脸上,鼻尖,也都是冷的。   顾允轻柔地抚摸上去,那双眼睛里头带着浓浓地关切。   “你揽着我就不冷了。”沈若见没人来,红着耳朵拉过他的手放在自己腰际,自己偏过身子往他那边靠,贴紧了。   “好。”顾允声音顿时哑了,但他的手克制地贴在身边人腰后,几乎要浸出汗来。   沈若靠在顾允肩头,几乎半身相贴,此刻他浑身都暖极了。   “顾允,我娘说小云吞满月那天,你和你娘要带大雁来我家纳采了。”沈若轻声念叨着。   说实话他没经历过结婚这种人生大事,心里头有些紧张起来。   “嗯。”顾允另一手牵着他的,此刻动也不动,但尽量放松了身体的肌肉,让沈若能靠得舒服些。   沈若一紧张就喜欢说话:“在我们那儿没这么麻烦,直接拿了户口本,两个人一起去民政局盖个章就成了。”   顾允还是第一次听沈若主动提起“他们那儿”的事。   虽然很多词汇第一次听见,但他也约莫能猜出意思。   “我们也是自、由、恋、爱。”顾允清凌凌的嗓音在耳边响起,说着他不熟悉的词汇,沈若耳朵都酥麻了。   “只要互相喜欢,两方家人同意也好不同意也罢,只要拿了户口本,就能结婚。我们那儿大多都是自由恋爱。有人家里人不同意,还会去做那种将户口本偷出来和人去结婚的事儿。”沈若说完看看顾允,又往他肩窝里蹭。   “有些轻率。”这在他一个古人看来,是有些冲动的行为,都没有三书六娉礼,就轻率的将自己与另一人绑定了。   “啊,确实。所以离婚率也挺高的,你们这儿和离之后难再嫁,在我们那边是不难的。”沈若捡着自己知道的说,也就是随口一提,但他感觉到顾允按在自己腰上的手用了些力。   顾允揽着他的力气有些重,像是要把人揉进骨血里。   “我不会跟你和离的。你若想再嫁,我也不许。除非我死……”   顾允说完嘴唇紧抿,又添了一句,“不,哪怕我死了也不许!”   作者有话要说:   明天继续宠幸万贵妃~~爱你萌~ 第109章   “呸呸呸!别没事咒自己啊!”   沈若立马去捂他的嘴, 这点上面他还是很迷信的。顾允是个读书人怎么就不忌讳说这个字呢?   他脸都红透了,这可比什么情话都来得猛。   顾允笑了笑,拉住他举起的手, 顺势将人拢进怀里。   沈若低头偏过脸,埋在顾允肩窝里,声音闷闷地道:“你以前话不都挺少的么,现在怎么……这么会说情话。”   “约莫是,对着你无师自通了。”顾允一本正经道。   红云轰然炸开, 在沈若心里头开出一大片烟花,咻咻咻地燃放。   ……说得很好, 下次别说了。   箊…恓——   沈若怀疑自己都要烫得冒出红光。   这个人表面一直都是古井无波, 对许多事儿都淡淡的,私下里对喜欢的人竟然跟寡言冷淡没有一丁点儿关系!   沈若感觉自己都要把两辈子的羞都害光了。   “若哥儿!诶唷,你咋这么老早就在这儿等着了?我特意来早点儿没想到你更早。”刘三娘的声音从后方传来, 沈若立刻就坐直了身体, 和顾允拉开一拳的距离。   幸好此刻天还是黑的,估计也瞧不见自己脸红, 沈若道:“早早醒了睡不回去,便想着早些过来等着呢。”   刘三娘不客气直接上了牛车,远远地她就瞧见沈若身边还有个人影呢, 但用脚趾头想想都知道那肯定是顾秀才, 这会儿她听沈若说, 立刻笑道:“哦,你俩一块儿睡的?”   沈若差点儿被口水呛到。   顾允回答:“没有。”   他没有多做解释, 刘三娘完全不知尴尬为何物, 说道:“诶唷可别害臊啊, 就得趁着年轻多生几个娃娃, 能恢复的好些,你俩现在这个年纪正好,况且你爹娘身子骨硬朗还能帮着带崽子,多好。”   沈若满头黑线,村里关系好些的婶子哪里都好,就是太会操心了一点儿。   他可不想再体验一把生孩子,早早地就认定有小云吞一个崽就够了。   “婶子,你吃了吗?”顾允生硬地转移话题。   刘三娘对村里的顾秀才一直都是抱着一种看神奇人物似的眼神,都是村里人但接触的不多,虽说每次遇到了,顾允都可有礼貌的打招呼,但她还是觉得不敢亲近。而且顾允小时候就总往镇上跑,要上学读书的,跟村里人都不太熟络。   这可是秀才郎啊,总是跟着村长一起走动的,而且总也不笑,让她看着就有点儿发憷,对上他就不知道该如何说话了。   这会儿他竟然问自己吃了没!   刘三娘顿时结巴了下说道:“吃、吃过了。早食吃的玉、玉米饼子和、和稀粥,还加了若哥儿给的油泡哩!”   被顾允这么一打岔,刘三娘也忘了自己先前还要和沈若说点啥了。   她来的这个时间点差不多,其他婶子也陆陆续续地过来了,还有巧姐儿和心姐儿两个小姑娘也跟来了。   “水哥儿说他不太敢出门,镇上人太多了,就不去了。”巧姐儿跟沈若说道。   “好。”沈若点点头,沈水经过那件事心里头有了阴影,但凡是个高大强壮些的汉子走近他就打哆嗦。先前沈水来自家帮忙缝东西的时候,沈若特意叫沈丰别到外头晃,就是怕让沈水又产生应激反应。   这是心理上的疾病,除了慢慢好转需要多费些时间,其他的也很难帮得上忙。   古时候要治疗心理疾病也没有药吃,只能靠自己,顶多配些安神的汤药,但收效甚微。   很快牛车就坐满了,只有周婶和其他三个婶子不在,大部分人都来了。   顾允和沈若坐在赶车的位置上,后头板车上坐着十四个人,都是婶子姑娘的身量小,挤挤正好。   这会儿天还没亮,出发去镇上刚刚好,等到了镇上就该出太阳了。   婶子们在后头聊天说八卦,夹杂着几道少女娇俏的笑声,沈若忍不住扬起嘴角。   顾允敏锐的感觉到沈若的好心情,两人在后面人的视线盲区里牵着手,肩并肩,时不时咬耳朵交谈。赶车的途中一点儿也不觉得枯燥。   牛车吱吱呀呀走了一个时辰才到“金珠”珠宝行门口,“金珠”是独栋的一间房,周围圈出了一片空地。   这会儿朱红色的商铺大门还没打开,但瞧着周围已经围了不少人了。   婶子们挨个下了车,瞧见人多越发觉得那消息真的很,要不然怎么会有这么多人过来等着?   说真的沈若还真挺好奇,这“金珠”的老板究竟打算搞什么花样。   =================   金珠珠宝行   “外头怎么样了?”黄进坐在内堂主位上喝茶,撇去浮沫,问道。   “已经来了不少人了,今儿咱‘金珠’肯定能比‘阑珊’火热!”掌柜老金笑着说完,就非常有眼力界儿地过去给老板倒水。   “那‘念宝’的背后老板还没找到?”黄进带着三圈金戒指的食指点在红漆桌面上,敲击出响声。   老金抹了把汗,苦着脸道:“让手下人去查了,什么都没查到。这‘念宝’牌子又不在镇上开铺子的,也没见哪个摊子上有,不过……属下猜测怕不是从京城过来的?”   手底下人查到“阑珊”珠宝行老板蓝帆最近身边跟着个人,也姓蓝,还住在蓝府中。据说是个京城过来的亲戚,具体做什么的不知。   老金将自己的怀疑告诉黄进。   黄进皱紧眉,这要是京城来的人做出那样的绣品倒是不奇怪,就是用棉布难免掉价。   他冷哼一声,都姓蓝那还拉拢个屁!   他问道:“府里绣娘绣的十张锦缎手帕可拿来了?”   “昨儿个就拿来了。”老金取出一个檀木盒子,打开给黄进看。   “这几张帕子是客人花了银钱才送。还有其他的呢?”   “其他的也都准备好了。”老金躬身回道。   “不过……”老金皱着眉有些苦恼。   “说,别婆婆妈妈的。”黄进不耐道。   “外头来拿赠品手帕的人瞧着里三层外三层,属下瞧着还有不少乡下人来,都要给吗?”   “话都放出去了,能不给吗?给!”   老金应下了,这个点儿差不多能开门,他从窗口探出去瞧了眼,可真不得了,那来领锦缎手帕的人都排到五丈开外去了!   “老、老爷,我们准备的锦缎怕是不够啊!”   “那就搞跟那‘阑珊’似的,弄那什么‘限量’。”黄进用“这还要我教你”的眼神,看着他。   “成,属下这就去开门了。”   “金珠”珠宝行的大门一开,在外头等待许久的人立刻就冲了进去,老金被挤在中间十分混乱。   “大家稍安勿躁!稍安勿躁啊!”   “慢着点儿!里头的东西贵重不经磕碰,坏了要赔的!”   他嗓子都快喊哑了,伙计也忙着维持秩序,让所有人站定不要乱动。   大家确实不动了,这会儿就等着他发手帕呢。   伙计瞧见这里确实有不少先前在“阑珊”瞧见过的熟面孔,竟然都过来了。   “大家别着急,锦缎手帕会有的。不过免费赠送的是没有绣花的,绣了花的要买了东西才能送!”掌柜的用自己哑到破锣般的嗓子喊道。   “知道了,啥时候能送啊?”   “是啊,咱可都等了愣长时间了!”   “嗯呢,俺家过来可老远了,拿了还得赶回去哩!”   大家伙儿都是奔着锦缎手帕来的,目的性非常明确,拿完就准备走。   那哪儿行,今儿做活动就是要让自家店里的客人越多越好,这样日流水不就上去了?   掌柜的就在那说,从“金珠”开业多么多么不容易开始,一直说到如今,还说搞活动是为了报答客人们的喜爱。   但是在场的人里头没几个认真听的,他们真的对“金珠”珠宝行的发展没有一点儿兴趣,况且也不算是以前的客人,毕竟也没在这儿买过东西。   纯纯的就是奔着锦缎手帕来的。   任凭掌柜的在那口若悬河的说,底下就在那等着发手帕。   掌柜的喝口水润喉的功夫,就听见此起彼伏的催促了。   “还发不发啊,都快日上中天了,老子早食都还没吃。”   “是啊,快些发吧,我还想着一会儿去‘阑珊’抢那彩虹头绳的!我闺女儿惦记好久了。”   “我也是啊,等这边抢着了,再去那边!”   掌柜的从群众说的话中听见了“阑珊”,差点儿一口气没上来。   “这就开始发,手帕不多,先到先得。每日限量五十张!”他直接照搬了“阑珊”的话术。   可他们店里挤进来的人,哪里会少于五十之数。   前头发到手帕的人欣喜若狂,后头的人焦躁难安,这都是差不多时间来的,怎么前头的就有,等轮到他们了就没了呢!   “我们店还有绣花的锦缎手帕,上头绣的可是能招财的锦鲤!只要买了物件儿就能送!”掌柜的喊不动了,吩咐边上的伙计来喊。   中气十足地声音传遍了在场所有人的耳朵。   “‘金珠’竟然也有锦鲤手帕?”   “真的假的?也是那‘念宝’的牌子么?”   “那我可要好好瞧瞧。”   “买你家小首饰也能送?”有个汉子问道,谁不想招财呢?但是“阑珊”的锦鲤手帕都是要买那大摆件才送,那摆件太贵了,也就员外能买得起,他小门小户只能买点小东西。   掌柜的道:“能送,但是只有十张,先到先得!”   “瞧瞧那手帕跟‘阑珊’的一样不?”那汉子先前可是瞧见了“阑珊”送的那帕子,他就站在古员外边上的,一眼就被那灵动的锦鲤给吸引了。那活灵活现的样子,瞧着就像能招财似的。   “金珠”这边竟然也搞锦鲤手帕,也不知道瞧着好不好看。   周围人也都十分感兴趣,想瞧。   掌柜的吩咐伙计将那檀木盒子拿过来,伸手拿起一张手帕,举起给周围人看。   锦缎泛着光泽,其上绣着一尾鲤鱼。打眼瞧着是好看的,但不知怎的,瞧过“阑珊”珠宝行的锦鲤手帕,再瞧这个,总觉得缺少了许多灵气。   而且“阑珊”珠宝行送的锦鲤手帕那五张各有不同,就像锦鲤在游动似的。“金珠”的这十张,图案全都是一样的,瞧着就不甚稀奇了。   唯一价值高些的就是绣在了锦缎上。   那汉子还是决定买了,“阑珊”的锦鲤手帕得不到,买个小首饰花不了多少银子但能得一张锦缎的低配版锦鲤手帕也不错了。   后头还在陆陆续续来人,伙计们就在门口喊着:“今日份的锦缎手帕送完了,限量五十张,明儿请赶早!”   这才刚开门不久就送完了免费的帕子,那些等了好久却什么都没拿到的人那叫个气,明明也是等了好久却轮不上,这会儿就闹将开了。   “那人来的比我还晚呢,你们不是说先到先得吗?我先到的,那就该给我!”   “对啊,我也早早的就等着了。”   店里大吵大闹的,特别影响生意,原本都要付银钱的客人都被吓跑了,或者干脆不买了就在那看热闹,掌柜的简直要气死。   立刻上前安抚客人的情绪。   最后闹得人实在是多,去请示了一下老板,没办法又打开仓库,将第二日要送的锦缎手帕给了,这些人才心满意足地走了。   不过为了那锦鲤手帕来买首饰,物件儿的人也不少,掌柜的抹了把汗,觉得应当算是成功了。   伙计回来报说“阑珊”今日的客人比前几天要少了一半不止呢!   老金这才笑起来,将底下交给伙计们招呼,上楼去跟黄进邀功去了。   作者有话要说:   之后还有更新哒,感谢大家支持!╰(*°▽°*)╯ 第110章   花开两朵, 各表一枝。   “阑珊”珠宝行这边确实被“金珠”的活动给影响到了,毕竟镇上的人也就那么多,不过影响不算大。   按照沈若想的办法, 将七彩头绳按时辰发放,所以还是每个时间段都有人来。   虽说瞧着没有“金珠”那种一窝蜂似的热闹景象,但入账的日流水还是很可观的。   其中也不乏有些拿到了传单过来询问上面的赠品,想着能不能提前瞧一瞧的客人。   阿富遇得多了每次都能应对自如,那赠品香囊还没推出之前自然是不给瞧的。沈小哥儿说了, 这叫“神秘感”,有“神秘感”大家才会有期待。他就笑笑地回答客人, 让人等推出那天来亲眼瞧瞧。   还有人过来跟他打听“念宝”的老板的, 他也都插科打诨的混过去了。就说自己一个打工的哪里认识老板的朋友,总之就是一问三不知。   一楼还有几位客人在挑选,有伙计招呼着, 阿富便沏了壶茶水往楼上端。   雅间里。   沈若正握着一支狼毫毛尖在纸面上描绘, 缓缓道:“这十二款香囊我托我嫂子绣着,因着要搞两套, 着实要费些时间。”   “要是本月十五日之前完不成也没事,先弄一套也可。”蓝帆摇着扇子边看边说道。那传单上头只画了一个兔属相香囊的模样,其余十一个款式可还是圆圈呢。   沈若此刻在画的就是设计好的另外十一款香囊的模样, 瞧着都跟那款小兔似的, 精致漂亮, 上头还有不少巧思,总之都是从来没瞧见过的新款。   蓝棹此刻是一点儿书生包袱都不顾, 就趴在桌面上仔细瞧。   “真好看, 能不能给我一个?我也想要一个我属相的香囊!”蓝棹眼冒红心, 这么奇特精致的香囊要是带回京城去, 独独他有,其他人岂不是要羡慕死?   刚说完就被蓝帆收扇往脑袋上敲了一记:“不给,你得拿钱来买珠宝摆件,这可是赠品。”   这些赠品自然不会多做,要搞得就是个稀奇,数量少才能提高价值。   蓝棹都开口提了,沈若也不是小气的人,看在他是蓝帆的堂弟,还买过自家书包的份上,沈若道:“我给你画个新的,你找你家绣娘给你绣了做成香囊就成。”   画画对沈若来说就跟吃饭喝水一样简单,他不仅会画写实的、卡通的,像那种赛璐璐风格、厚涂风格的画也都有涉猎。   不过这毛笔确实限制了发挥,要是有铅笔就好了。   “好啊好啊,那就多谢你啦!”蓝棹笑着道。   蓝棹年纪比沈若还小一岁,属相是虎。沈若便给他画了一只卡通版的小老虎,憨态可掬的样子,一点儿都不凶,瞧着就像一只大猫。   “可真好看!”蓝棹接过,怎么看怎么喜欢。这老虎瞧着还怪可爱的。   沈若看了看说道:“那尾巴我特意画的粗壮些,可以做成异形的,里头塞上芦花之后再缝到香囊上。”   “好好好,想想就觉得有趣儿!我这就回蓝府去找绣娘给我做!”蓝棹谢过沈若之后风风火火地就要走,他恨不得这香囊马上从纸页上跑出来。   蓝棹刚一打开门就跟端着茶水上来的阿富面对面碰上了。   “诶唷,蓝棹少爷啊,您慢着点!”阿富立刻伸手扶住茶壶,免得砸了,茶壶里头的茶水可都是滚烫的,一时之间烫到了手顿时龇牙咧嘴道。   “对不住,我有事先走了啊。”蓝棹拍拍阿富的肩膀,立刻就走了。   “个冒失鬼。”蓝帆无奈地笑了,招手让阿富过来。   “少爷,您要的雨前龙井。”阿富将茶水放下了,瞧见桌上沈若画的香囊,顿时眼睛都看直了。   每一个瞧着都好看极了,跟先前的锦鲤似的,自带着一股子灵气。   “真好看,这些拿来卖肯定都有许多人想要买的,用来当赠品好可惜……”阿富不小心把心里话说出口了,立刻收了声音,眼神偷偷朝自家公子那边瞟。   当然不可惜,沈若向来都是走一步看三步,现在“念宝”依附于“阑珊”瞧着是没有多少收益,但看不见的收益却是很多的,名气一旦打出来,这对未来他要开铺子有非常大的助益。   况且只要他的创意思维不止歇,就能一直推陈出新。   所以才说,这是合作共赢。   沈若拿出自己的本领来让“阑珊”的收益变得更好,而他自己的“念宝”也能被反哺,总之不亏。   阿富眼界窄看不明白,有些东西不是专盯着眼前那点触手可及的蝇头小利便能成的,要看的远些。   阿富是蓝帆亲自点的掌柜,也是跟了他许久的府中人,这会儿他还是非常有耐心地跟阿富说。   不过,若是还点不透那也就罢了,毕竟不是所有人都有经商的天赋的。   “噢,原来是这样呀。”阿富似懂非懂地应声。他知道少爷这是在教他呢,奈何他真的理解不了,就像沈小哥儿之前吩咐的事情有的他能理解,有的他也理解不了。但是他知道少爷说了沈小哥儿说的直接照做就成,所以他就照做。   反正就是效果都很好就是了。   以前“阑珊”便是蓝帆一人撑起整间铺子,要想在老牌“金珠”的市场挤压下存活下来,还能盈利走上正轨真的实属不易。   完全不是像别人觉得是因为他是蓝员外家的公子,所以开店铺肯定比别人容易些。其实不然,若是东西不好,还打不出名气,管你是天王老子,那也是没有客人愿意来买的。   “阑珊”完全就是蓝帆这么些年来的心血,他十分爱惜羽毛,卖出去的无论是玉石摆件还是珠宝首饰都不容许有一丁点儿的瑕疵,坚持了五年这才让“阑珊”彻底在储水镇上站稳跟脚了。   那段日子太苦涩,他时不时在想,要是沈若早些出现他必定要把人拉入股,没准这时候“阑珊”早就扩张到其他镇上去了!   “行了,你下去忙活去吧。”蓝帆看他表情就知道他还是没彻底懂,挥挥手让他退下了。每个人能力都不同,不好苛求太多,阿富能做好掌柜的分内之事已然可以了。   “对了,等派去‘金珠’那边的人回来你领他一同上来。”   “是,少爷。”   沈若此刻在算账,先前和蓝帆说定的,“念宝”出品的第一单是成本价卖他,还给他打五折。   被他还价到三十文一张,打五折也就是十五文。   十张帕子一百五十文。还有七彩头绳,那个算是沈若友情提供的。毕竟他们已经是朋友了,帮个忙不算什么。况且合作伊始蓝帆便给了二十两银子的定金,解了他家的燃眉之急,就当回报了。   香囊比帕子费劲的多,那芦花采集就特别费时间,要跑到河滩边上去。都是李善桃去浣洗衣裳时候采了带回来的,一个时辰也采不了半斤。   况且这香囊款式也复杂些,足足十二个款式,所以沈若打算和蓝帆好好定定价。   “这香囊我就算你成本价,八十文如何?”沈若笑眯起眼睛看着他。   蓝帆深吸口气,来了!终于来了!再一次的砍价环节!   上一次他直接将五十文给砍到三十文,沈若一下子就答应了,这次……   蓝帆给自己续了一杯雨前龙井,轻抿一口,缓道:“那赠品茶叶梗毛球耳坠不收钱的话,八十文可以。”   现在可不是沈若求着他收,他还怕沈若不给他出呢,哪里还敢再大刀砍啊。不过那赠品耳坠要是能免费那也挺不错了。   沈若出价实在,那锦鲤手帕珠玉在前,任谁都知道这东西好。蓝帆觉得哪怕他出价上百文都合理。   这段时间“阑珊”可赚了不少。   沈若知道他是聪明人,肯定不会再跟自己讨价还价,这也就证明自己的方法没有问题,想到这点沈若就信心倍增。   “你先前给了我二十两的定金,十张帕子共一百五十文也就是一贯钱并五十文,香囊十二款共两套也就是二十四个,那就是一两九贯二十文,加起来一共是二两七十文。可对?”   沈若心算的很快,在这里的一两等于十贯,一贯等于一百文,换算了一下脱口而出。   蓝帆算得还得拿算筹,过了一会儿才道:“没错,你这算学是顾子诺教你的?”   他十分好奇,沈若这个小哥儿不仅是个商业鬼才,竟然还精通算学?!至少在他认识的人当中,只有顾允算学厉害,在学堂中被夫子夸过许多次的。而且还有他自己独到的见解……   沈若先前露这一手的时候还是在村里,那时候他可是说从镇上学的,这会儿蓝帆问,甚至帮自己把都想好了解释,他立刻从善如流道:“对啊。”   不然还真没法解释,总不能告诉他自己是穿过来的吧?   反正顾允知道自己不是原主,那还得麻烦他帮自己兜个底儿了。   “说起这个,他人呢?怎的没跟你一起过来。”蓝帆摇着扇子笑着问道。   沈若也抬手给自己续了杯茶水,说道:“他去书屋了。”   顾允跟自己一同来的,到“金珠”门口瞧了一会儿热闹就走了,说去书屋有些事。   但没说什么事儿,沈若也没问。   虽说两人现在是恋人关系,再过几天就是未婚夫夫,但是个人的私人空间是肯定需要的,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小秘密,等到对方什么时候想说了,那他自然就会知道。   沈若自己身上都那么多秘密呢,不过最大最要命的秘密已经被顾允洞悉了,其他的就显得十分无足轻重罢了。   “我听蓝棹说他要参加明年的春闱。”沈若状若无意地说道。   “是,他爹娘对他寄予厚望,临川他学问也够,应当是能榜上有名的。”蓝帆对自己这个堂弟还是非常有信心的。   沈若想了想,蓝棹曾说在学堂中顾允一直都是第一,他第三。   那顾允若是去考科举那肯定也是能考上的,普天之下人才济济,沈若心想那前三甲不一定,但顾允若是去考榜上有名是肯定的。   顾允考秀才的时候才十九岁,跟自己现在一样的年纪呢。   也不知道这里跟他所知道的历史上的考科举流程是不是相同的,沈若就围绕着这个话题问蓝帆,还问了不少细节。   可怜蓝帆一介商人,明明没去考过秀才、科举的,还得在这儿给沈若讲自己听来的,也不知道是对是错的内容。   蓝帆无奈道:“你直接去问顾子诺不是更方便?他秀才功名考出来都两年了,明年应当是要去考举人的,他说的肯定不会错。”   沈若差不多从蓝帆那儿了解了个囫囵。和他以前历史书上学的差不了太多。   顾允现在是秀才中的佼佼者,也就是“廪生”,每月都有粮发的。接着就该是“乡试”,乡试每三年在省城举行一次,也称“大比”。取中者就是“举人”。乡试的第一名称为“解元”,第二名称为“亚元”。   接着就是“会试”,和“殿试”。最后入朝为官。   沈若心想:顾允学识过人,肯定是要继续往上考的。   都这么厉害了,还每日早起在溪边温书,真是太勤勉了。   沈若心中更加佩服,至少他读书时候每天早起的时候都跟游魂似的,得过了早自习才勉强醒神呢!   雅间的门突然被敲响,蓝帆让人进来。   阿富满脸怒容的冲了进来,身后还跟着一个同样生气的伙计。   “少爷,沈小哥儿,那‘金珠’可真是欺人太甚!”阿富气得眼睛里都要冒火了。   没等他们问怎么了,那伙计就将自己的所见所闻一一道来。   沈若虽然看了一会儿热闹,但一开始那“金珠”的掌柜一直在卖情怀,他也就没继续看下去,驾着牛车来“阑珊”了。   没想到“金珠”竟然有样学样,也整了锦鲤手帕出来。   “你瞧见他们家的锦鲤手帕了?”蓝帆皱着眉,问道。   那伙计点点头,说道:“他家出了十张帕子,都是相同的图案,看起来还成,就是没有咱们店里的精致。”   沈若画的图样那是独一份儿,况且都被几个员外买走了,一般人也瞧不见那锦鲤的具体模样,想要仿照一个绣出来,可不是件容易的事儿。   “‘金珠’那群人真是不要脸!”阿富骂道。   “我瞧见‘金珠’的熟面孔来咱们店门口瞧呢,肯定是要去报信儿了,说咱们店今日生意不好。”阿富一想到就来气。   沈若笑了下,安抚道:“别气别气,气坏了身子可是自己的。”   “那‘金珠’真给来的人都发了锦缎手帕?”沈若问道。   伙计答:“发了一百张,本来只说发五十张的,后来遭不住来的人太多了,就又追加了五十张。”   沈若挑了挑眉,道:“那明儿他们也得送一百张。”   “为何?我听那的伙计喊明日就出五十张的。”伙计挠挠头,问道。   “今日有人一闹就追加五十张,明日若只有五十张,那些闹的人你们觉得还会不会继续闹?”沈若几乎都能想象到明天那几人喊着“昨日都有一百张怎的今儿个就没了?莫不是诓人的。”这种言论。   所以说一开始就得把规矩定好了,还要规划好逛店铺的动线,这样才不至于拥挤。   若是人多起来那就拉上绳子,限制人流。这样才不会出现跟今日“金珠”那样一窝蜂往里挤的情形。   人一多起来就容易发生意外,人挤人的,要是有一人摔倒了,那后果可不堪设想。   那伙计顿时就明白了,顿时就有种看好戏的心态。谁让“金珠”有样学样,膈应人。   阿富还是生气,明明这是沈小哥儿出的好主意,好不容易让“阑珊”生意变好了,这才几天就被“金珠”学走,甚至还抢走了不少客人。   虽说想要将“阑珊”发展的更好,但也从没想过要将“金珠”给挤走,只不过“金珠”总是仗着自个儿是镇上的老牌子,总在外面说来“阑珊”的客人都是从他们那儿挑没挑中才来的,都是他们不要的剩下的客人。借此来提高“金珠”的名声。   确实很膈应人,再加上这件事,蓝帆再好的脾气也露不出笑脸来。   “对了,最近还有特别多人在打听‘念宝’的老板。”阿富说道。   蓝帆收起了扇子,猛喝一口茶水。   沈若来“阑珊”可从没避着过人。   “有句话叫做‘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念宝’的牌子甫一出现就产生这么大的轰动,大家自然会认为这幕后老板自然是位大人物,肯定不会往我身上猜。”沈若施施然道。   因为世人的偏见,小哥儿能赚钱当老板的简直是凤毛麟角好么。   但沈若偏要扭转这种偏见,等以后的!   蓝帆顺着沈若说的往下猜,顿时乐了:“他们该不会以为蓝临川那小子是‘念宝’的幕后老板吧?”   “很有可能。”沈若忍笑道。   说到蓝棹,自从蓝棹从“阑珊”出来,身后就缀了个小尾巴。   他身后还跟着个蓝府的下人,下人是来“阑珊”充当伙计的,这会儿小公子要回去身边不能没有随从,他就跟着走了。   两人察觉到了有人跟踪,特意在街道上绕了好几圈,假装要买些东西的样子。   蓝棹心急如焚,也不知道跟踪的人是想要做什么,他还想着赶快回去找绣娘给自己绣香囊呢。   街道上人不少,突然前方撞过来一个汉子,蓝棹躲避不及,两人撞了个满怀。   ……蓝棹很无奈,今儿已经是第二次撞人了。   “小兄弟没事吧?”   蓝棹揉着胸口道:“没事。”   沈若给的那张画着图样的纸顺着领口滑出来落在了地上,那汉子立刻上手去抓,还随手翻开看了。   “还我!”蓝棹立刻伸手去抢,这人可真过分啊,不仅撞了人捡到了东西还随便乱翻,真是没有礼貌!   那汉子把图纸还给了他,立刻就隐入人群中了。   “小少爷你没事吧?”随从关切问道。   “没事,回府吧。今儿可真够倒霉的。”蓝棹检查图纸没有损坏,就叠好收进了袖子里。早知道就把书包背出来了,放在里面抽绳一系紧怎么可能掉出来。   那汉子挤出了人群就往“金珠”的方向跑去,一路从进门上到二楼。   “回来了?怎么样。”黄进老神在在地啜了一口茶水,问道。   “老爷,那‘念宝’的幕后老板果然是住在蓝家的那个小公子。今儿我在‘阑珊’门口盯梢的时候就瞧见他走出来,还往怀里塞了张纸。果不其然,我后来瞧见了,那纸上头画的是个绣品图样呢!”   “是个什么样的图,你可还记得住?”黄进顿时生出一股子危机感。   “记得一点。那是个吊睛大虫,胖圆的。第一次瞧见不威风的大虫。”那汉子道。   黄进听他说的完全想象不出来是个什么样,让手下拿出张纸拍在桌面上让这汉子画。   汉子抓抓头发,捏起毛笔在纸上画,凭借着自己的记忆,左一笔右一笔画出了个四不像出来。   黄进看着那纸上的墨迹,正巧对上“大老虎”的那双斗鸡眼,只感觉额角青筋直跳。   画成这样,要他何用!   “那小公子是什么来头?”黄进眼不见为净,闭上眼问道。   “这个我打听清楚了,那小公子叫蓝棹,是个秀才郎,前几日刚从京城来的。和蓝员外家是亲戚,跟‘阑珊’的老板是堂兄弟的关系。”   这有亲戚关系的人自然拉拢不过来,看来只能另辟蹊径了。   老金捏着一张纸跑上楼来,着急地道:“老爷,不好了!”   “又怎么了?”黄进还没高兴多久,又陷入了烦恼中,那“念宝”自然不可能跟自家合作的,那“阑珊”那边每月两次的活动,不得将自家的客人全都吸引走了?   他也必须要搞,还得赢过他!   今日这盛况他就觉得心里头舒坦了点儿,但此刻听见掌柜老金着急忙慌的喊声,顿时不耐烦了。   “您看,这是‘阑珊’伙计发的东西,还特意避开了咱们这条街,我也是现在才拿到一张!上头的是‘阑珊’月中活动要送的东西啊!”老金急慌慌道。   好像好不容易抢回来的客人又要源源不断流走了似的。   黄进皱紧了眉头,看着纸上画的东西。竟然不是手帕,而是香囊和耳坠!   “老金,你立刻贴告示,招个能人进来,要脑子灵光点的。最好是也能想出这种好点子的。”   “好,属下这就去办!”   “金珠”要招人的消息很快就传到了“阑珊”,镇上关注风向的人都知道这两家珠宝行是又杠上了。“阑珊”有合作的“念宝”,那“金珠”也要来搞一个。   答应过婶子们午后要送她们一同回沈家村,沈若就跟刚从书屋回来在雅间小坐了一会儿的顾允一同从“阑珊珠宝行”出来。   蓝帆出来送他们,几人笑着告别。   “下次记得把二狗带来,几日不见还怪想的。”蓝帆摇着扇子,眯眼笑道。   “成,他也念叨着想蓝叔叔了。”沈若应了声,随后问了句:“先前晒得地瓜干你吃完了么?”   说起这个蓝帆还有点儿不好意思了,说:“都吃完了。”   “正好又晒了新的,之后给你带走。”沈若豪气道。   “好啊。那就多谢了。”蓝帆就爱吃这一口,自从在沈若家吃了第一次就一发不可收拾。   “后日是我家小云吞的满月宴,邀请你来。”沈若东西都买好了,笑着道。   顾允也看向他。   “我一定去,还没瞧过你们的孩子呢。”蓝帆先前在沈若家玩的时候也没看见过孩子,毕竟那时候还很小,就怕冲撞了。   “走了。”顾允先上了牛车,朝沈若伸出手。   沈若顺势牵住,借力跳上了车,拉紧了缰绳。   两人冲蓝帆挥手,便驱使着牛车缓缓往远处行去。   谁都没有发现,在“阑珊珠宝行”的拐角处有一道阴恻恻地视线一直在注视着……   作者有话要说:   感谢大家支持!!今天日万也完成啦需要夸夸(*^▽^*)~因为提到了,所以剧透一下:顾允之后会去考个举人,之后就不往下考了。举人虽然不是个官,但也要被称一声老爷呢~   再往下考的话就是会试和殿试,过了的话要么留在京城,要么当外派官员(外放的官是不可能放回自己家乡的),就得跑到别的地图去了。   沈若想发展沈家村,让沈家村成为大宇第一大村,他肯定是舍不得走哒!   顾允对做官其实不是非常感兴趣,他只对沈若感兴趣(bushi),他会写书,对各种知识有自己独到的见解,顾允未来的职业大家可以猜一下~感觉你们肯定能猜到(捂脸) 第111章   牛车一路到“金珠”门口接上了人, 才一同回沈家村。   她们到得早,是第一批拿到锦缎手帕的,这时候还兴奋着, 想着明儿还要来。   “我就说是真的吧,瞧瞧这锦缎,摸着可真舒服啊!”婶子笑着摩挲了两下帕子。   “这可是锦缎手帕,我是舍不得用,弄脏了可咋洗哦。”   “若哥儿, 你那时候就不该走,不然也能领到一张嘞, 原本说是五十张发完就没了, 结果有人闹开,后头来的都有不少人领着了。”有婶子对沈若道。   “是啊,拿了回来你给你家崽做小衣裳不是挺好?小崽子肉嫩, 就要穿柔软滑些的料子呢。”   “织的细密些的棉布就挺好。”沈若牵紧缰绳, 轻笑着回应。   家里最好的布都给小云吞做小肚兜和尿布了。   锦缎是不错,但是不耐造啊。而且洗起来不方便, 还容易勾丝。   所以还是用细密的棉布好些,那透气性也不差,不粗糙不会磨到崽崽娇嫩的肌肤, 重点是不需要费心伺候布料。   沈若是个完全的实用主义派, 布料做成衣裳就是用来穿的, 又不是拿来供起来。如果穿个衣服还要担心它会不会划破勾丝,洗了还要缩水啥的, 平添诸多烦恼, 那不就是花钱请了个祖宗回来么?这也太令人不爽了吧。   婶子们不太能理解沈若, 这可是锦缎啊!为什么若哥儿好像一点儿也不心动呢?   有婶子激动劲儿还没过, 说道:“明儿还能领呢,我打算喊上我家亲人也一同去。”   “我也,没准凑一凑真的能凑出一身衣裳来呢!”   “那‘金珠’的老板可真豪气,锦缎手帕都能说送就送啊。”   占便宜的心态谁都会有,沈若闻言也就是笑笑不接话。“金珠”的这一波宣传从表面上看好像挺成功的,但在沈若看来无疑是失败的。   “阑珊”推出用赠品来吸引客人,着重点还是在商品本身,那不花钱就能得的赠品则是不需要太高成本的小玩意儿。   彩虹发绳用的就是缝不了东西剩下的布条,那茶叶梗毛球耳坠也是,茶叶梗是从虎头山上摘的,也就花了一点儿毛线和鱼线罢了。做出足足二百五十对也不过就是费了些时间和约莫三四文的成本罢了。   而“金珠”有样学样,只看到用赠品能吸引到客人。还想将“阑珊”的客人全都抢过去,便用力太过地将赠品的成本给提高了,大家对比价值之后自然会到“金珠”去抢免费赠品。   但是“金珠”抓错了重点,一家店铺要长久的开下去,客人的黏性很重要。必须要有一个特点能够让客人们印象深刻,这样只要一说起储水镇上的珠宝行,那必然第一时间就会想到它。   那记忆点是可以人为创造的。可以是一个漂亮的门面、优质的服务、精美的商品、实用的赠品等等。   况且像这类的活动必然不可能只搞一次。   商人重利,搞活动是为了能赚更多的钱,而不是打水漂玩儿。   像“金珠”这样一上来就送锦缎手帕的,估计是亏了不少。锦缎一匹最次的也要二十两往上,一匹布约莫四丈长,因着古时候的布匹门幅短,这帕子约莫女人两个巴掌摊开的大小,送出一百张那就差不多是半匹布了。   粗略估计一下,那就是白送了十两银子!   谁家老板不赚钱舍得这么造啊?   约莫未时初,也就是下午一点左右,就到了沈家村的晒谷场上。这里空旷,离谁家都近,婶子们就在这儿下了车,和沈若顾允道别,就各回各家去。   心姐儿、巧姐儿本还想找沈若说说话,但瞧见顾秀才在那儿不好意思过去,看了沈若几眼之后也跟着婶子们走了。   晒谷场上搭起了棚子,外头还竖起了篱笆隔开,不允许别人进。这棚子隔音约等于没有,里面除了锯木头的声音,听不着其他的动静。   也不知道村长先前安排的要先做出来的那一批木箱子漏斗怎么样了。   心里惦记着事儿,沈若看着那棚子出神,想象着未来盖起厂房的样子。   突然手心里一沉。   沈若垂在身侧的手本能地抓握了一下。   这手感……   “你怎么又给我送银子啊?”   “不是送,”顾允神情端的认真极了,清凌凌的嗓音道:“家里合该夫郎管钱。”   意思就是这些银子不是送给他的,而是本就该给沈若拿着。   沈若耳尖红了,抬起眼戏谑问道:“都还没成亲呢,你就把银子都给我拿着了,不怕我卷了银子带着小云吞跑了啊?”   “你不会。”顾允笃定道。   沈若没问他怎么来的钱,红着耳朵收进了怀里。   “那放我这儿,都先给你攒着。”   “不用攒着,拿来给你做本钱。”顾允对银钱的事情并不太上心,只从前缺钱时候会按时去书屋拿,后来不缺便隔三差五凑到才会去拿。镇上的书屋是他合作多年的,值得信任,从未克扣过他该得的银钱。   沈若要做商人,自然是需要本钱的。他并不觉得小哥儿就得呆在后宅养孩子带孩子,反而觉得沈若有这个想法和能力特别好。   沈若顿时觉得手里的荷包在发烫,他打从一开始到这儿想要赚钱就没有想过要靠别人,哪怕自己赚的慢点那也没事,总会一点点积攒起来的。   但是现在顾允一下子就给了他加起来一共上百两的银子,这就像是一个注册资金小一万的小作坊被金融大佬注资百万,突然就……身价翻倍了!   有这些银子去买个铺子都够!   但是还没学会走呢哪能直接飞啊,沈若还是打算一步一个脚印地来。主要是现在还没有培养出一批得力的人手出来,全靠他一家人是无法支撑一个大的品牌的运转的。   这笔钱沈若不打算用,家里之后最大的开销就是供二狗去学堂上学,不可能用顾允的钱。家里攒的银钱还有四十两多,之前赶集赚了六两多,陈作舟买走了卤味方子赚了二十两,去掉建围墙要付出去的尾款,还有十几两是蓝帆在他这儿下的定金。供二狗去学堂也够了。   一年的束脩是二十两,他家还是拿的出来的。   况且要卖的东西已经做好了,花上二百文租个小摊,之后又会有新的入账。   接下来就是他这个布艺小作坊的流水线作业了。   不过以后肯定有要用上顾允的这笔钱的地方,沈若没有拒绝顾允的好意,妥帖的收好了银子。   只不过没想到顾允比自己更会搞钱,竟然一下子又能拿出这么多来。   沈若感觉自己要被比下去了,他赚钱的速度对比一年不花钱才能攒下三两银子的寻常人家来说自然是很快了,但是没想到顾允不显山不露水的,竟然能赚这么多!   这也太厉害了!   沈若没办法心安理得地一直接受顾允的大礼,先前拿了八十两,之后又有他耗费了好多时间和精力做的蒙学书,还有现在。他也想让顾允开心,从他拿了顾允给的银子开始就已经开始考虑该拿什么当做回礼了。   可是顾允看起来除了读书外,没有其他的爱好,他也不知道该送些什么。那些笔墨纸砚都太普通,他也不缺。送礼物讲究的就是一个“投其所好”。   可这听起来简单,但要想是真的好难。   在现代他也有几个经常联系的朋友,要是挑不中该送什么,那就直接发红包。毕竟每个人喜欢的东西都不一样,要是按自己的喜好来买人家可能一年都不一定能用上一次,还有那种华而不实的摆件就更加没用了,在沈若看来就是浪费钱。所以他们每年生日都是互相发红包那种,然后让他自己去买自己想买的。   可是现在,真把沈若给难住了。   顾允给他送银子,他总不好又转手送回去吧……况且,顾允都说了,是给夫郎管着的。   “顾允,你喜欢什么呀?有没有特别想要的东西?”沈若实在是想不到,抬手抱住他的胳膊,抬起脸问道。   顾允垂眸与他对视,沈若眼睛眨也不眨地望着他。   想要送一个合心意的礼物太难了,顾允好像什么都不缺,也没有什么明显的爱好。沈若斟酌过后,还是决定直接开口问他。   沈若舔了舔有些干的唇,又补充了一句:“你随便想,不用替我省钱。”   顾允抿唇笑了,没有回答。   只定定地看着沈若。   被他这样深情的眼神看着,沈若有点儿吃不消,垂下眼眸避开灼热的视线,抱着他的手臂轻晃了晃。   “你说嘛。”   反正他现在年纪不大,撒撒娇应该也没啥。   沈若脑海中闪过不少在镇上瞧见的贵价的东西,筛选着有没有顾允会喜欢且能用上的。   顾允知道沈若要回礼肯定不愿意用自己给他的银钱。   但是顾允知道沈若家里的情况,他本就对这些身外之物不是很感兴趣,更不想沈若为了给他回礼而浪费钱。   沈若撒娇的声音实在是太甜,顾允的耳尖迅速攀上了红色。   顾允紧抿着薄唇,伸手将沈若的手握住,掌心相贴:“若哥儿,我不需要你回礼。”   沈若没忍住撅了撅嘴,虽然明白顾允的意思,因为他喜欢自己所以想送就送了,从没想过要自己回报点什么,但是沈若是个不爱欠人情的人,谁对他好他就想还回去。   顾允克制地屏了一瞬呼吸,低头凑过去就停留在要亲不亲的地方。   “如果你过意不去,那……” 第112章   沈若脸都烧红了, 飞快地在他唇上轻吻了一下,立刻转身跳上了牛车。   这可是在晒谷场上!说好的古代人都含蓄呢,为什么顾允一点儿都不, 至少在自己面前不。   “……不害臊。”沈若红着脸大声哔哔。   顾允“嗯”了一声,干脆认下,回味了一下唇上的触感。   浅尝辄止的吻浇不灭心里的火,但是顾允有分寸,不可能再晒谷场上跟沈若胡闹。这会儿得了个吻, 嘴角无可抑制地微微上扬。   “我得回家去了,明日就去镇上储水街将摊子租下来, 后日……后日我肯定在家。”沈若本想说让顾允记得过来, 想了想又改了口。   顾允哪里会忘,他恨不得能早早地把人娶回家呢。   “好,明日我同你一起去。”   顾允虽然黏人但也有自己的事情要做, 不可能一直跟在沈若身边。沈若道:“那我走了, 你也回家吧。”   顾允想到又要分别,低低地“嗯”了声。若是能每日一睁眼就瞧见他, 该有多好。   沈若察觉到他有点心不在焉,抿了抿唇问道:“或者,你想去我家瞧小云吞吗?”   顾允抬眸, 视线在他抿着的唇上短暂停留, 沉默了一会儿道:“我家中还有事要做。”   这就是不去了, 沈若还以为他肯定会跟来呢。   沈若红着耳根倾身过去,趁没人迅速在他脸颊亲了一记。   “那好, 明日见。”   很轻很浅的一个吻, 却让顾允的心跳的又重又快。   他站在原地看着沈若驾着牛车离开, 等到看不见影儿了才转身往家的方向去。   顾允赚钱其实没有捷径, 以前替人抄书,抄多了自己也会有不少见解。   古人云“读书百遍,其义自见”,这说的就是顾允了。   他用“一诺”这个笔名做了不少的文章,还修订了不少书册,其中最为热销的便是他撰写的《九章算术[注解]》版,为的就是能让更多的学子能够将算学更为简便的运用在生活中。   其他的书册他也有做过注解,所谓“注解”就是通过他的理解转化为更好理解的文字。其中不乏有不清晰的地方,他都会查阅许多书册来纠正或修改。   镇上书屋便是一位大儒开的,他一有空便会过去与大儒交谈,大儒也会帮着检查顾允所写的“注解”有无错漏,总之做这些书册的时候他也获益良多。   当然,收益也是很可观的。   这件事说实话并没有什么好隐瞒的,只不过那位大儒像是个隐士高人,正所谓“大隐隐于市”,于是才在储水镇上开了这么个书屋,他不希望顾允将这件事暴露出去。   就连柳兰香都只以为自己儿子带回来的一直都是在镇上书屋帮着抄书赚的钱。   所以顾允注解的书册全都用了“一诺”这个署名。   读书人中只知“一诺”不识他“顾允”。   顾允并不觉得如何,因为他对名利看得不重。   蓝帆知道自己是“一诺”那是一场意外,被他瞧见了初稿,之后就在他那儿掉马了。但是他作为顾允最好的朋友,自然是帮着保守秘密。   或许是老先生怕自己有了名气之后骄傲自满,所以才会勒令他不许告诉别人。而除了蓝帆这个意外之外,至今还没有第四个人知道顾允就是“一诺”。   顾允回到家中后,便呆在了书房中,桌面上摆满了摊开的书册。宣纸上是密密麻麻的字迹,他在桌前站定,凝神细看片刻,便抬手取下毛笔接着先前的墨迹继续往下书写。   在顾允进入家中的时候,沈若也正好架着牛车回到了家。   沈大山此刻正在屋前头挥舞着板斧劈柴,瞧见沈若回来,道:“若哥儿回来啦,你周婶过来找,说是有刻了什么东西要交给你来着,我喊她进大屋里坐着了。”   “哦,应当是我拜托她家浪哥雕的做书包的纽扣好了。”沈若跳下牛车,心想哪能让人等太久,就将牛车交给他爹   沈大山顺手接过,帮着拆了,再把牛牵回羊圈里头。   路上的灰尘太多,沈若先去厨屋洗了把手脸,随后立刻往大屋里进。   “周婶,等久了吧,我刚从镇上回来。”沈若瞧见她了,笑着道。   大屋里头周兰正坐在四方桌前,桌面上摆着一碗糖水,已经快见底了,可见是等了不短的时间。   “不久不久,你们今儿去镇上领着那锦缎手帕了?”周兰是真不信那“金珠”还真会发,这会儿还不知道情况呢。   沈若点了下头,在另一条条凳上坐下了。   “她们是都领着了。”   周兰闻言轻叹了口气,道:“那还真是我扫兴了。”   沈若笑眯眯道:“周婶说的不无道理,但是商人嘛都注重口碑,最怕人闹,那话都放出去了要送锦缎手帕,哪怕‘打肿脸充胖子’也好,肯定是会送一波的。今儿就是这样。那‘金珠’原本就打算送五十张,但有人闹,就多送了五十张。‘金珠’今儿可是大出血,不过要是真每日都像这么送,肯定不得行。亏都要亏死了。”   这做法就有问题。不过沈若对“金珠”了解不深,只知道这家开在镇上的时间比自己年龄都大,但听人说起似乎是有店大欺客的事迹,不过他家先前一直穷,自然没去镇上“金珠”逛过。   珠宝行卖的都是古代奢侈品,瞧不起人可太正常了,“阑珊”还稍微好些,主要是蓝帆这人是个素养高的,能当顾允的朋友自然都不是差劲的人,所以一开始阿富说出瞧不起乡下人的言论的时候他立刻就喝止了。   要不然沈若也不会跟他合作。他要找人合作自然要找个靠谱的,三观正的,要不然以后吃了亏都没地儿说。很庆幸他找对了。   周兰揪着袖口,不着痕迹的拧来拧去。沈若瞧见了,问道:“婶子,怎了?”   “嗐,我就是想到那些人到时得来我面前嘚瑟了,想想就来气。”周兰气闷道。   沈若摇了摇头道:“莫生气,每个人的思想都是不同的,这没有什么好争论的。更何况这只是一点儿小事。这件事不重要,再过几日谁还记得呀。”   周兰想想也对,气闷消了点,脸上带了点笑模样,伸过手去拉住了沈若的手,另一手搭在最上。   “若哥儿,你活得可真通透。”   沈若继续摇头,他倒不是活得通透,而是这类小事根本没往心里去。若是有人要骂自己的家人,他肯定第一个冒火,哪里能淡定呢?   “周婶,女人不能总是生闷气,对身体不好。你跟我娘性格挺像的,一定要保持好心情。”沈若关心道。   周兰顿时眼眶都湿润了,竟然被沈若安慰了。难怪大家都说姑娘、小哥儿才是爹娘的“小棉袄”呢!周浪可不会言语上关心她。   “诶,婶子晓得了。”   有些人特别容易较真,沈若一直记得一句话“人生的许多痛苦,都源自于盲目较劲”【注】,为了一些小事而纠缠不休,争辩,还要跟一些无关紧要的人斤斤计较,这些行为很容易出现。   沈若也不是一开始就对这些事情看淡的,只不过是经历的多了之后,学会告诉自己“算了,和这种人较劲不值得。”   他外婆就是一个特别容易生气的人,当老师的时候被学生气到,时不时胸闷气短。所以沈若从小就知道,不能让女人生气,因为女生比男生心思细,所以容易生气,生气久了就容易生病。   “瞧瞧我这记性,都快忘了正事了,”周兰从怀里掏出一把木块出来,放在了桌面上,让沈若看:“这些都是浪哥昨儿回来之后雕的,你瞧瞧可以用么?”   沈若拿过来仔细查看了一下,周浪把他画在木浆纸上所有的图样全都刻了一遍,能瞧出来有的手法还比较生涩,但有几个刻的特别好,应该是熟练起来了,过了七八年也还没忘光。   “很不错,”沈若摸了摸纽扣上光滑的触感,没有一点儿毛刺,应当是都用砂纸给打磨过了。“浪哥心细,做的可真好,之后就是打孔,然后上一遍桐油。”   那油干了之后瞧着就会有点儿泛光的,显得更精致些,还能防蛀虫。   既然周浪可以胜任,那他明儿去镇上正好将桐油给买了来。   “那成,周浪他这段日子都在镇上打短工,不过回家之后能帮着做。若哥儿你说需要多少个,我去和他说。”周兰也瞧着好,但是也没瞧过别人做的没个对比,听若哥儿说不错,心里头也高兴。   沈若手里捏着木质纽扣转动了几下,状若无意般问道:“周浪他在镇上打工一日多少工钱?”   “替镖局卸货呢,若是活儿多一日有十五文,活儿少五文也是有的。”这都是力气活儿但是十五文也算是蛮高的工钱了,要不是自家周浪力气大,那边还不肯收的。   沈若点点头,说道:“我给浪哥开工钱,这纽扣两个为一组,一组一文钱,他愿意来做吗?”   “就是木材得他自己找,还得麻烦他打磨好了之后,再上一层桐油晾干。”   这纽扣并不难做,但是雕刻不是每个人都会雕的,而且花费的原料不用成本,桐油沈若提供,做两个一文钱已经算挺高的工钱了。   周兰被他这话给震住了,周浪昨儿一回来开始刻,也没花多长时间就把这些都雕好了,他力气大瞧着根本不费什么力,先前挑黄泥一天五文钱,这做十个纽扣就能得五文钱?!   “若哥儿,这……工钱会不会太高了?浪哥一日能做不少呢。”周兰蹙着眉问道。   沈若顿时笑了:“怎么回事,还嫌工钱多呀?”   “雕刻这门手艺本就不是所有人都能做的,浪哥有这门手艺多拿些工钱也是应该的。”   周兰都被这消息给砸晕了,做两百个纽扣可就是一贯钱了呀!   “暂时还不需要太多,这些图样先各来十个,桐油我明儿去镇上买,之后是要上到书包上头的。”沈若说道。   女生款的纽扣暂时只有四个不同的异形图样,男生款的是字的图样,暂时一共写了三个成语,也就是十二个图样。这里就要一百六十个纽扣。   周兰只会算整百的这会儿算不出来,沈若说道:“一百六十个都做完了也就是八十文,暂时先要这些,得辛苦浪哥了。”   周兰笑着摆摆手,说道:“不辛苦不辛苦,我想他肯定乐意干。”   沈若看着这象棋刻字的纽扣,脑海中突然又划过一个绝妙的念头,也是这镇上还没有的卖的!   作者有话要说:   【注】周国平的话。 第113章   沈若小时候和外婆一起去镇上交流会的时候, 有不少摊子上卖那种陶瓷的招财猫。小小的,就小拇指一个指节大,上头印着字。   摊主会编绳子, 将各种字样组合在一起串成手链、挂件等等。   去买的人大多都会找出自己的名字然后由摊主串到一起,这样一来原本普通的挂件有了意义。   有些小情侣就会将对方的名字找出来串成手串,送给对方戴着。能暗戳戳的秀恩爱。   在他的印象里,卖这东西的小摊总是前面围着不少人,挺热销的。   就是不知道要是自家在储水镇上试着卖卖看, 能不能有这种效果。   沈若的小摊上本就要卖布艺的挂件,发绳这类的东西, 要是多出一样可以定制的姓名手串、挂件, 或是吉祥话的,倒也不费事。就按象棋棋子纽扣的样式来做就成啊。   或者再推出一款木珠子上刻字的!   沈若眨了眨眼睛,他感觉可以试着做一做, 顾允写字, 周浪来刻,完全可以在摊位上进行面对面定制了啊!   他们的小摊一开始来光顾的人肯定不多, 完全可以参照他给“阑珊”想的方法,搞活动!   光线昏暗的大屋里头,周兰也能感受到沈若的好心情, 心里也跟着轻松起来, 没有先前那么烦闷了。   沈若道:“周婶, 你家浪哥镇上活儿啥时候结束?到时候来给我帮忙吧。”   沈若要做就得将所有的一切都准备妥当,摊位、材料、人手、运输缺一不可。总之都先定下来, 还得再算一算成本, 做布艺小商品的流水线小作坊自然也得安排上。   周兰道:“他啊, 随时都能歇的, 在镇上干一日的活拿一日的工钱,除非那镖局不缺人搬东西了才会喊他走呢。”   沈若想了想说道:“那成,如果他愿意来的话,我到时候喊他。”   周兰以前不了解沈若的时候还以为他是个不好的小哥儿,但后来才发现是她看走了眼。现在是打心眼里喜欢他。她心想,不怪她家周浪会喜欢,若哥儿人好,勤快,还长成那副样子,接触了解了只要是个汉子都会对他有好感的吧。   周浪怎么可能不答应。若哥儿说的这个活儿又不累,还赚的多,傻子才不来呢。   周兰听完就直接替周浪应下了。   “成,我让他仔细着做,可不能糊弄。”   沈若笑着应了。   周兰将那几个纽扣又带走了,就等着明儿沈若送桐油过去,刷桐油这个活儿她也能帮着做。   沈大山见人走了才进大屋来对沈若道:“家里黄泥多,之后建围墙了最底下压着的那层肯定还留地上,这黄泥可不赖,种菜熟得快,我想着正好围墙要围那么一大片,打算把羊圈后头那片拾掇出来种菜。”   他家后面那一片几乎都是岩层,上头覆着一层不厚的一层泥,根本不适合种菜,不然早就开辟一片菜地种菜自家吃了,哪里还要去占田边沾那斜坡上的一小片地,种也种不了多少的,浇水还费劲些。   现在正好家里有黄泥,拾掇片适合种菜的地方出来倒是不难了,就是一开始不一定能长得特别好,毕竟这黄泥都还是新的,得再多堆堆,往里弄点农家肥之后,应该就能好。   以前沈大山都闷不做声地埋地里做活儿也不怎么跟家里人商量,想到啥就去做了,这会儿知道来问问沈若的意见。   过两天刘麻子他们就要过来建围墙了,到时候还得挑黄泥,一边挑一边建的。要是不给他爹找点别的事儿干,沈若估摸着他又得去帮着挑黄泥。反正就是闲不下来。   “我觉得好,正好现在农闲,整片菜地种上,要不了多久家里就能吃上后头种的蔬菜了。”而且家里头牲畜不少,粪便正好可以用来浇灌,倒也不用清理出去扔掉了。   沈大山见若哥儿答应,没忍住笑了,顺嘴提了一句:“爹就会地里的活计,还有一把子力气,还想着以后要是种的多了家里吃不下,就拉去镇上卖。”   得,家里人都开始开动脑筋想发设法的搞钱了。   沈若自然支持,笑着道:“那爹你好好干,未来开个蔬菜基地也不错。”   沈大山听不太懂啥叫“基地”,但蔬菜他会种,他就擅长这个的,闻言也笑了。   蔬菜种多了也没事,晒成菜干也好吃,总之都不会被浪费的。要是拉到镇上去卖,那就得起早贪黑,卖菜的活计累得慌,沈若想着以后要是成规模了,那就找个镇上的酒楼饭馆一类的达成合作。   什么蔬菜上市了就直接往店里拉过去,方便快捷,那酒楼饭馆客人多蔬菜自然消耗的快,可比自家一趟趟拉去镇上卖方便多了。   不过现在说这些还太早,沈若喜欢走一步看三步,但蔬菜也要时间来长成,要做蔬菜基地大棚等等,也需要本钱的。所以暂时先着眼于他爹打算弄的屋后这片菜地吧。   现在农闲,估计菜籽卖的不会便宜,若是农忙时候去买菜籽的人少才会便宜些。   沈大山瞧天色,再过几日便是连着的阴雨天气,特别适合下菜籽,所以就吩咐沈若明日去镇上的时候顺便买几包菜籽带回来。   沈若小时候也帮着外婆种菜,那些普通的蔬菜怎么种都清楚,他想了想道:“爹,你打算弄多大的菜地?好打理些的菜就萝卜、白菜这些,我多买些回来?”   萝卜和白菜好打理,好种,而且熟的快,特别适合先在刚弄出来的菜地里种了试试,瞧瞧肥力如何,等长成了就能清晰地看出来。   沈大山道:“大概弄个半亩地吧,先前听你的多弄了些黄泥回来,正好能铺半亩地。要是之后还有多,那就再铺一垄。”   沈若点点头。   “萝卜、白菜不嫌多,若哥儿你再买些蒜苗、黄瓜、丝瓜回来。就先种这几种。”沈大山道。   沈若应下了。沈大山以前要种菜都是找村里人留种的,约莫知道每样菜菜籽的价格,沈若听完心中记下,这样明日去买的时候心里就有谱。   不然人家瞧见他年纪轻估计他不懂种菜的,那就随意乱开价,他不知道原本的大概价格就特别容易被坑。   “我娘呢?今儿都没见着她。”沈若有些奇怪地问道,每次他一回来他娘听见声儿了,都会从小云吞呆的屋里开门出来和他说说话的,今儿竟然到现在都没瞧见人。   家里洗衣篮子和棒槌皂角都在,也没出去浣洗衣裳啊。   沈大山道:“你娘去找村长媳妇了,她不是忙活着要孵小鸡崽么,去跟村长媳妇取取经。”   沈若只知道孵小鸡对温度的把控特别严格,而且不是每一颗受精蛋都能成功孵出小鸡的,现代由母鸡来孵化的也有但是少,若是要大量的破壳,那肯定是人工孵化的比较多。   人工孵化在没有温度计的古代挺难实现的。   “你娘她还想着酿些米酒,家里今年收成好,米交了税也没卖了,正好能留出一些酿酒哩。”沈大山说着就笑起来,这日子可是越过越好了,以前都吃不上白米,这会儿都富余到能拿粮食来酿酒!   可不就是过得好了吗?   “那好呀,等娘酿成了我给你们做酒酿圆子吃!”沈若不会喝酒,但会吃甜酒酿,那滋味儿特别好。酒酿圆子Q弹甜软有嚼劲,他也特别爱吃。   “酿酒需要啥么,我明儿去镇上租摊子,正好要路过杂货铺,刚好一起买了。”沈若对酿酒知道的不深,只知道原料,不知道要加些啥。   “你娘说要酒曲。这酒曲她也会做,是她娘家家里的秘方呢。但是麻烦,还是买现成的便宜些。”沈大山道。   沈若点点头,有些惊讶。   他娘究竟还有什么惊喜是他不知道的!   “对了,今儿沈欣那孩子又送了些枯树枝过来,我让他端羊奶走。二狗这小子也跟去了,还帮着沈欣端碗呢。”沈大山说起这个忍不住笑出声,才这点大的小子都知道要帮着小小哥儿了。   沈若也笑了,二狗这孩子跟沈丰像极了,不难看出长大后是个疼媳妇的。   他爹虽然以前不声不响,但也是很宠他娘的。   地里的活计在沈丰还没长成之前都是一手承包,平常时间都不让李善桃下地的。只有农忙的时候实在是忙不过来,才会由着李善桃下地帮忙。   沈若想起沈欣家的事儿,微微皱了下眉问道:“沈欣他爹都走了快一年,没说什么时候回来么?”   “也没听说啥时候回来。那小子脑筋灵活,要是赚够了银钱就回来了吧。”沈大山说道,又想起什么,继续道:“周浪他爹也去了,估计他俩会一起回来,到时候周兰再过来,你去问问她。”   沈若“哦”了声,其实他就是想到了随口问问,像这样走到远方去卖货的货郎能赚钱的应该不少,比如将本地的丝麻卖去别的地方,再将别的地方的特产带过来,倒卖赚银钱。   算是各地之间互通有无的一种途径吧,他们就当这个中间人来获取利益。   沈若未来要将“念宝”这个品牌做大,自然不可能只在储水镇上开一家的。还有他家的小摊,摊上卖的东西,也可以交给卖货郎带去别的地方走街串巷去卖。   未来他家的布艺小摊也能遍地开花,那价值可就非常可观了!   暂时先不想那么长远,先去将摊子租下来再说。   先前婶子们做好的那些东西只能堆放在大屋里头,摆的整整齐齐,因为是布做的所以不算特别占地方。沈若点了点。   因为书包好卖,所以多做了几个书包,那抽绳水桶包拢共做了十五个,双肩书包十个,三张百家被,剩下的做了二十五个挂件,三十条绣花发带,十个防晒面罩,还搓了二十多条七彩发绳,糊了五双千层底。   这些暂时还不知道能卖几天。   沈若挑出两个抽绳水桶包,明日去镇上正好将它们给那个小贩带去,先前是用两个书包换了一杆铜制秤的。可不能忘了。   还得再买些布料回来,棉布的就成。还有针头线脑家里怕是快不够用,这些都是消耗品,得多买些回来备着。   这样一想,明日要买的东西还真多。   沈若挨个心中记下,确认没有什么遗漏之后,才去厨屋里头梳洗干净。   随后迫不及待地进屋里和崽崽亲热去了。   李善桃不在,柳杉便在屋里看着小云吞,顺便在那绣香囊。见若哥儿回来了,就打声招呼,往屋外去。   将屋内留给他们父子俩。   小云吞醒着,瞧见阿爹了很给面子的露出笑来,还冲着自家阿爹伸手手要他抱呢。 第114章   自从沈汉三受了伤后, 村里头也没人接替他做牛车拉人的活计。沈若先前是向他将牛车借来了,这个活儿得来去镇上耗一天,着实费时间, 沈若自然不会接替他干。不过正好要去镇上的话,路上碰见行路的村民,沈若喊一声让人上来捎带脚还是不成问题的。   沈若在前头驾车,顾允坐在他身边,后头车板上已经坐了不少人。是想要去镇上“金珠”领锦缎手帕的婶子们, 还有背着柴火要往镇上主顾家送的沈二里兄弟俩,挤得满满当当。   先前就是沈二里的柴火把顾允给砸了, 幸好这么长的时间过去顾允的肩膀已经差不多好全。沈二里过意不去, 赔了药钱之后还几次三番往顾允家中送劈好的木柴。   牛车行的慢,吱吱呀呀的。沈若昨儿夜里没睡好,李善桃经常夸小云吞乖, 好带, 夜里也不哭闹,结果就不禁夸, 昨儿夜里崽崽闹了许久,也不知是怎了一直哭,给他喂羊奶一进嘴里就吐。   后来只喂了点凉白开, 好歹是不觉得饿了就睡下了, 到了后半夜又尿床。   可给沈若和李善桃折腾的够呛。一般人家养孩子大多都是这样, 只不过前一段时间小云吞真的太乖了夜里醒来都有规律,可省心了, 结果一下子闹将起来他们俩就有点儿遭不住。   此刻天还蒙蒙亮, 沈若没忍住, 低下头偷偷地打个哈欠, 随后跟没事人似的继续握着缰绳。   顾允伸过手去将缰绳握在了手里,他习惯早起这个点很精神,沈若打哈欠的时候再小声他也听着了。   “你靠着我眯会儿吧。”顾允目不斜视道。   沈若眼神往边上瞥,示意后头都是人,这不好吧?要是没人那他肯定就靠上去了,是真的好困。   顾允不着痕迹地抬手,按在沈若耳际,微微施力往自己肩头按。   好吧,只要脑袋放空就不会觉得害羞!   沈若开始麻痹自己,顺着他的力道靠在了他肩头。   鼻尖能嗅到他身上熟悉的墨香,让沈若觉得很安心。   坐在赶车的横板上头睡觉有些不安全,就怕不小心掉下去,虽说牛车行的慢,但要是掉下去了可不是闹着玩的。   顾允一手握着缰绳,另一手绕过沈若后背,将人半揽住,手心就搭在沈若腰间,扣紧了。   沈若的腰腹柔韧纤瘦,顾允甫一搭上去就后悔了。   这手感……简直梦回“那一日”。   沈若红着耳尖将手搭在他的手上,像要阻止他乱碰。合上眼睛开始闭目养神。   明明后头的交谈声还有牛车吱吱呀呀的声音闹得慌,靠在顾允肩头上的姿势也说不上舒适,沈若以为自己肯定睡不着,却没想到,很快他的眼皮就一沉一沉的。   顾允按在沈若腰间的手浸出了点汗,指尖僵硬地动了动。   他另一手拉扯着缰绳,让牛尽量地走在平缓些的地面上,连呼吸都放轻了些。   和后面的婶子们轻声打了招呼,示意沈若要睡一会儿,婶子们便都止了话语,看着前头腰背挺直的顾秀才和依偎着他的若哥儿,这两人瞧着还真般配。忍不住捂着嘴笑他,在外头都这么亲密,那私下里两人得多好啊?   保不准夜里都是一起睡的呢!   都不是没经过人事的婶子,这会儿八卦的火热视线对着顾允,让他都差点保持不住面上的平静。   牛车一路行到了镇上,天际将将破晓。   将她们送到“金珠”那条街上,沈二里兄弟俩也跟着下了车,众人小声道了别。   沈若醒来的时候发觉牛车已经停了,他还有些懵。   靠在顾允肩头睡的,此刻脖子酸得很,沈若皱着眉头扭了扭脖子。   一双温热的大手便覆了上来,揉按着他的脖颈,力道正好,沈若顿时感觉舒服了许多。   “手艺不错。”沈若留下一句夸奖,就跳下了牛车。   睡了一觉简直神清气爽!   沈若这才看见牛车停的地方就在储水街头的那棵梧桐树底下,正好将牛栓在这儿,去采买东西。   周围摆摊的人不少,沈若麻烦边上的一个小贩帮忙看一下牛,没讲价买了人家一个竹制的鸡笼,那小贩笑得见牙不见眼连声说好。   反正他就在这儿摆摊,要摆一天呢,帮着看一下牛车一点儿不费事。   沈若在这儿挑鸡笼的时候,顾允已经往街道里头走了,沈若说要买菜籽,但卖菜籽的摊贩不一定每日都在,他往里进去找找。   但运气还不错,远远看去今儿那卖菜籽的摊子还真在。   顾允对着他招招手。   沈若立刻飞奔过去了,还没跑到顾允跟前,顾允就两步迎上,牵住了他的手。   “走吧,就在前头不远处。”顾允道,“人多,牵着不容易走散。”   这个点儿镇上人都出来买菜,还有不少乡下人也来镇上采买家用,所以储水街上人还是挺多的。但其实,也没有到不牵手就被挤散的情况吧。   沈若眨了眨眼睛。   扣着顾允手的手指紧了紧,其实顾允不解释也没事,他都已经习惯了。   想到这里,沈若抬眼瞄身边人的下巴,没忍住笑了笑。   习惯真是一种很可怕的东西,要是哪天顾允不牵他了,可能还会觉得不习惯呢。   顾允被他看得心虚了一下。   储水街上此刻人流还变少了点儿,显然和他说的“人多”不太一致、   他不过就是被沈若说了好几次“黏人”之后,忍不住想要给自己的所作所为扯一面旗帜,让他不要有心理负担罢了。   索性书生长袍的袖摆宽大,牵着手别人也瞧不见,沈若另一手揉了揉发烫的耳廓,扯着顾允一同往前头走去。   今日要买的东西可真不少,心中将所有要买的东西全都默念了一遍,确定没有遗忘之后,沈若就开启了买买买模式。   先去卖菜籽的摊位上买菜籽,小贩就坐在小马扎上,前头堆着不少纸包。   沈若拉着顾允过去,蹲下。身查看了一下,上头也没写字看不出什么。   沈若直接问道:“小哥,这些菜籽怎么卖的?都有些什么种类?”   “我这儿菜籽种类全,储水街上就我家最全了。应季菜的菜籽我这儿基本都有。你就说要什么菜,这会儿就茄子没有,那个得等到农忙时候才有呢。”现在农闲菜籽比农忙时候好卖,小贩笑着招呼道。   沈若颔首,拿起一个纸包拆开瞧,里头的菜籽个个饱满,没有虫蛀,瞧着确实还不错的样子。   他递给顾允瞧一眼,顾允没说话,只握住他的手紧了紧。   意思是可以。   “小哥儿啊,十里八乡村里人过来都喜欢从我这儿买,我家的菜籽绝对新鲜,都不是陈年的。回去后要是撒地里不长你就来找我!”小贩见沈若像是准备要买,立刻大力推销起来。   沈若问了句:“都多少钱?”   “看你要多还是要少,买的越多越便宜,一包五文,两包九文,四包十八文。”   沈若挑了挑眉,状若无意般道:“我家前几日来买的时候可不是这个价儿,莫不是诓我?”   那小贩惊讶了一瞬,立刻哈哈笑了:“小哥儿你说笑呢吧,你家人肯定不是在我这儿买的。街上还有一个摊位卖菜籽,一包四文钱的。但那家菜籽次,没我家的好。不信你去瞅瞅,就往前再走个十几丈。”   沈若家人哪里买过,就是想试探一下这小贩有没有乱开价。毕竟他爹说以前一包菜籽才三文呢!   “那怎的这菜籽都贵了不少?以前你家也不是现在这个价儿吧。”沈若问道。   小贩“嗐”了一声,道:“这会儿农闲啊,咱也要赚点儿不是?你要是买的够多,我自然按四文一包给你,我家菜籽可都是好货!”   “那成,我要的多,你给我三文一包能卖不?”沈若每一笔钱都要花在刀刃上,菜籽这东西瞧着像是不贵,但要买的多了还是不便宜的,三文钱那小贩也有赚头。   “那次的菜籽都不肯卖三文,你这……”那小贩一脸为难。   沈若瞧出来了,这菜籽商就是被迫提价的,那次的都敢买四文一包,他要是卖三文那心里可不平衡了。   沈若笑了笑:“那可不能这么说,要是你家的菜籽好,自然都来你这儿买,那家菜籽次,都是一回生意,以后肯定不去那家买了。你说是不?”   “那是,我这儿回头客老多了!”这小哥儿真会说话,那家卖次一些菜籽的生意就是没他好啊。   沈若道:“我要萝卜、白菜、蒜苗、黄瓜、丝瓜、辣椒,各来两包。”   那小贩没想到这小哥儿还真要买不少,各来两包那就是十二包,别人来他这儿买菜籽都是两包、三包的买,最多的也就四五包,没想到这人一下子就要十二包!   “三文一包能卖不?”沈若问道。   小贩想了想,似是在纠结,说道:“要不这样,十二包我算你四十文如何?比一包三文多一点儿。”   三文一包那就是三十六文,小贩想多收四文钱,沈若觉得还好。毕竟如果还是按四文一包来算的话,那就要四十八文了。   沈若看了顾允一眼,用眼神询问他的想法。   两人都不是喜欢吃亏或是让别人吃亏的性子,接收到顾允也觉得可行的信号。   沈若道:“那成,你给我挑好点的,下次还来你这儿买。”   以后要是真的要搞蔬菜基地了,那菜籽的需求量可就更多了,要是真的好,没准还能达成合作呢!   小贩喜笑颜开,连声道好。   迅速给沈若找出需要的菜籽纸包,接过铜钱数了数一文不少。   “好嘞,慢走啊。我家菜籽保证好,要是不收成你来找我王大牛。”小贩拍着胸脯保证道。   沈若记下他的名字,道“好”。   他今日特意背了斜挎包出来的,这会儿将菜籽包往里一放正好。   顾允还是第一次看沈若和人砍价,这是他不擅长的事儿。但瞧着沈若的样子,特别鲜活,越来越像是在这儿生长起来的人了。   “走走走,还要买酒曲呢。”沈若也不知道在哪儿能买着,先逛逛街,要是找不着再去杂货铺。   顾允“嗯”了声,轻声道:“酒曲约莫是十文半斤。”   沈若笑了,这个倒是不用买许多,估计砍不了价儿。不过有个价格参考也是好的。   沈若就一路拉着顾允逛街,得了趣味,见了不少有趣的小东西,但他除了需要的东西,其他都是只看不买。不能小觑古人的智慧,有许多新奇的小玩意儿沈若都没见过。   等将东西都买齐了,已经是正午时分。   顾允帮忙提了不少布料,两人一同放去牛车上,用一大块油纸盖上麻绳捆好,再摆脱那个小贩帮忙看着。   东西都买好了,就该去租摊子了。得去找承包这条街的人家,说是住在另一条街上。沈若瞧过了,储水街上还有不少位置空着的,应该能顺利租下一个。   “走吗?”沈若问顾允道。   顾允看着他,道:“等我一会儿,马上。”   说完他就往街上去。   沈若以为他有什么想买的忘了买,就坐在牛车横板上等。   顾允再回来的时候,沈若就瞧见他手里提着不少东西。   那些东西还格外的——眼熟。   沈若:“……??”   有迎着风能转动的小风车、按一下就会往前跳的木头小马、还有香气扑鼻的木片……各种各样的,他拿了满手。竟然一个没落下,全都是沈若觉得新奇的玩意儿。   “我瞧见你看了许久,”顾允将那些东西也放上牛车,慢条斯理地道:“就想着你应该是喜欢的吧?”   沈若听得耳尖一烫。   嘴里说着“浪费钱”但心里却是甜滋滋的。 第115章   沈若他们正打算走, 结果正巧遇见先前那个约定和沈若以物易物的小贩出摊。   那带来的抽绳水桶包正好也能给他了。   那小贩瞧见沈若了,哎呦一声笑了:“沈小哥儿赶巧了啊,我今儿家里有点事出摊晚了, 没想到正好遇着你们。”   沈若从板车上的箩筐里取出书包递给他:“喏,我把书包给你带来了,你瞧瞧。”   “呀,还真能抽拉,真好真好。”小贩手巧灵活拿在手里翻看一番, 连声道好。针脚密实,抽绳一捆上就给封了口, 提着也轻便, 上头布料的搭配瞧着也舒服。   沈若见他满意,嘴角就带了点笑。   “我打算过两天便来摆摊了,这书包还做了其他的款式呢。”沈若说道。   小贩闻言对其他款式的书包顿时就起了兴趣, 说道:“那敢情好, 我想你这书包肯定好卖!街上那些仿制的卖的都不错呢。”   “借你吉言了。”沈若笑着道,随后又说:“我们今儿过来采买点东西, 还打算去将摊子给租下来,就是不知道承包这条街的那户人家好不好说话?”   都是人情社会,要是有个熟人能带着, 就不容易被坑。   那小贩苦恼地皱了下眉, 小声道:“有钱自然好说话, 我先前去租我现在这个摊,他们就不是很乐意似的。”   因为偏一些的摊子租金便宜一半, 都围在外头了显得里头空旷, 便宜的摊位多了且它们都聚集在一处, 那自然人流也会被吸引到偏的位置来。   那些在里头好位置摆摊的自然就心里头不平衡了。多花了钱结果客人还不如少花钱的摊位客流多。   长此以往, 愿意花两百文租摊子的商贩自然会越来越少。   沈若想租个好位置,想的就是越靠里越安全,这承包储水街的李家背靠官府,时不时还有衙役会到街上来巡逻。   人多的时候小偷小摸的事儿也是层出不穷的,沈若就会多留几个心眼,空出的一只手就一直按在荷包上,省的不小心被扒手摸走了。   “我打算租在里头些的,是直接找上门去就成么?”沈若问道。   小贩带来摆摊的东西也不多,这会儿找了相熟的人帮忙看着,就道:“沈小哥儿,那李府也不远,我带你们过去吧。”   “成,那就多谢你了。”   牛车边上的小贩会帮忙看着,沈若便放下心,两人跟着他一同往李府去。   小贩边走边说:“那李记杂货就是李府开的,开了几十年,我亲戚做的那汤婆子就是签的他家,专供的。”   沈若点点头,杂货店也搞垄断生意,总有那么几样不太普通的得专门上杂货铺买,要不然都没什么生意。   顾允的手按在沈若后背,带着他往前走。周围行人多起来了,两人越走挨得越近,这会儿沈若瞧着就像是被顾允半揽在怀里的感觉。   沈若一直在和小贩谈天,说摆摊的事儿,小贩有经验也不吝啬分享,这会儿相谈甚欢。   顾允敛目,他按在沈若背上的那只手温度透过衣料,能感觉到沈若肩下那片皮肤被捂得暖烘。此刻顾允在想,若是自己精通生意经,也许能够和若哥儿侃侃而谈。   而不是像现在这样,听着他们交谈,自己在边上插不上一句嘴。   沈若察觉到顾允的沉默,和小贩说了两句话,大意是之后摊子上该如何如何,说完后就看向他。   顾允也看向他,接口道:“我觉得不错。”   沈若和他古井无波清冷的眼睛对视上,结合他说的话,忍不住勾起嘴角笑了。   “那我想拜托你帮忙现场写字,你也答应咯?”沈若一开始想搞的活动就是现场制作姓名或是吉祥话的手串、挂件什么的。这个别人想要效仿比较困难,除非他们也能找到一个会写字的人和一个会雕刻的人来。   “要是你有自己的事儿要忙,就不用啦。我可以找别人帮忙。”沈若觉得有些太麻烦顾允了,但是他现在就是文盲一个,会写的字有限写的还没画出来的好看呢。   他上不了,只能求助自己的男朋友了。但是顾允也有自己的事要干的,沈若感觉自己只要提起他肯定会答应,但是会勉强他自己将自己的事情挪到其他的时候去做。   但是这样肯定会很累。   顾允愿意帮忙是因为喜欢他所以才会无条件的应允,但沈若不能不站在顾允的角度考虑问题。   “这不费事,我最近都很空。”顾允的视线定定地看着他,说道。   沈若笑着问:“真的?”   顾允点头,目光在他嘴角短暂停留片刻,说道:“真的。”   沈若一直注意着顾允的眼神,这么一点小的变化他也看进了眼里。红着耳根趁小贩目不斜视的时候,凑过去轻轻地亲了一下他的右脸:“那就多谢你啦。”   顾允身体顿时一僵,若哥儿好像会错了意,他只不过是想戳一戳他嘴角边那个不甚明显的梨涡。   但他回味着脸颊上的触感,按着沈若后背的手缓缓下移,与他十指相扣。   沈若额角的碎发发梢在阳光下泛着细碎的微光,几乎将顾允的眼底映亮。顾允嘴角勾起好看的弧度,露出了笑模样。   ……就让他这样会错意也挺好的。   沈若还是在和小贩说话,但他这会儿脸皮薄得很,亲完顾允脸皮和脖颈都跟火烧了似的发烫。   小贩问道:“沈小哥儿你怎么脸上瞧着发红,今儿也不是很热吧?”   沈若轻咳两声:“嗯,衣裳穿得太多了,热得慌。”   “哦,这段日子温差还挺大,不记得增减衣物特别容易生病。我亲戚家那俩小的就是,跑得热乎乎了一脱衣裳,好了嘛,这就着凉吃了几日的苦药。”小贩无奈吐槽道。   沈若道:“小孩子体质弱些,可以去刘氏医馆配些板蓝根喝,能预防。”   “没生病也要喝药?”小贩吐了吐舌头,显然不是非常乐意。   “板蓝根便是菘蓝的根。若是能采到洗净后煎煮出汤水来喝也是一样的。”顾允终于能接上话了,他道。   沈若没想到顾允竟然也懂这个,顿时用发现新大陆似的眼神看向他。   顾允很受用。   “好吧,你们读书人说的肯定是不错。”小贩道。   几人走了约莫半炷香的光景,才到李府门前。   门前一对石狮子伫立,小贩上前去叩门。等了一会儿门才开,露出一个中年人的头来,他看了眼来人,微微蹙眉问道:“何事?”   沈若上前一步,拱手道:“我是沈家村沈若,想在储水街上租一个摊位。”   那管事的上下打量着沈若,见是个小哥儿,还是个长相俊秀漂亮的小哥儿,顿时眼神就变了。抛头露面做生意的小哥儿和姑娘可不多见。   “是你要租还是你身边人要租?”他问的是顾允。   沈若道:“是我要租。”   顾允是有功名在身的人,是不能做商人的,虽说摆摊和商人还扯不上边,但是传出去对他的名声有碍。   “你一个小哥儿抛头露面做生意?街上乱得很,可别出事。”那管事的皱紧了眉头,“别怪我说话不好听,先前就有个姑娘在街上做生意的,卖的豆腐,结果后来摊子被人打砸了,人也不知所踪。”   沈若闻言皱眉道:“街上不是还有衙役巡逻么?”   “那也有衙役管不住的人。我劝你啊,还是别租了。”那管事的道。   沈若来到这儿还没遇上过街道上的二流子,遇见的几个混子都是村里头的,例如沈富贵和沈大毛、二毛。   仗势欺人的人到哪儿都存在,沈若哪里会怕了这种人。那必然是遇见一个揍一个,遇见俩揍一双的!   小贩闻言道:“那姑娘我曾见过,后来确实见不着她人了,唉。”   小贩名叫古桐,在储水街摆摊已有三年多,见了的事儿是真不少。他着重说了那姑娘长得有多漂亮,随后无奈地看了眼沈若。   沈小哥儿瞧着比那姑娘更胜,一打眼儿的就是漂亮。   他先前没想起来,因为他呆的位置比较外圈客人也少些,事情就没那么多。听这管事的说起才想起这么件事儿来。   “要不然,沈小哥儿你租个外圈些的摊子?”古桐提议道。   毕竟瞧着沈若身边的男人,是个读书人,那肯定不是个强壮的。要是沈若被欺负了,这人能冲上去揍得动坏人么?他十分怀疑。   “就租里头的。”   沈若都已经将摊子的位置挑好了,是他觉得最为合适的地方,侧方后头就是布行,未来进货也方便极了。况且他根本就不怕什么gai溜子,他从小的时候就会打架,又不是真像表面上看着这样“手无缚鸡之力”。   顾允是知道沈若的能力的,也瞧见过他揍人。   他们的担忧不无道理,但顾允不是那种因为还没发生的事情就开始自己吓自己的那种人。而且他总归是要跟着若哥儿一起的,要是真遇上了那种所谓的混混,顾允说什么也会挡在沈若身前。   沈若就想着快点将摊子租下来,好早点回去看崽崽。也不知道夜里是怎么了一直吐奶,还哭闹,他心中惦记极了。   沈若径直上前在门口那石狮子前头站定,双手卡在狮子的脖颈,一用力就将它抬了起来!   管事的和古桐哪里见过这阵仗,顿时惊讶地嘴巴大张。   这、这小哥儿,力气这么大的吗!   顾允先前就知道沈若力能扛鼎,这会儿倒是接受良好。   看见他们惊讶的表情,心里头还有种自豪的感觉蔓延出来。   沈若抬起片刻,毫不费力地将石狮子放下,“咚”地发出一声巨响,周围扬起了灰。   沈若拍拍手,扬眉笑道:“现在可以将摊位租给我了吗?” 第116章   管事的合上了嘴, 快速地点了几下头,才道:“租!租!你们跟我进来吧,得签一份契约。”   之后的事情就非常的顺利, 几人坐着李府的马车过去将摊位定好,签了一式两份的契约后,沈若便直接交了半年的租金。一月两百文,半年便是一两二贯钱。   那摊位沈若和顾允都觉得好,周围卖的东西和自家的都不搭噶, 后头就是布行,总之位置好、地段也不错, 在储水街正中偏左几丈的位置上。   里头的摊位都有架子搭好的, 上面还有木质的顶棚,这样要是落了雨也不至于淋湿。   还算不错。   沈若特意带了张木浆纸过来,在摊子上将摊子现在的样子用素描的方式画了下来, 再翻一面, 画了个由线条组成的简略示意图。   他打算设计一下这个小摊的样子,让它区别于边上其他的摊位。别人家的摊位上就随意挂了个旗子, 或是干脆什么装饰都没有,就摆着东西。   已经提前问过了那管事的能不能改装,他答应了, 那就是能行。所以沈若就打算好了, 一定要装饰一番。   沈若冲着顾允招招手, 让他过来瞧,两人一边交流一边设计, 沈若往上画了不少小装饰。   “咱们的小摊叫什么名字好呢?”沈若摸着下巴思索道。他对取名字还真不算特别擅长, 小崽崽的名字已经是他脑海中能想到的最好的名字了。   顾允看着他往自己下巴抹上的炭迹, 没忍住笑。   “你笑什么?”沈若毫无所觉, 被他笑得心中疑惑,随后伸手拍拍他肩膀道:“要不你来取,我真的想不出。”   其实小摊哪里需要名字,周围大家都没有。那有的几个最多也就是冠上自己的姓氏再加上个卖的东西。就比如沈若以前买猪肉的那家徐氏肉铺。   但沈若是个非常注重仪式感的人,这会儿还非要想个名字出来。   顾允思索片刻,道:“不如,叫‘若宝居’?”   沈若满头疑惑,若宝是他啊!不对,他都多大了还“若宝”,沈若摇了摇头,此刻耳根都红透了。这名字真是让他尴尬!也亏顾允能面不改色的说出口!   沈若不甘示弱地说道:“我看叫‘诺诺屋’好了!”   顾允:“……”   两人对着红耳朵,顾允轻咳两声道:“‘珍宝居’如何?”   “这些东西恐怕还称不上‘珍宝’吧。”沈若摸着下巴,无奈道。都是些布做的玩意儿,再珍贵也不可能跟“阑珊”卖的珠宝似的那么珍贵啊。   顾允全神贯注地看他在木浆纸上乱画几道,沉默片刻,说道:“你想出来的东西都很新奇,镇上从未出现过,为何不能称之为‘奇珍异宝’?”   沈若闻言怔了下。其实也不全是他想的啦,主要是他也有参照,随后加入了自己的想法而已。   沈若跟他解释了一番,其实很多东西在他那个时代都出现过,只不过是这里没有。   “但你将这些带了过来,给予世人方便,那‘书包’就是,还有‘木箱子漏斗’,”顾允斟酌着字句,“你自己的想法也有许多,不能将之给抹灭了。”   脑瓜子灵光的人,想要更便携的“包袱”自然会开始改良,制作的。   因为沈若深知自己的“金手指”太粗,所以他不想用这个获得太多的利益,这对其他人不公平。要不然他那新奇的“书包”甫一出现卖的那么火爆,要是一个卖几两银子,都会有人二话不说就买下!   但他不想这么做,只出了一个大多数人能买得起的价格。材料和人工比较费劲,所以一贯钱一个。   他是要凭良心赚钱的。   而那些由他创造的绣花图案,设计出来的小东西,原创的,那就可以挂在“念宝”品牌之下。专做富人的生意。   沈若心里还是有一点儿难为情,“珍宝居”好像有点儿太夸张了,但听完顾允说的话,心脏快速地跳动了起来。   其实叫这个名儿,好像也还挺贴切的?   “那就叫这个名儿吧!”沈若拍板道。随后就低头在设计图稿上头写写画画,他写的是简笔字只有他自己看得懂。   顾允去别人铺子里问人家要了点水沾湿了帕子,上前一步将湿润的帕子按在了沈若下巴上。   沈若不明所以,但心有所觉地瞅了一眼自己右手上的炭迹,顿时有些囧。   难怪刚才顾允笑了,原来是因为自个儿犯蠢!   “花猫。”顾允轻柔地给他擦拭下巴上的污渍,轻笑一声道。   沈若顿时坏心一起,没有丝毫犹豫张开五指就往顾允脸上抹。   “哈哈哈哈你脸上也都是了!”   顾允无奈地看他一眼,等将沈若光洁的下巴恢复白皙后,他将湿帕子翻一面折叠好,转而擦自己脸上的。   沈若将帕子抢过,抬手给他擦脸。   他刚才那随手一抹,就像给顾允加了三根小猫胡须似的,看着没有像他以往那般端正了,瞧着就有点儿反差的可爱。   “擦干净了。”沈若道。   顾允“嗯”了声,便将帕子收回塞回了怀里。   顾允爱洁,浑身上下哪儿哪儿都是干净的,但在沈若面前已经好几次瞧见他这样不讲究的一面。   沈若没忍住问道:“这帕子又脏又湿的你为什么直接往怀里塞?多脏啊。”   顾允看着他,认真道:“不脏,你用的木炭是草木烧成,草木灰是极为干净的。”   况且,擦得是若哥儿的下巴和他自己的脸颊,为什么会“脏”?   但这后半句他没说出口。   沈若一听觉得他说得还挺有道理,以前家里母羊早产的时候就是用的草木灰水消毒的呢!   “你写的这些便是你曾提过的‘简体字’?”顾允问道。   沈若点头:“对啊,我们那儿的人都会参加九年义务教育的,除了有些‘九漏鱼’不会写字之外,一般人都会写字。文盲很少的。”   见顾允感兴趣,沈若便一连写了不少。他的名字、顾允的名字、还有崽崽的名字。之后又捏着炭笔写上了他家里人的名字和柳兰香的名字。   随后挨个跟顾允介绍。   顾允连连颔首,这些字瞧着与这里的文字差别巨大,但是有的也会有一点儿共通之处,按照沈若的说法,就是他所写的简体字是由自己写的字演化而来的。   文字的变化可真奇妙。   顾允看了看沈若将他们俩的名字并在一处,下面正中处写的是小云吞的大名。   他看着,嘴角就不由自主地带了点弧度,伸过手拿起那根木炭,在三人的名字外头,缓缓地画上一个图形。   沈若定睛瞧着。很快一个规规矩矩地爱心就出现在了木浆纸上,将他们三人的名字都圈在了里头。   沈若脑海中立刻就想起他曾经的一个朋友,谈了恋爱之后带着女朋友去海边玩,发朋友圈九宫格照片正中间的一张就是他在沙滩上画了个大爱心,里头是他们两个人的名字。   和顾允现在干的事儿有“异曲同工之处”。   “画的可真好,特别对称哈。”   顾允听着沈若愉悦的语气,不难想象出他的表情。   “你教我画的。”顾允心中也跟着愉悦起来。   沈若闻言轻咳了一声,那时候他可是在顾允手心里画的,不提起来还好,现在一提起来感觉有一点小羞耻。   顾允道:“而且我瞧见过你后腰上的桃心胎记。”   沈若爆发出惊天地咳嗽声,一张脸通红,感觉后腰处都有些发起烫。   好了!不要再解释你为什么会画爱心了!   “是红的,”顾允轻轻拍抚着沈若的脊背给他顺气,肯定道:“得用朱砂来画。”   顾允指的是木浆纸上的桃心,若是有朱砂能画成红的就更好了。   沈若不知道朱砂红是什么红,反正这会儿他感觉自己肯定很红。   毕竟,他后腰处的胎记还挺靠下的……   ==================   将摊子的事儿解决,沈若和顾允又去了一趟刘氏医馆。   先前经过第二次针灸,沈若已经能回忆起来不少往事,但脑子里的血块有没有完全冲开,这得让刘大夫再看一看才知道。   刘大夫净了手给沈若切脉。在他腕子上按了按,皱紧了眉。   “你没喝我给配的安神汤药?”   沈若:“……”   他偷摸着往顾允那边看,发现他的视线定定地对着自己,顿时有种坏学生不学好被老师抓包的错觉。   顾允叮嘱过他让他煎药喝下,但是沈若嫌麻烦,还怕苦,不乐意喝。假装自己没什么事儿,家里人便也真以为他一点事儿都没有,也没非得要给他煎药喝。   沈若念叨的最多的一句话就是“是药三分毒,我没什么病还喝药,那样不好。”   此刻被刘大夫一把子揭开,沈若顿时尴尬极了。   刘大夫道:“你眼下泛青,瞧着就是没休息好。安神的汤药还是得喝着。”   沈若负隅顽抗,解释道:“就是昨儿夜里崽崽总哭吐奶,我没睡好。”他皮肤白,只要熬了夜那黑眼圈瞧着就很重,沈若也很无奈。   “身体是自个儿的,你现在年轻能折腾,等到老了可有你受的。”刘大夫摸着胡须说道。   他是真的关心沈若的身体,这人虽不想来自己的医馆当学徒,但他有天赋,刘大夫也乐意时不时随口提点两句。结果他竟然不听医嘱,这会儿刘大夫是真有点儿生气了。   顾允的表情没什么变化,但是沈若敏锐的感觉到他也有些不高兴。   顿时有些讪讪地道:“我就是觉得没什么事,就不想吃药嘛。”   转而去拉两人的袖子,撒娇卖乖道:“而且那药好苦,真的难以下咽。你们别生气,要不然我现在煎一副药喝?”   顾允闻言“嗯”了声。   刘大夫的脸色也有点儿松动。   他让沈汉三帮着抓药,再喊小童去煎,趁着煎药的功夫,正好给沈若针灸。   沈若天不怕地不怕,就怕疼、苦和毛毛虫。   但是没办法,为了自己的小命,那脑子里的血块必须得清掉。   顾允站在沈若身侧半揽住他,抬手轻柔地将他头上的发绳给解开了。随后手往下,牵住了他的。   刘大夫早已经看木了,此刻摸了摸胡须说道:“忍着点儿。”   针灸是一次比一次更疼,沈若虽然害怕,但他能忍,为了治好病这点疼算什么呢?   感受到冰凉的针插。入头皮中,他用力地攥紧了被顾允握着的手。   剧疼袭来,沈若感觉到眼前阵阵发黑。他身体无可抑制地微微发颤,感觉到温热,他被顾允紧紧地抱住。   沈若的嘴唇和脸色一样白。   痛感细细密密地将他的脑子包裹住,耳朵微堵,缭绕着嗡鸣声,像是溺水的人沉在水中无法向上破水而出。不同于上一次的眼前白光,这回是一片黑沉,顾允在和他说话,叫他别怕,但此刻沈若耳边只有嗡鸣听不见任何的人声。   突然又一阵刺痛袭来,黑沉的光线突然被破开,一道白色的光缓慢地劈过来,沈若不偏不倚地落入白昼。他脑海中更清晰地回放以往的记忆,闪回的画面像是电视剧,不断地在他脑海中上演。   不再是以默剧的形式。   沈若听到他阿兄的叹息和怒不可遏地骂声、听到他爹的怒火、听见村里人的风凉话、还有他阿娘哭喊着的“若哥儿,你别死,你死了娘还怎么活!”。   沈若想安慰他们,但他现在只能以第三视角来观看,动不了也说不出话。   但是他意识中知道这些是以前发生的事,但却没法控制地沉浸其中。想要开口告诉他们,自己没事。   等他清醒过来的时候,屋子里已经暗下来了。   “若哥儿,喝点水吧。”顾允清凌凌的嗓音响在耳畔,将沈若自回忆中带了出来。他适时递上温水,沈若低下头喝了整整一杯。   他出了好多汗,是被痛出的冷汗。   顾允揽着他,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的,这会儿沈若发现自己坐在他大腿上,还靠在他怀里。   沈若没心思想旖旎的事儿,此刻心情很不好,眉心紧紧蹙起。   “没事了,都过去了。”顾允对上他的视线,伸手轻柔地拍抚着他的脊背。   顾允看着刘大夫给沈若扎针的时候,心脏就像是被攥紧了,见不得他疼,虽然相信刘大夫的医术,但顾允也会害怕。那血块可是在脑子里啊。   沈若苍白如玉的脸上缓缓地泛起血色。也许是顾允的语气太温柔,沈若眨了眨眼睛,没忍住往顾允胸膛上蹭。   找了个舒服的位置窝着,一抬眼就能瞧见顾允的喉结。   顾允温热的手掌托在沈若后背,一下一下拍抚。   沈若抿了下唇,虽没说话,但也能感觉到他对自己浓浓地关切。   他开口道:“我没事啦。”   顾允“嗯”了声,低下头贴近沈若头顶,不着痕迹地轻吻了下。   两人对着脸红,此刻他们都不约而同的想起他们俩的第一次接吻,就是在这里。   “我们该回去了。”沈若看了眼窗外的天色说道。   “回去之前先将药喝了。”顾允说道。   沈若:“……”他不是不喝,是真的忘记了还有这一茬。   他这才发现桌面上还摆着一碗乌黑的汤药,还散发着难闻的中药气味。   过了这么长时间,那药都热了两遍,这会儿摸着碗底还有些温凉。沈若垂下头捏着鼻子用调羹搅拌。   随后抬手就打算一口干。   皱着一张脸咕嘟咕嘟喝下,沈若被苦的忍不住吐了吐舌头。   舌尖碰上一丝甜味,沈若耸了耸鼻子闻见了果脯特有的水果清香,他一口吃进嘴里,甜丝丝的果味在舌尖绽开,很快压下了舌根处的苦。   “好甜呀。”沈若嚼了几下说道。   顾允目不转睛地看着他。   “嗯,我买了许多。”他是打算盯着沈若每日喝药的。   古时候没有添加剂的果脯好吃极了,舍不得放太多糖,所以证明是这果子就是甜得很,沈若吃下了嘴里的,还想再来一颗。   “还想要。”沈若没瞧见顾允是从哪儿摸出来的果脯,只好伸出一只手讨要道。   “不给。”顾允沉默几瞬,道。   沈若:“???”不是说买了很多?   “等你下次喝完药,再吃。”顾允对此十分“铁面无私”说不给就不给。   沈若苦了脸。说来也怪,他之前赚了钱也给家里买了不少果脯,但都没有顾允给的甜。   甜乎乎的果脯吃完,沈若的心情也没有那么苦涩了,这会儿抿了抿嘴角,举起两根手指讨价还价道:“那我下次喝完药,要两块。”   =================   等沈若回到家的时候已经是月上枝头。   他家里人听见了牛车的动静,都出了来。   “若哥儿回来了,”李善桃担忧的表情收起,笑着走上前去,嗔怪道:“今儿怎么这么晚才回?”   经过先前沈丰许久不回出现意外的事儿之后,李善桃就后怕极了,结果今儿轮到若哥儿好晚还没回,顿时坐立难安。   “娘,我就说若哥儿肯定没事,顾允陪着去的,总不能让他伤着了。”沈丰现在对顾允这个弟婿还是十分满意的,想想顾允曾经还帮着自家弟弟挡下掉落的柴火,想来是个靠谱的。   “可是那些一同去的村里人可都回来了,问了还说不知道若哥儿你去哪儿了,可不得让我担心吗?”李善桃上前拉住沈若的手,摸着倒是不凉,“今儿夜里风大,你还穿的单薄,不冷吧?”   沈若摇摇头示意不冷,另一只手摸摸鼻子,他娘握住的手正好是被顾允牵了一路的,自然不凉,还烫热着呢。   “爹、娘,阿兄阿嫂,我今儿是去刘大夫那儿针灸了,所以才回来晚了。”沈若解释道。   沈大山闻言关心道:“那刘大夫咋说?”   大家都看过来,沈若笑着道:“说是恢复的不错呢,脑子里的血块大部分都散了,只要再过几日再去一次就成了!”   这可真是好消息,要主动去针灸真的需要鼓起非常大的勇气。   “那就好,那就好啊。”沈大山笑着道。   柳杉上前帮着将板车上的东西都搬下来,大家伙儿也都行动起来搬东西。   沈若不仅买了布料、针头线脑,还买了他爹要的菜籽,她娘要的酒曲,还买了要涂在木质纽扣上的桐油,还有一个鸡笼,是从那个帮忙看牛车的小贩那儿买的,正好给她娘以后用上。   其他的就是顾允买给他的小玩意儿,都是新奇有趣儿的,可能对二狗那个年纪的孩子来说稍显幼稚,但对沈若来说刚刚好。   李善桃也瞧见了那一大包乱七八糟的小玩意,也没说教什么。   几人合力将所有的东西都搬下车搁去大屋里头,摆放整齐了。沈大山将牛牵去羊圈里头,牛儿也是累了一天家里头一直有青草这会儿就俯首吃着。   沈若也饿了,这一天都没怎么吃东西,也许是那安神的汤药起了效果,他心中一点儿也不烦闷,此刻就是肚子咕咕叫。   李善桃耳朵尖听着了,忍不住笑道:“早猜到你会饿,锅里头热着鸡蛋饼,你去刷点辣椒酱吃了。”   沈若很感动,没有什么是比一回到家就有饭吃的感觉更舒服了!   这会儿他没忍住抱着李善桃的胳膊撒娇:“我娘对我真好。”   李善桃嘴里说着若哥儿不害臊,这么大还撒娇,但心里头还是受用的,这会儿脸上挂着大大的笑容,道:“行了啊,娘不对你们好还对谁好去?明儿都是要定下人家的小哥儿了,往后可不许再这样了啊。”   沈若才不听,不管多大都有和爹娘撒娇的权力。不过等他要是再大一点儿,确实有点儿不好意思再撒娇卖乖了。   所以……那还不得赶快趁现在?   李善桃被他逗得止不住笑,拍拍他的手赶他去厨屋吃蛋饼去。   沈若这才走了,锅里头留了两个蛋饼,都是用猪油煎的,看着就酥脆。沈若一口气将两个蛋饼都炫完了,可见是真的饿了。   也不知道顾允此刻饿了没有,想来应该也是饿了。   那他吃些什么呢?   沈若不由自主地思绪飘远。   村西头,顾家。   顾允归家后,柳兰香还没睡,还在准备着明儿小云吞的满月宴礼物,还有纳采要带的物什。   顾允对此自然十分看重,他已经准备好了,但是他娘似乎更紧张,已经比对了五六遍不止,还要继续重新清点,生怕弄错了分毫。   “诺诺啊,你再去瞧瞧东西对不?只能多,不能少啊!”柳兰香叮嘱道。   顾允知道他娘的顾虑,没多说什么增加她的焦虑,听她的又去清点了一遍,扬声道:“都没错。”   “那就好。”柳兰香听自家儿子这么说顿时就像有了主心骨似的,心中稍定。   顾允腹中空空,柳兰香在灶上给他留了饭,这会儿他就去端出来吃,还是温热的。   才吃没几口,就听到柳兰香喊。   顾允立刻走到屋前,问道:“娘,怎了?”   “你看我明日是穿这件合适,还是那件?”柳兰香提着两件逢年过节才会穿的衣裳问道。   顾允道:“绯红的吧。”   “这么艳啊?不好不好,若哥儿明儿穿红的才好呢。”柳兰香连连摆手。   “那就鹅黄?”顾允提议道。   柳兰香还是摇头:“鹅黄色太明亮,那是小姑娘穿的,娘都多大岁数了。”   顾允瞧着他娘手里左边的绯红,右边的鹅黄,顿时有些语塞。   原本他还没那么紧张,今日刚和若哥儿分开,早一炷香之前都还一块儿坐在牛车上的,结果这会儿被他娘的情绪感染了,也有些紧张起来。   所以,他明日该穿什么颜色的长袍呢?! 第117章 (修bug)   翌日, 沈大山家里的人天还未亮便都起来了,连二狗都精神抖擞地跑过来跑过去帮忙。   今儿可是小云吞的满月宴,家里可得好好热闹一番。而且也不止是满月宴, 还要等顾允家的过来“纳采”呢!   沈若先前去镇上买了不少东西,红纸,新剪子等等,现在全都派上了用场。   小云吞叫伤了脚的沈丰看着,其余人就开始忙活起来。   李善桃在厨屋里头给鸡蛋染色, 用的是田边上几乎随处可见的一种黑色浆果。那个不能吃,但是一掐就会出现紫红色的汁液, 用来染红鸡蛋最好不过。   若是在那种浆果没有能采摘的季节里, 可以用红酒曲或是用苋菜一起煮,这样也能将鸡蛋给染红。   满月宴这一日,要吃红蛋, 还要给小崽崽剪头发。   他家请的人不多, 沈大山家断了亲,亲戚少, 今日也就是请上顾允一家,还有村长一家,还有关系好些的几家人。   约莫两桌就能坐得下。   凡是今日来家坐席吃酒的客人, 他家都要发上四个红鸡蛋, 是让他们带回去的随礼。   原本沈若还请了蓝帆, 但因他家中有事要忙来不了,便差遣阿富过来告知。阿富将话带到, 他说:人虽没到但礼必须到。还给小崽崽准备了一把银锁, 上面雕刻着“平安喜乐”的字样, 底下还坠着不少小铃铛, 瞧着精致漂亮极了。   沈若替小云吞收好了礼,让阿富将红蛋给带回去。这时候他也在外头帮忙,虽然家里人都喊他去休息,但沈若就是闲不下来。   因为他一坐下来就总是惦记着事儿。   今儿不仅是崽崽的满月宴,也是顾允过来纳采的日子。沈若说实话有点小紧张,只能靠做活儿来缓解。   昨儿夜里小云吞还是闹腾,沈若先前问了刘大夫,刘大夫说可能是崽崽消化不好难受,让他时不时轻柔地绕着孩子的肚脐按摩,说是应当能缓解。   沈若试了试还真有效,之后他和李善桃都好好地睡了个囫囵觉。   小云吞醒来的时间比他爹他奶都早,像是知道今儿是个热闹日子似的,一醒来就张着嘴笑,大眼睛忽闪忽闪的。   崽崽甫一出生胎发就不短,一个月过去已经长到了沈若小拇指般长短,都能扎小辫子了。   瞧着还很浓密,发质也很不错。   结果今儿就得“残忍”的剪掉了,寓意“从头开始,未来都是美好”,旧俗如此。不过在今日之后,崽崽的头发就不会再剪了。   古人都说“身体发肤受之父母”嘛。   李善桃喊柳杉去帮着染红鸡蛋,自个儿要去搬陶瓮,昨儿若哥儿还没回来的时候她就将米酒给酿上了,这会儿都已经好了。   在大宇朝,只要是家中有条件的,那女儿或是哥儿生了外孙之后,母亲要酿米酒、备鸡蛋,在孩子出生的第三天挑着米酒和红鸡蛋去看女儿、哥儿和外孙的。   不过小云吞三天大的时候家里条件还没有好起来,外加沈若和崽崽都在家中,所以李善桃也就只能给沈若弄一点红糖鸡蛋补补身子。   那米酒却是没有的,那时候家里的米都得紧着小崽崽,要给他喂米汤呢。   不过现在补上也不晚!   沈若上前帮着掀开盖子,浓郁的米酒香气扑鼻而来,简直让人口水泛滥。沈若虽然不太会喝米酒,但很爱吃甜酒酿。   这得在酿造米酒时还没完全成为米酒的时候做,现在掀开盖子后瞧见的,里头的米已经不能吃了。但是李善桃知道若哥儿要做甜酒酿,早早地就给他留出来一部分。   这会儿时间已经正正好能做出来吃了。   酒酿也叫醪糟,吃的时候连米带酒一起吃。可以直接吃,也能加入水煮开了吃,再加些红糖鸡蛋,就成了酒酿鸡蛋,那个也好吃。而且还有美容养颜的功效。   但是沈若不打算只做普遍的甜酒酿,他要做酒酿小圆子。   这个得新鲜的做出来才好吃,食材都已经早早备好,就等客人到了。   二狗今日兴奋极了,因为他娘告诉他,小云吞过了今日满月宴之后就可以不用天天呆在屋子里了,可以抱出来玩儿。   总是呆在家里多闷啊,二狗就特别喜欢出去跑跑,找朋友一起玩儿。他都已经想好之后要抱着弟弟去大虎哥哥家玩,还要去星星家呢!   小孩子的念头大人们还都不知道,这会儿二狗帮不上忙也不上去瞎捣乱,领了个在外头等人的活儿,此刻他远远地就看见顾叔叔的身影,立刻叫喊着往屋里进。   “小叔!顾叔叔来纳采啦!”他年纪虽小,但很喜欢问问题,这么小点儿已经知道“纳采”是什么意思了。   沈若心中一紧,他尽量让自己的身体放松些,不就是“纳采”吗?他不用紧张,身边都是熟悉的人!   他轻轻吐出一口气,就要往外走。   李善桃连忙扯住他,忍不住笑出声道:“若哥儿别着急,男方纳采送大雁,不是你自个儿接。”这猴急的样儿,不知道的还以为他特别恨嫁。   沈大山也没忍住,噗呲笑出声。   沈若揉了把发烫的耳尖,又钻回灶台前,他确实是不太清楚流程。   顾允其实也没好到哪里去。他今日穿了一身银色长袍,手里提着一只大雁。   柳兰香走在身侧,手里提着一个竹篮,上头盖着红布。   他们今日要“纳采”那可是喜事,后头跟了不少村民过来瞧热闹,准备沾沾喜气的。   顾允和柳兰香一同走到屋前,喊人。   李善桃出来将东西都接了。   除了大雁之外,顾允家还准备了酒、黍稷、稻米、面各两斤,还有红糖和冰糖,提了十斤猪肉,半肥半瘦的,还带了三捆上头印着红双喜字的糕饼来。   “纳采”在大宇其实只需要带上一只大雁便成。   但顾允家东西带得多,说明对沈若十分满意,所以重视。   后头瞧热闹的村民看见了,纷纷露出羡慕的目光。这可还只是成婚的第一步呢!就送这么多东西,那等之后送聘礼还不得更多?!   有人羡慕有人酸,但此刻哥儿家接了男方纳采的礼,就是喜事一桩,周围人自然也能跟着沾沾喜气。   李善桃和柳兰香一同将那红双喜字的糕饼拆出来,分给周围来沾喜气的村民。这糕饼可不便宜,大家也没想到他们两家竟然舍得,接了之后自然是好话连篇,都是夸沈若夸顾允的。   “要我说,咱们村里头最出息的俩孩子要成婚,这可真是大喜事啊!”   “可不,顾秀才和沈若都长得好看,今日还是孩子的满月宴,那孩子肯定漂亮。”   “他俩站一块儿就是‘金童玉子’最般配不过了。”这个村民还会说个成语,顿时让所有人都笑起来。   顾允站在外头脸上也带了笑,沈若在里头也听到了不少。   等看热闹的村民都走了,他才从厨屋出来,一打眼就瞧见顾允了。   顾允一直站在厨屋外头等他。   沈若发现他特意穿了先前那件银灰色绣竹子与小笋的长袍,而自己因为窝在厨屋里头打算做东西,怕将干净的衣服碰脏了,所以这会儿还穿着粗布短衫呢。   这一对比起来,瞧着就有些对这件事不太重视的感觉,但其实沈若很重视的。   沈若道:“我这就去换件衣裳。”说完他就路过顾允身前往自己屋去。   “好,我在外头等你。”沈若要进去换衣裳,他自然不好跟进去,那太像登徒子了。顾允便目不斜视地等在屋外。   柳兰香和李善桃站在一处,这会儿瞧着俩孩子,脸上都带着笑容。   柳兰香拉着李善桃的手,说道:“今儿我请的媒婆会过来,正好将‘六礼’中的‘问名’与‘纳吉’也走完,让两个孩子彻底定下来。”   李善桃点点头,瞧着若哥儿跟顾允待在一块儿每日都开开心心的,小云吞也很喜欢他亲阿父,她想让若哥儿幸福自然不会阻挠。   况且顾允家今日“纳采”就能瞧出他家对沈若的重视。而且若哥儿还跟她说了,顾允可是将自己的银子都给了他的。   说是银钱要给未来夫郎保管呢。   这么自觉的男人可不多见了。李善桃将这事儿说给沈大山听,沈大山听完后对顾允的感观也更好。他沈家男人都疼媳妇,自然也要要求儿婿必须得疼自家的小哥儿。   要不然他才不会将若哥儿给嫁出去。   柳兰香今日就想将这前三礼走完,那“问名”便是让媒人过来询问哥儿的姓名、年庚以及“八字”。之后由算命的来看看他们双方的八字会不会相冲相克,或是有没有其他不宜结成夫妻的地方。所以“问名”也称“合八字”。   “纳吉”便是男方将生辰八字交给媒人带给哥儿家,也就是俗称的“过大贴”和“换鸾书”。这便是订婚的意思了。   今日便会将这个流程走完,之后便是“纳征”、“请期”和“亲迎”。   “纳征”便是准备聘礼,“请期”就是备上礼品带上择好的良辰吉日来请求哥儿家答应,“亲迎”便是大婚了。   他家准备聘礼自然不能草率,需要些时间。不过今日要是将前三礼走完了,也就相当于是订下了婚约。   只要定下来了,那之后的大婚便是板上钉钉。   柳兰香脸上的笑容就没断过,她今日穿了一身暗红色衣衫,上头还绣了兰花的。   李善桃今日一早也早早地翻出自己最好的一身衣裳穿上了。   是灰绿色,上头也绣了花,是当初柳杉孝顺她给她做的衣裳。   此刻沈若也换好了衣裳自屋里出来。   平日里他总是穿着一身粗布短衫,但是换了这一身瞧着就是不同。先前李善桃瞧见过一次沈若穿着,就觉得自家若哥儿怎么瞧怎么好看。   柳兰香还是第一次瞧见沈若穿自己给他做的这一身。   是真的合适极了,银灰色衬得他更白。   明明同样的都是银灰色的衣裳,穿在顾允身上就是沉稳练达,但穿在沈若身上却显得有些说不出来的……漂亮。   明明是短衫加裤子的组合,但就是能瞧出他的纤薄脊背和窄腰来。   顾允不是第一次瞧见,但心下也还是与第一次瞧见他穿时候一样的感觉。他克制地将视线定在沈若脸上。   沈若还以为自己脸上沾上了什么灰,连忙抬手抹了抹。   顾允失笑,三两步走上前牵住了他的手,低声在他耳边道:“若哥儿,你穿这一身很好看。”   “谢了啊,你也不赖。”沈若夸回去。   “小云吞这会儿醒着在玩呢,要不要去看他?”   他们自然要去看。   李善桃这会儿去厨屋里头接替若哥儿刚才搓到一半的小圆子,立刻就忙活起来。毕竟是主家得待客,之后客人都来了必须得上些吃食。   沈若带着他们一起进屋,先前沈若要换衣裳沈丰就拄着拐杖回了他自己的屋,这会儿屋里就只有小云吞一个。   小云吞今日换上了个喜庆的红色肚兜,这会儿在床上啊呜呜地说话。   听见响动了,小脸还往屋门偏,看见熟悉的人立刻就张开嘴笑,大眼睛弯成了月牙状,瞧着可爱极了。   “啊呜……”小云吞晃悠悠地朝沈若伸出小胳膊要抱抱。   沈若的心顿时就化了,快速走上前去俯身将崽崽抱进怀里。   顾允脸上带笑,也凑过去,伸出手去逗小崽崽。   这是他和若哥儿的孩子,每每想到这一点他心中就充满了温情。   小云吞的大眼睛忽闪忽闪,看见顾允的大手在自己眼前晃悠,他用他那手背带着小肉涡的小手五指张开,等了一小会儿,再一合上就抓住了顾允的小指头。   准头非常好,还知道等他手晃过来的时候再抓,可真是太聪明了。沈若心想。   “哟,小云吞这力气还不小呢。”柳兰香见顾允小心往外抽还没能抽出来,顿时乐开了花。   这才一个月大的孩子,力气竟然有这么大了,这可真不多见。   沈若点头“嗯”了声,有点小骄傲道:“崽崽随我。” 第118章   柳兰香点了点头, 她一直在沈家村里住着自然听过称粮税时候沈若的丰功伟绩。小崽崽力气大是不错,就是现在还控制不好力度,要是抓人头发玩儿那可就苦恼了。   不过瞧着小崽崽抓住顾允的小指头后就握着不动了, 心想这孩子还真是挺乖的。   刚想完就发现小云吞正使出吃奶的劲儿想把顾允的小指头拉过去往嘴里塞!   柳兰香:“……”   顾允刻意放轻了自己的动作,就怕动作大了伤到孩子,这会儿就被崽崽拉了过去。   沈若耳提面令道:“不可以吃手手,你阿父的也不行。”   他之前瞧见崽崽自个儿往嘴里塞小手的时候就已经制止过了,小云吞后来确实不往嘴里塞了。小孩子身体弱要是被细菌感染了少说也得生上一场病。   病从口入的道理大家都明白, 顾允轻轻晃了晃手指从小云吞小手里挣出来。   小指上残留着暖软的触感,顾允嘴角忍不住微微勾起。若哥儿刚刚对小云吞说自己是他的“阿父”了。   小云吞还想去抓, 但他太小手又短什么都抓不到, 手手里没有东西了,五指张开又握拳,像小猫踩奶似的。   沈若摸了摸他的头发, 细密柔顺还带着浓郁的婴儿香, 可惜今日就得剃光光,之后小云吞就会变成一个小光头。   沈若想象了一下光头云吞……好像也还是很可爱, 就是太像个小沙弥了。   “哒哒哒。”小云吞又开始玩舌头,沈若立刻拿出柔软的布巾给他垫在下巴处,免得流到身上。   柳兰香瞧他那小模样, 忍不住笑, 眼角的细纹都加深了。   这会儿也不知从哪儿摸出来一个红色的涎搭子, 递给沈若。   “若哥儿,给小云吞带上这个。”   沈若一瞧, 那涎搭子是半圆形状, 两边有系带, 可以围在崽崽的脖子上。也就是古代版口水巾。   沈若捏在手里, 布料轻薄软滑,松松的绑在小崽崽脖子上倒也不会磨。   他感念柳兰香的细心,小崽崽确实需要这个。   就这么会儿的功夫,客人们几乎都到了。柳杉往隔壁邻居家送了红鸡蛋借了桌椅板凳过来,这会儿两张四方桌便摆在屋外头。   饭菜是柳杉做的,沈若先前做菜的时候她也跟着学了不少,将沈若的手艺学去了八。九成,味道也好。因着是宴席,就做了一道白菜土豆炖猪肉,还有凉拌鸡丝,酱烧鸭,韭黄炒鸡蛋,素菜选了炒青菜和拍黄瓜。   六道菜,寓意“六六大顺”。   除此之外,还有每人一碗的酒酿圆子。里头加了蛋和红糖,还有点儿蜂蜜和桂花。   这一上午十分的忙碌,柳兰香看完崽也没闲着,也来帮忙了。虽说俩小的还没成亲,他们今日过来是来做客的,但柳兰香不听,不让她帮忙那就是把她当外人看。   李善桃只好答应,让她帮着做些不吃力的活计。   厨屋里头一边忙活一边谈天,倒是其乐融融的。   沈丰和柳杉在外头待客,跟村长媳妇和周婶他们说话。沈家村里没有太多的讲究,待客也不一定要家里最老的来,谁空谁去就成,大家也不会觉得这家人不重视自己,只让个小辈来待客。   结果现在就沈若和顾允成了两个大闲人,是属于那种走到哪儿想帮忙,都会被“赶”的那种。   让他俩照顾小云吞去了。   小云吞乖得很,也不需要怎么照顾,这会儿他们俩就拿了小玩意儿逗崽崽玩儿。   他现在学会了抬头和翻身,精力旺盛极了,见到什么东西都目不转睛的。时不时“啊呜啊呜”地说婴语,说完之后还眯起眼睛张大嘴笑,都能瞧见他粉嫩的牙床。   “小云吞真的好爱笑啊。”沈若大拇指和食指轻轻捏了下崽崽的小脸蛋,感叹道。   “随你。”顾允立刻接话道。   “是啊,这点也随我。”沈若直接就笑着认下了,毕竟孩子是他生的,要是性子随了顾允的话成天板着个脸,哪有现在这么好玩儿呀。   小云吞用力挥舞着手臂,应和着阿爹的话:“阿……哒哒。”   沈若还想再说点什么,这会儿却听到了敲门声。   柳杉打开门,提醒道:“若哥儿,时辰差不多了,得把小云吞抱出来了。”   “好,我先给他擦擦脸。”沈若看崽崽下巴上还湿漉漉的,得拾掇清爽了再抱出去。   “成,那你赶快。”柳杉笑着瞧了小云吞一眼,就关上了门。   顾允和沈若一起给小云吞擦干净脸脸,还给他换上了一套新衣裳。   这套小衣裳是李善桃用红色的棉布做的,只在碰不着崽崽皮肤的地方用白色的线绣了可爱的小羊图案。   因为小云吞是喝羊奶长大的呀,所以在李善桃来问沈若想法的时候,沈若第一反应就是绣小羊。   与小衣服搭配的还有布做的小鞋子,这个是柳兰香先前做的,也是红色的正好搭一套。   沈若还给崽崽设计了一顶小帽子,类似于现代的那种贝雷帽。   因为想着之后要将头发都剃光光,怕风吹来崽崽会冷,所以做一个帽子还是十分必要的。   沈若和顾允合力给崽崽穿好小衣服小裤子,收拾好了之后,就由沈若抱着小云吞往外走去。   顾允走在前,推开门。   小云吞从出生到现在从屋子出来的时候少之又少,就先前得了黄疸的时候经常被抱出来晒太阳,其他的时候不是在睡觉,就是只能看见屋里那一片地方,看着最多的便是横梁了。   现在出了来,瞧见周围新奇的景物,顿时兴奋地整个崽儿都在沈若怀里乱动。   沈若轻柔地拍抚了几下崽崽的背。   客人们都落座了,这会儿瞧见顾允带着抱着孩子的沈若一同从屋里出来,大家不由得都将目光落在了他们身上。   他们一个端方清雅,一个纤细漂亮,抱着的孩子白嫩非常,是十分养眼的组合。   他们瞧见沈若怀里的孩子额间有一点鲜艳的红痣,昭示着孩子的性别。   “唷,这才一月大的小崽子啊,我一打眼瞧着可真是漂亮极了,就跟年画上的小仙童似的。”村长媳妇第一个凑上前来看,这还是第一次瞧见沈若和顾允的孩子。   周婶先前瞧见过小云吞,但小崽崽长的快,几乎是一天一个变化的,许多天没看到瞧着就长大了不少。   “养得可真好,瞧着都胖了,是个有福的。”周兰笑着道。   宴会请了周兰一家,周浪也来了,他目不斜视地看着沈若怀里的孩子,垂下眼握紧了拳,呼吸几次再抬眼,也跟着夸了几声。   沈若怀里的孩子养得真的很好,白白嫩嫩的,那大眼睛忽闪忽闪,一眼看去跟沈若像极了。   周浪心中默默难受,但面上却没显露出来。   但顾允敏锐地察觉到了什么,眼神是不会说谎的。顾允不着痕迹地向前一步,恰好遮挡住周浪看过来的视线。   沈若带着小云吞跟客人们打招呼,还挨个介绍。   “这个是村长爷爷……”“这是周奶奶。”   小云吞不认生,听到新鲜的词还会跟着啊呜啊呜,就跟喊人似的,把周围的客人都给逗得合不拢嘴。   打过招呼的都会给小云吞用红纸包好的红包,里头还压着松柏叶,沈若腾不出手,都由顾允代收了。   厨屋的事儿早就忙活的差不多,柳杉在那儿收尾,家里的男人们都出来了。沈大山和李善桃坐在主位,柳兰香坐左侧。   四方桌上现在还没开始上菜,已经清出来上头摆放着一块红布,还有一把剪子和一盆温水。   给满月的孩子剃发这件事在沈家村里头都是由崽崽的亲舅舅来的,有些地方会寻找专业的剃头匠来,不过沈丰为此早已经准备了不短的时间,先前还拿村里别人家养的看门狗练了练手,技术很不错。   这会儿和小云吞大眼瞪小眼了,他牛眼睛一闭,深吸一口气,道:“舅舅一定给你好好剪,别怕啊。”   满月宴“落胎发”,也需要找吉时,这会儿时间马上就到了。   沈若便将小崽崽平放在桌上。桌上的红布底下李善桃细心地给铺了一层棉花,崽崽躺在上面不会硌。   小云吞还不知道接下来要面临什么,这会儿还咿咿呀呀地说话,弯起眼睛笑。   客人们瞧着这孩子,纷纷和李善桃搭话,问她他们家怎么养的孩子,竟然将孩子养得这般好。   李善桃谦虚地笑,只说都是羊奶的功劳。小云吞也就刚出生几天吃米汤,之后可都是喝的羊奶,一直都没断过呢。   吉时一到,沈丰就上手开始给小云吞剃发了。   这“落胎发”也有讲究,不能剃掉正头顶上的胎发,因为那里是天灵盖,需要避忌。   沈若先前还以为是剃光,这会儿瞧见沈丰小心避开正头顶,才回想起来。   为了防止小云吞乱动,沈若的手就让他抓着,小云吞的手特别小,只能抓住大人一根指头。他将自家阿爹的手指一个个抓握过去,一个来回之后,“落胎发”的流程也已经结束了。   沈丰抹了把汗,瞧了眼小云吞头顶,得意地冲沈若笑了。   瞧瞧,这手艺不赖吧?   沈若回以一个赞叹的目光。   那些剃下来的胎发也不能丢,得用红绳编起来,成绺,之后要挂在床前的。还有一部分由李善桃用红纸包起来,之后要压去木箱子底下,藏着。   小云吞许是感觉到脑壳凉嗖嗖,小手往头上抓了下,沈若立刻拉住他的小手。顾允拿出早就准备好的帽子给崽崽戴上了。   “这帽子可真好看,瞧瞧这孩子戴着多漂亮啊。”村长媳妇笑着夸赞道。   村长也瞧着好看,而且这孩子眼神炯炯,看着就是个聪明的崽儿。   “倒是第一次瞧见这样的帽子。”周兰今儿给小云吞送的就是虎头帽,那个就厚实些适合冬日里戴,现在小云吞头上戴的正合适现在这个天儿。   李善桃笑着道:“这是我家若哥儿想的,这帽子戴着还挺合适。”   “若哥儿脑子灵光,总能捣鼓出新奇的东西来。”周浪接口夸沈若道。   沈若只笑,这贝雷帽也不是他独创,但不太好解释。   但顾允的注意点却不同,他在想为什么周**沈若叫得如此亲密?!   顾允瞧见沈若对着周浪笑,隐约觉得胸闷气短。   但随后沈若拍抚了几下小云吞之后,就看向自己,冲他弯起眼睛笑,说道:“该开席了,我们把孩子带回屋去吧?外头风有些大。”   顾允那一瞬的烦躁瞬间消失不见。   “好,我们走吧。”   他自然而然地将手按在沈若背上,带着他和孩子一同向屋门走去。 第119章   待两人进了屋, 沈若就将小云吞给放在了床上。换了新发型的崽崽瞧着还有点儿不习惯了,沈若伸过手去摸摸小云吞头顶仅剩的那一片胎发。   “我娘她们这会儿就在用小云吞的胎发搭上红绳打绺子了,还说要用红纸包着压在箱子下头。”沈若边捋着头毛边说道。   顾允站在沈若身边, 又贴近一步,存在感倍增。   沈若察觉到他的靠近,这会儿微微昂起头和他对视上。   “还有这种讲究。”顾允也是第一次知道,这些风俗在书中不一定会有记载,大多都是靠老一辈人口耳相传。   顾允靠得近, 这个角度很容易就让沈若想到以前的亲吻。   沈若轻咳两声,继续道:“我先前还以为小云吞得剃光头呢, 没想到还留了一点。不过他就算留光头, 那也是最可爱的小光头!”   沈若脑海中浮现出“一休哥”的形象,顿时被自己逗笑了。   顾允不知道他在笑什么,但是非常认同若哥儿的话。   小云吞几乎继承了他们两人相貌上所有的优点。   但是顾允还是很在意先前周浪看沈若的眼神, 那是他作为未婚夫的敏锐直觉, 但他此刻嘴笨不知该如何发问。他不是不信任沈若,只是对周浪起了一丝敌意。   顾允嘴角微动, 又觉得问出口的话,这问题太过刻意了,还显得他肚量极窄。   沈若没开窍之前对爱情懵懵懂懂的, 神经粗到没边儿, 但是自从和顾允谈恋爱开始他就时常会注意到男朋友的情绪变化。   明明一直都是古井无波的一张脸, 但沈若就是能从他的眼神、语气或是动作中感觉到。   之前一直都是非常愉悦的,直到刚刚那时候, 就有点儿不高兴了。   那个时候好像是周浪夸了自己一句?   看顾允想问又问不出口, 沈若抿了抿唇, 打算善解人意地主动告知。   “你刚才有点儿不高兴。”沈若道。   顾允的眼神有些许的诧异, 但还是“嗯”了声。   沈若一边让小云吞抓着手指,一边抬眼看他:“周浪以前向我表明过心意。”   顾允心中的醋坛子瞬间被打翻了。他就知道不对劲!   “但是我当时就拒绝了。”   沈若立刻接下去道:“那个时候我还不知道小云吞的另一个爹是谁,不过也不排斥和别人在一起试试看的。不过他当时说要是我嫁过去,得把小云吞留在家里。那我自然不可能会答应啊。”   谁都知道小云吞在他心中的分量。   顾允捏紧了拳,往屋门看了眼。假如当初周浪愿意接纳小云吞,沈若也许就会和周浪在一起试试。一想到这一点,顾允的嘴角就不明显地往下撇。   “而且我也不喜欢他,哪怕他不说小云吞的事儿,我也不会答应的。”   沈若补充说完,抬眼瞄他的表情,见他醋坛子翻了又翻,抱起小云吞送上一个湿乎乎的亲亲。   “亲亲阿父,阿父不要生气了好不好呀?”沈若学着小崽崽的语气跟顾允说话。   小云吞非常配合,小嘴张开:“啊呜…啊呜……”   顾允的嘴角耸动了下,有点儿想笑。   “阿父不要总是板着脸呀。”沈若再接再厉。   小云吞:“哒哒哒…”   顾允果然破功,失笑地看着沈若抱着小云吞耍宝。   醋坛子成功被盖紧,他心想:这世上根本就没有什么“假如”。   沈若见他笑了就知道这一茬可以过了,周浪毕竟救过自己一命,人品也好,沈若哪怕拒绝了他的表白对他也没有过多的抵触。但是他现在有了未婚夫,自然不能和其他汉子走得太近。   免得顾允这大醋缸子又翻了。   “我不是生气。”顾允侧身坐在床边,抬手将沈若与小云吞一同揽在了怀里。   “我知道,但你不要吃醋,我到这儿就喜欢过你一个人。”这里没别人,沈若就没那么害臊,这会儿窝在他怀里蹭来蹭去,寻找一个舒服的位置靠着。   顾允闻言眼神都暗了,单手捉住那截不安分的窄腰,按在身前:“今日还会有媒人上门来‘问名’与‘纳吉’,你便是我板上钉钉的未来夫郎了。”   他清凌凌的嗓音就在耳畔,说话间的热气扑到沈若脸上,瞬间将他的脸都给染红了。   沈若“嗯”了声表示自己已经知道。前三礼今日了结,后面的还会远吗?   从顾允的角度看过去,只能瞧见沈若白皙的侧边脖颈,颧骨上的那颗小痣藏在了睫毛的阴影里,看见的时候就像一颗火星忽闪,着了火似的落入了顾允眼中。   他能感觉到四肢百骸中血液的躁动。但此刻他抱着若哥儿和小云吞,什么都不用做,就已经像是拥有了整个世界。   两人没有在屋里呆太久,那小被子卷起来在床边挡好免得崽崽掉下来,便出了门。   外头已经开始待客上菜了。   沈若是主家的自然要帮忙,顾允也不闲着,帮忙分发红鸡蛋。   六道菜上了桌,大家都坐下开吃。家里人和客人正好将两张桌子给坐满了,李善桃将自个儿酿好的米酒拿出来给每人都倒上一碗,二狗端着自己的小碗也想要,大眼睛眨巴眨巴的。   大人们瞧见了都笑他是个小馋猫,小孩子哪里能喝酒呢?   沈丰哈哈大笑,用筷子沾了点米酒放进儿子嘴里。   二狗的小脸顿时就皱起来了,吐着舌头要喝水。   沈若也没忍住笑,这孩子不仅喜欢问问题,还爱尝试许多自己没有尝试过的东西,这都是孩子的天性,沈若觉得二狗这样特别好。   未来肯定能成长为一个富有创造力的人。   顾允也在桌前坐下,被满上了酒。他们这一桌上坐的都是家人和未来的亲家。   沈丰冲顾允举杯:“顾允,我家若哥儿从小跟在我屁股后面长大的,以前我就常说哪日要是有人想娶他,必须得先让我瞧一眼靠不靠谱。虽说以前发生了不好的事儿,但是结局却是不错。我沈丰今日就认下你这个未来弟婿,你必须得好好对他,要不然我可饶不了你。”   沈若心中暖暖的,看了沈丰一眼,他阿兄说这么多也是为他好,这会儿他就眼观鼻鼻观心看着面前的碗筷。   顾允爽快地举起酒杯,仰头喝了:“我会好好对他的,你放心。”   沈若还没开始吃呢,碗里就多了不少菜,都是顾允给他夹的。   他也给顾允夹了不少。   “好酒量,来,继续喝!”沈丰没想到这顾允瞧着文文气气的,喝起酒来还真是爽快,说干就干了。   柳杉立刻去拦,沈丰的脚伤还没好全就惦记着趁这会儿喝酒呢!哪里能给他得逞!   “我就再和未来弟婿喝一杯,就一杯。”沈丰对着柳杉伸出一根手指比了个一,说道。   “不成,说好了只喝一杯,要说到做到。不然二狗以后就跟你学。”柳杉说什么也不肯了。   二狗坐在旁边猛点头,附和道:“阿爹不能说话不算话!”   沈丰还能怎么办,他只能放下酒杯端起饭碗乖乖吃饭。   顾允还要再喝,沈若也拦了一下,凑到他耳边道:“你先吃点儿东西,光喝酒伤胃。”   顾允闻言也放下酒杯,吃饭。   乡下没那么多讲究,两桌人就一边吃一边聊天。好酒好菜招呼着,哪怕没喝酒的,都有些微醺了。   米酒虽然度数不算高,但喝多了也容易醉,这会儿村长和沈大山就一边喝一边划拳,气氛非常热闹。   柳兰香也少少的喝了点儿。   顾允高兴起来也没少喝,有人来劝酒他都照喝不误的。沈若瞧他表情云淡风轻,想来应该是个不容易醉的人。   沈若也少量的喝了点,比起味烈的米酒来,他还是更喜欢甜酒酿。   这顿饭吃完,沈若亲自下厨做了一大锅酒酿圆子。   掀开锅盖甜香味扑鼻而来。很快便上了桌。   舀起一勺喝下,夹杂着甜酒酿的甘甜香味和酒精发酵的滋味滑进嘴里,融合红糖蜂蜜的甜,让人忍不住口舌生津。再一口咬下那软糯弹牙的小圆子,口中充斥着的是糯米的清香。好吃极了!   一勺子里头有酒酿有圆子,不能更满足。   沈若自己一个人就吃了两碗。简直幸福感爆棚!   吃过饭后甜点,满月宴就该散了,沈若家的饭菜做的味道好分量足,胃口再大也够吃,这会儿还有不少剩下的,就给大家分了,还有要带走的红鸡蛋也早就准备好了。但大家此刻都没走,自发留下帮忙整理碗筷桌椅。   顾允喝了不少,此刻就坐在长凳上,瞧着眼睛有些发直。   看来是真的醉了。   沈若还是第一次瞧见有人喝醉是像他这样的,也不耍酒疯,瞧着表情也不像喝醉了似的,只不过看见他眼睛里的红血丝和愣愣的眼神,其他地方瞧着就像是个没喝醉的人。   “兰香婶子,顾允好像醉的不轻,要不让他在我屋里歇会儿?”沈若看了眼天色,这个点儿正好能睡个午觉。   “成啊,这孩子今儿高兴,就喝多了。不过他醉了不闹腾,而且可好玩了。”柳兰香跟沈若说了不少顾允以前喝醉之后做的事儿,沈若眼睛里闪动着兴奋的光芒。   柳兰香第一次知道顾允有心上人的时候就是从醉酒的他口中问出来的。   “你还好吗?听得懂我说话吗?”沈若坐在顾允身边,问道。   顾允点点头。   “要不要歇个午觉?”沈若继续问。   “在哪里歇?”   还会问问题,感觉还没醉的很彻底,沈若道:“我屋里,让你和小云吞一起睡午觉去。”   “好。”   沈若刚说完“我屋里”三个字的时候,顾允就已经飞快地回答了。   他忍不住失笑,问他:“还能走吗?”   顾允没问答,但身体力行地站起来,然后猛地把长凳给撞翻了。   柳兰香笑着摇摇头,帮忙将长凳子扶起来。   沈若拉住他的手,带他进屋,站在门槛前还要提醒他一声,要不然瞧他脚步虚浮的样子,很容易绊倒了。   顾允很听话,让走就走,让抬脚就抬脚。   沈若的屋子不大,把人带进去让他坐在床上也就几步路。   顾允非常乖觉地脱靴上榻然后盖上薄被。   小云吞睡在里侧,这时候还醒着,手手抓在顾允散落的发丝上,像是找到了什么心仪的玩具。   “你先别睡,我去给你煮点解酒汤来,喝了再睡。”沈若道。   顾允眼睛眨也不眨地看着他,见他要走立刻伸手抓住了他的衣摆。   这黏糊劲儿比之前更甚了。   “不喝解酒汤睡醒了该头疼了。”沈若耐心解释。   顾允脸上没表情,但就是不肯放手。   “乖,松手。”沈若用哄小云吞的语气说道。   顾允的手指松了一点,沈若忍不住笑开了。   好像养了两个崽崽似的。   沈大山也喝高了,李善桃正好给煮了解酒汤,沈若就端了一碗过来。   顾允看起来清醒了一点,坐起身接过粗陶碗便喝。   “怎么样?好点没有?”沈若关切问道。   顾允点点头,喝完了解酒汤,此刻火热的眼神再也藏不住,就这样看着沈若。   沈若接过碗打算出门,顾允却伸手将他拉过来。   沈若直接坐在了床沿上,随手将粗陶碗往边上一搁。   “你乖乖睡觉。”   顾允只盯着他看,没有回应。但他的眼神却越加深邃。   沈若哪怕再不敏感也察觉到了一丝危险,下意识想站起来,但顾允已经将手扣在了他腰上。   顾允像一只大狗狗似的从侧后方抱着沈若,下巴抵在沈若肩窝里。   他喝多了酒,体温烫到吓人。   沈若被他抱在怀里,像是周身都被暖炉的温热给包裹住了。身体贴的很紧,隔着衣料都能感觉到对方的体温。   顾允的吐息就喷洒在沈若颈侧,顿时他半边身子都酥酥麻麻的,伸手想推开肩膀上的脑袋。   但看见顾允充满着爱意的目光,他又收回了手,按在被面上蜷了蜷。   顾允偏过头能清晰地看见沈若颧骨上的痣,他皮肤就像羊奶般白皙细嫩,眼睫长而卷,在颧骨上落下一弯阴影,恰好将那颗痣隐在半明半暗间。   顾允知道自己醉了,此刻喉头微耸,他没有抬手去按,径直用自己的唇去接那颗小痣。   沈若感觉到自己的颧骨被热热的唇瓣吻住了,一时之间热血上涌,比较不出是脸更烫还是他的嘴唇更烫。   感觉到他的吻在颧骨上停留了不短的时间。   沈若心脏怦怦跳,偏过头去主动在顾允唇尖亲吻了一下。   “好啦,快点睡午觉吧。”   沈若推推他,顾允没肯将人放走,嘴唇重重地印在沈若唇上。   两人接了一个火热绵长的吻,沈若脖子都酸了才被放过。   像是在较劲一般,谁都不肯服输,想要站主导地位。虽然两人都青涩,但回应起来顿时一发不可收拾。   沈若喘匀了气之后,小声地抽着冷气,感觉舌头都有点儿破了。   顾允也没好到哪里去,唇角有个小破口,还在往外冒血丝。   两人呼吸和心跳都乱了套,不成章法。   幸好小云吞睡着了没瞧见,不然他这个阿爹的面子往哪儿搁!   都是男人,亲着亲着起反应太正常不过,沈若也有点情。动,顾允更甚。他都能感觉到有火热的降魔杵抵住自己了。但顾允却放开了他。   沈若是个现代人,其实并不会特别排斥婚前性。行为,虽然是外婆带大的,但他的思想其实也并没有那么传统。这个时候顾允若是想,沈若不会不答应,虽然他真的非常怕疼,并且对第一次的阴影有些深。   不过这个时间点,还有地方都不太合适,毕竟大白天的,而且崽崽还在旁边睡着呢。   顾允低沉的嗓音响在耳畔:“若宝儿,你让我抱一会儿。”   沈若没再去纠结他的称呼,忍着羞耻心,嗯了一声。   ========================   顾允睡下后沈若没有在屋里呆着,把屋子留给了他和崽崽。   两人睡着之后的小模样还挺像的,沈若看着就忍不住想要微笑。   外头都已经收拾的差不多了,借来的桌子和长凳也都还了回去。柳兰香请的媒人也来了,那两个流程不需要沈若和顾允出面,非常迅速的就走完了。那媒人笑着受了礼钱,把沈若和顾允这桩婚夸得天上有地上无的,才扭着腰走了。   农家人都是闲不住的性子,这会儿李善桃拉着柳兰香一同去看鸡窝,小鸡仔得孵上二十多天才能破壳,柳兰香以前也有经验,她丈夫是个兽医对这些东西懂得多。正好她们可以一同交流如何让母鸡抱窝。   沈大山喝高了,这会儿也睡着。   柳杉在屋里头绣香囊,沈丰没什么事情做,这会儿在外头拿了竹篾子编东西,瞧着大体样子,似乎是沈若先前买回来的那个鸡笼的样式。   会竹编手艺的人,大多都是拿到手看一眼别人做出来的样子,自己就能试着做了。沈若瞧着他阿兄这动手能力,可真是不赖。   家里都拾掇干净了,沈若竟然没找到事情做,于是悄声进屋拿出了先前顾允送他的那本学字书,搬了小板凳到门口开始学习了。   二狗先前吃完饭拿了两个红鸡蛋就跑出去了,也不知是拿走送给谁,这会儿刚回来。   沈若招呼他过来一起学写字。   二狗顿时喜笑颜开,端来小板凳乖巧地在他小叔身边坐下了。   两人手里一人一根木棍,就照着书上顾允的字,在黄泥地上头写写画画。   顾允做这本蒙学书的时候,特意将字写得大且工整,让人比较能看清笔画,甚至还在后头加上了笔画顺序的,特别贴心。   沈若一边学着字,脸上的笑容就没掉下来过。   “小叔,你看二狗写的好不好?”二狗抬头冲沈若露出一对星星眼,让他瞧。   小孩子都喜欢显摆,最开始写的不好看二狗挫败感太重了还哭了,后面听了顾允的话,明白了“有志者事竟成”的道理,每日一有空就拿着木棍在地上写。   现在横竖撇捺写的都很好了,这还是用木棍写的,之后上了学堂就得换成毛笔和宣纸了。   “二狗写得真棒!”沈若对着小孩子从来不吝啬自己的夸奖,将二狗写的字横夸竖夸了一遍,直把二狗给乐坏了,他还学会了写自己的名字呢!   沈若记忆力好,学习速度也不慢,这会儿也学会了不少字了。   一大一小叔侄俩就在屋前用木棍练字,也没人觉得厌烦觉得累的。   等到日头渐渐偏西,沈若才停,也叫二狗停下了。   “这个点光线不好,别费眼睛了。”沈若收起书本和板凳,让二狗去喊柳杉也别一直绣东西,得休息休息眼睛。   二狗立刻就去了,将话原原本本地转告给自己娘。   柳杉也放下手里的东西走出来,看看外头。   今儿午食是小云吞的满月宴,油水大。夜饭就想搞得清淡一点儿。   沈若打算做番茄鸡蛋面。   灶下生了火,沈丰揉面擀面,柳杉烧火,沈若来准备番茄炒蛋。   其实也能直接将番茄、鸡蛋捣碎了和面条一起煮,但沈若更喜欢另一种吃法,就是将番茄炒蛋先做好,之后再和面一起煮,那样味道会更好,还油香油香的。   番茄炒鸡蛋的香味十分霸道,让人闻了就食指大动。   柳兰香正好跟着李善桃一同过来,赞道:“可真香啊,若哥儿手艺真好。”   “那是,我家若哥儿做啥菜都香得很,就没有不好吃的。”李善桃谦虚自个儿,但听到有人夸自家哥儿那都是照单全收的。   沈若无奈地笑了下,说道:“待会儿就能吃了,我想着午时吃的油腻,夜里就吃清淡些。”   “是了,吃面就不错,还好消化。”柳兰香点点头。夜里要是吃太多积食就不好睡,吃面条正好。   顾允也酒醒了,闻到菜香便知道肯定是若哥儿在做,这会儿也走到厨屋前。   里头人多他就没往里进。   沈若余光瞧见了:“你醒啦?头晕不?”   “不晕。”顾允说完舔了舔唇,正好碰到嘴角的破口上。脸上有些发红,但在昏黄的光线下不明显。   “面就快好了,你们都去外头坐着等吧。”沈家的厨屋实在是太小,灶台还热,都挤在里头闷得慌。   外头天还没完全黑,正好将四方桌放在屋外头,坐外头吃。   沈若将煮熟的面条挨个盛到碗里,滴上两滴香油,再撒上葱花便完工了。   一人一碗端走,番茄鸡蛋面香气扑鼻,让人食指大动。   碗中面条汤汁浓郁,西红柿都已经炖烂了,鸡蛋像一团团蓬松的黄云。面条沉在底下,泛着光泽,蛋香浓郁,汤汁鲜甜还带着面条的香气,恰到好处的微酸十分开胃。夹起面条搭配着鸡蛋一同吞下肚,令人满足地只想长舒一口气。   胃口大的便多加一碗,擀好的面正好将将够。所有人几乎将面汤都给喝完了,一点儿没剩下。   “好吃,这手艺可比镇上面摊的味道还好。”柳兰香夸赞道。   其他人都不用夸,就看他们吃得满足的模样,就知道这面有多好吃了。   沈若心想:得亏这本架空的书里头不够严谨,又有地瓜又有番茄的,要不然还真就做不了这些。不过有些东西却没有,就比如沈若前世最爱加的酱油、蚝油这些。   但是在这里生活了那么久,沈若都淡忘了他穿进的是一本书,感觉这里更像是另一个世界。大家都是活生生的人,只不过和他原本所在的地方不处于同一个位面。所以在以前时空交错也不一定能遇见。   不过想那么多有的没的自寻烦恼做什么呢?沈若觉得自己现在生活在这里,特别的幸福。   这就够了!   不过小崽崽暂时还没能有口福品尝到自家阿爹的手艺,只能喝羊奶。   顾允第一次喂他,小云吞非常给面子地勺子递过来之前就长开了小嘴等待投喂。   顾允的动作也从生涩慢慢变得熟练,给崽崽喂完奶还给他拍奶嗝,瞧着可越来越像个成熟的奶爸了。   “若哥儿,谢谢你。”顾允凑到沈若耳边,说道。   沈若被他清凌凌的嗓音一激,顿时耳根就红了。   “这有什么好谢的啊……”虽然是他把小云吞带到这世上的,但一开始真的只是个意外啊。   从一开始并没有人想要小云吞来到这个世上,但他就像一颗陨石一样根本不容置喙地就撞下来了,所有人都不希望他来,但是等到他出生的那一刻起——所有人都想要他来。   他那么渺小却又那么神奇。   将沈若这个异世孤魂,牢牢地拴在了这里,有了脚踏实地的真实感。   作者有话要说: 第120章   翌日, 公鸡啼鸣第一声的时候,天色都还没亮。   沈若就醒来了,凑过去亲亲小云吞的脸蛋。   小云吞还睡得香甜, 瞧着睡颜可可爱爱的,脸蛋又白又软,就跟昨日满月宴上吃的酒酿圆子一样。   沈若看了好一会儿,他脸上挂着笑,披上衣裳将一头青丝梳顺绑好用布包起来盘在头顶, 再将薄被子给崽崽掖好,免得风钻进去。   这才轻手轻脚地朝屋外走, 轻轻带上了门。   李善桃起得更早, 这会儿就在灶屋里头熬粥。沈若先去用冷水洗了把手脸,顿时清醒不少,用猪鬃毛与木条做成的简易牙刷刷牙, 洗漱完了才往厨屋里进。   他爹这会儿都带着家里的羊和牛到虎头山上去了, 得在山上待一天,说是打算边放牛边砍柴的, 他娘给提前做了几个饼子灌了满满一竹筒水让带走了。   沈若拿了几个地瓜手脚麻利地洗净去皮切块,等大锅里头烧开了,米粥咕嘟咕嘟冒泡, 李善桃拿勺子搅和几下, 沈若就把切好的地瓜块给放了进去, 正好熬煮成地瓜粥。   没一会儿地瓜的甜香与米油的粮食香味便散发了出来。   家里糖还有,地瓜虽然本身自带甜味但是加进了米粥当中就不觉得多甜, 这会儿沈若拿出碗来, 每个陶碗里头都给加了半勺白糖。   这在农家实在是奢侈, 谁家的糖不是攒着留到过年才吃, 馋了只能捻一小点儿甜个嘴的。   李善桃不是个抠门的,家里有多少余粮多少余钱那就吃与之相匹配的,现在家中不算特别穷苦,孩子想吃点糖,她哪里会不让?   沈若家里人多,顾允家就他们娘儿俩两个人。但总得做早食的,李善桃正好要起一大锅,昨儿夜里就喊他们今日过来家里一起吃早食。   这会儿顾允和柳兰香也就过来了,正好能坐一块儿喝地瓜粥。   “等吃完我得去晒谷场一趟,村长昨儿说了那木箱子漏斗做好了五十只,打算开卖了呢。”沈若吸溜着粥,说道。   顾允自然要跟他一块儿去。   地瓜粥里头总有那么几块特别甜的,沈若吃到满足地眯起眼睛,用勺子挑出同样黄的地瓜块放进顾允碗里。“顾允,你尝尝这块,特别甜。”   顾允用勺子舀起,甜不甜还没尝到只觉得若哥儿刚才的笑容特别甜。   吃完早食天才亮起来,李善桃领着柳兰香两人又去看鸡窝里的母鸡了,沈丰和柳杉也过来吃早食,二狗年纪小缺觉这会儿还睡着呢。沈若和顾允一起合力将厨屋给收拾了。   瞧着时间差不多,这才和家里人说了一声后一同往晒谷场去。   晒谷场就在沈家村的正中心,两人出门没走多远就遇见村里人,有婶子瞧见他俩了就和他们打招呼,问他们做什么去,农闲时候村里人就喜欢到处去别人家里唠闲嗑,这会儿听着声儿了又有不少人出来凑热闹。   村子里除了那几个来他家帮过忙的婶子和汉子外,沈若对他们都说不上熟悉。   等他们往前走了只能瞧见一小点儿背影的时候,大家就唠开了。   “听说柳兰香昨儿带儿子去沈家纳采了,可不得了,带只大雁还不够,还带了不少东西哩!其他的红布盖着没瞧见,那红双喜字的糕饼你们知道吧?镇上一包可是要五十文呢!”   “我瞧见了,带了两大包!我家的还跟过去瞧热闹的还分着了一块呢,带回来给我家大牛甜嘴了。顾秀才家里这么有钱?还真舍得。”   “可不嘛。要我说这两人崽儿都有了,干脆直接摆个酒席不就得了,那沈若还能嫁别人去啊?”   “瞎讲究呢,人家可是读书郎,秀才公,未来可是要当大官的,你们说话可注意着点儿啊。”   “注意啥啊,他又听不着。你们说这顾允以前不是见着沈若躲都来不及么,怎么这会儿倒是上赶着去求亲了,就因为有个崽?”   “我看不是。你瞧沈若那样子,瞧着就妖里妖气的,怕不是那什么功夫了得把人勾去了吧?”   大伙年纪都大这会儿说起荤话来也不臊,哄笑起来。   “沈大山家也起来了吧?那么多黄泥聘人挑来的,还开工钱呢!瞧着要建大围墙,啧啧,少说也得十几两吧?”   有人酸得很,这会儿眼红沈若家的银子。   村里头能建起围墙的人家也不多,自家弄得容易塌得请专门的人过来建,那请人要花钱,挑黄泥费时间,哪里有时间和银钱来搞?结果沈若家里不声不响地就有钱了?   以前他家可是在村里头过得苦的,谁不说一句难过啊。   “问问他去呗,先前不请了村里人帮着做东西拉去镇上卖?能赚那老多?”   “谁知道呢,听说是用布做的玩意儿,那东西能卖上价儿?我可不信。”   “那顾秀才以后总得纳妾吧?沈若生的是个哥儿,又不是小汉子,哥儿生出来的大多都是哥儿,总得再娶个媳妇儿。”   “但总瞧他俩一块儿,恐怕顾允那小子不会娶别人吧?”   “诶哟,未来顾允要是当上了大官,哪个官爷不纳小啊?你就不心动不想把你闺女儿嫁过去?”   话题越扯越远。   “我才不会让我闺女儿嫁人做小呢!听听你说的,怎么不让你闺女儿去?”   “我倒是想啊。那不是我家闺女儿长得没沈若好看么。”   ……   晒谷场上的棚屋外头守着不少人,族老们也在。终于将第一批要开卖的木箱子漏斗做好了,村里头的骨干们都有些激动。   见到沈若和顾允到了,立刻带着他们进棚屋。   村长已经坐在里头了,棚屋里头打扫过那些木屑都扫到了一堆,空地上堆满了木箱子漏斗。   “若哥儿,顾允你们来了。快瞧瞧这些‘木箱子漏斗’,沈木检查过一遍想来应该没有什么错漏,但我不放心,想让若哥儿你帮着看看,再检查检查。”   村长年纪大了眼神不太好,这个活儿就得交给小辈来做。但是还没开卖之前还不想给别人瞧走,所以沈若来做最后一道把关最好不过。   沈若欣然应下。   顾允本就是经常跟着村长一起活动的,自然不用对他保密,也不用沈若说,他拿起一个“木箱子漏斗”看就知道了关窍。   五十个都要检查过去着实有些费时间,顾允也上前帮忙。   沈若会将东西拿起来摆弄一下,确定所有的零件都能运转才放下。沈木的活计做的非常不错,除了有一个使用起来有些滞涩,应该是连接处卡的太紧了一点,但问题不大。稍微松一松就成。   沈木这会儿也在里头,他眼神中闪烁着兴奋地光芒。   他以前做的东西都是村里头最普通的那种木板床、木桌子,没人喊他做些别的,这会儿做好了那么多“木箱子漏斗”一想到能卖了赚钱,那心里头更是高兴极了。   “可以,这第一批卖掉之后估计能接到一部分订单,之后就可以开始继续生产了。事不宜迟,今日就开卖如何?”沈若笑着问道。木箱子漏斗制作的流程并不算特别复杂,这第一批做得慢是因为嘴巴确定牢靠的能来帮忙的人少,所以才多费了些时间。   现在既然做好了,就要光明正大的拿出去展示,让所有想买的人都能瞧出这“木箱子漏斗”能有多好用。   村长自然同意,他等这一天可等了不短的时间。他准备了自家的牛车,准备让他的两个儿子往周边的村子跑一趟去报信儿,要是想买的也能直接用牛车给载过来。   “这‘木箱子漏斗’是不是得给它重新取个名字?”顾允想了想,问道。   沈若摸了摸下巴,想想也是,总是直白的“木箱子漏斗”叫着挺奇怪的。   村长看向顾允道:“你可是想到好名字了?”   顾允看了沈若一眼,道:“叫‘若斗’如何?”   沈若顿时满头黑线,这就不要加上自己的名字了吧。   但是顾允立刻解释道:“那‘木箱子漏斗’形状与漏斗相似,‘若’也有‘相似’‘像’的意思,与‘漏斗’谐音。”   “我觉得好!”村长顿时笑起来,说道:“‘若斗’跟‘漏斗’谐音,还是若哥儿想出来,这名字真妙!”   沈木也点点头,也觉得不错。   沈若见他们都觉得满意,便忍着那一点儿小小的羞耻心,应下了。   今日晒谷场上热闹极了,村长准备了一块大的方形红布铺在地上,上头摆着那口拿来称粮税的青铜鼎,边上是一张长桌,上头放着“若斗”,也盖了一块红布。   村里人得了消息纷纷过来瞧热闹,先前那些在背后说沈若和顾允闲话的人也过来了,因着村长在没敢再说荤话,瞧见这阵仗纷纷问道。   “先前就听见这棚屋里头敲敲打打,还有锯木头的声儿呢,这是捣鼓的什么?”   先前造出这“若斗”的时候,并不是全村的人都瞧见过,只有后面的几家和来帮忙的青壮年人瞧过,这会儿还有些人只听过没见过。   这会儿有人问起来,就有族老解答,说这桌上的东西就是先前被周边各个村子都想争抢的沈若发明出来的好东西。   说起这个,大家伙才想起来那时候他们村可是在十里八乡风光了一把,但是没过多久就没多少人说了。   沈若又是个低调的人,不喜欢往外说这些,所以只有零星那么几个人还总念叨着这件事。   说嘴的那几个婶子咂咂舌,那桌上红布盖着的就是沈若想出来的东西?   村长与族老们还有沈若顾允一同商议着之后的流程,顺带着定下价格。不会贵到让别人买不起,但也不会便宜到人工成本都沉没。   十里八乡的村长们消息灵通,沈家村村长的两个儿子才去了荷塘村和六里屯两个村子,就已经有不少村里的人往沈家村赶来了。   他们可是自从沈家村村长放出会开卖的消息之后就盼望着了的。   沈家村里人都没有全都瞧过那“木箱子漏斗”的,这会儿在边上看热闹也是伸长了脖颈。   没到一个时辰,沈家村晒谷场上便围满了人,大多都是从别的村子赶过来的,荷塘村的村长站在最前头,他先前举村可是要出二十两银子买的,结果沈家村的没肯卖,但是说要量产卖的。这不纯纯是自己赚吗?这沈家村的还真挺好的,虽说要等上这么长的时间,但是省钱啊!   周围村子的人也被那青铜鼎每年都给折磨地够呛,每年称粮税都要累坏不少青壮年的腰,这会儿出了个能轻松许多的物件儿,自然是趋之若鹜。   特别是那些被累坏腰的青年,全都来了!   作者有话要说:   明天继续,感谢大家支持ovo比心~ 第121章   大伙儿都等了挺久了, 眼见着那盖着红布的物件儿就在眼前,但就一直被吊着胃口,就是不掀开, 这会儿都等得着急起来。   “沈村长,你可别卖关子了,快点儿放出来给大伙儿看看啊!”   “别急,等人来齐再说,总归少不了你们的。”村长笑着应了句, 吩咐村里人去他家挑了几担粗粮过来,就放在红布上。   这会儿要买“若斗”的那些村子里头还有两个村的人没到, 都是十里八乡的人, 随口一听乡音就知道大概是哪个村子的,这会儿聚在一处就凑一块儿谈天说地,顺带着问问那“木箱子漏斗”大约要卖多少。   沈家村人知道的, 这会儿收口如瓶, 挑着眉说待会儿不就知道了?其他人呢,都是一问三不知。   其他村里来的人这会儿都不继续问了, 毕竟啥也问不到,白费劲儿。现在就等着沈家村的村长说开始。   沈若心思细些,让家里人烧了水过来, 边上摆着一摞摞不要钱的干净竹筒:“各位叔婶, 你们要是渴了直接到这儿来舀水喝, 都是新烧开放凉的井水。”   大家没想到过来这儿买东西的,还能喝上水呢!   边上人有猜到他就是沈若的, 毕竟沈家村里最出名的, 除了顾允顾秀才外, 就是沈若了。不过以前是因为“未婚先孕”的丑闻出名, 但现在可就不是因为不好的事儿出名,而是因为他发明出了这‘木箱子漏斗’出名。   大家都是奔着“木箱子漏斗”来的,所以对沈若就自带好感。   这会儿还听他说准备了凉水呢,大家一窝蜂地就凑过去了。   “过来花了不少时间,确实渴了。给我来一竹筒吧。”   “可真贴心,正好渴了。谢谢啊。”   虽然还没见着那“木箱子漏斗”但大家伙儿急躁的心情似乎都被那恰到好处的凉水给抚平了。   “你就是沈若吧,可真不得了,早就听说你想出的这东西厉害了,这不,刚听见要开卖的风声咱就从河东村赶过来了。”   “俺们也是,往年称粮税时候腰都要断了,就等着你这发明让俺们明年好好歇歇呢!”   “真想瞧瞧咋个省力气的法儿,啥时候能开始啊?。”   “咋感觉你们村的井水都甜些的呢。”   一堆人围着沈若,热情地问候,能发明出物件儿的小哥儿确实少见,这会儿都起了点儿想要巴结的心思。   “快开始了,你们待会儿可瞧好了,会找人来这儿当面演示用法呢。”   “嗐,咱们这一片的水源都是同一处,我们沈家村的井水甜,难道你们村的就不甜了?我看就是你现在渴得狠咯。”   沈若一一笑着回应几句,把人逗得哈哈大笑。   那几个爱说嘴的婶子瞧见了又凑一块儿嘀咕。   “哪有谁家未婚的小哥儿抛头露面跟人嘻嘻哈哈的?真是没眼看。”   “还烧了水带过来,也不知道咋想的,用得着费这事儿。”有人格外不理解,这群人过来像是要买东西的,还给人家水喝,真是嫌家里柴火多烧不完了。   “人家没成婚那不是崽儿都有了么,说起这个,怎么不见顾秀才?”   “刚也没瞧见,估计还在那棚子里头吧。”   顾允确实在棚子里头,他和几位族老正在商量着事儿。他也是个有主意的,跟沈若一合计有了个新的想法,这会儿等待施行。   棚子现在还是未打开的状态,外头的人还瞧不见里面的东西。   沈若视线时不时往棚子处看,也不知道顾允现在有没有开始弄啊……   一想到他,嘴角就忍不住上扬。   说沈若是沈家村里最漂亮的小哥儿不是没有道理的,这会儿他一笑,阳光洒在脸上,跟得了道的精灵似的。   今儿他还穿着昨日纳采那一身,他长相又是一打眼就能瞧出来的那种漂亮,眼尾嘴角微微上扬,那一双丹凤眼更是让人过目不忘。   鬓角两缕发丝随性地垂下,被他拢去耳后,发梢还带着点儿天然卷,发髻用布包在头顶,有几根发丝从发髻中不听话地翘出来,明明是十分简朴的发型但瞧着却格外惹人怜爱。   有人眼睛都看直了。   沈若对那些视线熟若无睹,这会儿帮着舀水进竹筒,递给一位腿脚不便的老人。他竟然也坐着牛车一路颠过来了,真是不容易。   老人接过笑起来,连声道谢。   沈若摇摇头说不用。   来者是客,做生意的自然要把顾客当成朋友来对待,一竹筒水算不上什么,但能赢得顾客的欢心。这是非常划算的一笔付出。毕竟水不值钱,但是在他们赶路而来,口干舌燥的时候送上一杯水,谁不说一句贴心,一句恰到好处?   顾客舒心了,那生意才会好做。   村里那些帮着称粮税的那些汉子都很服沈若,村里这件大事他们自然也要过来帮忙。   村长见几乎先前来询问过“木箱子漏斗”的村子都来了人,就准备开始演示介绍了。   一个汉子从宗祠里头拿了铜锣出来,一下一下抡起胳膊敲着。   敲击铜锣那铿锵有力的声响顿时把所有人的视线都吸引了过来。   村长站在桌前,冲沈若招招手。   两人的手一同按在了红布上头。周围人顿时激动起来,可见是真的期待狠了。   红布掀开,映入眼帘的是一个木制的物件儿。上头是四方的漏斗形状,底下是个木箱子,四边都有把手,那木箱子侧边雕了简单的云纹,整个物件儿都被打磨的格外光滑。   虽然大,但瞧着却不笨重,反而格外的精致。   “这就是‘木箱子漏斗’啊,还真是跟名字一样一样的。”周围人惊讶说道。   沈家村村长气沉丹田,介绍道:“各位,在你们眼前的这个物件就是之前说的‘木箱子漏斗’,现在我们村的顾秀才给取了个新名儿,叫作‘若斗’。”   “是‘沈若’的‘若’么?”有人问道。   村长道:“是也不是,‘若斗’谐音‘漏斗,’若‘有’像‘’相似‘的意思,再加上是咱们沈家村沈若发明的,正好就叫这个名儿了。”   “哇,感觉很妙啊!”   “这名儿取得可真好。”   本村人也觉得很好,“若斗”这个名字叫起来也好听好记。   “这个咋用啊?”有人急不可耐地问道。   村长让村里几个汉子来帮忙,将箩筐都摆放好,先将最开始每村每户中称粮税的流程演示了一遍。   两个青年人合力将箩筐中的粗粮倒进青铜鼎中,抹平后,再用力抬起青铜鼎往另一个空的箩筐中倒。这就是“一鼎粮”。   这没什么稀奇的,每个村里都这么做,瞧着那俩青年人一边喊着号子手臂上抬起青铜鼎时候的青筋,还有倒那鼎里的粗粮时候弯着腰,顿时觉得自己也在跟着使劲儿。   来的这些人都做过这活计此刻都有些共感,觉得腰和手臂都酸得慌。   随后这两个青年人就将那“若斗”给拿了下来,将箩筐放在桌上,两人一人站一边抓着那“若斗”的把手。   “若斗”是放在地面上的,并不需要力气。   此时另一人上前将桌面上的箩筐倾斜,里头粗粮哗啦啦落进了“若斗”上部分的漏斗中,接着滑下落进与青铜鼎内部容积一样的木箱子当中。   此刻大家都屏住了呼吸,像是要见证什么奇迹一样。   但也有人觉得这不就是做了个和青铜鼎差不多大的木箱子吗?那也没什么特别的,他随便找个人就能打。   有人不以为意。   将箩筐中的粗粮全部倒进“若斗”后,两个青年人便将“若斗”用力抬起,“若斗”上半部分与下半部分间还有一条横出来的木板,不算特别宽,这会儿青年人便将这木板压在了桌子上。   大家都目不转睛地盯着看,瞧着那两个青年人不跟之前那么费劲,这会儿都是轻轻松松的模样。   “若斗”的重量被桌面分担了许多,他们只需要用力将“若斗”给压住,别翻了就成。   而另一个人拎着箩筐放下来,就放在“若斗”底下。   接着,无论是期待的、不以为然的人全都好奇地看了过来,这是要做什么?不是直接倒出来吗?   只见那人伸手拨动了一下什么东西,很快就听见“哗啦啦”的声响。   周围人睁大了眼睛,那“若斗”中的米粮竟然从那木箱子的底部滑出来了!!   这三人全程没费多少力气,等“若斗”中的米粮全部滑落进箩筐中,这就是“一鼎米”。   顿时那些先前累到腰伤的人立刻就喊着要买,只有稳重些的老人和其他村的村长上前去,打算查看一下这个“若斗”。   这会儿都打算拿出来贩卖了自然不会再藏着掖着,吩咐人从棚子里带五六个出来,分发给他们看。   村长道:“这东西的好处大家也都瞧见了,只需要三个人、一张桌子就能称完。”   “是好东西啊,我瞧着底下这机关,做的可真细致,一点儿米粮都不会卡在里头。”   “是啊,而且磨得光滑不扎手,比那’青铜鼎‘可是轻了百倍不止!”   “能让咱们试试不?”有人跃跃欲试问道。   村长点头,这自然是可以。   荷塘村的村长也上手试了一下,他年纪跟沈家村村长一般大,老当益壮的,用起这“若斗”来也很顺手。   像以前,就是因为那青铜鼎太重了,都是得村里的青壮年来帮忙称粮税的,要是村里头青壮年都去镇上做工去了,那还凑不齐人,剩下的那几个一路弄过去自然容易积劳成伤……还有些村子根本没多少青壮年,还得雇人来称粮税,这又是一笔开销啊。   但是以后用上这“若斗”,那可就大不一样了!   哪怕年纪大的人只要还有一把子能抬起几十斤米的力气就行,也能来帮忙,完全实现了“称粮税不求人”。用上这“若斗”是真的省力气,方便极了!   而且瞧着也大方,好看。   荷塘村的村长憋不住了,两眼放光问道:“这个‘若斗’什么价儿?”   作者有话要说:   明天继续, 第122章   周围人听着他问了, 立刻竖起耳朵看过来,眼神中都透露出想要的讯息!   沈家村村长摸摸胡子,扬声说道:“这’若斗‘是新东西, 咱们沈家村出的独一份儿,那用起来方便省力极了你们刚刚也都瞧见了,这么好用的物件儿买回去无论是称粮税,或是贮藏米粮,哪怕就是平时放在家中摆着也是好的。”   大家伙儿听着他说, 心中也在想这东西这么好用,这么稀罕, 又能这样又能那样的, 价格肯定低不了。立刻在心里头出现一个自己最高可以接受的价格。   就在这时沈家村村长继续说道:“这’若斗‘只要一贯钱一个!”   这一波欲扬先抑,沈若忍不住在心中给村长鼓鼓掌。   “什么?只要一贯钱?!”荷塘村的村长惊讶地嘴巴大张,他可是带着先前说的二十两过来的。虽说心里头知道沈家村做这个拿出来卖肯定不会要那么多银子, 但是他还是为了以防万一带来了。   却没想到, 竟然只需要一贯钱!!   “这’若斗‘当真一贯钱一个?那俺们村里头买一个,我自家也要带一个走!”河东村的村长立刻喊道。   这会儿棚子外头的就五个, 瞬间就被各个村的村长给瓜分了。   “就没了?我也想买,这价格可真划算啊。还能贮藏米粮的?”有人没抢着,立刻问道。   沈若进棚子拿了一个出来, 讲解道:“你们方才瞧见的可以按在桌面上借力用的木板, 是可以推拉的设计, 将这块木板推进去之后底下的木箱子就是一个封闭的空间,里头自然就能用来贮藏粮食。”   “原来如此, 用处可真多, 我想着放在厨屋里头放粮食也不错啊!”那人指着沈若手里的“若斗”立刻掏钱想买下。   “还有不?我也想买一个带回去。”   “我也是我也是, 沈小哥儿你给我也拿一个!”   还有一些人在观望, 他们就是对这“若斗”感兴趣打算来瞧瞧,村里头要称粮税用的话,一个也就够了。像那个人一样打算花钱买回去放在厨屋里头装粮食的人肯定还是少数。   “大家想买的不要着急,这第一波做了五十个,若是不够了可以下定金,之后做好了再来拿就成。”村长说道。   村长一挥手,便有村里人上前帮忙把棚子边上围着的油布给掀开,里头摆放的整整齐齐的“若斗”映入眼帘,看起来格外的有气势。每一个打磨的都很细腻,看着就精细。   他们还瞧见沈家村里的顾秀才正站在里头弯腰提笔往那“若斗”上写着什么。   他长身玉立,对周围人瞧见这么多东西后发出的惊讶声恍若未闻,就站在其中认真地书写。   “那顾秀才在写啥呢?”   “不知道啊,瞧着还挺好看的。能不能给俺们村这个也写上啥字啊?”河东村的村长问道。   沈若笑着回答:“自然可以。”   “只要你买了’若斗‘,便能给你们在上头写字。因为都长得一个样,难以区分哪个是谁的,所以写上你们的姓名,或是村的名字加以辨认。若是弄丢了也有个凭证找回。上面还可以加上’五谷丰登‘’硕果累累‘ ’风调雨顺‘’年谷顺成‘等等的字样。祈愿来年能丰收。”   沈若先前和顾允想到了一处去,因着之前沈若想过要做那种可以定制字样的挂件和手链,这会儿两人瞧着那虽然雕刻了祥云纹样但还是光秃秃的“若斗”立刻就不约而同地想到了可以在上头写字。   写字对顾允来说是家常便饭,是他每日都要练的。根本不费事。   而且在“若斗”上写上字,或是画上画了,那不就能当做一个好看的摆件?这样销路还能再拓宽一宽。   周围人顿时都惊了,那些本摇摆不定买不买的人顿时都心动地不得了,要是将“五谷丰登”摆在家中,那不是年年都能丰收了?况且这“若斗”的价儿是真不贵,比起其他的农具来说已经算是十分划算的了。   而且这工艺摸起来格外的细致,瞧这质量估摸着用上几十年都不成问题呢!   在这个时代所有人最推崇的便是读书人了,大家还想着今儿要是买了“若斗”就能让顾秀才在上面写字,好像都沾上了才气呢!那些个家里有小汉子准备供他读书的,这会儿说什么都要买一个!   不写什么“五谷丰登”“硕果累累”,就想让顾秀才给写个“金榜题名”哩!   这时候沈若再来个一击必杀,他笑盈盈道:“今儿沈家村’若斗‘开卖第一日,由咱们村顾秀才免费给大家伙儿写,以后可是要收钱的。镇上写大字写信件的读书人那可都是按字收铜钱的,那些人可还不是秀才呢。”   听沈若这么一说,大家顿时觉得赚大发了!   很快五十个“若斗”就被瓜分完了,有些人一人就买了不下五只,要给亲戚朋友带的。今儿从别的村赶过来的人里头还有不少人没抢着,顿时都捶胸顿足的。   “老李头你一个人买五个作甚?也不知道给我留一个,我都没抢着!”   那个叫老李头的嘿嘿笑道:“这不是家里亲戚多么,见谅哈。”   “沈小哥儿啊,你们怎么不多做些?我们赶过来一趟可不容易啊。”有人无奈道。   沈若施施然道:“又不是卖完这五十只就不继续卖了,这’若斗‘沈家村会一直做下去,你们要是想买可以来定下数量,若是你们村定的数量超过十个,咱们村包牛车给你们送去!”   这是和村长族老他们商量过的,十个“若斗”那就是十贯钱,也就是一两银子。算是给大客户的一点小福利。   若是买的少的自然就不会送上门了,得让人自己来取。   “这个好,你们谁还没买着的?咱们凑一凑啊!”   “我定俩,想给丈母娘家也带一个。”   沈若拿了张木浆纸记录下订单,他现在会的字少,但简单的几个数字还是会的。问了人家村名和姓名,写上会写的字来做标记,后面附带上他们定的数量。   那数量就是用阿拉伯数字写的,比较简单。反正周围人都看不懂,但觉得沈若这划拉两下木炭的样子十分厉害。   “你们今日定下后,七日后便能来拿,若是定得多的第七日会由咱们村的人送过去。”   周围人纷纷点头,还有人也想要顾允给写字的,都在问沈若。   沈若笑着回答:“今日定下的还是可以免费写的,未来可就不成了。”   沈若看了顾允一眼,见他写完一个字看过来,两人对视上。   “之后的可就要收钱了。毕竟咱们顾秀才忙着读书呢。”   顾允冲周围人颔首,肯定了沈若的话。   大家纷纷点头表示理解,今儿这些能写已经非常好了啊,都不收钱呢!况且在镇上找人写字那可是一个字一文钱啊!   一般读书人都有些傲气,认为自己创作的书画要是拿来卖就沾染了铜臭气。幸好顾允不是那样的人,毕竟沈若人生最大的目标就是赚钱养崽崽,还要让家人爱人过上更好的生活呀!他要做的可不就是浑身充满铜臭气的商人么。   除了写字之外,沈若还补充道:“我信任我们沈家村出产’若斗‘的质量,你们买回去之后半年内若是坏了都能拿回来免费修,无论是砸坏的还是用坏的都行。”   “免费?不用铜钱就给修?!”大家再次震惊了,要知道哪怕是买的农具坏了拿回去修都是要花铜钱的,要么就是自家随便修修补补继续用。   沈家村竟然还能免费修!   这也太好了,这样就不用小心翼翼地用这个“若斗”了,虽说一贯钱不算大钱,但对农家人来说也不算是一笔洒洒水似的小钱啊。要是“若斗”坏了还是会心痛的。   沈若对他们的疑问声给予肯定,就是能修。对手艺人来说,修补不费太大的事儿。   而且沈木现在已经在寻找有天赋且靠谱的村里人当他的学徒了,未来木工不止一个的话,那就更省力气。   这会儿大家对沈家村这“若斗”非常热衷,现在买到手了的,就让顾允帮忙写字。   因着说了半年内是保修的,那么在若斗底部瞧不见的地方,全都写上了今日的日期“大宇朝丙申年八月廿七日”。   用沈若的话来说就是“生产日期”。   村长等人听了之后觉得十分贴切,便接受了这个词汇。   这会儿沈若和顾允站在桌后,有人将“若斗”递过来,顾允就提笔写字。因着那若斗得露出侧面,所以沈若伸手扶着。   两人站在一处瞧着就是养眼极了。   荷塘村的村长心满意足地抱着一个写着“五谷丰登”字样的“若斗”站在沈家村村长边上,拿肩膀撞撞他肩膀,说道:“沈老哥,你们村这顾秀才和沈小哥儿可真不得了啊。”   称呼都从“沈村长”变成“老哥”了,这摆明了是要攀交情了。   沈家村是十里八乡出了名儿的穷村,自从那“若斗”出了名才让沈家村的形象变作正面了,这会儿沈村长也摸着胡子,心里头乐开了花,但面上还是那一副波澜不惊的样子。   “是啊,未来可都是要靠村里的年轻人的。”沈村长说道。   荷塘村村长也跟着笑,他家里亲戚也不少,他自己就花了一两银子来买“若斗”。先前他可是打算举村之力出上二十两银子买设计的,这会儿像是捡了天大的便宜,心情舒爽得很。   忍不住跟沈村长称兄道弟起来,未来要是村里有啥事情还能互相帮衬帮衬。   那些村长见状也纷纷凑过来跟沈村长说话。   沈家村卖的“若斗”价格又良心,瞧着还好用,半年之内坏了还能免费修,这样做生意可真是实诚。大家对沈家村的感观从“一个穷村”变作“一个都是实诚人的好村”。   穷村最缺的就是钱,但人家非但不宰客,还把这么好用的物件儿便宜卖,这难道不值得多买几个支持支持吗?!   今日过后没过几天,沈家村的“若斗”就声名大噪,从隔壁镇跑过来定“若斗”的人都不止双十之数,这些暂且不提。   五十个“若斗”卖完,除了在这里的人之后闻讯赶来的人也有不少,这一日光是定出去的就已经破了百!   沈村长简直笑得合不拢嘴,因着数量太多,七日内就靠着村里之前做若斗的这帮人肯定完不成,所以肯定是要招工的。   而且之前答应沈若的二成利润也肯定是要到位。   等天色暗去,其他村里的人都归家了,沈家村里便响起了铜锣的大鼓的有节奏的敲击声。   “咚咚锵,咚咚锵,咚锵咚锵咚咚锵。”这是村里有大事要宣布时候会敲击的节奏,只要大家听见这声音,就会立刻跑到沈家村正中的晒谷场上。   这时候晒谷场上已经聚集了不少人,还有人将自己家里的小孩子也给抱了过来,还有不少半大孩子在晒谷场上跑来跑去。   此时村长站在一块高出来的大石头上,沈若和顾允就站在他身边。   顾允道:“村长,人都来齐了。”每家只要有一人来了就算来齐。   村长清清喉咙,扬声道:“大家今日也都看见了,我们村沈若想出来的’若斗‘卖的红火,未来咱们村子就要开起厂子,做’若斗‘,还有其他的东西。今日五十个不够卖,又多了一百个定下来的,七日后交货。村里的大家需要齐心协力,将这件事办好!”   “来工厂做活儿自然是有工钱拿的,但是这个暂时保密。’若斗‘最核心的地方也需要保密,我亲自选人来做工,工钱不会比镇上低。”   村长刚一说完,在场的所有人都激动起来,经过这么一天的时间大家都知道那“若斗”一个可是能卖上一贯钱的!那可是一贯钱啊,一百个铜板!   那在工厂里做“若斗”那工钱,想都不敢想!   村里男人都蠢蠢欲动,期望村长能够选中他。   村长和族老们早早地就选定了人,顾允和沈若听了也觉得可行的,现在村长便开始点名。   “沈二里、沈谈……”   一连叫了十来个汉子,被叫到的欣喜若狂,没有叫到的,心情很难受。   谁不想赚钱啊?大家都想赚钱,现在村里好不容易有了一个赚钱的地儿,结果不让去?   想想真的难受死了。   还有那些之前说嘴过沈若和顾允的婶子顿时都傻眼了。   怎么回事?   为什么她们的丈夫儿子一个都没有被选中?!   作者有话要说:   晚了一分钟,看在今天字数多的份上原谅我TVT拉小云吞过来给姨姨们rua~ 第123章   她们顿时就不乐意了, 冲着村长嚷道:“这不对吧?村长你咋这么偏心,我家儿子也是出力气的一把好手啊!为什么不让他去干?”   “是啊,我相公力气也可大了。村里好不容易有了赚钱的活计就该每家出一人才公平啊!”   “大家说是不?”   几个家中同样没人被选中的人忍不住应和她的话。大家伙都想赚钱的, 别人家都有人被选中就他们家没人,这算什么事啊!   她们吵吵嚷嚷的,沈村长皱紧了眉头,道:“嚷嚷什么,我话都还没说完!”   要做“若斗”那挑的人都得是细心些的且人品可靠的人, 要是只光出力气那哪儿行啊。   村长话音一落,她们不甘的闭上了嘴, 但眼神里头满满的都是嫉妒。明明都是一村的人, 眼见着别人要赚钱了,自家却没人选上,这可比本来就没钱还让她们心里头难受。   村长看着在场众人的模样, 心中有了定论:“村里其他没有被选中的人, 有空就去虎头山上伐木,带到晒谷场上来, 也能得工钱。”   这下顿时不少人都蠢蠢欲动,砍木头这活儿没人不会,大家家里头都有柴刀, 乡下人谁不是砍柴的一把好手啊?   刚砍下来的木头是不能直接用的, 得晾晒放置一段时间, 而且都树木的粗细大小也是有要求的,这些要点必须和乡亲们说清楚, 要不然他们全都一窝蜂冲上去乱砍乱伐, 那虎头山上的树再多, 也总有全被砍光的一天。   沈若站在村长身侧, 向前一步,扬声补充道:“做’若斗‘需要的树木需一孩童双臂合抱般粗细的,如果带来的树木太细的话厂子不会收,不够格的树木你们最好也不要去砍。还有虎头山上生长的小树,决不能砍。”   树木生长的速度并不快,要是不规定只能砍大树,未来虎头山肯定得变成一个荒山了。   村长摸着胡须,看着沈若的眼里满是欣赏,点了点头对村民们道:“就按若哥儿说的标准收木头。送来厂子的树木若是合格,一棵能得六文钱。带来的越多,那铜钱自然也越多。”   大树很重,一人决计搬不下来。若是两个人一同上山将大树砍了带下来,那一人可是能分到三文钱。好些人在镇上做短工一日都只有五、六文钱,这要是砍树一天砍上个十棵,那可就是六十文钱了!两天可就是一贯多!!   而且那树木又不要钱,虎头山上多了去了,密密麻麻的全都是啊!   这会儿大家看着虎头山的方向双眼放光,就像是在瞧着一座金山!   “现在就能去砍了不?这砍树的活计我在行啊!”   “我家的柴刀锋利的很,啥时候能去啊?”   村长和族老们瞧见大家狂热的眼神,此刻咳嗽两声。虽然工钱高,但也不是就只要将树木砍了带下来就结束了的。   沈若听见他们咳嗽,会意一笑,继续道:“乡亲们别着急,还有要求没说完。谁砍下了虎头山上的一棵大树便要栽上一棵小树苗,树苗由厂子提供,我们会登记造册。未来树木长成了有奖金,但这树苗若是枯死了,就要将买树苗的银钱赔给厂子,小树苗的价钱可比一棵大树的工钱要贵上两文。”   这法子也是沈若和顾允一起想的,毕竟为了工厂的可持续性发展,对于虎头山上的树木自然是要爱护有加,要是村里人为了赚钱发奋极了,一口气将那些大树全都砍下来,那自然也是不行的。   而且你要是砍得多了,那种下的小树苗也多,要是不好好养只顾着砍树,那可要倒贴钱了。所以这样也能很好的控制住大家砍树的数量。   让他们砍一棵种一棵,种几棵养几棵,那未来虎头山上的树木还是会一直循环往复的生长下去。工厂也能一直靠着虎头山上的树木来运转。   大家听了这话之后,心里头就有了计较,要养小树苗可不是件非常容易轻松的活儿,这钱也没有想象中那么好赚啊!   村长此时摸着胡须笑了,清清喉咙扬声道:“这厂子的想法是沈若想的,先前荷塘村村长带了二十两银子来找沈若买,但他没肯卖。”   周围有些人知道这件事,有些人却不知道,但此刻都是张大了嘴。这可是二十两银子!沈若竟然没肯卖!   “他将’若斗‘免费交给了我,交给了沈家村。我们能开起厂子都是沈若的功劳,他为什么这么干?不就是为了扒拉咱们村里人吗?!”村长激情昂扬地说道,随后恨铁不成钢地抬手虚虚指了几个人,“结果村里还有人搬弄是非,胡乱说沈若的不是?在我看来,若哥儿和顾秀才都是咱们村顶顶好的青年人!未来谁再敢乱嚼舌根,就给我滚出沈家村!”   沈村长这话就将沈若和顾允推向了高处,明摆着要袒护偏爱着他们。但是村长和明事理的族老们打心眼里知道,哪怕村长明摆着偏爱,也并不会让沈若和顾允“恃宠而骄”。   村里那些和沈若用布换过肉蛋的,来家里帮过忙的,还有称粮税时候一起的人,全都点头称是。   对沈若多了解一点之后,就会发现这个人非常“正”,而且不会让别人吃亏,对来帮忙的人都大方极了。   人家好心好意扒拉咱们,难道咱们还狼心狗肺地去背地里骂人家?这难道是正常人能做出来的事!?   大家纷纷唾弃这种人,可真是道德败坏了!   那些被村长挑中的人,有人问道:“那我们在工厂里做活儿的,空闲下来了能不能也去砍树?”   村长摸着胡须:“可以,砍了大树之后小树种上还要侍弄的,只要你能顾得过来就成。”   那人点点头,不能贪多,但是空闲时候去砍个一两棵多赚些钱也是很不错的!   那些没被选中只能砍树的村民顿时就有了危机感,他们可就只能砍树啊。现在还不知道在工厂做工的能有多少工钱呢,但是用脚指头想都知道肯定比砍树多啊!结果他们还想出来砍树!   顿时周围一片嘈杂声。   “未来厂子要是开得规模更大了,自然会招更多人来做工。沈家村的厂子自然都会先紧着村里人来。”沈若给他们喂下定心丸,总之大家只要跟着自己的步调走,未来肯定不会再过回以前的那种苦日子。   周围人这才消了声。   好些之前在称粮税时候就很服气沈若的汉子,顿时爆发出一声“好!”   此时他们一个个都是心潮澎湃的。   沈家村以往太穷了,根本没有人能扒拉所有人起来。但是现在沈若的发明和他想出来的点子让大家看见了希望。   未来沈家村绝对不会继续穷下去!   顾允永远也不会忘记现下看见的这个画面,他的爱人站在所有人面前高声说着一个个绝妙的点子,每一个都那么好,都是能带领着工厂越做越好的决策。几乎所有人都唯他马首是瞻,追随着他。   此刻,他整个人好像在发光。   一时之间,顾允感觉到自己的心脏快速地跳动,血液泵出的速度加快了。   这个人,是他的爱人,他的未婚夫郎,还是他们孩子的阿爹。   他何德何能……   “好了,大家记得沈若对乡亲们的好,可别好心当成驴肝肺。未来咱们村工厂赚的银钱分二成给沈若,可有人不服?”村长话自然要说在前头,未来工厂要运作,有付给村民的工钱,还有剩余的自然是要给村里头的,修葺宗祠,修路哪一样不需要银钱呢?   沈家村的宗祠现在只外头还能看,里头可是破败的不能再破败了。   自然没有人不服,要是没有沈若,那他们哪里能跟着沾光赚到银钱呢?只有傻子才想不到这点吧。   顾允手里拿起一卷纸,朗声说道:“工厂的银钱收支会有专人每月公示,除了给做工的人工钱外只透露总体的银钱,其他的,像是买树苗,这类开支都会告知所有人。剩余的银钱由村长保管,用于修葺宗祠或其他村中需要建造的地方,全部公开,让所有人都知晓工厂赚的那些钱都流去了哪里。”   一般村里要造东西或是修葺宗祠,都是从村民手里头众筹银钱来搞,之后立个功德碑,上头刻上村民的名字。   但是沈家村现在开了工厂,那所得的盈利自然是用于村里,取之于村,用之于村。   “大家也无需眼红,这个厂子的’厂长‘便是你们!我们沈家村中的所有村民!未来若是厂子赚的银钱够多,还能按人头分钱!”村长满面红光地喊出来,他心中的激动可一点儿不比年轻人少。   真好啊!村民们心中激动起来,感觉这日子马上就要越过越好了啊!   此刻,沈若抬眸望了顾允一眼,冲他展颜一笑。   嘴巴微张对着他说了一句话,但因为被周围大家的欢呼声盖过了,顾允只能靠着唇语解读。   他在说——“我们回家。”   晒谷场上村民们还处在兴奋中,沈若和顾允与村长和族老们打了声招呼,便转身悄悄走了。   等远离了晒谷场上的人声鼎沸,沈若一下子放松了下来,整个人靠在了顾允身边。   大声说话可真累,今日忙了一天也就站了一天。   “真好啊,”他喘着气:“今日卖的如此火爆,未来的生意肯定是不愁了。还有我想的婴儿车和婴儿床还没推出呢,得拿上我之前画的图纸去找沈木商量一下。”   顾允看着他那有些疲累的脸,目光幽深,抬手轻抚他颧骨上的小痣。   “别太累了,’若斗‘还能一直卖上几月,那婴儿车和婴儿床不着急的。”   沈若这会儿边走路还边赖在顾允怀里,额间抵着顾允的胸膛:“顾允,那婴儿车和婴儿床,越早做出来越好。哪怕工厂先不售卖,也好给崽崽预备着呀。”   婴儿床能推来推去很方便,而且还能从小给孩子培养分床睡的好习惯,未来……   沈若红了脸,他以前才不会想这些。不过崽崽很乖,沈若也有些舍不得让小云吞自个儿睡小床了。   有个会呼吸的小生命睡在自己身旁的感觉真的很奇妙,每每听见那小小的呼吸声,沈若就会很安心,心底柔软极了。   顾允会意,心跳怦怦:“好。”   晒谷场上。   那说嘴的婶子皱着眉,小声道:“那沈若一个小哥儿就能得二成利啊?这也太多了。”   周围人没再继续搭腔,沈若能带着她们家里人赚钱呢,可不会嫌少。再说了,未来肯定会越赚越多的!   那婶子见没人搭话,顿时心里头更不舒服。   “难怪家里要建大围墙来,怕不是早就靠这个’若斗‘赚了不少了吧?我可不信他没卖,要不然沈大山家哪里来的钱?”   周围的婶子一听这话顿时离这说嘴的人远了点。   有人听不下去了,忍无可忍道:“沈若愿意扒拉咱们,还不跟咱们一般计较已经是宽宥了。咱们要赚钱,门路已经给你铺好了,只要出力气就能赚!你还想那有的没的。”   “沈若要是真早就靠’若斗‘赚了钱,那还不早就发达了?还轮得到咱们分一杯羹?”   “你可真是愚蠢至极!以后可别来我家说闲话了,我之后就去沈若家里给他道歉。他可真是个好人!”   “是啊是啊,我跟你一起去道歉。沈若简直就是活菩萨,愿意扒拉咱们,可真好啊。”   那婶子见周围关系好的人都远去,顿时捶胸顿足。气地鼻子都歪了。   作者有话要说:   明天继续~感谢支持!发现营养液破了两千五,周末来加更好不好呀~爱你们! 第124章   已经入了秋, 夜晚风凉,屋子里也透着一股子冷。   小云吞睡着了。床顶上垂挂着一根红绳编成的络子,沈若一手拄着额角, 一手搭在被褥上轻轻拍着小云吞的胸膛哄睡。   小崽崽睡得可香了,肉嘟嘟的半张脸趴在枕头上,能瞧见长而卷的睫毛随着呼吸一颤一颤的。胎发就剩了正中间那一小撮,发梢翘起来怪可爱的。   沈若看着小云吞从皱巴巴又瘦又小,一点点长成现在这样玉雪可爱的模样, 心里就有无限的柔情。   小云吞的满月宴一过,李善桃就搬回了大屋去住, 先前一直和沈若住一块儿照顾小云吞, 沈大山一个人住大屋里,媳妇儿不在总觉得空落落。   但是现在好了,秋夜里凉的很, 有媳妇儿抱着暖被窝沈大山心满意足。   小云吞夜里也乖, 沈若自己一个人就能搞得定,也好让自个儿娘歇歇。   天色没黑透的时候村长和族老们过来了一趟, 将白日里卖“若斗”的银钱拿来了。   五十只“若斗”一共卖了五两银子,要分沈若二成利那就是一两银。   契书先前就已经一式三份签好了,这银子沈若收得心安理得。   未来每月月初便会将上一月的银钱结给他, 这可真的是“躺着赚钱”了。   哪怕不用村长说, 沈若也会对沈家村木工厂上心的。   木头工厂的营收也关系到沈若自个儿的收益, 沈家村一众村民也都指望着它,所以必然要好好地将之运转起来。   沈若向来都是走一步看三步的人, 还在思考有没有什么疏漏, 但是许多事情也不能光靠想, 还是得实践过后才能发现问题, 继而去解决它,所以现在想太多也没什么用。   沈若轻微晃了晃脑袋,克制自己不要继续思考。   刘大夫说了让他不要总是思虑过甚,这样对脑子不好。   自从那日被顾允知道自个儿逃掉喝苦药的事儿之后,这两日喝安神药都是在他的监督下进行的。   明明前一秒还在跟自己笑着谈心,下一秒就一脸严肃地让他喝药。   沈若脑海中自动播放潘金莲给武大郎喂药的片段——“大郎,喝药。”   ……沈大郎还能怎么办,他能说不喝吗?   最后苦大仇深地将煎好的汤药灌下肚,苦的沈若整张脸都皱起来了。   然后他嘴里就被塞了两大块果脯。   也不知道顾允是怎么挑的,那两块果脯就跟以前沈若吃的某松鼠牌子的芒果干似的那么大,直接塞进嘴里一左一右,他腮帮子都鼓起来了。   沈若:“……”说好两块就两块,顾允你可真行!   不过真的很甜,还带着水果的清香,很好地将喝药的苦味完全压了下去。   “你这果脯哪儿买的,我以前买的都没你买的甜。”沈若是真的好奇,镇上卖果脯的店好像也就那么几家,他也没瞧见过类似的。   顾允看着他,突然就笑了。   沈若以为他要把卖果脯的店位置告诉自己呢。   结果顾允道:“你买不到的。”   沈若:“??”   顾允没多解释,抬手摩挲着沈若的唇瓣,慢条斯理问道:“真的很甜?”   “甜啊,你说我买不着,那难不成是你亲手……”   沈若还没说完,嘴唇就被人吻住了。   他猝不及防,手指无措地抖了下。这人怎么不听他说完呢!   在晒谷场上的时候顾允心中就起了一团火,无可抑制地想要亲吻他。   到现在他终于找到了一个蹩脚的借口,堂而皇之地陡然进攻,战意高亢地在火热城池中大肆侵。犯,不多时便响起令人脸红心跳的吮吃水声。   沈若呼吸乱了,脚根发软。   腰被顾允紧紧箍住。   顾允的吻还是没什么长进,为数不多的几次经验都是和沈若一起,明明毫无技巧可言,但偏偏有股爱意汹涌的直白,撩人得很。   沈若眼光微动,阖上了双目,红着脸给予回应。   上一次的接吻结果太过惨烈,一个咬了舌头,另一个唇瓣还破了皮。此刻顾允舍不得太用力,只得顺着他周旋。   氧气同津液一起被吞吃,沈若感觉到浑身燥热,开始头昏脑涨。   “唔……喘不上气了。”沈若受求生欲驱使,忍不住开始讨饶。   两人的脸凑得极近,沈若能看见顾允眼里火热的爱意,烫的他几乎要滚下泪来。   顾允靠在沈若肩窝处喘息,清凌凌的嗓音带着小勾子似的滑入耳蜗。   “确实很甜。”   ……   沈若一回想起来,顿时臊地满脸通红。   看着自家崽儿酣睡的侧脸,轻柔地把被沿边给他掖好。   他一手虚拢着崽崽睡觉,黑夜里沈若一直在做些光怪陆离的梦。   第二天醒来一看,果不其然,他又该去洗裤子了。   这回沈若没往小溪边去,拿了木盆子在家里快速地洗完裤子晾好。   他娘起得早,家里家外统统都收拾了一遍,家里越发干净了。   这会儿李善桃瞧见他了,立刻道:“若哥儿,早食喝粥。”   “来了。”沈若进厨屋,端了放到刚好入口的粥喝。   新收的粮食熬的粥闻起来就是非常浓重的粮食香气,他娘熬煮的时间不短,厚薄适中,还熬出了米油,香得很。   再配上他阿嫂腌的萝卜咸菜,爽口极了。   “待会儿我往粥里再加点儿熟水给小云吞喂点儿。天天喝羊奶也该换换口味。”一开始喂米汤的时候小崽崽喝得也香,沈若想着小云吞该是能喝点稀粥的。   “成嘞,昨儿个你们俩一起睡他闹你没有?”李善桃用木勺子搅动着铁锅里的粥,问道。   她在沈若屋里和他们住了快一个月,昨儿回了自己屋子还有些不习惯了。每次一到点儿就醒过来,然后想起小云吞不在边上,她就又睡回去。   沈若笑着摇摇头:“不闹腾,小云吞是个乖崽呢。”   “那就成,你是不知道村里头那些婶子啊听我说咱们家小云吞这么乖,一个个的可都羡慕坏了哈哈。”李善桃一想起这个就忍不住笑,他们家小云吞白白嫩嫩的,还乖还好带,谁家看了不眼热啊?   就有那么几个酸的说他家把哥儿当做宝,李善桃才不管,是哥儿怎么了,只要是他家若哥儿生的,那她都喜欢。   沈若也笑:“等他再大点儿就会喊人了。”他家小云吞那么爱说话,没准再过几个月就能喊“阿爹”了呢!   “是啊,想想就高兴哈哈哈。”李善桃心情好极了,昨儿村里晒谷场上的事情结束,一堆人来跟她攀交情,嘴里一句句的都是夸沈若夸孩子的话儿。   在以前哪里能有走到哪儿都被捧着的情况啊。不过李善桃也就是听听就算了,要是想从她嘴里问出点什么的,那她肯定是含糊过去。   李善桃搅和了一下粥,对沈若道:“对了若哥儿,荷塘村里头有户人家的媳妇要生头胎,约莫就是这两日,请娘去接生。今儿天还没亮就来找了,我打算吃过早食就过去。”   “那正好,我也打算去一趟荷塘村。”   今日刘麻子的工程队就要过来建造围墙了,家里还得给他们准备午时的一餐饭。沈若本就是打算等喝了粥就去隔壁荷塘村徐屠户家里买些猪肉回来的,之后还要去田里摘些菜。   “兰香婶子待会儿会过来家里帮着带小云吞,阿嫂得帮我做那祥瑞香囊的,阿兄今儿估计一起来又在那做鸡笼,爹呢?怎么没瞧见他?”沈若细数家里人要做的事儿,突然发现好像没见着他爹。   沈大山起的也早,这个点不可能还在睡着。   “你爹他往田间去了,过段日子要开始播种冬小麦。”李善桃道。   农闲也就那么一段时间,其他时候就没有不忙的。   沈若点点头,表示知道了。   他对农事不算精通,但也知道一点儿。冬小麦是在稍暖的地方种的,他们这儿地处偏南方,冬小麦一般在农历九月中下旬至十月上旬播种,到翌年五月底至六月中下旬成熟。   家里一共有五亩田地,三亩旱地两亩水田。水田种水稻,旱地便用来种麦子。   等小云吞周岁了,家里还能应政。策再分到一块田地。   家里的田地不算多,种出来的粮食勉强够一家人吃,以后要是有余钱肯定是要多买些地。田地是很值钱的,买的地要是多到能连成一片,那就成了地主……   沈若喝过粥将碗搁下,他就出了厨屋套车去。   待会儿刘麻子他们会过来,家里不能没人招呼着,这个任务只能落在了沈丰头上。   沈丰在家闲着都快长蘑菇,很想多走动走动。但李善桃和沈若都耳提面令地叫他不要多动,就坐外头看着就成。   其实本来能喊柳杉来招呼人。   但是过来做工的都是些人高马大的汉子,李善桃怕柳杉气势压不住。她儿子也是人高马大的,完全继承了沈大山的那双牛眼睛,看着就唬人。   虽然都说刘麻子那一帮人做活儿好,但主家肯定还是得盯着点儿,不然要是做坏了人家拍拍屁股走了,自个儿也改不好。   沈丰拍拍胸膛示意自己可以:“行了啊娘,你们快去吧,家里我会看顾着。而且我是脚受了伤,其他地方好着呢,不会出什么事儿。”   李善桃算是放下了半颗心。   沈若和沈丰都知道他们娘是改不了这爱操心的性子。   沈若扶着李善桃上了牛车,随后就往荷塘村的方向去,将人妥妥地送到那户媳妇要生产的人家之后,沈若才走。   他娘是个稳婆,他生小云吞那会儿就是他娘给接的生。   先前也不是没有人找上门来,但是因为家里有个崽儿要照顾,他娘已经推了不少人了。   十里八乡的稳婆也不少,但李善桃细致,照顾产妇妥帖,口碑很好。所以附近村里有妇人要生产的,那家里人大多都会来找她。   作者有话要说:   明天周六会有加更哦~谢谢地雷和营养液,爱你们! 第125章   古时候行路难, 所以要请稳婆都得提前接回家里,好应对突发情况。   荷塘村里不少村民昨儿都到沈家村去了,这会儿见到了沈若没人不认得他, 纷纷跟他打招呼。   “沈小哥儿你咋来我们荷塘村了?要找谁,我可以带路。”   “你想的那’若斗‘可真好用啊,我家里都已经使上了哈哈,顾秀才那字儿也好看,不少人来我家里瞧呢。”有荷塘村的婶子笑着道。   沈若道:“过来找徐屠户买几斤肉回去。”   “好用就成, 以后沈家村木工厂还会推出其他新东西,到时候可以来瞧瞧。”沈若笑着顺便给自家村子的工厂打个广告。   那婶子一听顿时就有些期待了, 连忙问是什么新东西。   沈若没多说, 他想让工厂做的“拳头产品”目前还是木浆纸上的设计图呢,连个雏形都还没有。这会儿就说让人家等着看就好了,把吊人胃口这件事做了个十成十。   总之得了消息的人, 都好奇极了沈家村这工厂还能捣鼓出什么好东西来。   等到了徐氏肉铺摊前, 沈若才刚下了牛车,那徐屠户瞧见他了就把手里的大砍刀往案板上一剁, 拎着猪肉走上前来就往他板车里的箩筐上放。   在沈若到之前就有村民跑过来给他报信儿,说隔壁村的沈若要过来他家买猪肉。   “沈小哥儿,近些日子我家生意更好了, 多亏了你的法子。还有那’若斗‘, 我家做生意走不开, 亲戚给我带了一个回来,真好用!这点小心意你收下。”   徐屠户本就是个豪爽的人, 家里自产自销的猪卖的也比镇上便宜。   但沈若不是个让人吃亏的性子, 说什么都要给钱。   徐屠户粗眉竖起, 道:“你收下, 我认下你这个朋友,要是不收就是伤我的心了。”   沈若简直哭笑不得,只得先应了声:“我收下,但是银钱还是要给的。以后我总是来光顾你家肉铺,总不好每次你都白送我,哪有这样的事儿。”   徐屠户摆摆手,爽朗道:“那怎么了,我家养的猪我爱给谁就给谁不是?”   沈若笑着摇摇头,掏出了买这些猪肉的铜板。   “我收下猪肉,你收下这些。要是不收下,我以后可就不来了。”沈若学着徐屠户的说法来说。   人情往来向来不是个容易的事儿。   亲兄弟都还要明算账呢,他知道有许多淳朴的村民就跟徐屠户这样的,别人帮过他自个儿有的东西就想着白送给人家。但是这样做不太好,没有谁必须给谁送东西这一说,他送一点儿是情分,不送才是本分。   而且上一次他也送了不少,但好歹还收了点钱的,结果现在一个铜板都不肯要。   这回轮到徐屠户不肯收,此时徐屠户的媳妇儿掀开布帘子从屋里出来了。   是个胖婶子,瞧见沈若了顿时笑得眼睛都眯起来:“哟,沈若你来了。这是咋的了?老徐你干嘛呢。”   “婶子好。”沈若第一次瞧见她,问候了一声。   徐屠户对着自家媳妇道:“你咋出来了,可别吹着风。我就是给沈小哥儿拿了点肉,他非要给钱。”   胖婶子对人情世故这块拿捏得好些,上前来从沈若手里摸了几个铜板走。   “成了,钱收了。以后要是想吃肉了就来咱家买啊,咱家的猪都是家养的,肥得很呢。”胖婶子笑着说道。   “好嘞。”沈若应了声,也没再去争那么几文钱非得给过去。   关系要好就是得有来有回的,沈若瞧见胖婶子头上还围着布巾,一眼就瞧出来这是还没出月子呢。   他家里有娃娃,沈若心里头便惦记着等之后婴儿车和婴儿床做好了,也给徐屠户家送一个。   这会儿买着了猪肉,就得往回赶。沈若驾着牛车离开了。   胖婶子笑眯眯地看着沈若离开的方向。   徐屠户不解道:“媳妇儿,为啥要收他钱?”   胖婶子捋了捋鬓发:“你也知道沈若就不是个爱占人便宜的,咱要是不肯收铜钱啊,以后他可真不敢再来买了。”   徐屠户道:“那不是因为他帮了咱们吗?要不是他那个好点子,每日我还得跟人掰扯呢。现在好了,每日做生意都爽快,卖的也比以前好了。”   “人家那是举手之劳,没想着要回报的。”胖婶子脸上带着笑,心想这小哥儿是真不错,是个值得深交的。   徐屠户懂了他媳妇儿的意思,大概就是自己总是想白送,要是人家碍于他说的话收下了,那下次就不会再来买了。因为一上门就像是要来讨猪肉似的,换成自己,他自己也不乐意上门。   “媳妇儿,你以后多跟我说说这些。我是真不大懂。”徐屠户看着自家媳妇儿无奈说道。   “成啊,那你可别听多了不耐烦。”胖婶子顿时笑出了声,平日里她要是说这些,八卦什么,她相公可是一点儿都不想听还嫌啰嗦呢,但人情世故不就是在这些鸡零狗碎的事情当中学到的么。   徐屠户重重地点了下头。他要听!   ====================   沈若驾着车往家去,秋日里风冷得很,要是不刮风大太阳照着又觉得太暖。   路过虎头山的时候已经瞧见有不少村民上山伐木去了,一路上都是往虎头山上去的人。   大家瞧见沈若了纷纷打招呼,沈若应了,顺便叮嘱他们注意安全。   箩筐上头盖了大荷叶,没人瞧见里头是啥,少了不少麻烦。村里大多数人都是好的,但眼红他家的人自然也有,村里现在还是在起步阶段,家家户户也见不着多少荤腥,肉也不便宜。   他箩筐里头两条肉,都是十几斤的上好五花肉,要是被眼红的人瞧见了还不得说道。   虽说沈若听不着,但保不准会有其他人被带跑偏呢?总之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驾着牛车回到家,刘麻子等人已经到了,这会儿正在和黄泥,忙的热火朝天。   “若哥儿,回来了?”沈丰忙活了大半天,说是就让他坐着,但他闲不住非得过去盯着,跷着只脚在地上乱蹦。打眼瞧见沈若了,立刻往长凳边去,乖乖坐下了。   沈若:“……”   “之后我盯着,阿兄你要是闲不住就去帮我切肉吧。”沈若说道。   “成!”沈丰立刻应了,有点事儿做就好。   给他阿兄安排了事情之后,沈若就过去看刘麻子他们做工。柳杉早早地煮了糖水,让他们渴了能喝上。   刘麻子的工程队一共来了二十多个人,除了刘麻子还有两个熟面孔,是先前来丈量围墙大小的时候一起过来的。   他们瞧见沈若了都笑着喊他。   沈若走过去,说道:“这些天要辛苦大家,买了些荤腥待会儿给各位烧了吃,要是渴了你们可以自个儿倒糖水喝,不用客气。”   刘麻子笑呵呵道:“咱们是不客气,你家又是糖水又是好饭好菜招待的,才是真客气了。”   到别的人家做活儿哪里有糖水喝啊,有的人家不讲究能打点井水给他们喝都算不错了。午时那一餐也就是些干饭青菜的。   听到沈若说有荤腥,不少来做工的人都没忍住咽了口口水。   家家户户能每日开荤的自然没有,只有逢年过节的时候能吃上几口肥肉呢!   先前听刘麻子和另两人说他们来沈大山家量尺寸的时候还吃到了红糖鸡蛋,大家伙儿都馋得慌。但心底里是不信的,以为刘麻子他们诓他们呢,开玩笑的。   没想到今儿一来就喝上了糖水,那滋味儿可甜了。大家伙儿还没开始干活就先喝了一碗糖水,顿时都干劲满满。   这时候沈若说午时有荤腥,大家伙儿的干劲越发高昂了。   那号子喊得几乎能传出二里地去。   沈若这么做自然也是有原因的,自家招待好了,工人们才会用心做活儿。要是主人家漠不关心的,或是招待不周,那做出来的活计自然也就没那么好了。   倒不是说他们会偷懒耍滑,而是有些地方可以做的再细致些的,要是主人家招待的好他们自然乐意将工作做的更细致。要是招待的不好,那就面子工程,能看能用就得了。   沈若是个完美主义者,那围墙既然要建了,自然是要尽善尽美的。   他还从没见过那黄泥墙是如何建造的,此刻看得津津有味。也许男人天生就爱黄土与挖掘机这类的东西,沈若竟然看入了迷。   建造黄泥墙的方式类似于现代的钢筋水泥浇筑,在空地上用一个木质的墙体模具灌入黄泥再加入一定比例的水和边上岩层上自带的沙砾,搅匀。而后在模具上头盖板,二十来号人站上去用重量夯实,待干透了再将这一面墙竖起来,便完成了。   那模具刘麻子他们是用牛车搬过来的,夯实之后便能取下,做下一块土墙。模具也带了三块,他们分工合作,速度也不算慢。   但是那比例就是他们的秘密了,但也不怕被看。周围有不少沈家村的村民也过来凑热闹的,还有很多小孩子也过来瞧。要是被问起来这黄泥加多少,沙子加多少,那回话就是“加入适量”、“加入少量”、“加一点”。   总之那“适量”“少量”和“一点”是多少,你们猜。   他们专做这个的自然不可能将这些告诉别人,沈若看够了,就往厨屋进。   他阿兄已经把肉差不多都切好了。他五大三粗地,但手还挺巧,进了厨屋大多数时候是做那种揉面擀面费力气的活计。   不过沈若瞧了沈丰切得肉片,厚薄均匀,肌理匀称,是顺着纹理切的,这样炒出来的肉片会比较好嚼。   沈若点点头,夸道:“阿兄你这刀工不错啊。”   沈丰给点阳光就灿烂,一点也不谦虚,顿时笑道:“那是,我阿兄我做什么都不错。是吧?”   “对对对。”沈若笑着附和。   “怎么又没见着二狗?”沈若先前还跟二狗一有空就凑一块儿学字的,但今儿都没听见他动静。   沈丰挑眉笑道:“估计又跑去欣哥儿家里玩了吧,这小子年纪不大,都打上人家小小哥儿的主意了。”   他说完摸了摸下巴,道:“随我。”   沈丰小时候第一次去柳溪村就瞧上柳杉了,长大之后非她不娶。沈大山和李善桃原本都给他挑中了沈家村里的一户人家的姑娘,但还没上门去提呢,就被他磨得没脾气。再加上他们都宠孩子,自然也就答应了沈丰的请求。   柳杉娘家就一个爹,但她是老来女,父女俩相依为命的。她父亲就希望她能嫁得好,过得幸福。可是考验了沈丰不短的时间。   沈大山和李善桃都是好脾气,和柳杉的父亲也聊得来,后来就松了口,让宝贝女儿嫁了。但是他年纪大了,在柳杉嫁过来之后没两年,老爷子便去了。   “我瞧欣哥儿也蛮好。”沈丰牛眼睛眯起,露出一点满意的笑来。   “若哥儿,你说要不去问问沈欣家,给俩孩子定个娃娃亲?”沈丰还真不是突发奇想,他是真满意沈欣这孩子,年纪比二狗大两岁会照顾人,小小年纪说话就很有条理。   “我觉得不成。”沈若摇了摇头,小时候的事儿说不准,他现在看着感觉就是自家二狗剃头挑子一头热。现在两个孩子都还小,要是定下娃娃亲,长大之后有了各自喜欢的人,那俩孩子该如何自处呢?   “等孩子们长大了再看吧,现在还小哪里懂什么叫喜欢啊。”沈若自个儿都是长到这么大了才第一次懂什么叫喜欢的。   也许二狗就是喜欢跟沈欣一起玩,是青梅竹马好朋友。长大以后要是能成,那确实是一桩美谈,但要是没成也不用遗憾。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缘分。   沈丰点点头,不再提这个了。他和沈欣的爹妈也不算多熟悉,贸贸然去提也不好。   沈若准备开始做午食,沈丰过去烧火。   灶膛里生了火,沈丰往里塞了大柴,说道:“若哥儿,你说我总在家闲着算什么事儿啊。爹打算搞菜地,娘打算养鸡,我媳妇儿都有活儿,就我一个大闲人啊。”   沈若正蒯了一勺白花花的猪油往锅里倒,闻言便道:“过过两天我组的小摊就要开摆了,要不你去帮我看着摊子?”   他其实早就想过了,小摊要运转必须得有一个人一直顾着,但沈若自个儿有许多事情要做不可能每日都守在摊子上卖东西。   他阿兄现在腿脚不方便,但是看摊子直接坐在那儿就成了也不用走动,还有事情忙活他心里头也舒服。   这么一想,让他阿兄看摊子去还是挺不错的一个决定。   果然,沈若一提起,沈丰想也不想立刻就答应了。   “成!”   沈若点点头,说道:“那我之后有些要点得和你说,还有算术阿兄你也得学,要不然算不清楚客人付多少钱可不行。”   “别小看我,我简单的算钱还是会的。”沈丰牛眼睛瞪大,他以前去镇上打短工赚了多少铜板自个儿都能算出来。   “嗯,除了你会的’加和减‘,还得会’乘和除‘。”沈若没反驳他,简单的加减可以用来找零,但这也用不太到,估计用银票来买小东西的人不多。所以“乘和除”最重要,如果有人要买好多个一样的,那肯定是乘法最方便。   沈丰听不太懂,但觉得好像很厉害的样子。   “到时候再和你说。”沈若打算把九九乘法表拿出来让沈丰记背。   “好。”沈丰应了。   家里的菜不少,沈若挑了青椒出来,打算炒个青椒炒肉。这里的人都喜欢肥肉更多些,因为有油水,所以沈若便将肥一些的肉片放进锅里翻炒。   铁锅中发出油滋滋的声音,肉香味瞬间就飘了出去。   另一口锅里已经焖上了米饭,这会儿都开始上汽了。   肉片差不多炒熟沈若就先盛了出来,锅中留着底油,沈若将青椒放进去翻炒。   家里种的青椒是辣的那种,工人们干得都是体力劳动,要吃重油重盐的食物才有劲儿,所以沈若加了整一勺的盐巴。   也就是比平常的菜再咸上那么一点点,配上饭就正好合适。   沈若打算做的就是青椒炒肉盖浇饭,锅中青椒炒熟,沈若便将炒好的肉片一起下进去,随后加入水和水淀粉翻炒均匀,最后盖上锅盖焖煮。   此刻香味儿已经漫出来了,青椒炒肉的香气太有冲击力,沈丰一上午蹦来跳去的消耗的体力也不少,此刻肚子都咕咕叫起来。   外头做活儿的那些工人闻见了香味,顿时都亢奋起来。   是肉!青椒炒肉!   太香了,大家顿时都感觉到饿,馋得慌。就有些干不动活儿了。   工人们都眼馋地望向沈若家厨屋的方向,刘麻子抹了把汗,喊道:“看啥呢,快点儿再做一点儿!很快就能吃上饭了!”   大家这才收回目光,继续热火朝天地干起来。   沈若家碗柜里头的粗陶碗不太够,家里人外加工人们一共需要二十六个碗,得去找周围邻居借一借。   柳杉不能一直窝在屋子里绣花,那样对眼睛不好,沈若喊她出来帮忙一起到外头走走,去周围人家里借陶碗去。   每家每户的碗底部都有标记,到时候再洗干净还回去就好了。村里人一般谁家缺点碗筷,桌椅的都是问邻居家借的。   家里有十个碗,只需要再借十六副碗筷。   柳杉去邻居家借了,沈若想了想,就跟她说了声,他打算去周婶家借。   周兰家离得也不远,约莫走了三分钟左右就到了。村里头其他人家都只吃早晚两餐的,要是像沈若家一样请了工人的,那自然还做午时那一餐,得让人吃饱了才好干活。   沈若想着这时候周婶应该会在家里拾掇。   走到近前,沈若敲门。   “周婶,你在家吗?”   很快里头就传来了脚步声,木门被一把拉开。   “若哥儿,你怎么来了?”出现的是一脸惊喜的周浪,他一听见熟悉的嗓音立刻就冲过来了。   沈若瞧见他的表情,顿时就有点尴尬,探头往里看了下,问道:“周婶不在家?”   “嗯,我娘出去洗衣裳去了。”周浪将两扇木门都打开,抬手摸了摸后脑,“你……你要不要进来坐坐?我娘应该快回来了。”   “坐就不坐了,我过来是想找周婶借几副碗筷,家里建围墙的人来了碗筷不够。”沈若道。   “你等着我去给你拿。”周浪说完就往里走。   沈若站在门外等着,正巧周婶挎着洗衣篮回来了,瞧见沈若立刻道:“若哥儿,你咋来了?来了怎么不进去?”   “家里来了人建围墙,这不是要吃午食了么,碗筷不够用。我就想着过来借几副。”沈若道。   周婶点点头,风风火火地进了门将手里的东西放了,就瞧见她儿子已经捧了不少碗筷出来。   “八副够么?”周兰家里头现在就俩人,这些都是多出来的没人用,能多借出一些。   “够了,多谢。”沈若伸手就要接。   “我帮你捧过去吧,拿来拿去容易摔了。”周浪道。   周兰挥挥手,村里头这些东西都是借来借去的,“都说了别客气。那浪哥你帮若哥儿送去。”   沈若手里没东西,碗筷都在周浪手里,周浪一个大高个儿这会儿欲言又止,想和沈若说话但又不知道从哪儿开口。   沈若没开窍之前要是遇到这场面说什么都不会尴尬的,但是现在意识到周浪好像对自己还有些复杂的感情,他就感觉尴尬极了。   或许不见面会更好?   周浪看着身侧不远处沈若的侧脸,呼吸都放轻了。   他像是回忆起了什么:“若哥儿,你还记得半个多月前在李记杂货附近的草编摊子么?”   沈若疑惑地“嗯?”了一声,周浪怎么会知道那个草编摊子?就是那时候他找古桐买了熨布头用的汤婆子。   “那时候我往杂货铺送地瓜,碰巧遇见你了。你当时就坐在那棵榕树底下,头一点一点的像是要睡过去了。”周浪起了个头,话匣子就被打开了。   “当时我就觉得,你可真漂亮,像天上下来的仙子……然后我捡了路边的狗尾巴草,编了一朵花送你。但送完之后又后悔,这种东西怎么能配得上你。”周浪安静地诉说着。   沈若没说话,但他听得很认真。   虽然周浪的感情自己没有办法回应,但是周浪的真心不能被自己随意践踏。   那朵狗尾巴花沈若有印象,当时他觉得颇有野趣,还给插。进了路边别人丢弃的破瓦罐中,很好看。   “后来,我向你表明心意。我不是不喜欢小云吞,只是有些介意……我好嫉妒,为什么那不是我和你的孩子……如果,如果我那天……”   沈若打断他:“这世间没有’如果‘,周浪,我很感谢你的喜欢。但是缘分这种事情不能强求,你也许会觉得要是那天你没说让小云吞留在沈家的话,我可能就答应了?但是我想告诉你的是,我不会答应。因为我当时听到你的表白,我的感觉就是莫名其妙,实在不懂你为什么突然就喜欢上我了。我也不懂喜欢一个人是怎么样的。”   “不过现在我懂了,是顾允让我懂了什么是喜欢。”   ——不是因为小云吞,而是因为他们互相喜欢,所以才会在一起。   周浪听懂了,他重重地闭了下眼睛,不再用余光一直看着沈若。   “沈若,我知道了。”   他说这句话的时候,就像是彻底放弃了一些什么。 第126章   周浪帮忙将粗陶碗都放在沈若家大屋的四方桌上, 和沈若打了声招呼就打算走了。   沈若跟他道谢,问他要不要留下吃饭。毕竟人家帮了忙,总得客气一句。   周浪摇摇头, 还是走了,背过身挥手没再去看沈若一眼。   此时,四方桌上已经摆了不少碗筷,邻居家里人多能借出来的碗筷有限,沈若快速清点了下数量发现刚刚好够。   他心想, 沈大山这个点儿应该也快回来了。因着家里自从沈若恢复之后都是一日三餐饭,到了午时肚子就会觉得饿了, 到了点儿自然就会想到归家才吃午食。   刚想到他爹, 沈若就瞧见沈大山牵着二狗回来了,爷孙俩还在说着话。   沈若喊道:“爹,二狗, 你俩快去洗把手脸, 准备开饭了。”   “好!小叔做了什么好吃的呀,真香!”二狗高兴坏了, 蹭到沈若身边去。   “嗯,确实香。”沈大山也接了一句。   “做了个青椒炒肉盖浇饭,已经开始准备装碗里了。”沈若忍不住笑, 让他们赶紧去洗手。   饭和菜都好了, 家里人都来帮忙装米饭, 做活儿的人饭量都不小,陶碗里头的饭给压得实实的, 上面铺上青椒炒肉, 再舀上一勺汤转着圈儿的淋进去, 可别提多香了。   沈若、柳杉、沈丰分工合作, 一人递碗、一人装饭、一人打菜,很快就将二十多份盖浇饭给装好了。   沈大山将四方桌给抬了出去,就放在屋门口。沈若等人便将陶碗一个个地摆上了,再将木筷放在一旁,就齐活儿。   沈若去叫刘麻子他们过来吃饭。   刘麻子他们也都好信儿,闻着味儿了都觉得香麻了,恨不得现在立刻就捧起碗吃呢。这会儿也差不多到了正午,大家伙儿的也干累了,一趟趟跑去舀糖水喝。   瞧见沈若朝他们走过来就知道要开饭了,大家伙儿便放下了手里的工具朝他走过去。   “饭食放在屋前桌上了,一人一碗,不够再添。”沈若特意做多了点儿,工人来自家做活自然得让人家吃饱,不吃饱哪里还有力气干活呢?   “好嘞,谢谢沈小哥儿,咱们可就不客气了!”刘麻子笑着道。他对这家有好感,不是小气的人家。   沈若摆摆手,示意不用谢。   他们一窝蜂地过去舀水洗了手,青椒炒肉的香味太霸道一直萦绕在鼻尖,这会儿到了桌前瞧见了本身,口水都要掉下来了。   那青椒炒肉,一看就是用了不少荤油,香味扑鼻。捧起碗沉甸甸的,粗陶碗本就大,里头饭还压得实诚,用饭铲子松松至少都是整大碗的量,上面盖着的青椒炒肉片也有厚厚一层,每碗里头最起码都有七八片肉。   沈若心细,知道他们劳动费的力气大,出了不少汗,要补充盐分爱吃写咸的辣的。还另外在桌上摆了一小坛腌萝卜和辣酱。青椒的辣味不算很辣,要是口味重的还能自己往里加辣酱。   “我的天,可真香啊!”   “我这碗里头这么多肉片!”有人随手拿了一碗,可能是最后盛的,里头肉片比别的碗里多上一两片,顿时高兴坏了。   “可真舍得,我家过年节时候才敢这么吃呢。”有人感慨道。   心里头都有些感动起来了,他们出来做工的,别的人家随便煮点什么东西让他们吃敷衍一下也就得了,大方些的也就是稠粥小菜凑合,哪有像沈若家这样的!   饭是白米饭,菜是荤腥,还有小菜准备着呢。   刘麻子饿极了,扒拉一口饭菜,鲜香辣味充斥味蕾,那米粒上头还裹着汤汁,香得人恨不得把舌头都给吞下去:“沈小哥儿,你这手艺可真是绝了!”夸完,他用力地嚼着美味的饭菜,嘴角都沾了油花儿。   他们做了活儿身上脏,也没往沈若搬来的条凳上坐,就蹲在屋前吃着。   沈若瞧见他们吃得头也不抬,脸上忍不住带了笑。爱做饭的人都喜欢看到别人吃到自己做的饭菜后满足的表情,非常有成就感。   沈若提醒道:“这叫’盖浇饭‘,你们可以将饭菜搅拌均匀了在吃,味道更好。”   “盖浇饭”顾名思义,就是菜和饭放在一个盘子里吃,菜浇在饭上,由此称作盖浇饭。各地的做法都不一样,但名字都叫这个。   大家纷纷照做,青椒炒肉的汤汁本就下饭,再加上菜,一口接着一口停不下来,心里头可满足了。   在这里饱餐一顿,简直就跟坐席似的丰盛。   这还没完,沈若还准备了紫菜蛋花汤,能瞧见不少蛋丝的,看着就知道用了不少鸡蛋。   因为青椒炒肉盖浇饭比较咸和辣,沈若做汤的时候就刻意少放了点盐巴,这样淡一些,正好给他们清清口。   干了半日的活儿,这会儿吃了顿好的,一下子就把疲惫给清扫了,再喝一口紫菜蛋花汤,浑身只剩下舒坦。   他们这么多碗自然不能全让主人家洗了,这会儿都拎着碗筷往小溪去。   沈家村的小溪在驾车过来的路上就瞧见了,他们过去将碗筷都洗涮干净了才还回来。   他们看见沈若一家吃的跟他们是一样的,都没开小灶再烧,心里头更感动。现在家家都不算特别富裕的,能吃这么好的时候也就年节了,但来沈若家里建围墙,他们都是收了工钱的,到时候刘麻子跟他家结了尾款他们都能分到钱,结果还给他们吃这么好。   一个个心里头都在想着,必须得把活儿给干好咯。主人家对咱们这么好,咱们做出来的围墙必然不能有一点儿次!   吃过饭歇了一会儿,他们就又开始继续热火朝天地干了。一个个都是一边做一边监工似的,做得特别认真细致,那搅拌黄泥的时候都更用心了。   大屋里头,沈大山吃完放下碗,喝口汤顺顺。   沈若吃得不多,不爱肥肉就自个儿拿了汤汁拌的饭,也不带青椒。   他问道:“爹,那冬小麦你打算什么时候种?我也来帮忙。”   家里三亩旱地,他阿兄腿伤了干不了农活,但自己力气大能顶上。   “那不成。”沈大山听他这么说,粗眉皱起,有他在哪里还要家里的小哥儿出去做活儿?   “月末种”他言简意赅地回答。   沈若心思活泛,现在家里的农田不算多,三亩旱地,他和阿爹两个人种小麦估计也花不了太多时间。不过他更想让他爹轻松点,他爹也是锯木头做桌椅的一把好手,没有学过就自己捣鼓着做的。   要是能去木工厂里头帮忙管事,做点轻松的活计,那就最好不过了。   其实田地里的农事完全可以花铜钱请人来帮忙嘛。   沈若将自己的想法和沈大山说了。沈丰在一边听着也觉得好,他们爹瞧着还有一把子力气,但是积年累月的劳累已经让他身体产生不少暗病了。   每每到了冬季或是阴雨天,那腿缝都疼得慌。沈大山很会忍疼每次都一声不吭,在孩子们面前表现不出来,但是李善桃会念叨,让他在这种天气的时候休息,别出去做活儿。   但沈大山不能歇,每到阴雨天他就惦记着地里的秧苗,那田垄边的水会不会倒灌,担心大雨会不会把苗给淹了。夜里都得往地里跑。   沈丰以前会代他去跑,他自个儿年轻力壮的自然比沈大山不怕雨淋。但沈大山疼孩子,能自己去的时候绝对不让孩子去,非得逞强。除非自个儿腿疼得走不动路,才肯松口。   就是牛脾气,沈丰其实跟他在脾气方面也挺像的。   沈大山听完立刻就不赞成:“也就三亩旱地,我一个人三四天就搞完了。”   三四天搞完那就是从早上天还没亮搞到天快黑透。以前还有沈丰帮着一起干,约莫两天能播种完。   现在种麦子也没什么趁手的工具,沈若垂眸思索,村里人自然都是要种麦子的,能不能造一个播种方便些的器具出来。   在沈若的印象里,那都是田地都是一垄一垄的,一垄上头要播种三条壕的麦粒。或许可以做一个用牛拉动的半人工播种器具。   犁地的工具有现成的,需要用牛来拉动,沈若觉得能在那个上面做改良。   做成那种能一边犁地,然后立刻播下种子的那种,这样才能效率尽可能的最大化。   他一时间想入了神,沈大山只当他是答应自个儿一个人去种了,这会儿就起身往外去,瞧瞧刘麻子他们作围墙活计咋样。   村里一直比较穷,那犁地的工具是所有人都凑了钱买的,是用了铁的,一直是存放在村长家中。谁家要用了就去借,到了春种时候那都是轮流用的。   “阿兄,我打算去村长家瞧瞧那个犁地的农具。”他也不知道自个儿能不能成功改良,脑子里只有一个大概的想法。   沈若跟沈丰说了一声,就带上木炭和木浆纸往村长家去了。   路上正好遇见要来找他的顾允。   “若哥儿,你怎么走得这么着急,做什么去?”顾允见他又是纸又是木炭的,问道。   沈若见着他就笑,主动拉上他的手:“你来得正好,走走走,我想试试看能不能将那犁改良成能播种麦子的农具,你帮着我一同想想。”   顾允道了声好,他家的田地是都租出去了,倒是不用做农事。不过这个时节,好像快要播种冬小麦了吧?   村长家。   “什么?你说你想试试做播种麦子的农具?”沈村长惊讶地抚在胡须上的手都顿住了。   沈若点点头,道:“我脑海中有了个想法,但是不确定能不能实现。这会儿过来是想看看那’犁‘。”   村长媳妇见他们俩一同过来,立刻就去泡了糖水。   沈若和顾允接过纷纷道谢。   “在我家库房里头呢,你们跟我过来吧。”要是真能将那农具造出来的话,播种也会变得轻松和快速。   沈村长对此充满期待。自从“若斗”被发明出来之后,他就对沈若非常看好,这个年轻人还真会一次次地给他创造惊喜啊!   村长家的库房里头堆着不少农具,锄头、镰刀、斧头都各有不少,村里头谁家缺了急用的都会来村长家借用一下。瞧着都陈旧,有不少使用痕迹。   那“犁”就放在最里头,设计十分简单但好用,瞧着还是挺大一个的。   沈若进去之后,就仔细地查看“犁”,将之画在了纸上。   那“犁”底下有脚踩着的踏板,前端有绳子,那是拴在牛身上的。底部前端是铁质的尖头形状,可以轻松破开土层。上面就一个斜斜竖起的把手,供人抓握。   沈若将“犁”在纸上画好了,就开始冥思苦想该如何在上头改良。 第127章   村长也在边上瞧着, 着实不知道年轻人是脑子是怎么长得,为什么能想到那么多念头。他左思右想也没想到什么好法子。   “我想着牛要拉犁,犁一遍地的, 那要是在上面加一个装置,能往下掉麦粒,那岂不是正好播种上了?”沈若道。   村长摸着胡子点点头:“不过瞧这个’犁‘上头也装不了什么东西吧。就那么几根木头,感觉难。”   沈若暂时也没有什么好的想法。   顾允看着沈若,想起了那“若斗”的原理, 慢条斯理道:“或许可以在’犁‘上面再做上一层,就像’若斗‘一样, 底下做’箱子‘但只要十二条边固定, 上面做一个’三洞漏斗‘,你们觉得可行么?”   沈若听着他说,脑海中立刻就有了画面。他眨了眨眼睛, 没想到顾允竟然一下子就想到了好办法!   那十二条边就是长方体的框架, 中间要是再钉上交叉的木条就会更加牢固,三个洞的漏斗正好能将三条壕播种完呀!   沈若脑筋转得快, 只要一提醒就能很快地将之延伸出去,就像之前瞧着小云吞之后就想到了婴儿床和婴儿车一样。   这会儿就开始上手画示意图了。   顾允也在一边瞧着沈若画,时不时加入他自己的想法, 两人开始讨论着这样能不能做出来, 或是能不能成功做出可以播种的效果来。   播种需要滑落下去的速度均匀、顺滑, 并且不能一下子全都漏下去,那就结成一团了, 必须是散开的。   村长对农事精通些, 也加入他们的讨论。   为了让种子播撒的更均匀, 沈若想到了筛子, 但是筛子孔隙的大小还需要再决定,而且种子的大小不一,这一点来说不太方便。要是种子比孔隙大的那就漏不下去,要是比孔隙小的,那一下去就是四五颗。   还没能想出更好的办法来。   村长跟随着这俩年轻人的想法去想,脑子也灵活了不少,随口问道:“’筛子‘不行的话,要不然就在底下留一个小洞?”   沈若想了想,如果只留下一个小洞的话,那对麦粒的筛选会严格一些,得选那种差不多大小的,但是不至于直接全部掉下去。   而且从那个小洞掉落下去的速度必须得慢,要不然肯定不够均匀。   顾允瞧沈若在纸上画了几根弯曲的线条,听了他的想法后,接口道:“筛选麦粒可以用’筛子‘,那个洞口的大小做成可以替换的带洞的板子,这样应该就行了。”   沈若眼睛一亮,虽然在播种前期增加了一道工序,但是这样确实是可以做到用那一个洞来播种的操作。就是对制作有要求,需得非常精细才行。   村长也点点头,果然还是年轻人脑子转得快啊。   不过如何让种子均匀地播下去,这还是个问题,毕竟牛走动的时候乱晃,哪怕用那个洞漏下去,那也很容易在一个位置播下一大堆。   三条壕就需要做三个小装置,沈若现在画出来,类似现代的望远镜,上大下小,这个里面需要分两半做出隔层。上面放种子,下面就是将种子漏下去的小洞,中间留空,是一段让种子掉落的缓冲区域。   但是如何让种子均匀地往下落,需得控制下落的速度。   速度和力与质量有关,也就是加速度,质量就是惯性。种子自重较轻,落下去的速度应该也快不到哪里去?   “村长,你家有麦粒吗?”沈若打算上手试试看。   “有,我去给你拿些过来。”村长说完就立刻往屋外去。   拿到麦粒后,沈若将手握拳虚虚拢着,只小拇指弯曲的位置留一个小洞,让顾允从上面将麦粒倒进他手里。模拟一下他们设想出来的工具。   只见种子很快哗啦啦从他手里滑落下去了。   这速度太快了,几乎是好多颗一起,一坨一坨地往下落的。   沈若陷入了沉思,如果做出来的工具播种效果是像这样的,那肯定不行啊!   现代肯定有不少播种麦子的工具,但沈若小时候住在山村里头也没种过麦子,更别提见见播种麦粒的机器了,他们那儿种茶树比较多,还有些水田种水稻。除此之外,就是和沈家村里差不多的红薯土豆大豆等等。   现在想这个改良农具像是到了瓶颈,沈若慢慢思考着说:“怎么样才能让种子掉落的速度再慢些均匀些呢?加长这个’筒‘的距离你们觉得可成么?”   说多不如做多,这会儿沈若让顾允继续帮忙实验,从较高的位置将麦粒撒下来,看看落下去的速度。   ……   还是不成。甚至更快了!   村长叹口气,说真的要改造一个农具肯定不是一件简单的事儿,大宇朝农事官那么多,也没见有人能做出个方便播种的器具出来。   他们村这俩年轻人能想到这么多,已经实属不易了。但这效果瞧着该是差强人意的,还不如人用手播,那自然是又均匀又好的,就是慢了些。   “天儿都快黑了,要不明日再想吧。”村长见天色都暗了下来,说道。   “在我家吃个夜饭再走。”   沈若看着手心里的麦粒,轻轻地捏了捏。   要是能造出来,他爹做农活儿就能轻松一些,也能给木工厂增加一个商品。沈若不太想放弃。   沈若说:“村长,我还不饿,再想想。”   村长上前拍拍他的肩膀,鼓励了一声,便往外走了。他还得去帮媳妇烧火,家里儿子可都去木工厂做活儿了,这个点还没回来呢。   沈若蹲在地上,往木浆纸上写写画画。顾允就在一边陪着他。   他一个书生,也想不出什么好的法子,但是可以回家之后翻阅一下书册,看看书中会不会有记载类似的工具。   顾允就定定地看着他认真的侧脸,道:“你已经将同样的图画了四遍了。”   沈若一思考到了瓶颈就喜欢做一件重复的事儿,这会儿画着图纸心里头才能平静,脑海里还在缓缓地思考着。   闻言还有些呆呆地,说:“没准我随手一画,能来个’神来之笔‘呢。”   说完沈若就笑了,这还真不是吹,艺术细胞经常存在于意外之中,可能不起眼的一道乱画的痕迹,就能瞬间让整幅画“灵”起来。而且必须得是在不经意间的,如果是刻意的,那就能看出来是精心设计过的。   真要是能闭着眼睛画出来解决方案,沈若就不会头痛了。   顾允盯着他看了半天,道:“你今日的安神药喝了么?”   明明脑子里还有血块没彻底清完,结果药也经常忘了喝,还劳心伤神的。   这样怎么能好得快。   他都怕沈若的脑子一直转,转得狠了该头疼起来了,抬手一摸还是烫热的。   沈若额头被他微凉的手心触碰,就像是突然被菩萨的手给点化了一样,灵光一闪道:“我想到了!”   沈若原本垂着眸子画图,此刻睁大了眼睛,惊喜地笑着看向顾允。   “你瞧!”沈若在那下端的筒状里头画了几条弧线,连成了螺旋的形状。   “只要增加摩擦力,那麦粒掉落的速度自然就慢了,还会均匀很多!”   沈若激动地跳起来,只要能做出来这个最重要的部分,其他地方改进都很简单!   他心跳的很快,脑海中想象了一下工具的使用过程,感觉有八成的可能性能成功,现在就是非常兴奋。   “顾允,你觉得可行吗?”他现在迫切地想要分享自己的喜悦,还想让顾允看看自己的想法是不是可行的。他靠在顾允身边,举着图纸让顾允看,指着里头的几根线条用手指顺着种子会划过的地方。   他的指节修长纤细,葱白似的,指尖还透着点儿粉。划过木浆纸的时候蹭上了黑色的炭迹。   顾允伸过手去握住了那一截手指,放在手心里揉搓,想把黑色的痕迹抹去。   “瞧着可行,若哥儿你可真聪明。”顾允也笑了,沈若一说他脑海中自动浮现种子在这个工具中滑动的画面,更别提刚刚沈若还用手指划拉了几下示意。   沈若笑地眼睛都眯起来,高兴极了。   被握着的手指也没想着要抽出来,这会儿就迫不及待地道:“那我去跟村长说,之后找沈木去做一个出来试试看!”   沈若说完就打算往外跑,顾允捉不住人,想叫他慢点都没说出口,人就跑进村长家的厨屋了。   顾允怔了怔,手心里还残留着热意和炭迹,垂下眼摇着头笑了。   心道他的若哥儿总是这样,想到什么就去做了,那么自由,又那么聪颖。像一只飞鸟,而他如何能禁锢住飞鸟呢?   他想要的无非是,在他飞倦了的时候能够回到自己怀里,依赖着自己罢了。   沈若再从厨屋里走出来的时候,天色都暗下来了。但他的眼睛却很亮,像是盛了满天的星辰,眼睛也弯成了月牙状,瞧见顾允了,就像一只投林的鸟儿一般扑了过来,撞进了顾允怀里。   这会儿村长夫妇还在做夜饭不会出来,外头就他们两个人,还有围墙拦着。   沈若一点儿不害臊,双手抱住了顾允的腰,靠进他怀里。   “我好高兴。要是能成功做出来,播种的效率提高了,大家都不用那么累了。特别是我爹,他腿脚不太好了,我想他也能轻松些。”   “嗯。”顾允轻轻将手按在他脊背,“而且木工厂能大批量生产的话,未来的效益也很可观。”   沈若将头埋在他胸膛闷笑出声,是啊,那又可以赚钱了!   木工厂只要不倒闭,那就能源源不断地创造收益,距离沈若的目标又可以近一步。   顾允揽着他,心里被填得满满的。   或许若哥儿已经潜移默化地更依赖自己了一点儿,只是他没有发现。   顾允十分享受沈若的依赖,很喜欢听沈若絮絮叨叨地和他说这些小话。   听着听着,竟笑了。   他道:“若哥儿,有没有人说过你可爱?”   话题转的太快,沈若一时之间还没反应过来。   而且“可爱”这个词儿还是沈若先说的,后来家里人听了之后都觉得很合适,然后都用来夸崽崽了。现在家里人谁见了小云吞,都忍不住夸他可爱。   结果现在这个词用在了自己身上。   沈若耳根晕开了红,钻在顾允怀里不肯抬头了。他闷声说:“’可爱‘是用来夸小孩子和女孩子的,你不要这么问我。”   自然是没有别人夸过的,而且夸他一个大男人“可爱”真的好吗!   顾允从胸膛里溢出笑,沈若听见了更是羞恼。   他说:“在我眼里,你比小云吞都可爱。”   作者有话要说:   小云吞(歪头吐口水泡泡):啊…啊呜?   之后还有一更!感谢大家支持呀ovo我超勤奋!爱你们~ 第128章   沈家村木工厂此时还是在晒谷场上, 是个用简易的油布棚子搭起来的地方。   因着先前的订单七日就要做完,之后又接了不少订单,沈家村木工厂夜里也还在运转, 被选中的村民都是某足了劲儿在干。   但生意好,工钱自然也就高,大家都干劲满满的,一点儿觉不出累来。   沈若和顾允过来的时候沈木还在里头教那两个徒弟,因着那“若斗”最核心的内容其实也并不难, 两个徒弟都很有天赋,已经可以上手做了。   就是比沈木慢些, 只要质量够格就成, 慢点也没关系。   所以沈木也就没有之前做那五十个“若斗”时候那么累,能分些给徒弟去做。   他瞧见沈若他们过来,立刻就放下手里的半成品“若斗”过来了。   “你们是过来查看成品的么?”沈木问道。   虽然这木工厂瞧着简陋, 但该有的部门沈若和顾允跟村长他们商量完, 一个都不少。质量检查目前就是让沈若来,顾允也来帮忙, 顺便还要在“若斗”上面写字。   沈若摇摇头,将他带到棚子里头隔出来的一个小空间中。   这里相当于一个小小的办公室,里头摆着几张长凳, 和一张四方桌。   沈若将画了设计图的木浆纸往桌面上铺好, 让沈木看。   “沈木, 你瞧这个能做出来不?”沈若感觉那筒状和螺旋要做那可比“若斗”更细致更难些,这个还真考验木工。   沈木对做木头的物件儿是打心眼里头喜欢, 一听沈若是拿了新东西来叫他帮忙做的, 顿时就来了兴致, 捧着那张木浆纸就开始仔细地看。   沈若在一旁解释道:“这个是用来播种小麦种子的装置, 想把它安在’犁‘上头,牛可以一边犁地,然后这个装置撒种子,只需要走一遍,人只需要站在踏板上头把住方向。”   顾允帮着补充:“这三个上粗下细的’筒‘中间需要截断一层,插。入一块板子,上面留孔。底部也需要留孔,让麦粒掉下去。”   沈若道:“中间的板子处孔较大,阻碍一下麦粒,让它不要落得太快,板子下面就是’螺旋‘,滑落到最底下的孔隙处落下。这个孔的大小,还需要测量。三个’筒‘最底下的孔从大到小排列,让不同大小的麦粒都能落下去。”   三个筒是之前就想好了的,加上三种不同的孔隙,正好将筛选过后的麦粒分开放,这样都能成功滑下去。要是三个孔做一样的,那麦粒的筛选太严格,好些都下不去,或者太小了直接漏下去,这都是不行的。   分成三个不同的,正好将麦粒也分成“大”“中”“小”三种,这个用筛子筛过之后就能分出来了,也还算方便。   之后就是将它们分顺序往“筒”里放就成。   沈木越听眼睛越亮,这东西要是能做出来,肯定很好用。只需要牛儿走一遍,就能将一垄地三条壕都播种完了,要是能做出来,岂不是一天就能将冬小麦都播种完了?!   “这个好这个好,我今儿就开始试着做!”沈木迫不及待道。   沈木在平时说话做事都是个慢性子,但是只要一开始做木工活计瞬间就成了个风风火火的人。   要做出来估计得费些时间,那孔隙大小还要沈木在家试验看看。把设计图给了沈木后,沈若就不着急了,等做出第一版成品后再说,看看还能不能继续改良。   要是能在今年播种之前做好,之后能用上那就最好了。   沈木接了之后就醉心琢磨做法去了,沈若和顾允在木工厂里头逛了下,瞧瞧大家做的如何。   很多活计重复做了之后,自个儿就能找到一个更简单方便的做法,劳动人民的脑子都是很聪明的,知道该如何借力,还能自个儿做出些好用的小工具出来。   工人们瞧见他俩,都笑着跟他们打招呼。   “若哥儿和顾秀才这么晚还来啊,这里木尘大,小心别吸进去了。”有村民关切道。   “大家都辛苦了,别太累,该休息时候就休息。”沈若也大小算是个“股东”,这木工厂没有他想出来的“若斗”就开不起来,所以大家对他都感观很好。   听他这么说了,大家都忍不住露出憨厚的笑容来。   “知道嘞,这不是你给乡亲们整了能赚钱的活计么,大家都可有劲儿了,一点儿都不觉得累呢!”   “是啊,一想到今年年底就能攒下不少银钱,我这力气就跟使不完似的!”   顾允道:“做半个时辰休息一炷香,总一直做着吃不消的,得劳逸结合。这是门长久的营生,以后的时间还长着。”   顾允难得和村里人说这么长的话,但话里头的关心大家都听着了。心里头都是暖暖的。   “好,咱们再过半个时辰便归家了,你们小两口还真是体贴人哈哈。”有年纪稍大一点儿的汉子笑着道。   沈若耳尖红了下,轻咳了声。先前顾允来他家纳采的时候,村里头人都知道了,再加上他俩孩子都有了,虽然还没成婚,但大家已经默认沈若就是顾允的夫郎了。   顾允嘴角微微上扬。   木工厂刚开始正式运转,很多东西都还没有到位,里头锯木头尘屑飞扬的,确实不是个事儿。   沈若打算教在木工厂做活的汉子们的媳妇儿或是闺女小哥儿做口罩,家家户户自然是有布的,做个简易的口罩不费事。   主要是吸入的木屑尘土太多,要生病的。   沈若道:“你们回去后叫家里会缝东西的人明日带上针线和不用的干净的布料到我家来一趟,我教她们做面罩,到时候你们戴上。”   这里人很少有人蒙面的,有的人先前听过自家娘们儿说过沈若以前捣鼓出来的“防晒面罩”,还以为是一个玩意儿。   笑着道:“咱们大老爷们在棚子里做活儿,哪里用得着那玩意儿了?没准过段日子在里头都捂得白白的了,不像样。”   那人觉得,得是黑黑壮壮的才像个猛汉子呢。   沈若知道他是之前来家里帮忙缝东西的婶子的相公,闻言解释道:“不是’防晒面罩‘,而是“口罩”,将你们的鼻和口给盖住。你们在这儿做活儿容易将这些木屑粉尘吸进肺里,一时是没事,但是长久了可不行,会生病的。”   有人不以为然,一点尘还能要了命了?   但有人之前瞧见过沈若摘止血草给沈丰和沈汉三治伤,知道他是懂些医理的,立刻就道:“成,我今儿回去就跟我婆娘说,让她明儿去你家。”   “好嘞,多谢啊。今儿我鼻子里一哼气儿都是灰,可难受了。”有人现身说法道,感觉听沈若的将口鼻蒙上肯定会好上不少。   沈若点头,说道:“你们这会儿身上要是带了帕子的,能蒙上就蒙上,要是没带的,那动作小点儿,别把尘全都扬起来。”   木屑尘土尽量少吸,不然会得尘肺病,这个病现代都很难医治好,更别提医疗水平极度落后的古代了。   大家纷纷应好,沈家村木工厂里头做活儿的,加上沈木一共十七人,都是村里头能干些的汉子,暂时在晒谷场上的棚子里位置还够用。   但是以后工厂发展起来了,那这里的位置就不够大了,肯定还需要再扩大的。   那在晒谷场上就不合适了,毕竟这里一大片空地以后还要拿来晒谷子的,总不好一直被木工厂给占了。   这个村长和族老们应当也想到了,到时候得将木工厂搬去村里的其他地方。   工厂里头烛火旺,沈若还叮嘱他们小心些,毕竟木头易燃,要是碰倒了烛火免不了一场大火。   还顺便教了他们几样现代防火知识,还要求他们在棚子外头不远处,多放几个大陶瓮,之后每日都要注意着,里头必须得盛满水。   沈若操心完了木工厂里的事儿,这才感觉到腹中空空,这会儿天都黑透了。   他不好意思地看了顾允一眼,顾允一直陪着他也没吃饭,估计也饿了。   “这个点儿家里估计已经吃过夜饭了。”沈若想着娘不在家肯定是阿嫂做饭,肯定会给自己留饭的,就是不知道兰香婶子是在他家吃的还是回去了。   沈若道:“一同回我家去吃夜饭怎么样?”   自然是好,顾允冲沈若笑:“好。”   沈若喜欢他笑,顾允本就长得好,一笑起来更好看,看愣了半瞬。   “走吧。”顾允与他并肩朝沈家走去,靠得近手背碰着手背,自然而然地牵在了一处。   秋夜里风凉,但牵在一起的手却暖和地厉害。从晒谷场到沈若家,瞧着远,但其实走过十几户人家也就到了。   家里还点着烛火,想必都在等沈若回来。   二狗在借着屋里的光正在外头的泥地上面用树枝划拉呢,远远瞧见两道身影过来,小人儿立刻站起来往屋里进,一边喊着:“阿爷、爹、娘,小叔和顾叔叔一起回来啦!”   沈若本还想着跟顾允两个悄么声儿回来,然后直接往厨屋里钻,搞点吃的。   家里人都睡得早,这会儿二狗一喊,沈若才知道一个都没睡,都在等他回来呢。   柳兰香也还没走,因着顾允说过要来找若哥儿的,结果若哥儿没回来自家儿子也没来,那肯定就是路上碰见一起去村长家了。   正好她过来照顾小云吞,他俩没回来李善桃也不在家,那她自然也就在这儿呆着了。   沈大山走了出来,他不太会说关心的话,但此刻瞧着俩孩子牵着手回来的,表情缓和了点儿:“若哥儿你们咋这么晚才回来?”   语气有点强硬,但沈若知道这是他爹表达关心的方式。   他笑着回道:“在村长家里设计东西呢,之后又去木工厂找了沈木,顺便瞧瞧里面运作的怎么样。一下子没注意到时间,等忙完天就黑透了。”   柳兰香对着顾允道:“诺诺你说你这么大人了,你也不知道多体贴一下若哥儿,就让他饿着啊?你总不忙,在边上也不知道提醒一句。”   沈若道:“兰香婶子,顾允跟我一起忙活呢。要是没他帮忙我也想不好那物件儿,而且那时候一点都没感觉到饿。”   “他对我可体贴了,你别这样说他。”   沈若说完耳根都红了,虽然兰香婶子是顾允他娘,但是沈若听不得任何人说顾允的不是。   顾允对自己特别特别好!   柳兰香顿时就捂着嘴巴笑了,这还没成婚呢就护上了。她是真心为自家儿子感到高兴。   “厨屋里头还热着饭菜呢,你俩快去吃吧。”柳杉从屋里出来提醒道。   这个点儿了肯定都饿得慌,就别在外头说话了,先让他俩去吃饭。   沈若是真饿了,家里没有剩饭剩菜的习惯,每餐都是新烧的。他阿嫂的手艺从他这儿学去不少,做的饭菜也越来越好吃,夜饭搞了个辣炒番薯藤,和豆角炖土豆。   都不是什么贵价的食材,还是自家种的,但入味吃起来香得很。   沈若给顾允盛了满满一碗饭,让他自个儿夹菜,沈若搞了点儿炖菜的汤拌饭吃。   两人没去大屋里头吃,就搬了板凳坐在屋外头,就这月光吃了。   二狗还在门口划拉着写字,瞧见他们迈着小短腿蹬蹬跑过来,将小板凳强势插。入两人中间的空隙,坐下来了。   “小叔,顾叔叔,你们吃完之后看二狗写字好不好?”二狗这点和沈若太像,就是爱显摆,还想挨夸的那种,越夸越来劲。   小二狗在家里已经被沈大山、沈丰、柳杉、柳兰香轮番夸奖过了,现在就差不在家的李善桃和沈若还有顾允没有夸过他,这会儿可是攒足了劲儿要秀一波的。   沈若憋笑,道“好”。   顾允也点头。   沈若的这个侄儿鬼灵精怪的,喜欢读书识字还刻苦,瞧着确实是个读书的好苗子。   二狗写出来的字都很大,但都像摸像样的,工整极了。任凭谁来看都想象不出这竟然是个四岁孩子写出来的字。   再过小半月才是二狗的五岁生辰呢!   “二狗进步真大,这字写得越来越好了。”沈若夸奖道。   顾允也跟着夸:“确实不错。”   二狗顿时就兴奋起来,往沈若怀里扑,高兴地蹭来蹭去。   “二狗以后会更好的!”小朋友捏着拳头说道,抱着沈若的腰不撒手了。   顾允视线定定地看着,想把这孩子从沈若怀里捉出来。   二狗偏着头对上了顾允的视线,小小的孩子还知道八卦,问他们小云吞是怎么来的。   沈若满头黑线。   顾允道:“就跟你爹娘生下你一样来的。”   二狗乖巧地点头,又抬头问顾允道:“那顾叔叔,你和小叔是不是亲亲了才会有小云吞呀?我看见我爹娘他们……唔。”   沈若一把捂住二狗的小嘴,再说下去可能要出现什么限制级词汇。   小孩子都喜欢问自己是怎么来的,沈若斟酌片刻后说道:“不是亲亲了就会有小崽崽的。你爹娘为什么会有你呢,是因为他们互相喜欢,做了夫妻了,然后从天上的小神仙里头挑中了你,然后就有了咱们家的二狗呀。”   二狗顿时高兴坏了,小叔说他以前是小神仙诶!   萸栖……   “真的呀,那小叔,小云吞是不是你自己挑的呀?”二狗想说小叔和顾叔叔还没有结婚呢,怎么就把小云吞给带下来了呢?   沈若面不改色道:“不是啊,小云吞是自个儿选中了我当阿爹呢。”   “哇。”二狗惊讶地长大了嘴,想到自己如果可以挑肯定也要挑自己的爹娘的!   他冲沈若道:“那小云吞一定是天上最好看的小神仙!”   沈若笑着揉了揉他的头,“时候不早了,快点回屋去睡觉。还想不想长高了?”   二狗猛点头,他要长高!抬头看了眼顾允,心中下定决心,以后一定要长得比顾叔叔还高呢!   等二狗进了屋,沈若就被顾允搂紧了。   “以前……对不住。”在听到沈若说小云吞是自个儿选择的他,顾允顿时有点儿绷不住了。   怪他回过神来的太晚,只要想起那十个月沈若的遭遇,他就如鲠在喉。   “可别矫情啊,顾允。”沈若靠着他胸膛,听着他心跳,说道:“我又不怪你。那沈子莺设计害我,如今也算是罪有应得。”   说到这个名字几乎恍若隔世了,沈子莺犯下的业障可不止这些,上一世她可是搅动整个大宇将大宇变得民不聊生的罪人,而原主也早早地就死了。   她如今伏诛,还留下了和那神秘组织的暗号,朝廷自然会追查。这算是她唯一带给世人的一点好处。   不过这些距离沈若这个平民百姓太远,他也不会想那么多。   现在就顾好自家这一亩三分地就是了。他和顾允还年轻,可以为自家,为孩子拼一拼。   村里人,跟自家一条心的,那就会一同出力。要是不一条心,那未来赚钱也就别想分一杯羹。   沈若也不是圣母病,自然不会所有人都扒拉。   那给小摊供应布艺商品的小工坊,沈若也打算开始筹备了。   顾允“嗯”了声,也许是今晚的月色不够明亮,让他心里头发闷。   “不要沉溺往事,得着眼于眼下与未来呀。”沈若看着他笑,眼里好似盛满了星光。   顾允低下头。   他胸口缓慢起伏,酸胀发痒。   几乎克制不住地想要去吻他。   沈若指尖攥着顾允的袖摆,嘴唇动了动。   眼角余光瞟见沈丰屋门开了条缝,他立刻轻推了顾允一下,示意他往边上看。   顾允对上了二狗露出来的一双大眼睛,他低低地喊了一句“若宝儿。”   心跳地很快,沈若装作若无其事的将板凳放回厨屋,然后往自己屋里进。   顾允从善如流地跟着做,随后也进了屋。   屋里柳兰香在,两人也不好再做什么。   “若哥儿也该休息了,诺诺,咱们回家吧。”柳兰香站起身准备走了。   沈若抿了抿唇,道:“就走了呀,兰香婶子明儿还来么?”   “来啊,你娘不在家,我过来照顾小云吞。”柳兰香拉过沈若的手,轻轻拍拍他手背。   “辛苦了。”沈若余光定在顾允脸上,明明他表情没多大变化,但沈若就是敏锐地感觉到他现在有点儿“欲求不满”的意思。   “这有啥辛苦的,崽崽乖得很。是不是啊,小云吞?”柳兰香逗着孩子,小云吞小手可有劲儿地挥舞。   沈若看着孩子忍不住笑。   随后柳兰香就要走,顾允只能跟上他娘,出去后还回过头看了沈若一眼。   沈若就关上门立在门内,笑着倒数。   等两人出去走了十来步,沈若才打开门喊道:“顾允,你有东西落下了!”   顾允耳聪目明的,听见声儿立刻转身,冲他娘丢下一句:“我去去就来。”   待进了沈若的屋,门关上,两人就抱在了一处。   顾允终于得偿所愿,低下头吻住了沈若。   一声一声的心跳几乎触耳可闻,随着水声,灼烧在颈侧,红云一路烧到了脸颊。   两人快速地接了个吻,解了心里的渴。   沈若推推他,说道:“快走吧,你娘该等急了,外头还挺冷的。”   顾允耳根也晕开了红,说道:“好。”   “喏,这个你拿着。”沈若早一个月也想不到自己竟然会这么疯狂,就为了亲个嘴儿,还开始耍心眼了。   哪里有什么东西落下,都是他胡诌的。   “好。”他又道一声好,再抱了抱沈若往他颧骨上轻吻一口,才走。   沈若的心跳还在“咚咚、咚咚”的,等瞧不见他们身影后才再次关上了门。   手抚摸了下自己的脸颊,烫得很。   柳兰香等顾允走到近前,才发现他手里捏着一本书。   这书是顾允先前来他家,放在这儿的,反正总过来,放一本随时空着的时候能看。   这会儿正好就做了借口。   “娘,咱们回家吧。”顾允道。   顾叔叔回家去了,小叔也进屋子里了。   二狗瞧不见了,颇有些遗憾。   他还想看看天上还能不能再下来一个小神仙呢!   ====================   翌日,沈若醒来的时候就感觉到脸上有软软的触感,就落在颧骨上。   “小云吞。”沈若喊了声,才睁开眼瞧。   小崽崽可不得了,这会儿不仅是趴着的,还伸着小手摸阿爹的脸呢!   “哒哒哒……”他小手手力气大,但还知道轻轻地摸沈若。   这会儿沈若刚醒一点儿脾气都没有,拉过崽崽的小嫩手亲了亲。   小婴儿身上的香味很好闻,手心的皮肤太嫩,沈若都不敢使太大力气,生怕把崽崽手捏红了。   “碟……”小云吞突然冒出一个新词,之前都是“哒”但现在沈若听得很清楚,就是一声“爹”!   顿时兴奋极了,看着小云吞道:“乖崽,你刚刚叫我什么?再叫一声!”   小云吞:“……啊呜。”   小云吞圆溜溜的大眼睛和自家阿爹对上,弯成了月牙张开嘴笑,因为是趴着的,哈喇子止不住地往下流。   沈若不嫌埋汰,迅速给他带上涎搭子,继续诱惑着小崽崽喊“爹。”   “小云吞,喊’爹、爹‘。”   小云吞睁着大眼睛看沈若的嘴巴,伸手想要去摸。   沈若抓住他的小手手,不懈努力道:“乖崽,喊’爹、爹。‘”   小云吞好像有点儿听懂了,张张嘴道:“哒……哒哒。”   “不是’哒哒‘是’爹爹‘。”   沈若拉着小崽崽的小手,见他小嘴张了又张,口水直掉就是再说不出那个字。   “小云吞,”沈若凑近了,缓慢地动嘴巴让小云吞学,期待地看着他继续道:“喊’爹、爹‘。”   小云吞眼睛睁地大大的,笑着张嘴:“……哎!”   作者有话要说:   明天继续! 第129章   一大清早木工厂工人们的媳妇就带着昨儿沈若说过的东西过来了。   刘麻子他们也要过来继续做活儿, 男女大防在乡下不算太严,再加上人多,自然没人会说嘴。   这会儿婶子们都聚在屋前头, 那刘麻子一帮人就在屋后远处建围墙。   “若哥儿,你瞧我带来的这布能用不?我家的说是要带脸上的,我特意挑了块干净的来呢。”那婶子是先前来给他帮过忙的,跟他熟络些,一上来就在沈若身边坐下了, 递出布料让他瞧。   “能的。”沈若要教给她们做的就是最简易的口罩,“这’口罩‘最好能做成双层的, 然后多做几个, 每日轮流替换着用。”   婶子们应了。   今日李善桃还没能回来,所以示范这活儿得麻烦柳杉。   因为确实简单极了,大家都缝东西的一把好手, 做出来的速度也特别快。沈若在一边看着, 瞧瞧大家缝东西的技术。   那缝的好的,针脚细密的, 就在心里头记下来。   也就一炷香的时间,大家都学会了,沈若教的新东西大家都很喜欢学, 先前那些婶子学去了都已经用上了呢。   只要做成了第一个, 那之后她们要多做些就能自个儿回去做了。   沈若觉得时候差不多了, 说道:“各位婶子,以后你们若是有空的话, 就来给我做活儿吧。半月结一次工钱。”   “哎哟, 若哥儿你是打算开厂子了?”有婶子惊讶地眼睛都睁大了, 这会儿迫不及待地问道:“我家哥儿也闲着, 他能来不?”   大家都有不少问题要问,一个个都是想来的。   沈若笑着回答道:“暂时不用那么多人。”   “也不算开厂子,就是搞个小作坊做先前那些布做的的小玩意儿。拿到摊子上去卖。”   婶子们点点头,家里的汉子都在村里赚钱了,她们自然也想赚钱的!   大家做活儿的速度快得很,沈若自然不可能将想来的全都招来,他的小摊用脚指头想也知道还没有那么大的货物吞吐量。   沈若想要将所有的布艺商品的制作分成许多步骤,其中最主要的就是裁片和缝制,可以将材料分出去,让婶子们做,做完了再收回来,按件计费。   等以后规模大了,那就可以办成小厂,让婶子们到厂里做活儿。   但现在还只是小打小闹,所以需要多少件,那就分配出去让她们来做,只要做出来的成品合格,那就可以算钱。   沈若小时候山村里头有不少年纪大些的人都会从一个小厂拿些手工活在家里做,有的是串珠子的,有的是做假花儿。沈若也打算效仿一下,这样就会比较方便。   定下需要制作的东西的数量后,准备好同数量的材料,做出一个样品教会要做的人,之后就可以将材料和样品分发下去,规定一个交付时间之后,就要收回来。   沈若跟婶子们解释了一下,大家都听懂了,就等着之后沈若来分配。   这个活儿要做的东西很多,而且多种多样的,有的复杂有的简单,那手工费自然也是不同。   比如布艺书包这类贵价儿的,那必须得让手艺好的人来做。   没人不想赚钱的,听了沈若说的之后,大家都很想现在就开始做。沈若让她们不要着急,他的小摊还没有开始摆出来呢。   先前从集市上买回来的布料已经全部都做成了布艺商品,这些就是第一波要摆到摊子上卖的,之后要做的就是在村子里做出商品源源不断地给小摊供货。   今日是没活儿的,大家还颇有些失望,大家能赚钱的方式太少,到镇上找短工那都是只招男人的。这一下有专门招她们来做活儿的,大家都期待坏了。   沈若给她们喂定心丸:“因为我暂时只有一个小摊儿,还不需要那么多布艺商品。不过可以告诉各位的事,今日过来的人之后都能来做,还有先前来帮我做过小玩意儿的也能来。”   “其他人想来,以后等我家的生意扩大之后,我还会招人的。”   大家一听顿时就都高兴起来,她们可都是能来做活儿的呢!纷纷叫沈若一有活儿就来喊她们。   沈若哭笑不得地应了。   给小摊供货其实并不难,只是要操心的事情实在是多,沈若自己一个人肯定忙不过来。   他需要找人帮忙。   家里沈大山要忙农事,还想要侍弄菜地;李善桃是稳婆偶尔得出去给人接生,还忙活着小鸡仔的事儿;柳杉要帮自个儿做给’阑珊珠宝行‘的绣品,那可是为“念宝”这个牌子打下名气基础的物件儿,是最不能怠慢的;沈丰之后帮忙去看着摊子,总之都有事儿做。   那家里打算盘活儿的这给小摊供应商品的小作坊自然是需要另外找人帮忙的。操心的事儿也多,自然要找一个对这些物件都熟悉,还要知根知底的,并且有空能帮得上忙的。   沈若沉吟了一会儿,其实他心里头有几个人选。   一是周婶,周兰丈夫不在家,就和一个儿子生活,周浪年纪不小了能照顾好自己就不需要她再多操心,而且对自己要做的那些布艺商品都是了解的,也全都做过一遍,想来是个最好不过的人选。但是周婶年纪和他娘差不多大,要接这个活计其实还是挺累的。   要做的事情很多,还得到处跑,要顾着小摊的生意还要顾着大家有没有在截止日期的时候将做好的货拿过来。总之要操心的事情很多。   二是沈水,沈水也会做这些布艺商品,绣活儿也好,最难得的是他还对排版设计这一块儿有些天赋。不过他心理阴影太深,见着个高大些的男人就打摆,如果要在村子里跑来跑去,沈若也不放心。   感觉沈水还是跟着自己最合适,沈若培养培养他,没准能想出不少新的好看的版式出来。   三是柳兰香,虽然她没接触过这些布艺商品,但是她的绣活儿特别好,跟自家阿嫂差不多。那青竹和小笋绣出来沈若都觉得惊艳。但是她是顾允的娘,沈若有些不好意思使唤人家,毕竟那可是自个儿未来的婆母呢……   沈若轻咳两声,揉了揉有点泛红的脸颊。   小摊的设计先前和顾允一起商量好了,就用布来装饰,还要再挂上一个木制的匾额,让他来写上小摊的名字。   沈若在屋前站着思考,鬓角的发丝被风吹乱了,身上穿的粗布麻衣也被风吹着压在身上,隐约能瞧见纤细的腰部线条。   顾允远远地就看见他站在那发呆,走过来看着沈若,问道:“不冷么?”   入秋之后一日比一日冷,这人仗着身体好就站在外头吹冷风,顾允伸手将他两手捉住握在手里,触手都是冰凉的。   吹了许久冷风的手骤然被温热捂住,沈若打了一个激灵,他想事情太入神都没注意到顾允过来。   沈若道:“不冷呀,先前在这儿跟婶子们坐一块儿,热乎极了。”   人聚在一起的时候周围会热,就是因为她们都走了,风才感觉大起来。   “我们进屋去吧。”沈若由着他握住自己的手,笑着道。   顾允“嗯”了声,跟着往屋里进。   沈若一边进门一边跟顾允吐槽道:“你都不知道,小云吞今儿一早喊了声’爹‘可把我激动坏了。”   “他会喊爹了?”顾允显然有些吃惊。   “我听着了啊,但是后来再怎么教他喊他都喊不出来。结果后来……”沈若一回想到那时候,就忍不住汗颜。   “后来怎么了?”顾允合上门,跟沈若一同坐在了床边,正对上小云吞葡萄似的大眼睛。   沈若哀怨地瞅了小崽子一眼,说道:“结果我叫他喊’爹爹‘,他倒好,直接’哎‘了一声。”   “占我便宜。”沈若哼哼唧唧。   顾允没忍住,“噗嗤”一声笑出来,看着小云吞懵懵懂懂的小表情,感觉更可乐了。   沈若哼了一声,耳朵都红了。   以前的大学同学幼稚的不得了,非得让别人喊他“爸爸”,沈若从来不喊。他是跟外婆长大的,没有爸爸妈妈,心里头对他们的形象很神圣,从来都不会被同学套路的。   结果到了现在,他父母双全,结果被自己的崽儿给占便宜了。   顾允笑完,直接道:“竟然敢占你便宜,我替你教训一下他。”   “小云吞,可不许乱应了知道没有?”他板着脸一本正经地与小崽子对视,清凌凌的嗓音说道。   小云吞张着嘴直笑,伸出小手手啪啪两下拍在顾允脸颊边。   沈若喷笑,这孩子是不是有点像是爬到他俩头上去了。   顾允被拍了两“巴掌”也不生气,继续淡定地看着他,说道:“来,叫阿父。”   “啥啊?怎么就开始叫阿父了。”沈若歪头瞧他。合理怀疑顾允羡慕死自己了,小崽崽好歹还喊了声“爹”的。   顾允耳尖染上红晕,咳了一声坚持道:“只要早早地教他说,很快就会喊了。”   不过沈若不觉得顾允今天能听到崽崽喊,毕竟对小崽崽来说“爹”可比“父”好发音多了。   “叫’阿、父‘。”   小云吞嘿一声笑起来:“阿……”   顾允继续道:“阿、父。”   小云吞张着嘴发出“哈”的呼吸音,随后点这小脑袋,道:“哎!”   梅开二度,沈若快笑疯了。   哈哈哈哈我的崽可真的很会占人便宜。   “哎……哎呀。”小云吞的小嫩嗓将自己要说的话补充完毕,这会儿听见自家阿爹笑了,也跟着咯咯咯地笑起来。   顾允看着一大一小都笑着,嘴角上扬了一瞬又放平,故作恼羞成怒的模样,去挠沈若的痒痒。   沈若一时不查被他得手了,这人平日里都是成熟稳重的端方君子,没想到竟然也会这种“卑鄙手段”,太幼稚了!沈若腰上最怕痒,敌不过他,一边笑一边躲着喊道:“不要了,别闹。哎呀,待会儿压到崽崽了!”   沈若仰面倒在床上,边上就是小云吞。   顾允压在他上面,鼻尖相触,能闻见从他身上沾染的婴儿香里若隐若现的冷香。   他垂下眼睑定定地看着沈若的唇,明明没有抹过唇脂,但就是又红又润,让他很想一口咬下去。   沈若脸都红了,之前在门边亲小云吞又看不见,现在崽崽都还在边上呢!   顾允自然不可能在崽崽面前和沈若做这事儿,只脑海中想想,却感觉到沈若一直用手推他。   “别在孩子面前。”沈若脸颊火热。   顾允眼里的爱意几乎就要满溢出来。他喟叹一声:“若宝儿……好想快点把你娶回家。”   作者有话要说:   明天继续, 第130章   两人贴得极近, 沈若脸颊一阵阵火热,强忍着羞耻低声说了一句什么。   “你说什么?”顾允眼底涌动着他看不懂的情绪。   似是隐忍,又似是无奈。   “听不见就算了。”沈若臊得慌, 豁出去说的话,再不肯说第二遍。   明明是自己瞧顾允忍得太辛苦才……   沈若最怕的就是疼,恢复那一日的记忆之后,沈若每每想起都觉得……疼得慌。   倒也不是他矫情,就是有的人对疼痛的感知天生就比普通人要强一些, 疼痛阈值比较低。虽然他很能忍耐,但还是会痛的。   现在一回想起来, 沈若立刻就想收回自己之前的话。   “你、你就当我没说。”沈若把头往枕下钻, 当鸵鸟。   一时冲动不可取!   顾允低低地“嗯”了一声。   沈若感觉到自己的脖颈一暖,他将枕头抱得更紧,显然是不打算在顾允面前露脸了。   回过味来, 沈若才感觉自个儿先前说的话太轻浮、太孟浪, 哪家良家小哥儿会对未婚的汉子说出这种话啊!   顾允像是从鼻腔中叹出一口气,伸手抢过沈鸵鸟的枕头。   “别闷着了。”   沈若在他近距离的注视下有点儿撑不住:“你、你要不要去浴房里头解决一下。”??   浴房也不算是个屋子, 就在他家厨屋的最里边一小块地儿,只不过是用一块帘子围了起来,沐浴都在那儿。   顾允摇了摇头, 平复了下呼吸说:“等会儿就好。”   沈若虽说是个现代的灵魂, 但骨子里还是保守的, 但是面对着喜欢的人,说实话也不是不能接受婚前性。行为。   顾允和他相处的时候向来都是亲疏有度的, 很多时候他都会克制住欲望, 哪怕亲吻了那么多次, 他也不会对自己动手动脚。   所以沈若接受十分良好, 没有对和他的亲密接触产生过一丁点儿的不适。   现在两人已经是未婚夫夫了,但顾允还是恪守着规矩,没有打算再越雷池一步。只期望着能早日娶自己回家。   沈若莫名有点儿不忍了。   两人都已经有了小云吞,也都不是第一次了,就算是要做点什么其实也不为过……   这么想来,沈若心里头更替他难受了。   沈若偏过头,摆弄了一下小云吞,让他睡在薄被卷里不至于滚落。   “走,我们去浴房。”沈若打定了主意,拉着顾允的袖摆就往外走。   浴房的油布帘子围住后,只有顶上漏下来的一点儿光。   顾允目光灼灼地看着他。   “……这里只有我们俩了。”沈若错开视线。   “你带我来这里,”顾允贴近他,一双眸子几乎能冒出火光,“是想做什么?”   沈若也算是豁出去了,那良家哥儿谁要当谁当去,他现在就要做一个流氓!   两人额头贴在了一处。   沈若故意道:“我想做什么?”   “唔,自然是劫色咯!我瞧你长得俊,跟宁采臣似的,我要采花!”沈若满脸热乎乎,总是被顾允撩,这会儿他必须要反将一军。   顾允嘴角轻微扯了扯,想笑,但配合着沈若:“不许提别的男人的名字。”   沈若无语凝噎,别的男人,宁采臣么?   “等会儿你叫破喉咙也不会有人来救你的。”沈若说出那句经典台词,抬眸对上了顾允的视线。   顾允道:“好。”   沈若能感觉到顾允的就杵在自己腿侧,但沈若没动,顾允就当真一动也不动,只定定地看着他。   沈若轻叹一声,仰起头要去亲他。手也没停着,去解他身前的系带。   结果他还没凑上去,顾允便压下来,用力地吻住了他的唇。   沈若动作微顿,随后毫不犹豫地大开城门。   顾允的嘴唇极烫,覆着他唇的力道却透着温柔。   沈若心头猛跳,青涩地予以回应。   他手没停,顺着系带一同滑落下去。   顾允像是倒抽了一口冷气。   沈若喘得几乎无法呼吸,一颗心鼓噪地好似要跳出来。   顾允单手搂紧沈若的腰,手掌用力地托住他身后。略微汗湿的粗布衣衫被捂出褶皱,是他大手五指的形状。   他不知道吻了沈若多少遍,顺着顶上漏下的天光,只能瞧见沈若眼角红红,唇瓣微肿。   他一声闷哼,眼前仿若出现了一道白光。   沈若抬起双手圈住了他的脖颈,浑身都软了下来,顺从地闭上了眼睛。   顾允又吻了他。   沈若喘息着,嘟囔道:“之前说错了,才不是采花。”   顾允闻言温柔地“嗯?”了一声,取笑他:“采花贼不采花么?”   “哪里来的花,分明是……”沈若红着脸轻声说出几个字。   油布帘子顺着溜进来的风摇晃,扫在身上带着一丝凉意。沈若抱着顾允宽阔的肩背,与他胸膛相贴。   沈若朦胧地说着话,耳尖漫上红云。   顾允“嗯”了声,低下头轻吻着沈若的发丝。   这是他长到这么大,第一次体会到的“舒服”。   ======================   这一日午后,两人将小摊的外观设计彻底地定了下来。   装饰用的布家里就有,给准备上,还有木头匾额,就直接从木工厂里头拿一块废弃的打磨打磨就成。   顾允提笔写上“珍宝居”三个龙飞凤舞的大字,还给描上了边框,看起来越发精致。   沈若又去清点之前做好的商品库存,确认无误之后就写进了册子里,未来小摊的每一笔入账收支全都要记账的。这样才能知道每一日什么卖得好,什么卖得不好。   雕刻花样的纽扣周浪那边还没做完,等他做完之后刷上桐油晾干才能上到双肩书包上。   还有之后想要请他和顾允帮忙给小摊打响名气。做那个定制的挂件和手串,一个写字,一个雕刻,还没有问过周浪愿不愿意帮忙。   沈若抬眸看了顾允一眼,说道:“要做定制挂件的活动,我想找周浪帮忙。”   他还记得顾允先前醋缸子都打翻了,这回再提起,沈若立刻加了一句:“先前我已经和他说的很清楚了,瞧他也是放弃了的样子。他和周婶人都很不错。”   顾允道:“好。”   沈若见他不像吃醋的样子,微微松了口气。   “那我现在去他家找他问问,要是能行的话,就当那一批纽扣做完,就可以将小摊开起来了!”沈若有点儿小强迫症,他的小摊最主打的就是书包,现在纽扣配件没齐全,就想再等等。   “我同你一道去。”顾允起身说道。   沈若想了想,说“好”。   两人相携去了周婶家,周婶正好在家,立刻笑着迎上来。   “你们俩怎么一起过来了?找浪哥?他这会儿就在里头雕东西呢,还有上了桐油的一些,若哥儿你快来瞧瞧成不成?”周婶让两人进屋,又是端水又是拿干果。   “周婶,别麻烦了。”沈若连忙阻止她继续拿东西过来,笑着道:“我们过来是想问问周浪,他愿不愿意来我小摊上帮个忙。”   周浪听见声儿了,从屋里出来,进了堂屋就瞧见沈若和顾允还有他娘在一块儿说话。   “若……沈若,你们咋来了?”他差点儿咬了舌头,保持着面上的平静问道。   “我在镇上租了个小摊儿,准备开始摆了,想弄个开业活动吸引客人呢。”沈若将自己想要做那定制性命挂件和刻字手串等等的事儿告诉他们,顾允来写字,然后周浪来雕刻。   周浪看了顾允一眼,对沈若说道:“成。”   “那便多谢你了,到时候按件计费,给你结工钱。”沈若道。   “不用,刻点字儿不难也不费劲,就当我帮你的。你阿兄是我的好兄弟,你是他弟弟,自然也是我弟弟。”周浪摆摆手说道,顺便说给所有人听,他已将沈若当做了弟弟。   沈若回忆中闪过一段画面,他那时候还很小,个子不高才到沈丰的大腿处。他总爱跟在沈丰和周浪屁股后头跑,嘴里还喊着“哥哥,等等我。”   沈丰恶趣味,喜欢逗他,转过身来倒着走,但速度依旧很快。只有周浪停下了脚步,顺便拉住了沈丰,让小沈若能够跟上来……   沈若眨了眨眼睛,将回忆散去了,他看着周浪点了点头,喊了声他幼年时喊周浪的称呼:“周浪哥哥。”   周浪憨厚的脸上顿时笑开了,像是彻底释怀。   “什么时候用得上我了直接来喊就是,别客气。”周浪摸了摸后脑,笑着道。   沈若知道他是彻底看开了,也跟着笑:“那自然不会跟你们客气的,周婶如果有闲还想麻烦周婶也来帮我的忙哩。”   周兰在一边听着,眼睛都笑得眯起来。她本就喜欢沈若,甚至还想让人当自家的儿媳妇儿,但这必定不可能,但是若哥儿都喊自家儿子哥哥了,那她这个当娘的,是不是也能将沈若当做自己的小哥儿了?   她脸上的笑容止不住,走上前拉过沈若的手,说道:“我自然要帮的。若哥儿,你要是答应,等你娘回来我去找她说说,让你当我的干哥儿好不好?”   “啊?”沈若还有些呆。   在古代干亲也是门亲戚,要是认下了干妈,那以后沈若要是嫁人,干妈也得跟着添一份妆的。这……   这个念头在周兰脑海中盘桓了许久,以前没好意思说的,眼瞧着沈若家就要起来,这时候想要当干亲,让别人瞧着很有攀关系的嫌疑。   但周兰瞧着沈若就是打心眼里喜欢,先前沈若的关心是暖到了她心里去了,这样的小哥儿真的很难让人不喜欢。   沈若听周婶一句句的喜欢他,问他愿不愿意,脸都红了。   “成啊,等我娘回来我问问她。”沈若揉了揉耳根,对极度的热情十分招架不住。   作者有话要说:   修好几次了,求求了给我过吧qvq 第131章   “若哥儿, 你瞧这些就是已经刷过桐油晾干之后的纽扣了。”周浪将已经做好晾干的拿过来递给沈若看。   他手里抓着一把形状各异的纽扣,一拿起来纽扣撞击在一处格楞格楞响。   他现在手里的这些雕刻出来的全是女款书包的纽扣,是沈若先前画的桃花、桃心、星星和蝴蝶结, 全部都是异型的。   周浪做活儿细致,雕刻了之后有仔细打磨过,桐油上的也均匀,晾干之后木质的纽扣泛着亮泽。   沈若接过来捏在手里,摩挲了一下, 光滑度还可以。   又仔细地查看了一下,说道:“……还不够亮, 得把这些上过桐油的纽扣再用砂纸给打磨一遍, 再刷一遍晾干之后约莫就成了。”   用桐油给木头抛光的步骤就是一遍又一遍的刷油、打磨、晾干,重复的步骤越多那木质纽扣的光泽就会越亮。   此刻沈若拿在手里的纽扣,表面上虽然已经有些光泽了, 但那光泽太暗淡让他觉得还不够, 还想要精益求精。   沈若说:“你去继续雕刻,我们来上桐油吧。”   家里也没许多事儿, 顾允他娘肯定已经到家里来看着小云吞了,工人们的午食麻烦阿嫂做,家里阿爹和阿兄都在, 也没什么不放心的。   “成, 其实也快雕完了。就差五个上头要刻字的纽扣。”周浪说着就往屋里进, 他娘说了若哥儿可是又做了新的书包出来,就等着他把这些纽扣做完了给缝上去呢。   所以这段日子他只要镇上没活儿一空下来就在屋里头雕东西, 雕刻完了之后让他娘来帮着刷桐油。   周婶给他们端了凳子出来, 沈若和顾允就坐在她家堂屋前头做活儿。   上桐油用的小刷子是之前沈若买桐油时候老板送的, 瞧着是用猪鬃毛做的, 鬃毛硬刷出来的痕迹非常明显。   要上桐油,最基础的手法就得刷地仔细均匀,显然这个送来的刷子并不好用。   先前那些纽扣做出来显然周浪和周婶费了不小的力气。   “周婶,我们来就成,你去歇着吧。”沈若见周兰也搬了凳子过来要上手,说道。   “我就是个闲不下来的性子,这刷油啊我都成了熟手了,指定比你俩快。”周兰笑着说,拿了一把刷子就开始刷油了。   第一批需要纽扣的双肩背包拢共十个,男款女款各五个,每个书包需要四颗纽扣。这会儿要刷上油的除了周浪还没雕刻完的,这里有三十五颗。   虽然纽扣的数量不多,但是上桐油十分关键,必须得仔仔细细地所有地方都涂抹均匀了,要不然做出来的纽扣就会有瑕疵。   这猪鬃毛做的刷子一点儿也不好用,饶是沈若常年画插画稳如老狗的手来刷桐油,也没法做到完全均匀。   鬃毛之间的缝隙处就是会将桐油给挤成一条凸起,要是就这样晾干了那还得了?   虽说晾干之后还需要再打磨一遍,但是这样也太不均匀了,沈若一边刷一边皱眉头。   顾允常年写字手也不抖,但他注意到沈若眉头直皱,问道:“可是这刷子不好用?”   “是啊,这也太难用了,”沈若感觉自己可能用手来上桐油都比用刷子要光滑,他瞧着周婶细致地一点点上桐油,忍不住道:“周婶,先前这些桐油都是你上的么?真是辛苦你了。”   瞧她一点一点几乎是用那猪鬃毛刷子蹭上去的动作,沈若看着都觉得累得慌。这该多费劲啊!   “嗐,这有啥辛苦的啊。”周兰无所谓地摆摆手,对着沈若笑道:“这活计轻松得很,就坐这儿动动手指头的事儿。”   村里人的“轻松”往往都是那些不用全身动起来或是耗费极大力气的活儿,都叫作“轻松活”。但是这样刷桐油根本不轻松啊,眼睛得一直盯着看,不放过一点小角落,而且还要刷的均匀。   而且猪鬃毛刷子又硬又大很多细致的地方也难刷,盯着看久了眼睛都酸疼。   沈若蹙着眉,思考着能不能将这猪鬃毛的刷子给换了。   顾允知道沈若在想什么,说道:“我家中还有弃用的毛笔,倒是可以拿来刷桐油。”   毛笔!   沈若看着顾允的眼睛亮亮的,真是一打瞌睡就送枕头:“这个好,用毛笔的话,那些细小的位置,角落里头那就全都能刷到了。”   顾允说的弃用的毛笔,想来应该就是那种用的时间长了毛都炸了的,不能写字了,但还能拿来做别的。   顾允回家一趟将毛笔给拿了来,就这一会儿的功夫沈若和周兰又各自刷了三个纽扣。   “若哥儿,给。”   沈若接过顾允递过来的毛笔,果然是炸了毛的,边缘的毛也掉了不少,笔杆子上是经常抓握的痕迹,能看得出来这支笔是顾允常用的。   他带来的毛笔还不止一支,像这样用到炸毛不好写字的还有七支,他全都拿了过来。   沈若忍不住侧目,顾允这是每日写了多少字才会将这么多支毛笔给用成这样啊?   沈若不知道的是,他拿来的这些好歹都是有毛的,还有一些被用得光秃秃了的,只剩下个笔杆子的,顾允没往外拿。   周兰也拿了一支,她从小到大还没捏过毛笔呢,这会儿拿着炸毛的毛笔笑:“这可是读书人用的东西,我也用上一回了哈哈。”   “没有什么是专属于一类人用的,周婶,你要是想学字儿正好来我家可以跟我一块儿学。”沈若拿着毛笔沾了桐油往纽扣上刷,边刷边道。   “哟,我都多大了还学字儿啊?”周婶忍不住笑出声,以为沈若是在逗她呢。   “周婶年纪好像比我娘要小些?”沈若想了想,问道。   周兰道:“嗯,就比你娘小半月。”   “等我娘回来了我也要叫她学字儿的,不会写没事,最起码得都认得。”当文盲可不好,容易被坑,而且沈若以后要将生意发展起来,家里人肯定会来帮他的忙。   而且很多东西纯靠嘴说容易误传,写成书面的信息传递就不会出错。   所以家里人,以后都要跟着自己一块儿学字的。   学了字之后就能阅读,自主地开始汲取知识了。   顾允给自己撰写的那本蒙学书特别好,沈若已经将大半本都给记熟了,每当夜深人静的时候,小云吞都睡了,沈若还会借着月光偷摸着看一会儿。   而后困了便枕着墨香入睡,心里头甜滋滋的。   总之这个“家庭扫盲班”势在必行!   “你娘她也要学啊?”周兰有些惊讶,村里头的妇人除了顾秀才他娘和沈欣的娘以外都是大字不识一个的,姑娘和小哥儿从生下来就知道读书都是汉子们能干的事儿,她们要做的就是嫁人、生子、养孩子、操持家务。   哪里会有人告诉他们,他们也可以读书识字呢?这一不能科举,二不能当饭吃的,自然没有人家愿意送自家的姑娘小哥儿去学堂。   而所有人像是约定俗成似的默认了这一点,但没有律法写明说姑娘和小哥儿就不能认字和上学堂啊!   沈若心想:未来沈家村要办学堂,最主要招的学生就是姑娘和小哥儿。   读书使人明理,哪怕不能科举,学了也不吃亏,总会有用得上的那一天。   沈若虽还没和李善桃说过这件事,但他娘不是一个迂腐的人,绝对会愿意学字的。   “可是……”周兰捏着那笔杆子,心中纠结。   “我还想着请周婶你以后帮我管布艺小作坊呢,那要是不学字,账目都看不懂……”沈若弱弱地叹了口气,说道。   众人拾柴火焰高,沈若一个人根本忙不过来那么多事儿,早就有了要将周围人带起来的心思。那布艺小作坊目前还不显,但未来一直能产生收益,所以需要一个人来帮忙管着。   他现在要做的不是自己身体力行做这做那,而是要当一个统筹者。   把握好大方向,将其他的事情一样样放权出去,让别人来做。   小作坊的管理者,沈若心目中的三个人选,周兰无疑是最合适的那一个。   沈若这话简直就是一击必杀。   周兰刚还纠结要不要学,感觉“字”都是读书人才能学的,读书人那可都是些脑子贼灵光的人啊!她可不一定能学得会啊!   但一听沈若这么说了,她二话不说立刻就答应了下来。   她要帮着管的!若哥儿可是她未来的干哥儿呢,也算自个儿半个孩子,说什么她都要帮!   “那等我娘回来了,抽空就开始!”沈若笑着道,他都想好了,让家里人都来学,来个集体扫盲。村里人太多暂时还做不到最大程度的扫盲,但由小变大,扫盲行动便先从自家开始吧!   “我可以来帮忙。”顾允道。   沈若心想,那可真是“大材小用”啦。但是顾允“大材小用”的地方也不少了,就比如帮忙写那挂件上的字儿,还有写那“若斗”上的字。   没有谁家的秀才会这样,总之沈若觉得顾允确实是个妙人。他做起这些事情来没有丝毫的不耐,也没有儒生的酸气,考上了秀才也不高傲。真真切切将他名字的含义做到了极致。   “好!”沈若笑着应了。   有了顾允拿过来的毛笔,上桐油的效率变得极高,那毛笔虽然不能用来写字了,但却是刷桐油的一把好手,刷出来均匀,那些细小的缝隙里头也能刷到。   总之就是很好用。   算是将这毛笔使用到了极致了,榨干它最后的一点价值。   等第二日晾干后,这些纽扣就能都缝上了,沈若还挺期待成品的。   除此之外,还有他想做的拉链,这个对木工手艺的要求极高,也需要雕出形状的,因为沈木手上活多,沈若就没有把图纸拿过去。   还有婴儿床和婴儿车…… 第132章   正好想到了这些, 沈若便将婴儿车、婴儿床以及拉链的图纸全都重新画了一遍,再拿去沈家村木工厂交给沈木。   沈若:“先前瞧你有些忙,这些图纸就没拿过来。那播种麦粒的筒子你先做, 等你忙完了再试着做做这些,有哪里瞧不懂的可以来问我。”   沈木瞧着沈若一样一样往外拿,要做的东西全都是从未见过的,一个比一个吃惊。那婴儿车可以推着孩子走,等孩子大了还能拆了一部分东西变成“学步车”, 这个词汇第一次听见,但沈木瞬间就听懂了。   还有那婴儿床, 要做的是可以推动的, 并且有护栏,可以调节好几档高低,等孩子大了还能将床拉开变长的。那护栏也是可以拆, 甚至能拆下一边然后将婴儿床与自家的床拼在一处!   这些东西沈木听了已经觉得十分好, 要是做出来绝对能卖得红火。却没想到那最后的一样才让他更加吃惊。   沈若说这东西叫作“拉链”,两边可以咬合在一处将两片布给合拢, 能拉开合上。   这东西听起来就很神奇,沈木看沈若画的图纸也十分精细,每一个步骤几乎全都画了出来, 还标上了尺寸, 这让他跃跃欲试, 恨不得现在就将东西给做出来。   “成!若哥儿你想的这些东西我觉得都好极了!”沈木对其他任何事都木愣愣的,唯独对做木工有极大的兴趣, 拿到图纸了就想去做。   但是一下子手里捏了四张图纸的, 他一时之间不知道该从哪个开始了。   沈木有些苦恼地看向沈若。   沈若了然, 替他做了决定:“先做那播种麦粒的筒子, 之后做婴儿床、婴儿车,’拉链‘最后再做。”   播种麦粒也就再过半月的时间,要是能做出来那就能用上了;婴儿车和婴儿床没有那么着急,可以缓着来;那“拉链”就更不着急了,毕竟纽扣书包都还没推出呢!要推出拉链书包可以再慢一点,没有什么关系。   “好,那我去忙活了。”沈木没跟沈若道别,抱着图纸就往里头钻。   沈若给的图纸是不能给其他人瞧的,就怕泄露出去,沈木的徒弟想瞧沈木都不让,就自己在木工厂大棚里头圈了一片封闭的地儿来捣鼓这些新东西。   他一干起活儿来眼里就只有面前的木头,沈若等了一会儿见他没什么要问的就打算回家去了。   自从小云吞满月之后就比以前还要好动,时不时地就要在床上滚几圈。每次看小云吞躺的好好的,然后沈若离开一会儿再回去看他,这孩子都是趴着的。   涎搭子都不知道一天要换上几块了,得亏柳兰香又给小崽崽做了不少,可以换着用。   但每次沈若过去,小云吞都冲他露出大大的笑容,瞧着跟小太阳似的暖,沈若就只好哭笑不得地给他擦口水,换上干净的涎搭子。   小崽崽太可爱了,实在是不忍心说他。   而且满月宴上被沈丰给剃了头,那颗小脑袋上四周的胎发剃掉之后就留了中间那一撮,瞧着跟一颗生了毛的卤蛋似的,摸起来光滑极了。但因着小云吞生的可爱,所以他就是世界上最可爱的卤蛋!   先前他娘还说,等小云吞中间那撮头发长长了,就得用红绳给绑个小辫子。   沈若想象了一下,崽崽扎着小揪揪小脑袋一点一点的样子,顿时感觉更可爱了!   总是想着卤蛋卤蛋的,沈若这会儿突然就有点儿馋卤蛋了,先前做卤味的时候收获了大家的一致好评,正好家里头还有大料,正好能煮上一锅。他打算以回去就做,就卤些肉、菜、蛋、豆干的,等放到明天就正好完全入味了,到时候家里人吃,外头来做工的工人也能吃,浇上卤汁拌饭那叫一个香!   沈若一边在心里打算着,一边往家去。   从晒谷场到家也就路过十几户人家,现在已经是午后,沈若脚步生风地走,突然一个村民看见他了,立刻喊住了他。   “若哥儿,你家那边好像出事儿了!我刚从那边过来瞧见顾秀才好像跟人打起来了!”   “你说顾允他跟人打起来?”沈若听完冲他点头,立刻就往自家飞奔而去,   究竟发生了什么事?!竟然能让秉承着“君子动口不动手”的顾允都跟人打架了?!   沈若心脏突突地跳,先前从周婶家出来沈若要去木工厂送图纸,他就让顾允回去看着小云吞去了。却没想到就在他不在的这么点时间,顾允竟然就和人打起来了?!   “你揍了我还不肯赔钱?这就是读书人啊,还秀才呢!我呸!”   “你们想干嘛!快放开我们!快点儿!”   远远地就听见有两个嘶哑的男声喊着。   沈若看见顾允了,见他满面怒容,那双眼里几乎要冒火。沈若跟他相处了那么久还是第一次看见他那么生气。   他三两步冲上前去,看见沈大山抓着其中一人的双手制住,沈丰压在另外一人身上,柳杉揽着二狗站在不远处,他们的表情都带着怒气。   只有柳兰香红着眼睛脸颊边还有泪痕,正魂不守舍地站在屋门前,瞧见沈若了想上前来但又不敢。   沈若压下心里的气愤,淡定地冲上前打破现场剑拔弩张的气氛,问顾允道:“发生什么事了?”   他说完,就在顾允身侧站定了,冷眼打量着面前的人。   是老熟人了,沈大毛和沈二毛。他们都是村里的二流子,以前跟着沈富贵一伙儿。和沈若也有过节,之前就闹过事情。   顾允气得眼眶都红了:“我一回来就看见他们往屋里进,想要抱走孩子。”   想要抱走小云吞!?沈若的心瞬间就像被一只手给攥紧了,他险些站立不稳,被顾允扶住。   “沈大毛,沈二毛,你们是不是有病?!”沈若止不住地后怕,眼睛里几乎能冒出火光。   他们为什么要建围墙,为的不就是崽崽的安全吗?结果大人只出去一会儿,小云吞就差一点被抱走了!!   “谁说我们要抱走孩子了?都还没怎么呢,就先挨了顾允一通好打!”沈大毛没受伤,这会儿被沈大山制住了,梗着脖子喊道。   “没怎么?那你们还想怎么样?!把孩子抱走吗!”沈大山气愤地抓紧了沈大毛的手臂,他“啊”地叫喊出来。   “顾允打得好!你们鬼鬼祟祟的要进别人屋,不是要抱走孩子要是要做什么?!”沈丰牛眼睛瞪得老大。   家里大人都在,结果孩子差点被人抱走,大家心里头都难受得紧。   “那不是村里都在说你们家崽子好看么,我们好奇,也想瞧瞧。”沈大毛能屈能伸,这会儿不跟他们硬碰硬,咧着嘴笑说道。   沈二毛接口道:“对啊,咱们就是来瞧瞧。”   沈若强压下汹涌的情绪,冷眼看着沈大毛和沈二毛:“瞧孩子非要趁着大人都不在屋里的时候进去?”   “要不是顾允速度快,他们都已经碰着床了!”柳杉气愤道。   “直接送去村长那儿吧。”沈若声音不大不小,正好能让沈大毛和沈二毛听得清清楚楚。   “你!你说什么?!咱们又没犯事!”沈大毛挣扎着要起来。   “那你倒是说说看,把我家孩子抱走是想做什么?”沈若的话语像是淬了冰,蹲下。身去掐住了沈大毛的脖子。   沈若从未有过情绪起伏如此大的时候,小云吞是他的孩子,也是他不允许有人触碰到的逆鳞。   可他差点就要被坏人抱走了!沈若一旦气到极致以为自己会发狂,但他没有,他现在反而很冷静。   他掐着沈大毛脖颈的手缓缓收紧,但还把握着一个度。   沈若催促道:“快说!”   沈二毛被沈丰压着,看见自家哥被掐住脖子立刻大喊:“救命啊!沈若杀人了!救命啊!”   随后被沈丰一把捂住嘴,沈丰一脸担忧地看着沈若,但沈若没有分出一丁点儿视线给他。   “若哥儿……别把人掐死了。”沈丰道。   沈若像是没听见。   “快点说!”   沈大毛呼吸不上来,脸涨得通红,啊啊啊地叫着。   “若哥儿!”沈大山喊他,松开了制着沈大毛的手,转而去拉沈若的。   沈若红着眼睛怒视着沈大毛,完全听不见外界的声音。   沈若感觉自己像坠入了冰窖,四周都冷极了,冰墙外是有人将他的小云吞抢走的画面,小云吞在哭,但他被关在了冰牢中,无论他如何冲撞都无法破开。   “若宝儿。”温热的身躯贴在了他背后,轻轻的唤回了沈若的神志。   他感觉到自己几乎冻僵的手被捂住,拉开。   与另一只手十指相扣。   沈若突然就回过神来,看见沈大毛不住地咳嗽喘息,立刻道:“你们究竟是为什么要抱走我的孩子!要是不说我就掐死你!”   对付这种人言语恐吓是最好用的,哪怕打他们也没用,总是有各种理由来狡辩。就像当初沈富贵来偷羊一样!   沈大毛不住地干呕,瞧见沈若就怕地不行。   沈二毛也被沈若刚才的样子给吓得不轻,浑身僵硬连动都不敢动了。   沈大毛说不出话,沈若就看向沈二毛,嘴角微微挑起一个邪性的笑,“沈二毛,你来说。要是不给我说真话,你刚刚也瞧见了我会对你做什么。”   这种人往往只有在威胁到生命的时候,才肯说真话。   沈若在想自己是不是当初立威立地还不够狠,所以才让他们觉得还能欺负到自家头上。   沈二毛完全不敢对上沈若的眼神,哆嗦着全招了。   “就、就是,镇上有人要买、买长得漂亮的奶娃娃。”   周围人的视线都恶狠狠地看着他,沈二毛欲哭无泪:“这、这不是没抱走吗,你饶了我们吧!”   “要是把孩子抱走卖了,他们给多少银两?”沈若冷着声音问道。   沈二毛没敢说。   沈若空出的另一手往他脖颈伸过去,顿时他就哭嚎了一声:“十两银!”   牵扯到了人贩子,沈若立刻就想起原文中储水镇上曾出现过一起案件。有不少家中的孩童失踪,背后的组织与女主勾结的那伙邪。教门徒有关,女主倒卖盐引的时候就有这伙人参与。   却没想到女主已经伏诛,这伙人竟然还是出现在了储水镇上!   “让你们去偷孩子的人是谁?怎么接头?”   “明日子时,到镇上储水街头那棵榕树下。”沈二毛被吓怕了,这会儿问什么答什么。   沈若皱紧了眉头,知道的这么清楚,他立刻问:“你们还偷走了别人的孩子了?!”   “没、没有!他们要长、长得好看的奶娃娃,村里头就你家有。”沈二毛哆嗦着道。   沈若又问了不少问题,问他们怎么接头。   这些沈大毛和沈二毛就都不知道了,只说有个黑衣人会过来,听着是个捏着嗓子说话的男声,个子不高。   既然约定了是明日,那就说明那伙人还在镇子上!   连农户家的孩子也要抱,那就说明并不是要勒索,应该是要做别的事,既然这样,那么暂时孩子的人身应该还是安全的。   “放了我们吧,我们知错了,都是被鬼迷了心窍啊!”沈二毛一把鼻涕一把泪的哭诉道。   沈若对柳杉道:“阿嫂,麻烦你去厨屋拿两捆麻绳过来。”   柳杉立刻就去了。   无论沈大毛和沈二毛如何喊叫,还是被捆了起来。要引那黑衣人出来,自然还要用到他们,万不能放走了。   而且要是他们再鬼迷了心窍,又去抱别人家的孩子怎么办?!   这两人就关在了厨屋里头,沈若一时脱力坐在了地上。   顾允揽着他,平复了下呼吸说道:“没事了,进去瞧瞧小云吞吧?”   沈若一听到“小云吞”三个字,立刻就有了力气,挣扎着站起身来被顾允搀扶着往屋里进。   待看到小云吞正仰面躺在床上,咿咿呀呀说着话的时候,沈若立刻就冲上前去将崽崽抱进了怀里。   “我的念宝。我的小云吞!幸好你没事。”   顾允也在床沿坐了,抱住了颤抖着的沈若。   沈若一直瞧着小云吞,好像怎么也瞧不够。看着看着视线就模糊了。   伸手揉一揉眼睛,触到湿意才发现是眼泪不由自主地落了下来。   “没事了,我回来的及时,他们没碰到孩子。”顾允抚摸着沈若的脊背,安慰道。   沈若吸了吸鼻子,“嗯”了一声。   幸好没让顾允陪着自己去木工厂,幸好!   小云吞大眼睛眨巴着,瞧见爹爹哭了,嘴巴一瘪也想哭:“……碟,呜呜。”   声调不太准,但还是能清晰地听出来他喊了一声“爹”的!   沈若一时之间还没反应过来。   顾允道:“孩子喊你了。”   “我听着了,他喊’爹‘了。”沈若低下头亲亲崽崽的脸蛋,心窝子里都抽着疼。   “爹!”又是一声,这回清晰多了,沈若看他鼻头都红红的,立刻哄着。   “哎,乖宝别哭啊。阿爹也不哭。”沈若知道小孩子最容易被哭哭感染,这会儿随手用袖子把眼泪抹了。   顾允瞧着他们心中酸涩,他心中的后怕一点儿也不比沈若少。   他紧紧地抱着沈若和孩子,长舒了一口气。   柳兰香敲门进来了,看见沈若后眼泪止不住地流:“对不住若哥儿,我先前就离了一小段时间,就发生了这样的事,还得小云吞差点儿被抱走了,我对不住你们!”   沈若调整好了自己的情绪,对柳兰香道:“没事的,幸好顾允回来的及时,小云吞现在好好的。况且大家都有事儿,哪儿能一直看着崽崽呢?”   沈若宽慰道。   这件事不能怪身边人,要怪就只能怪这世道坏人太多!   柳兰香摇了摇头,泣不成声。   她是真的害怕极了,发现顾允和人打起来才知道小云吞差点儿就被抱走,一颗心就像是被扔进了油锅里头。   感觉到脸上有软软的小手抚摸过去,柳兰香睁开了眼,瞧见是沈若抱着小云吞正给她擦眼泪呢。   心里一紧,不太敢对上这两双相似的眼睛。   小云吞啊呜几声,沈若道:“小云吞在叫阿奶别哭呢。”   柳兰香呆愣地看着沈若和小云吞,又听见小云吞啊呜呜地喊着,被沈若举着的小胳膊一晃一晃,像是要她抱抱一样。   “崽崽是不是想要阿奶抱抱呀?”   “啊…”   “他想要你抱呢。”沈若吸吸鼻子,露出点笑模样,把崽崽递过去。   柳兰香顿时眼泪又落下来了,她当初丈夫去世的时候都没有哭得这么惨,她一个人养活娘儿俩吃了不少苦,但她从来不哭。   但此时,心中最柔软的地方被击中了。   她抱住了小云吞,像捧了一朵云。沈若又瞧了小云吞几眼,随后就下定决心往外走去。   顾允让他娘在床边坐了,跟着出去了。   一出了屋门,沈若就瞧见沈大山、沈丰、柳杉、二狗都担忧地看着他。   沈若知道自己之前的状态吓到了他们,那时候他约莫是气疯了,要不是顾允拦住他,可能真的会做出无法挽回的事。   他深吸了一口气,对他们道:“爹、阿兄阿嫂、二狗,我没事了。”   “嗯嗯,没事就好。”沈大山也红了眼眶。   “你可真是吓死我了。”沈丰嗔怒道。   二狗冲过来抱紧了沈若的腰,抽噎道:“小叔,你不要害怕。我们以后都好好保护小云吞,不让他被坏人抓走好不好?二狗再也不贪玩了呜呜呜呜……”   小小的孩子,已经懂得了自责。   “好了,大家都不许难受了啊。小云吞没事,这就是万幸了。”沈若安慰道。   刘麻子等人也都听见了动静,这会儿也都凑过来关心,因为沈若家要建的围墙大,离得远。主人家没叫也就不好私自偷懒跑过来,但现下还是知道了。   顺便进厨屋将沈大毛和沈二毛胖揍了一顿,这俩混子不做人事,揍得还都是些不起眼的地方,总归是坏不了,只是让他们晓得疼罢了。   沈若已经缓过来了,不想让所有人担心。   “行了啊,这件事就让他过去吧。”沈若说着。   顾允一直拉着他的手,温度持续不断地传来,沈若心里的情绪也缓缓地平复下去。   “我打算去镇上救人,沈大毛和沈二毛也去,还需要他们将那个黑衣人引出来。”沈若道。   “我也去!”沈丰牛眼睛一瞪,说道。   “你脚还没好,爹去。”沈大山最恨人贩子,灾年的时候就有不少这样的人,甚至有直接抢孩子的!   二狗也喊着要去,沈若却摇了摇头。   “我去就成了。”沈若大概知道那伙人会藏在哪里,当初看书的时候对女主的做法深恶痛绝,还在心里狠狠地吐槽过。   感觉到顾允握着自己的手紧了紧,沈若立刻加了一句:“顾允也去。”   “我不会让若哥儿受伤,”顾允对着沈大山举起四根指头作发誓状,“我保证。”   家里人除了沈若对镇上都不熟悉,沈大山只好点头。   沈丰气愤地拍打自己的腿,为什么还不好!柳杉立刻握紧了他的手。   沈若与顾允一同往厨屋进,想要再问问沈大毛和沈二毛具体的事,还要他们配合着将黑衣人引出。   一进厨屋,沈若便闻见了熟悉的药味,是他每日要喝的安神汤药。   顿时心里头一酸,顾允他娘只离开了一会儿,那一会儿竟然是给自己煎药来了!   沈若鼻子酸了,看了顾允一眼,眼眶里有些泪意:“你娘……”   顾允揽住他,轻柔地拍抚着他的脊背:“是咱娘。”   沈若忍住泪意,点点头。   缓住自己的情绪,对着沈大毛和沈二毛威吓道:“现在给你们一个将功补过的机会……”   沈大毛和沈二毛被吓怕了,只知道点头,唯沈若命是从。   他们立刻套牛车往镇上去,沈大毛和沈二毛和那黑衣人约定的是明日子时,那么在这之前要是能提前找到那些被抱走的孩子,就能将这伙人全都抓起来!   这依靠自己肯定是做不到的,必须求助官府。   到了镇上他们便立刻往官府去报案,县太爷还在储水镇上,听闻是关于拐子的案件,立刻就将沈若等人传上了堂。   顾允是秀才可以见官不跪。   他将沈大毛和沈二毛说的,和所有已经知道的线索全部写上了状纸。   句句都有条理,再加上最近来官府报案的人家也有三四户,都是婴孩丢失的案子。   这自然是有关联的,县太爷已经在查却还没有头绪,此刻得了线索就立刻想要着人去挨家挨户查。   沈若有更好的办法,想要打断他,但顾着礼仪尊卑不好开口。   但顾允是秀才,能替他开口。   “大人,我们有一计,或许能更快地找到这伙人。” 第133章   先前经过沈子莺和沈梅冬那起案件, 他们俩也算是在县太爷面前露了个脸,县太爷记性好还没将他们忘了。   此刻听这堂下的秀才郎说有计策,心中有些微的不快。   秀才虽能见官不跪, 但还不是官。   他刘新固为官五载,断过不少案子,追查案件自然有手底下的人可供驱使,对普通计策自然不感兴趣。   他可是县太爷,县太爷追查案件难不成还需要一个书生来指手画脚?   刘新固强压下心中的不快, 对顾允道:“年轻人气盛,有想法是好事, 那且说来听听看。本县向来赏罚分明, 说得好,大大有赏。”   侍立一旁的师爷闻言,朝顾允递去一个自求多福的眼神。   县太爷这言下之意, 不就是那计策不好, 说错了有罪吗?   沈若道:“草民以为,挨家挨户搜查不可取, 且容易打草惊蛇。这些日子搜查下来也没有找到,说明他们藏身的地方一定是个令人意想不到的场所。”   刘新固听见声儿,才将目光转向顾允身后的沈若。   “那黑衣人与沈大毛、沈二毛约定的是明日子时, 这就说明那些被偷走的孩子都还在镇上。我家也养孩子, 孩子爱哭闹, 一天要喝上七、八顿奶,那些孩子既然是被拐卖自然还活着, 只要活着就要喝奶。”   沈若先是将推理得知的线索说出, 随后告知解决办法, “大人可以派人查查最近有哪里出来的人经常采买些羊或羊奶的, 或是请了乳母的。”   镇上的娃娃大多都是喝母乳或是羊奶养大的,喝不惯米汤,婴儿不舒服就会一直哭闹,所以要不声不响地将这些孩子藏好,肯定会备上奶。   除非孩子们都被药晕了。   但无论是蒙汗药还是其他的药物,对这么小的孩子使用那都是会造成不可逆转的损伤的。他们要的是健康漂亮的奶娃娃,那自然不可能会下药!   刘新固公务繁忙,家中小儿都由妻子带大,对婴孩了解甚少,闻言便立刻让师爷派人出去暗查。   沈若继续道:“那黑衣人既然与沈大毛和沈二毛有约定,我们何不顺藤摸瓜?”   “你的意思是,让他们抱着孩子去交给那黑衣人?”刘新固蹙着眉,问道。   沈若摇摇头:“让他们抱上假襁褓去。等那黑衣人接手,让人将之制服。”   孩子最怕摔,黑衣人接过“孩子”的那一瞬间是最好的破绽!   “孩子哭闹在所难免,那伙人藏身的地方草民斗胆猜测,约莫是三教九流汇聚之地。”例如赌坊、青。楼这些地方,里头吵闹,若是把孩子藏在那里那点细弱的哭声就被淹没了。   而且像这类地方,出口绝对不止一处,要带着孩子们离开这里就具备最优越的条件。   刘新固点了点头。   沈若没说的是,他知道书中的大致剧情,镇上丢失的这些孩童后来都会被藏在马车底部的隔层中带出去,藏孩子的地方就在镇北。但书中没细说是叫什么地方,只知道是一间青。楼。   储水镇上青。楼楚馆在镇北开了三家,也不知是哪一家。   沈若有些担心那伙人会提前行动将之前偷来的孩子带出去,便请求道:“大人,在破案之前,还需戒严储水镇,若是有大型的马车进出,能藏人的都要拦下来仔细排查。”   那黑衣人跟沈大毛兄弟约好的时间是明日子时,但也不能确定在明日之前那些孩子还在储水镇上!   若是一个一个送出去的话,那要找回来的希望就渺茫了……   只希望那伙人的动作还没有那么快!   “先前接到第一起孩童失踪的报案后,大人便已经下令戒严了。”师爷从旁说道。   刘新固心里的不快散去,这小哥儿说话有条理,也说到了点子上。   在他以为沈若所说的,让沈大毛和沈二毛去将黑衣人引出来便是他们的计策了,没想到沈若又继续往下说。   他们打算先去探探路。   犯罪分子要作案,对官府里的人自然是有所了解的,没准那些衙役换了粗布麻衣乔装一番,对他们来说那也是熟面孔。   但是沈若和顾允却不同,住在沈家村里从没和那些人打过照面,不容易引起他们的注意。   刘新固原本还对他们的指手画脚心生不悦,只不过越听沈若说越觉得对,觉得可行。   但此时却有些佩服起这两人来。   那伙人既然要带走那么多孩子,那自然是做好了充足的准备。他们要去探路,那所要承受的风险是极大的。   引出黑衣人和提前寻找并不冲突,为的就是做两手准备,防止计划提前暴露导致他们早早地把孩子都送走了。总不能坐以待毙,就擎等着明日子时,那太蠢了。   所以沈若和顾允主动要求出去寻找,储水镇上三教九流汇聚的地方也就那么几处,两个人出动总比官府派出一堆衙役动静要小些。   哪怕没和县太爷说,沈若也会主动去做。只要一想到有许多和小云吞一样的孩子被坏人偷走,心里就感到十分压抑。   迫切地想要将他们都给解救出来。   刘新固自然答应,但追查罪犯的事是官府的事,沈若和顾允既然要帮忙,他自然要派人保护。   于是沈若和顾允从官府中出来的时候,身后还跟着几个衙役。沈大毛和沈二毛就被看押在了官府中,待明日才能放出来。   沈若一出了官府,望着太阳辨认了方向,立刻就往北边走去。   衙役四散开,坠在两人身后不远处,暗中保护。   那些三教九流之地都挨着,沈若当初看书的时候只顾着生气想弃文,不确定究竟是哪一家青。楼。虽然不知道具体的位置,但是镇北三家青。楼一家家搜过去,肯定能找到不少线索。   沈若长这么大在现代就没去过夜店酒吧,没成想到了古代竟然要去逛青楼了!   白日里青楼并不热闹,但里头还是有不少调笑的人声,走到外头就能闻见浓烈的脂粉香气。   他们想搜,那就只能翻墙。从正门进去的话目标就太大了。   青楼前头是雕梁画栋,挂着灯笼,是个二层楼,上面挂着粉紫色纱幔,但这后院却十分破旧,墙面上斑驳极了攀着不少青苔。   沈若小时顽皮爬树翻墙是一把好手,麻溜的就上了墙,幸而那墙边就栽种着不少灌木,算是个能藏身的地儿。   他往里头看了看,发现这后院里竟然空空荡荡的,心想里头的人竟然大多都在前院。   沈若当机立断攀了上去,坐在了墙沿上对着顾允轻声道:“你等我,我去给你开门。”   顾允颔首,走到那道窄门处。   沈若从墙上跳了下去,就要跑去开门。   手还没碰上,那窄门就“吱呀”一声被顾允推开了。   两人四目相觎。   这门竟然是开着的!这可就不像是会藏着孩子的地方了。   沈若心跳得很快,他还是第一次翻墙进别人的地盘,但他心理素质高,此时被想要找到孩子们的念头盖过了紧张,冷静地往后院里的那些厢房摸去。   顾允将那窄门虚虚掩上,对着不远处的衙役比了个手势。   要是发现不对劲他们会立刻出来。   这里守备如此松懈,想来藏着孩子的可能性很小,而且仔细听只能听见前院莺莺燕燕的笑声和男人粗鲁的荤话。   后院里的厢房里头大多都是充当仓库和柴房,都上了锁,窗上的油纸很脆一戳就破,沈若和顾允分开往里看,一间间看过去都没瞧见孩子。   如果孩子不被藏在后院,那最大的可能性便是在前院了。   前院要想目标不大的潜入,得等到夜里,夜里青楼才会彻底热闹起来。   天渐渐地黑下来了,青楼前院灯火通明,各种笑闹声不绝于耳。   沈若把自己的头发重新捋了捋,将额前的红痣盖住,让顾允瞧。   “还看得见吗?”   “看不见。”顾允知道他在问什么。   前院里头似乎再喊着今日是什么姑娘的初。夜热闹极了,里头都是人,沈若和顾允便从后院溜了进去。   他们一直藏身在柴房中,等到了天黑。后院里来过几波人,但都没发现。   沈若甫一进入青楼的前院顿时就被香风给熏得打了个喷嚏,有楼里的姑娘瞧见他了,顿时娇笑着凑过来调侃他:“这位小郎君脸生得很,可是第一次来?”   沈若脸上挂着假笑:“是啊,我兄长带我来长见识的。”   顾允突然就成了兄长,挥开了要凑上来的人。   躲开了不少人,两人就往二楼去,一楼打穿全都是围了屏风与纱幔的坐席,只有二楼有屋子。   楼里人多,两人便装作喝醉酒的样子避免与其他人接触,状若无意地靠近厢房门边,偷听里面的动静。   几乎每间厢房中都有声响,唯有最靠里的一间里面一丝声响也无。   这是最后一间厢房了,也许只是真的没人在里面,若是没有,那就得去另外两家青楼继续寻找。   沈若深吸了一口气。   他用手指在窗纸上抠破一个洞,定睛往里看,越过中央的圆桌瞧见最里头的床榻,他的心脏骤然紧缩起来。   他瞧见里面有不少孩子全都用布塞住了嘴!   那些孩子瞧着都不大,都还是不能走路的年纪,没想到这伙人竟然如此恶毒,将这么小的孩子塞住嘴,若是哭岔了气那孩子可就没命了!   沈若立刻推门,门却从里面被锁住了。   这就说明里面一定有人看守,只是正好处在沈若看见去的视觉盲区里,所以瞧不见人影。   此刻里头传来一道凶恶的男声:“是谁!”   这一声顿时就引起来边上人的注意,那在扶梯处亲吻着姑娘的男人、还有另一间厢房的门立刻被打开,还有不少地方的人都停下了动作,看了过来。   沈若冷汗顿时就下来了。   随后他感受到自己的手被握紧,耳边传来低低的声音:“别怕。”   随后他就被按在了门上,顾允用力地压过来,几乎将他整个人罩住了,凑过去要亲他。   周围人瞧见了,兴致一时间被打断,但也没有想其他的。   那扶梯处的男人呸了一声:“有意思,竟然在青楼里头玩。男人?”   周围人吹起口哨,一个个的眼里都露出淫邪的光。顾允将沈若揽在身前,手垫在他脑后,不让那些人瞧见沈若的模样。   作者有话要说:   明天日万呀! 第134章   这些人应当被他们糊弄过去了。沈若心想。   他们运气不错, 竟然一下子就找到了窝藏孩子的地方!这伙人明面上是在青楼寻欢作乐,实际上还注意着厢房的动静。只要一有风吹草动就会让他们心生警惕。   里面的孩子都还不会走路,只靠沈若两人是无法将孩子们带出去的, 只能另寻他法。   要淡定,不能打草惊蛇,要是让他们意识到了什么,转移了这些孩子那可就麻烦了!   顾允揽着沈若就要往楼下去,楼下人多, 只要下了楼,那他们俩就像泥牛入海不容易被人关注到。   两人走动的脚步故作虚浮, 顾允用宽大的袖摆几乎要将沈若的上半身藏起来。   那扶梯处的凶恶男人与另一人对视一眼, 拦住了两人的去路。   “站住。”他嗓音粗重,看着顾允两人的眼里闪着邪性的光。   沈若的心顿时狂跳,鼻尖上冒出一层汗珠。难不成他们没有被糊弄过去吗?   一时间脑海中充斥着各种纷乱的念头, 他要赶快想出办法来脱困!   “你们想做什么?”   沈若听见顾允冷静自持的嗓音说着。   那男人眼睛眯起, 他看着那个被人揽住的身影,隐约能瞧见纤细的腰部线条。眼神变得了然玩味起来。   “不做什么, 哥几个就想把你的相好留下,”那男人挥开了边上的女子,似笑非笑道:“叙叙话。”   这话一出, 周围的那几人也快速地聚拢过来。   顾允当机立断拉着沈若往扶梯处撞去, 那男人还以为他们是真醉了, 没有设防,更没想到他们竟然会冲撞过来, 被撞得一趔趄。   那人顿时就怒火中烧。   沈若自袖后抬眸快速地扫过一眼, 打算记下这人的样貌, 却在此时看见那恶人手腕上的黑蛇图腾。   果然是那跟原书女主勾结的邪。教中人!   就当沈若以为这一战在所难免, 已经准备好大打一架的时候,有人上前对着那满面恶怒的人说了几句。   大意是劝他不要多事,要是闹将起来容易将人招来的话。   那“人”沈若猜测说的就是官府,但他们根本不怕,说这话也不避着别人。顾允和沈若趁着空隙立刻矮身下楼,沈若被顾允揽着,悄悄回头看。   这伙人里头像是以刚开口说话那人马首是瞻,加上那厢房中人,约莫不下双十之数。要从这么多人手里头安全地抢出孩子,十分困难,特别是在青楼这种人多眼杂的地方。   待沈若和顾允自青楼脱身,已是月上中天。   县令大人派来保护他们的衙役立刻现出身形,沈若愤慨的嗓音带着一丝恨,哑声道:“有劳两位赶快去告知刘大人,那些被偷走的孩童就在这’怡红楼‘二楼的厢房中。”   衙役有四人,其中两人闻言对视一眼立刻走了,另两人还跟在沈若和顾允身后继续保护。   “那些孩子……瞧着就比小云吞大一点儿,竟然被塞住了嘴。”沈若面色紧着,这些人可真够恶毒的。   顾允牵住他冰凉的手,说道:“那些孩子都还活得好好的,别担心,都会救出来的。”   沈若用力地点了下头,吩咐了两个衙役立刻去报信。这时候他们自然也要到官府去的。   此刻早已是下衙时辰,但储水镇上的官府灯火通明,县太爷还在堂上等待消息。   今日顾允与沈若走后,又有两位妇人前来报案,孩童失窃的案子已经积压了不少。必须尽快破案,找回孩童。   师爷侍立一侧,听见外头有动静立刻出去看,见是县太爷派去保护顾允沈若两人的衙役回来了,立刻告知。   刘新固在堂上朗声道:“让他们进来禀告。”   “大人,那窝藏孩子的地方找到了!”   “何处?”刘新固顿时激动地站起身,竟没想到如此顺利便找到了。   “在’怡红楼‘二楼最内的厢房中,据沈若所述,那些孩童均被塞住了口。”其中一个衙役汇报道。   “他们可有事?”刘新固问了句。   衙役自然知道大人问的是沈若和顾允,恭敬地回道:“他们安好。”   大人让他们保护,实际上是让他们听凭沈若两人调遣的意思。衙役原本想跟着进去,毕竟若是那伙人真在里头,要是起了冲突一个书生和一个小哥儿哪里是他们的对手。   但沈若不肯,并且还让他们在远处看着。若是发现不对劲了再进。   他说,像他们当衙役久了的人,身上都有一种特殊的气度,让人瞧着就不太像普通嫖。客,最容易露馅打草惊蛇。而且犯人大概率会认得官府中人的面孔。   于是只有沈若和顾允以身犯险,查探有没有孩童被藏在青楼当中。   但没想到竟然一找一个准!   “好,那伙人现在可还在’怡红楼‘当中?”刘新固打算亲自带着人去将那伙歹人捉拿归案,但必须得出其不意,免得那些歹人狗急跳墙。   “在。属下先走一步回来禀告,他们应当也快到了。”   衙役话音刚落,沈若和顾允便到了官府门前,没有人拦住他们,走到堂下后,沈若立刻道:“大人,草民有过目不忘的本事,能将那歹人的模样画下来。不知可有纸笔?”   “有。”刘新固让师爷将纸笔给沈若,事急从权他便也没有在意沈若的不敬。能见官不跪的人当中可不包括一个小哥儿。   但这个小哥儿是不同的,刘新固心想。   开堂时候都会有书记官记录审案过程,那里有桌案摆着,沈若便过去坐下了,提起笔便开始画。   那人的相貌事实上并不重要,重要的是那人手腕上刺青的黑蛇图腾。   沈若要将那黑蛇图腾给画出来,这个与原女主上辈子勾连的组织会导致大宇未来民不聊生,此等毒瘤自然是越早除去越好!   况且他们要将那么多孩童活着带走,是要做什么?   那黑衣人要抓,这伙人也要抓,他们还不确定窝藏孩子的据点是只有这一处,还是还有别的地方。   顾允在一边帮着磨墨,站在一旁看沈若画,那师爷在另一侧。   沈若快速地勾勒完,他画的便是那个怒火中烧想要对他们动手的男人。   “我画完了。”上面墨迹未干不能卷起,沈若起身将宣纸举起,让刘新固能够看得清楚。   刘新固原本想着若是这小哥儿能将歹人的画像画出来,之后若是要追捕通缉自然用得上。待他定睛一看,顿时站直了身体,眼睛瞪大。   沈若所画之人做出一个抬手要打的动作,手腕上的黑蛇刺青清晰可见!   原以为是一个普通的拐卖孩童的案件,却没想到竟与那组织有关!!   沈若见刘大人露出震惊的神情,就知道自己的目的达成了。   先前沈若从沈丰那里得知,从原女主那里搜出来的东西中就有一份计划书,里头就有和那伙人的关联,现在县太爷瞧见了这个图腾,那自然不难想到两件事之间的关联。   刘新固心思急转,这伙人朝廷一直在追查,现在竟然到了储水镇上,他自然也要追查下去。所以那些孩童……还不能去救。   “将沈大毛兄弟带上来!”刘新固吩咐道。   很快那两人就被带了上来,因着还有用到他们的地方,并没有被关进牢狱中,此刻瞧见县太爷了都是哭喊着说自己一定将功补过。   那引出黑衣人自然需要他们两人,刘新固又跟他们确认了不少细节。黑衣人是必须要抓的,既然涉及到了那个组织,兹事重大,必须得去信给知府大人知晓!最好能再派能人过来相助!   一定要顺藤摸瓜揪出这个大宇最大毒。瘤的巢穴,将他们一网打尽!   沈若和顾允没有那么大的能力,有多大的能耐就做多大的事儿,之后的事情只能交给官府来做。   刘新固连下三道命令。先关注青楼,若是在明日子时之前有出入的马车,立刻跟踪上去;还要抓住那黑衣人,逼他说出线索;最后便是看见那伙人要运送孩子们出镇,便要迅速跟上,且等待时机。   青楼所在储水镇上繁华地带,若是动刀动枪不好施展,容易误伤百姓。需得等他们运送孩子的途中,截住!   衙役立刻领命前去盯着青楼,只要有东西运出来都要好好检查一番。   刘新固火速将之后的事情都安排好,这才想起沈若和顾允还在堂下。   这两人提供了最紧要的线索,功不可没。   “你们做得不错。”刘新固很少夸奖别人,但此时看着面前这两个年轻人,不住地点头。   因着官府要开始办案,沈若和顾允自然不好一直呆在这里,与县太爷谦逊的说了几句话,便准备离开。   毕竟后面的事儿,都得官府来。他们只能提供线索。   谢绝了县太爷要派人送他们回村的好意。两人是驾着牛车来的,要回去自然也得这样回去,他们往刘氏医馆走。   牛车就寄放在那儿,沈汉三好久没有见过他的牛儿,正好也让他见见。   沈汉三家的牛就和沈若家里的羊一样,很通灵性,只会亲近真心对它好的人。   那些繁华的城市中有宵禁,但在储水镇上却没有那么严格,此时已经临近戌时,再过四个时辰便是子时了。但镇上有些人家窗里还透出烛火的光。   沈若和顾允商定好,心里牵挂着那些孩子,再加上时辰太晚,去刘氏医馆报个平安之后就去镇上客栈住一晚上。   夜里风冷得很,沈若还穿着单薄的粗布麻衣,此时控制不住地打了个哆嗦。   “若哥儿,我背你。”顾允说着便上前一步半蹲下,对沈若道。   沈若抬手捏捏他的肩膀,道:“你肩膀会酸疼么?”   他对先前顾允肩膀脱臼还心有余悸。   “不会,已经完全好了的。”顾允哪里不知道沈若的小心思,他怕沈若不肯,直接搬出刘大夫说辞来:“刘大夫说我将养得很好。”   沈若也不扭捏,径直趴在了顾允背上,很快脚下就有了失重感,他被顾允给背起来了。   沈若将脑袋埋进顾允肩窝里。   风是迎面吹来的,躲在顾允背上吹不着风。隔着几层轻薄的衣裳相贴能感受到对方的体温缓慢升高。在这个深秋寒冷的夜里,显得很暖很暖。   还未走到刘氏医馆,两人便听见不远处就女人哭天喊地的叫声,那声音中带着绝望。   这么晚的时间,竟还有人在外头哭闹,周围不少人家也都开了屋门出来瞧。   沈若立刻让顾允放自己下来,两人往前走了几步便看见了那个女人。她头发蓬乱,脸上都是脏污,还有眼泪不停地往下滑落,张着嘴哭嚎着。逢人便喊着:“你还我儿子!把我的孩子还给我!”   周围有人出来瞧热闹的,这人立刻就扑过去喊着这话,那瞧热闹的人顿时就嫌晦气,恼怒地进门用力关上屋门。   “你孩子我可没见着,乱喊什么!”   她不肯罢休,还要一直不停地敲门,嘴里喊着:“你还我儿子!还我儿子!”   听着这凄厉地呐喊声,沈若心中一沉,立刻就有了定论。   这人的孩子肯定就是被那伙人给偷走了!   边上出来瞧热闹的不止这一个人,此刻瞧见她这么疯,竟然胡乱攀咬别人抢走了他的孩子,自然都对她避之不及。   但也有人感同身受,叹口气道:“唉,真是天可怜见的。这世道坏人怎得如此多,连个刚满月的婴孩都要偷走!”   “丢了多久了?”沈若问道。   “都四天了,这人先前也来找过还没这么疯癫呢。唉,也是可怜。咱们也都帮着找过,那官府报案也去了,可孩子那么小点儿要是被拐子往箩筐里一藏都看不见的……”有婶子摇着头说道。   她们都觉得那孩子定然是找不回来,在镇上丢了孩子的人家不少,都是叫拐子给拐走的,所以家家户户有了孩子那都是看得紧紧地,生怕孩子哪日一下子没注意就不见了。   “是啊,没看好孩子这能怪谁?自然是怪自己,一直找不到孩子,就越怪罪自个儿,这就疯了。”   那女人虽状若疯癫,但却耳聪目明的,这会儿听见这边有人说了“孩子”,立刻就往这边跑了过来,眼睛里满是期翼:“你们瞧见我孩子了么?我孩子是不是在你家!他肯定是到你家里玩了吧?!”   那刚刚说话的婶子立刻摇头否认:“我没见过你的孩子!”这人瞧着太吓人,那婶子忙不迭地进了家门,锁好了。   那女人又过去撼门哭闹,非说孩子在那婶子家里。   她身体摇摇欲坠,想来已经是精疲力竭,但因为没找到孩子,强撑着。   沈若看不下去了,上前接住摇摇欲坠的人:“婶子,你听我说。你的孩子一定会回来的。”   她已经承受不住任何的打击,听到沈若的话顿时就像是抓住了一棵救命稻草,她抓着沈若的手臂,嘶声问道:“真的?你保证?!你瞧见我家孩子了?”   於僖……   沈若迟疑了一会儿,点了下头。   “诶唷,你这个小汉子咋的点头了,这人疯啦,之后可就缠住你了!”边上有婶子感觉沈若是真的傻,大家都对疯子避之不及,他倒好还凑上去,还保证说孩子一定会回来。   这镇上以前那些被拐走的孩子,从没见有人能回来过。   沈若额前的红痣被刘海遮住,她们只以为他是个纤细些的汉子。   顾允此刻对着那婶子摇了摇头,示意她不要继续说话刺激那个女人。   沈若和顾允既然瞧见了这个女人自然不会袖手旁观,此刻便先稳住她,要带她去刘氏医馆看看。   这人的疯病也就这几日刚开始的,是因为受到的打击过大导致的,像这样的疯只要还不深就能治,要是之后官府能将孩子都找回来,那这人的疯病有八成能好全。   见沈若点了头,那女人顿时就像有了主心骨一般,眼里都泛着光。   “在哪里?我的孩子在哪?”那女人不住地问。   沈若没说话,但与女人对视,道:“五日前县太爷便下令让镇上戒严了,所有出去的车都要仔细搜查,既然已经有了官府参与,那拐子自然没法把孩子送出去,肯定还在镇上。”   女人知道他点头肯定只是安慰自己,但她没办法,哪怕是骗她的她也会信。她无法承受孩子没了的现实。   “官府会找到你的孩子的。”沈若的语气十分笃定,刘大人十分得民心,便是因为他为官清正廉明,破了不少案件救了不少人。   相信这一次肯定也能将那些孩子都给解救出来。   那女人泣不成声,疯病似乎都减退不少,她抓着沈若的手,心里升起了期翼,她坚信自己的孩子会回来的。   沈若安慰性地拍拍她的脊背,免得她一直哭,岔了气。   这动作太过亲密,周围有婶子瞧见了想要说嘴,但就在此刻,夜风吹拂过去将他鬓边的刘海吹到一侧,他额前鲜红的孕痣显露出来,她们才惊觉,这人竟是个小哥儿。   沈若的安慰似乎起了点效果,那女人不再疯狂地喊着让别人将孩子还给她,而是急慌慌地看着沈若,一直看着他。   “你的孩子要是回来了,瞧见他娘成了这样可要哭了。”沈若道。   那女人闻言立刻放开了抓着沈若的手,摸上自己的脸颊,随后快速抓了抓蓬乱的头发。   “去医馆里等你的孩子,可好?”沈若温声道。   那女人咬着嘴唇,强撑着点了下头。   周围人见沈若竟真将这疯子给安抚好了,顿时佩服起他的胆量,但他和那疯女人说可以找回孩子,只怕之后找不到这女人得更疯了。   到时候一直缠着他,就知道怕了。   周围人都不太看好这件事,见他们要搀扶着女人走,有妇人过去帮忙扶着,也有人漠不关心径自进了屋。   “总之先送医馆吧,总让她出来……也不是个事儿。”那过来帮忙的妇人说道。   她知道的明显比其他人多些,她对沈若道:“这人丢的是她相公的遗腹子,他家就这么一点血脉了……那拐子可真不干人事,唉。”   “那孩子我没见过,但听人说长得漂漂亮亮的一个小汉子。”   沈若心里也沉重,和顾允对视一眼。要不是顾允回去的及时阻止了沈大毛兄弟,那他家的小云吞……   几人都沉默着,将那女人带进了刘氏医馆。   那女人着了疯病,再加上不眠不休地哭闹早就精疲力竭,沈若说的话无疑就像是给她递去了救命稻草,心里头那股劲儿一松,就昏厥了过去。   是那来帮忙的婶子和沈若一块儿搀进来的。那婶子帮了忙就打算走了,沈若与她告别。其他围观的人里感同身受的人不少,但愿意来帮忙的只这一人,她愿意伸出援手,沈若便对她心有好感。   刘氏医馆关门的时间是镇上医馆中最晚的,刘大夫治病救人从不管时间多晚,镇上人若是夜里生了急病都会来找刘大夫。   此时那小童正在医馆中配药,看见沈若顾允他们立刻就往里跑,将刘大夫给唤了出来。   “快快,让她躺下。”他一出来就瞧见沈若正搀扶着一个已经昏厥过去的女人。   堂屋里给新支了一张木床,那女人在床上躺好后,刘大夫就给她把脉,施针。   “这人气急攻心又心思郁结,风邪入体,有疯病之兆啊。”刘大夫摇了摇头,轻叹口气。   沈若便将发生的事情和他说了。   刘大夫顿时气得吹胡子瞪眼:“拐子都得死!”他一个治病救人的大夫,能说出这样的话显然是气愤到了极致。   他看了眼四周,小童不在,才对沈若说:“我医馆中这药童就是被拐子拐来储水镇上,我瞧见他时就那么小一点儿。”他比划了一下大小,高度才到他膝盖上一点。   “这些年我想着要给他寻找亲生父母,但却不知从何找起。他身上也没有胎记,只好在我这儿继续呆着。”刘大夫越说越心疼,他把这孩子养大,懂事的不得了,就跟爷孙似的。   沈若来了许多次了自然是知道这孩子的,他不怎么说话,但是做事手脚十分麻利,在刘氏医馆中给刘大夫帮了不少忙。原以为是谁家的孩子被刘大夫收做学徒从小培养,却没想到真实的情况竟然是这样……   那小童捡了放外头晾晒的药进来了,要分拣出来放进药柜中,刘大夫就闭上了嘴,不再提这件事。   沈若只说官府已经出动了,关于那邪。教的事儿却没提。   他只是一个普通农家哥儿,哪里会知道那么多,画出图腾提供线索已经是能够做到的全部了,要是对那邪。教有所了解的话,第一个被抓起来的可能就是他。   沈若脸色不太好,今日发生的事情太多,此刻脑子有些乱。沈若无法想象若是小云吞被抱走之后自己会如何,也许也会和这个女人一样吧。   顾允敏锐地察觉到沈若情绪低落,温热的手搭在了沈若手臂上,轻轻地按了下。   “嘶——”沈若察觉到疼痛,顾允皱紧了眉头,不由分说地伸手过去将他的窄袖往上捋。   手臂上有青紫的痕迹。   是那个女人握着沈若手臂的时候用了太大的力气造成的。   沈若倒是没觉得怎么样,主要是刚刚顾允突然碰过来让他疼了下,不然他不会喊出声来的。   顾允是知道沈若有多怕疼的。   之前针灸时候疼得身体和眼皮一直发抖,哪怕是接吻时候不小心磕到一下唇舌都能红了眼圈。   不了解他的人会说他娇气,但顾允知道不是。 第135章   明明身体承受不住颤抖着, 却也还是咬牙撑着,从不喊疼。   “我去给你拿点药酒。”刘大夫说着。他这医馆里头自然各种伤药都有。   “不用那么麻烦,明日就消下去了。”沈若来了这儿之后身体恢复能力就变得很强。况且生活中总是免不了磕磕碰碰, 再加上他皮肤白,只要一用力碰到就容易青,所以看起来就很严重的样子。   其实并没有那么严重,沈若对此也很无奈。他也不想瞧着弱鸡,但实力不允许。   顾允对刘大夫道:“麻烦您了。”   刘大夫摆摆手示意不用。   沈若也不是不识好歹, 他们对自己的好他都会记在心里。   顾允给他上药。   他握住了沈若的手,掌中的手修长莹润, 是他牵了许久的。   皮肉里的淤青是必须得上了药油之后用力揉搓到发热, 将那淤血揉散了才成。沈若怕疼,以前要是碰着了,宁愿不上药自个儿好。   但是将淤青揉散了肯定会好得更快。   从刘氏医馆出来后, 两人便去客栈要了两间房, 打算在镇上住下。   沈若和顾允心知,今夜注定是个不眠夜。   怡红楼中。   二楼最内侧的厢房门被打开, 几个黑衣人怀中抱着鼓囊囊的一团走了进去。   里头已然有不少人,那赤裸裸地视线就对着床榻。床沿边正坐着几个乳母抱着孩子喂着奶,她们脸上满是恐慌之色, 有的已经泪流满面。   而婴孩不懂那么多有奶喝便不再哭闹。   “谁敢哭哭啼啼发出动静来, 便要了你的命!”满脸横肉的男人凶狠道。   那些乳母闻言身体便一抖, 不敢再哭,连哄孩子拍抚的动静都很小声。   因着这里的乳母婴孩都弱, 他们也无所顾忌, 就在屋子里交谈起来。   “主子, 此处婴孩已凑了十九人, 只还差一人。”   被叫做主子的黑衣人在桌边坐下,手指点在桌面上,森然道:“可,待凑齐双十之数,便动身送去京城吧。”   “是。不过……那狗官下令戒严,这几日恐怕不太好出去。”   阴恻恻地嗓音继续道:“总有办法的。”   “是,是是,有办法有办法!”那人立刻道,生怕面前这人觉得自己无用,就地杀了。他以前可是亲眼目睹过的。   “那这里便交给你了。”那人伸出手拍在他肩膀上,缓缓用力几乎要将他肩膀捏碎,“若是计划败露……教主的手段你也是知道的。”   “是!”被捏住肩膀的人正是那在扶梯处的男人,此刻额上冷汗都下来了。   那黑衣人冷哼了声,抬手便打开窗飞掠了出去,犹如黑夜中一只蝙蝠。   屋中还有几个身着黑色长袍的人,这些人便是先前和他一起在青楼中寻欢作乐的人,也是派出去搜罗婴孩的线人。   “都准备的怎么样了?”他收起一副孙子样,问道。   “已经准备好了,官府那边暂时没什么动静,想来不会查到这里来。”那人说道。   “先前撞在这门上的那两人呢?”他要的是万无一失,教主的怒火他承担不起。   其中一个黑衣人哆嗦着道:“先前、我一直跟在他们身后,但他们可能是发现有人跟踪,拐了几条街,我、我就跟丢了。”   “废物!”他狠狠地操起杯盏砸了过去。   若是那两人回了家,或是去了什么地方,他就能知道这两人确实不是什么可疑人物。可现在竟然跟丢了?!   这里有很大的几率已经暴露了!   此刻他立刻吩咐人准备马车,将这些乳母与孩子转移到另外的地方去。   他回想起几年前教主在祭坛上做的法事,献祭的婴孩可不止双十之数,血流满地几乎沾湿了他的一双鞋。只要有人露出不忍的神情,便会被教主亲手斩杀,他不敢再继续回想,身体颤抖了一瞬。   “动作要快!听见没有!”他是个惜命的人,这些孩子的命自然没有他自己的命重要。   “是!”   他们立刻动作起来,塞住孩子的嘴巴不让他们喊叫哭闹,让乳母抱着挨个离开这间厢房。   此刻官府的人早已在怡红楼外面埋伏,但并不出现去救人。大人的命令是让他们看见孩子确定孩子们在转移的马车上时,跟踪上去。   空马车已然出现在了怡红楼附近,大家一扫困倦立刻打起了精神。   眼见着那辆马车快速靠近,随后进了巷子里。   原来怡红楼边上巷子里也有一道门,隐藏的极好,竟然连官府也不知道。   他们瞧见了有人抱着孩子上马车,便让跟踪功夫最好的几名衙役留守,派脚程最快的人回去报信儿。   大人猜测的极准,这些人果然会在今夜转移地方,沈若和顾允虽然没有让他们彻底起疑,但是出于谨慎考虑,必然还会换地方。   见那马车开始动了,立刻跟上。   镇上已然戒严,他们若是想出镇子,守住镇门的守卫会帮着做一场戏,假装受贿将他们放走。   随后一路坠在后面跟上,调查清楚他们要将孩子送去哪儿。   可此时,那马车却没有往出镇子的路线行去,反而是往镇中心走。最后在一户人家门前停了下来。   毫不起眼的二进宅院,院门大开他们让女人抱着小孩进去,最后合上院门,那马车在街道上绕了两圈也离开了。   衙役们盯住了这里,立刻有人回去报信。   这里再没有新的动静,但所有人都不敢松懈,镇上一下子丢了那么多孩童,结果官府还没有什么作为,影响十分大。县太爷已经下了死命令,必须要将孩子们给救出来。   之后若是打斗起来,一定要先保护孩子。   储水镇上的这一批衙役是县太爷请人亲自操练起来为衙门办事的,他们无畏死亡。   况且大人已经向知府大人去信,相信很快来支援的士兵也会来到储水镇,到时便要将这伙人一网打尽!   日升月落,又过一日。这个不起眼的宅院仿若无人一般,一点动静都没有。恐怕连居住在旁边的邻居都不知道,这宅院中竟然有不少人在里面!   临近子时的时候,在外头蹲守的衙役们便瞧见有黑衣人自宅院中出来,随后仰头看向月亮,辨别方向后往一处走去。   沈大毛沈二毛那边已经准备就绪,这边的衙役便没有多此一举跟上去。一来是怕跟踪被发觉,导致黑衣人放弃与沈大毛兄弟二人接头,二来他们也需要在宅院外蹲守着,防止那些孩子在此时被带离。   花开两朵,各表一枝。   储水街头榕树下。   沈大毛手中正抱着一个襁褓,沈二毛伸手过去一下一下地拍抚着。   两人皆垂着头,肢体看起来不太自然。但可以用第一次做这种坏事来解释。   子时将至,他们的内心煎熬着。   他们决定偷走沈若的孩子之时,固然有见钱眼开,鬼迷心窍,但他们终归还是个怂货,要不然也不会被那黑衣人逼迫着,就立刻答应下来。   他们以前跟着沈富贵的时候便是这样能屈能伸,虽然做些小偷小摸,抢弱者东西的事,但伤天害理的事情却从没做过。一来是不敢,二来是对官府还有些敬畏。   生怕哪天就被拉进去打一顿板子给关起了。   现在好不容易有了将功折罪的机会,两人自然是打起十二分的精神来。   但那黑衣人也不是好惹的,他当初恐吓之时还亮出过兵刃。   听见两声布谷鸟叫声,他们便知道——黑衣人来了。   沈大毛脸色发白,紧紧地咬住了嘴唇,手都忍不住颤抖起来。   沈二毛也没好到哪里去,他用力地攥紧了拳头,深呼吸哄道:“宝宝不哭,送你去过好日子了。”   那黑衣人飘忽着到了榕树下,伸手道:“将东西给我吧。”   沈二毛梗着脖子往沈大毛身前走了一步,伸出手去:“那、那一手交钱,一手交人。”   那黑衣人答应的十两银子自然要给。   此刻非常爽快的掏出一个荷包递给沈二毛。   沈大毛将怀中的襁褓递过去,那黑衣人快速抓住襁褓,却一时之间没扯动。他掏出刀就要往沈大毛的手砍去,沈二毛大惊失色,立刻扯开了自己的哥哥。   就在此时,周围埋伏着的官兵倾巢而出,手持兵刃冲向黑衣人。那黑衣人也发现怀里的襁褓里根本没有婴孩,此刻怒不可遏地提起刀刃便砍。   官兵人数众多,自然不会让他跑了,会轻功的人还是少数,过了大约半炷香不到的时间便将这黑衣人制服了。   官兵立刻将黑衣人的外面罩着的黑袍扒了,露出里面人的面孔来。   那人瞧着便不是本地人,一双眼睛贼溜溜的转,想要寻找逃脱之法。   但官兵自然也不是吃素的,那麻绳将人捆绑住。   那黑衣人不住地挣扎着,官兵拿刀柄锤他,喊道:“老实点!不然有你苦头吃!”随后按着他的肩膀往官府去。   没想到抓捕黑衣人的行动如此顺利,到了官府后便将之下狱由刘大人亲自拷问。   刘新固能爬到现在这个位置,自然不是一个不能见血的普通文官,那黑衣人若是肯说出那邪。教的一些信息,自然就不用上刑。   这人一开始不肯说,但上了第一道刑就痛到哀嚎,打算招了。   衙役上去查看他的手腕,发现并没有黑蛇图腾,想来就是个小喽啰,能知道具体位置的可能性很小。   但能问出一点是一点,没准那就是未来能用上的突破点!   从黑衣人身上得知这些婴孩要被送去教中祭祀,这是一种邪术,在几年前便出现过一次,可惜这案一直没破。   竟然又再次出现了!   但更多地却问不出来,这个黑衣人都还没入教,只是个偷拐孩子的线人。但据他所述,像他这样的线人还不止一个。   刘新固便问他认不认得沈子莺。   那线人常年居住在储水镇上,诧异地看向县令,那沈子莺的名字在几个月前就有人递给他,是让他去找这人,将之发展成下一个线人的!   不过那沈子莺他还没接触过,就听闻她把自己给作死了。于是这件事也就不了了之。   黑衣人子时过半还未带回婴孩,宅院中便有人坐不住了。事情一定是出现了纰漏,他们得立刻走!   很快宅院外便有马车出现,要将那些孩子给带走。   官府的人立刻跟上。   马车顺利地出了镇子,往北方行驶而去。   “该死的!还是被发现了!”那男人狠狠地捶打了下马车壁,听见马车后面有不少马蹄声,此刻才意识到自己的所作所为早已暴露在了官府眼皮子底下。   “该怎么办?”那些黑衣人并不是教众,根本不想为了这事去死。   那男人一想到未来会遭遇到什么,冷汗顿时就冒了出来。但看见后面官兵人数众多,心思急转,他双拳难敌四手必然打不过。   此刻便当机立断,不管其他黑衣人和里面的孩子乳母,立刻飞身而出。   犹如壁虎断尾一般将所有人抛下了。   作者有话要说:   那男人:逃命去也,886   明天继续日万, 第136章   偷拐孩童的案件告破, 在储水镇上掀起了轩然大波。   那些丢了孩童的人竟然不止储水镇中人,就连隔壁柳溪镇上都有不少人家的孩子被拐了。   此刻储水镇官府放出了消息,所有家里丢了孩子的百姓纷纷赶到储水镇官府中。他们一个个眼眶都是红的, 眼底的黑眼圈怎么也藏不住,瞧着不修边幅,想来也是彻夜不眠地找孩子去了。   外头围观的人很多,镇上有不少人丢了孩子先前几日就闹得人心惶惶,此刻案件告破, 听说不少孩子都被找回来,大家心里头都高兴极了。   “刘大人可真是青天大老爷啊!丢了四五日的孩子都能帮着找回来!”   “那伙拐子可真是不干人事!瞧瞧这些孩子, 一个个的都还那么小, 要是被拐了去一丁点儿记忆都没的,长大之后哪还能记得自个儿爹娘啊。”   “听说找着孩子不完全是官府的功劳呢,竟然另有其人。不过我也是听我一个当衙役的亲戚的娘说的。”   这话一出, 周围围观的人顿时就起了兴趣。在储水镇百姓眼中最值得信赖的地方便是官府, 县太爷刘新固向来靠谱,从不会判出冤假错案来, 一桩桩一件件百姓们有目共睹。   但这一次的案件却又不同,是孩子被拐子们拐走了,要找到藏匿孩子的地方自然很不容易。竟然不是官府的人找到的孩子?那会是谁呢?   大家都非常好奇, 且对那无名英雄十分的敬佩。   堂下铺了厚厚的几层大棉被, 上面放着不少婴孩, 小婴儿到了不熟悉的地方就爱哭闹,公堂之上满是孩子嘤嘤呜呜的哭声。   那些乳母也被带了回来, 此刻就待在公堂上。   而那些没有逃脱的黑衣人则都暂时先关押在了官府地牢当中。   “让丢了孩子的父母进来, 认认孩子。”刘新固吩咐道。   为了防止混乱, 那丢了孩子的父母是依次进来的。   打头进来的一对夫妻脸上带着期翼与恐慌, 听说救回来的孩子都在这里了,他们十分害怕自己的孩子不在里面。   他们先是对着县太爷拜倒,全了礼仪。   刘新固摆了摆手,朗声道:“各位不必多礼,快些将自家的孩子找到才是要紧事。那掳走孩子的恶人中有一人逃了,官兵已然开始追捕,本官定会给大家一个交代!”   那两人眼泪止不住地落,心里慢慢地均是对县太爷的感激。起身后,便开始寻找着自家的孩子。   刘大人话音刚落,外头围观的百姓立刻爆发出一声“好!”   刘新固肩膀向后收,眼底放光。他办案所求不过就是为了心中正义与民心所向,此刻心中是极度的欢愉。   只可惜,让那邪。教门徒给逃了。   官兵已经速速展开追捕,而知府大人也会派人前来襄助。   此刻,沈若先前看清那门徒的相貌后所绘画的肖像便至关重要!   刘新固已然下令,让绘师将此肖像图临摹许多份分发到周边各个镇上,全部张贴出去,进行悬赏。   这些孩子可受了罪了,有不少听嗓音都哭哑了,更别提那柔嫩的嘴唇边上都还有红色的痕迹。   那对夫妻找了片刻,终于看见了自己的孩子。   小婴儿脸都还没完全长开,外加之前被塞住嘴有些痕迹,不好太辨认。他们要辨认自家的孩子大多都是从胎记、胎发、肤色等来辨别。   除个别几个孩子长得比较有特点外,其他的孩子若是来一个脸盲的人还真不一定能一下子找到自家的孩子。   这对夫妻的孩子脖颈间生了一块棕色胎记,便能一眼就将孩子认出。   “找到了,呜呜呜!娘的孩儿啊,若是没了你娘该怎么活。”那年轻妇人抱着孩子泣不成声,她相公便揽住她和孩子,安慰着。   小孩子闻见了熟悉的气味,此刻也不再继续哭了,眼睛就看着自己的爹娘。像是知道自己脱困了一样。   后面等着的人心急如焚,看着有人找回了孩子,自个儿心里也舒服多了。满怀期待地上前去寻找自己的孩子。   “啊!我的柳哥儿!”又有人看见了自家的孩子,顿时欣喜万分。   一连三四个丢了孩子的人都找回了自己的孩子,外头焦急等待的人心里头都开始打鼓,她们又是忐忑又是期待,生怕进去找的时候看不见自家的孩子。   沈若和顾允是第一时间就得了消息的,他们带着那着了疯病的女人来了官府。这女人家里已经没有别人,唯一的家人便是她那个遗腹子。   那女人在刘氏医馆昏睡一天一夜后,终于恢复了些神志,此刻站在外头急迫地踮着脚往里看。她怕自己的孩子不在里面,也怕那些人找孩子的时候不小心踩到自家的孩子。   对着里面又喊又叫。   沈若和顾允没有制止她,很快就要轮到她了,她浑身都颤抖起来,口中发出嗬嗬地声音。   “我的孩子、就在里面吧?”那女人抓住沈若的手,眼睛睁地老大,看向沈若想要得到一个回答。   沈若并不知道她的孩子到底在不在,他只能回答道:“被救回来的孩子都在这里了,你等下就能进去找找。”   “好。”那女人咬住嘴唇,狠狠抑制住自己的失态。   沈若的手被放开,又被另一个温暖的大手给包裹住了。   顾允捏着他的手轻轻地揉了几下指节。   沈若会意,压低声音对他道:“没事,她刚刚力气不大。”   很快,排在她前面的那对夫妻也已找到了自己的孩子,轮到这个女人了,她顿时脚步都开始虚浮,差点儿摔倒。   沈若眼疾手快地扶住她,对她道:“我与你一同进去。”   “好。”那女人抓着沈若的手,就像抓住了一棵救命稻草。   沈若扶着她往里进,和堂上坐着的县太爷对视上了。   刘新固没有露出诧异的神情,只嘴角微挑对着沈若点了下头。沈若有些受宠若惊,立刻对着刘大人鞠了一躬。   随后带着那女人到地上铺着的棉被前,让她仔细寻找自己的孩子。   棉被上躺着的孩子还有八个,那女人一个个看过去没有看见自己的孩子,眼睛霎时间便长满了血丝,她尖叫一声:“这里没有!我的孩子呢!我的孩子去哪里了!?”   她一时之间不受控制,脱离了沈若的手臂往县太爷所坐的位置冲去!   沈若心里一咯噔,这女人的孩子难不成真不在这里?   那伙人还留了后手不成?!   边上的衙役立刻举着水火棍上前押住了她,怒喝道:“休得放肆!”   刘新固也吓了一跳,没想到这人找孩子找不着竟然瞧着像是疯了。   但他是个体恤百姓的好官,此刻便好言相劝道:“你的孩子是何模样,本官再派人出去找寻。”   “你还我孩子!还我孩子!”那女人大哭大闹地只会重复着一句话,一声声凄厉地叫喊声让所有妇人都跟着鼻酸。   寻找孩子的希望都放在这里了,结果没有找到自己的孩子,那期待之后该有多绝望!   那些衙役没敢太用力地制住她,毕竟这女人是苦主,不是罪犯。   但人一旦陷入了绝望,浑身却像是有使不完的力气,此刻那女人突然用力挣脱了衙役,往边上那些找回了自家孩子的人那边冲去。   衙役追上去不及时,又怕大手大脚伤害到孩子过去之后竟然抓不住那女人。   “我瞧瞧,这是不是我家的孩子!”   “让我瞧瞧!”   他们都被吓坏了,那些孩子也被惊地大哭起来。   那女人的面目狰狞让那些找回孩子的人都感到害怕,怕她会伤害孩子不肯让她瞧。   那些人越是不肯,这女人便越是要看,总觉得是他们把自己的孩子给抱走了!顿时间便一团混乱。   刘新固举起惊堂木用力一拍,“咚”一声,让所有人都停下了一瞬动作。   “你们将孩子抱好,让她看一眼。”他在堂上坐着耳聪目明的,能瞧见那女人虽疯狂,但并不是想伤害别人孩子的样子。只是因为没有找到自己的孩子,一时之间承受不了这个打击,才显得有些疯了。   县太爷都发话了,他们只得将孩子抱着让那女人看。   那女人虽然面色还是有些疯,但一个个孩子仔细瞧过去倒也没有突然发难。那些人的心才缓缓地放了下来。   只有排在那女人前面进去的那对夫妻不肯给她看,那丈夫道:“我家孩子一被吓就发高热,他要是瞧见了这女子模样肯定会被吓走了魂。”   周围人一听也是,刚才孩子都被吓得哇哇大哭的,再加上之前被拐走嘴巴都受了伤,肯定是被吓坏了。   那女人红着眼睛,前头所有的孩子她都仔细看了,都不是自家的孩子。只有这一个!只有这一个孩子了!   这是她最后的期望!   她狠狠地抓住那抱着孩子的男人的手,就要凑过去看,被那男人狠狠地甩开,差点儿就要摔倒在地上。   背上伸来一只手稳稳地将她托住了,沈若看着那男人冷静道:“孩子被吓自然会哭闹,可你听其他人将孩子给她瞧的时候,那些孩子可是哭啼不止了?”   周围人立刻就回想起了刚才的事,先前他们不肯让这女人看孩子的时候,孩子被她的叫喊声吓着了。但是县太爷发话说要让这女人瞧孩子的时候,这些孩子却都止了哭声。   那男人理亏,他边上的妇人也蹙着眉,说道:“可我家孩子就是特别容易被吓,要是发了高热十几天都好不了的。”   沈若闻言便察觉到了不对劲。   刘新固的声音自堂上传来:“若是被吓发起高热,由府医来医治。让她瞧瞧孩子。”官府中的府医都是给官员治病的,寻常百姓若是能让府医看病,那可真就是殊荣了,是能让其他人羡慕的。   围观的那些百姓都发出惊讶之声,随后纷纷说:县太爷体恤百姓,真好啊。   那一男一女只好让那女人看孩子,满脸都是不乐意,只给那女人露出孩子的半边脸。   那孩子也伤了,此刻眼睫忽闪忽闪。   那女人看见孩子之后浑身一颤,不可抑制地颤抖起来,眼泪不住地流,她对着县太爷指着那两人手里的孩子,嘶吼道:“这是我的孩子!我的!”   “胡说,这明明是我们的孩子!”那一男一女顿时就怒目而视,抱紧了孩子,瞪视着女人。   “是我的孩子!他胳膊上有颗痣!是我生的。”那女人伸手就要去抢,那男人仗着自己身高高大便将孩子举过头顶,不然那女人抢到。   “我家孩子胳膊上也有痣!谁说这是你家孩子了?!真是不要脸!”那妇人呸了一声,喊道。   一时间大家都傻眼了,竟然还有人撞孩子的?!   刘新固狠狠皱眉,这两边人都说孩子是他们的,这可就难办了。   大宇朝的规定是孩童满一岁时候才会登记造册,分得田产,而这些孩子现在最大的也不过四五个月大,官府中根本没有记录。外加脸也没长开,都是一双眼睛一个鼻子一张嘴的,瞧不出究竟和谁像一点。   堂下吵吵嚷嚷,刘新固一拍惊堂木,道:“师爷,去将那孩子给我抱过来。”   他倒是要看看谁说的准些。   那一对夫妻见师爷来抱,十分依依不舍地将孩子递了过去。   那女人看着孩子,眼眶通红着,狠狠攥紧了拳头才没有冲过去将孩子抱走。   师爷快速地抱着孩子到了刘新固身前,动作放轻,将孩子放进他怀里。   刘新固抱着孩子,对他们道。   “你们细细说来关于这孩子的事,由本官判断。”   那对夫妇立刻拜倒,说道:“我们家大牛胳膊上有颗痣。”   那女人闻言立刻道:“这是我的孩子,他左手小臂上有颗红色的痣,瞧着像一只小鸡!”   那对夫妇跪不住了立刻道:“我家大牛就是这样的痣,而且他手心里还有一条刀疤,是我切菜时抱着他,他不小心伸手碰到的伤。可把我们心疼坏了。”   刀疤?那女人闻言顿时泪流满面。   刘新固的眉头皱地几乎能夹死蚊子,他抬手掀开孩子的衣裳,看了眼胳膊上的胎记,再捏过孩子的手查看手心。   两边人都说对了,这……   他一时间不好判断,但脸上却没有露出难色。   但沈若敏锐的从他的眼神中读出了这对夫妻与这女人说的,都是对的。   但是一个孩子怎么可能会有两对父母?   周围的人都屏息等着他宣判,但县太爷却迟迟不说话,一时间堂上堂下一片寂静,几乎落针可闻。   沈若深吸一口气,打破了沉默。   他施礼,随后道:“大人,草民有一计或可判断孩子的生身母亲究竟是谁。”   刘新固暂时想不出法子,先前沈若和顾允两人便立了大功,是可信之人。他沉吟片刻,道:“就按你说得来。”   沈若心里有底,表现在脸上的便是自信。周围人一开始听见这小哥儿说这话,心里头都觉得怪异,但是县太爷发了话,再看他的表情都有些信他可以做到了。   而且这人瞧着……还有些眼熟。   有先前来看过公审案件的人立刻就将沈若给认了出来。当初那案件闹得很大,这位也是苦主。   所有人的视线都集中在他身上,只见他走上前去自县太爷手里将孩子抱起,随后走到了堂下。   那对夫妻和那女人都定定地看着沈若手里的孩子。   沈若轻柔地拍抚着孩子,脸上带着为人父母独有的温柔笑容。   他将孩子包着襁褓拆开了,随后让那对夫妻中的妇人和那女人走上前来,让她们一人捉住孩子的一只手。   “来抢吧。只要谁抢到了孩子,那谁就是孩子的生身母亲!”沈若说完便放开了孩子。   那妇人闻言立刻扯着孩子的手往自己怀中拉,脸上带着恶狠狠地表情:“这是我的孩子,你别抢!”   那女人却瞧见了孩子小手上那那条刀疤,顿时泪流满面。她想抢孩子,但却不肯拉着孩子的手。   孩子落到了那妇人怀中。因是被扯疼了,孩子止不住地大哭,嗓音嘶哑,听着格外痛苦。   周围人万分不解,竟然如此草率吗?   那抢到孩子的妇人立刻道:“大人,这就是我家的孩子,可以让我们带走了吧?”   那女人在一边哭得浑身抽搐,那明明是她的孩子啊!   刘新固与师爷耳语几句,随后挥手让衙役上前:“既然你们已经有了定论,孩子的生母自然不是坏人,而另一个本官便要治她行骗诱拐孩童之罪!”   那对夫妻抱着孩子露出趾高气昂的笑,看着那几个衙役朝那女人走去。   随后衙役们却越过了那女人,快速上前将这对夫妻给按在了地上!   沈若手疾眼快地趁着他们惊愕之时抢回了孩子,将啼哭不止的孩童放进了那女人怀里。   那女人接到了孩子,顿时止了哭,那孩子到了女人怀里也不再继续哭了。女人轻柔地拍抚着孩子,哄着。   那对夫妻脸上满是震惊,不解地看向沈若。   “为什么抓我们!那是我们的孩子!”那对夫妻还在负隅顽抗。   沈若也是当阿爹的人,自然懂得父母心。这对夫妻虽然说出了孩子手心里有刀疤的事,但他们的一举一动里面没有一丁点儿对孩子的怜惜。   可那女人不同,害怕扯疼了孩子,所以选择了放手。   哪怕沈若说了,谁能抢到孩子谁就是生母,她也不愿意去用力将孩子给弄疼了。   这才是母亲!   堂下这两人想要浑水摸鱼地将孩子抱走,显然不是什么好人,刘新固当机立断将他们二人下狱,决定调查后再审判。   那女人抱着自己的孩子,不住地道谢,瞧着眼底的红血丝消退下去,没那么可怖了。抱着孩子哄着的时候,周身缭绕着母性的光辉。   找到了孩子,那疯病瞧着都好了个透彻。   周围人瞧见这一幕,鼻子酸酸的,都有些想哭。孩子丢了可怜,找孩子疯了更可怜,但还好,孩子找回来了!   沈若此时特别地想念自家的孩子,他也有好几日没看见小云吞了。   之后,堂下便有人继续往里进,要找自家的孩子。棉被上的孩子们挨个被抱起。   万幸的是她们都找到了。   县太爷因着先前有人浑水摸鱼,此刻每一个人要抱走孩子都会仔细排查,问得非常仔细。   沈若见堂下没有什么事儿了,与师爷告辞后便悄无声息地退了出去,他现在就想赶快回家抱抱自家的崽崽。   外头围观的人瞧见沈若出来,纷纷夸奖他。其中还有先前在夜里瞧见那疯女人找孩子的妇人,她们当时还觉得这小哥儿说了大话,要是没法给那女人找回孩子的话,可要被缠死了。   却没想到人家竟然如此厉害,聪明非常。   沈若笑着摆摆手,谦逊道:“不过是碰巧罢了。”   顾允看着人群中被众星拱月般的人,心脏怦怦直跳。   沈若好不容易挤到顾允身边,周围的这些人太热情了,还想给他塞吃的,沈若没要,只说不好带,但都好好谢过了。   他额上都挤出了点热汗,这时候心情异常的好。幸好孩子们都找到了,结局也算是皆大欢喜。   “顾允,咱们赶快回家吧!”   沈若伸过手去挽住了顾允的手臂,靠在他身侧笑道:“小云吞肯定也想我们了,我好想他啊。”   顾允伸过手去按在沈若挽住自己的手臂上,轻轻地“嗯”了一声。   可能是和顾允相处久了,每次出门他都要牵着自己,沈若都已经习惯了。这会儿沈若自然而然地就挽住了他的手臂,身侧染上了他的体温,随后察觉到周围还有不少人看过来,热度不住地往脑门上蔓延。   “快走啦。”沈若指尖动了动,有些难为情地扣住了顾允的手臂,扯着他快步往前走。   他们把牛车停在不远处,找了人帮忙看着的。   上了牛车之后,沈若才发觉自己的脸都臊的通红。   他以前不是这样的,他以前除了尴尬可从来不脸红的。这会儿上了牛车,沈若便松开了手,从顾允的角度看过去还能瞧见自家未婚小夫郎的耳根都泛着粉。   他嘴角带着点尝到甜头的弧度,对沈若自然而然地依赖动作感到十分受用。虽然沈若很快就收走了手臂,但顾允的好心情却一直持续着。   两人架着牛车往沈家村的方向去,车轮压在地上划出痕迹。此刻秋日的暖阳升到高处,照射下的光泛着暖意,冷风也被捂暖了。   沈若不禁笑道:“今日天气真好。”   天气好,心情也会跟着变好的。沈若不喜欢阵雨天,他就爱晴天。   “明日也该是晴天。”顾允看了眼天色,也跟着愉悦起来,说道。   沈若道:“晴天好呀,桐油干得快。还有小云吞的尿布,还有涎搭子。”   顾允应了声,想起小云吞一边哒哒哒玩舌头一边流口水的小模样,忍不住失笑。   或许该喊自己娘再多做些涎搭子才成,不然都不够用。   但爱流口水的孩子说话都早些,顾允心想,回去之后就要小云吞学着喊“阿父”才行。   沈若不知道顾允心里的念头,此刻只感觉有些饿了。先前案件没有告破之时,他们都没什么心思吃东西。   这时候事情解决了,肚子便开始闹脾气,但这脾气闹得着实有点延迟,这都出了镇子了,本来还能在镇上买些包子之类的果腹,但现在都出来了要是再回去可太麻烦了。   沈若肚子咕噜咕噜叫了声,声响有点大,让他有点小尴尬。   驾着车的手一紧,期望这声响只有自个儿听见了。   沈若目不斜视地驾着车,却闻到了顾允常年练字身上浸染的墨香,随后才闻见一股子甜丝丝的清新果味。   沈若也不跟他客气,垂头咬住了顾允递来的果脯,眼前是他骨节分明的手指。   沈若小心地咬住果脯,低声道了句谢谢。   心里头翻江倒海的,这人竟然随身带着果脯,难怪每次他喝完苦药的时候,顾允总是能摸出果脯来给他吃。   沈若对甜滋滋的果脯没有抵抗力,他嘴角微微抿起。   好甜啊。   “你吃吗?”沈若抬头问他。   顾允看了他一眼,摇了摇头。他做的果脯不多了,得留着若哥儿喝药之后吃的,得了空他还要再去做一些备着。   沈若见他没懂自己的意思,脸红了红。这人之前还尝过他嘴里的果脯味儿,结果现在竟然成了榆木脑袋了?   他主动倾身凑过去往顾允唇尖轻吻了一下。   又问了一遍,“你吃吗?” 第137章   如今沈家村木工厂运转起来, 农闲时也没人总聚在一处唠闲嗑,汉子们只要有空闲的就会去虎头山上砍树,妇人们若是力气大些的也会跟去帮忙。   妇人们力气小些大多都抬不动树木, 但是男人们将大树砍了带下山之后,她们在那儿帮着种小树却是可以的。于是全家都动起来了。   村里一扫曾经的落寞萧条,路上都是来来往往去做活儿的人,一股子热闹的劲儿。大家都是斗志满满的,脸上笑容也变多了。   他们看见沈若和顾允驾着牛车回来, 到了近前了便热情地跟他们俩打招呼。他们能靠着村里头的木工厂挣钱了,心里头对沈若那都是感念的。   沈若两人也跟他们一一打过招呼, 随后才驾着牛车往家去。   那些要往虎头山去的村民见他们远去, 有些话不吐不快。   “以前还真是瞎了眼,没成想若哥儿竟是个这么好的人。当初可有不少人说他家的闲话,我现在啊真是后悔极了当初没帮着回上一嘴。”有人捶胸顿足说道。   “若哥儿气量大, 不跟咱们一般计较, 还肯扒拉咱。是真不错啊。”村里的男人说道。   “可不是嘛,他俩现在可是咱们村的’宝贝‘。”   “你们这几日都赚了多少了?我家人少, 这都快半贯钱了呢!”有村民炫耀着道。   “我家已经一贯钱了,今年年节里啊可就能打些好酒去丈母娘家了,有钱了身板就硬了哈哈。”   “瞧你那点儿出息。我家也攒了不少, 再过几月就好给我家大儿子娶媳妇儿咯!”   村民们一边说着话一边往虎头山去, 路上还能遇着几个拖着树木下来的人。大家脸上都洋溢着微笑, 这日子啊,是真的要越过越好了!   牛车刚行驶到屋前停下, 沈若还没下车, 二狗就快速跑了出来, 喊道:“小叔, 顾叔叔,你们终于回来了!小云吞哭哭,他好想你们的!”   二狗跑出来的时候脸上都急慌慌地,家里大人听见动静儿了也都出了来。   沈大山瞧见两人平安回来,才彻底松了口气。   大人们都没叙话,先让若哥儿和顾允进屋里去瞧小云吞。   距离他们去镇上这都过了整整两日。   小云吞和阿爹分开那么久的时间,一开始柳兰香哄着带着玩儿的时候还好,但第二日的时候还瞧不见沈若,小云吞就总哭。   沈大山、沈丰和柳杉都哄不住的那种。   只有二狗过来陪着小云吞玩一会儿才不哭,但玩久了小云吞像是又想自家阿爹了,嘴巴一瘪又要哭。   二狗被小云吞的情绪感染,也忍不住掉眼泪,想要出去找小叔。但被家里的大人给劝住了。   之后二狗就没了玩的心思,就顾着外头,只要一有动静就跑出来瞧瞧,是不是小叔他们回来了。   这下沈若刚一停车,二狗就发现了。   两人听到小云吞哭了,只和家里人打了声招呼,便急匆匆往屋里进。   小崽崽约莫是哭累了,小嘴瘪着发出细弱的哭声,脸上还有未干的泪痕,白嫩的小脸都哭得红彤彤的,眼皮子也泛着红色。   沈若见状哪里还管得了那么多,立刻冲到床边把崽崽抱进了怀里。   小云吞眼皮都哭肿了,这会儿眼睛只能掀开一条缝,瞧见自家阿爹了顿时张大嘴哭了起来。   “呜呜……爹……”   哭声特别伤心,好像在怪沈若为什么这么久不回来。   沈若垂下头亲亲小云吞湿润的脸蛋,下手轻柔地拍着他的背,感觉到怀里的崽崽哭得身子都开始发颤,心里酸涩难当:“不哭不哭啊,乖崽,爹爹回来了。不哭了哦。”   顾允在沈若边上坐下,想说几句话,但张了张嘴,想说的安慰话语全都堵在了嗓子眼,他心中柔软成一片。随后伸手紧紧地抱住了沈若和孩子。   小云吞瞧不见自家阿爹,心里可委屈了,这会儿发泄了一通就好了。他被阿爹抱着哄很快就不哭了,但小手手却一直抓着沈若的衣襟,像是怕自家阿爹又走了似的。   沈若语调温柔地哄小云吞,让顾允去倒些温水来给他喝。   小云吞那么小一点儿,却没成想这么能哭,眼泪就跟珍珠链子似的成串往下掉,要是缺水了就不好了。   两个奶爸分工合作给小云吞喂了水,这会儿小云吞也哭累了,很快便睡了过去。但他的小手却一直没松开,沈若轻轻扯了下发现扯不下,也就随他了。   有时候太聪明也不是什么好事,沈若心下一叹,崽崽更小点儿的时候他们有次分开的时间比这次还长些,就没总哭哭。   不过崽崽黏人,沈若也挺窝心的。不过一想到崽崽在家哭得那么伤心,沈若心里头也不好受。   小云吞睡着,沈若和顾允说话就放低了声音。   家人都在外头等着,有许多话想问。也不知道那镇上丢了孩子的现在是什么情况了,但是若哥儿和顾允既然回来了。   应当是,都找着了?   自从沈大毛和沈二毛差点儿把小云吞抱走这件事发生之后,小云吞待的屋子里每时每刻都有人,柳兰香更是直接住在了沈若屋里方便照顾孩子。   刘麻子他们过来建造围墙的工人们,得知沈家建围墙就是为了防止这种事情发生,一个个建造时候都更仔细了,甚至还开始赶工程。   毕竟小云吞他们也都瞧见了,是真的可爱极了,像个小仙童似的。   而且在沈家每日又能喝糖水,又能吃到荤腥白米饭的,他们还吃得多喝得多,都非常不好意思。就想着必须要将活计做得又快又好来报答呢。   小云吞睡得香,沈若亲亲他额头,想把他放在床榻上,出去和家里人叙话。但小云吞只要沈若一有动作,就嘤嘤一声像要哭出来一样,沈若就不敢动了。   他就这样抱着,小云吞就又睡了过去。   沈若无奈地与顾允对视一眼,示意他先出去跟家里人说一下情况,免得他们心里头还牵挂着,担心着。   顾允会意,又抱了抱沈若这才起身往外走。   外头沈大山、沈丰、柳杉、柳兰香和二狗都在,顾允出了来,他们便开始发问。   顾允便将他们到镇上之后的事情一一告知,但隐去了几个危险的片段,就将好的消息告知了。   沈丰一双牛眼睛瞪起:“竟然还有如此伤天害理的人!”   “幸好孩子们都找回来了,要不然孩子的爹娘该有多伤心。”柳杉双手垂下抱着自家二狗,说道。   沈大山也是一脸怒意,那些拐子可是差点儿就要把自家小云吞也给偷走的!听到顾允说那些孩子都被布塞住了嘴,他一想到就无法忍受。   那些孩子可就比自家小云吞大一点儿啊!竟然遭了这大罪,唉。   柳兰香走到顾允身边,关心道:“你和若哥儿可有事?”她听到是他们俩一同去青。楼找到的孩子,生怕他们受了伤。   顾允道:“我们一点事都没有。”   况且他们运气也是真的不错,竟然一找一个准,去了第一个地方就将那窝藏被拐孩子的地方给找出来了。   顾允心想,若哥儿也许真的是个福星,只要有他在所有的事情都能迎刃而解。但若哥儿所付出的努力也不少,顾允爱惨了这样的他。   正义、率真,聪慧、机敏。他值得所有最美好的词汇来褒奖他。   二狗虽然有些词汇并不能听得懂,但他人小主意却大,此刻走到顾允身前,抬头问他:“顾叔叔,你和小叔是不是去当英雄了!”   顾允道:“你小叔是。”   那计策是两人一同商讨的,但寻找窝藏孩子的地方提供线索,还有之后公堂上的计策,全都沈若一人完成。   顾允实际上并没能帮上太多忙。   二狗顿时“哇”了一声,眼睛睁大几乎要冒出星星来。   “我小叔是英雄,二狗长大以后也要当!”二狗仰着小脖子道。   周围大人顿时乐了,沈丰道:“那你得好好锻炼长高高,要不然英雄没当成,坏人先把你给抓走了。”   二狗猛点头,他一定要长高高,要比小叔高、阿爹阿娘高,还要比顾叔叔高,然后保护所有人!   自从顾允来纳采之后,二狗就知道顾叔叔以后肯定会和小叔成亲,以后也是一家人啦。   过了小半个时辰,有村民气喘吁吁地跑过来,瞧见沈大山了立刻喊道:“不得了了,沈大山!镇上来人,那县太爷的师爷来咱们村了!现在就在村口,点名要见你家若哥儿呢!还有顾秀才,他在不在这儿,要是不在我再去他家跑一趟。”   沈大山还以为自己听错了,“啥?师爷?!”   “对!官府里来的!”那村民脸上带着笑,沈大山心想应当不是坏事。   此刻便道:“顾允在这儿,我这就去喊他们。”   他这么大年纪了连镇上都去的少,没想到有生之年还能去瞧一眼官府里头的师爷啊!   那村民声音极大,家里人都听见了,此刻沈丰、柳杉、柳兰香也都出了来。   那村民脸都要笑烂了,说着:“是大喜事,大喜事啊,你们赶快去!”   顾允和沈若对视一眼,心中大约有了底,能猜到师爷过来是做什么的。   小云吞抓着他的衣襟不肯放,沈若思索了一秒,就拉过襁褓给孩子包好,打算带着崽崽一起去了。   沈若、顾允锁了家门,带着家人一同往村口去,沈丰还拄着拐,他也要去凑个热闹。   村口已然汇聚了不少村民,大家瞧见那辆带有官府标志的马车都激动极了。周围的衙役都是器宇轩昂的,手里还带着兵刃。   但储水镇上的官府向来得民心,哪怕带着刀村民们只要知道他们不是来抓人的,那就不会惧怕。   师爷留着山羊胡,此刻正在和沈家村的村长叙话。   村长人都还是懵的,此刻听着那师爷说村里的沈若和顾允在镇上又是献计策,又是提供线索,还顺便找到了一个大案子里头窝藏孩子的地方,最后案子告破了。   村长越听越觉得这两人出息!   沈若和顾允赶到的时候,就看见这阵仗。边上的村民们都拿一种看稀奇东西的眼神看过来,让沈若有些汗颜。   他没觉得自己做了什么了不得的大事。   师爷瞧见沈若是抱着孩子过来的,顾允走在他身侧,两人虽然身着朴素,但瞧着气度不凡。   他摸着胡须,笑着吩咐下人将一个木盒子给端了出来。   盒子不大,打开后里面是用一块红布盖上的,掀开红布,那里面是白花花的银两。   “这里是二十两银,是县太爷奖赏两位的。今日孩童拐卖案件告破,多亏了二位献策提供线索。”师爷朗声说道。   周围村民也没想到沈若和顾允竟然闷声干了这种大事,顿时心中狠狠地敬佩起来。   县令大人说过自己赏罚分明,要是计策有用,那就是要重重有赏的。   沈若和顾允便躬身,受了奖赏。   这笔银钱象征着他们在县太爷那儿挂了名儿,要是传出去所有人哪怕是眼红到滴血想要来自家偷窃或是做别的事情,心里都会有所顾及。   所以这笔银钱不仅要收,还要让所有人都知道他们得了县太爷的奖赏。   沈若想起刘大人,立刻就会意了他为何不在公堂上奖赏他们,或是私下里奖赏,却偏偏要派人到沈家村来大肆宣扬了。   村长此刻与有荣焉,村民们也都没有露出嫉妒的神色,所有人脸上都是激动。   县太爷奖赏的人是他们村子里的,那么之后他们沈家村又要出名儿了啊! 第138章   经此一事, 沈若家里又热闹起来。   沈家村里的村民还有附近相邻的别村人得了消息,纷纷赶来想要沾一沾喜气。   那装着银元宝的木箱子便摆在了四方桌上,所有人来了都能摸上一摸。这种钱摸到了便是沾到了福气, 没人敢拿的。   这些人还想多和沈若顾允说说话。但沈若推脱了,只说要照顾着孩子,先进屋去。   大家实在是太热情了,沈若虽然不是社恐但也是真的招架不住。   顾允原本就话少,脸上没什么表情, 周围人便少些找他说话。于是这就苦了沈若了。   两人抱着小崽崽往屋里一躲,将外头来沾喜气的人交给了沈大山等人。   “大山啊, 你家哥儿可真是不得了。”   “咱们村里最出息的两个孩子就数你家哥儿和未来哥婿了!”   “是啊, 又是发明’若斗‘带着村里人赚钱,又能帮县太爷破案。真牛啊。”   “大山你家出了沈若可真是祖坟冒青烟了啊。”大家一句句赞美的话跟不要钱似的往外蹦,还夸张得很。   “哪里哪里, 就是碰巧而已。”沈大山满面红光的, 嘴里谦虚着呢。但只要有人问自家哥儿做的事儿,他就一遍又一遍的说, 根本就说不厌烦的。他原本一个老实巴交的汉子,这时候都成了个爱显摆的,但大家伙儿也不觉得他夸张。   毕竟除了沈大山家的哥儿和未来哥婿, 谁家的人能得了县太爷的青眼啊, 好些人连县太爷长啥样都不晓得嘞!   沈丰和柳杉帮着待客, 总不好让乡亲们过来这儿了都站着。   村长也跟着来了,他和沈大山两人是最来劲的, 脸上的笑容怎么都下不去。特别是看到别的村里的人过来嘴里对着他们村里的青年人一顿夸奖, 他听着心里头舒爽极了!   柳兰香帮着烧水, 让过来沾喜气的人都能喝上。   沈大山自然也不是个吝啬的, 拿了先前沈若买回来的果脯、干果一类的出来待客。   二狗此刻也高兴坏了,那么多银闪闪的元宝,好多好多钱呀!而且还是奖给他小叔哒!   二狗小小的心里想着,以后自己一定要当英雄的,这样就能收到更多的钱了!   大人们全然不知道小孩子天真的想法,但长大后的孩子再回忆起儿时的念头,着实是引人发笑。   虽然出发点不对,但结局是好的。总之长大后的二狗,如他所愿了。   来贺喜沾福的人一波接一波的来,除此之外还有不少镇上人也来了,是那些丢了孩子的人家,特地赶过来道谢的。   县太爷将案件审理完毕后才发觉堂下的小哥儿竟不知何时走了,问了师爷后才知。之后便在公堂之上将沈若做的事儿告诉了所有人,这些找回孩子的人一听才知,竟然是刚才那位小哥儿找到的孩子!   官府做的便是将孩子们给救回来,但是搜寻了好些天都没有找到孩子的踪迹,幸好被沈若他们给找到了。   人家是来当面感谢的,沈若和顾允便出了门去。   沈若发现来的人里面竟然还有那个有些着了疯病的女人。   但她此刻瞧着像是大好了,她头一个走上前来:“恩公,谢谢您帮我找回了孩子,真不知该如何感谢才好了。”那女人说着就忍不住落泪,此刻她怀里还抱着自己的孩子呢。   不仅仅是她,还有后面一块儿来的十来个人,瞧见沈若和顾允之后脸上都是感激。   “婶子不必客气,这些孩子和我家崽儿差不多大,任谁看了也不忍心他们受罪的。”沈若道。   另一对小夫妻此刻抱着孩子上前一步,说道:“真的很感谢,要是孩子找不回来我们也活不下去了。”他们说着便对着沈若行了个大礼。   “可别。”沈若立刻去扶住。   他们过来都不是空手来的,带了不少银两、干果、糕饼之类,将一个大箩筐塞得满满当当。   “小哥儿,这些你们收下。是我们大家凑一起的一点心意。不知道你家缺什么,就乱拿了些。”那银两瞧着粗略估计得有十两往上。这年头哪怕是镇上人一年也指不定能赚上十两,这些钱哪怕是他们凑的,那也是真的不少了,毕竟不是家家都那么富裕,能一下子拿出那么多银两来。   他们带的东西也不少了,但就是觉着还不够,再送些银两让人家缺啥买啥才好。毕竟他们后来打听之后才知道,沈若他们是以穷困闻名的沈家村,就想着送些银钱过来。   孩子一丢大家都急慌慌地,找回来之后心情大喜大悲,更加忙乱,他们都只回了家中一会儿就立刻跑了来,往沈家村道谢了。   沈若帮忙找孩子并不求回报,单纯就是无法干等着看那些跟小云吞差不多大的孩子吃苦头,他的崽差点儿被抱走了,自然心里也对这些父母有些共情。   沈若道:“这些银两你们拿回去,日子要冷起来给孩子做几件厚衣裳吧。”   县太爷送来的奖赏收就收了,可以说是收的毫无负担,那在现代要是做了好人好事还能得个“见义勇为奖”拿到奖金呢。   但是这些受害者的银钱,沈若是不会收的。   原本东西也不想收,但沈若帮忙找到了孩子,那就是孩子的大恩人,只说带来的东西都不贵重,要是沈若不收下那他们带着回去了邻里周围人都要说嘴,说他们一点都不懂得感恩。总之就是非要沈若收下。   “银两拿回去,这些东西我收下了,多谢你们。”沈若知道他们送来东西都是真心想感谢自己的,所以也不推脱免得他们心里头不得劲,随后道:“今日便留下一同吃个夜饭吧?”   家里有了二十两的进账,是该热闹热闹。正巧他们来了,那就做一餐饭,大家一起吃。   在他家的人很多,周围人闻言都觉得这沈大山家的小哥儿是个品行高洁的人。不肯收受害人的银钱,还要请人家吃饭呢!   他们怀里大多怀里都还抱着孩子呢,沈若道:“我家里有母羊,孩子不会饿着的。”   “这怎么好意思……”他们是来感谢人家的,结果还要蹭人家一顿饭么?这不太好吧。   “没什么不好意思的。今日县太爷给我们送来了奖赏,合该热闹一番。”沈若笑着说。   “各位叔婶也都别走了,一起留下吃顿便饭吧。”   沈若招呼道。   刘麻子的工程队下了工打算走了,也被沈若叫住,喊他们一起吃饭。   因着有要回柳溪镇的,也有要回储水镇上的,所以这顿夜饭开饭的早,天还大亮着。   人多,沈若家邻居也都开了自家的灶头来帮忙,食材有家里头种的菜,还有别人送来的,拢共做了三桌,每桌上头都是八样菜。   小孩子便喝煨好的羊奶,再大一点儿的便喝蒸蛋羹。   母羊今日可是累够呛,沈若过去给它用碎玉米粒拌了青草给它吃。边上的小羊羔都长大了,已经到沈若腰际,这会儿见沈若过来纷纷凑到他身边。   沈若一手推一个,他还在拌给母羊吃的营养饲料呢,结果这俩小的来捣乱。   母羊“咩”了一声,那俩小羊羔便都趴下了。   沈若将搅拌好的饲料放到母羊面前,抬手摸了摸它蓬松柔软的毛毛:“辛苦你了。”   母羊鼻息落在沈若手心,它轻柔地蹭了蹭沈若。   沈若就势就按在它的羊角上:“快吃吧。明日让我爹带你们去虎头山上放风去。”   “咩~”周围的小羊和公羊闻言顿时都有些兴奋,这会儿凑过来在母羊身边趴下了。   那饲料它们自然也可以吃,但都先等着母羊吃饱了,才会去吃。   沈若挨个摸过去,羊毛柔软地就像天上的云,让他有些爱不释手。   这会儿他阿嫂在烧菜,他自然不能全让阿嫂干了,立刻拍拍身上的草屑站起来:“你们慢慢吃,晚点再给你们弄。”   外头热闹极了,那些抱着的小孩儿有的是第一次到乡下来,这会儿瞧着哪里都新鲜。这才几个月大的孩子忘性大,呆在自家娘亲怀里就忘了以前发生的事儿。   但瞧着一个个都还有伤,沈若也心疼。   那羊奶煨好了,便捏一把大蒲扇将羊奶吹凉,得比温再凉一点儿。   小孩子们伤得是嘴,那就得喝带一点点温的,这样才不会感觉很疼。   顾允上前接过蒲扇帮忙,沈若自然不跟他客气让开位置给他坐。   大家伙儿热热闹闹地在沈若家里吃了一餐饭,脸上都是带着笑的,小孩子们也都喝得饱饱的,不能更满足了。   待那些人帮着收拾完,都走了之后,沈家才恢复了平静。   此刻已是星月高悬,月光清冷莹白,照在沈家村里瞧着还有些亮堂。   “我娘也不知何时才能回来。”沈若坐在条凳上抬头向上看,今日家里如此热闹,可他娘却不在,心里头十分想念。   沈大山原本在浴房里冲澡,刚要出厨屋便听见自家若哥儿的声音自外头传了过来。   他顿时就站定了没往外走,他媳妇儿去荷塘村已然好些天了,也没人来传个信儿的。   “约莫是还没了结吧。不如明日我陪你去问。”   是顾允的声音。   沈大山站在厨屋门口往外瞧,就看见自家若哥儿正偎在顾允肩头。   “成啊,家里黄酒也快喝没了,我爹爱这一口,明日正好去打点来。”沈若说着。   “好。”顾允应道。   沈若絮絮叨叨:“今日得了这二十两,一开始估计没人眼红,但之后却不一定。我在想,不如将这些银钱都用来建房子,你觉得如何?”   要建房子,自然是一大家子人住一块儿的,二十两估计打不住。   顾允握住了沈若的手:“我觉得好,要是银两不够便用我给你的。”   沈若笑起来,露出洁白齐整的牙:“这么好呀?”   有种被土豪包。养的感觉呢!   “不想你跟我分得太清。”顾允的话散在了风里。   沈若独立惯了,很少会主动要求别人给自己什么,或是要对自己好。这会儿听顾允这么说,沈若抿了抿唇,凑过去吻了他一下。   脸红着垂下头:“我不会的。”   “我都打算好了,到时候就从围墙最边上那棵梧桐树底下开始建,建一个大宅院。屋子都要大的,阿爹阿娘一间,阿兄阿嫂一间,二狗一间,小云吞一间……”沈若一个个念叨过去。   最后才道:“还有我们俩一间。”   顾允勾唇笑,“嗯”了声。   沈大山瞧见他们俩感情好,对顾允那仅剩的一点成见消弭无踪。   自家若哥儿说的那些话他都听着了,总是将他和李善桃放在首位的,此刻他心里头暖得很呢。 第139章   沈家人都是想到什么就要去做的人。   翌日刘麻子的工程队再来的时候, 沈若便去问了建青砖大瓦房的诸项事宜。   “要建这么大?那需要的青砖还真不少。”刘麻子见沈若给他比划的屋子大小,脑海中立刻就浮现出来了。他家要建造的这围墙就大,那要建出来的屋子, 竟然占了后头围墙围起来的一大半!   其实那屋子要是建造起来只在这儿显得大,但在见过四合院的沈若眼中还觉得不够大。他想着要是之后能盖个小二层的话,那才是最好呢。   刘麻子手里的活儿不停,对沈若道:“我有个亲戚就是做青砖生意的,等今儿下了工我去帮你问问。”   “劳烦了。”沈若知道这要建屋子几个月半年的还不一定能建成, 但是提前问好了以后准备建造的时候也能方便些。家里这泥瓦房年份久了黄泥都有些松,要是刮大风下大雨的还不一定能撑得住。   先前手里头银钱不够多, 自然也没想过要赶快起新屋, 现在有了银钱周围人都知道的,要是不赶快花出去,再过段时日还真就惹人眼红了。   同村的附近村子的人不会动什么歪心思, 但是离得远的人却不一定。总之在这个世道, 露富是不可取的,现在谁都知道自家有银子了, 不花出去就容易遭贼惦记。   正好沈若早就有建屋子的念头,也有了规划,不然也不会将那围墙圈那么大一片地出来, 这个打算建屋子的契机就非常好。   “嗐, 这有啥劳烦的啊。你家要盖屋子, 到时候咱们还能来给你家帮忙呢。”刘麻子笑起来,他的工程队给人造围墙的活儿多, 倒不是不会干建青砖瓦房的活计, 只不过是能盖得起青砖屋的人家少啊!他们想干也没法干。   而且做活儿这么多年, 沈若家是待他们最好的主家, 大家伙心里头都感念着呢。   周围的工人听见了,也都笑起来:“是啊,沈小哥儿,咱们的活计你也瞧见了,要是包给咱们那屋子指定给你建得漂漂亮亮的!”   沈若点了点头,嘴角也带了点笑意:“那敢情好,我也不用另外找人了。”   这些天做下来,沈若也知道刘麻子这个工程队确实是靠谱的,当然也有自家好吃好喝招待的原因,总之那活计做得确实不错。   沈若是个完美主义者,瞧着他们做的外墙也挑不出什么错处来。   这会儿围墙已经建到了羊圈边,约莫再有两日便能竣工,沈若满意地逡巡过去。   刘麻子的工程队确实有两把刷子,沈若想着等以后家里更有钱了,就将那黄泥墙外头粉上一层厚厚的白色石膏,再往上用黛瓦一盖。   那江南小院的感觉就出来了。   不过暂时还没有闲钱来搞这种装修,现在追求的就是实用。   家里虽然有银钱,但也不能乱花,得一笔笔都花在刀刃上才行呢。   沈家人没有睡懒觉的习惯,这个点儿天刚亮不久,沈大山早就带着家里的四只羊往虎头山上去了,牛儿还留在家里,之后沈若要去一趟荷塘村去瞧瞧李善桃的。   今日柳杉做早食,沈丰就坐在灶台后头烧火。   沈若招呼完刘麻子等人,就往后头圈起来养家禽的地方去。李善桃不在家的时候都是柳兰香过来看顾的,因着要孵小鸡,沈若走过去的脚步都放轻了。   不是所有的母鸡都在抱窝,他过去之后摸了八个蛋,全都拿进厨屋里头搁好。   那些蛋里头估计有受。精蛋的,这时候他娘没回来沈若不敢乱拿。   自从他娘说要开始孵小鸡之后,沈若就没跟以前似的一直霍霍鸡蛋,要用蛋之前还得让他娘筛一遍,把不能孵化的蛋拿来吃。这会儿李善桃还没回,沈若就将新摸出来的鸡蛋放在另一侧,分出来。   另一边他娘筛过的蛋还有两个,沈若都拿出来洗干净后又拿了个碗,鸡蛋在碗沿上一嗑,滑入碗中。沈若拿了一双筷子加了几颗盐巴,将碗中蛋液搅拌均匀。   “阿嫂,你搅我倒。”沈若说。   黄澄澄的一小碗,就这样顺着锅边往下倒。   很快便在熬出米油的粥上浮起一层白沫,搅拌过后蛋液完完全全与米粒裹在了一处,密不可分。   氤氲的米粥香气中还夹杂着蛋香味,让人口舌生津。   沈若不止一次地想,要是有酱油就好了!   这蛋花粥就差一点儿酱油提鲜。   不过加了盐巴后也有了点咸味,就空口喝也是好喝的。   家里早食习惯煮些汤汤水水的,每次沈若只要能碰上,或是他自个儿做的时候,总要往粥里放些什么。先前的地瓜粥、现在的蛋花粥,还有其他各式各样的粥,每次都能捣鼓出新东西来。   二狗还小缺觉,往日里都起得稍晚,但今日却被香醒了。   他揉着眼睛给自己穿好衣裳爬下床,摇摇晃晃地往厨屋进。   “哟,咱家二狗今日起得真早。”沈丰忍不住打趣道。   二狗听见阿爹的声音,刚想说话,一张嘴就先打了个大哈欠。   把厨屋里头三个大人都给逗笑了。   “好香呀,小叔你往粥里加什么了?”二狗凑到灶台边踮起脚看,那大铁锅里头是浅黄色,还在噗噜噗噜冒泡呢。   沈若要做蛋那味道都是和其他食材配一块儿,要么就是白水煮蛋,闻起来的香味都不同的。这会儿二狗分辨不出来也很正常。   沈若耐心解答道:“加了蛋,今儿早食吃蛋花粥。”   二狗耸了耸鼻子,简直香麻了,眼巴巴地盯着锅里看。   柳杉无奈一笑,“少不了你的,快些出去洗漱,等你把牙刷了就能吃上了。”   “好!”二狗脆生生应道。   猪鬃毛做的牙刷家里人一人一把,漱口杯就是用竹筒做的,以前家里头用的是柳叶,但自从家里有了点钱的时候,沈若便都升级了一番,换成了牙粉。算是简易的洗漱用品。   二狗乖巧地在外头刷牙,嘴巴边上一圈都是白白的泡沫,老远瞧见顾允走来,他抱着竹筒就往厨屋里跑。   “小蜀…顾蜀黍来惹!”他嘴里还含着牙粉沫子和水,说话不清不楚的。   但沈若听懂了,摸了把二狗的头带着他往外走,嘱咐他好好刷牙。   他走到屋外就瞧见顾允朝他走来。   清晨的阳光朦朦胧胧的,将顾允整个人笼起来,给他镀上了一层暖黄色的边儿。沈若见着他就忍不住嘴角上扬,风吹来扬起他鬓角的碎发,落在脸上有些痒痒的。   随后便伸来一只温热的手,替他将那几撮不听话的发丝捋去了耳后。   “你来的碰巧,正好早食做好了。”沈若笑说道,见柳兰香没来,便问了句:“你娘呢,怎么没跟你一起来?”   顾允道:“她晚些来,小云吞爱说话总流涎水,她在家做涎搭子。”   “真好。不过涎搭子小云吞都有不少了,能七天不带重样呢!让你娘别总做这些费眼睛的活儿,多休息。”沈若关心道。   柳杉在家里绣东西时间长了沈若也要去说,毕竟身体才是革。命的本钱啊。   “我和她说了,但她就爱给小云吞做些小东西,拦不住。她高兴做这个,那就随她吧。”顾允摇了摇头,很能理解他娘的行为。   小云吞乖巧可爱,自然是把他捧在心尖尖上疼爱,什么好东西都想给他。   沈若一想到自家崽张着嘴说乱七八糟话的小模样,就忍不住笑。   “等小云吞长大点,就把这么多涎搭子排一块儿给他瞧。让他知道一下自个儿小时候真是像个漏勺似的哈哈。”   脑海中想到了那场景,顾允的嘴角也不住地上扬。   吃过早食,沈若和顾允便驾了牛车往荷塘村去,这一趟主要是瞧瞧他娘,毕竟好些天没回来了,然后再买些猪肉,打两斤黄酒。   路上遇着人,都热情地跟他们打招呼。   到了那户待产的人家门前,沈若听见里头正吵吵嚷嚷的,顿时心里一咯噔。   沈若下了车便听见里面的叫喊声,似乎是在说产妇难产了。   在古代妇人生产就是在鬼门关前走一遭,沈若听见里头妇人痛苦地低吼声,似乎感觉到自己的肚皮都跟着一起痛了。   他生小云吞的时候就是难产,但上天给他开了金手指,能让小云吞和他都平安。   但不是所有人都能和他一样幸运的。   沈若攥紧了拳,往院里进。   那屋门一开一合,出来的都是一盆盆血水。沈若听见她娘在喊着“用力”。   那产妇的丈夫和一对公婆站在外头焦急地等,瞧见沈若他们进来了也顾不上。   那汉子一双眼都红了,听着自己媳妇夹杂着痛苦的低吼声,大手用力地搓着脸。   而那婆母在一边等着,心下一横道:“这大出血,英梅保不住了,总得保住一个吧?”   “娘!你在说什么,英梅是我的妻子啊!”那汉子喊道。   “那村里大夫都来瞧了说不行,孩子太大出不来!那还能怎么办?!”   沈若走上前喊道:“快点去请镇上的刘大夫过来!还要人参,再准备些好入口的食物!”   “我去买。”顾允深深地看了沈若一眼,和他手用力交握了一瞬,便立刻往外走。   沈若用力点头。   他是知道的,荷塘村里头有大夫,是个赤脚医,只会些治疗感冒类小病的偏方,这种大夫根本就不靠谱!但是那参片,去找那赤脚医买应该是能买到的!   “沈小哥儿,现在去请怎么来得及!”那婆母不愿意耗费这个银钱,这时候发难,“你别掺和了,我去跟善桃说,就保小的!”   “娘!我不能没有英梅,你不能这么干!”那汉子急红了眼,此刻看着沈若拦住自己的娘,心中掠过感激,“沈小哥儿,麻烦你帮忙看着,我这就去镇上请刘大夫!”他说着就往外跑。   沈若喊道:“外头的牛车你驾走!”   那男人说不出一句谢,飞快地驾着牛车去了。   “沈小哥儿你拦我也没用,这难产了要是再不决定,到时候可是一尸两命啊!”那婶子喊道。随后皱着眉头看向沈若,觉得他碍事极了:“你不懂,保大的以后还指不定能不能怀上,肯定要保小!那可是我儿的一条血脉啊!”   里头的低吼声弱了下去,估计是听着了外头婆母这诛心的话语。   “难道大人的命就不是一条命了吗?不盼着你儿媳妇和孩子母子平安,却只想着保小的。有你这样做婆母的?!”沈若几乎是吼出来的。   “嘿,你这小哥儿可真不识好歹,我的家事关你屁事!我就要保小!”那婶子气得面目狰狞,还带着害怕,生怕里头孩子出不来被憋死了。   沈若听着她那些话,心里头怒意翻滚,此刻冷冷地视线看向她:“保大保小,你说了不算!” 第140章   “我是她婆母, 我说了不算难不成你说了才算?!”那婶子说着便冲上来推搡,非要往屋里进。   沈若站在屋前堵住她:“我说了,等刘大夫来了再看, 现在还没到非要死一个的地步!”   他先前听了一耳朵,是因为那孩子头太大了才导致的难产,或许只要将那处切开一道皮肉,就能将孩子生出来。   只不过古时候医疗条件太差,且需要消毒过的环境, 要不然伤口感染那人就不成了。   那产妇的公公就站在外头呆看着,沈若道:“阿叔, 麻烦你去灶屋里头拿草木灰兑水端来。”   那汉子便真听沈若的话去了, 可把这婶子气得够呛。   “谁要你来管我家的闲事!”   沈若堵地牢牢地,看着她道:“既然你家请我娘当稳婆,那我自然要管。”   这边动静大的周围邻居都过来了, 媳妇生产原是件好事, 结果这会儿外头吵吵闹闹的,大家以为出了什么事, 要过来帮一把。   瞧见是沈若,大家都有些惊讶。有人问这是咋了,沈若没说那婶子想要儿媳去死保住孩子的这件事, 只说是产妇难产, 在等着镇上刘大夫过来。   算是给这婶子留了几分面子。   但是那婶子听着屋里头的痛哼, 心里头着急,才不管那么多:“诶唷, 我的乖孙要是憋死了你就是凶手!”   她口不择言喊道。   周围人听了立刻就回过味儿来了, 这是在闹着要保小呢!   “春桃啊, 你家儿媳妇这不还有劲呢么, 再等等,没准过会儿就给生下来了。”有人劝道。   “是啊,再多等等吧。”   周围人一多起来那婶子也好面儿,这会儿就在外头焦急地踱步,但沈若不肯让开她就进不去交代话,只能原地跺着脚。   周围人都劝她,说英梅瞧着就是有福的,定能挺过去。   那婶子闻言脸色很不好看,她想要的是乖孙能平安诞生,对儿媳妇有没有福气并不在意。   沈若心知哪怕将这婶子放进去,他娘肯定也不会轻易放弃一条人命的。但是把这人放进去一通说,产妇的心情肯定不好了,心里头那股劲儿要是没了,那就真的是神仙难救了啊!   远远地就瞧见顾允的身影,他快步上前来,将手里的药包给了沈若。   “里头是参片,外面交给我。”顾允的声音传来有安抚人心的力量。   沈若接过后立刻转身开门进去了,顾允是汉子不能进产房,但他是小哥儿进来却没事。   甫一进门扑鼻而来的便是浓浓的血腥味,沈若瞧见产妇正躺在床上冷汗津津,不停地叫喊着,他娘正扒着她的双膝,让她跟着自己的口令用力。   英梅的脸上满是痛苦,生孩子太痛太痛了,还听到她婆母诛心的话语,此刻她根本就使不上劲。   李善桃也急出了一身汗:“使劲儿!很快就出来了!”   她的语气虽急促但温和,带着鼓励和安慰,虽然孩子都还没冒头但精神紧绷的产妇就需要这样的安慰。   沈若拿出参片快步上前去,递到英梅嘴边。   “快含着。”   英梅痛到眼前失去焦点,此刻看不清沈若的脸,只能听见声儿。她不肯张嘴。   “不要……我不要死!”   沈若耐心地解释道:“这是参片,让你有力气能接着生孩子。我不会害你,快含着。”参片自然是保命的,英梅闻言才肯张嘴将参片含住。   李善桃瞧见沈若了,但根本没有空隙能和他说上一句话。   英梅含着参片之后,也不知是不是心理作用感觉有了些力气,但孩子太大实在是生不出来,李善桃哪怕去帮着将孩子的位置推一推,也没有用。   血水一盆盆往外送去,沈若的心情也十分凝重。   “我、我和孩子……会死吗?”英梅瞪大了眼睛,用力抓住了沈若的手,哭着问道。   沈若安抚地捏了捏她的手心,柔声说道:“不会死的,你们都会平平安安的。”   沈若的语气很温柔,很治愈,英梅点点头,她相信沈若说的。   实在生不出来,也就不能用蛮力,若是孩子头卡住会有窒息的风险。此刻要做的,就是让产妇能保存体力。   产房门被敲响,顾允的嗓音传来:“若哥儿,草木灰水端来了。”   沈若跑过去开门,顾不上瞧顾允一眼,立刻将草木灰水端进来,洒在床的四周,还有大半盆留待备用。   “你现在先保存体力,忍忍疼,大夫马上就来了!”沈若一边说着,一边用手轻轻顺着她鼓起的肚皮。   生孩子难等人,孩子迫不及待地要出来,肚皮一抽一抽的痛。要是一直生不出来,孩子也还是有可能窒息而死,但是现在也没有别的办法,只能等大夫先到了再说。   李善桃起身去桌上瞧见有茶壶,里头的水正好是温的,便倒了一杯递给沈若让他喂给产妇。   英梅立刻喝了,她还有点力气,抓着被褥的手按在了自己的肚皮上,她边哭边道:“宝宝,你再等等好不好?”   疼痛一直持续着,英梅只说了一句话便疼得说不出其他。   沈若一颗心也沉重起来,竟然一刻也不能等了!   婴儿要是胎死腹中,那对母体的伤害也很大。   “剪子在哪?!”沈若站起身,问道。屋里还有一个来帮忙倒水的人,此刻指了指梳妆台。   沈若瞧见了那把铜制的雕花剪子,心里一横快步过去拿起来。   他不是专业的医生,他不会做手术,只不过是知道现代医学中有一个词用于生产中的,叫做“侧切”。因为听外婆说过,他妈妈生他的时候就是侧切了,才能将他生出来。   沈若握着剪子的手都在抖,孩子已经到了出口,但就是卡住出不来,再不立刻做些什么,很有可能就憋死了。   大人的恢复能力强一点,女人生完孩子之后身体会有极强的恢复能力,但是这毕竟是“开刀”,沈若自己心里也没底。   要是英梅因此死了……沈若狠狠地咬住牙,控制住自己不再继续往下想。   “若哥儿,你要做什么?!”李善桃瞪着一双红眼紧紧扯住他的手。她是当稳婆了当即便意识到沈若要做的事,她整颗心都揪起来了。   “救人。”沈若此刻深呼吸几瞬冷静道。他已经想过了,只要侧切口子将孩子平安生下后,参片能保住英梅的命,之后刘大夫到了能给她快速止血,缝针。这样便能母子平安。   “啊!好痛……”英梅不住地叫喊着。   沈若知道现在已经不能再等下去了!   就在此时,“啪!”一声门快速被打开,刘大夫终于赶到!   沈若瞧见刘大夫的那一刻,心中顿时一松。   他额上冷汗直冒,手里的铜剪子不受控制地砸落在地上。   “快,去拿烛火将剪子烧红了递给我!”刘大夫箭步冲上前一看产妇的状态,便立刻吩咐沈若道。   沈若马上照做,看来刘大夫也打算用剪子侧切。李善桃在这儿住了几天,知道蜡烛放在哪,此刻赶快去拿出来递给沈若。   英梅此刻被折磨地不住痛哭,刘大夫把脉后,对她说道:“别哭了,保存体力,之后会很疼,你忍着点。”   “相信我,你和孩子都会没事的。”   沈若将烧红的剪子递给他。   ……   嘹亮的婴儿啼哭声一声又一声,英梅痛到晕厥了过去。   孩子平安降生,李善桃给他快速地洗浴打理,包上襁褓。   外头的门被敲得急促,李善桃便抱着襁褓里的小婴儿过去开了门。   英梅的丈夫站在门外焦急地往里望,李善桃抱着孩子出来他都顾不上瞧一眼,只问道:“英梅呢?她怎么样了?”   李善桃道:“英梅人没事,她痛昏过去了,只要好好养上一段时间会好的。”   英梅丈夫顿时狠狠地松了一口气,顿时失了力气跌坐在了地上。   英梅公婆见孩子出来了立刻凑上来看,李善桃特意抱低了点儿让孩子父亲瞧,她笑说道:“母子平安,生的是个小汉子。孩子头大有福气,指定是个聪明的。”   李善桃边说边笑。   她做这行,每次迎接新生儿的平安诞生都会让她觉得快乐,但是也遇着不少奇葩事,外头这婆母就算一个。   “给我瞧瞧!哎哟我的乖孙。”那婆母这会儿是喜笑颜开了,伸手就要抱孩子。   李善桃没给,径直将孩子放进了坐在地上的英梅丈夫怀里。   “你轻着些抱,里头还没完,之后拾掇好了就能进来看你媳妇儿了。”李善桃说完,便再度关上了门。   孩子襁褓裹得厚,在外头待一会儿不妨事。李善桃进去之后就快速地收拾里头的东西,将那血腥气给散了。   刘大夫还要给英梅缝针,沈若端过草木灰水来。   他点头,随后手下不停。   古代的大夫很少有敢做“手术”的,沈若看刘大夫刚才那几下,快准狠,一下子就将口子切了,让孩子能顺利地生出来,而且那伤口也不算很长!   血流了不少,但是也立刻就止住了,现在产妇就只是昏了过去。将伤害程度降到了最低。   沈若狠狠地松了口气,回想起之前自己竟然想给人动手术的冲动行为,心里头止不住地后怕。   当时他也是没法子了,但幸好刘大夫及时赶到,要是再晚个几分钟那都有可能一尸两命了。   刘大夫缝好她伤口,用布巾沾草木灰水给她擦拭消毒,松了口气。这才看了沈若一眼,说道:“先前你想拿剪子给她开一道口子?”   他这手艺是家中祖传,倒没见别人用过,却没想到沈若竟然也能跟他想到一处去。   沈若脑子转得快,立刻道:“那孩子头大就堵在这儿,我就想着能不能切一道小口子,不会流太多血的。有了这道口子孩子就能顺利生出来了。”   刘大夫闻言点了点头,用赞赏的眼神看了沈若一眼,心里却止不住叹息。   胆大,敢动手;懂点医理,知道拿草木灰来消毒,当大夫需要具备的他都具备,还有天赋,但是怎么就不肯跟着自己做学徒呢!   “幸好刘大夫您来得及时,我就是那样想想,要是真上手还是不大敢。”沈若也没说空话,要不是实在没办法了,他是不会想到要去往别人身上拉一刀的。   刘大夫问道:“这参片也是你带来的?”   “我喊顾允去买的,”沈若说着,往外看了眼:“都说人参能吊着命,我就想着能用上。”   “确实,要不是你这参片,产妇撑不到现在。”刘大夫说。   沈若只道,有用就好。   李善桃在边上都听着了,她家若哥儿是个十分有主意的,竟然能想到那种法子。但是她是当娘亲的,自然不想自己的孩子做危险的事,要是英梅因此死了,那她家若哥儿可要吃牢饭了。   毕竟他又不是大夫,而且刘大夫这一手在外人眼里也不常见,在别人身上动刀子,风险极大。   等屋里都拾掇完了,英梅丈夫便抱着孩子往屋里进,坐在英梅床前就这么看着她。   刘大夫带了不少药材过来,正好就将药配出来,让英梅家里人去煎药。   宇兮……   那婆母这会子干人事了,立刻拿了药包去厨屋里头煎药去了。李善桃帮着照看新生儿。   只有顾允站在门外目不斜视,等沈若走出来后他才看了过来。   “你……”   “顾允。”   两人都有话想说,沈若此刻手还有点颤抖,往身后藏了下,道:“你先说。”   顾允看到那一盆盆血水端出来的时候,心里就像被一双手给攥紧了,仿佛里头生产的那人不是英梅,而是若哥儿。他无可抑制地想起若哥儿当初生产的时候。   他是后来才知道若哥儿生产那日是有多凶险的。倒在田地里流了一地的血,是周浪将他抱回来的,生产之时也是难产,除此之外还有脑子里的血块。   顾允只要一想,心里就抽疼起来。   他张口又闭口,一番话翻来倒去不知该如何说才好。从未如此语塞过。   沈若哪里能不知道他在想什么,抬眸撞上顾允那含着心疼的复杂目光,眼睛微弯:“你不说的话,我先说了。”   “很多人生产时都凶险,要不怎么说是在鬼门关前走一遭呢。这不仅考验生产之人的意志和体质,还考验周围人。”沈若意有所指,此刻他顾不上太多上前抱住了顾允,低声肯定道:“如果屋里的是我,你也会努力让我和小云吞平安的,对吧。”   顾允何尝不知道若哥儿这是在安慰自己。   他用力地回抱回去,清凌凌的嗓音中竟有一丝哽咽。   “若哥儿,我们就只要小云吞这一个孩子,就要他一个。”   沈若被圈地紧紧地,耳边是顾允强而有力的剧烈心跳。沈若感受到了他强烈的不安。   “好,我们只要他一个。”沈若应道。 第141章   屋里头, 英梅痛哼着醒了,瞧见丈夫抱着孩子,顿时笑中带泪。   身体虽痛, 但心里却是快乐的。   她看着自己的孩子,虽然皱巴巴的,但此刻她觉得这就是这世上最漂亮的孩子,是她和丈夫的爱倾注而成的宝贝。   “还疼吗?”英梅丈夫红着眼眶,他已经知道孩子是如何出来的了, 他媳妇身上竟然挨了一刀。   英梅哭着摇了摇头,为了孩子她可以不怕疼, 但她心中已然是千疮百孔。果然老话不假, 只有在生产时才能知晓周围人待自己究竟如何。   此刻,她将孩子抱在自己身侧,缓缓躺好, 一双含着泪意的眼睁大, 神色坚定地看着男人道。   “夫君,你是选我和孩子, 还是你娘?”   ……   在储水镇稳婆的工钱不高,且大多都请的是乡亲来接生大多都是不要银钱,只要在主家住几日, 就吃上几顿饭食。之后若是将孩子顺利接生出来, 便能收到喜钱。   这算是最主要的收入来源。   荷塘村比起沈家村自然是富裕些, 那婆母和公公商量过后给了李善桃半贯钱做喜钱。   相比于其他地方,已然算是不少了。   但在荷塘村这喜钱给得着实寒酸, 谁家生出个大胖小子给稳婆包的铜板就五十个的, 最少的也要凑个六十六、八十八讨个好兆头。   李善桃不在意这个, 以前她在沈家村接生, 村里人穷的她都没收过喜钱,稍微手里有点钱的,就拿个三文、五文意思一下。   这会儿接过铜板之后便道了声谢,心里头却还坠沉的慌,往那产房门瞧了一眼,轻叹口气。   她管不了别人家的闲事,这会儿她收回目光抬腿往外走。   若哥儿和顾允已然等在门外了。   刘大夫要回镇上,沈若就想着今日正好跟着去一趟,把那小摊给拾掇拾掇,装饰一番。顾允自然也要跟去的。   还有来荷塘村要买的东西还没买上,这会儿去买。   待四人上了车沈若便驾车往徐氏肉铺去。   “娘,你咋了?这眉头皱地能夹死蚊子了。”顾允驾车,沈若便空出手来,此刻伸过手去想要捋平他娘额上的褶皱。   李善桃长叹口气,看着沈若道:“若哥儿啊,娘当稳婆好些年,见了不少龌龊事,你今日也听见了,那婆母喊着要保小的。当时我瞧英梅眼里一点儿光都没了……要不是你进来给她喂参片,人大概早就不行了。”   “我就想着,怎么会有这么狠心的婆母。”李善桃自己是个好婆婆,看不了这种事,当初柳杉生二狗的时候,她可是严阵以待的,生怕柳杉会出什么意外。   结果后来柳杉生二狗时候大出血,幸好平安生下了二狗,保住了一条命。沈丰当即就说了,未来只要二狗一个崽,不肯让柳杉再生。   沈若的手轻柔地拍抚着他娘的脊背,柔声道:“不是所有人都和娘一样善良的,像娘和阿嫂这样相处得好的,太少了。不过我瞧那英梅的丈夫是个爱护媳妇儿的,想来英梅和婆婆吵架应当是会帮着英梅的。”   李善桃点点头,喟叹道:“幸好生的是个男娃,不然她婆母那样,估计还得闹腾,月子都坐不好了。”她不在乎崽儿的性别,但荷塘村里是出了名儿的重男轻女轻哥儿的,要是这回出来的不是汉子,以那婆母的尿性恐怕英梅还要吃些苦头。   沈若很庆幸自己家庭和睦,除了那所谓的爷奶、小叔一家外,大家都很好。   其他人沈若帮不了,只能期望他们自个儿能立起来。   丈夫需得给媳妇儿和孩子撑腰,而不是一味地听从自己母亲的话,他瞧英梅丈夫那么紧张英梅的样子,想来英梅还是有底气能够在婆母面前立住的。   有些人就不能逆来顺受,人家都要你死了,那就不必再给她面子。毕竟只要是个人都不想和这么恶毒的人待在一块儿。   刘大夫他行医多年见的人和事多了,一颗心就得锻炼地梆硬,要不然每回见了这种事儿都唉声叹息的那哪儿成啊。   他只在意沈若刚才那大胆的想法,他那一手医术都是家中祖传,不到万不得已也不会用上剪子的。   李善桃拍拍胸脯,回过劲儿来,嗔怪地看了沈若一眼道:“若哥儿,不是娘说你,你先前要拿剪子给人拉口子,这事做得不对。要是人没挺住,你咋办?你要给人赔命了你知道么!”   沈若被娘说了,没忍住抿了下唇。   他确实冲动了,妄图自己是个穿来的没准能给英梅带去好运呢。那时候事态紧急,那是他能想到的最好的办法。   “你要是真那么做了,你让娘怎么办?让小云吞怎么办?!”李善桃抓着沈若的手,气狠了,用力锤了他肩膀一下。她怎么才发现,自己的小哥儿胆子竟然大到这种程度!   “对不起,娘,我以后不会这样了。”沈若表情有点委屈,见他娘眼睛都红着眼眶里蓄着泪,立刻靠上她肩膀,像小狗似的蹭了蹭:“娘,我保证,以后肯定不冲动了。”   顾允牵着缰绳的手握地死紧。   “若哥儿他娘,他做这事虽然欠妥当,但想法却是不错。要让孩子出来,只此一个法子。”刘大夫帮着说话。   “那不一样。”她说道。   李善桃当时看到刘大夫一进来瞧完产妇就要剪子,哪能不知道这个?但是刘大夫是行医的郎中,她家若哥儿可不是!这在人身上拉口子的事儿,她家若哥儿可不能干啊!   大夫医死人了,哪怕尽了全力都有可能会被记恨上,而她家若哥儿又不是大夫,哪怕英梅自个儿愿意让他动手,那也是不成的啊!   李善桃狠着心不理会沈若的撒娇,她瞧见那时若哥儿手都在抖,她的心也跟着一抽一抽。   “娘,我以后真的真的不会冒险了。这次是我考虑欠妥,你就不要生气了嘛。”沈若轻咬下唇,一双眼睛里满是期待,就这样眨巴眨巴眼和李善桃对视。   “以后我娘说东我绝不往西,我娘叫我吃饭我绝不喝粥,我娘……”   “行了。”李善桃见他耍宝,没撑住冷脸,噗呲一声笑出来。   她是当娘的,哪里会和自个儿孩子生太久的气,她就是气沈若不把自己的安危当回事,要是做出什么无法挽回的事情来,该有多绝望。   “你啊,就会说好听话。我可给你记住了,要是以后你再敢做这么危险的事,我就……我就……”李善桃说不出个所以然来。   “就罚我不许吃饭。”沈若接口道。他知道他娘爱护他,就连惩罚都要想好久。   “不成。”李善桃手指圈住沈若的手腕,说道:“你都瘦成这样了还不吃饭?那这样,就罚你每顿吃三碗,就用家里那粗陶碗!”   刘大夫在一边瞧着他们娘儿俩的相处,没忍住笑着摸了摸胡子,也接了句嘴:“这个好这个好。”   “还有,若哥儿先前还逃了喝药哩!”刘大夫眯起眼睛抖落道。   沈若脸上的表情顿时一僵,哀怨地瞧了刘大夫一眼,想到那苦药,忍不住想吐舌。   “那就再罚你喝药,直到刘大夫说可以不用喝了为止。娘亲自瞧着你喝。”李善桃不容置喙道。   沈若又靠在他娘肩头,蹭蹭。   “我都差不多好了……”   李善桃才不管,不理会沈若撒娇。   沈若又去看刘大夫,冲他挤眉弄眼,想让他说两句。   刘大夫摸着胡须眯眯眼,笑着看天看地就是不看他。   沈若瘪起嘴,明明这些天他都好的差不多了,夜里睡得像猪,一点儿都不会心神不宁。   这情况明明都可以断了苦药了啊!   沈若只好委屈巴巴地伸过手去拉顾允的袖摆:“顾允,你帮我说句话。娘和刘大夫欺负我呢。”   顾允顺势拉住沈若的手握在手心。   沈若心情激动,顾允是知道自己可以不用吃药了的。   却没成想,顾允张嘴对他说道:“今日吃药,给你两颗果脯。”   ……   这个世界,没爱了。   沈若抬眼看顾允表情,好嘛,瞧着跟他娘一样,有些生气了。   刚哄好一个又得哄,沈若心中默默叹气,挪动屁股往前坐了坐。   “我先前真就是冲动。”沈若解释道。   顾允“嗯”了声,驾着牛车目不斜视。   “我真不会再做那种事了。而且我那不是没做成么,刘大夫正好来了啊。”沈若仰着头看着他说道。   顾允又“嗯”一声。   真冷漠。沈若也委屈啊,他也害怕啊,要不是没办法,谁愿意做那种事!   他丢开顾允的袖摆,缩成一团像一颗蘑菇,不想理人了。   “若哥儿,我没有生气。”顾允清凌凌的嗓音传来。   沈若闷闷地声音道:“你有。”   沈若以为顾允会解释他和他娘一样只是后怕,说让他以后不要冲动做出这种事。   却没想到顾允直接道:“我只是后悔没有跟你一起进去。若是要用剪子开刀,这个我会。”   沈若猛然抬起头,看向他:“你会?”   顾允不是个秀才吗,是个读书人,怎么可能会给人做手术!   他是不是在驴我。   顾允沉默片刻,淡淡道:“你忘了先前我们一同救治怀孕母羊的时候了?你知道的,我爹是兽医,以前村里有牛难产时,便是我用剪子剪开一道口子,将小牛犊拉出来的。”   可那是牛啊,又不是人……   沈若本想这么说,但此刻看着顾允,他收了声。他心脏鼓噪一时之间分不清心中是什么感觉,脑子里也乱乱的。   ……顾允这么说,是想代替他,冒险吗?   作者有话要说:   感谢支持~发现营养液破3k了你们好棒啊啊啊!我周末来加更好不好呀~ 第142章   牛车一路晃去了徐屠户肉铺, 沈若直接买上了十斤肉。   之前说要做卤味,除此之外他还打算做烟熏肉和腊肉,家里人多还有工人, 十斤肉拿出一半来做别的,其他全都做卤味,估计也吃不了几天。   徐屠户这回没有推脱,该收多少铜板就收了,但要送的添头那也是分毫不少, 拿了几斤猪下水、六个猪蹄还有带肉的大骨头都要塞给沈若。   这些虽不值多少钱,但架不住量多啊。   “咱们都这么熟了, 不用客气。你瞧我家生意越来越好, 可真是托你的福。”徐屠户一边剁肉一边爽朗笑道。   沈若发现徐屠户好像变了,变得更会说话了。   “是啊,若哥儿可别跟我们客气啊。诶呦, 这是你娘亲吧!瞧着真是年轻, 打眼看过去还以为是你姐姐呢。”胖婶子笑着凑过来和李善桃打了个照面。   她们算是头一回见。虽说就是隔壁村子的,但是因为以前沈家穷很少买肉的, 要买也是跟村里有养猪的人家买点,价格能更便宜。所以李善桃这还是第一次来徐氏肉铺呢。   “哪里,我孩子都这么大了还年轻啊。”李善桃笑着说, 没有哪个女人被夸年轻会不高兴的。   沈丰的相貌遗传沈大山, 而沈若的相貌就是遗传的李善桃。沈若长得好, 他娘年轻时候自然也是出了名儿的漂亮。   当初他爹能娶到他娘也是因为他娘的娘家人少,怕被人欺负了去就想配一个老实人。   那沈大山就浓眉牛眼的, 高大壮实, 有一把子力气。就被他娘看上了。   不过嫁过来之后沈大山确是个疼媳妇的不假, 但有那奇葩刘春花在前, 还是跟着沈大山过了几年的苦日子,才四十不到的年纪脸上便生了皱纹了。   先前瞧着肤色还蜡黄的,但沈若清醒过来之后就有意识地要给家里人补充营养,这会儿李善桃瞧着比起以往肤色红润了点。脸上没有那么干瘪之后瞧着皱纹都淡去不少。   现在看起来还真有些恢复以往的模样了。毕竟古代人结婚都早,虽然她已经是两个孩子的娘,也早就当了阿奶了,但李善桃现在不过才三十七岁,搁现代都还是个青年人呢。   瞧着那胖婶子头上还包着布巾,李善桃就道:“还没出月子别总往外跑,着了风可是要闹头疼的毛病的,你要是不介意,我帮你瞧瞧身子?”   “那敢情好,我头倒是不疼,就是有些日子冷了肚皮凉飕飕的抽疼呢。”胖婶子笑着拉住李善桃的手,说道。   胖婶子脸圆圆的,笑起来特别和善,为人又热情,嘴巴也甜,一口一句的姐姐叫得李善桃脸上都是笑。   “若哥儿,你们不是要去打黄酒?先去吧,娘在这儿帮徐屠户媳妇儿瞧瞧。”李善桃冲沈若道。   沈若哭笑不得地应了。   刘大夫不想奔波,这会儿就在肉铺里头坐着休息。妇人月子时候若是生了暗病他只会配药,听那胖婶子说的他脑海中已然出现了药方,这会儿就让徐屠户拿来纸笔写了一长串药名。   “这是坐月子时候能喝的补气血的药,得了空去抓来给你媳妇儿一天两顿的喝。”刘大夫道。   徐屠户很紧张自己媳妇儿,立刻接过药方谢过刘大夫,随后就要拿钱给他。   刘大夫摆摆手,他有个习惯,要是遇上了病症就随手写个药方,这对他来说也不费事,所以不肯收钱。他们要是拿了药方来自己医馆中配药的,那自然能赚点就赚点。他开医馆的初衷就是治病救人。   不过,像李善桃这样专做稳婆的人有一门手法,就是专门按揉妇人的腹部能让她好转的。这个刘大夫不会,但是很想学,学医永无止境。   刘大夫看着李善桃,询问能否进去观摩一下。这话有些唐突,所以刘大夫又道若是不行也没事。   李善桃自认手艺普通,听刘大夫那么问还有些吃惊,不过她倒是不介意被人学走。况且这可是救了自家若哥儿的大夫,就先前丰哥腿伤也是他给治的呢。   因着刘大夫是镇上的大夫,荷塘村里头的村民有个病的也大多是请他来。那胖婶子见李善桃想答应的样子自然也应了,她为人爽朗根本不在意那么多。   徐屠户也跟着点了头。   刘大夫就跟着一同进了屋内。   “若哥儿,你们要打黄酒是不?我家酿了不少哩,直接带点回去吧,也省得再往村东跑了。”徐屠户笑着说道。   “那怎么好意思。”黄酒一斤十文钱,沈若掏钱给他。见他要推拒立刻道:“可别不收啊,你家自己酿的愿意卖我都很好了,哪还能白送。”   那些卖酒的铺子大部分都会掺点儿水,很少能买着特别纯净的。但自家酿的肯定是纯的,沈若拿那卖黄酒地方的铜钱来买都是赚了的。   徐屠户想了想自己媳妇以前说过的话,只好伸手接过了铜板。太客气了也不好,以后若哥儿他可不敢来了。   “那成,你们帮我看会儿摊子,我进去打酒去。”徐屠户风风火火地就走了。   沈若忍不住发笑,他和他媳妇儿都热情得很,有时候让沈若都有点儿招架不住。   正好有人来买肉,见肉摊里头站的竟然是沈若和顾允,还有些惊讶。   他们俩现在可是大名人,荷塘村里头现在几乎大半人家家里都有了那“若斗”呢!更何况先前还出了县太爷给他送奖赏的事儿,这会儿瞧见他们脸上都是惊喜的笑。   “你要哪些?”顾允问道。   先前沈若来买过许多次,对这里的价格了如指掌,这会儿顾允来问,顾客来挑,沈若来算钱。   一气呵成。   两人分工合作,这一下子就卖出去不少,钱也都收回来了。这会儿沈若将铜钱都放在案板上,他打算等徐屠户出来之后再把卖出去的肉和收回来的银钱都跟他报一遍。   顾允盯着他的侧脸,问道:“你的算学是从哪学的?算得很快。”   顾允自己对九章算术方面算是有所见解,但就连他要计算也需要一段时间,要是数字复杂些的他还要用上算筹。但沈若却不一样,很快就能得出结论。   这究竟是怎么做到的?   以前称粮税时候他还因为背上的伤只能躺在家,只听说过后面都是若哥儿帮着算的,和自己算的分毫不差。但他没想到若哥儿竟然能算这么快。   沈若抿了抿唇笑了,用只有他们俩能听到的音量说道:“在我们那儿有种东西叫做’九九乘法表‘,只要背了那个,很多简单的算术都能立刻得出结论。”   “还有一种便是’珠心算‘,这个需要对算盘非常了解才行……”沈若说到这儿看了顾允一眼,悄声问道:“这儿,有算盘这种东西么?”   沈若目前是没见着,先前去阑珊珠宝行里头,阿富算账时候瞧着是用的算筹。   “有,我以往在书屋瞧人用过。”顾允说道。   沈若扬起眉毛笑道:“那等之后我教你,这个很简单的,你那么聪明肯定一下子就学会了!”   “我包教包会啊。”好像终于找到什么顾允不会的东西了,先前都是顾允教他,现在轮到沈若当老师,他还有点小激动。   顾允没忍住笑了下,他对知识是有渴望的,自然想学。   “那便多谢你了,沈夫子?”顾允顺势开起玩笑。   沈若咳了两声,背着手站直,故作老成地捋着并不存在的胡须:“嗯,顾书郎不必客气。”   “哈哈。”沈若演完没绷住笑出声来。   视线就这样看着他,沈若心里很轻松。   他又回想起顾允先前说的那句话,让他心中很是震动。说真的,所有人关心他时都会怕他因为冲动而做出无法挽回的事,从而劝诫他,让他不要做。   但顾允不同,他想的是要帮着自己一起做,提高这件事的成功率。   有事一起扛,顾允还要冲在前头,给他遮风挡雨。   这是沈若从未有过的体验。   好像更爱他了,这个男人怎么能这么好!   沈若不爱那些小情侣热恋期时黏糊糊的举动,总觉得太害羞,太腻歪了。但那时候他真得特别想扑过去狠狠亲他两口。   不过后头坐着他娘和刘大夫,所以他就没那么做。   顾允给过来买肉的人递去人家要的,听着沈若的笑,心情也变得愉悦起来。   他们俩站在肉铺里头那氛围别人都插不进去,外头人看着他俩就觉得般配极了。   还有听闻沈若和顾允在,荷塘村里过来买猪肉的人都多了不少,甚至还有人不买就特地过来瞧他们一眼的。   大家还都很热情,都想和他俩说上话。   都说人怕出名猪怕壮,饶是社牛如沈若也有些吃不消了。等徐屠户拎着黄酒出来了,沈若和顾允立刻躲进了屋里去。   独留徐屠户对着案板上堆起来的铜板出神。   好家伙,怎么他一走肉铺里头的猪肉卖得更快了!?   沈若顾允进了屋,李善桃她们那也已经结束了。   刘大夫道:“这按揉手法确实不错,善桃妹子我算是知道若哥儿这学医天赋是继承谁了。”   李善桃笑眯着眼睛道:“我这算什么医术啊,就会那么点手艺,帮妇人接个生罢了。”   “诶,你这话可就不对了。接生这手艺就不是普通人能做的。”刘大夫夸道。   胖婶子也跟着道:“是啊,善桃姐姐帮我揉那几下可舒服了,肚子还热乎乎的,真是厉害!”   李善桃长这么大哪里被这样夸过,顿时笑地见牙不见眼。   胖婶子此刻还抱着个小婴儿,瞧着白白胖胖的,听着周围人声小眉毛还皱起来,像是嫌吵闹。   小表情活灵活现的。   沈若看着他就想到自家小云吞了,这孩子瞧着跟小云吞差不多大呢。   胖婶子是个人精,这会儿看沈若望着自己的崽儿出神,笑着主动起了个话题道:“我家猪宝儿是七月廿八生的。”   “我家小云吞是廿六,就比他早两日呢。”沈若几步走上前去逗弄胖婶子的孩子。   小婴儿眉头紧锁,瞧着像个小大人似的,特别好玩。   “顾允你来瞧,和小云吞差不多大呢。就是小云吞一直笑,这孩子一直皱眉头,简直两个极端。”沈若忍不住呼唤顾允过来看。   胖婶子闻言就笑了:“是啊,这孩子随了老徐,你瞧我夫君就是总皱眉,结果孩子生下来就跟他学了吧。”   徐屠户掀开门帘往里瞧,正好听了这么一句,顿时横眉皱起,说道:“那咋了,男娃这样瞧着威严点。”   “得了吧。个小胖墩还威严呢。”胖婶子一点也不给自家夫君面子。   沈若止不住地笑,他看着那娃娃有点想抱,他家小云吞也养得白胖,也不知道是哪个宝宝更重些。   胖婶子看出了沈若的渴望,直接问道:“你想抱抱他么?他脾气不大好,你抱可能会哭。”   会哭啊,那算了。他可不想把孩子惹哭。沈若闻言刚想拒绝,怀里就被塞了个崽。   他垂眼和小胖墩大眼瞪小眼。   小胖墩眉毛皱了皱又放平,瞧着沈若竟然露了个笑。只扭着小身子往沈若怀里钻。   小崽崽肉乎乎的,沈若掂量了下,确实比自家崽崽重。   不过他被自己抱着竟然没哭诶!   胖婶子顿时笑开了,说道“哎呦,你瞧他多喜欢若哥儿啊。这孩子肯定是随他爹了,就喜欢漂亮的人呢!”   胖婶子虽然白胖但瞧着五官底子也是个美人,估计就是生孩子才吃胖起来了,这会儿徐屠户听了顿时嘿嘿一笑。   “这么小点还会分辨美丑了?”李善桃一脸诧异道。   沈若小心地将猪宝儿递给顾允抱,小崽子被顾允抱着也没哭。反而滴溜溜的眼睛对着他下巴瞧。   轮着递了一圈,李善桃抱着的时候猪宝儿还咯咯笑了。   刘大夫没抱孩子,这会儿就在边上瞧着。   最后孩子到了徐屠户怀里。   只见猪宝儿吸了吸小鼻子,顿时瘪了嘴哇哇大哭起来。   徐屠户顿时五雷轰顶:“……我丑?”   作者有话要说:   明天会有加更哦~谢谢大家w 第143章   牛车吱吱呀呀地, 绕过虎头山,走了小半时辰才到了家。   刘大夫要回镇上自然得跟着他们车走,所以也得来沈若家里一趟, 等沈若他们拿了装扮小摊的东西之后再一起去镇上。   镇上医馆有三家,刘大夫出来看诊了若是镇上有人寻医,还能去别家。他于是也不着急了,开始打量起沈若家的模样。   和原先来的时候瞧见的,已经是大不一样了。   李善桃好几天没回来, 瞧见外头大变样了还有些不习惯。   她家可真是用围墙圈了好大的一片地出来。   刘麻子施工队做活又快又好,这会儿都已经差不多快把围墙都建好了, 就差最前头将泥瓦房围进去的那一片地方, 还在那做墙体呢。   瞧见沈若他们回来,自然是热情地跟他们打招呼:“沈小哥儿你们回来了啊。”   他们连着做了好些天的活计了,但瞧着还是干劲满满地样子, 精气神那叫一个足!   沈若笑着应了, 说道:“回来了,还买了些荤腥。打算做些卤味, 大伙儿明日午食就吃它了。”   “哈哈那我们可就不客气了,沈小哥儿你手艺真好,咱们这些天在你家做活儿可都吃胖了!”刘麻子笑着说道, 他这些日子干整天的活儿但回到家里都还是红光满面的, 完全不复以往干了一天活回到家累到半死不活的模样。他媳妇瞧了还以为他是出去潇洒去了呢。   “是啊, 每日吃得比坐席还好呢,哈哈哈。”他们说着就笑起来, 手里的动作越发用力了   先前沈若家还没得到那笔县太爷的赏赐的时候就给他们吃好的了, 这会儿有了钱午食那顿里头肉可更多了, 大家心里头都感念着呢。   沈若笑着摇摇头。   他们一个个干的都是重活, 哪里会吃胖。只不过是这里人都缺油水,正好他家包的那餐都会带点荤腥,哪怕家里头要是没肉了,也至少会弄个蛋一类的。这样他们吃饱了之后自然有力气,而且吃了肉蛋那人打心底里就有一种满足感。   “围墙还有几日能建成?”沈若问刘麻子道。   刘麻子看了眼估摸了一下,说道:“明日肯定能搞完!”   大家兴奋起来,这活计完成的时间可比当初预计的时候要早上两日呢。早些完成就能多两日休息,大家也都挺高兴的。   要说舍不得,那自然是舍不得沈若家好吃的饭菜。虽说他家做的那些里头好些菜都是常见的食材,家里也经常吃,但自家娘们儿做出来的就是没他家做的好吃,也是奇了。   见周围人听着了想到能放假有些激动没心思做活儿,刘麻子大声对周围人道:“大家伙儿加油干,一个个的都动起来,别在这儿杵着了。干活儿!”   他一声令下所有人立刻就回过神,也不再想东想西,又开始热火朝天的干起来。   沈若心想着家里的围墙明日能建好,之后就是等待黄泥墙完全晾干,那就会变得坚硬起来,在晾干之前他还需要一些竹子,削成尖尖的,插在黄泥墙顶上,暂时用这个来防止小偷翻墙。这样的话把小云吞留在家里就安全多了。   这个活计刘麻子他们也会做,就是竹子的材料需要主家弄。黄泥需要晾上七八日才能完全干,今日把竹子弄好,明儿全都插上自然是可以完成的。   沈若心想着家里就堆着不少竹子,正好可以用上呢……   家里人听着声儿了开了门出来瞧,围墙现在已然建到屋边上了,那噪音也就更大。   沈丰和柳杉立刻从屋里出来,“娘,若哥儿、顾秀才你们可回来了。”   李善桃好几天不着家,大家心里头可都想着,二狗听着了声响立刻从屋子里噔噔噔跑出来,一下子就抱住了李善桃的大腿,嗓音清脆道:“阿奶回来啦!”   李善桃脸上满是笑,诶了两声问道:“回来了,二狗这几日在家乖不乖啊?”   “我乖得很呀!这几日都没有出去玩。”二狗昂起小脸说道。   柳杉笑着摇了摇头,“这孩子,自从之前小云吞出了那事儿之后就不肯出去玩了,每日都说要守着弟弟。”   二狗猛点头,脆生生说道:“小叔和顾叔叔不在家,二狗肯定要帮忙看好弟弟的呀!二狗要当大英雄!”   周围的大人们闻言顿时笑了,沈若心里头暖暖的,这孩子打小就是个小暖男啊。   只有李善桃还有些一头雾水,小云吞出啥事了?她在产妇家里头住着跟外界都没啥联系,什么风声也没听着。这时候她皱起眉刚想问,就听着二狗继续嘚吧嘚吧地说话,被一打岔顿时就忘了问。   “就是……小云吞今天又哭鼻子啦。”二狗上前拉住沈若和顾允的手就要往屋里拽。“快点快点,他看到你们就不哭哭了。”   沈若心里头酸酸甜甜的,孩子依赖自个儿见不着阿爹要哭,但他又不能时时刻刻把孩子带在身边。外头的危险可太多了,而且小孩子抵抗力又弱,沈若有心想带,但是一想到自家孩子有可能会生病顿时就打消了带出去的念头。   小云吞还太小,最近天气也冷得慌,怕冻着了他。   “阿兄,插黄泥墙上头防贼的竹子麻烦你削一下。”沈若脚在踏进屋门之前,扭头对沈丰说道。   “成,我可算有些事儿做了。”沈丰这些日子在家能闲出屁来,偶尔做一两个鸡笼,毕竟做多了也没大用,所以大部分时间也都是闲着的。这会儿可算有事情干了。   李善桃被他逗笑:“丰哥你跟你爹一样,都是闲不下来的性子。别人都想着能休息享福呢,你倒好,不干点啥浑身还不舒坦。”   沈丰嘿嘿一笑摸了下后脑:“也不是只有休息才享福,休息久了啊感觉浑身上下都酸疼得很呢。而且啊,自从若哥儿好了,我感觉我每日在家都是享福呢!”   “这倒是。”李善桃瞧着屋门被关上,瞧不着沈若的背影后,嘴角也止不住地上扬。   家庭和睦的人家不少,但像沈若家这样每个人都能相处得特别好的倒是少,刘大夫瞧了之后也觉得心里头舒服。这家婆媳关系相处的也好,小叔子和嫂子的关系也好,他瞧着就是哪儿哪儿都舒坦。   他是跟着沈若过来的,顺带着还享受了一番农家人热情的招待,怪不得外头那些做活儿的人都这么积极,别人对自己的善意,只要是个人都能感受到的。   刘大夫捧一碗糖水鸡蛋喝着,惬意极了。   “刘大夫别客气,家里还有些干果、糕饼什么的,你配着水吃。”李善桃拿了不少东西出来,刘大夫经常来沈家村看诊的,是个值得信赖的好大夫,而且她家若哥儿和丰哥都是他治的,李善桃心里头感激着,家里有啥好东西都想拿出来。   “够了够了,善桃妹子你也太客气了,我都还没感谢你让我学了那一手呢。”刘大夫连忙摆手推拒,这么多都摆出来哪里能吃得完,见她要拆一包新的糕饼,他立刻按住了那油纸包。   “那不算什么。”李善桃见东西也拿得差不多,于是也就随他,先不开了。她在另一边坐下,说道:“要说感谢,我家若哥儿的脑子是你帮着治的,还有丰哥的腿……”   “那我可是收了银钱的,这没什么好感谢的。”刘大夫喝一口糖水,笑说道:“你这手艺可是你做这门行当安身立命的本钱,怎么会不算什么呢?我合该给你交些银钱才是。”   沈若家里人脾气都像,不爱叫别人吃亏,刘大夫看人准,知道李善桃肯定会说不要,他就打算以后沈若要针灸喝药还有沈丰的药钱都不收了,要是他家里以后再有什么病症的,他只要能治,那就不收钱。   但这话就不用跟李善桃明说了。   他活这么大岁数眼明心亮的,先前听沈若说起自己的梦想,要将沈家村发展起来,开医馆、办学堂的。雄心壮志一点儿不输男儿。那时沈若眼神坚定,他也允诺未来沈家村若是真的发展起来了,他刘氏医馆也要来这里开一家。   现在沈家村的确在慢慢地发展,那“若斗”的名声他在镇上都有所耳闻。   这么有潜力的人家,他自然愿意一直交好下去。   况且沈若那一手厨艺可是真好啊,他还想着能再吃上沈若做的卤味呢。   想要和一个人拉近距离最快的方式就改变称呼,他一开始还叫李善桃是“沈若他娘”,自从她那儿学了一手按揉手法后,他就改口喊了“妹子”。   李善桃自个儿娘家没人了,爹娘只她一个闺女儿,这会儿被叫妹子心里头也有些高兴的。   刘大夫可是个治病救人的人,还在镇上开医馆,原本都觉得不像一个世界的人了,结果竟然矮下身段喊她一个乡野村妇作妹子呢。   “我年纪比你大上得有十来岁,你若不介意,可以喊我一声大哥。”刘大夫眯着眼睛笑,心里的小九九昭然若揭,若哥儿是他想认的徒弟,但是若哥儿不愿意,他有别的志向。所以他可是早早地就盯着沈若的小崽子了呢!   “以后若哥儿的崽只要对医学有意,我便将我这一身医术全都教给他。”刘大夫承诺道。   在这个时代,一句承诺比什么来得都重。   李善桃惊得站起身来:“这、这……小云吞还那么小,也不一定能有天赋,这哪儿行啊。”   “怎么不行。”刘大夫笑着捋胡须说道,“要不是若哥儿志不在此,我都想把他抢了当徒弟呢。”   李善桃感觉是遇着贵人了,人家医术都是家中祖传的,竟然要教给小云吞,这可真是……   她激动起来又要说谢,刘大夫立刻打断道:“我刘先无妻无子,这一身医术也不知该传给谁,若是你家若哥儿的孩子愿意,那可真是帮了我一个大忙。让我刘家的医术能够传承下去。”   “我收养了一个孩子,但他不擅医学,只能帮着捡捡药材。未来可以帮上他的忙。只期望,代我百年后,能够好好将我安葬。”刘大夫想事情十分长远,要是沈若的孩子拜他为师,那自然要管自己的身后事。   只希望他还能活到那孩子长成的时候吧。   刘先摸着胡子,朝外看。   此刻屋外阳光热烈,他想着未来,笑得眼睛微眯。   ====================   沈若屋里。   小云吞自从会翻身和抬头之后,每日都会在床榻上头翻滚,幸好那卷起来的被褥隔档比较高,要不然一下不注意他还真能越过去呢。   二狗拉着两人进来之后,就瞧见小云吞趴着抬头口水滴答的小模样。   他小大人似的说道:“啊呀,小云吞你咋的又流口水啦。快点躺好来,哥哥给你擦下巴哦。”   二狗伸手去把小云吞轻轻翻了一面,拿了绵软的细布给他擦下巴。   小云吞兴奋极了,他瞧见沈若和顾允,顿时手舞足蹈地,二狗一时之间还擦不准下巴了。   “别动别动,哥哥先给你擦好。”二狗立刻哄道,“擦擦下巴,擦擦上巴,还有脖子!呀,是干净的小宝贝啦!”   沈若在一边喷笑出声,什么玩意儿?“上巴”是什么东西。   小云吞嘿哟嘿哟地挥舞手臂,咧开嘴笑。   “那叫’人中‘。”顾允对二狗道。   二狗点点头,指了下小云吞小嘴巴的左边,说道:“那这里是叫’人左‘吗?”   顾允:“……嘴角。”   沈若快笑抽了,上前去揉了把二狗的脑袋说道:“行了,咱家二狗聪明到会自创词语了啊,还认识左右了。真厉害。”   二狗嘿嘿一笑,那小神态和沈丰如出一辙:“左手端碗,右手拿筷!阿爹教哒!”   沈若点点头继续夸夸,二狗笑得见牙不见眼。   他今日有心要去镇上把小摊给装修好,之后还得去一趟“阑珊”,这么多日没关注过,也不知道镇上现在如何,还有那“金珠”可还在继续搞活动跟阑珊打擂台么。距离“阑珊”的下一次活动也没有几天了,正好过去和蓝帆商量商量。   “你现在去收拾下东西,先前听你说准备了什么小礼物要送你蓝叔叔的?今儿我们要过去找他,你带上。”沈若说道。   二狗顿时兴奋起来:“好!”说完就跑出门去了。   “哈……”小云吞突然发出一个音,沈若立刻看了过去,刚才二狗说“好”,小云吞就想跟着学,嘴巴一张一张,又吐出一个“哈”字。   “顾允,你听!小云吞说的。”沈若拉着顾允的手,兴奋道。   “他现在学习能力这么强,你要不要再试试教他喊阿父呀?”沈若弯起眼睛抬头看他,崽崽可是喊过“爹”的,这点上,沈若心里头嘚瑟着呢。   顾允紧了紧手心里的手,“嗯”了声,冲着小云吞道:“叫阿父。”   小云吞粉嘟嘟的小嘴唇一张一张,吐出一个“肚”字。   “阿、父。”顾允将嘴巴张大,让他能瞧清楚自己吐出这两个字的时候是如何发音的。   “阿……”小云吞说了第一个字,沈若和顾允同时紧张起来,一边在轻声地“父”“父”这样引导着他继续往下说。   小云吞大眼睛忽闪忽闪,流了一点口水:“阿……阿肚!”   “噗。”沈若笑着凑过去亲亲小云吞白嫩的脸蛋,“我们宝宝真厉害。”   虽然音不太准,但还是很厉害了,“父”这个音就是难发,以后慢慢练习就好了。   顾允听着了,虽说“阿父”变“阿肚”,但也算是喊了。心里一股暖流湍流而过,此刻看着沈若俯身后纤薄的脊背,和小云吞笑呵呵的表情,他也俯身过去,将沈若和孩子一同抱住了。   沈若扭头看他,眼底映出的是顾允的笑。   沈若挪了下位置让他能抱得更舒服。顺带着把孩子抱到了两人中间。   顾允在以前从未想过自己的孩子会是什么样的,在遇见这个沈若之前,他甚至都没有萌生过要娶一位夫郎或是妻子的念头。但是现在他无比感谢上天,能够让他拥有这么好的两个人。   他学着沈若的动作,凑过去轻轻地亲了下小云吞的脸颊。   小婴儿的脸白嫩嫩的,柔软光滑地很。他生怕力气大了碰疼了孩子。   沈若垂眼看着他小心翼翼的动作,嘴角微勾,下巴尖搭在顾允肩上动了动说道:“我也要。”   顾允抬眸看向他,揽着沈若的手臂都收紧了。   沈若有点小紧张,没忍住舔了下嘴唇,一双笑意盈盈地眼睛对着他。   显然很期待。先前在牛车上往徐氏肉铺去的时候他就很想亲顾允,但是现在瞧见他如此珍惜地模样亲小云吞,沈若心里也痒痒的。   顾允说:“你闭眼。”   沈若挑眉,稍微犹豫了一下,慢悠悠地闭上了眼睛。   顾允将孩子从沈若怀里抱了出来,在床上放好了。抬手去给小崽崽掖被角。   沈若眼睛偷偷掀开一条缝,视线立刻就被顾允骨节分明的手指吸引住了,还没等他多瞧几眼,顿时面前就蒙住了一片黑影,沈若立刻闭上眼睛,很快嘴唇上一重。   沈若睁开眼,见他真就跟亲崽崽一样只亲了一下。顿时有些不得劲了,什么嘛,难道自己没有魅力了么?!之前亲嘴儿可不是这样的!   沈若“哼”了声,一手揽住他后颈,另一手捏住他下巴,不容他退开,用力地回吻过去。   顾允嘴角露出点得逞的笑,很快便收住了。顺势将人扣进怀里,立刻反将一军,直把沈若吻得头晕目眩,指尖腿根一起发颤才停。   沈若到了现在哪里还不知道顾允就是故意的!没想到这人表面瞧着一脸正派,其实心里头还藏着“坏”呢!   沈若掀起眼睛瞧他,眼角又红又湿漉,剧烈地喘息几声。   “下次、不要再亲得这么用力,我舌头都麻了。”他弱弱吐槽。   顾允一手揽住他的腰,一手去摸他脸颊上的那颗痣,深深低下头凑近,几乎能感受到彼此的呼吸,清凌凌的嗓音像着起了火。   “好。”   他抓重点的能力向来不错“下次”“要亲”“用力”他都说好。   ======================   时辰差不多,再不去镇上可能天黑透之前要赶不回了,这会儿沈若便催着顾允赶快,他们也有东西要收拾。   好些准备用来装饰小摊的各种颜色的布头,还有那块写着“珍宝居”的匾额,都要带上。   还要先把刘大夫送回医馆去。   二狗也有自己的专属小书包,是柳杉给他做的,上面还绣了当初沈若给他画的摇尾巴的可爱小狗。   他这会儿背着双肩包,那包里头还鼓鼓囊囊的,想来都是要送给他蓝叔叔的礼物。   “娘,阿兄阿嫂,我们去镇上一趟。天黑前要是赶不回就在镇上吃了。”沈若报备道。   “好。路上当心些。”李善桃说道。   牛车吱吱呀呀地走了,李善桃瞧不见影儿了才往屋里进,她赚的那半贯喜钱正好放回家里藏着钱的地方。   待她一打开床铺瞧见挖空的那个洞里头摆着满满的银两顿时人都懵了。   难不成是她眼花了?   再打开看一眼,还是一样,白花花的银元宝整整齐齐地叠在里头。   家里人都知道她放钱的地方,也不知道是哪里来的。   她皱着眉头将沈丰和柳杉喊进来,问了。   他俩知道李善桃有个毛病就是爱多想,思虑重容易焦虑,就干脆隐去了小云吞差点被抱走的事儿,只说是若哥儿和顾允一同帮了县太爷的忙,办了个案子,这才得了这么些奖励。   这里还只是一半,另一半给了顾允家,不过柳兰香先前就说了未来给聘礼还是要拿回来的。   李善桃感觉跟在做梦似的。   县太爷?破案?若哥儿和顾允?   沈丰肯定的点点头,事实确实如此。   “若哥儿说之后打算拿这笔银子盖新房,家里银子多危险干脆都用作盖屋子,这样那些小偷小摸的就不会打上这些银两的主意。”柳杉说道。   李善桃呆愣愣地点了下头,竟然才这么点时间,她家围墙才刚要建好,竟然要开始造新屋了!   呆滞过后就是狂喜,心里头高兴便表现在脸上,她笑容满面干什么都有劲儿。   柳杉回屋里继续绣祥瑞香囊,一共要二十四个,就差两个她便做完了。沈丰就在外头削竹子,他刀用得贼溜,三两下便削完一根竹。   李善桃在屋里逗小云吞,给他喂羊奶。   “好几日没见着了,可想死阿奶咯。”李善桃抱着小云吞稀罕极了,小云吞也非常给面子地冲她笑。   还一边“阿……阿。”的,好像在喊她似的。   “哈哈,小云吞长大以后要不要当大夫啊?想就啊一声。”李善桃想到刘大哥说的话,笑着问道。   小云吞:“啊……”   “真的想?”李善桃挑了下眉,又问一遍。   小云吞眼皮忽闪忽闪,嘴巴张开又合上,最后用小嫩嗓喊道:“啊!”   作者有话要说:   加更也在里面啦!~可爱小云吞抱住姨姨们的脖子送上湿乎乎地亲吻~ 第144章   几人到了镇上后先驾着牛车将刘大夫给送回了医馆去, 这才拐了方向到储水街上。   先前集市不是在这条街上,二狗是第一次来,里头摊子很多, 过来逛的镇上人也不少。沈若瞧见了古桐在外围摆摊,便托他帮忙看着牛车。   古桐自然是一口应下。   因着街道不算很宽,有行人那牛车就不大好进,之后得做一辆窄些的板车来比较方便。他们今儿只是带东西过来装饰小摊的,东西倒是不多。   沈若拿着那些布头, 还拿了扫帚和簸箕来,顾允抱着匾额, 二狗拉着自家小叔的衣摆, 这样三个人的组合顿时就吸引了周围人的视线。   有人瞧着这两人,总觉得面熟,但是一时之间又说不上名儿来。   视线难免就在这三人身上停留的久了一点。   眼见着他们走向了一个空摊位, 上面的木板不破但久得很, 上头还有不少灰尘和蛛网。一看就是空了许久的摊子,这位置好价格贵, 好些摊主都眼馋。不过那摊子侧后方的布庄老板不是个好相与的,这个位置就空了很长时间。   倒也不是那租摊子的管事给沈若他们使绊子,确实是沈若瞧上了这里, 外加边上好一点位置的都被人给占了, 正好这里有个好位置, 后头还是布庄。   他又是做布艺生意,那不是正好了么!   于是之前在管事的说要不要再换的时候, 沈若就说不换了。   先前那布庄老板想挤兑人走, 很大的原因就是有利益的牵扯, 被挤兑的那些都是想着抢走人家布庄的客人的, 在外头卖更便宜的散布。   这做的就不地道,要是自个儿是布庄老板那肯定也膈应。   但是沈若是想跟他达成合作的,只要有利益的置换,那他们之间的关系必然是坚不可摧的。   不过现在说这个还太早,还是先把小摊给收拾好吧。   沈若之前教那些婶子给木工厂工人做口罩的时候,他阿嫂就做了几个成品,正好可以拿来用上。   小摊是有木头顶棚的,到时候一扫全是灰,自然要带个口罩防一下灰尘。他们过来的时候都是换了家里的破旧衣裳,这样弄脏了也就好直接丢了。   这大概也是其他人忍不住他们的原因,先前在官府中他们都穿得还成,这会儿穿打着补丁的衣裳,这就很不一样了。   沈若倒是觉得这样就挺好,当名人的感觉在沈家村和荷塘村时候已经感受过了,目前不太想继续感受。   “二狗,你去边上坐着等等吧。”沈若指着边上那个石墩子说道。   二狗见小叔和顾叔叔要用笤帚扫上面的灰,他人小举着笤帚也够不着,还是不去帮倒忙了,这会儿干脆地应了,往边上石墩子上坐。   沈若和顾允都戴着口罩,只露出额头和一双眼睛,分工合作十分快速地就将灰都扫了,随后还拿了破布头用竹筒里的水沾湿了把角角落落全都擦了一遍。   那脏的简直没眼看。沈若见那木板原本是深灰色,还以为本就是这个颜色,擦了之后才发现,那原本的木头颜色是棕黄色的!   这一下竹筒里头的水根本不够用。   二狗瞧见了,立刻从石墩子上蹦下来:“小叔,我去借盆子打点水来好不?”   他人小主意大,沈若想想二狗确实可以锻炼一下社交能力,就瞧瞧他能不能借着。   “成啊,咱们家二狗真贴心。”沈若毫不吝啬自己的夸奖。   二狗脸颊红红,握着拳头就往后头那家布庄进。   顾允继续清扫地上的灰,两人身上头发上都沾了不少,瞧着就跟在地上打了滚似的。   沈若刚想笑着说几句,刚一张嘴就打了个喷嚏。   这灰尘多的哪怕隔着口罩都有些阻挡不住啊!   也不知道二狗能不能真的借到水盆和水来,这布庄老板在这条街上的风评那可是相当不好的。二狗胆子比起以前已然是大了不少,也许是先前蓝帆带着他见过世面的缘故。   这会儿进了布庄铺子之后,他眼睛也没乱看,径直往柜台边走去。之前在“阑珊”的时候,阿富叔叔就是站在柜台后面的,小叔说了这是掌柜。   二狗迈着小短腿走过去,两只手扒在柜台边。   “掌柜叔叔,可以借给我一个盆和水吗?”   二狗人小走进来的时候都没人瞧见他,这会儿出了声还吓了那掌柜一跳。   “哟,哪里来的小娃娃。”那掌柜长得一副不好惹的模样,嘴角下撇看着凶凶的。   二狗一听他说话,和他对视上了,心里的勇气就立刻散了个干净。   “外、外头来的。”二狗说道。   边上的伙计听着掌柜的声儿了才发现竟然有个小娃娃进来了,顿时都走上前来。   在二狗的视角里,他们都好高瞧着要打人了,但是他进来是要借水盆的呀,他抓紧双肩包的包带,立刻跑进了柜台里。   对比起那些伙计,还是脸臭臭的掌柜更好一点。   “掌柜叔叔,我想借一个水盆还要一点水,可以吗?”他走到掌柜面前,鼓起勇气昂着小脸问道。   那掌柜的从没见过这么有礼貌的小孩子,瞧着才四五岁,口齿这么清晰,长得也是眉清目秀的。   他当即就答应了,对伙计道:“去后头染坊拿个盆子装些水出来给这小娃娃。”   “是。”那壮汉就应声去了。   “谢谢掌柜叔叔!”二狗完成任务顿时开心了。   他蹦跳了一下,掌柜这才瞧见了他身后背着的“书包”,这东西在储水镇上可是风靡了许久了,街上卖的也多,但是瞧着都没有这小娃娃身后背的这个好看精细。   掌柜的似有所感,问道:“小娃娃,你借水盆干啥用?”   二狗仰头答:“我小叔要在外面摆摊,在擦灰,家里带的水不够了。”   掌柜的点点头,见那伙计将水盆端出来了,便道:“小娃娃,走,我们给你端出去。这水盆注了水可重,你端不动。”   二狗点点头,乖巧道谢。   外头沈若和顾允打扫告一段落,这会儿瞧见布庄里头有人跟着二狗出来,还端着盆水,沈若冲二狗悄么声儿的竖了个大拇指。   二狗顿时喜笑颜开。   “这小娃娃进来借水盆,就给你们放这儿了。”那掌柜的指挥伙计往他们摊子上的隔板上放。   “多谢掌柜。”沈若也道了声谢。   看这掌柜的虽然脸臭,但是脾气还挺好,也没周围人传的那么暴脾气吧。   “不谢,就是你家这孩子身后背的包,我瞧着跟街上卖的那些很不相同。”掌柜的看东西的眼光不过,那布料算不上名贵,但是做工和绣活是一等一的好。   沈若笑了下,道:“我家就是第一个做’书包‘生意的,先前在大集的时候卖过一日,之后就被人家学走了。”   “原来如此。”那掌柜的闻言眼睛一亮,看向沈若他们道:“你们这是要开始卖’书包‘了?”   “是的,过几日就会来摆摊,今日过来是来收拾装扮的。”   那掌柜的点点头,随后便说了几句就往里走了。   二狗继续坐在石墩子上头看,沈若和顾允一起撸起袖子擦板子,那水都是黢黑的,之后又端进去要换水。   弄了半个时辰才差不多打扫干净。   沈若想抬手抹把汗,但是袖子上都是土,又悻悻然放下了。   顾允身上也没好到哪里去,棚子两边他们挂上了各种颜色的布条,能挡掉一部分光,顾允翻出袖口内部,不容置喙地按在沈若额头上,给他擦汗。   “啊,都脏了。”他竟然用穿在里头的干净衣服给他擦汗!   “无事,洗洗就干净了。”顾允一不做二不休,直接拿自个儿袖子沾了干净的清水给沈若擦了把脸。   小土哥儿顿时就变回白皙了,沈若忍不住笑,“你袖口湿哒哒的不难受啊。”   顾允摇了摇头,他不觉得怎么样,而且这是给若哥儿擦的,他心里舒服。   边上的破布都是脏的,那些挂起来装饰的布是洗干净晒干了的,两人也没打它们的主意。沈若换衣裳的时候忘了带帕子来,不然就能擦脸了。   他也想效仿顾允那样给他也擦把脸,但是顾允阻止了他,自个儿拿另一边袖子沾湿了擦了把脸。   “一个人湿就够了。”他道。   两人脸上是干净了,身上还灰扑扑的,就在这会儿从布庄里头又走出来一个人,头戴玉冠,身穿绸缎书生长袍,身后还跟着两个小厮。   “掌柜说就是这两人做的书包?”他皱着眉头问道。   “是,你瞧那个小娃娃身上背着的就是了。他们是第一个做出来的,街上那些瞧着就不好的都是仿制的。”那伙计解释道。   那公子哥儿眉头皱地更紧:“……这身上脏的,穿得也跟破要饭的似的,瞧着也不像是会做’书包‘的人。”   他也没仔细瞧,只打量了下他们的穿着顿时就不想靠近了。   二狗听到了,顿时生气了,他气鼓鼓地站在石墩子上面喊道:“坏人!你不许说我小叔和顾叔叔坏话!”   那公子哥儿瞧见了二狗,发现这小娃娃身上穿着的倒还周整。   “我怎么就成坏人了?我哪点说错了,他们可不就是脏么。”   “那是因为我小叔他们在收拾摊子,上面好多灰的!”二狗气哼哼。   “二狗,回来。”沈若根本不把这人的话放心上,他特意穿着破衣裳来的,根本就不在意别人怎么看。   顾允也不生气,他虽有洁癖,但也不是不能忍受脏污。反正等回去之后也能洗干净。   二狗听到沈若喊他,只好走回来了,他最好最好的小叔怎么能让别人说。这时候还气鼓鼓的,瞪着那个男人。   那男人这时候眼珠子转过来,瞧清楚了沈若和顾允。   好家伙,这两人身上破破烂烂脏兮兮,但脸长得是真好!就是这衣裳穿着还真是不协调。   “’书包‘就是你们做出来的?”那公子哥儿走上前来,语气不太好地问道。   人家态度不好,沈若自然也不会给什么好脸色:“不是。”   他一句话直接堵得那公子哥儿说不出话来,这还怎么继续往下说啊。   “我要跟你们买两个书包,就跟你家那孩子背的一样的。”公子哥儿颐气指使道。   沈若看了他一眼,淡淡道:“不好意思,这款不卖。”   上头绣的是他给二狗画的专属小狗,怎么可能拿出来卖给别人。   那公子哥顿时就来气了,他从小想要什么都能得到,结果这人竟然这么不识抬举。   “嘿,真是给脸不要脸。就这样还想在我家铺子前头摆摊?我劝你们别摆了,不然我见一次砸一次!” 第145章   “说完了吗?喊这么久口渴了吧, 要不要进去喝些熟水?”沈若把二狗拉到身边站着,瞧着那公子哥儿怒发冲冠的模样,一句话让他的表情变得既愤怒又疑惑。   “没说完!先关心关心你自个儿吧!”那公子哥儿冲他们瞪着眼睛。   沈若继续道:“我看你面色青黑, 恐怕失眠已久吧?”随后继续劝他,“脸色这么差,想必最近也是操了不少闲心吧。”   “你什么意思!”那公子哥儿抱着双臂面露不善,这小哥儿说的话他怎么听不懂了?   顾允听着身侧人出言讽刺,哑然失笑。若哥儿成长了, 在村里言语恐吓那些造谣婶子的时候还算轻,现在都学会阴阳怪气了。   劝他们别摆摊?还要砸摊子。甫一出现就出言不逊, 一言一行完全不是个读书人的做派, 倒像是个二流子混混。   沈若是在说他多管闲事呢。他们好好的在这儿拾掇,也没碍着人家什么事儿,但人家太欠, 非要凑上来找事。那他也就不客气了, 只要这人敢砸他们的摊,他就敢让这小子家铺子开不下去。   要知道, 布庄生意嘛,也不是搞不了垄断。要是他开个布庄,之后他的布艺小作坊还能自产自销, 那成本可就更低了!   他早早地就知道未来大宇可是要大力支持农民种棉花的, 到时候棉布的价格绝对会打下来。   “我什么意思你都不知道?”沈若故作惊讶地看着他, 继续道:“你长那么大个脑袋就是为了显得高么?”   这就是纯纯的嘲讽了,那公子哥儿哪里受过这种气, 脑门瞬间就红了, 站在原地暴怒跳脚。   “你们去!将他们的摊子给少爷我砸了!”公子哥儿伸出一根手指狠狠地指着沈若的小摊, 眼睛里都要冒火。   “这?”边上那小厮有些犹豫, 看了自家公子一眼。   另一个小厮喏嗫道:“公子啊,掌柜说了他们可是做’书包‘的第一人……而且老爷还没来,您……”   “你们是我的小厮还是我爹的?!”他瞪眼,气得青筋暴起:“快点给我砸!”   小厮慢步走过去,看着沈若眼神里头还带着些歉意。但是他们没法子,作为下人是不能忤逆少爷的。   他们走得实在是慢,公子哥看不下去立刻冲上前去要打砸,手已经抓在了沈若给小摊装饰上去布条上。   就在沈若要去揍这个爱管闲事,出言不逊的公子哥儿的时候,一道夹杂着怒火的嗓音自布庄铺子中传来。   “兔崽子!你在做什么!”里头一个衣着华贵,大腹便便的中年人像根箭矢似的冲了出来,一下子就扎到了那公子哥儿后头。   “爹?”那人顿时浑身一僵,转过身去看到熟悉的人影立刻咽了咽唾沫,但越想越觉得自个儿没错,顿时将刚才的事儿全抖落出来了。   “……爹,那小哥儿竟然骂我没脑子!我想买他们做的书包都是抬举他们了,竟然这么不识好歹!我今天偏要砸了他们的摊!”   那大腹便便的中年人闻言一下子将大手拍在了这公子哥儿脑门上,邦邦两下清脆极了,沈若听着都觉得疼。   ……大概知道为什么这孩子脑子不太灵清了,原来原因出在这儿。   “老子的优点你是一丁点儿都没学着,就学老子砸别人摊子了!?”说完又是邦邦两下。   那公子哥儿气得脸都紫了,但在他老子面前不敢发作出来,此刻就怒红着眼睛瞪着沈若。   那眼睛瞪得都要吓哭小朋友,二狗对上他的眼神就害怕,但还是梗着脖子挡在沈若身前。又怕又想保护小叔。   那中年人瞧着和善些,当着沈若等人的面教训完了自家儿子,便走上前来。   “二位,我儿叫我家夫人宠坏了,莫怪啊。”   沈若没说话,倒想听听这布庄的老板出来是想做些什么,总得有个目的,要不然怎么可能当他们面揍孩子。   他见竟然没人搭茬,自个儿也不尴尬,笑眯眯说道:“你们二位做的那’书包‘啊可是在镇上风靡已久,可真是年少有为啊。”   “不敢当,况且那’书包‘也不是我们做的。”沈若之前心中有猜测他是为了书包来的,没想到还真是。他这么说也不算骗,书包本就是村里头婶子一针一线做的,他可做不来。   布庄老板打了一大堆腹稿顿时派不上用场了,这小哥儿根本不按常理出牌。   但掌柜既然提供了这线索自然不是诓骗自个儿的,哪怕不是他们做的,那肯定也是能买着或者说手头上有货源。   布庄老板也是个人精,此刻也不揪着沈若说话,就看向二狗。将他仔仔细细地打量了一遍,视线在他背着的书包背带上停了许久。   “这就是你家的孩子啊,瞧着可真机灵。要是能去学堂上个几年,想必未来定能有一番作为啊。”他笑眯眯地摸了摸自己的肚皮,说道。   沈若挑了下眉,这是想从二狗身上突破?   “许老板,你有话直说,不必拐弯抹角的。”   沈若先前便听人说过这布庄的老板姓许,脾气不太好,以前砸了别人的摊子不止一次,之后便导致他们店门前这个摊总租不出去。   但因着他家和承包储水街的又有亲戚关系,所以也就没有多管,先前空着便空着了也图个让布庄门前的清净。   不过此刻,瞧着他笑眯眯的模样,几乎看不见瞳仁,沈若便想到了一个词语——“笑面虎”。   许老板哈哈一笑,道:“都是敞亮人,那我可就直说了。我家这布庄里头卖的除了布料外,还有成衣,但是大家觉得成衣昂贵,都只扯布回去做。我便想着再做些其他的,能放在布庄中售卖。”   “我觉得那’书包‘就不错,只要你们愿意将书包的做法卖给我,我可以供你家的孩子一路考上童生。”   考童生也不是个简单的事儿,要是一年考不上那就再给一年的学费,那要是拖拖拉拉个几年,费用可就更高了。他承诺的不是银钱,而是用银钱堆砌起来的一个“童生”功名。   一般人肯定动心,农家人里头谁家不想出一个读书人呢?毕竟没人不想家里小的去读书,但为什么不去还不是因为很难供得起,要供一个读书人就能倾注举家之力。可要是有富人脑子抽风了愿意供穷人家的孩子读书,还保证说要供出来,那自然是极诱惑的一个承诺了。   但沈若不是一般人。   他家二狗本就聪明,要考童生还不容易么?他身边就有个九岁考上童生的人,带一带二狗必然能考上。以前沈若就说要送二狗去镇上学堂念书,之前是为了让二狗能进去学习,现在的想法就是送二狗进去学点知识、交些同龄的朋友。压力也不用太大了,毕竟回到家了也有人能帮着巩固,甚至还能学到前面去。   这许老板似乎笃定沈若他们会答应,这会儿双手背在身后,挺着肚子眯眼等待回应。脸上挂着的是志在必得的笑容。   沈若道:“许老板,你若是要书包,我们’珍宝居‘过两日便开业,离得这么近过来买也方便。”   笑话,书包可是沈若小摊上的“火爆产品”要是被布庄垄断了,那他的小摊还卖啥?而且这许老板的意思是将做法交给他,也就是说,只要卖给他了,那沈若也不能再继续做出来卖了。   真是打的一手好算盘。沈若都想给他鼓鼓掌。   在储水街上仿制的丑书包都能卖半贯钱,还有不少人买,明眼人都知道这是门好的营生。果然是无奸不商,拿让他家里的孩子考上“童生”来换这“书包”,可真刑。   许老板皱了下眉,他差点维持不了笑容:“你这小哥儿是在开玩笑吧,那书包你哪怕卖上几年也不一定有我给孩子供读书的钱多啊。这样,我家里有请先生,就让你家孩子跟我儿一块儿念,那可是丙申年秀才!”   大儒很少会给商贾之家的孩子上课,哪怕沈若是个现代人也知道的事儿,这许老板就是觉得他们乡下人对这些不清楚呢。   他儿子站在后头一听这话站不住了,指着二狗道:“谁要跟小屁孩一块儿念书!”   二狗也生气了,鼓着腮帮子喊:“我不是小屁孩!”   沈若拉过二狗安抚,他道:“许老板,你不用再说了。这书包的做法是不可能卖给你的,我家的孩子家里自然会供,就不劳你费心了。”   “还有,你恐怕还不知道,”沈若说完伸手挽住顾允的手臂,冲许老板露齿一笑:“特别巧,我未婚夫也是丙申年秀才,唔,还是……那叫什么来着?”   “哦对,案首!”沈若大声笑着故意道。   他知道顾允只要上镇上来就会随身带着证明秀才身份的木牌,这会儿话放出去了立刻推推顾允的手臂,还带着点儿催促的意思,示意他快点把木牌子拿出来装逼!   沈若心想:必须要让这个许老板尴尬才行!真是多大的脸啊,要买走别人开摊立命的“本钱”?!   顾允眼神复杂,哭笑不得地微摇了摇头,他这木牌很少刻意拿出来给人看,先前便是去官府时候才会挂在腰带上,其他的时候他都低调极了将之收好。   他带着也只是以备不时之需。   但那些“不时之需”当中绝对不包括现在。   顾允宠溺地看了沈若的侧脸一眼,骨节分明的手从怀中拿出那块刻着身份的木牌,缓缓举起到那许老板能瞧见的高度。   木牌上有着官府的印刻,上头写着籍贯、姓名,以及那行用朱砂描过的字“丙申年秀才第一名”。   后面还坠了两个小字——“案首”。   作者有话要说:   明天继续! 第146章   “……?!”许老板的眼睛都被木牌上的那抹红给刺痛了, 脸顿时火辣辣得烧。   人家小孩子都有案首教,他家的那秀才算个啥啊!   难怪这小哥儿不同意做这笔交易了。   他讪笑两声道,对顾允拱手道:“失敬失敬, 竟然是案首秀才郎,可真是年少有为啊。”   人家考秀才时候拿的可是第一名的案首,未来要再往上考自然是所有考生里头最有可能考上举人的啊!这种人万不能得罪了。   他也没等顾允回应,径直把身后站着瞪眼睛的自家儿子给拽到前头来。   “兔崽子,快点儿跟这二位道歉!”   那公子哥儿脾气虽差但也是个审时度势的, 毕竟是商人之子也从他爹那儿学了几分能屈能伸,此刻偏着头上前去拱着手道:“对不住, 先前是我冲动了, 我就这脾气还请见谅。”   沈若挑了下眉,这道歉的话根本就是心不甘情不愿的,给他自个儿找借口免责呢。   许老板额头青筋直冒, 听自家儿子道歉都欠欠儿的样, 顿时火起,抬手又是邦邦两下。   随后笑眯眯地对顾允说道:“你就听前半句就成, 我这儿子不太会说话,见谅见谅啊。”   顾允“嗯”了声,道:“那我们这摊子……”   “你们就在这儿好好摆着!我儿子要敢砸我先砸断他的腿!”许老板立刻接口道, 眯成缝的眼睛都睁开了。   许老板的儿子:“……”   沈若就知道顾允的身份木牌好用, 可以免去不少事, 以后小摊也能安安稳稳地摆下去。这也算是小小的立了个威风。在古代,士农工商阶级明显, 商人又是极其看重利益的, 知道面前的是案首秀才, 未来的成就不可限量, 这个身份就足以让他巴结了。   “好,有许老板这句话便够了。”顾允道。既然许老板说了他们可以在这儿好好摆着,那以后像是砸摊子一类的事情肯定是不会再出现了,算是上了一重保障。   他又继续道:“那’书包‘是我未婚夫郎设计出来后请村里人做的,做法不可能卖,你若买的多自然会给你些折扣。”   沈若站在顾允身侧,闻言忍不住想笑。他也没和顾允说自己的计划啊,这人怎么就和自己想到一块儿去了呢!   许老板自然说“好好好”,他是想买些成品放在店里卖的,这样人家看了拿自家布料做出来的成品好看,可以买成品,也能买布回去做东西。他为什么看重书包,最主要的原因就是因为那书包价格不贵,还没有成衣的一半贵呢,但是真就好用,他家里头就有从别人手里多花钱收来的书包!   要是自家布庄里头也摆出来卖,别人来瞧见了书包之后发现价格划算自然也乐意带个走的。   再者说,眼前这人可是案首秀才,能跟他搭上关系许老板脸都要笑烂了,未来要是他考上了举人,自个儿可是和举人老爷做生意的人了啊!   他心思急转,此刻就笑眯眯地看着顾允:“那你们何时过来摆摊啊?那书包我要是多买些给多少折扣?我听说大集那时候你们还有卖别的东西?”   在大宇朝但凡是个有功名的人都不能经商,要是被别人抖落出去那就招人闲话,要是手下资产多了还会被举报,不过只是摆摊的话,自然算不上商人。   沈若向来喜欢走一步看三步,他想顾允以后肯定还是要继续科考,那这小摊经营的事儿自然不能让他插手。   “过两日吧,我打算推出一款新的书包,还有些配件没做好。”沈若暂时还不能确定,可能还得先忙着“阑珊”那边的事情,他阿嫂应当快把那十二样祥瑞香囊一共二十四个做好了。“阑珊”那边关系着自己的“念宝”牌子,所以他还是要多顾着点儿。   许老板一听还有新款式,顿时有些惊讶,问道:“新的款式比原本这书包还好用么?”   沈若颔首:“新款式比起旧款,背起来差不多重量,该有的也都有,但是容量却是旧款的两倍。”   先前的抽绳水桶包款式,抽绳一系起来,那上方的空间几乎都会被浪费掉。但纽扣书包不会,而且书包贴着背的那一块,沈若还让婶子们帮忙用“糊千层底”的方式给弄得挺括了,但不至于硌人。总之就是除了解开纽扣这个动作会比抽绳麻烦一点点之外,其他的都比之前好。   但具体的沈若就没跟许老板说了,等之后拿过来卖的时候他自然就能瞧见。   “我都开始期待了,”许老板搓了下手,突然想到了什么缓缓道:“不过……你们要摆摊上卖书包,我若是找你们买了,那我家的岂不是没生意?”   他原本想的是,他们俩会给自己折扣,他能以低一些的价格买到,之后再把价格放高了卖。但是他们卖书包的摊子就在自家布庄前头,这还怎么卖啊!   那可不是全都得砸手里了么?   沈若笑着摇摇头,说道:“你家做的是布料生意,难不成要厚此薄彼?”   布庄又不是靠“书包”这类东西赚钱,哪怕卖不出去那些书包又有什么关系呢?而且生意自然不会没有,总还是会有人买单的,重点是要做出点创新。   许老板闻言脸上的笑僵了一瞬,这小哥儿说的有道理啊!他家是卖布的,重点是怎么样让自家的布料卖的更好,而不是赚那书包的差价。那差价才能赚多少钱啊,自然是布料赚的钱多啊!   他自己想岔了,此刻被沈若点醒,脑子顿时活络起来。   “鄙人许亦方,敢问二位名讳。”许老板这会儿才正视起秀才郎君身旁的小哥儿,原本以为和自己做生意的是这位案首秀才,却没成想竟然是他身边这位。   “顾允。”“沈若。”   “顾秀才,沈小哥儿,能否进我布庄详谈?”   他这布庄在这儿开了许多年,但生意每年都那样,成衣的单量更是少得可怜。不然他也不会气到出来砸外头那几个故意来抢自家生意的摊子了。   天可怜见的,他家门前这摊子先前来租的都是他家铺子的“吸。血虫”,因着储水街上就他家一家布庄,外头来租这儿的就故意卖比他布庄里头便宜的散布,将生意全给他抢走了。   这搁谁身上不生气,断人财路犹如杀人父母啊!   这会儿摊子又被租出去了,他原本以为又是个卖布的,但听李府说了这回不是,就是卖布做的玩意儿的,这才叫他心里头好过了点。   毕竟人家不卖布,卖布做的玩意儿,那肯定还要买布吧?恰好自家又是开布庄的,那很有可能会来找自个儿买的啊!   所以他原本就对这素未谋面的摊主没有敌意,甚至还想让他来找自家买布的。后来又听掌柜的过来说这是做“书包”的人,顿时在家就坐不住了,非要过来。   原本还想着把那书包做法直接买了,明眼人都能瞧出来这东西的价值,但奈何人家根本就不缺那念书的机会,人家的孩子可是有案首秀才教的!   这会儿他是抱着巴结秀才郎君的心思,外加也想跟沈若的小摊达成合作的意向。   那小哥儿说的话就很有道理,他倒是没直接说,但就是那一句话就把自己点醒了。   不过他想着店里头那些成衣卖不出去倒是没事,主要是那布料今年不知怎了也卖的少了,要不是因此他也不会想着投机取巧去买人家的立摊资本啊!   “不瞒你说,我是想和你们合作的。”许老板直接将自己的目的告知。   “这……”沈若看了眼天色,他们还要去“阑珊”找蓝帆的,要是再耽搁下去,估计天黑之前就回不到沈家村了。   许亦方当了几十年的商人,早就是人精了,哪里看不出来他们这是赶时间呢。可是自家的生意近段时间实在是半死不活,哪怕外头没有跟自家抢客人的散布小摊了,每日的生意也都少得可怜。   他现在就想着也许他们做书包要买布,能从自家买了,这样好歹也有进账了。还有那书包,他哪怕不买来放店里头卖,也好多买些送给亲戚家的孩子,那都不下十个了。   不过谈生意最重要,沈若看了他一眼,打算把主动权捏在自个儿手里:“原本是想赶着回去的,不过许老板你提的合作,我确实也是很感兴趣。那就谈谈吧。”   许亦方顿时笑开了,伸手做了个“请”的姿势,让沈若和顾允往里进。   二狗抱着沈若的手腕,跟在小叔身边一起进去,他听不太懂大人们打机锋,但是他本能的不喜欢这个笑眯眯的老板,因为他的儿子好凶。   许尔圆这会儿抱着脑袋也朝里进,看着那两个身影,明明瞧着穿的都破破烂烂的,怎么一亮身份吓死人。他最烦念书,家里教他的那秀才每日里念着“之乎者也”,嘴里就一直重复地念经似的,而且那声音也不好听,催眠似的,他是一点儿都学不进去。   但是这案首秀才郎的声音清朗,就像早春溪涧敲打之声……要是他来教自己的话,许尔圆觉得自个儿很愿意听!   还有他未来媳妇儿,长得可真好看啊!而且不知怎的他爹好像对他很看重的样子,想来应该也是个厉害的人。   许尔圆被他爹打醒了,这会儿气完全消了,屁颠屁颠地跟进去要旁听。那眼珠子都黏在他俩身上了。   二狗坐在他小叔怀里,看见许尔圆的眼神,顿时冲他瞪眼。为什么盯着小叔看啊,汉子一直盯着小哥儿可是很不礼貌的!他都没有一直盯着星星看呀!   但因着大人们在说正事,他不好出言打断,他是要做乖孩子的!   许尔圆瞧见二狗冲自己瞪眼,忍不住冲他做了个鬼脸,还吐出舌头摇头晃脑。   “……”二狗表示丑到了。   立刻往小叔怀里躲。   许亦方一直看着沈若,自然没错过那孩子的反应,这会儿眉头直跳。   “许尔圆!你给我滚出去!大人在说正事,就你在这儿打扰我们。”说着又是朝他背上邦邦两下,痛地他龇牙咧嘴。   “我没有!是那小鬼瞪我来着!”许尔圆都快气哭了。   “你都快把人家吓坏了。”许亦方道。   二狗也不是没有被他爹娘揍过屁股,再小一点的时候他也会很皮,但是爹娘揍他都是轻轻地,要是他说疼了,爹娘还会哭。这会儿看许尔圆一直被揍,二狗小小的心里还有点可怜他。   唉,这个哥哥的爹好像不是很疼他,还是不要欺负他好了。   作者有话要说:   明天继续!爱你们~ 第147章   许尔圆脸皮厚, 没肯走,径直在桌边坐下了。   许亦方也不管他,这会儿对和沈若他们的合作十分感兴趣, 但当了几十年的商人的他自然还要端着些,不想被沈若给察觉到。要不然还真容易从牵着象的缰绳变作被牵着鼻子的象。   “沈小哥儿,你们要做书包自然缺布料,恰好我这布庄在这储水镇上也是开了几十年,价格十分公道, 镇上人都是知道的,村里人要是上镇上来也都爱来我家布庄瞧瞧, 扯些布料回去的。今日看在你们的面子上, 我能给你们让些价。”他一上来就开门见山说道。   沈若闻言表情不变,捧起茶水仰头浅啜一口。   许老板这是想做他们的生意了,书包做法不可能卖给他, 于是他就退而求其次, 那书包做法不买也成,想要直接成为书包材料供应商。那要是以后自家书包卖得好, 生意火热需要的布料就多,那许老板他自个儿也能赚不少。   不愧是大商人,这算盘打得啪啪响。   沈若喝了半茶碗的水, 等了会儿才说道:“许老板, 你家的布在镇上是寻常价儿, 但不瞒你说,我能买到更便宜的。既如此, 你说我为何还要跟你合作?”   这不是纯纯的把自家的利益让给他了么?这跟抢钱有什么区别。   许老板闻言脸都不红一下, 笑眯眯道:“哪儿能啊, 我们要是合作, 那我卖给你家的布自然不会跟卖其他人似的。况且你怎知我让利之后的价儿不比你先前买的便宜呢?”   但具体让利益多少还不肯说,沈若笑了下,看向他直接问道:“那是多少?我得考虑一下。”   许亦方说完那句话便擎等着沈若说那便宜的布是多少一匹买的,之后他再说价儿,结果人家不接茬,直接问,就将这定价的问题踢皮球给了自个儿。这会儿他想了想报了个数:“普通的棉布,一匹六贯。”   棉布也分许多种,若是细棉布还会再贵上几贯,还有要看的便是布的花纹,上头有没有绣花一类的。这会儿许亦方只说了最普通的棉布,也就是纯色的那类。   沈若要做布艺生意自然对这些布料的价格都有所了解。在这里布料的价儿一直都不算便宜,直到后来大力推行种棉花之后才有所转变,但沈若当初看书时也瞧见了因着原女主贩卖私盐,导致经济秩序混乱,哪怕那时候棉布价格下降,但大家手里头有的银钱比现在少很多,所以也都买不起。   冬日里冻死的人比比皆是……不过这辈子,应当不会再出现这种情况了。   沈若想起先前那“金珠珠宝行”送的锦缎手帕,便是用的最次的锦缎,那一匹也是要二十两往上的。麻布最次,一匹就只要几十文。而棉布居中,分为上等品、中等品、和下等品。那价位就是在三贯到一两半之间不等了。   在大宇一匹布约莫能有四丈长,但因着门幅较短,但大家穿的衣裳用料又多,还得用上平面剪裁,有很多布料都是浪费掉的。所以拿了一匹布做衣裳,若是给顾允这样高的汉子做,做书生长袍的话最多能做出两身,余下一些些碎布;若是做短打裤子一类的话也是两身,那布料还能有余,余下的布料差不多能凑出一件小孩衣裳来。   蓝帆是做商人的,自然有些关系,沈若托他打听过,那专门织布出来售卖的地儿,一匹棉布大约是四贯,棉花成本不算高,高的都是人工成本和时间成本。   毕竟织一匹布的时间很长,若是价格还卖的便宜自然没人肯去织了。   但布庄进货自然都是大量的,那价格肯定还要比四贯还要低一点,但也不可能低到哪里去了。   而且那专门织布的地方从来都不肯卖散货,都是供给给各大布庄的,若是沈若想去购买,最起码得花上几百两定,要不然人家是不会专门给他织造的……   六贯钱不是不能接受,但沈若不想接受。毕竟未来这生意要一直做下去,不是一朝一夕的,这时候不好好将价格谈下来,未来可有的肉痛了。   做书包要用的布料也不少啊,沈若粗略估算过,一匹布料大约能做八个书包左右,若是抽绳水桶包用的布料少些能做十个,一个普通的书包他才卖一贯钱呢!   以后还要出人工费、成本费,按他一匹布成本就要六贯钱来算根本就没多少赚头了。反倒是布庄以后能从他这儿赚去不少!   “许老板,我们放下其他事儿跟你进来便是诚心想要谈的,但你这价格出的可不太……”沈若没继续说下去,但许亦方一听就知道这小哥儿竟然是个懂行的!   他先前看了二狗身后背着的书包,那布料瞧着就是普通棉布,不过那刺绣和缝线针脚给它增色不少,显得精致。还以为这小哥儿说的能更便宜买布的地方就是类似先前那种散布摊子呢!   那散布摊子一匹也要卖上六贯啊,不过就是能拆开几尺几尺卖罢了。   许亦方轻咳了声:“沈小哥儿你有所不知,今年棉花收成不好,那棉布的价儿可都涨上去了。”   “但六贯也太多了。我以后若是要进货,自然不可能只买一两匹。”沈若知道今年棉花涨价,但说真的也没有涨得很离谱,古代物价在和平年代时就很少有突然快速变高的时候。况且明年开始大力种棉花,未来棉花还会掉价呢!   沈若继续道:“我家摊子不仅卖’书包‘,还有很多别的用布做的东西,若是要合作我自然买布的时候第一想到的便是你许氏布庄。”   许亦方哪儿能不知道这个,他就是奔着这个来的啊!可是还要继续让价的话,自家赚的那就少了。   他脸上表情不变,心思急转。沈若他们摊子虽还没开始摆,但那“书包”却是风靡已久,明眼人一看便知道未来这个小摊该有多火爆。如果他不同意继续让价儿,沈若肯定要找别人合作,但要是让了价儿,那他赚的就少了,毕竟他放在店里头卖的时候可是最起码八贯一匹的呢!   他陷入了纠结。   这小哥儿明摆着就不是个好糊弄的主儿。   也是,做生意的人哪里有不精的呢?   许亦方想到自家越来越惨淡的营收,一咬牙一跺脚说道:“那成,沈小哥儿,我愿意再让些利益,就是有一个要求。”   “说说看。”沈若道。   许亦方说:“以后你们摊子上要是出了新的书包,都送我一只,让我挂在布庄里头当样品。”   布料除了能直接摆出来让人看之外,另一种最直观的就是做成成品挂出来给客人瞧,要是觉得做出来的成品好,那自然愿意买布料的人也会多了。   沈若的书包这么火,想来应该也能给自家带了些生意的。   他脸皮厚,直接开始要赠品了。毕竟自己要继续让利益,那可就几乎快要以进货的价格卖给沈若了,这还不得快点儿给自己扒拉些利益回来?   沈若想了想,道:“可以。”   “我愿意以进货价多一贯的价儿出,沈小哥儿觉得如何?”许亦方问道。   “半贯。”沈若直接道。多半贯也不少了,那可是五十文!要不是沈若不能一口气从织布厂定那么多布料回来,若是定了的话手里头银钱就周转不开了,要不然他都不乐意出这份钱。   这还是因为布料是布庄仓库放着的,也是许老板派人拉来的,那里头应该有时间、空间的成本,还有人力,他给搬货工人的工钱,全部都算上。说实话平摊到每一匹布料上头,也不会有半贯钱。   但沈若要跟人合作秉承的就是“合作共赢”,要赚钱都能一起赚,自然不会搞得“你死我活”,我哗啦啦来钱,你一直没营收。自然也要让许老板也从他这儿赚点,互惠互利。   许亦方讪笑了下:“沈小哥儿你这砍价可真是大砍刀啊。”   沈若也笑:“半贯钱还不够你开搬运工钱了?”   许亦方无语凝噎,他和人谈生意最低就是一匹棉布五贯钱了,结果沈若又给他砍下去半贯。但他说的还真就有道理,自个儿也不是没赚头。只不过是赚的少了点。   “够是够。那沈小哥儿,我答应以进货价多半贯的价儿出给你,你打算从我这儿买多少?”许亦方问道,说完又立刻接上一句:“若是买的少了,这个价儿我可卖不了。”   “暂时还不确定一个月要多少,如你所见我们的摊子都还没开始摆呢。”沈若摊了摊手。   许亦方:“……”那刚刚你是在逗我玩儿呢吗?!   他都保持不住自己脸上的假笑了,此刻结巴了一下问道:“开玩笑呢,那这合作……”   “自然要做。只不过我还不确定之后每月找你买多少,不过现在嘛……”沈若也没卖太久的关子,径直道:“我对我们的’珍宝居‘很有信心,想来买多少布都是能做出成品来卖掉的。”   这话的意思就是:哪怕还不清楚需要多少布,但自个儿让了利益,他肯定还是会从自个儿这儿买些布料回去的。   许亦方被他这大喘气搞得心神不宁,这会儿深呼吸了一瞬,目露期待地看向沈若,迫切地想知道他打算从自己这儿定多少布料去。   沈若将茶水喝干了,眼角弯起说道:“先定下五十匹布,我亲自挑。”   “你要定五十匹?!”   许亦方还没震惊,他儿子先惊叫着跳了起来!此刻就用手指指着沈若,那双眼睛疯狂眨动。   他怎么也想不到这小哥儿竟然一定就要五十匹布啊!   五十匹布那可真是大单子!要买自然不可能全买的是普通棉布啊,哪怕都买棉布那也要二十多两银子了,如果买的是细棉布那可就更高,起码三十两打不住啊!   许尔圆这会儿算起银钱来脑子转地快极了,他还想起往年最大的单子也不过是蓝员外家要给仆人做衣裳时候定了四十匹布啊!   “咋咋呼呼地像什么样!”许亦方此刻脸上的笑容真诚了不少,见许尔圆上蹿下跳忍不住又要开揍。   许尔圆立刻跑了,凑到沈若和顾允身边去,眼睛瞪得大大的:“你们真要买五十匹布啊?既然这么有钱,咋还穿带补丁的破衣裳?!”   他现在满脑子里都是以前看的话本中的内容,越想越觉得不对劲儿,这两人长得这般好肯定不是什么普通人啊。   难道说……这是京城大户家中的公子哥儿们出来体验生活来了?   作者有话要说:   明天继续~ 第148章   沈若点头, 表示肯定。他就是要定这么多,但不是直接拿走,他家就那么点地方哪里堆得下那么多布料呢?   “许老板, 我也有个要求。”沈若说道。   许亦方接了个大生意笑得见牙不见眼,这会儿他不是客套的笑,是真心实意地高兴啊!   “你说你说,尽管提,只要我能做到!”许亦方笑说道。   沈若说:“我要的那五十匹布料借你布庄的仓库堆放, 每次只拿一部分,成不?”   仓储自然也是要成本的, 沈若家就三间屋子都睡了人哪里还有地方放那么多布料, 以后就在布庄外头摆摊,要是能放在布庄里头,随取随用那就最方便不过了!   许亦方还以为什么要求呢, 他家开布庄的空屋子多得是, 这会儿听到沈若的要求顿时笑呵呵道:“可以可以,这都不费什么事。”   许亦方笑眯眯地想道, 沈若他一下子定那么多布料,他家自然要叫人给客户运送回家去的,但现在就放在自家布庄里头的话, 他就还能省下请人运送的工钱呢!   沈若提要求自然有自己的考量, 第一点就是因为家里堆不下;第二点是因为一下子进五十匹布在沈家村里还是太张扬了, 平白的惹人眼红。   而且他家之后还要建屋子,为的就是让村里人都以为他家银钱全给那屋子了。要是运回去那么多布料, 大家肯定就会开始传他家还有不少银钱啥的, 未来可就容易遭贼了。   “那就这么说定了。”沈若想了想也没什么需要补充的, 此刻就等着签契约。   这合作是临时起意, 沈若还没带够银钱过来,就跟许亦方约定,等之后来镇上开摊当日跟他结清款项。   许亦方自然一口就答应了,那契约上面可是白字黑字写得清清楚楚,还按了红手印的,自然有律法管制。人家要在自家前面摆摊,而且还有个秀才郎君,自然做不出那赖皮的事儿。   要不然名声还要不要了?   所以他一听沈若提起说要过两天再给钱,特别爽快地就答应了。沈若要去挑布料,他自然也欣然陪同,反正沈小哥儿挑完了都还放在自家仓库里,完全不用担心什么好嘛!!   许亦方脸上的笑容就没停过,他做这么长久的生意以来,还真第一次遇着这样的客人,真是合心意爽快舒心得很呐!   沈若牵着二狗,跟顾允并肩一同挑选布料,二狗从小到大哪里见过这么多琳琅满目的布料啊,这会儿眼珠子转来转去的看,觉得每一匹都好看极了。但是他知道轻重,没有上手去摸,生怕给布料摸皱了坏了。   沈若净手过后,才摸上了布匹,有些布料都是表面上看着还行,但瑕疵藏在线中不摸看不出来的。   他比较精益求精,还抠门,总之五十匹布料每一匹都细细检查过去,也买了有瑕疵的布料,主要是因为那瑕疵可以靠裁剪后规避,但因着有瑕疵就能跟许老板砍些价儿了!   许亦方卖布这么多年,对布料的了解不可谓不多,他跟上去就是为了给沈若介绍的,顺便多夸夸自家的布料。结果人家根本就不需要。   只见沈若纤细洁白的手指往布匹上一摸,他就知道是上等品还是中等;用食指和拇指捻起来搓一下,就能感觉出布的纹理。甚至还找出了几匹次品布料,那就是经纬线织错了的,那打眼看起来是好,但要是做成衣裳穿起来可就特别容易皱巴巴,贴身穿还会扎人呢!   许亦方一开始还有些不理解,为什么沈若要一匹匹检查的那么仔细,他家的布料每一匹瞧着都是好的,他请的掌柜都已经检查了一遍了,却没想到沈若一来看,还真就检查出了几个漏网之鱼。   他有些汗颜,怎么感觉沈若更像布庄老板?   许尔圆一直在边上看着,他发现自家老爹几次三番想插话,但都没说上。   沈若一张嘴叭叭叭地说布料的好坏,还要问问顾允哪块好看,两人一问一答眼睛里就只有彼此。   那画面瞧着感觉其他人都融入不进去。特别是他老爹那头发太过稀疏,还非得这会儿站在那俩人身边,许尔圆瞧着他的脑壳似乎还有些闪闪发亮的。   “许老板,就这五十匹吧,劳烦叫人帮我搬进一间仓库里。”沈若手里还抱着一匹绛红色的布料,说道。   “好。”许亦方立刻吩咐掌柜的叫人来搬,顺便将那间空仓库的钥匙交给了沈若。   “多谢许老板了。”沈若接过钥匙眼睛都弯成了月牙,随后将钥匙揣进了兜里。   “别客气。”许亦方笑容真诚,沈若这单子一出都快抵得上他家一个半月的营收了,虽说赚得少了点,但架不住人家要的量多啊!堆在家里也不是个事儿,能卖掉就很不错了!   “我手上这匹是要买走的。”沈若随身带的银钱正好够一匹布的,直接买下。   他都想好了,这颜色染的好看,想给小云吞做一身过年穿的夹棉小短袄和小裤子的。给二狗也做一身冬日里穿的小衣服。大人穿这颜色就不大合适了,都给孩子做。要是有多余的,那还能再多做一套。这俩孩子可是家里的宝贝。   掌柜的立刻来算钱,许亦方还算地道,沈若要单买的这匹布料也跟那大单子里的一样价儿。   顾允先前看沈若的视线还在几匹布上头停留了不短的时间,都是细棉布上等品,价格也相对较高,也没舍得买。这会儿掌柜在,顾允直接点了那几匹布料说道:“这匹、还有那匹,这些都给我们包起来吧。”   二狗在一边小声地“哇”了一下,他人小鬼大,知道小叔除了做生意很少舍得给自己买东西。   以前集市上赚了钱给家里所有人都买了东西,但是独独小叔自己不买。他那时候还喊着要小叔给他自己买漂亮衣裳呢,结果小叔也没买,最后是顾叔叔的娘亲给小叔也做了一套,小叔才有新衣裳的!   随后他又“嘿嘿”笑起来,有了顾叔叔真好呀,小叔舍不得买的东西,顾叔叔给小叔买!这样小叔也会很开心哒!   沈若心里确实很开心,几乎要乐开了花。   他心里头是感动居多,但还有那么点儿听到霸总语录的哭笑不得,在现代受霸总电视剧荼毒已久,此刻一想起顾允刚刚说得话就有点忍不住想要笑出声。   电视剧里都是女主角在奢侈品店里试,然后霸总出现,抱着手臂对服务员说:“这些、那些,只要是她碰过的,全都给我包起来。”   哈哈哈。现在沈若也体会了一把。   “谢啦。”沈若凑过去轻声道了声谢。他本也想买下的,主要是钱没带够。   等着以后再来买,没想到顾允那么关注他,连他喜欢哪几匹都记下了。直接买下来也挺好,沈若脑子里都想好了那些布要做什么了,那就是家人的冬衣。   家里现在已经有些钱了,以前的冬衣穿了破破了补的早就不够暖和,今年就打算最起码一人做上两套换着穿!这些布想来也是够了。   顾允听到沈若道谢,古井无波的脸上露出点不乐意的神情。沈若去看布料了还没注意到,这会儿还在那跟二狗笑着商量,沈大山和李善桃适合穿什么颜色的布料呢!   该买的都买了,定的也定了,两人才牵着二狗出了许氏布庄。   在这里耽搁了太久,眼见着天都快黑了。   沈若看了天色一眼,有些摸不准还要不要去“阑珊”,但是又想到都答应了二狗要带他去看他蓝帆叔叔的,自然不会毁诺。   “走,赶快上牛车。我们去找你蓝叔叔咯!”沈若一把将二狗抱上了板车,就坐在箩筐里头。   “好诶!”二狗笑着叫起来。   沈若和顾允在前面坐下,牛车吱吱呀呀地走起来。   二狗年纪小,白日里也没歇午觉还生了一通气,这会儿坐在牛车上昏昏欲睡,就枕着箩筐边上沈若特意围上的一圈加棉花软布睡了过去。   揄.   吸.   沈若扭头瞧见了,忍不住轻笑,小小声对顾允说:“你瞧,二狗真累了。小孩子都缺觉,这么吵闹的地方还能睡着。”   顾允“嗯”了声,一手掐住了沈若的往后拧着的腰。   “干嘛啊。”沈若感觉有点痒,笑着看向他。   “我们是什么关系?”顾允眼神定定地看着沈若。   “啥呀,为什么突然问这个。”沈若跟他对视上,脸一红,轻咳两声道:“不就是,未婚夫夫吗?”   “那你跟未婚夫还需要道谢?”顾允幽幽地声音传来。   “那不是因为我懂礼貌么。”沈若习惯了,人家对自己好,怎么能当成理所应当的呢。至少也要说句“谢谢”呀。   沈若现在才回过味来,难怪那时候顾允不回应,原来是有点不高兴了。   他“唔”了声,主动靠在了顾允肩膀上,扭了扭腰离他更近。   “以后不跟你见外了,别不高兴。”沈若拿脑袋蹭了蹭他。   随后又忍不住笑起来,说道:“你都不怕把我宠坏了呀?到时候什么都叫你给我买,还要你来干活,你做饭我吃,你砍柴我睡觉。我当甩手掌柜,以后连走路都要靠你抱着我走。怎么样?”   沈若说着说着就忍不住笑出声,一不小心笑得太响还看一眼后头的二狗,幸好没被自己吵醒了。   顾允知道他是故意这么说的,一有什么事情他总是第一时间就自己冲上去做了,但是如果真的向他说的那样……   “好。”他看着沈若,应道。   沈若:“……”他随便说的,这人还真敢应啊!   “你是不是哄我呢。”沈若刚想说自己就是随口一说,就听到顾允清凌凌的嗓音道。   “不是哄你。”   “我很可靠,你有事可以多和我说。我也愿意宠着你,但你总是不给我太多机会。你学东西太快了,也太聪明……有时候我宁愿你笨一点,这样你每日也会轻松些。”顾允抬手揉了下沈若的发丝,偏过头轻吻了下:“若宝儿,我想你多依赖我一点。”   沈若耳朵都红透了,顾允难得一口气说这么多话。   他正要说话的时候,就听见顾允又继续道,语气中还带着笃定:“你说的那种情况在以后肯定会发生的。”   沈若诧异地挑了下眉,他真就是乱说的呀,再说了,他怎么可能当甩手掌柜!而且也不可能人家干活自个儿睡觉啊。还有那走路还要靠人抱着,这跟残废有啥区别?   顾允嘴角露出一丝笑,凑到沈若耳边,轻声说了一句什么。   “……”   沈若听完整个人差点儿蜷缩起来,顿时红成了一只虾子。此刻就瞪起一双凤眼看他,咬牙切齿,那话就从牙齿缝里漏出来的一样。   “你……不要脸!”   作者有话要说:   明天继续!今天来晚了qvq年尾工作太忙啦~爱大家! 第149章   沈若三人驾着牛车到达之后发觉阑珊珠宝行竟然门可罗雀, 外头那些本该站着迎宾的伙计全都不在,那珠宝行的大门还敞开着,但从外往里看去只能瞧见零星几个伙计在里面抹尘净地。   竟然一个客人都没瞧见, 这个点儿也不至于都去吃夜饭了啊?竟然这生意跟沈若还未给他出主意之前差不多了。   沈若面色不变,轻声喊醒了二狗,把他抱下车。跟顾允一同往珠宝行内走去。   阿富在柜台后头清点摆放出来的珠宝首饰,发觉有人进来,立刻抬头脸上露出对待客人的热情笑容。   “客人里面请, 咱们’阑珊珠宝行‘里头什么都有,无论是玉雕摆件、珠宝首饰、金器银器应有尽有。再过几日便有新活动, 届时……诶唷!沈小哥儿, 二狗,顾秀才!你们可终于来了!”阿富将那招呼客人的套话差不多都快说完了才看着进来的是谁,他说着立刻从柜台后头走出来。   说的不是“你们怎么来了”, 而是“你们终于来了”, 沈若就知道肯定是出事了。   “阿富叔叔!”二狗奶声奶气地喊道。   “诶,好久不见啊二狗。”阿富捏了下二狗的小脸笑着应了声, 随后看向沈若和顾允,那脸上的表情瞬间就耷拉下来了,“这段日子生意可真不好做啊, 我原本都想着去沈家村里找你们了, 可是我家公子不让。他这会儿也是忙得焦头烂额, 唉,眼见着人都瘦了好几圈了……”   沈若眉头微不可查地一皱, 问道:“你家公子在楼上不?”   “现时不在, 出去了, 估摸着快要回来了。”阿富答道, 随后让其他伙计照看着楼下,如果有客人进来好好招待,随后就要领着沈若顾允三人往楼上雅间去。   “蓝叔叔不在吗?”二狗显他此刻抱着小书包,然有些小失望,本想着一来见到蓝叔叔就要把礼物送给他的,结果到了这里之后蓝叔叔却不在。   而且阿富叔叔说蓝叔叔最近好忙,连额头都烧焦了,这可怎么办呀!   想着想着那小眉头就皱了起来。   三人在桌边坐定了,顾允道:“阿富,你和我们说说到底发生了何事。”   沈若也定定地看着他,洗耳恭听。   阿富给两人上了茶水,脸上愁容不展开口道:“还不是因为那’金珠珠宝行‘,那姓黄的老爷一点儿道德没有,抢咱们家的客源不说,还想把咱们’阑珊‘的上家给拉拢走。听说可是花了大价钱呢,要那家撕毁契约。”   “咱们家因着沈小哥儿你的’念宝‘牌子赠品,卖出去的物件儿可多了,还有人就为了那传单上头的祥瑞香囊提前定了不少东西,珠宝、摆件都有,都请了师傅加急赶制,结果这原料一旦出了问题,那以后可就不好了啊!”阿富说不出那个词,但他知道沈小哥儿肯定知道。   这会儿他甫一说完,沈若就道:“信誉。”   “对对对,可不就是咱们家的信誉嘛!那都约定好了月中时候交付的,客人连银钱都付清了,可是那客人要的东西可还没着落呢!”阿富着急死了。   沈若瞧见他嘴角边都生了燎泡,素手轻抬给他倒了杯茶水递过去:“着急没用,喝点水吧,压压火气。”   阿富感激地伸手接过,沈小哥儿现在在他心目中可是跟自家公子一样的厉害人物,这样的人竟然给他倒茶,他简直是受宠若惊。   顾允在旁听着也觉出不对劲来,一般来说原料一类的进货地方应当都差不多,只有用料、和师傅手艺有些区别。难不成那“金珠珠宝行”的老板竟有那么大的财力能让那么多原料商都不再给“阑珊珠宝行”供货?   沈若眉心微微隆起,他和顾允对视一眼,两人眼中都是满满地疑惑。   这太奇怪了。   若是那有手艺做东西的师傅被拉拢走还不奇怪,但原料商……他们难道不是赚得越多越好么?   不过除此之外,还有一点很奇怪。   沈若问道:“阿富,你说的这个我已经知晓,但是月中还没到,为何店里瞧着也没什么生意了?”   “唉,还是因为那’金珠‘,说出来都膈应人,我还以为你们都知道了呢。”阿富有些无奈又有些复杂地看向沈若。   沈若云山雾罩的,他先前这边弄完就直接回了沈家村,之后又发生了孩童被拐、木工厂开始运转等等的事儿,完全没顾得上“阑珊”这边的事儿。   毕竟在他的预想中,只要能保持住每月两次的活动,给他的“念宝”和蓝帆的“阑珊”注入新鲜感,应当每日的客流都是不会差的。   但是现在生意不好的事实摆在了眼前,沈若也不得不想想该如何找补回来。   “他家先前送那锦缎手帕时候,咱们店里还是有不少人来的,后来锦缎手帕没有提前告知,突然就不送了,客人们跑空之后还去闹了一次。直到那时候咱们家生意都还是好的,哪怕那免费的彩虹发绳送完了,每日约莫至少也有十来位客人。”阿富说着说着又看了沈若一眼,才道:“结果后来,那’金珠‘打广告说要开始送书包了!而且还是沈小哥儿你当初做出来的那种抽绳的,就跟蓝棹少爷身上背着的一模一样!”   “除了这’书包‘,还有香囊。先前你给蓝棹少爷画的那兔子的,他们竟然做了个差不多的出来,就因为这事儿蓝棹少爷气了个半死。”阿富越说越气,语气也很冲,但是还有二狗在他不好太凶,这样会吓到小孩子。这会儿就开始狂喝水,将滔天的怒火给压下去。   但是……压个屁!人家金珠都要把客人都抢走了,而且用的还是这种手段,真是想到就来气!   “……”沈若没想到“金珠珠宝行”竟然会将自家的书包手艺学走,但是也不是非常震惊,毕竟书包这个在储水街上都已经风靡已久,想买的人多了去了,能有免费送的那自然有许多人都是想去领的。   “而且最可气的是,人家说他们做的那书包是和最开始在镇上卖的是一样的!那意思不就是说……那些书包都是沈小哥儿教他们的,或者是卖给他们的么!”   顾允看向沈若,握住了他的手。   那书包是沈若最先做出来的,知道这件事的人不算多。但有心人想要去找,肯定也是能找着的。况且蓝帆当初来过沈家村,和沈若是朋友的事儿也有不少人知道。“阑珊”搞活动当天他们俩也都在这边帮忙。   那“金珠”果然没安好心,要是胡乱掰扯继续说什么书包是原先集市上卖的摊主教的,那就不好了。   这不就是故意想让沈若和蓝帆产生龃龉,从而反目成仇么。   “我们都知道沈小哥儿你肯定不会这么干,绝对是他们故意放出来的’噱头‘!”阿富现在可以熟练运用以前沈若教过的词语,感觉越说越觉得言简意赅,直白得很。一下子就把自己要说的话给表达出来了。   可不就是“噱头”吗,那储水街上卖的仿品没一个敢去说是和原来集市上卖的一样的,但“金珠”就是脸皮厚敢那么说。因着这个“和集市上卖的是一样的”大家就对这书包更加热衷了。   沈若哭笑不得,回握住顾允的手,问阿富:“那你们这儿有没有他们送的’书包‘?有的话拿来我瞧瞧。”   镇上两家珠宝行打擂台已久,先前他们这儿送“彩虹”头绳的时候就有不少浑水摸鱼的人过来领,但因着脸生也分辨不出谁是真的客人,谁是对面派来的,所以金珠那边肯定也有拿到这边的赠品回去一探究竟的。   这会儿听沈若问,阿富立刻点头。   果然有,他们自然也去领了一个回来。   他吩咐一个伙计去拿,对着沈若诉苦道:“你们真是有所不知,这段日子生意特别差也是因为那’金珠‘送这书包是有门槛的,要在他家店里待够五个时辰,连续五日才能领着一个呢!”   那伙计将“书包”拿来了,闻言也忍不住道:“是小的去领的,那五日可真是累坏我了,他家不仅要你一直在里头待着,还要把他家历史全都说一遍,非要人听。要是问起来答错了还要把人请走。”   “可真是受苦受难去了。”伙计一个大高个一想起先前遭遇的那种事儿脸上的表情就有些想呕吐。   一连五天每日都跟上课似的,还不准人离开太久,还要一直聚精会神地听着那金珠珠宝行的历史,甚至还要随堂抽查。这可比大学凑学分的课堂还要难熬啊!!   沈若简直深有同感。   “行了行了啊,谁不知道你一回来公子奖励你一个大荷包啊?还搁这儿诉苦呢,快点下去打扫去!”阿富赶人道。   “是,我这就下去。”那伙计应了就往外去。   沈若接过那金珠送的书包,掂量了一下,很轻薄,摸着布料是麻布,但颜色是染过的,染成了深蓝色。   表面瞧着确实和自家最开始做的抽绳水桶包差不多,想来很有可能是得到了一个他家以前卖的,已经拆开研究过了。   二狗两只手搭在他小叔膝盖上也凑上去看,他自己背着的就是这样的书包,只是因为他人小所以他娘特意给做了小一号的。二狗背着正正好。   顾允那里也有书包,虽然不是沈若亲手做的,但却是他设计的绣花,都是独一无二的。顾允摆在床头,没舍得用。   但是看这金珠送的书包,瞧着是金玉其外,但里头却是败絮其中。   沈若此刻已经将那书包给整个翻了出来,里头针脚乱七八糟,还有不少线头,瞧着就没有好好做,这麻布的密度本就大,要是装重物用久了肯定会开线。   “小叔,这个绳子好奇怪呀。”二狗小手伸过来抽了下那抽绳,书包口子纹丝不动。   沈若看着顿时哭笑不得,还真是就学了形状。   他家做的抽绳水桶包是两根绳子一抽能够将袋口合拢的,但金珠送的这个不行。只能将两根绳子自己用力系好,勉强能模仿个八成像吧。   “抽绳水桶包”最核心的“抽绳”并没有被学走,就这样的东西当做赠品倒是还行吧,毕竟麻布和人工成本加起来也许得有个二文,三文?   看来在送锦缎手帕那不短的一段时间里,金珠可能确实有些伤到了。   沈若将那“仿制书包”随手放桌上,不禁发出一声感叹:“就这?”   正好他家的“珍宝居”不日就要开摊了,沈若心想:是该让那些没见过正版抽绳书包的镇上人好好见识见识了! 第150章   虽然“金珠珠宝行”送的书包质量极差, 但是因为这东西免费,而且只需要在他们店里熬五天就能白得一个,所以还是有许多人趋之若鹜的。   这也不是不能理解, 大家都喜欢占便宜,能白得的东西自然不想花银钱。   但是只要得到了用上几天就会发现,他们送的这玩意儿还真是差劲。   所以沈若觉得完全不足为虑。   根本造不成太大的威胁,这会儿是因为书包在镇上火,所以大家都跑去“金珠”薅羊毛了, 等之后他们拿到手发现他们送的这玩意儿根本不好用,那之后也不会再有那么多人过去弄了。   这“书包”做的甚至没有麻袋结实, 沈若没使上一半力气就扯开了线, 要在那里待上五天就为了这么个破玩意儿,要是有这闲工夫还不如去找个短工做做,一日里最少也能得个五文钱!   所有人哪怕是爱占便宜的, 都还是会追求性价比的, 所以彩虹发绳和锦缎手帕自然吸引人,每日来领都靠抢似的。而那“金珠”仿制的书包, 沈若估计最多也就再火上个十来天,等第一批拿到手的用破了之后大家就该醒悟了。   他们送的这东西吧,还真就只能摆着看, 根本不好用!   “不用着急上火, 没有客人只是暂时的。等月中的活动开始, 先前来过的那批人肯定还会来。”沈若笃定道。   等到那时候“金珠”的书包也该有不少人拿到了,发觉不好用他们自然不会去继续薅羊毛, 谁能在一个地方待整整五天啊, 人要是一直闷着精神都要出问题。更何况, “金珠”还必须要所有在场的人都听他们的历史, 还要记下来,甚至还要随堂考试?   这真是太离谱了,打广告也不能这么来吧?   总之对沈若来说,这是很反感的一种宣传方式。俗称——洗脑。   类似于当初那种“脑白金”的广告,一遍又一遍的播放,用魔性的旋律,让你脑子里时不时地就能想起来,留下极其深刻的印象。   “金珠”现在做的事可不就是类似这种广告么?不过还比不上这广告呢!人家广告好歹还有段魔性的歌,q版老爷爷老奶奶在跳舞,好歹看第一遍还觉得有趣吧。“金珠”那可就是纯纯的“和尚念经”,无趣得很。   人家就是想来薅个羊毛,还得接受这样的“荼毒”,能坚持下来也实在是厉害了。沈若自问,他是绝对坚持不下来的。   让他比较在意的问题,还是那“金珠”想要做垄断生意的事儿。他并不觉得“金珠珠宝行”能有这个财力能做成这件事。   但是阿富说得特别严重,好像“阑珊”很快就要被挤压地开不下去了似的。   阿富喝干了一杯水。茶水有宁心静气的作用,这会儿他心情稍微平复了一些:“沈小哥儿,你们在这儿坐着,我下去瞧瞧公子回来了没。”   “好。”沈若应了声。   二狗听到了大耳朵动了下,大声道:“好的,阿富叔叔。”   阿富说了几句话就推开门出去,沈若指节轻点着茶碗,看着里面绿色的茶叶漂浮翻滚着,有些出神。   顾允道:“蓝帆以前同我说过,他进原料的地方就在隔壁柳溪镇,距离并不远。合作的师傅都是家中有些亲戚关系的,不至于被’金珠‘笼络。他这’阑珊‘在镇上屹立这些年,与其他地方的合作应当不会如此不牢靠,想来应是阿富夸张了。”   沈若听着顾允说的话,手指顿了下:“我想也是,不过要是’金珠‘那边真的花了大价钱非要搞’阑珊‘,那做出这种事儿也不是没有可能。”   毕竟“人为财死,鸟为食亡”,两家都是卖玉器首饰的店,眼看着“阑珊”要越过他家去,他家哪里还能坐得住呢?   那肯定是冒出一点儿苗头就要给他掐灭了去。要是掐不灭,就直接连根挖出来呗。   但明明可以良性竞争的事儿,偏要斗个你死我活,这也挺难办的。以前在镇上那是良性竞争,这会儿已经变成恶性了。   而且这“金珠”做的事儿全都是照搬“阑珊”,甚至还要拿镇上最流行的东西来做“噱头”。又想要生意,又想要名声。   沈若往后推想,感觉“金珠”做这事儿,无异于自掘坟墓。但是又不能直接让他家倒闭,想来确实憋屈。蓝帆估计也为这事儿发愁,对方学人精似的,搁谁谁不膈应啊!   就在此时厢房门被敲响,阿富的声音传来:“公子回来了,马上就上来!”   二狗反应最大,立刻抱起了小书包,站起身来。   片刻后,厢房门被打开,蓝帆的身影显露出来。二狗抱着小书包就跟离弦的箭一般冲了过去,小短腿几乎能跑出残影来。   蓝帆还没站定呢,就被一个小萝卜头扑了,腰上被他的脑袋撞了下。   脸上的表情顿时如同冰雪初融一般,他蹲下。身去揉了下二狗的额头,说道:“撞疼没有?”   二狗快速摇摇头,伸出小手贴在蓝帆光滑的额头上,急道:“蓝叔叔!阿富叔叔说你额头烧焦了,有没有事啊?”   “噗。”沈若刚喝了一口茶,好险没喷出来。   顾允古井无波的表情也绷不住,嘴角抽动。   “我额头没事啊,阿富又编排我什么了?”蓝帆手里还捏着一柄扇子,这会儿扭头看向身后站着的阿富。眼神锐利。   阿富浑身一抖,感觉一口大锅瞬间从天而降,顿时喊冤道:“我没说啊!我怎么会编排公子您啊!”他欲哭无泪的看向二狗:二狗啊,你阿富叔叔我哪里说我家公子额头烧焦了啊,这可不兴乱说啊!   沈若回想了一下,说道:“二狗年纪小,理解错了。当时阿富说得是’你忙得焦头烂额‘呢。”   蓝帆看了沈若和顾允一眼,顿时也喷笑出声,一把将二狗单手抱起来,站起身。   “’焦头烂额‘可不能直接理解成字面意思。”蓝帆仔细和二狗解释,二狗这才懂了。   小脸都有些窘迫了,这会儿小声说道:“难怪蓝叔叔你的额头还这么滑。”   “哈哈哈。”蓝帆顿时笑地合不拢嘴,“你摸摸你自个儿的。”   二狗摸摸额头,哎哟了一声,也跟着哈哈笑:“也这么滑呢!”   这俩人就傻呵呵的笑,沈若摇了摇头,有时候缘分还真奇妙,有些人哪怕身份不同,年纪相差的也大,但就是能很合拍。   “对了对了,蓝叔叔,二狗有礼物要送给你!”二狗差点儿都要忘了自己带来的东西,这会儿将小书包塞到身前,让蓝帆瞧。   蓝帆简直受宠若惊,竟然被一个小孩子送礼物了?!   他抱着二狗也在桌边坐了,三个大人就瞧着二狗小手在书包里掏呀掏。   先是拿出来一块石头,奶白色的,也不知道是二狗从哪儿捡来的。   “这是小白,我从小溪边上捡到哒,是我最喜欢的石头了!”   蓝帆很给面子地对着石头大夸特夸,阿富在一边听着都有些汗颜了。仓库里那些稍微次一点的翡翠,公子都不愿再看一眼。但这二狗随手捡来的石头,却看着非常喜欢。   二狗脸红红的,他蓝叔叔喜欢自己送的礼物,顿时更高兴,继续掏。   沈若也很好奇二狗都打算给蓝帆送些啥。   随后几人就见二狗又拿出来草编的蚂蚱,瞧着都有些泛黄了,是先前沈若买回家的那些其中的一只;还有一个荷包,上面还绣着摇尾巴的小狗;最后他还摸出来一大包地瓜干。   沈若先前忙起来家里的地瓜干晒着也顾不上翻,听说都是二狗帮着翻的,知道蓝帆喜欢吃,竟然用自个儿的小书包给装了不少过来。   “蓝叔叔,这些都是给你哒!”二狗拍拍瘪下去的书包,背在身后,对蓝帆甜甜地道。   蓝帆的心都快化完了。   “谢谢二狗,蓝叔叔很喜欢。”蓝帆从小到大收到的礼物很多,比这贵重,但此刻他却觉得,收到了这辈子最好的礼物。   二十五岁的大男人了,此刻竟然还有些鼻酸。   这些已经是小小的二狗能拿出来的最好的东西了,那草编蚂蚱沈若总是能瞧见他拿着玩,但很爱惜,不肯让玩具掉在地上的。还有那绣着小狗的荷包,自然也是他的宝贝。   二狗嘿嘿一笑,摸了摸后脑。竟然还有些不好意思了起来,“蓝叔叔喜欢就好。”   蓝帆揉了把二狗的头发,真是恨不得把这孩子抢回家自个儿养了!沈若他阿兄和阿嫂有这么个孩子也太幸福了吧!   他想着就没忍住说了出来。   沈若无情道:“你可以自个儿生一个。”   顾允也点头附议。   蓝帆一颗心被扎了个对穿,要生孩子,他连个喜欢的人都还没影儿呢!这会儿愤然看向顾允,明明瞧着都是注定孤独一生的命,人家咋就这么好运,有情人终成眷属了呢!   顾允面色不变跟他对视,嘴角微勾。   有点暗爽。   沈若不知道这俩汉子对视上是在传送什么脑电波,此刻他将话题扭转到先前阿富说得事情上面。   他当初答应过蓝帆,要让“阑珊”的生意比过“金珠”,结果现在门可罗雀,到这儿这么长时间了竟然还没来一位客人,这显然和他答应的不符合。   蓝帆一想起这个就皱了眉头,听沈若重复阿富说的话,立刻摇了下头:“有一部分那个原因,但更多的是因为出产翡翠原料的地方出现了问题,挖多了山体空了塌方,都埋住了。一时半会儿的也运不出来。”   “我没有囤许多原料的习惯,所以一时间拿不出客人要定的料子。”蓝帆简直要愁死了。   阿富在一边补充道:“公子挑原石都是精挑细选的,有点瑕疵就不要,挑的慢自然也囤不住太多。大多是买来就直接做出成品给卖了。”   沈若明白了,根本就不是原料商和“金珠”达成合作不给“阑珊”供货,而是因为塌方,“阑珊”一时间供应不上,但“金珠”又恰好在这个时间里面疯狂囤积。   蓝帆注重质量,精挑细选,买的慢。   金珠那边不看质量,只看数量,疯狂买买买。   这一下就打了“阑珊”一个措手不及,而且对方大肆购买几乎要把塌方前挖出来的那些买空,肯定也是打着要垄断翡翠,近段时间不让“阑珊”继续做这门生意的心思。   沈若问道:“所以你最近都在原料商那边挑翡翠?”   “是。”蓝帆哪怕是在这种情况下也没乱买,“今日前定下的那批,原料我都买上了。之后再有翡翠单子,打算先不接。”   沈若点点头,只是一样翡翠而已,少一样并不会让珠宝行开不下去。   “我阿嫂快把香囊都做好了,到时我给你送镇上来。”沈若说道。   蓝帆道:“不必,这段时间’阑珊‘也没生意,我跟你们去沈家村,歇两天。这连轴转着可心累。”   “好诶!”二狗兴奋喊道,“和我们的牛车一起回去好不好?”   蓝帆回想起以前去沈家村玩时候的心境,顿时点头:“好好好!”   “还要吃烤地瓜,”二狗道,“我小叔烤的地瓜最香甜啦!”   “吃吃吃!”蓝帆继续点头。   “我们再一起去山上摘梨子好不好?”二狗笑嘻嘻问道,“就跟之前一样,我和蓝叔叔,还有小叔。”   顾允轻咳两声。   二狗“唔”了声,“还有顾叔叔也一起!”   “好。”顾允道。   三双眼睛这会儿就一齐看向了沈若。   沈若睁大眼睛疑惑:“……”   等下,你们这么草率吗?   他记得虎头山的梨子早早地就已经被摘光了啊! 第151章   蓝帆这一回去沈家村, 和上一次的心境完全不同。此刻天都黑透了,还能遇上举着火把照明的村民,他们一个个瞧见沈若顾允回来, 脸上都带着热情的笑。   还看见蓝帆了,虽然对他不是很了解,但有人还记得他先前来过一次,也都跟他打招呼。蓝帆也随波逐流,学着沈若顾允那样, 阿叔阿婶得叫。村民发觉这镇上的公子哥儿还真平易近人,对他也心生好感了。   牛车这一路行来再没有像上次那样散播谣言乱说闲话的人, 反而所有人都友好极了。而且好久没来, 蓝帆发现这沈家村里头现在是哪里瞧着都热闹。   “崔阿叔,你们提着火把上山去要小心些,别把山给点着了。”沈若提醒道。   “知道了, 若哥儿你们才回啊。”   叫沈催的汉子是村里头砍树木最快的人, 夜里竟也领着村里人一同上山去。秋夜很凉,火把能照明和取暖, 但是秋季也干燥,那些树叶都枯黄掉落了,一点火星子就能飞快地着起来, 更别提这夜里还刮风。要真是着了山火, 那估计虎头山上的树木都得烧焦了去。   沈若“嗯”了声, 表示是刚回来,随后对他们要上山的人道:“你们随身带上厚布巾和一竹筒水, 要是不小心点着了枯叶好歹能快速灭火。这虎头山上的树木要是真着了, 可就补救不回来了。”   沈催用力点头:“我们知道轻重, 会很小心的。”虎头山上的树木那可都他们赚钱的东西, 要是点着了那跟把银票烧了有什么区别!   听到若哥儿说的法子,立刻有人转身回家去拿东西去了。不怕一万就怕万一,还是带上东西比较保险。而且若哥儿说的一点儿没错,东西要带上,拿着火把也要小心,总之可不能出了什么差错。   牛车继续往家的方向行去,待看不见影子了,村民们才继续往虎头山上去。   有人感慨道:“还是现在这日子有奔头啊。”   “可不是么,要是搁以前,哪里还有这样能赚钱的活计。”有村民笑着道。他们在泥地里刨食的,每年收成要是好那还能有点余钱,但收成一旦不好了那可就要饿死了,都靠老天爷赏饭吃。但是现在他们哪怕不去做田地里的活儿,那也能靠别的活计养活自己!   这多好啊!可不就是日子有奔头了么!   他们说说笑笑着,浑身像是有使不完的劲儿,只要一想到快要发工钱了,那脸上的笑意是一点儿都抑制不住。   牛车上,二狗年纪小缺觉,这会儿窝在蓝帆怀里已经睡熟了。   蓝帆有些讶异,他忙活自家生意的事儿简直错过了太多,路过晒谷场瞧见那棚子搭的工厂,眼睛都睁大了。这么晚了竟然还有人在里头做工呢!   烛火的光从那篷布里头透出来,瞧着人影都有十来个。   “若哥儿,你们村这是在做什么?”蓝帆好奇问道。   沈若道:“村里开了个木头工厂,做些生意。”   “先前那些举着火把上山去的是去砍树?”蓝帆立刻就将看到的这些事物给联系到了一起。   “对,木头工厂算是咱们村里第一个能让村里人挣到钱的地儿,”沈若笑了下,继续道:“像这样的地方,以后在沈家村里会越来越多的。”   开工厂能赚钱是大家伙儿有目共睹的,只要有一个成功案例,那未来各式各样的工厂都会像雨后春笋一般冒出头来。村里人处在一个地方太久,眼界还没有拓宽,但是沈若想要让他们潜移默化的学到更多,没准能发现几个脑筋灵活的能人,加以培养之后肯定能帮上发展沈家村的忙。   蓝帆点点头,对沈若更佩服了一层。   不是哪里都能盖工厂的,盖了工厂也不是每一家都能有生意的。瞧沈家村里这木头工厂虽然是用篷布搭起来的简易地方,但里头产出的东西确实不错,而且生意……看到里头干得热火朝天的,那必然是特别好了,才会在里头赶工吧。   而且沈若说的那“若斗”他虽然还没亲眼瞧见过,但在镇上也听见过有人提起了。自然也知晓了这“若斗”是沈若发明出来的,这名声都传到镇上去了。   蓝帆现在就跟直接啃了一口柠檬一样酸得很,一双眼就看着顾允的后脑,几乎要看出一个洞。   顾允似有所觉,偏过头去看向他,眼神中有些疑惑。   他没说话,但那眼神明摆着就是再问“怎么了?”   蓝帆看了顾允一眼,又看了沈若一眼,说道:“怎么你顾子诺就有这么好的运气,真是上天不公啊!”   他说着就抬头看了眼星子闪烁的天际,真的酸。   人家怎么就能得这么一个商业鬼才当夫郎,还有了个孩子,想一想就知道那小日子过得可舒爽了。夜里凉了还有人暖,而他呢?只能抱着个冷冰冰的玉石入睡,真是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   沈若闻言挑了下眉,看过去道:“有句话叫’越努力越幸运‘,蓝老板你可以努力努力。”   蓝帆一下子就泄了劲儿,他倒是想,但好歹得有个方向啊!   他作自暴自弃状,随口问道:“若哥儿,你有没那种跟你一样会经商的,还会晒地瓜干、做得一手好菜、长得也不赖的亲朋好友?”   沈若失笑,蓝帆竟然想找人谈恋爱了?当初他可是非常热衷于给别人牵线的。这会儿沈若还真就顺着想了想。   “我朋友不算多,以前认识的那些姑娘小哥儿都嫁人了,还有新认识的呢年纪都……跟你不大匹配,一时间还真想不出什么人。”沈若坦诚道。   什么叫“年纪不大匹配”!蓝帆顿时感觉膝盖一疼,这是在说他老呢!   “子诺,你都不管管他,这话说的可真伤人。’恶语伤人六月寒‘呐!”蓝帆抱着二狗作瑟瑟发抖状,可见是真的有被伤到了。   顾允道:“若哥儿也没说错,巧姐儿心姐儿年纪跟你差得太多,不过你要是想,倒是能让若哥儿找婶子说说,能去相看一眼。”   蓝帆眼睛一亮,问道:“都是姑娘?就没有小哥儿也跟若哥儿似的?”他说完立刻找补道:“不是长得像若哥儿,我的意思是,性格……不对,头脑还有厨艺。”   “你若是想,或许做梦会比较快。”顾允看他一眼,淡淡道。   蓝帆:“……”   沈若憋笑,只要是个男人听到别人要照着自个儿媳妇找对象肯定心里头都会不舒服的。蓝帆这还真是精准踩雷。   沈若忍不住开口道:“你蓝大公子还会缺姑娘和小哥儿喜欢?我看啊,是你眼光太高,都挑不中罢了。”   要不然人家一个公子哥儿怎么可能二十五了还不成婚,哪怕是他自个儿不想,那他家里头肯定要急死了。这可是在万分看重传宗接代的古代啊。   “可不是么。”蓝帆无奈摊手。   他连挑玉石原料都要挑很久,做出来的珠宝玉器成品只要有一点儿瑕疵就要返工的,对于另一半虽然还没有概念,但最起码要让他看着觉得就好。而且……在和沈若接触过后,他发现无论是小哥儿还是姑娘,不全是只会管理后宅,唯唯诺诺的。所以他的要求自然也就提高了。   长成沈若那样的估计不多,但是脑子聪明转得快,未来能帮上自己忙的应该还是有的吧!   蓝帆就想找这样的。   “总能遇到的。”沈若笑说道。   就像他和顾允一样,步调一致,很合拍。而且也足够聪明。两人也是互为初恋,在此期间顾允会学着浪漫,沈若也会学着依赖,在一起不短的时间里,磨合地愈发契合了。   或许就像蓝帆说得那样,老天确实眷顾有情人。沈若抬眼瞄了瞄顾允古井无波的正经脸,悄么声伸过手去,将自己的手放在了顾允大手手心里。   “我们快到家了。”沈若随口说道。距离家也就十几米的距离,能瞧见屋里透出的烛火微光。   “我们”和“家”这两个词暖洋洋地落入耳廓,震动地人心肠软和。   蓝帆自然还是跟顾允回家去住,将东西卸下,沈若从蓝帆手里接过了二狗。   “牛车你驾走。”沈若对顾允道。   “嗯。”顾允还不大想走,但蓝帆还坐在牛车上,他是自己的同窗好友,又是来沈家村做客的,自然不好晾着他。   沈若知道他心里有点闷,因着先前蓝帆的话,也因着还有个东西没能给他。   “你凑过来,我有话跟你说。”沈若眼珠子转了下,说道。   顾允微微低下头,感觉到耳廓被温热的唇瓣快速地碰了下,他听到沈若软软的话滑入耳蜗:“早点回去吧,明日来找我。唔……我会想你的。”   沈若直白地表达着自己的对他的依赖,顾允嘴角上扬:“好,我走了。”   随后抬手不着痕迹地抚过沈若的嘴角,这才转身准备驾车离开。   蓝帆在车上搓手,这夜里风吹来还真是有点凉啊。   沈若在外头等着牛车离去才抱着二狗去瞧阿兄屋子的门。   “听着声儿了。你们回来得太晚了,爹娘都睡下了。”柳杉过来开了门,原本是要等着沈若他们回来,但是时辰太晚以为他们在镇上住下了,家里人就都回屋准备睡觉。没想到这么晚竟然还回来了。   柳杉一边轻声说着话一边抱过睡着了的二狗,先抱去床上,让二狗能睡得舒服些。   沈丰是一沾枕头就能睡着的,沈若探头瞧进去,发觉他阿兄这会儿睡得正香。   “若哥儿,我已经将那些香囊都绣好了。”柳杉走过来,对沈若笑着说道。 第152章   “辛苦阿嫂了。”沈若真心实意道。他阿嫂几乎每日空闲的时间都扑在了绣这香囊上, 好歹是赶制出来了。   柳杉摇了摇头:“绣东西这事儿我爱干,况且若哥儿你画的图样好看得紧,那十二个小动物都活灵活现的, 绣的时候也不觉着累。”她边说边笑,眼里有光。   “那也别累坏了,距离交货还有两日呢。”沈若主要是担心柳杉的眼睛,古时候可没有近视手术更没有眼镜,要是眼睛看坏了那对生活上自然也是有影响的。所以哪怕柳杉夜里还要绣不肯休息, 沈若也嘱咐了阿兄盯着阿嫂,不能老是盯着, 时不时休息一下眼睛, 还有那烛火是必须给点着,要是屋里太昏暗了就别绣了。   柳杉夜里有时候会继续绣,赶赶工。但有时候又觉得用了太多烛火, 费了不少钱, 于是就干脆夜里不绣,等第二日早早地起来绣。总之沈家的人都闲不住, 手里有活就想加班加点地给干完。   沈若有时候会想,现代的老板肯定最喜欢这样的员工了,就跟个自转陀螺似的, 都不需要老板施压, 自个儿都忙起来团团转。   但是适当的休息是必然的, 总不能一直干。   沈若对柳杉道:“阿嫂,村里头可还有绣工极好的婶子么?”   柳杉想了想, 说道:“兰香婶子绣工就很好, 先前她来咱们家的时候我瞧见过, 她还给小云吞绣了不少小东西呢。”   “我在想, 以后’念宝‘牌子要做大自然不能让阿嫂你一人忙活,想再找些靠谱的人来。”沈若抿了抿唇,其实他也有想过能不能去找顾允他娘,但是人家好不容易把儿子拉扯大能开始享福的年纪了,还要请人来忙活,沈若总觉得有点儿不近人情。   毕竟碍于面子,沈若想如果自己去问她,顾允他娘肯定会立刻答应下来的。   柳杉是当儿媳的,哪里瞧不出沈若的纠结。若哥儿好了之后向来是想到什么就去做了,很少有这么纠结的时候,这会儿柳杉直接道:“若哥儿,等明儿兰香婶子过来,我替你问问她。没准她自个儿愿意来做呢?”   对于爱绣花的人来说绣新鲜的花样就足够让她开心了,而且绣出来之后还能赚些银钱,柳杉想兰香婶子应当是不会拒绝的。   “那成,这事儿就麻烦阿嫂了。”沈若自个儿不好问,让阿嫂问就不用担心顾允他娘会碍于面子答应了。   “嗐,都是一家人有什么麻烦不麻烦的。”柳杉就不爱听这话,嗔怪地看了沈若一眼道:“跟我还这般客气啊?”   沈若摇摇头,立刻道:“哪儿能啊,才不跟阿嫂客气。明日咱们早些起,之后做些吃食出来。我打算带全家出去秋游,同行的还有蓝帆。”   柳杉没开门出来倒是没瞧见蓝帆也来了,此刻诧异道:“蓝老板来了?那明日正好给他瞧瞧我绣好的这些香囊。”   “嗯呢,他打算在村里玩两天,之后就回去了,那些香囊和茶叶梗毛球耳坠正好让蓝帆带回去。”沈若说到蓝帆两个字,就听见二狗在睡梦中小声嘟囔了声“蓝叔叔”,顿时失笑:“阿嫂,你说二狗怎么就这么惦记着他蓝叔叔呢?”   柳杉也无奈地笑,就因这事儿沈丰还吃了老大的醋。二狗先前因着要去镇上,那可是给蓝帆精心准备了礼物的,沈丰那个酸啊,当了儿子四年多的爹,都还没收到过儿子送的礼物呢!   倒是被蓝帆给抢了先了。   “先前我还听着蓝老板想认二狗作干儿子,这哪儿行。人家是大老板,咱家二狗……”柳杉还一直记得那事儿,这会儿说着就看看二狗的睡脸,止了话头。   “咱们家二狗怎么了?二狗多好一孩子啊。阿嫂,你是二狗的娘亲,难不成你觉得二狗还比不上别人了?”沈若挑眉问道。   “不是,二狗很好。”柳杉对自个儿的孩子自然是宠爱的,没有爹娘不喜欢自个儿的孩子,肯定觉得自家的孩子是最好的。   “那不就得了,以后可别再说这话了,”沈若看了二狗一眼,对柳杉露出十分正经的表情,“别看二狗小,其实他懂得可多了,还知道察言观色。你们要对他有信心,你们就是他的底气。阿嫂,你总不想二狗以后长大唯唯诺诺吧?说好听点是文气,说难听点就是不大气、怯懦。”   “蓝帆想认二狗当干儿子,那是和二狗投缘,怎么就不行了呢?”沈若觉得要不是蓝帆这会儿还没成婚,不然还真会直接将二狗认作干儿子了,二狗又不是不配,沈若觉得他家二狗特别聪明特别乖,还懂事,要是真认了蓝帆作干爹,那未来肯定是会对他更好的,还会给他养老送终。   因为他们沈家的孩子就是孝顺!况且有这样的爹娘管着,自然不会长歪去。   “行行行。”柳杉忍不住笑出声,她知道若哥儿的意思,不能贬低自家和孩子,那样只会让二狗以后学着抬不起头,“像现在这样就挺好,二狗很喜欢他蓝叔叔,那就让他多跟蓝老板一起,还能多学学,涨涨胆气。”   柳杉以前会觉得自家孩子虽然平时都懂事,但偶尔还是会很皮,还会弄一身泥巴回来。和蓝帆年纪又相差的大,蓝老板贵人事忙,哪里还有时间带孩子似的陪二狗,所以柳杉就想着少让二狗去打扰蓝帆。   但是沈若这一番话点醒了她,或许两个人投缘与年龄并没有什么关系。缘分就是如此奇妙。   沈若轻点了下头,嘴角上扬:“那我回屋了,阿嫂你早点儿休息。”   “好,你也是。小云吞娘看着呢,你没回娘就在你屋里陪小云吞睡了。”柳杉道。   “知道了。”沈若颔首,见柳杉关了门,才往厨屋去。   出去了一天一身的灰,这会儿去浴房里头把自己拾掇干净。   钻进厨屋里头,才发现灶台上还温着水,大铁锅里头一大锅,明显是特意给他烧好的。哪怕沈若不回来,家里人也会烧好水等着他,就为了有那百分之一的可能性他会回来,让他回来后能好好地洗一个热水澡。   沈若心里暖乎乎的。   洗去一身的疲惫,沈若换好了干净衣裳才往自己屋里进。这个点已经相当于现代十一点钟了,李善桃和小云吞睡得很熟,沈若借着微弱的烛火瞧了她们一眼。   他们奶孙俩睡在一处,呼吸平缓,李善桃睡得安稳眉心没有皱起,侧身睡着,一手还护着小云吞。   而小云吞睡着了就把两只小手举过了头顶,作举杠铃状,小拳头捏的紧紧地。小嘴巴微微张开呼吸着,瞧着可爱极了。   沈若控制住自个儿想去捏儿子小脸的冲动,这会儿在边上还未拆掉的木板床上轻轻躺好了,倾身过去吹熄了烛火。   他在黑暗中看着李善桃的背影和被挡住的小云吞,张了张嘴,无声道:“晚安。”   =================   翌日,李善桃醒来的时候就发现木板床上多了个人影,原来是若哥儿回来了!   她夜里睡得熟,完全没听着动静。这会儿脸上不由带了笑,悄么声地往外去,让若哥儿再睡会儿。   沈若听见开门的动静立刻就醒了,嗓音还带着刚醒时候的一点哑:“娘,昨夜里我回来太晚了,就没喊你。”   “晓得,你去床上和小云吞再睡会儿。娘去做早食。”李善桃笑着道。   “不了,今儿我打算带你们一同出去玩,大家都好好歇一天。早食我和阿嫂来做,就做些好带走的。”沈若道。   李善桃眨了下眼:“要出去的话娘现在就去把家里的事儿都做了。”   “不用,我昨儿夜里已经都搞完了。蛋也拾了,鸡圈清了,厨屋里头也拾掇了一遍。”沈若原本是没想到要带着家里人出去游玩的,主要是蓝帆提起要来沈家村玩,那自然不可能让客人只闷在家里玩。既然是要待客出去逛的,都已经决定要出去了,那为何不把家里人也都带上呢?   那围墙已经差不多建好了,就差完全晾干,家里已经没什么要紧事儿了。以后布艺小厂子要开始弄,还要开始摆摊,小鸡要破壳,还要播种冬小麦。这一桩桩一件件的之后家里又要忙起来。   所以现在不出去秋游,那还更待何时啊?   “诶唷,你累一天了回来咋还干那么多事儿啊。”李善桃顿时就心疼了,她家若哥儿还真是闲不住。   “没事的娘,你这会儿去瞧瞧那抱窝的母鸡,还有那蛋我都堆在橱柜右侧了,我分不清哪个是能孵的,娘去挑拣挑拣。剩下的蛋今儿做东西用。”沈若笑着道。   “成。”李善桃笑着应了。   沈若也一个鲤鱼打挺起了身,小云吞和大人差不多时间醒过来,大眼睛瞧见阿爹了,立刻就“啊呜呜”地喊起来,小嫩嗓可甜了。   “阿爹的乖宝,今日带你出去玩儿好不好?”沈若凑过去作势恶狠狠地亲了口小崽子的脸蛋,那嘴巴都变形了。   小云吞以为阿爹跟他玩儿,“哈哈”地张嘴笑,沈若亲一下他笑一下。大眼睛还亮亮的,扑闪扑闪。   沈若心都化了,抱着小云吞不撒手,跟他鼻子碰着鼻子。喊着他名儿凑近了又抬头,又凑近,就一下下逗崽玩儿。停了一下,小云吞小胳膊小腿儿用力,晃动两下还催促呢。   “啊……爹,哒哒哒。”小云吞大眼睛弯起来笑,小嘴巴还一噘一噘的。   小云吞又叫爹了!沈若顿时高兴极了,“再叫一声?”   小云吞小嘴巴一开一合,大眼睛和沈若对上:“啊……爹。”   沈若感觉自己的一颗红心被可爱击中了。   “哎,我是阿爹。”沈若捏着小崽子的手手,跟他握手。   小云吞又笑,含糊不清地喊道:“爹呀。”   沈若立刻拿了包被给小云吞裹好了,打算带崽崽出门去献宝。先进了厨屋,正好李善桃在挑拣鸡蛋,还有柳杉在熬粥,沈丰坐在灶台后头烧火。   她们瞧见沈若抱着小云吞进来了,差不多同时说道。   李善桃:“诶唷,若哥儿你咋把孩子抱进来了,这里烟大!”   柳杉:“是啊,小云吞可是饿了?羊奶马上好。”   沈丰在后头眨了下眼,道:“这小崽子起得可真早,给我抱抱。”发觉亲娘和媳妇儿的话和自个儿不一样,他立刻改口道:“若哥儿,你快把小云吞抱出去吧,可热了里头。”   沈若怀着献宝的心思来的,哪里肯立刻走,“我就抱着他在这儿待一小会儿!”   小云吞先前喊“爹”的时候只有他和顾允听着了,家里其他人都还没听见过呢!   沈若对着小云吞道:“乖崽,来,再喊我一声’爹‘。你舅舅、舅母、阿奶可还没听过呢。”   李善桃有些吃惊,“他会喊你了?”   “这么早。”柳杉也同样吃惊,二狗会喊人的时候也挺早,但也没小云吞这么夸张啊。   沈若点点头,鼓励地眼神看向小云吞:“喊’阿爹‘。”   小云吞“啊”了好几声,发觉周围突然出现了不少大脑袋,都看着自己,他张开嘴哈哈笑起来。   “……刚刚还叫了呢。”对上他们三人不相信的目光,沈若心底无奈极了,怎么小云吞现在不给阿爹面子了呢?   “你不是听错了?”李善桃怀疑道。毕竟小崽子声带没完全长好的时候,总会说些乱七八糟的单音,可能就是若哥儿一时间听岔了。   沈若更无奈,“没有,先前也叫我过,两次。还喊过顾允’阿父‘呢!”   三人闻言还是满脸的不信任。小云吞再天才,怎么可能才一个多月就会喊人啊,绝对是若哥儿听岔了。   “小云吞给阿爹一点面子吧,啊。来,喊我。”沈若循循善诱。   小云吞张着小嘴吐口水泡泡,随后发出了一个音:“……喔。”   “嘿,还应了你一声。”沈丰哈哈大笑,说道。   沈若无奈了,看来小云吞这会儿不太想喊自个儿,献宝失败。   “下次等他喊我了我叫你们来听。我真没听岔呢,不信等顾允来了问他。”沈若道。   “好好好,咱家小云吞就是聪明,这点大都会喊阿爹了。”李善桃哄着沈若也哄着小云吞,过去逗逗孩子:“咱们家的小云吞是小神童哦。”   小云吞也不知是不是听懂了,边笑着边用小手合拢啪啪拍了两下掌。   “…爹……爹呀。”他看着沈若脱口而出,随之出来的还有口水泡泡。   真是个小漏勺。   沈若听见了顿时心满意足地“哎”了声,亲亲给面子的小云吞,拿软布给他擦下巴。   抬头看向他娘他们,瞧见他们都还愣着都没反应过来,那表情太可乐了。   “现在相信了?”沈若笑问道。 第153章   “还真会喊爹了!咱们家小云吞可真厉害!”李善桃惊讶地差点儿将手里的蛋给砸了, 转身去往橱柜里头一放就去逗小崽崽,想让他再喊一声。   柳杉和沈丰也都惊讶极了,刚才小云吞那小嫩嗓喊得虽然含着点儿口水音, 但也能清晰地听到一声“爹”。还真是会喊人了!   沈若嘚瑟地不行,这会儿他娘挑拣蛋也差不多了,就把孩子给李善桃抱着,沈若自个儿卷起袖子要来做些吃食。   李善桃笑地合不拢嘴,抱着小云吞轻轻晃动作摇篮状:“可不得了咯, 这么聪明的小哥儿以后长大了要嫁人可不得门槛都被人踏破去。”   沈若接手了柳杉的位置,闻言哭笑不得道:“娘, 云吞还小。我可舍不得他嫁人, 要是长大了必须给他招个赘婿回来。”沈若心里头是这样想的,但是未来如何也说不准,若是云吞大了之后想嫁人, 他考量那人人品过后觉得可以, 对云吞好,那沈若自然也不会不肯答应婚事。最好嘛, 就是招赘,这样还能一家人都住在一起。   沈若只要一想到以后自家的孩子要嫁出去,心里头就不是很舒服。要是嫁的远, 那他是真的不舍得。   “哈哈哈招赘也成啊, 等以后二狗大了娶媳妇儿, 小云吞招赘,那咱们家的人可就更多了。”李善桃逗着小云吞, 小云吞就跟着嘿嘿笑, 特别开心的样子。   可能每个做父母的都不喜欢自己的孩子长大后远嫁吧, 在现代还能坐飞机、坐高铁, 哪怕很远的地方也能一天内到了,但是在古代可不成。哪怕是嫁去隔壁镇那要见一面都要好几个时辰,更偏一些起码得一两天。交通实在是不方便啊!   沈若笑着摇了摇头,以后的事儿哪儿能说得准呢。   小崽子有李善桃照顾着,沈若就能空出手来做吃食。   柳杉帮着打下手,沈丰烧火。   沈若知道沈大山没现身那肯定是一大清早起来之后就去割青草去了,家里头的牛和羊都是他爹在照顾着。说到牛儿,毕竟是沈汉三的牛,不好一直借用着。   沈若思考了一会儿,也许能托关系给自家买一头牛回来。但是要养牛这件事不算容易,沈若也不太清楚具体流程,只能之后再问了。   “若哥儿,你打算做些啥?”柳杉见他开始用鸡蛋活面糊,有些好奇地问道。她和沈若学了好几手了,但是这还是第一次瞧见他做新东西。本以为他是要摊鸡蛋饼的,但是那面糊挑的根本就不是做鸡蛋饼的样子,故而有此一问。   沈若手里不停,回答道:“做千层饼还有酱香饼。”   “哦,这还是第一次听着。”柳杉只吃过一次若哥儿先前从镇上买回来的千层酥,那是糕点,倒是第一次听见“千层饼”。还有那“酱香饼”也是第一次听见,但是这两样名字都直白,她大概能想象得出来是什么样的东西了。   “阿嫂,橱柜里头的辣椒酱还有蒜帮忙拿下出来。”沈若道。   柳杉点点头,立刻帮忙把蒜扒了,拍扁切成丁。辣椒酱也端了出来,这还是先前周婶送来的。   所有的食材准备就绪,锅里油热,沈若便将面糊倒了进去。他不是第一次做,但在现代有专门烙饼的傻瓜电器,在这儿只有大铁锅,所以做出来的成品沈若心里头也不是非常有底。   他要做吃食,都讲究个“色香味俱全”,要是做得丑了那还有点不乐意。   沈丰的火候掌握地很不错,大铁锅底部的温度非常均匀,沈若倒面糊的手也稳。   很快便烙好了第一张饼子,和先前做的鸡蛋饼完全不同,鸡蛋饼的软的,但这饼子做出来比鸡蛋饼厚些,最上面一层还冒着焦黄的油泡,外皮瞧着就酥脆,但里面是软的有韧劲的。   “娘,家里白芝麻还有吗?拿些来。”沈若这边空不出身来,喊道。   “有!先前那些镇上来的姑娘小哥儿带来了不少呢,还没吃完。”李善桃说完抱着小云吞便进大屋去拿。   那些特意来感谢沈若的姑娘小哥儿送了不少东西来,太贵重的沈若自然不肯收,所以送的都是些家用的东西,像芝麻、白糖还有红糖,确实送了不少。这些是藏在那堆物件底下的,等沈家人发现有不少白糖的时候,她们早就已经到镇上了。   这会儿家里的芝麻、白糖一类的都有富余,自个儿都没必要买了。能吃到年尾去。   李善桃一手抱着小云吞,一手提着纸包又进了厨屋。家里大人都在这儿,还是不把他放在屋里了。   等她来了之后,就发现若哥儿已经一连烙了六张饼子,这会儿正叠在案板上,还冒着热气。   “芝麻放这儿了。”李善桃将纸包放在案板一角,道。   “好,阿娘你抱着小云吞站外头去吧,待会儿呛人。”   “阿嫂,你去摘些小葱。阿兄,火再大些,我熬酱料。”沈若有条不紊道。   她们都应了。   周婶做辣椒酱的手艺极好,那味儿就已经很香了,沈若又给加工了下,再加了点儿先前做卤味的香料进去,还撒了一小把白糖。熬煮到微微粘稠过后,沈若拿筷子蘸了一点儿尝了下,感觉可以了,这才让沈丰把大柴给抽出来,只留下点小柴火在里面烧,这样可以保温。   沈若先前去周婶家里帮忙刷桐油时候用的猪鬃毛刷子带回来了,他们那儿改用了旧毛笔,这刷子留着也没用。现在倒是在他手里派上用场了。   正好可以拿来刷酱料,虽然刷桐油拉胯,但这猪鬃毛的刷子用来刷酱料是嘎嘎顺手!   沈若拿了粗陶碗装了半碗辣椒酱,来到案板前头。   往热乎着冒气儿的饼子面儿上刷酱料,那辣椒酱是他加工过的,一刷上去,辣酱碰上热烫的饼子,爆发出惊人的香气。麻辣鲜香的味道直冲天灵盖,还夹杂着油香的粮食饼子的味道,那香味没谁了!   沈丰顿时咽了下口水:“真香啊!这饼子直接抹辣酱就好吃了,结果若哥儿你还加了那么多好东西,这味儿闻着可更足了!”他一双牛眼睛瞪大,鼻孔张开。   “能吃了不?”他就是个重口的,一大早吃油饼辣酱也没事,这会儿馋虫都被勾出来了。   沈若失笑道:“还没好呢。”   他又往刷过秘制辣酱的饼面上撒白芝麻。柳杉这会儿摘了小葱进来了,闻见味道也是没忍住咽了下口水。   酱香饼的香味就是会攻击人的那种鲜辣香味,让人闻着就口舌生津的。沈若深有同感,以前他小学门口就有一家,每每开摊的时候外面都围着许多人,只因为那香酱饼的味道实在是太霸道了!   “若哥儿,小葱我都洗好了。”柳杉走过去快速切好。   沈若又将小葱碎也都撒上去,他手很稳,撒的很均匀。   泛着油亮的焦黄色面饼,撒上白芝麻和小葱碎,瞧着好看极了。酱香饼的香味霸道地很,李善桃也没忍住抱着小崽子就往厨屋里进。   若哥儿熬酱料的时候就感觉香,但还没这么香呢!结果现在……   看小云吞都哈喇子直流的样儿,大家忍不住都笑了出来。   “你还小,不能吃呢。”沈若对小云吞道。   也不知小崽崽是不是真听懂了,这会儿竟然噘起小嘴要哭不哭的模样做出来。   “好了别说了,我把他抱回去喂羊奶,免得见我们吃他吃不着,那可真要哭了。”李善桃被崽子逗乐,这孩子馋得慌,先前抱着在桌前吃宴席时候也想着吃大人吃的东西呢。   “成。”沈若摸了下已经熄火的炉子上的陶罐,里头羊奶已经到了合适的温度,正好能给崽崽喂了。   沈丰这会儿已经忍不住拿起了饼子吃,他吃饭的速度快,这会儿三两下就吃进去一张饼。香得都开始翻白眼了。   “若哥儿,你这手艺真绝了!”沈丰连连竖起大拇指,还想再吃。但这回给媳妇儿先弄了一张,刷了薄薄的酱料。   柳杉接过后吃得也香甜,“确实味道好,这手艺都能出摊了。”   沈若瞬间就上头了,越被夸越来劲,这会儿又继续烙饼子,那千层饼不抹酱料,就撒上芝麻的,面饼里头加了盐本身就是咸味的。   沈丰拿了千层饼也抹酱料,他口味重这么吃倒是还成。就是得喝下不少水。   柳杉劝道:“你伤还没好全别吃那么多重的味儿。”   “没事儿,先前刘大夫在咱们家的时候帮我瞧过了,我只要不跑跳,正常行走没问题了。”沈丰嘿嘿一笑,又吃下去一张饼。   沈若本就打算早食就直接在家里解决了,之后带家里人出去秋游的,那自然也要带些吃食去。这饼子好拿放凉了也好吃,是最佳的选择。除此之外,沈若还做了红糖核桃小馒头、羊奶小馒头,这种小馒头大人一口一个,当做小甜品了。   还给一人煎了一个荷包蛋,刷了酱。   瞧着吃食准备的都差不多,沈若又拿了干净竹筒,一人一个装满了凉白开。   这就全都备齐了。   沈若忙乎完也吃了香酱饼,味道和校门口卖的自然有差别,但沈若觉得他自个儿做得更香!是好面粉、好油好酱料做出来的,就是纯正的香!   “蓝叔叔!顾叔叔你们来啦!”二狗清脆的童声在厨屋外头响起,沈若立刻探出头去看。   顾允和蓝帆正并肩走来呢。   看这孩子像是刚睡醒的样子,头发都还乱着,蓝帆一把抱起二狗,“早啊二狗,你小叔又做啥好吃的了,这么香。”   二狗摇摇头,表示不知道。   “二狗被香味叫醒啦!”   顾允快步走到厨屋来,一来视线便落在了沈若身上。   “来吃饼,保准你们都没尝过。”沈若拉着顾允的手就往里进,亲自给他刷了酱料,一边耐心询问要多些少些。   蓝帆抱着二狗在一边瞧着,忍不住轻轻咂舌。压下心底的羡慕,瞧见顾允已经拿着刷好酱的饼子开吃了,他立刻道:“若哥儿,我要多些酱!”   沈若闻言起身把刷子塞进他手里,笑道:“大少爷,您就自个儿来吧。”   顾允嘴角微微上扬,心情好了不少。   蓝帆捏着猪鬃毛刷子,嘴角颤抖了两下。为什么感觉到冰冷冷的狗粮在脸上胡乱的拍?我不是你的好友了吗?沈若!   二狗在他怀里挣了下,抓住小刷子,说道:“蓝叔叔,二狗来给你刷饼饼好不好呀?”   “好,谢谢二狗!”蓝帆冰冷冷的心瞬间被暖热了,还是二狗好啊!   二狗嘿嘿一笑,下去给蓝帆刷饼子。   只见他小手一用力,用刷子蒯起一勺,啪叽甩在了饼子上,有模有样地开始学着沈若方才的样子转着圈的刷。他人小,只能绕着案板走圈,那一本正经地模样特别惹人怜爱。   二狗刷完一层,吸溜了一下口水对沈若道:“小叔,好香好香啊。”   沈若顿时笑了:“嗯,不过二狗你少吃点辣,吃不辣的千层饼好不好?”   二狗摇摇头,特别正经地道:“我不怕辣哒!”   蓝帆接过二狗刷好的爱心饼饼,掰了一半给他,两人就对着一起吃。蓝帆蹲在厨屋里头啃饼子,这是他二十五年来第一次,只要来了沈家村他好像就卸下了身上所有的包袱,想怎么样就怎么样,大家都很友好也不会觉得他怪异。   “好吃!”蓝帆对沈若道,“还真是第一次吃到,又是你新捣鼓出来的东西啊。”   他好像又抓到了商机,但是根本就不可能把沈若抓去当厨子。   沈若笑着“嗯”了声。   结果蓝帆抬眼看着他们的时候发现这会儿小情侣这会儿正挨在一块儿亲密地吃同一块饼子呢!蓝帆狠狠闭了闭眼,心里打定主意,他今年一定要找到个合心意的姑娘或者小哥儿,明年就成亲!   以后就轮到他们在沈若顾允跟前秀了。   沈若完全不知道蓝帆心里的小九九,这会儿脸有点红,其实他光顾着做吃食也没吃上几口,早就饿了。顾允看得出来。外加这里也没外人,两人就坐在了一处,分吃一块饼子。   不知道为什么,两个人一起吃的饼子就觉得更香一些。   沈大山回来之后一走进来正好就瞧见顾允递过自己吃过的饼子让若哥儿咬的画面,顾允的手瞬时一僵,他是知道沈大山先前对自己的意见挺大的,这会儿当着他的面……   “今儿早食吃饼啊?”沈大山假装没瞧见,随口问了句。嘴里念叨着“若哥儿做的饼子就是香”,就目不斜视地拿饼子吃去了。   顾允有些惊讶地眨了下眼睛,沈若看在眼里,忍不住想笑。   向来山崩于前都能面不改色的顾允,竟然还会害怕未来的老丈人?   等家里人早食都吃好了,沈若便套上牛车道:“瞧瞧你们还要带些啥,都准备好了咱们就出发!”   蓝帆抱着二狗立即响应,最先上了牛车。   沈丰和柳杉在后头,他们拎着油纸包好的吃食。因着沈若定好的地方要走一段路,沈丰的拐杖也还是先带上了。瞧着二狗跟蓝帆关系好成那样,沈丰还有些吃味。   “这小子,怎么不跟我这个亲爹亲热呢。光跑人家怀里去了。”沈丰说酸话。   柳杉喷笑:“夜里孩子不是跟你亲得很?睡着睡着就滚你怀里去了,他还要抱着阿爹一条手臂睡呢。”   沈丰想想也是,出去玩是开心的事儿,孩子高兴就得了。   李善桃去顾允家里把柳兰香也喊了过来,先前顾允怎么喊自家娘亲一起去,她都说太麻烦若哥儿一家不肯去的,这会儿若哥儿娘去请就肯来了。   沈大山挎着个篮子出来,里头也放了不少东西,竹筒子、还有一壶小酒,还配了点先前李善桃抽空炸好的花生米。脸上带着点儿笑模样。   柳兰香和李善桃抱着小云吞坐在最中央,那里最安全,小云吞是第一次坐上牛车,看什么都新鲜。边上还都是熟悉的人,哈哈直笑。   柳兰香背着个包袱,里头装的是小云吞的涎搭子、换洗衣服、尿布、还有个竹筒子里头是羊奶,总之能想到小云吞能用上吃上的都带上了。   这下人都齐了,沈若检查了一遍家里的门窗,全都锁好之后,才上了牛车。   牛车很大,毕竟是沈汉三以前拉人的牛车,这下一家人刚好能坐下,那车上位置还有富余呢。   最前头驾车的位置是沈若和顾允的,一车人浩浩荡荡地走,村里碰见他们了自然好奇他们干什么去,沈若便笑着回答带家里人出去秋游,绕着虎头山玩一圈。   可把村里人都羡慕坏了,大家都忙着搞钱呢,结果沈若带着家人出去玩了好爽啊!这一有了对比,大家就开始有样学样,反正也赚到了点银钱了不是?带家里人出去溜达一圈,休息个一天半天的也不打紧吧?   大不了休息完了之后再做更多补回来啊!   于是沈家村很快掀起了秋游热潮。   沈若之前好说歹说让大家不用太拼命,要劳逸结合好好休息,那时候大家不听。但是现在他带着家人出游,别人瞧见了,就阴错阳差的促成了沈若先前嘱咐的话。   沈若后来知道这件事之后,给村长支了个招,有机会可以带着咱们村里人一同出去游玩、采风的,不仅有益身心,还能长长见识呢!   村长点点头,觉得沈若说得特别对。见过世面的人就是不一样啊,要是村里人都能见世面,那他们村子可就能发展地更加好了呀!   ====================   这次秋游也不能算筹划了很久,就是沈若一拍脑袋想出来的事儿,然后立刻就和顾允商量着怎么搞比较好。秋天好看的景色不多,但枫叶林绝对算一个。   所以第一站便是虎头山西面的那片枫叶林。   沈家村在虎头山北面,大家砍树都在北比较多,这边的枫叶林他们不会跑那么老远过来砍,就还保留着原貌。   枫叶似火般飘洒下来,抬头看是碧蓝如洗的天际,低头是热烈的叶,视觉冲击感格外的强烈。沈若现在就难受手边没有水彩,他很想把家人坐在枫叶树底下野餐的画面给画下来。   突然手里一凉,沈若诧异地低头看去,那是一支簇新的毛笔,很润,已经蘸过水了。   “你……”沈若看向顾允,还有些不明觉厉。   随后他看着顾允从自个儿送他的书包里头,掏出了一个白色瓷盘,还有好几个小碗。   那些小碗里头颜色不一,有青、红、黄等等各种颜色,沈若眼睛越睁越大,就瞧着顾允跟小叮当似的一样一样往外拿,全都是他可心的东西。   “停停停!”沈若立刻叫停,这也太多了,不知道是花了多少银钱置办的。   古时候的色彩不多,大多都是从中植物和矿石上面提取出来的。沈若虽然对古代颜料了解不深,但也瞧得出来那小碗里面的颜料是岩彩。   岩彩顾名思义便是用有颜色的珍贵矿石磨成粉末后制成的颜料,是一种古老质朴的材质。用的天然矿物石和金银等等,价值不菲。   顾允不明所以地看向他,动作顿住。   “若哥儿,我知你想画。”顾允静谧如深潭般的眼神看着他,继续道:“以往你用木炭作画时,我就想着,不般配。你合该用着好的颜料作画,才不算辱没你这一手画技。”   沈若自己舍不得买的,顾允给买;他喜欢画画,以前自个儿用一个内存只有十六g只要两千块钱的ipad搭配一只七百多的原装一代笔也能产出,不是买不起更贵的,只是因为舍不得。觉得还能用,就舍不得换。   那木炭也是一样,他不是不想换更好的画具和颜料,只是舍不得。   钱要花在刀刃上,那么多的事情排在自己前头,沈若不自觉地就会委屈自己。   但是现在,有一个人把他放在最前头,是第一位。从不让沈若受到一点点委屈。   所以顾允买了,还买了最昂贵的岩彩颜料送给他。   沈若鼻子一酸,突然就看不清顾允的脸了。   “……别哭。”顾允以为沈若收到礼物会开心到蹦起来,但没想到竟然会把人惹哭,顿时手脚都不知道怎么放了,立刻伸手过去抹他的眼泪。   沈若顾不上家人会不会发现他们这里的异样,他拉着顾允的袖子就往树后去。   两人躲在树后头,沈若疯了似的亲他,后被反客为主,舌根都跟着脚尖一同发麻。   沈若发誓,自打懂事开始,他从来没有哭得这么惨过。   顾允一开始不懂若哥儿为什么会哭,但是现在明白过来了。他在宣泄自己的委屈,虽然这委屈是他自己施加给自己的。   一想到这顾允的心尖也开始疼,松了力气将人搂在怀里。若哥儿哪怕是哭,也哭得很小声,就跟受伤的小兽呜咽似的。   “若宝儿,你对所有人都好,就对你自己差。以后可不许再这样了。”顾允一语道破,直接将遮羞布给沈若扯开了,让他赤。裸。裸的内心无处遁形。   沈若用力咬了下唇,重重地“嗯”了声。可能是从小没有爹妈的缘故,他很早熟,但野蛮生长的孩子自然性子会很独,不习惯依靠别人。他恰好学习能力强,靠着电视剧、和周围邻居也好村里认识的人也好,学会了如何有效地社交。   几乎了解过后很少有人会讨厌他的,沈若知道自己的魅力在哪里。   但这些之中许多都是靠委屈自己才能做到的。   “我太丢人了。”沈若调整好了自己的情绪,吸了吸鼻子,把眼泪都往顾允身上蹭。   顾允身前被他脸蛋蹭的痒痒,抬手揉了下他的发髻:“不丢人。在我面前哭,没关系。”   沈若现在回想起来就臊得慌,刚刚突然就绷不住了。   “好嘛,我以后会改变的。”沈若靠在顾允怀里,感觉心里不易察觉的一片黑云被驱散了,此刻一派轻松肆意。   他抬起红彤彤的眼睛看了顾允一眼,有些不好意思地从怀里抽出了一张帕子。   胡乱团成一团塞进顾允手心里,就跑了。   “送给你的,不许嫌弃我!”沈若的话语散在了风里。   顾允停留在原地打开了手里的那张帕子,水蓝色的。   上面绣着两丛依偎在一处的翠竹,中心是被遮挡住风雨的小笋。针脚细密,但繁乱,瞧得出来若哥儿已经十分的努力在绣了。   顾允在图样上不易察觉的地方看见了他们的名字。   内心涌上了狂喜,他却面色不变,珍而重之地将手帕叠好塞进了怀里。 第154章   沈若在当初收到顾允费了不少力气给他做的蒙学书时, 就想着要给他回一份礼物。   但是很多东西顾允并不缺,沈若思来想去便想到了他似乎很喜欢自己的帕子,先前还没在一起的时候叫他还都不情愿的, 沈若便在空闲时间和柳杉学习绣花。   耐心他有,就是捏起绣花针就不知道该怎么使劲儿,一双画画稳如老狗的手,绣花时候抖地不行。练针法都练了好几块布头。   李善桃先前在荷塘村产妇家里,因为不在家所以不知道这事儿。要是被他娘知道了可要好一通说, 毕竟沈若的绣活儿差劲的几乎人人都知道了。沈若想着要是提前说出去了那就不是惊喜了,让阿嫂都不要往外说这事儿。   而且沈若还想着自个儿绣好了之后送给顾允, 让他看着绣出来的成品后大吃一惊的。   原本他还信心满满觉得自个儿绣的好歹能看了, 想着今日送出去的。但是没想到让顾允抢先一步。   顾允送的礼物送到了自个儿心坎里,又贵重。而自己要送的东西,就……一言难尽。   沈若先前都有些不好意思送了, 但是已经答应了顾允不会再继续委屈自己, 所以他还是送了出去,并要求顾允不能嫌弃。   他抿着唇跑回了原来的位置, 装着岩彩的书包正放在板车上,牛儿在一边吃草,板车稳稳当当的。   那些小碗里头是分量适中的岩彩颜料, 看起来得有小指指节一半厚度, 是干干的状态。每个小碗都是白瓷, 能更好的凸显出颜色的纯净,在碗沿处还用色彩勾勒了一圈, 侧边瞧着也能分辨出碗中颜色。   这里的色彩比沈若想象中多些, 一共有七种, 分别是花青、赭石、藤黄、朱膘、胭脂、石青、石绿。要画枫叶林, 自然还需要调色。   岩彩他从未用过,那些颜料中还有点颗粒,画出来应该有纹理的感觉。想来应该和水彩的画法差不多。   沈若瞧见家人们远远地朝他招手,他笑着挥了挥手里的纸张和笔,示意自己要画画。   他们这才不喊他过去,就端坐着在一张大布上谈天说话。   沈若打算开始画,但是没有画板这就稍微麻烦了一点儿。   此时顾允恰好走过来,沈若想了想指了指对方的背,顾允看了他一眼,默不作声地就在沈若身前背对着站好了,微微蹲下。身,给他当一个人形画架。   沈若对顾允道:“你站着就好啦,扎马步多累呀。”   顾允摇了摇头,清凌凌的嗓音道:“不累。”   沈若摸了下他的肩,无声笑着摇摇头,说道:“我很快就能画好。”   他主要是要对着枫林中家人一同野餐的画面来起个形,起完之后就有了大致的轮廓。画面已经印在了脑海中,所以上色就可以不用看着,能直接趴在板车上完成。   顾允书包里带来的纸不是熟宣也不是木浆纸,而是厚一些的棉浆纸,这纸用来画岩彩再好不过了。而且因着克数重厚实不容易洇墨,在上面画不会沾湿顾允的衣裳。   沈若三两下就起好了形,定好了位。枫树、家人、野餐全部入画。   “好啦,我趴板车上面继续画。”沈若抱着纸张说道。   顾允听见后转目看他一眼,往反方向侧了侧身。走近了沈若身边:“要用哪个颜色?我帮你。”   岩彩在碗里是干涸的状态,跟墨条一样需要用水磨一磨才能用毛笔蘸了用。   “好。”沈若缓声应了。   两人合作,沈若绘画的效率高了不少,三两下便上好了枫林的颜色。   顾允在一边看着,眼角眉梢都是不甚明显的笑意。   沈若又提笔,将家人也都给上了色。   他画的比较写意,五官都用非常简略的笔画给略过了,但能凭借着身形和衣着分辨谁是谁。   “我画完了。”沈若笑着抬眼看向顾允,示意他看自己的成品。   但顾允的双眼只直勾勾地盯着自己。   难不成脸上又沾上什么东西了?   沈若抬手用手背抹了把脸,顾允这会儿却伸出手来,在他眼皮上轻揉了下。   沈若顿时就不住地眨巴眼睛。   顾允道:“画画时,你的眼睛在发亮。”   沈若闻言便笑起来,将手里的毛笔蘸上调出来的墨色,抬起手递给他。   “你来帮我提字。”   顾允接过,在板车前站定了。提笔便写了那句诗:“停车坐爱枫林晚,霜叶红于二月花。”   ——携沈家顾家人一同出游,于虎头山枫林。   最后落下沈若的名,以及这张画完成的日期。   “把你的名字也加上。”沈若提醒道。   两人的名字并在一处。   顾允字如其人,很有文人之风骨。沈若从善如流地拿他夸自个儿的话去夸他,说他写字时候眼睛很亮。   顾允却道:“那是因为写了你的名。”   沈若:“……”谁来把这个撩人精抓走啊!真是受不了了!   顾允说完便见到沈若侧身半边背对着自己,脸颈通红。   他目光微顿,手往下牵住了沈若垂下的手。   “陪我走走,可好?”   沈若脑子里火车呜呜开过,恨不得头上冒烟儿,但还是舍不得拒绝,但还要装作很随意的样子道:“好,走呗。”   这画就用一个装了岩彩的小碗给压住,免得被风吹跑。   和他们打了声招呼,沈若就跟着顾允走走去了。枫叶被风吹着哗啦啦地响,走在堆叠的叶子上有些软。   沈若脑海中各种少儿不宜的画面呼啸而过,但顾允好像真的只是想和他一起走走的样子,沈若这才安下心。   随口扯起一个话题:“帕子,喜欢吗?”   顾允还没搭话,沈若往前走了两步转身跟他正对着,背着身走。   眼看着身后就要撞上一棵树,顾允立刻捞住了他的腰。   沈若还没反应过来就发现自个儿脚下悬空了,等他反应过来的时候他已经被顾允抱在了身前。   他小小地惊呼了一声,惯性使然用双腿圈住了顾允的腰。   “你干嘛……”贴得太紧了,隔着衣料的烫热温度传来,顿时烧着了那一片肌肤。   沈若本能地想弹下去,这姿势抱着太像抱小孩了。   顾允制止住他的动作,一手托住他的屁股,另一手将他后脑压过来,仰头堵住沈若的唇。   沈若被迫俯身亲他,两手按在顾允肩头,手背已经抵住了自己的肩膀,由唇瓣过电般浑身都开始打颤。   他眼睛都湿了,这回不是委屈的。   顾允亲的不猛烈甚至说得上克制,但奈何战线拖得太长,沈若有些喘不上气了,慢慢地便将推拒状的双手,缓缓改为搂住顾允的脖颈。   任他予取予求。   “喜欢。”   也不知是在说帕子,还是他。或者说,都喜欢。   ====================   板车边。   “若哥儿还有这一手呢,瞧着画得可真好啊。”柳兰香捏着画纸一角,惊讶道。虽然她不懂画,但她家诺诺也会画些画都还在家里头挂着呢,但无非都是黑的、绿的,这还是她第一次瞧见有画是这么热烈的颜色呢!   “这画的活灵活现的,咱们都在里面呢。”李善桃笑着夸道,这会儿看着画面上自个儿抱着小云吞的样子,忍不住就伸手去摩挲了下,结果沾了一手的粉。   “诶,娘你别沾手。瞧你手指上都沾上了。”沈丰阻止不及,说道。   “这么艳不会有毒吧?兰香,你抱着小云吞吧。”李善桃让柳兰香来抱着崽儿。   蓝帆见多识广,一眼便认出来了:“这是岩彩,无毒的。”这些颜料价值不菲,那两人竟然就放在板车上不管,还真是心大啊。   二狗看着那张画上自个儿窝在蓝叔叔怀里的样子,还有些不好意思了。   但是小叔还是要夸的,他脆生生地童声道:“我小叔画得好好看呀!好漂亮,好红、好蓝呀!”   蓝帆笑抽了,说道:“你要说枫叶好红,天好蓝。”   二狗从善如流地重复一遍。   柳杉和沈丰对视一眼,忍不住失笑。   蓝帆懂得多,每每二狗要是说错了什么,或是有什么问题,都能被他几句话解决。   很多时候儿子问问题,柳杉和沈丰回答不出来的时候就会有些羞窘,但是有蓝帆在,二狗句句问都有回答。   难怪二狗喜欢他蓝叔叔了。沈丰自愧不如。   沈大山看着画上的自个儿正在喝小酒,脸上还被若哥儿画了两团红晕,瞧着就跟姑娘家上的胭脂似的,顿时就有些皱眉。   “若哥儿这是不是画错了?”他缓缓说道。   “没有啊,都画的像着呢!”李善桃拍了下他的肩膀,说道。   “是啊,哪里画错了?”沈丰也好奇。   蓝帆抱着二狗看过去,两人瞧瞧沈大山又瞧瞧那张画,也没发现有什么不对。   沈大山挠了挠后脑,指着画中的自个儿说道:“你们瞧,我一个大男人咋还抹胭脂呢?定是若哥儿手一抖画错了。你们再瞧,女人脸上都没抹红呢,光给我抹了。”   众人顿时笑得乐不可支,小云吞不知道大人们在笑什么,但此刻也跟着一起笑。   还举起小手手鼓起掌来,他可是笑得最捧场的一个。   沈大山被笑得有些懵,瞧见顾允牵着他家若哥儿回来了,他正待开口呢,结果就听到沈若也带着笑说。   “爹,你喝酒上脸呀!”   沈大山闻言摸了把自己的脸,“哟,还真烫。不过你爹我长这么黑,你还给我抹那么红……”   “那你就是画里头的亮点了,让人第一眼就能瞧见呢。”沈若画画总会有几个“亮点”,用色彩来表达,抓人眼球。   沈大山一听这话,顿时不纠结了。   若哥儿这话不就表明了跟他沈大山最亲么?都把他当做亮点来画了呢! 第155章   悠闲快乐的时光总是短暂, 很快日头便偏了西边,一行人坐会板车上,该归家了。   板车上篮子里的吃食已经吃了个精光, 竹筒里也没水剩下,这么些零碎东西便都整齐堆在箩筐中。   沈丰砸吧下嘴,笑着感慨道:“若哥儿做的那什么酱饼可真好吃。”沈若做了不少饼子还有小馒头带出来的,大部分都进了沈丰的牛肚子,这会儿还有点馋得慌。   “酱香饼。”沈若接口道, “阿兄要是喜欢吃,今儿夜饭继续吃它。”   沈丰喜欢吃一样东西就能一直吃一直吃, 恨不得全部塞进肚里才舒服, 直到吃到腻了才会消停呢。   这饼子是热吃冷吃都好吃的,外表香脆内里软韧还摸了鲜辣微甜的酱,特别适口。   “成啊。”沈丰哈哈大笑, 先前伤了腿这也不能吃那也不能吃, 今儿又吃了合口味的吃的,还喝了点儿小酒, 跟家里人一同出游玩耍,心情别提多畅快了。   柳杉也不说什么劝他少吃的话儿,瞧他受伤以来还是头一回这么高兴, 她心里头也愉快。   蓝帆靠在板车边坐, 怀里是已然玩累了睡着的二狗, 他缓缓道:“若哥儿有这些手艺,哪怕不做那些东西, 光卖吃食都能大赚, 然后在镇上起家呢。”   他心中这般想着, 就直接说了出来。   沈若闻言微微一笑, 卖吃的确实能赚,而且还是不显山不漏水地赚,但那要他和家人一同身体力行,如果忙不过来还要培养学徒,要是学徒是个好的那确实能分担不少劳动力,可若是学徒被别人蛊惑,把学去的手艺教给别人,或者干脆他另起炉灶,那沈若就得怄死。   永远也不要完全的相信除了心中认定的家人、爱人、朋友以外的人。   唯一解决办法便是自家人自个儿做,完全规避风险。   但那太累了,要开吃食摊子那必然是长年累月的,哪怕未来开成酒楼、连锁店,那也是得需要一刻不停地做。   还有最关键的一点顾虑便是吃食是吃进嘴里的东西,要是有人吃了之后因为他自个儿染病结果赖到吃食头上,那这商路也就到了头。总之就是有各种的不可控制的意外。   沈若习惯做一步看三步,也不喜欢考验人心。他会的东西不少,自然能找出最合适的一样出来靠它赚钱。   所以他的那些手艺,惠及家人、爱人、朋友,那也就足够了。   不过这些不需要说出来,沈若笑着打趣道:“那我要是去做吃食了,还不得忙得团团转?你们以后要想吃着我做的东西,那都得排着队来,我可是很有原则的,不给特权也不开小灶哦。”   再说了,他要是去做吃食,崽崽谁带啊?   总不好一直丢给李善桃和柳兰香来带吧,他可是小云吞的亲爹!   “那还是不要了。”蓝帆立马改口。他长这么大吃过的美食数不胜数,但沈若做的无论什么都合他胃口,哪怕是难吃的野菜都能被他煮的好吃了。还有他烤得地瓜和晒的地瓜干,都好吃极了。   周围一圈人都笑起来。   李善桃看着若哥儿知道他是放不下小云吞。先前牵头搞木头工厂,但他并不用每日去,用若哥儿的话来说就是他是拿技术和设计入股的,不用干活,就能吃分红。   这样赚钱才是省力又快,空出的时间就能陪着孩子。   顾允牵着缰绳的手一紧,目不斜视,但嘴角却微微勾起。   能吃到若哥儿手艺的人自然不多,他能占其中一个。重点也不在那些吃食有多特别多好吃,重点是这是若哥儿做的,顾允吃着便心里头开心。   在遇见这个沈若以前,顾允从未有过这种感觉。但现在每日里最快乐的时候便是瞧见他,与他在一处的时候。   沈大山喝多了酒有些困倦,看二狗睡得那么香,也跟着脑袋一点一点的犯困。李善桃便让他的大脑袋靠在自己肩头上,两人老夫老妻的自然也不多避讳什么。   柳兰香抱着小云吞,轻轻摇晃,余光看着李善桃和沈大山依偎着的模样,心中升起羡慕,还有些不易察觉地失落。   小崽崽大眼睛忽闪两下,藕节似的手臂颤巍巍举起来,小手很快便摸上了柳兰香的嘴角。   柳兰香感觉下巴一暖,垂眸和小云吞的大眼睛对视上。   “啊……啊呜。”小云吞手手按着柳兰香的嘴角往上推,还冲她张大嘴笑。   葡萄似的大眼睛弯成了月牙,嘴巴张大后露出粉嫩的牙床,小脸蛋粉扑扑的。一边喊着听不懂的话,一边继续推推推。   柳兰香的一颗心顿时就被击中了,这孩子是不是察觉到自己嘴角下撇不太高兴了,这是在逗自己开心呢!   顿时一颗心都化成了水。   “诶唷,阿奶的乖崽崽,和你一起笑好不好?”柳兰香眉目舒展开,扯开嘴角笑了。   小云吞像是听懂了似的,收回了手手,两只小手拍拍,鼓掌似的。   李善桃看了个稀奇,对柳兰香说道:“你今早来得晚,小云吞都会喊阿爹了呢,咱们都听着了。”   小云吞听到“阿爹”两个字,立刻就张开嘴打算开始表演一波。   蓝帆也诧异地看过去,这孩子才这点大竟然已经会喊爹了?!   “啊……啊叠。”这次喊得不是很准,但也能让人听出来了!   沈若立刻扭头看过去应了声,给自家崽儿竖个大拇指。   “若哥儿,你家崽是神童啊。”蓝帆简直目瞪口呆。先前孩子满月宴的时候沈若和顾允有提前邀请过他来,但是因为他一直忙店里的事抽不开身,只好让阿富跑一趟过来送了份礼。   他今日才是第一次瞧见沈若和顾允的崽儿。   那时候是李善桃抱着的,小孩子裹在襁褓里露出的脸蛋白嫩嫩的就跟刚剥壳的鸡蛋似的,那双眼睛和沈若像极了,嘴巴像顾允些,但是笑起来的模样简直跟沈若就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一样。   还很爱笑。   蓝帆抱着二狗的时候还忍不住瞧了小云吞好几眼。不愧是顾子诺和若哥儿的孩子,完全继承了两人相貌上的优点,这么小点儿还没长开就瞧着跟小仙童似的了,未来长成肯定比若哥儿还漂亮呢!   然后蓝帆这会儿还惊奇地发现,这孩子不仅仅继承了两人的相貌,竟然连智慧都能继承吗?!这也太聪明了吧!   沈若摇摇头,说“不是”。他不觉得自家崽有什么特别的,也不希望其他人觉得小云吞特别。“伤仲永”和“慧极必伤”的故事还言犹在耳,沈若只希望小云吞能够平安长大,安心顺遂便好了。   “我能抱抱他么?”蓝帆心里头痒痒的,其实他想抱许久了,但是小云吞显然是所有人心中的宠儿,他一个外人总不好跟小云吞的阿奶阿爷舅舅舅妈抢吧?   柳兰香抱着小云吞看向了沈若。   “啊,可以是可以……”沈若还没说完,蓝帆便把崽崽抱进了另一边怀里。柳兰香怕他抱不稳小云吞还用手拖着襁褓,柳杉便将自家二狗抱回自己身边睡。   蓝帆抱着小云吞疑惑地“嗯?”了一声。   沈若收了声,和顾允对视一眼,心中倒数三个数。   三、二、一。   “我去!什么情况,小云吞尿了!”   蓝帆差点儿没跳起来。不过抱着孩子不能有大动作,虽然他说话声音大,但这会儿手臂抱着孩子还是轻轻的。   沈若顿时喷笑出声,说道:“谁让你急慌慌地,我刚要说还没说出口你就抱着了。”   顾允见牛走得直,扭头看了蓝帆一眼,道:“童子尿,是干净的。”   蓝帆:“……”重点不是干净不干净好吗?!   “擦擦吧。”李善桃给他递了块帕子,也没忍住笑。   干了坏事的小云吞睁着无辜的大眼睛看着陌生的男人,此刻小手手还抓地紧紧地。   “给我们吧。小云吞来,阿奶们给小云吞换尿布咯。”李善桃要把小云吞抱回来,柳兰香立刻拿出带来的东西,正好能用上了。   蓝帆才刚抱了一会儿,就失去了继续抱着孩子的权力,这会儿怀中空空,湿了一大片的衣襟还嗖嗖地往里灌风。他顿时无奈极了。   等小云吞大了,他绝对要拿今日这件事来笑话他!   牛车吱吱呀呀地回到了沈家村,行过晒谷场,远远地就能瞧见沈若家土黄色的围墙,围墙最顶上还有削尖了头的竹片,一扇两开的大门在中间,瞧不见里面的样子。   沈若看着围墙有些满意也有些不满意,以他的审美来看自然还需要用石膏刷白了,再留上花窗的。不过现在这样也是简约实用派,瞧着也还行。以预算来看自然还是满意了。   刘麻子的工程队做好围墙的那日他便将尾款都给结清了,再过段时间便要去看看青砖,之后画设计图就可以开始造屋子了!   到了家后大家还沉浸在愉悦的心情中,沈若画的那张画便被沈大山用米粒给粘在了大屋里头,坐四方桌上吃饭时一眼就能瞧见的地方。   此时天也快黑透了。   柳杉进屋去拿出了做好的二十四个香囊,还有家里人合力做好的茶叶梗耳坠放在篮子里头一同拿了出来,   “蓝老板,你瞧瞧,已经都做好了。”她只有在谈及自己擅长的东西时候,眼睛才会发亮。   沈丰在一边看着自家媳妇,心里涌起了一股自豪的情绪。   蓝帆挨个看过去,每个祥瑞香囊上头的动物都憨态可掬,还有各种小巧思,瞧着精致可爱极了,让人完全能够忽视掉这只是个棉布做的小玩意儿。上面小动物的动作也都十分灵动,配色也舒服耐看。   蓝帆拿在手里把玩,不住地点头。   “杉嫂子这绣工极好,做得很不错。辛苦了。”蓝帆将这些东西都装好,“我明儿一早回镇上,早晨阿富会驾马车去子诺家中接我,到时我直接带去。”   “嗯嗯。”柳杉被蓝帆夸奖了,脸上带着笑。做这些东西能赚不少钱,上次那些手帕最后拿来的工钱可远不止蓝老板定好的那些,听若哥儿说是按分成来算了。   不过这些多归多,但是那些赠品却是自家免费做了送给蓝老板的。这个若哥儿也说了,自然是要互惠互利的,蓝帆给他们让利,他们自然也要回报。这样才能合作地久远。   柳杉一开始似懂非懂,但现在却是明了了。   这些东西的价值并不能简单的衡量,不能只看眼下还要看未来的。   蓝帆当即给柳杉先结了一笔工钱,这是做这些东西的手工费,每样东西都是不同的,这回儿给的便是先前跟沈若讲价后的工钱。再之后自家的东西卖出后,还会有一笔后续的分成,会直接给到柳杉和若哥儿。   先前说好了一个香囊出八十文,这里有二十四个那便是一两九贯二十文钱。   “谢谢蓝老板!”柳杉笑着接过,她做这些东西费了很大的劲儿。在村里女子要赚钱可不容易,但是因着若哥儿的图样,柳杉才能给蓝老板绣东西,给他绣东西的价格高许多,这些银钱到了手她必须要给若哥儿分一分的。   这些钱拿到手了柳杉会觉得自个儿特别有成就感。   她和沈丰已经决定好了要供二狗念书,自然不可能让若哥儿一个人出钱的,现在她能赚到钱,就能给二狗交学费了!   她接过荷包的手都有些发颤,完全是给激动的。   “不用谢,你应得的。”蓝帆摇着头说道。   柳杉笑逐颜开,和大家打过招呼后便进了屋里和沈丰数数他们小家的银钱去了。   “那我们这便走吧,东西我带走。”蓝帆看天色已经很晚了,小云吞都睡了,确实不该继续打扰,“你们哪日来镇上摆摊了记得提前告诉我一声。要是村上忙,之后我店里活动你们不用来帮了,我能搞得定。”   蓝帆自知沈若和顾允帮了自家不少忙,先前沈若想出来的那些好点子,每一个都是绝妙好用的,虽说这段日子被金珠那不讲武德的老头搞得自家没生意,但是蓝帆相信,等那风头过了自家生意必定会迎来高。潮。   “好。”沈若一口应下。蓝帆开店开了五年自然经验足,沈若一点儿也不担心。现在他们的摊子很快就要开摆了,沈若还需要操心这个,自然没法将重心放去“阑珊”上。   柳兰香还在屋里逗小云吞,怎么瞧都不够。   顾允和蓝帆便再逗留了一会儿。沈若将顾允送给自己的岩彩都妥帖收好了,摆得整整齐齐。   蓝帆瞧见了,胳膊肘杵了杵顾允:“诶,子诺,你可真是深藏不露啊。这么贵的岩彩你说买就买了,这都得值上四五匹锦缎了吧?”   顾允目不斜视,往左迈一步远离他胳膊,清凌凌的嗓音说道:“他值得。”   蓝帆点点头:“那确实,若哥儿画画很灵,瞧着有意境、做吃食又十分有一手、还懂经商……啧啧啧,顾子诺,你可真是捡到宝了!”   “嗯。”顾允嘴角微微上扬,直接应了。他可不就是捡到宝了么?   “说我什么呢?”沈若收拾好了东西,走上前来随口问道。   蓝帆夸人自然没啥好隐瞒的,正要说是夸他呢,便听到顾允抢先一步喊道:“若宝儿,我要走了。”   蓝帆这还是第一次听见顾允竟然用如此不知道该怎么形容的声调喊这三个字,顿时脸上的表情都有些错乱了:嘶……这简直,甜到掉牙了。   这还没完,他余光瞧见沈若听完这话眼睛便弯成了月牙,完全不顾及边上还有个他,走过去便踮起脚双手搂住了顾允的脖颈。   还往顾允脸颊上轻吻了一下。   “好,回去后早些休息,明日记得来找我。”   “嗯,我会的。”   ……   蓝帆顿时感觉整个人都不好了,心中默默流泪,那是挤压柠檬的酸涩汁水:或许……我不该在这里,我应该在牛车底。 第156章   “阑珊”的活动没两日便要开始了, 蓝帆自然不能在沈家村继续逗留,第二日一早便被阿富接回了镇上。   马车来的时候是空的,回程途中除了蓝帆外, 其他的地方也被塞得满满当当。有晒好的地瓜干、那些香囊和耳坠、还有各种时令蔬菜五花八门,甚至还送了一篮子鸡蛋,还有两只鸭一只鸡。   鸡鸭都用茅草捆好了翅膀和双脚,不至于乱扑腾,但它们在马车里头咕咕嘎嘎地叫也让蓝帆很是哭笑不得。   犹记得上一次还是沈家人热情极了送了一大堆土货, 这回也是,但还多了顾允家的一大堆。蓝帆不由再次感叹, 农家人可真是大方热情啊!   镇上什么东西都要靠花钱买才能得的, 他们农家人弄得东西自给自足的那可都是好货,蓝帆推拒不成,还是收下了。只想着未来也要回报他们, 更何况沈若和顾允是他的好友, 未来肯定还是有许多机会的。   蓝帆有时候都在想,还是在村里住的舒服, 毕竟在镇上可是有太多的烦恼了。   他心想:等以后自个儿老了干不动了,就跑沈家村来养老!还得建个大院子到时候就挨着沈若他们家住。   阿富最会察言观色,外头有车夫驾着马车, 他这会儿就在里头伺候。看自家公子摇着扇子脸上带笑的模样, 随口道:“好久没见公子如此高兴了。”   蓝帆扇子一收, 说道:“来沈家村玩一趟确实是个正确的决定。”   阿富先前也来过,但是这回因着阑珊珠宝行必须得他看着, 所以没能来, 心里头可惦记了。   蓝帆心情好, 将在沈家村的事儿随便挑拣了几句说给阿富听, 顿时给阿富馋得羡慕得不行。   他凑上前一点,腆着脸问道:“公子,下次能不能带上小的一起?”   蓝帆失笑:“你可是我钦点的掌柜。”   阿富猛点头,期待地看着自家公子。   “想得美,不赚够你娶媳妇的钱还想着要玩乐?”蓝帆抬手就是一个爆栗,笑问道。   阿富的脸皱地跟个苦瓜似的,“小的还小,娶什么媳妇啊……公子你都二十有五了,你不还……”   愉!熹!郑!嚟——   “嘿,胆子大了,敢挤兑起我来了?”蓝帆佯怒,作势捏着扇子要揍人。   “不敢不敢,公子是因为还没有遇着真命天女呢,改明儿去月老庙里头拜拜,没准就遇上了呢!”阿富立刻道。   蓝帆单手开扇,思索片刻。   阿富说的有道理,好像自个儿确实不能再继续一心扑在经商上了,不然那未来媳妇儿总不能从铜钱缝里蹦出来吧?   这边厢在忙着思考如何遇见正缘,那边厢已经将“纳征”和“请期”的日子都给定好了。   沈若一家和顾允娘儿俩又聚在一起吃了顿饭,找道士请了适合行那“六礼”中第四、第五礼的日子,可以开始筹备起来了。   这些东西没有哪两家是像他们这样有商有量的,但也是因为那场意外,两人的孩子都有了,那自然所有的东西都是补办,自然能商量着来。   这样所有人心里头都有谱。   日子定的也不远,正好是冬小麦播种结束后的那段时间里头,总之大家都能闲下一会儿。   这一日周兰带着那些做好了的成品纽扣过来了,她和周浪做活快又勤快,做的又细致,不仅全都好好地做出来了,而且其中还没有一个次品。   想来肯定是废了不少劲的。   周婶有些不好意思地说道:“前些日子日头少桐油晒不干,就耽搁了一段时间。结果到今儿个才全好了,所以这会儿才给你拿来。可别误了你的事儿吧。”   “不会,我们那摊子本就是随意什么时候去摆都成的。”沈若摆了摆手,其实真没什么事儿,不在乎晚一点早一点的,那小工厂他都还没有完全弄好呢。   沈若手指拨弄着那些成品纽扣,又看了看。   虽然他嘴上没说,但周兰从他表情中就能看出他十分满意。   她一颗悬着的心瞬时间便放下了。   周兰见他们家中人多,便想着放下东西就先走,但却被沈若喊住了。   “周婶,你留下跟我们吃顿饭吧?再把浪哥也叫来。”沈若连忙道。   “这哪儿成,浪哥这会儿都已经烧上灶了吧。”周兰第一反应就是拒绝。   沈若道:“那赶快回去喊他熄了,一起上咱家吃。”   周兰听他改口说了“咱家”,没忍住瞥了他一眼,嘴角的笑容咧地大大的。   先前她心中极想,才靠着那么一丝冲动说出了要当若哥儿干娘的话,她真的很想有个若哥儿这样的孩子。若哥儿当时也答应了,但这事儿必须得若哥儿的爹娘同意才成的。   她以前和李善桃和沈大山也只能算是点头之交,甚至在若哥儿最难的那段日子里还跟着村里其他妇人说了不少嘴。后来她越想就越觉得自个儿哪里能跟若哥儿提出这么过分的要求,人家不拒绝自个儿可能就是因为碍于面子吧。   所以她也就没有旧事重提,更不敢随便上门来。现在沈若家门口可是围了一圈的黄泥墙的,外头路过也瞧不见里面,她每每路过想去敲门都有些胆怯。   这回是因着那纽扣做好了,她便想着必须得上门来送一趟,这才来了。   这下听到沈若像是将她划入了家人的范畴,顿时喜笑颜开,眼角渗出泪水。   “那好,我这就回去叫他。”周兰提着裙摆快速跑了。   沈若看着她的背影,忍不住嘴角上扬。周婶这个人他很了解了,是个正直的人,还会劝诫别人,一言一行都很好懂,沈若也能感受到她对自己的关心关爱。   外加她的儿子是自个儿的救命恩人,所以沈若也一直再回报他们一家。   不短的一段时间接触下来,沈若也觉得周婶好,有时候她的关心并不会让沈若觉得不舒服,太过界,反而觉得很温暖。确实有母亲的感觉。   所以在周兰一提出那个请求的时候,沈若的第一反应根本就不是拒绝,而是觉得有些受宠若惊。他未来要成婚,干娘也得备上一份嫁妆的,那可不是小数目,但周婶却愿意为了他花。   四方桌不够坐,正好沈若先前让木工厂给自家打了一个大圆盘,这会儿直接盖在四方桌上,再有多少人加多少把凳子,只要圆盘够大,多少人都能坐得下。   但是大小自然也有讲究,必须得手能伸长够得到对面的菜。所以沈若定做的这个大圆盘大约满打满算能坐下十五个人。   周婶一开始还有些放不开,但在沈若活跃气氛下,也跟着吃了不少。   “若哥儿的手艺还是这么好。”她笑着夸道。   “那还不是因为你送来的辣椒酱香呀?我好多菜里头都放了呢。”沈若接口道。   “哈哈你们要是喜欢,我今年再多做些!”   “那敢情好,周婶我最爱吃你做的辣酱了。”沈丰大笑着道,和周浪对视一眼。他俩是好兄弟,口味也都差不多,好兄弟的娘做的辣酱几乎是沈丰从小吃到大的东西了。   顾允坐在沈若身边,两人你给我夹菜我给你夹菜,家里人都已经习以为常。   只有周浪一直愣愣地看着,周婶察觉到了立刻伸手拧了下周浪的胳膊,让他回神。   周浪立刻转移了目光,“娘,你拧我作甚?”   周兰瞪他一眼,好像再说他还好意思问。难不成自家儿子还放不下若哥儿么?   周浪大口吃饭,小声对周兰说:“娘,我已经放下了。”   “那你还盯着人家瞧?”周兰见周围人都没注意,小声跟自家儿子咬耳朵。   周浪更小声道:“那不是因为羡慕么?”   “真放下了?”   “嗯。”周浪早就死了心,已然将沈若当做了弟弟,此刻完全就是瞧弟弟幸福的样子心里头也高兴。   周兰这才放下心来。   酒足饭饱,沈若便冲李善桃使眼色,李善桃会意,对周兰道:“周兰,若哥儿先前同我说了,说你想认他当干哥儿?”   周兰有些愣住,看向她和沈大山发觉他们脸上都没有意外的表情,想来是都已经做好了决定。   她此刻突然就开始紧张起来。   “对、对。”周兰很想,但又觉得自己不配,内心极度拉扯。   “我想认若哥儿当干哥儿,成么?”   李善桃自认和周兰的感情不算太好,但周兰以往在村子里也没有跟自己有过口角,后来若哥儿好了就总帮若哥儿的忙,还有她儿子救了若哥儿。所以李善桃见若哥儿想要答应,自然也就从善如流,决定同意了。   而沈大山却还有疑问,“老周头不是出去跑商还没回来么,你们不问问他?”   “不用,他都听我的。”周兰说道。   老周头便是周兰的夫君,周浪的爹,但是他并不姓周,姓沈。是入赘到周家的赘婿,所以周浪跟着母亲姓。   沈大山点了点头。   李善桃说道:“平日里那些认干亲的,都是因着两家大人感情好,到了咱们家,却是你和我家若哥儿感情好了。”   周兰听她语气才知有戏,顿时有些激动起来说道:“以后我和善桃姐你自然也是感情好的,以往……以往是我瞎了眼。我以前还说过若哥儿的不是……”   她忏悔起来。   沈若打断道:“周婶儿,这是我最后一次这般喊你。那些陈芝麻烂谷子的事儿就让它过去吧,不必再提了。”   “诶,好。”周兰红着眼看向沈若,有些苦恼以前的事儿,但又对若哥儿说的话心中升起安慰。   沈若知道李善桃和沈大山不会不答应,此刻便弯起眼睛笑着走到周兰身前。   周兰也不知他什么时候倒好的一杯茶水,此刻便瞧见他躬身将茶碗递到自己面前。   “干娘,喝茶。” 第157章   沈若的声音干净又温暖, 恰到好处地暖热了周兰的一颗心。   她看着若哥儿伸手接过了茶水,一饮而尽。   “哎,若哥儿。”周兰笑着应了。   在大宇认干亲大多都是在孩童时期完成的仪式, 但沈若已然大了再像孩子那样做不大合适,所以才选择了作揖敬茶,所以也不算怪异。   周浪也站起身,他娘成了若哥儿的干娘,那自个儿就是沈若的干哥哥了, 也是需要受礼的。   “干阿兄。”沈若也不矫情,直接就改了口。   周浪看着他的脸还有些怔愣, 但立刻就应了声。   未来沈若就是他周浪的弟弟了, 是兄弟。他也能彻彻底底地断了念想,毕竟……他怎么会对自己的亲人产生非分之想呢?   此刻他脸上的笑也憨厚真诚了许多,看向顾允的视线也没有什么攻击性, 微微弯曲的脊背也完全挺直了。   “你既然成了若哥儿的干阿兄, 那我这个亲哥跟你岂不是更亲了?”沈丰哈哈大笑道。   他俩从小就是穿一条裤子长大的好兄弟,虽然爹娘之间关系一般, 但他们俩上山捉鸟下河摸鱼那可都是在一块儿的。   “那是当然,我比你大两月,那你也得喊我一声阿兄。”周浪平时嘴笨得很, 但此刻却能跟着说出打趣的话来, 他也跟着笑。   只不过脑海中回想起童年时的事儿, 用力压下心中那一丝隐晦的遗憾。   ——他再也不可能将那家家酒当真,这世上也再不会有“二山头大王”的山寨夫人了。   “好嘛, 那你可就是咱们家的大哥了。”沈丰也完全接纳了他们。认干亲是件大事可不是你一个人想认就行了的, 都是牵一发而动全身的, 那若哥儿的干娘那也就成了沈丰的干娘, 周浪也就自然而然地成了两家中的大哥。   这件事若哥儿自然跟家里人都商量过了,大家也没有太多的顾虑,毕竟周兰这个人没有什么坏心眼,又和若哥儿处得来,再加上周浪是沈丰打小就玩在一块儿的好友,所以大家也就一致同意了这件事。   未来周兰老了,沈丰沈若肯定也是要跟对待自己爹娘一般对周兰尽孝的。   “兰姐,往后咱们两家多走动。”李善桃也主动对她表露善意。周兰比自己大两岁,她也就直接喊了姐。   周兰快速点头,这会儿就拉着沈若的手不撒手了,“我原本还怕你们觉得我想攀附你们家,就是眼见着你们家要起来了,我临门一脚过来认个干亲……”   她说着便有些不好意思起来,认为自家这是占了天大的便宜。   “干娘,咱们已经是一家人了,”沈若嘴角微微弯起,续道:“可别生分,这叫什么攀附呀?我爹是做了地主了还是员外了?”   一听这话大家都忍不住笑起来。是了,周兰想的太多,都是农家哪里就有攀附这一说了?   沈大山也开口道:“以往丰哥和浪哥感情好,咱们两家大人虽然没有什么接触,但是孩子们的感情在的。你和若哥儿也要好,总是有事来帮一把的。我倒觉得,这是上天给的缘分呢。”   沈若有些微诧异地看向自己的爹,天啊,他爹什么时候变得这么会说话了!   那还是他以前那个老实巴交不会说话,沉默寡言的爹吗?   “是啊,爹说的不错。”沈丰也搭了句腔。   李善桃在一边露出满意地笑,自家汉子可是越来越会说话了。   二狗在柳杉的鼓励下,也跟着凑到周兰身边奶声奶气地喊了一声“干奶奶”。   周兰慈爱地摸摸二狗的脑袋,内心感动地不要不要的,没想到沈家人全都接纳了他们,完全不觉得他们配不上,反而还说是天赐的缘分!她顿时激动地不知道如何是好了。   沈若安抚性地拍拍她的手背,跟她说了些关心的话,周围人瞧着他们俩感情好,嘴角也跟着上扬。   柳兰香在一边瞧着,心里头是又暖又麻,暖的是若哥儿又多了位干娘疼他,麻的是自个儿都还没喝上儿媳敬的茶呢!此刻她恨不得立刻就到“亲迎”那日,让若哥儿成为顾家名正言顺的儿媳。   她的视线就转到了顾允身上,顾允与她对视上,似乎感受到了自家亲娘的迫切心情。   但其实,他才是最着急的那一个。   “今日这有些突然,我备好的东西都还没拿来呢。”周兰还没被喜悦冲昏头脑,这会儿忙使唤周浪回家去取来,“浪哥你快去,去把先前做好的那副碗筷拿过来!”   周浪立刻起身离去。   认了干哥儿,干亲必然要给他备上新的碗筷,寓意着他未来也要吃自家的饭了。   那副碗筷是用好木料做的,上面还雕刻了花,显然是周浪的手笔。瞧着精致好看极了,那木碗的边上也是一圈一圈的花纹,不难看出是用了心思弄的。   沈若双手接过碗筷,差点儿习惯性地要将谢谢说出口,但止住了。   收下后沈若便直接用这副碗筷吃饭,顺带着夸了好几声,直把他这个新晋的阿兄给夸得面红耳赤。   “哪有你说的那样好。”周浪简直有些招架不住。   沈若一本正经道:“有的,干阿兄这手艺可比镇上那可房梁的木匠还好哩。”   他还真没说假话,镇上那个刻横梁的木匠的手艺沈若见过,就是先前给蓝帆的“阑珊珠宝行”搞装修那会儿就是请了那师傅弄的,但是雕刻手艺着实一般,后来还是拖了别人找了隔壁镇上一个老木匠过来雕刻的。   这时代许多工种都没有细分,所以木匠会做的活计也很杂,只要是有关于木头的那木匠都得会,不然就不是一个成功的木匠。   沈家村里唯一的木匠沈木他也会雕刻,但是沈若观察过,就按雕刻的手艺来看,显然还是当初学过如何雕刻喜鹊的周浪更胜一筹。   周浪憨笑着抬手摸了摸后脑,有些不好意思了。   “对了,先前和你们商量的事儿,过两日便开始做成不?”沈若指的是纽扣按件计费的事儿,还有请周浪去小摊上帮衬,毕竟要做那定制的名字挂件呢。   还有先前和周兰说过的小作坊,自然也要提上日程了。   “成啊。”周兰这会儿脸上的笑根本掉不下去,沈若说啥都说成。   沈若笑着摇了摇头,对她这样的高兴心里头也暖暖的。   “那行,先前还说了咱们的’家庭扫盲班‘等我娘回来就能开始了,”沈若环视一周,笑着道:“择日不如撞日,今儿正好大家都在,那就现在开始吧?”   沈若说着便看向了顾允,冲他眨了下眼睛。   先前是顾允自告奋勇说要来教课,沈若原本想着这太“大材小用”了,但是顾允“大材小用”的地方确实也不少了,也不多这么一件。   沈若内心默默捂脸,还有点儿不好意思。毕竟要给家人扫盲,他已然学了不少字自然也能做到了,让顾允来那确实是“杀鸡焉用牛刀”。   不过沈若知道顾允其实是很乐意的。   顾允对他颔首,于是便起身,带着一屋子人往外走。   沈若先前就准备好了许多个沙盘,先前放家里的时候就充当做端菜的托盘了,此刻李善桃和柳杉瞧见他进厨屋拿出来的东西之后才知晓,这竟然是用来学字的东西么!她们可用来端菜使了不短的时间了。   “学字伊始先不用纸笔,将字形在沙盘中写出熟悉后,再往纸上写,效果会好。”顾允解释道。   “哦哦哦。”大人们都应声,一个个搬了长凳子在外头坐着,端坐着乖巧极了,听顾允教学听得可仔细了。   沈若又搬来一块大木板,还拿来一根炭笔递给顾允,他人就站在木板后头充当一个人形架子。   着实是有些简陋,但目前来看还够用。   “我来当你的助教。”沈若俏皮地冲他眨眼,说道。   顾允第一次听到这个词,但因太白话能明白若哥儿的意思,他“嗯”了声。   随后便要开始教学,二狗跟着沈若一起先前就学了不少,此刻看见周围的爷奶、爹娘、干奶奶等人哪里写错了,就非常热情地过去教人家改正,心里头还有些小得意呢。   活脱脱像个班里的小老师。   沈若和顾允对视一眼,忍不住笑。   沈若对二狗道:“以后二狗就是咱们家庭扫盲班里的班长了。”   二狗挺起小胸膛,用力点头:“好!二狗当那个、那个。”   “班长。”沈若重复道,“班长是一个班里最厉害的人呢,职责就是管理学生,以后爷奶、爹娘要是哪里写错了,班长要帮他们哦。”   “好,二狗当班长!”二狗眼睛都亮了,兴奋地不行。   周围的大人听了都忍不住笑,沈丰挑眉故意道:“若哥儿,咋的让二狗当班长啊,他那么小,让我当。”   瞧二狗小脸都皱起来了,沈丰忍不住哈哈大笑,被柳杉掐了下胳膊也不管。   “二狗,阿爹也想当班长玩玩。”沈丰逗他。   李善桃笑地乐不可支,也跟着道:“阿奶也想当班长。”   沈若对二狗道:“呀,二狗小朋友,有好多人要跟你竞争班长呢。”   二狗看向自家阿爹还有阿奶,嘟起嘴有点生气地跺跺脚,但过了一瞬便站定了。   大家都以为二狗会喊着说他要当,结果就听到二狗的童声清脆说:“那我阿奶当老班长,阿爹当大班长,我当小班长!”   “小叔,顾叔叔,好不好呀?”二狗笑嘻嘻地看向沈若和顾允,问道。   沈若喷笑:“……好。”   不得了,还是你小子会端水啊。   大人们闻言全都乐了,纷纷问他们呢?   谁知二狗挨个叫过去,什么“小花班长”“小草班长”一通乱取,把大人们给逗得乐不可支。   周兰眼睛里都是笑出来的眼泪,对李善桃说道:“你家这大孙子可真是太鬼灵精了。”   “是啊,他打小就聪明。”李善桃也忍不住笑,把二狗抱在怀里。自从小云吞出世后都没怎么抱过自家大孙子,这会儿才发现二狗长高了不少,也重了不少。   家里有了小的就容易疏忽大的,但还好沈丰和柳杉给二狗的爱是完整的,他们只有这一个孩子,自然是倾注了所有的爱。   沈若和顾允检查大家写出来的文字,第一堂课有了二狗这个小班长来帮忙,确实成果不错。   顾允教归教,但不会跟二狗似的童言童语,告诉大家这个笔画像“毛毛虫再爬”,那个像“大梨子”。总之靠着二狗的想象力,大伙儿学的都很不错。顾允最先开始教的这些字自然不是很难,等大家再多熟悉几遍应该就会写了。   沈若在心中暗暗拍板,家庭扫盲班第一课圆满完成! 第158章   天黑透之后, 周兰便打算带着周浪归家。   今儿又是认了干亲,又学了不少字,周兰脸上的笑意就没掉下来过。先前若哥儿就提过了, 让她学字是为了她以后能看得懂账簿,以后能帮着管布艺小作坊呢。   所以她才不继续纠结,那时候就一口答应了下来的。   “若哥儿,你说的事儿我记得了,明儿一早就去和村里那些个婶子们说。”周兰这会儿还拉着沈若的手不放, 对他说道。   布艺小作坊要开始筹备,自然需要人力与物力。在扫盲班结束之后, 沈若便跟周兰说了许多以后需要注意的地方。而她作为未来的布艺作坊管事的, 自然工钱也是少不了的。   周兰本还说着不要工钱,都是一家人,她就是来帮若哥儿忙的。   沈若自然不会真就让干娘来白忙活, 于是跟周兰说了不少未来也许会发生的事儿, 让她知道这根本不算是个轻松的活计,而且生意要是好了一旦忙起来可能要在村子里到处跑的。   要是周兰再说不肯要, 那他可要加工钱了。   周兰这才说好,亲昵地拍拍若哥儿的手,她哪儿能不知道他是在扒拉他们呢?若哥儿说的事情好像很多很繁杂, 但是在周兰听来甚至还没有自家每日拾掇鸡零狗碎的事情多呢!   沈若说道:“好, 那干娘早些休息, 明日可还有的忙活。”   “嗯,那我们走了。”周兰这才依依不舍地带着周浪走了。   沈若也跟着往外走一副要将他们送回家的模样。   周兰连忙道:“你回吧, 不用送了。”   “那好吧, 干娘、干阿兄, 外头黑路上慢些走。”沈若冲他们挥挥手。   虽说想见就能见着的, 但周兰却觉着已然和以前不一样了,现在若哥儿可是自己的干哥儿了,话语间贴心得很,比以前更甚了。让周兰在这里呆着都有些乐不思蜀。   说哥儿和姑娘是爹娘的小棉袄的,还真是不假。   在农家夜里没有什么娱乐活动,家家户户睡得都早。沈若回来了李善桃便搬回了大屋,小云吞现在大点儿了夜里就不需要两个大人照顾着了,沈若自个儿一个人也能行。   沈丰和柳杉还惦记着二狗生辰过了之后去镇上学堂念书的事儿。他们的小家成了之后也没有分家,家中的花用都是公中出钱,添置油盐和布,沈丰会在家中帮忙农事,往年只要是卖出粮食那这些银钱便是全交给李善桃管着的。   李善桃是个好婆婆、好阿奶,虽说家中困难至极,也会将那些铜钱给沈丰一部分,其他的便留在公中作为一家人一同的花用。而在以前那么困难的时候,一家人也能一个月一人吃上至少一个鸡蛋,若哥儿和二狗是最受宠的,能多得一个。其他的鸡蛋便都是攒起来卖钱的。   村里头就有专门收鸡蛋的人家。   而除了那些农事上的赚的银钱之外,还有沈丰自个儿抽了空的时候到镇上或是地主家里打短工时候挣得铜钱,这些钱若是在别人家中自然也是要上交的,但是李善桃和沈大山没要,便让他们自个儿攒住了。   只说他们的小家里也得有些家底才行。   柳杉将给若哥儿分的那一半银钱已经装好,剩下的便是自己的绣活工钱了。满打满算,他们的小家这么多年以来也就攒了二两银子出头。   以前家中实在揭不开锅的时候,他们小家的银钱自然也充公过,他们也是心甘情愿的。这些银钱是后攒的,增长一直十分缓慢,不过自从若哥儿好了之后,柳杉帮着做绣品,才突然猛增不少。   但是要交上镇上学院那二十两的束脩,还差许多。   还有先前沈丰脚伤了,看伤吃药的银钱都是公中出的,这点便让柳杉十分过意不去。   公中一共有多少银钱李善桃也从不避着家里人,柳杉知道家中其实有不少银子,但是那些银子不是自己赚来的,她心中便有些不安心。   那些银子里头大头便是先前若哥儿帮着官府找到被拐孩子的奖赏,还有其他做生意赚到的银钱,原本是还有蓝老板的定金,但据若哥儿所说,已经抵扣完了的,他得到的提成确实不少,所以先前自个儿将香囊和耳坠交给蓝老板之时,蓝老板就将工钱直接给了自己。   柳杉捏着两个荷包找到沈若的时候,沈若正抱着小云吞跟他玩儿呢。   “阿嫂,你来得正好,我瞧小云吞口水一直流,是不是要长牙了呀?二狗是啥时候长第一颗牙的?”沈若看着小云吞粉嫩的牙床,忍不住好奇问道。   柳杉压下想说的话,回忆了一会儿道:“三个月大的时候冒了牙尖,七月大的时候才长出来第一颗牙呢。”   “要到三个月大呀。”沈若碎碎念着将崽崽放回了被褥上,给他裹好小襁褓免得冻着了,随后才看向柳杉。   他阿嫂一般没事不会进他屋,所以肯定是有事找他才过来。沈若没问,让她过来身边坐下,此刻就等着柳杉开口。   柳杉将其中一个荷包递给他,“若哥儿,这是我和你阿兄攒的银钱,暂时还不够束脩的银钱,先给你,之后咱们赚了银钱再补。”   “还有这些,是你设计图样的工钱。”   先前沈若说要供二狗读书的时候便想着自个儿出钱就成,反正他赚钱就是为了给家人用的。但是沈丰不答应,二狗是他的亲儿子,自然是要他们掏钱才对,但柳杉清楚沈若的性子,一家人不说两家话,可以让若哥儿先出了,之后他们再还上也成啊,若是拒绝了倒还不美了。总之那时候还因这事儿说了许久。   柳杉只要一想到当初二狗渴望又害怕给家里添负担的眼神,心中就跟被刺扎了一样。   沈若闻言没接,笑说道:“本想着今日太晚了,明日再跟阿嫂说的。先前锦鲤手帕和猫爪手帕做完之后的工钱蓝帆是算给你了,但是提成还没算呢。今儿一早已经让阿富塞给我了。”   今日事儿多,沈若就忙忘了,还没来得及跟自家阿嫂分呢。这提成一半是沈若争取一半便是因为蓝帆厚道了,毕竟那些客人买玉石摆件就是冲着这绣品来的。   柳杉有些吃惊地张大嘴,她原以为能够有那么高的工钱就已经很好了,却没想到竟然还有后续的银钱!   沈若将一个湛蓝色的荷包拿出来,里头是整整的十两银子。   “阿嫂,这份是你的。”   柳杉愣愣地接过,抓在手里的时候就非常有分量,一打开荷包更是不得了。   “咋、咋地这么多银钱啊?”她惊讶地乡音都不自觉地冒了出来。   “玉石摆件本就卖的贵。”沈若解释道。   柳杉捧着荷包看来看去,心中激动难平,她还是头一回赚到这么多银钱!这里头自然还有李善桃的银钱,那猫爪手帕也有她的手笔。   “等那些祥瑞香囊配着玉石摆件卖出去之后,阿嫂你还是可以拿到提成的。”沈若笑着说道,“所以二狗上学堂的束脩不用太担心了。”   此一时彼一时,当初家中挑起这个话题的时候,所有人都想送二狗去念书,但又担心家里捉襟见肘的。现在好了,家里还算有些余钱,能周转得开,这样就最好不过了。   那些祥瑞香囊数量可比当初的帕子多了不少啊!足足有两套,一共二十四个呢!   “嗯嗯!”柳杉开怀笑,此刻捧着荷包就想去给婆婆分,但一想到现在这么晚了估摸着他们肯定都睡了,只能按捺着心中的激动,等待明日一早的到来。   翌日,天蒙蒙亮,沈家屋后的公鸡雄赳赳气昂昂地鸣啼,铅灰色的天色覆压下来,笼着轻飘飘的烟雾细雨。   沈若感觉到脸颊上有些痒痒的触感,伸手拨弄了下,便听见呼吸音很重地一声“啊呜……碟。”   沈若立刻就睁开了眼,眼前是放大了的白嫩脸蛋,小云吞正一下下用他的小嘴亲阿爹呢。   他大概是觉得好玩,还抿了抿嘴嘬了下,小手手搭在沈若肩头这会儿就跟奶猫踩奶似的张开了。   沈若这才感觉到自己半边脸上全是小崽崽的口水,而这半边脸还恰好是昨夜顾允要走的时候,他亲的那半边。   怎么大的小的都喜欢亲他颧骨长了红痣的这半边脸啊。   沈若一想到顾允眼角眉梢都蓄上笑意,伸手过去轻柔地给崽崽擦下巴,随后在他柔嫩的脸颊上也亲了一记。   “小漏勺云吞,早上好呀!”   小云吞张开嘴笑,手脚特别有劲儿地摆动起来,跟沈若打招呼:“叠叠…啊呜~”   崽崽特别爱笑,就跟个温暖的小太阳似的,沈若的心情也跟着变得很好。他应了一声,伸过手去拨弄了下崽崽头顶仅剩的胎发。   瞧着有些长了,应该已经能绑辫子了。   沈若扯了根床顶上挂着的红绳,那是先前满月宴时候挂上去的,打算自个儿动手给崽崽扎个小辫子。   李善桃和柳杉正在厨屋里头做早食,婆媳俩脸上都带着笑,眼里还有些火热的光。能靠自个儿的手艺赚到这么多银钱,那成就感可足了。   现在就是瞧什么东西都顺眼,哪怕公鸡太皮踩碎了颗蛋李善桃也不打,抓着公鸡的翅膀后好声好气跟它讲起了道理。   沈大山已经在规整屋后头的那片菜地了,围墙造好之后确实留下了不少黄泥,正好能铺厚厚一层,造个菜地出来。   沈丰跟着帮忙,他现在脚伤已经好的差不多,只要不跑不跳不提重物,其他的事儿都能帮上些。   两人合力很快便将小菜地给弄好了。   这片小菜地只有十垄,不过只是种些家中吃的也够了,甚至还能有富余。先前沈若从镇上买回来的那些菜籽沈大山全都分门别类的弄好了,哪一日来播种也全都定下了,这是他擅长的活计。   正好今儿有点濛濛细雨,沈大山当机立断种下了好成活的白菜和萝卜,还省去了浇水的工夫。每每到了下雨的日子,沈大山心里头就高兴,只要不是暴雨,那都是老天爷给农家人的赏赐,让农家人能少担一日水呢!   今日早食熬了稠粥,配柳杉腌好的小菜,除此之外还有酱香饼。   沈丰现在最爱吃这一口,家里人也没人不喜欢的,所以柳杉就跟着若哥儿学了一手。   “诶?若哥儿今儿怎么还没起?”李善桃有些疑惑,以往都是她起来没多久若哥儿也就起了,结果今儿竟然都开始吃早食了还没起。   “我去喊他?”柳杉说着就要起身。   “别别,若哥儿连轴转累了,夜里照顾小云吞,就让他多睡会儿吧。”李善桃也就是觉得奇怪才随口一问,倒也不是要叫沈若赶快起来吃饭。可能小云吞昨晚上闹腾了吧,她心想。   沈大山和沈丰闻言也点点头。   她话音刚落便看见沈若抱着小云吞走到了大屋门口。   “若哥儿,快来吃早食。”李善桃道。   沈若点点头抱着崽儿就进来了,在条凳上坐了,他们这才瞧见小云吞整个人缩在襁褓里头,甚至还被沈若盖了个当初做的贝雷帽。只留出小鼻子小嘴呼吸,都瞧不见眼睛了。   “这是咋啦?”李善桃奇怪问道,大家的视线也都跟着看过来。   沈若空出一只手挠了下腮边,笑着说道:“没咋,就是我瞧外头有点雨,拿来给小云吞挡雨的。”   “那都到屋里了,给取下吧?”李善桃说着就上手去把帽子给掀开。   小云吞重见天日,大眼睛笑弯成了月牙,此刻使劲儿挥着自己的小胳膊。   “噗……”   “哈哈哈哈哈!”   看到小云吞的模样,沈丰一口粥差点儿喷出来,沈大山也忍不住笑。   李善桃一边“哎哟,这咋搞得”一边忍笑忍得很辛苦。   小云吞听到笑声,大眼睛无辜地眨了眨,还歪了歪小脑袋。   结果他们的笑声更大了。   “若哥儿,你这手法……有些潦草了。”柳杉尽量委婉地说道。   沈若讪笑两声,视线从崽崽的下巴,到粉嫩的小嘴,挺起来的小鼻梁,随后划过葡萄般的大眼睛,光洁的额头,最后停留在崽崽的头顶。   已然长长的胎发被竖起,挣脱了地心引力的束缚,用红绳在底部绕了一圈又一圈,但头发调皮,不肯全都在圈住的绳子里头,那些掉出来的胎发随着小云吞歪头的动作还颤了颤。   最顶上是蓬乱的一小团,沈若甚至还给系了一个蝴蝶结。   沈若看着哈哈大笑的家人们心想:或许……你们见过长草丑娃娃吗? 第159章   最终还是柳杉心灵手巧, 费劲巴拉地将沈若差点儿给打成死结的红绳给解开,随后将小云吞的头发捋顺,将红绳加进去一起编, 最后给扎成了个小麻花辫。   这辫子大概就只有沈若小半个手掌那么长。顶在小云吞光溜圆滚的头顶上格外俏皮可爱。   这边的风俗习惯便是这样,这满月宴上留下的胎发要留下,编起来的这条辫子就是“命辫”。寓意便是将孩子拴住,不让病魔将孩子抢走了,期望孩子能平安长成。   “咱们家小云吞唷, 瞧着真是可爱!”李善桃见了小崽崽的新发型,忍不住对着他一顿夸。   小云吞也不知听没听懂, 笑地可欢实了, 手脚并用地使劲儿想要让李善桃抱抱呢。   “我来抱着吧,早食都好了若哥儿你先吃着,我来喂他。”李善桃简直高兴坏了, 忙不迭要把小云吞抱自己怀里, 这想要让她抱的小动作瞧着也太可人疼了。   “好。”沈若算是发现了,小云吞好像跟他性子很像。这点大估计是听不懂大人的话的, 但是他肯定能从大人语气中感觉到是夸赞的。   这不顿时就来劲儿了?   瞧自家崽笑得阳光灿烂那样儿,沈若仿佛看到了缩小版的自己。   吃过早食,沈大山和沈丰招呼家里人瞧瞧规整好了的菜地。   菜地一共四畦, 分了十垄, 就在简易搭好的鸡鸭窝旁边, 边边上留了走道。   “我和丰哥已经将萝卜和白菜种下了。”沈大山指着其中两垄说道。   为什么没全都种下,沈大山也是第一次尝试由自己做一片菜地出来, 在这岩面上头铺黄泥做出来的, 都不是现成的土地。于是他便打算先种少一点试试看肥力。   土地孕育生命, 只要菜籽不是死的, 沾上土就能成活。但话虽然这样说但也不能种下了就不管了,也是要精心侍弄的,不能热着不能冷着。所以这菜苗苗啊都是又糙又精贵的。   李善桃瞧了眼夸道:“规整的不错啊,瞧着有模有样的,到时候再用竹竿做架子,让黄瓜,丝瓜秧爬爬藤。”   沈若先去去镇上买了不少菜籽回来,有萝卜、白菜、蒜苗、黄瓜、丝瓜、辣椒,他还都买了两包。那卖菜籽的小贩王大牛可是说了,要是不收成可以找他退钱。   沈丰口味重,喜欢辣,这会儿他道:“我觉着得多种两垄辣椒,等收成以后拿些去给干娘。总吃她家做的辣酱咱们也得回报点不是?”   “是是是。”李善桃笑着应声。   他们家这俩孩子也都不是矫情人,改口之后喊的顺口极了。得亏周兰这会儿不在,要不然又不知道得感动成什么样。   沈若看那菜地也觉得好,但是再看一眼边上的鸡鸭,他道:“鸡鸭归窝前都在外头乱跑,恐怕会啄菜叶。得离菜畦远两尺围一圈栅栏。”   菜长成叶片会往外扩,为了不让鸡鸭啄食,就得把栅栏提前往外扩了扎。然后留出一个供人拉开的门,可以进出菜地。   “这个好办,我跟丰哥今日就把栅栏搞起来!”沈大山说完就立刻去大屋门后拎起砍刀就要上山砍竹子去。   “还落雨呢,不如明儿再去?”李善桃抱着小云吞说道。这菜籽刚种下去也不会立刻长成的,倒也不用这么着急吧?   “爹娘!你们快来!”沈若的声音从后屋传来,沈大山和李善桃立刻冲了过去。   只见后头简直是鸡飞鸭跳。   家里那些鸡都是乡村走地鸡,鸭是旱鸭,平日里都是在屋后头散养的,倒也不会乱跑。不过被鬼精鬼精的,瞧见他们来了摇摇摆摆的在窝前头徘徊,老实极了。而经常喂它们的李善桃一走,那几只大公鸡便冲向了菜地。   仿佛像是回了快乐老家。   尖嘴扒拉扒拉泥块,将沈大山播下去的菜籽都给挑出来吃了!   沈若、沈丰、柳杉三人立刻上千驱赶,但是那几只公鸡和旱鸭皮得很,尾巴一甩一甩根本不怕。他们冲上去赶鸡鸭往边上跑两步又冲回来。   既然赶不走,那便准备抓鸡!   “喔喔喔!”公鸡大声叫唤着乱跑。   沈若一个猛扑死死按住了一只鸡,结果黄油手被它给钻了空子。   沈丰和柳杉也抓不着,那些鸭子倒是跑到边上去不再吃菜籽,但这几只公鸡是真的皮。   于是三人打算分工合作想把鸡鸭抓起来关进窝里去。   结果那几只公鸡被三人夹击,竟然直接扑闪翅膀飞了起来!   而沈大山和李善桃过来瞧见的就是这一幕。   沈若以前也不是没见识过飞鸡,不过他家这几只鸡还真是难搞,也太敏捷了一点。所以只能求助抓家禽经验多些,手法老道的李善桃和沈大山了。   “爹娘,快点来抓它们!菜籽都要被吃光了!”见他们还不知道发生了啥,沈若立刻言简意赅喊道,成功挑起了沈大山的怒火。   他那菜籽都种土里了竟然被鸡鸭扒拉出来吃了?!   他把手里的砍刀一扔,撸起袖子就冲过去抓鸡。   李善桃还抱着崽儿,只能在一边指挥。   四人合力,终于将那几只公鸡给抓住了,丢进鸡窝里堵上门,暂时不让它们再出来了。   主要是沈大山出力,沈若他们只能跟着打配合。   抓鸡是门技术活,沈若忍不住夸道:“还是爹厉害。”   “可不是么,爹一来那公鸡飞都不敢飞了。”沈丰也跟着搭腔。   两人一唱一和地把沈大山逗乐了,原本因着那公鸡将自个儿种下去的菜籽吃了的气恼消散不见,这会儿脸上都是笑:“那你俩以后可多学着点,丰哥倒是有抓鸡的样子,若哥儿你刚就是追在鸡屁股后头跑!”   沈若:“……”我亲爱的爹,你倒也不用踩一捧一。   他绝对没瞧见自个儿朝鸡猛扑的时候!   小云吞瞧见热闹咿咿呀呀喊起来,小胳膊小腿一晃一晃的,葡萄般的大眼睛就盯着自家阿爹瞧。   李善桃原本还说栅栏的事儿不着急,但瞧现在这情形……   “这栅栏还真得赶快扎好,抱窝的母鸡还在里头呢,要是闹到不愿意抱窝了可就不好了。要不我跟你一同上山去砍吧。”她冲着沈大山说道。   沈大山一听这话,立刻就拒绝了:“不用,我一个人都能扎完这一片的栅栏,又不大。”   沈丰立刻接口道:“我跟爹一同去。”   以前沈丰没长大的时候帮不上太多农事,李善桃也是会顶上的,但也就是那时候累到了导致身体不好,再加上心思郁结,容易生闷气。所以后来疼媳妇的沈大山就除了农忙时候偶尔来不及了喊自家媳妇下地搭把手,其他时候都不会叫李善桃做重活的。   包括儿媳妇柳杉也是一样,从她嫁进来之后也没喊她下过地。家中的田地也不多,沈大山带着沈丰能干完,家里的女人和小哥儿还有孩子都是被宠爱着的。男人在外干活,女人小哥儿在家里也不是就坐着享福,毕竟家里鸡零狗碎的活计也有不少。   沈大山和沈丰偶尔不忙的时候也会帮着干。   总之沈家人都是疼媳妇和孩子的。   他们一起去山上砍竹子,李善桃倒是没有什么不放心的,但还是习惯性操心,叮嘱道:“那你们带上蓑衣斗笠,早些回来,上山下山的路上慢些走。”   “知道了娘。”沈丰笑着应了,跟柳杉说了几句小话便打算拿上蓑衣斗笠和砍刀往外走。   为了防止那些公鸡吵着抱窝的母鸡,沈大山让沈若去灶台后头扯了几根生火用的稻草来,将公鸡的两只爪给困在了一起,之后就将它们丢在了羊圈里头。   三只鸡扑扇着翅膀,扬起了不少草屑和尘土。公羊趴在母羊和两只小羊崽边上睡觉,这会儿被吵着了,站起来过去用角顶了它们几下,那几只公鸡这才消停下来。   沈大山便也带上东西往外走,竹林就在虎头山半山腰处,到也不算远。等砍些之后放板车上运回来,应当还能赶上家里的晌午饭。   牛儿带出去不安全,他们不可能将牛儿放眼前看着,所以只是把套牛车的板车带出去了,需要人力来推动。   沈若也跟出去瞧了眼,那板车是牛拉的,自然没有把手。现在镇上已经出现了独轮车,但是那车总是会歪来歪去,东西容易倒了。   沈若思索片刻,想到了一个办法,在双手扶住的把手底下各加两根木条,这样要是手力气不支的时候还能放下来,车就不至于倒了。   独轮车村里也有人家在用,自家以前也有个破破烂烂的,是买的村里别人家的二手,能用来运东西。   不过自从借用了沈汉三的牛车之后,家里的独轮车就很久没有拿出来用了。   沈若心想,在自家买到牛之前,沈汉三伤好了之后把牛车带走之后,自家要运东西那自然需要车,最简便快速的方法就是将独轮车做些改造。这样未来能够使得方便。   想到就去干,那独轮车就堆在沈丰的屋里,因为家里屋子实在是又小又少,所以东西都是哪个屋子有空位,就往哪儿塞。   不过东西虽然多,但每个屋子都收拾的井井有条的。   柳杉听若哥儿说要独轮车,就带他进屋。里头二狗还在睡着,听见动静了醒过来,睡眼朦胧地伸手:“娘。”   柳杉快步过去拉住了他的小手,把他从床上扯起来。   “二狗自己穿。”他拒绝了娘亲穿衣裳,自己眯着眼睛开始穿衣服。   沈若看了他一眼,忍不住笑,这孩子显然这会儿还没睡饱。   沈丰三口的屋子也就比沈若的屋子大一倍,塞了一张大床,一个木头打的柜子,还有柳杉嫁妆里头的三个红木箱子,最边上塞着那辆独轮车,其他的便没有什么了。   沈若瞧见那独轮车上头摆了几块木板,还有木炭,立刻快步走过去瞧。   上头有字,字迹稚嫩,不难看出是谁的手笔。   “呀!小叔怎么在这里?”二狗醒神之后突然发现沈若竟然在屋子里呢,顿时从床上跳起来往沈若飞扑过去。   那独轮车就摆在床脚,沈若笑着接住二狗,摸了下他的头发,柔声问道:“二狗每日都练习写字么?”   二狗点点头,小大人般说道:“是呀,二狗想和顾叔叔一样,会写好多好多字,还要写得很好看。”   柳杉听了是又欣慰又心疼,对沈若道:“只要小云吞屋里有娘看着,他啊,每日不是出去找欣哥儿,就是窝在屋里头写字。我先前绣花,他就蹲这儿写,安安静静的。”   沈若眼前顿时出现了画面,笑着夸道:“咱们家二狗真有毅力,你顾叔叔他先前也跟我夸了你呢。”   二狗眼睛亮亮的,高兴地不得了。   “行了,你快去洗漱然后到厨屋吃早食,阿奶和小云吞在那儿呢。”柳杉道。   “好!”二狗在自家小叔怀里扭了扭身体,这才跳下床穿好鞋子往外跑。   “你慢着点儿!”柳杉喊完,无奈道:“这孩子,总是急慌慌地。”   “这叫有活力。”沈若笑着道,“阿嫂,既然家里围墙都已经建好了,那这车就搬外头去吧,屋里这边便能空出来了。”   柳杉还有些发愣,不过搬出去也挺好,他们屋子被这独轮车占了一大片,人走不过去,那边窗子都不好开。   “这会儿就搬么?”她问。   “嗯,我打算一会儿就带去木工厂找沈木改造改造,”沈若想了想,看着那片地方说道:“还有,二狗往后要念书自然要用书桌的,我打算给他打个书桌摆这儿,正好对着窗户,光线好。”   作者有话要说:   作者菌今天生日啦,嘿嘿, 第160章   顾允正往沈若家方向走去, 远远的便瞧见一道熟悉的人影推着个独轮车朝自己走来。   他问道:“若哥儿,做什么去?”   沈若自然也瞧见他了。濛濛细雨几乎将顾允整个人笼住,他穿着一袭青色书生长袍, 宽大袖摆随着风摆动,身后是浓雾烟雨的宣纸,跟一副水墨画一般。   “把独轮车带去木工厂找沈木改造一下,顺便问问先前拿去的那些设计稿制作成品的进度。”沈若在他面前没有包袱,毕竟顾允知道他不是本土的古人, 所以很多现代词汇他可以不过脑子直接在顾允面前脱口,顾允也能听得懂他在说什么。   这也算是一种默契。   顾允颔首, 快步走到沈若身侧, 伸过手去抓住了独轮车的一边把手:“我来推,你坐前头。”   沈若瞧着他忍不住眉眼一弯。他小时候也见过有人坐在独轮车上的,因为两边放东西的地方确实可以坐人, 但是一般都是两边都坐了人, 或是一边坐人一边有东西堆着,这样才能保持平衡。如果就单边坐人车子就会不稳当, 那推着独轮车的人,两只手都要更加使劲,这才不至于让独轮车侧翻。   “我力气大着呢, 再说车上也没东西呀又不重, 可以继续推。”沈若知道顾允只是想让自个儿轻松些, 但是说真的,这几十斤的独轮车推起来还真不算费劲, 唯一不好的一点就是地面太凹凸不平, 轮子又是木质的没有橡胶缓冲, 导致手臂都快被震动麻了。   “我来。”顾允看了他一眼, 在这件事上显得很霸道。   沈若:“好吧,那你来。”   “坐上来。”   沈若乖巧地在独轮车一边坐下了,扭过头看顾允,就见他将宽大的袖摆卷起,骨节分明的大手抓住独轮车两边的车把,轻而易举地将带着自个儿的独轮车给推动了,车上有了重量之后就会比空车稳当一点。   顾允的手臂经常是被袖摆挡住的,沈若这才发现他的手臂肌肉线条很好看,根本不是像他穿上衣裳那样瞧着清瘦,明显是有锻炼过的肌肉的。   以前近距离接触的时候,沈若就感受到了,顾允甚至还有腹肌!   “你平日里都会锻炼吗?”沈若好奇问道。在刻板印象里,书生都是宅男,窝在家中读书也不用下地干活,一个个都文弱。但是顾允不这样,从他先前恢复身体的能力来看,确实不是个弱鸡。   当然会觉得顾允弱的还是沈大山,先前就在家里说了,但后来瞧见顾允来帮着劈柴,那柴火劈了一堆都不带喘气的,还弄得又快又好,沈大山才就此改观了。   顾允“嗯”了声,“明日早晨跑着去溪边,温书完了再跑回去。”看沈若额角还有先前推车时候出的汗,便道:“擦擦汗,今日风大还落雨,莫着凉了。”   “你好有毅力啊。”沈若夸道,随后抬手用干净的袖口随手擦了下汗,继续目不转睛地盯着顾允的手臂看。   顾允嘴角微微上扬一瞬。   沈若在那用视线看着顾允的手臂,顾允也在默默地打量着沈若。   不知是不是先前说开了不要委屈自个儿的缘故,沈若脸上的笑容也更多了些,眼睛里盛满了愉悦,最重要的一点是,原本若哥儿每日都穿的粗布麻衣,不是土黄便是灰黑,一副仗着人长得好看穿啥都行的样儿,然而今日却换了一身,难得穿了一套颜色亮一些的棉布衣衫。   同样是青色的,穿在顾允身上便是书生意气,但穿在沈若身上却让顾允不由得想到《白蛇传》中的小青。   腰间系带打紧了,更衬得他脊背纤薄,一杆腰窄地几乎能双手握住。   顾允理智中觉得自己总是沉湎于美色有些太过,但时不时还是忍不住想起他,甚至于还不自觉地写了几首酸诗,但这些就不必让沈若知晓了。他现在是每日一早起来做完每日的任务之后便想着往沈若家跑。   他从没想过自个儿遇着心爱的人之后会变成这样,但他心里无疑是开心的,每每一想到未来能和若哥儿成亲,就美得冒泡。   沈若见顾允的表情还是没什么变化,但能从他的眼神中读出他现在是愉快的,不自觉地坐着晃了晃小腿。和他在一块儿,哪怕两个人都不说话,气氛也不会尴尬,沈若很享受与顾允在一起的时光。   很快就到了晒谷场上,沈若跳下车去找沈木出来。   沈木一听是沈若要找自己帮忙,立刻放下手里的活计跑出来了。   “要改它?”他跟沈若和顾允打了声招呼,便蹲下。身去瞧那独轮车。   “嗯,打算在这儿加两根木条,可以放下歇脚又不至于侧翻。”独轮车没有东西借力,只能一路推着,要是手突然麻了没力气就容易翻倒,所以加上这么个东西就能有效避免。   沈木想了想,顿时眼睛一亮,“若哥儿你可真聪明!这个简单,我立刻就能搞好。不过你这车着实破旧了些,好多地方都松动了,不如你放这儿我给你修完了装好再叫人给你送回去?”   只要是关于木头的事儿沈木的话就变多了。   沈若一笑道:“成啊,除此之外还有件事要麻烦你。我想打一张木头书桌,外加一把椅子,用好木料做。”   “行,包在我身上。”沈木拍拍胸膛说道。   顾允立刻便猜到这套桌椅是给侄子打的,他道:“桌面要大些,高度可以先不用太高,未来等二狗长大长高了再往桌腿上加木条。椅子也同理。”   “好主意!”沈若顺着顾允说的想了想,桌面确实要大,毕竟笔墨纸砚都格外占地方,而书桌的高度随着二狗来,这样他写字的时候也能站能坐,都不会费力。他想起那些书法家写毛笔字的时候大多都是站着写的,果然还是顾允这样从小学到大的人知道最适合二狗这个年纪的书桌该是怎么样最合适啊!   顾允对上沈若晶亮的眼,心里自然是十分受用。   “成,不过这样做的话,以后那桌腿岂不是颜色不均了?”沈木挠了挠头。   这里人都讲究一体成型的,后面拼接上的自然会有区别,用的不是同一根木头都会有些影响。只有些不太讲究的人家才不介意给家里添置大件的时候,做成这样。   沈若想了想那桌腿其实也瞧不太着,要是未来真的丑,大不了上层木漆。总归是有办法的。   “没事,就按顾允说的这样做吧。麻烦你了,之后把工钱和料钱结给你。”沈若道。   沈木立刻摆手:“不用不用,做这点事儿不费劲儿,哪儿能收你钱。”   他别的事都愣愣地,但也不是不知道分寸,这木工厂都是因为沈若的好点子才能建起来,要不是他自己哪里能在这里发光发热啊!更逞论这么短的一段时间里头,都快能赚到他以前大半年做木活的工钱了!   “这你必须收,木工厂的活都要记账入册的,活儿能乱但账不能乱。哪怕是村长来找你做活儿,也是要入账的。”沈若对此非常坚定,今日要是自己开了个口子,那以后只要是跟沈木沾点关系的,或者是木工厂里头的家属过来要做东西,难不成沈木都不收钱了么?   为了防止这种情况的发生,自然是要从一开始就杜绝的。   沈木听得一愣一愣的,在他的想法中,自然是人情高于得利,但是若哥儿说的又十分有道理。甚至将未来可能会发生的不利于木工厂发展的情况都一一告知了。   顾允看在眼里,听在耳里,眼中带着欣赏的目光投向他。   沈若还在侃侃而谈,将利弊分析地透彻。   沈木道:“我知道了。”   他心中对沈若简直是佩服地五体投地,感觉听他说完茅塞顿开,甚至又学到了许多。   沈若点了下头,有些人说不明白的他自然也不耐烦解释,但是沈木不同,他虽然瞧着呆愣,但是脑筋不是木的,实际上也是个聪明人,要不然也不会在沈若设计“若斗”时候也给出了意见。   沈若刚想问他先前那播种冬小麦的筒子还有婴儿车、婴儿床有没有做好的时候,沈木就直接开了口,说已经都做好了,但瞧着还需要改进,本就想去找他了。但是因为有一批“若斗”要交货,所以就被绊住了手脚。   “走,我们一起进去瞧瞧。”沈若自然而然地牵住了顾允的手,拉着他一同跟着沈木往里进。   员工瞧见他们了,纷纷扯下口罩跟他们打招呼,一个个的脸上嘴巴都咧的大大的,高兴极了。   被这种氛围感染,沈若和顾允的心情也极好。跟他们也都一一打过招呼,这才进入到最里头的那个办公室。   办公室已然被扩大了一些,但里头堆了不少做好的成品,还是显得有些挤窄。   沈若一眼便瞧见了放在边上的那张婴儿床,目测大小瞧着是合适的,就是不知道有没有把自己设计的东西都做上去。   沈若伸手就要去拉,手却被顾允一把握住。   “别徒手。”顾允清凌凌的嗓音传入耳廓。   “是啊,还没来得及打磨,这上头还有不少毛刺哩。”沈木立刻上前,自己去摆弄那婴儿床给沈若看。   沈若偏头看了顾允一眼,小声道:“我手又没那么娇,不至于碰一下就伤了。”   顾允深深地看了他一眼,揭穿道:“先前那个用手揉搓止血草结果把手心搞得血流不止的人是谁?”   沈若:“……”艹,我竟无法反驳。 第161章   “那么久远的事儿你都还记得啊……”沈若曲起指节抠了下侧脸。   顾允一提起他也就想起了那次捏着草渣大晚上的跑进他家的事儿。那还是他头一回进顾允家呢, 也没来得及仔细瞧,就顾着赶快问顾允怎么救牛儿了。   顾允“嗯”了声,目光落在他白皙的手上, 轻声道:“我不想瞧见你受伤。”   所以提前制止,哪怕有万分之一的可能,顾允也不想。   沈若觉得他有点儿大惊小怪了,自己又不是什么柔弱易碎的玻璃,用得着这样?   但是话到嘴边说出口的却是:“好, 我以后会小心,三思而后行。”   顾允这才满意, 嘴角略微上扬。   幸而沈木瞧见东西就对周围人的动作话语不是非常敏锐关注, 这会儿正在十分认真的摆弄着婴儿床。   “若哥儿,你瞧,按照你设计图上做的, 可以床能拉开变长, 下面加了木轮,能推。”沈木一边演示一边道:“高度跟你给我的尺寸是一致的, 四边的围栏都是可以放下来的,这边做了卡扣固定。”   沈若这回没有直接上手,而是把手缩进了袖子里, 隔着一层布料再上手。   “卡扣有些松, 多用几次容易脱落。”沈若检查了一下, 眉心微微皱起,“要不, 你试试看能不能做成那种内嵌式, 卡扣扣过来的时候能直接嵌入, 这样不容易掉。”   当然要是还不放心可以用绳子穿过围栏绑一绑, 这样更稳固。   沈木点点头,记下了。   “有些晃,不够稳固。”沈若用些力推了推,说道。   沈木也发现了这个问题,想了想道:“做跟’若斗‘一样的装置,让它稳固些。你觉得可行吗?”   “可以试试。”要是做了那个装置,底下还能放东西,想来确实不错。   “那再瞧瞧这个。”沈木推出婴儿车给沈若瞧。   那车长得类似与现代的婴儿车,但在这个条件下做出来的自然不能比,可以用把手推动,孩子能坐在里头。前头开了两个洞放腿的。   “这个瞧着没有什么问题。”沈若仔细瞧了,还上手推了推。顾允也上前来尝试了一下。   这种婴儿车自然不是木质的做好了就能用的,还要用布包上棉花里里外外都包上一圈,这样孩子坐在里头才不会难受,而且棉花还能起到一定的减震效果。   沈木脸上带着笑,听沈若这话顿时就跟得到了老师表扬的孩子一样,没有问题就是对他的手艺最好的褒奖。   “那个筒子还没完全做好,尺寸一直确定不下来,我还在和村长讨论呢。不过现在半成品可以拿出来给你们瞧。”沈木说着便要去拿,这东西显然是最重要的,也是花费了大量的精力,所以放得位置也有讲究。除了村长、沈木和几个靠谱的族老以外,就只有沈若和顾允能提前瞧。   因着要装到爬犁上头,所以筒子外还缠上了布条,目的是为了之后能直接绑到爬犁上面。   沈木拿来的不止有筒子,还有分好了大小的冬小麦种子。可想而知这分类可不容易,最起码也要用大中小三种筛子筛一遍。   “出麦粒的孔隙的尺寸应当能定下吧?”沈若问道。   “这个定下了,主要是整个筒子的尺寸定不下来了,还有里头那螺旋,刻出来的每一个都不太一样。”沈木不好意思地摸了摸后脑,他着实还没有找到更简便的办法。   “螺旋可以用标记做出差不多的。”顾允在一边听着,说完后拿了桌面上一个螺旋配件,和两根木条。   “将它夹在两根木条之间,从哪里开始雕刻,便在木条上画上一条线做上记号。两边木条都要这么做。”   顾允拿炭笔画上,随后拿开那螺旋,又拿了一根粗一些的木条,放在两根木条中间,随后按照先前画好的记号,对上去画上。   再将画好记号的粗木条递给沈木。   沈木一直想不到有什么好办法,看着顾允的动作也是将信将疑,毕竟螺旋可不是横平竖直的,哪里能那么简单弄成一样的呢?   结果那做了记号的粗木条到了手中,他顺着记号手指往下画,脑海中出现了螺旋的样子,似乎……还真是可以!   “可行!”沈木顿时激动起来,困扰他数日的难题就这样迎刃而解了!   沈若冲顾允竖了个拇指,感觉他空间思维能力很厉害啊,先前拿螺旋增加摩擦也是顾允想出来的。   “那螺旋的尺寸能定下,整个筒子的尺寸也能定下来了啊!”沈木笑着说完就打算往外跑,“我去将这个好消息告诉村长!”   “那我们就先回了。”沈若拉着顾允先一步走出办公室,毕竟这里算是沈木的私人空间,他人要是不在,他们自然也不好在里面多待。   “好好好,若哥儿你那独轮车和木桌好了我叫人给你送去,就不用你们再跑一趟了。”沈木摸了摸脑门,说完便锁上门,立刻往外飞奔而去。   沈木的学徒正抱着个“若斗”过来想让沈木瞧的,结果刚走来就看见自家师傅冲出去了,有些愣住。   “什么问题?”沈若随口问道。   那学徒立刻滚豆子似的跟沈若说了。   沈若仔细听完发现也就是小问题,是那木箱子底部卡扣有些松的问题,只要拿新的木条重做个更合适的就成。但是这学徒想到了个更好的办法,那就是像门闩一样,直接在内部也做上一个卡扣。   沈若直接反问:“外头不能直接打开,还需要里面伸手进去操作,是不是多此一举?”   学徒:“是哦……”   “有自己的想法是好事,或许下一次你想到后可以直接做一个成品出来实验一番。”沈若说道,毕竟设想再多都不如实践一次,年轻人有想法是件好事,是需要鼓励的。   “你的手艺练得不错,有你师傅一半的功力了。”沈若笑着道。   那学徒顿时站直了身体,拼命压抑着想要跳起来的激动,说道:“谢谢沈老板夸奖!”   沈若挑眉,问道:“为什么叫我沈老板?”   顾允也好奇地看过去,木工厂名义上是村里的,村长也说了所有村民才是木工厂的老板,怎么这会儿喊沈若作老板了呢?   “大家私下里都这么叫……而且沈老板你先前关心咱们,还教咱们家里人做口罩,这些日子里大家咳嗽的都少了,也不会感觉不舒服。”学徒有些不好意思了,抬眼对上沈若的视线,说道:“还有,没有沈老板您做的’若斗‘就没有木工厂,所以叫一声沈老板,也是应该的吧?”   这都是私下里叫的,结果他一时嘴快,外加年纪不大,就全给抖落了出来。他觉得是好事啊,沈老板应该不至于生气吧。   不在办公室里,外头工人多,自然也都听见了。   沈若摇摇头非常有原则地道:“以后不必喊我沈老板,叫名字就可以了。”   木工厂他只能算是个股东,虽然是他牵头建的,但名义上却是整个沈家村的产业。他不能代表所有村民,所以这么喊着实不合适。   虽然是大家心甘情愿喊的,但是沈若却觉得自己受之有愧,毕竟为木工厂做出的贡献也有限,他也没有那么多的经历当真正的老板。像他这样有责任感的人,听不得这个,他不当老板,但有什么点子都会分享出来,身份只是作为沈家村村民中的一份子,这样会让他觉得轻松一些。   他没多做解释,但是有的人却能懂,就比如边上的族老。   族老摸了摸花白的胡须,笑着点了点头。   等沈若和顾允出了棚,大家便都聊开了。   “为什么不能喊老板啊?”   “他那么厉害跟咱们不是一个层次的,感觉不喊老板喊名字不太合适……”毕竟他和自家的关系不近,甚至有些人家以前还说过沈若的坏话,更不好意思喊人家“若哥儿”了,那都是亲近的人才会喊的,或者就是那种厚脸皮的人家敢这么喊。   族老道:“你们还不懂若哥儿的意思?他是想告诉咱们,他不是高人一等的,也是咱们沈家村里头的一份子,和大家都一样。”   “不需要你们来拔高他的地位,他就在那个位置,不想越过所有人去。”族老摸着胡须,问,“你们明白了么?”   “……”木工厂中陷入一阵沉默。   那学徒第一个道:“族老,我懂了!他也是跟咱们一样的人嘛。”   “而且村长以前都说了,沈家村木工厂的老板是全体村民呢,所以我们每个人都是老板。不能只喊沈若他一个!”   “对,他就是这个意思。”族老看向学徒的眼神中带着满意。   周围众人这才恍然大悟,原来沈若是这个意思啊!   不过想想也是,要么就喊所有人都是老板,要么就是喊谁都叫名字,这才公平嘛。   沈若完全不知道自己说的话竟然被过度解读了,但是他的目的也达到了。   一个人能做的事情有限,精力也有限,他能顾着木工厂,但不能当木工厂的真正老板。不过像村长说的,全体村民就是木工厂的老板,这个实际上类似于“名誉老板”一样的感觉。   “糟了!”沈若顿时停下了脚步,睁大眼睛看向顾允。   “怎么了?”顾允问道。   沈若有些哭笑不得地道:“我昨儿个跟干娘约好了,上午要弄布艺小作坊的事儿,结果我忙着送独轮车,又在这儿耽搁了会儿,就被我给忘了!”   顾允瞧见沈若脸上露出这么复杂的表情,伸手揉了下他的发髻,安抚道:“人之常情,我想她会理解的。” 第162章   等沈若回到家的时候气都还没喘匀, 就听见围墙里头传来的人声,看来干娘已经将所有人都给找来了。   这会儿是他一个人回来的,因为顾允还有事儿要忙, 说是要往镇上去。沈若没多问,只关切地问了句怎么去。   家里板车被沈大山和沈丰拖去虎头山那边装竹子了,牛儿倒是还在,就是需要另找个板车套上。   结果顾允说隔壁村有人上镇上,他搭车过去。   两人就此分别, 沈若算是知道了他今早过来找自己也就是想和自个儿见一面。   他那么聪明哪儿能知道顾允有些事情还瞒着自个儿。   那些银两的来历,想来应该就是顾允要去镇上做的事儿得到的吧。   不过顾允这人正直, 沈若相信他得到的银钱自然不是不合法的, 他这人瞧着就不是会做那种犯法事情的人,至于为什么不和自己说,可能是因为有人不让?或是有些别的顾虑。   顾允既然愿意把银钱大部分都拿给自己, 那就意味着他在合适的时候会将这件事和盘托出的, 也想叫自己知道,他顾允有能力养好自己和崽崽。   这么一想, 沈若觉得更没必要追问了。   所以一直到现在,对于顾允的事业沈若一句话都没有问过。但他脑海中也不是没有猜测的,这些也就不用对着顾允说出来求个应证了。   他快步往前走了两步抬手推开虚掩着的木门, 就瞧见里头好不热闹, 屋前头满满登登的都是人。   村里熟悉的不熟悉的婶子有不少都来了, 还有心姐儿巧姐儿、沈水也在。   她们这会儿在屋前头摆着的条凳上坐着晒太阳,雨过天晴后的阳光射下来暖洋洋的, 大家就边坐着唠嗑边等着沈若回来。   这会儿大家一看见沈若了, 立刻停下唠嗑, 有热情的婶子立刻站起身喊他。   “若哥儿回来啦?快来快来, 咱们刚巧说到你呢!”   心姐儿巧姐儿也起身,快步走过来站在了沈若身边。心姐儿脾气急些,一言一语里满是激动:“若哥儿,我听周婶说你要开厂子啦!我们都能来做活吗?”   巧姐儿有心想问,但心姐儿一张嘴嘚吧嘚吧不停,她俏脸憋得通红。   周围的婶子们也都看过来,眼含期待,自然也都是想问这个的。   沈若被这么多双眼睛注视着,他嘴角蓄着柔和的笑意,肯定道:“嗯,开个布艺小作坊。”   小作坊和厂子可不好比,厂子是工人都来这里上班做活儿的,他家可没那么大的地儿。不过小作坊也有小作坊的好处,他要做的是分拨下去的手工活,只要规定个上交的期限那也就成了。名义上是小作坊,但其实也没有个正经的屋子拿来做,所以这名字也取的是让沈若有一丁点儿的心虚的。   而且镇上小摊买卖商品的吞吐量肯定不高,现在自然不会去造厂子,那十分的不划算,弄个小作坊也就暂时够了。沈若对自家的“珍宝居”还是非常有信心的,那正牌书包就是自家小摊的“王炸产品”,除此之外,沈若还要想想其他的东西,只要能用布做出来的小玩意儿,都能拉出来卖。   大家一听这话顿时激动起来,先前村里木工厂开工的时候,好些人家里的丈夫都去做活儿了,这会儿都还有去虎头山上砍树的呢,可那份事业都是选的男人去做工,而村里的女人和小哥儿倒是只能帮忙种种小树苗。   她们自然也是想赚钱的,但是苦于没有门路,镇上或是地主家里要招人,女人小哥儿除了能找到浆洗衣服这类的活计,其他的自然都不会招力气小的女人和小哥儿。也有些零散的绣活能接,但那都是看缘分,只能赚几个铜板。   但是若哥儿说要在村里做小作坊,那可就大不一样了。先前来帮过沈若做东西的婶子们都知道那些东西的好处,恰好这也是她们擅长的活计,要是能靠它赚钱,那也不比木工厂里头的员工差啊!   周兰先前在里头跟李善桃说话呢,此刻从大屋里头走出来,看见沈若了立刻笑着迎上去:“你可回来了。”   周兰简直像是瞧见了大救星,握着沈若的手在他耳边小声道:“你是不知道大家伙儿见你不在一直问我个不停,那我哪儿答得上来啊,只好往屋里躲了。”   说完瞧瞧沈若的表情,无奈道:“若哥儿你可别笑话我,我也是头一回跟这么多人一块儿说话。”   “怎么会。”沈若大概能感受到,毕竟一堆人热情地跟你问这问那,自个儿先前也体验过了,确实让人有些招架不住,他憋着笑,也轻声对周兰道:“干娘,这事儿你以后还得多习惯习惯。”   周兰顿时站直了身体,端了几秒钟管事的姿态。若哥儿说得不错,她可是小作坊的管事,这是必须要习惯的,可不能露了怯。   沈若站在所有人中间,扬声道:“先前来帮我做过东西的人是知道的,我要开的这作坊要做的便是各种各样的布艺小玩意儿。需要有人缝纫、绣花样等等,活比较零碎,是按件算工钱,每样东西的工钱也不同,依照难易程度和所需要耗费的时间来算,需要在规定时间内将东西上交的。每月结一次工钱。”   听到按件算工钱,大家都有些吃惊。家里男人们出去做活,那些老爷可都是能少一日就一日,恨不得让他一个人一日干两日的活,就为了能少给些银钱。   但是沈若不同,他竟然按件数算钱!那岂不是做的越多,就能赚得越多了?而且这可比上山砍树轻松得多啊!!   大家顿时都被他的话给震到了,一时间都没人说话。   沈若已然将最重要的东西告知所有人,这会儿便擎等着大家发问。   “若哥儿,我、我手艺不大好的,也能来么?”有婶子被周兰喊来心里头直打鼓,因着跟周兰关系还不错,感觉这会儿就像是个走后门过来的。毕竟她先前也没来帮过沈若的忙。   有个年纪大些的哥儿也问了声:“我手艺也一般,只能把两块布缝上,再多的就没有了。我也能来么?”   主要是针线活这个还真不是每个女子和小哥儿都能做得好的。   沈若对此深有同感。   沈若对这些早有预期,不然也不会和周兰说只要是靠谱些的人都找来了。   他对着这两人道:“有不需要针线的活计。”   那婶子和那个阿叔顿时喜笑颜开,没想到竟有这种好事!   “举个例子,每一样商品都会分成好几个部分,分给不同的人做,最后由一个人组合起来,那每个经手的人的工钱也是不同的。”沈若补充道。这是在时间紧迫的前提下才需要全部分开做,在时间不紧的时候可以只分为两部分。   “一般情况下,分为三部分,一是裁剪布样,二是绣花样,三是缝纫。有的不需要绣花样的,那就是两部分。还有的类似七彩发绳那样的,直接可以做的,那就是一个人完成。”   大家都听的很仔细,周兰在一边也在心中默默记下。   “这些活计你们都可以拿回家去做,不需要一直呆在我家。你们家里要是有事儿也能去干,这活计就空闲的时候做做就成。”沈若知道村里人家里都是鸡零狗碎一堆事儿,那自然不能要求她们一整天都做活儿,能带回家去做,在上交日子前交上货就成。   而且沈若这么说了,想赚钱的自然会努力做。   “这么好!还能带回家做啊!我男人他在木工厂里头连块木头带回家割都是不成的,白日里都在工厂里头做活儿都见不着人呢。”有个婶子激动道,这样又自由又方便,还能用空闲时候赚钱,想想都要乐出声来了!   “能带回家确实不错,我家里还有个老的要照顾呢。”有人笑着说道,这样又能照顾老人又能做活儿赚钱,可真是太好了。   “总之,只要你们做活细致些,弄好点儿就成,”沈若想了想后继续说道:“不过,作坊里头这些活会换来换去,也不一定每个人都能分配到活计,如果活少就默认让手艺好的人来。前提是你们自个儿要过来接活才会分配。要是接了活但临时有情况做不了,那就赶快来说一声,我们就能找别的人做。”   大家听完后就点点头,想着沈若说的话。   “还有什么不清楚的吗?”沈若笑着问道。   大家伙儿这时候还沉浸在喜悦中,但也有几个脑子转得快的,问道:“要是咱们做错了怎么办?”   “做错了的就没有工钱了,得拆了重做才有,这个会有专人来检查。”沈若道:“而且发材料的时候会附带一个样品,我娘也会手把手教一遍,瞧见你们做成功了第一个再把材料和样品带走,等日子到了要将成品和样品以及剩下的碎布都拿过来。”   这些东西都是属于作坊的,哪怕是碎布,都是不允许留在做活儿人家里的,样品自然也不能。当然这些也不会卡的非常死,那就很不近人情。所以要定下一个损耗,交回来的不能少于拿出去材料的重量的百分之多少。   沈若道:“尽量不要做错,宁愿慢些仔细些,这样好歹不用返工费劲。”   刘三娘也在里头,这会儿高兴地不得了:“若哥儿,让我来检查呗?检查也有工钱不?”   “可以,工钱那自然是有的。”沈若瞧见她自告奋勇,忍不住失笑。   还记得当初刘三娘憋着一股劲儿非要找出其他人带来换肉蛋的布料的毛病,那检查起来的标准和要求可高了,而且一连检查下来都瞧不出累,一直是斗志满满的。   沈若心想:确实找她来做这个活计合适极了!   周围也有几个婶子是当初拿家里的布料跟沈若换过肉蛋的,这会儿瞧见刘三娘跃跃欲试的样子,立刻就回忆起当初被她支配的恐惧。   刘三娘当时那双眼睛一瞪,手眼并用检查地那叫一个仔细,布料上头一个小破洞都是不能有的。   “好嘞!”刘三娘听沈若应了,要把这个活计交给她顿时脸都要笑烂了,立刻开玩笑似的对着周围人说道:“你们以后做活儿可都仔细着点,我刘三娘的一双利眼可不是吃素的!”   “刘三娘你啊可就放下一百二十个心吧!咱们哪里会糊弄若哥儿!”   真是笑话,若哥儿愿意扒拉她们,她们是傻还是蠢了难道还不好好干?   自然是要打起十二分的精神把东西做好咯! 第163章   绣活好的自然赚地会多些;缝东西针脚整齐细密的, 要是缝的东西大,地方多,那工钱也不会少;如果不需要缝东西和绣花, 就剪布样或是做发绳一类的,那一件的工钱会少些,但是数量多做得快,所以积攒起来也会很可观。   沈若拿书包、刺绣发带和发绳来做例子,大家都明白了。之后便挑选自己喜欢的, 擅长的来做就成。   像绣花样和缝东西还是有些门槛的,但是能绣能缝的也能做发绳, 总之自由度还是很高的。如果活少就默认从想要接活的人当中挑选手艺最好的那个人来做。   这些规矩从一开始就应该和所有人都说清楚, 免得有人会觉得不公平。至于自己的绣活是好还是不好,大家都是心里有数的,更何况在这里的人大多都是先前来帮忙过的, 水平也都是所有人有目共睹的。   婶子们都听明白了, 若哥儿想出来的那些玩意儿一个个的都有趣有用,自个儿以后能帮着做学些手艺不说, 还能赚到银钱呢。谁说女人和小哥儿成不了事?有若哥儿在,大家都能跟着一起干事业呢!想到这儿大伙儿的一颗心都是火热热的。   自从木工厂和被县太爷嘉奖的事儿之后,村里人对沈若都有点儿盲目地相信。哪怕沈若的小摊都还没开始摆, 她们也觉得肯定行。   沈若自然也不会让她们失望, 要想让“珍宝居”一炮而红, 那法子不是早早地就想好了么。   见大家没什么想问的了,沈若拉住了周兰对所有人道:“各位婶子, 我家布艺小作坊的管事就是我干娘, 以后你们若是有什么不清楚的事儿都可以问她。”   大家顿时被这个重磅消息给砸晕了头, 周兰啥时候悄么声儿地就成了沈若的干娘了!竟然也没声张, 她们这才知道呢!   认干亲这事儿本就是自家人知道了就好了的,但是若哥儿是谁啊,村里的名人,还是县太爷嘉奖过的人,还脑子聪明会赚钱,是个顶厉害的小哥儿!这样的人竟然会在这时候认一个干亲?   周兰家和沈大山家的关系也没好到这地步吧!!!   许多婶子顿时就酸了,这么好的孩子谁不想抢走当自家的哥儿啊,这么出息的哥儿在沈若之前从没见过!没想到竟然让周兰这个脸皮厚的抢了先,早知道就该和沈大山和李善桃多处处关系!   她们想说话,但若哥儿还在边上,只能对着周兰挤眼睛。一腔话语堵在喉咙口想说。   周兰对上她们又吃惊又羡慕的视线,嘴角的笑意都压不住,她回握沈若的手,冲所有人说道:“咱们也都熟得很,以后有什么搞不懂的都可以问我。不过要是做东西的手艺不过关,或是粗制滥造敷衍的,会有惩罚,以后便不让她继续做了。不过我相信今儿我找来的你们不会这么干,我周兰也相信自己看人的眼光。”   虽然还很生涩,但也能感觉到这就是在“打一棒子,给个甜枣”,沈若心中感慨,找干娘来帮忙管事是个正确的选择。   “之后有活儿了我会来喊,”周兰握着沈若的手,心就安定,在这么多人面前说话也不紧张,“还有,你们家里有剪子的,锋利些剪布快的,可以提前过来帮着剪布样。也是有工钱的。”   小摊开摆那天沈若就打算把布带一些回来,将布样剪出来之后再发到做活儿的婶子手里,绣花、缝纫、组合,这就能一气呵成了。效率也会变高。   “剪布样是第一步,等剪完了才能做别的。”沈若补充道。   有些人家没有剪布料的大剪子,用小剪子不但容易歪还剪得慢,所以还是统一剪出来布样之后再分发下去制作比较好。   能有工钱拿那自然没有人会犹豫,哪怕没有工钱也就剪剪布料的事儿大家也都乐意来帮忙,要不然以前若哥儿家给的红糖水、番薯粥岂不是白喝了。她们可不是白眼狼,自然也想要回报些。   这会儿只要家里有锋利的剪子的都想来。站出来的足足有十二个,心姐儿巧姐儿也在内。   周兰默默记下这些人,“等布料到了,我去喊你们。剪布样是不能带回家去做的。”   “好呀,人多聚在一起还热闹呢!”心姐儿笑着说道。她最喜欢凑热闹,自己一个人还不乐意干,非要凑到巧姐儿一起的。   布艺小作坊的人力不缺,所以沈若便道:“暂时小作坊就院子里这些人,再有人想来得等以后了。”村里的婶子、阿叔、姑娘、小哥儿的自然不止现在在他家的二十二人,但是就目前来看要做小摊上卖的商品那应该是绰绰有余了。   等以后生意做大了,再招新人。   大家也都能理解,虽然很遗憾不能带上自己的七大姑八大姨一起来赚钱,但是活儿是有定数的,多来一个人那就是自个儿少一份钱,这跟从自己口袋里掏出去也没什么分别。   “好,若哥儿你扒拉大伙儿,让咱们都跟着你赚钱,咱们一定念着你的好。”有婶子表态道:“以后要是再让我听见谁敢嚼舌根的,我马梅花第一个扇她!”   “若哥儿这样好的人,竟然还有人嚼舌根,真是不识好歹啊。”   话题一下子就偏了,婶子们同仇敌忾说着一个人,沈若没仔细听,说实话他并不觉得自己应该被所有人喜欢,又不是银钱。再说了,她们口中那个谁,沈若连脸都记不住,所以更加不用在意了。   “好了,你们都别说了。平白的惹若哥儿闹心。”周兰眉心微微蹙起,说道。   大家立刻就熄了声,有些歉意的目光看向沈若。   沈若嘴角微弯,笑着摇了摇头:“没关系,我不在意的。多谢各位帮我说话。”   他的目光从所有的视线中划过,说道:“辛苦大家,往后我家的布艺小作坊,就请大家多多关照了。”   在这儿的人除了两个姑娘一个小哥儿,其他人年纪都比沈若要大,但他们不会搬出长辈的架子来,听沈若这么说,觉得他实在是太客气了。   “不辛苦,咱们做这些事儿都不费劲儿。而且若哥儿你还给咱们发工钱,说真的……还怪不好意思的。”有婶子摸了摸头上的发髻说道。这些活计自己在家里也经常做,都是随手的事儿,还能靠这个赚钱确实是意外之喜。   “是啊是啊。”一堆人应和道。   沈若忍不住笑,村里人大多朴实,虽然有些人有小缺点但心眼儿都不坏的。   沈若道:“不用不好意思。做一份工拿一份钱,本就该是这样的。”这里的人被压榨久了,认为劳动力不值钱,但是在二十一世纪劳动力很值钱,一个普通装修工人一天都能有三四百往上的工资。这是技术工种。   现代也有做手工活的,大多是做假花,串珠子,耳饰这类难度低的,自然工资不算太高,但难度高的,类似苏绣、双面绣,那自然绣一副工钱得要几千上万去。   而他要大家帮忙做的小玩意儿难度居中,而且有些步骤还是比较费时间的,所以工钱不低。   沈若家都要准备做午食了,刚问一句要不要留下来吃饭,大家哪里还愿意再占沈若的便宜立马就说要走了,竟然没人愿意留下来吃个饭。沈若简直哭笑不得,看向周兰,心想干娘总会留下来吧?   结果周兰也道:“瞧这时辰差不多了,正好出太阳,我得去溪边洗衣服去。”   除了沈若家里,其他人家是没有吃午食的习惯的,这会儿也没饿。   沈若也不强留。   她们出了沈若家院子的门之后,就纷纷不约而同地围住了周兰。   有人问道,语气中满是不可置信:“周兰你究竟是怎么做到的!竟然成了若哥儿的干娘?”   周兰笑眯眯的,不说话。   心姐儿和巧姐儿也好奇死了,在沈家村里都是大人关系好了,才会在孩子小的时候认对方当干爹干娘的,怎么到了若哥儿和周兰这里就不一样了呢!   “是啊,要不是若哥儿叫,咱们都还不知道呢。这算得上是咱们沈家村的一桩大事了吧?”   周兰心里头直乐,“什么怎么做到的,就是因为若哥儿跟我关系好啊。”   “噫,那我还说我和若哥儿关系更好呢!”刘三娘第一个不服气,先前若哥儿可多给她一个鸡蛋,说她检查布的时候细心,帮了忙呢!   “你得了吧,是谁第一个糊弄的若哥儿?”边上有婶子拆台。   刘三娘脸一红,梗着脖子道:“那都是以前了,再说以前周兰不也说过若哥儿不好的话么?”   “你又是哪里听来的?”边上有人好奇问道。   周兰在若哥儿生完孩子的那天就已经道过歉了,也得到了原谅,后来和若哥儿相处下来才知道听别人说不如自己看。越相处越觉得沈若这孩子好,再加上自家浪哥以前喜欢他,周兰也存在一点点私心,她也很喜欢沈若,既然不能当自家的儿媳,能当干哥儿也很好!   所以她就厚着脸皮问出口了。   周兰对所有人说道:“我在很久之前确实跟着别人附和了几句她们说若哥儿不好的话,但我从来没有起头说过,也没有说过小云吞一句不好。”   “这倒是真的,我能作证。”那个以为自己被开后门的婶子说道。   “而且我也道过歉,是若哥儿不计前嫌。他是个心肠好的孩子,你们也都知道的,哪怕是在他家穷困的时候,咱们过来帮忙也得到了不少好处不是么?现在他既然喊我一声干娘,我自然要保护好他。”周兰知道村里头还有几个人眼红沈若,在背地里说坏话,沈若不在意不去计较,但她却是听不得的。就像先前那婶子说的,要是让她听见了,必定要扇那故意说人坏话的坏坯子!   别人对自己的好有时候记得不太清楚,但对自己不好的地方一定是记得牢牢地,周兰不知道她们还记得几分沈若先前对她们的好,无论记不记得她都要点出来说。   沈若不在意别人的回报,就想着别人对自己一分好,他就要还两分。但是周兰想要帮他在意,至少能筛出一些不懂感恩的人,这样以后周兰就会告诉若哥儿,叫他少对那人好。而那些懂得感恩知道将心比心的未来在微漠处还能出手相助的人,自然还能继续对她好。   “我想起来……你家浪哥先前还救了若哥儿和他崽一命呢。”刘三娘拍着脑门说道:“我知道我为啥当不上若哥儿的干娘了。”   周围人都好奇地看过去,就见刘三娘愤愤地叹口气:“因为我没儿子啊!”   周兰竟然一时间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你想岔了,肯定不是因为这个。若哥儿早就感谢过周浪了啊,你们忘了?那么大一只公鸡呢!”   “那这么说肯定就不是因为救命之恩啊,要真是救命之恩,那还不得以身相许?说真的……要不是沈子莺那事儿,若哥儿也不会……”那人自知失言,咳嗽两声问道:“你家周浪还没成亲呢吧。”   周兰“嗯”了声:“我家浪哥都二十五了,你们要是有认识好人家的姑娘、小哥儿,都给介绍介绍呗?”   “成啊,你家浪哥是个可靠的。”虽然年纪稍微大了点,但大点的男人会疼媳妇儿啊,也不是一点儿都不吃香。   “我准备洗衣裳去了,到时候若哥儿这边好了我上门找哈。”周兰说道。   跟大家打过招呼,周兰便先走了。   “所以还真是因为若哥儿和周兰感情好,才认的干娘啊。”   大家顿时羡慕坏了,盯着周兰离开的背影,仿佛能从她脊背上看出朵花来。 第164章   给书包缝上纽扣的活计自家人就能做, 在家里李善桃和柳杉只用了半天就全部上好了。她们还用线在纽扣的洞里头缠了好几圈,这样不容易掉落。   “若哥儿,这些纽扣都上好了。”柳杉让沈若过来瞧, 一共十个书包,每个都要上四个,她们一起拢共上了四十个纽扣,而且全都是用书包布料同色的线来穿的。   “辛苦娘和阿嫂了。”沈若拿起一个看了看,自家人的手艺他都不用仔细瞧就知道是好的, 阿娘阿嫂心细,就连纽扣的方向都有好好调整过之后再缝上去的。   “若哥儿你想的这些东西, 娘瞧着都好。这书包比那抽绳的还好看呢。”李善桃拿着一个笑着夸道, 先前缝纽扣的时候就摆弄了好久。   “同样多的布料,比那个能装。”柳杉看出了些门道。   “是,等明儿吧这些书包并其他的东西拉去镇上摆摊卖, 希望能卖得好吧。”沈若以为自己会很淡定, 毕竟先前已经有过在集市上的经验了,但是这会儿还真有点儿小紧张。   毕竟小作坊都安排好了, 要是明日没有跟自己的预想中一样该如何?   他自信但不自负,当初集市上突然卖爆也不是他能料到的。在一开始他甚至还只拉了一半去,生怕卖不完, 结果突然一下子卖空了, 只好后来又赶着牛车回家一趟来取走另一半。   这种事情还是不要在发生得好, 毕竟一来一回太费时间。   这一次沈若打算把所有的都带镇上去卖,就算卖不完还有许氏布庄里的仓库能放一放。   还有搞那个定制姓名木珠子手串的活动, 沈若已经完全想好了。   当然, 这个自然也不是免费的, 沈若已经想好了该怎么把自家的小摊给宣传到位了。   沈若看了眼先前做好的东西, 全部清点了一番,估计了一下应当是能撑得住两日的货量。   而村里婶子做活儿速度快,明日就直接将布料运回来,后日裁剪布样、缝制,大后日应该又能供应上一批。这样循环往复,完成小摊子的货物吞吐。   储水街的人流量就那么多,沈若问过古桐,所以大概心中有了一个数目。   当然“珍宝居”目前还小,若是能卖得好,以后还能再加大。这些暂且不提,先着眼于现下。   “若哥儿,你想的这些东西没有一样不好的,娘觉得明日肯定能成的。”李善桃笃定说道,她家若哥儿做什么事儿她都支持,每次若哥儿都会给自己惊喜呢!   沈若忍不住笑出声,心道:这flag可不能乱立啊。   但嘴里却道:“嗯,有娘这句话,明日’珍宝居‘肯定生意兴隆!”   她们第一次听见沈若说那小摊的名字,先前沈若还有些不好意思,这名字被顾允取的实在是有点不太低调。但是这会儿在家里,明日也就要更多人瞧见了,沈若也就随口说了出来。   锻炼一下脸皮。将这些明日要卖的东西都叫作“珍宝”了。   两人自然说名字好听,一听就知道里头的东西好。她们也觉得确实好。   “你这孩子。”李善桃的眼神中带着慈爱和宠溺,伸出手指点点沈若的额头。   过了一会儿李善桃突然想起了什么,脸色突然变得严肃起来:“先前还没说你,什么事儿都喜欢冲在前头,镇上的人孩子丢了找到官府去,官府里的都是高壮汉子还带着刀的,人家都还没上,你先去了。要是被歹人抓了怎么办?”   她这段时间看若哥儿忙里忙外地心疼极了,所以没说。因着那县太爷奖励的二十两银,只要她一出门就听到有人夸沈若,她心里头是一边高兴一边后怕。今儿出门也有这一遭,这会儿没忍住便说了。   沈若呆滞,他娘怎么现在开始说这事儿了?简直是杀了个回马枪。   “娘,我都这么大了,要是他们带着刀出来,我肯定会跑的啊。况且顾允在,他不会看着别人伤我的。”沈若厚着脸皮说道,反正他们是在歹人面前全身而退了,所以根本没有“要是”嘛。   李善桃皱眉道:“那也不能再冒险,我知道的晚,本以为那次在荷塘村你要拿剪子给产妇开刀已经是你胆子大了,没想到在那之前你胆子也不小。”   沈若讪笑两声,这不都是有苦衷的么。但是他哪怕有了崽儿,他娘也把他当小孩一般,将心比心一下,要是小云吞敢做这么危险的事儿,他自个儿估计也是要教训的。   柳杉在一边张大了嘴,她是不知道要开刀的那件事,只知道请她婆母去接生的那家媳妇难产了,好不容易才生下个大胖小子的事儿。不过回忆起来那天是刘大夫跟着一同回来的,慢慢地就闭上了嘴,原来这事儿还真有迹可循。   她看着沈若也没忍住替他捏一把汗。   确实是胆子大。   “娘,我惜命着呢。”他故技重施,往李善桃肩膀上蹭,“再说上次不是已经答应娘了么,以后不会再随意冒险了,会多考虑妥当的。”   “嗯。”李善桃也不是真生气,她就是想到有些后怕,她根本无法承受若哥儿出意外这个假如,“那你今日夜饭必须吃三碗,再加个蛋。”   “好嘛,都听娘的。”毕竟之前说定了,说出去的话泼出去的水。沈若只好苦兮兮地应了,可他胃口就是普通成年人的胃口,要吃下三碗还真是不容易。   现在就比之前想念顾允还要想念,只期望他快快回来,吃夜饭时候好帮自己分担分担。   顾允在天黑前回来了,没回自个儿家先来找了沈若。   “小叔!顾叔叔来啦!”二狗正在外头用树枝在泥地上练字,远远瞧见顾允的身影立刻就蹦了起来,往沈若屋里跑。   沈若正在喂小云吞喝羊奶,听见二狗清亮的童声喊着有些惊讶,今日两人都已经见过面了,还以为顾允不会来了呢,没想到他还是过来了。   没让他等多久,屋门便被敲响随后打了开来。   “你回来啦。”沈若还没给崽喂完羊奶,这会儿扭头扬眉瞧他,脸上不由带上了笑。   “回来了。”顾允缓步走上前,径自坐在了沈若身侧,手自然而然地按在了他的后背上。   两人一同看着小云吞。   小云吞正喝着奶呢,结果沈若扭头去看人,握着调羹的手就往前动了动,他喝不着了还伸出小舌头去追。两瓣嘴唇一张一张的,结果半滴奶都没喝着。   “呀,对不起宝贝。”沈若只顾着看顾允了,现在看到小云吞的模样才发现自个儿刚才竟然没喂进去。   小云吞现在还不会记仇呢,这会儿瞧见阿爹和阿父,就冲着他俩笑,大眼睛忽闪忽闪的。   “我来喂吧。”顾允见沈若脸上略带疲惫,说道。   沈若以为他想感受奶爸喂奶的乐趣,将手里的碗和调羹都给他,“好呀,那你稍微慢一点。小云吞这几天总是爱边喝奶边说话,我怕他呛到。”   “好。”顾允和沈若交换了位置。   面前的阿爹突然变成了面无表情的阿父,小云吞扭了扭小身子还想往沈若那边蹭。   顾允道:“别动,喝奶了。”   小云吞睁大了眼睛,看着顾允,当真不乱动了。   沈若看着有点小惊讶,随后便看着顾允舀起小半勺羊奶喂过去。   很好,全被小云吞吐了出来。果然没有那么乖,沈若失笑。   他解围道:“他最近还总爱往外吐口水,都是用舌头顶出来的,估计是不饿了,那不喂了吧?”   “小云吞,不能浪费吃食。”顾允清凌凌的嗓音中带着点严肃,也不管小崽子能不能听懂,又舀起一勺去喂。   这回小云吞喝下去了,眨巴着大眼睛,藕节似的手臂不住地往沈若方向伸。   “继续喝,喝完才让你爹爹抱。”顾允用手肘挡住了沈若要去抱孩子的手。   小云吞只好刚喝完一勺,又接着一勺,很快便将小碗里头的羊奶都喝下去了。   “竟然没吐,还是你有办法啊。”沈若喂奶都是哄着他喝的,一口一个乖宝,喝了就夸小云吞好棒,小崽好厉害。结果还没顾允效率高。   “你太惯着他了。”顾允将碗放到一边,抬手便将沈若拉进怀里,“我知道小云吞是你最重要的家人,你愿意给他耐心,慢慢喂。但是孩子还不懂事,这时候吐奶,以后就该不好好吃饭了。”   “你说的有道理。”沈若想了想确实是这样,但他狠不下心,因为这是他的宝贝。   都说慈母严父,沈若觉得自个儿应该会在大事上严格,杜绝孩子性格和人品长歪,但是在生活上面会很宠。但顾允,瞧着他对小云吞的样子,也是个严厉的,但是沈若知道他心里头软得很。   “等他一岁多,就让他自己吃饭。”顾允道。   沈若:“这么早么?”他也没养过孩子,不知道是不是像顾允说的这样,一岁多的时候孩子已经会自己吃饭了?他怎么记得自己小时候三四岁的时候还被外婆追着喂饭……   “对,一岁多就能自己吃饭了。”顾允笃定道。   沈若:“哦…好。”   “两岁分房睡,三岁自己穿衣洗漱洗澡。”顾允看着小云吞,跟他视线对上。   小云吞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手舞足蹈地在那乐。   “不对不对,他两三岁的时候能做到这些吗?”沈若越听越迷糊了,二狗四岁快五岁了也才刚开始自己穿衣洗漱不久,但洗澡还是他娘帮着洗的呀。   “能。”顾允对小云吞说:“阿父相信你可以。”   小云吞:“啊呜…父。”   “他喊你了。”沈若笑着抱起崽崽,两手托在他腋下抱到顾允面前。   “刚刚说的听见了吗?”顾允嘴角也带了点笑意,问小云吞道。   小云吞歪了歪小脑袋,头顶用红绳扎起来的小麻花辫晃了晃,瞧着圆嘟嘟可爱极了。   “顾允,你说这些他哪里听得懂。”沈若简直要被他笑死了,把崽崽塞到他怀里,“别人家的阿父都享受小小哥儿跟小棉袄似的贴着自己呢,毕竟小哥儿长大之后可就要避讳了。结果怎么到了你这儿就不一样了呢?竟然还想着小云吞早早独立啊。”   沈若可舍不得,他费劲受了疼生下来的崽,就要好好宠着。   只要把握好度就成,宠爱但不溺爱,沈若还是懂得的。   “’独立‘和’关爱‘这两者不妨碍。”顾允一手抱着小云吞,另一手拉住沈若的手牵了一会儿,随后往自己衣襟带。   “做什么?”沈若惊讶,手指微微蜷缩了下。脑海中立刻敲响警钟这是干啥啊!小云吞还在呢!   “有东西给你。”顾允这下才反应过来这动作有多让人想歪,他的脸也不自觉地微微发红。   沈若伸手进去没敢乱摸,抓住了东西一角立刻拿了出来。   作者有话要说:   小云吞:真的会谢QAQ 第165章   那是一本册子, 上头写了字排版和先前收到的那本蒙学书一模一样,不难看出这又是顾允的手笔。   “先前那一本上面那些简单的字句你已然都学会了,该看这个了。”顾允说道。   沈若学习速度快, 先前的那本蒙学书被他翻来翻去好久,书角都快卷边了,里头的字也全都记背了下来,其实那些学会了日常中也够用了。再加上其他的事儿一搅和,沈若也没太多空闲时间学, 但顾允却不知何时竟然早早就开始准备了进阶版!   “费了不少劲吧,我仔细瞧瞧。”沈若脸上绽开笑容, 立刻打开了书册。   里头是简单的《三字经》《道德经》这类四书五经中最耳熟能详的部分, 边上还有顾允用红色做的标注,上面的图画没有第一本蒙学书上面多,但是画的都是小人, 画风比较写意, 是用几条墨线随意勾勒出来的。   但沈若越翻越觉得不太对劲,这些小人怎么额头上和脸颊上都有痣!   顾允的视线追随着沈若翻页的手指, 瞧见他葱白似的指节在纸面上摩挲。   ——那是个穿着书生长袍的小人正握着一卷书册看着另一个小人,边上还有一个连鼻子眼睛嘴巴都没画全的小人轮廓,边上写着“三人行, 必有我师焉。”   “这是你, 这是我?”沈若抬眼看他, 忍不住笑出来,没想到顾允竟然会做出这样的事来, 将他俩画进了书里。   “嗯。”顾允见沈若笑了, 心中便有些愉悦的感觉。   “那这个是谁?”沈若指节点点边上那个小人轮廓, 问道。   顾允没想过还要画谁, 所以这才留了空,这会儿沈若既然问了,他便瞎编道:“小云吞。”   被抱在怀里的小云吞听见阿父说了他的名字,立刻响应了一声:“啊呜?”   沈若笑地乐不可支,上面还有不少小画,留着之后再慢慢看。   当着顾允的面儿,沈若将之珍而重之地塞在了枕头底下,和先前那本蒙学书放在了一起。   “我很喜欢,不过以后不用那么费劲啦,我又不用考科举,学这些也就够用了。”沈若把头靠在顾允肩上,笑着说道。这两本里头就已经涵盖了日常会用到的高频词汇和语句,那些四书五经的,沈若会背,只要把字都学会了,自然也就能写出来了。   他自然而然的拉过顾允的右手,摸索着触碰到了他指节上的茧子。那是常年写毛笔字留下来的,有些粗糙,但揉按起来又是软的。   喅——蟋——   顾允被他捏住手指,有些心猿意马。没有一个汉子能在自己心爱的小哥儿面前当一个柳下惠,他自然也不例外。   “做这书册并不费劲。”顾允说道。   他说完又从怀中拿出一个纸包,沈若刚才在崽崽面前害臊,只拿了其中一样,手就跟被烫着一样收了回去。   沈若顺着顾允的动作瞧过去,眼睛一弯:“做这个才费劲?”   一拿出来还没打开纸包,沈若就已经闻见了果味的清香,绝对是顾允做的超甜的果脯没跑了!   顾允偏头看他,目光沉静:“也不费劲。”   沈若挑了下眉看着他道:“好嘛,你顾大秀才一出手,做什么都不费劲。”说完他便拿走了纸包,打开之后就捏了一个放进嘴里。   好甜!   顿时眼睛都眯起来。   “这是最后一批果子,还想吃的话就得等明年了。”顾允说道,看沈若露出享受的模样,没忍住伸手过去捏了下他鼓鼓的腮帮。   “好吧。”沈若顿时就有些舍不得吃了,毕竟吃完了就要再等一年。   顾允做什么都说不费劲,沈若自然不信,这会儿他抿着嘴笑,完全是被顾允和果脯甜的。   他提议道:“这果脯这么甜,那果子肯定也很甜吧?不如明年我们一起做吧?做多多的。”   也不知道顾允说的那果子在哪儿,搞得神神秘秘的。   “……嗯。”顾允应了声,但没继续往下说。   这就是答应了?沈若抿嘴笑起来,主动凑到顾允身边贴贴:“你老实告诉我,做这个流程多不多,是不是很费劲啊?”   “明年我们一起做,你就知道了。”   顾允给沈若做的,自然不觉得费劲。   沈若望进他眼里,不由自主地就明白过来,将心比心一下。他为自己做那么多,跟自己为他绣帕子其实没什么区别,自个儿觉得帕子不值一提,但顾允会觉得自己费了很大的劲儿。而他也是一样。   沈若心里慢慢地溢出来一丝甜味,比嘴里的果脯还要甜。   顾允与他肩靠着肩,小云吞被顾允抱在怀里,此刻闻着果脯的香气口水直流,混着口水音的爹和父地一通喊,特别着急似的。   他还小自然不能吃果脯,但是舔舔尝一口味道应当是不妨事的。   沈若便拿了一颗出来,黄澄澄泛着光泽的果脯就递到崽崽嘴边,小云吞顿时抬头要去嘬。沈若抓着果脯一头另一头塞到崽崽嘴里让他用牙床咬,小云吞吃得津津有味,瞧着可有趣了。   “他口味跟你也像。”顾允说道。   沈若看着小云吞自个儿刚把果脯从他嘴里拿出来就恨不得凑过来继续吃的猴急样,没忍住失笑,摇摇头道:“他是还没吃过什么别的味儿,先前一直喝羊奶估计也腻了。现在吃到新鲜的口味,才会这样……”   说着说着,沈若就突然熄了声儿。   “顾允,我好像做错了件事……”他看了眼小云吞又看向顾允,满脸无奈。   “嗯?”顾允被他的脑回路打得措手不及,发出疑问的音节。   “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啊!”沈若看着一脸小馋猫样儿的小云吞,说道:“吃了这么好吃的果脯,恐怕他之后都不乐意喝羊奶了。”   至少沈若喝不来那玩意儿,先前和小崽崽抢过一次,只喝了一口就不想再尝试第二口了。羊奶哪怕煮沸了放凉也有盖不掉的膻味,况且给孩子喝的自然不能加调料。也就没怎么吃过好吃东西的小崽崽能喝得下去。   事实也确实如此,之后几天李善桃给小云吞喂奶的时候,经常怎么都喂不进去,除非小云吞饿得没边了才愿意喝。简直不能为小崽子操心的更加焦头烂额。   而沈若心虚地不得了,提出让崽崽偶尔喝点米糊糊换换口味。   这才稍微好点了。小云吞一开始也喝过米糊糊,那时候是没办法,现在竟然也是没办法。尝过除了羊奶以外的味儿之后,小云吞就什么都很想尝试一番。   以至于未来小云吞长大,别人要是问起他最爱吃什么,他会说,最爱吃的是阿父做的果脯!还要和阿爹抢着吃,那样最好吃啦!   =====================   临近傍晚时候沈若家后屋的篱笆就扎好了,沈大山和沈丰午时拉回来一大车,将将够用。   沈若过去瞧,发现阿爹和阿兄的手艺是真的不错。当初他家里没人有空闲时候做这些,许多人家都有篱笆围栏的,但是自家没有,不是阿爹阿兄不会做,是因为家里太穷,人就不能休息下来。   哪怕是农闲,他们也是要去地主家做活儿的,阿兄还会跑去镇上打短工,做那帮人扛沙袋一类的活计。根本就没有时间去虎头山上砍竹子拉回来做篱笆。   但现在家里头条件好些了,农闲时候终于真的能空闲下来不做其他的活计,专注家里的事儿。这才能将这篱笆扎起来,甚至还做了菜地。   沈大山看着大功告成的地方,忍不住笑得满面红光。看见沈若过来了立刻招呼道:“若哥儿,你进来瞧。”   沈若拉开篱笆门走进去,菜地里头的黄泥还有些湿漉漉的,因着今日上午落了雨之后出了太阳还没被晒干。   “阿爹阿兄你们做活儿真是又快又好。”沈若从不吝啬自己的夸赞。   这片菜地规整起来也能种下不少菜,等以后一茬又一茬的青菜萝卜从土里长出来,家里的伙食又能变着花样的改善了。   沈大山和沈丰打算将地重新翻了一遍,再将菜籽种下去。沈若提议道:“正好今儿下过雨,不如多捉些蚯蚓回来放菜地里头。”   那种红色的蚯蚓可以帮助疏松泥土的,但是菜地里也不能放太多,要控制好数量。多了会啃食植物根系,这么大一片菜地约莫捉个二十条左右回来就差不多了。   捉蚯蚓这个事儿就是村里人小时候玩的,沈丰闻言顿时笑着说好,“这是个好主意,还能玩儿,二狗肯定高兴!我去喊他一起出去捉蚯蚓。”   沈大山也准备跟着一同去,他都二三十年没捉过蚯蚓了,这会儿倒是跟小孩子似的有点跃跃欲试。   也许就是人逢喜事精神爽,沈若感觉爹娘饱经风霜的脸上皱纹都淡了点,心态都变得更年轻了些。虽然他们成亲早生孩子也早,这会儿年纪并不大,但是至少看起来人没有以前那么干瘦皮肤蜡黄,那么沧桑了。   “二狗!出去捉蚯蚓了!”沈丰大声喊道。   柳杉的声音自屋内传来:“二狗出去找欣哥儿了,沈丰你去沈欣家喊他吧。”   “这孩子,一时半刻静悄悄的就是不在家,只要不在家就是找欣哥儿去了,不知道的还以为被沈欣家招了赘呢。”沈丰毫不客气地吐槽自己的崽。   柳杉顿时哭笑不得喊道:“说什么呢!俩孩子还小,你别乱说。”   “得,我不说,这就去找他去。”沈丰笑着摇摇头。小汉子和小哥儿玩得好的少,一般都玩不到一起去的,也就自家二狗非要巴着人家。   他脚已经好的差不多,不用再拄拐杖,这会儿便提着二狗用的小锄头和小背篓准备出去找人。站在围墙边上等沈大山。   沈大山也要跟着一同去的,拿好了东西问沈若:“若哥儿,走吧。”   沈若顿时一脸尴尬,抬手指节蹭了蹭脸颊:“爹,我就不去了。”   他天不怕地不怕,就怕疼和长得丑的昆虫还有会蠕动的软体动物。   沈丰顿时爆发出一阵笑,说道:“爹,咱们去吧。你忘了咱家若哥儿从小就怕虫子,小时候瞧见菜叶上的青虫都能跳起来,让他一起去捉蚯蚓还真是难为他。”   沈大山回想起来了,顿时也跟着笑。   沈若:“……”笑屁啊。   “确实,那青虫还没一个指甲盖大呢,若哥儿就被吓哭了。那么小一点儿我一眼瞧过去连虫子影儿都没瞧见啊。”沈大山也回忆起来了,越想越可乐。   沈若顿时恼羞成怒,推着他俩的背让他们往外走:“快些去吧,待会儿天可就黑了。”   “行了啊,若哥儿怕虫怎么了?”李善桃听着了,立刻走过来帮着解围。   沈若立刻站在他娘身后猛点头。对啊,怕虫怎么啦!   “那青虫上头可还有花纹呢,盘成了一个圈,还被菜叶子遮住了,那你自然瞧不见了。”李善桃继续道。   沈若脑海中顿时回想起来那虫子的模样,顿时头皮发麻。   李善桃一时间收不住话头:“还有,我觉着若哥儿更怕的还是飞蛾,那大扑棱蛾子飞过来翅膀呼呼的,落在人耳边拍打着,那才叫吓人呢。”   “确实,若哥儿胆子有时候大有时候小。”沈大山说道。   “可不是么。”李善桃看了沈若一眼,伸出三根手指晃了晃。意思是:答应好了的今晚干三碗饭,可别忘了。“也不知道连虫子都怕的人,先前怎么敢冒那么大的险。”   完了又要被数落了。   沈若:“……”   娘你说得真好,要不……下次还是别说了。 第166章   翌日, 天还黑着,顾允便来到了沈若家,随后跟来的还有周浪。   沈家每间屋子里都有烛火的微光, 牛车已经套好正停在围墙外头。   顾允进门去找沈若,周浪摸了摸鼻子,率先跳上了牛车,驾车的位置他熟,先前有几次驾着牛车去镇上请大夫的都是他, 这会儿就坐在牛车上头等人出来。   他带来不少提前磨好的木头珠子和象棋棋子样式的,先前若哥儿说了摆摊时候要他帮忙雕刻东西, 他就趁着空闲的时间将这些东西都提前给准备好了。免得到时候手忙脚乱。   打磨这个东西速度比雕刻纽扣快多了, 从答应沈若的那天开始,他每日都能弄出来三四十个,累积起来已经有两百多个快三百个了。想来肯定是够了的。   沈家全员出动, 沈大山和沈丰帮忙搬东西到牛车上, 周浪瞧见了立刻跳下牛车跟进去搭把手。这些要卖的东西堆起来确实壮观,用箩筐装起来, 瞧着却是整整齐齐的。   “浪哥,这架子你帮忙搬下。”沈丰手里腾不出地儿了,就叫他帮忙。虽然已经是名义上的干阿兄, 但沈丰和周浪都习惯了以前的称呼。   “好嘞。”那架子是竹子搭的, 倒是不重, 想来应该是可以用来摆放货物的。   李善桃和柳杉正在厨屋里头烙饼,做些好带走的干粮让他们三个在镇上吃, 家里做的自然要比外头卖的干净, 用料还好。李善桃先前还说若哥儿是鸡蛋杀手, 只要到了他手里的蛋没一个能留下的, 这会儿却给他们要吃的饼子里各打了两个鸡蛋,还嫌不够多呢!   沈若在准备要带的东西,纸和笔需要记账的,自然要带。还有要交给许老板的买布的银钱也得都带上。零零碎碎的小东西他都放在了斜挎包里头背着。   东西都准备好了,要走了却还有点儿舍不得。沈若此刻正跟自家崽崽亲热呢,小云吞敏锐地感觉到阿爹又要走,一直含混地喊他,沈若的一颗心都要化了。   等小摊和布艺小作坊完全稳定下来之后,沈若就会清闲很多,之后就有更多的时间能陪着小云吞。   顾允敲门进了屋便瞧见沈若正抱着崽儿,小云吞仰着小脖子凑过去亲阿爹,糊了沈若一脸的口水。嘴里还喊着:“阿……爹,呜呜。”   “你来了呀。”沈若看到顾允说道,“小云吞知道我要走,就更黏人了。”   “给我抱抱。”顾允伸手过去。   沈若将崽崽递到顾允手里,只见顾允抱着他转过身,不让他瞧见沈若,哄着崽崽睡觉。   小云吞一下子发现看不见阿爹了就要哭,但顾允有办法,立刻那自己的手指吸引他的注意力。崽崽小胳膊一伸一伸,就要去抓。   沈若立刻就懂了顾允的意思,探头去悄悄看了小云吞一眼,在崽崽视野盲区飞快地逃离现场。   在外头等了没一会儿,顾允便开门出来了。   “别担心,小云吞边上我用薄被卷了挡边。”顾允的手按在沈若脊背,带着他往外走,边走边道。   “好。”沈若抿了抿唇,“要是他再长大点,我们就能带他一起去了。”   顾允“嗯”了声,知道沈若心里对孩子有点儿愧疚,他说道:“到时候拿婴儿车推他去。”   沈若想象了一下那个画面,感觉特别温馨。嘴角带上了笑。   “嗯!我们快走吧。”   外头牛车上的东西已经都装好了,周浪已经坐在了前面驾车的位置,两人打过招呼,顾允便先上了牛车找了空位坐下,随后朝沈若伸出手。   沈若也不矫情,直接将手放了上去,很快便上了车。   李善桃带着一个大油纸包过来,放到牛车上,柳杉拿过来六个竹筒,里头全都是干净且烧开了的熟水。   “路上黑,让牛儿慢着些走。”李善桃有些不放心,说道。   “知道了娘,我们这就去了。”沈若应声,他娘先前因着沈丰受伤之后就有点心理阴影,生怕牛车驾地太快了翻下去。   一家人看着他们三人坐在牛车上缓缓前行,等瞧不见影子了才进屋去。   他们去得早,到了镇上天才蒙蒙亮,储水街上已经有不少摊子摆了起来,不过镇上人气得都稍晚些,所以来逛街的人还寥寥无几,除了几个卖早点的摊子上已经围了零星几个人之外,其他的摊子上都还在收拾带来的货品。   牛车吱吱呀呀往里走,他们的货物都放在箩筐里头,有的堆不下了才用一张大布给包成了包袱,搭在箩筐上头,用布条跟板车车身绑紧了,这样不至于掉落。   像书包这样比较大的,叠在上头几乎堆出了“小山包”。再加上那牛车上坐了三个人,并这么多货物,其他人瞧见了不难猜出他们也是过来摆摊做生意的,但是这样的组合确实格外引人注目。   别人家带东西过来卖那都是自个儿拿,数量也不多,这还不一定能卖得出去呢。结果他们竟然拉了一整车!   “诶,你瞧见没有,竟然有人拉这么一大车货物过来卖?这段日子天气凉愿意出来买东西的人都少了,我估计他们是卖不了多少。”时间还早也没啥生意,周围的小贩要么低着头眯觉,要么就是在和边上人扯闲天,正好能醒醒神。   如果是给周围商品运送货物的牛车或者马车一般都会有标志,但他们的牛车上并没有,所以周围人断定他们肯定是过来卖东西的。   “那得看是什么东西吧?我瞧那些卖早点吃食的还不错,要是我家也有这手艺,那还不得赚得盆满钵满?”边上有人应他的话,“不过瞧那牛车上头堆得,也不大像是做吃食的。而且那几人面生得很,没准儿是头一次来摆摊吧。”   “头一次?瞧他们过去的方向是……我去,许氏布庄!”那人顿时瞪大了双眼,讶然道:“那许氏布庄前头不是好久没人摆了么,还真不怕被许老板砸摊子啊?”   “他们那摊棚子上头绑了布条,还挂了牌匾的,虽不知写得啥,但瞧着好看。最近有不少客人问了他家是要准备卖啥的。”边上有人说道,“但绑布条,我想估计又是个卖布的吧。许老板瞧见了可得气死咯。”   周围人跟着笑起来,显然都是当初瞧见过许老板砸别人摊子的目击者。   “你们说今儿个许老板会不会大发雷霆,冲出来砸人家的摊儿?”有人幸灾乐祸地笑问道。   “保不准,反正也没啥生意,走,咱们也跟去瞧瞧。”有人干脆把自家摊位的贵重东西一收,往肩膀上一提,就往许氏布庄的位置走去。   牛车停在了许氏布庄门前,三人下了车,还不着急将货物摆出来,这会儿拿了口罩、笤帚、簸箕、抹布就开始收拾摊子。   边上摆摊的人瞧见了都有些傻眼。心想这不是白费劲儿么,来这儿是卖东西的,怎么开始打扫起来了呢?   周围也不乏有带棚子的小摊,棚子状态都差不多,一眼过去就是年久失修的样儿,甚至还有会漏雨的。格外脏些的就是那些卖吃食的摊子,因着要开火,所以棚子上都是烟熏火燎的痕迹。   沈若是个爱干净的人,要是没拾掇干净就浑身不舒服,更何况距离上次打扫已经过了几天,肯定又落了不少灰。自家的商品摆出来,干干净净的,沈若可不愿意它们沾染上灰尘。   顾允帮着打扫地一丝不苟,沈若知道他其实本质上还是个有洁癖的,但经常对自己和小云吞免疫,这并不代表不存在。这时候瞧见他跟棚子顶上角落里的蛛网较上劲儿,沈若忍不住就想笑。   蛛网粘性强,笤帚一扫过去就挤进了最角落里头,只能靠一下又一下的蹭才能彻底清理干净。   周浪将牛车上的竹子架搬下来用木头支好,若哥儿教过一遍如何弄后他就会搞了,听他说后头支木头这样稳定性高,不容易散架。他深以为然,将竹架子支好了便能将东西摆上去。   周围人渐渐多起来,沈若抬眼一看,发现并不是镇上人出来逛街了,大多都是在街上摆摊的小贩,好些都背着他们摊位上的东西过来走动,看过来的视线带着许多疑惑和不理解。   顾允对这些视线视若无睹,但发现有不少汉子的目光定在了若哥儿身上,他神色一肃,立刻拎着笤帚走过来不着痕迹地将人挡住。   不是想把若哥儿藏起来,而是这些人的视线让他觉得不太舒服。况且一直盯着小哥儿看是极其无礼的举动,但这些人并没有收敛。   沈若完全没注意到这边的暗流汹涌,“打扫完了吧?咱们赶快把东西都摆出来吧。”   顾允和周浪都应了声。几人合力,快速地将牛车上的东西卸下来,每样商品都拿出十个摆好,其他的便都是库存,继续放在牛车上头。   书包最占地方,而且还有两种款式,沈若便两个款式各拿了五个。再加上其他的百家被、绣花发带、千层底、各种布艺的挂件还有斜挎包等等。   将东西差不多都摆出来之后棚子里头的那张专放货物的桌子便快满了。周围人瞧见之后眼珠子都快掉下来了,那些都是啥!   好像还瞧见了书包!不过储水街上卖书包的人确实不少,此刻离得远也不知道他家的书包大体是什么样。   但是这段日子卖书包的人多,买的也不少,但因着都是仿品大家买一个也就不会再买了,而想买的人一般都已经买着了,所以近段时间卖书包已然不大好卖。所以周围人瞧见之后也不觉得如何。   “瞧着那书包都有一二十个吧,估计得砸手里咯。”边上有个也在卖书包的小贩忍不住说起了风凉话。先前就这摊子搞得花里胡哨,还没开摊子就因着外头的装饰得了客人的好奇,结果没想到竟然跟他卖的东西一样,这可就是竞争对手了啊!   “现在买书包的人少,那’金珠‘都有免费的能送,谁还来买啊。他们恐怕还不知道吧。”有人笑着摇起了头,街上流行都是一阵一阵的,先前被疯抢的书包,现在已然没啥人买了。   周围人明显地不看好,有人便打算回自己摊子了,结果就在这时候,许氏布庄大门一开,能瞧见里头许老板正往出走的胖乎身影。   那脚步生风的样儿,瞧着就是气狠了。   周围的商贩顿时精神一振,还有那些个要走的人也立马就冲了回来。   “哈哈你们说这摊子许老板能留它多久?”边上人已然见惯不怪,嗤笑道。   众人脸上的表情也都是精彩纷呈,有人幸灾乐祸、有人不忍。   这下……恐怕有好戏看了。 第167章   许老板在店铺里头早早地听着小厮来禀告说沈若和顾秀才他们过来摆摊了, 他立刻就加快了吃早食的速度,迅速地打开布庄门往外走。   毕竟他们俩今日过来可不仅仅是摆摊的,还要把先前约定好的布匹银子结给他嘞!   平日里这个点街道上都还没什么客人出来买东西, 还得再过一个时辰左右才有人陆陆续续过来。   但许亦方今儿走出来的时候就发现周围倒是已经围上了不少人了。   他没管太多,径自带着掌柜走到“珍宝居”摊位前头。   周围围观的人心都提了起来,瞧见那许亦方高壮的身影直接将那瞧着柔弱十分的小哥儿挡住了,纷纷为沈若捏一把冷汗。   要来了,要来了是吗?   “呀, 你们可算是来了!”许亦方中气十足的嗓音中带着喜悦。   周围人:“……???”   “说好过两日来的,结果这么多日过去了, 不知道的还以为你们不摆了呢。”许亦方笑着调侃道, 表现出的熟稔让周围围观的人都懵逼了。   许亦方竟是和这摊子的主人是认识的!?   沈若闻言笑笑,没多说,只解释道:“家中出了些小事, 这不是昨日刚处理完了, 今儿个就过来摆摊了么。”   “原来如此。”   许亦方随口寒暄:“今儿你们家那小的没来啊?”   “是啊,今儿要忙活可顾不上孩子。”沈若回。   二狗今日没跟来, 因着大人摆摊顾不上他,哪怕他撒娇耍萌也还是没成功。只好留在家里和小云吞玩儿了。   两人这一来一回的叙话落在周围人眼里便是旧相识了,毕竟许亦方瞧着一点儿都不像要砸人家摊子的样子。   他们顿时对来摆摊的这三人产生了好奇心, 也没见许老板这段日子和谁走得近啊?   “顾书郎, 你们这书包……”他看到了顾允身后背着的书包, 顿时心中痒痒。   “我们随你进去,”沈若知道他想要切入正题了, 但是在外头不是个好说话的地儿, 而且还有银钱要给他, 财不露白, 所以自然更加不能在外面。   他看了眼天色,这时候客人少还有大半个时辰空闲的时候呢,正好能将先前的契约履行了。   “那好那好,你们跟我来吧。”许亦方就收起了寒暄,先前约定好了的,来摆摊的当日将布匹的银钱给他。此刻就笑着心想人家可是大主顾,没有让他们主动来找的例子,况且顾允又是案首秀才,所以许亦方便直接出来找了。   倒是一点都不摆架子。   “干阿兄,外头先交给你了,我们弄完会速速出来。”沈若跟顾允一起往里头,一边扭头对周浪说道。   “好。”周浪虽然没见过太大的世面,但人高马大的站在外头非常能唬人。   于是周围围观的人就瞧见那摊子里头的一汉子一小哥儿跟着许老板一同,和颜悦色地往布庄里头走去。顿时发出一声惊呼。   而那些个卖书包的远远瞧见沈若他们摊上的书包,这会儿就忍不住想过去瞅瞅了。要是人家有后台,那自家的书包还能卖吗?!   许老板以后该不会为了帮朋友,给他们的摊子也砸了吧?!   大家不知原因,只知道许老板凶得很,以往在他门前摆摊的都撑不过五天。再加上许亦方从没跟周围人解释过他为什么那么做,大家伙儿就只能听着被砸了摊子的受害者一边哭一边诉苦。   久而久之,大家也都不乐意去租布庄门前的小摊了,生怕自个儿也被许老板给砸了摊子。   不过大家都没想到的是,那些被砸摊子的人只哭诉,说自个儿惨,说许老板粗暴,但从没有人敢去官府中报案的,哪怕有人提议他去都不去。这点还是非常怪异的,只不过大家都被受害者的哭诉给洗脑了,想不了太深去。   这会儿客人都还没来,周浪拿了几块大张的布将东西先盖上了,防止落灰,也是防止边上那些摊贩探究的视线。毕竟若哥儿说了,他设计的书包都被人学走仿制了呢!他听到之后那叫一个气。   此刻他在边上摆弄那个竹制的架子。在上头摆好了不少木头珠子,还有他带来的一套老旧刻刀,上面充满了岁月的痕迹。   昨儿夜里他好好地打磨过了,除此之外,边上还有顾允之后要用上的笔墨纸砚,他们之后就要在这竹架子后头给人定制东西呢!   沈若和顾允走到布庄里头,进了许家熟悉的堂屋,在边上的太师椅上坐下了,立马有小厮过来给他们上茶。   沈若进来的时候特地从牛车上拿了一个抽绳书包和一个纽扣书包,这是先前答应过许亦方要给他的。而作为交换,人家将一个空仓库交给他们使用了。   “这两个便是我们’珍宝居‘上要卖的书包了,暂时就只有这两个款式。”沈若将手里的书包递给掌柜,由掌柜拿过去给坐在主位上的许亦方瞧。   许亦方先前在外头就看上了顾允身后背着的书包,这会儿忙不迭接过来仔细打量摆弄,摸摸下巴道:“瞧着针脚细密,棉布用的也是细棉布,不扎,还牢固些。”   他当了那么多年的老板自然见多识广,沈若没说用法,他自个儿就摸索出来了,那抽绳和纽扣他是瞧了又瞧。   “好看,实用,镇上卖的那些仿品根本比不上这一丝一毫啊!”许老板夸赞道,这设计还是头一次瞧见,还有那纽扣上头刻了文字,上了桐油,瞧着精致又好看。   针脚密实的跟家里人做衣裳一样,没有因为是要卖给别人而偷工减料的。   许老板随口问道:“沈小哥儿,你们打算卖多少价格?”   这个沈若自然早早地便想好了,先前在集市上卖的是一贯钱一个,抽绳书包没那么费劲依旧是这个价儿,但是纽扣书包需要雕刻上桐油,麻烦的不是一星半点儿,所以价格要贵上一半。   也就是一贯半。   镇上人家富裕些,贵半贯对他们来说也就是小事情,更何况那纽扣书包更能装,还更厚实呢!   许亦方点点头,将这俩书包让掌柜的去挂上墙,随后还想跟他们买上两个。正好家里有个读书人,能用上。   “成。”沈若一口应下。   从顾允袖摆中将一个荷包拿出来,沈若对许亦方说道:“这里便是买你家布料的银钱,你们数数对不对。”   随后递给了掌柜的。   许亦方摆了摆手,脸上的笑容真心实意了不少:“我信你们,就不用数了。”一个懂经商的小哥儿和一个案首秀才,自然不会拿名声来搏,那该给自己的银钱自然是不会少的。   两边都是爽快人,沈若嘴角微勾,“许老板,等我们今日外头完了事,再来你布庄拉些布匹回去。”   “成,你找掌柜的就是了。”钥匙早就给了沈若,到时候让掌柜带她去取就行。   “还有,今儿外头很有可能会十分吵闹,还望见谅啊。”沈若笑着补充道。   毕竟他们要搞活动,只要搞活动就没有不吵闹的。   许亦方连连摆手,笑着说道:“没事儿,热闹些也好!”他多精啊,要是小摊在前头热闹,人多,那他的许氏布庄自然也会被带动起来。   不过这沈小哥儿还真是自信啊,这会儿客人们都还没都出来,便已然想着之后会吵吵闹闹了?他还不知道沈若要搞活动的事儿,这会儿只以为他说的吵闹是三人一同吆喝着让周围路过的客人瞧一瞧看一看呢!   结果没成想,之后发生的事儿真是让他这几十年里头一回开了眼了!   沈若见事情交代的差不多,便想走了。外头周浪一个人在那,沈若还有点不放心,顾允也跟许亦方告辞,两人一同走出了布庄。   谁知外头小竹架子边上已然围了零星几个人,正瞧着周浪在那刻东西哩!   他干阿兄这是阴错阳差地靠自个儿的吸引了一批客人!   周浪雕刻的沉浸其中,沈若与顾允走到近前才发现,他连忙道:“我在外头没事做,就想着刻几个以后要用上的纽扣来着。”   沈若自然是对着他一顿夸奖,把周浪都给逗乐了。   顾允在一边瞧着顿时心里有一点不爽,他上前去在竹架子里头另一边坐下,提笔便要写字。   沈若和他相处久了,十分了解他,这会儿明明瞧着他脸上古井无波的样儿,其实实际上是吃了点醋,甚至还想比过周浪。   这让沈若想起以前喂养的两只流浪猫争宠地模样。   沈若哪里会让顾允不舒服,走到他身边软声说道:“顾允,你给我写个我的名字呗?”   他就站在顾允身边,素手轻轻地扯了下他衣角,冲他挤眉弄眼两下,成功把人给逗得嘴角上扬。沈若也跟着笑,虽然顾允经常会吃醋,但其实他还是很好哄的。沈若在意他,所以只要意识到了都乐此不疲地贴过去。   能感觉到他对自己十分的在意,沈若心里头甜滋滋的。   等顾允写好了名字之后再交给周浪雕刻,最后打磨好了串上绳结,一条挂件便做好了。   周围的客人瞧着一愣一愣的,这年头有门手艺的人都是关起门来偷摸着干,谁能想到他们会在大庭广众底下,又是写字、又是雕刻的。   先前还不知道他们是要做什么,但现在瞧见那漂亮小哥儿腰间坠着的刻了字的挂件,顿时一个个都心动了起来。   有一个人问,其他人便也都忍不住了。   “这东西怎么卖啊?我也想给我家孩子做一个!”   “我早食都忘了吃,就在这儿看了。那小哥儿,你这腰间挂着的这东西可真好看啊。”   沈若扬眉一笑,说道:“咱们这摊儿今日第一日开摆,在这儿做活动呢。我腰上挂着的这叫挂件,上头刻着的是我的姓名。当然你们若是要定制,自然也能刻些别的字样。”   “除此之外,还能定制手串,坠木珠的发带等等。那上头都是能刻字或是刻些小图样的。”   沈若说完周围人聚集地越发多了,他站在那儿就跟个人形广告牌似的,大家的视线或多或少都会从他腰间的挂件上划过,随后又落在他脸上。   挂件好看,人也美,要是自个儿也能搞一个做装饰,想来肯定也是好看的!而且还能在上头刻吉祥话呢,大多数人字有些瞧不懂,但不妨碍欣赏顾允写的字,虽然他们不认识那字叫什么,但就是瞧着好看!   “小哥儿,你可别吊着咱们了。你说的这挂件多少价儿,我想给我妻儿都做一个!”边上有不差钱的公子哥儿说道。   沈若莞尔一笑,摇了摇头道:“这可不是拿来卖的。” 第168章   “啧, 你这小哥儿怕不是在开玩笑呢吧?既是开摊,怎的不卖?”还没等那公子哥儿开口,边上便有人诧异地嚷嚷出来。   顾允眉心微蹙, 一双漆黑双目看向那个出声之人。有些人哪怕说话不好听语气也还算平淡,可这人说话的语气就跟呛声似的,好像若哥儿说不卖这件事是什么天理难容的事情一样。   他搁下狼毫毛笔起身快步过去与沈若并肩。   “是啊,怎么还不卖了?”周围人纷纷皱起眉头询问。   沈若给顾允递了一个安心的眼神,缓声说道:“各位, 稍安勿躁。”   周围人的视线追随着沈若,就见他走进棚子中, 将桌面上盖着的那块遮灰尘的布给一把子掀开了, 露出里面的商品来。   他站在摊内笑着朗声道:“今日’珍宝居‘开摊酬宾,凡是购买了咱们摊位上东西所付银钱超过半两银的,便能免费获得定制挂件或手串。”   周围人顿时哗然。那挂件瞧着样子新奇, 又是能按照自己的要求定制的, 瞧那字和雕工皆是不俗,大家心里头都痒痒的。   半两银也就是五贯钱, 对镇上人来说不算一笔大钱,但也不算一笔洒洒水似的小钱,这会儿都将视线对准了沈若的小摊。   要是买些刚需用品回去倒是不错, 还能白得一个定制挂件, 可要是摊子上卖的都是无用的东西, 那回去了恐怕得被家里人念叨死。   而现在他们听沈若这话第一反应便是这摊上卖的东西肯定都是些无用的小东西,要不然怎么要用这定制的好东西吸引其他人来买呢?   “定制挂件或手串限制在四字以内。定制名额也有限, 一人仅限一次, 先到先得。”沈若将规则言简意赅地道出。   那不差钱的公子哥儿立刻第一个走上前来, 瞧沈若摊上卖的东西。他就是抱着随便挑点东西凑个半两银的心思, 打算随手买了然后就能拥有刻字的挂件了。   结果等他定睛一看,顿时傻了眼。   “这些东西……”他见多识广惯了,但也还是第一次瞧见那么多新奇好看的小设计小玩意儿,琳琅满目地堆在一处,顿时有些应接不暇。甚至还看到了镇上红极一时的书包!   因着摊子刚开始摆,沈若现在热情正浓,挨个给他介绍道:“你现在看的这些是绣花发带,边上的是布艺挂件,有千纸鹤、玫瑰花和蝴蝶结。边上的就是咱们’珍宝居‘的镇摊之宝——书包。咱们摊子上暂时有两种款式,一是抽绳、二是纽扣。”   “你可以拿起来瞧瞧。”沈若贴心道。街上卖书包的摊位太多了,经过这么长时间仿品有的做的外表也很能唬人,但是拿起来一看就知道是好还是坏,所以光靠看还真没什么实感,得让客人拿起来亲自触摸、掂量,感受感受。   “这个好……这个也好。”公子哥儿挑拣地不亦乐乎,双手很快就要抓满了。   他完全忘了自己原本只是想随便凑个半两的,等他把自己想要的全挑好了,全部递给沈若让他算钱。   “我这还是头一回在小摊上买这么多东西。”那公子哥儿笑着感叹道。   沈若笑笑不说话和顾允两人分工合作,将他要买的东西的银钱算好了。   “一共半两并三十文,谢谢惠顾。”沈若笑着道。   公子哥儿顿时傻眼了,脱口而出道:“这么便宜?!”他可是挑了两个书包、一大堆绣花发带、几双千层底还有一大把布艺的挂件的!那么多东西竟然也才刚过半两多?   沈若将价格和他一一说了,周围人也听得一愣一愣的,好像这摊子的东西是真的挺划算的。而且瞧着那公子哥儿挑了那么多,边上人也都跃跃欲试起来。   “喏,给你。”公子哥儿立刻结了银钱。   沈若道:“我将你买的这些小件都装进书包里,这样方便你拿。”   “多谢。”公子哥儿拿起两个书包递给边上等着的小厮,随后就快步冲到竹架子前头。   “能否帮我刻一个’平安喜乐‘?”   “嗯。”顾允提笔写字,随后让他确认可行与否,通过后将写好字的宣纸递给周浪,由周浪开始刻字。   那公子哥儿也不走了,就站在周浪旁边瞧着他刻。一双眼睛就定在周浪手上了,甚至连他吹木屑的时候,那公子哥儿都忍不住跟他一起鼓起腮帮子吹气。   第一单卖出去之后,“珍宝居”顿时就被客人给围住了。只有亲眼看了之后才知道这摊子里头的东西和他们心里头想的完全不一样,不是什么鸡肋无用的小玩意儿,反而都是好东西!   “小哥儿,这个给我拿一条,我要那个带星星的发带。”   “我要买那个更能装的书包!”   “这个千层底摸着真不错,小哥儿给我装五双!”   沈若简直忙得团团转,幸好刻意为了凑单到半两银子弄挂件的人不算多,顾允还能脱身过来帮衬一把,要不然沈若感觉自己腰都快断了。   又多了几个凑够了半两银子要定制挂件的,顾允只好先过去帮他们写字。   沈若自己一个人也能招呼地过来,虽然人多杂乱,但他介绍、收钱、递东西一气呵成,只是客人太多一刻休息的时间都没有。   “呀,你这小哥儿竟然来储水街上摆摊了!”有个带着小姑娘的妇人见这边热闹,带着孩子便走了过来,瞧见沈若之后顿时笑开了。   沈若显然对她们祖孙二人还有印象,以前在集市上摆摊的时候就是她们头一个来买的。没想到又碰见了。   “是啊,比之先前又多了些新东西的,今儿还有活动。”沈若对她们极其有耐心,毕竟是老顾客了。   “先前集市上你就来了一日,之后我还想多买点都找不着你人了!这下好了,有个固定的摊儿,以后能常来买咯。”那老妇人笑着道,边上的小姑娘早早地就被摊子上那些漂亮的发带发绳吸引了视线。   周围人一听顿时都有些好奇,原以为他们这摊子是头一次摆,没想到还去集市上摆过?再结合这书包的做工,比起镇上其他摊位售卖的都要好,难道说……   老妇人想了好长时间,这会儿也财大气粗一把:“来两个书包,还有我孙女喜欢的发带都拿上。”   小姑娘喜笑颜开,被阿奶抱在怀里挑选着。   有脑子转得快的人立刻就联想到了先前的传言,都说镇上流行的这书包是集市上有人头一个做出来卖的,再结合刚才这老妇人说的话,顿时就有人猜出了真相。   有人心直口快直接问沈若道:“小哥儿,你家小摊可是头一个卖书包的?”   “是。”沈若笑着点点头。   这个点街道上行人越来越多了,集市上买过沈若摆摊卖的东西的人也不少,都对这个长相漂亮还带着一个四五岁小孩子一同摆摊的摊主有些印象,更别提他摊子上卖的那些东西一个个的辨识度也很高。   于是在看见街上有不少人背着书包,还提着熟悉的挂件一类的,好些人顿时激动起来,立刻拉住人询问,随后都往沈若摊子的方向过来了。   一连来了不少回头客,沈若也有些受宠若惊,毕竟他摆摊子也就集市上那一回,没想到竟然就被这么多人给记住了。   “真好真好,先前还遗憾再也买不着你家摊子卖的小东西了,可让我后悔许久。早知道就该在集市上多买些!”有人夸张地说道:“这回我多买点,正好定制个挂件回去哄我孩儿。”   这次沈若还做了“梅兰竹菊”的挂件,不仅可以挂在抽绳水桶包的抽绳上,还能挂在纽扣书包的纽扣上。这个就适合跟书包搭着卖,卖的也很不错,是读书人偏爱的花中四君子。   这挂件就不是用布直接折叠的了,而是用布料裁剪出形状,在里面塞入芦花,最底下坠上流苏,这便成了。   上次赶集时便有读书人问能不能做,沈若当时是答应过的,若是下次摆摊会带来,于是他就做出来了带过来了。而幸运的是,那几个读书郎今日恰好也出来逛街,正好瞧见了这边的热闹。一打听说是最开始卖书包的摊子头一天在这儿摆,顿时也不逛了直接冲着沈若的摊位而去。   他们没想到随口的一问一答竟就被记在了心上,顿时心中涌起浓烈地愉快,加之沈若设计的“梅兰竹菊”挂件也好看,他们直接买了大全套。   这一下又入账了三两半,他们正好一人还能定制一个挂件,这还真是意外之喜。   在储水街上摆摊和在集市上还不同,集市上的人都是一波一波的来,有时候人多有时候人少,而在街上摆摊人不会一下子多起来,但却是源源不断地来。   沈若简直连喝口水的空隙都没有了。   而顾允和周浪那边也是忙得不可开交。   沈若的摊子在整条街上灰扑扑的棚子里头简直是鹤立鸡群,瞧着又好看又干净,再加上这么多人都围在摊子前头热闹极了,对爱凑热闹的人来说非常有吸引力。   里头的东西也不贵,最贵的东西也就是纽扣书包,其他东西都便宜得很,瞧着是又好看又精致。那男款的纽扣书包上头还刻了“金榜题名”“年年有余”这样的字样可供挑选,甚至还有女子和小哥儿的款式,上面雕刻着的都好看极了,好些人都打算买了书包回去装东西。   外头的生意好,自然而然地带动了许氏布庄的生意,掌柜的瞧着账簿上头多了好几笔,就在那乐。布庄里头近段时间可是除了一些老客的订单外,散客几乎都没有了,这可都是外头那摊子给他们带来的啊。   许亦方在布庄里头亲自检查染料,都能听见外头的热闹。这储水街上的摊子百十个,能弄出这么大阵仗的,还真只有沈若这独一份儿。   掌柜的拿着账簿笑着过来报喜,许亦方颔首,随后问了他外头的情况。   “他家摊子已经被里三层外三层的给包围了,想来该是忙得团团转。”掌柜的说道。   “咱们布庄里头能匀出多少人来,让他们去帮忙。”许亦方从商多年,做这种顺水人情的事儿信手拈来,他说完后叮嘱道:“只帮着递东西便成,银钱切莫过手。”   “是。”掌柜的应下了,立刻喊了四个空闲着的伙计出去帮忙。   有了许老板派过来的人帮忙,沈若终于能稍微歇一歇喝口水。这是头一天再加上有活动,所以客人会异常地多,等该买的都买的差不多了,之后客流量就会趋于稳定了。   这许老板确实是个人精,这么一来沈若就欠了他人情了。   作者有话要说:   感谢大家支持!作者菌今天开始吞刀片但是不发烧了,但是码字速度非常慢┭┮﹏┭┮没赶上六点钟抱歉啦!感谢大家的雷和营养液,也祝同样阳的云吞姨姨们早日康复!爱大家! 第169章   “书包四个、百家被两张、绣花发带五条……客官, 这里所有的东西加起来一共一两半贯十文钱,谢谢惠顾。”   沈若想过今日头一回在储水街上开摊生意应该会不错,但没想到今日这么不错!都已经到了正午, 他们摊子前头围着的人也没有少去的迹象。   幸好沈若准备的商品库存够多,还不至于被一抢而空。“珍宝居”当中卖的东西讲究的就是一个实用且好看,做低端的刚需下沉蓝海市场的,价格都贵不到哪里去。   好些客人本就是凑热闹过来瞧这边卖的啥,一听有些东西的价格自个儿也能买得起, 也乐意买几个好用好看的小玩意儿回去。   而那些凑够了半两银的客人还有定制的挂件送,一个个的心里头就觉得自个儿赚了。要是去买这么个新奇玩意儿, 最起码也得一贯钱吧?在这儿买了一堆实用的精致好看的东西之后, 还能免费得一个挂件,越想越觉得满足。   而这恰好也是沈若的目的,就是要让所有人都觉得物超所值。这定制挂件的活动自然也不是每天都有的, 就头一天给自家摊位预热用的, 事实证明举办这次的活动吸引客人十分的成功。   只要将名气给打出去了,接下来的日子里镇上人嘴里的谈资十有八。九就是他们的“珍宝居”了。   因着人多, 为了防止有人浑水摸鱼,沈若还会给每一位顾客写上他们花费了多少银钱的字条,这就相当于现代在超市购物时拿到的小票, 凭借着这半两银或是超过半两银子的小票, 到边上去交给顾允就能开始定制挂件了。   那字条大小也正合适雕刻的大小, 顾允会将客人需要刻的字样写在小票的背面,在角落处画上三个圆圈最底下连接一条竖线代表客人要做的是挂件, 用一个稍大的圆圈上坠着两个小圈代表手串。   周浪一瞧就懂了, 他也不识字, 就照着顾允写出来的字雕刻。熟能生巧, 他的速度倒是越来越快了。   那手串和挂件的组装就由顾允来帮忙,他以前从没弄过,但是昨儿沈若教了一遍也就会弄了。   沈若还注意到有未婚夫妻一人买了半两银子的东西之后,定制了刻有名字的手串交换着带。沈若都看呆了,他都没想到的,结果这群古人都已经无师自通了,这不就是妥妥的情侣手串吗!   沈若不得不承认自己是缺少了一点浪漫因子的。   古代人大部分都含蓄,相爱之人走在一块儿也不好意思牵手,但是手串不同,戴在手腕上藏在袖子里随着动作时隐时现,上头刻着对方的名字就好像把人圈在自己身边了,打上烙印了,这样就能暗戳戳地秀恩爱。   也不知是不是因为这对未婚夫妻定制完之后帮着宣传了,之后又来了好几对,都是指明了要定制手串的,等周浪做好之后拿到手里,还要互相给对方戴上,那眼神中都快能拉丝了。   镇上人还是要去吃午食的,正午过半之后人流稍微少了下来,沈若终于能喘口气不用一直算钱、收钱。谢过许老板派来帮忙的人之后,让他们赶快回去吃午食,他们便都先走了,说之后再过来帮忙。   这些人当活计是做惯了的,帮忙递东西找东西手脚很麻利,是得用的人。   “好,辛苦你们了,替我谢谢你们许老板。”沈若这边还要照顾几个生意,对他们说道。   他们自然应了,见沈若一个人暂时忙得过来才走。   终于这个时间段里的最后一个客人买完东西心满意足地走了,沈若才呼出一口气。转头看向顾允他们那边。   周浪速度提高之后也不会让客人等太久,现在竹架子边上就围了两个人。   “这里做完就可以休息一下,将带来的干粮吃了。”沈若转身去将牛车上放着的竹筒和油纸包都卸下来,拿到摊位上。   “嗯,若哥儿你们先吃吧。”周浪还在仔细地雕刻,闻言头也不抬道。   得趁着现在人少赶快垫巴两口。   “午后你来写,我来招呼客人。”顾允说道。   “啊?”沈若刚往嘴里塞进一口饼子,闻言顿时愣住了。让他来写字,是认真的吗?   “要学字,光看不练是不成的。”顾允知道沈若的记忆力很好,他一上午的字写下来发现大家的名字以及吉祥话都不是什么生僻的字,这些沈若已然是融会贯通。再加上他有绘画功底,提笔的手很稳,写出来的字自然不会丑到哪里去。   沈若抿了下唇,偏头看他,想要从他眼神中看出开玩笑的意思。然后他就发现,顾允真的没有在开玩笑!   顾允目不转睛地看着他。   沈若:“……那我试试?”   顾允“嗯”了声,瞧见有客人朝“珍宝居”走来,放下手里的油纸包便走进棚子中招待。   摊位上招呼客人,收银钱自然是最累的活计,嘴里要不停地说、手也一刻不停、要是东西摆的远还要不停弯腰,要在棚子里走来走去。顾允瞧见若哥儿先前不着痕迹地拿手锤他自个儿的腰,想来肯定是累到了。   沈若一边吃着一边瞧顾允招呼,还真挺像模像样的。他发现表情严肃也有好处,客人就不会捏着个东西问东问西,想要啥立刻拿了结账后就走了,倒是快速。   周浪终于把手头两个手串都做好了,沈若接手帮客人串好,挨个递过去。客人们走后,周浪没忍住拧了拧脖子,笑道:“打一坐下就没停过,生意这么好。”   “是啊,我也没想到。要是早知道会这么好,应该喊我家里人也来帮忙的。”沈若也跟着笑,只要生意好,那村里的布艺作坊就能运转起来,那未来的收益也是极其丰厚的。现在他还没算一上午挣了多少,但是看那即将要放满铜钱的钱匣子,也不会少。   “咦?怎么我还多做了一个?”周浪突然发现在那堆木珠子里头还混进去了刻好的两个,看着是要做挂件的,但是周围也没人来拿。   摊上暂时没客人来,顾允走过来后正好听见周浪的疑问,他道:“是我的。”   周浪不识字,也认不得上面写的什么,沈若闻言仔细一瞧,上面刻的还真是“顾允”二字。   顾允手指翻飞快速做好了挂件,随后递给了沈若。   “若哥儿,把你腰间的给我,可好?”   沈若怔了怔,从腰间解下那个刻着自己姓名的挂件,那是用来做演示样品的,递给顾允之后整张脸都有点红。   顾允骨节分明的大手接过挂件后快速地在自己腰带上系了,之后俯身过去给沈若系上刻有自己名字的挂件。   在一边看着的周浪:“……”   他垂眼默默吃饭吃饭,不能再看了,不然真的很想把顾秀才给骂一顿。真是过分啊,他可没有花半两银子买东西,怎得还忽悠自己刻了他的名字呢!还在自个儿面前和若哥儿互换,这霸道的心思都写在脸上了!   沈若没想到顾允表情上一本正经的样子,内心里竟然住着一个“小女生”,他好像特别喜欢情侣款,包括先前的那套银色翠竹小笋的情侣衣裳,还要有情侣同款的手帕,现在甚至连挂件也要成双成对了。   但并不讨人厌,相反的,沈若觉得这种明目张胆秀恩爱的感觉特别好,让瞧见他的人都知道,他已经有主了。毕竟顾允那相貌,今日里过来挑绣花发带的好些姑娘瞧见他都有些挪不动步。   沈若虽然缺少点浪漫细胞,但不代表他不会吃醋。   现在这样带着刻有对方名字的挂件也挺好的,沈若心想。   午后便是沈若来写,顾允来招呼客人,沈若的字虽然没有顾允那般有文人风骨,但好歹横平竖直,也有笔锋,瞧着也好看。   周浪又是大吃一惊,他认识沈若的时间很长了,从不知道他竟然会写字,虽然自己不认得字,但是刻了那么多,也稍微对字的样子有了些了解。   “若哥儿,你啥时候学会的写字啊?”他耐不住好奇,问道。   沈若想了想说道:“一个月前。”   “一个月就能写成这样?!”周浪顿时惊叫出声,憨厚的一张脸上满是惊讶。   沈若被他的表情逗笑了,有点小骄傲道:“是呀,毕竟我的夫子可是咱们村的顾大秀才。”   周浪抬眼去看正招呼着客人的顾允,心想:顾允从小就跟村里头的泥腿子不同,九岁就考上了童生的,是村里最出息的二郎了。这么一来,若哥儿在他的教导下,一个月能写不少字,好像也挺正常的?   因着“珍宝居”的爆火,摆在周围的小摊也跟着沾了点光,但是沾光的也有限。特别是那些卖仿制书包的小摊,一日摆下去那书包竟然一个都卖不出去了,哪怕价格比“珍宝居”的正版便宜一半,那也没人来买。   储水街上人流散去,天也快黑了。沈若立刻准备收摊,将所有剩下的库存清点完毕之后,暂时都堆放在了许氏布庄的仓库里头。   因着生意好,布艺小作坊必须从今晚开始运转。仓库里头剩下的那些库存,约莫能撑得住一天半,明日没有定制挂件的活动了,所以过来买的客人应该会比今日少一些。   清点完库存之后,沈若便锁好了仓库。原本来镇上时候载的满满的牛车,回去时也是满满的,不同的是,来时车上全是制作好的商品,回去时是今日摆摊赚得的铜钱以及堆叠起来的布匹。   作者有话要说:   虽然今天不是什么节日,但也祝各位云吞姨姨们身体健康!以前总觉得身体健康真是老掉牙了祝福暴富才是最好,现在觉得无论什么都没有身体健康重要! 第170章   秋夜静谧, 沈家村大部分人家都已陷入了睡梦中,就连村口的大黄狗都已然趴在树底休憩,只有沈大山家烛火未熄。   “外头天都黑透好几个时辰了, 他们咋还没回来啊。”李善桃的脸上带着担忧与焦急,不住地问。   “娘,从镇上回来得一个半时辰呢,我估摸着快到了吧。”沈丰宽慰道,以往他娘不会太过担心孩子晚归, 症结还是出在自个儿身上。   那次深夜发生意外李善桃嘴上虽不说他的不是,但心里头还是蒙上了阴影。   “况且还有顾允和周浪陪着, 我想肯定不会出啥事儿的。”沈丰道。   “诶哟, 呸呸呸!那个词都不许提!”李善桃最怕念叨了之后好的不灵坏的灵。   沈丰只好闭了嘴,期待若哥儿他们赶快到家。   沈大山握住李善桃一只手,安抚性地拍几下:“别担心, 可能路上有事耽搁了呢?”   “可是以往这个时辰若哥儿早到家了……”李善桃皱着眉说道。   没有爹娘不担心晚归的孩子, 得见着了面儿才肯放心呢。   柳杉给小云吞喂了羊奶才从屋里出来,视线划过围墙的门, 远远地就瞧见远处出现了像是牛车的影子。   “爹娘,沈丰,若哥儿他们回来了!”柳杉知道婆母很担心若哥儿, 瞧见影子仔细辨别之后她才喊道。   李善桃听着了这才放下了心, 立刻站起身往外走。   等牛车刚一停稳, 顾允便最先下了车,转身朝沈若伸出一只手。   “慢着点。”   沈若也不矫情, 把手按在顾允手心里, 借力跳下车。   “爹娘, 阿兄阿嫂, 我们回来了。”沈若笑着打了声招呼,见家里人都等着,心里暖乎乎的。恐怕又让他娘担心了。   见李善桃走来,沈若立刻解释道:“原本收了摊就打算回来的,结果蓝帆喊我们一同吃夜饭,还有些生意上的事儿要谈,这才回来晚了。”   他们回来的牛车堆得比去时更满。   对上沈丰疑惑的视线,沈若道:“车上这些都是布。”   “成,我来卸。”沈丰知道若哥儿搞的那个布艺作坊,想来这些应当就是要拿来做商品的材料了。   沈大山也过去搭把手,顾允和周浪自然也没闲着,四个大男人合力很快便将布匹都给卸了下来,暂时堆放在了大屋里头。   等把牛儿关进羊圈,让它吃上青草,外头才彻底消停下来。   周浪打算走了,沈若拿了一个荷包递给他。   “今日辛苦你了,这里是你先前做的纽扣还有今日你帮我做工的工钱。”沈若笑着将荷包递过去。   “不用不用!”周浪连连摆手,一张憨厚的脸都涨红了:“咱们不都是一家人了么?”   “是啊,”沈若强势地把荷包塞进他手里,“这是先前说好了的,总不能让你白做工,毕竟亲兄弟都要明算账呢。”   周浪不好意思地抓了抓后脑,“我也没帮上什么忙,这些都是小事……”   “在你眼里是小事,可要是今日没你帮忙,小摊生意也没法这么好。毕竟有好些奔着定制挂件来的。”沈若说的也没错,如果不是有这么个活动,可能大家买个几十文也就走了,但有这个门槛的活动,今日光是在小摊消费了半两银子的都有不少人!   而且未来干娘来帮自己管理布艺小作坊自然也是有工钱拿的。   自己的劳动所得,拿了银钱有什么好不好意思的呢?这个观念一定得改!   “嗯,我还挺喜欢刻东西的。”周浪笑着道。他从小到大很少有自己的爱好,但这段日子里经常雕刻,好像从中得到了许多快乐。拿起刻刀后心也会跟着安静下来。   “干阿兄雕刻手艺是真不错。”沈若朝他竖起大拇指,几年前打下的一点基础,到现在能刻成这样,完全可以称得上是自学成才了。   周浪被沈若夸了,脸上的笑意是怎么都止不住。   将他的错误观念掰正后,周浪收下了他的工钱,和沈家人打过招呼之后就要走了。   “干阿兄,明儿你喊我干娘早早过来一趟。早食也莫做了,你们一同过来我家吃。”沈若道。   “成!”周浪应完了才走。   家里人坐在四方桌前,围着顾允问今日镇上的事儿。?   其实见到那车上没有商品,还有那沉重的匣子,心里头就知晓肯定差不到哪里去。但是当亲耳听到他说小摊摆的特别顺利,大家心里念着“果然”脸上都不由自主地扬起笑。   沈若把手按在钱匣子上头。   “这里都是今日摆摊赚的,快,咱们来数数!”沈若眼睛亮亮的。   其实他心中有估算一个大概数值,但是今日具体赚了多少还不清楚,他用力将钱匣子放倒。   大家立刻拿胳膊挡住四方桌的边,生怕铜板掉出去。夜里铜板掉地上了可不好找。   哗啦啦——   两个钱匣子几乎都是满的,全部倒出来之后在四方桌上堆成了两座小山。   除了零散的铜板以外,还有不少碎银子,都是半两一两的。   摊上售卖的价格还是延续先前在集市上的。大、中、小三种挂件分别是十文、八文、六文;头绳两文,发带十文;防晒面罩十文一个,千层底十文一对。   摊上最贵的就是纽扣书包,一贯半一个,其次就是抽绳水桶书包和斜挎包以及百家被,都是一贯钱。   那够到能免费定制挂件的门槛是半两银子也就是五贯钱。   现在家里人齐上阵,一边清点着铜板,一边拿麻绳将它们一贯一贯串好。   那些十文八文的小东西虽然不显,但数量多,赚的铜板也非常可观。而且那些东西的成本也是最低的。   先前赶集那次跟这次正儿八经摆摊比起来真是小巫见大巫,等将桌上所有的铜板都串好,桌上都被铺满没有一丝空隙,还往上铺了第二层第三层。   沈若跟顾允一人一半开始清点,将数字一相加让沈若都吓了一跳。   “这里一共十九两半并三贯七十八文钱!”沈若说完后眼睛都弯成了月牙,这可真是开门红啊!   “好多钱!”李善桃扎铜板的时候就已经头晕目眩了,实在太多太多,没想到这里竟然有十九两半多!   家里人被震地说不出话来,这些布做的玩意儿竟然这么好卖!简直让人不敢相信!要知道农家人一年能攒下三两都算不错了,若哥儿这摊子才头一天就赚了快二十两!   沈大山和李善桃简直心潮澎湃,自家若哥儿也太出息了吧!   沈丰更是连连竖起大拇指,柳杉更是震惊到合不拢嘴。   沈若摆了摆手,笑说道:“这是今日的总收入流水,还要减去成本和人工费的。”   现在卖的那些商品是先前村里婶子们无偿帮忙做的,就出了点糖水一类的,相当于没有人工费。成本那就是买这些布材料的银钱。   买做好这两天售卖商品的布料拢共买了五次,头一次是在集市上买的,花了两贯十文钱,后来沈若只要见着划算质量好的布料都会买一些,成本总共就花了六两左右。   因着是普通棉布,价格不算太高。   给周浪做纽扣的工钱是按十个五文钱来算的,先前跟他定了一百六十个纽扣,也就是八十文,再加上今天他来帮忙,拢共给结了一贯钱。   所以今日的净收益就是十三两半并二贯七十八文钱!   不过这些银钱得全部充入布艺小作坊和“珍宝居”的运转资金中。   摊子是半年起租的,一月两百文,半年便是一两二贯钱,还有他先前提前购入了五十匹布,花费了三十二两,其实整体还是负的。不过沈若粗略估计,在过段日子他们的收支就能平衡了!   沈若说的那些家里人还需要再咀嚼消化一番,顾允是都听懂了,他眼神中是毫无掩饰的欣赏。   以后要给来做工的人开工钱,还要买材料,之后拉成品去摊子上售卖。其实压力还是蛮大的,谁也不知道之后生意会不会趋向饱和。   所以沈若在高兴过后,又开始想未来的事儿。要定好明日裁剪的布样,纽扣还得让周浪继续做,还要定好时间让婶子们做好了成品交回来,他好拉去镇上卖。   还有牛车,毕竟不是自己家的,沈若也不能一直霸占着。要买牛,那价格可不便宜,还要看自家能不能够到要求的。   更别提他还打算造青砖瓦房了。   所以十几两银子乍一听挺多,其实要花起来也很快。   见家人还沉浸在喜悦中,沈若拿出一个沉甸甸的荷包递给柳杉:“阿嫂,这是那二十四个祥瑞香囊的提成。”   “……”柳杉接到手里顿时嘴里都能塞下鸡蛋,这掂量起来起码得有个十几两。她看向沈丰,激动道:“丰哥,二狗的束脩攒够了!”   “太好了!”沈丰哈哈大笑,看着柳杉的眼神中满是柔情。   蓝帆今日得知他们“珍宝居”开摊了,特意让人等他们收摊才来邀请他们一起吃饭。顺便把提成给他。   “金珠”果然因为那质量奇差的书包口碑暴跌。你东西差也就差了,还让别人好几天在你店里听什么发展史,浪费别人时间,结果东西到手还这么烂,有这时间还不如去打短工那都能赚上十几文了!   大家深感被骗。   阿富模仿那些骂“金珠”送劣质东西的人简直活灵活现的:“这书包质量差的一撕就破,拿来当一团抹布都嫌它不吸水!”   没有人是好糊弄的,“金珠”这回就是“赔了夫人又折兵”。   再加上有“阑珊”这边出了十二种祥瑞香囊,还是两对,还有那么好看新奇的茶叶梗耳坠做对比,大家就都不乐意往“金珠”去了。   这回还有人一掷千金,非要集齐这十二种祥瑞香囊,这一单直接就让“阑珊”多了两个月的利润!   镇上人见有人为了“念宝”的祥瑞香囊豪掷千金,对“念宝”这个牌子的东西也更加推崇了。   沈若就知道肯定会有收集癖想要集齐,是一套的东西要么就一个都不要,但只要有一个,那就无论如何都要把它集齐了才舒服。   而“阑珊”每月两次的活动自然还要继续。   沈若已经想好了,正值秋季,可以做绣上枫叶元素的扇套、剑套、香囊、荷包。枫叶的形态和排版各有不同,沈若还打算在上面画上可爱的小动物,比如小兔子和抱着坚果啃的小松鼠。   除此之外还有要免费赠送的小东西,要呼应枫叶元素。沈若想要用橙色和红色绳子来编手绳,用最简单的盈缺结编法,然后在最中间位置编上一个如意结,这就成了。   简单又好看,村里会编绳的婶子也不少,到时分配出去做然后给她们结工钱。   作者有话要说:   我今天变成哭哭株了,一直掉眼泪,呜呜一边抹眼泪一边写若哥儿赚到钱钱,我好开心真的   感谢雷雷和营养液,爱你们! 第171章   家里的银钱除了沈丰小家的是自己存着, 其他的都是交给李善桃藏起来。李善桃倒是想把若哥儿的那份分出来让他自己拿着,但沈若不答应。李善桃也就没有强硬的非要他自个儿存,反正都是若哥儿赚的, 他自个儿能随手拿去用。   沈若这么做自然有目的,家里人穷久了手里没有银钱拿着就没有真实感,还会一直打心眼里觉得自家穷得很,好些东西就都舍不得买。但是有能看着摸着的钱在自个儿手里,知道自家不是穷得没有子儿, 那心里头就会有底气。   家里人都出了大屋,独留沈大山、李善桃和沈若在屋内。   李善桃当着沈若的面儿把一部分的银钱分出来放进了床板中间掏空的位置, 再把另一部分用木匣子装了藏进地里, 上面盖上陈旧木板和一个装着腌菜的坛子。   李善桃拍拍手上的灰,说道:“家里银钱多起来我和你爹不放心,昨儿才刚挖的一个洞, 就藏这里了。”   “好, 还是娘有办法。”沈若仔细瞧,那位置摆动的幅度小, 一点儿异样都没有的,小偷进来了都要逛三圈还不一定能找到。   沈大山在一边瞧着,脸上的笑容止不住:“这些银子搁家里你娘那颗心就不安定, 得藏得严实了才舒服呢。这下好了, 总算能睡个好觉了。”   “可不是么, 这些银钱啊,娘都给你攒的好好的。”李善桃拉着沈若的手, 跟他对账。   家里的银子有先前县太爷奖励的、顾允给他的、卖卤汁配方给陈作舟得的、还有“念宝”与“阑珊”合作拿到的提成, 沈家村木工厂的第一期分红, 和赶集时候赚的一笔小钱, 再加上今日“珍宝居”开摊赚的,减去那些平时的花销、造围墙的一大笔钱和“珍宝居”的租金以及买布花的银钱,拢共还剩下六十八两六贯七十七文钱。   李善桃和沈大山今年没有卖粮都留作自家的口粮了,所以今年公中的银钱还是只有半两三十文,这些银钱里头还有李善桃做那猫爪手帕得的,和帮忙做那些布艺商品沈若硬要给的。   总之把银钱给了李善桃,他娘全都给理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的。   “我打算用这些银钱来建青砖瓦房,今年开始建估摸着明年夏能建成。”沈若对这笔银钱有所规划,家里三间泥瓦房年久失修,要是下暴雨都不一定能撑住,已然算作危房一类。新房子是肯定要建造的,而且还要造一个大房子!   沈大山对青砖瓦房没有太大概念,只知道造价不便宜,但是先前就听若哥儿提起过要造屋子,这样周边的人就不会惦记着他家有几十两银子了。毕竟当初县太爷的奖赏送来大张旗鼓的,十里八乡的到现在都还在谈论着呢。谁还不知道他家里头有奖来的二十两银子啊。   “好啊,造屋子好,等以后二狗和云吞大了,也得有自己的屋。”李善桃展望了一下未来,等两个孩子长大该是什么样的一番光景。   几人就着屋子说了几句话,沈若还有别的事儿要交代:“娘,明日还得麻烦你跟我干娘一起看顾一下作坊。要裁剪布样,还要让婶子把裁片拿回去缝,还有绣花发带这些。明儿一早我交代完就要去摊子上,家里就得你们来了。”   他对自家娘和干娘的能力还是很放心的。大多该交代的沈若现在说,明儿一早再和周兰说一遍,有两个人一起这样就不容易弄错。   “跟娘还客气啊?”李善桃调侃他,笑着拍沈若的肩,“你就说吧,娘的脑筋可灵活,记得住。”   “我知道娘聪明,靠谱儿。”沈若立刻拍马屁,笑着将明日的安排一一说了,李善桃挨个记下。她也算是有经验,毕竟也帮着操持过当初布料换肉蛋那么多人的场面了。   沈大山在一边听着,感觉若哥儿是大不一样了,一句句话可有条理,总之都不是自个儿说得出来的东西。   “行,娘都记下了。”李善桃点点头,将沈若说的都给重复了一遍。   “一点儿没错!”沈若给她竖个大拇指,这记忆力也确实不是每个人都有的,他娘是真的很厉害了。   沈大山嘴里也跟着碎碎念呢,但他只能记得住几条。   “呀,都这么晚了,你快去睡吧,明儿还得早起呢。”李善桃赶人道。孩子都累了一天了,回到家里又是数钱又是想一堆事儿的,李善桃都替他累。   沈大山也跟着帮腔:“还不快去,小云吞也就夜里能和你这个阿爹待一块儿。”   沈若顿时脑海中出现小云吞成留守儿童的画面,一时间愧疚难当。   “等我这波忙完了就能多陪陪他了。”沈若想过了,这小摊以后要交给自家阿兄看着,自己就能闲下来多陪陪孩子,还能干点别的。   “好,你自个儿也别太累了。”沈大山以前可说不出这种类似于关心的话,父爱总是沉默的。自从断亲之后,沈大山就改变了许多,每日都要和自家媳妇学,跟她多对话,自然而然地也就知道该如何跟孩子们相处了。   沈若的心暖暖的,说了句“知道啦”。   “爹娘,你们也早些休息吧。”沈若说完才转身出了门,关紧了。   出了门才发现顾允还在,沈若走过去,问道:“你在等我吗?都这么晚了还没回去,不怕你娘担心啊?”   沈若言语中充斥着关心,顾允嘴角略略提起,说道:“以前也有夜不归宿的时候,她困了会去睡。”   “那你还能再晚一点走?”沈若抿唇问道。   他跟沈若对视一瞬,瞧见对方盛着点小希翼的眼神。   “嗯。”   沈若嘴角笑意绽开,上前拉住顾允的手就往屋里进:“走走走,让崽崽睡前见见阿父阿爹。”   沈若屋里点着三根烛火,很亮堂。   顾允进来过许多次了,但在深夜里却还是头一回。他胸腔里无可抑制地溢出一丝丝痒,看着烛火辉映中的小哥儿和孩子,美好的像是一幅岩彩画。   小云吞见到自家阿爹就兴奋,手舞足蹈的。沈若抱着他,往他白嫩嫩的脸蛋上亲了好几下,直把小云吞给逗得一直笑。   “让阿父抱抱。”沈若笑意未收,把崽崽放进顾允怀里。   都说睡前是最能培养宝宝和家长感情的时候了,以前小云吞只有阿爹,现在和阿父培养感情自然也不能落下。   顾允抱着软乎乎的小云吞,学着沈若的模样在孩子另一边脸颊上亲了一口。   沈若见他抱孩子是越来越有样子了,还记得顾允第一次抱崽崽的时候浑身僵硬着的把小云吞都硌地不舒服,现在小云吞都能在顾允怀里睡着。   小崽崽的脸颊又弹又软特别好亲,沈若唇角一勾又把脸凑过去要亲。   结果半道被崽崽阿父截了胡,脖颈被一只大手按住,挣脱不得。   “唔……”沈若小幅度地挣扎了下,崽崽可还睁着葡萄似的大眼睛看着呢!!   结果唇上却被惩罚性的咬了一口。   等停下来,沈若才发现顾允的另一只手正虚按在崽崽眼皮子上头呢!   沈若眨了下眼,顾允可真行啊。   “对了,这是给你的工钱。”沈若突然想起了这件事,立刻从怀中掏出了一个荷包递给顾允。周浪有工钱,那顾允自然也要有的。   顾允的眼神幽深,问道:“你确定要现在给我吗?”   沈若疑惑外头,反问:“现在不行么?”   顾允看着他微肿红润的唇瓣,屏了一瞬呼吸。在这种情况下谈钱,这不是煞风景是什么?况且,他们早晚都是一家人,竟然还要给自己开工钱?   “这些你收着就成。”顾允没接,看着沈若道:“先前说过了,我的银钱都给你管着,所以不用给我。”   沈若眯起眼睛笑,他知道顾允不会收,但是给还是要给的,毕竟不能让顾允心里不舒服,毕竟周浪都有工钱拿啊。一次两次可能顾允不觉得如何,但是时间久了心里肯定会有点不舒服的吧?再说了,他不收归不收,仪式感还是要在的嘛。   “你不打算数数里头有多少?”沈若故意逗他。   顾允看他笑成这样,哪里还不知道他心里的小九九,抱着人就往他唇上轻轻地啃了一口。   沈若抬手捂嘴:“你属狗的啊?”今天都啃他两次了,也不知道肿得厉不厉害,明天他可还是要出去摆摊的啊!要是让别人瞧见自己嘴唇肿的,那像什么样。   “不太肿,我有控制好力度。”顾允像是知道他在想什么,说道。   沈若:“……”那我还得谢谢你?   “明日我不能同你一起去摆摊,要是忙不过来找蓝帆帮忙吧。”顾允说着,抬手去捋床铺上的被子,见小云吞眯着眼睛就要睡,立刻把声音放轻了。   “不用,我打算叫我阿兄一同去,明儿不做定制挂件了,人肯定会少一些,忙得过来的。”沈若也将声音放轻了,说道。   “好,你快睡吧。等你睡着了,我再走。”顾允吹熄了两段烛火,只留下一根床铺边的,他静静地坐在床沿处看已然睡着了的小云吞和若哥儿。   沈若的下巴尖掩藏在被里,一双凤眼忽闪忽闪的,那颗不太起眼的圆润唇珠抿了抿。现在都已经快到午夜了,外头一点星子都没有,寂静漆黑得让人发慌。   “这么晚了……要不,你今晚就别走了,”他说完这半句脸就红透了,轻咳了声道:“和小云吞一起睡。”   作者有话要说:   云吞姨姨们~元旦快乐! 第172章   顾允如古井般的眼神波动了下, 自然而然地抬手给他掖好被角,“好。”   沈若屋里有可以搭上简易床铺的木板和长凳,也有现成的被褥, 顾允起身将板凳床给搭好,跟沈若的床榻只隔着两尺的距离。   沈若眨了眨眼,他刚才说得很清楚了吧?顾允竟然不上来一起睡么?   他的床榻虽然小,但是崽崽和他都不胖,不太占位置的, 顾允上来之后应该就是刚刚好能睡得下。结果顾允二话不说就去搭那木板床了。   顾允将烛火吹熄了,上了那张嘎吱作响的简易木板床。   两人虽早已有了夫妻之实, 甚至连孩子都这么大了, 但并未拜过天地,还是未婚夫夫。顾允守礼,本不该在沈若屋里住下的, 但他心中不想与未来夫郎和孩子分开, 这样无疑是最合适的。   “睡吧。”顾允道。   沈若轻轻“嗯”了声,虽然一片漆黑完全看不见顾允的身影, 但是知道他在,沈若心里就有些安定。   “晚安,顾允。”   “……晚安。”顾允停顿了一小会儿才应, 这应当是若哥儿睡前的习惯, 他在心中默默记下。   沈若的安神药已经不用喝了, 他原以为自己会不太习惯睡不着的,结果没一会儿就闭上眼睛坠入了梦乡。   等他再醒来的时候, 顾允已经不在屋里了, 床板和长凳都摆放在了原来的位置上, 好像从未在昨夜搭成过一张床。   沈若抬手揉了下眼睛, 碎碎念道:“还想跟你说’早安‘的,没想到走那么早,天都还黑着呢。”   刚念完,沈若拿火折子点起了烛火,看自家崽还睡得香甜,没忍住凑过去往他额头上方虚亲了下,将小云吞头顶的小辫子拨弄正了,沈若就打算穿衣起来。   今儿还有一堆事儿要忙呢。   沈若抬手去拿叠好了的衣衫,这才发现上面竟然摆放着一张墨迹微微干透的字条——“早安”。   “早安。”沈若声音里透出笑意,将纸条叠好了收进怀里贴身放好,像是收获了一整日的好心情。   穿戴齐整后,将另一张薄被子卷好围在崽崽周身防止掉落,沈若才轻手轻脚地出了屋子。   去厨屋拿了自己的木杯和鬃毛牙刷沾上牙粉将牙仔仔细细地刷干净,古时候可没有牙医镶不了假牙也做不了烤瓷牙,所以一定得好好保护自己这一口牙。   又从大陶瓮里头舀水,净了面。   “若哥儿,你咋起这么早。”李善桃从大屋里头出来,她还想着今早有事要做,早点起来做早食的,没想到沈若比她更早。   “睡醒了就起了。”沈若笑着回答,他昨夜睡得特别好,睡眠质量极佳,醒过来之后也不感觉困,一整个生龙活虎的感觉,“娘,你也起这么早啊。”   “是啊,娘都早起习惯了。得,咱先把小云吞要喝的羊奶给热了。”李善桃说着就要往羊圈去,还没走两步她道:“若哥儿,这两天小云吞可不乐意喝羊奶,你今儿去镇上顺道儿买点牛乳回来。我听村里婶子说镇上大户人家都是给崽儿喂牛乳,能长得壮实呢。也给咱家小云吞换换口味。”   沈若一听自家崽不乐意喝羊奶,顿时脸上有些讪讪的。这还不就是因为先前让他舔了几口果脯的味儿,小崽子这就挑食上了。   听他娘说起牛乳,沈若觉得可行,牛奶比起羊奶来说少了那膻味,味道会比羊奶好喝一点,也能做些美食。   “成,我到时打听一下哪儿有卖的。”沈若应下,牛在大宇可是最珍贵的牲畜,卖牛乳的肯定有,就是难寻。正巧他也打算给自家买头牛,可以趁此机会多了解了解流程和要求。   早食沈若做了些鸡蛋饼,全都切成条再加上白菜丝儿和小咸菜做了炒饼,加了一大勺荤油的,香得很。   口味重的就蒯两勺辣酱,那这炒饼丝儿就成了鲜香辣爽的口味。   沈丰连干两大碗还嫌不够。   “若哥儿每次做新鲜吃食,都好吃得紧。”沈丰摸着肚皮笑,这日子可别提多爽了。要是在以往哪能让家里人都这么吃啊。   周兰和周浪也来了,那炒饼的香气霸道得很,沈若给他们一人盛了一大碗。   “嗯,若哥儿这手艺都能去开店了,好吃!”周兰尝了一口就夸道。   周浪更是吃得头也不抬,他跟沈丰不愧是玩到一起的兄弟,吃饭也像。   沈若笑着道:“这叫炒饼,做法很简单的。主要是干娘你熬的辣椒酱香,搭配在一起才好吃呢。”   周兰被他逗得乐不可支,和李善桃说若哥儿的嘴就跟抹了蜜似的。   李善桃也跟着笑,柳杉盛一碗递给沈大山,给自己也盛了一碗。   在乡下没有那食不言的讲究,厨屋里头满是欢声笑语。   炒饼丝是北方那边的传统美食,做法特别简单,在南方却不多见。   其实沈若对各个地方的美食都有所涉猎,他的爱好就是做美食,看见别人吃自己做的食物露出享受的表情,他心里可有成就感了。   小时候他就爱看着外婆做饭,初中时候就帮着炒菜了。后来长大之后身边同学都喜欢点外卖,沈若很少点,因为很多外卖都不太卫生,他又是个瞎讲究的吃货,哪怕再忙也要抽出时间来自己做饭菜,这样又卫生又好吃。   于是就练就了这么一手厨艺。   能让家人吃得顺口、舒心,沈若就打心眼里满足。   等吃过早食,柳杉帮着喂小云吞,沈若就将昨夜跟李善桃交代过的事儿和周兰又说了一遍。   “干娘,那布样让婶子们在这儿裁剪完了、清点之后再带回去做。这些都是要登记的,十张裁剪好的布样为一组,画’正‘字。那些婶子的名字我在这儿写上,怕你记不清的我就画个标记,干娘认认,这样就不会搞错。”沈若边说边将顶上画了“正”字的纸铺在桌面上,让周兰来看,随后跟她演示了一遍。   周兰连连点头,看的听的格外仔细。   “花婶子我就画了朵桃花代替,心姐儿我画颗心。”沈若知道一次家庭扫盲班的作用微乎其微,所以暂时将她们所有人的名字写上之后,在后面都用一个简单的图形来代替了,这样也方便周兰记忆。等按照图案记熟了之后,顺带着也能将前面的字的样子给记住。   “今日要做二十只抽绳书包和二十只纽扣书包,还有三十根绣花发带以及五十个布艺挂件。期限在三日内,今日做完的麻烦她们明日拿过来。”小作坊刚开始运作,先来一次小试牛刀,沈若想看看婶子们一日能做出多少来,之后再看看小摊每日的营收,再定时间线长的和数量多的单子分出去做。   “除此之外,还要找几个会编绳的婶子,做这个手绳。一共做一百个,让先前说不太会缝东西的人来做吧。”沈若拿出自己编好的手绳递给周兰,继续道:“这个十日内交货就成。”   之前来帮忙做过东西的婶子都知道做法所以不需要样品,但是这手绳是沈若才想出来的新东西,所以得拿个样品出去让她们照着做。   “成,我记下了。”周兰道,她手里拿着那张纸,仔细地看。   “裁剪布样,十张为一组,一组两厘钱;编绳一条五厘钱;做布艺挂件的,一个成品一文钱;缝制书包的一个三文;绣花发带也是三文。”沈若定价都是按照难易程度来的,缝东西不算难度高,就是费时间,请人挑黄泥一日工钱就五文,所以三文钱缝一个书包已经算是多了。发带虽然卖的便宜,但是绣花这门手艺有门槛,而且更费时间,所以也是三文钱。而裁剪布样和编绳这种简单,有手就会的工钱就会少一些,但是数量多的话加起来也是一笔不小的钱。   就比如裁剪布样,那书包每个部分的布样都需要裁剪下来,林林总总能上好几千,一剪刀下去能同时剪好几层布料的,所以两厘钱也挺合理。   除了给婶子们的手工费,沈若的小摊还要出摊位费和做那些商品的材料费,这些成本加起来也是好几文钱了,所以这样的手工费是沈若经过深思熟虑过后决定好的价格,不会低也不会太高。   周兰闻言微微皱眉,心直口快道:“若哥儿,会不会太高了点?那书包瞧着难,其实就是直着一直缝就成的,还有那发带,你拢共就卖十文钱一条,工钱还给三文啊。我感觉一文都够够的了。”   镇上员外偶尔也会有请村里人绣给下人用的手帕的活,那十张帕子才有一文钱的工钱呢!!   沈若将自己的想法跟她说了,随后还补充道:“现在大家还不知道我在镇上摊子上卖的价儿,要是知道了我一个书包能卖上一贯钱,结果她们帮我缝一下只有一文钱,她们可咋想?”   三文钱虽然只比一文钱多两文,但是三文钱是个坎儿啊,镇上打短工的一日都只有那么六七文钱,半日三文,但帮自己缝书包小半个时辰就能缝好一个,就有三文钱了啊!   这可是在家里坐着缝东西就能赚的,勤快点儿一日缝上个十来个,那可就是半贯钱了!   目前来看挑选过的这些婶子里头都是心眼好的,但沈若也不能不多想一点。   这样以后她们要是知道了镇上卖的成品价格,心里头也不会不舒服,毕竟在镇上卖还要交摊位费的,做这些商品还要布料,而她们只要领了活去做,还是做自己擅长的缝东西绣花就能赚到钱,又不用成本的,只要脑子没问题,想想看就知道在布艺小作坊里有份活计就是件很好的事儿了。   而且在这个劳动力格外贬值的年代,沈若开出的工钱任凭谁知道了都会说一声这老板大气公道的。沈若自然也有帮衬村里的好人的心思,毕竟她们之前也来帮过自己,而且他的小作坊里头招的都是女人和小哥儿,他们能赚到不少钱,那无形之中也就提高了姑娘、小哥儿在家中乃至社会上的地位。   这才是沈若的最终目的……   “因为给得工钱不低,所以要求会很严格。检查要是有一点儿次就要退回的。”沈若笑着说道,毕竟将检查这活儿交给了刘三娘,也就相当于自家小摊上的商品的品控可以完全放心了。毕竟刘三娘的眼睛利得很,一个小破洞都无法逃脱她的“法眼”。   周兰只好点头,若哥儿说啥都很有道理。她想过了,自己也必须得严格起来,至少在做活时候不能跟村里人嬉皮笑脸的,得拿出点威严来。若哥儿交给她活儿那是相信她呢,必须得给他干得漂漂亮亮的! 第173章   布艺小作坊的事儿就交给周兰和李善桃管着, 沈若很放心。   见她们紧张极了,一直在口述自己先前跟她们说过的事儿,你一句我一句的在那儿对, 沈若瞧见了过去宽慰了几句。   “没事的,娘、干娘,你们就放宽心去做就成。要是出了什么问题,等夜里我归家让我来解决。”沈若一手揽着一个,安慰道。   事情刚开始做肯定是会出现纰漏和些微错处的, 这些都没关系,刚开始也没必要把自己弄得紧张兮兮的, 放松一点去完成反而能做得更好。她俩现在瞧着有些过于紧张了, 生怕弄错。   周兰应了,但还是无法控制地紧绷,李善桃稍微好些。   “若哥儿, 咱们也是头一回当管事, 我是想帮上忙的。”周兰紧了紧五指,她想的可好了, 必须得把事情给若哥儿干得漂漂亮亮的,可不能来帮倒忙。   “你们要是实在紧张,不如对着模拟练习一番?”沈若笑着出主意。   眼见着再过一会儿村里婶子都要来了, 原本还算淡定的两人, 现在是一个赛一个的紧张。生怕自己待会儿就头脑一片空白了说不出话来。   沈若能理解, 哪怕是在同个班级中大家一起说话都挺好的,但是一旦让一个人上讲台上说话, 哪怕坐在下面的都是朝夕相处的同学, 那也会浑身颤抖紧张起来。   他干娘现在就是这么个情况, 毕竟有许多话得当着所有人的面先说好了, 之后才能开始分配的。   “成,我俩试试。”周兰深呼吸了下,说道。   小作坊有自家亲娘和干娘两人管,还能互相帮衬着,肯定出不了什么错。沈若也不再多说什么,免得让她们更紧张了,去厨屋里头泡了点红糖水让她们喝,甜味可以有效地缓解紧张情绪,瞧着确实起了点效果。   他阿嫂现在也有了新的活计,沈若已然将阑珊下个月做活动要随玉石摆件附赠的“念宝”绣品画出了稿图,之后就需要柳杉来刺绣和制作了。   “对了若哥儿,”柳杉手里捏着绣绷,看着他道:“先前我帮你问了顾允他娘愿不愿意来帮着绣绣品的事儿,她说行。”   这回要做的东西是枫叶元素的扇套、枕巾、枫叶异形荷包、枫叶香囊、布面团扇还有枫叶大抱枕,所有的款式都要做四个,一共二十四样东西。   柳杉一人来做其实也能在半个月的期限内做完,但是那得每日都弄才成,沈若也怕自家阿嫂太费劲把眼睛给熬坏了。但是刺绣手艺能称得上好的,也就只有柳杉和柳兰香。   沈若画的枫叶都是有渐变的,有的上面还有搭配的小动物,枫树还有飘落的形态各异的枫叶,像扇套、香囊和荷包上面的枫叶刺绣是稍微小些的,但也画的十分精致,像团扇、枕巾和大抱枕上面的刺绣就比较大,比较精美复杂了,这些都非常考验绣娘的手艺。   绣线的配色沈若也给配好了,稍微能让柳杉做的方便一点。   做这些东西虽然繁杂,但是能获得的银钱也很可观,所以柳杉特别乐意做。找顾允娘来帮着一起做,那到时候有了分成自然也是要分给她的。   沈若之前不好意思问顾允的娘,毕竟让未来婆婆干活这件事,总觉得有些不太礼貌。柳杉主动提出帮忙问问,现在有了答复了,但沈若又不知道自家阿嫂心里是怎么想的。   说真的这件事是在阿嫂拿到第一笔提成前沈若提出来的,但是现在有了这么高的提成,还有工钱,不知道阿嫂是想自己做,还是愿意分出一部分让她自己稍微轻松点?   沈若直接道:“阿嫂,我是想让你轻松些……”   “我知道的,若哥儿。”柳杉心思细,哪里不知道若哥儿的想法呢,她笑着道:“你是怕我累着,才想着找人跟我一起做,能互相帮衬。你阿嫂我不是个眼皮子浅的,银钱够花就成,也不需要全都攥在我手里。”   而且这生意是若哥儿带给她的,是门长久营生,以后有的是钱赚,倒也不必排斥别人一起赚。况且那人还是若哥儿未来的婆母。   她是当儿媳妇的自然也知道自己如果能厉害让婆母高兴,那家里自然更加和睦。若哥儿这么能干,想来顾允他娘肯定会非常满意他的。   “是这么个理,阿嫂大气。”沈若笑着拍马屁,人都喜欢听好听话。他阿嫂是个明事理的,和这样的人对话就不累。   “你啊,”柳杉忍不住笑出声,看了沈若一眼,“先前你和顾秀才带回来的布,我和娘闲的时候已经裁剪好了,就等着缝。你要往上弄什么花样?”   沈若差点儿都快忘了这件事了,先前顾允给他买了好几匹布料来着,家里人人都有份的。原本他想请别人做,不想娘和阿嫂太劳累,结果李善桃不答应。   只说家里有人会做的,交给别人做肯定没自家人做的好,所以就揽了活。   竟然都已经裁剪好了么!   “我想想,”沈若要弄那肯定得给一家人都搞上,弄个一系列的,这样他们走出去别人瞧那衣裳一看就知道他们是一家人,“到时候我画好了给大家瞧。”   “成,反正是过年新衣,倒也不着急。”柳杉道。   “若哥儿,该走了!”   沈丰在围墙外头喊了一声,他已经套好了牛车,准备跟着一起走,他今日是要跟若哥儿一同上镇上去熟悉如何摆摊的。   “阿嫂,阿兄喊我了,我得先走了。”   “快去吧,今儿记得早点回来。”柳杉道。   “晓得啦。”沈若摆摆手快步往外跑去,可不能再继续在家耽搁了,不然还没到了镇上天就该大亮了。   李善桃和周兰则合力将四方桌给抬到了屋前,这样正好能让那几个带着剪刀来的婶子在桌边将布样给裁剪了。之后再整理好后分发下去让其他人做。   小作坊的事儿有她们管着,沈若便上了牛车,跟沈丰一同往镇上去了。   “珍宝居”这个名字一日之间在镇上被传的很广,几乎家家户户都知晓了。一来那书包在镇上火了好长时间,除了那头一批在集市上买着书包的人之外,其他人有闲钱想买的也都买了仿品,足以见得大家对“书包”的热衷。   蓝帆因着新的活动成功扳回一成,此刻心情极好,又难得有了空闲,就带上阿富和已然被学习折磨许久的蓝棹一同上茶楼品茗去了。   茶楼当中,还有不少人在谈论昨日的事。   大堂当中,有人站在桌前口若悬河:“那’珍宝居‘不愧是镇上头一个卖书包的摊子,你们是没瞧见昨儿个的盛况啊!里里外外围着的都是人,储水街上就这摊子上人最多了!”   “是啊,我也瞧见了,除了最开始那抽绳的款式,还多了个木头扣子的款呢,瞧着上头还雕了字,好看极了。”有人说起那书包眼睛都亮了。   “呀,方兄你来了,”那人瞧见外头走进一个人,穿着书生长袍的,他正巧就背着书包,“你这书包可是昨儿在’珍宝居‘买的?”   刚进来那书生顿时就被围拢了,他哪里受到过如此多的关注,顿时胸膛一挺,特别大方地将背上背着的书包拿下来给大家瞧:“是啊,昨儿买了两个。之前大集上就差一点儿,结果没买着的,可是念了好久,这才在昨日终于买着了。”   他是个注重品质的,那些仿品做的不好,他再喜欢再想要也没买,原以为再也凑不着卖书包的摊了,结果昨日给碰上了,一听说原本卖书包的摊主开始摆摊了,他立刻就跑过去买了一个。   周围人有人去凑了昨日的热闹,也有人没去的。那书包有人很喜欢,就有人不以为然。   “不就是个布做的包么?给我块布让我家娘们儿做也能做出来。”有人抱着双臂说道。   原本以为会有人应和两声的,结果周围人都光顾着摸那书包去了。   “呀,这扣子上桐油吧,好滑。”有人摸了一把,赞叹道:“这上头刻的还是’金榜题名‘,瞧着字也好看。里头沉甸甸的,方兄你装了不少东西啊?”   “是啊,这包特别能装,比书框和篮子都方便,还轻。里头装了重的东西背着肩膀也不硌疼的,特别好。”那姓方的书生一说起这书包的好处就停不下来,“听那小哥儿说这叫’纽扣书包‘,这四枚扣子都是由案首秀才写的字,请专人刻的呢!”   而且还是“金榜题名”四个字,多好的寓意,再加上案首秀才写的,自然是沾到文气了呀!   “真好看啊,竟然还是案首秀才写的字刻的?你咋知道这回事?”边上有人好奇极了,他可不知道还有这种事儿。早知道就该去买的!   方书郎顿时笑了:“我瞧见了啊,书院里头就出过一个案首秀才,是谁不用我多说了吧?”   “我去!你说昨日那个在竹架子后头写人名字的就是丙申年的案首秀才顾允?!”有人顿时奋力拍大腿,后悔死了,“昨儿我去了,倒是瞧见他很有文人的样子,只不过在摊子上的,怎么能是案首秀才呢!哎哟,真是的,要是早知道就好了!”   真是错过拍大腿,今儿可就没有满半两送定制挂件的活动了啊!   “还真就是,我听说啊,这摊主就是顾秀才的夫郎。这书包就是他夫郎想出来的好东西呢!”方书郎一脸崇拜,顾允就是书院里头的传奇人物,他的夫郎瞧着漂亮极了,还聪明呢!这哪能不让人羡慕嫉妒。   “我瞧着也就一般,哪有你说的那么好。”那人见一直没人搭自己茬,非要继续说:“案首秀才还到摊子上帮写字?一点文人风骨都没有,浑身都是铜臭味,啧。”   “那又如何?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再说这是他夫郎的产业,作为夫君帮衬一下怎么了?”方书郎皱着眉头怼道。   “我瞧这书包也就一般,哪有你们说的那么好。还要一贯钱,怎么不去抢?”那人完全不搭茬,又说回书包本身。   “你管这叫一般?人家做出了镇上本没有的东西那就是卖上几两都不为过。结果人家就卖一贯钱,让大家都能买着。”方书郎差点被他气得背过气去。   “是啊,这价格划算,你瞧这布料,那可都是细棉布。在看用量,缝线都是极好的,一点儿都不糊弄!”有人帮着说话。   “你这人倒是奇怪,怎么一直挑刺儿!”   “哦,这不是’金珠珠宝行‘掌柜的儿子金子奇么?难怪要挑刺了,谁让你们店里送的那书包破烂烂,送不起倒不如不送,在这儿挑人家正品书包的错处来了,也不瞧瞧你们自家做的那东西。”有人认出了他,顿时出言嘲讽道。   最近镇上的谈资除了“珍宝居”就是“金珠珠宝行”了,先前阵仗弄得那么大,让大家伙儿都过去免费领书包的,还故意说那是头一个在镇上卖书包的做的,真是信了他的邪。   其实原本也不至于骂“金珠”,毕竟能免费拿东西,就不该挑三拣四的。结果“金珠”奇葩事情太多,浪费大家时间,拿到手的还是破烂玩意儿,那自然就有人气不过要去闹了。   “我们家做的东西怎么了?我瞧着就比这个好!”金子奇一边喊着一边往外走,自己给自己台阶下,“白送的东西还挑拣,咱家的书包可不用一贯钱!”   周围一片嘘声。   金子奇气得脸红脖子粗,他飞快地跑了。   “咱们也去那’珍宝居‘瞧瞧吧,这书包我瞧着是真好,也想买个。”   “走走,一起去。好久没有逛过储水街了。”   “一个小摊竟然敢叫’珍宝居‘,走,咱们也去瞧瞧到底都有些啥珍宝。”   ……   茶楼里要去的人还真不少,蓝帆在二楼雅间靠大堂窗边坐着,手里摇扇:“嚯,一下子大堂空了一半。”   蓝棹显然也有些坐不住了,屁股上像是长了刺儿:“堂兄,我闷得慌,也想去瞧瞧若哥儿他们的摊。竟然叫’珍宝居‘肯定有不少好东西!”   他还随身带着先前沈若给他画的兔子图样绣制的香囊,上面的大白兔憨态可掬的,府上绣娘绣完之后还夸了好几句,这么好看的图样真是头一回见呢。   “坐好,现在过去的人多若哥儿他们没空招呼你,你要去就临近正午时候过去。顺便打包些吃食带过去。”蓝帆说道。   要么怎么说蓝大老板会做人呢,蓝棹一听确实是这样,他要是过去了凭借他们的交情自然还要沈若他们费劲巴拉地招呼的,所以还是晚点再去好了。   “听底下人说还出了一种’纽扣书包‘,我也想买个。”蓝棹现在还随身背着先前买的抽绳书包呢,就是两个字——好用!   他经常乱买东西被家里人骂的,但是这回买了这书包,蓝员外都说好,就没人说他买的不好的。他还想多买几只带回京城去呢,到时候可得跟国子监那群人显摆显摆!   “我坐不住,堂兄,我出去溜达溜达。”蓝棹在府里憋久了,完全不想呆在屋子里,哪怕茶楼里头能听书解闷,他以前最热衷的事儿,现在也提不起兴致来。   “好,让小松跟着你。”蓝帆饮下一口茶,干脆的放了人。   蓝棹立刻就跑没影儿了。   “公子,我也想……”阿富好奇死了,昨儿傍晚公子和沈小哥儿他们一同吃夜饭的时候他在一边听了不少,但是没见着东西心里有些痒痒。   “你想什么想。”蓝帆举起扇柄就作势要敲他,作为“阑珊珠宝行”的掌柜,今儿就是特意给他放个小假才带他出来的。   阿富知道公子舍不得打自个儿,嬉皮笑脸道:“沈小哥儿他们那摊子,公子您也没瞧过啊,不打算去瞧瞧?”   “沈小哥儿可真厉害,这才摆了一天,镇上就全是’珍宝居‘的传闻了。”阿富是真的崇拜,以前自家公子开“阑珊珠宝行”的时候,也不是一开始就有生意的!   “不然怎么说人家是商业鬼才呢。”蓝帆羡慕不来。   他摇着扇子,嘴角勾起笑。沈若真是个怪胎,幸好一开始他找上自己的时候,自己就把握住了合作的机会,让沈若跟“阑珊”建立了合作。   得益最多的自然是“阑珊”不用多说了,而且沈若这人对朋友是真的好,蓝帆心里头可欢喜。他在有了灵感的时候还提供了不少珠宝首饰的设计图给“阑珊”,他设计出来的款式哪怕没有东西赠送都能很快卖出去,都成了店里热销的款式。   就比如那芙蓉花簪和同心佩。设计的都让人眼前一亮,明明画起来的设计稿图案并不复杂,但做出来成品之后瞧着就是精致灵动许多。   而沈若的“珍宝居”的一炮而红,让蓝帆看到了未来更多的可能性,一个小摊就能做成这样,那未来沈若要开的“念宝”该是如何的一番光景啊!   有些人真是天生就是做商人的材料,蓝帆心中热血澎湃,他以前刚开始创立“阑珊”的时候也是这样热血沸腾的,现在瞧见沈若的小摊能搞成这样,也忍不住跟着一起激动。   只是他面上并没有表现出来罢了。   “能让所有人都赞不绝口,这点我的’阑珊‘也做不到。”蓝帆喟叹道,毕竟他家还有个“金珠”在一边竞争,但是沈若做出来的这些东西都是新奇的,例如书包;或是格外奇特好看的东西,例如那些绣花,都是头一次出现在镇上的。   所以根本没有人可以与之竞争,除非这世上还有另一个“沈若”。他也能想出这种各样其他的想法,还有画出漂亮好看精致的图样,或许还能有一拼之力呢。   这样的人物和自己是朋友而不是竞争对手,真是太好了!   蓝帆笑眯眯地喝下茶水,让伙计来买单,起身让阿富帮着整理好长衫,摇着扇子朝外走。   “走,咱们过去远远地瞧一眼。要是他忙不过来,你去帮衬。”蓝帆道。   阿富求之不得,脸上笑容咧开:“好嘞!”   蓝帆可还记得顾允过来找的时候说的话,他作为顾子诺唯一交心的好友,好友的要求自然还是要帮的,更逞论沈若也是他蓝帆的好友,要是忙不过来,别说阿富,他自个儿也能乔装一番上手去帮忙。   只不过因为“念宝”牌子是沈若的这件事不能叫别人知晓,所以他们要**都最好避着别人。现在有些人被蓝棹转移的视线,但蓝棹过段日子就要回京城了,所以转移的也有限。   总有一天有人会察觉到“念宝”这牌子并不是蓝棹做的。   昨夜一同吃了饭,他们商量过了,现在有了“珍宝居”,能慢慢将视线转移到“珍宝居”上面,那些免费赠送的东西就能用“珍宝居”的名义来给“阑珊珠宝行”供货,这样他们也就能自然而然地接触了。   而“念宝”给“阑珊”提供的赠品,那都是特供的,除了他有之外,其他的地方都不会有。而在制作的时候也都是避着人的,所以应当短时间内不会被其他人发现。   哪怕发现端倪也能用“珍宝居”来转移视线。   蓝帆简直要被沈若的机智折服,不得不说他对顾允的嫉妒又多了一分。   =================   沈丰虽然人高壮,在棚子里头显得有点挤,但身体灵活极了。再加上他脑筋转得快,记忆力也不错,胆子大,沈若教过之后他就能完全记住,一开始跟客人说话还磕巴,过手四五次之后就好了。   顺畅地不行。   昨天摆摊用来做定制挂件的竹架子沈若也没收掉,今日正好拿它来挂各种各样的发带和头饰,还有挂件,按照色系分好了,全都系上,迎风摆着瞧着漂亮极了。   吸引了不少姑娘、小哥儿过来买。其中还有先前沈子莺案件中沈若帮助过的人,见着他了都是又惊又喜,随后疯狂买买买,被沈若劝了好几声才没有全都买走。   这野性消费要不得啊,那么多发带买回去每日换着带都要一年多,哪里会需要那么多啊!   沈若简直是哭笑不得,别的摊位都是想让人家多买,怎么到了他这里就成了:少买点,给别人留点,不要刻意买那么多没必要!   那人只好作罢,但也挑了十几条发带和挂件走,因为瞧着都好看极了,挂在家里做装饰也漂漂亮亮的。   沈丰在棚子里,沈若就在竹架子后头,两人都忙得不可开交。   沈若嘴角带笑,抬手抹了把额上的汗珠,心想:这生意,是真好啊!   作者有话要说:   我阳康啦!于是赶快把加更给补上了,爱你们!! 第174章   待摊上人少些的时候, 沈若才发现一道熟悉的身影已然路过不少次了。   “蓝棹?”他试探性地喊了一声。   “是我!”蓝棹一点儿少爷的架子都没有,带着小厮就笑着跑了回来,往沈若的竹架子边上一站。   “你们怎么过来了, 你堂兄呢?”沈若以为蓝帆也在附近,起身左右看看没见着人。   “若哥儿,你见着我不高兴么?怎么一见我就问我堂兄啊。”蓝棹故作委屈道,“他还在茶楼里头呢,我坐不住就先过来了。”   “高兴啊, 你是想来买点啥?”沈若还对先前他在集市上买自家摊位上的东西时候的样子记忆犹新。   “嗯,想多买几个书包来着。听说你家出了新品。”蓝棹背着手走过去棚子前头瞧, 看了一会儿就选定了, 让沈丰给他拿。   “对了,小松你快点把打包来的东西给若哥儿。”蓝棹听蓝帆的话,特意去镇上酒楼里打包些吃食过来的。   沈若接过小松递过来的食盒, 沉甸甸的。   “多谢你, 这些吃食花了多少银钱,从你要买的东西里抵吧。”沈若笑着道。   “不用, 我乐意在你这’珍宝居‘消费。”蓝棹根本不缺银钱,他二话不说结了钱将纽扣书包往身上一背,其他的就交给小松提着。   他看沈若在的竹架子上头好看的挂件, 取下一个笑说道:“你要是过意不去, 就送我一个这个吧。”   “好, 你可以多拿几个。”沈若正好也饿了,现在没什么客人, 招呼自家阿兄过来一起吃饭。   蓝棹瞧着好看的又挑了两个, 夸道:“若哥儿你们这摊子整得好, 我和堂兄在茶楼里头听见大家都在夸呢。”   “难怪今日上午还有这么多客人来。”沈若原本以为今天生意会没有昨天好的, 结果这一上午也没停过,现在算是知道了原因。   原来是因为有人在茶楼里头给他们宣传了呀!这可不是水军,都是纯纯的自来水!   沈若特意带了长凳子来的,蓝棹也有凳子坐,这会儿就坐在棚子和竹架子后头相接的地方,摆弄书包上的纽扣,一张小嘴说话就不带停的。   沈若和沈丰吃饭,食盒里头打包了白切鸡和一些肉菜,只有一叠素三鲜,还有四个馒头。   放在竹架子上头正好当餐桌了。   除了这些蓝棹送来的吃食之外,沈若还带了家里做的鸡蛋饼和炒饼丝,刚从牛车上拿下来打开,香味就迸发出来了。   蓝棹鼻尖耸了耸,他在京城吃过不少美食,但从没闻见过这么香的食物!   “若哥儿,你们带的这是啥?闻着好香。”蓝棹直接问出了口。   娱夕郑荔!   “鸡蛋饼和炒饼丝,里头加了辣酱的,你要尝尝吗?”沈若对蓝棹还是挺有好感的,这个人虽然是京城的富家公子,但是没有架子,也跟普通清高的读书人不一样。再加上年纪小,沈若觉得他还挺天真烂漫的。   “要!给我来点这个饼。”蓝棹也不跟他客气,堂兄的朋友就是他蓝棹的朋友嘛!   沈若摊开鸡蛋饼,油纸包起来放着叠在一处最里头的还有点温温热,摊开一张之后夹了几筷子拌过辣酱的炒饼丝铺在鸡蛋饼里头,再像卷煎饼果子一样卷起来,递给蓝棹。   蓝棹哪里闻过有这么霸道的香味的食物,黄澄澄的一个卷饼拿到手里之后也没顾及自己的形象,立刻就咬了一口。   入口是边缘焦香酥脆的蛋饼皮,温温热,里头是软韧的,里面加了辣酱炒饼丝口感极其丰富,鲜辣有嚼劲,还有白菜的鲜甜,浓郁的鸡蛋香味夹杂着油香,直接冲进了鼻腔。嘴里塞得满满当当,每咀嚼一下对于味蕾都是极致的享受!   沈若看他露出享受的表情,就知道这个原汤化原食的炒饼丝鸡蛋灌饼成功俘获了蓝棹的芳心。   碳水加碳水的组合确实容易让人感觉到满足。   “这也太好吃了!”蓝棹简直要爽到掉眼泪,在蓝府的时候都没有吃过这么好吃的东西,京城酒楼里头也有鲜辣的口味,但是吃着就是不得劲啊。   这是他吃过最好吃的饼了!   沈若嘴角带笑,说道:“还有很多,想吃自己拿。”   沈丰在一边看着也忍不住笑了:“若哥儿做的东西味道都好。”   他也是这么吃的,嘴角都冒了油花。他甚至还拿白面馒头夹饼丝吃,味道也不差。   小松在一边口水泛滥,可他是下人是不能跟主人一同吃饭的,他咽了咽口水。   眼前突然出现了一张卷好的蛋饼,黄澄澄的还冒着香气。   顺着看过去能瞧见一只纤细素手正将东西递过来,小松受宠若惊。   “不、不用。沈公子,小的不饿。”小松知道沈若和自家公子是好友,他是蓝府的下人,被指派给蓝棹少爷的,但实际上还是蓝帆少爷的人。   “给你你就接着。”蓝棹发话了。   小松这才接过,跟沈若道了好几声谢。   “不客气。”沈若知道古代人的阶级划分很严格,但是他做不出自个儿在这边吃,边上有人饿着。   要是个不认识的也就算了,但小松先前他去蓝府的时候还给自己领过路呢,也算是面熟的人。   小松吃得很慢,一口一口的很是珍惜。心里想着:沈若对待下人可真好。   蓝棹虽然经常没心没肺的,但也会看人,沈若这样的人性格又好、又聪明能干的,谁都想跟他做朋友。   他们这边吃一半,又有不少客人来了,沈丰三两口吃下手里的东西,“若哥儿,我去招呼,你继续吃。”   沈若胃口不大吃个七分饱就成,这会儿就要去帮忙。   远远地就瞧见蓝帆带着阿富过来了,阿富还在边上蹦跶着冲他招手。   沈若也抬手挥了挥当做回应。   蓝帆摇着扇子走上前来,阿富立刻就跟自家公子分开了,和沈若打了声招呼就进了棚子。做生意他有经验,跟着沈丰学了一会儿立刻就上手了。   而蓝帆则扮演了一个过来买东西的客人,眼睛微眯:“不用费心招呼我,我就随便看看。”   棚子上“珍宝居”三个大字笔走龙蛇,一看便知是顾允的手笔。   沈若知道他是特意带着阿富过来帮忙的,心中感念他的贴心,之前顾允说要是忙不过来可以去找蓝帆,但沈若只要不累死那就不是忙不过来,自个儿能做的事儿就不太想动用人情。   结果他自个儿过来了,怎么能不说一句“体贴”?   小松也从善如流地开始帮忙,接手了沈若的竹架子。   这样沈若就空下来了,他正好还有事儿要做,蓝帆在竹架子前头看挂件,沈若问道:“蓝帆,你知道哪里能买着牛乳么?”   牛乳这种东西富贵人家的老爷还有新生儿都会喝的,问他大概率会知道。要是他不知道沈若就打算去卖糕点的地方问问,有些糕点是用牛乳混进去做的,那肯定也能问着。   蓝帆站直了,将扇子收起,想了想道:“我家幺弟一直喝的牛乳,府上应该有豢养奶牛,你要的话来蓝府取就成,或者我派人给你送摊子上来。”   沈若没想到这么简单就解决了,“那好,不过不能白要你家的奶。”   蓝帆立刻跟他想到了一处去,他摇着扇子露出商人的笑:“那你得了空多给我画几张珠宝设计稿如何?”   沈若:“成交。”   牛乳的价格在镇上一竹筒都要二十文,牛乳做的糕点价格也很贵,而且蓝帆还说能派人帮忙送来,那可真是方便多了,之后想要牛乳直接说一声就好。   有了牛乳不仅小云吞能改善伙食,还能用牛乳做些小点心,还可以做奶茶!   总之沈若都已经盘算好之后做点什么了。   作为好友,那设计稿是本来就打算画的,沈若应的一点心理负担都没有。   反正“阑珊”生意越好,自家的“念宝”牌子名声也会越响嘛!   蓝棹抱着纽扣书包,把头埋了进去。   他是知道自家堂兄靠着沈若给画的设计稿做出来的珠宝赚了不少银钱的,结果这就用点府上天天都能供应的牛乳就换了沈若的设计稿?   真是太不要脸了!   “牛乳我叫下人之后给你送过来。”蓝帆身后还跟着小厮,立刻就吩咐了下去。   “好。”沈若就喜欢这种办事速度。   “蓝临川,你在干什么?”蓝帆看着他整个脑袋都进了书包里头,皱眉问道。   “没什么。”蓝棹从书包里钻出来,心想这是他堂兄,再不要脸也是他堂兄。   “你该回去念书了,不然父亲就该派人来喊。”蓝帆摇着扇子提醒道。   蓝棹顿时苦了脸:“叔父真严格,一天天的关着我,我再怎么考也考不上状元啊!还有个顾子诺在我前头呢!”   “说什么呢。”蓝帆瞪他一眼。   沈若随口问道:“春闱可是明年三月?”   “是啊,我家里还非要我考状元。”蓝棹摇了摇头,家族众人对自己寄予厚望,还非要他在明年中状元才行,一定要比过世家中的另一个人。那人可是蓝家的死对头,总之蓝棹压力非常大。   沈若抿了抿唇,若有所思。 第175章   春闱是要去其他地方考的, 过了之后就是举人了,之后便是去京城参加殿试,由当今圣上考校最终钦点前三甲。只要是考中了举人的, 往金銮殿上一站,就能当个官。   前三甲大多都是留在京城,而排位靠后的那都是外放的官。有种说法是外放官员不能回家乡,只能去别的偏远地方。   如果顾允去考,沈若相信他肯定能考进前三甲的, 那就得留在京城了啊……   自己并不是个感情用事的人,也不是恋爱脑, 他也有自己要追求的事业。   不管储水镇的摊子和沈家村的木工厂和布艺作坊的事儿, 沈若当甩手掌柜是做不到的。   如果顾允要去京城当官,沈若觉得自己应该是不会跟去的。   可是要和顾允分开的话,沈若只要一想就觉得浑身不得劲。京城实在是太远了, 蓝棹先前说过, 坐马车走平坦的官道都要整整七日才能到,这么远的距离, 要是分别了,想见一面都难。   蓝帆看他皱着眉,问道:“怎么了?”   “顾允先前和你们说过他的目标么?”   “那倒没有。”蓝棹在蓝帆回答之前接话道, “你也知道, 他就是个天才, 九岁考上的童生,后来又是案首秀才, 有天赋的人就真不把自己的天赋当一回事, 他从没说过自己有什么目标。”   “不过寒窗苦读十来年, 我想顾子诺肯定也是想功成名就的吧?”蓝棹说道。只要是个人就想当官, 考上状元,那可是祖坟冒青烟的喜事!   蓝帆看了沈若一眼,意有所指道:“他哪怕不靠走科举这条路,也是个天才。”   见沈若面上不明所以,蓝帆心中讶然,顾允竟然还将那件事瞒着沈若吗?!   既然顾允没和沈若说,那他自然也不可能透露,立刻将话题扭转回来,说道:“确实没听子诺说过有什么目标。”   “好吧,他也没有和我说过。”   沈若心中打定主意,决定亲自问问顾允的想法。   顾允从没有和自己说过他的目标是什么,如果他想要入京当官,自己肯定是支持的。   但是他也不可能因为顾允放弃自己的事业。   他的目标一直都没有变。   顾允今日又去忙他自己的事情了,也不知道夜间会不会过来找自己,沈若暂且先不想这件事。   他还有件事要问蓝帆。   “蓝帆,我打算买头牛,你知道该如何做么?”沈若对这方面不太清楚,只知道得去专门的地方买,还需要一些材料才可以。好像对养牛的人家也是有门槛的,在沈家村里以前就三头牛,一头是村长家的、一头沈宏家的、还有一头就是沈汉三的。   蓝棹心直口快道:“你这不是有一头了么?”   蓝帆道:“这头不是若哥儿家的。”他先前也帮过沈汉三和沈丰的忙,知道这牛是沈汉三借给沈若的。   “要养牛首先得去县衙登记造册,要交上二十两的押金。要是牛伤了会在这二十两当中扣。要是牛死了,或是有人要杀害并不是自然老死的牛,会受到严重惩罚,主人看管不力也会扣银钱。”蓝帆跟沈若说的十分仔细,他家里也有牛,那都是请了专人看顾的,要是出了问题那就是下人的事情。   “农家人买牛还更复杂些,要查祖上三代,不能有作奸犯科的,还要看你家中的境况,能不能养得了。泥瓦房自然是不行的。”不是蓝帆打击人,而是大宇朝牛格外珍贵,要是把牛卖给穷人家,牛官也怕穷人家养不好牛,到时候牛出了什么状况,他也得跟着吃瓜落的。   村长家和沈宏家都是有青砖瓦房的,不过沈汉三家却是没有。   沈汉三能买着牛还复杂些,他因为家中亲属都不在了,只他自己一人。于是挂靠进了村长家,村长听他说想买牛之后可以做一门营生,送乡亲往来镇上。   这事儿自然是好,所以村长也就答应了。而且农忙时候就他家的牛被借出去给村里人用,着实也容易将牛儿累坏,但多了一只就不一样了。   所以沈汉三才能买着牛,但是蓝帆又说了一户人家最多买两头牛。   所以沈若想买的话,去挂靠村长家也是不成的了。   沈宏家的青砖瓦房在他们搬走之后就卖给了别人,听说是外乡人来买的,目前只是关着落灰也没住人。   “好吧,”沈若没想到要买牛还真不仅仅是有钱和祖上清白就行,还得有青砖瓦房!得彰显了财力才行,“那明年再说吧。我家打算最近就开始造新屋,约莫明年夏季就能建好了。”   等沈汉三好了,把牛儿还给他之后,就只能用自家的独轮车先将就将就了。但好歹也算是有了一个交通工具,被沈若改造之后也没有之前那么费力,就也还行吧。   蓝帆笑着点点头:“挺好挺好,还是青砖瓦房住得舒心。”   古时候的青砖瓦房那都是冬暖夏凉的,虽然耗费的人力财力物力特别多,但是沈若觉得很值得。   毕竟这套青砖瓦房建好之后可是要一家人住一起一辈子的,等未来孩子大了,又有了孙子曾孙子,也会在这个屋子里出生、长大……   既然暂时买不了牛,沈若也就不再继续惦记着这件事。   蓝棹背起书包决定先走了,他这段时间都在蓝府中备考,难得能出来,毕竟蓝家就指着他中状元了。   沈若有些同情他,娃是个聪明的娃,就是被逼得太狠了,明显快要有点厌学倾向了。但是这个别人说没有用,只能他自个儿排遣。   蓝帆因为走了商人这条路就与考功名这件事无缘了,但是在学院中的时候他的成绩比起蓝棹还好些。总之人各有志,蓝帆并不会后悔自己的决定。   “珍宝居”上有阿富、小松帮衬自家阿兄,沈若倒是闲了下来。   他现在有了一点灵感,枫叶形状的玉石发簪和耳坠想来也很妙,正好还能和自己设计的“念宝”枫叶系列的赠品凑在一起。   当然枫叶元素的灵感也是来源于先前一起去秋游的那片枫林。   顾允送他的岩彩,沈若舍不得用,只有在特别手痒想画画的时候才会拿出来用一点。那可都是稀有的矿石磨出来的,感觉每蘸一笔都是钱。   但是为了凸显出珠宝设计的光泽感,沈若还是会用岩彩来上色。   他正巧带了,此刻便跟着蓝帆去了“阑珊珠宝行”,将自己画好的枫叶系列赠品给蓝帆看。   现在传单已经有了专人来负责画,沈若只需要审阅一下就行。   上面写了“念宝牌”枫叶系列赠品,全都一一标注了,画了各种赠品的剪影,让大家能有期待感。然后那免费赠送的手绳是可以画在上面的,是由盈缺结为主体和如意结在中心的编法,瞧着好看。   “真不知道你这脑子是怎么长得,怎么能想出这么多好看的图样,还有点子。”蓝帆摇扇赞叹道。   沈若就爱听人夸,特别是合作伙伴的夸赞:“嗯哼,羡慕不来吧?”   他皮一下很开心。说实话这些东西也都很常见,只不过他想法天马行空,可以为这些常见的东西增加一丝奇特,就比如那可以捏的荷包,还有祥瑞香囊上面小动物的角、脚、尾巴,都是能捏能玩的,增添一丝趣味性。   除此之外就是他的画工,现代人脑子里装的图案和古人自然是不同的,沈若画画是有功底的,想到什么图样都能画出来。这也算是一项技能了,毕竟要靠它吃饭的。   他的画就是很灵,好像灵感不会枯竭似的,能够一直不停地产出。这是他目前在蓝帆眼中的看法,因为沈若给他的感觉就是想要什么他都能创造出来。   普通人想到枫叶,那就是一片枫叶,再多点的就是一棵枫树。   结果沈若能画出那么多枫叶元素的图样来,还每一个都灵动飘逸,美轮美奂的。   蓝帆一看那图样就知道在布面上绣出来一定好看,哪怕找个别的画师来都挑不出一点错处的,那些线条流畅到哪里都恰到好处,挪一厘米都过分。   “顾允的娘也来帮着绣’念宝‘的枫叶系列可以么?我阿嫂一个人有些忙不过来。”沈若道。虽说“念宝”的事情自己可以全权决定,但是沈若还是打算问问蓝帆这个合作伙伴的意见。   “可以,兰香婶子绣工也跟你阿嫂一样好么?”蓝帆先前在顾允家借住过两回,顾允的娘是个温婉的妇人,瞧着确实像是很会绣花的样子。   沈若笑着点点头,肯定道:“和我阿嫂的绣工不相上下,先前我和顾允穿的那身银灰色衣裳上头的翠竹就是他娘绣的。”   蓝帆回想了一下,还有些印象。因为沈若不经常穿那个颜色的衣裳,大部分时间都是穿的朴素,那回可真是让人一眼惊艳了。   “那确实是可以。”蓝帆点点头。   沈若给蓝帆又画了两个珠宝的设计,蓝帆如获至宝,“好看,不过这枫叶的颜色用何种宝石合适?”   “橙色的石头少,若是用红色的鸡血石又太艳了。”蓝帆摸着下巴思索道。   “有一种橙色的花岗岩可以试试?不过那个不算宝石吧。”沈若脑海中浮现出的只有枫叶红石材,那还是村里装修时候用的。   “你说的可是橙花石?”蓝帆没听过什么花岗岩,他去库房找出一块石头递给沈若看。   沈若有些诧异,这橙色和灰色混杂在一起光滑有光泽的瞧着是花岗岩,但又不太像。没有花岗岩那么粗糙,反而瞧着格外细腻拿在手里很明显就是宝石。   “用这个做感觉还不错,灰色多的这边做枫叶梗。”沈若抬手点点,提议道。   “可以想象的出来等做出来来后该有多好看了。”   蓝帆心里涌上一股热流。   这若哥儿怎么就不能跟自己合伙呢!   他有设计珠宝的天赋,自己又恰好是开珠宝行的,要是他们俩能一起合伙,“阑珊”肯定早就把“金珠”给干趴下了。   再加上沈若的经商天赋,蓝帆真是羡慕不来。   不过他的“念宝”现在和“阑珊”也算是绑定在了一处,现在就是另一种形式上的合伙,蓝帆这么一想心中又好过了许多。   他很少佩服什么人,在学识上有顾子诺,在经商上有沈若,他唯二佩服的俩人还凑一块儿了!   “哦对了,顾允今日应该会过来,”顾允先前就和他说好了的,蓝帆道:“反正你摊上沈丰、阿富、小松在,要不就在这儿等等?”   沈若本想问顾允来找他有什么事,但没问出口。   他告诉自己说:顾允也有自己的社交圈,想来找谁都是他的自由,自己不该管那么多。   但是心里莫名有一点堵,酸溜溜的不得劲。   作者有话要说:   下一章超级甜我保证! 第176章   没让他等太久, 约莫过了一刻钟的时间,顾允便来了。   阳光透过窗棂照在二楼雅间里,在地面上被分割成一个个的格子。他推开门的时候, 沈若正靠在桌前提笔画稿,抬手将镇纸挪到纸面边缘,抬眸朝雅间推开的那扇门看了过来。   雅间内昧明参半,也许是阳光偏爱美人,将他笼在柔雾光线中, 整个人如同温玉般白得晃眼。   “若哥儿。”顾允脸上表情未变,但喊他的语气中却带着一丝惊喜。他手里还捏着一张纸页, 瞧见沈若后立刻叠起放进了怀中, 随后抬步上前在沈若身侧站定了。   “你怎么来了?”   沈若假装没看到他先前的动作,抬手摸了下鼻尖,声音不自觉地有点闷:“跟蓝帆有些生意上的事情要谈, 就过来了。”   沈若搁下笔, 设计稿画的差不多,只需要再多细化一番, 这个不着急。   顾允顺手捋捋衣摆,拉直边缘因走动产生的褶皱,仔细看沈若的画。   “叶若丹火, 枝丛疏错, 很妙。”   沈若:“主要是你买的颜料好。”文化人夸奖人起来还真是不一样。   顾允看着他, 嘴角上扬。   “诶,顾子诺, 我这么大个人站在这儿你不跟我说两句?”蓝帆在一边摇着扇子, 说道。他都快要习惯了, 每每顾允只要和沈若在一块儿的时候自己就完全成了个瞧不见的人似的。   顾允:“两句。”   蓝帆:“……”还真就说“两句”啊!   沈若没忍住喷笑, 这完全就跟“你为什么不吱声”然后“吱”一声,有异曲同工之妙。   “得,我去库房找合适的玉石,就不打扰你俩了。”蓝帆也不再自讨没趣,佯装哀怨地看了顾允一眼,再看看沈若用眼神控诉一下顾允,这才摇着扇子走了。   沈若忍不住笑着摇头。好朋友之间开些玩笑也正常,其他的人沈若不知道,但顾允和蓝帆的关系他却是清楚的。   “给你的。”顾允往桌上放了一个纸包,道。   沈若已经把蒙学书两册都看完了,纸包上写着“果脯”二字,他认得。   “总花那钱做什么?下次我们可以自己做啊。”沈若打开纸包就闻见清新的果香,捏一颗进嘴里。心中默念道:没有他先前做的好吃。   “正好路过,瞧见有,就想买给你。”顾允道。   沈若感到窝心,但还是说:“下次不要啦,我只喜欢吃你做的那种。镇上卖的没有你做的好吃。”   “好,”顾允自然应下,拉住了沈若一只手,“你刚才可有不高兴?”   没想到他这么敏锐地感觉到了,沈若也不扭捏直接点了头:“有一点点。但是这是我的问题。”   他以前没有谈过恋爱,但也知道伴侣之间一定要给对方留够私人空间,要是什么都管的死死地,什么事情都要事无巨细地报备,那也太窒息了。首先沈若自己都做不到。   顾允掌心温热,包裹着沈若的手,温度源源不断地传过来。   “今早我走得早,是因为不想被你家人瞧见我的失礼。”顾允解释道,他以为沈若在不高兴这个,“你还没有嫁我,我们本不该住在一个屋子,这传出去对你名声不好。”   沈若摇摇头,道:“我不是在不高兴这个。我知道你替我在意着我的名声,不过我们孩子都有了,村里人也都默认我是你夫郎,其实有时候也不用那么上纲上线……”   再说了,他以前名声再差的时候也经历过了,现在哪怕再有人说也有人帮着怼回去。   顾允听他承认是自己夫郎,顿时心中猛跳,他从善如流道:“好。”   那件事在沈若在心里惦记了很久,他抿了抿唇,问出口道:“顾允,你明年三月要去参加春闱的吧?以你的才学肯定能上殿试,之后是要留在京城当官么?”   “你那么聪明,考秀才都是头名,真的好厉害。我想你要是去考,肯定能考中状元的!”古代的科举可比现代的高考还要难上许多,确实是千军万马过独木桥,沈若觉得顾允得去考,不然真的对不起他每日都坚持温书学习的时间和精力啊!   但是沈若私心里是不想和顾允分开的,但是顾允要是真的在京城当官了,沈若想过了,未来赚够钱一定要铺路,这样车子行走的会快一些,虽然分隔两地,想要见面的时候也能早几天见到,而不是七八天。   沈若想着想着思绪便飞走了。   “若哥儿,我打算参加春闱,但不去殿试。”顾允终于知道了症结在哪,他立刻道。   “为什么?”沈若不解皱眉,“你那么用功努力读书,为什么不去殿试?那可是能光宗耀祖的诶!”   就像蓝棹说的,要是能中状元那可是祖坟冒青烟的喜事!   “我爹是个孤儿,姓顾是因为捡到他的人姓顾。”顾允看他。   顾允的意思是,他也不算是顾家的人?所以哪怕考中也没法光宗耀祖吗?   “可是……你都打算参加春闱了,为什么不去殿试?你肯定可以中举的呀!”沈若第一次知道这件事,拧起眉。   顾允捏捏他的指节,转目对上他的视线。   “我读书并不是为了考取功名,只不过是因为我会读书,且擅长这个罢了。”   顾允从来没有和别人说过这个,几乎所有人都认为他未来会一路考去殿试,之后当官。但他自己并没有别的想法。   “我和你最大的不同点便是你一直有目标,而我从前并没有。”   顾允面色如常,人总是会被自己没有的事物所吸引,他从前不说是觉得没有必要,但是现在他有了目标,便能将这件事毫无芥蒂地说出口。   “考头名不是你的目标么?”沈若一脸诧异,从前听蓝帆和蓝棹说的,顾允念书时候是又有天赋又认真努力,勤学苦练的那类人,活脱脱的卷王,结果现在他说自己以前并没有目标!?   要不是知道顾允对着自己从来不说谎,沈若都要以为他是不是在搞一种高级凡尔赛了!   “不是,夫子说我可以去考了,我便去了。”   “然后你就随随便便考了个案首回来!”沈若简直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   “嗯。”顾允好像还嫌给得惊讶不够,继续道:“当初考童生也是。”   沈若:“……”这让吾等凡人情何以堪!沈若不由想起自己考公。务员的时候,那叫一个焦头烂额,他再用心那也是用了两年才上成功上岸,而且还只能考上偏远小地方的。   “我曾经想过我会按部就班地继续往上考,”顾允一脸正经道:“但那并不是我想要的,当一个京官并不能让我家的条件变好,让我娘过得舒心,反而会处处受制。”   沈若觉得有道理,要是真当了官,那就是每日都得上班去,而且一开始肯定不是能直接为民办事的。一旦当了官对衣食住行全部都有了限制,就比如几品官员坐什么样的轿子,住房是几进几出,全都是有规定的。   “可是你这样考到一半就不继续了,有点可惜。”沈若轻咬了下唇,他这行为就跟五年高考三年模拟一样,在模拟中回回都是第一名,结果模拟到最后一年,说高考不去了。   “我志不在此,更不想当官,考举人是为了未来办事能有所依仗。”顾允看着沈若的眼睛说道:“你先前说过想要让沈家村富起来,未来沈家村中要有医馆、学院、商铺……我想与你一起。”   他清凌凌的嗓音近在耳畔,说话间热气扑到脸上,他身上独有的好闻墨香让沈若头皮一阵阵发麻。   “你、你会不会太草率了?”沈若眨了眨眼睛,“说不考就不考了?”   “嗯。”顾允点头,“不去殿试,不当官。”   “那你说你有了目标,是什么?”沈若心中涌上狂喜,但又十分复杂,觉得自己实在是卑劣。当官是好事,要是考上状元那更是天大的好事,但是顾允说他不想去,自己心里竟然抑制不住地开心。   顾允神态自若,说道:“我的目标就是继续研究我擅长的算学,编纂书册。未来我还要亲自教导小云吞。”   “还有,”他说到这里,忍不住笑了两声,“娶沈若为妻。”   沈若耳尖不受控制地颤了下,缓缓浮现出红晕,一颗心怦怦直跳。   他从怀中掏出那张折好的纸页,缓缓展开给沈若瞧。   沈若脸色更红,他那时候是直接拿着进来的,沈若猜想他肯定是要拿给蓝帆看,但是一见到自己就收起来了,他还以为顾允有什么秘密不想被自己知道的,但又能让蓝帆知道,所以自己心里才不得劲呢。   结果那上面写着的,全都是给他的聘礼!   “我没经验,我娘也一知半解的,所以才会拿来找蓝帆问。他家正好最近有亲戚成婚。”顾允解释道。   沈若抿了抿被自己舔湿的嘴唇,一时间心里又甜又涩。   “不是故意瞒着你不让你知晓,只是这准备聘礼的事,合该我家筹备。”   顾允单手搂住他窄腰,将他拉到身前抱着:“还有件事,我一直没有和你说。”   “你说。”沈若心中有所预感,顾允要说的事情一定很重要。   “我有个名字叫’一诺‘,借着镇上书院出过两册书,先前拿回来的银钱便是这么来的。”顾允已然询问过老先生能否将这件事告知自己的夫郎,得到了允许后,他便再无隐瞒。   “不过,这件事暂时不能透露给其他人。”顾允道。   “好,我不会告诉别人的。”沈若立刻保证道。   “你也太厉害了!”他很快就想到了之前顾允送给自己的那本关于《九章算术》的书册,没想到顾允竟然这么牛,在古代能出书的那可都是大牛,而且必须得非常有名气才成。   顾允对上沈若的星星眼,显然十分受用。   沈若不知道想到了什么,突然扬起了一个大大的笑容,露出洁白整齐的牙齿。   “还记得我先前说的《九九乘法表》么,我觉得你可以顺着这个继续研究研究。”   顾允不由自主地也笑了下,道:“好。”   沈若道:“其实我之前想着你要是去京城做官,我们可就要分开好久,见面都不方便了。”   “嗯,相比于去京城,我更想留在沈家村。”人都是恋家的,不过未来有机会带着夫郎和孩子去京城游玩倒是不错。   沈若忍不住笑,心里堵着的郁闷烟消云散。   阴影遮过来,沈若条件反射般地闭上眼睛,顺势仰起头,一副讨亲的样子。   结果只感觉到额前的碎发被他耐心地拨开。   沈若悄悄掀起一只眼皮瞅他,在他视线过来的时候立刻闭上了。   满室柔光中,沈若感觉到他灼热的呼吸喷洒过来,嘴唇被他快速地轻吻了下,就退开去。   “……不够。”沈若抿了抿唇,决定主动出击。   他抬起双臂,交叠着攀上顾允的肩背,踮起脚尖在他唇边回了一个绵长湿热的吻。 第177章   “那件事也不是故意要瞒你, 只是因为我曾允诺老先生不将此事说出去,”顾允低低地喟叹一声,大丈夫一言既出, 驷马难追,答应了的事情必然要做到,所以他从未和沈若解释过为什么自己能拿出完全不像一个普通农家人能拿出的银钱来。   不过他也知道若哥儿那么聪明肯定会想到一些,他原本以为若哥儿会直接问,但是这么长的时间相处下来若哥儿从来不问, 这倒是让顾允心里不好受了。他从未喜欢过别人,也没有和爱人相处的经验, 但也打心底里知道, 两人相爱是不能存在欺瞒的,因为这件事时常让顾允感受到一丝丝痛苦。   现在终于和盘托出了。   他低头贴在沈若的颈窝,清凌凌的嗓音中带着点小心翼翼:“现在我再没有什么瞒着你的……刚才你主动吻我, 算不算是你不怪我了?”   沈若抿抿湿润的唇瓣, 笑着摇摇头:“我没有怪过你啊。而且在我们那讲究给伴侣留些私人空间的,只要是个人都有秘密啊。虽然有时候我心里会有些疑问, 但是你没有主动跟我说起的话,我不会问的。”   顾允不是第一回 听沈若说起他们那里,那是个神奇的国度, 有许多大宇没有的东西, 他能从若哥儿偶尔透露出的只言片语中拼凑出一个大概。   “来到大宇, 你可有后悔过?”顾允看着他,问道。   后悔?   沈若疑惑地偏头看他。   “你们那和平、发达、所有人都有学习的机会, 大多数人都识字, 哪怕是姑娘小哥儿都能有自己的事业。”顾允语气中带着点向往和一丝复杂的情绪, “比起这里, 肯定是好的吧。你会后悔来到这里么?”   “不会,虽然我来的时候开局就很迷惑,但是有那么多爱我的人,还有我割舍不下的小云吞,就觉得一切都好。”   顾允知道小云吞是若哥儿的宝贝,从一开始他就知道小云吞在若哥儿心里的分量,他从未有过要和自己的孩子争夺若哥儿心中第一的位置。因为顾允清楚的知道,那根本没有可比性。   若是让若哥儿来选其中之一,顾允打心底里觉得若哥儿会选择小云吞。但小云吞是他和若哥儿的孩子,只要想到这一点,顾允就觉得很满足。   沈若不知道顾允想到哪里去了,此刻一本正经道,“这里也很好呀,在我们那是没有小哥儿的,只有男人和女人。而且在我的国家男的和男的还不能结婚,也就是不能成亲的。”不过未来也许有一日同性恋婚姻法能够通过,有许多人都在为之努力呢。   顾允嘴唇微张,揽着沈若的手臂收紧了点:“那你以前喜欢的是姑娘?”   沈若直视他,现在才后知后觉,顾允说那么多其实是因为他有些没有安全感。难道是自己疏忽了么?   沈若握紧顾允的手,牵着按在自己的靠近心脏的胸前。   顾允感受到温热,他面色不变,但耳廓却漫上了红云。   咚,咚咚。   沈若的心跳很重,一下一下地能让顾允清晰地感觉到。手心下是温热的触感和鼓点似的心跳。   “我以前没有喜欢过别人,只有和你在一起的时候它才会跳的那么快。”沈若从来没跟他说过黏糊的情话,以往都是顾允在说,这回他一字一顿道:“姑娘、男人、小哥儿,对我来说没有什么分别。”   顾允耳根发热,性别没什么区别那就说明——他爱自己爱的纯粹。   “从一开始节奏就是乱的,因为小云吞的缘故,我觉得你向我表白并不是出自于真心而是因为想要对我们负责,毕竟你真的是我见过三观最正的人了。”后来顾允解释过,沈若虽然神经粗但也能感觉到顾允对自己的爱,那种感觉很奇妙,是让人感受到了之后心里头就跟打翻了蜜罐一样甜,是嘴角不自觉地就会上扬的那种。   沈若也承认自己一开始确实跟所有人一样都是肤浅的人,最初看见顾允的时候就觉得这人周身的文人气质就跟宁采臣似的,站在其他人当中,就像是一杆翠竹,不容忽视。后来和他相处下来很合拍,他甚至还救过自己,两人也算是有“过命”的交情了。   最开始沈若对他还有些偏见,以为他是男主肯定和沈子莺一样三观不正,而且原主和他之间有太多沈若不想回想的社死场景了。对他的印象是从他护着自己不被刘春花打的时候开始转变的吧,再后来他还替自己挡下了重达几十斤的柴火,那时候沈若觉得顾允真的是个傻憨憨。   明明讨厌自己,竟然还会舍身救自己。这不是傻还能是啥?!   不过沈若后来回过味来才知晓,估计是从那时候顾允就已经将自己和原主区别开了。   再后来,自己是怎么陷进去的呢?   沈若自己也没有特定的时间和地点能回忆到,但是顾允这个人都是很正,就像他的名字“允执其中”,让人挑不出毛病来,周身都是文人的气质,这种别人根本学不来,而且格外地吸引人,更何况越相处沈若就越能发现顾允的优点,以至于后来只要看见顾允心情就不由自主地变好。   他还总爱牵着自己的手,明明不算特别亲密的举动,但总能让沈若感觉到温暖,他算是一个注重细节的人,爱不爱在细节中就能体现。沈若现在也养成了只要两人在一块儿就想要牵手的习惯。   沈若说得速度轻缓,他是个不太会表达自己情绪的人,但是顾允经常能照顾到自己的情绪,就像之前他发现自己总是在委屈自个儿,明明自己没觉得如何,但顾允却替他叫屈。   和他在一起,沈若能感觉到自己是被珍爱着的。而他对顾允的爱也在慢慢地增加,好像每一日都会比前一日更爱他。   顾允还是头一回听沈若说起两人的感情,他提到的事情不算多,但桩桩件件都是两人一同发生的事,有着共同的回忆,但现在回想却和之前的想法截然不同。   他的手还按在若哥儿胸前,听着他的话,感受着心跳,顾允感觉到自己的心脏似乎也在跟着同震。   “我来到这里不是我本意,我本该是要死的,但是老天垂怜我让我来了这里,有了小云吞还有你,还有家人,我舍不得死。”沈若道,“其实我比你想象中要爱你。顾允,我没有你那么有文采,会说情话,但是我也想叫你高兴,让你明明白白地知晓我最爱的人是你!”   沈若说出这种表白的话语,整张脸都红透了,他想让顾允也有被爱的底气:“你、你听明白了吗?”   顾允明白自己的担心其实非常没有必要,也知道若哥儿答应和自己在一起肯定是因为爱,毕竟先前他还没有想清楚的时候已然拒绝过自己了。可是爱情确实能让人变得患得患失,他从来没有那么害怕过若哥儿会离开,哪怕知晓他放不下小云吞这也不能让顾允觉得安心。   此刻听着沈若的一句句爱,就像是牵着风筝的鱼线将自己轻柔的缠绕住,不仅仅是因为小云吞,更是因为沈若爱着自己,顾允周身都萦绕着狂喜,他没有回答沈若的话,只低下头去在他颧骨上亲了一下。   沈若笑出声,气息落在脸颊上酥酥痒痒的:“以后我多跟你讲讲我在那边从小到大的事儿,反正我也回不去啦,你可不要再担心这个了。”   “嗯。”顾允应了声。他很想知道小小的若哥儿是什么样的。这样关于两人的回忆就又多了一分,哪怕在那些年岁中并没有自己的参与,但是好歹能知道。   顾允的呼吸变得粗重,两人的姿势也从站着变成了坐着,沈若面对面地坐他腿上。他胳膊环在顾允脖颈上,仰起头去在他嘴唇上亲了一下。   “我爱你。”沈若的语气深情又缱绻,之前是顾允说得多,现在换他来。   顾允笑了,那张经常面无表情的脸上露出笑意,一时间让沈若有些看呆了,他灼热的气息拂在自己脖颈间,痒痒的,热浪几乎透过肌肤钻入了血管,涌向不太妙的地方。   沈若清楚地听见吞咽的声音,他呼吸也跟着微微变重。   感觉到被抵住,沈若抱住顾允的后背,迎上去与他胸膛相贴羞道:“这里是’阑珊‘。”   地方不对,只能叫顾允忍忍了。   其实沈若也有些情动,但还是害臊占了上风。   感觉到顾允的手贴在自己的衣领处,沈若顿时懵了,脑子里顿时小火车呜呜开过,头顶都要冒烟。   这样不好吧!!!这可是在蓝帆店铺的雅间里啊!   顾允看着怀中人脖颈通红,目光顿住,手未停,将他先前蹭在自己怀中散乱的衣襟给拢起了。   沈若面色紧张极了,睫毛疯狂抖动。不自觉地收紧了大腿内侧的肌肉,这动作自然将顾允的双腿给夹住了。   顾允被他的反应弄得想笑,帮他理好了衣襟没再乱动:“若哥儿,你以为我要在这里对你做什么?”   听他这话,要不是能感觉到抵得直白烫热,沈若还真要以为他不想对自己做点什么了!   沈若当机立断从他腿上下来,站好了:“那你自己冷静冷静,我去外面等你。”   “不用,”顾允见他要走立刻伸手捞住了他的腰,“我今日很高兴,你说的每一句话我都想写下来,未来反复看。”   沈若:“……”沈若回想自己说了好多情话,加起来要比以前顾允和自己说的都要多了!这种东西说出来的时候感觉还好,但不能回想,一回想沈若就觉得牙酸。   他竟然能说出那么腻歪的话来!   “你想听,我就说给你听。写下来就算了吧?”沈若讨价还价道。   顾允挑眉。   沈若说完也意识到自己给自己挖了个大坑,冲他卖乖地笑了下,“你、你写也行,但是不许让我现在再说一遍,这太奇怪了。”   顾允道:“你说过人老了会得一种叫做’阿兹海默症‘的病,会忘记许多珍贵的回忆。我想把我们的经历全部写下来,未来哪怕我患了病,看了这些也能回忆起来。”   沈若一听心里酸软极了,自己说过的每一句话顾允竟然都能记得,这是村里有个老人神志不清了有人说她疯了傻了,但只有沈若知道那是得了老年痴呆,连她自己的家人都已经认不清了。   “……那我跟你一起写。”沈若也怕遗忘。   要写,那就要把我们的相遇、相知、相许都写下来,还有小云吞和家人,写成书后保存起来。这样等他们未来老了再翻看,所有的回忆都不会褪色。 第178章   将画好的设计稿留在雅间内, 两人便打算往“珍宝居”去了。毕竟是自家的摊子,哪好一直让阿富和小松在那忙活着。   就这一下午的工夫,“阑珊”里头就来了不少客人, 阿富不在都让其他的伙计招呼着了。蓝帆在库房里挑料子,听伙计来说沈若和顾允他们要走,立刻出来送。   “若哥儿画的设计稿我找的那师傅瞧了也说好。”蓝帆手里还捏着沈若先前画好的那张稿子,有些爱不释手。   这张是顾允来之前画完的,他没瞧见, 此刻顺着蓝帆的动作看过去,不住地点头。   若哥儿画出来的东西, 无论是设计稿还是图样, 瞧着都精致灵动,哪怕还没做出成品来,但也能让人一瞧就能立刻就能想象出未来做出成品后该有多好看。   “阑珊”合作的那老师傅可是名人, 镇上以前许多时新流行的款式都是出自于他的手笔。竟然被这么厉害的手艺人夸了, 沈若是真的打心眼里高兴。   沈若笑着道:“以后再给你画,这会儿我们就打算走了, 要不然赶不及天黑前回去。”   “珍宝居”的生意固然重要,但是按时回家也很必要,要是回去晚了家里人可是会担心的。而且小云吞又是一天见不着阿爹, 也不知道哭了没有。   蓝帆本想留他俩一同吃夜饭的, 听沈若说要赶回家也就不强留:“好, 那你们路上小心。听说最近夜里不太平,县衙那边出了好几起劫道的案子, 你们早些回去别摸黑也好。”   古时候黑天半夜的时候最容易出事, 沈若应下了之后便和蓝帆告别, 同顾允一起往储水街走去。   “明儿过来摆摊感觉还得带上些家伙什才安全。”沈若回想着从储水镇回沈家村的路, 有一大段都是荒山野岭中的一条偏僻小路,现在想来确实不太安全。   之前没撞上劫道的也是运气好,外加他们人多,也不露富,看起来最值钱的就是牛了。不过这年头劫匪可不敢抢牛,因为大宇对牛的管制严格,要是被抢走那判刑时候就会更重。   这两日他们早晨从沈家村过来,夜里回去,都是装着不少东西。回去自然也要将钱匣子给带上。   听蓝帆说最近发生了好几起抢劫的事儿,沈若不得不多想一点,提防提防。   顾允听后点头:“谨慎些总没错。若哥儿,明日我跟着沈丰来镇上看摊子,你就别来了。”   “现在摊子生意还没稳定,我肯定要来的。”沈若知道顾允是不想让他遭遇到险境,但是劫道的能不能遇上还两说,就是几率问题,“况且我力气可大,要是真遇上劫道的,我就拿石块丢他们!”   顾允看他举起拳头挥舞两下,忍不住被他逗笑了:“要是人拿着刀棍,你的石块可没有什么用。”   沈若才不怂,看了顾允一眼道:“那不是还有你们么?要是真遇上了,咱们仨直接把劫匪给绑了送去官府,也算是为民除害。”   顾允颔首:“嗯。”总之他会好好保护若哥儿,不会让他受伤。   沈若只见过一次顾允动手,那就是在沈大毛和沈二毛要把小云吞偷走的时候!但是具体他是怎么揍人的沈若没瞧见。   沈若用力攥了攥拳头:我力气大,身材纤细敏捷好躲避,但是顾允的身手如何就不知道了。也许,还不如自己呢?   沈若心中默默想着,要是真遇上劫道的,他一定要站在顾允身前好好保护他!   “珍宝居”摊位上生意还是很好,沈丰、阿富和小松都忙出了一头的汗,瞧见沈若和顾允一同过来了,纷纷跟他们打招呼。   “给,喝些水。”沈若怕不够喝特意带了四个干净竹筒,里头水是从家里装的,递给阿富和小松。他阿兄有自己的竹筒,这会儿也正喝着。   “谢谢沈小哥儿。”阿富一口气喝了大半筒,不知道为什么竹筒里头装的水喝起来味道还有些不同,有滋有味儿的,“怎么你家的水都比我以往喝的好喝些。”   阿富忍不住感叹。   竹筒一直摆在阴凉地,喝进嘴里还有些冰凉,很好地带走了繁忙时产生的热气儿。   “因为不是白水,里头加了把竹芯一同煮沸的,还掺了点盐。用竹筒装了还会带些竹子特有的清香。你要是喜欢,明儿我给你带些竹芯来。”竹芯能去火,淡盐水能补水,是最适合让农家人带去地里劳作的时候喝的,现在他们出了汗喝些水也能补充体力。   阿富脸上的笑容止都止不住:“成啊,多谢沈小哥儿!”   “不用谢我,今儿你们来帮我的忙,合该我谢你们才对。”沈若从油纸包里分出两份果脯递给阿富和小松,“累了一天了,你们赶快回去休息吧。”   他们过来帮衬完全是蓝帆授意的,因着是朋友帮忙沈若不好给他们开工钱,就拿了点果脯给他们吃。   果脯可不便宜,在镇上最便宜的也要二十文一斤,小松起先不敢接,他不像阿富那样跟沈若是熟悉的,一脸的受宠若惊。   阿富笑着接过了,道了声谢。   见小松还愣着,立刻伸手拍了他背一下,小松这才愣愣地接过果脯。   “谢谢沈公子!”沈若是自家公子的好友,他自然也要跟着喊公子的,哪怕人家并不是汉子。   “那我们就先走了,我家公子说了以后你们要是忙不过来直接叫人来’阑珊‘喊一声就成,我们那儿伙计招的多了,好多人都闲着呢。”阿富笑着说道。   沈若笑着摇摇头,哪里是伙计招的多,蓝帆就是想着要让人过来帮衬呢。这个朋友还挺让人窝心的。   沈若看了顾允一眼,从他眼中也解读到了一样的思绪。   阿富和小松便走了,小松将一纸包果脯塞进怀里,念道:“沈公子人可真好啊。”   阿富闻言便笑开了:“可不是么,他对待公子也好。就有种,一视同仁的感觉吧。一点儿都不会瞧不起人的,哪怕我是个下人,以前还在他家住过呢。他家里人也好,招待我都特别尽心,难怪能养出这样好的小哥儿。”   他自己以前可傲气了,因着公子的看重能在“阑珊”当个掌柜就不把其他人看在眼里,更加瞧不上乡下人。但是沈小哥儿当时就给自己上了一课,永远都不要瞧不起农民。   阿富边回想着边和小松说,小松按着怀中的东西,不住地点头。心想若是以后还有机会,一定要再来帮沈若的忙!   他们做久了下人不知道这种感觉该如何描述,如果放在二十一世纪,他们就能明白,沈若只不过是学会了尊重所有人。   沈若开始收拾竹架子上剩下的挂件和发带说道:“阿兄,咱们差不多就收摊吧。今日早些回去。”   “好。”棚子里摆着的东西多,库存里头的已然卖出去不少,现在摊上剩下的已经是最后一批。沈丰和顾允一起收拾棚子里的商品。   等都收拾好了,将商品都放进许氏布庄的仓库里,沈若三人又搬了几匹布料出来往牛车上放。将布匹摆好之后,沈若留了个心眼,将做麻袋的麻布包裹了一层,这样从外面看过去就像是拉了一车的麻布一样。   毕竟麻布不值钱。   这两天许氏布庄的生意因着“珍宝居”在门前,也被带动了,有些回温。沈若他们进进出出搬东西的时候,还有伙计主动过来帮忙搬,这肯定是经过许老板授意的。   沈若自然承他的情,决定之后再跟他买一批布。   要是“珍宝居”的生意一直这么好下去,那先前买的这五十匹布料估计用不了一个月就能被消耗掉。   做书包是最费布料的,一匹布能做出五个书包,剩下的碎布大的能做发带,小一点的就裁剪开做百家被,再小一点的还能用来糊千层底,只不过还没有完全计算过能做出多少东西,总之一点儿布料都不会被浪费就是了。   等牛车都装好,沈丰将竹架子搬进了棚子里,拉上周围的油布遮挡,再用麻绳将棚子四周捆紧了。   这是沈若想出来的法子,毕竟在街道上灰大,用油布遮一遮,第二日来摆摊的时候打扫会方便些。   他们摊子在储水街上让人一眼瞧着就是干净整洁的,大家也都乐意来这里消费,小摊的门脸自然也是沈若在意的,他可不想别人提起“珍宝居”是一种脏乱差的印象。哪怕周围的摊子都是脏兮兮破烂烂的,沈若也不想“同流合污”。   现在因为他们摊子搞得好,带动的周围的摊贩也开始注意棚子卫生了,要是不干净客人过来了还要提一嘴呢。   大家也都发现把摊子搞得干净清爽,每日生意都更好做了一点,原本有些摊主对“珍宝居”的意见还挺大,特别是那些做仿制书包的摊,这两日是一个书包也卖不出去了。   但是因为离“珍宝居”近,客流比以往要大,生意还意外地更好了,哪怕不卖书包,卖自家别的东西,那生意都比以往更好!   这样大家也都不再多说什么,毕竟给他们带来了好处,又没有把自家的客源都抢走。只不过羡慕嫉妒的人也多,瞧着“珍宝居”摊前来来回回那么多客人,想来肯定是赚了不少的!   这哪能不让人眼红呢?   但是许老板摆明了是要护着“珍宝居”的,他们瞧着关系很好的样子,所以也没有人敢来搞事。毕竟许老板和承包这条街的大户有关系,连带着“珍宝居”那可都成了“关系户”了。谁傻不愣登地敢去作怪啊,那不是不想在这儿赚钱了么?   这些事儿沈若都不清楚,他做事有自己的步调。   布艺小作坊已经开始运作,今日应该就有一些商品产出了,回去之后还要清点一番,要是能用明日就可以直接拉到镇上来。   迎着火红夕阳,牛车吱吱呀呀载着三人往沈家村方向行去。等牛车走到荒郊野岭的时候,沈若耳朵微动,敏锐地察觉到一丝不对劲。   他紧了紧被顾允握住的手,小声道:“灌木丛里好像有人。”   顾允也发现了,他捏住箩筐上摆着的扁担一头,就等人冲出来。   沈若没想到蓝帆今日刚提到那伙劫道的,竟然就能被自己遇上,这可比中刮刮乐彩票还牛逼!   “阿兄,你驾快一点。”沈若拍了下沈丰的肩膀喊道。   牛车走得速度陡然变快,边上劫道的人发觉自己暴露,立刻大手一挥带着一群人从灌木中冲了出来,亮白色的刀刃晃眼在夕阳下像是染了血。   劫道的人声音粗犷,亮着刀挥舞着吼道:“给我停下!将车上值钱的东西都交出来,要不然你们小命难保!” 第179章   脸上一道刀疤的彪形大汉带领七八个带棍棒的小弟站在牛车前头, 那刀疤脸手里握刀,沈丰不敢让牛冒险,立刻拉紧了缰绳。   他一双牛眼睛瞪得老大, 吼道:“滚开!什么东西,敢来劫我们!”   后头那群人立刻操起棍棒就围住了牛车,沈丰故作凶狠的表情自然不能把人吓退,况且他们就是奔着劫道来的。   在牛车上不方便发挥自己的身手,七八个人围上来, 沈若当机立断跳下车,顾允此时也拿起了扁担, 立刻旋身将沈若挡在了身后。   “钱财还是命, 总得留下一个。”那带刀的人冷哼一声,招呼所有弟兄上前去抢。   一般在这种情况下,将财物给了也不见得能被放过, 要是真舞刀弄棍的肯定会受伤, 因为沈若他们这边没有刀,只有根扁担, 这可怎么打?只能靠智取!   沈若早有准备在腰间捆了麻绳,用衣摆挡着了,沈丰下车之后也护在了自家弟弟身前。   “咱们是沈家村人, 这牛车都是借的, 哪里还有钱财。”沈若故作害怕地躲在顾允身后, 实则眼睛转着勘探地形,在这里要把这群劫道的给捆了还真不太容易。   沈家村可是出了名儿的穷村, 他们听在耳里不当回事, 好几次劫道遇上人为了说自己没钱, 那都是说自个儿是沈家村的, 他们可不信!   车上的布匹都用麻布给包住了,他们掀开最外层遮灰的布就能瞧见,一车的麻布换不了多少钱,劫匪顿时失去了兴趣。但他们可不信沈若的说辞,哪怕是没有银钱,也要扒下人一层皮来!   “将衣裳都脱了,我就不信摸不出银钱来!”那带刀的人大步上前来恐吓,像是他们不照做就要把他们砍了似的。   瞧沈若长得好看,那群人还露出不怀好意的笑。   今日要脱身确实不容易,沈若刚要出手,就见顾允提着扁担就冲上前去,那些人都是带着棍棒的,他这一下突如其来,竟然还被他撂倒三四个!   沈丰见人猛扑过来,立刻拿起箩筐锤人。   混战一触即发,沈若早有准备,拿麻绳往地上一拉,瞬间绊倒四五个。那带着刀的彪形壮汉发现之后立刻砍断麻绳,“兄弟们,把那小哥儿拿下!摸不出银钱来就把他卖去倚翠楼!”   “是!”   七八个人都往沈若的方向扑过来,顾允立刻抵挡,只见他一根扁担挥舞的虎虎生风的,但是对方人多势众,他身上也挨了几下。沈丰那边也是一样,只有沈若被他们保护的很好。   沈丰听到之后怒道:“顾允,你护着他,我去跟他拼了!”倚翠楼是镇上的小倌馆里头都是汉子和小哥儿,这人竟然敢说出侮辱自家弟弟的话,沈丰都快气炸了。   顾允也不遑多让,用扁担捅了不少人。   沈若手边也没有趁手的武器,此刻见周围那些人顾允和沈丰还算能应付,一矮身直接从包围圈中冲了出来。顾允和沈丰费心保护自己,更容易受伤,他仗着自己身体灵活快速冲到了那带刀男子面前。   直接给了他一拳。   那男子没想到这小哥儿能这么勇,先前还害怕极了的样子躲在两个汉子身后的,结果竟然冲过来直接给了自己一拳,他瞬间眼冒金星!因为这拳头来的太过迅猛,那带刀的男人立刻就被揍懵了一瞬。   沈若知道维持不了多久,扮猪吃老虎的招数只能用一次。所以他用上了全力,五指握拳尺骨突起处都被反作用力震地发麻。   “啊!”那彪形大汉立刻闭着一只眼,眼眶乌青,立刻抬刀劈砍过来,“该死的!弟兄们给我杀了他!”   沈若立刻躲避,仗着他眼睛被揍了瞧不清,往后躲了几下立刻冲上前去站到了他身后。   “该死的是你!”沈若的大力气现在就显现出优势来了,趁着其他人还没折返回来的时候,沈若直接用力往他屁股上狠狠踹了一脚,那人转身回来,沈若直接踹他下三路。   都是男人他最知道揍哪里能让他痛不欲生!   “啊!我要杀了你!”那彪形大汉用刀劈砍着沈若,但沈若就像鱼一般滑溜,根本碰不到,反而在他看不清的时候被人一脚绊倒。   沈若心跳的特别快,那白晃晃的刀挥砍来的时候他自然也是害怕的,但是幸好小时候打架打多了,现在身体还有点肌肉记忆,此刻那大汉摔倒了,沈若立刻从他手里抢过了刀,脚上用力将人狠狠地按在地上摩擦。   “都住手!要不然你们的头儿就该死了!”沈若提着刀就按在那大汉的脖颈处,他用力地呼吸几下,喊道。   周围的小喽啰们一听这话,立刻提着棍棒就围了过来。但此时顾允和沈丰早已占了上风,哪里肯让这群人转而去攻击沈若。用力把人一揍,七八个人又倒了一大片。   他们在这里作威作福了几天哪里见过这阵仗,老大一拿出刀来路过的人都吓得两股战战,必须得留下钱财来,他们藏得好那县衙里要来抓都找不着他们,但没想到今日竟然在阴沟里翻了船。他们可从未遇见过这么能打的。   特别是那小哥儿,竟然将他们老大给制服了!   那彪形大汉被一个小哥儿给压制住,顿时像是被激地不行,强忍着身上的疼痛也要挣扎,反手就抓住了沈若的一只脚。   沈若差点儿就站立不稳要倒,身后立刻贴上一具身躯,顾允拿扁担补刀,直接将那彪形大汉给敲晕了过去。   周围那些小喽啰一个个被揍得无法站立,还有人头上还顶着沈丰锤下去的箩筐,碰一下还晃三晃,估计是砸晕了。   “把他们捆起来吧。”沈若深吸了一口气,取下腰间剩下的麻绳。   这群劫匪一共九人,身手都一般,想来劫道的人就是他们几个也没有别人了。这么多人不好往县衙带,沈若见周围有树就打算把他们挨个绑到树上去。反正蓝帆说了,县衙在查这群劫匪,正好就把他们捆这里,到时候县衙的人肯定会过来。   “顾允,你来写诉状,还要写明他们的身份。”沈若刚说完就发现顾允已经拿出了笔墨,两人心有灵犀。   他和阿兄合作,一人拖一人绑,沈若以前很喜欢刷短视频,那里面什么都有,他也跟着学了一手打那种越挣扎越紧的绳结。   周围的树排列齐整,隔着四五米绑一个人,不能让他们太舒服,得吊着,那些小喽啰还哎唷哎唷地直叫唤,沈若拿了麻布给塞住了他们的嘴。   这群人抢劫了不少人了,让他们在这儿喂虫子都是便宜了他们。就看县衙什么时候派人过来查看。   等把这伙人绑好,顾允的诉状也写好了,就拿石块压在了那彪形大汉身侧的地上,不至于叫风吹走,还能让人一眼瞧见。   而那把长刀,自然不能留在这里,免得出现什么意外被人捡走砍了人。那麻绳很粗,沈若看边上也没有尖锐的石头,想必他们是挣脱不了的。用树皮磨断也不可能,这树干光滑极了。   沈丰狠狠地呸了一声,还记得那大汉先前喊的话,说要他们把衣裳脱了,还有若哥儿……这会儿他直接上手去把这伙人的衣裳给扒了,叫他们脱光了在这里受受风。   “顾允,别叫若哥儿脏了眼睛。”沈丰提醒道。   沈若便感觉到自己被拉进了温热的怀里,后脑被一只手强势地按得严严实实。   那几个小喽啰现在是知道怕了,一边涕泗横流一边唔唔唔地喊叫,但是因为塞了麻布根本说不出话来。   沈若拍拍手上的灰尘,他背过身不去看这群光溜溜的人,像这些不走正道的人,就该受到些制裁。沈丰还从他们怀里鞋里找到了不少钱财,想必都是抢了别人得的,那大汉怀里竟然有三十多两!   “阿兄,将这些放回去吧,等县衙的人来了自然会物归原主。”   “嗯,这群人真是不要脸,做这种勾当!”沈丰脸上也挨了下,此刻说话有些含糊。   “走吧,咱们赶快回家去,让阿嫂给你上药。”沈若见他一说话就疼,还有些担心他刚好全没多久的脚,说道。   沈丰点点头,又对着那群人狠狠地瞪了一眼,这才上了牛车。   顾允也挨了好几下,但他还是那副喜怒不形于色的表情,瞧着就跟没受过伤一样。沈若扶住顾允,让他上车。   “不用扶,我没事。”顾允的自尊心作祟。   沈若:“对对对,你没事。来,慢点上去。”语气就跟哄孩子似的。   顾允:“……”   沈若让他们坐在后头,用棉布当做靠背,主动揽过了驾车的活计。牛儿受到了些惊吓,沈若摸摸它,才让它往回走。   回到家之后,李善桃一眼便看见了沈丰脸上的伤:“你们怎么搞成这样?快点回屋上药。”   “是不是在镇上被人欺负了?”沈大山气得直接从门后操起了锄头。   周兰也在,此刻拉住沈若一只手道:“若哥儿你可有受伤?怎么瞧着丰哥脸上那么严重。”   “我没受伤,我们是在路上遇上劫匪了,不过已经被我们解决了。”沈若长话短说,“他们都受了伤,先上药吧。”   “劫匪?!”   沈大山还瞧见了牛车上他们带回来的那把刀,顿时眼皮子直跳。   但是现在显然是给他们上药最为要紧,李善桃和柳杉一双眼睛都红透了。周兰上前安慰李善桃,她家里也有伤药,立刻就要回去拿。   沈若安抚住家里人,见阿嫂已经将阿兄扶进屋里去,他也扶着顾允往屋里去。   顾允本还想在未来岳父岳母面前强撑着,但沈若哪里会让,强势地搀着他走。   柳兰香正好过来帮忙绣花,此刻也在沈家,瞧见顾允被沈若扶着,立刻过去搀了一把,脸上泫然欲泣:“怎么搞成这样了?”   “娘,我就受了点皮肉伤。”顾允让他娘也别太过担心。   家里人立刻忙活了起来,该熬药熬药,捣药的捣药,二狗也乖乖地在厨屋里头帮着烧火。   沈若扶着顾允进屋,见他额上都是疼出的冷汗,心里简直不知道是什么滋味。说真的,双拳难敌四手,要不是他和阿兄护着自己,自己肯定也会挨上几下。   小云吞葡萄般的大眼睛眨巴眨巴,瞧见沈若回来立刻伸出小手手要抱抱。但沈若此刻却顾不上抱他。   “躺到床上去。”沈若在以前顾允为他受伤的时候就备上了不少伤药,他从木箱子里拿出一个小瓶子看向顾允道:“把衣裳都脱了。” 第180章   烛火下沈若清楚的看见顾允的脸红起来, 到这时候沈若心里也没有什么旖旎的心思,全都被顾允受伤这件事给抓住了心神。   “快脱呀,赶快上药早点好。”沈若着急死了, 见他还磨蹭恨不得自己上手去扒。   顾允沉默了一瞬,这才动作起来。   骨节分明的手指拉扯开腰带,随后是衣襟,除去外面的长衫,露出里衣。那只修长白皙的手顿了顿。   沈若催促道:“继续啊。”   两人在浴房的时候也没有裸诚相见, 在明亮的烛火摇晃下,沈若看着他动作, 突然意识到了这一点, 没忍住轻咳了一声。   “又不是没见过……”沈若以前在刘大夫的医馆里头就瞧见过顾允的背了,那时候肿的老高,沈若看了都心惊肉跳。   顾允无法, 只得除去了身上的衣料, 趴在床上。他顺便将崽崽也翻过身去,让他也趴着。   沈若坐在床沿上, 往手心里倒了些药。他看着顾允身体的曲线,肌肉匀称,充满了爆发力, 就是上面交错着红色肿起的痕迹, 看起来有些触目惊心。   沈若用力地咬了下唇, 将沾满黏腻药汁的手贴了上去。   他一边上药,一边呼气:“吹一吹没那么疼。”   沈若发现顾允虽然瞧着是个文弱书生, 但是身上却有不少肌肉, 两条修长笔直的腿并在一处, 肌肉瞧着匀称充满力量, 还挺好看的。   他那么能打沈若也是头一回瞧见,只用一根扁担就能对付四五个人呢!药汁从指尖滑落下去,沈若给他抹匀了,轻轻呼口气:“今日瞧着都有些肿,恐怕明日乌青会出来。”   顾允“嗯”了声,说道:“我皮厚,不觉得疼。你手上还好么?”   沈若拿拳头揍那大汉的时候就被震麻了,拳头凸起的地方也跟着乌青,毕竟力的作用是相互的。但是他顾不上自己的手,顾允却替他在意着,这点小伤都被注意到了。   “我还好,你身上那么多道伤,得好好养养。”沈若自觉自己这具身体皮肤薄,哪怕是用些力掐一下都能红一片,所以手上也就是瞧着骇人了一点,但他身体恢复能力强,估摸着明天就能完全消退了。   “待会儿我帮你上药。”顾允闷闷地应了声。   他感觉到若哥儿温暖柔软的手在背上动作,那美好的触感带走了一部分疼痛,带来了酥麻的感觉。他是个血气方刚的汉子,被自己的爱人摸了自然会起反应的。   结果此刻沈若还叫他翻过身去,瞧瞧前面有没有受伤。   顾允:“……”   “前面没有被打到,而且后背沾了药汁……我就趴着吧。”顾允趴在那里不动,说道。   “给我看看你的伤。”他偏过头看向沈若。   “就是瞧着严重,这个位置都是骨头,我是真的一点儿都不痛。”沈若将药瓶递过去,闭了闭眼想让自己有些发热的身体冷却下来。   顾允不信,沾了药汁给沈若的手上了药。沈若的手很软,那一拳却用上了全力,顾允给他上完药后还用手给他的关节按摩。   沈若觉得很舒服,但是这动作实在是太暧昧了。   “今日你就在这里睡吧,我、我去看看阿兄怎么样了。”沈若脸红着,抬手拿被子给顾允盖好,又拿了个软枕让他枕着,说道。   “好。”顾允埋头进枕头里,又跟以前伤了背时候一样得趴着睡了。   被褥是若哥儿用的,上面还沾染了他身上带的冷香,混杂着小云吞的婴儿香,格外好闻。   小云吞努力翻身,终于成功,小手手就挨在顾允肩头。   “啊呜呜……”他小手挥了挥,轻轻拍在顾允肩头,就跟小猫爪挠痒痒似的。   “你阿爹他待会儿回来。”顾允轻声说道。   小云吞吐了个口水泡泡,大眼睛弯弯的,张嘴含糊地喊着:“父……阿、阿父。”   顾允心中讶然,之前也教小云吞喊过,但那时候是教崽崽重复自己说过的,但这和他自己主动喊截然不同。   他主动喊人这就说明——他已经能认得人了!知道自己是他的“阿父”!   “哎,小云吞。”顾允心中暖流淌过,没忍住跟若哥儿一样凑到崽崽脸颊旁,亲了他一口。   沈若出了屋门后就直接拿着伤药往沈丰屋子去,抬手敲门。   “阿嫂,阿兄如何了?伤药够不够用,我这里还有。”   柳杉立刻过来打开了门:“够,就是挨了些棍棒都是皮肉伤,瞧着骇人了些。”   柳杉脸上勉强保持着冷静,沈若却瞧见她通红的眼角:“我这个药好,是刘大夫专门配的,阿嫂你给阿兄涂涂。”   “好,”柳杉一听这药效果好接了过去,“顾允他伤得重吗?药可够?”   “应该跟阿兄差不多,他们都是为了护我才受了伤,不然不至于……”沈若还没说完就被里面的声音打断了。   “咱们一个是你阿兄一个是你未来夫君,要是还护不住你那咱也不要活了,结果最后还是你把那劫匪头头给拿下的,咱们啊真是,真是丢大人了。”沈丰对此耿耿于怀,他和顾允两个大男人竟然还打不过那群人,只能堪堪打个平手,甚至还挨了几下棍棒。   他现在又一想到那人竟然还敢出言侮辱沈若,恨不得揍他们个百八十下才解气!   “说的什么话,要不是你们抵挡那些劫匪一直护着我,恐怕我这会儿也该躺在床榻上了。”沈若无奈地摇摇头,这叫什么“丢人”。沈若虽然自觉力能扛鼎,但要是自己一个人对上那九个,纵使他力气再大那也是吃不来兜着走的,该说幸好有沈丰和顾允在身边才对。   “阿爹身上好多伤,二狗最讨厌坏人了。”二狗从厨屋出来一眼就瞧见了屋门口站着的沈若和柳杉,迈着小短腿就跑了过来,眼圈都红了。   “你阿爹和顾叔叔都是大英雄,他们虽然受了伤但把坏人都给制服了呢!”沈若摸摸二狗的头,说道。   二狗点点头,清亮的童声道:“嗯嗯,小叔也是大英雄!”   “好了,你进去陪陪阿爹跟他说说话,待会儿就可以喝药了。”柳杉看着乖巧懂事的二狗,柔声道。   “好。”二狗应声就往屋里进。   索性家里药草也备了不少,还有先前沈丰受伤喝的伤药,能补气血的,正好能煎来喝。沈若放心不下阿兄的伤,也跟着进去了,屋里都是药油的味道,此刻沈丰正窝在被子里,阿嫂肯定已经给他上好药了。   皮肉伤三四天就能好,但是肌肉疼痛在所难免,沈若决定明日“珍宝居”就不开摊了。   沈丰听沈若这么说立刻道:“怎么就不摆了?今日生意这么好,明日肯定也不差的。”   “就在家好好养伤吧。”沈若道。   “不用,你阿兄我哪回上山下河的不受点伤,这根本不算啥。”他还想爬起来给沈若表演一下,被二狗的小手按住肩头躺好了。   小小人儿露出一脸不赞成的表情。   “而且那劫匪都已经被咱们制服了之后行夜路也安全。”沈丰还想再挣扎一下。   沈若摇摇头道:“钱是挣不完的,而且挣钱没有家人重要,你们现在要做的就是好好养伤。”   摊子的名气有了,不愁没有生意,哪怕之后生意惨淡下来,沈若也有点子能让摊子恢复生机。   所以一日两日不去摆摊,说实话也没有太大的影响。   见沈丰还想继续说,沈若道:“我正好在家里能捋捋布艺作坊的事儿,今儿还用竹筒装回来不少牛乳,明日我在家还能给你们做些小食,正好补补身子。”   “沈木那边的活计估计也要做好了。”沈若一盘算,在家里能做的事儿也多。   沈丰:“可是……”   沈若继续道:“摊子生意好,但是商品供给还没有稳定,要是哪日有人想买却拿不出东西来那多不好?还是得先在家看看布艺作坊能每日产出多少才行啊。”   其实库存里东西还能卖上一天,之前让周浪帮忙做的纽扣还有不少,这么说不过是为了让沈丰能安心在家休养两天。反正这供应链的事儿,现在自家阿兄还不懂。   沈丰:“好吧,那先等商品做得多了,咱们再拉去镇上摆摊卖。”   沈若点点头,幸好那群劫匪也就只有一把刀,那大汉瞧着也不是个练家子,就是拿着刀唬人的,要不然光凭他们三个还真不太好脱身。但是这些就不用和家里人说了,只要说那些劫匪太菜,他们三对九都能不落下风,将那群人都给捆在了树上就成。   虽然受了伤,但是虽伤犹荣啊!他们可是做了件为民除害的好事!   二狗看着自家爹爹的眼睛晶晶亮的,让沈丰也不免觉得自己还真是厉害了,沈若看他们父子互动,嘴角不自觉露出笑。他今日回来还没有和自家崽崽亲热呢!   柳杉端着药碗进了屋:“若哥儿,阿娘和兰香婶子已经把药煎好了,你去端么?”   “嗯。”沈若自然要去端,一出门就瞧见柳兰香端着药碗要进屋,“我来吧,莫担心,顾允受的是皮肉伤,三两日就能好了。”   他柔声安慰道。   柳兰香也不跟他争,将药碗递给他:“我跟你一同进去瞧瞧,看伤成啥样了。”   沈若自然答应。   一进屋便瞧见顾允趴睡着,眼皮合着,竟然睡去了。而他身旁的小云吞也睡得香甜,那绑着辫子的小脑袋正凑在顾允的肩窝里头呢。   “药还烫得晾凉一点,现在就让他们安静睡会儿吧。”沈若端着药碗又走了出来,柳兰香瞧见这一幕心里头也忍不住暖热。   沈若看着顾允和崽崽一同睡着的模样,心里也暖呼呼的。   他对柳兰香道:“兰香婶子,今日要不就让顾允睡这儿吧。” 第181章   柳兰香自然说好, 总归自家诺诺和若哥儿都有了崽了,也定了亲的,住一个屋也没人敢说什么闲话。   她还有些不放心, 问了沈若好几句之前发生的情况,沈若自然都往好了说,那些劫匪确实都被他们解决了,不过是将那时候的凶险程度说的弱了点,好让柳兰香稍稍放心。   “好吧, 那辛苦若哥儿你照看着诺诺,我便先归家去了。”柳兰香拉过沈若的手, 拍了拍。   “好, 婶子你提着火把走,当心点。”要不是家里能住人的地儿实在是小,没有空屋子, 不然就能让顾允的娘留宿了。不过都是同村的, 大晚上走在村里也没有什么危险,就也还好。   柳兰香点点头, 一垂眼就从门内透过的烛火光亮里瞧见了他手上的伤。   沈若立刻将手抽了回来,犹记得那回小云吞差点儿被抱走的时候顾允的娘走开那一会儿就是为了给自己煎药,沈若那时候就知道兰香婶子对自己好, 还有那传家的玉镯都给了他, 生怕他受委屈。   没等柳兰香说话, 沈若就笑着道:“我这是揍人才弄成这样的,也不疼。而且顾允帮我上过药了, 先前他一直护着我呢, 我身上除了这儿一点伤都没有。”   “那就好, 他护着你是应该的。”柳兰香虽然心疼自己儿子, 但是她更心疼若哥儿,自个儿也是生过孩子的,知道生产的凶险,让若哥儿一人承担了那么久,虽然他们有苦衷但柳兰香还是觉得亏欠。   沈若却摇了摇头:“没有什么应该不应该,他护着我是因为他爱我,而我也想护着他。”   所以他也勇敢地冲上去将那带刀的大汉制服了。   柳兰香还是头一回听到若哥儿说这种话,眼睛顿时就酸涩了。原先她瞧得清楚,前些年的事儿不提,自从若哥儿生了小云吞之后就变好了,她也能看得出来一开始是自家诺诺爱他爱得多,当娘的就是操心的比较多,哪怕是已经定了亲,她也会想若哥儿答应是不是因为小云吞。现在听他这么说柳兰香就彻底放下了一颗心,原来若哥儿对自家诺诺的爱,也没比他少。   “嗯,那婶子就先走了。”柳兰香又往屋里看了一眼。   “好,明日我打算做些新鲜吃食,婶子一定要过来尝尝。”沈若邀请道。   柳兰香点了头。   自从小云吞差点儿被抱走那事之后,她就时常感觉到自责,但是若哥儿总是安慰她,告诉她没错。现在她也能释怀了,若哥儿他总是有种治愈人心的力量。   说完话她便走了。   “若哥儿,我拿了些草药过来,你瞧瞧能用上不?”周兰几乎是跑着过来的,路上瞧见柳兰香了还打过招呼,这会儿她顾不上形象将草药递给沈若。   其实草药家里都有,但还是很感念干娘的这一份心意,沈若接了过来:“干娘帮了大忙,正好家里草药不多了。”   “嗐,都是一家人。”周兰听沈若这话,忍不住嘴角就咧开了,但是一想到还有两个伤员呢,立刻收了表情问道:“他们怎么样了?”   “还好没有伤到骨头,都是皮肉伤。”沈若拉着周兰往厨屋去,顺带着将门带上,让顾允和小云吞能睡个好觉。   周兰这才彻底放下心来,进了厨屋,李善桃和沈大山也在。   “这药方是刘大哥给的,一副药下去很快能好。”李善桃见沈若又将药碗端了回来,说道。刘大夫先前跟她学了一手给生产后的妇人按摩的手法,就跟她兄妹相称了。未来小云吞要是对悬壶济世感兴趣,还得送去给他当徒弟。   “嗯,就是这会儿他睡得香,等稍微凉一点我再送去。”沈若一回想起他和小云吞睡在一处的模样,嘴角就不自觉地微微上扬。感觉周身都暖洋洋的。   “什么倒霉事竟然都叫你们遇上了,要不哪日闲着咱们都去隔壁村上那土地庙拜拜?”沈大山回想起自家丰哥之前伤了脚腕,现在又伤了皮肉;还有顾允不也是?先是被柴火砸伤了背,这会儿又伤了背;若哥儿也是苦的不得了,还出了好几起案子。近段时间发生的事情有顺有不顺,但伤确实没少受。   “不过万幸都还是小伤了。”沈大山叹道。   “我觉得好,听荷塘村人说,拜那土地庙还挺灵的。”李善桃道。   周兰也跟着接了一句:“不过能在那种时候脱身,确实是走了大运了,也不算全算作倒霉事。你瞧,人都还好好的,还做了好事呢!”   沈若摸了摸鼻子,听他们说话不发言。   “也是,那到时候再看。”李善桃轻轻叹口气,她看向沈若道:“都是万幸。”   “嗯,爹娘、干娘,你们别太担心,蓝帆先前就跟我说了最近不太平,所以我早有准备,”沈若从怀中摸出一包东西,里头是红色的粉末,闻着还有辣椒的味道呛人得很,“要是他们是有真功夫的,我们也能脱身。”   毕竟辣椒面是伤敌一千自损八百的,所以能不用上就不用,要不然被辣到流眼泪的不止那群劫匪,还有他们仨。   “那就好,下次再去都随身带着。”李善桃稍微呼出口气,又叫沈大山赶快去做些叉鱼的竹叉,这个尖锐,要是再遇上匪徒战斗力能强点。   沈若不觉得他们这样是多此一举,有武器傍身总是能安心一点的。这样家里人也会放心些,这次事情一出,恐怕自家娘又要每日傍晚担心他们了。   等武器做好了,周兰和李善桃才开始和沈若说今日布艺小作坊的事儿。   周兰先是给他汇报今日一共分发下去多少,谁谁谁做的是什么步骤,还有哪日交货的事,她那张纸是随身带着的,这会儿就挨个和沈若报备:“……她们都已经拿回家去做了,我和刘三娘一同检查过她们在这做的头一个,想来仔细些不会有什么大问题。”   李善桃在旁边补充道:“今儿来的人多,你先前带回来的那些布匹我全叫她们裁剪了,布样剪得时候刘三娘过来看着,她盯得仔细。布样倒是没有剪坏的,就是沈探家的出了点事,别人一剪子剪五张,她非要剪十张,结果歪了。不过修一修倒是还能用。”   周兰道:“沈探家的性子急,我已经说过她了,要是下次再这样就不叫她来裁剪了。”   “她们一开始还嬉嬉笑笑的,我也讲过她们了。就是不知道她们会不会背后说些啥。但是娘不管,若哥儿给她们开工钱,一个两个的都说要好好做的,结果都谈天八卦,这要是一下不注意,裁剪错了怎么办?”李善桃说起这个就来气。   沈若颔首:“娘、干娘你们做得对,那些婶子们做的慢点没事儿,主要是质量要上去,把每个步骤都做仔细了。”大家都是熟人聚在一起就容易说小话,再加上都是村里人,平时也都会聚在一起聊闲天的,再加上他们这布艺作坊管事的也都是熟人,她们就没有一种在上班的感觉,还是跟在村里一样呢。   这些都能理解,但是聊天归聊天,活儿还是得好好干的,要是干得不好以后也就不要她来干了。   沈若自知开的工钱还算厚道,要是有人不想干,也有的是人替代。总之这些婶子心是不坏的,就是没有给人打工的自觉罢了。   “先前和你们说过要是有人做错了是要记录下来的,若是错了十个之后就不要她来做了。这件事你们告诉她们了么?”沈若也想了一套办法,毕竟他要做布艺小作坊给人开工资,那自然要有一定的奖惩制度才能服人,他对自家的商品要求不可谓不高,虽然都是些平价的东西,但那针脚最起码也要细密平整才行的。   “告诉了,大家都应下了。”周兰道,“她们一个个在这里做的瞧着还是仔细的,就是不知道带回去做之后等她们交上成品来是什么样。要不……若哥儿我去她们家里瞧瞧,盯一盯?”   若哥儿带回来的那些布料可都是好布,上等的细棉布,村里能用上这种布料的村民几乎没有,要是弄破了做坏了周兰都会跟着心疼的,就好比一块布原本能做出书包的,结果剪坏了只能拿来糊千层底,那可真是太浪费了!她可不想这种事情发生!   去她们家里瞧这件事不大好,沈若既然叫她们来做活自然这点信任还是有的。刚开始做敷衍他的可能性很小,不过也还是需要注意一下,看看有没有人有想要偷懒的苗头,得适时给她掐灭了。   “干娘,不用那么麻烦。明日你叫她们带上已经做好的过来一趟,正好摊子上需要商品,我亲自瞧瞧她们有没有好好做。”都是村里人离得也不远,喊一声过来一趟还是很快的,沈若交给她们来做是因为信任,希望没有人会辜负自己的信任吧。   毕竟一开始大家答应的都好好的,沈若要做的就是给所有人紧紧皮,让她们清楚的知道:虽然他们只是个在村里的小作坊,甚至都是认识的人,但是要的东西必须是认真仔细做出来的。那样才对得起沈若给出的价值。并且,要是有人不认真做是会被辞退的,以后想靠这个赚钱都不行。   毕竟沈若给开的这个按件酸的工钱要是有人勤快做得又快又好,一日的工钱能比在沈家村木工厂做活儿还要高。   “成,那我明日去喊。”周兰一听沈若这么说,就放下了半颗心,若哥儿总是有办法的。 第182章   沈若差不多知晓了布艺小作坊第一天发生的事儿, 心里就有了底。   此时那药碗摸上去也不烫了,应当是正好能入口的温度,“爹娘, 干娘,你们都早些休息吧。那些劫匪估摸着明儿一早就有官差过来捉拿了,我打算明日就先不去镇上摆摊了,阿兄和顾允都要养养伤。”   “我看行。”李善桃立刻应下,只要不出门就不容易出事, 要不是条件不允许,她很想把若哥儿拘在家中。但是她不会那么做, 只是偶尔也会想想, 别人家的哥儿和姑娘都是不轻易出来见人的,自家若哥儿却是有大智慧有能力的,她可不能拘着他。   “成, 那我就先归家去了, 浪哥今日还做了不少纽扣,明儿磨光滑了上桐油呢。”周兰说道。   “好, 辛苦你们了。”之后书包要大量出货,纽扣自然是供不应求的,沈若还没说他们就已经主动开始做了, 简直是瞌睡了就被递上了枕头。   周兰笑着摇摇头, 连道哪有辛苦。随后打了声招呼才走, 虽然他们是一家人,但若哥儿不肯不给他们开工钱, 自家浪哥再多做些, 没准到年底都能攒出老婆本咯!   沈若端着药碗往自己屋里进, 昏黄的烛火下顾允和小云吞还在睡, 虽然不忍心打扰这静谧祥和的氛围,但是再不把顾允喊醒喝药,药就该凉了。   他走上前将药碗放在了一旁矮桌上,为了不吵醒崽崽,只用手捏捏顾允的脸颊。顾允虽然面上竟然没什么表情,但是捏起来手感特别好,还软软的。   这一下沈若就有点儿爱不释手。   双手齐上阵,一手捏一边,把他的脸蛋捏成了一只仓鼠。   顾允被他弄醒了,看着沈若的眼神中透露些无奈,但还是由着他捏。   眼前是他的心爱之人,被捏捏脸颊算得了什么。   “顾郎,起来喝药。”沈若见他醒了就端起药碗,让他坐起身顺便皮了一下。他脑海中全都是潘金莲给武大郎喂药的鬼畜视频片段,没忍住笑了出来。   顾允有些疑惑,不知道沈若在笑什么。伸手接过药碗咕嘟咕嘟地仰头喝下。   那么苦的药灌下去竟然一点被苦到的表情都没有!   沈若觉得自己拿来的蜜饯仿佛没有用武之地了。   “喏,快吃下。”沈若看着都觉得苦,但看顾允的表情好像跟喝的是白水一样自然,没忍住问道:“你都不怕苦的?竟然没什么表情。”   顾允闻言顿时摇了摇头,他刚醒来还有点懵,声音也哑了:“苦。不过这蜜饯很甜。”   沈若坐在床沿看他,顺势抬起手又去捏他吃着蜜饯鼓起的那半边脸颊:“真可爱。”   顾允:“……”   沈若随口的一句夸赞成功的让顾允的耳廓泛起红晕,身旁崽崽已经睡得四仰八叉,顾允摸摸崽崽的头发,将蜜饯吃下,问道:“先前你叫我’顾郎‘,为什么笑?”   沈若忍了忍,没忍住,又笑了。见他一本正经发问,嘴角就止不住上扬。   “有个故事,我慢慢讲给你听。”沈若给他和崽崽盖好被,准备把这个故事当做睡前故事讲给他听。   烛火辉映下的小哥儿瞧着格外柔和,眼角眉梢都带着点笑,红润的唇一开一合,能瞧见洁白齐整的牙齿和湿红的小舌。   顾允一心二用,每每到沈若停顿的时候,就接上一句“是吗?”“原来如此。”“然后呢?”诱着若哥儿继续往下讲。   “……所以我刚才不是在笑你,就是这个梗真的很好玩。”沈若眉眼弯弯。   “若我相貌丑陋,你还会喜欢我么?”顾允似有感触般问道。   沈若思考了一下,故意道:“唔,我这人呢还是挺以貌取人的,要是你长得丑,我肯定不会喜欢的。”人人都是颜狗,沈若一开始就是看上了他的脸,这也没什么不好承认的。刚来这里的时候他甚至还嫌弃过刚生出来的小云吞,皱巴巴湿漉漉的,瞧着就跟水猴子似的。   当了那么多年奶油小生的他,真的一时之间不太能接受!   顾允一听这话,就知道若哥儿是故意这么说,没有如果这件事,喜欢就是喜欢了。他一抬手就将这个巧笑着的人拉到了身边,与他四目相对。   “你做不了潘金莲。”顾允说。   沈若还没说话,屁股挨上床榻,半边身子都被他拉过去盖在上面,他本能地想直起身。   顾允却不给他机会,强势地制住他动作,仰头去堵住沈若的嘴唇。   “唔。”沈若承受着他带着蜜饯甜味的吻,白皙修长的脖颈几乎弯出天鹅般优美的弧度,浑身几乎泻干了力气,在他舌头扫过上颚敏感处时,身体无可抑制地颤抖了下。   顾允亲得不算猛烈,甚至算得上是克制,还控制了音量为了不吵醒身边睡着的崽崽。但沈若却慢慢感受到浑身酸软无力,还有一股陌生又熟悉的热流涌动,只能用双手撑住顾允两边肩膀,任由他横来扫去。   慢慢地,沈若便发觉自己被放倒在了床上,他红透了一张脸,鼓着胸膛呼吸急促:“……顾大郎,你想干什么?”   顾允听他这称呼,轻哼一声,直接上手作势要解他衣衫。   沈若一颗心跳得很快,眼皮立刻就闭上了,紧张地手都不知道往哪里摆。   听到上方传来的一声轻笑,沈若掀起眼皮有些恼怒道:“你下去……逗我好玩吗?”   为了不吵醒崽崽他只能用气声说话。   顾允摇了摇头,垂眸在他额前的孕痣上轻吻了下。   “不逗你了,我去木板床上睡。”顾允撑着双臂,努力抬高腰部不让沈若发觉异样。   沈若内里也当自己是个男的,哪里不知道顾允现在的情况,他深深地喘息了一下,让顾允让开,随后矫健翻身进了床内侧,和顾允中间隔了一个小云吞。   “你就在这里睡,身上还有伤不要挪动了。”沈若道。   一张小床两个大人睡勉勉强强,崽崽睡在阿爹阿父中间小手手只能搭在他们身上。   顾允低笑一声,觉得这样真好。他曾不止一次幻想过自己和夫郎和孩子睡在一起,每日夜里一同入睡,早晨一同醒来,没想到现在竟然就实现了。   好像这顿棍棒挨得不亏。   “若哥儿,”顾允偏过头看向沈若。   “嗯?”   “晚安。”   沈若嘴角勾起笑,没想到只说了那么一次,他竟然学得那么快。   “晚安,顾……诺诺。”   =============   第二天清早,最先醒来的是小云吞,他睁着葡萄大的眼睛左右看看,显然还有点懵。藕节似的小手臂晃荡着,拍拍左边的阿爹,又拍拍右边的阿父。   沈若不堪其扰,梦里梦见一只会蠕动的小虫在脸上爬啊爬,立刻就被吓醒了。结果定睛一看,是自家崽崽正拿他的小手在摸自己的脸,小手指一弯一弯的,就跟小虫子一样。   沈若本想亲亲自家崽,结果困顿着,张嘴直接打了个浅浅的哈欠,越过自家崽崽的头顶,看见趴着睡的顾允。他半边脸颊压在软枕上,有点变形,但是依旧不妨碍他的帅。   沈若盯着看了一小会儿,嘴角带上了浅笑。阿爹阿父一起带着小云吞睡觉,这还是头一回。   体验还不赖。   崽崽醒了就要吃奶,沈若打算先抱崽崽去把尿,之后给他擦擦小脸,洗漱一下。刚抱起崽,顾允就醒了。   沈若轻声道:“早安。”   “早安若哥儿,早安小云吞。”顾允道。   “我瞧瞧你的伤。”沈若先把崽放回床上,直接上手了,昨日因着要给顾允上药,他身上也没穿衣裳,沈若直接掀开了被子瞧。   顾允:“……”   “呀,恢复的还不错。乌青都出来了,肯定很快能好!”沈若仔细瞧着伤,又拿过药油给他擦了擦。   “你今日就继续趴着,我去拿布巾来给你们擦擦。”沈若说干就干,这个点柳杉都已经起来烧早食了,正好有热水,他打了一盆来,拿了两块布巾。   兑了凉水之后温温热的,沈若才端进去拿干布巾浸湿了,随后给顾允擦脸,洗了洗拧干又给崽崽擦。   小云吞最喜欢洗脸了,每次拿布巾去擦他的小脸都会笑,大眼睛弯起来跟月牙似的。   每次李善桃都啧啧称奇,小孩子都不喜欢洗脸,觉得那布覆盖上去闷得慌,也不喜欢洗头洗澡,但是小云吞就很乖,洗澡的时候有人托着,不吵也不闹的,有时候还高兴地一直乐。   反正沈若小时候不是这样的,看顾允洗脸时候的样子,闭着眼睛和小云吞像得很,沈若笃定,崽崽这点肯定随了顾允了。   毕竟顾允爱洁,沈若一直觉得他有洁癖,只不过对人不同发作的程度也不太相同罢了。   沈若又去给小云吞把尿,抱着崽亲热了好一会儿,等阿嫂把温好的牛乳端过来给他喝。   “这牛乳闻起来和羊奶很不一样,倒是第一次瞧见呢。”柳杉昨夜里就将沈若带回来的牛乳竹筒都放进水井里镇着,这样能多存放一天,今早就拿出来煮沸放凉了。   “牛乳营养好,跟鸡蛋差不多呢,阿嫂你也让二狗多喝点,能长高。”沈若笑说道。喝牛奶补充营养、蛋白质和钙,都是小孩子需要的营养。   “这么好,难怪都说牛乳价贵。那我也给二狗热一碗。”家里喝奶的就小云吞一个,柳杉自然没有多热,毕竟这牛乳可不便宜。   沈若怕她不舍得,说道:“阿嫂,这些牛乳都是要新鲜时候喝了才成,明儿就要坏了,你全都煮了,之后咱们一人都喝上一碗。大人喝的能加些糖,味道更好。”煮沸之后才能喝,沈若还打算做些牛乳点心呢,这第一步就让柳杉帮忙做一下好了。   柳杉闻言笑了:“成,那咱们也都有口福了。” 第183章   一大清早沈大山就开始挑水, 要将屋外头那个大陶瓮给装满。家里用的水都是从村里那口大水井里挑来,偶尔有什么瓜果要保鲜的也会浸在村里晒谷场边上的那口井里头。   但是牛乳价格贵,柳杉就没往那公用的大水井里头放, 陶瓮里头倒是凉,但是肯定没有井水凉快。沈若家里是没有挖过井的,有些贵价些的要保鲜的东西就只能借用邻居家的一口小井。   柳杉打算去邻居家拿回牛乳的时候,沈若让她给邻居家分一碗。牛乳价格贵,村里的粗陶碗不小, 倒满了之后差不多竹筒里头还剩个底儿,邻居推脱了好几次, 最后还是收下了。   总是借用别人家的井也不是个事儿, 但是家里要造新屋子如果提前将井给打了,之后恐怕会把井水给弄浑浊,所以最好的办法就是在建完屋子之后再开始挖井。   沈家左右两边邻居都是老实人, 平日里两家男人都在外头忙活的, 先前自家要造围墙他们也都答应了将边上的荒地让给他家的,平日里李善桃还是会和他们家里的婶子和夫郎走动, 偶尔送些自家做的东西。   都说在村里远亲不如近邻,未来肯定还有要互相帮衬的地方。   沈若洗漱完之后就开始准备做东西的材料,正好阿嫂可以帮着煮牛乳, 他就顺便做点芋圆, 麻薯。   “娘, 家里茶饼还有吗?”沈若依稀记得家里有个放了许多年的陈年茶饼,那是当初阿爹阿娘斥巨资买回来待客用的, 时间大概要追溯到沈丰和柳杉成亲的时候, 应该就是那时候买了为了招待柳杉的家人。   李善桃对家里的东西都是如数家珍, 不然也没法把家里规整的井井有条, 闻言立刻回道:“还有差不多三两半,若哥儿你要茶饼作甚?”   嘴里虽然说的不解,但身体十分实诚的进了大屋里去找了。   “做点好喝的!”沈若笑着喊道。   那陈年的茶虽然还能喝,但放的时间太久了哪怕放得位置再通风,处在南方依然还是会有些受潮。家里的这块茶饼用的都是粗茶,但是李善桃放得好,拿过来那剩下的三两半还是完成的一小块。   “这茶叶当初是你爹花了二十文买回来的,但是娘觉得不好喝,还不如糖水。放柜子顶上好些年,也不知坏了没有。”李善桃拍拍那纸包外头的灰尘,递给沈若。   用这东西来做好喝的,哪怕是若哥儿这样说,李善桃也觉得不怎么靠谱。   柳杉看见熟悉的茶饼,停下了手中的动作:“若哥儿,你打算把这个加到牛乳里头?”   毕竟沈若先前就说了今日要用牛乳做好喝的给家里人喝的,结果牛乳正打算煮,他又喊李善桃拿来了茶饼。她想象了一下,面上的表情显然有些抗拒。   “嗯。”沈若拿过粗茶饼看了看,凑近了闻一闻。因为他娘存放得当,闻起来并没有变质,还是茶叶的味道,但是算不上是香气,总之还能用,这就是最好。   “若哥儿,倒不是娘不信你,就是这茶不贵,又是粗茶,和牛乳放一块儿是不是有点糟蹋好东西。”李善桃也觉得不妥当。这茶饼当初买的时候价格不便宜,但是这么多年过去了,也用了个七七八八,要不是若哥儿提起,李善桃都快忘了这东西。   村里家家户户招待人最好的就是糖水,也没人用茶水来招待了,所以这剩下的茶饼就一直留到了现在。   “不会糟蹋了,等我给你们露一手!”沈若趁着蒸地瓜的时候捏着茶饼坐在了灶台后头,虽然保存的还可以,但是茶饼里头肯定还是有潮气的,正好放在进火口的位置烘一烘。   李善桃和柳杉都是半信半疑的态度,牛乳这东西金贵,家里还是头一回有这东西,但是若哥儿打算做新鲜吃食,她俩也不好再说什么。毕竟这牛乳也是若哥儿带回来的。   她们婆媳俩对视一眼,心里头就有底了。之后哪怕若哥儿弄出来的东西不好喝,那也得捏着鼻子喝了,总不好浪费了牛乳吧!   沈若完全没注意他的所作所为已经让自家阿娘和阿嫂不信任了,此刻捏着火钳子夹住茶饼往灶台里头伸,感觉烘烤的差不多了沈若才拿出来,摸摸茶叶,感觉软了不少。   要做东西,那茶叶的品质自然有讲究,但是沈若本着不浪费的原则,以及要把不好吃的东西消耗掉,这一点,所以才决定用家里这块差点儿遗忘在柜子顶上的茶饼的。   虽然陈了,但还是有茶味的呀!而且好多茶饼都是存放时间越久越醇厚的,沈若感觉自家这一块其实还挺不错。   而且他最擅长的就是把不好吃的东西弄好吃,不好喝的东西弄好喝了。   柳杉在一边帮衬着,把蒸熟了的地瓜捣碎能泥。若哥儿说一步她做一步,很快就搓出了一个又一个小圆子。   “这个瞧着肯定好吃。”柳杉先前吃过若哥儿做的酒酿圆子,手头做的这个和那个很像。   “嗯,这叫’芋圆‘。”当然更准确的说法叫做“红薯芋圆”在没有木薯粉的情况下用红薯做也可以,吃起来口感其实差不了多少。   沈若还搞了麻薯,但材料有限只能用糯米粉来做,弄得稀一些,软乎乎的。   接下来就要开始煮茶饼了。   柳杉不忍心看沈若糟蹋东西,决定眼不见为净,“我去给你阿兄上药,再把早食给他端去。”   “好,我这边先煮上,我也要去给顾允送饭。”沈若头也不抬道,小云吞是已经饱了,一大早就他最先喝了牛乳,没了羊奶的那股子膻味,小云吞砸吧着小嘴喝得特别香甜。   沈若看崽崽喝奶时候小嘴一努一努的就觉得特别可爱,忍不住想逗他。   有句话怎么说来着?生孩子就是用来玩儿的嘛!   沈若瞧他喝得香,偷偷把勺子越拉越远,崽崽的脖子也就跟着伸过来,小嘴还非得抿着勺子才成,等喝不着了还要蹬腿,差点没叫沈若失手打翻了小碗。   “啊呜……呜!”小云吞喝不着奶,扯着小嫩嗓就喊起来。   顾允在一边看了全程,嘴角也止不住地抖。他不经常能瞧见若哥儿幼稚的举动,但每次瞧见他总想揉揉他的头,其实昨夜若哥儿说他可爱,实际上最可爱的分明是他自个儿。   沈若逗他还不够,还要和他抢。舀起一勺牛乳装作要送到崽崽嘴边,小云吞都张嘴了,结果勺子一转直接进了自己的嘴。   小云吞:“……!!!”   沈若乐此不疲,还记得先前有一回他喝了口小云吞的羊奶,直接把崽崽给弄哭了。而且羊奶那味道他是再也不想尝试。   而此时,沈若瞧他大眼睛瞪得溜圆,但好歹没哭!果然崽崽是成长了,知道自己是阿爹,就没那么护食了,真是好感动啊!   结果沈若还没感动多久,就听到他嘹亮的哭声。   “好了好了,崽崽不哭啊,阿爹就是给你尝尝有没有毒,不是故意喝的。”沈若胡编乱造,哄人。   小云吞努努嘴表示要喝奶,但眼泪还是啪嗒啪嗒往下掉,看起来可怜极了。   沈若见顾允看过来,没忍住冲他无奈地吐了下舌头。自家崽可真护食,这绝对不是遗传的自己!所以始作俑者是谁,显而易见了。   顾允忍不住笑出声,随后立刻收获沈若的瞪眼。   好不容易喂完了孩子,沈若给他拍完奶嗝直接将崽崽塞到顾允身边。   “跟你阿爹我还护食,真是个小没良心的。阿爹天天累死累活的赚钱是为了谁呀?”沈若和小云吞对视,碎碎念道。   小云吞吧唧吧唧嘴,眼睛一闭,竟然又睡着了!   睡醒了吃,吃完了睡,这日子简直不要太爽。沈若羡慕极了,凑过去戳戳自家崽嫩嫩的脸蛋。   小的不听他说话,大的总听。   “你瞧他,是不是有点小过分啊?我喝他一口奶怎么了?”沈若努嘴说道。   “是过分,我替你教训他。”顾允一本正经地点点头道。   随后抬起手轻轻地往小云吞屁屁上揍了下。   顾允看向沈若,“好了,下次他再也不敢了。”   沈若顿时笑飞了。   顾允知道他就是想让自己养伤的时候不那么闷,这才在自己面前耍宝,不然如何会又是碎念又是嘟嘴,一副孩子撒娇的做派。   “好啦,等会儿我给你端早食来,你就领着他睡觉吧。”沈若说完之后想起了什么,“你要是睡不着,看书也成,先前你放在这儿的还有不少。”   沈若摸了摸鼻子,那些书都是先前顾允要跟着柳兰香归家前找借口拿书册过来讨要亲亲的时候留下的,总之就是一想起来沈若的脸就控制不住地泛红。   明明已经定了亲的,但还搞得跟偷。情一样,完全不敢让家里人知道两人每次分别前还要亲一口,甚至还耍心眼找借口说是过来拿书!   “好,那我看会儿书。”顾允看他表情,就知道他脑子里在回忆什么。   沈若就去将三本书都拿了过来,递过去的时候手被顾允牵住了,对上他漆黑但滚着热的眸子,沈若抿了抿唇,低下头去在他唇尖轻吻了一下。   “我去给你们做好喝的!”   沈若亲完就跑了,脸皮薄的他耳朵连着脖颈都跟着火烧一般发烫,也不是头一回亲,但沈若却觉得有什么不太一样了。   家里多住进来一个人,还是在爹娘兄嫂都知道的情况下。虽然是因为一些意外,但也算是让顾允登堂入室了,这可不就是提前感受了一把婚后生活吗?   其实,感觉还挺不错。   沈若拿陶瓮里的凉水洗了两遍脸才往厨屋里走。   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会有加更哦!发现营养液破四千啦~爱你们!! 第184章   捣碎后的茶饼在清水中沉浮, 透出一抹碧绿的色泽,等茶水烧开之后就能加入牛乳。   蓝帆大方,托下人给他带来的牛乳拿四个大竹筒装了都还没装下, 只能让下人将剩下的带回去。   待到水沸时,沈若不断用勺扬茶汤,乳白色的牛奶和茶叶充分交融,等慢慢煮沸出了味道之后,再将那些茶叶撇出去。很快那浅白色的牛乳就变了颜色, 有些微微的泛黄。   味道闻起来却是很香的。   二狗吃过早食之后就开始期待自家小叔做的新东西,阿娘还耳提面令地说哪怕小叔做出来的不好喝, 也得乖乖喝了, 因为那是牛乳,是好东西!   但是二狗不理解阿娘为什么要这么说,小叔做的新东西都好好吃的呀!   怀揣着期待, 二狗迈着小短腿冲进了厨屋, 拍拍胸脯对沈若道:“小叔,我来给你烧火, 我烧火可厉害了。”   沈若没忍住哈出声,“成啊,你来给我看火就成, 现在转成小火了, 不然要糊锅。”   舆——   禧——   “好!”二狗乖巧应下。   灶台里头沈若就留了一根大柴再烧, 其他的都夹了出来,这也就够了, 等那根柴火燃尽, 用锅底的余温热着奶茶也正正好。   二狗先前已经喝了一小碗热牛乳了, 现在闻着锅里散发出来的香气, 没忍住咽了下口水。   “小叔,为什么闻起来和我先前喝的不一样。”二狗踮起脚去瞧,“呀,还黄黄的。”   “嗯,加了茶叶,芋圆和麻薯也都熟了,我放进去搅和搅和。”沈若边弄边说,“你小心点,别搭在烟囱旁边,不然给你脸上燎黑了。”   家里的灶台就是最古老的那一种,一个烟囱直插房顶,就在灶台进柴火的上方,沈若看二狗的动作,生怕他手贴过去。   “知道啦,小叔我乖乖坐着不添乱。”二狗看够了,立刻坐下继续看着灶台里的小火苗,要是快灭了,就扯两根稻草塞进去让它继续燃烧。   沈若走过去拿麻薯的时候,没忍住捏了下二狗的脸颊肉:“真乖,待会儿第一杯奶茶你先喝。”   麻薯是盖在最上头的,芋圆丢进去和奶茶一起煮,能更入味。茶饼散开之后那些茶叶因着是粗茶的缘故比起细的茶叶更好捞出来,沈若现在觉得这茶饼真是绝了,几下功夫就捞得差不多干净,锅里头只剩下了牛乳和芋圆。   沈若来到这里之后也好久没有喝过奶茶了,虽然做出来的味道肯定和上辈子不一样,但是肯定也不会难喝的。   他还拿了白糖和红糖以及盐巴出来。少数民族煮奶茶都是咸的,要往里头加盐巴,用砖茶煮。沈若没有尝试过咸的奶茶,但是看个人喜好也能加点,所以把盐也拿了出来。红糖加进去颜色就变得更深,瞧着像是焦糖奶茶。而白糖加进去那就还是浅黄色,就当它是原味奶茶。   三种口味沈若都先调配了一碗,拿了勺子出来到时候让家里人尝尝喜欢什么口味。   灶台下的火熄了,沈若让二狗过来:“来尝尝,三个味道的奶茶。小叔喂你喝。”   二狗兴奋极了,长大之后他都是自己吃饭喝水不叫大人喂的,现在小叔要喂他,小小的人儿还知道不好意思了。但是小叔身上香香的,笑起来好好看,二狗又很想让小叔喂自己喝。   “先来一口原味的。”沈若舀起一勺吹凉了递到二狗嘴边。   二狗小鼻子吸了吸,那味道好香,他什么都忘去一边,直接张嘴喝下。   “唔!”他脸上露出惊喜的表情,站在原地蹦跶了下。   沈若见他这样就知道这奶茶肯定好喝没跑了,“来,再吃一颗芋圆,然后尝一下麻薯。”   二狗脸上露出如痴如醉的表情,夸张极了,一直拖长音的“嗯”表达享受。   沈若简直被他逗乐,捏捏他的小鼻子:“去喊你阿爷阿奶阿娘过来尝尝。”   “好!”二狗立刻拔腿就去,一出厨屋门又扭头对沈若道:“干阿奶和干伯伯来了。”   “好。”沈若又拿出几个碗,自从认了周兰这家干亲之后,二狗也要跟着改口,李善桃和周兰做了姐妹所以他得喊周兰干奶奶,而周浪也成了他阿爹的干兄弟,他就只能喊干伯伯了,或是喊干大爷。   周兰一早就出门去通知那些个布艺小作坊合作做手工的婶子,大家不会踩着早食的点儿来,估摸得再过一个时辰才都过来,她想着在家里就俩人吃早食冷清,而且在沈若家里头吃了好几餐了,于是就带着周浪提着篮子过来了。   “呀,若哥儿你又做了啥,闻着怪香的。”周兰和周浪一同进了厨屋,见锅里浅黄色的一锅水,有些好奇了。   “你们坐,我做了些奶茶,是用茶叶和牛乳煮的,一起喝点。”沈若煮了一大锅,锅底还烫着一直盖着木头盖子的话还能保温很久。   “这是用牛乳煮的?!”周兰凑近了看。   沈若“嗯”了声,给她打了一碗:“女人多喝红糖能美容养颜呢,干娘,我给你冲红糖奶茶。”   “那敢情好哈哈哈。”没有女人能抵抗“美容养颜”的诱惑,总归若哥儿也是自家人了,周兰也就不再继续瞎客气,顺手就接了过来。   沈若又要给周浪打,“你喜欢甜的还是咸的?”   周浪本想说不用,他性子有时候跟自家娘很像,周兰已经开始喝了,他想了想道:“甜的吧,谢谢若哥儿。”   “一家人还说什么谢。”沈若给他弄了加了白糖的原味奶茶。   灶台上能试喝的另外两种口味他们也可以随意尝试,沈若已然将勺子放在了旁边。   厨屋位置小,见沈大山他们过来了,周兰还没来得及表达喝后感就跟周浪一起走到了外头,省得在里头占位置。他们娘儿俩站在厨屋外头的空地上捧着碗喝,一时间停不下来说话。   李善桃一脸狐疑地看着灶台上那三碗颜色不一的东西,但是闻着确实还蛮香。   “若哥儿又做新东西了啊,”沈大山挑完水就在屋后的菜地里头拾掇,还不知道呢。   “对啊,若哥儿拿了家里剩的那点茶饼加了牛乳做的。”   “那茶饼啊……茶饼泡出来苦得很,但牛乳是好东西,加一起没准好喝呢。”他说完上前直接拿起一碗,就往嘴里倒。   “娘你也试试,不难喝的。”沈若笑着道。   李善桃拿了那碗焦黄的,看起来就跟煮糊了似的,结果喝了一口才发现竟然是因为加了红糖的缘故。   “好喝啊,就是咋的是咸的。”沈大山砸吧了下,说道。   “阿爹喝的那碗加了盐巴,你再尝尝这碗,里头加了白糖。”沈若期待的看他们的反应。   李善桃闻着这味道就知道错不了,只是那茶饼以前喝过实在是难喝,就有点抗拒,但是喝了一口之后就发现这味道是真不错!一点茶叶的苦涩感觉都没有了,只有浓浓的奶香。   “这个也好喝。”沈大山点评道。   “怎么还有吃的?还挺有嚼头,是地瓜味的。”李善桃第二口就喝到了“珠珠”,脸上不由带了笑。   “嗯,是芋圆,”沈若又拿过麻薯给他们的奶茶上头又添加了一层。   “再尝尝这个。”   “若哥儿真厉害,那样的茶饼加上牛乳我还以为要糟蹋好东西了,没想到搞出来的东西这么好喝。”李善桃哪里喝过什么奶茶,乡下人喝的最多的就是白水,以往穷的时候连粥都没有,只能喝野菜汤。   “嗯,喜欢就多喝点,以后咱们能经常做。”沈若笑着道,毕竟和蓝帆做了交易,用设计稿换了每日接连不断的鲜牛奶。蓝棹还觉得自己亏,但实际上沈若觉得自己是赚了。牛乳的营养价值高,家里人跟着一起喝,大家身体体质都能变得更好,这才是最重要的。   这件事自然也跟爹娘说了,不然每日都带牛乳回来肯定要被说乱花钱。沈若是个很有打算的人,他的银钱自然都是要花在刀刃上的。   柳杉也喝了,对沈若竖起大拇指。   竖大拇指是沈若最先开始做的动作,在家里人知道是表扬的意思之后都学去了。大部分时候作用于沈若做出新鲜的吃食或是赚了银钱的时候;还有二狗自己穿衣、洗澡,写字好看的时候;以及小云吞乖乖喝奶,乖乖嘘嘘的时候。   柳杉给沈丰盛了一碗,沈若也跟顾允盛。李善桃知道昨夜顾允是在若哥儿屋里睡的,她不方便进去,要不然今儿一早就进去抱着小云吞给他喂奶了。   沈大山没有她那么细的心思,李善桃和柳杉都有注意到若哥儿的嘴唇肿了点,瞧着也比平时红润,只是她们都善解人意的没有点破罢了。   要是搁在以往,李善桃还会替自家若哥儿叫屈呢,但是现在知道他们俩对对方的心,她也早早地就释怀了。若哥儿一开始是付出的比较多是不错,还挨了那么久的骂名,但是后来顾允对自家若哥儿是真好。   她是当娘的如何能看不出来呢?有顾允护着自家若哥儿,她也该放心了。   沈若端着奶茶进屋的时候,不可避免地回想起之前亲了人之后的落荒而逃。   他进屋之后就一本正经地喊顾允喝奶茶,小云吞瞧见他了还喊了不甚清晰的“阿爹”,沈若一颗心就跟奶茶里头的麻薯似的,软哒哒。   “好喝。”顾允尝了一口就道。   沈若浅笑着轻声道:“这是我在那边经常喝的饮品叫’奶茶‘,不过味道不太一样,但是都很好喝。”   顾允听他这么说,立刻喝了一大口。还尝到了里头的红薯芋圆。   沈若挨个给他介绍,顺便还科普了什么烧仙草、珍珠、椰果等等小料。还说了奶茶店里的各种饮品,越说沈若越馋,他爱好不算特别多,但喝奶茶绝对算是一件!   顾允点点头,说道:“你说起的果茶,或许明年我们一同做果脯的时候,能用那种果子做。”   “好呀!那我来做个暴打……”沈若说到一半卡了壳,问道:“那果子叫啥名字啊,你都没和我说过。”   顾允笑了:“听老先生说叫’橘果‘但是和橘子又不太一样,这个时候叶子都落了个干净,也瞧不出来。”   沈若摸了摸下巴,不是橘子但又像橘子,又特别甜。这该不会是个什么杂交水果吧!这年头竟然有能人种出杂交的水果来了?!沈若合理怀疑会不会是耙耙柑或者皇帝柑一类。   要是真有这样的能人,沈若必须要请他来沈家村,虎头山上的果树也不少,要是能杂交出柠檬、椪柑之类的那就更好了!   沈若收回自己发散的思维,续上自己先前没说完的话。   “到时候我就做个’暴打橘果‘给你尝尝!”   作者有话要说:   加更来啦! 第185章   等沈若端着空碗拿回厨屋去的时候, 那些婶子们就都来了,一个个都挎着篮子,里头装的是做好了的成品。周兰先上前招呼着, 叫她们在长凳上坐了。   “周兰啊,你快瞧瞧我做的,不错吧。”有婶子立刻就拿出手头的东西让她看,还和周围的婶子们聊起自己有了这能赚钱的机会兴奋极了,白日里做的上了头, 竟然梦里都还在缝东西呢。   “我也是,这一针一线的完全不敢怠慢, 可仔细着做了。周兰你也瞧瞧我的?”   “你们等等, 检查这活儿是刘三娘来,让她瞧就成。”周兰一直记着沈若和她说的管事经,她是管事也就是统筹者, 不能什么小事都管, 要不然所有的东西就都该乱套了,还会让她忙得团团转。   现在她手底下有人, 那些活都能分配出去。   她要做的就是记录分发下去的活计和拿回来的东西数量,在若哥儿给的那张纸上画“正”字。   说起刘三娘,刘三娘就到了, 她也不客气直接在长凳上一坐, 有模有样道:“有没有昨儿带回去了都做好了的, 我一个个瞧。”   昨日分发下去的材料不少,只不过大家做的东西都不尽相同, 有的费时间有的却快, 所以这会儿有人都已经把自己手头的活儿给做完了的。   “有。”做了那布艺挂件的婶子将自己的篮子提了过来叫刘三娘看。   一共做了六十个, 满满登登摆了一篮子, 刘三娘毕竟是拿了钱办事的,这会儿更是上心,拿在手里一个一个看得仔细。   “你这五个带回去拆了重新缝,叠布的时候就歪了。”刘三娘挑出五个瑕疵品递回去,把那剩下的五十五个收了。   周兰在一边记录下来,有瑕疵品要重做的也得记下,这不算做错就是还不够仔细,但是处于若哥儿说的可以谅解的范围内。毕竟六十个里头有五个瑕疵,还算少了。   可那婶子信心满满的来,又是头一个,结果出了五个瑕疵心里就不舒服:“这……我瞧着也没多歪,这怎的就不成呢?”   “就是不成的,下次做的时候还得再仔细些,尽量做的规整。”周兰作为管事的,自然要说上一嘴。   那婶子捏着五个挂件,只好点了头。重做就重做吧,总归这东西简单,到时候再更仔细一些就好了。   沈若恰好出门来,大家瞧见他了立刻笑着跟他打招呼。沈若冲她们点头示意,他在屋里头忙活,也听到了外头的对话,这件事确实就得这么来,今日要是歪了缝线没退回去,那下一次再拿过来的就会更歪,所以高要求就得是从一而终的。   只要有一次放松了一点,那之后做出来的东西就完全不敢保证全都是规整的了。   沈若气定神闲地走过去在另一条长凳上坐了,“干娘,刘三娘你们不用管我,继续就是。”   婶子们也不知道怎么了,原本气氛还好好的能随口说说话,逗逗趣儿的,结果若哥儿一过来,大家就都安静了下来。有人悄么地瞧一眼沈若,总觉得他的气质好像和以前很不一样。   那个涂脂抹粉的艳丽影子在脑海中变得格外模糊,像是蒙了一层雾气,还有后来他未婚先孕时下田干活总是低着头,失魂的模样,全都渐渐地无法回忆起来。只能记住他现在眼神熠熠,哪怕不说话就坐在那周身都笼罩着一种气质,明明脸上带着浅笑,但就是让人有些不太敢盯着肆意打量了。   之前裁剪完之后才叫她们带回去的,那些碎布都还在家里堆着,正好这做挂件的婶子做完了手头的活计,就又给她派了糊千层底的活。   “这散料碎布是过了秤的,到时候糊完拿回来也要过一遍秤。”周兰给她拿了二十斤碎布头,用麻袋装了,糊千层底还需要米糊,要的量确实不多,李善桃便进厨屋去从米缸里头舀出来一陶碗的白米,一整碗能熬出不少米糊,拿来弄这二十斤的碎布头绰绰有余了。   这些碎布头里头都是碎到不能用来拼百家被的小片,零零散散的,各种形状都有,拿来糊千层底是最好。   先前那婶子还有点难受自己做的东西竟然还有五个要重做,明明瞧着差别也不大,就稍微歪了一点点,心里还有些不得劲,她生怕若哥儿之后因着这件事不给她继续派活了,而且要是别人都全部都能留用的话,别人自然就先有机会做别的活呀。   结果现在又给她派了新的活计,她心中的那一点小郁闷烟消云散。   “成嘞,我一定好好做,把这些碎布头全都用了!”她赚钱的欲望极其强烈,挂件要返工没事,不费太多时间,有了新的活计就能多赚钱啊!   周围的婶子顿时羡慕极了,她们也都想让刘三娘赶紧看自己做完了的,之后好给自己派新的活啊!   沈若嘴角微微上扬了一瞬,毕竟高要求是针对所有婶子做出的商品的,如果太严苛很容易就被人吐槽苛刻。返工这件事就是让人多费劲,要是说不清楚还会上升到故意浪费人家的时间来返工,更严重点可能还会让她跟刘三娘、周兰产生龃龉。   所以说清楚很必要,东西缝歪了就是歪了,大家有目共睹。然后“打一棒子给个甜枣”,给她派发新的手工活,相当于给她送钱,那她心里头也会好过不少,之后返工的肯定会好好做,做得更仔细了。   她们做完了的成品数量很可观,估计是因为有钱拿发了狠了,那几十匹布料裁剪完拆分下去,有的做书包,有的做百家被,还有其他的,过了一日林林总总收回来的成品竟然有三百来件!   当然最多的还是小东西,布叠千纸鹤、蝴蝶结和玫瑰花是最多的,这里加起来都有一半多;其次是防晒面罩和绣花发带,发带根据绣的图案不同以及绣花图样的难易程度也有分出手工费的高低,有些简单的花样绣的就会快一些,这里加起来有七十件;而剩下的三十件是已经缝制好了的抽绳水桶包和纽扣书包。   抽绳水桶包最后一步上抽绳的做法以前教过那几个最先来帮忙的婶子了,但是做这个需要工具,而那铁丝只有周兰有,于是这个活沈若不打算叫她们做,最后一步也就是最重要的一步,家里人也能帮着做。   暂时除了家人以外还没有特别值得信任的人,最开始来帮忙的婶子沈若不敢打包票在未来有人问她们的时候或是拿钱利诱的时候,她们不会将这抽绳水桶包抽绳的上法交出去,也许以后也有别人想到同样的办法,或是拆开了学走。总之在现在这个时候,能晚一会儿让其他人知道抽绳的做法,就越好。   三百多件里头自然也有要返工的,刘三娘全都给她们挑了出来,大多的毛病都是缝歪,还有缺了几道小的地方忘了的。   一直机械的做同一种动作很有可能会出错,人又不是机器,沈若能理解:“婶子们,你们做活归做活儿但有时候也不能一直做,好歹起来走动走动,不然眼睛和身体都吃不消。”   大家为了赚钱一时头热根本察觉不到身体累,但是长此以往可不是个好现象。   沈若最是知道穷人只要为了能够赚钱会有多拼的,毕竟自己最开始不也是这样?   那时候根本每日都没多少时间能和自家崽在一起,都在镇上和沈家村往返呢。   “好,若哥儿你这么关心咱们婶子心里头暖呼着。这次头一回做的有些差错,下次咱们一定再多仔细着做。”有婶子笑着说道。   “那敢情好,慢些做仔细着点儿还省得返工,一次结束多好。”沈若也笑,随后站起身对所有人道:“大家一起努力,现在村里木工厂的名声都传出去了,等以后咱们村布艺作坊的名声肯定也会。要是大家愿意,就和我签一份契约,成为布艺作坊正式的员工。”   “你们可以仔细想想,待会儿再给我答复。”沈若说完便往屋里进,他要继续写那合同了。   虽然他说的词很新颖,但是大家也都能听的明白。那些丈夫在木工厂里干活的人都知道他们在里头的人都是签了契约的,上头会写每月给多少工钱一类的。   这会儿大家互相讨论一番,立刻就激动开了,这难道是要和木工厂一样,她们也能签契约做活儿了?!   签契约自然是最有保障的一件事,要是东家不按时给结工钱,她们可是能带着契约去告官的,契约在大宇就是断这类案子的凭证啊!不过她们自然也是十分相信若哥儿的,不然也不会来帮他做活儿了。而且这活计对她们来说也不难。这下听他说要签契约,大家都有些兴奋。   有些事情只靠嘴约束是不成的,得列出条例来,沈若之前在屋子里就是在拟合同呢。在古代这叫契约,他是东家,应聘了帮手,这些婶子要是愿意签下那就是当了他这布艺作坊的员工,要是不愿意签那就算作是“外派员工”,不过那些重要些的设计和巧思就不会让这些外派员工沾手做了。   沈若前一时辰和周兰提了,还说了一部分内容,这会儿他不在,所有人都围住了周兰,纷纷问她那契约是如何的,是每月开工钱还是跟现在似的,按件算钱?   “还是按件算,若哥儿说了,要是按每月发工钱大家赚的肯定没有按件数的多。”周兰回答。   工钱固定的时候大家积极性普遍都不高,多做少做一个样,那谁还愿意努力干活,摸鱼偷懒不香吗?但若是每个人分开,多劳多得,做的好了还有提成,有奖金,这样才能调动起员工的积极性和上升的心,让布艺作坊运转的更好。   外头吵吵嚷嚷的完全没有影响到屋里的祥和,沈若捏着以前顾允带过来的毛笔,正蹲在床铺边上写条例。他屋里现在都还没有一张桌子,也还没法完全适应写毛笔字,于是写得很慢。   顾允对这些也有些见解,沈若和他讨论怎么写最好。   顾允在村里先前帮了村长和族老们最多的忙就是写契约、还要写各种纸质的东西,这会儿确实是派上了大用场。只是他也没想到他会的这种技能竟然还能用在若哥儿身上。   沈若蹙眉思考着用白话说出口,顾允听进耳里后翻译一遍再说出来就变得很古文,很官方。两人合作写出了一份非常严谨的关于沈家布艺作坊的契约。   “最后再写上一句’若有疑问,解释权归沈家村沈若所有‘。”沈若写上去之后便笑了,这契约最后一句写得跟举办什么活动似的。   不过上面的内容写得十分清楚详细了,把所有大家在意的一条条都罗列了上去。最主要的就是员工不能将自己在布艺作坊中做出来的东西泄露给别人;要按时交货;还要服从十个错误的就会被辞退的条例等等。当然交货的时间自然是经过计算的,并不会太紧,还有那十个错误自然是不包含瑕疵,以及原本布料就有的损坏这一类,全部都有标明。   沈若仔仔细细看了三遍,又念了一遍确认无误之后才签了自己的名字,他是布艺作坊的老板,自然是甲方。只不过要签的人肯定不少,还要多誊抄几份。   “我来帮你。”顾允道。   沈若心情极好,和顾允谈论这些每次都有所收获,忍不住侧过脸去,快速地吻了下他的脸颊,“别了,你身上还有伤呢。我来给你表演一个’如何快速完成罚抄的作业‘如何?”   顾允想笑,但又好奇沈若说的“罚抄作业”是什么东西。   “你们这儿的作业是不是叫’窗课‘来着?”沈若又摸出来两只毛笔,直接夹在了指缝间,底下三张纸整齐地按顺序叠好了。   “嗯。”顾允目不转睛地看着他动作。   只见若哥儿纤细的手指微动,三根毛笔同时在纸页上落笔,很快就写完了第一个字。   得益于他画画的手稳如老狗,写出来的字倒是还能看,挺工整的!   沈若抬眸看了顾允一眼,一双眸子里含着笑,眼睛都弯成了月牙状,那眼神里好似再说:快看!我厉害吧?   顾允立刻心领神会,朝他竖起大拇指。   他清凌凌的嗓音中带着毫不掩饰地夸奖:“若哥儿你真厉害。这么熟练,难不成你以前经常被罚抄作业?” 第186章   “那倒没有, 我就是那么一说,”沈若差点儿被他噎了下,找补道:“你们难道学习四书五经的时候不用抄写么?想我以前小学时候抄写拼音和词语, 初中开始摘抄好词好句,对了还有英语,我们老师都是让折三下,分八个格子,每个单词加中文意思抄八遍的!”   难不成古人不抄?   沈若一回想起以前中考、高考前的日子就觉得手酸, 那时候是真的“起得比鸡早,睡得比狗晚”, 用空了笔芯都攒了一大桶, 总之就是各种抄写,还有一大堆的卷子。   他记性好,抄两遍也就不会忘了, 结果要抄那么多遍, 自然就练就了一手偷懒的技能。但要是记忆力不算太好的,那还是正儿八经地多抄几遍吧。   顾允道:“会誊抄。”四书五经的内容繁多, 要抄一遍都要花费两日的时间,用许多的笔墨。所以家中不太富裕的便直接在沙地上写,或是在脑海中默写。   “不过你们那的老师, 要你们抄写的着实有些多了。”顾允想了想说道:“只要记住了, 便不用一直抄写。”   “是啊。”沈若猛点头, 知音啊!   沈若哪怕速度再快,几十份契约写下来也最起码要一炷香的时间, 还好外头婶子们都健谈, 家里的事儿都是忙活完了才出来, 还能等。   等他出来后, 大家便都竖耳听着他即将要说的契约内容。周兰也终于能歇口气,大家的问题实在是太多了,她还是不太习惯这种感觉。   沈若扬声将契约念了一遍,契约要写的正经严谨,但是为了防止婶子们听不懂,沈若还是附带着用大白话再复述一遍。   周兰看着若哥儿的样子,那般自然,一点儿不露怯,落落大方的样子,她也跟着挺直腰板,学一学。   她是布艺作坊的管事,未来管人自然也要做到游刃有余的,这才能帮上若哥儿的忙呢!   因为契约写得详尽,大家心中的疑问也全都有了解答,沈若道:“还有人有问题吗?可以提出来,我现在解答。”   等了片刻发现没有,沈若便道:“既然没有,那就想要和我签订契约的就过来吧。”   朱砂红泥印只有村长家有,沈大山主动跑了一趟去借。这会儿正好拿了过来。   没有人不想签契约的,这契约上也写了,要是在别的地方有活计要打短工,也没有关系,只要能够将手头的活做完按时上交就没关系,要是没有按时交上才会追究。要是出了十次严重错误,才会强制解除契约呢!   大家虽然没有念过书,但知道契约这东西重要,也都或多或少知道些,听完之后发现若哥儿就是个靠谱的东家,而且还大方,大家自然都很乐意签了。而且村里头那些个没能来的,都羡慕死她们了,这年头赚钱难赚,谁不想在家里缝缝东西就能赚着钱呢?   签订契约的事儿忙活了一上午,终于完事了。婶子里头还混着心姐儿和巧姐儿,还有沈水,他们三个自然也要签,心姐儿嘴甜,签完之后按了手印就喊了一声“沈老板”。   引得周围婶子也纷纷这么喊他。   沈若勾唇浅笑,先前在木工厂村里人喊他“沈老板”他自然是不认的,不过现在嘛……   “嗯,以后给我好好干,要是干得好,年底有奖金。”   沈若一句话让所有人都沸腾起来,婶子们脸都要笑烂了,竟然还有这种好事!若哥儿怕不是菩萨转世来救济她们村来了吧?!   沈若听到她们音量小的讨论声,有些好笑地微微摇头。什么菩萨,他可不是随便什么人都帮的圣母病,他现在做的这些,确实有一部分扒拉同村人一起脱贫致富的举措,但是更多的是为了能让自家赚到更多的银钱。   利己利人,这样才能长久。大家都脱贫了,日子过好了,自家掺在里头也不会太打眼,免得惹别人红眼。   其实他也是个目的性很强的人呀,要不是为了崽崽能健康平安,舒舒服服的长大,为了家人能够身体健康,他也不会想要这么努力的搞钱的!   如果自己一个人的话,沈若觉得自己躺平之后光靠画画这门手艺没准都能赚不少,再不济他去烤地瓜也成啊。蓝帆就是头一个大客户。   现在就是要努力提升生活品质,这泥瓦房太危险了,估计难以承受住风雪。所以首先就要将那冬暖夏凉的青砖瓦房盖起来!   他们这里笑声越过围墙传到了隔壁刘婶家。沈大山家和她家紧挨着的,先前他们要建围墙她也答应能在自家边上建起来,毕竟这样她家也就多出一面围墙来。里头在说什么她听不太真切,但是听着了里头有许多人,她们好像说能拿工钱什么的。   她也不是故意要听,只不过人多声音大无可避免的听了一耳朵,隔壁沈若是个有主意的,带着村里不少人赚钱她是知道的。   她往自家灶屋烧水时候,儿媳妇也进来了,说道:“娘,沈家有赚钱的活计找村里婶子们做,咱们家也缺银钱,又住得近,怎么不找咱们也去啊?”   刘婶闻言心想也是,但是老实的心使然,她塞进一捆柴:“咱们和他们家也就占了个邻居,平日里也不经常走动,估计他们要找人都是找的相熟的吧。”   说是这样说,但心里头不太痛快。   “再说,咱们手上功夫也一般,先前去溪边洗衣裳时候我听她们说了,要针脚极细密才行的。”   “屁嘞,我都瞧见那花婶子了,她的绣工娘你又不是没见过,还没你好呢!她都能去!”儿媳妇显然有些不平,这年头谁家都缺钱,有了能赚钱的活计大家都想做,结果村里那么多婶子,连住的最远的都有人能去,她们这“近水楼台先得月”的地方,沈家倒是不来喊。   “他家围墙竖那么高,你真瞧见花婶子了?”她惊讶极了,原本不想这事儿倒不觉得怎么样,没喊她们那也就算了,但是人都是见不得讨厌的人过得比自己好的,那花婶子一个针线活贼烂的都能去,还住的那么远,沈家还真是不挑人啊!   “是啊,我刚从外头回来,正好瞧见那花婶子从沈家出来呢!”儿媳妇气道。   “得,你在这儿烧水,我带上一把葱去问问沈林家的。要沈若做那东西真不挑人,咱们也上门去问问能不能帮着做点活。”刘婶说完就摘了一把葱往外走,路过沈大山家门口的时候还朝里看了眼,随后立刻往前走。   她去的就是沈大山家另一边的人家。   “翠山你在家不?我来寻你。”刘婶唤道。   “在,你怎的来了?”叫翠山的小哥儿立刻拉开了屋门请刘婶进屋。   “我同你说件事儿。”   两家的男人同在镇上一家酒楼里头打杂的,他们俩关系也跟着近了点,但光顾着自家多些,平日里走动的也少。   这会儿翠山还有些懵,但是人带着东西来的,自然是给端了水请人坐下。   先是说了几段闲话,刘婶才切入正题。   翠山一听她想要去沈家问能不能帮着做活儿,他立刻摇了头:“我先前打听过了,人若哥儿说了现在招的人够了,不需要更多,以后等需要了再从村里找呢。”   “既然不多招人,那怎么手艺差的也要啊?”刘婶皱紧了眉头,说的是谁不言而喻。   “嗐,有些活计不需要手艺。我想有几个该是周兰带进去的,毕竟周兰现在是若哥儿的干娘了,又是专门管这布艺作坊的。”翠山早就看得透透的了,但是他心性就是这样,不争不抢的。人家没来喊,他也不会主动去。   “那我先去问问周兰。”刘婶想着自家可是沈家的邻居,先前他家建围墙自家可是让出了一分荒地的,虽然那也不是自家的,但也是沈家欠了自家的人情。   “你啊就先去提一嘴呗,我想等下次要是招人估计就该来找你了。”翠山给她出主意。   刘婶也不知听没听进去,略坐了坐就打算走。   “你家这水怎的还有股子奶味。”她好奇问道。   翠山笑了下,“你口里太淡了吧,喝点井水怎的还有奶味了?”   刘婶也没多想,打了声招呼就走了。   翠山见人走了立刻就躺倒了,奶味自然是因为那碗里装过牛乳,还是若哥儿家送他的,只不过他倒锅里之后懒得多洗一个碗,就用水冲了冲。   绣花做活这些不适合他,他只想躺着休息。反正夫君出门工作有工钱拿,养活他们两个的小家也够用了。   刘婶直接去找了周兰,问她能不能让自个儿和儿媳妇一起进布艺作坊给沈若做活儿。   这事儿周兰熟,她已然拒绝过不少之后想来加入的婶子们了。   只说那套沈若教她的套话,虽然委婉但明眼人一听就是披着好听话的拒绝。   那刘婶听了道了声好,但脸色却变了。回到家中后,和儿媳妇说了许久的小话,句句都是抱怨。   周兰这边也将刚才发生的事儿告诉了沈若,毕竟刘婶都拿“都是邻居,怎么不喊她”这事儿来说了,自然得跟沈若提一嘴。邻居之间要是产生什么矛盾十分难解决,毕竟自家建个围墙的时候都要左右两边邻居签字同意才建成的。   沈若心里有了数,但是今儿才刚签出去不少契约,暂时也确实不缺人,不过邻居想来自然是有优先权的,谁叫他未来还要建屋子呢?   “这样吧,干娘你去和她说,下次咱们再招人她就是头一个。就说是我沈若说的。”沈若这会儿走不开,他正开始做午食,李善桃和柳杉本来是要来帮忙的,但是纽扣书包和抽绳水桶包还有最后一道工序,这个他娘来弄,阿嫂还要做那些枫叶系列的绣品。   他们家里是一天三顿的,周兰也知道。   “成。”周兰道。   有些婶子还没走的,这会儿在沈若家门前聊起来。   “我家汉子今儿走去镇上买家用,结果你们猜怎么着?”   “啥啊,瞧见啥了么?你别吊人胃口啊。”   “噢哟,瞧见八九个光溜溜的男人被绑在树上呢!还吓了一大跳嘞!”   “噫,怎么会这样,都是些啥人啊?”有人皱起眉,嫌弃问道。   “后来衙役都来了,说是一群劫匪呢!藏在百姓家里头的,找又找不出来。这下一口气全都给抓走了,听说可以抢劫了不少路过的人家,那脏银子都有上百两呢!”那婶子越说声音越响。   这种话都是越传越离谱的,其实根本没有上百两银子,最多三十两。毕竟他们也怕犯事被抓,不然也不会在那犄角旮旯的地方设下埋伏了。抢劫的都是村民,富裕的少。   听到她说那些劫匪已经被官府捉拿了,沈若便放下了心。就是可怜了那些不小心路过瞧见他们光溜溜的人了,肯定很伤眼。   不过那日顾允捂着他眼睛不让看,沈若没瞧见。但是沈若还是决定多看顾允两眼,养养眼睛。   而另一边,官府中。   县太爷刘新固还在储水镇上,坐在案后手里拿着那张诉状瞧,胡子不住地抖动:“师爷,你过来瞧,这字迹可熟悉?”   师爷看完后确实觉得眼熟,这手字虽然在野地中写就,但慌而不乱,十分有文人之风骨。称得上是一手好字。   “你去将先前顾允秀才写过的那两份诉状拿来。”县太爷摸着胡子,端详。回想起头一次瞧见那手字的时候,还说他运笔力气不够,瞧着像是脊背或是手受伤了没有力气写的,有形却无神。   但后来写得是一次比一次好看。   拿出来对比过后,刘新固对顾允的字更是加深了印象。他早些年就听说过储水镇上出了一名案首秀才,只不过他从未自降身价去招揽过,估摸着这样的秀才必然有一位老师了。   “这回沈家村这两个后生又做了件好事,不是谁都能将这群匪徒给就地捉拿的。”县太爷说着,边上的衙役冷汗瞬间就下来了,这是在说他们办事不力。   他立刻跪地请求责罚。   刘新固饶了这群属下,倒是对沈家村起了浓厚的兴趣。这两人先前在老师和小侯爷的嘴里也听到过几次,昨日老师来信还说要他问问那沈家村沈若做的“木箱子漏斗”做出来了没有?开始售卖没有?能不能多买几个给他送过去?一连好几个问题,让刘新固越加好奇了。   他不禁想这两个人究竟是有什么神力?不仅当过公堂上的苦主,又两次帮了苦主帮了官府。而且还入了付大人和小侯爷的眼!   这沈若和顾允可真是奇人哉!   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早点更新祝大家小年快乐耶!昨天忘记了是北小年,所以今天南小年一并补上~爱大家! 第187章   接连两日镇上“珍宝居”都没开摊, 茶楼里猜测什么的都有,只因“珍宝居”开摊之后名气传的广,还有不少人慕名过来想买东西的, 结果正好撞上摊子不开的时候。   好些人在说“珍宝居”就像昙花一现,没两日就不见了,也不知会不会继续摆。   先前买到书包的人有些庆幸自己下手快,那些还没赶上买的人就有些后悔为什么自己没早点去买。现在镇上人出门只要买了的都爱背上书包出去,无论是读书人还是其他百姓。大家是真心觉得这东西方便好用, 还能装。   特别是有一种“书包”里头是夹层油布的,拿来装早市上买的猪肉都成, 到时候只要把油布那面翻出来洗洗晒干又能继续用!   而且这背着的包叫做“书包”一听就有文气, 镇上读书人几乎都人手一只,大家最推崇读书郎了,他们用的东西自然是好的, 而且到手之后用了便知道这“书包”究竟有多好用。   只要买了的人, 他们人人都成了活广告。没买着的人瞧见了想看看,买着了的人就拿出来炫耀, 背着书包出来逛都能收获不少注视呢!让人暗戳戳想要炫耀的心理满足地不得了。   不怪它先前能在镇上流行那么长的时间,这东西啊,嘿还就真是好!   而“珍宝居”作为当初集市上头一个卖书包的, 现在镇上几乎所有人都知道了这小摊的名儿。读书郎还为这摊子和书包写了不少诗词, 供人传唱。   要说以前书包火的时候, 镇上买不着原版只能买到别人仿制的,大家觉得也就那样。但是“珍宝居”出现之后, 两日便卖出去上百只书包, 这下子一时之间火遍全镇。   人都是有从众心理的, 还爱攀比, 人家有的自己也想有,好东西谁不喜欢呢?况且那书包不贵,最便宜的抽绳水桶包一贯钱一只,那有雕刻图案或者字的纽扣书包才一贯半!但是这书包质量好,要是使用的爱惜些用上个四五年不成问题的!   这么实用,价格又不贵,对百姓来说是多么的划算,简直称得上是物美价廉啊!   许亦方偶尔坐镇自家布庄的时候,都有客人上门来询问“珍宝居”何时再开摊。   沈若他们没来摆摊的时候,来这里瞧的人也不少,都是过来看看“珍宝居”开了没有的。哪怕有人说没开,也有不少人想着碰碰运气没准自己过来的时候正好就开了呢?   有这样心思的人不少,所以自家布庄门前的客人还挺多,连带着进来买布的人都变多了。   许亦方哪里知道沈若的打算,但是他借用自家的仓库做库存,里头有多少东西他也是知道的。并不存在说库存告急,没有商品拿出来卖的情况。   那就是说,可能出现了什么意外,他被什么重要的事儿给绊住脚了?   “莫担心,估计就是家中有事儿耽搁了摆摊,可能明日就来了也说不准。”许氏布庄长相严肃的掌柜不知第多少次说这句话,说完后对客人道:“布庄新进了几匹布,都是新花样,那’珍宝居‘做书包的布匹也都是从我们家进的。客人要不要瞧瞧?”   客人原本只是过来瞧“珍宝居”开了没有的,听掌柜的说完前一句之后他就打算走了,本就是奔着买书包来的。结果后又一听“珍宝居”做的那些东西用的都是许氏布庄的布,大家都夸“珍宝居”做的东西质量好,布摸起来细软,针脚细密,总归都是夸的,这下听掌柜的这么说了,这才起了兴趣。   家里媳妇老娘也会针线,再加上冬日要到还要准备过年新衣,也好久没给家里人扯布匹裁衣服了。   来都来了!那就瞧瞧看,略挑一挑吧。   “好,你就把现下最时兴的花色,最好瞧的布匹拿出来看看。”客人欣然道。   许亦方坐在柜台后翻着账簿,这才短短几日,布庄的营收就翻了个番。脸上惯常带着的笑容都真诚了几分。   这点许尔圆深有体会,最近自家老爹的好心情完完全全让他感受到了如同春风般的温暖。具体表现在——自己后脑上的乌青终于消掉啦!   我爹已经三天没有打我了!许尔圆脸上的笑容与许亦方如出一辙。他每月有一日休息,教导他的秀才给他放的,闲下来之后他对店里沈若给的书包格外有兴趣。他爹买给他的那上头刻的是“金榜题名”,而挂在店里头的那个上面竟然是四种不同的图案,但瞧着都好看极了。   “爹,这书包上头的纽扣比我那个好看,能换换不?或者我都拿走了。”许尔圆嘿嘿一笑,双手举起书包问他爹。   许亦方额头青筋抽动了下,指着他大声道:“你先放下。”   “为何?我是真的很喜欢,爹你不疼我了么?”许尔圆故意撒娇扮痴,对手里的书包爱不释手。   “沈小哥儿说,这款纽扣书包是专为女子和小哥儿做的。”许亦方道。   那纽扣上头刻的是蝴蝶结、爱心、星星和五瓣桃花。还有颜色也是大部分女子和小哥儿会喜欢的颜色,可见是用了不少心思的。   “噢!那也成,要不爹你再同他买个,这个给我吧。”许尔圆一听是给女子和小哥儿专门做的书包,立刻就更加来了兴趣,难怪瞧着似乎比自己背着的要更精巧一点点,提着似乎更轻便,但是实际上放在一处的时候没有太大的区别。也不知道发现的这些区别是不是自己的心理作用。   许亦方闻言一头雾水,“都说了是给女子和小哥儿的,你瞧那纽扣上刻的图案,你拿去作甚?不是已经有一个了么?”金榜题名不好么?许亦方此刻十分担忧自己的儿子。   许尔圆将纽扣书包抱在胸前,道:“给我带回去送给歆文妹妹,哄她高兴。”   想起姐姐家的小女儿,许亦方这才点了下头说道:“这个倒是可以,不过你手上这个书包得先留下,等之后沈若他们摊开了你去给歆文挑个鹅黄色的,花样更好的。”   “珍宝居”做出来的书包用的布匹花样不尽相同,做出来的书包自然也是不同花色的,可以挑选自己喜欢的。他要来的这两个书包颜色花样也不错,不过想起歆文喜欢鹅黄色,那这浅桃红的送她估计会有些缺憾,还是等沈若他们来了之后,买个鹅黄的那就是最好。   “好,那这个我要了!歆文妹妹的之后再给她挑。”许尔圆假装听不见他爹的半句话,嘿嘿一笑。反正老爹说了不用送给歆文妹妹了,那自己就能拿了。反正他爹的东西就是他的,这会儿他一说完话就从善如流地背上了身。   “爹,我出去逛逛!”许尔圆脚步飞快地往外跑了。   许亦方:“……”   掌柜的:“小东家还是咋呼性子,不过有伙计跟上去了,应当不会出什么事儿。”毕竟他一月也就那么一日能出去玩耍,小东家也是不容易,掌柜的暗暗心想。   许亦方看着自家儿子背着那浅桃红的书包,只觉得辣眼睛,这颜色哪有男子会背的?怕不是出去要惹人笑话!   他立刻挥手叫另一个闲着的伙计出去瞧,要是太倒霉立刻把许尔圆拉回来。儿子不要脸自己还是要的,他儿子浓眉大眼的,瞧着和那浅桃红的书包也不配啊!!   浅桃红的颜色在阳光底下格外好看,不似大红般潋滟,就像女子胭脂中薄红的那一抹颜色。许尔圆他这一出门回头看他的人都多了好几层,也不乏有姑娘小哥儿在外头逛街的,瞧见那书包之后都有些心动。   先前瞧那些读书郎背的都是些青的、灰的、黑的,这还是头一回瞧见有人背着个桃红色的书包在外头!这下无论男女老少只要路上遇见了,全都会盯着看上两眼。   “小郎君,你这背上背的书包可是’珍宝居‘中买的?怎的还有这种色,瞧着怪好看的。”有带着孙女儿出来的老妇人在孙女的撺掇下上前去问。   许尔圆脾气和许亦方像了个十成十,但遇上年老的还是知道尊重的,这回儿他微微低下头去听老妇人问话,随后回答道:“这是珍宝居的老板送给我爹的,说是专给姑娘和小哥儿做的,可我瞧着好看,便找我爹要了背了出来。”   那孙女儿顿时捂住嘴惊讶了,倒是没听说做书包还能做出专给女子和小哥儿做的。“书包”这东西在镇上名气大,但大多都是男人们在疯抢,女人和小哥儿去了“珍宝居”那也是买些绣花发带、好看的挂件一类,却没想到竟然还有这样的书包能买!   男人们去买书包的时候自然逮着深色、庄重些的颜色选,也有人选了白色青色这样的浅色,但男子很少会有去选类似鹅黄、桃红这般的颜色。以至于镇上能瞧见的书包颜色都是那几样。   周围也有姑娘驻足竖着耳朵听呢,这下顿时对“珍宝居”的好感度蹭蹭蹭往上涨!没见过哪家店、摊子会专门给女子和小哥儿专做一样的,家里兄弟都买了书包,那自己也要!   又过了一日,得益于刘大夫给配的药油效用好,沈丰和顾允身上的伤差不多好了。布艺小作坊收上来的商品数量也很可观,加起来足足有五百多件,大部分都是小的东西,但也是个很大的数字了。   这一日沈若便打算继续去摆摊,沈丰和顾允陪同。   结果三人驾着牛车到了“珍宝居”棚子前头,就碰见了不少等候着的客人。   沈若:“今日确实起晚了,来得晚了些。没想到竟叫你们好等,实在抱歉。”沈若说完视线往顾允那飘了眼,都怪他俩太有话聊,在古时候没有手机玩的时候沈若竟然都熬上夜了!   顾允接收到,冲他勾唇浅笑。   惯常面无表情的人突然对你笑了,那杀伤力极其大,沈若感觉到自己的心脏快速地跳动了两下,轻咳一声不去看他。   “老板,你们可是两日没开了?我每日都来瞧,实在是想买书包得紧,到时候叫我先挑呗?”有人喊道。   沈若笑了:“先前家中有些事耽搁了,今儿带了不少新的花样过来,你们随便挑!”   “那敢情好!赶快开张吧。”有人等不及就要催了,但脸上是笑着的,倒是不讨厌。   沈丰和顾允立刻去打开油布帘子,沈若在牛车边递过去,他们来摆放。大家虽然着急想买,但也还是耐着性子等他们摆好了,这才开始挑选。   读书人多的地方素质就普遍高一点,沈若想起上辈子说大学生返乡时候都是排着队井井有条的新闻,就觉得和现在很像。人都是会有从众心理的,见前头都排起队,大家也就自发的往后站。   和最开始那两日疯抢的时候不同,现在有秩序多了。   不过今日沈若发现还多了不少姑娘和小哥儿在队伍中,在大宇男女大防不算严,但也会顾忌一些。沈若便喊他们另起一队,由他来招呼。   大家对这个长相漂亮的小哥儿老板更是心有好感,再瞧见里头摆着的书包,发现那颜色好看的都摆在外头,更是高兴。这些颜色书包前两日可没人买,但老板也未将它们收掉,只留下男人们喜欢的那些颜色,所以此人人品可见一斑。   “老板,我想要那个浅桃红的书包。”走上前来的姑娘红着脸说道,她还是头一回瞧见像“珍宝居”老板这样标志的小哥儿,眼睛就定在他脸上了。   清瘦高挑的小哥儿面上含笑,眼睛弯弯的,看着你的时候仿佛像是把你当成了朋友一样,让人如沐春风。   “可以,你要挑挑吗?”   书包很多,里头桃红色的不少,不是一匹布颜色会有细微的差别,还有些暗纹上面的不同。   沈若见她一直看着自己,眼神中带了点询问的意味,冲她微微一笑。   姑娘顿时呼吸一窒,立刻随手点了一只:“就、就要这个。”说完就把用麻绳串好的一贯钱递给了沈若,拿着书包就准备走。   都说男人爱看美人,但实际上姑娘也爱看!小哥儿也爱看!   沈丰和顾允那边招呼着男人们,倒是不太忙乱,大家目的性极强,也不会太过挑拣,一般看中哪个就直接拿了付钱走人,效率极高。   所以顾允还有空隙能去瞧沈若,他吾日三省吾身,发现了自己最喜欢的三件事:做学问、爱沈若、爱家人。   “珍宝居”生意好不是没有道理的,这样的若哥儿会发光。谁说哥儿就不能成就一番事业呢!   沈若就可以!他身体力行地做给所有世人看!   而这样渐渐要显露出耀眼光辉的明珠,是他的未来夫郎。   顾允轻笑出声,引得周围瞧见的人怔愣一瞬。同为男子,也不得不承认这男人确实瞧着十分俊朗,身上自带读书郎的文气,看一眼就知道他很有学问。   而且人家可是案首秀才!!   再看看那小哥儿摊主,长相更是没的说,这两人站一块登对极了。而另一个男人也是浓眉大眼,瞧着自带一身正气的,有这三人在这里,这灰暗的棚子都显得亮堂几分。   沈若说话说多了口渴,拿起一边竹筒喝水,水珠从红润嘴角滚落一路滑进脖颈,那竹筒随后便被另一只骨节分明的大手接了过去,男人对嘴仰头便喝了一口。   随后拿了怀中的帕子耐心地给小哥儿摊主擦脸上的水迹,帕子上翠竹小笋的刺绣一闪而过。   “累了么?累了便换我来。”顾允低声询问。   沈若看了眼排长队的姑娘小哥儿队伍,摇了摇头:“不累。”   开玩笑,顾允是有多招人沈若是清楚的,十里八乡的姑娘和小哥儿喜欢他的不计其数,当然有的不仅仅是看中他的脸,最主要的是他还有秀才功名。   这会儿暗戳戳看他的视线沈若都发现不少了。心中默默吃醋,但不想叫顾允发现。   还有胆子大的小哥儿和顾允搭话,毕竟是做生意,人家问了关于商品的问题自然不好不回答。   没等沈若继续说话,一只手便盖住了他的头顶,安抚性地轻拍了拍。   “别逞强,”顾允知道沈若此刻极困,毕竟昨夜他们俩话匣子一打开聊到了午夜之后,今儿又起得早,这时候早就困得眼睛都快要睁不开,他倒是能忍,但不想叫若哥儿强撑着,“我早先托人帮忙去’阑珊‘传话,估计待会儿小松会过来,我们去找个地方睡一觉,如何?”   沈若算是知道了什么叫“偷得浮生半日闲”,等小松来了,就叫他在姑娘小哥儿这列招呼,他阿兄倒是越来越熟练,收钱收的心花怒放,一点儿也不想休息。   沈若也就随他,未来自己不可能一直来顾着摊子,本就是打着等摊子客源稳定之后,交给阿兄来管。先前他也一口答应下来了的。   顾允带着沈若去了当初他们在镇上住过一夜的客栈,这回就买了一个白日,用作补眠。   沈若确实是困了,又招呼客人打起精神干了三个时辰多的活儿,这会儿是沾了枕头就能睡。   顾允见他困,便学他哄崽崽的时候一样,轻轻拍着他半边肩膀。   很快沈若便安心睡去了,顾允目光落在他光洁的额头上,滑过如鸦羽般纤长的睫毛,落在他脸颊颧骨上的那颗小痣上。这颗痣的颜色是嫩红色的,不由让他联想到若哥儿后腰处那颗隐秘的心形胎记——也是同样的颜色。   只不过他还没有再亲眼瞧见一回。   顾允缓缓靠近,在他颧骨上摩挲亲吻,低低说道:“……不想叫摊前那些男人看你。” 第188章   随着“珍宝居”生意的火热, 沈若的布艺小作坊也日益走向正规,每日都有收回来的成品和派发下去要做的活计,几乎将原本冷寂的沈家村给盘热乎了似的, 几乎家家户户都在为了赚钱奔忙。   或是在沈家村木工厂中做工;或是在虎头山上伐木、种树苗;或是在给沈若的布艺作坊做活儿。总之只要想赚钱的,不在木工厂和布艺作坊里,也能去做那人人都能去的伐木和种树。   先前沈若和村长提的,砍掉一棵树便要种下一棵树苗,这还要与他们的工钱息息相关, 要是那树苗枯死可是要倒赔钱的,因着这项规矩, 进而衍生出了有人专门伐木, 然后请村里其他擅长种树的人帮忙种,分给人家一部分工钱,这样效率更是提高不少。   村长对此喜闻乐见, 毕竟大家都是农人侍弄地里庄稼算是熟手, 一个个的都不差,但是种树还是得要有经验的来才能种得好, 成活率高。这样的分工合作,族老们也是乐见其成的,现在木工厂接的订单越来越多, 已然赚了不少钱, 他们脸都要笑烂了, 回想起村里那两个有为青年人族老们嘴里心里都是夸的。   这一日,一辆稍显华贵的马车从土路行驶进了沈家村, 问了路边的村民后径直往晒谷场方向行去。   “呀, 马车!我还是第三回 瞧见哩!”有村民坐在村口树底下闲聊的, 看着那马车笑着感叹道。   “可不是, 头一回是若哥儿朋友送他回来那时候瞧见了,我还有幸上去坐了一坐呢!”那大汉哈哈笑起来,虽然是坐在前头驾车的位置,但是自家崽儿倒是坐进里头了呢!   “对对,还有第二回 就是那镇上师爷来给顾秀才和沈若送奖赏的时候了,”那村民回想起来,突然脑子里灵光一闪,“刚刚那辆……怎么瞧着那么像先前师爷来过的马车啊?”   “都是枣红色的马,那老高!”那村民顿时跳了起来,完全来不及和边上的人说一句,转身就往村长家的方向冲去。   人家问了村里木工厂的事儿,那肯定是要来木工厂了!师爷可是县太爷的身边人,是个大人物啊!   等村长紧赶慢赶地到达晒谷场的时候马车刚停稳,因着路上颠簸马车行走的慢。   村长立刻迎了上去:“不知师爷突然到访沈家村,所为何事?”他先前已然有了和师爷打交道的经验,况且他一村之长的职位也不小,见了师爷倒也不用行大礼,微微躬身就是。   先是小厮下了车,随后穿着低调的师爷踩着脚凳下来了。   “沈村长,”师爷冲村长拱了拱手,道明来意:“听闻你们村上正在售卖一种名叫’木箱子漏斗‘的器物,可有此事?我便是为此而来的。”   村长见他和颜悦色的,想来肯定不是为了搞他们村的工厂,他道:“有,那’木箱子漏斗‘是我们村的沈若所发明出来的器物,现已改了称谓,叫作’若斗‘了。”   “哦?那这器物是做什么用的?”师爷好奇问道。   师爷的视线往马车厢不住地看,村长没注意到,但他提议:“不如师爷随我一同往工厂中去,我叫村里人演示用法给你瞧?”   很早之前有人问这个“若斗”是什么作用的话,村长还会说是为了替代青铜鼎,毕竟用那青铜鼎称粮税是真的很重。但后来顾允提点过他,不能用这种说法,那青铜鼎是大宇皇帝下发至各个村落的,你要说“替代”这让有心人听在耳里那就是有异心。   所以这作用也就是只可意会不可言传,要是真要说,那就说是因为珍重那青铜鼎,怕它拖来拽去产生磨痕,故而用廉价的木材制品来发挥其同样的作用。   村长年纪大了,就会觉得“若斗”的妙处只听他说不够,得让人亲眼见过之后才会有更深的印象,所以在之前只要有大单子的客户来的时候,都会带对方来瞧瞧如何使用“若斗”的演示。   “可,村长先去安排,我一会儿就来。”说完师爷便又上了马车,这会子村长才注意到里头还有个人,只能瞧见一片暗红色衣角,他心里顿时咯噔一下。   那、那那个,怕不是、县、县太爷吧!?   村长虽然心下大惊,但不可能过去拉开帘子问候,他这下缓过劲儿来立刻同手同脚往木工厂中走。   “快快快,准备好演示’若斗‘!把边上的地方拾掇齐整,快把灰尘扫了!要快。”村长中气十足地吩咐道。   “好嘞!这就搞。”村里那几个年轻人一听有演示的活儿,立刻兴高采烈地过来了,他们就爱做这事儿,尤其爱看到他们演示时候周围看的人或惊讶或欣喜的表情,而且每每演示完了,客人便会立刻下单。   那成就感,没谁了!   村长内心完全没有表面上那么淡定,略等了等,看里头收拾好了,就抹了抹汗往外去。   一出去便瞧见师爷从马车上下来,随后抬起手掀帘。   从马车中出来那人一身威严气度,哪怕穿着常服也能让人见之腿软。村长见师爷还算表现良好,现在瞧见了县太爷,顿时腿弯都要打颤。   这县太爷瞧着一脸正气,村长自觉已经算是见过大风大浪的人了,但是在县太爷面前还是感觉整个人都有些木,他见县太爷和师爷款步过来,狠狠地掐了手心,就要跪地恭候。   膝盖还未着地,只因他的手臂被一只手稳稳托住了。   “大、大人,草民,”村长没想到县太爷真的会来他们沈家村这穷乡僻壤,这会儿头都开始晕了。   “嘘,我便衣而来就是为了私访,老伯你可别声张。”刘新固托起他,脸上带着笑。   村长立刻快速点头。   “只当我是普通老爷便是,我今日就是来买你说的那’若斗‘的。”刘新固双手背在身后说道。   村长感觉眼前都要冒金光了,何德何能!何德何能啊!   他们村的“若斗”竟然叫县太爷都听闻了,还亲自过来买呢!   “是是是。”村长现在只知道点头了,见师爷给他使眼色,这才如梦初醒,他道:“二位请随我来,演示的地方已经腾出来了,可待一观。”   “嗯,劳烦带路。”师爷说道。   刘新固亲身下乡体察民情的时候很少,大部分的时间都在连轴转着办案,要不是老师叫人送来的信件中提了沈家村,还有顾允和沈若这二人,他也不会想到抽空出来看看。   沈家村是储水镇出了名的穷村,可他一路行来瞧着乡亲们的神情,完全没有穷村人的自怨自艾或者是目光呆滞,反而一个个瞧着都温和耐心,还透着一股子朝气。   奇妙,这简直太奇妙了!   师爷来了沈家村木工厂这件事就像插了翅膀似的飞遍了整个村,村里不少人先前就远远地见过师爷一眼了,那时候师爷是过来给沈若和顾允送奖赏的,不知道这回来是做什么?   什么?竟然是来咱们村的木工厂的?!   大家一时间哗然,家里的活计也不做了,虎头山的木头也不砍了,纷纷往村中的晒谷场赶去。那可是师爷啊,多瞧一眼都是赚的,往后就能和别人吹牛皮了!   演示的时间不长,一会儿就看完了。一开始刘新固心中有想法,这“若斗”老师都想要,肯定是个好东西,但具体如何呢,还要瞧了才知道。   结果看完演示之后,他觉得确实有了这东西之后称粮税的效率能够大大提高。只不过这毕竟是用来替代青铜鼎作用的东西,大肆推行若是没有官府保驾护航,以后想来得出不少乱子。   刘新固看完后便叫师爷去跟他们签订单。   “’订单‘一次倒是新颖。”刘新固咀嚼了下这两个字,说道。   村长现在比之前稍微好些了,因着县太爷亲人不会拿一身气势压人,这会儿他抹了把汗回道:“是的,这词是发明’若斗‘的沈若教给大家的,因为念着顺口,也叫人一听就明白意思,就一直这么喊下来了。”   刘新固挑了下眉,“你们村的沈若好像很受村民们追捧?”   村长恭敬回道:“是,这’若斗‘便是他发明出来之后送给村子的礼物,为了让我们村能够发展经济,便教了我们开设木工厂这个法子。现在村中家家户户能吃饱穿暖,都是他的功劳。所以……”   刘新固笑了下,故意道:“可他不过是个小哥儿,真有那么大本事也无法再更进一步了。”   这话说的不好听,这是点出了小哥儿不能参加科举,不能去更大的地方施展,只能在村子里做这些。哪怕是牵头造了木工厂,也不过如此。   边上演示“若斗”用法的几个汉子还没走,一听这话顿时就炸了。   “你说什么呢!若哥儿愿意在哪儿施展就在哪施展,你们镇上的老爷有多高尚?还不如若哥儿一个小哥儿心胸宽广呢!你要是有了赚钱的家伙什愿意不收钱分享给大家,叫大家有钱一起赚?!”那汉子对他怒目而视,恨不得把手里的若斗直接砸过去!   刘新固被骂了倒是不生气,他摸了摸胡须道:“他倒是心性高洁。”   “是啊,不光如此,他还能发明出各种各样的东西,虽然是个小哥儿但他完全不比汉子差!他甚至能一个人轻松扛起青铜鼎,你行吗?瞧你这样子怕不是连陶瓮都举不起来吧!”另一个汉子投以鄙视的目光。虽然他自己也不行,但这镇上的老爷都是要人伺候的肯定更是不行了!   另一个脾气爆的,抓着一个点不放:“小哥儿怎么了!小哥儿照样能开作坊,牵头办厂子!我呸,镇上人就会狗眼看人低!”   “你们闭嘴!”村长怒喝道,我滴乖乖啊,你们知道自己骂的是谁吗!   他冷汗都下来了,疯狂对着村里的青年使眼色。   他们一听村长竟然喊他们闭嘴,顿时替沈若委屈起来。当初说好的要护着若哥儿呢!结果来了个镇上的老爷要买“若斗”还说这种话,村长竟然没有跟着骂,还要他们闭嘴!   几个年轻人顿时就气得整个人都不好了,他们一直尊敬着的村长,怎么变成了这样?若哥儿对村长那么好,对村里贡献那么多,竟然在别人说嘴若哥儿的时候不护着了!   简直太过分。   村长在村子里的威严立刻岌岌可危起来。   村长面有难色,整个人都僵硬住了。他倒是想帮若哥儿说话,可话到喉咙口了实在是冲不出来。要是惹怒了县太爷,他们一村子恐怕都会不妙……   “哈哈哈哈哈。”刘新固朗声笑起来,说道:“你们说得极对,这小哥儿确实厉害。”   那汉子闻言立刻接道:“可不是,要我说若哥儿无论到哪儿施展都能做的很好,没去其他地方那是其他地方的损失!”   刘新固摸着下巴,嘴角微挑。结合他们说的那些话,他大概知道沈若在沈家村是个什么样的形象了。   “嗯,我为我先前的大言不惭道歉,”刘新固给村长投以安抚的眼神,说道:“那’若斗‘我再定一百个。”   “好、好好。”村长终于可以呼吸了,幸好县太爷大人有大量没有放在心上!   “我倒是想见见你们口中的那个沈若了。”他先前虽然已经见过,但此刻他不是县太爷而是个普通的老爷。   “他应该去镇上摆摊了吧?”在木工厂里做活的人不太清楚,但记得先前家里媳妇是这么说的。   “没,我今儿路过他家的时候好像他还在家呢,估计是沈丰去镇上了。”有汉子这会儿思索着道。   村长一听县太爷想见沈若,又是抹了抹汗,“你腿脚快,去跑一趟,就说有贵客要见他。”   那领了吩咐去叫沈若的汉子一出棚子,顿时就瞧见不少乡亲在外头候着,他顿时愣住了。   “啥情况啊!”   “噢哟,你瞧见师爷了不?听大虎爹说师爷来了,这是师爷的马车!”   那汉子顿时脚一酸,他就记得是来了两个客人,但是其中一个气质太明显太强了完全让人忽视了边上那位。他现在回想起来,那人确实面熟,好像真的是师爷啊!!   那另一个……另一个!   岂、岂不就是,县太爷!   他顿时五雷轰顶,刚、刚才他、他还骂县太爷是、是狗!   边上人还等着他回话呢,这会儿戳戳僵硬了的人,就见他流下两行热泪。   众人:“?”   “我要去找若哥儿来!”他喊完立刻就跑了,独留下周围人呆若木鸡。 第189章   沈家。   沈若今日起了个早, “珍宝居”已然走上了正轨,阿兄伤已经好全了,招呼客人也日渐纯熟, 沈若完全可以放心将“珍宝居”交给他看着。于是他便留在了家里陪伴孩子,阿兄自个儿一个驾着牛车拉着满满的货物上镇上去了。   小松这几日每日都会来“珍宝居”帮忙,几乎成了自个儿家的伙计了,还有那每日不断的牛乳送来,沈丰也会做人, 沈若没多提点,每日也会给小松带点吃的、玩的、用的小东西。人家是蓝帆开工钱, 那他们承对方的情, 给些小东西不至于让他不肯收,也能让人不白帮忙,高兴高兴。   秋日里阳光照下来暖洋洋的, 他难得亲自抱着崽崽在围墙里溜达晒太阳。   小云吞不经常被抱出来玩儿, 身上白嫩得紧,瞧见围墙边折了边的光线还会咿咿呀呀地伸出小短手去捉。   五根短小细葱白似的小指头一蜷一蜷的, 瞧着格外可爱。   这几日牛乳喂下来,崽崽都胖了一圈,那小手背上都有小肉涡了, 白生生的让人很想咬一口。   “乖崽, 咱们晒太阳补钙长高高哦。”沈若笑着逗他, 抱着他转圈圈。   要晒太阳自然不能怼着同一个地方晒,要全方位, 无死角, 全都晒一遍。要是晒得不够均匀那就不美了。   李善桃见他抱着孩子转了好几圈, 立刻制止道:“哎哟若哥儿啊, 你别转了!待会儿晕头转向再把小云吞给摔了!”   沈若一听也是,立刻停下了脚步,看了眼怀里的崽崽,表现良好,半点不晕的样子。   “知道啦娘,我就算自己摔倒也不会叫他先着地的。”沈若偏过头去亲了下小云吞的脸颊,奶乎乎的。   李善桃笑着摇摇头道:“你俩都悠着点儿,要是磕了碰了的,不心疼啊?”小云吞要是伤了自然是全家人都心疼,若哥儿要是伤了那更是了。   也不知道顾允是啥情况,这几日把若哥儿看得紧,非说他累得慌别去镇上小摊忙活,要多休息才好。这话还是当着家里许多人的面说的,一开始自家若哥儿还不答应,还想再去亲自盯几天。   但顾允拿小云吞说事儿,说小云吞天天见不着阿爹难过这样的话,若哥儿就答应呆在家休息了。   不愧是读过书的,就是会劝人。李善桃心想。   之后顾允自个儿会去帮忙,前几日都是他和沈丰一同在摊子上的,是后来见小松能应付的过来,这才去了书屋忙活自己的事情去了。   小云吞听到阿奶说话,小嫩嗓啊呜啊呜地喊起来,他现在比之前满月宴上的时候又长大了一圈,瞧着更加像福娃了。沈若暗暗掂量两下,觉得要是再每日七八顿那样的喂,自家崽早晚得长成一只小猪。   就跟徐屠户娘子生的猪宝儿似的,胖嘟嘟的。   可爱归可爱,但是太胖了也不好,容易长不高。   果然还是得多晒晒太阳,沈若心想。   小云吞被阿爹晃悠地可高兴,张着嘴哈哈笑,哈喇子顺着流下来。每日涎搭子都要换上好几块,沈若抬手点了下崽崽的鼻尖:“小漏勺又开始下雨了,照你这样不住地流,你兰香阿奶做的涎搭子都要不够用。得亏现在天晴能晒干咯,要是遇上雨天,那可不妙。”   柳兰香今儿也过来了,因着要帮着李善桃一起弄鸡窝的事儿,母鸡抱窝时间不短了,近期小鸡仔可能就会破壳,都要多看顾着点儿。   正巧从厨屋那边出来要洗干净手,就听到若哥儿这么一句话。   “哈哈没事儿,家里还有布,再给咱们小云吞多做点。”柳兰香笑得不行,小云吞爱流口水,说明孩子未来肯定早早长牙,那小舌头动着的把口水推出来,以后肯定是个伶牙俐齿的!   沈若是见识过大家对崽崽的疼宠的,那真就是什么东西都会给备上,小鞋子小帽子都做了十来个了。在沈家村里这么受家里长辈宠爱的孩子估计就小云吞一个,沈若觉着这都快成溺爱了。   “你们这么溺爱他,以后咱们可要盯着他别叫他长歪了。”沈若话虽这么说,但是对崽崽未来的成长还是十分有信心的。   “那不能够,小云吞怎么可能会长歪呢。”柳兰香凑上前来逗弄小云吞,笑着道:“以后可要照着你阿爹阿父的脾气秉性来长,咱们是好小哥儿,对不对呀?”   小云吞:“呀…呀呀。”   柳兰香顿时被他的回应给逗笑了,忍不住伸出手去:“若哥儿,你累了吧?叫我抱抱他。”   “好。”小崽子虽然不沉但抱的时间久了确实手臂会酸,沈若把孩子递过去。   沈若算是发现了,小云吞特别喜欢听大人跟他说话,时不时还能接上几句婴语,就像是跟人对话似的。   好多人都说多和崽崽说话能让他以后早点学会说话呢,所以家里人只要对着小崽崽,就会变身成为一个话痨,对他说一大堆的话。而小云吞也特别喜欢这样,时不时还会被逗笑,那大眼睛就定定地看着你,好像真能听懂似的。   但那也就是好像,崽崽现在还太小,能听懂的大概就是他自己的小名儿和阿爹阿父。   “小云吞好像重了不少。”柳兰香笑呵呵说道,一连说着养胖了,真好真好。   沈若对着小崽崽说道:“宝宝,你是一只小猪。”   小云吞闻言立刻吐出一口口水,好像再说自己不是。给沈若乐得不行。   两个大人一同逗弄着孩子,沈若耳朵一动,好像听见远远地有人在喊他,还有着急忙慌的脚步声。   沈若:“我开门瞧瞧,好像有人喊。”   柳兰香点头,立刻抱着小云吞往里走了点,生人过来怕冲撞孩子,虽然崽崽已经大了点,但也不得不防。   沈若一将门给打开,就瞧见一个汉子气喘吁吁地按着弯曲的膝盖在围墙外头大喘气,“若、若哥儿!快、快快。”   他几乎是疯跑来的,气都没喘匀,更别提说出的话语简直是支离破碎,沈若听不明白。   转身去端了一碗水过来让他喝。   “谢!”那人咕嘟咕嘟喝了水,这才缓过劲儿来,对沈若道:“那县太爷来咱们村木工厂了,还要买’若斗‘呢,现在点了名儿要见你,村长让我来喊你赶快去。”   县太爷来了?沈若回想起县太爷威严的身影,也算是熟悉的人了,虽然是官,但沈若并不觉得见他会紧张。   那汉子瞧见沈若如此淡定,他自己是越发不淡定了。欲言又止,止言又欲,最后只能重重的一叹“人啊,生活啊。”人和人还真是不一样,他反正是没脸再回去了。   不敢去见县太爷,毕竟先前还骂了人家啊啊啊!   那汉子只要一回想起来就满脸崩溃。   “好,那就走吧。”沈若扭头瞧了自家崽一眼,转回来后说道。   “若哥儿,你先去吧,我是没脸过去了。”那汉子表情就跟便了秘似的。   沈若云山雾罩的,难不成县太爷恐怖如斯?但是刘大人在县里所有百姓心目中都是个好形象,不至于会让人这样吧?   “怎么了?边走边说。”沈若见他想要倾诉的样子,说道。   两人一同往外走,隔了一个人的距离,那汉子顿时打开了话匣子,噼里啪啦往外倒。   沈若听完,不由感叹,这可真就是“大型社死现场”了。几乎比得上之前顾允瞧见那鹅黄色长衫时候自己尴尬的场面,或者更甚。   总之,沈若道:“要不你就去给人道个歉,要么你就逃离这个星球吧。”   村民:“?”啥?若哥儿在说什么球?   “嗯!若哥儿你说得对,我做事敢作敢当,我去道歉!”他拍拍胸膛道。   沈若十分看好他,鼓励道:“好,就让他瞧瞧咱们沈家村的二郎的品行。”   那汉子立刻就斗志昂扬了,不就是道歉吗!   两人一前一后到了木工厂,外头围了不少村民在马车边上转悠着瞧。那马车边上还有几个小厮在,但大家不好意思搭话,虽然这里人多,但还就安静地不得了。   只瞧见沈若了,大家伙儿才纷纷打招呼,闹出些动静来。   这点动静很快惊动了棚子里的人,毕竟大家都在等在沈若过来呢。下了总共一百五十单的大老爷那可是大客户了,不好怠慢。   请人进了沈木的办公间坐着,还给泡了糖水,上了许多干果。村长已经将家里最好的东西都拿出来招待了。   刘新固倒是很给面子的喝了几口,慢慢等着沈若来。   木门被打开,一道纤细的身影缓步走进。   来人脸上含着三分浅笑,额上一点朱红,是沈若。   村长也在里头,“若哥儿,你来了。这位是镇上的刘老爷。”他知道县太爷认识若哥儿,只不过他想伪装成普通老爷,村长只好多此一举帮着演戏。   “刘老爷好。”沈若自然配合,看刘大人坐在那儿喝糖水吃干果,不穿官服的时候瞧着就像是一个有些严肃的中年人。   “嗯,”刘新固有些好奇道:“你夫君没跟来?我记得你们总是同进同出的吧。”毕竟那几回瞧见时候都是他和顾允一起的。   沈若还以为他要问什么,结果第一句竟然是这个。他一听“夫君”一词脸颊微微泛红,轻咳了声回道:“顾允去镇上忙事儿了。”   师爷立刻附耳过去对县太爷说了一些话,刘新固这才知道这二人发生了那么多事之后竟然还未成亲,正想帮着牵牵红线,结果又听师爷道,已经定了婚的。   师爷能混到现在的功名自然有些手段,他知道县太爷肯定对这两人感兴趣,早早地就调查好了。   “师爷,将东西给他吧。”刘新固挥挥手道。   沈若看着师爷拿着用红布叠着的东西走来,似有所感。   “等你归家后再拆。”师爷提点道。   “好,多谢老爷。”沈若收下了,他猜测这肯定是赏金。   只不过头一回破案那件事的赏是因为县太爷放了话的,而且也是给他们长面儿,故意闹得大。而现在悄悄给的,是不想叫他们再出风头,毕竟钱多了就遭贼惦记,他们家里只是农家屋子,又不会请护院来。   是真的十分贴心了。   既然是帮着官府逮了劫匪贼人给的赏金,沈若收下没有一丝心理负担。   “顾允的字是不错。”刘新固随口夸了句,算是点破了那件事。顾允写得诉状条理清晰,字迹好看,确实能称得上是好看。   沈若闻言微微一笑,顾允的字被县太爷夸了诶!   他打心底有种与有荣焉的感觉,恨不得多听几句夸顾允的话,怎么都不腻。 第190章   县太爷在沈家村自然不好呆太久, 略坐坐,见了人给了赏金便打算走。   村长与他约定送若斗的时间,“老爷您定下的数量多咱们木工厂能免费送货上门的, 就是做这些’若斗‘估摸着至少要一个月,到时我叫村里人给您送去镇上……可行?”   刘新固颔首,心下却暗暗一惊。以往要买东西哪怕东西再多也都是要花钱请人拉货的,倒还是头一回听见什么“免费送货上门”,有意思的紧。这么做倒是给予顾客些便宜了, 拉拢住愿意出大手笔的客户的心,未来能缔造更多的合作?   刘新固虽然对从商不算十分了解, 但家族中也有旁支经商, 能知道一些技巧。   这倒是能笼络不少客户,让人家花钱花得也开心。   刘新固视线扫向站在一边的沈若,心中暗道, 这新词儿估计又是这小哥儿想出来的吧。   沈若注意到, 抬眸过去与他对视上了,便顺便解释一番。这项专属于高端客户的福利就是与人方便与己方便。   师爷在一旁瞧着沈若和自家大人的对话, 口齿清晰,态度自然,落落大方的样子。但面上还是带了些恭敬, 嘴角含着淡笑, 让人瞧着听着都能感觉到如沐春风一般, 和他对话就叫人舒服。   县太爷忙活的事情太多,师爷最常瞧见的就是他板着一张脸, 但此刻在沈家村的他只是个“普通老爷”, 瞧着放松不少, 特别是和沈若说话的时候, 瞧着柔和多了。   可能有些人就是有这种神力吧。师爷心想。   像这种专门面对高端客户的“免费送货上门”服务是沈家村木工厂里头能拿主意的人一同讨论过,自然也是结合了不少沈若和顾允的想法。   木工厂刚开始接单之时,只要是定下十单或以上的都能给送货上门,不过那时候定的条例比较粗浅,而且也是为了拉拢客户增加名气,但现在单子已经积攒不少,必然不能继续这么干。   要做物流,自然是要结合沈家村里的实际情况,能运货的只有村长家的牛车。也就是现在大客户不多,外加有些都是周围不太远的村落的单子,还有订单完成的日期不同能岔开送货的时间,这样送起来还能勉强转的开。   但是未来客户要是再多起来,那一辆牛车就肯定来不及。   古时候行路难,很多远一些的客户来一趟不容易,暂时最远的就是隔壁镇上来的,但过来一趟也要四五个时辰,所以想叫他们给送去的话,要么定去上百件“若斗”,要么就加上二十文由沈家村人给他送去。   所以在商量过后,现在接派送的单子不仅仅要看客人定的多少,还要看客人要送到地方得多远,要是超出太多了就要收取一部分的路费。有些定的不多的也不远就自己来取一趟,离得远的那就花点小钱,保准给人好好地送到指定的地方。   得看着具体的情况一步步规划,但是大方向沈若一直把持着。   村长看向和县太爷谈笑风生的若哥儿,一股自豪感油然而生,这是他们沈家村的宝贝,是木工厂所有人心中公认的“掌舵人”。虽然他不让大家叫他“沈老板”,但大家还是在心里偷偷这么喊。   建造木工厂之后的这段日子不长也不短,自己每日都会来木工厂转悠,做些力所能及的事儿,还要做做决策。瞧着那每日的进账、木工厂运转地越来越好,村里人笑脸都多了,家家户户都能吃上白米了!所以他乐意在这里忙活,每日里干劲满满,村长都觉得自己像是年轻了十岁!   “你说你家在镇上摆了个摊,卖的什么?”刘新固很少会和这般大的小辈谈天,平日里忙着断案处理这种事情,哪怕每月休沐那日也没有人会来找他闲聊。   这会儿和沈若聊得还挺好,他自己也有点诧异。   沈若算是个比较健谈的人,但是不妨碍他时而社恐时而社牛,社恐一般发生在自己社死的时候,而社牛则是在各种需要社牛的时候。他挺身而出!   谈起摆摊这件事,沈若算是半故意的,毕竟先前聊到镇上流行的东西了,那他作为“珍宝居”的老板自然是要认领一下自家的书包咯。   这点师爷其实是知道的,但是县太爷日理万机没有闲暇时间知道这些事儿,所以他还不知道。   沈若故作不好意思地笑了下,说道:“卖些布做的不值钱的小玩意儿,就比如说’书包‘啦,’防晒面罩‘啦,还有各种花里胡哨的发带和挂件这些。”   师爷:“……”确实都挺不值钱的。那摊子上的东西最贵的不过一贯半,这在镇上却是算不得贵。   但是那“书包”在镇上流行已久,哪里能算作是“小玩意儿”!   他作为对风向最敏锐的师爷,早就跟随潮流叫他儿子买了书包回家了。   县太爷虽然每日都忙得很,但“书包”还是听说过的,没想到这竟然也是这小哥儿做出来的新东西?   他心中诧异,但面上不会表现出来,只不过想想他都能想出“若斗”来,能做出其他的玩意儿也很正常。   “为了答谢您的礼物,我也有礼物要送给您。”沈若笑着说道。   他会做人,收了人家的赏金,不好宣扬出去,只好说是礼物。那既然收了人家的礼物,自己总得回一份吧?   师爷皱了下眉,“这……”县太爷从不收礼,为人十分清廉,主要是家族中十分有钱。每每有官员落。马,他都是头一个跟着痛骂的,说人家搜刮民脂民膏,不配为官不配为人。   现在这小哥儿竟然公然说要给县太爷送礼!   县太爷肯定会拒绝他的吧?   结果县太爷毫不犹豫地点了下头,说道:“那便多谢你了。”   师爷疯狂眨眼,竟然愿意收?!以前大人可是瓜农要送瓜果都是不愿意收的啊!   沈若莞尔一笑,他现在送礼可不是行贿,毕竟到了沈家村的县太爷,就是个镇上普通老爷嘛。   而且最主要的是,官府给他们送了不少银钱,未来要起房子那大部分银钱都是赏银垫进去的,沈若就想着送些官府能用得上的东西,也算是报答一二。   储水镇上的官府还算是比较尽忠职守,尽职尽责的。那些衙役都是经过层层挑选过后进去的,不会对普通百姓吆五喝六,或是发生欺压百姓这样的丑事。   先前去青楼救孩子那次,还有衙役跟着他们保护呢。   所以沈若打算送点不值钱,但实用的东西,不至于让县太爷难做不肯收下。   村长现在也适应了,发觉县太爷也是个人,没有跟先前似的那么抖,他听着沈若说要送礼,也是狠狠捏了把汗。   这孩子咋这么厚脸皮呢,竟然说要送个回礼。县太爷给的用红布包着瞧不见但肯定不是便宜东西,咱们村子里能有什么好东西能送啊,他家里现在都还住着泥瓦房呢。村长还有点担心,心想要不要赶快回家一趟拿家里压箱底的一棵老参出来给沈若充一下。   沈若察觉到村长的视线,冲他露齿笑了笑安抚一番。县太爷一来只有知道他身份的人难受了,特别是那个先前破口大骂的汉子,现在还冲着棚子面壁呢。   那汉子瞧见县太爷等人一同从工作间出来了,立刻冲上前来狠狠鞠了一躬:“对不起老爷!先前我唐突了您,在此和您说一声抱歉。真的对不起!”   他的肢体动作夸张极了,一腔道歉赤忱,让人一听就知道他是真的后悔。   刘新固挑了下眉,余光瞧见身旁小哥儿满意的笑容,大抵是知道了什么。毕竟这人先前说话可没有这么文绉绉。   刘新固:“咳,无碍。毕竟是我出言在先。”   他叫那汉子别将这件事放在心上,那汉子猛点头,随后又说了许多句“对不起”。   这件事永远都在沈柴的心目中留下了阴影,还有比在父母官面前破口大骂更尴尬的事情了吗!   原来沈若已经知道自己先前说过的话,虽然自己是故意那般说的,为的就是看看这群村里人是不是表里如一,顺便再探听一下沈若在村子里是什么样的形象。   这是县太爷审讯犯人时候的惯用伎俩,用多了平时就不自觉地给带出来了。   可他知道了这件事,却不会心存芥蒂,甚至还要送回礼。刘新固对沈若的看法又更加深了一点。   沈若要回家去准备礼物,本想着到时候弄好了再带过来,结果便听到师爷问:“沈若,我们能否去你家略坐片刻,这样也省得你再跑一趟。”   “好呀,那走吧。”沈若点了头。   师爷是接到了顶头上司的眼神示意才这么问的,这会儿便一齐上了马车,下人赶车。   村长也要跟着去,县太爷来了他作为一村之长必然要陪同,刘新固便大手一挥叫他们都上车来。   沈若扶着村长进了车厢,他不是头一回坐马车了,倒是适应良好,就是村长不知道脚该往哪里摆了。   只要是沈若想让场子热起来的时候就从没有冷过场子,这会儿没人说话,沈若就开始自己拉开话题聊,意外地和刘大人聊得很不错,他们天南海北的都能聊上一嘴。   刘新固没当上县令之前有过游学的经历,几乎走了大半个大宇。而沈若从华夏穿来的,这里正好和自己的老家地理位置一模一样,那些物产啊、风土人情啊,都能顺嘴说个一星半点的。   刘大人问起来,沈若就只好说是从书里瞧见的,很向往。随后话题又变成了,你怎么学的读书写字?哦,是顾允教的……   东拉西扯地聊倒也一点不闷,沈若只当他是个普通叔叔,刘新固也不端架子,当他是个小辈。   村长和师爷两人见氛围融洽,有时遇上自己能说上一点的话题也会跟着说上一嘴,都能得到反馈,一时间车厢里的气氛好得不行。 第191章   马车刚一停稳, 沈若便跳下了马车,他得先进去叫家里人好好招待客人,还要去准备礼物。   沈大山和李善桃一听有客人上门来, 还有村长陪同的,那肯定就是贵客了,自然是泡了糖水来招待。   二狗听到马车的声音立刻就从屋子里跑了出来,还以为是他蓝叔叔来了,结果一出来就发现村长爷爷和两个伯伯站在围墙边正要进来。自家阿爷也在那招呼着。   “请进请进, 家中简陋,请不要介意。”沈大山摸了摸后脑, 瞧着外头那人的气度就知道肯定是镇上来的老爷, 和他家这泥瓦房格格不入。   “不会,你家收拾的齐整,瞧着颇有田园雅趣。”刘新固逡巡着看了眼, 虽然是破旧的泥瓦房, 但外头堆着的柴火整整齐齐,地上也干干净净的, 一丝杂草都没有,除此之外在很多地方都能瞧见些心思巧妙的小玩意儿,墙角边上整齐的摆着一些不小心摔碎的破碗瓢盆, 里头都用来种上了花草。那房檐下头还悬挂着干辣椒和大蒜。   就是非常普遍的农家小院模样, 虽然一看就知道年代久远, 但是拾掇的清爽干净,让人走进来觉得舒服。   若哥儿往大屋去准备东西, 只得由家里最大的人来招呼着, 结果这里一没有他气氛就一下子凝固了。沈大山不知道该说什么, 他一个只知道种地的庄稼汉也说不出什么文绉绉的话来, 就想着先请人进来坐坐。   李善桃和柳杉泡糖水去了,家里还算会交际一点的大儿子又去了镇上,沈大山这会儿着实是憋不出一个屁来,就连在马车上还能接几句话的村长现在也只能干巴巴的说上两句。   期盼着若哥儿赶快来,要是他们这样冷落了贵客那还得了。几人一同往里进。   氛围破冰的时候是刘新固瞧见一个四五岁大的小娃娃一手一个拖着木制的椅子费劲巴拉地往屋子外拖的模样。   “伯伯们好,村长爷爷好,快来坐。”二狗拖着椅子气喘吁吁地终于给摆好了,就放在屋子前头。那里正好能晒着太阳,他最喜欢坐在这个地方往地上写写画画。   大人们瞧见他这举动和模样,顿时都心里头放松了。   刘新固一下子就笑了,缓步走到二狗身边问道:“你叫什么名字?”   二狗仰着头看他,背着阳光的看不清楚,他奶声奶气道:“伯伯你好高,我都看不清脸啦。”   “现在能看清了?”刘新固被他逗笑,蹲下。身去给他瞧,还没哪个小孩子敢这么和他对话的。   “不……”师爷本习惯性地想说“不可无礼”但瞧见顶头上司心情好,就立刻收了声。   沈大山也搬了长凳出来,人一多家里的椅子就不太够,还得去管邻居借一下才成。但他要招待客人没法走出去,总不好叫孙子来招待吧!那可就太没礼貌了,也显得他家不重视客人。   二狗看着这个伯伯,觉得他一脸正气,肯定是个好人,点点头道:“看得清了,伯伯我叫二狗。”   “二狗?”刘新固知道乡里人都喜欢给家里的孩子取个贱名字,这样能好养活。不过那也只是个小名儿,哪有人自我介绍的时候说自己的小名儿的?   “你就叫沈二狗么?”   “嗯!”二狗一本正经地点头,反问道:“伯伯你叫什么名字?”   师爷胆战心惊,虽说无知者无罪,但是县太爷的名讳哪里是普通人能知道的?他正要上前帮忙转移话题,便听到顶头上司回道:“刘新固。”   师爷:“!!”   村长和沈大山也同样震惊,沈大山没想到自家大孙子以前还挺怕羞的小孩,现在竟然和大人说话这么顺溜,一点都不磕巴,竟然还能聊起来。   二狗笑起来露出两排牙齿,问道:“是星星的星吗?顾叔叔的顾?”   刘新固也不知为何对这孩子还挺有耐心,他口中那顾叔叔应当就是在说顾允了。   “是新旧的新,固定的固。”他道。   二狗抓抓头发,嘟了嘟嘴,这两个字他好像不会写。他每日都要写好多字的,一直都是兴致勃勃,结果遇上了不会的字,就十分有好学精神地问道:“伯伯,你可以教我写你的名字吗?”   刘新固觉得好玩,这小孩子倒是不认生,“可以。”   二狗立刻去捡了两根枯树枝,递给他一根,蹲在地上抬起头,眼神中饱含期待地看向他。   刘新固一开始还没懂这孩子要怎么学,这下知道了,“那你看清楚了,先是一点……”   县令大人没坐下大家都不敢坐,这会儿就站在边上瞧,但是气氛比起之前来说好了不少,师爷也会跟村长和沈大山随便说几句话,不至于太冷场。   李善桃此时端了糖水出来了,“来,请喝水,润润喉。”   “多谢,你们也太客气了。”师爷知道村子里的情况,接过之后喝了一口发现甜滋滋的,心中对沈家的好感更甚。   若哥儿不常带客人回来,只要有客人来,沈家都是细心招待的,这会儿又听村长说人家买了木工厂一百五十件“若斗”,还送了自家若哥儿一件礼物,他们自然要招待的更加尽心了。   把家里的好东西都拿出来,那些吃的零嘴还有干果,顺带着还把四方桌也搬了出来,就在院里招待,好歹地方大点。要是在屋里人一多都转不开身。   见自家二狗竟然再跟客人学字,李善桃心中十分欣慰,大孙子有这份好学的精神真是让她们佩服。听柳杉说二狗每日都要写上几个时辰呢,同一个字要是感觉写得不好就会一直练,现在写出来的字那都是有模有样的,顾允先前也夸了他。   柳兰香抱着小云吞绕着屋子溜达,带他瞧瞧他的“羊奶妈”还有家里的各种小动物。崽崽哪里瞧见过这么新鲜的东西,顿时大眼睛一直直勾勾地盯着,还想要伸手去抓。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小云吞很长的一段时间喝的都是羊奶,身上沾染了味道,这几日喝牛乳也还没能盖住,那母羊格外亲近他。   柳兰香抱着崽崽过来的时候,母羊立刻就带着两只小羊羔走了过来,伸长脖颈要往上瞧,好像要看看这浑身充满奶味的小家伙是什么似的。或许也是因为它们知道这是若哥儿的崽,才会这样。   柳兰香微微俯身把崽崽抱得近一些,那母羊没有贸贸然凑上前去,只眼睛看着小崽崽。   而小云吞则想要伸手去抓它。   母羊站着一动不动,小云吞心满意足地抓住了母羊的耳朵,没用力。他张着嘴哈哈笑起来能瞧见粉嫩的牙床,高兴地不得了。   小羊羔凑在边上蹦蹦跳跳的,像是跟他打招呼似的。   柳兰香嘴角也忍不住上扬,这只母羊当初难产的时候还是自家诺诺救的,如此有灵性。都说家中的动物有灵性会带来好运呢,目前看来说得还真不错!   听着外头有声音,好像是来了客人。羊圈离厨屋不远,她瞧见李善桃进了厨屋要烧火,立刻就问了。   原来是来了贵客,要给泡糖水呢。   “我帮你。”   “可别,兰香你就带着小云吞玩儿吧,瞧他还没玩够呢。”李善桃笑着说道。这几日她们都会轮流带着崽出来溜达,现在长大点了没有之前那么脆弱,现在围墙也都建好了,只在自己家里逛逛不会受风。   “那好,我再带他睡会儿就抱回屋里去。”柳兰香和笑笑的小云吞对视上,说道:“咱们小云吞玩累了要多睡觉,多睡觉才能长高高。”   小云吞嘴唇开合发出呱唧呱唧的怪声,他现在总能发明出一些奇奇怪怪别人无法模拟的声音来,但听起来奶呼呼的格外可爱。   柳兰香就当他是答应了。   等李善桃端着糖水出去之后,她也就抱着崽准备进屋去,正巧看见若哥儿在大屋里头忙活,就脚步一转带着崽儿进了大屋。   反正自从发生了先前那件事之后,柳兰香就再也不会把崽崽一个人留在屋子里,要么自己抱着,要么就是知道屋子里有其他大人,这样她心里头才会安心。   “阿、阿爹!”小云吞瞧见沈若了,也不知道哪里来的力气,喊了中气十足的一声。   沈若都愣了下,虽然还带着口水音含含糊糊,但这喊得比之前要清楚,而且是崽崽主动的!   “哎!乖崽怎么来啦?”沈若笑着看了眼小云吞,明知故问道。   “啊呜…啊呜……”   柳兰香听了这一声也是惊住,这才不到三个月大竟然就会喊人了,可真不得了!   那这么一来……自个儿是不是好教小云吞喊“阿奶”了?   沈若现在手头有活儿没空抱他,只说几句话逗他。   “若哥儿你在做啥?我帮你。”柳兰香把咿咿呀呀喊着的崽儿抱去大屋床上让他睡着,又用卷好的被子裹好,这才走过来道。   沈若视线从小云吞那儿转回来,点头道:“在准备给客人的礼物,得先数出来,然后拿大布袋子装了。还要再包两个礼包。”   柳兰香也着手帮忙。   送礼这事儿本就常见,客人来家要走的时候农家人总会送些土特产给人带回去,算是尽了地主之谊。可是……柳兰香看若哥儿要送的,觉得有些…隆重,但是她知道若哥儿做事都有自己的想法,她到不了那个高度,所以也就不再想七想八,帮着弄就得了。   要是自家诺诺在,肯定一下子就能知晓若哥儿的用意。   县太爷不好在这里待太久,还有官府的事儿要干,沈若自然要加快速度。   送完礼,等县太爷的车驾走了之后,村长拍拍沈若的肩膀夸了几句,随后也就回去了。   他今儿一直神经紧绷,还被村里那几个口无遮拦的汉子给骇了一跳,这人年纪大了之后是真的精神不济,身体和心里都累了。   家里人再一问沈若那来的客人是谁,其中一个认不到,另一个倒是有些面熟。   沈若淡定道:“是县太爷和他的师爷。”   家人们:“……!!县太爷来咱们家了?!”   “嗯,没想到刘大人还挺和善,还会教咱们家二狗写字呢。”沈若是真没想到,二狗现在怎么成了社交小天才了,县令大人要走之时还不忘提点二狗几句,叫他未来一定要走上科举这条路!   二狗自然是猛点头,“我以后是要和顾叔叔一样厉害的!”   在他眼里顾允是秀才,这就是厉害了,他也要考上秀才。   刘新固满足地点点头,随后和沈若又说了几句就挥手让下人驾车离去了。   马车上。   “这沈若也不知给我送了什么。”师爷没想到自己也有份,现在他怀里还抱着个布包,比沈若单独给县太爷包的要小一圈。   幸好是小一圈,他哪里敢和顶头上司受一样的礼物,还好沈若会做人。   “打开瞧瞧。”刘新固也好奇,沈若送来的礼有三大袋子,其中最大的一袋子说是给官府里头那些衙役官差的,而这一大一小两袋子是分别给自己和师爷的。   师爷率先打开了自己那包,里头是一个绣了清雅兰花的抽绳书包,还有一个能斜挎的背包,两条适合男子的素色发带,还有适合女子的绣花发带和发绳估计是将他的家眷也考虑到了,再翻了翻还有各种好看的挂件,这些能用来装点家里。   东西单个都不贵,但是摊上卖的价格加起来也算是可观。   刘新固也打开了自己那包,里头东西和师爷的大差不差,只不过书包有两个,一个抽绳的一个纽扣的,都格外精致,斜挎包也有两个,还有发带若干,挂件若干。瞧着都是干干净净,手工也细致的。   这手艺确实是不错,难怪他在镇上开的摊子生意能够火爆。   两人都很满意,这些东西的心意远胜过价值,收了也没人会说什么。   再瞧那剩下的一大包,师爷在县太爷的示意下去打开,瞧见里头的东西,顿时嘴巴微张。   “是什么?”县太爷问道。   “是千层底,似乎是按着官府中能招揽的最大人数给的。”师爷都傻眼了,这些鞋垫单个自然不值钱,但是沈若送了百十双!他深吸一口气,道:“官府中人人有份。”   “嗯,”刘新固笑着摸了下胡须,这沈若贴心得很。官府中自然有规定的衣裳和鞋发,但鞋垫却没有考虑到,外加大家总往外跑鞋底最容易坏,人人发到手就那两双替换,平时坏了就修修补补着穿。   但千层底是质量最好的一种鞋底,这是真的十分贴心了。又因着他不知道官府中有多少人,就按照官府最多能招揽的人数来给,这无疑更是让人觉得他有心。   难怪老师总提起沈若其人,这才接触了不长的时间,刘新固都觉得自己再也忘不了这小哥儿了。   作者有话要说:   送上长长的一章,我下班啦~明天开始放假了好开心!~不过我只放六天qvq嘤嘤嘤~ 第192章   县太爷的奖赏与上回一样, 还是二十两,略微不同的一点是,上一回是二十两的银锭子, 这回却是薄薄的两张银票。   家里人知道刚才那两位客人竟然是县太爷之后着实有被惊吓到,过了一炷香的时间才缓过劲来。   “……难怪我瞧着边上那人有些面善。”沈大山说道,上一回自家若哥儿和顾允去领赏的时候他们一家都去了,见过师爷一面的。   李善桃皱着眉看着沈若:“若哥儿你也不早说,县太爷来了咱们也不晓得招待的周不周到, 诶唷,那糖水都没给续。”县太爷教自家二狗写字, 都没喝上几口也没坐一坐, 李善桃是越想越后悔。   沈若安慰道:“要是早些跟你们说了胆战心惊的多不好,刘大人是微服来的,他今日只当自己是个普通镇上的老爷, 咱们就也这么认为就成了。娘, 你别焦虑,咱们招待的自然周到了, 若是他是以县太爷的身份来,那可不会进咱们家,而是去村长家了呢。”   县太爷的身份到了乡下自然是要村中声望最高的村长来招待的, 不过官员中也很少会有像刘大人这样亲民的, 会往乡下跑。总之家里拿出糖水招待不算失礼了。   “也是, 就是也没瞧仔细,那可是县太爷啊……”李善桃对这个断案公正公衡的县太爷格外有好感, 先前沈子莺那事就是他给断的。判的那叫一个好。   “县太爷竟然到咱们村来买’若斗‘, 若哥儿你可真是太厉害了!”柳杉在一边感叹道。   小云吞被柳兰香抱着也跟着附和:“啊呜…啊呜。”   沈若看了自家崽一眼, 没忍住笑了。   哪里是他厉害, 不过是运气好。青铜鼎各个地方都有,最穷乡僻壤的地方会有分配到一个,而粮税也是年年称,做这能够让人轻便省力的工具能热销也不足为奇。   都说科技改变生活嘛,能够依靠物力的那就少依靠人力,这样才能事半功倍。   柳兰香也是吓了一跳,看着若哥儿淡然处之的模样,心中稍定。其实仔细想想,县太爷都愿意自降身份过来了,自然不会怪罪的。   “小叔,那个伯伯人很好,教了二狗好多。”二狗知道大人们在说刚才的客人,仰起头说道。   “嗯,二狗你有这好学的劲儿啊,以后去了学堂可不得了。”沈若笑嘻嘻捏了下二狗的脸蛋,这家伙倒是胆子大了许多,不像以前见了生人之后怯生生的样子了。   二狗嘿嘿一笑,被小叔捏着的小脸红了起来,“阿娘说我再过几天就可以去镇上读书,二狗想去!”   沈若揉揉他的头发,鼓励了几句。   镇上的学堂再过几日就要开始招生了,到时候就要送二狗去学堂念书。他家小侄子的生辰也要到了,等过了生辰那就是五岁的小朋友。   二狗已然和顾允学了不少知识,他现在已经开始慢慢学着看《四书五经》了,其实顾允也能教,但沈若先前召集家中人就二狗读书一事,开过一个家庭会议。   顾允虽然能教导二狗各种关于科举考试的知识和技巧,但不能给二狗开蒙,启蒙之师格外重要,应当找一位大儒。   镇上书院满足这种条件。   而且沈若看重的不仅仅是能让二狗去书院中学些知识,他更看重的是让二狗能多出去看看,学会如何和其他各种各样的人相处,让他在外多锻炼一番。   若是在家中由顾允教导,那知识肯定能学到,但是眼界却无法拓宽。所以家中人一致决定还是花钱送二狗去学院读书,二狗自己也很想去。   顾允以前也是在那个书院中读书,又是案首秀才,和书院中的老师交情很深,虽不是他的启蒙之师,但都是他的授课恩师,所以破例让一个五岁的孩子进学也不是不行。   不过前提条件是二狗能通过入学考试。   二狗这段时间吸收了不少知识,大部分时间都是靠自己理解,顾允偶尔会抽空看看他的自学成果,若是发现跑偏了就立刻拉回来。但是顾允时间也有限,所以还是“术业有专攻”,送二狗去学院进行系统的学习最为靠谱。   家里人纷纷鼓励二狗,小孩子都是三分钟热度的多,但他们家二狗从小就知道“从一而终”很懂得坚持。玩到破旧的玩具都要一直保存着,他还有个小被子从点点大盖到现在,睡觉时还必须要抱着才行,有时候柳杉要把那小被子拿去洗了,二狗还有些不乐意。   总说洗完了之后又没有自己喜欢的味道了,但睡觉时还是会抱着不放。   柳杉说起这件事,觉得二狗有些怪癖,但沈若却觉得不是。   “其实也挺正常,这被子陪伴他那么长的时间,便割舍不掉了。这个倒是无伤大雅,要是手边没有也不至于睡不着,等长大之后也许就不会这样了也不一定。”沈若说道。他以前看到过好些人都会有这样的习惯,可能是要抱着熟悉的玩偶、或者小时候盖着的安抚巾一类的,只要有熟悉的东西抱着就更安心。   只要不是病态的没有这东西就失眠睡不着,那就没有关系。   “若哥儿,你带着小云吞去歇个午觉吧。”李善桃瞧见沈若偷偷张嘴打了个小哈欠,说道。   若哥儿忙着连轴转了许久,好不容易能休息了,想想以前刚生了小云吞那几天,都是要带着孩子睡午觉的,结果这习惯都好久好久没有能做了。   “成,那我们去睡一觉。”沈若想了想似乎今日也没有什么事情要操心,就从柳兰香手里抱过小云吞打算回去睡觉。   柳兰香和柳杉进屋里绣枫叶系列的绣品,李善桃盯着鸡窝,沈大山拾掇菜地,大家都有事儿做。   顾允回到沈家村之后从乡亲们嘴里知道了今日的事儿,县太爷竟然来了村里还向木工厂买了一百五十个“若斗”,之后还见了若哥儿,后面又一起去了沈家。村人说他回来的不及时,县太爷的车驾早就走了。   顾允回到沈若家的时候也不过下午,进了院门里头静悄悄的,大家似乎都在屋里,他去到沈若屋里,轻声道:“若哥儿,我回来了——”   这个点在以往沈若都在外头忙活,顾允进来后关上门,发现他正盖着张薄被,微微蜷缩着,头朝向床内侧睡着了。   顾允放轻脚步走上前,在床沿轻坐下,瞧着他眉心舒展,容色静谧,嘴角含着点淡笑。   而小云吞也睡得正香甜,扎着小辫子的脑袋就抵在沈若的下巴处。这几日喝的多,小崽崽越发肉嘟嘟了。   一大一小睡得都很沉,这画面瞧着格外温馨。   顾允古井无波的眸子波动了一瞬,嘴角勾起,抬手过去要给他们掖好被角。在他的注视下,沈若感觉到被子被挪动,头往下蹭了蹭半张脸钻到了被子里,小云吞的脑袋就在他下巴那靠着,沈若一动,崽崽的脑袋就跟着一歪,小云吞醒了过来。   眼皮微微睁开,小眼睛看见了顾允,开始手舞足蹈,嘴巴张张合合发出哒哒哒的口水音,像是再和他打招呼。   沈若睡得挺沉,抬手将乱动的崽崽制服,跟抱着小玩偶似的搂紧了。小云吞贴近了自家阿爹,闻到熟悉的味道那圆溜溜的小脑袋就往沈若肩窝里顶,小辫子扫在沈若的颈窝,有些痒。   顾允看着这画面,心中暖热。   他听到若哥儿迷迷糊糊道:“唔,痒,别闹。”   小云吞听到声音,蹭地更欢了。   “不要闹了……”   过了一会儿:“唔,别闹,顾允。”   顾允被喊了名字,强忍住想要抬手碰了他脸颊的念头。心中怦然而动。   他曾问过他是否梦到过自己和他,那时候若哥儿自然说的是没有,但是现在——若哥儿的睡梦中也有他了。   ……   沈若醒来后神清气爽,睁开眼便瞧见坐在床沿处的顾允,脸上顿时绽开笑容:“你回来啦。”   他的声音还带着刚睡醒的黏糊朦胧,一点没了羞涩,冲他伸出手要抱。顾允自然俯身过去搂住了他,心脏跳得极快。   “嗯,事情做完便早些回来了。”顾允亲亲他,刚睡醒的若哥儿就像一块小甜糕,羞涩害臊还未跟着苏醒,自然而然地流露出内心最真实的想法。   小云吞还睡着,两人的声音都放轻了许多。   “哈哈,我休息着倒有些不习惯了。”沈若笑着说道,没有工作的时候人就容易犯懒,还更容易困。   顾允拉他坐起身,从侧边抱着:“多休息没什么不好。”   若哥儿先前有多拼他都看在眼里,现在他有了木工厂的分红、“阑珊”的提成、“珍宝居”的进账,收入自然能覆盖“布艺作坊”和家中的开支,还能再攒下一笔,没有必要再像之前一样跟个陀螺一般一直转。   沈若笑了:“我们家基因一致,都是闲不住的性子。我先前还在想’珍宝居‘上的东西已经卖了一段时间,现在生意还算不错,但是东西新鲜度已经没有以前高了,所以我打算搞点新东西。”   一个小摊能否存续,也是有讲究的。小摊能一直开下去要么是有能够垄断的生意,要么就是不停地推陈出新吸引客人来回购。小摊虽然听着没有开店那么厉害,但是开店也是一样的。   就比如蓝帆的“阑珊”,要是没有款式一直推陈出新的话,都是老款式那肯定没有客人会来,哪怕有“念宝”的襄助,生意也难以变好许多。所以这点是十分重要的。   顾允点头,知道若哥儿脑子里总是会突然冒出一些新奇的想法来。   沈若轻声细语道:“书包是咱们摊的’拳头产品‘但是想买的镇上人都买了之后,销量是肯定会降下来的,所以必须得想一个未来能够顶上的东西……唔,最好是跟’书包‘一样,让人觉得好用便携的。”   “人无非衣、食、住、行这四样,’书包‘方便了带东西出行,现在镇上几乎人手一个。”顾允道。   沈若暂时还没想到要做什么新东西,是像“书包”那样的存在。如果只是要做新东西,那换一种花样的绣花发带自然也是啊。只不过他不是想要为了做“新东西”而去做“新东西”,而是为“珍宝居”的未来考虑。   什么东西是能用布做的,但又能让人觉得十分方便好用,能随身携带的呢?   顾允提议道:“不如我们走到屋外去想,外头太阳好。”   沈若:“好。”   小云吞还睡着,他俩出了屋子柳兰香发现之后立刻就抱着针线篓子跑沈若屋里绣花了。   两人也没往外去,就在院子里逛了逛,看看母羊一家四口,又去瞧一眼鸡窝里头抱窝的母鸡,随后转到屋后沈大山开辟的菜地。   沈大山此刻正蹲在两条田垄中间的小沟里,身边堆着青菜的种苗,田垄上已然挖好了一排间隔均匀的小坑。他现在正在将种苗往里种下,用小锄头锄地拨土将根系盖上种好。   种好周边的几个坑,就拖着曲起的腿往边上挪动。   沈若远远地瞧见阿爹蹲在那儿,吃力地做活,带着草帽额角还不住地淌汗,立刻进了厨屋去给他灌一竹筒水来。   “爹,你快喝点水。”沈若拉开篱笆进了菜地,这里原先还光秃秃的,现在几乎都被自家阿爹给种满了。   “好。”沈大山自然也渴了,丢下小锄头仰头喝水。   沈若看着他依然蹲着动作,摸了摸下巴若有所思。   作者有话要说:   浴一穸.   大家除夕快乐呀!!!祝大家2023行大运,身体健康,万事如意~顺顺利利的呀! 第193章   他突然有了灵感!   本来他的“珍宝居”走的就是薄利多销的路线, 既然如此,产品当然是要往大众化的方向做,只有大众需要, 才能更受欢迎,继而赚到更多的钱!   大众需要什么?看着沈大山一次次弯腰起身时无法遮掩的疲劳,沈若脑海中立刻就浮现出一个简单又实用的商品——   可折叠小马扎!   “爹你慢慢种,我先回屋去了。”沈若说完便往回走,独留沈大山和顾允面面相觑。   “若哥儿急慌慌地干啥呢?”沈大山随口问了句。   顾允道:“应当是想到了什么新东西, 打算做出来拿去镇上卖。”   “伯父,我帮你一起。”顾允见沈大山身边还堆着不少菜种, 主动卷起袖子就要帮忙。   “你们不常做的手脚没我快, 我自个儿一会儿就弄完了,你在这儿站着还碍事。去陪若哥儿吧。”沈大山挥挥手赶人道。   哪里是碍事,不过是想让他休息罢了。顾允虽然想和若哥儿待在一起, 但是未来岳父一个人忙着他却躲懒没有这样的事儿, 所以他还是坚定地帮忙种菜。   “等一起把这些都种下了我再去陪他。”顾允道。   沈大山心里也是受用的,未来哥儿婿是个读书郎, 分明不擅长做农活儿,那双手可是写字的手,却能来帮自己的忙, 是个好孩子。   顾允一开始手生做得慢, 但练了几下就快多了, 很有样子。沈大山现在越看他是越觉得满意。   沈若脑子里冒出来灵感之后就立刻一头扎进了屋子里,拿着炭笔开始画设计稿。可折叠的小马扎首先最重要的一点就是需要稳固, 材料可以用木料和布料相结合, 做交叉状, 这样是会是最稳固的状态。   沈若画了四版折叠小马扎的设计稿, 有柳兰香看着崽崽,他就跟阵风一样的飞出去了,快步往木工厂走去。   周围有不少村民瞧见他了,他们还没从“县太爷竟然到咱们沈家村买’若斗‘”和“县太爷竟然去了沈若家”的震惊当中脱离出来,各个激动地不得了。   沈若简略的说了两句,往木工厂走的脚步渐渐地加快了。   他到木工厂的棚子里都是畅通无阻的,直接迎着大家的问候敲门进了沈木的工作间。沈木现在正好在。   “若哥儿你又来了?”他先前社恐极了,有客人来又是贵客,村长要在这个地方招待客人,所以他就跑去刨木头去了。   等客人走了才回来,没想到今日若哥儿还会过来。   “嗯,沈木你要是有空,麻烦你帮我做一下这个。”沈若拿出设计稿展开给他瞧。   “又有新东西了啊?”沈木看向沈若的眼睛亮晶晶,立刻就被吸引了视线,每次若哥儿带过来的设计稿都让他耳目一新,那些新东西能叫他来做,沈木心里头激动坏了。   “这东西叫折叠小马扎,你只要帮我把底下木制的部分做出来就成,上面是要用布料的。”沈若介绍道,顺便跟他说底下的该如何做,要做出什么样的效果和状态。   一遇上关于木工的事儿,沈木就格外来劲,和沈若讨论一番,问了些细节。两人都觉得能做出来,沈木说干就干。   “若哥儿,这东西小,我马上给你做一个出来瞧瞧。”   沈木对榫卯结构颇有见解,沈若和他交流的时候也能获得不少思路,将那设计图又给改了一点细节,能够让这凳子更加的稳定,折叠时候也能叠到最里头,变成约莫一根大拇指般粗的厚度。   理论成立,实践开始。   沈木不愧是经验老到的木匠,没叫徒弟帮忙,他一个人一炷香的时间便将折叠小马扎最核心的部分给做了出来。   “还只是个雏形,没有打磨过。若哥儿你戴上手套再碰。”他是做木活的手上有老茧,若哥儿的手瞧着就细皮嫩肉的很容易受伤,所以上一次顾允提过他便记下了。   而木工厂里头大家戴着的手套也是若哥儿教给大家家里的媳妇儿给做的,这让一大群习惯了直接徒手做事的大老爷们感受到了小东西的贴心,以往受点小伤大家也不管还是上手干,现在有了手套之后受伤的次数都变少了。   沈若戴上手套把弄了一番。   “这木头的硬度如何,还能再弄得更薄一点么?”沈若问道。要便携那自然是自重越轻越好。   “如果还要更薄的话,得换杉木来。”沈木道。   沈若:“好,那就先多做两个样品,换着木料来。”   约莫过了一个半时辰,沈若终于拿到了已经打磨好了的小马扎木质的部分。接下来就还差用来坐的布艺的部分了!   “今儿麻烦你了,东西我先带走了,记得走账啊。”沈若已经很久没有产生过要迫切地做完什么东西的念头了,上一次还是在最开始时候画出绣品图样来打算带去镇上寻找商机的时候。   “诶……”沈木见若哥儿走得飞快没喊住,他也是都做完了才想到那件事,不过不打紧。先前做好的东西,等会儿叫人给若哥儿送家里去就成,还有那能下麦种的筒子也做的差不多了。   沈木看着那几样东西,又想起刚刚做好的那折叠的木凳子,是一个赛一个的好用。总归也闲着,他便拿着沈若给的设计图琢磨。   他画的设计图纸详细写实,各种细节都画的十分逼真,其中巧思不计其数,沈木有时候看得多了,好像自己的头脑都跟着被带的灵光了似的。在若哥儿画的设计图的基础上,偶尔他还能想到几个可以加上去的东西,他向来是说干就干的,按照自己的想法也做了几个出来。   可惜若哥儿急忙忙走了,不然他肯定是要拉着沈若看自己做的,要是能得到他一两句夸赞……沈木嘴角咧开笑了,自个儿是个幸运的木匠,能做到那么多新奇的玩意儿,而且因着“若斗”的热销,他沈木匠的名声也是越传越广,赚了不少银钱。   这些都是若哥儿带给他的。   沈若带着折叠小马扎的半成品回了家,找了块布裁剪成一条一条的,随后斜着拼起来,一上一下的将那些布条编织起来。   李善桃瞧见了,略皱了下眉,若哥儿向来不会糟蹋东西,现在怎么……她没忍住问道:“若哥儿你怎么把好好的布给剪成这样了?咋还弄得跟编竹席似的,瞧着怪异。”   “娘,我在做可以折叠的小马扎呢。”   沈若解释道:“单独的一块布太薄,支撑不住一个人的重量,但是把这布给剪成布条再像这样编起来,上下交叠着有力相互作用着,这样坐在上头不容易坏。”   李善桃仔细瞧了眼,那交错着的布条看着倒是齐整,小马扎家里也有,就是用木板和木条做出来小板凳,有讲究些的人家会给板凳上头弄些破布里头包点棉花,这样坐着能舒服些,但是更多的就是直接坐。   若哥儿这是在搞什么花样?   “娘,我做好了你来坐下试试?”沈若特意量过布料的长度,控制的刚刚好,交叠在一起做好了其实就是将一层布变成了双层的,还增加了摩擦力,这样也更牢固。   沈若将小马扎放地上,李善桃看着那薄薄的布料严重怀疑自己坐上去会不会塌,但若哥儿脸上笃定得很,她走过去就在那布艺的小马扎上坐了下去。   第一反应是软,接着能感觉到有力量拖着自个儿,坐着不会硌屁股,很贴合。李善桃用了些力气,发觉这马扎也不容易晃,那布边上是牢牢绑紧的,能看到布料绷紧,但是交叠的很多,那力气估计都是互相作用上了之后抵消了,所以那布倒是坚固了不少!   “如何?”沈若笑问道。   李善桃坐在上头说道:“好,坐在布上是真舒服,竟然不会坏。这要是放去灶台后头坐上头烧火,那一坐一两个时辰也不会疼了。”现在市面上常见的布料大部分都是那种用力撕扯就能撕坏的,没想到若哥儿这么一弄竟然能这么牢。   “嗯,而且还能折叠,理一理那布面折叠起来不占位置,还能随身带着出门。”沈若嘴角笑意渐深,见自家阿娘立刻弹起来拿起小马扎摆弄,便说了几个要领。   李善桃两手抓住边上绑了绳布结的位置,用了些力,就将小马扎给压扁了!   “哇。若哥儿,还真能叠起来!”她现在是真的惊住了,这马扎提着也很轻,坐起来又舒服,还结实,自家若哥儿能做出来也太厉害了吧!   “对,这折叠小马扎阿娘瞧着销路如何?”沈若信心满满,他觉得这东西没准会比“书包”更加好卖,毕竟不是所有人都有那么多东西要每日随身背着带来带去的,但是小马扎却是能随手拎着只要累了就能打开来随处都能坐下!   这东西要是搭配着“书包”那就更了不得了,折叠起来放进书包里头,最少也能塞下三个小马扎。这个时代没有牛车、马车那就只能靠双腿走,累了只能往地上坐。要是有了这个小马扎,就不用直接坐地上,裤子也就不会弄脏了。   “娘,爹还在后头菜地种菜不?你拿去给他,我瞧他一直蹲着走种菜,怪累的。”沈若说道。   “还在呢,顾允帮他一起种。这东西好,能叫他坐那儿种,蹲久了那腿都麻了难伸直,现在好了,能坐得舒舒服服的种菜。”若哥儿就喜欢默默对家里人好,李善桃心思细一下子就想到了若哥儿为什么突然要做这么个玩意儿出来。   他这明明是心疼他阿爹了才做了这么个东西,结果自己不好意思去送,要自个儿去“借花献佛”?   她笑着说道:“难怪你爹说你瞧见他在后头种地没一会儿就走了,就是去做这东西了?你自己去拿给他嘛,你爹他肯定要高兴坏咯。” 第194章   沈若“嗯”了声, 一手拎着折叠小马扎,一手挽着自家阿娘的手就往屋后菜地去。   屋后面这片菜地是用造围墙剩下的黄泥造出来的,沈大山拾掇的很齐整, 还给堆了肥增加肥力,外头围了一圈竹篱笆防止鸡鸭进去将好不容易长出来的菜叶子给啄了。   当然,还有先前落雨时候他和沈丰二狗一起出去挖了不少蚯蚓回来,现在偶尔还能在泥地上瞧见扭来扭曲的影子。   沈若在李善桃面前能尽情的撒娇卖乖,但在自家阿爹面前却没有那么自然, 父亲总是少说多做的,含蓄地很。虽说现在沈大山变化了许多, 还有爷哥儿俩早些时候的那点别扭已然散去, 但是“你对我好我对你好”的这些事儿,沈若就不爱放在嘴边对着他说,会觉得有点儿不太好意思。   等到了近前, 李善桃和沈大山笑着说自家的哥儿心疼你做了个好东西叫你用上。沈大山脸上露出惊喜的表情, 他以前的情绪都是不外露的多,现在看着沈若, 说:“什么好东西啊,竟然是给我做的?”   “是,我设计了个折叠小马扎, 爹你用上试试。”沈若对上自家阿爹欢喜的表情, 脸上也跟着带了笑, 将手里的小马扎递过去。   顾允在一边瞧着,发现若哥儿手上一抹黑, 那是用了炭笔的痕迹, 现在成品竟然都做了出来, 想必是画完设计稿就立刻跑出去了。   沈若冲着满手黄土的顾允眨了眨眼。   李善桃还上前教沈大山怎么用, 那薄薄的一层板子似的用力一拉开就成了个小凳子,沈大山没忍住“嚯”了一声。   随后李善桃将这东西往两条田垄中间一戳,让沈大山人往上头一坐,稳稳当当:“若哥儿你这东西做的好,贴合极了还不硌屁股,是舒服的。”   他坐了一瞬立刻就从折叠小马扎上弹起来,拎起来之后拍拍四条腿上的黄泥,说道:“快快快,拿回去放着,这里都是泥巴,等我回去屋里再坐!”   这么好的东西怎么能直接拿到泥地里头坐呢!   “爹,这就是让你拿到这儿用的。坐在这上头插秧也好,种菜也成,你都能省些力气,而且要挪动的时候提着也不重。”沈若立马按住他的手说道。他见自家阿爹这么高兴,心里也软得很,或许自己应该在平日里多表达表达对家人的爱才好。   “那哪儿成啊,这东西做的这般好,我可舍不得放这儿用。”沈大山不答应,他家若哥儿送他的礼物自然要好好珍惜着,哪能随意糟蹋”呢。   “可我想要做这个就是为了能让爹你省力些啊,蹲着腿不麻啊?”沈若有些哭笑不得,和沈大山解释说这东西成本其实一点儿也不贵,就是几日坏一个都能换个新的来给他继续用,根本不需要珍惜着。   但沈大山却道:“可你娘说了这凳面是你亲手做的啊。”   “……”沈若心里像是被猫爪挠了一下,有些害臊:“是我亲手做的,但……”   “所以这个我就放着!”沈大山笑起来说道,还演示了一下自个儿种菜:“你瞧我蹲着种也不费力,做惯了的,做起来快得很呢!顾允你说是吧?”   像是怕沈若继续要求他在这菜地里头用这折叠小马扎,他甚至还要拉顾允来说话。   顾允自然实话实说:“伯父种菜速度无人能及。”   随后话音一转又道:“这’折叠小马扎‘是若哥儿对您的一片心意,您不用的话怕是要伤若哥儿的心。”   沈若立刻做西子捧心状开始演戏。   李善桃拍了下沈大山的肩膀,脸上带笑:“自家小哥儿孝敬你的,叫你少受些累,你还非得不坐舒服的马扎做活儿要蹲着给自己找罪受?傻不傻。”   沈若知道自家阿爹舍不得用是因为这是自个儿亲手做的,这才不肯,他立刻往回走,远远喊道:“我再给爹多做几个,这个就放在这儿用吧!”   只有一个那自然舍不得,多几个应当就能舍得了。   沈大山想将人喊住,结果还没出声若哥儿就跑没影儿了。   “顾允你别忙活这边了,去瞧瞧若哥儿,好不容易休息可别再弄了,一天天的尽给自己找事儿做,叫他去屋里逗小云吞玩儿呗。”沈大山虽然语气还端着点父亲的架子,但他心里是格外受用的。   只不过这设计太新奇太厉害,还是若哥儿亲手做的,一时间想的不是用它而是把它供起来呢!   顾允听沈大山让他去找若哥儿了,立刻起身去洗干净手,他做活儿的速度没有沈大山快,他自己也知道,还是不在这儿碍事。   李善桃叫沈大山用上试试,坐在上头然后种菜。   沈大山试着坐在那折叠小马扎上头,那叫一个快速,手快够不着的坑,立刻就能拎起小马扎往边上挪两步。   这小马扎是木头和布做的,拎起来轻便极了。脚和膝盖弯终于不用一直受力,轻轻松松地就能种下菜,那干起活来感觉更快了!   以往也有瞧见带着家里的木头小板凳上田里做活的人,但那种小板凳是纯木质的重量不轻,有那拎来拎去的功夫三棵菜都要种完了。沈大山才不爱带。   但是这折叠小板凳不同!是真的省力,坐着又舒服,还弯下身子的角度也正正好。   沈大山是用了之后就彻底地喜欢上了,劳动人民虽然勤劳,但也要学会一些偷懒的小办法,要不然是真的要累坏的。   沈若又开始裁剪布条,幸好先前为了叫沈木看看各种木材做这折叠小马扎支撑部分的时候多做了几个不一样的,现在正好能用来做成品。   这一批先放在家中用,到时候看看质量是否能经受得住考验,质量过关那就能批量制作了。   “若哥儿,我帮你。”顾允自然而然地上前来拿过剪子开始帮忙剪布条。   沈若嘴角弯了弯。两人配合默契很快沈若便将新的折叠小马扎给做好了。   “这就是我打算继’书包‘之后给’珍宝居‘推出的商品。”   “这设计很好,可以折叠不占位置,重量还轻,瞧着也牢固。”顾允说的很认真。   沈若笑了:“我也觉着好,感觉很有潜力!”   “就是还不确定稳固程度如何,得试试看用啥木材最合适,挑个最轻最结实的。”沈若向来对商品的把控都十分严格,质量自然也要过关才行。这东西卖出去了代表着的都是“珍宝居”的口碑,要是客人买到次的,那对信誉就不好了。   “嗯,实践出真理。”顾允拿了擦手布巾放进盆里沾湿,绞干后冲沈若伸手。   沈若自然而然地将自己的手递了过去:“怎么了?”   顾允不言语,但将沈若沾了炭灰的手指一根根地擦拭过去,很快就恢复了白皙。   沈若本想习惯性地说一句“谢”但回想起顾允先前说过的话,便咽了回去,对上他的视线之后,凑过去往他脸颊上轻吻了一记。   顾允抓着布巾目不斜视,嘴角却忍不住微微上扬。   “今日你帮我阿爹一起种菜,我瞧见了,心里头特别开心。”周围没人,沈若脸红红着蹭到顾允身边和他贴贴。   他们那样特别像一家人,沈若知道自家阿爹一开始对顾允是十分不满意的,但是现在两人单独在一起都能相处融洽,他就觉得打心里头高兴。   顾允顺势揽住他:“我也特别开心,伯父跟我提起了许多关于未来的事,桩桩件件里都有我和你。”   这就是表明自家阿爹完完全全彻底地接纳了顾允。   “若哥儿,你可知道,在我们不在家的时候伯父伯母与我娘已经请了大师算吉日了。”顾允眼神灼灼地看着他,说道。   沈若脑子里的电波立刻就接上了,瞪大了眼睛。   能叫顾允这般的吉日除了成亲的日子还能有啥?   “什么时候呀?爹娘也没和我说。”沈若感觉自个儿明明是自由恋爱啊,怎么被自家家长搞得像是包办婚姻似的。而且竟然还没人跟他讲!!   第一个跟他说这件事的竟然是顾允!这也太离谱了吧!   “还没定,但那大师写了几个日子可以选。”顾允见沈若满脸都是震惊,抬手揉了下他的脑袋安抚道:“他们还在商量,说是本想定下之后再和我们说,但是一直敲定不了。今儿我帮着种菜时候伯父问了我的想法……”   沈若也没成过亲,不是很懂流程,只记得看电视剧里头都是红盖头红嫁衣坐轿子。   “那你是怎么说的?”沈若好奇问道。   顾允垂下眼笑了,一字一顿道:“我说——想尽早娶你回家。”   沈若听着他清凌凌的嗓音在耳边炸响,顿时耳根漫上红晕。他睨了顾允一眼故意说道:“为什么是你娶我?我娶你不成么?”   这话顾允说过两次,沈若脸红着想到:自己虽然身是小哥儿,但灵魂也是个男人啊!   顾允微微蹙眉纠结了两秒,说道:“你娶我也成。”   沈若:“真的?!”   “真的。”顾允点头表示肯定。   “为什么?”沈若愣住了。顾允竟然真的愿意?   顾允与他对视着,说道:“因为我想与你成亲,为夫还是为妻对我来说无所谓。”   沈若眼睛一亮,眨巴着眼睛露出纯洁无邪的笑容,视线不住地往顾允后面瞧:“那,我能压你?”   顾允沉默半晌,对沈若道:“先前那话说的不够严谨,我重说一遍。”   沈若兴致勃勃:“你说!”   “若哥儿,因为我想与你成亲,所以在名义上为夫还是为妻对我来说无所谓。” 第195章   顾允不在意世俗的眼光, 说出他嫁给自己也可以的这番话,在沈若心湖中荡起了层层涟漪。这可是在封建的古代啊,他作为一个男人竟然说出愿意嫁给一个小哥儿, 需要多大的爱才可以?   “刚才我是开玩笑的。”沈若抬眼瞧着顾允的侧颜,说着话便将自己的手伸过去,塞到了他的大手手心里。   他想拥有一个小家的心不比顾允少,“那最早的日子是哪一天?”   “下月初八。”顾允嘴角上扬,握住若哥儿的手说着。   沈若心道:这么早?!古代成亲要准备的东西可不少, 这满打满算就剩下半个月了,能准备齐全吗?   “会不会太早了……我是说, 要准备好多东西, 可能有点匆忙?”沈若眨巴了下眼睛问道。   顾允露出胸有成竹般的浅笑,一瞬便收住:“若哥儿,你知晓的, 我先前去镇上问蓝帆成亲要准备的东西, 有好些都已经准备好了。”   沈若顿时心中有数,难怪这几日顾允总往镇上跑, 原来是为了这事儿。被握住的手心体温暖热,渡过来几乎从手传到了脖颈,沈若脸薄红看着他:“为什么不叫我一起准备?”   先前在镇上“阑珊”的时候顾允说的是草拟聘礼的单子啊, 这个沈若不能插手, 但是要成亲那就是两家的事儿了, 他肯定也是要出力气的呀!   “现在与你说也不晚,况且那些繁琐的东西我娘有经验已经筹备好了, 你家也有在准备, 倒是我们最闲了。”顾允说道。   沈若突然脑子里灵光一闪, 难怪先前自家阿嫂拿走了自己的衣裳, 说是要做冬衣的,他也不经常去兄嫂的屋子,但偶尔过去都能瞧见阿嫂捏着块红布,瞧见他了还若无其事地放下和自己说说话,沈若完全都没去注意那个,所以……其实是阿嫂在帮自己绣嫁衣吗?!   “那我还能做些啥?这我也没经验,但我总不好什么都不干吧。”沈若递过去一个小抱怨的眼神,“那可是咱们俩的婚礼,结果光他们与你出力了,我竟然什么都没干啊!”   顾允微微低下头,安抚似的揉了下沈若的后背,“你只要安心地准备嫁给我就可以了。”   他清凌凌的嗓音说出这句话,听在沈若耳里充满暖意,震动地人心肠软和。如果他是个女孩子,听到自己啥也不用烦恼不用操心,就在家等着心上人娶自己回家,势必要感动地哭出来。   可沈若是谁,他向来是个闲不下来的,结婚这么大的事情哪里能一点都不操心。   他们帮着准备,这是家人们对自己的爱护之心,可是自己对他们也是一样的呀!   沈若眼珠子转了下,说道:“不如我这几日去绣嫁衣?”   顾允没说话,但掏出了之前在枫叶林中沈若不好意思送他,直接丢给他就跑了的手帕。   沈若看着手帕上凌乱的刺绣痕迹,上头是两丛依偎在一起的翠竹,底下生小笋,甚至还用同色系的绣线绣了他们的名字。   他伸手就要抢。   这手帕是他用空闲时间绣的,花了小半个月,才能做的勉强能看。之前送的时候沈若就觉得很羞耻,这手帕绣的实在是不好,结果现在又被拿出来“反复鞭。尸”沈若感觉整个人都不好了!   “还我!”沈若恼羞成怒,气呼呼地瞪着顾允。   顾允立刻珍重叠好收回怀里:“给了我的怎么能收回。”   沈若哼了声,他拿出这帕子不就是为了告诉自己不要妄图去做些做不好的事儿吗!他确实就是绣工差,没什么不好承认的,沈若梗着脖子说道:“好嘛,我知道我绣的不好看。嫁衣还是阿嫂帮我。”   “好看。”顾允斩钉截铁道。   “呵呵。”沈若默默翻了个白眼。   “我真的觉得好看。”顾允说着又要将那帕子拿出来,像是要大夸特夸一番。   沈若立刻按住他的手,“行了啊,我才不用你尬吹。”   沈若知道他喜欢这张帕子,不然也不会每日都随身带着。   “不过你想要什么样的刺绣图样倒是可以自己画。我听娘和杉嫂子说,还差最大的一片刺绣没有绣。”顾允想了想说道,若哥儿不想闲着,那也不必非要逼着,这筹备婚礼的事儿能让他弄一点,也有些婚前的参与感。   沈若眼睛一亮,他可以给自己和顾允设计世上独一无二的新郎服!   “不过这个不着急,你先歇歇。”顾允拉住他的手将就要起身去做事的人拉回身边,圈住了,“我告诉你这些不是叫你继续忙活的,今儿你已经干成了一件事,那你今日其他的时间便能用来休息。不要让自己忙得团团转,分些时间给我,好么?”   沈若都习惯了,想到什么就想立刻去做,大部分事情都是亲力亲为,也不太想麻烦别人。除了那些必须要分配出去的工作之外,其他的自己能做都做了,所以每日好像都没时间能够闲下来似的。   听到顾允这么说,沈若回想了一下自己的生活。他在来到这个世界之前的生活就是两点一线的枯燥泛味,只有绘画在自己的生活中能增添几分色彩。   而来了这里之后,有了家人的陪伴,还有了心爱的男朋友和小崽崽,生活倒是过得有滋有味了。只不过还是一样的忙碌,为了赚钱奔波。   用一句话来说,就像“拼命三郎”似的。但实际上家中现在有余钱,其实可以稍稍放松些享受生活,但是沈若他不,他还是要继续创新、创作、创造,他的脚步一刻都不停。   外人只能瞧见若哥儿的聪明,靠着牵头木工厂拿“若斗”的提成都赚了不少,还有布艺小作坊每日都有那么多的手工活外派,大家都以为若哥儿赚了许多,但实际上只有家里人才知道,这些赚的明明都是辛苦钱。   不止是身体上的劳累,还有脑力和心力的耗费,总之没有外人看起来那么轻易。   就比如今日好不容易和小云吞一起睡个午觉,结果他想要给“珍宝居”准备一个新的“拳头产品”,立刻就开始动脑子想。顾允本想带若哥儿出来走两步,当做散心的,结果若哥儿瞧见沈大山蹲着种菜累,立刻就想到了折叠小马扎。   想到之后还不够,立刻就去画图纸,跑出去找沈木制作,现在都已经做好了三个成品了!   这效率是真的高,但累也是真的累。一个人每日的精力都是有限的,没有人能够十年如一日地每日都消耗完自己的精力,或是超额消耗。   要是这样的时间久了,人也许就要被累垮。就像一个皮筋,拉扯到一定的长度后,一定会断裂一样。   现在的沈若就是一根一直一直在往外拉伸的皮筋。   沈若听着顾允的话,深知自己被他看得透透的了,以前自己的老师也和自己这么说,他只要有了一个目标就会一直紧绷着用力,努力做到最好,一天二十四个小时除去睡觉的八个小时之外,其他的时间都被事情占据了。   所以他才能一毕业就立刻考上公。务员,这也是他努力的结果。但是每日疯狂的学习也导致他没有了休闲娱乐的时间,那一段时间说实话还是很压抑的。   但是在大宇沈若不觉得压抑,因为他身边有足够的爱,只是他还没有学会让自己享受生活,将以前的习惯给改掉。   顾允最后那句话,像是请求,沈若知道自己事业心太重,经常会忽视顾允和小云吞,但是他只要空闲的时候便会想到他们。   因为上辈子太孤独,沈若早已经习惯了当一个“独行侠”,做些事情的时候也习惯独自去做,就比如今儿想到了折叠小马扎他立刻就冲了,也没喊上顾允一起。   但是他们下个月初八就要成亲了,未来就是按过官印的夫夫,还有个玉雪可爱的孩子,沈若早已经不是“一个人”了。   他意识到这一点,抬起头与顾允对视,允诺道:“好,我会劳逸结合的。未来的时间还长呢。”   未来还有那么多年的时间可以努力,现在稍稍地停下脚步休息片刻也不打紧!他应该要享受一下现在的生活,有心爱的人,有牵挂着的崽崽,还有那么多爱自己的家人。   顾允笑了,古井无波的漆黑眼中漾起了波涛,他用力地抱紧了沈若,几乎要将他揉进怀里:“嗯。”   他知道若哥儿已经想通了,自己读书都会劳逸结合,不会每日一刻不停地读,若哥儿先前却是每日都做事,都要思考着未来。顾允都替他觉得累。   而且若哥儿的身体恢复能力强这一点,他主动告知了自己。还有那力能扛鼎的力气,也是上天给的金手指。这些对自己来说觉得无足轻重,因为“身体恢复能力强”的前提是“受伤”,他根本不想若哥儿受伤。   在若哥儿承认自己是外地来的的时候,他以为自己根本不会在意这些,但没想到一旦爱上他的时间越久就越会患得患失。   他想要若哥儿多休息,不要太累。脑子里的血块还没有完全清除,总是像一颗石头悬在心尖。   他想要若哥儿多分一些时间给自己,是单纯面对面时间,而不是一起做活儿,一起驾车的那种时间。   他还想要若哥儿依赖又独立,自己是个可靠的男人,他能够毫无顾忌地依赖自己,也能独立着撑起一个摊乃至一家店。   他要若哥儿主动将牵着风筝的鱼线放进自己手中。 第196章   沈大山种菜用上了自家哥儿亲手做的折叠小马扎, 轻轻松松地就将菜苗都给种上了。   沈大山忍不住笑着对自家媳妇道:“真好真好,若哥儿做出来的这东西是真心不错。”   李善桃也是跟着夸的,自家小哥儿什么不好?   菜地都拾掇完了, 种上菜苗,每日里过来捉虫子,隔三差五缺水了来浇些水就成。土地是不会骗人的,是少有的只要耕耘便能有收获的事,并且还是能亲眼得见的, 沈大山起身看着菜地里绿油油成片的菜苗,颇有成就感, 脸上不自觉地带起笑容。   李善桃也笑, 自家的日子过好了,家人们脸上的笑容也都多了,现在已经很少去回想以前的苦日子, 当初多难过现在也都过来了。   “搞完了就赶紧去洗把手脸, 再一会儿就该吃饭了。”李善桃叮嘱完了就往厨屋里去。   家里的菜从来都是一顿一烧的,不可能有剩菜, 一是因为家里的男人们饭量大;二是因为若哥儿手艺好,反倒要他来教自己和他阿嫂,家里的菜炒出来味道都好;三也是因为自个儿控制得好, 家里多少人就烧几人的饭和菜, 每回都将将好够吃能叫大家吃饱。   这些可都是学问, 是经年累月做下来积累总结出的宝贵经验。   沈大山手头一个折叠小马扎,若哥儿又多给做了几个, 他嘴上不说高兴, 甚至还要小小的抱怨两句, 说若哥儿浪费布浪费钱, 但心里头无疑是高兴得紧。   那村里木工厂虽说是若哥儿牵头的,但若哥儿早早便说了无论是谁去找人做东西那都是要出钱的,账目一条都不能乱,他自然也是以身作则。还有家里那些运回来的布料,也都是细棉布,那价格可不便宜。   厨屋里的烟熄了,李善桃喊大家吃饭。   夜饭就烧了三样菜,一样梅干菜扣肉,一盘炒青菜,和一盆卤鸡爪。见天的吃米饭了偶尔也得换换花样,李善桃就给蒸了圆馒头。   在储水镇上流行的馒头是圆的,用的面剂子小小的却能发成一个拳头般大,里头是细细密密的蜂窝状,所以捏起来就是软绵绵的,有的人家办喜事还会在馒头上印上红色的“喜”字,就连牙口不好的老人都能掰着吃,因着这馒头不是瓷实的那种所以也不占肚子,沈若胃口不大都能吃下去三个。   沈若抱着小云吞一起上桌吃饭,顾允自然而然地坐在了沈若身边,大家瞧见了也不说什么,都已经习惯了。   小云吞咿咿呀呀地扯着小嫩嗓喊着人听不懂的话,大眼睛就盯着桌面上香气扑鼻的菜菜们然后疯狂掉口水。这个月份的小崽子已经能闻到味道了,像是从娘胎里就自带了分辨香臭的技能,沈若见他这馋嘴的模样,不由地摸了摸鼻子。   可能是在孕期他没吃过啥好的,闻过这么香的菜,这才叫小崽崽这会儿一闻到就口水泛滥么?   “哈哈瞧瞧小云吞,怎么这么馋哦!”李善桃笑得不行,瞧着小云吞不仅流口水,还伸出手想要去抓的动作,顿时心软的不得了。   “他现在都能分辨味道了。”沈若笑着说道,他还记得自个儿给崽崽把尿的时候,崽崽拉了臭臭,那鼻子一耸一耸的,瞬间小脸就皱起来了。显然是被他自个儿给臭到了,把沈若给笑个半死。   现在说出来告诉家里人听,大家也不住地笑,等笑够了才道:“这可是在吃饭!吃饭呢!”   饭桌上可不兴讲关于“屎尿屁”的话题,但因着主角是可可爱爱的小云吞,大家的胃口没有被影响。   沈若抱着崽不太好动作,顾允便主动接过了投喂的活计。骨节分明的手伸过去拿了个烫热的圆馒头,从顶上撕开成两半,只最底下还连着,夹了梅干菜扣肉精肉的部分,又挑了几根只有菜叶子没带菜杆的青菜夹了进去,才捏住加料满满的馒头递给若哥儿。   沈若空出一只手来接过,其实他不太挑食,但是很多东西虽然能吃,但也要分个喜欢吃和能吃但不太喜欢吃的。   他其实有些惊讶,和顾允在一起满打满算凑到一起吃饭的时候也不到双十之数,但是顾允观察入微,竟然知道他爱**肉和菜叶子!   “好吃。”沈若咬了一口,眉眼弯弯地冲顾允笑。他是真满足,馒头里还浸了夹进去的菜本身自带的菜汤,吃起来香得很。   顾允嘴角微抬,给自己也夹了个馒头。   他们这边气氛别人融不进去,沈大山和李善桃对视一眼不忍心打破,嘴角带着一抹笑,柳兰香瞧着也高兴。沈家村可没有什么食不言寝不语的规矩,几位大家长可疑的沉默,脸上还带着了然的笑,沈若反应过来之后突然就有些害臊。   他尽量无视自家阿爹阿娘促狭的视线,随口问道:“阿兄怎么还没回?二狗呢,到了饭点还在外头?”   “沈丰他估摸着还得半个时辰才能到吧,”柳杉吃下一口馒头,继续说道:“二狗出去找沈欣了,他家吃夜饭的时间晚些,等沈欣家要开始做饭了他就回来了。”   这几日镇上生意好,沈丰回回都是黑着回来的。柳杉先给沈丰盛了馒头和菜,放在灶台大铁锅里头温着。   说起自家二狗,柳杉有些无奈道:“这孩子小小年纪说话都一套一套了,有时候问起问题来我都解答不了。”   “小孩子嘛,总是会冒出些稀奇古怪的问题来。”沈若失笑。   沈若不问也能猜到二狗肯定是去找沈欣了,他还记得头一回见到这孩子的时候,就跟他这个年纪的孩子不一样,已经很懂事了。   “对了娘,咱们家的母羊也得好好补补,这段日子奶大了四个崽呢。之后沈欣再来,端牛乳给他。”沈若突然想起什么,说道。   “娘知道,母羊这几日都吃的你爹割来的最新鲜的草呢。还有,昨儿欣哥儿过来的时候我就给端的牛乳,还叫他也跟着喝了一碗。”李善桃喜欢小孩子,瞧着欣哥儿还瘦瘦的,心里不落忍。   沈若点点头,沈欣那孩子他好久没碰着面了,上一回瞧见还是他一个小不点还要来帮着自家造围墙挖黄泥,被他给喊走了。明明比二狗还要大上两岁,却比二狗还要矮上半个头。   刚说到二狗,沈若就听见外头有脚步声,柳杉立刻去开了大屋的门,果然瞧见了二狗回来,后头还牵着一个。   一屋子大人瞧过去,二狗身后的人影几乎就要落荒而逃。   二狗有些不好意思地拿另一只手摸摸后脑,对柳杉说:“阿娘,星星家里没有大人在,能不能让他来我们家住一天呀?”   大人们都放下手里的碗筷出来瞧,沈欣脸色涨红了,甩开二狗的手先给所有人挨个都打了声招呼,听沈阿奶问是什么情况,才喏嗫着回答:“……就是、我阿爹回来了,阿娘说要带大家回娘家吃饭住一天再回来,我在屋里玩儿就被落下了。”   小小的孩子搅着两只手,脸红着说道。   沈欣的阿爹回来了?沈若对这个人没什么印象,只知道沈欣家里好像是重男轻哥儿的,就上次知道沈欣的弟弟叫沈荣之后,就对这家人的印象差了点。但没想到大人们带着那个小的走了,就留下一个六岁的小哥儿在家,才这点大如何能自己一个人住?!   二狗在一边补充道:“他们是故意的,我和星星听见动静都跑出去了,星星包袱都准备好了的,结果他们是借了村长叔叔的牛车,说坐不下了才不要星星上车的!”二狗气得嘴巴都嘟了起来,星星的家里人好过分,一家人为什么要分开呢?   沈欣听二狗说的话,小小的身体一僵,垂下头去:“其、其实我一个人住可以的。”   “打扰了,我先走啦。”沈欣不想麻烦别人的,不就是自己一个人在家里住吗?他都已经六岁了,是个哥哥了,他自己一个人可以的。   “不许走!”二狗像箭矢一样冲了出去,挡住了他的路,蹲下。身就要去拉扯沈欣的裤脚。   柳杉蹙了蹙眉,他家二狗年纪还小,这要是年纪再大点可是要被骂的。对人家小哥儿动手动脚,自己是必须要教育的。   沈欣逃不开,生怕自己一跑会把二狗带摔倒,只好站着不动。   沈若瞧见他眼眶里都蓄了泪,鼻头也红红的,再往下看去,细瘦的像麻杆似的腿上还带着一大片擦伤。   “怎么搞的?”沈若将怀里的小云吞交给顾允抱着,立刻上前去查看沈欣腿上的伤。   沈欣原本还好,他不怕疼的,但是听到沈若哥哥温柔的语气,问他怎么了,顿时就有些绷不住。   牙齿咬着嘴唇,眼泪就在眼眶里头打转了。一时间说不出话来,也不敢看沈若。   二狗气坏了,说道:“小叔,他们明明瞧见星星没上车还不停车,星星在后面追没追上还摔了一跤,就跌破了。”   “明明星星那么小谁抱着坐肯定能坐得下的!”二狗气到跺脚。   李善桃瞧见沈欣受伤闻言顿时也生气了:“这吴生芳也是昏了头了,自家的孙儿都能抛下?欣哥儿,你就在咱们家住一夜,明儿等他们回来我带你去说道说道!”   柳兰香也是头一回知道村里竟然有这样的人家,故意抛下家里的孩子一个人在家,倒也不怕叫拐子给拐走了!   “就住下吧,咱们家里虽地方不大,但睡你一个小娃娃的地儿还是能腾出来的。”沈大山作为一家之主发话了。   柳兰香也道:“我家地方大,住我家去也成。” 第197章   沈若对沈欣一家的印象跌破新低, 他一个外人不好多说什么,但是欣哥儿才六岁。这么小的孩子哪怕再早熟懂事,一个人呆在家肯定也是会害怕的啊。更别提, 听二狗说的,沈欣的家人是明摆着要把他抛下,才扯出那么个蹩脚的借口。   看着小孩儿腿上的擦伤,沈若再忍不住直接将沈欣给抱了起来。   沈欣两撇秀气的眉耷拉下来,靠在沈若怀里拘谨又听话, “沈若哥哥,我、我自己一个人可以回家睡的。我胆子很大的, 我也不怕黑, 腿上也、也不疼了。”   沈若皱紧了眉头。   这孩子,家里一个大人都没有,怎么自己睡?膝盖上那么一大片擦伤, 大人走动起来都受不了, 何况他一个孩子。   “先上药,别的之后再说。”   李善桃也道:“对对对, 先给欣哥儿上药,我去烧些滚水来。”   “家里药都有,二狗你进屋里去拿止血的药粉给小叔。”柳杉要帮着烧火, 吩咐二狗道。   二狗收起一腔怒气, 应了一声立马迈着小短腿往屋里进。   柳兰香皱眉道:“欣哥儿他爹以前不是去走商了么, 快一年没回来,一回来就闹出这事儿, 可怜了欣哥儿。”   “我对那后生有些印象, 瞧着人还挺好的, 他没出去的时候也种地, 碰见过几回。”沈大山说道。在他印象里的沈欣阿爹是个会交际的,会种地,而且会来事儿。在村里头无论见了谁都是笑眯眯的,嘴巴也甜,路上碰见了都会打声招呼。没出去走商以前在村里算是个活跃分子,人缘很不错。   后来他跟村里另外两个汉子搭伙一起出去走商了,差不多一年回一次。这次估计是刚回来,村里头还没太大动静,明日里估计就有嘴快的要开始传人家走商回来带回来多少东西,约莫赚了多少银钱了。   “不过沈欣家先前那样……估摸着也赚不了多少吧?”李善桃无意窥探别人家的事儿,但是回想起欣哥儿之前还要捡柴火来换羊奶的事儿,瞧着他家也艰难得很。   “沈欣爹回来了,想来村里另外几个应该也一起回来了。浪哥他爹也跟着去了,到时问问他。”沈大山说道。   “这有什么好问的,我不关心这个,”李善桃皱起眉,看了眼沈若屋子:“我是担心欣哥儿。”   屋内沈若在给沈欣上药,尽管他的手法再轻柔,刺激的药水碰上伤口还是疼的,发觉到怀里的小孩儿痛地直颤,沈若心疼地不行。   “马上就好了,很快就不疼了啊。”沈若一边上药一边吹气。   顾允抱着小云吞在一边,他蹲在沈若面前,叫小云吞去逗逗这个哥哥,转移沈欣的注意力。   小云吞含含混混地喊“阿爹”,还喊“阿父”,白嫩嫩的小手还要伸过去摸沈欣。   欣哥儿果然被可爱的小崽崽给吸引了视线,看他圆鼓鼓的脑袋上一撮小辫子摇来晃去,就盯着看。小云吞最爱笑,瞧见生人了也不怕,大眼睛弯起来。   大抵是小云吞的笑容的确有治愈人心的力量,沈若能感觉到小孩儿僵硬的身体渐渐放松了下来。   膝盖上擦破了一大片皮,还冒着血珠,沈若之前就先给他拿温水擦洗了一下,之后才上的药。膝盖上的伤好得慢,如果一直走动会有再次破皮的风险,必须得等到膝盖上的擦伤结痂里头新的皮肉长好了才能走动。   “上好药了,欣哥儿真勇敢。”沈若拿小时候外婆给自己上药时候夸自己的话来夸沈欣。   “谢谢沈若哥哥。”他垂头,抿着唇,悄悄吸了吸鼻子。   在上药的时候怎么可能不疼,沈若牵住他紧紧捏着衣角的手,拢到了掌心里。   他刚想再说些什么,沈欣却抬起头来,瘦的下巴尖尖的小脸上努力绽开一个灿烂的笑:“沈若哥哥,你的孩子和你一样,好漂亮。你还帮我上药,我现在一点都不疼啦,谢谢你。但是我已经六岁了,我娘说我已经是个大孩子了,都当哥哥了,不能再给别人添麻烦的,我还是回家看家了。”   “欣哥儿,你现在膝盖受了伤走不了路,要怎么回去?”   沈若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他这样了竟然还要坚持回去?他们一家是不可能把小孩儿抱回去自己一个人睡的。   沈欣难过地垂头沉默了一会儿:“我走回去。”   说完话,他更难过了,沈若哥哥的手好暖啊,屋子里好香好亮。家里又黑又冷,爹娘和弟弟都不在家,阿奶也不在家,只有黑漆漆的一大片。黑夜里有会吃人的鬼,他好怕。可是阿娘说不能麻烦别人的,他已经是大孩子了,要乖,要懂事的。   沈若伸手抬起小孩儿的下巴,认真地看着他,缓声道:“你既然喊我一声哥哥,那住在我家就不叫麻烦。”   沈欣眼皮抖动了下,嗓子眼里轻微哽咽道:“可、可是。”   “欣哥儿,和我一起住一晚,好不好?”沈若道,“我知道咱们欣哥儿很厉害,你瞧,伤到了很疼上药都不哭,你要是走回家了,那伤口不是又裂开了?哥哥给你上药费的时间可就白费了,对不对?”   沈欣鼻子一抽,嗓音湿润。   “小云吞也很想欣哥儿住下,你瞧他一直要往你那儿扑呢。”顾允抱着小云吞在一边接口道。   小崽崽天生喜欢长得好看的人,两只小短手一伸就抱住了沈欣的手臂,要和他贴贴。   沈欣嘴巴张了张,说不出拒绝的话,眼底闪烁着泪光。   “沈若哥哥,我住。”   沈若弯眸一笑,“这就对了,还没吃夜饭吧?在哥哥家吃点,别客气。”   沈欣吸吸鼻子,清秀的小脸红透了,悄悄靠近沈若怀里。   沈欣要留宿,正好就和自己还有小云吞一起睡,换洗的衣物沈欣早就准备好了都在小包袱里头,原本是要带去他外祖家的,结果没去成。   吃过夜饭,沈若便抱着沈欣去浴房洗澡,家里地方小浴房也只不过是在厨屋最里侧用油布围起来的一个小空间。伤口不能碰水,沈若便叫他把腿抬起来杠在浴盆边缘。   摔了一跤的小孩儿身上都是灰,不洗个澡容易感染细菌。沈若从他嘴里知道他在家都是自己洗澡了,在沈若面前还害臊,沈若笑他怕羞,避开伤口给他洗得干干净净,擦干抹净之后再给他披上一件厚衣裳,这才抱回了屋子。   二狗在屋子里看着小云吞,还边等着星星,这会儿瞧见了小叔抱着人来,兴奋地不得了。   他们家还是头一回有他的小伙伴留宿!   “星星!”二狗跳起来喊道。   沈欣回应了一声,便不好意思地往沈若怀里钻,他裹着的是沈若哥哥的衣裳,香香的,但是他还没有穿衣服呢!二狗爱和他玩儿,两人虽然年纪只相差两岁,但是沈欣比他知道的更早些,身体是不能随便叫小汉子看的呀。   沈若看了兀自兴奋的二狗一眼,说道:“二狗,你先出去。待会儿我喊你了你再进来。”   二狗不明所以,但是小叔发话了他乖巧应了就跑了出去,还贴心地关上了门。   小云吞睁着大眼睛啊啊呜呜地喊,沈若逗了下他,就着手给沈欣穿衣裳穿裤子。   沈欣对上小云吞的视线,更害臊了。   “好了,我去叫二狗进来陪你玩会儿。”沈若揉了把沈欣的头发,去叫二狗。   二狗听见声儿了立刻就迈着小短腿冲了进来,坐上床沿和沈欣说话,沈若见沈欣一边和二狗聊天时不时还会看看小云吞的状态,心里一松。   把屋子留给三个孩子,他收起笑往屋外走,顾允正站在外头等他。   “沈欣的家人真不负责任,这点大的孩子一个人在家倒是也放心的下!”沈若郁闷,气道。   顾允抬手揽住他,给他顺了顺气:“若哥儿,你可能还不了解许多人家的情况,像你爹娘这样宠着小哥儿的人家屈指可数,多得是像欣哥儿家那样的。”   “所以呢?你是想告诉我这世道不公,不该怪沈欣的家人而是怪这不公平的世道么?!”沈若激动地甩开他的手,第一次生气到口不择言,“你是男人,你无论说什么都会让人觉得是’站着说话不腰疼‘!”   他这番话直接将两人划入了两个阵营,且想当冒犯。但顾允听完却没生气,笑了笑。   沈若头皮一麻,理智回笼刚想道歉,就听到顾允清凌凌的嗓音道:“性别不是我能决定的,若哥儿,我知晓你一直做的,除了要叫家人过好以外,还想让世人知晓小哥儿也是能闯出一番事业的,知晓小哥儿也不比男人差。我自认看人眼光很好,正因为你如此,我才会爱上你。”   “性别不是原罪,你不能因此就憎恶我。”顾允定定地看着他,以偏概全是不好的行为,他知道若哥儿被气昏了头才会口不择言,这就表面他足够的依赖自己,才会在自己面前发泄情绪。   沈若咬了咬唇,说道:“刚才是我太冲动乱说话,我向你道歉!顾允,我知道你和那些男人都不一样的,我只是、只是……”   顾允将人拉回怀里,沉默了好一会儿才说:“这个世上不止一个沈欣,你要生气是气不过来的。但是我们可以合力,扭转一部分世人的想法,你从始至终也是这么做的对么?”   沈若抿了抿唇,被看透了。   “我不是什么圣母病,不可能谁都要管,自家的事情都那么多了。”沈若咬了咬牙道。   “我知道。”顾允说。   “沈欣是个好孩子,合我眼缘。所以我要帮他,”沈若说着,有些怀念般说道:“有时候我会觉得,他很像小时候的我。”   明明沈欣和自己小时候性格什么都截然不同,沈若小时候就是个孩子王,会打架,还会保护小妹妹,但沈欣就瘦弱得很。但沈若就是觉得,被家人抛下的沈欣很像没爹没娘的自己。   但自己比沈欣好的太多,还有个爱自己的外婆。   顾允没说话,只在他额头上落了个吻。   他做的许多事都没有刻意要帮谁,只是想赚钱让自家过上更好的生活,还要把崽崽养得白白胖胖的。但是被顾允点破后,沈若才蓦然惊觉,自己在做的事情不管是为了什么目的,但其中都有平。权的影子。虽然他的力量很微弱,但好歹在沈家村和储水镇的部分人家起了些作用。   “顾允,有你在真好。”沈若脸颊发红,他想起以前看到过一个网络热词,叫作“灵魂伴侣”。   顾允就是他的灵魂伴侣,再过不到半月,他们还会是名正言顺的夫夫!   顾允温柔一笑,在月色下吻了心爱的小哥儿,用行动表达自己的回应。揽住沈若的双臂圈地更紧了。 第198章   翌日, 天气晴好。沈大山家厨屋冒出袅袅炊烟,天还没完全亮,只听着牛车吱吱呀呀的声响一路从沈家远走。   沈丰照旧带着货物往镇上去, 怀中揣着早食,正好能捂着暖手。他每日里归家都晚,镇上“珍宝居”生意好,每每他关摊子都要拖拉一阵子,回到家中后边吃自家媳妇给留的馒头和菜, 边听她说了沈欣的事儿。   也是气愤不已,听自家娘说明儿就要去沈欣家说道说道, 他是一万个赞同。没谁家的做父母的竟然如此狠心的, 要真是事出有因倒还好说,这故意将人抛下的,恐怕孩子心中都得留下阴影了。   昨夜沈欣就在沈若屋里住下了, 这孩子睡着了都不乱动, 安安静静的,在别人家住还有些拘谨, 半边身子都贴到墙上去,生怕挤到了睡在中间的小云吞。   沈若看见了心中泛起心疼,这么懂事的孩子就该好好疼着的, 哪里有那么狠心的爹娘阿奶啊。   小云吞睡得香甜着, 沈若看他脸蛋都睡得红扑扑的, 没忍住往他脸上亲了下,小小声道:“我的乖崽, 早安。”   回应他的是小云吞均匀的呼吸声, 小崽子月份小还是嗜睡的时候呢。   再一抬眸, 便撞上了沈欣的视线, 他不知何时醒了过来,就定定地看着自己和小云吞。   眼神里带着些羡慕,沈若瞧出来了。   他抿唇笑了下,伸过手去亲昵地捏了捏沈欣的脸蛋:“早啊欣哥儿。”   沈欣小脸霎时爆红,他不好意思地小声道:“早。”   说着就要起身自己穿衣裳,快速说道:“沈若哥哥,我给你帮忙吧。有什么活都能派给我做。”   “别动,”沈若拦住,让他躺倒:“伤还没好呢,做什么活?”   “已经好啦。”沈欣抿唇说道。几乎瘦到脱相的脸上两只大眼睛瞧着沈若,眼皮子扑闪着。   沈若知道这孩子就是个知恩图报的性子,瞧着外表软弱可欺的样子,但内心其实特别自立自强,从他接连不断地给自家送捡来的柴火就知道了。   但他还是个六岁的孩子啊,沈若心疼地不得了,伸手揉了揉他的头发。   沉吟片刻道:“你要帮忙也好,就帮我看着小云吞吧。他要是哭了就是要把尿,你喊我一声我就来。”   “好。”沈欣点点头,乖巧地躺回了被窝,侧身躺着眼也不眨地看着小云吞。   没一会儿二狗就来敲门了,昨夜里这孩子还不肯走非要拉着欣哥儿一起写大字,小孩子气劲大但忘性也大,二狗现在只顾着兴奋自己的小伙伴在自己家,倒是不再提昨夜的事儿了。   “小叔,我来找星星玩儿。”二狗仰着头说道。他只有在玩伴身边才会露出这么一副小孩子想要玩乐的神情,平日里这小子总爱装得跟个小大人似的。   这小子还知道要给欣哥儿拿早食过来,沈若让他进屋了,正好让这俩孩子看顾着崽崽,他也有些事情要做。   先前找沈木修补的独轮车已经弄好了,是昨夜里有村民推着跟沈丰一同回来的,那独轮车经过沈若的设计一改造之后,大家都觉着好用。那村民更是,说他推过来之前已经有不少人推来推去着玩儿了。   这也不是什么很困难需要保密的设计,就是一点小巧思,提高一下独轮车的稳定程度以及能叫人在运输途中能够歇歇脚。木工厂里头的人瞧见了也都想将自家的独轮车给改成这样,沈若答应了,自家村里人找木工做的话只要出点材料费和手工费就成,要是外头的人想要改装那也成,那就要多收一点工钱了。   木工厂里头能做这活计的人不少,都是村里人,家里很多东西都是能自己做就自己做的,动手能力极强,这一下子木工厂又接了不少改装独轮车的订单。   这改装独轮车收到的银钱也要给沈若分一部分。木工厂的账目是不能乱的,该是自己的沈若自然也要拿。要是他不拿才要坏了,以后所有点子都成了免费给的那他岂不是就成了个免费的工具人了?所以为了防患于未然,他哪怕觉得这设计简单也没想过要用这个来分些钱,但是既然木工厂想要做这个活计,那他还就得分!   现在木工厂里的这批人都是老实人,对自己的感观也好,但是未来木工厂发展下去之后那可就不一定了。   他既然是技术入股,那以后做出一样新东西,那都是要分成的。卖的好,分成就多,卖的不好那就少。这样才是最公平的,也是最叫人心服的。   况且他也号召了村里人,只要自己有想法也可以做出来瞧瞧,要是东西造的好,也能放在木工厂里头卖,就能跟自己这样拿些分成。   世界上从不缺少富有创造力的人,沈若相信哪怕没有自己,这能让独轮车更省力的法子,以后别人肯定也能想出来。   现在那辆独轮车就停放在围墙里屋子前,沈大山此刻正在给这辆焕发新生的老车上桐油。   他屁股底下坐的就是沈若给做的折叠小马扎。   “这车改装过之后是真方便,先前丢在你阿兄屋里都没人用,每年也就称粮税把自家粮食送去村口装车的时候用上一回,现在搞成这样倒是方便了,以后去田里浇水我也好推去。”沈大山摸着另一边把手上已然晾干桐油的位置,简直爱不释手。   这独轮车当初买的时候还是别人淘换下来的二手,现在修补过还改装了简直新的不能更新。可是个老物件了,沈大山无疑是个念旧的人,这会儿摸着独轮车说道:“当年,我娘……他们不愿意给我娶媳妇多花银钱,聘不起轿,你爹我就是推着这辆车去接回你娘的。就在这儿,绑了个大红花。”   沈大山说到了刘春花立刻就皱紧了眉头,只说“他们”来指代。掠过那不好的事儿,回想起以前自己娶媳妇时候的事儿来,憨厚的脸上带着笑。   “我娘一定很爱阿爹你。”沈若还不知道家中这辆独轮车竟然还有这样的故事,脑海中想象了一下那个画面,嘴角不由勾起。   沈大山摸了摸后脑,笑着道:“是啊,你娘可是我死乞白赖追来的,要不然她一个产婆自有一门手艺傍身能赚钱的,怎么可能来跟着我吃苦。”   “可不是,我就是被你骗咯。”李善桃正巧从厨屋出来远远地就听着那后半句,笑着骂道。   沈大山古铜色的脸皮一红,咳了声:“啥叫骗,我可没骗你。”   李善桃走过来:“你爹他那么老实一个人,突然说句情话,酸的哟,也不知道是从哪里搬下来的半句诗就把我给哄骗了。”   沈若失笑。   “你爹说会带我过上好日子,所以拼了命的做活儿。面朝黄土背朝天的,但是家门不幸我嫁进来之前就知道婆母不慈,却没想到他们一家老的屁股从一开始就是歪的,只当你爹是个工具呢!”李善桃好久没提起那家人,现在感觉恍若隔世似的。但一想起那必然是要生气,沈大山立刻转移话题道:“幸好咱们也是苦尽甘来。瞧我,跟顾秀才说些话都学会成语了。”   他难得打趣道。   李善桃顿时笑出声,看若哥儿就那样笑着瞧着他们俩,心里暖意几乎要冲出来似的:“我和你爹一对,是你爹追的我,肯定是要白头到老的;你阿兄阿嫂也是互相喜欢才成的婚;现在可就差若哥儿了。”   沈大山也看过来,早先就跟顾允通过气了,估计若哥儿肯定也从他那儿知晓了婚期的事儿。   沈若道:“爹娘,你们替我筹备婚事不想叫我操心我知道,但是不能瞒着我呀。”   “娘不是瞧你一日日都忙得很,都没时间歇息,哪里好叫你再操劳。”李善桃自然是心疼自家哥儿的,拉过沈若的手放在掌心,“你年纪小就要好好养着点,注意着,以后老了才不至于多受罪。”   “顾允也同我这般说,他说我绷的太紧,每日都在逼自己做事。”沈若心中一暖,不由说了心里话,“我小的你们都是为了我好,但我没有那么脆弱,现在日子过得好了,以后只会更好的。”   “是这么个理,所以你也让你的脑子歇歇,哪日空了去刘大哥医馆里头再叫他给你瞧瞧脑子。你这血块还剩一点没化开,我这心里总是牵挂着。”李善桃拍拍沈若的肩膀,家里现在有银子,不像以往那般连白米都吃不起,她早就已经知足了。想叫沈若别那么累。   “知道啦,先前刘大夫说了,只剩这一点可以自己慢慢化开的,”沈若怕疼得紧,最近也没有头昏的毛病,睡得也香,感觉自个儿没准都已经好透了。也没赶着空去镇上刘氏医馆再瞧瞧。但是既然自家娘都这么说了,沈若道:“那我过些日子去,正好阿嫂和兰香婶子快把绣品搞完了,我顺便给带去给蓝帆。”   李善桃点点头,叮嘱道:“你这血块可不是闹着玩的,还是要叫刘大哥看了我才放心。先前事情太多忙忘了,现在摊子有你阿兄,布艺作坊有你干娘,你腾出空来就叫顾允陪你一同去看看,再瞧瞧身体。下个月就要成婚了,最好你们俩都叫刘大哥给瞧瞧,该进补就进补。”   沈若脸一红,这听着怎么这么像“婚前检查”啊,但是他俩孩子都有了,自然是都达标的咯。   “前两日顾允住这儿,你们有没有……”李善桃附在沈若耳边轻声问道,没叫沈大山听见。   沈若有点懵,有什么?   自从顾允受伤后就在沈家留宿了几日,这几日李善桃都没进沈若的屋,除了最开始那日若哥儿还跟着一起去了镇上,再之后几日是一日比一日起得迟。但也没有很迟,只是比起原来天还黑着的时候就起来,是迟了些。所以她才有此一问,反正是自家的哥儿,跟阿娘有什么好害臊的呢?   不过看若哥儿这模样,想来是没有什么,毕竟屋里还有个小云吞在呢。   李善桃笑而不语,摇了摇头,“没事没事,反正你就记着娘的话,你和顾允都去让刘大哥把把脉,这半个月你就别太劳神了,好好将养着。”   沈大山在一边看着也不知道自家媳妇在打什么哑谜。   “若哥儿还没吃早食吧,快去吃了。”沈大山说道。   柳杉端了温好的牛乳出来,“我去喂小云吞,若哥儿你待会儿来我屋里一趟。”   “诶好。”沈若应了。   等吃过早食,沈若就被柳杉喊进了屋,瞧见床铺上那件大红色的嫁衣,沈若眼眸微动。   “阿嫂,这……”他看见这嫁衣,才有了一点好像自己快要成亲的真实感。   “快来试试看,还没完全做好呢,但是怕尺寸错了之后来不及改,所以先叫你来试试。”柳杉招呼沈若过去,总归若哥儿已经知道了他们在筹备的事儿了,那正好叫若哥儿来试衣服。   李善桃也跟着进来了,两人就瞧着若哥儿换衣裳。   知道若哥儿怕羞,两人还转过头去。嫁衣自然是要贴身穿着的,沈若除了身上的衣裳,快速将火红的嫁衣穿上身,系好系带。   “好了。”沈若来到这儿还没穿过这般艳丽的颜色,乍一穿瞧着格外好看。   饶是看惯了的李善桃和柳杉都不由愣了一瞬,长身玉立的哥儿一头乌发盘起,红色嫁衣衬的肤越发白皙,一双丹凤眼眸子清透玉亮,真真是漂亮。   李善桃和柳杉嘴里一句接一句的夸,沈若差点儿脸都要烧起来。   夸他别的他能嘚瑟起来,但夸长相夸身材,沈若就止不住地害臊。   “好看极了,若哥儿你瞧瞧?”柳杉举着一枚铜镜让沈若看,这面镜子还是沈丰靠着帮看摊子赚了钱给她买的,虽然只有两个巴掌般大,但柳杉喜欢得紧。   沈若瞧着镜中人,也有些愣神。他真的越来越像一个古人了,不对,他就是!   “阿嫂手艺真好,我穿着正合适。看来这些日子要少吃些保持身材,要不然胖了可就穿得丑了。”沈若笑着说道,还顺带着摸摸肚皮,前些日子他娘还逼他多吃呢,因着先前的事儿,正好趁现在抗议一波。   李善桃顿时失笑:“你个促狭鬼,就是个吃不胖的体质还说什么要少吃,每天胃口跟猫儿似的,二狗都吃得比你多!”   沈若吐了下舌头:“我吃得肯定比二狗那小不点多。”   李善桃:“你多大了,还好意思跟二狗比?”   沈若:“……”行吧,娘说什么都有理。   柳杉就在一边笑,拉过沈若来看,“那就行,我瞧着也不用改了,收腰也是正正好。就差后背上的一大片绣花,若哥儿你想要绣些什么上去?”   “我还没想好。”沈若如实已告,顾允和自己提了能画个图样,但是一时之间沈若还真想不到什么和红色的嫁衣最般配,现代还能绣些龙啊凤啊的,但在大宇是不成的,要是绣了那就是逾制了。   “那你想到了再说,我绣活做得快,保准在大喜之日前给你做好了。”柳杉笑着保证道。   “多谢阿嫂。”沈若是真的很感动,本该是他自己做的但是奈何他绣工实在是差劲,阿嫂主动将活计给揽了过去。   “这有什么好谢的,我看若哥儿你之前绣那翠竹手帕那般费劲,那时就想说了,你的能力不在这上头,做些别的事更好。我擅长这个,以后你就交给我来。”柳杉道。   沈若无奈苦笑,那张帕子绣的磕磕绊绊,明明他画画的手稳得很,怎么捏起绣花针就这么费劲呢!   “是啊,若哥儿以后还是少碰绣花针。先前那回手上不知道扎了多少下,别人是绣花,你这叫自残了都。”李善桃皱眉说道。   沈若:“好好好,我以后都不碰了。”   自己已经有不少优点了,不会做女工那也是无伤大雅,沈若安慰自己。反正顾允喜欢那张帕子,这也就够了。   “待会儿我去欣哥儿家里瞅瞅,看看他家里大人回来没有。”李善桃正好要出去洗衣裳,沈欣家就在溪边离得不远。   沈若应了声,听沈欣和二狗昨夜说的,应当是今日他们会回来。   李善桃:“等他们回来了我一定要把欣哥儿抱去,好好说道一番。”   沈若颔首:“我跟娘一起去。”   结果直到天黑透,沈丰都驾着车回来了,沈欣家里还是黑着的一点烛火光都没有,白日里李善桃跑了好几趟也都没人,现在这样说明一直没人回来。   李善桃皱紧了眉头,“真是没数了,就扔下一个小孩儿在家不闻不问,说好了今日回来又不回,也没见人过来接!”   沈丰也皱着眉,他咬下一口馒头说道:“他家难不成是出什么事了?”   “谁知道,这事儿怎么和欣哥儿说?”李善桃怕沈欣难过,问道。   “就实话实说吧,估计就是有事绊着了呢。”沈若打心底里不信这个原因,但是待会儿和期待着今日能回家的沈欣必然要这么说的。   “唉,这都叫什么事儿。”沈大山叹口气。   夜里沈欣又在沈家住下了,他抬起眸子小声问道:“我爹娘弟弟他们都没回来吗?”   “嗯,估计是在你外祖家牵绊住了吧,也可能离得太远,夜里行路不安全没回也不一定。”沈若安抚着小孩儿,说道。   “哦哦,没关系的。”沈欣冲沈若露齿一笑,“沈若哥哥,小云吞很乖,我今天一整天都看着他,他不哭不闹的。还叫我抱了!”   沈若看了眼咿咿呀呀地小云吞,嘴角不由带起笑:“嗯,所以是乖崽。”   早间沈若就这么喊他的,沈欣那时候羡慕坏了。   “好了,该睡了。明儿二狗又要来缠着你跟你玩儿。”沈若将烛火熄了,借着窗外的月色瞧见沈欣还睁着眼睛。   “好。”沈欣下巴蹭了蹭被子,不着痕迹地往墙边挪了下。   沈若一抬手把沈欣拉回来些,“仔细点伤口,别碰着了。”   手臂伸直揽住小云吞和沈欣,在他身前轻轻拍哄着:“晚安,乖孩子。”   过了一会儿,孩子们都睡着了,沈若隐约能瞧见沈欣眼角的湿痕。   沈若手动作不停,想着各种事儿,沈欣的家就在沈家村,他的家人自然不可能一走了之,自然是要回来的。到时候他一定要亲自去会会沈欣的爹娘,看看究竟是什么样的狠心人。   房门突然被轻轻敲响,沈若小心起身去开门。瞧见顾允星夜前来,他有些怔愣。   “这么晚了,你还过来做什么?快进来。”沈若瞧他风尘仆仆的,顿时心疼了。   顾允身上都是灰也没伸手去抱他,只摇了摇头:“我不进去,若哥儿你听我说,今日我在镇上瞧见沈欣他爹了。”   “在镇上?”沈若皱紧了眉头。不是说去沈欣外祖家了么?   “对,似乎是在筹备喜事,采买些糕饼物什。”顾允也就是正好撞见了,“我猜测应当是要给沈荣办满月宴。”   “为什么不到沈家村办?非要去外祖家。”沈若不理解。   “不知,但我瞧见他和一人佘铜钱,想来是没什么银钱,但又不得不充面子。”顾允道。   沈家村里人多,族老也多,当初小云吞满月宴的时候就是请了不少人的,因着没亲戚,请的就是村长和一些关系好的人。沈欣一家跑去外祖家给小儿子庆祝满月宴,倒是只需要请外祖一家就成,还能叫别人瞧见他们对孩子的看重。沈家村里头许多家都带着点亲的,自然要办就要请,但是人不在沈家村办,就不用了……   沈若心想这人可真抠,要真是这样,也能说得通了。出去走商不是稳赚不赔的,但是这人虚伪又好面子,还真能装啊。难怪村里人都说走商能赚钱,但是欣哥儿却还要辛辛苦苦出来捡柴火跟自己换羊奶给自己弟弟喝!   沈家村以前人人都穷的时候,大家穷得也大大方方的,哪有这样的人家,穷就算了还要打肿脸充胖子!   “所以他们丢下欣哥儿,就是想少一个人吃口饭?”沈若轻声说道。毕竟他和李善桃一同去沈欣家里看过,那厨屋是锁不了门的,但是进去之后里头米缸里米都没有,更别提别的,那碗柜倒是锁起来了不知道里头有什么。   顾允颔首,“有可能,他们估计就是瞧见二狗和欣哥儿在一块儿玩,知道你一定不忍心瞧见他一个孩子在家,所以……”   顾允没说完,但沈若也明白过来了。除了欣哥儿,这还真是一家子奇葩人啊!   作者有话要说:   加更来啦! 第199章   第二日沈欣的家人也没有回来, 沈若将昨夜顾允过来跟自己说的所见所闻和家里人都说了,大家心中愤愤但面上还保持着淡定,不约而同地决定将这件事给瞒住了, 不能叫欣哥儿知道。   沈欣就这样在沈家住下了,他一开始还局促地很,非要帮些忙才会心里好过。现在白日里有二狗陪着,还能逗逗玉雪可爱的小云吞,脸上的笑容都见天的多了起来。到底还是个孩子, 心里有了别的事情牵绊转移注意力,就不会老想着欠了别人的, 还要回报一二的事儿。   沈若在夜里还总给他灌输“他不是个麻烦”的思想, 一个人要是认定自己就是个只会给人添麻烦的人,很难不产生自厌的情绪,这是个大人都受不了要抑郁的, 更别提一个小孩子。所以每日每日沈若都会鼓励他, 他要是睡得香,沈若会夸“咱们欣哥儿睡得真好, 别的小孩子可没有你这么好,都不踢被子呢”;他要是把饭吃光光,沈若又夸他珍惜粮食, 是个好孩子。   总之在沈若的夸夸之下, 沈欣一扫先前的怯懦扭捏, 变得大方了许多。想要做什么都会用嘴说出来,而不是非要等沈若发现。   这还是先前沈若和他一起睡的时候, 这孩子想要如厕, 大半夜的也不出声, 就悄悄地起来要往下挪。沈若觉浅, 听到一点动静就醒来了,问他要做什么。   沈欣立刻躺倒摇头说:“我不做什么,沈若哥哥对不起,吵醒你了。”   沈若还迷迷糊糊,听他一句道歉没忍住揉了下他的头发,大半夜起来怎么可能没有事情呢?但这孩子还就不说,沈若追问:“真不做什么?”   沈欣点点头,闭上眼假装要睡了。   但是没一会儿就忍不住扭了下身子,轻轻哼唧了几声。   沈若默默叹口气,点燃了烛火看他:“你要做什么?说出来。”   小沈欣憋得身子都开始抖,小脸通红着,借着烛火看着沈若,嘴唇抿了抿:“我……我要尿尿。”   沈若立刻抱起他,顺手拿了件外衣给他披着,出门去给他把尿。   这孩子在家估计独立惯了,沈若抱着他站在尿桶前面,结果小孩子害臊的不行非要下来自己尿。   沈若强硬道:“不成。”   等结束,沈若给他擦了抱回屋里去,小孩儿脸红彤彤地跟沈若道谢呢。   沈若亲昵地捏了下他的脸蛋:“做什么不说,又怕麻烦我?”   沈欣小心翼翼地点点头。   “怪我,非要你睡前喝一杯牛乳。”沈若佯装生气了的样子,不肯再看他。要如厕都不肯说,怕麻烦自己,这不就是没把以前自己和他说的话放进心里去么?都说了他可不是什么麻烦。   沈欣顿时就慌了,但他不敢伸手去拉扯沈若的手:“不、不怪,沈若哥哥你对我太好了,我不想总是、总是麻烦你。在家里,我都是自己做的呀,没、没人会这样……”   他一慌说话就磕磕绊绊,几乎要哭出声来。   沈若立刻就把人抱进怀里了,不该逼他的,还是个小孩儿呢。   “欣哥儿,你听我说。”他抬手抹掉沈欣眼角的湿润,“一味的听话和乖巧只会让别人忽视,你还是个孩子有权利闹腾、可以上蹿下跳,不用逼着自己当一个乖孩子,明白吗?”   “你在我眼里已经是个特别好的孩子了。”   会哭闹的孩子有奶吃,沈欣在家肯定也是懂事的不得了,他家里人才会这样过分。   沈欣有些愣。他从小到大被灌输的都是自己要懂事,要当一个乖孩子,有了弟弟之后要对弟弟好,不能跟弟弟抢,什么好东西都要第一时间想到弟弟,这才是对的,才是个好孩子。   可沈若哥哥说自己不用那么乖,可是……   “哥哥,我明白了。”他抿唇回答。   沈若哪里不懂这孩子其实还没懂,但为了自己才这般回答的?但是一直被灌输的东西不可能因为自己一句话就可以扭转,沈欣为什么会哭,沈若知道是因为他委屈,但是这孩子委屈惯了自己都不知道为什么心里头难受得紧,绷不住了才掉一点眼泪。   明明才六岁,哭都不敢大声哭。   沈若继续道:“不要觉得自己是个麻烦,以后要做什么,有什么事都用嘴巴说出来,这样别人才能知道对不对?”   不愿意麻烦别人,所以宁愿委屈自己,这孩子跟自己还真是挺像的。不过沈若自觉已经改好了许多许多,欣哥儿现在还小,未来肯定能扭转心态的吧。   “嗯。”沈欣是个聪明的孩子,知道沈若说的是刚才的事情。要是一味的憋着不说,生生忍着,之后可能就要尿床了,这是他更加不想发生的事情。   “人既然长了嘴除了吃饭和打嗝不就是说话了么?你不说别人可猜不到你要什么,在想什么。”沈若揉了揉他的头,知道他这是听进去了。   沈欣点点头,不好意思地看向沈若道:“哥哥我知道了。”他不是个麻烦,沈若哥哥对自己那么好,以后他一定要回报的!   沈若满意一笑,让他躺好盖好被子:“知道就好,睡吧。”   沈欣躺下之后一双大眼睛还看着沈若,眼里带着一丝丝期待。   小云吞在两人中间睡得香甜,说话的声音吵不醒他,沈若看见小云吞心中就暖暖的,凑过去亲了下他的脸蛋,给他掖了掖被角,抬眸便撞上了沈欣的视线。   他其实能看出沈欣的渴望,但他不会主动给了,先前已经教过了,想要什么就说出来。   沈若略等了等,没等到他说话,于是就要躺平,耳边才传来细如蚊呐的声音:“哥…我想要你亲我一下,可以吗。”   沈若面上不显,心中失笑。   “自然可以。”沈若凑过去往欣哥儿脸颊上轻吻了一记,就跟吻自家崽一样的位置,随后给他掖好被角。   “睡吧,乖崽。”   ……   沈若回想起之前的事儿,再看看现在的沈欣,虽然这孩子样貌还没啥变化,但是精气神确实比之前好了不知道多少倍。   自己家也不是善堂,并不是谁家孩子要丢过来都得接着,更别提沈欣家的人竟然是故意丢下他好叫沈若家带回来的。沈若愿意照看一二,一是因为这孩子合自己眼缘,还因为是二狗的小伙伴。但这事儿要是别的人家肯定就气得不行,说什么都要把这孩子给送回去,再不济直接给人送去他外祖家,村里也没人会说什么。   但是这明显是他们被沈欣的家人给摆了一道。   家里人心中都憋着一股子气,虽然不是对着沈欣的,毕竟欣哥儿性格脾气都好,大家都喜欢,而且一个小孩子能吃掉多少口粮?但是只要一想起沈欣的家人就来气。   一连几日沈欣家都没人,沈若都不敢想要是让沈欣自己回家住了,这么些天该如何度过。   日子很快就来到了二狗生辰的前一日。   “好几日没去镇上没起早,倒是有些起不来。”沈若摸黑起来之后到了厨屋里,他娘正给自己和沈丰用油纸包干粮呢,他没忍住打了个小小的哈欠。   “饶是在家也没见你睡到日上三竿过,今儿要是早归不了,去镇上找家客栈睡会儿吧啊?”李善桃心疼地拍拍他的手。   这几日若哥儿在家是没忙镇上“珍宝居”的事儿,但在家里的杂事他偶尔也会揽去做,但不用动脑筋,扫扫地之类的,李善桃见劝不住也就随他去。   这些活对沈若来说确实算是休息了,况且他本就是闲不住的性子,叫他一直坐着、躺着还更累呢。   “到时再看。”沈若没说答应也没说不答应,主要是等二狗生辰过后家里的支出就要开始变多了,不是那种一点点增加的变多,而是一下子就要花出去许多的那种。   刘麻子帮着联系了他的亲戚,是制作青砖的,量完屋子的尺寸就得去定了,这些都是要提前给定金银子的。除此之外还有二狗上学堂以及自己的婚事。都是要大笔大笔的往外花钱的,沈若倒也不是舍不得花钱,毕竟赚来就是为了花的,只是能省一点是一点,在镇上客栈住几个时辰也好那也是算一日的钱的,这多不划算!   李善桃现在学会了好些事情跟顾允说还更有用些,若哥儿就惯会不心疼他自个儿的,有顾允在身边就是不一样些。刚才那话她要是跟顾允说了,顾允铁定直接答应下来,而不是说一句“到时再看”。   沈若不知道他娘在想啥,拿了油纸包便走出去,阿兄已然在外面等着了,随行的还有顾允。   沈丰道:“不着急,你慢着些。”天还黑着,不好叫他们多等,沈若就跑得急了些。   “平地呢,摔不着我。”沈若顿时就笑了,快步跑到牛车边上借着顾允的手用力坐上了车。   沈丰道:“你小时候平地都能摔,后来出门都要我牵着呢。反正不急,就别跑那么快。”   沈丰一说沈若脑海中立刻就浮现出小时候的回忆,他可能是小脑发育的迟缓些,平地走着偶尔都能摔跤,或是踩着小石子了也会歪一歪身子。   那时候沈丰笑得可猖狂了,完全就是笑完了才去扶他的。后来自个儿哇哇大哭起来,沈丰才知道心疼了,一路把自己给背回家,后来就是被沈大山和李善桃联合起来批。斗一番按下不提。   “还好意思说,要不是你跑得快我要追追不上,哪里至于摔了?”沈若哼道,伸手去揍了下沈丰的肩。   沈丰理亏,对上顾允探究的视线,立刻干笑两声:“快坐好,咱们去镇上咯!”   顾允心中暗自记下,到了镇上后沈丰去“珍宝居”摆摊,他们便慢悠悠逛着采买明日二狗生辰宴上需要用的东西。   红纸、蜡烛这些必备的东西以外,还要买些糕饼果脯。沈若还打算给自家小侄子做个生日蛋糕,还要再寻摸一下有没有小麦粉。这东西可不好找,要买的东西多,家里好些调料也快见底了,都得采买一番。   毕竟买完了东西之后,他们可是还要去刘氏医馆的。虽然他很不想去,主动去针灸这件事他永远都不可能适应的,但是不去不行,事关脑子这样要紧的地方,沈若也不是非常放心。他自个儿觉着是化开了没啥事了,但自己不是医生所以觉得没用,还是要刘大夫帮着看了才能彻底放心呢。   时间紧任务重,沈若便开始疾走。   这一路上沈若后知后觉发现顾允护自己护得紧,手牵着手,竟然一刻也不肯放开。   沈若:“?” 第200章   将采买来的东西放上牛车, 沈若回想过后确认是将需要买的东西都给买上了。顾允也帮着看了看,若哥儿在自己身边的时候喜欢碎碎念,要买什么买什么样的全都念叨了一遍。顾允记性好, 帮着再检查了一次。   “都买齐了。”顾允肯定道。   “嗯嗯,那咱们去刘氏医馆吧?”沈若主动伸手让他牵着,都已经习惯了。   沈丰和小松在棚子里和竹架子后头忙活着,根本没时间打招呼,沈若冲他们挥了挥手。   他阿兄忙活着是高兴的, 能赚钱。亲兄弟也要算明账,所以沈若会给他开工钱, 这工钱自然也不低, 不然也不会才几日就叫自家阿兄一改往日节省作风,买了面铜镜送给阿嫂讨她高兴了。   可小松就是完完全全地过来义务劳动,在他这边是没有工钱拿的, 是蓝帆那边给他开的月俸, 毕竟他是蓝府里的下人。不过瞧他干得热火朝天,那叫一个尽心尽力, 沈若还挺感念的。   家里有啥好吃的好用的小玩意儿,沈若跟沈丰知会一声就让小松收着,总之“珍宝居”里头卖的东西, 小松挨个都收了一份, 可把他高兴坏了。   这些东西买买加起来也要不少铜钱呢, 他哪里舍得买。铜钱都是要攒起来以后娶媳妇儿的呀!   再加上先前那回沈若叫他同吃,还送他果脯, 都不把他当成下人来看的, 他就越发喜欢自家公子派给自己的差事了。到了“珍宝居”这儿帮忙, 每日里都是高高兴兴的。   小松朝沈若露出灿烂的笑, 知道他们要走还冲他们挥了挥手。   不过一会儿他就笑不出来了,沈若和顾允也有些懵,周围排着长队的客人也乱了套。由远而近过来了一群穿着衙役服的汉子各个高大壮,还浓眉大眼的,一个还好,一下子来了一群直接吓哭小朋友。   有来过几次的客人瞧见沈若立刻问道:“沈老板,这是什么情况?怎么突然来了这么多衙役。”   顾允和沈若的淡定在混乱的人群中显得格外突出,他这摊子做的是正经营生,又是租的摊位,钱和契约都有了,也就是正规的小摊,他们自然不可能是来拿人的。   沈丰也有些担忧地从棚子里出来,走到沈若身边。他脑子里混乱得很,一下子想该不会是之前县太爷做客自家的时候没招待好,要来把他们抓走吧?可是他们不是有功吗,若哥儿拿了红纸包的银票出来说是县太爷的赏赐,奖励他们之前将劫匪绳之以法的功劳的,自个儿也有份。   其实没什么事,就是想太多容易出乱子。   沈若扬声道:“大家别乱,小心别造成拥挤踩着人!”   顾允也帮着维持秩序,那些衙役瞧见乱起来了,也立刻帮助维持起秩序来。   其中有个眼熟的衙役立刻走了过来,冲沈若拱了拱手,“沈小哥儿,还记得我吧?咱们刚下衙,还没来得及换衣裳便跑了来,因着有人告诉我们你来了,咱们是想当面跟你道谢的。”   周围的客人一听这话,顿时都呆住了。   啥?穿着衙役衣裳的人竟然要跟沈老板道谢?!这是发生了啥啊?   大家知道不是来拿人的,也不是周围除了啥事儿,顿时就安下心来。   这人是先前他们一同去青楼找被掳走孩子们时候跟在他和顾允身后的那名衙役,听他这么说沈若似有所觉,眨了眨眼。   周围那些维持秩序的衙役见百姓不再推搡就都过了来,在沈若面前站定了。   “多谢沈老板送的千层底。”他们一齐声喊道,几乎将后头许氏布庄的牌匾都给震了下。   沈若没想到他们能弄出这么大动静来,那千层底鞋垫是一同送给县太爷他们带走的,在摊子上也只卖十文钱一对儿,并不算什么值钱的东西。但是人家来道谢了,沈若心里也是高兴的,不过他往官府的方向遥遥望了一眼,心底了然。   “不用客气,你们为镇上布防,百姓安居,查案拿人每日奔波,着实辛苦了。’珍宝居‘本就是民间小摊,没有遭到贼人抢劫、偷窃那都是你们的功劳。所以格外官爷不必客气,我也只是尽我所能做些微不足道的小事罢了。”沈若这一番话说的大义凛然的,周围的客人顿时肃然起敬。   有知道更多的人,此刻就跟周围人说开了,从以前沈若还是个受害者开始说起,到后来解救被掳走的孩子。他是个勇敢无畏,至纯至善之人呢!一时间周围人哗然。   衙役们感动的成分是有很大一部分,但是像这样一股脑都跑来阵仗这般大的道谢,就由不得沈若多想了。   “沈老板摊子上这千层底是真的好穿,我打算再买两双回去!”那些衙役听了这话心中更是感动万分,好几个都说要买,纷纷在客人排的队伍后面接上了。   “是啊是啊,这千层底便宜好穿,我也得多备上一双。这手艺比家里娘子做的还好。”又一衙役接茬道。   沈若扶额,偏过头和顾允视线相对,忍不住笑了声,转回头自谦道:“都是咱们沈家村的婶子阿婆做的,就是普通手艺,不过是工序多了几道,比起其他的更耐磨些,更软和些。”   沈若这一句话点了两件事,一是沈家村中人的手艺,二就是他们家这千层底的优点。   毕竟县太爷都帮着……他总不好不领情,自然是要把想打的广告都给打出去咯!   顾允听着那些衙役和若哥儿一唱一和地将摊子上所有的东西都明里暗里夸了一遍之后,实在忍不住笑出了声。   他就站在自己身边,清凌凌的嗓音闷着笑了,传入耳蜗叫沈若半边脸都红了。不要在一个声控耳边笑出这样好听的笑声好吗?!沈若差点儿要忘了自己接下来该给哪样东西做广告了!   暗暗瞪了顾允一眼,顾允接收到眼神,冲他点了下头,接过了话头来。   “你说对了,确实是,这些发带上的绣花图样都是沈老板画的花样,是’珍宝居‘独有的……对,那防晒面罩能防止晒黑,还能延缓衰老。”   沈若去牛车上拿了竹筒喝水,他说了一大堆嘴巴干得很。   想来自己给县太爷回的礼物,他应当是很喜欢,竟然叫衙役过来给他的小摊造势,沈若看着自家摊子的生意越加红火起来,也忍不住笑。   那眼熟的衙役买好了东西,抱在怀里,沈若将他喊了过来。   “替我多谢刘大人。”   那衙役愣了下,眼底满是惊讶与欣赏,但不接话头:“沈老板说得是什么话,咱们是真心感谢你,愿意想着咱们这些底层官差。这千层底穿着是真舒服。”   “嗯,往后再给你们送。其实不必在我摊上破费。”沈若只以为他们是想做戏做全了,又在自己摊上消费。其实没必要,大家赚钱都不容易。   那衙役立刻摇了摇头,真诚道:“不不不,沈老板,咱们是真的想买这些东西。每月也没几日休息难得出来逛,这些东西先前听别人说了许多次了,这自个儿没有那心里头总痒痒。现在好了,想买的都买上了哈哈。”   沈若一听原来如此,顿时也跟着笑了:“那成,多谢照顾我生意了。”   沈丰和小松忙得不可开交,但是还能忙得过来。这里已经没有别的事儿,沈若和顾允便打算走。   两人低调的离开储水街,走在路上还能听见边上有镇上人呼朋引伴的喊声。   “快快快,咱们去’珍宝居‘买千层底去,听说那里的千层底又便宜又好穿呢!”   “千层底家里人人都会做啊,买什么?”   “哎哟那镇上的官爷们都去买呢!自然跟家里的不同。”   “官爷们都去了?那我也去瞧瞧,不贵吧?”   “不贵!十文钱一双,能穿好久呢!快点吧,待会儿卖完了咋整。”   ……   沈若简直叹为观止:“这广告传的也太快了点吧。”   “刚才那些衙役过来的时候便有不少人瞧见,世人都爱凑热闹,这一下子就传开了。”顾允倒是依旧淡定。   “到时候你先前说的那番话也会广为流传,”顾允拉住沈若的手,牵着他往边上走:“沈老板,咱们要快些走了。”   “哈哈那我岂不是成了名人了,”沈若听他这样喊自己,耳朵又红了,“以前在我们那儿有本书汇聚了古今中外名人的名言呢。”   顾允看着沈若笑眼弯弯,说道:“你多说些,未来我帮你收录,撰写一本《沈若名言》可好?”   沈若立马摇头拒绝,这也太羞耻了吧!!   “我就多余跟你说这个,说好的快些走呢。”沈若耳根红透了,他知道顾允有编纂书册的经验,但是那是知识啊,自己说的不伦不类的又古又白的话要是出了书,那岂不是叫其他人笑掉大牙?   而且大宇朝对书册的管理不严格,是谁都能出书的,只不过有些人出了书也没人买,没有影响力,但是顾允出的却是十分有影响力的。只不过极少有人知道那“一诺”便是顾允罢了。   沈若不由自主地带了些自豪的情绪,他要说崇拜,自然是崇拜高材生啦!他自己虽是一本毕业,但特等奖学金是一本没拿过,学霸们真的太卷了!他一边学习一边做绘画兼职,着实也是心有余而力不足,卷不动。   如果顾允在现代,沈若就看他每日坚持学习和他那刻苦钻研的精神,肯定是个卷生卷死的大学霸啊! 第201章   刘氏医馆   沈若和顾允来到医馆中的时候, 刘大夫出门看诊去了并不在,只有小药童在里面捧着一本医书在看。   小孩子瞧见沈若和顾允来了,立刻起身过来打招呼, 喊他们往里进先坐一会儿。   “爷爷他约莫还要一个时辰才回。今日出诊去的柳溪镇,早晨便去了。”那小药童扎着双发髻说起话来摇头晃脑的,把医书放下了引着沈若和顾允往里走。   “好,我们就在这等着。”沈若原本还紧张兮兮的,毕竟到这的回忆都不怎么美好, 不是谁受了伤就是自己要针灸,一路走来好不容易做好了挨几针的心理准备, 随着得知刘大夫不在的消息立刻就瓦解了。   虽说躲得过初一躲不过十五, 但是能不疼一会儿就一会儿嘛。   “这个你拿去吃。”他从顾允手里提着的一串油纸包中解下一个递给小孩,里头是特意买来的糖丸,小孩子都爱吃糖。   小药童一开始不肯收下, 只说爷爷没说能收他不会收的。沈若能明白刘大夫的良苦用心, 许多求医问药的人都希望大夫能更尽心尽力,所以会给医馆里头送礼送银子, 这些东西自然不能收。一旦收了,开了这么一个头之后,那病人要是一直不好, 或是出了事, 那可就说不清了。   求的时候有多好, 那后面那人就能变多坏。总归是不能随便收别人东西的,为了那么点蝇头小利也不值当。   但是刘大夫和自家已有渊源, 都主动提出未来自家小云吞大一点之后要是有志向有天赋, 他就要将毕生所学教给小云吞的。再加上刘大夫从自家阿娘那里也学了一手揉按的手法, 以兄妹相称。所以沈若就厚脸皮了一把, 说道:“你爷爷是我娘的结拜兄长,那就算是我的舅舅,你该喊我一声表叔,既然是表叔了,我给的东西你就可以收。”   小药童脑袋晃了晃,差点没被绕晕了,眨巴着大眼睛犹豫了一小会儿才伸出手去接下。   “谢谢表叔和……表叔夫。”他接过之后就笑了,冲他们道谢。   顾允听他这么喊,嘴角不由勾起一抹笑,大家都早早默认若哥儿是自己的夫郎了,就连这么点大的孩子都知道都能看出来。   “我们就在这儿等着,不用招呼我们,去忙你的吧。”沈若揉了把小药童的发髻,这孩子也乖,说话做事有条理跟个小大人似的,让他想起了自家二狗。   沈汉三还住在医馆中,他都快住习惯了,此刻听着屋里有动静便从后院掀开帘子走了进来。   他手上还捧着捣药用的石臼。   “若哥儿,顾秀才,你们怎么来了?”他瞧见熟悉的人显然有些高兴,将石臼往桌上一放便过来和他们叙话。   “我们过来找刘大夫给看看。”顾允答。   沈汉三点点头。   他自从那次翻车掉下沟渠里头断了手,之后先是在沈若家住了几天,再就是出了那沈子莺和沈梅冬的案子,和牛儿被喂毒草的案子,就来到镇上了,一直在医馆中住到现在。   “你的伤如何了?”沈若关心道,今日过来还特意给他带了个护肘,是叫李善桃帮着做的,里头塞了棉花。   顾允充当了人形储物袋,沈若拍拍他的手示意,他就能从身后背着的书包里拿出东西来。   “刘大夫几乎每日都给我看,都好得差不多了,只是还不能提重物。”沈汉三一改往日消瘦的模样,在刘氏医馆一边养病一边帮些小忙,倒是比在村里还滋润。   “伤筋动骨一百天,你伤得那样重是得多注意着点儿。”沈若将护肘递过去,“天气渐渐凉了,你带上这个之后再穿上外衣,不会影响活动也能保暖。”   沈汉三接过来,连声道谢:“真好你们还想着我,我都不知道该如何感谢你们才好。那日我与沈丰翻下去,是你给我们止血,我孤家寡人一个,你们家还愿意救济我……我实在是、实在是……”   “不必再提,当日那情况只要是个人就不会干看着的。”沈若见他情绪有些激动,立刻道。   “你们对我的好我全记着,往后只要有用着我沈汉三的地方你就同我说一声,只要我能做到我一定做!刘大夫同我说了,要不是当时你帮我止血及时,恐怕我就……”沈汉三不愿意再回想那一日的事情,“多的话我也不说了,总之救命之恩,我一定会报答的。”   情绪激动起来他就要下跪,顾允一把将人扶住了。   沈若:“你这是做什么,沈大哥不必如此,要说报答,你愿意将牛车借给我用,还不肯收我的银钱,我都没同你客气了。”   自家的牛可是关系到自身的生命安全的,照大宇这对牛管控的程度来看,要是自家借来了牛结果没养好,那要受罚的可不仅仅是自家,还有牛的主人也会被牵连的。所以就凭他能这样将牛车借出,沈若就很感念了。   “那牛儿是你救的,要不是你恐怕早已毒发身亡了。”沈汉三想起自家的牛,一个汉子眼眶都红了。杀千刀的沈子莺,竟然敢给牛下毒,就因为先前自己不肯叫她上车这么一点小事!   沈若轻叹一声,摇了摇头道:“不全是我,我也束手无策啊,是顾允教我方法才救活了你的牛儿。”   顾允摆了摆手,他也不过是死马当活马医罢了,他并不是专业的兽医。要是他爹还在,也许能用更温和的法子给牛儿解毒。   “将牛儿借给你,是我心甘情愿的。先前你们牵了牛儿让我瞧了,养得很好。在我家里我都没有将它养得那般壮过。”沈汉三感动地稀里哗啦,恨不得将自家的牛送给他。   可是大宇朝对牛的管理极为严苛,他作为主人也没有权利这么做。   出借是可以,但是每一年都有牛官要到自己家来检查,给牛检查身体还要看给牛住的好不好,吃的好不好,要是病了伤了还有惩罚,小病罚钱,伤了恐怕就要去牢里坐一坐。   沈若听他这么说,也忍不住高兴,养在自家的牲畜确实都很上肉,长得特别好,其实也没怎么多花心思。沈若觉得可能要归功于自家阿爹和阿兄以前都是大清早去割了新鲜的草料来喂的,后来有时候空闲的话还会牵出去遛遛。   沈汉三稍微平复了下自己的心情,在一边坐下了说道:“说起牛儿,过两天牛官估计就要来我家,这两日你还在用牛车吗?”   沈若:“嗯,这次来正好也要和你说这事儿。”   沈若先前从蓝帆那里了解过养牛的注意事项,和必须要具备的条件,那条件苛刻到要严查祖辈三代,也知道沈汉三能买到牛是因为挂靠进了村长家,牛官每年要到家中检查牛儿的情况这件事也了解了。   村长家的那头牛一直在跑着木工厂的送货生意,这几日也都歇下来养养,洗刷一番等着牛官来检查了。   “今日收摊我就叫我阿兄把牛儿牵回你家去。”沈若将这些日子借了牛儿做了什么事都和他说了,幸好他早有准备,毕竟不是自家的牛肯定是要还的,自家还没有具备能买牛养着的条件所以才将独轮车给改装了。   “那你们之后上镇上怎么来?”沈汉三知道他们要拉货,牛车要回来之后他们还怎么运?他皱眉思索一番没想着轻松的办法。   往年牛官要到沈家村检查的时候,沈汉三的拉客生意也会停几天。   沈若道:“我设计了一款独轮车,能坐人,能运货的,也不容易翻。就是要依靠脚力,倒也方便的。”   没有牛车的人家要到镇上都是靠双腿走的,不过就是要更早些起来才能赶早到镇上摆摊罢了。   有些人家穷到没有独轮车,就靠着人用扁担箩筐都能挑到镇上来,没有牛车还真不算什么。   沈汉三只好点头,他倒是有心想帮忙,但是手臂没好全力气不够,独轮车估计还推不动呢。   “等牛官检查完了,再借给你。”沈汉三道。   沈若沉吟片刻道:“……那不成,你大好了还要靠牛车做营生的,我不借了。村里这段日子大家上镇上都不容易,我们来镇上时候偶尔能捎带脚带上几个,但是不可能将他们都带上。你这门营生继续做,村里人能更方便些,估计好多人都等着呢。”   “嗯,村里现在大家都能攒下些钱了,想来镇上采买东西不太方便,要是有专门拉客的牛车倒是都方便了。”顾允也道。   村里人知道沈若借走了沈汉三的牛车,现在也就是时间短大家没人计较,肯定也不会说什么。但是一旦经年累月地都借用着,大家哪怕不说心里头肯定也有落差。   毕竟当初沈汉三的牛车生意大家都习惯了,给几个铜钱就能坐着牛车上镇上,多方便。   村里人去镇上的次数少,一次性采买的东西多,坐牛车回来还好放东西,除了特别穷苦的人家,大家都愿意给沈汉三铜钱叫他送。   再加上再过不久都要入冬,再往后就是过年,那要置办冬衣和各种东西都要上镇上。   所以这牛车沈若肯定是要还回去的,也不好继续借用着了。   沈汉三虽然是个粗汉子,但是一个人孤寡活这么大自然是尝遍人情冷暖,知道该如何在村里立足的。   听完沈若和顾允的话便知道原因了。自己这门送村里人上镇回村的生意当初想做也是因为发现了商机,外加为了反哺村里人他才想做的。   要不是因为想做这门营生,他哪里能挂靠村长家买到牛呢?村长自然也是希望他能一直将这门营生做下去的。   他自己赚了钱,还能给村里人带来方便,何乐而不为呢?   “好吧,谢谢你们如此为我为村里着想。”沈汉三想报答但自己着实也没啥可以报答的,给钱他们不肯要,家里最好的东西就是那辆牛车了,除了借车他实在也想不到别的。   有牛车固然方便,但不是自己的东西沈若就不会一直占着。他是一个将自己的东西和别人的东西分得特别开的一个人。   沈汉三住在医馆自然不肯白住,揽了捣药的活计,他另一只手还是很有劲儿的。   刘大夫姗姗来迟,沈若和顾允在他没回来的时候便闲聊,倒也一点不闷。   刘大夫先是给沈若和顾允分别把脉,随后便叫沈若将发髻解了。   小哥儿的头发只有亲近的人能碰,顾允伸过手去解开。   乌发如瀑散下,刘大夫双手指腹用力在沈若头顶点按。   “要是有疼痛感就说一声。”   沈若闭眼感受着,他有点紧张地手心出汗,要是还疼那就是血块还有,还得针灸。他心里头直打鼓,实在是前两次针灸的体验太让人印象深刻,痛的整个人都要留下阴影来了。   顾允握住他两只手,拇指摩挲他手背安抚着。   “……好像,不疼?”沈若感受了片刻,觉得刘大夫按摩手法是真好,但是预想中细细密密针扎似的疼痛感没有出现。   刘大夫见他呆愣的表情,顿时笑地胡子发抖:“怎么,不疼好像还挺遗憾?”   “没有没有,刚刚我好像真的一点都不疼。”原本都做好了再被针灸扎一回的准备了,没想到峰回路转!   沈若与顾允四目相对,眼睛亮起来,不疼这是不是就说明……   刘大夫笑完了,对沈若说道:“你年纪小恢复快,外加你体质不错。残留在脑子里的那一点血块已经完全化开了!” 第202章   沈若这脑子里大片的血块能化干净, 在刘大夫这儿简直称得上是医学奇迹。   往年不是没有中过招炎草香灰毒的病人,但是大多痴傻疯了活不了,那顾允只沾染了那一点就失忆了一大段日子呢。   刘大夫自觉医术还没好到那份上, 针灸两次便将他的毒给清了,像他这样凝结一大片血块的还能好全,真真就是菩萨保佑了!   “往后少操劳,多养养。安神的药是不用喝了,但是也不能思虑过甚, 睡眠要是不好了那你还得继续喝药。”刘大夫对沈若说道,随后给顾允让过了位置, 收拾起了药箱。   沈若一听不用针灸也不用喝苦药, 脸上绽放出一个灿烂的笑:“我近些日子是吃嘛嘛香,睡得也好。”   “那就成。”刘大夫被他逗笑了,沈若瞧着勇敢但实际上是个怕疼的, 从他先前给他针灸时候他身体颤抖的样子就能知道了。不仅怕疼还怕苦, 给他配的药里头加了不少中和苦味的甘草呢。   “刘大夫您的医术是这个。”沈若给他竖起一个大拇指。   “是你自个儿体质好,福大命大。”刘大夫摸着胡子摇摇头, 中了招炎草香灰还能好全的,他也就瞧见了两例,一个是症状较轻的顾允, 另一个便是沈若了。   沈若嘿嘿一笑, 要么怎么说是金手指呢?他身体恢复能力确实强, 但是好得快肯定也跟刘大夫的针灸脱不了关系。   长发被一双骨节分明的大手挽起,顾允五指为梳给沈若顺发。   沈若惯常的发型就是在头顶盘一个包子发髻, 用布包上发带绑好, 脑后垂下一部分乌发盖住脖颈。普普通通的发型, 村里有十个小哥儿八个都是这样的打扮。   小哥儿的头发不能随便叫人碰, 但顾允随意摆弄着沈若也不阻止,这还是在外人在的情况下,要是外人不在……刘大夫见两人之间的氛围容不下一个他,收拾完医药箱就直接往外走。   听小童说若哥儿还给他带了不少东西来呢!他要去看看都带了些啥,这孩子真是太客气了!   要是有以前带来的那卤味吃食就好了,刘大夫默默地想。   沈若坐着顾允站着,他察觉到刘大夫贴心地溜了,顿时就有些不自在起来。这搞得好像他俩要做啥一样,现在可是青天白日的,再说哪怕是夜里他们也不做啥啊!!   刘大夫您想多了,真的!   沈若垂着眸子心猿意马,两手按在圆凳侧边,指节不自觉地抠着。   感受到头发被一只手梳着,缓慢地盘起来,身后的男人十分有存在感,他的动作有条不紊,好似做了不止一次。   “你的头发很顺,”顾允道,“但是太滑了有些盘不住。我尽力了。”   沈若还以为他要说什么,原来是自己的头发太顺滑叫他握不住了么?这大概就是发质太好的锅,所以他自己盘的时候就要用布包着,增加摩擦力嘛。   沈若眨了眨眼睛。   感觉后脖颈处凉凉的,顾允好像把他所有的头发都盘上去了。他抬手摸了摸脑后,顾允给他盘的发髻不在头顶上,有些松散,用一根簪子固定起来,但摸着虽然有些散但没有往下掉,这就很厉害。   至少沈若自己是做不到只用一根簪子就将所有的头发固定住的。   沈若瞧不见现在自己是个什么造型,但是顾允说他尽力了,那就这样吧,只要头发不落下来就成。   他偏过身子抬眼瞄向了男人的下巴,微微一笑。   “你什么时候买的簪子啊?也不提前给我瞧,我现在都看不见了。”   顾允看着换了发型的沈若,心微微一跳。   是他亲手梳起的发,从正面瞧着有些绒绒的,翘起几丝格外无害松弛,用簪子在后头固定住了,露出了惯常掩盖在发丝阴影下的洁白修长的脖颈,这个发型显得沈若年纪更小了。   “取下来给你看。”   顾允垂眼,目光落在他光洁的脖颈,伸过手去将发簪给抽了出来。   沈若保不住,他本想说算了,好不容易盘好的,取下来又得再来一次。古人的头发就是又长又麻烦,他自己每日梳头举着手臂都觉得酸。   一头乌发倾泻而下,被顾允用双手拢住。   沈若终于瞧见了那根簪子,他接到手里仔细看。   那是一根玉兰簪,但做的不浮夸,反而精致可爱,雕花浑然一体,应当用的是白玉籽料。   白玉触手生温,沈若握在手里瞧,有些爱不释手了。   上面的图样倒是其次,只要是这玉是真好。   忽而又想到顾允说自己头发太滑盘不住的事儿,忍不住想笑。玉簪子本就滑,再加上他头发顺,加在一起可不就是很难盘么。   “好看,我很喜欢。”   沈若知道这簪子肯定不便宜,也不问价格了。他从小到大很少有这样的时候,只有和顾允谈恋爱之后,才总是有突如其来的惊喜,收到他精心为自己准备的礼物。这些小确幸,让沈若感觉到自己有被好好爱着。   明明都是第一次谈恋爱,为什么顾允他……这么会啊!   那簪子顾允早早地便买了,在自己还以为做梦梦见仙人的时候,瞧见了这根玉簪,便直接买了下来。后来才知道梦中情人是招炎草香灰让他忘记的若哥儿。后来又发生了那么多事,这根玉簪便一直都没有机会送出去。   今日刘大夫说若哥儿脑子里的血块终于化开,顾允心中悬着的巨石也便落了地,那早早准备好的玉簪,现在送出去无疑是最好的时机。   “喜欢就好,和你很配。”他的发丝在手中柔滑似绸缎,顾允听他说喜欢,嘴角也不由上扬。   沈若其实本身也很喜欢玉石,像这种温润的饰品他以前画插画的时候也总喜欢给人物画。先前柳兰香将春带彩的传家玉镯送给他,太贵重了不好戴,农家人做活儿不免要磕碰到。但是发簪不同,戴在头顶不碍事。   “给,你再给我盘一次。”沈若将簪子递回去,仰头看他。   顾允:“好。”   “顺便教教我呗。”沈若想天天戴着这根簪子。   “你等等。”顾允微微一笑,盘过一次后似乎有了经验,修长有力的手指翻飞,非常快速地便用发簪将沈若的长发给固定住了。   “好厉害。”沈若真心夸道。   顾允的手落在他后脖颈处。   沈若怕痒,忍不住躲了下,笑起来:“你干嘛突然摸我。”   他笑着的时候脑袋后面扎起来的发髻都跟着抖。   顾允道:“有断掉的发丝,我想捡起来。”   沈若“哦”了声,“你刚刚动作太快了,我都没感觉出来,你教我弄,以后我天天戴着。”   虽然这屋子里面没有铜镜瞧不见自己现在是个什么样子,但是沈若看顾允的表情,那满意的视线,想必不会丑吧。   “我不教你。”顾允拒绝了。   沈若:“???”   “不是吧,你给我买了簪子还不教我怎么用簪子盘发啊。人家卖东西的还包教包会呢。”沈若叽叽歪歪。   顾允闷笑一声,低下头去在沈若耳边轻声说了一句话。   羽!   隙!   沈若叽叽歪歪的声音微弱下去,耳根连带着脖颈都泛起了红晕。   =============   从刘氏医馆出来的时候,已经临近晌午。   镇上人都是要吃晌午饭的,刘大夫也不例外,本想叫他们留下一起吃,但被沈若婉拒了。他们下午还有别的事情要做呢,而且也带了干粮来了,要回“珍宝居”去和自家阿兄一起吃。   沈若果然送礼都能搔到人痒处,知道刘大夫喜欢吃卤味,就带了一大坛子过来。除此之外,还有沈若他娘准备的一些干货,家里晒得菜干一类的,还有些手缝的口罩和手套。   自从沈若教了村里人做了口罩之后,李善桃知道这东西能防尘,天气冷了捂在脸上还能保暖,就给刘大夫亲手做了几个,这东西做起来简单,但是方便好用啊。   沈若也觉得自家阿娘想的对,大夫和口罩也算是标配,只是他们做的这个口罩在这个时代布料有限制,只能防灰尘,并不能隔绝病毒的。但戴着也聊胜于无吧。   沈若了解过,若是疫病那都是用艾叶搓成艾绒点燃了熏的,算是消毒了。除此之外就是草木灰兑水,还有柚子叶,也是一样的功效。所以这口罩送的好,沈若还特意提了这口罩需要用过后就清洗晒干,要用艾草熏过之后再重复使用的。   刘大夫不住点头,他作为一个大夫自然危险重重,经常有时候不注意便就要被病人感染,所以他自个儿也是时常给自己配些药物,防止伤风感冒的,还有强身健体的,不一而足。   老话说“医者不自医”确实有些道理,但是预防准没错。而且他自己也不是个全听老话的人,不然也不可能许诺未来要一个小哥儿来继承衣钵。   有了这口罩以后倒是能更安全些了,刘大夫感念着,叫沈若给他阿娘带句好。   到了“珍宝居”客人倒是不多了,大部分都去吃晌午饭,沈丰和小松终于能空下来。   沈若和顾允回来之后,四人便在棚子里搭了个简易的竹制桌子随意吃了。   食盒是沈若做过处理的,还盖了破旧棉袄,到了晌午打开来里头的菜和饭也还是有点温温的,在秋日里尚能入口。但是等到冬天了那肯定是不成,哪怕包的再好冬天这时候肯定也跟凉。   “阿兄,今儿收摊回去就要把牛车还给沈大哥家了。”沈若道。   “好,到时候我给人牵回去。”沈丰吃着饭点点头,若哥儿早就和自己说过,就这段时间不知道哪一日要把牛车还了,他早就做好准备。   小松在一边扒拉着饭菜,闻言道:“沈小哥儿,咱们蓝府有马车,不如……”   “不用,我们有车。”沈若谢绝了,这人情他可不想越欠越多。毕竟蓝府是蓝员外的,也不是蓝帆一个人的呀,哪能这么用的?   “我家公子说你们有什么要帮忙的就说一声,不用客气的。”小松道。   “你家公子把你调过来帮我的忙,我都还没谢过他。”沈若笑着道,叫他快吃。家里独轮车还能管些用,能自家搞定的东西还是少去麻烦别人的好。   小松立刻猛烈摇头,但是他又不能代替蓝帆来说不用谢之类的话,憋的脸通红。沈若顺手给他递过了竹筒,叫他喝点水。   小松感觉沈若换了个发型之后周身的气质都柔和了不少,比起之前来瞧着更温和了。乍一瞧见的时候着实是惊艳了一把。   沈丰瞧见自家弟弟换了发型,也是连连说好看。沈若便提了是顾允帮他绾的发髻。   再瞧这两人,坐在一起吃饭的时候格外有人间烟火气,他们俩哪怕不说话就坐在一处,都自有一方小天地一般,叫别人融不进去。   小松心生艳羡,沈小哥儿和顾秀才真的好般配。   午后将车上的货都卸下,只留下那些要带去给蓝帆的东西,趁着街上人还不多送过去,倒是不至于叫更多人知道。   “念宝”的老板至今还是镇上商圈的一个谜团,沈若自然不可能自爆,毕竟现在火候还没到。   为了掩人耳目,沈若、顾允和蓝帆一起讨论过,之后为了送货这件事顺理成章的进行,对外便说“阑珊”的那些免费领取的赠品是交托给“珍宝居”制作的,除此之外还要每月活动快开始之前再运送一波其他东西来,做些掩饰。叫有心之人以为这车里头才是“念宝”的东西。   总之这也是一种保护,要是有人知道“念宝”也是他搞得,那就不妙了。   沈若和顾允坐在牛车上往“阑珊”去,聊得话题无外乎此。   “现在时机还未成熟,没有那么多的身家能撑起一家奢侈品店,只好继续隐藏起来了。”沈若感叹道。   “根基不稳的时候先藏拙。有道是怀璧其罪,你有这个能力’念宝‘牌子又名气太甚……”顾允没说完,只看向了沈若。这其实很危险,一个人能够创造的价值太大,若是被有心人知道了不免就要动些歪心思。   或笼络、或要挟……   “人为财死,鸟为食亡”的事情有很多,现在他们在镇上没有根基,只有一家“珍宝居”这并不够,没有一个大的后台,再大些的商业版图就得偷摸着来。等到开花结果的那一刻再告诉世人,这是最聪明的做法。   人怕出名猪怕壮,现在他们俩已经很出名了,但是“念宝”先前因为太神秘,导致大家想的都很多,几乎要传的神乎其神了。就拿那五张锦鲤手帕来说,某个员外竟然都将这帕子给供起来了。   要是他没有根基和后台的时候被爆出是“念宝”的老板,那要是有比蓝府更厉害的人物出面要挟,沈若是答应还是不答应?而且他的软肋显而易见。   为了安全考虑,这件事也不能在这个时间节点告诉世人,或是被别人发现。   世人大多看不起小哥儿,倒是成了“保护伞”了。   不过总有一天,沈若要叫他们改变自己的想法。   “我知道的,”沈若冲顾允一笑,说道:“虽然现在还没法开店,但是可以提前准备起来。有’珍宝居‘打掩护,不至于人家就能猜到’念宝‘是我做的了。”   顾允颔首。   “念宝”甫一问世就是跟“阑珊”昂贵的摆件一同出现的,正因为如此所有人都认为“念宝”的幕后老板肯定是个大商人,很有钱。还有那次他给蓝棹画的兔子图样香囊被别人学走,估计好些人都被转移了注意力,以为“念宝”是蓝棹这位京城来的公子哥儿创办的。   这倒是省了沈若不少事,要不然真的很容易被“阑珊”的死对头“金珠珠宝行”给盯上啊!   牛车停在了“阑珊”门前,里头还有三三两两的客人。   有客人瞧见沈若和顾允了,颇有些激动:“这不是案首秀才和沈老板吗?你们是过来这里买东西?”   得益于这自来熟的客人,正好就能将那消息十分自然地给透露出去。   沈若脸上含着三分淡笑说:“那倒不是,我们是过来送货的。”   那客人惊呼一声道:“什么货什么货?’念宝‘?”   周围人一听到“念宝”立刻都过了来,问起还有没有锦鲤手帕,还有祥瑞香囊的事儿。   沈若摆摆手,无奈道:“非也非也,蓝老板找我们’珍宝居‘定了一批赠品,是活动开始以后大家伙儿能免费领取的。”   客人们这才失望一叹,但听到说是免费领取的东西,心里头也激动。   “原来那彩虹发绳和毛球茶叶梗耳坠也是沈老板你们做的?”客人们显然是“阑珊”活动的忠实粉丝了,笑着问道。   沈若点了点头。   “新的赠品好像是手绳啊,我瞧见那传单上画的了,可真好看。”客人从怀中掏出一张纸来,打开瞧。周围人也都凑过去看。   沈若顺便就打了个广告,又说了遍活动开始的时间,还有免费送的东西。大家现在提也没提“念宝”了,沈若和顾允对视一眼,在门前过了个明路之后,便赶车到了“阑珊”的后门。   他们到门前停了停,自然是故意的。   阿富在一楼大堂瞧见沈若了,但发现他们是来送货的,便没往外冲,直接叫伙计接自己的活之后往后门跑去。   只要是开店的,都会留一个上货下货运送的后门,也方便走水的时候逃生,故而还放了两口大缸,里头灌满了水,青青绿绿的。   “沈小哥儿,顾秀才!辛苦你们送来,原本公子还说叫我明日去你家接货呢哈哈。”阿富笑容灿烂地说着,远远地就冲他们招手。   “明日二狗生辰,你们要是有空就来我家吃顿便饭吧。”沈若将牛车停稳,跳下了车。   阿富喊两个伙计去卸货,笑着走上前来,瞧见沈若难得换了个发型,倒是更好瞧了,还愣了一小会儿才说道:“晓得晓得,昨儿个我家公子就说了这事儿,你们就是不来请咱们也是要去的。咱们原本就是定在明日去接货,顺便去瞧瞧小二狗。”   “说反了,”蓝帆摇着扇子信步而出,冲顾允和沈若挥了下手打过招呼,继续道:“是去给二狗过生辰,顺便接货。”   “是是是,小的说错话了。”阿富立刻找补。   “我也不跟你们瞎客气了,走,去楼上雅间坐坐?”蓝帆道。   现在时辰还早,回去倒是不着急,还没到收摊的点儿呢。   沈若和顾允便点了头。   沈若是想着,反正来都来了,就很朋友聊天叙旧呗。   顾允今日是特意空了一日出来陪沈若上镇上来看脑子的,也没其他别的事,坐坐也无妨。   三人在雅间坐定。   蓝帆道:“若哥儿,你先前画的那样式的首饰卖的极好,近段时间我请的那老师傅的雕刻刀都要起火了。”   “主要是你籽料挑的好。”沈若嘴角蓄着笑,随口就是一句商业互夸。   自己设计的东西能够得到这么多人的喜欢,沈若还挺高兴的。   而且蓝帆会做人,这些东西卖出去沈若都是能拿到提成的。他给沈若就要,反正他们一直以来都是互惠互利的。两个人也都不是爱占别人便宜的,就大大方方的该拿拿该要要。   蓝帆确实是个很好的商业伙伴,当然在商言商,不在商业上的时候也是个不错的人。   能和顾允成为好友的,自然不会是个差的。   蓝帆摇摇头笑了,“真不知道你脑子里怎么会有这么多好看的设计,究竟是如何想出来的。”   沈若本就是个富有创造力的插画师,画图样对他来说就像吃饭喝水那般简单,脑海中凭空便能想象出来画面,随后再将它画下来就成。   这是天赋与努力的集成,沈若的绘画自然也是系统地学习过的,加上他可能还真有这方面的天赋,所以以前才能成为一个圈内公认的大触。   蓝帆也就是一句感叹,不是追根究底什么。虽然他也有疑惑过,为什么以前沈若给人的印象就只有疯狂倒贴,不知羞臊地追求男人。结果后来认识了之后才知道人家不是个那个什么都不知道只知道风花雪月的小哥儿,而是这样一个厉害的人物。   难不成那招炎草香灰还能叫一个人变化如斯?要是真这么灵,都能变成这样好,那他也想去吸一吸。   蓝帆被自己的想法闹得啼笑皆非。   他也发现沈若的新发型,沈若偏过头来他就瞧见了那根玉兰花簪,蓝帆不由地挑了下眉。他要是没记错,这簪子好像在很早很早以前就见顾允买了的,说是要送给梦中情哥儿?   原来梦中人就是因招炎草丢失记忆中的若哥儿吗!他竟然迟钝到现在才知道,还以为那人是顾允幻想出来的呢。   毕竟招炎草香灰的毒刘大夫说还带有一点致幻。   听见蓝帆莫名其妙笑了声,沈若疑惑地看过去,“嗯?”了一声。   “没事没事,”蓝帆摇摇扇子,看向了沉默不语的顾允,“子诺,蓝棹一个人闭门造车已久,我父亲就想请你到我们府上与他多交谈。多教教他。不知你有没有空?愿不愿意?”   虽然都是秀才,但顾允先考,蓝棹后考,在学院中便是顾允第一、蓝帆第二、蓝棹第三,所以蓝员外格外想叫顾允能够和蓝棹多交流一番,在互相“切磋”下能共同进步,为未来继续往下考做准备。   顾允点头应了,他打算之后考上举人便歇,这件事不能告诉蓝棹,怕他以后没了超过自己的目标后不够努力。但却是能告诉因为经商而不能科考的蓝帆。 第203章   蓝帆直道可惜, 但也清楚自己好友是个下定决心之后必然不会更改的人,更不可能被劝动,便也不劝了。   “……蓝棹那小子这回估计能叫他爹娘刮目相看了。”蓝帆感叹道。他自己因为经商不能科考进入仕途, 但却是十分看好顾子诺的,只是他好像志不在此了。但他虽然没有明说,蓝帆从他眼中坚定的神色便能知道,他必然已经有了更好的打算。   实际上说得难听点,要是顾允继续科考那肯定状元就没有蓝棹什么事了。蓝棹在京城有大儒带着教的, 那里的师资条件必然比起储水镇要高出不少,但是有些人就是天资过人, 外加足够努力。   蓝帆看了顾允一眼, 又看了沈若一眼,发觉沈若脸上没有一丝一毫的诧异,想必是他们未来小两口已经就此话题聊过了。   “此事就不必跟蓝临川提了。”顾允道。   蓝帆:“那肯定不说, 要是说了那小子肯定要闹将起来……”   蓝帆定定地看了顾允一眼道:“你也知道, 临川他拿你做目标。”   这小子瞧着表面嘻嘻哈哈的样儿,其实心里也是要强的, 虽是个书生秀才郎,但偶尔也会化身小霸王。被家里人保护的太好,要是闹起来府上都要战战兢兢。   沈若大概能明白蓝棹的心理, 顾允就是他的偶像, 将他当做自己的目标, 想要与之比肩,所以为之努力。要是得知自己的目标突然放弃了, 以后努力的路上前进的路上只有自己一个人, 那心中肯定会有极大的落差。   就好比你和最好的朋友一起相约清北, 都是能过线的专业随你们挑, 结果高考结束后填志愿,你去了约定好的清北,而他辍学了。虽说蓝棹并没有和顾允约定过什么,但读书人的目标无外乎殿试入仕途,金榜题名,蓝棹便默认了顾允会继续往上考,而他虽嘴里说着有顾允在自己肯定考不上状元,但实际上自己还是会为头名继续努力着。   “这些日子,你在他面前隐晦的提几句?看看他反应。”沈若提建议道,“要是反应过激那还是不要提了,等考完再说。”   现在在他们的臆想当中,蓝棹估计听到顾允不打算去殿试的消息要疯狂似的,但事情还没发生谁都说不好。尤其是考生最忌心神激荡,这会非常影响发挥的。   “这个倒是可以,不过以我对他的了解,还是得等尘埃落定之后他自己发现最好。”蓝帆颔首,将扇子收了起来。   伙计给上了茶和糕点,蓝帆的茶叶味道都好没什么可说的已经喝了许多次,沈若倒是看上了那盘糕点。   糕点做成了双圆环的形状,是乳白色的,不同于镇上卖的那些糕饼一拿起来就扑簌簌掉渣,而是绵软有嚼劲的,还泛着浓郁的奶香。   沈若尝了一口眼睛就亮了,他自己也会做点简单的甜点,但毕竟不是专业的并不擅长。   这糕点很响口感也好,重点是不齁甜,只淡淡的甜味混杂在奶香中一点儿都不会喧宾夺主。   沈若吃到了好吃的就忍不住想要分享,素手捻起一块递到顾允嘴边,说道:“这个好吃诶,你快尝尝。”   “好。”向来在外最注重仪态的顾允,直接张嘴咬下了糕点。   蓝帆在一边喝着茶水,目不斜视。他都快习惯了,这两人在自己面前互动都自然得很,这是把他当自己人看待才会如此。他淡定伸手去捏了块糕点,原本自个儿在这儿上了糕点他都懒得尝一口,但瞧他们吃得香,蓝帆就觉得好像糕点都变好吃了似的。   就着茶水吃,奶香和茶香都浓郁得很,有人陪着一同吃可能真要比自己一个人吃的时候要好吃。   沈若对蓝帆道:“这糕点是你们府上做的?镇上倒是没瞧见过。”   蓝帆点了下头道:“是府里小厨房新来的一个厨娘做的,说是别处的手艺。你们要是喜欢,就多带些回去。”   “好啊,大家应该都会喜欢吃。”沈若也不跟他客气,员外府上小厨房的手艺那自然是要比镇上糕饼铺子卖的要好不少,无论是食材用料肯定都更讲究些,也干净卫生。带回去给二狗和欣哥儿尝尝,这俩孩子肯定得高兴坏了。   蓝帆立刻便吩咐下去叫府中厨娘现做,忽然想起什么说道:“先前有消息,那伙劫匪已经伏诛,是被你们给遇上了?”   “是啊。”沈若将那日的事情一五一十地告诉了蓝帆,自然也说了顾允和沈丰受了些皮肉伤的事儿。   “……我这嘴哦,说的话好的不灵坏的灵,”蓝帆其实已经猜到了,“珍宝居”几日不开门,正好官府将劫匪给捉拿归案,这没有联系都说不过去。“幸好你们没大事,怪我,早知道我就该派些家丁护送你们回去的。”   “不关你事,谁知道会这么巧那日回去就被围了呢,不过还好总归只是伤了皮肉,现在他们都大好了。”沈若道。他现在能轻描淡写的说出来,先前阿兄和顾允护着他受了伤,其实他心里还是有点内疚。阿兄有阿嫂照顾着,自个儿就照顾着顾允。   那几日沈若简直就把顾允当成了玉人,捧着都怕摔了那种。每日都要抹三遍药,沈若亲力亲为,眼见着他背上的淤伤一点点消散,心里才好受些。   但顾允那几日趴着却过得很是艰难,不足为外人道也。   在“阑珊”一直待到了傍晚。   下次活动要赠送的东西蓝帆挨个看过都觉得好,对沈若自然是信任已极,说什么放心得很完全不用看不用检查,若哥儿肯定不会坑我。但是在商言商,沈若还是要他看过一遍才能放心。要是有什么问题还好改。   又说了明日二狗生辰宴的事儿,正式地向他发出邀请。蓝帆自然要去,正巧没有别的要紧事绊住脚,上次错过小云吞的满月宴,就叫他懊恼许久了。这回二狗的生辰,说什么他都要去。   沈若提着一个食盒里头装的是蓝府厨娘做的牛乳糕,和顾允一同上了牛车。与蓝帆道别后,便去了’珍宝居‘和自家阿兄和小松一起整理清点货物,准备收摊。   带到镇上来的货物便能直接放进许氏布庄里头租给他的那间仓库里,不必再带回去。又从仓库中搬出几匹布料带回,这些是要用来做商品的。   沈家扫盲班颇具成效,外加沈若还会给自家阿兄“开小灶”,每日“珍宝居”上的账簿和用料、买卖,收入支出都列的明明白白。阿兄学习能力不弱,沈若教他现代用的账本做法,现在自个儿不用帮着写,沈丰自己都能写好,用的还是沈若教给他的阿拉伯数字。   哪怕以后账本丢了别人也不一定能看得懂。   那些难写的字教起来太慢,干脆就用一些简单的符号代替,能看懂的只有沈若自己和沈丰、顾允三个。   沈丰都快给沈若忽悠瘸了,说这账簿做法是梦里梦见的,好用便拿来用了。要是来个像阿富那样经验丰富的掌柜,看到这账簿估计会疯。   不过目前用下来还是颇具成效的,里头列的清清爽爽,还准确记录了每日的收支情况,还有成本浮动等等,精确到每一枚铜板。   虽说“珍宝居”物美价廉,做的就是小本生意,但架不住书包爆红名气广,还有县太爷暗里帮着做了次宣传呢!   每日里过来买东西的人可真不少。沈若看了眼账簿,脸上乐开了花。   等都搞完,天已经渐渐黑了下来。三人上了牛车运着布匹回沈家村去,路上倒也不无聊,三人说着闲话时间便十分好消磨。   “将布匹都送去干娘家?”沈丰询问道。   “好。”沈若应声,这些布匹带回来都是第二日一早就要安排人手裁剪的,但是明日是二狗生辰家里要筹备生辰宴,到时候肯定忙乱,还是直接送去周兰家。所幸之前家里人为了叫自己少操心,就已经让那些布艺作坊中做活儿的婶子往干娘家去了,要交货也都是直接上周兰家。   沈家村里这个点儿大家都吃过夜饭,静谧地很,只能听见几家看门狗的叫声。牛车吱吱呀呀的声音在夜里不甚清晰地传入每家每户,大家伙一听便都知道肯定是沈丰收摊回来了。   沈若在镇上租了个摊子的事情在村里并不是秘密,之后又将摊子交给了自家阿兄看顾着,都是早出晚归的。有村民举着灯烛出来打招呼,这些日子里家家户户都因着木工厂的活计生活好过了许多,还是懂得感恩的人多,自家门前经常会有不知名的人送些东西摆在那儿,送的东西不贵重收了也没啥,但是沈家人都不是爱占便宜的性子,知道一旦开了个头,之后难免就刹不住,所以一致决定不收。   后来这样的情况才渐渐地少了。收礼物就是个欠人情的事儿,特别是你也不知道是谁送来的,要还人情也不知道还给谁,要是以后哪里有叫这人不舒服的事儿发生了,人家就还有话说:给你家送了礼的,结果你家还……,总之不收不会错。   万幸自家人里头没有眼皮子浅的,沈若一家劲往一处使,没有猪队友拖后腿,能起来也就是时间问题了。   周兰家。   周兰的丈夫沈海走商回来了,此刻一家三口正难得团聚一处吃夜饭。   “走商累人,以后可还要去?”周兰吃着菜问道,每年自家夫君回来的时候都像个大半月没睡好觉的苦行僧似的,一回来吃过饭食,洗浴完就睡了个昏天黑地,能从回来那日睡到隔天中午才醒。   足以见得是有多累了。   “去啊,为什么不去?”沈海是个一米八的大汉,周浪与他就像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一样,此刻端着饭盆用筷子划拉着吃得头也不抬,随后就从怀中掏出一张银票拍上了桌,给周兰瞧。   “银钱零碎不好带,我就在镇上换成了银票。也不知去年我回来给你们娘儿俩的银钱花完了没,这个你收好,我再歇个三五天再启程。”沈海咽下一口饭,朗声笑道。   周兰接过来瞧,嚯,一张十两的银票!   沈海瞧见自家媳妇儿的表情不由地嘚瑟起来,“今年也是运气好,我拉了一批棉花、棉布、陶瓷去卖,是稳赚不赔的生意。赚的比往年都多哈哈哈。”   他往年只能带回些碎银子,将将四五两的样子,今年翻了一番,就擎等着媳妇儿和儿子的夸奖了。   以往每年他回来拿出银钱来,媳妇和儿子都会将他大夸特夸,把他伺候的舒舒服服的,而他呢也是个顾家的,只留下自个儿要进货和日常花用的一些,其他的全都给了周兰,叫他们用着攒着都成。   结果预想之中的大夸特夸没得到,只听到周兰说:“夫君,我想同你商量,以后不出去走商了成么?”   沈海本都打算在媳妇儿子夸奖自个儿的时候谦虚一番,连腹稿都打好了,结果听见媳妇儿这么一句劝。   “……??”他满脸疑惑。   “我出去走商才能赚这些,要是在地里头刨食一年可攒不下十两。”他两根食指交叉画了个十字,简直瞳孔地震,这是十两啊!又不是十个铜板!   “爹,这些银钱都是你拿命赚的,咱们不图钱多,只想你多在家里别往外奔波了。”周浪也道。   沈海更疑惑了,他自然不会对自家媳妇动手,转而就重重地锤了下儿子的肩:“你们俩啥情况?”   周兰道:“你回来一路上就没瞧见,咱们村有些变化了么?”   沈海没咋注意,但村里穷好些人以往见着人了都是一脸苦相,现在见他们回来好像脸上笑容多了些。   “对,现在咱们村有了自己的营生,不像以前似的了。不用你起早贪黑往外跑一年十个月不着家,也能赚到钱了!”周兰笑着说道,心中感慨万千。   丈夫在外走商一年回不来几次,她们孤儿寡母在村里先前就是叫那沈菊秋欺负,害得自家浪哥到现在都还没能说上亲,要是沈海一直在家,有汉子坐镇,别人要欺负人还得掂量掂量。   不过沈菊秋也算是遭到了报应,还是被她妹子沈梅冬给带累的,现在是见天的躲在屋里很少出来见人。   沈海有些惊讶,沈家村有了能赚钱的营生?都不用朝外走就能稳定赚钱?   沈家村穷了好几代人,他无疑是最穷苦的那个,不然也不会入赘到周家。但他脑筋灵活胆子又大,跟着村里另两个人约好了一同出去走商,每年回来都能带些银钱回来给家里用。   这已经是他能做到的最好了,但若是有稳定的工钱拿,谁愿意去做走商这种高风险,回报也不稳定的活计呢?好几次从山贼手里险险逃生,还有撞上流民,路上也瞧见过各种意外,沈海次次都侥幸。   能平安的回来,还能赚到银钱带回家,这都算他运气极好了。   周浪接着他娘的话说:“爹,娘现在还当上村里作坊的管事了呢。”   沈海睁大了眼睛看向自家媳妇儿,啥?儿子没说错吧?当管事!   “就是帮咱们干哥儿管他的小作坊呢,浪哥闲着就帮着刻纽扣,我们俩这些日子也赚了不少。”周兰笑说道。   一个一个消息砸的沈海云里雾里,这都什么跟什么啊!小作坊是在哪?还有干哥儿!   他不在的这十个月里头究竟都发生了啥?   “等等等等,你们慢点跟我说,怎么感觉我回来之后好像我才是一直呆在村子里的,你们跑出去了似的?”他挠了挠后脑,十分疑惑。自己一回到家也没来得及和家里人多说说话,就洗漱吃饭然后呼呼大睡了,现在终于能坐下来聊,结果他发现自己……听不懂了?!   明明出去一趟的是自己啊!以往每年这时候都是媳妇儿子崇拜地看着自己,听自己说路上的见闻,他呢就吹吹牛皮。结果今日怎么掉了个个儿?   周兰瞧他都被自己和周浪说蒙了,没忍住笑出声来:“那你听我慢慢跟你说,我们呀多了个干哥儿,就是沈大生和李善桃的幺儿,叫若哥儿的。”   沈海经常在外头,对村里人的名字不太熟悉,但沈大山还是认得的,闻言便点点头,听自家媳妇继续往下说。结果听着听着就发现,这沈若还真是厉害,就靠着小摊都能起来,赚的肯定要比自己走商多!村里还开起了木工厂,还有布艺小作坊,让村里人都有能赚钱的路子……   周兰打心底里喜欢若哥儿,这一夸起来就刹不住,但她的夸是真心的夸,而且不夸大就说事实,还能句句夸到点子上。周浪还时不时附和两句,她就越发来劲了。   “……噢噢我有印象了,是不那个小时候还跟浪哥一起玩过的孩子?好像长大之后还未婚先孕,是不是那个?”他还有点不确定。   周兰一听这话立刻就拍打了他一下,“别乱说话,那是有内情的。以往村里人都在骂,叫我干哥儿受了多大的委屈,你还敢说。以后不许说!”   “好好好,我不说。”沈海就是个耙耳朵,媳妇不高兴立刻就跪。   “咱们的干哥儿是个要干大事的人啊,我在外走商瞧见过不少人,但从没见过一个哥儿能做到他这样。”沈海听完自家媳妇说的,顿时对这个突然冒出来的干哥儿产生了极大的兴趣,他自有一套赚钱的路子,但是和沈若的布局比起来还真就不算什么了。   或许能和他讨教讨教?   “是啊,若哥儿人好还叫我做他布艺作坊的管事,我每日里都是热血沸腾的,像是成就了事业呢。”周兰笑着说道,近段时间忙是忙了点,但是她心里头啊是一点儿都不憋闷,每日里都高高兴兴的。特别是在她的管理下布艺作坊进行的工作有条不紊,这叫她心中的成就感是蹭蹭蹭往上涨。   沈海仔细瞧着自家媳妇和儿子,好像精神面貌比起上一次见要好上许多,相比较之下自己是胡子拉碴实在是不修边幅。   “能赚多少?”他好奇极了,自己拿出一张十两银子的银票他们都能不动声色的,难不成他们赚更多?!   周兰笑着凑到他耳边说了个数字,沈海眉头一松,原来没他多。但又听周兰道:“这还只是半月不到的。”   沈海:“!!!”   “难怪我今儿起来之后瞧见屋里堆了不少东西,还没来得及问,这些都是干哥儿的摊子要卖的东西吧。”沈海边说着,心思就活络起来。这些东西目前还只在镇上摆摊卖的,其他的地方可没有呢……   “是,明儿一早丰哥应该会来拉走带去镇上,那生意好的哟。”周兰笑得见牙不见眼。她没去镇上瞧过,但是从每日需要的货物数量来看就知道镇上的生意肯定不孬。   沈海点点头,他走商回来也带了不少东西,从镇上租了马车运回来的。里头还有给家人的礼物,还有之后要带出去倒卖的货。结果他一回来就躺倒了,周兰也没有去给他拆了看,只以为是他要卖的货呢。   “我有东西要给你们,在这儿等着我去拿。”他那行李都还放在马车里头呢,一脚迈出家门,远远地就听见有车轮的声儿,再打眼看过去是一辆牛车正朝着自己家行来。   天太黑远远地看不真切,门一开外头的声音飘进来周兰坐不住了,听到熟悉的声音她立刻出了门。   “是若哥儿他们。”周兰对沈海说道,说完便远远地冲他们挥手。   沈海好久没见过自家媳妇如此有活力的模样了,竟然像个小姑娘似的招手,还跳起来。   他完完全全被之前媳妇和儿子说的激起了好奇心,没想到刚说完没多久就能得见了。   沈丰赶车又快又稳当,很快便在周兰家门口停稳了。   顾允先下了车,冲沈若伸手,沈若单手借力跳了下来:“干娘,这些布匹放在你这儿,之后用。”   “好嘞,你们怎么一同回来的?”周兰笑着应了,随后问道。   “正好去镇上有些事儿,明日是二狗生辰,干娘记得来。”沈若眉眼弯弯,他注意到还有个陌生男人站在一旁,想来这就是那位外出走商素未谋面的干爹了。   “那肯定去,”周兰发觉他们俩对视上了,立刻介绍道:“这是我丈夫沈海,走商刚回来呢,你们还没怎么见过。”   “沈海,这是若哥儿,我的干哥儿。”周兰拉过沈若一只手,瞧他今日还换了个发型,连说好看。   “干爹好。”沈若笑着喊道,露出一排洁白的牙。怎么看怎么乖巧。   沈海轻咳两声,本还想拿腔拿调的,毕竟认干亲这么大的事儿自己竟然是最后一个知道,结果瞧见沈若之后就发现好像还是自家高攀了。   “好好好,我有礼物送你,你们先聊我去拿了先。”沈海目不斜视地走了。   周浪走了出来,解释道:“我爹他每回走商回来都会给我们带礼物,不是什么贵价的东西到时你只管收着。”   沈若点点头,收礼物那就表明他的身份被干爹认同了。   沈海再过来的时候,手里捧着一大堆东西,沈丰和顾允也有份。   “这是我走商到岭南的时候买的香包,不仅能驱虫还能驱蛇,随身带着或者挂在床边都好用。夏日里我随身带着蚊子都不会来叮呢!”沈海挨个分发,说道。   周兰损他:“这都秋日了,哪来的蚊虫?”   沈若接过之后感动地紧,这礼物简直就是送到了他的心坎里。他最怕的东西就是虫子和蛇,有了这香包就像是有了护身符一般。   他真诚感谢:“好东西!这真是太实用了,多谢干爹!” 第204章   翌日, 沈家众人都起了个大早。   要给二狗过他的五岁生辰,小寿星也难得的没有睡懒觉,早早起来由他阿娘给他换上新做好的小衣裳。   穿上新衣服的二狗瞧着更精神了, 小小的身板挺得很直,拾掇完之后便给自家阿爹阿娘行了个大礼。   这是大宇朝的传统,小孩子过生辰时要给父母长辈磕头的,而父母长辈则会给他一枚铜钱,之后便将铜钱用红绳串起来随身携带, 可以祛除邪祟,护身纳福。   二狗去了大屋给沈大山与李善桃磕头, 二老都等在屋中没有出门, 就等大孙子过来磕头给红封呢。   “阿爷阿奶,二狗祝你们事事顺心。”二狗笑着接过爷奶递来的红封,清亮的童声道。   “好, 就属你嘴甜。”李善桃点点他的鼻头, 让他快些站起身,随手拍拍他膝盖上沾的灰。   二狗嘿嘿两声, 忍不住笑。   “去你小叔屋里吧。”沈大山见时间差不多,便提醒道。   “好!”二狗把红封塞进怀里,颠儿颠儿的就往沈若屋子跑。   沈若也等着了, 趁着二狗在兄嫂屋里和大屋里头的时候, 就给小云吞把了尿, 还给欣哥儿抹完药草洗净了手。效率极高地做完了手头的事儿,这会儿正坐在床沿手里还捏着一枚红封。   所谓红封便是用红纸裁剪而成的方形纸, 里头放上铜钱或是碎银子银票都成, 夹着松柏枝叠好。   用沈若的话来说, 这就是最古老的红包。虽然简简单单, 但寓意很好。   二狗进来之后便给沈若磕了一个头,小寿星磕头绝不含糊,额头上都红了。   “小叔,二狗祝你顺顺利利。”   小孩这吉祥话都是自己学来的,都不用人教,沈若将红封递过去。   “谢谢小叔!”二狗接过之后一下子就扑进了沈若怀里,这些日子好久没有贴贴小叔了。   “不用跟小叔客气。”沈若伸手揉了下二狗的额头,还好只是有点红不肿,这孩子太实诚,别人磕头都是头点地碰一下就成,他磕头那力道感觉要是是个木鱼都能敲出声音来了。   沈欣在一边瞧着他们叔侄互动,脸上也忍不住笑。   二狗看见了,小脸一红从自家小叔怀里出来,立刻装作一副小大人的样子,好像刚才那个扑怀里撒娇的不是他一样。   “小寿星今天最大,不用干活。但可以喊我们给你做事哦。”沈若回忆着自己小时候外婆说的话,对二狗道。   二狗小脑瓜子转得快,立刻道:“好呀,我要今天大家一起给我做好吃的!”   这孩子。哪怕不说他们也是要给小寿星做好吃的呀。   谁说小汉子就不是贴心小棉袄了?他们家二狗就是!   “好,小叔亲自下厨给你做。做一大桌!”沈若知道二狗最爱自己的手艺,既然小寿星都发话了,那他自然就要来大显身手一番。   “好诶!”二狗高兴坏了,小叔做的东西都好好吃的。   小云吞也啊啊呜呜地喊着,摇摇手像是跟二狗打招呼,他圆溜溜的眼睛看着二狗,嘴巴一直在说话。   二狗对沈若煞有介事地道:“小叔,你听小云吞在喊我哥哥呢。”   沈若挑了下眉,自家崽现在可没有一点哥的音儿,不过崽崽很厉害还特别喜欢说话,哪怕大家都听不懂,他也要啊啊呜呜地喊几嗓子,沈若总会想,自家崽崽以后长大了该不会变成一个小话痨吧?   “你可以教他喊喊,没准还真能喊你一声哥哥。”沈若笑着道。说实话他也挺期待的,现在自家崽会喊“阿爹”和“阿父”,虽说还混着口水音不太清晰,但能听出来,也确认了他已经能认人了。猜测   二狗猛点头,脱掉鞋子上了床就趴在小云吞身边,教他喊自己哥哥。   “小云吞,我是哥哥。”二狗冲小云吞道。   小云吞:“啊呜……”   “不是啊呜,是哥哥。”二狗继续道。   小云吞小小的脑袋大大的疑惑,继续啊呜呜。   二狗不会只顾着自己,还会顾着小伙伴,喊沈欣也过来一起,还给小云吞介绍说,这是星星哥哥,我是二狗哥哥。   沈若在一边简直乐得不行。   就让他们三个小的在屋里玩儿,这俩孩子别看人小,但都机灵也知道小崽子要是哭闹了就得喊大人来,也不会把崽崽磕了碰了的。有二狗和沈欣带着小云吞他也放心。   在大宇给家里孩子过生辰也有许多种过法,最简单朴素的过法便是除了早起给父母长辈磕头收红包以外,就是一碗长寿面吃了就成;再讲究些呢就是在午时请上亲朋好友来一同吃上一顿宴席,外加分享喜气一人一碗长寿面下肚,寿星收礼物。   到了夜里便是小寿星邀请自己的小伙伴一同到家吃夜饭。   家里小的在屋里玩,大人们却都要忙碌起来了。   因着二狗生辰,镇上“珍宝居”歇业一日。昨日已经和客人们说了,想来有人一问也就知道。   正好也要还牛车了,之后再上镇上就用自家的独轮车,其实也方便,就是多费些脚力罢了。   昨夜牛车还是先带回来自己家,沈丰连夜去割了青草回来给牛儿吃,叫它吃得饱饱的。灶上一直温着水,大家便合力给牛儿洗了个澡擦干,拾掇的特别好。   牛儿在沈若家的时候虽然每日都要帮着运货,但因被精心养着,也不叫它每日累着,瞧着比起以前油光水滑了不少,看起来精气神都很不错。本就养得好,再叫他们这么一拾掇,嚯,活脱脱一头壮牛。   牛儿和自家的四只羊处得特别好,也许是知道它要离开,几只羊一直咩咩叫着围在它身边,像是不舍似的。   将牛儿送还给沈汉三家的时候,他也已经回到家了,从镇上搭了隔壁村人的牛车回来的,说是本想今日再回来,但突然接到消息那牛官没两日就要来了,又正巧碰上隔壁村人驾着牛车,就捎带脚地跟回来了。   沈丰和沈若今日一早把牛车给他送回去的时候,沈汉三都大吃了一惊。   “我家牛儿在你们那儿养得比我自个儿养得都好!”沈汉三摸着牛儿的肚子,感叹道。以前他也每日精心喂养的,但就是没有他们喂得好,要不是瞧见熟悉的板车,他都要以为是给自己换了头牛了!   “就是给它喂新鲜的草料,也没干别的,每日里跟着我上镇上。”沈丰听他这么夸,忍不住心里有点小嘚瑟,他虽然嘴上不说,但每日里做的就是给牛儿准备多多的新鲜草料。   沈若觉得自家人都有种养动物牛逼症,每日坚持去山上割新鲜的青草这件事对许多人来说就有些难以坚持了,但自家阿兄和阿爹就乐此不疲。给牛儿喂得那都是每日现割来的,隔日剩下的那都不要了,直接拿来给羊圈里头垫窝。   还每次都会割的多多的,牛儿运货的时候要是饿了,板车上就有现成的一箩筐草料。自从上次牛儿差点被毒杀的事儿出了之后,沈丰就不肯假手于人,牛儿只要喂饱了不饿就不会去吃别人给的草,只吃自己新鲜割来的,这样也是规避风险。   沈若知道之后不住点头,自家阿兄虽然瞧着粗犷,却是个心细的,索性牛儿再没出过事,毕竟大宇朝对牛的管控太严格了,沈汉三愿意借真就是过命的交情。   给钱沈汉三绝对是不要的,所以沈若便邀请他今日来参加二狗的生辰宴。沈汉三高兴地应下了。   他孤家寡人一个,往年过个节的时候也不乐意往别人家去,他一个外人杵在那里惹得别人一家不自在。但是沈丰家小子的生辰愿意请他去,那就是将他当成亲近的人了,他自然想去。   沈家人都好,他很喜欢跟他们相处的。   将牛车归还了之后,沈若和沈丰才回了家。顾允与柳兰香也到了,沈若瞧见顾允忍不住脸红了下。   沈丰和柳兰香对视一眼,便直接往厨屋里进,直接将小院子留给了两人。   其实你们不用这么贴心的,真的!   沈若心中有些无奈,他们这样自觉的举动让沈若觉得好像他们都以为自己和顾允待一块儿要做啥举动似的,那误会可就大发了。   而且这青天白日的,他们也不会在院子里卿卿我我吧?!   不过屋里有三个小的,厨屋里又是一堆人,总不好进大屋……   沈若将脑海中乱七八糟的想法甩出去,对顾允道:“你来啦。”   “嗯,怎么又换回原来的发型了?”顾允原先也没听过“发型”一次,但沈若说了一次之后便记在了心里,从善如流直接说出口,倒也不违和。   他一打眼便瞧见立在院中的沈若又换回了原本的包子髻,披散下的发遮住了脖颈,长身玉立瞧着风姿绰约。他刚刚还在跟沈丰说话,抬眼笑着,乖顺的神情叫张扬着漂亮的五官都降低了力度,瞧着就特别惹人怜爱。   梳的一丝不苟,叫顾允十分想……揉乱。   沈若闻言顿了下,心道那不是你不教我用簪子盘发髻么。   早起之后沈若尝试了有四五次,但不是散了就是歪了,反手怎么弄都弄不好,搞得头发乱糟糟。每回弄乱了还得梳,就是绣花都没这么麻烦!好歹绣花还能拿到眼前慢慢绣,绣坏了还能剪,可盘头发不行啊。   顾允从他眼神中读出了缘由,不由地在嘴角绽放出一丝笑容。   “怪我,我该早些来的。”他走上前来拉过沈若的手,问道:“哪屋没人?”   沈若:“……”这话怎么听着感觉那么不对劲呢?   迟疑着抬手指了指大屋,顾允便按着他后背,带着他往大屋里走。   两人身高差还是有些,靠得极近,沈若总有种被顾允半搂在怀中的感觉。他的手很热,几乎透过衣料暖到了他后背的皮肤,沈若心猿意马。   厨屋里。   柳兰香端着个洗菜盆站在木门阴影处,她原本是要出来帮着洗菜的,结果就瞧见这么一幕。   心里头美滋滋,自家儿子果然是开了窍了,瞧着都比以前有人气儿。还记得以前的诺诺,那就是个一心只读圣贤书的,责任心强些,村里的事儿也会去帮衬,但对什么事情都是冷冷的,从没有那么多的表情。   但是自从和若哥儿在一块儿以后,不,还没追到人之前就变了。究竟是怎么样变得,柳兰香说不上来,总归是变得越来越好了,越来越像个正常男人了。   “兰香你先洗着菜,我去后头菜园再摘点过来,丰哥火烧旺点。”李善桃有条不紊道,厨屋里头几人分工明确,沈大山在后屋劈柴火,沈丰烧火,柳兰香洗菜,柳杉切菜切肉准备食材,她就开始煮水准备焖饭。   柳兰香应了声,洗菜去了。   她孤儿寡母在家二十多年,很少有这么热闹的时候,但自从诺诺与若哥儿定了亲之后,她就时常过来,不仅能感受到家的温暖,还有个宝贝孙孙亲热,这段日子过得简直比前半辈子都要快乐。   “若哥儿不是说要烧菜,他人呢?”李善桃知道沈若是跟沈丰一起出去还牛车的,结果丰哥都已经在这儿烧火了,若哥儿人却还没个影儿。   柳杉也疑惑抬头,正想说自己来做也成。她从若哥儿那儿学了好几手,今日中午要吃的菜她其实也能烧,就是味道和若哥儿做的还是有些差别的。   柳兰香正想说他们进了大屋,便听到沈丰先道:“顾允来了!”   李善桃:“哦哦。”   “那还是我来烧菜吧。”柳杉当即立断道。   沈大山在外头劈柴都能听见沈丰喊的这一声,扬声道:“啥?顾允来了?”再一看,家里斧头还有两把,他来了正好来跟自己一起劈柴。   在沈大山看来这种累活自然是汉子干,以后若哥儿要是嫁过去,总不能叫若哥儿和他娘来干吧,得叫顾允这个读书郎提前习惯习惯。   柳兰香洗着菜没忍住笑,怎么一句自家儿子来了,大家就一副都懂了的样子。不过俩孩子感情好,大家都喜闻乐见,毕竟下月就要成亲了呀!而且孩子都这么大了,两个大的还纯情的跟什么似的,大家伙儿都看在眼里。   大家各自对视一眼,心照不宣。就叫他俩多待一会儿,不喊若哥儿来干活了。   沈若可不知道家里人竟然想的那么多,现在他正坐在大屋里的长凳上。早晨好不容易扎好的包子发髻被散开,披在身后,他坐在长凳上也不端正,腿弯卡在凳子边沿,随着顾允摆弄他头发的动作轻轻摇晃。   小时候沈若也爱这么干,却总是被说“坐没坐相”,但是顾允却觉得这样的他很可爱。   顾允发现若哥儿越来越爱在自己面前显露出一些幼稚的动作,这些举动别人肯定没有瞧见过,只有在自己面前他才会如此温和不设防。   顾允也不知道从哪儿学了一手按摩头顶的手法,按在沈若头顶,力道轻缓地揉着,沈若觉得特别舒服,回想起昨日与刚才他说过的话,耳根有些些泛红。   送簪子那日他说想学怎么用簪子盘发,顾允不肯教。只说了一句“我希望你不要学会,只有我会就好。”   沈若被撩到了,这人语气明明还是没有什么变化,但沈若就是感觉到头皮发麻。只有他会,那不就是要盘发髻就得找他……   还有今日,他瞧见自己换回了原本的,直接道歉,说他来晚了!   明明都是头一回谈恋爱!沈若觉得自己好像输了,这人简直无师自通到了令人发指的地步。   感受着头发被盘好,沈若道:“我也给你弄个新发型吧。”   顾允摆弄着玉兰花簪的动作停顿了下,“嗯”了声。   沈若回想着以前自己画插画时候给古风男画的发型,匹配出一个最适合顾允的,顿时跃跃欲试。   “不过我不确定我能弄得好看,但是我也想给你梳头。”沈若声线温润,语速放慢的时候有种在人耳边轻轻说话的温柔感,“你对我这般好,也叫我回报一二。”   顾允:“我很喜欢。”   沈若失笑:“我还没开始弄!过分了啊,捧哏也没你这样不专业的,人家托儿都要拿了钱才会帮着夸,怎么你竟然这样。”   顾允看他眉眼弯弯,他一时间舍不得将视线扭转。   但沈若已经起身叫他坐好了,兀自站到了他身后,从怀里掏出一条发带,是青白色的,跟玉兰花簪的颜色十分一致。   沈若一拿出来想要将之两边弄成一样长短,发带的底端便扫到了顾允的肩,他一手按住,将发带抽了过去。   “你绣的?”顾允看到上面的刺绣图样,手指轻轻抚过。   “是啊,不许嫌弃丑。”沈若其实还有些不淡定,其实他也想送些别的,但是顾允好像什么都不缺。自己能送的东西其实很少,瞧那帕子顾允喜欢,沈若便想着他送自己玉兰发簪,自己也回一条玉兰发带。   “不丑,很好看。”顾允扭头看向沈若。   沈若瞧见他的视线在自己下巴处流连,顺着下颌线缓慢向上,停在自己唇角时眨了下眼,又将身子错开去。   沈若脸颊一红,微微低下头去在他唇角亲了下。   “其实我做许多事都不费力,唯独绣花这件事我做不好,别人绣一朵花可能只要一个时辰,我却要更久,”沈若贴近他,双手从他肩膀处下落,交叠着,“说这些不是要你昧着良心夸我绣的好哦,我只是想说,无论需要多久,我只要想着你,就有勇气一直前进。”   这是属于他们俩之间的哑谜,沈若知道顾允能懂。   不用多余的言语,两人之间自有默契。   “我会陪你一起。”顾允清凌凌的嗓音传进耳蜗,沈若又凑过去亲了他一下,顾允立刻反客为主,哪个血气方刚的男人能忍受心爱之人几次三番的撩拨?   这用发带绑头发的活计,沈若是再也不想做了!他抿着湿润微微红肿的唇,喘着气看向顾允,一双凤眼中都带了些潮意。   “……你要是参加肺活量测试,肯定拿优秀。”沈若呼吸还没缓过来,声音被他亲的软弱无力,听在耳里像是被小猫轻轻地挠了下。   顾允没听懂,但知道若哥儿肯定是夸他了。   “嗯。”顾允忍住笑意,搂了下沈若。   沈若立刻弹开,连连摆手:“不来了不来了,再来我真要断气了。”   顾允失笑,他其实没想再来,只是若哥儿帮自己换了个发型,用的还是他亲手绣的玉兰花发带,两人带的又是“情侣款”,他心里头高兴。以往若哥儿高兴的时候便很喜欢跟他贴一贴,其实他也喜欢。   沈若瞧着自己的杰作,心脏忍不住快速跳动起来。   人都是视觉动物,平日里顾允的打扮就是头戴四方巾的书生郎,现在沈若给他换了个发型,瞧着比平时更俊了!   其实沈若也没弄太复杂的,得益于顾允的发际线实在优秀,沈若特意给他留了两边鬓角的发丝,后面的头发便全部拢起扎了个高马尾,瞧着特别像个浪荡江湖的剑客,总之就是很江湖少年郎的打扮,完完全全戳中了沈若的xp。   “我们家诺诺可真好看。”沈若夸道。夸完之后没忍住,跟对待小云吞似的两手按住他的脸颊,让他嘴唇嘟起来,沈若笑着凑过去用力的亲了下。   长得好看的人哪怕嘟着嘴巴像小金鱼,那也是好看的。沈若就觉得顾允还没反应过来呆呆地样子特别可爱!   亲完顾·小金鱼·允,沈若就脚底抹油溜了,生怕被顾允捉回来按在腿上亲,毕竟他的肺活量测试成绩真的很一般啊!   顾允瞧着若哥儿的背影,略提起嘴角。   明明比自己还小几岁,却把他当小孩儿对待了,不过顾允是真汉子敢于面对自己的内心,他知道这不对,但是每每瞧见若哥儿对着小云吞是又亲又抱,哪怕那是自己和他的孩子,他内心也忍不住吃味。   沈若从大屋里头蹿出来之后就立刻去了厨屋,都说好了要自己掌勺的,结果耽误了这么久,也不知道他们做的怎么样了?   “阿嫂,我来吧。”沈若进去后便瞧见柳杉要开始下菜了,立刻上前去替了她。毕竟他可是答应了二狗要亲自给他烧的,小寿星要求的怎么好敷衍呢。   柳杉将灶台前的位置让给他,昨夜太黑了也没瞧清楚若哥儿换的新装束,这会儿是瞧了个真切。   “若哥儿,你这头发扎的漂亮。”她夸道。   “我瞧瞧。”李善桃刚摸了鸡蛋回来,闻言也走上前来看。   柳兰香在家时候偶尔还能瞧见顾允捏着笔杆子在那儿隔空练呢。现在一瞧就知道是什么情况。   沈丰也在灶台后头伸长脖子来看,昨日已经瞧见过了,但是再一看也还是好看。他心中忍不住笑,哈哈自家弟弟就是漂亮!   “好看,若哥儿你以后就这么搞。”李善桃瞧了一眼也被惊艳到了,自家的哥儿她自然是怎么瞧怎么好看,现在换了个发髻显得整个人更容光焕发了。不过……他的嘴巴怎么瞧着又肿了?   被家人围着夸,沈若忍不住轻咳两声,道:“你们也太夸张了。”   他自己还没瞧过自己现在的模样,看起来就是说不出来的有韵味。比以前成熟了些,也漂亮了些。   笑起来几乎能晃人眼睛。   沈若炒菜炒菜,不想理他们了。哪有那么夸张啊,不过是换了个发型而已。   “干爹干娘来了。”沈丰瞧见厨屋门前的人影,打招呼道。   “嗯,本不该这么早来,就是我想着有啥忙我能帮得上的?”周兰笑着走进来,沈海也跟着进来了。   沈若将炒好的菜装盘,也跟着打了声招呼。   周兰立刻接过他手里的那盘菜就要帮着端上桌去,沈海虽然刚回来不久,但是从商久了会说话也不会叫大家冷场,他瞧着沈若眉头狠狠地皱了下。   “若哥儿,你嘴巴咋了?这是叫蚊子给叮了?”   沈若:“……”   他见沈若没说话,自问自答道:“不应该啊,我送的那香包是驱百虫的,难不成被天杀的岭南人给骗啦!?嘿,个南蛮子,下次我要是再去非把他给揪出来不可!”   刚走到厨屋门口的顾允正巧听到这么两句,顿时停住了脚步。   沈若尴尬地脚趾抠地,恨不得钻地缝变成蚊子飞走。   “不是蚊子,”顾允随身带着那香包确实有用得紧忍不住为它说话,他走进厨屋站到了沈若身旁,实话实说道:“是我。” 第205章   二狗生辰宴邀请的客人大部分都陆陆续续地来了, 沈家亲近些的人家不多,也就干爹干娘一家、柳兰香和顾允、沈汉三、村长一家、还有蓝帆。   蓝老板的马车村里人见惯不怪,是阿富驾车来的, 一路上不少村民都瞧见了。   “镇上的公子哥又来找若哥儿了呀?”晒谷场上唠嗑的婶子笑说道。   “可不是,听说若哥儿的布艺作坊给人家供货呢。这事儿还是我弟媳妇告诉我的呢。”   “若哥儿可真不得了,没想到这么会做生意哦。以前咱们村的小哥儿姑娘愁嫁,现在有了木工厂家家户户能攒点钱起来,那媒婆都乐意多来咱们村了哈哈。”   “是啊, 现在家家户户都有能赚钱的活计干。咱们要是去镇上啊找个活计多难就不说了,哪怕去了干得再好, 那得的铜板都没男的多。像若哥儿这么好的东家, 哪里寻去哦!”有个在布艺作坊做事的婶子脸上笑容就没断过。   她活计做得好,那些工钱多的刺绣商品只要去接都能接上,且又是和若哥儿签过合同的, 想到自个儿要发到手的工钱, 心里头就高兴。   周围也都是来晒谷场上闲聊晒太阳的,其中自然也有给布艺作坊做手工活的, 一听她这话纷纷点头。   “可不是嘛,咱们啊可都得尽心着干,我上回都错了一回了, 以后可不能再错。这么好的活计我可不想丢了。”有婶子心有余悸道。   “翠婶子, 我也想帮若哥儿做活, 能让我也去么?”有个新嫁来沈家村的小媳妇问道。她总是听到村里婶子阿婆说若哥儿多好,还有带着村里大家一同赚钱的事儿, 心动不已。   那翠婶子摆摆手道:“若哥儿说暂时不招新人呢, 咱们啊也是以前结了善缘了。”以前时候帮若哥儿做没有工钱, 毕竟这活计跟她们来说就跟玩儿没两样, 结果那时候若哥儿就又是红糖水,又送豆腐,完全不叫别人吃亏的,叫她们窝心得很。   “啊,那生意做得大了,还不得再多招些人啊?我绣活也不错着呢。”新媳妇一听不招人,顿时心里就难受起来。这有赚钱的营生结果去不了,太叫人抓心挠肝了。   “你绣活再好有若哥儿他阿嫂好啊?那柳杉做闺女的时候可是柳溪镇上出了名的绣活好。”有人笑着挤兑道,这里人人都嘴上谦虚着,要别人来夸才是真好呢,这还是头一回听着有人说自个儿绣活不错的,自卖自夸。   “我绣的确实不差啊,难不成你们这些去做活儿的绣活都跟柳杉一样好?”那新媳妇气得不行,拿了自己绣的帕子出来给人瞧。   没人敢说自己和柳杉绣的能一样,柳杉当初嫁来沈家村的时候,那一身大红嫁衣上面的绣花瞧着绣工极美,引得村里所有姑娘小哥儿都来瞧新娘子。   新嫁娘的嫁衣大多都是自己绣的花样,但也有直接买现成的,大家本还以为是镇上卖的,后来才传出来是柳杉自个儿绣的呢!一时之间所有人都知道了沈丰新娶的媳妇儿是个绣活厉害的小娘子。   不过绣活再厉害也还是要相夫教子,后来出门子洗衣裳或是做事,大家再也没瞧见过她穿带绣花的衣裳,这件事也就慢慢地没人提起。   但是只要有人问起沈家村谁的绣工最好,那大家伙儿公认的一个人便是柳杉。   “让我瞧瞧你绣的。”翠婶子接过来看,周围婶子也过来瞧。   帕子上是梅花,一针一线绣的有模有样的,只是见过了沈若画的图样的婶子们再瞧见这呆板的梅花花样,就觉得十分一般。但不好叫新媳妇气得红头白脸的,都敷衍着夸了夸。   新媳妇哪里听不出来,愤愤地抓紧了帕子塞回衣服里。   “若哥儿既然要带咱们村里人一起赚钱,怎的还挑呢?难不成我就不是沈家村人么?”新媳妇碎碎念抱怨道。   翠婶子活了大半辈子看透了不少事儿,闻言皱紧了眉头:“嚼什么舌根,若哥儿愿意帮带着咱们,是他气量大,你要是想赚钱大可以去山上帮人种树,那也是人家若哥儿给的赚钱法子。”   新媳妇表面应得好好的,心里却想着,种树能赚几个钱,要是赚得多那若哥儿自己怎么不去干?   周围人看这新媳妇的眼神都有些不对付了,她不敢再多嘴说沈若什么,斜眼瞧见了边上沉默着的刘婶子,见她没给沈若说过话,心里便有了点计较,对着她笑眯眯开口道:“我记得刘婶的绣工也很好啊,又是沈若家的邻居吧,在他布艺作坊做活儿赚了不少了吧?”   这一下就叫刘婶脸拉了下来,狠狠地瞪了她一眼:“你管我赚多赚少?”   她说完就直接走了。   新媳妇故意道:“咋回事啊,刘婶怎么就生我气了?我有说错什么吗?唉,不想说赚多少就不说嘛,至于跟我甩脸子?”   周围婶子听见刘婶语焉不详得回了那一句,有人心直口快道:“布艺作坊没请她来做呢,你啊新嫁过来的许多事都不懂,多说多错。以后少说话吧。”   那婶子本是好心好意地一句提醒,新媳妇差点儿咬碎了一口银牙。   刘婶气鼓鼓往家走的时候,远远地便能瞧见隔壁沈若家院门前停着马车、牛车,喜气洋洋地声音从高墙里头传过来。   她快步进了家门后,低低呵斥:“吵死了。”   儿媳妇见自家婆母回来立刻递上了水,“娘,谁惹你生气了?快坐下歇歇。”   “我心里头不痛快。”刘婶咕嘟咕嘟喝下一碗水,说道。   儿媳妇一猜便着,问道:“因着隔壁的事儿?今儿他们家二狗五岁生辰呢,乡野土娃儿生辰宴倒还要办这么大的阵仗,也不怕老天爷瞧见了给他收了去哦。”   “你话说的这么难听作甚?”刘婶最忌讳这些,她儿媳妇竟然在这儿咒人家家里孙子早夭,这可是要遭天谴的。现在她肚子还没动静呢!   “不说了不说了,媳妇这不是心直口快么。没见过谁家小的过个五岁生辰弄成这样的,不仅镇上有人来,村长都请去了。”儿媳妇撇着嘴道。   “你肚子争些气,早点怀上,等生了我孙儿我也请村长来。”刘婶看着她道。   儿媳妇只好熄了声。   “我是叫那个谁家新娶的媳妇给气的。”刘婶说回这件事,眉头皱紧,“村里人谁不知道咱们就住在沈若家边上,结果人家那布艺作坊竟然不叫咱们去,估计都拿我当乐子瞧呢!连个新媳妇都能来挤兑我了?”   她说着胸膛起伏很大,儿媳妇立刻给她顺气道:“可是娘,你先前不还认定了以后沈若要是再招人会第一个找你去么?”   刘婶气道:“都这么长时间了!谁知道是不是诓骗我的?要真心找我去,咱们两家就隔着两步路他自个儿不会来说?差使着周兰来说。结果呢?说完之后没多久给那些人签了契约了,我屁也没有。”   “可周婶过来说的时候不是说了那会儿沈若有事儿绊住脚了么?没准他是想来说的?”儿媳妇心里想的和嘴上说的可不一样,不过不敢忤逆婆母,以前婆母信了,那她也就顺着婆母来。只是她心里的怨愤也不比婆母少。   “谁知道是不是借口。”刘婶现在听见隔壁的笑声就烦,连带着也恨上了沈若。那花婶子都喊去做活,这么多日子估计都赚了不少了,结果自己绣活不差,却什么都得不到。就那一句承诺,说以后再招人第一个找她,但谁知道他什么时候再招人?!要是一直不招呢?   刘婶越想越觉得不可能再多招人,要是自己开个作坊起来养着手底下一堆人,各个都是要开工钱的,要分自个儿的钱。她自然也不会想要再招新人进来,人越多那分的钱就越少,没有哪个人是傻的!   儿媳妇眼珠子转了转,问道:“那边翠山好像也没能进布艺作坊吧?”   “没呢,他个懒货才不愿意做活儿,都是靠丈夫养着的。村里头没谁活的比他滋润。”刘婶语气冷冷,心里头却是酸得很。   儿媳妇点点头,心说那就不好找翠山说了。翠山的丈夫与自家公公一同在镇上酒楼里头打杂的,平日里也没多走动。   “娘,你别气。既然沈若卖那些东西能赚钱,咱们也能做出来卖钱啊!”儿媳妇有些小聪明,她先前就想过了,与其进他的布艺作坊做活儿给人家做能赚钱的东西,倒还不如直接自己做那些东西自己拿镇上去卖,那肯定比工钱高得多啊!   刘婶也就敢背地里骂骂人,但要做坏事却是不敢的,她皱了下眉心里头掂量着:“你从哪儿知道沈若他那布艺作坊做的都是些啥,而且要是做了拿去镇上卖,岂不是会被他知道?到时候撕破了脸,再不可能找我去给他做活儿了啊。”   儿媳妇一听这话就知道自家婆母的气快散了,她婆母这瞻前顾后纠结的毛病叫她心急如焚:“娘!你都说了那沈若又不会请咱们去做活,那咱们要赚钱做点东西拿去卖又能怎么样?”   “再说了,那绣花发带啊、帕子啊大家都会做,他放在摊子上卖,咱们就做了放其他地方去卖,也碍不着他吧?”儿媳妇此刻脑筋转得飞快,都已经快想到自己靠此赚了银钱叫丈夫刮目相看了。   刘婶有点被说动了,这些小玩意儿以前从来没人想过要做了去卖的,都觉得自己都能做的东西没人会买,却没想到沈若拿出去卖竟然卖的那么好!听有村民从镇上回来的时候带来的消息,那每日里沈若的摊位前头都是人啊。   刘婶迟疑道:“可咱们绣的东西都是普普通通的,也不大好看,也会有人买?”她心里头是不信有人会买的,反正她自个儿是不可能买。   “总会有人买的。”儿媳妇掷地有声道,“不过还需要这些日子咱们多往村里人家跑跑,听说沈若摊子上卖的最好的,可不仅仅是这些小东西呢。”   两人关紧了屋门,说了许久的话。   另一边,沈若家摆了两桌。二狗的生辰宴也是头一回像这样操办的,小孩子都喜欢热闹,家里来了不少人,且都是熟悉的大人,小寿星上前挨个喊了叔叔爷爷,嘴巴甜的不行。   蓝帆快到的时候,小寿星远远地瞧见马车了就开始翘首以盼,在蓝帆刚一下马车就像个小弩箭一般冲了过去,哈哈笑着喊了声“蓝叔叔”。   蓝帆立刻就将小二狗提溜起来单手抱住,两人额头碰着额头亲热了一番,蓝帆才道:“二狗重了些也长高了。”   “嘿嘿,二狗以后要跟蓝叔叔一样高!”他人小志气大,什么都想跟大人比肩。   “好,蓝叔叔我等着。”蓝帆啼笑皆非,抱着小寿星往里走。他身后还跟着提着一大包礼物的阿富,还有个蓝棹。   “二狗,还记得我不?”蓝棹冲着二狗露齿一笑。   二狗人虽小小的但记忆里贼好,立刻就将这人跟记忆中的对上了号。以前一起吃过饭的。   “叫人。”沈若听见二狗的喊声就知道蓝帆来了,主人家自然也要出来迎接客人的,他就抽空出来了一下。   二狗看看蓝棹又看看蓝帆,迟疑地喊道:“小蓝叔叔。”   “噗。”沈若没忍住喷笑出声,“小蓝叔叔”哈哈,沈若立刻就联想到了巴啦啦小魔仙里头的“小蓝姐姐”,这称呼太过深入人心了。   蓝棹一脸复杂地看着沈若,不知道他在笑什么。   沈若对上他这表情,更是想笑,立刻咳两声压下去。   蓝帆摸摸二狗小朋友的脑袋,夸道:“二狗真聪明,他是我堂弟,喊小蓝叔叔也没错。”   二狗甜甜地笑了,把头埋在他蓝叔叔肩窝里。   这一大一小腻歪得很,沈丰和柳杉出来瞧见都忍不住牙酸。   二狗在他们面前还有点小包袱,说自己是男子汉,都不想跟爹娘亲热了,连洗澡就不乐意再叫柳杉帮着洗。结果见了他蓝叔叔,立刻就化身为了小孩子,把那小男子汉的包袱抛到哪里去都不知道了。   “快进来,今日太阳好,先在这儿坐坐晒太阳,饭菜马上就好了。”沈若招呼道。   小院里头摆了不少长凳还有借来的椅子、凳子,大家过来都有地方坐了。柳杉和沈丰帮着泡糖水,干果就放在矮桌上,沈大山和李善桃过来待客,陪着聊天。   蓝帆和他们大多都打过照面,这会儿也从善如流地喊着阿叔阿婶,十分自然地找了张椅子坐下了。二狗就坐在他腿上,和他聊几句,一大一小倒是很聊得来。   村长摸着胡子笑,这沈家的小小子也算是遇着贵人了。   蓝棹好不容易才说动蓝员外放自己出来玩一玩,放放风,正巧蓝帆要来给二狗小朋友庆祝生辰,人家也没请自己,但他就是厚着脸皮过来了。当然也不是空手来,自然是要带礼物来的。   阿富也进来跟他们打招呼,二狗先前喊过阿富了,到了这院里也没有什么公子下人的区分,他也能在凳子上坐下喝杯糖水。   这里和以前比起来还真是变了不少啊,那黄泥墙砌起来还真不错。   蓝棹今日还是一身书生打扮,背后还背着纽扣书包,四处打量着这间农家院。   在京城时候和其他学子一同踏青时候往村里去过,那农家院和这里很不相同。这里瞧着太齐整了,虽说还是黄泥地,但瞧着一点儿都不脏乱。   屋外头明面上的东西少,就一间棚屋外头摆着个大水瓮,黄泥墙夯实了,边上还用破瓦和碎了一半的陶碗种了花草,瞧着格外有乡野趣味。现在客人们都聚在院子里一起晒太阳,倒是其乐融融的。   那三间泥瓦房,虽然略显破旧,但看得出来有被精心打理过,蓝棹不是那种沾不得一点灰的公子哥儿,自然地抬步往里走,甚至还想参观参观。   听他说想四处看看,沈丰便上前招呼他,带他屋后走。   知道他是蓝帆的堂弟,还是京城来的公子,想来应该没近距离瞧见过农家院儿里头的鸡鸭羊和菜地。   果不其然,蓝棹还是头一回瞧见养在羊圈里头的羊,还有各种在篱笆里头跑来跑去的鸡鸭,还在沈丰的带领下亲手拔了几棵种在地里头的蔬菜。他还真就是过来体验农家乐趣来了,还学着沈丰拿青草喂羊。   羊圈里头的四只羊瞧着养的都白白胖胖的,那羊毛绒绒的云朵似的看着就知道摸起来一定很软。   沈家人都爱干净,羊圈只要家里谁有空都会来打扫,所以没什么太大的异味,里头还垫了干草的,瞧着很干净清爽。   沈丰发觉他十分渴望摸到小动物的神情,便打开了羊圈的门。   两只小羊崽蹿出来就要往厨屋里进,沈丰立刻抱住一只,而另一只则被蓝棹给抱住了。   “真软。”蓝棹简直爱不释手,一下子便将小羊崽给抱了起来。   小羊崽也很乖,四条腿动弹两下见下不来也就不挣扎任由他抱着。蓝棹发现小羊崽看着胖本以为是毛毛厚,抱起来之后才发现——是真胖啊!   厨屋中   沈若站在灶台前亲自掌勺,顾允便占了烧火的位置。   所有的食材家里人都帮着处理好了,用陶碗装好放在一边备用。   厨屋里头位置本就不大,其他的事情也不用假手于人,沈若便叫干爹干娘、周浪和顾允他娘都出去了,要是不在外头和客人聊天,那就是在屋里逗着小云吞玩儿。   干爹还是头一回见小崽崽呢。   因着客人多,一桌坐不下,得弄两桌,所以食材都备地更多了。沈若家灶台有两口大锅,平日里只用最外边这一口,但今日要做的东西多,里头那口也启用了。   铁锅里头一早就加了米和水,焖煮着,煮到现在差不多快好了,锅底锅边已经结了焦黄酥脆的锅巴。   沈若将润白米饭边上沿边的锅巴铲下来,他手洗过是干净的没那么多讲究,直接往嘴里塞了一块。   焦焦脆脆的感觉在嘴里爆开,混着浓郁的焦米饭香气,嘎巴嘎巴嚼着香得不得了。   “顾允,张嘴。”沈若捏了一块走到灶台后头喂给顾允吃。   他小时候最爱的就是这一口了,外婆牙口不好,那用柴火灶煮饭留下的焦脆锅巴都是他吃,他一个人可以不吃饭将所有的锅巴都给吃完。   顾允张口吃进嘴里,锅巴入口是粗糙的口感,焦焦的,越嚼越香。   “这一锅大米饭最好吃的就是这里了。”沈若眉眼弯弯的笑着。   顾允“嗯”了声,他吃惯了的柴火锅巴,但沈若喂得好似都比以往更香甜了。   沈若今日准备做八道菜,一道汤,一盆开胃羹,凑了个十全十美。   因着蓝帆来,镇上人难得吃到乡野中新鲜的野菜,以前沈若做过一次,蓝帆很喜欢吃,这次他又做了一道辣炒山蕨菜。   还有两道素菜,分别是清炒时蔬、地三鲜。   除此之外就全是肉菜了,村里人难得吃些荤腥,既然要设宴自然是要多些肉来款待的。   肉菜做了红烧两头乌、黄焖鸡和一道清蒸黄鱼。   两头乌的肉质比起一般肉猪会更鲜,更紧实。是沈大山跑到老远的地方去买来的。   那黄焖鸡是经久不衰的菜品,当然这里的调料不全,沈若做的是更家常的版本。家里有只已经不下蛋的老母鸡,肉多,普通做法容易柴,但用来做黄焖鸡再好不多。   黄鱼刺少,虽不及鲫鱼鲜美,但是吃席自然是选刺大好挑掉、刺少的为佳。   一道汤是榨菜鸡蛋汤,一道羹是番茄金针菇豆腐羹,加了番茄酸酸的会很开胃。   沈若安排的很好,一道菜出锅之后便立刻着手下一道,明明食材那么多那么乱,但他做起来就是有条不紊。一个人便能支撑起这一宴的席面。   顾允瞧着沈若细胳膊挥舞着大铁勺,几乎一刻不停,光洁的额角冒出细汗,都来不及擦拭。   他用铁钳夹了几根柴火进灶膛,起身站在沈若身侧不会妨碍到他动作的地方,那帕子给他擦汗。   沈若乖觉地闭上眼让他擦,炒菜的时候火候很重要,沈若就顾不上擦汗或是别的什么。   “我替你一会儿?”顾允伸过手去想接过铁勺。   他在家中也偶尔会帮着柳兰香烧菜,他们相依为命自然没有那么多讲究,只不过柳兰香总说他是读书写字的手,不愿意叫他多做。   沈若确实翻炒地有些累,看这菜火候还没到,叫顾允翻一翻也没事,他在边上盯着放调料。   说“君子远庖厨”的那都是假君子,真君子就是要在家人做饭劳累的时候过来帮忙!   沈若还是头一回瞧见顾允炒菜,那架势看起来也挺唬人的。听说写书法的人手劲儿都大,挥舞着大铁勺应当也不成问题的。   果不其然,顾允不仅字写得好,炒菜翻炒的动作也不孬,看着就知道也是会炒菜的,只不过他自己炒的好吃与否还不知道。不过沈若觉得自己来放调料,那肯定是好吃的。   “你在家经常炒菜么?”沈若好奇问道。   顾允很少说他在家里的事情,沈若也很少去他家里。在村里没成婚之前小哥儿去汉子家里去的勤是要被说的,不过这条应当不适用于他们。   顾允道:“以前我从镇上回来晚了便会自己烧。”大多数时候是这样,家中就两人菜烧多了就容易一热再热,但两人都是比较追求新鲜的,所以都是现吃现烧,哪怕要放着温着,也不能过夜。   沈若点点头,听他说他在家的事儿听得津津有味。自家也不剩菜,家里人口多,沈丰和沈大山胃口都大。只会剩下点菜汤菜角的,就跟糠拌在一起给鸡鸭吃。总归是一丝丝都没浪费。   外头家人已经将桌子椅子都给摆放齐整,菜已经都烧好了,很快便翻炒出锅,用两个碟子装了。   此刻灶膛里不用太多柴,直接抽出几根埋在底下的草木灰中熄火,另一口锅里头的饭也焖好了,沈若将烧好的米饭盛出,还有剩在里面的锅巴,全都铲下来装了才算完。   柳杉过来看菜,发觉若哥儿已经把饭菜都给弄好了,立刻帮忙往桌上端,柳兰香和沈丰也过来帮忙,沈若和顾允一人端一盘菜,便都出了厨屋。   外头两张桌上摆的满满登登,大家已经在喝开胃羹了。   小寿星坐在沈大山身边的位置上,跟小大人似的用糖水跟大家敬酒,嘴里冒出来的话都甜的很,叫所有人都忍不住笑。   村长更是,他胡子都抖个不停。   “若哥儿累了一上午了,快点过来坐下吃。”周兰招呼着沈若快过去坐。   外头两桌本该是辈分高些的坐一桌,小辈们坐一桌,但农家院没有那么多讲究,男人们喜欢喝酒划拳的便坐在一起,女人和孩子坐在另一桌。   大家瞧见沈若来了纷纷夸他厉害,竟然一个人搞出这么两桌席面来。   沈若冲干娘点头示意,笑着摇摇头道:“不全是我一个人的功劳,咱们一大家子人都帮了忙的,我也就是炒个菜。”   二狗大声道:“我小叔烧的菜最好吃了!”   “对对对,好吃极了,咱们自家做的味道都没有若哥儿做的好吃。”村长的小儿子也来了,这会儿吃的头也不抬,但还不忘附和小寿星的话。   沈若失笑:“觉得好吃那就多吃些。”   顾允被喊去男人那桌吃饭了。   那桌桌面上摆着黄酒,是今日沈丰去隔壁村打来的,沈大山最爱的就是这一口。   除此之外,先前小云吞满月宴上李善桃酿的那米酒也好了,趁着今日好日子起了,没有酒杯就用干净竹筒来代替,一人给倒了一竹筒。   沈汉三对这米酒是赞不绝口,家里酿的米酒味道浓醇有很重的粮食味道,那价格在市面上可不便宜,毕竟粮食都是能换钱的,用来做酒是真的有些奢侈了。   村长也爱喝,知道是李善桃酿的,还夸了好几句。李善桃笑说叫村长吃完之后带一坛子回去。   喝不了酒的就和二狗一样喝糖水,但大家都是男人一激就容易冲动,好像谁不会喝酒就不配为男人似的。   结果一桌人除了二狗以外,面前全都被满上了酒。   越不爱喝酒的人就越容易被人灌,在那桌顾允和蓝棹这两个不太会喝的,就成了重点关注对象。   沈若本想先去屋里把小云吞抱出来的,结果见他们笑着要劝顾允的酒,他脚步一转走过去对顾允道:“你少喝点。”   “好。”顾允应下。   一桌人听沈若对顾允说话,大家嘴上起哄,心里头却十分艳羡,瞧瞧人家的未来夫郎是啥样。   沈若这话好像是在管着他,实际上是护着呢!   虽没明说,但大家都懂,这是点了下大家,叫他们不要让顾允多喝。   顾允逃过一劫,于是蓝棹便承受了更多。   他对堂哥以前说的沈家村好些人都热情没什么概念,现在有了!村里人都好热情,好喜欢劝酒,他完全不知道为什么吃着菜之后被他们一句又一句的劝酒,但是听在耳里他觉得都有道理。   祝我金榜题名?该喝该喝!   祝我未来事事顺利?该喝该喝!   ……   蓝帆帮着蓝棹挡了几回酒,但大家喝起酒来不管你是谁,照样灌你,一时间菜还没吃几口,酒已经喝下去半竹筒了。   可惜他就没个人过来叫他少喝,瞧顾允这会儿都在跟二狗一起喝糖水了!   沈若回屋去抱小云吞出来,叫他也感受感受热闹。   他进去的时候小云吞正趴在床上学抬头,小脖子一昂一昂的,沈欣坐在床沿上,小手垫在崽崽下巴下面免得小云吞抬头累了落下来的时候撞到床面。   “欣哥儿,一起出去吃饭吧。我抱小云吞出去。”沈若弯腰抱起崽崽,小云吞的屁股便坐在自己臂弯里,另一手按在他后背护着。   沈欣在屋子里听了一上午的热闹,此时有些怯怯,他咬了下唇摇摇头道:“沈若哥哥,我……我就不出去了吧?”   沈若看着他,顿了下才柔声道:“你不出去也好,待会儿叫小寿星来请你如何?”   沈欣自然不要二狗亲自来请。   最后他还是乖乖跟着一起出去了,他小小的人但有大大的担忧,不想变成一个蹭饭的,在这里住了好多天一开始还能放开心玩儿,但是时间越久他心里就越恐惧。   沈若知道,所以才会叫他一起出来,小孩子不要有那么多的烦恼,要高高兴兴的才好呀。   二狗瞧见自家小叔带着人出来,立刻下了桌跑过来:“星星星星,你跟我一起坐,他们大人都喝酒,我们一起喝糖水好不好?”   沈欣听着二狗真诚的邀请,抿唇点点头:“好。”今天是二狗的生日,他可不要扫兴。   沈若见二狗自己就能照顾好小伙伴,便也不继续操心,抱着小云吞到了另一桌。   这一下子可可爱爱的小云吞顿时萌坏了所有人的心,只要是他熟悉的人不是生人,小崽子就不会乱尿人一身了,这桌坐着的恰好都是崽崽的阿奶、干阿奶、伯娘、还有婶娘的。   村长媳妇也在,瞧见白白嫩嫩的小崽崽一颗心跳得快,冲男人那桌喊话叫自个儿大儿子赶快和媳妇生一个大胖小子!   村长大儿子正喝着酒呢差点儿没喷出来,他娘要说这事儿就不能回家说嘛?!给他闹了个大红脸。   大家好意地笑起来,村长家的去岁办的喜事,正巧大儿媳妇今日回娘家去,不然就能一起过来吃酒。   小云吞不愁人抱,大家都想抢着抱,倒是沈若这个阿爹抢不着人,刚想从自家阿娘手里把崽崽抱回来,结果柳兰香就立刻伸手说给她抱抱。   到后来沈若白走了两圈,他也就佛了,不争不抢,专心吃饭。   大家都护着崽崽,倒也不至于摔了碰了的,小云吞还张着嘴哈哈笑,还时不时发出咔咔的声音,高兴起来的时候还会两手拍拍,那圆脑袋上红绳小辫子一晃一晃,衬得他更白嫩,别提多可爱了。   等大家饭菜都吃的差不多开始闲聊的时候,沈若便去厨屋下长寿面,大家都吃饱了所以面不多。一人一小碗,顺顺气儿。   “长寿面”顾名思义便是祈愿能够长寿。   “脸”便是“面”的意思,“脸长就是面长”,于是大家便都用长长的面条来祝福,后又演化成了生日吃面条的习惯,便直接取了“长寿面”一名。   一人一根长长的面条,这根面条不能咬断。   家人帮着一同端出去,一时间院子里全是吸溜面条的声音。   二狗腮帮子鼓鼓,吸着面条,看边上星星也在努力吃,忍不住一边吃一边冲他做鬼脸,把小伙伴给逗笑了差点儿没把长寿面给咬断。   蓝棹已经喝趴下了,蓝帆凑过去还能听见他嘴里哩哩噜噜地再说“我要考上状元……”   阿富也喝了不少,靠在椅背上眯眼假寐。   村长和他的两个儿子,还有沈大山和沈丰,沈汉三,周浪七个人在桌上划拳,说的都是土话,不是沈家村人还听不懂。   不仅嘴里念着土话,手上还有手势,要是输了就喝一口酒。   蓝帆看了看桌面上,也就自己和顾允还好些,其他人脸上或多或少都有些喝酒上脸,红的跟猴屁股一样。   正想着自己酒量竟然还不错,还想跟顾允说句话的,结果一抬头就往桌面上一倒,睡死过去。   沈若看着那桌上大家差不多都喝高了,瞧见蓝帆刚才还挣扎着,一下子就趴下,疑惑地看向顾允。   “他把黄酒和米酒混着喝了。”顾允道。   沈若:“……”   “我去准备些醒酒汤吧。”沈若当机立断道。反正自己也抱不到崽儿不如去厨屋里头煎药。   “你等等。”顾允一把拉住沈若的手,沈若这才发现蓝棹竟然摇摇晃晃地站起来往厨屋里去了。   两人对视一眼,立刻跟过去。这京城来的小公子是要做啥,结果别看他醉醺醺,但脚步迈的那叫一个大,进去之后直奔屋外羊圈而去。   沈若看到蓝棹进去之后直接和小羊崽睡在了一处,顿时人都傻了。   母羊本趴跪在边上,两只小羊崽靠在它身侧的,结果突然来了个两脚兽过来挤开了自己的崽,躺下了!   小羊崽拿脖颈顶他,发现推不动,还被蓝棹随手被抱进了怀里。他吧唧吧唧睡得香甜,嘴角勾起像是在做什么美梦。   沈若:“……”   顾允像是见惯不怪:“他倒是不耍酒疯,就是醉了之后总爱抱着点什么。”以前是抱着他堂兄不肯放,现在换了小羊崽。   “总不好叫他睡这儿,我煮一锅醒酒汤,你把他扶起来去屋子里睡吧。”沈若道。   “好。”   屋里还有木板床,横着睡倒是能睡下三个大男人,正好把蓝帆、蓝棹和阿富都扶进去睡。   大家高兴就多喝了些,沈大山几个酒量大的还在划拳,另一桌便聚在一处聊天,话题都是围绕着孩子的。   小云吞在她们怀里呆着,安逸得很,一点儿不怕生,还特别喜欢大家给他晃来晃去的,玩一下飞飞他就乐地拍起小手笑。   别提多好玩儿了。   村长媳妇已经从喊大儿子和大儿媳妇努力生个大胖小子,改成了喊他赶快生个小小哥儿出来。   小汉子有什么好的?小哥儿才贴心可爱呢!   瞧瞧可心的小云吞哦,白白嫩嫩的跟小元宵团子似的,让人一颗心都发颤,恨不得抢回家去养呢!   小云吞好像知道自己很受大家喜欢,乐个不停。小寿星过来的时候,还张开小手要二狗抱抱,知道二狗是哥哥呢。   二狗之前教小云吞喊了好久的“哥哥”,可他就是不会喊,结果现在他和星星一起走过来的时候,他听到小云吞不清晰地喊着:“咯…咯啊!”   二狗顿时兴奋地跳了起来:“小云吞喊我哥哥啦!”   大家都惊讶地看着崽崽,李善桃、柳杉和柳兰香接受良好,咱们家小云吞真就是天才!周兰和村长媳妇没想到才这点大的孩子竟然真的会认人,而且还会喊“哥”了?!   虽然还不太清楚,但是能听出来喊的就是“哥哥”。   二狗嘿嘿笑着露出一排小白牙,拍拍胸脯道:“我今天上午教的小云吞喊我’哥哥‘,他现在就学会啦!”   小云吞见哥哥笑了,也跟着笑,大眼睛弯成了月牙。   “咯啊……”他又喊了一声,颤巍巍伸手手要抱。   二狗冲过去抱住阿奶怀里的小云吞,没忍住在他伸出的小嫩手手心亲了一口:“谢谢小云吞,这是二狗生辰收到的最好的礼物!”   作者有话要说:   -   今天宠幸万贵妃了!我好棒qvq明天继续!爱大家! 第206章   午后, 沈若就开始着手做蛋糕。   昨日就买好了做生日蛋糕的材料,虽然没有现代那么全,但是做一个蛋糕出来还不算太难。   没有烤箱那就用蒸锅代替, 方法总比困难多。   稍微难一些的步骤就是如何做出奶油来,沈若尝试用牛乳加鸡蛋清和筛过的面粉来做,用了九牛二虎之力疯狂搅拌,但总是还差那么点儿。   于是便拉壮丁叫顾允帮忙。   顾允自然地接到手里学着沈若的动作用四根木筷子搅拌起来。   “要等到它起沫,变得跟云朵一样蓬软的样子就成。”沈若看着他动作, 点了点头,说道。   “好。”   “等下, 还要再加些糖。”沈若将装了白糖的小碗递过来, 对顾允道:“搅拌均匀之后分批次往里加,把这些都加进去哦。”   顾允:“好。”   蛋糕胚就用蒸的,也能做出来。   沈若用了个大陶碗当模具, 里头加入调好的面糊, 就摆在竹制蒸架上头蒸。   那面糊也是用清水和适量的牛乳蛋清搅拌而成的,用筷子提起流动的状态下能挂住就可以了, 之后便是等它蒸熟。   顾允搅拌的速度很均匀,也很快,沈若搅和了很久只起了一点点沫, 到了他手里之后很快便搅拌成了“奶油”, 瞧着白白软软的, 用筷子划拉两下能有痕迹不会立刻消失,这就成了!   “我尝尝。”沈若拿起一根筷子含进嘴里, 这奶油的味道不算特别甜, 口感是绵绵的, 入口即化。   “还不错, 你也尝尝自己的劳动成果。”沈若笑着要拿另一根筷子让顾允尝,顾允颔首,主动伸手拿过了若哥儿手里的那一根。   “诶,那是我吃过的……”沈若只吃了筷子尖尖的那点,搅拌用的筷子上头几乎半根都沾了奶油。   他瞧着顾允伸出舌头往筷子尖舔了下,嘴角上扬道:“很甜。”   沈若与他对视感觉脸都要烧起来,嘟囔道:“说好的洁癖呢。”   “嗯?”顾允没听清。   “我还打算多做点小蛋糕,上面也要挤点奶油,你继续帮我多做点吧。”沈若用如法炮制地将材料都准备起来,交给顾允来做。   于是顾允再一次捧着木盆子开始搅拌,这个活计不难只是需要快速地一直重复一个搅拌的动作,没多久手腕连接着手臂都要一齐发酸。   顾允要强得很,不想在若哥儿面前表现出累意,但越搅拌越慢的速度沈若怎么可能不发现。这太正常了,在现代用的可都是电动搅拌机,那个又省力又能提高效率,但是在这里可没有,只能依靠人力。   “我来吧。”沈若跟顾允交替着打出了不少奶油。   沈若看了看,内心估计了一下感觉应该够用了。这些奶油之后他是打算给蛋糕裱花的,所以还要弄一些可以食用的颜色出来。   他选了苋菜,可以弄出浅粉色;番茄捣出汁水可以弄成淡红色;还有黄豆磨成的粉,可以混在一起做出黄色奶油。三种其他的颜色就差不多了,其余的就是乳白色,是奶油原本的颜色。   一切的材料都准备就绪,接下来就是等蛋糕胚蒸熟出锅后放凉了。   趁着这个时间,沈若打算用油纸折一些小纸盒出来,没有模具折叠成圆形的有些难,那就都折叠成正方形的小盒子,用来做盒子蛋糕。   做法的大蛋糕差不多,但这回加入了蛋黄,直接做成传统甜点——鸡蛋糕。   顾允学习能力很强,动手能力也不弱,看着沈若纤细的手指翻飞快速叠好一个油纸盒子,他眼也不眨的看完之后,立刻便能复刻一个出来。   沈若仔细瞧了发现顾允叠地很不错,虽然头一个动作慢了点,但是后面是越叠越快了,很快就赶上了沈若的速度。   沈若心想:不愧是大学霸!   加上他们一共二十个人,他们便叠了四十个小纸盒。   虽然小云吞还吃不了,但也给他做了两个小小的鸡蛋糕。一人能分到两个,到时候就当做给客人的伴手礼能带回家去。   另一口锅也用起来,就拿来蒸这鸡蛋糕。   鸡蛋糕是要热着才好吃,而生日蛋糕则是冷着才好吃,所以面糊加进去之后,沈若没有烧火,等快到傍晚时候再开始蒸,那时间就是最好。   小寿星午后便带着沈欣一同出去玩儿了。   小孩子精力旺盛在家里闲不住,原本二狗还每日坚持着要练字,但今日热闹开心,小孩子的那一面喜欢玩乐的天性占了上风,带着沈欣疯跑出去了。   沈若瞧见欣哥儿跟二狗一块儿玩的时候能忘记烦恼,见他笑得开心,便满意了。   小孩子就要多玩玩,像个小老太太一样成天皱着眉头可还行?   其他人醉倒的醉倒,耍酒疯的耍酒疯,那叫一个鸡飞狗跳。幸好女人们能照顾着,沈若又即使烧了醒酒汤,给他们灌下去之后倒是都消停了不少。   只有蓝棹,给他扶到屋子里睡,结果人自己还能跑出去,非要睡到羊圈里。   要是非把人拉走,还要闹将起来,沈若和顾允都十分无奈,只好拿了条薄被过来给他盖上免得着了凉。   那小羊崽似乎都习惯了,任由他抱着一动也不动。   沈若简直哭笑不得,对顾允道:“你说未来蓝棹要是真考上了状元,这件事可算得上是他的黑历史?”   顾允头一回听见“黑历史”一词,但稍微猜测理解一番便知道若哥儿说的大概是“糗事”,于是点了点头。   沈若眯起眼睛笑,忍不住想皮一下。   “我给他送份礼物,先前我给他画的兔子香囊他很喜欢,我再给他画个别的。”沈若摸着下巴笑道。   现在也没别的事儿,灶膛里火足也不必人一直看着,材料也都备好,奶油也准备好了用一大张油纸盖住防止落灰。倒也不必一直待在厨屋里头。   沈若便和顾允一同回了屋,外头阿娘、干娘,村长媳妇她们还在抱着崽崽晒太阳,屋里就木板床上睡了两个醉晕过去的蓝帆和阿富。   沈若想到了什么,嘴角不由一勾。   抽出三张纸出来,用炭笔在上面画速写,沈若一边画一边偷笑,之后还拿出一直舍不得用的岩彩给上了色。   顾允在一边看着,嘴角抽动着。   “你想笑就笑,憋着干嘛?”沈若看出来了,抬眸瞥他一眼:“你笑起来很好看,要多笑笑。”   顾允唇角绽开一抹清雅的笑,继而笑出声来,很快又收住。   “若哥儿,你可真有才。”   沈若冲他眨眨眼,笑着道:“遇到事情不要慌,先拍个照发个朋友圈。”   顾允:“嗯?”   “我这叫记录生活哈哈哈。”沈若满足了自己小小的恶趣味,对顾允道:“我干坏事了。”   他拉过沈若的手,揉捏了下指节炭黑的痕迹,直到两人的手都沾了才罢休。   “我们一起干的。”   沈若感受到心脏跳得很快,忍不住冲他露齿一笑。   他的顾允好像对这些谈恋爱的小细节拿捏得十分得心应手呢!愿意帮着他一起做活,愿意陪着他搞怪,沈若觉得自己好像一点儿也不孤单,因为无论到哪里顾允都会一直牵着自己的手。   临近傍晚的时候,小寿星便带着一帮村里的小孩子回来了。   过生辰的时候晚上便是邀请小伙伴一起来家里玩儿的,二狗的小伙伴特别多,大家都很喜欢跟他一起玩儿。   小朋友不会像大人一样一旦产生了口角纠纷可能就演变为老死不相往来了,他们也会吵架,说我以后都不跟你好了!但只要之后再来个契机,两个小朋友就又能玩在一起。记性和忘性都大,总归小朋友们可不知道啥叫仇恨,哪怕你今天不小心打了我一下,明天我想的也不是要打回去,而是吃什么好,要不要找小伙伴去山上捉蛐蛐呢。   这群村里的孩子家里大人要是忙起来经常就顾不太上,瞧着个个都跟在泥里滚过一样,脸上手上都是土,不知道下午的时候他们一块儿玩了什么游戏,看着一个个都跟泥娃娃似的。   只有二狗和沈欣瞧着还干净些,二狗今儿穿的是新衣裳爱惜着呢,肯定没有去玩泥巴。沈欣又很乖巧,衣裳要是脏了又得麻烦沈阿奶洗,他也不想弄脏。   所以在一群小脏孩里头,他们俩站一块儿十分突出。   那些泥孩子脸上还挂着兴奋的笑呢,估计是玩疯了,要不是二狗喊着说自家小叔要做蛋糕,他们还要在外面玩儿呢。   在镇上也有鸡蛋糕卖,这糕点很早便有了,非常传统。通常和印着红色喜字的糕饼和一样白色的糕饼一起卖。不过鸡蛋糕没有糕饼耐放,而且也比糕饼价格贵,所以家里待客时候买糕饼的人比较多。   沈家村里以前太穷,家家户户连糕饼都买不起,不过现在稍微好了点,但也不是所有人家里都舍得给家里孩子买点糕饼啥的甜甜嘴的。   所以二狗一喊大家就都来了,还有不太熟悉不怎么出来一起玩儿的小孩子也跟过来了。   大家一过来瞧见沈若了就过来亲亲热热地喊着“沈若哥哥”。   沈若脸上带笑,这些孩子里头有不少熟面孔,以前他要调查母羊受惊早产的原因的时候,其中有些孩子就来过。那次还是欣哥儿告诉的线索呢。   后来这些孩子还坐过蓝帆的马车,这会儿过来瞧见外头的马车都兴奋极了,对着马儿的腿就是一顿摸。沈若本想制止的,但看蓝家的马儿脾气温顺,一点都没有要踢人的迹象,便放下了心。   瞧着这一个个泥人,沈若轻笑着摇了摇头与顾允对视一眼,便默契地去舀水来让他们洗脸洗手。   “谢谢沈若哥哥,谢谢顾允叔叔。”头一个就是给叫大虎子的男孩子洗脸,他是这群孩子里头最大的,是老大,二狗喊他大虎哥哥的。沈若还记得,这小孩子教给二狗特别多奇怪的俗语,其中就有“包子在身上”这一句。   “噗!”村长媳妇瞧见这么多孩子过来,也想来帮着洗洗,结果刚走来就听见这么一句。   “你们这些小鬼头,若哥儿都生了崽了,要改口喊阿叔!再说若阿叔要嫁你们顾允叔叔,怎么好叫一个’哥哥‘一个’叔叔‘的?那不就乱了套啦?”村长媳妇对村里的孩子们说道。   “可是沈若哥哥好年轻,比我阿兄还小的样子,为什么要叫叔叔呀?”有小孩子疑惑道。   “因为你们沈若哥哥生了孩子,所以才要改口叫阿叔。”村长媳妇重复道。   “邻居阿叔也生了崽崽,可我一开始就喊阿叔呀。”小孩子想不明白。   村长媳妇想了想也没必要非叫人改口,若哥儿今年十九,叫哥哥也没啥,瞧着又显小,要不是知道他有个崽儿,说他十六七都有人信。   “那这样,你们不能一个叫’哥哥‘一个叫’叔叔‘,这不像样。要么你们叫顾允也叫哥哥,知道了没有?”村长媳妇道。   小孩子们对脸上没什么表情的顾允有些害怕,以前家里有事情的时候村长爷爷都会带着顾允叔叔一起来的,虽然顾允叔叔长得好看,但是大家就是很怕他。   大虎子道:“可是顾允叔叔都那么大了呀。”   “哎哟你这孩子,”村长媳妇简直啼笑皆非,轻轻拍了下大虎子的肩膀。   边上的孩子也纷纷小鸡啄米般点头,小声道:“我们以前也都喊顾允叔叔的呀。”   沈若注意到顾允的舀水的手顿了顿,他轻咳一声,没忍住伸手摸了下鼻子。   怎么就年纪大了啊,顾允其实也才二十一。   沈若冲孩子们道:“我是二狗的小叔,你们是二狗的好朋友,也跟他一样喊我就成。”   沈若说话大家都乐意听的,大虎子立刻忘记之前说过的话,冲沈若喊道:“沈阿叔。”   “沈若叔叔。”“若阿叔。”   还有个小朋友站在最后头的,大声喊了句:“漂亮阿叔!”   顿时把村长媳妇和沈若都给逗笑了,这群小崽子是会逗人高兴的。   大虎子洗完,下一个小孩子上前来,乖巧地仰起脸举起小手等着沈若擦。   村长媳妇见了后啧啧称奇:“村里头这群野小子我经常听他们爹娘说呢,一个两个的不听话,还皮实得很。在家里他们都没这么乖呢。怎么到你跟前都成了小鹌鹑了。”   沈若嘴角噙着笑,道:“孩子都是好孩子乖孩子,只要多关注他们多陪伴,都会很乖的。”   不乖的孩子大部分都是因为得不到家人的关注、关爱,才会想要靠做坏事或是哭闹来让家里人注意到自己吧。这是大部分的情况,也有小部分人就会和欣哥儿那样,不哭不闹的,但这样的孩子更容易叫家人忽视。会哭的孩子才有糖吃啊。   沈若揉了揉眼前孩子的头,给他擦干净手,语气自然地夸了一句:“真乖,瞧瞧现在多干净。”   那孩子感受到温暖,脸都红了,一下子眼睛就亮了起来,露出一口小白牙笑。   “谢谢漂亮叔叔!”他笑着道谢。   沈若又夸,“嘴真甜。”   那孩子兴奋地不得了,害羞地跑去了队伍最后面。   村长媳妇看到后简直叹为观止,刚才那个……好像是村里这批孩子当中最皮的娃吧?猴精猴精的,叫他爹娘都头疼的孩子,竟然在沈若面前能乖成这样?!   上一回见到这孩子还是他爬在树上用土话难听话骂人,上蹿下跳地他爹娘都抓不住人……   村长媳妇也过来帮忙给孩子们洗脸洗手,一个个孩子拾掇干净之后瞧着就清清爽爽的了,干干净净的模样瞧着就是可爱多了,是隔壁村过来人瞧见他们村的孩子都这么干净,肯定会震惊的程度。   沈若没想到村里的孩子竟然有这么多,先前做好的蛋糕估计都不够分,将这些孩子交给村长媳妇和自家阿嫂帮忙擦洗脸手,之后他便喊上阿娘、干娘和顾允他娘都来帮忙叠油纸盒子。   小云吞终于回到了沈若的怀里,小崽崽被太阳晒得昏昏欲睡,眼皮子一掉一掉的就要睡着了似的。   明明外头还吵得很,小云吞却还能睡得去,这倒是对环境的适应度高,以后睡眠质量肯定好。那群孩子还想要瞧沈若的小崽崽,一听顾允说小云吞快睡着了,一群洗干净手的小孩子便都放轻了呼吸声。   沈若坐在凳子上抱着小云吞,脸部线条柔和,与顾允盘的发髻相得益彰,看起来越发温和。那些皮猴子们都消停极了,凑到跟前去看小崽崽。   小云吞眯着眼睛看到那么多人也不尴尬,自顾自打了个小哈欠,小嘴巴吧唧吧唧两下睡了过去。   你看任你看,我要睡咯。   沈若见他这样都能睡着,抿唇笑了下。轻声道:“我把他抱进去睡觉,你们找地方坐下,蛋糕之后就好。”   有人正要说话,就被大虎子捂住了嘴,一群小萝卜头非常默契地点点头。   沈若起身将小云吞抱回屋子里放床上让他好好睡觉,掖好薄被子。   顾允低声在他耳边道:“你很会带孩子。”   沈若也忍不住笑了:“这叫以真心换真心,孩子们都很可爱,我喜欢他们,他们能感受到的。”   他看了顾允一眼,知道这人冷淡是对着外人,对着自己和小云吞的时候,沈若能感受到他浓浓的爱。小云吞肯定也能感受到,要不然也不会在顾允头一回抱他的时候,没有尿他一身。   沈若闭上嘴,回想起他和自己给孩子们洗手时候可疑的停顿,斟酌着开口道:“孩子们说的话你别当真,都还小呢。”   他说的自然是,叫自己哥哥,叫顾允叔叔的事儿。   顾允就比自己大两岁,长相清俊帅气,要是不说大家也许还以为他们俩同龄也不一定。   顾允:“……”   沈若冲他无辜地眨了眨眼,想要安慰一下他,用眼神传达你还很年轻,和我一样,咱们都有光明的未来!   顾允心中好笑,其实他一开始也没有反应过来,因为在他眼里沈若也不大,他想把若哥儿当成孩子宠着:“没当真,你知道我大不大就可以。”   要不是顾允的脸色太正经,沈若都怀疑他开黄腔了!什么叫“大不大”,你能不能严谨一点加个前缀“年龄”啊喂!   沈若仔细端详他的表情,好像确实没有太在意这件事的样子。   顾允长相也是不显老的那挂,大家觉得他年纪大,沈若觉得肯定是顾允以前总跟着村长和族老他们这些年过半百的人一起行动给闹的,所以村里的孩子就直接默认顾允年纪不小了。   ……真冤啊。   “反正以后我们都是叔叔啦,等小云吞长大有了自己的家庭,那我们就成了爷爷。”沈若舔了下嘴唇,说道。他本意是,以后肯定会越变越老的,提前适应当叔叔也没什么不好啊。   顾允的眼神变得有些无奈,他道:“我比你大两岁,等老了以后我不想先死。”   “呸呸呸,说什么死不死的,今天是好日子呢!说这些不吉利的干嘛?”沈若虽然是个唯物主义者,但是他都能来到这里,说明还是有不少忌讳的。   “你也说了。”顾允道。   于是被沈若拉着,两人一起呸呸呸。再也不说那个字眼。   沈若呸完之后沉默了下,其实留下的那个才是最难过的。他不想叫自己难过,所以他不想先……   “我会和你一直一直在一起,如果等老了真的……我也会和你一起。”   顾允常说的一句话,沈若现在也想这么说。他们都已经约定好了的。   “好。”顾允笑了,此刻非常想抱住他。   但是屋里睡着好些人,他什么都不能做。   沈若想到了什么,脸微微泛红,犹豫了一瞬才侧过身去靠在了顾允肩头。像是小动物一样蹭了蹭,把下巴搁在他肩窝里。   “唔,其实你确实挺大的。我知道。”   沈若说完之后脸红到冒烟,恨不得立刻往外冲。   但外头也都是人,他说完之后听到顾允呼吸声都乱了。   沈若立刻混乱摇头,急急地解释道:“我说的是你的手!”   “是吗?”顾允一开始没反应过来,再看一眼怀中小哥儿脸颊泛粉,还有什么不理解的?不等沈若继续拙劣地解释,他抬起沈若的下巴,照着他的唇角用力地吻了一记。   一触即分,屋里有人在虽然都睡着,但他自然也不会多做些什么。   峪昔——   明明忍住了不想吻他,但他偏要来撩拨,顾允耳根也有些红了。   若哥儿,刚刚,说他,大。   沈若感觉到嘴角的湿润,心跳地飞快,本以为又逃不了一顿法式热吻,结果就这?   心脏鼓噪地快要跳出来似的,沈若想站起来出去吹吹风,结果腰却被顾允两只大手箍住了。   “等下……”他才站起来一点,立刻就被顾允半抱到他腿上坐着了。   额角的碎发被他大手拨到耳后,沈若第一次发觉自己的耳廓竟然也能那么敏感。   顾允低下头与沈若碰了碰额角,他手臂上青筋直冒,但还控制着手的力度,不能将怀中人给弄伤了。他克制地屏住一瞬呼吸,鼻尖是他身上沾染来的婴儿香和淡淡的更深层次的冷香。   沈若感觉自己成了猎人手里的猎物,有些头皮发麻,但他胆子大,知道顾允不会在这里做什么,他自己也不会,但是坐在他腿上怀里的姿势太暧昧了,沈若挣扎着想下来。   顾允一手揽住他的腰,怀中人不安分地乱动,他稍微用了些力气。   不知碰到了什么,沈若顿时就不敢动了,他被激的脸颊连带着眼角都通红。   顾允耳根也红透了,他摸了摸若哥儿的后背,顺着他的姿势让他侧身坐在自己腿上,将人搂住。   两人默契地没有再说话,渐渐平稳住呼吸,可是心跳却越来越快。   沈若掀起眼皮看他,轻咬了下唇角,几乎是抛掉了羞耻,轻声问了句:“去浴房么?”   总归一回生二回熟,沈若觉得自己可以帮他解决……就是,上一回他的手酸了老半天。   他提议完还要讨价还价,艰难道:“就是,不要那么久。”   他之后还要挤奶油呢,要是手酸了特别影响发挥。   顾允听他这么说身体更热,不仅仅是因为得到了他同生共死的承诺,更是因为他的撩拨。   这人总说自己太会,但其实他自己无形当中做出的事儿更会!   那双丹凤眼眼角红着就那样看着你,牙齿还时不时咬一咬嘴唇留下浅浅的牙印。顾允觉得自己二十多年来练习出来的忍耐力,大多竟然用在了忍这事儿上。   “不用。”顾允脸也跟着耳根一起红。   “真不用?”沈若本想说反正之前也帮过了,不差这一次,但是以往瞧不见顾允脸红,现在瞧见了,他就觉得自己的害羞的淡去不少。   沈若见他不回答,又坏心眼地多问了几次。   引得顾允露出哀怨的神情后才忍不住笑出声来,见他有点无奈生气的模样,沈若自然地靠在他怀里,伸手去摸了摸枕头,从枕头底下摸出来顾允给他写的书。   沈若将本子递过去,脖子和侧脸都红,抬眸看向他,那双眼睛却是亮盈盈的。   “……拿书本挡一下,给你亲个够好不好?”   猎物主动送上门来,道貌岸然的猎人自然不会推拒,美美地笑纳了。   ============   时间差不多,沈若便要去做蛋糕,顾允自然陪同。   小云吞还在屋里睡着,柳兰香进来陪着。小寿星带着小伙伴们参观自家屋后的菜地、鸡窝、羊圈,还瞧见了羊圈里的人,总之小孩子们一惊一乍地在后头玩儿。   醉酒的几位也都醒了过来,这会儿都走到外头用大陶瓮里头的水洗把脸,井水自然是冰冰凉的,正好能叫他们清醒清醒。   “多亏了若哥儿的醒酒汤,我这宿醉醒来头也不疼。”阿富笑着赞叹道,以前高兴的时候喝了酒哪怕吃了解酒药第二天都要闹头昏的。没想到若哥儿这醒酒汤效果这么好。   蓝帆洗了把脸,喝了杯清凉的水后,清醒过来:“确实效果不错。”   沈若闻言从厨屋里头探出头喊道:“是刘大夫新配的解酒药配方,我琢磨着改了点,味道会好喝些。”   “确实还挺好喝的。”蓝帆虽然醉晕过去,但还是有些感觉的,顾允给自己喂醒酒汤的时候他记得还有点甜有点酸涩,和普通解酒药不同,反正不难喝。   “我堂弟呢?”蓝帆看了看四周没瞧见蓝棹,随口问道。   阿富挠挠头:“好像没见着小少爷,刚才也没和我们睡在一处。”   说曹操曹操到,蓝棹头顶着几根茅草就从厨屋钻出来了,有气无力地摆了摆手:“我在这。”   “你这是……”蓝帆看他还抱着条薄被子,顿时嘴角抽搐。   蓝棹摆摆手不想多说,将东西放了,整理仪容,咕嘟咕嘟喝下去一竹筒的凉水。   他简直心力交瘁,醒过来的时候先是瞧见了羊咩咩,已经够震惊了,结果再一抬眼就瞧见羊圈外头一群小孩子围观。他差点儿没吓得直接跳起来!   在小孩子们探究的眼神下,他故作淡定地起身,拍草屑,拎着被子一步一步地往外走,等脱离他们的视线之后便从厨屋冲了出来。   沈若在厨屋里头本想叫他,结果他尴尬到恨不得钻地缝,脸红到一句话都不想说了。   这件事也许要一辈子来治愈,沈若无奈地摇了摇头,也幸好自家羊圈打扫的勤,要不然蓝棹估计也躺不下去。   “若哥儿,你瞧拌成这样可行?”顾允把碗倾斜叫沈若能看见。   “拌匀了就可以,”沈若把给奶油上色的任务交给了顾允,此刻验收成果,三种颜色都瞧了瞧,“那个苋菜汁水再加两勺进去,这个颜色还不够粉。”   “好。”顾允依言照做。   出锅了的蛋糕胚也已经放凉,用手捏一捏能回弹,里头都是小小细密的蜂窝状气孔,十分均匀。沈若觉得这是个非常成功的蛋糕胚。   接下来要做的便是给它切成需要的形状,因为用的大陶碗是上大下小的沙漏状,所以要切一切,让它上下大小一致。   沈若怕家里的菜刀会留有异味,放在淘米水中浸泡过,随后再洗干净,确定没有奇怪的味道之后,便用来切蛋糕胚。   二狗发现小叔要开始做蛋糕了,带着一群小萝卜头进了厨屋,一下子便将厨屋给塞满了。   他们东看看西看看,闻见香香的糕点味道都忍不住咽口水。   “好香啊好香。”   “沈若叔叔,这就是你和二狗说的’蛋糕‘吗?瞧着不像鸡蛋呀。”小萝卜头发问了。   沈若笑着回道:“里头加了鸡蛋呢,所以就叫’蛋糕‘了。你们要看我做吗?”   大家极有默契的一起点头,二狗拉着沈欣冲到最前面:“要看要看,小叔做。”   他今日在小伙伴们面前出尽了风头,兴奋地不得了。小小的人却有大大的嘚瑟,跟小伙伴们炫耀自己的小叔,小伙伴们纷纷羡慕,他们也好想变成沈若的侄子哦!   二狗这时候就会忍不住偷笑,这是他一个人的小叔呢!   进来的人多,顾允都被挤到了边边上,他在烧火的位置坐下了,抬眸看着沈若的方向。   纤细高挑的小哥儿站在桌前摆弄着蛋糕,周围围着一圈小孩子,小孩子们或垫脚,或两手趴在桌边,认真瞧着他动作。   沈若做蛋糕的动作堪称赏心悦目,所有的材料备齐,十分行云流水。   将蛋糕胚修出形状之后,便开始糊上奶油,先是用最原本的颜色,给整个蛋糕涂抹均匀。这期间沈若还会问有没有人想要尝试,二狗先来亲手弄了下,感觉好玩,就立刻让星星也来。   其他的孩子也都过来体验了一把,一时间厨屋里头欢声笑语的。   外头李善桃、周兰和村长媳妇在那闲聊,听见厨屋里头的笑声,她们脸上也不由自主跟着笑。   “若哥儿可真讨村里这群皮猴子喜欢。”村长媳妇再次感叹,最皮实的孩子都愿意听沈若的话,这还真就是厉害了,人家爹妈的话都不听的啊。   李善桃闻言点头道:“是啊,二狗也特别喜欢他小叔。我家若哥儿自从生怀了小云吞好了之后,就越来越会带孩子了。”她说着又有些心疼,若哥儿在她眼里自个儿都是个孩子呢。   周兰喜欢若哥儿,闻言也道:“我瞧他也是喜欢孩子的,再看他和顾秀才处得那么好,以后肯定能多生几个,到时候啊可就更热闹咯。”她哈哈笑着,若哥儿是有福气的,肯定能生着呢。   大家都觉得多子就是多福,但李善桃是做产婆的,若哥儿生小云吞这一胎的时候那么惊险,差点儿就没了命,她只要一回想就觉得后怕。   听周兰说这话,一般人家的娘就当做奉承了,多生几个孩子确实热闹啊,证明有福气啊。但是李善桃却觉得哪怕只有小云吞一个,也挺好的。   生孩子就是在鬼门关前走一遭,她比起还不知道能不能有的外孙,还是更希望若哥儿健健康康的。   李善桃略笑了笑,没叫周兰的话掉地上,“哈哈,到时候看他们自己吧。现在咱们家也热闹得紧啊。”   周兰笑着说:“是是是,咱们家啊现在就很热闹了。俩孩子都还没成亲呢,我留到以后再说。”   “听说已经定了日子了?”村长媳妇问道。   李善桃点点头,想到这个心里头是又酸涩又高兴:“下月初八呢。”   ……   厨屋里头爆发出一阵惊呼,小萝卜头们就瞧着沈若用奶油堆出了一只黄色的小狗!   不仅有耷拉着的耳朵,还有小尾巴,看起来惟妙惟肖的。   沈若用油纸裹起来做成圆锥状,尖尖头剪开,里头装上奶油,正好充当裱花筒用。   他也是头一回亲手做蛋糕,但是没见过猪跑难不成还没见过猪肉吗,稍微摸索一下就差不多了。得益于他是个会画画的,对3d立体也有些接触,这一手立体小狗叫所有人眼睛都亮起来。   特别是二狗,恨不得化身自家小叔的夸夸机器,小嘴叭叭叭一直在输出彩虹屁,把沈若都给捧的找不着北了。   顾允也瞧见了,除了那只小狗在最中间之外,边缘还用粉的和浅红色的做了立体的玫瑰花。   这花在现实中顾允没有瞧见过,但是若哥儿当初做了这种花的挂件,说是叫玫瑰。   是爱情之花呢。   沈若跟他说起之后,顾允便想——以后若是能找到,他一定要采下来送给他。   蛋糕胚的边缘,沈若又换了种缺口的油纸袋来做,弄了层层叠叠的花瓣。   周围的小孩子们都惊讶到合不拢嘴,好漂亮好漂亮啊!   等完全做好了,沈若便道:“你们也想做吗?”   “想!”大家异口同声,连顾允也跟着说了句“想”。   沈若听见了,冲他微笑。   “那锅里还有很多小的纸杯蛋糕,大家帮忙给挤上奶油好不好?”   “好!”   锅里头的纸杯蛋糕也都可以出锅了,一掀开香气几乎要把厨屋的顶棚给掀翻。叫小朋友们也参与进来,给纸杯蛋糕上挤上奶油。   而顾允这个“想”做的人,就只能任劳任怨地继续打发奶油了。   他看着沈若的眼神有点幽怨,沈若趁着所有小朋友低头操作的时候,亲了下顾允的脸颊。   “加油哦,诺诺小朋友!”   顾允:“……”   将蛋糕放上桌,所有大朋友小朋友都瞧见了那上面好看的图样。   蓝棹京城来的都没瞧过这么好看的甜点,他也跟着惊讶地张开嘴。蓝帆摇着扇子也是啧啧称奇。   其他人更不用说,瞧见之后就是一顿夸。   “二狗,来。”沈若还特意准备了生日蜡烛,市面上卖的蜡烛都很粗,只好买回来之后自己切成细细的,上面插上烛心。   往蛋糕上插蜡烛的时候,大家还有些惋惜,那么好看的蛋糕怎么能插上蜡烛呢,都破坏啦!   沈若将五根蜡烛插好,对站在凳子上的二狗道:“小叔要点蜡烛,之后二狗许愿,许愿完了之后把蜡烛吹灭,知道了吗?”   “知道了小叔。”二狗期待地看着蛋糕。   沈若拿火折子点燃了,二狗漆黑的瞳孔中映出火红的烛火光,蜡烛开始燃烧,沈若轻轻哼唱起生日歌。   所有人都没有听过的旋律,但是大家都如痴如醉,随着沈若鼓掌的动作,一起拍手。   “小叔我的愿望是……”二狗还没说出口便被沈若捂住了嘴。   “愿望说出来可就不灵了,二狗吹蜡烛吧。”   二狗点点头,笑着将蜡烛都吹灭了。   沈若:“恭喜咱们家二狗又长大一岁!祝你生日快乐!”   “谢谢小叔……”二狗一个“叔”字刚说出口,就被自家小叔用手给糊了一脸的奶油。   “哈哈哈。”沈若没有破坏蛋糕的完整,不过是从顾允之后打发的奶油里面弄了点在手上。   “小叔坏坏!”二狗脸上都是奶油,那模样瞧着格外滑稽。把周围人都给逗笑了。   “这是幸运奶油!”沈若解释道。   二狗一听,他直接拿自己脸上的奶油去蹭小叔,奶油大战一触即发。   得亏顾允后来弄得也不少,大家虽然玩儿但也知道这是吃的不能浪费,所以哪怕弄到脸上了那也会吃掉。蓝帆脸上也被二狗糊了,他简直哭笑不得。   场上所有人无一幸免,大家都分到了“幸运奶油”。   “停停停!”沈若是除了小寿星之外被抹的最多的,这会儿立马叫停了。   “咱们可以切蛋糕了!二狗来切咱们所有人一人分一小块,之后还有纸杯蛋糕给大家带回家吃!”   作者有话要说:   -   万贵妃贴贴!祝各位云吞姨姨们元宵节快乐呀!爱大家~ 第207章   在场的人多, 一人只能分得一小块奶油蛋糕,大家尝个味儿就好了。   奶油小狗自然是二狗这个小寿星吃,他一开始还舍不得, 小叔做的小狗特别憨态可掬特别像,他都想珍藏起来装进小书包里了。   可是小叔说这个奶油做的小狗不耐放,今日不吃掉明日就坏掉了。   二狗这才昂唔一口咬掉了黄色小狗的脑袋。   周围人见他吃得香甜,嘴角都沾上了奶油,小脸红扑扑的一脸满足。   “好甜好香哦, ”二狗吃完舔舔嘴,感叹道:“奶油小狗真好吃!”   大家还记得这孩子先前万分不舍要把奶油小狗吃掉的, 转头就吃了一大口, 别提多逗了。   小云吞脸上也沾了点奶油,但他不能吃,大眼睛眨呀眨地, 瞧着特别可爱。被抹了奶油也回击不了, 还以为哥哥在和自己玩儿呢,一直在乐。   那呆萌的样子叫众人都萌化了。   二狗是个特别喜欢分享的孩子, 将自己的奶油小狗分给了沈欣一起吃,蛋糕上还有小叔做的花花,叫小伙伴们一起吃了。相比于蛋糕胚, 小朋友们还是更喜欢甜甜软软的奶油呢。   蛋糕一点也没剩下, 好些人都有意犹未尽, 那蛋糕还是头一回瞧见,也是头一回吃到。   那绵软的口感搭配着丝滑入口即化的甜甜奶油, 叫人尝完之后简直意犹未尽, 还想再吃。但人多, 每人只能分得那么一小块。   “哎哟, 说出来不怕你们笑话,我吃了这一口之后还想吃,若哥儿做的这东西味道也太好了。”村长媳妇是个爱跟人说话的,这会儿便没忍住说出了自己的想法。   这话一出顿时引来一阵应和。   周兰笑着道:“感觉比镇上的糕点都要好吃呢,那上头的叫’奶油‘?真的有奶味,抿一口就滑进肚子里去了。”   “这么点还真不够吃,我放进嘴里头就没了。都还没尝出味道呢。”沈海砸吧砸吧嘴,有些后悔道。要是再来一点,他肯定就很小很小口尝了。   “谁叫你吞了,活该没尝着味道!”周兰拍打了下丈夫的肩膀,嗔怪道。   周围人顿时笑起来,蓝帆摇着扇子,沉吟道:“若哥儿做这新鲜吃食饶是镇上也没有的,没想到牛乳竟然还能做出这般绵密适口的东西来。”   奶油这东西其实好做,要是有冰窖可以冷藏那就更好了。   沈若也没想到材料不算太齐全的情况下还能将奶油成功的做出来,他也算是有点运气在身上的。   蓝棹接了一句:“京城也没有!”   小萝卜头们都用崇拜的眼神看向沈若,沈若叔叔好厉害,竟然做出来那么好吃的糕点,连京城都没有呢!   沈若对这些视线心中十分受用,轻咳了咳道:“这才哪儿到哪啊,之后还有重头戏呢!”   那重头戏,自然就是由小孩子们亲手挤上奶油的纸杯蛋糕。   用油纸叠的纸杯质量很好,出锅之后全都完好无损。奶油虽然是小孩子们挤的,但是不需要太多的技术含量,做起来瞧着都很不错。   沈若和顾允一同将纸杯蛋糕端出来,一个个摆上四方桌。大家看着桌面上那一个个黄澄澄的小糕点上挤着白云似的奶油,香味比起蛋糕来要更浓郁,空气中翻滚着甜香味,叫人直冒口水。   “这个还热乎着,趁热吃才最香呢。”沈若放在桌面上叫他们自个儿拿了吃,原本是打算当做伴手礼叫人带走的,但是既然大家都被那一小口蛋糕给勾起了馋虫,那就正好吃这纸杯蛋糕来压一压。   其实味道没有太大的差别,只不过鸡蛋糕用了蛋黄,蛋糕胚没有,所以鸡蛋糕会比起蛋糕胚来更香一些,那奶油都是最原本的乳白色的,只有奶味和甜味,结合在一起自然也是好吃得紧。   “这也太香了!”阿富感叹道,他从没闻见过这么强烈的甜香味道。哪怕在镇上糕点铺也没有这么香啊。   沈若闻言便勾起嘴角,当然很香,这可是现做的鸡蛋糕,还放足了料的。   沈若叫二狗这位小寿星来招呼大家,大家都不贪多,一人先拿了一个品尝。   奶油入口就是滑润的口感,像棉花一般软绵绵的,抿一下就能在口中化开;再撕开油纸盒子咬一口底下的鸡蛋糕,混杂着蛋香味的甜直接在舌尖绽开,比之先前尝的那蛋糕还要香甜!再同上面覆盖着的奶油一口咬下去,吃进嘴里的口感极其丰富,只这一口就叫人心情舒畅,忍不住发出享受的“嗯——”声。   “这滋味,太妙了。”蓝帆点评道,“底下这鸡蛋糕镇上也有卖,但没有若哥儿做的香甜,搭配上这奶油,实乃绝配!”   蓝棹吃得一脸幸福,忍不住喊道:“顾子诺为什么有这么好的运道能够娶若哥儿回家!这要是每日都能这么吃,我死而无憾!”   沈若知道他是会夸张的,毕竟头一回见着他的时候要和蓝帆他们一同吃饭,在“阑珊”门口这人就开始了。说他堂兄年纪大没人要什么的。   沈若失笑摇摇头,见顾允看过来,忍不住冲他眉眼弯弯地笑了。   顾允心跳慢了半拍,耳根突然就红了起来。他用吃纸杯蛋糕来掩饰,没有搭茬。   蓝帆直接拿折扇拍了下蓝棹的肩,毕竟读书人的脑袋打不得:“我也觉着顾允运道好。”沈若还会经商,和自己多有话题聊啊。   “你们够了啊。”沈若越听越无奈,这两人绝对是故意的,故意叫他听了害臊。   “咱们家若哥儿就是顶顶好的!”沈大山发话了,他脸上还有醉酒后的红晕。   他这话一出,沈若更害臊了,自家人关起门来夸都还好,别人家都是谦虚再谦虚,要嘚瑟也是偷着乐的,但在这儿被自家平时最内敛的阿爹当着这么多人面儿夸……沈若估计自家阿爹还没醉清醒。   顾允被好些小孩子给隔在了沈若身侧五六个身位的地方,他好不容易走到沈若身侧站定了。   脸上也没啥表情,但在其他人看来就像是宣告主权似的。   ——这个顶顶好的小哥儿,是我的。   蓝帆感觉到牙酸,蓝棹喟叹一声,没忍住又拿了个鸡蛋糕。   村长的小儿子也是个爱吃的,这会儿就跟蓝棹站在一块儿,两人跟比赛似的吃。   蓝帆看堂弟那样儿都觉得丢人,明明是个在京城长大的少爷,什么好吃的没吃过,至于像个饿死鬼投胎似的么?而且还是个秀才郎,这模样别人瞧见了还以为是什么大胃妖精下山了。   小朋友们胃口小,一个纸杯蛋糕有拳头那么大,一个就能顶饱。他们用双手捧着吃,小脸上洋溢着幸福的笑容。   甜味就是能刺激多巴胺分泌,让人觉得快乐。沈若也拿起一个来吃,还是熟悉的味道,又香又甜。   嘴角突然一凉,沈若顿时脸通红地往边上躲了下,眼神哀怨地看了顾允一眼。   外头那么多人呢!   更别提他嘴唇还肿着,明眼人估计都瞧出来了,也就干爹瞧不出还问是不是蚊子。   但是顾允都承认了他就是那“大蚊子”,这会儿几乎所有人都知道了啊!还有下午那会儿……虽说是他主动的,但沈若也没想到顾允他真就是欲求不满到了极致,叫他唇上好不容易消下去的一点肿又恢复了。   站得近沈若闻见他身上带的墨香味道脑海中就不自觉地回忆起之前的画面,所以才故意和他隔了些人的。结果顾允不仅要过来,还碰他!   顾允:“你嘴角有奶油,我帮你揩了。”   “不用,我自己能舔掉。在外头呢,注意点。”沈若道。   他边说着,边伸出湿红的舌尖舔了下嘴角。   顾允后悔了,他不该走过来的。   沈若招呼着大家一起吃,吃饱为止。纸杯蛋糕比起奶油蛋糕来说要更瓷实一些,更顶饱。   因为蛋糕是甜的,沈若便没有再准备糖水,只准备了温水。可以叫大家一边吃甜点一边喝水,这温水一下肚就是舒坦,吃着好吃的就是享受,大家脸上都洋溢着快乐的笑容,气氛特别好。   小朋友们藏不住话,也都纷纷说羡慕二狗的话,二狗被捧的找不着北。   沈欣也抱着奶油小蛋糕吃着,嘴角翘着,看着沈若的目光,亮晶晶的。   家人也尝了纸杯蛋糕,其中还有不少油纸叠的小盒子还是她们帮着叠好的呢。奶油和鸡蛋糕搭配起来,简直好吃地不得了,味道也是甜而不腻的,是男女老少都喜欢。   柳兰香听了蓝帆蓝棹的话,也觉着自家诺诺确实是运道好。再往前她从没想过自家诺诺会娶一位夫郎,也没想过那夫郎会是沈若,更没想过还会有个那么讨人喜爱恨不得叫人把所有好的东西都给他的小云吞。   一想到下月初八便是良辰吉日,她的心也跟着快速跳动起来。   李善桃抱着小云吞不太方便吃纸杯蛋糕,柳杉便用手给她拿着,时不时举到她嘴边。   小云吞被香味勾的一直流哈喇子,几乎要把胸前围起来的涎搭子都打湿了。   “个小馋猫哈哈。”李善桃被他这副小模样给逗得笑容满面,可崽崽还不能吃这么复杂的东西,又有糖又有油的,不过往他嘴唇下贴一下叫他浅浅尝一下香味倒是可以,哪怕用舌头舔也吃不进去多少油,就碰了一小下。   小云吞小手颤颤巍巍地伸出来,急切地想要去拿伯娘手里的小蛋糕,一直“嗯嗯”地叫,把周围一圈人都给逗乐了。   二狗走上前去对小云吞说:“小云吞哦,你还小不能吃,要等你长到哥哥这么大了才可以吃。知道了么?”   小云吞:“咯……咯啊。”他看着二狗,小手手却还指着蛋糕,好像再说要哥哥帮他拿。   二狗摇了摇头说“不行”,阿娘说过不能随便给小云吞乱喂东西的,肚子会坏掉!   小云吞见哥哥摇头,大眼睛眨了眨眼里竟然蓄了泪,小嘴巴一瘪,哭哭蓄势待发。   沈若立刻一个箭步冲上前去,他手里还拿着吃完剩下的纸杯呢,立刻递到小崽崽手里。   小云吞艰难地吸吸小鼻子将眼泪收了回去,小手很有劲儿地抓着那油纸盒子,挥舞挥舞。好像再说,看!小云吞也有啦!   沈若松了口气,虽说小崽崽哭了也不难哄,但是他一哭沈若心里就不好受。这可是自己的乖崽,他就想乖崽每日都笑笑的。   “叠,叠!”小云吞字正腔圆地喊沈若。   沈若一颗心都跟奶油似的化完了:“诶,乖崽也想拿和大家一样的对不对?但是你还不能吃哦,就拿着玩儿好不好?”   小云吞又喊了声“爹”,随后就举起小手要把手里的东西往嘴里塞。   沈若:“……”肯定是说的太复杂,宝宝听不懂。   油纸叠的纸盒子只有成年**头大,但在小云吞手里却感觉巨大,他一举起来盖到脸上,几乎把大半张脸都给盖住了。   沈若立刻伸手去把油纸盒子抢下来,虽说吃完了但盒子上还有黏着的鸡蛋糕屑,他这一下搞得脸上都有蛋糕屑了,瞧着格外滑稽。   沈若哭笑不得地拿出帕子给他擦脸,这小馋猫一下子就成了小花猫了。   一颗蛋糕碎屑滑落到小崽崽嘴唇边,他还不会伸舌头,但张开嘴一呼一吸,碎屑便被他吃进了嘴里。   正要给他擦嘴角的沈若的手微微颤抖,震惊道:“我的崽,你咋吃进去啦!”   “诶唷,若哥儿你别这么一惊一乍的,待会儿小云吞被你吓着了。”李善桃立刻捂住小崽崽的耳朵。   沈若着急:“娘,他刚刚吃进去了!”   “瞧见了,一点点没事。”李善桃被沈若喊的心一紧一松,只要不呛着孩子吃一点点也没问题,但还是最好不要吃。这点大的孩子胃还没完全“长”好呢,只要之后多注意孩子排便正不正常就成。但自家若哥儿那么紧张,李善桃便没说“应该没事”,叫他不要慌。   沈若很相信作为产婆的阿娘,他阿娘抱过的孩子没有几十也有上百,她肯定是最了解这个月份的孩子能吃什么不能吃什么,吃了会有什么事的。   听她说没事,沈若便也就放下心来。   小云吞吃到了一点点味道,开心地直笑。   沈若今儿做了个蛋糕还要这么多鸡蛋糕,还有奶油,全部都要用鸡蛋的,今日消耗了很多鸡蛋,几乎已经把橱柜里攒起来的鸡蛋都用完了。   他瞧着自家阿娘其实心里发虚,那些蛋里头不止有不能孵小鸡的蛋,自然也有能孵的。   原本其实是够的,但是来了一群小朋友,他打算再多做一些,所以就把鸡蛋都差不多用完了。   虽然他已经十九,但也怕被阿娘骂。   “若哥儿做这东西做得香,瞧他吃了这么一点都高兴,娘吃着也觉得好。”李善桃夸道。   他趁着阿娘在逗崽崽的间隙,坦白道:“娘,我今儿把你橱柜里攒的蛋都给用了……”他其实想说要是镇上做鸡蛋糕的糕点铺也愿意真材实料加的多,那味道肯定也香。   那些鸡蛋可是攒了很久,家里虽说起来了点,但也不是成天能这么挥霍的,特别是那些能孵的蛋,更是李善桃的宝贝。   他娘可是要准备做家禽养殖的。   李善桃一改往日的节约话语,道:“没事儿,今儿个是二狗生辰,还来了那么多客人,若哥儿你招待地好,还做了好吃的甜点,大家都高兴了就成。鸡蛋没事,家里的鸡还会继续生,到时候娘再攒过。”   “咱们今日是饱了口福了。”周兰在一边笑着说道。   柳兰香和村长媳妇也是连连点头,跟着附和了两句。   沈若嘴角含笑,只说:“我也是头一回做,大家吃着顺口就好。”   桌上的纸杯蛋糕做多了不少,还够分,沈若怕胃口大些的男人们吃不饱,还把先前从蓝帆那里打包回来的牛乳糕也拿出来蒸热了。   蓝帆道:“尝了若哥儿你做的这鸡蛋糕,这牛乳糕都没先前觉着的那般好吃了。”   蓝棹也点点头附和。   天快要黑下来,村里那些孩子们便要各回各家了,要不然爹娘会带着竹枝子出来找,生怕孩子在外头一直野不肯回去。倒是不用送,孩子们对村里特别熟,拢共也就那么大。   大家都准备要走了,周兰和柳兰香还有村长媳妇主动留下来帮着收拾,蓝帆和蓝棹阿富还要赶回镇上去。   二狗分外不舍,贴在蓝叔叔怀里像块狗皮膏药似的。   柳杉和沈丰看着都无奈,这孩子……   “蓝叔叔在镇上等着二狗来,你不是要去参加镇上书院的入学考么?到时候蓝叔叔请你上酒楼大吃一顿好不好?”蓝帆抱着小二狗,承诺道。   “好!二狗一定会考上的。”小孩子信心满满道。   马车走了,村长一家也要走,村长和沈若顾允说了不少话,还叫二狗努力增长学识。   村长爱喝李善桃酿的酒,李善桃还记得之前答应过的事儿,立刻给装了一坛子叫他拎走。村长也是真喜欢喝,对沈家的感观非常好,总归村里人都知道他和沈若家的关系,那一点东西也没别人说闲话。   她们收拾东西很快就结束了,大家都是做惯了的,动作特别快。   干娘一家三口也要走了,干爹认干亲的礼物也借着今日一同带过来给了二狗。   接下去便是二狗拆礼物的环节,他今日收到了不少生辰贺礼,都放在屋子里了。他喊上沈欣一起去拆。   沈丰在一边瞧着,牛眼睛眯了眯:“这小子倒是个会照顾小哥儿的,等长大之后肯定像我一样,是个会对媳妇儿好的汉子。”   柳杉:“臭不要脸,别往脸上贴金。”   沈丰牛眼睛一瞪:“我对你不好么?杉妹,你捂着心口说。”   ……   极致的热闹过后便是长久的安静,听着阿兄阿嫂往屋里走的脚步声,沈若看着天黑透后朦胧的月色有些愣神。   顾允走上前来,牵住他一只手:“东西给他们了么?”   沈若想起这个突然坏笑了下,在月下瞧着就像个俏皮的精怪,叫顾允心跳都乱了一拍。   “当然给了,估计现在他们应该就瞧见了吧。”   马车上。   阿富还在滔滔不绝地诉说自己今日的感慨,从午间吃的那顿饭有多好吃,到晚间吃的蛋糕有多香。他从没吃过那么好吃的东西,结果临走前还连吃带拿的,现在他手里还捧着两个纸杯蛋糕呢。   蓝棹手里也被沈若塞了一个,蓝帆手里也有。   还记得沈若提醒的这东西不耐放,最好快些吃了,不然奶油是最容易坏了的。   回镇上时辰不短,他们便打算在马车上的时候便吃了。   蓝棹先吃,满足道:“好吃好吃,也不知道这奶油是怎么做的,要是能每日都吃到就好了。”   “若哥儿可不会每日给你做,不过你下次可以问问他卖不卖方子。”蓝帆也咬了一口,道。   阿富吃进嘴里将嘴塞得满满的,又想说话“嗯嗯”里半天,对上他们探究的视线才道:“画……发……”   蓝帆和蓝棹:“嗯?”   阿富狠狠地咽一下,道:“有画!”   送到他们手上的纸杯蛋糕比起之前吃的油纸叠的更厚,蓝帆一打开自己手里的油纸顿时便愣住了。   随后爆发出激烈地咳嗽声。   他忍笑忍得胸腔疼。   “什么东西啊?”蓝棹不知道蓝帆再笑什么,只好打开自己的瞧,看清上面的图案之后顿时也怔住了,随后哈哈哈地笑了起来。   蓝帆笑容凝固,脑子急转。   如果蓝棹手里的图案和自己的一样,那他怎么可能笑得出来!   “给我瞧瞧。”蓝帆凑过去看,只一眼便发现上面画着个男人,正四仰八叉地呼呼大睡,瞧那脸画的很像,这不就是自己吗?!   “堂兄你醉酒之后竟然睡成这样,像个翻不过身的王八。”蓝棹笑着比喻。   阿富没忍住“噗”笑出声。   蓝帆额间青筋直冒,直接将自己手里的油纸给抖出来给阿富瞧。   阿富再也忍不住大笑着眼泪都出来了。   “哈哈哈哈!小少爷!”   蓝棹顿觉不妙,抬眼去看便发现正是自己睡在羊圈里抱着小羊崽睡觉的画面!   “还我!还我!”蓝棹顿时一张脸涨红起来,他好不容易快忘了这件事的!   沈若这个坏蛋!竟然将这个画面给画了下来!   “别抢!我看看,这边上还有字。”蓝帆制服住他,看着上面的字念道:“酒状元醉倒吸羊图。”   “……蓝老板醉昏酣睡图。”蓝棹回敬道。   两人看向阿富,阿富顿时收了笑,抓着手里的油纸紧张极了。   他摸了摸脑袋道:“阿、阿富不识字啊……图?” 第208章   阿富虽说是“阑珊”名义上的掌柜, 那完全就是因着自家公子的抬举,因着从小伺候他的情分。   不识字是真,但也不是完全不识字, 他只能认得账簿上头的钱数字和各种玉料的名字罢了。   蓝帆与蓝棹再去看阿富手里的油纸,画上阿富也在呼呼大睡,张着嘴说梦话呢。   这幅图便叫做“阿富醉酒梦语图”。   得,沈若大画家大手一挥把他们仨的窘态全都给画了下来!   蓝棹伺机而动想从自家堂兄手里抢过画,蓝帆按住了不肯给。   笑话, 自己的画都还在蓝棹手里呢。他这堂弟嘴里兜不住话,还特别喜欢显摆东西, 要是被他拿出去宣扬, 自己这个蓝家大公子的面子还要不要了?   蓝棹抢不过,喘了几口气。阿富的图在他自个儿手里,但过分的是若哥儿竟然将自己的画给了蓝帆!   他堂兄表面瞧着和气、风流倜傥实际上内里蔫儿坏!他肯定是要把画拿出来给人瞧的。   但还好, 自己手里也有他的。要丢脸, 那谁怕谁!   阿富在一边看着,时不时给自家公子加油鼓劲。   “就快要抢到了, 公子加油!”   “挠他!挠他胳肢窝!”   “对咯,捏住捏住!”   蓝棹气绝,喊道:“阿富你个没良心的!”   蓝帆视线转到阿富那边, “嗯?”了一声。阿富立刻掏出一块银子丢给蓝棹, 冲着蓝帆宣告衷心:“对不起小少爷, 我不敢收您的赏赐。”   蓝棹:“……”   虽说闹归闹,但最后两人还是互换了画纸。   两人同时松手接过自己的画, 拿到自己手里了才放下心。   他们打开画纸后垂眸仔细瞧。   若哥儿画的还真是不错, 发丝纤毫毕现, 表情生动栩栩如生, 一眼就能瞧出来这画中人是谁,是在做什么。   如果画上的人不是自己,也没有露出这样的表情和动作那就更好了。   蓝帆和蓝棹难得默契地想道:画得很好,下次不要再画了。   花开两朵,各表一枝。   热闹褪去,沈家恢复了平静,热闹了一整日大家都累了。   但累归累镇上的生意却不能再歇。   晚间,周兰将婶子们交上来的商品都拿了过来,顺带着还有周浪雕刻好已经上完桐油晾干了的纽扣,最后上纽扣这一步操作都是李善桃在帮忙的。   “若哥儿,你昨夜带过来的布今儿个一早就全都叫人裁剪好了分发下去做了,一点儿时间都没耽误。”周兰做这布艺小作坊管事的工作是越来越熟练,所有一干事物全都盘的顺顺的,一个接一个做完,时间控制的也很紧凑。   “好,辛苦干娘了。”   沈若相信她也不用每日叫干娘来报备,但她都会来一趟,沈若听着听着就觉着……这事儿交给干娘来做,是真的选对了人!   刚开始的时候干娘还有些纠结,畏首畏尾的,分配任务时候不敢叫一人拿去太多。但现在分配任务是越来越得心应手。她能做到让所有签上契约的人每日都有活计干,定下的交货时间也在这几日里头找出了规律,定的越来越科学了。   果然实践才是最好的能力催化剂。   周兰摇摇头说不辛苦,她自从接了这个活计之后感觉每日都斗志满满的,感觉自己都变得年轻了不少,有了些年轻人的冲劲儿和朝气呢。   她突然想起了一件事,开口道:“若哥儿我有件事同你讲,本该今早就问问你的意见的,但是今儿二狗生辰你那么忙,我就自作主张了。”   “什么事?”沈若疑惑道。   周兰道:“就是咱们布艺作坊招人的事儿,早上天还没亮就有人来我家问这事儿,我自作主张直接全都回绝了。她们又问能不能从接了活的婶子那边分一点去做,我没答应。我是想着现在十几个人干是将将好的,有时候还会有签了契约的人没有活计做的情况,而且要的货也没有多到那份上嘛。但是她们能赚着钱了,村里头大家都能瞧见,那些个没能来咱们布艺作坊做活儿的人大抵是有些眼红了。”   “不答应是对的,签了契约的人自然也不会把自己手头的活分出去。”除非眼皮子太浅,沈若心想。   沈若沉吟片刻道:“想赚钱去种树也能赚,若是勤快些赚的也不比做手工活儿少。”现在木工厂的活计步入正轨,每日每日都有不少“若斗”要被运出去,对木材的需求量是与日俱增。   木材需求量增大,那砍树的人就会更多,砍树的人一多,那需要种树照看树木的人也必须跟上。这门赚钱的路子现在也成了村里许多人的钱财来源。   “就是说啊,但人啊就是不知足,没钱的时候想着只要一点钱就够,等有了一点之后就想着要更多。还都想着要捡轻松的活计来做。”周兰轻轻叹口气也没瞒着沈若,说道:“今儿我一个相熟的上午过来交货时候跟我说的,村里头有个新媳妇心里头憋着气呢,觉着她绣活好你却没请她来做活儿的。后来还挑唆你家邻居……”   周兰将事情一五一十的告诉沈若,那语气都学得十成十像。   那新媳妇沈若见都没见过,他原本打算开设这布艺小作坊的时候就有想过现在这种情况,村里的人太多也不是个个都熟悉,谁知道要是一股脑全部请来会出现什么牛鬼蛇神。   所以一开始组建的时候请的人都是先前来帮过自己忙的,自家阿娘相熟的,和干娘认定的,还有大家公认的人品过关的。当然还有他的朋友,沈水、心姐儿和巧姐儿。   这些人沈若自然是放心的,如果其中真有不好的,那也一眼就能看出来,直接叫人别来做了就成。   要是人一多那可就不好管了。   人多的时候最容易有小团体,到时候你挤兑我我挤兑你,而且他这作坊的手工活还不是平均分配的,工钱看个人接的活的难易程度,这本身就是自己有多大能耐就做多少事的,要是有那种觉得自己做的天下第一好,然后还有会来事儿的,一吵一闹说不公平之类的话,那活计还做不做了?   沈若向来要做什么事情都喜欢做最坏的打算,虽说要帮衬沈家村人吧,但更多的自然是帮自己赚钱,他又不是什么圣人,难不成所有人缺钱他都要帮啊?他也只能提携一部分和自己理念差不多,老实做活没有坏心思的人罢了。   那些爱占小便宜什么的都是无伤大雅的小缺点,不算什么坏心思。不然他也不会聘请刘三娘来帮忙检查质量了。   周兰看沈若不说话,叹口气继续道:“这群人还来我这儿卖惨,要是真穷到那地步了肯定不会只盯着咱们的布艺小作坊,而是去山上种树也好,去镇上做活儿也好,倒是就知道来我这儿碰一鼻子灰……我要是拒绝的多了她们到时候又有话说。”   这段时间这种情况的发生已然不算少见,只不过大家都只敢去同周兰说,她在村子里没什么积威,大家更熟。但若哥儿就不同,大家已然将他当成了不一样的村里人,是跟村长或是比村长更甚的高度。   “干娘,她们要总是来问,这个我没办法解决。饶是不问你,她们肯定也会去问那些同我签了契约的人。”沈若坦白道,他没法阻止别人的行动。   “这个倒没事,随她们说去。我周兰在沈家村被说的时候也不少,我家浪哥以前不也被说?让她们说去吧,我自己不去想,夜里睡得香着呢。”周兰说完之后才突然反应过来,眼前这个纤薄清瘦的小哥儿在以前才是被人说的最狠的那个……她狠狠地皱了下眉,恨自己说话没过脑子,正想道歉呢,便听到若哥儿说话了。   “干娘能放宽心就是最好,要是惹得你不高兴了,那这作坊不管也无妨。”沈若知道管理者必然要承担许多的压力,他想告诉干娘的是,无论如何总有自己在前头顶着。   “要是干娘觉得累了心里头不舒服,那我就聘干娘来做活儿,给开最高的工钱。”沈若笑地眼角弯弯,他可不想周兰一直皱着眉头,故意说这话逗她笑呢。   不过这话虽说是用开玩笑的语气说出来的,但沈若说出来的话就是承诺。让干娘能更有底气些。   周兰确实被他这话逗笑了,窝心的很:“要是我真不想给你干这管事了,我给你做活儿不收你的钱,到时候我也跟你阿兄一样上镇上去给你看摊子,收别人的钱去!”   沈若失笑,不愧是亲人,都想着赚别人的钱!   “那也好啊!就这么说定了!”沈若拍板道。   周兰心窝里暖洋洋的,完全被若哥儿这一番话给驱散了那一点点酸涩。村里头说的闲话她哪怕不注意去听都会有人告诉她说到她耳朵里来,沈家村又不是啥大村,有点风吹草动的很快就会发展成全村都知道。   那些个人都说她当了这管事是因为她脸皮厚呢,攀上了沈家当了沈若的干亲。   还说她揽了布艺作坊的管事之后就找自己相熟的关系好的进来,还说有些人手艺不好竟然也进了,若哥儿肯定不知道,还说以后若哥儿发现了肯定要革了她的管事位置呢。   说的更难听的都有,数不胜数。   这群人不会在表面上说若哥儿不好,因为只要说一句那周围人听见了必定要骂她一顿,但恐怕也会在心里偷偷地说……见不得别人好的人太多了。   沈若就是个人精,哪里会不知道呢?自己又不是银票,自然没法叫所有人都喜欢他。   只要自己在意的人喜欢自己就行了,那些个说闲话的人,他完全不在意呢。   要真是在意下来,那他岂不是把自己拉低到和这群人同一纬度上了?何苦呢?有在意的时间,做点别的事儿不香么?   沈若又宽慰了周兰几句,现在会出现这种事儿还是因为自己创建的布艺小作坊是真的太小了,要是规模庞大,又有别的势力傍身的话,那那群人就不是眼红了,而是高攀不上的羡慕。   差得不远才会比较,才会眼红,要是差得太多了,那人家可就眼红不起来了。   就像你不会眼红世界首富,因为知道那及不上,只能羡慕;但你却会因为身边一个不如你的人突发横财而眼红。这很正常,人之常情嘛。   周兰知道沈若是个看得通透的,今日说这话其实她也是抱有一种想要倾诉的心思,若哥儿的心态是真好啊,她不由地感叹。   沈若自然也不是从一开始就是大心脏的,他也会有慌乱的时候,如果是自己擅长的事情,那就不慌。这都是能够锻炼起来的,让自己多放宽心,毕竟人生在世短短几十年,高兴是一天不高兴也是一天,早晚都是要离开的,倒不如活得开开心心的。   周兰道:“招人的事儿我觉着一时半会儿的还不用,现在的人数是刚刚好,有时候活儿都不够分呢。若哥儿我知道你是个大方的,也爱帮衬大家伙儿,这些日子只要是来做活的人没一个不说你气量大的。但是就因为你太大方,有些人就总想从你指头缝里扣出去一些,你懂吗?”   “我知道了,也没想着很快就要招新人。一个小摊生意再火爆,卖出去的东西也有限,用不着那么多人来做活儿。”沈若自然有盘算,除非之后去别的镇上也开设了“珍宝居”,那再招人还说得过去。   “是这么个理。”周兰点点头,这会儿那群人还是来求自己,后面还不知道会怎么样,要是求到若哥儿跟前来,要是若哥儿一心软答应了咋办?她也得要知道若哥儿现在的想法。   若哥儿是她打心底里觉着最温柔,最有打算,也最心软的人。   要不然这人为何在欣哥儿家人故意做出那种事儿的时候,还愿意接纳欣哥儿叫他住下?   “干娘,虽说不一定会发生这种事,但咱们防患于未然,之后她们再来交货,你跟她们说一声,在家里做活儿的时候也不要叫外人看见,家里人最好也不要。还有那样品一定不要离了自己视线。”沈若道。   周兰觉着若哥儿说的有道理,活计分配出去了都是一部分一部分的,但是有心人要去学多跑几家拼凑一下也能搞出来。还有那些绣花的图样,那都是若哥儿亲手画好的时新的,经常会更新新的图样,别人要是拿走了样品去偷学那可还行?   “我明日就跟她们说!”   时间不早,周兰说过事儿就回家去了。   家里人大多都准备睡,二狗今日玩了一天精力耗完了,拆完礼物便睡了过去,柳杉和沈丰简直哭笑不得,这孩子手里都还捏着一样礼物就已经闭上眼睛睡熟了。   沈若回到屋里的时候,就对上了沈欣圆溜溜的眼睛,他特别乖巧地将小云吞给哄睡了,自己半张脸蒙在被子里等沈若。沈若没回来他就没合眼。   这孩子在自家也住了许多天了,膝盖上的伤都好了结了疤,特别依赖自己。   “怎么还不睡?”沈若过去摸摸他的额头,将他额角的碎发捋了捋。   沈欣半张脸在被子里,闷声道:“睡不着。”   “怎么了呢?”沈若睡进被窝,像之前一样伸过手去将小云吞和沈欣都给揽住,在他胸膛轻拍哄着。   沈欣一时间没说话,再一下就哼出了哭腔。   “沈若哥哥……我阿娘是不是,不要我了?”   他先前摔疼了都忍住了眼泪没有掉金豆豆,这时候却怎么也忍不住了。顾及着小云吞还熟睡着,他都不敢放声哭,只能像小兽一样呜咽着。   沈若听见了心里一疼,柔声哄道:“怎么会呢?欣哥儿不要多想,你是你阿娘身上掉下来的一块肉啊,她怎么可能不要你呢?估计是在娘家被你外祖多留了几天吧,她们是不是好久没见了?”   “嗝…是,有一年多。”沈欣哭出来稍微好受了点,回答道。   “那就对了,你娘也是你外祖掉下来的一块肉呀,她们见了面想多待在一起也很正常。”沈若拿干净帕子给他擦眼泪,继续道:“等你爹娘回来啊,我去帮你告诉他们欣哥儿在我家有多乖有多能干,好不好?”   这孩子腿一好就闲不下来,只有叫他帮着看小云吞或是二狗要他一起玩儿的时候才会歇。沈若都看在眼里,对沈欣家人的恶感越来越浓。   等他们回来沈若肯定是要去说的,这样对待自己的孩子,他们还算是为人父母吗?!   沈欣好像信了沈若的话,乖巧地点了点头。   “沈若哥哥,我继续喊你哥哥好不好?”他咬着嘴唇提了个小小的要求。之前外头村里的孩子们都改了口了,但他不想改,他想要沈若当自己一个人的哥哥。   沈欣说完便脸红了,他好像太贪心了。沈若哥哥那么好,会有好多好多人想要当他的弟弟的。   “好呀。”沈若笑着应道。   沈欣脸上终于露出了笑容,小声喊道:“沈若哥哥,沈若哥哥,沈若哥哥。”   “哎,哎,哎。”他喊几声沈若应几声。   “快睡吧。”沈若给他哄睡,见他还偷偷睁开一只眼瞄自己,简直哭笑不得。   这孩子太需要陪伴,太需要关注了,内心自卑又敏感,也没有安全感,和幼小时的自己格外像。沈若安慰着他就觉得曾经的自己好像也被治愈了一点。   翌日,沈欣家终于来人了。   据说是一大清早就赶回来的,带了两捧白菜就过来了。   现在天才蒙蒙亮,家里也就李善桃醒了在做早食,沈欣家来了人自然请进了大屋,送上糖水之后她就立刻来喊人起床了。   沈若也才刚醒来,小孩子觉多还在睡着。   “若哥儿,把欣哥儿喊起来吧,他娘过来了。”李善桃轻声道。   小云吞还呼呼大睡,放低声音免得吵醒他。   沈若眉头一皱:“只有他娘来了?”   “嗯,还给咱家拎了两捧白菜,说是感谢咱们收留欣哥儿。”李善桃道。   他们收留人本就没想过要啥谢礼,但两捧白菜倒也真是……这还不如不送,他家倒也拿得出手。   这点人情世故难道都不懂吗?李善桃心想。   沈若和自家阿娘想到了一处,但再回想起顾允先前瞧见的,知道他家是为了躲避小儿子满月宴要宴请才会去外祖家,倒也就说得通了。   人情世故没有人不通,在村里生活了那么多年的,怎么可能不通呢?   要么就是只有这两捧白菜拿得出手,是他家最好的东西了。要么就是对欣哥儿不在意。   沈若宁愿相信是第一种。   他轻柔地推推沈欣的肩膀,把他叫醒。告诉他他娘来接他了,沈欣还有点懵懵的,随后脸上就露出了笑容。   因着小云吞还在睡他也不说话,紧紧地闭着嘴对沈若点点头,立刻蹿起来要穿衣服。   沈若帮把手,赶快给小小哥儿拾掇好了,就带着人往大屋去。   他倒要瞧瞧欣哥儿的娘是个怎么样的人。   大屋里,一道瘦削的身影坐在条凳上,手中抚在装满糖水的陶碗上,她瞧着有些坐立不安,想站起来,但因这大屋里没人,她又不敢动了。   “阿娘!”欣哥儿看见了熟悉的人影,立刻就飞扑了过去,小脸红扑扑的抱住了那人的腰身。   “欸,星星。”沈欣的娘单手按住了欣哥儿的手臂,应了声。   她瞧见来人了,站起身看过去。   门外有光,投射进来几乎将面前这小哥儿周身给镀上了一层光,等他走近了,她才瞧见他那般钟灵毓秀,美的不像凡人。   “你便是若哥儿了吧?星星这些日子麻烦你家照顾,我没什么好东西能给的,只有自己种的这一点新鲜菜,还望你们不要嫌弃。”沈欣娘对着沈若行了个揖礼,说道。   “不会,”沈若自然不会嫌弃,他道:“这些日子欣哥儿住在我家很乖,还总帮忙做事儿,一点都不麻烦。有这么好的孩子,你们是怎么舍得丢下他的?”   沈若直接开口问了,面前这女人瞧着面容有些苍白,看着就营养不良的样子,瞧她看向沈欣的温柔目光不似作伪,那可能不是个有了小儿子就不要大儿子的狠心娘亲吧?   沈欣娘轻咬唇瓣,摇了摇头低声道:“我没想丢下他,是……是不小心。”   不小心?   沈若看向沈欣冲他勉强地笑了下:“欣哥儿你先出去好不好?小云吞好像要醒了,你帮我去看顾一下,我有点话和你阿娘说。”   沈欣懵懵懂懂,有些舍不得阿娘,但还是点头道:“好,我现在就去。”   等沈欣一走,沈若立刻关上了门。   尽量忍耐着怒火,对那女人说道:“你说你没想丢下他,但事实已经是这样了,昨夜欣哥儿还问我他娘是不是不要他了,你们要去外祖家多带个孩子,还是你亲生的,这很难吗?”   那女人喏喏道:“……星星不懂事乱说话,我怎么可能会不要他呢?”   沈若听着她这语气一下子就被点着了。   “我就没见过像欣哥儿这么懂事听话的孩子!”   “你一个当娘的丢下自己的孩子不闻不问那么多天,自个儿在娘家潇洒,也不管孩子在家能吃什么,睡不睡得好,穿不穿得暖!我们去你家瞧过,那橱柜都是上了锁的,你叫他吃什么?啃树桩吗?!”   “还不小心!也亏你说得出,要是真不小心给人落下了不会回来找?那牛车是只会往前走不会拐弯了还是怎么滴!要是不会拐弯你们倒是也能回得来,怎么不干脆别回来了啊?” 第209章   叫沈若生气的点不是沈欣在自家留宿那么多天, 而是他家长如此不负责任的态度,直接像火星点燃了炸。药桶,让沈若脑海中轰一声响, 血气上涌。   如果可以给沈欣的娘亲打分,在她说出那番话的时候,在沈若这儿就已经是负数了!   沈欣的娘听到沈若的一句句质问,脸色越发苍白,她嘴巴张了张又合上, 随后才像是挤出来地一样说道:“对不住,若哥儿我们不该叫欣哥儿麻烦你的。”   沈若一听这话脸上表情冷了下来, 这是还没意识到错误。   “你对不住的人不是我, 是欣哥儿。”   沈欣娘喏喏应是:“我对不住星星,不该抛下他。以后……以后不会了。”   她说完还抬眼悄悄看了沈若一眼。   沈若眉心微蹙,她这认错的话一出, 沈若却不好再继续责备了。   他缓下劲儿来, 和沈欣娘说了这段日子欣哥儿在自己家过得如何,作为孩子家长自然是需要知道的。   养别人家的孩子自然不能跟自家的孩子一样随便。   还有沈欣受伤的事情也有必要告诉他娘知道。   沈若事无巨细地一一报备, 虽说人家没有明说要他管自家孩子,但是这么小的孩子直接被丢在家里,谁看得过眼去?沈若现在就不能想, 要不然都稳不住自己的心态。   安生日子过久了倒是很久没有在村里人面前发火了, 大家估计都觉得自己是个温和的人, 但要是真触碰到了自己的底线,那在以前自己也是个能拿起菜刀威吓, 脾气不见得多好的人。   沈若只对事, 不对人。   沈欣家这件事就是做错了, 他要是不骂醒欣哥儿的家长, 恐怕这种事有一有二就有三,那样完全不利于小孩子的身心健康。   沈欣的娘听得很仔细,但眼神中却有些怕,她没想到刚进来时候笑得如沐春风的小哥儿突然会那么生气,但他说的那些也都没错,她压下心中翻涌的难过。   听着星星这些日子在沈家过得多好,有多乖巧,心中就不住地泛起疼。   “以后不要总把欣哥儿不懂事挂在嘴边,你们也许觉得是自谦,但是小孩子的内心敏感很容易就听进了心里,你们越说他不懂事,他便越要懂事给你们看。明白吗?”   沈若自己才是个新手奶爸,但对这些事儿却是信手拈来。许多大人都喜欢故作谦虚,在别人夸自己孩子的时候尤甚,甚至还会故意去贬损孩子,孩子在这样长期的压迫下很难成为一个自信阳光的人,只会变得自卑敏感,以后那些别人夸奖的优点很大概率便会消失,或是做到极致。   这不就是典型的家庭PUA?   “明白了,我家星星很懂事我知道的,以后我不会再说这样的话了。”沈欣的娘点头道。   沈若闻言心里稍微松了松,说到底是别人家的孩子,家长要是说不通沈若就头疼了,但是都是当了阿娘阿爹的人,沈若就想赌一把,看她究竟在不在意沈欣这个孩子。   现在看来她还是挺在意的,自己说的话她也听得进去,至少在表面上叫沈若挑不出别的错来。   “若哥儿,我还没有当面谢谢你。”沈欣娘再作揖行礼,说道,“先前我下奶艰难,还是你家每日送来的羊奶才能叫我的荣儿平安长到现在,真的很感谢。”   沈若摆摆手,对沈欣娘道:“不用谢我,你要谢的人是谁我不说你也知道。”   要不是沈欣人小主意大想到用他自己捡的柴火来换羊奶,沈若自然也不会知道沈荣的存在,更别提主动送羊奶了。又不是很熟,完全就是看在沈欣的面子上罢了。   这个孩子主意正,知道用劳动来换取东西,还知道价值不对等,所以只要一有空便去捡柴火,懂事乖巧的叫人心疼。   但沈若不会拒绝他,不会去叫他不要捡柴火。   劳动换取来的东西,自然比不劳而获要累,但会叫人安心。   人家孩子不是个好逸恶劳的,沈若自然不会叫他养成个不劳而获的毛病,但叫他多休息还是会的,毕竟人还小,做什么事情都是过犹不及。   沈欣阿娘闻言便点点头,说知道。   沈若在心中叹出一口气。   她什么都知道,只不过不会放到嘴上说,只要和外人一开口就是说自家的孩子哪里不好、沈若算是发现了,好些人家的家长都有这毛病,明明你只要夸几句,那孩子就听话极了,恨不得做到全世界最好来叫你好再继续夸奖。   就跟先前来自家的那群孩子们一样,大家都是顺毛驴,你越顺着越夸,他就会越好。   没有哪个孩子一出生就是坏孩子的。   “我瞧你脸色不大好,快坐下喝完糖水吧。”沈若语气和缓下来,他对这苍白无力的女人没有太大的恶感,刚才沈欣进来的时候对她是满心满眼的依赖,想必在家时候他娘对他应当不错。   “不、不用,我刚吃过早食,还饱着。”沈欣娘婉拒道,她有些不好意思,自家拿来的东西着实拿不太出手,那还好意思喝人家的糖水。   在村里,那糖水都是招待贵客之后才会泡的。   她脸色憔悴嘴唇也有点白,说话虚弱无力,沈若看在眼里,他虽然不是什么大夫,但是她这个模样和自己以前上大学时候一个低血糖的室友很像,他那个室友会随身带着糖,要是早起感觉不舒服了就吃一颗。   低血糖若是严重特别容易晕倒。   沈若看了桌上没喝过的糖水一眼,道:“再不喝要冷了,而且我娘特意给你泡的,要是你不喝了,之后那也只能倒了。”   沈欣娘一听这话立刻道:“我喝我喝。”这么贵的东西怎么可能会倒,她没喝过完全可以他们自家人分着喝了,只是若哥儿就是想叫她喝罢了。   她捧起碗小口小口喝着,温热的糖水送进嘴里舌尖到喉咙口都是甜味,热乎乎的淌下喉咙到胃里,浑身的毛孔好似都惬意地张开了似的。   “好甜,叫星星也来喝可以吗?”沈欣娘问道。   “你喝着,他自然也有。”沈若道。   李善桃给泡的糖水满满一碗,虽说对人家带来的两捧白菜十分诧异,但也没丢了待客的礼。   要是别人也就算了,这是欣哥儿的阿娘,家里人又都挺喜欢欣哥儿的,自然要好好招待。   况且欣哥儿的娘以前自己还给她接生过,身体一直不是太好的样子。多喝点糖水滋润一下,也能稍微补补。   沈欣娘又是道谢,继续小口小口喝着。   沈若见她刚才想要分给孩子糖水喝的心不似作伪,还是会想到自己的孩子的,心里便更松了一点。   “欣哥儿阿娘,这件事给欣哥儿造成了很大的心理阴影,腿上的伤能愈合会消失,但是他心里头的伤却一时半会儿好不了的。”沈若娓娓道。   沈欣娘喝糖水的动作顿了顿,看向沈若说道:“我会同他道歉的,这件事是我们做得不对。”   “只是道歉这还不够,”沈若对着她摇了摇头,继续道:“等孩子他过来了,你要告诉他,以后再也不会故意丢下他,要出远门一定会带着他一起,你也没有不要他。”   沈欣娘可疑的沉默了一会儿,似乎是觉得没有必要,但在沈若皱紧眉头和严肃的视线下立刻点头。   “我可以向他作保证。”   沈若不想咄咄逼人,但是沈欣娘这暧昧不明的态度着实叫自己无语。   沈若只好继续道:“你这保证不能只是口头说说,还必须要做到。要不然又是一次伤害,往他心里捅刀子,明白么?”   “明白明白。”沈欣娘连连点头。   沈若沉默着看了她两眼,瞧她不像是在说假话,便放下了心。   他们那家人沈若不了解,连欣哥儿的娘都是头一回近距离接触,但有娘亲护着的孩子就错不了,相信有了他娘亲口做下的保证,沈欣肯定不会再那么患得患失了。   这些日子夜里这孩子总是会在睡梦中哭,小声小声的抽噎,难过到不能自已了。沈若猜想肯定是一直回想起被抛下的那一日,沈若心疼他这么小就要经历这些。   被抛下就成了这孩子无法磨灭的阴影了。   沈若教给沈欣娘的做法也不过就是亡羊补牢,就像他说的,伤口已经存在,已经很难再修补到严丝合缝了。更何况沈欣有一颗玲珑心,他那么聪明记忆力又好,也不是个心大忘性大的孩子。   这样的孩子最容易受伤害。   沈欣娘喝着糖水面色慢慢地就没有那么苍白了,沈若可以确定了,她一定是低血糖。刚才那吃很饱了的说辞也一定是骗自己的。   也许他家的情况还真不容乐观。   “你在这儿多坐一会儿吧,我去喊欣哥儿过来。”沈若道。   沈欣娘立刻站起身,诚惶诚恐道:“好好好,劳烦你了若哥儿。”   沈若摆摆手,转身出了门。   沈欣娘是个说得通的,也不是什么完全听不进去话的人,言行谈吐虽说有些怕生的样子,但看得出来是个很讲理,也很知礼的人。就是不知道为什么,总有种少见生人,惧怕社交对话的感觉。   沈若摇了摇头,也不知道自己是不是感觉错了。   李善桃见沈若出来,也没多问,和他对视一眼后便进了大屋待客。   毕竟是曾经帮她接生过的产婆,沈欣娘对李善桃有些亲近,没有在沈若面前那么紧绷了,倒是能和李善桃谈会儿天。李善桃也帮她瞧瞧生了小的之后恢复的如何。   沈若屋里,沈欣正坐在床上抱着小云吞哄着,小崽崽现在只要一醒来就精力旺盛极了,不肯再睡回去,四肢的力气也变大了许多,沈欣抱着他都有点费力。   “沈若哥哥,我娘……她还在吧?”沈欣看到门被推开,有些急切地问道。   沈若冲他安抚一笑:“欣哥儿再说什么啊,你娘在大屋里等你呢。”   这孩子竟然没安全感到了这个地步,只要他娘不在他面前,就以为他娘不会等他已经走了?   看来先前那件事对他造成的影响实在是有些深。   沈欣闻言顿时甜甜地笑了下,“那我等下就要跟阿娘回家啦,我要收拾一下东西。”他来的时候是带了小包袱来的,现在要走了自然要把自己的东西都装好。   沈若“嗯”了声,从他怀里接过崽崽。   沈欣立刻蹿了下来,拿到自己的小包袱,随后开始叠自己的小衣服。那动作一下一下做的特别顺,一看就知道在家里是干惯了的。   沈若没忍住摸了摸他的脑袋:“欣哥儿真厉害,叠的真好。”   欣哥儿就比二狗大两岁,二狗刚过了五岁生辰的,欣哥儿还没过,现在还是个六岁的小孩子呢。沈若自己六岁大的时候还只会在外头跟着一群大孩子疯玩儿,哪里会叠衣服。   沈欣脸微微泛红,明明他做的事情都是很平常的事情呀,自己穿衣裳、自己洗漱、叠衣服,但每次沈若哥哥都会夸他,叫他都不好意思了。但是心里却很高兴很高兴,好像要漫出来了一样。   他这边收拾着,沈若也拿了不少东西,有用油纸包裹起来的一颗颗糖块,还有这些日子自己给欣哥儿画的小画,上面有许多的五角星,还画了Q版的他。总之为了叫小孩子能高兴起来,沈若做了不少努力。   沈欣小朋友一直往那些纸张上瞟,肯定是想要但是不好意思拿,觉得这是沈若家的东西。沈若便主动给他拿了。   除了这些之外,沈若还给他拿了小书包装,这个小书包和二狗的那个一样,都是柳杉特意做的,和那些镇上卖的款式不尽相同,二狗的那个上面绣了摇尾巴的小狗,给沈欣的这个上面绣了沈欣的名字,还有小星星呢。   “这个也是给我的吗?”沈欣之前就看见了,但他从来没有去碰过,怕给弄坏了。结果看到上头绣着小星星,沈若还给他用这个装东西了,他才意识到。   “对,是二狗的阿娘做给你的。”沈若给他装好了,叫他转过身给他背上:“听二狗说先前他去找你玩儿,还会叫你一同练字,多学习多读书是好事。”   沈若还给他放了一整套的笔墨纸砚,是适合小孩子使用的比大人用的要小上一圈。   沈欣感动地眼泪汪汪,转过身便抱住了沈若的腰,依恋的蹭了蹭。   “沈若哥哥,我都舍不得你了。”   沈若失笑:“好了,以后又不是见不着了?今儿你跟你娘回去,以后想我了就来我家,也不远。”   沈欣闷声点点头。   自己莫名有种送孩子出门读书的既视感,也不知道为什么。沈若抱着小云吞将他往上颠了颠,这孩子是越来越沉了,比起之前来重了好多。   小云吞啊呜啊呜地伸手摸到了沈欣的头发,哈哈笑起来。   “……咯咯。”他含着口水音喊道,含糊地很,但能听出来。   沈若有些惊讶,但立刻便笑开了。   “小云吞也喊我哥哥了!”沈欣高兴起来的劲儿很像那日的二狗。   其他也没什么好嘱咐的,总归都在一个村里要是有什么事都能知道,沈若瞧着沈欣终于放下包袱似的有了些小孩子的活力,心里也高兴。   沈欣娘拉着沈欣的手站在大屋门口,对李善桃和沈大山以及柳杉道谢。   二狗站在自家阿娘身边乖巧地跟沈欣娘打招呼,还要和沈欣说话。   瞧着气氛十分融洽,之后她们娘儿俩便要走了,沈欣拉着自家阿娘的手走过来和沈若、小云吞道别。   沈欣的一双眼睛亮晶晶的,里头重新汇聚了光。沈若便知道沈欣娘一定对他做下了承诺,这孩子听进了心里,一扫往日的阴霾。   沈欣娘也再次向沈若道谢。   “走吧星星,咱们回家。”   “好!阿娘我好想你啊……”   他们的声音渐渐远去。   沈家又恢复了往日,少了一个孩子在,二狗也没有先前那般闹腾,认认真真地蹲在一边用树枝写字。   他的字是越练越好了,二狗过完生日之后变得更懂事了一点,还知道上进。   镇上学院招生需要考核,也不剩下多长的时间了,听顾允说镇上书院的考核每一年都不同,也不需要考生有太多的知识储备,毕竟新生若是什么都会,那也不需要上学院学习了。   最主要的便是看重来考核的学子的能力。   顾允觉得二狗一定没问题,沈若也觉得,但是家里其他人都觉得紧张,倒是比二狗这个要去考的还紧张。   二狗知道要考核这件事倒是没紧张,只不过每日练字的时间变长了一点。   “小叔小叔,你快来瞧二狗写得好不好?”他喊道。   沈若便抱着小云吞一起去看。   沈若看得很仔细,正要夸呢,就被小云吞给抢了先。   小崽崽两只小手互相拍拍,嘴里喊着“咯咯”,小身子晃悠晃悠地,恨不得要去碰那地上的字。   沈若没忍住喷笑,这小家伙还真是个天然捧哏。   二狗和沈若这点特别像,只要有人夸,夸到点子上了就容易来劲儿。   小云吞这哥哥一喊,小手一拍,二狗就开始刷刷刷地写,写完又叫小云吞看。   小云吞:呱唧呱唧。   二狗顿时一乐,再继续写,又叫小云吞看。   小云吞:呱唧呱唧。   这小傻子就知道鼓掌,把自己白嫩的手心都给拍红了,沈若一把抓住他的手,对二狗道:“你继续练,小云吞该睡觉了。”   小崽崽觉多,但是睡得多才能长得快呀,这些日子沈若在家成天看着孩子,发觉小云吞真是一天一个样儿,也发现小孩子是真的容易困。   “好吧。”二狗还有点小失望,还想叫小云吞继续看自己表演呢。   沈若失笑,道:“等你到镇上书院考核的时候,我带小云吞也去瞧好不好?”   二狗立刻就抬起了头,一双眼亮晶晶地:“好呀!二狗一定会考上哒!”   这几日顾允每日忙得不见人影,沈若白日里照顾孩子时不时便会想到他,每日夜里沈丰从镇上回来的时候,顾允又会跟着车回来,和他见上一面,逗弄逗弄小云吞,然后讨个晚安吻再走。   这些日子沈若在家也没闲着,想照顾小崽崽的人太多了,李善桃、柳兰香,他有时候都抢不着,于是便在家变着法儿的给家里人做美食。   这几日大家吃的好喝的好,眼见着气色都更好了些。   托蓝帆的福每日沈丰都能带回来一桶牛乳,小云吞一个自然喝不完,都是全家人一起喝的。   这些日子,沈若不仅做了奶茶还做了其他的奶味饮品,加上杏仁便是杏仁露、加上花生便是花生牛奶,但每一样都好喝。   这要是拿出去开个饮品店想必都能红红火火。   自从那日将牛车还给了沈汉三之后,沈丰去镇上都是推着那架改装过的独轮车去的,路上也能遇着其他村子里的人,他们瞧见这独轮车竟然能如此方便保持平衡,要是推的累了还能放下歇息还不会倒的,纷纷询问沈丰是从哪儿买的。   这一下木工厂的改装独轮车的订单是与日俱增,大家牛车少有,但独轮车几乎每家每户都有一辆!   农家人有个能装卸东西的车子不容易,这一下子一传十十传百的,便都来买了。   这是沈若的设计,沈若自然也能分得一笔小钱的。都是农家人用的木料也不多,所以价格贵不到哪里去,有了这设计大家是真的感觉到了方便,还如此实惠,周围村子的人对沈家村的感观是更好了。   镇上“珍宝居”有他阿兄看着,每日生意已经开始趋于稳定了,不会再有那种排长队的情况出现。   正好,在木工厂定的那些折叠小马扎的木头组件已经做的差不多了,今日大概便能拿回来,之后再教几个可信的人做,就能拿去镇上卖了。   沈若深知没有一样商品是能够经久不衰地红火下去的,等想要的人都买了,市场便会趋于饱和,也就是所谓的卖不动。   虽说书包能一直卖,不可能完全饱和,但为了“珍宝居”能够一直存续下去,有更多的营收,那他就要一直不停地推陈出新才行。   他定的那些折叠小马扎的马扎本体是由村长大儿子架着牛车给送过来的,他先是定了两百个,这东西做起来难易程度一般,工费算十文钱,包了拼装和打磨,已经是十分划算了。   木工厂原本都不肯收沈若的钱,但是沈若自然不能叫他们白做工,和沈木谈过之后定下的这个工费,因着用的木料较少,所以价格不贵,定得多自然也有优惠的,以后要是卖得好,沈若还要继续定。   这里便是两贯钱的材料费和工费,沈若也没有自己掏钱,直接从他的分红里头扣。   这还没拿到的分红沈若总觉得还不是自个儿的钱,这在账上就扣了,现在拿到这一大车东西总觉得好像跟白捡的一样。   周兰也来了,这个新东西若哥儿给她一瞧,她就拍胸脯说肯定好卖,她瞧着都动心了。   又轻便,又省地儿,还不容易坏,坐着又舒服,周兰细数优点一会儿都说不完呢!   “我去叫不太会绣花缝东西的来做,现在只有她们闲着。”周兰知道若哥儿肯定要找靠谱的人才放心的,立刻道:“那花婶子是嘴巴最牢靠的,先前裁剪布样的时候数她剪得最细心最好,还快呢。我找她来。”   沈若对那个花婶子有些印象,就是她一开始就直白地告诉自己说她缝东西手艺不太好的事,那时候沈若便说没关系,有些活还真用不上针线。 第210章   要进布艺小作坊来做活儿手艺倒还在其次, 沈若最看重的是这人的人品如何,是会老老实实做活儿不搞小动作的,还是那种赚了点钱就要飘的。   虽说自家摊子上卖的东西都不是什么贵价的, 但要是手底下人学走了自己开个摊子拿去卖,那生意自然也会受些影响。而现在布艺作坊签过契约的这些人是大概率不会做出这种事情的人,既然愿意签她们,沈若自然是对她们有所信任。   但如果真有那种眼皮子浅的拎不清的,或是被人游说之后“叛变”的, 那沈若自然是要来追究的,毕竟契约上头已经写明了不能将“珍宝居”的各种小设计外传, 若是外传就需要赔偿。   这些条例大家签约的时候都已经听过一遍了, 都是点了头的,了解了全部内容之后才签下的,完全具有法律效应。   大家应该也会掂量掂量。   周兰的速度很快, 一下子就喊来了三个婶子, 花婶子也在其中。   她笑容满面地迎上来,“若哥儿, 听周兰说有不用针线的活计,我一听就来了,这是要我做什么?”   “我做了个新玩意儿, 要教给你们来做。”沈若冲她点点头, 指了指周围堆着的折叠小马扎木质的部分说道。   另外两个婶子是李善桃相熟的, 是种田的一把好手,因为手上茧子太厚才捏不了针线。她们俩不怎么爱说话, 为人老实本分, 做活儿也很仔细。   花婶子立刻点头, 她原本在家里拾掇鸡窝, 听到屋外头有动静立刻就出来了,没成想是周兰找上门叫她来做活儿。   她自从进了这布艺作坊,也不是每日里都有活儿干的,大部分的活计都还是要针线手上功夫,她不擅长这个便不会主动接,但一有裁剪布样的活计她总是冲在最前头,做得仔仔细细的,不出一丝错。   前几日裁剪的太多了暂时就没活儿可干,花婶子也就没找周兰去,那些布样都能用上三五天了,以为自己接下来好几日都没活儿。   但没想到今日竟然来了活,还是周兰亲自来找!她现在都有点儿乐得找不着北了。   沈若见这花婶子逢人便笑的,还有点微胖,看着便有些亲近。   “婶子们先坐,你们都那么聪明,我教一遍你们肯定能学会。”沈若适时拍个马屁,叫花婶子脸上乐开了花,另两位不苟言笑的婶子也露出点笑模样。   周兰在沈若的示意下进了屋里将沈若先前做给自家阿爹的那三个折叠小马扎拿出来,当着几人的面儿挨个打开,戳在地上摆好了。   “这就是今儿若哥儿要教你们做的东西,坐坐看?”周兰道。   “这……”花婶子有点踌躇,这瞧着这板凳竟然是用布做的,她坐上去真的不会坏?   周兰见她这模样就忍不住笑:“快坐,这马扎稳当着呢!若哥儿做出来的东西就没有次的。”   看到另两个一起来的都已经在这上面坐下了,花婶子这才一咬牙微微撅着屁。股往下坐,还悬空了一瞬,生怕自己的体重要把这几根薄木条和布搭起来的板凳给坐坏了。   沈若道:“你放心坐下就是,不会坏的。”   花婶子心一横,稳稳当当地坐了下去。   “诶?我这老重的人坐上去竟然能撑住?”花婶子顿时惊奇道,她中年发了福,丈夫都抱不起她来,这又薄又细的小板凳竟然能叫她坐的稳稳当当?!   沈若点了点头,眉眼含笑。   要做这类东西,自然要考虑到安全性和稳定性,三角形就是最稳定的形态,支撑着的木条选用了在虎头山上能找到的密度最高的木头制作,交叉固定十分稳固;还有那凳子表面的布料,那是用布条一层叠一层的交织在一起的,这样不仅仅增加了摩擦力,也增加了厚度和承重能力。   哪怕像沈富贵那样巨大的体型的人坐上去也不容易坏。   沈若脑海中没有比沈富贵更胖吨位更大的人,所以只好用他来设想了一下。想完之后,沈若心道:晦气,随后把他挥出了脑海。   那两个婶子坐在上头感觉舒舒服服的,这东西瞧着好像不太结实的样子,但是坐在上头才能切实的感觉到有多牢。而且这凳子竟然还能叠起来!   方才看到周兰那动作的时候,她们俩都看呆了!   花婶子也回过味来,坐在这折叠小马扎上面不由地兴奋起来。这东西肯定会卖的很好吧!要是卖的好了,自己就能帮着做更多,那以后就不愁没有活计了啊!   要不怎么说这花婶子脑子灵活呢,只这么一会儿就想到了以后去了。   周兰也端了张小椅子出来,坐在沈若身旁。这活计自己作为管事的自然也要学,要是以后分配活计有人不会的她还要负责教。   “这里拢共有二百件,东西多了比较重还占位置,拿来拿去不方便。这活计便暂时先在我家做。”沈若善解人意道,这老多要捧过来捧过去,做完还要送回来那着实不方便,倒还不如直接在自家做了完事。   “好。”大家闻言纷纷点头,确实是啊,这东西虽说瞧着一个个都不大,但是叠在一起那还是很多很重的,家里也没那么多地方堆,而且她们也生怕把那木头架子给弄坏了。   还是在这里做好这样最方便,也最省事儿。   周兰进屋去把先前和李善桃一起裁剪好的布条拿出来,两人都是爱干净整洁的人,做活儿的时候也不例外,她们剪下来一大堆,都随手码好了,瞧着都是整整齐齐的。   “接下来你们瞧仔细了,先将布条的顶端在这里绑上一个死结……”沈若开始教她们做布艺折叠小马扎的凳面,那打的死结自然也是有讲究的,不能东一下西一下,这样两边的死结打的会很难看。   像沈若这种有强迫症,极度追求商品美观对称的人是忍受不来死结的位置和方向不对的。   所以沈若从打结开始教起,之后到布条摆放编织,事无巨细地一一教了。   花婶子和那两人都瞧的很仔细认真,沈若做一步她们做一步,要是有哪里搞错了还会问沈若。周兰学得也很快,那两个婶子手上茧子太厚了有时候不够精细,但是得益于干农活的手力气就是大,绷起来的布条瞧着特别好。   沈若是对着她们夸了又夸。   那俩婶子哪里经历过被小辈夸的事儿,顿时就被逗笑了,但脸上却冒出了激动的红晕。   在家中婆母总说她什么都做不好,连件衣服破个洞都补不好,但是到了这儿好像找到了自己的人生目标似的,对自己也有了许多信心。   ——原来我不是什么都做不好啊,我绷凳面绷的特别好!   这可是咱们村里最出息的若哥儿说的。   教学过了半程,后屋突然传来一声凌乱的声响。   “这是咋了?”周兰奇怪问道,后屋那边是羊圈、菜地和围起来的鸡窝。   大家都皱着眉头看过去。   “我去瞧瞧,接下去布条的织法跟之前一样,你们先做着。”沈若说完便起身准备往后屋去。   李善桃也听见了后屋的动静,抱着小云吞从沈若屋里出来,和沈若对视一眼:“我听着好像有啥东西砸进来了似的,走,咱们去瞧瞧。”   柳杉也听着了,打开门来询问。   “应该没啥事儿,我和娘去瞧就成了。”沈若对柳杉道。   李善桃要到后屋去,便将小云吞给抱去了柳杉他们屋里,叫她先照看着。   柳杉点点头,眼见着二狗要去镇上学院读书了,不能没几件好衣裳,别的读书郎有的书生长袍自然也要给自家二狗准备上。所以这些日子她都在给儿子做衣裳呢。   沈若知道她有事忙活便叫她回屋去,二狗的小衣裳沈若自然也给画了不少小图样,保准叫小二狗穿着成为书院里头最亮眼的崽。   就在沈若和李善桃往后屋走的时候,前院的院门被敲响了。   一连敲了好几下,也不说话,肯定不是放羊回来的沈大山。   若哥儿不在,周兰便走去开门,“谁啊?”   “是我是我,我是隔壁的。”   外头站着个一脸急切地女人,周兰认得她,是沈若家隔壁邻居刘婶子的儿媳妇,叫春桃的。   “你就是春桃吧?过来有什么事儿?”周兰没有直接放人进去,里头她们还在做活儿呢,这些东西都还没拿去镇上卖,最忌讳叫别人学走的。   春桃着急忙慌地拍拍身上的鸡毛,说道:“哎哟,周婶啊,我家的鸡飞到这院子里头了,叫我进去抓了带回家去。”   花婶子瞧见这人脸上笑容消失不见,开口道:“你家的鸡倒是厉害,那么高的院墙都能飞进来。”   “你!”春桃听见花婶子的话差点儿就炸了,但眼睛咕噜噜一转没发作出来,只说:“是啊,今儿家里本打算炖鸡呢,我正要抓来杀的,结果这畜生竟然扑腾着进了这里。”   周兰听先前那一声东西坠落的动静,想来她说得应该不是假话,她转过身去朝花婶子她们使眼色,叫她们将东西给收了,放进大屋去。   花婶子接收到眼神信号,立刻和边上两个婶子一起把自己手里的东西,外加周兰和若哥儿刚才做的全都拿上直接进了大屋。花婶子突然想起她们坐着的东西还在外面,又快速地折返回来,将那三个成品也给拿了进去。   若哥儿没说能叫别人瞧那就不能给别人瞧!   周兰前几日还来叮嘱过呢!做活儿的时候不要叫别人瞧见,最好家里人也别瞧。   况且花婶子和这春桃不对付,更不想叫她瞧见了,但是自己在这儿能气到春桃倒是真的。   谁不知道村里那些流言说她花婶子德不配位,不该被若哥儿签进布艺作坊的事儿,指定就是她的死对头家传出来的呗。呸!   春桃的脸色变了下,但忍住了,她往里挤了挤说道:“都是邻居,若哥儿都不会拦着我找鸡,周婶你这是做什么呢?”   周兰见她们将东西都收进去了,只除了那些不好拿的木头架子放在原处,便让开了点位置。   “若哥儿和善桃已经往后屋去了。”周兰道。   “他们能成吗?我家的鸡那嘴可锋利着,我都被啄了好几下。”春桃说着便要往后屋去,简直把这儿当自己家一样自然。   周兰在她身后皱紧了眉头,她十分讨厌这种没有边界感的人。   幸好李善桃和若哥儿正好从后屋拐了出来,和春桃碰了个面对面。   “呀,你们抓着啦!”春桃故作惊讶地喊道,随后伸手去拿,对着沈若道:“对不住,我杀鸡来着,结果这鸡挣扎着就飞进来了,还劳烦你们帮我抓,哎哟这都是什么事儿。”   “不劳烦,你把鸡带回去吧。”沈若淡淡道。   李善桃把鸡还给她,说道:“你家这老母鸡养得挺肥。”   春桃闻言顿时尴尬一笑,“哈哈,是啊,喂得好就很有劲儿。”   两人也没多说什么,春桃拿了鸡之后便自顾自地走到沈若身边想和他说话,沈若倒是句句都应了,但是不太热情。   她自然也能感觉到,待到走到木架子旁边的时候,她“诶呀”一声。   那只母鸡从她手上脱手而出,直接飞到了木架子上,踩来踩去。   春桃立刻去捉,这回很快被捉住了,但她手里还捏了一个折叠小马扎的木架子。   “哈哈,你瞧它,力气大的我没握住一下子就飞出去了哈哈。”春桃笑着道。   她抓稳了鸡,好似才发现自己手里还抓了别的,对着沈若好奇问道:“若哥儿你家这么多木头堆着要做什么啊?这东西瞧着细细的……难不成要当柴火烧?”   沈若从她手里拿回来,顺着她的话道:“对。”   春桃:“……”   “呵呵,若哥儿我就是开个玩笑。”   花婶子瞧她还想在这儿磨蹭,没忍住开口道:“不是说要回去杀鸡炖鸡么?”   春桃狠狠咬了一口银牙,人家若哥儿都没说话,花婶子倒是替他来赶人来了?真是不要脸!   沈若对这个邻居不算很熟,只和她婆母接触过几回,但次数也不多。印象里她婆母是个老实人,先前家里要建围墙需要两边邻居签字的时候那刘婶也是二话没说就签上了的。   但这春桃……沈若虽不会看面相,但总觉得这人不像个好人,哪怕她一直灿烂的笑着嘴上说着这样和善的话。   他相信自己的第六感不会出错。   “是是是,我这便要回去了。”春桃没有看花婶子一眼,对沈若说告辞,和帮忙抓鸡的李善桃道谢,随后便转身出了门。   周兰立刻便将门给关上了,花婶子和另两人一齐进屋去把先前做到一半的东西都给搬了出来。   沈若瞧见了,忍不住给她们点赞。这反应能力是真不错啊!   “若哥儿,善桃你们来,这人突然过来是想做啥啊?真就是来抓鸡的?”周兰越想越觉得奇怪。   沈若家的围墙虽说是黄泥筑造,但是很高很坚固,就是为了防止小偷小摸的进来,家里有孩子安全性必须要高,而且那围墙顶上沈若还叫自家阿兄削尖了许多的竹子,竖在上头的。   那么高的围墙,那只肥鸡真能飞进来?   而且还弄出那么大的声响,像什么东西砸进来了一样。   李善桃见人见事多了,摇了摇头道:“那鸡那么肥,飞起来都费劲,更何况从我们家这围墙上飞进来,要是真能飞那么高,那还不得被上头的竹子给扎穿咯。”   沈若也是同样的想法,和阿娘一起到后屋瞧见别人家的鸡第一反应就是——人为的。   而且这鸡进来之后也毫无分寸,直接将沈大山辛辛苦苦种的菜叶子给啄了!   这还能忍?!   所以沈若刚才一点儿好脸色都没给,但顾着是邻居他便也没说什么,一点菜在沈家村里头算不上稀奇,要是追究还会被人说小气,不就啄了你点菜叶子?至于么?   幸好他和娘去的及时,那鸡一进来就像是老鼠掉进了米缸,不知道该吃哪里似的,就逮着一棵菜啄,边上其他的菜倒是幸免于难了。   “我也觉着不对劲,也不逢年也不过节的,怎么就突然要炖鸡了?”周兰冲着隔壁翻了个白眼,说道:“那刘婶最是节俭一个人,老母鸡都不下蛋了都还留着不肯杀,会让她儿媳妇杀了炖了吃?”   “就是说,我看啊她肯定是故意的,想过来瞧若哥儿做的东西呢!”花婶子也不兜圈子,直接将自己内心的真实想法给说了出来。   “这东西不至于那么容易看一眼就被学走。”沈若想了想说道,毕竟那木架子是自己画的设计稿,人家要复刻也得手头有一个然后拆掉之后才能做出一样的,但是质量肯定不同。除非能找出同样的木料来,全部东西都一比一还原,那才有可能一样。   “若哥儿,我同你说,我和你家邻居姓刘的有些不睦,她家里人面上瞧着都好好的,其实心里跟面上可不一样。反正你别叫她们骗咯!”花婶子说的有鼻子有眼的,她平日里见人都三分笑也不爱嚼人舌根,但现在对着若哥儿便觉得能掏心掏肺对他说了。   沈若毕竟也不了解自家的邻居,闻言便道:“好,我知道了。”   李善桃以前还会和邻居来往,毕竟村里人都讲究一个远亲不如近邻,平日里要是借什么东西,都会走动走动。但说实话,邻居不常来,她也不会主动去找人闲聊一类的。   以前那些时候,家家户户穷得只顾着每日做活儿,哪儿有空呢?再有若哥儿以前的事儿,邻居们没落井下石那都是好的。   “咱们继续做吧,明日便要拉去镇上卖了,今日咱们能做几个是几个,就是要辛苦婶子们了。”沈若暂时将邻居的事情抛去脑后,说道。   “不辛苦不辛苦,若哥儿你是给咱们开工钱的,大家心里头都高兴着呢。”花婶子笑着回道,两位婶子也点头附和,她们不怎么会说话,但是花婶子说的就是她们心里想的。   “我也来帮忙。”李善桃主动揽活儿。   沈家院里热火朝天地做折叠小马扎,隔壁刘婶家里就没有这么好的氛围了。   春桃回到家中后便冷了一张脸,刘婶瞧见她脸色不好,立刻迎上去:“这是咋了?”   随后就瞧见自家的老母鸡,那毛都被折腾掉了不少,顿时心疼不已:“哎唷瞧瞧多折腾鸡啊,快快,先把鸡放回鸡窝里去。”   春桃对着自家婆母颇有些怨气,但只能压抑着,先去将鸡放了才回来。   “沈家人简直欺人太甚!我进去之后就一直在热脸贴冷屁股,不就是赚了几个臭钱么,神气什么!”春桃气地眼睛里都要冒火,嘴巴跟连珠炮似的叭叭叭:“还有那个姓花的,娘你都不知道她说得什么话!真是气死我了!她不就是个舔着沈家的哈巴狗么?要不然怎么会叫她去做活啊!”   刘婶闻言眉头皱紧,拍拍儿媳妇的肩膀道:“真这么过分?那若哥儿先前对着我的时候都还笑笑的啊。”   春桃猛地在暗地里翻了个大白眼,心中直骂娘。嘴里却说:“娘,你活这么大了还不懂么,人家根本看不上咱们家,要不然怎么会不请咱们去做活儿赚钱呢?又是邻居,都说远亲不如近邻呢!人家远亲都断了,根本看不上咱们邻居好伐?”   “……”刘婶心中有气,她原本还抱有一丝期翼的,但现在是一点儿都没有了。   春桃将自己才沈家发生的事儿都一五一十的告诉了自家婆母,随后愤愤道:“现在人家可真是了不得了,根本瞧不上我呢,傲得很!连带着姓花的都敢来挤兑我了,娘我真气死了!”   “那就按你说的做吧!瞧他们做的也不是啥难的,这钱沈若能赚难不成咱们就不能了?”   “对,就是这么个理儿!娘你可终于想通了!”春桃面上笑着,心里却不住地冷笑。不让她瞧又怎么了,那些东西都不难,相信以她和婆母的手艺,肯定也能赚不少!   “这是咱家攒的家底,都给你去买布。你赶明儿去镇上一趟,不要图省钱,要速度快,直接给铜板坐沈汉三的牛车去。”刘婶嘱咐道,又和她说了许多话。   她拿出一个荷包里头装的都是银锭子,递出去的时候是万分的心痛,春桃连忙伸手接过,脸上露出快意的笑。   家里的支出都是公中走,她和丈夫手头都没啥钱,钱全叫婆母管着的,她这婆母还抠门得很,一只老母鸡都舍不得杀了给家里人吃,能从她手里抠出钱来可不容易啊。   现在这些银钱到了自己手里……   哈哈,春桃打心底里头笑开了,准备到了镇上之后高低先挥霍一把! 第211章   折叠小马扎甫一开卖, 沈若没有准备一次上太多,昨日和婶子们一同做了一天的,也只做成了二十来个。所以他今日到了镇上之后, 便打算卖这折叠小马扎的时候和客人们说这段时间暂时每日限购二十张。   折叠小马扎虽说做法不算很难,但是要绷紧凳面,每一根布条都要弄得很好才行,只要有一根没捋顺那就得把后头的拆了重新搞,因为是一层叠一层的, 所以要返工的时候就十分麻烦。   饶是加上沈若自己,一共六个人做, 一天也就只做成了这么几张。   因着要开卖新东西, 沈若也跟着到了镇上来。   沈丰这些日子都靠脚力推着独轮车上镇上,鞋底都快给磨穿了,柳杉心疼自家汉子, 又给做了比摊子上卖的千层底还要牢固厚实软和的鞋底来, 今儿沈丰脚踩着媳妇做的爱心鞋底,脚步生风的。   也是幸好沈若先前就获得了许氏布庄的免费仓库使用权, 好些库存都能直接堆在仓库里头,要不然每日推回来推回去也是又重又麻烦。   沈若力气也大,但是有自家阿兄在就不可能让他推车, 虽说沈若也挺想推的吧, 但是沈丰不肯, 说多了那牛眼睛一瞪还要跟沈若着急,沈若便只好安安分分地坐在独轮车的一边, 抱着边上的箩筐数天上未名的星星。   后面一路上天将将要亮起, 他便和阿兄有一搭没一搭的对话, 说以前说以后, 说爹娘说二狗。随后对视上了便都笑起来,以前的日子是真的难过,但是现在不同了呀。   说回现在,沈若在“珍宝居”棚子边上的竹架子前头摆了两张折叠小马扎,一张是折起来的状态,另一张则是撑开的,正巧昨日就做了二十二张,这就弄两张当样品,其他二十张便堆在后头用来售卖。   今日摊子刚开,不像往日那样还没开摊便有人在外头等着,沈若坐在竹架子后头收拾架子上的东西——绣花发带、挂件、各种编织手绳还有刻了字的木头珠子挂件。   虽说近段时间都不会再出一次定制姓名手串的活动,但沈若还是让周浪做了一些刻着吉祥话的,倒是也有许多人喜欢。   沈丰瞧见街道上没啥人,但只要有人路过便会扫一眼“珍宝居”,若哥儿也不说话,他还以为沈若心里有了落差,用安慰的语气道:“这天还没完全亮起来都还没啥人呢,过一会儿客人就会多起来了。”   事实证明沈丰真的一点都不会安慰人,自以为安抚的语气实际上干干巴巴的,沈若闻言便笑出了声。   “阿兄,我其实早有预料,咱们卖的书包哪怕一时半会儿再火,那也会有慢慢淡下去慢慢回落的时候。”沈若反过来去安抚沈丰,说道:“这都是很正常的。”   “那这可咋整?给书包再多添些别的花样成不?”   沈若摇了摇头。书包做的再花哨好了,那功能还是一样的,等到能买得起的人都人手一个了,那该卖不出去还是会卖不出去。   沈丰尴尬地摸摸头发,说实话他还是更喜欢以前那种供不应求,大家都排着队要买自家的东西的时候。   现在虽说客人每日里也不少,但是总体来说已经比一开始那几日少了许多许多了。而且因着客人减少沈丰一个人也能忙的过来,便叫小松回去了。毕竟是蓝府的人,他们哪里好一直霸着。   “珍宝居”若哥儿既然叫自己管着,他也想叫小摊的生意能更好,账目也能更好看些。要不然他还真有些发虚,若哥儿买布料花的银钱也不少,还要给村里布艺作坊里头做活儿的婶子们发工钱,他有时候都会想要是再过段日子生意还不如现在好了,那……可真是不知道该如何了。   可是若哥儿竟然早早就想到会有这种情况了,而且还说这是正常的。   沈丰不太懂做生意,虽说他有点小聪明会干活,但对生意经还真就一点儿都不清楚。在镇上帮若哥儿看着摊子,也就是招待客人然后收钱,之后算账。   说起来,他现在算账贼溜!   沈若知道自家阿兄不是个憨憨,也有意叫他开拓一下思维,总归周围也没别人,沈若和他说了很多名词,比如“下沉市场”、“市场饱和”、“功能性和不可替代性”。   沈丰虽不能和顾允一样一点就透,但他会问问题,这一点二狗完全随了爹。   沈丰问了沈若许多问题,随后得出了结论——书包卖的太多了,大家都有了就不新鲜了,而且有的人哪怕买得起也不一定会花一贯钱两贯钱的买书包,书包的功能有许多东西都能替代的。   沈若听完自家阿兄的总结,满意地点了点头。   “若哥儿懂得真多,这些词儿我一个也没听过。”沈丰哈哈笑着摸了摸后脑,要不是若哥儿跟他细细解释,自己感觉跟在听天书一样没啥区别。   “多看书就懂得多。”沈若嘴角含笑,在大宇可没有这类书,这些知识自然是他在现代网络上汲取到的。   杅媳郑理!   再加上他自个儿就是个搞钱狂魔,要不是自己热爱插画,能以此来赚到钱填饱肚子,他可能就要去某个景点卖烧烤了,或者去医院门口烤地瓜也行,他肯定都给到良心价。   众所周知在现代做这种吃食小摊的其实是最赚钱的,成本低利润足,入账几块几块的不起眼但积累到一起却是一笔极其巨大的财富。以前总听说谁家卖烧烤的三四年就产了一套房,还有卖早点的也是。   可他要完成外婆的遗愿,自然不能去把这些当成主业,要是真去烤了红薯,没准还有媒体来报道一番,标题沈若都给想好了,就叫《惊!九八五高材生毕业后竟找不到工作在大街上烤红薯》   倒是现在沈若终于能做自己喜欢的东西,在设计和经商行业发光发热了。   聊了几句,储水街上的人流终于多了起来,有人难得瞧见沈若过来摊子,立刻上前跟他打招呼。   沈若现在是真感觉到自己好像成了名人了,先前村里人都拿这种眼神看他,叫他非常想逃。现在好不容易叫村里人都接受良好了,结果镇上人也这样了!   “我买了你家的千层底,是真的好穿!”有位客人道。   他说完惊起周围一片应和。   沈若忍不住笑了,得,都是先前那些衙役过来给自家打广告似的圈来的一波客户。   “好穿就行,我们’珍宝居‘的质量会从一而终,要是你们拿到手有次的,或是穿了三次就坏的,我们免费换。”沈若对着他们说道。   客人们自然笑着说不会,“珍宝居”的质量简直不能叫人更放心。   沈若点点头,质量要过关,品质有保证,沈若承诺的自然是质保,能叫大家更放心,这可是市场角逐的中坚力量。   沈丰没想到若哥儿只要一露面,自家摊子前的人流量都多了起来,而且大家过来之后都没急着走,还想多瞧几眼似的,还有人说着话儿呢就要过来买东西了。   他只好收了思绪立刻招呼着。   沈若觉得自己这明星效应还真挺厉害的,几乎路过自己摊子的人都围过来了。   沈若抿唇一笑。   这不是正好么?   他轻咳两声,扬声道:“各位客人,咱们’珍宝居‘今日上新了一样新东西,叫做’折叠小马扎‘。”   他刚说完便有客人道:“是不架子前头摆着的那俩玩意儿?怎么瞧着有个坏了似的?”   他看着一开一合的两个显然有些疑惑。   有人脑子转得快,一结合沈若刚才说的话,便直接冲着刚才发问的客人道:“人沈老板都说了,是折叠小马扎,你瞧那两个不正好是一个折起来的一个展开的嘛?”   沈若冲他点点头:“这位客人说到点子上了,这两个便是我今日拿出来给大家瞧的样品。”   “可以折起来!那岂不是不占地方?”有人惊奇道。   “瞧着怪好看的,就是这坐下真不会坏么?”那人说完便接收到周围人的视线,他立刻找补道:“……没有说珍宝居的东西质量不好的意思,就是……这瞧着是布跟木条做的,我一个大男人坐上去感觉撑不住啊。难不成是给家里孩儿坐的?”   沈若摇摇头,将折叠起来的那个样品当着所有人的面给展开来。   大家的视线都盯紧了沈若手里的东西,这玩意儿怎么跟玩具似的还能折起来,一打开还真就像个马扎。   沈若直接走到那人面前将它放下了。   “你放心,你家的板凳什么样它就什么样儿,保准摔不着你。”   说的再多不如叫人自己看,自己尝试。   “好,我试试。”那男人直接一屁。股坐了下去,挨上的地方没有板凳那么硬,坐上去之后稳稳当当的,他都懵了一瞬,这感觉好像整个屁。股都给云朵包裹住了一样,怪……怪舒服的哈。   周围人立刻问他坐上去感觉如何,他一个大男人可疑地红了下脸,说道:“坐着感觉挺好,挺稳当,没想到几根木条和布支起来的马扎竟然能撑得住我的重量。”   “真这么好?快起来,叫我也试试看!”边上有人迫不及待道。   那汉子便让开了位置,叫其他人也能试试。   沈若转身便将另一张样品也给递了出去让他们能坐下试试看,随后便听到此起彼伏地“诶唷”“啊哟”的声音,都是不敢一下子坐下去,坐到临近底下的时候往下一坐没忍住发出的叹声。   这声响叫许氏布庄里头的掌柜也听着了,瞧见外头沈若在,立刻便去通知了许亦方。   “真不错啊,拎着又轻巧,叠起来还不占地方,随便家里塞哪儿都成。”有人赞叹道。   “这东西怎么卖?给我来五张!”有人豪气云干直接道。   沈若摇摇头道:“卖一贯钱一张,和书包是一个价格。折叠小马扎做起来不容易,又是新东西,我还不知道好不好卖便也没叫人做太多,所以暂时每日只卖二十张,一人只能买一张。”   “肯定好卖啊!沈老板你就叫人多做些。”有客人恨不得把自己坐在屁股底下的样品也给买走,这会儿坐在上头都不肯起来,还冲沈若喊道。   沈若简直哭笑不得,不知道好不好卖这话自然是谦虚着说,毕竟不仅仅是库存还不足的原因,还有一个原因便是沈若想要用折叠小马扎来盘活自家的生意。   有一样爆火的产品之后,其他的商品那都是锦上添花,大家过来买东西的时候有些人便会想着来都来了,不如把想买的都买了,顺带着捎上几件,那么小摊上其他卖的不太好的东西也会开始卖的好起来。   他摆摊又不是布施,自然是想要多赚钱的。但他虽然要赚钱,开价却不过分,反而十分平价,镇上大家都能买得起,性价比超级高,没有客人会不喜欢这样的小摊的。   事实也确实如此,“珍宝居”在镇上的口碑是越来越好。这也是沈若喜闻乐见的。   “沈老板你这折叠小马扎坐着还挺舒服,就是矮了点儿。”有人提意见道。   沈若不是个刚愎自用的人,善于听取其他人的意见,闻言便想了想。   他做这折叠小马扎的时候首要考虑到的是像他爹那样在农田里劳作的人,若是种菜种苗需要弯腰低矮些的,自然有了这跟家里小板凳差不多高度的折叠小马扎最方便,包括好些人家里自然也会需要矮一些的,比如坐在灶台后烧火,还有洗衣裳啊之类的。   但是有些人家确实用不上这矮凳,虽说它设计优良,又能折叠,还结实美观,但是镇上有些人家确实不需要给自个儿买上这么一张马扎。   “现在还只有这样的,以后我试试看能不能做出大一些高一些的折叠布艺凳子出来吧。”   果然人真的不能太自信,毕竟所有人的需求都不同,如果只是追求新奇的设计,忽略了实用性那也是不成的!   沈若现在深刻地认识到了这一点。   周围人一听觉得也是,但是这小马扎家里自然也有地方能用上啊,而且每日里就出二十张,他们不少人都想到买回去之后跟家里人变戏法似的炫耀了。   薄薄一层木片突然变成一个能坐人的马扎!这多厉害啊!   “要是有更高的那就最好了,我正愁坐着吃饭时候硬邦邦呢,这用布做的坐上去可真舒服。”有人笑着说道。   硬邦邦、坐上去、舒服。沈若立刻就注意到这三个关键词,顿时在脑海中想到了一个东西,其实可以不用做木质的架子也不用编织布条,就能让人坐着更舒服!   ——坐垫!   那就是用布做一层包裹住凳面或者椅面的布包,里头给塞上棉花,那坐上去就是软绵绵的,如果是椅子还能搭配上抱枕!   那抱枕的可设计性就更高了,除了方形的圆形的,还能是各种异形的!上面不仅仅能绣花,还能做贴布绣,还能直接用布料做出小装饰来,就跟以前做的鹿角一样!   他的思路顿时就跟台风天开闸泄洪一样打开了,由此衍生出了更多的东西。   我之前怎么就没想到呢!镇上人主要追求的不是能够不弯腰蹲着吃力啊!   他们追求的是舒适!   找准目标之后,沈若心中有了成算,脸上不由自主地便带上了点表情。   他目不斜视地笑着,笑容很甜,眉眼弯弯的,好像有什么问题迎刃而解了一样,整个人周身围绕着愉悦的感觉。   正对面的一个汉子顿时便看直了眼睛,一张黝黑的脸顿时红透了。   他、他他为什么冲我笑成这样?   沈若完全就是走神状态,大家都还在那尝试着坐折叠小马扎呢,他因着先前那人的一句话想到了可以做的新东西,恨不得现在就飞回家去和大家说。   此刻手也痒痒的,想画设计稿。   而顾允从书屋赶来的时候,正巧便瞧见了这一幕。   他一直不动声色的面容狠狠地拧巴了一下,目光不善地看向那个黑皮汉子。   那黑皮汉子后背对着他,没瞧见人,但莫名觉得后背发凉,好像被毒蛇给攀上了似的。   “嘶,也没入冬,咋突然这么冷呢……”   他碎碎念道。   顾允草草捋了下衣摆的褶皱,快步走到沈若面前。   沈若鼻尖闻见熟悉的墨香,顿时回了神,他眼睛一亮:“你来啦!”   顾允脸色恢复如常,问道:“好看么?”   “好看啊。”沈若冲他乐,今儿男朋友怎么回事,莫名其妙问他自己好不好看?   沈若仔仔细细端详,难不成是换了新衣裳?   不是啊。   难道说是换了腰间香囊?   也不是啊。   这是要自己看什么?沈若还记得当初看偶像剧时候女主问男主自己好不好看,男主角自然说好看,然后女主角就会问:你有没有发现我今天和以前很不一样?   男主便会说:和以前一样好看。   女主又问,哪里不一样了?   男主便说,没有不一样。   女主回应说,我换了新口红色号啊,你这都看不出来吗?   遂开始发脾气。   沈若完全把自己代入了男主角,小眼神不由自主地往顾允的嘴唇上瞟。   他说好看……   顾允的脸色顿时变得很差,若哥儿竟然说刚才那个人好看!!!   沈若疑惑地偏了偏头,额角的碎发便落了下去,被顾允抬手接住别在了他耳后。   “若哥儿,你喜欢黑一点的?”顾允眉角抽搐,问道。   “啥?”沈若不明所以。   这会儿也没空和顾允多说话,客人们都嚷着要买折叠小马扎了,瞧见顾允和自己站一块儿还有人善意的打趣。   沈若容易害臊,直接躲去了竹架子后头,和顾允远着一段距离。   顾允:“……”   他远远地又瞧了那黑皮壮汉一眼,心中压抑地很。   沈若对客人们道:“要买折叠小马扎的客人过来吧,今日只有二十张,大家排好队一个一个买,买不着的也没关系明日还有呢!”   立刻就排起了队伍,一贯钱在镇上真算不得什么大钱,很快便排起来三十来个客人。   顾允上前数,叫排在二十一个以及之后的客人可以暂时不用排了。   他是案首秀才,大家都崇拜读书人,瞧见他了都不好意思太粗鲁,一个个的排起队伍来整整齐齐的。   正巧卡位的人有些无奈喊道:“那不是还有两张么,别人坐过的我也不嫌弃,就卖给我呗?”   沈若闻言摇摇头笑道:“那可不成,这两个样品啊是要拿来放这儿叫大家见证的,咱们’珍宝居‘的东西样品和卖出去的东西质量都是一样好的,做工也一样。这些放这里大家累了都能过来坐下歇歇,就瞧它什么时候坏了,你们也就能知道这折叠小马扎能用上多久了。”   “这主意真好啊!”有人闻言立刻喊道。   “是啊是啊,放这儿坐的肯定不如咱们自己买回去的用的珍惜,要是这里的都不容易坏,那咱们买回去的岂不是还能用上更久了?”   沈若点点头,这样品也叫作实验品,沈若也想知道每日都用这折叠小马扎的话,能用上多久。   “以后要是排长队,那有了这小马扎还真方便啊。”有人感叹道。   都是经历过之前“珍宝居”爆火的时候排长龙的人,要是那时候有这玩意儿,倒是能悠闲地坐着排了!   二十个折叠布艺小马扎很快就卖完了,那些没买着的纷纷说着明日来买,还要求沈老板以后多做一些。   沈若笑着应了,以后要做的可不光是折叠小马扎,还要做大马扎!还有他先前想到的坐垫和抱枕,感觉一定会很热销的,但是坐垫和抱枕没有一定的不可替代性,且别人做个低配版也很容易,所以沈若的主要设计重心还是要放到折叠大马扎上面。   越大其实越不容易稳固,可能需要更多的支撑点,需要实验一番才行。   他现在终于能歇一歇,喊上顾允一同躲进了棚子里。   “珍宝居”的棚子不大,但是外头支起了木板将许多的商品都摆出去了一部分,里头便有了一点小空间,用帷幕给围上了半边,没有将光完全遮住。   他们就坐在帷幕里头的小天地里喝些水,沈若说了许多话口干舌燥的,嘴唇都快起皮了。   先前沈若一直在忙,顾允现在才有空跟他算账。   他沉住气,故作平静地问道:“若哥儿,你实话告诉我,你是打心眼里觉得刚才那人才是好看的?” 第212章   沈若被他这话问的整个人云山雾罩的, 不知所云,疑惑便直接显露在了脸上。   “刚才那人是谁啊?什么好看不好看的。”沈若眨巴了下眼睛,这都什么跟什么啊!   顾允见他竟然还不承认, 嘴角顿时紧绷住,顿在袖摆处的指节冻住了似的。   沈若同他相处久了,见他这表情顿时就心念电转。他反应极快,立刻回想那时候发生的事儿,得益于自己的记忆力还不错, 立刻便找出了缘由。   难怪他会问我是不是喜欢黑一点的哈哈。   顾允他,该不会是吃醋了吧?   在沈若的认知里, 顾允其实不会乱吃飞醋, 就算真要吃醋那也应该是自信些才对,结果他第一反应表露出来的却是如此。   沈若眨了下眼睛,打算逆转一下主动权。   他佯装回忆了一下, 随后抿唇道:“啊, 你说那人啊……好看啊。”   顾允用空闲的那只手一僵,尽量维持住面上的表情。实际上他的内心已然惊涛骇浪。   什么意思, 其实若哥儿喜欢的模样是黑壮的汉子?   沈若内心里小小的恶劣因子跑了出来,他故作吞吞吐吐的小声道:“诺诺呀,其实我……我有个秘密没有告诉你。”   “你、说。”一字一顿, 他的话像是从牙缝间挤出来的一样。   “那我想想该怎么和你说哈。”   沈若握紧拳头捂在嘴角忍不住偷笑了下, 对着顾允说道:“我确实挺喜欢那样的。”   顾允和他对视, 颔首:“嗯。”   见他故作冷淡的回应,沈若立刻压低音量用一副抱歉的语气道:“你生气啦?”   顾允是生气, 但是又不知道该生谁的气, 每个人喜欢的样子自然是不同的, 包括自己, 在喜欢上若哥儿以前他从没想过会找一个这么漂亮的,他原本想的是效仿前人,找一个相敬如宾,懂事识大体的,不用太好看太招人的……但是若哥儿也懂事识大体,而且十分优秀。   他轻轻呼出一口气,小半月之后就成婚了,他们还有个那么玉雪可爱的宝宝,若哥儿只能和自己在一起。如果他喜欢黑一点壮一点的,顾允觉得以自己的学习能力,也不是不能做到。   想通了之后,顾允的表情和僵硬的肢体都融了冰。   但还是很介意那人,顾允直白地问道:“你知道他叫何名?家住哪里?”   沈若挑了挑眉,怎么跟自己设想的步骤不太一样啊,还以为顾允会和以往一样直白地告诉自己他生气了,然后沈若就会哄哄他,毕竟是自个儿的男朋友,沈若非常乐意。   沈若:“不知道,我想他应该是镇上人吧。”   镇上人,顾允觉得自己以后一定要在镇上买上一间院子。   顾允继续问:“你觉得他长得好?”   沈若乖巧点头:“好呀,这放在我们那儿叫黑皮猛男。”   顾允默默记下,决定之后就往这个方向发展。   他继续追问:“你最喜欢什么样的汉子?就像那样的?”   沈若回忆了一下以前看的电视剧里头的奶油小生,半天没思索出个所以然,那些人都不如眼前人好看!   沈若坏心思顿起,瞧着顾允说道:“我最喜欢比我高出一个头的。”   顾允立刻站起身,将沈若也拉起来,两人站在一起恰好他比若哥儿高出一个头。   他点点头,能赢。那黑皮汉子瞧着比自己矮了半头直接剔除!   顾允继续问:“那胖瘦呢?”   沈若想了想说道:“不胖不瘦,最好身上还有点肌肉。”   顾允想到自己经常锻炼,身上虽说穿着衣裳不显,但一旦脱了……嗯,自己也能赢。若哥儿说的是“有点”,那黑皮汉子是“很多”,把他再次剔除!   顾允两条都能赢,顿时嘴角上扬了一瞬,继续道:“还有别的么?”   “别的啊……”沈若就那样看着他,脸颊有一点发红,“我还喜欢长得俊俏的。”   顾允点点头,虽说自己并不觉得如何,但村里人镇上人都说他是最俊的。以前他没承认过也没拒绝过,现在他觉得自己就是最俊的!   “还有吗?”顾允问。   “还有啊,我还喜欢有学问的。”沈若说。   顾允心中顿时一松,抖了下衣摆。   没事了,自己稳稳地赢了。他虽不自傲,但论有学问,自己肯定是比那黑皮壮汉有。   沈若轻咳着清了清嗓子:“我还喜欢对我好的,对小孩子都包容心和耐心的,然后能力很强的。还有……声音好听的!”   顾允越听越觉得熟悉,垂眸瞧见沈若吃吃地笑出声,这才发觉自己被耍了。   若哥儿刚刚说的明明就是我!   想到这,顾允心中完全舒坦了。   回想起自己刚才和沈若说的那一条条做对比,顿时觉得自己十分幼稚,顾允轻叹着摇了摇头。   “你……”   顾允正要说话便被堵住了唇,温热的唇瓣贴了一瞬便放开了。   沈若脸红过耳,冲他说道:“别吃醋了,我都不记得那人长什么样。”   “你为什么冲他笑?”顾允道。   “我没有冲他笑啊,那时候我在想事情,突然想到了绝妙的主意呢!我高兴呀。”沈若忙解释道。   顾允顿了下,温声道:“我知道了。”   沈若抬起头瞧他,抿了抿唇,好像来留存着刚才的触感,他偷偷回味了一下,说道:“我会对许多人笑,但我只和你一个人对嘴亲过。”   顾允嘴角绷紧,“嗯”了声。   帷幕中光线昏暗,但顾允能看清若哥儿脸上的表情,瞧见他通红的耳尖。这人故意闹得自己打翻醋坛子,是不是得补偿些什么?   “而且,咱们都有小云吞了,你就是我、我男人。我没别的男……”   沈若话音未落,眼前顿时蒙来一片阴影,很快嘴唇便被吻住,湿热柔韧的滑。入唇缝,敲开齿关,长驱直入顿时便叫沈若什么话也说不出来。   他猝不及防的,肺腑中的空气都稀薄,只一会儿就被顾允吻的头晕目眩。他的双手缠在顾允脖颈处,渐渐地无力松开,落在他肩膀上。   推了推。   顾允难得强势地捏住了他的下巴,明知道自己忍了很久,若哥儿还来撩拨他,说些招人的话。但却慢慢放缓了动作,好叫若哥儿能吸进一口半口的空气,等他好了便再度将他扣进自己怀中,直把他吻到腿根发颤才罢休。   沈若顾及着外头阿兄和那么多客人,没敢大声喘息,生怕被人听见,只好用手掌狠狠地捂住嘴。气息不稳容易呛,顿时呛咳了下,喉咙干痒着不住地咳,眼角都湿润了。   沈若掀起眼皮看他,不就是逗了一下下嘛,还忍住害臊向他表白似的一通说,自己都感觉到羞耻极了,结果没想到他竟然这么疯狂。   顾允立刻递上水,拍抚着他的脊背给他顺气。   沈丰在外头听着了,担心地问:“若哥儿你咋了?是不是呛着了,快点喝些水。”   沈若现在舌头嘴唇都发麻,只能喘气,硬是说不出一句话。   顾允道:“已经好了,刚才是呛着了,现在好了别担心。”   沈丰也没疑惑为什么自己问的是若哥儿结果是顾允回答的,一听已经好了,便继续招呼着面前的客人。   沈若呼吸不稳,腿根都有些使不上劲儿,被顾允半抱在怀里,他将下巴搭在对方肩头,喘着气小声道:“你要每回吃醋了就这样对我,我就不邀请你入梦了。”   最后那三个字说得又轻又缓,听在耳里缱绻极了,仿佛刻意强调。   顾允脸颊发烫,清凌凌的嗓音要求道:“你不许梦到别人,特别是黑皮壮汉。”   沈若没忍住上手揍了下他的胸膛:“真霸道啊顾秀才,好了嘛,我不喜欢黑皮壮汉,我就喜欢你这样的。”   “那时候是逗你的,别当真。”   顾允现在哪儿能不知道,若哥儿揍他那一下就跟小猫爪子挠一样。   “你那时候笑得很好看。”顾允揉弄了下沈若的头发,他其实不是介意沈若对其他人笑,只是那时候若哥儿的笑容就像是瞧见了什么宝物,亮晶晶的。   这是若哥儿对自己也流露过的笑,顾允只想收藏,不想叫别人看见。一时之间飞醋横生,完全无法自控,一颗大脑完全不能够冷静思考。   沈若红着脸冲他笑了下,又凑过去亲了下他的脸颊,故意道:“我现在笑就不好看了么?”   “好看。”   明明早早地便确认了对方的心意,但越在乎便越容易吃醋。沈若自己有时候也会忍不住吃醋,先前顾允在摊子上的时候,许多小姑娘小哥儿都会过来竹架子前头买东西,一日还来许多次,是来看谁的不言而喻。   独占欲经常占上风,沈若也不例外。所以顾允吃醋沈若特别能理解,心里头也很甜,因为这也是爱意的一种表达形式,愿意一起说开那就好了。   就是每次都被这样亲一遍……沈若觉得自己的肺活量都快要被练的越来越大了。   两人依靠着地坐在帷幕里头说着话,沈若将自己想到的绝妙主意告诉顾允,顾允也和他说了许多自己在书屋中做的事儿。   曾经顾允从没想过自己会做这样的事情,大部分时候都是孤身一人,做了什么事,有什么成就不会跟别人说,他一直都很内敛。   但是他很喜欢若哥儿在自己面前对自己细细碎碎的说话,无论说什么他都很喜欢听。哪怕是小小的抱怨,分享小小的开心,那都会让自己觉得很温暖,打心底里舒坦。   而自己在说一些事情的时候,若哥儿便听得很仔细,明明他自个儿就很厉害,但却用亮晶晶崇拜的目光看向自己,一些顾允原本觉得没啥的事情,从他口中复述出来之后就变得好像很厉害一样。   他们俩在一块儿的时候哪怕不说话也不会冷场,说起话来那一下子还刹不住,好像有许多许多话要和对方说,有许多许多事要和对方分享,所有的倾诉都有回应,还会被对方牢牢记住放进心里。   “若哥儿,许老板来了。”沈丰突然掀开帷幕说道。   “好,来了。”   他瞧见若哥儿正靠在顾允肩头,两人在说话,立刻就放下了帷幕。   不知道为啥瞧着叫人不由自主地脸红心跳的,还怪像小夫妻窝在一起叙话。而沈丰成了撞破的人,着实有些尴尬。   沈若和顾允一同出来便瞧见许老板正站在许氏布庄门口等候。   “许老板。”   “沈老板,顾秀才,我有件事想同你们商量。”许亦方笑容满面地迎上来,做出一个“请”的动作,要叫他们进布庄谈。   “我就一个小摊算是什么老板啊,许老板还是喊我沈小哥儿或是小沈都成。”沈若笑着谦虚道,其他客人喊自己老板那是因为从自己这儿买东西,但许亦方在镇上开布庄都开始几十年,自己总不好跟他论资排辈吧?   “那好,我比你虚长个三十来岁,便喊你一声小沈吧。”许亦方闻言笑容更甚,要是别人能将“珍宝居”从头一日开摊就爆火,不到一月就做成现在这样在镇上声名鹊起的,那摊主绝对要尾巴翘到天上去,完全看不起他们这些老板了,以前也不是没出过这样的事儿,但那店不出几日便草草收场了。但沈若却是从一而终,哪怕现在“珍宝居”名气再大,他也还是那副样子,淡然处之。   这就叫许亦方十分佩服,在自己这个年纪的时候那才真是自傲得不得了,所以自然也吃过亏。但沈若却更聪明,心思也更正。   他想起自己打算跟沈若谈论的事情,越想越觉得好,要是对方能答应下来,那自家布庄的生意一定能更上一层楼!   在商言商,沈若猜测他肯定是想要和自家合作,或是有了什么赚钱的新路子要商量,心中有了成算。   三人一同在掌柜的指引下进了布庄内的雅间。   许亦方笑着叫他们坐下喝茶,三人客套几句便切入正题。   “这几月镇上’阑珊珠宝行‘搞得活动叫镇上许多人都喜欢,每次搞活动的时候都人满为患,后来听闻是小沈你的’珍宝居‘给做的免费赠品,我便想着效仿一二。”许亦方说着还有些不好意思地摸了摸后脑。   他自己脑子也不是不灵光,不然也不会想到直接拿沈若摊子商品材料供货的名头来吸引一波客人,这段时间因着“珍宝居”客人多,名声好,自家布庄就坐落在后头,也跟着喝了肉汤呢。   而且客人们都知道了“珍宝居”做商品的布料都是从自己这儿买的,无疑又是给做了一波口碑宣传,来了不少新客人,再加上曾经的老客知晓后,也上门来买布,这个月许亦方瞧见账簿上的数字都忍不住笑。   但人哪里会嫌钱多,眼见着有法子能叫布庄的生意更加红火起来,而且不是单纯靠着“珍宝居”的,那就必须想出其他的办法来。   “阑珊珠宝行”这活动的成功镇上商铺的老板都有目共睹,但是要送什么东西却是需要头疼的。那“金珠珠宝行”便是个反面例子,先是送锦缎,结果一直亏,后又改成了送书包,那书包质量奇差获得的要求还高,叫镇上人唾骂许久,真是赔了夫人又折兵,亏了银钱还得了骂声,得不偿失。   后来专门做什么兔子香囊送,倒是稍微好了一点,但是也不讨好,镇上人还是喜欢挑刺。   许亦方原本也听闻了“念宝”的名声,但是遍寻不到幕后老板,便直接将视线投向了那些免费的赠品,后来机缘巧合之下才发现……好家伙么,那给“阑珊”供货的家伙竟然就在自己眼皮子底下!!!   许亦方感觉自己错过了一个亿!   于是便叫掌柜的留意着,只要沈若一来就立刻通知他,这不,他就立刻赶了过来。   沈若一听是这个事儿心下了然,没有哪个做生意的老板不想自己家的生意更好的,镇上的布庄也不仅仅只有许氏一家,要是能将大部分客人都揽过来,博个好口碑,那确实比一成不变的赚老客的钱要容易变通的多。   但是这赠品需要仔细斟酌,送什么东西和成本,自己要养着布艺作坊里头的员工,那肯定不能将价格开得太便宜。   沈若便将这些前提条件先说了,没有一口答应下来。   许亦方点点头表示理解。   毕竟要找沈若来做的话,自然就无法节约成本,不过为了揽客肯定是要出一份钱的,没瞧见那“金珠”为了挽回口碑都开始大出血了么?他要是送点东西价格肯定也不会特别贵的,和“金珠”相比那才哪儿到哪儿啊。   “我也没想着很快便能靠着送赠品招揽客人多赚一份钱,就想着多来些客人,以后客人们口耳相传着,那只要一想买布就来许氏布庄。”许亦方笑了笑,他其实也有野心,想要竞争一下市场。   沈若觉着可行,便和他商量一下具体的契约条件。   “要做这赠品活动首先要确定你家是要多久做一次一次几天,还是无论何时到达门槛便能送。”沈若道。   许亦方没想到竟然还有这么多讲究,他摸了摸下巴,沉吟道:“’阑珊‘具体是如何呢?”   沈若:“每半月一次,会有’念宝‘合作的赠品随玉石摆件出售赠送,还有五天每日限量领取的免费赠品五十件。”   许亦方听到熟悉的牌子,立刻问道:“小沈你可知道这’念宝‘的幕后老板是谁么?既然你们的赠品都是同一日送的,想必送货去的时候能碰上?”   “……不知,从没碰上过。”沈若赶忙跳过这个话题,“所以你们家要是搞赠品活动,是想怎么弄?”   许亦方还没想过这个,原本想着跟“阑珊”的模式一模一样搞,但他可找不着“念宝”的老板做不出那么精细的东西来,而且他这儿也没有那种贵到经常卖不出去需要“念宝”赠品的布料,所以不划算。   那免费赠品呢“阑珊”只搞五日活动,后续会有散客陆陆续续过去逛,那种店铺都是属于“一年不开张,开张吃一年”的范畴,和自己家布庄完全不同。   布庄的生意是时好时坏源源不断的,毕竟人人都要穿衣,用布做东西,卖的最好的时候也就是冬日里,过年时候了,但利润肯定没有珠宝行的那么多。   沈若倒是想到了一个法子,但是他不是好为人师的人,关系没有好到一定程度是不会主动说的。   除非许老板愿意不耻下问。   许亦方没能想到最好的法子,他既想要节约免费赠品的成本,又想要做出能合大家心意的赠品,而且还要带动起自家卖布的生意,这越想越难,感觉脑子都快要打结了。   顾允在一边听着看着不插话,但局面此刻以许老板陷入思考而暂停,便和沈若说了几句话。   沈若听了之后一想也是,“珍宝居”和许氏布庄从一开始便是互惠互利的,两边都有送给对方折扣和优惠,沈若上新品会给布庄送,布庄将一间仓库免费租给了沈若。   想了想,将自己想到的点子告知也行,就是成本问题比较棘手。   给蓝帆家店铺做的那些免费赠品沈若是不收钱的,算是他友情赠送,所以给婶子们做这些东西的手工费自然是自掏腰包的。   但是给许亦方做的话,肯定是要收费的。那价格一个两个不会很贵,但是数量一多自然就不便宜……除非他愿意提供比能做这些赠品更多一点的布料,沈若倒是可以考虑给他打个折。   许亦方踌躇莫展不知道如何才是最好的选择。   他说道:“叫我自己想的话,我只能想到每个客人来买都给一份赠品。这样大家应该就都会来买布。无论是为了买布还是为了赠品。就是……”   “就是赠品的成本急速上升,而且那赠品若是一成不变的话,大家的热情也会减退,也许只能维持一个月。”沈若直接泼了冷水。   这是非常现实的一件事,如果赠品都是相同的,大家有了一个很少会有想要第二个,第三个的。而且有的人不要赠品,硬塞给他那也不太好吧?如果是能免费领的不用买布倒是能圈一波人过来,但是至于买不买,也很难说啊。   沈若能想到的这些,许亦方在他说了那句话之后也都想到了。   总不能将所有的利润都投到免费的赠品上头吧,他刚刚想到的这个都算是有门槛才能领的了,要是直接免费送,那估计自家的布也不能搭着多卖几匹啊。   许亦方皱眉思索着,那要送什么也是个问题,怎么送也是个问题,他之前也没仔细想过就想着跟“阑珊”一样就成,他并不知道“阑珊”的赠品主意是沈若给想的,只当他是个供货商。   现在的问题就是供货商已经找好了,但是他要做啥还一点头绪都没有。   唉,愁人啊!   “舅舅,你这儿来客人了呀?”一道女声从外头传来,很快便推开了门。   来人先露一截白皙皓腕,打开门后便瞧见一位身穿鹅黄色衫裙的娇俏姑娘,明眸善睐,唇红齿白,她三两步走进来,冲着许亦方行了揖礼,随后转过视线一眼便瞧见了坐在桌边的沈若。   “两位恩公!”许歆文顿时便激动起来,她没想到竟然会在这里瞧见沈若和顾允!   沈若也有些懵,他站起身来打招呼道:“歆文?你怎么……”   许歆文顿时高兴坏了,立刻冲过去抱住了沈若的一条手臂:“若哥儿,好久没见有没有想我?我可想你了,还想你家的云吞宝贝,他现在好么?还记得我这个干娘不?”   沈若被她连珠炮似的话弄得有些哭笑不得:“……啥时候就干娘了?”   他这个亲爹表示很无奈,认干亲都是要奉茶的,上回她和那些镇上的姑娘小哥儿一起来,就全都要认小云吞当干哥儿,把沈若都给整不会了。   “!!若哥儿你怎么好不认的呀?小云吞都笑着答应了。”许歆文顿时瘪瘪嘴,诉控道。   “等等等等,你们这是?”许亦方顿时要被绕晕了,许歆文怎么突然就跟沈若这么熟了?还说要当他儿子的干娘……不对,沈若竟然已经有孩子了?!不对啊 ,顾秀才不是还没成婚吗?   许亦方一个不听八卦的中年老男人此刻简直三观遭到了冲击,他满腹的疑问问不出口,面露难色。   许歆文简洁快速地将事情说了,许亦方这才冷静下来,原来是这样啊……我去,原来就是沈若和顾允帮了自家外甥女啊!   许亦方立刻道:“小沈啊,没成想你们和歆文还有这层关系,她是我姐姐的女儿,咋呼性子,以前那事儿……还真多亏了你们,唉。”   他内心对许歆文也诸多亏欠,因为那件事,他也是同意许歆文嫁出去的一员,后来才知道酿成了多大的苦果,叫歆文受了多大的伤害。   许歆文早就释怀了,此刻反而去安慰许亦方:“没事儿的舅舅,我早就脱胎换骨了,自己一个人也挺好的,尔圆哥要考科举走仕途,我这个外甥女就来帮衬舅舅了嘛!舅舅你可别嫌我啥也不会,我会好好帮你的!”   许亦方先前就听他阿姊说了这事儿,感念地很,点头笑道:“好,以后你便来布庄干管事。”   沈若没想到会在这里见到许歆文,着实是吃了一惊。   大家都说外甥像舅舅,但瞧着许歆文和许亦方从体型到面部五官都没太多相似的地方,要不然沈若过目不忘的记忆力肯定能觉得许亦方这人面熟的。   许歆文冲沈若笑了笑说道:“自从去了沈家村回来之后我便被我娘带去京城啦,在那边呆到了前些日子才回来,镇上多了好多好玩的。先前尔圆哥给我买了个……呃,叫’书包‘的东西,鹅黄色很好看的,若哥儿你喜不喜欢,我送你呀。”   许亦方觉得丢人,立刻拉了拉兴奋的自家外甥女,想要提醒一下。   沈若愣了下,随后笑了:“真有那么好看?”   顾允也没忍住嘴角上扬了下。   “好看啊!”许歆文的手臂完全脱离了自家舅舅的蠢蠢欲动的手,她道:“你都不知道,我背上这书包之后走出门好多人瞧呢,我的小姐妹都羡慕极了,她们好像也买了包,但是和我不一样,我的这种是大一些的书生背的呢!”   许歆文高兴极了,还问顾允要不要也买一个,真的很好用。   顾允颔首:“我已经有一个了。”   “你有了呀,是不是特好用?”许歆文好像找着了共同话题似的,激动问道。   顾允点点头:“好用。”   许亦方用手捂住双眼,不忍心再看。   “舅舅你怎么了?”许歆文虽说咋呼了些,但对周围人还是很关心的,此刻瞧见自家舅舅面露难色立刻问道。   许亦方深吸一口气,指了指沈若对许歆文道:“你说的那书包,他做的。”   轰咔咔轰!   许歆文感觉一道雷隔空劈下来将石化的自己给劈裂了,随后散成灰被风吹走。   她整张脸立刻就红了个透彻,飞快地逃离了雅间,冲到了门外。   “诶……”沈若本想叫住她,结果她跑得跟长了飞毛腿的兔子一样快。   顾允和沈若对视一眼,没忍住笑出了声。   许亦方也忍不住笑着摇了摇头,“这丫头,刚回来啥也不知道呢。”   “可以理解。”沈若笑着道。   许歆文这样的性子其实挺可爱的,听她说已经对以前的事情释怀了,沈若便觉得很好。而且她以后还要来帮着管事,想必以后许氏布庄有了女的管事,会有更多的偏向女性和小哥儿的布料售卖,这也是往另一种好的方向发展。   毕竟在镇上未来的女管事此刻只有许歆文一人。   家族产业能叫一个女子继承,这说明许氏一族并不看轻女子和小哥儿。   沈若心中十分舒坦,现在也完全能理解为什么许亦方以前知道自己一个小哥儿当摊主没有什么置喙了,毕竟是个有魄力叫自己外甥女来继承布庄的男人啊!   既然如此,沈若愿意将自己想到的点子告诉他,至于用或者不用那就看他们自己了。   顾允在桌底伸过手去牵住了沈若一只手,沈若心中一暖,他知道顾允在诉说着无声的支持。   许歆文很快便调整好了自己的尴尬情绪,扭扭捏捏地走了回来,红着脸在自家舅舅身旁坐下了。顿时从叽叽喳喳的黄莺成了只默不作声的小鹌鹑。   沈若也故意不去看她,免得她更尴尬不自在。   他直接对许亦方说道:“方才我倒是想了一个点子。”   许亦方眼睛一亮立刻道:“愿闻其详!”   沈若含着淡笑娓娓道来:“首先,布庄生意与珠宝玉石不同,需要源源不断来客才能叫生意更好,有一个一劳永逸的办法,还不需要更大的成本,只需要少赚一部分。”   许亦方听的仔细,许歆文也忘记了尴尬认真听讲,大眼睛睁地溜圆。   “那些要来买布的人有的只买一匹,有的却会买许多,若是这么干:买两匹最好的布料能送一匹次一点的布料,买两匹最次的布料能送上一匹麻布,我只是打个比方啊,这样的话大家只要来买自然会想多买些回去,布料反正放不坏,多了还能屯着,多买多送大家自然觉得划算。”   许亦方顿时拍了拍掌:“这个好,都不用做什么赠品直接用布匹赠送就成,这个也方便!就是送一匹布太多了,原本利润就没那么多好赚,要是送个四分之一倒是还能接受。”   沈若道:“也可以叫他们自个儿选,是要次一档的四分之一,还是再次一档的三分之一,再再次一档的二分之一,最次一档的一匹布。”   “!!!”许亦方惊住,他怎么没想到更深一层的事儿!   “还有有花色的布和素色的布也能区分,将赠送布匹的规则分得更细。总归就是,买得越多送得越多,不叫客人吃亏。”沈若淡淡一笑,这活动要是弄起来,那只要来客人一个客人至少也会买上两匹左右的布,要是只买一匹可什么都没得送,大家肯定会想要用两匹布的钱买到两匹多的布呀。   “对对,而且咱们一匹布卖出去每次也是要给多出那么半尺一尺的省头,正好这一尺半尺也能加到赠的布料里头,叫别人知道是买多了才赠送的。”许亦方是越想眼睛越亮,瞧着沈若的眼神亮晶晶的。   沈若这人简直是块宝啊!   许亦方现在被这点子砸的晕乎乎,已经开始设想之后的事儿了,但许歆文听完之后立刻提出了一个问题:“若哥儿,可要是没多少客人过来,或者说大家觉着一来就要买两匹布有点贵,不肯过来消费咋办?”   许亦方笑容一滞,自家外甥女问的也有道理啊,这是买布送布,要是人家不想买布,那他送谁去?   沈若点点头:“歆文你问到了点子上,所以那赠品最好也要搞起来。”   许亦方:“怎么说?”   他有点懵,如果又送赠品又送布料,那利润就更少了,而且先前也说了赠品要是不吸引人那也没法子叫别人来购买呀。   沈若对上他们舅甥俩相同的渴望得知的视线,好像终于找到了他们俩的一点相似之处,他笑着继续道:“给赠品设置消费门槛。”   见他们开始思考,沈若继续举例子:“比如,当天在布庄买布花费三贯送一件什么东西,花费五贯送一件更好一点的,花费一两送个更好的更贵的。赠品可以是吃的、用的、穿的。再比如花了十两直接送一套裁缝量身定制的成衣……”   沈若一边说,许亦方和许歆文恨不得拿本子给记下来。   许亦方:“这么一来,为了赠品过来买布的人也会有了,买的越多送得越多大家都乐意一次多买些。妙啊,简直不能更妙了!”   许歆文向沈若投去崇拜的目光,若哥儿好厉害啊!这都能被他想到!   沈若微微一笑,没再多说了,点子已经给了之后就看他们要不要做。   许亦方自然要做,这点子能叫自家的生意活起来,而且越想觉着越好,对着沈若的眼神是越来越慈祥了。   “小沈啊,你想的点子我觉着特别好,不能白用你的点子,”许亦方想了想道:“上等的棉布你去挑十匹算我白送,你的点子不能用金钱来衡量,这十匹布虽然不算特别多,但这是我能给出的诚意了。”   沈若:“不用,我将这个点子告知也不是想要什么回报,完全就是看在歆文的面子上。”   歆文脸顿时更红了,什么嘛,竟然在自家舅舅面前抬高自己,她哪里有那么大的面子!   “若哥儿你就收了吧,不然咱们都不好意思照你说的点子做。”许歆文红着脸又跑回沈若身边,挽住他胳膊撒娇。   沈若:“……”他还真就吃这一套。   以前怎么没发现许歆文竟然这么会,初见面的时候她狼狈得很,一把鼻涕一把泪的。不过沈若更喜欢她现在这样,咋咋呼呼的热闹,古灵精怪的可爱。   “好吧,那我就恭敬不如从命了。”沈若笑着道。   许亦方也笑着点头,大手一挥叫沈若待会儿自个儿去挑,挑完了直接叫伙计帮忙搬去那个仓库正正好。   突然多了十匹布直接节省了六十贯成本,若是只买十匹布许老板给的折扣是六贯一匹,先前买五十匹的时候才给了更多的折扣,所以才算节省了六十贯,也就是六两银子。   这也不错了,沈若本来不想收的,这下倒是还节约了些成本,这六两银子算是赚到的,用这些布料做出东西来卖,也能赚个七八两左右,加起来就是十三两左右,真不错啊!   许亦方此时突然想到了一件事,顿时激动起来:“小沈啊!你说,那赠品我直接用你’珍宝居‘上卖的东西成不?我向你买,这样大家还都知道这东西的价值,你摊子上的东西卖得好,当做赠品大家肯定也喜欢。”   “就是不知道,你答不答应。”许亦方说完之后大脑冷却下来感觉到了有点不妥,要是大家都来自己这里买布弄赠品了,沈若摊子上的生意会不会被影响到?   顾允闻言皱了下眉,沈若沉默了一会儿道:“我答应。”   许亦方本来都想说要不算了,然后给自己找个台阶下,结果听到沈若竟然说答应!   “真、真的?”他都震惊了,要是自家把“珍宝居”的生意都抢走了怎么办?   “嗯,”沈若知道他们在想什么,说道:“我摊子的生意是那么容易被影响的么?”   许歆文看着若哥儿站直了身体,脸上带着自信的笑容,顿时变作了星星眼。   沈若莞尔一笑道:“再说你要送赠品那也是有消费门槛的,人家买的多送的东西才会贵,要是只买成一贯钱两贯钱的你若是要送赠品,那大概能给送个彩虹头绳?”   “是这么个理儿!”许亦方顿时转过弯来了,又不是白送的,有些人要是想买“珍宝居”的东西那自然就去买了,毕竟可比买布便宜多了,而且都是成品。   而自家要是送“珍宝居”的东西,那大家肯定喜欢,也不用纠结质量问题。   因为“珍宝居”的东西,质量有保障!那口碑在镇上是顶顶好的,就连衙役都亲自来感谢亲口认证过的,只要提起“珍宝居”百姓们也没有一个是不夸的。   许亦方对自己之前的想法感到冒犯,也对沈若的自信感到心服、信服,他有这个资本能说出这番话。   这个年轻的小哥儿,真的是了不得了!   作者有话要说:   -   今天宠幸了万贵妃!昨天没有预告,惊不惊喜意不意外~嘿嘿ovo爱你们!明天继续! 第213章   沈若答应了许亦方的赠品合作要求, “珍宝居”便和许氏布庄彻底的绑定了。   原先只是原材料供应商和顾客的关系,现在成了合作伙伴,显得更加亲近了些。   许亦方也对这缘分啧啧称奇, 也怪他对镇上那些除了经商的事情之外其他的都漠不关心,所以才不知道沈若和顾允竟然还做过那么传奇的事儿。   简直就跟戏本里头写的一样。而且他与顾秀才的缘分,可真是冥冥中自有天定的感觉,虽说意外发生不算偶然,但结局却叫人觉着颇为圆满。   沈若已经提供了这个好点子, 许亦方便和许歆文一起开动脑筋想之后该如何设置门槛才是最合适的事儿,毕竟自家的生意不能全问沈若。哪怕知道他肯定愿意帮着想一想, 没准还能想到更好的, 但是许亦方不是那种好逸恶劳的人,作为布庄的老板自然也有自己的想法。   而许歆文,从先前她直接发现问题提出之后, 许亦方便觉着她确实有经商这方面的天赋。   许亦方乐颠颠的想着, 得亏自个儿在她还小的时候就抱着在布庄里头闲逛,有时候管事应酬都带着自家小外甥女儿, 那怎么也有点自己的功劳在,是许氏家学渊源了。   沈若今日并不着急走,外头阿兄一个人还忙得过来, 许歆文有一肚子话想跟他说。   瞧见两人亲亲蜜蜜的说着话, 许亦方便说自个儿还有别的事先去处理了。而顾允自然也不好在这里多待, 他是个外男,有未婚的少女在雅间, 理应规避一二的。   先前若哥儿说的话叫顾允心中的大醋坛子盖子盖得严严实实的, 此刻瞧着许歆文在若哥儿身边同他说话, 两人说说笑笑的模样, 心里也没有那般吃醋。   “若哥儿,我出去帮沈丰一起招待客人。”顾允不便多待,深深地看了沈若一眼。   沈若转回头来,冲他一笑点点头道:“好啊,待会儿我再去找你。”   顾允颔首,随后便往外走。   许歆文瞧着忍不住“噗呲”一声笑出来。   沈若疑惑的看过去。   许歆文笑着道:“你家顾秀才怎么还是这样不苟言笑?不过他瞧着你的眼神好……好那啥啊。”   沈若满头黑线,抬起一根手指戳了戳她的额头:“你又知道了?”   “嘿嘿,他看你的眼神可一点儿都算不上清白哦。”许歆文冲沈若笑,凑过去和他说悄悄话。   沈若是个容易害臊的人,但也不是谁逗都要脸红的,此刻他看了许歆文一眼回道:“我们本就不清白,他那般眼神看我不是正常的么?”   许歆文:“!!!若哥儿你说这话都不害臊。”   “那不是你先提的么。”沈若回怼道。   嘎吱——门突然被打开,沈若和许歆文都抬眸看过去。   是顾允去而复返。   许歆文立刻转头看向沈若,眼见着他白皙柔和的侧脸飞速漫上红云,嘴角微微抿起,似乎在懊恼自己方才说的话。   “许老板想瞧折叠小马扎,我便将样品都暂时先拿了进来。”顾允清凌凌的嗓音说着。   他不是故意偷听,只是走过来的时候碰巧听着了,瞧见若哥儿满脸红霞,他便善意地不去瞧他,免得他害臊到又不肯叫自己占便宜了。   方才若哥儿说的话,他很受用。   “……哦。”沈若应了声,偷瞄了眼顾允的神情,似乎是没听见方才的话。   脸上的红晕淡去一点儿。   顾允汇报完就又出去了,门一关上,沈若就沉沉的呼出一口气。   天啊,他刚才说了什么劲爆的话啊!   沈若现在是明白了,许歆文是对失身的事儿释怀了,把心放宽了,但他没想到能放得这么宽啊,竟然什么话都敢往外说。   “若哥儿,你和我讲讲你们的故事呗?”她挽住沈若的手臂,眨巴眨巴眼睛十分想听。   沈若道:“我们之间的事儿你不是都知道了?”在公堂上被完全揭露出来的真相,身边人没有人不知道。   “可我想听你们之间是如何相处的。”许歆文道。   沈若想了想,便开口说了一些他们相识相遇相知以来的趣事,许歆文听得很仔细,她时而惊叹,时而欢呼雀跃,听到若哥儿说顾允跟他表明心意伊始,他并不相信只以为对方是想要对他和孩子负责,从而便没答应下来;后来又发生了一些事,顾允再问,他便愿意信,说先试一段日子;再后来便是两人明确了心意,不是因为孩子奉子成婚,而是因为他们互相爱慕,才要喜结连理。   许歆文听着听着便笑着掉了眼泪,这才是她梦想中爱情最美的样子,但她经过先前的那件事之后便再也没有了爱人的能力,遇着有对她示好的男子她只想逃离,觉着那些人必然是想要自家的钱。   她以为自己已经释怀了,但内心深处还是有着一块黑色印记无法抹去。   她羡慕若哥儿和顾秀才的爱情,但这个世界上哪里会有第二个顾允呢?   这些日子里她表现得乐观开朗也不过是为了叫身边最亲的人能够安心,她听着若哥儿说的那些事儿,便觉着好像还能有所期待了。   沈若心中默默叹息,抬起手安抚性地放在了许歆文头顶。   安慰的话语是最苍白无力的,想要跳脱出阴影首先最简便的办法就是用其他的事情来挤占自己的大脑,这样便不会总是去回想叫自己不舒服的回忆。   哭出来也总比闷在心中好,沈若没有劝什么话,让她先哭够了。   她在家人面前不敢哭,但在沈若面前却能毫无顾忌。   许歆文抬起泪眼朦胧的双眼,打着哭嗝道:“若哥儿,我好羡慕你们。”   “我知道。”沈若道。   “我觉得,你值得,拥有美好的爱情,”许歆文深吸着喘气,感觉自己哭得有点丑立刻拿手捂住了脸,闷闷的声音从指缝间传出:“还有那么可爱的小宝宝。”   沈若拉下她捂住脸的手,轻柔地用帕子揩她面颊上的泪痕,温声道:“我们都值得拥有美好的爱情。”   “不,我不太相信有人会纯粹的爱我这个人。他们只想要我家的钱,我都明白的。”许歆文哭得更惨了。   沈若最怕女孩哭,一时间还哄不住,只好跟哄小云吞似的说着“不哭不哭啊。”   许歆文听他这语气格外耳熟,没忍住一下子便笑了出来。   “哭哭笑笑,**尿尿。”沈若用储水镇上的方言说出了这句话。   “哼。”许歆文抬手抽过沈若手里给自己擦眼泪的帕子,自己把脸上都擦干净了。   “我爹在我八岁那年就不在了,我娘便带着我与姐姐回了外祖家,我外祖家在京城还算小富,但人丁不旺,只有我娘与舅舅两个,舅舅来了储水镇上扎根做生意,做到如今程度大家都是夸的。”许歆文将自己的事娓娓道来,她不觉得告诉沈若之后会如何,若哥儿是她的恩公,是她可以依赖的人。   “以前便有许多媒人上门想要聘娶我,有公子也有秀才郎君,但我不肯,我阿姊嫁出去了,那我肯定要留下,之后招赘,我娘我外祖便依了我。后来我到储水镇找舅舅,就发生了那事……再后来我回去京城后,还是有许多媒人上门,但那些人都是些贩夫走卒。”   许歆文捏紧了帕子,心中难过不已,她梦想中的夫君不是那样的人,这些人知道自己失了身子便肖想她,但更大一部分的原因是肖想自家的银钱。   “我家外祖一碗水端平,家中财产未来是由我娘与舅舅平分,这一点在京城许多人都知晓,并且传为美谈。我想要一个真心爱我的人,但那些人我叫下人暗访过,都瞧不起女人,更瞧不起我这样的……”许歆文心中有气,女子难道就必须守贞,必须在家中相夫教子,当一个一直生产的物件么?她死也不要过这样的生活!   “他们瞧不起是因为他们眼界太窄,犹如井底之蛙。但你无需自卑自轻,也不用逃避未来也许会出现的正缘。”沈若知道自己的安慰很浅显,只能说一个镜花水月般的未来,但是也恰恰是这幻影般的未来,能与人无限的正面的憧憬。   “可这世上真的会有男人不介意自己的女人不是清白之身么?”   “有的。”沈若给予肯定的答复,世界这么大,自然是什么样形形色色的人都会有,只要相爱,其他的条条框框都不能束缚住一对爱侣。   许歆文好像重拾了些勇气,对着若哥儿笑容笑了下,恢复了灿烂。眼中的阴霾散去了一点,看着更亮了。   “我知道了,那我就随缘等着那人出现。”   沈若见她想通,脸上便也带了笑。   做人其实最重要的一件事是放过自己,与其让自己陷入后悔悲伤害怕旧事重演的漩涡,不如跳脱出来想些别的,做些别的,让自己动起来,忙起来,心中不要有所期待,降低期待后便会发现生活中除了那些,还会有许多其他不曾发现的美好。   “说起来我都好久好久没见到小云吞宝贝了!他现在估计都长大了不少了吧?”许歆文对着沈若兴奋道,脑海中浮现出白白嫩嫩的可爱崽崽,顿时有些心头痒痒的,“好想再见他哦,先前见他的时候他太小了,我们那么多人,都没能抱一下呢。”   说着说着还有点小怨念了。   沈若挑了下眉,说道:“这个好办,笔墨纸砚伺候,我画给你看。”   很快一个黑色墨迹画就的小云吞便跃然纸上,沈若甚至还画出了崽崽头顶的那一根小辫子,之后还用了朱砂在画中崽崽的额上点了象征着小哥儿性别的红痣。   沈若看着自己画中的崽儿,越看越像年画中的小福娃。   要是身前再画一条鲤鱼抱着,脸上两坨红红的腮红,简直就是一模一样。   “呀,真的长大了不少!瞧着脸蛋还长开了点,和若哥儿你好像啊。”许歆文仔细瞧,若哥儿画上的小云吞就已经格外可爱了,不知道当面瞧见能有多漂亮!   “这画儿能送给我吗?”许歆文亮晶晶的视线对准沈若。   “行。”沈若答应了。   许歆文立刻拿起纸张挥了挥让它能够赶快干透,说道:“我的小干哥儿可真漂亮,若哥儿你真会生!”夸了小云吞还不忘拍一下沈若的马屁。   沈若顿时哭笑不得,说道:“等你遇上了正缘再说这话吧。”   还未成婚如何能当崽崽的干娘?还得等她有了自己的孩子之后已经是娘亲了才能当别的孩子的干娘呢。就是蓝帆那么喜欢二狗,年纪其实做二狗的干爹也不怪异,但他未成婚便还是只能做叔叔。   “哼哼。”许歆文没忍住轻哼两下,她自然也知道自己还当不了小崽崽的干娘,但这不是想提前定下么。   “等你未来成了亲有了自己的孩子,没准小云吞都会喊’干娘‘了,到时候再认也不迟。”沈若道。   虽说大宇朝大部分人家都是早早地便认下干亲的,但沈若自个儿和周兰都不与其他人一样,那自家崽儿认干娘,沈若也没想过要按着规矩来。   许歆文眼睛一亮,“这可是你说的哦!”   “嗯,我说的。”   沈若能分辨的出谁对崽崽的爱意是真的,许歆文虽然只见过小云吞一面,但她准备的礼物无疑是最尽心的,不是最贵重的,但却是对崽崽最好的。   沈若印象深刻,那是最为柔软的布料制作而成的尿布,足足有三十张,除了制作好的尿布,还有几匹上好的布料,都是十分适合崽崽贴身穿着的那种,后来李善桃便用这些布料给小云吞做了小衣服。   小婴儿的皮肤很嫩,大人穿的衣裳再糙都没啥事,但崽崽可不能将就。虽说穷人家的孩子穿麻布的也有,但沈若赚钱就是为了养好自家的崽崽,自然要让小云吞穿上最好的。   有了许歆文送来的,沈若便没有再买,心中感念已久。   他记忆力好,自家收了什么礼物都记着,想着以后一桩桩一件件的都给还回去才好,欠的那可都是人情债,要走动要互相送这人情往来才不会断,没有一家只送一家只收的道理。   他与许歆文也不过几面之缘,但他觉得自己看人很准,有的人并不需要经年累月的接触下来才知道她的本质,许歆文没有什么城府心机,她什么都写在脸上了。这样的人,沈若和她一起相处便会觉得很舒服。   是他想要成为朋友的类型。   所以他答应了。   沈若想到这儿突然有点想笑,他曾经一直觉得自己亲缘淡漠才会无父无母只有一个外婆,没成想来了这儿爹娘兄弟爱人孩子一个不缺,连干娘干阿兄还有未来的干妹子都有了。   他就像是一个圆心,将那些对自己充满善意的人都圈了进来。   许歆文感叹着:“好想抱到小云吞呀。”   沈若失笑,实诚道:“不熟的人抱他得小心他尿你一身。这家伙虽不认生也叫人抱,但头一回见的要是抱了,准尿。”   先前蓝帆抱了就尿了他一身,沈若都没来得及提醒。这回许歆文既然提了,沈若便立刻提醒道。   “嗐这有什么,童子尿是干净的,尿我一身是我有福诶!”许歆文的脑回路完全和沈若不一样,甚至有点子小期待。   沈若:“……”   “镇上书院没几日就要考核招生了,到时候我小侄子要去考,我会把小云吞也带镇上来。”沈若道。   许歆文想要抱崽崽,之后正巧有个机会。   “小崽崽现在大些了应当不怕出门,带他出来瞧瞧新鲜的景象。”沈若笑着道。   自家崽崽在屋子里时候就爱到处瞧,但每日每日都是一样的黄泥墙肯定早早地就看腻味了,只要他们把崽崽抱出来,他瞧着新鲜的景象都兴奋,小胳膊小腿的挥舞起来,还可有劲儿了。   笑得大眼睛都弯成了月牙,特别高兴呢。   家里先前人很多的时候崽崽瞧见了也适应良好,那社会化训练感觉沈若都没必要教了,二狗生辰宴那会儿就叫一桌人轮番抱了个遍,村长媳妇好久以前抱过一回被尿了一身,所以生辰宴那次倒是没出现这样的事情。   沈若每每想起就觉得好笑,这崽崽也不知道怎么回事,要是有两个生人要抱他,还知道憋尿!一个抱了尿上几滴,给另一个人抱了又尿,这也要一碗水端平?!   “是该多带小云吞出来玩玩儿啊,最好每日都带到摊子上来嘛,然后我就去你的’珍宝居‘抢人,抱到布庄里来哈哈哈。”许歆文幻想着说道。   沈若:你的算盘打得也太响了!他自己这个亲爹在家都不能时常抱着自家崽崽呢!   小云吞向来是家里人想要争抢的对象,除了顾允内敛些以外,还有沈丰在外忙活,抱崽崽最勤快的就是沈大山了!   这是沈若后来才知道的,先前他忙着不在家,所以并不知道自家阿爹竟然会这样。还以为是阿娘和顾允的娘抱得比较多,阿爹每日清晨都不一定能见着人,要不就是去地里,要不就是割青草去了,没想到回来之后竟然还要霸占小云吞!   沈若是真的想不到啊,毕竟阿爹一开始是最对小云吞眼睛不是眼睛鼻子不是鼻子的,没成想后来直接真香。   只能说自家崽崽魅力太大,挡都挡不住,叫一个中年汉子都萌化了一颗心,恨不得一直抱着呢。   不过许歆文有一点说得对,确实得带自家崽崽多出来见见世面,从小就多出门那样孩子以后就会更外向一些,接触的人多能学到的东西也多,父母要做的就是做出正向的引导。   先带出来看看,小云吞好带得很,想来不会出什么事儿。他们这么多大人看着呢。   几日时间很快便过去了,这些日子“珍宝居”因着每日限购二十张的折叠小马扎在镇上又火了一把,镇上人新奇的玩意儿瞧见过不少,但这可以折叠的凳子却是头一回瞧见,弄起来跟变戏法似的。   支起来之后人坐上去稳稳当当,难以想象用这么几根细细的木条和布能够支撑起自己整个人的重量。   一时间镇上许多人都在谈论“珍宝居”新推出的这折叠小马扎,前来买的人是络绎不绝。   还有许多人买了这个,还话里话外期待着沈老板先前说过的更高的折叠凳子呢!   折叠小马扎一时之间供不应求,但沈若也明白这只不过是大家图个新鲜,饶是真是买回去能用上的肯定也有,但是先前和客人们对话之后,沈若便明白了,镇上人更看重的是舒服,是用这个来提升生活品质。   这折叠小马扎显然更适合放在村里售卖,这样广大的劳动人民能够做活儿的时候更轻松些。   所以沈若便将这折叠小马扎设计授权给了村中的木工厂,那边人制作木架子,他这边人手做凳面儿,当做一次工厂和作坊的项目合作。   木工厂现在卖的东西暂时还只有“若斗”,还有给独轮车加工增加沈若设计出来的维持平衡的架子,除此之外便没有了。那能播撒麦粒的筒子还在实验阶段,因着太忙,沈若设计的其他东西,婴儿车、婴儿床都还没有打磨完全,这两件是沈若给木工厂想出来的“拳头产品”,但“若斗”生意好,自然暂时还顾不上这些。   之后便是这个折叠小马扎了,在村里合作的这么几天里头,村民都有不少去买的。   在村里自然不可能卖一贯钱,只收成本价和手工费,半贯。   但是这件事大家都不会声张出去,这是独属于村里人的优惠,要是说出去叫别人知道闹起来,那他们肯定也拿不着优惠了呀!   木工厂里头的人是头一批买的,之后村里不少人瞧见沈大山坐在折叠小马扎上头在田埂上种番薯,瞧他坐着干活轻松,纷纷询问。之后一听自己村里人买只要半贯钱,别人买都要一贯钱,大家一听还有这种好事,就纷纷购入了。   这段时间在沈若起头带领下,沈家村的经济水平有了显著的提高,大家也舍得花上半贯钱买个折叠小马扎了!   这折叠小马扎沈若自然也是有红利可以分的,木架子的成本自然是由木工厂出,而给木工厂售卖的手工活部分的工费,是沈若出。正好相互抵扣了,大家都感念他的付出,这东西是真好用。   村里用上的人没有一个不夸的,沈大山每每出门去就能听见村里人对着自己夸自家若哥儿,他心里头那叫一个自豪那叫一个嘚瑟,每日里都乐呵呵的,之后还说一句:是我家若哥儿见我种菜蹲着辛苦,特意给我设计出来的,他呢就是太善良了,咱们村里都是像我一样种地的多,他就非要将这个设计叫木工厂一起弄,我就觉得啊,这样也挺好的。这东西用起来是真轻便舒服。   沈大山平日里出门都爱拎着一个,去山上放羊的时候就往树底下一支,坐在那儿晒太阳看着羊,别提多舒坦了。这么多年来,就今年才真是体会了一把真正意义上的“农闲”呢!   村里人恍惚了一瞬,还有点不适应,曾经闷声做活儿不说话的沈大山,现在说起话来竟然能这么一溜儿,还不打秃噜。   他刚刚是在炫耀吧!!   但是他还真就有炫耀的资本,睡觉若哥儿生在了他家呢?大家羡慕极了。   “是啊是啊,若哥儿是咱们村里顶顶善良的哥儿,扒拉着咱们一同赚钱呢。”有人真心实意地附和着。   “都说哥儿是父亲的小棉袄,这话还真不假啊。”家里只有破棉裤的老父亲们瑟瑟发抖,羡慕得不得了。   若哥儿是个纯孝的,这东西设计得好啊。   什么东西一旦扯上了孝道,那顿时就成了个必需品似的。   村里有子女的人都暗暗攀比起来。你家儿子给你买了折叠小马扎了?真孝顺啊。   你家女儿在布艺作坊赚了钱也给你买了折叠小马扎?真孝顺啊。   随后看向自家的孩子,完全没有想要去给自己买折叠小马扎的心思,顿时气不打一处来。   遂明示暗示,这一下村里几乎每户人家都买了折叠小马扎。   这是沈若没想到的,但也能理解,现在给布艺折叠小马扎赋予了新的含义,可以买了用来孝敬父母的,这也挺不错。   就是一下子订单激增,布艺小作坊其他的活儿自然也不能落下,所以急需扩充人手。   得组建一批专门做这折叠小马扎的人才行,这件事便全权交给了周兰去做。花婶子还有另外两个婶子都已经学会了,就由她们来当师傅,教学徒,刘三娘一个人检查不过来,便由她们交换着来检查别人的徒弟们做的成品合不合格。   这些人都是之前想进布艺作坊没能进成的人,三观品行沈若不能保证,所以便想出了这么一个主意。   叫花婶子和另外两位婶子分别带队,三支队伍做活儿,做完之后交换着检查成品,做错就要返工,返工精确到个人。这个东西做起来不需要太多的手艺,主要是追求一个仔细,还有美观度。交换着检查不容易错漏,而且也防止了自己的师傅偏帮徒弟的情况。   然后三支小队互相比拼,每日哪队做得多,便能多得到一贯钱,可以平分。   这一下,大家都牟足了劲儿做。也不会想别的,做错了还要拆掉改太麻烦,所以大家做的都很仔细。   这些人暂时都在木工厂边上搭起来的新棚子里头制作,木架子送进来很快,做完了卖出去也很快速,那边记录数量和工钱的活计暂时落在了周浪头上,他也从沈若那儿学了点算术,也够用了。   那棚子里婶子们干得热火朝天,周浪在里头时不时计数,记完了就继续刻手里的纽扣。   总归不浪费一点时间。   这些专门来做折叠小马扎的人,沈若暂时还不打算叫她们签合约,这折叠小马扎不算是长久生意,现在火热仍在需要这么多人来做,但是之后大家都买上了也会陷入和书包一样的结果。到时候就用不上这么多人了,只要花婶子、和另外两位婶子就绰绰有余。   但是这些人里头都是想进布艺小作坊的,所以沈若便让周兰故意透露了一点信息,只要在这儿做的好,仔细不出错,布艺作坊大概会收一两个人。   这信息一透露出去大家便更加努力了。   白日里沈若在家的时候,周兰来跟沈若报备:“做那折叠小马扎的人里头除了阿花她们仨,惠婵是做的最好的,还有吴梅子。”   见沈若不太清楚谁是谁,便主动介绍道:“那惠婵是欣哥儿他娘,吴梅子是水哥儿他娘。”   沈若“哦”了声,原来是她们俩,沈欣娘瘦弱的模样沈若还历历在目,还有吴梅子,她先前因着水哥儿跳河的事儿被吓怕了,他们娘儿俩都有不小的心理阴影,一个不敢碰见高壮的汉子,一看见便会浑身发抖,另一个却是不敢碰水了。   现在吴梅子既然出来主动找上花婶子等人来做活,说明她的心病应当是好了不少。   沈水现在也好些了的样子,每回瞧见沈若都会和他谈谈心,虽然他还是会有些害怕其他汉子,但是村里的这些人,他瞧见了倒也不会浑身颤抖走不动道。   一切都在往好的方向发展。   “要是她们能坚持一直做得好,可以签。”沈若记得阿娘曾经好像说过,沈欣娘的绣工似乎也还不错?   周兰点点头,应下了。   要签人自然要好好筛选一番,以后布艺作坊起来要进来的门槛自然是越来越高的,而许多无足轻重的活儿倒是可以外包出去叫村里其他的婶子来干。   沈若突然想到一个人,随口道:“我家隔壁的刘婶也在里头么?”   招学徒做折叠小马扎的事儿是之前就放出话去的,村里只要是想赚钱但没有进布艺作坊的婶子小哥儿大部分都来了,足足有四十几人呢。   那刘婶先前和周兰说了想进布艺作坊的意愿,后来沈若也承诺了她布艺作坊要是招人头一个找她,虽说是叫周兰转述的,但沈若一直记着。   虽然对刘婶的儿媳妇春桃有些无语,但春桃是春桃,刘婶是刘婶,自然不能混为一谈。   “没呢。”周兰脸色变得有些尴尬,无奈道:“我记得那事儿,其他人可都是自己去找阿花她们去问的,就她家我亲自上门去问,结果人家说不做。”   周兰想想她们不做就不做,反正村里有的是人想做呢。   她现在管的事情多了一时间也顾不上将这点小事讲给沈若听。   “这事儿我本来不想同你讲,叫我生气。真是给她脸了。”周兰将之前的事情跟沈若细细讲来。   村里要准备组建专做折叠小马扎队伍的时候,周兰便以布艺作坊招人做这东西的名义找上了门。   虽说上次春桃故意进沈家门的事叫她心里膈应,但她和沈若都是一口吐沫一个钉的性子,再心里不舒服她也就捏着鼻子上门去了。   结果那春桃瞧见是她来,顿时眼睛不是眼睛,鼻子不是鼻子的。也没请她进去,就跟那时候自个儿在沈家门口拦住她那样,被她拦住。   周兰顿时就拉下了脸,她冷声冷气道:“我是来喊你婆母去布艺作坊做工的,先前她来问过我。”   春桃顿时便笑了起来,阴阳怪气道:“诶唷,这会儿想到我婆母啦?先前怎么不肯叫她一起去呢?”   “你!”周兰皱紧了眉头,不想和春桃这样的女人说话,直接扬声喊道:“刘红丽,你在家不?”   “我婆母不在,只我在呢。你来找她做的是那折叠马扎的活儿吧,瞧着怪累的,我可不想我家婆母年纪这么大了还劳累。”春桃假惺惺道。   说的好像很孝顺似的,周兰几乎要作呕了。   “你不想她累,那你倒是出去做活儿养活一家啊。”周兰直接怒怼道。见天的在家里享福,其他人家要是想赚钱都去种树或是做些别的,这女人家里的笤帚倒了也不会扶一把,村里人都知道她个懒货。   村里人最讨厌被冠上的称呼之一就是“懒货”,这春桃就是一个。没有谁家的媳妇会像她这样,那翠山都会出门洗衣裳呢!   家里衣裳向来都是婆母洗,从没见她去溪边洗过衣裳,这会儿倒是来惺惺作态了,一张嘴倒是说的好听着呢。   春桃被她噎了下,脸色不好看:“周婶儿啊,这是招不到人了才来求我婆母的?”   周兰顿时就被她逗笑了,“招不到人?你可真会说话,不要笑死我了。”   外头的声音很快便传进了屋里,刘红丽自然从头听到了尾,她先是激动了一瞬,之后立刻便板起了脸,都已经决定要做那事了未来就是跟沈若撕破了脸,现在人家还来招揽自己,到底是晚了一步。   听到自家儿媳妇说的那番话,刘红丽一开始没觉得如何,听周兰那么一喊,倒是在心中怨起了儿媳妇。那些银钱给出去她立刻就后悔了,心里头直打鼓,但是现在也没法子再要回来。   自己不能继续摇摆不定下去了,刘红丽一咬牙一跺脚便打开了房门。   “周兰。”她走到自家儿媳妇身旁,对周兰道:“我不去做,你爱找谁找谁吧?”   周兰心里堵住了一口气,这人也是搞笑,先前几次三番来问自己什么时候叫她去布艺作坊做活儿,现在倒是换了一副说辞。好像真是自个儿来求着她们似的,周兰狠狠地翻了个白眼。   “成啊,那你可别后悔,以后没机会了。”周兰冷冷道。   刘红丽顿了下,说道:“那怎么了?反正我、我就是不想去。”   周兰哼了声,准备转身离开,不想再和她们浪费时间。   “迟来的深情比草贱,咱们不稀罕了!”春桃抱着胳膊斜眼笑着补了一句。   周兰一下子就炸了,转过身来道:“别说我求着你们来做似的,你们不来村里也有的是人做。”   “哟,那么多人要做怎么还上门来找啊?”春桃笑眯眯道。   周兰:“那不是你们先前来找我问么?若哥儿答应了要是招人头一个来找你,刘红丽,行,你不想来那就不来,我也就是过来问问,完成一下若哥儿说的事儿罢了。”   “一口一句若哥儿,你不就是靠着沈若攀上人家当了他干亲才能做上这管事么?神气什么啊。”春桃故意压低了声音碎碎念道,好像再说给自家婆母听的,但明摆着是要气周兰。   周兰知道她这是报复自个儿先前拦住她的事儿,对她道:“你知道个屁!”   她也懒得跟这种人解释,没什么好解释的,别人也不会因为她的解释就转变想法。   倒是现在终于知道了说自己攀关系的人没准还就是这春桃最先开始的吧,搞得村里不少人都这样说。但是周兰还记得若哥儿宽慰她的话,此刻倒也没有太难受。   她自己知道若哥儿和自己的关系便好了,她能感觉到若哥儿是真的将自己放在了与李善桃对等的位置上的,而自己也相信若哥儿,也喜欢若哥儿。其他人说什么都无法挑拨。   “反应这么大做什么,我也就是随口一说。”春桃翻白眼道。   刘红丽说了拒绝的话便知道已经是撕破了脸,此刻也没什么好脸色,拉了下自家儿媳妇叫她别再继续惹事儿,直接准备关上门。   “走走走,我们家不欢迎你来。”刘红丽道。   周兰被她这赶人的语气气得暴脾气都起了来,正要说话——   春桃呵呵一声被挡住身影也不妨碍她说话:“快走吧,你的干哥儿估计在哭唧唧找干娘要奶喝呢。”   周兰气狠了,说自个儿怎么都可以,挤兑若哥儿却是不行。   “说什么呢!你什么意思?!”她说着就要上前扇人,眼睛都气红了。   刘红丽立刻关紧了门,趴在门缝上听着外头的动静。   周兰直接往她家门上踹了一脚:“我呸,真是给脸不要脸!以后你们可别后悔!”   周兰觉着自己来这一趟纯粹是给自己给若哥儿找不痛快来了,但是承诺过的事儿自然要做,所以也不算白来,算是彻底知道了沈家这边的邻居倒是是个什么样的人。   以前觉着刘红丽是个老实人,但现在瞧着有个厉害的儿媳妇混着,倒是心眼子越来越多了。   周兰气呼呼地回了家,跟自家丈夫抱怨。丈夫拎起菜刀就要往外冲,给自家媳妇撑场子去。   周兰一下子就被逗笑了,忙拦住他:“你怎么跟咱干哥儿学啊,他以前也拎着菜刀吓唬人。其实没事,人家现在嘴皮子硬,以后若哥儿有啥好点子扒拉村里人,她们都没份儿了,叫她们后悔去吧。”   沈海点点头,手里菜刀也没放下:“且看着吧,咱们干哥儿是个能成大事的人。你先前和我说过,他叫你不要想那么多,也不要太生气,对身子不好。你要听他的。”   “好。”周兰顿时笑了,那些气怒顿时烟消云散。   结果周浪一回来,听闻自家阿娘被骂了,竟然还有人登鼻上脸,立刻就冲进去厨屋拎起了另一把菜刀。   “爹,咱们一起去!”   沈海和周兰:“……”   周兰很感动,但还是劝道:大可不必如此,要是把人家吓唬傻了自家还得倒赔钱。   周浪一想也是,狠狠地皱着眉道:“那以后咱们去若哥儿家直接从另一边过去!不路过那家,真是瞧见都晦气。”   作者有话要说:   -   万贵妃来也~ 第214章   很快镇上学院招生考核的日子便到了。   学院每一年都会招收一些年纪小的聪慧孩子进学, 每季度的束脩是二十两银子,还要考验考生们的心智和反应力,以及学习能力。沈若从顾允那儿听到这些的时候竟然有种在现代那种私人小学招生的感觉, 这样招人感觉还挺科学的。   直接就筛选出了好苗子,且门槛不低。   放眼在古代,穷人家的孩子要是想进学科举,那都是倾举家之力供养一个读书人。学院招生倒是不会限制孩子的出身,但农家孩子比起镇上有钱人家的孩子自然是考核上的少, 这跟家庭条件有非常大的关系。   但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农家孩子要学到知识会比有钱人家困难许多, 特别是在周围人都没有一个读书人的环境下。   但农家人最向往的便是读书人, 哪个村里要是出了个读书人还考上了功名的,那名声就传遍了,还会有许多人慕名而来讨教。所以镇上学院要考核招生的这一日, 许多村民也会抱着让自家小汉子去试一试的心态, 将孩子带去镇上接受考核。   要是能考上那就皆大欢喜,家里若是供不上的, 村里会帮着一起供,村里有个读书人以后要是真考取了功名对村里也有好处。要是考不上那也就算了,回来学着一起打理田地, 种粮食本就是农家人赖以生存的活计, 靠老天爷赏饭吃。   沈若觉着, 这学院的考核就特别像决定孩子未来命运的一次大考。   如果能考上,未来便能走上学习科考的道路, 考不上那就跟着自家父母做同样的事儿, 或是看未来有没有其他的造化。但更多的, 未来好像就能一眼看到头, 也就这样了。   因着二狗今日要去镇上参加考核,“珍宝居”看摊子的活计就交给了周浪和小松来帮衬。   沈丰和柳杉作为二狗的父母,在孩子这么大的事情上面肯定是要陪同的;还有李善桃和沈大山,孙儿要去考核他们自然也要跟去加油鼓劲;顾允也来了,他算是二狗的半个夫子,而且也想陪着沈若和小云吞一同去镇上。   今日算是举家出行,十分难得。   一家人早早地起了来,穿衣洗漱一气呵成。   早食是昨夜里便做好的酸菜豆腐鸡蛋饼,放锅里热一遍就能吃,没煮粥,为了节省时间,直接将昨夜特意剩下的那点白米饭泡上滚水搅拌起来,便当作了米粥。   起得早,做早食速度快,大家吃早食的时间便能充裕些。   二狗少见的在这个时间便精神抖擞了,以往小孩子都要睡到七八点才能睡饱起来,家里没有活儿要他干,大家都是疼宠孩子的就叫他睡饱,以后好长高。   他特别乖巧地吃饼喝粥,细嚼慢咽地吃他阿奶给煮的鸡蛋。阿奶说了,吃鸡蛋有营养会变得更聪明呢!   今天他就要去镇上的学院考试啦,他一定要考进去,以后还要考上秀才呢!   李善桃瞧他吃得好,忍不住夸他。   二狗自从会自己吃饭之后就没叫大人喂过,小小的一个人早早地就知道不能浪费粮食的道理。以前那干硬的黑饼子也很努力地吃,现在有香香软软的饼子吃起来那叫一个香。   沈家人大多生了一双笑眼,笑起来的时候眼尾微微上挑,瞧着便叫人也忍不住跟着心情愉悦。   二狗吃到好吃的就高兴,他一边吃着还一边瞧瞧顾允,看他顾叔叔坐在自家小叔旁边,一举一动都板正,瞧着特别好看的。   二狗便立刻坐直了小身体继续吃,学着顾叔叔的动作用勺子舀粥往嘴里送。   今日他身上穿的是阿娘给做的长衫,他觉得特别好看,跟顾叔叔平日里穿着的差不多,就是袖子太大了一不小心就要挂到粥碗里头呢!   二狗有点小苦恼,想了想之后还是放下了勺子,直接捧起粥碗喝。   像这样两手端着碗,袖子就不会掉进去了呀!   沈丰道:“听说隔壁荷塘村他们今年要去镇上学院考核的孩子有十来个,都比咱们二狗大两三岁。他们村可是个大村,不像咱们村今年去的就二狗一个。”   “其他孩子早几年都去过了,跟二狗同龄的小汉子咱们村里还真没有。”李善桃看向自家二狗,脸上带着慈祥的微笑:“咱们家二狗才五岁,这年纪去镇上考学院的不多吧?”   “很少有。”顾允回答道。   沈丰感叹道:“咱们家也要出一个读书人了啊。”   沈家以前穷得很,白面都吃不起,哪里还会想别的事儿。而沈家村村长是个看重村子未来的,所以每年镇上学院要是招生,哪怕再穷苦也要叫村里的孩子去试试。   曾经顾允便是如此,但他人虽小脑子却灵光,考入镇上学院后,空闲的时间便自己找到了书屋抄书的活计,没人会小瞧当时那个年纪小小却十分有骨气的孩子。   后来没两年便将村长接济的束脩全部还上,等后来九岁考上童生便不在书院中了,而是去了一位老秀才的私塾进学,他便是在那位老秀才的私塾中与蓝帆成了同窗。   但这位老秀才孤寡一生,在两年前便驾鹤西去了。   这些顾允和沈若在闲聊时说起过,沈若能感觉到顾允说起那位老秀才时候的孺慕之情,他觉得,那位大儒能教出顾允这么优秀的学生,自然是位高人。而他必然也不会遗憾,因为他教出来的学生考上了案首,秀才之最!   沈若就用这个来宽慰顾允,他就记得顾允那时候笑了。   书屋中的那位老者是顾允后来才碰见的,沈若没见过,觉得这人十分神秘,但他是个能够抑制住自己好奇心的,便也没有问顾允更多关于书屋的事儿。   早食吃得差不多,大家便快速收拾好东西准备要走。   沈若准备了一个大书包,里头装满了小云吞的婴儿用品,用竹筒灌了牛乳,还有尿布、换洗的小衣裳,擦脸的布巾,擦身子的布巾等等。   顾允主动背上,沈若抱着小云吞出来,锁好了屋门。   那边厢二狗也背着个小书包,里头装的是一套笔墨纸砚,是蓝帆在二狗生辰那日送给他的生辰礼。   沈丰和柳杉也都换上了箱子里压着的最好的衣裳,沈大山和李善桃去瞧了家里的鸡鸭羊和菜地,确认没啥要弄的便也锁了大屋的门。   “瞧瞧还有啥要带的不?”李善桃整理了下鬓发说道。   “要带的东西昨儿夜里就清点过了,应该没啥了。”柳杉道。   沈丰挠了挠头,说道:“要不先去旱厕撒个尿,路上可要走许久,之后还要到书院前头。”   沈大山立刻点头:“说得对,甭管有没有想尿,都去一趟先。”   于是大人们开始排队上厕所,沈若觉得确实有道理,出远门一般都要上个厕所再出门,都成习惯了。但家里人阿爹、阿娘、阿嫂不经常上镇上,阿兄提醒一句也挺好。   毕竟要是半路上来了尿意是真的很尴尬了,只能去林子里解决。   这个点儿天还黑着,小云吞被沈若抱着把了尿,又沉沉地睡了过去。   “风还挺大,再给崽崽多裹上一层吧。”沈若感受了一下秋日里的凉风,轻声道。   顾允将书包脱下一边肩膀,转到身前来,打开纽扣从里头拿出一张小被子。   沈若瞧着顾允朝前头背着“妈咪包”的样子,没忍住想笑。   有点怪,怪可爱的。   “怎么裹?”他打开被子盖到了沈若怀里包着襁褓的小云吞身上,问道。   “你搭把手,我来裹。”沈若指挥他动作,两人一同给崽崽又裹了一层,小被子不太厚,上面留出一角被,可以直接折下来将崽崽的头脸都给遮住。   一层襁褓一层薄被,这样就不容易灌风了。   “若哥儿,顾秀才!”远远地有人喊道,沈若和顾允看过去,是村长家的大儿驾着牛车过来了,牛车上还坐着村长。   村里有孩子要去镇上学院参加考试,那可不是小事,村长自然是要出面的。   沈大山他们听着动静了搞定之后立刻出来迎接。   村长被大儿子搀扶着下了车,他摸了摸胡须对沈大山说道:“你的孙儿他可是咱们村今年去镇上参加考核的独苗苗,我听汉三说你们要借他的车,他那车年久失修的坐着也不舒服,我就叫他自做生意去,我家的牛车借给你们使。”   村长家的牛车给木工厂做拉货生意,给加了棚子,又做了加固,那轮子也更宽些,为了运货时候更稳当。这坐人必然是宽敞,又不着风的。   “这……”沈大山没想到村长竟然会主动借给他们牛车,正想说这牛车还得给村里做生意,但本来和沈汉三约定好的时间就要到了,他们必须要出发,一时间也说不出拒绝的话。   “……好,那就谢谢村长了。”沈大山道。   “谢谢村长爷爷!”二狗也跟着道谢。   村长笑着点点头,看向他:“二狗你可要答应村长爷爷,好好考。”   “嗯嗯!我会好好考的。”二狗握紧了小拳头,挥了挥给自己鼓劲。   “我送你们上镇上去!”村长家的大儿子热情道,他这些日子驾着牛车东奔西跑的送货都跑熟了,在这儿拍着胸脯作保证说驾的又快又好,叫他们放心坐自己的车。   村长没有同行,他年纪大了没必要往镇上颠簸一趟,在村里头等着消息便成。   沈大山和沈丰先跳上了车,将自家媳妇给拉上去,之后又将二狗抱上去。   沈若抱着小云吞不方便,李善桃主动伸手来接:“慢着点儿哦。”   顾允先上了车,正要转头去拉沈若,沈若便自己跳上了车。   顾允有点小失望的收回了手。   “娘,我来抱着他吧。”   “成,要是手累了就换我来抱。”小崽崽一天一个样,现在长大了不少,抱得久了手臂还是会吃力的。   沈若点点头,伸过手去把小云吞抱回怀里。   因着小崽崽睡得香,大家便都压低声音说话。   顾允坐在沈若身侧,跟他半边手臂相贴,搭在车厢底的手忽然感受到温热柔软的触感。   他偏头看向沈若,就见他冲自己笑得眉眼弯弯。   两人的手悄悄地在家人们的眼皮子底下握紧了。   镇上学院一年一度招生近来便是储水镇所有人最津津乐道的话题,会有不少人前去参与,上到七老八十,下到垂髫小儿,只要能考核通过便能进入学院同学子们一同读书。   学院处于镇子的最边沿,那边有山,是依山而建的。学院前头是一个空旷的平地,此刻周围全是人。   沈若还是头一回在这里瞧见如此壮观的景象。   顾允对流程熟悉,便主动带着二狗去报名,考核要收取费用二十文,所用的笔墨是由学院提供的。   有顾允带着便顺利许多,很快就给二狗报上了名,之后就等着接受考核了。   外头张贴了考核的流程,每年学院招生的流程都大差不差,许多人都不会去看,因为大部分人也瞧不懂。   沈若却仔仔细细看了一遍。   这考核分为三场,有三道不一样类型的考题,考生分批次入场,不以年龄为限制。沈若将那些文字在自己脑海中打碎重组之后,意思就是,会考三场,第一场出一题刷掉一半人,第二场再出一题又刷掉一半,第三场是最难的,会择优选择。   每一批能留下多少人是不确定的。   沈若抱着小云吞不好直接伸手,只好用胳膊肘顶了顶顾允:“你偷偷告诉我,这每一批里头大概能留下多少人?”   顾允:“三人左右,偶有五人。”   沈若没忍住“嘶” 了一声,这还挺难的,这一批人可是有五十人呢!   饶是知道古代读书人不容易,却没想到要进书院门槛确实是高,不仅要有足够的银钱供给,还要自己本身优秀。   顾允先前说这书院本就是要教学子,所以招生考核的题目不会与四书五经相关,每年考什么都不一样,有时候难些有时候简单些,考题也都千奇百怪,但深想确实有深意。   沈若觉得这学院是真有意思,这创新能力完全不像是古代人能想出来的感觉。   二狗看着那学院,有些跃跃欲试了。   很快便开始考核,头一批已经进到了场地最中心围起来的一片地方,那里摆着五十张桌椅。   有考官直接发了写了题目的纸,但有些人并不会写字认字的,他还会唱题,叫所有考生都听到。会写字的就在纸上写好,不会写的就用脑子想好,之后考官会一个个看过去问过去。   这就有点像进去面试之前给你一张纸写一些内容可以带进去一样。而且这里的考试人家只看你表现,看你说的,而不全看你写得啥。   考官也喊了叫周围人安静,但收效甚微,周围人一多哪怕压低声音说话,那加在一起的音量也很吵闹。   顾允道:“考官每一场只会喊上这一声。”   沈若挑了下眉,看着考场内许多人抓耳挠腮,还有人怒瞪着周围吵闹的人,大概能理解了用意。   “这也是一种考验啊,能不能在闹市当中取静。”沈若道。   顾允闻言嘴角微微上扬。   沈大山和李善桃哪里见到过这么多人,再加上自家二狗之后要和这么多人一起考,顿时紧张地不行。   沈丰和柳杉也没好到哪里去。   “二狗都不紧张,你们怎么瞧着比他要去考的还紧张呢?”沈若忍不住笑了,走到家人身边,直接将小崽崽递到了李善桃怀里。   小云吞已经醒过来了,此刻小脸蛋睡得红扑扑的,冲李善桃笑呵呵,噗噜噗噜吐口水泡泡。   怀里抱着个崽儿,李善桃很快缓解了紧张感,沈大山也想抱,眼中露出渴望,但是碍于自己的孩子在身边,他要忍住,一个大男人可不要表现得那么黏糊。   “咱们能不紧张么,这可是二狗破天荒的头一回考试。”李善桃嘴里说着,听到小云吞还应和,没忍住笑出声。   第一批考核的人已经出来了,顿时听到有不少孩子的哭声。   “真没用啊你,先前请了秀才教你读书都读到狗肚子里去了!”   那男孩呜呜地哭,喊道:“又没有考四书五经,我不会其他的啊!”   “还敢顶嘴,啊?”   另一边一个老人叹着气走了出来,“唉,我都七十了还是没能考上。以后不来了,今儿就是最后一次。”   还有些懵住的孩子,他们完全没反应过来便已经被刷了下来,进不了学院了。   还有根本不知道发生了什么的孩子,就像是进去体验了一把,再出来之后欢欢喜喜的牵住自家爹娘的手说要在镇上买好吃的!   众生百态。   第一批里头沈若远远地瞧见只留下了三个人。   柳杉摸了摸二狗的脑袋,听到那边开始喊号了,顿时有点懵。   “阿娘,喊到我了诶!”二狗清亮的童声道。   沈丰和柳杉僵硬地点了点头,心中直打鼓。   二狗便由自己的爹娘送到了考场,报上了姓名年龄之后便叫他进去了。   周围人瞧见这么小的孩子进去,谈论声顿时就响了好几个度。   “啥情况,这么小点的孩子也来考?”   “瞧着才四五岁吧?”   沈若回了一句:“五岁了。”   周围人顿时倒吸一口凉气,才五岁啊!   “这不是白往这儿丢二十文钱么,才五岁大的孩子在这能考出个啥?”有人直白说道。   沈若笑笑没说话,不打算理他们。   这会儿考试还没开始,他直接双手捂住脸侧冲二狗道:“加油啊!小叔相信你可以的!”   二狗听到声音顿时眼睛一亮,他一进去看到周围都是陌生人,还都长得高高的,心里还有点发虚,但是听到小叔的喊声,立刻就有了勇气。   他握紧了小拳头。   李善桃和沈大山发觉二狗的表情变了,也学着若哥儿表达:“阿爷阿奶也相信你!”   “随便考,不要有压力。”沈若冲着二狗比了个大拇指。   沈丰和柳杉握紧了双手,也给他无声地鼓励,他们俩是真紧张到说不出话来了。   顾允冲二狗颔首示意。   二狗冲他们挥舞着双臂,脸上带了笑。   他是最勇敢的男子汉,才不会怕其他人呢!   周围人见他们一家对这么小一个孩子寄予厚望,都有些好奇,他们许多都不经常来镇上,还有迢迢赶来的外镇人,并不全都认识沈若他们。   这会儿都围拢过来瞧,虽然他们都觉着这么小的娃娃肯定考不上,但是才五岁在这么多陌生人的地方还能这么镇定的,也是少见。   考试马上开始,考官开始喊叫周围人安静。   结果突然听到周围不少人“噗嗤”笑出声来。   “诶,你们瞧那孩子,站着还没桌子高呢!叫他咋写?”   “瞧着怪喜人的。”   “这孩子才五岁呢!”边上有人边笑边解释道。   在考场中也有不少人瞧见了,没忍住吃吃的笑出声。   明明都是来考试的周围人年纪都差不多大,小一点的也有十一二岁的样子,现在突然出现了个小不点,瞧着怪可爱的。   二狗没忍住红了脸,他远远的看着也不觉得桌子多高,结果……   “考官叔叔……”   考官在走下来分发卷子的时候,被拉住了衣摆。   他垂头向下看,“怎么了?”   “你能不能抱我上去?”二狗小脸通红,一手拉着他衣摆另一手指了指自己的椅子。   那椅子他尝试着爬过,但是没有横杠可以踩,他上不去。   考官严肃的一张脸差点儿没忍住笑,嘴角肌肉僵硬着将小不点一把抱起来放到了椅子上。   “谢谢考官叔叔!”二狗冲他甜甜的笑。   考官什么人什么事都遇上过,倒是头一回遇到要自个儿抱上去考试的孩子,也是奇了。   很快便开始考第一题,知道该如何回答之后便可以去找考官,会被带到一个屏风隔起来的小空间里作答。   “某地晴雨天参半,有山连绵不绝,一座山上树木五百多株,樵夫天气晴好时便能砍得五棵,落雨之日便歇。问,一月樵夫约莫能砍多少棵树?”   没想到竟然问了一道算术题,第一题就要刷掉半数人了。   但算术题,对自家二狗来说,还是小意思啦!   周围人瞧见里头参加考试的人,有的奋笔疾书演算,有的干脆摆烂,直接靠坐在椅子上哭丧着脸。他们最关注的自然是那个小小的人儿。   只见他举起了双手,捏着手指头像是在算,小眉头时皱时松,动了动手指就在纸上划拉几笔,之后又动。瞧着怪异。   考官能在考场中巡视,他也没想到这么小的孩子竟然瞧着会算数的样子,好奇地走过去瞧了一眼。   玙淅.   考官:“……”这孩子,竟然在画“正”字! 第215章   二狗作答的时候一丝不苟, 完全注意不到周围的吵闹喧嚣,连考官站到了自己身侧他都没感觉到,只顾着自己掰着手指头计算, 随后捏住毛笔蘸了墨在纸上画。   算术题小叔教过哒,之前干阿娘在家里弄布艺小作坊给大家分发材料和算货物数量的时候自己还会去帮忙呢!画“正”字可方便可简单啦!   二狗手里不停,刷刷地往纸上画,很快就画好了,之后就开始从一往上数比划。   他人虽小但知道这是在考场上, 还知道只动嘴唇默数,不数出声音来吵到周围的人。   ……哪怕周围已经很吵了。   他只要一想到家人们就在外面看着自己, 心里就鼓出许多许多的勇气和信心。   等他数完了, 二狗还检查了一遍,心里有了底便打算交卷。   结果等他回过神来发现自己身边出现了个高大的身影,差点儿没吓得从椅子上摔下去。   椅子摇摇晃晃一瞬, 二狗就感觉到自己的手臂被一只大手给抓住了。   “……谢谢考官叔叔。”二狗惊魂未定, 吓得鼻子都红了。   瞧见刚才那惊险一幕,柳杉和沈丰差点儿没从外头围起来的地方翻进去, 幸好考官就在二狗身边抓住了他,要不然从那高椅子上掉下去可不是闹着玩儿的!   沈若方才的心也跟着一提,此刻微微松了口气。   顾允抬手拍拍他肩头安抚。   考官见这孩子应当是得出了结论, 便问道:“已经解出题的考生随我来。”   二狗立刻举起手, 其他也有解出来的十几人也纷纷折起了自己的纸页, 走了出来,往那棚子去。   棚子里坐着的是另一位考官, 留着山羊胡, 他只负责听答案对与否, 顺带着瞧一眼考生的卷子。   先进来的是一个高大汉子, 在考官的示意下将卷子递上去,随后回答自己解出的答案。   考官听完说“对”,便叫他从另一边走出去,莫要说话。   高大汉子知道自己通过了第一关,顿时欣喜不已。   周围围观的人瞧见他笑容满面地从棚子另一边出来,便知道这人通过了。   在他之后又进去几人,二狗腿短走得慢,排在很后面。   有的考生解不出来抓耳挠腮的,随意画了点东西便去排队,试试看能不能碰运气撞个正确答案。还有几位连碰运气都不想,直接撂下卷子往外走。这便是直接放弃了。   在古代会算数的人不多,特别是题目如果很绕的话,想要听懂题目都难,更别提解出来了。而且题目在纸上有,但看不懂也就是抓瞎,考官唱题可就只唱一遍,要是记忆力不好,直接忘了,或是听了一半忘了一半,那答案肯定也是错的。   在这种嘈杂的环境下考试,其实运气也十分重要,毕竟离考官远些的位置那听题目的专注力就需要更强。   棚子中除了那头一个汉子,之后连着几个都没答对,哭丧着脸从棚子里出来往考场外走去。   大家排队的位置和他们答错出来的位置是正对着的,瞧见这么多人答错,等待答题的人也都紧张起来。有人试图想跟答错的人打探一下是什么数错误,但哪怕偷偷打探出来了也没用,还有人听了之后发现——好家伙,他答错的答案竟然和自己算出来的一样!遂立刻回忆题目站在队伍里重做。   考官站在一旁抱着手臂,对此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只是第一题罢了,这里许多人都不够格进入学院,未来能进去的自然不允许出现此类陋习。   他注意到那个站在一群青年人当中的小不点,才这么点大却淡定地很,鼻子还有先前被吓出来的红,小身子却站得板正,像是胸有成竹的样子。   棚子里,考官没忍住打了个哈欠,每年考核时候都有许多人来,但能考上的却不多。此番先前已经考过了两批人,加起来便是他在棚子里瞧过了上百人,那些答案得出来千奇百怪,他也瞧了许多鬼画符似的考卷,此刻实在是疲劳。   边上掀帘的小侍喊道:“下一位。”   考官抬手捏了捏鼻骨,闭了闭眼休息,感受着帘幕掀开的光线后又合上,他这才睁开眼。   但……   “人呢?”他靠在圈椅里,直视前方没瞧见人影。   他还是头一回遇着这种情况,难不成已经都考完了?也不对啊,这一批才看了十几人。   “我在这儿。”   一双小手由下至上出现在了视野中,考官立刻坐直了身体两手按在桌面上上半身往前倾去瞧。   嚯,竟然是个小娃娃!   他来了点兴致,“将卷子交给我吧。”   二狗乖巧点头,将手里的纸张双手举起递给他。   “这是我的卷子,但是我不会写那些字,所以看起来有点乱。但是那个题目我算出来啦!”   二狗扬起小脸,奶声奶气地解释道。   考官闻言点了点头,摊开卷子看了眼,上面写着许多板正的“正”字,虽然写得很大,看的出来是刚学的,但是这孩子还这么小,就能写成这样已然十分不错了!   不由得对这小孩子有了点惜才之心,就是不知道他算出来的数字对不对。   “你说你算出来了,那好,你将自己解出的答案告诉我吧。”考官道。   二狗点点头,将心中默念了许久的数字报了出来。   “樵夫每月能砍七十五棵和七十二棵!”二狗回答道。   考官顿时眼睛一亮,这两个答案自然都是对的!其他人能得出一个考官就给过了,这孩子竟然得出了两个!   第一题不需要问考生如何解答,只看一个答案,他便按捺住自己的心思,对二狗道:“回答正确,往这边去吧。”   二狗顿时喜笑颜开,道一声谢谢,就往另一边走了出去。   “诶诶诶!快瞧!那孩子竟然回答对了!”周围有人眼尖瞧见了,立刻喊起来。   “我去,这孩子才五岁!竟然考过了那么多大人?”   沈若就知道自家二狗肯定会答对,但此刻瞧见他从答对的那一边出来,也没忍住小小的欢呼了一下。   柳杉和沈丰顿时松了口气,脸上绽开笑容,自家二狗也太厉害了吧!   沈大山和抱着小云吞的李善桃也激动地不行。   二狗蹦蹦跳跳地冲这边看过来,挥舞手臂表达自己的喜悦,他成功通过第一题啦!   收获了家人们一人一个的大拇指,他笑容更甚。   那些还没进去报答案的考生都懵了,方才进去的那个小不点竟然考过了?!   有的人脸上露出不可置信的神情,站在外头抱着双臂的考官没忍住笑了,掰着手指头,画“正字”解出来,结果还真给他做对了。   之后的过程便很快,对的人不少,错的人更多,这一批竟然刷下去一多半。   每一批人数差不多都是五十人,偶尔也有不足或是超了的情况,每一批出题的顺序和难易程度却是随机的,也就是说二狗在的这一批比起前两批,在第一题就他们稍微难一些。   第一题一过就只留下了二十人,他们被考官引回了原本的位置上,考官对小不点关照了些,主动将他抱上了椅子。   “谢谢。”二狗觉得这考官叔叔真好,虽然瞧着板着一张脸,但是是很温柔的一个人呢。   那些没考上的学子还有些没直接出了考场的,有人脸上充满着不服气的情绪,瞧见考官又去抱那孩子,直接发难道:“我说那孩子怎么可能考出来,和考官如此亲近,怕不是走了后门?”   他阴阳怪气地开了口,周围立刻有人应和道:“就是,这么小的孩子搁别人家都还在玩泥巴,哪里会什么算学?怕不是刚才开考前考官就把正确答案告诉他了吧!”   考场上顿时骚动起来,质疑声层出不穷。   周围围观的人也有些信了,有人道:“我家小子五岁大的时候连话都说不清楚,哪里还会算算数啊?”   “就是说,这点大的孩子真的能解出那么多人解答不了的题?”   沈家人听到周围人窃窃私语,顿时都担忧地看向二狗,他们知道肯定是二狗自己做出来的答案,但是其他人却不肯信。   这是纯纯的污蔑!   “他肯定是作弊!”   “作弊!作弊!作弊!”   一堆人开始喊起来,一时间场面有些控制不住了。   二狗站在椅子上梗着脖子,嘴角微微撇下,他不知道那些人喊的“作弊”是什么意思,但是瞧见那些人愤怒鄙夷的视线,他能感觉到肯定是不好的话。   他还瞧见家人再和周围人大声争论。   他突然瞧见蓝叔叔的身影,外围人多,他站在另一边应该是刚到,正在整理被挤乱的衣衫。   二狗突然就好想哭,为什么刚才在自己答对从棚子里出来的时候蓝叔叔没来瞧见,结果现在被人骂的时候他来了呢?   但他才不要哭,他攥起小拳头喊道:“我没有作弊!”   那考官听到周围的质疑声没有第一时间做出解释,就是为了瞧这孩子心智,他有没有作弊自己这个考官最清楚。那纸页上画满的“正”字可以证明。   “我不信!你说没有作弊就没有么?先前考官还站在你身边那么长时间,你敢说他没有和你说一句话?”挑事那人咄咄逼人道。   沈若眼神冷了下来,这人明显就在这儿带节奏,明明自己考不出来,却还想要将别人拉下来。甚至还不怕学院找他麻烦,说二狗作弊是因为考官徇私,这点学院必然会出面的。   就是这挑事的人实在聒噪,沈若对自家二狗有信心。   蓝帆皱紧了眉头,他瞧见沈若和顾允他们,立刻挤了过来。   “我来晚了,二狗如何?”   沈若便言简意赅地将事情和他说了,蓝帆看向二狗,顿时心疼的不得了。   外面动静闹得这么大,棚子里的考官也闻声出来了。   “都别吵,既然你质疑这孩子算不出来,那便叫他来告诉你自己是如何算的。”他摸着山羊胡说道。   小侍立刻从棚子中将二狗的卷子拿了出来,摊开举起叫所有人都能看见。   上面画着满满当当的“正”字。   那男人顿时笑了:“还说能解出来,就靠这些?”话里话外就表达出一个意思,还说这不是作弊?   有些人一旦陷入自己的想法当中就会一遍一遍洗脑自己肯定是如此,他现在十分笃定。   “既然你口口声声说着这孩子作弊,并且还将我学院的考官牵扯了进来,这件事对我学院的声誉造成了极大的影响,要是他没有作弊,你该如何补偿?”那考官冷静问道。   “怎么?敢作弊不敢认?还想要补偿。我呸!”   二狗气红了眼睛,喊道:“我就是自己解出来的!你不许乱说!”   村里的孩子都会骂人的话,这种土话是最好学的,但二狗却从小被教育的不会说这种话,此刻就更气了。而且爹娘,阿爷阿奶、小叔和顾叔叔还有蓝叔叔都在呢!   考官见周围人都在说,有的人相信有的人不信,此刻便扬声道:“叫这孩子说他自己是如何解出来的,大家一听便知是不是他自己做出来的。如果证实是他自己做的,那么你们这些叫嚣着作弊的人,必须向他道歉!”   “行啊,就叫他仔细说来!”那人喊道。   周围人也纷纷应和,这么小的孩子话都说不清楚,还逞论他能将解题的思路说出来?   考官摸着山羊胡看向二狗,对他道:“孩子,你将在自己如何解出的这道题告诉大家,证明你的清白。”   二狗平复了一下情绪,开口道:“题目是有个地方晴天和雨天一半一半,有好多好多山,山上有五百棵树,樵夫天气好的时候一天砍掉五棵树,下雨天不砍树,问一个月的时间樵夫能砍掉多少棵树。”   他用自己的话将题目给复述了一遍,周围人顿时愣了一愣,这孩子这么一说听着好像便简单了许多。   二狗没注意到周围视线的变化,只顾着回想脑海中的思路,继续用清亮的童声道:“我得出了两个答案,七十五棵和七十二棵。”   “因为阿娘告诉过我,农历大月是三十天,小月是二十九天,如果题目里面的月份是大月的话,就是三十天里面有一半的晴天樵夫会去砍树,也就是十五日,一日砍五棵树木就是七十五棵树。如果是小月,那就是七十二棵还多半棵树。”   周围人听得一愣一愣的,这孩子还真的会做算术题!竟然能讲出个子丑寅卯来。   那带节奏叫喊着“作弊”的男人顿时脸色阴沉下来,嫉妒地怒火中烧。   考官摸着山羊胡笑起来。   二狗说完之后,有点不太确定地摸了摸后脑勺,说道:“我想着,这个樵夫下雨天都不肯出门砍树,肯定很懒,所以肯定是能少砍一棵是一棵。所以小月的时候多出的那一半就没有算上去了。”   这话一出,听到的人都没忍住笑了出来。人家题目里的樵夫很懒都被这孩子给瞧出来了,那严肃脸的考官都没忍住笑,立刻用大拇指和食指抵住嘴角企图立刻恢复严肃。   二狗发觉周围人都笑了,还有点懵。   沈若就知道自家二狗肯定稳得住,此刻一颗心也放了下来。   “大家可都听到了?”山羊胡考官问道。   “从未见过并不代表没有,不要将眼界缩窄了。”   那些先前喊过这孩子作弊的人,纷纷向他道歉,一时间“对不起”“对不住”此起彼伏。而那个挑事儿的男人完全闹了个没脸,他没想到这孩子竟然还真是自己解出来的,他想趁乱溜走,却被那严肃脸考官给抓住了肩膀。   “给孩子道歉!”   “这都什么人啊,竟然还想逃走,就是他头一个说这孩子作弊呢!”   “就是就是,冤枉了别人还不肯道歉,真是道德败坏!”   那男人听到周围的骂声,脸色黑如锅底,被按着过去站到那孩子面前,像是蚊子哼哼似的说了一句“对不起”。   二狗没看他,完全不接受他的道歉。   “考官叔叔,我不喜欢他。你们不要叫他进学院了好不好?”他人小鬼大,眼珠子一转故意道。   考官道:“他第一题答错了,进不了咱们学院的。”   二狗喊道:“那太好啦!”   那男人:“……”他顿时黑如锅底的脸上像是着了火,特别是听到周围人在那说嘴,自己一个大男人还比不上一个五岁大的小孩儿!   他甩袖就要开溜,往考场外去了之后匆匆忙忙的也不知是被谁给绊了一跤,直接摔了个狗啃泥,不能更狼狈。   周围都笑起来,他整张脸发烧,立刻一瘸一拐地跑了。而其他附和的人,也跟着作鸟兽散。他们可不想跟这人一样丢上那么大的脸。   骂声停歇后都是惊叹的夸的,二狗充耳不闻,此刻站在椅子上吸了吸鼻子。   “要不要歇一歇?之后还有两题呢。”山羊胡考官关切问道。   周围考生此刻只有对这小不点的佩服和惊叹,倒是不介意多等一等。   没成想小不点吸着鼻子摇摇头,说道:“没关系的,我一定要考上。爹娘、阿爷阿奶,小叔顾叔叔和蓝叔叔都在等我呢。”   考官笑着点点头,“那就继续!”   第二题考验的是考生们的反应能力。   沈若一听就愣住了,竟然和现代的某个游戏差不多,就是“答非所问”。比如问你“今天吃什么?”你要回答个别的答案,不能说自己吃了什么。   这一项许多人遭了殃,谁也没玩过这个游戏,第二题没有去棚子里,直接在考场上便开始了。   山羊胡考官一个人问上五道,能过四道便成。   有人考着考着额角汗都流下来了,大家平日里都是问什么答什么,哪里接受过这么无厘头的问话。   只有二狗,因为年纪小,思想也天马行空的。倒是五道题没有一道中招,全都被他给答非所问掉了。   考官问:“天是什么颜色。”   二狗答:“小云吞真可爱。”   考官问:“你今年多大了?”   二狗答:“我小叔做的东西最好吃!”   考官问:“你爹娘在哪呢?”   二狗答:“蓝叔叔来看我考试了诶。”   ……   考官没忍住挑了挑眉,这孩子回答的答案全都是围绕着家人,但是他之后问家人方面的题,他又能跳脱出去。这反应能力,确实厉害!   第三题,是看图写诗,这题考验文采,每个人写出来的自然不一样,也不需要进棚子作答。   学院要招收的自然是有天赋的人,很多人不会写字但看中了他的学习能力很强学院也能让进。考官便直接说了,这诗不需要太工整,打油诗也可。   还给举例了三句诗,大家可以模仿着作。只要平仄押韵就差不离了。   写诗,这就完全涉及到二狗的知识盲区了,他还没能学到诗词歌赋呢。   经过第二题,此刻留在考场中的人加上二狗就只有四人了,作诗这一题其实怎么样都能让过的。这一批能进入学院的人其实已经板上钉钉了。   周围人都没走,都好奇这孩子能不能作出诗来。   那张画是山水白描,有梧桐树也有凤凰,还画着几只小鸡。   另外三个人都用凤栖梧桐来作诗。一则“梧桐引凤画中游”,一则“梧桐翠枝凤凰来”,不难听出都是些有功底的人,能留下来的人年纪也都不大,这几人瞧着都是十三四岁年纪。   最后便轮到了二狗,他听了这些人写的诗,大概知道是什么样的东西了,此刻小脑子飞速转动,现学现卖道:“小鸡小鸡真可爱,长大以后生鸡蛋,二狗二狗生得矮,要喝牛奶吃鸡蛋!”   “噗!”   “哈哈哈哈哈哈!好诗好诗啊!”边上人顿时鼓起掌来,笑得乐不可支。   那考官也忍不住发出一声爆笑,边笑边喘着问道:“喝牛奶吃鸡蛋?”   二狗摸了摸后脑,不好意思道:“对,因为二狗要长高呀!”   “哈哈哈哈!”周围围观的人也被他逗笑了,这诗虽然没有啥文采,但是大家都能听得懂,而且小孩子懂得还不少,知道喝牛奶吃鸡蛋有营养能长高呢!   考官摆了摆手示意周围人安静,道:“你们四位便是此批能够进入学院的学子!”   二狗高兴地跳起来,立刻看向自家家人的方向,还看到蓝叔叔也笑了。   他真的真的考进去啦!以后就能在镇上学院里念书了。   没有叫家人失望,他看见自家爹娘相拥而泣,他也忍不住红了一双小眼睛。   接下来便是询问姓名,以及拿了一张名帖,类似于录取通知书一样的东西。沈若和顾允数了下,今年招收进去的学子一共十人,一百五十人里头就进了十人。   沈若现在看着二狗简直比自己高考完拿到心仪大学的录取通知书还兴奋。   “二狗,我们为你感到骄傲!”   事情结束后便散场,周围终于空了些,二狗从考场飞快地跑了出来。   他一出来跑到家人面前的时候便哭了,一张小脸上满是泪痕,到了最亲近的人们面前,就压抑不住内心的委屈,高兴的劲儿一过,先前死死强撑着压制住的委屈便翻滚而上了。   二狗绷不住了,他再表现得成熟懂事,也没用。到底还是个孩子。   先前发生的那件事事对一个五岁的孩子来说太沉重了,二狗长到现在从没被这么多人指责过,而且还是莫名其妙的指责。   他抽噎着扑进阿娘怀里,嚎啕大哭。   大家纷纷安慰,小云吞听见哥哥哭了,还着急地一直手舞足蹈,要去安慰哥哥。   “咯……咯啊!”李善桃立刻抱着小崽崽过去。   哭声最容易被传染,小云吞听着哥哥一直哭不理自己,他粉嫩的小嘴唇一瘪,也“哇——”地一声哭了出来。 第216章   二狗考入了镇上学院明日便要去报道, 今日是他可以随意疯玩的最后一天。   沈若决定带着家人们一起在镇上转一转玩一玩。   自家的“珍宝居”开摊了有一段时间了,家里人除了自个儿和阿兄顾允,其他人可都还没去看过呢!   小云吞又回到了自家阿爹怀里, 他哭累了这会儿却强撑着睁眼睛不肯睡觉。   周围的景色都是他从没见过的,小云吞睁大眼睛不住地看,瞧见什么有趣的东西还要晃动一下小手像是要抓到手心里似的。   二狗哭了一场宣泄过了,就暂时将先前不高兴的事情给忘了,在街上拉着蓝帆跑。   蓝帆给他买了两串糖葫芦, 二狗他自个儿吃一串,屁颠屁颠跑回来将另外一串递给柳杉:“阿娘, 你和阿爹一起吃!”   沈大山和李善桃瞧见了纷纷逗他:“阿爷阿奶没有么?”   二狗立刻递上自己手里的糖葫芦, 说道:“一串糖葫芦上面有六个,二狗吃一个,阿爷吃一个, 阿奶吃一个, 小叔吃一个,顾叔叔吃一个, 蓝叔叔也吃一个!刚刚好耶!”   小云吞叭叭抿唇,视线对准了哥哥手里的糖葫芦,听他说了好多人, 但就是没有小云吞!   “咯……咯咯!”小崽崽双手晃悠悠往前伸, 小眉头一皱一皱的瞧着有点子着急。   二狗小跑上前, 在小崽崽面前停住,对着他摇了摇脑袋:“阿奶说过小云吞不能吃这个哦。”   糖葫芦凑近了, 能闻见山楂混杂着冰糖脆壳的焦糖香气, 酸酸甜甜的叫人口舌生津。   小云吞吧唧了下嘴, 立刻有晶莹的水线落了下来, 将下巴处围着的涎搭子给打湿了一小块。   “咯……咯咯!”他扯着小嫩嗓着急地喊,还张大嘴巴“啊,啊呜”两声。   二狗见他很渴望的样子,脸上露出为难的表情,抬头看向沈若。   “小叔,可以给小云吞舔一口么?”二狗替小云吞问道。   沈若想起以前叫崽崽舔了口蜜饯结果就一发不可收拾的事儿,虽然没啥事,但是一旦叫他尝到了好吃的,那没有味道的牛乳恐怕就会像那时候的羊奶一样,被自家崽儿“抛弃”了。   毕竟,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啊。尝到了更好吃的味道,那原先尝惯了的就不想吃。   可是自家崽又这么馋,沈若简直有些哭笑不得。顾允从背着的书包当中拿出了沈若准备好的专门给崽崽擦脸的布巾,轻柔地给小云吞擦了把脸。   “个小馋猫,今儿个高兴,就叫他尝一口吧。”李善桃过来说话了,小云吞那副馋样儿把大家都给逗笑了。她有经验,小云吞能分辨香气分辨味道,只尝那么一点点碰一下下,没到喉咙口估计就化完了的,不至于有什么事儿。   沈若听他娘这么说了,便点了头。等小云吞月份再大些,就该多尝尝不同的味道了,多刺激视觉、嗅觉、味觉,触觉,这样能叫宝宝大脑发育的更完全呢。   二狗一听能给小云吞尝一口,立马递了上去。   小崽崽急不可耐地伸长了小脖子去够,不知道伸舌头,只会张开嘴去碰。   就这么一下子,小馋猫便成了小花猫。   糖浆有点化了,崽崽一贴过去,粉嫩的嘴唇上连带着嘴角旁边软乎乎的肉肉上都是糖浆。   “噗,他这算是尝着味儿了么?”沈丰没忍住大笑出声。   小云吞尝到了一点点甜味,开心地笑起来,沈若瞧着他脸上的糖渍忍不住笑着摇摇头。   书包中还有个竹筒里面装着清水,倒些出来打湿布巾给崽崽擦脸和嘴,这糖浆化的快干的也快,不赶快擦干净了崽崽脸上要疼的。   二狗心满意足地将一颗糖葫芦吃下,还要分给家人吃,大家都说不要,让他自个儿吃。孩子有这份心大家就都很开心很欣慰了,哪里是真的想要问他要东西吃呢。   沈丰和柳杉今日高兴极了,二狗能进书院这件事是他们想了许久的,束脩也能交的上,以后自家孩子能念书,能有学问,他们便觉着这日子特别特别好。   二狗喜欢和蓝帆一起,两人年纪差了那么多,但相处起来格外和谐。蓝帆甚至让二狗骑在自己肩头,带着他去瞧镇上耍把戏的人。   储水镇上书院招新生的日子虽不是什么节日,但来的人多那就热闹,间接地就来了不少摊贩在储水镇上摆起了摊,耍把戏的、斗鸡的、做吃食的,各种各样都有。   就跟赶集时候一样热闹。   许多外乡人、隔壁镇子的人都过来了,一时间热闹非凡。   但是热闹归热闹,人一多就容易被冲散,幸好沈若早有准备,他从书包里拿出了八条红色发带,叫大家都系上,这样之后在人流当中能一眼瞧见。   红色一般只出现在有喜事的时候才会佩戴或是穿戴,今儿正好是二狗成功考上学院的好日子,大家非常容易就接受了带上红色发带的事儿。   这些还是先前沈若和柳杉说了之后,那做嫁衣剩下的边角料另外做的,当真是一点儿都没浪费。   蓝帆没想到自己竟然也有份,接过红色发带之后也从善如流地扎起了马尾。   他们一行人都戴上了同样的发带,大家瞧见了便知道他们是一起的,哪怕被人流冲散,问一声有没有瞧见头上戴着红色发带的人,大家一般都能回想起来。   毕竟红色是最亮眼的颜色,让人能够一眼就捕捉到的。   街上人多,不免也有认出沈若和顾允的人,大家便点头示意一番。   二狗骑在蓝叔叔肩头,那目标就更大了。   也不知道谁当街突然喊了一句:“看!小神童!”   “哪儿呢哪儿呢?”边上人忙问。   “就一眼瞧过去最高的那个!这孩子才五岁,今日就考进了学院啦!”   “这么神?竟然才五岁啊!”   “我亲眼瞧见的!”   顿时周边不少人围拢过来嘴里喊着“小神童!小神童!”   沈家人都懵了,蓝帆反应极快,将二狗抱下来往怀里一裹,就准备跑。   沈若也没想到竟然会这样,周围突然一点儿空隙都没有,人挤着人。他只好将小云吞努力往怀里抱,手肘外凸,不叫周围人撞到孩子。   顾允立刻圈住了他们,当机立断往街道边缘的位置挤去。   家人被人流冲散了,哪怕有红色发带,此刻抬眼看去全是黑压压的人头,根本瞧不见人。   但幸好从学院那方空地要走之时,阿富把牛车驾去了“阑珊珠宝行”,之后大家都去那儿回合便成了,倒是不至于丢。   顾允牢牢地保护住沈若和小云吞,终于穿过拥挤的人潮挤到了最外侧,这里终于空了些,沈若放松了一下发僵的手臂,小云吞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但是也不吵不闹的,只睁着大眼睛到处乱看。   “呼——这也太疯狂了。”沈若本以为自己和顾允当初那种名人效应已经很窒息了,没成想二狗这一出更窒息。   “大家都想看神童。”顾允将小云吞接到自己怀里,让沈若能松松臂力。   沈若转了转手腕,忽而想起顾允以前八岁考入学院,难不成也经历过?   “你以前也被人喊作’神童‘吧?有没有今日这排场?”沈若用调侃的语气问出口,脑海中浮现出一个幼年版的顾允,板着一张小脸狂奔的画面,后面追着一群人喊着“神童!神童啊!”。   没忍住被自己的脑补逗笑,沈若抬眸看向他。   顾允抱着怀里的小云吞,微微晃动着手臂当作摇篮,闻言便“嗯”了声。   “真的啊?”沈若没想到自己随口一问的猜测竟然成了真,忍不住想要询问更多细节。   顾允古井无波的脸上顿时露出了点复杂难明的表情,“那时候我只想逃,他们那疯狂劲儿像是恨不得要将我给吃了。”   “后来呢?被抓着了么?”沈若立刻接口问道。   顾允:“……抓着了。”   他那时候还小腿也短,根本跑不过那么多大人,被抓到也是迟早的事儿。   “然后呢然后呢?”沈若抬眸用亮晶晶期待的视线看向他。   怀里的小云吞也睁着葡萄大的眼睛看过来。   这两双相似度极高的眼睛叫顾允有点吃不消,稍稍目移道:“然后,他们便想要沾沾喜气,沾沾聪明。”   “怎么沾的?”沈若好奇问道。   顾允轻叹口气,明显不太想回忆。   “说嘛,我真的很想知道!”沈若抬手揪住了顾允的衣摆,无意识的撒娇。   顾允:“……”   “他们摸我的脸,我的头,还有我的手。”顾允艰难说道。   沈若闻言眉头皱紧,有些担忧地将自己的手搭在了顾允抱着小云吞的手背上。   当年小小的孩子被数十个陌生人摸脸、摸头、摸手,他哪怕再早熟也要被吓坏了。喜气和聪明如何能是摸一下就被沾走的,不过是那些大人想叫自家孩子也能成为所谓的“神童”而想的“偏方”罢了。   八岁大的孩子站在人堆当中像是被当成了个器物,像是层层乌云遮住了太阳,他没有任由着他们“沾”,而是趁乱从人缝间逃走了。   但也就是这事儿之后,他便对陌生人近身之事有了些抗拒,待所有人都疏离了。   书院当中许多学子一开始都想与他交好,但他不喜热闹,屡次拒绝后便传出了他清高、孤僻的传言;后来又有了沈若猛烈追求的事儿,致使他在书院中多次被人挤兑。后来去了私塾之后便有了好转,但只要是个读书人哪里不知道这一则风流韵事?   顾允对“神童”的名号没有丝毫留恋,也从不以此沾沾自喜,后来他考上了案首秀才。有人说酸话,并不说他勤工苦学,而是说他本就是神童,考上案首理所应当。只一句“神童”就能将他所有的努力给抹灭么?顾允生觉搞笑。   总归,太高的评价给一个刚要踏入学习之门的孩子,这并不好。   二狗比起其他同龄的孩子是多了些聪慧,但是他每日每夜练字读书的努力别人全都看不见,哪里知道他为何才能如此优秀呢?   沈若听着顾允娓娓道来,用力地咬了下嘴唇。   叫你问问问!问这些做什么呢!勾起了顾允的童年阴影不说,还知道了不少让他难受的事儿。   沈若明白顾允说的没错,给一个五岁大的孩子冠以“神童”的称号不妥当,“伤仲永”就是这么来的。   两人抱着孩子往前走,此刻街道空旷了起来,沈若拐进一条弄堂。   顾允有些疑惑但还是举步跟上。   在斜飞出去的屋檐阴影遮掩下,沈若双手攀住他双肩,踮起脚尽力不压到小云吞,倾身过去用自己的脸贴住了顾允的脸。   沈若感觉到顾允的脸颊温度升高,自己的也是。随后他又转过脸来,和他额头对着额头,蹭了蹭。   最后他将自己的双手都放在,顾允的手背上,搓了搓。   那个八岁大被喊着神童的孩子,此刻像是被沈若抱在了怀中,和他脸贴脸、头对头、手牵手,心中的那片乌云好像就那样无声无息的消散了,唯有烈阳照耀心田。   顾允感觉到自己的心脏快速地跳动,一下又一下。   沈若是真的心疼了,顾允小时候和柳兰香孤儿寡母两个人过得肯定很孤苦很难,到了镇上考上学院之后竟然还遭遇了这种事……   瞧见方才那疯狂的景象沈若本以为大家只是追星效应,想要冲上前去看看“小神童”长啥样,没想到竟然他们还会想要做那种事!   简直一点边界感都没有!   “那些人就是仗着你那时候年纪小,无法反抗。”沈若气愤道,要是他身边有大人在就好了,还能护上一二。   顾允无意惹他心疼,抱着崽崽过去逗他开心,宽慰道:“也没几下,之后我便窜逃走了,那时候沈汉三便已经开始做牛车生意,我就跑去找他,躲进了他车上的箩筐里。”   “没叫那些人再找到。”顾允直视着沈若说道。   沈若从他寥寥数语当中感觉到了那时候的惊险,换作是自己一大群陌生人围过来要摸他的脸、他的脑袋和手,他分分钟就要跟人打起来了!   沈若深吸了一口气,又缓缓地吐出,看着他说道:“好想见见小时候的你。”   要是他在,肯定要牢牢地护住那时候的顾允,叫他能摆脱童年阴影。   沈若回想起自己刚来的时候,也是牛车上,他不过是因为牛车狭窄没有空位坐在了顾允边上,他就有些不适地往另一边挪了下。   沈若以为是他十分厌恶自己,现在才明白过来,他是不能叫不熟悉的人近身。   到后来,沈子莺上车要挤到他身边,牛车一颠簸她就要摔倒,顾允不愿意叫她撞进怀里,便转身压在了自己身侧。   因为那时的他和沈子莺比起来,顾允肯定觉得他是比较熟悉的那一个!   破案了破案了,难怪会这样!   而且当时自己还觉得沈子莺是女主,那她喜欢的人一定就是男主角,从而对顾允有着诸多偏见。   现在回想起来,自己当时的想法却是搞笑。   那时候他很疑惑,命运之神都给男女主角制造纯天然的邂逅了,为啥他这个炮灰吃了亏。   而且男女主角竟然这么不熟的样子!   却原来是这样啊!   沈若的眼睛亮起来,开始仔细回想是从什么时候开始顾允压根不排斥自己甚至还反过来要贴着自己的了?   有点想不起来了,可能是在他以身体护住他挨下那一捆柴的时候?或是在牛儿中毒自己将草汁沾上他袖摆的时候?再或是,他拿走了自己那张青竹小笋的手帕的时候……   原来一切的一切都有迹可循。   从弄堂里拐出来,继续往前走。   “你慢点儿。”顾允抱着小云吞不好动手,只好开口提醒。   沈若这才回了神,发觉自己差点一脚踩上了别人小摊上的东西,立刻转身道歉。   “你方才在想什么?”顾允问道。   两人继续漫无目的地向前走去,沈若对着前方照射过来的日光璀然一笑:“我在想,我好爱你。”   他很少有这么直白的表露,顾允顿时就被撩到了。   小云吞开始“啊呜啊呜”地抗议。   沈若从善如流开始端水道:“也爱小云吞。”   小云吞立刻就笑了,咔咔咔地笑,哈喇子流了一下巴。   沈若笑地柔和又无奈,走到顾允身后从书包里拿出布巾给他擦。   再走过半条街就到了刘氏医馆,沈若见里头药童在拣药材,没瞧见刘大夫,想来人不在。   在门外瞧了一眼之后便打算走。   “若哥儿,顾允,你们来了怎么不进去?”刘大夫恰好出诊归来碰上他们,立刻问道。   “刘大夫。”两人齐声打招呼。   刘大夫顿时被沈若怀中的襁褓给吸引住了视线,将背着的医药箱子往身后一别,就凑上前来看。   “呀,你们竟还把我未来的徒儿给带来了!快快快,快进来!”刘大夫笑得眼睛都眯起来,招呼他们一起进去。   沈若简直哭笑不得,他家小云吞还没长大,才这么点大哪里就能瞧得出来有没有当大夫的天赋呢?   进去之后那小药童便也凑过来瞧,看来这便是爷爷曾说过要收为徒弟的孩子了。   小云吞到了新的环境也不吵不闹的,只大眼睛滴溜溜的转。瞧见那扎着两条冲天辫的小药童,还冲他笑。   小药童觉得他又漂亮又可爱,便定定地盯着他瞧。见他笑了,也跟着笑。小云吞动动手,他也动动手。   刘大夫想抱抱孩子,但碍于刚出诊完便歇了心思。   “他叫什么名字?”刘大夫看着小崽子眼也不眨,问道。   沈若回答道:“大名叫沈念宝。”   “念宝。”刘大夫笑着点点头,“这名字好,心心念念的宝贝。”   “嗯。”沈若也觉得自己取的还不错,至少比自家阿嫂给二狗取的名字好很多。不过以后二狗要进学,自然要给他改个名字。当初叫沈二狗完全就是因为,先取了个小名儿叫二狗,后来一岁大了要到官府录入的时候,便直接写了沈二狗。这完全就是图省事儿,村里许多孩子的大名也都跟小名儿一个样。   “你可要快快长大,好来跟我学医。”刘大夫对着小云吞谆谆教诲。   小云吞噗噜噗噜吐口水,完全将刘大夫的教诲拒之耳外。   他这会儿忙着跟小药童玩“你学我,我学你”的游戏呢!   刘大夫又给沈若把脉,叮嘱他不要太劳累,沈若应了。   顾允来都来了,刘大夫也给他把脉。   “不错,你们俩脉象平稳有力,也还年轻着恢复得快,有没有想过再生几个?”刘大夫年纪大了总爱操心小辈的事儿,但身边也没个小辈能叫他来操这份心,这会儿对着顾允和沈若便直接问了。   毕竟是他认得妹子的孩子,他问倒也不突兀。   沈若被他直白的问话闹了个大红脸,他们除了那次意外之外就没到过最后一步,顶多也就是……用手帮着弄了弄。   况且他们早早地便商量过了,只要小云吞一个就好。   沈若心有此想法但是没有契机去说,而且古人都觉着多子多福,但后来在荷塘村产妇家中顾允瞧见了那一遭,便主动提起他们只要小云吞一个。   沈若答应了,他虽然是个小哥儿,但心里还是个男性,生下小云吞已经觉得十分幻灭了,要是再来一次十月怀胎,他觉得自己恐怕有些难以接受。   顾允也舍不得再叫沈若往鬼门关前走一遭,有个小云吞在就将他的视线和时间分走了大多半,他偶尔还会吃小云吞的醋,要是再多来几个小云吞……顾允觉得整个人都不太好了。   他郑重地对刘大夫回答道:“没想过,我不想若哥儿再生怀了。”   刘大夫顿时露出惊讶的表情,“你说什么?”   “难道你不想再要个小汉子?”刘大夫冷静下来之后,问道。   一般人家若是头一胎生了哥儿,那第二胎便有可能会生出个小汉子来,几乎所有人家都是怀生个两个到五个的,家里就一个孩子的也有,那都是老来子生不出第二个了才只有那一个孩子。   顾允和沈若身体都好着,竟然说不想要第二个孩子!   沈若知道这话对年纪大些思想固化的人会有所冲击,一般人自然觉着男女哥儿双全是最好,但是他觉着生男生女都一样,有了小云吞之后,若是再有一个孩子,如何能一碗水端平呢?   对二胎的关爱全都是从头胎身上剥夺的,孩子最能感知到父母的爱,只不过有的孩子不敏感,若是有敏感的孩子,感觉到之后便会伤心。   沈若不想发生这样的事情,他想要好好地精心地养大一个孩子就好。   小云吞就是他和顾允唯一的崽崽,有他们这两位爹在,必然不会叫孩子长歪了。   刘大夫看着沈若怀里瞧着聪明劲儿都要满溢出来的孩子,心道可惜。   若是他们再生几个,那岂不是各个都能长成这样玉雪可爱,瞧着像小仙童似的孩子,以后能走了就围在身边,像一个个小糯米团子,多可爱多热闹啊!   可惜了——   沈若并不觉得可惜,小孩子固然可爱,但是一个生命诞生将他带到这世上便要对他负责。养一个孩子都需要家里人齐上阵帮忙,完全无法想象那些独自带娃的母亲究竟有多么艰辛。   小云吞不知道自己未来可能有的弟弟妹妹都没了,此刻还笑着拍起手。   刘大夫再一次喊可惜,但是小辈的想法自己不能随意扭转,更何况他们俩向来就与常人不同。在一些思想上,刘大夫甚至觉得他们比起自己想的层面还要高些。   “既然你们不打算要孩子,那我送你们一样东西。”刘大夫立刻去柜台后头摩挲了好一会儿,这才端着一个盒子走了出来,递交给顾允。   沈若抱着小云吞没法上手接,偏过头去看那盒子。   盒子没什么稀奇的,就是普通的木盒子。   刘大夫支使药童去拣药,自己也走到了柜台后头忙活。   顾允打开了盒子,入目是许多条微黄透明的薄膜。   顾允看着盒子里的东西不明所以,伸手去拨弄了两下,疑惑的抬起眼。   “这是?”   沈若也跟着看了一眼,一开始他也不知道这是什么玩意儿,但顾允修长的指节一拨弄,便露出了底下一个个呈椭圆状的东西,在最顶端还打了结。   这个形状……沈若顿悟后,顿时双颊爆红。   这玩意儿!不、不就是古代的、套么? 第217章   沈若伸手过去“啪”地一声合上了盒盖。   顾允疑惑地看向他, 发觉若哥儿脸颊绯红像是见了什么不该见的东西似的。   顾允自然也不是那等没见识的模样,只是头一回瞧见这东西丝毫没有往那方面去想,他好歹也是一个孩子的爹了, 哪怕再醉心书册,联系一下若哥儿瞧见这东西的表现,再回想刘大夫送此物时候说的话,便都明白了过来。   莫名脸一红,匆匆将盒子收好放进了书包里。   沈若瞧见顾允一番动作行云流水, 他好不容易温度降下去点的脸腾的一下热了。   低头掩饰性地咳了下,假装不在意。   但脑海中却不由自主地回想起那一次, 虽是招炎草香灰的药性使然叫他忘记了, 但是脑海中的血块化完之后所有的细节都能回想起来。   他不是个重欲的人,自己都很少弄,每日许多重要的事儿挤占了大部分的时间, 要不是遇上了顾允他或许真的会守着小云吞过一辈子。   气氛一下子就暧昧了起来。   沈若自顾自揉了揉小云吞的脑袋, 轻轻揪住他的小辫子。   医馆中的药香一直往他鼻子里钻,让他感觉到头晕目眩, 想起记忆中那一抹徽墨清香,沈若咬唇阻止自己的回忆发散,捏了捏崽崽头上的小辫子。   顾允有心想要打破这片沉默, 问道:“我们之后去’珍宝居‘还是’阑珊‘?”   “先去’珍宝居‘, 今日阿兄不在只有周浪和小松在那边, 不知会不会出什么乱子。”沈若回答道,偷偷抬眼瞧顾允的表情, 这人就脸红了一下下, 现在就恢复如常了!   其实这东西也算挺常见的吧?古人也有避孕措施的呀, 这很正常吧。   沈若在心中对自己说, 在现代自己从没买过这玩意儿,但没吃过猪肉总是见过猪跑的,知道这是个什么东西。一时间瞧见了害臊,完全是因为顾允在身边,思维发散一联想顿时就把自己给臊了个大红脸。   那、那薄膜瞧着一条条也不粗,能、能塞得进么。   停!沈若控制住自己不要再继续想了!   顾允表面上不动声色,实际上一颗剧烈跳动的心从来没有安歇下来过。自从方才若哥儿迎着烈日对自己说“我好爱你”的时候伊始,心爱的小哥儿眉眼弯弯,眼中似乎盛满了星光,这些星光却独独照耀自己。   他感觉到装着木盒子的书包背在背上都有些发热,脑海中的回忆日渐清晰,光是一回想,心下便重重一跳,呼吸不稳起来。   他保持着正常,骨节分明的手却在袖中捏紧了。故意不去看眼前的人,伸出手来搓了下脸,想去后屋打些水来擦把脸。   顾允问:“要洗把脸么?”   沈若没想到话题跳跃的那么快,愣愣地应了声:“好啊。”   顾允起身出门去,刘大夫见人走了立刻又从柜台后面摸了过来,往沈若手里塞了个小罐子。   “你虽是小哥儿,但小哥儿于那事上毕竟不如女子……你且收好了。”刘大夫抖了抖胡须,轻声道:“我亲手调配的,比镇上卖的要好。”   沈若感觉跟接了个烫手山芋似的恨不得塞回刘大夫手里。   “别害臊,这都是常事,往日还有些成了婚的小哥儿来我医馆中借口看病,其实就是为了来买这个。你总能用上的。”刘大夫道。   沈若:“……多、多谢。”   刘大夫难得露出些顽皮的笑:“用完了记得来找我取,我现给你做。”   “……”沈若真的会谢,他感觉自己成了煮红的虾子,恨不得蜷缩起来叫人看不见了才好。   “别说了,刘大夫,”沈若把崽崽抱紧,求饶似的道:“你再说我以后就不来了。”   “好好好,我不说了。”刘大夫没成想若哥儿脸皮薄成这样,生怕惹恼了他以后自己的乖徒儿就没有了,立刻恢复正形。   顾允从外头拧了帕子进来,沈若听着声音了立刻将小罐子塞进了怀中。   顾允对着刘大夫点了下头,走到沈若身前给他擦脸。   怎么他走了这么一小会儿,若哥儿的脸更红了?   “有点热。”沈若见他的视线停留在自己脸上,屋里头光线好,脸红无处遁形,只好解释道。   “确实有一点,擦完脸我们走吧,外头有风。”顾允道。   “好。”沈若猛点头,恨不得赶快飞出去。   谁知道再呆下去刘大夫还会不会再说点啥,这种事情沈若从来没有主动去想,但今日也不知道怎么的,见了听了便觉得浑身燥热。   也许是给崽崽裹了两层抱着就像个小暖炉似的,所以才会觉得热吧?   两人要走,刘大夫还有些不舍,还没多看几眼未来的小徒弟呢。   那小药童也不舍地看着小云吞,奶团子漂漂亮亮的还一直笑,叫人心都暖了。   答应了刘大夫下回来给他带卤味,两人便往储水街方向去。路上的人肉眼可见的减少了,也不知是不是因为都去追逐着二狗去了,微风拂面而来很快便带走了身上的燥热。   高大清俊书生气的汉子与一位身形纤细漂亮的小哥儿站在一处本就是一道亮丽的风景,更别提他俩还抱着个孩子,因着临近正午沈若便将小云吞襁褓外头的那层薄被子给摘了,免得给孩子闷中暑。   周围寥寥行人瞧见后都被惊艳到了。   还有人认出了他们,问这孩子是谁的。   有人瞧见沈若的模样身形也不像是生过孩子的,只以为他抱着的是别人家的崽儿。   沈若笑着回道:“是我生的。”   那人顿时嘴巴张大几乎能塞进一个鸡蛋:“沈老板竟然已经有孩子了?!那顾秀才,你、你们不是还没成亲么?”   顾允向来不愿意浪费时间跟不太熟悉的人解释些什么,但是事关若哥儿的声誉他却要说,但没等他开口就听到有人道。   “诶唷你这都不知道啊!沈老板以前是被人给害了,就几个月前那沈媒婆和沈子莺的案子,在镇上闹得那么大,你还真是跟天上人一样!”周围有人情绪激动道。   那人这才将他们的情况与那惊天案件中的一件给对上了号,原来那被沈子莺下毒害的人便是沈老板!这案件一出被县太爷断案如神结束之后便被镇上茶楼的说书先生给改编成了本子,每日都要在茶楼里头说的。   竟然听了那么多次,还不知道其中的两位原型便是他们!   “真是对不住。”那人立马道歉。   “沈老板和顾秀才还是大善人呢,当初镇上不少孩子被掳走,就是他们帮了官府的忙查到了那些孩子被关的地方,真是了不得。听说那些人贩子还都是带着刀剑的呢!”有人显然十分激动,将所有自己知道的关于他们的事情全都抖落了出来。   沈若抱着小云吞和顾允一同往储水街走,他们也三三两两的跟了过来,他不能阻止别人自发的跟随,因为这些人并没有跟追逐“小神童”似的那么疯狂,只是坠在后头。   就是有一点沈若感觉很羞耻,就是他们本人就在前头走着,后面人在那说着他俩的“丰功伟绩”大肆宣扬,边上有人在那买东西还是作甚的,听了之后也加入大部队,还有不知道这些事儿的,立刻就被边上的人你一言我一语的科普上了,特别像是他们俩花钱雇来的托儿。   沈若简直尬到头皮发麻,他真的不太能适应被当成明星似的感觉,边上还有人瞧见这么多人跟着,还要问前头的是谁,然后就能听到后头人大声科普。沈若严重怀疑这些人要是到了现代,那肯定是追星粉丝中的中流砥柱,是会去给艺人的接机的真爱粉丝。   甚至还想给自家正主拉拢一些路人粉,在后头飞快普及正主的各种履历。   顾允对此却接受良好,只要不距离他太近,只是跟随倒是无伤大雅。他并不是享受这种感觉,而是对那些陌生人不甚在意罢了。   所以觉得尴尬的人难道只有我吗?沈若惊愕地发现这一点。   他心中默念“只要我不尴尬,尴尬地就是别人”,随后便不再将注意力放到身后人说了什么上面,而是瞧着怀中咿咿呀呀的小云吞。   小崽崽今儿一直没合眼睡短觉,出来之后瞧着什么东西都新鲜,大眼睛滴溜溜的乱看,瞧见空中鸟儿飞过都能对着咔咔咔乐好久。   这孩子还真是容易满足快乐,沈若心中盈满了暖热,小云吞就像个小太阳似的,一直都给他许多正能量,让他更有力量。   顾允知道若哥儿容易在外人面前害臊,故而默默落后半步隔绝掉一部分人盯着沈若的视线。   两人走到了“珍宝居”后,也带来了一堆人,周浪和小松瞧见他们立刻打招呼,现在临近正午没什么客人,他俩正坐着歇息。   结果没想到突然就来了一大波人,他们跟着沈若和顾允过来了,再一看到了的是沈老板的小摊,先前说的兴致盎然,恨不得将沈若和顾允给夸到天上去,那些个说得最欢的立刻就投入了“珍宝居”的怀抱,不差钱的就买上一堆小玩意儿,反正家里总归都是能用得到的,边上有些莫名其妙就加入队伍的看着面前抢购的画面,觉得来都来了,不如买上一点走,也不算白来一遭。   顿时“珍宝居”的生意像是开摊第一天那般火爆。   沈若简直是目瞪口呆,这也行?!   这效果可比自己那日推出折叠小马扎的时候还好!   小松脸上都快要笑开花了,这些人不光要买东西,还对着他俩给沈小哥儿一顿夸,他是打心眼里觉得沈若好的,这一来一回的聊,不自觉就又卖出去不少东西。   虽说小松不是他们聘请的员工,工资是由蓝府给的,自然也不能总叫他一直在这儿忙活结果得不到工钱,小松不肯要,但是沈若坚持要给,还说要是他不收下那就不要他再来帮忙了。   毕竟“珍宝居”以后再推出新东西的时候那几天肯定生意很火爆,自家阿兄自己一个人会忙得团团转,这时候就需要有一个有经验的人来帮衬。这个人选自然是小松最好。   沈若给他的自然也不能叫做工钱,只说这是奖励给他做活儿用心努力的奖金。   小松在蓝府呆了那么多年哪儿能不知道沈若的良苦用心呢,只好眼眶红红的收下,他是真的没想过这世上竟然真有这么好的人物,像是菩萨般来解救世人一样。   对他从来不像使唤下人一样,只拿他当做一个朋友般对待,这叫小松十分动容。   要不是他的卖身契在蓝府,他都恨不得一辈子跟着沈若干了。   周浪一时间抽不出空来跟沈若说这一上午的营收,因着客人多,便开始招呼起了客人,沈若见他一样一样从没出错便知道上午应当没有出什么乱子。   冲他点了下头。   顾允瞧见了没有多说什么,周浪先前对沈若的心思他知道,但是人家已经是若哥儿的干阿兄了,要是起什么心思那可就不礼貌了。只是同为男人,顾允偶尔还是会有些介意以前自己还什么都不知道的时候,周郎竟然向沈若表白,快自己那么多。   只这一点叫他心生不爽,   但幸好若哥儿也认清了自己心中所想,他们下月便要成婚了。   顾允也对着周浪点了下头,他们虽是同龄,周浪比起自己似乎还小半个月,但没关系。   顾允十分期待未来自己跟着若哥儿一同喊他干阿兄的时刻。   沈若见外头他们顾得过来,便拉上顾允一同往许氏布庄中走。先前答应了许歆文今日带崽崽来镇上之后带来叫她抱一抱的,既然答应了那就不能失约。   许歆文早早地便等在布庄里了,还顺便跟着掌柜的一齐做账,此刻就在柜台后头。   她眼也不抬,察觉到有人进了布庄便道:“客官是要裁衣裳还是做被面?咱们布庄里什么类型的布都有,保准你……”   “歆文。”沈若唤道。   许歆文顿时惊喜地抬起脸来,看见沈若和顾允一齐过来,还有他怀抱中的襁褓,立刻从柜台后头冲了出来。   “若哥儿你们来啦!可叫我好等!”许歆文完全不顾及自己的形象,在沈若身旁蹦跶着,立刻去瞧沈若怀里的孩子。   襁褓中的小宝宝正睁着葡萄似的大眼睛瞧着面前的人,小脸白嫩嫩粉嘟嘟的嘴巴正一努一努的,特别可爱,那额头上的红色小痣衬的他小脸儿更白嫩,头顶上还给扎了小辫子坠着一根红绳,一晃一晃的简直晃进了许歆文心里。   “小云吞呀!还认不认得我?”许歆文兴奋地问道。   小崽崽窝在襁褓中,好奇地看向面前突然凑近的女人的脸,他张开嘴“啊呜”两声。   “他记得我!”许歆文现在完全沉浸在了崽崽的可爱之中,无论崽崽说点啥她都觉得在回应自己。毕竟小云吞没哭,那肯定就是说的好话!   沈若见她如此兴奋,也不好意思泼她凉水。   虽然以他崽崽亲阿爹的身份猜测自家崽经常“啊呜啊呜”地喊,那意思大概就类似于和人打招呼,问候。   毕竟小云吞几乎见了谁都“啊呜”,还喜欢“叭叭叭”地玩自己的嘴巴,吐口水。   许歆文的双眼露出渴望的目光,定定地看向沈若,笑着问道:“叫我抱抱他好么?”   沈若带他过来就是想给许歆文抱,毕竟答应好了的,此刻便直接点了头。   许歆文得到允诺小小的惊喜地喊了声,随后便小心翼翼伸过手去抱住了小云吞,看着他不抗拒的样子,便慢慢地从沈若双臂间将他接到自己怀里,   抱住了!   襁褓中的孩子软软的,暖暖的,叫她一颗心顿时就充盈了。   小崽崽还冲她笑,露出粉嫩的牙床,大眼睛弯起来月牙似的,可爱的她心儿乱颤。   “走,我们到雅间坐坐?”她还想多抱一会儿呢,不想沈若和顾允立刻走。   想来今日也没什么别的事,本就是想要带家人来镇上游玩的,虽然被冲散了,但是大家应当都会找自己感兴趣的地方玩儿。   沈若猜测自家阿爹阿娘肯定会去故地重游,买上三两块阿娘爱吃却经年未曾能买上一回的桃花糕;阿兄阿嫂应当会在镇上逛逛,为二狗添置些以后能用上的小东西吧;而二狗和蓝帆,那就不知道了,有可能去了“阑珊”躲着,也有可能直接到集市上买了面具在集市上玩儿了也未可知。   “走吧。”沈若应道,随后看了顾允一眼,问他:“你今日还要去书屋么?”   “今日不用。”他在书屋中做的事便是博览群书,之后写下注解,这些注解未来会被归置一处做成书册发行,这就是他近日做的事。   除此之外,还有各类算学书籍他也还在钻研,结合若哥儿教给他的“九九乘法表”叫他更有新的见解。这些事儿他还没有和若哥儿说过,但他想若哥儿那么聪明必然早早便猜到了。   毕竟自己曾向他吐露了自己所著的书册,这些事情也不难猜到。   书屋中的老先生叫他每日都去,但若是有事也可不去,今日明显是陪若哥儿和小云吞比较重要。   沈若听他说不用就放下了心,感觉顾允的事业工作时间还算是自由度比较高的,这样就挺好。就是他有些担心许歆文和自己说话说话,他有时候就会顾不上身边的人,从而冷落了他。   上回便是这样,顾允虽然不说也不会因为这件事吃醋,但沈若就是觉得不太好。   但是许歆文和自己聊天那都是跟闺蜜似的感觉,他一个大男人杵在这儿确实也叫许歆文不太能放得开。   顾允浑然不觉尴尬,他向来对除家人以外的其他人都淡淡的,视线一直便顿在沈若身上。   若哥儿听着许歆文说话笑了,他脸上的表情也会跟着一松;若哥儿逗弄着小云吞,小云吞笑,他心中也会漫起无限温情;若哥儿……若哥儿……只要是他在自己面前,顾允便觉着所有的美好都在触手可及之处了。   沈若也没只顾着和许歆文说话,还顾着顾允,时不时在桌子底下牵住他的手捏捏,或是故意叫他也加入话题,总之不想冷落他。   顾允也知道若哥儿的良苦用心,便也同许歆文说上了几句话。   沈若很满意。   “……若哥儿你先前还说小云吞被不熟悉的人抱会尿人一身呢,是不是不想叫我抱诓我的啊?”许歆文逗着小云吞玩儿,脸上满是笑容,对着沈若哼哼着问道。   “要是真不想叫你抱,那我今儿就不会上门来了。”沈若道。   许歆文笑得更开心了:“那就说明小云吞认得我,觉着我面善,知道我是他未来干娘呢!”   沈若也有些惊奇,“那应该是吧。”   她乐呵呵地抱起小云吞晃悠,两手放在崽崽的腋下将他抱起来举高高。   小云吞也跟着乐,他哪里玩过这么好玩的游戏,顿时小脚都跟着节奏晃悠起来。   随后淅淅沥沥的液体浸透了尿布,落在了许歆文腿上,很快便将鹅黄色的下裙给打湿了。   没曾想打脸来的那么快,许歆文瞧着直乐的小云吞,也没管被他尿湿了的裙子继续举高高:“我的小干哥儿一来就送你干娘我这么一份大礼哦。”   沈若没忍住失笑,果然小云吞这毛病还是没改,但是现在他还小没关系,要是再长大些能控制住了,可不能再叫他有这种习惯了。   要是以后每逢遇见一个陌生人都送他一泡尿,那可还行?   再玉雪可爱的小哥儿都要把别人吓跑了吧!   这孩子啥都好,就有这毛病,沈若一开始还觉得搞笑,但要是长此以往那就不行了。   这个需要好好教。   沈若同顾允说了下,顾允点点头。   这是两位奶爸从未设想过的道路,原本想着要教小云吞如何做一个正人君子,还想着要教他做个善良的人,却没成想要教的第一件事,竟然是不要随意对着别人尿尿?!   两人对视一眼皆是有些哭笑不得,这表情便流露在了脸上。   许歆文不知道他们在打什么哑谜,但是瞧见他俩之间的气氛自个儿根本融不进去,便也不说话,不去打扰若哥儿,就逗着崽崽玩儿。   他们在她眼中极为般配,还有个如此玉雪可爱的孩子,真是叫人羡慕。   “歆文,把孩子给我吧,你也去换身衣裳免得着凉。”沈若要接过崽崽给他换尿布,顾允打开了书包。   许歆文有些不舍但还是把小云吞还给了沈若,尿布湿透了小崽崽肯定也不舒服的。   “那我去换衣裳,之后再叫我抱抱可以么?”许歆文笑着问道。   沈若颔首,刚才那会儿崽崽尿那么多很大一部分原因是今儿上午那么长时间还没给他把过尿,跟擎等着被许歆文抱了才尿似的。   沈若无奈地笑着点了下崽崽的额头,说道:“你啊,以后可不能再这样了,这个习惯得改,要不然阿爹打你屁屁,知道没有?”   小云吞张开嘴笑,被换尿布不哭不闹的,喊着:“……爹!”   不是发音不准的“碟”而是一声“爹”,字正腔圆!   沈若顿时被萌化,说道:“那就不打屁屁了,但还是得改!”   小云吞努努嘴,又喊了声“爹”,小嫩嗓奶声奶气的,可惹人疼了。   沈若抿唇:“……还是得改。”   小云吞大眼睛眨呀眨,冲沈若弯眼睛笑:“爹呀。”   “……”沈若看着他,深吸一口气,顿时破了功。   “行吧行吧,等你以后长大了再说!” 第218章   午时, 许亦方和许尔圆也到布庄来,热情邀请沈若和顾允一同用膳。   沈若本打算带着孩子走了,但是许家人盛情难却, 许歆文也恨不得一直抱着崽崽,于是只好答应下来。   席间,许尔圆有些不大好意思地揉着后脑,再一次对沈若和顾允道了歉。   这段时间他已经深刻意识到了自己当初的错误,也深觉得自己仗势欺人想要砸掉他们摊位那件事不是君子所为, 而且以穿着来评定一个人这一点也十分不好。但是那时候被他爹拍着脑袋要求道歉时候,他心里头还是不服气的, 但当天就被打了脸。   人家穿的破破烂烂的过来不过是为了打扫卫生时候穿免得把好衣服弄脏, 他还以为他们穷到一定地步了,结果人家上来和自家阿爹谈上合作之后便是五十匹布打底。   总归在这件事上许尔圆学到了不少,也成长了。   沈若对此不甚在意, 人嘛总是会有犯错的时候, 改正就好了。   而且他也明白许尔圆因着是独子,许亦方管着偌大一个布庄自然也是对他疏于管教, 但宠溺非常,没有养成那种完全听不进去话不知道认错改错的人就算是这孩子不是个坏人,只是嚣张跋扈了些。后来许亦方也教训了他。   “总归是我不对, 我先自罚三杯。”许尔圆对着沈若和顾允举起了酒杯。   他仰头就要喝下, 却被自家阿爹拍了下脑门。   这回许亦方没用上力气, 只抢过了酒杯对沈若和顾允道:“我来喝,当初我也有做得不对的地方。”   他直接将酒液往嘴里倒。   他所说的便是想要做沈若书包的垄断生意, 还将供二狗考上童生作为额外的报酬, 现在回想起来也是十分之后悔, 当初他确实觉得这是自己能够拿出来的最好报酬。但是知道顾允的身份后便放弃了。   “好好的吃饭就吃饭, 怎么成了道歉会了?”沈若笑着调侃道。   说实话他早已经不在意了,商业上资源置换是一件十分常见的事情,只不过沈若有自己的打算,自然不可能将“珍宝居”的东西交给别人来做垄断生意的。   他摊子上卖的东西价格亲民质量优良,只要还在摊子上卖那价格就还是公道的,可若是叫别人垄断出售,那价格自然会被哄抬上去。当时书包的名气那么红火,沈若没有靠着书包抬价大赚一笔,而是维持着原价售卖,这一点便叫许亦方佩服。   这样稳扎稳打的售卖模式,倒是叫“珍宝居”的口碑越来越好,才不过这么短的一段时间里,镇上人就没有一个说“珍宝居”不好的。   许亦方将许尔圆的三杯酒的喝下肚,笑着说道:“有感而发罢了,当初我也未曾想过如今咱们还能坐在一起同桌吃饭。”   因着许歆文的这一层关系,还有他们一家不看轻姑娘与小哥儿的态度,叫沈若心生好感,自然也愿意亲近。   都说物以类聚,人以群分,如果不是因着这个,他或许也只会当许亦方是个普通的商业伙伴,互惠互利罢了。   那样便不可能推心置腹,甚至还给他出主意出点子。   许歆文抱着小云吞道:“若哥儿和顾秀才可是我的救命恩人,要不是他们救我歆文可能便要被坏人当街打死了。”   “说什么死不死的,晦气话。”许亦方闻言皱紧了眉头,想起以前的事儿不住地叹气。对自己这外甥女也更多了一份怜惜。   这都是往日结下的善缘,沈若看着他们也举起了酒杯,“过往不论,我们未来都会越来越好的。”   “敬你!敬未来!”许歆文单手抱着小云吞,另一手举杯道。   许亦方和许尔圆迅速跟上,顾允也举起了盛满酒液的酒杯。   一时间桌上气氛欢快许多,大家都喝了点酒,随意天南海北的聊着。   小云吞对着桌上的美食流口水,但他可不能吃,只能喝自己的牛乳。顾允从书包里将装有牛乳的竹筒拿了出来,隔着滚水烫了一遍竹筒等了等,里头的牛乳便隔着水暖热了。   他用勺子舀出一点放到手背上感受一下温度。   沈若见顾允动作是越来越专业了,手背上感知温度会比其他部位要高,这样能感觉出适合宝宝入口的温度。   “可以了。”顾允道。   许歆文一听可以,立刻自告奋勇要给小云吞喂奶。   她抱着崽崽根本无心吃饭,只顾着逗他玩儿,兴奋地不得了。沈若觉着许歆文这会儿肯定是见了崽崽觉得新鲜,便也就随她去。   小云吞窝在许歆文怀里的时候也很乖,喜欢吚吚呜呜地说话,大人们都听不懂。   许尔圆也定定地瞧着这孩子,眼里露出的渴望与许歆文当初如出一辙。   “我也想抱抱,可以不?”他终于忍不住问了。   没有一个人能抵抗小云吞的魅力,这点大的崽崽又乖又爱笑还不吵不闹的,是个人都要夸他乖巧可爱,想要抱一下。   沈若自然无可无不可,只要是喜欢崽崽的人他都不吝啬给他们抱,只不过小云吞尿人的毛病……   许尔圆伸过来的手被许歆文给拍掉了。   “你不要抱,小云吞被陌生人抱了会尿你一身,所以你还是不要抱了。”她把装有牛乳的竹筒一放,立刻把崽崽搂紧。   许尔圆又往前凑:“没事,童子尿是干净的,给我抱。”   沈若没忍住笑,许尔圆说出口的话咋这么耳熟?   许歆文不肯,许尔圆便道:“歆文妹妹,你可真霸道,先前我还花钱给你买了不少好东西,这会儿若哥儿都答应给我抱孩子了,你怎么还不肯?”   “那我也不答应,大不了把你买给我的东西我还你银钱咯。”许歆文哼唧着道。   “给我抱抱嘛!崽崽阿爹都同意了。”许尔圆伸手过去轻轻碰了下崽崽的小手。   ——好软好小啊!   许歆文嘟了下嘴,看了沈若一眼,对许尔圆道:“崽崽干娘不答应,你不许抱。毛手毛脚的,要是摔了怎么办?”   “啥?”许尔圆懵了下,他的妹子怎么就成了崽崽的干娘了?   “这……?”许亦方也有些发怔,看向沈若求证。   沈若无奈扶额,解释了一下。未来许歆文若是能找到正缘结婚生子,那自家小云吞就认她做干娘。   许歆文“嘿嘿”一笑,冲许尔圆傲娇地抬抬下巴。   休想从她手里把崽崽抢走,她都还头一回抱,都没抱够呢!   小云吞完全不知道自己成了他们争先抢夺的对象,此刻还噗噜噗噜吐奶泡泡呢。   放在竹筒里头的牛乳带上了些竹子的清香,小云吞喝了吐出来的奶泡泡都带着点竹子的香气。   吃过饭,许亦方便将他们确定好的活动方案拿出来给沈若过目,沈若出的点子他们都觉着好,列出来之后还加入了一点自己的想法,但是到底是件创新的事儿,从没这么干过,心里有些没底。   沈若自然不吝于帮上这点小忙,点子是他出的,但是具体如何实施还是要他们自己实践出来,之后再将细节修改,这样活动才会越做越好。   小云吞一上午都精神奕奕的,现在被喂了奶就开始犯困,在许歆文怀里安安稳稳地睡过去了。   许歆文也看不厌,哪怕崽崽睡着了也不住地瞧,一呼一吸都可爱极了。就抱着崽崽在雅间里坐着,他们几个大人便转移阵地,到另外的屋子里商谈。   许亦方:“若哥儿你觉着我们这么搞,可还有什么问题么?这个方案我与歆文讨论过许多次了,可不叫你帮着看看总是有点发虚。”   他这完全就是谦虚了,一个大老板怎么可能会对这么一个只要开始就不愁客源的活动发虚?大概是想问问自己还有没有什么建议吧。   沈若素手翻开一目十行地看过去,上面写的便是自己提的消费门槛赠送商品的规则,还有买的越多送得越多的活动,这两项是可以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   表面上看来是没有什么问题,上面写着的就是客人消费到达多少门槛可以赠送“珍宝居”的什么东西,东西的价格由最少到最多排列,消费门槛最低一档也需要花费二十贯才能获得一根绣花发带,也就是赠送十文钱的商品。   许尔圆虽说要走科举不能经商,但是他对此也感兴趣,更何况沈若提出的点子他也想看看能不能成功叫自家的生意更好。   他是学问不太好,但也不是没脑子,这点子他也跟着瞧了觉得非常好,和自家阿爹说可以不用改直接用上,但阿爹不允,还是要找沈若再瞧一眼。   他问为什么,明明已经全都按照若哥儿的点子写出来了,直接这么干不就好了么,为什么要多此一举呢?   结果立刻就被自家阿爹揍了下后脑,许亦方说:“小沈他脑子灵光,能见常人所不能见,没准真能看出些缺陷来,哪怕没有缺陷,那没准能再提些建议,这些可都是银钱换不来的东西!”   许尔圆似懂非懂,写出来的这几页纸的活动规则在他看来已经完全没什么要修改的地方了。哪怕是若哥儿来瞧,应该也不需要改。   沈若道:“我觉得制定的很好,不需要改。”   许尔圆顿时就扬起笑容看向他爹,看吧,我就说不用再问了吧!   许亦方瞧见自家儿子有点小骄傲的目光,心道你还是太嫩了点。   “只是还有一点。”沈若话音一转,说道。   许尔圆愣了下,这下轮到许亦方看向自家儿子挑了挑眉。   沈若完全没注意这父子俩的机锋,将自己想到的东西说出口:“有些客人可能每次来都只会买上少量的布匹,大部分人家都不需要买那么多,要是每回送的都是同样的东西,比如绣花发带之类,那么这赠品哪怕是我’珍宝居‘的东西,也会有腻烦的一天。”   许亦方微微蹙着眉点头,沈若说的不错,虽说有多买多送布料的活动在前,但有些人家节省些的也不会无节制的买买买,虽说有赠品是件好事,但是赠品价格不高而且每次都是送同样的东西,那客人带回家也不会珍惜它,要是多了没准就只能拿着落灰了。   所以赠品也得讲究一个能叫人用上才好,贵精不贵多。   但是要把赠品换来换去,或是门槛低的也送较高价位的赠品,自家肯定会亏。许亦方觉得这很难办。   “要不然叫客人们自己选赠品?在同等价位的赠品当中挑。”许亦方只能想到这个。   沈若点了点头,说道:“这是中策,’珍宝居‘当中同等价位的东西也没有许多,可选择的余地比较少。”   许亦方看了眼沈若的表情,从他面上能瞧出点胸有成竹的模样,他立刻发问:“小沈啊,你就别卖关子了,究竟想到了什么好法子?”   沈若摇了摇头道:“我可不是卖关子,这想到的这个策略不一定能成,但是设想了一下还算有一点把握。”   沈若不打算把话说死,就是他也不能保证自己想出来的点子一定是完美无缺的。有些前提还是要说清楚,免得之后要是出现的情况与想象中不同心中会有落差。   这一点是沈若在折叠小马扎头一天开售时候体会到的,原本以为到了镇上一定能卖的红火,折叠小马扎就是珍宝居的第二个“书包”,但事实证明,每日二十个一开始还要抢,现在是正正好能卖完。   镇上人与农家人的需求不同,喜欢的商品自然也有区别。沈若已经打算从这方面着手考虑以后“珍宝居”的新产品了。   许亦方点点头,说道:“成与不成不论,你愿意同我们说已经是仁至义尽。没事的,你尽管说不要有负担。”   沈若就喜欢跟聪明人打交道:“按照门槛拿礼物可以,但这是其一;还可以推出抽奖机制供客人二选一,这样大家会有新鲜感。”   “何为’抽奖机制‘?”许亦方问道。   顾允和沈若呆的久了,从他嘴里蹦出来的陌生词汇大致都能猜得差不离。   沈若:“’抽奖机制‘就是由客人自己的运气来决定奖品是什么。做法可以是将所有的奖品都写在纸条上折起来,按照一定的比例将最贵到最便宜的奖品按照从少到多的数量写进纸条里,之后打乱叫客人拿。拿到纸条后打开,纸条上写的便是他能拿到的奖品。”   许亦方闻言眼睛一亮,这个活动闻所未闻,竟然能靠运气来抽奖!这听着就跟游戏似的,有趣好玩儿极了。   “当然,买的越多那抽奖的次数也会随之增加,但是为了不赔本嘛,纸条上有礼品那自然也有无礼品的,这样抽中了那就是运气好,抽不中那就只能拿一个’安慰奖‘了。”沈若笑着补充道。   许亦方真是对沈若没法子不亲近了,这人就这赠品活动都能想出花儿来,说了一种又一种叫他惊喜不已。   买二赠一,买三赠二布料的活动这就能叫本就想买多些布料的客人,买的停不下来。   那按照消费门槛能获得的礼品也有了着落,为了有更多的选择,就将消费门槛获得的奖品搞出第二种选择。   要么直接拿到了门槛的赠品,要么就是抽奖。   不仅提高了趣味性,还能叫大家有一种赌。博的心理,没准能抽到比自己现在消费门槛能得到的赠品更贵些或是他们更想要的呢?   “妙!真的是太妙了!”许亦方抚掌大笑,这样一来感觉这活动已经无懈可击。   “多谢你了小沈,我打算明日就推行!就是不知道你家的货能不能供应的上?”许亦方问道,他只知道每日沈丰会拉一车货物上镇上来,仓库里堆着一些存货,但并不知道沈若在沈家村开的布艺作坊规模。   要是自家需要的赠品数量太多,那势必会影响到“珍宝居”的货物,要是别人来买买不着,那就不太好了。   “要是暂时供不上,那我就稍晚些日子再推行。”许亦方也不急这么几日,毕竟这点子还是沈若出的,总不好拿了人家的点子,还要砸人家的饭碗,他做不出这种事儿。   “你打算先定下多少?我要先确定一下数量才能告诉你能不能,”沈若道。   现在“珍宝居”的销量每日趋于平稳,签了契约的婶子们除了花婶子和另两位婶子在忙折叠小马扎的事儿,其他的婶子每日里并无太多的活儿,做书包的倒还好,那绣花的便闲下来了。   婶子们为了赚钱都很拼,一日里简单的东西能做上三五十个,要是赶一赶工肯定能供上许氏布庄活动时需要的货物。   他这活动想要用“珍宝居”的商品,不仅仅是为了方便,也能叫沈若的摊子能多上一笔营收。   “每样都先来二十个吧,先看看第一日活动要消耗多少,之后再跟你定。”许亦方道。   沈若说:“行,每样二十个的话,你直接从仓库里取吧。”   “那你的摊子明日……?”许亦方有点怔愣。   沈若笑说:“明日我阿兄会拉一批新的货物上镇上来,’珍宝居‘不会陷入没有库存的情况的。”   “那就好!”许亦方顿时便笑了,他看着沈若的目光充满了赞许。   才这般年纪,便能将一个小摊运作的这般好,营收虽不知道具体数额,但许亦方瞧见过自家布庄前的人来人往,便能猜测出大致。   现在镇上消息灵通些的老板哪里不想借鉴一下“珍宝居”,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便在镇上有如此高的声望和口碑。   但是“珍宝居”的成功,其他人很难复刻。   因为他们没有像沈若这般的创造力,听说沈若还设计出了一个名叫“若斗”的东西,便利了许多人家,养活了他们村里的木工厂,还叫沈家村声名远扬。   以往大家对沈家村的印象是储水镇下辖最穷苦的犄角旮旯村落,现在没成想这村子里都开起来木工厂了!再也不是以前的那个穷村了。   沈若做生意讲究诚心,两边通力合作,未来的时间也很长,他是自家的大客户,自然也要有些优待。   沈若道:“’珍宝居‘中所售商品价格并不昂贵,因着我本就是想走平民路线,但你要跟我合作,算是我的大主顾,你曾向我售卖布料之时给过我优惠,我也投桃报李,给你打个七折如何?”   他卖的东西本身赚的利润并不算多,肯定是没有卖布料的多的,打七折和他在许氏布庄买五十匹布时以成本价多两贯钱买成应当也差不太多。   沈若不喜欢叫别人吃亏,既然要合作,那他主动让利一点,这样便能合作的时间更久些。   而且未来许歆文要接管许氏布庄,那这就当做是友情价了。   许亦方却笑着摇了摇头:“不成,你的小摊本就不赚什么钱了。你那绣花发带只卖十文,那千层底也是十文,就连最贵的也不过是一贯半,我哪里还忍心叫你让利。”   虽然他东西卖的便宜,性价比高,但是也有赚头,没有许亦方说的那么惨。但他不欲解释,他本就是打算高端市场和平民市场两手抓的,只是现在还不能透露罢了。   “对对对,不用给我们打折。咱们布庄用了你的主意,还是这么好的,实在是感激不尽。”许尔圆也附和着他爹说道。   他们很坚定地说不要沈若给打折,沈若简直哭笑不得。   真诚果然是必杀技,你待我如何我便待你如何。   沈若也不再坚持,说道:“那好,我’珍宝居‘一定保质保量。”   许亦方笑了:“信你,’珍宝居‘的口碑在镇上可以称一句’最好‘也不为过。”   两人签订了契约,沈若没有拿商品的银子,而是全部用这些银子来买了许亦方的布料,这流水就过了一遍,跟以物易物似的。   两人都忍不住笑起来,这下好了,连钱也不需要来回拿,直接赊账,取用对方库存就是。   这世上哪里还有如此方便快捷的合作?!哪怕是家族企业恐怕都没有这般契合吧?   将所有的细节都敲定,沈若和顾允还帮着一起制作了第一批抽奖的纸。上面写了“一等奖”“二等奖”……还有“谢谢惠顾”。   抽到“谢谢惠顾”的客人自然以为自己没有奖品可拿了,但沈若教许亦方这样干,给抽到“谢谢惠顾”的客人准备安慰奖,等人家走到了门边再给。   这也算是给客人意料之外的惊喜了!   许尔圆也帮着一同写抽奖券上的字,但是他写着写着总忍不住去瞧顾允的字,那字十分有风骨是他望而不及的。   不愧是案首秀才啊!这手字可真好看,用来写抽奖券可真是……暴殄天物啊。   再去看沈若的字。   “若哥儿,你也从小学字么?写得好稳!”许尔圆夸道。   他自己的字写得平平,只能算作是工整,但沈若的字瞧着有一二分顾允字体的模样,难不成他一个小哥儿也能从小学写字么?   “不是,我才学了没一个月。”沈若道。   许尔圆眼睛都瞪圆了。什么!还没一个月?!   “还没一个月就能写成这样?!”他一脸的难以置信。   顾允颔首道:“确是如此,若哥儿很有天赋。”   沈若微笑,他哪里是天赋,不过是画画多了手稳而已。这也是经年累月的肌肉记忆形成后才能叫他握着毛笔写字也能稳当。   要是他这样的一只手还能写成狗爬字,那他以前画的那么多插画岂不是都白干啦?   作者有话要说:   -   叮叮——明天宠幸万贵妃~大家一定要来哦ovo爱你们! 第219章   在许氏布庄待到未时, 沈若见时间差不多了便打算离开,他们要在日落之前回到沈家村的话,最好在申时之前到达“阑珊”会合。   也不知道现在家中人都在何处, 有没有往“阑珊”去。还有被人流追逐的二狗与蓝帆,沈若心中还是隐隐有点担忧。   许亦方和许尔圆想留人一同吃晚食,如今已然将沈若二人当做了亲朋好友,但见他像是还有事要去做,便也不再强留了。   许家人送沈若和顾允到布庄门口, 许歆文依依不舍地将小云吞还到沈若双臂中,对小崽崽道:“叫我抱了那么久不哭不闹, 还睡得那么香, 以后可不能再忘了我咯,到时候要是再尿我一身,我可是要闹的。”   她笑容晏晏地轻轻碰了下小云吞的脸蛋, 软嫩极了。   小崽崽只会在不熟的人怀抱里尿, 他们现在应当是熟悉了吧?   小云吞啊啊呜呜地说话,他一双眼睛像极了沈若但要比沈若的那双凤眼更圆, 隐隐约约能瞧出未来长成一双温润杏眼的模样。   许歆文只当他是答应了,对沈若道:“小家伙可真爱说话,才这点大就会喊你了, 也是少见。”   沈若笑着摇摇头道:“对着他说多了, 便会早早学会的。”   不要小瞧一个幼儿的学习能力, 往往在不经意之间他就能学会不少东西,像是一块小海绵, 自从能听见、看见、闻见之后, 小云吞就一直在汲取着对这世间的感知, 能认人、能喊人确实也是沈若先前教他喊了, 崽崽的学习能力真的很强。   回想起当初教崽崽喊“阿爹”的时候还被崽崽占了口头便宜的事儿,沈若便忍不住想笑,这小家伙那时候也不知道是不是真的听懂了,占了自家阿爹便宜笑容咧的更大了。   “小云吞这样的,也不算少见。”沈若不喜欢听别人说自家崽崽是少见的,或是特别的,这代表着危险。就像人们追逐着二狗喊小神童一样。沈若宁愿自家崽崽没有显露出那么多“特别”,这样才能叫所有人不把注意放到他身上,能让他安安稳稳的。   因着这“特别”,无论是相貌还是别的,已经引来了别人的窥伺。就如当初人贩子诱惑村里那两个混混要拐走自家的崽,便是因为如此。   许歆文刚想要辩驳,小云吞真的是她瞧见过最玉雪可爱最聪明的崽儿,但却听沈若继续道。   “顾允小时候也是早早地便能说话了,这并不少见,也不算特别。”沈若道。   他难得态度强硬,自从知道顾允幼年时被喊作“神童”后的遭遇,还有今日二狗被那么多狂热的人追逐在后的事件在面前发生之后,他就不想再接受别人说自家崽“异于常人”。   哪怕许歆文说的是夸赞之语,沈若也不得不多想些,想深些。   初见崽崽的人都会这般说,那以后要是说的人多了呢?他不可能一直将孩子藏在家里,小云吞迟早是要走出家门接触更多的人的。   哪怕他真的觉得自家崽十分聪明,那在外头也不能大咧咧地告知,只能说是侥幸,这样也算是对孩子的一重保护。   当初有人要抢走孩子这件事还是在沈若心中留下了阴影,一直未曾消散。今日得知了顾允幼年时的事和亲眼瞧见二狗的事,他不能够淡定了。   许歆文又碰了碰崽崽的小脸蛋,没有将反驳的话语说出口,她只当是若哥儿在谦虚,明明小云吞就是那么厉害,让人一瞧就心生喜爱。   “好嘛,我以后不这么说了。”许歆文笑着看向沈若道:“小云吞长得像若哥儿多点,但其他的方面是不是同顾秀才更像呀?”   顾允看向沈若,点了点头。   小云吞在某些方面确实同自己相像,在某些幼年时的小习惯上,自家阿娘总说和自己小时候一模一样。就比如睡觉时候爱捏着小拳头,还有嘴里咿咿呀呀说话,顾允小时候的涎搭子也有一大堆都是他娘给做的。   在有了小云吞后,柳兰香又重操旧业给崽崽做了许多许多的涎搭子。   但有一点要纠正,顾允看向许歆文道:“小云吞同我幼时长得也很像。”   可能是小崽崽的相貌还没有张开,同样生的漂亮的孩子都有相似之处,况且沈若同顾允两人都是长相极其优秀的,生出来的孩子那自然是继承了他们全部的相貌上的优势,看起来格外玉雪可爱。   只不过崽崽的眼睛像沈若更多,便叫人第一眼就觉得是个小号的若哥儿罢了。   沈若眉头一挑,他还是头一回听见顾允在外人面前和自己争一下崽崽长得像谁的话题。要是搁在以前沈若肯定要说崽崽是自己生的肯定要和自己更像,不然岂不是显得他功劳不大?   但现在沈若倒是觉得,说这话的顾允有点……可爱。   他的有些神态和不笑时候的小云吞像极了,叫沈若心生怜爱。   “而且在其他方面与若哥儿也像,他爱笑,爱吃,爱新鲜事物,喜欢好看的人,好看的事物。”顾允道。   许歆文现在还听不出来顾允的言外之意,她就是神经太粗了!   顾秀才的意思不就是想说:小云吞是他和若哥儿的孩子,像他们俩,没有更像谁多一点吗?!   而且还有点宣誓主权的意味在里面。   沈若越听顾允的话越觉得他说的人用现代的话来说怎么那么像个“吃货”,而且还是那种乐观开朗每日笑嘻嘻的吃货。   这哪里就和他像了嘛!   不过,爱新鲜事物,喜欢好看的人,好看的事物,确实和自己一模一样。这几点沈若得承认,他虽然不以相貌给人以刻板印象,但是他是个插画师笔下画了不少帅气美丽的人物,有的虚拟人物都被做成了游戏中的npc被玩家喊着叫“老公”呢,所以他就是喜欢好看的人。   他也喜欢尝试新鲜事物,所以爱好广泛,知道的杂事也多,这些都算作是生活中的小智慧吧。   他其实也爱吃美食,一般都是自己做来满足自己的味蕾,但其实他更爱瞧别人吃他做的美食时候露出的满意笑容,这比他自己吃还要叫他高兴。   小云吞在沈若怀里小小地打了个哈欠,他柔嫩的小脸蛋上还有点刚醒时的微红,此时有风吹来,沈若立刻收回思绪将那小薄被子给他裹上了。   “风有点大。”沈若解释了一句。   小被子遮住了崽崽大半张脸,只露出一双大眼睛瞧着外头。   许歆文点点头,虽然心中还是有些不舍但还是道:“你们快去吧,不要站在这儿吹风了。”   门前自有一番温情,许亦方和许尔圆先前便站在一侧不忍心打扰他们的互动。此刻闻言许亦方立刻道:“我叫伙计套了车,你们要去哪儿直接告诉他就成。”   “那便多谢了。”沈若不喜欢欠别人人情,但那是别人,现在许家人不仅仅是他的合作伙伴,更是他的好友,还有许歆文是他崽崽的未来干娘。   叫人送一下倒也不算什么了。   “别客气,我厚脸皮一把,便当你是好友、亲人。算是我们高攀了。”许亦方能察觉的出来沈若没有像以前那样只把自家当成了进货商,这人的未来还有更多的可能性,“珍宝居”肯定不会是他商业版图的终点,所以他觉得自家是高攀了。   若不是有许歆文这一段渊源,恐怕沈若也不可能对着自己推心置腹,将这么好的点子教给他。而且这点子还是完全依托于自家的商业模式而营运而出的,哪怕叫别人商户学走那也不会完全适用。   “说什么高攀不高攀的,我不过是个乡野村夫,你们不要觉得我有多厉害,不过就是脑子转的比其他人快一点。”沈若自谦道。   他完全是踩在巨人的肩膀上,那些模式他曾经见过从而能化用,虽说加入了自己的见解,但世界上第一个想出来的人却不是他。   所以别人要是拿这个夸他,沈若是真的觉得不太好,心里不愿意接受。但若是别人夸他创造出来的“若斗”,以及那些“念宝”的绣品图样还有他的画,那他自然却之不恭,照单全收。   这些是由他创造出来的,他是第一人,所以别人夸他沈若就觉得是自己应得的夸赞,还会嘚瑟起来呢。   许亦方大笑道:“哈哈哈那我便也不同你道谢了,既然小沈同歆文有约定,那我也舔着脸,将你当作我的世侄。你的’珍宝居‘就在我布庄门前,你若不在我也会替你看顾一二。”   “好。”沈若应道。心中却对他家的感念更深一分。   自家“珍宝居”越来越好,暗中窥伺之人肯定许多,先前有衙役之威在前,但毕竟他的小摊不能背靠官府这棵大树;而蓝府也不是小摊能依靠的,蓝帆毕竟不是蓝员外,沈若也不愿意借他的名头来威吓别人。旁人现在没有来阻止“珍宝居”大概还是在想自己是不是有什么别的后台。   但只要别人一旦发现,“珍宝居”不过是由一个村里的小哥儿开的,且没有什么后台,那很有可能便会有人上门来威胁。毕竟镇上商人也多,他赚得多了自然会引起许多人的眼红,若是有卖同样东西的商户,那就更加了,直接就成了人家的仇人。   他这边口碑好,还物美价廉,消费者自然都喜欢,但是同为商家的自然就不喜欢了。就好比“阑珊”起来之后,“金珠”便坐不住了非要打压一样。   许亦方在镇上素有笑面虎之称,但性格暴躁,经常被掩藏起来。   不然也干不出砸别人摊子的事情。   在储水街上摆摊的,以及周边商铺的老板自然都知道他的威名,不然也不会在当初自家好好的摆起摊,他还好声好气地请自己进布庄的时候叫周围那些人那般吃惊了。   毕竟在他们的想法中,许亦方应该是要把他家的摊子给砸了才对啊。   现在得了许亦方这一句许诺,“珍宝居”背靠的大树便是在镇上开设五十多年的许氏布庄了。   那些要和“珍宝居”竞争的才会想要搞什么小动作,但是这类老板自然肯定也是做布艺商品的,他们必须想想看,他们的供货商能不能干得过未来搞起活动来的许氏布庄。   要掂量掂量自己几斤几两。   商业就是这般现实,没有后台的人很快便会淘汰,有的是人眼馋“珍宝居”这块肥肉。   和许家人告别之后,去瞧了眼“珍宝居”,摊子上客人还是有些,周浪和小松在忙,沈若和顾允便没有走过去打搅他们。   直接上了许亦方准备好的马车,顾允先踩着马凳掀开帘子上去,随后转身将小云吞从沈若怀中抱走。   沈若一脚踩在了马凳上,提起衣摆准备上车,抬眸便瞧见了一只骨节分明的手伸到了自己面前。   他嘴角勾起一抹笑,自然地将手放进了顾允掌心。   借力上了马车,车厢里铺着软垫坐起来很舒适,小云吞有顾允抱着沈若终于能扭一扭手臂缓解一下些微的酸麻。   他无奈地笑着开口道:“也不知道是不是每日喂得太好了,小云吞他重了不少,抱久了手都酸。”   这就是甜蜜的负担啊。   沈若虽然力气大,但是一直抱着孩子也会手臂酸,真不知道那些独自带娃的宝妈究竟是如何做到一直抱着的,他曾经也瞧见过有母亲抱着孩子手臂酸疼之后用手抓紧抱着孩子时候手能抓住的衣服,就那样强撑着。   明明那母亲也曾是个拧不开瓶盖的少女,但是成为了母亲之后却能一直一直抱着孩子,这大概便是“为母则刚”吧。   顾允一手抱着崽崽,空出一只手来伸过去给他按捏着手臂上的肌肉,力道恰到好处,很好地缓解了沈若手臂上的微酸。   沈若觉得差不多了,便伸过手去想要将小云吞抱过来。   结果马车突然狠狠地抖动了一下,因为惯性沈若差点从座位上跌落,手臂被顾允拽住,才不至于摔出去。   小云吞被惊动了下,吓了一跳,小鼻子发红“哇”地一声大哭起来。   沈若也顾不上自己,立刻去哄。   “对不住对不住,沈老板顾秀才,外头有人拦车。”帘幕外头驾车伙计的声音传来。   顾允皱紧了眉头,将大哭的崽崽放回沈若怀里,掀开车厢的窗帘往外看。   雨兮铮力.   外头那人一张脸很陌生,他不认得。   “劳烦问下他找谁,估计是拦错车了。”顾允对伙计道。   伙计立刻跳下车去询问。   沈若心疼极了,揉着崽崽的头顶说着“呼噜呼噜毛,吓不着。”   方才那一下惯性极大,沈若自己都差点掉下座位去,小云吞在顾允怀里自然也感受到了,他立刻就惊醒过来被吓得哇哇大哭。   顾允也是用了极大的力气才稳住身形,顺便还拉住了自己。   对外头拦车那人,沈若顿时心中就生出了怒气,一听顾允说是个不认识的人拦车,那怒气便更甚。   如此危险的事情就在眼前发生,要是马儿停下的不及时恐怕就要造就惨案了。   伙计问完之后也皱着眉头回来,在马车边上道:“沈老板,那人说是要找你,还说……”   “还说什么了?”沈若顺着掀开的帘幕往外看,确信这个人他根本不认得。   “他家老板想找沈老板谈一笔生意。”伙计回答道,随后补充:“这人面生的很,也不知道是哪家老板来找。”   伙计是许氏布庄的人,自然不希望这个口口声声说要找沈老板合作的人是其他布庄的人。但这人他还真没见过,不像是镇上其他卖布的商铺中的伙计啊。   沈若终于安抚住怀中的小云吞,见他哭到打嗝心中有些不愉。   和顾允对视一眼,“你觉着有去一下的必要么?”   顾允摇了摇头。   沈若便打定了心里的主意,对伙计道:“麻烦你帮我转达一下,就说我’珍宝居‘不过就是个小摊,赚点小钱,没有什么生意好谈。”   “顺便叫他以后不要随意拦车,这很危险。”沈若冷着脸道。   要不是他真是有事,沈若都要以为这人是不是想来碰瓷讹钱了。   伙计应了声,立刻过去同那人说话,顺便还扯起了自家布庄的大旗,自家老板叮嘱过的,以后要像维护自家布庄一样维护“珍宝居”,这人叫里头沈老板和顾秀才还有孩子受了惊吓,他对这人的态度可是一点儿都不客气。   突然从边上蹿出来个人,他自己也吓了个半死,要不是他御马技术精湛,少不得要把那人给撞咯。   那人倒是一点不慌,闻言继续道:“这笔生意很大,请沈老板下车详谈!”   他这般一喊,周围许多人都围拢了过来,他们都瞧见了方才惊险一幕。一听这马车里头坐的是沈老板,周围人也都好奇极了。   啥生意能那么大啊?竟然叫人来拦马车。   伙计狠狠地翻了个白眼,一般人谈生意那都是偷偷地在店铺中商谈的,结果这人直接在外头喊有啥大生意要谈,这不是故意引人注目么?   这么一来,现在沈若下不下车都没有什么关系,周围人听见了自然会传,说“珍宝居”的沈老板和人谈了笔大生意。   毕竟现在他不下车不谈,大家必然会觉得以后在别的地方也会谈。直接将物美价廉走平民路线的“珍宝居”与“大生意”联系到了一起,这铜臭味道就太重了。   沈若皱紧了眉头,原本因着这人叫自家崽崽吓哭他心里就不舒服,结果竟然还在大庭广众之下说出这种话。   这便是将他架起来了,人家都坦坦荡荡的说要谈大生意,叫周围人都听见了,要是自己不应邀的话,就不太好。给人落下一个目中无人的印象。   这一印象和他在镇上人眼中的形象不太符合。   沈若本就不在意别人对自己的看法,此刻掀开帘子下了车,那人立刻迎了上来。   沈若目不斜视,道:“方才你惊扰车驾叫我的孩子受到了惊吓,啼哭不止,此刻我们要去医馆看看。我的小摊实在没有什么大生意可谈,请你家老板找寻别家,我们这就要走了。”   他说完便也不听那人继续邀请,直接转身上了马车,顾允牵住他的手,指节揉了揉。   小云吞好不容易停下来的哭泣,又开始越演越烈,周围人也都听见了,纷纷责备起那个拦车的人。   “后生啊,你要找沈老板谈生意完全好去他摊子上找的嘛,干啥还要来拦车子,那个危险的哟。你是没啥事,但是小娃娃可是不禁吓的哇。”   “就是说呢,刚才我都瞧见了,要不是驾车的人反应快,那真就要撞上去了。那车厢都晃了那么大一下,要是沈老板没扶稳了很容易摔出来啊。更别说还有个要抱着的孩子了。”   “以后可不要再拦车了,你可真是虎啊。”   伙计见里头人都坐好了,听着小云吞的哭声心里也很不得劲,挥了挥鞭子叫马儿往前走,速度慢下来,稳稳当当的。   拦车那人皱紧了眉头,左右踱步两下还想去拦,周围围观的人立刻就开始骂了。   “诶,你这后生怎么说不通的?”   “别拦车了,要是出了事怎么办?你自家没有孩子老母要养活?”   “人沈老板都那样说了,你就别去了,他们还要去给娃娃看看呢,小孩子可不禁吓啊。”周围人都皱眉摇着头,似乎感同身受似的。   要是换做自己被人拦车,自己的孩子还被吓得哇哇大哭,说什么他们都不会和沈老板一样有那么好的涵养和这人好好说话,肯定得破口大骂一番这个拦车的人。   要是孩子给吓出个好歹来,还要叫拦车那人赔医药钱呢!   沈老板都如此大度了都没叫这人道歉叫他出去看诊的钱呢,结果这人竟然还想再去拦车,真是不知好歹!   周围人窃窃私语地说他,叫拦车之人脸色涨红,他臊地不行立刻转身跑走了。   这人转过街巷,狠狠地踢了下墙角的碎石子发泄一通,他委屈极了,他们被吓了叫那么多人关心,自己也被吓了啊,结果任务还没完成,肯定要扣工钱了!   这个沈老板镇上不是说他最和善是个大善人么,怎么就不愿意接受他的邀请呢?他是真的想不通。   但是任务没完成也是要回去的,他快步往前跑,最终从后门进了一处商铺,他用力踢了一脚的小石子骨碌碌的滚出来,落在商铺墙角处,啪嗒一下撞上,便碎了。   那被小石子碰瓷的商铺前门门头上写着五个漆了金漆的大字——“金珠珠宝行”。   “什么?!你说沈若直接当着那么多人的面儿拒绝了?”   金珠的老板黄进正坐在柜台后头,带着三圈金戒指的食指用力地指向那人,骂道:“没用的东西,叫你做什么都做不好,明日你就别来了。”   商铺里跪的就是拦车那人,他委屈极了说道:“黄老板,我还等着我家媳妇的救命钱呢,我能干其他的活儿,只要您还叫我来!”   “其他的活我店里人手足够,叫你做这些也就是看你是个生面孔,不容易叫别人知道是我的人。可你说说看,你能做好什么事?一个沈若你都邀请不过来!”黄进气得狠了,差点没摔了手边的青瓷茶杯。   但他最终还是没有摔下去。   先前自家的生意因为那个馊主意口碑都毁了大半,现在弥补起来花了更大的银钱不说,还弥补不回来了。   钱、钱、钱,都是因为钱。生意日渐亏空下去,哪怕是盘踞在储水镇上百年的老店也无法再像以前那般运作,已经辞退了不少伙计了。   而这人,是新聘的,不流于表面的伙计,专门替他去干些不能叫其他商人知道的事儿。   就比如伪装成客人去“阑珊珠宝行”探查他们的活动细节,最好能提前知道。   还有那“念宝”的老板到底是谁也是叫他查。   原先他一直以为是那个叫蓝棹的公子哥儿在运作,但后来这人并不出面,而且还知道这人是秀才郎,那必然不是他的产业,但是他手里却有设计图纸,自然也是有所关联的。   但这人除了当初带回了蓝棹身上有兔子香囊图纸的线索,叫自家也学着做了兔子香囊的赠品之外,他便再无所获。   没用的下属那就不要,黄进现如今越发焦躁,要是再没有办法挽回口碑,或是将“阑珊”打压下去,那他的“金珠”恐怕真的不能撑太久了。   他捏紧了拳头。   “求老板您再给我一个机会,我一定帮您把沈老板请回来!”那人跪地磕头求道。   黄进冷哼一声,吩咐老金道:“你去将他今日连同先前的酬劳给他。”   掌柜老金应声,立刻去了。   那人知道苦求无用,目光有些呆愣住了,他不能丢掉这份工作,家里的媳妇还在擎等着银钱救命!   但黄老板是个冷漠的,他明白自己再如何撒泼打滚也没用,只好默默咽下苦楚,接过了掌柜拿来的工钱。   只有一贯多几个零散的铜板,他一个汉子顿时就哭出了声。   “工钱结了,你与’金珠‘本就没有契约,滚吧!”黄进冷哼着说道。   那人起身也不说话直接转身往外走去,他要拿着这笔银钱去买药材!   “真是不懂礼数。”老金见他接了工钱也不说谢,皱着眉头抱怨道。   黄进鼻孔出气,并不在意这么一个人,没用的家伙他自然不要花钱雇佣,说起这个他又想起除了这个人以外,他还养着两个没啥用的,不如一并辞退算了。   “老金,你去将沈宏和沈富贵父子叫来,把这二人也给我打发走。”黄进手指点在红漆桌面上,闭目说道。   “他们俩?”老金微微踌躇了下,这沈富贵娶了自家的闺女,算是他的女婿,他能进金珠还是因着自己的关系,没想到黄老板竟然连自己的面子也不肯给一点了。   “怎么?你有意见?”黄进淡淡道。   “不敢……只是沈家父子俩不是给咱们家的赠品也出了不少主意?就这样把他们辞了,不是找不着人做了么?”老金道。   “哼,他们找人做的东西可有’念宝‘的一分好?”黄进狠狠地白了一眼,对老金说道:“你给我当掌柜多少年了?”   老金额角冒了汗,没敢抬手去擦:“已有十年多了。”   “嗯,听说那沈宏在他闺女出事以前做的也是掌柜,你若是想送亲家一个新活计,我倒也不介意。”   这就是威胁他了,要是他还想当金珠的掌柜,就不要忤逆黄老板的决策。要不然就换一个人上。   老金颤颤巍巍地道:“是,我这就去将他们喊来。”   那沈家父子做活自然不能放在门面上,要是叫镇上人知道他“金珠”竟然还招坏人的父亲与兄长做活儿,那名声可就要臭了。   所以这二人他没有签过契约,更不能叫他们在外头忙,只能吩咐暗地里的事情叫他们去做。   这沈宏还算是有点才能,毕竟是做过几年掌柜的,提出的意见采用之后倒是叫在书包之后口碑崩坏的时候挽回了几分,但黄进自然也是付出了许多财力为代价。   他便直接将准备活动和赠品的活计派给了沈宏来做,每月会给他一些银钱来运作赠品,招人做活做什么都是他来想,黄进只想看到结果。   但是近来沈宏提出来的建议越来越难以实施,而且他叫人做出来的东西也越来越差劲,不仅如此,张口要的钱却越来越多。   黄进自然不会养一个废物,更何况那沈富贵就是个附带的废物,什么都不会做,只知道花天酒地,甚至还差点将自己的独子带坏。   要不是因为他是老金的女婿,黄进会更早叫他滚!   眼看着“阑珊”的活动五花八门,赠品也都是叫镇上人趋之若鹜的,他嫉妒的眼睛发红。   那“念宝”他寻不到,但是镇上“珍宝居”的名声却很好,而且还给“阑珊”提供免费赠品,只这一点,“金珠”便要对它出手。   老金从前厅出来后便冷了一张脸,走到一个屋子前直接一把推了进去。就见沈宏和沈富贵立刻起身走了过来。   沈宏这段时间里整个人瞧着阴沉了不少,面色苍白,头上的发丝已经夹杂着白发,而那沈富贵则还是圆滚滚,眼底带着青黑一股子萎靡的模样,像是被妖怪吸干了精气似的。   沈宏脸上带着点谄媚的笑,看向老金问道:“亲家公好,你来可是黄老板有什么新的吩咐?这个月要交的货就快赶制好了,明日就能交上!”   老金扬起了下巴,看了他一眼道:“不用赶了,你们跟我去见黄老板。”   沈宏垂下头,狠狠地皱了下眉头。   沈富贵还是那副样子。   “走啊。”老金催促道。   沈宏心中有点不好的预感。问老金发生了什么事。   老金不回答,只说去了就知道了。   沈宏皱紧了眉头。   当初他能进“金珠珠宝行”完全是因为他运气好,正逢“金珠”因为书包的事情名声大损,他便直接找上门来说自己有办法能让“金珠”变好,后来将那赠品一换,立刻就显得变好了不少。   于是他便在“金珠”当了个暗地里的狗头军师。那些设计图样都是叫刘春花和刘芬芬画的,她们会一点绣活倒是方便了他邀功。   好歹是有了一份营生,他只要每每回想起以前的事,他的心中便充斥着恨意。   只是这些日子每日都忙得团团转,不仅要养活一家子人,还要填上自己儿子的窟窿,他很快就消瘦下去。   再这么下去可不行!   沈富贵那是那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样子,跟在自家老丈人后头走。   黄进还保持着先前的姿势,靠坐在太师椅中,听见动静了也不过是抬了下眼皮。   沈宏谄媚笑着走上前去行了礼:“黄老板您瞧着气色好了不少。”   “呵,有你们在我的气色怎么可能好。”黄进直接怼了回去。   沈宏面上的笑容一僵,尴尬地笑起来:“哈哈黄老板您找我们来,可是有什么吩咐?”   “没有,只是叫你滚。”黄进漫不经心道。   “为什么?我爹又没有做错什么!”沈富贵比沈宏还要先炸了,他还等着自家阿爹的工钱救急呢!结果这工作竟然要没了?!   黄进冷冷地看他一眼,像在看一个废物:“你也滚。”   这沈宏好歹还能做点事,这沈富贵是真的拿钱吃白饭,因着工钱低,黄进先前也没管过。但是现在“金珠”的营收已经出现了亏空,自然不能再留下这样的人。   沈富贵脸色铁青,但他说不出一句话。   只看向老金,一双猥琐的小眼睛冲着老丈人挤眉弄眼。   老金视而不见,黄老板都起了要把自己换了的心思,他为了保住自己的饭碗,哪里还管得了旁人?   沈宏只要一回想起当初找活儿时候屡屡被拒绝,被唾骂的事情,便叫他一兜头泼了寒凉的水,他不想在回到那样的日子了!   他脸上挤出笑容,对黄进道:“黄老板,可是我有哪里做的不好的地方,我能改!只要您需要我做,我都能做!”   “我要你将我’金珠‘的赠品比过’阑珊‘,你没有做到。”黄进是个老板,他一点儿也不觉得这件事是强人所难。   只要是东西,那肯定都是人能做出来的,他就不信花钱还请不到一个比“念宝”做的还好的人。   但沈宏做的不好是显而易见的,所以要把他换掉!   沈宏咬咬牙道:“我能做到!我有办法!”   黄进不信,这人说过的大话太多了。   “明日新的赠品就做好了,黄老板,您不要今日辞退我!”沈宏喊道。   黄进其实不在意是今日还是明日,但是既然明日就做好了,那他也不介意明日再说。   他想了想道:“可以,明日你的赠品拿出来若是叫我不满意,你就可以不用来了。”   “而你的儿子……”   沈宏立刻狠狠地踹了沈富贵一下,骂道:“谁教你刚才对黄老板不敬的?还不快点道歉,然后滚回家去!”   沈富贵被他踢了顿时气得眼中冒火,就想骂沈宏,口里念了句:“老子不干就不干,道你娘的歉!”   说完他就直接走了,庞大的身躯挪动活像是滚着离开的。   “对不住对不住啊黄老板,我这儿子叫我宠坏了。”沈宏只好代替他道歉,心中却对自己的儿子起了怨气。   他老子在这儿装孙子呢,结果他自己把自个儿当大爷了!甚至不把自己这个爹放在眼里!   黄进冷哼一声,对老金道:“沈富贵没做什么活儿,这半月的工钱便不给了吧。”   老金:“是。”   沈宏差点儿没咬碎一口牙,他自己的工钱都恨不得掰成五半花,结果他儿子的那么点工钱黄老板还要克扣!   但他也没处说理去,毕竟根本没有签过契约。他打的可是黑工啊!   只能打落牙齿往嘴里吞,他还要靠着这工作生活,他不能丢掉这份工作!   他狠狠地咬着下唇在一边默不作声,无声的抗议。   黄进完全没有注意到,只和老金说话。   “今日之事你如何看?”   老金知道他问的是那人去邀请沈老板过来详谈,但人家拒绝的事儿   老金:“’阑珊‘那免费赠品是’珍宝居‘供货的,这老板像是同蓝帆那厮是旧相识,恐怕不那么容易叫我们笼络。”   “那你说该拿出什么来才行?他竟然对大生意不为所动,恐怕自家小摊的营收很不错,外加蓝帆给的也多。”黄进摸着下巴说道。   “您说的不错,’珍宝居‘如今在镇上口碑绝佳,算是立稳了脚跟,才一个月……”老金是真的佩服,但是这家给敌对的“阑珊”供货那就算是敌对一方,要是想笼络肯定不容易。   “那沈若倒是沉得住气,要不是不能在’阑珊‘面前暴露,我亲自去邀请也无不可。”黄进对这人起了极大的兴趣,那摊子上卖的所有东西他都叫人买了一份,瞧着绣工都还不错,设计的也有趣,而且还是最开始就做书包的!   这才是最主要的一点,要是自家能将书包重新做好当做赠品,那必然能够将口碑扭转回来,直接将当初那个质量极差的书包按在别人头上便是。   沈宏听见了“沈若”的名字,立刻就握紧了拳头。   “珍宝居”在镇上的名声实在是广,他哪怕工作十分忙碌也听过几次,却没想到竟然是沈若!   他听到黄老板要亲自去邀请沈若合作但不好自己去,这不就是个立功的好机会?   “黄老板,我与那沈若相熟是他亲叔,不如就叫我去喊他吧?”沈宏说出这番话的时候,心中恨意更浓。   黄进闻言像是听到了什么绝世大笑话:“哈哈哈沈宏啊,你是失忆了还是傻了?我听说就是你的闺女害了他,结果你说你要去喊他?人家不疯不傻的愿意跟你来?”   他对眼前这人简直是失望透顶,要是这人和沈若的关系好,还占了亲人名头,那还有“阑珊”什么事儿?!   他直接借着沈宏的关系同沈若达成合作岂不是更好?   沈宏的脸极度扭曲了一瞬,立刻垂下头掩饰住心头火烧。   又是沈若!他为什么能过得那么好!那个贱人!就连黄进都要找他合作,他甚至还拒绝了邀请!他究竟凭什么?!   心中疯狂怒吼,但表面上却不能显露出分毫。   黄进施施然道:“我再派人去请一次,这回需得以礼相待。沈宏啊,到时候你就不要露面了,哪怕要出恭也得先给我憋着。” 第220章   沈若抱着小云吞轻拍哄着, 过了许久他才歇了声,被吓了那一下崽崽小小的身体还打起了哆嗦,隔着襁褓都能明显的感觉到。   “没事了没事了啊, 咱们小云吞是最勇敢的宝宝,不怕不怕。”沈若柔声哄着,手在崽崽后背一下一下抚过去。   顾允也没闲着,从书包里拿出了小云吞的玩具,就拿到他眼前逗他玩儿, 叫他转移一下注意力。   崽崽的玩具是逛集市的时候买回来的木质小马,四条腿还能动的, 崽崽还不会玩, 都是二狗在他面前拧着小马的腿一动一动叫他看。每每这时候小云吞便会看得目不转睛。   现在也不例外。   小云吞大眼睛里头还含着眼泪,小鼻子都哭红了,满脸都是泪痕, 瞧着怪可怜的。   但看着玩具小马的视线却很认真, 还想伸手去抓。   沈若心里压着的气闷稍稍减轻了点,小孩子不禁吓, 方才那一下自己都稳不住身体,要不是顾允反应快把小云吞抱紧了还拽住了自己,那后果不堪设想。   没想到头一回带孩子到镇上玩一趟, 就遭遇了这种事。   听到崽崽大哭一时间哄都哄不住, 沈若心里很不好过。   顾允把那玩具小马缠上布条, 放到小云吞身边叫他自己碰着玩儿,随后便直接起身从沈若对面坐到了他身边。   沈若一颗心都记挂在崽崽身上, 瞧他现在像是没事了的样子, 轻轻地呼出一口气。   感觉到腰身一紧, 温暖有力的手臂环了过来搂住了他, 沈若抿了下唇顺势靠进顾允怀里。   “呼噜呼噜毛,吓不着。”顾允清凌凌的嗓音传进耳蜗,沈若感觉到自己头顶上一只温热大手用力地揉了揉。   这人怎么拿自己当小云吞哄啊,还用自己之前对小云吞说的话来说。   “有我在,别怕。”顾允偏头过来在沈若额上落了个吻。   沈若很快就被哄好了,心里的那一点点的郁闷也因他而烟消云散。   忍不住抿起唇瓣弯起眼睛冲他笑。   “……”   他这一笑灵动温柔极了,顾允不自觉地将双臂微微收紧,像拥着一捧春雪。   明知道不合时宜,但他还是无可避免的回想到了那日的场景,是白雪绽樱,是红色桃心在眼前摇晃,耳边还有悠远的低吟……   都怪刘大夫。顾允叹道。   那木盒子放在书包当中,每次他只要一打开拿东西就不可避免的看见它。   沈若见他出神,没忍住空出一只手去捏了下他的脸颊,就像捏自家崽崽那样。   “想什么呢这么出神?”他问道。   顾允回神脸迅速红起来,却没有偏过脸去只定定地看着眼前人。   他一阵沉默,随后才道:“在想,刘大夫送的礼物。”   不,你不许想!   沈若闻言耳根顿时就烧了起来,红晕沾染像是海里的珊瑚。   他立刻伸手去捂住小云吞的耳朵,生怕顾允要说出什么限制级话题。男人对上心爱之人有欲望太正常了,怀中那罐子似乎也发起热来。   “这东西我曾在书上见过,只有寥寥几行字,还是头一回瞧见实物。”顾允的语气简直不能更正经。   沈若轻轻地“哦”了声,将自己捂住崽崽耳朵的手收了回来。   “家中养了羊,但这东西却是用羊肠做的,你可介意?”顾允从自家已逝阿爹的手札中瞧见过,有些人家家中养了什么便不愿意吃什么,用那种动物的皮或是其他的部位做东西,会介意。   沈若张了张嘴,却不知道该说什么。   他要是说介意吧,那顾允和他……呃,难不成就不用了?   可要说不介意,为什么有种欢迎他用上这玩意儿来上他的既视感!   沈若内心的小人默默捂脸,他还是头一回犯了难。   顾允算是个半吊子兽医,对动物的了解多些,要是若哥儿介意,他也能从书中找到别的东西来替代。这个总是要提前备好的,总不好因为害臊就一直不问,要是到了新婚那日再说,可就来不及了。   正好想到,顾允便问出了口,却没想到若哥儿竟然不肯回答,只红着一张脸眼睛微抬那般瞧着他。   好像是有些难为他了,这种事儿顾允觉得应该自己来准备。   问什么问,直接把能替代的都备上不就成了?   顾允一下子想通之后,就不再纠结这个。   结果却听到若哥儿小小声回答道:“……都行吧,别人家养猪的不是照样吃猪肉么。”   这有什么好问的嘛,沈若抱紧了崽崽侧过身去。   婚期越来越近了,那也就表明他得赶快忘记第一次所带给他的阴影,由身到心的接纳顾允。   顾允“嗯”了声,拿了竹筒递过去给他:“喝点水。”   沈若有点不好意思,但确实口干,便就着他举起竹筒的手喝了点。这一日忙着瞧二狗考试又照顾崽崽,还和许家人详谈了不少事,都没能好好地喝口水。   顾允也就着竹筒上沈若碰过的地方喝水。   镇上的路面不像村里的泥巴路坑坑洼洼,走起来摇摇晃晃的,马车行走在镇里的路面上很稳当,小云吞被顾允抱了去,已然哭累了睡着了。   沈若松了松力气,有点依赖地靠在了顾允肩头。今日要是只有自己抱着崽崽在马车上,那危险就避无可避了,虽说自己肯定会尽全力护着崽崽,但是绝对会因为惯性摔一个屁股墩儿。   顾允的承诺从来都不是空口白话,他说过要保护自己和小云吞,他就会做到。   沈若嘴角不住地上扬,额角抵着身边人的肩膀,没忍住轻轻地就像小动物那样,蹭了蹭。   顾允单手抱住崽崽,另一手伸过去将沈若揽住了,沈若立刻偏过头去看他。   顾允觉得他做什么都可爱,没忍住吻了下他的眼睫,说道:“眯一会儿吧。”   “喔。”沈若揉了揉发烫的脸颊,闭上了眼睛。   顾允呼吸放轻了,看一眼小云吞睡得香甜,便将视线落在了另一侧。   ……看不够。   伙计经过那件事之后赶马车的速度更缓慢了些,生怕什么时候又从边上蹿出来个人,走得也全都是大路找平缓的地方走,原本只需要一炷香便能到的地方,竟然走了整整一盏茶的时间。   沈若在马车停下之后睁开了眼,睫毛微抬便对上了顾允的视线。   “醒了?”顾允道。   “唔,好像快到了。”沈若抬手想要揉眼睛,手却被顾允一把抓住,指节被他捏了捏。   “忍一忍,用手揉眼睛不好。”他道。   沈若乖巧点头,他刚刚醒来还迷糊着,转而去瞧小云吞,见崽崽长着小嘴一呼一吸,睡得可香了,便放下了心。   外头伙计喊道:“沈老板,顾秀才,已经到’阑珊珠宝行‘门口了。”   “好,辛苦你了。”沈若给他递了几个铜板,准备下车。   那伙计没忍住笑,但却不肯收:“不用不用,沈老板你也太客气了。”   沈若看着外头的红棕色马匹,随口问道:“这些马匹是你家老板买的么?”   伙计挠了挠头笑道:“那倒不是,自家养马还要准备地方草料各种东西,不划算,这些马儿都是在镇上马行里头租来的。”   沈若闻言眼睛一亮,他之前怎么没想到呢?!   牛车还给了沈汉三之后,自家拉货都是用那独轮车靠脚力上镇上,劳累不说还速度慢,但若是有了马拉车,那可就不一样了!   “你详细跟我说说?”沈若先下了车,就在那伙计旁边兴致勃勃地问,将手里的铜钱递给他。   这回那伙计笑着收下了,心中感念着沈老板赏的钱,详尽的回答道:“镇上马行里的马儿租一匹一个月的价格是按两种算法,一个是要用马的时候去他们马行里拉,无论什么时候要用都可以,一月一两银子。这样不需要管草料,也不用自家的地方,随用随取。还有一种是将马儿领回家去,草料要自家喂,病了也要自家医,这类是一月五贯钱。”   如果把马儿租回家,可比用完送回来要用去领足足便宜一半!   沈若心动不已,五贯钱平摊给每日也就是差不多十七文不到,这可太划算了!毕竟当初坐沈汉三的牛车一来一回也要十个铜板呢。   “多谢,我了解了。”沈若决定今天就去租一匹马带回家去,还差拉货的板车,这个倒是简单,直接去木工厂定一个就成。   板车做做还是很快的,不出三天就能做好!   那伙计道:“沈老板想要去租吗?我倒是对马儿的品相有些见解,不如我同你一起去,还能帮着瞧瞧免得你被那马行坑了。”   沈若闻言谢过他,但却摇了摇头拒绝了:“不必,你自回去吧。”   那伙计殷勤极了,对沈若道:“这些马儿都是我挑选的,就叫我陪你走一趟?”   “真不用。”沈若见顾允抱着小云吞下车,脸上不由带上笑容。   迎着阳光,面容姣好的小哥儿展颜一笑,叫那伙计看呆了。   他还想再说,但却听走下车来的顾秀才道:“不必劳烦,我自会帮着看。”   沈若点点头,说道:“顾允对这方面也懂的不少,就不用麻烦你了。”   那伙计对上顾允的视线顿时浑身一僵,尴尬地笑了下摸了摸后脑说道:“那好吧,既然已经送到了,我就先走了。”   沈若点了点头,随后便不再看向那伙计,走到顾允身边靠过去瞧小云吞。   伙计跳上了马车前头驾车的位置,眼神中带着些艳羡,随后便转过头去驾着车离开了。   顾允瞧着对刚才的事儿还无知无觉的沈若,心中无奈极了。   自己心爱的小哥儿太招人喜欢了怎么办?   那伙计不过才见几面,那眼神都黏在了沈若脸上,那股殷勤劲儿叫顾允很不舒服。   看马的品相这件事,顾允也会,自然不能叫别人陪着沈若去。   “小云吞,咱们到咯。”沈若轻轻道了句。   小云吞还在呼呼大睡,小脸蛋红扑扑的。   “阑珊”里头客人还挺多,瞧见沈若和顾允抱着孩子进来,纷纷和他们打招呼。   镇上人里头不认得他们的人也少,沈若深觉得以后要进“阑珊”或许都走运货的后门比较好。   大家就要说话聚拢过来,沈若立刻竖起食指轻轻地“嘘”了声,示意大家安静。   小云吞还在睡着,大家心领神会纷纷点头。   沈若冲着体贴的客人们笑了下,“阑珊”中的伙计走上前来说老板他们都在二楼雅间,沈若便点了头,带着顾允和孩子往二楼去了。   雅间内。   蓝帆正带着二狗写大字,二狗踩在圆凳子上,蓝帆站在他身后,捏住他的小手一同捏着毛笔在纸上书写着。   沈丰和柳杉在一边瞧着,欣慰不已。他们也算是跟着顾允和沈若上了几堂家庭扫盲课的,便都在一旁跟着二狗学。   沈大山和李善桃坐在一边也瞧着,时不时夸几句,气氛融洽极了。   “若哥儿他们怎么还没来?”李善桃有些担忧地说道。   沈若推门的时候正巧听见自家阿娘这么一句,他笑着道:“我们来了。”   一屋子的人都瞧了过来,二狗立刻放下手中的笔从圆凳子上跳了下去,像枚小弩箭似的扑了过来。   “小叔!你们可算回来啦。”二狗抱紧了沈若的腰。   “嗯,我们到’珍宝居‘去瞧了眼,之后又到许氏布庄里同许老板一家吃了饭,谈了点生意才回来。”沈若将自己回来晚的原因告知。   顾允抱着小云吞进来之后,便找了个位置坐下了。大家在说话,但小云吞还在呼呼大睡,看来是真的累狠了。   蓝帆放下笔,去瞧顾允,他还是头一回瞧见顾允抱着孩子的样子:“顾子诺你抱着小云吞,瞧着还真是像模像样的。”   沈若顿时没忍住喷笑出声,蓝帆以前去他们家的时候因着崽崽还很小怕冲撞是没见过的,就先前跟着他们一家出去秋游时候看见了小云吞,还抱了被尿了一身,之后再见便是今日了。   还真是头一回瞧见顾允抱孩子。   顾允“嗯”了声说道:“毕竟我是小云吞的阿父。”   不是像模像样,他就是孩子的爹。   沈若是突然回想起了顾允头一回抱小云吞时候的样子,那时候他像块雕塑似的,把崽崽都硌地不舒服了。但是崽崽像是知道这人是他阿父,竟然头一回抱没有尿他一身呢!   所以才忍不住笑出声。   蓝帆酸得很,凑过去瞧小云吞,上午时候只顾着看二狗,也没能仔细再瞧瞧这崽崽。   距离上次抱他过了不短的时间了,他道:“瞧着长大了不少。”   “是啊,要不然也不会想到要把他带出来。”沈若道。   “叫我抱抱呗?”蓝帆坐到顾允身边,冲他伸出手。   ……果然谁都想抱崽崽,沈若哭笑不得地想。   顾允勉为其难地将怀里的孩子放到蓝帆手里,“你动作轻点,别吵醒了他。”   蓝帆点头:“知道知道。”他脸上流露出大大的笑容。   沈大山也想抱孩子,此刻便坐去了蓝帆身边,等着接手。   “先前那么多人追着二狗,你们是怎么逃脱的?”沈若揽住二狗,也在桌边坐下好奇问道。   二狗立刻激动起来,手舞足蹈道:“小叔,他们好吓人,二狗不喜欢这样。有人跑得很快差点将我的鞋子都给拽掉了,幸好蓝叔叔跑得快,我们从后门溜进来之后那些人就找不到我们啦!”   蓝帆一回想起来就忍不住皱眉,说道:“这些人喊二狗做’小神童‘恨不得把他抢走似的,这阵仗我还是头一回遇见,太疯狂了。”   一回想起来他就腿肚子抽筋,要知道他忙于管理这么大一家珠宝行早就疏于锻炼了,这一跑起来几乎快要把肺叶子都给咳出来似的。还叫二狗担心的不得了,进了“阑珊”之后是又给他扇风又给他倒水。   二狗嘟了嘟嘴,清亮的童声道:“我不喜欢他们这样。”   “嗯,咱们二狗只不过是比其他小朋友更努力更用功,才不是什么’小神童‘呢。”沈若揉了揉他的脑袋说道。   沈丰和柳杉一开始听到别人夸奖自家孩子是“小神童”心中还窃喜,高兴极了。没有谁家的孩子能像他们生的一样这么厉害的。   但是后来瞧见那么多人一拥而上几乎要把自家孩子给淹没,那股子疯狂劲儿叫他们冷汗直冒。   他们是根本无心玩耍,直接顺着人流追了过去。   “这劳什子’小神童‘谁爱当谁当去,咱们二狗不认。”沈丰牛眼睛一瞪说道。   他可不想自家儿子这般小就出名,今日幸好有蓝帆抱着他跑了,要不然还不知道会发生什么事儿。   沈大山和李善桃也连连点头,这虚的名头要来不过是好听而已,还会引来这么多人的觊觎,还不如不要。但是别人要传自家也堵不住别人的嘴巴啊。   可真难办了。   沈若道:“蓝帆先前当机立断把二狗抱进怀里了,那些人应当不是所有人都能认得到二狗的脸。等过段时间,镇上人应该就不会这么关注这件事了。”   今天完全是因为刚刚完成了考核,叫许多人都知道有这么一个孩子考进了镇上书院,而且还有外镇人和别的地方赶来的人,导致储水镇上一下子人特别多,跟赶集似的。   等明日人就会少去一些,应该不会再出现这种情况了吧。   沈丰点点头说道:“明儿个我亲自把二狗送进书院里去,等下了学我再去接一趟就是了。”   “这样最好,比较安全。”家人一致认同,毕竟二狗年纪小要是叫他自己上下学往“珍宝居”去,被人抱走他都抵抗不了,还摊上一个“小神童”的名头,危险指数倍增啊。   二狗知道自己叫家人多操心了,但是没有拒绝,能和阿爹多呆一会儿也叫他小小的心里高兴。   沈大山和李善桃他们腿脚没有年轻人快,挤也挤不动便也不去添乱。直接往杂货店和粮油店里去买了些家用的东西,之后就直接问了路到“阑珊”来汇合了。   沈若点了点头,说道:“阿兄每日推着独轮车上镇上来太费劲了,我打算去镇上马行租一匹马回家,这样能轻松些,况且还要接送二狗,马车毕竟快些,不叫二狗迟到。”   沈若知道自己一说要租马自家阿兄肯定要说自己走得也很快为啥要多花那么一份钱,所以他直接把二狗拿出来说,沈丰就无话可说了。   他张开的嘴闭上了,又张开,道:“马行租马贵么?”   “不算贵。”沈若将那伙计告诉他的两种租马的方式和家里人说了。   沈大山立刻道:“那就第二种,把马牵回家去。虎头山上都是草,反正我每日都要去割青草喂羊咩咩,多养一只马也不费力。”   “是了,阿爹养牲畜很有一手。先前沈大哥都说,他的牛儿在咱们家养着喂着比他自个儿养得还好呢!”沈若适时拍了个马屁,笑着道。   沈大山轻咳两声,明显是受用的。脸上露出了憨厚的笑容:“那是的,你爹我也没多费劲儿。”   “行了行了,说你胖你还喘上了。”李善桃听不下去,笑着打断道:“就是家里还缺个板车,要不把那独轮车拆了改改?”   “那可不行。”沈大山难得没有为了省钱而同意这事儿,执拗道。   沈若心领神会对李善桃道:“叫木工厂做个板车就好了,独轮车还好好的拆它干嘛?而且……这可是阿爹娶阿娘的时候用的车,可是咱们家的宝贝啊。”   沈丰和柳杉闻言也跟着笑起来,倒是李善桃闹了个大红脸:“就那么辆破车……”嘴里却不饶人。   沈大山摸了摸后脑,嘿嘿一笑道:“破车你也不嫌弃,还是嫁我了。”   李善桃立马转移话题,去问沈若关于马行的事情。   蓝帆在一边抱着小云吞,看着他们一家人的互动,爹娘和睦,兄友弟恭,婆媳关系也好,真是幸福的一家人。哪怕当初过得穷困,也没有丢掉立身之本,他其实,很羡慕。   蓝帆回想起自家父亲那么多个姨娘,还有自己的许多兄弟姐妹,便觉得哪怕人再多,也没有像沈家这般亲近更像个和美的大家庭。   一时间便看愣了,嘴角也不自觉地扬起笑容。   “马行正好离’珍宝居‘也不远,我们先去租上马,待会儿正好接上周浪一同回去,村长家还有个空闲的板车先朝他借一下,等木工厂将我去定的板车做好了,再把借来的还回去。”沈若的安排井井有条,这样明日就能直接用马车来拉货了,那独轮车就先在许氏布庄的仓库中寄放一下,等哪天马车空的时候直接放到板车上运回去。   这样也省得周浪今儿个还要推着独轮车回沈家村去。   大家都说好。   村长家大儿子将他们送来镇上之后沈若便叫他回去了,虽说他非要空出一天接送他们一家,但是木工厂运货的活计自然是不能停的,要是和客人爽约了木工厂的信誉便会受到影响。   一开始村长大儿子还不肯走,生怕沈若他们这么一大家子人不太好回去,沈若便说他们在镇上有朋友,可以找人送他们回去,那村长大儿子一听沉吟了片刻才答应。   那些货物今日停一天不送,也就是要他明日里策牛奔腾的送,估摸着要到午夜去了。   沈若这么说无疑是帮了他一个大忙,他心中感念着。   瞧着时间差不多了沈若便打算走,还要去马行租马呢,不能再继续呆在“阑珊”了。   蓝帆送他们到门口,二狗站在他身边,因着要走了,二狗粘人得紧,一迭声地喊着“蓝叔叔、蓝叔叔。”   蓝帆便捏捏他的小脸蛋,笑道:“以后你就是学院里的读书郎了,反正离得不远,等中午下了学叫你阿爹把你送来我这儿可好?”   “这……”沈丰有些迟疑,这也太麻烦蓝帆了吧。   二狗看向自家阿爹,有点想答应,但是还要自家爹娘点头才行呢。   柳杉知道他和自家二狗很合得来,而且又是给她开了不少提成的大老板,同若哥儿和顾允都那般亲近的关系了,便和沈丰对视一眼,说道:“行啊,二狗要是中午的时候过来这儿,可不能给你蓝叔叔添乱子。”   “我会可乖可乖哒!”二狗高兴地不得了,笑着抱紧了蓝帆的大腿。   “既然你们答应了,那中午下学时候我派阿富去接二狗,等傍晚再下学时候你们去接回家。”蓝帆揉了揉二狗的头发,笑着道。   “成。”沈丰答应了。先前他还会吃醋自家儿子竟然同别的男人那般亲近,但是现在不会了,他能感觉到蓝帆是真心对自家儿子好的,是二狗的贵人。   蓝帆便转头对着二狗道:“我只会派阿富去接你,要是来接你的人不是阿富,不是亲人,你可不要上别人的车哦。”   二狗乖巧点头,虽然他还不太懂为什么,但是他肯定不会上陌生人的车的!   沈若闻言心想,蓝帆想的真周到。毕竟现在镇上都在传二狗“小神童”的名头,叫阿富去接才能跟着走,也算是一种保护。不然要是有人借着蓝帆的名义或是沈丰好友之类的话把二狗拐走了怎么办?   蓝帆的心思也是挺细的,特别是在对二狗的方方面面上。   “这是先前那枫叶系列的提成,正好你们过来了,那就先结给你们。”蓝帆招了招手,伙计便送上来两个荷包,里头沉甸甸的都是银子和铜板。   “好。”沈若伸手接过,他们除了是好友之外也是商业伙伴,该拿的银钱沈若自然不会推辞。柳杉也拿了她的那一份,里面还有部分是柳兰香的,先前她也来帮着做了不少,之后再分给她。   蓝帆不知从哪儿抽出了折扇,扇了扇风道:“下一期的赠品活动,还需得你继续费心了。”   “嗯,你放心吧。”沈若脸上露出自信的笑容,叫人一时间挪不开眼。   阿富远远地驾着马车过来,挥着手喊道:“我回来了,等久了吧?快上车!我带你们大家去马行。”   二狗和蓝帆不舍贴贴,最后才被他抱上了马车。   “明儿见。”蓝帆道。   二狗点点头,扬起小脸冲着蓝帆笑了:“明天见!”   阿富见大家都坐进去了,说道:“坐稳咯,咱们出发!”   马车缓缓离去,蓝帆在后门处站了站,正要转身回去,余光中却在墙角那边瞥到了一片衣角。   龟缩在墙角的人小心地挪动着步子,结果肩膀却被折扇的扇柄敲了一下。   “你是谁,为什么在这偷看?”蓝帆冷冷出言问道。   那人转过头来,脸上有着病态的苍白,是个满头白发的老妇人,身旁还躺着一个打翻的竹篮子。   她被吓到直接坐在了地上,抬头看向那个逆光的人影说道:“我没有偷看,我、我就是路过!”   “那你鬼鬼祟祟地做什么?”蓝帆狠狠皱眉,见她面容苍老,眼里却带着点精光,瞧着面相就不是什么和善人。   “我就是被绊了下脚,而且我离得这么远能瞧见啥?你这个后生好不讲理,我就是路过!”她说完之后顿时有了勇气似的,站起身来捡起竹篮子就要走。   蓝帆没有阻拦,方才自己虽然说了赠品的事情,但是“珍宝居”给自家供货的事儿在镇上已然是人尽皆知,这人应当不会想到“念宝”上去。   难不成这人真是如她所说的,路过?   蓝帆不再继续想,正要转身回去,便瞧见墙角处有一张素白帕子。   他将折扇一收,俯身拾起来瞧。   帕子上面绣着的是一株红梅,见过沈若画的图样之后再瞧见这图样,便觉得枝叶错乱,花型也一般,只是看久了,感觉还有点眼熟。   他循着记忆翻一面,果然在角落中找到了两个用黄色绣线绣的字——“金珠”   =============   刘春花被人发现之后心脏跳得极快,跑走的时候差点没被路上的石子绊一跤,她恶狠狠地对着那石子出气:“该死的破石子儿也敢拦老娘的路!该死的该死的!”   也不知道是骂石子还是骂别的什么,脸上的表情都是扭曲的,一头白发散乱在面颊上也不管,活像个疯婆子。   周围人瞧见她了立刻绕着她走,遇上个有毛病的人,可真晦气!   她篮子里只有几片菜叶子,先前打翻之后沾了灰尘,此刻她骂完了石子又拿出里面的菜叶子一张张吹,眼睛都红了。好不容易吹干净了些,提着篮子,整理了下头发,才七拐八拐的走进了一间小小的破院子。   这便是她如今在镇上的家了。   她一进门就听见沈宏打骂刘芬芳的声响,她早已听习惯,将竹篮子放在灶台上生起火来。加了水煮着,便走进小院子里去瞧。   “沈宏,你这个月的工钱支了吗?”刘春花对着啼哭不止的刘芬芳熟若无睹,只对着沈宏说话。   沈宏闻言顿时暴起,对自己老娘也不客气,喊道:“钱钱钱!就知道要钱!我一个人赚这么点银钱根本不够你们花!现在好了,黄老板已经把富贵辞了,下一个就轮到我!以后咱们就饿死算了!”   他在外头当孙子都快要憋疯,结果每每回了家所有人都要问他拿钱,他自己身上没有一分银钱,全部都叫沈富贵给败光了。家里这两个老不死的,那棺材本不肯拿出来花用,只知道问他要钱。   他冷着一张脸,见刘春花脸上有气,顿时收了自己的脾气,对着刘春花哭道:“娘啊,儿子真的要活不下去了,你们做的这些帕子黄老板已经看不上眼,我身上一个铜板都没有,你也不想儿子活不下去吧?”   他已经找刘春花和沈牛山要过许多次银钱,但是他们只说没有钱,但他是知道的。当初他们每年回六里屯帮衬秋收的时候都能从刘家娘家拿回来不少银钱,不可能没有钱的!   但这两个老不死的把钱藏得太深,他怎么也找不到。只能叫他们自己拿出来才行。   沈宏面上滚下热泪,继续道:“这日子太难过了,娘,只要你们愿意把钱拿出来,我周转一番,之后能赚更多的银钱还你们。求求你们帮帮儿子吧!”   刘春花也冷了脸,她哪里还有钱,她的钱全都给了最疼爱的孙儿了!   但是这话不能和沈宏说,以前沈宏总不在家在镇上当掌柜时候还不显,现在相处久了,这人就原形毕露。刘春花知道,只要沈宏知道他们手里还有“棺材本”那他就不会不管他们俩老货,可要是他知道他们没有钱,那下场……   刘春花狠狠地打了个哆嗦,色厉内茬道:“不可能!那棺材本可是我和你爹未来的本钱,你身强力壮地怎么可能赚不到钱?!大不了去偷去抢,反正这棺材本不可能给你!”   “你说什么?!”沈宏气得冲上去就要掐刘春花的脖子。   刘春花顿时眼泪就从眼眶里出来了,这就是她的好儿子啊!宠了那么多年的好儿子!   她狠狠地给了沈宏一巴掌:“你!竟然想要掐死老娘?沈宏!我和牛山看错你了,没想到你才是那只白眼狼!”   刘春花心里在滴血,心口堵的死死的,想要骂他的话一时间骂不出口。   沈宏被一巴掌打醒,想起棺材本还没到手呢,立刻道:“娘,方才是我冲动了。儿子是真的没办法了啊,需要钱救急啊!要不然赌坊里的人就要把富贵的手给砍断,我也是没办法啊!”他痛哭流涕喊道。   刘春花红着眼睛想起先前在“阑珊珠宝行”瞧见的画面,他们那一大家子人脸上都带着笑意,还有那两个小的,都是被抱着的,一家人和和美美的过日子。   她此生头一回感受到了浓烈地后悔的情绪,她从来没有发现过,原来自家大儿子曾经对她是那般好。而沈宏,只会从她这里拿好处,说好听话哄着她!   但是她悔悟地太迟了,看着沈宏她心头梗住:“沈宏!我说了,不会把钱给你的!富贵的事也是他自己做错了!没钱碰什么赌?”   那些银钱都给了沈富贵,她最最疼爱的大孙子却拿去吃喝嫖赌,还要叫他们填窟窿!那窟窿可是越来越大,那老丈人却一分钱都不肯为沈富贵出,孙媳妇也只呆在金家不肯住过来!   真是失败啊!   沈宏此刻也冷静下来,知道不能将自家老娘激怒透了,要是他们拿着钱远走高飞,自己就更没有办法了。他问道:“叫你们做的帕子都做好了吗?明天我要拿去给黄老板。”   他死死地捏住拳头,一想起黄老板要找沈若谈合作,还叫他不能出现的事情,他就恨得蚂蚁噬心。   “做好了。”刘春花心被最疼爱的儿子和孙子伤透了,有气无力地回道。头上的白发更多了些。   “好。辛苦阿娘了。”沈宏笑着看向她。   刘春花被他这阴恻恻的笑给吓了一跳,立刻摇头说不辛苦,就往小小的厨屋钻。   沈宏看向身边木愣愣只知道哭的刘芬芳,狠狠地给了她一巴掌:“哭什么哭!快去把那些帕子都给我挨个儿叠好了!”   刘春花洗干净菜叶子煮菜汤,这些全都是她在卖菜的摊子收摊之后捡来的,家里什么都没有了。   在镇上什么东西都要花钱,买捆柴火都要钱,倒夜香也要钱,什么什么都要钱!而他们一家除了这间破院子,其他值钱的东西全都卖了,包括那头牛!   但是这些银钱全都叫沈富贵给败光了!   回想起她和沈牛山刚上镇上时候手里捏着些银子,还能在外头学着镇上人上酒楼吃饭,去茶楼听书。结果好日子不长,不过半个月家里就成了这样。   她从小宠到大的儿子没想到竟然是这样一个表里不一的人!她竟然这般大年纪了才看清!   刘春花眼泪流了满脸,端起一碗菜汤进了边上的柴房,这里便是他们住的地方了。   “牛山啊,起来喝点汤。”她心里怨愤一点不比沈宏要少,她后悔啊!   她识人不清啊!她这一辈子就像个笑话啊!   沈牛山瘫在茅草铺就的地面上,动弹不得,他中了风,但没有钱医治,只能吊着一口气。   刘春花给他喂菜汤,哭得不能自已:“好苦啊,这日子好苦!牛山啊,我后悔了。以前不该那样对老大的!还有沈若,他现在可出息啦。还有沈丰的崽,今儿我瞧见了,镇上好多人都喊他’小神童‘……”   沈牛山眼泪滚落,嘴歪眼斜说不出话,只能“吚吚呜呜”。   要是当初他们没有……那么现在他们俩也能享受儿孙绕膝的天伦之乐。   “我们都做错了,牛山,我们错得离谱!”   刘春花逐渐支撑不住佝偻的身体,蜷缩起来悲痛大哭。 第221章   阿富对镇上十分熟悉, 一听沈若说要去租马的马行熟门熟路的就驾着车过去了。   不用那么多人进去挑,大家便都等在了马车里,顾允先跳下车随后朝沈若伸出手。   两人在马行门前站定了。   在马行外头就能听见里面有马儿嘶鸣的声音, 还有马蹄踩踏地面奔跑的动静,阿富说里头有个小型跑马场,约莫有是两亩地那么大。   能在镇上地界拥有这么大一片地方圈作跑马场,还有养马的地方,说明这家马行的背景绝对不简单。   耗费的财力物力也多, 不过租马生意确实也是一本万利的。养马人本就是聘来的,照料马行中的马匹, 还有那些租出去用完就还回来的马儿, 也就出那么一份工钱。要马行照料马儿随取随用的人家也都是非富即贵,像沈若想要每月五贯钱租马的,草料要他家自己喂, 病了还要他们自个儿看好了才能还, 马行便更省事。   进门后便有伙计过来招呼,“两位是要租马, 还是想到后头草场跑马?”   “租马。”沈若道。   大宇朝文武并重,故而读书人里头也有不少人会骑马,那些公子哥儿家中也都要求他们学骑射的, 顾允先前同他说了之后, 沈若还挺跃跃欲试的。   反正要租马了, 不如待会儿试试看?   他还从来没有骑过马,但是看见过电视剧里策马奔腾的样子, 感觉特别帅。   那伙计脸上带着点笑, 和他说租马的两种方式, 还有各种要注意的事项, 除此之外还需要与马行签订一份契约,五贯钱一月租到的马儿必须得按时还回来,还得是无病无灾的。不然便需要赔偿。   “咱们马行的马儿都是血统高贵的马,种。马可是战马呢!等你们签完了,我再带你们去瞧瞧,随便哪一只都很好。”伙计见他们一个书生郎一个小哥儿,估摸着不会看马,脸上的笑意更深了些。   顾允拿过契约仔细过了两遍,沈若对那伙计道:“先看马,再签契约可行?”   这伙计见他们是生人,约莫是觉得他们好糊弄,想要签了契约之后随意丢一匹马给他们。   “也行吧,那我带你们去瞧。”那伙计也不强求,引着沈若和顾允往里头去。   马厩就围在跑马场边上,沈若看过去那跑马场上还有几个人正扬着鞭子跑马,尘土飞扬。   “请问两位,租马是要做什么用处?”伙计招了招手叫边上正在往食槽里头塞草料的养马人过来。   “拉货,想挑一匹强壮些的,性格温顺还能骑的那种。”沈若道。   “那就选那几匹高的公马,你去把那几匹都牵出来叫这两位挑。”伙计对着那养马人说道。   顾允站在马厩前头看着这里的马匹,瞧着应当是被关久了精神都不大好,还有些老马窝在里侧不动弹,沈若也跟过去瞧。   “你觉着这里的马怎么样?”沈若虽然不懂马,但是也能感觉到这里的马儿都有些萎靡,状态不大好的样子。倒是不如先前许老板家租去的马有那般好的精气神。   顾允摇了摇头。   “二位来瞧瞧这几匹,年纪正值壮年,是拉货的一把好手,脾气性格温顺。”伙计介绍道,把其中一匹白马往前拉,叫他们瞧。边上还有黑色与红棕色的两匹马,嘴里还叼着未吃完的草料正在咀嚼。   “我手上牵的这一匹性格最好了,叫它拉货最好了。”   沈若走上前去,试探性伸手去摸了摸马儿的面中,白马喷了喷响鼻,往沈若手心里拱。   确实温顺。沈若想。   伙计一大堆夸自家马匹的词从嘴里说出来,和马厩里马的状态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沈若简直听不下去了,这自卖自夸好歹也要有个限度吧!   “不劳烦你介绍了,我们可以自己看。”沈若对着那伙计说道。   “这……行吧。”伙计悻悻然收了声儿,心道你们俩能看出个什么来,他可是很懂马的。   顾允上前来看那三匹马,伸出手一把就捏住了马儿的下巴,用力捏开。   在沈若好奇的眼神下,顾允解释道:“看马儿的牙齿能看出年龄。”   沈若立刻凑过去瞧,看不出个所以然来。   顾允便同他解释,边上那伙计和养马人听着了有些怔愣,这读书郎竟然还真会看马的品相?!   “挑选马匹时,先看年龄,再看血统,三看肌肉是否匀称结实,四看它脾性,最后看它跑得快慢,耐力怎么样,弹跳能力如何。若是都优良,那便是一匹良马。”顾允道。   沈若一脸“学到了”的表情,果然带顾允来准没错。   沈若的神情叫顾允很受用,他嘴角微微一勾,随后便对那伙计道:“你们牵来的这三匹我看了,年纪确实同你所说正值壮年,但是喂得不好,肌肉不够匀称,精神也萎靡不振,你们马行的马儿要是再这般关下去怕是要生病。”   那伙计一开始还点头,但是听到最后一句就忍不住反驳道;“客人,话可不能这么说,咱们马行的马儿都有人精心照料着,哪儿有那么容易生病?”   顾允道:“有的马儿劳累过度,有的却一直关着,马儿天性便爱在草原奔跑,你们一直束缚住它,久而久之自然要生病。”   饲养马儿专门供人使用是不错,但是也不能一直关着它们,不经常锻炼那肌肉都会消减,心理还要出毛病。沈若觉得顾允说得对,但是明显那伙计根本不听,甚至脸色变得难看起来,像是要发难似的。   沈若便轻轻抬手拽了下顾允的袖摆,别说了,总有人不听劝,好心说再多还要被人埋怨,倒不如不说。   顾允手下垂顺势握住了身边人的手,对那伙计道:“我们自个儿挑,不必相陪了。”   那伙计还想再说点什么,正好外头来了个新客人他便真的不管沈若和顾允,直接脸上扯出笑容去招呼新来的客人了。   那新来的客人也不挑,那伙计一说便将刚才拉出来的三匹马儿都租走了。   那伙计对上沈若的视线,还意味深长地笑了下。看吧,你们不愿意租我挑出来的好马就是你们不识货,别人一来可是立刻就租走了!   沈若收回视线,和顾允一同从前往后将那些马儿都给看了一遍。   “它们真的会生病么?”沈若摸着一匹马儿的耳朵问顾允道。家里的四只羊都不会叫它们一直关在羊圈里的,沈大山只要空闲便经常会带出去放羊。可这里的马儿除了有人来租的时候出去跑跑,其他的时候只能关在里头,那跑马场上的马儿瞧着精神就很好,而这里的这些马儿却只能眼巴巴看着……   “暂时还不会,只要不是一直关在里头就不会出问题。”顾允看着一匹马,说道。   “若哥儿,你瞧这只如何?”顾允挑中了一只叫沈若看。   那是一匹通体雪白的马,唯独头顶有一撮灰毛,站起来抬高马头比沈若都高,瞧着就很有压迫力。   沈若完全体会到了何为“高头大马”。   “年纪合适,性格也不错,肌肉线条流畅,马蹄也被修剪过打上了蹄铁。就是精神不太好,但是带出去跑跑应当就好了。”顾允摸着它的鬃毛,说道。   “那就它吧!”沈若当机立断道,随后叫那养马人过来把这匹白马牵出来。   马儿出来之后便有些躁动,瞧见周围马场上还有别的马儿在奔跑,它便站在原地不住地踢踏踢踏,那养马人费了很大的劲儿才扯住它。   “你们要租这匹马?这匹马还没完全驯好。”养马人完全没料到他们能一匹匹看过去跑到了最边上来,有客人说要租能拉货的马儿,这里的马儿是绝对不会牵出来叫客人挑的。   毕竟拉货要稳,这马儿一见到草场就躁动,显然不是最佳的选择。   “就要租这匹,叫它先去草场上跑一圈吧。”顾允道。   那养马人想了想便松开了手,那白马喷出一个响鼻立刻冲了出去,很快马场上便加入了一道清脆有力的马蹄声。   很快那白马就超过了前面正带着人奔跑的马儿,虽然马儿没有人类那么丰富的表情,但是沈若能感觉到白马此刻十分兴奋。   那伙计招呼完别人一听养马人说这两人已经选好了马匹,便直接拎着契约出来瞧。   马厩前头站着那两人,但结果也没瞧见他们要租的马儿在哪。   “要租的是哪一匹?”伙计直接问养马人道。   养马人:“他们要租的那匹现在在跑马场上跑着呢。”   伙计:“???”   “就跑在最前头,最快最高的那匹。”   伙计一瞧那可不得了了,立刻走上前去对顾允和沈若道:“那匹马性子烈,根本拉不了货。客人啊,还不如听我的,我来选的保准是能拉货稳稳的。”   “既然你们马行将这匹马儿放在这里供人挑选了,那被选中也是正常。”沈若道。既然不想叫别人租,那为何还要放在同一排马厩里头呢?而且他一直想要叫客人选他挑出来的,但是顾允看了一遍比起他挑的要好的还有不少。   明显是故意将状态不大好的马儿租出来,而且还都是租给像沈若一样说要五贯钱一月租金的那一类。   方才那一两银子租马的,伙计便直接从马厩里头牵了马匹出来,肉眼可见的精神不错。   总归这伙计不是实诚做生意的,他这么干大约就是想叫租马的客人好好养,要是马儿病了伤了也是租客出钱,而那些一两银子租马的,那必然是要马儿精良好好的。   沈若想他估计是瞧见他们选的这匹马竟然是他的“漏网之鱼”,这才不太想将马儿租给他们。   “你们选的这匹马不仅还没驯服,性子暴躁,吃得还多,你们真要租?”伙计皱着眉问道。   “租。”顾允斩钉截铁道。   既然客人铁了心要租这一匹,那他也不好多说什么,只心里觉得他们俩不好糊弄,明明瞧着根本不懂马儿的样子,没想到那读书郎懂得还挺多,这头上一撮灰的马儿可是血统最纯的战马后代了。要不是先前瞧着不太精神,他必然是要将这匹马租给那个出一两银子一月的客人的。   白马疯跑完了之后便慢了下来直接踢踏着走到了沈若身边,用马脸去蹭他。   沈若感觉手臂有点痒痒,没忍住弯起眼睛笑了,抬手去摸白马的鬃毛。   伙计:“……”打脸来的太快,他刚说完这马还没驯服,性子暴躁,结果它就去蹭这小哥儿了?!   沈若揉了它一下,这马儿更来劲了,差点儿没用力到把沈若推倒,顾允立刻上手去扶了把,大手用力捏住了马儿的鼻子,叫它不要再乱动。   伙计见这马儿在他们俩面前听话得紧,立刻道:“看来客人们驯马有一手啊,真是深藏不露。契约在这儿,签完后交了银钱便能把它领走了。”   沈若觉得这马儿还挺合自己眼缘的,而且也不知道为什么他自个儿就是特别受小动物待见,家里的羊还有沈汉三的牛都喜欢他。   沈若和顾允商量了一下,便对那伙计说:“这马儿我们先租半年。”   “半、半年?!”那伙计本以为他们想要租一个月顶天了,毕竟谁家养马儿一个月不麻烦呢?要是家里条件好的自然都是直接一两银子一个月租着用,他自然而然地便以为这两人应当没什么钱,还想着把状态差些的马匹租出去的。   结果人家一来就要租半年!   “对,怎么?”沈若看向他的那张震惊脸,淡淡问道。   “好,那我将契约改一改,你们就要租这匹马儿的话,我们马行再送你们一套马鞍缰绳,要是用得好欢迎再来!”伙计立刻就换了一副面孔,笑容更真诚了几分。   沈若与他签了契约,上面有各项事宜他们都仔细看过了,还算是正规,没有什么漏洞。签完后便直接交了三两银子。   白马像是知道自己要被带走了,兴奋地一直在边上撩蹄子,沈若感觉要是速度再快些它都要跳起踢踏舞来了。   这马儿还挺有灵性。   养马人立刻拿了马鞍和缰绳给这匹马儿套上了,顺便还送了套车用的绳索。   一口气花掉三两银子在马行这儿也不是一笔小数目,伙计亲自笑着送他们出去,还说了不少养马的注意事项,甚至还要送他们一大捆草料。   草料是晒干了的干草,家里的羊吃的都是新鲜的青草,这些干草可都是拿来垫窝的。沈若没说这个,但是既然人家要送,自然是直接收下。   那马儿显然是吃饱了,此刻干草递过去它很有骨气地撇过头,不肯张嘴吃。   伙计便帮着将干草堆放上了他们牛车驾车的横板上头。   他先前没瞧见,外头这拉马车的马儿品相倒是十分不错,这两人竟然就是坐着马车过来租马的,难怪瞧不上自己最开始给他们挑出来的马匹,这拉车的马儿虽然没有白马高,但瞧着可要比他们租了的白马品相还要好!顿时对他们又高看了一眼。   马车很大,一家人都坐得下,此刻阿富喊沈若和顾允的声响惊动了里面的人,车厢边上的帘子被掀开,露出李善桃的脸。   “若哥儿,顾允快上车吧。”她喊道。   “我想骑马!”沈若冲着自家阿娘笑道。   “噢哟,你哪里会骑马啊。”李善桃微微抬头才能与那白马平视。“你们挑的这马儿也太高了点吧?”   “其实正好,我带着若哥儿骑马回去。”顾允对李善桃说道。   沈若有点惊讶,原来顾允也会骑马啊!倒是从来没见过,不过叫他自己骑的话,他娘肯定不会同意的,顾允这么说他带着自己的话,李善桃肯定答应。   果不其然,李善桃叮嘱道:“那你们小心点儿。”   二狗也趴到窗户边看过来,瞧见大马兴奋地不得了,恨不得也跑出来坐上去。但是被沈丰一把抓了回去,“你小叔和你顾叔叔培养感情,你去凑什么热闹?”   二狗年纪不大但对这方面可懂得不少,泥鳅似的从自家阿爹的桎梏里爬出去,冲着自家小叔喊道:“二狗不去了,顾叔叔,你要抱着小叔哦,要紧紧地,不要叫小叔掉下去噢!”   沈若脸红:“……”我真的谢谢你呀,二狗。   顾允应声道:“好,我定不会叫你小叔掉下去的。”   马车渐渐往前行驶,沈若脸上的热度还没降下来,二狗这话说的,为什么不是自己抱着顾允不叫他掉下去呢?   沈若故意不去看顾允,直接走到白马身边想要上去。   结果,白马比他高,他试着踩上马镫,结果掌握不好角度根本上不去。   和他想象中十分帅气的翻身上马一点儿都不一样!沈若脸更红了,拍拍马屁股想跟它打个商量:“马儿,你能不能趴下叫我上去?”   马儿抖了抖耳朵,又喷出温热鼻息,明显是不合作的态度。   “若哥儿,我先上吧。”顾允道。   沈若只好先让开,站在一旁看。   只见顾允行云流水一般就翻身上了马,动作干净利落漂亮极了!白马跺了几下脚被他捏紧缰绳拽了下立刻就消停了下来,适应片刻,顾允才冲着沈若伸出手。   沈若牵住了,两人一齐用力,但他实在是掌握不好该啥时候迈腿上去,试了几次都上不去。   好丢人……沈若一脑门轻轻撞在马肚子上,像是不准备抬头了。   “若哥儿,你走过来点儿。”顾允道。   沈若慢悠悠地蹭过去,感觉到温热的大手按在了自己双臂上。   “抬手。”   他依言抬高了双臂,按在胸膛两侧的大手温热有力,托着他的肩背轻轻提起,沈若便感觉到自己离地了。他立刻顺势分开双腿,稳稳当当地落在了顾允身前。   还是头一回坐这么高,沈若兴奋极了,也跟着去捏缰绳。   顾允便随他握着缰绳,只把自己的手覆在他手上。   “我先带你骑一段,之后你来把握可好?”顾允笑问道。   “好!”   马儿在镇上跑不快,等到了人烟稀少的地儿便开始撒开蹄子奔跑起来,沈若感受着耳边的风鼓噪,身体随着马儿的动作一上一下的颠,速度很快,先前耽搁了那么长时间,现在已经能瞧见载着自家人的马车了!   沈若是个特别好学也学的十分快的学生,顾允一教带着他跑了一段,他便知道该如何骑马了。很快载着两人的白马便超过了马车。周围所经的事物疯狂倒退,沈若陷在了顾允怀里。   他温热的大手又覆了上来,四只手扯着一段缰绳,马儿快速地跑着,像是将天地间所有的烦恼都抛之脑后一般。   沈若喘得很厉害,他先前一直不知道原来骑马也如此耗费体力,他张着嘴巴有风灌进来觉得冷了,便偏头往顾允怀里钻,他身上很热很暖。   顾允隔着衣衫抱住他,柔软极了,顺着风的还有他身上沾染的好闻的婴儿香,还有他身上自带的冷香,若有似无地勾缠在鼻尖。冷风顺着衣衫灌入,但顾允丝毫不觉得冷,身体在颠簸中变得滚烫。   顾允忽而勒停了马儿,惯性很大叫沈若狠狠地压在顾允怀里,沈若被风吹得脸上有些发红,哪怕停下了耳边还有呼呼的风声。   顾允直接伸手将身前人托住那截窄腰抱了起来,沈若没忍住惊呼一声,他被顾允抱着在马上转了个身子,面朝着他了。   顾允伸手护着沈若的后脑,将他压入自己的怀抱。   “风冷,你靠紧我。”   沈若脸颊通红,抬起脸看向他,眼睛里透着光:“好。”   他窝在顾允怀里,像是倦鸟归林一般,马儿还在往前跑,那呼啸的风声却听不见了,沈若耳边是怦怦的心跳声,越来越快,不知道他和顾允的谁的更响一些。   沈若有点恍惚,感觉全世界似乎只有他们两人一样。   马儿跑起来晃动的幅度很大,但已经习惯。他伸过手去,紧紧地环抱住他腰身。   但是……两人抱得实在太紧了,马儿颠簸着的幅度叫他们靠得更近,沈若感觉到不妙。   比脸上红晕更烫热的是身下交叠的地方,他想微微挪开些,但刚一动作马儿便一颠,将那寥寥分开的一点距离颠的荡然无存。   太烫了,沈若心想。   顾允的声音裹挟着风声传到沈若耳畔,他问道:“你身前是放了什么东西,怪硌人的。”   硌人?沈若刚想说,他才硌人。   结果突然灵光一闪,回想起他怀中还放着那罐子脂膏,顿时脸红透了。   “你,别问。” 第222章   到家后, 白马被牵进了羊圈里,先暂时安顿在这儿。   它在马行中憋得狠了,现在被骑着疯跑过后精神瞧着已经好了不少, 非常听话地被沈若牵进去,还和羊圈里头的四只羊玩在了一块儿。   沈若瞧它们相处得来,便也就放心了。   他和顾允一进去那两只小羊崽便凑过来,双蹄要搭到他们身上。   沈若冲顾允笑:“你瞧,它们还记得你是它们的救命恩人呢。”   那母羊也“咩咩”叫着走过来, 在顾允边上站定了,随后便曲起前蹄子跪了下来。它也还记得他。   羊有跪乳之恩, 这便是在感谢顾允的救命之恩了。   顾允神色微动, 蹲身下去摸了摸挤到身边的羊。   “我给它们看看。”顾允虽是个半吊子兽医,平日里也没有什么能够发挥的地方,此刻便完全不顾及羊圈里的脏污, 给四只羊挨个看了看身体。   沈若就站在一边安静地瞧他, 时不时还要问上一句如何看,什么症状说明是什么病。   顾允都耐心回答。   明明是个爱洁的男人, 却能毫无芥蒂的去碰毛上沾满草屑的小动物,眼神中流露出温柔的微光,他整个人都柔和了下来。   都说喜欢小动物的人很有爱心, 看起来就让人很好亲近, 沈若觉得还真不假。   “……我爹的手札当中写道:它们哪怕遭受了病痛折磨也不会说话, 只能主人多看顾注意着,而兽医要做的便是将它们的病治好, 或是叫它们少受些折磨安乐死去。”顾允捏着两只小羊羔的耳朵, 说道。   古代的兽医大抵都是喜爱小动物的人吧, 顾允的阿爹肯定也是这样, 动物也不仅仅是人类的食物,也可以是伙伴。   “你爹是个很伟大的人。”沈若道。   顾允还是头一回听见用“伟大”这个词来褒扬自己的父亲,许多人不能理解他爹为什么要因为救一只动物而涉险采药,最终丧了命。那时候听到最多的话便是说他爹傻,为了一只牲畜竟然不要自己的命。   “顾允,你救了母羊和小羊崽,还有沈汉三的牛儿,真的很厉害。我虽不认得你阿爹,但我也知道他肯定是个非常非常好的兽医,救小动物与救人其实差不多,只不过小动物不会说话,但它们会用行动来感谢。”沈若揉了揉母羊的羊角,回忆起那日自家阿兄去将顾允喊来救难产的母羊的时候。   那时他一头青丝披散着,来不及束发便赶了过来,之后身上沾上了血污但他一点儿也不介意,就那次沈若就感觉到自己曾经对顾允有些刻板印象了,原来他是个这样有爱心的人,面冷心热。   暗暗心绪悄然改变。   顾允“嗯”了声,他爹自然是他心中最伟岸的存在,若哥儿和自己的想法一致,叫他因着想起自家已逝阿爹的那一点点难过立刻消弭了。   两人从羊圈中出来后便净了手进厨屋。   他们回来的时间刚刚好已然到了吃夜饭的时候,今儿大家都劳累了一天,但因着二狗考上学院的喜事,大家还是齐上阵给做了一桌子好菜。   村长一家也过来了,得知二狗考上的消息之后脸都笑成了菊花,拉着二狗的小手不住地说着:“好、好、好啊。”   沈家要留饭,村长他们便没有推辞,他们村上有孩子考上了学院本就该好好庆祝一番的,这么多年来除了当初的顾允之外,竟然就再没有别的孩子能考上去了,直到今日二狗考上。村长心里头是真的美啊。   他一边吃酒一边对着沈大山道:“大山啊,你这孙儿可真是不得了,给咱们村儿争面儿了,听说隔壁村子送过去那么多人一个都没能考上的。”   “都是运气好哈哈。”沈大山谦虚道。嘴上虽这么说,但心里头也是美滋滋的,一连喝了好几杯酒,舒坦极了。   一个两个的都高兴,喝酒上了脸,红的哟。   村长喝高了,感叹道:“真好啊,你家的都是有福的,若哥儿也好、丰哥也好,都出息。小二狗又懂礼貌又聪明,往后可是小小读书郎了,哈哈哈。”   不过这几月沈家村的改变非常快,这些都是若哥儿带给他们的,村长心中感念着,瞧见沈家也越来越好是打心眼里为他们高兴。   他们村里名人多,也能赚上些银钱了,近段时间嫁娶的小辈都不少,有不少当初瞧不上沈家村的人家还巴望着想把自家的姑娘、小哥儿嫁过来呢!   村子有在越变越好,作为村长的他自然高兴,虽说忙着木工厂的事情比起以前来忙了不少也累不少,但他心里高兴,瞧着都比起以前年轻了几分!以前十里八乡的那些村长瞧不起他瞧不起沈家村的,现在来巴结他的也有不少,这些可都是若哥儿牵头的木工厂所带来的啊!   现在二狗考上了学院,这消息一传出去大家又得再惊掉一遍下巴。   听说最近都有人传言说他们沈家村村西这片,风水好,水土养人呢。   沈若一家便住在这儿。   可沈村长却觉得不是风水好,而是人好。   在家都不容易喝高的人,到了沈家却把持不住,村长媳妇无奈地把唱大戏的人按住,对他们道:“他太高兴,喝高了。吃的差不多咱们就先归家去了,等会儿叫我大儿给你们把旧板车拉来。”   “不用不用,叫丰哥去取一趟就成,管你们借东西哪还有叫你们送上门来的道理。”李善桃摆着手说道。   她一说完沈丰立刻起身:“是啊,婶子,我跟去你们家取一趟。”   “那也成,和咱们就不要客气了,那板车留在家中本也是吃灰,给你们拿去用就行,也不用还了。”村长媳妇笑着说道,现在村里能变得这么好可都是沈若的功劳,好不容易有什么东西是能帮得上忙的,人家还开口提了,村长媳妇自然就想着帮到底。   “那怎么行,咱们是打算之后在木工厂定一辆板车,先借用几天就还上的。要是直接送,那咱们可不收。”李善桃说道,她自然不能叫愿意借他们东西的村长家吃亏的,一辆板车也值不少铜钱,在家里都算是大件的,哪里能直接要。   村里实诚人都爱说拒绝的话,是真心要拒绝的,也是给别人做考量,但是往往总是拒绝听起来就硬邦邦的,叫人好好的那份心微冷。能瞧出人家是真心要帮,其实可以先答应下来,总归关系亲近些的不会在意那么点东西。   村长媳妇:“诶唷,善桃你还跟我们客气,他喝高了没事家里的东西我也能做主的,就送你家了。别说那些有的没的,要去木工厂做不得等个三五天啊?有现成的还买啥,那不是浪费钱么。”   她的语气不容拒绝,李善桃还想着再说手却被捏了下。   沈若道:“成,我阿兄跟去取回来用,这倒是省下不少事儿,多谢婶子这么替咱们着想。”   村长媳妇脸上的笑容更大了些,还是若哥儿会说话,她是真心要给,总是被拒绝也吃不消啊。   村里头大多数人都是拒绝拒绝,也不知道是真心要拒绝还是假的,她话都说出口了后面要是真的不给了,别人心里如何想也不知道呢。虽说善桃不是那样表面一套心里另一套的人,但她想给的心是真的。   直接接受往往会比客套的拒绝叫人舒心,沈若深喑这一点,而且村长家对自家一直挺好的,没有那么多客套。   白得了一张旧板车,倒是省下了几贯钱,之后有什么好东西都给村长家送点就是了。好关系都是这样有来有回处出来的嘛。   李善桃还想多说点什么,但是若哥儿直接一口应下了,她现在再拒绝就不大好。   “村长爱喝咱们自家酿的米酒,我多打两坛叫你们拎回去!”那些米酒还是她在小云吞满月宴上的时候酿的,越放越醇厚了。   村长媳妇闻言也不客套,直接应了:“成,我老伴儿还真就爱这一口。”   沈丰跟着村长一家走了,去他们家里把板车带回来。先前吃饭的时候小云吞还在睡着,这会儿应当要饿了,小炉子上温着牛乳,正好是适合入口的温度。   崽崽被喊起来小脸还红扑扑的,顾允坐在床沿上抱着他,沈若来喂。   小云吞估计真是累得狠了,虽然还是很配合的喝奶,但瞧着就是不大有精神。   “啊……啊呜。”小云吞提起劲儿来捏住沈若伸过来的小调羹,嘴里噗噜噗噜地吐奶,像是不想喝了。   “崽崽乖,再喝一口?”沈若哄道。   小云吞抗拒地抬了抬手,又闭上眼睛想要睡。   沈若微微蹙眉,对顾允道:“先前他都能喝下去半碗,有时候还不够……”   “别担心,我去喊伯母过来瞧瞧。”顾允道。   沈若担心不已,小云吞喝奶一直都很乖每回热小半碗都能喝干净,而且今儿下午崽崽睡得也够久了,怎么到现在还是一副睡不够的样子?   他拿自己的手去贴小云吞的额头,也没发烧,但瞧着就是精神不大好。   原本喂他喝奶的时候,小云吞都会笑笑的,能叫人瞧见他粉嫩嫩的牙床。   难不成真是被先前那一下给吓到了么?   沈若有些自责地看着小云吞,手指不自觉地去揉捏崽崽的耳垂。   李善桃很快就丢下手里的活计跟着顾允过来了。   “娘,你快来瞧瞧他,我摸了下没发烧,就是喝不进奶只想睡觉。不知道怎么了。”沈若着急道。   李善桃抱过小云吞,看他样子还好,不像是生病。   “也没吹着风啊,应当不是伤寒。估摸着就是累到了,要是难受小云吞肯定就哭了。”李善桃抱着崽崽颠着,累了一天大人都没什么胃口,更别提这么小点儿的孩子了。   到了镇上之后小云吞兴奋地不得了,肯定是累到了。   顾允将之前从许氏布庄到阑珊时候发生的拦车那件事一五一十地说了,小云吞还被惊到哇哇大哭,这件事家里人还不知道。   李善桃担忧不已,“……还好没啥事,你们没受伤吧?”   “没有,就是小云吞被吓到了,之后就一直发困在睡觉,现在牛乳都不想喝。”沈若眼神定在小云吞身上,说道。   “我现在瞧着小云吞是没啥事,就叫他好好睡一觉吧,”李善桃抬手揉揉小云吞的脑袋,用土话说了一句安抚的话:“不怕啊不怕,猫怕狗怕咱们小云吞不怕。”   一连念了许多遍,好像真的有效果似的,小云吞睡得更熟了。   沈若心中稍稍安定了下来,可能他是关心则乱了吧。只要孩子有一点反常就在自己眼前无限放大了。   结果他这一颗心放得太早了,夜里小云吞突然就发起了高热,沈若抱着他就像是怀揣着一个小火炉。   小云吞难受地直哭,沈若抱着他安抚,大半夜的爬起来要去套车到镇上。   这一下子全家人都醒了过来,沈若眼眶红着叫二狗回去继续睡,他明儿可是要去学院念书的不能没精神,自家阿兄还要一大早赶去镇上开摊的。他本想着自己套了车带小云吞去一趟,结果全家人都起来了,沈若心里又着急又温软。   “别管那些了,我这就去套车,去找刘大夫给小云吞看看!”沈丰道。   崽崽自从生下来之后家里人就很注意,从不叫风灌进去,给崽崽做好保暖,尿了拉了也立刻就换上干爽的尿布,就连要进屋子接触小云吞大家都要先仔细洗过一遍手。   就上回黄疸之后,小云吞就一直都特别健康,哪怕叫外人抱了也没有什么事儿。   结果突然一下子就发起了高烧叫沈若整个人都慌了,但是他是崽崽的阿爹,他不能慌!   冷静地包好崽崽,收拾好要带的东西,之后就想去套车。但崽崽难受哭得很响还是将家里人都给闹醒了。   深夜里风凉得很,但是家人同样急切的表情叫沈若心中暖热。   很快便套好了马车,白马一开始还耍脾气,但像是知道沈若一家有急事似的,这才老老实实地被套上板车。   因着要赶到镇上去越快越好,少一些重量,便只有沈丰、柳杉还有二狗陪同。   二狗要去镇上读书,这么晚了干脆便直接带去镇上。   马车中点了盏油灯,柳杉瞧着若哥儿抱着小云吞眼眶红红的模样,心中不忍:“若哥儿别担心,小孩子头疼脑热的很正常,二狗小的时候也是隔三差五的发烧咳嗽,会好的。”   沈若深深吐出一口气,他知道小孩子生病很正常,但是小云吞生病叫他心里头难受,恨不得以身相替。小云吞哭累了又睡了过去,只有身上的热度还在不断攀升,沈若感觉到了害怕。   他赶快倒了点清水到帕子上给小云吞擦身体物理降温,柳杉也来帮忙,拧了湿帕子搭在小云吞额头上。瞧着原本爱笑可有精神劲儿的小云吞受罪,她心里也跟着难受。   二狗乖巧地坐在一边看着,不去打扰大人。但他看着小云吞难受,没忍住也跟着掉了金豆豆。   “小叔呜呜,我们很快就到镇上医馆,小云吞很快就会好的对不对?”   “对,很快就会好的。”沈若保持着冷静,说道。   “吁——”沈丰瞧见远处有个人影,离得很远的时候就拉住了缰绳叫马车缓缓停下,“顾允,你怎么来了?”   沈若一抬眼直接撞进了他那双布满担忧的漆黑眼眸中。   “莫名心慌就出来走走。”顾允立刻跳上了牛车,坐在沈若身边,低头去看小云吞。   “若哥儿,你还好吗?”   顾允从来没有如此庆幸自己还未入眠,感觉到一点心慌想出来透气,这才能撞上他们要去镇上的马车。他瞧着小云吞因高烧难受的模样还有沈若强装镇定的模样,心中泛疼。   沈若点点头:“我还好,但小云吞不好。”   说到小云吞,沈若的眼眶又红了。自家阿兄在外头驾车,还有家人陪着,他不能这么脆弱的。但是小云吞抱在怀里的温度很烫,要是自己再早一点发现,或是在夜饭之后就察觉到不对劲也就不会让他难受到现在了。   沈若嗓音压得低低的,诉说着自己的后悔,要是他能再早一点发现就好了。   顾允沉声道:“这件事不管你,你别往自己身上揽。”   “我知道,可是瞧见小云吞难受,我就……”沈若自己哪怕针灸吃苦药哪怕没人陪都能坚强的忍过去,但是崽崽一生病,沈若就感觉受不了。   顾允焦灼的心不比沈若少,但是他必须要表现得镇定,这样才能叫若哥儿和孩子依赖自己。   他道,“现在还没出沈家村,你们都回去吧,我们骑马去镇上快些。”   沈丰立刻停了下来,当机立断卸掉板车,幸好方才着急从马儿身上解下来的马鞍直接丢在了板车上,此刻正好可以拿来用。   沈若将小云吞抱得紧紧地,为了避风顾允叫他们躲在自己身后。   “你们当心些!”沈丰只来得及叮嘱这一句。   骑马比起马车来自然要快些,他们站在原地直到瞧不见沈若的背影才转身推上板车准备回家。   沈若抱着小云吞靠在顾允背后,马儿颠簸的幅度很大,但却叫人安心。顾允用一条长长的衣带子将他们捆在了一处,沈若突然就不觉得心慌了。   “崽崽,咱们很快就能到镇上,到时候就不难受了。”沈若亲亲小云吞的烫热的额头,“你阿父正带着我们呢,很快的,咱们相信他。”   幸而大宇并没有宵禁这东西,马儿畅通无阻地驮着他们到达了刘氏医馆门前,顾允将他们抱下来,随后立刻去拍门。   速度很快动作很急,过了没一会儿刘大夫便来开了门。刘氏医馆夜里也接急诊,拍门就行。   “小云吞发烧了!”沈若本想说一堆话,还想说大半夜打扰实在是不好意思,但是话到嘴边只能出口这一句。   刘大夫一听顿时啥也不问打开门叫他们进来,“快快快,放到里间床上去!”   沈若快步进去,脚有些软被顾允扶了下。   小云吞这会儿难受地皱紧了小眉头,沉沉地睡着。   刘大夫也没想到白日里瞧见还好好的,这会儿怎么就发起高烧来了,他瞧完立刻就给开了药方,顾允道了句谢,接过来就直接去抓了药煎药。   “这是深思疲惫外加被惊吓到了,才突然发起高热。”刘大夫用手背贴了贴小云吞的额头,说道。   沈若猜也是这样,只是先前还好好的,只是嗜睡没胃口,没想到夜里会突然发起高烧来。   “你给他降温做的及时,没什么大碍,两副药下去就能好。”刘大夫安慰沈若道。   沈若心下稍定,狠狠地给拦车那人记上了一笔。要不是那人突然来这么一下,自家崽崽怎么可能会被吓到,现在还一直发烧,大人发起烧来都难受,更何况这么小点的孩子。   “你继续给他擦拭身子降温,我去瞧瞧顾允抓的药对不对。”他方才药方一写好就被顾允拿走了,虽说写的仔细,但自己不去瞧一眼还是不放心。   小孩子的免疫能力弱,是最容易生病的,在现代婴儿出生都是要打疫苗,可在古代还没有这种东西。一个头疼脑热就能要去一个孩子的命,不由地沈若不害怕。   药很快煎好,刘大夫用两个碗倒过来倒过去降温,等到温度合适之后才递给沈若。   乌黑的一碗药汁,沈若舌根发苦,这些都要喂给崽崽喝。   把小云吞喊醒来,一口接一口的喂进去。但还好崽崽很乖,可能是没吃过苦味,虽然皱巴着一张小脸也还是喝了下去,特别配合。   刘大夫惊讶极了:“我的小徒弟倒是不怕吃苦,瞧着跟喝汤水似的。”   “今儿午后到现在都没喝进去多少牛乳,估计是饿了。”沈若见小云吞瞧着精神好了一点,说道。   心里却泛疼,崽崽饿得连苦药都喝得津津有味,真是叫人心里头不是滋味。   喂完了药,便给小云吞把尿哄他睡觉,崽崽很快便睡了过去。   沈若和顾允便呆在床边守着他,时不时摸摸他身体的温度有没有降下来。   过了一个时辰左右,沈若伸进崽崽襁褓里的手摸到了一层湿汗,他眼中顿时有了神采:“终于发汗退热了!”   顾允“嗯”了声,心里坠着的石头也随之落了下来。   “幸好来得及时。”沈若放松了些,闷声闷气道。   顾允道,“退了热便好了,以后咱们再多注意些。”   “嗯。”沈若一手拉住崽崽的小手,另一手牢牢地握在顾允掌心里。 第223章   夜里小云吞又哭着醒来过一次, 身上除了发烧退热出的汗,还有惊出的冷汗,头上的小辫子都被汗湿了, 整个崽崽就像是从水里捞出来的一样。   ……这下还真成了“水猴子”了。   沈若苦中作乐般想到。   他和顾允分工合作,一人烧滚水兑凉水变温,一人给崽崽擦身子让他身上能保持干爽,但不能受风。   等床头的蜡烛都快烧完了,天也渐渐的亮了起来。   刘大夫这个点儿也起来了, 过来给小云吞瞧了瞧,“发过汗就差不多了, 今儿白日里要是再烧起来还是那副药三碗煎药成一碗给他喂了就差不多。”   沈若点了点头, 瞧着小云吞睡得小脸红扑扑的,总算是彻底放下心来。   “要是一碗药下去还不好,就去找神婆给看看。”刘大夫拇指和食指用力掀开崽崽的眼皮, 瞧了瞧对沈若道。   沈若一颗心又提起来。他小时候也被外婆带着找过神婆, 要是孩子被吓去了容易丢了魂儿,所以要叫神婆叫魂, 有时候严重起来还要用银针来扎破手指关节处挤出血来才行。   虽然不知道是什么原理,但是沈若确实觉得有用。小时候他要是一直高烧不退吃什么药打什么针都不管用,就会被外婆带去那。   因为用针挑破手心那面手指关节位置特别痛, 叫沈若一直记到了现在。   “好。”沈若刚说完便打了个喷嚏。   昨天夜里风冷他也没多加衣裳就抱着孩子跑出来了, 顾允带着他骑马上镇上来, 两人都吹了好久的冷风,再加上一夜未眠估计是抵抗力低了, 这会儿嗓子眼发干, 喉咙都有点疼起来。   顾允从他一个“好”字里头听到了点鼻音, “你受寒了。”   “明明昨夜给小云吞喂药之后我也喝了姜汤驱寒啊。”沈若喷嚏一打就知道要不好, 喉咙发炎紧随其后。有一点难受。   刘大夫叫沈若伸手出来给他把脉,瞧着是普通风寒,但也不能轻忽了。   “风邪入体,外加情绪起伏较大心思郁结有些上火。风寒便与风热对冲了,我给你配药赶快喝下,别小云吞好了你又病倒过去。也是三碗煎成一碗喝。”刘大夫说完就立刻转身出去抓药。   沈若看顾允皱眉,连忙说道:“没有刘大夫说的那么严重,我以前也经常生病,吃了药睡一觉第二天就能好。这就是点小感冒都没小云吞严重,很快就好了。”   他的手被顾允温热的大手握紧了,“怎么这么冰,我竟没发现。”   夜里他们坐在一处依偎着,明明靠在一起的身体很暖和,但他竟没发现若哥儿的手竟然这么凉。   沈若只顾着照顾崽崽了,也完全没注意到自己冷不冷。   “好了,别摸了,我身体没那么差。”沈若把他贴住自己额头的手扒拉下来,终于有心思说笑了:“我又不是那种一吹就倒的体质,恢复能力很强的,下午我就活蹦乱跳给你看。”   只要崽崽病好了,沈若觉得自己心情也跟着变好。   顾允没法子,抬手轻柔地捏了捏他的脸颊,在他额前亲了亲:“不舒服就睡吧,你抱着小云吞一起睡一觉。”他停顿了一下,“我去给你们煎药,不许怕苦。”   沈若被他压着按到床上,和小云吞睡在一起,被角被他仔细地掖好。   沈若感觉到自己的呼吸温热地洒在被沿温度传感到了脸颊,他轻轻地“嗯”了声。   等顾允起身离开,他才忍不住吐了下舌头。   三碗煎成一碗的药汁是最乌黑最浓的,药效最好的,但也是最苦的。   他原本还没感觉到自己感冒之前倒是还好,现在知道了立刻疲倦的感觉就一同涌了上来,躺在床上一手搂紧了小云吞,他不过片刻就感到眼皮变得沉重起来。   索性等药好还要不短的一段时间,沈若便抱着小云吞睡了过去。   =============   这个点儿天还没亮,沈家村里便传出了不少人声,村子不大有一点风吹草动的事儿就传的广,一夜过去几乎所有人都听说了沈大山家的孙儿沈二狗考上了镇上的学院!   昨儿他们一家回来的晚,之后又是做夜饭的时候自然不好去打扰,现在天快亮了许多人都想着要过来瞧一瞧。   这在沈家村里可算得上是一件大事了,隔壁村那么多孩子送去镇上一个都没有考上的,但咱们沈家村只有一个孩子去,竟然就叫他考上了!   村民们与有荣焉,恨不得将这件事昭告天下似的。   那些同沈若关系好的婶子一大早便过来了,带了点家里蔬菜鸡蛋什么的,都不是什么贵价的东西,但是村里人能拿出的最好的东西了。   因着是喜事,李善桃便都收下了,但是人情还是要记着的,以后别人家有了喜事是要还的。   “你们家二狗可真是不得了了,当初顾秀才是八岁考上的吧,你们家二狗今儿才多大?”   没等李善桃回答边上就有人帮着说了:“才五岁!比顾秀才当年还厉害呢!”   “没有没有,”李善桃还记得沈若说过的话,便学着他之前教给家里人的话说道:“咱们家二狗就是运气好,而且去考之前还跟着顾允学过些字了,你们现在搞这么大阵仗可还行?不知道的还以为咱家二狗考上童声了呢,现在啊不过就是个刚入学的新生呢!”   “顾秀才教归教,那也得能学会才行啊。二狗真厉害。”有人夸道。   喁栖……   李善桃忙说“没有没有”。   “善桃啊,你就谦虚着吧。五岁考上镇上学院还不厉害啊。先前怎么没瞧出来呢,你家二狗还有这天赋,”有个婶子拍了拍大腿喊道:“就该叫我家虎子多找你家二狗玩儿,结果这小子就知道往后山挖泥巴,一点出息都没有。”   “怎么会,等再大点就该懂事了,会帮衬家里的活儿了。”李善桃说道。村里这一堆娃娃好些都是她给接生下来的,也就是当初若哥儿那事闹得最大的时候那几年她就歇了活计,这些娃娃虽然贪玩了些,但根儿还是好的,一个个瞧见她了还会喊她“沈阿奶”的。   “说是这么说,但是你家这孙儿真叫人羡慕,以后咱们村可不得再出个秀才郎啊。”有人感叹道。   “以后的事儿谁说得准呢,还都是没影儿的事,就先叫二狗进学院多学学,往后能明事理就成!”沈大山挑着两箩筐割来的青草回来了,闻言便说了句。   昨儿夜饭过后自家若哥儿便同家里说了不少话,关于二狗考上学院这件事儿的,哪怕别人宣扬的再厉害也好,咱们也不能头脑一热也跟着上头。不要给二狗太大的压力,才五岁的孩子还不懂太多的人情世故,要是被吹捧着久了,那可就坏了。   外人要吹咱们管不了,只能随他们吹,但是家里人只能将二狗往下按,这里的按不是说贬低他说他不厉害,而是要他认清什么是别人吹嘘,什么是自己真实的能力,家人要做的就是给他信心,和永远能够被依靠的后盾。   大家听他们这么说了心里都觉得有点奇怪,要是自家的孩子被人吹捧,还这么出息,恨不得都要带出去叫所有人都知道呢,结果沈家的一个两个好像都不觉得怎么样,甚至也不去想说二狗啥时候考上童生考上秀才,就想他能进入学院之后明事理。   大家又仔细地想了想,要是自个儿是二狗,家里人就希望自个儿能明事理,不给自个儿设定什么一定要做的目标,那确实是很幸福啊!   之后再没人提什么秀才、童生的,只和沈大山和李善桃闲聊,说自家的孩子,还说以后二狗学成归来可以带着自家孩子一起玩儿,也跟着学学,明白些事理。   那些孩子本就是跟二狗玩在一块儿的,李善桃直接答应下来,村里都是这样,谁家的孩子有出息大人们便想叫家里的孩子同那人交朋友,最好能跟着学点品性回来。   家里一时间热闹非凡,不过来的这些人没见着二狗。夜里顾允带着若哥儿和小云吞骑马上镇上去了,沈丰便把板车推回了家,今儿一早就借了村长家的牛车还叫上了周浪一起上镇上去帮忙。   先送二狗去学院,再带着周浪和今儿要卖的那批货物到“珍宝居”,先叫周浪帮着看摊子,他就驾着车回沈家村来将车还了。   牛车是要给木工厂运货的。独轮车昨儿是直接放在许氏布庄的仓库里头了,他驾着牛车回来的时候正好给带回来。   有条不紊的完成这许多事之后,他便推着独轮车回到了家。   家里还有不少人,他们瞧见沈丰回来立刻笑着迎上来说二狗的事儿,沈丰也是那些话,他其实比其他人更想自家儿子考上童生甚至状元,但是他儿子还小呢,沈丰自然也不会叫他太有压力。   村里这些人羡慕是真,嫉妒眼红的人也是有的。   他只说:“唉,咱们家辛辛苦苦赚那么久,那学院考上了是不错,只是一年的束脩就要二十两!”   周围人一听就炸了,二十两!   “竟然要这么多钱啊!我本来还想叫我孙儿大点了也去考考试试看的……”   虽说知道读书要耗费不少银钱,但是二十两在他们耳中听着目前还是个天文数字。   “是啊,本来咱们家都打算起新屋子了,结果二狗考上了……”沈丰故意道。   当初没钱是没办法送二狗去学,现在有钱了,是二狗主动想要去学,他说他喜欢学习,沈丰交束脩就十分痛快,一年二十两的束脩,还有各种节日时候要给老师准备节礼这也是一笔花用。   这些银钱还是自家媳妇赚的,沈丰说实话有点脸热,竟然要靠媳妇出大头,他好像个吃软饭的。   不过——媳妇的软饭真香!   在村子里太打眼也不好,各种事儿都会被关注到,他也有自己的小心机,村里人盼着自家好的人很少,哪怕现在没有表现,也不知道未来会如何,所以他必须得表现出家里十分不容易,好像给二狗交了束脩之后家里就要揭不开锅一样,要不然得叫别人眼红死。   有人问:“若哥儿那么能挣钱还出不起二十两啊?”   沈丰看过去,那人没怎么瞧见过不太认得,周围有婶子介绍道:“那人是上月新嫁来咱们村的。”   “若哥儿挣的钱哪里能叫他给侄子花?而且若哥儿又是租摊子,又要给人结工钱,买那布料都是挑的上好的棉布,请人做活儿也从不亏待,他自个儿根本赚不了多少钱。”沈丰说道。   这人估计就是眼红若哥儿赚钱多,但是在沈丰看来自家弟弟也没赚许多,倒是那些来帮忙的婶子靠着手艺活儿已经赚了不少。而且,就算若哥儿赚得多,那也不能叫其他人说嘴,二狗是他儿子没有叫若哥儿出钱的道理,不是说谁钱多就谁来出的。   边上有布艺作坊签过契约的婶子立刻帮着说道:“就是啊,若哥儿在镇上卖的那些东西都不贵呢,那折叠小马扎也是,也就是赚个辛苦钱。”   那婶子心中感念着,能在家中做活儿还能赚不少钱,在往年哪里有这种好事啊?那可都是若哥儿带给她们的!   那新媳妇闻言立刻道:“那木工厂不还有提成么?”   边上有个在木工厂做活儿汉子立刻道:“那提成若哥儿后来就没拿过吧,都用来做那折叠小马扎了。”   “那不是还有县太爷的赏银么?”新媳妇的问话语气咄咄逼人,好像沈家有上百两银子似的,还非得被她挖出来晾在阳光下。   人再好的脾气也忍不了,李善桃脸色一肃:“你这人倒是管得多,别人家里有多少银子都要知道?”   周围人一听也是,任谁在外头听到别人这样说话,在一堆人面前扯出自家有多少银钱来,那都是气愤的。老话都说“财不露白”,这人问这些话已经是冒犯了。   像这样没有一点分寸感的人,沈若要是在立刻就怼回去了。李善桃冷着一张脸说道:“再说了,咱们家里要有钱了第一件事就是起新屋,若哥儿的那些银子都给青砖厂子交了定金了。”这消息先前就传了出去,只是刘麻子他们还在别的地方动工程还没有过来。   周围人一听这话原本的传言成了真,顿时点点头。   是了,瞧沈家这三屋破瓦的却是该推了重新盖,有钱是真,但花掉了也是真,而且瞧着像是还不够呢!   要是够的话还不得早早开工?   原来沈家也这般不容易,那二狗要念书每年都要出去二十两束脩,还有别的东西要花钱;他们家要是盖屋子又得花上一大笔,手里捏着的银钱恐怕还真不多了。   自家要是省吃俭用一年下来还能手里头攒着几两银子,这不比用来丢给书院过得要舒服?   但有些人却想着,要是自家未来能多攒些银钱也叫家里孩子去读书,要是聪明的话能跟若哥儿、二狗似的就好了!   有些人的思维悄然在改变,并不会因为舍不得花钱而耽误孩子,心中燃起了想要赚更多银钱的欲望。   家里现在有多少银子只有李善桃和沈若清楚。   最先前集市上赚的那一笔早就花完了,之后靠着木工厂的提成租了镇上的摊子,每个月两百文,这个也是持续性的支出;买布要花的银子占了大头,还有那些针头线脑的必然也不能叫婶子们自己出,还有给手工活计件算的工钱,这些也是每日的持续性支出;除此之外家里的家用大多都是李善桃从公中出钱,公中的银钱是李善桃的手工费锦鲤手帕的提成还有她以前攒起来的钱;现在租了马儿直接租了半年那就是三两银子,家中其他的开销都不大,除了要给二狗买笔墨纸砚花费的要多些之外,其实一年四、五两银子就够沈家一家人快快活活的生活了。   毕竟鸡鸭都是自家养着,菜有菜地种着,要买的东西也就是布料棉花做冬衣,还有其他的支出,比如买药一类。   但是二狗要念书,那每年二十两的束脩不能少,节礼自然要送拿得出手的,这里姑且算五两银子;那要重新起的大青砖瓦房,最起码要用上万块砖,要盖起来若哥儿所画的图纸那么大的青砖瓦房不算人工费用只看青砖的价钱就已经突破了百两银子。   因着那青砖都是靠人工捶打敲出来的,费时费力所以价格不便宜,一块巴掌大的青砖便要十文钱了,更别提他家想要盖的青砖瓦房那般大。   这里面暂时投入的银钱还只是定金,就已经花了五十两。但是这青砖瓦房虽说贵,但却是能一直伫立着的,听说几百年都不会倒塌呢!未来能住很久很久,叫所有的后人都能住在这大房子里头,给后辈之荫庇。   家里的银钱林林总总算下来,从“阑珊”拿到的提成加起来是最多的,每月两次已经有四次的活动,这里便有四十多两的提成银子,其他的就是手工费和制作的本钱,这些价钱不大可以忽略不计;然后就是木工厂的提成,木工厂稳定出货,沈若每日能靠“若斗”赚到的提成也不算多,只有一贯钱左右,因着本就是批量生产价格也不贵,其中还涵盖了砍树人的工钱、制作工匠的工费、还有运送的工钱,沈若还算是占了个大头,但是这些铜板都被他直接用来做折叠小马扎的折叠木条部分了,他跟木工厂定了许多。   还有给木工厂出的那个改造独轮车的点子,这个也已经开始有提成了,但是这个本身就赚的少,所以提成每日也就只有几十文钱。   要是有多沈若也不打算拿出来,就攒在账簿里头,以后他还有不少木制的东西想要找沈木做的,等一年之后盘存,到时候多退少补就是了。   还有便是县太爷奖励的银钱,还有顾允私下里给他的,这里加起来有足足六十两,这些自然是要投入到盖房子当中的,这房子盖起来之后便是一劳永逸的,所以沈若打算要盖的很好,而且必须要大,全家人都能住的开的那种。   最稳定的营收便是“珍宝居”了,“珍宝居”最火爆的时候每日流水就能过十两银子,刨去布料成本、人工成本、还有损耗,一天便能赚上七两银子!   这些小东西虽然一样样都不算贵,但是一旦卖的好,卖的多,那收益也是很可观的。   近段时间热度慢慢退下来,每日净利润只能维持在二、三两左右,但是这在沈家村里也十分打眼了!许多人家节约些三两银子就能过一年。   这段时间“珍宝居”就给沈若赚了净利润四十七两并六贯八十八文钱。   沈丰的账簿上面只记了“珍宝居”的流水,而周兰的本子上写的则是给婶子们开的工钱,沈若自己还有一本小本子,上面记着购买布料的数量以及价格。   三人的本子凑在一块儿,就能得出净利润来。   只要“珍宝居”能一直运作下去,那收入就一直都是稳定入账的,只是在卖的东西上要多费些心思,毕竟“珍宝居”上的商品很少有不可替代性的,很快热度消退之后就会陷入卖不出去的情况,镇上的市场要是差不多饱和了,沈若便要打算进入别的市场了。   这些他已然同家里人商量过,但目前还只是一个想法,还没有合适的时候能付诸实践。   林林总总算下来,青砖的定金五十两减去之后,家里还剩下六十八两并七贯三十三文。   沈丰的小家里他们自个儿的钱攒着,约莫能有四十两左右,二狗的束脩是他们自家出,现在也就剩下个二十三两多,因着要建屋子,沈丰和柳杉也将攒着的银钱全部交给了李善桃,和若哥儿的并作一块儿。   加起来家中已然有了近百两的银子,算是沈家如今的家底。   他们虽然有了钱但一点不奢糜,表面上叫别人瞧不出与以前太大的差别,但生活质量确实提高了,那些舍不得买来喝的酒沈大山也会买了,还给媳妇买了好几块桃花糕。   沈丰每日去“珍宝居”都是干劲满满,若哥儿非要给他开工钱,他做活儿也乐呵。   柳杉给“念宝”绣赠品,这个就能叫她赚上不少,也幸亏是因着她自从嫁进来就没有做过农活,她是独女以前在家时候有爹宠着,来了这儿丈夫公公做活儿厉害,再忙的时候也不叫她下田,才能叫她的手保持着没有粗糙大茧的状态,能绣的了精细的花样。   要是常年做活儿的人,那就特别容易将帕子给划破,绣线勾住。   能供上二狗念书,她便已经心满意足。家里的那些银钱全部投入盖青砖瓦房还不太够,若哥儿要建的实在是太大了,比起村长家的那几间要大上三倍还要多,但是这个嘛,可以慢慢盖,有闲钱了就往上盖一点,银钱周转不过来那就先停工,倒是不会捉襟见肘。   还能先盖几间起来住人,之后有闲钱再继续往旁边加盖的。柳杉觉得若哥儿这设计的特别好,每个屋子朝向也好,大小也好,叫人看着都舒坦。   但是“财不露白”是真的,要是叫别人知道自家这么有钱,那估计又要闹出不少事儿来。   沈若与自己的家人一样都是喜欢偏安一隅的,也不想着要大富大贵当什么富贵老爷、大地。主,不过就是想要将日子过好来,叫家里的孩子能够在一个好的环境下快快乐乐的长大罢了。 第224章   二狗头一日去学院念书, 小小的人儿天还没亮就被自家阿爹送到了书院门前。   储水书院就坐落在镇子的边缘,依山而建,能瞧见高处的青砖瓦房, 那些屋子就是学舍了。在书院前方还有一大片的空地,也就是先前二狗参加考试的地方。   “阿爹就送你到这里了,进了书院之后要好好听夫子的话,要是有人因为你小欺负你了,等阿爹来接你阿爹肯定给你讨回公道!”沈丰向来很少同儿子吐露这些话语, 说什么要是被欺负了就来找我,但是现在二狗就要一个人进到一个陌生的地方去了, 所有的东西都是陌生的, 他有点担心。   二狗听得感动不已,安慰自家阿爹道:“好,我会乖乖的, 要好好念书, 阿爹你快走吧。”   沈丰知道这家伙是叫他赶快去刘氏医馆瞧小云吞如何了,不知道的还以为他在赶自己走呢。   “那张入学的纸页收好了吧, 可别弄丢了。”沈丰现在简直像个操心地不得了的老父亲,要不是非学院中人不能进入学院,他都恨不得一路把二狗送到夫子面前去。   “在书包里, ”二狗一副小大人的模样, 对沈丰道:“阿爹你已经说过好多遍啦, 你放心去吧,记得帮我和小云吞说一声哦, 就说我午时休息的时候去看他。”   沈丰见自家儿子如此淡定, 心中一乐, 瞧见有穿着学院统一着装的人走来引路, 他便站在一边看着。   这个点确实有点早,但很快还有陆陆续续的牛车、马车驶来,都是送学子来学院读书的。   此刻二狗拿着那张写有自己姓名籍贯的纸,身后背着绣着小狗图样的书包,跟着引路的人往书院里走去。   他的书包里面是蓝叔叔送给他的笔墨纸砚,除此之外还装了一只小木马。这是小云吞最喜欢的玩具,希望小云吞能赶快好起来,他还想着中午休息的时候带着小木马去找小云吞的。   沈丰等瞧不见自家儿子的人影了这才折返回去,牛车是朝村长家借的,必须得赶快还回去,因为木工厂运送货物的活计还得靠它呢!于是他便没有先去瞧小云吞,而是风风火火地赶回家去,之后将牛车还了,推上独轮车又从沈家村赶回镇上来。   刘氏医馆中。   沈若抱着小云吞睡着了,起初他便睡得很沉,只是觉得有些晕乎,可后来身上却像躺在蒸笼里头一样慢慢发起热来。   直接将沈若给烧醒了。   他已经好久没有发过烧了,以前的一点小感冒很多时候不吃药都能自己好,可能是小时候病的多了,长大之后就有了抗体,他眼皮坠沉,抬手将手臂搭在了眼皮上。   隔着衣物都能感觉到的烫热。   昨夜里小云吞发烧起来就是自己现在这样的感觉,沈若能忍,但孩子还小只会哭。沈若知道自己还能承受地住,估计发烧度数还没有特别高,喝一碗刘大夫配的药再睡一觉应该就好了。   发烧嘛,就是身体里的免疫系统在杀病。毒,等他发烧完了,感冒也差不多就能快好了。   沈若沉沉地叹了口热气,打算起身去瞧瞧顾允药熬好了没有,他和小云吞病倒,顾允一个人累够呛,他也是一夜未眠不知道现在怎么样了。   但他眯着眼睛刚起身,迷迷蒙蒙间就瞧见桌边坐着一道身影,屋里光线昏暗瞧着有点模糊,沈若喊他:“顾允。”   一时间嗓子没有适应,说出来的嗓音嘶哑还夹杂着厚重的鼻音。   顾允手里正端着一个碗,另一手轻轻地用调羹搅拌着,很轻很轻不叫瓷碗和勺碰撞发出声响。   顾允走过来了,冲他道:“差不多能入口了,来喝药。”   沈若无奈地撇了下嘴,他真的不喜欢喝苦药,三碗煎成一碗的乌黑药汁更是苦到人头皮发麻到想呕,但这是顾允辛辛苦苦熬的,还特意搅拌弄凉了些好叫他能直接入口……   他吸了吸鼻子,见顾允还想用勺子一口一口喂他,沈若当即抿唇摇头拒绝,直接从他手里端过药碗捏着鼻子一口闷了!   电视剧里那喝药一勺勺喂的每次都叫沈若瞧了就难受,一碗药直接喝下去是要了人命了么?一勺勺喝那岂不是要苦好久,直接喝下去就苦一时啊!沈若自然选最快的方式,能少受一点折磨是一点。   顾允本以为若哥儿又要做许久的心理准备才肯去喝,所以才用勺子舀起来想要喂,没想到这一次喝药竟然这般配合。   用帕子抹去他滑落到下巴上的药汁,又往他嘴里塞了一个糖球。   甜滋滋的味道很快就在嘴里化开了,沈若好受了点,但舌根还是苦的发麻,没忍住朝顾允做了个被苦到吐的表情。   “好了,喝过药就去睡吧。”顾允哭笑不得地叹了口气,按着他躺回去,“刘大夫说你可能也要烧起来,叫我按小云吞的药方加了量给你煎的。”   顾允去摸沈若的额头,烫热得很。幸好刘大夫有先见之明,一副药下去应当就能退烧。   沈若头晕,也没彻底清醒,闻言只能用气声说道:“……那我的药,比小云吞的要苦么?”   “嗯,要苦很多。”顾允有些自责,昨夜两人都只顾着小云吞发烧,他竟没有注意到若哥儿穿的单薄,结果第二天若哥儿便受凉发烧了。   苦很多啊。沈若心想,难怪刚才那碗药那么苦,比以前喝的安神汤药苦很多倍。   沈若嘴里的糖球化完了,咽下去之后脸还泛着病态的红晕。   他思维缓慢地挪动,几乎是慢半拍才反应过来,脑海中猛然一闪。   顾允怎么知道自己的药比小云吞的苦很多的?!   ——他喝过了。沈若这么回答自己。   为什么要喝?   ——因为要试试入口的温度合不合适,免得烫到我们。   短短一瞬间,沈若收了收指尖,侧过身去抱住了崽崽。   崽啊,你的阿父对我们真好,他好爱我们啊。   烫热的呼吸喷到崽崽暖呼呼的脸颊上,又返回来烘着沈若的脸颊,更热乎了,心脏就像是被浸泡在了一团温热的水中。   可是这是在刘大夫的医馆啊,这张小床也只够睡一个大人和小云吞,他怎么好意思叫顾允也上来一起休息,毕竟在别人家里这样太没有礼数了。   顾允仔细给他们掖好了被角,在沈若脚边空着的床沿处坐了下来。   沈若眼睛睁开一条缝去瞧他,便能看见他端正的坐着,视线定定地看着前方,自己一看过去,顾允便似有所觉地偏过身子来瞧他。   沈若立刻闭上了眼睛。   就这样一来一回几次,沈若从自己的睫毛缝里瞧见顾允起身像是要出门的样子。沈若这才紧紧地闭上眼。   顾允去将门帘子拉好了,随后拖了张圆凳在床边坐下,大手搭在了沈若身前:“怎么不睡了,是难受地睡不着么?”   他刚问完沈若的眼睫毛就不由自主地抖了抖,随后慢慢睁开了。   “我想你也睡,你很累了要休息。”沈若哑着嗓子说道。   “嗯,我趴着休息会儿。”顾允道。   沈若点点头,抱着崽崽往里面挪了一点。   “下回若是骑马,定不会叫你着凉。”顾允眉心微皱道。   沈若眨巴了下眼睛:“这回是我自己着急忘了添衣裳,再说我很快就没事了。”   “知道,但是发热也受罪,哪怕很快能好,也得叫你喝那么苦的药。”顾允给他掖紧了被角,说道。   他自然知道受风感冒,发热了之后能好得快,但是一想到若哥儿同小云吞一样都烧起来,头晕难受还要喝苦药,他心里就不舒服。   沈若抿了抿唇,把崽崽抱到他与顾允中间,小奶狗似的往顾允身边凑了凑。   顾允坐在圆凳上,要趴下那动作就会很别扭。沈若自荐道:“你趴在我身上会高一点舒服一点。”   顾允嘴角没忍住绽出一点笑,伸出手臂揽住他和小云吞:“快睡吧,等你们睡着了我去桌上趴会儿。”   沈若轻轻地“嗯”了一声,他侧身睡着,一手叫小云吞压着,另一手则拉住了顾允的。   手心相触,温热的触感暖烘烘的,沈若安心地闭上眼。   沈若在午时未到的时候退了烧,这一觉睡得很沉,睁开眼去瞧屋里的圆桌,并没有看见顾允的身影。   他拥着小云吞,小崽崽这会儿已经醒了,瞧着精神许多,正抓着自己披散下来的头发丝玩儿,还时不时要往嘴里塞。   沈若立刻阻止,谁知道头发上会不会沾了灰尘和细菌,可不能再叫现在免疫力低下的崽崽再往嘴里塞了,毕竟“病从口入”啊!   “……爹,呜呜。”小云吞发现自家阿爹醒了,立刻就弯起眼睛露了个笑,还喊他。用湿乎乎的嘴巴去印自家阿爹的下巴。   沈若把自己的头发解救出来之后无奈又去擦了把被小云吞糊了口水的下巴。   “崽啊,你也没多喝水怎么这么会漏啊。”沈若顺势揉了揉崽崽的脑门,笑着道。   “啊呜啊呜……”小云吞嘿嘿笑着,抬起小手要抓自家阿爹的袖子,还真被他给抓住了。   沈若晃晃他的小手:“松开阿爹,阿爹要去瞧瞧你阿父去哪儿了。”他的嗓音还是很闷,但是比起之前来已经好了不少,看来他身体的恢复能力还是挺快的。   小云吞也不啊呜了,就抓着沈若的手不松开。   沈若没法,也不忍心去扯崽崽的小手,回身问道:“小云吞是不是也想去找阿父,嗯?”   小云吞:“啊……父、父!”   沈若抿唇笑开了,将他抱进怀里用襁褓包好了,这才起身往外走。   外头有不少人声,沈若还听见了熟悉的声线,他脚步更快了几分。   “若哥儿,你怎么抱着小云吞一起出来了?”沈丰正对着这边头一个发现,立刻走上前去询问。   顾允也转过身来朝着自己快步走来。   二狗更不用说,瞧见自家小叔立刻就冲了过去。   沈若将小云吞交给顾允抱着,只说是小云吞想要找阿父了,所以才出来的。   二狗立刻掏出了小木马给小云吞玩儿,瞧见小云吞现在恢复了常态,二狗心情也好了不少。   几人一同进了屋内在圆桌边坐下了。   “二狗今日开学第一天,上了半天学了感觉如何?”沈若喝了点温水嗓音稍微恢复了些许。   二狗人虽小但是讲话有条理,将自己从到学院里面的事儿都如同竹筒倒豆子一般说了出来。   他被人引进学院之后,便进了“黄”字班。   有人给他介绍学院中的制度,沈若从他的话里得出了结论:学院中一共分为五个班级,其中“天”、“地”、“玄”、“黄”四个班级都是学子,等学的差不多便能进备考童生的班级。只要考上了童生,那也就表明你在这个学院中“毕业”了。   “夫子人很好,待我也好,他还找人给我做了一套小一些的桌椅,这样我不用别人抱就能上去啦!”二狗笑嘻嘻地说道。   大宇朝的桌椅都普遍做的高,汉子生的也高坐矮凳憋屈,所以哪怕是读书人的案几都是挺高的。不会像沈若以前看的电视剧里一样是矮矮的,人都得盘腿坐在后头的那种。   大家都很好奇学院中的教学方式,二狗说上午夫子先叫所有“黄”班的学子互相认识,里面除了和自己一批的新生,还有些老生。每一月换一次班级,采取考核制度,考得好的就去前面的班级,考得差那就只能留在“黄”班中,要是一直在“黄”班中一年,就会被学院劝退。   沈若闻言眼睛一亮,大宇朝确实有不少能人,这样的教学模式确实能快速地筛选出能够考上童生的好苗子,但是能进入书院的人便已经是百里挑一了,可想而知学院里头的“厮杀”该有多厉害。   听二狗所言他在学院当中应当是被特殊照顾了,也许是夫子看在他年纪小的份上,多多关照了些。毕竟自家阿兄交束脩的时候也没见过夫子一面。   “就是有人说二狗偷鸡取巧,我不知道是什么意思,但那个人语气很差肯定是在骂我。”二狗气呼呼地说着。   这么小的人儿倒还知道“语气”了。大人们听完都皱起了眉头,竟然有人说二狗坏话!   “然后呢?你有没有骂回去?”沈丰急迫问道。   二狗一脸求表扬的表情道:“我也骂他了!说他才是偷鸡取巧呢!”   “对!咱们二狗是自个儿考的,算什么投机取巧啊。那考题可都是学院自个儿出的。”沈丰格外护犊子道。   二狗小大人似的点点头,继续道:“就是嘛,而且二狗是好孩子才不会偷鸡呢!偷窃实乃小人所为。”   他说到最后一句的时候还转了转脑袋,摇头晃脑的念。   “噗——”蓝帆没忍住笑出了声,他这一下起了头,屋里人都忍不住笑了。   二狗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挠了挠后脑勺问道:“……我有说错吗?”   “错了,又没错。”蓝帆哈哈笑着,没忍住用扇子点了点二狗的小鼻子:“’投机取巧‘的意思是利用了时间和巧妙的手段谋得一己私利。你可记住了,不是’偷鸡‘,是’投机‘。”   二狗又挠了挠脑袋,看向顾允希望他能给他用更简单一点的话来解答困惑。   顾允言简意赅道:“你那同学的意思是说你不愿下苦工,靠小聪明侥幸成功。”   “啊,那他好像也没全部说错。”二狗抓了抓头发笑着道:“第三题作诗二狗不会呀,我都是乱说的。”   “二狗有天赋,作的诗很有趣。”蓝帆摇着扇子笑道,他只要一回想起来就觉得可爱有趣极了,脑海里一直回荡的都是二狗清亮的童声,在念着“小鸡小鸡真可爱,长大以后生鸡蛋……”   二狗不好意思地捂脸笑了,他作的诗班上好多人当着他的面念,叫他特别不好意思。   肯定是大家“小鸡小鸡”说的多了,自己才会把那个人说的“投机取巧”给听成偷鸡的!   “然后我不是骂回去了嘛,边上有哥哥告诉我说那个人是家里有好多好多钱塞进来的,一直在’黄‘字班里,叫我以后用功读书考上去,就不会再遇到这个人啦。”二狗继续说道。   沈丰闻言立刻道:“不喜欢的人以后就离他远远的!”   沈若原以为储水学院只招收好苗子,没想到给的钱多也能进,不过也能理解,毕竟这么大的学院要运作所需要的银钱自然也不少。而且储水学院是少数的愿意接受商贾孩子的学院,哪怕不能去考科举,也能叫他们在“天、地、玄、黄”四班当中学习考试。   而那些商贾之子在这儿念书,无论是考上去的还是塞钱进的也算是为学院做出了不少的贡献。   有人大概会说这学院不够正派,竟然还招收商户之子,但那也是因为他们给得太多了!要不是有他们,那储水学院无法做到这么大的规模,还有不下十位夫子。   这些内里的事情大多都是顾允同沈若说的,沈若对古代的教学模式还是非常感兴趣的,但是大宇朝明显区别于自己所知道的历史,但是沈若却觉得这样挺好的,在封。建统治下还能做到一丝平等,这就很了不起了。   说它不够正派又如何?人家拿成绩说话!   看每年招生时候的阵仗就知道储水学院有多火热了。   “对了差点儿忘了,这是我从家里带来的干粮,还有小云吞要喝的牛乳。”沈丰将东西从箩筐中拿出来放到桌上,“你阿嫂的手艺虽然比不上你,但是这蛋饼做起来也好吃极了,她还往里头放了点黄瓜丝,说若哥儿你肯定喜欢。我还把辣酱也带来了,顾允你吃辣可以抹点儿。”   沈若喜欢黄瓜丝清脆爽口的口感,还解腻,可惜感冒了喝中药不能吃辣,不然再抹上辣酱那才叫香呢!   “好。”顾允抱着小云吞过来,见崽崽闻着香味就掉口水,一圈人都乐了。   沈若先给崽崽喂了牛乳,这孩子现在还小比较好骗,闻着蛋饼的香气喝奶还是砸吧砸吧嘴,香得很。等再大点估计就啥味道都想尝尝了。   沈若庆幸以前就叫崽崽舔过蜜饯和糖水,要不然来到这世界上尝到的味道除了无味的奶就是中药的苦,那也太难过了。   蛋饼做了许多,柳杉是生怕他们不够吃做了十几个,原本蓝帆想带大家一同去酒楼吃午食的,但有了蛋饼便被留下来一同吃了。   “阿嫂的手艺是越来越好了。”沈若夸道,他自己是没有尝出来自己做的蛋饼和阿嫂做的有什么区别,也就自家阿兄在那吹。   “这确实是,不过都是若哥儿教她的,以前她可没有这么好的手艺,”沈丰嘴里大口嚼着蛋饼,眼皮子掀起来乐呵着呢:“都便宜我了,以后若哥儿成亲我要是想吃啥都不好意思越过顾允去同他说,就叫我媳妇儿做点好吃的满足我胃里的馋虫了哈哈。”   “我不会那么小气。”顾允嘴角也带了点笑,大舅兄这话就是承认了自己未来家人的身份,说的是玩笑话顾允也想为自己辩解一句。   沈若忍笑,顾允对自家人确实不小气,但是偶尔吃起醋来生气沈若都差点儿招架不住。   “说起来,若哥儿你那嫁衣上的图样还没设计好么?”沈丰问道。   他媳妇都说了好几次了,就差背后那一片大刺绣没绣,若哥儿说要自己设计的,要是再不给她到时候怕婚期前绣不完了。   柳杉说的话沈丰都听,想起来了就立刻问了。   沈若这段时间忙着事儿但是也没将这件事给忘了,已经画了一半,只差上色。   对上顾允热切的眼神,他忍不住轻咳了下说:“就快好了。”   “若哥儿画的什么?我记得杉妹嫁我的时候绣的是鸳鸯呢。”沈丰暗戳戳地秀了个恩爱,他那时候娶到柳杉感觉自己这辈子都知足了,后来有了二狗之后他们的小家便更加圆满。   “大部分嫁衣都绣的鸳鸯比较多,若哥儿怕不是也绣的鸳鸯吧?”蓝帆打趣般问道,有时候他甚至没把若哥儿当成一个小哥儿,就跟自己和顾允是一样的人,这句话就这么堂而皇之地问出了口。   要是有别人在可是要说他没礼数的,但是屋里都是自己人,没人觉得他说这话奇怪。   沈若素手挠了挠脸颊,其实也没啥好瞒着的吧。   “我画的是一对黑颈天鹅。”   黑颈天鹅是自然界中绝对的一夫一妻制,两只天鹅一旦在一起之后便会十分恩爱,出双入对,相伴此生。若是其中一只不幸亡故,那另一只也不会另寻他鹅,最终孤单寂寞死去。   但是这里的人约莫没见过这个品种,所以沈若不打算明说,只说:“我很喜欢它。”   作者有话要说:   -   第二天顾允就去了书屋翻找各种生物志,非要找到这黑颈天鹅不可!   哈哈哈没忍住在作话皮一下~爱大家! 第225章   病来如山倒, 病去如抽丝。   沈若身体恢复能力确实不差,但也是拖了三四天才好得差不多,到第五天还是时不时一阵微咳, 倒是小云吞恢复的还比沈若快些。   幸好崽崽已经恢复回来,没有带去见神婆扎针,只是偶尔夜里还会惊醒一下,沈若轻轻拍着他胸膛安抚他就会安稳地继续入眠。   沈若又跟木工厂定了不少东西,他设计了可以折叠的躺椅、还有吊篮以及摇摇椅, 这三样东西能叫人舒舒服服地躺在上头晒太阳,后面两者还能像荡秋千一般晃荡, 悠闲得嘞, 想必镇上人一定会喜欢。   总之做好了样品之后,沈若就叫家里人都坐上去试过了,大家都觉得特别舒服, 在院子里躺在椅子上晒太阳, 要是阳光刺眼了就拿把蒲扇往眼前一遮,盖上薄毯子就能在太阳底下睡觉, 别提多舒坦了。   这三样东西一出,村里人也竞相购买,做法和折叠小马扎的布艺手法其实差不多, 但是要耗费的布料会更多, 沈若打算降低成本使用麻绳代替布条来制作。   沈家村木工厂旁边新搭建的小棚子里头已经坐满了人, 边上折叠木架子堆叠的十分齐整,沈若同周兰一起来看的时候, 里面的人都还在低头奋力地做活儿呢。   大家瞧见沈若和周兰过来纷纷停下手里的活计同他们打招呼, 沈若立刻摆了摆手道:“你们做你们的, 我们就是过来看一看。”   周兰笑着说:“生意好, 大家都忙活着。那折叠小马扎有人做熟了速度快着,一日就能做上二十多个了。”   沈若停下身去瞧堆放着已经做好的折叠小马扎的那一堆,都是由三位婶子检查过的,他随意抽查了几个,并没有什么问题。   “挺好的。”沈若夸奖道,他巡视一圈看到了熟悉的面孔,三位婶子暂且不提,是沈欣的娘和水哥儿的娘,她们俩的速度很快,做起东西来又快又好,还很拼。   这些日子赚的最多的就是她们俩,两人还分在不同的队伍当中,跟比拼似的。   折叠小马扎有这么多人在做,库存还挺多的,虽然卖的很好,但是库存积压也算是一种成本,所以沈若打算分出几个熟手来做他打算带去镇上售卖的新东西。   折叠躺椅、吊篮以及摇摇椅,这三样也都是要用上布料的,做法和折叠小马扎布面类似,只是因为大件所以需要人手速快,做得又快又好才行,要不然出货比较难。   折叠小马扎比较小,招新的人来干也是一学就会,这个东西比较难一点的也就是那木架子得找人定才成,要不然别人自己家里也能做。   这算是一点点小专利了,不过被人拆解之后也容易被别人学走,这个是无法避免的,所以沈若必须要在品控上面做到极致才行,这样别人就会觉得差不多的价格自然要买质量最好的,就会来“珍宝居”买了。   沈若将花婶子同另两位婶子一同喊了出来,周兰也跟着一起出来,几人在棚子外站定了。   “若哥儿,叫我们出来什么事?”花婶子性子急直接开口问道,她手里头还有个折叠小马扎没做完,这会儿直接拎了出来,手里还不停。   沈若有些哭笑不得,他这员工是真的拼啊!   “是这样的,我打算推出三样新的商品,做法同你们现在做的折叠小马扎类似,我需要你们三个一人领一样制作,带着三五个做折叠小马扎速度又快做得又好的人一起干这个。”沈若娓娓道来。   边上那婶子平时不怎么说话,这会儿却开了口:“我先前好像瞧见过,是不是你爹在村口大榕树底下躺着的那个床?”   沈大山是真的松弛了,现在还处在农闲,冬小麦还要几天才可以开始种呢,不是在放羊的路上就是在村子里找棵树底下躺着休息,顺便叫村里人瞧瞧自家宝贝哥儿又给自己送了什么好东西。   他也不吝啬,村里人眼馋想要试试看他都答应,临了还要给沈若的生意打个广告,叫大家有钱了能去买,若哥儿给村里人的价格那都是很优惠的。   不过他当然是忙活完了家里的活计才出去的,每日里干的活儿也不少,割青草喂马喂羊、偶尔出去放羊、侍弄家里的菜地、砍柴挑水这些都是他在干,但是比起以前来说是真的轻松许多,整个人的心态都变好了不少。   沈若笑着道:“那个不是床,是’折叠躺椅‘,能叫人躺在上头。不过也可以当床来使。”   那婶子点点头,道:“我瞧着很好,不用的时候收起来不占地方,用的时候打开能当床使。”   “若哥儿,能叫我做这个不?”那婶子期待问道。   “成,另外两个是’吊篮‘和’摇摇椅‘,你们自己选么?”沈若笑着道,总归这三样做起来同样复杂,耗费的时间的精力也差不了太多,给的工钱也是一样的。   花婶子道:“那我就那什么’吊篮‘吧。”   “我’摇摇椅‘。”另一个婶子道。   “好,那你们选好人之后把名字报给我干娘就成,之后你们就分出来干这三样。工钱比折叠小马扎要高两倍,但是对手艺的要求更高,你们要好好挑,我不求快,只求质量过关手艺过关,你们选的人必须得做的好才成,要是队伍里都做的一般那你一个人做也可以,我不着急。”沈若说道。   这三样都是大件,不一定能卖得快,但是价格肯定会提上去。这都能算上是家具了,但是比起那些红木、柳木的家具来说,他卖的这些肯定还是便宜。   物以稀为贵,这三样沈若不打算无限量供应,打算搞订单模式。先准备一点现货,卖完了之后就只能定,人家定一个这边做一个,三天内出货。   这样不需要太多人手,外加折叠小马扎的需求量与日俱增,隔壁村一听说这好东西几乎每家每户都买了,坐着比木头小矮凳要舒服,外加有些村子里还真没那么穷,见大家都买了怎么滴也想买一个,好像自家没有就落伍了一样。   再加上有因着沈大山而起的那个传言,说孩子给爹娘送“折叠小马扎”就表示他们孝顺爹娘,叫他们干农活时候能不那么吃力。有了这么一个加成,来买“折叠小马扎”的年轻人也特别多。   这三个大件的以后就按定金尾款制,客人交一个定金,他这儿给出一个货,结完尾款才给人家。这样也就不用她们一直做这个免得积压库存了,要是没人定,婶子们还能继续回去做“折叠小马扎”,毕竟这个小玩意儿现在是特别热销的。   有些和沈家村以前同样穷的村子,现在倒是不会来买这些东西,但是他们村里有不少人想要过来找工作,但是沈家村暂时不接纳,那些村子的村长当初就是靠着挤兑沈家村来显示自家村没有那么贫穷的,结果现在见沈家村好了还想要贴过来!   村长:滚呐!   他们自己村子里还有不少人是做零散工的,就比如上山砍树这类没有签过契约的,就是零工,但是打零工赚的也不少,沈家村家家户户的营收已经被木工厂和布艺小作坊给盘活了!   三位婶子点点头,立刻盘算起来该选谁和自己一起干,若哥儿向来不会亏待她们,她们自然要给他好好干,挑人也得尽心了。   沈若便只管等着消息就可以,那三样大件的做法周兰已经学会了,她就能帮忙教。   要学东西最快捷的方式其实不是一堆人一起学,那样太乱了。   所以周兰先教给她们三个,每个人做好了一样东西之后,再由她们教给下一个人,这样是点对点最快速也是最精细的教学了。   检查的人这次就不能交给花婶子三人了,那人选自然还是刘三娘。她这段时间是忙得都差不多要住在周兰家里似的,两人的关系现在是处得越来越好,合作的十分契合。   叫那三位婶子先去周兰家等着。   “先搞出各十件的现货试试水吧,等做完了我们拉去镇上卖,之后就走定金尾款制。”沈若对周兰道。   “嗯嗯,那我这就回家去了。”周兰简直比沈若还要着急,恨不得立刻回家去教学。   这三样东西她也有一套,都是若哥儿送的样品,说是留在她家当样品的,但其实就是给她了。   她当这个布艺小作坊的管事之后,是什么东西都有了,有时候真心觉得当了若哥儿的亲人是真的每日都跟泡在蜜罐子里头似的,有若哥儿在好像什么坏事都没了一样,每日都是朝气蓬勃,开开心心的。   做折叠小马扎的这些人手也够了,沈若便不打算另外再招人,村里其他人有不少要管着虎头山上的小树苗,叫她们来做活儿恐怕就顾不上那些小树苗了。   现在暂时人还够,要是以后不够了可能还真要招些别的村里的人来做活儿了。   不过说这些还很早,沈若现在打算去田地里瞧瞧。   那自动播撒冬小麦种子的筒子已经完工了,村长他们带人试过几遍说是很成功,今日村长家的第一片田准备开始试种,虽说距离播种冬小麦最佳的日子还差几天,但是提前种下也没有太大的损害。   村里的族老们和一些叔伯都已经过去瞧了,自家阿爹也在那边。   沈若想着脚步便快了起来,今日为了叫牛儿拉犁木工厂的拉货生意都停了一天,沈若觉得木工厂其实也能租几匹马回来,这样能更方便些。   之后见了村长可以跟他提一下。   沈若心中想着事儿,走路便更快,一路上还能遇上村里人,瞧见他了就跟他打招呼,一口一句“若哥儿”叫得亲昵,沈若便也喊着阿叔、阿婶、阿伯,总归都姓沈的多,很多人祖上恐怕都是一家人呢。   以前这些人或许其中有说过他坏话的,现在却处处在外人面前维护起他,先前县太爷随口的一句话都能叫村里人给他怼了,沈若对此还挺喜闻乐见的。   现在村里人除了极个别人以外,都还挺好的。沈若向来是人敬我一尺,我敬人一丈,别人怎么待他,他也就怎么对待别人。   他一走,身后的村民便低声说着:“瞧瞧若哥儿可真有出息啊,要是我家的哥儿能有他一分好,哪里还愁嫁不出去哦。”   “可不是,若哥儿是咱们储水镇、哪怕更大的地方都少见吧,他这样能干可比一些汉子都出息!”   “是啊,我家的哥儿现在忙着做’折叠小马扎‘呢,以前总说女儿和哥儿是赔钱货,还得倒贴钱,现在好了,他们也能赚着钱呢!而且还不少,多厉害啊。”   边上一个青年人嘿嘿笑着应和道:“没错没错,等我媳妇下工回来我一定要叫她快快跟我生个哥儿出来!”   “嘿哟,你青天白日的说这个也不害臊!”边上人呸他,用手扇脸都替他脸红。   “我确实想要个哥儿嘛,瞧哥儿眉心一点痣像不像观音?”那青年人虔诚极了,抬头看向天际说道:“我媳妇先前都快病死了,是我砍树能赚到银钱才买得起药,几服药下去我媳妇就好了,可要是没有若哥儿带来的活计做,我媳妇就喝不起药!”   “他在我心中就是救我苦难的活菩萨。”青年人遥望着沈若远去已经消失在他视野中的背影,喃喃道。   周围人闻言都忍不住说起自家的事情来,家家户户都有本难念的经,以前家里穷更是每日吵闹骂来骂去,脾气也不好,现在家里人都有活计,白日里做活儿累了,夜里还能温存着说些小话,和自家婆娘的关系都变得更好了些。   而且这日子过得是越来越有奔头,只要动起来就能赚到钱,还不会像以前去镇上做活儿被克扣,或是去地主家干活就那么一点钱还把人往死里使唤。   总归是现在好啊,而这些都是若哥儿带给沈家村人的!   大家心中被这青年人的话印下了烙印,若哥儿这样的长相,额间红痣,身量高挑纤细修长,确实还挺像庙里的观音大士的。   难不成……难不成……   大家心中有些信了,且越来越深信不疑。   随着生活越来越好,他们越来越这么觉得。   但这些,走向田间的沈若并不知道。   沈家村的田地分布的比较均匀,都在虎头山的南边,一路延伸到很远的地方。农田几乎村里所有的人家都半包围了起来,往外扩张。   但是因着溪水横穿而过,所以分为了一半水田一半旱地,还有一半是山地不太适合种粮食但是能用来中地瓜和土豆,这两样适应起来还是很快的。   冬小麦便是要种在水田为佳,旱地也能成活但是收成肯定比不上水田。   而这里所说的水田,并不是种现代那种水稻的水田,那种是将水灌满整片农田,这里则是用水浇地之后能保持一定湿润的农田,而旱地便是哪怕浇在多水也还是很干的类型。   等沈若走到农田边的时候便能瞧见一堆人正在围观村长踩在犁耙上头耕作,前头牛儿在走,拉着犁往前,而那筒子就装在犁上头,随着牛儿向前,一垄地被破开,冬小麦种子便快速且均匀地下落到田地当中。   后头不少村民脱了草鞋走进了泥地,就跟在后头瞧播撒下来的种子是不是能成。   离得有点远沈若瞧不见,他便也脱了鞋将布鞋摆放在了田埂上,穿着古代的袜子下了地。这里在乡下男女哥儿大防虽不严重,但也不能叫别的男人随意瞧见哥儿的双足的,要是放在之前沈若可能会不太在意,但是他现在有了未婚夫,总得为顾允在意一下。   毕竟自己现在这么吃香,别人单身汉要是那他们见了自己的双足所以要娶自己说事,那多不好啊。   沈若想着没忍住笑了,小小的给自己递了个高帽,这种事情谁说得准的,要是真有这种事儿,顾允恐怕那缸新鲜的醋又得翻了。   想到他沈若脸上就不自觉地嘴角上扬,一双眼睛都弯起来。   沈大山先发现了他,立刻喊道:“若哥儿!你来了,快过来瞧,你想的这东西是真的好用!”   他最擅长做的事儿就是种地和种菜,瞧见这新鲜东西竟然能这么方便就播种完冬小麦了,他一个快四十岁的大男人恨不得跳起来笑。   但在自家哥儿面前他还有一点当爹的架子在,不好太激动了,要稳重。   他爹是越活越年轻了,沈若心想着,便抬起腿快步过去。   地里已经灌过一遍水现在泥泞得很,这足袋是不能要了,还裹上了厚厚的泥巴,走起来格外困难,要使很大的劲儿,但是这足袋上面的系带不算宽,沈若还怕它断了,所以先前走得不慢不快。   但是现在自家阿爹催了,他也就赶快走过去。   村长站在犁上头被牛儿带去了老远,自家阿爹落在后头看田垄里头的冬小麦,倒是不着急赶到前面去。   沈若终于走到了,抬起手臂抹了把额上的汗。   “爹。”他唤了一声。   “若哥儿你瞧瞧看,爹瞧着和我手播种差不多匀称。”沈大山道。   沈若仔细观察了一下,这筒子做出来之后里头是采用了顾允想出来的螺旋下落方式,之后还经历了好多次改良,现在做出来还真是不错了,瞧着冬小麦滚落的间隔非常均匀,而且三种颗粒大小还真给弄出来了,一遍犁过去就是三排,这可比人用手来播撒快速多了!   “嗯嗯我瞧着也好,不过嘛,这器物播撒的肯定还是没爹亲手播的好,以前我可是见过的,爹播种子的时候歘歘歘跟有武功似的,有时候比这筒子还快呢!”沈若笑着打趣道,在他的记忆当中,自己小的时候也不用下地,但是年纪小一个人在家爹娘不放心,那时候阿兄也下地帮忙了,自个儿就坐在田垄上看。   那时候觉得自家阿爹特别特别厉害,挥洒种子的动作那么潇洒干脆,有条不紊的做活儿,而且他爹都不怎么说话也不怎么笑,瞧着就特别冷酷。   要现在的沈若来说以前小时候的想法,那就是觉得自家阿爹特别酷帅!   沈大山本想稳重,结果若哥儿一夸就忍不住要飘,但也知道他就是在哄自己好玩儿呢!   “就你说的最好,我可做不到走一遍就把三隆都给撒上。”沈大山大笑着说道。   周围人听见了纷纷也跟着笑道:“大山家的若哥儿真会说话,嘴巴真甜,叫你哑巴爹都笑呵呵咯。”   “哑巴”是村里人给沈大山起的绰号,村里人都有土话喊他“沈哑巴”,听起来就是“森瓦子”,就跟村里有人比较懒,人家就喊人家“懒汉”一样,而“懒汉”就是“郎哼”。   因为以前沈大山只知道做活儿每日里话都说不上几句的,因着要养活自家两个孩子,所以每日都非常的劳累,是村里“郎哼”们的对照组,老一辈的人都这么喊他,要是有人很懒不想干活的,老一辈人就会教训说:“你瞧瞧人家森瓦子还在外头做活儿,他一个人顶你好几个,你还好意思不干活?”   沈大山是村里头公认的会干活第一人,还有些不熟悉的人会喊他“大山”,要是熟悉点的或是老一辈的都会喊他“森瓦子”。   他们方才说的话是土话,沈若便也用土话回了一句:“那是我爹是真厉害,我就想夸他。”   “是嘞,你爹以前做活儿就跟不要命一样的。”边上有人笑着说道,“现在是享福咯!”   沈大山回了一句:“大家不是跟着一起享福?若哥儿想出来的东西到时候咱们可是一起用的。”   “是是是!我们一起享福了!”周围人纷纷笑起来,大赞沈若脑子灵,他们年纪稍微大些的没能进木工厂,但是砍树在行,种田在行,大家都感念着沈若想出来的赚钱法子,现在是真心将他当成村里头最喜欢的后辈了,连顾允,顾秀才都得往后排。   村长踩在犁上前头牛儿拉着,很快就换了一垄开始耕作播撒种子,不到一炷香的功夫就到了沈若身边,他停了下来额上都是汗,对沈若道:“瞧着这筒子的设计是真的能行了。若哥儿这可真是样宝贝,你送给村里,可咱们也不知道该如何感谢你才好,不如你家的冬小麦就叫我家仨儿子给你家播了吧?”   作者有话要说:   -   明天宠幸万贵妃哦~一定要来啊(挥手绢~) 第226章   村长这话一出周围人立刻就不淡定了。   “怎么能就叫村长你家出人呢?!我家汉子多, 我那么多个儿子分两个出来帮忙!”边上一个阿伯立刻道。   “就是说,我家也有人,叫我家那俩小子去帮忙。”   “我家也去, 我家就那么两片地,我搞完了就去给若哥儿家帮忙!”   沈若嘴角带着笑,这些村民真的很淳朴,这些埋头在地里苦干的人在当初自己受尽非议的时候也不会说自己的是非,人确实都很好, 是可爱的乡亲们。   沈大山立刻阻止:“去去去,你们凑什么热闹, 我家就那么三亩水田还用得着你们这么多人?有了这筒子我一个人三天就能搞完。”   他家的活计哪能叫别人来干, 况且自己还能干啊,村里人帮些小忙还好,这种田自然是大事了, 往年实在忙不过来的时候才会叫人帮忙, 现在自己肯定忙得过来就不需要了。   自家的事情自家做,别人家也有他们自家的事儿啊。   沈若想了想换了种说法, 不像他爹一样说话语气那般强硬:“村长,族老们还有各位叔伯,我家三亩水田确实不需要你们叫人来帮忙, 现在村里家家户户都有了活计可做, 也赚了些银钱, 所以我有了个想法,能又快又不耽误大家伙儿继续赚钱, 还能叫别人对咱们村有个好印象, 顺便还能推广一波咱们木工厂要出售的新商品’播种筒子‘。”   大家都被沈若这说法给吸引了, 什么法子能叫大家不因为播种而耽误挣钱活计, 而且若哥儿这话一出便是要将这“播种筒子”放在木工厂里头卖了,这会儿已经有村民想着之后一定要赶快买上一个,以后自家播种的时候就能用上了!   村长没着急问,他现在对沈若有种自然地信任,这个后生说出来的法子都十分可行,而且还如此优秀还有创造力,这筒子他亲身试验是真的好,要不然也不会拿自家最好的农田来开造。   沈若见大家都竖起耳朵准备仔细聆听自己的发言,他狡黠一笑:“这筒子造出来之后要放在木工厂中售卖,自然就需要给它宣传造势,只有我们光知道这东西好用可不行,别人可不知道啊!所以,咱们就将先前买过’若斗‘的大客户都喊来,叫他们见识一下这’播种筒子‘的厉害,之后呢叫他们亲身试验一番。还有,记得叫他们将自家的犁和牛儿都牵来,咱们只负责装筒子,就说他们要是用着好,咱们第一批就成本价卖给他们。”   周围人一听:可行啊!这筒子哪怕不用亲身上阵去播种,跟在后头瞧都知道好用的不得了!要是将他们喊来肯定就是成十成百的买,就比如荷塘村的,那肯定是要全村人每家每户都搞一个啊!   村长也跟着笑,他摸摸胡须想的比其他人要深一层。   亲身试验一番,在哪儿试验?可不是就得在沈家村的农田里试验吗。   难怪沈若方才露出那小狐狸一般的笑容,他活这么大岁数还真没想过这种事儿,但是现在想想是真的心痒痒,恨不得木工厂赶快将东西做出来,他提前在冬小麦播种的正日子前一两日就开始喊人来了!   村长下了犁,换了村里其他人上去,大家还都挺想尝试的,反正就站在上头把握方向就成也不太累,要是筒子里头的种子快见底就从身上背着的布袋子里头蒯一瓢进去,放进去就三股自动按照大小分流了,都不用手弄。   别提多方便了!   沈大山也上去试了试,之后沈若提出也想试试,犁上的人二话不说就下来了叫沈若上去。   沈若跃跃欲试,他还从来没有下田犁过地,这个活计在村子里也都是由力气大耐力足的汉子们来干的,一般不会叫家里的女人和小哥儿来干。   在犁上头站稳了,沈若的手抓在筒子上缘特意留出的抓手位置,随后边上人拍了下牛屁。股,牛儿便拉着犁慢慢地向前走去。   站在犁上面看田地与直接站在田地中很不一样,就像是在乘坐观光小火车似的,周围的景物在缓慢的后退,只不过牛拖拉犁的时候晃动的幅度其实挺大的,需要双腿分开,用上些力气才能在犁上头站稳。   沈若看着面前筒子里面的冬小麦种子在飞速地往下落,快要见底了就立刻蒯一瓢进去,使用感受对沈若这个新手来说也很是不错,傻瓜式的操作只要一教就会。   其他人都是干着活儿惯了的,在这上面站得自然比沈若更稳当,只要顾着“播种筒子”里头的冬小麦种子不要见底就成,只要筒子里面一直有种子,那就可以一直往前种下去。   一垄地很快走完,沈若摸索着将筒子底下出种子位置的孔洞用契合的木板堵住,一条垄结束之后就要调转方向去另一条,这时候种子不能往下落了,不然会落到田垄中间的地方,那里是供人行走的地方,自然不能撒种子。   换到另一条田垄上之后,再打开筒子,牛儿继续走,种子继续往下落。   开合的位置采用的也是木头机关,关上的位置用的是可以扭转的旋钮,一头固定另一头可以旋转,转进去之后便能将契合的木板给压住了,不至于将里面的冬小麦种子给撒出来。   沈若用下来觉着没有什么大问题,现在的“播种筒子”就是简单最核心的样子,等到以后自然还会有新的装饰,就像当初的“若斗”一样,上面还会刻字写字画花样了。   经历了这么长的时间这“播种筒子”总算是完成,而且还是赶在冬小麦要播种的正日子之前,这就比沈若预期的还要好。   田野中空旷的风吹拂过来,带着湿润泥土的味道,那是一种叫人安心的气息。   沈若停下来关上“播种筒子”叫还想试试的人上去,看着大家一同跟着牛儿走着,心中不由萌生出了些想要将所有农具都一一改进一番的念头。   只不过大宇朝对铁器的管制十分严格,每家每户的用铁量的多少都是有限额的,只能比这个数值要少二不能多,所以很多农具需要铁的沈若就“巧妇难为无米之炊”了,不过还有些东西能用木头做的,到时候可以想想,反正沈家村里头最不缺的就是木头了!   村长从另一边跨过来,对沈若道:“若哥儿,这’播种筒子‘是你同顾允小子一同想的,那这东西的名字总不好再继续叫’筒子‘吧?”   “若斗”原先就有个随便乱叫的诨名“木箱子漏斗”,后来取做了“若斗”,一来“若斗”与“漏斗”谐音,二来“若斗”的“若”就是沈若的“若”。   这名字起的便十分有意义。   沈若对起名并不算十分擅长,突然叫他取个名字他简直是两眼一抓瞎,如果不叫“播种筒子”的话,总不好叫“我想不出名字了筒子”吧?   “呃,不如问问顾允?先前’若斗‘就是他取的。”沈若立刻将难题抛给了顾允,大学霸想出来的名字肯定好!   村长点点头,问道:“顾允小子今儿不在家?”   沈若“嗯”了声,“他今日上镇上书屋去了,说是午后回来,约莫这会儿会到了吧。”   顾允每日的去向都会和沈若报备一句,每日早上都会来找他,村里人瞧见了也都羡慕不已,这两人瞧着就般配,相爱的两个人在哪儿都会引人艳羡的。他们偶尔还会调侃几声,说顾允去哪儿不用问他娘,问若哥儿就知道了!   沈若话刚说完,边上就有阿伯喊了一声:“瞧,顾秀才来了!”   周围人立刻将视线对准了沈若,有人笑道:“肯定是听说若哥儿到田里来了,他人就赶过来了吧。”   沈大山也瞧见了,看着顾允连身上那身书生长袍都没脱,在田垄上脱靴快速下田的架势就知道他肯定是奔着自家若哥儿来的。   沈若站在原地等着,其他人还是跟着牛儿拉犁往前走。   “你今儿回来的还挺早。”沈若嘴角带着笑,看向他。   “嗯,想早点回来瞧瞧你。”顾允直接道,“今日的药可喝了?还咳嗽么?”   “我没那么娇弱,已经好的差不多了。”沈若引着他和他并肩往牛儿那边去,“你快瞧,那筒子已经做好了,我上去试过特别好用!”   这发明可是不小的创新,能直接改变村里人的播种模式呢!沈若心中还是十分欢喜雀跃的,已经能想象到未来开售卖得十分火爆的样子了。   “好,我们一同过去瞧瞧。”顾允长袍的下摆被他挽起来在腰间打了个结,袖子却没有捋上去,他径直握住了沈若的手。   两人交握的手藏在袖子当中倒是叫别人瞧不见。   温热的触感叫沈若心头暖暖。   他在泥地里走了不短的时间,足袋上已经粘了厚厚的一层泥巴,走起来特别吃力,顾允下来的晚暂时没哟那么大的阻力,便带着沈若一起慢慢走。   村长瞧见他了说道:“正好顾允你来了,快想想这’播种筒子‘叫啥好?”   顾允偏过头看向沈若,大抵是有些疑惑村长为什么叫自己取名字,明明沈若在。   沈若无声地嘿嘿一笑,他取名废啊,觉得就叫“播种筒子”也挺好的,像“若斗”那样的名字他可取不来。所以自然要把这个活计推给顾允来,他总是能解决沈若不擅长的东西,让他有点依赖。   顾允微微思索,随后开口道:“冬种一粒麦,春收万颗子,不如就叫——’丰粮筒‘吧。”   村长不住地点头,“丰粮筒、丰粮筒,叫起来顺口又吉利!”   “我觉着也不错,谁不想丰收能收上成百上千的粮食啊哈哈!”站在犁上头的阿叔笑着说道。   周围人也都纷纷点头,只有沈若他若有所思。   “丰粮筒。”沈若默念了一句,随后便噗嗤一声笑了出来。   周围人好奇地看过去,不明白沈若为什么笑,这名字难道不好么?   沈若笑眼弯成了两弯月牙,与顾允对视,抿了抿唇忍了忍,但还是说出了口:“秋日风凉,’风凉‘日用’丰粮‘筒子来播种冬小麦,哈哈,顾诺诺,可真有你的!”   “噗!还真是哟,风凉,丰粮?有趣!”周围人一开始还没听懂,想了想之后才意识到了什么,顿时都笑出声来。   先有“若斗”在前,后有“丰粮筒”在后,沈若忍不住想笑,顾允好像有那什么谐音梗牛逼症!   顾允原本还面无表情着,但听到若哥儿的笑声,他偏开脸,也笑了笑。   “我看着也好,准备什么时候放在木工厂里售卖?”顾允询问道。   村长便将自己同沈若商量好的告诉了他,毕竟商量这事儿向来都很迅速,也就是在半个时辰之前,就在这田里就和沈若商量好了。   顾允闻言点了点头,他补充道:“那等到了那日我来给他们的’丰粮筒‘上提字。”   “那敢情好,他们都想要极了,先前来买’若斗‘的人都在问,能不能叫你给提个字呢!”村长笑呵呵道,以前村里头有事顾允小子也会来帮忙,但像这样主动提出要做这事儿的还是头一回。   上一回是沈若同顾允商议之后才确定下来能给第一批定的人提字的,这次难不成也是他们俩一同商量好了的?   他看向沈若,发现沈若也是一脸没想到的表情。   沈若夸道:“真不错,就是又要辛苦你啦。到时候咱们要叫他们一同到村里农田试这’丰粮筒‘,我就有那么一点点的犹疑,想着是不是要给点福利,你竟然已经想好了,他们肯定都想要你写的!”   顾允案首秀才的名声在十里八乡传着,大家都想要沾一沾读书人的文气,更别提他这么优秀的读书人了!买一件小小的农具还能得一个提字,多划算啊!   “不辛苦,写字对我来说就像吃饭喝水般简单。”顾允捏了捏袖中沈若的指节,淡道。   沈若脸微红,抽动了下自己的手掌,虽然被袖子遮掩住,但那也是在没有动作的情况下才不容易被别人发现啊,现在村长就在面前,顾允竟然还敢乱动!!   真是不害臊!   顾允道:“东西也看完了,若哥儿咱们回家去?小云吞今日可好些,我想再去瞧瞧他。”   田里的事情已经了了,那“丰粮筒”的事情自有村里人去忙活,放到木工厂去制作,他和沈若只要关注着哪日要开售的时候再来帮忙就成。   于是两人便对着周围人打了声招呼准备走,沈大山还要继续在这儿呆着瞧,他们老一辈人都喜欢追着瞧,有了这好东西现在是真心看不够,看一眼就觉得厉害,忍不住再看一眼,再看一眼心中对这俩能想出这东西来的小辈更是一顿夸。   沈大山是又高兴又欣慰,听着人家夸若哥儿那都是照单全收的,他也觉得自家孩子厉害。当然,顾允也不赖。   两人要走了,沈大山还嘱咐了一句,沈若点点头,会将话给自家阿娘带到的。原本这段日子午后自己阿爹都会在院子里劈柴火,今儿他打算等这片地都播好麦种再回去,估摸着最早也要夜饭前了。   两个小的准备走,大家也都冲他们告别,叫他们路上当心些。   沈若都乖巧应下了。   确实要当心,沈若同顾允刚走远没几丈,沈若足袋上面的系带就因为泥巴粘的太多太沉导致他一抬腿便被扯断了,一只白皙的足便脱袋而出,因着惯性直接踩到了前面的田垄上!   “小心!”顾允单手接住歪倒的人。   沈若第一反应是田垄里头的冬小麦种子会不会被自己一脚踩坏,但仔细瞧了眼还好,不过是将周围的土给踩了进去,本就是之后要用锄头都盖上去的,倒是还帮了一点点小忙。   他松了一口气,随后才后知后觉地反应过来他的足袋被泥巴给扯掉了,他现在光脚踩在泥地上!   沈若是哥儿,一双足生的不似男人般大,因着常年穿着足袋不能叫别人瞧见,瞧着格外白皙细窄,形状也好看,脚跟处还微微泛着点粉色。   远处的人发现了这边出了点小状况,纷纷大声喊着询问着可有事?   顾允回应:“没事!”   但有人已经走了过来。   沈若突然意识到了什么,小哥儿的脚可不能随便叫汉子瞧啊!   他立刻回过身去将足袋拾起来想要穿好,但几个关心则乱的人来得很快,他们是田野里走惯了的。   “我抱你走,成么?”顾允对着沈若说道,现在要穿已然来不及,他也不愿意叫别人瞧见若哥儿的足,方才瞧见时候他愣了下,回过神来便要抱他走,直接用袖子挡住便成了。   沈若向来在外人面前不愿意同顾允太亲密,他很容易害臊,况且在村子里这样也不大好,但此刻……   他微微抬眸,有些踌躇地抿了抿唇瓣,随后冲顾允伸出了双臂。   顾允当机立断快速将沈若打横抱起,宽大的袖摆直接遮挡住了沈若脱了足袋的足。   “钻我袖子里。”顾允在他耳边轻声道。   “好。”沈若乖巧应了句,将自己光溜溜的脚伸进了他的袖口。   过来的人发现若哥儿手里还提着断了系带,底下沾着许多泥巴的足袋,顿时便知道是什么情况了,他们也不便上前去。   “没事就行哈哈,那、那你们赶快走吧。”   “咱们汉子都是光脚下泥地,倒是没啥事,穿鞋下来那也是一脚的泥巴,我以前也穿坏过一双鞋呢。”有人宽慰道,这穿着足袋下泥地自然容易坏。   说这话的人立刻被人拉走了,别说了,幸好他们没瞧见若哥儿的脚,不然顾秀才能怄死。   他们汉子都有一样的性子,自家婆娘的脚也不能叫别的男人看去啊,他们现在赶快转身走回去吧!   “顾小子同若哥儿感情真好啊。”有人感叹道。   他们非常自觉地溜走了,而沈若窝在顾允怀里被他抱着,有一点不自在。   他还是头一回被这样公主抱起来,也算是新鲜的体验了,只不过顾允的重量在加上他的,在泥地里自然有些难走。   沈若努力攀住他的肩背,能叫他好走一点,少给他一点压力。   “别动,我稳着走。”顾允走的很缓慢,田地里并不算十分平整,且滑溜,不想摔到怀中人自然要慢慢走。   “等到了路上就把我放下来吧。”沈若有些不好意思,那么多人都瞧见顾允抱他了。   “不放。”   沈若攥紧了他的衣襟,耳尖被他轻笑的声音给炸红了。   “我不要被好多人看见,你都不害臊的么?”   顾允嘴角笑意未散:“不会叫他们看见。”他停顿了一下,又道,“我想多抱你一会儿。”   想多抱我一会儿。   沈若耳根顿时滚热。   顾允道:“你的足袋已经坏了不能再穿,那系带断了没法绑住,穿上也会掉的。”   沈若满脸的不好意思,但他脑子转得快。   顾允的鞋子就摆在田垄上,汉子光脚又没事,他完全可以穿顾允的呀!而且哪怕足袋系带断了没法再绑,路过周边的时候扯上一把藤或者长叶子、稻杆都能临时充当一下系带的……   但沈若最终什么也没说,他深吸一口气努力不去注意周围,要是有人路过他就直接脸往顾允怀里一扎,只要别人瞧不见他的脸,他也瞧不见别人没同人家面对面,沈若都能将它当做没人看见。   不过顾允并没有往大路上走,他抱着沈若走的是另一条僻静的小路,比较绕,自从村里有了那条大路之后便很少有人走小路了,一路上倒是没有遇见什么人。   顾允现在的心情好得要命,他曾经便幻想过能将若哥儿在外人面前抱在怀里,宣誓主权。只是若哥儿太害臊,他自然不会叫他为难。但是想一直抱着他的心是真的。   沈若见没人也就没有那么紧张了,他从顾允怀中像小猫崽似的探了下头,发觉没有危险就安安心心地待在他怀里,被抱着走的感觉其实还挺好的。   他的脚钻在顾允袖子里脚心能感觉到温热还有布料摩擦的一点痒意。   沈若突然道:“把你的袖子弄脏了。”   他抿着嘴角靠紧顾允的胸膛:“到时候我给你洗吧?”   顾允一阵沉默:“不用。”   沈若挑了挑眉:“真不用?”他还想给顾允绣个小图样的,虽然他绣的手艺很差但是只要仔细一点绣出来其实还是能看的吧?   而且他只给顾允绣过,以后也只给他绣。   现在正好没有借口拿到他的衣裳,结果他竟然说不用!   顾允:“……我来洗,晾在你家可行?”   沈若反应过来之后,好不容易降温了点的耳朵顿时又烫热了起来。   ============   木工厂期间又扩招了一波人,这些人大多都是想要赚钱的,先前没有被选中进入木工厂,但是砍树非常拼的人,现在就由他们来制作“若斗”,由沈木的其中一个徒弟来教他们这批人。   而其他的做木活的熟手全部参与“丰粮筒”的制作。   所有的零部件全部拆分开来制作,效率显著提高,在短短两天内木工厂便产出了近五十件“丰粮筒”!   因着里面的零部件当中有一个螺旋状的滑道,这个需要找对位置之后来雕刻的,所以能做这个精细活计的人比较少。   但是两日内能做出四十几件并且每一个都能通过质量检测,试验也能通过,已经是十分厉害了!   于是在正日子的前两天,沈家村便派了不少村民出去将“丰粮筒”的消息传到十里八乡的各个村子当中。   在正日子之前那便还算是“农闲”期间,这里的农闲自然指的是叫田地休息的一段日子,村里人哪怕不种地每日里也有不少的事情要忙要做的。   那些村子里的人一听这新发明又是沈若搞出来的,其中还有顾秀才的想法,一下子便炸开了锅。   先前那“若斗”家家户户用起来都好,不称粮税的时候也能给自家称下粮食还剩多少,还能将粮食储存在里头也是非常不错的。用的木料也好,是不招虫子蛀的木料,价格还十分划算。   大家对这“丰粮筒”是好奇地不得了,也不知道是不是同“若斗”一样好用!   翌日,从四面八方行驶而来的牛车又汇聚在了沈家村晒谷场上,大家都依言带了牛儿来,除了拉车的还有另外拉来的牛儿。   沈家村村民正在准备中,其实昨日已经将所有的东西都准备齐全了,现在就是在最后的检查阶段。   每每有许多人来的时候村里就十分热闹,在沈若的带动下,村里有脑筋灵活的人已经知道该利用人气来赚钱了,其中有几家人搬了自家的桌椅出来摆起了小摊。   小摊摆了一排,就在晒谷场的边缘那樟树底下。   沈若从家中走来的时候正巧便路过了那几棵樟树,一打眼便瞧见了樟树下摆着的桌椅。   摆摊的村民瞧见他了立刻跟他打招呼,喊他过去吃东西。   沈若笑着挥挥手,走到近前去看。   “婶子,我是刚从家里吃过出来的,现在肚子饱胀着是一点儿也吃不进了,我就是过来瞧瞧你们在卖什么。”   那婶子是布艺小作坊签过契约的,笑着将桌上的木桶掀开了,里头是熬煮出了米油的白粥,边上一个木盆子里头装着的是玉米面馒头,窝窝头;再往边上看还有她们自家做的辣椒酱,还有一些自家弄的咸鸭蛋摆在边上。   这早食还挺丰盛,至少对比以前沈家村家家户户都难得吃上蛋和白米饭的时候来说,是真的丰盛了。   那婶子不好意思地道:“今儿热闹来了那么多人,我就想着能不能出来赚些家用。这些东西都是自家有的,做起来也不费太多事儿,别人过来要是饿了没准会想吃吧。要是没人买咱们自家还能吃呢。”   沈若点点头笑着问道:“婶子打算怎么卖?”   “稠粥一碗三文钱,咸鸭蛋两文一个,窝窝夹辣酱一文一个。若哥儿你觉得可成?”那婶子想了想后说道,其实她头一回做生意心里也没底,想问问沈若的主意。   如果这样标价的话,大家估计都会去买最便宜的窝窝头夹辣酱,毕竟只要一文钱还能吃饱。   有最便宜的那自然大家都会挑最便宜的来买了。   沈若道:“婶子,你不如将这里所有的东西都组成一套来卖。一碗稠粥三文,咸鸭蛋两文,窝窝头一文,加起来便是六文钱,那就按六文钱一份套餐来出,六文钱对过来的这些人来说倒也不算贵,而且东西多,大家约莫会觉得划算呢。”   在镇上一个包子现在都要三文钱,个头还不大,干农活的人出的力气多饭量也大,六文钱只能买到两个包子根本吃不饱。   但是在这儿六文钱不仅有一大碗稠粥,还有一个咸鸭蛋,还有个拳头大小的窝窝头,辣酱还能随意加,这么多东西只需要六文钱!一对比起来就是真的划算。   那婶子听后顿时喜笑颜开,“还是若哥儿脑瓜子灵光,那婶子就这么干了!你要是饿了就过来吃,不收你钱!”她想过之后觉得按若哥儿说的这样做最好,也方便,反正能卖完最好,卖不完就留着自家吃,到底也不会亏。   沈若笑着应了声,但是吃肯定不会去吃的,毕竟人家做这些是拿来赚钱的营生,也就只卖今儿这一天,他还去免费蹭一顿霸王餐像什么样子。   沈若准备走,那婶子好说歹说拿了两个咸鸭蛋好说歹说非要他收下,沈若拒绝了两次见她仍然铁了心要给,便收下了。   “给你和顾秀才一人一个,我家做的咸鸭蛋个头大还流油可香了,咱家的孩子都喜欢吃。”那婶子笑着说道。   沈若没忍住笑了,“成,谢谢婶子,也替顾允谢谢你。”   咸鸭蛋要用到盐价格确实不便宜,但是那些盐能反复用好久,所以倒也没有盐那么贵,不过能流油的咸鸭蛋沈若很喜欢,家里阿娘也做过咸鸭蛋但是不知道哪里出了问题不能流油,有点干巴,味道差不多但沈若总觉得少了点什么。   这婶子做的咸鸭蛋要是真好,沈若不介意以后照顾照顾她家的生意,多买点回家叫家里人也都尝尝,咸鸭蛋配粥还是很好吃的,再以后没准能叫这婶子在村里开个咸鸭蛋工厂呢!   想得太远了,沈若瞧见这婶子边上还有两个小摊,   有个是卖藤编的小篮子、大篮子和一些藤编的小装饰,藤编与沈若先前认识的那个卖草编的小贩古桐的手艺有异曲同工之妙,但是藤编比起草编来说更加牢固不易坏些,只不过比起草编会少一些精细的手法,草细韧所以可以编出各种精致的小玩意儿来,藤编也能编出小玩意儿但是藤粗就会显得粗犷些。   不过小篮子还是很好看的。   卖小篮子的是个小哥儿,他是村里沈家汉子的夫郎,现在也在折叠小马扎制作的队伍当中。   他瞧着沈若走过来,脸瞬间就涨红了。   “若、若哥儿,你、你可以、同我说说我这、这摊子、有、有什么可以改进的么?”他一不小心就开始口吃,尴尬地捂住了嘴。   刚刚听到沈若同那卖早食的婶子说的法子,他都有些心动了,就没忍住大着胆子问了句。   他其实同沈若不熟,但是他已然将沈若当成了榜样。哥儿怎么就不能搞事业了?他有藤编的手艺没准真有人喜欢想买呢?   沈若本就是冲着他去的,以前倒是不知道,沈家村里倒也是藏龙卧虎的!因着自家开的是布艺小作坊,所以一切的东西都同布料沾边,包括先前那三大件新商品,折叠躺椅、摇摇椅和吊篮。   但其实,吊篮制作最好的材料不就是藤蔓吗?!   藤编吊篮特别好看,结实耐用,重点是就地取材十分方便!这可比布料吊篮的造价便宜多了啊!   沈若:“你做这些小东西挺好的,不过小篮子太小农家人应当买的会少,大篮子可能有人会买,其他的小玩意儿在这儿恐怕不太好卖。”   既然人家问了,沈若便直白回答,要做生意的人自然需要一颗大心脏,要是别人随口说两句就受不了了的话,那就也做不成什么大生意了。   沈若要试探一下这人适不适合做生意。   那哥儿立刻抓抓后脑说道:“那、那我只卖大篮子?”   沈若:“可以参考我方才同婶子说的,这些东西一样一样搭着卖,买大篮子送小篮子,买小篮子送小花样,这样大家会觉着划算。毕竟为不太实用的东西上头花钱的话,大家最看重的便是划不划算了。”   “好,谢谢若哥儿!”他这句话说的利索,脸上红的不行,以往瞧若哥儿的时候都是远远地,没想到离得近了之后对若哥儿的美貌有了更新一层的认知,而且他还发现若哥儿身上竟然是香的!   怎么会有这么完美的小哥儿,他看着沈若的眼神有些火热。   沈若没有对上他赤忱的视线,只专注着看他摊子上的东西,想了想忍不住莞尔一笑:“可以采几朵漂亮的野花插在篮子上,瞧着更好看,没准会吸引人。”   反正野花不要钱,那小哥儿闻言立刻就行动起来,去周边找了找就找到不少五颜六色的野花。   他辣手摧花,捧了一大堆回来。   脸上红扑扑的,额头上还冒汗。   “以前竟没发现,这些野花聚在一起还挺好看的。”那小哥儿现在说话顺了不少,对着若哥儿也没先前那般紧张了。   之后便开始插花,这些野花的颜色浓淡相差不大,怎么摆都难看不到哪里去。   边上婶子的早食摊已经开始有生意了,有一些远一点地方的人赶过来要星夜兼程,所以到的也很早,自然没时间吃早食,要么就是自家带的早食已经冷了,自然想要在微冷的秋天早晨吃上一口热乎的。   所以那些人过来之后一听只要六文钱便能得这么多一餐,都还挺乐意花这份钱的,一下子就卖出去三五份。   婶子脸上带着笑,收铜板的手都因着兴奋抖了抖。   她靠着自己做的东西赚到钱了!不是依靠着若哥儿给的营生,而是自己想出来要拿出来卖的东西!   “若哥儿,这个送你。”那小哥儿做好了第一个花篮,便直接递给了沈若。   “嗯行,我拎着给你打打广告。”沈若还挺乐呵的,瞧着这手艺还挺不错,斟酌了下开口道:“要是想把藤编生意做大,你倒是可以往家具方面多想想。”   聪明人自然一点就透,要是没点透以后慢慢地也会因为什么契机想到自己曾经对他说过的这句话,沈若没有多说,有些东西不能靠别人追着喂饭,得自己主动去想才能成功的。   那小哥儿又道谢,垂着眸子像是开始思考了。   现在时间也差不多,能听到嘈杂的人声,村长估计是已经过来了,他现在也该赶快过去。   顾允是早早地就已经在木工厂里头写字了,自个儿在家哄了会儿小云吞,又喝过一遍药了才过来。   顾允昨儿回家之前千叮咛万嘱咐的,沈若就只能再喝一碗苦药巩固一下,那感冒到今日已经是彻底好全了!   沈若准备往木工厂门前走去,对第三个摊位熟若无睹,直接路过了。   那第三个摊位的摊主是个老熟人,正是同周兰吵嘴过还闹得没脸的隔壁邻居婆媳俩。   她们摊子上摆的都是些蔬菜,农家人最不缺的就是各种蔬菜,家家户户都会种,她们想到卖这个也是挺“聪明”的。   沈若余光瞟见那刘婶倒是想喊他,但是这卖蔬菜,沈若觉着是肯定不好卖的,如果真是要问他,他肯定会说“你们干脆别卖了,卖不出去的。”   但是只要他这么说,她们俩估计又会有别的话说,肯定说的不好听。所以沈若完全不理会她们,说实话村里人要摆摊也不关他的事。   他过去纯粹就是婶子喊他,外加也有些好奇村里人能想到什么好点子,卖什么东西。   他一走,刘婶狠狠地皱了下眉,这里就三个摊,前两个摊子沈若都去出了主意,就她们这儿直接路过瞧都不瞧一眼!   她碎碎念道:“就他小时候我还抱过他呢,难怪周兰那么狂,沈若还真就一点都不顾及咱。”心里气得不行,特别是瞧见边上两个摊子都有生意,就自家无人问津的窘状,叫她更难受,好像叫别人瞧了笑话一样!   但其实并没有多少人关注到她们,也就是随意扫一眼发现不感兴趣,没人想买菜,便直接转移了视线。   但刘婶只觉得那些人在看她的笑话,春桃也跟着说,婆媳俩嘀嘀咕咕地说小话,脸上的表情由涨红到青紫再到讽刺,叫周围不小心瞧见的人看了个稀奇。   沈家村这俩娘们儿是不是脸中风了,瞧着怎么这么奇怪呢?   真可怕,离远点离远点!   沈若回过头瞧了眼樟树边,见那卖藤编的小哥儿也有了第一单生意。   当然,生意最好的自然是卖早食的婶子的摊子,前头摆着的长凳已经坐满了人。   村里有人瞧见这么好卖,纷纷喊着有空闲的人回家去做点东西拿出来卖,这些人行动力很强,也想着要趁着今日赚上一点小钱。   没一会儿樟树前头又摆上了两个小摊,都是卖吃食的,只不过没有和那婶子似的搞套餐,能卖出去的东西都是便宜些的。   但就是这样,大家只要赚到了钱,脸上就乐开了花!   很快,木工厂前头便有壮汉子敲起了铜锣,“’丰粮筒‘马上开卖咯!”   作者有话要说:   -   万贵妃来啦ovo~明天继续宠幸ta,一定要来哦!爱你们! 第227章   这声儿一出, 甭管是外村人还是沈家村人全都被吸引了过去,就连摆摊的婶子和小哥儿都不例外。   沈家村晒谷场上乌压压的全是人,那些牛车都停在了土路上头已经停不进来了, 还有不少牛儿被拉着将牵绳子栓在了周边的树上,土路边上的杂草倒是成了这些牛的口粮,相当于顺便给沈家村这一片地方除除草。   村里的孩子最多见的也就是村长家和沈汉三家的牛儿,哪里还见过这么多牛,竟然足足有十几头!那牛车拉来的人都是整整一车的, 村子里简直不能更热闹了!   先前“若斗”确实是提高了沈家村木工厂的影响力,上次“若斗”头一次开售的时候还没有这么多人来呢, 但是今儿过来的人已经比上一次多出了一倍!   村长看着这么多人来, 脸都要笑烂了,村里的晒谷场以前是村里最中心最大片的位置,看来以后肯定要准备换个更大的地方。   各个村子的村长都站在了前头, 看着木工厂棚子前摆着的东西。   沈家村木工厂延续了上一回的仪式感, 将那“丰粮筒”上盖上了红布,边上摆着一块油布垫在地上, 还有两个箩筐,里面装着的就是冬小麦的种子,满满登登。   村长同族老们还有几个年轻汉子站在一处, 沈若便进了木工厂棚子里头去瞧顾允写字, 外头的事儿村里人能顶住, 有了先前那一回他们都有了经验了,倒是不用沈若在边上瞧着。而且要说的话, 还有那些介绍以及演示, 昨儿已经排练过了一遍。   要是真的出了错也没事, 村里脑子灵活的人也不少, 能做到临时救场。   唯一要多注意的事情就是过来的人太多,要维持好秩序,不然一乱就容易出事故。所以村里不少青壮年汉子都过来自发帮忙了。   有人帮着看客人们带过来的牛和牛车,有人在边上用竹筒装水客人们可以随意取用去喝,这也是延续了上一回沈若的做法,叫客人们过来能舒心些。   这回客人们倒是没有像上一次脾气那般着急,知道马上就要开始介绍了一个个的就静了下来,打算听沈家村村长说话。   沈村长站在了红布前头,示意那个敲锣的汉子停下,随后扬声开口道:“各位,咱们又见面了。昨日召集大家赶在今日过来是有一样新发明向大家介绍。”   “昨儿个我的儿子们应当同大家说过了,这新发明是由咱们沈家村最杰出的两位后辈沈若和顾允想出来的新东西,能叫咱们大家伙儿播种时候更省力,只要走一道就能种下三列。原本播种一亩地得要两日,用了这东西之后,不要半日就能成!”   村长说起这个来眉飞色舞的,从里到外都透露着对这东西的满意程度。   周围人先前已经听过一遍了,但是沈家村村长的儿子要去许多地方告诉这消息,往往到了一个村子同村长只说上几句,就得立刻驾车走了,所以大家虽然听了但又像没完全听。   这会儿听到沈村长洋洋洒洒说的一番话,顿时也跟着激动起来。   “半日不到就能播种完一亩地?世上竟有这种好东西?!”周围人纷纷惊讶道。   但是对沈村长的话确实是深信不疑的,毕竟沈村长的儿子昨日来传话的时候说的最清楚的一句话就是他家自家的水田已经播种好了冬小麦,这东西已然试验过了是好用的,所以才来通知大家。   沈村长微微一笑继续道:“昨儿个犬子已经同各位说过了,这东西好不好用之后能叫大家伙儿来评判,要是觉着不好用,咱们不收钱!”   周围人又是一阵大呼,不好用不收钱?看来沈村长对这东西是十分有信心了,荷塘村村长第一个响应喊道:“成啊沈老弟,你倒是别卖关子了,赶快掀了红布叫大家瞧瞧究竟是什么样的好东西!”   “就是啊,咱们可都是把村里的牛儿都给牵来了。”周围人现在是完全不淡定了,沈村长越说大家就越抓心挠肝,结果他还在这儿慢悠悠卖关子,叫人恨不得自己上手去掀。   沈村长哈哈一笑:“着什么急啊,明儿才是播种冬小麦的正日子呢,要是觉着好用你们买走了,明日可不就能直接用上了?”   “对对对!诶唷你快掀!”   荷塘村村长是带着不少银钱过来的,他们村里也跟着来了一波人,自从家家户户都买了“若斗”之后,他们村子已经成了木工厂的忠实客户,隔三差五就有人过来定的,倒是将这东西送了不少给亲戚去,过节的时候还能当做节礼,别提多体面了。   他们今日过来就是瞧瞧这东西到底有多好,要是很好自家要带一个,还要买个送给婆家岳母家去,这可比送别的什么东西要讨喜多了。   沈村长也不再继续卖关子,将好处说完了,便直接抬手将红布给掀开了。   一个绑在犁上头的木制的筒子映入眼帘,瞧着还挺奇怪的造型,大家从没瞧见过这样的东西。   沈村长介绍道:“这东西原本咱们喊作’播种筒子‘,但我嫌这名字不大好听就喊咱们村顾秀才重新取名字了,现在这东西叫做’丰粮筒‘,用上它便能叫粮食丰收!”   “’丰粮筒‘这名字好!”周围人听了都连连点头,农家人最大的心愿就是无病无灾能叫粮食丰收,只要丰收了那便能将日子给过好,那些老一辈经历过灾荒的更是,没人不想“丰粮”的。   边上跑来跑去兴奋的小孩子都没忍住拍起手来,家里大人都说好那就是真的好,一时间热闹极了。   “各个村能主事的人可以上前来瞧瞧,我教一遍用法,之后咱们去试验一番我说的是不是真,叫大家’耳听为虚,眼见为实‘可好?”沈村长摸着胡须笑道。   “好!”   很快就有不少村长和各个村里有能力的汉子聚拢过来,沈村长亲自给他们演示了一下如何开启,如何装入麦粒种子,如何关上。   上前的这些人还能自己上手摸摸看这东西。   虽然是木制的但上面一点毛刺都没有,是已经被细细打磨过的,等以后用的久了还能包浆,会变得更加光滑,现在瞧着还是很新。   他们瞧着这东西竟然是绑在犁上头的,更是好奇地不行。难道这东西不用人来推着走,而是用犁地的方式来播种吗?!   荷塘村村长顿时有些豁然开朗,难怪了,难怪先前来通知时候说的是叫他们村里能带上几头牛就都带过来。   这播种竟然不用人亲自来播了?   他激动地摸了摸那“丰粮筒”,又去拉沈村长的手:“沈老弟,用了这东西就不用咱们亲手播种子了?”   过来的人对种地的事儿都老练,瞧见这组合约莫就能猜出用法来了,荷塘村村长一问,大家的视线便都看了过去。   沈村长笑着点点头:“没错,若哥儿说了这叫’器械播种,解放双手‘,不过呢,犁地播种的时候还是需要抓着这两处把手免得站不稳当呢。”   “!!”一听这话大家都很惊讶,原本他们猜想过能叫播种更加快速的东西也许就和“若斗”上那木箱子似的能直接抱着走,然后种子往下漏一类的,却没想到竟然都不用自己搞,甚至还不用自己走?!   这听起来也太省力了吧!   “走吧各位,咱们去田地里试验一番,叫大家都能上来试试这东西好用不好用。”沈村长招呼道。   大家跃跃欲试,立刻去牵了村里带过来的牛儿。   沈家村的村民总动员,几乎是每家每户都来了一个汉子主动带着一头牛和那些别村的人往自家的农田去了。   乌压压的人很快便被大家分流带走,牛并不多,但所有人都想看看那“丰粮筒”下到田里是不是真有沈村长说的那么好用,所以外村人全都走了。   本村人想要瞧热闹的也跟去,晒谷场上只有零零散散几个人还在这儿兴奋地聊今日的盛况呢。   木工厂当中,制作“丰粮筒”的工人还在继续忙碌,现在已经有了五十个了,但是这东西好用保不准有人想要多买,所以最好是能多做些就再多做一些,毕竟明日就要开始播种冬小麦了,几乎这一大片所有的村子都要开始,需求量还是挺大的。   有些村子穷些也能买上一个,到时候村子里人借着轮着用也是可行的。他们村里先前也没有这么犁,以前大多数人家那都是借的村长家的用,但是现在沈家村人能买得起的人不少了,所以都去镇上农物什店里买了犁回来,好多瞧着都是新新的。   昨儿家家户户只要有犁的人家都愿意出借,只不过都长得差不多,沈若同顾允便想了个主意能叫所有的都能区分开,他们俩倒是忙到了夜半才能结束回家去。   沈若在木工厂当中看着顾允脊背挺直,边上人递到他面前一个“丰粮筒”,他骨节分明的大手便会握着毛笔蘸上墨汁,提笔在筒身上面写字。   写明今日的年份以及日期,还有“丰粮筒”三字,外加沈若要求加的“沈家村木工厂出品”。这些是每一个上面都要写的,等到之后有人要买了,还要写他们想要的字,或是他们家的名字标记这是自家的东西了,或是写几个吉祥话,比如“五谷丰登”“喜迎丰收”一类的。   写这些同样重复的字其实是一件非常枯燥的事情,而且也不一定需要顾允一直写,他只需要在之后的定制文字时候出面写就可以了。只是村里会写字的人很少,而且这些字也比较难,其他村里人也可能看不懂,但是写上之后会比较正规,而且要是以后有人以次充好或者做了盗版,沈家村人自然就能靠上面的文字来辨认,要是文字被有心人用刀子刮了,那他们也能从里侧的一个标记来辨认。   做标记这件事沈若已经提出来了,除了第一批次的“若斗”之外,后来的东西都在里面不起眼的地方做了个“s”标记,大家虽然不太懂这个是什么意思,就当做是一个用来区分自家东西的符号了,而且也比较好画,随便谁看一眼都能画。   只是这个只有木工厂里最值得信任的员工来操作,并且对此守口如瓶,不能叫其他人知道这件事。这个位置也十分的隐蔽,沈若想着的是,最好不要用得上,要是用上了,那一定是有人要对木工厂出手,或是想要搞事情了。   沈若走到顾允身边替下了边上那个给他递“丰粮筒”的村民。顾允向来写字的时候便肃着一张脸,十分认真,沈若悄悄走过来的时候他都没能发现。   沈若递过去一个筒子,看着他写字,就见他原本第一个横差点儿撇到筒子外面去。   “嗯?”沈若没想到顾允竟然会出错,他做事情都是一丝不苟的,手也很稳,从没见他出错过,没想到现在竟然画出去这么长一道痕迹。还挺少见的,不过显得更真实了些。   顾允偏过头看向他,没想到沈若会进来:“若哥儿,你没跟他们一同去田里?”   “我就不去踩泥巴了吧……”沈若回想起前两天的事儿就有点脸热,这人抱着他走了好远,原本是见不着村里人的,结果不知道从哪儿跑来一群小屁孩正好到小道上拔草玩儿,瞧见他被顾允抱着,一个个都笑得不行。   这些小萝卜头懂得倒是多,纷纷喊着:“沈若哥哥要和顾允叔叔成亲啦!”   还有人跑过来问沈若:“你们是不是要有新的小宝宝啦?”   甚至还有小孩子冲周围小伙伴喊着:“你们记性真差,都说了要叫沈若阿叔!”   给沈若臊得不行,这些小孩子童言无忌,什么都敢说。要是叫别人听到了岂不是以为他们俩在野地里……   简直是要了大命了,他们真是没有在野地里造人啊!   之后还是顾允板着张脸和这群小萝卜头说好了不能将这件事拿出去乱说,但是沈若对他们的信任度实在不高,一个个喊过来全都拉了钩,要是谁敢将今日看见的事情说出去谁就是小狗。   结果今日他走过来的时候有好几个小屁孩从他跑过去的时候还在学狗叫!   沈若:“……”   就知道这些小屁孩子不靠谱!   也不知道他们说的那些话叫村里人听去会变成啥样,但是暂时没有异样和调笑的眼光瞧着他们,叫沈若好过了一点。估计那些家长也知道自家小孩说话有些夸张不能全信吧?   顾允闻言没忍住轻笑出了声,他看了眼画出去的那一横,干脆先不管,直接在横线下头继续写了“丰粮筒”三个字。   顾允的轻笑声砸在耳边叫沈若的耳尖又跟着泛红,他抬起手用手背蹭了下,随后也拿了一支笔,凑过去在顾允写的字上面将那条横线给改了改,增加了一些细节。   很快,那个因为写错字的横线被他添了几笔变作了一枝梅花,瞧着好看极了。   沈若道:“难得瞧见你出错。”   “嗯,我没想到你会来。”顾允嘴角含着三分笑意,继续落笔写下日期。   “方才瞧你写得这般认真,我还以为边上换了人你会发现不了呢。”沈若本还想着自己在边上递东西,试验看看顾允究竟啥时候能发现自己,毕竟他刚从外头进来的时候顾允毫无所觉的样子。   顾允有些无奈地看向他,话语中带着点笑意:“怎么可能发现不了。”   “为什么啊?你是怎么发现的?你都没瞧一眼旁边呀?”沈若很好奇,三连问道。   顾允摇了摇头,故意道:“秘密。”   沈若:“……”怎么办,更想知道了。   顾允敛了眉目继续写字,他们这些日子只要有空便腻在一处,若哥儿自己都没发现他身上沾染着小云吞的婴儿香,离得近了还能闻见他身上的冷香,就像是雪地中的白梅,很好闻。   故而沈若离得近了,顾允便能立刻发现,因着诧异才不小心将那一横给画了出去……但是这些就还是不要同若哥儿说了,在成婚前说这话有种耍流氓的感觉,太过火了一点。   沈若想了想也没想出个所以然,只当顾允肯定是在自己没注意到的时候偷摸瞧见他了,只是故意没说,就等着自己过来。   沈若也领了活计,站在顾允身旁跟着写字,他的字写得虽然没有顾允那般有风骨,但是也还算能看,很工整,只不过他画画习惯了,总想把笔锋也画出来。   普通人瞧着像是同顾允写得差不多,但是对书法有些见解的人一瞧就能看出来他这字儿不像是一笔而写就的,是画出来的一样。   两个人分工合作,这件事就完成的很快。   但是不可能每一次做这完这些东西之后都叫顾允来写,叫其他人临摹似的来写也不现实,那太慢了。   沈若边写边思考能更快提高效率的方式,最好是能傻瓜操作,不管谁来都能直接弄的。   “我想到了一个好法子。”沈若眼睛一亮,将手里这个“丰粮筒”写完之后,就立刻去沈木的工作室里头拿了一大块的油布出来。   油布不仅能挡风,还能隔绝一些脏污,所以木工厂中常备着,甚至地面上铺着的都是油布,这样那些木屑不至于落在泥地上面搞不掉,掉在油布上用笤帚就能很方便的清理掉。   油布比起油纸来说更有质感也不容易破,所以用处很多。   沈若拿出油布之后就在桌面上写写画画,将所需要的字都写在了油布上面,之后拿出沈木用来雕刻花样的小刻刀,将油布上面自己写的字都刻了下来,形成文字的镂空。   顾允远远地看着沈若在那边捣鼓着,自己手里的动作也不停。木工厂是若哥儿牵头造的沈家村第一个厂子,他永远都忘不了那一日闪闪发光的他。   对木工厂的事情自己也会忍不住上心,况且以后木工厂这“丰粮筒”的营收里面也有自己的一部分。   “丰粮筒”是他和沈若一起想出来的,两人都能分到其中的红利。若哥儿要建的屋子他也觉得好,能多些营收自然也是好的。   “诺诺诺诺,你看我做的这个东西!”沈若用纸雕的方式抠下来文字,现在将那一张油布举起来给顾允看。   顾允能在镂空里瞧见沈若弯弯的半边眉眼。   “瞧着不错。”顾允以为他在捣鼓什么好玩儿的,那刻出来确实有模有样,于是夸道。   沈若莞尔一笑,将油布折叠起来抱着就跑到了顾允身边:“你可瞧好咯。”   他拿起一个新筒子,将油布按在上面,光滑的那一面朝着自己,随后提笔蘸上墨汁直接在油布镂空出来的“丰粮筒”三个字位置随意的划拉,出现了一大片黑色墨迹。   顾允挑了下眉。   “当当当当。”沈若将笔搁下,油布掀开,筒子上便出现了黑色的“丰粮筒”三个字。   “要是用上这东西以后就不用你来写这么多了,只需要写一遍就成!”沈若一脸求表扬的表情,好像再说:瞧我给你省事儿了哦。   顾允嘴角不自觉带起笑,抬手捏了下沈若的脸颊:“很厉害,很好用。”   沈若害臊,木工厂里头人还是挺多的,微微侧过身去挡住别人的视线,在他暖热的手心里蹭了下。   “那我们合作,拿一个印一个就会很快了。搞完之后咱们也去田边瞧一瞧?”沈若提议道。   “好。”   用上沈若刻出来的油布,给“丰粮筒”上写字的速度就变得非常快速,并且每一个上面的字大小都是一模一样的,和顾允写出来一打眼看过去也没有太大的区别。   工厂里的人瞧见他们这边速度越来越快都忍不住放下手里的活计一会儿过来瞧瞧,又是把两人一顿夸,这用油布做出来的小东西其实一点儿都不难,只是要想到这个东西还真得脑子灵活的人来。   以后无论是谁用了这块油布,都能给“丰粮筒”上印字了!这也太省事儿了吧!   ===============   那些跟着沈家村村长以及村里人一同到了沈家村的农田之后才发现,在这里几乎每片田里都摆着一个犁。   犁木质的结构上面还有文字做标记的,免得分不清是谁家的东西。   田垄上甚至还贴心的堆了不少青草料能叫牛儿饿了吃补充体力,更贴心的是周围还有不少新的竹筒里面灌着清凉解渴干净且已经放凉了的熟水,里头甚至还放了炒竹米,喝起来一股子竹子的清香还有炒米的醇香,叫人喝了一口忍不住还想喝。   大家都跟着沈家村的村民到了田边就位了,现在的情况便是每一块田一张犁,一头牛,这些田无疑都是水田。沈家村人昨日已经接受过培训,外加这“丰粮筒”还真就是傻瓜操作,叫人一看就会的,所以村里人带人这般操作倒也还算顺利。   都是农家人,虽说十里不同音,但是储水镇周边的方言大家大致都还是能听懂的。   村长家先前已经播种过的田地边上也围了不少人,他们都是来瞧瞧种下去的成果的,村长也带着人去了另一片自家的地里,准备开始试验了。   而其他人家的田地自然也要准备开始,围着的人最多的除了村长家的之外,就是沈若家的了,沈大山今儿就当了试验这“丰粮筒”的第一人。   其他赶来的人知道若哥儿是他的孩子,都想跟他搞好关系呢!   李善桃和柳杉今日也出来了,她们便在田垄上给过来的客人递水过去,这炒竹米的水也是若哥儿的想法,家家户户做了之后都觉得好喝,便用来招待了。   有竹子的香气还有咸咸的炒米,对总是要劳作流汗的农人来说咸味会比糖水的甜味更暖人心。   那群人过来自然对着沈大山一阵夸奖,说若哥儿的好话,沈大山都接着偶尔谦虚地说一句:“哪里哪里,我家哥儿也就那样。”   其实心里头早已经乐开了花。李善桃和柳杉脸上也带着笑容,打趣他几句。   “好了好了,你们啊别说啥好听话了,咱们这就开始试验这’丰粮筒‘吧。”沈大山笑着说道,已经将犁套好了,牛儿也已经准备好,这就要开始播种了。   “好嘞,咱们也下田去凑近了瞧瞧。”有人一招呼大家便都下了田。   都是做惯了农活的人,自然不会踩到要种的那条陇上,虽然下来的人多但也不至于将田里的泥土给踩烂了。   只见沈大山脚踩犁,身上背着一袋子冬小麦种子,伸手舀出一瓢子种子便直接放进了“丰粮筒”当中,随后拍了下牛叫它走起来,牛儿动起来的时候他立刻将筒子底部的开关给打开了。   种子缓缓下落,均匀得很。一路过去便直接将三条犁带出来的小沟都种上了!   “哇!竟然真这么好用!”边上人不由惊呼出声。   走一遍竟然就能将整整一条垄都给种上了,还不用锄头,不用人来抛洒,甚至还不需要人在田里走!只要一牛、一犁、一袋种、一个人便可以了!   这也太省力了吧!   一亩田也就九道垄,要是分得细一点十道也有,那牛儿也只需要走五个来回左右便能行,牛儿也不至于累坏。   “大山啊,能叫我上去试试么?”周围人见沈大山就站在上面悠闲地还能跟周围人闲聊,也就是筒子里头快没有种子了才伸手去舀出一勺往筒子里放,这么轻松就能播种的活计大家也想去试试看。   “行啊,那就辛苦你一会儿。”沈大山也不客气,本就是说好了能叫他们试验一番,能亲身试验的,所以他就立刻关上了“丰粮筒”的开关后拉住了牛儿,叫别人上去了。   那人立刻道:“这有啥辛苦的,就站在上头看着贼轻松啊!要是以后播种都能这么轻松岂不是很快就能种下了,之后就擎等着丰收就成?”   那人哈哈大笑,其实播种完之后还要浇水施肥自然不能只等着丰收,但是他这话一出周围人都忍不住跟着笑了。大家劳累久了身上总是会落下些病痛,能轻松些自然开心啊!   这可比“若斗”还叫人心里头开怀。   他站到了犁上头,很快便摸索出了如何开关,牛儿向前走着,面前筒子里面的冬小麦种子便缓缓地落下去,甚至还能分为三流能肉眼瞧见。   跟在后头的人就看着播撒出来的种子位置,瞧着确实可圈可点,和他们熟手自己播种的差不离!甚至还要更均匀些,这样不至于互相影响到吸收地里的营养,能叫冬小麦的长势更好呢!   那人兴奋劲儿还没过,已然上了头,感觉有了这东西他不用多久就能将一亩地都给播上种子了,一种自豪感油然而生。   于是在一垄结束之后他转移了下一垄继续,周围人顿时就不淡定了。   “你咋还霸占着呢,快快快下来叫我上去试试!”边上有人开始催。   那人道:“我再来一会儿,这玩意儿是真的好用,瞧瞧播种的多好啊哈哈。”   新鲜的东西大家自然都喜欢,更别提这新东西竟然能如此轻松便捷地就将种子给播下去了,以往他们播种的时候手一甩一甩的,一亩地结束的时候手都要抽筋了!   那人又播了这条垄过半,这才停下换了别人上去。   周围人一个个排着队等着上去亲自试验,越等到后面就越心急,恨不得立刻将上头的人踹下去换自己上去。   而沈家村其他的田地里头也是同样的情况,牛儿要是累了还有人主动去将田垄上堆着的青草拿过来喂牛,渴了累了还能坐在田垄上头休息,甚至还有炒竹米泡水喝,别提多滋润了。   今日还是多云天没开大太阳,风也凉爽,大家的心情却极其地热切,黝黑的脸上都洋溢着兴奋的笑容。   农家人每年的心愿便是风调雨顺,粮食丰收。   有了这样“丰粮筒”真就是利器,能叫所有人将种子快速种下,之后便用锄头给播下种子的地方盖上薄薄的土,之后再等待一场秋雨的降临便成了!   今儿大家都亲身上去试验过了,没谁能这般轻松过,趁着播种冬小麦的正日子赶来沈家村一趟是真的来对了!   到了午时,沈家村晒谷场上又多了几个摊子,桌面上卖的是饭菜,外村人自然不可能又回家一趟去,他们还等着这东西开售呢。   结果也没说多少钱,没说啥时候卖,就都跑到田里试验去了。   这新东西就跟大玩具似的,大家伙儿玩的都挺开心,站在犁上头做活儿不累还能同周围人说话聊天,以前做活儿的时候只管闷头做,哪有这般滋润的?   要是站在犁上头渴了,沈家村人还会贴心的给你送上炒竹米水,喝一口简直快活极了。   这哪里还像是做农活啊,倒像是来这儿体验玩耍来了。   而且累了可以休息,饿了也有东西吃,渴了有竹米水喝!   临近午时的时候沈家村里一大半多的田地都已经播完了冬小麦种子,还有几亩田也很快就要弄完了,那些搞完了的便都带着自己村里的牛儿到晒谷场上来休息会儿。   农村人不兴中午一餐,都是吃的早食与夜饭,但是沈家村人竟然在晒谷场边上摆了摊子,又是白米饭又是菜的,闻起来那么香。倒是将大家都给闻饿了,他们在家的时候午时可不吃东西,更何况是农闲时期,那早食都是稀粥啥的,只有夜里才能吃上白米饭。   有些饭量大的早就饿了,闻着味儿就过去瞧,问了句发现价格也不贵,便都开始买买买。有人要买好几份带到村里的牛车那儿和村里人一同坐着吃,一听边上那卖藤编篮子的小哥儿说买大篮子还送小篮子呢,价格也不贵,才三文钱,就顺便搭着买了。   将饭食往篮子里一放就往他们村子停着的牛车去,等吃完了再将装着饭食的碗给摊主拿回来就成。   早上卖早食的婶子也做了些饭菜出来卖,她那儿是卖的最火热的。   若哥儿提点了她,所有的都是按套餐来卖的,有的人会选周围便宜的可以自己选的饭菜去买,但还是有不少人会选择她这样价格不贵但东西还挺多的套餐来买。   方才那买了一篮子去的便是如此,顺带着还连带着边上小哥儿的生意也变得好了起来,他俩干脆就将桌子靠在了一起摆摊。   婶子还请了小哥儿吃饭食,小哥儿也回赠了她篮子和小玩意儿,两个摊主不忙的时候就在后头吃着,那模样吃着可香了,周围人闻见了瞧见了也跟着发馋,倒是叫生意更好了!   还有几家卖饭食的生意也还过得去,只有最边上的刘红丽和春桃婆媳俩摆了一上午竟然一单都没有卖出去,青菜白菜都已经有些打蔫儿了,瞧着也不新鲜,周围人路过后瞧见也没有欲望去买。   刘红丽脸色都涨红起来,春桃的脸色发青,这些人就跟约好了似的对自家的摊子跟没瞧见一样,竟然连个来问的人都没有!   她们也没想多赚钱,两斤白菜只卖一文钱,结果这都没人要!   “娘,咱们还摆么?要不咱们将这些菜都拎回去炒了再带来卖?”春桃提议道,瞧着那边卖饭菜的低声道:“我瞧那些人卖饭菜卖的还挺好。”   “走!咱们回去炒菜。”刘红丽还就不信了自家的东西也不差,怎么就卖不出去?!   “好嘞。”春桃站起身将布一卷带上所有的蔬菜,便同自家婆母回家去了。   她们的离去并没有引起任何人的注意,小哥儿摊子的藤编篮子因着那婶子的饭菜套餐倒是又多搭着卖出去了几个,藤编篮子对农家人来说结实耐造,不是一次性的,能放家里用好久,价格也不贵而且还有东西送,大家都乐意买一个回去。   反正也是想着,来都来了,带点东西回去也不错。   木工厂外头守着人不能让人进的,有些人倒是很好奇里面是怎么做东西的,但是这些东西是沈家村木工厂制作出来卖的,自然不能叫别人瞧见,所以大家倒也没有硬要往里闯。   沈家村村长还在田地里头,大家在这儿待的舒服,木工厂外头还有折叠小马扎可以供人坐着,大家累了的便坐在这儿闲聊,手里还捧着一杯竹筒炒竹米水,悠闲得很。   “有了这’丰粮筒‘啊以后播种可真方便啊,我就试了半垄就想着一定要买回去用了。明儿家里三亩地,一日就能将三四天的事儿弄完,这效率!杠杠滴!”边上有人哈哈笑着感叹道。   榆樨佂力.   “可不是么,就是为了赶在第一场秋雨来之前将冬小麦给种下去,往年都急忙忙的喊上 家里人一起搞,这东西一带回去明儿我一个人就能搞定一半呢!”   “是啊是啊,而且站在犁上头弄这玩意儿心里头美得嘞,你们都没瞧见我站在那上头不少小哥儿瞧我呢!”有个年轻些的汉子嘿嘿笑着说道。   “哈?还瞧你?他们怕都是再瞧这’丰粮筒‘吧,你这黑皮。”边上人不由呸他,用土话骂他“哈批”,这年轻人生的黝黑,也就一口牙齿白了。   就这样的哪个小哥儿能看得上哦!   以前人都喜欢娶好生养些的姑娘,村里头的小哥儿孕痣要是淡的那都难嫁,现在却不一样了,有了若哥儿在前,现在有不少汉子都想着能娶个聪明伶俐的小哥儿回家呢!姑娘自然也很好,但是眼光已经不局限于姑娘身上了。   周围人哈哈大笑,说这黑皮真不害臊,这么自恋。那黑皮才不管,他就是觉得田边有小哥儿在看他呢,肯定是看他!   人人都亲身试验了一番之后到了现在,突然发现沈家村的水田竟然在他们的努力下一上午全都种上了冬小麦种子!大家意识到这一点之后都一愣一愣的,竟然这么快!而且他们村子都不用忙着播种的事儿了诶!   沈村长今日脸上笑容都没停过,都要笑僵了。招呼着所有人都到晒谷场上集合。   “今儿一上午大家应该都已经亲身试验过这’丰粮筒‘了,感觉如何?”沈村长朗声问道。   引起所有人大喝地一声“好”,几乎能惊起虎头山上所有的鸟儿。   他知道大家现在肯定都想买,也不卖关子直接道:“咱们这’丰粮筒‘里头的部件制作起来比较繁杂,价格上呢自然不会同’若斗‘一般,但是大家都是老客户,所以咱们沈家村木工厂价格公道,今儿也准备了五十多件现货,大家可以买回去用!”   周围人纷纷点头,那“若斗”这么好用,木工厂都只要一贯钱一个,这“丰粮筒”这么好用,哪怕是五贯钱也大有人出的。   沈村长道:“不要三两银,也不要三十贯,只要三贯钱便能带回家!”   大家一听他报出一个数就激动一下,原来只要三贯就成,大家顿时都兴奋起来了。   荷塘村村长更是大手一挥说要直接带走十个,沈村长却摆了摆手道:“现货不多,只有五十个,今日得每个村子平分着买。要是有的村子不想要那么多,那就把额度分给其他村子也成,你们自己商量。”   沈村长给大家留了面子,有些村子里不够富裕,自然不会买许多,没说他们买不起,只说他们不想要那么多,大家心中有些感念了。   大家自然都抢着要,只有些人还愣着觉得沈家村今儿这试验是不是有点耍心眼子啊,竟然叫他们来试验着试验着就将种子都给播好了,虽然大家都玩得挺开心也不累,但还是有点点小膈应呢。   沈村长自然明白,虽然大家当时弄得高兴,但是回过味儿来了自然会有点怪异,所以他便立刻道:“各位,今儿上午辛苦大家,竹米水喝着可还适口?还有,今儿购买’丰粮筒‘的各位还能得咱们村顾秀才亲自书写的字,能按你们想要的写。”   “这我可是拉下了老脸去求得。”他故意这般说道。   大家一听这话顿时便都不淡定了,那可是顾秀才的字啊!沾了文气的!   而且人家沈家村招待的特别好,那点活计还真不算什么,而且还是他们自己主动想要试验一番,结果上去就舍不得下来了呢!   顿时觉得刚才膈应的自己有点矫情了,瞧瞧人家沈家村多厚道啊!   这还有什么可考虑的?买啊!   作者有话要说:   -   万贵妃来咯~~爱大家! 第228章   所有准备好的现货一售而空。   其实原本的那些数量还不够, 但是木工厂今儿一上午多赶制了几个,将将好够了。   只要是来了的人都挺满意的,这东西播种子速度快着, 到时候买回去村里人都借用一下轮着来其实也不慢,有些村子不差钱的就多买了几个,也有别的村子来的人一起合买一个。   三贯钱对有些人来说还是一笔不少的银钱了,毕竟十贯就是一两银。   所以还是有不少人是合买的,这样比较划算, 等以后自家有了更多的银钱之后再来置办也不晚。   能买得起“丰粮筒”的自然都是家中有些家底的,或是村子里人多田也多, 还有些别的营生, 这样每年进项多了才能攒多些银钱的。   就好比荷塘村人,他们村子因着有一大片荷塘,每年到了夏季秋季都能采摘不少荷花和莲蓬带去镇上卖, 等荷花枯萎了那底下淤泥中还有莲藕, 每年靠着这荷塘每家每户便能赚上不少。   那些富裕一点的村子自然都有这样类似的营生,沈家村先前穷但是现在有了木工厂后家家户户能赚到钱了瞧着风貌都变了不少。   大家来了这一趟发觉沈家村比起上次“若斗”开售的时候有了不小的变化, 最大的变化就是他们村里人一个个脸上的笑容都变多了,而且还有了些摆摊赚钱的意识。   他们过来的这些人里头可有不少在樟树边上的摊子上买了吃食和篮子的,这些东西价格不贵还划算, 甚至还能觉得自己占到便宜, 倒是摊主与客人都高兴。   而且他们还发现, 摆摊的人在边上就显得更加热闹气氛更好了,不难想象出等以后再有这样的集会岂不是周围全都摆满了各式各样的小摊儿?   或许他们也能来摆呢!   大家不由地胡思乱想起来。   “沈老弟啊, 这’丰粮筒‘我们荷塘村每户人家都要定一个, 这是定金, 之后就劳烦你们木工厂赶快做完运来了。”荷塘村村长豪气道。   沈村长笑着颔首:“那是自然, 多谢照顾咱们村的生意了,等你们那儿来年长了莲蓬咱们也去你们那儿买些!”   “那敢情好哈哈哈,咱们荷塘里头还有鱼苗,之后喊你们来逮鱼摘莲蓬!”荷塘村村长哈哈大笑,完全没有了以往对沈家村的刻板印象。   现在沈家村发展的越来越好,他这位“邻居”自然也跟着沾了光的,以后还能多来往来往。而且沈家村有沈若和顾允这两个杰出的后辈,可叫他羡慕坏了。   还有那五岁大就考上镇上学院的“小神童”,听说就是若哥儿的侄子!要知道他们村送了好些个孩子去镇上,一个都没有考上呢!   现在沈家村还不显得富裕,在一些地方还是透露着穷酸。但是假以时日,荷塘村村长觉得沈家村肯定能特别富裕,这怎能叫他不眼红啊!   不过荷塘村里人现在没一个是特别穷的,虽然同沈家村离得不远,但是以前也互相帮衬不上,毕竟被一座虎头山给隔开了,边上又是莲塘,在以前要互通有无还是挺困难的。   他是想着家家户户都配备上的话,种下去的更快,等以后丰产了自然丰收的营收也好看,毕竟播种这件事真就是十分看老天爷赏饭,要是错过了最好的那几天等之后长好了要收获的时候总是会差那么一点的。   这“丰粮筒”他亲身试验的好用,村里人因着“若斗”的事儿对沈家村木工厂就是十分的信任,一听说有新东西,纷纷同荷塘村村长说了,只要好用那就都给他们带一件回来呢!   只不过今日限额买,有些村子不买太多个,荷塘村村长倒是多了几个额度。   他们村是今日能买到的最多的,有五个之多。其他的村子要么三个、要么两个,最少的也买了一个。总归全都是有收获了,没有空手而回。   因着现货不多,有些人家想要多带一个走也没法子,但是可以今日就跟沈家村木工厂定下来,等之后做好了能来取,要是同个村子的定得多,那还是同“若斗”一样,送货上门去。   买着了东西,还给带来的牛儿喂了沈家村人割来的新鲜草料,自己也喝了不少炒米水,虽说试验这“丰粮筒”的时候哐哐哐地就帮沈家村人的田地都给种好了冬小麦,但是大家现在也感觉挺乐呵的。   “若斗”也好,“丰粮筒”也好,那都是能叫农家人疯狂的玩意儿,家家户户都指着田地过活呢。   沈村长也给所有人都透了个底儿,说以后还会源源不断地推出新东西,到时候还请大家过来捧场呢!   周围人自然是笑着应下了,要是东西真的好,他们都乐意过来。   不少人买好了“丰粮筒”之后便兴致勃勃地想要带回去在家里的农田里试了,但就在此刻,木工厂棚子边上的一个小些的棚子帘幕被掀开,有妇人走了出来在地上铺上一块油布。   随后不少人鱼贯而出,将手里堆叠着的东西放在了外面。   有人瞧出来了,这些东西不就是他们方才在外头等待的时候沈家村人给他们端来坐着的折叠小马扎么!   棚子顶上是没有封的,能瞧见天光,婶子们将库存都拿出来后,周兰也出了来。   “这东西咱也不多做介绍了,都是咱们村布艺作坊出品的,若哥儿设计出来的东西大家也都知道好用极了。今儿借着木工厂的东风,大家要是想买的也不用托其他人来买,能直接买现成的!”周兰大声说道。   来的人多,村里脑子灵活的人都知道出来摆摊能挣钱了,布艺作坊自然也不能落后。   那些拉去镇上卖的小东西放在村里肯定不热销,但是这折叠小马扎是真的好用,大家也都知道,不趁着这时候正好人多热闹的时候拉出库存来卖更待何时啊?!   所以她有了这个想法之后立刻就去找沈若商量了一下,顺便问了问那三件新东西要不要拿出来叫他们也瞧瞧。   沈若自然无可无不可。   那些东西总归也是要拿出来出售的,要是在村里正好能卖出去,那还省得多拿些库存送镇上去了。   不过折叠小马扎可以直接卖了叫人带走,那折叠躺椅、摇摇椅和吊篮却是不行。这三样这几日制作起来也没几个,还得带到镇上去当做样品的。不过可以同先前沈若想好的一样,直接采取定金制,想要定下的便交钱,之后再来拿就成!   周兰往那儿一站,晒谷场上那么多人她也不胆怯,现在越来越有管事的架势了。   过来的人瞧着都一愣一愣的,没成想沈家村里竟然有婶子会抛头露面来卖东西,但是折叠小马扎确实叫人动心,价格也不贵,先前有人坐在晒谷场上的时候感觉就很不错,想着要买一张回去呢!   这不就是正想打瞌睡便递上来了枕头?   那些本来套了车准备带着买来的“丰粮筒”要走的人,都有不少人折返回来买几个回去,特别是年轻人,买回去送给老爹老娘,他们一定会特别开心的夸自己孝顺呢。   还有个人群中最夺人目光的黑皮,一个人就冲上去买了五张,将折叠小马扎叠好了抱在怀里,笑出一口大白牙在那儿乐。   周围人都被他感染了笑,没过一会儿又有人端了三张形状怪异的东西过来,这三样是沈若送给周兰家的三张样品,沈海和周浪一人端着一张走来,还有一个是由两个妇人抬着。   沈村长知道这事儿,笑眯眯地走过去瞧,这东西他先前瞧见过沈大山用着,躺在那十分巴适。但瞧着就要用许多布料,价格肯定不便宜。   先前沈大山说到时候叫若哥儿送他家去,被他拒绝了。他也不是那爱占便宜的性子,况且要是真喜欢,他也乐意出钱买!   等这三样奇怪样子的东西在棚子前落定了,大家都好奇地盯着瞧。   还没等人发问,便听到有人喊了一句:“若哥儿和顾秀才来了!”   所以听见声儿的人都跟向日葵花向太阳似的,歘一下转了过去。   那场面格外统一且迅速,沈若没忍住被逗笑了。   阳光正巧破开了乌云,洒下后给两人镀上了一层金边。   大家看清之后,众人眼中都有些惊艳,那两人实在长得太好了,叫人瞧见便忘不掉的那种长相,况且又是名人,现在十里八乡的谁不说这两人有出息的?他们已然成了各个村子里后辈们的榜样。   沈若瞧见周兰冲他招手,便点了下头带着顾允一同走了过去,站定了才对那些同他们打招呼的人问好:“大家好啊,今儿咱们相聚在一处也是难得,正好咱们布艺小作坊同木工厂有几样合作的新东西能叫各位瞧瞧。”   “又是若哥儿你想出来的新东西啊?这三样瞧着怪异,难不成是用来躺着的?”有人发问道。、   这人虽然不熟,但也想同沈若攀关系,只有亲近的人才会喊哥儿的时候喊他名字里的一个字后头加个“哥儿”,不熟悉的人那都是喊“沈家小哥儿”或者“大山家的小哥儿”这样。   不过大家都想同沈若和顾允亲近,所以都喊得亲切,叫“若哥儿”和“顾秀才”。   沈若没介意,这点小事还不至于,他道:“这三样物件能坐能躺,到时候你们可以上前来试试看。”   沈若偏过头对上周兰的视线,随后嘴角微微上扬对所有好奇的人道:“就由我干娘,也是咱们布艺作坊的管事来同大家介绍吧。”   “啥?干娘啊。”   “若哥儿竟然还有个干娘,倒是头一回听说呢!”   沈若笑着对所有人道:“嗯,我干娘同我亲娘是一样的,且十分聪明能干,将我这布艺作坊管理的井井有条,可是帮了我不少忙。”   “若哥儿……”周兰没想到沈若竟然要说这个,其实没必要说的,但是听到他说自己就跟他亲娘一样,周兰忍不住激动地差点儿滚下泪来。   她哪里能比得上李善桃啊,但是若哥儿对她真的就将自己当做娘亲来孝顺的,她能感觉的到。   沈若对着周兰眉眼弯弯,笑着应了声:“干娘,之后就由你来给大家介绍咯。先前我可是听你练了许久。”   周兰顿时笑出声:“好,我就是随便练练介绍这东西,竟就叫你听去了。”   “嗯哼。”沈若扬了扬下巴还有点小骄傲。   这还是沈若头一回在这么多人面前宣告似的叫别人知道周兰是他的干娘,先前听到干娘在自己的追问下同自己说的那些事儿,就是在村里头的传言,说周兰是抱上了他的大腿,还舔着脸要当自个儿的干娘,从而还捞了个管事当,那些传小话的人从不敢舞到自己面前来说,但是周兰却听到过不止一次。   本也没想过要同若哥儿诉苦的,但是后来说起那隔壁邻居不识好歹的事儿,就被连带了出来。   叫沈若知道了。   沈若一直是个保护欲十分强的人,只要被他划入了家人的范畴,要是有人敢欺负他的家人,他就要第一个跳出来站在亲人面前,说这番话也是想叫其他还敢嚼舌根的人知道,他和周兰就是干亲了,他会一直站在周兰前头,要是还有人不识趣,沈若自然也有办法叫她后悔。   刘红丽和春桃端着新炒好的菜从家里回来晒谷场上,便听到沈若的这番话。   刘婶冷哼了下轻声道:“谁信啊,又不是从她肚子里爬出来的,还把干娘当亲娘。真是笑掉我的大牙。”   “就是就是,我看他们啊就是一个舔着脸抱大腿,一个呢叫她帮忙白做活儿做苦工呗。”春桃对着晒谷场中间狠狠地翻了个白眼:“娘,我可是听人说那周兰似乎是没有工钱拿的呢,哈,也就她把沈若当个宝,到底不还是啥也没捞着么。”   刘红丽也跟着笑,听春桃这么说心里头倒是舒坦了不少。   “走,咱们摆摊,趁着人多多赚点!炒这些菜可是费了不少油盐呢。”   春桃:“哎,我闻着香得很,肯定能卖出去!”   ============   周兰作为管事拿的自然不是工钱,而是布艺小作坊的分红,包括在镇上看摊子的沈丰也是吃分红的,那分红自然要比计件或是计时间的工钱要多得多,并且等以后小作坊变成大作坊,再变成大厂子,随着营收越多那分红就会越来越多。   “咱们作坊中的工人,全都是咱们村里的婶子、小哥儿还有姑娘,大家做活儿都很细致,大家也都瞧见这折叠小马扎了,都是认认真真做好,每一张都仔仔细细检查过的呢!”   有不少人想要带走折叠小马扎的已经去购买了,等大家想买的人买的差不多,周兰便也腾出收钱的空子来,能开始介绍了。   周围人的视线对准了那三样大东西,其中有一个跟大鸟窝似的竟然都要比若哥儿还高了。   顾允要到木工厂里头准备笔墨,之后还要给那些买了“丰粮筒”的人写一些定制文字呢,沈若同他一起过去了,这边要是有人要下定金,沈若得在这儿记,他也需要笔墨。   木工厂里头还在努力的制作,用锯子锯木头的声音久久不停歇。两人拿了笔墨就出来了。   只见那三样新家具上面已经坐上了人,沈家村村长躺在了躺椅上,那摇摇椅上也坐了个村长,是隔壁荷塘村的,还有吊篮里头坐着个黑皮汉子,咧起嘴来叫人一眼就看见他那一口大白牙。   周兰正在介绍:“……这三样都是若哥儿新设计出来的,同折叠小马扎的凳面类似,只不过更大更精细。”   “你们瞧,这叫’折叠躺椅‘,后头有四个档位能够调节,你要是想放平都是行的,只要调到最下面的位置,卡牢了便能变成一张床。要是往上一点就能这样躺着,再竖起来一些就可以当做椅子来用。”周兰一个档位一个档位的演示,村长便一下子起来一下子坐上去,小老头倒是乐此不疲,双手搭在折叠椅子把手上,轻轻拍着。   “大家伙儿我这也是头一回坐,是真舒服。半躺着的时候更舒服!”沈村长呵呵笑着说道。   周兰也面带笑容:“这椅子不用的时候也能同折叠小马扎一样收起来,也不占地儿,随便靠着墙放着就成了。”   周围人没忍住点点头,这东西确实是好啊,瞧沈村长躺着是真的挺舒服的样子。大家有些跃跃欲试,但又很好奇边上那两样。   听了这第一个再看后面两个,大家就更感兴趣了。   周兰继续介绍道:“这第二个啊,若哥儿喊它’摇摇椅‘,这个只能半躺着,但是能在上头前后摇摆。何村长,您动动脚尖试试摇一下。”   荷塘村村长立刻依言照做,他原本刚坐下来的时候就晃了下还以为不稳当呢,吓得他抓紧了边上的把手,没成想这东西竟然就叫“摇摇椅”,就是用来摇的啊!   大家瞧着那椅子前摇后摇但弧度没有特别大,仰躺着的时候不至于叫人觉得马上要摔似的,看起来有点好玩儿。   那荷塘村的村长一开始还有点害怕,生怕摇摆的幅度大了自己会仰躺着摔个大乌龟四脚朝天,但结果摇着摇着发现根本不会,摇摆到了一定的位置就不能再往下了,很安全。   于是他便做在上头摇啊摇啊,感觉太阳一晒暖洋洋还有小风一吹,都开始昏昏欲睡了。   “巴适得很啊!”荷塘村村长感叹道。   周兰笑了下,她最喜欢的椅子便是摇摇椅了,在家里空闲的时候便会坐在上面摇一摇,白日里要是困了就直接半躺着入睡,别提多舒服了。而且那上面还包了若哥儿想出来的布面里头还塞了棉花,躺进去就跟窝在棉花坨坨里面一样呢!   到了第三个周兰都不用咋介绍了,坐在上头的黑皮汉子已经将吊篮玩出了花儿。   左摇右摆的,他还能整个大男人窝在里面转圈圈,瞧着好玩儿极了。或是两条腿伸出来前后摆动就跟荡秋千似的。   他嘿嘿一笑道:“这叫啥?感觉我妹子肯定会喜欢,又能荡秋千又能在里头窝着睡觉呢。”   “这叫吊篮,做的很大能窝在里头睡觉,也能就当个椅子。”周兰瞧见他就觉得搞笑,方才这人就窝在里头转圈圈,要不是自己上手扶了一把,他估计能把自己转晕去。   沈若对顾允说:“这人好有活力,挺有趣的。”好久没瞧见这么大的人还这么活泼好动还爱说话的了,而且沈若瞧着他总觉得特别像现代时候的非洲人,莫名还觉得有点亲切。   能黑到这份上也是不容易,也不知道是晒了多久的太阳。   沈若想到这一点就没忍住喷笑。   顾允回想到了不太美妙的一点回忆,以前在镇上时候若哥儿还说自己不喜欢黑的壮的,还故意逗自己,这会儿怎么又夸起了这么黑的!   虽然理智告诉自己若哥儿只是觉得这人有趣,他不该吃醋的,但还是没忍住。   沈若对顾允的情绪感知十分敏锐,手肘撞了撞他手臂笑道:“诺诺呀,你没有吃醋吧?我就是随口一夸。”   “……”顾允“嗯”了声。   沈若无奈地叹口气,完了,顾允的醋坛子怎么又翻了。那黑皮汉子确实挺有趣的,也很搞笑啊。   “我知道你不喜欢黑皮壮汉。”顾允轻声附在他耳边说道。   沈若耳根立刻就红起来,看向他:“对啊,我说过的,我只喜欢你。”   沈若说完就直接往周兰身边跑去,也没再看顾允一眼。顾允嘴角微微上扬了一瞬,也跟着走了过去。   沈若一脸问号,刚想说你不是要在木工厂棚子前面准备之后帮他们写字的?   顾允道:“你要用的笔墨纸砚还在我手上。”   沈若:“……”嘶,方才跑得太快竟然忘了这事儿,这些东西拿来之后要记录下定金的人和东西的呀。   顾允没有在这么多人面前表现得与他太过亲密,沈若烫红的耳尖缓缓平复下去。   有人开始问价格了,沈若道:“这三样东西的价格不便宜,且没有现货,需要先付定金,三日后能来取货。如果真的很喜欢再入手。”   他给所有人打了个预防针,这三样需要的木头多,布料也多,成本就已经很高了。他虽然已经想出了降低成本的主意但是还没有试验过,所以暂时还不能用上。   他也不卖关子,说道:“这三样都是五贯钱一张,若是要加上棉花软垫和软枕头还要再加上八十文。”   “嘶,这么贵?”有人惊呼出声,这价格对农家人来说只是个休闲娱乐的椅子凳子啥的,要花这么多钱,大家便觉得心疼了。   沈若笑笑没说话,这三样东西他一开始准备面向的就是镇上人,镇上人不会觉得太贵,毕竟算是家具一类。但是村里人自然会觉得不太值得买,只有很喜欢很喜欢才会买。故而他才会提前说那么一句。   但那荷塘村村长却开口道:“这东西做工细致,还用了这么多木料,你们瞧这竟然还做成了圆的,多费功夫自不用说了,还有这些布料,摸着就是上等的棉布!加了棉花的软垫坐上去真就是舒服。这东西是真好,每日累了在上头躺会儿感觉一下子就不累了。”   “若哥儿出的这个价儿我觉着合算。”他坐在那摇摇椅上头都不想下来了,一边摇晃着一边对沈若道:“我定两张摇摇椅,一张吊篮,再来一张躺椅!”   作者有话要说:   -   明天继续!一定要来哦~爱大家! 第229章   有了荷塘村村长起头, 有家里不太愁银子的人家在上去躺了躺之后也跟着买了。毕竟是真的很舒服!   还有那黑皮汉子,立刻就交了定金说着要给自家妹子买吊篮,看他玩的欢腾, 是不是给他妹妹买的还有待考量。   卖家具的店铺里大多也都是下了定金之后才给做的模式,沈若并不是头一个这么做的,所以这个模式不算超前,大家都适应良好,并不觉得特别奇怪或者不想这样。   总归是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 他的布艺作坊就在沈家村里自然做不出拿了定金不出东西的事儿,况且沈家村木工厂的口碑在先, 大家对布艺作坊自然也是信任的。   而且沈若只要站在这儿就是活招牌了, 十里八乡的大家都知道他同顾秀才的事迹,那可都是镇上师爷亲自来送过赏银的人物啊!   而且还有传言说,就连县太爷都亲身来过沈家村购买“若斗”呢!外村人并不知道真假, 但这不妨碍大家觉着这东西县太爷都要买那自然是好的, 自己用了之后感觉是真的好,心里头还有种自个儿比县太爷都早些用上那眼光也是真的好!   不过毕竟折叠躺椅、摇摇椅和吊篮造价贵些, 能买得起的农家人并不多,所以也就定了一共十个出去。不过这比沈若预期的要多些,这三样东西本就是为了给喜欢躺着休闲的人所设计的, 拿到镇上去肯定好卖, 但是他不可能就不卖给农家人了, 他向来都是做到一视同仁的,甚至在折叠小马扎的价格上还给从木工厂购买的农家人那里给了优惠价呢。   这也不是对镇上人不公平的事儿, 镇上人需要折叠小马扎的作用并没有农家人多, 买的人也少一些, 农家人买的多那自然能给到更便宜一点的价格, 这也就类似于是一个批发价。   荷塘村村长和沈村长以及那黑皮还没坐够,但是也知道这东西拿出来就是叫大家想买的都来试试看的,所以便起了身让位,有些人虽然暂时还买不起但是也觉着好,都打算等以后家里有许多钱了一定要来买一个回去!   因着想要试的人多,沈大山也回了趟家把沈若送他的那三样也都给搬了过来,他力气不小,左手一个摇摇椅,右手一个折叠躺椅,身前还抱着一个吊篮,就这样过来了。   顾允瞧见了立刻放下笔墨过去帮忙,沈大山将吊篮让他捧着,对顾允快速过来帮忙这事儿感觉他还是非常贴心的。这小伙子还是上道的,知道讨好未来岳父。   “成了,就放这边上吧。”沈大山招呼着道。   顾允应了声,将吊篮放稳当了。   沈若瞧见了冲他们露出个笑,自家阿爹有多宝贝这三样自己送他的东西就不用多说,但因着今日做宣传立刻就回去拿了出来可以叫其他人坐一坐,算是十分大方了。   虽说是送给沈大山这位一家之主的,实际上家里人都能用。那折叠躺椅能带来带去也轻便,在哪儿都能拉下来一躺;那摇摇椅自家阿娘很喜欢,以前没有午睡习惯她现在都能在上面晃悠着睡一会儿,还顺便抱着小云吞一起摇啊摇的,小云吞也睡得特别香;还有那吊篮,柳杉和二狗是最喜欢这个的,阿嫂能窝在里头绣花,累了晃一晃休息一会儿,而二狗就完全是放飞自我在里头蹦来跳去的,下了学回到家一脱下书生袍子,就化身傻狍子了。   也不知道为什么他有那么多的精力,下了学还有力气玩儿。   沈若想着大概是因为他没有作业。听二狗说法,他在书院里头就将夫子布置下来要抄写的大字全都写完了,还有要记背的诗文也都背下来了。   特别叫人省心一孩子,反正那吊篮质量好,二狗体重也没很重,当蹦床蹦一会儿没什么事儿,便也就由着他了。   只是当他提出要带着沈欣一起来蹦的时候沈若才会去阻止。   那吊篮底部算是弧形的,一个人蹦还能稳当,但是两个人蹦跶的时候就会一起往中间挤,继而踩到对方的脚!   别问沈若是怎么知道的,总归沈若不叫他们两个人一起蹦跶,只能一个一个来。   但是听自家阿嫂说,他阻止了也没用,二狗后来还是带着沈欣蹦跶了,结果两人撞了个满头包还忍不住嘿嘿笑,不过有了那次之后二狗倒是没有再继续拉小伙伴一起蹦跶了。   很好,吃一堑长一智。沈若觉得这样也成,总要让他撞一撞才知道厉害。   看大家轮流着坐了坐,都坐过差不多了。   沈若道:“今儿其实是头一天开售,之后拉去镇上头一天开售的时候也有活动,只要满一两银子便能送一套棉花软垫,正好能配上!”   大家一听便立刻有人问了:“那明日再来买就没了么?”   沈若颔首。   这样一来,想买的人自然都赶着今天买,还送软垫呢,要是没有那软垫好像就差了点什么似的!   棉花软垫的价格是八十文,送这赠品可是过了这个村就没有这个店了,等以后再来买要配上软垫的话还得多交上八十文呢!   一时间又多了三单,有人乘着今儿活动又多买了一张。   沈若挨个记录下来,是哪个村子的那户人家,一式两份写了个条。子,之后撕下来递给客人。   “这纸条是来取走定下商品的凭证,可不能弄丢了。咱们这边不凭人脸也不记名字,只凭这张纸条来领取。”沈若道。   没有凭证会存在被冒领的情况,所以沈若便写了一式两份,只要有人捏着纸条过来拿了,客人手里的纸条便要收回了,还有他们布艺小作坊里头这个写着入定信息的一条也要同时立刻划掉,证明这件商品已经给出去了。   要是之后再有人捏着一样的条。子过来浑水摸鱼那自然就是不成的了。现在还没有做出什么防伪标记,但是沈若觉得等以后做大了自然是要准备上的,毕竟人心不足蛇吞象,有些人就是爱钻空子,所以要杜绝这些事情发生必须要早早地做准备。   现在来的这些都是老客户,自然是值得信任的,沈若这么干也就是为了防止他们将纸条给弄丢了,后续比较方便布艺作坊这边给他们出货罢了。   那些定了折叠躺椅、摇摇椅和吊篮的人纷纷点头,将纸条收好叠好放入怀中。   若哥儿这么说了那他们肯定要放好来的,这一张纸条目前可就值五贯钱了呢!要是不慎掉了那东西可就拿不到了,直接损失五贯钱,任谁都不能接受!   折叠小马扎的库存也卖出去不少,周兰那边收着铜钱脸上带着笑,也算是体验了一把摆摊收钱的感觉,看着眼前源源不断递来的铜钱,面前这些折叠小板凳如此热销的画面,叫她热血沸腾。   哪怕这些银钱并不是给她的,她也收地津津有味。   而樟树那边就没有这般火热的氛围了,现在已经过了正午的点儿,那卖吃食的婶子东西都已经卖的差不多,便已经开始收拾起了东西。   卖藤编篮子的小哥儿便去帮忙,他这儿的东西主动来买的也就二三个,大多都是要买边上婶子家的饭菜套餐时候顺带着买一个他的大篮子装着提过去。能赚到银钱还真是多亏了这婶子了。   经过今儿这一上午的摆摊经历,倒是叫他们俩处成了好友。   而边上的刘红丽和春桃婆媳俩,那怨念的眼神几乎成了实质。   她们将炒好的菜带过来之后也摆上了桌子,但是几乎所有晒谷场上的别村人都被沈若他们那边的东西给吸引了视线,根本没有人愿意瞧樟树这边一眼!   刘红丽顿时就急了:“你说这该咋办?这可是用了不少油炒出来的菜,卖不出去要亏死了!”   春桃闻着菜香咽了咽口水,自家婆母向来是个做人家的抠门得很,平日里做饭菜都没啥油水,她现在是闻到这菜香都忍不住想吃。   心道要是卖不出去那就自己吃了呗。但嘴里却还是说道:“哎呀阿娘,别着急啊,等他们饿了自然会过来买的,你瞧边上那些卖的多好。”   “哟,岑婶子你都卖空了啊?”春桃笑着打招呼。   她嗓音细听在耳朵里就跟尖叫似的,语气也很叫人不舒服。   岑婶子便是那个受了沈若提点的卖盒饭的婶子,她闻言就点了下头,没多说话。   显然,刘红丽同春桃先前和周兰起了龃龉的事儿,只要是在布艺作坊做活儿的婶子现在对她们俩都没啥好的印象,也就能不咸不淡的应个声儿,这都算是给她们面子了。   春桃也不尴尬,同那婶子攀谈起卖吃食的心得,想要人家带带,或者她正好不摆了要收摊,叫她们俩去她摊子的位置上摆。   春桃瞧着回头客多,要是换到那个位置了没准会有客人过来买,自家摆的位置在最边上应当是有些叫人瞧不见了。   刘红丽没瞧过去,但还是竖起耳朵听动静。   岑婶子道:“随便都行,反正我要收摊走了,我家的桌子我要带走,你们自己搞。”   “好嘞,那咱们就摆到你这位置来。”春桃笑着说道,随后便开始拾掇起来自家的菜盘子。   “秋哥儿你的篮子能借我用用不?”她带来的菜挺多,要端着就没法搬桌子,而且两个人一起抬着也怕撒了,还是用篮子一装比较方便。   秋哥儿的篮子还剩下几个,但这几个都是客人挑剩下的,瞧着不太结实的样子。   编织藤蔓也要看藤蔓粗细和品种的,这几个显然是不够好的,他原本都打算拿来送客人了。那做的特别好的自然是卖出去了,这种残次品他也没都送完,原本都打算带回去烧了,听春桃要那就直接送她一个。   “这几个你自己挑吧。”秋哥儿很好说话。   春桃感觉自己占到了便宜顿时笑开了花,她先前可是眼馋许久,这篮子竟然就能卖出三文钱还有人要,那她拿一个可是不要钱的,相当于赚了三文钱啊!   “好嘞!”春桃挑了个瞧着最大的,直接拿走了。   她也不说谢,秋哥儿心里觉着有点怪异,但都是村里人他便也没多说什么。只继续帮着边上岑婶子收拾,将自己的东西也整理好了放回家去。   春桃和刘红丽美滋滋地占了岑婶子原本卖套餐饭食的位置,便打算擎等着客人来买。   另一边上卖饭食的也没卖完,原本也想着等岑婶子一走就往那边挪,结果被刘红丽婆媳俩抢了先。   但她们也只是心里头怄了下,对此也不算特别难受,毕竟自家已经卖出去一些了倒是也赚了不少铜板,那可是以前在镇上要好几日才能赚到的量啊!虽然还比不得给木工厂和布艺作坊打工赚得多,但也是靠自家的东西得到的银钱,那可是纯纯的利润!   她们都想着以后要是有了啥想法就去做出来卖试试看,没准就能同若哥儿一样了呢!   有了今日这一遭,村里有不少人都有了类似的想法,只埋头苦干在田地里并不能有更多的营收,每年能靠粮食赚的银钱是有定数的,可是只要愿意去想些别的活计,就比如做生意,只要东西能卖出去那就能赚到不少钱呢!   这思路一下子就打开了。   沈若自然也是十分支持村里人创业的,毕竟他的目标是要将沈家村发展成大宇第一大村,那自然是什么厂子都要有。   除了厂子之外,以后还要有医馆、酒楼、客栈、学院……这些设施自然不是他能一个人承担得起的,所以要有更多的能人来筹备。   但是只要经济起来,往这边来的外乡人自然也会多起来,假以时日扩充成为一个镇乃至一个城都不算夸张!   实践才能出真知,今日摆个小摊便算是在心中种下一颗种子,未来这颗种子未必不会开花结果。   沈若对此喜闻乐见,所以也不吝啬过去帮个忙,小小地出谋划策一番。   过来沈家村的客人们今日算是满载而归了,买到了“丰粮筒”便叫人欣喜,明日播种时候便能直接用上;还有人顺便买了布艺小作坊卖的折叠小马扎,准备回去送给自己的爹娘;还有几个定下了折叠躺椅、摇摇椅和吊篮的,都不免期待起来,等过几日将冬小麦都种好了之后正好就能来取了!   大家都挺高兴的,沈家村人更高兴,不仅能赚到银钱,甚至连冬小麦种子都全部给播好了,明日竟然只需要下田去给种子上头盖一层薄土,之后就可以擎等着老天爷落下第一场秋雨,这便成了啊!   往年里播种季的时候哪家哪户不是要做上个二三天的?现在好了,竟然已经搞完了,大家便有了更多的时间来赚钱,想来今年冬天一定能过上这么多年来最好的一个年了。   “今日多谢各位赏光来一趟,咱们沈家村木工厂以后还要大家多多关照!”沈村长见大家都已经买的差不多,也不多留,毕竟家家户户都还有自家的事情要做的,便直接说了散场的话。   “那是肯定,你们木工厂做的东西啊真叫咱们农民省力气!”有人笑着应了。   “好,只要你们价格还是这般厚道,东西质量又好,咱们必须来关照你们生意哈哈哈!”   沈村长笑着点点头,他们的初心便是做出叫所有人都需要、都能用上的东西,便利别人,而且他们赚的确实不多,等以后厂子更大些了也不会宰客,会一直延续现在的风格。   没有人是傻子,谁知道以后这些村子里会不会再出现一个同沈若和顾允这般的能人呢?没准以后还需要人家帮忙,所以沈家村木工厂这样做,也就当是结了个善缘。   市面上许多新东西刚一出来的时候大家知道好用,那价格都是十分昂贵的,根本不会像沈家村木工厂一样竟然将价格压到这般低!叫农家人攒一攒都能买得起!   该买的东西都买的差不多,要定那三样新东西的也都定好了,大家便有些归心似箭,恨不得赶快回到自家村子广而告之村里人今年可以用上这般方便快捷的好东西“丰粮筒”来播种了!   他们都已经能得见村里人瞧见之后感叹的话语,肯定一个赛一个震惊,他们头一批亲身试验过的人回去之后肯定是要跟身边人去显摆的,这么好用的东西自己可是已经使用过了呢。   于是,在樟树底下摆着摊子满心期待客人们能过来买饭食的刘红丽和春桃傻了眼。   这些人怎么直接驾上牛车就要走了?!   春桃立刻喊道:“卖炒菜咯!香香可口的饭菜!只要一文钱一碗!”   刘红丽也着急了立马跟着吆喝起来,她长到这么大从来没做过这种事儿,这时候吆喝起来脸色都涨红了。   除了她们还在喊叫之外,其他同样来摆摊的人全都开始收拾起了自家的东西,反正也卖的差不多了,剩下的那些带回去晚间热一热就能当做夜饭,倒也不亏。而且今日就摆了这么会儿已经赚了不少铜板了,大家都心满意足。   只有刘红丽婆媳俩一单都没有卖出去过,此刻喊着人但那些客人哪里还想着吃,恨不得长了翅膀飞回家去呢。   于是她们喊的越响,客人们走得越快,那牛儿甩甩尾巴“哞”一声,便直接冲着走了。   春桃:“……”这是什么情况!先前那些人不是吃的欢腾么?怎么一下子就全都走了,难道不饿了么?   她是真的想不通。   刘红丽气红了一张脸,见客人们都走光了立刻将怒火都发泄给了春桃:“都是你!说什么卖炒菜,这些菜炒出来可是费了不少油的,家里现在都没多少银钱了哪里能叫你这么败?!结果还卖不出去,你还有脸吃么?!”   春桃委屈极了,但她向来在婆母面前演的好,顿时泪眼汪汪道:“娘,我也没想到这些人竟然就直接都走了,之前不是那么多人在这儿卖吃食卖的都好么?人家赶着要回家去我又有什么办法?”   她说着便开始假装抹泪,周围有人瞧见女人哭还安慰了几句,春桃便哭得更响亮了。   刘红丽被她一哭心里憋着的气就更甚,心烦得很:“哭什么哭!这下好了吧,这么多菜带来一点没赚还亏了那么多荤油,我的心都疼死了!”   “对不起嘛阿娘,别人不买儿媳也没有办法啊。”春桃抽噎着说道。   周围人闻言说道:“是啊红丽,这做生意本来就是有赚有赔的,你们要放宽心。”   一个“赔”字一出叫刘红丽更难受了,她立刻瞪着眼睛吼道:“凭啥就我赔钱?!”   边上那人还吓了一跳,觉得她实在是莫名其妙,早知道就不来劝了竟然还挨人瞪眼。边上那人翻了个白眼直接走了,爱咋咋地吧,谁来管啊。   春桃见没人来劝了,只好慢慢收了哭声,哄自家婆母道:“卖不出去就算了,咱们自个儿吃了吧。公公和夫君今儿要回来,正好给他们加餐了。”   刘红丽点了下头,家里吃的喝的最好的都是留给家里男人的,这用了荤油炒的菜想必丈夫和儿子肯定会喜欢,给他们吃的话叫刘红丽心里好受一点。   “嗯,那就都带回去吧!”   两人一起将菜都原封不动的给装进篮子里头,准备提回去。   春桃的动作十分之快,刘红丽这才注意到自家媳妇嘴巴油润,手指上像是也沾上了点荤油,顿时来了气。   “春桃!你竟然敢偷吃?!”她顿时气上心头,骂道。立刻去那篮子里的证据,里头肯定有一盘子菜少了些但她之前竟然没发现!   “我没有!”春桃立刻狡辩,她嘴馋只偷偷吃了一点竟然就叫婆母发现了,心中狠狠地骂她这小气鬼,但是嘴上却给自己辩解:“婆母,你怎么能这么冤枉我?”   “还说没有?!那你嘴上的荤油怎么解释?!”刘红丽气得就要过去擦她的嘴巴,这东西卖不出去就已经够心疼的了,之后想想留给家里男人吃也还行,但是这些哪儿能叫春桃先吃了?!   就算是真要吃,她自己这个婆母都还没动嘴呢!   真是臭不要脸了。   春桃狠狠咬着嘴唇心知婆母一定要追究,只好说道:“娘!这还是在外头,别叫周兰和沈若看了笑话啊!”   刘红丽的大脑顿时冷静下来,她现在大吼大叫的如同泼妇无异,她立刻收了声,只拿眼睛瞪着春桃,咬牙切齿道:“回家再收拾你。”   春桃没忍住抖了下,只希望自己丈夫早些回来能护着她点。   她此刻手里头还提着篮子,刘红丽瞧见了生怕她偷吃一样立刻上手去抢,春桃紧抓不放。   “还给我,你不许偷吃了我亲自拿着。”刘红丽喊道。   “不,娘,我来提着,这些东西这么重,还是我来。”春桃紧紧握着要抢,笑话,这东西不提难不成要背着重重的桌子回去?她力气可没有这么大。   “给我!”   两人这边你不让我我不让你的,倒是叫周围人瞧了笑话,叫人不想瞧见也难,毕竟就在晒谷场上。   沈若也瞧见了,但他对这种人自然不在意,只顾着同顾允说话。   顾允今儿给买了“丰粮筒”的人都写了不少字样,沈若悄悄把手伸进他宽大袖摆里头给他轻柔地按摩着腕骨和指节。   “啪嚓——”在两人的争抢中藤编篮子不堪重负壮。烈牺。牲,里头装着的炒菜连同盘子全都摔在了地上,菜水流了一地,菜叶子滚了滚沾上了尘土,那些盘子也全都碎了个干净。   “啊!”刘红丽发出一声尖叫。   作者有话要说:   -   明天继续!~大家一定要来哦~ 第230章   看着地上一片狼藉, 她一时间竟然不知道该心疼菜还是心疼盘子!   “沈、春、桃!”她甩起自己手里剩下的半边藤编篮子便要去揍春桃,春桃立刻撒腿就跑,就跟见了老鹰的兔子一样在晒谷场上疯狂逃窜。   沈村长狠狠地皱了下眉头, 幸好外村人都已经迫不及待地走了没有在这儿逗留,要是叫他们瞧见这样的场面可不得要对沈家村的印象变差啊?   他对沈家村的颜面看得是越来越重,当初村里有那么几个小混子就风评不好了,后来又出了沈子莺和沈梅冬的事儿,叫沈家村名声扫地, 后来沈宏一家搬走了不再是沈家村人之后才稍微好些。   现在沈家村所拥有的的好名声可都是慢慢积攒起来的,可不能因着这种事儿叫别人看了笑话吧?他正想要过去说几句, 被沈若拦了一下。   她们家的家务事叫她们自己断, 村长要是出面调解无论是帮着谁那她们都有话说了,而且她们是一家人现在吵吵要打架似的,但没准一会儿就又好了, 倒是搞得村长里外不是人。   而且以她们先前那爱说小话的性子, 还是不要去沾惹为妙。   村长冲沈若点了下头,没再继续往前走, 他作为一村之长并不是所有鸡毛蒜皮的小事都要管的,只不过现在就在他眼前发生了,他自然也不能当做没看见。   但若哥儿的贴心叫他很受用, 村长冲着刘红丽和沈春桃二人喊道:“都多大的人了吵吵闹闹像什么样?东西撒了还不赶快收拾掉, 留着叫别人给你们扫了?”   村长在沈家村中还是非常有威信的, 大小是个官儿,她们俩立刻就停下了动作准备去收拾掉。   “还不快去, 快点儿捡起来之后涮涮还能吃!”刘红丽狠狠地拍了下春桃的后背, 叫她去弄。她自个儿现在是气了个肚饱。   三秒定律在哪里都适用, 沈若也没多关注, 同村长说几句关于木工厂和布艺作坊合作的事儿,沈大山同周浪和沈海几个便将样品都收起来准备带回家去。   结果说时迟那时快,村口的大黄狗颠儿颠儿地就跑了过来,闻着了香味立刻就冲了过去,对着洒了一地的炒菜猛吃!   “哎哟!你这畜生滚开!咱家的菜啊!!”刘红丽顿时气得头都要冒烟,也顾不上不肯动弹的春桃了立刻上前去赶狗。   大黄狗年纪大了已经是一条老狗,摇晃着尾巴装作听不到,继续吃。   “走开走开!”刘红丽就要踹狗,但被它身手十分矫健地避开了。   春桃在边上冷眼旁观,狗吃过的她才不要吃了,瞧着自家婆母气得不行,想起她刚刚那般不给自己留脸面,她就来气故作怕狗的样子不肯上前去帮忙。   大黄狗很快就将地上的炒菜一扫而空,就连菜汤也没放过!   刘红丽气得呼哧带喘,恨不得将这狗给宰了,但这大黄狗是族老家的,她自然不敢。   但叫她咽下这口气她真的会气死,所以就没忍住要拿春桃开刀,地上的东西也不收拾了,直接追着春桃骂,说她贪吃又懒,提个东西还能掉了散架!   周围人都看了个热闹,村里没人想要被冠上“懒”的名头,这春桃气得脸色涨红,视线都不敢往人多的地方瞟一眼。一般人家要是吵闹都是关起门来自家吵,不会闹到别人面前去,实在是难看。而且骂战的时候是什么难听话都能出来,还有家中各种隐秘的事儿都有可能借着吵嘴的时候脱口而出,别人不帮忙就将她们当成乐子瞧。   有人瞧不过眼想去当和事佬的被先前那个叫刘红丽给瞪了的婶子拦住了,这俩人啊就不该去劝的,外人吃力不讨好呢!   于是大家都瞧着,但不会上前去帮,窃窃私语着说些小话,也不一定是在谈论她们俩,有人听了什么消息没忍住笑出了声,结果瞬间便点燃了刘红丽和春桃两人,她们立刻休战怨愤的视线直接对上了那个笑出声的婶子。   那婶子一头雾水,但平白无故被瞪眼了,她也不甘示弱地瞪回去。   眼看就要升级成人数更多的骂战,村长立刻出来调停。   “行了!又不是什么大事吵吵什么,平白叫人看笑话。”沈村长对村里人的性子都有一定的了解,许多人都是欺软怕硬的,只要自己表现出生气的样子,她们就能消停了,这一招百试百灵。   刘红丽有苦说不出,但还算是冷静下来了,对自家儿媳的怨怼又深了一层。这家伙拿走了家里绝大部分的银钱了说要做成那事儿到现在还没个音讯呢!好不容易想着要来赚些钱,又是拔了菜地里刚长成的菜,又是用了荤油炒菜,结果最后不仅没卖出去还叫狗吃了!刘红丽心疼地快要呕血。   春桃心里更憋屈,有些话当着自家人骂骂还好,结果她婆母竟然当着这么多人面上骂她,说她“懒”“馋嘴”,一点儿面子都不给她留。叫她在村子里丢尽了脸面了,以后出了门别人都要说她是个“懒货”,这叫她根本受不了!更何况沈若和周兰都还在,叫讨厌的人瞧见自己的窘迫,她一想到这一点心里头就跟蚂蚁噬心一般难受。   村长才不管那些,在他看来东西掉了不算什么大事,原本她们俩要是不闹腾赶快捡起来也不至于叫狗吃了,说到底就是她们俩自己的问题,这个可怪不了别人。   “都散了吧。”村长摆摆手道。   刘红丽只好带着春桃走了,一路上嘴里还不停地数落着,春桃则是左耳进右耳出权当做听不见。   她们俩走了,晒谷场上气氛便好了不少,地上那些碎瓷片还有坏掉的藤编篮子她们没收拾,住在附近的人家便来了个收拾掉了。   “晒谷场上村里孩子们都爱往这儿来玩儿的,得赶快扫掉免得叫他们拿去玩,要是磕了碰了也不好。”拎着笤帚过来的两个婶子说道。   他们两家都有孩子,收拾掉之后也比较放心些。   沈若瞧见了说道:“确实,这粗陶碗瞧着粗糙,但边缘还是挺锋利的,你俩也小心着点别碰上去了。”   “好,咱们会小心着点儿的。”她们得了句若哥儿的关心,嘴角不由带上了笑,感觉扫个地心里头都有点高兴呢。   沈若对这样的人比较有好感,其中一个婶子也是在布艺作坊里给他做活儿的,是大虎子他娘。   大虎便是当初教了二狗一句半吊子俗语的小男孩,年纪是村里这一批孩子里头算大的一个,是公认的孩子王。   也幸好同上一批村里的后辈年纪差得多,要不然还真就容易被沈富贵那般的人给带坏了。   大虎子沈若也熟悉,虽然贪玩儿但在那群孩子当中是个好哥哥,也会照顾别的小朋友的,以前二狗还总念叨着“大虎哥哥”呢。   村里这群孩子年纪不大,有些小小哥儿也会跟着一起玩儿,但更多的小小哥儿则是待在家里,小小年纪就开始帮着家里做些力所能及的活计了。   但是沈若今天发现,多出了许多新面孔在晒谷场上跑着,那些小小哥儿难得出家门来玩儿,还总偷偷朝沈若看。沈若权当不知道没注意,但是偶尔撞上小孩子的视线,便会对他笑一下。   那几个小小哥儿还挺腼腆,没敢上前来过,离得远远的。要是村里的皮猴子瞧见沈若冲他们笑了,那必然是快速奔过来要同他说话的。   但是沈若因着先前拉勾的事儿,今天看见他们了也没啥反应,更别提冲他们笑了。他可是很记仇的。   村长还有些村里的其他事儿要忙活,还要顾着点木工厂,“若哥儿,顾允,这’丰粮筒‘真是多亏了你俩,咱们村里这波一下子便解决了,原本我还想着叫木工厂休息两三日,现在倒是不用了。”   他脸上带着舒心的笑,他们村有了这两人感觉什么问题都能迎刃而解,生活也会越来越好呢!还叫他找回了自己刚当上村长时候的激情,这些日子有活力的感觉同自家儿子们一个样。   沈若没忍住笑了:“是啊,’人多力量大‘嘛。买家要买一样新东西自然想要亲身试验一番,叫人家觉得好用再买,既然都是要试验,那顺便在咱们村田里试一试也挺好。”   “一举两得。”顾允言简意赅总结道。   “哈哈哈哈,是,若哥儿那日一说我就想到了,现在啊咱们村每家每户都买上了犁,再配上这’丰粮筒‘,以后啊,播种时候都能轻轻松松咯!”沈村长摸着胡须笑道,他年纪大了之后三个孩子都长大了,田里的活计都交给他们来做,原本都不下田了,怕腰直不起来。   没想到有了这“丰粮筒”之后,他三个儿子倒是没下田去,他自个儿站在犁上头弄了。又快又好还稳当,这可真是方便,还不挑人做,只要能在犁上头站得稳当的就能干这活儿。   沈若也是这么想的,科技改变生活,现在可用的材料并不多,但是能用有限的材料依靠自己的脑力和智慧来做出新的、好用的、具有创造力的工具,这一点叫沈若非常的有成就感。   而且这“丰粮筒”大体是自己设计的,但是里面的螺旋状是顾允想出来的,是他们俩智慧的结晶,说的腻歪一点,那就是他们俩的“孩子”。   自家“孩子”被那么多人夸奖,都觉得它好,沈若心里美滋滋的。   一开始设计它的时候也不是为了赚钱什么的,也就是想到之后要播种不想叫自家阿爹太劳累,农家人年轻时候不觉得,等年纪大一点了就会发现年轻时候不注意那些病痛都会找上门来,村里年纪大一点的人多多少少身上骨头上都会有些病症,都是积劳成疾。   时不时就犯个老寒腿啊,腰疼什么的,所以沈若一有了点想法就立刻开始筹备制作,思考可行性了。叫大家都能轻松一点,继而少一点病痛,多出来的时间也能陪陪家里的媳妇和孩子。   村里大多数人,还有沈大山以前就是很少管孩子的,只顾着埋头苦干,田里的活计其实是做不完的,哪怕是农闲时期只要你想干还能去种许多菜呢!   村长准备走了,同沈若和顾允说了不少话,这两个都是沈家村最杰出的后辈,已经不知道引得多少村子羡慕,他心里头也看重他们,只说要是有什么事要村里出面的直接来找就成。   他也听说了先前有人非要问沈若家里赚了多少银钱的事情,结果就是村里都传遍了他们家里要起新屋子,还有做的各种买卖成本也很贵,其实并没有多少银钱也很不容易。   村里传的沈村长自然不会全信,但是要建新屋子这件事他还是信的。   家里一旦赚到了钱第一件事便是能吃饱,之后便是穿暖,然后就要想着能住得好,行得方便。   沈若家里现在有了一匹租来的马儿,叫村里人津津乐道了好些天,出行的难也解决了,那自然就要轮到住的方面。   他们家人也不算少,三间泥瓦房住的紧巴巴,还指不定漏不漏风,肯定是要起新屋子的。   沈村长道:“你们家要起青砖瓦房吧,之后来找我我同你说说要点,我家的青砖房还是有些地方我觉着不太好的,在我家那屋子的底儿上头怎么改改能更好,住着更舒服,到时候我都同你讲。”   沈若应下了,这可是亲身住过的人的宝贵经验呀,哪怕沈村长不说他也想着以后要去取取经的。毕竟要建造一个屋子其实并没有那么容易,不是说将图纸画出来就可以万事大吉了。   很多时候,房子的风水、朝向、还有哪个位置不适合做都是有讲究的。   顾允家里比沈若家的屋子要好上一些,都是顾允他爹以前攒下的家底,但是他家打理的好,瞧着不破旧,是村里数一数二的干净雅致的泥瓦房了。   这和顾允是个读书人还有柳兰香的贤惠脱不了关系,等以后若哥儿嫁过去了那边肯定会热闹起来,村长还挺期待那一天的。   这俩孩子在他眼里就是般配极了。   村长又同顾允说了几句勉励的话,便走了。   其他婶子先前就也都各自领了活计去做,折叠小马扎每日要出的货都是有定量的,大家耽搁了会儿便立刻回去赶工,而花婶子她们仨早在散场时候就带着几个自己挑的熟手便直接跟着去了周兰家里,她们要开始做那些客人交了定金之后要来取的大件儿了。   “若哥儿,我同我娘商量好了,明日带着聘礼去你家。”顾允牵着沈若的手,边走边道。像是不经意间说出口的话,如同吃饭喝水一样淡定。   沈若“噢”了声,他其实早就知道了,婚期就在下月初,聘礼自然要走在前头的。   而且明儿凑的好,正好二狗迎来头一个休息日,能在家做个见证。下聘的时候家里人自然都要在,所以沈丰早就在家里说了明日叫小松再喊上一个人来帮下忙,顶一天。   今儿一早驾着马车去镇上的时候拉的货物都是两天的量,再加上放在许氏布庄仓库里头的存货肯定都够用了。   风吹在脸颊山感受到一阵凉意,将脸上的热度卷走些许,两人便相携着往沈若家去,只要一有空两个奶爸便要带着小云吞玩儿,多多陪伴自家的崽儿。   沈若瞧瞧拿余光瞄他,顾允今儿写了太多字,他能清晰的闻见顾允身上沾染了一股很淡的墨香,原本应该是浓烈的,但风大吹散去不少,非常好闻。   他有点被熏得发懵,其实不就是要下聘了么,他不紧张不紧张。   顾允这时突然偏过头,在他眉心亲了一口。   沈若的眼睛本能地闭上,等他睁开眼顾允已经退开了。   “刚才,很想亲你一下。”   顾允直白的话叫沈若脸瞬间就红了,也不是没亲过,他们连法式深吻都有过好吗!结果沈若自己不争气,只被他亲了下额头就脸红成这样。   “走、快走吧,小云吞肯定想我们了。”沈若眨了眨眼睛,睫毛扑闪着。   顾允“嗯”了声,握紧了沈若的手带着他一同走去。   小云吞不愁人带,家里人都想要抱着,回去之后小崽崽就落到了沈大山手里。上午沈家全家出动到田野中的时候,小云吞便是由柳兰香带着,崽崽冲谁都笑笑的,就像个小太阳一般叫人心里暖暖的。   沈若一回来小崽崽就冲他伸出小手要他抱。   沈大山把小云吞叫沈若抱着了,说道:“你回来的正好,刚小云吞还喊着’爹‘呢。”   莫不是有心灵感应?沈若失笑。   沈大山有点酸,他避着人叫崽崽喊他“阿爷”结果崽崽鸟都不鸟,就只顾着“啊呜啊呜”的,现在还有了音调听起来就跟唱大戏似的。   特别好玩儿有趣,这小小哥儿以后可不得了。   以前有多讨厌这个小娃娃,沈大山现在就有多喜欢,恨不得抱出去叫村里人都瞧瞧他家若哥儿生的崽,就是这么漂亮又聪明呢!   沈若抱住了崽崽,手臂上一沉,“咱们小云吞好像又重了不少,成了小胖墩了。”他叹道,小崽崽真就是一天一个样,见风就长的,现在抱起来还真有点沉手了。   顾允瞧见小云吞听了这话顿时就皱了皱小鼻子,好像能听懂似的,不由有点好笑。   “还好,现在这样正好,圆嘟嘟的。”顾允抬手去蹭了下崽崽的脸颊,但不敢用上力气。   “父、父!”小云吞弯起大眼睛笑,晃着小手喊他。   “啧,像是知道顾允夸他似的。”沈大山在一边瞧了个稀奇,故意道:“咱们小云吞是个胖娃娃,阿爷要抱不动咯!”   小云吞听见了顿时着急了,小手晃悠晃悠往沈大山那边伸过去,像是要叫他抱抱看,可以抱得动!   “哈哈哈哈。”沈大山没忍住哈哈大笑起来,叫沈若把小云吞给自己再抱会儿,之后再给他送过来睡午觉。   沈若还没抱多久,小云吞就又到了自家阿爹手里。   顾允更是抱都没抱一下。   他俩对视一眼,也跟着笑。家里人是真心喜欢他们的孩子,也不会嫌弃小云吞是个小小哥儿,喜欢的就是小云吞本身,这件事就叫沈若觉得暖心了。而顾允除此之外,还觉着其他家人把小云吞抱走也好,就没有小崽崽同他争抢若哥儿了。   双赢!   翌日,沈家村一早便热闹了起来,全村人都知道顾家要给沈家下聘了!   顾允家里准备那聘礼足足有十八抬,全都是红漆木箱子。   曾经有人不理解说他们孩子都有了不是一顶轿子把人接回去就成?还要弄这么正式。那几个人都是酸得很,觉得顾允家铁定不会这样办,还觉着等以后顾允秀才再往上考成了举人,那肯定不止若哥儿一个夫郎,还要纳小这才正常。   她们也不知道具体,都是听的传言,说是当上举人会有许多员外郎想要将女儿小哥儿下嫁,大多都是妻妾成群呢!还是可以领到大宇俸禄的,能养活的起一大家子。   村里大部分人都是沈若的拥护者了,但她们却没有得到确切的好处,故而凑在一起说闲话,是村里最边缘的几个人。只敢暗暗地在背地里说他们的不是。   她们等着瞧好戏,结果好戏没瞧见,倒是瞧见了顾允家往沈若家送上十八抬聘礼!顿时一个个眼红坏了,但又无计可施,只能眼睁睁瞧着那些雇来的抬聘礼的人将东西往沈大山家的方向过去。   村里一般人家五抬都算多了,村长家当时娶亲的时候都只有八抬,镇上许多普通人家也都是十六抬!没想到顾允竟然能拿出十八抬来!这表明他们家对沈若极其重视才会这么干。   村里人都羡慕极了,纷纷自发跟在后面走,想要跟去瞧瞧里面的东西。顾允家不显山不露水的,这么多抬聘礼恐怕已经掏空了他家的家底了吧?   “足足十八抬啊!镇上员外郎嫁亲闺女都没收过这么多吧?”   有人忍不住感叹道:“以往哥儿难嫁,我家哥儿嫁出去之前就得了三抬聘礼,咱们之后还当做嫁妆给还回去了,还多添了点儿。顾秀才这可真是大手笔啊!”   “顾秀才是真心喜欢若哥儿,咱们能瞧得出来。”布艺作坊里头的婶子笑呵呵道,今儿热闹大家都想要处来看看。   “嗯呢,只要他俩在一块儿,我就没瞧见过顾秀才的正脸呢!”   周围人都善意地笑起来。   顾允家里没有别的男人,他自然是要出面的,还有自家阿娘,他们娘儿俩带着聘礼进了沈家的院门,八抬红木箱子摆满了院子的空地。   沈大山、李善桃,沈丰和柳杉,还有二狗,以及周兰一家都已经等着了。   男方家来女方或哥儿家下聘的时候,哥儿不一定要出来亲自迎,但沈若还是出来了。   很久之前沈若就知道顾允在准备聘礼的事儿,甚至还问到了蓝帆那边去,结婚是他们两个人的事儿,都是头一回,沈若不想错过婚前的一点点细节。下聘已经是亲迎前的最后一项,他也同样激动。   顾允瞧见他了便想喊他,但是礼不可废,他转移了视线先去同沈大山他们说话,大家脸上都是笑意。   边上人将所有的红木箱子都打开来,顾允这才终于能将视线彻底地放在了沈若身上。   沈若一直在看他,听着他同自家爹娘温和有礼的说话,一切都那么美好。   他其实并不太在意聘礼多少,村里人爱怎么说怎么说,反正大部分人都是祝福他们的,但顾允还是想要给自己一个巨大的面子,叫村里所有人都明明白白的瞧见,他沈若,是个小哥儿,值得这些聘礼!   作者有话要说:   -   明天继续!~爱你们! 第231章   周围人都被那红木箱子当中的东西吸引了视线, 里头有串好了的铜钱瞧着黄澄澄的,几乎堆了满满一箱子,这便是聘金了。   除此之外还有些布料、瓷盘、花瓶等等。足以见得男方家对这门亲事的看重。   柳兰香瞧着沈若眼角眉梢满是笑意, 走上前来将他一只手搭在自己手里:“若哥儿,也不知道你喜欢什么,咱们除了那必须要的八样东西,其他的就随便准备了。”   沈若瞧见了,心想:这哪里叫作“随便”!里头竟还有柳兰香亲手缝制的衣裳!   “我都喜欢的。”沈若心中感动, 说实话他本来根本没有想过这辈子要结婚的事儿,有了小云吞之后更加, 只想着养好自家的崽崽就行了, 对给崽崽找另一个父亲的事儿都不热衷。   却没想到老天竟然和他开了这么大一个玩笑,倒是叫他同顾允看对了眼,虽说是顾允争取, 但沈若也有所努力, 今日他来下聘了,同纳采的时候不同, 这是真的表明婚期将近。   他能感受到柳兰香对自己的喜欢,这种感觉是很奇妙的,因为她是顾允的娘, 所以沈若会在意她对自己的想法。   被握住的手暖热, 她似乎有些紧张手心微微出汗。   “那就好。”柳兰香笑着说道, 见自家儿子还愣在那儿立刻叫他走过来。   沈若望着他快步走来,衣袍下摆晃动着很快就到了近前。   看热闹的人太多了, 但沈若顾不上注意到那些人, 对上顾允的视线没忍住眼角微弯:“留下来吃午食吧?”   “好。”顾允强压下心中的震颤, 点头应道。   下了聘礼, 哥儿家收下了,这门亲事便近了。他心中像个毛头小子般高兴,但又不能表现出来。   柳兰香同李善桃和周兰说话,三人很有话聊。   下聘的事儿热闹极了,村里不少人都过来瞧,但也就是热闹一时,得等到成婚那日才是真正的热闹一整日呢!   她们同沈大山他们说了不少恭喜的话,心中的羡慕自不用说,这可是十八抬聘礼啊!   还有婶子同沈若道喜,说他是个有福气的。   李善桃进屋拿了干果出来给大家分吃了,好些村里的小孩子也过来凑热闹,对着自家若哥儿就吃吃的笑,她是没懂只当他们也跟着傻乐,还进屋拿了几个糖块出来给他们分了。   二狗读的镇上那学院一月只休一日,正巧便凑到了今天,这会儿只顾着缠自家小叔了,连小伙伴们的邀请都没搭理。   “小叔小叔,你要嫁给顾叔叔的话,是不是以后要住在他家啊?”二狗抱着沈若的腰,仰头问道。   顾允也看向沈若,视线暗含着期待。   沈若愣了下,他完全没想到二狗竟然会问这样的问题,对上顾允的视线,沈若点了下头:“对,是要住过去。”   说完没忍住摸了下鼻子。   “啊?”二狗瘪起了嘴,小眉头都皱起来:“那二狗以后回了家都瞧不见你了,还有小云吞!怎么这样啊。”   沈若失笑:“我又不是不回来了,而且都在沈家村里你要见我不会来找我么?”捏捏二狗的小脸蛋,这家伙念了几日书在家里都要装成个小大人似的,难得瞧见他今天露出这样的表情来。   他这都还没嫁呢,二狗就开始想以后的事儿了。沈若也不知道他这小脑瓜里除了知识以外还装了什么东西。   顾允道:“不过就是多了个住的地方罢了。”   柳兰香听着了也跟着说:“对对,咱们不兴’嫁出去的哥儿,泼出去的水‘那一套,等成了婚若哥儿想住哪边就住哪边,都成的。”   李善桃没想到柳兰香竟然能如此开明,原本还有些许难过的心瞬间便暖和起来。别人家的姑娘和哥儿一旦嫁出去能回到娘家的时候也就是年节的时候,要是总往娘家跑是要被婆家说的。而且新嫁娘要是住在娘家别人也有话说,肯定是男方家里对她不好这才逃回来呢!   这可是名声问题了,但柳兰香和顾允都说随若哥儿高兴。   她眼角渗出眼泪,看着柳兰香没忍住道:“兰香啊,我没想到……”   柳兰香抱住她拍拍她后背,“你这是怎么了?今儿可是好日子,别掉眼泪。”她知道若哥儿他娘肯定担心将自家的哥儿嫁出去之后在同一个村里都没法日日朝夕相处,没想到自己这个做婆母的竟然能做到如此,所以心绪起伏一时间就很大,但柳兰香只作不知道。   她觉着住哪儿都是一样的,只要她知道若哥儿是自家诺诺的媳妇儿就成,而且这俩孩子互相喜欢,原本就不需要拘泥于形式,将心比心一下,若是自己有个哥儿要出嫁,半年都见不上几次,那也太难过了。   李善桃收了声,不想叫家里人瞧见她失态。   沈若心里也像是灌了蜂蜜,再没有什么是比自己和心爱之人能够得到家人的祝福更幸福的事儿了!   沈家关上了院门,将偶尔的几道探究视线隔绝在外,雇来抬聘礼箱子的人也已经收了工钱走了,沈家人便开始开火做饭,今儿是好日子李善桃准备亲自炒几个菜,大家都是会做饭的,柳兰香同周兰也打算露一手,柳杉又窝进屋子里给若哥儿绣嫁衣去了。   嫁衣红火,背上正缓缓地出现一对交颈的黑颈天鹅,若哥儿画的图样惟妙惟肖,在柳杉的针线下慢慢地被还原了出来。   二狗蹲在一边看,想上手去摸摸,但又怕碰坏了。   “阿娘,小叔的衣服好漂亮啊。”他两手撑着下巴感叹道。   柳杉:“是啊,这是哥儿一辈子穿过的最漂亮的衣裳了,而且一生只能穿一次。”   二狗微微长大了嘴,问道:“可是这么漂亮的衣裳就穿一次是不是太浪费了?”   “不会浪费,这是你小叔成亲时候穿的。”柳杉边绣边对二狗道:“嫁衣一生只穿一次,嫁一个对的人,白头偕老,这才是最好的。”   二狗明白了,眼睛微微亮起。他有点不好意思地问:“阿娘,能给我也做一件吗?”   柳杉差点儿没被针给刺到手,惊讶地看向二狗:“能是能,但是得等你长大。”   “可不可以早点做我长大以后穿的呀?我想看看我什么时候能长大。”二狗摸了摸后脑,嘿嘿笑道。   柳杉有点不解,但这不算是什么难事,为了做嫁衣红布有整整一匹,还能做一身。既然二狗想要,柳杉也乐意满足,反正汉子的婚服简单的多,等之后有空了给二狗做一身就是了。   大多数姑娘和小哥儿的嫁衣都是自个儿绣,但是介于沈若的手艺实在是不太好,柳杉便主动揽了活儿,只要是女方家做的嫁衣便成了,倒也不算失礼。   二狗年纪到底还小,又每日早出晚归的上学,难得休假一天在家里是呆不住了,准备往外跑。   柳杉嘱咐道:“出去玩可以,但要早些回来,午食过半个时辰就该做好了。”   二狗乖乖应下之后就跑走了,柳杉无奈地摇了摇头,这孩子估摸着又去找欣哥儿了。   沈丰从屋外进来,关好了门,“这孩子咋跑那么快,待会儿都要吃午食了。”   柳杉绣花头也不抬道:“去见他的小青梅去了。”   “啥小青梅?”沈丰一下子没懂,也没见自家儿子同村里哪个姑娘玩得好啊,哦不,倒是有个小小哥儿他们关系特别好,他道:“嗐,我当谁呢,原来说的欣哥儿啊。”   柳杉点了点头,看向他:“咱儿子是不是同你学的?年纪才这点大就想着要我给他做婚服了,而且还总是找人家小小哥儿玩,要不是年纪都还小,我都怕咱们二狗叫人家亲娘给赶出来。”   她语气里带了些调侃,但沈丰一听立马摇头证明清白:“我小时候可不这样,那时候村里最漂亮的人就数我弟了不是?我哪儿能瞧得上别人呢。”   “油嘴滑舌。”柳杉脸一红,骂道。   这段日子沈丰每日都忙着镇上“珍宝居”的事儿,人都黑了一圈,但是瞧着越发精神奕奕了。这是在以前做农活、打短工时候不曾有过的。   反正柳杉是觉着自家相公好像变得更周正了,除了他有变化,她也能感觉到自己也有了些变化。   可能是总坐着,每日里都随着若哥儿一道吃三顿饭,瞧着都比以前胖了点。   “我说的可是真的,”沈丰今儿难得休息,自然想同媳妇儿亲近,挑起一个话题道:“我先前还说要不干脆就同沈欣家的定下个娃娃亲算了,瞧咱们二狗多喜欢人家。但是若哥儿说不成。”   柳杉闻言点点头,说道:“都还小呢,以后的事儿也说不准,确实不该定下什么娃娃亲。”   “若哥儿先前同我也是这般说。”沈丰哈哈笑了声,“可我瞧着咱们家二狗很倔,这点随了我,我当初说要娶你就非要娶到不成,要是你不答应我这辈子恐怕都不会娶亲了。我想等二狗长大了也是这样。”   “嗯,要不是你非我不可,我还真不会选你。”柳杉笑着说道,她有一手绣活儿,在柳溪镇的时候还算出名,要求娶她的人也不少。   但她就独独挑中了沈丰。日子苦不怕,她就是要找个喜欢她的,非她不可的。   当然沈丰长得也是俊的,十八九岁的大小伙子看着成熟稳重极了,肩膀那样宽,脚也大,看着就很吃苦耐劳。而且够诚恳,在村子里风评也好,所以自家阿爹才会同意这门亲事的。   只可惜自家阿爹去得早,都没能瞧见二狗一眼。   “现在这日子可真好。”沈丰感叹道。   柳杉绣着花,说道:“嗯,虽然也忙了些,但是叫人有一股子冲劲儿。”   “对,你先前没当面听过若哥儿说的那番话,我每每想起都会觉着身体打满鸡血似的!”他还记得那是他和沈汉三一同翻车受了伤的日子。   若哥儿迎着光站着,明明手上沾染了脏污草汁,脸上也有黑灰,但眼睛却很亮。他满眼真诚与希冀说:“我未来想要经商,将我们沈家村发展起来,等到未来,村里能够开设工厂、开起医馆、办起学堂……”   沈丰永远都忘不了。   所有人都在同若哥儿一起努力,劲儿往一处使,沈家村已然在越变越好了。   沈家屋子里地方小,院子里几乎快要被十八抬的聘礼给堆满,屋子里面要堆这些木箱子还装不下,沈大山瞧着外面有些犯难了。   这红木箱子瞧着很好,总不能劈了当柴火烧。但是实在占地方,只能先都叠起来堆在了院子里,用可以挡雨的油布给遮住。拿出两个最大的将东西都往里装,勉勉强强装好了。   沈大山和李善桃也给沈若准备了不少嫁妆,大多数人家要是对自家出嫁的姑娘和小哥儿好,便会将聘礼全部充做嫁妆再添上一些给回男方家。   他们不贪图这些银钱,里头甚至还有顾允家的田契,这些东西他们不要,以后都会当做嫁妆还回去,到时候让他们小两口把持着就成了。   秀才功名是能减免五亩田地赋税的,所以他家的田地租出去叫别人种了,倒也不用麻烦。   沈若还想进厨屋来亲手做午食,被李善桃喊出去了,今儿她同柳兰香和周兰来做,大家都是烧菜惯了的,自然也有自己拿手的菜,一人出两道都有六道菜了,而且还闲聊着一点儿都不无聊,高兴着呢。   沈若闲下来,顾允也没别的事儿干,本想去帮未来岳父砍柴的,毕竟以往每次过来只要碰上要砍柴沈大山便会喊一声,后来顾允只要来都非常自觉地过去砍柴。   或许就是他这一根筋,叫沈大山对他的印象转变是越来越好了。但是今儿自然不用他来。   家里的柴火早已经堆得高高的,摞起来整整齐齐一大片,完全够用了。   沈海和周浪去瞧沈大山收拾出来的菜地了,拾掇了那么些天,再加上沈大山每日都会关注着菜苗的长势,精心侍弄着的蔬菜瞧着就喜人。   家里女人们都在厨屋里头,他们自然也不能空着,摘菜的摘菜,洗菜的洗菜,顺便还要有个人去烧火。   沈若和顾允就去陪自家崽儿。小云吞趴在床铺上练抬头,特别有劲儿,小胳膊小腿儿的乱晃。   “阿呜……阿爹,父,父。”小云吞张大嘴巴发出“哈哈”的气音,大眼睛瞧见沈若和顾允了立刻就喊起来。   他们俩听见了都快步过去,应声。   崽崽现在喊的是越来越清晰了,沈若抱住他腻歪地蹭了蹭崽崽的小脸蛋。   “哎,小云吞。”   “啊呜!”小云吞知道是在喊他,立刻应了声。   顾允朝他伸出手去,便叫他小小的手掌给握住了指节。   小崽崽又长开了点儿,瞧着脸上越发肉嘟嘟了,头顶上绑着红绳的小辫子甩来甩去,大眼睛很透亮,透着股机灵劲儿。   结合了他们俩相貌的崽崽倒是基因突变了一样,那双眼睛很像沈若的丹凤眼但又像顾允的眼睛,只不过瞧着要比他们的眼型更圆,不难看出彻底长开之后应当是杏眼的模样。   顾允同沈若说自己观察到的,沈若仔细对着自家崽崽的眼睛看了看,“也挺像桃花眼的,眼睛大,眼尾略弯,睫毛也长。哭起来的时候一圈都是粉的,其实和你的眼睛很像。”   沈若仔细瞧瞧崽崽的,又去看顾允的,凑得近近的。   顾允的眼睛也偏向于桃花眼,只是他不经常笑,看起来就是普通的大眼睛。但只要他一笑,眼尾弧度往上翘起,睫毛也长长的,就是十分标准的“桃花眼”了。   “你笑起来看看。”沈若把崽崽放到床铺上,对顾允道。   顾允:“……”   “崽崽不笑的时候眼睛跟我像,但他笑起来简直跟你笑的时候一模一样!”沈若像是发现了新大陆一般高兴,笑着总结道。   “嗯。”顾允看了眼小云吞,心中暖热。他同若哥儿的孩子,自然是同他们像的,发现相似点确实叫他心里高兴,不过若哥儿凑得太近了,对自己毫不设防。   顾允心中默念着《道德经》,大抵是每个男人在心爱之人面前都很难做一个君子,他瞧见沈若的动作,他凑上来瞧自己的眼睛,离得那般近,还有他身上好闻的味道,都叫顾允有些难以把持。   明明已经是孩子的阿爹,却还透着股天真的娇憨劲儿。   顾允伸出手去捏了捏他的耳垂,算是收了点利息。不是不想吻他,只是太难忍耐,越到临近婚期的时候,顾允便觉得自己比起以往更难忍,明明若哥儿只是随意的一个眼神,一个表情都能叫他心生欲念。   他从未想过自己会变成这样的人,一时间有些舍不得将落在他耳垂上的手挪开。   沈若耳朵抖了抖,有点痒,看着顾允的视线如有实质一般沿着自己的鼻梁缓缓往下,停顿了好一会儿,他才撇过脸去。   他想亲自己,但又忍住了。   沈若大概能明白什么原因,先前他们还放纵些,几乎每日里都会亲吻,就像自己亲小云吞那样,顾允瞧见了也会想要,每日他们都要见一面,要么是早上,要么是晚上,离别前也会用亲吻来表达爱意与不舍。   而且更过火一点的也不是没有,在家里浴房中的那次,再加上骑马回来的那次……虽然没有做到最后,但沈若一想到耳朵就滚烫了。   这段日子他们俩还挺发乎情止乎礼的,沈若以为是顾允这段日子比较忙,所以才会显得有点点冷淡,但是瞧他现在的样子,分明是在忍耐,估计还忍耐的挺久了。   沈若耳后还残留着顾允手指划过的温度。   对上他黑沉中蕴藏着火热压抑的视线,沈若就像是瞧见了猎。枪的狐狸一般立刻夹紧了尾巴。   ……叫他憋久了,等到婚礼那天,自己不会很惨吧?   可以吻一下,可是吻了之后呢?啥也做不了啊,沈若觉得这可能会叫顾允更难受,所以他干脆当做没看见好了。   这几日他们做过最亲密的事儿竟然就只是昨日卖“丰粮筒”时候一同回来的路上,顾允没忍住亲了自己的额头。   简直纯情的要命!   沈若内心也是个男人,他也有欲。望。   “要不要,亲一个?”沈若压低声音问道,还伸手捂住了崽崽的耳朵。   小云吞现在互动性太强,大人说什么他都想要加入似的,啊啊呜呜地应。也不知道能不能听懂,但好像听懂了一样。所以沈若还是上手捂了下。   顾允定定地看着他,目光如有实质,他嘴唇微微动了下,脸红了。   沈若顿时福至心灵,凑过去亲了下他的唇瓣。   没等他退开,一股大力便自脑后传来,和方才的表面触碰完全不同,像是一尾鱼上前咬钩,轻轻地碰了下,结果就被鱼钩给死死勾住了一样。无论它如何推挤挣扎也无济于事。   两人的呼吸逐渐粗重炙热,沈若原本还能顾得上捂着崽崽的眼睛,现在却被吻的舌根并身体一同发麻。   顾允甚至能轻柔地给崽崽翻个身,叫他瞧不见。   小云吞完全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儿就天旋地转了,变作他朝着里面侧躺着。   沈若推开他,靠在他胸前大口喘息着,眼睛都被亲湿了。   这还没成婚呢,等成了婚会发生什么,沈若现在都不敢去想!   顾允稳住心神,轻柔地拍拍沈若的后背,“好点了么?”   沈若攥紧他宽大的袖摆,点了下头:“好点……唔。”   又被吻住,沈若简直欲哭无泪,但是他也是享受的,浓浓的爱意几乎能将他淹没,而他浮在上面随波逐流。   “若哥儿,我今儿来下聘了。”顾允清冷的语气中带着浓烈的欲念,叫沈若耳廓烫起来,甚至比脸上的温度还要高。   “嗯,给了我好大的排面。”沈若缓着呼吸,没有同顾允客套的道谢,他很是受用。   “我们真的快要成婚了。”顾允道。   “是啊。”   “明日就是下月了。”   “对。”   “若哥儿,好难等。”顾允将头埋在了沈若肩窝,说道。   他真的等了好久,以至于像在做梦一样,也不知道真到了那一日他会不会如同今日一般靠着若哥儿的肩窝说他等了实在太久。   沈若心软软的,顾允的语气真的很像在跟自己撒着娇抱怨。   “已经很快了。”沈若说的是事实,其他人家筹备婚礼可没有他们这么快,这才两个多月就准备成亲了,别的人家筹备一年多的都有。毕竟一场婚事前要做的步骤很多,还要定吉日,还要准备许多东西,自然都不能太赶。   “嗯。”顾允应了声,不再说话,但也不动。   沈若便由着他腻着自己,心里软和。这个古代的汉子将尊重刻在了骨子里,沈若突然觉得没有那么害怕了,虽然顾允已然憋成了“忍者”,但沈若却觉得,等到了大婚那日这位“忍者”应该不会将自己欺负得很惨的。   作者有话要说:   -   明天继续~爱大家! 第232章   顾允家给沈若家下聘礼的事儿叫村里人津津乐道许多天。   已经是深秋, 半晌午的时候太阳只愿意露出了一小点儿,风还有些大。农家人一瞧这天色便知道秋雨马上要来了,最晚不过明日, 所以这个时候沈家村里的婶子和哥儿们都结伴捧着木盆子和棒槌衣裳往溪边去,准备将家里还没洗完的那几件衣裳或是被褥的都趁着今儿洗了。   午后会出一段时间的太阳,正好就能晒干。   一个婶子洗刷着衣裳还不住地对周围人感叹着说:“没谁家的哥儿能得十八抬聘礼的,若哥儿真是好福气啊。也不知道等我家的哥儿要出嫁之前能得多少。”   “那是若哥儿自个儿出息啊,你家哥儿要是有他那么厉害, 那肯定也能。”   “那肯定不成啊,若哥儿是独一份, 我家哥儿脑子笨, 唉还是不想了。以往我还总觉着生个哥儿没用,你说这力气又没男人大,还比女子难生养, 确实不太讨喜。”那婶子连连摆手, 哪儿能比得上若哥儿呢,况且自家哥儿额上的孕痣都没人家若哥儿颜色深。   “我现在啊瞧着都好, 哥儿也好,姑娘也好。我家儿媳就是个哥儿,我以前还嫌他, 嫁给我儿子一年半载也没揣上崽, 但是后来他瞧见若哥儿做生意, 也想学,前几日还在晒谷场上摆摊卖藤编篮子呢!”   周围人都被她的话吸引过去了, 能自个儿做起生意的在她们看来都很厉害。那日也有不少人注意到了樟树底下有人摆摊子, 对那卖藤编篮子的有些印象。   “那篮子我瞧见过了, 手艺是真挺不错。”有人夸道。   村里人自然不会去买, 手里有些钱了也都爱攒着,家家户户都有竹篮子,或者布袋子,若哥儿教过的那些包她们会做的也会做一个出来自家背着,所以对藤编篮子的需求并不高,哪怕再便宜他们也不会去买。   但是那藤编篮子卖出去不少,大家是有目共睹的。   那婶子眉飞色舞道:“那是,也多亏了若哥儿给他支招,后来又有岑姐帮衬着,倒是卖出去不少呢。”   “若哥儿可真好,岑婶子先前卖饭食也卖得好,瞧的我也心动了,也想着去卖点啥。”有媳妇听着了笑着说道。   人人都想赚钱,永远也不会嫌弃钱多的,有了第一个吃螃蟹的人,之后就会有越来越多的人加入。   这时候就需要创新了,卖饭食的人那日就有好几个,如果自己再去卖饭食那就不出挑,很难赚到钱。卖藤编篮子,自己又没有那个手艺,所以要想卖什么东西还是挺难的。   在溪边洗衣裳的人许多,春桃也被自家婆母赶来了,听着她们互相交谈,她心里堵着气。   闻言忍不住小声同边上人叽叽歪歪:“……那藤编篮子做得差劲儿的很,我家的炒菜往里头放了就断了,盘子摔了一地都碎了!就这东西还敢卖三文钱,也就是我家不稀的找上门去叫他们赔钱,估计其他人也是,不稀得找上门,要不然啊那些买了她家篮子的恐怕都要追回来了。”   边上人莫名其妙听她倾诉了一句,愣了愣,接口道:“你说她家哥儿做的藤编篮子?”   “对啊,也就她家有。”春桃说完愤愤地捶打了下衣裳。   边上人道:“可你也没花钱买他家的篮子啊。”   春桃被噎了下,瞪大了眼睛道:“我只不过说他家的篮子不好,这可是事实,害的我家盘子都碎了。那哥儿肯定是故意把坏的给我了!”   她声音一时间有些大了,叫周围人都看了过来,那婶子也听着了。   “他编的篮子我自家都在用,装些轻便的东西自然是怎么都不会坏的。”那婶子自己可以说些家里人哪里不好的话,但听不得别人说,什么叫故意把坏的给她,给她的时候明明就是好好的,肯定是她自个儿弄坏的,倒是怪到她家的儿媳身上来了!   “屁!我就装了那么几盘子炒菜就坏了,害的我家那么多碟子都摔碎了还没叫你们赔钱呢!”春桃一口怨气憋了好些天,之前被婆母追着打骂,丢了好大的脸面,要是她自个儿肯定早就找上门去讨要赔偿了,但她婆母就是个窝里横的,要出面去讨债是一点儿也不敢去!   但是今儿既然撞上了,春桃憋着的火便一齐上来了。   “嘿,还要我家给你赔钱?”那婶子都被气笑了,指着她的鼻子骂道:“贪心鬼!我家儿媳好心送你一个篮子没收你钱就算了,自家东西掉了破了还要找我家赔钱?这叫什么道理?”   那婶子也不是个吃素的,年轻时候也是村里头泼辣的媳妇,年纪大点了稍微温和些但也不是个任人欺负的。   “我贪心?哈哈说得好像你家的篮子多值钱似的,不就是点破藤条么?!我说你家的篮子不好也没说错啊!就是差劲!还卖三文钱一个,我呸!白送我都嫌次!”春桃火气攒上来口不择言骂道,这几日都快憋疯了,那日的窘迫还历历在目,叫她掐地掌心都红。   那婶子棒槌一扔便要跟她理论:“那你别要啊!要了用了还要怪到我家头上可真有你的,又想要占便宜还想要顶好的。你咋不去买镇上的食盒呢?”   边上人一言一语地说开了:“我都瞧见了,那日分明是你同你婆母起争执两人抢着藤编篮子才给扯坏了的。要是你们不大力扯哪儿能坏啊!”   春桃没想到溪边这么多人竟然没有一个帮自己说话的,顿时恼怒吼道:“要不是她家篮子差,哪里至于轻轻一扯就坏?!谁家的篮子会像这样,难不成你们家的也能一扯就坏了?”   被她的怒意扫到的婶子媳妇们都不乐意了,说道:“咱们家里的事竹子编的篮子那肯定比藤编的要牢固,你要用藤编的本来就只能装些轻便东西,非要装那么重还去扯,坏了能怨谁?”   “就是说嘛,而且人家白送你一个篮子,竟然还被你这样诋毁,说人家做的篮子不好,那换了谁都要生气的。”   春桃气了个倒仰,一把火没烧出去倒是引火烧身了,她将洗好的东西装了就要走:“同你们说不清!”   周围人顿时一片嘘声,她气冲冲地跑了,那婶子狠狠啐了一口,心觉扫兴得很,这家人也真是没品。   “要不是气不过,咱都不用和她说这么多话。”有婶子说道。   自从知道周兰同她们家起了冲突之后,村里人便对这家人避而远之,大家要去若哥儿家的时候都从另一边翠山家门前去,都不路过这家门口。毕竟村里大部分人家都或多或少有一个和两个人在布艺作坊或是做折叠小马扎的地方做活儿的。   周兰的脾性大家也了解,是不会随便说人是非的,刘红丽一家人这事儿也不是周兰说出来叫大家知道的,只是恰好那一日有人撞见了,周兰上门去邀请刘红丽帮忙给布艺作坊做活儿,结果被拒绝不说还像是被她们给赶出来一样。   起了老大的冲突,叫村里听到这传闻的时候第一反应其实都是不信,布艺作坊现在村里哪个人不是挤破了头想进去啊?更别提叫周兰这个管事来邀请了,结果刘红丽竟然给拒绝了?!   她莫不是被驴给踢了脑子吧?   村里没有秘密,很快大家便知道她家先前还传过周兰的小话,口口声声说人家是抱沈若大腿才得的管事,还扒拉了花婶子一同进去,还说花婶子刺绣手艺烂什么的。   但是人家花婶子现在可是帮着若哥儿做新物件儿,连针线都不用了,再瞧瞧她们家,现在啊是真的冷清咯。   以往村里有些婶子还走家串户闲唠嗑的,现在都不乐意往刘红丽家去。村里那些碎嘴子也爱说人闲话,但都是些不疼不痒鸡毛蒜皮的小事儿,大家也就听一个乐呵,但是刘红丽家的不是,那听着酸气都要冒出头顶去了。   这大家就不爱跟她家打交道了。   要说想去打交道的自然是沈大山家,但是总去也不太好,脸皮薄些的偶尔会上门去送点自家做的东西,脸皮厚一点的也不敢隔三差五就去,颇有些“近乡情怯”的意思,挺想去攀交情的,但又怕叫村里人说他们太巴结。   有些人都开始后悔起来为啥以前沈大山家那么穷苦的时候自家能帮衬的时候没有帮衬一把,那时候沈大山要起这三间泥瓦房的时候也有找自家借过银钱,因为那时候他们同沈牛山他们分家之后是真的连住的地方都没有。   身上也没有几个铜板,那时候还住着茅草搭的棚子呢!那泥瓦房沈大山自己出了大力气,每日都往返虎头山和家里挑黄泥,请不起别人来帮忙,就自己干,他从不喊苦和累,就是一直不停歇的干。   村里人多的是一把子力气,有的人借不出钱但帮着搬黄泥还是成的,但来帮衬的人也很少,毕竟村里人嘛自家的事儿也多,而且家家户户都穷,累了就要吃饱饭,家里哪有那么多饱饭可以吃?所以要么就给自家干,要么就休息不要乱跑用劲儿,能少吃些。   那时候沈家是真的艰难,那几个帮衬过沈大山的听说他家建黄泥墙的时候也去帮忙了,包的餐食是又丰盛又好吃。现在这些人都被安排在木工厂里头,听说拿着村里木工厂里头最高的工钱呢。   但这自然也跟人家努力肯拼脱不了关系,但是同沈家一点关联都没有,大家都是不信的。   沈家人是真的会拿实际行动来报答的,当初只要帮衬过他家的人家现在在村子里就是过得瞧起来好些,她们许多人就只有羡慕的份。   毕竟在以前没有帮过人家,可能曾经动过恻隐之心,但是想想自家的情况,也是心有余而力不足。   其实现在开始帮也不晚,若哥儿给大家带来了能够安身立命的营生,已经叫全村人都能靠自己的努力赚到些银钱了,以后肯定会越来越好的!   春桃一走,溪边的氛围便恢复了平和,那婶子还没洗完,这会儿继续说回来:“若哥儿不是提点了下我家儿媳么,你知道他昨儿跟我怎么说么?”   “咋说?”   “他说以后也想开厂子呢!”那婶子笑呵呵道,一点儿没有被春桃的事儿给影响到,说了这话叫周围人都惊讶住了,她心里头还美滋滋的。   “哟呵,你家媳妇想要开厂子?做点啥啊。”   “就做藤编的东西,若哥儿提点他说能忘家具上想,他就想到了不少东西,就等着做出来了呢!”那婶子哈哈笑着,捶打衣裳的手臂都更有力了些,“反正他有这手艺,那藤也不用多花钱,就叫他做出来瞧瞧。要是真的好啊,没准真能开厂子呢!”   就在这时候大家瞧见李善桃提着竹篮子过来,立刻冲那婶子使眼色,她现在正好洗好了衣裳装好站起身来把位置让给李善桃。   刚才她说话声音大,李善桃也听着了,若哥儿曾经就说过,要沈家村富裕起来只靠木工厂和布艺作坊作用其实不大,以后肯定还会出现越来越多的工厂和卖各种各样东西的人家,这样才能将钱流动起来,只要钱开始流动那就能越滚越多。   若哥儿的原话虽然不是这样说的,但她理解了之后就是这样,钱如果只握在手里不动那就是一潭死水也不会增多,但是流通起来那就是活泉,能一直一直源源不断地流转起来呢!   李善桃提着竹篮子走过去,对那婶子一本正经道:“你家媳妇要开厂子挺好的,叫他试试看!要是有啥问题想取经就来问我家若哥儿,他乐意着呢。”   “那敢情好!我家媳妇也想去找若哥儿呢,就是脸皮薄得很不敢去,有你这句话,我今儿就叫他去寻哈哈哈。”那婶子顿时笑开了,恨不得立刻跑回家去把自家儿媳喊去沈若家里。   李善桃睨了她一眼道,“我家若哥儿又不是啥洪水猛兽有啥好不敢的,你家儿媳是叫秋哥儿吧,我记得他。”   “对对对,也在布艺作坊里头帮着做折叠小马扎呢。”那婶子笑着说道,现在阿花她们仨带了好几个人去做若哥儿的新东西了,那棚子里头已经叫自家儿媳当了“队长”呢。   听说原本是想叫他也去做大件的,但是折叠小马扎这边也要有个做的好的看着,顺便还要检查别人做的怎么样,所以就把他给留下了。不过工钱自然也是涨了不少的。   “嗯嗯,不过今儿找不见,若哥儿他到镇上去了。”李善桃说完便蹲身下去准备洗衣裳。   明儿估计会下雨,自然要将家里的东西都赶快拿出来洗洗晾干了,先前几日她就已经开始洗晒了,今儿就还剩下几件衣裳和小云吞每日要换的尿布和涎搭子。   “好吧,那等之后若哥儿空了我再叫我儿媳去寻他。”那婶子得了李善桃这句话,高兴坏了。   “成啊。”李善桃应道。   周围人心思也有些浮躁起来,纷纷绞尽脑汁去想自家有没有啥能拿出来卖钱的好东西,但是这些东西确实难想,有人便也不纠结了。   现在有村里的营生也已经能够糊口,甚至还能再攒下一笔了,倒也不用特别着急去想要做些别的营生,把手头的活计做做好,做得快,那赚的也不少了!   边上人都爱同李善桃攀谈,还有人家的媳妇快生了便想请李善桃去接生的,李善桃应了。能将孩子平安接下来是有福报的,她也想给自家孩子和小云吞攒一些福报。   小云吞的尿布和涎搭子每日都要换好几块,李善桃洗完那几件衣裳之后便开始仔仔细细地清洗这那小片布。   边上人感叹:“你家照顾娃娃可真精细,若哥儿那崽儿我先前瞧见那一眼,白白嫩嫩的跟个元宵团子一样,养得可真好啊。”   李善桃嘴角立刻上扬,搓了搓尿布道:“孩子只要每日能喝上奶,都能长成这样。”   “哪儿能啊!”边上人瞪大了眼,笑着道:“也不瞧瞧孩子两个爹是谁,咱们家姑娘、哥儿可生不出这么好看的。而且以往哪儿有条件叫孩子每日都喝上奶啊。”   村里许多孩子都是米糊糊养大的,姑娘生产伤了元气,再加上农家人不注重保养很难下奶,要么就是下的少,又没有好东西能补补身子,自然也请不起奶娘,所以大多孩子一出生便是给喂得米汤。   小云吞刚生下来第一顿喝的也是米汤。   李善桃笑着道:“孩子都是好看的,以后啊咱们沈家村的孩子都能喝上奶的。”   “嗯嗯,以后生出来的娃娃要享福咯!”周围人都笑起来,有些期盼起未来了。   “说真的,没有木工厂和布艺作坊之前,我就想着自己这一辈子也就这样了,每年也就只有那么点铜钱,每日都吃不饱饭抠抠搜搜。但没想到现在每日都能吃饱饭了,还有余钱呢!”那婶子笑眯眯说道:“我打算等入冬前扯布买点棉花回来给咱们一家人都做一套新衣裳。以前的衣裳都短了小了,穿了得有七八年,正好换了它。”   “我家也是,还想再做一床软和的被褥呢!”   大家说着说着眼里都是满满地对未来的向往。   李善桃对未来也充满了期待,不仅仅是家里的改变,还有小云吞。   崽崽是全家人的宝贝,再过几个月就该开始扶着墙壁满地乱走了,还会奶声奶气地喊她“阿奶”,像个小小的元宵团子,可可爱爱的。   按理来说崽崽应当喊她“阿婆”,但他是若哥儿拼了命生下来的孩子,那时候还不知道他另一个爹是谁,便直接当做自家的孙子在养的,大名就叫“沈念宝”。所以她就是小云吞的“阿奶”,而柳兰香,也是他的“阿奶”。   这一点全家人都同意。柳兰香直言说自己不介意,她来得晚,知道的晚些,能够得到这个宝贝已经很高兴了。而他丈夫的姓氏本就不是他原本的姓,所以也没有太过在意非要叫小云吞姓“顾”。   而且在沈家村自然是沈氏人多,未来能够互相帮衬的。外姓人在姓氏村中比较少,位置也有些尴尬。这般开明的未来亲家母叫李善桃心中感念,两人的关系也越来越好。   边上有人问李善桃道:“若哥儿那布艺作坊以后还招人么?我娘家有个小妹女工还不错,托我问问呢。”   李善桃眨了眨眼,要是没记错这人娘家好像是在隔壁镇下属的一个村子,那里的人都想要来给若哥儿做工了。   “这个我得问问他,布艺作坊的事儿都是周兰在管。不过若哥儿先前说不太缺人的,你也别抱太大期望。”李善桃忙家里的事儿,还要精心养着家里的母鸡们,对其他的事儿倒是顾及不上。   “没事儿,你肯帮我问一句就很好了,我替我小妹谢谢你。”   李善桃“嗯”了声,其实也就是说句话的事儿。   若哥儿的事业她虽然是阿娘但她从不会去指手画脚的,所以也不会将话说满了,要是有人来求她要进布艺作坊,她如果同若哥儿说再进来一个人,若哥儿还能不答应么?   但是她不能这么做,这种事儿一旦起了头那之后就杜绝不了了,自己作为若哥儿的阿娘,怎么能给他扯后腿呢?要多少人做活儿若哥儿心里自然有成算,她要是硬要塞人那就会打乱他的计划。   她还是非常拎得清的,所以若哥儿体贴她没要她管着这些事儿,她便也直接甩手,专心地搞好家里的事儿,顺便养养鸡逗逗小崽崽,每日过得充实且愉快。   自家若哥儿今儿一早就同沈丰和二狗一同上镇上去了,那三件大东西要拿去镇上“珍宝居”做宣传,有人下了订单之后叫花婶子她们做。   储水书院开山门很早,天微微亮起的时候二狗就已经被自家阿爹和小叔驾着马车给送到了门口。   “阿爹,小叔我走啦!”   “嗯,书包里给你装了两个烤地瓜用油纸包好了,饿了可以吃一点。”沈若指了指他的书包说道。   “好!小叔的地瓜好香的,油纸裹着都能闻见呢。”二狗兴奋道,他自从回家和家人说书院里面好多人都自带吃食,还有镇上人竟然会带一只烤鸡什么的,其实他就是想把自己的所见所闻说给家里人听,阿爷阿奶、阿爹阿娘、小叔顾叔叔和小云吞都很喜欢听的。   结果从他说完的第二天开始,每日他书包里都会有准备好的吃食。有时候是地瓜干、有时候是蛋饼、有时候是牛乳糕,都是他喜欢吃的!   他背起小书包往里走,每日里他几乎都是到的最早的那一批,等夫子来了便要开始跟着念书。   沈丰目送自家儿子进去,转头对沈若道:“你也太宠他了,来书院念书又不是来游玩,咋还带这么多吃的。”   “孩子长身体呢。阿兄你还说我,你不也往他书包里塞了好几个干果?”沈若看向他,说道。   沈丰挠了挠后脑,“那不是顾允说,吃坚果能补脑么。”   “书院里好些人都有的,咱们二狗也得有,别人要是在那吃二狗没得吃岂不是很难过?”沈若将心比心道。   他小时候就特别羡慕那些家里爸爸妈妈给小孩子塞很多小零食的。外婆对他很好,但是不准他吃其他乱七八糟的东西,给他带过最多的就是苹果了。   沈丰想了想也是,看着别人吃自己嘴馋是真的挺不爽的。   二狗一进屋子里没一会儿便听到有同窗问道:“什么东西啊,这么香?”   “我也闻到了,好甜的味道!”   “有点像地瓜……”   “你们在说这个吗?”二狗从书包里掏出油纸包,托起来问道。   “哇,为什么你带的地瓜这么香!”同窗中许多都是镇上人,镇上人也不都是有钱的,也有不太富裕的,地瓜便宜,就顿顿吃地瓜,水煮的那种吃多了叫人想呕。   但是二狗手里的这个闻着就叫人食指大动!   二狗嘿嘿一笑,说道:“我小叔烤的地瓜特别香特别甜,还会留甜浆呢!”   周围人大多都已经吃过早食了,但是闻到如此香甜的味道,也还是没忍住咽了下口水。只是不好意思去找二狗要。   有人翻白眼:“地瓜而已。”   二狗听到了完全不理会,小叔给自己塞了两个大地瓜,这时候还有点软和呢!温温的,又香又好吃。   边上人都觉着香,二狗就大方地给周围人都分了一块,他从小到大最喜欢做的事儿就是分享,“你们尝尝看,我小叔烤的地瓜和别人烤的不一样哦!”   周围人只尝了那一块便立刻被俘获了味蕾,香甜可口,放进嘴里一抿就化开了,留下的是地瓜的香气和甜蜜,在秋日微冷的早晨吃上这么一口,叫人胃里心里都跟着暖了起来。   “很不错。”   “好吃。”   二狗分完了一个地瓜,另一个就包好了放回了书包里。蓝叔叔也喜欢吃烤地瓜,这个要留给蓝叔叔!   周围同窗都是比二狗大了不少年岁的,自然不会跟一个小孩子抢东西吃,而且这小孩儿还主动分他们吃地瓜了,大家便也礼尚往来给二狗分了不少东西。   二狗桌上立刻就堆上了一个梨子、三个果脯,还有一颗糖球。他都道了谢,之后收下了。   还记下了是谁给的,以后再有了好吃的,自己也会分给他一点!   小叔说了,这叫礼尚往来呀。   那个翻白眼的人见周围人都吃了那地瓜,心说有什么好吃的,不就是最便宜的地瓜么。都是一群乡巴佬!   但是这半日,二狗书包里头的地瓜一直冒着香气,那香味霸道得很,萦绕在屋舍当中。   那人从一开始的烦躁,再到之后的嘴馋,肚子开始咕噜噜叫起来,等到了午时下了学,立刻升起了必须回家叫厨娘给他烤个地瓜吃吃的念头!该死的烤地瓜,叫他听夫子讲学都集中不了精神。他今儿一定要吃到它!   作者有话要说:   -   明天宠幸万贵妃哦~爱你们!给你们递上若哥儿烤的地瓜(*^▽^*) 第233章   “珍宝居”要推出新商品的事儿已经传出去了, 有消息灵通些的已经知道是什么样的东西。售卖“丰粮筒”那日便已经将折叠躺椅、摇摇椅和吊篮拿出来亮过相了,这自然不是秘密。   但叫沈若意想不到的是,昨儿沈丰提了今儿要推出这三样家具, 今儿一早刚开起摊子来,就被客人们给围住了。   显然这三样东西的吸引力要比先前推出的折叠小马扎要大。   “沈老板,可算是等到你来了。”客人同他打招呼,大部分人都是奔着这三样东西来的,毕竟他们十里八乡的谁没几个亲戚是村里人呢?   “嗯, 今儿是有新东西带来叫大家看的。”   周围人里头有不少是已经听村里亲戚说了这样舒服又好用的东西,大家自然都想要拥有。况且“珍宝居”的东西质量好, 又有保障, 价格还便宜,好多人哪怕不知道新东西是啥的,一听到消息也会过来瞧瞧热闹。   “懂, 沈老板难得露面, 只要一露面就是要出新东西咯!”有客人打趣般大声喊道。   “哈哈好像还真是这样。”边上人笑着道。   “珍宝居”刚开摊那些日子沈若都会在,后面走上正轨之后便交给了沈丰全权打理, 还有小松会被喊过来帮忙。   他就被留在了家里,能够有更多的时间陪伴小云吞。顺便再做些别的事儿,倒是一点儿也没耽误。   “往后咱们’珍宝居‘还会出更多的新东西呢, 大家可要多多捧场啊。”沈若冲他们拱拱手, 这些客人大多还都是熟面孔, 几乎自家摊子出点啥新东西,他们都会来买上一两个, 算是“珍宝居”的忠实客户了。   “那是肯定的, 先前买的那折叠小马扎我家里人喜欢得很, 端个小桌板, 小马扎一支就出去同别人坐一块儿搓花牌去了,特顺手。”有客人笑着说道。   那花牌是这边人喜欢玩的一项游戏,沈若瞧见过,类似于成人两根手指般宽,一根中指般长的纸牌,镇上人闲来无事就会在树荫底下玩这个。   放在木架子前头的折叠小马扎样品风吹日晒,现在瞧着有些旧了,但是坐上去还是很牢固,有逛街累了的客人还能在“珍宝居”摊子前头坐下歇歇脚,要是渴了小松还会给送上白水,贴心得很。   所以哪怕没买过“珍宝居”东西的镇上人,对“珍宝居”也是十分有好感的。   这也是潜在顾客,人家现在不买不表示未来也不会来买,所以沈若教他们一视同仁,以礼相待。后来也有不少人直言说,在这儿坐的舒服,也要买一张折叠小马扎回去的。   沈丰同小松招呼要买东西的客人,沈若便开始介绍起那三样东西。   大部分人都是奔着这三样来的,买不买另说,就是因为是没见过的新鲜东西,大家听到要开售自然也喜欢过来瞧上一眼。   这也算是一个谈资了,镇上“珍宝居”出售新东西的时候大家便都会谈论起这东西,要是自己没见过那岂不是就插不上话了?   沈若得知自家小摊竟然还成了储水镇上的流行风向标,着实有些哭笑不得。   沈若介绍时候是一边摆弄着一边说的,语气温和娓娓道来,叫大家听在耳里如同春风拂面。   “你们可以过来坐着试试,之后再做决定。”   每次出新东西沈老板都会拿出样品来叫大家试,哪怕不买也能上去体验一把,这就跟许多店里的老板不同了,好些店里老板生怕别人摸一下就会掉价似的,总会说“不买别碰”,叫镇上不少人都不太喜欢去买什么东西,特别是这样的家具和各种各样的小东西。   但是“珍宝居”却完全不同,沈老板不仅叫所有人试用,感受过之后觉着好再决定。就连那些发声、发带也都能试用的,甚至在竹架子上还摆着一面铜镜能叫人戴上之后瞧瞧模样,觉着好再买走,要是戴上觉着不衬还能换一个试试,再挑挑呢!   而且要是有人累了要歇脚都能在他摊子前头坐着,没人会赶走他们,甚至渴了还能讨一杯茶水。坐在这儿还不是坐地上,能坐在折叠小马扎上头,总之就是叫大家都舒舒服服的。   这要是搁在别人家店门前,人家店小二老早就拎着笤帚出来赶人了!   因着沈老板在,他那般美好的人物瞧着呢,大家全都收敛了恨不得立刻冲上去抢位置的冲动,挨个排好了队伍。要是有人要插队,还会叫边上人拉住,直接推到最后头去。   以前“珍宝居”刚开没多久的时候,不好好排队的人大有人在,后来官府衙役来过叫大家有秩序些,现在只要是来“珍宝居”买东西的,都知道要好好排队了,这样比起乱哄哄来说速度还更快,他们也能更快地轮到。   这样的改变叫沈若很满意。   一上午几乎来试用的镇上人都没忍住要买一张回去,最热销的是折叠躺椅,沈若早已经有所预期,因着这躺椅能调整各种角度,撑平了还能当张床,不用的时候折叠收起来也不占地方。   家家户户人口都不少,有了这折叠躺椅要是家里来了客人还能方便留宿,能当床的椅子叫大家疯狂。   这才半日,折叠躺椅就定出去十八张,其中有户人家一家就定走四张。摇摇椅和吊篮也有不少定出去的,这两样更加受姑娘和小哥儿的青睐,还有些汉子家里有媳妇儿有孩子的,会定下吊篮。   这吊篮不仅能坐上去晃悠,还能给孩子当个小床呢。   吊篮定出去五张,那摇摇椅定出去的最少,只有三张。   不过这三样目前是“珍宝居”里价格最贵的东西了,一张便要五贯钱,如果还要搭配棉花软垫的话还要再加上八十文。这软垫自家有布有棉花也能做,有不差钱的人家顺便就在“珍宝居”定了,有的人家定了大件之后便打算瞧瞧上面搭配着的软垫决定自己做。   沈若不介意他们拿起来瞧,棉花软垫这个制作的技术含量也不高,也就是瞧瞧做工走线和布料的质量。   “珍宝居”的做工是没得挑的,而且用的也是上好的棉布,里头棉花也充的足,八十文这个价格不算贵,也没太大的赚头。   沈若见不少人在摩挲着软垫的样子,直接道:“这东西做起来不难,你们家里要是有布有棉花的能自个儿做,不用非要从我这儿买。”   逾昔.   边上人一听脸色顿时就涨红了,立刻松了手。她确实是想着等定的摇摇椅到了之后照着做一个软垫出来,沈老板家的垫子又软又舒服,要八十文,如果自家能做,少放点棉花,估摸着一半钱可以做出来呢。   大家都习惯精打细算了,只有不差钱的人家觉着大件都买了,最贵的花费都花出去了,不介意这八十文。   沈若完全能够理解,他笑着走上前去:“这软垫是可以换着用的,外头再套上一层,要是脏了呢就将外面的脱下来拿去洗了。晾干之后还能继续套上用。”   他介绍道,顺便将边上缝上系带后绑在摇摇椅上面的软垫摘了下来,又打开垫子叫周围人瞧见里面。   原来在棉布里头还有一层细麻布,再往里头才是棉花。   “边上是用系带固定的,这边收紧后里头的软垫不至于跑出来。”沈若给大家讲解着,除了软垫套还给大家瞧了里面的棉花,棉花很蓬很软也很白,叫人一看就知道用的是好棉花。   “沈老板,你这都教给我们了,自个儿不赚钱啊?”那人红着脸有些愕然道,从没见过哪家摊主会这样的,将自家的东西拆解出来教给客人,这不是叫客人自个儿回去做么,大家都会做了还买什么啊?   沈若微微一笑,看向她:“这软垫由被褥演化而来,又不是我独创,大家自然都能用。这三样大件家具也是我从别的地方看来的,在大宇或许目前是我家独一份儿,但是在我们不知道的地方肯定也会有。”   他脑海中许多的物件都依托于自己前世的所见所闻,这个不能同外人说因为太过惊世骇俗,但他也不能说这些东西是自己独创的。   站在棚子前头的小哥儿弯着眼睛,“我不卖高价也是因着想叫大家都能用上,若是大家用上后能觉着舒服、觉着好用,觉着值得,这便是我开设’珍宝居‘以来最快乐的事儿了。”   “好!”周围人先是瞧愣了,之后才大喝一声好,“珍宝居”的东西大家都觉着好,听着这话心中感动。   别的店恨不得将客人坑去一层皮才好,但“珍宝居”却截然不同,在镇上很少能遇着这般好的摊子了,哪怕是外乡人过来都不会被宰,所有人买的价格都是相同的。   而且还是官府衙役都认证的好,大家还有什么好担忧的呢?还有自己买回去的东西也都佐证了这一点。   沈老板说的“用上后能觉着舒服、觉着好用,觉着值得”大家觉着“珍宝居”显然已经做到了啊!   边上人心中感念着,从沈老板这儿学了一招,之后能给家里不少东西都包上软垫呢!以往也不是没有别人想到过这样的东西,但都是自家做起来用点破布一塞,还是头一回碰见用好料子好棉花做出来的软垫的。   或许富贵人家里头用着,但他们普通人很少会有想到说要用这些做个软垫,毕竟买了布那都是裁衣裳用了。   沈若想起了什么,对周围人道:“这些日子往许氏布庄去买布有活动呢,要是打算做软垫家里头材料不太够的,可以进去挑挑。”   他顺便给摊子后头的许氏布庄打了个广告,这段时间他没来镇上但是听沈丰说许氏布庄每日的生意都挺不错,进去买东西的客人也比以往多,许老板那赠品都从自家小摊买走好几波了。   “哈哈我正有此意呢。其实前些日子才刚来过,我就买了两匹布得了一次抽奖机会,一次就抽到了你家卖的’书包‘!”有客人得意洋洋地说道,笑容满面。   没谁能有他这么好的运气了,别人要是想要兑换“书包”可得买上十几匹布呢,也就是他才买了两匹就抽中,引得周围人都羡慕极了。   “我今儿再去买两匹,到时候带回家去叫我婆娘来做软垫!没准还能抽中个好东西呢哈哈。”那人迎着周围人羡慕的视线往布庄里去了。   边上人也都或多或少知道许氏布庄的活动,活动刚开始的时候在镇上也是闹得沸沸扬扬的,好多人都过来参加了。   一进去又是买得越多送得越多的活动,又能够到多少银钱花销能够兑换奖品,或者不要奖品只要抽奖次数,叫人眼花缭乱了。   这“抽奖”镇上人也是头一回听着,听完布庄里头的讲解之后才知道,原来就是买的东西越多那抽奖的次数就越多,抽出来的纸张上是什么奖品就能直接拿走呢!   这就跟赌。博似的,而且奖品全都是“珍宝居”的东西,质量和价格大家都是知道的,许氏布庄也不会拿不好的东西来当作赠品糊弄,所以很是火热了一阵。   好几日都是人满为患的,买的少的人要么就是拿绣花发带或者发绳,要是不想要赠品可以换成抽奖券,买的最少的都能抽上两次,要是中了一个比绣花发带要好的,便叫人欣喜了。   还有人运气特别好的,只买两匹布不要赠品只要抽奖券,四张一抽直接抽出来一个“书包”!真就是赚翻了啊!   那些运气特别差的客人抽不到奖品也没事,据说走到店门口还会送上一份小礼品,总归大家只要来买布了,都能得到赠品,买得越多送的还越多,叫人买买买都停不下来,还有那些奖品也没有次的,拿到啥都是开心的。   一时间许氏布庄的名声也传遍了储水镇,现在只要有人说起“珍宝居”都会联想到“珍宝居”后头的“许氏布庄”。有人了解的多些,还会同周围人说,那“珍宝居”做的布艺商品所用的布料都是从“许氏布庄”买的。   “珍宝居”的商品几乎镇上人每家每户都能有一样或者更多了,质量如何自不用多说,所以大家便觉着“许氏布庄”里头的布质量肯定好!一听说布庄有活动,还是这样半卖半送的一时间镇上只要是有要买布料需求的人家全都跑去许氏布庄购买了。   能用在别家买一匹布的钱在这儿买上一匹还送半匹稍次一点的,还能得到超过这个钱数可以获得的赠品或是兑换两张抽奖券可以拿到“珍宝居”的礼品。   大家自然都会选择“许氏布庄”了。镇上其他的布行眼红那也没用,哪怕也跟着多买多送,但是没有“珍宝居”的商品当赠品总还是没有那么吸引人的。   当然许亦方自然也不是个做赔本买卖的人,买一匹送半匹是没错,但是那些送的肯定是有规则的,选的是能用但是花色不喜、颜色不好太好看的布料,一大卷布料在制作的时候总是会出一些次品,或者是染坊染错了颜色,有的上面还会有些瑕疵,要卖也只能折价卖掉,或者干脆就卖不掉放在库存中积压着,要是哪日遭了老鼠那就惨了。   现在将这些布料拿出来送,既能获得好的口碑,又能清理仓库里头的库存,何乐而不为呢?   将这样的布料用来送,大家也不觉得很次,因着布料质量还是很好的。而且半匹也挺多了,大家买回去不做衣服做点别的东西,比如门帘、孩子的尿布啥的,那都是可以的,再不济还能纳鞋底,总归都是有用的。   还有那“珍宝居”的赠品自不用说,大家都知道好,直说许老板气量大呢。这么多赠品送出去,客人们也是有目共睹的,那些赠品在“珍宝居”上卖多少钱大家也都心知肚明,所以都有人觉着许老板这是在做善事了,这样真能赚钱吗?   如果许亦方在,那肯定会说,能赚。而且还比以前赚得要多得多!   沈若完善过的活动方案叫他家这半月的流水便远远超过了上一个月,叫他每日里睡觉时候都在乐,虽说送出去的东西也挺多,但赚回来的也不少,还获得了个好口碑。   以前镇上人知道许氏布庄,但是不一定会来买布,更多人还是选择在摊子上买些便宜的散布。那些散布就跟自家现在用来赠送的布料差不多了,大多都是残次品还拿出来卖,但是他开个布庄还经常竞争不过别人家摆摊卖次品的!   这叫他格外生气,更有甚者还要拔高他们自家摊子上的散布,拉踩一下自家布庄。说他家的布料也就那样还敢卖的那么贵,他摊子上一样的多得是。   于是他就去把人家的摊子给掀了,从而在储水街上留下了威名。   不过任何活动都会从一开始的火爆到慢慢维持一个稳定的状态。   就好比现在许氏布庄每日来的人不会同刚开始那几日一样一窝蜂涌来一大群人,而是分批次的来,镇上人流量大的时候,进去瞧布的人也会多些。但是比起以前每日可能就只会有一两个客人,已经好了太多了。   许亦方以往还都是靠老客的大单子养活布庄比较多,现在竟然也能靠散客养活了。这些可都是小沈带来的,他心中不由对沈若更有好感,想着等他再到摊上来了之后请他回家吃饭呢!   许歆文也在布庄中忙活着,她年纪不大瞧着也不够威严,但是胆大心细,同自家舅舅出门应酬也不露怯。镇上又不少开店的老板都知道未来布庄竟然是由这个女子来继承,叫所有人惊掉了下巴。   但是想想人家沈若一个小哥儿能靠摆一个“珍宝居”做成这样,大家就又觉得好像也挺……正常?   正常个鬼啊!从没见过这样靠一个小摊叫镇上所有人都称赞的老板啊!还要,这许亦方竟然叫外甥女来管理许氏布庄?!   他真的是认真的吗?   后来他们才发现,许亦方是真的非常认真,无论是出去采买新样式的布料,还是购买染料原材料都会带着自家外甥女。所有管理的事儿都会事无巨细地教给她,耐心地叫人瞧着跟如沐春风一般。   完全无法将他同以前那个一言不合就掀掉别人摊子的许亦方联想到一起。   这个点儿布庄里不该来这么多客人的。   许歆文在柜台后头跟着掌柜看账目,她这段日子都早早地起来过来跟着学,舅舅说了等她完全熟悉了也叫她上手试试。   她已然摸出了规律,临近正午那会儿过来的客人是最多的,还有就是临近傍晚的时候。   布庄外头不远就是“珍宝居”,街上行人也多,吵吵闹闹的很正常,她便也没有多注意。结果没想到这个点儿就来了不少客人,一来就奔着棉布去挑。   许歆文灵光一闪,从柜台后头出来,叫伙计招待好客人,立马就提着裙摆往外冲去。   果然在“珍宝居”边上瞧见了沈若。   竹架子上挂着的绣花发带如同飘带般随着风微摆,小哥儿面目含笑抬眼看向冲出来的她。   “若哥儿!”她兴奋地小跑过去,挽住了他的手臂。   沈若弯着眼睛,点头回应:“歆文。”   许歆文见着他了心里头特高兴,拖着他就要往布庄里走:“好久没见你了,可好?听你阿兄说你和小云吞先前发烧感冒了,现在好透了么?”   她一连串问了好几个问题,沈若笑着站稳说道:“你等等,我这儿还有活儿,客人下定单我得记下人家的名字,还要给纸条凭证的。”   这里会写字的也就自己一个,阿兄学了点但是没有到会写的地步,小松是真的大字不识一个了,这个活计还真目前就只能自己干。   但是沈若已经打算之后再招一个会写字的员工来了,他不能每日都来摊子上写定单的,还有别的事儿要做。   “啊,怎么还要你这个老板亲自来做了?”许歆文啧道,“好叭,要是你不介意我把布庄的掌柜借你一用。”   沈若失笑,无奈摇头道:“你说这话你舅舅知道么?”   许歆文俏皮地吐了下舌头,“就借一小会儿。”   沈若知道她有许多话想同自己说,只好答应下来,“好吧。”   掌柜依旧是那张严肃脸,沈若告诉他该如何做之后,教他写了两个再将那个凭证纸条给客人之后,见他已经熟悉该如何做了,这才放心同许歆文往里走。   “你还没回答我呢,我真的好想小云吞宝贝啊。又是这么久没见,他会不会不认得我了。”许歆文瘪瘪嘴,做出一副惊恐的表情。   “不会不认得你,他记性还挺好的。”   沈若道:“那回马车被人拦了叫小云吞受了惊吓,夜里就发起烧来,我也没顾得上穿厚衣裳就跟顾允一起骑马送他到镇上医馆看病了,结果第二日我也着了凉。不过现在都已经好全了。”   “都怪那个拦车的人,真是不怕死。”许歆文听完了,愤愤说,“小孩子可不禁吓,幸好你们没事。”   沈若点点头,对那日的事情还是心有余悸。虽然崽崽退了烧瞧着一切都好,但是后遗症还是很大的,就是到了现在有时候夜里崽崽还会突然浑身一颤哭着清醒过来呢。   许歆文叽叽喳喳说着话,像是有许多事儿要同沈若分享,沈若是个非常好的倾听对象,时不时应上一句,或是问“然后呢?”。   许歆文这一下子便刹不住,将许氏布庄这段日子以来的趣事都同沈若说了,不乏有运气特别好的人,诸如今日那位说只买了两匹布就抽中了“书包”的,还有运气特别差的,买了十几匹布拿了二十多张奖券竟然一个奖都没捞着的。   许歆文感叹道:“你都不知道,那人抽一张打开就是’谢谢惠顾‘,再抽一张又是,一连二十多张,不是’谢谢‘就是’安慰奖‘,我瞧着都心疼。恨不得拿两张书包的奖券塞给他呢!”   “结果人家真是又菜又爱玩儿,非要抽到大奖不可,又买了几匹布,像是要把咱们放进去的所有奖券抽空似的。”   许歆文语气起伏恰到好处,是个非常会讲故事的人,沈若挑了挑眉。   “然后呢?”   “然后他就被他媳妇揪着耳朵拽走了,哈哈哈。”许歆文笑起来,想起那个画面就觉得逗,那户人家是挺有钱的,十几匹布也不算贵,但是这要是真杠上了把全店摆出来的布匹都买走也不是没可能。   他们自然是要劝的,但是劝不动,后来就直接找到人家家里去,最后就有了这么一幕。   “有件事我不知道我做的对不对,但是我舅舅听我的了,”许歆文说到这儿鼻尖冒出细细的汗,有些紧张道:“我就同所有人说了,要散买布参加活动一日最多只能买十匹,要是要的多可以分好几次来参加抽奖券或是拿礼物的活动。”   “我觉着……有人要是同那汉子一般杠上了非要抽出大奖来,然后特别冲动地买上一堆布料,不大好。”许歆文咬了咬嘴唇,悄悄看沈若一眼继续道:“虽说咱们布庄是赚到了钱,但我觉得心里头不得劲儿。”   只要做了商人那就只有一个目的便是为了赚钱,但商人也分好多种,有好的那一类,也有奸。商。利益半边便是一把刀,商人无利不起早,但是能在泼天的利益面前坚守本心,反而能去放弃一部分利益,虽也是赚钱,但很有原则,不叫客人吃亏,也不叫自己吃亏。   这是聪明商人的做法。   沈若耐心听完她的念叨,开口道:“你知道为什么会觉得不得劲么?”   许歆文原本以为若哥儿会同自己说自己是做对了或是做错了,却没想到他会直接问这么一句,叫她懵了下:“……我,我有点说不上来。就是觉着,这样不对。”   “因为你是个善良的女孩子,哪怕要赚钱那也不是毫无原则底线的赚,而是有原则的。那人同这抽奖杠上,正上头别人要劝他自然是听不进去的,要不是你找人去喊他家里人,恐怕他还真要将这里的布料都买空也说不定。若是那样布庄能赚多少?五十两,或是一百五十两?”沈若的手指点在锦缎铺就的桌布上,白得几近发光,“但你没有赚这笔钱,反而叫他不要买了,甚至在他听不进去劝的时候找到了他家人过来把人拉走。他陷入了一定要抽到大奖的漩涡,已经不单纯是要买布料了,那些布料对他来说不过是能兑换成奖券的工具,等头脑冷却下来之后,这些布料也许就成了他后悔不已的铁证。”   许歆文认真听着沈若的话,反应过来:“是,我卖布虽然也是想赚钱,但是更喜欢瞧见别人穿着自家布料裁剪缝制好的衣裳上街。像他那样冲动买一堆的,这些布料拿来做衣裳都够他穿上三五年了。”   她一开始不知道自己憋闷的点在哪里,听了沈若说的话之后才茅塞顿开,她想要大家是为了买布而买布,有赠品和抽奖是锦上添花,而不是为了抽奖和所谓的大奖来疯狂消费,叫这些布料完全成了工具。   “能不被赚钱蒙蔽良知,这很好啊。”沈若向来不会吝啬自己的夸赞,在他看来许歆文能有这样的见地,还能立刻调整活动门槛条件是真的很厉害了。   许歆文有点腼腆地笑了下,“反正布料不愁卖,都卖出去也就是时间问题,那人这样疯狂,叫我还有点害怕。”   人一旦上头就容易干出这种事儿,等头脑冷却之后便会后悔不迭,那人恐怕还要来谢谢布庄呢,要不然还真花了好多银钱背回去那么多布料,真要叫家里人骂死了。   “这件事你做得很对,我想你舅舅既然没有阻止你这么做,自然也是觉得你做的没错。”沈若笑着给予她肯定。   许歆文眼里燃起些自信的微光,冲沈若露齿一笑,“我舅舅以后要将布庄交给我,好多人说闲话,还想看我的笑话呢!但我现在很有自信,以后要叫他们睁大眼睛看好了,女子怎么就不能当老板?我要当得比他们还好!”   “有志气!”沈若为她鼓掌,姑娘也好,小哥儿也罢,只要有能力自然都是可以当老板的。   “我相信你未来一定会让许氏布庄越来越好的。”   许歆文亢奋极了,冲沈若道:“若哥儿,你就是我的榜样!”   沈若笑了笑,其实能够成为她的榜样也挺好,他以身作则叫世人看到更多的可能性。   不是只有汉子才能当老板,成就一番事业的。   门被敲响,外头传来掌柜的声音。   “表小姐,沈老板,打扰了。”   许歆文说了声“进”,掌柜便推开了门,眼神直直看向了沈若:“沈老板,外头有人找你,还是驾着马车来的。”   “马车?”沈若看了眼天色,这个时候二狗还没下学,驾着马车过来的应当不是蓝帆。那会是谁呢?   “嗯,那马车瞧着其貌不扬的,看不出是哪家的车驾,但肯定是镇上的。”掌柜问了几句没问出来,那人就说要找沈老板。镇上的马车比较好辨认,只要在储水镇上出行的马车都会由官府在车辕上盖一个红戳,表明这是储水镇上的车。   “我出去瞧瞧。”沈若有些疑惑地往外走。   “我同你一起去。”许歆文快步跟上。   外头还真停了辆马车,有个车夫瞧见沈若了立刻笑脸盈盈地迎上来,拜了一下道:“沈老板安好,咱们老板有生意找您谈一谈,劳烦跟我走一趟?”   沈若微微蹙了下眉头,这话怎么这么熟悉?前些日子那拦车是不是也这么个说法来着?   “你家老板是谁?”沈若问。   那人噎了噎,道:“您到了就知道了,在这儿不方便透露。”   “藏头露尾的还想要和我谈生意?你家老板怕不是什么好人。”沈若抱着手臂站定了:“我不去。”   那车夫立刻就急了,忙道:“真是大生意,比你家摊子一个月营生还大呢!沈老板,您就跟小的走一趟呗?”   沈若冷了脸,这人是不是听不懂人话。   “我说了,我不去。”有什么生意非得偷偷谈的?请人倒是闹得大,但是是谁来请又不肯说,藏头露尾的肯定不是什么正经生意吧。   而且坐了人家的马车,谁知道会被送去哪儿。人家说大生意要谈叫他上车他还真上去?他防骗意识还没有那么差。   “沈老板,你就别为难小的了。您这样小的很难交差的啊。”那车夫二话不说便要来扯沈若的手,被沈若避开。   “滚开,没听到都说了不去么?”许歆文上前一步护在沈若身前,一双柳眉皱起,素手抬起布庄里头的伙计便都冲了出来。   大有这人要是再不走,就叫伙计们赶人走的架势。   沈若原本还有点生气,瞧见许歆文这架势顿时那点儿气便消了,变得有些哭笑不得。   那车夫见沈若不肯去,现在他也没法近身,只好骂骂咧咧地驾车跑了。   许歆文见人走了才叫伙计们进去,沈丰和小松也担忧地看过来,沈若冲他们摆摆手示意没事儿。   被女孩子保护的感觉还挺好,沈若笑着冲许歆文道:“多谢。”   许歆文这才后知后觉地红了脸,不好意思道:“咱俩还说啥谢,而且顾秀才不在,那就由我来保护你。赶在我们布庄门前闹事,还想抓你走,哼!”   这是一种非常新奇的体验,从小到大都是他保护女孩子的份儿,这回倒是叫女孩子给保护了,沈若感觉还挺受用。   而那车夫无功而返,七拐八拐地将车行驶到了“金珠珠宝行”后门处,他下来之后有人来接,正是掌柜老金。   “人接来了?”老金压低声音问道。   “没有!人家直接拒绝了。”那车夫苦了一张脸,他在珠宝行里干了许多年了,最近黄老板也不知道抽什么风非要辞退一大堆人,许多一点事儿没做好的都拿来开刀了。   他生怕自己的活计也要保不住。   老金狠狠皱眉:“你没说咱们老板要同他谈的是比他小摊一个月营收还要大的大生意么?”   “我说了啊!但人家还是不肯来,应该是将我当成骗子了。”那车夫气得不行,看向老金道:“为啥不能说黄老板的名头啊,没准一说人家就来了,结果这样不肯说,人家还说咱们老板藏头露尾,肯定不是啥好人呢!明明是做正经生意的,咋就不能提?”   他真的很疑惑。   老金狠狠地拍了下他的脑袋发出老大的声响,骂道:“你个蠢货!要是把黄老板名头说出去了,那可真要丢了这份工了。”   车夫被他这一下给打懵了,怒道:“我又没说错!”   “同你说不通,自己去同黄老板交差吧。”老金狠狠翻了个白眼,幸好这人没说出去,黄老板应当不会太过生气吧。   那车夫顿时就垮了脸,一步一挪的往里进。   老金则走到后院一间屋子里,对着里头的人冷冷道:“沈宏,黄老板说了,今儿再拿不出新的花样出来明儿你就不用来了。”   沈宏在屋子里,身边铺满了带有墨痕的草纸,他闻言脸上扯起笑:“亲家公,上次的红梅帕子不是挺好,给店里招揽了不少客人么?”   “你还敢说,那帕子绣工一般般,人家拿了还问能不能不要绣了花样的,就给纯色的!”老金鼻孔出气,哼道:“以后也莫喊我亲家公了,我家女儿已经同沈富贵和离,以后老死不相往来!”   沈宏还是笑着,他道:“哪里就要闹到和离的地步了?一日夫妻百日恩,富贵同春红是真心相爱啊。”   “我呸!要不是……要不是你家那畜生干出那种事,我何至于将女儿嫁给这么个烂人!”老金气得不行,现在沈富贵人在赌坊中也不知是死是活,自家女儿成亲之后在婆家破落院子只住了一天就忍不住跑回家了,足以见得是有多烂。   老金虽对自己的女儿没有儿子般看重,但也见不得自家孩子受欺负。   门被用力合上,沈宏眼中闪出怨毒的光,起身干脆收拾东西往外走,他要去找黄老板。   他偷听到了车夫与老金的对话,心想沈若那小贱人不是不肯来相帮吗,他有的是办法能叫他听话!   只要像以前那样给黄老板献策,黄老板就一定还会重用自己,他需要钱,更多的钱!   作者有话要说:   -   明天继续日万~我是亲妈,不会让若哥儿很难受哒!爱你们!! 第234章   靠坐在太师椅中的黄进, 下巴处生了个老大的火疖子,这些日子因着自家生意上的事儿大动肝火,眼瞧着那“阑珊珠宝行”名声是越来越大, 几乎将镇上大多半的客人都给笼络去了,便叫他吃也吃不好,睡也睡不好。   那车夫小心翼翼地进来,“老爷,小的没能请回沈老板, 他不愿意来跟您谈生意。”   他心中有些怨怼,自个儿就是个小喽啰, 那沈老板不是镇上大家伙儿都夸的良善么, 怎么就不愿意帮他这个忙,好叫他交个差呢?   他心中直打鼓,生怕黄进开口的第一句便是叫他“不要来了”。   “是么?”黄进的声音叫人辨别不出喜怒。   “对, ”车夫额上冒汗, 将方才发生的事儿同黄进一五一十地道来,“那人还说……说您藏头露尾的, 定不是什么好人。”   “我瞧那一大街上就他不像好人,还有那许氏布庄也来凑热闹,喊出来一大帮人要揍我, 老爷啊, 我可是差点儿就被打了, 我也想把那沈老板请过来,但是人家根本不把您放在眼里啊!”   他现在说什么都好, 只要把怒火扯到别人身上去, 就能保全自个儿。   黄进在镇上开店的年头也够久了, 形形色色的人见了不少, 自然不会如此简单就被他糊弄过去,而是直击痛点:“你说他不把我放在眼里?”   “是啊!我都说了您要同他谈一笔大生意,结果他直接就拒绝了,说不来!那斩钉截铁的……”车夫车轱辘话一出顿时冷汗就下来了,他立刻摇摇头瞪大眼睛道:“不不不,我没说老爷您的名字!”   黄进冷哼一声,一手重重拍在了桌面上,“我看你就是没有以礼相待好好请,这点小事都做不好,要你何用?!”   “明日你也不用来了!”   车夫顿时痛哭流涕道:“老爷啊,小的跟了您也有十来年了,没有功劳也有苦劳啊。”他跪地膝行过去,抓住了黄进的裤脚。   边上的侍从立刻来扯起他,他顿时没了主心骨似的但还想再为自己争取一把,但最终黄进也没松口,甚至还踹了他一脚,端起茶碗喝水。   “滚吧。”   在镇上找一份稳定的工何其难,更何况他年纪也不似以前那般年轻,将最好的年纪都交代在了这里,现在要是被辞退了很难再找到工钱高些的活计了啊!   “老爷啊,我上有老下有小真的不能少了这个活计啊,不然我再多做点别的也成,扫屋子我也能干。求求您不要叫我滚啊!”   走到屋外的沈宏听到里面人的哭喊声,心中一紧,好像在帮着自个儿喊着一样。   他径直推开门进去,发觉所有人都看过来,那两个侍从没有继续扯住那车夫,而是走过来要按住他。   “这儿不是你该过来的地方。”侍从呵斥道。   他是给“金珠珠宝行”出谋划策了不错,但是他毕竟身份在那,不能在明面上见人,更何况是在这间屋子里,与外头摆放着各式各样珠宝摆件的展柜只有一墙之隔。   沈宏被抓住了手臂也不挣扎,对黄老板道:“老板,我有法子叫沈若乖乖过来,你想要他如何同咱们’金珠‘合作,就能怎么做。哪怕是叫他不给’阑珊‘供货也是使得的。”   他眼中流露出怨毒的光,垂下眼立刻收回去见黄老板不说话,便对跪在地上的车夫道:“请不来沈若很正常,他这人就是那般高傲,做出点小成绩就傲气地不行,完全不把别人看在眼里了。以往在沈家村还是亲人时候,他从小到大便从没喊过我一声叔。”   那车夫闻言立刻点头道:“就是就是!真不是我能力不成,就是沈若他故意刁难!”   他越想越这么觉得,既然都当了商人那就是要赚钱,听到说能比一个月营收还要大的生意可以谈难道他真就不心动?肯定是故意刁难自己,叫自己难堪,更甚就要直接因此丢掉这个干了十几年的活计!   黄进微微皱眉,叫侍从放开他,问道:“什么法子?”   沈宏看了看四周,示意这么多人在他不肯说。   “你们都下去吧。”黄进摆摆手道。   那车夫见黄老板没有直接叫他走人了,立马跟着边上两个侍从一起退出去,临走前还冲沈宏投以感激的目光。   沈宏瞧见了,面无表情,心中却在算计着这人有没有利用价值。但是听那人说话对沈若也是怨言颇多,敌人的敌人便是朋友,之后或许能多攀一攀交情。   “你说吧,有什么好法子。”黄进下巴上的火疖子是大,碰一下就疼,他脾气暴躁急切问道。   沈宏嘴角勾起一抹阴毒的笑,“黄老板,你恐怕还不知道,那沈若同’阑珊珠宝行‘的老板交往甚密,以前他们还一同坐着一辆马车回沈家村,那时候村里都在传那蓝帆是他沈若的姘头呢!”   “哦?竟还有这事儿。”黄进狠狠皱眉说道:“可我听说,那沈老板有个未婚夫君还是案首秀才。”   “黄老板,我同你说句掏心窝子的话,我女儿做的那些事我都不知情,事情败露之后她也已然伏法,我没有半句怨言,”他情绪激动起来,喘着粗气道:“那案首秀才顾允以前最瞧不上眼的就是沈若,那哥儿不知廉耻大肆表白闹得沸沸扬扬,这件事咱们村里人都知道!直到后来他未婚先孕生了个野种,结果闹到最后竟就是那顾允的!说是我女儿放了那招炎草香灰,可谁又知道是真是假呢?顾允是我女儿仰慕的人,她怎么可能会故意设计叫她喜欢的人和厌恶的人搞在一起?!”   “我女儿固然有错,她错就错在不该去虎头山上采什么草药来补贴家用啊!”沈宏一番话说完已经潸然泪下,“现如今我说什么也没用了,镇上人都知道我是她的父亲对我避之不及,可我也没做过什么坏事啊!就连我的女儿也是被那杀千刀的沈梅冬给蒙蔽了,才会做出毒杀牛的错事。我心里苦啊!”   黄进对他说的事了解不多,但是镇上当时闹得沸沸扬扬的,他也有所耳闻,也就是那件事之后镇上医馆里头都不能随意向外出售招炎草了,要是用来治疗烂疮一类还得往医馆里去敷药。还有那沈子莺和沈梅冬的恶名着实令人发指,结果沈宏现在来同他喊冤?   黄进打断他陈情,直接道:“少说这些有的没的,直接告诉我你想怎么做。”   他是个商人,对其他的遭遇如何根本不关心,他只想知道如何能叫沈若同自家合作,继而将镇上所有的客人都抢过来!   沈宏说到动情处,突然被他打断,狠狠地噎了下,憋回了鳄鱼泪。   “那沈若同’阑珊‘关系匪浅,老板您哪怕亲自去请也不一定能叫他一同合作,而且还会叫’阑珊‘给看了笑话。”沈宏嘴角扯出一个笑,“您应该也不想叫’阑珊‘知道咱们要笼络沈若的事儿。”   毕竟连找人去请的时候都不报大名,而且回来还要七拐八绕地叫所有人都不知道这是从哪儿出来的车驾。而黄老板自然也不可能亲自去请他,不过是个摊主,别人恭维他喊几句“老板”,结果现在就飘了。沈宏冷笑。   黄进听他道破这件事,心中不愉,冷哼一声。   沈宏道:“要想叫他听话,很简单。”   他脸上露出残忍地笑,说道:“他有个孩子才几个月大,只要咱们能将那崽子偷出来,之后要挟他,他为了自己的孩子,自然就得全部听我们的!到时候,那’珍宝居‘也是老板您的,还能借由他的手,给’阑珊‘的赠品做些手脚,到那时,’阑珊‘的口碑一定会跌落谷底,那就是咱们’金珠‘恢复火热的时候了!”   他眼里燃着火焰,话语极具煽动力。   可他先前卖惨时候说自己没做过坏事,结果现在说的竟然如此邪恶,叫黄进狠狠地打了个激灵。这可是犯法的事儿!他经商多年做的坏事也不少,但大多都是抢客源,用钱砸原材料商做垄断,还从来没有害过人。   这沈宏既然有那样的女儿那么他自己显然也很有问题,上梁不正下梁歪!   黄进顿时恶心地不行,一想起先前还因着老金牵线叫他帮着“金珠”做活儿,现在就觉得自己没有被他勒索,还真是走了运。   现在他能想出这样的办法对付沈若一个小哥儿,那等到以后这人在“金珠”继续呆下去,岂不是还会对自己下手?!只要有利可图,他好像没什么不敢干的。   他自己可也是有个襁褓中的孩儿啊!   沈宏原以为黄老板会同他一样觉得这主意绝妙,恨不得立刻派人去干,结果等到的是可疑的一阵沉默。   他心道不妙,皱紧了眉头抬眼去看。想象中黄老板同自己笑容晏晏的样子不在,而是他惊恐冷漠地一张脸。   “……黄、黄老板,我……”他突然大脑冷却下来,想要补救,但是话已经说出去了人家也已经听进了心里,哪里还能容许他假装什么事儿都没发生过呢!   “滚!你这人真是好恶毒的一颗心!”黄进狠狠地将手边的茶盏劈头盖脸地砸了过去。   外面侍从听见动静了,立刻打开门进来查看情况。   “把这人给我从后门丢出去,以后这人同’金珠‘没有一点关联,就当他从没来过。”黄老板那颗火疖子更痛了,他抽着气道:“沈宏,你这样是会遭报应的!”   沈宏哈哈笑起来,原先已然跪着哭求过好不容易多得了这么几日,结果今日他放手一搏,竟然还是落得要被辞退的下场。没有工钱他哪里还有活路?他儿子还在等着他去救,家里老的残的都要张嘴吃饭,他能怎么办?!   比报应更可怕的是没钱啊!他也不知道哪儿来的力气扑过去,狠狠地抓住黄老板的手,用力要把他指节上戴着的两枚金戒指给拔下来。   黄进顿时怒气上涌,狠狠地抬脚将他踹远,他手指上已然红了,还夹杂着几根血丝。   “你们还不快把他丢出去!”黄进气得站起来又狠狠地当胸踹他,“疯子!”   侍从立刻将挣扎着的人拖走,见他还想往摆放着玉石摆件同金银珠宝的地方冲去,立刻用力将他压制住。   “给我钱!我要钱!黄老板,你还有工钱没有结给我!”沈宏大吼大叫,声音凄厉。   黄进扭了扭自己的手指,怒声道:“以后他要是再敢在我’金珠‘边上露面,你们见他一次打他一次!”   “是!”   沈宏被一路拖曳出了“金珠珠宝行”的后门,像一条死狗一般丢在了门外。   红漆木门缓缓关上,他立刻冲过去:“我的工钱还没有结给我!没有工钱我就去官府闹!金珠老板不结工钱啦!拖欠工钱了!”   他大吼大叫很快便会吸引边上人来,那两个侍从狠狠地将他掼倒在地。   老金过来了,他冷眼看着自己的前亲家公,从荷包中数出几个铜钱丢在他身上。随后也不再看他一眼,带着两个侍从就往“金珠”里进。   红漆木门狠狠地关上,发出“啪嗒”声响,将沈宏隔绝在外。   沈宏笑起来,笑声比哭声还要难听,叫周围听见动静的人过来查看后发现他了,听到这动静都害怕地尖叫着跑远。   这是遇到疯子了啊!   他迟钝地起身,捡起身上的铜板,放在手心里仔仔细细地数了三遍。   “一、二、三……六、七。”   “哈哈哈我沈宏当掌柜时何曾有过这么少的工钱!这么多日子,七文钱哈哈哈!”他厉声地笑着,随后便哼着歌往镇上搭着棚子的酒铺去了。   他喝了个烂醉,摇摇晃晃地回了在镇上的破落院子。一进门就吆五喝六地叫刘春花和刘芬芬伺候,见不着人他就开始逮着手边能拿起来的东西打砸,刘芬芬瞧见了顿时尖叫一声,那些东西可都是钱买的啊!   怎么能弄坏!那可都是钱啊,她的心在滴血,立刻冲上去保护院子里的东西。   沈宏瞧见人了才不管那么多,狠狠地揪住了刘芬芬的头发:“都怪你生的好儿子啊!还有你那闺女儿,怎么下了地府不把你也一起带走!啊?”   刘芬芬泪早就流干了,不敢反抗,但她听到沈宏这么说仍是反驳道:“他们也是你的孩子。”   “不是我的!我沈宏自己一个人就能过好,都是你们!”他呼哧带喘,吼道:“就是你们拖累我!”   “要不是你们,我现在还是杂货铺的掌柜!我能在镇上买个大宅院,还能妻妾成群!都怪你们,都怪你们。”他醉晕了过去。   刘芬芬从他手中扯出了自己的头发,她近来能恢复清醒的时间越来越少,被压榨着做了许多的活,还有刘春花也是同样,她们因着沈宏受了不少苦。   沈富贵还在赌坊中,刘芬芬毅然决然地决定去将儿子换出来。   刘春花躲在柴房中,听见外头没有动静了才出来,瞧见刘芬芬了,两人顿时眼泪滂沱。   在六里屯的时候她们也算是亲戚,自从刘芬芬嫁给自己小儿子之后她们便是亲上加亲,但是这么多年了,她们两人才发现,自己的儿子丈夫,竟然是这么一个自私自利的人!   “你做什么去?”刘春花低声问道。   刘芬芬凄楚一笑,对她道:“我要去把富贵换出来,我就只有这么一个儿子了。”   刘春花眼泪掉的更凶,“赌坊里都是吃人的鬼,他现在还在不在都难说。芬芳,你同沈宏和离吧,我来做主,之后你回六里屯去,找个荒地就种地成不?”   刘芬芬已然认命了:“沈宏肯定会来找我。”   可是再远的地方,她一个女子真的可以徒步而去吗,身上一个铜板都没有。   刘春花狠狠咬牙道:“我去求若哥儿,求老大,他们有钱。我拉下老脸去磕头,他们应该会给一点。”   刘芬芬眼睛亮起,但回想起以前的事儿,那点光亮立刻就熄灭了。   他们以前恨不得叫人家去死,现在他们有难人家没有落井下石都算好了,哪里都够去奢求他们接济?   “我去试试,只要一点路费,咱们带上牛山一起跑!”刘春花眼睛不愿再去看醉倒在地上的沈宏,她现在只想过安生日子。连日的后悔已然叫她脸颊凹陷进去,再没有一点以前养得滋润的模样。   两人刚商量完,院子门口便发出了一声**撞击地面的声响,她们立刻看过去瞳孔紧缩。   那是一个人高的麻袋,很宽大鼓囊。   刘芬芬不敢走过去瞧,刘春花胆子大,拿根棍子去戳。见还有动静,她立刻去解开袋子。   里面是鼻青脸肿的沈富贵,而他的十根指头已经不见了影踪!   “叫你去赌!该!”刘春花哭着骂道,看着她以前最心疼的孙儿,心中充斥着恨铁不成钢!   刘芬芬在看到沈富贵惨状的第一眼就晕了过去。   沈富贵的嘴被破布塞住,眼泪鼻涕流了满脸,他呜呜着要说话。   刘春花拔掉他嘴里的破布,沈富贵只能呜呜呜地说话,再一看竟是连舌头也没了。   刘春花跌坐在地上,查看沈富贵的身体,他现在甚至连坐起身都不能够了。   竟然已经成了个废人。   刘春花仰头看着天幕,高声哭泣,想叫老天爷瞧瞧他们家的惨样,祈盼老天爷能够怜悯分毫。   结果没一刻,泼天的雨珠便从天幕上滚落了下来。   滴答,滴答。   檐下的雨珠快速滑落,几乎连成了水幕。农家人祈盼的雨终于落了下来,给已经播种下去的冬小麦种子洒下了生机,能叫农人都轻松一些。   这场雨下得很大,能将土壤中的麦种都浸透。   沈若被大雨困在了布庄中,雨一大街道上也都没啥人乱逛,都躲在了廊下避雨。沈若打着伞要出来帮忙将摊子支在外头的东西收起来,结果出了门来就发现沈丰同小松已经把东西都收拾到“珍宝居”的棚子当中了。   棚子往外延伸了一块能遮挡风雨的檐,还有几个没来得及走的客人正站在下面避雨呢。   “拿折叠马扎坐着等雨停吧。”沈若撑伞走过去,将收进棚子里的折叠小马扎样品都给拿了出来。   “谢谢沈老板。”客人们同他也熟了,也没客气,都接过来在檐下坐下来等雨停。   “若哥儿,我瞧着时辰也差不多,过一会儿咱们接上顾允和二狗就回去吧。”沈丰瞧了眼天色,这场雨每年都要下到后半夜去,是断断续续的。   镇上人倒是能等雨停的那小段时间回家去,要是运气不好那真就要被淋着了。   “好。”沈若应声。天气不好就没有什么生意,大家都想要呆在家中,倒不如早些收摊了。   沈若想了想道:“这样吧,顾允在的书屋离得不远,我去接他过来。你直接驾车去接二狗,然后到’珍宝居‘来接我们一起走。”   书院在镇上最南边,驾车过去有点远,是同回家的相反方向;顾允所在的书屋在西边,约莫穿过两道街就是,到时候他们俩直接在这儿等接到二狗回来的沈丰,之后坐上车便能直接回家去了。这样是最顺的,马儿拉的重量轻一点还能走得更快一点。   沈丰点了点头:“那成,我这就去了。”   驾着马车撑伞不方便也不安全,朝许歆文家借了蓑衣,沈丰穿上后便驾着车去了。   布庄里的伙计同小松一起把“珍宝居”里的东西往里面仓库搬,雨大那些布艺商品放在里面难免会受潮,还是放到屋子里比较好。   沈若帮他们打着伞,幸好东西也不多,五个人走了两趟也就全都搬完了。   他们都有些受宠若惊,活计做活儿哪儿有老板帮着打伞的?虽然不是自己的老板,但是自家许老板对沈老板就像看子侄一样,大家高低也要跟着喊的。再说了,他们几个汉子淋点雨没啥事,沈老板可是个哥儿,他举起伞大半都遮住自己这群人了,叫大家心里头暖烘烘的,有些不知道该怎么说才好。   而且见他半边肩膀都被打湿了,小松立刻递上干净的布巾:“若哥儿,你快擦擦,要是着凉就不好了。”   沈若原本想说:我哪儿有那么容易着凉啊。   但是一想起之前发烧感冒的事儿,他就决定还是不要说这种话了,毕竟“好的不灵坏的灵”。   那布巾稍微擦干了些,又被闻声赶来的许歆文喂下一碗红糖水,沈若觉着从胃暖到了心里。   “若哥儿,这么大雨你还要出去啊?”许歆文听着外头这噼里啪啦的就直皱眉,地上都已经被雨点子砸出水花了,一出去肯定是鞋子湿透,连裙角都要湿透的。   这种天气她可不乐意出门了。   “顾允他肯定没带伞,我要去接他。”沈若笑着说道。   “好吧,那你明儿还来不来呀?感觉还没同你说够话呢你又要走,”许歆文双手捂住心口,“要我是个汉子,我肯定娶你,才不要顾允呢!”   沈若一脸“你够了”的表情,捋了捋窄袖的袖口:“我在遇着顾允之前没想过要嫁。”   意思就是如果不是顾允,那许歆文哪怕真的是个汉子沈若也不会嫁的。许歆文有被伤到,嘤嘤假哭两声:“好嘛,知道你俩感情好了。”   沈若笑着接口道:“明儿我还要来的,顺便去招个靠谱的员工回来,以后这写定单的活计得交给别人来干。”   “好!那明儿咱们再聊。”许歆文笑嘻嘻,明眸皓齿的模样很讨喜,她道:“要是天气好,把小云吞宝贝也带来嘛,要不是我走不开,我一定要去你家瞧他呢。”   沈若想了想,“要是明日雨不下了我就带他来。”   许歆文点点头,满意了。   顾允所在的书屋离得不远,沈若走过去也不用一炷香的时间,他对镇上的这些地方不算很熟,也没去过书屋,但是很早之前来镇上寻找“念宝”销路的时候,将镇上大部分地方都走遍了,再加上他记忆力又好,所以能清楚的记得顾允说的那家书屋。   有间书屋,是储水镇上藏书最多,文人与读书郎们最爱去的书屋,里头囊括了所有的科举类用书,还有各种往年的例题,还有各类杂书通通都有,甚至还有话本和画本。   这些都是顾允同自己说的,沈若觉得他经常去书屋做学问就跟朝九晚五的上班似的,但还是弹性上班,偶尔有事就能不去,但一般情况下,顾允都会准时去。   有时候坐自家的车,有时候坐沈汉三的牛车。今儿他是跟着他们的车来的,自然也没有带伞。   沈若踩在镇上街道铺就的青石板上,沿着凸出来的地方走,但饶是如此也还是湿了一双布鞋。   书屋中,顾允在二楼奋笔疾书,案几上摆着各种计算工具,还有算筹,另一边堆叠着厚厚的两叠书册,此刻案上全是写满墨痕的宣纸,还有几张已然飘落在了地上,他浑然不知。   有位老者端坐一旁,抚着山羊胡须,目露满意。   “子诺,你之才是我此生得见最佳。”他夸赞。   “老先生,你若听了我未来夫郎见解,便不会如此说了。”顾允脸上含着淡笑,清凌凌的嗓音在雨声中显得更加悦耳。   “你未来夫郎的见解,便是你先前同我所说的《九九乘法表》?”老者施施然啜了一口温热茶水,拿过顾允身侧的一本书册来看。   那本书册薄薄的,上面的字迹能看得出来不是经常练字的,更像是画出来的一样。有形却无神。   “正是。”顾允颔首。   这本册子是沈若写给他的礼物,是他那个世界的东西,但是顾允却觉得数学知识自然不用拘泥于各个大千世界,只要是正确的,便能化用一番。   “我先前已瞧过,不过就是将几乎能囊括在内较为简易的乘法都写在一处么?”老者不以为意,算学重点便在“算”上面,若是像这样用书册来翻找答案,这不是上上之选。   顾允知道老先生在想什么,他道:“若不是用来翻找答案的呢?”   老者皱眉看过来,“那是如何?”   顾允:“将这本册子背下来,烂熟于心。以后再遇见此等疑问,便能直接在心中得出答案了。”   “背下来?算学都是靠自己学习演算从而融会贯通,这东西只不过是小儿的偷懒应试之法罢了。”老者固执道。   顾允见说不通便也不再多言,老先生哪里都好,就是有些顽固。   反正他觉着若哥儿分享的这个十分好用就可以了,若是未来能够推行出去那便更好,叫世人都能接触简单的算学。   那老者喝口茶水往外听雨,耳朵动了动便注意到外头有脚步声,他探头去瞧。   下大雨的时候竟还有人来书屋?那要关注些,叫他们把伞放在外头,里头存放的书册可不耐潮,要是有人来借书,那他可是万万不能在今日借出去的!   他爱惜书册已经到了一种地步,他立刻睁大了眼睛瞧着外头。   雨幕中只能瞧见一道纤细的人影缓缓走近,撑起的油纸伞上溅起了一簇簇水花,继而瞧见他衣摆,瞧着身量一看就知道是个小哥儿。   “雨这般大,竟还有个小哥儿来书屋,奇也怪哉。”老者摸着山羊胡须摇头念叨着。   心说下面伙计肯定知道该如何做,书屋的规矩就是下雨天不借书、不抄书。   结果他再转回头来,便发现原本坐在案几后头的顾允不见了,只留下未干的纸页翻卷一瞬,他立刻伸手去抚平。   “子诺……”老者唤了一声,只瞧见他下楼的一片衣角。   沈若走到书屋檐下就将雨伞收了起来,书屋里头干燥,而且边上都是书架,他自然不能把沾满了雨水的油纸伞带进去。将伞放在门边靠着,拍了拍身上沾染的雨珠,这才迈过门槛朝里进。   有伙计瞧见他了,立刻迎上来。有些惊奇地挑了下眉。   来书屋的客人里头还挺少会有小哥儿的,但他没有露出其他怪异的表情,只抱有歉意地说道:“今儿落雨了,书屋规矩是落雨天不借书也不抄书,但若是要买书是可行的。这位……公子,是要买些什么吗?”   沈若摇了摇头,“我来找人。”   伙计一句“找谁”还没问出来,便听见木质楼梯上的轻且急的脚步声。   沈若冲伙计点点头,说道:“我要找的人来了,不劳烦招待我。”   这还是沈若头一回找到书屋里来,他莫名有种来接男朋友下班的既视感,稳住情绪,抬眸看向他。   “你来了。”顾允快步上前来,在沈若身前站定,仔仔细细地瞧他,才分开几个时辰,便有些想念。   “嗯,”沈若笑道,“雨太大了,你没带伞,我就来接你了。”   边上那伙计认识顾允顾秀才有四五年了,每回瞧见他的时候他脸上都是云淡风轻的带着股拒人于千里之外的冷感,也向来都瞧不出心情好的迹象。但是今儿他瞧见顾秀才笑了,对着面前的小哥儿笑得温和。   “那你还有事情要做么?”沈若朝突然有了点动静的楼梯口瞧了眼,问道。   顾允摇摇头,“没了。”   木质楼梯口处出现了一个白发老者,他缓步走到了半路就停了下来,视线同沈若对视上了。   沈若不知这人该如何称呼,但是顾允曾同自己说过他,是位才德兼备的老先生呢。   这样的人物沈若合该打声招呼,而且人家还格外关照顾允。   顾允也发现了,便带着沈若走过去:“老先生,这位便是我未来夫郎,沈若。”   “若哥儿,这位是我的忘年交,谭齐谭老先生。”   沈若脸微红,道:“谭老先生好。”   谭齐颔首,应了声:“嗯,你是来接子诺走的?”   “是。”   “他给我看了你写的那《九九乘法表》,你是从何处学来的?”他直接了当地问道。   沈若道:“是一位隐士高人传授,我也不知他姓甚名谁,只是偶然到过沈家村,后来便走了。”他脸不红心不跳地编完了。   大宇朝同中国的历史有些相同也有许多不同,就比如这里还没有《九九乘法表》的出现,但是沈若知道这个是中国人发明的,具体是谁已经不可考,只是在最早以前人们知道的便是在诸子百家中《荀子》、《管子》等等的古籍里面已经有出现过两三条了,只是那时候的还比较残缺。   只不过自己写出来的这一份,是现代流传最广的乘法表,也是最完整的一版,普遍运用于小学数学课。以前外婆给他买的铅笔盒上面还会印上这《九九乘法表》呢。   谭齐一听这是别人传授还没有留下性命,便没有继续追问。   “此等偷懒应试之法与算学相悖,莫带坏子诺。”他说话毫不客气,对沈若道。   顾允皱了下眉,正要反驳,却感觉到袖子被身边人扯了下。   沈若上前一步,脸上含笑道:“老先生,我不否认这《九九乘法表》确实就是叫世人背下来之后运用的偷懒法子。但是算学这一门高深莫测,有多少大家都在往里深钻,你不能抹杀普通人想要运用算术的心思。你所谓的算学,入门其实很难,特别是像我这样的农家子,可是有了这《九九乘法表》就能叫大家都能更容易学到算术,背下来之后也能在生活中用上。我并不觉得,这与算学那里有冲突。”   “且这《九九乘法表》朗朗上口,能很快记忆,只要能用上那就是好学问。”沈若眼神中带着坚定,“我不期望老先生您一定将观念扭转,反而说《九九乘法表》好,但也不能专断地觉得这东西一定不好,还说我带坏顾允。”   “我希望可以求同存异。”   沈若目光灼灼。   谭老先生沉默了一会儿,说道:“你这小哥儿牙尖嘴利,子诺方才也想帮你说话,那我现在便不说别的。我要你们拿出结果来说服我。”   “正好,我同储水书院院长有些交情,到时候便推选出两批学子来比一比,看看究竟是你的《九九乘法表》得天独厚,还是我的算学更胜一筹。”   “好!”   沈若心中忍笑,《九九乘法表》有多好用自然不必多少,那算学还得用上算筹,除非动作够快不然肯定比不上吧?   当然,像顾允这样的学霸例外。   顾允有些无奈地看向这两人,突然就约定了之后要学院中的学子来比试了。不过能教给一部分人这《九九乘法表》顾允觉着也不错,他觉得只要有人用过那就会觉得这东西好。   更复杂的两位数乘以两位数还是要借住算筹,但是单个数字的却能直接得出结论了。而顾允现在在研究的便是怎么将两位数的结合算筹做出更简便人记忆的“表”。   “三日后,储水学院山门前。明儿我便会同顾允往书院走一遭,两日时间分别教三个,之后便能见分晓。”谭齐说服不了顾允和沈若,便想叫他们亲眼瞧瞧。   沈若自然也想要“实践出真知”,感觉是必胜的局,但是说不好之后会出什么题。如果是多位数的便会有些复杂了,所以还真许多顾允多多费心。   不管怎么样,一定要赢!这可是他从那个世界带来的,不求是最好,但毕竟流传那么多年,肯定是有独到之处的,要是能被这个世界所接受,那就更好了!   “好。”顾允应下了。   就此道别,沈若同顾允朝外走的时候顾允垂眸才看见他的鞋竟然湿透了,原本的颜色浸了水变了深色,站着不动的时候确实难以发觉,但一走动起来,便发现站着的那片地上都已经有了水痕。   顾允在沈若身后亦步亦趋,盯着他的鞋底看,裤脚也湿了不少。   沈若站在门边准备撑伞的时候,便被顾允大手一伸接了过去,沈若抬眼看他,就见他目不斜视地将伞撑开。   顾允看向他的眼睛很亮,能看得出心中有些不易察觉的小雀跃。   沈若忍笑,抿了抿唇。   说错了,不像来接男朋友下班的,而是,更像是来接小朋友下学的。   “走吧,”沈若快速伸手过去牵住了顾允的大手,轻笑道,“我们回家。”   顾允站姿端正,但此刻却微微半蹲。   “上来。”   沈若抿嘴又想笑,脸微红,“有人看着呢,我自己走吧。”   “快上来。”顾允不说拒绝的话,只单手背在身后晃了晃示意。   沈若见里头人都要看出来了,心一横便直接往他背上一扑,稳稳地被他背了起来,油纸伞柄又落到了自己手中。   他单手勾住顾允的肩头扶稳了,另一手举着油纸伞。   顾允身上墨香浓郁,定然是他今日一日书写沾染上的,沈若鼻尖抽动。   夹杂在雨中带有尘土和青草的味道,混杂在一处,也不难闻。   顾允背着他往前走,两人同撑着一把伞,周围也没有别的行人。   被背着走在雨中的感觉很奇妙,沈若俯在他背上,他温热的大手托住他的臀才不至于下落。   他们凑得很近,沈若偏过头就能清楚瞧见顾允的侧脸、鼻尖上的每一个毛孔。他鼻子的弧度很好看,薄唇透着粉色,瞧着就是玉面小生嘛。但是沈若知道他身上其实有不少肌肉。   在雨中、伞下,所有的视线都被雨线阻挡,有人能瞧见的也就是他们的身影和那一柄油纸伞。   沈若色心一起,更贴近他,黑眸清亮。   偏头往他侧脸上亲了一口。   作者有话要说:   -   万贵妃来咯!爱你们呀~ 第235章   储水书院前, 二狗正跟着同窗一起出山门来。   二狗在书院中年纪最小,“黄”字班中不少人都拿他当小弟弟看待。还有的同窗孩子都有二狗这般大了。孩子虽小,但聪明才智是一点儿不缺, 还特别努力用功,跟那些玩泥巴的小汉子截然不同,那几个年纪大些的同窗有心叫自己的孩子来瞧瞧二狗,和他学一学。   今儿一早二狗给大家分享了沈若烤的地瓜,倒是叫他的人缘越发好了。出山门时候有许多台阶, 是整块的青石铺就,最高的地方都要比二狗站起来之后膝盖的位置还要高, 所以他在上去和下来走那几节台阶的时候都很费力。   前些日子都是他自个儿慢慢蹭下去, 弄得裤子上都是土,但今儿下了大雨他可不能再往下蹭了。   有带了伞的同窗主动邀请二狗一起出去,不仅帮他撑着伞, 还顺便把他提溜起来单手抱着。   “谢谢你呀。”二狗咧开嘴笑着道谢, 脸有点红,“等我再长大一岁, 我就可以很快上下阶梯了。”   “好,”那人抱着二狗打伞下山门,怀里的小孩儿抱着很轻巧, 有别的班人视线瞧过来, 显然都对这个小孩儿有些兴趣, “你怎么回家?”   二狗朝外看了看,雨太大了只能看到外面有来接人的许多马车的轮廓, 瞧不清楚。   “我爹会来接我, 就是我找不着他在哪里。”二狗窝在同窗怀里, 探头出去看, 终于在边上瞧见了熟悉的马儿,他拍拍同窗的肩膀指着那边道:“在那!麻烦你带我过去一下。”   同窗有伞,原本就是想带二狗到家人身旁的,此刻便顺着那个方向走去。   “爹!”二狗欢腾地喊道,瞧见自家阿爹穿着棕色的蓑衣坐在横杆上头等他,脸上露出大大的笑容。   沈丰在这儿等了半炷香的时间储水书院才下学,瞧见还有人送自家儿子过来,便朝他道谢。   “谢谢你送我家二狗过来。”   “不必言谢,”那人眼神逡巡过二狗的爹,发现这马车并没有顶棚,后面拉的只是个板车,“这……如何避雨?”   “放到我怀里来就成。”   沈丰大咧咧地掀开蓑衣,叫二狗钻进来。   二狗缩在了自家阿爹身前,全身都被宽大的蓑衣给盖住了,只露出一个脑袋在外头。   随后小脑袋上被扣上了一个小斗笠帽,正好能遮挡风雨。   “你小叔和顾叔叔在摊上等咱们了。”沈丰牵住了马车的缰绳。   二狗清亮的童声说道:“胡云,今天谢谢你送我出来,明天我给你带烤地瓜吃!”说到烤地瓜,二狗的脸上绽开一抹笑。   胡云笑道:“好。”   沈丰已经调转了马头,就要驾车离去的时候,二狗喊道:“明日见!”   胡云:“明日见。”   沈丰抱着自家儿子,乐了:“二狗交到新朋友了?”   “嗯嗯!交到好多新朋友,”二狗嘿嘿笑着道:“只要喜欢吃小叔烤的地瓜,那就是二狗的好朋友!”   “噗。”沈丰差点儿没笑得手抖,这都什么跟什么?   “为什么?”   “因为二狗也喜欢吃烤地瓜!当然,他们人也很好啦,很照顾二狗的。”小孩子又新学了不少词,说的话越来越有条理了。   沈丰有点欣慰,说道:“那就好。”   二狗上学堂最紧张的就是他了,每日在“珍宝居”看摊子的间隙中他都会想自家二狗年纪不大又是新进去的学子,在书院里会不会受欺负?会不会没有人聊天玩耍?总之有许多许多的担心。   这些担心加起来要比前五年的加起来还要多。   先前听到二狗说自己只是学习没有同别人有多交流的时候,沈丰的担心就没停过。但是今儿感觉不一样了,二狗好像融入进去了。   雨还是很大,将地面上砸出一簇簇水花,无风但雨线很密,驾车行走时还是会被雨浇了满脸。   二狗的小脸也湿透了,但是他却觉得很好玩儿。   以前在牛车上面他都是坐在后面的,但现在他坐在自家阿爹身前,手搭在缰绳上面,好像自己也在驾车一样!他觉着很新奇。   哪怕下着大雨也不能叫他闭着眼躲进蓑衣里面,倔强地睁眼看着前方。   过了许久,二狗瞧见了“珍宝居”,看见沈若和顾允了差点儿没兴奋地跳起来,被沈丰狠狠抓住才消停。   他挥舞小手:“小叔!顾叔叔!”   沈若瞧见他这一张脸被淋成落汤鸡的样儿没忍住笑出声,等沈丰拉住马儿停下车之后,他和顾允撑伞走来,从怀中掏出一张帕子给二狗擦了个脸。   沈丰脸上也湿透了,他自个儿用袖子随便擦了。   “后头都湿透了,拿张油纸垫着吧?”沈丰提议道。   要是没有油纸垫着的话,估计衣裳都要沾湿了。   “成……”沈若话还没说完,边上白马便蹭到沈若身边来,浑身湿漉漉的甚至还开始甩尾巴了。   沈若呆愣:“你也想擦一擦?”   马儿打了个响鼻。   “噗。”大家没忍住笑了,这马儿在家养几天好像更通灵性了似的,不过帕子那般小如何能给他擦,而且擦完了还是要湿透的。   “正好,把油纸裁剪一番给它当’雨衣‘吧。”沈若说完后便往棚子里去,“珍宝居”里面有许多备着的油纸,如果外面遮挡的油布破了,还能用它先补一补。   马儿如愿穿上了特制的“雨衣”,站在原地踢了踢腿,有点嘚瑟的样儿。   顾允正要给后面板车垫上油纸,许氏布庄的掌柜匆匆跑出来,喊住了他们。   “沈老板!你们等等,表小姐吩咐府上把马车送来,你们稍微再等等,就快到了!”   “不用那么麻烦,待会儿雨就停了。”沈若不太想麻烦人家。   “那不还有风?不麻烦,直接将你们这板车卸了换上搭了顶棚的车也成。”   顾允对沈若道:“你病刚好不能受风,还是答应下来吧。”   “好吧。多谢了。”沈若只好接受了这份好意。   板车换成了带棚子的车,风雨都被遮挡在外,那棚子还有前头往外延伸出去的一块,正好能将驾车的沈丰顶上也给遮住了。   二狗同沈若和顾允一起坐在车棚子里,他小嘴叭叭地说了一大堆在书院里学到了什么,还发生了什么事儿,车棚内一阵欢声笑语。   沈丰在外头驾着车,嘴角也不由自主地上扬。   “对了二狗,明儿你顾叔叔也会到书院里去。”沈若笑眯眯说道。   “哇,顾叔叔要来做什么?”二狗好奇地看向顾允。   顾允面色不变:“教学,两日。”   “哇!”二狗开心坏了,忙问道:“那明天我们一起到学院里去吧!”   他现在就是想到有熟悉的人陪同去上学就十分高兴,而且他一直是以顾叔叔为目标的,就盼望着以后能和顾叔叔一样厉害呢!   “嗯。”顾允瞧着小孩子这兴奋劲儿还有些讶异,他经常板着脸其实不太讨小孩子喜欢,村里的那些小孩子很少会在他面前露出这样的神情,听到他要去学院还如此兴奋。   最开始二狗还对他抱有敌意,后来也是沈若解释之后他才有所变化。除了几次的教写字和回答他的问题,其他的时候哪怕在沈若家里他们也没有太多的交集。   但是能被小孩子如此兴奋地期待住,顾允心中也温暖。   沈若侧过身去掀开车帘朝外看,雨丝发现空隙便会快速钻进来,他立刻就将帘子放下了。   他转头问顾允道:“现在能防雨的雨具是不是只有油纸伞和蓑衣斗笠?”   “嗯,专门的雨具只有这二样。”顾允严谨道,毕竟要挡雨,许多人拿件衣裳或是哪个盆也能挡上一二的。   沈若点点头,在他的印象中每年雨季的时候村民们在村子里都是蓑衣斗笠,光脚的,大部分人不会出门也就不用穿蓑衣,或者也能用稻草做一件替代,只是稻草的很快就会坏,没有蓑衣那般耐用。这是现代雨衣的前身,蓑衣瞧起来不算厚,但其实沾了水之后会变得很重,而且十分贴身那些水珠滑落之后还是会沾湿裤子。   但要是做得又大又长,因着这植物就是很硬,那就是不仅重了,还会有些碍事。   几乎大多数的蓑衣肩膀处都是翘出去的,起到给手臂遮雨的效果。   镇上人用的最多的是油纸伞,还有专门做油纸伞的商铺,其中有各种各样的花样,质量也挺不错,拿在手里很有分量。这便是现代雨伞的前身,但是油纸伞若是风太大还是很容易折断的,这个所有的雨伞都无法避免。   但是油纸比起蓑衣自然要轻便许多,要是能将油纸伞和蓑衣结合在一起,那岂不是就能创造出更加好、且镇上人和村里人都能方便使用的新雨具了?!   沈若眼睛一亮,感觉要是做出来了会很有销路。   顾允瞧见他神色,心里便有了底,“是又想到什么新东西了么?”   “嗯!不过也不算什么新东西啦,就是突然想到了可以做一些雨衣放在’珍宝居‘里卖,要是以后再有突然下雨的时候,那些客人就不至于淋湿了。”沈若想做的雨衣自然不是最简单的那种将身体裹住的,他还想再加一点小巧思,能叫人穿上之后舒服、保暖,还能挡住雨。   二狗也好奇地看过来,大眼睛眨巴眨巴地问道:“小叔要做雨衣?那是下雨天穿的衣裳吗?是不是就跟给小白穿上的一样!”   他小手指了指外面的白马。   “小白?”沈若应了声,就是要做那样的,但是小白是什么情况。   二狗点点头,说道:“家里的羊咩咩阿爷都给取了名字的,叫’五谷丰登‘,没有第五个字啦,所以’小白‘就只能叫’小白‘啦!”   沈若摇摇头,哭笑不得道:“给母羊它们取名字可以,但这白马是租来的,不是咱们自家的,它在马行中应该有别的名字。”   “啊?”二狗有些无奈,“可是,我和阿爷都这么叫它,阿爹也这么叫它。”   沈若觉得自己好像错过了什么,这些名字自己竟然是现在才知道,不过他自个儿就是个取名废,如果这个活计落到自己头上,他可能会给家里的四只羊取什么“小一”、“小二”。   “二狗,如果你给它取了名字,那它会以为是咱们家里人。要是等以后咱们把它送回马行了呢?”沈若温声说道。白马是租来的,马行向来不会把青壮年的马儿卖掉,他们毕竟是要靠租马吃饭的啊。   只要给小动物取了名字,就相当于是给了它一个名分,那要是之后租期到了,白马要走,双方都会难过的。   二狗情绪骤然低落下去,他知道家里有赚钱,自家爹娘数钱的时候都不避开自己的!但是他自己没有赚钱呀,怎么能直接说想要小叔一直租小白呢?   顾允抬手揉了下二狗的头,说道:“它有自己的名字,但是’小白‘可以当做它的小名,你还是可以继续这么喊它。”   二狗一下子高兴起来,但是瞧了眼小叔,又道:“可是……小白不是我们家的。”   顾允嘴角带着笑,同沈若对视:“是我们家的。”   “啊?”二狗和沈若一同惊讶地瞧过去。   顾允对他们的视线格外受用,表面心如古井,心中却有点想要将惊喜和盘托出的期待。   他也不扯别的,直接道:“租下它的第二日便被我买下了,原本是打算婚后再将’马契‘给你的。”   结果今儿二狗和沈若纠结起了这个,那他就只能提前说了。   “可是,那马行不是不卖马么?”沈若还有点愣,他虽然也挺喜欢马儿的,但是内心已经做好了未来要将马儿还回去的准备了。却没想到顾允已经将马儿买下来了!   “嗯,是不卖。”顾允轻声道:“所以动用了一点人脉,就肯卖了。”   人脉是谁,沈若心知肚明。   蓝帆简直为自己的好友操碎了心。   “好诶!”二狗兴奋地跳起来,喊道:“小白以后不用走咯!”   “嗯,不用走了。”顾允道。   沈若心里暖热,问道:“那它先前叫什么名字?”   “迹雪。”   好吧,再好听的名字到了沈若家里也换了“小”字辈。以后家里人只会喊它“小白”了。   外头雨小了点,二狗想出去看小白,车厢中独留沈若和顾允。   沈若凑过去,问道;“你为什么突然想到要把小白买回来?”   “不是突然。”顾允目不斜视地看着他。   “那我想想,”沈若眉眼含笑:“是不是想着以后几乎每日都要用马儿拉货,所以干脆不租了,直接买?”   顾允:“有一部分这个缘由。”   “还有别的?”沈若继续蹙眉思索,“那就是因为我喜欢它,所以你想送给我,对不对?”   “大部分是因为这个。”顾允实诚道。   沈若没想到竟然缘由那么多,竟然还有别的?   “那还有原因是你喜欢骑马,对不?”   “小部分。”   “觉得方便?”   “小小部分。”   沈若放弃了,摆烂道:“还有啥啊,我想不出别的了。”   “很简单的。”顾允提示道。   沈若摆摆手,他是真的绞尽脑汁也想不出别的来了。   “因为我们一起骑马,也幸亏有它才能带着发烧的小云吞迅速赶到镇上,是我们家的功臣。”顾允道。   沈若点点头,确实如此,那日要不是正好有马儿,要去镇上还真就麻烦多了。崽崽发烧可不能拖啊。   而顾允所说的他们一起骑马,沈若耳朵滚烫,不愿再回想。   这人总是会给自己一些惊喜,要不是二狗今日说起小白,恐怕顾允还真能憋到婚后才说呢。   沈若身子往前倾了倾,搂住他的肩背,拿烫热的耳垂去贴他的颈窝。   “……我也有东西要给你的,就是打算今天给你,结果又被你抢先了!”沈若嘟囔道,上一回也是这样,他想要送自己亲手绣的帕子的时候,顾允就先给自己送了岩彩。   “我知道。”顾允执起他一只手,揉捏指肚。先前换下的那件衣裳,若哥儿就说了要给他绣点小花样,现在想来是绣好了,他很期待。   沈若抬了抬下巴,说道:“你又知道了?”   “嗯。”顾允道。   沈若下巴尖在他肩上动了动:“不止你想的,还有别的呀。要是都被你知道了,那还算什么惊喜啊。”   沈若知道他喜欢学术,绞尽脑汁将自己脑海中能记住的全都写了下来,也怕以后在这里久了会渐渐遗忘,所以便趁着夜里对着灯的时候奋笔疾书,感觉都已经有高三生临近高考时候疯狂刷题内味儿了。   就是昨儿夜里刚完成,这件事他已经偷偷摸摸做了许久。除了他知道,那就只有光明正大看着的小云吞知道了。   “好,我很期待。”顾允偏过脸看他,屏了一瞬呼吸,顿了顿。   沈若视线被他突然伸出的骨节分明的手吸引过去,他还没来得及退开,眼前便顿时蒙上一层阴影,嘴唇一重。他猝不及防被吻住,唇齿关窍瞬间失守。   忍太久的男人实在可怖,湿热柔韧的东西滑进来灵活搅动,叫他舌根并着脚跟一齐发麻。   他不出片刻就被亲的头晕目眩,搭在顾允肩背上的手早已分开,改为按在他肩膀上,推了推。   顾允捏住他的下巴不容他退,扣住他腰身将他压进怀里。这家伙总来撩拨,在雨中伞下时,仗着自己背着他没法转身反客为主,就一下又一下跟小鸡啄米似的亲他的脸。   还时不时跟品味似的点评一句“喜欢你”、“好甜呀”、“诺诺你脸好烫”……   这谁能忍?顾允能忍到现在已经是极为意志坚定之人。   沈若被放过之后剧烈喘息着,眼角湿漉漉地咳了下。   顾允一手箍住他的腰,另一手去揉捏他的耳垂,深深低下头,轻笑道:“你好烫,也很甜,我喜欢你。”   轰——红云在脸上炸开,沈若立刻起身想逃,但被箍住腰身动弹不得。   “你、你太睚眦必报了!”沈若嘴唇抿了抿,小声道。   顾允清凌凌的嗓音低笑道:“我不过是以彼之道还施彼身。 ”   沈若看他一眼,嘴角动了动,但说不出话来。生怕再说一句有的没的,这人能把自己按在这儿继续亲。   他那时候是纯情频道,顾允这就直接成了午夜频道了,要不是顾允恪守底线忍成了个“变态”,不然沈若觉得自己可能会被就地正法也不一定。   毕竟,他就是仗着顾允克制的爱“胡作非为”呢。   *   回到家的时候只是傍晚时分,天色不好还落雨,现在就已经黑下来了,他们比起以往收摊回家都要早些。   几人身上都或多或少的湿了些,李善桃一边念叨着一边拿了干布巾给他们擦,又去烧水、煮姜汤。之后一个个的都去泡个热水澡去去寒气。   沈丰和顾允说不用,他们是汉子火力壮,身上衣服一路回来都干的差不多,原本也没多湿。   二狗是被保护的最好的,除了脸上的领口处湿了,其他地方都干干爽爽的。   柳杉就给他换了身衣裳,叫他喝了姜汤也就得了。   沈若也打算换身衣服就成,但被顾允拉去拿了换洗衣裳让他去泡个澡,这人手冰凉冰凉的,肯定是着了寒气了,打着伞来接自己的时候鞋子和裤脚就差不多湿透了。身上衣服也不干爽,那时候在马车上有想要抱着他的心思,但更多的是想用自己的体温给他暖一暖。   李善桃也强硬,非要沈若去泡一泡。   沈若只好去了,不能叫家里人担心。   于是他舒舒服服泡了澡换上衣服再出来,回到屋里的时候就瞧见顾允正在逗小云吞玩儿。   崽崽这个年纪是见风就长的,刚出生时候才六斤四两,现在已经长到十六斤了,趴在床上一比较能发现比顾允的小臂还要长一点。   “爹。”小云吞瞧见他了,张了张嘴喊了一声字正腔圆的“爹”,叫沈若一颗心立刻就化了。   “哎,崽崽喊得真清楚啊。”沈若眉眼弯弯地走过去,也在床沿边坐下了。   “他喊我时候也清楚了不少。”顾允道。   虽然能听出含着口水音,但是对于这点大的孩子来说能说话就已经很厉害了!   他们一人捏着崽崽一只手逗他玩儿,小云吞一直冒口水泡泡,高兴地不得了。   小手小脚很有劲儿地挥舞。   “爹爹……父。”   两人听见他喊立刻就应道,他像是觉得好玩儿,继续道:“爹呀!”   沈若:“在呢。”   小云吞:“父,父父!”   顾允:“嗯,在。”   继而重复许多次。   沈若懵然看向顾允,指了指床上张嘴笑的崽儿。   “咱们,是不是被小云吞给逗了?”   作者有话要说:   -   明天继续!爱你们~ 第236章   夜饭沈若亲自下厨做了一道蒜香茄子。   老话说, 秋后的茄子不能吃。这是民间流传下来的说法,因为气温降低之后茄子当中便会产生一种物质,这种物质和发芽的土豆中会产生的物质是一样的, 大量食用会叫人恶心呕吐,重则呼吸麻痹。   但其实是能吃的,只是要少吃,最好就是趁着秋末打霜还没来之前摘来吃了,之后要是还有多的就都提前拿来晒成菜干。   烧茄子要油大才好吃, 沈若用调料完全不心疼,一勺子下去就能用掉李善桃炒两日菜的量。   但这样烧出来的茄子油光发亮, 色香味俱全, 还夹杂着蒜香,叫人闻见了就食指大动。   沈丰和二狗吃得头也不抬,要说话那都是夸沈若做的好吃的, 爷俩儿口味一模一样, 表情神态也跟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一样,叫人忍不住笑。   李善桃和柳杉却偏爱清淡些的炒菜, 沈大山拾掇的后屋的菜园子里头已经出了不少青菜了,沈若摘了一把青菜、一根菜头拿来炒,味道很鲜甜脆爽。   青菜自不用多少, 那菜头要做的工序就多一点, 还提前用盐杀了杀水分。菜头要是炒的不好会有苦味, 但沈若炒的就完全没有,很入味, 那炒菜盘子里的菜汤都好吃些。   李善桃就爱拿这菜汤拌饭吃, 时不时夹一筷子菜头和青菜, 明明是最简单不过的食材, 但是从若哥儿掌勺底下出来的味道就是更香些。   沈若听他娘夸,摇摇头道:“哪有,我不过就是舍得多放调料,要是娘你也跟我似的这么放,肯定烧的比我还好吃呢。”   李善桃笑,“娘都习惯了,比起以往啊已经多放了不少。”   这个是真的,以前在家里的时候能吃饱都已经算好了,哪里还能加点什么调味料,最多撒一点盐丁。不过现在家里的调料都是若哥儿先前置办回来的,她也倒是能烧出更多口味的菜了。   烧菜煮饭也是要看天赋的,家家户户也都不会想着教自己孩子烧饭,都是先看娘做,在一边打下手,之后便能自己上手烧。以前若哥儿烧菜就很有天赋,但那时候家里没有那么多调料,做出来的味道也就显得没有现在那么好吃了。   沈大山也道:“咱们家的女人哥儿烧饭都不赖,就是我同丰哥也能下厨糊弄一餐。”他看向沈若边上默默吃饭的顾允。   顾允立马放下碗,一本正经接口道:“我也会做些饭食,能入口。”   沈大山目露满意。   “小叔,这个菜菜也好吃!”二狗吃了好多茄子之后又去夹菜头,吃起来有点软韧但也咀嚼的时候又有点脆,口感很丰富。   这个菜上半部分的菜叶是可以用来切碎了做酸菜的,下半部分就是菜头了,具体叫什么名字沈若也不清楚,但在沈家村用土话喊的翻译过来,就叫“菜头”。但沈若觉得口感同白萝卜有点像,但又不是萝卜,看起来的长相更像是莴苣。   这大概是大宇才有的一种绿叶菜,不贵还好吃,非常受农家人的青睐。   “喜欢吃就多吃点,等之后菜地里的黄瓜也长好了,我给你们做一道炖菜吃。”沈若笑着说道。   黄瓜炖腊肉也很好吃,炖的时间越久就越香越入味,炖到最后那黄瓜用筷子一夹就能化了,腊肉本身自带咸香,糅杂在一处成就一道十分鲜香的炖菜。   想起那滋味沈若就有点馋。   但是他爹种的黄瓜现在还只有细细一小条,还要再等上十天半个月呢!   秋季就适合屯粮,等到了冬天就能在家舒舒服服猫冬了,所以沈若还打算之后哪天空了去肉铺一趟多买些猪肉回来。   刘大夫也馋卤味了,可以做一些给他送去,留一点日常炒菜吃,再来几斤猪板油拿来炼猪油,最好能买着猪腿,沈若还打算腌个低配版的金华火腿。   正统的金华火腿用的是两头乌的前腿,选材格外严苛,但沈若要做的自然是随便什么猪的腿都行,管它前腿还是后腿。腌制好了之后可以放很久很久,外头要是生毛了也没关系,切掉最外边的,里面都还是好的,甚至被盐腌着放久了,等拿下来之后切出薄片还能直接生吃呢!   家里现在炒菜用的都是烟熏腊肉,切几片下来炒进去当配菜的,不过瞧着也快吃完了。新鲜的肉是好久没去买了,还是得买些回来的,给家里人打打牙祭,补充一点营养。   “要是咱们村也有养猪场就好了。”沈若心里想着嘴里就念了出来,每每要买猪肉都要跑到隔壁村去买,也不是很方便,要是沈家村有自己的养殖场,那岂不是可以出家门就能买着肉了?   猪肉能做的美食可多了,而且人体也需要吃肉来维持营养均衡呢。   “说起这个,”李善桃停下筷子,眯着眼睛笑:“我先前就想提来着,家里现在有地方,我也有闲,可以抱两只猪仔回来养呢。等养大了就请人来杀,这比去买肉要便宜许多。”   她其实盘算了挺久的,毕竟猪和牛羊一样都是家中财产要置办起来不便宜,而且要是养的不好还容易死,更何况马上就要秋末入冬了。   “等天气暖和起来再去抱猪仔回来,养上一年,你们觉得咋样?”李善桃虽然有这个想法,但是要买猪仔还是得听听家里人的意见,而且到时候抱回来了还得侍弄,又要拔猪草来喂,还要经常清理猪圈。   沈丰和柳杉说“好”,他们觉着能省钱就挺好的。沈丰道:“咱们家现在能买得起猪仔,可以养。割猪草也不费事儿,我起早些去就能割来一大片呢。”   沈大山也点点头,这事儿李善桃已经同他说过了,家里人这么多,两只猪仔而已也不是侍弄不过来。   “小猪!二狗喜欢。”二狗发表自己的想法。   “若哥儿你觉着呢?”李善桃问道。   沈若微微一笑,说道:“可以呀,娘你想做什么就去做,只是不要累到自个儿。先养两头看看,要是养得好,咱们就把养殖场搞起来吧!”   “若哥儿你说笑呢吧,”李善桃简直目瞪口呆,她就想要养两头猪仔,怎么就发展到要开个养殖场了,“我可开不来厂子啊。”   “没有说笑,”沈若一本正经道,“娘,你养家禽牲畜很有一手,瞧咱们家的鸡鸭长得多肥?我想到时候猪仔肯定也能养得膘肥体壮的。”   李善桃哭笑不得:“哪有你说的那么好,我也就是比旁人多看顾了一点儿,也没很上心。”   “娘你这都没很上心就养得这般好了,那要是你很上心养它们……”沈若表情夸张,说道,“那它们得肥成啥样啊?”   “噗。”他灵动的表情叫家里人都没忍住笑出声。   顾允嘴角也勾起一抹笑,接口道:“伯母侍弄鸡鸭是真的很好,我娘在家里也夸,就连抱窝的母鸡都比别家的听话呢。”   李善桃脸上的笑都止不住,人都是喜欢被夸的。   “那……那就先养养看,要是真养得跟你们说的那么好,我就开厂子!”李善桃感觉自己好像被架起来了一样,但是却乐在其中。   原本家里养养的这些鸡鸭都是为了之后下蛋或是宰了吃肉的,没想着要拿出去卖钱,但是她也想过要靠小鸡仔卖钱呢,不然也不会那么细心地看顾着母鸡抱窝了。   今儿下大雨她还去鸡窝里瞧,发现它们没有被大雨吓到才放下心呢。   要是真能开养殖场,那养得多了要耗费的精力也多,但是能赚钱呢!她现在的思想已经没有以往那般固定了,村里的木工厂多能赚钱她也知道,比村里的许多人都知道的更清楚,毕竟自家若哥儿就在那里头吃分红的。   还有若哥儿开的那布艺小作坊,虽说是小作坊甚至都没有一个专门的屋子当做厂房的,但是营收也很可观。   她心里最深处也有想要成就一番事业的想法,但是长到这么大了已经习惯于压抑自己贬低自己,不觉得自己会有能力能跟若哥儿似的开厂子。   但是今儿若哥儿这样说,李善桃似乎就找回了自信。   只要好好侍弄那些动物让它们长肉就成,这件事她擅长啊。而且家里鸡鸭都有,到时候“鸡生蛋蛋生鸡”源源不断,还有鸭子也是,之后就是又能卖鸡蛋、卖鸡肉,还能卖鸭蛋和鸭肉。等养上了猪还能卖猪肉!   至于能卖去哪儿,李善桃现在能想到的就是村里人,村里先前一直穷每家每户都吃不上几口肉,现在开始慢慢能赚到钱了,还能攒下点儿,那自然是会来买肉吃的。   农家人最幸福的时刻便是能吃上肉的时候了,要不然也不会向往镇上人“大鱼大肉”的生活。   沈若也没想到自己随口一提想要村里开养猪场能引出自家阿娘的想法来,其实早已经有迹可循了,之前她就同自己说过要孵鸡蛋之后养许多鸡拿出去卖的。   那时候沈若就用开玩笑的口吻说了,以后养的鸡多了娘能开个养殖场呢。看来这句话已经像一颗种子一样落进了自家娘的心里了,就等着一个契机破土发芽呢!   虽然和之前单纯的养鸡鸭不一样,增加了一个养猪业务,但是鸡鸭和猪确实是大家最普遍食用的肉类了,那就正合适。   李善桃吃过饭就立刻跑到后屋鸡窝去看了,只留下一句:“碗筷先放着,我去瞧瞧鸡鸭,之后我来洗。”   家里这么多人哪儿能将所有的碗筷都堆着留给她来洗,等沈若和柳杉将桌子收拾了擦干净桌面,沈大山和沈丰还有顾允三个男人便已经将所有的碗筷全都洗好了。   他们家里向来是没有剩菜剩饭的,最多就留下一点点菜渣,这点菜渣都会被拌上麦糠之后喂给鸭子吃。   鸡因着要生蛋,吃的都是没有蜕壳的谷子或者麦子,时不时还有玉米粒和菜叶子加餐。   而鸭子就吃得比较杂,啥都能吃也会吃,就能随便喂。   但就是随便喂喂,家里的鸭子也是一个赛一个壮,而且还都是公鸭子,要是有母鸭子的话还能下蛋,公鸭子会比母鸭子容易上肉些。   既然有了要建养殖场的想法,沈若就打算之后将地方看起来,最好是能在一片有水源的地方将那里围起来,鸭子能下水运动,鸡也能漫山遍野地乱跑,走地鸡和浮水鸭的肉质会比较紧实更好吃些。   沈家村好像没有这样的地方,毕竟要造养殖场的话味道会很大,自然不能建在大家居住的屋子这边,唯一有水源的小溪那里就更不行了,会把水源给污染了。   所以要找一块合适的地方建造养殖场势在必行。   “这几日有别的事儿忙,等过几天去村长家问问看,咱们村附近有没有适合建造养殖场的地方。”沈若思索着,沈家村其实挺大,但是很大一片地方都是荒地还是岩层遍布的,那边也不适合种地建屋子,所以边缘还有许多空地,只是要找水源这个比较麻烦一点。   不过可以问问村长,没准能找到更合适的地方。   养殖场要是能建造起来,对沈家村也是有深远影响的,不仅能为村里人提供活计,还能做买卖。对肉类的需求还是很大的,只要能建造出规模,之后鸡鸭猪肉都是不愁卖的。   沈若想了想,不仅仅能自己村里头加工之后卖出去,也能直接给镇上酒楼之类的地方供货,更有甚者还能供给到其他的地方去。   顾允闻言点头道:“我觉得可行。只是要做这门营生的话,前期准备还要许多吧。”   “是啊,”沈若笑道:“况且我也不想我娘太累,最早最早也要等到明年开春才能建了。”   一开始就得先规划好养殖场的产业链,养大了之后卖给谁,能不能卖出去,鸡鸭猪肉能不能供给上,还有鸡蛋鸭蛋这些品类,都需要一点点完善的。   不过刚开始肯定不会直接弄成很大的规模,而且最主要的就是要把地址先选好,之后就什么都能慢慢往上搞了。   一口气吃不成一个胖子,都得慢慢来。既然想到了就把能做的事儿都做了,其他的就交给时间。   而且他娘也得再积累一点养殖的经验。   顾允点点头,瞧他眉眼弯弯地设想着未来,说道:“建造养殖场肯定能成功的。”   以他的头脑来看,开设养殖场对沈家村来说也是百利而无一害,而且只要建成了就肯定能赚,也就是赚多赚少的问题。   不过是赚到钱还是赔本,现在没有人知道答案。   “借你吉言。”沈若笑着道。什么事情还真不是只靠想就能猜到之后会做成怎么样的,还是得上手去做。   而且人的精力有限并不能在做这件事的时候还去做另一件事,这样只会让所有的事情都做差了。   不过等到明年开春的时候,沈若自己的“珍宝居”肯定已经走上了正轨,他已经开始培养能够参与设计的能人,之后他也许不用太过操心。   还有“念宝”,这个品牌他自然是要做大的,开奢侈品店有多赚钱自不用多说了。   外头雨还在下,天也已经完全暗了下来,沈若屋里点了一盏油灯,昏黄的光线映在他侧脸瞧着格外柔和。   顾允看着他用木炭在草纸上写写画画,时不时出声询问,继而两人探讨一番。   沈若先是在纸页上画了现代能瞧见的最普通的雨披,但是那种雨披说实话穿戴上之后脸上也还是会被打湿,而且雨珠滚落下来之后裤脚和鞋子也会湿的。除非穿上全套的防雨雨具,雨衣,雨鞋,雨裤。   雨裤常用于下河捞鱼,或者是那些卖鱼的渔民也会穿着,像一件背带裤似的。   这样三件套穿起来就真的十分防雨了,还特别轻便些。   但是就雨鞋来说,现代用塑料、橡胶、pvc等各种材质,这些在大宇根本没有出现,要说能防水的鞋子恐怕就是那种类似于雨鞋形状的木鞋了,但是走起来会很笨重,而且只能像鸭子一般走路,根本无法抬高脚后跟。   所以鞋子上面要做工夫比较难,但也不是完全没有办法。   他往画的鞋子下面加了两条线,底下两端连起来,瞧着就像是把鞋底给加高了。   “这是?”顾允看得云山雾罩的,大宇人穿的鞋子大多都是千层底布鞋,从没见过这个样式的。   沈若点了点画上的鞋,解释道:“二狗考学院那日镇上不是很热闹么,我瞧见有人踩高跷,给了我一点灵感。雨落下来溅起水花其实并没有多高,只是咱们都穿着平底鞋所以才容易湿,但我们要是将鞋底加高呢?”   加高了那自然就不会那么容易就被沾湿了。   “将鞋底加高会不会走起来不方便?”顾允提出疑问,平底鞋鞋底都柔软要是底下有石头还能感觉到,要是用东西加高的话,不就感觉不到了?   “我想应当不会,可以做成那种可拆卸的款式,下雨的时候套在平底鞋上,不下雨地上不湿的时候再脱掉。”沈若打算先这样设计,要是再有问题之后试验过后再解决。   “那你打算用木头做么?”顾允问道。   “对,就做和脚掌差不多的形状,加大一点,上面呢就用布条系起来,防止下面这个垫高的木块掉落,这样呢既保证了能站的很稳,也保证了高度和自由度。”毕竟脚背高低不可控,而垫高的木块可以按照性别来做出大小,挑选自己适合的就能直接上脚用。   顾允脑海中想象了一下,觉得可行。   “怎么将布条弄到这个垫高木块里面我还没想好。”沈若脑海中想到的是类似于绑带凉鞋的感觉,那带子一端是直接缝在鞋底当中了的。但是木头制作的自然没办法直接缝进去。   顾允沉吟片刻,“不用弄进去,如果那系带只是用来固定的话……”   他伸出手将自己的手放到沈若手底下,又摸出来一条帕子当做系带,单手将两人的手给绑在了一起。   “其实可以直接绑。”   沈若蜷了蜷手指,抬眸看他:“这个我知道,可是垫高木块底部是要踩到地面上的,如果系带这么弄会湿透还会脏。”   “那就用麻布做系带,脏了破了直接丢掉。”   “这……这么豪横且干脆利落吗。”沈若失笑,他好像真的容易钻牛角尖想太多,明明这件事就跟顾允说的一样,很好解决。   “嗯。”顾允脸上的表情好像在说“那不然呢”。   “那就这么干!”沈若确定了设计之后,就给那木块边上画了些小花纹,在垫高木块的底部画了各种鞋底花纹。这个是用来增加摩擦力的。   鞋子的设计完成,之后便是雨衣。   雨衣沈若打算用油布来做,将光滑能防水防油污的那一面朝外,油布虽然挺括但柔软,还挺适合用来做雨衣的,反正也不是贴身穿着所以刚刚好。   参考现代雨披样式,画出帽檐挡雨,先前设计的防晒面罩也可以用上,只露出一双眼睛。   身上会做出两个袖子,不想弄湿手的话得让雨珠从四周滑落下去才行,所以沈若打算在底部弄一个圆,这样就形成了一个上面窄下面宽的漏斗形状,雨珠会滚落到最底下,随后从手的周围落下去。   下摆也要做一个圈,能够将雨衣给撑起来,这样雨珠不是顺着衣服滚落下去沾湿裤腿了,而是滑下去之后在腿脚边上隔着一段距离的地方落下去。而溅起来的水花正好也打不到人的脚,因为穿了那垫高木块!   不过这个圈该如何做还有待考量,要固定住。类似于裙撑中的鱼骨,能够支撑起来才行。   用木头做圆就比较费力了,只能选用别的材料。如果有铁丝是最好的,可惜大宇朝对铁的管制太过严苛,所以没法用,   沈若沉下心去思考,完全没有管自己同顾允被帕子绑在一起的手。   “小叔!我给你看个好东西!”二狗敲响了门,往里一推。   沈若如梦初醒般的回神,发觉自己的手还跟顾允绑在一处立刻抽了下,结果却被顾允反手拉住。   “你……”他只来得及说出一个字,二狗就捧着个小东西来到了面前。   小二狗脸上带着灿烂的笑容,献宝来了,“小叔,顾叔叔,你们看这个!这是我同窗送给我的,本来早就想给你们看啦,但是从书院出来之后就忘了,再加上小叔做的饭饭太好吃我就又没有想起来,刚刚一摸衣服里有东西才想起来呢!”   沈若定睛一看,竟然是一个黄铜铸造的铁片,上面还刻了字。   “平安顺遂。”顾允念道。   “这是谁送给你的?贵重的东西可不能随便收下。”沈若看着二狗一本正经道。   二狗兴奋分享,刚想问他们觉得好不好看,结果就看到小叔表情变得十分严肃。   “是胡云。今天我给同窗们分享了小叔你烤的地瓜,他们都觉得好好吃。然后也给我塞了好多好吃的呢,”二狗以为自己做错了,眼巴巴地看向沈若,“小叔你说的,要’礼尚往来‘呀,所以我就都收下了。”   沈若算是体验了一把什么叫“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他蹲身与二狗平视:“小叔是说过,但是同别人’礼尚往来‘的礼物不能价值不相等的太多,那样就受之有愧了,你明白吗?你和他关系没有好到那个程度上,不能收人家太贵重的礼。一个地瓜才多少钱?这一个铜片可以买十几斤地瓜了。”   “哦,二狗知道了,”二狗有点闷闷的,说道:“那我明日去还给他好了。”   但是他还是想解释一句:“小叔,他说这个是他亲手做的书签,还和我说不值钱的。”   沈若一愣,问道:“你说是他自己做的?他有铜?”   “嗯嗯,他家就是做黄铜生意的。”二狗点点头,小眼神不住往小叔手里的铜片上瞟,其实他真的很喜欢。   沈若将铜书签还给二狗,揉了揉他的头:“小叔明日也跟你一起去书院,可好?”   “好呀!”二狗顿时就更开心了,本以为就顾叔叔去他已经很开心,没想到小叔也要去!   他小小提了个要求:“小叔,我的同窗们都好喜欢吃你烤的地瓜,可不可以……”   “可以。”沈若一口应下,这还不简单?   他没想到刚打了瞌睡就有人递枕头,这不是刚好缺做雨衣底下的圈的材料么?铁丝搞不到,铜丝却不难啊! 第237章   翌日, 沈若天还没亮的时候便起来烤了一大篮子的地瓜,灶台上的米粥都烧滚了许多遍,还往里加了好几次水, 这才将那一大篮子的地瓜全都烤好了。   米粥熬的时间久,都熬煮出了米油,闻上去特别香,是十分浓郁的粮食味道。为了不浪费柴火,锅上还架了蒸笼顺便蒸了些大白面馒头, 面团醒发得很不错,蒸出来的馒头各个白胖饱满, 宣软得很。   那些地瓜便是埋在柴火灶台下烤的, 直接塞进草木灰里头,时不时翻转一下,不少上面皮都焦了, 但闻起来焦香焦香的, 等一扒开皮那就更不得了,能直接把人香得掀过去一个跟头呢。   等他这边烤好, 外头沈丰同顾允一起也已经将货物装好了车。   顾允今日穿得书生长袍便是先前换洗之后放在沈若家,被他绣上了小图样的。   沈若在袖口处绣了憨态可掬的熊猫抱着竹子在啃,特别可爱。是圆头圆脑没有脖子的那种, 瞧着就像是个贴了海苔的三角饭团。   和翠竹小笋手帕实在是相得益彰, 顾允完全能理解到了沈若的恶趣味。   把他们二人都给比喻成了竹子, 而小云吞是小笋,结果还要绣一只熊猫来吃了“他们”?   不等顾允提出疑问, 就听沈若解释道:“人都是要死的嘛, 熊猫那么可爱, 当然要原谅它啦。”   顾允:“?”   “好吧, 其实我是想说,要是咱们能死在一起,其实也挺好的。”沈若挠了挠脸,一本正经念道:“生同衾死同穴。”   顾允一把捂住了他的嘴,这人送东西本是一件叫人脸红心跳的事儿,平白被他搞成这样。顾允实在无法忍受,说道:“别总说那个字眼,犯忌讳。”   他不喜欢沈若说这个字眼,因为沈若是已经经历过一次的人,还是被车给撞来的,顾允每每想起便觉得心痛,那该有多痛苦。   沈若其实不太能回忆的起来被大卡车撞飞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了,只记得刚来到这儿的时候生小云吞的剧痛。曾经所有人都在说妈妈的伟大,但沈若从小没有妈妈并不知道究竟有多伟大,直到他自己生小云吞的时候,是真心觉得很不容易,疼痛感几乎能让人崩溃,甚至直接盖过了他突然发现男人竟然能生孩子的惊吓。   但总归现在一切都好,沈若其实也没别的意思,就是觉着熊猫很可爱。而且瞧顾允的反应,似乎大宇也有熊猫呢!没准以后他们也能养一只?毕竟在古代,熊猫还属于猛兽呢,没准就有机会碰上呢。   顾允听了沈若的想法,随后想起翠竹小笋的帕子,心说:还是不要找到这种猛兽了,他并不是很想养,而且看着那绣花图样就感觉腰隐隐作痛。   不过若哥儿这回是真的进步了,绣出来的图样比起以前来有了极大的进步,瞧着针脚也没有以前那么乱。顾允自然是喜欢的,不然也不会第二日便穿上了身。   还有他送给自己的那本册子,顾允夜里一直在看。不过知识是汲取不完的,他看得仔细,每看一段便开始自己琢磨,慢慢地咀嚼消化,结果颇有些沉迷,几乎看到后半夜去了。   但是并不觉得困,反而头脑还有些亢奋,收拾好了马车上的东西,便站在边上等。   沈若正将埋在草木灰里头的地瓜扒拉出来。   此刻,二狗睡眼惺忪地从外头走进来,小手揉了揉眼睛,“小叔,二狗来帮你一起。”   小孩子缺觉,每日起的这般早一直都是困的状态,先前每日沈丰送他上学去的时候,二狗总是会在车上再睡会儿,在家的时候也是到快要出发的时候才起,快速洗漱一番之后揣上早食就跟着去了。   住在乡下要去上学确实不太方便,沈若心想。   今日竟然起得比之前早不少,沈若笑着揉了揉他的头:“嗯。”   “呀,小叔你都已经烤好啦?”二狗走过来一瞧就发现边上那大篮子里头满满地一篮地瓜,全都是烤好了的。   “是呀,现在还是烫的,等到你们书院之后应该温度刚刚好。”沈若叫他去把家里的油纸拿来,叔侄俩就一起合作,一人拉油纸一人转篮子,给篮子连同里面的地瓜全都给裹上了。   这样做的话能起到一定的保温效果。   二狗见沈若要提起篮子,立刻道:“二狗来。”   他立刻伸出小手去提了提大篮子,发现自己只能将它挪一下,根本提不起来。   脸上不由露出了一点尴尬的笑:“二狗太小了。”   “噗。”沈若没忍住笑,他刚才听到二狗说要来,也没直接说不用,要他试试看能不能提起来,但显然,二狗力气还是太小了,毕竟才是个五岁的小朋友呢。   “好了,你去瞧瞧阿奶给小云吞喂奶喂好了没有,待会儿咱们一起上镇上去。”沈若道。   “好。”二狗乖巧应下就迈着小短腿往外走。   沈若一把就将大篮子给提溜起来了,提着它快步往外走,随后在沈丰和顾允的目光中将大篮子放上了马车。   “给你们也留了几个,待会儿拿着路上吃。”沈若灶台下面还有几个特意留出来的,家里每个人都有份。   “好。”   早食在沈若还在烤地瓜的时候就已经吃过了,大白馒头夹咸菜和辣酱配着熬煮出米油的白米粥,凉爽秋日的早晨这样暖呼呼的早食下肚,叫人一日都能够觉着舒坦呢。   沈丰开始检查带去的东西数量,顾允便跟着沈若一起往屋里进。   李善桃正抱着小云吞给他喂牛乳,小崽崽现在显然有些挑食,只是单纯的牛乳他都喝的很敷衍,想要喝甜甜的呢。   果然是“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给崽崽尝过甜味之后他就总是想要喝喜欢的味道,对寡淡原味的牛乳提不起兴趣来了。   李善桃又宠他,崽崽长到现在这样大其实已经可以喝一点糖水了,就干脆给牛乳里头加了点糖。   这下小云吞喝得可欢实了,不仅一口接一口不间断地喝完了陶碗里头的,喝完之后还要小手一握一伸,还想喝呢!   每次家里人给崽崽喂奶的时候生怕喂得太多叫他撑住吐奶,嗝会打不上,所以都是给装半碗这样喂一次的。少食多餐,偶尔就是午睡前还会有一点加餐这样,这还是头一回崽崽主动要多喝点。   “不许喝了,等到了镇上才能喝。”沈若见李善桃想去再给崽儿装一碗底来喂,他立刻冲自己娘摇了摇头,随后转头对小云吞说道,“再喝下去咱们小云吞真要成了小胖墩啦,和徐屠户家的猪宝儿一样,到时候阿爹阿父都抱不动你哦。”   豫一席……   小云吞努力地噘了下小嘴,噗噜噗噜吐了个口水泡。   像是听懂了似的,没有再要喝奶奶,而是伸出两条小手臂来往沈若那边伸。   “诶唷,这是不要喝奶,要你抱呢。”李善桃瞧了个稀奇,忍不住笑。   小崽崽就是古灵精的,好像还真能听懂若哥儿说话似的,果然是越大了越好玩儿,刚生下来的时候哪有这么有趣儿啊。   沈若眉眼含笑,从李善桃怀里接过孩子,小云吞软软的身体便窝在了自己双臂之间,很有些分量。   顾允已经将小云吞出行要带上的各种东西全都装上了,也包括崽崽之后要喝的牛乳,都已经用竹筒给分装好,全部装进了书包里。   二狗牵住沈若的衣摆,踮起脚抬头看着小云吞。   他戳了下小云吞捏起的小拳头手背上的一个小涡,问沈若:“小叔,弟弟的手背上为什么会有坑?疼不疼啊。”   “……”屋里的三个大人闻言都差点儿忍不住面上的表情。   小云吞的大眼睛眨巴了一下,一脸的无辜。   “哈。”沈若没忍住,笑着对二狗道:“因为他长胖了,小手上就有小肉窝了哈哈。”   “噢,原来是小云吞胖啦!”二狗顿悟道。   小云吞“啊呜啊呜”表达着抗议。   沈若每日都抱他倒是没觉得长胖许多,应该是匀速缓慢增长的。而且崽崽瞧起来还不胖,长肉的很匀称嘛,就是脸蛋圆嘟嘟的,小手手上的肉窝瞧着也格外可爱。   感觉比起之前来看更好看了,更像个小元宵团子呢。   二狗背好自己的小书包往外走,沈若给小云吞包上了襁褓,顾允站在一旁两手伸过来护着他们。   等他们全都上了马车之后,李善桃走过来叮嘱道:“路上慢着点儿,小云吞才刚好没多久,多注意着点儿,还有丰哥你记得给杉妹买些针头线脑的回来,有些颜色还缺呢,她昨儿应该同你说了。”   “晓得。”沈丰应道。   “怎么不同我说啊?”沈若探出头来,问道。   “你不是还有别的事儿要忙活?而且这点小事你阿兄能做好的。”李善桃笑着道。   “可我瞧颜色肯定比阿兄厉害啊。”   “哪能什么事儿都要你亲自盯着?相信丰哥,他肯定能做好的。”李善桃嗔道,自家若哥儿什么都好就是爱揽活儿,别人都想把事情丢给别人去干,就他想都自己亲自过问一番。也不是不相信沈丰,只是觉着自己盯着会更好些,但其实这点小事叫别人去干也可以的嘛。   沈若点点头,对于色彩和绣品图样这方面自己付出的精力其实是最大的,其他的东西或有参照物可以在其上修改创新的,但是图样就是自己纯原创的了,绝对是这世上唯一的。   沈丰也憨厚一笑,“反正卖针头线脑的地方也不远,到时候我趁着摊上不忙的时候过去买一些回来就成了。”   “这就走咯。”   “好,慢着点儿,注意安全!”   大家在马车里坐好,很快便开始往镇上行去。   沈丰特意将车子驾的很稳当,沈若抱着小云吞的时候也是紧着精神,生怕再发生一次上一回的事儿。   顾允便抬手搭在沈若肩头,时不时揉捏一下叫他肌肉不要那么紧张。   二狗又开始发困,小脑袋便直接扎到了沈若怀里,他头顶就悬着被沈若双臂抱着的小云吞。   顾允想把二狗抱过来,沈若却用眼神阻止了他,轻声在他耳边道:“叫他睡吧,今儿醒得比以往早,再弄醒了难睡沉,他白日里还要念书呢。”   “嗯。”顾允看着这俩孩子霸占了沈若身前的位置,嘴巴抿成了一条直线。   沈若注意到了,柔声道:“我瞧你眼底有点青影,是不是夜里没睡好?要不要靠着我肩头睡会儿。”   他缓缓地挪动了一下身体,更贴近顾允,将肩膀往他那儿凑了凑。   “好。”顾允立刻就应下了,双臂从夹缝中环住了沈若的腰身,半边身体贴过去,脸颊靠在了沈若肩头   这个画面着实有点搞笑,沈若感觉自己像是被一只大熊猫和两只熊猫幼崽给缠上了一样,身上挂满了。   但是心窝里却是暖的不行。   马车吱吱呀呀了许久,终于在储水书院前停下了,沈丰立刻掀开车帘往里看。   “……”他一眼就对上了自家弟弟的眼神,看着车里另外三个全都睡着,一个趴在他怀里,一个被他抱着,一个抱着他。   那画面着实有些叫他不知道该如何形容。   今日到的有些早了,边上只有三三两两的马车行来,都是送家中学子来书院的。   “若哥儿,喊醒他们吧。”沈丰压低声音道。   但他嗓门本身就大,第一个字出口顾允便醒了过来,他硬逼着自己从沈若身边退开,叫沈丰看见不太合礼数。   二狗还困着,但是听见自家阿爹的嗓音也醒来了,咕哝着道:“小叔身上好香,二狗做梦都梦见喝小叔做的奶茶了。”   自从上回沈若拿家里的陈茶做过一次之后,二狗就念念不忘了。   沈若失笑:“下次再做给你喝,不过那个喝了夜里睡不着觉,等你下个月休息天了下学之后煮给你喝。”   “好!”二狗高兴极了,又往沈若身上扑。   小云吞被二狗的动静闹醒,吐了个口水泡泡,大眼睛忽闪忽闪地看着周围。显然是觉得很新奇,又是头一回瞧见的场景呢。   今儿沈若和顾允都打算往学院里进,都下了车。那被油纸裹得严严实实的一篮子烤地瓜也被沈丰拎了下来。   “咱们一起进去吧,我也想瞧瞧儿子念书的学院里头是啥样的。”沈丰抱着那篮子烤地瓜,笑说道。   二狗更高兴了,好像全家人都来陪他上学堂一样。   顾允颔首,只要他去说想带人进去,一般山门看守的人都会卖他些面子。   而且老先生同他的关系储水学院中的夫子们也都是知道的。   沈若提前知道这件事之后笑称顾允的脸就是储水学院的通行证。   果然顾允一过去他们便全都被放行了,书院有规定写明不是书院中人不允许进入的,但是关系户除外。   所以沈若和沈丰这俩关系户就跟着一起进来了。   储水学院依山而建,青砖铺就的楼梯叫人走起来有些费力,每一级的间隔实在是有点高。   “这叫’跬步阶‘。”顾允介绍道。   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   故意将阶梯做成这样竟然还是有寓意的。沈若猜想,约莫还把“劳其筋骨”也给安排上了吧?   远处能瞧见云山雾绕,如同人间仙境,秋叶子红得像火,而学舍就在半山腰被火红的树环绕。   路上还能瞧见穿着书院长袍的学子拿着笤帚在扫满地的落叶。   一起攀登的学子渐渐地变多了,二狗突然兴奋喊道:“胡云!”   沈若也有点兴奋地看过去,想瞧瞧二狗说的家里炼。铜的人。   “二狗。”胡云快步走上前来,瞧见二狗身边的三个大人便想要打招呼。   二狗立刻介绍道:“爹,小叔,顾叔叔,小云吞,这是我的同窗胡云。”   “胡云,这是我的爹爹和小叔还有顾叔叔,我小叔和顾叔叔快要成亲啦。小叔怀里抱着的是小云吞。”二狗笑嘻嘻道。   沈若轻咳了两声。   顾允嘴角微微上扬,显然对二狗说这话很受用。   若哥儿生的好看,自然不乏有汉子瞧见他心生爱慕的,哪怕抱着个孩子也会叫人以为不是他生的,谁叫他脸嫩呢,瞧着年纪都比真实年龄要小些。   胡云没敢乱看,微微低头拱了拱手:“你们好,我是二狗的同窗胡云。”   他刚说完便又抬起眼睛,直勾勾地看向顾允。   顾允淡定回望。   然后他便走近了,站到顾允身前。   沈若有点懵,难不成他们认识?   结果胡云对着顾允深深一拜,语气十分激动道:“顾师兄!顾秀才,我、我,我很仰慕您!”   沈若看得瞠目结舌,这是遇着迷弟了?   顾允面色淡淡,这种事情他遇得多了,“不必如此。”   胡云眼睛里都闪着光,看着顾允的时候一双眼很亮。   沈若也看清楚了这个人,很瘦高脸上线条很明显,身上的长袍穿出了一种宽宽大大,弱柳扶风的感觉。而且这张脸莫名瞧着有点面善。   二狗没想到顾叔叔竟然这么受欢迎,胡云一喊“顾师兄”“顾秀才”,落在周围人的耳朵里简直振聋发聩,很快他们便被围了起来。   “二狗!没想到你竟然还有顾师兄当老师,难怪你能五岁就考进来!”边上有心直口快地学子喊道。   其实实际上顾允教导二狗的也十分有限,最多就是教他写了字罢了。   但是沈家人都不想叫别人认为自家二狗是“小神童”,这个名头以前就给顾允带去了伤害,还差点儿叫二狗也遭遇一番,别人或许会觉得很好听很出息,但沈家人却不觉得在这时候出现是件好事。   在二狗还没有成长起来可以独当一面的时候,家人要做的就是保护他,藏拙。而不是大肆宣扬,那样叫别人知道的越多,二狗就会暴露的越多,未来的意外和别人的说嘴就会越多。   所以有人这么喊了,他们便都默认了。   二狗还鬼灵精地牵住了顾允的手,冲着边上的学子们说道:“是呀,在学院有夫子教我,回家了还有顾叔叔教我呢!二狗以后一定要考到’天‘字班!你们瞧好了哦。”   “好!我在’天‘字班等你。”有年纪十三四岁的少年郎立刻应道,他脸上带着如释重负的笑。   周围人的脸上也大多是如此神情。   其实非常好理解,毕竟一个五岁的神童靠着自己考进储水学院这件事本身就叫人觉得夸张,整个学院原本的学生一个个能进来年纪最小的也就是当初的顾允了,比他再小的十几年都未曾有过了。   结果今年突然进来一个五岁大的师弟!这叫所有人都产生了紧迫感,毕竟这天赋惊人啊!   现在知道是顾秀才教的小孩儿,大家便都觉着好像能接受了一点,人家或许不是因为天资,而是因为运气好能让顾秀才教,还努力,所以才能在这么大点的时候进来学院。   如果自己也能很努力,自然就不会被甩开更大的距离!   沈若悄悄冲二狗竖起大拇指,二狗眯起眼睛笑。   这一举动没有逃过胡云的眼,但他什么都没说。   这里围拢了那么多学子,距离第一堂温书课还有一段时间,沈若便用眼神示意二狗,问他要不要在这儿将烤地瓜给分了。   沈若烤这些都是给二狗做人情的,毕竟吃人的嘴短嘛,二狗人小做许多事情都没有大人方便,所以肯定是需要别人帮忙的,地瓜也不是什么值钱的东西,要是大家喜欢,那这人情是真的赚的太值得了。   二狗要是能结交到各种不同年龄各种层次的好友,那也是十分不错的开阔眼界和见地的方式。   二狗人小鬼大,小叔也提点过他了,他站到沈丰前面,对着在场所有人说道:“这里面是我叫小叔烤的地瓜,特别特别香甜,昨日我分给我几位同窗吃了一点,大家都觉得好吃。”   “但是昨日只有两个肯定吃不够呀,所以昨天我就摆脱小叔今天多烤一些带过来,辛苦我的小叔了。”   “不辛苦。”沈若笑着揉揉他的脑袋。   “人人有份哦!是热乎乎香喷喷还流糖浆的烤地瓜呢。”二狗清亮的童音刚落,沈丰就将油纸给揭开了,烤地瓜的香味弥漫出来。   但这时候还不是最香的,二狗给胡云塞了一个最大的,他两手用力一打开,香甜的味道直接飘去了老远,将刚爬上来的学子也给吸引了过来。   大家是读书人都矜持,特别是在偶像顾允面前。一个个都不好意思来拿。   顾允亲自走过去拿了一个放在手里,掰开之后吃了,周围学子才好意思去拿,拿完还要说一声:“谢谢二狗,谢谢小叔。”   沈若很无奈,因着这些人都是二狗的同窗便算作是二狗一辈,结果一个年过半百的人还要对着自己说“谢谢小叔”,沈若觉得浑身都要起鸡皮疙瘩。   “不用谢,不是什么金贵东西。”沈若道。   大家一开始拿了也不以为意,烤地瓜么不都是那样的味道?就是闻着香一些。   但尝了一口之后大家便换了一种神情。   甜,甜味一直从舌尖蔓延到了心尖。温,秋日寒冷一口下去从喉咙一路暖到胃。   “好吃!”十几岁的那少年喊道,甚至还跑来再拿了一个。   二狗笑眯了眼睛,看了看发现自己的同窗都在了,差不多都拿到了烤红薯。篮子里还有好多个呢,他想了想道:“小叔,我想给夫子们也送。”   “可以呀。”沈若有点小诧异,这孩子还真是会做人情,无师自通啊!别的孩子还在玩泥巴的时候,这孩子就知道要尊敬师长了!   二狗捧着一怀的地瓜去送给夫子,等他再回来的时候同窗们还有其他三个班的学子,甚至还有考童生班的人都聚齐了。   原本没这么多人,但是后来来的人以为是学院发地瓜呢,便都来拿了,吃了一口之后惊为天人,然后得知这是二狗的小叔烤的地瓜,那些啥也不知道直接来拿的人直接羞红了脸。   沈若瞧出了他们的尴尬,说道:“本就是带来给大家吃的,以后大家多关照一下我们家二狗就好了。”   “一定一定!”   有个胖胖的少年眼睛直勾勾地看过来,明明都咽口水了也不肯走过来拿。沈若见二狗过来,低声询问那人的情况。   “他啊,就是那个之前说我的人,昨天我分地瓜他还说什么’不就是地瓜‘,我不喜欢他。”二狗哼唧道。   沈若挑了下眉,少年人表达情绪还挺直白。   “瞧他挺馋的,正好还有多余的烤地瓜,你要不要去问下他要不要?”沈若瞧人挺准,那小胖孩瞧着就十一二岁,估计正叛逆呢,看着眼神纯澈不像是个坏人。估计是被宠坏了。   二狗想了想,说道:“好吧,二狗我呀就’大人有大量‘,分享给他一个地瓜吧!”   沈若抱着小云吞没忍住失笑。这孩子,学了点新词就乱用。   沈丰也忍不住笑,是欣慰的。   二狗从篮子里挑了挑,选了个里面看起来最小的,抓起来往那个同窗走去。   那人眼神波动了,有点想跑,但脚步却钉在了原地。   “我小叔烤的地瓜大家都有份的,这个是你的,给你。”二狗仰起头将地瓜举高递给他。   沈若瞧见那小胖孩脸霎时间通红,结结巴巴道:“给、给我的?”   “对呀,现在还热热的,你再不接住就要被风吹冷了哦。”   他立刻从二狗手里接过烤地瓜,看着二狗咬了咬唇,终于喊道:“谢谢二狗!”   说出第一句之后好像事情就变得简单了许多,他转头对着沈若喊:“也谢谢小叔!”   沈若冲他眉眼弯弯地笑了。   作者有话要说:   -   祝各位云吞姨姨们女神节快乐呀!╰(*°▽°*)╯送上7k+长章!爱大家~ 第238章   今天意外收获了侄子若干, 沈若简直忍俊不禁,感觉占了许多人便宜似的。   小云吞窝在沈若怀里,葡萄似的大眼睛睁着瞧周围, 像个好奇宝宝一般乱看。烤地瓜的香甜味道十分霸道,小云吞嘴里“啊呜呜”喊着,小手朝着那篮子一伸一伸也想要拿。   白嫩嫩的脸蛋上露出急切的小表情,把周围人都给逗乐了。   小崽崽听到笑声,动作顿了顿, 大眼睛看向边上笑的人,随后又继续伸手讨地瓜。   大家都有, 小云吞也要有。他的动作不由地更着急了些。   沈丰忍笑, 从篮子里拿了个小一点的,摸起来温凉不至于烫到才给小云吞递过去。   沈若没阻止,反正崽崽现在也没长牙, 哪怕要啃也啃不下多少来。   小云吞得偿所愿的拿到了属于自己的烤地瓜, 他两只小手用力握着地瓜的两端,直接把小脑袋凑过去。   崽崽根本不知道吃烤红薯还要剥皮, 就知道手里的这个东西好香很好吃,想往嘴里塞。   结果这一撞上去他白嫩的脸上就沾上了黑灰,就连嘴唇都被染灰了, 地瓜的形状正好印在他下半张脸上, 从鼻子一直到下巴无一幸免。   这是用地瓜表皮上的灰直接往脸上化了个熊二妆。   沈若差点儿没乐出声, 不过还别说,是真可爱啊!   顾允也瞧见了, 嘴角微微抽动了下, 伸过手去就要把小云吞手里抱着的地瓜拿走。   结果小云吞不依, 小手紧紧地抓着地瓜不放, 嘴里还发出“嗯~”地拒绝声。   崽崽抱着地瓜身子一转他身上和沈若身上或多或少都沾了些灰,大部分灰都在崽崽脸上,他们衣服上的倒是不多。   二狗瞧见小云吞脸上黑了一大块顿时捂住肚子笑了:“小云吞变成小花猫啦!”   小云吞听到哥哥笑,也跟着张开嘴笑了,发出“哈哈”的气音。   那场面着实有些滑稽。   “快拿帕子沾湿了给他擦擦。”沈若简直哭笑不得,虽说草木灰是很干净的物质,但毕竟是灰啊,要是从鼻孔吸进去了那也不会舒服的。   顾允已经将书包背在了身前,打开后便快速地找出了干帕子和一竹筒清水,走到边上去将帕子给打湿,拿过来给小崽崽擦脸。那动作瞧着十分熟练,翻找东西的时候也非常快速,叫周围瞧着他的学子们都有点说不清道不明的思绪。   只要在储水镇上是个读书人都不会没有听过顾允的名头,从小就名声大噪,等他考中了案首秀才之后尤甚。储水学院又是顾允的开蒙学院里头的学子都互称师兄弟,不说全部,大多数人的榜样与目标都是顾允。   传言中这位顾师兄是个翩翩君子,人淡如菊的,听有曾经与他同窗的人说过,顾秀才很少笑,脸上也没什么表情,有种拒人于千里之外的疏离感,就像是初春溪涧边岩石上的一捧雪。   可是今日得见之后发觉他其实并没有以前传言中的那般冷啊,反而十分随和,瞧着他照顾爱人与孩子时候的细心周到,还有脸上浮现的浅浅微笑,大家便觉着好像顾秀才并没有那么遥不可及的样子。   关于他的传言有许多,在学子当中自然是个名人,传的多了便会失真,大家脑海中想象的那个顾秀才是一个潜心钻研读书的奇才,冷面不理会凡尘俗世,半米内生人勿进的人,但是等大家见到了真实的、鲜活的他之后才发现,那捧雪也许存在过,但此刻却是被暖化成了一汪春水,暖热却不灼人。   不过胡云离得近,他是最能近距离感受到的,这汪温泉愿意暖的人只有两个。   但是瞧着他们站在一处,他心中也觉得十分般配,沈若怀中的孩子更是白嫩可爱,活脱脱像个初识人间烟火小仙童。   沈若发觉胡云一直看着他们,随口道:“听二狗说你家是做黄铜生意的?”   胡云没想到沈若会跟自己对话,立刻站直了身体,回答道:“是,小生家里从祖辈开始就是做黄铜生意的,到了我祖父那一辈开始就没有再入商籍。”   直系亲属当中有人从商那便成了商籍,不能科举入仕途。也就是说只要胡云的爹娘没有从商,那便可以科举,如果是胡云的爹娘的血亲,比如小叔、姑姑一类的从商是没有关系的。   古时候能读书自然需要财力支持,不然是无法供给一个读书人的,所以他家的黄铜生意明面上他们自然没有插手,但将生意挂靠到别人名下,自己来操作这也是可行的,算是没有被明令禁止的可以如此操作的一条默认的潜。规则了。   那些在京城当官的人家或多或少妻族总会有些产业来供给的,要不然只靠俸禄无法养活府里的那么多人。   这些事儿还都是蓝棹先前同沈若他们闲聊时候,沈若听见的。这也十分好理解,官商向来都是无法分割的,但只要不靠着这个做坏事,朝廷自然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毕竟商能致富,国库充盈时必然是商业繁荣的时候。   沈若点点头,直截了当的将自己的需求说出口:“我想找你家能管事的人谈合作,做些黄铜物件。”   胡云想了想道:“非是我不肯,近来黄铜生意不景气,要是要的少我家……恐怕不愿意烧起锅炉。”   他实话实说,如果只是做一部分东西的话,家里那边要价肯定贵,而且还不一定愿意烧锅,毕竟要熔炼黄铜比较费力,要是赚不了太多他们就根本不想动弹了。   沈若将咿咿呀呀的小崽崽放进顾允怀里,走到胡云身边道:“我是镇上’珍宝居‘的摊主,如果能与你家合作那自然不会只做一批东西,若是卖得好自然会定更多。”   镇上人大多都知道“珍宝居”,但这群学子每日里都在学院当中,有些封闭,每月就只有一天的假,只知道“珍宝居”其名,但还真不一定去瞧过。   但是有不少人家里疼宠的,早就帮他们从“珍宝居”将书包给买上了。   胡云立刻将沈若和“珍宝居”的老板划上了等号,虽然他一直在书院当中,但是自家爹娘经常念叨着这人叫他记忆犹新。关于“珍宝居”的消息太多太杂,他竟然今日才知道竟然同顾秀才的爱人有关联,甚至就是他开的!   消息滞后实在是太过严重了,胡云惊讶了一瞬立刻道:“沈老板,我去写一封家书予你,到时你带着它去找便成了。”   以自家爹娘语气中对沈若极度推崇的模样,胡云觉得这次合作没准真的能够谈下来呢!   “好,多谢你了。”沈若点点头。   镇上每日的小道消息风云变幻的,先前“珍宝居”爆火的时候他们俩的身份好些人都知道了,但是过了那个风口之后说的人也不会那么多,最多就会提一嘴“珍宝居”的老板是个小哥儿,叫沈老板。   再加上他们很低调,沈若更是好久好久没来“珍宝居”,将它交给沈丰和小松打理,所以渐渐地镇上人便被别的事儿给吸引了目光去。   名人效应过去的还挺快的,沈若很满意。要是走到哪儿都有一堆人认出他们来,知道他们的身份,那才叫麻烦呢!   胡云很快就写了一封家书和一张写有地址的字条塞给了沈若。   “侧门处连续敲击四下便会有人来开门。”   沈若点点头,做这些生意的人大多都会把自家隐藏起来,最好就是闷声赚大钱,更何况是个厂子,自然不想叫别人都过去围观。   有的厂子要进去还得对暗号呢,而胡云家这黄铜厂要进去要连续敲击四下门,沈若还是非常能够理解的。一般人敲门连续敲三下,这是一个普遍习惯,因为“事不过三”,这个习惯便保留了下来。   而有的人要是着急,那肯定不会只瞧三下或者比三下多一下的四下,而是连续不断的一直敲击。   所以敲击四下开门,是一个挺聪明的暗号。   “好。”沈若将东西仔细收好了。   “时辰差不多,夫子们马上该来了!”   就在这时不知谁喊了一声,周围学子们便都同不约而同得沈若一行人告别,随后就像乳燕投林一般回到了自己的学舍。   二狗同胡云也要走了。   二狗今儿开心极了,还想同家里人腻在一起,但是很快就要开始上课,自然不能叫自家阿爹、小叔和小云吞都往学舍里面进的,顾叔叔不知道会不会和自己一起进去呢?   “你们快去吧。”沈若冲他们挥挥手。   二狗点点头,被胡云牵着手一同往学舍去了。   顾允现在自然不会直接往学舍中去,他既然来了自然是要去拜会一下以前教过他的夫子的。   既然要来拜会自然也要带上能送的出手的礼物,顾允早早地便准备好了。给每位夫子都准备了一块价值不菲的茶饼,是雾山白茶。夫子们最爱喝的一种。   人情社会自然是要送礼的,只有同辈之间关系特别好的才会不介意每次空着手去人家家里。但是像见老师自然都是要备上礼物,每逢年节和老师生日时候还要备上礼,这才不会惹人诟病。   沈丰还要赶着去“珍宝居”开摊,顾允去拜会夫子自然也不需要别人陪同,沈若想了想就把崽崽接过来,装着崽崽用品的书包也到了沈丰手里。   “我同阿兄先走了,等二狗下了学一同接你们回去。”沈若抱着崽崽对顾允说道。   “好。”顾允应了声,将地上已然空了的大篮子拎起递给沈丰。   随后便深深地看了沈若一眼,他从没想过有一日会带着心爱之人还有他们的孩子进自己的母校,心里颇有些感慨。   小云吞现在正捧着已经被剥好皮的地瓜抿的香甜。   沈若也一直看着顾允,瞧见他眼神从自己鼻尖缓缓滑落随后转过视线,明明是想亲却又因着地方不对还有别人在,所以忍住了。   如果在家里的话,分别之前的亲吻已然成了习惯。   沈若把崽崽手里的地瓜抽出来,见他着急地伸着脖子要拿,立刻抬高手臂把崽崽半抱着伸到了顾允身前。   “来,小云吞给阿父一个离别吻,咱们就要走咯!”沈若边说着边举起崽崽,让他小脸对准顾允的腮边。   “阿……父父。”小云吞立刻忘记了烤地瓜,哈喇子一直流,但还是很给面子的在顾允脸颊上碰了下。   吧唧一声,留下好大的口水印。   沈若忍不住哈哈大笑,顾允也微微失笑,看着他们俩的眼神中充满柔情。   沈丰在一边瞧着没忍住摸了摸鼻子,转过身去抬头看天看地就是不看他们。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起自家若哥儿和顾允在一块儿的时候就成这样了,氛围都变了,叫他一个大老爷们瞧见了都有点不好意思。   明明他们也没做啥啊。   唯一在场的沈丰转过身了,沈若便踮起脚往顾允另一边侧脸上也吻了下。   一边一个,很公平。   沈若笑弯了眼睛,心怦怦跳着。   分别之后,沈若抱着崽崽同沈丰一起下山出山门,打算先去“珍宝居”将摊子给摆出来,那胡云给的地址距离储水街不远,到时候自己跑一趟就成。   顾允目送他们离去,脸颊上似乎还残留着柔软的触感。明明不是第一回 亲吻,但每次都会感觉到心动。   他无声地笑了下,随后便整理衣袍,修长的指节蹭过袖摆上绣着的熊猫,提着礼物便往夫子们所居住的住所行去。   在马车上,小云吞还在啃那个地瓜,没有牙齿的崽崽只能靠嘴唇来抿。沈若烤的地瓜从里到外都是甜味,软乎乎的一抿就化开,小云吞吃起来也不费力,瞧他吃得满脸都是,沈若不住地给他擦下巴。   一个巴掌大的烤地瓜被小云吞抱着吃,等到了“珍宝居”摊前的时候,竟然已经被他吃下去一小半了。   沈若比划了一下大小,再去比划了一下崽崽的胃。   “乖崽,你在家喝过奶奶了,还吃下去这些地瓜,不撑得慌么?”沈若揉了揉他的小肚子,摸起来已经有点鼓鼓的了。   他刚揉一下,崽崽就抱着地瓜仰起小脑袋打了个嗝儿。   看来是真撑了,但还不肯放开地瓜,还要捧着吃。沈若上手去拿他还要做出一副哭相,好像知道只要哭哭,阿爹就拿他没办法似的。   沈若觉得自己被崽崽拿捏了,他向来不是个严父,有时候很宠孩子,但是再吃下去崽崽也许会撑到想吐,他自然不能因为拿走地瓜要哭就任由崽崽继续吃了。   马车停稳,沈若抱着孩子下了车,小松已经在了,沈丰同他一起开摊摆上东西。   许歆文早就盼望着见小云吞了,吩咐了一个伙计瞧见沈若家的马车过来就立刻喊她出来,这会儿沈若刚下车就瞧见许歆文从许氏布庄里冲了出来。   “歆文。”沈若打招呼。   “若哥儿!哎呀,你把小云吞带来啦!”许歆文立马凑过来瞧,看着小云吞眼睛里都要冒星星了。就是没想到再次相见看见的崽儿脸上全是地瓜瓤,几乎将下半张脸都快染成黄的了。   “噗,你给他吃地瓜了?”许歆文瞧着他觉得滑稽,“真像只小花猫,怎么吃的满脸都是啊。”她伸出手去逗弄了下他,还捏了捏他圆嘟嘟的小脸蛋。   “还不能喂太大块的,就叫他自己啃了。”沈若背着书包抱着崽儿此刻也没办法给崽崽擦脸,就叫他顶着这张花脸跟着往里进。   要是自己掰成小块喂小云吞吃自然不会弄成这邋遢样子,但是颗粒状态特别容易卡住,而且崽崽是躺着的状态,沈若就怕给他呛到气管里去了。再加上崽崽现在月份还不大,所以倒还不如叫他自己慢慢抿着,这样好歹不会呛着。   许歆文吩咐人拿来了帕子和温水,就要亲自上手给崽崽擦脸擦手。   崽崽手上还抓着烤地瓜,为了方便吃抓的位置还挺高,衣服上只沾上点灰,那些地瓜瓤污染的只是涎搭子。沈若不肯叫他继续吃了,便用手按住他的小手上,不让他啃到。   “我轻着点儿。”许歆文还是头一回干这活计,细心着生怕碰疼了小云吞。   趁他被许歆文伸来的布巾盖住脸蛋的时候,沈若快速将地瓜从他手里抽出来。   小云吞张开嘴就要大哭。   沈若立刻抽了张帕子团巴团巴塞进他小手里。   他立刻就噗噜噗噜吐了个口水泡泡,闭上了嘴。   等把小脸蛋和小手都擦干净了,小花猫云吞便恢复了以往的白白净净,沈若还从书包里头取了干净的涎搭子给他换上,瞧着干干净净,清清爽爽了。   小云吞小手抓握着那团手帕,大大的眼睛里充满了更大的疑惑。   好像在说,我那么大一个烤地瓜呢?   那个烤地瓜沈若用他换下来的涎搭子一裹,放进了书包里。只要不叫孩子看见,用别的东西吸引他的注意力,就不太容易在想起它来了。   “小云吞瞧着真漂亮呀,这么漂亮的小哥儿我都心动。”许歆文冲着崽崽夸张地笑着夸道。   小云吞听得懂好赖话呢,这会儿被她的语气逗得心花怒放,张开嘴笑。大眼睛都弯成了月牙。   “还香香的,是不是鲜花成了精呀?”许歆文一下子凑近崽崽一下子又离远,逗他玩儿。   小云吞冲她伸出两只小手,帕子都掉了。   “他要你抱。”沈若无奈笑道,这孩子这点还真随他了,喜欢听人夸,还越听越来劲儿呢。   才这点大就知道被夸开心,被说了还会啊呜呜喊着不高兴呢。   许歆文顿时像是被幸福击中,还记得头一回抱他被尿了一身呢,现在小云吞竟然主动要她抱了!还冲她伸手手!   她激动地不行,随后稳住自己的手臂缓缓地将崽崽接到自己怀里。   奶团子窝在自己怀里了,温热的触感还有手臂上的重量都是那么真实,抱在怀里的时候小崽崽还很乖,吚吚呜呜地说着话,那脑门上的小辫子还随着动作一晃一晃的,瞧得她心都要化了。   “呜,若哥儿。他好像很喜欢我。”许歆文感觉到了崽崽单纯的情绪,这让她被伤害过的内心得到了治愈。   沈若肯定点头,“对,他很喜欢你。因为你很好呀。”   小云吞不知道是不是巧合,用鼻音哼出一个“嗯”。叫许歆文瞬间掉了眼泪。   “真好。”许歆文见沈若拿了帕子来要给自己擦眼泪,她摇了摇头,直接低头下去在崽崽手臂的衣料上蹭掉了。   小云吞无知无觉以为许歆文跟他玩儿,小手抓住了她的发丝,但他很乖不会去用力扯,也不会往嘴里塞,就是捏在手里抓来抓去玩儿。   沈若见她眼泪擦干,便收了帕子。   “我还有点事儿要出去一趟。”他见许歆文抱着小云吞就不肯撒手了,心说自己正好要出去忙事儿带着崽崽不方便,“小云吞委托你照顾半个时辰,我应该能回来了。”   半个时辰就是一个小时,一个小时沈若觉着自己怎么着也能从胡云家回来。   “好,我肯定好好照顾他,不会叫他少了一根头发丝的!”许歆文立马作保证。   若哥儿能将自己的孩子托付给我照顾,这是多大的信任啊。她自然不能叫小云吞磕了碰了的,不然若哥儿心疼不说,自己也是要心疼坏了的。   沈若失笑:“好,我同你说一下这包里的东西。”   他将书包里的东西一样样都拿了出来,里面全都是小云吞出门要用到的东西:尿布、涎搭子、四个竹筒里面装的是牛乳和清水、帕子若干、襁褓、还有各种他喜欢的小玩具,里面有小木马,还有阿爷买给他的拨浪鼓。   装了满满登登一书包,沈若同她说了小云吞的习惯,那些小玩具如何给他玩儿,什么时候他就想睡觉了,什么时候脸上表情变了或者哭哭是想尿尿,还有一直噘嘴的小习惯,意思就是想喝奶奶。   沈若带孩子久了小云吞每次一哭,他几乎都能从哭声中得出结论是尿了还是拉了还是饿了,这都是亲自带孩子的奶爸能总结出来的经验。   许歆文抱着小云吞听得很认真。   沈若叮嘱完了之后感觉应该没有什么遗漏的了,就要走。这还是头一回崽崽在别人家里自家阿爹不在的情况呢,哪怕只是分别半个时辰,沈若也不确定崽崽会不会哭闹。   他想了想,从怀中掏出自己随身带着的帕子。   同书包里的那些不同,这张帕子是李善桃重新绣给他的,翠竹和小笋。因为以前的那一张帕子被顾允收住了,但沈若真的很喜欢便撒撒娇喊自家阿娘又给绣了一张一模一样的。   他将帕子塞在崽崽的小衣服衣领处。   大人自己也许不会觉得怎么样,但是几个月大的孩子对亲人的味道是非常熟悉的,甚至在他们没睁开眼睛之前都是靠气味来辨认是谁。   这样小云吞如果在这半个时辰之内想自己了,闻见帕子上沾染的味道,或许就不会哭哭了。   事实证明沈若的未雨绸缪是真的起了作用,沈若刚走没一会儿的时候小云吞还和许歆文笑笑闹闹,被她逗得露出粉嫩的牙床,但是再一会儿之后崽崽反应了过来,发觉这里环境陌生,面前的姨姨也不算特别熟悉,顿时就要挣扎着从许歆文怀里出来。   “怎么了?小云吞,是不是要嘘嘘?”   许歆文如临大敌,以为他是要尿尿,立刻把崽崽的尿布给摘了。   但他不尿,就只是睁着大眼睛到处看。   胸前有阿爹的味道,但是阿爹呢?   小崽崽转着小脑袋将屋子里都看了一遍,结果哪里都没瞧见自家阿爹。   他嘴巴一瘪,哇地哭出了声! 第239章   沈若想着快去快回, 故而步子迈得很大,七拐八绕外加问周边人终于在一个巷子的小角落里找到了那扇门。   沈若心想:藏得还挺深。   抬起手对着门敲了四下,很快便听到门内响起了脚步声, 随后小门被打开一条缝。   “你是谁?是如何找到这里来的?”   里面人发觉外面是个陌生面孔,开口问道。   沈若回道:“我是沈家村沈若,想同你家管事的谈一笔生意。这是胡云替我写的一封书信。”   他将叠好的纸页拿出来塞进缝缝里,那人拿走后小门便被关上了。   沈若倒也不生气,就站在外头等。   甚至还饶有兴致地打量起来这巷子。   有专门垄断生意的人家自然不愿意叫别人分一杯羹, 无论是这里的黄铜生意还是自家村子里的生意那可都是对外保密的。村里木工厂不是工厂里的人是不能随意进出的,只不过自家村里的工厂还大咧咧开在晒谷场上搭着棚子, 而胡云家这黄铜工厂却隐藏起来了。   要不是他给的地址够仔细, 住在附近的人也大约知道些,沈若还真就找不到这里来。   要做生意的人自然都有些门路,黄铜生意不缺想要合作的老板, 自然靠得都是关系网, 口耳相传,并不需要自己揽客。所以他们这么隐藏起来, 甚至小门都要有暗号才能进。这就与沈家村木工厂十分不同了,木工厂要做的是口碑,大肆宣传过后吸引更多的客人来购买下定, 稳固住一群回头客, 这样便能将木工厂的存续继续下去。   没过一会儿, 小门便被打开来,有一对夫妇迎了上来。   他们精瘦干练, 脸上带着笑, 瞧见沈若之后便自来熟地走上前来:“沈老板!没想到你会来。”   沈若心里有点讶异, 但脸上面色不变, 他嘴角含着点礼貌的笑:“您二位便是这儿管事的?”   “是是是,沈老板我们早早就听过您的大名了,又是云儿同窗的小叔,快请进!”那妇人笑着喊沈若进去,面含兴奋。   沈若谦逊摆手,忙说:“不算什么老板,不过是个小贩。”   几人有来有往地客套了几句,沈若可以用四个字来概括,那就是“商业互吹”。   沈若几句话将他们哄得心花怒放,脸上的笑容更真切了些。从他们语气中沈若能知道他们是知道自己的,还了解过自己的事迹,从他们对自己的态度当中,也能感觉到亲近。   那这样的话,之后的合作就有更大的概率可以谈成功了。   而且沈若不知道为何见她笑脸总觉得有几分面熟,但看胡云他爹的时候却没有这种感觉,但是一时之间又想不起来,只当是因为早上刚见过她儿子的缘故吧。   他刚往里走便能感觉到里面的温度比起外面要高上不少,在院子里秋日吹来的风都是温的,要是冬日里呆在这儿确实是个好地方,要是夏季就难过了。   沈若猜想那炼黄铜的锅炉便是设在这大院子中的某个地方,但他自然不会随意开口问。   人家都如此低调隐藏起来了,自己自然不能表现出对其他东西感兴趣的样子,毕竟他牢牢记得自己是来做什么的,只要达成合作就成了,没必要知道的那么清楚,不然很容易被人怀疑动机不纯啊。   沈若被引到了一间房屋当中,里面有左右共四把太师椅,主位上摆放着一张圈椅。   他在右侧首位上坐了,立刻就有人过来给他上茶还端上了点心,招待客人十分尽心。   胡云的父母也没有往主位上坐,而是坐在了沈若对面的那两把太师椅上。   “我叫胡山海,这是我的妻子古雨。云儿应该同你说了,这黄铜生意明面上并不是我们的在管,若是能谈成合作得叫别人与你签订契约。这话我们也不瞒着你。”他们了解过沈若,知道他不是个心思诡谲的人,况且也想同在镇上只用了一个多月便崭露头角的他结交一番,于是便抛出了这么一个“明牌”。   沈若没想到他们竟然信任自己这个素未谋面的人到这种地步,有些愣神。   虽说他自己早有猜测,但自己猜和别人亲口承认却是不一样的啊!而且这个东西虽说是个潜。规则,但要是真追究起来也是少不了吃瓜落的,轻则关张,重则胡云的仕途都能直接斩断!   他们竟然就这么轻飘飘地告诉自己了?   既然对方如此信任,沈若便不能辜负了。他正要开门见山地说明来意,便听到古雨问。   “云儿在信中说,沈老板你想同我们家合作?”   “是的,我设计了一款雨衣需要用到一批铜制的配件。”沈若详细了说了自己是如何得知胡云家做黄铜生意的事儿,是二狗带回来的那枚黄铜书签叫他瞧见,后面才牵扯出来是胡云送的,于是才知道。   胡山海恍然大悟,“原来如此,送书签一事云儿确实没有同我们说过。”   “我要炼的东西对你们应该不难,是一套中包含一大两小的三个圈。就像这样。”沈若指尖轻点了下茶盖里头倒掉不要的一点茶水,在桌面上画了三个圈。   胡山海同古雨走过来瞧,“这三个圈确实不难造,但这东西做出来真的有用?”   胡山海完全想象不出来三个圈和沈若口中的“雨衣”该如何结合,难不成套在头顶上?   “有用。”沈若在脑海中想象过了,根据牛顿定律,雨珠自然下落必然会流到最底下,有圈圈缝在里面撑开那必然可以让雨珠在边缘落下,不至于打湿裤脚。   是可行的。   沈若原本还想过用藤蔓,就叫村里那个会编藤手艺的秋哥儿来做,但是雨衣毕竟是要防水要沾水的,本身就潮湿,藤蔓自然是怕潮的;而铁被管制的很严格而且价格十分昂贵,那么造价没有那么昂贵但做起来和铁并无太大差别的铜就是最好的选择。   而且黄铜比起铁来说更好的一点就是它不会生锈!   “我打算先跟你们定下一批,看看效果,要是效果好就按照第一批的来做,要是效果一般就再改进粗细和大小。”沈若笑着说道。   胡云先前说要是定的少了他家自然不愿意开炉,所以沈若便也不要求人家做一个样品出来看看先,就直接定下一批来,一般都是可行的,就是做出来之后卖出去问问客户们的感受,要是他们觉得哪里有问题,那就再改。   大问题肯定是没有的,防水和防沾湿确实可以做到。   “成啊,你要定多少?不瞒你说,咱们这儿最少也要定下百十件才会开炉,而且还要制作模具,这个比较费功夫,模具要是多那做的就快,要是只要做一个模具,那就得慢慢来了。”胡山海实话实说道。   “那就先定下一百件。模具的话,暂时先做一个。”沈若想了想道。那模具应该就是将铜水倒入之后凝固制作成品的,现在不着急出货,毕竟是新东西,可以慢慢来。而且模具肯定不便宜。要是之后要修改自然还要定制新的模具,所以暂时就只要一个。   有钱也不能随便乱花,得花在刀刃上。   “这是我画的图纸,想要做成空心的,模具可以试试看这样做,应当可以做成功。”沈若从怀中掏出一张纸页来。   那大圈直径有两尺宽,应该能符合大多数人的围度,再宽就很不方便了,走路都要撞到别人。小圈则是半尺的直径,应当是比成年男人的手掌宽度还要宽上一圈,这样正好垂下手的时候不至于将袖口给打湿。   要做空心的自然是为了节约成本,而且黄铜不易断,哪怕是压瘪了也是能继续使用的,但他要做的自然是克数多一些能够坚韧一点的,粗细大约像是现代那种细水管一般,这样就能将整件雨衣给撑起来,体积大但因为空心重量就轻,不会让雨衣太重。   但是目前制作的大小是适合成年人的尺寸,小孩的还没有做,得看看之后有没有这种需求后再定。   不用沈若来解释,胡山海和古雨完全能看懂沈若画的图纸,他甚至还将模具如何都给画了出来,像是个案例一般,上面还细心做了许多标注,有各项的注意点,甚至还画上了和要出的成品同等大小的图样,可以照着比对呢!   胡山海看得叹为观止,这图纸画起来可比自家造东西的师傅画的还要细致!   “可以,没想到沈老板竟然对模具这方面也有见地,佩服佩服。”胡山海是真没想到这小哥儿竟然如此深藏不露,要做成空心的并且周围都是密闭状态成品自然都比较难做,而且这还要做的很薄,还要保证成品的硬度,那更是难上加难了。   可沈若画得这模具正是他家师傅曾经提过的从孔位当中一点点注入,排出空气之法。   但他又一想,这沈老板在他们村子里可是发明出了“若斗”的奇才,好像确实又不难理解了。   沈若微微一笑,只说自己不过就是比别人想的多些,在脑海中模拟得出可行性,但是具体的还是要师傅试过才知道呢。   谈妥之后很快便要拟定契约,沈若打算先定下一百套外加一个模具,要先同他们家买下一定数量的黄铜,交付定金之后才能开始制作。这些黄铜暂时能做多少套还不确定,但是做到后面是可以多退少补的。要是少了就再花钱买点儿,要是做完有多余的那就卖还给胡家。   这样也不会造成浪费,而一套模具的价格便要一两银子了,毕竟是要能耐得住铜水的高温,那自然是用一种特殊的矿石来制作的。   沈若对此接受良好,毕竟在来之前便已经估计过成本了。   而且他也想过如果雨衣卖不好该怎么办。   毕竟做生意不可能一直都是顺风顺水的,所以要是卖的不好也没关系,买回来的这些铜做成的圈要是之后用不完还能扔回熔炉里头重炼,或者再卖回胡家也成。倒也不算亏得太狠。   这么一想,一两银子的模具还真不算贵。   胡山海粗略估算了一下,做一百套空心圈大约要十斤铜,还要加上熔炼时候的损耗,他便建议沈若先买下十五斤,这样肯定是够用了的。   “一斤铜市价五贯钱,工费一件是三十文。但沈老板你定得多,我便给你让些利,,铜按市价便宜一贯的价格卖你,工费一贯却是不能少,毕竟要给工人们发的。”胡山海直接道。   边上古雨也跟着道:“别的人都没有这个价儿。”   沈若自然知道他们愿意让利是挺好的了,这个利益也不可能让的太多,毕竟大家都是商人自然都是要赚钱的。如果自己不是沈若,他们肯定会按原来的价格给到,毕竟一百个在那些大单子面前确实还是个小批次。   “好,就当交个朋友,我也让你们多赚点,不讲价了。”沈若听他们说话都是直性子,便也直接开口道。   话里的意思便是:我知道你们没有便宜太多,但是这是头一回合作我也愿意多花一点,就当交个朋友,以后还会有合作的机会。   胡山海和古雨都是聪明人,一听就懂了,笑着道:“就喜欢同你这样的爽快人说话。”   沈若今日带了银票出来的,是打定主意要合作了,现在就等着拟好契约后同他们签字。   上面的条例写得清楚明白,沈若看过之后点点头,表示没有问题。   古雨笑着给沈若斟茶,柔声道:“辛苦沈老板坐着等等,能签合约的人马上就来了。”   “不辛苦,你们这儿有吃有喝的招待我,我就在这儿略坐坐有什么辛苦的。”沈若笑着说道。   他眉眼弯弯的真诚尽显,同他们谈合作确实十分爽快,也没有太多的弯弯绕绕,就挺好。   胡山海和古雨本就对他有些好感,更存了些未来搭上关系的心思,现在沈若能找他们定制这东西,保不准就在“珍宝居”上卖爆了,到时候对自家的生意自然也有好处。   他们对“珍宝居”显然十分感兴趣,家里还有叫下人去摊上买回来的东西呢!   很快外头便有了动静,一个汉子抹着汗从外头进来,大声喊着:“阿姊,我是真不乐意来你们这儿,热得很。好不容易一个多月没来,怎么今儿这么着急喊我来?诶唷瞧我这一头的汗!”   古雨听见声儿了,顿时嗔怪道:“乱喊什么,没见着有客人在?叫你回来签契约的,结果你倒好,一回来就抱怨。”她恨不得冲过去拍他两下。   胡山海脸上带着点无奈的笑。   沈若瞧见来人,茅塞顿开,难怪他会觉得胡云和胡云的娘面善了,这喊古雨阿姊的人不是古桐是谁?!   古桐一边念叨着一边朝里头看,瞧见意料之外的人顿时惊讶地瞪大了眼睛。   “若哥儿!你怎么找到这儿来的?”   “古桐,好久不见。”沈若失笑,同他打招呼。   镇子真小。   前有自己同许氏布庄合作后发现许歆文竟然是许亦方的外甥女,后又有自己要同胡家黄铜厂子合作,结果竟然这厂子是古桐的阿姊和姐夫一同管理的,甚至他就是那个名义上的管理者!   结果这人还跟他在同一条街上摆摊呢。   人家在最外围摆摊,是把节俭刻在了骨子里了,谁能猜得到一个在最外围卖草编小物件的摊主竟然是胡家黄铜厂名义上的管理者呢?   胡山海和古雨也吃惊,没想到他们竟然会认识。   “你这小子,认得沈老板竟也不同我们说。”古雨作势要打他。   古桐立刻讨饶道:“那我如何知道若哥儿要来找你们谈生意啊?况且我以前说过啊,他就是好久之前买走你们家那四个残次品汤婆子的沈小哥儿啊!”   “……”胡山海和古雨还真没回忆起来,他们做生意的人太多了,而且姓沈的人那么多,谁知道先前做过一笔生意的人是沈若啊!   沈若微微一笑,说道:“本以为今儿是咱们是头一回生意,没成想竟然是第二回 。”   “上次多谢你们卖给我汤婆子,而且说是残次品其实里头还有一个好的。我都记着呢。”沈若一直记得这件事,只是当初没有想过未来会碰上,毕竟当初买到被“李记杂货铺”垄断的汤婆子就已经是机缘巧合了,而且是古桐跑回去拿的,他根本没有能跟去瞧上一眼。   但没想到兜兜转转竟然能遇见,沈若十分感念当初,就是有了这四个汤婆子才能将那些旧布熨平整,继而他才能请人帮忙做东西,之后拉去集市上卖。成为“珍宝居”的前身。   这还真是一环扣一环,没想到一切又回到了原点。   他现在不买汤婆子了,而是要找他们定做新的东西,但这种种巧合叫他与古桐不由地有些欣喜。   “嗐,那时候就剩下四个了,我弟说有人想要买,我便随手给了。”古雨摇了摇头说道:“不值一提。”   “可你们还是将这些卖给了我。”沈若不管其他,只看自己拿到了切实的好处。   将先前的事儿同他们说了,要是没有汤婆子那旧布就无法焕新,更不可能做到那般平整,这确实是非常有必要的,而且那时候自己还没有多少钱,身上只有从蓝帆那儿坑来的第一笔定金,所以很感念。   他们听了沈若说的事情也都有些感慨,特别是胡山海,他道:“原是如此,没曾想到我们胡家铜厂与你的’珍宝居‘竟然有如此渊源。”   古雨同胡山海对视一眼,在看了眼面含惊喜的自家弟弟后,说道:“既然咱们关系这般近,那黄铜我按成本价给你,只要你出工费和模具的费用就成!”   “这不成,你们怎么能一点都不赚?”沈若知道做生意不容易,他们也太实诚了些,哪儿能一点都不赚呢?沈若不答应,不仅仅是心里过意不去,也想到更长远的地方去了。   如果以后真的卖得很好,那人家还是成本价出自己,叫人家看了不一定会乐意。这时候的提议,沈若将之框定为“头脑一热”,他是必须要拒绝的。   为了以后的稳定合作,让合作伙伴吃亏并不是一项十分明智的选择。   做生意讲究的就是个“合作共赢”啊。   “就看在咱们如此有渊源的面子上,而且我家云儿仰慕顾秀才已久,要是能得到他的几分教诲……”古雨说着就将声音放轻了,她其实不仅仅是想要同沈若攀关系,还想着自家儿子未来要是可以和顾允搭上关系去同人家学上一点,那对他未来科举考秀才自然就更有把握了。   沈若不能替顾允做决定,但是他可以帮忙问问顾允愿不愿意。他不太好意思地摸了摸鼻子,虽然感觉只要自己提了顾允肯定会答应。   他想了想后说道:“顾允他这两日都会在学院当中,正好有些事儿,也许就能教导到胡云呢。”   得了这个消息的胡山海和古雨果然十分高兴,古桐劝沈若道:“若哥儿,他们俩可抠,愿意给你优惠你就赶紧答应了,要不然我怕他们后悔。”   古雨笑着过去揍他,“这么说话呢,咱们签契约写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自然不会抵赖。”   沈若哭笑不得道:“这一回就按先前说好的来吧,要是这批东西好卖我便再来同你们定,到时候定的多了再给我些优惠就成!”   他想了个折中的法子。   胡山海想了想后说道:“那好,若哥儿你有这般气量叫我赞叹。那模具的钱我不收你的!”要是别人听到只要成本价肯定就一口答应下来了,但是沈若却不会这样,他还是想叫自己也能赚到钱。   这样的合作自然叫胡山海舒心了,他也乐意再让出一点利益。大头他不愿意接着,那就再让一个小头。   沈若因为已经拒绝了一次,不好再拒绝,这样就不是客气而是虚伪了。算是承了他们的情。   同古桐将契约签好,胡山海说:“最快五日内就能出货。”   “我能每日来拿一点做完的么?想带回去加工,之后放到摊子上试卖。”沈若解释道。不知道这里能不能提前拿,一般工厂订货都是全部出了一起拿的这样不至于弄混记错数字。   “别人的话不行,你的话可以。”古雨说道。   这就是给他开了后门了,毕竟过来拿一点拿一点要耗费人力记录拿走了多少,对于产能每日都极大的炼。铜厂子来说,确实有些麻烦。   “多谢。”沈若想着到时候就能叫自家阿兄过来接货,直接带回家去。雨衣也可以叫布艺作坊中的婶子们做起来了!   沈若将黄铜与工钱都结清了,之后便是看黄铜能不能用完,多退少补。   沈若不担心他们会在炼制的时候坑自己,毕竟人与人之间还是有些信任的,沈若对他们的印象还算不错。   古桐高兴不已,这段日子因着每日都在摆摊也很少往储水街中心去,他们是好久没有见过面了。   胡山海和古雨一起送沈若出来,知道以后可能是沈丰过来拉货,便点了点头。指了另一扇大门,那边便是正门了。   沈若和古桐正好顺路便一齐往储水街走去,古桐听沈若说把孩子带来了,顿时就来了兴趣。他们也算是朋友了,还没见过沈若的孩子呢。   “在许氏布庄呢。”沈若一想到自家崽儿就忍不住面带微笑。   “那我要去瞧瞧,你同顾秀才长得都这么好,孩子肯定也很好看。”   沈若一点头,低调的他就在自家崽儿身上高调了一把。   “是呀,小云吞长得比我们都好。”   自家崽崽谁见了不说一句可爱?人人都夸他是小仙童呢!   作者有话要说:   -   明天宠幸万贵妃~你们一定要来哦,爱大家嘿嘿! 第240章   沈若再回来的时候还没往许氏布庄进, 一打眼就瞧见自家崽现在正躺在自家阿兄的臂弯里头,许歆文在边上瞧着,他们就站在“珍宝居”的棚子当中。   前头不少客人排起队伍, 沈丰便一边抱着小云吞一边招呼客人,倒是一点儿不耽误。   小松最先发现了沈若,立刻打招呼,这下所有人的视线全都跟向日葵花向太阳似的转了过来。   没等沈若走上前,许歆文便快速从棚子里小跑出来, 歉疚道:“若哥儿你可算回来了,小云吞找不见你总哭, 止也止不住, 我没法子了就说带他出来找,到了你阿兄怀里才不哭了。”   沈若一听小云吞哭了,就立刻往棚子里去。   跟着他来的古桐也抬步跟上, 许歆文这才注意到沈若身边还跟着一个汉子, 但她顾不上别的,只希望若哥儿不要生气, 毕竟她可是放过豪言壮语说一定好好照顾崽崽,连根头发不会掉的。   结果崽崽哭得那叫一个惨,伤心的哭嚎, 不知道的还以为沈若不要他了一样。   小云吞哭累了正窝在沈丰怀里, 沈丰招呼客人时候的动作带着他走来走去倒是转移了不少注意力, 但是小脸上的表情一直都是愁云惨淡的,要不是沈丰身上有家里熟悉的味道, 他还是想哭。   “乖崽, 阿爹来了。”沈若进到棚子里冲小云吞伸手。   半个时辰没见, 小崽崽原本白嫩的小脸就哭得布满了压痕, 眼皮子都通红,瞧着像个粉红小耗子,瞧着可怜巴巴的。   小崽崽瞧见自家阿爹了,眼眶里立刻就蓄满了眼泪,委屈地不得了。   他现在不嚎了,只抿着小嘴,眼泪水啪嗒啪嗒顺着脸颊往下掉。   在沈丰怀里就要仰着半边身子往沈若那边倾,沈若立刻两手托住,把他抱进了自己怀里。   “先前听他哭声,叫人心里怪不得劲儿呢。”有客人感慨道。特别是家中已经有自己孩子的客人,听见小孩儿哭就觉得心里头不舒服。   更何况他们都瞧见了是这么漂亮的小小哥儿不住的哭,就更觉得心疼了。   沈若只会比他们更难受,本以为拿张帕子起码能叫崽崽在这儿待上半个时辰的,没想到这孩子反应力这么快。   沈若同沈丰一点头,冲周围客人们道了句歉,还是有许多人不喜欢孩子哭闹的,会觉得心烦,不是每个人都要体谅孩子哭声的。   周围客人连连说“不用”,还有的客人瞧见小孩儿窝在阿爹怀里立刻就换了神情,没忍住打趣道:“还小呢,是离不得阿爹的年纪。沈老板以后做啥都带着他呗,瞧着可乖呢。”   “是啊,先前抱出来的时候哇哇哭,可叫你哥抱着之后很快就不哭了,也不打搅你哥招呼咱们,乖得很。”   沈若有心想带着小云吞,但是毕竟谈生意是一件正式的事情,带个孩子去像什么样子啊。如果是熟悉些的人家可以体谅那没关系,但是头一回去的自然不好带上孩子一起去,这显得对这次合作不太正式。这就是礼貌问题了。   不过小云吞乖巧是真的,哪怕他要哭,但抱着他的沈丰有活计要做,他就也忍住。直到沈若回来才忍不住委屈巴巴地掉眼泪。   沈若心疼地拿塞在他衣襟里的帕子给他擦眼泪,外头还有风,阿兄是个汉子没那么细致,眼泪没有擦干要是受了风很容易皮肤就起皱了,有时候还会干痒。   崽崽皮肤嫩,很容易出问题的。   沈丰继续招呼客人,沈若同他说了一声就带小云吞进去布庄,许歆文心里不好过,跟在后头往里走,古桐见她脸色不太好,低声关心了两句。   许歆文完全被小云吞牵扯了心神,听到边上人说的话只敷衍的“嗯嗯”两声。   沈若一进来就先要了温水,他要给崽崽洗把脸,顺便再要一点凉水给崽崽敷一下眼睛。   “真是个小哭包。”沈若细心擦去他脸上的泪痕,揉捏他的小脑袋安抚,问道:“就这么离不开阿爹啊?”   小云吞用鼻音哼出一个“嗯”字。   沈若失笑,古桐在一边瞧着简直奇了:“若哥儿,你家孩子才这点大竟然就能跟你互动了?还会应呢。”   “约莫是经常同他说话,说得多了他就会回一回。”沈若没有多说,毕竟这个月份的孩子“嗯嗯啊啊”的语气词还是比较容易发出来的,像喊人那种确实比较少出现。但也不是没有。   小云吞待在了自家阿爹身边顿时就安下心了一样,一手紧紧地抓着沈若的衣襟,像是生怕自己一下子没注意阿爹又不见了似的。   一上午都没睡觉,还哭了好长时间,他又饿又困,沈若给他喂温好的牛乳,之后给他拍奶嗝儿哄睡。   许歆文和古桐就在一边看着,丝毫都帮不上忙。瞧着若哥儿如同行云流水一般照顾小云吞,许歆文回想起自己的手忙脚乱发觉还真是惨不忍睹。   要照顾孩子还真不是自己想象得那么简单的。   她在边上安静地瞧着沈若——长身玉立的小哥儿,抱着一个软乎乎的小宝贝在雅间当中兜圈子,拍背哄睡的动作那么温柔,偶尔还亲昵地讲几句话,暖得能将人的心都给融化掉。   等崽崽睡着了,沈若才把注意力挪回来,发觉冷落了朋友他有些不好意思道:“抱歉,我一时间只顾着孩子,你们……”   “没事,我就是跟过来瞧瞧你的孩子,这下看见了算是圆了我的好奇心。”古桐轻声笑着抓了抓后脑,感叹道:“瞧你哄孩子让我突然就想起我娘了,打算今儿收了摊之后回老家去看看她。”   沈若没想到自己的举动还能勾起古桐的思乡之情。   许歆文也摆摆手,走到沈若面前:“若哥儿,对不住啊,我……”   “没事,小云吞太依赖我了,又不是你把他搞哭的,愧疚什么?”沈若笑起来,打趣道。   “他一哭我就不知道该怎么办了,唉。”许歆文瞧着沈若怀里安睡的小崽崽,几乎所有赞美的词都能加诸在他身上。冲她笑起来的时候就像个暖洋洋治愈人心的小太阳。   “这很正常啊,以前我头一回遇见也是这样的,完全不知道该怎么办。就我刚生小云吞下来的时候都是我娘照顾他,我甚至连怎么抱孩子都不清楚,生怕不小心把孩子伤了。”沈若回想起以前的事儿,心中颇有些感慨,现在小云吞已经从那么点大长到现在这样,真的很神奇。   瞧许歆文还是有点郁郁,沈若便说:“小云吞刚生下来的时候红彤彤皱巴巴的,一点儿都不好看。像只水猴子。”   他这么一形容,许歆文和古桐都没忍住笑出了声。   古桐道:“刚生出来的孩子好像都那样儿,得养几天才能慢慢变好看呢。”   “是啊,但是我头一回瞧见心想:这真是我生出来的?好丑,怎么会这么丑。”沈若笑着摇摇头,那时候他是真觉得自己“好竹出歹笋”了,明明自己长得也还算挺好看的,怎么生下来的孩子这么丑,甚至还在想是不是孩子的另一个爹基因太差了才会这样呢。   结果后来小云吞是真的越长越好看了,完全就是照着两个爹的优势长的。   不过那时候沈若已然认命了,哪怕崽崽再丑那也是自己的孩子,对他的爱并没有因此削减。   沈若同他们说了不少小云吞更小一点时候发生的趣事,许歆文听着听着就感觉好像自己也参与了进去一样,对小云吞有了更多的了解。古桐在听到小云吞竟然会尿抱他的不熟悉的人,更是叹为观止。   甚至还有许歆文在一边现身说法,说她就被尿过一回,那语气甚至还有点小炫耀。古桐也不知道是不是自己感觉错了。不过现在小孩儿好不容易被哄睡,他就是想抱也开不了那个口,要是把小云吞闹醒了就不好了。   小崽崽睡着了都还一直抓着沈若的衣角,沈若心窝暖暖的再没放开过他。   临近收摊的时候沈丰去将要买的针头线脑都给买上,随后便驾车去储水书院接人,沈若抱着小云吞同许歆文告别,也跟着一同去。   回村路上,二狗背着自己的小书包摇头晃脑地分享着自己今日在学院中发生的事儿。   “顾叔叔好厉害,今天他教我们《九九乘法表》了,说要和别的班比拼呢。”当着顾允的面二狗也完全不避讳地开始夸,笑容满面地冲着小云吞就开始背乘法表,那语气就跟说顺口溜似的。   小云吞也不管听不听得懂,向来都很捧场,两只手啪嗒啪嗒地拍着,给二狗鼓劲。   二狗立刻上头,仰着头把乘法表翻来覆去的背。根本停不下来。   沈若瞧了顾允一眼,那视线好像再说:你就是这样教他们背的?   顾允沉默摇头,还真不是。只是这乘法表确实朗朗上口,也好记忆,二狗就爱翻来覆去的念叨,这种情况已经持续了一下午了。   听着恐怕回到家二狗还消停不下来。   沈丰头一回听着的时候欣慰不已,自家儿子可真厉害!   再听上个两遍三遍的时候也还行,但没想到二狗就像个小和尚一般一直不停地念叨,就跟上瘾了似的。   沈若觉得他再念下去真得被他清亮的童声说的“一一得一,一二得二”给洗脑。   抑扬顿挫的,不知道的还以为在唱歌。   小孩子一旦学会了新鲜的东西都爱显摆,沈若自己小的时候也是一样的,刚学会从一数到一百的时候,就硬生生拉着已经困到不行的外婆开始数数,结果自己还没数完外婆就呼呼大睡了。   显然催眠效果非常好。   二狗这个催眠的效果也不错,看小云吞一开始还啪叽啪叽鼓掌,现在已经开始掉哈喇子睡觉就可见一斑了。   等回了家,二狗更兴奋,去阿爷那儿背一遍,阿奶那儿背一遍,还去自家阿娘那儿背一遍。他们一开始也跟沈丰一样,直夸二狗聪明又出息,到后几遍就麻木了。   家里人无一人例外,全都听二狗一直不停地念叨,李善桃觉得再听下去自己都快要会背了!   “行了行了,二狗你快歇歇,不要再念了。”李善桃阻止道。   二狗停了没一会儿,瞧见家里四只羊就开始“二二得四”,瞧见马儿就喊了声“一一得一”,还真是运用在了生活中,就是频率实在是太高了一点。   沈若怀疑二狗这孩子夜里睡觉脑子里会不会都是乘法口诀表,要是大半夜的说梦话嘴里还蹦出个一两句的,可真有够吓人的。   家里人感觉二狗魔怔了,但沈若却十分能够理解,这就跟他们以前那种被歌洗脑是一样的,眼睛一闭上脑海中迅速就闪现歌声和歌词,还是亮闪闪的加粗字号,叫人不跟着唱都难受!   沈若以前还看过一种视频,是网友剪辑出来的名为《不跟唱挑战》,很少有人能够成功,头一句出来就忍不住要跟着高歌一曲了。沈若愿称之为“精神荼毒”,很难用科学来解释,但客观存在这种情况。   毕竟上一次脑海中疯狂循坏的歌曲还是《我和我的祖国》,沈若太懂二狗现在的感受了。   沈家人刚吃过夜饭,正在拾掇桌椅,外头的院门就被敲响,李善桃正握着笤帚扫地,立刻将笤帚往院墙上一靠就去开门。   外头是拉了辆独轮车的沈木和他徒弟三人。   李善桃一瞧不用他们说就知道是来找若哥儿的,便喊沈若出来。   沈若正在给小云吞喂牛乳,“你来喂,我出去瞧瞧。”   将还有小半碗的牛乳递到顾允手上。   “好。”顾允有模有样地给崽崽喂奶,小云吞瞧见沈若要走还一个劲儿要伸手抓他,小手被顾允轻轻捏住。   这样沈若才能走成,不然又要抱着崽崽出去了。孩子长大了点之后倒是越发黏人了,以前还小点的时候可不会这样。   小云吞瞧着阿父还在,只动了动手和脚就消停了下来,继续喝奶。   “若哥儿,快过来,沈木他们找你来了。”李善桃冲他招手,呼唤他过去。   沈木瞧见沈若了,就将独轮车上装着的东西都给卸下来,三个徒弟都来帮忙,很快就摆在了院子里。   原来是先前沈若定的婴儿车、婴儿床好了,因着先前想过要给徐屠户家的猪宝儿也送一套,所以就耽搁了一些时间,上面的小设计全都是沈若琢磨出来之后,沈木慢慢完善的,毕竟是要给小婴儿用,所以安全性自然是排在第一位。   那婴儿床和婴儿车上面是一根倒刺都找不着,边边角角也被打磨的极为圆润,上面还上过桐油了上手光滑。   沈木有些不好意思地道:“近来木工厂单子太多,你要的这四样可算是赶出来了,但也拖了不短的时间。”他拿到这两样东西的图纸的时候正好是和那“丰粮筒”同一天,结果筒子都开始售卖了一段时间了,这俩才刚晾干桐油呢。   “辛苦了,慢工出细活也挺好。”沈若爱不释手地摸了摸婴儿床的栏杆。   “诶唷,瞧着是真不错,这滑溜的。”李善桃也跟着去看,一开始还不知道是什么东西,但听若哥儿说过给小云吞定过单独的小床和小车呢,那肯定就是了。   要把木料做的光滑确实比较费时间,而且这两样东西上头还有沈木亲自雕刻的花纹,是各种各样的瓶子按照顺序排列,寓意着“平平安安”。   沈木的徒弟开口道:“师傅做这个可费心了,都是他亲手做的,咱们只能打打下手。若哥儿你觉得怎么样?咱们师傅的手艺是真不错吧?”   “何止是不错!”沈若将婴儿床上的小机关都打开来试了试,用起来特别好,还能调整婴儿床的高低!在不用来当床的时候,还能将床面抬高当做一个换尿布台,这样就不用总是弯腰去弄孩子,别提多方便!   沈若给沈木竖起一个大拇指,夸赞道:“做得太好了,把我想象中的婴儿车和婴儿床都给造了出来,不愧是你。”   沈木摸摸后脑笑道:“是若哥儿你设计得好。”   沈若立刻叫停:“可别互相吹捧了,是我设计出来的不假,但也只是一个雏形,做出来还是有些问题没有完善的,但你加了你自己的想法之后,做出来我看着就觉得特别好用。”   沈若先前有些别的事儿占据心神,就没有多分心思给婴儿车和婴儿床了。没想到沈木做出来的比他图纸上画得还要好!   有很多微小的细节都被完善了,而且能看得出来制作者有设身处地的为孩子考虑,体现出满满的用心。   这婴儿床功能十分多样,婴儿车可以折叠,哪怕是放到现代去也是相当炸裂的组合。   沈若迫不及待就想给自家崽崽试试这婴儿床,婴儿车因着地面不太平整而作罢,这车还是比较适合放在家中地面铺设青石砖的人家。   沈木自然也想瞧瞧做出来的东西叫小孩儿用上之后如何,于是将那三个徒弟喊走了,叫他们把独轮车推回去,之后在木工厂中继续出活儿。   他就“消极怠工”一会儿在沈若家里瞧瞧这成品给小云吞用上之后是真好还是假好。   李善桃也好奇这功能多样还能百变的小床,外头的动静家里人也都听着了,出来瞧一眼。一听是给小云吞定的小床和小车都忍不住出来瞧。   沈若屋里挤不了那么多人,干脆就趁着天还没黑,把崽崽抱出来。那婴儿床就摆在了院子中央。   李善桃一听要让小云吞睡,立刻进屋去拿了薄被子叠一叠往床上放了充当垫背,还有一个小布包当做枕头。   顾允抱着小云吞出来,这孩子刚喝完奶正打嗝儿呢,小脸蛋上的肉都一颤一颤的,瞧着可爱极了。   拍的差不多就把小云吞放在了小床上。   他到了陌生的床上也不会抗拒,立刻就伸手抓住了上面垂下来的小带子,这里是沈若刻意设计出来之后能在带子上缝上布做的小玩具的,这样能锻炼崽崽的注意力呢,也能叫躺在里面的小孩儿没有那么无聊。   这是床上可以拆卸的配件之一,婴儿车上也有相同的配置。   边上的栏板也是可以调节高度的,等到小云吞长到容易翻身“越狱”的时候,就能将边上的栏板升高,这样就不至于滚下来。最高能达到成年人膝盖往上那么高,再高就没有必要了,要是孩子长到那么高自然也不用睡婴儿床。   小云吞睡在小床里面四处看看,这小床一会儿边上拦着的东西变高一会儿变矮,没一会儿他睡着的高度变低又变高。   二狗在一边瞧着觉得这小床好好玩,问小叔能不能把他也抱上去,现在婴儿床的高度比起一般的床都要高一点。沈若抬手就把二狗抱上去了,他年纪还小倒是还能躺进去,就在小云吞身边窝下。   边上围栏的稳定性也不错,二狗后背是靠在栏板上面的,一点儿都不会摇晃。   也可以只开一边栏板,方便上下,要是把栏板全部放下来,把高度调整成和家里的床铺一样高度,还能当做拓宽床铺来用。   “瞧着好用,等以后小云吞大了这婴儿床还能留着堆东西呢。”李善桃摸着那婴儿床的栏板说道,这东西要是只是一张床,那就是又碍事又占地方,还不如带着孩子一起睡。   但是这小床能用上能做的事情多了,像这样的东西李善桃便觉得特别好。   那四面栏板一放下来,床面平平的要是不睡人甚至还能当一个桌子!   沈若笑道:“等咱们家新屋子建起来,多得是房间让你堆东西,哪里就要用到这婴儿床了?”   “也是,”李善桃哈哈笑,说道:“等咱们小云吞长大还要好多年哦,这小床就叫他睡着,等他长大了睡不下了就给他收起来,等他以后生了孩子再拿出来给他的孩子睡!”   沈若一头黑线,小云吞自己现在都还是个崽崽呢!他娘怎么都想到那么久远的以后去了!   老一辈人经历过吃不饱肚子的日子,就喜欢屯东西,那些破烂的衣裳也都舍不得丢,全都被李善桃整整齐齐的收好堆着了,也就是沈若打算靠布料起家创业做布艺小商品之后,李善桃才将那些破布头都拿出来全部剪碎做了千层底。   也算是物尽其用。   但是家里囤的东西还是有不少的,沈若最佩服他娘的一点就是囤了那么多杂七杂八的东西都能被她见缝插针的收拾齐整,从外头看一点儿不乱,而且什么东西家里有或者没了,他娘都知道,放在哪儿也能立刻就给找出来。就比如先前沈若拿来做奶茶的那半块陈年茶饼就是这样。   这真就是生活的智慧了。   他娘喜欢收纳,沈若便想着家里造新屋子自然还要准备两间库房,到时候随着自家阿娘折腾。   顾允瞧见这婴儿床便想起以前同若哥儿说过的话,小云吞以后自个儿睡小床是真挺好的。   沈木瞧着这婴儿床确实没啥毛病,想起工厂里头不少人托他问的话,他憋红了一张脸。   在做木活儿上面沈木向来是自信满满有人问起来那就是一个口若悬河,但是一遇上别的事儿他就有点儿不知道该如何开口。   沈若注意到了,便开口问道:“有什么事儿?”   他这一句话无疑解救了说不出口的沈木,他吸口气说道:“就、就是工厂里人瞧见我做好了这个,那些家里有孩子的都来问能不能给他们也做一个。我就说,这是你设计出来之后找我定的,我不能随便给人做,得叫他们先来问问你。”   “然后,这群人一听我要来给你送成品,就叫我帮着问一声。他们这会儿还在赶工做那’丰粮筒‘和’摇摇椅‘’折叠躺椅‘’吊篮‘脱不开身来。”沈木一口气说完之后大松了口气。   他看向沈若。   沈若闻言诧异一笑,他原本想做这婴儿车和婴儿床就是为了给木工厂提供一种能够经久不衰一直有人需要来购买的“拳头产品”,原来他竟然是忘记说了吗?   “可以,这两个就是为了做出来之后能放在木工厂里头造了拿去卖的。”   当初要做这俩的时候不仅仅是因为自家崽儿可以用上,自然也希望能销往其他的地方,这样木工厂也能一直运转下去。   毕竟像“若斗”和“丰粮筒”那都是有时效性的,最常用的时候也就是在称粮税期间和播种期间,其他的时候哪怕这些东西也能有别的作用,但是那些时候必然是购买的淡季。   但是“婴儿车”和“婴儿车”却不同,大宇每日都会有新生命诞生,那么一个好的婴儿床确实能够提升人们的幸福感啊,况且有这么多功能。沈家村人现在有了点钱之后追求便也不再是以前的能吃上饭就行,他们也想给孩子更好的生活。   多少人家的孩子七八岁大还跟爹娘挤一个被窝的?造不了新屋子,要是可以给孩子弄一张小床那也很不错。   而且最关键的婴儿床玄机还没有显露呢,这是可以拉长的,床板之间有连接,拉长之后大人也能睡!   沈若差点儿就把这事儿给忘了,这会儿把崽崽抱起来叫顾允抱着,之后便去摆弄那张床。   沈木也过来帮忙。   “这是做啥子?”沈大山好奇问道。   只见他们动作迅速,一张小床很快就被拉伸开了,底下还有固定的木板放下来,竟然成了一张大床!   只不过木板间隔处会有细长的窟窿,但是用上沈若提出的床垫一铺,那肯定就不会硌人了。   “这东西还真不能拿来堆东西,”李善桃简直是开了眼界,这可比单纯的婴儿床要更加实用了,“这又能变成大床的啊,那小云吞长大了也能继续睡呢。”   沈若笑说道:“是啊,不过这个宽度变不了,但就这样窄窄的也还行,要是和自家的床铺连接在一块儿那就能将小床拼出一张大床了。”   “这个好!”沈丰牛眼睛一瞪圆大笑道:“这还有一张能卖给我不?正好嫌床小了,让二狗睡拼出来的这张。”   听他说床的事儿,柳杉脸一红。   “小云吞暂时还是跟我一起睡,这床阿兄你搬走吧,你们那张床三个人睡确实有点挤了。”沈若道。   “成,阿兄不同你客气。”沈丰乐呵呵笑道。   李善桃嗔怪道:“咋?怎么小云吞的东西都要抢了?”   “一家人不说两家话,另一张新的我先前就打算送去给徐屠户家,之后小云吞的再订一张就成了。”沈若并不在意这些,倒是先前竟然没想到说要给二狗弄一张,只想着等以后造新房子要给二狗留一间学习用的书房呢。   “小云吞答不答应?”沈若去问噗噜噗噜吐口水泡泡的小云吞。   小云吞用鼻音“嗯”了一声,还挺响。   这下叫周围人全都忍俊不禁的笑了。   “这小家伙,”李善桃笑得不行了,问小云吞道:“那你的小床阿奶能睡不?”   小云吞又“嗯”一声。   “阿爷呢?”   “嗯!”   ……   只要问,小云吞都“嗯”,沈若坏心一起,问道:“那你以后每天都自己睡小床好不好啊?”   顾允也看过去,期待小云吞的回应。   小云吞一个“嗯”还没出来只听到一声“哼”的气声儿,立刻收住了。   “嗯?”沈若还真就奇了怪了,他的崽儿真能听懂他说话吗?   小云吞小手一摊,就要沈若抱。   沈若失笑,抱过他:“这是就要和阿爹一起睡么?”   小云吞:“嗯!”   这回是真的应得又快又响亮。   顾允:“……”   沈若注意到顾允的视线,分明古井无波,但他却能从中读出一丝无奈来。   先前他们曾谈论过,决定要让小云吞自个儿睡的,要培养崽崽的自我独立意识。但是这会儿小云吞不想同自己分开的心思叫沈若脸上不由带起温情的暖意。   沈木送完东西看完就准备走了,顺便将这个可以放在木工厂制作的好消息告诉大家去。定价还没有定,这个还需要村长和各位族老们一起做决定,每每到这时候沈若和顾允的意见也会被纳入讨论。   这东西能变换形态,做起来也十分繁琐,步骤极其细致,一点儿毛刺都不能用。这搁在现代都得是高级定制了,所以价格沈若直接定了个普遍木头床铺的三倍价格,也就是一两半。   那“折叠躺椅”都卖上五贯钱了,那能变换形态的婴儿床自然更贵,这手艺在这儿了,而且耗时又费力,自然价格会高。   为了让所有想买的人哪怕是预算不足的都能买上,沈若也提出了“阉。割版”。   功能最多的一两半一张,可以变成大床,可以抬高抬低,具备所有功能;还能做只能抬高抬低的,一两银一张;最便宜的可以是只能放下栏板不能调节高度的,这个就只要半两银子也就是五贯钱。而那些配件,例如扣在上头垂下玩具可供孩子抓握玩耍的,三种都包含。   都是“婴儿床”但价格越贵那自然功能越多越豪华,价格便宜些的也比市面上那种固定不能改动的婴儿床要好一些,自然不愁销路。   沈木虽然对这些不太通,但他记忆力没问题将沈若说的话到时候原封不动地说给村长和族老们听就成。   那婴儿车也是同理,婴儿车比起婴儿床更小一些,也能调整高度,但是这个却无法拉伸了,只是能够推着出门,而且顶上还做了能够遮阳的小顶棚,之后上上布料就成。   到了夏季挡上纱布还能防蚊,也是十分不错的。   这婴儿车就更像是一个婴儿床的附属商品,沈若便提了一句,要是可以这婴儿车可以当做购买最全功能婴儿床的赠品。也可以单独拎出来卖,价格便同“折叠躺椅”一样,只要五贯钱。   这个能叫十个月以内的孩子睡在里头,但再长大点就用不了了,只能给婴儿用的。   那“婴儿床”功能最全的版本就不仅仅只是婴儿可以用,等孩子成长能慢慢拉长床板,长大了都还能继续睡呢!   顾允又承担了取名字的重任,大宇的婴儿床并不叫这么浅显的名字,叫作“春。凳”。   沈若知道这个名字,因为后世总是会被人误解是一种性。暗示,但其实这种凳子就是摆在床边比床铺稍微低矮一点的可以当做小床的东西,有些人家会给小孩儿睡。不过在大宇一般人家并不会给小婴儿准备床铺,大多都是和大人一起睡的。   叫“婴儿床”其实也行,就是和“木箱子漏斗”“播种筒子”一样显得格外直白,没有那么好听。   所以还是想要一个好听的名字,毕竟这东西卖的贵,值得一个好听的名字!   沈若期待的视线对准了顾允,不知道他能想出什么样的名字来。   顾允果然不失其所望,想了想后清凌凌的嗓音道:“’婴儿床‘可叫孩童睡梦中成长,孩子越长大就越有智慧,且这多变的形态就是若哥儿的智慧凝结而成的设计,不如……就叫它’智慧床‘吧。”   “感觉不错,听着这名字感觉能越睡越聪明呢。”李善桃第一个响应,笑着说道。   “智慧床?”沈若顺着他的思路往下想,那阉。割版本的叫什么好呢?   “那不如这三种婴儿床就叫’智慧床‘,’中智慧床‘’小智慧床‘?”沈若思来想去也就只能想到这个,毕竟功能阉割过了,那肯定不能叫“智慧床”了。   “可以,我觉得不错。”顾允立刻道,速度快到沈若觉得他都没仔细听似的,无论自己说啥他都觉得可以。   沈若内心默默捂脸。   沈木也没有异议,觉着特别好。那少了点功能的叫“中”“小”就很直观了,让人一听就知道是什么款式。   “那就叫这个!”沈若拍板道,家人也觉得这个名字好。小云吞开心地鼓起掌,不论听不听得懂,这动作显然表示他也十分赞成。   还有婴儿车,顾允思考片刻后说道:“车走大路,不如就叫’景行车‘吧。”   沈若点点头,若有所思。   周围其他人并没有听懂,顾允便解释道:“取了’景行行止‘中的前二字,意思便是’人的德行就像大路一般,比喻为人要行事正大光明‘,希望孩子未来能成为一个有德行,光明磊落之人。”   二狗在一边疯狂点头,感觉自己都要得到升华了,顾叔叔真的好有文化!   “智慧床,景行车,顾允你取名字真的有一套!”沈若觉得像这样带有美好寓意的名字特别好,大家都会喜欢的。相比之下自己取出来的都是什么名字啊。   顾允对沈若崇拜的目光很是受用,嘴角微微上扬。   小云吞窝在顾允怀里,听见阿爹的语气变化,也跟着啪叽啪叽鼓起掌来。   “乖崽,你也觉得阿父好厉害对不对?”沈若凑过去问小云吞,这孩子特别爱捧哏,活脱脱像个气氛组。   小云吞响亮地一声“嗯!”将所有人都给逗笑了,顾允脸上也不由绽开一抹笑。   沈木得了名字和点子就要走了,沈家人也没留他,毕竟木工厂是真的很忙。但是忙也有忙的好处,忙起来就证明有钱赚,村里只要是有活计的人都希望越忙越好。   有钱赚的忙让人格外有活力和斗志,要是没钱赚还忙活那就没劲儿,大家现在都趁着“丰粮筒”和“折叠躺椅”这些的爆火,准备大赚一笔呢!   沈木都能预料到等之后“智慧床”和“景行车”开始售卖之后,又该是如何的一番光景了。   小云吞因着年纪小便赖在沈若怀里,争取到了继续同阿爹一起睡的权力,那“智慧床”就搬去给二狗睡了,直接拉开到跟自家床铺一样长一样高度,直接就将沈丰屋里的床给拓宽了不少。   家里人都进去瞧,还往上坐了坐。   确实稳得很呢!   沈若作为设计出来的自然只需要支付木材成本和工费就成,这还是沈若主动要给的,要不然木工厂还真会直接送给沈若两套,毕竟这就是他想出来的东西。   但是自己白拿总归是不太好的,要是有人自诩同自己熟了,或者说未来有亲戚打着自己的名义要木工厂免费做怎么办?这不赚钱的生意木工厂是做还是不做?   所以要杜绝掉一切意外的可能性,沈若可以接受优惠,但不能白得。这是原则。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这沈家村木工厂一开始就说了是全村人共同的,那么就不能有人在其中有白得的利益,就连村长要做东西那也是要花钱的。   没有一个人例外。   只有这样,村里人才会将木工厂当成真正的全村人凝聚在一起的事业,木工厂才能长久的运转下去。   作者有话要说:   -   明天继续日万!~爱你们呀 第241章   翌日, 顾允同二狗一起去储水书院,沈丰继续摆摊,等收摊之后还要去沈若给的地址那里看看今日胡家炼。铜厂有没有出一小批货, 要是有就直接带回来。   而沈若就待在沈家村,找去了周兰家里,要叫干娘帮忙找婶子来做雨衣部件。   “油布家里囤了不少,等今日给大家发完工钱之后,喊手头没活计的婶子来, 能做多少做多少,就是手上活儿要细致一些。”沈若将家里的油布都给拿了过来, 对周兰说道。   “好, 这些日子大家做以前的东西都手熟了,速度快,先前的那些量总是不够分呢。”周兰将手边的册子拿出来瞧, 上面记录的都是每日里分发出去的活计和已经做完拿回来的成品数量。   沈若明白, 这是大家的产能过剩了,于是又开始有了空闲冗余。现在正好自己又有新东西要叫大家来做, 这样就将空窗期给覆盖了,不至于叫想赚钱的婶子们没活儿干。   听周兰说签了契约的婶子里头有几个瞧见那做折叠小马扎和折叠躺椅、摇摇椅、吊篮的人能每日都有活儿,干得热火朝天的, 都有些意动。   说是布艺商品这边需求量不会加大的话, 她们速度快做完之后还能去做那些的活计就好了。   沈若有预料到现在这样产能过剩的情况, 所以早早地便说了暂时不招新人。   “珍宝居”每日售卖商品的数量也已经趋于稳定,浮动也不大, 许多商品都已经开始有积压的库存了, 在这种情况下需要大批量的做同一种商品的情况就需要减少。   这批人同他的布艺作坊签过契约的, 那自然是要多关照一番, 不能说叫那些还没签过但因为那四样东西卖得火热从而赚得更多的人越过她们去。一旦出现了这种情况便会叫她们心里有些不舒服吧,一边是源源不断的订单每日都在赶工,另一边是每日定量做完之后就没有了,两相对比起来确实会有些落差感。   周兰没想到这一点,听沈若这般详细说了,她皱了下眉:“若哥儿,你带着大家赚钱就已经很好了,为啥还要注意着这些?她们这样现在也有钱赚啊,还不少呢。”   在以前村里人能得个赚钱的活计有多难啊,现在有若哥儿带着大家都能赚上不少,这对于大家来说都已经是天大的好事了,哪还能要求这个要求那个?   “一个好的老板自然是要多为员工考虑的,她们既然缺钱那我就得创造更多的东西叫她们能多赚些。”沈若笑着解释道,“而且,我要给她们满足感,觉得签了契约真好。而不是签了契约了还没有人家没签的赚得多。干娘,你觉着要是这数量一直提不上去,她们是会想要继续帮着我做这些布艺商品,还是干脆转去做折叠马扎那些?”   周兰沉默了一会儿,人都是贪心的,哪边利益大就会选择哪边,但自然也会有不看利益只想追随沈若的人,就包括她自己。但是她能清楚知道自己的想法,但人心隔肚皮,别人是如何想的并不能清楚知道。   “可是……”她还想再说些什么。   沈若打断道:“干娘,现在村里不少人感激我牵头带大家赚钱,但是这种感激我是不收的,他们哪怕当面同我说我也不会应承下来,你知道为什么吗?”   “为什么?”   “因为我也是靠着村里人的手艺做出成品来拿去卖钱的呀。”沈若从来没有把这些人当成自己的手下,而是当成同事,自己算是管理者,可以称为是老板,所以他不能不顾着同事们的想法独断专行,要将心比心,这样才能长久。   那些人故而感激自己,但是这个情绪说实话没有太大的作用,沈若不是个喜欢挟恩图报的人,更希望所有人同自己都是合作共赢的。   她们帮忙做东西,沈若给工钱,他把东西拿去卖,能挣到钱。   这就是一个良性的循环,他挣得越多,自然帮助他的人赚的也越多。   关于利益,人情并不算完全好用,哪怕你对一个人的恩情再深厚,一旦触碰到了那个人的自己切身的利益,你很难肯定地说他一定不会胡乱攀咬你一口,毕竟从古至今都有“恩将仇报”一词。   周兰听懂了,轻叹一声:“我活这么大岁数,还没有你通透。村里人的性子哪有那么容易改了,大多都是碎嘴子,有啥事都能给秃噜出去。”   “一个月了,也能瞧出来哪些人是真好的了。”沈若想着正好借着这个契机,将布艺小作坊里的人洗牌一番,如果是想赚快钱眼皮子浅的,心思太多的,那就可以换到做傻瓜机械工作的位置上去。   而那些品性好些的便留下来,沈若打算好好培养。   布艺小作坊总归会一步步成长起来的,沈若有信心。   周兰问,“若哥儿,你打算怎么办?”   “我打算,让她们自个儿做选择。”沈若垂眸一笑,说道。   布艺小作坊的工钱一月一结,正好今日便是结工钱的日子,村里家家户户都有些躁动,有人有心想要去问一问周兰是不是今日能拿到工钱了,但因着没人头一个去便都没去,昨儿个本以为周兰会提一嘴的,结果也没提。大家心里头没有底,又期待又忐忑。   但是若哥儿她们都信得过的,只是若哥儿忙要是忙忘了也是有可能的?   大家做了多少活计都有数,自己总是有法子记下来然后算工钱的,到时候要和布艺作坊对上号。   有人耐不住性子,活儿都先放下了,往熟识的人家去同人家说话。   岑婶家就聚集了三个婶子,都是一起给布艺作坊做活儿的,她人缘好,这会儿来了人她就把手边的活计放下把针线篓子给端去了里屋。   有个心直嘴快的婶子立刻道:“阿秋啊,这有啥好拿走的,咱们不都是帮若哥儿做东西的么?咱们怎么就不能瞧了?”   岑婶合上门帘出来,在折叠马扎上坐了,“我同你们做的东西又不一样,况且先前周兰既然来说了,那照着做就是了。我家里人在的时候我都不做活儿。”   “你家大的小的都在木工厂倒是方便,我家的都在家。这我可做不成,不过他们也不会把我做的东西往外头说吧,又不懂女工。”边上良婶子啧啧称奇,没想到她竟然这么听话,人家说的是“最好不要叫家人也瞧”又没说必须得这么干。   岑婶没再接话,直截了当地问道:“你们一起来找我有啥事?”   “敢情我们刚才说那一堆你都没往耳朵里进啊。”良婶子嗔怪道,随后说,“今儿不是到了要发工钱的日子了么,但周兰啥也没说,若哥儿那边也没动静,还不知道发不发,我心里直打鼓。”   另一人道:“我觉着肯定会发的,若哥儿待我们这般好,哪怕晚几天也没事儿。”   “那契约上写明了是今儿个发,我想今儿肯定发。”另一个婶子道。   “就是还没消息……”   岑婶发觉她们仨视线对准了自己,明晃晃地意思就是想叫她当头一个人去周兰家里问问,或者直接上门去找若哥儿问。   “有什么可着急的,别耽误你们领走的活计,赶快回去做吧。工钱少不了我们的,咱们只要好好干哪里要发愁这个?”岑婶淡定说道。   “话是这样说不错,只不过我还从来没有拿到过工钱,有些期待。”有婶子不好意思说道,毕竟能靠自己的双手挣到钱,竟然还能跟汉子一样去领工钱,这一点就足够叫她激动了。   “我也是,惦记这一天好久了。活儿都有些没心思做,我今儿去溪边洗衣裳时候还听着有人在那儿说,也是等着发工钱的,大家都擎等着呢。”   “是啊,我都想好等发了工钱给家里置办些什么东西了呢。”另一个婶子笑着道。   挑起这个话题,大家就很有话聊,家家户户都有缺东西要置办的,以前没办自然是因为没有钱,她们几家的汉子都在木工厂里做活儿,已然攒了点家底,就更期待自己能像自家汉子一般将工钱带回家去,叫他们吃吃惊呢!   过了一会儿岑婶家的门被敲响了,坐的最近的婶子过去开门,一瞧是村里的皮猴儿,这小孩儿瘦瘦巴巴的,爹娘都管不好,也不知道是过来干啥。   “小猴儿你来找岑婶?”那婶子问道。   在门外的小孩儿眼睛眨了眨见面前这个不是自己要找的人,直接矮身往里钻,跑到岑婶面前喊道:“若阿叔说请岑婶去周婶家领工钱。”   “好。”岑婶应了声。   边上人哗然,良婶子一把抓住皮猴儿的胳膊忙问道:“若哥儿没说喊我也去?”   小孩子站在原地想了想,然后说道:“不是我喊你,若阿叔请我们好些人帮忙来喊人呢,我现在要去喊花婶子了。”他真跟猴子一样灵敏,抽出自己的胳膊迈着两条腿就跑走了。   另三个婶子立刻起身,“阿秋,咱们同你一起去吧,肯定有人去咱们家里喊了。”   “成,那走吧。”岑婶干脆地应了。   良婶子啧啧两声,说道:“还是若哥儿有本事啊,把村里这帮小崽子驯地服服帖帖的,这皮猴儿他爹娘都拿他没法子,竟然能帮若哥儿来喊人了。”   “哈哈我家那小子也总若阿叔长,若阿叔短的说呢,惹得他亲叔都吃味。”边上婶子笑说道,大家忙着做活儿哪儿有空管教孩子,倒是自家孩子当初被沈若细心教育了一下,知道要干净了点儿,还知道不能随便跟陌生人走呢!   “是啊,若哥儿带孩子还真有一手,你们瞧见过他崽儿没有,那养的是真好,我就没见过养得这么好的小小哥儿,生的皮肤白嫩嫩的,额头上那孕痣鲜红鲜红,等长成了可真了不得!”   “他们家不常抱孩子出来,我就见过一回,是真好看。我还记着若哥儿小时候也这么好看呢,就是那时候沈家还穷着,但就是破布包着的也能叫人一眼瞧出来的漂亮。”有人回想起以前,感慨般说道。   那良婶子也道:“是啊,沈家以前过得是真惨。现在是大不一样咯!”   岑婶在一边听着没搭腔,她不是个爱说人闲话的人,也不爱在别人面前多说些有的没的,再加上嘴巴也严,是个很好的倾听者,村里有不少人都拿她当可以倾诉心事的“树洞”。   良婶话音一转道:“最近你们分到的活儿多不?我怎么觉着越来越少了?”   “没吧,不是和之前差不多?是你越做越快了吧。”边上婶子笑着说道。   “我也觉着越做越快了,原本两日做完的活计现在一日就能做完呢。这样不挺好?”   “这哪儿好了,”良婶压低声音说道,“你们没瞧见?那做折叠马扎躺椅那些的人,每日都有活儿呢,我估摸着就这么些日子她们挣得要比咱们一个月还多。”   “不会吧。”   “怎么不会,”良婶眉头一皱,信誓旦旦道:“她们和咱们一样不都是按件算工钱么,那做得多了当然钱就多啊!笨。”   “是这么个理儿,可咱们赚的也不少了啊。”边上人道,她现在就挺知足的了,“那搁在以往根本就没啥活计要咱们的,一年能赚几个钱?怕是连这一个月的工钱的零头都没呢。”   良婶叹口气,“唉,我也就是这么一说。咱们都是同若哥儿签过契约的,按理说同若哥儿更亲近吧,那有多的活计怎的就不叫咱们闲的时候也去做?那些个没签过的倒是每日风风火火的做活儿,肯定赚不少了。”   “可咱们工钱高呀,岑婶是绣图样的,工钱应该更高吧?”边上人随口问道。   还没等岑婶说话,那良婶就直接道:“那也架不住那些活儿多的呀,阿秋绣图样一日能绣上百十个么?那不能啊。”   “也是。”边上人好像被说服了。   岑婶本不想多说什么,此刻却忍不住了,“阿良,你说这话是想作甚?”   良婶“啊”了一声,“我就是觉着不公平,想多赚点呗。”   “在周兰那儿你每日也能分到活计,还不够?”岑婶直接问道。   “嗐,那个我一日不到就能做完了,”良婶摆摆手说,嘴巴一撇,“待会儿见了若哥儿,我想问问他能不能叫我也去做那折叠马扎或者跟阿花她们去做折叠躺椅、摇摇椅和吊篮去!”   “良婶,你要是去了那边可就没空来做这边的活计了啊,”边上人提醒道,“那边我瞧着都是早上吃过早食就去的,等傍晚才歇。就跟上工一样,哪有咱们现在这样能待在家里做活儿舒坦啊。”   良婶夸张地“嗐”了声,说道:“舒坦那就少钱啊!我就是想多赚些,当然哪里活儿多就去哪儿了。”   “你们要不要跟我一起去提?”她撺掇道。   边上两个婶子有些被说动了,只有岑婶无动于衷。   良婶问道:“阿秋,你难道不想多赚些?”   岑婶张口道,“若哥儿画的花样好看,我做这个活计高兴。而且总是能从若哥儿那学到点东西。”   “这话儿新鲜,”良婶一听她竟然不跟自己一边,直接道,“也对,你家丈夫和儿子都在木工厂里头做活儿,每个月工钱都能拿回来好几两银子了吧?你自然不缺钱了。”   沈家村没谁家是不缺钱的,岑婶听她这阴阳怪气的声儿默默走远了一点。她是脾气好不错,在村里人缘也还好,这良婶也算是能说上话,而且还是人家主动贴过来的,那她也都接着。   但是遇上这种情况,岑婶便直接道:“谁家不缺钱,要是不缺还做什么活儿,躺在家里睡大觉不舒服么?你要是想去做那些也没人拦着你,去同若哥儿说他肯定答应,我不想去自然有我的道理,你也别太眼红,你自家不也有个在木工厂做活儿的?每个月能拿回来多少又不是不知道,都是一样的。”   “我眼红?我有啥好眼红你的。到时候若哥儿要是答应,我赚得多了你别眼红我才是!”良婶狠狠噎了下,哼声道,说完憋着一股气快速往前走,像是不想理会岑婶了一样。   边上两个婶子听着她俩打机锋都有点尴尬,平日里瞧着良婶就是同岑婶最亲近,“阿秋阿秋”喊得亲热,没成想良婶竟然打心底嫉妒岑婶呢!   她们俩就是住得近所以同良婶熟些,连带着就总来岑婶家走动了,这回倒是有点六神无主了,要说想赚钱,谁不想赚啊,但她们还是更感激若哥儿给的活计,原本都要被良婶说服了,要一起去提议的。   这会儿良婶自说自话地试探她们,她们悄悄对视一眼也就打哈哈过去了。   这两人闹别扭可别拉扯上她们俩,只要站了不管谁的边那和另一个就是撕破脸了,倒时候要是这两人和好了,那她们俩可就惨了,肯定要被良婶说闲话的,多不值啊!   ==============   周兰家门前站着一群小萝卜头,叽叽喳喳地好不热闹,沈若被孩子们簇拥着。   “若阿叔,我完成任务啦!喊了岑婶、花婶……”瘦瘦巴巴的小孩儿笑着说道。   这一下邀功叫周围的孩子们也都纷纷开始说自己做好了,还有些家里没人在的,甚至还知道变通去通知人家的丈夫或者孩子呢。   “很好,要是叫我去喊啊可没有这么快呢,还是你们厉害!而且你们竟然把所有人家都记熟了,还很有礼貌,都是乖孩子。”沈若弯起眼睛夸道。   别人笑是用嘴巴、表情笑,但沈若的笑却是弯着眼睛用眼睛笑,透亮的瞳仁透着光,叫人瞧着就夸的十分真心实意。   而且若阿叔说他们去喊比他自己去喊还要快诶!大家这一下小胸脯都挺起来了,可把他们厉害坏了。   芋.   习.   这群小孩儿真是帮了大忙,要发工钱的人有几十个,挨家挨户去叫可费时间了,以往周兰会自己去跑跑,但沈若却觉着不妥,他干娘可是管事,哪里就要干这活计了。   正好大虎子带着一群小弟路过,小孩子们精力旺盛,本就爱在村子里跑来跑去。这就正好啊!   小萝卜头们一听沈若想请他们帮忙,二话没说就答应下来了。年纪大一点的知道先前做了点错事当了狗,年纪小一点的就完完全全是想要给沈若帮忙了,就是想要听他夸自己呢!   周兰在一边瞧着沈若带孩子,脸都要笑烂了。   村里头这群小霸王各个都爱到处乱跑着玩儿,瞧着都调皮捣蛋的,但到了沈若面前又个个都抢着做“乖宝宝”。   那谄媚的劲儿叫人不由想起村口老黄狗生的那窝刚断奶跑出来的小奶狗,全都摇着尾巴蹭到沈若跟前来了。   沈若从怀里掏出一个荷包,叫大虎子过来,将荷包递给他,“这是你们帮我喊人的工钱,分了吧。”   大虎子是村里这帮孩子们的“老大”,他看了周围的小弟们,发现他们听到这话都有些吃惊,大虎子也很吃惊,立刻摆手道:“不行不行,若阿叔我们就是玩儿呢不要你的钱。”   他们本来就爱疯跑,跑来跑去喊人就当跟玩游戏似的,还要比比谁完成任务又多又快的,一个个都可开心了。   村里的孩子很少碰着钱,但家里爹娘经常都会拿出来数一数,都知道这是好东西,可以到镇上买糖呢!   “拿着吧,”沈若给的并不多,也就一个孩子一铜板的样子,“要是你们不肯拿的话,若阿叔我啊以后可就不叫你们帮忙了。”   他笑着小小的“威胁”了一下,大虎子这才接过来,“谢谢若阿叔!”   “谢谢若阿叔!”边上的孩子们显然也很兴奋,他们竟然也能跟阿爹阿娘那些大人一样赚到钱了!   大虎子把荷包里的铜板都倒出来,一个一个分过去正好分完,就把荷包还给了沈若。   小萝卜头们抓着铜板脸都红红的,有人喊道:“我赚钱了诶!”“哈哈我好厉害呀!”   “你不厉害,我最厉害,我喊了五个婶子呢!”   “我七个!”   沈若失笑,他不是有钱没处花,只不过是想教他们一个道理。   劳动本就应该得到报酬的,拿钱这不丢人。如果不肯要是他们心地善良,但是拿走才是正常的选择。没有人有义务不取分毫地一直帮助一个人,也没有人可以要求你这样做。   村里的小孩儿就是沈家村未来的主力军,要是他们能早早地觉醒这种意识,那么未来有机会的话,没准能当上老板,或是工人。   都是聪明的孩子,沈若用一枚铜板在他们的心里埋下一颗小小的想要靠自己赚钱的种子。   这种成就感给内心所带来的快乐与充盈是无法被取代的。   大虎子问了沈若一句“二狗什么时候能休息”,沈若回答了一个时间,储水学院一月一休,小伙伴们都想二狗了呢。   他们还记得二狗生辰宴的时候沈若给做的生日蛋糕和鸡蛋糕,到现在都还念念不忘地拿出来说。   沈若抿了抿唇,笑了下,用极其轻快的语气道:“这么喜欢啊?那等我成亲的时候再做给你们吃,到时候聘你们来当我们的小花童好不好?”   他一双丹凤眼眨了眨,叫反应过来的孩子们顿时跳了起来。   “啊啊啊好!”   “若阿叔要成亲啦!”   沈若微微一笑:“嗯,到时候你们都来。”   这段日子忙得很,一点婚期将近的感觉都没有,每日都过得十分充实,这婚事的消息暂时只有自家人和村长家知道,都没对外说的,但是既然要办婚宴自然也得提前跟村里人透露透露,之后才好找人帮忙,顺便再安排一下。   要请谁那是得写上专门的请帖的,这个他俩商量过了,等镇上书院的事儿了结,就开始准备。   现在已经是月初二了,家里早早就准备好了东西,阿嫂近段时间就在家绣那两只黑颈天鹅呢,沈若还真体会到了一种即将要嫁人的感觉,那是一种什么样的情绪呢?   有点怪异,又有点期待。怪异是因为他竟然是嫁人而不是娶妻,期待则是……婚后的每日早起都能瞧见顾允。   他无知无觉地笑着,脸上洋溢着的是满满的幸福。   周浪靠在门框边瞧见了,立刻收回了视线,手揉了揉眼睛,眼眶有点红。   沈海注意到了,立刻拍拍他的肩膀把自家儿子叫进屋,“撒癔症了?你娘同我说过了你以前的事儿,要我说啊,情路难,但没有过不去的坎儿。”   “爹。”他打断道。   但沈海继续侃侃而谈:“你瞧瞧我,我以前啊是被一姑娘给退婚甩了,后面才遇着你阿娘的,她那时候瞧我不上呢,结果怎么着?我直接收拾家当跑来入赘了,叫你爷奶一通好打啊,但没法子,我就是赖上她了。我那时候也没多喜欢你阿娘啊,但这喜欢可不能当饭吃,要相处得来,性子合适,才能一起生活不是?”   周浪一脸无语地看向他,指着自己的眼睛说:“爹,我沙子迷眼睛了,打算去后头洗洗,你拉着我一通说没发现我就一只眼睛红啊。”   沈海一瞧,“嘿哟,还真是!那快去洗洗。”   周浪立刻就走了,沈海没忍住抹了把脸假装自己啥也没说。   “你说你没多喜欢我?敢情你那时候都是骗我的!”   周兰的声音自身后响起,沈海干笑两声转回身来,举起双手道:“媳妇儿,我、我说着玩儿呢!”   周兰自然不可能因为他这一句话就真气得不行,毕竟喜不喜欢她自个儿肯定能感觉的到,就是这家伙竟然跟儿子说这些有的没的,叫她气不打一处来。   拎起放在边上的鞋子就朝他身上砸,外头若哥儿还在呢里头也没闹出太大动静,只能听见鞋底纷飞地“啪嗒”声,和沈海不住地轻声喊着:“我错了我错了。”的讨饶声。   孩子们跑出去玩儿了,那些婶子也差不多都到齐,大家脸上都带着笑呢。   “一听要发工钱了我洗衣裳洗到一半就跑来了,嘿嘿。”有人憨憨笑道。   还有人接口:“我也是啊,还在做活儿呢,一听这事儿也立马过来了。”   沈若拿过周兰记录的册子,上面一项一项记录的特别详细,而且是自己教她使用的表格,这样找起来也不容易出错。   他计算的十分快速,每一个布艺作坊签过契约的婶子的工钱都算了三遍,确定没有出错了,便在婶子名字后面写上工钱金额,之后就按照这个来发。   周兰、沈海和周浪也出来帮忙,他们夫妻俩一个帮着沈若管理布艺作坊,另一个原先是四处走商的,对于发工钱数钱这一块儿自然是熟练工,而周浪就是拿着另一本册子来对一对。   所有的账本和册子都是一式两份的,沈若这边发掉一笔工钱就要划去一条信息,这个活儿就交给周浪来干,沈若在账目上便写上一条,给谁支付工钱多少多少。这样方便以后给布艺作坊的流水对账。   他们这边安排好了分工,那边厢婶子们也都到了,工钱自然不能全透明叫所有人都知道,古人常说“财不露白”,自然是有道理的。   所以他们就在屋里,周兰和沈海一个在门外把门,另一个数钱,之后再交换,这样不容易数累了。   刘三娘打头一个,她就是帮着检查质量的,但是每个商品都要过一遍,那工钱自然也不少,仔仔细细检查十个就能有一文钱,这比起做活儿的来说确实不算多,但是这一个月以来所有的商品有九成多都是她检查的,那工钱足足有三贯多钱!   沉甸甸串好的铜板外加一把散的,黄澄澄有重量的铜钱拿到手里的时候,刘三娘差点儿哭出来,她以往哪里能想到不过一个月的时间竟然就能赚三贯多了?这还只是靠她用用眼睛,仔仔细细检查东西就得来的。   “呜呜谢谢若哥儿,我自个儿都没算过,感觉几十文都多了,没想到竟然有这么多!”她真的哭出来了,眼睛比检查时间久了一直盯着看的时候还要红。   沈若安抚道:“你应得的,这一个月辛苦了,注意多休息眼睛,没事的时候多看看绿叶子,别说赚了钱了倒是把眼睛给看坏了。”   “嗯嗯!若哥儿你也太好了,我做梦都没想到能得这么多!不行了不行了,我有点想晕。”刘三娘感觉自己跟在做梦似的。   沈若没忍住笑了,叮嘱道:“那你走路可要悠着点儿。”   刘三娘缓了缓将铜钱收好了,突如其来地朝沈若拜了拜,喃喃道:“谁传的说若哥儿是菩萨,明明是财神爷。”   沈若没听见她叽叽咕咕说的什么,立刻站了起来:“你这是做什么?”   他瞧着这举动跟上香拜佛似的,他哪里受得住,有些好笑地问道。   “没事没事,我这就走了啊。谢谢若哥儿!”她脸上带着大大的笑容推门出去了。   外头人瞧见她的笑脸,不由跟着激动,还有人直接开口问道:“三娘啊,你拿了有多少?”   “不告诉你,总归没你们做手工活儿的多,但是我觉着若哥儿就是撒钱来了哈哈。”她乐不可支地说道,哼着小曲儿就往家去了。她可要赶快回去跟家里人嘚瑟嘚瑟!   自己得多少工钱她们做活儿的自个儿也好算,有人知道自个儿能拿多少,进门的时候一颗心跳得飞快。   沈若瞧了眼进来的人,便直接将上面算出来的工钱念了出来,“陈丽春,共四贯三十文,算了三遍应当没有算错,你确认一下。”   陈丽春激动地声音发颤:“对、对的,若哥儿。”   周兰立刻将四串穿好的铜钱拿上桌,这里便是四贯钱,之后再从箱子里数出三十个,一并推给她。   陈丽春将工钱收好,高兴不已:“谢谢若哥儿!”   沈若笑着道:“不客气,是你应得的。上月你缝制的书包针脚都很细致,能瞧得出来是认认真真做的,我干娘朝我夸呢,说你缝的针脚是最细密的,我也瞧了是真的不错。”   她听到沈若的夸赞不由红了脸,“我、我就是想着,若哥儿你开的工钱这般高,我要是不好好做岂不是对不住你?而且做这个不费事儿,我自己算工钱的时候都在想,好多钱啊,怎么会这么多。脑子都要晕了。”   “怎么一个个的都要晕。”沈若没忍住笑出声,刘三娘也说自个儿要晕了,结果这婶子也是。不过也能理解,大家从以前没有地方要她们做活儿,现在成了个月入三千的普通职工,这差别转变确实还算挺大的,也能理解了。   这婶子走了,立刻就有新人进来,沈若瞧是花婶子,便道:“花婶子,这回给你发的是做布艺商品的手工费,那些折叠小马扎和折叠躺椅的之后另外算。”   花婶子也是签了契约的,一开始给沈若做商品,后来被他喊去专门做这个。不过她不擅长缝纫,在布艺作坊做的是裁剪和之前编织的活计。   “好嘞,随便给点儿就成。”花婶子哈哈笑着,她在布艺作坊都没做什么事儿,就剪布料啥的,这种都不能叫活计了,就跟玩儿似的。   沈若摇摇头,一本正经道:“那可不成,咱们发工钱你做多少活儿咱们就发多少钱,哪儿能随便给。”   “好。”花婶子揉了揉脑袋,知道自己说错话了。   “花根琴,共九十三文。”   就差七文钱就一贯了,周兰拆了一捆穿好的铜板,从里头拿出七个,之后再串好了递给花婶子。   “这么多!”花婶子一脸震惊接过来。   周兰笑着拍拍她手:“你可还有两笔没算呢,留着之后再吃惊吧。”   花婶子也要晕了。   她就知道做做做,完全没想过有多少工钱。这段日子在那儿做折叠躺椅,每日都是斗志满满的,感觉找到了人生的目标呢!   花婶子笑容满面的走了,又有别的人进来。   倒是有一个沈若算出来的同她自己算得数字不同的,结果还是人家自己算少了,沈若一问,就听她说有几个自己觉得做的不好,所以她不想要工钱。   沈若失笑,遇到这么实诚的婶子叫他心里发软:“要是有做的不好的,刘三娘肯定会叫你返工,既然通过那便是可以用。这工钱你拿着。”   那婶子接过来,心里头满满的都是感激。   “但是你对做出来的商品要求高,我觉得很好,希望继续保持。”沈若虽然工钱照样结清,但是也要说清楚,能过是能过但最好都能精益求精。   “嗯嗯!我一定好好做!”   这下又发出去四贯多钱。   要想马儿跑就得给马儿吃草,沈若发工钱发的一点儿都不肉疼,毕竟婶子们做出来的商品给“珍宝居”带来的效益更大,所以工钱是一定要给到位的,这样以后才能长久的合作下去。   布艺作坊一共签进来二十八个人,其中大多都是年纪跟他娘差不多大的婶子,还有辈分更大些地也叫婶子,然后就是水哥儿和心姐儿、巧姐儿三个小一辈的。   水哥儿领走了有五贯多,他一开始只肯拿一贯,当初若哥儿救了他他一直想要报答,有了赚钱的营生又是若哥儿带给他的,这一贯钱都够家里花用许久了。   沈若只叫他拿着,本就是他的工钱。水哥儿在排版布局上有天赋,而且绣花速度快,虽然没有柳杉绣工那般好,但也很不错了。做得多了,所以工钱自然也会高一些。   之后沈若就是打算培养他的,排版对于花样来说也很重要,有些特别简单的图案只要排版好看,那也会变得更加精致呢!   沈水听到若哥儿说以后要培养他,叫他多来家里走动,感觉自己激动到路都不会走了。他立刻答应下来,瞧着比拿到工钱还要高兴!   心姐儿和巧姐儿她俩一个性子急躁些,一个文静些,领走的活计也不多,也一人拿了一贯多,一人两贯多。   俩闺蜜亲亲蜜蜜地谈论起来之后要去镇上买鸭蛋粉,还要买些胭脂呢!心姐儿还来问沈若要不要给他带,沈若婉拒了。   他一回想起来曾经的自己不就是白。粉敷面么,惨白惨白的哪里好看了?他委婉地劝说了下心姐儿她们。那胭脂可以买,口脂也可以买,但是鸭蛋粉,那是万万不可以买啊!   大晚上瞧见张惨白的脸,真的不会以为撞鬼吗?   作者有话要说:   -   不小心把岑婶写成秋婶了,改了一下qvq 第242章   再进来的人是岑婶, 沈若对她印象颇深,就是在售卖“丰粮筒”时候头一个在榕树底下卖饭食的,是个很有抓住机会赚钱头脑的婶子。   她领了四贯多, 满脸笑容的接过,“谢谢若哥儿。”   沈海常年在外头走商的,见过的钱比这儿多得多,但是村里头做活计能赚这么多的,他还是头一回看见。而且还都是婶子哥儿的, 一个个最少的也能拿上一贯两贯,这一个月的活计做下来拿的工钱都要比镇上好些人挣得都要多了!   他也是真真正正涨了见识了, 给这些婶子发工钱都这么多了, 难以想象干哥儿摆的那摊儿究竟是有多赚钱。要是每月他也能跟这些婶子一样有个稳定的收入,那他还跑出去走什么商?   大老远颠簸一趟又累又苦不说,还容易把命都丢外面, 要不是他早早知道继续待在村子里没有什么出息, 赚不了多少钱,所以才会喊上另外两个村里人一同出去走商, 胆子大倒腾货物倒是还真能赚不少。   就是太不稳定了。   半月前回来之后他发觉村里头变了样儿,自己还多了个干亲,没成想干亲还这么厉害。原本他还想着继续出去倒腾的, 但周兰不肯放人了。   他媳妇儿说现在村里越来越好了, 还有许多赚钱的机会, 没必要非得出去搞得日日不着家,而且外头多危险啊, 肯定还是家里舒坦啊!   沈海一想也是, 就准备先在家待一段时间之后再看, 结果在家的时候周兰忙着布艺小作坊的事儿, 周浪又要雕刻纽扣又要雕刻木头珠子,时不时还要去给周兰搭把手,他们俩还都是有工钱拿的。   结果倒是自个儿成了个游手好闲的,没有活计没有收入,只能靠着媳妇儿和儿子养着。   这哪儿行啊!   他脑瓜子灵光,眼神悄么儿的朝若哥儿那儿望了一眼,起了点心思。   不过这会儿手头活计不能乱,那铜板可不能数错了,不然要遭。   他便按捺住自己的想法,先紧着手里的活儿做。   沈若完全没注意到干爹的视线,此刻正听着面前这婶子说话。   站在沈若面前的人正是良婶,她拿了三贯多铜钱塞进了袖子里,铃铃铛铛的响。但拿了工钱还没舍得走,往沈若面前一杵,说道,“若哥儿呀,我做活儿快得很,能不能叫我也去做那些折叠小马扎啊,折叠躺椅啊啥的。我家里缺钱得慌,想多赚点儿,要是能叫我也去,我一定继续给你好好干的!”   沈若闻言一挑眉,启唇道:“良婶,你做活儿是快,但还不够细致。管事这边有记录,你已经返工过四次,再有一次可就不能继续在布艺作坊里了。”   原本她要是不要求这个,沈若也不会提,毕竟今日是发工钱的高兴日子,平白说以前的错处倒是叫人不高兴。   良婶顿时笑脸一僵,尴尬笑笑说道:“我就是太心急了,想多赚钱呢。我以后肯定不出错!”她作保证道。   “既然签过契约就得严格按照契约上头走,不是我故意针对婶子你,而是这一个月里头,也就只有婶子你是出了四次错的。想要赚钱无可厚非,但是我立下的规矩自然不能破。”沈若淡淡说道。   错一次两次还能说是不仔细,之后再认真检查交过来就成了,但是错三次四次那就肯定是态度问题了,要么是觉着错处不大没准刘三娘瞧不出来,抱着侥幸心理;要么就是故意为了省力为了更快做完,只保量不保质。   这个问题可比做东西出错还要让人窒息。   “知道知道,”良婶子臊红了脸,这会子倒是庆幸若哥儿没有在村里那么多人面前说这话,还算是给自己留了点脸面的,只不过叫周兰听见她也难为情,“若哥儿,我以后肯定好好干。”   说完她的话头又拐到那制作折叠小马扎那批人身上。   沈若故作沉吟片刻,“先把大家的工钱都发完吧,这个之后我统一跟大家说。”   良婶以为他是答应了,立刻喜笑颜开地出了门去。   周兰抬起眼睛看向沈若,眼神中带着点询问。   沈若微微一笑,对着她轻轻摇了摇头。   这会儿周兰已经和沈海交换了位置,她来数钱,周浪坐在中间有点摸不着头脑。   他娘和若哥儿这是在打什么哑谜呢?   发工钱的速度不慢,那些成贯的铜钱都是数好之后用麻绳穿好的,余下的多那就拆开一串来取出一部分铜板,再递过去,要是余下的少,那就直接拿散的铜板补上。   四人合作起来跟流水线作业似的,半个多时辰就将工钱全都给分发下去了。   沈若写完最后一个婶子的工钱记录,没忍住站起身来小小的伸了个懒腰。   “若哥儿,咱们现在出去么?”周兰问道。   “好。”沈若将册子抓在手中,便同周兰一起向外走。   婶子们领完工钱之后还有些没走的,正在周兰家门前唠嗑,主要也是听良婶透露了点儿消息,就有不少人等在外头打算听若哥儿说完再走的。   这样正好。沈若视线逡巡过面前的这些人,那些拿了工钱就走的都是自己比较看重些的,水哥儿、心姐儿、巧姐儿;花婶、岑婶、刘三娘……走了的有十来个。   接下来他要说的那些人听或者不听都不重要,沈若对她们有信心,自然不是那种眼皮子浅的。还在这儿的人里头也不都是眼皮子浅的,他倒也不会一概而论。   “若哥儿。”良婶有点激动,瞧见他出来了立刻打了声招呼。   沈若点了下头,这些婶子里头大部分都曾帮过自己做东西,在布艺作坊开始之前,还有当初拿旧布换肉蛋的。大家都是好人,但大家的想法和追求都不一样,这是非常正常的一件事。   “各位婶子,这一个月来辛苦大家,活计做的很不错。”沈若先是笑着夸道。   被一个小辈夸奖大家一点儿都没有觉得奇怪,反而心里升起一股子高兴,纷纷说着“不辛苦”。她们可是领着了一大笔铜钱,感觉再累都值得,况且在家里做手工活,家里活儿都不会耽误,这可真是美差事啊!   随后他话音一转说道:“咱们布艺作坊出货需要保质保量,工钱不低要求自然会高,出错五个便要离开布艺作坊的规则你们可会觉得严苛?”   “还好吧,只要认真仔细些都不会出错的。”有婶子说道。   还有人道:“我感觉有一点儿,人哪有永远不会出错的时候啊。”   “是啊,一不留神儿就容易出错,我上回漏缝了个返口,这就一次机会没了,可叫我怄了好些天,唉,我生怕丢了这饭碗呢。”   沈若在一边听着,说道:“在签订契约那一日我问过大家有没有异议,当时大家都说的没有。”   那些个说觉得严苛的婶子有些讪讪,她们也没出错,只不过每每想到错五个就要走人,就觉着紧张。每回都要找周兰确认许多遍,拿去给刘三娘交货的时候,生怕她那眉毛皱一下。   沈若打一棒子给颗甜枣,笑说道:“也能理解,毕竟那时候大家可能都是被’能靠自己的手艺赚钱‘的想法冲昏了头脑。”   她们面上不显,但心里确实有不少这样想的。   “人确实不能一直不出错。”   沈若笑着说道。   “所以,我今日就把选择权给你们。有不想继续签契约的,便站出来,之后可以去做咱们布艺作坊外包给村里的活计,不会不肯要你。”   周围婶子哗然,就因为这么一条规则就要撕掉契约,真的会有人想这么干吗?   沈若想要自己布艺作坊的员工都是心往一处使的。   做手工活儿的人都或多或少有一份匠心,出错五个以内瞧着严苛,但是只要态度没问题,自己做错了肯定就直接拆掉改正,做完之后会仔细检查,这样交回来的自然都是好的,没有次的。自然也就不会“出错”了。   而有的人心思不在做东西上面,已经偏了,只想着怎么偷懒,做出来的东西只会越来越差,越来越敷衍。既然如此,倒不如分开。   想赚钱?村里能赚钱的活计很多,不一定非得在布艺作坊签合约互相折磨,直接去她想去的地方就成。   良婶有些蠢蠢欲动,但是听沈若的说法是必须同布艺作坊的契约解开之后才能去做其他的,她原本还想着能赚两份钱呢。   布艺作坊这边照常接下来活计,快快做完之后就去做折叠小马扎,或者别的,这样肯定就能赚到更多的钱了,结果若哥儿这一下子倒是叫她纠结了起来。   布艺作坊这边的活计都熟悉了做的还快,这会儿袖子里还揣着三贯钱呢!   但是明显瞧着就是折叠小马扎那些活计每日数量多,那能赚的肯定更多,她每回瞧见木工厂旁边的棚子里热火朝天的干着的那些人,就忍不住心生嫉妒。   自己的手艺在布艺作坊里头不是顶尖,分到的活计单价也不是最高的那档,工费最高的类型就是绣图样了,阿秋工钱是肯定比自己多的。这么一比较下来,比自己工钱少的人不多,大多都是比自己多的,而这些都是周兰分配的活计,她也没法说什么。   但是折叠小马扎那边可不一样,那是牟足了劲儿做去做去就成的,做的越多那赚的就越多啊!   她越想越觉得是这么个理儿,听若哥儿说你们可以慢慢想,之后来告诉我一声就成。她便也没有立刻说自己想要解约的事儿,想要拉几个人陪自己一起解约。   要不然自己一个人显得太不识好歹了点。   沈若在周兰屋里坐着喝糖水,顺便等着外头人想清楚做好决定。   周兰低声道:“若哥儿,那不能错五个我觉着不严苛,端看她们态度,要是想好好干的自然不会管这个,都会好好做好每一个,叫人挑不出错。”   “是了,”沈若素手执起碗喝了一口,道,“那些个觉得严苛的,大多手艺一般且心浮气躁,一开始几天还好,但是日子久了肯定会觉得厌烦。不过这其中有的人会偷懒,但有的人却还是会遵守规则,不错一个。”   “所以啊,她们要是觉着做折叠小马扎什么的更挣钱,那就可以去。但是必须得跟布艺作坊解约,不然哪有这种好事,挑挑拣拣的做活儿?”沈若见不得这个,布艺作坊的活计都是周兰按照手艺高低和速度快慢来分配的,这已经是能做到的最好。   哪有又能做布艺作坊里的活儿又去做别的活儿的?这就好比你在一家公司做活儿结果活儿做的一般般,还要想着再去打一份和本职工作差不多甚至更需要精力的时间的工。   那这么着精力都分散了,只会都做的一般般,不可能将其中一件做到很好。毕竟这两份活计需要的时间和精力是对等的,可人又不能分成两个。   所以就把选择权交给她们了,想赚钱自然可以,但是选了其中一个就必须抛弃另一个,鱼与熊掌不可兼得,又想这样又想那样的人,心思就不够定,这样的人是最容易跑的,所以与其以后她们来提,或者故意做错五个被辞退,倒不如现在就给她们一个机会。   这段日子他干娘也将布艺小作坊的事务打理的井井有条,平日里沈若都不需要过问,只看着每日出货和分发任务,那都是差不多持平的。   就是沈丰每日收摊回来之后去周兰家里装车货物的时候都要夸的。   周兰一听,心想也是,哪有那么好的事儿,别人想进布艺作坊都进不来呢,结果还有人想这儿干着,又去那儿干。   “想赚好几份钱的心思我倒是能理解,就是这活儿做的好那还好说,要是只顾着想赚钱,但开始敷衍,那就不成了。”周兰十分有原则,完全能理解为什么若哥儿要这么做了,顺便说了一嘴,“若哥儿,那良婶虽说是错了四个,但是其他做完了的也或多或少有点小问题,不过刘三娘一提出来她立刻当场就给改了,就没给她记录上去。”   这个沈若倒是头一回听说,刘三娘质检那边的事儿自己是从没过问的,都是周兰再管。   “我知道了。”沈若颔首,没说这样不行。   他并不阻止手底下人这么做,有句话叫做“水至清则无鱼”,有人是真的不小心搞错一个,如果脸皮厚一点央着刘三娘别记立刻改了那没事。这类人大多是真的不小心,也就是偶尔的一两次,这次不记录承了她的情,那以后这人肯定会更加认真的做,不想出错。   对于这类人不上纲上线才是好的,但是如果有人是几次三番出错,那自然就不能一概而论了。该记录就记录,该辞退辞退。   周兰知道若哥儿就是个人精,自然不会揪着这个不放,只要做出来的商品最终没有问题,所有的东西都能对上就成,其他的小细节能放则放。   毕竟所有的小细节都要追究的话,那每日里别的事情也就不用做了!   “要是她们好些人都想解约了咋办?”周兰不由担心起来,这些人都是熟悉的人,每个人的品行如何她现在也都摸了个门儿清,有几个确实比较浮躁,但是活计做的也还成没毛病。   要是一下子走了许多人,她就有点担心之后出货一时间供不上,那就不好了。   沈若明白周兰的担忧,安抚道:“解就解,咱们布艺作坊的员工可以少,这叫’贵精不贵多‘。而且镇上仓库里还有一些库存,要是人真不够,那批货物还是能周转两天的。”   “珍宝居”摊上一直卖的东西不适合批量生产,许多都已经在镇上卖的趋于饱和了,现在货物拉过去一部分是卖的,一部分是拿去给许氏布庄当做抽奖礼品的。   所以沈若才会想要将新式的雨衣和垫高雨鞋给造出来,这个要是卖得好也能开始批量生产。这种重复机械的活计,自然是分配出去。   在布艺作坊签过契约的都是村子里手艺最好的那一批,自然要产出更多的价值才行。   沈若打算往工艺品方向靠,他会画各式各样的图样,之后便从这方面下功夫。等之后能盘下一件铺子,就干脆将“念宝”开起来,走高端奢侈品路线。   周兰知道沈若一直心里都是有成算的,闻言便放下了心。   外头那些婶子估计也都想好了,沈若喝干净碗里的糖水往外走,表情很淡定,像是完全不在意她们是不是要走,也不会挽留。   良婶打头,后面还跟着两个婶子,她们瞧见沈若出来立刻走了过来。   “若哥儿……咱们仨想解约,之后想去跟阿花她们做成不?”良婶问道。   比自己想象的人要少,沈若面色不变,回道:“这个需要先从折叠小马扎做起,在那儿做得好了才会有机会被花婶子她们挑去做更难些的,这也是为了先叫人做熟了,之后去做大件的才能又快又好呢。”   她们只好点头,若哥儿说得有道理,她们既然想去那没道理直接就塞进最赚钱的地方。只是解约了就只能去做折叠小马扎,和那些原本签都签不上布艺作坊的人一块儿……   有一个婶子有些动摇了,良婶道:“好。”   沈若微微一笑,“你们既然做好了决定那就随我来吧,签一份解约书。之后布艺作坊的活计不必再来做,外包出去的活计也需要你们自个儿争取。”   他已经将利弊说清了,要是她们还是想解约,沈若也答应。   很快解约书就签好了,她们不会写字的那就按手印,一式两份,她们各自拿一份,沈若也拿一份都收好了。   沈若又取出三十个铜板,给她们一人十个分了,就当遣散费。   “三位婶子在我这儿干满了一个月,这一个月以来也没出什么大错,这十文钱你们收着。”   她们三个显然有些惊讶,其中一个婶子心中正惶惶然呢,惊觉自己竟然把布艺作坊的契约给解了,没想到若哥儿竟然这么好,解约了还给一笔钱。   十文钱都能买上五斤米了!   良婶笑眯眯地接过来道谢。   沈若点点头。其实收下还好说,不收下才难办呢。要是以后她们后悔想掰扯说些有的没的,周围瞧见的人就能说是她们自个儿想要解约,而他沈若不仅让人解还给了钱呢!   边上有人瞧见竟然解约还有钱拿,又出来一个婶子,说想解约的。   沈若也给她签了解约书,再给她十文钱。   “还有吗?”沈若抬眸问道。   没人应声,沈若微笑道:“那今日便这样了,解约的婶子可以先走,其他人留下,我有活计分配。”   良婶同另外三个婶子离开了,身上揣着工钱高兴得不得了。   “没想到若哥儿竟然这般厚道,解了约还多给钱,哈哈今儿晚上烧肉吃!”   “是啊,我也是觉着布艺作坊里头活计不够分了,而且手艺不够好,又害怕做错,现在这样倒是舒坦了。”   良婶没说话,但脸上也是带着笑的,听到边上人谈论着也说起了折叠小马扎,商量着明日就要去做。   她顿时就加快了脚步,将工钱往家里安稳地儿一放,立刻就往晒谷场去。   做折叠小马扎的人多得很,要是去得晚了抢不着活计咋整?   这边厢,沈若已经安排手里没活计的婶子开始制作雨衣的部件,之后就等着黄铜做的圈圈了。先是教了一遍,之后大家也不用做太多,一人做个两件记录上之后就能走,等以后再分配更多的。   周浪也得了三贯多钱,都是他帮着做纽扣雕刻花样的工钱,这回他收下了,因为他不收若哥儿也会说许多叫他收下的。   周兰的工钱是布艺作坊的分红,这个得之后算清楚了再结,周兰闻言笑着连连说着不着急,先前沈若都已经给过一部分了,那些钱可比沈海走商带回来的还要多,叫他吃了狠狠一惊。   今日沈家村里喜气洋洋,全村人都知道了沈若开的布艺作坊给做活儿的人发工钱了!村里的女人们也能靠自己的手艺挣得钱,而且比起镇上许多汉子挣得还要多。这叫她们在家里都能挺起腰板来走路。   那些个被婆母磋磨,瞧不起的,把今日拿来的工钱往桌上一拍,婆母立刻喜笑颜开,恨不得把好吃的全给儿媳奉上。   还有些家里重男轻女轻哥儿的,瞧见竟然能赚这么多钱,纷纷把人都像供尊神一样供起来。   这年代有钱就是牛气,能赚钱,那家里人都能瞧得起你,谁赚得多那话语权就大,能做的决定也就多。   村里许多婶子都是从小被打压到大的,做闺女时候在家被重男的家人打压,嫁了人又被婆家打压,这一回可算是狠狠地扬眉吐气了一番!   作者有话要说:   - 第243章   雨衣的制作比想象中还要简单, 将油布裁剪完之后直接缝好就成了,在雨衣下摆处和两个袖口位置留空,等待黄铜制作好的空心圈, 最后一步就是将圈缝上,这便做好了。   胡家炼铜厂动作很快,沈丰收摊回来之后就拖回来八套圈。   “这最后一步我来做,先做一个出来试试。”周兰看过沈若拿过来的图纸,对这不湿衣裳和袖口的雨衣很感兴趣。   “好。”沈若便在一边托腮看着。   这会儿天都黑透了, 周兰家里点着烛火,因着要做活儿就多点了几根蜡烛, 瞧着很光亮。   周兰赶沈海和周浪爷儿俩去灶台那儿搞夜饭, 立刻照着沈若说的样子将那三个一套的黄铜圈子给装缝上。   沈若在一边瞧着她上手缝,一针一线细致极了,动作也快。   忍不住夸道:“干娘这手艺, 真没得挑。”   周兰霎时间笑出了声, “也就你嘴甜,我这手艺还没你娘好呢, 还没得挑?”   “那干娘也是娘,自然也是好的。”沈若露出一口白牙笑。   “你啊。”周兰心里头暖得很,脸上笑容就下不去了。   他很少在周兰面前露出这副情态, 像是个贴心孺慕的孩子说出的这番话。   沈若托腮看得仔细, 周兰做活儿非常有规划, 是带着脑子做活儿的,而且一下一下弄得也好, 银针在油布里头一戳一挑连着好几下, 再一抽, 那一长条都给缝好了, 而且针脚又细又密,缝得也直。   这手艺在他看来是真的很好了,跟那种脚踩的缝纫机缝制出来的有的一拼呢!   很快,那边厢夜饭烧好了,这边周兰也将头一件雨衣给完成。   雨衣的大小做的偏大,这样除了小孩儿以外各种身材的人都能穿,完全不挑,再加之底部有黄铜圈子撑开,能够将雨水分到边上去的,自然那长短就不用做得太长。   这样各个身高的人穿它都成,高的人也不会沾湿裤脚,矮的人也不至于拖地。这尺寸要拿捏的好好的。   沈若在画纸样的时候就找了自家人当样本,之后又细心观察了其他的人,最终按照自己的想法和估算,画好了纸样最终的版本。   “成了!”周兰将缝好的雨衣举起来,仔仔细细地瞧。   “看着还不错。”沈若有点满意。   “瞧着有点怪。”周兰笑眯眯说着,毕竟村里头落雨穿的那可都是蓑衣。这用油布做的本就怪异了,结果还有三个圈上在上头,将袖口和下摆都给撑起来了,更怪。   “等看习惯了就好,”沈若将雨衣接过来,往身上一套,“西洋人会在下裙里头穿上类似这样的东西,叫’裙撑‘,觉得这样蓬起来好看。”   周兰眨巴眨巴眼,“你还知道西洋人的东西啊?”   沈若“嗯”一声,“书上看来的。”   “不过这么瞧还真是,就是人家西洋人的裙子总不能从脖子下面就开始蓬吧?”周兰转着圈瞧沈若现在的模样,啧啧道。   沈若:“……”   现在的雨衣一体成型,没有腰身,装上那黄铜圈之后油布雨衣直接从他脖子底下一路到他小腿肚,走起路来衣裳跟着两条手臂袖子晃荡。   还没等周兰笑,沈若自己瞧着地上的影子都觉得滑稽。   这看着特别像一个行走的三角路锥。   “干娘,你觉着怎么改改能好看点?”沈若立刻请教。   他自己毕竟没有做衣服的经验,这雨衣他就想着那些雨披超级大块布还是方形的,想来应该不难,结果因为自己要加入黄铜圈撑起来,这完全就不能参考雨披来做。   沈若将油布雨衣的帽子一戴,对着地上的影子和周兰一起讨论。   周兰道:“我觉着可以拆开?分上衣和下裙。”   沈若试想了一下觉得不太行,这样的话还需要上衣下摆处再多一个圈,不合算。   这里的三个圈成本便不少了,不能再多。而且不是一体成型的话,会比较麻烦。   “今儿做出来的这样,其实是能用的,就是丑了点。”这一点沈若得承认,毕竟谁也不想走在路上像个行走的路锥,哪怕古时候并没有这玩意儿,但沈若觉着这样也挺像一座正在行走的山,还是长了腿的那种。   周兰继续提议:“要不然绣个花?”   沈若失笑:“绣在哪?这是雨衣再雨里穿着的,也没人能瞧清楚花样吧?”   “也是,”周兰拧眉想着,还没想出个所以然来,就见沈海和周浪一同端着饭菜盆子过来了,她立刻道:“你们俩也过来想想,若哥儿这雨衣咋样改能好看点?”   他俩差点儿没把盆子给丢出去,知道的人瞧见的是沈若正缩在雨衣里头,只能瞧得见半张脸,那帽檐儿阴影把他大半张脸给遮住了,他再往下一蹲,下摆直接接触地面,不知道的人还以为“坟包”跑家里来了!   他俩不说人话,说“坟包”,叫周兰一通好打。   “说啥不吉利的话!”   沈若也很无奈,这雨衣是好用就是丑了点,他瞧着干娘一家围着自己绕圈,周兰正举着一叠千层底作势要打,手一抬沈若瞧见腰间系带,这里人人都用腰带来固定下裙。   沈若再一想,为什么会觉得像那啥,不就是因为从头到脚没有腰身吗?   反正身上也被包好了,就算掐进去一点也不至于弄湿!   “干娘!”沈若立刻叫停,喊周兰过来,说自己的想法。   沈海和周浪被追的嘻嘻哈哈,周浪原本憨厚老实,但是他爹一回来就跟着变得幼稚起来,同他爹一起打趣说话,享受难得的家人都在一起的时光。   沈若也发现了,自从他的便宜干爹回来之后,周兰家里的欢声笑语都多了不少。   周兰听沈若说的,直接就拿了针线在他穿在身上的雨衣上改,在腰间做出微微内收的角度,将油布往里折一段随后缝上。   沈海和周浪就在一边围观,沈若有点抱歉,“耽误你们吃夜饭了,干爹你们先去吃吧?咱们这儿很快就好了。”   “不着急,都还不饿。又没干啥农活儿,晚点一起吃。”沈海摆摆手说道。   周浪也是这么个想法,   他瞧着若哥儿身上穿那油布做的雨衣,明明这布的颜色丑得很,寻常人家都是用来当门帘一类的东西,从没有人穿上身过,毕竟又闷又不舒服,穷人家都穿粗麻布,透气。   但是若哥儿穿着哪怕像个坟包,那瞧着也是好看的。   张开的袖口里伸出细白的双手,帮着周兰掐住腰间折进去的布料方便她缝,帽子里露在外头的小半张脸白得几近透光。   他没想别的,只在想同样的水米为何能养出这般样儿的人。   周兰边缝边用手量着若哥儿腰身,平日里他衣裳穿着都宽松,哥儿不同姑娘一般穿裙子,大多还是穿着裤,那上衣有的会塞进裤里,在外头围上一条系带,但若哥儿不,他更习惯于上身的衣裳下摆直接在外头,且衣裳还长能直接盖去屁股。   现在这雨衣要做出腰身来,她便上手搭住沈若得腰借力,比对一下宽松度。   她第一反应便是若哥儿的腰可真细,第二反应就是这根本就不像生过孩子的人啊!十九岁的哥儿不能再被称为孩子,有些姑娘哥儿的十五六就嫁人了,但若哥儿瞧着脸嫩,说是十六都有人信。   明明这般瘦弱的人,却能一个人扛起青铜鼎。   周兰回想起往事,更添几分心疼。   沈若完全不知道周兰的心路历程,挺直身板站直叫她更方便缝制,心思已经飞到家里去了。   沈丰将黄铜圈送来的时候是直接用麻绳一捆背过来的,明日要带去摆摊的货物早早地就装去镇上了,他也就没驾着马车过来一趟,所以跟着他回来的顾允自然也没被带过来。   沈若猜测肯定是爹娘留饭了,他不好躲懒出来找自己,这会儿估计不是在烧火就是在帮着劈柴火。   沈若也不理解为什么自家阿爹对喊顾允劈柴那般热衷,人家那可是写书法的手。但不知道是不是因为经常有事没事被自家阿爹“操练”的原因,沈若总觉得顾允的胸肌摸起来好像比以前更紧实了些。   沈若不再继续往下想,免得自己像个臭流氓。   “好了,瞧着比之前好不少。”周兰哈哈一笑,这样子瞧起来还像点样子,倒是不丑了。   沈若借着影子一瞧,感觉自己像个“迪士尼公主”,这蓬蓬裙转起来还别说,真挺好看的。   他走两步,从门边走到桌边,又走过去,单手掐着腰像在走台步,随后停在周兰面前,美道:“干娘,瞧我这样好看不?”   周兰笑他,“好看,咱们若哥儿穿啥都好看。给你套个麻袋也好看!”   沈若差点儿笑抽,肚子饿了得填饱肚子,于是不耍宝了,将那雨衣一脱放在边上。   “快来吃饭。”沈海招呼着。   沈若也不跟他们家客气,毕竟刚认下干亲时候周兰就给自己送来了新木碗和木筷子,这就是让他吃自家的米粮,但是他很少会来蹭饭,都是在自家吃。   要是自家做了啥好吃的,还要喊上周兰一家过来,或者给他们送。   这还是头一回在周兰家里吃饭呢。   “没啥好菜,我也不太会烧,若哥儿你啊就将就着吃点。你干娘做的辣椒酱还是好吃的,拌到饭里。”沈海揉了揉后脑说道。   他和周浪炒菜功夫也就是把饭菜烧熟,要说多好吃那是没有的,不过周兰做的辣椒酱完全可以弥补,将菜和辣酱跟米饭拌到一起,照样好吃极了。   沈若应了声,他虽然挺挑口味,但也不是多金贵的人,不会因为不太好吃就不肯吃的。以前那黑饼子他都肯吃,这些菜自然不在话下。   因着他在,又有菜又有肉,足足烧了五大盆,味道其实也没有沈海说的那么差,到底是谦虚了。   沈若碗里堆着周兰夹过来的菜,长者赐不可辞,一下子就堆到了冒尖儿。   周兰还碎碎念,“这回吃的不好,下回啊你再来吃,我亲自做。”   沈若笑道,“哪有吃不好,只是干娘你也吃吧别光顾着我了,再给我夹下去不知道的还以为你喂猪呢。”   周兰也笑,“我瞧你亲娘就想把你喂成猪,咋一点儿没胖?”   她说的自然是之前李善桃借着若哥儿不肯喝药还做了胆大包天的事儿,就逼着他多吃饭,结果沈若瞧着还一点儿没胖,反倒瘦了。   但也正常,每日里带孩子都是累的,哪怕因为爱孩子不觉得累,但身上或多或少都会有些不爽利。而且还忙着这么一堆事儿,那脑子是一直转的,不然哪儿能想出这么多好东西。   也难怪李善桃担心,周兰知道他脑子里有血块也担心的不行。幸好现在已经好全了,但也不想他总是动脑子,他就该是舒舒服服的叫人伺候的,怎么搞得那么劳碌。   沈若吃一口肉,嘚瑟道:“我天生吃不胖,越吃越瘦。”这自然是唬人的,哪有人会是这种体质,只不过是他吃的比较健康,在这儿有没有重油重盐,怎么吃都不容易胖吧。   在自家人身边,大家便都放松下来,边吃饭边闲聊。   等吃的也差不多了,沈海放下筷子喊了沈若一声。   “怎么了干爹?”沈若看向他。   沈海笑了笑,有些难为情,但在瞧见自家媳妇儿和儿子也投来疑惑的视线,他轻咳两声正色道:“若哥儿,你知道我先前是跑外地走商的商人,天南海北的闯,也算是开过眼界。”   沈若仔细聆听。   沈海继续道:“我同沈原一起出沈家村在外头闯荡,知道有个地界年年多雨,肯定比咱们储水镇地界更加需要雨衣这类东西,我就想着能不能你们造好,我带着去那边卖。”   他仔细想过了,还是想做倒卖生意。因为自己就擅长这个,别的反而做不好。   “你又要走?”周兰有些不高兴。   沈海有点无奈,他想多赚些钱,自然不能一直呆在家靠媳妇儿和儿子养着,而且他想赚大钱!   “其实我有想过将’珍宝居‘的东西销往外地,”沈若没想到沈海会主动来提,他很早之前就想过这件事,“储水镇上的人毕竟有限,’珍宝居‘上的东西再好那也有冗余的一天,大家都买的差不多了那就不新鲜了,生意也会慢慢的淡下去。只有那些新鲜的东西能叫大家继续来买。”   “但就像干爹说的,有地方的人正好会需要雨衣,那就说明雨衣在那里会比在储水镇还好卖,卖的越多赚的自然也越多。”沈若对着周兰说着可行性,但是他也知道沈海好不容易才回来沈家村,要是这一走又要许久,分别总是难过的。   沈海走商倒卖东西就是将储水镇上的东西带去别的地方卖赚上一个差价,他倒腾过许多东西,知道的也多。   “若哥儿,不瞒你说,我这段日子想了许多。你’珍宝居‘的东西每样都很不错,像那书包、百家被,千层底,只在储水镇卖难免可惜,这样的好东西就该销往整个大宇!”沈海看东西眼光一直不错,不然走商倒腾不能每次都赚回钱还不赔,他的运气可要比沈原好得多。   沈若自然也想过销往其他地方,只不过先前并没有人选可以做成这件事,这件事必须交给靠谱的人来做才行。   他和沈海一拍即合,沈海说自己曾经走商时候如何赚钱,如何拉生意,沈若静静听着。   沈若便说自己的想法,他想要像地推一样铺货,需要一个走商将“珍宝居”的东西拉去别的地方卖,顺便在那个地界招到一个想要承包卖“珍宝居”商品的那样一个人,来进货随后拉去卖。   沈若得小摊继续摆,但布艺作坊会升级成为供货商,为那些来进货的摊子提供商品。   只是自产自销的话能赚的自然是有限,之前找不到人选,毕竟周兰不想丈夫再出去,沈若便也不会提起,毕竟叫别人家里人分离这种事儿叫沈若根本做不到。   周兰在一边听着自己丈夫同若哥儿说了许多,若哥儿也说了许多,她听懂了,周浪也听懂了,这活计只要能成,那未来的利益是十分巨大的,布艺作坊当中做活儿的婶子们也会有源源不断的活计,但是一开始也是很难的,因为“珍宝居”的东西能被储水镇上人所接受,一开始也是因为沈若在集市上开了个好头。   但是别的地界买不买账还未可知。   这就需要有人过去尝试一番,租个摊儿或者直接拉着车卖一卖,这才能知道。   既然沈海主动提了,沈若便再无保留,直接道:“我是想要将’珍宝居‘做大的,现在名气已然传到了隔壁镇子上,我想或许可以先拉去隔壁镇子试试水。顺便再挑选一个想要同我们合作,并且靠谱的人。”   “珍宝居”的东西要是好卖,自然会有不少人想要买去之后提高价格卖的,但是沈若不打算铺货给太多的商人,一个地方只要一家就好。   这样大家就会去同一家做买卖,那家商户觉得好卖赚得多,自然会和布艺作坊来往密切。在一个地方只有这么一家,那就不存在卖同样的东西的竞争关系,但是盗版肯定会存在,但是自个儿是正版自然牛气,也可以直接打出宣传,叫大家想买都来自家买。   正好镇上“珍宝居”的货物吞吐量已经趋于饱和,其他剩下的那些都是积压库存,倒不如直接拉去隔壁镇上卖,要不找个代理商,要不就直接再开个摊子都行。   沈海会做生意谈生意,这样的人最适合出去帮着弄这方面的事儿。   沈若先前不提,也是为着周兰。   周浪在一边听着,眼中火光明灭,他听出了其中未来巨大的利益,也知道要做成这事儿不容易,但是很有挑战性。   他在村子里呆的够久了,男人的热血一下子被激发出来,他霍然站起身:“我也想去,我想做生意!”   沈海微愣,没忍住笑了。不愧是他儿子。   周兰在一边脸色不太好看,冷道:“你们都走!这家不要了。”   她在说气话,心中酸涩难平,家里人都要出去闯,留她一个人,这叫什么事儿。   沈若也体谅,打圆场道:“想法是好的,就是该如何做还得再商量,而且也不一定真就好卖。”   他冲着沈海和周浪使眼色,意思是以后再说。要不就是他们能说服周兰,要不就算了,这个活计沈若以后会另外找人做,只是要找靠谱的人必然需要一些时间罢了。   周兰拉住沈若的手,说道:“若哥儿,别怪我。”   “怎么会,”沈若摇摇头,安抚道:“人之常情,要是可以谁又想同家人分别呢?这事儿我另外找人做都行,况且现在也不急。”   周兰点点头。   但沈海和周浪的心思却很坚定,男人都想要成就一番事业,但是家里的事儿自然也不会落下,于是想了个折中的法子。   先去隔壁镇卖货,夜里还归家来住,早上早起出发。也就比沈丰往镇上去的时间再早上一个时辰,然后早些收摊回家。   这就不叫走商了,而是拉货去买卖,最多算是个货郎。但能了解到隔壁镇上的情况,之后还能直接照着人家最需要什么东西,从而去制作,因地制宜赚更多的钱。   去隔壁镇不算危险,也不会长年累月回不来一趟,周兰勉强松口。   沈海走商时候有几个小弟,回来之后就遣散了,要是出去走商了才会喊回来,这些人都跟他很熟悉,一个个都很靠谱。   沈若便提了一嘴,要是人品过关可用,过段时间问问看愿不愿意在别的地界儿摆个摊儿。   要是“珍宝居”能直接入驻,那倒也不用别的人来进货了,先紧着自家的店卖。等到以后所有的东西都被其他人盗版走了泛滥了,那就直接批量生产出来供给任何地方都成。   到时候“珍宝居”的名气肯定在别的地方也打出来了,摊子越多,那赚的也越多。   只要有客源就会有流水。布艺作坊自然也能跟着壮大,契约沈若不打算再签太多新人,现在留下的未来都是要帮着“念宝”做更高端的东西,其他的人便都是做布艺作坊分配出去的活计,只要把关好质量就成。   至于沈海说的雨衣好卖的地界,正好是蓝帆要去买原料的地方,以后他跟着去一趟,或者干脆搭蓝帆的商业关系,寻摸一个愿意收购的买家,直接叫他来进货,布艺作坊就除了给“珍宝居”供货之外专供他家。   让那地界的人,人人想买这雨衣都要到那家去买。只要不是个傻的,发觉这雨衣真的好用之后肯定会愿意合作的。   至于蓝帆的人情,朋友之间不提这个,沈若决定之后再多给他画几个珠宝设计稿。   说干就去干,沈海和周浪立刻就开始筹备着去隔壁镇试试水,家里都是货物库存可以直接拉走,沈海有门路直接小弟那儿借到了马,将自己的车一套就能用。   “若哥儿,这些商品就算我买你的,之后到了隔壁镇上咱们加价卖,多了算我们的!”沈海笑着说道。   毕竟大老远拉过去的,加点价格也不过分,毕竟人家不来储水镇可买不着呢!加也不会加价太多,且看隔壁镇上人会不会买。   要是好卖真的能天天去,好些商品婶子们做的又快又好,只卖两边肯定能供给上。要是忙不过来了,那就选最赚钱卖的最好的做。除了最核心的设计之外,其他的活计都能外包出去给村里其他人做!   沈海和周浪夜里就将东西都整理好,擎等着几个时辰之后出发,周兰也来帮忙理货记录数量。周浪知道所有东西的价格也有点经验,沈若说了几样东西的卖点,如何摆弄能更体现好处。   他们在这个寒冷的秋夜里,沸腾了一腔热血。 第244章   翌日, 将外包制作折叠小马扎和折叠躺椅、摇摇椅和吊篮的人的工钱也全部结了,至此沈家村几乎家家户户都笼罩在喜悦之中。   大家都挣着钱了,以往没有人愿意找的姑娘、婶子现在竟然靠着自己的手艺赚到了铜钱, 家里人看见了那都是先惊讶后惊喜的。大家也知道她们跟着沈若做这做那,但没想到能拿到这么多工钱!   沈若一开始就说清了做一件是给多少工钱的,但是村里头不少男人曾经给地主或是镇上的人做过工,说好的工钱是什么,但不能信, 都是会被拨下去一层,之后拿到手的根本没有那么多。   大家都已经被压榨习惯了, 遇着这样大方且实诚的东家, 所有人都感激万分。背地里偷偷喊着沈若小财神。   几乎所有的人家都靠着木工厂和布艺作坊以及那些外包的活计赚到了钱,有的人家所有人都有活计,也有的人家砍树种树做外包, 那也赚了不少。   就在路上走, 大家脸上都是带着笑的。   沈若只知道村里大家都高兴,有人朝村长提了村里好多人家都没怎么开荤, 不如跟隔壁村徐屠户家买上两头猪,村里人一起分了热闹热闹,大家一起出钱。   手里头有钱, 心里就有了底, 也想要吃点好的。   村长自然答应, 木工厂已然有了不少营收,不叫村里人出钱, 那两头猪的钱就村里木工厂出!   村里的大家都高兴坏了, 做活儿的热情越发高涨。   村长隔天就喊上自己的儿子驾着牛车要去, 沈若正好也打算买些肉, 而且还有东西要给徐屠户家送去,自个儿没露面,叫村长儿子帮着将“智慧床”和“景行车”送去,顺便在买猪的时候把自己要的猪肉部位也给买回来。   他要是亲自去送礼,那徐屠户和胖婶子肯定不肯收他的钱,倒还不如少跑一趟。正好村长儿子要去,捎带脚的把东西带上。   村长儿子一口应下,问清楚了沈若要的东西接过铜钱。   “若哥儿,你先前做的那卤味是真好吃,那整猪买回来大家分了带回去做是吃,在晒谷场上做好了分也是吃,要是你来做,那味道还比自家乱做的要好,大家肯定更高兴。”村长小儿子馋嘴,想到卤味的好滋味儿没忍住咽了下口水。   做卤味自然可以,也不费事,沈若答应下来。   “需要些大料,要是做好几大锅需要的还不少。”如果要做的话自然要提前准备好的,家里剩下的那些自然不够,还得去镇上采买一番。   “这个简单,若哥儿你告诉我直接绕镇上买一趟。”村长小儿子立刻道。   沈若还没说话,先瞧沈村长走过来瞪了自己儿子一眼,说道:“这小子脑子不灵清,若哥儿,这杀猪宴的事儿劳烦你,村子里家家户户难得见着荤腥,现在大家都赚到些钱了,合该吃肉庆祝庆祝。”   沈若点点头,“好,那顺便再多买些豆干、油泡、豆腐、鸡肉、鸭肉的,大家都尝尝。光是卤猪肉,太单调。有些阿奶阿爷牙口不太好,吃不了猪肉,吃这些也香。”   “成,还是若哥儿想得周到。”沈村长哈哈笑着摸了摸胡须。看着沈若的视线格外欣赏。   “这’智慧床‘和’景行车‘倒是好卖,有些老客过来拿折叠躺椅那些的时候瞧见了,咱们还没提呢人家就先问上了。订单已经接了四五笔,等之后正式推出肯定好卖!”沈村长笑得一脸褶,对沈若夸了又夸。   沈若喜欢被夸,但村长恨不得把所有溢美的词汇全都加到自己身上,沈若就觉得难为情。   他哪有说的那么好,被夸得耳热,立马托辞说家中有事溜了。   沈村长还没夸够,嘴里还在絮叨,小儿子在车横上坐好问自己老爹:“爹,方才你为啥说我脑子不灵清,若哥儿帮大家伙儿做卤味,还要人家自己去买大料,这不大好吧?”   “我瞧你才不大好。”沈村长狠狠地白他一眼,“那卤味方子若哥儿卖给一位贵人公子了,他自家做了吃可行毕竟是他自个儿配出来的,你呢,是花了大钱买了方子,还是人家的家里人?那大料要多少多少还告诉你?”   小儿子顿时傻了眼,他还真没有想这么多。   于是承认自个儿脑子确实不灵清,心里有些懊悔,准备到时候同若哥儿道个歉。这就跟自个儿想要人家的方子似的,实在是失礼。   惦记着这件事,他驾车带着不少钱和车上的两样东西就往荷塘村去。   沈村长遥遥看上一眼,转身边哼着歌儿边往木工厂里进。那两样东西他也觉着好,要不是家里还没有小子,不然他高低也要给自家整一个。   沈若回到家之后正巧有人上门找,他还没来得及去屋里瞧一眼小云吞,这会儿有客人上门,他就只好先招待客人。   来的人不陌生,正是秋哥儿。   崽崽那儿有柳兰香看着,沈若倒是可以闲下来。家里阿嫂还在屋里绣东西,“阑珊”的新东西不能少了,他阿爹带着四只羊出了门,随身带着折叠小马扎;他娘在屋后侍弄着那些鸡鸭,听说小鸡仔都快要孵出来了。   全家人还真就沈若闲着,他有些好笑。   亲自给秋哥儿泡了碗糖水,请他到大屋条凳上坐下了。   秋哥儿来了这儿脸色涨红,他带了礼来的,是一包油纸包好的红糖,还有一篮子新鲜蔬菜。   他有些腼腆还有些紧张。   “若哥儿……”他坐稳了,喊一声。   “嗯,”沈若将糖水推到他面前,在另一条凳子上坐定,直入主题道:“是想到要做什么了?”   先前阿娘替自己同秋哥儿的婆母应承上了,告诉过自己一嘴,沈若记性好还记得。   “是。”秋哥儿眼眸微亮,对沈若道:“你说的家具我想到了,我可以在木架子上编出面,那什么家具都能做,藤编柜子、藤编桌乃至藤编床!”   他说起这些来激动地手发颤。   沈若满意地笑了,“不错,除此之外我那吊篮用你的藤编来做更合适。”   “用藤编来做?”秋哥儿愣愣的,那吊篮有多好卖村里人有目共睹,可那是若哥儿想出来的东西,他怎么好做。   “对,我可以授权给你做。”沈若道。   顺便同他解释了一番啥叫“授权”,秋哥儿一点就透,他在衣摆上擦擦汗湿的手,对沈若道:“那我想做。”   “若哥儿,你觉着我的想法……真的能成吗?”秋哥儿心中有些坠坠,他从没想过自己可以用藤编来做这些东西,心中生了许多勇气,但也有些忧虑。   “成不成的,得试了才知道。”沈若不敢打包票,但是手艺好能做出别人做不出来的东西,能赚钱是肯定的。   秋哥儿攥紧了拳,看向沈若:“若哥儿,我能不能请你帮衬,以后我来做,你来卖?”   沈若反问:“你不想当老板?”   “我想,可是……”   沈若瞧出他的不自信,这是这个时代的哥儿和姑娘惯有的情绪,因为所有人都被打压着,哪怕有勇气也会被打压没了,养成这副性子。   但是秋哥儿能想到提出来,还能叫婆母帮着说话,已经比许多人都要勇敢,有魄力。   只是还不够。   沈若激道:“要是你做我卖,那就是替我打工,我只会付给你工钱,你哪怕做的再多再好,那工钱也就这么一点不会有变化。但你自己当老板,你可以找别人做别人卖,之后赚到的钱都是你的。”   “这样,你还打算叫我这样帮衬你么?”   秋哥儿不能更快的直接点了头,见沈若皱眉他立刻摇头。   沈若看的迷糊。   秋哥儿结巴道:“我、我,我想要跟着若哥儿你学怎么做生意,总要给你些好处,不然你凭啥教给我。就我想的那些,都是因为你的点拨,要不然我永远只能想到做点小东西去卖。”   “说错了,不会永远这样。”沈若看着他的眼睛,“你有想要赚钱的念头,脑筋也灵活,不然也不会想到那日摆摊卖藤编篮子。只要你一直有这个念头,不肖我说以后你也会想到的。我不过是提前说给你,叫你更早开窍罢了。”   家具永远都是最经久不衰的行业,家家户户有了钱之后要置办的东西那就是家具,不仅仅是叫家里人用着舒服便利,更多的是一种脸面,别人进来瞧见高档的家具那就很有面子。   “而且,你给的好处我可看不上眼。”沈若笑骂道,“我忙得要死,哪儿有空管你的藤编生意。”   秋哥儿听沈若这般说,顿时飞红了脸。   他被若哥儿夸了!还被若哥儿拒绝了。若哥儿不想当他的老板。   “我就问你一句,你想不想自己开厂子?”沈若问道。   秋哥儿踌躇半晌。   他自然想,但是他能做到吗?   自己不过是个哥儿,丢进人堆里都找不见的那种,他真能开厂子?   他夫君都做不到的事儿,他能做到?   沈若又道:“你只需要告诉我想不想,其他的东西不用管。”   秋哥儿眼里有亮光:“我想!”   “除你之外还有谁会做藤编活计?”既然要开厂子,自然不能叫老板又当老板又当员工的,最好就是有一批人能做藤编,直接聘来。   秋哥儿早早想过,要是做生意自己一个人肯定不成,他立刻答道:“我教了我婆家人,他们现在都在学着做了,这手艺是我爹教给我的,我娘家人都会做。”   这下能做的人起码能有个七八个。   “好,既然你有想法,我可以教你如何开厂子,将我的经验同你说。”沈若直接道。   秋哥儿简直要被幸福晕,若哥儿不是随意应承,是真的要教自己,他为什么这么好!   既然要跟人学生意经,秋哥儿急忙问能否用一下他家的厨屋。   沈若答应了,在大屋等了没一会儿,就见秋哥儿端着一碗茶汤过来。   在沈若面前就地一跪,喊道:“师父。”   他双手将茶汤奉上。   沈若这回没有阻拦他跪下,素手接过茶碗。   “我会尽心教你,但更多的是要你自己努力。”他说道。   秋哥儿头往地上一磕全了礼数,激动万分,他竟然能成为若哥儿的徒弟!   “我一定努力!”   不需要说,一个人一生只能拜一个师父,未来侍奉、死了安葬,都要管。说是师徒,也像家人。   这秋哥儿虽然同自己不算太熟,但有的人接触过就能知道他究竟是好是坏。古人讲究一个“缘”字,沈若那日瞧见他摆摊卖藤编篮子,便觉得有缘。   或许别人会觉得草率,但他教他学,那就是有了师徒情分。   提点一番,要是琢磨出了那就是有天赋,脑子转得快。要是琢磨不出来,以后也肯定能想到。   但沈若本没想过要收徒弟,但古人一根筋,他答应对方要教他本事,他就将自己当做了师父。   沈若突然问道:“秋哥儿,你多大?”   秋哥儿脸红扑扑,看着自己的师父,回答道:“二十有三了。”   得,收了个徒弟竟然比自个儿现在大四岁。但他来到这儿的时候已经二十四了,倒不算太奇怪。   沈若颔首,叫他起来。   “不瞒你说,我想要将沈家村发展起来,未来沈家村不仅要有许多的厂子,还会有各种摊贩、店铺、医馆、书屋、学堂。将来沈家村还要通大路,将所有的好东西销往全国。”   一个地方只要开始变得富裕,就会有源源不断的人涌入,未来的沈家村必定不会还像现在这样偏僻,他要沈家村成为一个中心,向外扩张。   他盘算过了,自己一个人的力量渺小,但是村里并不是没有其他能人,这些人就像一颗颗蒙尘的明珠,只要能叫他们开窍,且肯努力的话,未来必定也能有所成就。   秋哥儿看着沈若,眼睛发亮,没忍住握住了他的手。   “师父,我想同你一起。”他喃喃说道。   他被沈若描述的沈家村的未来所吸引,谁也不想再过以前所有人都鄙夷着说沈家村是第一穷村的日子,谁都想未来越过越好,为了自己为了家人,也为了沈家村未来出生的孩子们。   木工厂和布艺作坊很好的给村里打了个样儿。   沈若问:“你现在有什么想法?”   秋哥儿回:“师父,我想先做出样品来,给你瞧瞧先。”   沈若点点头,确实不笨,知道先叫人看。   “那我先同你讲讲木工厂是如何开的,之后你再将你自己的想法告知我。”   这就是要考他了。   秋哥儿认真点头,听得十分仔细。   村里木工厂如何运作都是沈若、顾允和村长以及几位族老知道,村里其他人并不知晓。   秋哥儿听完后,沈若立刻问,他能说出个一二三来。   沈若满意,聪明的徒弟可比蠢徒弟要叫人心里舒服。   东西收下,秋哥儿今日得偿所愿,又确定好了之后的方向,第一步要做啥也已经决定好了,师父也支持,本事不可能一日学透,他见天色不早便先起身离开了。   但说了明日再来。   沈若笑道:“明儿个我要去晒谷场上操持杀猪宴。”   秋哥儿立刻说自己来帮忙,沈若没有拒绝。   他走了,沈若坐在条凳上揉了揉脖子,当师父真累,还得端着。   不过沈若对他还挺满意的,聪明,也勇敢,一开始还有些顾虑,但是有了自己这个师父做底气,立马就变得不一样了。   沈若没忍住笑出声,真好啊,有了第一个新厂子,未来村里有想法的人就会越来越多。一个人的力量自然渺小,但是许多人聚集在一起呢?   他高高兴兴地往自己屋里进,柳兰香瞧见沈若脸上带着笑,没忍住问道:“诺诺回来了?”   沈若:“兰香婶子,还没呢,估摸着还要一会儿才到。”   他笑成这样不怪柳兰香猜错。   “我收了个徒弟,教他做生意开厂子。”沈若说完就往床边坐,崽崽这会儿醒着,正在练抬头。   柳兰香愣了愣,“谁啊?”   “秋哥儿。”   “噢,秋哥儿啊。他嫁过来沈家村有十年了吧,瞧着挺腼腆的,同婆家关系也好,是咱们村里少数好的人家。”柳兰香倒是知道一点,村子里婆媳关系不好的,婆婆磋磨儿媳妇的事儿比比皆是,但秋哥儿家里却不这样。   “他那婆母虽说不太瞧得上哥儿,但不作怪,主要是他夫君护着他。而且他家人都护犊子得紧,家里闹一闹没事,要是外头有人说他,那婆母也是第一个不答应的。”   沈若点点头,“那他家氛围挺好。”   柳兰香说完这些,都是铺垫。   话音一转道:“若哥儿,等你嫁过来我也会对你好。”   沈若脸一红,柳兰香对自己对小云吞都很好,好的没话说。   “那我还没嫁,你对我也很好,就跟我娘一样的。”沈若被她拉住了手,他因为珍惜柳兰香给的镯子,故而没有戴在手腕上。   “以后咱们超过秋哥儿他们家去,村里人要是提这样的人家,都要说我同你最好。”柳兰香难得起了点好胜心。   小云吞“啊呜啊呜”的应和两句。   沈若笑道:“好。”随后将小云吞抱在怀里。   这小家伙儿喂得太好,体重见天儿的涨,瞧着也嫩生生的像是豆腐块儿。   柳兰香心软软,这样好的若哥儿,这样好的小云吞,再过几日就是真真切切的一家人了。   ===============   沈丰收摊回到家,车上每日都附带两人,一个二狗一个顾允。这会儿一同下了车,清洗灰尘就都往沈若屋里去。   沈丰倒是也想去瞧,但还有货物要装车,只好再走一趟去干娘家。   顾允和二狗先后进了屋,瞧见屋里好梦正酣。立刻压低了声音。   二狗脸上难掩兴奋,但是小叔睡着不好吵他。   小云吞听见了动静,直接“父……阿阿呜”地叫起来。   沈若本就是浅眠,立刻醒了盹儿,抓住崽崽的小手香了一口。   随后自己的脸上也被亲了一记。   他半合的眼皮倏然睁大,转头看过去,立刻露出惊喜的神情,刚睡醒的声音又软又甜:“你回来了,怎么不出声?”   二狗在一边嘿嘿笑,立刻答道:“因为小叔你在睡觉呀。”   沈若立刻坐起来,红了半边脸颊眼神直往顾允那儿瞟,这人怎么当着二狗的面亲他!这不是教坏小孩子么。   沈若立刻对二狗道:“二狗,你以后长大了不能随便乱亲人,只能亲你未来要娶的,明白?”   “啊……明白。”二狗一边说着,一边有点心虚。   沈若没注意,只将崽崽抱起来,小云吞正喊着,听着是要尿尿。   顾允抱出去把尿,这会儿二狗耐不住性子了,立刻嘚吧嘚吧把自己想说的事儿抖落出来。   “小叔,今天我们学院里头比试了!顾叔叔和一个老爷爷都教了学生,我们用《九九乘法表》那边用算筹,大家来比赛解题呢!”二狗说完之后还要卖一个关子,“小叔,你猜最后哪边赢了?”   沈若无疑是个最好的倾听者,他瞧见二狗这么高兴再加上对这乘法表有信心,自然能猜到,但是二狗要吊他胃口,他就假装不知:“哦?那是哪边赢了?”   “我们赢了!”二狗兴奋地跳起来,脸上全是欢愉。   “真厉害。”沈若夸道。   二狗将那时候的题目也全说了,沈若忍不住想笑,这些题目要不是夫子们出的他们并不能提前知道,不然大家还真要怀疑这边为啥能秒出答案了。   沈若很好奇那位老先生的表情,恐怕不是不可置信,就是有些意难平吧?这样的法子是偷懒了,但是好用啊,乘法表背下来之后能计算的更快,也不算投机取巧吧。算筹也需要记忆一些数据的,其实本质上并不算区别太大。   希望老先生不要太难受,年纪大的人想要接受新东西肯定会难一些,要将自己那么多年的认知打碎重组,自然不容易。   像二狗这样的孩子许多观念还没成型,是最容易学习的。   二狗高兴也说完了,便想要趁着天还没黑出去玩儿一趟。   沈若问他去哪,他说去找沈欣。   得,不稀得问沈若也能猜到。二狗立刻跑了,等人家家里烧饭了他就得回来,很赶时间。   顾允抱着小云吞回屋。   沈若道:“我今日……”   顾允:“我……”   两人竟同时开口了。   小云吞抬着小脑袋,看看这个看看那个,“唔”了一声。   随后从嘴里蹦出来一个“我”字。那小表情大有一副,你们安静,我来讲两句的架势。   沈若和顾允眼神波动,立刻盯住了他! 第245章   小云吞发现阿爹阿父全都注视着自己, 大眼睛弯起来笑了,小手啪嗒啪嗒拍着。   “这小家伙学的倒是快。”沈若无奈道。   顾允“嗯”了声,有点好笑。   “方才你要同我说什么?”他问。   沈若就将自己今天收了个徒弟的事儿告诉了顾允。   顾允说, “既然他有天赋,也有想要开厂子的念头,你收他确实不错。”   沈若笑着点点头。   “不过,”顾允话音一转,有些隐忧, “你与他相处的时间并不久,以往也没听过你们关系多好, 头一回有交集也就是他来做那折叠小马扎, 后面又在榕树底下卖藤编篮子叫你看见有过一番交流,这样的人同你不算相熟。”   沈若明白顾允的意思,这样的人不算“熟人”只能称之为是有一点熟悉的“陌生人”, 哪怕同在沈家村生活, 但打个照面的关系确实不近,家中老一辈都没有多接触的。现在一下子从几乎陌生, 成了关系中比较亲近的师徒关系,这转变的着实有些太快太近了。   甚至还没有了解的更多一点。   “我怕他未来会辜负你的信任。”顾允定定地看着他,其他人的品行他未了解过, 但若哥儿既然愿意收徒自然是十分信任对方的, 那个人值不值得若哥儿信任还有待考量。   他并不指责沈若突然收徒, 只想站在自己的立场上给若哥儿提个醒。   “顾允,我相信我看人的眼光, 与我熟悉的恶人不会变成好人, 自然与我不太熟悉的好人也不会变成恶人。他可靠与否, 至关重要的点便是他自己的品行与性格, 与我同他熟不熟悉没有太大关系。”对于秋哥儿说他好的人更多,他也没有听到不好的风评,沈若冲顾允安抚一笑,“我不是冲动,我自认看人的眼光也不差,同他说过几句话见过他的表情与真情流露,虽然时间不长,但对方是个什么样的人,有没有做生意的天赋,我还是能瞧得出来的。”   “他一开始想要我当老板,他来给我做工。要替我赚钱。我没答应,只问他想不想自己当老板开厂子。他说想,他有头脑也有勇气,我很看好他,于是便说可以教他,将心得经验都分享给他。这人实诚,一听我要教他立刻就烧水煮茶拜师,竟是早早就准备好了,我也有意带他,就答应下来了。”沈若同顾允絮絮说道,他自个儿也是头一回收徒弟没经验,但就是想着把自己会的生意经都教给对方,可以慢慢教,以后村里便要多出一个藤编厂子了。   “好,若哥儿成人小师父了。”顾允嘴角带着点清浅的笑意,他知道若哥儿聪慧能干,有自己的想法与主张,既然他愿意信任秋哥儿,那么自己不再多说什么,未来就帮着看顾一下。要是那秋哥儿真是品行好没问题不会伤害到若哥儿的人那也罢,要是表面一套背后一套,顾允会先出手,背信弃义的徒弟进牢狱也不冤枉,当然这是最坏的情况,顾允还是希望若哥儿的一腔信任不被辜负。   他抬手当着小云吞的面儿揉了揉沈若的头发。   沈若脸微红,“我比他大。”   “也比你大。”沈若说的自然是心理年龄。   顾允假装听不懂,直接道:“哪里大?”   沈若不理他,抱着小云吞往床上坐,要不是知道顾允是个正人君子,对着自己忍耐那么长时间,他都要以为刚刚顾允在开黄腔。都怪曾经的大学室友,一群汉子无聊至极还要比大小,沈若从不参与他忙着画插画呢。   顾允心情显然很好,在床边坐下,小云吞“咿咿呀呀”地说些人听不懂的话,顾允伸手去逗他。   沈若突然开口:“你方才是要说什么?”   顾允的手顿了下,将今日发生的事情同沈若讲了。   这事儿沈若已经从二狗口中听到过一回,但是小孩子的视角自然和大人不同,还有许多细节没有说。顾允便细细地跟沈若讲,叫他笑得乐不可支。   “那老先生可有说什么?”沈若听着听着便靠在了顾允肩头,偏过脸去问。   顾允眼神一定,沉沉地看向他:“说了。”   “说了什么?我好着急,你别叫我挤牙膏。”沈若很想知道说那样的话的老先生,是不是经过这事儿之后还看不起《九九乘法表》,一着急就挽住了顾允的手臂,收紧了。   顾允默默记下沈若嘴里蹦出来的新词儿,回道:“他说心服口服。”   沈若“哈哈”一笑,眉飞色舞,“我可还记着呢,谭老先生那日还说我带坏你,说《九九乘法表》是偷懒之法,殊不知就是要找出偷懒的法子才能叫人将所有的知识运用方法变得更加简便,更容易记忆!诺诺,你觉着我说的对不?”   他半边身子都贴了过来,顾允另一手立刻接住,将人抱在怀中。   “对。”他说。   “还有你先前写给我的那本书,老先生也看了。”顾允看着沈若,说道。   “那他还要比试么?”沈若仰头看他,问道。   顾允摇摇头,脸上难得露出了复杂难明的表情。   “他将书借走了,说要仔细看看。那是你送我的……”顾允双臂收紧了。   沈若没想到谭老先生竟然如此能屈能伸,输了比试之后竟然还厚着脸皮借书,不过沈若倒是觉得挺正常,谭老先生能同顾允成为忘年之交,自然是有些脾气性子相似,他送给顾允的时候,顾允那么高兴,谭老先生想看沈若觉得一点儿也不稀奇。   就是顾允刚刚说的这话……   沈若掀起眼皮看他,嘴角抿起:“诺诺,你啥时候变得这么小气了?”他故意揶揄道。   明明顾允写给自己的书也舍不得拿出来给别人碰,但顾允这样子叫他有些稀奇,竟然这般宝贝啊。   沈若心里头实则是乐开了花。   本以为顾允会反驳,结果他直接应了声,又重复一遍:“因为那是你送我的。”   沈若心里像是有气泡升腾起来,甜滋滋的。   因为是他送的,所以很珍惜很宝贝,连忘年交老先生借走了,回来还要撒撒娇表达自己其实心里有点不乐意。   这举动,这心思……   好可爱!   沈若抿嘴又想笑,仰起脸就往他下巴上亲。   顾允被他突如其来的亲吻弄得耳热,人就在自己怀里,只需要轻轻地一推一按就能将人压在床上,叫他知道自己的厉害。   可他舍不得对他那么凶,只好压抑着自己内心的野兽。   更何况小云吞还在边上抬头瞧着,顾允严重怀疑这小家伙努力练习抬头是不是想要看清他俩的举动,要不然这家伙也不会学着跟若哥儿一样,只要是能够到,便仰头过来献吻。   肯定是跟若哥儿学的,包括自己情不自禁的时候,也会同若哥儿一样,凑过去就亲一下。   这举动在书中说的是“滥情轻佻”之举,不是君子所为,可若哥儿说,这个举动在他们那儿是用来表达亲昵的,所以他也就从善如流。   亲昵一番,就到了吃夜饭的时候。小云吞也跟着上桌,李善桃给他喂牛乳,加了一点糖,喝起来有一点甜味。   崽崽一边喝着一边砸吧嘴跟品味一样,那脸上还有点满足的小表情,把家人都给逗乐了。   沈大山道:“多给小云吞喝点儿,长得越壮实越好,以后可不能叫别的小汉子欺负了去。”   沈丰一边吃饭一边点头:“确实。”   李善桃嗔怪道:“要那么壮实作甚,就现在这样挺好。小时候太胖容易长不高呢。”   沈若赞同道:“还是给他控制**重,要是再这么喂下去还真要成了小胖墩了。”   小云吞还小一点的时候一天得喂上个十几顿,每回都少少的,现在跟着家里人吃饭的时间点来喂,三餐之后再加上午睡前一餐和晚上睡觉前一餐,特别稳定的一日五餐,每回喂上个半碗牛乳。   就这样也长得白白嫩嫩有点小肉乎,但还真不能再多喂了。虽说小崽子胖嘟嘟的更可爱,但是毕竟胖过头那就对身体不好了,就像李善桃说的,容易长不高呢。   柳兰香在一边笑,“就这样好,瞧着就是有福气的孩子。”   大家都喜欢小云吞,抢着喂,只不过都是宠爱但不溺爱的,虽然会那样说,但也不会小崽子还想喝就立刻去温奶。   那肚子就那么点大,哪儿能一顿喝下去那么多。   牛乳很多,二狗也跟着喝,这些日子个子也蹿了蹿,原本养出来的点肉因着身高抽条了点儿消瘦下去了。   吃过饭,柳兰香就准备回家,但她乐得自家儿子能多在这儿待一会儿,便也没喊,打了声招呼就先走了。   顾允非常自然地跟着进屋,怀里抱着喝饱的小云吞。   “那雨衣成品你还没瞧过,昨儿个做好了我觉着还不错,就是不知道哪日能再下一场雨。”沈若说道。   “得下半月了。”顾允将小云吞放回床上,这孩子喝完奶就有点犯困,张着嘴打哈欠,“不过只要叫人瞧见效果,应当会有不少人想买。”   那雨衣可比打着油纸伞要轻便舒服得多,雨丝可不都是竖着,大多都是斜来斜去,打把油纸伞顶多就是护住上半身不会淋湿,下半身衣物肯定会被打湿。这两相对比起来,自然是雨衣更胜一筹。   况且一把质量好些的油纸伞价格可不便宜,因为工序繁杂,使用的材料也多,价格贵。但若哥儿弄出来的雨衣价格却要比油纸伞便宜,只要好用那必然是好卖的。   沈若也是这么认为的,原本刚做出来的样子不够好看,但是经过周兰的修改之后瞧着还可以了,要不是有那么个帽子,远远看过去都有些像穿着条连衣裙呢。   他们待在一块儿的时候哪怕不说话氛围也格外舒心,一齐看着小云吞,偶尔挑起话头,另一人立刻就能接上,句句都有回应。   “明儿个要操持杀猪宴,村长想叫我做一大锅卤味,之后村里人一齐分了。”沈若细细说着话,“得一大早去镇上一趟将大料都买上。”   “一起去。”顾允道。   沈若应了,除此之外还要买些写请帖的红纸,还有各种糕饼干果。这些李善桃和沈大山早已经开始准备了,但是沈若也想出点力,就主动将这点活儿给揽了。   他还答应了村里的那群小孩儿要给他们做鸡蛋糕呢,还想做一个好多层的大蛋糕,到时候就摆在婚宴最中心。   顾允虽然没说,但他同柳兰香自然也准备了不少东西,他家屋子本也拾掇的干净整洁,但因着要办喜事,又好好的修整了一番,打扫的越发细致。   小云吞昏昏欲睡,突然外头有喊声,他就不困了。   沈若也听着了,“这声儿,好像是干爹他们。”   “走吧,咱们出去看看。”顾允当机立断起身,顺便将崽崽也抱起来,一同出去。   沈大山李善桃他们也被这动静给吸引了,纷纷出来瞧。   只见沈海和周浪风尘仆仆,但脸上都带着笑,身后车子上面已然空了。   瞧见他们出来,看见沈若了,立刻下了车,走进来。   院子门一关,大家一同进了大屋。   沈海兴奋道:“若哥儿,成了!”   “拉去隔壁镇上很好卖,那么多,几百样全都卖出去了!”周浪接口道。   他们说干就干,天还没亮就带着一车东西往隔壁镇去了,想到过会好卖,却没想到这么好卖!   他们将今日发生的事情一五一十的说来,脸上笑容止不住。   “若哥儿的’珍宝居‘在柳溪镇也出了名儿了,大家一听咱们是沈家村来的,带着’珍宝居‘的东西就都来瞧来买了,咱们也直接说了卖的会比储水镇上的贵上两文,就是赚点大老远跑来的路费,大家也热情不减。”沈海从没做过这么容易的生意,脸都要笑烂。这可都是沾了若哥儿摊子的光。   沈若也笑:“那确实不错,等你归家去同我干娘说一声,不用收着做了,叫婶子们能做多少做多少,反正不愁卖。”   沈海哈哈大笑,叫周浪将木匣子卸下来往桌上放。   “这里是今日的营收,若哥儿你拿着。”   沉甸甸的,里头全都是铜钱。   周浪在车上的时候就给串好了,瞧着这里起码有五十几贯,他们带出去卖的还都是小件,贵些的也就是书包了,要是大件能带那能赚的更多。   沈大山和李善桃瞧见了已然不像以前那般惊讶,见过更多的钱了。这时候只觉着确实做生意赚钱,自家若哥儿真出息,想出来的东西都这么好卖,竟然到了隔壁镇也这么有销路啊。   沈若看了一眼,他计算速度快,一瞧就知道他们俩肯定是多给了。   “不是说好了算你们买我的?多下来的你们自己收着就是,怎么全给我了?”沈若好笑道。那岂不是白跑一趟。   “咱们也就是跑一趟试试水,什么事儿都没操心过不好意思拿钱,这些钱若哥儿你收着,之后还得进布料呢。”沈海摸摸后脑说道。   沈若摇摇头,将他们应得的分出来,其他的他自然收下,布艺作坊和“珍宝居”的运转自然缺少不了银钱,流水需要周转,同许家买布要用。   但是剩下的那些就是差价,他们带去隔壁镇上卖那这些多余的自然就是他们的营收,哪怕是一家人也不能乱了账目。   话本就不能这样说的。   “这带出去售卖的活计可以做,我的布艺作坊当供货商,你们便是经销商,路途远自然要加价,这叫运费,积压了库存还会多一笔仓管费呢,这笔钱你们就好好收下。之后要是继续干,还要另外算。”沈若给大家解释一番他说的那些词。   他们从自己这儿拿货带出去卖,赚的差价有多少就是他们自己的本事了,供货商向来是最赚的,要是以后还有别的人来合伙那也就省的沈若一直要找信任的人派出去了。   周浪看了沈若一眼,说道:“若哥儿,我有个想法。”   沈若抬眼看去,仔细聆听。   他将自己想到的点子说出口,在心中埋了许久:“我想带着’珍宝居‘的东西去许多地方,打出名气来。以后咱们带去哪儿卖都好卖。”   今日在柳溪镇已经尝到了名气的甜头。   他这点子同沈若的想法不谋而合,沈若点头道:“可以试试,带着东西到处去售卖,可以画传单宣传,告诉其他地方的人咱们’珍宝居‘都卖些什么,还能吸引靠谱的人过来进货。要是能大范围铺货的话,布艺作坊自然而然就要迅速扩大规模,招揽更多的人来做活儿。”   他现在有员工,有进布渠道,还有商品,完全可以迅速扩张生意。先前没有这么做是因为个人力量有限,他还带孩子哪里能到处去跑。   但是周浪年轻,有闯劲儿,愿意做这件事那再好不过了!   沈若一口便答应下来,顺便还提出了不少的建议。   沈海也没想到自己儿子心中竟然有如此雄心壮志,跟自己年轻时候的想法一模一样,要不是有那股子拼劲儿,他也不可能远离沈家村出去当个走商,到处倒卖货物了。   这完全就是正向的循环,沈家村里会做针线活的人多,之后直接外包出去给她们做就成,活计越多赚的也多大家想必都会十分乐意的。   只不过想要铺货“珍宝居”的东西,未来合作的人自然要仔细审核。在前期,推广“珍宝居”商品的操作自然就是搞地推,直接带着商品去各个地方卖,强势入驻,叫那边的人立刻知道“珍宝居”,继而接受。   再之后便是拉经销商,一个地区只有一个,垄断供货。沈若拿分成和人家来进货的钱,这样“珍宝居”就能极速扩张,在整个大宇开遍也就是时间问题了。   还需得跟各地的官府打好关系,免得有人开盗版铺子或者摊子,败坏“珍宝居”的名声。   要想的事情挺多,所有人集思广益在小小的泥瓦房里完成了一次关于“珍宝居”未来的会议。   现在的“珍宝居”每日营收都有三两银子往上,如果开了第二个、第三个呢?那每日能赚到多少?   接下来要去做的事儿,叫人热血沸腾。   沈海和周浪离开了,沈家人心中也久久不能平静。   原以为开一个小摊已经赚不少了,很满意,却没想到后续还能这么干,也就若哥儿敢想。也巧,沈海和周浪愿意做这个活计,他们可以成为第一波开始地推的人,扩张的速度沈若不想太快,每每到一个地方都需要多了解,珍惜“珍宝居”的羽毛,同官府打好关系自然也需要银钱,还要再想一个防伪标识。   在储水镇上比较近有自家人盯着自然不会出错,镇上人知道“珍宝居”同官府有些关系,自然不敢乱来。   但是到了别的地方那就不一样了,每个地方都有类似地头蛇一般的人物,这个就是一个难点。得一个一个攻克掉。   沈海有经验,周浪有冲劲儿,他们俩无疑是最好的人选!   许多事儿不用沈若自个儿干,他是个把握方向的掌舵人,未来“珍宝居”的方向已经定好,接下来只需要时间。   沈大山和李善桃自然是支持的,他们知道若哥儿是个有抱负的孩子,心里有成算,想做的事情可不止这些。   周浪既然要做那件事,做纽扣的活计就得另寻他人。村里会雕刻的人自然在木工厂里,制作纽扣的手艺不难,沈木肯定是没有时间的,但他有三个徒弟。   到时候可以问问谁愿意做,这就是另外的活计,沈若给开工钱。   要大批量制作,所有需要的纽扣不少,想要赚外快的话自然就可以来。   像这样的活计自然都紧着沈家村里人来,要是以后村里人都有了活计没有空闲着的,那就可以招其他地方的人来做活儿了。   只要有能力,自然都欢迎。   夜里大家怀揣着对未来美好的愿景回屋,梦中都是沈家村的以后,脸上带笑。   翌日,沈若早起搭车去镇上买大料,顾允陪同。沈丰将人送到街上之后就带着二狗去学院,之后还要回储水街摆摊。   他们逛了不少地方,等东西都买的差不多了,直接从镇上找了个车夫驾车带他们回村。   那车夫认得他们俩,一路上一直兴奋地同他们说话。   后又讨了顾允的字,就写在他板车的面儿上,写了个“一路平安”。   作者有话要说:   -   明天宠幸万贵妃呀~一定要来哦ovo爱你们呀 第246章   那车夫可高兴, 有了这行字之后就像是有了活招牌似的,每每有人想要租车,他就说自己载过沈老板同顾秀才, 还求顾秀才写了行字,是“一路平安”,那生意都更好了些。   这样脑筋灵活的人他们不会抹杀他的灵活,而且写了行字他都不肯收他们车费了。他不肯要,但沈若还是会给, 趁他要折返的时候直接将车费塞在了坐垫底下。   东西都买成了,晒谷场上也已经热闹了起来。   今儿就要在这儿露天煮卤味, 晒谷场上用大石头垒了两个大铁锅, 已然开始烧水。沈若准备的那些大料已经用纱布给包好了,直接丢进锅里煮。   村里人脸上都喜气洋洋的,每家都带了点自家的食材过来, 之后一起下锅, 大家一起吃。   沈若和顾允在这儿,周围就围住了一圈圈的人, 木工厂今日歇工一日,布艺作坊也能休息,还有那些做折叠小马扎的、折叠躺椅那三样的, 都来了。   许多人主动来帮忙, 沈若除了放了个大料就没做别的事儿, 现在就是要先将卤汁煮一些出来,之后再放肉就容易入味些。   秋哥儿就黏在沈若身边忙前忙后, 随后直接占了个烧火的位置。   大锅里面水煮沸, 大料的香气就冒出来了, 家家户户自带的菜和肉容易煮熟入味的, 全都下进去,先卤一锅。   “若哥儿做这卤味可真香啊,咱们村里人可是有口福了。”边上有婶子笑着说,那香味飘出来能叫二里地外都闻见哩!   沈若嘴角带着笑,“香就对了。这么多食材一锅还卤不下,得分批来,多煮会儿更入味更好吃呢。”   李善桃也不是个小气人,挑了两只养的肥肥的旱鸭杀了拔干净毛带过来,村里其他人家也有杀了家里的鸡鸭带来的,除此之外岑婶子带了不少鸭蛋过来,本打算用来腌咸鸭蛋,正好碰上要庆祝,就不腌了,直接拿来一起卤,到时候跟村里人分了吃。   家里有肉的就带肉,没肉的带些盐巴还有菜,反正那卤味锅里头放啥都好吃,要高高兴兴地热闹一把,就没人是小气的。   杀猪宴的正头戏自然就是买来的两头整猪,没叫沈家村人等太久,驾着牛车带着两头猪的村长儿子就到了。   随他而来的还有徐屠户。   徐屠户自然是来杀猪的,本以为会把两头猪杀好带过来,没成想竟然要在沈家村杀猪!   顿时所有人都兴奋了起来,沈家村往年杀猪的时候屈指可数,这下更热闹咯。   徐屠户自己有个肉铺,前头卖肉后头杀猪养猪,手艺好名声也好,但毕竟是有自己的营生的,很少会像别的杀猪匠那样东奔西跑去给人杀猪。毕竟杀猪可赚不了几个钱。   他自然是为了沈若来的,昨儿个收到了那两样东西,结果沈若没去,叫他一家心里头惦记的不行,一听沈家村今儿杀猪宴买回去的那两头猪要请人杀,他就直接说他来。   胖婶儿也跟着过来了,怀里还抱着猪宝儿。下车之后就直接往若哥儿身边去,顾允也在,那两人站一块还真是说不出的般配。   村里有一把子力气的汉子们都去帮着按住大肥猪,有人去拿盆子准备接猪血,还有人立刻回家烧滚水,之后给猪刮毛。一时间晒谷场上的人都有事儿忙活。   大锅里头正卤着第一锅,秋哥儿在那烧着火,村里的孩子们在晒谷场上跑来跑去,看着那两头大肥猪高兴地蹦蹦跳。   徐屠户还没空过来叙话,这杀猪的活计宜早不宜晚,和周围聚集过来的几个汉子说话,之后该怎么弄。   胖婶子脸圆圆一双笑眼睛眯起条缝隙,她抱着孩子颠颠,“若哥儿,你送来的那两样东西太贵重,来的那汉子一开始告诉咱们怎么用的,我一看就觉着好。我也给你带了些东西来,你不要嫌,也不许不要,要不然那两样东西,咱们可不好收下。”   沈若送的那两样东西不说价格肯定不便宜,就看那实用性,谁瞧了不觉着好?一张床能叫孩子从小睡到大,有那么多种变化形态,还有那车也是,把孩子往车上一放,就能安心看摊子,要是孩子哭闹前后推一推车子晃荡下,他就想睡了。   不能更叫人省心。   沈若笑道:“送你家猪宝儿的,就是叫你俩代收一下。怎么还要给我送东西来。”   这会儿他也不知道徐屠户他们给自家送了啥来,从荷塘村那边一路过来,估计就是把礼给他送家里去了,阿嫂这会儿在家绣东西,估摸着她代替着收下了。   那胖婶子一听脸上笑意更甚,“那你就当是猪宝儿回的礼。你瞧他,看见你了就想叫你抱呢。”   猪宝儿是他们的独子,家里的铺子和养猪场未来都是他的,这么说其实也不错。   沈若一瞧还真是,这小娃娃先前他抱过一回,那时候就冲自己笑了,这下再次见着,小胖手就朝自己伸。   顾允在一边瞧着这小小汉子,仔细打量,比起上一回瞧见长开了点,同胖婶子长得很像,眼睛小小的。   沈若将孩子小心抱过来,臂间一沉,抱在怀里肉乎乎的。   胖婶子在一边笑,“沉吧?太能吃,上肉得很,喂得这么胖了。都怪孩儿他爹。”   徐屠户在那边擦刀,细心留意着这边,一听这话立刻反驳道:“还说我,每日里不都是你喂?”   “那不是你劝我,我说他喝得差不多,你就在一边说,再喝点吧,瞧他还没饱,还说拍奶嗝儿你来。现在倒要说起我来了。”胖婶子叉腰扬声道。   这俩人说这话叫周围人心中羡慕不已,能将娃儿养胖自然是家中富裕,又疼爱孩子,能叫孩子顿顿喝饱,说明奶足,过得滋润。   “你家孩子养得是真好,胖嘟嘟的。”边上有人夸道。   “这是有福气啊。”   为人父母的都喜欢听人夸自己的孩子,这会儿她不住地笑:“我啊,嫌他太胖乎,抱着怪沉的。一时三刻就要抱不住,手酸。”   沈若和顾允对视一眼,嘴角噙着笑。自家崽儿也喂得好,白白嫩嫩的,但他可不想叫小云吞也成个小胖墩,就现在这样刚刚好。   不过孩子胖乎乎的是真可爱啊,沈若抱着别人家的孩子吸,软绵绵的小孩儿,肉嘟嘟的,那小脸蛋儿上的肉戳一下就是一个小窝,还带颤儿的。   可爱极了。   猪宝儿显然十分喜欢长得好看的人,还懂得雨露均沾呢,之后又想要顾允抱。   沈若同胖婶子说着话,就感觉到怀里的胖娃儿小手动来动去,再一看他正努力睁开细缝眼冲着顾允“呼呼”。   顾允其实并没有多喜欢这般大的孩子,他满心满眼的只有自己心爱的哥儿和小云吞,至于其他的孩子不能叫他产生些波动。   平日里他也没多少孩子缘,脸上没有表情,但是若哥儿总是笑笑的,村里的孩子们都很喜欢他,叫顾允有些吃味。   这么一想,顾允就直接伸手过去将猪宝儿抱进自己怀里。   舆覀蒸厘……   是真挺沉的,难为若哥儿抱了那么久。   胖婶子也不担心,笑着道:“他啊就是喜欢长得好看的,上回你们抱过他了,再之后都不肯叫他爹再抱了,一抱他就哭。哈哈哈哈。”   胖婶子无情嘲笑,主要是自家夫君那一下巴的络腮胡,外加铜铃般大的眼睛,一准儿吓哭小朋友。   荷塘村里的孩子都挺怕他的,还都瞧见过他拿刀杀猪的模样,一副凶相。   胖婶子刚嫁人时候还戏称自己是嫁了个土匪似的汉子,后来相处了才发现这人就是表面上瞧着凶些严肃些,其实对家里人特别好,还很有责任感呢。不然也不会将自己和孩子养得这般好。   沈若没忍住笑了,上回已经见识过了,他娘抱猪宝儿他也不哭,自己和顾允抱了也没哭,刘大夫没上手,等到了徐屠户一抱上自家崽,他就开始哇哇大哭。   不能更搞笑了。   也不知道这孩子长大些之后知道小时候被自家爹抱还哇哇大哭的事迹会是个什么表情。   他们这边聊得火热,徐屠户那边已经开始杀猪了。   这可是一门手艺活,不是谁有把杀猪刀都能做杀猪匠的。首先就得力气大,手法也要快。他不用其他人帮忙一个人就能杀,但沈家村人都想参与一把,四五个人死死按住一头猪,叫徐屠户能更好下刀。   要当一个合格的杀猪匠除了那两点之外,还要知道从哪里下刀断气快,能叫猪不要太痛苦,哪里下刀不用太费劲,一刀下去就能骨肉分离,迅速将一整头猪的各个部分都给卸下来,各是各的。   上面用两条长凳搭着,下面就用盆子接着,农家人都节俭,猪血也不能浪费。   盆子里头加了点水和盐,之后滚烫的猪血落进去之后就能凝结成块,又是一道美食。   边上还有不少婶子已经备好了水,准备帮着洗一洗猪内脏。旁人家请杀猪匠来杀猪那都是要给些猪内脏、猪下水的,毕竟没几个钱,但徐屠户家养的猪那么多,自然不稀得拿。   这样的画面村里的孩子有的敢看有的却看不得,猪宝儿倒是睁着小眼睛看得目不转睛,他一点儿也不怕。   沈若好奇问了胖婶子一句,她笑着回道:“这孩子刚出生那天就瞧见过了,我夫君刚杀完猪他也正好呱呱落地,旁人都怕血气冲撞孩子,但头一天就叫他抱过,孩子也还好好的。”   “我夫君说,猪宝儿啊就是天生要继承自己的衣钵的。”胖婶子无奈地笑,看着顾允抱着自家孩子,没忍住道:“可我啊,不太想叫猪宝儿未来只能当个杀猪匠。”   她脸上笑容不变,但眼神却变了,看着猪宝儿的视线充满了期许。   沈若明白了,杀猪匠工钱再高,那也没有读书郎的名头好听,能叫人出息。   “我家有钱,想等他长大看看是不是读书那块料,要是有点子聪明那就去念书,要是不聪明跟着他爹当个杀猪匠继承肉铺倒也不错。”胖婶子说道,总归是给孩子选了两条路,进一步出人头地,退一步也饿不死甚至吃穿不愁。   沈若瞧着猪宝儿,觉着这孩子肯定是个聪明的,想必胖婶子夫妻俩也发现了。   “挺好,那就以后再看。”孩子未来想选哪条路,做父母的都爱操心提前规划一番。沈若回想起打算收小云吞当徒弟的刘大夫,也不知道自家崽有没有这天赋,这也得以后再看。   沈若这会子才突然意识到为什么徐屠户一家有那么大规模的养猪场却只在家门口开一个小肉铺,这都根本算不上是商人,所以还是农籍。原来是为了孩子,要不然去了镇上自然能赚的更多,甚至还能将他家的猪肉销售到其他的地方去。   很快,两头猪都给杀好了,村里的婶子们帮着滚水刮毛,还有洗猪下水的,忙的不亦乐乎。   胖婶子惯常做这个,过去帮着剁肉,猪宝儿就交给沈若和顾允看顾了。猪宝儿挺乖,也不哭,边上有其他人过来逗他要是长得还成他就嘿嘿乐,要是长得一般他就两条小眉毛一皱。   瞧着别提多好玩儿了。   “猪肉下锅咯!”有人喊了一声,所有人都期待地看向那口大锅。   里头满满当当的全都是村里人带来的其他东西,这会儿都已经煮熟了,一掀开盖子卤味的醇香立刻就散发出来,直教人香晕个跟头。   先将里面的东西都捞出来,之后就将猪肉全都下了进去,下进去的肉都是好肉,瘦肉、五花、肥肉和排骨还有猪蹄,猪下水。那些骨头徐屠户都帮着给剃了肉,这些骨头就没有放进去一起卤了,就留着放在一旁,到时候每家每户分了带回去煮骨头汤,也是很不错的。   还有两个猪头将猪头肉精瘦的部位也放进去一起卤了,猪舌头、猪肚、猪耳朵、猪尾巴还留着。这些不适合做卤味,但是做凉拌菜是真好吃。   沈若曾做过家里人都觉着不错,就主动揽了活儿,先要把这些东西给煮熟了,之后才能做,还需要一些材料。   沈若一说,便有村民说自家有,什么葱姜蒜、香菜,很快便凑齐了,烧火那边有人替了秋哥儿,秋哥儿便走过来帮沈若一起切。   胖婶子在一边剁骨头,切肉,听到边上一个小哥儿竟然喊沈若“师父”,心中升起些好奇,但没开口多问。   徐屠户干完了杀猪的活计,被边上一家人领去家里冲洗了下身上的血气。村里聪明人多,哪里还猜不到他们是看在沈若的面子上才来的,别的人家去荷塘村买猪可没有这种待遇,连工钱也不收就直接过来帮着杀猪。   这会儿弄猪肉的人很多,没有他的活计了,看了眼自家孩子正窝在顾允臂弯里,他三两步走过去。   跟顾允站在一处。   他俩也算是熟悉,当初“徐氏肉铺”的招牌那都是请顾允帮写的。   “我家猪宝儿叫你抱着倒是沾了些文气了哈哈。”徐屠户笑声响亮,抬手想把孩子抱回去,毕竟自家崽儿重的很,哪儿能叫顾允一直抱着。   也就是他媳妇脸皮厚,竟然还好意思把孩子给别人抱着,自个儿去忙活别的事儿。   他们在这边随意聊上几句,之后便将视线对准了晒谷场中。一个文质彬彬,面色冷淡;一个满脸络腮胡,一脸凶相,但瞧着爱人的视线却如出一辙。   很快村长来了,过来同徐屠户说话,人家毕竟帮了忙,杀猪匠都不用另外请了。既然外村来的客人有村长作陪,顾允便直接往场中走。   那四扇猪耳朵有成人两个巴掌般大,要切成均匀的细丝,十分考验刀工,而且都是软骨切它的速度快不了。   秋哥儿速度更慢,沈若道:“秋哥儿,你去将猪肚切了,猪耳朵我来。”猪肚比起猪耳朵来要好切不少。   “好。”秋哥儿立刻应下。   沈若切得仔细认真,撸上去的袖子缓缓往下滑,他正要抬起手背去捋,便碰上了一道温热。   顾允趁着没别人瞧过来的空当,快速将他的袖口往上挽起。   四扇猪耳朵切完,秋哥儿和胖婶子也已经将其他东西都给切好码好了。沈若来做凉拌猪耳朵,那猪头肉也还有不少,全都拌在一起。   凉拌菜好做,只要配料到位就成。   周兰特意从家里带来一坛子新腌制好的辣椒酱过来,能拌进去。   卤味还没好,凉拌菜却好了,这些东西没有混在一处,用几个陶碗装了。做了凉拌猪耳朵、凉拌肚丝、凉拌猪头肉、凉拌猪尾巴,直接出了四道菜。   那味道也很香,村里的孩子们馋坏了,但是村长没说开始,大家便都按捺住。   正好快要到了吃午食的点儿,家家户户都带了些米来,直接在晒谷场上又架了个锅子开始焖饭,顺便还有婶子做起了白面馒头,玉米窝窝头。   “你们村里男女老少齐出动,瞧着可比年节里还要热闹哩!”胖婶子是个爱笑的,外加一张圆脸没有攻击性,又很会聊天,很快便同沈家村里的婶子们打好了关系。   “那可不,哈哈哈咱们村啊也是头一回这么热闹呢!”这时候的热闹景象可要比木工厂出“丰粮筒”时候还要热闹,欢声笑语的。   村里许多年纪大了常年不出门的老人家这回都出门来了,由自家的小辈带着,还有族老们也都来了,晒谷场上摆着许多折叠小马扎,还有家家户户带来的条凳,叫所有人都有地方坐。   那些曾经起了龃龉的村里人,因着今日气氛好,你一言我一语的闲聊,倒是能把以前的事儿说开了。大家都高高兴兴的,就不提以前那些不高兴的了,对方给了个台阶,就立马下了。   人在高兴愉快的氛围之中,大家都变得和颜悦色,哪怕是村里最难说话的人,那也是面带微笑的。   沈村长对此十分满意,等焖饭的锅冒出白烟,差不多煮好了,那上层的白面馒头也蒸熟,卤味便成了,不说完全入味,但也已经差不多了。   有人敲起铜锣,几乎全村人都停下了说话声,站了起来。   村长把沈若和顾允拉到自己身边站着,边上是族老们,此刻他朗声道:“这段日子,村里木工厂和布艺作坊都火热,大家能赚到银钱了,咱们沈家村也摆脱了’储水镇第一穷村‘的名头,一切的一切大家都要感激一个人!”   还没等村长说那个人是谁,几乎所有人都直接喊出沈若的名字。   “沈若!沈若!”   沈大山和李善桃也在,听到他们喊自家若哥儿的名字,不免心潮澎湃。自家的哥儿是真的出息,他们做爹娘的,与有荣焉。   沈村长抬手压了压,大家的声音这才小下去。   “没错,正是沈若。是他牵头带领咱们沈家村的大家一起赚钱,今日又给大家做卤味,咱们村里人都是懂得感恩的,我丑话说在前头,以后可不要叫我见着谁人忘恩负义。”沈村长是一村之长,代表的就是村里所有人的意志,村里最有出息的年轻人他要所有人都记着,免得时间久了有人要忘记,是谁带着大家一起有了现在的钱和肉。   村里人大多都是好的,但也有几个不太好的,村长心知肚明。   沈若自个儿其实并不太在意这些,毕竟除了家人和朋友之外,其他的人如何管他什么事呢?就是合作共赢的关系,大家一起赚钱。但他很感念替自己说这话的村长,我给了别人好处自己总是去说,那就是挟恩图报。但是别人替他说了,那就大不同了。   村民们自然说自己不会做出这样的事情,做出这样的事那还是人吗?!还有那些个最服气沈若的汉子,直接撂了话头说要是敢欺负到咱们村沈若头上,他们第一个冲上去。   要不是沈若,现在村里人都还吃不上白米饭穿不上新衣裳呢!   徐屠户和胖婶子抱着猪宝儿在一旁瞧着,心中也跟着激动。沈家村的变化无疑是巨大的,他们能同若哥儿交好确实是运气好了。若哥儿对他们是真的没话说,当初徐屠户对那些爱占便宜的人不堪其扰,是若哥儿帮了忙。   他气量大,徐屠户那时候可不知道沈若要买许多肉,结果后面不仅得了沈若出的主意,还收到了他付的钱。他想出来的点子是真好用,徐氏肉铺一直沿用到现在,生意都更加好了。这一下便是欠了人情了,后来自家媳妇生产过后腰疼,还是若哥儿他娘给按好的。   他们一家便十分感激沈若家,有来有往才能使得交情稳固,结果没等他们再送点什么,若哥儿竟然送来了木工厂的新品,他自个儿创造出来的“智慧床”和“景行车”,叫他们受之有愧。   若哥儿好像一直是这样,对他们格外好,他以前半卖半送的那猪头,那些肉根本就比不上若哥儿送的东西的价值。   但许多东西是不能用价值来衡量的,所以他们跟着沈家村村长儿子的牛车过来了。   “今日大家都休息,咱们好好地吃上一顿!今日休息好了,以后继续好好干,给自家挣钱!咱们沈家村,以后要做’储水第一富村‘!”沈村长慷慨激昂的一段话叫所有人都斗志满满起来。   “好!”   不像以前那样只顾着面朝黄土背朝天,一年只能赚上那么点钱,村里的营生以后只会越来越多,若哥儿开厂子的做法叫村里不少脑子灵活的人都有了些想法,他们或许未来也会开起厂子;还有的人喜欢安于现状,在木工厂或是布艺作坊当中,只要做活儿就有银钱赚,非常稳定,还不用跑到其他的地方去,在村里便能赚钱,只要厂子一直运转,他们就能做到天荒地老去!   未来是如何,以前的沈家村人会觉得和以前不会有什么不同,穷的人只会继续穷,走到外面的时候都不愿意说自己是沈家村人;但是现在,他们走到外面的时候,可以昂首挺胸的告诉别人,他们是沈家村人!而且未来如何,大家已经从若哥儿曾经说过的蓝图当中窥视到一分。   沈村长话说完,便招呼大家开始分食卤味、凉拌菜,家家户户都自带了碗筷,排着队打饭菜。   村里的小孩子们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学来一句“尊老爱幼”,哪怕再馋嘴,也端着碗排在了后头。   “是若哥儿教的,村里这帮小屁孩都喜欢他呢。”有知道的人在队伍中笑着说道。   那些个孩子的家长更高兴,不仅仅是孩子同沈若攀上了关系,更是觉着被若哥儿这样教,自家孩子乖巧懂事了不少,心中感念着。   卤了两头猪的猪肉还有不少鸡鸭,鸡蛋、豆干等等,村里几百号人都能分到一大碗。   大家便都在晒谷场上吃,不用怕浪费,因为没人会吃不完的。   “闻着的时候就觉得怎么这么香了,没想到吃起来更香!”   “若哥儿这手艺要是开饭店都使得,我觉着比镇上的饭馆弄得还好吃呢!”   “哟,你啥时候去的镇上饭馆吃饭了?”   “没去过,但闻着味儿就知道若哥儿做的更香更好吃呢!”   有年纪大些的人,牙口不太好了,但那猪肉炖的软烂,也跟着吃了几口,之后便啃好嚼的豆干和油泡。   吃着吃着没忍住落泪。   “以前饥荒的时候啃树皮,吃泥巴,哪里有肉吃。现在的日子是真过好了啊。”有人颤颤巍巍地说着。   “是啊,未来还会越过越好的。”边上的老人跟着说道。   他们看着那个帮着打菜的小哥儿身影,浑浊的眼中滚下些泪。他们老一辈人只看重汉子,但现在他们脑海中的观念已然松动。   小哥儿也好,姑娘也好,只要能做好事,那都是好的啊!   村里有些人家原本对家里的姑娘和哥儿不好,甚至不叫他们出门玩,小小年纪就要帮着家里做活儿,照顾家里的小汉子。   现在他们也能出来了,跟村里那群皮猴子们一起玩儿,小孩子们的队伍也十分壮大,那些孩子都知道沈若的事迹,一个个的都拿他当榜样。   还有些小小哥儿以前总觉得肯定是因为自己额间长了痣才叫家人不喜欢的,要是没有这颗痣那就是小汉子,家里人偏疼的。但现在他们十分庆幸,打心底里开心。   他们这样的,在村里和小伙伴们一起扮家家酒的时候,就可以抢着当“沈若”啦!   这些大人们都不知道,沈若和顾允帮着分菜和饭,前头大人都盛好了,后头的小孩子们便蹿过来。   沈若瞧见了不少不眼熟的小小哥儿和小姑娘,他们脸上都带着笑,那群小萝卜头倒是很熟悉,一个带一个的,很有汉子样儿。   主动将前面的位置让给小姑娘和小小哥儿。   沈若没忍住笑,给他们打卤味。   “你们都是聪明懂事的孩子,今日很乖,若阿叔给你们没人加一个鸡蛋!”里头卤的鸡蛋之中大部分都是李善桃后面拿过来的,都是攒着的没有受精的鸡蛋,但是土鸡蛋无论能不能孵出小鸡的,那都是营养丰富的。   “谢谢若阿叔!”孩子们齐声道。   沈欣也在其中,他脸上的笑容也多了些,没有之前那般怯懦,别人都喊“若阿叔”,只有他喊“哥哥”,这是沈若给他的“特权”。   好些日子没见,这孩子瞧着还是瘦巴巴,但是精神头不错,沈若给他舀了满满的肉,再加一勺子卤汁,拌饭一绝。   “太瘦了,多吃点。”沈若笑着道。这群孩子,他都给打的满满的,大人自然也不少,总归还有多,之后手里的吃完了再来打就是。   周围的村民们吃着碗里的饭菜,头也不抬。沈家村穷了那么久,哪里能一下子吃到这么多肉!   有人道:“今儿这一顿吃完我就觉得值了,不算白来这世上一遭。”   这话引起不少人应和,穷的时候只能吃野菜汤,那日子不好过。可谁能想到,不过这么些日子,野菜汤就换成了米粥米饭,他们还能吃上这么多肉了,如何能叫人不激动,不感动?   徐屠户和胖婶子也一人分到了一碗,他们家里有吃不完的肉,早就腻了,但是沈若调的卤汁卤出来的味道格外香浓,入味之后咬一口唇齿留香,肉炖的软烂吸饱了卤汁,吃起来又香又下饭。   胖婶子原本就想吃一点,她觉着自个儿是有些太胖了想减一减的,结果那味道实在是太好,没忍住一口接着一口,就将一大碗都给吃完了!   “在这吃的比年节还要好啊。”胖婶子感叹道。   徐屠户早就吃腻了猪肉,但是这滋味儿是真好,单手抱着猪宝儿,另一手还能吃着夹了不少卤肉的馒头,那汤汁都把白面馒头浸润了,吃起来味道更香,   猪宝儿闻着味儿了,哈喇子不住地往下流。   胖婶子瞧见了乐得不行,拿竹筷子沾了点卤汁给猪宝儿尝尝,这孩子来者不拒,吃到嘴里了立刻嘿嘿笑起来。   沈村长牙口不大好,吃了几块肉之后便一直在吃豆干和油泡。   族老们也更青睐这些。   村长家大儿子还去隔壁村打了不少酒回来。   “有好菜好饭,自然要配酒!一起来二两?”村长哈哈笑着,吃着好吃的菜的时候自然要配酒了,不然那都不得劲儿。   村里汉子大多都会喝酒,这一下便都拿了空碗过来倒。   就在晒谷场上划拳喝酒,吃肉吃饭,这日子过得不要太舒服。   柳杉过来的时候将小云吞也给带了过来,村里的热闹自然都要来凑一凑,只不过沈丰要在镇上摆摊,二狗要在学院念书,倒是没法到场了。不过他们的那份自然也给留了,等夜里他们回来也能吃上。   小云吞被抱过来立刻便吸引了许多人的视线,大多数人都觉着孩子还小的时候长得都差不多,但小云吞却不。   瞧着那小脸白嫩得很,一双眼睛同若哥儿像极了,额间的痣鲜红,瞧着就像是个点了下朱砂的白糯米团子。   不仅如此,他瞧见这么多生人一点儿不怯场,还弯起眼睛笑。   大家心中不由地升起一个念头,这崽儿未来可不简单。有若哥儿和顾秀才那样优秀的爹,差不到哪里去。   那些个家里有小汉子的人,都心动,要是自家小汉子能娶到若哥儿家的小小哥儿该多好?但又一想自家那调皮捣蛋的孩子,便深感配不上。   柳杉也去凑热闹,夹了个馒头吃着,周围人瞧见她了都纷纷同她说话,虽然不知道她总是闷在家中做些什么,但她绣活儿厉害的名声在村子里还是很响亮的。   特别是她的孩子二狗还念上了储水学院,这是村里人不敢想象的,未来二狗还能考上童生、秀才,有一个秀才叔夫,那自然是比旁人要更容易些,她们忍不住不巴结。   那些个家里有小姑娘小哥儿的,都明着暗着想要试探一番,未来二狗会不会从村里讨媳妇儿呢。   柳杉以前也许不知道该如何应对这阵仗,但是跟若哥儿相处久了,倒也有了不少胆气,那些个问的她都没有明确回绝,只说孩子还小,以后得看缘分。   还有人直接问,她家二狗总去沈欣家里是不是有些意思。她们倒是没有当着沈欣娘和沈欣的面儿问,只偷偷的说。   小孩儿爱去哪家玩儿村里人都知道,特别是那些要喊孩子回家的,一直不回来得知道要去哪里找。这都不是秘密,村里其他孩子也都知道二狗最喜欢去找欣哥儿玩呢。   柳杉简直哭笑不得。孩子才这点大知道什么,就是青梅竹马罢了。   村里头的小小哥儿和小姑娘以前见不着几个能出来玩儿的。欣哥儿以前也不是出来玩儿,是出来捡柴火,是个特别懂事的好孩子。   柳杉想着肯定是欣哥儿比二狗大会照顾人,很有耐心的陪着玩儿,二狗就爱粘着他。   柳杉不把话说死,只说看孩子长大以后怎么想的。沈家人都是自己喜欢谁,便努力争取的,没一个是看爹娘来选。柳杉是个开明的娘,未来只要二狗不选个作奸犯科的媳妇儿,她都能答应。   大家一同笑着吃着,不再继续这个话题,孩子们的未来,就看他们自己的缘分了。   小云吞来了便窝在自家阿爹怀里,别人谁抱都不肯了。他在家里喝饱了过来的,这会子倒是不饿。   他被沈若抱着,大眼睛对上了胖婶子抱着的猪宝儿。   眼神中带着点好奇,这里竟然也有个“乖崽”诶!   他扯着小嫩嗓“啊呜呜”地喊一声,冲那人伸伸小手。   那猪宝儿竟然听懂了“婴语”,也跟着“呜呜”两声,胖乎乎的手臂伸出,想要往沈若那儿去。   胖婶子“哟吼”一声,“真有劲儿。”小胖墩在自个儿怀里动来动去,胖婶子差点儿抱不住。   她抱着猪宝儿凑近了,猪宝儿的小手就要去拉小云吞的。   小云吞张开嘴笑着,大眼睛弯成了月牙。显然对这个跟自己差不多的小朋友很感兴趣的样子。   顾允在一边瞧着,抬手将自家崽的手给握住了。   笑话,自家崽儿的小手哪儿能叫别的小汉子牵?   “给我抱吧,若哥儿你再去吃点,刚都没吃多少。”顾允强硬道。   沈若好笑,完全能理解顾允的心情,只好把崽崽给他抱着,自个儿伸手去捏了捏猪宝儿的小手。   “他俩倒是能说得上话。”沈若道。   胖婶子也笑,抱着猪宝儿颠了颠:“也是头一回瞧见你家崽儿,这么漂亮的小小哥儿,我瞧着也喜欢。咱们猪宝儿最喜欢长得漂亮的,你瞧他,哈喇子都流出来了。”她忍不住哈哈大笑,觉得这表情滑稽,这点大的孩子能分辨美丑叫周围人都觉得稀奇。   徐屠户接口道:“那是的,随了我了。”   胖婶子瘦的时候也是个美人,只不过徐屠户给喂得太好了,每日都是好鱼好肉,之后才给养成现在这样的。不过瞧着也很和善,面相圆润也有福气啊。   杀猪宴的热闹一直持续到傍晚,后面吃不够又多卤了不少吃食,卤汁也没放过,有多出来的就分了,带回家之后也能卤东西,或者用来下面条那也是好吃的。   还有豆腐块儿似的猪血,带回去也能吃上两顿。   直煮到那大料都没味儿了才歇,那大料的布包沈若自然是要带走的。虽说没人可以复刻出来,但既然这方子已经卖了旁人,那他自然不能将这料包随意丢了,带回家去堆肥也是不错的。   喝醉了的都归家睡了,其他人便主动帮忙收拾晒谷场上的东西,自家带来的东西都带走,锅碗瓢盆筷子,好些个婶子一同端去小溪边去洗。之后再挨个拿走自家的就成。   所有人脸上都带着满足的笑容,吃的好喝的也好,还能带回去不少卤汁,之后在家里也能自己卤点东西吃。那凉拌的猪耳朵啥的也好吃。大家对沈若的厨艺是赞不绝口,要是搁自家做可做不出这么好的滋味儿。   一日的热闹即将散去,但大家都还不住地念叨着,高兴的事情不多,但今日这杀猪宴一定算一件!   徐屠户和胖婶儿带着猪宝儿准备回荷塘村,沈村长的儿子送他们。   沈家人也往回走,到家之后便瞧见院子里放着两个新箩筐,里头却没有东西,沈若猜想那便是胖婶子先前说的回礼了。   是柳杉在家接的礼,她这会儿一拍脑袋道:“徐屠户家给若哥儿送了回礼来,我给放进羊圈里了。”   一家人立刻往羊圈去,要瞧瞧是什么东西。   作者有话要说:   -   明天继续日万~爱大家! 第247章   沈若心有所感, 等真瞧见了,没忍住脸上的笑。   四头小猪仔正在羊圈里头拱来拱去,同那两只小羊崽追逐起来。   “哟, 是猪仔!”李善桃瞧见了笑出声,“早先刚和你们说我想要抱两只猪仔回来养呢,没想到胖妹子倒是和我想到一处去了,竟然给咱们送来四只。”   这下好了,也不用再去别处买了。这四头小猪仔瞧着才三个月大, 正是活跃的时候,已是断了奶了, 之后喂米糠和猪草就成。   小云吞被沈若抱在怀里, 瞧见小猪仔顿时手舞足蹈,想要去抓。在他怀里动作力气倒是大,沈若牢牢地把他抱紧了, “这家伙, 看见什么新鲜的东西都想要抓一抓。”   这就顺便解释了下为什么小云吞之前瞧见猪宝儿之后竟然会想要去抓人家的手。   这个月份的孩子已经有了许多感觉,触感就算一类, 可以多做些抚触训练,好叫他发育的更好。   李善桃打开羊圈进去想要仔细瞧瞧小猪仔,沈若便也抱着小云吞一同走了进去。   顾允算是个半吊子兽医, 能说出个子丑寅卯来, 蹲身将猪仔两条前腿拉起来, “很健康,好好喂养约莫能长到两百来斤。”   “那我待会儿就去山上拔猪草, 可得好好喂。”李善桃摸着那几只猪仔, 满眼都是喜欢, 等长大了就可以宰了吃肉了。   沈若没忍住调侃道:“娘, 家里的鸡鸭羊可没这么好的待遇,天都要黑了,不如明儿再去?”   李善桃摆摆手,将偏心进行到底,“那哪儿成,既然猪仔来了,那就要从今儿开始好好喂,这样才能上肉呢!之后冬天要来可不能冷着冻着,到时候叫丰哥给这儿再搭些茅草上去,给猪仔挡挡风。”   沈若失笑,“那我同阿娘一起上山拔猪草去。”   李善桃应了声,顺便叫柳杉也跟着一起,待会儿趁着天还没黑赶快拔一些回来。   现在的小猪仔瞧着就跟小云吞差不多大,还是可可爱爱,粉粉嫩嫩的,等长大了就变成大肥猪,瞧着就不可爱了。   所以才有一句话叫做“岁月是把杀猪刀”啊。   趁现在小猪仔还可爱好瞧的时候,叫小云吞摸一摸倒还可以,等以后小猪仔变成大肥猪了,那圈舍的门都得换过一遍,要不然还真容易越。狱。   小云吞显然对小猪仔很感兴趣,沈若蹲身,顾允将乱动的小猪仔按住了,两位父亲合作叫小猪仔不乱动弹,免得吓到小云吞,叫他能伸手过去摸摸。   小猪仔身上挺干净,显然是胖婶子他们要带过来之后给猪仔们擦洗过了,也没有什么味儿。   小云吞如愿以偿地摸到了小猪,小猪仔“哼哼”两声,细细的尾巴甩起来。   小猪仔皮肉是粉色的,上面还覆盖着一层细细白白的短绒毛,沈若以为摸上去的手感应该是软绵绵的,没想到那层绒毛有一点扎手。   他都觉得有点扎了,更别提小云吞,小崽崽的手更嫩。   沈若见自家崽儿竟然跟不怕疼似的摸了好几下,有些惊讶地同顾允对视:“诺诺,小云吞他好像对痛觉不是很敏感?”   沈若把崽崽的手拉起来,瞧他手心里,白嫩嫩的手心已经有点泛起粉,瞧着跟小猪仔的肤色很像。   顾允沉默一瞬,说道:“可能他还没反应过来吧。”   很多时候痛觉并不是一瞬间就感受的到的,就像自己的脑袋不小心撞到了东西,第一下是晕,眼冒金星,大脑完全还没有反应过来,过了几秒钟之后,才慢慢感觉到疼。   他俩抱着小云吞起身,也没有安慰他,就这样看着他。   小崽崽的手捏成小拳头,显然是有点被扎到感觉到异样了,但是阿爹阿父没有安慰着说“没事没事,不疼哦”这样的话,小云吞一时间不知道自己该不该哭。   小脸上的表情格外复杂,沈若瞧着他小眉毛一皱一松,小嘴撅起来,大眼睛瞧着他俩反应,结果发现他俩没有反应之后,又把小手摊开抬高来,想要递到沈若面前。   顾允嘴角抽动两下,说道:“这是感觉到疼了。”   李善桃还在一边给羊圈换干净的稻草,一听这话立刻走上前来看。   “啊,小云吞手上怎么了?瞧着红了。”她顿时心疼地不行,“噢哟,这是摸了猪仔的毛了,快来叫阿奶抱抱。”   李善桃的语气又心疼又焦急,把小云吞抱到自己怀里,对着他的小手是又搓又揉,还呼呼吹气,“还疼不疼啊?”   这一套操作下来,小云吞好像就跟打开了哭泣开关似的,知道自己肯定是受伤了于是就开始哇哇大哭。   有人心疼的孩子才有眼泪,沈若眼看着自家孩子原本啥事也没有,结果他娘一哄就开始委屈哭了,颇有些无奈。   “娘,你别太宠他了。”沈若说到,这小猪仔是崽崽他自个儿想要摸一摸,人生下来总是要什么都尝试一下,叫他感受一下也挺好,沈若自己也试过了,是有一点扎手倒还没有到疼的那地步。   “他疼了,心疼的不是你么?我手上都是茧子摸不出来猪仔扎不扎手,小云吞手嫩得很,你就该多注意些,有些东西就别叫他乱碰了。”李善桃对沈若道。   “要碰那也得等孩子再长大些,你瞧瞧,他都哭成啥样了。”李善桃心疼地不行,念叨着沈若,之后又同小云吞说,“你阿爹啊真是啥也不知道的,还要我们小云吞去摸猪仔,还疼不疼?阿奶弄点温水给你洗手手好不好?”   沈若算是体会到什么叫“隔代亲”了,他是崽儿阿爹哪里会不心疼孩子,只是这事儿说大不大说小不小,要是碰一下猪仔都要哭,那也太夸张了,孩子养得太娇气可不好。   李善桃抱着小云吞出去了,沈若有些无奈道:“我娘和你娘都很宠小云吞,这一哄以后小云吞只要遇到比这难受一点的,恐怕就要哭了。”   千万不要小觑孩子的记忆力,沈若自个儿就是个怕疼的,这也跟小时候身体不好总打针有关系,知道打针是疼的,然后哇哇哭,长大之后只要是扎针或是比这更疼的,都会叫他生理性落泪。这个完全无法控制。   他不想叫自家孩子受伤,但也不想叫他太娇气,受不得一点疼。太脆弱可不好,人还是要坚强些。   顾允不太会教孩子这些,但是若哥儿说的很有道理,他伸手拉过沈若的手,安慰道:“没关系,现在小云吞还小,以后他若是跟着刘大夫学医,那要吃的苦头更多,趁现在咱们能护着他,那就多疼宠些也无妨。等他长大之后,自然会学会坚强的。”   他揉了揉沈若的手心,带走了那一点刺痒。   沈若想了想说道,“我以前看过一个视频,有个父亲抱着孩子,走在柜子旁边,他做了个实验,只抬手敲了几下柜子,然后假装是孩子的脑袋撞上去了,就揉孩子的头,一边说着安慰的话。那孩子就真的哭出来了,以为自己受伤哭得可伤心。”   “你说小云吞方才那样,是不是同那个孩子有点像?”沈若抿唇说道。   顾允“嗯”了声,“不过我想,小云吞是真觉得有些难受才会如此,同那个孩子还是有些不同。你心疼他,不会想要叫他哭的。”   原本可以不用哭,可李善桃一哄小云吞就开始哭唧唧了,沈若也很无奈。   “咱们可以同你娘聊一聊,如何教孩子每一辈的人都不同,咱们可以选出最好的方式。”顾允道。无论如何做,大家都是爱着小云吞的,李善桃正是因为心疼因为爱,所以才会安慰小云吞,忙不迭带孩子去洗手。   若哥儿则是想要教孩子坚强一点。   “嗯嗯。”沈若额角靠上顾允肩头,顾允无疑是最懂他的,老一辈人带孩子确实很宠,多一分那就不是“宠爱”而是“溺爱”了。沈若曾了解过不少人家养孩子还有些陋习,就比如给孩子将食物嚼碎了再喂给孩子吃,幸好他家没有。   这也得益于李善桃是做产婆的,懂得更多些。   小猪仔一头撞在了沈若小腿上,引得两只小羊崽围攻。   沈若收拾好了心情,蹲身下去揉了揉小羊崽的羊角和毛毛,叫它们不要欺负未来邻居,之后又去抱了下母羊。   现在母羊已经没有奶了,小羊崽也长大了不少,它也是小云吞的乳娘。   顾允瞧着沈若陷在羊毛堆里,母羊还不住地伸舌头舔他,心中自有一派温情。动物们虽说不如人聪明,但面对纯粹的善意都是一样的,甚至有的动物通灵性,能救人。   两只小羊崽也依偎过去,公羊就站在一边看着,一动也不动。   正如同顾允现在这样。   猪草在虎头山上几乎遍地都是,带上镰刀和布袋子很快便割来六十多斤,只用了不到半个时辰的时间,回来之后李善桃就开始拌猪食,沈大山烧火,柳杉做夜饭,顺便将给沈丰和二狗留的卤味给热上,还有几个馒头也一起上锅蒸。   顾允没去,就在屋里照顾小云吞,这会儿沈若回来便直接端了温好的牛乳过来瞧。   小云吞哭过眼皮子还有点粉,顾允正拿着本书给孩子念,小云吞边听边玩床边帘子上坠下来的带子,那上面绣着不少小图样,都是沈若练手时候绣上去的,瞧着星星点点的倒也好看。   “我来喂吧。”顾允主动伸手接过碗。   沈若递过去,“那成,我就先不走近了,身上还都是土。”他刚从山上回来,今儿庆功的宴会完了说是大家都休息一日,但还是有不少人往山上去砍树的,割猪草的时候还有人随手帮着割了不少,这下村里人都知道沈若家里养上小猪仔了。   顾允朝他指了指额角,沈若意识到可能是有什么东西沾上去了,便伸手去抓。但没有铜镜几次三番都摸不到,“我出去对着大陶瓮看看。”   “等等,”顾允将碗搁下,三两步走上前来,伸手就将沈若头发上沾的那片碎枯叶摘了下来,“好了。”   “嗯,山上树叶都黄了枯了风一吹就扑簌簌往下掉,我都拍掉不少了,没想到竟然还有漏网之鱼。”沈若笑着说完,就瞧顾允愣愣地看着自己。   “怎么了?人傻啦。”沈若奇怪问道。   “若哥儿,还有三日。”顾允道。   还有三日就是婚期,沈若自然知道,他家和自家都在准备着了。   “快啦,”沈若不是很紧张,说起这个他笑道:“我们是不是该开始写请帖了?等吃过夜饭就开始写吧,要不然我怕来不及。”   “哦对了,我还打算做大蛋糕和小鸡蛋糕呢,还要再准备些花,到时候就这样……”   沈若同顾允说了些自己的构想,后又弱弱吐槽了一下,为什么他嫁,还要盖着盖头不能见客,得待在婚房里头盖着盖头等顾允来,想想就觉得有些闷。   “你不紧张么?”顾允是见过大场面的人,可是每每想起自己就要同心爱之人成婚,顿时心中就生出许多许多的焦虑,生怕其中那个部分做的不够完美。   他想要给若哥儿一个盛大的婚礼,排场也要大,叫他风风光光地嫁给自己。   时间越近,他就想得越多。   若哥儿在的时候他还能想着他,若哥儿不在,出门割猪草去了,他守着小云吞的时候,已经将成亲当日要发生的事情全都给想了一遍。事无巨细地重复想,力求一个完美。   沈若“啊”了声,“还好啊,你紧张啦?”   沈若低声一笑,也顾不上自己身上还有土,双手环住他脖颈贴过去:“有什么好紧张的,到时候就那宾客当做大白菜,要是你实在紧张到应付不过来,不如你盖着盖头坐屋里好了,我去应付。”   沈若开玩笑道。   “你……”   沈若道:“我不是个墨守成规的人,也不太想叫你一个人应付那么多宾客,如果你不介意,我就同你一起待客,可好?”   他一双眼透亮,嘴角微弯。   顾允并不是紧张要待客,但对上沈若的眼神,他一顿,随后道:“好。我们一起。”   沈大山和李善桃饭后也提醒了这件事儿,村里人都是提前一天上门去喊一声就成的,但自家哥儿有镇上的朋友,自然要用上更正式的请帖才行。   还有三日就要成亲了,嫁衣背后的绣花很快就可以完成,除此之外,李善桃还亲自上手给小云吞也做了一套红色的小衣裳。   吃过夜饭,两人便开始写请帖。用大红色底,金漆书写。   “要请蓝帆还有蓝员外一家。”沈若在一边挪镇纸,说道。   顾允挥毫落笔写。   “谭老先生也要请,还有刘大夫。”   “许亦方一家,还有歆文。”   还有以前沈若帮助过的那些人,自然都是要请的,还有帮助过他们的县太爷,请帖下过去但来不来随意,算是他们厚着脸皮。   村里关系好的人自然也是要请的,还有那些员工不请也说不过去,虽说村里人成亲那都是喊一声就成,但喊一声哪里有写请帖正式?   所以要请的他俩全都写了,镇上的朋友和村里的乡亲一视同仁。   因着人多,沈若说不如搞流水席,确实得请人帮忙。家里人自然同意,柳兰香也没意见。   他们边讨论着,边写请帖,一张张请帖很快完成堆叠在一处,像一团火红的烛。   等所有的都写完已经是月上枝头,小云吞都睡着了,沈若给顾允捏肩敲背道一句“辛苦”。站着写请帖可不轻松,沈若又给他捧来温水叫他喝。   “明日我去将请帖派了,你在家还是去镇上?”顾允问。   沈若答:“要去趟镇上,雨衣要开售。但午时就能回来,我准备提前把蛋糕做好。”   两人都有不少事儿要忙活,时间很晚顾允也该走了,就要成婚再请人留宿也说不过去,别的人家在婚前都是不能见面的,更别提还剩下这么几天。   总归是婚后能一直住在一起,不差这么两日。   所以顾允准备回自己家,沈若送他到院门口,月色下影影倬倬。顾允想起第一回 见他的时候,也像今日一般的月,他为着小云吞说了许多,脸上的表情鲜活。   那画面几乎近在昨日,那时候的顾允哪里能想到,那孩子竟然就是他们的孩子,而他也爱上了沈若,月牙弯弯,但心却圆满。   “我先走了。”顾允清凌凌的嗓音道。   沈若“嗯”了声,主动凑过去亲了下他的脸颊,“路上慢些走,明早见。”   顾允转头便亲吻在他唇上,克制地屏了一瞬呼吸,“明早见。”   ============   翌日,他们便一齐去镇上,顾允派请帖,沈若在“珍宝居”前介绍雨衣。   他设计的雨衣甫一问世就叫熟客们抢光了,甚至他还没来得及演示一番,但明眼人一瞧就知道这搭配起来的雨衣和垫高的木块自然是好用的。听说里头还有黄铜,那价格是真的十分公道了。感觉跟不赚钱似的。   但饶是如此沈若还是穿上雨衣给大家做了演示,那一大盆水兜头泼下,雨衣包裹住后是一点儿都不会弄湿,水全都顺着滑到了四周去。   这雨衣穿起来瞧着古怪,但是再多瞧几眼又觉着顺眼了。   每回上新品沈若带来的货都不多,有熟客喊道:“沈老板多带些来,我还想多买几件呢!”   “是啊,才这么几件够谁买啊,沈老板快点多弄些出来。”   “好,明日和后日多带些过来你们要买的就这两日过来买上。”沈若笑着应了。   有人问,“为啥是明日和后日,大后日就没了?”   “大后日我要成亲,我阿兄肯定是要在家的,’珍宝居‘闭摊一日。”   沈若完全不避讳这个,哪怕叫他们知道自己有了孩子却才要成婚这件事。   镇上人哪里还有人不知道沈若当初的事儿,那都是被害的,而害人精已然伏诛了。现在沈老板能和顾秀才成亲,也算是修成正果。   镇上人自然都纷纷祝贺,都是熟客,还有人想讨一杯喜酒喝。   “恭喜沈老板了!”   沈若秀了波恩爱,也不是个小气的人,便道:“那你们有空的那日便来沈家村顾家,我同顾允打算摆的是流水席,你们想喝多少都成!”   “好,一定去!”   好些熟客经常来光顾“珍宝居”的生意,对沈若自然是亲近,既然他不介意他们也去,那他们想去的必然要带上礼前去庆贺。   那边厢,顾允已然派发了不少请帖,他亲自上门倒是叫不少人家受宠若惊。那些人家无外乎是曾经跟着许歆文一起来沈若家里感谢他们的。   他还去了蓝府,蓝员外和蓝棹拿到请帖没拆开便说一定会来,他又去了“阑珊”,都是蓝家人本直接一封请帖下到蓝府就成,但蓝帆是他的至交好友,也是若哥儿的生意伙伴,所以他给蓝帆单独写了一封。   “字写得不错,”蓝帆摇着扇子点评,随后怅然道:“顾子诺,你终于要同沈若成亲了,不容易。”   他知道的细节比许多人都要多,知道沈若曾经拒绝过顾允许多次,但他们俩的缘分就是深,最终能走到一起修成正果,不失为一桩美谈。   还有个玉雪可爱的小云吞,好像这世间最美好的事儿都被顾允给占了。   蓝帆酸得很,他到现在还没找到能叫自己心动的人,也不知道啥时候才能有个孩子玩儿。   顾允给他送完请帖,又去给刘大夫送。   刘大夫拿到请帖之后笑着摸摸胡须,往柜台后头捧出来一个木匣子。   ……格外眼熟。   顾允接过来。   刘大夫道:“原本想着你们成婚那日我顺便带过去给你们的,但是那日你肯定忙着招呼宾客,这东西往屋里库房一放也不知道哪一日才得见天日。今儿个你正好来,我就提前给你。”   顾允在刘大夫的示意下,打开来。   里头不是什么羊肠,而是一个个圆形的小盒子。   “里头是脂膏,我新做了这么多。先前给了若哥儿一盒,这么多天了也见底了吧?”他是当大夫的,对此毫不避讳,直接揶揄问道。   顾允耳根发红,回想起那日沈若的情态,完全不知道他竟然拿了。   至于见没见底……顾允压根就没瞧见那盒子!   在他默不作声不知道该如何回应的时候,刘大夫便继续道:“这里是半年的量,不过我瞧你血气方刚,估计用不到半年。哥儿承欢总归辛苦些,不够了就来找我拿,我这儿管够!”   顾允轻咳两声,控制住自己不要乱想,启唇道:“那便多谢了。”   刘大夫摆摆手,将顾允送来的请帖安稳地放在了台面上。   顾允将盒子放进书包,继续派请帖,之后便去了官府。   师爷接待的他,他将两封请帖递上。   “你们要成亲了呀。”师爷笑眯眯的,接过来后便轻声道:“我下了职就去。”   他一开始便想着要巴结这案首秀才,没准以后就是举人老爷,后来是真的被他和沈若折服了,甚至还有人戏称他们二人是官府编外人员。   先前的案子告破都有他们的一份功劳。   至于县太爷来不来,这还是个未知数。但是帖子送到就成,算是全了礼数。   之后他又去给古桐派请帖,还有胡云家,生意伙伴自然也要请上一请。   他们显然有些受宠若惊的样子,没想到婚宴会请他们,明明并没有太熟悉,不过是做了一次生意,他们原本就很喜欢沈若,说什么都要去,还说要将胡云也带去。   顾允也算是胡云的一日之师,他们还想留顾允吃午食。   顾允婉拒,“若哥儿还在等我,下回吧。”   他们只好放人走,心说他们俩感情真好,有些艳羡。   等从胡家出来,顾允便往储水街去。   镇上还剩下最后一家没有派,那就是许家。   顾允到的时候沈若正在摊子上侃侃而谈,除了今日带来的雨衣之外,顺便还给“智慧床”和“景行车”做起了宣传。感兴趣的可以去沈家村木工厂瞧一瞧,定下之后才会开始做,有各种款式可供挑选,还有各个价位不同的样式。   大家听得很起劲,还没见着实物就有不少人心动了。   再一想沈老板婚期将至,他们有不少正好想去参加一场婚酒,都要去沈家村了,那岂不是正好能去木工厂瞧瞧这两样东西?要是真不错,那就立刻入手下定,早买早享受啊!   不少人都是这么想的,去都去了,自然要将沈家村木工厂里的东西都瞧上一瞧。   顾允失笑,若哥儿做生意的头脑真是涉及到方方面面,想来木工厂的订单又要激增了。   沈若同周围熟客说得火热,但顾允的视线着实烫人,他抬眸过去便瞧见了他,眼睛立刻便弯了起来,抬手冲他挥了挥。   “顾允!你回来了。”   周围人瞧见顾秀才纷纷也同他打招呼,但顾允只略微点了几下头,快速走到了沈若身边。   两人说上几句话,叫沈若笑容满面,耳尖发红。   周围人都习惯了,每每他们二人在的时候,大家谈论的声音都会小不少,生怕打扰到他们。   俊男靓哥儿的组合瞧着便叫人赏心悦目。   沈若叫他们自个儿看看要买啥,和沈丰和小松说了一声,便往许氏布庄进。   正好他也在,便和顾允一起派请帖去。   许亦方一听是这事儿立刻从染坊过来,连道几声“好!”。   “你们俩终于要成亲了,不错。到时候我带上家里人都去。”他哈哈笑着,近段时间布庄生意好得不得了,虽说买“珍宝居”的东西当做赠品和奖品花了不少,但完全和赚的不能比,这些日子他脸上的笑容对着镇上其他商人时候都真诚了不少。   许歆文也在,给她单独写了一封请帖,她拿到手之后便给了沈若一个大大的拥抱,叫沈若懵了。   “若哥儿你要成亲了,以后就不是若哥儿了,我就要改口喊你顾夫郎?”许歆文有些高兴又有些难过,她总觉得谁也配不上沈若,但是顾允优秀,勉强可以配上吧。再说他们也互相喜欢,还有个孩子。   但是她不想以后不能喊沈若“若哥儿”,那些成了亲的哥儿,都要冠上夫家的姓。   沈若还以为她怎么了,闻言道:“你还是可以照常那般唤我。”   顾允也点头,“顾夫郎听起来不好听,还是喊若哥儿吧。”   顾允都这么说了,许歆文便又高兴起来,兴奋极了。说自己一定会去,还要抱抱小云吞。   沈若答应下来,调笑着说:“婚宴那日我家里人和顾允家人都忙得很,那你早些来,小云吞就麻烦你带着。”   “好!这回我一定不把他搞哭。”许歆文握拳道,上回是若哥儿不在小云吞找不到阿爹才哭的,这一次她能抱着小崽崽同若哥儿待一块儿,肯定不哭。   等从许氏布庄出来之后,沈若和顾允便打算先去一趟荷塘村,村里的请帖沈大山和李善桃去派,他们就去荷塘村给徐屠户一家派请帖。   荷塘村村长想要与沈家村交好,也给荷塘村村长家派上一封。   在往租牛车的地方走去的路上,沈若好奇问道:“你真觉着’顾夫郎‘不好听?”   他原本以为顾允是个比较注重仪式感的人,许歆文都能想到这个称谓,顾允自然也想到了,但他竟然直接说这个名头不好听,叫许歆文继续喊自己“若哥儿”。   沈若还挺诧异的,毕竟顾允实际上有些霸道,还爱吃醋,完全没有他表面上长得这样淡然。   沈若见他没说话,就自己先道:“我觉着还好啊,你自己的姓,觉着不好听吗?”   虽然他不喜欢“以你之姓,冠我之名”这种事儿,但是直接说不好听,这就叫沈若有一点奇怪。   顾允一路上都牵着沈若的手,闻言便看向他:“夫郎,只有我能叫。”   ……还是这么霸道啊。沈若失笑。   “喂,不至于吧。”   “顾夫郎、顾夫郎,听起来就像是’辜负郎‘一样,不好听。”顾允解释道。   原来如此,是谐音不好听啊!   知道是这个原因,沈若更是忍不住笑出声来。   以前顾允给东西取名字也爱用谐音,那“若斗”“丰粮筒”都是。   “他们应该会和从前一样喊你’若哥儿‘,’若哥儿‘就很好。”顾允说。   沈若脸微红,轻点了下头。   “诺诺,谢谢你。”   他感受得到顾允的尊重与珍视,这件事在古代可不算小事,但在他这个古人眼中却比不上自己。顾允的意思便是,哪怕成了婚,他依旧是“若哥儿”而不是谁的附属。是顾允的夫郎,但不是“顾家夫郎”。他就是沈若。   去往荷塘村的路上,他们租到的牛车又是先前那人驾的,车板上的“一路平安”还很新,他听说他们俩是要去派请帖的,就连连说着恭喜,还不肯收车费。   “……上回你们将车费塞垫子底下了,这回说什么我都不要。能叫秀才郎君给我写字,哪儿还好意思收钱,再说了有了这行字啊,我生意好了不少哩!”车夫说什么都不肯收。   顾允轻柔地拍了下沈若的手背,沈若便也不勉强,笑说着:“既然你执意不肯收,那我也不强硬给,之后你若是有空,便来参加我们的婚礼吧,流水席上无论何时来都能喝上喜酒的。”   “哈哈哈好啊,我就等你们这句话呢!”那车夫高兴极了,能同这二人有交情这是多大的美事儿啊!   一路送到徐屠户家门口,他也没走,就等着送他们归家呢。   徐屠户远远瞧见沈若和顾允来,手上的砍骨刀直接劈在了案板上,转身就去洗手。顺便把自家媳妇儿给喊出来。   胖婶子一听是沈若他们来了,立刻就从门帘子里钻出来,待瞧见了便走上前来。   一双眼睛都笑得眯起来,她道:“你们怎么过来了?夫君,快把那条最好的猪五花拿过来给他们。”   徐屠户刚洗完的手,立刻去拿了猪五花。   沈若和顾允一同走近,“我们是过来给你们派请帖的。”   “我同顾允就要成亲了。”沈若笑着看了顾允一眼,说道。   “呀,真好真好!可算是要成亲了!”胖婶子就猜到他们肯定会补办婚礼的。   “以前啊不少人猜你们娃儿都有了是不是不办婚礼了,但我就想着顾秀才这样的人,肯定是要办的,不风风光光把你娶回家那哪儿成啊!”胖婶子揶揄笑道。   顾允轻咳两声,耳尖有点发红。   “他是哪样的人?你们竟然能猜到了?”沈若很好奇在别人眼中的顾允是什么样的,于是问道。   “顾秀才内敛又张扬啊。”徐屠户接口道。   “哟,学了两个新词儿就开始乱用。”胖婶子嗔道。   沈若挑眉,这形容好新鲜啊。   “不过说的没错,顾秀才自个儿内敛低调得很,但对你啊,可一点儿也不低调。恨不得叫所有人都知道,我说的对不?”胖婶子看向顾允。   顾允又咳咳两声。   沈若故作思考,随后道:“昭告天下是做不到了,但是叫储水镇上人都知道,那是肯定的。”   毕竟他今儿就在“珍宝居”前那般说了,镇上肯定很快就要传遍了。   顾允的表情有些许的满意。   “那你们成亲肯定要大鱼大肉的上,咱们早些去帮忙。”胖婶子打定主意道。   “那样最好,确实要做不少肉菜。”沈若便同他们定了不少猪肉,今日就将钱结掉。徐屠户不想收,但胖婶子知道沈若的脾气,不收才不美呢,于是收下了。   等他们一走,胖婶子便同自家丈夫说:“到时候咱们包个大红包过去不就得了?”   “对对,还是媳妇儿聪明啊!”徐屠户络腮胡一抖,夸张道。   胖婶子眉飞色舞,一挑眉,“嗯,你学着点儿吧!”   沈若同顾允一起将婚宴上用的酒也都跟荷塘村的酒庄定下了,之后又给荷塘村村长递了请帖,荷塘村村长笑着说一定会来。   他们俩手头的请帖派完了,自家村里的应该也派的差不多。车夫便赶车往沈家村去。   总算能歇上一歇,到家之后正好吃午食,车夫本要走了,被热情的沈家人喊下来一起吃。农家人大多没有吃午食的习惯,但是沈若家里却是从之前开始有的。   沈若同顾允吃过后便去陪小云吞睡午觉,顾允在一边看书,沈若同他说些话,之后困了,便抱着自家睡熟了的崽儿一起睡个午觉。   顾允坐在床脚,便将书本一收,视线对着沈若和小云吞,目光柔和。   傍晚沈丰驾车回来,带回来一个消息叫所有人吃惊。   “……那沈宏偷卖牛的事情败露,直接就被抓了起来。沈富贵是从犯,我瞧见他的时候他人已经废了,竟然连舌头和双手都没了,据说是在赌坊赌,结果赔不上钱!父子二人都被抓起来。”镇上都已经闹翻了天,这事儿可不是件小案子,是杀头的大罪啊!   沈丰说完一大段,立刻喝了一口水,他继续道:“还没完。沈宏恶毒地很,竟然从他屋子里搜到了一包**!他疯了,还喊着要若哥儿偿命,还说要把若哥儿的孩子给……因为他的孩子都废了,就有这么恶毒的念头!幸好这疯子还没有动作就因为卖牛的事情被抓了,要不然……要不然……”沈丰说着说着手都在颤抖,那**只要沾上一点都极为痛苦,要是那疯子执意害沈若和小云吞,他们还不知道危险临近,要是被他得手了该怎么办!   沈大山和李善桃都担忧地看向沈若,站起身来。柳兰香也忧心忡忡。   顾允立刻抓住了沈若一只手,皱紧了眉头。   沈若轻轻拍了下他的手背,又看向自家爹娘他们,示意不要担心。   “他们怎么能将牛神不知鬼不觉的卖了?不是牛官要上门查的么?”沈若很奇怪。   “嗐,那是在牛官查完之后才卖的!就是为了给沈富贵还赌债,结果卖了牛还不够!那头牛卖给了黑市,都不知道进了谁的肚腹了,官府后来就是照着那牛骨追查到的。这对父子真是造孽!”沈丰觉得他们活该,沈富贵本就不是什么好人,“后来又牵扯出那沈富贵的前妻,竟然是叫他下药侮辱的,那老丈人直接带着女儿去告他,这下罪上加罪了。”   “都是他们自作自受,”沈丰冷哼道,那沈宏竟然还想害人,心肠同他女儿一般狠毒,“在官府里他们还要狗咬狗呢,也亏沈富贵说不出话来,沈宏将罪全部推到自己儿子身上,原本就只有个杀人未遂的罪。但刘芬芳却一口咬定是沈宏去卖的牛,还说自己也参与其中。听说沈宏差点儿在公堂上将自己媳妇打到晕厥。”   沈大山:“沈宏真不是个东西!”   “现在他们三人都下了牢狱,估计判决不轻。”沈丰像是狠狠地出了口恶气。幸好早已经分了家,那家人出什么事都与自家无关了。   二狗乖巧地扑在沈若膝头,小小的心里藏着大大的后怕。   沈大山想问一句,但沉默了下来。他早已经被爹娘伤透了心,现在也激不起一点同情来。   人家是要跟着小儿子去享福的,自己他们只当自己是个牲口使唤,这样的爹娘叫他心硬的像块石头。   但老实人不可能变成落井下石的人,沈丰注意到了,便随口道:“沈牛山摔断了腿没有好好医治,已经瘫了,刘春花瞧着还好。这些污糟事情同他们没有干系,都是沈宏和沈富贵做错事。县太爷念着他们年纪大没有将镇上的屋子收回去,叫他们养老。”   沈大山便木着脸点点头,像是在听陌生人的事儿。   大家听完这件事,都沉默了会儿,需要消化一下。他们最后怕的就是沈若和小云吞,幸好县太爷抓沈宏抓的早,他们完全没有防备的啊,谁知道那沈宏什么时候发疯!   沈若见气氛沉默,抱着小云吞逗他,小云吞一逗就笑,笑声还带着气音。   “乖崽,咱们运气真好,县太爷把疯子收监要判刑了,咱们以后可不能更安全咯!”沈若故意说道,叫家里人都能放松下来。   沈大山和李善桃心里一松,怀里就被塞了个冒着奶香的小崽子。   小云吞在他们俩怀里“吚吚呜呜”地说话,还弯起眼睛笑,瞧着十分治愈人心。   “若哥儿说的不错,那种事儿没有发生的,以后也不会发生。大家且安心。”顾允道,他说过自己会保护沈若,自然不是红口白牙嘴巴一碰乱说。   沈若同顾允靠在一起,转移话题道:“我都快要嫁人了哎,你们想那不会发生了的事儿做什么,能不能先关注一下我们俩,嗯?”   沈家人同柳兰香顿时便笑了出来,家中要办喜事了,这个消息姑且也算是个好消息!   就当给他们家的喜事当个添头了!   作者有话要说:   -   下一章成亲啦!啊啊啊!我好激动啊 第248章   大宇朝丙申年九月初八, 宜嫁娶。   沈家村自天还未亮起便热闹了起来。   今日是沈家沈若出嫁的日子,也是沈家村顾允顾秀才娶妻的日子。沈家村最杰出的两位后生就要喜结连理了!   新人成亲当日要涂脂抹粉,还有各种讲究, 要用两根细棉线净面。沈若穿着火红嫁衣坐在床边,柳杉正在给他梳妆打扮。   边上立着一面半人高的铜镜是顾允昨日买回来的,再往前一日沈若头上落了枯叶说要去照着陶瓮里的水瞧,顾允便想着要给他买一面镜子,心说失职, 先前竟从没想到。   沈若坐在床沿上很不自在,但还是仰着脸乖巧地任由自家阿嫂给他擦粉抹口脂。   “……这样真的好看么?”沈若汗颜。   往日里他都是素面朝天的, 这会儿往脸上弄了那么多东西, 感觉厚重得很。   该不会画的跟鬼一样吧?到时候可别把顾允给吓着了。   柳杉噗呲一笑,抬手捋他额角的碎发,弄齐整:“好看!若哥儿你啊肤白, 不抹粉也好瞧, 抹了那就是一点儿毛孔都瞧不着了。来,我给你盘发。”   沈若只好随着她摆弄。   半人高的铜镜光滑可鉴, 十分清晰,沈若自己瞧了眼,默默放了心。   好歹不会吓着人了, 他可还记着好久以前那鸭蛋粉敷面的模样, 对上妆有些抗拒。但显然柳杉的技术过关, 化的不错,就是瞧着跟没化似的。   许歆文早早的就来了, 她抱着小云吞进屋来, 一瞧见沈若就没忍住惊呼。   端坐在床沿上的哥儿一头乌藻般的秀发正被一双手细细梳顺盘起, 他肤色白, 唇红,一双丹凤眼在眼尾处勾了一抹红,眸子乌黑透亮,穿一身火红嫁衣衬得越发明艳动人,就像是只火红的小狐狸成了精了。   许歆文话本看多了,此刻抱着小云吞不住地夸,叫沈若忍不住笑骂道:“快滚,谁要当狐狸精!”   许歆文嘿嘿直乐,今日小云吞也穿了一身红,就连尿布都换成了红色的,小崽崽被抱着走来走去,小脸兴奋地泛着红晕。   好像知道今日阿爹阿父要办喜事一样,大眼睛弯起来不住地笑。   “叫我抱抱他。”盘头发要许久,沈若瞧着自家乖崽今日穿这一身可爱极了,伸手要讨人。   柳杉笑道:“今儿个你就别想着小云吞了,他自有人抱着,你啊先别乱动了,我得赶快免得误了吉时。”   竟然是连崽崽都不叫他抱了。   李善桃进屋来,瞧见自家哥儿穿着嫁衣,立马上前去在一旁坐下了,握住沈若的手。原先还没感觉如何,可真到了要嫁哥儿的这一日,她心里头十分不舍。   往事不可追,若哥儿吃了不少苦头,到现在十九了,终于要成亲。她这个当娘的又是欣慰又是担忧,虽然顾允样样都好,柳兰香也是个好的,可她就是忍不住担心自家孩子,怕他不习惯。   沈若揉着自家阿娘粗糙的手:“娘,你做什么一副要哭的样子?”   他又不是嫁的老远,今日是办喜事他可不想叫家里人哭。   “我就是想到了以前的事儿。”李善桃压下泪意,她是心疼自家哥儿,以前遭了那般大的罪,但幸好,都过去了。   “往好的地方想,要不是以前的事儿,咱们还没有这么可爱的小云吞呢。”沈若半张脸靠在自家阿娘肩膀上,蹭蹭撒娇道:“再说了,顾允家离咱们家不远,想我了你就喊一声,我立马就跑回来了。”   李善桃被他逗笑,无奈道:“哪能这么干,你总往娘家跑到时别人要说闲话了。”   “我才不管别人说什么,要是有人说那就一律打为她们嫉妒我能回娘家。”沈若故意说俏皮话叫她放松些,等嫁了人那就不仅仅是她的孩子了,还有了别的身份,趁着现在还是他娘的宝贝哥儿,沈若可劲儿的撒娇扮痴。   李善桃哪儿能不知道,尽量让自己不去想那些事儿,高兴起来。   “诶唷,若哥儿你别蹭了,快抬头我瞧瞧妆花了没有。”柳杉见他跟婆母亲昵自然不会打扰,但是瞧见若哥儿脸上的粉蹭了下来,这她可就要出声阻止了。   沈若停下动作,乖巧抬头。   李善桃也瞧过去,柳杉只瞧见自家婆母肩膀布料上沾了点粉,但再去瞧沈若的脸,一时之间竟然不知道该补在哪儿。   “不用补,就这样瞧着已经漂漂亮亮了。”李善桃说道。   柳杉点点头,继续手上的动作。   吉时不能误,得赶快了。   煽情的话沈若不想说,总归过不了两日又能见面的,便同自家阿娘说着逗趣的话。   没一会儿沈丰过来敲门:“杉妹,若哥儿好了没?新郎来迎亲了!”   “马上好了!”柳杉加快了动作,将玉兰花簪插。入盘好的发髻当中,随后同李善桃一起将红盖头给沈若盖上了。   沈若抬手在盖头里摸了摸头顶的发簪,是顾允送他的,今日戴着也正好。   沈家院子外头锣鼓喧天,唢呐吹奏着喜乐,村里人几乎全都来了,还有孩童们的笑闹声。   沈家院门口已然挤满了人,有不少都在院门后头擎等着新郎来,要刁难一番才能进呢!   顾允穿着一身大红色喜服骑在高头大马上,旋身下马动作干脆利落。他打头走在最前面。   周围人瞧着他纷纷夸他俊朗非凡,稳步向前看起来沉稳极了。   只有蓝帆瞧见了自己的好友同手同脚,只面色淡定。   “子诺,别紧张啊。”   顾允不说话,只上前去叩门。   院门关的严实,这就是要考验他了。   院门里头堵着的是周兰还有心姐儿、巧姐儿,外加几个关系好的婶子,她们琢磨着定不能叫顾秀才太容易把若哥儿带走了。二狗也参与其中,他小叔哪是那么容易就被带走的呀!   “沈家村顾允求娶沈家哥儿,请开门。”他扬声喊道。   “不开!红包有没有?诗文有没有?”里头人笑着回应,木门打开一条缝。   “有。”顾允早早便准备好了红纸包起来的红包,直接往门缝里塞。   红包给完,那条缝就给合上了。   顾允念了几句酸诗,周围人瞧热闹纷纷调侃,幸好喜服是红的叫人看不清他脸红。   这还不够,里头的人明摆着要刁难他。   顾秀才可是他们村最有文采的人,这回不刁难以后可就逮不着机会了啊!之后又是叫他原地跳,又叫他转圈,好说歹说就是不给开门。   蓝帆都看不过眼了,对顾允道:“她们说啥你还就做啥啊?就是故意刁难不叫你进去呢,都要成亲了你不着急?君子作为根本进不去,这是逼着你当一回土匪呢!”   顾允也是头一回成亲哪里晓得这许多,听完蓝帆的话立刻明白了。   “快开门,有大红包!”他立刻从怀中取出大个的红纸包,门又被打开条缝隙。   这时迟那时快,顾允同身边的人一起直直用力将门推开,冲了进去。   “诶诶诶,大红包还没给呢!”她们也有意放行,总不好在大喜的日子叫他们误了吉时。   她们一人得了个大红包,二狗一个人拿了俩,门开了新郎官便要亲迎新娘出门子。   大家都跑进来看。   顾允身形笔挺站在院中,等待着自己的夫郎。   沈大山喟叹一声,他得仰头看着顾允,“若哥儿从小便是我和他娘最疼宠的孩子,哪怕吃不上米面,也不叫他饿着。他曾经吃过不少苦头,我希望你能叫若哥儿未来尝到的都是甜。”   先前他还想过这顾允是个秀才郎未来要往上考的话见了外头的世界会不会就委屈了自家若哥儿,况且他们还有了孩子,这一点便是筹码。要是坏一些的连人带崽都要,之后还要纳妾。但顾允许诺过此生只有若哥儿一人,沈大山也能瞧出俩孩子互相喜欢,后来相处中也深知顾允可靠,他说到做到。如今要将若哥儿嫁给他了,沈大山的心安定下来。   顾允正色道:“我一定会好好待他,岳父您放心。”   沈大山道了声“好”,这汉子他考验过了,知道俩孩子等这一日等了许久,自然不会过多刁难。   顾允进屋去,瞧见了心心念念的人,一颗心狂跳不止。   他们要一齐拜别沈若的父母,两人跪在蒲团上向他们磕头。   “好了,吉时到了走吧。”李善桃眼泪还是没忍住落了下来,声音有些颤,但不想叫若哥儿听出来。   沈大山心中也是五味杂陈,但瞧着两个孩子牵在一起的手,便也释怀了。   孩子大了总归是要出嫁的,只要他们幸福美满就好。   外头轿子已经停稳,就等着新娘子出门了。   旧俗上新娘出门时需得脚不沾地,有兄弟的便由兄弟背上花轿,没有的便由亲爹背着。   沈丰已然在大屋前等着,背上自己的弟弟,一个大汉眼眶也忍不住一酸。   他曾幻想过自己送沈若出嫁,这一日真的来了,他却很舍不得。   “顾允,我弟弟就托付给你了。”将沈若背上花轿后,他声音也有些哽咽了。   顾允“嗯”一声:“内兄放心。”   新娘子上了花轿周围人全都欢呼雀跃起来。   沈若“聘”来的小花童们早早就采摘了不少野花,在路边跟着花轿一路抛洒。蓝帆、古桐、许尔圆、阿富便跟在骑着高头大马的蓝帆身边。   沈家院子里抛洒着铜板和染了红色的花生干果,叫周围人哄抢,热闹万分。这边热闹完了,大家便都跟着花轿走,迎亲的队伍一路从村东头到村西头,因为路程短,花轿就沿着沈家村走了三圈。   叫所有人都知道今日的喜事!   顾允家院子里已然是张灯结彩,火红的喜字贴出来,院里已经都是人了。来帮衬的,来喝喜酒的,热闹非凡。   柳兰香忙前忙后地走,脸上带着抑制不住的笑。许歆文抱着小云吞先过来一步,这会儿她们正在新房里的床上撒干果。   花生、红枣、莲子、桂圆。寓意着“早生贵子,多子多福”,讨个好意头。桌上摆着两根雕花红烛,并一杆喜秤。   床单被罩一律全部换成了红色,喜庆极了。   村里同若哥儿关系好些的婶子都来帮忙了,外头要摆流水席,酒肉菜也都早早备好,这些还有若哥儿参与,倒是不至于叫柳兰香手忙脚乱。   外头声儿更嘈杂,有人喊新郎迎亲回来了,柳兰香便顾不上再同许歆文逗小孙孙,立刻整了整衣衫往外去。   唢呐声很快便听了个真切,花轿停在院门口,落了轿子,所有人都挤出去要瞧新夫郎!明明是同村的若哥儿,但大家还没瞧见过穿嫁衣的他呢!   柳兰香瞧见自己儿子带着人回来了,心中一美,忙喊道:“各位快坐下准备开席了,路别挡着先叫他们进来拜堂啊!”   周围人哄笑,原来是他们将院门都给挡住了,这下立刻往边上挤,留出条道来。   沈若坐在花轿里头一开始还有些兴奋,但颠了这么长时间着实有些想吐,难怪坐轿子的新嫁娘都要带些酸梅子,原来是为了压下呕意。   早知道就同顾允一同骑小白了!幸好这一辈子也就坐这一回花轿。   轿帘被掀开,伸进来一直骨节分明的手,温暖干燥。   沈若握上去,借着力气趴到了顾允肩头上。   顾允蹲身时候心脏狂跳,好似要从喉咙口蹦跶出来似的。   他身上带着些脂粉的香气,还混杂着熟悉的冷香,背上贴上一道温软馨香的身躯,顾允背起他来就像以前那样。他一步一步走得极慢极稳当,沈若一双白皙素手环住他的脖颈,顾允感觉到喉头发紧。   周围宾客都在起哄,欢笑着。但他什么也听不见了,全副心神都在身后的人身上。   他背着沈若到堂屋,牵着红色绸巾,两人分执两端,一同跨过火盆。   堂上摆放着顾允他爹的牌位,另一边坐着柳兰香。   喜娘唱词,叫他们拜天地、拜高堂,夫妻对拜,沈若鼻尖泌出细汗,对拜完了顾允牵住他的手,两人的手心都是汗津津的,给紧张的。最后喜娘高声唱一句“送入洞房!”沈若就在满堂祝福声中被顾允打横抱起,一路抱回了新房。   新人都进了屋,外头自然就要开席。派了请帖的人家都来了,马车在外头停地满满当当,院中坐满了人,无论是镇上人还是村里人这一日都卸下了阶级一般,同桌吃席,笑着说话谈天。   县太爷没来,师爷却是来了,还带了两份礼。柳兰香得体收下,请师爷上坐。村长家和族老们也都来了,蓝员外一家、许家、胡家都来了,还有谭老先生、刘大夫……一个个村里人叫得上名字的,或是叫不上名字的人都来参加这场婚礼。   村里办宴席讲究一个“十全十美”,所以每桌都上了十道菜,除此之外还要用圆馒头,各个暄软上头还印着红色的“喜”字。十道菜也有讲究,肉菜多素菜少,还得有汤和凉菜各一。   因着是流水席,桌上一道菜快要吃完就被撤下换上新的,大鱼大肉吃着香,这么大的手笔没人瞧不出来顾允家对新夫郎的重视!那一碗碗菜都是用的大碗,味道却很好,定然是花了钱找别人烧的。   沈家村人前几日才刚吃过杀猪宴,今儿又尝到了这么多荤腥,直道幸福。   “等我成亲我也想这么凑一席面!”有年轻的汉子嘴角还冒着油花儿大咧咧道。   “那你可得好好赚钱!”边上人不打击他,说道。   “攒着呢!若哥儿给咱们村里人带来了营生,我感激他。”   这还没完,过了一会儿又给每桌都上了几十只鸡蛋糕,小孩子们一人分到两个,吃得头也不抬。   “这是若阿叔亲手做的!”有孩子喊道。   客人们哗然,竟然是若哥儿的手艺!鸡蛋糕绵软香甜叫人食指大动。   酒宴正酣,大家笑着闹着,就等着新郎出来要灌他的酒。   新房中。   沈若端坐在床沿,双手下垂交握搭在腿上。拜完堂本该是新郎官出去陪客喝酒,新娘子坐在屋里等酒宴结束。   但顾允没走,沈若心脏怦怦跳,在盖头缝隙中瞧见那杆秤,盖头被挑起来。   面前是一身喜服的顾允,沈若有些看痴了。 第一回 瞧见顾允穿正红,俊美非常,那一身书卷气糅杂倒是不像宁采臣了,像是不占人间烟火的仙人落了凡俗,有了欲望一般。   他的耳根好似被喜服给染红了。   见他也瞧着自己发着呆,沈若噗呲一笑,“愣着做什么?接下来是不是该喝合卺酒了?”   他其实也有些紧张,但是拜堂过了就好了,现在在屋子里只有他们二人,不用太紧张。   这里是顾允的屋子,新婚的红装点一新,同沈若第一回 闯进来找他救牛儿时候很不一样了,喜烛鸳鸯帐,红得亮堂。   他有种如梦初醒般的感觉,又像是坠入在梦中。   他真的,嫁人了。嫁给了顾允,成为顾允的夫郎了。   顾允立刻去倒酒,斟满一杯仰头就喝下肚。   沈若双眼睁大,“合卺酒是这么喝的?”   顾允脸红透了,急急将其中一个酒杯斟满之后递给沈若,随后将自己喝空的也倒满了。   沈若笑他激动紧张,实际上自己心中也扑通乱跳着。   两人坐在床沿上,双手交缠饮下合卺酒。   顾允怔怔地看着他,有些不知道该说什么好,面前的人是他心心念念要娶的心上人,在烛火映衬下整个人便像暖玉般盈着暖光,双眸透亮,颧骨上的小痣被脂粉给遮盖了叫顾允心发痒。   “若哥儿……”他唤道。   他清凌凌的嗓音染上了欲念,变得有些哑,叫沈若一下子红了耳尖。   “还要出去待客。”他提醒道。   总觉得再不出声说点什么,顾允恐怕就要将他就地吃了似的。   顾允喉结攒动,抬手手指指腹点在了沈若颧骨处,惹得他耳尖微颤。   他颧骨上那颗小痣很不起眼,得凑得极近才能瞧见,顾允曾流连过,吻过无数遍。   这双眼睛眼尾竟被拖出一道红色眼线,弧度上扬,漂亮到有些嚣张了,但他一双丹凤眼微微下垂,显得格外无辜无害,嚣张没有分毫,只剩下可怜可爱。   叫顾允很想欺负。   他一时间手便顿住了,舍不得挪开。   沈若被他眼神瞧着整个人都发起红来,这人也不说话,像是用眼神将自己轻。薄了个遍。莫名的叫人脸红心跳。   他眨眼间睫毛上下扑闪着,启唇道:“我、我们是不是该出去了?”   顾允一瞬不瞬地看着他,“是该出去了。”   他手指动作,将沈若脸上的一点粉擦去,并没有什么太大区别,但颧骨上的那颗痣却显露了出来。   沈若牵住他的手,想拉他一起出去,刚站起身便被拉着跌入他怀里,没忍住惊呼一声,唇被封住。   可他也只是重重地贴住却不深入。   呼吸渐渐沉了,沈若心跳的好快。   顾允暗自忍下,时辰未到自然是要去待客的,他娘一个人如何能应付的过来这么多客人。而这一碰,烫的人血液沸腾。   鼻息交错间,沈若感受到他的手按住了自己的后背,克制地没有乱碰,他在忍耐。   可勾起的**如何能够平息?   柳兰香来敲门,顾允自然是要出去待客的,沈若先前同顾允商量好了,他也出去。于是两人便跟在柳兰香身后,一同到了院中。   强压下的欲望叫二人不敢再瞧对方一眼。   大家瞧见沈若竟然出来了纷纷看愣了。一时间惊艳的感觉盖过了新娘子出屋子待客的震惊。   “都说新娘子穿嫁衣那日是一辈子中最美的时候,果真不假啊!”有人喃喃道。   他的嫁衣上面绣了黑颈天鹅,还有各种漂亮的花样,叫婶子们和村里的姑娘哥儿们一时间竟然不知道该欣赏他还是欣赏他的嫁衣。   顾允也穿着喜服,两人站在一块便是一道风景。   他们挨桌敬酒,许歆文抱着一身红的小云吞跟在边上。崽崽粉雕玉琢的可爱,两个大人也是一个俊美一个明艳,叫人心中生羡。   村里的小萝卜头们立刻就位,不知怎得就觉得若阿叔比花儿还好看,将篮子里的花瓣对着他们洒出来,那场景像是两位新人从花中走来,十分美好。   阿富和小松合力捧出来一个大蛋糕,足足有六层。这是沈若为自己同顾允的婚礼做的,这下便算作是旧礼新礼都结过一遍,叫自己的外婆也能知晓,他在这里有了爱人,还有个孩子。   他很幸福!   作者有话要说:   -   祝福沈若顾允长长久久,百年好合!给云吞姨姨们发喜糖!(抛洒)   下一章洞房!~ 第249章   客人们哪里瞧见过这般巨大的糕点, 忍不住发出一声惊叹。   大人们没瞧见过,但村里的小孩儿们却是在二狗生辰宴的时候就见过了,还吃过!这一点叫他们有些兴奋起来。   “这是若阿叔做的蛋糕!”皮猴儿蹿出来喊道, 他人不大但伸出双臂去比划两下,“比之前做的还要大,大好多呀!”   沈若笑着点头,请孩子们帮忙端盘子来,“准备切蛋糕吧, 给大家分了吃。”   足足六层的大蛋糕,做起来耗费了他不少精力, 那模具都是用的家里现成的东西, 大锅、蒸屉,还有大陶碗,做出了六层不一样大小的蛋糕胚, 还用刀切过边缘, 叫蛋糕更齐整些。之后又抹上了奶油,打发的活计自然落到了沈大山和沈丰头上, 他们爷儿俩手发酸。   沈若又同上次一样准备了苋菜汁和菠菜汁给奶油染色,油纸卷起做了裱花袋,蛋糕上面的花边繁多, 在最顶上一圈还挤满了玫瑰花, 在最中间沈若还用油纸在上头画了三个小人, 两个大一点的抱着一个小一点的,睁着豆豆眼瞧着可爱极了。   周围人都停下吃酒的动作走过来瞧, 那蛋糕上头的花样倒是多, 那些婶子瞧见了连声说着好看。这东西也就若哥儿有巧思能做出来了, 上头的画儿瞧着都有趣, 还有边上挤出来的奶油花,闻着香甜极了,还这么好看,叫人都舍不得吃。   柳兰香走过来帮忙,他们俩要一齐出来待客的事儿她早就知道了,这会儿瞧见沈若和顾允穿着喜服站在一块儿是打心眼里高兴,这一下便显露在了脸上。   他们一齐切蛋糕,随后分给每一位客人。   村里的孩子们自告奋勇要帮沈若的忙,端着盘子里装好的蛋糕给客人们送去,一个个的在沈若面前别提多乖了,叫那些孩子的爹娘啧啧称奇,他们在家的时候可没有这么乖呢!   沈若给那些孩子们亲手切好了蛋糕,叫他们也来吃。大家都分到了,小云吞自然也有一小块,但他还吃不了沈若就拿个装料酒的小碟子给他蒯了一朵奶油玫瑰花,许歆文替崽崽拿着。   流水席本该是吃完就走,随后又来一波新客人。但新人要敬酒,大家自然都没走。只好麻烦村里婶子借来更多的长椅板凳,请后来的客人坐下,好酒好菜继续上,顺便再添置几张桌子,给招待的周周到到的。   柳兰香切蛋糕,顾允便带着沈若一同去敬酒。   先去了最前头的那一桌,坐的都是关系亲近的人家,村长、还有师爷,族老们年纪大辈分高也在这一桌,两人是村里的后辈需得一个个敬过去。   顾允平日里都是滴酒不沾的,自然不是个能喝的,他们敬酒所喝的是兑了白水的清酒,稀薄的不能更稀薄了。但方才那合卺酒却是实打实的烈酒,一杯下去叫他们脸上都泛着红。   村长笑着举杯,“今日的喜事可真是好啊。你们俩能修成正果叫我心里舒坦,来,喝!祝你们永结同心,白头偕老!”   “多谢村长。”顾允不卑不亢,一手端着酒杯仰头喝下,另一手却自始至终都牵着沈若。   原本该是新郎一人来敬酒,新娘子坐床撒帐,故而并没有准备沈若的酒杯。   但没关系,再稀薄的酒那也是有度数的,沈若便同顾允商量他们一人一杯。   师爷瞧着他们的眼神也格外柔和,他是县太爷派来的代表,算是给足了这两位新人的面子。他捋着山羊胡,起身举杯:“顾秀才,沈小哥儿,我代上官祝贺二位大喜,我祝你们长长久久,百年好合!”   “多谢刘大人,也谢谢您,您愿意赏脸是我们三生有幸。”沈若拿过顾允手中杯,遥遥敬过去,随后仰头喝下杯中酒。   师爷也喝完手中的酒,随后将酒杯倒过来示意。   族老们是长辈也要一一敬过去,一杯杯薄酒下肚酒气也蒸腾起来。   刘大夫对沈若做的蛋糕很是喜欢,牙口不好的人吃菜不得劲,那些肉菜里头嚼不动的多,但这蛋糕绵软香甜,外头的奶油入口即化让人回味悠长。   等新人敬酒到了他了,他脸上一乐,像个老小孩儿似的冲沈若和顾允挤挤眼睛,像是在暗示什么一样,“祝你们幸福美满。”   ……   先敬长辈和贵客,再敬同辈这类宾客便能一桌一敬了,饶是如此沈若同顾允都喝了个肚饱,这还是在刻意换成了小杯的情况下。   顾允瞧着身边人嘴唇被酒液浸润,启唇同周围客人说话的样子,很像就这样将身边人给藏起来。今日瞧着他的人太多了……   但一想到他们穿着相似的喜服,手牵着手,顾允的醋坛子便又合上了盖子。   沈若发觉顾允的视线有些直愣愣的,周围太嘈杂,他直接倾身过去凑到他耳边问,“你醉了?”   顾允摇头,“没有。”   沈若一想,那酒都快被稀释成“雪碧”了,自己喝着感觉还成,顾允应该不会那么容易醉吧。   许歆文抱着小云吞坐在了柳兰香身边,新人已经敬酒完了,便招呼他俩过来。   大家都有切好的蛋糕装在盘子当中,小云吞也有,但许歆文抱着他只给他瞧着,不给他乱吃,这会儿着急地不行,扯着小嫩嗓“啊呜呜”地喊,哈喇子不停地往下掉。   今日落在小云吞身上的视线也很多,这点大的孩子大多长得都差不多,但是若哥儿同顾允的孩子这点大就已经长得这般出挑,假以时日该出落成如何模样?   哪怕一直流口水那也是可爱的,而且瞧着他嘴馋却吃不着的样子别提多滑稽了。那蓝员外更是直接说,“小顾,小沈,我幺儿就比你们家孩子大一岁,我瞧这孩子就喜欢极了,不如定个娃娃亲?”   沈若和顾允还没说话呢,蓝帆先跳出来了,他扇子一合种种拍打着手心:“不成!我弟弟同小云吞定亲那我岂不是同顾子诺差辈儿了?”   要是真成了,他得喊顾允作“叔叔”!   沈若和顾允没回答,但沉默便是最好的回应了。   自家孩子长得好是有目共睹的,但是现在就要定亲也太夸张了,沈若是万万不会答应的。顾允则更加,自家的小小哥儿哪儿能那么容易就交代出去,未来谁要娶他,顾允觉着自己一定会瞧谁不顺眼的。   正如同沈大山考验自己一般,顾允简直不能更提前感同身受。   被自己儿子这么一打岔,蓝员外便止了话头,他也就是瞧这孩子机灵漂亮看一眼就觉得喜欢,这才起了心思。   小云吞才不知道什么是“娃娃亲”,他只知道自己很快就要够到自己的“小蛋糕”了!   许歆文正同柳兰香笑着说话,两人虽是头一回见却很聊得来,一时间不察竟然叫小崽崽抓住了小碟子!   “啊,他手劲儿还不小呢。”许歆文立刻伸手去抓,轻轻地怕不小心伤到他,结果这力气感受到了,不用点力竟然拽不下。   沈若同顾允也在这一桌坐下了,伸手过去就要拿走崽崽的小蛋糕。   小云吞一着急,再一用力,那小碟子就从许歆文牢牢抓紧的手指缝隙中掉了出来,又因着惯性那小碟子直接掀起半边轻飘飘按在了小云吞下半张脸上。   奶油玫瑰花瞬间便不成型了。   许歆文惊呼,立刻将那小碟子抢回来丢在桌上,又去看小云吞。   “……他没事。”沈若心中一紧一松,小云吞没伤到,就是那奶油大半都按在了脸上,成了一只小花猫。   许歆文刚放下心,小云吞就开始舔嘴角的奶油,吃进去了便张开嘴笑起来,眼角都沾了点奶油,像是月牙边的一团绵软云朵。   沈若从怀中掏出配套的红色帕子给他擦脸上的奶油,没忍住沾上一小快往他鼻尖点上:“你呀。”他宠溺地笑着,周身笼罩着微光瞧着柔和且温暖。   再看小云吞,他那模样是又可爱又滑稽,哪怕脸上大半都是奶油,瞧着也是可怜可爱的。被自家阿爹擦脸,他还有些抗拒呢,还想要吃奶油不肯叫阿爹擦了。   席上顿时笑作一团。   他们瞧着小云吞吃奶油,仿佛自己手中香甜的蛋糕也变得更加甜蜜了。   周兰在一边看着,眼中满满地皆是温情。他的干哥儿成婚她是做干娘的自然要来,那随着轿子而来的十八抬嫁妆里头就有六抬是她家给若哥儿准备的。虽同他自家的没法比,但也是她能拿出的最好了。   柳兰香同顾允先前带去的聘礼又给原封不动地随着嫁妆一同回来了,足以见得沈若家对自家哥儿的看重。这排面叫所有人瞧了都无法说出笑话的话语,只有惊叹。   一场婚宴流水席足足摆到了天黑,送走了最后一批客人之后,顾允家院子里就剩下了周兰和许多个来帮忙的婶子,她们今日可是忙坏了,沈若同顾允给她们都封了红封,算是感谢她们来帮忙收拾。   今日是大喜的日子,她们便不推辞都收下了,里头喜钱不会特别多,就是讨个好意头。   席面上用的桌椅板凳、锅碗瓢盆大多都是东家西家借来的,柳兰香和周兰和那帮婶子一同把东西都洗好整理好了,就等着明日一早还回去。这些婶子自家带来的正好就叫她们自个儿带回去了,除此之外,蛋糕是都分完了一点儿没剩,席面上的菜也吃的差不多,厨屋里头还剩下不少食材,还有几个沈若做的鸡蛋糕,便给这些婶子们分了,叫她们带回家去。   后来来的那些个村里的汉子们都喝大了,村里木工厂今日也没歇业,就是一批批过来吃席的,听村长说今日多了好多订单,全都是托了沈若的福。   胡家来了之后正好给沈若家里送去做好的黄铜圈,真是一点儿都不耽误。   不过今日是大喜的日子,他们也就提了一句之后便不叫沈若再操心了。   都收拾好了周兰同那些个婶子都打算离开,院中一下子便安静了下来,院门外头的大红喜字灯笼照的周围亮堂极了,柳兰香抱着小云吞,检查一番后走过去关上了院门。   天色已然不早了,柳兰香脸上带着笑,看了他俩一眼,又瞧瞧小云吞:“你俩也累了一天了,灶上温着水你们要用自个儿去取,小云吞我带着他睡,快进屋去吧。”   小云吞都困了,正眯着眼睛打哈欠。   沈若脸不自觉发红,这叫他哪好意思应声啊。   顾允直接道:“好,娘,你也累了一天了,早些休息。”   柳兰香点了头,立刻抱着小云吞闪进了屋。   沈若有些紧张,深呼吸了几下,“我们进屋吧。”   他往屋门走,顾允便亦步亦趋地走在他身后,两人的喜服蹭在一处。   沈若感觉到顾允像孩子似的捏了捏自己的袖摆。   他立刻回头,顾允赶忙便松开了,只一双眼睛亮的吓人。   沈若抿了抿嘴角,借着灯笼的光瞧见他眼里多出细细的红血丝,看起来就像是醉了酒。   “先不进屋,”顾允道,眼睛眨也不眨地对准他,“去沐浴。”   他们身上都沾染了不少酒气,确实该去沐浴一番。   “那一起吧?”沈若不是头一回进顾允家,但先前来的时候只进了两个屋子,倒还不清楚浴房在哪儿。   顾允道了声“好”,便领着沈若往厨屋边上的屋里进,里头摆放着一个半人高的浴桶,有且只有一个。   边上摆着张圈椅,顾允牵着沈若走过去,叫他坐。   穿着喜服的若哥儿看起来比平日里更明艳,眉目里仿佛都含了情。顾允原本是想叫他在这儿沐浴,自己再当一回君子,去厨屋里浇洗。   但他看着若哥儿面色升温,便知道他一定想到的是一同沐浴。   再一想,他们已然拜过天地,更亲密的事儿也使得,更何况是裸。裎相对?   “我去提水,待会儿、一起沐浴。”   沈若“嗯”了声,悄悄抬眼看他忙前忙后提着一桶桶热水冲入浴桶。   他脸好红,垂下头不自觉地攥紧了嫁衣的袖摆。   “好了。”   浴房门被关上,沈若抿了抿唇,站起身抬手解开身上的嫁衣。   顾允的视线实在灼人,沈若深吸一口气,也算是豁出去:“别看了,你、倒是来帮我啊。”   嫁衣繁复,一层叠一层,顾允上前来动作。   沈若便也礼尚往来,抬手去解他的。   火红喜服滑落被顾允抬手丢在屏风上,进水的哗啦声响起,呼吸声渐渐深沉,只听一耳朵便叫人脸红心跳。   两人穿着里衣进到浴桶当中,顾允道:“这个浴桶是我爹给我打的,我同我娘一人一个,她的在她房中。”   沈若垂着眼睛“哦哦”两声,两秒后才反应过来他的意思。也就是说这浴桶是他专用,从没、从没进过旁人。   他们面对面坐下,温热的水没过肩膀,顾允看着沈若脸颈通红的模样,目光微顿。   他凑过去,抬手作势要去解开沈若胸前的衣襟。   沈若现在就是无比后悔为什么不把里衣直接脱了,是洗浴又不是泡温泉,那样就不用受这样的折磨,顾允手伸过来的时候,他睫毛扑扇着,心跳的乱极了。   衣襟领口乱了,露出半截锁骨。   沈若深吸一口气,鼓起了勇气按住了顾允的手,贴在自己胸膛。明明亲密的事情做过不少,但赤。裸相见却是从那次意外之后再未曾有过。   他带着顾允的手,解开了系带,拉下里衣。动作一下便要瞧他一眼,仿佛需要他的鼓励。   顾允一瞬不瞬地看着他,凑上来像小狗似的用鼻尖蹭着沈若的脸颊,唇角。   他不说话,但沈若却懂了。   主动迎上去吻住了他的唇。   这一下便如同一点星火霎时间燎了原,顾允在水下揽住他的腰,同先前新屋中的浅尝辄止不同,沈若被他牵引着诱惑着进入一处温热城池,与城池主人如胶似漆辗转周旋。   水声潺潺,间或夹杂着几声炙热呼吸,温度陡然攀升,凉爽秋日化作春景,似有猫儿叫。   沈若喘不上气,推了推他肩头,腿收回放下,靠在浴桶边沿大口喘息。   顾允安抚地拍他后背。   “我肺活量测试回回都是及格,怎么……”沈若不甘心,怎么每回都这样。   顾允能听懂他在说什么,此刻便闷声笑了。   沈若便羞恼地拍了他一下。   浴桶中的水都快凉了,沈若不叫他乱动,扯过新布巾来给两人擦洗。等差不多了便站起身。   正要迈出去,一双大手便箍住他的腰,将他拦腰抱了起来。   沈若吓了一跳,立刻回身抓紧他的肩膀。   “你做什么啊……”   顾允不答话,用准备好的大布巾裹住人,又给自己披上衣裳,抱着人便回了新房,关门稳步倒退,抱着他仰进床里。   沈若压在他身上,失重感叫他更用力地贴近。   他对上顾允火热的视线,知道即将要发生什么,指尖都烫热起来,甚至比脸上的温度还要高些。他从他身上滚去一边,视线对上他的,没忍住咬了咬唇。   “我怕疼,你、你得轻点。”   “好。”顾允的嗓音低哑,抬手扯下了帐幔。   光线忽而变得昏暗,沈若便没有那么紧张了,悄悄舒展了下身体,只犹豫了一小会儿,便垂着眼主动凑过去,给了顾允一个亲吻。   这就像是个信号,顾允翻身获得主动权。他想这一日不知道想了多久,心上人同自己成亲了!他身上好香,他不排斥自己亲近,他的心跳的同自己一样快……   他抬手将沈若发髻上的玉兰花簪拨下,乌发如海藻般四散开。   沈若的指缝被压磨地酥痒,一双眼软乎乎地看他。   顾允轻啄他额,耐心等待他彻底放松。那两方木匣子便放在床头,抬手就能够到的地方。   ……   沈若着实不想毁坏气氛,但——   他脚背绷紧,突然道:“好硌。”   “嗯?”顾允蓄势待发,但不明所以。   沈若红着眼睛,手向背下摩挲,竟然从被面上摸出一颗红豆。   “坐帐撒的那些干果我们都收了,没想到竟然还有颗漏网之鱼!”沈若好气。   顾允没忍住笑了,将小红豆子接过来,丢去木匣子里。   “到时候放进米粥里一起熬了,叫它硌着我夫郎,实在过分。”顾允喘着粗气,说道。   沈若心道:“就是就是,硌的我好疼!”   烛火摇曳红罗帐。   顾允提前尝到了红豆的滋味儿,是甜的,软的。   ……   沈若觉着自己恐怕是驾着云,雾气缭绕,雨珠子升腾,继而电闪雷鸣呜呜咽咽,雨点子一颗一颗洒向世间,有鸟儿腾空而起穿云而过,散开半片又聚拢。   云雾雨歇时,两根喜烛都已燃尽。   顾允抱着沈若,低喃道:“夫郎,往后你要与我携手到老,老天也无法将你带走到别处。”   你是我的。   他终于发出满足的喟叹。   ……   翌日,沈若惦记着要早起给婆母敬茶的事儿,十分艰难地醒了过来。   顾允嘴角噙着笑意,正盯着他瞧。   沈若回想起昨夜脸狠狠一红,“你……”   渔希征荔.   他刚蹦出一个字眼顿时就收了声。   “早安。”顾允从他那儿学的,这会儿直接便用上了,笑容满面的凑过来亲亲他的脸颊。   “……早安。”   若哥儿的嗓音又甜又哑,叫顾允忍不住抱紧了他,心中满足感充盈。   这个人是他的了,他们终于可以在一张床上醒来,早起时睁开眼瞧见若哥儿,顾允的好心情便一直持续到现在。   沈若用气声道:“我们得起了,还要给婆母敬茶的,你娘肯定等着了。”   “好,你慢着点儿,”沈若身上全是他的杰作,顾允摸了摸鼻子,揽着他坐起身:“等给娘敬了茶后就回来歇着,我们家没有太多规矩,只今日一回,之后都不用早早起来。”   沈若感觉浑身骨头好似散了架,但也不是不能忍受。忍了好几个月的男人那就是吃肉的狼,再克制也将他折腾的够呛。不过他能感觉到顾允的珍视,只是心理上对第一回 有阴影,是真疼啊。   以至于昨夜刚开始的时候疼哭了他三回,之后才渐渐得了趣味。   着实是……太孟浪了。   沈若红着眼睛瞪他一眼,使唤人,叫他给自己揉腰。   新媳妇进门第一日要给公婆敬茶的,婆婆会给立规矩,柳兰香待自己很好,沈若不想失了礼数。等身上舒服了一点,就立刻穿衣起来,顾允在一边无微不至地照顾着。   沈若拦了拦,忍不住哑声笑:“你当是在照顾伤患么?没事,我已经好多了。”   顾允闻言摸了摸鼻尖,坦诚道:“当真?那以后还能更多些。”   沈若脸瞬间红透,什么以后?什么更多?   他现在恨不得将刚才说那句话的自己给按回床榻里去!   作者有话要说:   -   吃到了!撒花花~ 第250章   柳兰香早早的起来将早食给煮上, 又特意换了一身新衣,挽起了头发盘好,梳洗齐整了便等在屋中。   现在时间还早得很, 她昨夜心中实在是兴奋着便睡得不沉,有点清醒之后就直接起来了,不仅仅煮上了早食,还把小云吞要喝的牛乳也给温上,之后又去整理了一遍自己屋子。   她每日都整理打扫倒是一点儿不乱, 只能拿着鸡毛掸子弹弹灰。   耳朵却竖起来注意着动静。   她同自家儿子早早说了,新婚第二日等自然醒了再来就成的。其他人家的婆母同儿媳妇总是有些龃龉, 更是要立规矩好好磋磨一番, 但她不会,只想着叫他们能多睡会儿,家里就他们几个人, 没有那么多规矩。   听着一声屋门打开的声儿, 柳兰香便把手头的鸡毛掸子放回原位,将自己房门打开, 随后就坐在了桌边凳上等。   她看一眼天色,天才将明,他们竟起这么早?   没让她等多久, 顾允便牵着沈若的手进到屋里来。   两人今日也是换了一身新衣裳, 不似喜服那般艳丽的红, 稍稍淡一点,能叫人瞧出来是新人着装。   “婆母, 请喝茶。”沈若给婆母奉茶, 素手端着茶盏呈上, 窄袖顺着手臂往下落露出腕上绿中带紫的一抹春带彩。   “快起来。”柳兰香扶住了他的手臂, 他俩一路走来的时候自个儿就发现了,若哥儿脚步虚浮得很,显然是被好好疼爱过,叫她一颗心是又欣慰又高兴。   自家儿子还挺厉害啊!   沈若借着她的力气站稳了,有些不好意思地抿了抿唇。   柳兰香笑容满面的接过茶水喝了一口,随后拉着他的手,去瞧他腕子上带着的镯子,“这镯子叫你戴着,可真好看。”   这春带彩的玉镯就是当初柳兰香送给他的,那时她说不是逼着他们俩成亲,而是知晓了他们的约定,小云吞那时候快要满月,当做是补上的礼物。沈若便拒绝不了,只好收下。   可他总往外跑,要做许多事儿,玉镯子容易磕碰了,便摘下来仔细收好一直没有再戴。今日起来之后,沈若便将这镯子给找了出来戴在腕上了。   沈若听她这样说,只抿唇腼腆一笑。传家玉镯本该是在今日媳妇给婆母敬茶的时候,由婆母给他戴上的,但他已经提前收到了,像是命中注定一般。   “是不是该叫我了?”她抬眼看着沈若,眼神中有些期待。   沈若注视着她,启唇轻声喊道:“娘。”   顾允在沈若身旁站定,也跟着喊了一声。   柳兰香脸上立刻浮现出笑容,应了声,左右手各牵着一个,说道:“以后就是一家人了。”   “嗯!”沈若感觉到她手心温暖,那点暖意飞速扩张直接叫他一颗心都热乎了。   小云吞还在床上睡着,卷起来的薄被子围住他不叫他滚落,睡得四仰八叉十分安详。   沈若瞧他一眼,放心不少。   自家崽夜里没有跟自个儿睡,还以为会哭闹,没想到睡得还挺好的。   “去给你们爹上柱香,他还没有听见若哥儿喊他呢。”柳兰香收拾好自己的情绪,带着他们一同往另一间屋里进,那里供着顾允爹的牌位。   沈若双手执一炷香,拜了拜,顾允同他并肩站着。   顾允:“爹,你昨日也瞧见了,这是孩儿的夫郎沈若,也是孩儿命中注定之人。”   “爹。”沈若跟着顾允一起唤了一声。   顾允的父亲是个兽医,救助小动物的人自然是个良善正义的人,从顾允口中了解过他的一些事儿,叫沈若钦佩。他也是顾允的榜样。   柳兰香在一边瞧着,眼角渗泪。可惜自己的夫君不能亲眼瞧见,但他在天上知道他们的诺诺如此出息,还娶了这样一位好哥儿,肯定也会高兴的吧!   上过香,柳兰香便赶他俩回屋去休息,自家诺诺瞧着脚步生风不能更精神抖擞,但若哥儿显然累到了,听他说话,那嗓子都哑了。   “今日没啥事儿要忙活,你们就歇着吧。我听若哥儿嗓子哑了,煮点小吊梨汤来给你润润喉。”柳兰香难得霸道,什么事儿都不叫他们俩做。   沈若脸一红,他嗓子是真的哑的太明显,“谢谢……娘。”   他刚改口喊“娘”还有一点不习惯。   “哈哈跟娘还客气什么?快去躺着歇息吧,今日就叫诺诺伺候你。”柳兰香高兴的不行,推门瞧了眼安睡着的小云吞,就安心往厨屋去。   当初若哥儿给自家送来的梨子清甜爽脆,诺诺就很喜欢,大部分都叫他给吃了。她便经常会在家里备上几个梨子,但也没见儿子吃,想来他只是喜欢吃若哥儿给的。   不过也正好是因为此,她能用家里现有的梨子来做小吊梨汤。   沈若对柳兰香的好意照单全收,他身体恢复能力是不错,但也需要点时间,现在他是腰酸腿软,恨不得长在床上。   “白日里还躺着实在是不像样……”沈若弱弱道,他并不是很想回屋去休息,毕竟村里人哪里有这么闲着的,那都是从早忙到晚,家里各种事儿都能拾掇出来的就没有一刻闲着的时候。   顾允低笑一声,揉乱了他的鬓发:“你累了够久了,就当陪我一同休息吧。”   沈若饶是知道他指的是以前为了赚钱忙得团团转的事儿,但结合现在的情况听起来就格外像昨夜累了够久……不过确实也没说错。   沈若听他笑,院子里也没别人,索性向他伸出手去,搂住了他的脖子:“那你抱我进去。”   顾允兜抱住他,自然十分乐意。   小云吞睡得很香,就不把他抱来抱去免得弄醒了。这个时候沈若还真有些犯困,昨夜几乎都没怎么睡觉,也不知道为什么顾允还能这么有精神。   他困顿未消,张嘴打了个浅浅的哈欠,想伸个懒腰,结果手一抬起就感觉到了胸前异样。   顾允不明所以地被红着脸的夫郎给瞪了一下,那眼神似嗔似怨,还带着一点儿春情,顾允的呼吸顿时便沉了下去。   带着喜字的被面还没撤下,火红的被单映衬着其上的人,乌发雪肤,裸。露出来的皮肤上像落着点点红梅,顾允将自己的眼神从夫郎身上撕下,说道:“我去给你端早食,吃过再睡。”   沈若眼皮子有点沉,闻言极轻的“唔”了下:“好吧。”   他骨子里疲乏得很,歪在床榻上目视着他转身出门。   昨夜端方的君子直接化身为狼,把他这只刚修道成精的小狐狸啃得连骨头渣滓都不剩,哪怕沈若心里早有预期,忍太久的男人肯定很可怕,但也大大超出预期了!   而且他还,到处啃。   沈若回想起来便觉得浑身都酥麻麻的,原先还带着点刺疼,但顾允给他细心地上过一遍药,就好多了,以后可不能再这样不知分寸了,沈若觉得必须要和顾允约法三章,要不然他的嗓子啥时候才能好啊?   他心理也是个男人,哪儿能不知道新婚的男人一旦开了荤那都是食髓知味,要得很凶的。他深深觉得自己这小身板可能支撑不住。   胡思乱想着才没有睡过去,顾允已然端着陶碗进屋来了。   “我喂你。”顾允又恢复了持重端方的样子,坐在床沿上作势要喂。   沈若也不扭捏,眯着眼睛张嘴等着。等温热的粥入了口,他才突然发现,竟然是红豆粥。   沈若张了张嘴想说话,又把嘴角抿住了。感觉胸口发烫。   顾允往粥里放了不少糖,吃起来是甜的,装了满满的一碗,若哥儿肯定吃不完,所以他也有份,便你一口我一口的吃着。   “……跟喂孩子似的。”沈若失笑,突然就回想起顾允给小云吞喂奶时候的画面,也是这样。只不过没有和孩子一口他一口罢了。   “嗯,”顾允直接应下,看着自己的夫郎,没忍住低下头去往他嘴角吻了下,唤道:“宝宝。”   沈若脸瞬间变得通红,是被羞的。他都没有唤过小云吞叫“宝宝”呢!   顾允双手兜住他,嘴唇蹭过他鬓角:“宝宝。”   “肉麻死了,不要这么喊我。”沈若抗拒不已,耳根都红透了。   顾允低笑一声,换了一个称呼:“夫郎。”   沈若眼中困顿的水雾未散,眼神柔和的一塌糊涂,慢慢地脸上也浮现出红晕,“嗯”了声,微微抬起上半身,往他喉间轻轻咬了一口。   顾允呼吸重了些,但克制地没有去碰他。   沈若抿了抿湿润的软唇,福至心灵,唤道:“……夫君。”   这一下滚热的吐息直接烫到了脸侧眼角,沈若条件反射般眨了下眼睛。   下一刻眼前便蒙上一层阴影,嘴唇一重。   唇齿关窍瞬间失守,他有意放他进来,眼角不自觉流淌出生理性的眼泪。   红豆粥香甜的味道在其间流淌,像是品味一盏珍馐般细细品尝,仔细咂摸,人间竟还有这般好的滋味儿。   沈若剧烈地喘息着,眼角湿漉:“夫君。”   他又唤了一声。   顾允狠狠地箍住他的腰,手按在后腰处那个桃心胎记上,深深低下头,轻笑:“夫郎,你再喊我,恐怕这一上午也无法歇息了。”   沈若掂量了一下,往被褥里躲,下半张脸被火红被面遮住。立刻闭上了眼睛假装自己要睡了,睫毛不住地颤着,过一会儿就要睁开来似的。   他竖起耳朵听着顾允将陶碗拿起来走出去的声音,他要将碗和勺拿去厨屋,声音渐渐远去,沈若本以为自己睡不着了,但闭起眼睛困意便涌上来,总归所有的事情都有人在做,到了这里也有人帮衬,小云吞都有人带,沈若没有什么需要操心的,心神一放松很快便迷迷糊糊睡了过去。   柳兰香已然将小吊梨汤给蒸好了,顾允帮着烧火。   “若哥儿睡下了?”她问。   “睡了。”顾允言简意赅地回道,成亲之后他就做不到同以前那样只同沈若隔着一点距离,只要待在一处便不由自主地想要亲近。所以他怕打扰到他休息,就窝在灶台后头帮忙烧火。   柳兰香嘴角带笑,对顾允道:“你俩还年轻,照昨夜那样,岂不是很快又能有孩子了?我想着再来一个小小哥儿也好,小汉子也好,只要是你俩生的肯定漂亮又聪明。趁着我还没老,还能给你俩带孩子。”   她沉浸在自己的想法中说了一大段,没察觉到自家儿子的脸色变得有些严肃起来。   这件事总归是要说的,顾允深知他们成了亲不仅仅是自己的娘要问孩子的事儿,恐怕他的岳父岳母也要问。   柳兰香说了好多话,都快要把未来孩子跟小云吞一起玩的画面都描述出来,被顾允出言打断了。   “娘。”   “怎么了?”柳兰香瞧着他脸上表情,心中有了点不好的预感,顿了顿问道:“难不成你想要同若哥儿生个姑娘?可汉子同小哥儿生崽生出姑娘的几率那可是微乎其微。”   顾允摇摇头,对着他娘直接道:“我们不打算要第二个孩子。”   柳兰香:“……”   她怔愣住,不想要第二个孩子?   她尴尬笑笑,说道:“哪儿能不要第二个呢?小云吞一个孩子多孤单啊。”   “对不起,娘,这件事本是想过些日子再同你说的,”顾允同沈若商量过,现在刚办完喜事自然不能在这时候说,叫人不高兴,便想着等过些日子再说,“先前夫郎生小云吞的时候便是九死一生,从阎王爷那儿抢回来一条命,后来我又瞧见柳溪村那个难产的妇人,差点一尸两命,幸好刘大夫来了,可那产妇生生挨了一刀才生下了孩子。那时候我便同若哥儿说,以后只要小云吞一个。”   柳兰香沉默的听着。   顾允继续道:“娘,我知道你生我的时候也十分不易,妇人哥儿生产就是在鬼门关前走一遭,就当是我自私,我不想叫若哥儿再走,我要他能平平安安同我白头偕老。”   “……他也是这般想的?不想再给你生第二个?”柳兰香还有点不死心,问道。   “瞧见产妇难产那日他安慰我,说他若是难产,我必定也会努力叫他们平安。可我,甚至从一开始并不知晓小云吞的存在,叫他独自承受。我不想这样的事情再发生一次,”顾允直直地看进柳兰香的眼睛,“不是他不想再给我生第二个孩子,是我不想要。”   “是我同他说我们只要小云吞一个孩子,他答应了。”顾允不想叫柳兰香误解沈若,他对自己的感情有多深厚顾允能感觉得到,如果自己想要孩子,沈若不会不答应,可他要承受的太多,十月怀胎的辛劳,还有生产时的凶险,顾允不想叫他再受一遍。   柳兰香消化了一下,点了头:“那好,既然你们如此决定了,那我也不多说什么。”   “小云吞很乖,很好。有他一个顶好几个了。”柳兰香喃喃说着,像是在安慰自己。   “谢谢娘。”顾允深吸了口气,他娘愿意接受叫自己心窝发烫。自家这边顾允本就想要自己解决,若哥儿那边只会更容易,李善桃是给自家哥儿接生的自然知道其中凶险,会更好接受一些。   “不用谢我,只是难免会觉得有些遗憾,你们如此相爱却没有留下许多的孩子。”柳兰香叹道。   顾允却摇了摇头,看向新屋的方向,嘴角带着点笑意:“我不觉得遗憾。”   他已经拥有了这世间最美好的人,又谈何遗憾呢?   =============   沈若再醒来的时候临近正午,身体上的乏力疲惫散去不少。他睁开眼仔细打量起了他和顾允的新屋。   这间屋子他曾在沈汉三的牛儿被喂了毒草那日进来过一回,但那时候匆匆忙忙哪有时间仔细瞧。 第二回 便是昨日,但他一开始进来蒙着盖头,之后又出去待客,再回来的时候又是沐浴完被裹了抱回来的,昨夜里只能瞧见顾允和红色的帐幔,哪里还有功夫瞧周围的布置?   屋里两扇窗户透光,一面窗前摆放着一张书桌,上面堆叠着几本书,还有烛台。估计是因着成亲将那些毛笔、宣纸都被妥善收好了。边上立着几口红木柜子,里头应当是用来存放衣物的。另一边则是新添置的东西,沈若一打眼便瞧见了一张同样的书桌,但上面摆着一面半人高的圆铜镜,又能当做书桌,又能做梳妆台,一看就知道是给自己准备的。   然后便是身下躺着的这张床了。   墙面上挂着顾允书写的字,是春夏秋冬各季的诗词。东西虽不多,但沈若能在这里瞧出顾允曾经在这儿生活的痕迹,他那书桌显然有些旧了,桌脚上竟然还有刻痕,沈若仔细去瞧,竟然是画了一枚铜钱。   回想起顾允小时候求学艰难,小时候便努力抄书赚钱的事儿,沈若有点心疼。难怪会画铜钱了,要说读书人风骨那也是得钱财堆砌才成的,要不然那些书都买不起,谈何念书呢?所以穷人念书才会如此艰难。   一分钱难倒英雄汉啊。   沈若揉着腰坐起来,抬步想要下床出门。柳兰香叫自己歇着那是对他好,那他也不能躺到夜里去,好歹得帮点忙,不然叫什么事啊。   而且他本也是个闲不住的。   他脚刚落地,门就被轻轻地打开来,顾允走进瞧见他醒了,便笑着道:“小吊梨汤好了,我去给你端。”   “别,我自己去喝吧。”沈若道。   顾允走上前来扶他一把,手落在他腰间揉着。   沈若指了指那桌脚上刻的铜钱,笑道:“我们俩的爱好挺一致的,都是赚钱啊。”   顾允“嗯”了声,“我幼时便知道’没钱寸步难行‘的道理。”   沈若突然灵光一闪,问道:“你之前说,笔名叫’一诺‘,’一诺千金‘?”   “对。”顾允让他靠在自己肩头,能更方便按。   沈若后腰被他不轻不重地捏按着,感觉舒爽多了,此刻意识到他们竟然从小都这般相似,他有些高兴。   顾允眼神透出些柔软,“若哥儿,我同我娘坦白了那件事。”   沈若愣了下,微微张开嘴,“那,娘怎么说啊?”   柳兰香待他好,对小云吞也好,也喜欢小云吞,那模样看着就知道是喜欢小孩子的。原本想着以后再说,但没想到顾允竟然这么迅速就坦白了!甚至没有喊上自己一起。   他心中有些忐忑。   顾允便一五一十地将之前和柳兰香的对话说给他听。   沈若不自觉地揪住了被面,听到最后柳兰香竟然理解并且接受了,心中涌起一丝道不明的感觉。   那种感觉就同当初那次小云吞差点儿被人偷走,而她离开那么一小会儿去做的事情竟然是给自己煎药一样。叫沈若一时之间失语。   但心中汹涌的感情无法宣泄,他同顾允对视一眼,便相携出了屋子往厨屋进。   柳兰香正在端一直温着的小吊梨汤,一上午的时间足够她消化完全了,这时候面色同早晨一样,瞧见沈若了,便笑起来:“若哥儿怎么起来了?正好,快喝了梨汤。”   沈若抿了下嘴角,最后那几步几乎是用跑的,一把抱住了她。   鼻尖酸了,眼尾也泛红,他抱着柳兰香,下巴搁在她瘦弱的肩膀上,一时间竟然说不出话来。   柳兰香将碗递给顾允,又用眼神询问顾允这是怎么了,这才明白是因为之前的事儿。   她轻叹一声,抬手轻柔拍拍沈若的后背。   一切尽在不言中,柳兰香也搂紧他,心疼不已。也为自家儿子同若哥儿的真情动容。   “娘。”沈若的声音有些闷,强忍住泪意。   说真的,他没想过柳兰香会这么容易就接受了,因为小云吞跟着自己姓,虽说她说过不介意孩子不姓顾,但也许就是抱着未来他同顾允再生下一个孩子,就可以姓顾了呢?   “哎,没事的。我不也只有诺诺一个孩子么?”柳兰香反倒安慰起他来。   沈若同顾允统一观点,爱情不需要孩子来维系,这不单单是自私不自私的问题,而是对未来未知的生命负责。养一个孩子尚且要精心对待,要是再来一个不见得能一碗水端平。那样对小云吞也不公平。   崽崽可以获得阿爹和阿父全部的爱。   但凡事总是会有出现意外的可能,要是未来不幸中招来了个孩子,沈若自然也不排斥,有这样一个小生命同自己血脉相连,感觉也不赖。   但是顾允不想叫他涉险。   他回想起昨夜,那般激烈、那么多次,顾允每一次都用上了刘大夫送的东西,无一例外。   作者有话要说:   -   呜呜想给顾允颁发最佳好老公奖! 第251章   柳兰香有意叫他们新婚夫夫俩培养感情, 小云吞夜里便一直跟着她睡。   崽崽白日里同自家阿爹阿父亲近,一到了夜里就被柳兰香给抱走了,但他分开那么一会儿的时候倒不会哭, 柳兰香先前也在沈家带过他是熟悉的人,只是分开时间久了之后他回过神来发现阿爹不在,就会哭。   但在他哭之前柳兰香便极其有技巧地把崽崽给哄睡了,于是也不哭,就是夜里有规律的得起来给他把尿喂奶, 倒也不难带,哪怕他闹腾一点她也甘之如饴。   在知道以后大约只有小云吞一个孙儿之后, 柳兰香便对他看重更甚了, 原本就怕磕了碰了,现在是真的捧在手里怕摔了,含在嘴里怕化了似的。   小云吞虽然小, 但也能感受的到谁对自己好。   夜里醒来的时候没见着阿爹只能瞧见兰香阿奶, 倒也不闹腾,喝过奶被轻轻拍抚着又睡过去。   很快便到了三朝回门的日子, 顾允惦记着这件事夜里便体贴的没多要,叫若哥儿能好好休息。   早晨醒来的时候正好鸡鸣第一声,沈若从顾允暖乎乎的胸膛里探出头, 才发觉顾允比他先醒。   他那截窄腰被顾允温热的大手不轻不重地按揉着, 一睁开眼眼尾便落下一个吻。   “早安。”顾允先道。   沈若嘴角抿起笑了下, 抬手搂住他脖子,“早啊, 你怎么醒的这么早。”   顾允低低笑出声, 眼神在昏暗的光线下显得柔软极了。   “我瞧不够。”   沈若沉默了两秒, 鼓了下脸颊:“每日都能瞧见, 还不够?”   顾允答:“不够,我想一直同你待在一处。”   “不腻啊?”沈若耳根有些热,新婚这两日叫他哪里都瞧遍了,除了院子就是在屋内度过的,真是荒。淫无度的日子,哪怕昨夜顾允知道今日要回门,也只是少弄了一回。   要真是一直待在一起,沈若开始担心起了自己的小腰。   “不会,若宝儿咱们该起了。”顾允又抱了抱他,随后便一下子坐起身来穿外衣。免得再拖延,干脆不把视线往夫郎那儿瞧。   沈若对这个称呼现在接受良好,在谈恋爱的时候就被这么叫过,那时候他就觉得头皮发麻,但是同顾允之后喊的“宝宝”相比,他宁愿自个儿是“若宝儿”。   亲昵的称呼有时候具有极大的效果叫人心灵震颤,他已然顿悟了,在床上叫夫君和在床下叫诺诺,都很危险。   沈若也坐起身来穿外衣,他们的里衣洁白如新,只要穿着齐整就瞧不见其下点点的痕迹。但这些痕迹恐怕要好几日才能消了,顾允后背上还被他抓出了几道浅浅的血痕。   也不知道谁身上的消的快。   沈若胡思乱想着,将外衣穿好便同顾允一起出屋子去洗漱,猪鬃毛做的牙刷和镇上买的洁牙粉,同自己在自家的时候用的一样。这在不少还在用柳叶洁牙的农家来说已经是非常好的情况了。   “人的一生只有两副牙齿,长大后的这一副一定要好好保护,未来七老八十了也还是用它,要是蛀牙了、坏了掉了,那就没了。”沈若一边仔细刷着牙一边说着,他是很注意保护自己的牙齿的。   “嗯,夫郎的牙很好看。”顾允漱去一口带着沫的水,夸道。   看都没看就夸?敷衍。   沈若呲牙冲他笑,叫他看自己的一口白牙。   他俩正并肩站在井边洗漱,顾允瞧他不由得便想起很久以前他娘叫人进来洗把脸的时候,沈若洗脸便是将鬓角都弄湿了,在阳光下甩着头,看起来就像只沾湿了毛发的金毛小狗。   现下金毛小狗呲着牙,真的有被他可爱到。   “很整齐。”顾允抬手捏住他的下巴,仔仔细细地瞧,随后道。   沈若也去仔细瞧他的。   顾允的牙瞧着状态也不错,沈若满意。   “等以后云吞大了长牙了,可不能给他吃太多糖。”沈若想起小云吞现在每日喝牛乳都要微甜的才肯喝,显然是个嗜甜的崽儿。小孩子的牙最容易蛀了!   “好,我们看着他。”顾允说着将新布巾放进铜盆中打湿,拧成半干之后便直接罩在了沈若脸上,给他洗脸。   沈若还想再说点什么,还没说出口就先被布巾揉了脸,水是温热的,洗完之后风吹来有些凉,但他脸却有些发热。   “我自己可以。”这两日沈若完全感受到了什么叫入微不至地照顾,家里什么事儿都不叫他做,恨不得叫他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   但是他是个闲不住的,身上舒服了就起来帮忙拾掇一下家里的屋子,或是去屋后喂喂鸡,柳兰香鸡养的不多,只有三只母鸡,下了蛋也不往外卖都是自家煮了吃的,攒了不少这几日全给自己做糖水蛋了。   柳兰香自个儿也吃,顾允也吃,沈若便没有不好意思吃,小云吞还能跟着喝喝糖水,高兴得不得了。   顾允“嗯”了声,又叫他伸手要给他擦手。   不知道别人家成亲之后是怎么样的,但他们这样的肯定少见,沈若觉得他好像真把自己当成小孩儿一般照顾了。他夺下布巾,给顾允也擦洗了脸、手。   柳兰香从厨屋出来的时候便看到这一幕,瞧见他俩感情好脸上不由自主地带出笑来:“早食做了米粥和馒头,你俩拾掇好了快来吃。我去瞧瞧小云吞醒了没有。”   “好,娘。”沈若落落大方应了声。   顾允将铜盆里的水倒了,布巾搭在上面放去架子上,沈若便随手用笤帚扫了院子里的灰,堆去墙角。   墙角养了许多花儿,沈若叫不出名字来,估计是什么野花,但是很好看,养在破陶罐子里颇有雅趣。那些灰扫过去了正好堆在泥土上,跟堆肥似的。   他们今日吃过早食就要回门,厨屋里头是一张四方桌并四条凳,桌面上的藤筐里头是蒸的暄软的白面馒头,边上盘里装着一叠小菜,是腌黄瓜。米粥已经装好了端放在桌面上,熬得浓稠还有米油,放的时间不短在表面已经形成了一层白色的皮。   温度正合适,刚好可以入口。   明明有四条凳子,他俩就要挤在同一条上,肩膀挨着肩膀。   柳兰香过来了,“小云吞还在睡呢,等会儿你们要回去带他么?”   “嗯,我娘也好几日没见小云吞,估摸着肯定想狠了。”沈若说着。   “也好,”柳兰香说着又去锅里捞出来三个蛋,拿了个碗装了些凉水将煮好的蛋放进去降温,端到桌上,“若哥儿,吃蛋。”   老一辈人要对人好最明显的便是有什么好吃的便都要想着他,在以前村里穷的不行的时候,吃个鸡蛋都算奢侈,现在家家户户都能吃上,只是节省些的人家还是会舍不得吃,想要拿出去卖钱。   “谢谢娘。”沈若也不扭捏,直接拿起一个来剥,剥完之后放进了柳兰香碗里,“娘先吃。”   “哎,好。”柳兰香原本是只煮两个蛋叫若哥儿和诺诺一人一个的,但是头一日若哥儿剥好了蛋都非要给她吃,然后自家诺诺剥好了又要给若哥儿,这下柳兰香之后就干脆每次要煮就煮上三个。   他俩互相剥了蛋,放进对方碗里。   虽然只是个小小的举动,却叫人一眼能瞧出他俩感情好,柳兰香借着喝粥的动作掩藏自己止不住的笑。   “娘做的腌黄瓜好吃,爽口脆甜,酸辣鲜香。”沈若夸道,这还真不是乱夸,柳兰香做的这小菜确实很好吃,三种滋味儿,再结合黄瓜本身的口感,很绝。   这小菜柳兰香一直做,顾允也是从小吃到大的,都吃习惯了没觉得有多好吃,但若哥儿这么一夸柳兰香再去尝,竟真觉得更好吃了几分。   “你要是喜欢正好给娘家也带上两坛子过去,往后你在这儿在那儿都能吃上。”柳兰香笑着说道。   “好啊,谢谢娘。”沈若抿唇一笑,显得有些馋嘴娇憨的样子特别惹人怜爱。   自从若哥儿嫁过来家里她没收拾的时候若哥儿都不声不响地给收拾齐整了,倒是叫她闲下来。还要跟自己抢着做饭,还有自家诺诺平日里面无表情的时候多,可若哥儿在家他脸上就带着笑意。   家里多了两个人就是不一样了,变得比平日里热闹许多。   往日诺诺不在家时候就她自己一个人,孤单极了,她也不是个爱往外走同别人唠嗑的,村里人大多都是沈姓,她不过是外姓人的妻,虽然自家儿子出息,但是她不爱同其他人交谈其他人便也不怎么来找她。   也是知道了小云吞的存在后,她才经常往出走,去沈若家里帮着照顾崽崽。现在就更好了,晚上能带着小孙孙睡觉,白日里还有若哥儿陪着她解闷,自家诺诺也不总往外跑了,也跟着陪她。   这种日子实在是太舒服,叫柳兰香食髓知味了。但若哥儿还有许多事儿要做,自家诺诺也有自己的事儿,所以过了今日恐怕又会回到原来的样子,但那也比原来强,家里多了两个人怎么样也比原来热闹些。   柳兰香已然知足。   沈若同顾允吃过早食就往柳兰香屋里去,瞧瞧小云吞醒了没有,之后要带着他一起回门去。   崽崽睡得香极了,还打起了小呼噜,两只小手握拳举在脑袋两边,脑袋侧睡着。   “你瞧他,像不像再举铁?”沈若手肘撞撞顾允手臂,笑问道。   又是个新词,顾允点点头,“确实像。”   他俩说话没收着声儿,小云吞醒了过来,懵懵的抬手摸自己的脸还张嘴打哈欠。   沈若走上前去拉开他的被子,本以为被子底下崽崽是平躺着睡的,等一掀开才发现崽崽竟然在被子底下练体操,睡得那叫一个四仰八叉,不是骨头软完全睡不出那模样。   “噗!诺诺你快看他,哈哈哈!”沈若无情“嘲笑”。   这显然也是顾允始料未及的,柳兰香听着声儿了进来瞧,“噢哟,怎么睡成这样了。”   小云吞现在彻底清醒了,挪动着自己的小胳膊小腿,跟小虫子在蛄蛹似的,瞧着格外滑稽。   崽崽听着阿爹笑了,便也张嘴跟着笑,葡萄似的眼睛一弯。   沈若俯身将崽儿抱起来,带去把尿,刚醒来肯定有尿,要是不及时去恐怕又得尿湿一张尿布。顾允便将襁褓给准备好。   倒是柳兰香站在一旁无所事事了。   上午是回门的,下午便是认亲的,到时候柳兰香便也能去拜访一下亲家。   因着今日顾允要带着沈若回门,沈丰和二狗都在家里等着,摊子拜托了小松看一日,周浪去外头走商了,没法喊他帮忙,不过“珍宝居”的生意日渐稳定,小松一个人也忙的过来。要是忙不过来也能找许氏布庄的伙计来帮忙。   而二狗则是提前向学院请了一天假,他都好几天没瞧见小叔和小云吞了,很想他们。   沈大山和李善桃自是不说。   “若哥儿不在家这两日都有些不习惯了。”李善桃叹道。   沈大山也是这般觉得,可是嫁出去的哥儿哪儿能总回娘家住着呢?这搁在外头是要被人说闲话的,不是说自家若哥儿就是说顾允。   柳杉在大屋里绣着若哥儿留下的小图样练手,闻言便道:“是啊,不过他们待会儿就该回来了。”   二狗在学院中养成了习惯,每日都要站着练习写字,这时候就捏着一根枯树枝隔空写着。   远远地瞧见人影,他一下子就跳了起来:“小叔和叔夫带着小云吞回来了!”   他动静不小,叫沈大山他们四人都出门来,院门一直是开着的,就等着他们回来呢。   沈若怀抱着小云吞同顾允一路走过来遇着了不少村里人,知道他们回门顺便就跟着过来瞧,回门礼自然不能寒酸了,村里人都是要瞧一瞧比一比的,叫大家知道拿了什么。   顾允自然不怕他们瞧,虽说他们两家关系本就亲近,但他注重礼仪也想给若哥儿排面,带的回门礼都是村里必备的,只不过各拿了两份,双手拎的满满当当。有肉有糖有干果,还有一篮子鸡蛋,太出挑自然也没必要,像现在这样刚刚好。   村里人早就津津乐道他们的聘礼和嫁妆许久,回门礼也好,完全能看得出来他们两家是真的互相看重,而且他们也都参加了婚宴,还吃到了若哥儿做的奶油蛋糕和鸡蛋糕对此是赞不绝口。直言比镇上卖的还好吃呢!   他们原先穷的时候哪里能买着镇上的糕点吃啊,也就是发了工钱了给自家孩子带一点回来的时候尝过一点儿,结果发现还是若哥儿做的更好吃些,绵绵软软的跟在吃云朵似的。   沈若只笑,蛋糕这东西经久不衰,在现代喜欢的人都很多,到了这里被大家所喜爱确实很正常。   李善桃见他们回门竟然还被村里人围了,立刻解围:“若哥儿,顾允,你们回门来了?快进来!”   周围人一听这话立刻就散开了点儿叫他们能往前去。   “娘。”沈若同顾允异口同声地喊道。随后再同后头的沈大山和沈丰柳杉打招呼。   “怎么带这么多东西?”李善桃嗔着,但心里明显是受用的。   小云吞的襁褓原先被沈若拉高盖住了他的脸,免得受风,此刻也拉开了叫李善桃她们能瞧见。   崽崽瞧见熟悉的人,“啊啊”喊着,李善桃顺势接过来抱在怀中。   二狗从人缝间挤出来,扑到沈若身边:“小叔,你们回来啦!”   沈若有些诧异,“你怎么没去书院?”   沈丰走上前来答道:“这小子想你得紧,同书院请了天假。”   沈若揉了揉他的脑袋:“走吧,咱们进去。”   顾允手上拎着的回门礼沈大山和沈丰接过去,跟着一同进了院子。那些跟着过来瞧热闹的村里人才散,去做各自的事儿了。   李善桃同柳杉都是细心人儿,只瞧一眼就能瞧出若哥儿的变化来,整个人都像是被滋润过的花儿,瞧着去比出嫁前更打眼了。   二狗腻歪着沈若和顾允,一会儿要同小叔说最近学院里发生的事儿,一会儿又要跟顾允说学习上的事儿,可给他忙坏了。   小云吞到了熟悉的地方又困了,李善桃便抱着他哄他睡觉。   沈大山也瞧着哥儿和哥婿心生满意,瞧若哥儿模样就知道嫁过去过的很不错,他也完全放了心,这会儿就端着折叠小马扎往菜地去,准备将长成的菜拔些起来午时烧。   二狗是个小话痨仿佛要把最近没说的话都给讲完了,沈若叫他多喝点水免得口干舌燥,顾允也是个耐心的,听二狗嘚吧嘚吧也不恼。   这三日沈若便当做是婚假了,婚假固然开心,但事情还是要做的,不能拖。   他对柳杉道:“阿嫂,’阑珊‘新活动要做的东西我今日将图样和设计稿画出来,还要麻烦你做。午后我……婆母会过来同你一起。”沈若说到后半句有点脸红。   柳杉注意到了,了然一笑,“好。”   蓝府每日雷打不动的都会给“珍宝居”送来牛乳,自家崽儿的口粮都是他们送的,沈若自然想要报答一二,除了给“阑珊”活动做的赠品之外,他还打算多画几个珠宝设计图送给蓝帆。   沈若用毛笔画稿子不得劲,还是喜欢用炭笔,在纸上草草勾勒几笔就有了形状。   顾允也不闲着,便拿起毛笔写着一些算式,两人在桌前也不说话只有沈若用炭笔画画时候与纸页摩擦的沙沙声,还有顾允磨墨的声音。   二狗在家里待不住,又跑出去玩儿了。   柳杉在一边瞧着沈若画,看得如痴如醉,脑海中已然想象出来绣出来的模样。   “这松树和仙鹤画的可真好。”柳杉赞叹。   沈若抿唇一笑,“先前做的那些中年人和青年人比较青睐,这回做一套适合送长辈的,想来肯定会不错吧。”   他将“松鹤延年”画了四张图,从左到右是能合在一处的,但单独看也是好看的。松常青,寓意长寿;鹤乃祥瑞。在这两个主物基础上沈若又画了山川河流以及祥云做点缀,十分有动感。   这要绣自然是要绣出渐变的效果来,这样才有动态的感觉,要用上好的丝线,这样才有光泽。家里的绣线颜色还缺几种,得去买了。   沈丰自告奋勇要去买,上一回就是他买的,挑选的还不错,这一回沈若便也放心大胆的同他描述了,等他明日到镇上去摆摊的时候,抽空买了带回来。   “若哥儿,这个绣出来是要做什么?”柳杉好奇问道,画的如此细致看起来不像是要做手帕,况且帕子送长辈虽好看,但也显得太过于轻了。   沈若笑道:“我打算做成抱枕,正正方方的那种,里头充棉,四个一组摆在一处是一套,也能单个分开。无论是摆在床头欣赏,或者放在太师椅或者椅子上当个靠背,都很不错。”   “年纪大些的人腰肯定不太好,有个软枕靠着会舒服许多呢。”   送这样一套靠枕当做礼物也不轻了,况且“物以稀为贵”,就出两套,再多就没有了。   除此之外,沈若还画了单独的鹤和松柏的图样:“这两个做香包,之后我要叫蓝帆把里头填上安神的香料,年纪大了容易失眠,会需要助眠的香料。”   香包做上十个便差不多了,这些都是要随着玉石摆件售卖后相赠的,加起来一共十二样也够了。   柳杉点点头,这图样她是越瞧越好看。   “阿嫂,我还打算给家里人人都画上一个图样,以后做了新衣服就绣在衣裳上,没道理我总给’阑珊‘画,都还没给你们画过。”沈若之前太忙还没来得及给家里人弄上,也就一个二个得了他画的小狗图样呢。   李善桃听着了,嗔道:“做什么费那个劲儿?已经够累了,别给自己揽这些活计,没必要。咱们的衣裳上面有绣花反倒不美,到时候做点活计就划破了。”   顾允帮着说话道:“娘,总得有一套压箱底的头面,以后有大事的时候可以穿。”   “是啊,而且我也想给你们画,就是还要麻烦你们绣,啊呀真不好意思。”沈若捂了下脸,他就只能提供一个图样,绣花还得他娘和阿嫂自己上,真是尴尬。   李善桃被他逗笑,又瞧了顾允一眼:“说不过你们俩,要是想画那就画吧,别忘了你们俩还有兰香和小云吞的,到时候我来给你们露一手。”   柳杉也点点头,心里对此期待极了,“若哥儿画的图样,样样都好看,不过这个也不着急,若哥儿你慢慢来就是。”   “我想叫大家过年能穿上绣了新图样的新衣,那衣裳到时候我找人来裁然后每人做一身,但绣花还真得娘来。”   她们自然明白,那图样好瞧要是流出去别人能靠着这赚钱呢,是门手艺就得捂好了,不能叫别人学去。   沈若知道她们能想到,笑着继续说:“我想给大家画这世上独一无二的图样,也不往外卖,就咱们自家穿,叫别人羡慕去。”   因为他的家人们也是这世上独一无二的。   李善桃和柳杉脸上绽出笑,他娘宠溺道:“我的好哥儿。”   除了“松鹤延年”系列的靠枕和香包外,还需要做五十件免费的赠品,这已经成了惯例,有不少镇上客人都会奔着免费领取的赠品去“阑珊”,现在不买东西没事,以后有了钱有需要了,必然首选“阑珊珠宝行”。这些人都是未来的潜在客人。   那些免费赠品是“珍宝居”出品,也得是新东西。必须是摊上现在卖的东西当中没有的,那才新鲜。 第252章   沈若结合“松鹤”便想到了自己还认识一个会草编手艺的古桐来, 要是做成草编的仙鹤,上面再插上松柏叶,这便是一个精致的草编工艺品了。像这样好看又有好的寓意的小玩意儿, 想必大家肯定会喜欢!   原材料倒是不用花钱,草编用的草那也是几乎遍地都是。就是要动手做费些时间。   这活计沈丰明日去镇上摆摊时候可以去找古桐帮忙带到,沈若便也不用太操心,那仙鹤之前他买走古桐摊上所有草编工艺品的时候就看见过几个,肯定他会做, 也不算给人出难题。   价钱也不算高,当做免费赠品也不亏, 毕竟带来的效益更大。   沈丰重复了两句, “那我得好好记一下免得明日忙忘了去。”   他不仅要去买媳妇儿绣“松鹤延年”要用上的绣线,还要去找同在储水街上摆摊的古桐跟他定五十个草编仙鹤。   那方形抱枕需要用的绣线颜色需要各种颜色深浅浓淡都要,就能绣出来渐变的效果。所以得去镇上买现成的绣线, 而香包上面的仙鹤和松柏因为香包的大小有限制, 所以画的不如大些的抱枕上面的那般精细,要用到的绣线颜色家里正好都有备着。   柳杉接过他画好的图样, 便先准备将香包给绣出来。   “阿嫂,不用那么着急,你每日窝在屋里绣花可不行, 多透透气, 走动走动。要不然对眼睛和身体都不好。”沈若劝道, 再喜欢绣花那也不能见天的都窝在屋里绣啊,爱好变成工作之后肯定还是会有些腻烦的吧?沈若心想。   柳杉听着沈若的话, 心里头暖暖的:“我晓得, 绣累了我就看看窗外, 时不时出来走动。若哥儿你画的图样好看, 我绣着也不会腻,瞧着绣出来的图样好看,我心里头也高兴。”   重点是还能赚不少钱,这叫她越做越有劲儿。   沈丰也跟着开口道:“今儿可是若哥儿回门的日子,我做主,你今日就别绣东西了,陪着若哥儿和弟婿多说说话。一天天的我瞧你也累,绣东西多费眼睛啊,到时候瞧不见我和二狗了有你难过的。”   “是啊,阿嫂也该好好休息才是。”沈若一瞧便知道他阿兄这是心疼媳妇儿呢!以前在家的时候他就觉着阿兄阿嫂感情很好,还有阿爹阿娘也是,都叫他瞧着高兴。这就是嗑cp的感觉。   此刻他揶揄地冲沈丰笑,叫他一个黄黑皮大汉脸一红。   “好吧。”柳杉只好答应下来,总归这些活计柳兰香也会来一起做,时间倒是赶得不紧,肯定能提前做完的,歇一天也没什么。   “对了,娘说家里的小鸡约莫今儿个就该破壳了,要不要去瞧一瞧?”柳杉只在小的时候瞧见过自家的母鸡孵小鸡之后出现的小鸡仔,倒是没亲眼见过小鸡破壳呢。   沈若也从没见过,他同顾允对视上:“走吗?”   “走。”顾允应道。   “那咱们一同过去瞧瞧吧!”沈若拍板,他们便一同往后屋去。   沈大山在菜地里忙活瞧见他们过来便起身朝他们走过来,“我挖了不少土豆,午食做个醋溜土豆丝咋样?”   这道菜沈若以前做过一次之后,家里人都觉得好吃,隔三差五的就能做上一次。   “当然好了,爹种的的菜啊吃起来就很有菜味儿。”沈若笑说道,有些菜品种不好的吃起来味道就很寡淡,但是沈大山侍弄菜地很精心,种出来的菜都很有味道。   再往下夸那还得夸到自己身上,还有个原因就是自个儿买菜籽买的好!   沈大山没忍住笑,但一瞬间便收敛住,在哥婿瞧过来之前,他轻咳两声:“就属你说话好听,除了土豆还有黄瓜、丝瓜也长成了,到时候你们给亲家母带些回去。”   “好,谢谢岳父大人。”顾允道。   沈大山一摸鼻子,这读书人喊就是不一样,还“岳父大人”,听着叫人忍不住端起“大人”的架子来。   “哎,你们不在大屋坐着一齐过来作甚?”今日也没啥需要多忙活的,家里要做的事儿可都做完了,他们在前面坐着聊聊天休息就成,怎么全跑后头来了?   沈丰回他爹:“娘不是说今儿个孵的小鸡差不多要破壳了?咱们都还没瞧见过呢,想来长长见识。”   沈大山点点头,“那你们动作小点儿,母鸡都在鸡窝里头呢。”   “好。”   他们一个个往围起来的篱笆里进,里头养着鸡和鸭,离近了味道不大好闻,但农家人什么味道没闻见过,面色如常的往前走,在鸡窝面前一蹲。   直接探头往里瞧。   沈丰先看,同里头的母鸡对上了眼,抬头道:“瞧着还没孵出来。”   鸡窝有三个,里头抱窝的母鸡有五只,沈若同顾允也蹲身去看。   母鸡咯咯叫着,脖子起伏挺大。但是抱窝呢,没有站起来。   顾允只瞧了一眼,便道:“快了,约莫还有半刻钟。”   “你怎么瞧出来的?”沈若贴过去,半边身子都靠在了顾允身上,好奇地小声询问。   顾允就势揽了一下免得他蹲不稳摔了,抬手指了指最边上能瞧见一点的鸡蛋,“你瞧,那上面有了一丝裂纹,待小鸡啄破了就能慢慢出壳了。”   “呀,还真是!”沈若看见了,激动不已。   迎接新生命的诞生叫人惊奇,沈若眼也不眨地往里瞧着。   顾允不是没瞧见过小鸡破壳而出,他家的那三只母鸡都是他同柳兰香一手养大的,原先孵小鸡的母鸡不会下蛋之后早就被宰了吃了。   可他还是头一回瞧见沈若对此这般感兴趣,瞧见鸡蛋上有了裂缝,那双眼睛都亮了。   他的手臂被沈若下意识地抓了一把,“快瞧快瞧!啄破了个洞!”   沈若让顾允也看,鸡窝的门就两只手摊开那么大,两人脑袋凑一块儿那脸颊便贴在了一起。   “嗯,快出来了。”顾允心猿意马,注意力完全不在即将要破壳的小鸡上。   若哥儿的脸很滑,比剥了壳的鸡蛋尤甚。这般挤着挨着,叫他心中不住叹气。   自家夫郎太会无形之中勾人,明明也没做什么,但一举一动都叫自己心跳怦怦。   沈丰同柳杉也注意着鸡窝里面的情况。   沈若瞧的仔细,屏息凝神地等待着,一手抓住了顾允的手,牵紧了。   “小鸡仔破壳了之后要做什么?东西都还没准备呢,要不要先去告诉娘一声。”沈若没来由有点儿紧张。   一般农家人都会叫母鸡孵蛋出小鸡的,奈何沈若家里穷也就是今年才有了鸡,这还真是头一回见。再往前在刘春花一起还未分家的时候,家里的鸡蛋不拿来孵都是叫沈宏拿到镇上杂货铺里去卖钱的,家里也就沈宏和沈富贵能吃上水煮蛋。   沈若一直都记着一件事,他和阿兄生了病他娘想要问婆母拿两个鸡蛋给他们吃,补补身子。家里虽然不穷,但他们的小家却过得跟一穷二白没有什么区别。   刘春花自然不肯给,只说歇歇不就好了。后来他娘气不过,直接去厨屋的柜子里拿了两个煮给他们吃了,结果被刘春花发现之后拎着扫帚辱骂,说她是小偷,竟然连家里的鸡蛋都要偷走,还要她还鸡蛋卖的铜钱!   一个孝字压过天,沈大山不在家,沈丰和他又病着,无人替阿娘出头。只能忍,还叫村里其他人看了笑话。但其他人也都知道刘春花就是个恶婆婆,向来对她家大儿子儿媳妇不好的,到了外头都是说李善桃和孩子可怜,那时候倒没人说她拿鸡蛋是错。   如果是一家人拿两个鸡蛋自然不是什么错,况且是给大孙子和小孙子吃的,结果竟然被她痛骂,甚至还骂的那么难听。那时候的李善桃自然忍不了,找自己相公抱怨,可那时候的沈大山只会做活还孝顺,只说自己努力干活之后给孩子们买鸡蛋,叫李善桃不要往心里去,他娘就是这个德行。   李善桃也硬气,既然不给鸡蛋,那婆母喊她喂鸡她便也不做。宁愿同丈夫下地去也不愿意听她使唤。   可这件事在小小的沈若心里留下了极大的印象,以至于他回来之后变着法给家里人做鸡蛋吃,什么蛋饼、煎蛋、糖水蛋,没人比他更能霍霍鸡蛋了。   现在家里人瞧着气色都比以前好了许多。   柳杉听到了沈若的话,起身道:“我去喊娘过来,这边的也要破壳了。”   很快李善桃就赶了过来,手里还提着沈若当初买回来的汤婆子。   她一来就瞧见若哥儿同顾允正亲亲蜜蜜贴在一起往鸡窝里看,嘴角上扬起来,“让我瞧瞧,等破了壳就都抓出来放进汤婆子里头。”   她朝沈若那边递过去一个。   沈若随手接过来。   见他有些疑惑,顾允便贴在他耳边给他解惑:“汤婆子保温效果好,里头垫上破布再把刚破壳的小鸡仔放里面,之后揣在被子里,因着汤婆子是黄铜做的那里头有小鸡仔温度就不会有太大变化,这样它们更容易养活。”   顾允清凌凌的嗓音柔和,钻进耳蜗叫沈若半边身子都跟着一麻,他抬手揉了揉发红的耳廓,“哦,原来还能这样,果然是劳动人民的智慧啊。”   “嗯。”   不过很多没有汤婆子的人家那都是直接弄个盒子之类的叫人一直抱着,总之温度不能冷了热了,不然小鸡仔都容易养不活。   沈大山拔完菜也跟着过来瞧了,家里人都在这儿热闹得很,院子们关的牢牢的,小云吞在屋里也不用太担心。   “哟,很快就要出来了。”他过来的时候,里头破壳最快的小鸡仔都已经能瞧见湿漉漉的半个身子了。   里头抱窝的母鸡感觉到小鸡破壳便也不继续坐在蛋上,要从鸡窝里面出来。   李善桃便指挥大家都散开一点,不要挤在鸡窝门前头,免得母鸡在里面把小鸡仔给踩坏了。   他们一散开母鸡便从鸡窝里出来,再去瞧里面的鸡蛋,那就更清楚。   每一只母鸡抱的蛋大约有十五个左右,一眼瞧去颇为壮观,有不少鸡蛋都已经被里头小鸡啄破了个洞,但也有还没有动静的。   沈若仔细瞧着里面小鸡仔努力挣扎着从蛋壳出来的景象,嘴角不自觉地上扬。   “你瞧那只,好努力,蛋壳里头还挺滑吧,它都滑倒了两次,又扑腾着往外挤了。”   “确实很努力。”顾允听他描述的可可爱爱,不由地声音也变得更柔软了些。   沈若瞧着那刚破壳的小鸡,一个个毛色都是黑棕色的一缕一缕湿漉漉的黏在身上,这模样不由叫他想起刚出生的小云吞来,那时候的崽崽也是湿漉漉皱巴巴的模样。   沈若同顾允形容了一下小云吞刚出生时候的样子,语气又无奈又宠溺。顾允脑海中跟随着沈若的描述,好像回到了那一日,小云吞刚出生的时候。   刚出生时候再丑那也是他同沈若的孩子,顾允其实还挺想亲眼瞧一瞧的。可惜……   沈若听他说想看,道:“那还不容易啊,我待会儿就给你画一张,等以后崽崽大了也叫他看一眼,刚出生时候叫阿爹吓一跳呢。”   顾允低笑出声:“好。”   李善桃在一边越听越皱眉,嗔怪地拍了沈若手臂一下:“小孩子刚出生时候都那样。也就你了,还说小云吞像水猴子,娘见得新生儿多,他那样的已经算一出生就漂亮的孩子了。”   沈若张大了嘴,啥?那样竟然已经算是漂亮的了?!那其他的小婴儿刚出生是有多丑!   李善桃被他这表情逗笑,“有的小孩儿刚从肚子里出来哦,脸上都是要掉不掉的皮,还有的皱巴巴像个小老头儿,各种各样的。不过长长都会变好看些,只要四肢健全就是好的。”   沈若点点头,“难怪那日阿娘你还仔细数了小云吞的手指脚趾。”   “是啊,早些年村里有出生过六指儿的,他爹娘狠心给那孩子剁了多出来的,疼的孩子哇哇哭。但孩子还小,要是大了之后再弄掉可就能记得了。唉。”李善桃回想起往事,没忍住叹气。   “也不是孩子自个儿想多长的,真可怜,要挨上这一刀。”沈若皱紧了眉头。不管在哪儿像这样特别一点的孩子都会被嫌弃,或是被议论,这一刀挨了活下来已是万幸了。   那日沈若自己恢复神志之后虽然疼得很,但也瞧的清楚。   一开始嫌弃崽儿,也不过一小段时间他就接受了,还觉得丑点也没事,肯定是另一个父亲的锅。以后孩子大了就同他说,你丑不能怪你,得怪你野爹。   结果后来没想到崽崽是越长越好漂亮,野爹竟然是顾允,这个帅气“宁采臣”。沈若也是觉得,小云吞可真会长,竟然能将他们的优点都给继承了。真厉害!   “快看,出来了!”柳杉喊道。   大家便立刻将视线对准了鸡窝里头,那小鸡仔扑腾着湿漉漉的小翅膀支撑着身体从蛋壳当中扑了出来,叽叽叽的叫唤起来。   刚破壳的小鸡仔还不会走,只能挨在蛋壳边,叽叽叫唤着要吃的。那眼睛都还没睁开,上面覆盖着一层蓝色的膜呢。   “真小。”沈若感叹道,也就跟一个鸡蛋那么大,瞧着头大嘴也大,脖子细细短短,还有小鸡翅。   第一只小鸡仔破壳而出之后,就有更多的小鸡仔相继而出。顿时鸡窝里满是叽叽喳喳的叫声,一只两只倒还好,二十多只一起喊就有些吵闹了。   时间差不多,有还差一点儿才能从壳里面出来的李善桃就人为帮了一把。   小鸡破壳不像蝴蝶出蛹,不需要用力振翅,将蛋壳破的差不多就行了。要是小鸡仔没力气了,还会啃蛋壳吃,吃过之后就继续开始叫唤。   李善桃:“快,咱们把小鸡仔放进汤婆子里头。”   沈若同顾允也伸手进去将小鸡仔抓到汤婆子里头,四个汤婆子每个里头正正好放上九只小鸡仔。   李善桃点了点数量,“一共放了四十五个蛋,孵出来三十六个,还算不错了。”   这孵蛋成功率在这里自然是很好了,要是在现代有专业的孵蛋机,对受精蛋的筛选也更精准,一般都能百分百孵出来。   沈丰和沈大山留下在这儿继续等着,看看里面剩下的蛋有没有动静,可能还有稍微慢一些的,必须得等着,不然发现的晚了小鸡仔容易渴死冷死,需要它一出壳就立刻双手捂着送到汤婆子里面去。   汤婆子塞在了被子底下,之后夜里李善桃和沈大山还要抱着它们睡觉。   “接下来就是要给小鸡仔喂水,要温温热的。还得给它们将小米泡软了吃,大山拔来的青菜呢?切成细末跟小米拌在一起喂它们就成。”李善桃显然已经从柳兰香那里取过经了,此时有条不紊的准备起来。   沈若想去帮忙,但家里一个两个都不叫他动作。   回门回来的就是客人一样的,可不能再劳动。沈若简直哭笑不得,只说自己嫁出去了难不成就不是他们的孩子、弟弟了?   那必然还是,只是今儿家里人都在,不用劳动他。   沈大山也没喊顾允去劈柴,两人想起这个没忍住对视一笑。   李善桃瞧着这么多鸡仔,脸上满是笑意。   一定要把它们都给养活!   “又出来两只!”沈丰捧着小鸡仔过来了。   “刚出生的小鸡仔是容易出意外的,等长出了白翅尖就好些。”李善桃立马接过打开被子放进汤婆子里头,说着。   沈若凑过去瞧,汤婆子里头的小鸡仔挨在一处取暖,都还不会走,你头撞我头,你翅膀按我翅膀上,瞧着动作可滑稽。   “不大好看。”他画师职业病作祟,对什么东西的美观度都有要求,此刻直接道。   没说丑已经是对小鸡仔们很好了,毕竟小云吞刚出生的时候都得了自家阿爹的一句“真丑”评价呢,算是给劳累了十几天的母鸡们一点面子。   李善桃喷笑:“刚出生的鸡仔能有多好看,能长羽毛了黄黄的小团子一样就好看了。”   沈若想象了一下,感觉确实。   “娘,你一个人照顾这么多小鸡仔忙得过来么?”沈若问道。   “还成吧,也就这几天,每日要给它们喂上三顿。”   “那我也来帮忙。”   “……之后还要喂虫子。”李善桃补上一句。   沈若“嘶”一声,转口道:“那我叫顾允来帮忙吧,哈哈。”   他一想到会蠕动的软体生物就忍不住头皮发麻。   顾允应道:“我来帮忙。”   “行了啊,不用你们帮忙,我和你们爹啊忙得过来。”李善桃叫他们去陪小云吞,自个儿在这照顾起了小鸡仔。   这些小鸡仔可都是未来她要开的养殖场里头第一批货呀,可得好好养着。   等以后小鸡仔长大了生鸡蛋,鸡蛋又孵出来小鸡,那就会越来越多了。   午食是柳杉做的,做了整整六道菜,一道汤和一盘凉菜,酸辣土豆丝、凉拌莴笋、清炒豆芽、茄子焖鱼、青豆炖肉、青椒炒肉丝、西红柿蛋汤和卤猪蹄。   十分丰盛的一餐,那卤猪蹄的卤汁都还是杀猪宴那日留下的,这卤汁是越卤越香醇,越发入味。沈大山还整了点小酒,是李善桃在小云吞满月宴那日酿的米酒,味道很好。   小云吞醒了,便也带过来,大家一起开饭。   “阿嫂的手艺是越来越好了。”沈若感叹,做出来的味道同自己做的没有多大的差别,都是家常菜,很好吃。   柳杉笑,“那就多吃点。”忽而想起什么,“二狗这孩子怎么还没回来,我去喊他一声。”   “没回来估计是还不饿。”沈丰拉住自己媳妇,叫她先吃饭。   小孩儿去别人家玩,要是别人家要开始做饭了,孩子们便会知趣离开,不好在别人家吃饭,但是村里其他人家都不做午食,所以二狗玩到兴头上忘了也很正常。   吃的差不多了,二狗才跑回来。   一回来便同沈若说道:“小叔,我今天遇到了星星的爹,他让我问问小叔你,可以不可以也让他去别的地方开一家’珍宝居‘。”   沈若眉心微蹙,一个“也”字信息量太大了。现在别的地方可还没有开上“珍宝居”也就是叫沈海带着“珍宝居”的东西去隔壁镇卖罢了。   “他好像是同沈海一起出去走商的吧。”沈大山也皱眉,这后生他都不熟,更何况若哥儿,这人竟然还面也没露一下就说要开“珍宝居”……   沈若脑海中循环播放那句“你没事吧?”,他真想当面问问沈欣的爹,是不是对他家有什么误解?当他的“珍宝居”是想开就能开的?我们熟吗,交情足吗?   而且想要开“珍宝居”他人也不亲自来,竟然叫二狗来当传声筒?!哇,真是好不要脸。   回想起当初他对沈欣做的事儿,这是知道欣哥儿和二狗关系好,有他家兜底才故意把孩子丢给自家的。   现在提出这事儿,用的这口气好像也不难理解了。   沈若心道:这人脑子恐怕是真的有坑。   作者有话要说:   -   明天宠幸万贵妃~谢谢大家支持╰(*°▽°*)╯ 第253章   二狗嘟着嘴, 碎碎念道:“要不是因为他是星星阿爹,我才不帮他传话。小叔,我觉得他不好。”   沈若问:“怎么说?”   二狗“唔”了一声:“他一直问我好多问题, 有的我答得上来,有些我答不上来。在学院里夫子都没有这样考校我的。”   小孩儿对别人的善恶感知十分敏锐,一个人姑且算不上熟,不过是玩伴的父亲,却要这样拷问他, 明眼人想想便觉得奇怪。   必然是有所图,想要借着孩子的口说罢了。   “二狗, 你午后还要去找欣哥儿么?”柳杉也皱紧了眉头, 给儿子端来饭碗夹些菜放在桌上,问道。   “想去,我在教星星写字儿呢。”二狗说起玩伴时眼睛发亮, 后半句一出那小胸膛便挺了起来, 很是嘚瑟。他都成了星星的小夫子了,他好厉害呀。   “噗, 咱们家二狗竟然能教别人了。”李善桃笑着夸道,“欣哥儿这孩子是个聪明的,要是个小汉子估摸着也能进学去。”   二狗点点头, “是呀, 星星学的很好的。”   “读书学字本就不该拘泥于性别, 无论是汉子或者姑娘小哥儿,都有进学的权力。”沈若抬眸说道。   顾允接口:“以后必然可以。”   沈若诧异地看他一眼, 可再一想以前顾允都能给自己写画一本学字的书册来教他, 自然同这世上一般人不同。会有和自己一样的想法, 也不奇怪。   眼角眉梢忽得漫出笑意, 将那得知沈欣他爹这奇葩事儿的恼火抛之脑后。   他们只说了这一言一语,便不再继续往下说了。话题又转回到沈欣家,饶是沈若家里一屋子实诚人,也都觉得这沈欣的爹是不是对他们有所误解,还是说觉得两家孩子玩得来,就能叫他来蹭些好处去?   把他家当成了善堂还是寺庙,拜一拜就能得个只赚不赔的买卖?   这世上哪有这种好事!   “……干爹帮着带’珍宝居‘的东西出去卖,那也是帮我的忙,’珍宝居‘的东西要销往大江南北自然是要造势的,也要带出去叫别人瞧瞧,看看有没有销路。一路上舟车劳顿,哪怕是在隔壁柳溪镇上,那也是要到处跑的。”沈若淡淡说道。   沈丰颔首:“是啊,今儿浪哥一大早就过来辞行,他竟一个人要去南越,胆子太大了。”   沈若眉头微皱:“他怎么不来同我说?去那么远的地界,危险重重,不能孤身去啊!”   “你才同顾秀才新婚,今日是要回门来的,不想叫你理这些事儿吧。况且,干爹将先前他自个儿走南闯北的弟兄都聚集起来了,有他们带着浪哥估计也出不了什么事儿。”沈丰道。   现如今,大宇朝安定祥和,暂无内忧只有外患,南越州也不是三不管地带想来到了那儿算是安全,可是一路上要行的路多,说不准哪日就会遇上劫匪盗匪一类的恶徒。   就从储水镇到沈家村这段路上都曾出现过不止一波劫匪,最近的那一波还是顾允和自家阿兄和他,遇上了给解决的。这些人是小打小闹,不是练家子,但是到了外面自然就不同了。   “干爹的兄弟里头可有会拳脚的?”沈若问。   “说是有,干爹先前也去过南越州地界在那也有点门路,你就放心吧。”沈丰道。   “好吧。”沈若猜到他要出去却没想到竟会这么早去,南越州就是现代的广州,那边多雨潮湿,那雨衣带过去无疑是好卖的,只是沈若还是会有些担心。   让一个最多就去过储水镇上同那杂货铺老板寄卖东西的农家子,突然就要一路去那么遥远的地方同许多商人介绍雨衣,这转变太大了。就像是完全没有显露出什么,就凭着一腔热血往外跑,还没学会跑呢就要开始飞了。   这难免叫人觉得不太安稳。估计他干娘这会儿心情不会太好,毕竟好不容易将丈夫留下,结果儿子又出去闯荡了。   顾允道:“他有野心,想出去闯荡这很好。等回来,必然会有蜕变。”   这人曾经心悦过自己夫郎,顾允哪怕是个君子见了他也总是回想到这一点,倒不是高兴他想往外走不同若哥儿接触。主要是同为男人,他知道周浪为何非要在这时候离开。   沈若点点头,“他做这事儿是帮我造势,是我关心则乱了。”   顾允道:“不全是帮你,也是在帮他自己。”   沈若抬眸定定地看他一眼,明白过来。   周浪想要闯出一番事业,不仅仅是在帮着自己,也是磨炼他自个儿。这一路过去必然遭遇许多艰难险阻,但是他只要撑下来了,回来之后那各种能力都会提升,也见了世面。   再也不是那个只会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农家汉子了。   吃过午食二狗又要往外去,沈若拉住他,“二狗,要是欣哥儿的爹再问你什么,你就同他说,我叫他直接来找我谈。”   既然想要开“珍宝居”,那怎么说也得亲自过来谈以示重视吧?就这样借由二狗的口来说,难不成觉得这样自己更容易答应?   也是挺搞笑的。   二狗应了声就迈着小短腿跑了。   李善桃忧心忡忡:“若哥儿,这有什么可谈的?欣哥儿是好的,欣哥儿的娘也还不错,可这欣哥儿爹先前那事就叫人怪膈应的,这回还想要来占咱们家的便宜,还要谈什么。”   柳杉在一边听着了,也跟着道:“是啊若哥儿,他这样的人感觉不靠谱。不如等夜里干爹从柳溪镇回来了,先问问他?”   沈若嘴角微勾,对上自家阿娘阿嫂的视线,说道:“我是想瞧瞧这人究竟是有多厚的脸皮,竟然能说出这样的话。至于’珍宝居‘,哈哈到时候就看他想还是不想开吧。”   他这一笑瞧着别有风情,叫看惯了的李善桃和柳杉都不免看愣了一瞬。   “岳母,嫂嫂莫要担心,若哥儿做事自然有他的道理。必不会叫人无缘无故借咱们家的东风去,总得要试试那人的诚心。”顾允道。   沈若唇角绽开丝丝缕缕的笑意,果然顾允最懂他,知道他想要做什么。   被人帮着解释的感觉可真好,以前的顾允总是能少说几句话便是几句,现在却不那样。   在李善桃和柳杉看来,这就是他俩夫妻一唱一和,默契流淌,但是她们俩却不能完全明白若哥儿究竟要做啥,就顾允懂了。瞧着真是亲亲蜜蜜,叫别人都别在这儿打扰才好呢。   她俩也不管这事儿,只是柳杉瞧见他俩明明就站在一处也没眉来眼去,拉拉扯扯,但是总像是有根透明的线把他俩连在一起了似的。   她笑吟吟地不说话,只笑眯着眼睛瞧他们俩。   倒是沈若叫他看的有点不好意思,拉着顾允一同回自己的“闺房”陪小云吞去了。   他们这一走,柳杉便笑出声来:“娘,你瞧若哥儿他们感情可真好,这一句搭一句的,顾秀才的话好像也多了些,有股子黏糊劲儿呢。”   女人总是心细些,能从氛围里感觉出点什么。   李善桃喟叹一声,笑道:“若哥儿现在也算是苦尽甘来,我这个当娘的是真高兴。顾允是个好的,同若哥儿也是两情相悦,顾允曾当着大山的面许诺过未来只会有咱们若哥儿一位夫郎,我是放了心了。”   柳杉道:“是了,能瞧得出来他们俩啊这会子是蜜里调油呢。”   李善桃笑说:“我以前啊最放心不下的就是他。丰哥不叫我多操心,喜欢上你了就立刻回来说了,叫咱们操办。再瞧若哥儿,他少时招摇非顾允不嫁,给推了多少人家?不过还好,现在是圆满了。”   柳杉也跟着笑,瞧见他们两个感情好叫家里人都高兴。   午后是认亲的时候,柳兰香也过来了,手里还提了两坛子腌黄瓜。   “你咋这样客气,一早儿俩孩子回来就带了不少回门礼了,你怎么还拿。”李善桃嗔道,但还是接了过来,毕竟是亲家母的一番心意。   柳兰香笑道:“若哥儿爱这一口呢,我记着你们啊口味差不多,便叫他带两坛子回来。早晨那不是提不下了么,正好我准备午后过来就顺道提过来了。”   “正好家里腌萝卜要吃完了还没做新的,这小菜来的正是时候呢。”柳杉讨巧笑道,招呼着柳兰香一同去屋里看若哥儿新画的图样。   等柳兰香看过之后也是一顿夸,但这边才刚瞧完,李善桃便亲亲蜜蜜挽住她手臂带她去瞧孵出来的小鸡仔。   柳兰香觉着自个儿恨不得分成三份去,一份跟着柳杉仔细欣赏若哥儿画的“松鹤延年”;一份往李善桃屋里去看那些小鸡仔儿,先前可是好多时间她也帮着一起看顾抱窝母鸡了;还有一份便是去照顾着小云吞。   她到了这儿是真的感觉到热闹,同自个儿在家时候就是一个天一个地的感受。   可真好啊。   ==============   沈若屋中。   沈若拿出了毛笔和岩彩,准备作画。他可是答应了顾允要给他画小云吞刚出生时候的样子给他瞧的。   落笔之前,他道:“你做好心理准备,现在小云吞好看了,一有了对比我怕你接受无能。”   顾允低笑:“不会,无论是何模样我都能接受。”   那可是他和若哥儿的孩子,哪怕出生时候像神话故事当中的哪吒一样是个球儿,他也接受的了。   再如何,也不会比那圆球离谱了吧?   “那好,我开始画咯。”那画面一直印在沈若脑海之中,现在要画便自然浮现出来,最终落于纸页上。   小云吞现在可可爱爱的模样瞧着喜人,可是刚出生时候确实不好看,算得上是他这辈子最难看的时候了,可以称之为是“黑历史”。   自家阿爹把自个儿的“黑历史”画出来给自家阿父看,也亏是他这会儿躺着瞧不见,要不然可要闹了呢。   沈若搁笔,举起纸页让他瞧。   画上的小婴儿皮肤皱巴巴,沈若还用岩彩调色给他画上了红彤彤的皮肤。   “好看。”顾允目不斜视。   沈若眼睛顿时睁大,他自己这个亲阿爹都觉得不好看,顾允怎么能睁着眼睛说瞎话呢?   “你真觉得好看?”沈若咽了下口水,问道。   顾允点头,“好看。”   “有了这张画,算是弥补我没有在他出生的第一日瞧见他。若哥儿,谢谢你。”顾允对此耿耿于怀许久,那时候他甚至因着招炎草香灰压根遗忘了以前的事,甚至不知道自己已然同他有了夫妻之实,甚至还有孩子。   等画晾干他便折起来妥帖收进怀里,像是收藏了一样珍宝。   沈若曲起手指揉了揉泛红的脸颊,“不用谢我,那时候我刚恢复神智还完全不知道啥情况呢,突然就多了个孩子,确实手足无措过,不过我娘帮着我,倒是没有你想象中那么难过。”   顾允抬手将他揽进怀中,怎么可能不难过呢。他还记得就是生完小云吞的那一日,便有人闹上门来了。   不过以前的事情都已经过去,最重要的事情便是未来。   有他在,必不至于叫别人再欺负了沈若去。而且自家夫郎的能力他也知道,不是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小哥儿。   这般厉害,又这般惹人心疼。   沈若可无意惹他心疼,自己不觉得这些事情有啥,以前比这遭遇的更惨的事情都有,说实话真不值一提。   但是顾允揽住他的怀抱那样暖,没有做多余的事儿,就这样贴着叫沈若的心也跟着安定下来。   明明他们二人都有许多事儿要去做,却能在此间偷得浮生半日闲。   像陀螺般转悠着忙事儿也成,像这样同顾允什么也不做就腻歪着也好,沈若觉得这些日子过的皆是真实,也都是舒服。   ================   约莫到了快傍晚,这才又有人上门来了。   来人正是沈欣的阿爹。   沈大山曾经说过他印象当中的沈欣爹,没出去走商之前会种地,也是个会交际的,见了谁都是笑眯眯的嘴巴也甜,碰着谁都会打声招呼,人缘不错。   这就说明这人应当是有些情商的,而且不低。可这两回做出来的事儿叫沈若看来,这人一点儿都不像是有情商的,更像是个缺心眼。   就是不知是故意为之,还是他本身如此。   他有求于人,上门自然不能空手来,那太不像样。   沈若没去迎接过去开门的是李善桃。   李善桃把人引去大屋叫他先坐,给他倒了杯白水,他只道是来找若哥儿的,李善桃脸色不好看,但还是说她去喊。   于是进了沈若的屋子。   “若哥儿,这人拎着两捧白菜来的,跟欣哥儿他娘一样。这人我瞧着不太会做人,现在村里头人人家里有钱有粮,再不济也不该拿这个当礼。”她皱了下眉,虽说自家根本不看重人家带不带礼,但既然是有求于人,竟然还这样?要是他家真是穷的揭不开锅,那两捧白菜也算是重礼了。可是欣哥儿的娘每日都在做那折叠躺椅呢,工钱多少她自然也是知道的,   不至于穷到上门求人就带两捧白菜吧?难不成还有啥难言之隐?   沈若拍拍他娘的手臂,“不妨事,以后要是咱们上他家的门,也拎几捧菜去就是了。”   要想攀交情说的难听一点那就是要靠钱财和重礼的,或是利益交换。正如同他和蓝帆和许亦方和胡家,都是如此。   这沈欣的爹不愿意多付出,却想要攀关系甚至还想开“珍宝居”,也不知道做的什么美梦。   也就是他家好脾气,这要是搁在别人家早就把人轰出去了。李善桃对他感官不好,这回连糖水都不给他泡,要不是若哥儿想见见他,她甚至都不想放人进来。   他叫自家二狗帮着问的那话,她听来都要替他羞耻,究竟是多厚的脸皮才能说出那样的话来!   沈若同顾允一齐过去了,沈欣的爹确实一副笑眯眯的样子,冲他俩打招呼。一点儿也没有不受这家女主人待见的窘迫感,坐在条凳上喝水。   “若哥儿,顾秀才,我是沈欣他爹沈春,这会儿过来是想问问若哥儿,我能不能同沈海一样也拉你家做的东西出去卖,最好还能让我在外头摆个摊子,我帮着你卖叫你家多赚钱。”沈春一边说着眼中还流露出一丝精明算计。   沈若笑了,直言道:“我也正好有此意,在其他的地方开设’珍宝居‘的。”   沈春顿时哈哈一乐,两手一拍,“那不赶巧了么?若哥儿你说,去哪儿摆?”   “我干爹出去拉着卖也是给’珍宝居‘做宣传,吸引其他人来入股,想要铺货总得要本钱不是?”沈若也假笑着看向他。   沈春笑容滞了下,“若哥儿,可这沈海拉出去卖还能挣个跑路费,也没要他什么本钱吧?”   沈若简直要被他的厚脸皮给逗笑了,冷眼瞧他:“那你是我干爹不是?”   不要本钱当然是因为他们是干亲关系,外加他干爹可不光光是管他自己赚钱,更多的是帮自己做宣传,况且他干爹甚至一开始还不肯要那么多,还说要全部给他呢!   沈春:“不是……可你要是想也不是不行。”   沈若简直是叹为观止,这人还想当他干爹?!   只一瞬沈若就冷静下来,这人是明摆着想要同自家攀关系呢,“这样吧,我说了这’珍宝居‘未来自然是要到别处也摆的,其他人要来进货做垄断生意冠上’珍宝居‘的名头,我最起码要收人家每年这个数。”   沈若伸手比了个五,示意五百两。这算是加盟费,要从自己这儿进货也有优惠价,要是想那边自己搞个布艺作坊来做也成,加盟费翻倍,所有的东西都教给他。只是像是纽扣、抽绳还有折叠马扎、躺椅那些核心设计他还要牢牢抓在手里。   沈春愣住:“五十两?”   沈若:“五百两。”   他震惊地站起身:“怎么就要这么多?这不是你答应就能做的么,村里那么多人都被你聘去做东西了,我就算摆个摊,一年能赚的比这多?”   沈若呵呵一笑,没回答他的问题,只自说自话道:“给别人自然是五百两,你是咱村里人,给你打个八八折吧,四百四十两一年。你要是想开’珍宝居‘,我是十分欢迎啊。”   顾允在一边听着瞧着,只觉得这样的若哥儿特别鲜活可爱。   在他同人谈生意时候,顾允一般不出声,除非忍不住。   他道:“’珍宝居‘未来可是不可限量,你现在觉着四百多两多,要是真开了,估计一年多两年多的肯定能赚回来。”   语气平稳,但那话端的是一个阴阳怪气。   沈若同他对视一眼,差点儿没乐出来。忍得有点辛苦。   再看沈春那难看的脸色,更可乐了。   “你要不要开?要是想,那我就喊我夫君写契约了。”沈若下一剂猛药。   沈春脸色轮番变化,最后就殷殷切切地看向沈若,哭道:“若哥儿啊,你有所不知,我出去走商同沈海他们不是一道,他们是赚了没错,可我却赔了不少。实在是拿不出那么多钱来。我也就是想着星星同你家二狗交情好,就想着咱们两家关系也不差的,才开了这个口。”   “我家二狗才五岁,他懂这生意上的事儿?”沈若冷笑两声,“既然你自个儿说起欣哥儿了,那我问你,上一回故意抛下他叫我家接手可是你的主意。”   一提起这个就来气,他瞧着这人倒是人模狗样的,但却没做什么人事。   欣哥儿这事就是如此,再往前说,这人能抽空回来一趟播撒种子,随后十个月妻子怀孕都不回来照顾,害的妻子瘦弱成那样,甚至生下孩子来都没奶,还得靠沈欣过来问他买羊奶才能叫弟弟活下来。   沈春连连摆手,“哪儿能,上回是真不小心把人给忘了。而且这孩子贪玩得很,我喊了他不应,我又着急走,便想到二狗还跟他在一块儿玩呢,总归咱们也很快回来,所以就没带他。”   “是么?可我怎么听说是你们故意抛下他,甚至孩子在马车后头追你们也不停,甚至还摔倒磕破了膝盖。这些,就是你说的’不小心‘?”沈若抱着手臂看他,欣哥儿他娘瞧着还算是爱孩子的,也会忏悔,这男人却是真的没心没肺。   连自己的孩子都能算计!   沈春尴尬一笑,继续辩解:“那是他不小心摔了,这孩子惯会说谎话,肯定是叫他编排了,等我回去就教训他!”   沈若冷眼看着他,说道:“你在外头这样说你的孩子,败坏他的名声,不怕他大了嫁不出去?”   沈春摆摆手,叹道:“我常年不在家,孩子叫我媳妇宠坏了,可不好呢就要说,要是真的好,那我肯定不说了。”   “若哥儿,你就看着我家都要揭不开锅了,也不愿意帮衬一把么?到时候我饿肚子倒没什么,可沈欣……”   这便是拿他的不忍做威胁了,沈若最恨的就是威胁。   他故作冷漠道:“沈欣如何关我何事,他又不是我生的,也不是我亲人。况且你要是真欠债,村里能赚钱的活计有,你去做就是。又何必来找我。”   说到底不就是想要从他这里打秋风么,多得些好处。这是见“珍宝居”能赚不少,起了心思了。   沈春闻言眼神变了,说道:“是么,原来沈欣口中的’沈若哥哥‘根本就没把他当做亲人啊。那我回去可要好好同他说说了。他啊,每日都念叨着你有多好呢,我听了便也觉得好,没成想竟然是这样。”   沈若被他这话恶心的够呛,“拿个小孩子来当筹码,想要叫我免费让你开’珍宝居‘,想的真是美。要我是你,如此无用不如直接跳河算了!”   “我不觉得我无用,人总有东山再起的时候。我当初赚大钱的时候,你还不知道是什么玩意儿呢!”沈春这话一出便是彻底撕破了脸,他再也维持不了假笑说道:“为什么要逼我,我帮你开个’珍宝居‘去别处又不会抢你家在储水镇上的生意,还能给你赚钱,为什么不答应?!”   “你要是缺钱,大可以去做别的活计。为什么非要我的’珍宝居‘?”沈若不等他开口继续批判:“不过是好逸恶劳,东西我出,你不过是带出去卖,就能美美赚上一笔,这世上哪里有这种好事。况且,你同我熟吗?”   “拿欣哥儿同我的关系来威胁我,你还真是不要脸!”沈若狠狠地将他痛骂一顿。   沈若说的那番话要是到了沈欣耳朵里自然伤人,但是沈春是真的恶心到他了,如果不这么说,沈春或许还想借着这层交情提出更离谱的要求来!   “我不要脸?你才是不要脸!现在嫁了人又如何,还不是未婚先孕有了个兔崽子!假惺惺的对我孩子好,不就是想叫他给你打白工么?又是捡柴火又是做这做那,结果到头来你就是这样想的,不关你的事哈哈哈,真好。”沈春就是有颠倒黑白的本事,惹得人恼火。   不等沈若说话,顾允先出了手。   拳头生风狠狠往他脸上揍了一拳!   “我夫郎也是你能说嘴的?!”顾允揍他一下还不够,将人掼在地上打,沈春毫无招架之力,只能凄厉地喊着杀人啦!   沈若原本还怒不可遏,瞧见这一幕没忍住笑。   这还是以前的那个翩翩君子顾允吗?怎么变得跟自己一样了,以前村里那冬媒婆带头说嘴说他和蓝帆有一腿的时候,他也是这样一拳上去将人揍得不敢再说立马跑了。   结果现在这样做的人成了顾允,瞧着颇有些稀奇。   那沈春被揍只能当个缩头乌龟,骂也不敢骂只敢讨饶。等顾允放开他,他立马推开门跑了。   “不当君子啦?”沈若走到顾允身边,牵住他一只手,揉捏。   他颔首,说:“不给夫郎出头,枉为人夫。”   这沈春说的一句句都叫人作呕,甚至还拿自己的孩子做威胁,说到底沈若要帮沈欣那是他的情分,并不是本分。可有人就是贪心,甚至还想要借此获得更多。   沈若现在是一点儿也不生气了,说时候最多的也就是恶心,遇着这么个沈春确实是倒霉,也替沈欣觉得委屈。不过刚才顾允那一下是真的叫沈若惊讶住了。   总归这件事是他们占理,那人要是敢宣扬出去甚至上门来闹事,那正好可以请来村长,将今日的事儿一说,大家自然能分辨好坏,顺便叫村里所有人都能知道知道这人是如何的厚脸皮,那他在村里的名声也就毁了。   所以沈若笃定,这人必定只能打落牙齿往嘴里吞,不能拿被揍这件事来说嘴。   只要他们这边将今日对话的事儿传出去,那他也不用在沈家村混了。干脆收拾包袱出去走商吧!   村里不说所有人,几乎大部分人都同沈若有交情,村长更是直接放过话说要护着他们的,就连闲话也不许村里人说。就在这种环境下,他们没有成为村里横着走的霸王都已经很好了,而且也并不想借这个威风来做些什么。   其实更希望村里人能够平常心对待他们才好。   但是他们这样的确实不能叫别人以平常心对待了,沈若不止一次听到他们私底下喊自己“小财神”,他带着大家赚钱是不假,但是小财神这个还真是太夸张了一点。   以后要是再多做些,还不知道他们要穿出些什么离奇的话儿来。这种称谓说得多了其实也不好,就跟背上了责任一样。   就像那镇上人因为知道他给官府衙役送千层底的事儿,还有他们以前帮着破案,这些事儿夹杂在一起便有许多人喊着自己是“大善人”,这一下他就得一直当一个世人眼中的“善人”了。大家对他的要求也会越来越高,只要有一点不像个“善人”也许就会被抨击。   只是现在还没有出现这种情况,但是不加以制止,假以时日肯定会出现的。像这样的事情沈若知道的多,历史上因此而死的人也不少,所以他才会打算渐渐将“珍宝居”做成铺货的,找靠谱的人加盟,他能隐去幕后,不要再出风头了。   这样就不至于在未来被这个“大善人”的名头给被人道德绑架。   而且他未来的重心也不能只放在“珍宝居”之上,最终要做的还是“念宝”这个牌子,他是要做高奢的,赚富人的钱。之后完成自己的理想,就更加容易了。   顾允知道沈若要做的事儿,他们谈论过许多次,他也是十分赞同,并且想要出自己的一份力。   今日他上拳脚虽然不雅观,也不是君子之道,但却是最简单有效的。更何况他还那样说沈若,顾允自然忍不了。   “同沈春讲道理是讲不通的,我恨不能把这人打醒。”顾允道。   沈若一本正经的点头,拍拍他的肩膀,“你终于懂我以前为什么要揍人了。”   “以后放着让我来。”顾允接口道。   沈若喷笑,“我就想着以后不要遇着这种人了,怪恶心的。”   他们正说着话,李善桃皱着眉头进来了,“我方才听着声儿了,他怎么带着伤出去了?这……该不会要闹出什么事儿吧?”   沈若将她拉过来一同坐下,将方才的对话一五一十说给她听。   “……有句话怎么说来着,’今日一滴相思泪,明日才流到腮边‘?我瞧他脸是真大。”沈若不由感叹,顺便一提:“我都觉着欣哥儿不该是他生的,脾气秉性样貌一点不像。”   “确实不太像,像他这样的村里估计也就他了,亏你爹还说这后生是个和善人,”李善桃也是被这人恶心的够呛,听到顾允出手揍人,没忍住看他一眼:“是该这样,都欺负到咱若哥儿头上了,不打他打谁!以后要是再瞧见他过来,我高低拿条凳揍他去,什么东西啊!”   沈若还记得他刚恢复神智那天他娘护着他就是拎着条凳揍人的,那威武的劲儿叫人特别安心。   “是了,不过我有一点顾虑。”沈若微微蹙眉,将内心的隐忧说出来,“他要将我说的话告诉欣哥儿,恐怕会叫这孩子伤心。也不知这孩子会不会信。”   “没事儿,我去找沈欣娘说一说,她这会儿肯定还在花婶子家呢。”李善桃说走就走。沈欣的娘是个老实人,做活儿也好都是认认真真的,想来这话就该原原本本跟她说,免得叫她那个丈夫胡乱说嘴去。   他们虽然是夫妻一体,但李善桃不管那么多,只赌一个沈欣娘是有良心的。   沈若同那沈春一番对话,了解到这人就是个虚伪、利己、厚脸皮的人,甚至连自己的家人都能利用,甚至还要在外说些贬低的话。还有些大男子主义,觉得是自己不在家,孩子都是媳妇带,没带好呢。   这类人都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骄傲自大。   这也能理解为什么他宁愿跑去媳妇娘家给小儿子办满月酒,而不是在村里办了。只要不在村里办那就花不了太多钱,到了媳妇娘家,那边总是要花钱帮着操办起来的。而他又是个重男轻哥儿的,而且爱占别人的便宜,故意把沈欣抛下也就说得通了。   沈若碎碎念着同顾允说着,“……说实话,欣哥儿他娘现在在花婶子那边做活儿,一个月能拿五贯多钱,这沈春竟这样说,倒是叫我大开眼界。”   “贪心不足蛇吞象。”为什么会赔钱,那大抵就是走商时候买进卖出的时候有亏空了,妄图想要赚大钱的人,要是没有仔细思考观察考量,大概率都会因此赔钱。   沈海说过自己走商的事情,也不是次次都能赚一笔。偶尔也会有亏空。但他不会将所有的钱都压在一样东西上面,多弄几样,哪怕其中有赔的,那肯定也会有赚的,这样好歹就能持平了。少赚一点那也是赚啊。   可这沈春,看他这样儿就不是个会这样做的。   顾允牵住了他的手,知道若哥儿不会将沈春的话往心里去,但他却还是介意,哪怕将沈春胖揍一顿也没有完全消气。   沈若自个儿不在意别人怎么说自个儿,但是说家里人却不行,顾允之前便知晓了。但是他是自己的夫郎,他不在意的,自己在意,并且十分在意。   要不是自己……他也不至于……   顾允总是这么想,心里的愧疚早已被若哥儿治愈,只是想起后总是会酸涩难明。   沈若察觉到顾允的情绪有些失落,想了想便径直往他腿上坐,同他脸对脸。   “嗯?”顾允睁大了眼睛,手臂不知怎得就顺势揽住了他的那截窄腰。   “夫君。”沈若唤他。   顾允欺近了他,俯身过去吻他的唇。   沈若弯起眼睛享受这个浅浅的吻,忍着笑意低声说道:“好纯情啊诺诺。别不高兴啊,今日可是我们最后一日假期,你明日还要去书屋,我呢准备忙活些别的。今日,我是想叫你高兴的。”   顾允有些无奈,抱着人心肠都软了,哪里还有心思生闷气?   只有一股子欲念横冲直撞,可现在青天白日的他什么也不能做。   顾允定定地看他一眼,凑过去再添上一个吻,渐渐加深。   沈若分开双膝,手便轻轻蹭过他的脊背,揽住他脖颈。指尖点在他耳后,那里是隐在发丝之间的一颗小痣,这几日凑得那般近,交融在一处了,他才得以发现。   眸子深处跃动着亮光,两人本就是新婚这一下说是天雷勾动地火也不为过。   但在沈若就要喘不上来气的时候,顾允微微退开了些。   他们便面对面拥抱着,胸膛贴着胸膛,靠得极近。沈若侧脸蹭在他颈窝当中,没忍住凑过去往他那小痣上亲了亲,惹得顾允耳根通红。   “……我算是知道你为什么总爱吻我脸上这颗痣了。”沈若笑着说道,这瞧着不就是像个“靶心”或是一个“标记”一样?叫人一旦发现了,便不能不在意。   顾允轻咳两声,要不是顾及着君子婚前的那么多不能,要克制守礼,他也不至于只亲颧骨啊。   男人面对着心爱之人本质上都是个流氓,说实在的,他更想做的,不能言说罢了。   沈若也不是非要顾允回应些什么,只是这样抱着确实很舒服,将他渐渐按向自己。   他“唔”了一声,红着脸,向上弹了弹腿凑到顾允耳边去,低低说着。   “其实我也食髓知味了,而且你比起第一次来有进步,还很大,值得鼓励。”   “今夜随你摆弄好不好?”   作者有话要说:   -   若哥儿:我说的是进步很大。   【明天继续宠幸万贵妃~】 第254章   “若哥儿, 又有人找!”李善桃的声音自屋外响起,由远而近。   顾允还未有反应,沈若已经忙不迭地从他身上起来往边上跑, 扯扯衣摆才去开了门。   那一瞬顾允瞧清楚了夫郎脸上的羞窘,刚还那般大胆相邀,结果现在却被吓成这样,怪可爱的。其实他俩在里面李善桃必定不会直接推门进来,只是夫郎太害羞, 生怕被瞧见了。   李善桃还没走近,顾允先起身走到沈若身侧, 低笑回:“好……”   他是真的很高兴, 犹记得当初若哥儿点评的第一句便是说他做的太烂,现在都能得到若哥儿的夸奖了,这就说明他是真的成长了。   沈若羞窘地瞪他一眼, 自个儿是为了叫谁高兴点儿啊。   听他还有未尽之语, 怕他再说点有的没的,沈若立马抬手去捂他的嘴, 那动作迅猛如风。   “这是咋了?”李善桃走到门口一瞧就懵了,怎么还打起来了?   “没事娘,”沈若笑着放开手, 耳尖红透了, 转而问道, “是谁来找我了?”   李善桃:“不认得,是驾着马车来的, 我本以为是蓝老板他们过来了, 结果下来的人也不是阿富, 瞧着眼生的很。”   沈若道:“我出去瞧瞧吧。”   到了自家门前的那就是专门来找自己的了, 而不是驾车去村里木工厂买东西的,但他也没多认识人……不对,他突然联想到了先前那两回有人专门要找他做生意,甚至还叫人拦车,后面又来过一次,被他拒绝。   难不成,这回他直接找上门来了?   顾允显然也想到了这一层,跟着沈若一同向外走。   院子门外果然停着一辆马车,上头什么多余的装饰物都没有,叫人瞧不出是镇上谁家的车驾。   外头人发觉沈若出来后,便被驾车的小厮搀扶着从车上下来。   来人年纪约莫半百,一身衣裳不算华贵,但穿着妥帖,沈若猜测应该是个管事的,但不是幕后老板。而且下来的这人瞧着有些面熟,像是曾经见过似的。   沈若对许多东西不太上心,镇上人的面孔也见了不少,便也没想太多。   那人迎上来,脸上带着一点笑:“恭喜沈老板新婚,咱们东家知道了消息特意叫我来给你家送礼呢。”   边上那小厮立刻捧来一个木盒子,递过来。   正所谓伸手不打笑脸人,沈若没接,先问:“无功不受禄,敢问你东家姓甚名谁?”   那人没想到沈若瞧见自己这张脸竟然认不出,有些怔愣住。   他老金在金珠珠宝行干了几十年掌柜,在镇上各个商铺那都是熟面孔,少有人不认识他这张脸的。结果他沈若竟然不认识他!   老金本不想将话说开最好能不提“金珠”但两人心中都知道是“金珠”,偷摸着来合作。结果他不认识自个儿……   老金道:“我东家姓黄名进,是镇上’金珠珠宝行‘的老板。储水镇黄家的名头,沈老板应该不会不知晓吧?”   知晓!怎么可能不知晓。   沈若现在算是知道为什么会觉得这人眼熟了!   这人不就是当初“金珠”模仿“阑珊”时候要镇上人听书似的学习“金珠”的事迹历史,之后在里头不停宣讲的人嘛!也是“金珠珠宝行”的掌柜。   “据我所知,’金珠珠宝行‘同’阑珊‘可是死对头,我的’珍宝居‘同’阑珊‘有合作,你们却找上我的门来,是想要做什么?”沈若直接开口问道,觉得好笑。   自个儿还是演得太好,同“阑珊”的交集看起来不多,以致于叫“阑珊”的死对头都以为他同蓝帆的交情一般?   “咳咳,这个嘛,不如里面说话?”老金还是头一回这样被晾在外头,有些话不能叫别人听,要是传出去了黄老板得骂死他。   方才说话的时候,他就余光瞧见沈家隔壁邻居家有人探头探脑,做生意的事儿哪儿能直接在外头聊呢?   这沈老板也真是没啥经验。   老金心里不屑撇嘴,自个儿可是干掌柜干了几十年的,这沈老板年纪轻轻还是个哥儿,哪里就有那么大的本事了,也就是运气好又有能造出新鲜东西的点子,这才叫“珍宝居”跟撞了大运似的随风而起了。   但他是带着任务来的,虽然不屑但也不敢表露在脸上。   “那进来吧。”沈若其实不是很想招待,但又好奇这“金珠”找上门来是想出了什么鬼点子。   毕竟他们两家斗了这么多年,总不能是想要“化干戈为玉帛”了,肯定是想要从自己这个“免费赠品提供商”这里寻求突破口。   老金笑着跨过门槛进来,对着顾允一拱手,“这便是顾秀才了吧,百闻不如一见,瞧着果真是翩翩君子,温润如玉。”   顾允沉默。   沈若偷笑两声,这个“温润如玉的君子”就在你来的前半炷香时间还对别人大打出手呢。不过这是替自己出气,沈若是打心底里头高兴。   那沈春该打,这样的男人简直都不配成为一个父亲、一个丈夫!   老金还以为顾允好歹会给他几分薄面,结果人家冷淡极了,根本不回话,他之后尴尬地哈哈一笑,“秀才郎就是与众不同哈。”   沈若就瞧着老金想巴结却又无门的样子,带着人往大屋进。引他坐到条凳上。   “农家人嘛也没啥好茶能上,金掌柜,粗茶一杯不要嫌弃。”沈若亲自给他上了一杯茶,来者是客,既然请进来了待客之道还是要有的。   “无妨无妨。”他立刻伸手去接。   老金在镇上生活久了坐的都是木椅,后头还有靠背呢,这条凳细细长长一条往后一坐屁股都悬空,叫他坐的跟上刑一样。   再瞧这沈老板的家,泥瓦房,虽说整理的好,但也能瞧出遮掩不去的破旧。叫他心中升起一丝轻蔑。   瞧吧,他就说那“珍宝居”镇上人夸得再好再厉害,那东西又不贵,肯定赚不了多少,瞧瞧这老板的家都破旧成这样了,想必是连修缮的银钱都没攒足?   那一丝轻蔑便从嘴角流露而出。   沈若耳清目明,哪里瞧不出这人的心理活动,他没说话自己便也不说,给顾允和自己都倒了杯茶。   这茶叶还是干爹带过来的,是别处农家自家炒的茶叶,都是山中野茶混杂在一起,但是喝起来却很香别有一番风味,干爹便送过来叫他们尝尝看。也就是随手送的东西,沈大山就收下了,有事没事的时候泡上一壶,一壶底的茶叶能冲个三四泡呢。   他爹是节俭性子,这壶里头显然已经冲泡了四五次,再倒出来的茶汤已经是淡黄色的了,只能喝到一点茶叶的香气,同白水也差不多。   老金喝了一口就皱起了眉头,再去瞧沈若和顾允,他们俩也喝,却面色如常。   心中更是觉得“珍宝居”赚的少,要是真赚得多了,何必要一壶茶泡到都要没味儿了还不换?而且这还是待客才泡茶,平日里他们都喝白水?   渝!   皙!   他哪里能知道沈若平日里都不喝茶,要么喝白水、要么吃糖水蛋、还有甜牛乳,这些可比茶好喝多了。况且茶叶喝多了容易睡不着觉,他都劝自家阿爹少喝的。   老金搁下茶碗,切入正题道:“沈老板,我东家想要同你合作,不知你可有意向?”   沈若不答反问:“既然是黄老板找我合作,当初为何不直接说?”   老金没想到他能在这儿杀个回马枪,想起前两次他们都是铩羽而归的,这次他必然要把这合作谈拢了才行。   “自然是因为不想叫’阑珊‘知晓了。”老金故作神秘道:“先前说的那个算数,我东家是真心想同你家合作的,只要谈拢了不低于这个数。”   他握了个拳头,随后伸出五指点了一下。   沈若想起前事就来气,“想谈合作?是可以。但第一回 ,你们派人拦我的车,叫我孩子受惊发热七八日才好全;第二回我拒绝恨不得把我绑上车去,你们要谈合作便是这么谈的?”   老金惦记着合作,还要回去复命,这时候沈若生气他没别的办法,只能哄着:“对不住,那泼皮干了蠢事,怎么能拦车呢!不过就是那日他早已经被东家给辞了,以后’金珠‘也再不用他。至于孩子受惊,这事儿确实是他的过错,这样吧,给孩子治病花了多少,我赔给你。”   本就是对方派来的人碰瓷才会导致这些,要他赔钱确实不冤枉了他。沈若本就不是忍气吞声的人,要不是再没碰上也找不着之前那个拦车的,不然还真要叫人家赔钱了。   况且,哪怕赔钱他也不高兴。毕竟小云吞受到的伤害是持续存在的,发热病症是好了没错,但是偶尔夜里还是会突然惊吓一般抽搐一下。每每发生,就叫沈若难受一分。   顾允干脆利落地拿出笔墨来,“……刘氏医馆夜诊,诊金三十文;药材六副……”   刘大夫给看的每一次都是要收诊金的,他们两个爹自然是每日都要刘大夫瞧上一瞧。   老金一边瞧一边眉梢直跳,这药材倒是不贵,可这看诊每日两次是认真的?!   “就是这些了,还没算上孩子到现在还有后遗症,和我们的精神损失费。”沈若拎起来叫他瞧仔细,“若是不信,可以去刘氏医馆对账,刘大夫肯定会有记录的。”   “我信我信,沈老板同顾秀才如何会诓骗我呢?”老金抹了抹汗,笑着说道,从腰间荷包里头摸出来三吊钱,放在桌上。   “那多的几文钱就当做给孩子的……’精神损失费‘。”老金还是头一回听到这个词儿,但是也能明白是个什么东西,既然人家提了,他便也做做样子给一点。总归也差不了几文钱。   “后面那人也已经被辞了,沈老板可有高兴些?”老金问道。   沈若:“我高兴什么?他辞退不辞退跟我有什么关系,只不过你家挑伙计的眼光着实不大好。”   老金噎住。不过一想也是,自家老爷不肯出太多钱养太多人了,招来的一个个那都是酒囊饭袋,甚至还招过沈宏那样的人。   招过沈宏这件事可得捂严实了不能叫沈若知道,要不然这合作必然谈不拢。   “你说的那合作是要我做什么?”沈若直截了当的问,并且提前打了个预防针,“若是我觉得不成便不会答应合作,还望见谅。”   老金顿时不去想别的,只笑道:“很简单的,对你来说必然不算为难。”   沈若挑眉看向他。   “只要’珍宝居‘不再继续给’阑珊‘提供新东西,转而提供给我们家,”老金笑眯眯说着,一想“珍宝居”肯定赚的少,倒不如合并到自家来发光发亮那多好?   “还有,我东家想要收购你家的摊子,叫’珍宝居‘合并进’金珠‘,那些东西就跟许氏布庄一样,当做赠品来就成!银钱好说,必然比你在那摆摊得的多!”   老金说这些话的时候格外自信,觉得沈若一听必然要答应的,现在“珍宝居”瞧着就是个外强中干,只有名气没有收益的小摊子,要是靠上了“金珠”那不就是摇身一变直接成了个铺子附属了么?这多好?!   沈若转过视线去瞧顾允,同他对视一眼,从对方眼中都读到了一个讯息。   好家伙,原来这还有个比沈春脸皮还要厚,脸还要大的人物啊!   一上来就说要吞并“珍宝居”,还要做垄断生意?   “我不答应。”沈若直接道。   老金正要继续说各种各种好处,结果还没说出口就听到沈若拒绝的话,他立刻站起身殷殷切切道:“沈老板啊,你那小摊一日能赚多少,那么点收入叫你家还住着泥瓦房呢!只要你同我东家合作,保准你下月就能住上青砖屋!”   “’珍宝居‘是我的心血,自然不能叫人吞并,谈不拢,你走吧。”沈若直接下了逐客令。其实心里倒是不怎么生气,只是觉得搞笑。   “诶,沈老板,我说真的你别不信啊。”老金急了。   沈若定定地看着他:“我信,但我不需要。”   老金皱紧了眉头,心里只道是奇了怪了,怎么会有人对这么大的利益还不动心?   难道是因为嫌少?   他一拍手,道:“沈老板,一切都还可以谈,我们东家这会儿就在店里呢,要是嫌少就同他说,总能谈拢的!”   沈若深觉这人听不懂人话,“金掌柜,你们若是要定东西我这边自然可以接单子,但是其他的不行。我同’阑珊‘签过合约,做商人最重要的一点便是守信,我不能不将东西卖给他。”   老金深觉这沈老板是不是傻的,守信有个屁用,分明同自己东家合作赚的更多!   “沈老板,我家老板愿意花五倍的价钱来买’阑珊‘要的东西,你卖不卖?”老金牢牢地盯着他,问道。   沈若:“不卖。”   “你!”老金顿时被噎地无法,抬起茶碗狠狠灌下去,软了声音:“沈老板啊,你真是我见过最奇怪的人,明摆着同我东家合作赚的更多,甚至下个月就能住上青砖房,你怎么就想不通呢?”   沈若哪里是想不通,是这些人低估了“珍宝居”,甚至也低估了他同蓝帆的友情。   婚宴那日蓝帆也来了他们不会不知道,只是混杂在许多同“珍宝居”有合作关系的人家当中不算起眼。他们怎么能想到呢,他们想要找到的“念宝”幕后老板便是自己,而且还早早的就开始给“阑珊”供货了。有这层“珍宝居”的关系当幌子,确实能隐藏的非常好。   毕竟没人会往回想到这个,视线都已经被蓝棹吸引到京城去了。   既然他不是想要下订单的,那确实没有什么别的合作能谈的了,沈若道:“人不能言而无信。”   这便是完全不肯答应了,老金做最后的挣扎:“六倍!”   沈若冷了脸,他当自己是什么人,难不成再往上加钱自己就会答应了吗?   “七倍……十倍!”   “夫君,麻烦你帮忙送客。”沈若直接道。   顾允是个秀才自然不用亲自把人送去大门口,大宇朝人人皆崇尚读书人,沈若这般说便是下了逐客令,叫金掌柜自己告辞呢。   果然,老金不敢叫秀才郎亲自送他出去,见沈若离开这屋子,没忍住跺脚直叹气,“唉,怎么就不答应呢!”   顾允作势要送,他立刻摆手,“不劳烦,不劳烦顾秀才,我这就走了。”   顾允点头:“好,慢走不送。”   要是秀才郎有意相送自然还是可以的,但是明摆着他来谈合作是讨人嫌了。   老金风风火火的来,灰溜溜的走了。   马车上,那小厮不解道:“这沈老板真奇怪啊,那可是十倍的银钱!他竟也不动心?”   老金脸上表情挂不住,哀愁道:“谁知道!我瞧他家穷得很,哪里有别人传的那么稀奇,还十几抬嫁妆、聘礼。他那’珍宝居‘照常开,我是要遭了,也不知道东家知道我也没能谈拢,会如何。”   那小厮一想起最近那么多人被辞,顿时浑身一颤,紧紧地拽住了缰绳。   “掌柜的,我驾的可还稳当?”他可不想到时候掌柜的没事自己这个跟来的倒是成了活靶子,丢了活计。   老金“哼”一声,不再同他说话了。   =================   金珠珠宝行。   老金吞吞吐吐汇报完今日的事儿,豆大般的汗珠从额头上滚落,听着东家手指点在桌面上的声响越来越大,几乎要软了腿肚子。   “……老爷,这沈老板他一身正气,说是不肯毁诺。也不愿意将自己的心血并入咱们。”老金一时间拿不准东家在想些什么,但是毕竟相处了这么些年也知道他的脾气,这举动便是生气了。   这事谈不拢不仅老金没有想到,黄进也没想到,都拿这般大的利益诱惑了,竟然还不上钩,他甚至都已经决定好要大出血一番,结果竟然偷鸡不成蚀把米!   那沈若要是把这事儿往“阑珊”那边一说,他这张脸就算是丢尽了!   他看向老金说道:“我说过,不要将’金珠‘的名头说出去!你!”   老金立刻讨饶道:“老爷,这还不是因为那沈老板他压根就不认得我这张脸。我也没想到,他竟然不认得我。”   黄进噎了一噎,他为什么要派老金去便是因为老金这张脸几十年都在“金珠珠宝行”里头做掌柜的,镇上几乎所有人都认得,只需要他一露脸,沈若必然就会知道来者是谁。   但是都已经知道老金是他“金珠”的掌柜之后还不肯松口,这便是在打他的脸了!   “真是不识好歹!”黄进一掌打翻了茶水,满面怒容。   老金提起袖子抹了抹汗,微微松了口气,只要不对着自己动怒就说明自己还能继续干掌柜,这怒火完全转移到沈若身上去了。   “那咱们以后该如何?”老金小心翼翼地问道。   黄进后槽牙咬的嘎吱响,一想到蓝帆可能会从沈若那里知晓这件事,就恨得牙痒痒。甚至已经能想到他之后该如何调侃自己了。   原本同“珍宝居”合作这件事他觉得十拿九稳,只要谈拢了,对方自然不会暴露,顺带着还能叫“阑珊”这段时间的口碑崩盘!   还有原先那翡翠原料商不给“阑珊”供货就是他做的,他觉得只要拿钱砸,哪里会有无坚不摧的合作?   结果却在沈若这里碰了个钉子!   “不如何!难不成还去将那沈若虏来?那官府第一个找上门来。”黄进对上官府本就心虚的很,自然不愿意做这种事,太明显了点。   老金抹了把汗,一时之间还真有些难办,突然,他灵光一闪道:“那沈若也不是完全不能同咱们合作,他先前说呢,要是咱们同他下订单,他自然就会做了送来的!”   这样合作倒也不错啊,老金心想。心中顿时美滋滋,这样一来自己也不算是没有完成任务,老爷是骂错了,该赏他还差不多呢!   “蠢货!”黄进恨恨地瞪他一眼,“你还没瞧出来吗?他沈若哪怕也能给’金珠‘提供新东西,但你能晓得他做出来的是好是坏?”   “这人屁股就是歪的!且向着’阑珊‘呢!”   黄进一口气恨得不行,要不是找不到“念宝”的幕后主人,他何至于要找上沈若那么个小摊?甚至还被拒绝!   他的一张老脸被人反复的踩,这是第三回 了!老金去谈都没谈拢!   老金见他盛怒,也不敢再劝了。其实他觉得就那样合作其实也挺好,出的钱肯定不用太多,而且瞧沈若的说法,想来会一视同仁……的吧?   但是黄进现在瞧着怒气冲冲,像要吃人一样,他头上直冒汗不敢再说什么。   忽然有小厮气冲冲地扯着一个女人走进来,那人身上灰扑扑的,也就一张脸能看。   “黄老板,这女人竟然偷摸扒着咱们的马车上镇来了!咱们说话也不知道被她听进去多少!”那小厮正是今日赶车去沈家村的那位,掌柜的下车之后他就要把马车拉进去,结果没走几步就发现那车厢后头竟然扒着个人!把他吓了一大跳。   那人也不跑,就这样叫他扭送进来了。   这女人正是春桃。   黄进本就对沈若气在头上,连带着对沈家村人都恨上了,“关柴房里去,问清楚都听到了什么!”   那小厮立刻道:“是。”   春桃着急忙慌地拜倒,操着一口矫揉造作的嗓音道:“老板,那沈若不识趣,可我识趣啊。我同我娘也会做些小东西,同沈若摊子上卖的差不多呢,不如您买我家的东西吧!也用不上十倍百倍的,就同沈若摊上一样就成!”   “你!”老金顿时激动起来,她说到最后那半句话那就是说明自己在车上同小厮吐槽的那些话都被她听了个全乎了!   这人明晃晃的偷听,还蹭车,真是不要脸。老金心想。   黄进倒是来了些兴趣,叫她起来,仔细地端详瞧她。   春桃端的是一副含羞带怯。   “你既然说你同你娘做出来的东西跟沈若摊子上卖的差不多,那拿来给我瞧瞧。要是真的好,那我就买你做的。”黄进的声音也没先前那般硬了,此刻板着脸说道。   春桃自然是有备而来,在金掌柜和沈若在门前交谈的时候听见了,便知道机会来了,立马回到家中去准备。   她婆母询问这真的能行么?   春桃打了包票说:“肯定行,那蓝老板我瞧见过,同沈若交情深着呢。要是沈若不答应这金掌柜,那我正好顶上,人家还要感谢我!要是沈若答应了……”   她风情万种的笑了下,“那我就带着咱们做的东西找上蓝公子去,可不能叫沈若两面都讨好了。”   刘红丽只顾着看手里的东西,倒没注意自家儿媳妇的表情,“那成,咱们闷在家中做了这么些日子,要是卖不出去可亏大了!”   她心疼钱,那些银子铜钱全给了儿媳妇,现在自个儿手里一个丁都没有,叫她日日心里头难受。可是攒了不少时日的,自家丈夫和儿子还在镇上当跑堂见天的不回来,外头吃东西又贵,还要租屋子睡,能攒点带回来都算不错了。   越想是越难受,她开口道:“春桃,剩下的那些铜钱你都还我。等之后赚了你再收着。”   春桃一听这还得了,到了她手里的钱还想要回去,做梦呢!   但面上却是装作一副无奈的样子,怯生生道:“可是娘,买这些布料和针头线脑的一大堆东西,都花光了啊。”   “什么!花光了?!”刘红丽差点儿没晕过去,又是拎起鞋垫子要打人。   “我同你说过多少遍!不要一口气全给用了,要是赚不回来呢?!”她简直要被气死,眼眶通红,那可是她一个子儿一个子儿攒下来的钱啊!   春桃边躲边喊道:“会赚的娘!保准能比你给我的多呢!”   刘红丽这才停下动作,瞪着她:“你保证!”   “我保证,娘,之后肯定能赚!你信我。”春桃喘口气说道,顺便同刘红丽说了自己的计划,“要是沈若两面讨好,那我就去告密,要是抓一个放一个,那我就去把那个被放掉的拿下!”   春桃很有自信,几乎叫刘红丽立刻就相信了。   既然钱都花光了,她再如何歇斯底里也无济于事,只能耳提面令叫春桃赶快去做,不要磨蹭!   家里一点钱都没有,叫她心慌得不行!   春桃自然要赶快去做,回到屋中拿出珍藏许久舍不得用的口脂给自己上了点淡妆,又扎了个少女发型,换上自己最好看的一身衣裳,随后带上自己绣的那些东西,塞进怀里。   等到那金掌柜要走,她瞧见那表情就知道肯定没成,于是当机立断地爬了车!   但再好看的衣裳一路扬灰起来沾染上了,都会变得灰扑扑,瞧着就是个普通村姑,这会儿她一听面前这位黄老板想要看自己做的东西了,脸上便止不住地笑。   扭扭捏捏从怀中掏出自己绣的帕子、鞋垫、发带、头绳、腰带……   黄进看着面前这个女人跟从多宝袋里拿东西似的,一样一样往外拿,直到捧在怀里一捧,瞧着花样儿还真是多。   春桃:“老板,您瞧瞧我绣的这些花样如何?”   她凑上前去要给黄进看,被老金堵住了路,“给我就行。”   春桃只好将怀里的东西都给这金掌柜,眼神却有些小委屈地望向黄进的方向。   黄进心说有意思,从老金手里接过东西,上面竟然还有些劣质脂粉的香,叫他忍不住咳嗽起来。   春桃正要介绍一番自己做的东西,没想到这老板就开始疯狂咳嗽,只好先收了声。   “还不快点倒水来!”老金忙瞪那小厮一眼,真是不机灵。   小厮立刻去将茶水拎过来,此间的茶水早在老金过来汇报的时候就被黄进打翻了去。   黄进喝了水才好些。   但还是将东西默默拿远了瞧,上头绣的有花、有鸟、还有云。那图案瞧着颇有些眼熟。   老金一瞧也瞧出了门道来,这花样同“珍宝居”摊上卖的看起来差不多,只不过在形态上有些差异,瞧着就没有那么活灵活现,绣工瞧着也还行,跟“珍宝居”上卖的也是差不多的手艺。   可要是比起“念宝”来,那自然是很不够看的。   但是聊胜于无,黄进将这些东西一一翻过,说道:“你能做出多少?”   这便是成了?!   春桃喜形于色,道:“我同我娘做了小半个月,家里现在各种各样的有百来件呢!”   “行,我都要了。”黄进说道。   “呀,那我可要赶快回去同我娘说这个好消息!”春桃笑眼眯起,看着黄进的视线有些火热。   黄进喝了口茶水,道:“不急,你叫什么名字?”   春桃盈盈拜倒:“小女子名叫春桃,今年已有十九了。”   十九岁还未出嫁的便算是老姑娘了,黄进看着她并未盘发,想来还是个闺中女儿。竟然有这么大的胆子出来做生意,甚至还扒车。   可不能更有意思了。   既然之后的赠品有了,他心情便也好了不少,“辛苦春桃姑娘一路过来。”   瞧瞧这身上都是尘土,看着灰扑扑的,不过这眼睛瞧着却有一点媚。   分明是扒着车偷着来的,却好像被他说的像是很劳累很辛苦是专程来的一样。   老金最讨厌这样妖里妖气的女人,那双眼睛眯来眯去几乎要在黄老板身上拉丝了,不知道的还以为是哪个勾栏里头放出来的女人。   而且会偷听墙根,想来也不是什么良家女子,就连做出来的那些东西,都是仿造着沈若的“珍宝居”!   老金原本还觉着沈若一个小哥儿不识抬举,现在一有了对比却觉着,沈若那样的倒是很有做商人的样子,这女人瞧着就落了下乘。   “不辛苦不辛苦!”春桃立刻笑着挥手,她现在高兴地不行,没想到竟然会这般顺利!   黄进吩咐老金道:“带春桃姑娘去梳洗一下吧,瞧瞧这弄的灰扑扑的,之后再好生将她送回去。”   春桃忽而想起了什么,还想要一颗定心丸:“黄老板,我虽然是头一回做生意,但也知道契约十分重要。能不能同我签一份契约?以后我和我娘就专门给你家供货了。”   黄进眼珠子一转,对老金说:“就如春桃姑娘说的做,’珍宝居‘摊上东西的价格我们也是知道的,就按那个算。”   老金点点头,去拿纸笔来写契约。   黄进喝了口茶水,等了等,老金很快便写好了这一式两份的契约。   “签字吧。”黄进冲春桃扬了扬手。   春桃根本不识字,但她不想露怯,只假装仔仔细细地看过一遍,时不时点点头,叫黄进看了稀奇。   这乡野女子竟然还读过书?更有意思了。   “可以,我按个手印吧。”春桃不说自己会不会写字,只说按手印。   “可以。”老金便随手写了她的名字,随后拿出朱砂红印让她沾。   春桃心里偷着乐,有了契约也就不怕黄老板赖账了,“那些货物今儿个就给您送来么?”   黄进想了想道:“明日吧,今日我着人送你回家,明日你带着东西一同过来。”   “好!”春桃绽开一个灿烂的笑,高高兴兴地跟着老金去梳洗去了。   老金哪里瞧不出自家老爷这是对这女子起了点心思,他也是男人,最懂不过了。但作为掌柜他也不能置喙主子要做什么,只好给这春桃找了套府里侍女穿了不要的衣裳,再让她好好的在浴房洗了个澡。   倒是叫人伺候了她一下,毕竟是老爷要合作的人,自然不能太敷衍。   春桃还是头一回享受到被丫鬟服侍的滋味儿,洗澡都不用自己动手,衣裳都有人帮着脱了,水面上还浮着花瓣儿!   她在浴桶中硬生生憋住笑,不想叫别人觉着她没见过世面,同伺候她的丫鬟聊了几句,对方也都笑着回了。更叫她心中发痒。   要是……要是她能扒上黄老板就好了!当了这府上的女主人,岂不是要什么就能有什么?   等她梳洗完了,老金便叫那小厮驾车把人送回去。   “金珠珠宝行”没啥生意,有伙计看着就成,不用他一直待在那。   走到浴房那边的时候,听着几个小丫鬟在那叙话。   “这人身上可真脏,那浴桶里的水都浑成那样了,一搓身上都是一条条的……”   “啊呀你别说了,夜饭到时候都吃不下去!”   “那换下来的衣裳上头也都是土,她竟然还给要走了?要是留下估计没人敢洗吧,直接一把火烧掉的。”   “你们说这人什么来头啊,为啥还要咱们伺候她。又不是府里的,瞧着就是个村……”   “咳咳,”老金走过来,他在府中也有个职务,是副管家,这会儿瞧见有人躲懒自然是要去说嘴两句的,不然立不了威,“都凑在这儿做什么,活儿都干完了?”   大家立刻作鸟兽散开。   再一回想那女人,老金摇摇头,想她倒还不如想想沈若,好歹人家瞧着白白净净的,还生的好看。你说这都是沈家村里人,还是邻居呢,怎么差别这么大!   ==============   沈若这会儿正在给小云吞喂奶,崽崽喝的速度还挺快,一勺接着一勺。   “这是想要努力赶超猪宝儿的体重呢。”沈若打趣道。   结果刚说完,崽崽一扭头就不喝了。   顾允瞧了个稀奇,说道:“可我觉着咱们家小云吞,喝这么多也没长胖多少。是不是长高了些,瞧着又瘦了。”   沈若看向顾允,瞪大了眼睛。   你认真的?!   他直接把小云吞往他怀里一放。   你抱着崽崽再说一遍这段话。   结果小云吞这会儿又开始“啊呜啊呜”地讨奶喝了!   “莫不是真能听懂我们说话了?”柳兰香在一旁笑得前仰后合,这小崽崽可真机灵啊。   “……应该听不懂吧,不过能从语气当中分辨。”沈若叹道。   顾允点点头,“我来试一试。”   三双眼睛都朝他看去,顾允一脸冷冰冰的看向沈若,忽而捏了他脸一下,怒声道:“若哥儿,你生这么好看干什么?”   沈若被他这一下捏愣了。   柳兰香也愣住,这是闹得哪一出?   只有小云吞,他睁大了眼睛,以为阿父欺负了阿爹,顿时着急起来,口齿不清地喊着:“……爹!呜呜爹!”   他小胳膊小腿的挣动起来,在顾允怀里踹了他好几脚。   作者有话要说:   - 第255章   自从村里有了各种各样的活计之后, 大家伙儿都忙着赚钱,串门唠闲嗑的人都少了不少。但今儿临到傍晚了沈若家又有人来。   又是来找沈若的,是个同他布艺作坊签过契约的婶子。   请人去大屋里坐下, 沈若问:“婶子找我是有什么事儿?”   那婶子面色发红,显然要说的话让她有些难以启齿。   沈若就耐心等着,就这样看着她。   “若哥儿啊,本不该这日子来叨扰,就是……我这绣东西的手艺其实一般, 我家飞哥又要娶媳妇了,想着能不能……能不能同你解了契约去做那折叠小马扎去。”她说完之后脸上满是窘迫, 先前若哥儿问的时候她屁都没放, 以为自己能在这儿做得久,结果这才多少日子就憋不住过来提了。   沈若没有一口应下,只问:“先前那日怎么不提?”   那日是良婶子三人说了要解约, 其他人他也是等了好一段时间, 面前这人并没有要解约的迹象。   她难为情道:“对不住啊若哥儿,我也是想能多赚一点, 那天我也想过,但是碍着面子不好意思说。我现在还能解约么?”   解约与否其实对沈若来说没有一点损害,甚至一年后的分红奖金还能少给几个人呢, 就是又有人来提, 可想而知大概率是被什么人说的动了心思吧。要准备娶媳妇那自然不是最近才开始想着的, 结果却是现在才来提。   他心中无所谓,但面上却要做出一副生气的表情, “我的布艺作坊也不是你们想来就来想走就走的, 先前问的时候你也没来同我说啊。”   那婶子见沈若生气, 顿时就站起身来抱歉道:“对不住对不住。”   沈若眉头皱紧, 说道:“是不是觉着我脾气太好了?只要来同我说我就会答应?”   那婶子说是也不对,不是也不对,一时间竟然哑了声音。   沈若给村里人安排的活计她还要挑挑拣拣自己心里都心虚,可是一想到做别的能赚更多的钱,她又厚起了脸皮。   “对不起若哥儿,我是真的想去做那折叠小马扎,你能让我去吗?”   沈若说:“解约可以,以后再想进可就不成了。你得想清楚。”   “我想清楚了的。”那婶子殷切的目光看向沈若,期望着他能答应下来。   沈若故作伤心,叹口气道:“纷婶儿啊,是谁同你说了什么才叫你想要去做折叠小马扎的?”   这人现在正对着自己愧疚着,现在要来解约那就是没有契约精神,理亏着呢。这时候直接开口问,她必然会掏心窝子回答。   果不其然,那纷婶子便直接回答道:“嗯,阿良她们仨说是在那做的很好,每日能做上百个,比在……赚的更多。”   说完还有些难为情地瞄了沈若一眼。   沈若心道:果然如此。   既然眼皮子浅只想做底层女工,他自然也不会不放人走,大家都有自己的选择,没必要把沈若他自己觉着好的硬加给别人头上。   只是这一次必须得是最后一次,要是之后再有人想要走,那就是将他的面子往地下踩了。以后契约上必须得加上一条,要是在合约期内解约要赔付违约金。不然真当他是好脾气的软面团了?想来就来,想走就走?   “行,那就解约吧。要是还有其他人要解约的,你叫她们趁早来,就明日吧。”沈若道。   那纷婶子却摇了摇头,说道:“我来之前去问过村里其他人了,她们都不想解约的。”   沈若笑了一瞬,具体是哪些人他心里清楚,没有动摇这很好。   很快就将解约书写好,随后叫她按手印,之后就让人走了。   纷婶子刚走没多久,周兰就上门来了。她自然是听到了消息这才匆匆地赶了过来,要不然还在跟刘三娘打配合,一个检查一个记录呢。   “若哥儿,这人过分了吧,那日说的那么明白了,结果那日不说今儿个来说?我想想都生气,你给她们活计做都已经很好了,还要挑三拣四,要是以后折叠小马扎不好卖了,岂不是又想要做别的?”周兰气急败坏道。   说完之后又立刻“呸呸呸”几声,折叠小马扎还是畅销的,可不能被她说准了!   沈若抬手给她倒了一杯温茶,“干娘,没事儿的。人各有志,想要跳槽做点别的很正常,她们觉着做那个轻松赚得多还一直有活儿,算是一份稳定的活计。”   “那也不能这么干啊!这有了一不就要有二?”周兰心疼极了,凭啥要欺负若哥儿啊,这契约先前多少人想要签都还签不上,现在有了别的活计是派出去的,结果都想着要把这契约给解了?   哪有这种好事!   沈若却淡定道:“不会了,签过契约的这批人同布艺作坊是最亲密的合作伙伴,未来我要好好培养她们的。至于活计,想要多多的活计那还不容易?”   “干娘,干爹现在不是把部分货物都带出去边宣传边卖么?可以适量多提些量了。”   周兰被沈若哄着喝了口温水,稍微冷静了一点,“好,等他夜里回来我就同他说。”   “若哥儿我知道你心里有数,但是这些人是真的过分了,我以前就知道这些人会越来越贪心的。”周兰叹道。   沈若笑:“那这些贪心的现在不都已经筛出去了么?”   周兰一想也是,“唉,也就是你脾气好。要是别的东家,她们还敢这样?哪怕是少给了工钱那都不敢放一个屁的!”   沈若点头,这世道许多富人家就专坑穷人,特别是那些请农民来做活儿的地主,还会欺负人家不识字,契约和念的都不一样,之后又是挑三拣四的扣钱,所以就算汉子去做活儿给开的工钱到手那也是刮掉一层的。   那些都是他们家里的活计或是很短期的,不像自己,自己是要做大生意,开厂子的,请来的员工自然要同自己统一三观,还要劲儿往一处使才行。   如同良婶子那样的人,他也算是仁至义尽了,而且人家自己的选的路沈若完全没有做干预,未来布艺作坊再好,也同良婶子、纷婶子她们四个无甚关系了。   他同周兰说了许多之后对布艺作坊的规划,周兰这才缓缓的收了气,原来若哥儿早已想到了那么遥远的时候,只有自己才会盯着这么四个人不放呢。   “……干娘,我不是面团脾气你也知道,谁要是惹了我我也能提把刀,也能上拳脚。”沈若笑着说道。   周兰被他一句话给逗笑了,一点儿不害怕的牵过他的手,“可我却觉着你良善极了,对家人朋友都好,哪怕她们四个要解约,你都还给了十文钱。我有时候真觉着他们喊你小菩萨也是没喊错。”   “怎么连干娘你也打趣我?”沈若无奈闭了闭眼,“什么菩萨,什么财神我可不要这名头,以后要是出了什么事,要是倒闭了,那我岂不是要被骂死?”   “呸呸呸,说什么呢!”周兰没好气地拍他一下,“嘴上也没个把门的,今儿可是回门的好日子,说这话不怕天上仙人听了去啊?”   沈若吐了下舌尖,“我给她们那十文也就是买断了以前她们在我最穷困的时候来帮忙的情分而已。”   周兰没想到这一层,听到他这般说愣了下。   “这样也好,那以后就不要多来往了,反正她们也不是布艺作坊的员工了。”   沈若莞尔一笑道:“帮过我的人我自然会回报,等情分磨光了那也就这样了,干娘,我心里有杆秤的。”   周兰点点头,笑着叹道:“干娘知道了,就是一时间气不过,这些人怎么眼皮子浅成这样,那折叠小马扎做一个可没有她们缝东西的工钱高,甚至一半都不到,结果还真就想去做那个。”   “因为那活计数量多,质量要求不比我们这边高,外加重复机械的动作,她们一想自个儿只要有做完的活儿,那工钱自然是越攒越多了。”沈若愿称之为“傻瓜式工作”,这个活儿就类似于工厂拧螺丝差不多,她们想要选择这个,那就是放弃了未来可能能够赚到的更多的工钱。   但也不能说她们着眼于眼下不好,总归情分就到这儿,以后她们也没脸再上门来求沈若什么。   这才是沈若的最终目的。   周兰被说服了,心中再次感叹若哥儿实在是太懂人心,自个儿只能瞧见表面浅显的东西,但他总是能看到人心底里去。   “对了干娘,咱们布艺作坊的活计要是太多了,就分些出去给人做,那些最核心的部分还是咱们签过契约的来做。”沈若道。   那些最简单的裁剪布样、做千层底、百家被什么的,叫现在留下的这一波人来做又费时又费力,还有些“杀鸡用牛刀”的感觉。留下来的这些人,都是手艺比起其他人来说还不错的,自然要做最细致的活计。   周兰道:“好,也就是将那工钱高的活计留给她们做,工钱低的就派出去,对吧?”   “没错,干娘你可是越来越有管事的样子了,帮了我这么多忙,我都不知道该如何感谢你才好了。”沈若哈哈笑着,周兰对自己是真的没话说,那嫁妆都给他准备了六抬,敢情是将干爹带回来的不少稀罕东西都塞给他了,叫他心里动容不已。   周兰被他的话暖到了心,甜的不行了,“这有啥谢不谢的,都是一家人。”   “是啊,你们都帮了我大忙呢。”沈若说起干爹和干阿兄来,他一个人自然是分身乏术,更何况还有个崽崽要带着,总不能到处跑,不过等到以后小云吞长大一些之后,倒是可以带着崽崽一同出门去也没事儿了。   周兰道:“他们俩啊就是闲不下来的性子,沈海也就算了,好不容易回家来,结果浪哥又出去了。不过他跟我打了包票,说是一定能成的。我想我儿子总不是个傻的,就叫他出去闯闯好了。”   也免得他心里不舒服。   有些感情哪里是说放就能完全放下的,先前认了若哥儿做干哥儿,自家儿子也算是认了,或许他早就有想法要出去闯荡,参加完若哥儿的婚礼便走了,甚至都没能好好的道个别。   沈若点点头,“确实也该出去历练一番,等他回来必然成长许多。”   “是了,就是他都这么大岁数了再不张罗婚事恐怕都找不着好姑娘好小哥儿了,唉。”周兰一想到这个就直叹气,周浪可要比沈丰还大一岁呢,都是被那秋媒婆给搅和的。   沈若以前听周兰说起过秋媒婆故意败坏周浪的名声,就因为她同周兰有龃龉。结果搞得十里八乡没人想嫁。   “那干娘你能先给浪哥相看起来了,不过能不能成还得看他自己喜不喜欢呢。”   沈若思考着,现在那秋媒婆在村里已经一点儿存在感都没有了,还记得自己刚恢复神智的时候就是她帮着沈子莺说自个儿坏话。时间过得可真快啊,现在因着她妹子的事情,被拖累的很狠,哪里还有人愿意找她保媒,碰着她都嫌倒霉来着。   周兰琢磨着,同沈若道:“其实我觉着,村里那水哥儿就不错。”   沈若挑眉,这水哥儿是他想要重点培养的设计师苗子,以前出了意外村里人都知道他的事儿,他到现在都还有些心理阴影,可周兰竟然不介意沈水失了身子!这太叫沈若意外了。   “怎么说?”沈若还想知道干娘对水哥儿怎么看。   周兰说起这个就开始侃侃而谈:“我做了这管事之后同村里做活儿这些人都熟络起来,有些人话真的多,可水哥儿就是一个人安安静静的,瞧着乖巧地不得了。拿做好的东西过来给刘三娘检查的时候,那一样样的叠的可好了,手艺也是没的说,我夸他他还脸红。”   沈若回想起水哥儿的模样,确实有些腼腆。   “他娘不是之前在做折叠小马扎那边么,做的也不错,就被提拔到了做摇摇椅的地方去了,他家以前是穷,但是现在我瞧着他们娘儿俩很有样子呢。”   这个沈若知道,先前就是在做折叠小马扎那群人里面沈水他娘和沈欣娘是做的最努力最细致认真的,速度也快。   周兰其实一开始是介意沈水那事儿的,但是后来想想若哥儿以前不也是?只不过正好同他发生意外的人是顾允,又恰好他们俩互相喜欢了,这就是皆大欢喜。   再想想水哥儿那事也就是个意外,要是没有那事儿也不至于叫村里人都注意到他这么个人呢。那自然也就没法发现这人是有多好了。   “我想浪哥肯定还是喜欢小哥儿多些,就是不知道他会不会喜欢水哥儿呢,我是觉着水哥儿好,你瞧他虽然身板小,但是屁股大啊,肯定好生养呢。而且和我家浪哥站一块儿般配。”周兰拍了下手,说道。   沈若刚喝进去一口水差点儿没喷出来,他干娘也真是口无遮拦,“水哥儿还同干阿兄站一块儿过了?”   “是啊,正好他来送做好的书包,就差上纽扣了,就想着这活计快,在我家上了就成。那纽扣是我家浪哥拿去给他的,正好就站一块儿了。”   沈若想了想后,道:“那这事儿我想还是不要同他们俩说,以后有机会安排他们多接触再看吧,要是合得来没准真能成。要是提前说了那就不一样了。”   周兰点点头,“也是,要是说了那心里头要惦记着的,总归这事儿我就同他爹和你说了。”   要是沈水能和周浪在一块儿,沈若觉得还挺不错的,这两人性子都好,而且原本不想还不觉得,这时候是越想越配。   这俩名字一个“水”一个“浪”的,不知道的还以为天生一对呢!   沈若嘴角绽开一抹笑,感觉磕到了是怎么回事。   ==============   翌日。   顾允早早便要起身,准备去沈家搭沈丰去镇上的马车,要跟着去镇上总不好叫人过来接,那太不像样。   沈若在他刚坐起身的时候就醒了,但是浑身酸软一点儿劲儿都没有,动作幅度十分小的挪动了一下身体,就这一下身体上各种感觉都复苏了,叫他没忍住“嘶”了一声。   “还很难受吗?”顾允心疼地皱紧了眉头,昨儿夜里若哥儿就如同他说的那样随他摆弄,硬撑着没有喊一句拒绝的话,那反应又格外欺骗人,没伤着也不肿,甚至到后面连脂膏也用不上了,直接叫顾允做过了头。   沈若下半张脸埋在被里,闷闷地“嗯”了声,只留一双亮盈盈的眼睛看着他。   顾允伸手隔着被子按揉他的腰,力道很大,但是隔着被子就刚刚好。   沈若舒服许多,眼睛也眯起来,像是被摸了下巴的小猫崽似的。   顾允的心就像被小猫柔嫩的爪子给挠了一下,倾身过去往他额头上轻吻一记,随后吻渐渐往下,落在颧骨的小痣上,吻过脸侧,下巴将被沿挤开,吻最终落在了唇面上。   “唔……你该走了。”沈若心说,放过我,手已经抬起按在了顾允的肩头。   都是男人,一大清早本就精神得很,特别容易把持不住。   要是真叫他亲出了火,那顾允今日也不用去镇上书屋了。   顾允昨夜没有遇着夫郎的一丝反抗,这会儿他说这句话,顾允便直接捏住他的下巴,不容他躲,反而将他扣进怀里,直到把夫郎吻的指尖并着脚腕一同发颤才放过他。   沈若喘息着,掀开眼皮羞恼地看他一眼,“你怎么……怎么都要不够?我昨夜都豁出去了,你,过分。”   顾允揉揉他的头发,深深低头,同他鼻息交错:“要不够。夫郎,我瞧见你便觉着心里的爱意都要满溢出来了。”   成婚前必须恪守君子礼仪,只能亲不能“抱”,叫他憋坏了。沈若说他自己食髓知味,其实顾允更甚,他有心想要克制,但奈何夫郎太诱人,无意间的一举一动就能叫顾允原地起立。   这根本就无法控制,而且他们竟然比书上写的更契合。顾允本无太多经验,也就那一次,在沈若辣评之后便时不时找些书籍来看,想要学习一番,也好等成婚之后不至于伤了他。   谁能想到,案首秀才的案头竟然还摆着“春宫”!   其实这也不怪他,沈若自己昨夜也没能把持住,平日里的顾允已经足够吸引人眼球,上了榻更是,那身材、那肌肉,叫他爱不释手。   沈若干脆抬手抱住了他的脖子,耳尖抵在了他锁骨那一圈。   顾允感受到热乎乎的体温,夫郎的脸约莫是红了,他又揉了揉他脑后的长发,揉乱了,顺着他的姿势将人搂住。   呼吸渐渐地平稳下来,心跳却依然很快。   “夫郎,早安。”   沈若心道,这都还没忘啊,他也抿唇回道:“早安。”   顾允“嗯?”了一声。   沈若立刻补上:“夫君。”   顾允满意了,又抱了抱他,“我要走了,今日晚些起来忙活,要多休息。”   沈若偏过脸,嘟囔着:“你夜里不弄我,我就能好好休息了。”   顾允低笑,在他嘴角轻啄一口,“做不到。”   沈若脸红着往被里躲,这人真是过分了,以前怎么没发现这人披着君子的皮,实际上是个流氓呢!   顾允眼底满是笑意,“今夜只要一回,让你好好休息。”   沈若隔着被子踹他,“快走吧你,再不去,我阿兄都走了。”   顾允一步三回头的走了,沈若注视着他的背影,等他出了门转身来关门,立刻扭头冲着床里。   他心情极好的去了书屋,平日里冷淡的面色都被春风得意给融的暖了不少,那谭老先生瞧见了他,没忍住道:“成了亲就这么高兴?就这点出息?”   顾允笑着回:“自然是高兴的,老先生,我这辈子从没有这般高兴快活过。”   白日里沈若便在顾允的书桌前头画着设计稿,柳兰香抱着小云吞在院子里走来走去,熟悉这里的环境,小崽子被柳兰香逗得嘎嘎笑,那涎搭子估计又得湿的透透。   午食吃的柳兰香做的蛋饼,味道是特意跟柳杉学的,跟沈若自己做出来的也差不多,香得很。他陪着柳兰香一起吃完,之后还散了会儿步。   身上还是有些异样的感觉,但是比起一大清早已经好了不少,得益于自己的身体恢复能力强,到了午后过半就不难受了,腰不酸腿不疼。   这一日便是窝在屋里画稿子,小云吞有时候会来打扰,沈若便抱着自家崽亲热。   到了夜里崽崽又会被柳兰香抱走,叫她带着倒也不会哭。   顾允回来之后两人一同洗漱泡脚,说些日间发生的事儿,一派温馨。   待脱了外衣要熄灯了,沈若便被扑倒了。   他提醒道:“只一回,你早晨说的。”   顾允“嗯”了声应了。   结果这“一回”确实是一回,但是很持久。到最后,沈若眼角湿漉通红,瞪着他的眼神一点儿都没有威慑力。   男人床上的话果真不可信!哪怕是顾允,那也是一样。 第256章   翌日清晨, 沈若窝在顾允胸口醒来,霎时间还有点懵。   腰后一只手正不轻不重地按捏着,他还没反应过来, 先条件反射地轻声咕哝了一句:“不要了……”   昨夜那一回不知道什么时候才结束的,沈若就记得自己在累到睡过去之前他还没歇。着实是太放纵了。   “早安。”   沈若刚一睁眼,一个早安吻便落在了眉梢。   身体困乏得很,他眨了眨眼睛让自己清醒些,抬头看着顾允。   “早。”   因着想要提些意见, 沈若主动搂了他脖子,同他脸贴着脸。   “诺诺, 你可知道, 年少多贪欢老了要遭罪啊?”   “知道。”顾允答。   这一下给沈若整不会了,你知道?知道还做这么多!   沈若摸了摸后槽牙,极轻地道:“不知节制。在我们那儿的新婚夫妻再怎么相爱, 三日才做一回, 而且很短的!”   顾允揽着人,听他胡咧咧, 轻笑了声,“是吗?”   沈若点头肯定:“是。”   “你们那儿的人肾水这般虚么?”顾允五指顺了顺沈若的发丝。   这事关男人的尊严,沈若自然不能说是!他眼珠子转了转:“那是因为他们懂得克制。”   “可我克制的够久了。”顾允同他蹭了蹭脸, 声音竟然透出了几分委屈。   沈若抿了抿唇, 在成婚前确实很克制, 克制的叫他都心疼。   顾允又道:“我们大宇的男人都是一夜七次的。”   “我已经很克制了……若宝儿。”   他说完沈若沉默了一瞬,脸上烫热起来, 同他贴着脸的温度传了过去。   沈若念道:“你又知道?”   还一夜七次, 那样真的不会出事吗?!   顾允反问:“那若宝儿又是如何知道他们三日一次的?”   沈若一时间竟然说不出反驳的话来, 有些羞恼地瞪他一眼:“……总之以后不能每日都来, 不然我就回我娘家去。”   虽说自己身体恢复能力不错,但也不能这样用的呀。频率太高叫他白日里精力不济,可顾允就瞧着特别有活力,难不成还真是大宇的汉子天赋异禀么?   顾允同他对视,又帮他揉了揉腰:“好。”   沈若高兴起来,他这一杆小腰夜里真的颠麻了,要是每夜都来怕是都要散架。   他拧眉眯着眼笑,贴过去给了顾允一个奖励的亲亲。   “日子还长呢,作甚要跟有了这顿没下顿似的。”   顾允“嗯”了声,问道:“那什么时候才有下顿?”   他问的直白,沈若耳根顿时烫热起来,想了想:“……三日后?”   瞟一眼顾允的表情,瞧他不是很乐意的样子,沈若也知道这对于新婚期的他们来说是隔得有点久,他其实就是被弄怕了,几次濒临崩溃的快。感叫他头皮发麻,夜里枕巾都被他咬。湿。   “那、那隔两日。”沈若举起一个剪刀手,说着。   顾允就这样瞧着他,俯身去同他蹭了蹭脸颊,正要答应。   就听到耳边细如蚊呐地声音说道:“隔一日总行了吧?我那儿再厉害也是要休息的呀……每次早上都难受得慌。”   顾允心疼了,双臂一伸抱紧他纤瘦的身躯,身上没多少肉,也就后头圆润。   “好。”顾允亲吻他的额角,同他眸子对上,“我以为你是快活的,以为你也喜欢这样,因为你的反应……”   沈若简直欲哭无泪,他一开始怕疼紧张极了,到后面才慢慢适应的,他身体接受十分良好,可他心里却一直觉着紧张,还带着点怕,以至于一点儿难受就加倍放大。但也不是完全没有得趣的,不然他先前也不至于说出叫顾允随意摆弄的话来。   结果就是他觉着难受,可那里一点也不肿,甚至还要挽留……   或许是第一次的阴影还存在,只是被顾允覆盖住了,沈若知道这个人爱自己不会伤害自己,但是身体上经受过的条件反射还依然存在。   这些话,沈若羞于启齿,但是为了未来的那啥和谐,他还是同顾允细细说了。   说到最后,他脸红透了,直往被子里钻,只露出一双丹凤眼来瞧着顾允。   顾允听了这番话,克制地抚摸了下他的发。   十分温柔。   “以后这方面的事,都听你的。”   勇猛的狼愿意将尾巴递到狐狸口中衔住,竟然将主导地位主动交出。   沈若心旌摇曳,平日里顾允总是会展露出许多温暖的细节,能叫他感觉到尊重和爱意,只是成婚之后开了荤夜里便开始要的凶了些,可自己一提,他竟然愿意如此。他窝心极了。   此刻自己的腰也没有那么酸了,伸手勾住他的脖子,同他交了个深吻。   由他主导的深吻还是头一回,他显然是顾夫子的好学生,毫不含糊。   一吻毕,沈若趴在他肩头蹭蹭:“那我明晚要在上面。”   顾允心猿意马地箍住他后腰,偏过头在他长发上浅吻一记:“好。”   要是骑。着他,夫郎的腰应该不容易难受,时间应该也会久些。这很好。   沈若却想着,该怎么样哄着夫君叫他快快的结束。   ===============   顾允依旧去镇上书屋,在那里完成他的事业,沈若休息了好一会儿才起身吃早食,完全不敢对上柳兰香的目光,那眼神一看就叫沈若羞得不行,好像昨夜他们做了什么都被他娘给洞察了似的。   他吃过早食便只顾着小云吞。   小崽崽这几日睡得挺好,但是同自家阿爹亲近的时间少了点,毕竟沈若一直被顾允霸占着,崽崽想要同阿爹睡都没有机会。   柳兰香瞧着沈若抱着小云吞同他玩儿,一会儿凑近一会儿离远的逗他,叫小云吞哈哈乐个不停地样子,没忍住笑出声来。   “小云吞就爱这么玩儿,什么东西往他眼前晃悠他都想伸手去抓呢。”柳兰香拿过一个小勺子晃了晃,崽崽果然被吸引了视线,顿时伸出小手要去抓。   沈若眼睛弯起,“从小都这么有活力,感觉长大之后肯定调皮。”   柳兰香看他,若哥儿脸上还带着点未散去的红,眼睛嘴角还残留着一丝水润,瞧着又鲜活又明艳,这是叫自家儿子给催逼出来的气质,叫人见之忘俗。   比起以前的他来,变得更好看了!   没听到柳兰香的回应,沈若有些疑惑的眨巴了下眼睛瞧过去。   “哦,是啊,七八岁的时候都调皮捣蛋,等再大些就文静下来了。”柳兰香说着。   沈若闻言一挑眉,嘿嘿一乐,压低声音问道:“诺诺小时候也调皮捣蛋么?”   “哈哈,他啊也调皮呢,我记得以前有一回,他四岁多的时候非要给鸡拔毛,结果反倒被鸡给啄了屁股,可逗了。”   沈若脑补了一下,没忍住笑。   “还有呢?还有呢?”   他脑海中好像浮现出了一个幼年版的顾允,很鲜活很可爱,肉嘟嘟的和鸡搏斗的画面。   柳兰香同沈若是一边儿的,将自己亲儿子卖了个底儿掉,将以前他儿时的那些糗事全说给了沈若听。   “……可惜,后来出了事儿,他一夜之间便懂事了起来,才这么小点儿就帮我做活儿,去了镇上念书还要给人抄书赚钱。诺诺真的很不容易。”柳兰香说到后面,有些动容。   沈若牵住柳兰香的手,捏了捏:“娘,不提这些了。我想爹在天上肯定欣慰着呢。”   柳兰香笑中含泪,点点头。   “有我这么好的儿媳妇儿,就偷着乐吧。”沈若故作不要脸的说道,像个小孩儿似的贴住柳兰香的肩膀。   “哈哈,哪里要偷着乐,我每日都乐呵着。我想他也是。”柳兰香心中熨帖不已,哪里不知道若哥儿这是在故意逗自己开心呢。   “以前啊,我就想着要生个哥儿或者姑娘的,贴心。诺诺毕竟是个汉子心思没多细腻,人却是靠谱的。现在有了你啊,我是真的高兴。”柳兰香有些感叹,以前她对沈若的偏见太重,可后来越接触便越能明白自家诺诺为什么爱上他,她也想过,哪怕没有小云吞,自家诺诺也会对他倾心。   这样的小哥儿太独特了,也太好,叫人想要好好保护,好好珍惜。   沈若嘴角绽开笑,抱着小云吞挥了挥他的小手:“以后小云吞也会好好孝顺你,争取当我们所有人的小棉袄。”   小云吞“啊呜啊呜”地应和。   沈若笑着轻捏他的脸颊,大家都这般喜欢你,可要劳累你以后多暖暖大家咯。   “好啊,我先前还同善桃说起呢,小云吞这孩子就跟来报恩的一样,特别好带,不吵不闹的。要是哭了那必定是要尿或者要喝的,没谁比他省心呢。”柳兰香笑着说道。   沈若瞧自家崽一眼,自豪不已,“嗯,所以是’乖宝‘嘛。”   他喊崽崽高兴时候喊“小云吞”,窝心时候喊“乖宝”,被他萌到了就喊“乖崽”,总之自己喊什么,小云吞都会应,一双大眼睛弯起来笑,治愈极了。   没过一会儿外头有人敲门,柳兰香叫沈若坐这儿自个儿去开门,外头来人是个陌生的,还带着两个人。   没等柳兰香发问,那为首的一个便说道:“你就是若哥儿的婆母了吧,我是刘麻子,专给人建屋子建围墙的,若哥儿家的围墙就是我带着兄弟们给建的。”   柳兰香打量他一下,点了头:“是,你们来找若哥儿有事?先进来再说吧。”   “劳烦婶子了。咱们过来一来是补上新婚贺礼,二是同若哥儿说一下他未来要建的青砖瓦房。”刘麻子笑着递上一个木盒子,叫柳兰香收下。   既然人家都这么说了,柳兰香便接过,沈若在堂屋里听着了动静,便抱着小云吞站在了门边瞧。   “呀,你们来了。”沈若有些惊讶,先前婚宴其实也托人给他家带了请帖的,但是传回消息说他们工程队正赶工呢,一天都拖不得,所以婚宴那日没来。   刘麻子道:“恭喜啊若哥儿,你同顾秀才成亲这么大的喜事可惜我和兄弟们活儿太赶了,要不然肯定过来蹭一杯喜酒。”   沈若也笑:“现在来也不晚,娘,家里米酒还有没有?”   “有,我去拿来。”柳兰香应着,她这儿的米酒还是李善桃酿的,家里都不是爱喝酒的,正好拿来待客。   沈若笑着请人进来,“咱们边喝边聊,那青砖瓦房的图纸我已经画好了,还得请你看看能不能做出来。”   刘麻子带着两个兄弟走进来,哈哈笑着,“若哥儿你还会画图纸,倒是省了我的事儿。”   他们平常建的最多的屋子那都是一间一间隔开的平房,这种最好建,完全都不用怎么设计。但是若哥儿曾经说过是要建两层呢,那要设计的合理对刘麻子来说也是个挑战。   沈若要造自然要造和现在有的那些房子有些不一样的,但又不能太打眼,两层楼正正好。   小云吞被他抱在怀里,大眼睛看着这三个陌生人,白嫩可爱的模样叫这三个粗汉子都心生喜欢。刘麻子从怀里摸了摸,摸出一个红绳子穿好的铜钱来,递给沈若。   “给孩子保平安。”他说。   他边上那两个兄弟也摸出一人各一个铜板,跟刘麻子的那个串在一起。   “多谢。”毕竟是一番好意,也不贵重,沈若就收下了,先放到崽崽襁褓里。   柳兰香端着温好的米酒过来,摆在了桌上,让沈若把孩子给她抱,叫他们能更好谈事。   小云吞便又到了阿奶怀里,柳兰香抱着他颠着,崽崽就开始犯困了。正好在这儿哄睡,有人说话的情况下叫崽崽睡着这是最好的,算是一种训练,要总是在安静的地方睡觉,那以后就会变得听到一点儿声音就格外容易醒来。   刘麻子也不客气,喝一口米酒才道:“天儿渐渐冷下来叫咱们工程队去建屋子的单子特别多,不过我想着你家的活计,你要的青砖我叫我亲戚头一个弄,这会儿差不多能拉一批过来了,就是只能垫个基,要一口气做完不大可能,青砖产的慢。”   沈若点头,青砖都是要人力敲出来的,十分费劲,若是饶是在人力十分多且廉价的古代,那青砖的价格也不便宜。   “没事的,就是怕你们不得闲,我家的屋子我也没想着一口气就落地,慢慢往上造也不错。”沈若道。   现在银钱也不大够,自然是有多余的银钱了造一点,再有多的了再造一点,直到青砖房落成。毕竟手里的银钱不可能全部搭在造房子上面,“珍宝居”还要运转,他还要筹备开“念宝”的。   刘麻子笑道:“下月咱们有空,到时候来建。那青砖这个月月底我就叫我亲戚给你拉过来,成不?”   “自然可以。”沈若先前已经付过定金,先运来一批倒是还不用结尾款,下月要给他们来做活儿的出工钱,也还好。能周转的过来。   几人又谈了谈那青砖瓦房具体建造的位置和朝向,以及一些小细节。这些沈若的设计图上自然没有显示,要是换了别人刘麻子还不会这么细致,但是沈若不同。   不仅仅是因为建造青砖瓦房是个大生意,也是因为当初建造围墙的时候沈若待他们十分好,他们都感念着,所以就想着一定要给沈若家的新屋子好好建。而且沈若现在可是名人,搭上关系未来没准有一日还要请人家帮忙,他们自然是越发尽心尽力。   柳兰香在一边听着,心中觉着若哥儿真出息,这才几个月便已经准备要给娘家建新屋子了,还是青砖瓦房。她心中倒是不会痛别的婆母那般酸,毕竟沈若娘家人都很好,现在都还住着那泥瓦房,破旧极了,都不知道能不能撑得过今年冬日,早该建新屋子了。   而且这建屋子的银钱都是若哥儿自己赚的,柳兰香是佩服的不得了。   诺诺曾经给过若哥儿钱,这她也知道,但是都随着嫁妆带回来了,所以建屋子的银钱还真都是若哥儿自己赚的。一点一点往上建才是最好的,想想那村长家和以前沈牛山家的青砖瓦房,那也是建了一两年陆陆续续才完工的。   刘麻子他们找过来自然不仅仅是这两件事,还要拿到沈若画的设计稿,之后再去要建屋子的位置丈量一番,用草木灰来画线,定好位置瞧一瞧。   等到要开工之前还会再来定一遍。   这一回就只是瞧瞧看效果,要是觉着小了或者大了,沈若还好改。   说定之后,沈若便坐着刘麻子的车一同回家去。   崽崽睡着了,柳兰香便带着他午睡,没有往沈家走。   李善桃这会儿正在溪边洗衣裳,听到有婶子提着篮子走过来喊她,说着:“善桃啊,我瞧见你家若哥儿搭着三个汉子的车到你家门口了,那车上还有些家伙什,瞧着是来量土地的?”   李善桃立刻就反应过来,“估摸着是刘麻子他们来了,我们家那泥瓦房破烂烂,打算重新造屋子了。我这就先回去,你在这儿洗吧。”   她洗的差不多,将东西一收,便往家的方向去。   周围的婶子们听了都羡慕不已。那蹲下来的婶子说道:“老早之前善桃就说了要建屋子但是一直没动静,这会儿刘麻子来了,想来很快就能建好吧?”   如果还是泥瓦房,哪怕再大也只要十天不到就能建好。   “我想总不会再建泥瓦房了,赚了钱肯定建青砖房啊!我都想着多攒几年银钱,也要建跟村长家那样的屋子呢。”有婶子笑说道。   “有道理,沈家啊是真的好起来了。”有人叹。   有人憧憬:“我们不也是慢慢好起来了?以后总是能建起新房的。”   ================   李善桃回到家中便直接往后屋去,离得有些远的地方瞧见四个人影,她快步过去。   远远地就瞧见若哥儿也拿着器具正一边量着一边说着什么。   他们还拿了一个簸箕和一根麻绳,沿着扯直线的麻绳边上洒簸箕里面的草木灰,很快便连起来一条线。   沈若瞧见她了,“娘,你瞧瞧咱们的青砖瓦房造这样大如何?”   李善桃先前听沈若说过要建就要建的大,毕竟这屋子建出来未来一个大家庭都要住在里面,每个人都要有自己的屋子。   但她现在沿着草木灰线去看,竟然一眼望不到头。   “这么大?”肉眼看到和心里想的完全不同,叫李善桃吃了一惊。   沈若指着里面画好的方框介绍:“这里是堂屋、那里是主卧、这边是次卧,还有浴房、卫生间……”   李善桃被他拉着看过去,虽然现在还是岩石泥地,但好像听他说着眼前好像拔地而起了一座楼似的。   她突然意识到什么,说道:“卫生间就是茅房?怎么会想要把茅房弄里头?”   茅厕臭烘烘的自然是离自家住的地方越远越好,怎么若哥儿还要把茅厕往屋里放?!   她皱了下眉。   沈若说道:“我有办法叫它不臭,而且在房子里的话方便用啊,以后冬日里那般冷,还要冒着冷风出去方便,容易伤寒。”   李善桃还是觉得不靠谱,但是若哥儿向来是个有主意的,所以她便也不说啥了。   现在还没开始造呢。   沈若现在也不解释太多,在做地基的时候就得把下面的管道给留出来才行,正好认识了做黄铜生意的胡家,不是正好能做黄铜的“水管”?   沈若觉着可行,但是还要经过试验才可以弄,设计图他说画就画,等沈丰回来就叫他第二日帮着送去胡家,问问看能不能做。   刘麻子拿到沈若画的图纸之后是啧啧称奇,和现在家家户户的排布都不大一样,也不像镇上院子那样弄,他现在也可算是明白了为什么当初造围墙的时候要围的这么大了!   这屋子就很大,在几乎最边沿建造,没有靠悬崖边是因为那儿盘着巨树的根,等这栋小楼建造好,围墙还会开个门洞通出去,哪里正好有梧桐树树荫,乘凉的好去处。往下瞧就是潺潺的溪水,是个好地方。   沈若早早便想过,等老了便端来躺椅在树荫下乘凉,听风看景,岂不美哉。   以前是想着自己一个人还有小云吞一起,等到那时候小云吞总该是成长为少年了。现在想想,还要再加上一个顾允。   这梧桐树伸出去的树干粗壮有力,他还想过要在另一边做一个秋千。   悬崖边必须加一圈围栏,保证这里的安全性。   到后面李善桃和刘麻子几人都听着沈若侃侃而谈,好像真出现了画面一般。   刘麻子目光灼灼:“我想,等这屋子建完后必然是全储水镇最好的,不仅有好山好水,更有好风景。” 第257章   丈量画线之后便是计算所需要的青砖, 一般都是先往多了买的,之后就是多了可以退,这比少了要补来的更方便些。   有些布局在纸张上画出来和在地面上丈量着画出来的感觉还是很不一样的, 看过之后沈若又修改了几处规划不太合理的地方,顺便再拓宽了一点,叫人在屋中行走的动线能够更加的合理。   大体上就先这样设计,其他细小的点还可以再斟酌,毕竟也还没有开始建造, 得等到下月了,可以慢慢同家里人讨论慢慢设计。   他是打算在每个屋里都堆上炕的, 还打算做壁龛, 能够增加储物的功能。要是先建上一层的话没准还真能在隆冬腊月的时候住上新屋子呢!   刘麻子暂时还不能保证,但是只说之后青砖凿好了都先给他家运来,之后他的工程队也会过来开始建造, 只要材料全乎, 建造的速度不会很慢的。   刘麻子他们又要去别的人家量,弄完之后就走了。   李善桃问沈若:“这就是下月要开始建了?”   “嗯, 先建第一层,之后瞧瞧日子能不能建完要是不能就先建一半,能够遮风挡雨就成。”沈若看向他娘说着。   李善桃:“你今儿跟着刘麻子过来这事儿, 会不会叫兰香不高兴?觉着你太帮衬着娘家了?”   沈若轻轻地“啊”了声, “应该不会, 婆母她人很好,况且建屋子的银钱我也没用顾允给的, 应该不至于不高兴。”   李善桃沉默了会儿说道:“那怎么不见她跟你一起过来?还有小云吞。”   他娘又开始胡思乱想了, 沈若道:“小云吞喝了奶就睡了, 她帮着带呢, 过来颠一趟崽儿得醒了。”   李善桃点了下头。   沈若继续道:“阿娘,你还不了解她呀?”   “那先前你还没嫁过去的时候当然是知道,可你现在到了人家家里,我就总是担心。”她自个儿的婆母就是坏的,对待他们一家都不好,只专宠着小儿子一家。再加上村里几乎每家每户婆媳之间都有些龃龉的,她每日去溪边洗衣裳都能听见谁谁谁家的婆婆和儿媳妇怎么怎么滴。   在成婚之前柳兰香对若哥儿是挺好的,那时候还不是她家的人呢,现在是了,对待他的态度有没有变化这就不知道了。就怕因为若哥儿之后总过来忙活给娘家盖新屋子的事儿,叫柳兰香心里头不舒服,这一点点累积起来以后那就不好了。   沈若拍拍自家阿娘的肩膀,安抚道:“这屋子建好了也有婆母一份,给她留一间屋子,到时候也把她接过来一起住。这些我早想过了,人多住在一起才热闹呢。”   别说什么亲家住在一块儿不合礼数,既然他和顾允成了亲那自然就是密不可分的一家人了,柳兰香自然也是他要孝顺的娘亲,接过来一起住那就是尽孝。   “婆母总说自己一个人孤孤单单的,等以后住过来你们就有的聊了。”沈若笑着说,自家阿娘就是关心则乱,哪儿就那么容易不高兴了呢?哪怕真不高兴,沈若也能将人哄得高高兴兴的。   李善桃皱着的眉头舒展开:“成吧,咱们家若哥儿就是讨人喜欢。”   “那是当然。”沈若臭不要脸的承认了,那故作厚脸皮的高兴模样叫李善桃不住地笑。   虽然自个儿不是什么铜钱银票不能叫所有人都喜欢,但是自己在意的这些人喜欢自己,自己也喜欢她们,这就足够了。   午后沈若就干脆呆在了家里,画屋子的设计稿和珠宝的稿子,总归他肯定能找到事儿做,布艺作坊的事儿不用他太操心,干娘那边会弄,“珍宝居”暂时也不用他操心,阿兄看着。   这会儿他就到阿兄屋里去瞧阿嫂绣东西。   “松鹤延年”的绣品用到的绣线不下双十之数,更是各个颜色都有深浅之分,要做出渐变的效果来,还有高光的位置,那都是有讲究的,深浅的排布也十分重要,用错一种绣线那就是要拆了重来的。   但自家阿嫂细心极了,也十分有耐心,干起活儿来是又细致又快速,只见她捏着针线的手一上一下没一会儿就绣好了指甲盖那么大一片。   沈若避开窗外投射进来的光线凑过去瞧,说真的,自家阿嫂这一手绣工是真不赖。   可惜以前没人想过有这么一手绣工除了去富人家里当个绣娘之外,还能做些什么,但柳杉毕竟是农家媳妇,要去应聘绣娘第一轮就会被筛下,那些富人家的绣娘大多都是他们自家养的,所以这门高超的绣工也就被埋没了。   以前只能用在家里人衣裳裤子破了给补一补,偶尔手痒了就在衣裳内侧绣点自己见过的花花草草。   柳杉本以为自己以后应该会将这绣活儿放下,但没想到峰回路转,若哥儿想出来的营生竟然正好需要她来做,还是她最擅长最热爱的刺绣,这段日子她每日都觉着舒服,嘴角都捋不平了。   “我来给阿嫂劈线。”沈若见她针上线只有巴掌长,便乖觉说着。   “好,就拿那个浅青色。”   这些绣线要用都得劈过才行,用指甲掐住分成好几股,要绣的细致那绣线自然也是越细越好。   “珍宝居”摊上卖的那些布艺商品上头的绣花为什么没有“念宝”的精致,除了制作者的手艺之外,更大一部分的原因便是因为绣线的不同,这里用的是高档精贵些的丝线,有光泽度;而“珍宝居”里面的却是用的染色棉线。   拿沈若的话来说就是,“念宝”的刺绣用的是苏绣当中的丝线,而“珍宝居”的,则是绣十字绣用的那种线,类似于纺织线。   这精致度就一下子拉开了差距。   浅青色要用来绣松柏的叶片,叶片小而密,十分考验功力。   柳杉刺绣的时候十分仔细认真,眼中透着光就正对着布面,一下又一下,绣好了一部分嘴角便会弯起来,看得出来是真的很喜欢绣花。   这样带着情感的刺绣,绣出来的图样也自带灵气,虽说有沈若画稿的加成,但是由情感凝聚而成的绣花图样自然会体现在成品之上。   那锦鲤手帕能成功自然是离不开柳杉的努力的。   柳杉绣,沈若帮着劈线,时不时有了点灵感就往边上的纸页上画几笔。这回他还是用的炭笔,但却是用布包了几层,这样就不至于让手指沾染上变得黢黑。要不然这样劈线,那线就毁了。   屋内氛围一片和谐,李善桃忙活完屋里的事儿,就去厨屋端了两只碗走了进来。   “都坐了那么久了,站起来走走,”李善桃将碗递过去,“煮了几个糖水蛋,还放了红枣,趁热吃了。”   香香甜甜的味道裹挟着鸡蛋和红枣的香气,叫人闻着就食指大动。   温温热热的,最是滋补了。   沈若笑着接过来,“娘,你也吃。”   “锅里还有,你们快吃吧,顺便出来走动走动。”李善桃送完糖水蛋就出去了。   沈若同柳杉对视一眼似有所感,既然要出去走动,他们不约而同地走向了厨屋。   果不其然,那锅里剩下的只有糖水和几颗红枣还有几缕蛋丝,那完整的糖水蛋就卧在他和阿嫂的碗里呢。   “娘,我还想多吃,能不能再煮一点?”沈若舔唇说着。   李善桃自然点头,“那我再敲两个进去,你们俩都吃。”   柳杉过去帮着烧火,那装着糖水蛋的碗捧在手里叫人心里发烫。   灶下火没熄,煮起来很快,待煮好了,沈若自告奋勇来捞,装进了一个碗中,加了糖搅拌。   “娘,你吃。”他端起递过去。   李善桃这才晓得若哥儿哪里是嘴馋,分明是见她没有给自己弄一个,想要她也吃呢。   “你们吃,娘已经吃过了。”   “娘,你就同我们一起吃吧。”柳杉也劝道,家里的鸡蛋先前攒着的都拿来做了鸡蛋糕,这些应当是这两天才攒的,李善桃舍不得吃,但每日清早都会给二狗煮一个白水蛋。   又给她和若哥儿做了糖水蛋,这东西对女人和小哥儿最是滋补了,可她总是先想着他们。   沈若也道:“娘,你也要补补身子,我今日在婆家都吃过蛋了,家里要是蛋不够咱们就去买些回来,全家人都吃。”   鸡蛋可以补充蛋白质,每天吃一个就很营养健康,也是最容易做到的事儿。   现在家里不像以前那么艰难了,合该都吃好一点,身体好才是真的省钱呢,只要健健康康的无病无灾,就不用跟病痛和苦药为伍,自然就省钱了。   李善桃说不过若哥儿和柳杉,她不是个嘴馋的,有好东西就想着给家里人吃,给自己却舍不得。听沈若那一番省钱论,她却觉着很有道理。   要是自己身体好了就不用孩子来照顾她,这样也不至于以后劳累到他们。   “那我就吃一个,另一个你们俩分了。等你阿爹阿兄回来我给他们也煮一个,顾允今儿要过来不?”李善桃心里暖洋洋的,笑着说道。   “好,还不清楚呢。”沈若也不知道顾允会不会过来,今儿他回这边了顾允自然是不知道的。   柳杉却笑着说道:“只要若哥儿在家待着,顾允肯定会过来啊。我瞧若哥儿是离不开顾允呢,午后设计珠宝的时候我见他时不时就要发愣,还要笑,耳朵都红彤彤的,肯定在想顾允。”   “阿嫂……”沈若无奈地喊了一句,像在撒娇。   自家阿嫂什么时候练就的火眼金睛,这都被她发现了,竟然还当着自家娘的面儿说出来,沈若顿时感觉到羞耻。   “咋还羞上了,这挺正常的啊。”李善桃瞧见了也忍不住打趣。   沈若抬起手背揉了揉通红的耳朵,“我在设计珠宝首饰,有些样式的都觉着老旧,所以就想着定一个主题——爱情。为这个主题,我想设计一套头面、珠钗发簪、步摇。”   要设计东西自然不是凭空捏造,还要倾注自己的情绪,像在同笔下的图样说话,所以就时不时要想到自己的爱情,想到顾允。   又想顾允现在在做什么,是不是如他现在这般在想对方?   大宇还是讲究“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也就是他们家从他爹娘那一辈开始就是自由恋爱,要不然他爹要等着沈牛山夫妻给他找媳妇,恐怕得等成老光棍。   自家阿兄也是自己看上了柳杉,才要去求娶的,两人也是看对了眼才喜结连理。   自己同顾允也是。   现在市面上的珠宝首饰都比较普通,倒不是说不好看,是因为没有给它们赋予一种寓意,除了那些本就蕴含寓意的鸟和花之外,其他的便没有什么出彩的了。   所以沈若想要从中脱颖而出,必定要有变通。爱情的主题自古以来便存在,但是很少有人能够具象化的体现在珠宝首饰上,只能具象化在行为之上。   古有给未婚妻送发簪的典故,所以这发簪自然不能随便乱送。   至于送的发簪如何,这就是沈若可以发挥的地方了。   他想要设计出能让人一瞧就知道是最适合送给良人爱侣的首饰,自己的状态也最能体现在设计上,这些灵感他一定要牢牢抓住。   很多设计灵或不灵就在这微妙的状态与灵感之间。   柳杉听着他说的话,不住点头,要是自己瞧见若哥儿设计的珠宝首饰,哪怕买不起也要驻足观看的。   李善桃只觉着若哥儿厉害,笑着说道:“你啊小时候就爱乱涂乱画的,还记着你六岁大的时候,冬日里雪下的特别大一夜就把屋前头给铺满了,我那时候在忙着扫雪没顾得上你,结果你在雪地里画了个大房子呢。”   沈若听他娘这么说,顿时脑海中有了印象,弯着唇接口道:“娘竟然能瞧出来是个大房子?”   “我还记着呢,顶上一个三角,底下一个方形,方形里头有窗有门,屋顶上还有个烟囱,飘着圆圆的云,大屋子边上还有树,三根枝杈,一圈围住,你说这是梧桐树。”李善桃感慨道:“结果咱们家要建新屋子,还真就在那梧桐树边上了呢。”   沈若嘴巴微微张开,那时候他太小了记忆不太深,完全不记得自己画出来的是个什么样,但是听李善桃所说眼前渐渐地就有了画面。   幼儿园大班的矮桌是绿色的,大家围着一圈坐着。   小沈若正握着蜡笔在面前的白纸上画着画,老师说要画自己的家。   方形的屋子,三角形的房顶,矩形的烟囱,还在冒着烟……只画一个屋子太单调了,小沈若抓起一支绿色的蜡笔开始画大树,那棵树甚至比屋子还要大。   “娘……”沈若的喉咙突然就有些干涩,他小时候在幼儿园画的画,竟然他娘看到过吗?!   心绪突然浮动的极大,他眼睛发红不敢抬头看。   李善桃不明所以,问道:“怎么了?”   沈若尽量让自己的声音显得平静,“那……我有没有在大树边上画小人?”   哪怕再努力控制,也还是泄露了一丝颤抖,他睁着眼睛心中的情绪汹涌澎湃。   “嗐,那倒没有。你这家伙大雪天的在外头用手碰雪,差点儿没冻成萝卜手,画到一半就被我赶回屋里去了。结果就那天夜里发起高烧来,可叫我和大山忙活坏了,再也不敢叫你雪天跑出来玩雪!”李善桃回想起那日都还是心有余悸,那雪下的可厚,她也没注意就叫若哥儿在外头吹了许久冷风,还在雪上画画,肯定冻坏了。   也许他没有被李善桃赶回屋里去的话,雪地上还会出现两个火柴人。   一个矮一点的是他,而另一个是他的外婆。   沈若再也绷不住,眼泪蜿蜒而下。先是呜呜的哭,之后憋不住便一把抱住了李善桃。   “怎么了?怎么哭了?”李善桃听他哭声压抑难受,几乎是喘不上气的那种哭,好像心里有极大的委屈难过要发泄出来一样,“若哥儿,你怎么了?想到小时候我不叫你玩雪委屈了?”   她完全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但是听着若哥儿的哭声自己眼睛也不住地发红。   柳杉也担忧地站起身轻轻抚摸着他的脊背。   沈若怎么也没想到,自己穿来这里本以为是占了原主的便宜,得到了爹娘,兄嫂,甚至这个农家哥儿的身份。他努力将自己融入这个家,告诉自己李善桃和沈大山就是自己的爹娘。   但是心底却明白,这是一本书,是另一个地方,他的爹娘早就不在了。   结果现在却告诉他,自己也许就是原主,只是他们就像是散开的魂魄,哪怕是同一个人,但却到了不同的地方,发生了许多不同的事。   自己在幼儿园画过的画,原主小时候在雪地里也画过,潜移默化的,他想要建新屋子便也一定要找到一棵树。   沈若依恋地蹭了蹭李善桃的肩头,这就是自己的娘,好生生的活着。   李善桃和柳杉听不得沈若哭,他的哭声不响却像受伤的小动物般呜咽着,叫人心疼。   她们俩也双双红了眼眶,“若哥儿,别哭了。有什么委屈说出来,谁欺负你了?娘去帮你教训他。”   沈若摇摇头,没人欺负他,他就是一下子意识到了这件事之后,没绷住。   在现世他从未见过自己的爸妈,小时候还遭受过其他小孩子的言语暴力,不是所有的孩子都像小云吞一般天使的,他们不知轻重伤害着“特殊的小孩”。所以沈若从小就练就了大心脏,甚至靠着拳头混成了孩子王。   可他的内心极度渴求父母的爱,因为得不到所以才更想要。   现在却明摆着告诉他,李善桃和沈大山真的是他的父母,他们在这个世界活得好好的,叫沈若如何能不激动。   他缓过劲儿,吸了吸鼻子,问道:“娘……你同我说说你娘吧,好像从来没听你说起过。”   他有些紧张地小声问,既然娘不提那外婆肯定已经不在了,可是外婆存在痕迹若是在,沈若一定要找到,那是他现世唯一的依靠,是他最亲近的人。   李善桃揽着沈若坐下,深吸了口气:“我娘啊……我娘是个很聪明的女人,只不过呢,神神叨叨的。就是她教我如何当好一个产婆,这手艺啊穿女不传男呢。不过她只有我这么一个闺女儿。”   “她不仅仅会给人接生,要是孩子脑热不散哭号不止,她还会给人看。那时候在村子里啊,还有人喊她’仙姑‘。但你姥姥啊却没将这个手艺教给我,说是会折寿呢。”   沈若听的很仔细,眼睛睁大,抿唇问道:“是因为给人看,所以才……”   “那倒不是,是你姥爷先去了,我那时候也嫁了你爹,她没有什么可牵挂的,就随着你姥爷走了。”李善桃说的轻松,但心中也很痛,永远都无法忘记自己没有同亲娘临走前再见上一面,回门之后再回去,竟然物是人非。   “后来那边的泥瓦房没人住了就塌了,我也再没有回去过。”回去见到便伤心,所以不回。   沈若抓住李善桃的手,红着眼睛问道:“墓在哪里?”   为什么记忆中从没有过给姥姥姥爷扫墓的画面呢?   李善桃沉默了瞬,说道:“我娘在我小的时候就同我说,等她和爹去了,便一把火烧干净。不要祭拜,要是想念就看天上的星星,山顶的云。”   沈若愣住了,外婆的临终前也这般同自己说过,叫他不要太在意,人生下来这一生就已经排好了,小的时候学走路,大了之后有了新的家庭或是朋友,再之后中年或是大富大贵,或庸庸碌碌,最终所有人都会走向死亡这个既定的结局。   死,不过是一个节点,不是结束。   不要太介怀,也不要纠结以前,如果想她了就看看天上星,山间云,地上草。   “娘,姥姥是不是名叫何仙。”沈若眼睛红着,心里却没有那么难过了,他弯起眼睛看向李善桃。   “是,她姓秦。”李善桃没纠结若哥儿是如何知道的,也许是以前的某一天自己说出口了。   沈若笑着打趣道:“所以娘,你们那时候村里人喊她’仙姑‘是因为她名字里本就带一个’仙‘字啊。”   “哈哈,一开始是这样没错。只是后来找她瞧的人多了,就传成了真的。”李善桃也跟着笑。   外婆教自己要释怀,要每日开开心心的,他自然不能沉湎于过去的悲痛。李善桃失去了她娘,自然也很难过,他不能叫李善桃也跟着自己一起难过,更不要哭泣。   今日是个晴天,夜里必然能瞧见满天星辰;虎头山上云卷云舒;草叶还未完全枯黄,冒着顶上嫩绿的尖儿。   沈若将头靠回李善桃肩头,在心中悄悄地喊她“妈妈”。随后,揉着自己通红的眼睛心中默念,外婆。   是你送我来到这里的吗? 第258章   自然无人回应, 但慢慢地有一股带着草木香气的风卷进屋舍,吹动起他手边的纸页。   很快又消散不见。   沈若扬起眼角笑了,轻轻拍抚着他娘的肩头, “我没事,娘。就是突然想起小时候了,现在长大了不如儿时那般无忧无虑呢。”   李善桃一双眼看着他,感慨万分:“是啊,一转眼你都这么大了, 也嫁了人生了孩子,娘刚生你出来的时候同小云吞大小差不了多少呢。现在瞧瞧, 长成亭亭玉立的哥儿了。”   沈若对这个词有些过敏, 轻咳两声掩饰一番,说道:“娘,以后有空能不能带我去姥姥家瞧一眼?”   “好, 我也好些年没有回去过了。”李善桃一口应下, 手一下一下顺着他的脊背说着:“等来年清明吧。”   沈若用力地点点头,他虽没有在此间瞧见外婆, 但也算圆满了,外婆必然是高兴的吧。当初外婆离世前最放不下的就是自己,现在要是知道自己过得这般幸福, 她肯定也能瞑目了。   他闭眼感受着外面吹来的风。   心中默默道:外婆, 我想你了, 你会不会怪我来到这里竟然没有好好用很多的时间想起你?可我,突然发现, 有些记不起你的相貌了……   明明他曾经画过无数遍外婆的素描画像, 可是现在想要回想起来, 画出来, 却怎么也抓不住摸不着。   他想起外婆曾说,遗忘是最好的良药,能叫人不悲伤、不自责、不自困。   可是,那些重要的东西如何能遗忘呢?他不想忘记!   “娘,你同我说说姥姥的长相好么?我试试看能不能画出来。”沈若一着急立刻抓住了李善桃的手臂,他语气急切道。   李善桃只当他是好奇,从未见过姥姥,所以很想看看她的样子。   “她……”李善桃刚说出一个字,沈若就立刻跳起来。   “等下等下,娘,我去拿纸笔,咱们到外面画。”   柳杉帮着将桌椅抬到外面去,李善桃当做模板坐在不远处。   “娘,你说吧。”沈若控制住自己不自觉抖动的手臂,看向李善桃。   李善桃点头,“她是丹凤眼、柳叶眉,鼻子和嘴同我很像,虽是女子脸庞却有些棱角,耳朵是贴面耳,盘发,插两支木筷作簪。”   李善桃一边回忆一边说,沈若便循着记忆中遗留的那一点碎片,和他娘所说的那些,拼凑出了外婆的模样。可是他潜意识当中觉得不太像,至于是哪里不像,说不上来。   柳杉在一边瞧着,有点诧异地喃喃道:“若哥儿,你画的这人我小时候曾见过。”   “你见过?”沈若和李善桃异口同声道。   “有些像,不确定是不是呢。”柳杉仔仔细细地看,李善桃也凑过来瞧。   沈若画的是素描,以李善桃为模板来画出外婆的长相,瞧着十分传神。   “呀,若哥儿画的挺像了,就是我娘她不会这样看人,她逢人都会带上三分笑意。这眼睛得小一点,嘴角要弯起来。”   李善桃说完,沈若脑海中立刻有了画面,抽一张纸快速勾画起来,他的速度很快,手几乎要挥舞出残影,不想遗忘掉哪怕一点点细节。   很快,纸页上便出现了一个妇人,沈若循着记忆碎片给她加上了岁月的痕迹,那双丹凤眼眼角有褶皱,笑眼弯弯的样子。   对了,这就是外婆!   沈若脑海中外婆的样子渐渐显露出来,他画着画着那发型便画成了外婆爱扎的双麻花辫,静静的垂在肩膀上。   李善桃越看眼睛睁得越大,“若哥儿,你可真是神了,这就是我娘!”   她接过去瞧,眼睛也湿润了,本以为这辈子爹娘死了之后她再也瞧不见了,却没想到若哥儿竟然能画出来!   沈若闭了闭眼,“嗯”了声。   外婆不想叫自己一直记着她故而想到她离世就难过,所以才会抹去自己的记忆吧。但是他没有那么脆弱,那些他珍惜的人和事物,他一定要留下来。   李善桃笑道:“就是这头发不对,不过瞧着挺好看的,娘最爱美,肯定很喜欢。”   沈若也跟着笑:“嗯,娘也跟姥姥一样美。”   “少打趣我了,我还美啊?”她笑中有泪,抬手抹了一把。都这么大年纪了,还说美不美的,真让人害臊。   “美。”沈若和柳杉异口同声说。   李善桃完全被他俩给逗笑了,她年轻时候确实好看想要娶她的人可多,也不免一些乡绅富商的,可她就是看上了沈大山这个踏实能干的人。   “娘,我给你梳一个这样的发型吧?”沈若提议道。   “好啊。”李善桃欣然答应。   家里还有不少先前做剩下的七彩头绳,正好可以用来绑。沈若拿来梳子将她的头发梳顺,分为左右两束,每一束分出三股来,随后开始编麻花辫。   他动作快,没两下就编好了,随后用七彩头绳绑住,还留下一小截发梢。另一边也是一样。   已经成婚的妇人都已经习惯于盘发髻了,这样垂下来的发型也就是在当闺女儿的时期才会弄,不过也最多是垂在身后用绳子一绑,哪有像这样跟编手绳似的编起来啊。   柳杉一边瞧一边道:“真好看,娘这样瞧着又年轻了不少,跟若哥儿在一块儿瞧着不像母子,倒像是姐弟呢。”   李善桃没忍住嗔笑:“还姐弟啊,我都快四十咯!”   沈若才不管,听到阿嫂的话立刻从善如流喊道:“姐姐?”   “你……”李善桃拍他一下,这孩子怎么不正经,“乱喊什么呢。”   沈若哈哈一笑,他故意道:“姐,善桃姐。”   李善桃脸都红透了,她一把年纪了竟然还被自己的孩子叫姐姐,这叫什么事儿!   “别喊了,怪羞耻的。”她无奈极了,不过柳杉立刻进屋拿了铜镜出来,她一瞧,这发型同画像上他娘的一样,看起来确实好看,而且像极了。   沈若也觉得很像,嘴角勾起,蹭到他娘身边去,跟树袋熊一般抱住了她。   依恋着温暖的怀抱,这是他的妈妈啊。   曾经外婆说过自己本可以不用那么孤单,在自己出生之前,爸爸妈妈还有过一个孩子,可惜不小心落了胎,他们休养了几年才又有了自己,孕期的时候爸爸一直顾着妈妈,不让妈妈做活儿,他是在爸爸妈妈的殷殷切切的祈盼下出生的。   在现世,那个被落了胎的哥哥,现在在这里也活的好好的。   真好啊——   柳杉不忍心打扰他们母子俩亲昵,在一边拿起那张画像看。她记忆力很好,在自己小时候见过这个人,却没想到竟然是婆母的娘。   那时候自己的娘亲病重,就快要死了,可是家中赚来的银钱全部买了药也无法救起来,只能吊着一口气。那时候家中压抑极了,她的阿爹每日每日都在外面给人扛东西,而她年纪还小只能做些简单的活计,绣着她娘留下来未绣完的手帕。   那时候就是她来到自己家讨一碗水喝。   小柳杉给她倒了水。   或许是她人太和善,关心的话语叫惶惶不安的小柳杉安定下来,还同她说起了阿娘。   她一直记得,这人抬起手摸着自己的头顶,温暖极了。   她说:“孩子,生死各有命,一样样都是排好了的。你娘要是走了见你伤心必然要久久徘徊不肯进轮回,所以你不要难过,等她要走了,在她耳边说一句’再见‘,让她放心且安心的去。那就是最好了。”   那时候自己的娘已经是出气多进气少了,大夫都说无力回天叫她和爹准备后事。   可在她来过的那一天,自己的娘却精神焕发起来,甚至能强撑着坐起来,同自己吃完年夜里的一盘饺子,她只咽下去一个。   那日她娘同她说了许多许多话,后来爹回来了,他们一家三口便依偎在一处。   爹偷偷跟自己说,他娘这是回光返照了,那时候小柳杉并不懂这是什么意思。   只以为娘要好起来了。   可入了夜,声音渐弱,天明后,他娘已经在睡梦中离世。但她脸上却是带着笑的。   终于不用再遭受病痛的折磨,像是终于解脱了一般。   “阿嫂,阿嫂?”沈若的嗓音响在耳畔,拉回了柳杉的思绪,她回过神来说道。   “若哥儿,咋了?”   沈若道:“见你拿着画像出神,是有什么事吗?”他还记得阿嫂先前瞧见那第一张画时候说的话。   柳杉便将这件事同沈若和李善桃说了。   李善桃叹道:“这便是缘分啊,或许丰哥同你便是我娘牵的线。”她娘可真是帮着给找了个好媳妇,哪里会有那么多的一见钟情呢,或许就是有了因,结了果。   柳杉红了脸,这说的跟自小便被相看上了一样。不过她能瞧上沈丰也是因为她爹,觉着这汉子靠谱,外加她自己瞧着这人也靠谱,而且很喜欢自己的样子,才答应的。   沈若回想起自己的外婆以前除了历史之外最爱做的一件事就是撮合村里的小情侣了,要是她真的冥冥之中牵了线,倒也不是没有可能。   这一番交谈,因着一个人,叫她们的感情越发浓厚。李善桃本也喜欢这个儿媳妇,在知道自己的娘竟然在她小的时候就见过,这叫李善桃越发的怜爱柳杉起来。   沈若想了想,说道:“娘,到时候将这副画像带去镇上装裱起来吧,以后咱们就挂在堂屋的墙上去。”   “好。”李善桃自然答应。   沈若一直记得家里外公的遗像就是一直挂在客厅的墙上的。小时候他还问过外婆,为什么不把爸爸妈妈也挂上,但外婆不回答,只摇摇头,叫他出去玩。   久而久之沈若便也不问了。   接着他又如法炮制问了外公的相貌,他见过那遗像无数遍,自然能够直接画出来。   他的外公是个精瘦的小老头,可惜在他还没出生的时候就去世了,不过沈若从小到大都看着那墙上的遗像,脑海中还有映像。   “像,简直一模一样,就是这头发……”李善桃看着自己爹的那短短的头发,觉得有点奇怪。   沈若画的自然是脑海中的画面,和扎麻花辫的外婆摆在一起很是般配。那副遗像上其实还有一顶帽子,中间有一颗五角星。他没有画上去。   “就这样吧。”沈若笑着说。   李善桃点点头,“咱们若哥儿真厉害。”她夸道。   “娘,我打算以后每年都给咱们一家人画一张全家福。”他说完之后又解释了一番什么是“全家福”,总归他嘴里总是冒出些新词,家里人都当他是自己乱取的。   “这好呀,要是都画的这么像,以后每年都能瞧见以前的样子了哈哈。”李善桃笑着说。若哥儿这门手艺可真不赖,小时候没有阻止他乱画真是太好了。要是知道现在能这么厉害,就该多鼓励才好。   沈若点点头,在这里没有照相机,只能用自己的画笔将影像留下来,珍藏。等以后年纪大了再拿出来看,那都是满满的回忆。   既然他能做,又为什么不去做呢?   他们就在院子中央坐着说话,沈大山正赶着家里的羊回来,远远地瞧见了喊一声:“善桃!开羊圈咯!”   家里的四只羊经常会被他带出去放,养的可好了。   李善桃站起身刚准备要去后屋开羊圈,结果沈大山先一步走进了院子,远远地就瞧见了她。   他呆愣住了,被四只羊踩了脚都没注意。   沈若和柳杉在一边忍笑,他爹这是看傻了呢!   李善桃这才意识到自己这发型多不合礼数,都这么大年纪了还像小姑娘似的,竟然还叫丈夫给瞧了去!羞死了!   她立马跑了,往厨屋里去。   沈大山还没来得及说话,只能“哎”了一声。   沈若立刻道:“爹,娘这是害臊了。”   “哈哈,这发型你给她搞的?”沈大山走近笑着问道。   “嗯,还画了姥姥和姥爷的画像。”沈若说着。   沈大山是见过的,瞧见桌面上的画,立刻道:“真的像。”   他对着拜了拜,随后立刻往厨屋里去了。   柳杉同沈若对视一眼,立刻过去将院子门给关上,把就要自觉往厨屋到后屋羊圈去的羊咩咩给拉住了,他负责母羊和公羊,柳杉负责抱着两只小羊崽。   不叫它们去打扰爹娘说话。   其实爹娘生他和阿兄的时候也不过才十几岁,现在的年纪在现代最多就是中年,一点儿也不老。   沈若想着想着,突然想到,既然不老……那岂不是他还有可能多出个弟弟妹妹之类的?   随后他瞬间摇了摇头,应该不会应该不会。他都在想什么乱七八糟的啊!   这要是他娘再生一个,自家小云吞不就有了个比他年纪小的舅舅或者小姨了吗?!   柳杉见着沈若脸上表情几度变换,一会儿期待一会儿苦恼的,都看懵了。   “若哥儿,你是不是画累了?快歇歇吧,回来之后就没停过。”柳杉给他倒了杯水,说道。毕竟方才还大哭了一场,这时候眼角还带着点红晕呢。   竽——稀·   “谢谢阿嫂。”沈若伸手接过来一口灌下去,不再继续想这些有的没的了。他还是想想那“爱情”主题的珠宝首饰该如何设计比较出彩吧!   =================   厨屋当中,沈大山直愣愣的看着自家媳妇,瞧着都冒了傻气。   李善桃耳边两侧的麻花辫正俏生生的垂着,她忙前忙后地烧水,闷着头准备煮夜饭了。   沈大山自觉坐在了灶台后头。   两人眼神对视上之后,沈大山开口道:“好看。”   李善桃脸红,她没抬眼看他,只说:“我待会儿就解开。”   “不用,很好看。”沈大山阻止道。   虽说觉着害羞,但是被自己的丈夫夸奖确实叫人心中高兴。   “好看什么啊,我年纪都这么大了还装嫩,都是若哥儿给我搞的,叫柳杉扎这个还算像样呢,我就算了。”李善桃说着就要去解开头绳。   “是真的好看,”沈大山站起身按住她的手,“善桃,你嫁给我有没有后悔过?”   他回想起当初媳妇还不是自己媳妇的时候也是这般好看的,只是嫁给自己之后每日吃穿用度都很差,还要带孩子,做许多家里的活计,后来就成了村里人常说的“黄脸婆”。   他很愧疚,偶尔就会想到,自己真没用。   现在家里日子过好了些,吃好穿暖大家瞧着都比以前困苦的时候好看了些,其实这才该是原本的样子。只是李善桃嫁给自己之后被生活给磋磨没了光亮。   现在沈大山瞧着她,竟然有些手足无措。   “没有,大山你觉得我会后悔?”李善桃顿时瞪他一眼,他们俩可是自由相恋,哪怕是撞破头她也不会后悔的。   “那倒没有,只是以前……”   “别说以前了,咱们家要向以后看。都会越来越好的。”李善桃笑起来。   在沈大山眼中便同那个叫他一见倾心的容颜合在了一处,他们成婚二十多年了,本该对对方都已经习惯成自然,哪怕日日相对也很难会有新鲜感。   但此刻,他好像找回了曾经刚刚爱慕上她的感觉。   自己现在留了胡须,可不能瞧着跟媳妇差距很大的样子,他说“善桃,你等等我。”   随后他就抽了把刀往外去,不知道的还以为他要干什么事儿。   李善桃不明所以,手拨弄着麻花辫,想了想还是没有舍得解开。   她其实打心底里也是有点子臭美的,哪个女人不喜欢好看呢?不过这模样叫家里人瞧见也就得了,可不能顶着这发型出门去,到时候可真就叫村里人都传开了,有点子丢脸啊。   沈大山拎着刀出去就是想要对着铜镜刮一刮自己下巴上的胡茬,支支吾吾地找柳杉借镜子,结果嫌弃小还要拿着,又去找若哥儿,进他屋里对着那面顾允买来的半人高镜子来刮。   沈若在一边瞧着心惊肉跳的,他爹这刮胡须的手艺实在是不大行,力气大到像是要把皮肉都刮下来似的。   柳杉瞧着也是眼皮子直跳,“爹,你慢着点刮,哎哟,慢点!”   沈若有些好笑,这个只知道怎么种地的汉子,竟然也开始注重仪态了。   “嘶。”沈大山果然着急忙慌的干不好活,一下子就在下巴上划了一道。   柳杉立刻跑出去拿伤药,沈若没好气地走过去,“爹,都叫你慢着点儿了。”   他仔细瞧一眼,幸好伤口很浅,只有一个指甲盖那么长,但是血流不止。   立刻拿了帕子给他按住。   沈大山有些挂不住面子,说道:“这、我就是瞧你给你娘弄那发型,像是年轻了许多岁,我不想站她边上像是她爹一样。”   沈若喷笑,“这个好办,我给你也扎一个新发型。爹,你刮胡子太吓人了,剩下的我来吧,以后再要刮,叫我娘给你刮去,免得你又划伤。”   沈大山想说自己以前刮也没受伤,但对上沈若的视线,就说不出来了。   真丢人。   很快沈若帮他刮好了胡子,他爹下巴上的皮肉竟然泛着青,再给他扎了一个马尾,瞧着就像是个干练的中年大叔一样。   “爹,你要昂首挺胸,不能总佝偻着肩膀。”沈若提醒道。   沈大山立刻挺胸抬头,对上镜子里的自己,他总在外头太阳晒着皮肤就是黑黄的,但是整饬了一下瞧着确实比之前年轻点,现在这样站到自家媳妇身边肯定不像父女了,倒是像兄妹。   这么想着就说了出来。   沈若笑着道:“什么兄妹啊,明明就是一对恩爱夫妻嘛。瞧着可有夫妻相了,你们笑起来眼角勾出来的弧度都一样呢!”   “哈哈还真是。”沈大山下巴上的伤口没在流血了,就是瞧着碍眼。   沈若看着他爹和娘改变了发型,就好像回到了现世一样,如果上辈子自己的爸爸妈妈没有发生意外,肯定也是这样的。   沈若眯起眼睛笑,带着沈大山往厨屋去。   “娘,你看看爹。”   沈大山脚步僵硬地往前一步,从沈若身后到了他前头,看向自家媳妇。   这回轮到李善桃发愣了。   沈大山一脑门的汗,随手抹了一把,“善桃……”   李善桃回神,皱紧了眉头,心疼道:“你这下巴上怎么破了,这么不小心。”   “没事,儿媳已经拿了伤药给我抹过了。我皮糙肉厚的,明儿就能好。”沈大山显然很受用媳妇的关心,他乐起来。   沈若悄悄遁走,将厨屋留给了他们。   他们这样的打扮算是圆了自己的心愿,他上辈子从小到大都想着如果能见到自己的爸爸妈妈就好了,哪怕是在梦里也好。   他不贪心,只想要见一回。   一回就好。 第259章   夜里顾允果真跟着沈丰一同到了沈家, 二狗也背着小书包回来了,还有柳兰香也抱着小云吞一起过来,一家人热热闹闹地吃夜饭。   刚来的这四人瞧见沈大山和李善桃的装扮也是大吃了一惊。   李善桃有些许羞涩, “好看?”   柳兰香连连点头:“是真好看,瞧着年轻了不少呢。”   二狗:“阿奶好漂亮!”   李善桃不住的笑,原本她都想要把这个发型给拆了,但却被沈若他们忽悠着,便答应了留到明日再拆开。   沈丰和顾允也给予了肯定, 他们也觉着好看,顺带着看沈大山竟然刮掉了胡须, 瞧着也年轻了不少。   顾允适时拍个马屁, 拉一拉岳父大人的好感度。   大宇朝虽信奉“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可轻易损毁”,但也不是所有地方的“发”都需要恪守这个的, 白面无须的男子随处可见。   小云吞瞧见他俩的打扮, 葡萄似的大眼睛瞪得更大,就盯着他俩瞧。   大家都被崽崽这表现给吸引了视线, 瞧给孩子吃惊的。   李善桃走上前伸出手去想要抱他,“乖乖,好久没抱过你了, 叫阿奶抱抱?”   柳兰香笑了下, 虽说自己才是小云吞的阿奶, 但是在自家诺诺娶了若哥儿之前,李善桃便自称是崽崽的阿奶了。而且小云吞随沈家姓氏, 这一声阿奶倒也不出错。   小云吞睁着大眼睛看她, 有点小迷糊, 迟疑般抓住了柳兰香的衣服。   “来呀, 几天没抱不记得阿奶了?”李善桃循循善诱,放缓了语气。   小云吞又愣愣地看了眼她,这才松开小手仰着身子往她那边倾。   这是要她抱了。   自从若哥儿成亲之后便同小云吞一直住在了顾家,她都好几日没有抱到崽崽了,怪想念的。   沈大山也是,他最开始还不想看到这孩子,但是到了现在也有了深厚的感情,有时候想起若哥儿和小云吞还会忍不住进他屋里看看,里头人虽不在,东西却还是原模原样的摆着。   顾允坐在了沈若身边,心便安定了下来。   那两张画像卷好了放在一边,叫沈丰明日带去镇上装裱一番,柳杉将以前同沈若姥姥有一面之缘的事情讲给了沈丰听,沈丰也有些诧异了。   他也从未见过他娘的娘,这回靠着沈若画的画像能见着了。   “原来娘今日这编发是若哥儿给弄的。”沈丰叹道,自家阿娘长相其实随她爹更多一点,但是在一些地方却又像是父母俩长相的结合,扎了这个发型之后的李善桃,瞧着便同画像上的人像了许多。   沈丰提议说给姥姥、姥爷上香,被李善桃拒绝了。   那些话她以往总是藏在心里,没有同孩子们说过,今日因着若哥儿想知道,所以才会将这些陈年旧事告知。   她娘说过,不需要给她上香的。既然如此,那就遵循她的遗愿。   二狗也是头一回瞧见太姥姥和太姥爷,小小的人儿十分正式地起身,对着画像鞠了一躬,做起了自我介绍。   沈若瞧见了心里头软乎。   夜里周兰一家也过来了一趟,周浪到了别的地界送回来一封家书,是叫别人代写的,他们不识字就想着过来找顾允看一看。   沈海也要顺便找沈若说些关于在隔壁镇上宣传“珍宝居”的事情进展。   沈丰每日都要去他们家里拿布艺作坊做好的货物,那时候正赶上大家过来送做好的商品,也忙着检查质量,哪怕瞧见了顾允跟过来也没空喊他帮个忙,便想着等忙过这一会儿之后再去沈家一趟。   若哥儿今日在娘家,那顾允也肯定在这儿。   果不其然,他们一过来就找着人了。   顾允现在成了沈若的夫婿,自然也得管周兰他们叫干爹干娘。   “顾秀才,这家书还得麻烦你帮我念念,这好些字我都还不认得。浪哥这孩子肯定是找人代写的,要是他自己画一张我大概还能看得懂呢。”周兰一边无奈地说着,脸上却洋溢着期待高兴的笑,将托人带回来的家书递给顾允。   顾允:“干娘要是不介意不如叫二狗给你念一念,也正好看看他在储水学院进学学的如何。”   二狗听到自己的名字立刻站了起来,他有点小激动:“我可以吗?”   有些期待的视线对准了周兰。   顾允一目十行将这一张纸的家书看了一遍,上面的字眼没有一个生僻字,只是太过口语化,一看就知道是周浪说,有人在边上写下来,随后就成了这么一封家书。   周兰自然答应。   二狗拿到了那封书信,清了清嗓子,清亮的童声道:“爹、娘亲启,我今日头一回出远门,很快便到了相蓝县地界,说真的我还是第一次看见外头的景象,储水镇还是太小了……”   沈若在一边听着有些稀奇,他这干阿兄才刚出去怎么就开始往回寄信了,不过这样也好,叫周兰能心里舒服点儿,借着信件能知道他在外头每日过得好不好。   周浪的信写的十分流水账,还有些语句不衔接的地方,想来肯定是想到一段说一段的。   沈海听完后说道:“我兄弟当中有个会写字认字的,应该就是他帮着浪哥写的,再叫人送回来。”   周兰听完后点点头,“浪哥说他在外头一切都好呢,只要有机会,每三日都会托人带信件回来。说真的,我有些担心,他虽说长得挺壮,但到底还没有出过远门……”   沈若安慰道:“别担心了干娘,他想到要托人带家书回来就是想要你放心呢。”   二狗念完了书信,将信纸叠好放到了周兰手里,她记忆力好,二狗念过之后倒是能记得一些内容,结合上面的文字,倒是顺便还能认上几个字。   “二狗真厉害。”周兰摸了摸他的脑袋,诚心诚意的夸道。   二狗一被夸就灿烂,小脸上绽开笑容。但夫子说过“君子需自谦”,他说道:“也就一点点厉害啦。”   沈丰差点儿没把刚喝进嘴里的水喷出来,这孩子,厉害就厉害,还一点点厉害。真有他的。   “对了若哥儿,今儿个我拉货去柳溪镇上,倒是有员外老爷感兴趣,想着要加入’珍宝居‘呢,我叫他当面找你谈,也不知道会不会过来。”沈海并没有得到一句准话,要加盟“珍宝居”自然不是一件想加入就能加入的事儿,还要沈若的同意,也得瞧瞧这人靠不靠谱。   要是没有设置门槛谁都能来加入的话,那好不容易积累的名气和积攒的口碑,特别容易就被别人给败坏了。   所以这人一定要靠谱,并且在其他的地区有一定的后台才行。   很多有意向的人已经被沈海筛选淘汰掉了,只留下这一个员外郎。   “这岑员外年纪是柳溪镇上那些员外当中最年轻的,家中没有类似的铺子,只有一间专做宣纸的作坊。我听他说法倒是有些心动的,就是不知道会不会真如他所说找过来。”沈海原本想着这都没有十拿九稳,明日再去问上一问,但是想了想正好过来了还是提前同若哥儿说一声。   沈若自然知道,像谈生意的这种事情,不到最后签好了契约的那一刻,随便人先前说什么都有可能不作数的。沈若本身也想要将“珍宝居”的生意扩张出去,自然就要找人加盟,这样布艺作坊的活计也能随之扩大了。   既然有人有了这打算,沈若便打算今天夜里就把那契约的条例和如何加盟的规矩都列出来,拟一个草纲,之后还要细细的修改才稳妥。   “好,我知道了干爹。”沈若应了声。   “嗯,这里是今日带去柳溪镇售卖得的银钱,一共一两三贯并二十五文。多出来的跑路费我自个儿刨出来了,也记了账,你瞧瞧。”沈海从怀中掏出账本和一大堆铜板。   “不用瞧,我信得过干爹。”沈若推了推账本,说道。   沈海笑起来,“那还是要瞧一眼的,这样我诚心你也安心。”   那卖东西得的铜钱沈若自然也收下了,他干爹每日跑一趟也能得个一贯多钱也不少,原先他不肯要,但是经过沈若一番劝导之后便收下了。   虽说是干亲,但是在商言商,利益相关的事情自然是要算仔细,分清楚的。哪怕他们现在根本不在意这一贯钱你拿着还是我拿着。   亲兄弟还要明算账呢。   沈海虽说靠着拉高价格赚了不少,但是也帮着沈若的“珍宝居”打响了知名度的,这可是门苦差事,要同各行各业各个层次的商人和员外郎打交道,不仅仅是要将东西卖出去,还要介绍出去,顺便看看人家靠不靠谱,能不能拉拢成为合作方呢。   说到这个了,沈若便随口提了句:“干爹,那沈春同你熟吗?”   先前沈春那厚脸皮的样儿叫沈若印象深刻。   “不太熟,虽说是村里一同出去走商的,但是没有一块儿走。我有我的一波兄弟,都是路上遇着合得来的。他和村里另一个人结伴出去的,我同他倒是说不上几句话。”沈海回答道。   沈若颔首,既然他干爹这么说,那就说明干爹并没有将在自己现在在干的事情告知沈春,但是沈春却能知道,甚至厚着脸皮过来找自己要这个活计做,这事情倒是有些蹊跷起来了。   顾允自然也同沈若想到了一处,便将先前沈春来家里闹的那一回的事情一五一十的告诉了沈海。   沈春被揍但是他并不敢闹出去,外加李善桃又去找了沈欣他娘说了这件事,她自然也不会多话,甚至还替自己的丈夫臊得慌,李善桃想要给她点铜钱去买点伤药,她都不肯收下。   想来这事儿就是沈春自己想的,也没有同他家里人说。   沈海顿时皱紧了眉头,“这还真是头一回听说,自从回了村里之后我都还没有同他打过照面,更加不可能将我自己现在在做的事儿告诉他了。”   这活计他能干是因为有些门路。走商在外的人多多少少都跟去过地方的那些商人有些交情,而且也对其他的地方有几分了解,再说他虽说拉着“珍宝居”的东西去做了买卖,但是更多的其实是为了宣传,每日都要喝下去好几竹筒的水,这样才不至于将嗓子给说哑了。   “是了,我也觉着不可能是干爹告诉的他。”沈若立刻道。这种事情必须得快速同他说清楚,猜疑的种子要是种下了未来只会越来越大,所以要杜绝这种事情发生。   况且赚钱的活计本就是很私人的事情,没有人愿意将自己原本赚钱的活计分给别人一半的,那不就是自己掏钱给别人吗?而且别人还不能给他创造更多的收入,这不是傻么?   他干爹可不是个傻的,不然也不能在外头走商能带回银子来,而不是像那个沈春一样说自己赔了不少。   周兰也是头一回听到这件事,“这沈春脸皮可真厚啊,没想到他会是这样的人,以前瞧见他的时候可不是这样的,在村里人面前都笑笑的,瞧着很和善呢,有时候别人找他帮忙那也是会来的,虽说这些年他也挺少回来,但是每回回来阵仗还都弄得蛮大,可惜他一走,他家里又会变成以前那样……”   “不过说起来,今年他差不多同沈海一起回来,怎么没见他家热闹一回?”   沈若道:“他说他赔了不少钱。”   李善桃在一边听着本来不想插嘴,但想了想还是将之前他们一家将沈欣抛下之后沈欣娘带着两捧白菜过来答谢他们收留沈欣的事儿说了,这事儿周兰知道,也见着那孩子了,可这还是头一回知道他家竟然拿了两捧白菜来答谢!   “这也太寒酸了些,要答谢那再穷至少也得拿两个鸡蛋才算拿得出手吧。”周兰皱紧了眉头。   “我倒是不想要什么鸡蛋,家里有,我就觉着拿这个当谢礼倒是不如不拿,咱们本就打算他家人回来之后就直接送欣哥儿回去的,也省的他们拿谢礼来。”李善桃那时候对沈欣娘有些误解,以为她这是故意的,但是后来从她口中得知家里情况不大好,所以也就没有多想什么。   “之后那沈春上门来想要若哥儿同意他开’珍宝居‘的活计,也是带了两捧白菜来。就这还好意思开那个口呢!”   李善桃生气的点便是如此,以前沈欣娘来的时候,后来知道是家里情况艰难,那她自然不会多说什么,但是这么久过去了,沈欣娘都已经从做折叠小马扎的工人成为制作折叠躺椅的了,工钱已然不少。   家里不至于还没有钱吧?   在这种情况下,那沈春不懂得感恩也就罢了,结果要从若哥儿那儿想要讨一个笨蛋都知道能赚许多的营生,结果还是带来两捧白菜?!   这真是当若哥儿是活菩萨了?   周兰听完之后脸上顿时露出嫌恶的表情:“这沈春可真是臭不要脸。”   沈海更是生气,“他竟然还想当若哥儿的干爹,我呸!什么东西啊他,这小瘪三真是给他自己戴了高帽了,当自己是什么金屎么?”   他出去走商外头的方言学了一堆,这会儿噼里啪啦往外冒,但是那语气叫人一听就知道是骂人的话。   沈若有点想笑,说真的无论到了哪里最好学也最容易学会的,还真就都是各地的骂人话。   在这儿又不用创建什么文明,自然是骂个痛快最重要!   沈若默默记下,随后对二狗耳提面令道:“你不许学。”   二狗没听懂呢,但是小叔说不许学,那他就假装没听到。   周兰狠狠拍了沈海一下,“你这人能不能正经点,当着孩子面说这种话,要是把人教坏了怎么办?”   沈海反驳:“哪儿就那么容易教坏了?”   二狗抬起脸,非常有求知欲地问道:“干爷爷,’小瘪三‘是什么意思?还有’金屎‘是金元宝吗?”   沈海:“……”   “我以后不说了。”沈海抬头望房顶,是他口无遮拦,不该在小孩子面前说这个,瞧瞧二狗这问的,恐怕已经将这两个词给记下了。   可沈海不肯说,他更是好奇,只会记忆更深刻,没准以后还要去问别人。   沈若便拉过二狗来,对他道:“这两个词都是骂人的话,小叔可以告诉你意思,但是呢,你不能学。但是要是有人欺负你,你用这词儿骂他,小叔是支持的。”   二狗点点头,他知道君子是不能出口成脏的,就像叔夫和蓝叔叔一样,他们从来都不说脏话呢!   解决掉二狗的疑惑,沈海也冷静了下来,说道:“沈春媳妇的娘家就在柳溪镇附近的村里吧?我估摸着他要是往那镇上去了,就能知道我这些日子都在柳溪镇做了什么。我在那儿卖东西都是先提前说了,比储水镇上卖的要贵上两文,估计是被他听去了。还有那招合伙人的事儿,柳溪镇上也都差不多传遍了。”   沈若预料到了,这件事说到底还是因为利欲熏心,只是这人实在不会做人,甚至还要用沈欣同自己的关系来作要挟。可把他给恶心的够呛。   要是他如果诚心想要来,沈若说实话也不会不答应,只要是个靠谱的合伙人,他也愿意放低一些门槛。但是这人一看就知道很会装,不是个表里如一的人,甚至自私得很,想要别人对他做出极大的付出,但他自己却一毛不拔。   这样的人却还在村里人面前装的可好,大家都觉得他是个还不错的后生。   “若哥儿,这人我虽然不太了解,但是我的兄弟当中有一个人同他起过冲突,就是那个会写字帮着我家浪哥写信的那个,他以前跟过沈春一起走商的,一般商队都会有个队长,大家的银钱都放在一处,由他来管着来分配,一起赚了那就分,一起赔了自然每个人都要亏些。那沈春便是当的队长,结果刚愎自用,别人说什么他都不听。”   沈若脑海中顿时浮现出一句话,“我不要你觉得,我要我觉得。”这完全像是沈春会说出的话。   沈海见大家都仔细地听他说,便将这件事说的十分仔细:“那时候海带便宜转手一卖就是个好价钱,他却偏要买那时候贵价的珍珠,打算带去别的地方能卖的更贵。一开始队里其他人包括我那兄弟都不同意,但是他偏要说服他们,大家被他念叨烦了,便想着要是能翻倍赚上一笔确实不错,跟着他拼一把吧。结果赔了。”   沈若淡淡道:“那海带虽说价格低廉,但是从沿海购入带去内地贩卖,在如何也是有赚头的。但珍珠,原本价格就不便宜,不懂珍珠的人十分容易被骗,内地做珠宝首饰的珍珠都是好珍珠,那东西价格再贵也有人买的。但前提是,珍珠得品相好才行。”   “就是说啊,这几个大老爷们哪里会挑?还在贵价里头贪便宜买了一大堆,结果那批珍珠根本就没法赚多少,根本就没人愿意买。眼看着就要砸手里了,还是我那兄弟提议说折价卖给胭脂铺好了,那边会收,之后拿去磨了珍珠粉。这才没有赔更多。”沈海说着。   沈若觉得沈春这人大概就不适合做生意,只是想着要赚大钱,但是没脑子,那情商恐怕都用在演戏上了,还很喜欢在外人面前做表面功夫。   沈丰听完之后也是连连摇头,这人要是能走商赚钱,他觉得自己都行,在如何也不至于赔了。   沈春应当是被打怕了,而且已经撕破了脸,自然不会再上门来。就是沈欣那边,沈若还是有些忧心。   他早些时候就知道那家人必然是重男轻哥儿的,可是他毕竟是个外人,不好做些什么,又见沈欣他娘其实对沈欣也还好。就是婚宴之后再没瞧见这孩子了,他爹要是真对欣哥儿说了那番话,也不知道这孩子会不会伤心?   那沈欣的娘究竟有没有在李善桃说过之后帮沈若同沈欣解释,沈若并不知道。但欣哥儿那么聪明,应该会理解的吧?   “时间不早了,我们就先回家去。”周兰和沈海要走了。   柳兰香便也叫沈若和顾允一起回家,李善桃舍不得小云吞,这孩子好些日子没抱了稀罕极了,柳兰香也大方地让小云吞留在了沈家。   沈若有些无奈,他的家长们是真不想叫自己和顾允两人带孩子一起睡啊。他原本还想着等新做的“智慧床”没到之前,自己还能抱着香香软软的小崽崽一起睡呢,结果好几日过去一次都没有。   只有个几乎天天要的顾允在身边,他的小腰是真的快受不住了啊! 第260章   外头漆黑如墨, 月亮都被层层叠叠的云遮蔽,李善桃从屋里追出来,给沈若递了一盏灯笼。   竹条编织而成的灯笼外部糊上了一层纸, 里头一截粗短且中间低两边高的蜡烛,不至于叫风灌进去给吹熄了。   灯笼由内而外的透着光,将周身黑乎乎的地方点亮。   他们仨一同回去,一盏灯笼便够了。   “路上慢着些走。”李善桃拍拍若哥儿的手。   “知道了娘,你快回去吧。”沈若眉眼弯弯。   李善桃点点头, 也笑,就站在院门边看着他们一起离开。   借着灯笼的光线能看清周身一丈以内的景象, 柳兰香走在前头, 沈若和顾允并肩走在她后头,那盏灯笼从沈若手里换到了顾允手中。   等到了家洗漱完该回屋睡觉,沈若俯身将被褥铺的平整无褶皱, 四个边都朝里折了下, 这样睡起来不会叫空气从周围钻进来,暖和些。   当然, 前提是他俩躺着别乱动,不然那被角就白折了。   顾允替沈若解了发,用梳子梳顺, “夫郎, 储水学院的夫子今日来找我, 问我可愿去他们学院之中任教。”   沈若“嗯?”了声,储水学院是顾允的母校, 也是一所难得的可以接纳商人子弟的学舍, 而且其中夫子不少。   用现代的话来说, 这就是师资力量雄厚的私立学校了。   “那你是如何想的?”沈若问。储水学院要邀请顾允去学院任教这件事, 他是一点儿都没有惊讶。   顾允没答,将梳子放回去之后催沈若上床睡觉,等吹灭了油灯,他们一同躺在被窝里,他才道:“我婉拒了。”   沈若扭了扭身子,被他拥住揽在怀里,“我觉得你做得对。”   顾允鼻息吐气轻笑了声。   沈若道:“那储水学院不缺夫子,而且要教那些学生们考童生,那些夫子早绰绰有余了,你是案首秀才,能做的事情更多!”   童生不难考,秀才和举人才难,如果只是要去教那些人考童生,找顾允那就是杀鸡用牛刀。那蓝棹同顾允一批考上秀才,都要同他讨教,在沈若看来,自家诺诺是最厉害的读书人了。   “我想做的事情太远大,但瞧见你,我便觉得终有一日可以达成。”顾允清凌凌的嗓音靠近了,落在耳廓边上。   沈若抬头对上他的双眼,吹熄了灯之后屋里黑漆麻乌,但他一双眼中瞳仁透着光亮,“一定可以的,我会同你一起。”   他们没有明说,但却都知道对方所说的是什么。   一个农家哥儿想要当大商人,而一个普通秀才郎却想要叫全天下人都能学习知识,能有书读。   乍一听有些难以实现,甚至有人会觉得他们不自量力,可那又如何?   只要定下目标为之努力,终有一日可以成功。   ====================   两人相拥着,一夜好眠。醒来后互道一声“早安”,顾允便又要出门往镇上书屋去了。   沈若也有自己的事要做。   经过昨日的交谈,目标更加明确,两人虽身不在一处,但心和劲儿却是往一处使的。   镇上“珍宝居”有阿兄看着沈若倒是不担心,只是近日卖的那些东西当中,除了新出来没多久的新式雨衣还算热销之外,其他的东西售卖的情况看起来不是十分乐观。   其实这也正常,很多东西并不是消耗品,不能叫人一直买。那些发带哪怕绣的再好看,喜欢的图案一样买过一条了,那也就不会再买。   防晒面罩的销量更是始创新低,不过到了夏日应当会升高。   千层底算是消耗品,卖的还成,只是别人家会做的不少,加上价格低所以哪怕卖出去再多,那也赚不了多少。   三种书包倒是卖的还好,不仅仅是镇上的读书人会买去用,还有其他的人发觉这东西比包袱好用那也是会买会去背的。还有镇上的姑娘和小哥儿们瞧见那特意为她们设计的书包款式之后,买的人也不少。   其他的小东西推陈出新已经很难了,最多不过就是将上面的图样换新,画出更好看的叫布艺作坊里头的婶子们来绣。   所以还是需要将重心放在书包和折叠躺椅这类特殊性稍微多一点商品上面,这些东西家里必然是有用得到的地方的,而比起老式的东西来讲,又更增加了一分新意。   守旧派虽然多,但是大家对和旧东西价格差距不大的新东西还是十分乐意消费的。因为大多数新东西因为以前没有出现过所有价格都定的齁贵,只有沈若并没有这么做。   他虽说目的也是赚钱,但是要赚良心钱,实用且性价比高就是“珍宝居”的宗旨。也正是这样才能叫他一个小摊子从一开始便能走进镇上人的视野继而口碑飙升。   他同顾允一起起来,时间还早,柳兰香正在后院喂鸡,沈若便去帮着将温在锅里的早食端出来。   “娘,快来一块儿吃早食。”沈若往后屋走,喊她。   柳兰香端着小碗,里面装着一把谷子,闻言立刻应道:“你们先吃着,我给这些鸡都喂了,还得摸蛋。”   沈若便同顾允先吃了,早食是蒸的白面馒头,里头夹了薄薄一层白糖。因着馒头温度高,正好将那一层白糖给化开了,融进了馒头当中,吃起来是又香又甜。   还配了米粥和小菜,小菜是沈若爱吃的腌黄瓜,自从他先前夸过一嘴桌上连腌萝卜都不出现了,每回放上来的都是这一口。   两人并肩坐在条凳上,亲亲密密地吃着早食。   顾允:“我今日约莫会晚些回来。”   沈若知道这事儿,就婚宴那日蓝员外同顾允说,喊他能不能抽空去蓝府和蓝棹一起学习的事儿,说是这么说,其实就是蓝棹有些不太明白的,可以找顾允问一问,或是两人探讨一番。   既然人家提了这件事,又是蓝帆的父亲,顾允自然不会推脱,昨日回门今日算是比较空闲,便打算上门去一趟。   顾允将这件事一说,沈若心道果然。   沈若道:“知道了,你且去忙你的,但也不要回来的太晚了。”   “嗯。”顾允目光灼灼地看着他。   沈若有点疑惑,突然发觉他的视线往自个儿腰上瞟,沈若瞬间便顿悟了。这人恐怕还惦记着前日自己同他说的那事儿呢!   顾允君子极了,只低声询问道:“身上可还有哪里不舒服的?”   那语气温柔体贴的不得了。   “要是我说不舒服,你就愿意不弄我了?”沈若红着脸反问。   “嗯,我会视情况而定。”顾允轻笑着说。   沈若在桌子底下小心眼地踹他,“快走吧你!我也视情况而定,要是你回来的太晚,我就把门锁上让你睡柴房去。”   夜里行路不太安全,虽说上回的劫匪已经捉住了,但谁知道以后还会不会出现什么别的。   古代不比现代,还有“天眼”,古代可是啥也没有的。   沈若说完之后又接了一句:“要是你们探讨太晚忘了时间,那你就在蓝府借住一晚吧。”   顾允哪能不知道他的心思,必然是担心自己,可他却故意曲解道:“那不成,为了满足夫郎,我必然会早些回来的。”   沈若抬眸瞧他,“你是不是该走了?”   顾允点头,起身抚了抚衣服上的褶皱,“晚上见。”   沈若轻咳了咳,“嗯,你快去吧,待会儿还要叫我阿兄等你。”他赶人道。   顾允自然是要走了,看一眼他,心中充盈着不舍。要是有什么仙术能将夫郎变小随身带着就好了。   可是他的夫郎胸有丘壑,自然不肯被自己困在身边的,况且他也不想将人圈在家里。   他最爱沈若神采飞扬的模样,而能叫他露出这般神情的,便是成就一番事业。   而他自己也有了未来的目标,他和夫郎是一起努力的,哪怕要做的事情不同,但殊途同归都是为了更好的将来。   沈若送他到门口,仔仔细细地给他正了正衣冠,像是从丈夫出门上班的小媳妇一样。想到这个,沈若耳尖也泛红。   本不想再叮嘱些什么,很多话都说过好多遍了,但他还是重复说了。   顾允每回都会听的很仔细,点头应下。   “好了,你走吧。”沈若不太喜欢那种腻腻歪歪的感觉,在上辈子总觉得室友谈恋爱和女朋友煲电话粥的时候那都是在浪费时间,毕竟哪里有那么多话要讲呢?有这时间他都可以画一张头像稿了。   可现在到了自己身上,沈若才发现,能煲电话粥是真幸福。   他和顾允不在一处的时候,想到什么事儿想要同对方分享都很困难,一个在镇上一个在村里。而且有些话,还真就想要同对方说,事无巨细的都想要分享。   沈若上辈子不理解,但现在是明白的不能更明白。   有一个人能够懂得你的分享欲,并且及时给予反馈,这真是太快乐的一件事了。   顾允道一声“走了”,就转过身准备离去。   沈若没忍住“哎”了一声,出声之后发现顾允脸上挂着点笑意,瞬间就意识到这人是故意的——   这人每日同自己分别前都会索要一个吻,可今日他假装忘了,就是等着沈若提呢!   周围无人,顾允上前一步微微低下头在他额上轻吻了下。   沈若脸红着催促道:“快去吧。”   他发现顾允现在是真的越来越会了,一个浅吻就能叫自己脸红心跳。   柳兰香正巧摸完了鸡蛋出来,远远地就瞧见他们俩了,正要喊,但发觉自家诺诺要做的事儿,她就止了声音。   她脸上止不住地笑意,她家这对小夫妻啊感情可真是好。   沈若将自己沉浸在工作中的时候,时间便会过的很快。给蓝帆设计的珠宝款式已经接近了尾声,还有一些细节需要再磨一磨。   从古至今,“爱情”主题的东西其实很多,沈若想要设计一些出彩的,还没有别人设计出来过的东西。   柳兰香坐在边上看,她还是头一回亲眼瞧着沈若画珠宝首饰。   沈若还将岩彩都拿出来依次摆开,画完之后还要上色,这样才能最大程度的展现自己画出来的珠宝样式。用料配色也有讲究,这些都是他自个儿研究的,但是很多宝石他也没有亲眼见过,所以具体如何,也就只能之后叫蓝帆看过之后再选过。   现在涂上去的颜色,也就是看一个效果。   沈若头一个设计的便是两尾鱼交缠的发簪,一长一短,它们的鱼鳍有交叠的地方正好可以相连,通体是红色的,便能用鸡血石。   正好也跟先前大家都很喜欢的锦鲤手帕有些呼应,自从那锦鲤手帕在镇上得到了员外老爷们的欣赏之后,锦鲤元素的东西在镇上都好卖了不少。   珠宝不仅仅是要做好看,还要有寓意,最好能叫人一眼就相中。画出来再好看的设计稿,那也得做出来能够得到镇上的客人的欣赏那才行。   要不然画的再好看,没人愿意买,那就是给蓝帆亏钱了。所以在选择主题和要设计的元素上面自然也要下功夫。   就好比沈若在自己嫁衣上面设计的那“黑颈天鹅”,他自个儿知道这种动物的寓意,可是世人不知道,而且在大宇似乎没有这种动物。所以他哪怕很喜欢,觉得它可以作为“爱情”主题的代表,他也没有画一个这样的珠宝首饰设计来。   因为客人们不知道这东西,要设计自然是能叫人一眼就能看懂的,平铺直叙是最好。就像这两尾鱼。   “若哥儿你这簪子画的可真好看,瞧着像是送给心爱之人的。”柳兰香直白道。   沈若闻言便笑了,“嗯,娘,你再帮我看看这几样,是不是也有同样的感觉?”   “好,我瞧瞧。”柳兰香欣然答应了。   沈若画的步摇是“桃花朵朵坠流苏”,画的头面是“金鸽展翅与伴飞”,还有那玉佩,则是可以一分为二的“锦鸡抱春圆心佩”。   一样一样,瞧着都格外华丽好看。   柳兰香只提了一点意见,“若哥儿,这步摇下头坠着桃花,怎么是不齐的?会不会画成齐平的好看些?”   沈若将那画纸拿起来,顺着风挥动一下。   “桃花本就不是整整齐齐生长的,我觉着错落有致瞧着才有趣。”沈若画的那桃花步摇,上面的设计类似于桃花枝叶,下面坠下来的流苏是细珍珠,最底下也要加一颗雕刻好的桃花,只比小珍珠大上一圈,不会怪异。   但是沈若想象了一下,感觉会很精致好看。   一共有三条流苏坠下,最中间的最长,两边一长一短,不整齐却瞧着更为灵动。   “我知晓现在大多数人都喜欢对称,方方正正的,要是想对称,两边都插上这样的步摇,那也是对称了。”沈若笑着演示了一番。   古人讲究一个对称美学,造屋子也是对称的,各种东西单个不能对称的那就多买一个凑双数。   都是在大件的东西上面要讲究这个,他设计的这步摇比起簪子来说算是大的。   所以他这步摇,还真就是一对儿的。   柳兰香按照他说的想象了一下,确实挺有趣挺好看的,这桃花坠着也很妙,她道:“适合小姑娘呢。”   沈若点头,粉嫩的桃花确实和妙龄少女比较般配,他也是想着在大宇十七八岁的姑娘要是没嫁人都要被说快要成了老姑娘,但其实,这般年纪明明还是妙龄少女。再加上大家结婚都早,这年纪自然还能戴一戴桃花步摇,合适极了。   之后便是将设计稿带去给蓝帆,每日午时阿富都会去储水学院接二狗到“阑珊”去,正好明日就将设计稿交给二狗带着,这样也不会特别显眼,叫别人知道。   如果是沈丰过去就太惹人注目了一点。   将这设计稿交给二狗带着,沈若说实话也挺放心的,他家的小孩儿虽说只有五岁,但还是很靠谱的。   “忙了这么久,歇一歇吧。”柳兰香往他手里塞了个白煮蛋,叫若哥儿吃。   沈若画的差不多,接过来之后眼睛弯起:“娘,我今早上已经同诺诺一起都吃过了,这个是给你留的。”   柳兰香笑道:“我又不用动脑子,你俩吃。等午食我再去炒个黄瓜鸡蛋并一道丝瓜汤,咱们一起吃。”   沈若一边剥鸡蛋,一边道:“好啊,娘做的丝瓜汤鲜甜鲜甜,好喝极了。饭桌上只要有这碗汤,拌在饭里我都能吃上两碗呢。”   总之柳兰香做的菜在沈若嘴里就没有不好吃的,也不知道哪里来的那么多夸奖的话,还句句都夸到点子上。   柳兰香被哄得高兴不已,恨不得每日饭桌上都来一碗丝瓜汤才行。   “娘,咱们一人一半。”沈若将白煮蛋剥好了,掰开递给她一半。要是全部给过去柳兰香肯定不会拿,所以一人一半正正好。   两人分吃了一个鸡蛋,桌上的设计稿也风干了,沈若将纸页折叠起来放进怀中。   同柳兰香正说着话呢,便听到外头有人喊,沈若听声音发觉是沈木的徒弟,估摸着是沈木他们过来了。   柳兰香就要去开门,沈若道:“娘你坐着,我去看看。”   沈木他们今日过来是沈若很久以前画的拉链设计被他们给做出来了!   沈若听到这东西竟然能用木头做出来,有些惊讶,立刻将人请进来。   “若哥儿,先前你把这图纸给我的时候我就尝试做了好多遍,但每次都成不了,你那时候说先做’丰粮筒‘是最主要的,之后做’智慧床‘和“景行车”我就再没顾上。”沈木脸上带着喜色,高兴地不得了。   沈若接过来瞧了瞧,拉动着试了试,虽不是特别顺滑,但是能用。拉链两边的齿严丝合缝,合上之后用力拉扯也无法拉开。   “特别好,辛苦你了。”沈若原本以为这拉链应该是无法成功了,毕竟现代用的最多的是塑料制作,用木头做的拉链从没听说过。   没想到自己借着以前看过的那些拉链画出来的设计图竟然经过这么长时间还真能做出来“拉链”。   “不不不,我没说完呢。”沈木对上木质作品的时候整个人便鲜活起来,一点儿也不呆愣了,他摇摇手将身后一个人拉到沈若面前来,介绍道:“若哥儿,这人叫沈青,是我徒弟。他可有天分,这’拉链‘我先前做不出来便搁置在边上了,做起了别的东西,结果他拿去做倒是做出来了,你手上拿着的那个就是他做的!”   沈木自己的徒弟出息感觉比自己赚了钱还要高兴,这会儿给沈若介绍的时候,还颇有些自豪。   沈若看着面前这个跟自己差不多大的汉子,说道:“我仔细瞧了你做好的’拉链‘,同我画的设计图纸上面不太一样,是你改进之后才能做成功的。这很厉害啊。”   沈若真心觉得这人了不得,他能看出来哪里和自己画的不太一样,但想要听这人讲。看看这人是真的碰巧瞎猫撞上死耗子,还是真的有灵气老天爷赏饭吃。   “是改了一点儿,就是将那勾齿的长度加长了一点点,就行了!”   那人激动地红了张脸,崇拜的视线看着沈若:“若哥儿,你那图纸我瞧了之后就觉着这东西要是能做出来一定很好用,正巧师父再忙别的,我也不喜欢跟木工厂里头其他人一样一直做同一样东西,然后我就将你画的那张图纸给讨了来,一直不停的做不停修改。”   “你手上这一个是我今日刚做出来的,发现能用就立马告诉了师父,师父就忙不迭带我过来找你了。”沈青不好意思地揉了揉后脑,他其实做木匠的活计的时间都还没有几个月呢,做出来的东西还有些粗糙,但是已经尽了最大的努力去做了,故而做出来之后连师父都对着自己大夸特夸,没想到若哥儿瞧见了也这般夸他,叫他激动难明。   沈若点点头,有时候确实是实践出真知,竟然只是那勾齿短了一点点。看着手里的“拉链”做工细致,一点儿木刺都没有,显然是精心打磨过的,虽说雕刻的手法还有点粗糙,但是瞧着也确实能感觉到制作者的细心。   沈木忍不住说道:“我后来数了数,这家伙这些日子做废了几十条,用的都是没用了的废木料,我是真佩服他。”   沈青立刻诚惶诚恐地喊了一声:“师父……”   沈若很满意这“拉链”,将它制作出来的人自然要接受表扬和奖励,做这个是沈若下的单子,木工厂里的分成当中自然是要给他结工钱的,除此之外,沈若还给他拿了一贯钱。   “做得很好,之后便要研究一番这东西如何快速量产,我需要很多很多。”沈若打心底里感觉到惊喜,今儿一早正想着要从书包这类商品上面下功夫,今儿沈木和他的徒弟便带着“拉链”过来了。   真是打了瞌睡就有人递枕头。   只要有了“拉链”,那能用上的东西可就太多了,不仅仅能上到书包上,还能上到抱枕上、衣服上、口袋上……   只是木头制作这种小东西着实是有些费劲,但暂时沈若还没想到更好的能够用来制作拉链的东西。   自从沈家村有了木工厂之后,沈若一有了什么设计便都想着能不能用木头来做,给木工厂拉一波生意。   自己虽说是牵头做木工厂的人,甚至还被人喊老板,但是实际上沈若在木工厂下的订单其实最多,完全算得上是木工厂的最大客户了。所以他要做东西第一反应就是先找自家村里的木工厂。   可沈若自己想一想就知道这东西要做起来肯定不快。   果然——   “要看长短,要是长一些要做一整日,做完之后用砂纸磨又要一日。要是短,我赶赶工一日能做出一条来。那拉锁雕刻起来比较麻烦一点,就光光是那两排齿,倒是快一点。”沈青知道惯例,先前自家师父帮若哥儿做出了东西都会拿到奖励,这回自己也拿到了,强忍住要跳起来的激动,回答道。   沈若点点头,这速度说实话在做木质拉链上头已经不算慢了,但一天一条对于“珍宝居”要上新拉链书包来说,就不够看了。   “这’拉链‘的做法,我要你们全权保密。”沈若定定地看着他们,一本正经道。   这东西做出来必然会引起轩然大波,自家的摊子要屹立不倒那自然需要一些别的人如何都无法拥有的东西才行。   就比如先前抽绳书包那么火的时候,储水街上卖盗版书包的人很多,可因为他们并不知道那抽绳该如何上上去,才能让这包合拢上。所以只能模仿出一个形似,但要合拢那还是靠把两根系带绑起来才行。   所以大家知道“珍宝居”才是头一个卖书包的摊子,大家自然就摒弃了那些盗版的不大好用的书包,都过来买“珍宝居”上卖的了。   这“拉链”也是一样,沈若想要先上到书包上,这样好让大家更容易接受一点。   沈木和沈青立刻作保证,绝对不会让其他人知道这“拉链”是如何做的,沈青做的时候都是借用了他师父的办公位置,那里不能叫人随便进,所以没有人瞧见。   这“拉链”一做出来,他就喊师父来看,看完之后就立刻往顾家来了,完全没叫木工厂里其他人瞧见。   沈若自然信任他们,只是要量产却还不能叫其他人来做,这一点就比较困难了,一时间还没有想到更好的办法。   沈木想了想说道:“若哥儿,不如我同徒弟一起做?”   沈若摇摇头,哪怕是他们两个来做,那也太慢了。而且这样做“拉链”不仅速度慢,价格也要随着工作强度增高,要不然做这个又费时又费力,还牵扯住了沈木和沈青这两个木工厂的得力干将,那哪儿能行?!   “这’拉链‘的成本要降低,要是又费时又费力,还赚不到多少钱,那还不如不做。”沈若想自家“珍宝居”上面卖的东西都比较平价,他自己也是致力于能够将价格控制在一个大家都能买到,便利大家的位置上。   要是这“拉链”又要保密又要量产,而且还费劲不说又要再增加成本的话,确实没有太大的必要做。   还不如再想一个新鲜东西来,这是最简单便捷的了。   沈木和沈青虽然不太懂生意上的事情,但也知道要是这东西这么难做,出产的速度又慢,确实不太好拿来做生意。   村里木工厂里头卖的最好的,那都是做的很快又做的很不错的。这样的东西不仅仅做得快,那成本还低呢。这样才有赚头,要是一天就做那么一个,哪怕要的人再多,那也赚不了多少钱啊。一日就只能做上一条,一个月也才三十条呢。   做的太慢太少了。   “没事,暂时先不着急这个。”沈若想了想之后还是打算先放一下,今日也不是没有别的收获,至少知道这拉链确实能够做出来!   “那好吧,若哥儿咱们还有事儿要忙,先走了。”沈木将东西送来便了却一桩心思,顺便还秀了一把自己的优秀徒弟,脸上带着笑。   沈青要是不做拉链还有别的活计可以做,木工厂里面每日都是许多的单子安排下去的,只是有点子遗憾。其实他不在意钱赚多赚少,只是想多做些特别的东西,做出来会极其的有成就感。   他就要被师父拉着走了,但还是鼓起勇气对沈若道:“若哥儿,以后你要是还有什么新东西要做的,要是不嫌弃可以来找我。这一贯钱我不要我也给你做。我喜欢做新东西!”   沈若有些诧异,但想了想便也明白过来,他嘴角弯起说道:“好,不过你也不用擎等着我画的设计稿,我瞧你能帮着做出’拉链‘来,自然是个有智慧的,只要是你自己有了的想法也可以试着做一做,没准你自己就能做出新东西了。”   沈青还从没想过自己来创造新东西,“我怎么会,若哥儿你开玩笑呢。”   沈若摇摇头,笑道:“你可以试试。你有这个能力,而我只是纸上谈兵。想要做别的画出来的新东西,不如你自己也开始设计着,要是做得好,就能同我一样将东西授权给木工厂,挣一份分红。”   沈青愣住了,细细咀嚼之后眼里升起了一丝火热,他虽然不在意赚多少钱,只喜欢这门手艺,但是做那些一成不变的东西叫他没有了兴致,每日都做一样的太枯燥乏味了。   可要是自己创造新东西呢?   沈若知道他听进去了,便同沈木对视一眼,“好了,既然你们还有事儿要忙,那我就不多留你们。慢走不送。”   沈木带着沈青走了,他看向沈若的那一眼里面蕴含着极大的自豪,自己的徒弟天资如何没有人比自己这个师父更清楚了。   他自己天分就到这,只是凭借着一腔对做木活的热爱才走到如今,可他的徒弟却不一样。他有头脑,不仅只会对着设计稿来做,还会找出问题修改,不爱一成不变的做同一种,这样的人自然可以做出各种各样的东西来。   而自己却做不到这一点。   沈若知道,沈木不怕自己成为被拍在沙滩上的前浪,他是真的热爱木工,看见自己的徒弟青出于蓝而胜于蓝,欣喜万分。   这样的人才是真正的“圣人”啊。   在历史长河中就是有像他们这样的人存在,才能留下那么多的匠心作品,沈若很佩服。   沈若将这拉链拿在手里拉开合上几回,有些出神。   柳兰香原先听他们谈这东西的事儿,她插不上嘴便先去拾掇家里的东西去了,待会儿李善桃要带着小云吞过来。   自家阿娘上一回来这儿还是他们俩一起过来带上礼过来跟顾允道谢的时候,沈若回想起以前颇有些感慨。   在那时候谁能想到自己未来会嫁过来,一直住在这里呢?   李善桃抱着小云吞一路走过来,小崽崽对村里外面的景象十分好奇,一直睁着眼睛看。一路上还遇到了不少村里的孩子,瞧见小云吞了都想逗逗他。   村里在外面玩儿的小小哥儿也多。   他们瞧见小云吞了纷纷跟上来。   “善桃阿奶,若阿叔的崽崽好漂亮呀。”有小孩儿忍不住夸道。   引起周围小朋友的一阵附和。   “啊呜,啊呜!”小云吞能听懂自己的名字,知道人家是在夸他呢,这会儿高兴地不行,小手小脚不住地扑腾,像是要下去瞧一瞧夸他的人是谁。   把李善桃给乐坏了,她同围过来的孩子们说:“你们生的也漂亮,就没有不漂亮的孩子呢。”   把孩子们逗得一阵乐,路上充满了孩子们的欢声笑语。   李善桃很喜欢小孩儿,村里这些孩子里头有不少都是她给接生的,自然有一丝亲近。   以往小小哥儿们都被家里人关在家里不让出来玩儿,村里头跑着的都是小汉子,皮猴儿。   现在小小哥儿和小姑娘们也出来玩儿,瞧着就更热闹了些。而且这些孩子可比小汉子们爱干净多了,一个个瞧着都白生生的,还嘴甜,特别惹人喜欢。   等他们到了村西头顾允家,那些孩子们才离开,直接往虎头山上去玩儿。   李善桃提醒道:“不要往太上头去,就在山脚边玩儿知道没有?”   孩子们点点头应下了。   虽说现在虎头山上大人不少,都是在山上砍树给木工厂提供树木的,但是再往上往深里去的人倒还不是很多。毕竟虎头山其实很大,深处有没有危险谁也说不准。   现在大家都是聚集在一起往山上去砍树,倒是还挺安全的。   就是孩子们想要去玩,还是不要乱跑最好。   沈若听着自家阿娘的声音,立刻给她开了门。   “我们过来了。”李善桃自个儿抱着小云吞过来的,手上还提着一包东西,“这是你阿嫂学着做的牛乳糕,你们尝尝。”   柳兰香听着动静了也过来,“快进来快进来。”   小云吞瞧见熟悉的人,就张嘴说几句大人听不懂的话,权当是打了招呼,瞧见沈若之后就吧唧吧唧嘴,喊:“阿、阿爹爹。”   含含糊糊的口水音,叫人心里都软了。   “哎。”沈若笑着应下,冲自家崽伸出手。   可算是抱着自家崽儿了,沈若可劲儿稀罕他,亲亲他泛着奶香的白嫩小脸:“小云吞在家跟我娘一起睡,乖不乖啊?怎么瞧着我娘眼底都有青影了,是不是你闹腾了?”   小云吞“啊呜啊呜”,李善桃冲刚刚喊她进来的柳兰香点了点头,随后边往里进边同沈若笑道:“他乖得很,就是我夜里不小心碰翻了汤婆子,结果里头的小鸡仔啊都跑出来了。我那时候醒来吓一跳,结果掀开被子一看,那些小鸡仔全都钻到小云吞身边去团一起了。”   “小云吞倒是没醒,就是那些小鸡仔啊原本都睡了,结果这一下就全都被吵醒过来,叽叽叽叫个不停。”李善桃直叹气。   小云吞的睡眠都比她和沈大山好,结果就他俩夜里把小鸡仔挨个抓回汤婆子里头,伴着叽叽叽没睡好,只有小云吞睡得很香。   沈若想了想他娘说的那画面,没忍住笑出了声。   那些小鸡仔现在应该长了点毛了不过应该还是丑的,这是将小云吞当成“妈妈”了?不过小孩子在夜里睡觉的时候体温确实挺高,它们围过去其实还挺正常。   就是那画面,太过于搞笑了一点。   柳兰香听了也忍不住笑,小孩儿和小鸡仔们贴在一起想想都觉得好可爱。可惜她没见着。   李善桃摆摆手,可爱是可爱,结果小鸡仔闹得她和沈大山的都没睡好。   沈若偷笑,这可爱是拿睡眠质量换的啊。   “若哥儿手里这是啥?”李善桃瞧见小云吞的小手抓住了一截木头做的东西,甚至跟蛇一样能随着动作扭来扭去的,好奇问道。   “拉链,沈木的徒弟给我做出来的。”沈若给好奇的她们俩解释了为什么要做这东西,以及暂时没想好怎么将这东西量产的事儿。   李善桃:“听着很好用。”   沈若将“拉链”从崽崽手里拿出来,递过去给她们尝试着拉一拉,引起他娘好几声惊呼。   “跟变戏法似的呢。”李善桃感叹。   “要是能量产,肯定很多人想买的。”柳兰香心道可惜。   沈若抱着崽儿在院子里溜达,秋日里篱笆上面爬着的藤还青着,得等到快冬日才会枯死,来年新生。   小崽崽突然就挥舞小手指挥沈若往篱笆那边去,沈若不明所以但还是依着他。   结果过去之后小云吞一手就抓住了那藤蔓上面的叶子。   还不肯放了。   李善桃和柳兰香瞧见了,走过去瞧:“他现在像是对这些花花草草的很是感兴趣。”   李善桃乐道:“这样好,以后刘大夫那儿要教他分辨药草呢,从小亲近花花草草就很好。”   沈若却觉得崽崽现在是瞧见各种鲜艳的颜色,便想要去抓一把,先前他被自己抱着对着铜镜看到了他自己,这家伙就伸出小手拍自己额头上的红痣,还要伸手去抓头顶上那截命辫上的红绳呢!   结果手和大脑没有交流过,他自个儿力气又大,是一边用力抓着辫子一边被疼得哇哇哭。   沈若是又心疼又哭笑不得,顾允也忍不住被他逗笑。这孩子平日里聪明劲儿是在的,但是这件事却推翻了两位奶爸的印象。   自家崽明明有点傻的可爱嘛!   “刚刚我带着他过来的,拔了根草给他玩儿,就可高兴了。我估计他是觉得这叶子同那草像吧。”李善桃想了想说道。   沈若点点头,“他现在估计正要开始认识颜色了呢,那草是绿的,比较显眼。”绿色是红色的对比色,本就是特别能够叫人一眼瞧见的两个颜色。   崽崽一用力,就把藤蔓上最后一片叶子给拽了下来,在阿爹怀里啪叽一按,叶子就落在了沈若的臂弯里头。   沈若笑着打趣:“小云吞将这条藤蔓上最好看的一片叶子送我啦,谢谢乖崽。”   李善桃“噗”地笑出声,那藤蔓也就只剩下这一片叶子了,不说崽崽辣手摧叶也就罢了,还夸呢。   沈若捻起那片叶子,突然脑海中灵光一闪。   绿叶子——草。   草就想到草编。   古桐会草编手艺。   而古桐又是胡家夫人的弟弟!   胡家!   胡家是做黄铜生意的!   他怎么将这个给忘了啊啊啊。   如果用黄铜来做“拉链”,那简直就是如有神助啊!   沈若激动不已,在崽崽脸上亲了一大口,把他圆嘟小脸都给亲变形了。   “崽啊,谢谢你送给阿爹的叶子,阿爹很喜欢!” 第261章 (修锁)   如此这般, “拉链”便能开始量产了。沈若决定第二天就跟着他家的马车一同往镇上去一趟,亲自找胡家去谈。   小云吞可真是他的乖宝宝、小福星呀。   沈若笑容满面地同他对了对额头,亲昵道:“多亏了你, 要不然阿爹还想不到呢。”   饶是沈若也是一样,人的思维总是容易被框住了,钻进牛角尖。现下经过崽崽无意间的一点拨,倒是茅塞顿开。   柳兰香和李善桃忙问怎么了,听沈若说完便也都高兴起来。   沈若高兴不已:“这生意能做了!”   小云吞今儿待遇非常好, 喝上了自家阿爹亲手泡的甜牛乳,一口接着一口。喝着甜滋滋的牛乳, 他小嘴咕哝咕哝地根本停不下来。   “行了行了啊, 若哥儿你可不要再给他喂了,摸摸他肚子,待会儿撑得难受。”李善桃越瞧越觉着搞笑, 小云吞倒是来者不拒, 沈若喂他他就很给面子的喝了,只是崽崽的胃口就那么点大, 喝多了到时候可是会难受的。   沈若伸过手去揉了揉崽崽的小肚子,有点凸出来的样子,便停下了。碗里还剩下一碗底, 秉承着不浪费的原则, 沈若自个儿喝。   结果崽崽原本还被阿爹抱着拍了奶嗝, 眼睛一眯一眯地想要睡过去了,瞧见阿爹端着碗喝光光了里面的奶, 他顿时就睁大了眼睛。   那张小脸上写满了不可置信。   好像再说, 阿爹又偷喝他的奶!   小嘴瘪了瘪像是哭。   把沈若看的是一愣一愣的, 他凑过去捏捏小云吞的脸颊肉, 小声道:“小气鬼。”   小云吞呜哇哇开始哭,眼泪珠子成串的掉。   李善桃立刻哄他,“哎哟,小云吞不哭啊,怎么了怎么了?是不是阿爹偷喝你的奶了?阿奶帮你打他。”李善桃故意抬手去拍沈若,假装揍他。   沈若无奈极了,这哄孩子的方式同他外婆以前是一模一样。   沈若嘤嘤假哭两声,躲了躲,再看一眼小云吞。   崽崽看见阿奶打阿爹,不哭了,小手啪啪地拍着阿奶的手臂,“啊啊啊”地喊。   李善桃:“哈哈哈若哥儿你瞧,小云吞还护着你呢!”   沈若挑了下眉,有点子扬眉吐气的意思。自家崽儿虽说是个护食。精,但是瞧见阿爹被“欺负”也是会过来保护他的呢!   “就是这护食的性子也不知道是随了谁。”李善桃笑着摇摇头,若哥儿小时候可不这样,那时候艰苦些用米汤喂大的孩子,胃口就跟猫儿似的,经常喝不下直接将剩下的叫丰哥包圆,结果生养了个小小哥儿之后倒是将丰哥养的更好了。   家里二狗也是个爱分享的性子,从不护食的。   “定是随了诺诺了。”柳兰香接口道,看着小云吞的视线充满了柔情。   沈若抱着小云吞看过去。   柳兰香道:“诺诺小时候啊,早早地就知道区分自己的和别人的,就好比我同他一人一个馒头,要是我的吃完了还想去拿他的分一半吃,他就要哭的。但要是分的时候就是给他一半,我拿一个半,他就不会哭呢。他小的时候我夫君没少借着他这性子逗他,现在大了啊,应该是更加在意咯。”   柳兰香说完就忍不住笑,她家诺诺这样的性子自然讨心上人喜欢,满心满眼都是若哥儿,把他归为自己人之后,同别人便区分的很开。总之,没少吃醋吧?   听她说前半句的时候,沈若瞧着小云吞脑海中浮现出的却是小时候的顾允,可爱极了;待听到后半句,他哪儿能不知道柳兰香的潜台词呢?   顿时咳嗽几声,难怪顾允就像个行走的醋坛子,原来是小时候的性格造就了他现在这样。   不过呢,他吃起醋来沈若有些难以招架,但说实话心里还是美的。   就像柳兰香说的,因为把自己归为自己人,因为在意,所以才会吃醋,才会像护食一般护着。   李善桃听她说起亡夫,生怕引出她的伤心,立刻转移话题道:“天气冷下来,都要入冬了,你家里顾允要去镇上的,冬日里要用的柴火可还够?”   柳兰香道:“还有半屋子呢,都是以前攒下来的。”   顾允以前有空闲的时候自然也出门去砍柴,根本不像其他读书人那般大门不出二门不迈,十指不沾阳春水。   沈若就从他在自家跟着沈大山一起劈柴的样子就能瞧出来也是个干惯了的,他们牵手的时候能摸到他手心里的茧子。只是近来同沈若一起忙活着,又发生了那么多的事儿,那柴房原本就该是用完一部分柴火之后就立刻添进去新的,现在还有半屋子说实话要过一个冬天并不太够。   在村里都是如此的,要提早准备好过冬的吃的用的,平日里就得勤快的多准备起来,这样等到入冬天寒地冻的时候就不用多往外跑,能够舒舒服服地窝在家里猫冬。况且冬日里再去砍柴那柴火都是湿的,烧起来烟大,不好用。   所以得趁着天气好的时候多砍一些预备着。   “到时候我叫大山给你家送些过来。”李善桃说着,家里人都勤快,沈丰现在要在镇上忙活,家里的事儿她和沈大山包揽了,那冬小麦不用费劲儿,空闲的时间他们是种菜、养鸡鸭、羊和猪仔、拔猪草、砍柴,拾掇家里。总之就是弄得井井有条的。   家里的柴火是准备的满满登登,沈大山牵着家里的羊咩咩出去放的时候,顺便就会砍柴带回来。   农家人只要是顺手都会多做些事儿,就比如洗个碗那就顺便擦个灶台顺便拾掇厨屋、或是拔猪草顺带着瞧见了野菜也会摘一大堆回来。   柳兰香笑道:“别送了一路挑着过来也怪累的,我这也不是同你们客气,那沈二里每半月都会往我家拉些柴火过来的,家里不太缺。”   沈若还是头一回知道,这沈二里就是先前卖柴火去镇上的人,也就是他的那捆柴砸下来差点儿要砸到沈若结果却被顾允挡了下。   那时候顾允后背被砸肿,肩膀都脱臼了,可是休养了很长的一段时间。   他现在还在木工厂里头做活儿,但听说他卖柴火的生意也没停,是个很拼命赚钱的人呢。   这人倒是不错,先前那医药费就是他赔付了的,没想到他想的很体贴,知道顾允肩膀受了伤不好劈柴,就送柴火过来。这可比送别的什么东西要贴心多了。   也幸好顾允身体恢复的不错,在自家都能抡得动斧头了,早就好全了,可这沈二里却还是会送柴火过来。说明他是个很有责任感的人。   但他哪怕不送,那也无可指摘,可他就是会送来,甚至于做好事不留名。当然看到那捆柴了哪怕不留名字,柳兰香也知道是谁送来的。   “我拒绝过,但他偷偷送来,就放门口,根本就不容我家拒绝。”柳兰香有些无奈,“虽说我一开始确实也怨过他,每回瞧见那捆柴火我都会回想起先前诺诺只能趴着入睡的时候,夜里痛地狠了就开始念书,一日日熬着。可这也不能怪他,他确实不必这样。”   柳兰香看了沈若一眼,有些歉疚,其实那时候她也是怨过沈若的。自家诺诺伤的重,一个是他保护的人,一个是带着“凶器”的人,一有了对比就叫她心里不舒服。   都是她当娘的心疼作祟,瞧着顾允那样她也难受。   但是到了后来的某一日,那时候顾允还没有知道梦里那小哥儿就是沈若的时候,她问过,伤成这样值得吗?   那时候顾允回答:“我是个汉子,身强力壮,自然要保护他人。”   再再后来,柳兰香又问。   顾允答:“值得,我无比庆幸那捆柴砸的是我。”   ……   沈若还是头一回听柳兰香说起这桩事,当初他觉得顾允替自己挡灾是傻,明明讨厌自己却还要救他,这样的人怎么能称一句不傻呢?   可也就是那次,沈若觉得自己对他抱有偏见,从没有用正常的眼光看过他,一直先入为主地觉得这人恐怕不是个好人,是个伪君子。   但后来他摘下了有色眼镜再看他——发现顾允确实可以称之为是一位允执其中的君子。   越了解,便越心动。   一开始沈若还过不了自己心里的那一关,但是顾允很坚持,而且他们的三观十分契合,几乎能称得上是灵魂伴侣,成功叩开了沈若的心房。   甚至连他最大的秘密都是顾允靠猜出来的。   可他就是原主啊。所以那个从小喜欢顾允的沈若也是他,而现在同顾允成了亲的,也是他。   沈若嘴角微微上扬,瞳仁透亮:“或许我们还得感谢那捆柴。”   要不是有那一次,自己也不可能摘下有色眼镜瞧他;要不是有那一次的相处,他或许也发现不来自己的变化;要不是有那一次,他们俩或许就会成为熟悉却陌生的乡亲,像两条曾经交叉却又往不同方向延伸的线。   李善桃和柳兰香听到沈若嘴里蹦出这么一句话,竟异口同声:“啊?”   沈若笑笑不说话,捏着小云吞的小手玩儿。回想起往事,心里是甜滋滋的。   也不知是不是真有言灵这这种东西,今日刚说到柴火和沈二里,他就在午后背着一大捆柴火来到了顾允家门口,将柴火放下敲了敲门就打算走了。   柳兰香开的门,瞧见他人了立刻将人喊住。   “别着急走!进来喝碗水吧。”   沈二里有些不好意思,探头瞧了眼里头若哥儿也在,他实际上有点子心虚,生怕若哥儿还怪他。   结果他就瞧见若哥儿笑眼弯弯地走到门边,也喊他进家坐坐。   沈二里睁大了眼睛,有些不好意思地嘿嘿笑了声。   “那好,我顺便把这柴火搬进去。”沈二里说着,一使劲就将那一大捆柴火扛在了肩头。   “谢了啊。”柳兰香知道拒绝也没用,便干脆收下,待会儿给他泡点糖水再拿些糕饼出来招待。   桌椅板凳先前沈若画设计稿都搬到了院子当中,正好便请人坐到条凳上。   小云吞年纪小爱睡觉,李善桃便带着崽儿去屋里休息了,只有他和柳兰香在院子里待客。   沈若问起木工厂的事儿来,虽说是自己牵头办起来的厂子,但他最多也就是提供一些点子,把握一下方向,但其他的倒是没有多过问了。这回主要也是问一问大家在木工厂里头做活感觉如何,会不会太辛苦之类的。   沈二里笑着道:“不辛苦,以前咱们还没日没夜的做活儿那时候就不觉得辛苦,若哥儿你给我们弄了这个营生大家都想多赚钱。现在比起以前更轻松些,活儿虽然比起以前还多,但是大家做的速度快起来了,而且还每三日能休息一日,轮班,每月的工钱还比先前一整月都在干要多,不能更轻松了。”   这轮休是沈若同顾允一起想的,之后便跟村长提了。   人又不是工具,哪儿能全年无休一直做活儿,哪怕是再想赚钱那也该烦了,就该是劳逸结合的。而且村里好些人家的丈夫都在木工厂里头做活儿,这每日每日都在厂里,夜里回家也不早了,吃饭洗漱就直接睡过去,明日还要早起上班,哪儿还有休闲的时间?   听村长说,大家都忙着赚钱,村里新生儿都少了许多,这样可不行。   所以假期自然是要安排起来的,这样也有利于村里的可持续性发展。   有了假期之后大家也能干些别的事儿,不能只光顾着厂子里的事情,家里的事情也有不少的,正好就能趁着休假做了,或者就干脆好好的休息一日,之后再用更积极的面貌投入到工作当中。   有了这个假期之后卓有成效,大家的工作更加积极了,效率也比以前一直不停的干活要高了不少。最近村里也又人家传出媳妇怀孕的喜讯,村长同族老们别提多高兴了。   而沈二里的柴火生意也能更轻松一些,原本听说是木工厂下了工之后他和他兄长还要往虎头山上去砍柴,也就是因着还没媳妇,所以几乎每日都是最晚从虎头山上下来的人。   今日正好是轮到他休息了,沈若同人聊天的时候都听的十分仔细,还会给出反馈,而且说的话也都很有条理,甚至还能从他身上学到些道理。   沈二里就不由自主地多说了点。   他轻叹口气:“近来做柴火生意的人越来越多,还搅乱价格,好些我与阿兄的老主顾都改换买别人家的柴火了。本就不是贵价的东西,现在砍来那么多整理好捆好累上一天,几十文钱都赚不到。恐怕我们也要放弃这门营生了。”   柳兰香皱了皱眉,“那些卖柴火同你们抢生意的是咱们村的?”   沈二里摇了摇头:“那倒不是,就是有其他村里的人来咱们虎头山上砍柴了,还有些柴火都是从大家砍树之后落下的树枝捡走的,就那样的柴火拉去镇上卖呢。同我家劈砍好的大柴不是同一种。”   树枝是小柴,树木劈砍完一段一段的那些是大柴,大柴比较耐烧也费力,自然价格会贵一点,小柴比较好弄,价格便宜,但是很容易就能弄成一捆。   “我家里还有不少,到时候留下些冬日里用的,其他的都给你家扛过来。”他虽然有些无奈,做不了这门营生,但却也没有什么办法,柴火说实话人人都能砍,这生意得的就是一点辛苦钱。   “你家的柴火劈的很好,均匀耐烧,整整齐齐的。”沈若瞧着那捆柴,说道。   沈二里得了句夸奖,不由地笑了:“这倒是,只要是买了我家的柴火的。没人不夸的。”说完后想起现在的困境,他又没忍住叹气。   柳兰香听他说又要扛柴火过来,摆手拒绝:“你带来不少了,我家里够烧,不用再拿。你还是拿去镇上卖,这样还能得些钱。”   “很难卖出去了,辛辛苦苦砍得也不想跟那些卖小柴的一样折价卖,舍不得。还不如送过来,叫我心里头还高兴些。”沈二里说着。   那些卖柴火的人也不一定是故意扰乱市场的,也就是正好捡小柴火的话不太费劲,拉出去卖自然也不好意思卖的贵,顺带着镇上人肯定要杀一杀价格,这下价格就能压到更低。   沈若看着沈二里带来的柴火,这般均匀,而且都是干干的晒过的那种,不会冒黑烟,不仅仅适合用来烧成炭,也非常适合用来控制精准的火焰大小与温度。   “我倒是有个门路,那边大概率会收你家的柴火。”沈若想了想后,说道。   沈二里眼睛一亮,“真的?可我家的柴火价格最多降两文,要是再降可就真的不想干了。”他家的柴火弄得好,也就是赚辛苦钱的,因着有人扰乱价格所以已经卖便宜了一点,要是再便宜许多,那还不如不弄了。   沈若道:“嗯,不过我不能保证他们一定会收,但是可以去试试看。到时候价格自己自己谈就成。”   “好好好,若哥儿,无论成不成都谢谢你!”沈二里感激的目光对准他。   沈若笑着点点头。主要是沈二里的柴火确实弄得好,让人能瞧出来是认真劈砍的,甚至还捆的也整整齐齐,第一眼瞧着就让人觉得舒服。   要带出去介绍客户买他的柴,那自然也要东西好才行。   沈若道:“明儿跟我家阿兄的车去镇上一趟吧,你记得带上一捆柴火。”   “好。”沈二里感激不已。   明日他正好要去胡家炼。铜厂找胡家夫妇定做“拉链”,正好将沈二里家的柴火举荐一下。   要炼制黄铜自然对火焰温度的把控十分严格,需要用的柴火肯定很多,并且要粗细均匀的,最好是同一种木头的,这是最好的。   其实沈二里加的柴火就很合适。   但是沈若不敢打包票还是因为他们家的柴火供应不一定缺,但要是单子多自然也是要囤积不少的,等到了冬日里气温降低要烧的柴火那就更多了。   所以还是有概率收下沈二里家的柴的。   沈二里知道了沈丰上镇上的时间之后,又坐了坐才离开。   柳兰香问道:“那要是人家不收柴火或是想要压得更便宜,那岂不是白去了?”   “也不会。”沈若有心叫家里人能轻松些,要是沈二里的柴火不能同胡家达成供给契约,打算直接向他买了搁在家里使,就是这个行为在他们看来估计是要被说败家的。   但是这样的大柴之后烧成炭火之后可以放在汤婆子里面,很暖和。还能丢进盆里做一个炭盆,可以暖手暖脚的,这也算是物尽其用。   而且他还打算在青砖瓦房当中修炕的,这样冬日里烧起来就不至于冷,能叫屋里头都暖洋洋的。他还是头一回过古代的冬日,以前的记忆当中那是冷的手指指节都难以打弯的,那么冷但是沈家村的取暖用的还就是个炭盆子。   有些人家还不弄这个,还真就是“取暖基本靠抖”了。   这边地处南方,倒是都还没人家里烧炕的。   沈若以前念大学是在北方,倒是去过有炕的同学家里,大致了解过怎么做。北方的冷是干冷,温度极低,但是裹得够好风不钻进来倒是能保暖,但也有限,全靠炕和暖气续命;而南方的温度比起北方来说没有那么低,但是湿冷湿冷的,哪怕裹得再好都能从缝隙里钻进去,冰冷刺骨说的就是南方了。   沈若必须得提前准备起来,自己冷一点倒是没关系,就是小孩儿可不禁冻。不管怎么样一定要修个炕!   那既然要烧炕,那自然费柴火,所以那沈二里要是不卖镇上,那沈若就干脆把他家里那些要卖的库存全买回家去,也省的自家阿爹总是去砍柴。   闲不下来是一回事,有目的性的要积攒柴火又是另一回事了。   现在有钱了,沈若就想叫家里人舒舒服服的多休息一会儿,享享福。   一下午就这么过去,李善桃没肯留下来吃夜饭,趁着天没黑之前归家去。   饭菜都已经做好了放在锅里温着,沈若去洗了把手帮着一起将饭菜摆上了桌。   这个点儿自家阿兄应该差不多要到家了,只是顾允应该没有跟着一起回来,他今日会晚些回来的。小云吞被自家阿爹抱着,小手就没空过,这里拽拽,那里捏捏。   这小崽子睡醒之后亢奋极了,对这里也算是熟悉,但还是见了什么都好奇。   沈若抱着他亲亲他的小手,崽崽的小手也是奶香奶香的。沈若故意噗噜噗噜地学他,跟泡泡鱼一样嘟嘴,两瓣唇随着呼出的气震动,叫崽崽手心里痒痒,逗得他直笑。   一陶碗咸肉炖黄瓜,一碗丝瓜汤,一盘清炒四季豆和一碗蛋羹。闻起来香气扑鼻,除了那炖黄瓜里头的黄瓜是沈若削的皮之外,其他都是柳兰香做的。   配的主食是白米饭,还有一叠小菜,满满登登的摆了一桌。   自从沈若嫁过来,桌上的餐食就没少过,柳兰香和李善桃一样,对孩子好就疯狂投喂,做好吃的,还想要他多吃。   柳兰香先舀了一勺蛋羹进沈若碗里:“快吃吧,把孩子给我抱着。”   沈若心里暖暖的,但也忍不住想笑:“我抱着他就成,娘你也快吃。”   小云吞闻着香味儿了哈喇子就往下落,馋得很。   柳兰香“嗯”了声,再瞧见他这馋样儿,顿时笑道:“怎么能馋成这样了,才喂过奶,肚子还圆鼓鼓的呢。”   沈若探手一抹,小孩儿的肚皮就跟皮球似的,软绵绵。喝得多了就会鼓起来,但是不影响健康,就是瞧着逗。身上哪儿哪儿都不圆乎,就肚子胖。   “再喝下去不会成了将军肚吧?”沈若想象了一下,狠狠地摇了摇头。   以前倒是没有注意过别人家的孩子这个年纪的时候会不会跟小云吞这样,但是没见过小孩儿沈若却是见过小奶狗,成年男人巴掌大的小奶狗喝饱了之后那肚皮就是圆鼓鼓的凸出来,加上腿短,几乎都垂在地上了,瞧着能可爱死人。   但可爱归可爱,沈若觉着以后可不能让小云吞一口气喝那么多了,哪怕他再馋那也不成。这小肚子现在跟徐屠户家猪宝儿的一样了。   “没事儿,等再长大点就会平下去了。”柳兰香显然很有经验道。   沈若猜测出顾允小时候估计也这样,不仅护食,还控制不住想吃,小肚子鼓鼓的。   脑海中一出现那画面,沈若就忍不住想笑。   入了夜,沈若已经洗漱完躺在了床上,双手搭在脑后望着帐顶出神。烛火火星哔啵闪着,顾允还没有回来。   柳兰香带着小云吞睡,原本要是崽崽在,沈若倒也不会这般思念,好歹还能逗逗孩子。   这人说好了会早点回来的,结果到现在都还没回来,沈若都有些困了。   浅浅的打了个哈欠,但是却睡不着。   明明成婚没几日,但是他们夜夜抱着睡在一处。   沈若从没想过一个习惯的养成竟然这么快速,顾允没回来,他竟然都有些睡不着觉了。   总觉得他不在,被子里都冷了些,没有之前热乎。   顾允赶到家时候天完全黑下来,邀请送他回来的蓝府小厮在家客屋睡一宿,那人却婉拒了。说是习惯了赶夜路,自个儿回去就成。   顾允自然也不强留,谢过他,便快步往院里去。   他还没回来所以院门就没有从里面上锁,进去之后才转身将门闩上。   自己屋里果然还亮着烛火的光,夫郎肯定在等自己回来呢。   结果他刚走两步,就发现里面的烛火摇摇晃晃的熄了。   顾允没忍住低笑了声,快速去洗漱了一番,之后才轻轻推开门进了屋。   他轻手轻脚地摸黑过去到了床边,坐上去。   装睡的人气息完完全全出卖了他,顾允深觉好笑,故意轻轻叹口气。他回来的太晚了,夫郎竟然都睡着了,看来今日是不能做些什么了。   沈若眼睛眯起一条缝,屋里蜡烛熄了只能看见点黑影,这会儿便偷看顾允在做什么。   顾允在脱衣裳,他将外衣除去了,搭在了边上的木架子上,接着又开始脱里衣……   沈若瞪大了眼睛,他脱里衣做什么?   顾允平躺下,忽然就转身朝向了沈若,眼见着自家夫郎立刻将眼睛给闭上了,他一言不发的伸手,盖在沈若头顶,力道轻柔地揉了下。   沈若脸有些红,顾允还没回来的时候他都已经脑补完了先前答应好了的事儿,可是没想到他回来的那么晚。   他嗅觉灵敏极了,闻到顾允身前散发着一股墨香,很好闻。   都这么晚了,该睡觉了。沈若心想。   顾允这时候突然贴过来,将他拉扯进怀里,低头在他眉心亲了一口。   沈若心怦怦跳,但还记得自己在假装熟睡中,熟睡中的人是不能乱动的。   结果就感觉到顾允的手从他脊背,缓缓滑到了腰后,那枚胎记的位置。不知道是不是心理作用,有胎记的位置就是比其他部位还要敏感些,沈若没忍住抖了下身子,眼皮子也直颤。   这人没看到自己睡了吗,竟然……竟然!   沈若脸红着咬了下嘴唇。   结果他不反抗,那手更过分,都要滑到不可描。述的地方去了,沈若立刻伸手过去按住他的大手。   “你干嘛啊。”沈若有些难为情,原本以为装睡就能逃掉了,况且本就是顾允回来太晚的原因。结果他明明“睡”着,顾允竟然还要弄他!   顾允失笑,不说话。   沈若眨了眨眼,睫毛扑闪着划过他胸膛,带了一阵痒意直戳心窝。   “我知道你没睡着。”   顾允说着,指腹落在沈若耳后,轻捏了捏。   暗示意味太重了。   沈若是个信守承诺的人,此刻强忍住羞耻,直接翻身压在了顾允身上。   “你今日回来的好晚……”他忍不住说道。   顾允喉结攒动,“是。”   沈若耳后还残留着他手指的温度,他贴过去,学着顾允对他做的那样,往顾允嘴唇上碰。   顾允一瞬不瞬地看着他,示好地用鼻尖时不时蹭过他的脸颊。   他感觉到夫郎的手一直在点火,他将人一把按住。   呼吸深沉:“……今日是我回来晚了,要不然,我们早些休息?”   这一句瞬间激起了沈若的逆反心理,说好的事儿哪儿能说反悔就反悔?   他摸着顾允腹部的肌肉,笑眯起眼睛问道:“你小时候肚子圆嘟嘟的?”   顾允:“……”   “还会护食,吃好多?”   顾允从肩膀上捉下一只手,递到嘴边吻了一下:“是。”   沈若脸上热乎乎,笑道:“好可爱啊诺诺。”   顾允无奈地捏了捏夫郎的后颈,小时候的事儿他还记得一些,倒是不介意说给夫郎听。   抱住身上人的腰,将他往上抱了抱。   沈若的下巴便靠在了顾允肩窝里,两人只隔着一层里衣。   顾允的手一下一下顺着夫郎的脊背,说起小时候的事儿来,逗得沈若乐不可支。   这哪里还能忍,顾允深吸口气,偏过头循着夫郎的唇便吻上去。   从浅尝辄止,到粗重炙热,彼此的力道与幅度陡然飙升。   “你、先别乱动。”沈若双手撑在他耻。骨上,垂眼道。   顾允伸手过去牵住他一只手:“要我帮你吗?”   “别……我自己来。”沈若红着脸,另一手撑床坐起来,给自己鼓了鼓劲儿。   ……   结束后,沈若眼皮都泛起了红晕,被抱着去洗了一遍澡。   他脸埋进枕头里,不愿再面对。   顾允今日十分克制地配合沈若的动作,只胡闹到了午夜,比起以往来不算过分。   但是自家夫郎显然是有一点儿受挫了,他给他按了按腰,安慰道:“其实已经很好了。”   沈若无奈,他也是男人,他真的觉得有点丢面儿。   虽说小哥儿不注重那个,但他内心还是个男人啊!他他他,该不会真的像顾允以前说的那样,肾水虚吧!   沈若越想越觉得像,现在是腰酸腿酸到处都疼,再加上他在意的那件事,他咬着枕头悲伤极了。   先前同顾允怎么亲热他都没……怎么这回……   沈若有点想哭,他不会是有毛病吧?   顾允完全能理解自家夫郎为什么那么难过,只能轻声安慰,这根本就不是什么问题好么,顺带着还拿自己以前的事儿举例子。   结果本以为自家夫郎还沉湎在难过当中,再一看他双眼正亮晶晶地看着正讲述曾经的自己。   顾允:“……”   沈若真的有被安慰到,现代x教育的缺乏导致他很多事儿都一知半解,唯有的知识还是从小说里面看到的,那些可都是经过艺术加工过的。   现实中同小说里的其实完全不一样!   顾允见他心情好了些,揉揉他的头发:“我们快睡吧。”   沈若窝在他怀里点点头,额角的发便蹭在他皮肤上,激起一阵战栗。   “早上我同你一起去镇上。”   “好。”   “你不问我去镇上因着什么事儿?”沈若奇怪道。   顾允今日白天都不在家按理说不该知道他要去镇上做什么的,又不是自己肚子里的蛔虫,怎么就直接应了。   “不问。”顾允道。   沈若直接张嘴咬他胸膛一口,口齿不清道:“……快问。”   这一口力道不大,叫顾允身体都酥了,他略提嘴角:“好,请问夫郎去镇上是有何事?”   沈若哼哼两声,“没劲儿,不想同你说了。”   顾允同沈若对视片刻,笑着哄道:“可我很想知道。”他不问是因为夫郎要去镇上,他自然打算作陪,只要是去哪儿都跟着,问不问都一样。   但是若哥儿难得愿意同自己耍小性子,顾允心里美。   沈若抿了抿嘴角,还是决定将事情同他说一声,腰上揉按的力度正好,他说着说着声音便越来越小,很快便眼皮坠沉。   半梦半醒间,感觉到熟悉的气息凑过来,一抹湿润落在了眉心。   他心防一松,闭眼落入了黑甜乡。   顾允将人抱在怀里,嘴角上扬,用气声道了句:“晚安。”   ======================   翌日,一同去镇上的人可真不少,幸好马车够大,装上“珍宝居”要售卖的一部分货物之后,还能载的下沈若和顾允、二狗,还有沈二里和一大捆柴火。   沈丰坐在前头赶车,一辆马车满满登登地往镇上去。   白马迹雪拉车无论车里的东西加起来是重还是轻,跑起来都很快,沈丰每回都得用力拉着,要不然马车就太快太颠簸。   今日出来比较忙乱,便没有把崽崽一同带来,沈若都能预想到没瞧见小云吞的许歆文该有多失望了。要是能将从镇上到沈家村的这条路修一修就好了,只要平一些不要太弯弯绕绕,那从村里到镇上的速度就能快上不少。   沈二里坐在车厢当中,那捆柴火放在最里侧,他靠在上头。   这个组合实在是既视感太强了,不过这回柴火没有挤在最上头,倒是不会酿成之前的惨事,只是瞧见顾允了心里难免还是产生一丝愧疚。   沈若昨日已经感慨过了,他们俩的开始恐怕就是这捆柴给砸出来的。想想还真是一点儿都不浪漫,而且还叫顾允受了那么重的伤。   顾允看见沈二里了便对着他点点头,那件事他其实早已经释怀了,相比于记忆病痛倒不如想想自己当初做的好。   保护了未来的夫郎,这事儿无论是何时何地想起来,都叫他觉得高兴。   二狗一边打着小哈欠一边往沈若身上靠,他吸吸小鼻子,说道:“小叔身上好香哦。”   沈若无奈极了,他自己倒是闻不到身上有什么味道,可顾允情到浓时也会说他香。难不成真被小云吞的奶味儿给腌入味了?   顾允伸手把二狗从沈若身上撕下来,扒拉到自己身边,叫他靠着自己打瞌睡。   沈若:“……”   二狗还迷糊着呢,突然就转移了位置,不过靠在哪里瞌睡都是睡,他眼皮子一坠一坠的。但是靠在顾允身边,他突然一个激灵,说道:“小叔身上有顾叔叔的味道,是墨水的香味儿!好好闻。”   “咳咳咳咳咳!”车上人顿时都咳嗽起来,沈若脸红了,说着“有点热”立马掀开帘子躲出去跟自家阿兄一起驾车,顺便散散身上的味道!   顾允看了二狗一眼,心说童言无忌。   随后转移视线看向在车厢中的沈二里。   沈二里看车窗、看柴火、看自己的脚,就是不看他,假装自己是个隐形人,啥也没听见、没看见。   作者有话要说:   -   万贵妃来啦~ 第262章   先送二狗去学堂, 随后沈丰便径直驾车将沈若他们仨送到了胡家那窄门去,放下之后就调转马头,忙不迭地带着“珍宝居”的货物往储水街上去了。   沈若在后头瞧着影子拐过弯儿瞧不见了, 这才感慨道:“我家阿兄从来都是靠谱得很,就是见他这般忙活,会不会太累着他了。”   往后“珍宝居”的生意若都是这般稳定,沈若觉得可以招人来看摊子,自家阿兄锻炼了这么长时间早就成长不少, 也会了些同客户对话做生意的小技巧,现在还继续放他在那摊子上每日做着一样的重复的活计, 显然是有些浪费他的才能了。   沈二里哈哈一笑, 同他们说心里话:“若哥儿啊,说真的你阿兄这活计在村里头大家都羡慕着,那摊主的名头听起来都好听些况且在镇上卖东西那可就是小老板了。我瞧他精神抖擞的样儿, 感觉他肯定不觉得累呢。要是我来做这活计, 我也觉着轻松。”   乡里人都觉着不用风吹日晒,在棚子里头招呼客人, 收钱,这活计便是十分好的了,听起来又体面又省力, 只要不是体力活大家便都觉着不会辛苦。   沈若闻言便笑了一笑, 这样的活计比起许多体力活来说确实轻松, 但就是没有什么技术含量,随便换上谁调。教一二就能上手的活儿, 自家阿兄原本没接触过做这个倒是正好叫他练练手, 顺便也是帮自己的忙。   但现在沈丰显然已经是游刃有余了, 这样的活计做一时还行, 总不能长年累月地就叫自家阿兄做一个小摊的摊主吧。   顾允道:“确实会累,现如今蓝帆已经将小松送给了我们,已然是’珍宝居‘的员工,不如就将他培养起来,接替咱们阿兄做摊主吧。”   “我也正有此意。”沈若同他对视一眼,笑了。   顾允总是能从他最简单的一番话当中体悟到自己深层想要说的事儿,这种感觉大约便叫做“心意相通”。   小松此刻就在储水街上,正帮着沈丰卸货铺货,完全不知道自己很快就要从一个小小的帮衬的员工,转变为储水镇“珍宝居”的代理摊主了。   小松原本是“阑珊”的伙计,也是蓝府中的下人,那身契就是在蓝府当中,但因着先前“珍宝居”爆火忙乱,蓝帆便叫他过来帮衬,同沈若和沈丰都熟悉了,也对“珍宝居”里售卖的商品如数家珍,办事也很靠谱,经他手卖出的商品收回的铜钱也是从没少过。   因为他做的好,很是帮衬不少,再加上他自己也乐意每日过来,蓝帆就干脆将小松的身契直接送给了沈若。   在这个时代卖身做奴的人很多,且价格都不贵,像小松那样的家生下人更是低廉。只需要十两银子便能买下他。   这契约沈若没有直接还给他,但是同他说了,他在自己的摊子上做活是有工钱的,问他想不想要赎回自己的身契。   当时小松就哭了,他说实话非常想要帮衬沈若,怀揣着一颗感恩之心。但一个人只要有那身契自然就不是一个自由的人。   以前因为是奴才他向来觉得自己低人一等,但沈若却像是对待朋友一样的对他,甚至还送了他不少东西,甚至于他能和沈若沈丰坐在一块儿吃饭。   叫他感受到了尊重,感觉自己也是一个能干的有用的人,同所有人都是平等的,没有主仆之分。   沈若也可以直接将身契还给他,自己没有什么损失,也能叫他轻松些。但不是所有人都爱占便宜,自己的身契小松要自己赚钱自己赎。   于是干活便越发的卖力了,沈丰经常夸他能干,他们俩配合的也越来越好,一个同客人介绍,一个递东西收钱,干活效率非常高。   小松深觉自己十分幸运能够遇见蓝帆和沈若这样的东家,叫他找到了人生在世的意义。   窄门叩四下,很快便有人过来开门。那人还是原来的那一个,瞧见沈若的面孔,立刻便将门给打开,请人进去。   “多谢。”   那人闻言脸上的笑容真切了几分,说道:“不谢,沈老板、顾秀才还有这位小哥,你们快请进来。家中主人正在正厅,先前便吩咐过了,只要是瞧见你们来,便能直接带你们过去。”   他走在前头引路,沈若和顾允一起过去。   胡家他先前倒是来过一回,为着那雨衣底下圆圈的事儿,顾允却是头一回来的。先前那一次正好顾允是在储水学院教一部分学子《九九乘法表》准备之后同谭老先生比拼的事儿,便错过了同行。   沈二里背着柴火跟在最后头,这里的宅院瞧着又大又好看,显然是镇上的富贵人家,他先前做柴火生意也没少同这样的人家打过交道,但是一般情况下都只能见到下人采买,走的最偏门。   但这里虽也是从小门进来,却竟然有人引路,那人还一直笑脸迎人,殷切地带着若哥儿他们进去,沈二里便觉着舒服些,卖东西也能硬气点。   甚至他还过来关照了自己两声,问他那柴火要不要放一边叫下人帮忙看着。   沈二里摆摆手说不用,他自个儿背着就成。   三人在正厅外面停住,引路人快步进去告知一声,随后胡家夫妇便快步从内走出来。   “顾秀才!沈老板!你们怎么今日过来了?哈哈哈快进来坐。”胡山海立马迎上,瞧见顾允和沈若过来热切极了,一个是他家的大客户,一个是胡云的半师,在他眼里那就是贵客。   古雨在一边脸上含笑:“我弟弟今早还过来一趟,前脚刚走,要是赶巧碰上了肯定还要同你们说说话。”   沈若笑着回了几句,顾允知道他们是胡云的父母,便点点头。   “这位是?”胡山海这才发现边上还有一个人,身后还背着一捆柴火。   沈若没着急跟着他们往里走,反而往后退了一步,说道:“我今日过来是有正事要同你们商量,在说我的事儿之前,还有这个我想让你们瞧一瞧。”   沈若示意沈二里将柴火放下来,让他们看一眼。   “这位是我同村的乡亲沈二里,家里做了许多年的柴火生意,价格也公道。我想着你们家厂子应当要消耗不少柴火,正巧他家的柴火我觉着不错,就带他来了,要是你们厂子缺柴火倒是能同他定。”沈若也不打哑谜,直接将自己的想法告诉他们。   沈二里这是蹭了沈若的人情,沈若这样说对方很可能看在他的面子上就说要买了。沈若已经帮了自己那么多,他哪里还能自己得利让若哥儿欠人情呢?   沈二里道:“胡老板,胡家夫人,您可以瞧瞧我这柴火,要是不缺也不用买我的。”   他摸了摸后脑勺,在心里默默对着沈若抱歉,这话说的有一点不识好歹了。   一般人要卖东西那都是谄媚极了哄着买主买了,也就他竟然还说出“不缺不用买”的话来。沈若心想,还真没看错人。这人是真的实诚。   胡山海以往根本就不管厂子里那些柴火的事儿,都交给下人去采买的,但是柴火的好坏作为一个炼黄铜厂子的老板如何能瞧不出来呢?这只要是个进过厨房的人都能瞧出来是好柴。   况且沈若都这般说了,他们自然要看上一看,要是真的好,买回来自然能用上,还能同沈若拉近感情,何乐而不为呢?   古雨走上前去抽了一块出来,“劈的很均匀,大小粗细都差不多,这木料经得住烧,倒是很适合。”   胡山海本大致瞧了一眼就觉得不错,现在听他媳妇一说,发觉这柴火还真是很好。这么拾掇过整整齐齐,大小也均匀,比自家厂子里用的那些柴火都要好。   “小兄弟,你带来的柴火我全收了。”胡山海也不讲价,毕竟是沈若带来的人肯定不会坑自己。   沈二里呆愣一瞬。   以前他同兄长往富贵人家卖柴火时候总是被挑三拣四,谁不知道那是在恶意压价呢?   结果这胡家老板竟然直接问都不问就收下了?!   这番信任,叫沈二里感动。   而且那胡家娘子还夸自家的柴好!   蕍·习·郑·骊·   “谢谢、谢谢胡老板!我家的柴火价格同镇上先前卖的那些一样,三十文一捆足足有五十斤。”沈二里笑着说道。   “好,你家里要是还有,我一并收了。”   胡山海点了点头,完全没有异议,家里账本他每日都会过目,那柴火的价格同他定的差不多,甚至看柴火还是这个叫沈二里带来的更好些。   镇上现在卖小柴的多,价格更便宜,但是他家的炉子就得用这样均匀的大柴来烧最佳,现在能用跟先前差不多的钱买到更好的柴火,叫他心情更为舒畅。   沈二里简直要被这个惊喜给砸晕了,又是道谢,随后将感激的目光对准了沈若。   沈若不过就是提了一嘴,冲着他点了下头,示意这一点儿小事不值一提。   “家里还有几十捆柴火,您确定都要么?”沈二里脸上浮现出真诚的笑容,“要是您都要了,我还能再给您便宜些。”   胡山海“诶”了一声,摆摆手道:“都要都要,但你的价格已经十分公道,这柴火劈起来费劲,你弄得这般好,又不加价,已经是我们占便宜了。”   沈二里心潮澎湃。   胡山海又道:“以后只要有柴火,像这捆一样的,便都送我家来。我的厂子每日都要烧柴,只缺不多。”   沈二里简直要热泪盈眶了,这就是得了一个长期的买卖啊!   “好!我一定给您家好好供柴火,保准都跟今日带来的一个样儿!”   胡山海打定了主意之后便挥手叫管事的过来,立刻套车带上银钱去沈二里家拉柴火去。雷厉风行的架势倒是很对沈若的胃口。   沈若自己也是个想到什么就要去做的人,大概也是因为如此才容易结交到脾气秉性相近的人吧。   沈二里便跟着车回沈家村去了,脸上的笑容就没有掉下来过。   沈若同顾允端坐在太师椅上,下人奉上了茶水,沈若喝了一口,便开门见山地进入话题。   “我今日上门是想要同你们厂子定一批新东西,只要能够做出来便需要大量的货,”沈若将茶盏放下,看着他们道:“但这样东西我需要你们替我保守秘密,不能将这做法泄露出去,并且做出来之后只供给我一个人。”   “拉链”这东西虽不起眼,但是许多地方都能用上,自家“珍宝居”总是要有一些不可替代的东西存在,这样才能屹立不倒,所以这“拉链”他要做垄断生意。   只不过价格不会定的很高,也就是成本价再加上一点赚头,全部都缝在成品上头。   胡山海点点头,“敢问沈老板,是什么东西?”   沈若拍拍顾允的手,自己手心里便出现了一条木质的“拉链”,递到他们二人面前让他们瞧。   胡山海算是见过不少奇门巧技的物件儿,但是面前这一样倒是瞧不出来那是啥,齿齿相扣,看起来有些奇怪。   “这是?”   古雨接过来拿在手里把玩,看到上头有个锁头,便随手一扯。   两边扣在一起的齿分开了。   再一拉,又合上。   沈若含笑看着古雨的动作,说道:“这东西名叫’拉链‘,顾名思义便是你们刚才看到的那样,这东西我打算首先安在书包上,之后还有更多的作用。”   “……是好东西啊。”胡山海接过来把玩一阵,心痒不已。这东西哪怕不装到书包上头也很妙,叫人拉过来扯过去有些停不下来。   “我将这东西放在你们厂子能做吗?”沈若问道。   胡山海点头,“可以,这东西也不大费不了多少铜,有了你带来的这样品倒是好办了许多。”   幸好是有一个成品能拿来倒模,要是沈老板拿个设计图过来,这细致地东西,交给自家厂子里的人来做,要做出来恐怕是够呛。   “能做就行。那就签契约吧,我要先定下五百条。”沈若一口气定下五百,先做出一批装上去卖卖看,现在自家干爹在外面跑商做宣传,正好也能将这新东西带出去。   只要叫大家知道了这“拉链”的好处,那就能让人十分容易接受使用了。等到以后东西哪怕是卖不动了,只卖拉链那也是好的。   不愁没有生意。   胡山海显然也是想到了这一层,同沈若交好的好处实在太多,不说他夫君对自家云儿有半师之情谊,就看那做雨衣下面的圆圈,因着雨衣的爆火,他家生意也跟着变好。   这真就是“互惠互利”,现在瞧见了沈若拿来的“拉链”,这东西恐怕会比雨衣更胜一筹!   胡山海心中是又佩服又激动,“好好好,这就拟定契约。我胡家必定保护这’拉链‘模具,找可信任之人来做。”   “沈老板可真厉害,这东西都能被你想出来。妙啊。”他不禁感叹道。   沈若闻言却摇了摇头道:“非也,设计出这东西的人确实是个妙人,但并不是我。我不过是见过这东西,便将设计稿画了出来,同原本的样子还是不太一样的,但是原理却是相同。要是我没见过,那就不一定能画出来,更逞论叫人做出这一条’拉链‘来。”   发明出“拉链”的人叫做威特康·贾德森,是一位杰出的机械工程师。沈若知道这段历史,“拉链”问世之后是用了四年的时间才叫那时候的人们所接受。   沈若其实最开始也有一点担忧这里的人们能不能接受新鲜事物,但是从以前自己推陈出新许多次获得成果的结果来看,这就说明大宇的子民好像都对新鲜事物抱有好奇和愿意尝试的心思。   所以沈若才会毅然决然地决定将“拉链”做出来。   像这样的新鲜东西,大宇朝还没有,而且又能缝到各种口袋、书包乃至于衣服上,哪怕不缝,就跟胡老板一样拉来拉去的玩儿也好,还能解压。   人类总是会对这种能够左右拉扯,发出声响,还能一开一合的东西感到新奇,一下又一下停不下来。   所以必然是不愁卖的。   “原是如此,沈老板的眼界比我们都要开阔啊,这东西我竟然从未见过。”   古雨:“我也未曾见过,难不成是只会说鸟语的外邦人做出来的?”   沈若微笑,她这么说也没错,只是在这个时代估摸着外邦人应该还没建。国呢。   将“拉链”全权交给了胡家制作,沈若算是了却了一桩心事,铸造的速度倒是不慢,就是模具要费些时间,价格也在可以接受的范围内,不至于将手里的流动资金全都用上去。   沈若感叹:“钱可真不禁花啊。”   顾允失笑道:“因为见过大钱,便不禁花。若是只赚小钱,花小钱,那还是很经得住花费的。”   以前村里穷的时候,一年一两银子都没有都能活的好好的,只不过生活质量极差。   现在家家户户条件都好起来点儿,就不会死死攒住银钱。   赚得越多,花的越多,流动起来的钱才是钱,只死死地攥着那就只是石头或者纸页。   况且人生在世,许多东西还是需要尝试一番,哪怕只花一次大钱尝试那么一次,也就不算白来这世间一遭。   沈若笑着点点头,要做的事情还有不少,钱总会越赚越多的,那些花掉的也迟早能够赚回来。   他画的珠宝设计稿已经交给二狗了,等午时他下学便能将东西给蓝帆,现在时间还早,沈若便准备同顾允一起好好地逛个街。   成婚这些日子他们不是在家就是白日里分别,今日难得顾允不去书屋,自己也不着急回村,正好在镇上逛一逛,消费一把过过瘾,顺便把家里快用完的东西都添补添补。   不能白来一趟,总是要顺便把能做的事儿全都做了,该买的买了心里头才舒坦。   于是他们这对新婚夫夫便在镇上转悠起来,连空气里都弥漫着甜蜜和快乐的气息。   在镇上竟遇见了英梅,她怀中抱着襁褓正在巷口摆摊,面前摆放着不少蔬菜和鸡蛋。   她瞧见了沈若立刻便站了起来,“恩人!若哥儿,顾秀才,竟然能在这儿碰见你们。”   沈若连忙摆手:“我算什么恩人。”   那日英梅难产,自己找不到好法子刘大夫也没来,差点儿就自己上手给人开一刀了,结果现在英梅见了自己还叫自己恩人,沈若真的受不住。   顾允瞧见英梅,心中像是突然松懈一点儿。也就是那日瞧见难产的她,那血水盆子是一盆接着一盆往外端出来,他立刻便联想到当初若哥儿也是难产,估计不比她要好。便心疼地无以复加。   以前他也想过儿孙满堂,一个小云吞太孤单,多生几个宝宝围着他们俩喊夫夫爹爹,多美好。   结果经过这事儿之后,他就想只要小云吞一个就好了。   崽崽是若哥儿拼了命才带到这世上的,是他们的心肝宝贝。沈若却是他的若宝儿,他不肯再叫他再承受一遍。   英梅笑着将襁褓中的孩子递过去给他们瞧:“这孩子知道我为他挨了一刀,乖得很。给他取了个小名叫小乖。”   “男孩儿叫小乖?挺可爱的。”沈若哈哈一乐,这孩子已经能睁开眼瞧人了,这会儿听到他说“小乖”,眼睛便看过来。   “你每日都来这镇上摆摊?你夫君呢?”沈若左右看了看,英梅一个女人带着一个幼子在这儿说实话挺不安全的,要是身边没有夫君帮衬的话,她要给人称重找钱都困难。   英梅垂眼笑:“他去给孩子买米糊了,镇上有一家专做米糊的店铺,那里的糊糊磨得又细又软孩子很好入口。若哥儿不如也给自家孩子买些,他肯定爱吃。”   沈若顿时来了兴趣。   自家崽崽就是个小吃货,现在应该能吃一点米糊这样的食物了,便立刻抬头看向顾允。   顾允也点头,“我们去买些给小云吞带回去。”   沈若弯起眼睛笑,“好。”   总归这个时间点街道上也没啥人,遇着了熟悉的人,英梅的话匣子便被打开了。   她笑着说道:“幸亏那日若哥儿你同你阿娘在,后来刘大夫也及时赶到,也是多亏了你家的牛车,我都不知道该如何谢你们才好。”   “不用谢,那日实在是凶险,况且你那婆母……”沈若一想起那老太婆就忍不住皱眉。   英梅点头,她当时也是被婆母刺激的差点儿都有了死志,但孩子还没出生,她还不能死。   但经过那一回她的心就对自己的婆母冷硬下去,以至于孩子生出来之后她强忍着疼痛,问丈夫,是选自己和孩子还是选父母。   英梅道:“那日我便这般问我夫君,夫君待我好,同他父母闹过之后便分了家,现在便是我们一家三口过自己的小日子了。”   没有婆母的磋磨,只有爱自己的夫君和乖巧的孩子,一家三口经营着小家,虽然艰苦些,但——   她说着说着,便甜蜜地笑了起来。 第263章   自镇上回来, 之后的几天沈若都在思考以后的安排。   自家阿兄自然不能一直就做一个看摊子的,他的能力明显不止于此,既然如此肯定要安排他做其他的活计。这样才能更加提升他的才能。   他的嘴皮子也是同客人们对话之后锻炼出来了, 沈若想着或许可以安排自家阿兄做“珍宝居”的“二管家”,以后别人加盟和入股的事儿也要他跟着自己一起来安排。   毕竟是自家的生意,由亲近的人来管理沈若才放心。   而储水镇上的“珍宝居”,小松一个人顾着摊子沈若其实是放心的,就是之后那上了“拉链”的商品拉过去卖之后, 可能会再次迎来“珍宝居”的客流高峰期,到那时候他一个人自然就忙活不过来了。   所以要么就是让自家阿兄再看顾一段时间, 要么就是再请一个人, 算是打短期工一样,“珍宝居”忙,他就去帮忙;“珍宝居”空他就休息。   这个人必须是时间比较充裕, 没有固定的营生, 可以接受弹性比较高的工作的。   这样的人村里倒是有不少,但是值得沈若信任的人不多, 且大多数人都是有活儿要干的。   这人不能从木工厂里头找,也不能从那些做折叠马扎、躺椅这些东西的人里头找,也不能找自己的徒弟秋哥儿, 沈若一时间还真没想到最合适的人选。   至于自己的徒弟, 他那是忙到一个昏天黑地, 但是每隔几日就会来找沈若同他汇报自己的成果。那藤编小工坊还没开业,但是已经找来了他的娘家人和婆家人一起干, 做出了十几件东西了。   他每次过来都会给沈若带做好的新东西, 有藤编躺椅、藤编扇子、甚至还有藤编的婴儿床。   而且做出来的样子同现代沈若瞧见的那种上面有顶的猫窝很像, 周围也是有围栏的, 不大点的一个,正好能放得下小云吞,还要再大上一圈。   沈若本不想收,这些东西里头有的是自己教的,有的是秋哥儿他自己想出来的,拿过来他给瞧瞧东西如何,能不能热销也就得了。   结果秋哥儿知道自家师父不想收徒弟东西,就直接改口说留下叫师父试用一下,看看是不是真的好。然后试着试着就直接留在了这儿。   然后顾家的院子里多了两把躺椅、一张藤编桌、两把藤编扇子还有各种藤编的篮子、簸箕、筛子……一应家伙什都齐全了,柳兰香戏言,若哥儿收了这徒弟之后,家里什么东西都不用买了,人家体贴地全都给送来,也不管他家是缺还是不缺。   沈若简直哭笑不得,但是心里却是开心的。   他这徒弟虽说收来也没多顾及到,也就是提供了一些点子还有解答他的问题,自己帮的忙其实有限。但是人家自己会努力,甚至比自己想的做的更好,假以时日必然可以成事!   而且秋哥儿要开的藤编小工坊不需要太多的本钱,员工暂时也都是他家里人,也就是弄藤蔓回来费些事情,还要再加工过。这买卖要是能做起来那就真的是赚头很大的生意。   沈若在院子里头铺了张纸页画图样,有时候灵光一闪便直接落笔草草画上几笔,新鲜的图样总是能叫“珍宝居”里那些个普通的发带、荷包一类的东西焕发生机。   听小松说,甚至有人都开始集齐“珍宝居”中各种图样的绣花发带了。   沈若忍笑,果然从古至今,收集癖都存在。而且还不少呢。   自从“珍宝居”开摊以来,沈若已经林林总总给布艺小作坊画了不下二十多种新鲜图样,除了这些还有不少是本来就有的图样,还有简单的图样,这些小图样的排版沈若之前就全权交给了沈水帮忙。   他有排版的天赋,普通的图样排的好看那也能出彩。这个他便也没管过,但听自家干娘说,水哥儿做的很不错。   一想起自家干娘对水哥儿的评价,沈若就忍不住笑眯起眼睛。或许接触的久了,就能发现人的闪光点,况且水哥儿确实是个宝藏。   可惜周浪出远门了,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回来。他和水哥儿能不能成,这还真说不好。   沈若惦记着这件事,还有“珍宝居”再找个靠谱的人弹性看摊子的事儿,便同柳兰香说了一声,直接往周兰家去了。   柳兰香应了声,她抱着小云吞在屋里溜达着,站在门边瞧见沈若匆匆外出的背影,忍不住冲怀里孩子道:“你瞧你阿爹哦,一天天的闲不下来。还是先前你阿父也在家的时候好,他俩都能多休息休息……”   小云吞“啊呜啊呜”地应。   沈若来到周兰家的时候正巧碰上送完自己做的物件儿的沈水。   沈水正要离开,瞧见沈若了立刻走到他身边来,“若哥儿,你……”   周兰听见这三个字,立刻从里面跑了出来,再一瞧还真是沈若过来,脸上笑容扩大:“若哥儿!你咋过来了?快快快,进来坐。”   沈若笑着冲她点点头,顺便一把拉住沈水的手臂,把人带着进去。   沈水懵懵的就跟沈若往里走了,完全忘了自己刚才是想离开的,进来之后也慢半拍的跟着坐下了。   刘三娘在另一个屋子里检查商品,陆陆续续有人来送东西,倒是不用往堂屋里来。   周兰歇一会儿没事,便直接关上了堂屋的门。   若哥儿来找自己必然是有什么事儿要谈,她给他俩都递上水。   沈若接过来,沈水坐在位置上感觉屁股有针扎似的,接过来之后是站起来也不是坐着也不是。   他怎么就跟着进来了啊!他送完东西就该走了啊,在这儿干嘛呢?   沈若拍拍他的手背,安抚他。   “别着急走,正好有事要找你。”沈若在过来之后瞧见了他,便打定了主意。   周兰也云里雾里的,看了沈水一眼道:“水哥儿你好好坐着就是,若哥儿该是有事儿找你呢。”   沈水看过去:“恩人……”   沈若原本是来找周兰的,但是瞧见他了便直接跳过了其他的步骤,他直接道:“是有事找你,还有方才还叫我若哥儿,怎么又变回去了?”   “若哥儿。”沈水又唤了一声。   周兰笑眯眯的看着,冲沈若道:“水哥儿刚过来送绣好的发带,那一条条的瞧着是真好看,排的好,之后叫其他婶子看来得跟着学的。”   沈若很满意。   沈水听到周兰毫不掩饰的夸赞,脸和耳根都红了起来,结巴道:“哪、哪里就有那般好了。图样都是恩、若哥儿画的,我不过就是排了一下。”   沈若笑道:“别人可排不了你这么好看。”   沈水不好意思地摸了摸脸。   “怎么还羞上了,夸你呢。”周兰哈哈大笑,她现在每日一大乐趣就是逗一逗这孩子,加上心里头也喜欢他,便总爱同他多说说话。   沈水看周兰一眼,小声道:“周婶儿……你,你别夸我了。没有那么好的。”   周兰道:“是真的好啊,又不是哄你。就是若哥儿也是这么觉得的。”   沈若点头,对他道:“水哥儿,你要自信一点,你做出来的东西是真的好。”   沈水看看周兰又看看沈若,咬着嘴唇点了点头,脸红着笑了。   心里急速的快乐膨胀起来,感觉自己收到了肯定,这太叫人开心了!   沈若同周兰对视一眼,随后看向沈水:“水哥儿,我有件事想拜托你,就是不知道你愿意不愿意。”   沈水被夸的迷迷糊糊,此刻听到沈若的话,立刻回神:“我愿意!”   这还是若哥儿头一回拜托自己,原本就是救命之恩无法报答,自然是做什么他都要答应的,有了帮得上忙的机会就很好。   沈若失笑瞟他一眼:“你就不怕我把你给卖了?答应的这么快。”   沈水猛烈摇头,说道:“若哥儿不会卖了我的,哪怕真的要卖,那我也心甘情愿。我这条命都是你救的,我可以……”   “停停停,打住。”沈若听了这话就头疼,救了命是该感谢没错,但是总得对自己的性命负责,好不容易从地府跟前抢回来的一条命,他自己得珍惜自个儿。要回报也不能没有原则,得有自己的想法。   “我就是想要你去帮我到镇上的’珍宝居‘看摊子,生意好的时候去帮个忙就成,按时辰算工钱,一个时辰二十文。”沈若道。   周兰有些诧异的看过去。   沈水更是震惊,直接从座位上站了起来,哆嗦道:“我、我我不行的啊,若哥儿,我、我瞧见人多,害怕。”   他闭了闭眼,强忍住浑身的颤抖,被自己的想象给吓得不行。   “你这么怕,方才竟然还问也不问直接说你愿意?”沈若看着他,水哥儿的心理创伤他知道,最开始的时候那是远远地瞧见一个高大的汉子那都要打哆嗦直接僵住的,后来进了布艺作坊慢慢地倒是好了点,可还不够。   村里的汉子们大多不是在木工厂里忙活,就是在虎头山上,他一路过来实际上遇不到几个汉子,但周兰说过他同周浪对话的时候已经不至于打哆嗦了,沈若觉得应该已经好了许多。   只是心理还是有点害怕,但实际上,很多害怕去做的事情说实话只是自己想象当中太可怕了,等到真的去做的时候,就会发现,其实也不过如此嘛。   水哥儿咬住嘴唇,深呼吸着点头:“我、我……”   沈若摆摆手,说道:“你要是不想去也没关系,我再找别人就是了,不勉强。”   “只是我觉得,你不能一直害怕见人,也不可能一直窝在村子里。我想你去帮忙,也是想让你多跟镇上那些男人、女人和小哥儿们多接触,等你习惯了也就不会总是被高大的人吓得一哆嗦了。明白吗?”沈若拉住他的手,让他坐下。   要走出阴霾、克服心理疾病其实很难,但要是自己想要变好,那就还是需要做脱敏训练的。而在“珍宝居”看摊子,就是个非常好的机会。不至于靠得十分近,但也是隔着摊子面对面。   只要能习惯,并且脱敏成功,沈水就会变得开朗起来。   但是别人要求他变好,和他自己主动想要变好又不相同,要是去了之后就露怯放弃了恐怕会比先前更严重,所以沈若也很纠结,自己决定这件事是对还是错。   既然是沈水的事儿,他便将选择权交给他。   是想去,还是不想去?   周兰意会到若哥儿的想法,目光中有殷切地期盼,看着水哥儿的视线透露出鼓励。   沈水沉默下来,他低着头,双手揪着衣摆。   过了大概一炷香的时间,沈若轻叹一声,准备说算了。   沈水道:“若哥儿,我明白了。我想去试试看。”   他眼眶通红着,被自己的回忆吓怕了,但是他也想要变好,克服心里的障碍。   沈若弯起眼睛笑了,他果然没有看错沈水,他虽然心理出现了一点问题,但是他本身最本我的地方,还是有勇气的。   周兰鼓掌道了一声“好”,鼓励道:“水哥儿别紧张,我觉着你肯定能行。先前同我家浪哥说话的时候瞧着就挺好的,也不磕巴了。之后去镇上啊,肯定也很好!”   沈水有被鼓励到,“周婶,谢谢你。”   周兰“嗐”了一声,摆摆手。示意不用谢。   沈若问道:“你手头还有什么活儿?”   沈水:“没有了,周婶还没有给我派,手头的活今日刚做完就带过来了。”   “那正好,明日你就跟我往镇上去吧。”沈若心道巧了,明日摊子上必然还不算忙乎,先让水哥儿去适应两天,之后忙起来了不至于出错。   自家阿兄和小松还能带带他,顺便将所有商品的价格都教给他。   叫沈水帮忙,沈若还是很放心的。   沈水嘴唇哆嗦了下,心道,这么快!   问道:“好,我准备一下。若哥儿,你,你也会在吗?”   沈若想了想,自家阿兄和小松都是汉子,水哥儿一个人在恐怕会浑身紧绷,“这第一日,我陪你一起吧,不过之后再有就得你自己上了。”   沈水点点头,说道:“若哥儿你在帮我,我不想要工钱,我纯帮忙,好么?”   沈若道:“不好。”   怎么能不给工钱呢?   沈若现在算是发现了,同他交好的这些人个个都实诚,心地善良。懂得感恩,这大概也是为什么自己喜欢同他们交往,并且也乐意帮助一把。   因为他也知道未来某一天没准他们也会有帮上自己大忙的一天。   且同这样的人交往不用害怕未来某一日被插刀,相处起来很轻松舒适。   相信自己带给他们也是如此这般的感觉。   沈若笑了笑,说道:“工钱自然是要给的,只要你给我干好了就成。”   “可,这也给的太高了。”沈水挠挠头,一个时辰就二十文,这工钱在镇上应该都是算高的了。他哪里值得了那么多工钱!   沈若解释道:“因为找你帮忙是忙的时候,客人多大概率就是站起身就没时间坐下休息,这工钱也是应该的。况且也不需要以后每日都来,但是一忙忙几天的时候这几日是要你都在摊子上的。”   沈水点点头,“好,谢谢若哥儿。”   沈若微笑,要是沈水真能在“珍宝居”将自己的心理障碍给克服掉,那就是又能赚钱又能治病还能锻炼自己的胆量和嘴皮子,而且还帮了自己的忙,这可是一举五得!   等沈水走了,周兰忍不住道:“若哥儿啊,你咋想到的,竟然让水哥儿去’珍宝居‘看摊子?可真是厉害了,要是真能成啊,这孩子恐怕以后就该好咯!”   周兰自然是高兴的,水哥儿她看好,但是他以前遭遇了事儿人变得胆小敏感,遇着男人就打哆嗦那哪儿行啊。   “这孩子以前不起眼,但也不是个胆怯的,现在我瞧着他性子好,也就是那一点毛病,要是能改了,那就是最好了。”   沈若道:“心理创伤无法治愈,总是会有阴影存在,但是只要能克服心理障碍,不会跟别人的社交距离产生抗拒,这样日常生活才不会被影响到。要是我不干预,他以后慢慢的也许也会变好,就像一开始他瞧见男人就哆嗦,到现在能和浪哥说上话?现在我叫他去摊子上帮忙,一来确实是缺一个我信得过也靠谱的人,而来是想加快他变好的时间。”   一次两次遇见还会怕,几百次上千次碰上,那就习惯了。只要习惯了,那这脱敏训练就算成功。以后就不会再因为这道心理创伤从而再影响到他自个儿的生活。   沈水愿意答应,这便说明他自个儿也是意识到了这一点,也想要自己好起来。   沈若很欣慰,沈水是切切实实将自己先前开导他的话听进了心里面。   周兰已经习惯若哥儿时不时嘴里蹦出她听不太懂的话来,但她能听懂的便也知道若哥儿说的是什么意思了,“嗯嗯,我也想着以后啊要是水哥儿真的跟你干阿兄能成,那总不好两人上了。床水哥儿还打哆嗦吧?这么害怕可不成的,我还等着抱孙孙呢。”   沈若:“……”   他轻咳两声,其实要真是上。床,哪怕不害怕也还是会打哆嗦啊。   “这,八字还没一撇呢,干娘你别乱说话。”沈若无奈道,水哥儿目前看着也不像是对周浪有意思,周浪走了好些天,人家也没多注意啊。   现在就是自家干娘一头脑热,非想要水哥儿当儿媳妇。   水哥儿啥也不知道,就知道这周婶子对他真不错呢。   周兰笑道:“哎,我也就跟你说一说,你又不会拿去外头说去。再说叫别人知道其实也行,我就是看中水哥儿了。”   沈若扶额,“那你觉着水哥儿有可能喜欢我干阿兄么?”   周兰想了下,“我觉着有可能吧,我家浪哥又不丑,浓眉大眼的,瞧着就老实。配水哥儿的相貌也是够的啊。不过浪哥他自个儿怎么想的我也不知道,我觉着他总是喜欢哥儿的。”   “干娘你啊就别把这事儿看的太重了,他们自个儿的缘分在不在线咱们管不住,希望越大失望可就越大,倒还不如心平气和就顺着日子看。”沈若说着,毕竟八字还没一撇说什么“上。床”啊,这不太妥当。   周兰一想也是,叹道:“是啊,我就是太想抱孙子了。小云吞我又抢不过,只能巴望着亲儿子争气了。”   沈若失笑,“小云吞随时都能抱啊,我娘她们又不小气。主要是干娘你比较忙,帮我管着这布艺作坊,真是辛苦了。”   “不辛苦,我乐意着呢。每天都觉着充实。这日子过得可比以前好了。”周兰笑着道,“我就想着啊,等以后也能有个像你的云吞那样的小小哥儿,软乎乎的,哎呀抱起来可舒服。到时候喊我阿奶,噢哟,一想想就觉得心里怦怦跳。”   沈若点点头,自家小云吞还真是萌化了许多人,以前大家都想要生小汉子,生了闺女和小哥儿那都是说“赔钱货”的,结果现在就他听到的就有不少人说以后想要小小哥儿的了。   “不过生男生女生哥儿都一样,都是可爱的。”沈若添了一句,就怕到时候生出来不是小哥儿叫周兰失望。   说完之后沈若又无语了一瞬,这周浪现在都还没个苗头,他竟然就在这儿跟周兰一起想他未来的孩子了,真是还没落地,更不能走和跑,直接想飞。   这跳过的实在太多,也不知道得等到猴年马月去。   刘三娘知道沈若来了,忙完手头上的事儿也进了堂屋,“若哥儿怎么有空过来了。”   她笑容满面地走过来坐下。   沈若便同她打招呼,现在刘三娘比起以前那想要占便宜的模样变了许多,瞧着一身正气,所有的次品都逃不过她的法眼。   现在她可是布艺作坊的骨干成员,沈若还颇有些感慨。一个人的成长总是很快的,变得越来越好了。   周兰有些事儿也会跟她说一说,两人的关系现在处的是越来越好,已经开始称呼更亲密的姐妹了。   “哦对了,若哥儿,我同你说件事。”刘三娘突然道。   沈若看向她。   “你现在都住在夫家不知道,我每日过来都路过你娘家的,我就瞧见啊刘红丽她家里像是在搞什么东西,偷偷摸摸的样儿。今日一大早还有马车停在她家门口,那春桃瞧见我了还要次我几句非要赶我走,也不知道再搞什么鬼东西。”   刘三娘觉得肯定没什么好事,便将自己看见的都告诉了沈若。   “以前兰姐同她们家闹翻那事儿之后村里都没啥人搭理她们了,连她家的门前大家都绕道走。我也就是赶时间想快点儿过来,碰巧路过,她还不肯让我走那条道了,真是没道理!那条路又不是她家的,真是不要脸!”刘三娘呸了声,骂道。 第264章   周兰立刻给她倒上一杯凉水, 递过去,“喝点水,消消气。”   刘三娘伸手接过来, 狠狠地喝下去一杯,“瞧见那婆媳俩就来气,我也不想在背后说人家什么,但是她们做的那事儿啊就是叫人心里头不舒服。最近还真不知道是吹了什么风了,竟然那么狂, 也不知道那马车过来她们家是做啥的。”   周兰道:“管她们做的啥呢,这家人就不是安生做事情的人, 那春桃更是好吃懒做, 这样的人家能做出什么事来都不稀奇,我瞧着啊也是很难成事的。”   她当了许久管事,看东西可要比以前看得更深层次了些。   “而且你说她们偷偷摸摸地在搞什么, 那恐怕也不是什么好东西。”周兰道。   刘三娘却摇了摇头, “恐怕真是好东西,要不然也不至于藏藏掖掖不叫村里人知道。她家是什么光景村里人都是知根知底的, 谁不知道谁啊。结果你们猜怎么着?”   “今儿个我瞧见那春桃啊,打扮的那叫个花枝招展,衣裳瞧着是好料子, 头上戴的簪子、步摇看起来也精致着呢, 瞧着就是一副赚了大钱的模样。”刘三娘瞧不上这样的人, 一股子狐媚样儿,但是不好在这儿说, 显得自己太多嘴, “我觉着奇怪, 那件事儿过去村里还是有不少乡亲还是会偶尔路过她家, 她们瞧见据说还笑笑的呢,像是有心思同村里人搞好关系了,但是唯独我和咱们布艺作坊里头的人要是路过,她们就会换一副样子。”   刘三娘噼里啪啦说了一大堆,沈若亲手给她倒了杯水,她立刻便笑盈盈地接过来,“哎呀,若哥儿现在可是大老板还给我倒水,真是叫我不好意思。”   沈若摆摆手,笑道:“算不上什么大老板,再说我哪怕有再多身份,那也还是我自己,你们既然喊我若哥儿,那就把我当成寻常小辈就成。给你倒杯水怎么就不好意思了?”   “哈哈哈好,喝了若哥儿给我倒的这杯水啊,我那点火气倒是全消了。想来也是,咱们还不稀得从她家前头路过呢。”刘三娘吐槽过一遍舒服得多,这时候便端着杯子喝水。   周兰看向沈若,心里有一点隐忧:“若哥儿,这家人该不会是傍上了什么富贵老爷,想要找咱们的麻烦吧?”   沈若摇摇头,一脸淡然:“没事的干娘,无论她们想要做什么,都与我们无关。不用太在意。”   要不是刘三娘提起,他自个儿都快要忘了这家人了,这说明压根就不重要。他们哪里就需要管这种人是如何想的未来还要如何做呢?   “有句话叫做’专于己则己强‘,说的是专注于我们自己,不关注其他人,就能越变越强。与其有时间去生气,去想着别人在做什么,倒还不如用这时间来加强我们自身。要是去关注别人了还多些无用的担心,那岂不是又累着我们自个儿还没有什么进步。”沈若笑着道,“也不是说完全不关注外界,但是知道了也就得了,不用一直纠结于这个点上。”   “那刘红丽和春桃婆媳哪怕是赚了大钱那于我们又有什么关系呢?”   “说的对啊……”刘三娘握着杯子看着沈若,心灵都有些被震撼到了,“我想我就是太在意这家人了,有一点风吹草动都觉得人家是不是富贵了,或是要干什么大事。搞得我心里头还不舒服,要是这种人能富贵起来我就觉得不舒服,但仔细想想,人家钱多钱少总归不是给我用啊,碍不到我,那好像确实也不用总想着这些。”   “但是若哥儿,刘三娘我你是知道的,我就是见不得讨厌的人过得好。”刘三娘实诚道。也是她们先撩拨,要不然也不至于这么招人厌。   沈若点点头:“这倒是人之常情。但我知道,三娘你也就是说说,倒也不会去做些什么。”   “对,我就是嘴巴多,不说出来憋着难受。但要是人家真赚了大钱,那我也不会做啥,总不能去拦着人家赚钱。”刘三娘哈哈一笑,“若哥儿你可真懂我,我这人小毛病虽然多了点,但我从不干坏事。”   “行了啊你,”周兰没忍住笑出声,“那刘红丽家跟我别苗头,你跟着操什么心。不过现在不知道她们在做什么,要是真是要报复布艺作坊或者镇上’珍宝居‘的话,若哥儿,你打算怎么办?”   周兰看向沈若,有点心神不宁的。作为女人的第六感作祟,外加那春桃本就是个睚眦必报的,想来要是真的得了势,不找她们麻烦才奇怪。   沈若:“兵来将挡,水来土掩。”   无论人家是真要搞事情,还是沉默下去,他自然也能见招拆招。总之,等着瞧就是。   “要不我去打探打探,看看她家啥情况?”刘三娘说着。   沈若道:“不用,多关注人家对我们没好处。要是被发现你那般在意,人家可能还更高兴,以为拿捏到了咱们呢。”   沈若故意这般说,刘三娘顿时就打消了念头。   “好吧,还是若哥儿你想事情清楚,我啊还是不乱出主意咯。”刘三娘思来想去也想不到那家人能搞出什么事情来,听了沈若的话之后干脆就不想了,就像若哥儿说的那样,她要专注提升自己,才不怕那家人如何如何!   而且要是真有什么事儿,只要针对自家的,那肯定早早地便会显露出来。现在不知道,那就是还没有威胁,不用太担心。   “我也有事情要同你们说。”沈若要开始说正事了,周兰和刘三娘都竖起耳朵听。   “我准备将布艺作坊当中那些简单且不核心的商品全部外包出去做。”   刘三娘是个憋不住话的,一听这话立刻“啊”了声,说:“若哥儿,现在的活计大家做着是差不多刚刚好,要是分出去那可就是大部分,岂不是大家都没多少活儿做了?”   她可还记着先前良婶子她们可就是因为觉得布艺作坊活儿不够多,不够她们做这才要解了契约往那做折叠小马扎的地方去,这要是再把活儿缩减,岂不是还有人想走?   赚过了那样多的铜钱,要是减少了大家都不愿意的啊。   沈若垂眼偷笑,问道:“那要是活儿少了,三娘你要走么?”   刘三娘顿时站起来,铿锵有力道:“我不走,哪怕没工钱我也跟着若哥儿你干!”   随后她压低了声音,悄声问:“若哥儿啊,可是’珍宝居‘出了什么问题?钱周转不开了?”   周兰把人拉回来坐下,“你别乱说话。”   刘三娘百思不得其解,但周兰瞧着都不急,若哥儿脸色也挺好,瞧着好像不是快要倒闭的样子……吧?   沈若就知道刘三娘肯定不会走,他笑道:“’珍宝居‘没问题,布艺作坊也没问题,活儿以后只多不少。那些最简单的缝东西的活计再叫咱们作坊里的婶子来做也太屈才,以后啊就做最核心的部分就成,工钱和之前那些做整件的一样。”   “原来是这样,哎哟,这可是个好消息啊。”刘三娘一听就知道这最起码未来工钱能加倍,那些个没啥技巧的缝东西大家都会,费的时间一样是不多,但是要做那么多那时间就长了,现在若哥儿说只要做最核心的部分还能按做整个的来算,那岂不是时间短了,钱还多了?!   “嗯,大家信任我我自然要给大家多些福利,况且留下来的这批人都同我关系不错,哪怕不是员工,那也都是我的婶子和朋友。而且那最核心的地方也是最难做的,大家能做的那么好,我觉得这工钱是值得的。”沈若笑着说完看向周兰,想听听他干娘的想法。   周兰心说若哥儿本来工钱开得就厚道,这么一来真是叫人觉得他在亏钱似的,但“珍宝居”的营收若哥儿从没有瞒过自己,甚至在算账的时候也会一同叫她去。“布艺作坊”和“珍宝居”的收支账本一合上,就能算出来刨去成本和人工费之后的净利润。   “珍宝居”在镇上开一个月现在约莫能赚上六十多两,要是买的人多就像刚开的时候那样,还能逼近八十两。其中最赚钱的自然是那大件,折叠躺椅、摇摇椅和吊篮,只是别的小东西像书包这类的也很可观。刨去成本和人工费,一个月净利润就差不多二十多到五十左右的银两,这在她看来已然是天价。   这还是要加上自家夫君拉出去卖的那些,还有生意稳定,所以才能得这么多。能有这些银钱,若哥儿的点子占了大功劳,在大宇银钱可不禁花,什么东西都不便宜。   要是若哥儿同镇上那些老板一样,有新东西就开始加价,自然也能赚的盆满钵满,但是若哥儿开价都是镇上人觉着平价的价格,叫老百姓都能买得起,凭着良心赚钱。   “自然是好的,若哥儿,你是不是又想到什么新东西了?”周兰现在是越来越敏锐,若哥儿自然不会平白无故想要做些改变,自然是有了更好的法子。   那些核心的东西不能交出去,但是普通的倒是没关系,而他还说活儿只多不少,那就是肯定有了新东西了。   周兰显然十分懂他。   沈若点头。   “今日胡家就该做好一批’拉链‘了,之后书包除了我们先前的’抽绳水桶包‘’纽扣书包‘之外,就要再添上一样’拉链书包‘了。”沈若笑着说道。上拉链的活计其实不简单,因为要在两头包上,这个就很考验人,而且穿针引线要从缝隙当中弄,缝上去也需要技巧,为了能够更加牢固必须要多来回缝几次,并且留下的针脚一定要好看。   总之很有一番学问,等东西到了必须得找缝东西最厉害的婶子过来帮衬,先做出第一个,之后就可以有模板参照。   周兰听完就说这东西肯定好卖,刘三娘也开动脑筋,“这东西要是能装到被上也好用啊,一拉就能打开将棉花掏出来,再合上又不至于掉出来。”   “是,等以后也可以这么干。现在这’拉链‘生产出来暂时先不打算直接单卖,先在咱们自家的商品上面用上,让大家知道这东西的好处,都能用在什么东西上面,等大家都习惯了,想要配件的时候,我再开始单卖这个。”   沈若把一切都规划的好好的,一样新鲜东西叫人接受确实不难,但也不容易。先放在自己的商品上试一试,大家用习惯了,之后就能有更多运用。   沈若对“拉链”还是十分看好的,毕竟这东西在现代几乎随处可见,所以只要大宇人能够接受,未来一定可以成为热销全国的好物件!   刘三娘简直佩服地不得了,一直对着沈若夸。   沈若都要习惯了,现下也不会不好意思,别人夸他他就对着夸回去,直把人夸得哈哈乐才消停下来。   “若哥儿你再夸下去我都要飘起来了,你这张嘴啊。”刘三娘亲昵地点点他的嘴角,笑的眼睛都眯成条缝。   “女人就是要多笑笑,有句话说的是’笑一笑十年少‘,多笑一笑,笑出声音来浑身都能变得舒服许多呢。”沈若一本正经地说着。   在现代他可是瞧见过公园里有些年纪大些的老头老太太,每日都在练习哈哈大笑的。竟然还有研究表明说,这样笑能让他们的身体变好,而且大笑二十分钟竟然相当于慢跑半小时!还能促进血液循环,增加代谢,甚至还能纾解压力,增强免疫力!   这听着很搞笑很离谱,但确实是真的。最显著的就是能够促进内脏的血液循环,大笑时候吸入肺部的空气可比平常多四倍,将不大活动的空气排出来吸入新鲜的空气,还真对肺部有些好处。   刘三娘被他说的一愣一愣的,摸摸自己的胸口,感受了一下:“诶,还真别说,好像真舒服多了。”   她之前一直压抑着自己的内心,又是想那春桃、刘红丽婆媳俩的事儿,又是担心这个、担心那个的,早就不大舒服了,也就是若哥儿开导说了那么几段话她想清楚了才不再继续难受。   但是不太明显,身体还是有一股子气在的感觉。不过刚刚被若哥儿夸得哈哈大笑一场,感觉自个儿现在神清气爽了,甚至能和小年轻一样在外头跑的感觉!   沈若微微一笑,他就说有用吧。   “我从不唬人的。”他道。   刘三娘哈哈两声:“好!以后我就教我家里人也都来大笑,这个好啊,身体好了都不用买药吃,省钱!”   沈若提醒道:“过犹不及,不要太长时间,不然也会喘不上气的。”   “知道了。”刘三娘喷笑,她以前怎么就没发现呢?大笑竟然能叫人舒服。   这么想着便问出了口,周兰道:“那还不好想到?以前咱们村里那么穷,每日里谁家不是愁这个愁那个的,能笑得出来就怪了。不哭都算好的。”   “确实。”刘三娘感慨万分,说到底就是现在日子过好了,烦心事都少了许多。   沈若笑着点头,他感觉的到村里早就从暮气沉沉,转变为了朝气蓬勃。连带着他的心情也变得极好。   周兰道:“以前村里那些个泼妇似的,现在都能笑着同人说话了。这转变……”   “啧啧啧,还真是这样!”刘三娘笑起来,看着若哥儿是又喜欢又崇拜。   沈若被她这眼神看的头皮发麻。   周兰“噗”的笑出声:“行了,你再这么瞅着若哥儿,待会儿他得跑了。”   沈若汗颜,他干娘太懂他了,只是这就不用说出来了吧。为什么感觉怂怂的。   刘三娘道:“好,总归咱们都记着若哥儿你的好。”   正巧又有人来送做好的商品,刘三娘来活儿了,便出去到了边上屋里检查。   “干娘,这’珍宝居‘不是终点,我还打算做一家专门卖贵价工艺品的店,专门就是卖给有钱人的。若是干娘你愿意,那以后就跟着我去当那家店的掌柜,继续帮我管事。”沈若还从没有跟自家干娘说过这件事,但是他知道有能力的人自然不能一直做最底层的活计,他干娘管理布艺作坊井井有条,等之后当管事自然也是井井有条十分有条理的。   他干娘现在就是在这儿锻炼呢,以后直接上岗,就能大大帮上自己的忙。当然,工资也会水涨船高。   这话儿要是沈若搁在以前说,周兰第一反应就是拒绝,觉得自己肯定做不成。但是现在做布艺作坊的管事她已然是得心应手,甚至从一开始有许多人说闲话,现在没人说了,都说她管理的好。   给了她极大的信心,所以若哥儿现下一提那掌柜,她直接答应了下来。   “好,若哥儿你信任我,我一定好好干。虽然我也没做过掌柜,但是我会好好学。”周兰脸上带着笑,若哥儿信任她才会让她当掌柜,她自然高兴。   要不然有了钱了直接找个专业的上手多好?   周兰也想锻炼自己的能力,“我家浪哥都那般有魄力,从没做过的事儿说走就走,那我这个当娘的当然也不能露怯,这个掌柜我当定了!”   沈若露出满意的笑容,不愧是他的干娘,这性子真的对自己胃口。   “既然干娘答应,那就得早早的开始准备带一个学徒,布艺作坊里头那些人,你觉着谁能培养起来,比较靠谱的。以后便抬她当管事的。”沈若说。   周兰应:“合适的人倒是不少。”   沈若想了想,“不如问一问谁愿意,有些人只想做活儿不想管事,也有人不擅长交流,这些干娘你看着来就行,你全权负责,我不过问。”   他既然请自家干娘管事,那她就是布艺作坊的一把手,权力全部给她,沈若就做那个指路的人,只要大方向不会偏就行。   “那不行,这布艺作坊是若哥儿你的,我哪儿能随便选。就是她们想当,也不是随便就能当得啊。”周兰摆摆手。   “能选,干娘,这件事你能决定。并且只有你可以决定。”沈若定定地看着她道。   周兰同他对视。   沈若:“这些婶子人品都过关,不少人在布艺作坊出现之前就帮过我做东西,但是我同她们相处的不多,平日里她们如何我不得而知。干娘。这还真得你来选了。”   周兰想了想,“好吧,那我问完选完找你给看看,你点了头我再教她。”   沈若笑着点了头,他现在要做的其实就是组建自己的“亲。兵”,也是一个晋升机制的框架,只要干得好便能升级,赚的比以前更多,能力也有提升。   未来发展起来那就是事半功倍。   这批人的成长已经很快了,人的潜力果然无穷,沈若觉得再过不久,自己就能将“念宝”开起来了!   傍晚,沈丰驾着马车来周兰家里拿货的时候,顺便将一篮子的拉链卸下来。   “阿兄,辛苦你了。”沈若听见声响了立刻跑过去。   沈丰哈哈一乐,“这有啥辛苦的,你快瞧这些,还挺好看呢。”   拿回来的“拉链”是还没有组装的,炼。铜厂弄完之后就直接送了过来,这是沈若要求的,那模具在做的时候本就要把“拉链”的三个部分给分开,做模具的师父都换了三个,总之都不是一起做的,别人要是拿到了其中一样也不知道是做什么用的。   等做完之后,就按照数量三样每样等量的放到一处,如何拼装的他们也自然不晓得,总之就是将保密做到了极致。   胡山海听沈若的要求之后,都不由得伸出大拇指。确实是妙,他可以叫手底下来不要泄露,但是世上本就没有不漏风的墙,要是以后真的卖的火爆,这“拉链”是自家炼。铜厂做的这件事必然会传出去,要是有人用极大的银钱利诱师傅该如何?   这样一来便算是杜绝了泄密,那些师傅里头有两个是胡家亲戚,最亲近的人,自然不容易被利诱泄密,但也是签了保密契约的。总之,什么怀情况都想到了。   “干娘,夜里要麻烦你帮个忙了,”沈若看着一篮子的“拉链”配件,说着,“阿兄,你待会儿回了家把阿娘、阿嫂、阿爹都喊来,咱们一起将这些拉链上好。”   这个还需要用点小工具才能比较方便,还得临时想一想。   沈丰点点头,促狭地看沈若一眼:“若哥儿啊,那我要不要顺便去把弟夫和你婆母喊来?”   “顾允以为你在家呢,方才就下了车,没跟我一起过来。”他嘿嘿乐。   沈若轻咳两声,“不用那么多人,这一篮子拉链恐怕也就五十几条,我们几个人做就够了。”   “夫郎。”   他话音刚落,便听见远处有人喊他,沈若抬眼看过去,顾允长身玉立,对上视线后便快步向他走来。   沈丰哈哈笑出声。   “估计是他发现你不在家,便出来寻你,你俩哟,真是……那句话怎么说来着’如胶似漆,亲亲蜜蜜。‘’脚不离地,敌不力交‘”   沈若顿时被他阿兄这反应臊的不行,看向顾允摇了摇头,心说:你不要过来啊!   顾允快步到了跟前,冲沈若嘴角弯起一个笑。   随后看向沈丰,正经道:“大舅哥,是’焦不离孟,孟不离焦‘。”   “噗——”沈若同周兰都没忍住喷笑。   沈丰尴尬地摸了摸后脑,哼哼两声,直接甩锅:“嗐,都怪二狗念叨的不清楚,害我记错了。这小子,等他回来我得好好跟他说道说道,这官话学成这样!”   二狗刚到家放下书包之后就狠狠地打了个喷嚏。 第265章   一篮子的“拉链”拼装完毕之后, 该如何缝到布料上,以及怎么样做才能让线迹好看,这些都需要开动脑筋来想。   这个便交给自家娘和阿嫂还有干娘来思考, 多尝试几次。   她们手头用的都是旧布头,将“拉链”缝上去,看看怎么做最好,要是不好就拆了重新上,有商有量的来。   沈若对此不擅长, 就只能在一边看着。   沈丰和顾允也是,刚从隔壁镇子回到家中的沈海亦是。   沈海端着饭碗吃着给他留的晚饭, 一边吃一边瞧, “诶诶,媳妇儿,你这个是不是扎偏了?漏了一个孔。”   周兰食指与拇指捏紧了绣花针, 微微泛白, “没有,不过是想要试试看这样隔一个孔来缝会不会更不显眼。”   “哦, ”沈海扒拉两口饭,又探头去看,“诶, 媳妇儿, 你这又是做什么, 不是说隔着一个孔么,怎么现在两个两个了?”   周兰不耐烦道:“试试看罢了。”   “哦, 原来如此。”沈海又扒拉两口饭, 正要说话。   周兰立刻打断:“吃那么多饭还堵不上你一张嘴!若哥儿, 把他给我赶出去, 到别的屋里吃去!”   李善桃和柳杉没忍住喷笑出声,不过她们在这儿思考着做活儿,沈海总是东一句西一句是挺烦的。   沈海委屈道:“我是想说,今儿这饭菜好吃得紧,肯定不是你做的,是若哥儿做的吧?”   沈若听他干娘的话,叫干爹一同出去。   周兰闻言都气笑了:“咱们在忙乎事儿,你安安静静的就成。今儿这夜饭是若哥儿做的,你要是嫌我做的不好吃,那你找若哥儿去,快走!”   “干爹你碗里没啥菜了,去厨屋再添一点。”沈若眼神示意他赶快走。   他也跟着一同出去,顺带着将沈丰和顾允也拉上。   “干娘不愧是布艺作坊的管事,这管事久了还挺有气势的。”沈丰夸赞。   顾允点头,因着帮不上忙所以他在里面都不多话。   沈海端着饭碗找了个空地蹲着吃,村里人不讲究太多,觉着蹲着吃舒服便就蹲着,他闻言道:“嗐,我这不是瞧她们做的那么认真,眉头还皱着,就想着多说说话,好叫她们能开心点。”   沈若笑着道:“她们正心烦着呢,咱们大家可都大气都不敢出,你还总凑过去问,不赶你赶谁?而且,这上’拉链‘可是一门技术活,如何弄得好看,还要牢固,总不能一扯就掉了。而且还不能影响到’拉链‘本身的开合,这可真不简单。”   人家认真做事的时候,特别是那件事还需要边思考边动作,边上要是有人一直问问问,神仙也得被问烦了。   沈若仔细回想曾经见过的“拉链”,但那些无外乎是用上了科技与狠活的,好像生产出来能当做辅料来卖的时候就已经在两边弄上了小块布料的,之后就可以直接将那小布料同要上拉链的大布料缝上就行。   可是现在进度就是卡在了如何将金属拉锁上到布料上。   “也是,那若哥儿,有啥我能做的不?”沈海三两下扒完饭,问道。   沈若想了想道:“这个点儿村里人应该还没睡,这样,干爹劳烦你去帮我把花婶子喊来。”   “成,我正好吃饱了出去走走消消食。”沈海立刻应下,去厨屋里头放下碗便往外走。   沈丰自个儿深觉帮不上什么忙,就主动去厨屋里头将干娘家里的碗碟筷子都给洗掉。   沈若蹲在地上,捏了根树枝在夯实的泥地上面写写画画。   顾允在一边看着,说道:“与其一直在针脚处下功夫,或许我们能想一想,从线上下功夫?”   沈若抬头看他一眼,不由笑了:“我们想到了一处去,线自然不能用普通的棉线来上,细的容易断,粗的容易卡住拉锁。”   顾允点头,看来是有了解决的办法了。   沈若继续道:“但是,针脚还是需要设计的,若是用上最普通的倒是不容易出错,只单单缝一层方才也试过了,做成那样很容易扯下来,需要加固几层才行。可是一旦加固太多层那就容易卡住锁头……”   “所以才要研究手法和缝制的方法。”顾允点点头,接口道。   “是啊,”沈若抿唇一笑,“都说三个臭皮匠顶个诸葛亮,我想这商品能早日问世,今晚要是能设计出最好的法子那就好了,这样之后布艺作坊的大家也都有许多活儿干。”   说起布艺作坊时,沈若的眼睛很亮。   “若哥儿。”顾允也蹲下,同沈若肩并肩,“我虽总是在镇上,村里这些活计不甚清楚,但是我也知道一些。那良婶子她们……有违你的信任,我替你不平。”   “她们对你,对布艺作坊失信,逐利,往后……”   沈若点点头,说道:“确实,但我也应承了她们,同她们解约是我提的。总不能让她们又想要这个,又想要那个。哪有鱼与熊掌兼得的好事啊。”   “但是诺诺,她们毕竟曾经帮过我,当初吸纳进布艺作坊最大一部分的原因便是这个,可人总是会变的,她们既然想走,那必然苦留也留不住,倒不如直接放手。”   沈若知道这事儿在除了自己以外的人看来显然有点儿憋屈,但是人都有自己的选择,她们既然选择要去做更简单更多的活儿,那布艺作坊便不要她们了。   说到底,其实还是她们亏了,沈若自个儿是一点儿亏都没吃,毕竟无论是布艺作坊做的东西还是她们去做那折叠小马扎,赚的钱不都还是他的?   顾允忽而握住他一只手,“若哥儿,你真的很懂人心。”   沈若没忍住笑:“难不成你就不懂了?”   他俩在许多方面其实挺像的,沈若捏着树枝将先前画的东西都划掉,随后三两笔在泥地上勾勒出一轮月亮,月下站着两个人,明明是极为简单的线条,却也能瞧出来是他和自己。   “诺诺,我好像从未和你说过。其实一开始我筹备做布艺商品生意的时候,就是我娘给我折来的树枝,我往泥地上画的图案。”沈若说起来还颇有些感慨,明明也就是几个月前的事情,但几乎恍若隔世一般。   顾允道:“绘画大师无论画在哪里都是珍品,叫人想要收藏。”   “画在泥地上怎么收藏?”沈若觉得自己同绘画大师才差得多,自己就是比起旁人多了点天赋,还很喜欢绘画,这才有了一点点小名气。可是来到了这里之后,现世会有人为自己的离世感到悲痛吗?也许自己大学的那帮室友们会觉得很惊诧,会为他难过吧。   但是他人虽然不在了,画作却一直在,所以那里也还是会有他存在的痕迹。   这大概就是自己产出的意义吧。   顾允道:“自然可以收藏,这法子还是夫郎你以前想的。每日都用米汤浇灌,干硬之后便能留下痕迹,只要不被风吹着,能保存很久很久。”   “那我回家之后好好地画一幅,这可是在干娘家,留下点画算什么事儿。”而且画的还是自己和顾允,这多不好意思。要画也该是画他干爹干娘啊。   而且那法子还是很久以前对付偷偷潜入自家的沈富贵做的,就是他在地上留下了脚印,也是靠着这脚印的痕迹,所以才让他做的坏事揭露在了人前。   现在厨屋里头还有那个脚印的痕迹,用作警醒。等以后孩子长大了,沈若还要带着小云吞过去告诉他这脚印是怎么来的,还要告诉他,母羊当初生产的凶险,还有他阿父助产救母羊的英姿。   ===================   花婶子很快就来了,同沈若和顾允打过招呼,便进了屋内。   她是个值得信赖的,虽说缝制的手艺不大好,但是脑子灵活。至于要找手艺好的来缝,里头他干娘、亲娘和嫂嫂那都是熟手,手艺已经是上乘了,总之先做出头一个来,之后的就十分容易解决了。   里头人忙活着,沈若他们也没闲着,将一样样商品整理好装车,沈海明日还要继续往柳溪镇去。   沈海问道:“若哥儿,先前同你说过的那员外郎可有找上门来?”   “未曾。”沈若记得这件事,但人家想要加盟,自己自然不需要一直待在家中等着这么一个可能会来也可能不会来的员外。况且做生意本就是你情我愿,对方要是真的有心只要来了无论自己在哪儿有人告诉一声他自然就去接待了,可要是对方无心,只是随口说说,那他也不勉强。   讲究的就是一个“佛系”,毕竟人家靠不靠谱还不知道呢,要是不靠谱人家哪怕出再多钱沈若也不愿意让人家来加盟。要是搞得不好,那臭的可是“珍宝居”和他沈若自己的口碑。   沈若自认还是个十分爱惜羽毛的人。   “那我明日去了之后再上门去问一问好了。”沈海道。   “不用,干爹,你明日去了啊,不要去问他,可以打探打探周围的人,对这员外是如何评价,这人人品如何,做过什么好事或是做过什么坏事。”沈若道。   沈海:“成,我晓得了。这人先前说的好好的,怎么也不过来,嗐,我白高兴了。”   沈若笑道:“正常,一切口头说的在没有一纸契约签订之前都有变数的。不要太往心里去。况且,要是真没人加盟,干爹,你要是有意,我直接授权你去柳溪镇上开一个’珍宝居‘,倒还省的咱们要担心着想来加盟的人是好是坏了。”   顾允也点头:“是啊,干爹要是来开摊,那必然是靠谱的。”   “哈哈哈你们俩啊就别打趣我了,要是我能安安分分地摆摊,我还出去走商干嘛呢。”沈海哈哈大笑着,“我啊就是喜欢东奔西跑的,畅快。但是我有了你们干娘啊,就有了惦念,柳溪镇啊,说远不远说近不近的。我还是先看看能不能给你拉到靠谱的加盟人吧。”   沈若听他这么说,只好作罢,不是所有人都想要摆摊赚钱的,这个活计能锻炼人的能力也有限,干爹不想做确实十分正常。这就好比是做惯了办公室的人不想去做工厂拧螺丝的员工一样。但是摆个摊子完全可以雇人做,他就能休息了,还有钱赚,既然拒绝那就是不想多占沈若的便宜了。   人与人的交往如何能让感情变深,自然就是你为我着想,我为你着想。不想着往亲近之人身上占便宜,反而还想要无偿帮忙,这桩桩件件的事儿加起来,这干亲犹胜过血亲。   再想一想刘春花、沈牛山、沈宏这些人,当初就是在自家阿爹头上占便宜,阿爹累死累活被当成牛来使唤,结果得到的却是最少的。这种血亲不要也罢。   “不过啊,若哥儿,要是你信得过,我倒是有个兄弟想要安安稳稳地摆个小摊呢。”沈海有些不好意思地说着。   沈若看过去。   “就是那个帮浪哥写家书回来的,以前跟过沈春,后来赔了就找上了我。他能力不错,还读书识字,我觉着挺合适的。而且他自个儿攒了不少本钱,想来能够付得起加盟费。”沈海现在说若哥儿说过的那些词汇是信手拈来,为自己的好兄弟谋一个未来出路也不错。   “干爹说好,那自然是不差的。只是你确定他真的会想要开摊子?”沈若问道。   “确定,他妻子怀了身孕,这回他本不想跟着浪哥出去的,是收了我的嘱托才愿意帮这个忙。也正巧碰上他妻子胎相稳当,已经是七个月大了,三月之内他们能赶回来就正好能碰上生产呢。等孩子降世,他便也要收心,不能总是往外跑了,就在家陪着妻子孩子,顺便做些小买卖。”沈海道。   沈若:“成,那干爹你到时候同他说一声,要是他想开,自个儿来找我谈。”   既然是干爹的兄弟,那加盟费倒是能给的少一点,会读书识字,还有走商当商人的经验,这开摊子那肯定是如鱼得水。   “那我先替他谢过你。”沈海笑着说道。   沈若摆摆手示意不用谢,毕竟有人加盟,他这边有钱赚,而且供货过去费用自然也是要对方出的,也就是相当于人家能从自己这里以一个进货价买走商品,之后同镇上“珍宝居”一样的价格来卖,卖出去那就是有赚头。   除此之外,沈若还打算搞一个“珍宝居”摊主培训,将所有东西的好处和名字全都一一告知,如何跟客人介绍最容易叫客人心动的话术,也要教。   总之加盟之后相当于是手把手教人开店,这就更省事了。   “若哥儿,你快进来瞧!”屋门突然被打开,柳杉站在门口喊他。   “好。”沈若看她表情就知道肯定是成了,立刻往屋里去。   顾允、沈丰、沈海也立马跟上,屋里一下子便挤满了。   大家便看着周兰将锁头一拉到底,两块布便分开了,再拉上去便合上。   “这两边我们用了不一样的手法,一边藏针,一边锁边,阿花虽然手艺一般但是这锁边的方法就是她想的。”周兰一边说一边介绍道。   还将两边的布料翻过来让沈若看针脚,“藏针法”顾名思义就是藏针脚的方法,将拉链固定一齿接着一齿,再将针脚藏进布料里,完全就没有了痕迹,只是在齿与齿之间会有一条固定的线。   而“锁边法”虽然看起来针脚多了些,但是因着有顺序不是杂乱无章的,看起来倒是像在布料上绣了一层花边似的。   花婶子被夸的脸红,她直言说这“锁边法”是以前见别人用过,她自己也就会这么一点。   沈若扯了扯两边,说道:“这’锁边法‘的固定的更牢固,而’藏针法‘这边更清爽,几乎能隐形,但是不够牢固。不如——就缝两层,先一层藏针,再一层锁边,这样就能十分牢固了。”   “而且我打算用鱼线,那个本身就不是很显眼,想来会很合适呢。”   “这个好这个好。”李善桃笑着道。   周兰也跟着笑,“可算是想出法子来了,今晚可以睡个好觉咯。”   沈若:“那这个就当做样版了,明日找婶子们来做。”   “成嘞,要做新东西啊大家都兴奋。保准分出去两日就能收回来。”周兰笑着说道,她现在对大家的速度已经完全了解了,几乎能立刻判断出做这些东西要多长时间。   第一天嘛是刚熟悉可能会慢一点,第二天那就会快许多,到了傍晚怎么滴也做完了。   沈若笑着点点头,那自然是越早越好了,镇上的“珍宝居”现在生意稳定,可问题也就是出在太过稳定上面,肯定是要用点新东西来搅动这一潭平静的湖水。   想要赚更多的钱,那就不能只追求“稳”。   “这件事就拜托干娘了,之后每日阿兄回来都会从胡家带做好的拉链配件,这个拼装的活计……”   沈若话还没说完,周兰便道:“我来就成,做这个东西啊还挺好玩,在我手里你就放心吧。”   “好。”沈若弯起眼睛笑了。   =====================   翌日,马车上的人同先前沈若、沈二里也去镇上的时候一样。   沈水窝在马车的最角落里,同二狗说着话,以前这两人没什么接触,现在倒是很聊得来。   主要是二狗就是个小话痨,而沈水是个非常好的倾听者,很少说话,但听的时候眼睛一直看着对方,很认真的表情,让二狗忍不住一直不停地说,还要教他背《千字文》。   沈若同顾允对视一眼,深感好笑。   车上人多,他们俩也是分坐两边的,没有坐在一处。   沈若悄咪咪挪动,随后将半边身子靠在软软的大靠枕上面。昨儿晚上闹得久了点,也怪他忙得忘了说今日一早他也要跟来,还有沈水被他安排到“珍宝居”帮忙的事儿。   手往后轻轻地揉了揉腰,沈若看了顾允一眼,就发现他正定定地看着自己。   被他深情的目光盯地脸热,沈若垂眼干脆拿出干粮开始吃。原本是该在家里就吃了的,但是他……他一大清早差点儿没能起得来。   都怪顾允!   强撑着起来之后,便使唤顾允去装了干粮在路上吃,填填肚子。   沈水其实还是有些怕男人,瞧见沈丰和顾允的时候就有些紧张,但是同二狗这样的小汉子就没关系,甚至还能自然地说话。   只能循序渐进了。   依旧是先送二狗去学堂,顺带着送顾允去书屋。   “夫郎,你别太操劳,篮子里还有糖水,累了记得喝。”顾允要走,但顾及着边上有人,只能用眼神扫了扫沈若的唇瓣,就当做吻过告别吻了。   沈若嘴角微勾,突然喊道:“谁啊!”   沈丰立马探头到处看,二狗和沈水也探出头去往车窗外去。   沈若当机立断凑过去,直接吻住了顾允的嘴唇。紧紧地贴了一瞬,便分开。   “好了,你快去吧,别叫谭老先生等急了。”他在他耳边轻声说道。   顾允笑容绽开,“好。”   他下了车,嘴唇上还残留着温热的触感,没忍住抬手轻轻碰了下。   视线追随着马车,突然瞧见马车车窗处的帘子被掀开,自家夫郎探出一只手来,挥舞几下。   顾允失笑,心情十分好的转身进了书屋。   车上除了驾车的沈丰之外,就只有沈若和沈水两人。   “若哥儿,我真能行吗?”临到真的要开始,沈水就有些紧张起来,额头上直冒汗。   “能行,哥儿不能说自己不行,我相信你。”沈若拍拍他的肩膀,安慰道。   “况且我不是也在么,别怕。”   沈水点点头,暗中给自己鼓鼓劲。若哥儿在呢,他不用害怕,以前的事情早就过去了,那个人也已经被绳之以法,没有人会再来伤害自己的。   待下了车,街道上还没什么人,他们三人合力将东西都搬下车,开始归置,一样样摆好。   一旦进入了工作状态沈水就忘却了许多事儿,一开始同沈丰接触他还会僵硬,但是一想到他是若哥儿的阿兄,便觉得这人没有那么可怕了。   他也从刚开始的僵硬,变为紧张,随后可以正常的同沈丰说话。沈若在一边瞧着,觉得效果比自己想象中还要好。   就是不知道等之后人多了,水哥儿能不能撑得住。   小松也赶来了,瞧见沈若他们都在,立刻着急忙慌地道:“对不住东家,我来晚了!”   沈水没想到还有人来,他僵硬转身,眼睛瞧见是个汉子快速走近,他吓得手里的东西都掉在了桌面上。 第266章   沈若立刻抬手按在水哥儿的手背上, 唤回他的神志。   主要是小松的出现太突兀,叫他没有心理准备,所以才会被吓着。   而自家阿兄, 他本就知道要接触,自然给自己做好了许多心理准备。   不过这样也好,沈若看着水哥儿渐渐缓过来了,便松了口气。   毕竟要进行脱敏,总不能每一次都要提前做心理准备吧?更多的时候那些突然出现的人, 都会出现在他自己毫无防备的时候,所以必须得锻炼一下, 突然出现瞧见了也不能害怕。这样吓一吓也挺好。   沈若给他倒了杯糖水, 叫他喝,能舒缓一下情绪。   “没晚,我们今日来的早了点。”沈若笑着对小松说道, 又问他吃过早饭没有, 要是没吃车上还有。   小松嘿嘿一笑,也没客气, 拿了个馒头吃着。要是搁在以前他肯定是不好意思拿的,现在他是东家的下属,这就是东家给的赏赐。他高兴还来不及!   沈水看向沈若, 一口接着一口地喝着糖水。   好像看着他心里便有了勇气。   “小松, 这几日摊子上你们先三个一起招呼客人。”沈若安排道。   现在的生意趋于稳定, 小松一个人其实也行,不过很快“拉链书包”就要问世, 摊子上的生意一旦好起来小松一个人是忙不过来的, 自己阿兄还不能离开, 沈水现在是过来熟悉的, 还不知道几日才能熟练,所以就先按照原本的来,不过就是比之前多了一个人罢了。   “好嘞。”小松笑着应了,冲沈水打了声招呼。   沈水动作一滞,僵硬地回了一句。   “小松是’珍宝居‘的老员工了,为人很是和善。你之后要是有不清楚的可以问问他。”沈若介绍道。   沈水点点头。   “当然也可以问我阿兄,多接触接触就好了,别怕。”沈若拍拍他肩膀,安抚道。   “谢谢若哥儿,我不怕,就是、就是控制不住。”沈水现在恢复了正常,手里端着的糖水都还是热乎的,想来肯定是从家里灌的时候烫热,到了镇上正好到了适口的温度。这点温度从手心里暖到了全身。他忍不住心想,还好有若哥儿陪在他身边。   “嗯,没事,这才刚开始呢你不要有心理压力。”沈若道。   沈水:“好。”   小松不是个多嘴的人,也不爱探听八卦,只是方才自己突然出声好像将这个小哥儿给吓着了,这人似乎还是沈若的朋友,他心里就有点愧疚。   等他吃过早食,帮着拾掇好了摊子,就立刻走到沈若身边去。   沈若没有阻止小松走近,沈水看见了,眼睛瞪得溜圆,差点儿没直接站起来。   小松没好意思直接对上人小哥儿的视线,抬手摸着后脑说道:“方才对不住啊,我突然出声吓着你了,你没事吧?”   沈水鼻尖冒汗,看着他的距离只同自己相隔两尺,汗毛都要竖起来了。   沈若瞧着他就像是浑身炸了毛的狸奴,正想叫小松稍微站远一点,就听到沈水颤着声音道:“我、我没事。”   小松笑着道:“那就好,往后一起共事,你喊我小松就成。”   “嗯。”沈水艰难地应了声。   沈若道:“小松,之后我打算将这摊子交给你来打理,生意平稳的时候你一个人看摊子,这你可以么?”   小松被这消息给整晕了,立刻看向他:“东家,我、交给我打理真的能行么?我一个人看摊子是可以,只是,这摊子……”   “不要有顾虑,空的时候你一人看便是,要是忙起来了水哥儿也会来帮忙。就是水哥儿刚来,你得带带他,教一教他。”沈若笑着说道。   小松顾忌什么沈若完全能明白,无非是没有挑过大梁一时间可能会不适应身份的转变,还有这摊子,他觉着交给自己的阿兄才靠谱,他自己毕竟是一个外人。   但是沈若既然用他,自然对他抱有信任。   “好,多谢东家抬举,我一定好好干。”小松立刻应下,原本他在这儿就顶多算是个帮工,结果现在竟然成了摊主,东家这是要锻炼自己呢!   沈若点头,正巧这会儿有客人来了,便让小松去招待。   “水哥儿,你也过去,今日你要是想尝试招呼客人也可以试试,要是觉着不行那就多听、多看、多想。”   沈水点点头,攥着拳头过去了。   棚子里还算宽敞,站两个员工根本不挤,沈若看着沈水走进去,站在角落里看着。   小松本就是个开朗的人,也不介意水哥儿不怎么说话,径自打开话匣子教他这些东西的价格,还有如何招待客人的话术还有方式方法。   说的很详细,几乎是手把手教学了。   但是他本来是做奴才的,再如何傻白甜那也是会察言观色的,这水哥儿瞧着有点怕生人,但是能看得出来他自个儿想要努力克服的。   今日生意同往常差不多,有小松一个人在就足够,水哥儿不帮忙都成。沈丰也就躲了个懒,记着自家媳妇说的那些要买的家伙什,准备在街上转悠转悠一趟买齐了。   沈若因着答应过要陪着沈水,便没跟着去。   水哥儿经常性地扭头看过来,看看沈若他还在不在,好像只要他在,自己就有了主心骨一样。   这一上午来了大约有十几个客人,都是买了一堆东西走的,还跟“珍宝居”定了大件,拿了凭证之后等着之后做好了再来拿。里头大多数都是男客人,沈若就瞧着水哥儿在一边看着,慢慢地能往前走了点,后来还招呼了一个客人。   虽然能听得出来他还是紧张,甚至有点颤,但是好歹又迈出了一步。   招呼完之后他又扭头看沈若。   沈若直接给他举了一个大大的拇指,鼓励他。   这水哥儿学习摊子上各个商品的价格比自己想象中快,而且脱敏的训练似乎也很有成效,有了头一个之后,后面的就更顺利了。   小松也算是发现了一些事儿,因为水哥儿总是看向沈若那边的举动实在是太明显了,还有同那些男客人出现时候以及女客出现时截然不同的状态,他也能窥得一丝。   这水哥儿怕生有些严重,而且只怕汉子,特别是那种又高又壮的。就是自己之前都把人吓了一跳,小松便将自己同他说话的嗓音给放柔了许多,又轻又缓,连同他家里人说话都没有这般柔软过。   水哥儿肉眼可见地在自己不远处瞧着都没有那般僵硬了。   沈丰背着一个鼓囊囊的书包回来,“若哥儿,你还有啥要买的不?我是将你阿嫂说的那些都买齐了,鱼线我也买了几捆,应该够用一段时间了。”   “没啥了,前几天我同顾允上街买过一回,现在好像确实没有什么缺的。”沈若好笑道,主要是家里缺了啥或是不缺啥,他那徒弟都会送来各种东西,再说那些油盐酱醋茶的上回已经买回去添满了,好像还真想不到啥要买的了。   沈丰点了点头,“总归缺了啥回家拿就是了,你这一嫁出去,感觉家里都冷清不少。”   沈若失笑:“我这不还在村里呢么,而且想了我喊我一声我就回去,不讲究那么多。”   以前还讲究什么“嫁出去的女儿、哥儿就是泼出去的水”,一年到头也就过年时候能回一趟娘家的,要是已婚的女人和哥儿赖在娘家,或是总回娘家,就会被说闲话,要么说被夫家不喜,要不就说人从夫家扒拉不少东西补贴娘家,总之都不太好听。   但是沈若根本不在意别人如何说,要真有人要多嘴,只要不要舞到自己面前来就行。不过沈家村里大多数人都怀着一颗感恩之心,其实自己哪怕住回沈家,那也是没人会去多嘴的。   沈丰一双牛眼睛眯起来笑:“那过几日霜降,你回来住两天,娘说打算做点鸭蛋馃吃。”   “成啊,到时候让我夫君和婆母都来,咱们一大家子人住一块儿。”沈若笑着说。   沈丰“啊”了声,“你婆母她会同意么?”   “会的吧,总得先适应适应,毕竟往后青砖瓦房盖好了,也是要将她接过来的。”沈若都打算好了,一家人自然都是要住在一块儿的,村东和村西虽然不算远,但是一路走过去也要半炷香时间,还是住在一起比较舒服,还方便热闹。   “好。”沈丰笑着应了。   他俩说完话,便看向“珍宝居”的棚子,他们坐的位置不远,小松和水哥儿还有客人们说话都能听的一清二楚的。   沈丰听着不由掏了掏耳朵,皱眉:“若哥儿,这小松的声儿怎么扭捏成这样了?嗓子伤着了?”   沈若“噗”一声,实在是没忍住。   这一笑功德都要没了,小松是在做好人好事呢,让水哥儿不那么紧张。   他们能听见那边的声儿,那边自然也能听见沈丰的发问。   小松差点儿嗓音劈叉,猛烈地咳嗽起来。   “小松哥,你没事吧?”水哥儿见他呛咳顿时就着急起来,立刻找到了装着水的竹筒,递过去给他喝。   “谢、咳咳咳、谢谢。”小松立刻伸手接过咕嘟咕嘟喝下肚,这才好些。   水哥儿现在站得离小松特别近,一尺不到,但他因为着急根本没有反应过来。   沈若看着这一幕,觉得这脱敏训练今日份的已经差不多,之后要彻底恢复,那就得看来日方长了。毕竟,没有人的心理疾病可以一天就恢复好的,今日沈水已经比起之前有了更大的进步,沈若很欣慰。   沈丰道:“若哥儿,先前我都忘了问,之后摊子不用我来,那我还能做些啥?”   “阿兄,你能做的事儿可多了,摊子上不用你是因为不想屈才。”沈若笑着说道,顺带着拍了个小马屁。   沈丰顿时昂首挺胸,哈哈两声:“是吧,你阿兄我是挺厉害的。你瞧瞧,你阿嫂吩咐的事儿我可都做了,要买的也都买齐了一样不落。再看这摊子,我先前管的多好,哈哈哈。像这样的摊子,再来两个我都能管得住。”   “给点阳光就灿烂,说的就是阿兄你了。”沈若眯起眼睛道。   沈丰完全听不出阴阳怪气,满脑子都是他的弟弟夸他阳光灿烂呢!   “在镇上一个就够了,再来两个作甚?自己跟自己竞争吗?”沈若无奈道,自家阿兄的智慧总是一会儿在一会儿不在的,但是做事情是真靠谱,就是不太谦虚。   “也是,不过我觉着以后’珍宝居‘的规模可以扩大些。”沈丰道。   沈若点头,“这个自然可以,不过不着急。现在摊子的租期还没到,等之后快到了再商量不迟。”   “阿兄,我想叫你同干爹一起往其他镇上闯闯。干爹在柳溪镇还要再去上个三五次,等回来之后就要去更远一些的镇子了。”沈若看着他,说道。   “好啊,我长这么大还没出过储水镇呢。”沈丰摸着后脑勺笑道:“其实浪哥出去走商我还羡慕来着,大男人哪里有一直窝在一个地方的啊,我也想出去闯闯。”   这就是一拍即合了,沈若道:“可盘溪镇距离咱们沈家村三十多里路,去了可能就不能每日回来,阿嫂那边……”   这件事沈若还没有同家里人说,只是想着先问一问阿兄的想法,一来这摊子确实不能再让阿兄成长了,二来除了同干爹一起去走商,其实沈若也能给他安排点别的,也能锻炼人。总归就是看他怎么想的。   再加上沈若自己觉着同干爹出去历练其实能让自家阿兄更快地成长,能力变强,所以便先将这件事说给他听。   到了外头之后才会增长见识,遇见各种不一样的人,学一学同这些人该如何对话,如何跟他们做买卖。这些全都是学问。   干爹走商锻炼出来的那些技巧,沈丰只要跟着他就能受益匪浅。   “你阿嫂那边不用担心,不瞒你说,你阿嫂先前就说我一直看摊子不算个事儿,虽然稳定,但是更像是在混日子。”沈丰不好意思地说着,这活计是若哥儿给的,一开始他只是帮忙看,后面就成了摊子管事的了,实际上要做的事儿还真不多。这样的活比起以前的那可是一个天一个地。   “那你怎么先前不同我说一声?”沈若抬眸看他。   沈丰以为自己这么说沈若生气了,立刻道:“先前啊,不好意思说。而且’珍宝居‘不能出错,我既然管着就得管好,哪儿能想东想西,你还给我开那么高的工钱,我要是还说些有的没的,多不好……想想都觉着过分。若哥儿啊,我也不是说这份活计不好,就是帮若哥儿你的忙我也是十分愿意的,原本我都不想要工钱。我可是你亲阿兄。”   这活计是很好的活儿,结果他和柳杉说的这话就像是干了一段时间之后有点嫌弃似的,觉得太安逸。但其实,并不会嫌弃啊!沈丰第一次怨恨自己嘴笨,说不好话,想说点什么一下子又说不上来了,还卡壳。   沈若听明白了,这活计本就没有太多的挑战性,实际上换谁来都行。所以能力强的人自然不能一直在这儿做,沈若自个儿也不乐意,能力锻炼出来一些便能去做更难一点的活计,这里就交给其他人来锻炼。   就是小松,等他完全熟练之后带出了新人,沈若也要将他带去更有挑战性的岗位上的。   要是先前阿兄来同自己说了,那他肯定早早就给换,哪儿还要拖到现在啊!沈若无奈道:“以后有什么想法就来同我说,人总是会有挑战欲,这个活儿对你来说太简单了,本就该换了啊!”   “啊?”沈丰懵了,若哥儿没生气?   沈若不仅没生气,反而还很开心:“安安稳稳其实没啥不好,但是人一旦选择安逸下来,那就赚不了大钱。看摊子就是如此。阿兄你有想法这很好,最怕的就是你没有想法,’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是想要勇敢攀登,还是顺流而下,决定好了之后往往就会有两种截然不同的未来。”   “我很高兴,阿兄你选择前者。”沈若凝望着他,他的阿兄心里自然也是有抱负的,只是曾经一直被压抑着,所以他才会羡慕毅然决然离开家门出去走商的周浪。   沈丰听懂了,他高兴起来:“那我们今儿回去就去找干爹,我主动去同他说,让他带带我。”   “嗯嗯,总归还有好些天,之后摊子上要推出新东西恐怕会很忙……”   沈若话还没说完,沈丰立刻道:“摊子我也能顾着!毕竟我管了那么长时间都有感情了,以后只要是这边忙,那我正好同干爹回来了,我就过来帮忙。”   “好,那就辛苦阿兄了。”沈若笑眼弯弯,他的阿兄就是这般靠谱。   ===================   就这么过了几日,“拉链书包”已经筹备的差不多了,就等着下一日拉到镇上来售卖。为什么推迟了一天,是因为想要造势。   沈海先将东西带上五个往柳溪镇去宣传,刚出现的东西自然会被受追捧,在加上一句现在储水镇上都还没有,他拿到的可是第一手货源,这一下就会让大家知道他不仅仅是个走商,还是个颇有门路的走商。   要是有想要加盟的人知道这事儿,必然会想要同他搭上关系,这样没准自己也能拿到第一手货源。第一手那可是紧俏货,也是最好卖的!   等沈海夜里回来,带回了消息,柳溪镇上有不少人同他打听加盟的事儿了,因着这五个“拉链书包”他一拿出来演示过后,立刻就遭到了疯抢。因着数量少,那些个买到的都被人围住想要瞧一瞧那新款的书包是如何用的,再一看就更想要了。   就这举动立刻就吸引了不少镇上的有钱人的视线,还有那些员外郎,几乎刚到,车上的那些商品全都给抢光了,那些人没买着“拉链书包”只好买点别的,还有个有钱的老爷直接包圆了。   “原本啊,我该是卖完东西就回来,没想到这造势是真有用,我接到了不少人的邀约,这一下午啊我都在到处跑,吃香喝辣,整一个酒足饭饱哈哈。”沈海边说着边揉了揉肚子,是真的撑了,连夜饭都吃不下。   “那些人当中可有靠谱的?”沈若问道。   “有倒是有一个,只是他并不是大富大贵之人,不过说起话来很真诚,想要安安稳稳的做这门生意。”沈海说道。   沈海现在就是“珍宝居”的“代言人”,字面意思上的,代替沈若发言的人。那些想要加盟的人都会先由他来筛一遍,并且也提前说了只会选择一个加盟者,不仅仅对方要提供加盟费,并且开“珍宝居”也是有条件的,首先就是卖价增幅有限制。   各个地方的物资水平不一样,财力大小也不尽相同。“珍宝居”主打的就是平价实惠,能让镇上人乃至村里人都能买得起,所以价格就不能定的太贵。价格参考储水镇上的就成。   沈若听沈海将那个人说过的话仔仔细细地重复一遍。   “听着确实像是个靠谱的,那就等他筹到银两再来寻我吧。”沈若觉得这人比先前那个员外可要靠谱得多,人家说话也有条理,就是奔着加盟“珍宝居”来的,还说曾经在储水镇上买过,就很喜欢,也想要做一门营生不知道做什么,正好听见了沈海的话,顿时就打定了主意。   甚至还说了他曾经也摆过摊子的经验,不是啥也不懂贸贸然想要开摊子的愣头青。这些要求竟然都跟沈若想要找的加盟者最好的条件都对上了。   虽然会叫人去手把手教学,但也不能是个没有一点开摊子经验或者天赋的人,要是那人平日里就是不敢开口说话的,要练习那也要许久,不是所有人都有摆摊做生意的勇气的。   “好,总归就是这三天内,他说他会尽快过来一趟。”沈海道。   ==================   今日柳兰香同柳杉一起绣“松鹤延年”的大抱枕,小云吞便也被抱了过来,李善桃可稀罕了,一直抱着不撒手。   沈若从干爹干娘家回来的时候,大屋里头还能传出他娘逗弄小云吞的笑声。   他心肠软和,嘴角带着笑意走进去。   一打眼便瞧见那些自己亲眼见着破壳的小鸡仔们都已经长了一层黄色的短绒毛,叽叽喳喳从垫了小软垫的汤婆子里头跳出来。   一个个黄色团子落在床榻上,蹦跶来蹦跶去的。   而自家崽儿正平躺在床上,一手抓着一只小鸡仔,张开嘴笑着。   沈若立刻冲上前去握住他的手,生怕崽崽把手里抓着的小鸡仔往嘴里塞。   李善桃瞧他这样,没忍住笑道:“你瞧他,还知道不能伤着小鸡仔,就轻轻握着呢。”   沈若感受了一下手心里小手的力度,“还真是。”   这些小鸡仔从汤婆子里跑出来之后不乱扑腾,全都叽叽喳喳地围在小云吞身边,感觉自家崽被众星拱月一般。   还有一只黄绒绒的鸡仔直接跑到了小云吞头顶,直接将两条细细的小腿缩了起来。   这画面着实可爱极了。   粉雕玉琢的小孩儿身边围绕着一群黄色的小鸡仔,三五成团,显得毛茸茸的。   这点大的小鸡仔是最好看的时候,等小鸡仔长大了就不可爱了。   沈若眼角不自觉地流露出笑意,眉眼弯弯。   “娘,我想把这画面给画下来,你觉得如何?”   李善桃:“那当然好了,咱们小云吞啊瞧着就跟小福娃一样哈哈。”   沈若笑着点头,将这小孩儿小鸡相依的画面入了画,随后还要提上字。   提什么好呢?   他想了想,有了主意,没忍住喷笑,提笔写道:“小鸡小鸡真可爱,长大以后生鸡蛋。黄黄绒绒小小团,大小孩子都喜欢。”   作者有话要说:   -   是二狗考核学院时候写的小诗,借用前两句~   回到家之后的二狗(星星眼):哇!二狗也喜欢! 第267章   过了三日, 沈水已经完全可以在摊子上自然地招呼客人了,有时候虽然偶尔也会突然犯病,但都能很快缓和下来, 同客人说话的声音也从一开始细如蚊呐,到现在就是正常音量。   小松看顾着他和摊子,倒也应付的过来,瞧着水哥儿的明显变化,他也是打心底里头高兴。像是自己带的徒弟就要出师了一样。   沈若原本是不打算来镇上的, 但是今日就要在镇上“珍宝居”推出“拉链书包”,他自然要来看一看。那些老客也都习惯了, 每回摊子上要出新东西的时候, 都是他过来介绍。   那“拉链书包”在自家干爹在柳溪镇上的宣传过后,名气已经传了回来,储水镇上的大家一听这新东西咱们自己镇上的都还没有, 心里头就更加迫切地想瞧一瞧。   往往只能听到几丝线索, 一点妙用的时候,就会显得那新东西在一层面纱下若隐若现, 叫人心里发痒,恨不得立马将那层薄纱给掀开,瞧瞧究竟是一种什么样的东西。   以致于日头还没升到高处的时候, “珍宝居”前头就围住了不少熟客, 原本他们也只是想来碰运气, 但瞧见沈若了,便知道今日肯定是要推出新东西了, 这下便一传十十传百的传开了去, 很快“珍宝居”前头就被围的水泄不通。   沈丰今日也过来帮忙, 让围观的大家排好队伍, 不要站得乱七八糟。   因着今日要介绍新东西,许亦方还给沈若准备了一个木质的小台子,站上去之后就能“一览众山小”,他看着大家在自家阿兄的指挥下排好了队伍,面朝着自己,就像是从自己站着的这台子开始从短弧形到长弧形,呈现出一个有弧度的wifi状。   一排人和另一排人的站位相互穿插,后面人恰好能通过前一排人肩膀碰着肩膀的空隙看过来,这样大家倒是都能瞧见了。   “若哥儿,这、这人怎么这么多。”沈水虽然好些了,但这里汉子含量太高比起前几日来说是瞬间拔高,叫他有些哆嗦。   沈若安慰道:“别怕,这些都是’珍宝居‘的熟客,你以后多见见就熟悉了。”   沈水深呼吸,吐气好几遍,点了头。   他以前只知道若哥儿在镇上摆摊,卖的是他们做的那些布艺商品,还有些其他的新奇东西。前几日他来帮忙的时候就发现生意很好,每日都有不少客人来买东西,一买那都是买好几样的。   那时候他就觉得生意很好了,没想到今日竟然会有这么多人来,那生意岂不是比前几天要好上好几倍!他攥了攥拳头,努力让自己不紧张,走到棚子里做好准备。   这会儿大家都擎等着沈若介绍新东西呢,棚子前头买东西的人倒是很少,都往边上去了。   小松感慨道:“这阵仗可是好长时间没见着了。”   距离上一回新式的雨衣已经有了不短的时间,毕竟这新东西又不是白菜,哪儿是那么容易就能做出来的。他看着身后的那一堆库存,再看看前头等着的那些人,感觉……不够卖啊。   沈水也是头一回对若哥儿在镇上的生意有了切实的感觉,以前村里头也会闲聊,说起若哥儿的营生来,有猜赚得多的也有猜赚不了多少的。毕竟若哥儿给他们开的工钱在村里人看来那都是高的。   这些日子沈水做下来也大概知道了“珍宝居”的营收,他在心里算过,虽然摊子上的东西在镇上人看来都便宜,但放在村子里却还是叫人舍不得花的一笔钱。这样的生意刨去成本那些自然还是有赚头的,只是他发现若哥儿是真的给他们这些来帮做东西的人让了许多利。   在镇上做手工活儿的哪儿能有这么高的工钱!也就是若哥儿会给他们开这样的高工钱!   曾经那沈宏是村里赚最多的人,在镇上杂货铺当掌柜一个月也就三贯钱,而他们给若哥儿做活儿,都比当掌柜的工钱高了!甚至有人能高出去一倍。   沈水心中感念着,既然若哥儿愿意叫他来摊子上帮忙,那他必定不能帮倒忙的。他要再勇敢一点,就当面前那些汉子都是大萝卜!   他心里想着就不由自主地念叨了出来。   小松听到了,一本正经地点点头:“就这么干!把他们一个个都当成会说话的大萝卜就是。”   沈水捂了下嘴,耳根都羞红了,他怎么就说出来了呢!   小松道:“咱俩熟,你不会把我也当成萝卜吧?如果非要当,不如把我当地瓜,东家烤的地瓜贼好吃,我要当烤地瓜!”   沈水:“?”   沈若远远地听见了,没忍住想乐,连带着嘴角绽开笑意,一时间叫周围人都看愣了。   成婚后的沈老板把所有的青丝都梳了上去,盘成发髻别了一支玉兰花簪,着一身檀色衣衫,特别是气质上的转变,似乎更柔和许多,教人见了便眼前一亮。   沈若看着周围人聚集地差不多,便想着先开始介绍,他去筐子里拿了一个书包出来。   大家瞧见了都有些疑惑,“沈老板,这不是书包么?新东西在哪儿,难不成在书包里面?”   “你这都不知道?先前柳溪镇上已经有了,就是新样式的书包呢!”   “啊?”   沈若闻言便笑,说:“没错,先前是我干爹将这书包带去了柳溪镇,我要介绍的这新东西呢,就在书包上。”   他将书包举起来让大家看,在手中上下左右前头的转,让大家看到这书包与以前书包的不同之处。   果然有人发现了:“呀,那封口处的东西变了!”   沈若温声道:“是的,这封口位置上的东西叫做’拉链‘,比起抽绳与纽扣来,它更方便。”   沈若一边介绍着一边拉开拉链给大家看,两边合住的地方瞬间随着拉链锁头的滑动裂开一道口子,之后他又给拉上,就合的严严实实。   大家都给看愣了,有眼尖的人瞧见,问道:“这可是黄铜做的?”   “这位客人好眼力,这’拉链‘正是黄铜所铸。”沈若笑盈盈道。   周围人顿时就议论开了。   “这“拉链”着实神奇,看起来那动作就跟变戏法似的。”   “我要买,先前的抽绳书包和纽扣书包我都有买过,那些都是要用双手合上,但是这个我瞧着单手就能行!”   “确实不错,正巧我家孩子也想要一个,沈老板,你快说怎么卖吧!”   沈若说:“先不急,除了这’拉链书包‘之外,还有别的东西。”   沈丰听到这话立刻将身后准备好的东西拿了出来。   一张上了拉链的百家被、几个用拉链封口的抱枕、还有上了拉链的单肩背包。   一样接着一样,大家简直应接不暇。   沈若笑着道:“这三样,柳溪镇上还没有。”   这一句话顿时让那些知道这“拉链书包”先叫柳溪镇上的人买着了的客人顿时心里舒坦不少,就该是先让咱们储水镇上的人先享受到啊!况且这些东西家里不嫌多,带回去就能直接用,好些人立刻喊着要买。   沈若介绍完新东西便将摊子交给了沈丰和小松以及水哥儿,他们仨都在棚子里,面前已经排起了长队。   因着拖了几日,所以库存储备还算充足,在这里的这些人想买应当是都能买着的。   沈若舒出口气,经过先前那一回折叠小马扎在镇上不太好卖的事儿之后,每回推出新东西的时候沈若都不会想着肯定可以叫大家都喜欢,都能热销。虽然这“拉链”他抱有极大的期望,但是期望越大失望也会越大。   但还好,事实证明这“拉链”大家确实都很感兴趣,能激起客人们购物的欲望。   他便也放下心来,在边上瞧着棚子里的他们招呼客人,自家阿兄和小松已经是老油条了,闭着眼睛都能跟客人对话还不出错,水哥儿就明显变得比前几天人少的时候吃力。   沈若觉着脱敏也得循序渐进,看他额头上直冒汗,便走进棚子里,给他递了张帕子。   “水哥儿,擦擦汗。”   沈水心中一暖,没好意思接,“我、我自己擦。”他说着就要抬起袖子。   沈若按住他的手臂,轻叹口气,捏着帕子按掉了他额头上的汗珠,“水哥儿,不用跟我这般客气,你拿我当什么?”   沈水有些不好意思,但心里却暖的不行,“恩人!”   “嗯?”沈若皱了下眉。   自己早就同他说过了不用再叫恩人,这人嘴上应承,难不成心里还这般想着呢!   周围的客人太多,沈水面前的那一队被左右沈丰和小松分走,此刻沈水却完全注意不到那些人,他看着沈若有些忐忑,又有些迟疑地道:“……爹?”   沈若差点儿没被自己的口水呛死。   “你喊我什么?!”   沈水脸更红,他磕磕巴巴道:“爹。若、若哥儿你救了我的命,就、就是我的再生父、父母,我喊你一句爹,也不为过。”   沈丰和小松在一边招呼着客人,都没忍住哈哈笑出声。   沈若难得被噎,他道:“我才没有你这么大的孩子。”   水哥儿也就比自己小一岁!   “噢,那我知道了。”   沈若听他说知道了,抬眸瞧他眼含期待。   沈水一拍脑袋,说道:“我是你的员工!”   沈若:“你是笨蛋。”   沈水“啊”了一声,呆呆地看着沈若。   沈若本就不喜欢腻乎说这些东西,他将给他擦过汗的帕子塞进他手里,留下一句:“我找歆文去,你们忙吧。”就往许氏布庄里进。   沈水遥遥地看着他离开的背影,手心里的帕子似乎都变得很热乎。若哥儿给他擦汗的时候,他能闻见帕子上淡淡的皂角香气。   小松搞不懂哥儿们的情绪,不过他还是刚知道沈若竟然救过这水哥儿的命!   沈丰抽了个空对沈水道:“水哥儿啊,若哥儿他不是对谁都这般关照的,他以前呢你也知道,村子里头没几个小伙伴,都是跟着我和一群小汉子野惯了的,等长大之后不同我们一块儿了,就一个人闷着。其实啊,他心里头还是想要同龄的哥儿朋友的。”   他说得直白,沈水怎么的也能听懂。   沈水双眼发直发愣,朋友?若哥儿和他?   他哪里配跟若哥儿做朋友,若哥儿那么厉害,凭借一己之力就养活了全村的人,让大家都能过上好日子赚着钱。   而自己,普普通通,什么都不会,甚至见了人还要打哆嗦。他哪里能和若哥儿做朋友,他就该在低处抬头看他才对。   布庄雅间内。   许歆文正拿着账本算账,她也不避讳直接拿了一本给沈若:“若哥儿,麻烦你帮我对一对,我算完之后我来念,你瞧瞧对不对得上。”   “好。”沈若随手翻开。   做生意的人家账本都大同小异,分两册,一本撰写一本抄录,之后方便核对。除此之外还有各项开支单独记录的账册,那些是要与人结账时候要用的。   许歆文递来的这本是总账,上面清楚的写明各项收支,这些都能给沈若看,是真的很信任他了。   她现在也是越来越有管事的样儿,听说许亦方都能放手去玩几天,不用每日每日都盯着自家的布庄,许歆文就能给管的井井有条的。   听说这会儿他都已经在盘溪镇游山玩水呢。   许歆文忙活起来的时候很是认真,沈若却不由地有些犯起困来。   也不知道顾允为什么就有那么好的精力,明明夜里差不多时间睡的,甚至他还比自己醒的更早一点,结果瞧他就不犯困,自己却在马车上的时候一下一下打哈欠。   然后他和二狗都睡了过去,到了镇上之后才醒来,一大一小全窝在顾允肩头,睡得可香了。   再一看他,还是精神抖擞的。   沈若真心觉得他天赋异禀,做那事儿明明他比较累,但一觉醒来比自己还要精力充沛!这不是天赋异禀是什么?   沈若神飞天外胡思乱想着,等许歆文唤他才回神。   “想什么呢,这么出神。”许歆文笑着问,再看看他现在的样子同以前相比有了一些些微妙的变化,她没等沈若说话,就继续道:“是不是在想顾秀才呢,你们是不是跟话本里头说的那样’一日不见,如隔三秋‘?”   她捂着嘴嘿嘿笑起来,瞟着沈若有点泛红的耳尖,忍不住打趣。   沈若自然也是不甘示弱,“你那账本都算完了?该记的都记上去了?我的时间可是很宝贵的,你这儿没搞完还要我帮你做之后的事儿,是不是不大好。”   “好好好,我不说你了嘛。”许歆文笑嘻嘻讨饶,“若哥儿,你现在看起来是比以前更漂亮了,顾秀才是不是每日夜里都疼。爱你了?”   “你还说!”沈若拎起账本作势要开揍,许歆文笑着一边讨饶一边到处躲。   他倒也不是生气,也没有恼羞成怒,就是同她待在一处的时候比较轻松,又是可以玩闹的朋友,他便循着自己的本心,幼稚的开始追追打打。   脸上也不自觉洋溢出愉悦的笑容。   “哎呀我错了嘛,若哥儿,若哥儿你停下,行行好,我跑不过你哈哈哈。”许歆文银铃般的笑声从雅间传出去,外头的那掌柜的听见了,没忍住抹了下眼泪。   庽!晳!   “唉,表小姐很久没有笑得这般开朗了。”   两人笑闹一阵倒也没有忘了正事,将账本对完就该用午食了。   许歆文直接将饭食叫到了雅间内。   “叫丰哥、小松、水哥儿他们也来吃吧,午间没啥客人正好能歇一会儿。”许歆文说着。   沈若道:“恐怕不太行,今日客人有些多,这时候估计都还忙着。”   “待会儿我出去顶班,然后叫他们轮流过来吃吧。”沈若考量道,毕竟再如何也得把顾客放在头一位,摊子上必然是要有人在招呼才行的。   “好呀,那我们赶快吃了,待会儿一起出去。”许歆文也不容沈若拒绝,一句话就表明了自己也要出去帮忙的事儿。   沈若干脆地点了头,他们是好朋友,这点小事倒是没必要推三阻四的。   等他们吃好又多添了菜,换了沈丰和小松进来吃,他们俩跟沈水一同在棚子里招呼客人。   原先是想要沈水进去先吃的,沈丰和小松都是体贴哥儿的汉子,但是沈水拒绝了,只说让他们先去,既然如此他们就先进去了。   许歆文先前在摊子很忙的时候也过来帮过忙,倒是不会手忙脚乱。   她同沈水也是熟人,当初一起在公堂上作证的,他俩便站在沈若左右。   客人没有先前那么多,但这个点过来的也挺多的,忙活了半炷香的时间人才渐渐地少了。   “歆文,你回吧。这里有我和水哥儿足够应付。”沈若知道她其实也是个大忙人,哪里好叫她一直在摊子上耽搁。   许歆文确实还有事情要去做,叹口气:“要是我不用管这布庄,给你当员工也不错啊。”   沈若挑眉,一脸凝重地看着她,直接走上前用手掌贴了贴她的额头。   许歆文不明所以。   沈若道:“也没发烧啊。”   “若哥儿!”许歆文顿时就跺了跺脚,哭笑不得道:“我说的可是真心话。”   沈若也笑,“要是真把你请来当员工,我可付不起你的工钱。”   “不要工钱,我就想跟着你,还想……”她冲沈若抛了个媚眼。   沈若捂眼睛。   “还想给小云吞当干娘!”   沈若:“知道了知道了,不用一直在我耳边念了。人家唐三藏都不会一直念,也就你每次见着我了都要念,哪怕是孙猴子那脑子硬的跟石头似的也能被人家师父体贴,休息休息吧。”   许歆文偷笑:“那我这不是怕你忘了么。”   “我是七老八十了脑子不灵光了,还是撞了脑袋失忆了?”沈若反问。   “好嘛,我以后少念几句。”许歆文抱住沈若的手臂撒娇,“下次带他来。”   “好,你答应你了,你现在可以去做活儿了么?”沈若简直为她操碎了心,明明是她自个儿说的有事儿要忙活,可能要忙到夜里去,结果现在还在这儿跟自己说话。   “可以!我走了。”许歆文摆摆手,还冲沈水也打了声招呼,往布庄里进。   沈水在一边就像是个隐形人一般,他看着听着,心中涌出浓烈的羡慕情绪。原来若哥儿也会这样同人对呛,还能开玩笑,好像同许多人也没有太多的不同。   他就这般愣愣地看着沈若,沈若察觉到了,转过头来的时候,他立刻就垂下了眼睛。   不敢再看,但他的心里却奢望着若哥儿能够再如先前那般问自己一句,“你拿我当什么?”。   正巧有客人来,沈若便招呼起了客人,一时间想同沈水说的话便咽了下去。   沈水也招呼另外一位客人,倒是越来越有样子,瞧着也没有僵硬。   等客人买完东西走了,沈若高兴道:“方才过来那人又高又壮,但你招呼他也没什么异常,瞧着是快要大好了!”   这才几天!早知道这脱敏对他这么有效,沈若就该早一点把人拉过来适应!   沈水看着他为自己的好转笑容灿烂,心里暖洋洋的。   他突然就回忆起来当初自己刚被若哥儿救上来的时候,还有后来勇敢上公堂的自己来,那时候的他满心满眼都是若哥儿,想要帮上他的忙,待在他身边。也是因为若哥儿的开导,他才能慢慢地走出来。   可是后来,他看得久了,眼见着若哥儿越来越厉害,似乎就距离他越来越遥远。就像是夜空中升起的皎洁明月,他不敢去触摸,只能仰望。   可是,明月的辉光平等的照耀着每一个愿意被笼罩的人。   他真的可以这般幸运吗?   沈水的心怦咚怦咚,他鼓起勇气走向了他的月亮。   “若哥儿。”   沈若正倾身过去整理着桌面上的商品,听到他的喊声便转过头来,看向他,“水哥儿,怎么了?”   沈水攥了攥拳头,鼓起勇气道:“你、你能再问我一遍吗?”   “什么?”沈若一时间都没反应过来,问他什么。   他咬了咬唇,似乎不知道该如何说比较好,额头上又开始疯狂冒汗。   沈若失笑,冲着他张开双臂:“过来抱抱,你要是把我当朋友,在我面前可以想说什么就说什么,哪里需要想那么久。”   沈水眼睛瞪得溜圆,若哥儿刚刚说了什么,他幻听了吗?   沈若瞧着他跟树懒一样所有的动作都像是按了慢速键,他动了动手臂示意了下,要是再不过来他就要收手了。   这一下沈水终于有了反应,快步上前来抱住了他。   是熟悉的香味和感觉,他一下子便回想起来以前自己心怀死志的时候,便是若哥儿一直抱着他,安慰他,开导他的。那时候他们离得那样近,就像现在这样抱在一处。   他眼眶一红,眼睛瞬间便湿润了。   这几日沈水的改变沈若都看在眼里,说实话他能这么快适应沈若真的很欣慰,但是在这其中也饱含委屈,每日见那么多之前害怕的人,夜里可会做噩梦?   所以委屈的人儿需要安慰,沈若愿意做这个安慰人的知心哥哥。   “我、若哥儿,我没想到你会把我当朋友。我、我不够好,我没用,我还胆小懦弱。”沈水声音哽咽。   沈若抚了抚他的脊背,温声道:“你很好,要是胆小你就不会答应我来这里帮忙,你是想要变好的不是么?还有,你其实是个很好的人,我知道。在公堂上、在村子里、在我的布艺作坊当中,在我看来,你很优秀啊。再说了,你哪里没用了!那些排版的小花样一个比一个好看,有些我都排不出来呢。”   沈若微微退开一点,双手托住他的脸颊,大拇指蹭掉他的眼泪,“你看你这么好,为什么要自卑。”   沈水自己只当这些是寻常的事儿,哪里就有若哥儿说的这么好了,可是他一桩桩一件件细数出来的时候,他觉得自己好像真的没有想象中那么没用了。   “我、我还失了身子,虽然大家都不说什么,但我知道村里的那些人对我总是有些膈应的。”   沈水自卑的源头,也是他心理创伤的根。他愿意讲出来,沈若就知道他还没有完全和解,这件事是谁遭受到的阴影都无可避免。但是这不能成为自卑自轻的根源。   沈若抱抱他,说道:“膈应又如何,他们要是对你指指点点了又如何?这日子是给他们过的,还是给你自己过的?”   沈水:“我自己。”   “是啊,而且这件事不怪你,要是能重来谁也不想发生这样的事情。”沈若摸了摸他的后脖颈,安抚道:“不要太在意其他人如何说,你就专注自己,难不成你自己膈应自己吗?”   沈水沉默了。   沈若懂了,他这是压抑太久产生了自我厌弃的情绪,可是是不是第一次真的有那么重要吗?这不是男人们对女子和哥儿们制定的不平等的标准吗?   不是所有的汉子都如此,但是有部分就是自己在外花天酒地,却在收心娶妻时候非得选要清白之身的。这太双标了!   沈若将以前开导许歆文的话同他说,见沈水眼神中起了些波澜,他继续道:“水哥儿,你要爱自己,这样别人才会来爱你。要是你自己都讨厌自己了,那么谁还会喜欢这样的你呢?”   “就是我,也不喜欢天天自怨自艾的人,这样太负能了。你以后要是有了方才那样的念头,就多想一想我的话,好么?”   沈若在心里默默道,水哥儿要是一直这样想,觉得他自己是个多么多么不好的人,那估计他干娘的心愿恐怕就要落空了。   沈若都能想象的到,未来有汉子要是真的对他起了心思要表白,他第一反应一定是不可置信,继而拒绝。说的话肯定又是,他不够好,他还不是清白之身,他没用。   这样的拒绝的话语一次两次也许对方会不当回事,可是久了呢?总是被拒绝,哪怕是再厚脸皮的汉子也是会受挫的吧。   沈水眨掉了眼角的泪水,用力地点了点头。   “好,我知道了,其实我已经很好了。”他说着。   沈若眉眼一弯,激动地把人抱住:“你这么想就对了!”   沈水被他这样热烈的拥抱,耳根泛红,就好像,他的月亮奔他而来了一般。   他在心里默默道:谢谢你,若哥儿。   沈若是真的为他想通而高兴,语气里便有些抱怨道:“你以前是不是就是总这么想,所以才不肯来找我?那事儿之后,我还想着你来找我的话,咱们还能一起讨论新图样的,结果你一直不来。再加上我也是忙,也没找你,就一直拖到了现在。”   沈若原本觉着沈水应该会来找自己才对,但是后来又进了布艺作坊给他做活儿去了,沈若自然也不好多去打扰,也就是周兰能多见沈水几回,大多数时间他都是自己闷在家里做活儿的。   沈水抿了抿唇,“因为我觉得你太厉害了,怎么可能跟我当朋友,而且,我要是去别人肯定要说我闲话……”他应激反应太强烈,最开始那会儿看见谁聚在一起聊天,就觉得肯定再说自己的事情。他要是去找若哥儿,那肯定会有人说他巴结人。   “现在不会了。”沈水迟疑了一下,回抱住沈若的腰。   “那就好。”沈若拍拍他的后背,心里也软了。   听到远处有脚步声,沈水便条件反射地松开了手,沈若安抚地拍拍他,看过去。   是他阿兄和小松吃完饭了一同出来呢。   沈丰和小松脸上带着如出一辙的惊讶,毕竟两个小哥儿抱得紧紧的,这画面对于他们两个汉子来说实在是太超过了。   “走吧,带你去吃饭。”沈若干脆拉住他的手,带着他往布庄里进。   沈丰和小松走过来看摊子。   “你们俩什么表情,见鬼了?”沈若看他们还愣着,不由道。   “你们刚才?”沈丰眨巴眨巴眼睛。   沈水脸紧张到泛红,在沈丰看来就是一脸娇羞。   小松也看过来,显然也有此疑问。   沈若道:“不就是’兄弟抱一下‘么,有什么稀奇的。”   沈水点头点头,不说话。   沈若说完就带着沈水进去了,独留沈丰和小松面对面凌乱,原来小哥儿们之前的友情竟然是可以抱的!他们汉子之间都不会抱呢!   小松道:“东家这样我能理解,以前我在蓝府时候,府里那些小丫鬟上个茅厕都要手拉手一起去的。”   沈丰还是头一回听说,“竟然还能这样?”   小松点头:“是啊,可腻歪了,那些小丫鬟还会一起洗澡,做什么事儿都要一起呢。”   沈丰震惊住了,看着小松的眼睛瞪起来:“你还看人家洗澡?!”   小松吓破了胆子,连连摆手:“我没有!只是瞧见她们一起进浴房。”   沈丰这才安了心,看来自家若哥儿是同水哥儿处成了好朋友,所以才会这般亲密。   小松拍拍胸脯,幸好解释及时,要不然他真要被误解为那登徒子了!   午后依旧是他们三个一起看摊,客人更多了,都是早晨那些人买了新东西回去大肆宣扬了之后,其他人瞧见了也都想要所以就过来买了。   甚至比起上午时候,客人更多了。   棚子里站三个人正正好,站四个人就会有些挤,沈若便没有再进去,就让沈水再多试炼试炼。   经过先前他们的谈心之后,水哥儿现在似乎有了点自信,对上客人的时候不再是一张棺材脸,时不时还能冲着客人笑一下。   摆摊的人自然都是面带三分笑意的,招呼客人的时候客人也会舒心,要是板着一张脸,那客人瞧见了购买东西的欲望都容易被抑制。   总之瞧着水哥儿越来越熟练,身体也不僵硬了,沈若觉得非常欣慰。   一个人最重要的就是要爱自己,接纳不完美的自己,但是不能只将自己的缺点放大,从而钻牛角尖。最重要的事情是发现自己的优点,这些全都是自己的闪光点,要加以放大。这样自己带动起自己来,运气都会变好。   一个人的气运是可以更改的,一个每日乐观和一个每日悲观的人就是两种截然不同的气运表现,只要乐观起来,好运气自然也就来了!   虽然很玄妙,但是确实存在。   水哥儿以后肯定可以越来越好的,只有拥有爱自己的能力,才有可能爱别人,和被别人爱。   沈若瞧见小松同水哥儿说话,水哥儿也不会突然被吓到也不会紧绷着,感觉这脱敏确实效果极好,再过段日子肯定就可以恢复了!   为他感到高兴。   之后的几天“珍宝居”都是这般火热的景象,一样“拉链”几乎盘活了整个摊子,每日都有许多人排着队。   很快就有人对这“拉链”起了心思。   聪明人一看这东西就知道能应用的地方十分广泛,于是便开始打听是哪里做的,这一打听就知道了胡家炼。铜厂。   镇上就这么一家炼。铜厂子,甚至有人跟踪收摊了的小松,一路到了胡家去。   很快镇上就传出来了,有不少人利诱胡家人,也想要“拉链”,但是这东西他们直接说是“珍宝居”沈老板想出来的新东西还签了垄断协议,不能给他们。那些人便开始游说,还想提高收购价格来引诱。   胡山海是何许人,答应了的事情自然是说一不二。当然除了这些来问“拉链”的,还有不少来找自家厂子做东西的。   因着“拉链”的爆火,倒是将自家的名气也给打了出去,这些日子胡山海每日翻着账簿都忍不住笑。   但是这“拉链”每日运送会沈家村,现在都是小松和水哥儿一道儿,其实有些危险,要是有人因为买不着就起了想要抢夺的心思,这对小松和水哥儿来说都是危险。   沈若来胡家结清款项的时候,也想到了这个问题,现在“拉链”实在是太火了,甚至有人为了“拉链”而买书包。要是有人也想要做这门营生,胡家这边攻克不了,可能真的会起打劫的心思。   小松现在还是住在蓝家的,因为他的爹娘是蓝家的下人,而水哥儿每日都要回沈家村,所以这段时间都是小松送他回去,之后小松就去周兰那里装车,放“拉链”,夜里就直接在周兰家里留宿。   但总是让他这样奔波也不行。   沈若想了想:“我打算在镇上租一个小院。”   要是在镇上有住处,那不仅方便,还安全。   胡山海一听便道:“我家在储水学院附近就有一套院子,里头空得很,就我家云儿一个人住。我看你也不用租了,直接搬过去住就行。”   古雨笑着道:“那套小院还是为了云儿上学方便才置办的,平日里他一般都住在那儿,不太回来。那边下人人手也足,还能烧火做饭。”   沈若听到是储水学院边上,着实有点心动,但是毕竟是人家的院子,而且人家的孩子还住在里面呢。   他想要租来之后是可以在里面做东西,还能当做仓库使用的。   再加上自家二狗年纪还小正在长身体,每日都跟着亲爹早起,在车上困得不行,要是在镇上有个小院子住下,那每日还能多睡一个时辰呢!   但是只二狗住肯定不行,自家阿嫂也得在。阿兄现在跟着干爹东奔西跑也不着家,等回来到镇上住也不错。出发点就比从沈家村出发近多了,院子要是够大,干爹也可以留宿的。   他这么多人和需要的屋子,哪里还好去占用人家的院子。   胡家人自然说不介意,还说胡云就喜欢热闹。   沈若拒绝了,决定之后自己找房子。   许家布庄里头有仓库借用着,存放一点库存和每日没卖完的商品,村里干娘家里是将做好的商品收上来,而镇上租来的院子便可以喊靠谱的村里人一起来,住下之后每日就做缝上拉链和其他核心技术的活计。   要选的位置最好就是在府衙附近,安全性高,夜里还有衙役巡逻。贵一点没关系,但是能将效率提高,还降低了风险。   不仅如此,他和顾允以后要是来镇上有事儿,也有了个落脚的地儿,不用去住客栈或是到蓝府留宿了。   说租就要租,算来算去路上那么长的时间都是在浪费,让他们在镇上住着做什么都方便一些,还安全。   夜里睡前沈若便同顾允说了自己的想法,“……虽然租小院肯定不便宜,但是能节省不少路上的时间,小松也不用每日都不能回家去都要来沈家村,我瞧他先前都在哭,肯定是想家里人了。”   顾允一手将人揽住,他额头就蹭在自己的肩窝里,温声道:“想租就去租,明日我陪你去看院子。”   沈若抬眸看他,视线对上他的下巴,“好,咱们一起挑个最合适的小院!”   “挑好了但咱们又不去住。”顾允笑他。   沈若道:“也可以去住啊,总之到哪儿都有落脚点,多好。”   “夫郎说的是。”顾允下巴蹭了蹭毛茸茸的发丝,将人揽地更紧了一点。   沈若干脆搂住顾允的脖子,下半张脸直接埋入他的脖颈间,用力地蹭了蹭:“我是不是现在说什么你都会答应啊?”   事后的男人都是这么好说话的么?   顾允脖颈边被对方的呼吸弄出细微的痒意,他喉结上下滚动一瞬:“不一定,要看你说的是什么。”   沈若本以为他会直接说“都答应”呢,结果还没有“色令智昏”?   沈若收拢双臂,往他额头上亲了一口:“……晚安。”   亲完之后还要反撩一把,他掀起眼皮深情款款的同他对视,轻笑着问:“你知道在我们那儿,说’晚安‘的另外一层含义吗?”   作者有话要说:   -   万贵妃来啦!!(*^▽^*)感谢大家支持! 第268章   “是什么?”顾允扭回脸去, 不紧不慢地问道。   沈若组织了一下语音,轻声凑到他耳边说了短短的一句。说完后便慢悠悠地讲下巴搁在顾允肩头。   气温升高,一两张泛着红晕的脸。   顾允抬手扯了扯被面, 缓慢地将能碰到的褶皱全部抚平。   沈若视线被他手的动作吸引,那只手骨节分明很有力量感,但他还没来得及多看几眼,眼前便蒙来一片黑影,嘴唇被吻住。   湿。热柔韧的东西滑入唇。缝, 直捣黄龙。   顾允的手掌牢牢握住了他的腰,沈若躺着却腿根脚跟都使不上劲儿, 像是被下了“软筋散”似的。   沈若呼吸不稳, 但比起以前来长进不少,热浪蜂拥似的钻入四肢百骸,烫的他胸腔发燥, 心跳的非常快。   一吻毕, 他偏头同顾允错开,脸颊靠在他肩膀上, 顿时觉得好像活过来了。   他们已然沐浴过,此时身上还带着点香皂片的味道,那是顾允特意给夫郎带回来的, 今日刚用上。   但香皂片的味道完全无法盖住沈若本身皮肉里自带的冷香, 再加上这些日子他忙得很, 崽崽都很难霸占他,以至于他身上的婴儿香散去不少。但也很好闻, 那股子冷香得贴得极近了才能闻见。   顾允摸了摸沈若脑后的青丝, 顺着他靠着自己的姿势将人搂住。   沈若被他一下又一下的顺着毛, 感觉到十分的温馨甜蜜。   但亲的热烈, 哪儿能不起反应,沈若抿了抿唇为了以后着想,稍微往边上挪了挪。   今夜已经来过一回,洗过了澡,他可不想再被抱着去洗一次,便直接道:“诺诺……睡觉吧。”   顾允“嗯”了声,一把将挪开分毫的夫郎捉回怀里,贴实了。   “夫郎,晚安。”他将吻落在沈若眼角,轻声道。   沈若嘴边忍不住上扬出一个好看的弧度,干脆在他怀抱里转了个身,回抱住他,找了个舒服的姿势闭上眼睛睡了。   顾允听到怀中夫郎安稳的呼吸声,轻手将被子扯好,吻了吻他的发丝,气音道:“……我爱你。”   ===================   翌日,沈若同顾允随着沈汉三的牛车到了镇上之后,就开始寻找合适的院子。   靠自己寻找要花费的时间太多,也不知道哪里有房源,所以干脆就找了个专门做镇上出租院落屋子的掮客。   那掮客就是替别人介绍各种买卖从而赚取佣金的那一类人,类似于现代的房产中介。   沈若和顾允在镇上也算是名人,那掮客瞧见是他们立刻便笑脸迎上,一股风似的卷啊卷啊就飞快带着他们去看县衙附近的几间空院子。   “小人名叫邱仁,镇上镇南这一大片的空院子我都熟得很,保准没暗病,都是极好的。顾秀才,沈老板啊,你们待会儿跟我去瞧了就知道了。”那邱仁走在前头,笑容满面的,嘴里一直不停的说着话。   沈若和顾允并肩走着,瞧着周围的环境,还有边上路过的人的状态。县衙靠近镇中心,比较繁华些,以至于这附近的院子都偏小。   很快就到了第一处小院,邱仁用钥匙打开门锁,推开门,一打眼就能瞧见正对面的三间屋子,左右两边各有两间,在院子最中心栽种着一棵榕树,边上还有一口井。   邱仁介绍道:“这处院子虽不大,但’麻雀虽小,五脏俱全‘,正屋坐北朝南,左右两边厢房也能住人,还有一间库房,厨屋里头灶台案板桌子都不缺,能开火。”   沈若点点头,对他道:“你先不用管我们,我们进去看一看。”   邱仁还想继续介绍,但听他这样说也倒是乐的清闲:“成,那你们有问题就喊我。这些屋子都没上锁,也能进去瞧瞧,院子的主人都雇人打扫过的。”   “好。”沈若应下。   饶是人家说的再舌灿莲花,也不如自己亲眼去瞧一瞧,看看这院子到底合不合适。   一般看房子掮客都会往好了说,因为他要赚钱,只要帮着屋主将院子租出去了,那他就能得到一笔不菲的佣金,有些小细节还是得自己看了才知道有没有问题。   沈若有些租房的经验,当初刚毕业那会儿踩过坑,后来再租房子都会看上许多间,最后租下最合适最划算也最好的。   他们首先去看了院子里的井,院子没人住显然也没人清理过,相当于是一个废井,要用的话还得请人来将里面的枯枝烂叶全部清理掉,还要过上很长一段时间沉淀才能喝上清水。   顾允摇了摇头,这井不行。同他们自己家里那口他爹打的井相比,简直就是一个天一个地。   那掮客虽然不说话了但还是在不远处跟着,沈若看向他了他便嘿嘿笑两声,眼神询问需不需要讲解,沈若摇摇头示意不用。   手肘轻轻撞了下顾允,小声道:“这仓库也有点小,东西不大够放。”   “那就换一个再看看吧。”顾允道。   沈若点点头,现在冲那邱仁招了招手,“邱仁,这小院子租金几何?”   邱仁笑着回道:“你们若是诚心要租,这屋主是我熟客,能给打八折呢!只要八十两一年。”   镇中心些的房子租金确实不便宜,沈若早有心理准备,但是这院子瞧着破旧许多,那井也是废的,竟然还要八十两,这还是打了折的。   “劳烦你,带我们再看看吧。”顾允直接道。   邱仁没想到他们听了这价格竟然不租,有些不好意思道:“别的院子,价格都是百两以上了。”   沈若道:“你带我们去瞧瞧,哪怕今日我们不租,你的跑腿费也是少不了的。”   邱仁一听这话,脸上的笑容都更真诚了几分,“好嘞,我这就带您二位去看看第二个院子!”   沈若和顾允一同又看了四个院子,其中有两个不错,一个价格稍贵要一百五十两一年,但是比第一个小院要大两倍,库房肯定够放,屋子加起来都有十几间;还有一个价格一百两一年,也是比第一个小院要大,带着一口井,井水清澈里面甚至还养了鱼,屋子不多但是都挺大,数了数有八个屋子。   沈若在其中纠结,虽然想要租最大的,但是最大的那个要偏一些,不过距离储水街更近;小一点的这个几乎是处在县衙到储水街的中心点上,甚至还有一间屋子对着街道,能当铺面用的。这就叫人很心动了。   但这条街相比储水街来说比较萧条,铺面大多都是没租出去的,唯一租出去的几家卖的还是杂货。镇上人买杂货大多都去储水街那边买了,好几家杂货铺开在一起的,全都能买到。这边这几家杂货不难想到是跟风开的,现在的生意估计就是靠着住在这条街道的住户们养活。   不过沈若想着,如果租了这院子,将“珍宝居”搬到这里来也不是不行,就是这院子屋子带的那个铺面有点小,比他们在储水街上那摊子的棚子还小。   这就不大合适了,那么多东西总是要摆出来才能吸引客人买,要是都放在里面别人说要才拿,那确实不大好,哪怕是“珍宝居”也是“酒香还怕巷子深”的。   “你觉得选哪个比较合适?”沈若干脆将问题甩给顾允,他自己纠结了半炷香的时间已经够久了,不能总是耗费无用的脑力。   顾允先前也一直在考虑,沈若考虑到的那些他也全都想到了。   “我觉得就选有井的那套院子吧。”顾允道。   沈若问:“为什么?”   顾允:“……我喜欢井。”   这么简单,但是很快就选出了答案。   沈若嘴角勾起,招呼邱仁过来:“我们就租那套一百两一年的小院了。”   邱仁高兴不已,立刻道:“那请您二位在那小院子里等我,我去将屋主请来,咱们今日就签合约可好?”   沈若身上是带了银票来的,将将好够用,便同意了。   幸好这些院子离得都不算特别远,他们便并肩走回去,路上还遇到那院子附近的街坊探头探脑地看,还有小孩儿在外面玩儿。   “小心!”顾允突然揽住他的腰,将他推到一边。   沈若没忍住惊呼一声,再一看才发现是几个小孩在跑,差点儿就撞上了。   那几个小孩子见差点撞到人,立刻道歉,一个个的瞧着都挺乖。   沈若从顾允肩头看过去,冲他们道:“没事,你们在外面玩儿的时候要小心些,撞疼了自己就不好了。”   小孩子们纷纷点头,这才高兴起来,一溜烟儿地跑了。   顾允心有余悸,松开他。   沈若抬眸看着他,眼角眉梢满是笑意:“诺诺,我没事儿。再说,被小孩儿撞一下能有多疼?你也太紧张了。”   紧张到箍住他腰间的手臂肌肉鼓胀,力气很大,沈若怀疑自己腰上大概青了,这伤要是瞧着可要比被孩子撞一下要重。   “我本能反应。”顾允说道。   这个词还是沈若教的,这时候他有些哭笑不得,见周围没人,凑过去亲亲他的嘴角:“好。”   沈若心里暖洋洋的,手不着痕迹地揉了揉方才他用力揽住的地方,“走吧,咱们去那院子里等着。”   “方才我力气太大了,等回了家我给你上药。”顾允一直注意着夫郎,哪里能发现不了,顿时懊恼极了。   沈若无奈道:“不用,哪儿有那么严重。”   他就是易留痕迹的体质,还比寻常人怕疼,稍微哪里磕碰一下就能青了,实在是和他内心的猛男不太符合。   还记得上回自己要求在上面,结果膝盖上的淤青到现在才算是完全消了。第二日被顾允瞧见的时候青青蓝蓝的,瞧着简直跟被虐。待了一样。但实际上也没那么疼,就是瞧着吓人。   于是自从那一回之后,顾允夜里简直不能更温柔。但是这样也不好,跟“隔靴搔痒”似的,接受过暴雨滋润的树苗,哪里还愿意被雾气带来的一点水浇灌?   这差距也太大了!   “到了。”顾允说。   沈若立刻回神,脸莫名有点发红,他掩饰着轻咳了两声:“终于到了,一旦选定了之后,感觉这院子瞧着可真好,比先前看过的那些都要好。”   “嗯。”顾允道,“这院子虽说是用来让人做东西,仓储,但也得有我们的一间房。”   沈若闻言笑道:“我都挑好了,跟我走,我觉得那一间最好!”   他拉着顾允一只手就往里走。   “里头最大的那间屋子我打算改成工作间,大家过来可以在那里做活儿。”沈若道。   顾允点头。   “最小的那间呢就用来放食材,大家来做活儿总是要烧火做饭的,人一多那食材准备的也要多。”沈若继续道。   顾允继续点头。   “左右厢房就给水哥儿他们住,总归有这么八间屋子,我觉得应该够住了,要是以后不够了也能挤一挤。”沈若满意的看着那些屋子的大小,说道。   顾允还是点头,但问了一句:“那我们的屋子你选的哪间?”   “就这间。”沈若指了指正屋边上的一间耳房,比左右两边的厢房要大一些,只是耳房一般都是下人居所,为的是更方便伺候主子。   沈若自然知道,但是他们又不是什么老爷也不需要下人伺候,怎么就住不得耳房了呢?   顾允问也没问,直接点了头,只要夫郎在其实住哪儿都一样。   沈若眼睛透亮,拉着顾允就往房里进,虽然他们不一定会在这儿长住,但是在镇上有了间屋子,也挺开心的。   “……我们之后规划一下布局,你的书桌是一定要有的,还要准备一个屏风,不仅能当装饰,还能挂衣裳。”沈若想象了一下觉得十分不错。   顾允也提了几点,要给夫郎打一个衣柜,还要有梳妆台。   沈若一听,“梳妆台就不要了吧,我又不是姑娘,就搞一面镜子来就成。”   顾允有些不赞同,“别人家的夫郎都有梳妆台。”   沈若脸微红,瞟他一眼道:“自从嫁给你,我哪一日的发髻是自己盘的?这梳妆台对我来说没什么作用,有一面镜子就够了。”   顾允耳尖也泛红,抬手捋了捋夫郎额角的碎发,“好,都听你的。”   听到外头有动静,他们便离了这间屋子往外走,一打眼就瞧见邱仁领着一个中年人走来。   那中年人显然认得他们俩,就算不认得也知道名头,再加上邱仁肯定会说,所以他一来就冲着沈若和顾允拱了拱手:“没想到我这院子竟然能租给顾秀才和沈老板,真是有福气。”   沈若同顾允对视一眼,这话说的。同屋主人打了声招呼。   屋主人笑着道:“这院子啊是我给我家小儿买的,以后这就是他的院子。顾秀才住过的屋子那就是沾了才气的,我也想叫我儿走科举之路呢。这样吧,你们要租,我就再给你们便宜些,就是之后可不可以叫我儿偶尔过来跟着顾秀才学一学?”   “这……”顾允看向沈若。   现在的人总觉得以后住在读书人住过的地方就会沾上文气,不过也不罕见,类似于像是现代时候那些伟人故居一样,因为被谁住过所以就变得不一样了。   能便宜些自然是好,但是让他儿子偶尔过来这一点就不大好了。   沈若看向屋主人,抱歉道:“这院子是我想租,主要是用来做生意,做些东西当个小工坊,当然,我们也会偶尔住一住,其他厢房中也会住些人。”   现在的人只要有手艺那都是捂得严严实实,不会想要叫别人瞧见是如何做的,沈若这么一说,那屋主人立刻就明白了过来。   他还以为沈老板同顾秀才一同来是租个小院子在镇上定居呢。   “原是如此,邱仁怎么办的事,不提前问一问人家租院子是做什么的?”中年人对掮客不太客气,说道。   邱仁立刻点头哈腰道:“嗐,我就是太想当然了,不过我可是第二个就带客人往您家院子来了,因为知道您这院子好呢。无论是住还是要做工坊啥的都合适着呢。”   他这一通话叫中年人高兴了一点。   “顾秀才,沈老板,这院子你们要租,我按九十两一年租给你们。”那中年人说了要便宜点就不反悔,直接道。   “那就多谢了。”沈若也冲他拱了拱手,这人愿意便宜些租给他们肯定也是有顾允的原因,现在租院子的主人都会看要租院子的人,要是是三观不正偷奸耍滑的,那是再多钱都不肯租的。   邱仁见这事儿能成,十分殷切地拿来契书,让双方签字。沈若拿起来看,又给顾允看,确认没问题之后就签上了自己的名字。   那中年人看的啧啧称奇,不都是“男主外,女、哥儿主内”么,怎么到了顾秀才家竟然是沈老板来做主?甚至在租房契约上面签的都是沈老板的名字。   他这般想着,就直接开玩笑般问出了口。   沈若正要回答,就听到顾允说:“我们家生意上的事都是夫郎管着,夫郎能干会赚钱,我才能心无旁骛专注读书。”   这话说的,怎么好像他一直吃自己的软饭似的了。沈若胳膊杵了杵他,“别这样说,这笔钱里头也有你的。”   “是我们的。”不是你的和我的,是我们的。顾允看向他。   沈若心说“好”,又听那中年人哈哈笑着说:“那顾秀才是真幸福,有这样一位好夫郎帮衬着。”   顾允嘴角微勾:“嗯。”   沈若脸有点发红,为什么感觉顾允好像是在外人面前秀恩爱呢?   签过契约之后这院子就彻底租下来了。   “租期一年,到期前一个月的时候我会来问你们需不需要续的,中途要是有什么事儿屋主人需要收回,我也会提前来说。”邱仁能赚着不少钱了这时候脸上笑容咧的更大,对沈若和顾允说道。   毕竟不是自己的房子,只是租来的,要是稳定还好,要是屋主人想要收回他们也是没有办法拒绝的。   但是中年人闻言立刻道:“你们放心,我家院子不少,况且我小儿子才五岁,要搬出来住也还早着,你们就安心在这儿住着,弄些东西也成。”   他有些高兴,毕竟租下自家院子的一个是案首秀才,一个商圈新贵,这两人一个文气一个财气,那都是好意头啊!以后哪怕是不给孩子住了,要卖出去,只要说他们俩在这儿住过,那不是还能涨些价格上去?   “这样就最好了。”沈若弯起眼睛笑,租房子最怕的就是房东突然说不租了,要想再租一个合心意的倒还好说,最烦的都是搬家。东西那般多,所有的都要清空,麻烦极了。   沈若对那靠街的那间屋子有些想法,问道:“崔叔,这临街的那间屋子能做商铺是吧?我觉着有点小了,能不能将它和边上那间小屋子给打通了?”   中年人叫崔平安,现在租了人家的院子屋子的,还捡了点便宜,沈若便就亲切地喊他“崔叔”,他哈哈笑道:“成啊,这院子我当初买下的时候,是两户人家住。那商铺是其中一户人家做点小生意,但是听说啊就租了那么一间。原本铺子是大的,但是他们也要住在铺子里,分隔那堵墙还是后来砌上去的,隔了个小屋子出来住呢。”   “原来如此,那这堵墙不是承重墙可以拆。”沈若顿时眼睛都亮了,那小屋子也就比现在铺子的大小小那么几尺,只要将那堵墙敲掉,那这商铺的大小几乎是四个“珍宝居”摊子那么大!   “拆吧,沈老板是打算做什么新的营生?还是……”崔平安也算是“珍宝居”的忠实顾客,只是他自个儿从没去买过,都是喊家里下人去买的。   有时候还要排队呢。一开始这么便宜的东西他都不稀得用,后来买着了那折叠躺椅,每日都要躺在上头睡午觉,还有各种书包都不用细说。总之有了“珍宝居”之后家里人也都爱买,价格又便宜,东西买回来的比以前多了,但是花的钱却比以前少了!   花的钱不仅少了,买回来的东西还耐用极了;不仅耐用极了,还有各种花样,那些新东西远方的亲戚过来瞧见了,显摆起来叫人心里舒畅的不得了。   这可都是沈老板的功劳!   沈老板回答道:“我打算之后将’珍宝居‘搬过来。”   “!”崔平安顿时乐了,他试探着问道:“那,我以后要是想买沈老板摊上的东西,是不是能当头一个了?”   沈若差点儿没笑出声,什么情况,这崔叔也是“珍宝居”的“粉丝”?   “成,这事儿啊我应承你,以后要是有限量的东西你要是想买,我单独给你留一份!”   “那敢情好,小沈啊这院子里的所有东西你们随便用,要是不喜欢的丢了都成,我买回来之后归置过几间屋子,但是还有些没整理的,瞧着挺乱。”崔平安摆摆手说着。   这一下称呼就从客气的“沈老板”变成“小沈”了。   “已经整理的很好了,那主屋里头挂着的字画十分文雅,想来肯定是崔叔你精挑细选过的。”沈若适时送上一个马屁,字画上面落款写的就是崔平安自己的名字。   一听这话他笑出一脸褶子,“嗐,那都是我的陋作。叫你和顾秀才看了,怪不好意思的。不如撕了。”   顾允的字是镇上文人圈子当中公认的好看,他这几副字画哪里就有沈若说的那么好了,他瞄瞄顾允脸色,生怕顾秀才心里头不舒服了。   顾允察觉到了,说:“不是陋作,在书画上能看得出来崔叔你对孩子的拳拳父爱,真情流露的书画如何能算陋作呢?”   崔平安差点儿捂住了胸口,竟然听到了顾秀才夸他!天啊!   他连说没有,谦虚了几句。但心里头却是有些膨胀了,等回去之后就要同自家媳妇和儿子说道说道。他们嫌弃的那些书画,可是被顾秀才和沈老板夸过的了!   院中四人都很开心,邱仁拿了自己的那笔佣金,笑得乐不可支。他们这一行向来都是一年不开张,开张吃一年的,今日这么顺利可把他高兴坏了。   而且沈若应承过他要给他跑路费,他还多得了半吊钱。   邱仁道:“以后要是有啥事儿你们也可以来找我,我会干的杂活儿可多了,灶台都会砌,哪里破了坏了的也能来找我修一修。”   沈若点点头,心想这售后服务还真不错啊。   这边租下了,对院子里各个位置也差不多都了解完了,崔平安同邱仁便都走了。沈若和顾允在院子里,环视着这间小院。   以后这一年的时间,这里便是布艺作坊的镇上分作坊,“珍宝居”的新地址,还是他们在镇上的落脚点。   租下来了就跟有了点归属感一样,但是心底也知道这不是自己的院子,但也不妨碍想要将之好好装修的心。   里面的家具也有不少,都是前人留下来的,质量还不错,就是有些破旧了,暂时先用一用也行。那些打扫的长扫帚和簸箕扫帚都有,沈若便随手开始打扫院子,将那些枯叶都扫到一边去。   “夫郎,这边上还留着泥地,能种点菜。”顾允看到墙边上有土,上面都是枯叶,想来以前这里也有人种过菜。   “不错不错,浇水直接从井里打,方便。”沈若拍拍手上的灰尘,越看越觉着不错。   “咱们先将屋子里面打扫一下吧。”沈若提议道。   顾允立刻响应,同沈若一起将那耳房给收拾出来,用布巾擦拭门和窗,还有里头的家具,那水都是黑黢黢的。   “瞧着不太脏,但是一打扫起来灰是真的多啊……啊啾!”沈若吸了灰尘没忍住鼻子痒痒打了个喷嚏。   顾允那边也没好到哪里去,就像是会传染似的,他也打了个喷嚏。   沈若忍不住哈哈哈笑起来,结果还没笑一会儿又连着好两个喷嚏。   顾允无奈地笑道:“洒些水就不会有这么多浮灰了。”   阳光从窗棂边上漏进来,刚刚好落在沈若脸颊上,光线中灰尘的颗粒清晰可见,也能瞧见他脸上细细的绒毛,几乎融进了光里。   他打过喷嚏,鼻尖被毫无怜惜的手背揉的通红,一双丹凤眼含着点委屈,叫人看了就很想好好疼惜一番。   “夫郎……”顾允唤道。   “嗯?”   “你先出去吧,这里交给我。”他道。   沈若想了想,道:“好吧,那我去把外头的土都扫到边上去,还有那井边的青苔也得铲一铲。”   他说着便往外走,看顾允继续擦拭里面的家具,他想了想又折返回来。   在顾允疑惑的眼神中,沈若从怀中掏出帕子,叠成三角给顾允捂住口鼻,在他脑后打了个蝴蝶结固定。   “这样应该会好点。”沈若说完后,又道:“先前这竹子小笋的手帕被你拿走一块,这块是我娘新给我做的,我都舍不得用呢。”   他每日都随身带着两张帕子,先前那张给了水哥儿擦汗他就没补上,只有这张了。但是顾允比帕子重要,所以给他戴一戴也无妨。   顾允眼睛里似乎都含了点笑意,显然十分高兴。   沈若看他笑意盈盈的样子,就忍不住色心一起,双手托住他的脸,凑过去就隔着帕子往他唇上亲了下。   “我出去扫地!”亲完就跑,沈若立刻拿了笤帚仔仔细细地扫起地来,嘴唇上还留着酥麻麻的触感,他抿了抿。   怎么隔着帕子,顾允的嘴唇还是那般烫呢?   顾允低头轻笑,帕子在面上随着鼻息一起一伏,布料蹭在唇面上将那一吻的感觉延长了许久。他耳尖发烫。   夫郎总是说他太会了,然而实际上,夫郎才是最会的那个吧。   他们在院子里打扫的如火如荼,周围的街坊邻居顿时都沸腾了。   起因是瞧见那崔平安同邱仁,见他们脸上带着笑那肯定就是将这间小院给租出去了。   这院子可是小半年没人住,先前的人搬走之后现在来了新人大家都很好奇是谁。   有人随口问了句,想着什么时候去拜访一下,毕竟未来是要当街坊的,结果就听到有小孩儿回答道:“是有漂亮哥哥和一个叔叔租下来了。”   “啥?”什么哥哥和叔叔,这孩子在说什么?   有些人在榕树底下坐着唠闲嗑,一人一张折叠小马扎坐着,倒是舒坦。这边院子刚租出去,要拜访也得等之后人家整理的差不多了再去比较好。   她们就在外面边聊天边好奇,过了不久,就瞧见两道人影出了院门来,上了锁。   “诶诶诶,快看,新来的街坊。”有人提醒周围人道。   “……”有人瞧见他们转过身来,看清楚是谁了,顿时捂住了嘴。   这里的人哪里不认识这二位,当初县衙里头的热闹都瞧过两三次了!   她们未来的街坊竟然是沈若和顾允!?   沈若和顾允从院子里出来之后,身上全是灰,看着不明显,但是一拍那就是一个尘土飞扬。   院子里的土扫的差不多,屋里也算是弄干净了。   他们那间房里面的家具圆桌和凳子可以继续用,那床榻太小了,必须要换一张大床。衣柜也是要新打的,之后要弄些什么家具都可以在他们自己村里的木工厂定。   搞定了这一桩事儿,沈若心情舒畅。   干脆就拉着顾允一道去为这小院买些东西,虽然不长住,但是该有的东西还是要有的。那些“珍宝居”和木工厂里有的就不用另外花钱买了,主打的就是一个经济实惠。   晃悠着就到了“阑珊珠宝行”,他们也是许久未来了。还是沈若给设计的装修老样子,阿富瞧见他们了立刻迎上来。   “你们俩怎么过来了,真难得。”店里的生意瞧着还不错,伙计都在忙,阿富叫别人招待客人之后立刻走了过来。   其实沈若他们不太想过来大部分原因就是一来还要麻烦他们招待,总是不好意思的。   “我们就是正好在逛街,想着过来瞧一瞧。”沈若道。   阿富点头,“不过我家公子不在,他去隔壁镇上看新到的一批籽料去了。你们快进来坐。”   沈若好歹也算是“阑珊”的一个小股东,给蓝帆设计那些珠宝还有提供各种有趣的赠品,这些都是有分红的,也算他技术入股了。   “阑珊”的生意如何,沈若还是很关注的,瞧着今日突击检查都这么多客人,沈若还挺欣慰。   在雅间坐定,阿富充当报喜鸟,笑着道:“若哥儿,你都不知道你设计的那些珠宝首饰有多好卖,今日过来的这些客人大多都是来买那些发簪、步摇的,我瞧着啊也好看,真不知道你这脑子里怎么会有这么好好看的花样。”   沈若最高兴的事儿莫过于自己画的东西被夸奖了,但他谦虚道:“不值一提,小露一手罢了。”   阿富愣了愣,前半句是真的在谦虚,后半句真的是在谦虚吗?   顾允失笑,在桌底握住了他的手。这次设计出来的饰品的主题可是“爱情”,若是没有体会过爱情的甜蜜,如何能设计出如此让人动容令人喜爱的饰品呢?   这就是他们夫夫感情升温的佐证。   “阿富,拿纸笔来,我突然又有了点灵感,得赶快画下来。”   沈若的灵感总是在一瞬间出现,特别是在心情极度开心的时候最容易有灵感,天马行空飞过,总能抓住那么一丝。   阿富自然是立刻准备好了纸笔,几乎是上供一般双手递上。   沈若打算画一个亭台楼阁的步摇,用金子淬炼,一定很闪很华贵好看。想来镇上的富太太和小姐们肯定会很喜欢。   这是今日那小院子给的灵感,一个院子一间屋,两个相爱之人住在一起的便叫做“爱巢”,那亭台楼阁,明月高悬,里面有一对有情人喝酒赏月,几笔下去跃然纸上,活灵活现。   阿富还是头一回这么近的看沈若画画,顿时忍不住惊呼。   “做什么一惊一乍的。”沈若笑道,比他画的好的人也多,估计大部分都在京城,或是养在皇宫当中。他虽然会画画,脑海中也有许多新奇的这里没有出现过的图样,但是沈若一直都知道“人外有人,天外有天”,从不借此沾沾自喜。   阿富喃喃道:“这也太好看了……”   沈若浅笑,又添了几笔。   “诺……你帮我写两个字。”沈若差点儿当着阿富的面叫出了顾允的小名,幸好收声及时。   “好,写什么?”顾允问。   沈若瞧见他耳尖泛着红,眼角弯起:“就写’相知‘二字。”   阿富站在边上瞧着他们对视,说话,感觉屋里的温度都上升了不少。   他、是不是不该站在这儿?   阿富突然对自己为什么要在这里产生了疑惑。   “若哥儿,为什么要写这两个字啊?”阿富好奇问道。   沈若:“两个人要成亲,就要从’相识‘再到’相知‘然后’相爱‘,所以我打算先画一个’相知步摇‘。”   这也是沈若给画的饼,“相知”出来了那不是还有另外两个吗,之后有了灵感再画。   阿富点头又摇头:“可,不都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么,怎么能’相识、相知、相爱‘啊。”   沈若缓缓道:“正是因为许多人不能,所以才要做出来,让大家知道更多的可能性。’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夫妻不一定能够幸福,但也不一定会一直不幸福。只要两人婚后相识,相知,相爱了,那也是一桩美谈。”   总之无论是自由恋爱,还是先婚后爱,亦或是对爱情有所向往的人,都会喜欢这一套饰品的含义,虽说是做出来卖的,但其中也饱含着大家对这约定俗成之事的抗争。   等顾允写完,沈若就在那两个字边上画了些花纹,随后一个木雕盒子跃然纸上。   “精致的步摇自然要配上独属于它的特殊的盒子。”沈若道。   阿富觉得十分有道理,立刻心中默默记下,之后同自家公子说。   “现在咱们店里的盒子也有些区分,但是没有这么好看的花纹。”阿富摸着后脑说道,“那些小的耳坠、玉戒之类的就是用绒布袋装,有红色和黑色;盒子却都是木盒子,只是在木头材质上有些区分。”   这样的区分并不明显,很少有人能认得出手上拿的木盒子是什么木头打出来的,哪怕再贵也只能当他是个普通盒子。   可是雕上精致繁复的花纹就不一样了。   “贵价的和稍微便宜些的用盒子区分出来,没准能卖的更好。”沈若道。   毕竟大家都有显摆的心思,贵的和便宜的都用一样的盒子装了谁知道你买的是什么,要是用花纹突出价值,那岂不是别人一瞧就知道了?这种暗戳戳的炫耀方式,从古至今都很让人痴迷,就像现代的商品十分注重包装一样,要是包装高级不好用的东西也能炒上天价,而包装丑陋的东西,哪怕再好用,那价格也上不来。   其实是一样的道理。   阿富深觉受教,几乎每一次同若哥儿对话的时候,他都以为学到了许多,却没想到每回都能从若哥儿那儿学到更多。自家公子果然没说错,若哥儿真就是商业鬼才啊!   镇上人只要想要了解的,大多都知道是“珍宝居”在给“阑珊”供应那些免费的赠品,所以他出现在这儿,客人们也都不觉得稀奇。   那些人多看两眼都是正常的,但是沈若却发现有人一直盯着他们俩看,之后他转身瞧见那人了,那人就转身离开只留下一个背影。   他同顾允对视一眼,显然都发现了这么个人。   沈若问阿富:“方才那个客人你认得么?”   阿富想了想:“有点印象,那人每日来都穿这么一身,大概来了有三四天了,就只看也不买,问问这个问问那个。”   “哦对,他瞧着特别喜欢那几样你设计的步摇和簪子,但是只喊伙计拿出来看看,就是不见他掏钱。”阿富继续道。   这样不愿意花钱却站在店铺的碍手碍脚的客人在以前是要被赶的,但是“阑珊”经过沈若先前的教学之后每个伙计都能叫客人感受到春风拂面的绝佳购物体验,所以这么个人他们伙计也没赶过,反正临到打烊时候他自己就非常自觉的走了。   沈若却觉得这个人不大对劲,再喜欢一样东西也不可能什么事儿都不干,就站在这儿瞧吧?   “阿富,我今日刚画好的那个设计图,先不着急做出来。”沈若留了个心眼,说道。   作者有话要说:   -   万贵妃来啦!~ 第269章   傍晚, 小松驾马车带着他们一同回了沈家村。   一路上沈若已经同他们说了租下院子还有未来要将“珍宝居”搬过去的事情。   小松同自己的父母住在一起,倒是暂时不用住小院里来,屋子提前给他留一间就成, “珍宝居”要搬过来,他往后总是会有要住的时候。   摊子收摊的时间左不过就是傍晚十分,夜里很少有人摆摊了,除非是节日里、庙会之类的庆典,晚上才会有许多摊子。   要是将“珍宝居”搬来了这边, 有个小商铺了,那么开张的时间和打烊的时间都能往后挪, 除去医馆、客栈、酒楼这类十二个时辰都营业的地方, 其他的商铺那都是四到六个时辰。   从沈家村到镇上路程都要一个时辰,每日天还没亮就得出发,有了这院子之后, 街边就是铺子, 后头就是屋子,这样倒是能让大家都能多睡会儿了。   至于水哥儿, 他这段时间每日要帮着忙活“珍宝居”的事儿,一时半会儿这生意都是红火的,所以沈若便要求他住下来。   水哥儿自己还做不了主, 得问他娘。   这也正常, 毕竟一个未婚哥儿独自住在镇上院子里也不大安全, 沈若早就想过这一点,便决定将水哥儿他娘也一同带过去。   马车在沈水家门前停下。   自从沈丰没有再去“珍宝居”之后, 这些日子都是小松来拉货, 顺带着每日早晨搭上水哥儿, 一同往镇上去, 回来之后又要把人送回家。   他们俩一个在车厢里一个在外头驾车,根本不在同一个空间内,村里人瞧见了也不会说什么闲话,村民们听说水哥儿现在在帮着沈若在镇上看摊子,一个个都羡慕极了。   也得亏是每日走得早,到家的点儿正好吃夜饭,倒是叫人找不上好的时间上门来问。   吴梅子已然下了工,做好了饭食等着自家哥儿归家,听到马车的动静之后她立刻就跑了出来,在门口探头看。   小松这些日子每日都送水哥儿回来,叫水哥儿他娘看了个面熟。   吴梅子冲他招招手:“小松,我做了不少菜,你待会儿也留下一起吃吧。”   小松跳下马车,有些不好意思道:“吴婶子,我就不在你家吃了吧。”   “这有啥好客气的,还没谢你照顾我家水哥儿呢。”吴梅子热情道。   车厢帘被一只骨节分明的手按住,吴梅子愣了下,这瞧着可不是自家哥儿的手。   再仔细一瞧,出来的竟是顾允,只见他提衣摆旋身下车,转头伸过手去,让另一只手按在了他的手心。   吴梅子这才意识到,若哥儿和顾秀才竟然也来了,她顿时有些激动,双手快速地在身前的围裙上面擦来擦去。   水哥儿是最后一个出来的,他瞧见吴梅子,喊道:“阿娘,我回来了。”   “哎,快来,你们都来。一起吃顿夜饭吧。”吴梅子走上前就拉住自家哥儿的手,还想去拉沈若的,但是迟疑了一瞬,她刚炒过菜的手上虽然洗过,也还是有些脏的。   沈若注意到了,十分自然地握住了吴梅子的手,笑意盈盈道:“吴婶儿,我们今日过来是有事儿要拜托你和水哥儿的。”   吴梅子有些怔愣,若哥儿他怎么这么随和,叫她心里不由地更添了几分亲昵,“好,先吃过饭再说,只要我和水哥儿能做的,若哥儿你就尽管吩咐吧。”   她说完又转头去招呼顾允和小松,喊他们一起进门来吃饭。   顾允:“那就恭敬不如从命了。”   小松不好意思地摸了摸后脑:“这些日子,我都不知道蹭了您家几顿了。”   “那有啥,不就是多添双筷子的事儿。”吴梅子笑着说,带着沈水和沈若往里走。   沈水的家大体还是原本的模样,但是增加了许多小细节,沈若一路走进来能瞧见门帘上绣着精巧的花朵,星星点点的排布着,还有花鸟鱼虫散落在桌布上、凳面上,还有各种布做的小东西上面都有水哥儿绣的小图样。   沈水察觉到沈若的视线一直在自己绣的那些东西上面流连,臊的满脸通红,十分不好意思。   沈若注意到了,温声调侃道:“怎么了?排好了绣出来弄得这么好看,还怕被人瞧啊?”   沈水恨不得把脸埋到地缝里去,“都是我随便弄的,这些、这些花样都是若哥儿你画的,我、我就是……”   沈若道:“喜欢漂亮的东西又不丢人,你绣的好,就得显摆出去叫人看啊。要不然别人怎么知道你做这事儿厉害呢。”   吴梅子也道:“是啊,瞧瞧绣出来多好看啊。有了这些东西啊,感觉咱们家里都没那么破旧了呢。”   沈若倒是能清楚的知道沈水为什么会感觉到羞耻,不外乎就是觉得自己在“班门弄斧”,“关公面前耍大刀”。所以才会觉得丢人和不好意思,但实际上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闪光点啊。也没谁是生来就会画图样的。   吴梅子立刻去厨屋里将灶台上温着的饭菜端过来,水哥儿也没闲着过去帮忙了,他们作为客人是怎么都不被允许去搭把手的。   沈水家里的四方桌同自己家里的差不多,还要更小一点,应该是想着反正就他们娘儿俩,所以特意给做小了,显得屋子能大些。   沈若在长凳上坐下,顾允自然是挨在自己坐的,倒不是他们俩故意靠得近,实在是这桌子小了,那凳子也跟着同比例缩小了。   一陶碗肥瘦参半的炖肉,一盘炒青菜并一碟子生花生米,还有一碗小菜,是腌萝卜丁和酸豆角。   这便是村里已经算不错的饭食了。现在家家户户虽说都赚了不少钱,但是节俭已经刻在了骨子里,能有肉菜就已经比以前好了太多。   吴梅子没想到沈若他们会来,说着就要去再炒两盘菜,沈若赶忙叫她别忙活了,“吴婶儿你快来坐下吃吧,我们厚着脸皮蹭顿饭还讲究那么多啊?”   “哎哟,我都不知道怎么感谢你才好,就多炒两个菜怎么了。”吴梅子真是心里一阵阵复杂,要不是若哥儿,她家都还吃不上肉呢!   沈若冲她笑笑,强势地叫人来坐下,让水哥儿也过来坐。   水哥儿还沉浸在自己做的小玩意儿叫若哥儿看见了的不好意思当中,但是却没想到得到了沈若的夸赞,一时间他脸上神情复杂极了。   沈若还瞧见木头柱子上面的长钉子上挂着不少香包一类的东西,里头一个竹笋形状的小香包,圆圆胖胖的,顿时心生喜爱,“水哥儿,这也是你做的吗?这个好可爱。”   沈水脸更红了,“是我做的。我不会画若哥儿你画的那些图样,但是这模样的圆竹笋春日里虎头山竹林遍地都是,我、我就随手做了一个。”   沈若一脸的“你果然很有天赋”,笑着说道:“只光凭看就能绣出来,这颜色配的也好,形状和长势也没出错,很好看也很精致。”   “水哥儿,你要是不介意,我想买你做的这个香包可以么?”沈若问道。   沈水“啊?”了一声,显然完全没有预料到。他起身将那竹笋香包拿下来,递给沈若:“若哥儿,这香包送你。其他的,你有喜欢的也可以拿。都是我练手随便做的,有的不是很精细,你别介意。”   他红着脸十分不好意思,但是心里却有甜滋滋的感觉蔓延出来——他乱做的东西竟然被若哥儿赏识了!简直不敢相信!   “都很好看,不过,我拿这一个就够了。”沈若笑着道。   顾允看见那香包,完全能够理解为什么夫郎喜欢。原先他就把崽崽比作小笋,以前在帕子上的笋那都是细细长长的,而现在的崽崽肉嘟嘟了不少,这胖竹笋顿时就有了灵魂似的。   他也是越看越喜欢。   沈若谢过他,将香包挂在了腰间,“这圆竹笋确实好看,水哥儿你手艺真好。”   沈水手指扣了扣衣摆,笑起来:“若哥儿你喜欢就好,每年我同阿娘春日里都会去山上挖笋的,明年出笋子了给你家也送一些。”   “好呀。”沈若干脆应下了,乡亲们的感情就是从你送我东西,我回你东西这般越变越好的,也不是什么贵价的东西收了就收了,之后自家有了什么好吃的再送给他家,这样两家人的感情就会越来越好。   一听自家哥儿这话吴梅子立刻道:“那圆竹笋新鲜的好吃,焯水之后切成条晒干之后拿去做炖菜味道也很好的,待会儿我给你们装些笋干带回去,每年我们都会晒许多呢。”   沈若和顾允又谢过,村里几乎家家户户都会晒些菜干。   冬日里能吃的东西少,所以很多人家都是从春日里就开始准备吃的东西了,三个季节时不时空闲的时候弄一点儿攒起来,这样冬日里就能舒舒服服的猫冬了。   等吃过饭,沈若就同吴梅子说起正事来。   “吴婶儿,现在水哥儿要帮着看摊子,每日来回奔波着也累,再加上现在’拉链‘生意火爆,镇上不知道有多少双眼睛盯着,每日从镇上运回来的时候我就怕出现什么意外,不太安全。我便想着让水哥儿住到镇上去,您也跟着去,正好还有活计需要你帮忙。”沈若开门见山道。   吴梅子一口应下:“成,若哥儿你说什么就是什么!”   水哥儿在一边点点头,他自然是十分愿意的。   “我已经在镇上租好了小院,明日就带你们一起过去放行李可好?今夜就收拾些床单被罩、换洗衣裳之类的东西就成,之后缺了什么我直接到镇上买现成的。”沈若说着。   毕竟在那边也不一定长住,所以家里那些家用不需要搬过去,就是像鬃毛牙刷牙杯这类的东西,也是到了镇上置办新的最好,这样家里和暂居地各有一套,就不用每回来去都要带来带去麻烦。   吴梅子道:“若哥儿,那我做吊篮的活儿……”   “我待会儿会去找我干娘说一声就行,吊篮那边现在人手也够了,吴婶儿您就到镇上来帮我做上拉链的活计,还有之后院子里要开火恐怕也得您帮帮忙了。”沈若说着。那工钱自然不会比现在少的,相当于包吃包住,只不过就是换了个工作的地儿。   “好。”吴梅子直接应下,虽然她不是布艺作坊里的人,不知道若哥儿口中的“拉链”是个什么东西,但是能跟自家孩子一起做事她还挺高兴的。   沈水也很高兴,自从他娘去做折叠小马扎之后,见天就只能晚上见着人,后来又因着做的又快又好去做了吊篮,那更是忙起来。现在他们能一起上镇上去,在一起做活儿就能经常见着面了。   当初那件事是水哥儿的一块心病,吴梅子眼见着自家哥儿越来越好了,现在瞧着同顾允和小松同桌吃饭都能十分正常,这可又是多亏了若哥儿。   这又能做活儿挣钱,又能治病,这种好事竟然都叫他们得到了。   吴梅子一腔感激之情无处宣泄,只好全都用在了笋干上,拿了个大麻袋给沈若装了老大一袋子。   笋干虽说晒干之后重量轻了,但是体积大,中间哪怕有空隙那也是一麻袋的重量。   沈若:“这也太多了,吴婶儿你这是把你家的笋干全给我了?”   这哪儿能收啊,这可是人家留下来过冬吃的口粮,拿个四五斤不少,十斤都算多了!   别人给是大方,自己收了那就是没数了啊。   吴梅子摆摆手,笑着道:“这才哪儿到哪儿啊,村里人不爱吃圆竹笋的多,我和水哥儿啊三五天就去挖一回,而且圆竹笋个头大,咱家晒了许多许多。你就收下吧。”   沈若瞪大眼睛看向沈水询问真相,得到了沈水的点头示意。   “那我收下了。”沈若看着这一大麻袋的笋干,盘算起来各种笋干美食,笋干炖肉、笋干炖猪蹄、笋干鲜菇粥……   只见吴梅子又背出来一袋子,送给了小松。   小松站在风中凌乱,指了指自己,“我也有份啊?”   吴梅子道:“嗯,收下吧,你先前说你父母在镇上住着,恐怕晒菜干都没地方,这些笋干你带去给他们分一分,自己也留一些。”   小松感动极了:“谢谢吴婶儿。”   吴梅子这些日子几乎是将小松家底都给打听的清清楚楚、明明白白了。他的年纪同自家水哥儿正合适呢。人家虽然还是奴籍,但是已经在攒钱赎了,那以后不就是普通老百姓了?   她这边同小松说着话,另一边沈若则拉住水哥儿的两只手,温声道:“水哥儿,你有天赋,做的那些东西都有些许的灵气,这是别人求也求不来的。你要是愿意,空闲时候便跟我一起画图样吧。”   沈水被捧得熏熏然,他感觉自己好像在梦里一样,喃喃道:“若哥儿,可是我不会画画。”   “你不会没关系,我可以教你。”教学就是要将自己脑海中浮现的画面用笔描绘出来,这一点其实看起来简单,实际操作却很难,因为没有经过锻炼的手根本就不听大脑的使唤。   要是没有经过练习就能直接将脑海中浮现的画面画出来的,那真就是老天爷追着给喂饭了。但是大多数人都是有一点绘画的天赋,这就需要经常性的练习,只有这样熟练之后才能画出满意的画作来。   沈若就是经常练习的那类人,有的小孩子透视从小就会,但他是到高中时期才学,原本就比别人落了一步,但是他够努力,除了学习的时间,其他大家玩乐的时间他都用来练习绘画了。那些画满素描、速写、色彩的纸张叠起来估计能有三米高。   因为热爱,所以才能坚持。   沈若从沈水家的那些小细节当中看出了他对那些图样的热爱,看起来不比自己少。   沈水激动地无以复加,条件反射般地揉了揉耳朵。一副他是不是幻听了的样子。   沈若失笑:“我说我可以教你,听清了吗?”   “嗯!”沈水一双眼睛亮晶晶地看向他,激动地两只脚不由自主地在地上踏了踏。   “那、那我可以喊你师父吗?”沈水迟疑了一瞬问道。   这回轮到沈若愣了下,他竟然又忘了要跟人学手艺学东西,那都是要拜师的。因为他觉得自己会的这些东西其实不值一提,因为人家有天赋,他存了点培养的心思,就直接提了自己可以教。结果他先前才收了个秋哥儿,这会儿水哥儿也要?   顾允在一边看见了沈若的表情,嘴角微微上扬。上一回秋哥儿拜师的时候他不在,后来才知道的,这一次他亲眼瞧见了。   好久之前夫郎同自己说起过他上辈子的那个世界,那里的人学东西很快,不仅能在学校里面学习,在一个叫“网络”的东西里面也能学到知识,那里面包罗万象。他想要学什么,找一找,就能找到许多人分享的内容。那里的人对于“师父”的观念没有这里强,但是所有人都可以是自己的“师父”。   可夫郎觉得习以为常的事情,放到现在那就是改变人一生的事情。   一个人一生只能拜一个师父,可师父却不仅仅可以只有一个徒弟。   沈若对上沈水期待的目光,实在是说不出拒绝的话,于是——   “好,那你就当我的二徒弟吧。”沈若拍拍他的手,说道。   沈水正要喊,就被沈若打断了,“我们既当朋友又当师徒,你还是像往常一般喊我就是了。”   就是秋哥儿,他的大徒弟,也被他勒令喊自己名字,而不是喊“师父”。这个称呼听起来太显老了,而且叫别人听见了太高调。   沈水激动地捂着嘴,点点头。   沈若心底轻叹口气,他真的只是想发挥一下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将自己的会的东西传承下去并且发扬光大,但是他还真没起过收徒弟的心思,就是看人家有天赋,脑子聪明,就想着去点拨一下,把自己会的教给他们。   顾允在一边看了许久了,夫郎还是牵着人家的手不放,虽说是个哥儿,但他心里也有点醋。   同自家夫郎望向自己的视线对上,顾允便知道他心中有些哭笑不得了。他自然理解夫郎的那种洒脱,想教就教了,毕竟是他自己学到的是他自己的东西,教别人也就是顺便的事情。可是这些事情对于秋哥儿和水哥儿来说,却是受益终身的事。   吴梅子也听着了,她顿时老泪纵横,她家水哥儿何德何能竟然能给若哥儿当徒弟啊。   当初沈若救活了溺水的他,两人之间便有了牵扯,却没想到水哥儿大难不死必有后福,先是去了布艺作坊,又是慢慢将心里的病治好,现在又当上了若哥儿的徒弟。   吴梅子抱着自家哥儿喜极而泣。   “真好啊,真好。”   “娘,”沈水回抱住她,“别哭呀,都是好事儿。”   沈若看着这温馨的画面,没忍住将头靠在了顾允肩膀。   顾允抬手虚揽住了夫郎的腰。   小松瞧见了,他左右看看,径直过去靠在了白马身上,引得马儿四只蹄子踱来踱去躲他。   等从沈水家里出来,他们这才一同去了周兰家,小松这段日子回来都是在这儿留宿的,顺便将婶子们交上来的商品装车。   沈若同周兰碰面之后,便将自己租了个小院的事儿告诉了她,“给干爹干娘留了一间屋子,干爹同我阿兄跑的远了点,之后回来走夜路也不安全,也能在那小院住着。”   周兰一边说着花那钱做什么,一边听他说有人看上“拉链”的事儿,这才觉出一身冷汗,“租得好,小松是个汉子倒是安全些,可水哥儿每日来来回回的确实不安全,还是住在镇上好。”   沈若有点好笑,这八字还没一撇的事情,怎么她就好像已经将水哥儿看成了儿媳妇似的。   沈若顺便将自己收了沈水当徒弟的事儿告诉了她。   周兰一拍手道:“这样好啊,那以后要是真能成岂不是亲上加亲?”   “干娘,今日将你家剩下的那些库存全部装上,以后就不是小松过来拉货了。”沈若今日坐沈汉三的牛车上镇上的时候就已经同他谈好了。   “以后沈汉三每两日会过来拉一次库存,从镇上回村的时候会顺带将材料给捎回来。”   周兰道:“成,那我这边得重新再安排一下。”   “嗯,还有上拉链的活计就搬到镇上做了,直接从胡家运到小院里,现在就只有水哥儿他娘,干娘你再给我找一个靠谱的人,之后也到镇上住着做上拉链的活计。不过这个不着急,现在上完拉链的商品库存挺多。”沈若翻了翻账本,说着。   “好。”周兰见他嘴唇都起了皮,给他端来一碗糖水,“若哥儿你别忙乎了,这不是都安排好了么,喝点,你瞧你嘴唇都干了。”   沈若确实有点儿渴了,接过来喝了一大口:“嗯,干娘泡的糖水格外甜些,好喝。”   周兰哈哈乐:“也就是你这张嘴比较甜,那糖都是一样放的,哪里就格外甜了。”   “因为里头有我干娘对我的爱呀。”沈若张口就来,还招呼顾允过来,让他也喝。   顾允目不斜视地接过来,眼神落在夫郎沾了水渍亮亮的两瓣唇上,喝干了碗中糖水。   “怎么样,是不是格外甜?”   顾允“嗯”了声,“甜。”   到了夜里,沈若被按着亲了许久。   沈若眼睛湿润润的,手软腿也软,推也推不开,便只能由着他去。   一吻毕,沈若大口喘息着。   顾允安抚性地揉弄他的发丝,另一只手拇指则抚过他唇面,原本说多了话干的有些起皮的唇现在覆着一层润泽,顾允又凑过去轻吻了下:“已经不干了。”   沈若:“…”   “夫郎你比糖水还要甜。”顾允嗓音清凌凌的却带着点蛊惑意味。   他的声音沈若本就喜欢,动。情的时候更是撩人心弦。   沈若深吸一口气,用巧劲儿翻到了上。面:“……你不许动!” 第270章   鸡鸣第一声的时候沈若就醒了, 心里惦记着事情便睡不熟。顾允也跟着醒来,嗓音微哑:“还早,你多睡会儿。”   手便十分自然地伸到沈若腰间揉按。   “不成, 昨夜太晚没去家里同阿嫂说那件事,要是她答应那今日正好就能搭沈大哥的车去镇上了。”沈若不能再睡,必须得早些过去说才行。   “况且还没同她说今日小松就不驾马车回村了,那二狗要是回来还得找人接。昨儿个已经麻烦沈大哥去接了一趟,这多不好意思。”   这些事儿都是得提前安排的, 要不然孩子今早还跟着小松的车一起去了,结果等到要回来时候, 小松又不用回来, 直接把人忘了可咋办。   顾允倒是不用担心,他要去镇上直接搭沈汉三的车就成了,但是二狗下学晚就怕赶不上。   沈若一边说着, 一边起身穿衣, 他得趁着小松他们出发之前,回到家里去说一声。   顾允也起身, 动作迅速地给他用发簪挽起了头发。   两人洗漱完连早食都来不及吃,直接往村西边去,柳兰香也才起来, 瞧见他们急慌慌地出了门, 在后头喊了好几声。   他们这才发现柳兰香已经起了, 遥遥地应了声。说了去沈若娘家一趟,叫她别担心。   柳兰香这才安心, 进屋去把已经醒来的崽崽带去把尿。   沈若回到家的时候小松已经将马车停在了家门口, 他这段日子的早食不是在周兰家吃就是在沈大山家吃的, 夜饭在水哥儿家或者周兰家吃, 三家人都挺喜欢这后生,有什么好吃的就给他递,这几日瞧着都给喂圆了点。   “东家,您来啦。”小松瞧见沈若立刻起身打招呼,随后看向顾允便道:“顾秀才好。”   沈若冲他点点头,问道,“二狗呢?”   “小二狗这会儿还在屋里收拾,刚刚跑出来发现有东西忘带了。”小松道。   李善桃在厨屋,听见声响了立刻走了出来,瞧见他们回来立刻便笑起来:“快来吃早食,今儿个吃蛋饼和蛋花粥,都是你们爱吃的。”   “好,谢谢娘。”两人异口同声道。   李善桃大笑:“你们这俩孩子跟娘还说谢啊。”   “不过先不着急,我找阿嫂和二狗有点事儿,娘你也来。”沈若说完之后就拉上了自家阿娘的手,带她一起找柳杉去了。   顾允不方便进去,便同小松一起进了厨屋,端早食吃起来。   小松看着顾允先盛了一碗,但却不喝,放在灶台上,随后拿出一个蛋饼摊开往上刷了一丁点儿辣酱,刷的极其吝啬。   明明那碗里还有不少呢。这样量少的辣酱估计也就能尝到一点儿味道,还没辣到舌头呢就没了。   小松看他装盘里,又拿了一双筷子搭在盘边沿。   两样摆好了,才去拿碗,小松这才明悟,原来是给沈若装的,顾秀才同东家是真的恩爱啊。每每跟在他俩身边瞧见这些小细节,他总是想要感慨一番。   感觉那蛋花粥都变甜了。而且不知道为什么,小松总觉着顾秀才好像一脸小媳妇样儿,正擎等着夫君过来吃自己装盘了的早食呢!毕竟别人家的夫妻那都是妻子伺候丈夫,哪里有丈夫给妻子装早食的?   不过也正常,东家那么厉害的一个小哥儿,自然不是寻常的夫郎了。   没准在家的时候顾秀才也听东家的!东家真厉害啊!   屋内。   二狗瞧见沈若就像小狗见到了骨头,一个飞扑就挂到了沈若身上。   “嗷嗷小叔,我好想你啊!二狗天天上学院都没有时间玩儿,也好久好久没有见到小云吞了,伤心。”二狗嗷嗷大叫,瞧着一点儿也不犯迷糊了。   沈若失笑:“那要是我和顾叔叔带着小云吞上镇上住,你同你娘也住在镇上,就能见着了,你觉得好不好?”   二狗想了想,立刻点头笑着道:“好!”   李善桃和柳杉则长大了嘴,若哥儿再说啥?去镇上住着?   小孩子只要想去住那就说想去,不会像大人一样会有诸多顾虑,沈若揉了揉他的脑袋,叫他收拾好东西之后赶快去吃早食。   二狗点点头,背着小书包就去了。   “这孩子,吃饭还要背着。”沈若声音带着丝宠溺,那小书包是专门给二狗做的,孩子喜欢得紧,除了睡觉,其他的时间只要想到了就惯常会背着。   李善桃看着沈若,“若哥儿,你说你们要到镇上住是怎么回事?”   柳杉眼里也疑惑,这也太突然了,她完全没有准备。   沈若递给她们一个安心的眼神,温声道:“我昨日在镇上租了个小院,正好还有个临街的铺子,便打算用作仓储、工坊、铺子,还是咱们家在镇上的落脚点。以后’珍宝居‘也要搬去那儿。现在阿兄跟着干爹到处跑,也没法接送二狗,外加从咱们村去学院的路实在是有些远,我瞧二狗每日都睡不醒,要在车上补眠也被咯噔地睡不好,正是要长身体的年纪,总得让孩子睡饱吧?我便想着正好让阿嫂陪着二狗住小院去,那里离学院不远,坐马车只要半刻钟不到的时间就能到。”   这样一来,二狗每日还能多睡一个时辰觉,睡得好了那学习效率也能提高。   柳杉有些被说动了,毕竟每日清早把还沉睡着的二狗叫醒,瞧着他睡眼迷蒙的起来穿衣服,看着怪可怜的,当娘的也心疼自己的孩子,每日起得比鸡还早。   “若哥儿,你租院子可不便宜……这、还要造屋子,又要各种开销,可还支撑得住?”柳杉有些担心,家里要造青砖瓦房可是若哥儿出的钱,她原本想要添一些,但是若哥儿拒绝了,只说硬装他来,能者多劳,他赚得多就出多一点,以后家里的家具、软装那些麻烦兄嫂。   一家人不说两家话,柳杉便也答应了,心想一定要给若哥儿的屋子里打最好的家具。   但是现在若哥儿在镇上租了院子,还喊她和二狗去住,这必然又是一笔大的开销。   “支撑得住,放心好了。”沈若这点自信还是有的,毕竟现在的“拉链”生意如火如荼,卖的格外好,再加上从“阑珊”那边拿的各种分红,还有给那边的设计稿,已然赚了不少。   “若哥儿,你怎么突然想到要在镇上租院子啊。多贵啊。”李善桃虽然从不置喙他的决定,但节省惯了,还是会心疼大钱。   沈若解释道:“主要是因为现在’拉链‘爆火,镇上盯着的人太多,已经有不少人去胡家提出要买了,甚至有人出五百两买’拉链‘的做法。”   “五百两!”李善桃惊讶地捂住了嘴,她经过以前若哥儿拿回来十几两,还有官老爷奖励的百两已经算是有了大钱的概念了,却没想到这小小的“拉链”竟然还有人要出五百两买做法!   “可不能卖出去。”李善桃道,“既然有人愿意出五百两这说明这东西肯定不止值五百两。”   沈若点点头,“正是因为这样,所以路上回来我觉着不大安全,毕竟曾经就遭遇过劫匪,要是小松同水哥儿再带上二狗每日来回,我担心……”   这组合就小松一个成年汉子,瞧着也不是个练家子,另外两个,一个哥儿一个小孩儿,根本就没有自保能力。东西丢了钱被抢了倒还好,就怕遇到不怀好意的恶人会对哥儿和小孩儿做什么。   李善桃同柳杉这一联想顿时就觉得十分危险,柳杉顾不上那些有的没的,立刻开始收拾东西,带些换洗衣裳。   “今儿水哥儿和他娘也跟着一起上镇上,他们也住在小院里,人多就安全些。”沈若安抚道,“我特意找了套离府衙近的小院,那地方还算不错,屋子也不小,还能给咱么家二狗整一间书房。”   李善桃毕竟还是疼孙子的,一个小小的读书人在家里都没有一张像样的书桌,就是想打,现在这泥瓦房里也摆不下。   二狗要是有课业带回来,只能趴在大屋里的八仙桌上写,瞧着就不舒服。   她想着便出去了一趟,再回来手里拿着一个荷包,直接按到了沈若手心里。   “若哥儿,这些你拿着。”她拍拍沈若的手,说着。   沈若就跟接了烫手山芋一样,连忙抽手:“娘,你这是干什么?”   “这些是公中的钱,要租小院子合该我跟你爹出钱,不过我们现在只有这些了,都给你。放心,我留了些家用的钱,肯定够。”李善桃牢牢抓住他的手,见他还要拒绝说道,“我知道若哥儿你出息,能赚钱,但是娘也想帮衬你呀,你的钱是你的钱,我们的钱给你花也是天经地义的事儿。阿爹阿娘以前没出息,赚不到什么钱,都没给过你和你阿兄多少零花,现在弥补一些,你就收着吧。”   沈若听不得他娘说这些,特别是在他知道他娘就是他的妈妈之后,“娘,你们给我的嫁妆已经很足够了,我现在有钱了合该我拿钱孝敬你们,哪里还能再要你的。”   李善桃态度强硬,镇上那都是寸土寸银,当初那沈宏家去镇上买院子的时候村里人都传遍了,若哥儿租下肯定也不便宜,她添不了太多,只能将自己能给的都给了。   况且那嫁妆里头其实大部分都是若哥儿自己挣得,她和沈大山便也总觉得对两个孩子有所亏欠。   柳杉也摸出一个钱袋子来,塞到沈若手里,“若哥儿,这是我攒的。一并给你,我和二狗住院子里总也要出些的,要不然住不安心。”   沈若看着她们心里鼓胀,暖意几乎要漫出来,“娘,阿嫂,我知道你们对我好,我也想对你们好,我为什么要努力赚钱,为的就是养好小云吞,还有让你们都过上好日子。”   李善桃和柳杉哪儿能不知道,此刻鼻头发酸。   沈若从两个荷包里头各拿了一点,随后将荷包递回去:“好了,我收下了。”   算不清的才是家人,况且大家都在为了这个家变好而努力着。   沈若看她们有些泪意,便叹口气,他最怕女人哭,特别是这两位是他最为亲近的家人。   他故意道:“等你们多攒些,年节给我包个大红包,我就更开心了。”   李善桃没哭出来先笑了:“你都成亲了还想要红包啊?成了婚还有孩子,那红纸包就给小云吞了。”   柳杉也笑:“是啊,我自从有了二狗之后也再没收到过红包了。”   沈若差点儿忘了这么个习俗,毕竟以前那十几年他也没成家生崽不是?   在沈家村里,无论多大年纪只要还没成亲都能收到长辈给的红包,成了亲了就没了,等到有了孩子,把孩子生下来之后,才会有红包,但那红包是给孩子不是给大人的了。   沈若尴尬吐舌,“那给云吞也一样,他还小,我先给他攒着,嘿嘿。”   攒一点,花一点,反正崽崽还小也不知道。   小云吞此刻正喝着温牛乳呢,哪里会知道自己未来的压岁钱已经被阿爹给惦记上了,他砸吧砸吧地起劲,不留神打了个小喷嚏。   这一下可把柳兰香给吓了一跳,“乖崽咋了?”   打过喷嚏的崽崽一点儿事没有,几乎喝奶,咕嘟咕嘟喝得可香了。   李善桃就听他胡咧咧,此刻心里那点儿愧疚散了个干净,知道若哥儿是故意的,但也被他耍宝扮痴给逗得乐不可支:“你啊,就会说笑话逗我们好笑。”   什么事情都自己扛着,事情想的那么多,想的那般周全。李善桃都不敢想他每日里脑海中要过多少的事儿,一样样的安排看似有条不紊,轻轻松松,然而这背后要付出的时间和精力可不少。   “哪儿有,我可是认真说的。”沈若是真心在盘算自家崽儿的压岁钱到手之后怎么花。   等孩子大了得培养他自己管理钱财的意识,剩下的那些到时候沈若就分期还他。就这么干!   李善桃推推他,“好了,我帮着你阿嫂一同收拾东西,你快去将早食吃了。待会儿都该凉了。”   “成,我现在就去。”沈若同她们对视一眼,眼角弯起。   等他一出门,柳杉便轻声叹道:“若哥儿想事情真周全,要不是他说,我都没想到那么危险,惊出来一身冷汗。”   “是啊,现在做生意的都讲究后台,这还是先前蓝老板在咱家的时候说的,我一直记着。咱们家哪里有什么后台,也就是若哥儿在镇上认得几个人物,可是那’拉链‘明眼人都知道能赚钱,要是起了抢夺的心思,现在还只是用钱砸,谁知道以后呢?”李善桃皱紧了眉头,说着。   “要是顾允考上进士去了京城当了官,是不是就能让那些不怀好意的人收手了?”柳杉想到便说了。   李善桃叠好一件衣服,“我娘曾经同我说过一点,要是当了官老爷,顾允就该留在京城当官,或者外派出去,但是根本不会回储水镇。”   “竟然这样!”柳杉担心不已,那要是顾允去京城当官,那岂不是若哥儿这边……   “先不想那么多了,以后的事儿以后再说。你们到镇上去花用也大,这些给你拿着。”李善桃从怀里摸了摸,摸出来另外一个荷包,递给柳杉,“这个是给你和丰哥准备的,在镇上不比家里方便,听说倒夜香都要花钱。也好给二狗买点好吃的甜甜嘴。”   “娘……”柳杉没想到他们竟然也有份。   李善桃在这方面向来是一碗水端平的,但因着沈若是小儿子又是哥儿才会偏宠一些。当着大儿媳的面给若哥儿送钱,她也怕柳杉心里会不舒服。   “你可不要学若哥儿,他是手里头有钱呢,你们现在又要供着二狗念书,那些笔墨纸砚都花去不少了。这些你就收好。”   柳杉心里感动,她觉得自己就是这世上最幸福的女人了。夫君疼爱、孩子聪明孝顺、公婆慈爱,还有个若哥儿那般出息的弟弟,这日子也是越过越好了。   她脸上流露出幸福的笑容,“好,谢谢娘。”   “好了,咱们赶快收拾吧啊。”李善桃拍拍她的手背,说着。   厨屋中。   沈若走进之后便瞧见了灶台上已经给自己准备好了的吃食,眼中含笑地看向顾允。   “快吃吧,已经不烫了。”顾允说道。   小松靠在门边当一个隐形人,不说话,只偷着看他们。   他爱吃干娘做的辣酱,便经常会在吃饼的时候抹上一层,薄薄一层涂满然后将饼叠起来吃。   这饼已经叠好了,不难想出是谁的手笔。   沈若缓步上前拿起蛋饼,咬了一口——   明明有辣酱的香气,但是吃起来却没什么辣味。   他打开一看,里面的辣酱竟然就只有瓜子粒那么一点儿,甚至还是辣酱汁水,上面的辣椒就只有芝麻粒那么点大。   “你这是给我抹了没抹完么?”沈若好笑道。   说着就要用筷子夹辣酱,被顾允拉住了胳膊。   沈若:“?”   小松看着他们动作,有些不解。谈了探头。   顾允低声说着,温热气息拂在耳廓:“今日你不太适合吃辣,尝一点就好。”   沈若耳蜗发痒,没忍住歪头耳垂按在肩膀上碾了碾,半边脸顿时就浮起红云。   他默默收回了伸向辣酱的筷子,乖巧地“哦”了声。   尝一口便吐槽道:“这一点是真的一点!能不能再来一点?”   顾允摇了摇头,在这一点上很是坚持。   沈若也知道他是为了自己好,毕竟周兰做的辣酱辣度挺高,不仅辣上头也辣下头,吃多了还容易上火。就是他也不敢多吃,只是这芝麻粒大小的一点,也真的太少了!还不如不加。   沈若欲哭无泪。   小松云里雾里,只瞧见东家想要吃辣酱,结果顾秀才好像不让,然后东家就收手了。   难道自己想错了?东家这般厉害的人,竟然也是被夫君管着的么。   顾秀才可真厉害!   ==================   几人吃过早食便准备出发去镇上了。   今日一同去的人不少,足足有七个,满满登登的挤了一车。   二狗人小,坐在自家阿娘怀里,今日他一点儿也不困,一想到能和阿娘一起住在镇上就像是有了新鲜好玩儿的事,兴奋极了。   小松在前头驾车,水哥儿同他娘挤在一起,沈若便同顾允挤在一处,车厢后面还堆着货物,倒是能坐得下。   先送二狗去书院,再送顾允去书屋,之后沈若便坐在外头给小松指路,从书屋过来也只要半炷香的时间便到了。   小院正门朝南,另一面商铺朝着北边,是个“口”字形的结构,正门进去之后左右两边共有对称的八间厢房,正对着的是正屋,边上是耳房,另一边则是厨屋。临街的铺子在主屋后面,同主屋有一扇不起眼的侧门相连。   院子中间有一口井,外边覆着一层青苔,但井水却清澈见底,里面还有鱼儿的身影。   院子四角还种了香樟树,秋日里也还是翠绿的颜色。从井为中心向外扩是用青石板铺就的地面,一直延伸到距离墙角一丈的位置。   那边留了一溜土地,正好可以种些蔬菜,或是扎上篱笆圈养些鸡鸭。   沈若先前已经将院子里大致打扫过一遍,表面瞧着还挺不错。   吴梅子还是头一回进镇上的院子,感叹道:“这院子瞧着可真好啊,青砖瓦房,还这么大!”   水哥儿也是第一次瞧见,但他不看院子,只注视着沈若。   二狗得下了学才能看见,柳杉以前是在柳溪镇上住着,她爹去世之后镇上的一间屋子便卖了,就如同这院子里的一间房,就那么点大,却生活了她家两辈人,结果现在只留了她一个。   但是还好,她过得很幸福,还有了孩子,算是延续了柳家的血脉。   只是见到镇上的屋子,便有些伤怀。   沈若敏锐地发现了,走到柳杉身边:“阿嫂,你怎么了?”   “没事儿,咱们赶快收拾收拾吧。这院子若哥儿你挑的可真好。”   沈若笑着点点头:“主屋我打算用来做活儿,另一半用来仓储。那间耳房我同顾允住,边上这些厢房你们随便挑。”   柳杉便挑了左边的一间离耳房近的,水哥儿他娘便挨着柳杉选的住下。   水哥儿毕竟是成年了的哥儿,自然要和吴梅子分开住,便住在了第三间。   沈若道:“里头床、桌这些都有了,就是还没有打扫过,得先打扫一遍才能住。还缺什么今儿个就给置办上。”   水哥儿:“这样就挺好了,也就是夜里睡一觉,不用那么麻烦。”   他可不想叫若哥儿太破费了,他和阿娘住下若哥儿一分钱都不收他们的,说是什么因为他们给他干活,所以“包吃包住”。还说镇上许多人都是这么安排伙计的,住下了更方便叫伙计做活儿也好管理。   他虽然是个成长在村里的哥儿,甚至在去给“珍宝居”帮工之前也没来过几次镇上。但他也清楚知道,镇上那些活计的“包吃包住”,怎么可能住这么好的屋子呢!   作者有话要说:   -   今天腱鞘炎犯了写的慢了点QAQ感谢大家支持!!! 第271章   “珍宝居”在镇上租的摊子的租赁时间还没有到, 不着急往那院子的商铺里搬,暂时就是这边先找人来装修一番,等装好了之后再将摊子整个搬过去。   早晨时候小松从蓝府过来, 一同帮着将商品装上马车,接上水哥儿之后一同往储水街去。   吴梅子在小院里不仅承包了打扫、做饭,上拉链的活儿,早晨还要接沈汉三帮忙拉到镇上的货物。她也是个闲不下来的性子,外加若哥儿给开的工钱高, 她总是不好意思休息,便将其他的屋子也都打扫的干干净净, 顺带着还出门一趟去, 买回来几包菜种子,便开始往边上土地里头种菜。   井离得近,浇水倒是十分方便。   柳杉大部分时间都在屋子里绣花样, 偶尔眼睛累了便会出来帮衬一把吴梅子。她们先前在村里也不常见面, 一来柳杉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窝在家里做活儿, 二来吴梅子也是每日上工,哪怕打了照面也就是招呼一声,不算熟悉。   现在住在了同一方小院里, 倒是能经常见着, 时不时就能说上话, 聊聊天。倒是一点儿不闷。   二狗每日都要去学院,正好能搭蓝帆的车, 蓝府出来到“阑珊”的方向正好路过这方小院, 阿富驾着车过来捎带上二狗将小孩儿送去学院, 之后再折返去“阑珊”。   感觉所有的事情都是最恰到好处的安排, 一点儿也不会有麻烦的地方,什么事儿都很顺利。   几人很快就适应了这样的生活。   沈若和顾允没有在小院里住,虽然已经将耳房收拾了出来,但是他们见时间还早的话便还是会搭乘着沈汉三的牛车回村去。   沈若见不着小云吞心里便惦记着,他忙起来便很难顾得上孩子,顾允也是,这段时间每日每日都要去书屋里面有许多的东西在和谭老先生一起汇总抄录,以便于未来能够出书。   大宇朝对书籍的管控不算严苛,只要是秀才便能编纂正统书册,要是卖得好还能给他增加名声,对未来的仕途也有好处。这种好处是潜移默化的。但是顾允不打算当官,所以这名声对他来说可有可无,沈若猜想,当初谭老先生让顾允不要将自己就是“一诺”的事情说出去,恐怕就是这个原因吧。   当个文人,用自己的智慧哺育追求知识的世人,将那些晦涩难懂的知识掰开了揉碎了,叫普罗大众能够更轻易的融会贯通。   这就是顾允现在一直在干的事。   他的夫君真的是个很好的人,要做的事情在后世的人看来自然是伟大的,但在以后若是有人知道了他顾允,一介案首秀才竟然不去科举,不为官,将所有的精力灌注到编纂书册上,是否会觉得可惜?   沈若一开始听到他亲口说自己不想去当官,找到了自己的人生目标,也是有些震惊的。并且为他感到可惜,因为顾允那么厉害,寒窗苦读十几年,以前每日清早都要去沈家村溪边温书,那般刻苦。结果说不考就不考了。   但是这股子魄力,沈若很欣赏,也很崇拜。   毕竟他的爱人有了更加崇高的理想和目标,这是比当官还要能在历史上留下痕迹的事,知识永远都是最为厉害的东西,而创造新的体系和思维,以及各种的算法,这些不是谁都能做到的。   可顾允他可以。   但他虽然醉心学术,也不会脱离现实,“巧妇难为无米之炊”,该他拿的书册分红自然也会收下,不像有些读书人那般清高,说着不愿与铜臭为伍。   “一分钱难倒英雄汉”的事儿,顾允再也不想体验。   况且他是个男人,还有夫郎和孩子,夫郎赚钱那般厉害,那他自然也不能太逊。要不然就成了被夫郎养着的男人了,他虽淡如君子,但也有强烈的自尊,他给予夫郎自由,从不将他困在后宅,便是放弃了让他依附,让他从始至终做一只自由的鸟儿。   小云吞偶尔也会很想念同阿爹阿父一起睡的时候,先前白日里阿爹都在,还能抱抱他,亲亲他,将他宠成这世界上最幸福的小孩儿。   可是最近阿爹阿父都忙,白日里闻不到阿爹的味道,贴不到阿爹的体温,小小的人儿还不懂什么叫思念,只是一想起阿爹就哇哇大哭。   柳兰香手忙脚乱也哄不过来,“先前都好好的怎么哭个不停啊,哎哟,小云吞啊,不要哭了,阿奶心疼。”   小云吞听不懂,他只想要阿爹,想要阿爹温暖的怀抱,和香香的味道。   阿爹是不是爱喝乖崽的温牛乳,都给阿爹喝,乖崽不护着了,阿爹快回来呀。   柳兰香发现小云吞最近喝奶的时候都有些喝不进去,喝两口就吐奶,小手推着小碗,嘴里含混地喊着:“爹、阿爹……呜呜。”   她这才明白过来,小云吞是想若哥儿了。   “是想叫阿爹喂你喝奶是不是?”柳兰香心疼坏了柔声问着。   小云吞“啊呜”两声,就开始掉金豆豆。   “珍宝居”要换地方,许多商品要运送不能只依靠沈汉三帮忙带,他的牛车生意本就要送不少人,堆不下太多。布艺作坊现在的活计是与日俱增,沈若又设计了几个新的图样,还有装饰性的小东西,这些全都要一一安排下去。   既然要搬进商铺,沈若便也想要“珍宝居”能够有一个更好的面貌,于是又开始设计铺面,力求一个简朴好看,能叫客人进来之后一瞧就觉着舒服。   事情一多人一忙,哪怕还在村里也都在周兰家,沈若甚至连三餐都在干娘家里吃了。   小云吞有柳兰香带着,他很放心。   余·樨·拯·隶·   可是才这点大的孩子离了阿爹太久,还是会难过的。   柳兰香抱着小云吞找上门来的时候,沈若还在桌前画设计图。周兰在外头教婶子们做一样新的小装饰品,准备之后放到“珍宝居”卖的。   周兰瞧见柳兰香抱着孩子过来,立刻喊了沈若一声,“若哥儿,快出来,你婆母带着小云吞过来了。”   沈若一听这话立刻搁笔往外冲,他想到自家崽崽脸上便不由自主地带了点笑意。   周兰给柳兰香搬来折叠椅子坐下,她拍抚着小云吞的背,冲周兰点点头。   沈若瞧见了,“娘,小云吞,你们怎么来了?”   小云吞听到了阿爹的声音,顿时便停住了哭泣,小胳膊一伸一伸要阿爹抱,“爹……啊啊。”   沈若心都软了,伸手将孩子从柳兰香怀里抱过来,仔细一瞧才发现崽崽竟然哭成了一只小花猫。   柳兰香轻叹口气,看着沈若道:“小云吞想你了,喂奶只能喂进去两口就不肯喝了,哭着喊’阿爹‘。我就带他来找你了,没打扰你做活儿吧?”   沈若瞳孔放大,冲她摇摇头:“怎么会打扰,是我疏忽了。”   他忙忘了,自家崽有多依赖他,先前放在许歆文怀里他就走了半个时辰不到,孩子就哇哇哭。本以为在家也许便会好一些,毕竟崽崽同柳兰香夜里一起睡也没事。   沈若亲亲自家崽的小脸蛋,拿出怀里的帕子轻柔地给他擦脸,发现擦不干净又去厨屋弄了点温水给他仔仔细细地擦干净。   小云吞大眼睛就睁着,定定地看着阿爹,好像看不够似的,生怕自己一闭眼阿爹就又不见了。   “……爹,阿爹。”他扯着小嫩嗓喊,小手五根手指攥住了沈若的衣襟,不肯放。   沈若鼻头一酸,应道:“阿爹在呢。”   瞧瞧自家崽都难过成啥样了,他哪里还舍得当那个甩手阿爹?工作再忙也要带上他了。   小孩子有哭闹的权力,想要和阿爹贴贴,见不着就想,这很正常。先前沈若是真的有些忙,外加崽崽有柳兰香带着他便也没想过要把孩子随身带着。   可现在,沈若决定了,就把孩子带在身边吧。   小云吞可乖,很好带,在他认真做事的时候他会在一边乖巧的玩,或者睡过去,不吵不闹的。偶尔自己歇下来,崽崽才会撒娇般地“啊啊”两声,想让自己陪他玩。   沈若就会去逗逗他,将他逗得张嘴笑,咯咯咯的气音可爱极了。   柳兰香便也留在了这里,她绣活儿也很不错,帮着做些东西,周兰也在账本上给记上去了,之后要发工钱用。   这段时间家里的马车都是停在小院那边用着,每日蓝府送的新鲜牛乳都是拜托沈汉三帮着带回,可是不能总是麻烦沈大哥,他现在牛车载人的活计不仅仅是只做沈家村的生意了,隔壁荷塘村也会有不少人搭他的车。   沈若找他帮忙他还不肯收钱,只说当初药钱还有他家搭救的情谊他都还没有偿还,沈若不要他偿还,他便也不肯收沈若的钱。   那货物和布匹还有牛乳都是每日要运送的,要是一日两日麻烦也就麻烦了,但是这可是之后几个月乃至一年都有可能要做的事情,沈若自然不愿意继续麻烦他。   所以他打算雇一个人,每日往返沈家村和镇上,做的事儿就是运送做好的商品去小院;还要去许氏布庄和胡家炼铜厂拉货,一批“拉链”拉去小院,一批布匹拉来沈家村;要是以后有大单子需要送货上门的,也需要这么个人。   因为要运送的这些东西都很重要,在路上必须得万无一失,要不然供货不上可不行,所以得找一个信得过且靠谱的人。   沈若向周兰说了这事儿,村里那些阿叔他不算很熟,现在又都有活计,不知道谁靠谱些,而且还要会驾车的。   “找你阿爹不行么?”周兰一语点醒梦中人。   沈大山自然是最好的人选,只是这样一来阿爹要是每日在外头驾车跑,家里就只剩下阿娘一个人了。他皱了皱眉。   柳兰香注意到了,说道:“可以去问问,那’拉链‘那般要紧,不是家里人信不过啊。若哥儿,你别担心善桃,先前诺诺总不在家我自己一个人孤独惯了,要是你阿爹也出去,我去你家陪你娘。”   沈若看向她,说真的心里很有些感动。是有多爱我,才能在我的一些细微表情中看出这么多,并且想到了解决方法呢?   柳兰香道:“正好那些小鸡仔得好好伺候着,我也能帮得上忙。”   沈若点了点头,“嗯”了声。   回到家里同沈大山一说起,他立刻就同意了。   沈大山道:“不就是驾车,这个我会,跟耕地时候驾犁差不多。”   沈若持怀疑态度,毕竟自家阿爹以前没有驾过车,只会地里的活计。连镇上也去的少。   李善桃也支持,“就该是这样,自从冬小麦种下之后田地里也没太多事儿,就是种些菜了,你爹都没怎么出去过,是该去镇上见见世面。”   趁着现在身子骨硬朗,虽然有点子做久了农活的暗病,但是不妨事,毕竟驾车就坐着也不会特别累。   “那我租一辆马车回来,叫阿爹试试看,要是不成我再找其他人。”沈若道。   沈大山感觉自己被自家哥儿小看了,鼻子里哼气:“这活儿就交给我。”   沈若无奈地搀住阿爹的手臂,“那也得先看看阿爹你是不是真的会驾车,毕竟这路况一般,边上还有沟渠……”   他这么一说大家便都想起来当初沈丰和沈汉三翻下沟渠去的事儿,一个伤了脚腕一个伤了手臂。幸好运气,没有摔出个好歹来。   以前家里穷哪里有牛车、马车啊,都是推着那辆破独轮车。所以他爹要是不会驾车,或者掌握不好技巧,沈若觉得还是找别人来比较安全。   毕竟他也不想阿爹受到伤害。   “成吧,都听你的。”沈大山妥协了,他心里想得简单,许多东西其实农家人都是一瞧就能上手的,但是这马车他还真得没有驾过,所以话还是不要说太满,免得之后做不到丢人。   决定完了之后,沈大山便将小云吞抱在了臂弯里。   “以前若哥儿还没嫁出去的时候我还能偶尔抱几回,现在啊,真难得。”沈大山酸溜溜,原本在家的时候就是媳妇抱、若哥儿抱,顾允那小子都比自己抱的时间久了。   李善桃笑出声:“还记得以前你连看都不肯看小云吞一眼。”   沈大山一听这话立刻捂住了小云吞的耳朵,瞪了媳妇一眼:“嘘,别乱说话。我怎么可能不愿意瞧小云吞呢。”   随后把粗糙的大手撤开,对小云吞和颜悦色道:“崽崽啊,阿爷多喜欢你哦,你晓得不?”   小云吞被他抱着觉得他手臂上的肌肉硬邦邦不舒服,但是他对家人的爱意感受敏锐,伸出小手就去抓沈大山新长出来的胡茬,结果被扎的刺痒。   “呜呜呜……”他抗拒起来,不要阿爷抱了。   沈大山惨遭秒打脸,这抗拒的样子显然不是能得到小云吞喜欢的样子,怀里的孩子被媳妇抱走,他失落极了。   沈若在一边忍不住笑,“爹,你的胡子扎到他了,就不肯叫你抱了。”   “刮!我这就去刮了!”沈大山说去就去,直接拿了厨屋里头刮鱼鳞的刀来,去沈若屋里对着镜子刮胡子去了。   先前刮掉的,现在又冒出了胡茬,他也很无奈。   李善桃笑看着,看到沈大山刮胡须便想起那日若哥儿给她扎的麻花辫。那两幅爹娘的画像装裱完之后便被她挂在了大屋里头,每日都能瞧见。   她也有了些当初父母都在,自己做姑娘时候的活力,感觉好像由内而外都变得年轻了点。   翌日沈若十分迅速的便租了一辆马车回来,他去镇上是搭车去的,回来的时候是驾着租来的马车回来的。   到了沈家村回家的一路上遇着不少村里人,纷纷同他热烈地打着招呼,瞧见他驾车回来都好奇着呢。还有村里的孩子们见了他,一个个都高兴的不得了,沈若便停下车,招呼孩子们上来带他们兜兜风。   这一下大家可劲儿往马车上爬,沈若一手拖一个把他们送上去,还有小小哥儿也都怯生生地过来等着沈阿叔抱。   沈欣恰巧也在,他特意站在最后一个,等到了跟前,悄悄地拉住沈若的衣摆,仰头喊他:“沈若哥哥。”   他没有同自己产生芥蒂!   沈若自然也注意到了他,所以才会立刻停下车喊孩子们上车,毕竟马车载着孩子们兜风也不是头一回,也是恰好沈欣在,他才会立刻这么做。   沈欣他爹沈春先前说的话,一直都是沈若心里的一根刺。被顾允揍过之后倒是低调了许多,在村里也不怎么出现。但是这么长时间也没瞧见欣哥儿,沈若也不好上门,便一直没有好好同这孩子说清楚。   沈若柔和了眼神,抬手摸了摸他的头发,“嗯,先前没能找你说话,有没有不高兴?”   沈欣摇摇头,一把抱住了沈若的腰肢,他向来是个腼腆害羞的孩子,但是此刻他想要告诉沈若:“哥哥,我不信我爹的话,你对我这样好,我都记在心里的。”   沈若心里一股暖流淌过,孩子无理由的信任叫他感动到想落泪,他一把将沈欣抱起来——   好轻……   这是沈若的第一反应,为什么会这么瘦小。   比起在自己家住的那段时间,沈欣好像消瘦了不少。   难道是在长身体,身高抽条的缘故吗?   沈若将他放在横杠上,同自己坐在一处。   沈欣兴奋的小脸泛红,他竟然被沈若哥哥抱在了怀里,他们一起驾车!   好威风啊!这是二狗都没有体验过的,二狗没有坐在沈若怀里一起驾车过,他只坐在旁边过呢!   沈若冲车厢里的小萝卜头们喊道:“坐稳扶好咯,咱们出发!”   “好!”大家都兴奋极了,纷纷往窗外探头,沈若驾车的又慢又稳,哪怕探头出去也不怕不安全。   村里的大人们瞧见了,眼中都带着欣慰和高兴,孩子们的愿望就是能坐上大马车,跟镇上的那些孩子一样。以前的沈家村里没有人买得起,可现在已经实现了。而且还不止一回。   大家也许以前还不能理解为什么村里这群皮猴子们会那么听沈若的话,还那么喜欢他,现在几乎全都能明白了。   车厢里的孩子们叽叽喳喳,兴奋说话。   车厢外,沈若抱着沈欣,同他说悄悄话。   他问:“欣哥儿,你怎么瘦了许多,我抱着感觉轻了。”   沈欣一听这话脸就红了,悄悄地往沈若身上靠了靠,汲取一点温暖。   “没有呀,阿娘说我在长高呢。”   沈若揉了揉他的头发,“那你每日里都吃些什么?”   沈欣“唔”了一声,“……鸡蛋,还有鱼!”   沈若这才放下了心,这些都是有营养的东西,“你弟弟现在如何了?”   他已经很久很久没有来拿羊奶或者牛乳了,沈若便关心地问了句。   沈欣乖巧回答:“弟弟很好,能吃能睡的。”   “以后你就到兰香阿奶家里来拿牛乳,多喝些有营养,能多长些肉。”沈若捏捏他的脸蛋,瞧着都快瘦凹进去了。先前这孩子还害羞不肯跟自己亲昵,但是又很羡慕自己对小云吞做的那些,到后来才肯泻出一丝丝渴望。   沈若也挺喜欢这孩子的,觉得他很像上辈子小时候的自己,便想着多照顾一番。   沈欣闻着沈若哥哥身上令人安心的香气,乖巧应声。   “沈若哥哥,我阿爹他不好对不对?”他突然开口,声音很小,几乎叫沈若听不清。   “我对你阿爹不算熟悉,无法评判他好或是不好的。”沈若不想叫小孩子知道那么多,但是小孩儿的感知其实有时候比起大人来还要敏锐。   可是要他对着孩子说他阿爹不好,这话他确实很难说出口。毕竟沈春再如何也是沈欣的生身父亲。   沈欣点点头,不说话了。只把脸往他怀里埋了埋。   沈若安抚地捏住他的小手,还是个七岁的孩子呢,该在父母怀里撒娇的年纪,结果这般懂事,如何能叫人不心疼。   “欣哥儿,以后你要是有心事就来找哥哥,开心了难过了都能来找我,不要担心打扰我。也不要顾虑太多,知道了吗?”沈若温声说着。   这孩子性子就是不肯多麻烦别人,和自己太像了,还懂感恩。哪怕已经不用拿羊奶了,听自家娘说,这孩子偶尔还是会过来送他捡来的柴火,有时候都不进门,就直接放在门口,人就跑了。   生怕给他家再添上一丝丝麻烦。   沈欣轻轻地“嗯”了声,像小动物一样蹭了蹭他专属的“沈若哥哥”。 第272章   农家人对使用新东西的胆子很大, 好像就没有什么怕的一样,沈若原本以为自家阿爹刚接触马车会慢悠悠地驾驶,却没想到——   沈大山往驾车的横杠上一坐, 粗糙的大手缰绳一牵起来,那马儿就跟听他指挥似的往前走,他嘴里还念念有词,也不知道从哪儿学来的一句“驾驾驾”。   但还真就好用!   马儿可听话,指哪儿走哪儿。   把沈若都给看愣了, 他爹瞧着这操作一点儿都不像是个头一回接触驾车的汉子啊!   李善桃一开始也担心着,沈大山叫她也上车带她兜风, 她都不肯上, 叫他悠着点儿不要驾车太快。   结果现在瞧见他几乎是如鱼得水,人车合一,不由地有些崇拜。   “若哥儿, 你爹这架势瞧着还别说, 真是有样子。”李善桃笑着同沈若说着,这种话她从来不在沈大山面前夸, 但是在孩子面前却好意思说了。   沈若点头:“太厉害了,我爹简直就是深藏不露啊。”   等沈大山到了近前,面上不由地带了点献宝意味, 还有点小嘚瑟, 冲李善桃和沈若道:“怎么样?”   李善桃笑着哼了声:“勉勉强强吧, 我瞧丰哥驾的比你稳不少。”   沈若:“阿爹你就是沈家村’卧龙‘啊!”   李善桃看向沈若,眼神询问啥是“卧龙”。   “就是说我爹厉害。”沈若面不改色, 说着。   沈大山被自家媳妇损惯了, 知道在她嘴里孩子们才是最好的, 只要不说自己驾的不好, 那就是好了。这口是心非的样儿……他就是很喜欢。   沈大山爽朗地笑起来,他以前很少这样笑,甚至每日里都是皱着眉头在土地里劳作,现在却能笑的这般开朗,听着就叫人舒心。   “那丰哥能那么快上手,驾车驾的好,肯定是遗传我了。”   “少往你自己脸上贴金,咋不说是遗传我呢?”   “遗传你,遗传你。”沈大山立马改口,跳下车走到了自家媳妇身边,   李善桃脸上不由挂起了幸福的笑容,以前哪里有这样轻松拌嘴的时候,她以往不讲究都用袖子擦汗,现在被自家若哥儿带的讲究了不少,从怀里掏出帕子给沈大山擦汗。   边擦还要边数落:“瞧你这一头的汗,衣裳都湿透,臭死了。快点儿回去洗个澡,身上还都是土。”   沈大山嘿嘿一笑,看了沈若一眼,便往里面走了。   沈若也是驾车回来,身上也沾了土,但不多。自家阿爹身上也不多,就是阿娘爱念叨,其实就是想叫他回去洗个澡呢。   他们都懂的。   “若哥儿,你待会儿也洗一洗。”李善桃自然也不会忽略自家的哥儿。   沈若笑道:“好,我之后回去洗就是了。”   “娘,之后阿爹帮着我做事,阿嫂和二狗也不着家,你一个人在家里,我不大放心。”沈若想了想说道,“要不你也住镇上去?”   “我有啥好不放心的。镇上就不去了,家里不能没人在的,一天不打理啊这屋子就坏的更快。而且还有牲畜要喂,菜地也得侍弄。”李善桃摆摆手,说道。   “那好吧,我婆母说以后会过来陪你,你们俩也有话聊。”沈若觉得这样也行,他和顾允要是也不着家,家人确实太孤单了。   等青砖瓦房建好了那就好了,大家住在一起,总是会热闹一些。   “成啊,带小云吞不?”李善桃问。   沈若尴尬一笑:“不带。”   李善桃:“为啥?”   沈若有些不好意思,轻咳了咳,“他黏我得很,我准备带着孩子做事。”   “那怎么行?你要做事他打扰你了。”李善桃皱了下眉,虽说许多人家孩子没有外婆奶奶带的时候会让阿娘或者阿爹工作的时候也带着,但是她家小云吞哪里就缺人带了?   况且若哥儿要做事,哪里能一直顾着小云吞。   沈若:“……也没有很打扰,他挺乖的,一个玩具就能玩好久呢。”   “那也不成啊,太乖了不吭声,要是突然难受了呢?”李善桃设想完立刻就“呸呸呸”,念叨几句“平平安安,无病无灾”,随后看向沈若的眼神就像是在看一个不负责任的孩子阿爹。   沈若:“…”   “这样,等我家里的事儿忙活完了,你要是在周兰家,我就跟过去。要是去了镇上,那也带我一个。”李善桃说完之后完全不等沈若拒绝,就这样决定好了。   小云吞要是磕碰了一点儿那都是叫她无法忍受的,这么些日子好久没能一直抱着孩子了,她的云吞瘾早犯了。   沈若对自家娘溺爱小云吞的程度有了更深一层的理解。   这孩子未来被这么多人宠着,感觉太容易被宠坏了。这可不行,要是大家都唱白脸,那自己岂不是就要唱红脸?   沈若想象了一下自己把叛逆的小云吞骂哭的场景,顿时觉得有点难以接受。   难不成叫顾允来唱红脸吗?   感觉顾允要是真这么干,会被柳兰香揍的,沈若不开玩笑。   李善桃一旦决定的事情八头牛都拉不回来,担心孤单什么的完全就是瞎操心,她家里的事情忙完之后就往沈若在的地方跑,抱住小云吞就不撒手了。   柳兰香来找没找着,便知道肯定是在照顾小云吞呢,每天若哥儿把崽崽抱走,她在家也闲得无聊很孤单,便也找出来。   结果崽崽落到了李善桃的怀里,她夜里抱着睡,原本白日里也是她带,现在倒好,被若哥儿带出来就立刻被他的娘给占了带孩子的位置。   她也不甘落后,忙完家里的事情之后也来找沈若了。   小云吞被他的两个阿奶带着,那是做什么事儿都有人陪,想阿爹了喊几声,沈若就会过去逗逗他,那叫一个快乐。   幸福的一直冒口水泡泡。   沈若对此哭笑不得,自家崽被人疼爱他是高兴,但是这双份的溺爱也是真的太多太多,崽崽嚎一下就被关心,打奶嗝都有两个人轮流拍,这待遇……   沈若都担心小云吞长大以后会成了一个娇气包。   再加上一个周兰,她作为崽崽的干阿婆,那也是十分关心的,只是大部分时间李善桃和柳兰香都在,所以她插不进去。   沈若就此同他娘和婆母好好的谈了谈,小云吞只有一个,不需要两个人来照顾,要不然,你们轮个班?   她们想了想也行,然后就调整为一个人半天过来,你上午,我下午,晚上柳兰香带着睡。   沈若想说,其实他自己带着睡也可以的……   毕竟崽崽不在的每一个夜晚,他都很想他。   但柳兰香不答应,孩子同新婚的夫夫睡一块儿,那叫他们如何培养感情啊?那必然是不行的,所以,她愿意多承担一份累哈哈哈。   沈若:“…”   自家崽的魅力实在是太大了,特别是他现在已经学会了喊“阿奶”“阿爷”,这一下他娘和他婆母更是殷切,几乎把小云吞给宠成了宝贝。   沈若直叹气,发愁不已。   夜话的时候将这件事同顾允倾吐,顾允揽着自家夫郎细窄的腰,心说自家阿娘干得漂亮,嘴里却安慰道:“云吞还小,现在被宠着没关系,等以后真跟着刘大夫学医,上山采药,到处行医,要吃不少苦头。”   沈若抬眸定定地看着他,这话怎么好像听顾允说过。   “你难道不想抱着崽崽睡觉?”他问。   顾允梗住脖子,停顿。   沈若“嗯?”了一声,算作威胁。   顾允妥协:“…想……吧。”   沈若自动忽略最后那点他话语里的不确定,听他说“想”立刻就去了柳兰香房前:“娘,诺诺说想云吞了,想抱着他睡,要不然今夜……”   总之小云吞是抱回来了,像一条楚河汉界一般将他俩隔在了床榻两边。   沈若对着自家奶香奶香的崽儿是又亲又抱,好久没一起睡了,贴得紧紧的。   小云吞也高兴坏了,身边是阿爹阿父的味道,他也好久没有睡在阿爹身边了。激动地小胳膊小腿儿直晃。   顾允直挺挺地睡在最边上,手臂被自家崽碰瓷了好几下。同夫郎的贴贴没有了,晚安吻也没有了,甚至都抱不到。   ……他现在改口说“不想”还来得及吗?   吹熄了灯烛,屋内晦暗下来,小云吞已经被沈若轻轻拍抚着哄睡,他哼着陌生的曲调,像是在思念亲人。   顾允竖耳听着,随后曲调停了,温热的呼吸拂过来,他立刻假装自己已经睡着。   沈若凑过去借着透进来的那点月光,能瞧见顾允的睡眼,薄唇抿着,眉心微蹙,但双眼紧闭,睫毛有些长瞧着格外俊朗。   他承认自己为色所迷,小心地不碰到孩子,倾身过去屏住呼吸,往他唇上轻轻地吻了下。   “晚安。”他用气音小小声说,算是补上了晚安吻。   就当他要缓缓撤开的时候,一双手将他用力地拉过去,沈若着急忙慌地手也不敢乱动生怕压着孩子,只能毫无抗拒地被顾允抱住了。   “你……小心着点孩子,我怕压着他。”沈若嗔怪道。   “不会,我护着他。”顾允吻住他的唇,交换一个深刻的晚安吻。   沈若也不知道怎么了,亲着亲着,人就被他抱到了外边,搂紧了。   他轻喘着,眼底水光潋滟:“孩子……”   还没说完便又被吻住,好像顾允在和小云吞较劲似的,沈若提一个就亲一口,直把他亲的腰软腿也软才罢休。   被他嵌进怀里的时候,顾允下巴便搭在他颈窝,温热的呼吸落在耳廓上:“他睡得可熟,不会有事,里头还有厚被挡着也不会撞墙,你放心。”   沈若被他的嗓音弄得脸热,“那夜里还得起夜给他把尿。”   “我来就是,夫郎你歇着。”顾允一口应下。   沈若感觉到他的蓄势待发,显然是在忍耐,想了想便在他怀里转了个身,同他双腿交叉贴着。   抱得紧紧地,却十分温暖,几乎密不可分。   “睡吧。”沈若脸颊蹭了蹭他的胸膛,安心地合上眼。   顾允“嗯”了声,嘴角不由自主挂上了笑容,还有点胜过小云吞的暗爽,他将人搂紧了,忍耐着身体的变化,痛并快乐着睡去。   ……   小云吞像是存心不让抢走阿爹的阿父睡个好觉,夜里起夜了三回,回回哭,叫顾允心力交瘁。   沈若也会被吵醒,便伸长手去拍拍他,有了阿爹的安抚小云吞立刻就不哭了。   顾允立刻兢兢业业地把孩子抱起来,给孩子把尿,换尿布,擦屁屁,他信手拈来。直到将孩子送入被窝之后,再睡下继续抱着夫郎不放。   沈若睡得迷迷糊糊,他倒是不用早起,顾允要跟着自家阿爹的车往镇上去,便早早地醒来。   小云吞醒的也早,他发现自己原本左边是阿爹,现在变成了厚被子,小小的人儿都傻了,顿时哇哇大哭起来。   这一下把他阿爹阿父都给哭醒了,顾允立马去哄,崽崽听到阿父的声音哭声小了点,但没停。   顾允要起来了,便大方地将孩子抱到沈若怀里去,“别哭了崽崽,你阿爹还困着,你们一起再睡个回笼觉可好?”   “啊呜。”小云吞果然不哭了,小手手抓着沈若的一缕长发不放。   沈若也醒来了,但是他没必要天黑着就爬起来,怀里塞了个孩子,暖呼呼的,也将瞌睡虫又熏了起来。   “诺诺,早安。”他打了声招呼,自然而然地撅了撅嘴。   刚醒来的夫郎最是不设防,也一点儿不羞涩,很自然地讨要一个早安吻,顾允觉得他实在是可爱,心跳怦然。   温情地俯身过去,唇贴唇蹭了蹭。   “早安。”   虽然想要狠狠地亲他,但是看着这么乖巧的夫郎,他怕弄疼了半醒间柔软的他。   小云吞睡饱了,眼睛睁地大大的瞧着,他还不懂只觉得好玩。   等顾允退开,他的小手便落在了阿爹的嘴巴上,摸来摸去。   沈若:“……”   顾允:“……”   沈若的瞌睡虫是全跑了,蹙眉微瞪了顾允一眼:以前要亲都知道捂住孩子的眼,这次怎么能当着孩子的面!   顾允无奈:他满心满眼只有温香软玉般的夫郎,哪里还注意得到边上的那双小眼睛?   等顾允走了,沈若立刻对小云吞展开说教:“崽啊,方才那个你不能乱学,长大以后不能随便用嘴亲别人,也不许别人随便亲你的,知道了吗?”   小云吞“啊呜”两声,葡萄似的大眼睛看着阿爹,张开嘴笑。   沈若简直操碎了心,自家崽儿这么可爱一孩子,要是长大之后保护不好自己该怎么办?   要是被不怀好意的人强吻了又怎么办?   小云吞吧唧一口亲在了愁眉苦脸的阿爹脸颊上,糊了他半脸口水。   沈若立刻对着他摇摇头,“不许乱亲。”   “阿……阿爹。亲。”他嘴里蹦出几个字来。   沈若想了想:“唔,亲阿爹可以。”   小云吞也不知道是不是听懂了,张开嘴笑,脸颊上的嫩肉一颤一颤的。   沈若也是败给他了,轻轻捏他小脸蛋:“以后再慢慢教你吧。”   ====================   白日里,沈若接待了那个从柳溪镇赶来的想要加盟“珍宝居”的人,他带了不少的诚意过来,几乎势在必得。   “沈老板,我愿意同你签订契约,所有的商品的价格我也愿意同储水镇上的一致。我性格沉稳,做事情也不是三分钟热度,习惯赚慢钱,赚良心钱。”他殷殷切切地说着自己的优点,希望可以得到这个机会。   沈若问他:“若有一位顾客买了’珍宝居‘的折叠躺椅,或砸或不小心碰坏了,拿来修,你修还是不修?”   他想到过沈若会问问题,考验他,但没想到会问这个。   他思索了会儿,斟酌着回答道:“我知晓’珍宝居‘的商品售出之后有一个’保修期‘,这人要是在’保修期‘之内,是该给人修。但是他如果是砸坏的,那便是人为,不该给他修。如果是不小心碰坏,那必须修。”   沈若:“可那自己砸坏的,不也在’保修期‘内,怎么不给修呢?’珍宝居‘的’保修期‘难道就是个笑话?”   他道:“故意破坏的不给修,要是有人故意捣乱,总要’珍宝居‘修,一直缠着,那还如何做生意?这种人必定是来找事的,所以不能修。”   “那该如何办?”沈若心中有点满意,面上却不显,继续问。   他想了想,回答:“一是退钱,将折叠躺椅的钱退还给他。这样一来就算是他故意损坏也认了,不给修就不用耗费自家人力,不会有更多的损失。而咱们退了钱其他人看了,是咱们自己占理,那人就闹不起来。”   沈若嘴角带了点笑。   他继续道:“二是给他修,修完之后在’保修期‘的规则上立刻添加一条’若是人为损坏,珍宝居不给修缮‘的规则。并且同所有的客人说,让大家都知道。只要是真心想买的那都是会爱护着的,不会自己去弄坏,这条便对这些真心想买的客人无碍,也不会影响生意。”   沈若见他说完了看过来,立刻收了笑。   他现在面无表情的样子很能唬人,都是跟顾允学的。这样会让人看不出深浅,让人有紧张感,心里忐忑。   他有点自信又有点忐忑地问道:“……沈老板,您看,我能不能成为’珍宝居‘的加盟者?”   “你打算在哪里设摊?”沈若自然地双手交叉垫在下巴处,问他。   那人顿时激动起来,沈老板既然这么问那就是答应了!   沈若观察着他,这人眼中的高兴与兴奋不像假的,听他说话也是个靠谱的人,以前还有卖货的经验,他的考验也通过了,钱财也到位,沈若没有什么好不答应的。   “我打算在柳溪镇回溯街,那里毗邻官府,日日有衙役巡逻,比较安全。”他笑容满面地说着。   沈若从干爹口中知道过那条街,因为干爹先前过去柳溪镇的时候也经常在那边停下车兜售商品。   “可以,那便签契约吧。你先仔细看看,有任何疑问都可以问。”   沈若将手边早就准备好的契约递给他,这契约上面写的条例非常多,但好处也是显而易见的。   只要加盟“珍宝居”便不用担心货源、不用担心卖不出去,因为名气真的挺大了、也不用担心记不住商品价格,而且这边会派人过去给加盟者“培训”。   加盟者只需要一次性提供加盟的费用,和之后进其他货的银钱,自己租下摊子之后,其他的便都是沈若这边来搞。   很省事,几乎是稳赚不赔的买卖。   那五百两的加盟费,乍一看是天价,但是不过一年半载肯定就能赚回来,也有可能会更快!   沈若在现代时有个室友是富二代,想要自己创业从家里拿了钱,结果去加盟了古*奶茶店,加盟费九万多快十万,其他的费用二十来万是包含各种原料、保证金和租金等等,落地一共三十六万多。   那边说的回本周期是一年半以内,他的室友找了专门的营销团队直接花钱,花的更多了但是据他所说一年不到就回了本,还赚了不少。   加盟商会有一个地域之间的距离保护,在多少公里的范围内不能有同样的店开张,减少自己同品牌的竞争。   这一点“珍宝居”也同样,沈若只打算一个镇子就只能有一家“珍宝居”,规模不用太大,摊子也行,店铺也行,但是只能卖“珍宝居”的商品,做一个连锁的品牌。   “珍宝居”主打的就是性价比高,让普通老百姓都能买得起,能让大家的生活更加便利,顺便还能提升一下美商。那些新鲜的图样可都是大宇还没有出现过的。   沈若对开“珍宝居”能赚钱这件事,很有自信。加盟费当中他也是包含了第一批的商品的,现在“珍宝居”当中有的商品各给五十件,大件小件都一样,直接铺货下去。   让加盟者能先试一试,等这些货物卖完,那就需要加盟者来布艺作坊购买了。五十件大件例如折叠躺椅这些,价格也不便宜了,所以很划算。   这人看完契约,甚至觉得沈老板这是在追着给向他这样想要成就一番事业的人追着喂饭!   什么都不用发愁了,商品有现成的,价格有现成的,能赚多少都能算出来。   那在镇上租个摊子才多少钱?只要他这“珍宝居”开得久,那就是纯赚的呀!   他目光灼灼地看向沈若,像是瞧见了财神爷。   签,立马就签!   作者有话要说:   -   明天宠幸万贵妃呀~~~ 第273章   契约一式两份, 按上手印便有了法律效应。   “吴墨竹,你跟我来,我带你去看布艺作坊当中的库存。”既然人家诚心诚意的成为了“珍宝居”的加盟商, 沈若自然要尽好一个东家该有的职责,带他去看布艺作坊的产能,也是能叫他放一放心。   吴墨竹立刻起身跟在他身后往外走,他将契约仔细叠好收进了怀中,“好的沈老板, 今日我就能将第一批货物带走吗?”   沈若看了眼他驾车过来的那辆牛车,比自家的马车要小上一半:“能是能, 就是你这车……”   “车怎么了?”吴墨竹显然对“珍宝居”所有商品的认识度不够, 不知道那几样大件就能占掉很大一部分空间,其他的小东西都得包起来之后往上堆,就是他这车实在是小, 还不一定能堆得下。   自家干爹带去其他地方宣传并且兜售的东西大多都是小玩意儿, 大件也会带几样,但是很快就会被买走, 吴墨竹没瞧见也是正常。   储水镇上人能对“珍宝居”售卖的各样商品如数家珍一般说出来,但是柳溪镇毕竟是隔壁镇子,离得不远不近, 所以消息并不如储水镇那般灵通, 也情有可原。   沈若没答, 只说:“你同我来看一眼便知晓了。”   沈若带着他一同到周兰家的仓库前,他干娘家有三间屋子用来当做仓库, 摆放布艺作坊做出来的商品, 里头沈若还特意设计了柜子, 让木工厂打出来, 能够放得更多,找起来还能一目了然。   这三间屋子已经堆满了一间半了,这还是在每日自家阿爹都会从这儿拉走一批供给镇上摊子的货物之后还剩下这些,然后每日还会有婶子做完的拿过来。这样有去有来的库存就刚刚好。   吴墨竹还是头一回瞧见这样整齐的存放方式,里头是一排排的木头架子,没有分隔就是长长的一条,分了八层,最高处的都得踩着梯子去拿,塞得满满登登的。   但是虽然没有分隔但是摆放的很整齐,瞧着也是一点儿不乱,在每样东西的前头还钉有一个小木牌子,上面写着商品的名称。边上还挂着纸页裁出来的小本子,上面是记录数量和入库的时间的。   沈若干脆同他介绍了一番:“现在布艺作坊有许多外包出去的活计,产能比起以前已经是大大增加了,除了一些核心的做法只能由我亲信来做之外,其他的都是找别人做的。不过质量方面完全可以放心,我聘了专门检查的人每一样都会看过去,要是出错就会退回去重做。”   “你可以拿起来看一看。”沈若道。   自从上回同周兰说了要扩大布艺作坊产出的能力之后,简单的不用太多技巧的活计便不囿于布艺作坊签约过的婶子们了,而是找了村里还没有正式活计,有心想要赚些小钱的婶子、阿叔、哥儿他们,只要会缝东西的都可以来做。   质量方面把关好,大家只做些缝制、裁剪、熨烫这样的活计,倒是没什么大问题,还大大加快了制作商品的进度。而布艺作坊签约的婶子们便做二次加工,将核心的手艺做上去,例如抽绳水桶包的抽绳、绣新的图样等等。   村里会绣花的人其实不少,除了签约的婶子们之外,其他人只要绣活儿过关,也能绣那些简单的图样。比如小花、小草、星星、月亮之类的,排版沈若就全权交给了沈水。   他在“珍宝居”忙的时候去搭把手,不忙的时候就在小院里头帮着排版,要是沈若上了镇上他还能跟在沈若身边学画,日子过得十分充实,且快乐。   人眼见着都开朗许多。   吴梅子再也不以泪洗面了,现在是真的感觉把日子过好了起来。   吴墨竹挨个拿起来瞧,“我先前从沈叔那儿看过一些,没想到现在竟然有有了不少新东西!这质量同我先前看的那些一样,一点儿线头都找不着,针脚细密整齐,真不错。”   他诚心夸道,以前他自己做生意去进货的时候经常被坑,滥竽充数的商人太多了。就是因为那样的奸商太多,所以大环境就变得十分不好,大家不注重什么口碑,就想着赚快钱,赚一次性的钱。   因为不好的东西客人们不知道的时候会来买一次,但是买过一次发现不好用就不会再来买第二次了。这就是一次性买卖。   他还算是有良心,以前卖货的时候都会好好检查,力求一个保质保量,但是这样一来价格自然也会上去一点,所以他的生意一直都不温不火,后来卖同样东西的人多了,他这摊子便再也摆不下去了。   沈若听他夸完,顺便还听了一耳朵他先前的开摊事迹,有些感慨。   “我们要做生意必然要讲究一个良心,要是敷衍客人,鱼目混珠,以次充好,客人们自然不会再来。但是一个摊子乃至店铺,回头客往往是最愿意花钱买东西的。”沈若感叹道。   他的“珍宝居”为什么每日都有稳定的营收?其实大部分都是熟客来买,只要是喜欢这摊子,路过了便想要来看一看。看看有没有新东西、或者瞧一瞧还有什么家里能用上但先前没买的。   只要口碑好,东西也好,大家挑选的时候就不用有太多的顾虑,而且价格又经济实惠,最便宜的东西一顿早餐钱不要就能买成,这样的小摊谁见了不想过去瞧一瞧看一看?   吴墨竹猛点头,他也是这般认为的:“沈老板,我也是这样想的。其实我找过来并不算特别清楚你所说的’加盟‘是什么意思,就是沈叔同我说的时候我也一知半解,只知道就是从沈老板您这儿拿货自己去卖。我也是贪图一个方便,还想要借一借’珍宝居‘的名气。”   他说着便有点不好意思地摸了摸后脑,“我自个儿想不出卖什么东西能赚钱,恰好遇到了沈叔,他同我一说我便心动了。但那时候我也是抱着一丝疑惑的,觉得这世上哪里会有这么好的事儿……”   他抬眸看向沈若,眼睛里几乎就星星点点:“现在我发现,这世间竟然真有这般好事!沈老板,我的理念同您一致,我想赚良心钱,慢一点回本也没有关系,我也看中了’珍宝居‘的潜力,您愿意让我在柳溪镇开一家,我心中充满了感激。”   沈若被他这诚挚的一段话搞得有点无奈,都说古人含蓄,但是瞧这吴墨竹倒是不然。   “不用感激我,也不是免费帮你,我可是收了’加盟费‘的。”沈若摆摆手,他和吴墨竹也就是工厂同加盟商的关系,没必要再添加一层什么,他们也不是上下属,沈若自然是平等的看待他。   “那也还是要感激的,感谢您让我能有开’珍宝居‘的机会。”吴墨竹笑容灿烂,加盟费确实不低,但是他能得到那么多商品,还有人来教,说是“培训”,现在还被带来能学一学沈老板如何仓储,甚至还学了不少新词,这一对比起来还真不算贵!况且他感觉自己今日过来一趟同沈若交谈许久简直是醍醐灌顶,也对未来如何经营好一家“珍宝居”有了更多的想法。   沈若听他说话觉得这人还真是有什么说什么,也很真诚,脑子也转得快,心中点头。契约上有一条:不能说抹黑“珍宝居”的话,做这样的事,摊主店主的形象必须干净清爽、摊位商铺必须整洁,商品摆放整齐。   沈若看吴墨竹虽然风尘仆仆赶来,但是衣着打扮还是清爽的,倒不是沈若对人相貌外表有何歧视,主要是客人们要来消费第一感观便是这些,契约有这么一条也是力求能够叫客人们看得舒服,买东西的时候有个好的环境,这很加分。   沈若道:“你刚开始开摊还不知道每日摊上能消耗多少货物,我的建议是将第一批货物带回去之后,每日做好记录。哪样东西好卖,哪样稍微缓慢些,之后调整库存。”   既然已经是加盟商,要开设第二家“珍宝居”,沈若毫不吝啬地将自己的小技巧都告诉他。   吴墨竹细心记下:“好的沈老板,那我今日就将第一批货物带走了,镇上那边摊子已经租好,就等着好日子开摊了。”他笑容灿烂,有些迫不及待了。   “嗯,我帮你一起搬。”沈若喊来了干娘、自己的娘和婆母还有刘三娘,这会儿大家正好都在。小云吞正在周兰屋里的床上睡着呢,用薄被卷挡着边上倒是不用担心。   “我这边暂时还提供不了送货服务,运送货物得你自己来。”沈若提了一句,但是以后不一定,加盟商要是多了他可以打算在各个节点做一个仓储,之后能更快的运输到加盟商手中。   “好,这我应该的。”吴墨竹以前进货也都是得自己去,没想到沈若还要跟自己解释一番,真是太贴心了。以前那搬东西也都是自个儿搬的,哪里还能叫那些人来帮忙啊,这边竟然还主动帮自己搬运,他嘴里一直念着“谢谢”,心情很好。   别小看农家的女人,大家都是干活干惯了的,不像那些娇生惯养的小姐们,要是家里汉子忙不过来,那挑水浇水下地干活的事儿也是要做的,所以那力气确实不小。   帮着搬货物一点儿不差。   “珍宝居”的商品都是布艺商品,单个重量不大重,但是一大捧扛着确实还是有些重量的。   吴墨竹扛捆起来的大包货物,她们便一手一边两个小包,吴墨竹最奋力,将最大的东西先往车上放了,随后再将小的往上堆叠。   再一转头,他发现沈老板一个纤细瘦弱的小哥儿竟然扛起来五个折叠躺椅,手上还提着一左一右各一个小包!   吴墨竹:“沈老板,你还撑得住吗?”   他都怕那五个折叠躺椅要将他纤细的脖颈给压折了……   沈若失笑,也不答话,扛着东西快步往他的车边走去。将折叠躺椅放在最底下。   “沈老板力气真大。”他夸道,原本想说都不想个哥儿,毕竟大部分哥儿的力气就跟姑娘似的小,但是话到嘴边立刻咽了下去。心里有一点感应,要是自己说出口就太没有情商了,估计会惹得沈老板不高兴。   沈若笑笑,继续帮忙搬。他虽然是老板,但也会亲力亲为,也就是顺手的事情,倒是没有那么精贵。   只有吴墨竹觉着有点受宠若惊了。   五十张折叠躺椅就已经将板车差不多占满,以三张横起来铺底,随后往上叠,五十张上去就已经比人高了。   其他那些用油纸打包好捆扎起来的商品还没往上放呢,就已经有一点艰难了。   看着其他林林总总的商品,还有五十样吊篮和摇摇椅呢,吴墨竹现在是明白过来为什么沈老板先前会说这车的事情了。   这一趟根本就运不走啊!   他也没想到第一批货物竟然会这么占位置,只能先将能装上去的都装了,之后再过来一趟。   几人合力将商品装车,现在是完完全全的超载状态,也不知道牛儿会不会拉不动,最后网上堆叠的时候都已经用上了梯子,直直着上去已经堆不稳当了,就开始开发这一竖边上四周的位置。   竟然是将吊篮全都给挂了上去,用布条捆的扎扎实实。   可是就这样也只能挂上两层共八个吊篮罢了。   “大件先不要往上塞了,将这些小件的包起来之后塞进吊篮里面,还能再装上一些。”沈若看了看道。   吴墨竹点了点头,将八个吊篮全部塞得满满登登,随后问周兰借了没用的麻绳开始将后面所有的东西全部捆起来,这样所有的东西就不至于掉落。   牛儿不满地“哞哞”叫唤起来,嫌弃身后拉的板车货物太多太重,那一大车东西都已经堆到前头驾车的位置上了,只留了一个小空隙给吴墨竹坐。   这么小一点的位置,瞧着怪可怜的。   剩下的货物当中小件的不多了,还剩下六包,其他都是大件。   吊篮四十二张,摇摇椅五十张,这些要运回去他估计还得再来两趟。   吴墨竹摸了摸额角的汗,“早知道就再租上两辆车来了,这一来一回时间有些久,不如我明日再来拉货?”   “我们村里木工厂倒是可以租车运货,就是不知道今日那边的牛车有没有空闲着的。”沈若说着。   吴墨竹眼睛一亮,“那我去问问,要是能今日都拉回去就好了。”   沈若点点头,给他指了路。   “多谢。”吴墨竹循着路就跑了。   沈家村的晒谷场就在村子中心,循着土路过去就能找到,很显眼的位置。   周兰道:“这些货物拉走,屋子都空了一间。”   沈若笑道:“那就可以攒新的库存了。”他干娘家里正好有空屋子,这就很方便,当然沈若也会给租金,虽说是自家人,但是也不能一直占用着干亲家的屋子啥也不出。   “若哥儿,这人阿娘觉着还算靠谱,方才我抱着东西差点儿掉了,他立刻就来帮衬我,人还不错。”李善桃说着。   沈若点点头,这人是经过了自己的考验才能加盟“珍宝居”的,要是人品不过关,他哪怕砸再多的钱,沈若也不愿意签契约。   这人的人品先前干爹便已经同柳溪镇上的认识他的人稍加打听过了,是个好人,不做坏事,还有个待产的媳妇,是个会安安稳稳过日子的汉子。   这样的人,沈若觉得他加盟了之后肯定能做的长久。   吴墨竹爱笑,他的运气果然不差,木工厂每日的活计不少,运货的单子也多,但还真就叫他今天过去有空!   村长的大儿子驾着车过来了,他道:“今儿就一单送到储水镇上的,我才刚回来一会儿,吴兄弟就找过来了,这真是凑巧。”   吴墨竹哈哈笑,“是真的巧,要是没有你啊,我这些货就麻烦了。”   他瞧见沈若立刻跳下车来同他打招呼,“若哥儿,我来帮着搬,你们都歇着吧。”   他是个健壮汉子,有他在哪里还需要女人和哥儿来搬东西,这些东西他一个人都能行。   恰好有人过来送商品,刘三娘便去检查了;周兰需要将今日出库的这些商品数量的东西都记录一遍,点清楚还剩下多少库存,以便于明天分配任务下去;柳兰香便去看顾小云吞了。   此时在门口的就沈若和李善桃,他们还是上前去搭把手。   吴墨竹是真感受到村里人的淳朴和热情了,一路过去瞧见沈家村的风土人情,大家都是精神奕奕的样子,那木工厂更不用说,里面瞧着是工作的十分火热,氛围特别好。   他一过去便有人招待他,说明了他是过来租车运货的,立刻就认识了这沈家村村长的大儿子,听大家都唤他大郎,吴墨竹便也就这么喊他。   有了第二辆牛车之后,大件套小件,用凹凸相互扣住的方法,叠的高高的,正好将剩下所有的商品全部都堆叠了上去,用麻绳捆好。   这些商品全都是仔细数过的,不至于点错,但是沈若还是道:“等你到了柳溪镇卸货之后,仔细清点一遍,要是有少的之后给你补。”   吴墨竹笑着应下了,这么多东西要是数的时候不仔细少了一个两个很正常,以前他进货的时候默认都是会少东西的,那些东家一个个的敷衍至极,只想多收钱少给东西。都得他自个儿仔仔细细在场数完,说少了,人家才会补上。   但是沈老板这边他是看着人数的,有几样商品他自己也去数了,仓库都给他看了,吴墨竹自然相信肯定是准确的。   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他现在觉得自己以前做生意遇到的那些卖货人一个个的都不好,坏心眼多得很。再看沈老板,那是真的赚良心钱,还亲力亲为帮自己搬东西,还教他这么多小技巧。   顿时心里感动地稀里哗啦。   很快第二辆车也装好了,虽说已经尽力缩小因为木头导致的空隙了,但毕竟是五十张摇摇椅和四十二个吊篮,全部装上去之后简直像是一座小山,用麻绳捆的紧紧地,用力摇晃不会乱动这就成了。   沈大郎坐在驾车的位置上时,几乎整个人都隐藏在了阴影当中。   “沈老板,之后您什么时候派人来给我培训我随时恭候着。”吴墨竹对沈若作揖,笑着说道。   “明日就会去,不影响你开摊做生意。”沈若道。   自家阿兄今日就会跟着干爹一起回来,明日得麻烦一下他了。   “谢谢您,我们这就先走了。”吴墨竹坐上了车,冲他挥挥手道别。   沈大郎也扯住缰绳,赶着牛儿往前走,跟在吴墨竹的车后面。   “娘,你先前还担心要造了屋子租了小院没钱,”沈若笑着挽住了李善桃的手臂,凑到她耳畔轻声道:“今儿这一个加盟者来,光加盟费就是五百两,之后要是卖得好,进货估计也要过来进不少呢。”   沈若给他娘喂上一颗定心丸,免得自家娘总是想太多,觉得自己要没钱了。他现在最大的开销也就是买布料还有木工厂的一些材料费,还有给做活儿的人的工钱,瞧着出去许多银钱,但其实回来的也不少。   在这个年代当商人还是能赚到钱的多,就是赚多赚少的一点区别罢了。   李善桃惊住了,“这么多……”   “是啊,做生意其实很赚钱的,吴墨竹他虽然以前做的生意不温不火,但是这些银钱也是他赚来的,还有不少余钱可以供他和他怀孕的媳妇生活。”沈若笑着道,“所以,娘,你不用总担心我没钱。”   “好,咱们家若哥儿太厉害了。”李善桃欣慰地拍拍他的手背,她哪儿能不知道自家孩子能赚钱啊,只不过是自个儿是他娘,孩子哪怕再能赚钱,那也是他自己的能耐,这跟父母给的当然不同了。   但是她也知道若哥儿孝顺,跟自己说这些就是想叫自己不要太担心他呢。   她心里暖呼呼的,这吴墨竹一走,若哥儿今日就能稍稍歇会儿了,便拉着他一同往周兰屋里去。   “小云吞这会儿恐怕已经醒了,咱们去陪他玩会儿。”李善桃只说陪孩子玩儿,其实就是不想若哥儿在做活儿,叫他能歇歇。   沈若笑道:“咱们仨陪他一个玩儿,也不知道是我们玩儿他,还是他玩我们呢。”   =================   吴墨竹和沈大郎装满货物的牛车实在是显眼,远远看去就像是两座移动的山包,沈家村里人瞧见了纷纷上前看了个稀奇。   顺带着问问啥情况。   吴墨竹是个生面孔,他也知道谨言慎行,多说多错的道理,这些人虽说都是沈老板的乡亲,但是他又不熟悉,自然不用同他们解释的仔细。   那些人问沈大郎的多,沈大郎那儿人一瞧就知道拉了什么,他就道:“是隔壁镇上的吴兄弟同若哥儿买了不少东西回去,聘我来运一趟。”   大家得了答案这些按捺住了一颗好奇心,就是瞧着这么多东西,心说:这姓吴的后生这么有钱啊,竟然一口气买了这么多东西,要两辆车来拉货,都堆得这么高!   这一路上只要是瞧见的人,没有一个人不侧目看的,实在是太显眼也太多了,瞧着都怕上面的东西坠下来。   沈大郎同吴墨竹驾车到无人的地段便也会喊着闲聊,沈大郎同样有些好奇,这人为何会买上这么多东西。   但是也没必要问,自然是想买就买了。   倒是吴墨竹先道:“沈老板竟然是个哥儿,我先前了解的不多,今日刚一瞧见其实吓了一跳。可真是了不起。”   沈大郎听了这话胸膛都挺了起来,自豪的语气道:“是啊,若哥儿可是咱们村的’衣食父母‘,由他牵头的木工厂现在养活了村里半数人家,更别提还有布艺作坊,让咱们村里那些姑娘、婶子、哥儿、阿叔只要想赚钱,都能分到活计干呢。”   吴墨竹眼睛都亮了:“竟然这般厉害,是我了解太少,咱们镇上好像有人说起过沈老板的事迹,但我当时不知道便也没仔细听。你能同我讲讲么?”   沈大郎“呃”了声,他倒是很乐意讲一讲,毕竟这些事儿他如数家珍,若哥儿是他心中村里最杰出的人之一,地位都已经超过了曾经的顾允。但是这人又是个生面孔,今日还买了若哥儿家这么多商品,这会儿又开始问这个,沈大郎总觉得有些奇怪。   他想了想随后笑着道:“若哥儿他半月前刚成婚,还有个孩子。”   “他竟然有孩子了?”吴墨竹有些震惊,“瞧着年纪不大,像是十七八呢。”   沈大郎一听他这语气顿时就知道这人恐怕真对若哥儿有点意思,随后就开始对他说了不少村里人都在传的沈若和顾允如何如何感情好,他俩总是走在一起,瞧着可般配。   吴墨竹长吁短叹,简直不能更羡慕这样的爱情。再一想自家媳妇,他便有些归心似箭起来。   “他们的感情可真好啊……还有你说的那蛋糕,听起来好香,也不知道未来我有没有机会能吃上。”吴墨竹没想到沈老板不仅能当上老板,会经商,甚至他竟然还会做甜食!听沈大郎描述的他口水都要掉下来。   真有那么松软的糕点么,上面竟然还有丝滑软绵的奶油?虽说这些词他是第一回 听见,但是在嘴里过一遍就觉着肯定是好吃的,听起来就好吃。   自家媳妇最喜欢甜食了,他肯定也会喜欢。   沈大郎不说话了,他其实也馋,但是他是大儿子向来会装,他那弟弟是真的馋嘴猫一只,自从之前若哥儿和顾秀才婚宴那日吃到了蛋糕之后,已经念叨到了现在。   结果这一路上吴墨竹想要听的沈老板发家史是一句也没听着,就光听着沈大郎说沈老板同他的夫君传奇的事儿了。   顺便还听了不少好吃的,什么蛋糕、鸡蛋糕、卤味,吴墨竹觉得自个儿现在腹中空空,等回了家一定要大快朵颐一番。   沈大郎自个儿也说饿了,便转了话题。心中想着,这人知道若哥儿同顾秀才感情那么好了,还有孩子,应该不会起什么别的心思了吧?   他忍不住偷笑,心说自己干得漂亮。   直到一路到了柳溪镇,装满货物的牛车停在了一方小院门口之时,吴墨竹的夫郎挺着个大肚子出来迎接,吴墨竹立刻着急地跟什么似的,上前去搀着叫他进去别乱走的时候,沈大郎才知道自己好像……想错了。   他尴尬地摸了摸鼻子,“我帮你一同卸货吧。”   既然误解了人家,他必然有有些表示。   “多谢大郎,我先将夫郎送进去马上就来。”他说完便将夫郎打横抱起往里走。   沈大郎没敢多看人家的媳妇,那样不大礼貌。等吴墨竹再出来,他俩一同将货物卸下来,沈大郎还帮着一起往里搬。   里头已经有清出来的屋子用来当做仓库的,直接搬进去就成。   “大郎,今日多谢你了,这是工钱。”他从自家夫郎那儿接了铜钱过来递给沈大郎,他接过之后便邀请他一起吃顿便饭。   从沈家村到柳溪镇要两个时辰,这会儿都已经傍晚了该吃夜饭的时间了,两人路上其实很聊得来,沈大郎便也不客气,答应下来。   饭桌上听吴墨竹同他夫郎说话,沈大郎才知道这人买这么多货物竟然是要在柳溪镇上开“珍宝居”呢!   呀,他真是误会大发了。他为什么会想到这人是故意买上那么多东西想要引起若哥儿的注意呢。肯定是因为他总是想要从自己嘴里知道若哥儿的事儿给闹的。   在饭桌上无可避免地会看见吴墨竹的夫郎,沈大郎不知怎的总觉得他有点面善,但不好贸贸然问人家的名字,只听吴墨竹喊他“小柳儿”。   吃过饭他就要走,明日木工厂还有货物要运送,他需要夜里就赶回去,明日一早就要出发去另一个镇子送货呢。   他日日奔波虽然累,但这些日子比起以前来说可是有奔头多了。他爹现在瞧着都比以前年轻有活力了不少,这些可都是若哥儿带给他们的!   ================   夜里沈丰跟沈海回来了,大家都在周兰家里聚着,顾允也跟着沈大山驾的马车回到村子里。沈若同周兰还有李善桃一起张罗了一桌丰盛的夜饭。   有了一家新的“珍宝居”,还得了五百两加盟费,这自然值得庆祝一番。   大家在桌前坐下。   沈若道:“干爹,先前那个人今儿过来了,已经同我签过契约,咱们在柳溪镇也有一家’珍宝居‘了!”   “不错啊!哈哈哈。”沈海高兴不已,他做这个活计就是帮着宣传,还能拉东西出去赚钱,结果自己钱倒是赚了不少,要是那加盟的活计没有回音的话,他都要不好意思了。   沈若笑着举杯:“庆祝一下,以后’珍宝居‘的生意能越来越红火,开遍大江南北!”   大家也一同举杯,“红红火火,开遍整个大宇!”   小云吞在李善桃怀里也跟着“啊呜呜”地喊着,瞧着别提多可乐了。   饭后,沈若便同沈丰说:“阿兄,明日还要麻烦你去柳溪镇上一趟,教一教吴墨竹。”   “成,小事儿。”沈丰笑着应了,看摊子算是他先前的老本行了啊,信手拈来,一点儿都不虚。   沈若便将这件事拜托给他了。   沈海闻言道:“那我们在外头三日刚回来,明儿我的马车你驾走,我在家里歇一天。”   “成。”这下有车就更方便了。   沈海休息自然是要陪陪自家媳妇,当初他出去走商在外面的时间都很长,最长的时候能有一年半载不回家,现在只出去了三天,已经很想家了。   周兰白日里忙的时候倒是没啥,就是夜里有些难过。夫君和儿子都出去了,身边一个人都没有,屋子里都显得冷清许多。   白日里有多热闹高兴,夜里就有多冷清难过。   但是听他说明日能休息,她是打心眼里高兴,但是嘴上不饶人道:“休息什么啊休息,明日你来帮我做事,大家都忙活就你闲着,你觉着好看不?”   沈海立刻道:“是是是,明儿你说啥我就做啥,全听你的。”   沈家村的儿郎果然能屈能伸,还怕媳妇儿。   沈若捂着嘴偷笑,这一下自然被一只关注着他的顾允瞧见了。   “若哥儿,明日我也休息。”他轻声在沈若耳边道。   桌上都是人,哪儿能注意不到,沈若耳朵红了一片:“噢,是该休息一下。”   “你呢?”顾允问。   沈若想了想,现在加盟的事情搞定,“珍宝居”的销量也上去了,小院那边的事儿也有自家阿嫂和水哥儿他娘看顾着,还真没有什么要紧的事情。   “那我也休息一日。”沈若道。   顾允嘴角的笑容扩大了几分,在桌底牵住了夫郎的手。   夜饭结束后分开,沈丰同爹娘回了家之后彻底傻眼了——   他也就是三天没回家,怎么他媳妇和儿子都不见了?!   原来是大家都忙他又是刚回来完全忘记了同他说这件事。   李善桃解释道:“他们上镇上若哥儿租的小院住了,二狗早上能多睡一个时辰呢,孩子要长身体的。”   沈丰点点头,虽然觉得很有道理,但是心里头却有点子郁闷。   人家各个回到家都能抱着自家媳妇睡觉,只有他最惨,兴奋回来结果娘子孩子都跑镇上去了!而他明日还得去柳溪镇,今日只能抱着冰凉凉的被子睡觉,那叫一个悲惨。   沈若回到家之后,小云吞又被柳兰香抱去带着睡了,两人明日都给自己放假,夜里要发生什么不用猜都能知道。   沈若进屋之后拿了自己的换洗衣物就往浴房去,他得提前做一点心理建设,这些日子顾允念着自己忙,十分体贴,其实他们已经好几日没有做那事儿了。   他仔仔细细地将本就挺干净的自己洗的更干净,还抹了澡豆洗的香香的,这在以前他可从来不注意这些。   随后低头闻了闻自己的肩膀。   “……好像也没啥特殊的香味啊。”可能是他的鼻子已经适应完全闻不见顾允口中说的那股子香气,只是每每他说好香的时候,沈若总觉得有点头皮发麻。   结果自己好像闻不见。   浴房的门被敲响,沈若双手在浴桶中扑腾两下。   “夫郎,水要冷了,我给你提了热水,可以进来吗?”顾允在外头问道。   沈若指尖蜷了蜷,“进来吧。”   顾允进来之后目不斜视地往浴桶中加热水,手往里试探,温度合适之后,便停下了动作。   “你要走?”沈若原以为他是找了个由头进来,其实是想同自己一起洗,毕竟也不是头一回了,没想到他真是正儿八经进来加水的?   顾允自然想留下,但是不想让夫郎觉得自己是个急色的人,已经忍了好些天,他也怕吓到他。   在没有夫郎之前,顾允自诩是一个六根清净的人,从还没有旖旎的想法,可是在遇见他以后像是所有的事物都有了色彩,有了温度。让他升起了欲望。   沈若看出了他心里的挣扎,同他对视:“一起吧,来帮我搓背。”   他半边身子靠在浴桶边,如瀑般的青丝半边垂落在外面,半边在水中,在昏黄的烛火光亮中,看起来更是漂亮了几分。   顾允任劳任怨地拿了布巾给他擦背。   沈若一转身便将胳膊环在了顾允颈后,仰面在他耳边亲了一下。   顾允愣了下,气息拂在沈若锁骨上,酥酥麻麻,热流几乎透过皮肤毛孔钻入血管,哗啦啦涌去水中瞧不真切的地方。   锁骨是沈若的敏感带,他抿了抿唇无法控制地收紧了大腿肌肉。   他清楚的听见耳边传来一点吞咽的声音,呼吸微重。   感觉到背后的布巾触感不见了,变成带有薄茧的手,沈若抱住他的脖子羞赧道:“明日难得不用早起。”   顾允没说话,但在他锁骨上轻轻咬了一口。   沈若差点儿没从水里弹起来。   顾允试探性地亲亲他,又去顺他的发,沈若睫毛扑上扑下,以为就要在这儿来一。发。   顾允被他紧张的小表情弄得直想笑,捋好他的发丝就没再继续,站起身道:“你先洗,我再给你加些热水。”   说完,沈若睁大了眼睛。   眼看着顾允爽快地推门离开了。   沈若简直不可置信,顾允明显已经起了反应竟然就这么走了!   他抬手摸了摸烫热的脸颊,转眼看见了边上屏风上挂着的一身鹅黄色衣衫。   沈若:“?”   原先他带过来的不是这一身啊。   总归浴房里头没人,他便从浴桶中起身过去瞧,等一拿起来顿时就羞红了脸。   这件衣裳竟然是当初顾允在他家脏了外衣,借给他穿的那一身!   就是那件上面绣着歪歪扭扭的字样的顾秀才同款长衫……   叫他脚趾抠地的那一身!   沈若四处看看也没瞧见自己带过来的衣裳在哪,也没发现顾允是什么时候换走的,他洗完澡要出去还真就只能穿这一身。   沈若揉了揉温度明显升高的脸,坐回浴桶当中,下巴没入水下,“咕嘟咕嘟”吐了好几个泡泡。   沈若捂脸,心想:其实也不是不能穿,就是、给这件衣服也就算了,但好歹……好歹把亵衣亵裤给他留下吧!   作者有话要说:   -   明天继续宠幸万贵妃~ 第274章   第一次干这种事的顾允, 原本就想将外衣给换掉的,当初他听见李善桃同沈若说话,这衣裳是新的, 还是李善桃做给他成亲时候穿,便很想看夫郎穿上给他瞧。   结果一紧张,就将夫郎所有挂在那儿的衣衫全部抱走了。   此刻,他站在门外踌躇,要不要进去将里衣放回去呢?   沈若已经洗好了, 泡澡的时间不宜过长,他只再泡了一小会儿做好了心理建设之后, 便出了水。   擦干身子, 抬手将屏风上挂着的鹅黄色长衫扯下来。   自从知道自己就是这个世界的沈若本若之后,他再也无法欺骗自己这东西不是他做的了,说明现代的他没有回来之前, 就已经痴迷顾允痴迷的不行了, 甚至还要穿他的同款,把他的名字绣在袖口处。还真是……太像个狂热的梦男粉丝了吧!   他深吸一口气, 对自己说:不就是件衣裳么,穿它!   沈若换完之后便打开了浴房的门,悄悄从门缝处探出脑袋, 他注意到了外头的人影, 倒是没有被吓一跳, 不用猜就知道是谁。   顾允先前是正对着屋门站着,纠结该不该进去将里衣放了, 毕竟浴房隔壁便是阿娘的屋子, 隔音不大好, 夫郎自然不好意思喊他, 免得被长辈听见。   但还没等他想好,便听到夫郎出水的声响,他立刻就转身背对着门,像一块雕塑似的看向远处院门。   “……诺诺。”沈若唤了他一声,提着较长的衣摆迈过门槛。   顾允听见了,转头看向他。   朦胧月色下,一袭鹅黄色长衫的夫郎瞧着比往日更为娇俏,这个颜色浅而亮眼,就是一打眼看过去显得年纪更小了……   顾允还记着当初村子那帮孩子喊夫郎哥哥,喊自己叔叔的事儿,心说:这鹅黄色的衣衫就在家里穿吧,只穿给他一个人看。   沈若推门的时候还想着不就是一件衣裳嘛,等对上顾允之后,他的视线变了,沈若的脸也跟着发起烫来。   顾允自己的衣裳也准备好了,他走向沈若,压迫感极强的往他唇上印了个吻。   “我去洗浴,夫郎……你穿着这身在屋里等我,可好?”   沈若轻咳了两声,有点不自在的舔了舔嘴角:“哦,好吧。”   他心底有些紧张,但是不想表现出来,“你快去吧,水还热着。”   在床边坐着的时候,沈若审视了一番自己,他怎么就这么顺着顾允来了,这人的花样还越来越多,他捂了捂烫热的脸蛋。   但幸好顾允压根不提这件长衫的事儿,叫沈若尴尬的脚趾抠地的东西没被他反复提及,这就还好。   顾允很快便过来了,几日没有亲热其实沈若也有点想。   只是他向来在这方面口是心非。   “夫郎,这身很衬你。”顾允定定地看着他,夸道。   沈若被他逗笑,屋里的温度早早便升高了,结果他如同君子般坐着,同自己隔着一段距离。   “你这身也不错。”沈若瞧他换了一身月白色的长衫,同自己这一身的颜色其实很搭。   顾允倾身过去贴上夫郎的唇面,有力的手臂揽住了他的腰。   沈若心跳的很快,顺从地仰起头,承受着他轻而浅的亲吻。他白皙修长的脖颈昂出好看的弧度,睫毛微微颤着如同扑闪翅膀的蝴蝶。   绵长且浮于表面的亲吻就像是油锅里滴入的一滴水,很小很小,却能噼里啪啦的炸开。   着实磨人。   他吻的克制,但战线长,亲着亲着,两人的四肢便不再老实。   沈若的经验全是由顾允教授的,他搂着顾允的肩膀主动出击。   被放倒在被面上的时候,沈若急急地呼吸着,软乎乎的视线对准他。   “可以吗?”顾允俯身在他额上的孕痣上亲吻,继而吻上颧骨那枚小痣,低声问。   沈若深喘两口,也是服了他了,咬唇道:“你别问。”   ……   先前沈若就这事儿同他约法三章,只有几乎每一次顾允都会询问他的意见,免得自己太疯狂惹得夫郎害怕,不高兴。每回问的时候夫郎会更害羞,甚至更敏。感,顾允便有些乐此不疲。但也是真的在尊重他的想法,要是夫郎不想,他可以停。   但夫郎现在似乎已经习惯了,经常性的会给自己些甜头,只是太害臊了。他的夫郎从来都是穿着衣服的时候可以主动的不得了,等将他撩出了火,除去衣物就像一只羞的浑身橘粉的蜗牛疯狂想往壳里钻。   但顾允如何会让,自然是将这只可怜可爱的小蜗牛吃干抹净,连渣渣都不剩。   沈若是一点儿力气都没有了,拉起被子便将头蒙进去当鸵鸟,顾允笑着哄他好久才把人抱进怀里,头也探出来呼吸到了新鲜空气。   那鹅黄色的长衫已经皱皱巴巴,弄脏了,沈若睡前要求道:“你得给我洗,不能叫娘瞧见,太丢人了。”   “好。”顾允一口应下,同他亲昵的蹭了蹭鼻尖。   互道晚安后便依偎着睡了。   昨夜体力消耗太多,顾允起来的时候沈若还睡着。他在夫郎面颊上轻吻了下,便穿衣下床抱上衣裳带上家里的棒槌皂角往溪边去。   顾允不是从没洗过衣裳的汉子,只是很少会带出来洗,在院子里洗必然会吵醒家里人,所以到溪边最好。   这个场景似曾相识,他还记着夫郎以前一大清早天还没亮完的时候来这儿洗裤子,而他现在是天还没亮到这儿洗长衫。   心里有些想笑,面上便带出心满意足的微笑。   下回再叫夫郎穿什么好呢?   沈家村好些婶子白日里都有活计要做,洗衣裳的事儿便往前挪了不少,天还没亮便成群结队地往溪边来了。   然后她们便瞧见了神奇的画面——   顾秀才蹲在溪边青石板上洗衣裳,那抹皂角、搓洗衣裳、挥舞棒槌的动作瞧着有模有样的!   再一瞧他手里的衣裳,好家伙,鹅黄色的一身。   这绝对是若哥儿的衣裳吧!哪儿会有汉子穿鹅黄,必定是小哥儿穿的!   这一下沈家村顿时便传遍了这件事,顾秀才同若哥儿成婚之后竟然要帮夫郎洗衣裳呢!   村里头的汉子成亲之后那都是媳妇洗的,要不就是家里阿娘阿婆还在,就是她们洗,除非是家里就他一个人,才会自己洗。很少能瞧见汉子自己洗衣裳的,更何况这来洗衣裳的竟然是顾允,大家都忍不住同别人传这件事。   村里的婶子们觉着这顾秀才对若哥儿是真的好,愿意做小媳妇的活儿。继而同自己的丈夫说,人家顾秀才都能洗衣裳,叫你洗一下难不成要了你的命了?   于是之后的一段日子里,溪边出现了不少汉子洗衣裳的身影,简直是沈家村的奇观。   大家遇着同样来的汉子,还乐呵呵打招呼:“你也被你媳妇赶来洗衣裳了啊?”   “是啊,我媳妇现在给布艺作坊做活儿,我就只能砍砍树赚的比我多,赶我来做这些活计了。”他望天,十分之无奈。   这些汉子们洗衣裳那叫一个迅速,甚至还有人直接拿水涮一涮就觉着好了,压根不知道要用皂角。   后来村长也提着篮子过来洗衣裳,他没成亲之前倒是经常洗,听说帮着分担媳妇做的那些活计能增进感情呢,他便主动要求来洗衣裳了。   见村里这些汉子竟然连衣服都洗不干净,便全都拉过来教一遍,洗的不好就重洗。   大家简直是欲哭无泪,你说人家顾秀才讨好自己夫郎过来洗个衣裳,怎么搞得现在他们也要洗了。不过也有些人经过这件事之后发觉自家媳妇以前洗了那么多年真的很不容易,明明姑娘和哥儿都是瘦弱的人,但却要提着全家人这么重的衣裳过来洗,湿水之后更加重,这些活儿他们分担一些也好。   而村里未家人的哥儿和姑娘们那叫一个羡慕,要是她们也能找到一个愿意为自己洗衣裳的相公该有多好!   顾允原本就是想偷偷摸摸地将这衣裳洗好带回去晾晒,不叫其他人知道,没想到一下子全村人都知道了,那消息还传的快。   大家只知道他洗衣裳,却不知道他为何要那么早跑去溪边洗衣裳。   但是这个不足为外人道也。   只期望若哥儿知道的晚些,不然他又要缩回壳子里了。   结果休息日过去之后,第二天沈若在路上走的时候,便有婶子明里暗里地同自己说,大意就是:你是怎么做到叫相公去洗衣裳的?求传授御夫之术。好羡慕好羡慕。   沈若:“……”   问的人不少,沈若尴尬地不得了,再多来几个恐怕自家的青砖瓦房他都能用脚趾抠好了!   沈若心中呐喊:顾!子!诺!说好的不叫别人知道,怎么一天过去所有人都知道了啊。果然那件鹅黄色的长衫是原罪,沈若决定回到家就将它叠好然后束之高阁。   回想起那夜,沈若脸上蒸腾起红云,他就不该答应他搞些奇奇怪怪的play。现在每遇着人问一句,沈若的脸就红一分,被迫回忆一遍,那滋味复杂难明,很难形容。   沈若决定,今夜一定要把小云吞抱回来睡,他可想崽崽了。今夜一定不心软,就将崽崽放在中间!   夜里,顾允瞧见小云吞张着嘴露出无齿的笑,睡在大床中间的时候,他就知道事情败露了。   谁能想到因为婶子们白日里想多做些活,结果提早了去溪边洗衣裳的时间呢?他哪怕是神仙也难以预料。   每晚睡前的夜话也没有了,只能听着崽崽“咿咿呀呀”的说话,还有夫郎哄他时候的笑音。   只能等夫郎将崽崽哄睡了,他才能轻手轻脚地将孩子抱到里头去,把自家夫郎扒拉到自己怀里。   换了位置的小云吞:“?”   沈若没睡着,他感受到顾允的动作,将崽崽妥帖地放好,掖好被角了,便放了心。随后便感觉到自己贴进了熟悉温暖的怀抱。   额角被温热的唇碰了下,像是在亲吻一件易碎品,动作轻极了,还没感受到多少便退了开去。   沈若其实并不生气,只是这一天下来实在是又尴尬又害臊,做事情的时候倒还好不会想东想西,但是只要在路上走,或是遇着村里人,便都会被问上一句。   这叫他有点吃不消,别人不知道先前发生过啥,就他知道,所以也就折磨他一个人。   耳边敏锐地听见顾允低声叹息,他顿时便心软了。   沈若睁开眼亮盈盈地同他对上视线,轻声道:“诺诺,你是不是以为我不高兴了?”   顾允没想到他还没睡着,将人搂地更紧,低低的“嗯”出声。   要不是不高兴,小云吞这会儿应该还是被娘带着睡。   沈若失笑,抬手捏捏他的脸颊:“我没有,只是……”他将今日的遭遇同顾允说了,有点小抱怨:“你去镇上了遭遇不到,我在村里今日简直恨不得躲起来。下回、下回不同你乱来了。”   “辛苦夫郎应付他们了。”顾允这才知道,将心比心一下饶是他再冷淡被人问上那么多次,肯定也会感到羞耻。就是自己冷淡惯了村里人还不一定找他说,但是若哥儿对人都笑笑的,很有礼貌,大家都爱同他说话,自然就艰难些。   而且夫郎刚才说了“下回”,竟然还有下一回!顾允自动忽略最后半句,嘴角微勾。   沈若解释道:“今日我把小云吞抱来其实是有些想他,以前我都是抱着他睡的,结果现在咱们的两个娘白日里抢着带孩子,夜里又被娘带着睡,我都没法多抱上几回。”   沈若无奈极了,谁让自己的孩子受宠呢。   顾允“嗯”了声,非常厚脸皮地伸手过去将睡在里头的小云吞给抱了回来,放在了他和夫郎中间。这动作十分自然,沈若在他脸上完全没有看到一丝趁自己“睡着”把孩子往里丢的尴尬来。   要是自己脸皮能有顾允这么厚,想来就不用总是在意村里人说的那种话了。   小云吞睡梦中感受到阿爹阿父的气息,睡得更香,小手握成拳头向上举着,睡得脸红扑扑。   顾允大手一揽,将夫郎和孩子都抱住了:“睡吧,晚安。”   “晚安。”身前虽有孩子隔着,但腿边却没有丝毫空隙,紧紧缠着。   一家三口便这般暖呼呼的抱在一起睡了,一夜好眠。   小云吞也许是觉得这样睡舒服,甚至夜里都没有起夜,睡得格外安稳。   一觉醒来能看见心爱之人和孩子的感觉实在是美好,让沈若有些沉迷。   不如同阿娘提一提,以后隔三差五的就把小云吞抱回来睡吧?   ===================   镇上院子那边的商铺找了当初给蓝帆“阑珊”装修的工人,没几天就已经全部装好了。   木质的柜台也打好了,里头还装了许多的商品货架。   这些也是沈若自己设计的,木头上面还有纹样,全都是他花了心思的。   因着“珍宝居”走的就是平价亲民的路线,所以装修方面有点小雅,但没有粉刷成瞧着高档的颜色,不像“阑珊”那样要突出珠宝的价值,所以用来白色和金色来布置。   “珍宝居”的商铺采用的更多是木头原本的颜色,这已经足够好看了。沈若在软装上面下了不少功夫,自家阿娘空闲的时候便找她帮忙做,还有水哥儿也帮着做,柱子与柱子之间挂上帘缦上面有可爱别致的绣花小图样,星星点点的撒在上面。   随处可见精巧的布艺玩偶,这些小东西自家小云吞也有一份,他现在就爱抱着一起睡,不肯撒手。特别是一只长耳朵白兔子的玩偶,最叫他喜爱,总是用口水糊兔子一脸,还爱用牙床啃它的长耳朵。   沈若阻止他的时候,脑海中不由自主地想起那句——兔兔那么可爱,怎么可以吃兔兔。   沈若还在“珍宝居”里面设了矮桌,两套矮桌分别配了四个蒲团,还有多余的蒲团便立在墙边上。分了两个小区域出来,可以供人休息。   其他的位置除了柜台,和后面通往仓库的门之外,便都是打好的木质货架。   木架子的隔层沈若设计成了可以活动的,要是东西大那隔层还能往上调整,用的卡扣设计,这样一来这柜子就能用好久,还更灵活。之后将所有的商品分门别类的往上放就是。   像那些小的发带、挂件、千层底之类的东西,便还是沿用以前的竹架子,挂在上面迎风招展,直接将这竹架子往铺子外头一摆,好看又有标志性。   那些小玩意是装饰品,也是商品,大家一瞧就知道这里是“珍宝居”。   大家齐出动,将商铺里面布置好,商品也从周兰家的仓库拉过来摆上,等都弄好之后新的“珍宝居”便焕然一新。   “好看,这些日子我在镇上逛了不少地方,没哪家的铺子能有咱们’珍宝居‘这么好瞧的。要是我来买逛街买东西,瞧见了肯定是要往里来看一看的。”吴梅子连声夸赞,这还真不是虚话,别人家的铺子虽然外头瞧着大,但是里头东西多就乱得很,但是这里瞧着不算大,但是东西整整齐齐,还有可以休息的地方,看着就舒服。   柳杉笑着应声:“确实,若哥儿你想的这些装扮是真的好瞧,我也很喜欢。”   沈大山拉了一大车货过来,这会儿瞧见了发出一声惊叹,“这比之前那摊子瞧着可大多了,是做大生意了。”   沈若失笑,其实先前那小摊上做的生意也不小了,主要是有布艺作坊供货,一条龙。   蓝帆听说“珍宝居”装好了,便抽了个空过来看一眼,阿富也跟着来了。   同他那两层的“阑珊珠宝行”自然没法比,但是也得了一个“小巧玲珑”的夸赞。   沈若带他去看可以活动的货架,“两边做了凹面,每隔四分之一尺就有一个卡位,这样能调节许多种大小,就不用因为一样东西太大而去打一个更大的柜子了。”   “好办法!”蓝帆用力压了压那层板,发现承重能力也不错,“这个好,我要将仓库里那些柜子全换了,就换成你这种。”   沈若笑着道:“找我们村木工厂打吧,价格实惠,包你满意。”   蓝帆痛心疾首道:“你怎么不是我们家人呢,瞧瞧你们村的木工厂,到我这儿你也不忘’打广告‘。”这个词还是从沈若这儿学的,现在就用上了。   但是谁让若哥儿想的这东西真就好用呢,在哪儿做不是做,沈家村木工厂现在在镇上也是知名的,价格也公道。哪怕若哥儿不说,他也会去那儿定。   要是若哥儿是他蓝家的,那岂不是“阑珊”都能加盖了!虽然现在好像也差不远了,自从有了沈若“念宝”的助力之后,他的“阑珊”名气已经超过了“金珠”,现在在镇上只要有人想要买珠宝首饰、玉石摆件插屏,都会先来他“阑珊”看上一看。   沈若道:“要是有人想买珠宝首饰,那不用我打广告不也就跑你店里去了?”   说的也是。蓝帆这么一想心里也高兴,这些还多亏了沈若,但凡当初自己迟疑一会儿不肯听一个农家哥儿的提议,那就没有“阑珊”的今日。   更逞论现在沈若几乎等同于二掌柜,还是店里的设计师傅,经由他手里画出来的珠宝首饰设计,每一样都让人喜爱,卖的极好。   特别是那桃花枝,还坠着流苏的款式,现在几乎是镇上的小姐们人手一支。可谓是风靡全镇,还有不少其他地方来的人那都是好几支买了带走的。   沈若想出的这货架自然也是交给了村里木工厂做,除了能当做货架,只要是家里有东西要堆放,都能用上。这样的家具木工厂自然能打,有了这设计之后便已经有熟客去定了,沈若还能拿点分红。   还有沈木的徒弟沈青,自从上次沈若点过他之后,他也做了不少小东西放在木工厂当中,有一样“木马”倒是十分好卖,有不少客人定了准备买回去哄孩子呢。   他也给沈若送了,因为他家里有孩子。小云吞还小现在还玩不了,但是沈若收下了,顺便同他说“木马”火了,还能推出一些别的“木牛”、“木虎”等等,这样式一多大家便挑花了眼,有的按照孩子属相来买,有的干脆将所有出来的都买走,收集癖犯了个彻底。   沈青都傻眼了,都是一样的功能,结果就因为造型不一样,就能卖的这么好!   他学到了!   村里有像沈青、秋哥儿这样的年轻人,沈若便觉得很高兴,为他们高兴也为村子高兴。   夜里大家便在小院里吃夜饭。   沈大山回去接货,顺带将自家媳妇、亲家母和干妹子都接了过来,顾允也从书屋那边过来了,柳杉抱着小云吞,二狗乖巧地靠在她身边看弟弟,还有蓝帆、阿富、小松都在。   沈丰在柳溪镇上给吴墨竹培训今日也要回来,干爹也来了,除了远在另一个州的周浪无法回来之外,大家都在。   聚了足足十六个人,只有一张大桌子根本坐不下,但是大家也不讲究太多,在村里端着碗到处走来走去吃的比比皆是,或者蹲着吃还舒服。   沈若掌勺做了几道肉菜,醋溜鸡块、青椒炒肉丝、笋干炖猪蹄。其他的素菜用的都是李善桃从家里菜地拔来的时令蔬菜,她便动手炒了几道时蔬。   小院里吴梅子也种了菜,现在已经长出了苗苗,距离能吃的时候也不远。   沈大山还带了一坛子米酒,周兰带了一坛子自己做的辣酱,柳兰香带了腌黄瓜腌豆角这类小菜也是用坛子装来的,蓝帆过来也不是空手来,带了不少镇上糕饼店卖的零嘴,就当做饭后甜点。   这一餐丰盛极了。   沈若焖了饭,还蒸了白面馒头,按照人数控制了量,因着人多刚刚好吃饱还能剩下一点,但是自然没有被剩下,连菜汤都用馒头蘸着吃完了。   沈丰、沈大山、沈海是干饭主力军,他们今日是吃了个肚子溜圆。二狗今日都跟着多吃了一个馒头。   小云吞只能喝温牛乳,加了糖,喝起来甜甜的。   沈若故意逗他见他喝的慢了就要去抢着喝,崽崽向来护食的不得了,但沈若就爱逗他。   结果崽崽转了性,小手推推阿爹握着调羹的手,让他喝。   沈若惊讶住:“我真喝了哦?”   小云吞张嘴笑,发出几丝气音:“爹、阿爹……呵。”   沈若试探着往嘴边放,张嘴要喝,就瞧见崽崽的眼睛睁大。   他就知道,自己要是真喝了崽崽估计又要哭。   沈若将勺子转了个方向,让小云吞喝:“阿爹不喝,乖崽喝。”   小云吞顿时瘪起嘴,大眼睛控诉般的看着沈若。   沈若:“?”   “这是要你喝呢。”李善桃瞧见了,忍不住笑,以前小云吞有多护食她可亲眼见着,被惹哭了她还数落过若哥儿的。   沈若简直跟捧了仙泉似的,喝了一勺子甜牛乳,给崽崽瞧干净的调羹。   小云吞就两只小手拍拍鼓起掌来,眼睛弯起来笑了。   沈若心道,这真是他这辈子喝过的最甜的奶!   =====================   “珍宝居”的商铺已经拾掇好了,就等着一个最近的黄道吉日开张。   “摊子这边是租了三个月,算算差不多时间快要到期了,现在还差些日子。”沈若这会儿抱着小云吞在许氏布庄中,购买布料材料的费用是一月一结,正好又到了对账的日子,加上许歆文想小云吞想的紧,同自己说过好多回,于是他就带着孩子一起过来了。   “那这边摊子还继续摆么?”许歆文有些舍不得,毕竟“珍宝居”在外头摆摊的话,若哥儿还会过来,要是去了另外的地方,过来就不方便了。   现在拉布料的是若哥儿的阿爹,“珍宝居”在外头开着的时候若哥儿还会过来介绍新东西之类的,要是挪走若哥儿肯定就不经常过来了。   感觉她以后要是忙起来想见一见沈若人都难,更别提抱小云吞了。   许歆文如愿以偿抱到崽崽,贴了贴。   沈若道:“不摆了,现在忙的时候小松和水哥儿都得在商铺那边忙活,这边小摊没法再来一个人。”   许歆文想想也是,摆摊说实在的每日都要整理还挺麻烦的。   “那好吧,我这些日子太忙了都没能去瞧一瞧你的铺子,还有你租的小院呢。”许歆文想起这个就来气,但是又没有办法。   她现在着重在布料的染色方面下功夫,还有各种暗纹也在尝试中,她和许亦方一起管着都有些分身乏术了,也就是今日空了点下来。   沈若笑道:“等你有空了再来,商铺开张那天我会提前告诉你,要是有空你就过来玩一玩,要是没空就再说。”   “成啊,我要去!”许歆文期待极了。   小云吞在她怀里也跟着“啊呜啊呜”,好像在附和着。把许歆文逗笑了。   “真可爱啊小云吞,好想把你抢走。”她像是蚂蚁噬了心一样对着小云吞是亲亲抱抱,崽崽被她弄得痒了,咯咯咯笑起来。   倒是一点儿不带怕的。   沈若哭笑不得,许歆文长得娇俏可人,搁在现代怎么也是个流量小花的长相,等她以后成婚生孩子,必然会是个漂亮的崽。   沈若便叫她不要太羡慕,她以后也能有。   许歆文道:“那不一样,别人家的崽崽比较香!”   沈若扶额。   “对了,先前听许叔说布庄里头有不少散布,有瑕疵品和一些半尺一尺的碎布头是吧?”沈若问道。   许歆文:“对,这些布没啥用,卖又卖不掉,只能拿来当抹布,有的当抹布都嫌不吸水呢。”   “哪儿就有那么次了,有的我瞧着还好。”沈若去瞧过那一大堆的布头,他现在布艺作坊里头每日做活儿也会产生许多碎布头,可以用那些碎布头做千层底,一点儿都不浪费。   许家布庄这些碎布还都蛮大块的,拿来给小孩子做点小衣裳,或者买回去上补丁都不错。   沈若提议道:“正好我的摊子租期还没到,这边’珍宝居‘不摆了,你们那些散布拿到摊子上去卖,没准还能赚上一笔小钱。”   许歆文嘴巴张大几乎能塞下去一个鸡蛋,“那些布能卖出去?我们家赠品都不赠这样的布料了,感觉送不出手。”   沈若知道她是从小在富贵人家长大,不知道有许多人他们很少能买得起好布料,这些布料虽然不够大块但也不小块,最差的也是棉布了,买回去做个枕头、做点小东西都是很不错的。   镇上人也不是所有都有钱,反正那些散布堆在里面也是积灰没有用,倒不如放在摊子上卖卖看。   沈若跟她说了之后,许歆文觉得可以试试看。   “可以把价格定的便宜些,直接告诉客人这些布有残次品有好的,大小都有,让他们自己选。比如一文钱可以带走十块布,里面又有花布、又有素色布,大的能带走四块,小的带走六块,一共一文钱。想必肯定有不少人想买来一点,捡捡漏。”沈若道。   这就类似于大甩卖了,而且还能自己挑,就跟沙里淘金一样。沈若甚至还瞧见里头有锦缎呢,只是小块了点。但也是锦缎啊。   “人家买回去散布用了发现手感好,瞧着好看,没准还会来你家买成匹的,就相当于人家低价买了’试用装‘。”   许歆文连连点头,觉得很有道理。   镇上还是有不少人没有来自家买过布料的,要是真能靠这些散布来打开知名度,那是最好了。   “若哥儿!你也太聪明了吧!我夜里就同舅舅说。”许歆文兴奋不已。   家里的生意经过先前沈若的提议之后已经盘活了,现在有了这个更加,要是能在摊子租期到之前消耗掉所有的废布库存那就是最好了。   反正这些布料本就要废弃,要是能靠这个赚一点小钱那也是很不错的,顺带着大家都喜欢便宜且多的东西,想来还真就不愁卖。   沈若笑着点点头,其实他买下这些废布也是可以的,之前许亦方同他说也是想把这些全部送给他,正好都拿来做千层底,或者捡大的做点小玩意儿什么的,还能有些用处。   但是沈若想到了能比自己拿走做千层底更好的方式,让这些废布料重焕发生机,还能帮到许氏布庄,让他们的交情更深一层,何乐而不为呢?   ==================   “珍宝居”商铺开张之日,张灯结彩,蓝帆特意请了舞狮队过来,还带来了不少爆竹。   二狗今日正好休息,不用上学,便也凑了个热闹。   几乎半个镇子上的人都来了,把这条冷清的街道围了个水泄不通。   爆竹噼里啪啦,映着锣鼓喧天的响,周围围观的人多,舞狮队的人就很有劲儿,足足舞了一盏茶的时间才歇,甚至还有点子意犹未尽。   因为叫好的声音太多了!   柳杉一直捂着二狗的耳朵,但二狗显然一点儿也不害怕爆竹声响了,直想往外跑去玩儿,近距离的看舞狮子。   舞狮子的钱沈若早早便结掉了,蓝帆本想提前结,再一问班主早就被沈若结了,他会心一笑。这人还是这性子。   沈若站在商铺前面,顾允同他并肩,正中央的牌匾上面盖着一层红布。   等热闹过后,沈若瞧见了许多熟面孔,还有许亦方、许歆文、胡家夫妻、胡云都来了。   沈若朗声道:“今日’珍宝居‘迁入铺面,正式开张!还望各位客人日后还能继续多加关照!”   “一定一定!”熟客们自然是要关照的,有了铺子瞧着就比摊子要靠谱更多!虽说原本就很靠谱,但是铺子和摊子区别还是极大的,主要体现在层次格调。   就像“珍宝居”还是个摊子的时候,外乡人过来听说这么有名气的竟然是个摊子,便会先入为主的觉得并不怎么样。不过只要去过那自然是打脸啪啪响。   但是现在摊子成了商铺,那就是正儿八经的“居”了。   沈若和顾允对视一眼,他们各执一边红绳,倒数三个数,便将红布扯下。   红底描金漆的招牌显露出来,上面是顾允写得字,龙飞凤舞十分有风骨,三个大字——珍宝居。   沈若看着招牌,脸上带着笑,他的“珍宝居”进化了。   “客人们,今日’珍宝居‘新开张,店内所有商品打八折,更有好礼相赠。活动持续三日,这三日大家过来还能免费品尝本店制作的香甜牛乳糕,每日限量百份,还有竹叶茶畅饮,先到先得!”   大家一听这话自然都想要买买买,到了“珍宝居”又能吃甜食又能喝茶还能买到打八折的东西,也就沈老板做得出这种事!   这简直就不是在赚钱啊,真的不会亏吗?   今日客人肯定多,沈若还朝蓝帆借了两个伙计,“阑珊”的伙计多,正好抓两个壮丁过来,那边也还是忙得过来的。   至于那牛乳糕,也是每日蓝家送的牛乳太多,崽崽一个孩子喝不完,给村里欣哥儿家送一些还能剩不少,沈若秉承着不浪费的原则,便打算和面做成小甜点,这样也算是吸引客人来的一种手段。   也就做三日,院子里现在他娘、他婆母,阿嫂、水哥儿娘都在,沈若教会她们做之后,一百块牛乳糕也就是三笼,做起来很快。   除此之外,店内还提供竹叶茶,用新鲜的嫩竹叶冲上滚水泡出来的茶水,清甜还带着竹子的香气,能叫人喝了不仅能解渴,还能回味无穷。   重点是这也不费钱,也就是摘竹叶费了点时间,烧水费了点柴火罢了。水是院子里的井水,味道本就甘甜,这竹叶茶客人们喝了都询问如何泡的呢。   还有那牛乳糕,里头是实打实加了糖的,还能吃到奶味,味道更是比镇上糕点铺的还要好,大家更是感谢沈老板款待。   今日刚开张买“珍宝居”的东西不仅能打八折,竟然还送绣花发带,只要满五贯钱就能送!   小松在柜台后面收钱结账,一刻都没停过,沈若也上去顶了会儿班。   突然脑海中就想到一句话:钱来,钱从四面八方来。   货架上的拉链书包是最好卖的,不过一个时辰五十只就全都卖光了,这样的包不嫌多,家里人手一个才最好。   沈若体验了一把收钱收到手软,他收钱顾允便在一边帮着记账,夫夫搭配,干活不累。   小松和水哥儿也没闲着,还有另外两个借来的伙计招呼客人忙乎的团团转。   夜里,沈若和顾允第一回 在小院收拾好的耳房当中住下,他爹娘、婆母与小云吞也都找了间屋子住下了,算是另一只大家庭住在一起的感觉。   但是这里毕竟是租的房子,不是自己家建的,还是有些不一样的。   沈若将今日所有的营收都放在了桌面上,铜板一串串的几乎要堆成了一个小山包。   他眼睛弯成了月牙,看着顾允道:“开门红!快来数数今日拢共赚了多少!”   反正先不算成本和人工,只看今日收的钱!   顾允道:“都记在账本上了,不用数,翻一翻就成。”   沈若摇摇头,“得数,数钱叫人开心,钱是会越数越多的噢!”   越数越多?那岂不是数错了?   顾允被他逗笑了,看着夫郎在烛火下透亮的眸子,心中软了一大片。   他抬手往他挺翘的鼻梁上轻刮了下,轻笑:“小财迷。”   作者有话要说:   於犀——   -   今日的万贵妃来咯~ 第275章   “珍宝居”新开张后, 客人们热情不减,盛况空前。   甚至还吸引了不少镇上员外家、富户家里的太太小姐也过来逛,她们先是被里面琳琅满目的商品惊到, 那些绣花图样各个都精细好看,比之家里的绣娘绣的手艺虽然比不上,但是图样却是一等一的好看。   她们不差钱,喜欢的便都买了,走的时候都是背着女款的拉链书包走的, 里面塞了不少漂亮的绣花发带、香囊、荷包等等。   原先“珍宝居”是个小摊的时候,她们哪怕听说过“珍宝居”的名声, 也很少会亲自去买东西, 也许是觉着掉价,但是现在开起了商铺,她们便跟着姐妹一起过来了。   还有那牛乳糕也很得姑娘们的青睐, 甜糯甜糯的还带着奶香, 吃起来糯叽叽的,叫人分到一块根本吃不够。   但是沈若一天就准备一百块, 没有更多了。   要是想吃就只能天天过来,还得趁早,不然就分完了。   一百块牛乳糕分发给客人们品尝, 剩下的那些家里人就能解决。大家忙起来的时候没空做饭, 便拿牛乳糕垫巴肚子, 不至于饿坏,吃饱了才有力气干活嘛。   沈若抬眸看向身边人, 道:“诺诺, 我打算去聘两个伙计来, 你觉得好么?总不好一直借着蓝帆的伙计。”   外头小松和水哥儿并两个伙计在忙活, 沈若这个老板便能忙里偷闲,在当做工作间的主屋里头握着笔写写画画。   顾允点头,“自然是要聘的,只不过要寻两个靠谱的人,不能偷奸耍滑才行。”   沈若想了想,村里人现在大部分都已经有了活计,来他铺子里当伙计估计会有人愿意来,只不过现在生意好,忙得很,如果是从头开始教的话太慢了。   最好是能聘到有过卖东西经验的,或是那种见过世面的,还要会说话,情商高不怯场的。   可是这样的伙计很难找到靠谱的人,毕竟没有长时间的了解,谁知道他本心是好还是不好呢?   沈若一时间犯了难,现在借着蓝帆的伙计倒是还成,但是等到“松鹤延年”系列推出之后,“阑珊”那边也会忙起来,缺了两个伙计肯定会有点影响,所以沈若打算尽快找到新伙计。   他有些苦恼地皱着眉头。   顾允将他的手握在自己掌心里,夫郎想事情的时候总是想一步算三步,镇上聘做活儿人是有专门的地方的,但是那里龙鱼混杂,还有许多都是唯利是图的人。也许聘来之后会掉链子,或者偷东西也未可知。   “阑珊”的伙计为什么那么靠谱,还是因为他们实际上原本都是蓝府的下人,卖身契捏在主家手里,那自然不会背叛。还有许氏布庄的伙计其实也是一样。   “不如,咱们找牙婆买两个人。”顾允提议道。   沈若眉头皱地更紧了,牙婆就是古时候贩。卖人口的一种职业。   沈若上辈子看见过太多拐卖人口的案子和惨剧,听见这个就觉得很不好。   怎么能把人当成物品卖来卖去呢。   可是这里是皇。权社会,是古时候,沈若只能让自己适应。小松的身契就是蓝帆转赠给他的,连同小松这个人。   但是沈若从没有把他当做下人。那卖身契他要还给小松,却被小松拒绝了,只说他要攒够钱自己赎。   但这也不代表沈若就觉得他低自己一等。   但是短时间要找最靠谱的人,当然还是直接买人,因为卖身契捏在买主手里,人要是想跑或者做出背叛的事情来,买主是可以随意发卖的。   要是遇着个好的,那还好些,要是遇着不好的买主,被卖去青楼楚馆的都有。   顾允知道沈若的顾虑,说道:“那些人在牙婆手中过得自然不好,咱们买下好好待他们,也算是将他们拉出苦海。你若是觉得膈应,那便同对待小松一样,叫他们自己赚钱赎身,之后是想继续帮忙还是走,就让他们选择。”   “嗯,诺诺,没想到你会这样说。”沈若豁然开朗,对古人来说买卖人口其实是一件十分常见的事情,不仅仅是衷心的伙计还有家仆,都是买来的。只是顾允同自己一样,虽然这件事很常见,但他们都觉得很不舒服,十分膈应。   人应该有尊严的活着,他们那些人大多都是太命苦了才会沦落到这样的地步,他们已经很可怜了。买回来之后也不用待他们多好,只要把他们当人看就行。   顾允挑了下眉:“你以为我会觉得那些人低人一等?”   沈若摇摇头,主动靠近了他:“不是啦,我知你同我三观一致,只是没想到你竟然能将心比心到这种地步。他们那么平凡,几乎如草芥一般,但你却会想要帮。”   顾允失笑:“跟夫郎学的。”   沈若脸一红:“……”他真的好会啊。   “那走吧,咱们去买新伙计!”沈若说走就要走,同自家阿嫂说一声,便拉着顾允走了。   柳杉在院子里绣花,这里倒是没有什么好保密的,都是可信的人。   吴梅子拾掇小菜地,扫扫周围的落叶。   “若哥儿同顾秀才感情可真好。”她感叹道。   柳杉闻言便笑了:“是啊,他俩只要待在一块儿便腻腻歪歪的,自成一片小天地叫别人插都插不进去。”   吴梅子心生向往,念道:“也不知我家水哥儿以后能不能找着一样像顾秀才那样,满心满眼都是若哥儿的相公。”   “总会遇到的。”柳杉柔声道。她可是听干娘说很是看中水哥儿,想让他当儿媳妇的,只是现在也瞧不出浪哥同他到底有没有苗头。   浪哥都出远门半个多月,好像也没瞧见水哥儿想念,看来是干娘一头脑热。   这件事没人同吴梅子说,毕竟事关水哥儿,还是得看两个小的未来如何,他们最好不要干预。干娘也就是同他们几个说说,期盼着能成呢。   吴梅子轻轻叹气,忽而问柳杉道:“沈家媳妇,你觉着小松如何?”   柳杉停下绣花,想了想道:“我同小松也就认识没几日,就目前看来我觉着他是个做事牢靠,办事稳重,说话也有条理的人。”   吴梅子咬了咬牙,凑到柳杉耳畔轻声问:“那你觉着……他配我家水哥儿咋样?也不知道他会不会嫌。我家水哥儿除了那个之外,其他都好好的。”   柳杉睁大了眼睛,吴梅子是想撮合水哥儿和小松?!   “这个嘛……还是得看他们俩,要是互相喜欢了那自然配。”柳杉虽然这么说,但心里实际上还是更想浪哥同水哥儿能成的,毕竟干娘盼望了好长时间,可是这个也不是她想就能成的。   周浪再不回来没准水哥儿真跟小松成了。毕竟这些日子他们天天在一块儿做活儿呢。   吴梅子得了这句话,脸上露出了笑容。   “那成,我觉着也配。到时候我问问小松去。”她说完就放下笤帚往大屋去,还有拉链要上呢。   柳杉张了张嘴,其实也没什么可说的,要是小松喜欢水哥儿了,那她觉着也挺好。   沈若同顾允问了人,一路找到了储水镇上的牙婆。   开门的是一位牙参差不齐的龅牙妇人,年纪有些大了。   “是要买人还是卖人?”那牙婆双臂抱胸,很有派头,斜睨着他们。好像谁都不被她放在眼里。   沈若:“买人,要两人,最好是能说会道,有当伙计经验的。”   顾允补充道:“要年纪小些的汉子。”   沈若顿时便明白了顾允的用意,汉子体力好,当伙计能支撑得住。年纪小便能教,要是有些不好的习惯还能掰回来。   “五两银子一个人,不议价。”牙婆说完就打开门让他们俩进来。   里头院子里排排站着不少人,男女老幼都有,看到他们进来眼神各异,有的麻木、有的眼含期待、还有的眼里狠戾,瞧着就不好惹。但那样的人身上的伤痕也更多,明显是被压抑久了。   沈若皱紧了眉头,有些不忍心看。   这些人何止是过得不好,几乎没有一个人身上是干净的,有的脾气烈的身上还带着伤,发炎流脓都不管。还有几个八九岁大的孩子,身上皮包骨头,眼睛显得格外大。   顾允瞧见心里也有些不舒服。   牙婆说:“我这里就剩下这十二个了,要是挑不中就得下月再来挑,到时候会送来一批新的。”   这些人显然就是之前被挑剩下的,要么看起来凶,要么就是瘦弱的,还有孩子和老人,这些都不好卖。其中还有一个面容清秀的小哥儿,但是瞧着太干瘦了,也被剩下。那些长相清秀的姑娘肯定早早地就被挑走,也不知道会遭遇什么……   沈若控制住自己不要继续深想,他同顾允过来只挑两个能做伙计的人,要汉子。   “你们说要挑两个汉子,喏,就那俩,他们什么脏活累活都能干,力气还大。别瞧他们现在一脸凶相,但卖身契捏在你手里,他怎么也得听你的。”牙婆捏着根小树枝剔牙,呸了一下说道。   那两个汉子便是身上伤疤交错,肌肉鼓囊,看起来十分不好惹的。   在沈若和顾允看向他们的时候,他们也在打量着沈若和顾允。   汉子们心想:一个瘦不拉几的小哥儿,和一个肩不能挑、背不能扛的书生,他们一拳一个。   而沈若却觉着这两人看着不像良善之人,脾气不大好,也可能是因为被关久了。   他看向顾允,想听听他的意见。   来这里买人纯粹是因为需要衷心且能干的伙计,这样的两个人瞧着不合适极了,感觉往铺子前头一站能吓走不少客人。   顾允摇摇头。   沈若道:“还有其他人吗?”   牙婆点了点边上的两个汉子,“他们俩是一对兄弟,逃难来的,瘦了点,但是当伙计肯定行,因着是逃难过来,腿脚快。”   沈若点了点头,叫他们出列,“你们叫什么?”   他们眼里带着精光,有点贼兮兮的,沈若不愿意拿外貌来想人品,但是他们说话流里流气,一点儿也不想被买走似的。   这就很不同寻常,毕竟在牙婆手里过不上好日子,被买走才可能好些。   顾允拉住自家夫郎,这样嘴上占人便宜的人自然是万万不能买的。   十二个人里面六个汉子,一个小哥儿,两个老人和三个孩子。   另外两个汉子倒是正常许多,只是眼神有点呆滞,瞧着对生活已经失去了希望了。   这样对比起来,还是那两个凶汉子有活力。   沈若走过去,叫他们笑一笑。   他俩都懵了,随后呲着牙笑了下。他们刀口舔血的日子过久了,早已经不知道该如何笑了。   “他们有点危险。”顾允是汉子,对于他们的恶意感受更明显。   沈若点头,他自然也能感受到。但是这两人瞧着凶神恶煞的,买回去哪怕不做伙计,做个门神都能吓走歹人,想想还挺不错。   “就他们吧。”沈若做了决定,反正也就是矮子里面拔高个,而且这两人再凶也不敢对他们做什么。   那俩汉子都呆住了,啥?   这小哥儿要买走他们俩?!   牙婆呸一声将树枝吐了,哈哈笑着,像是甩掉了什么大麻烦似的,伸手就要拉沈若的手。   被沈若避开。   “哎哟,你们可真会挑,这两人啊最是力气大,做跑堂也好,什么活儿都能干呢。而且皮糙肉厚的,要是不听话直接拿鞭子抽就是。”牙婆说着话,就去将这两人的卖身契拿出来,生怕沈若反悔了似的。   那小哥儿眼神中带着祈盼,一直瞅着顾允,捋了捋他的乱发,想要努力露出自己的脸。   顾允一直注意着自家夫郎没看见,但是沈若却瞧见了。   不着痕迹地往前走了半步,挡住了那人瞧自己相公的视线,沈若狠狠地瞪他一眼。   这人是想干什么?想诱惑顾允把他买了?   顾允这才注意到那人,直接被他无视过去。但是他清楚地瞧见自家夫郎凶那小哥儿,那感觉特别像一只自己的东西被觊觎之后张牙舞爪的狸奴。   牙婆很快就过来了。   “一共十两银子。”她道。   沈若说:“你瞧这两人都被你们打成什么样了,身上这么多伤口还发炎,我还得花一笔医药费,这价格你少算点。”   他早就看出来这两人难搞定很难卖,牙婆早就想脱手但一直卖不出去,必然是这批人里头的刺儿头。自己说要买的时候牙婆高兴坏了,那他自然就有了砍价的理由。   顾允失笑,夫郎果然还是那个夫郎,花钱要花在刀刃上。   牙婆生怕沈若说不买了,说道:“他们伤好的快着呢,随便买瓶子最次的伤药就成了,这样,给你便宜一贯钱。”   沈若:“一贯钱?你打发鬼呢!二两银子卖不卖?”   牙婆顿时大呼一声:“二两?!我这买小孩儿都不止二两,大家来我这儿买那都是五两银子的,给你降一贯钱已经是多了!”   他自然不信,很多人家里过不下去卖。身,或是被卖,那价格低的离谱,他可不觉得牙婆这样的人愿意出二两银子买一个人。   而且这两个人也不是他原本想挑的那种类型,所以沈若据理力争。   “谁知道他们好不好管教,而且我要买回去做活儿的,身上都是伤,还怎么做活儿?二两不卖是吧?那一两半卖不卖?”沈若继续道。   那牙婆这下才反应过来,这小哥儿就是吃准了她想赶快脱手呢!   这俩人只能靠鞭子才能听话,在她院子里那叫个兴风作浪,但是卖身契在自己手里不敢做什么过分的事情,但是砸窗户,破坏东西是有一手的。   原本身价没有那么高,也就是毁坏的东西多了,一举将他们的身价拔高了。   “你,你这砍价太忒凶了。”牙婆的态度有了一点松动。   那俩汉子皱着眉听他们砍价,心想:他们竟然只值一两半?!   沈若故作不耐烦道:“他们买回去肯定吃得还多,我还得请大夫给他们治病,身上脏兮兮也不知道有没有跳蚤,还得请剃头匠,都要钱。”   “哎呀,我是越想越不划算。”   牙婆顿时一咬牙一跺脚:“成交!就一两半,你带走!”   沈若面上露出一丝得逞的笑,但转头回去的时候便继续那副不耐烦的嘴脸:“一两半还是太多了,一两卖我,可以考虑。”   牙婆一口烂牙都要咬碎了,她买来自然不用一两银子,但是这两人破坏力实在是太强,这院里随处可见破烂的地方都是他们弄得,只能靠鞭挞才能叫他们消停。但是只要他们有力气,就又开始新一轮的破坏。   这就是赔钱货,能卖出去就不错了。只是她还想敲一笔大的,没成想这小哥儿还真就吃准了她非要卖。   凶汉子们心想:他好抠门。   而顾允看着夫郎变脸,心里喜欢得不行,太可爱了!   那牙婆皱紧了眉,像是在踌躇。   沈若祭出砍价必杀技,“一两卖不卖,不卖的话我就走了,反正这俩也不是我原本想要的,等下月再来挑,我一点儿不急。”   说完他就拉着顾允作势要走。   那牙婆顿时就憋不住气了,等到他们一只脚迈出了门槛,立刻喊道:“成!小哥儿,就一两银子卖你们了!”   沈若没有第一时间应声,只道:“可我现在不想买了,瞧着也不怎么样,看着又能吃还这么凶,当伙计也不知道够不够格。”   那牙婆一听他不想买了顿时就着急了:“哎哟,小哥儿啊,他们俩这大块头做什么都能行,再不济看大门都是可以的,就一两银子!这么大两个人呢!”   沈若眼珠子转了转,“那你再便宜点儿。”   牙婆:“……”   最终以半两银子成交,牙婆在签契约给这两人卖身契的时候,那叫个肉疼。   “从没见过你这么会砍价的小哥儿。”她捂着心口说。   沈若一脸的嫌弃,得了便宜还卖乖:“那他们本来就不是我想要的,也就是今日心情好,帮你带走两个,我好不好?”   牙婆:呵呵。   那两个凶汉子风中凌乱,他们感觉受到了侮辱,他们俩竟然加起来只值半两银子!而且还被一个小哥儿嫌弃!   等签好了契约,那两张卖身契便落到了沈若手里,他叠好放进袖子。   “走吧。”   沈若是对那俩凶汉子说的。   他俩脚步不动,牙婆在后面看着这两个刺头根本不听话,便想着看乐子。反正契约已经签了,这两人一走,以后院子里就消停了,她这会儿是高兴的。   “卖身契在我手里,你俩跟不跟我走?要是不愿意,我就干脆把你们转手送了。”沈若威胁道。   这样的人自然很难管束,但是他有恃无恐。   凶汉子自然是有脑子的,与其被转手送给不知道什么人,可能会更惨,倒不如跟着这瞧着弱柳扶风的小哥儿走了,看着还算好应付,瞧着鞭子都不一定挥的动,他们也能好过一点。   于是他们就跟着走了。   牙婆瞧见这一幕还有点失望,但是想到这两人的丰功伟绩,心里头还是为这小哥儿叹息的。也不知道带回去之后,上房揭瓦无恶不作,屋子会不会被他们给拆咯。   沈若将人带回去之后,就安排他们住在小院子里最角落的地方,两人一间房。   沈若道:“以后你们就住在这里,床榻被褥我会准备,待会儿请大夫来给你们看伤。”   那两人看着他不说话,直愣愣站在屋子里。   “之后你们养好身子得帮我干活,要是做的好未来你们可以为自己赎身,要是搞破坏,那我就会把你们转送去煤窑厂。我说到做到!”沈若打一棒子给个甜枣,告诉他们可以赎身,但前提是要听他的。   凶汉子们点点头。   等沈若出了门,他俩才手肘互相怼怼:“……这小哥儿说的是真的?”   另一个哼了声:“谁知道。恐怕就是先让我们过几日舒服日子,之后让我们做又苦又累的活。”   “那我们还砸窗户么?”   “先看看,要是他拿对待牲畜一般待我们,把这院子都给他拆了!”   “好!”   ……   柳杉眼看着若哥儿和顾允带回来两个凶神恶煞的人,着急忙慌道:“这是什么情况,不是说买伙计去了?怎么带回来这两个煞神。”   沈若点头:“他们也能当伙计,主要是便宜,所以就买了。”   顾允失笑,心说确实,夫郎直接将五两银子一个人,砍到半两银子两个人,这价格简直是一个天一个地,要不是那牙婆极度想要脱手,恐怕也是谈不拢的。   沈若其实也看中了他们人高马大,当伙计帮客人拿最高位置的商品都不用梯子。   他道:“先注意着他们,要是搞破坏就留下证据之后扭送官府。要是消停,那我就开始下一步计划。” 第276章   柳杉眼睛睁大, 很想说一句:便宜没好货。但是想了想又咽了下去,瞧若哥儿像是有了主意了。   “先找刘大夫过来给他们治伤吧,正好他也想小云吞了, 顺便留他吃顿饭。”沈若说着。   正巧柳杉那边绣图样有几样绣线不大够用了,要去镇上买些,要去买针头线脑的店铺会路过刘氏医馆,顺带着喊一声就成。   “好,那我去去就回。”柳杉也算是同刘大夫熟识, 毕竟沈家村里但凡有什么没法自己治的病症都是请的刘大夫,且他又同自个儿婆母结拜了一个兄妹, 甚至未来没准还会是小云吞的师父呢。   这几日因着要蒸牛乳糕, 泡竹叶茶,灶台上成天都是温着水的。   买回来的那两人身材高大,顾允的衣裳他们估计是穿不下的, 正巧先前自家爹娘留宿之后有不少衣裳放在了这边, 沈若便去拿了自家阿爹破破烂烂叠了好几层补丁的旧衣裳,他们应该能先穿一穿。   家里攒了些银钱之后, 李善桃给大家都做了几身新衣裳的,也就是沈大山太过于节俭,所以叠了好多层补丁的衣裳都舍不得丢, 说是穿在里面没人瞧见。   虽然节俭的品德是好的, 但是在可以拥有更好的情况下也不需要过于节俭了。   顾允跟着沈若忙前忙后, 那两人虽然瞧着不太好管教,但是沈若既然已经收了两张卖身契, 自然会把他们当人看。   租这小院子的时候, 里面还有些曾经住在这里的人留下的不要的家具, 那买走小院的崔平安也是想着等之后孩子长大了才住过来, 所以里面的东西都没有挪动丢弃过,只是曾经派人过来稍微清理了一下。   正好有一个旧浴桶可以给他们俩用。   眼看沈若就要捧着衣服去找他们,顾允道:“给我吧。”   沈若把手里的衣裳递给他,两人一同往那俩汉子暂住的屋子去。   那俩汉子瞧见他们过来还是一脸凶相,看着就很不好惹。   沈若一点儿也不怕他们,除非他们是想去官府尝一尝牢狱之灾,不然他们也不敢对自己做什么。不过是纸老虎罢了。   顾允将衣裳放在桌面:“待会儿你们去洗浴,先穿这一身。”   他们看过去,这补丁叠补丁的衣裳瞧着比自己身上穿着的都要旧,洗的有些发白哪怕叠了那么多层补丁看起来也还是很薄,但是好歹没有破洞和脏污,是干净的。   沈若还拿过来一把刀,“洗过澡之后将头发之类的毛发都剃了。”   在那种环境下生活许久的人身上自然不大干净,头发上有脏污和跳蚤,身上自然也会有。有几道伤口都化了脓,离近了就能闻见一股子腥臭。   但是沈若和顾允面上并没有什么嫌弃的神情,只是用最平淡的语气说着。   那些头发干枯还粘过血瞧着要洗也洗不干净,虱子和跳蚤最爱在上面寄生,所以干脆全部剃掉,一了百了。   凶汉子们哼了声,显然不想听沈若的话。   其中一个道:“身体发肤受之父母,怎能轻易毁之。”   沈若挑了下眉,这凶汉子竟然还是个文化人。   顾允道:“若你不怕虱子吃你的血,跳蚤啃你的肉,你可以不毁。”   沈若点头,看向他。   这人就是挑刺,他头发也就到肩膀,肯定早早就被剪掉过,倒是在他们面前拿乔。沈若虽然把他们当人看待,但不代表他们就能在自己面前一直抬杠了。   “刚才我的话是命令,你们只需要照我说的去做。”   “你们要是对自己的身份没有准确的认知,那我也不介意让你们试试被奴役的滋味。”沈若冷漠地看着他们俩,那表情就跟当初的顾允很像,特别能唬人。   那俩汉子看着他,立刻就接过了刀,顺带着将换洗的衣裳也抱在了怀里。   也不是想听话,只是身上实在脏的难受,想去痛痛快快洗个澡。   “厨屋里有滚水,院里有井自己打,浴桶在隔壁屋。等拾掇好了,站院子里等。”沈若吩咐着。   他们也不答话,径直往外去。   虽然不想配合,但是有便宜不占王八蛋,他们打算先痛痛快快地洗个澡把自己弄得清清爽爽之后,再来整一整这俩人。   既然要买走他们俩,那就要承受他们的破坏力。   沈若见他们出去,脸上的神情就软下来,看着顾允,无奈道:“绷着脸说话也太累了。”   顾允以前惯常都是面无表情的,瞧着就特别有威慑力,村里的孩子们都怕他。   也就是初识爱情滋味之后面上的笑容才多了些,要不然沈若都要以为顾允是个面瘫了。但是这面无表情做出来也挺累的,因为不是自己的习惯,但是这板起脸说话还真就好用。   要是对那俩汉子太好,恐怕他们就要开始蹬鼻子上脸了,明摆着就是不想配合的样子。所以必须要凶一点,冷漠些,这样才比较容易叫他们听话。   顾允捏捏他的脸颊,轻笑:“不用特意这样,他们要是真不服管教那咱们就去找蓝帆,把他家看院门的那两个请过来,他们都是练家子,打一顿就好了。”   沈若:“……”还真就快捷有效,可以纳入之后的方案。   忽然听到噼里啪啦一阵响,沈若皱了下眉,同顾允出去瞧。   只见厨屋里面的碗柜倒了,里面的粗陶碗碎了一地,那俩汉子跟没事人一样继续用木桶舀热水,就要往屋里去。   说不是故意的沈若都不信。   他攥了下拳头,走过去拦在了他俩面前,冷声道:“柜子里的碗一共二十个,一个碗按十文钱来算,你们要赔给我两贯钱。”   “你这是敲诈!不过就是最次的粗陶碗,一文钱能买俩。”其中一个络腮胡汉子嚷嚷出声。   沈若道:“我说十文就是十文,你们既然要搞破坏,那就要承担赔偿。”   “奸商!”他们在屋里就能听见另一边商铺里的声响,也知道了买他们回来的人是个老板,没想到竟然如此坑。   沈若抱着手臂站着,冷冷地看着他们。   他本也不是什么好脾气,要是真气上来了同他们打一架也不一定谁输谁赢。   吴梅子也听见了动静,过来之后瞧见厨屋里头的惨样立刻尖叫了声:“这是怎么了!哎哟,天杀的,发脾气也不要摔碗啊!不吃饭了?!”   沈若见她就要拿扫帚簸箕去清理,阻止了她:“吴婶儿你别动,谁弄的谁来打扫。要是不扫干净,今夜也不用吃饭了。”   沈若说完之后就往前头铺子去,这件事搁谁谁不生气,既然对他们好声好气不听话,那就这样,该骂就骂该打就打。既然他们想要试探自己的底线,沈若会让他们知道自己也不是个好惹的。   顾允立刻追上去,他知道若哥儿是真动了气了。想要好好待人但人家非但不领情还要故意搞事,任谁遭遇了都生气。   那两人就是欠得慌。   他想要安慰一下夫郎,但是追上之后就发现他脸上一点儿生气的迹象都没有了,到了铺子里帮了会儿忙,招待了几个客人。   客人们瞧见他了都想找他说话,没一会儿就被围住了。   顾允站在柜台边上瞧着,所有人都在夸他的夫郎,还有些明明已经挑好了东西的,但还是想若哥儿帮着介绍一下,总觉着他说过的东西就会更好一点儿似的。   那两个借来的伙计可算能休息片刻,小松和水哥儿这边却是收钱结账忙得不亦乐乎。   过了半盏茶的时间,沈若就笑着走向了顾允,“走,咱们去瞧瞧他们有没有听话。”   “你不生气了?”顾允问道。   沈若摇摇头,“我买他们的时候就从那牙婆那里知道了他们习惯搞破坏,而且那牙婆的居所破烂不堪,估计就是这两人的杰作。要不是这样,我也不能以这么低的价钱买了他们。”   所以他们会搞破坏这件事,沈若心里早有准备。原本想着可能会消停一天,毕竟又是让他们洗热水澡换干净衣服了,那屋里还有茶水喝,应该不至于搞破坏。   结果人家还真就刚来这儿就开始做坏事,甚至把碗柜推倒。   粗陶碗确实不值几个钱,但是他如果不表现出生气,他们可能就要变本加厉。至于赔钱,现在是把他们卖了都赔不起。   总归先欠着,以后总是要从他们身上讨回来的。   顾允道:“我听他们说话很是有条理,不像是穷山恶水地方出来的人。以前恐怕还有些我们不知道的事,那牙婆自然也不会同我们细说。”   沈若点头,“反正这俩人瞧着挺机灵的,先磨一磨,看看到底能不能胜任伙计,要是不成,就当买了两个免费劳动力。之后家里青砖拉来,安排他们去搬砖。”   总归都是有用处的,之后他们自己的待遇如何,就看他们的表现了。   表现的好,赎身都好说,表现不好,沈若觉得现在买了他们的自己也有义务管一管这两位破坏王。   等他们进了院子,就发现那俩人已经穿好了沈大山的旧衣裳,穿起来还有一点紧绷,但是勉强穿下了。头顶和面颊上的头发和胡须都被刮了个干净,也洗白了脸,瞧着倒是没有先前看着那么骇人。   沈若余光看了眼厨屋,发现里面的碗柜已经被扶起来放回原位,那些碎陶片也都被扫进了簸箕当中。   心下满意。   柳杉先前在院子里绣花,有张椅子放着,沈若便走过去坐下,一副大佬做派。   顾允站在他身边,让那两人过来。   这两个凶汉子长得还挺像,先前乱糟糟的样子也看不清脸,现在能看清了。   “你们叫什么名字。”   那两人不着痕迹地对视一眼,默不作声。   这是还没服气呢,沈若干脆也不问了,伸出手指点了点左边那位高一点的,说道:“你,以后就叫阿美。”   “噗——”边上的凶汉子没忍住笑出声,他也想继续默不作声,做出一副不服管的样子,但是“阿美”……哈哈哈他是拒绝的。   看见面前这小哥儿看向了自己,他立刻道:“我叫大壮。”   他边上的那汉子顿时用要吃人的目光看向他,感觉自己遭受到了背叛!   沈若满意点头。   果然,无论是再坚固的搞破坏组合,都是从内部攻克的。   “我买你们回来并不是拿你们当下人伺候我们,”沈若还是要把事情同他们说清楚,“我在镇上开了间铺子,你们以后给我当伙计。”   大壮嘴巴微张像是想说什么,但瞧见边上人瞪他,他就闭上了嘴。   沈若看在眼里,“当然,你们要来当伙计也不是那么简单的事儿,得经过考核才成。要是考核不过,就去村里搬砖。”   “你们可以自己选。”沈若说完之后就不再看他们俩,他还有别的事儿要做。   他故意没有说让他们走,他自个儿进了屋子,对着院子的窗户打开一条缝隙,就看着外面这两人是会继续站在那儿还是回屋子里去。   结果就是阿美立刻就要走,那大壮还踌躇了一会儿,但最终还是跟着阿美一起进了屋子。   看来要让这俩人都听话,得先搞定阿美。   屋中,阿美端坐在圆凳上,对大壮怒目而视。   恨铁不成钢。   大壮道:“大哥,我瞧他俩不太像是坏人,虽说那小哥儿抠门了点、奸诈了点,但好歹还给咱们烧水沐浴,还拿干净衣服给我们换。”   阿美道:“你这就被笼络了?卖身契在他手里,自然是他高兴了赏你颗枣,不高兴就打骂,你敢还手?”   大壮嘶了下,身上皮开肉绽的伤口洗过之后还是在流脓,该痛还是会痛。   “……可咱们都把碗柜打翻了,人也没打我们。”   “卖身契一日不回到我们手里,那我们的自由就一日被他捏着。这种日子我过够了。”他狠狠地砸了下桌面,几乎让圆桌晃了晃。   大壮立刻伸手去扶住,“大哥啊,轻点儿轻点儿,这要是坏了还不得赔上一两银子啊。”   “哼,咱们都是他们的人了做什么能赔上钱?你觉着他们会有那么好心给咱们工钱?”   大壮沉默了。   打破沉默的是刘大夫,他背着药箱进来,山羊胡须抖了抖。   “你们就是伤者?过来,我给你们把脉。”他行医多年见过不少人,这两人瞧着人高马大还一副凶相看着就不好惹,但是他是大夫自然也是一视同仁的。   更何况这俩人是若哥儿买回来的。   他们俩对视一眼,有些惊讶。这小哥儿说要请大夫还真给他们请了,这得花不少钱吧!   他们身上难受得紧,很多伤口都发炎流脓,面上瞧着好像还成,其实内里空虚不已,就是两只病猫罢了。   其中一个甚至还在发热,但是面上不显。   刘大夫给他们配了外用的伤药,还开了内服的方子。   “去抓了药回来煎了喝下去,一副就有效。”刘大夫将他随着药箱带着的伤药留下了。   两个大男人对坐着捏着那张药方沉默,一分钱难倒英雄汉,他们身上分文都没有,想要配药还得去求那小哥儿才行。   大壮:“……大哥,要不我去。”   “不许去,烧不死我,以前不都这样过来了?”他直接上床准备歇息。   大壮踌躇了会儿,但是不好违抗他大哥。   先拿了伤药给他和自己上了药。   “还别说,这伤药是真好,冰凉凉的。”大壮夸道。   没听到他大哥的回应,再一看,竟然已经睡了过去。   院子里多了两个陌生人,大家说实话都有些怕,瞧着实在是凶。沈若便决定今日在镇上住下,先看看这两人还会不会继续搞事。要是真不服管,那就带回村里搬砖,要是连搬砖都不好好干,那就真的只能送官府了。   毕竟一直有破坏欲的人,那就是反社会人格了。这样的人就不要放出来祸害别人。   刘大夫留下来吃夜饭,他今日高兴,虽然头一回抱小云吞被尿了一身,但是瞧他这机灵的样儿,看着就心生喜欢。   “若哥儿,你瞧他,还知道抓人参呢。我这药箱里塞的草药里头就数这棵最贵了。”刘大夫笑呵呵的,抱着崽崽晃荡,那人参就大方的给他抓着当玩具玩儿。   沈若没忍住笑:“您可别由着他,要是沾上口水药效就差了。”   小云吞现在就爱把东西往嘴巴里塞,沈若教育过,所以当着阿爹的面儿时候他很少会这么做了,但是据他娘所说,崽儿现在最喜欢啃的就是布偶白兔的长耳朵。   沈若话音刚落,刘大夫就瞧见小云吞小手一伸一伸就要把人参往嘴里塞。他立刻阻止:“哎哟你这小娃娃,这可是百年参,人家吊着命的时候含上一片的,你啃到一点儿皮就要流鼻血了,知道不?”   小云吞:“啊……啊呜。”他想尝尝,第一次看见呢。   刘大夫把人参拿回来塞回药箱当中,见崽儿要哭,立刻抱颠着他哄着。   小云吞闻着刘大夫身上的药香,被晃着眼珠子滴溜溜转,一抬手就拽住了他长长的胡须。   沈若就在一边看他们,自家崽儿真是无法无天,才这点大就敢在未来师父面前作威作福了,甚至还要拔人家的胡子!   但刘大夫一点儿也不生气,反而还把下巴凑近了点。   顾允道:“刘大夫也宠咱们云吞。”   沈若顿时扶额,显然是想到了他们家两个娘,没有最宠只有更宠。   刘大夫觉着这孩子聪明,便将药箱里的草药都翻了出来,也就六棵,都是功能性的草药。有快速止血的刺儿草;有吊气补血的人参……还有治疗烂疮的招炎草。   刘大夫抱着他,就教他认,告诉他这个是什么草药,能用来做什么,功效是什么。   小云吞咿咿呀呀地应和,刘大夫乐此不疲,感觉他好像能听懂似的。   介绍到“招炎草”的时候,刘大夫心中默默叹了口气,抱着的这奶娃娃可不就是招炎草香灰惹出来的么,但还好,他两个爹也是情投意合,现在是美满的。   但是这香灰害人的事实在是太让人难受。   还没等他说完,小云吞便发了难,扯着小嫩嗓啊啊喊着,便伸出小手将那棵草从刘大夫手里打掉了。   刘大夫只是松松握着,完全没想到小云吞竟然会这么做,一下子没抓住便叫招炎草落在了地上。   沈若听见声儿了,立刻问道:“怎么了?”他感觉刚刚小云吞的喊声里头有些生气呢。   顾允也看过去。   刘大夫俯身捡起招炎草,大笑道:“他这是在给你们俩’报仇‘呢!”   小云吞才不知道什么是招炎草,他就知道这个草药闻起来刺鼻,难受,不要看见它。   崽崽头上的辫子又长长了,沈若走过去摸了摸他的脑袋。   小云吞立刻冲他伸出小短手,想要阿爹抱抱。   沈若便把崽崽从刘大夫怀里抱出来,“吴婶儿已经做好饭了,咱们先吃饭吧。”   刘大夫哈哈一笑,问道:“有卤味没有?”   “有,请你来必须得有。”沈若笑着回答。   顾允接口道:“这卤味是夫郎亲手炖的。”   “好好好。”刘大夫笑起来,“我也给你们带了礼呢,就搁在那桌上了,别忘了。”   “来就来,还带什么礼。”沈若本就是请他来帮忙看那俩病人的,没想到刘大夫还给他们带礼物来。   刘大夫摸了摸胡须笑着说:“那不是怕你俩不够用,给你俩补货来了么。”   沈若和顾允:“……”   沈若脸红过耳,看了顾允一眼,他立刻会意出去将桌上的东西赶忙收起来,生怕被别人打开瞧了。   等放进了耳房当中,沈若才松了口气。   刘大夫觉着没啥,只是瞧见若哥儿脸红便起了逗小辈的心思:“怎么了?先前的那些用完没有?”   沈若脸虽红,但还是狠狠地白他一眼,明明是正经大夫,怎么现在越来越不正经了。   “你再说,卤味没了,徒弟也没了!”   小云吞帮腔:“啊呜啊呜!”   刘大夫有被威胁到,立刻正色道:“我啥也没说,走咯,吃饭去。”   说完他就直接进了厨屋,那边已经摆好了桌子,他直接找了个位置坐下。   卤味的香味实在是霸道,厨屋在大屋这边,香味却氤氲到笼罩了整片小院。   角屋里的两人没忍住咽了咽口水,他们在牙婆那儿只能吃馊饭,冷硬的窝窝头,闻着牙婆吃香喝辣,但他们没有份,吃的最好的也就是稀粥。   大壮口水直流,肚子咕噜噜叫,“大哥,你醒了吗?我想去问问咱们啥时候吃饭。”   他大哥冷声说:“我不饿。”   话音刚落,肚子便咕噜叫唤起来。   大壮:“……”他不说什么惹他大哥生气,只说:“他既然买了我们俩,总不会饿着咱们把咱们饿死!我去问问。”   他转身就要往外走,一打开门,就看见门前摆着一张圆凳,上面放着一托盘,两大碗白米饭上堆着满满的肉菜和青菜,还有两碗白花花的水也不知道是什么,甚至还有两个大馒头!白面的!软和的!   大壮左右看了看,并没有瞧见人,但是他走过去端起托盘时,触手生温。   那些饭食竟还都是热的!   估计是他们刚开吃时便送过来了,他心里最柔软的地方瞬间被击中。   端着托盘走进屋里,大壮手都有些颤,他四平八稳地将托盘和里面的东西摆放在桌上,不难看出这些碗已经换掉了,不是粗陶碗,而是瓷碗。   那些粗陶碗估计都被他们给摔碎了,这些是新买的。   大壮深吸了口气,缓了缓心神,喊道:“大哥,起来吃饭。今儿个咱们吃白米饭、白面馒头。闻起来好香,同他们吃的是一样的!” 第277章   夜饭过后, 吴梅子支支吾吾地同沈若说话:“若哥儿啊,我瞧你今儿个买回来那俩人有点吓人啊,才刚来就把一碗柜的陶碗都摔碎了。也同咱们住在这小院, 是不是……有点危险?”   村里哪里见到过这样人高马大还一副凶相的人,瞧着就很不好惹。良民天然的就会对这样的人感到害怕,同住在一个屋檐下谁知道对方会不会突然抽风要打人呢?   水哥儿还没见着过那两人,他同小松才刚忙完过来吃夜饭,外头客人还有, 但比起白日里少了许多,另外两个伙计在那边足够应付, 不过等他赶快吃完之后还是需要出去再忙活一会儿。   听着他娘说的话, 他眨巴了下眼睛,“若哥儿,你买回来两个人?”   沈若点头, 温声安抚道:“对, 你们莫要害怕,他们是我买回来的伙计, 现在这两人的卖身契在我手里,要是做出过分的事情可以直接送去官府。夜里我同顾允也会在这里住下,先观察两天看一看。”   吴梅子心中稍稍安定, 有若哥儿和顾秀才在, 大家都住在小院子里那确实感觉安心些。   水哥儿疑惑道:“可外头不是有两个伙计了?若哥儿, 你莫不是被人骗了吧?”   他现在眼界开阔不少,从客人们口中也知道了不少曾经不知道的事情, 其中就包括买人, 那都是好几两银子才能买着的, 一般人家根本不会去买, 结果若哥儿不仅买了,甚至买回来的人还很凶残?难不成真是被牙婆给骗了吧!   “外头那俩伙计是蓝帆借的,之后要还回去啊。”沈若笑着回答,意识到水哥儿肯定是怀疑自己被坑了,于是他就将自己是如何找到牙婆,如何挑选人,又是如何以极低的价钱将这俩人带回来的事儿。   水哥儿:“……好厉害。师父,您再教教我砍价吧。”   沈若失笑,“虽然买他们花的不多,但要是继续搞破坏,那他们可就把自己的身价提高了。你还是别学我,砍价这种事儿,吴婶儿肯定会。”   吴梅子一听顿时笑起来,“是啊,等你以后闲了点,娘带你上街去。砍价那不是有嘴就会?”   水哥儿只好点头。   “对了,药抓回来了么?”沈若同其中一个伙计打了声招呼,叫他帮忙送刘大夫回去,顺便将药抓回来,现在倒是没有信儿。   “噢,抓回来了。他回来之后没来得及说上话就继续在那招待客人了。这会儿就放在厨屋里头呢。”吴梅子瞧见了那人也同她说了,结果她吃着饭忘了提一句,这会儿若哥儿提她才想起来。   沈若点点头,让吴梅子和水哥儿吃完饭了先休息会儿再去忙,随后转身往那角屋子走去。   屋里头有说话声,沈若走上前敲门。   门很快就被打开了,大壮站在门内,一脸尴尬地看着沈若,嘴巴张了张一时之间不知道该叫他什么才好。   沈若看出来了,便道:“跟着他们喊我沈老板吧。”   大壮道:“沈、沈老板,这……多谢你的款待。”   沈若点头,也不往屋里进,但从他这个角度能瞧见里头那汉子正躺在床上休息。   “听刘大夫说阿美发起热,药已经抓回来了,你去给他煎?”沈若看向他。   大壮嘴角抽搐,听到“阿美”这个称呼就忍不住想笑,他用力咳嗽两下:“好,谢谢沈老板,我这就去给我大哥煎药。”   他大哥虽然发热但没晕,甚至还胃口很好的吃过饭了,刚上床准备躺着休息的时候沈若就来了。   这会儿听他说着“阿美”,他脸都黑了。   但还是倔强地不肯转过身,假装自己晕死过去。   “药就放在厨屋里头,你自便。”沈若说完便直接转身离开。   大壮看着沈若离去的背影,又转头看了看自己大哥,走过去将桌面上的空碗都收拾起来在托盘上叠好。   “大哥,你说我们还砸么?”他抬手挠了挠后脑,放下碗骂娘砸碗的事儿他有点做不出来,毕竟吃了如此丰盛的一顿饭,香得人舌头都要吞下去了,再砸碗,有些过分了。   他大哥冷哼了声:“他这么容易就将你收买了?”   大壮皱了下眉:“大哥,他没收买我啊,而且咱们不是已经被那牙婆以半两银子的价格卖给他了么?啊,要是这么说,咱们真的被他’收买‘了!”   他大哥:“笨蛋。你没听他说,要我们给他做伙计?外头生意听起来很好,到时候能累死咱。”   “……那,还砸不砸?”大壮都不知道该相信自己还是信他大哥了,磕巴着问道。   他大哥:“当然不砸!这抠门的奸商,粗陶碗都要十文钱一个,这瓷碗还不得一贯钱一个?!”   大壮:“有道理,那不砸,我带过去厨屋洗了,再给大哥你煎药。”   他大哥“嗯”了声,黑着脸道:“你去同他说,老子叫’大强‘!”   大壮无奈道:“你自己去同他说,我哪儿好意思去找他,况且人家一个哥儿,我不得避嫌啊?”   他大哥十分有威胁性的“嗯?”了声,大壮立刻头皮一紧:“好!我煎完药就去!”   =====================   沈若回到屋里的时候就瞧见顾允正捏着一个拨浪鼓在逗小云吞玩儿。   崽崽现在对这些会发出声响的玩具格外感兴趣,小手一伸一伸的就要去抓。   这几日都要在镇上住,所以将他最喜欢的长耳朵兔子布偶也给带了过来。   他现在就爱抱着睡,其他的玩具他会被吸引视线,但是一般玩一会儿就腻了,但是这长耳朵兔子可不一样,他能一直抱着,要是别人把兔子从他身边拿走,他还要生气。   这是孩子成长的表现,说明他已经对自己的所属物的观念比较明确了,这兔子是他的宝贝,只能给他喜欢的人碰呢。   “夫郎,娘说今儿该给小云吞洗个澡。”顾允提醒道。   这个月份的孩子同大人一样,秋日里新陈代谢快,每三日就得洗一次澡。洗澡不宜太勤快,不然容易冻着生病,先前在村里的时候都是李善桃或者柳兰香帮着崽崽洗的。   他们这阿爹、阿父倒是还从没亲手给崽崽洗过澡。   沈若点点头,立刻开始准备东西。   给小孩儿洗澡就跟打。仗一样,还必须要两只手稳稳地托住崽崽的脖颈和脑袋。   他们都是头一回给孩子洗澡,不像李善桃和柳兰香那般有经验,所以需要他们俩配合着来。   干脆就在屋里给小云吞洗,温水用木桶打来,把孩子放进木盆子里头。   “你慢些倒热水,我感受感受。”沈若用自己的手背去贴里面的水,只要感觉到有一丝丝烫了,就叫停。   小云吞的皮肉太嫩,受不了太热的水温,他用手背感觉到有点烫了,就开始往盆子里头加冷水。   “感觉差不多了。”沈若说着就去将小云吞抱过来。   崽崽身上穿着的小衣裳是他婆母给做的,用了最柔软的细棉布,有两层,外头那层上面还绣了小小的竹笋。   屋里不透风,沈若给他脱了衣裳之后还是拿襁褓给他裹了一下,揉捏揉捏他的小手小脚。   小云吞显然很兴奋,只要能瞧见自家阿爹,他就一直乐。   顾允目不斜视地伸过手去放在了木盆边缘,由他来托住崽崽的头。   沈若小心地将孩子放进水里。   只见他手脚并用,在盆子里划来划去,但是被他阿父托着脑袋无情地不叫他在里面游泳。   沈若笑道:“诺诺,你瞧!小云吞他很亲水呢,这小胳膊小腿儿的怎么这么有劲儿。”   盆子边上很快就聚集了一滩水,都是被小云吞划水给溅出来的。   顾允一直偏着头:“你快给他洗,免得水凉了着凉。”   沈若眨巴了下眼睛,突然就心领神会了,“他还小呢,你在防什么?”   先前也不是没有给孩子换过尿布啊。   沈若给崽崽轻柔地搓了个澡,这么小的孩子还用不了澡豆,就只能用清水洗一洗。   着重要洗的地方就是崽崽的脖子,总是流哈喇子到脖子里,要是不洗干净很快就积起来一层皮屑,然后就是关节的位置。   小手臂跟藕节似的,那肉嘟嘟的地方就跟肉肉折叠起来了一样,最容易藏污纳垢。都要仔仔细细地搓干净。   崽崽觉得好玩儿,小手啪嗒啪嗒拍着水面,溅起来的水花将沈若衣襟都给打湿了。   沈若一边说着“不乖”,一边继续给他洗香香。感觉水有点凉了就舀一点热水。   “嗯,瞧着干净不少。”沈若满意,把崽崽抱起来用襁褓裹好,让顾允出去倒了。   等换好了新的温水,就开始给崽崽洗头。   那辫子原本是说不能拆开的,但是要洗头怎么能不拆开直接洗,那样还是会脏,所以沈若就直接把那根“命辫”给拆开了。   他抱着崽崽,让顾允来给他洗头。   小云吞“啊呜啊呜”地说话,他们俩都听不懂,但是顾允的手法也和风细雨一般,看小云吞的模样是对这位顾托尼十分满意。   沈若偷笑,问道:“你是不是第一回 给别人洗头?”   顾允一手托着小云吞的脑袋,另一手指节弯曲舀水上来冲洗,“不算。”   “嗯?不是第一回 吗?”沈若好奇极了。   “不是,第一回 是给你洗的。”顾允把头一次他们在浴桶当中洗浴的那回当做是第一次。   沈若脸一红,轻咳两声:“那不算,又没洗。最多就是你手碰了碰。”   明明是他自己洗的,这哪儿能算。   顾允轻笑,“那,夫郎给不给我一次机会?”   两人合力给崽崽洗好了澡和头发,用布巾给他绞干了,换上小小的柔软的里衣把他塞进被窝里。   沈若同顾允累了个够呛,给孩子洗澡果然不容易,沈若现在十分怀念现代的那些物件,能让小孩儿洗澡更加的方便。   不如,自己设计着做一套?   沈若觉得大有可为!   小云吞洗完澡太舒服,已经开始昏昏欲睡。   他们俩的大床边上摆着一张“智慧床”,三面围起来不至于让孩子滚落,另一面则是同他们的大床连接的。   全新的小床铺了全新的小被褥,崽崽睡在蓬松柔软的小被子里头,还抱着长耳朵白兔子的布偶,眼皮子合上了,呼吸声浅浅的,小脸蛋一起一伏,粉嫩的嘴巴微微张开,看起来格外可爱。   沈若压低了声音同顾允道:“走吧。”   小的伺候完了,就该轮到他们了。   空屋子多,拿了一间屋子当做专用的浴房,厨屋里头大壮在煎药,瞧见顾允过来提水他站起来,不知道该叫什么。   顾允道:“你煎的时间够久了,三碗煎成一碗就能端去。”   “哦哦哦,谢谢哈。”他摸了摸脑门,感觉他周身自带着一股子气场,很有文人的气质,但是又不会觉得他文弱。   顾允点了下头,提了桶热水就打算往浴房去。   正当他要走出厨屋的时候,大壮喊道:“老板娘,那、那个,麻烦你帮我带句话,替我谢谢沈老板。”   手里的提手差点儿没抓稳,木桶狠狠地晃动了一下。   顾允稳住热水,面不改色道:“明日你自己同他说。”   ===================   一场洗浴过了一个时辰才歇,沾了水的湿发黏在身上,黑白分明。   顾允拿布巾不紧不慢地给夫郎绞干发丝,几乎每一寸都要流连片刻。   沈若脸靠在他胸膛,耳边是他强健而有力的心跳声,怦咚怦咚。   “好了。”顾允说完便直接将人抱了起来。   沈若顺势抬手揽住他的脖颈,“等回了屋,我也给你绞干头发。”   “好。”顾允露出餍足的笑容,眼前红梅落雪的盛景叫他心旌摇曳,但不能再继续了,夫郎会受。不住。   沈若都不用自己动手,就被穿好了衣裳,甚至将足履和鞋子都给他套上了。   顾允很享受给夫郎穿衣裳的时候。   沈若的皮肤被水蒸地都泛起了一层橘粉色,耳根更是通红。他窝在顾允怀里不想抬头,实在是没有太多力气,很不想动弹。   但是又很依赖,像一只树袋熊一般挂在了顾允身上。   被抱回屋里去,沈若躺倒在床,眼底还留有一丝潋滟春色。他抿了抿唇,让顾允靠过来,他亲手给顾允弄干头发。   小云吞睡着他们不便说话,沈若便轻轻地用气音同顾允交流。   待发丝差不多干了,顾允俯身,用唇面贴着沈若的嘴角,一寸一寸的亲。   太缓慢了,酥酥麻麻的。   沈若被他亲的没了脾气,索性一伸手勾住他的下巴,凑过去在他喉结上轻轻咬了一口。   “回敬你。”沈若道。   顾允喉结滚动了下,闷在喉咙中笑了。   滚热的呼吸落在眼角眉梢,沈若眨了眨眼睛。   顾允道:“夫郎,你是不是还不困?”   沈若认真思考了一小会儿,脸上浮现出不同于被沐浴后的水蒸腾出的红云。   好几日没有亲热,一次哪儿够?可是小云吞就睡在旁边……   沈若垂下眼睛,“困了。”   顾允便将人揉进怀里,什么也不做了。   沈若在他怀里抿唇笑开,像小动物一般蹭了蹭,轻声喊道:“相公。”   顾允呼吸一滞,立刻伸手捂住他的嘴,把人按得更贴近自己,同他商量道:“你睡觉,快闭上眼睛。”   沈若在他怀里笑出声。   顾允无奈极了,催促道:“快睡。”   沈若抿了抿唇,主动凑过去讨了个深吻,“一起睡。”   顾允拿他没办法,在浴房已经纾解过一回,但是自家夫郎太会撩人,他只能忍。   沈若还真有些困了,今日忙了一天,还给崽崽洗澡,之后又消耗的体力有些大,这会儿他丹凤眼半合软在顾允怀里,眼里还带着点氤氲水汽。   这段日子过得充实又快乐,爱人和孩子都陪在身边的感觉可真好。   他们互道晚安,便吹熄了烛火,没说几句夜话便沉沉睡去。   第二天早晨风和日丽,吴梅子早早起来做好了早食,这是她的活计不能总是被若哥儿抢去做。   沈若和顾允起来之后便一同吃了早食。   “我今日要去书屋了,有事情直接差人来找我就是。不要自己一个人忙活,忙不过来也可以过来找。”顾允说着,趁没人立刻偏过头去亲了自家夫郎一口。   沈若笑道:“知道啦,你怎么越来越像我娘了。”   顾允也勾起嘴角笑:“谁让我家夫郎是个’工作狂‘呢?”   这人怎么学新词学的这么快!沈若努努嘴,笑道:“还说我,你不也是?这么早就要去书屋。”   “我也就是坐着写写东西,不累。”   沈若哪儿能不知道,“身体不累,脑子还不累?”   “好啦,我这边不用你操心,快去吧。”沈若故意催促道。   顾允便走了,沈若站在院门口目送他。   等要走过巷口时,顾允回了头,立刻就瞧见了自家夫郎用两条手臂弯曲在头顶比的“爱心”。   顿时脸上的笑容便扩大了。   这个形状很久以前夫郎便在他手心里画过,他知道是什么意思之后便总觉得很甜,今日得了夫郎大大的爱心后,他的好心情能持续一整天。   沈若以前不懂为什么两个人相爱就会变得黏黏糊糊,哪里会有什么人离不开人的事儿,大家生出来都是一个人啊。   现在他懂了,因为爱,他会在顾允刚走就开始想念。看见什么好笑的事情都想同他分享,吃到好吃的也想第一时间喂给他尝一尝。   这种感觉,特别好。   感觉从内到外都能尝到甜味,心情也变得更好了。   水哥儿也起了,他要开口打招呼的时候瞧见了这一幕,便不好意思打扰,降低了自己的存在感。   心中不由地升起羡慕的情绪,若哥儿同顾秀才感情真好。   沈若发现了他,冲他打了声招呼:“起了啊,快些洗漱去吃早食。你娘做的包子味道很好呢,多吃几个。”   沈水微笑着点点头,“好。”   沈若瞧他现在是越来越好了,哪怕是在商铺里头招呼客人,他也不会总是发颤,甚至能毫不磕巴地同男性客人对话,看着是越来越自信了。   沈若很满意,脱敏治疗一般都有效,只是有的人好得快,有的人好得慢,还有些可能会加重。幸好水哥儿自己就有意识的想要摆脱以前的那种状态,所以他的脱敏疗效才能这么好。   吴梅子让水哥儿在厨屋里吃,自个儿找了出来:“若哥儿啊,今儿一早我没起来的时候,你已经进过厨屋了?”   “没有啊。”沈若看向她,问道,“怎么了,是厨屋里少了什么么?”   吴梅子摇摇头:“那倒是没有。就是今早我发现到处都弄得干干净净的,原本这活儿不是我在干么,结果那碗筷都给整理好了,一个个排的整整齐齐,我都没好意思弄乱。还有地上的柴火也都堆好了,那些灰也都给扫了。这……不是你干的?”   “不是。”沈若摸了摸鼻子,他昨晚上有些累根本没法特别早起,所以是谁干的呢?   柳杉这会儿也才刚起来,二狗还能多睡会儿,等沈大山的车从沈家村拉货过来,正好搭车去书院。   显然也不是阿嫂做的。   那么只有一个可能性了——   就是大壮和阿美他们做的。   沈若拿了那两张契约仔细看过,上面有这两兄弟的名字,但那都是奴籍的名字,不是本名。所以他才会问他们自己叫什么。   院子里有了动静之后,那边的屋门也开了。   毕竟是买回来的“奴”总不能主人家都起了,他们还在睡。   于是他们从屋里出来之后,就往沈若所在的方向走。   水哥儿从厨屋出来就看见这一幕,两个凶神恶煞的壮汉正气势汹汹地冲过来!他顿时瞳孔地震,想也没想就直接跑到了沈若身前,背对着他们将沈若抱住了。   “站住!做什么呢,不许过来!”他大声喊着。   沈若和吴梅子都发愣,吴梅子昨儿个是见过这俩的,可水哥儿没见过啊!   他吓得眼睛都红了,沈若抬手安抚道:“没事,水哥儿,他们俩就是我买回来的伙计。”   水哥儿那么害怕高大的汉子竟然第一时间冲过来保护自己,这是第一反应,沈若心里暖暖的。   顺着他微微发颤的脊背抚了抚,“没事了没事了,别怕。”   他们俩也没想到自己会把人吓成这样,沈若用眼神示意他们赶快回屋去。   水哥儿却道:“嗯,若哥儿,我不怕他们。”   他说完这话像是给自己鼓劲,转身看向了那俩人。   若哥儿说过,遇到害怕的东西,需要克服,这是他的心病,所以他不能继续害怕了,要勇敢的面对他们!   大壮听话的准备回屋,但阿美不肯动,他也不好忤逆他大哥,就僵硬着不动了。   而阿美的脸上依旧是那副凶相,甚至还带着一条鞭挞过后的伤痕,瞧着更是凶神恶煞,比起大壮这个又凶又憨的来说,他看起来更像是个不好惹的“地头蛇”。   同水哥儿对视上之后,他就瞧见那哥儿的眼睛几乎是瞬间就湿润了,甚至还能明显的瞧见他浑身打颤,但他哪怕这样了还是十分倔强地盯着自己看。那双眼睛瞪起来,眼眶红了一圈,就像是非逼着他自己看他的。   大壮知道他害怕,干脆捂住了自己的大半张脸,生怕这小哥儿直接被吓晕厥过去。   而他大哥,脸上的表情更是难看。   ……他真就长得这么吓人,能把人吓哭?! 第278章   沈水受到了视觉冲击, 缓了好久才缓过来。   沈若原本想要制止,眼瞧着水哥儿的心理创伤好了不少,结果见了这俩人又有点复发的迹象。但是他在努力的控制自己, 想要努力克服的心思沈若能明白。   于是他便没有开口。   吴梅子见自家哥儿不再继续打颤,立刻上前去将人拉到自己身边来:“你这是作甚,像先前那样慢慢的适应不是很好吗?”   她心疼坏了,知道自家哥儿早就想治好他自个儿的心病,但是哪里就有那么容易了。好不容易先前瞧着好了, 但是这一下又给吓坏了。   水哥儿微微摇了摇头,转而安慰起他娘来:“娘, 我不怕了。真的。”   他就是条件反射了, 再加上第一反应就是那两个凶汉子是要揍若哥儿,那哪儿行,他是又气又怕才会这样的。   吴梅子信了一半, 沈若听见了勾起唇笑了:“水哥儿没事就好, 吴婶儿弄点温糖水给他喝,定定心神。”   “成!”吴梅子谢过之后立刻就往厨屋去, 这里的糖、盐都是随她取用的,若哥儿向来大方。   村里人都说孩子要是被吓到了或者不高兴了,泡点甜滋滋的糖水, 一喝就好了。   但是以前沈家村里的人哪里有那么多钱能买糖呢, 也就是现在日子过得好了才能喝着呢。   水哥儿知道这两人是若哥儿买回来的之后, 回想起自己方才的举动,忍不住有些无措。   沈若拍拍他的肩膀:“去厨屋吧, 我同他们说几句话。”   水哥儿心有余悸地看了那俩壮汉两眼, 这才一步三回头的往厨屋去。   像是生怕那两人要把沈若给怎么样了一样。   沈若看在眼里, 心里暖流淌过, 挥挥手叫他赶快进去。   大壮和阿美走到近前,站直了,看向沈若。   大壮喊了句“沈老板”,那阿美却还是不愿意说话。   沈若也不在意,井边上有块大石头,他踩着站上去,同这两人对视上。   “昨日你们可休息好了?”   阿美:“……”   大壮立刻回答:“休息的很好。”   “那好,今日你们就在铺子里跟着现有的伙计学如何做一个合格的伙计。”   大壮:“明白!”   阿美:“……”   辰时初,“珍宝居”准时开张,小松去将铺面的木板全部拆下整齐的堆叠在墙角。   清晨的阳光便直直地透进铺面中,这个点儿街道上的人还不多,沈大山驾着牛车赶到,送来了货物,小松接到货之后,便同水哥儿一起分工合作将货架上该补货的补货,剩下的那些便都先拿进仓库里去,等货架上的卖完了之后再去取。   “若哥儿他人呢?”沈大山端着碗竹叶茶一口喝下,这一路赶来风尘仆仆的,渴的狠了。   小松:“东家还在里头,待会儿就出来。”   沈大山点点头,便从那门往里进,刚一进去就跟要往外走的两个壮汉打了个照面。   他们互相不认识,但却打量起来,那两人看着就十分不好惹,甚至还是两个光头,其中一个脸上还有疤痕,并肩走着根本没有一丝缝隙空出来能叫他走。   但沈大山也不是吃素的,以前就是太老实总是吃亏,现在他可是改变了不少。   “麻烦让让。”沈大山说。   那大壮好奇这人是谁,竟然能从这道门往里进,就忘了第一时间挪开步子。   而阿美则是完全不想合作、不想配合的态度。   沈大山直接喊道:“若哥儿你没事吧!这两人是谁?”   沈若听见声儿了,立刻小跑过来,“爹?你过来了啊。”   大壮这才知道面前这男人竟然是沈老板的爹,他立刻往边上让开。   沈若瞧见阿爹来便眉开眼笑道:“爹吃过早食了吗?”   “在家吃过了,你娘今儿个给做了蛋饼,跟你做的一样香。”沈大山瞧见他了,同他说话间便完全在意不到其他的人。   沈若笑着道:“一路过来这么长时间肯定消化了,爹再来吃点吧。”   沈大山心里熨帖不已,他家的哥儿就是贴心。   大壮侧目,感觉他笑起来怪好看的。也就是昨日他们俩过分了,人家才能板着脸,这么一看他们俩也是挺厉害。   结果昨儿个他们虽然搞破坏,但人家还给他们吃好菜好饭,还抓了药,对待他们确实挺好的了。   大壮摸了摸鼻子,想起他大哥不由地就想叹气。   沈若道:“你们俩还愣着干啥,出去吧。外头的东西更贵,不要磕碰了。”   沈若还不忘提醒一句,这两人要是想在外头搞破坏,他自然是第一个不答应的。   阿美哼了声,大踏步往外走。   大壮落后一步,立刻轻而快地回了句:“不会不会。”   沈若挑了下眉,还是大壮比较识相,“那俩伙计应该也到了,你们今儿就跟在他们身后学。如何招待客人,如何说话都要仔仔细细地记下,懂么?”   大壮点头,立马快步跟上。   有大壮看着,想来阿美应该也不至于搞事,他算是瞧出来了这两人的叛逆必然是因为曾经发生过什么事,才会对他的信任度那么低。   阿美不怎么说话不了解,大壮是能看出来是个脾气与他面相呈反比的人,相对比较温和些。也懂得感恩,这趁着所有人都还没有起来的时候就将厨屋打扫的干干净净。   这不是报答是什么?   既然他们不是真的破坏分子,那沈若也就能正常地跟对待其他人一样对待他们,而不是把这俩人当成“劳改犯”,押着去搬砖做苦工防止他们搞破坏。   沈大山也从沈若口中得知了,这两人竟然是他买回来的人,为的是给“珍宝居”当伙计。   沈大山第一次对自家哥儿的决定产生了一丝不信任。毕竟那俩人瞧着……就不大靠谱。   沈若给崽崽洗脸,扎辫子,把尿,弄完之后就将孩子抱了出来。   小云吞到了新鲜的环境里就很高兴,什么东西都想去碰一碰,自家娘不在身边,沈若就不乐意将孩子养得那么娇气,那带了绒毛刺的南瓜叶子,小云吞想去碰,他也给他碰了。   其实不疼,就是有点扎手。   而且这片小菜地也就种了三四样菜,每一样就只有六到九棵,有的是菜种种下去的,有的则是苗。   小云吞刚刚碰的便是南瓜苗,上面的绒毛刺还软得很,但数量多密密麻麻的还是会有点扎手的。他感受到之后,小眉头都皱了起来。   沈若观察着他。   只见小云吞攥了攥摸过南瓜叶的小手,用另一只手去拍拍被扎的那只手,嘴巴撅起来呼呼两下。   沈若心花怒放,小孩子的举动好可爱。要是真疼,沈若自然也舍不得让他碰,哪怕他想去碰他都不肯的。   方才那手感其实同先前那猪仔的毛类似,那时候李善桃一哄崽崽就开始哭,好像真被扎疼了似的,但其实并没有那么疼。   瞧瞧现在的模样,这不也没事吗?   小云吞瞧见那南瓜苗被风吹歪了,还嘿嘿笑,显然是立刻就忘了那叶子扎手,还想伸手去。   沈若带着小云吞在院子里乱逛,还抱着他去瞧井里的锦鲤。   小云吞两只小手搭在井沿石头上,眼睛睁大,嘴巴也张大,哈喇子都要挂到井里去了。   沈大山从厨屋出来瞧见的就是这一幕,他也凑过去瞧:“这孩子,瞧啥呢。”   “嚯,好肥的鲤鱼。”沈大山一看还惊了下,夸道:“这井打的可真好,水又清,还养了这么些鲤鱼。”   沈若点点头,笑道:“我们先前要租院子的时候我还拿不准要哪套,是顾允说喜欢井,所以才选了这套呢。”   沈大山道:“有井到底是方便,况且他家的事儿你也应该知道……”沈大山压低声音:“他爹啊,以前不仅是村里的兽医,还有一手凿井的手艺呢。不止他家里的那口井,村里中央的那口大井也是他带着村里人一同开凿的,你爹我也去帮过忙。”   “可惜了……”   沈大山有些感慨地说着,那都是十几年前的事情了。   沈若只知道顾允家院子里的那口井是公公带着人开凿的,倒是不知道竟然村里的那口井也是。   但是斯人已逝,沈若也不想提起来惹得顾允难过。这样的人横死深林,只能怨上天不公。   沈大山摇摇头:“不说这个了。”   “噢哟,你瞧小云吞,这哈喇子一刻不带停的,是不是馋鱼了?”沈大山看到小云吞这副模样,没忍住哈哈笑起来。   崽崽探头探脑地,听着阿爷在笑,也跟着笑起来,葡萄似的大眼睛都弯成了月牙。   沈若干脆把崽崽放到自家阿爹臂弯里,“他现在可还吃不了鱼,不过倒是能喝点鱼汤。”   “那也成,给他整点?”沈大山如愿抱到了崽崽,脸上的笑容同他如出一辙。他也有好久没有抱崽崽了,这会儿抱着感觉是比以前重了点。   “好,你就宠他吧。”沈若戏谑道。   沈大山才不管以前自己做过啥,毕竟田里活儿做惯了脸皮必须得厚才抗晒。   小云吞小手一抬就拍在了沈大山下巴上,碰到新长出来的胡茬,刺挠的。   他俩在这儿,沈若便能抽出空往外去瞧一瞧商铺里如何了。   今日“珍宝居”的生意还是照样红火,小松同水哥儿在柜台后头忙活,吴梅子也上前头帮忙,端茶水送牛乳糕。柳杉在厨屋里继续蒸着,倒也不用沈若操心。   再看那俩蓝帆借的伙计,他们一听边上那俩壮汉未来是要接替他们的,便也尽心尽力地教。他们也是见过世面的人,要不是嘴巴伶俐不然也不可能被蓝老板带来这里帮忙。   这沈老板可是自家老板的好友,他们过来连工钱都能拿双份呢!   正是因为这么好的待遇,所以他们才会更加的负责。   大壮和阿美虽然没做过伙计,但是跟着学了之后,大壮觉得一点儿也不难,不就是同客人们介绍里头卖的都是些什么东西嘛。   简单极了。   结果他们学着学着就被这里卖的东西给吸引了视线,跟着边上的那些客人一起听伙计讲。   大壮喃喃道:“这东西瞧着可真好,哇,那个也好,那躺椅竟然还能叠起来!大哥,你瞧见了吗?”   阿美皱紧了眉头,骂道:“没见识。”   大壮被骂了很是有些委屈:“大哥,你不也没见过么?”   他们俩往“珍宝居”里一杵,活像两尊门神,但是客人多便也不觉得这两人有多可怕,只是大家瞧东西的时候都想要避开点走。   大壮摸了摸鼻子,他也不想这样,只是这相貌是爹娘给的,生下来就是这副凶相,他也没办法。   那俩伙计忙里偷闲听着了,便道:“这些可都是沈老板发明出来的,厉害吧?这么好的东西卖的也不怎么贵,我都买了一张回去孝敬老母呢。”   大壮惊叹,原本只以为沈老板就是个普通商人,没想到竟然这么厉害。   阿美还是老样子,但是眼神却在商品上多停留了会儿。   沈若从后面走到店铺中来的时候,客人还是挺多的,瞧见他了纷纷同他打招呼。   阿美轻哼了声:“奸商的拥趸罢了。”   大壮不说话了,也不知道他大哥为什么对沈老板有那么大的成见。   沈若瞧见“珍宝居”里头客人许多,但是在大壮和阿美身边竟然却能有一人宽的空隙,看来他们俩的模样确实叫客人们不喜。   以后他们来当伙计,总不能每一回同客人面对面的时候都将客人给吓跑吧?   必须得想一个办法。   沈若粗略估计了一下他们俩的身高和围度,转身进了屋。   他有了一点想法。   很快,客人们就发现“珍宝居”里头新来的两个凶巴巴的高大伙计不见了,转而变成了两只超级巨大的布偶。   一只长耳朵灰兔子,另一只是翘着耳朵和尾巴的橘色狸奴。   这一下客人们瞧见了新鲜的玩意儿,蜂拥而至。   特别是那些带着孩子来的客人,孩子们瞧见这两个毛茸茸的大家伙之后都走不动路了。   沈若在柜台后面瞧着,抱起了手臂,深藏功与名。   虽然是新鲜的事物,但是储水镇上人接受的很快,也知道这样的东西肯定是人扮演的,就跟舞狮子中的狮子一样。   这玩偶服是加急赶制的,吴梅子和柳杉一同上手,不用太精致,所以做的就很快。沈若画的时候就将玩偶的眼睛给想好了,就用那种最简单的豆豆眼,也不用绣花,直接用黑色的布料裁剪下来缝上去就成。   这样装扮起来,他们俩完全不露脸,外表看上去就是毛茸茸的大兔子和大猫咪,叫客人们很是喜欢。甚至还有人直接上手去摸。   为了让玩偶服能够撑起来,沈若还用了做雨衣时候要用上的铜制圈,里头还用了挺括的布料,塞上棉花,这样就能撑起来,总之做出来还像模像样的。   有客人的小孩儿过来甚至直接抱住了大壮扮演的大猫咪的腿,就不肯放开了。   “囡囡放开这个狸奴,咱们该回家了。”妇人要伸手把孩子带走。   “不嘛不嘛,我要大猫猫!”小孩儿不肯走。   在玩偶服里面的大壮欲哭无泪,他哪里会应付这种事儿,以前他用自己的模样从来没有小孩儿敢靠自己这么近的,更别提抱着他的腿不肯走了。   顿时心里头酸酸涩涩。   阿美那边也没有好到哪里去,他也是一边一个小孩儿抱着他的腿,瞧着比自己这边还要惨。   大壮没忍住喷笑。   沈若干脆叫他们俩出去招揽客人去,总归现在深秋穿着这一身也不太热。   今天储水镇上同样热闹的地方还有一处,那便是“金珠珠宝行”。   自从黄进接手了春桃家的货物之后,便开始筹划着如何让自家的生意起死回生,原先不用这么着急的,结果瞧见沈若的“珍宝居”竟然从储水街上搬进了商铺当中,那便是正儿八经地有了铺子是个商人了。   这叫他如鲠在喉。   老金抹着汗,见自己东家竟然面上一点儿喜意都没有,很有眼力见儿地道:“老爷,今儿个来咱们店里的人比往日多了三层呢!入账也多了不少,您看看?”   黄进一把挥开账簿,手掌拍在桌面上:“有什么用!这些东西都是’珍宝居‘做剩下的。”   春桃花枝招展地从外头走进来,她现在可是得了脸了,也想瞧一瞧外头客人如何评价自己做的小玩意儿,便主动揽了伙计的活儿。   这会儿她一来就听到黄进的话,顿时手里的帕子都要被扯碎了,但面上却还是笑。   “黄老爷,您怎么能这么说呢?这些东西可都是我想出来的,那些图样同那人的又不一样。”春桃凑过去,面上的表情颇有些少女的娇嗔。   黄进轻轻“嗯”了声,眯眼看着她:“今儿个来买珠宝的客人多了不少,是你的功劳。”   春桃眯眼笑:“能让黄老爷的生意变好,春桃就放心了。那书包呀,我和婆…我娘也会做的,您看……”   黄进皱了下眉,他家可是吃了不少“书包”的亏,先前就是因为劣质的“书包”从而被镇上人厌弃了,后来又用锦缎手帕来揽客的时候,来的人都少了不少。   这是觉得那锦缎肯定也是很差的了,或者干脆就不是锦缎。   黄进那叫个气,是真的锦缎,但是镇上人好些都不信了。毕竟他们哪里见过成匹的真锦缎不是?   “沈若摊上的那些东西你们都会做?”黄进倒是来了点兴趣,先前也就是这些绣了花的帕子、发带这类小东西,虽然同“珍宝居”上的图样有点相像,但也没人可以指摘,毕竟绣的都是有参照的东西,会相似也挺正常。   但是要做“书包”这类东西,那明眼人一瞧就知道肯定是学“珍宝居”的了。   春桃哈哈一笑:“会啊,他以为他家的手艺瞒得有多演示?咱们村里大半多婶子姑娘的都被他坑去做活儿了,总是有那么几个不服管的,想要靠这手艺赚些钱咯。所以我拿着老爷您给的银子,惑的人家将那抽绳书包的做法教给我了。”   “黄老爷,我可是真心想要帮您呢。”她撒着娇说。   “是吗,竟然这么容易?”黄进摸了摸下巴。   春桃自然没有花银两,但她还真就偷学到了,不枉费她以前没同沈若闹掰之前总往其他人家里凑,脸皮都被磨厚了。倒是真被她偷学到了一两招。   春桃笑着诱惑道:“是啊,有句话怎么说来着’有钱能使鬼推磨‘呢,黄老爷,不如你再给我一笔钱,那婶子还会做其他的,还有那’拉链书包‘她也是会的呢。更别提那些,折叠躺椅、吊篮、摇摇椅了。”   她每说一个,黄进便心动一分,“要是咱们有了这些东西,就按那近段时间风头也挺盛的布庄的赠品模式来搞,想必肯定能打过’阑珊‘!”   春桃笑着点头:“是啊,那’阑珊‘不过就是靠着半月一次的活动么,听说是什么’念宝‘来着,老爷……不如下回他们再送货的时候,咱们直接给他们拦了!不是说从京城送来的么,咱们就这样……”   她同黄进耳语。   黄进轻哼着笑出声:“还是你聪明。不过这不能让人知道是我家的手笔,你自己着人安排。”   春桃笑容更大了几分,摊开手落在黄进面前。   黄进“哦”了声恍然大悟,从怀中取出银票放在她手里。   春桃笑着谢过:“那我就先走了,老爷,您可不要忘了曾经答应过阿桃的事儿啊。”   “自然不会忘的。”黄进笑眼看她,直把人看得脸红透。   春桃走了,当透明人的老金这才出声道:“老爷……这,不太妥当吧?那春桃,她几次三番问您要钱了,但东西却给的越来越少。这……”   黄进看他一眼,说道:“春桃也是你能叫的?”   老金轻咳两声:“那,五夫人?”   “到时候再说吧,且看她是不是真有她说的那般能力,将’珍宝居‘的东西全部毁掉。要是不能,那便罢了,我要是再纳妾,家里的母老虎得跳出来撕了我。”黄进念老金是跟着他许久的老人了,便多说了几句,“你再派人去探一探那’念宝‘送货的是什么时候来,之后叫春桃找人去劫,务必做的干净利落。”   黄进眼中冒出浓浓的恨意,“阑珊”几乎将所有的客源都抢走了,在今日之前根本没有几个客人来自己的“金珠”了,今日过来的这些人,都他妈是过来蹭赠品的,只有少数几个买了点东西,但都是最便宜的那一类。   他心里一直怄着火。   而那“念宝”和“珍宝居”一样都是给“阑珊”供赠品的货的,那“珍宝居”的沈若竟然不愿意跟他合作,给脸不要脸,这便也是结了仇怨了。但他现在没空管一个小小的“珍宝居”,但是里头的东西镇上人喜欢毋庸置疑,所以他必须要得到。   没有“念宝”那种精细高级的赠品,那像这样镇上人都喜欢的东西,自然可以稍作“念宝”赠品的替代。   所以他必须要搞到“珍宝居”最热销的东西的做法,其他的东西都太普通了,春桃和她娘的手艺还不如他家的绣娘,那图样自然也就一般。   但他看重的是春桃的身份,她可是沈家村人,自然能够接近沈若家,接近沈若的布艺作坊。   他一定要让自己的“金珠”生意好起来,无所不用其极!   黄进手边摆放着伙计拿来的“阑珊”新一期活动“松鹤延年”的传单,他一抬手抓在手里,用力攥紧,那纸页几乎要被手心碾碎。   呵,就让他看看,那些赠品要是都没了,“阑珊”的这个活动还如何搞下去! 第279章   “阑珊珠宝行”的活动如期进行, 完全没有被影响到。   黄进都要气疯了,找春桃问话:“你不是说已经将’念宝‘送来的东西劫下了?!”   春桃被吓得不轻,呢喃道:“是啊, 我找的人说已经劫下来了,全都放稻草堆里头烧了一点儿都没留下。”   “都烧了?你跟我说都烧了,那他们今天拿出来的那些赠品是怎么回事!啊?凭空变出来的不成?!”黄进第一个怀疑的便是春桃,这件事他全权交给了她来办,结果竟然办成这样。   春桃泪水就在眼眶中打转, “我不知道,那些东西我亲眼见着都烧掉了的, 我也不知道他们为什么还会有。”   要是搁在之前黄进瞧见春桃落泪, 还会哄上一哄,现在他本就气在头上,再听着春桃这矫揉造作的哭声更是心中憋闷。   “出去打探的人呢?还不回来, 是腿断在路上了?”他压制着怒火吼道。   老金在外头守着, 听见声儿了立刻回应:“已经换了小李去了,老爷您别着急。”   “阑珊”今日搞活动人自然是多, 要获得礼品那必须得买他家的东西,就这还得靠抢呢。   黄进气得不行,春桃很有眼力见儿地靠过来, 给他倒水让他喝了消消气。   “老爷, 您要是气坏了身子可就不好了。等那小厮探到了新消息再说, 没准他们是拿了别的东西替代呢?”春桃眼珠子转了转,她是亲眼见着马车里头的东西全部烧光的。   她敢找人做这事儿但不敢杀人, 只是将那马夫给迷晕了安置在破庙里头, 等他醒了之后自个儿走就成。找的那些人也都是遮住了脸的, 自然也不会被认出来, 且都是隔壁镇乡下找来的人,那事情结束之后分了钱,他们就离开了。   春桃自认这件事完成的十分好。   但没想到没了这批东西“阑珊珠宝行”竟然还能整出这么大的阵仗来。   “老爷啊,你先别气,那烧光了的帕子我瞧过上面确实有鹤呢,肯定不会错的。烧光了之后哪里还有?我想啊,肯定是换了别的东西。到时候咱们就瞧好戏,人家传单上面说的是’松鹤延年‘结果大家伙儿去了之后发现是别的东西,到时候啊肯定会有人骂的。”春桃越想越觉得对,那些东西早烧了,哪里还会有呢?   黄进被她安抚下来,喝干了杯子里的水:“这件事,你做的可干净?”   他只想要毁对家信誉并不想伤人,但是不能被发现,要是被人知道这是他指使人做的,那他的“金珠”就更加没有名声可言了。   春桃同他密语一阵,这事儿先前她做完就已经来汇报过一回,但是黄老爷总是会担心着。这样心里想要做坏事做完之后却又瞻前顾后,害怕的人,春桃觉着自己很好拿捏他,自个儿一个小女子都不害怕,结果这黄老爷却总惦记着。   黄进稍稍安下心。   老金道:“老爷,小李回来了!”   小李飞快地撞进屋里,对着黄进道:“老爷,那’阑珊‘的赠品是’松鹤延年‘,不过不是帕子,是、是。”   “是什么?”黄进差点儿捏碎了杯子,他怒视着小李问道。   小李喘匀了口气,“是软枕!四个一套的软枕。”   “还有香囊!”   黄进带着怒火的视线对准了春桃,“给我一个解释吧。”   春桃也没能料到这一出,她又开始落泪,哀哀切切道:“老爷,这、这阿桃也不知啊。那马车里头根本就没有什么软枕,只有帕子和香囊,全都烧了的!”   小李本该买一样回来,但是抢着购买的客人实在是多,所以他只能孤身回来了。他也不想当一只“报丧鸟”但是没办法,事实就是如此,只能期望老爷不把火撒到自己身上。   再追究这个也没什么用处,黄进深吸一口气,“去查,除了那辆被劫的马车之外,还有什么人送货去’阑珊‘了,这些东西绝不可能无缘无故冒出来。”   “是!”   黄进深知“念宝”背后的主人同蓝帆合作必然不可能将最重要的图纸一类的交给他,先前也打探到了每月距离活动要开始的前三天,就会有从京城来的马车送货。   所以这一回能躲过去,黄进真的百思不得其解。   “老爷,不如咱们也学着他们搞些活动?”春桃提议道。   黄进哼了声:“你当我没想过?要是你能再厉害些,比那’念宝‘做出来的东西还要精细好看,那我的’金珠‘生意未必会比他差。”   春桃一听这话就不高兴了,故意嗔怪道:“老爷这是嫌弃我做的东西不好瞧了?那我之后不给您供货了,全都拉回村里头卖去。”   黄进被她倚着,颇有些心猿意马,手也不规矩起来:“那不成,现在’金珠‘的生意可都还仰仗你呢。”   毕竟现在有不少客人都是奔着能拿赠品过来的,春桃也算是有点功劳,他也乐意哄着她。   春桃拿帕子擦了擦脸上的泪痕,说着:“老爷知道就好。我娘在家又做好了一批发带和帕子,明日就带过来给您。还有那书包也做好了,是同’珍宝居‘一模一样的抽绳书包。”   “好,明日我就等着看。”黄进问道,“不过怎么就只有这一种?最近镇上大家最喜欢的可是一个叫’拉链书包‘的书包,你会做吗?”   春桃摇摇头:“那个他们防得紧,根本就不在村里做。听说还是用的铜做的,我搞不了。”   黄进皱了下眉,他一想起沈若不愿意合作的事情就忍不住气得磨牙,为什么所有人都要帮着“阑珊”?那“念宝”是这样,就连“珍宝居”也是这样,还不把自己看在眼里。   明明他给出的利益更大,竟然还不能叫沈若心动吗?   明明他“金珠”才是这储水镇上屹立不倒几十年的老字号,怎么这些客人说变心就变心了呢?   羽兮郑李——   “去搞!我得不到的东西,那’阑珊‘也得不到!”   这样正合了春桃的意,“老爷,您都不知道这沈若啊在咱们村里……他以前还瞧不起我和阿娘呢,一副假清高的样儿谁不知道他以前是个什么样的人。您别瞧他现在就这么一间铺子,他在村里又是弄作坊又在木工厂吃分红,赚的可多。只怕是正因为这样,所以他才敢瞧不起您,不想同您合作呢。”   春桃当初是在沈若家院子外面听完全程的,有些不知道不清楚的事情后来也在别人口中打探清楚了。她眼红极了,凭什么沈若就能拥有那么多,再想想他以前被千夫所指的时候,怎么能变化这么大?这其中肯定发生了什么她不知道的事情!   黄进还是头一回听到沈若以前的事情,但他的目标是蓝帆,沈若只是个添头。   倒是无足轻重了,只要能将“阑珊”扳倒,那他“金珠”就是镇上独一家珠宝行,和以前一样,那自然生意就会回来。   要不是因为蓝员外颇有些权势,他先前也不可能放任“阑珊”成长,这五年来,也就是一直压着对方,因为是老字号他们只能捡自家不要的客人。结果现在一直踩在脚底下的人爬到自己脑袋上了,他哪里还能忍?   春桃见黄老爷的表情十分气愤,以为他同自己共情了,便继续道:“那沈若这么帮蓝帆,他俩之间肯定有些什么……无风不起浪,以前村里头就有不少传言他那未婚先孕的孩子是蓝帆的呢。”   她开始混淆视听,黄进挥了挥手,“你一个姑娘懂什么,他的事情我在镇上略有耳闻,不用你来同我说。”   那沈若的小叔都在自己这里做过工,他哪里能不知道沈若同顾秀才的事儿呢?再者说,那沈若哪怕真的同蓝帆有些什么,但那和自家的生意也没什么关系。现在的重点就是要找出“念宝”的赠品是如何到了蓝帆手里的,那“珍宝居”上的东西春桃能做出来是最好,这样能稍微抢回来一些客人,但是对“珍宝居”的生意却是无伤大雅的。   毕竟他们两家店根本就不是卖一样的东西,打不了擂台。   而沈若拒绝过他,他自然没有那么厚的脸皮去找沈若进货,更别提他家同“阑珊”交往密切,那他要是去那边进货,必然会被蓝帆知道,到时候他们一起笑他,只要一想到这一点,他就浑身难受。   难道春桃做出来的东西真的就那么好吗?那倒不见得,只不过是他发现这个女人有野心,也有几分胆量,会来事儿,便将人收用了。   “老爷,您怎么还帮着沈若说话啊。”她撒起娇来,很是不服气,竟然不用她说老爷也知道,看来都是被沈若给洗了脑了。   “我可没有,他帮着蓝帆,那也算是我的对手。只是我暂时还挪不出空来对付他。”黄进哄道。   春桃这才好受了点,但她心里还惦记着事儿,“老爷,以后能不能给我也盘一间铺子啊?”   “哦?你也想做生意?”黄进挑眉看她。   春桃一下子扑进他怀里,“是啊,那沈若做得我难道就做不得了?老爷,我好好伺候您,您到时候赏我一间铺子呗?”   她故作少女娇俏,撒着娇讨要起来。   黄进却没有回应,只岔开话题道:“那做生意抛头露面的,我可不想让其他人盯着你瞧,以后啊就把你圈在后院里,想要什么叫下人去买,我宠着你可好?”   “讨厌!人家就要自己开店。”   ……   老金在外头听了全程,一脑门的汗落下来都没管,他是真心觉着自家老爷是疯了,这么个女子也不知道是有什么魔力竟然叫自家老爷色令智昏。   而且他都能看出来的事情,老爷怎么就看不出来呢?   那“阑珊”现在生意好可不仅仅是因为那什么“念宝”和“珍宝居”的赠品,其中还有许多珠宝首饰摆件的新品,那样式一个赛一个的好看!这才造就了让几乎镇上有需求的所有客人都往那边去了。   结果这话他同老爷说了之后,一开始还找人去偷看,学一学人家的新样式。结果现在只要他一提起,老爷便要发火。   久而久之,老金也不愿意提了。这掌柜做的可真憋屈。   人家“阑珊”也没对“金珠”做什么,先前的事儿纯粹是他们自个儿偷鸡不成蚀把米,可是这些老爷就跟忘了似的。   老金深深地叹了口气,听着里面的嬉闹声,他抹去额头上的汗,往铺子里走去。   伙计瞧见他了,问道:“掌柜的,这客人都走了,咱们要关门么?”   “不关,关了老爷知道要发火,就开着,没准还有客人来呢?”   老金指了两个人,“你们俩,出去揽客,把那放不下去的身段都放下,记得带着笑脸,引着客人进来。”   他们只好照做。   可是哪里还有客人?   储水镇上不少人知道今日“阑珊”新推出的活动开始,纷纷赶过去看热闹。   不仅镇上的普通人会来,那些员外郎的家仆也都来了,他们是为了争抢那“念宝”的随摆件附赠的赠品而来,传单上写的是“松鹤延年”十分适合送礼或者自己收藏,都是好的意头。   而大多数人心知买不起那大摆件,但是只要买珠宝首饰就能赠送的香囊也很是不错啊,上头也有仙鹤和松柏,瞧着也是十分精细好看!   再瞧那免费赠送的草编仙鹤,大家瞧见之后也是纷纷惊喜感叹,这“阑珊”的赠品种类也真是太多种多样了吧!   楼下的客人们再多喧闹,也影响不到二楼的雅间。   沈若正抱着小云吞在雅间里画图稿,崽崽被抱着,半边身子都压在桌面上。   沈若一时不察,就让他手指沾到了墨,于是自己的画稿上立刻就出现了黑乎乎的半个手掌印。   沈若:“……”   小云吞盯着阿爹画画看了好久,此刻也来施展自己所学,啪叽啪叽印了好几个。   沈若无奈极了,将毛笔搁下,伸手食指弯曲在他鼻子上轻刮了下:“捣蛋鬼。”   小云吞一边喊着“爹、爹”,一边笑起来,一双大眼睛弯弯的,睁开的时候又亮亮的别提多可爱了,这么可爱,沈若就有点教训不下去。   再仔细瞧瞧他印上去的印记,沈若干脆加了几笔,画成了可爱的小兔子、小猫、小狗,再拉着崽崽的小手点上了眼睛。   蓝帆在一边瞧着,看着这幅画面便觉得美好,在心中又是狠狠羡慕顾允许久。   但要说感情嘛,以前刚认识沈若的时候他确实有被他的脸给惊艳到,但是后来认识久了便也从没有起过什么别的心思,他虽然嘴上说着羡慕顾允,也想要娶到一个像沈若这般又会经商又能干长得还漂亮的夫郎,但其实他发觉自己好像还是更喜欢姑娘多一些。   先前他们还打趣自己说要将村里的心姐儿和巧姐儿介绍给他认识,那俩姑娘年纪还小,配他那就是他老牛吃嫩草,所以就被他给拒绝了。   蓝帆笑着摇了摇头,要是顾子诺没成亲没孩子,那他也不用这么想要,都是身边人给带的,以前他可是把事业放在第一位的,根本就没想过什么结婚生子,就算要,那也是得事业稳定了之后才做打算。   他现在就十分想回到七八年前,那时候要是不拒绝自家爹娘给他找来的名门闺秀,没准他这时候孩子都已经满地跑了,哪里能让顾允超到他前头啊。   说多了都是泪。   他瞧着这个当初尿了他一身的崽儿,心里头那叫个酸。   “蓝帆,那车夫人没事吧?”沈若有点担心,想叫他去刘大夫那里给看看,毕竟也是真惨,没想到会遭遇到这种事情。   蓝帆摇起了扇子,一副高人姿态:“没有大碍,就是受惊外加中了迷药,现在都已经好了。”   沈若见他拿腔拿调的,忍不住道:“你早就知道会有人埋伏?怎么还提前准备好了东西?”   蓝帆笑道:“先前咱不是把大家对’念宝‘的视线随着蓝棹引去京城了么?我同蓝棹通书信时便提了你定的主题,仙鹤和松柏绣娘都会绣,总归这些东西都是那边绣娘绣出来的,也不好说不算咱们的’松鹤延年‘吧?而且运过来之后分发给府里的下人们用也是好的。只是没想到还真有人盯着我家的马车劫。”   沈若顿悟,他们劫走之后里面的东西自然和传单上的相符,以为万无一失,结果发现今日他们这里还能继续送赠品,那么肯定会加派人手过来查。那人一多自然目标就会变大,要是能抓到一个现行,那就直接可以扭送官府了。   真是好一招引蛇出洞啊。   镇上想要知道“念宝”幕后主人的商人不少,这样的牌子只要一出手就能跟镇上这些员外郎挂钩,几乎能叫他们抢起来的东西,那价值必然是比当做赠品还要高的。   每次蓝帆出席商人们之间的活动时,便会有不少人明里暗里的打探,但他从来都不是漏斗,嘴巴严得很,别人要是猜还真就只能往京城那边猜去。   “我已经安排了人在外头盯着了。”蓝帆心中隐约有个想法,但是没有证据的事他也不好说。   沈若点了点头,“珍宝居”给“阑珊”送货过来是过了明路的,镇上人都知道“珍宝居”在给“阑珊”供免费赠品的货,所以倒是成了一层保护色了,完全没人会将那般高大上的“念宝”同这样一个平价追求性价比,且工艺除了中规中矩不出错并不算精细,只有设计比较新奇的店铺联想到一起。   “珍宝居”名气虽然大,但是格调却不高,所以大家都不会往那方面想。而且他阿嫂和婆母的刺绣手艺跟京城里的绣娘有的一拼。   她们的手也在日益保养中更细嫩了,多出来的牛乳会匀出一些拿来泡手,保证手不糙,不会将丝线磨毛。现在的工艺比起以前的是越来越好了,不仅仅是绣工也是在材料上有所改进。   一样样做出来都是结合了沈若和她们的心血,倾注了感情的作品,都不能算作一件普通的商品了,而是一件艺术品。   艺术品嘛,成套的才更有收藏价值。   他们却拆开来随摆件购买赠送,太鸡贼。   也就是因为这样,员外们才会抓心挠肝地想要集齐,当然前提是做的真的好,当做礼物送出去也倍儿有面子。   毕竟这赠品的价值已经炒的比摆件都要贵,精细程度无可指摘,而且还是这世间独一份儿,之后不会再有相同的了。   物以稀为贵,且“念宝”如此神秘,大家便都更热衷于吹捧了。   这就是沈若一开始想要的共赢,等时机差不多,沈若就会将“念宝”开起来,赚富人的钱,还能搞私人订制,之后有了大笔的钱之后许多事情就好办了不少。   沈若对未来的规划十分明晰,并且觉得这一日很快便会到来。   ===================   沈若给蓝帆留了一张带着小云吞手印的设计稿之后,就回了“珍宝居”。   大壮和阿美已经来了几天,完全适应了穿着玩偶服当伙计,今日“阑珊”那边忙,另外两个伙计便回去了。   沈若问了水哥儿和小松,一听这俩人倒是乖觉,虽然不积极揽客,但是穿着这样一身,被吸引过来的客人也不少。   特别是小云吞,瞧见那加大号的长耳朵灰兔子就兴奋地手舞足蹈,四肢晃来晃去就要往那边贴。   沈若抱着崽儿往阿美那边去,让小云吞如愿摸到了垂下来的长耳朵。   那耳朵比小云吞都大,他嘿嘿笑着抓来抓去,跟小奶猫踩奶似的。   “阿美,你扭一扭头。”沈若道。   穿着兔子装的阿美一动不动,像是没听见似的。   穿着狸奴装的大壮用手肘撞了撞他大哥,他从空隙里能瞧见这孩子的笑模样,长得同老板是真像,是个漂亮的崽。   结果这孩子一看见自家大哥的装束就要往他那儿去,大壮虽然又凶又壮,但却有一颗少女般的心,他就喜欢这样的孩子。   阿美还是不动,大壮便厚着脸皮微微蹲身将自己脑门上的猫耳朵凑过去,给小云吞摸。   沈若嘴角微勾,抱着小云吞往大壮那边去,小云吞瞧见毛茸茸的猫耳,很给面子地抓了抓。   “啊呜呜……”他抓完之后,还惦记着兔耳朵,转身还是要阿美。   沈若心说不如叫阿美和大壮将这玩偶服给换了好了,这样崽崽也能多跟大灰兔子互动。   他一时没关注,就听到自家崽弯起眼睛拍小手笑起来,他再一看——   大灰兔子正在狂甩自己的兔耳朵,那头套在肩膀之上转起了圈,那俩兔耳朵转起来就像个螺旋桨,红眼睛三瓣嘴也跟着转,时有时无。   沈若:“……”这是在演什么恐怖片吗?   作者有话要说:   -   明天宠幸万贵妃~ 第280章   储水镇上人也不全是好的, 原先“珍宝居”还是个小摊,大家挤在一堆不好买卖东西,于是人一多沈若就会叫人组织大家排起队, 一个个来,这样倒是杜绝了一些有心之人做小动作。   倒是现在“珍宝居”搬进了商铺之后,来来往往的客人许多,那小偷小摸自然也就多了。人多起来之后原先那俩伙计也看顾不过来,招呼客人都已经团团转了, 完全顾及不上,一开始倒是还好, 但是这才过了五天, 就已经发现卖出去收回来的钱同剩下的库存对不上了。   而被偷走的东西里头,小件的最多,稍微大一些的“拉链书包”货架也是重灾区, 有些人会背着书包进来混淆视听, 他们也不好直接说你这个没付账,要是真是人家偷了那自然可以抓个现行, 就怕是人家本身自己早就买过不过是出来购物背着,若是被这样冤枉一遭,那客人自然会对“珍宝居”产生怨怼了。   水哥儿同沈若说起道:“就昨日一天, ’拉链书包‘就少了三个, 绣花发带少了十二条, 咱们一共十二只眼睛都没看着,不知道人家是怎么偷的。”   他眉头紧皱, 没想到镇上人也有这般坏的, 结果他都没瞧见东西就少了, 心里颇有些气愤和自责。   “不怪你们, 以前在集市上顺手牵羊的人更多,咱们做生意的不好跟客人撕破脸,要是那人偷了却要辨个分明说自己没有偷,东西是以前买的,那咱们也是说不清,到时候还惹得其他客人不高兴。”沈若拍拍水哥儿的手,安慰道:“我有办法。”   水哥儿听了前半句还以为若哥儿打算吃了这个亏,他顿时心焦不已,等听到后半句,这才舒了口气:“若哥儿,真有办法?”   其实他也知道若哥儿前面说得对,开店最怕的就是有人来闹事,偷东西的人大多也都是惯偷,那脸皮厚的很,要是被抓很有可能就开始闹,把黑的说成白的。到时候“珍宝居”也讨不了好。   沈若点了下头,古代没有现代的设施那么完备,只要吊牌没有被机器付款扫过出门的时候就会有感应直接响起警报。但是饶是现代那么厉害的设备,也很难说完全不会被人偷东西。那些大型的超市里头都有不少惯偷,要么直接偷走,要么就是把贵的东西装进了便宜东西的盒子里扫了付钱。   这些根本就很难辨别。   沈若想了想道:“我想了两个办法,一个是将客人分流,一波一波进来购物。”   小松现在忙完了手头的事儿,他因着这个事情也心里焦急。   他现在可是“珍宝居”的掌柜了,东家如此看重他,结果竟然在他眼皮子底下出现了商品被偷的事儿,这叫他脸色很不好,感觉愧对了沈若。   水哥儿咬了咬唇,小声道:“可是,这样的话,有些客人会等的不耐烦,要是后面的走了,会影响营收。”   小松也道:“这确实不好办,镇上商铺开门迎客从不会这样干,恨不得客人越多越好。”   “东家,这几日是我疏忽了,对不住,往后我一定好好盯着,免得再出现这种情况。”小松一脸的愧疚,这些东西被偷东家都不肯要他来赔偿,他心里很是过意不去。   沈若笑说:“你也是两只眼睛,哪里能盯得住这么多人?况且你得收钱,要是顾此失彼了我才要拿你是问呢。”   小松这才发觉自己说的话大有不妥,他要是两只眼睛都去盯着客人看有没有偷东西,那他这边收钱要是错了,那也是真的犯了大错了。   “好了,你们别想那么多,这事儿我作为老板自个儿来操心就是,有客人来了,你们先忙吧。”沈若瞧见不少客人要过来结账,便也不再继续同他们俩说话。   小松和水哥儿只好压下自己的情绪,给客人们办结账,一个收钱一个算,倒是配合十分默契。   沈若想的办法还需要再斟酌一番,毕竟要做那就要做到完善,客人的购物体验是一定不能被削减的。   大壮和阿美还是穿着那身玩偶服,招呼客人的时候客人们还都挺买账的。   内里是个一脸凶相的光头壮汉,但是外表却是毛绒可爱的大布偶,没了一点儿攻击性,只叫人瞧了想摸了摸。   大壮和阿美从小到大只有在自家爹娘那里这么受欢迎过,一开始很是难为情,各种不适应,但是大壮现在已经适应良好。   反正穿了一身狸奴皮那就不是他大壮,别人也瞧不见他的脸,想怎么摆弄自己都行。穿上这一身做的事情就和他大壮无关,倒是十分的放飞自我了。   而阿美却不然,他对客人还是爱答不理的,但是有人问却能准确的回答上。   大壮和阿美一个热情一个冷,刚好能互补一下,而且他们俩做事情还算是靠谱,这些天看下来倒是没有出一点纰漏,该介绍的也都介绍到位了,同那之前借来的伙计说出口的分毫不差。   自从之前他们故意将粗陶碗打碎后受到了沈若的威胁,之后就消停了,没有再干坏事搞破坏。   这一点沈若很满意,说明这两人其实并不是反社会人格,也不是那种搞破坏有瘾的,估计就是想要试探他的底线罢了。   虽说这两人是他买回来的,卖身契都在自己手里,但是沈若对他们的信任度并不高。故而那做活儿的区域是不叫他们进去的,吴梅子看着,他们倒也乖觉,不该起好奇心的地方也不会去沾惹,沈若心中默默点头。   这两人不是傻的,主家对他们好也会记在心里,并且有回馈。   每日清早都有收拾好的痕迹,大屋是上了锁的,但是厨屋和院子里却是可以自由出入,这些地方被打扫的干干净净,连那条长溜的小菜地上长得杂草都全给拔了。   忽然铺子里齐齐地一声惊呼,沈若看过去,只见灰兔子玩偶跳出去将一个人按到在地,就在商铺外头,那人手脚并用用力挣扎着想要跑,嘴里喊着“珍宝居伙计打人了!没天理了!”很快客人们都围拢过去瞧。   穿着狸奴玩偶服的大壮第一时间冲了出去。   沈若同小松、水哥儿对视一眼,也赶忙往外走。   不会这么巧吧,今日他们刚说完有人偷窃,这就被抓了个现行了?   阿美只死死的按住他,完全没有要打人的迹象,那人就喊得撕心裂肺叫人不忍卒听,但是明眼人一瞧就知道这人根本没被揍,就只是不知道为啥被这伙计按住了。   沈若过来客人们便都给他让开一条路,他看向被压住的那人,见是个生面孔,便直接问阿美道:“他做了什么?”   阿美低沉不带任何情绪的声音说:“偷窃。”   周围人立刻“吁——”地嘲讽那个被压住的人,那人却一脸的震惊吼道:“少血口喷人,我这东西是早就买了的,结过账,你竟然说我偷?”   周围的客人们自然比较偏向于“珍宝居”但也有那么几个觉得这人说的没准是真的呢?要是真偷了岂不是屁都不敢放一个?生怕把他扭送官府了,结果这人这么硬气的在这儿喊,没准是真的被冤枉了。   大壮道:“他偷东西是我亲眼所见。”   说着便将他身上背着的书包扯下来,打开后将里面团起来的发带、荷包、千层底一大堆都倒了出来。   “嚯,这么多!”周围人纷纷惊讶,这么一瞧确实有些像偷的了,谁没事买这么多东西啊,而且瞧着团的乱七八糟,看起来就像是闭着眼睛乱塞的,能拿到什么就是什么。   那被压着的人赤红白脸喊道:“那就是我买的,早就买了,今日带着过来想再照着买点儿,结果就被按在地上。怎么,你们珍宝居还不准大家带买过的东西进去了么?”   他连声质问起来。   小松第一反应就是从脑海中寻找有没有见过这人的印象,一般过来买东西的人他结账时候都会默默记下人家的长相,但这个人……   小松道:“我是’珍宝居‘的掌柜,这人我是头一回见,根本就没有来结过账。”   周围人自然是信“珍宝居”的多,毕竟这家店的口碑在开摊子的时候大家便都清楚了,沈老板又是一顶一的好老板,诚信经营,哪里就能冤枉了别人呢?   那人还要再争辩,沈若直接问道:“你说你这些都是以前买的?”   那人梗着脖子道:“对啊!很早之前就买了,掌柜不认识我很正常,那时候压根就不是你给我结的账。”他还想说自己根本不认识小松呢。   小松脸气得赤红,但是也无法,要是再追溯到以前,那都是东家的阿兄在摊子上忙活,自然不可能是他来结账。而且这人真鸡贼,倒是没有偷“拉链书包”,而是拿了“珍宝居”最开始卖的“抽绳书包”,这样一来,他这样辩驳,倒是有了几分可信度了。   小松气狠了:“你!”   沈若看了小松一眼,给他递了个眼神叫他不要心焦。   沈若一直都很冷静,将那些倒出来的商品依次排好,那被压着的人哼着叫阿美放开他,说他没偷窃。   阿美自然不肯放,他亲眼见到这人偷,哪里是他混淆视听就能将他放掉的。哪怕这人把黑的说成白的,他今天也不肯放!   且看沈若如何解决吧,要是他解决不了,阿美更高兴,这奸商的拥趸这般多,恐怕经过这件事就要少去一半了。自己又没做错,他犯不着罚自己,自己抓了人合该被褒奖的,至于能不能将偷窃这个罪名给这人焊死了,那就不是他要操心的事情了。   阿美将自己拎得格外清。   大壮在一边看着心里也焦急不已,呕得很,这人肯定是偷东西了,不然自家大哥哪里至于冲出去将人逮了?结果这人竟然这么猖狂!真是气煞人也。   周围人都将视线放在了沈若身上,“沈老板,这人是真偷了还是没偷,这我怎么越听越糊涂了?”   “是啊,要是人家没偷那都是自个儿买的,这又是被压被冤枉的,可就是你们做的不地道了呀。”   “沈老板,这要不要报个官啊?”   沈若在商品中找东西,此刻胸有成竹,冲问问题的客人道:“报官吧,待会儿还请大家给我做个见证,这些东西都是从他书包里找着的,我们可没有动过手脚。”   “自然,咱们看的清清楚楚呢!”   那被压着的人顿时就急了,喊道:“你还好意思报官?!我一个被冤枉的都没想要报,你竟然要恶人先告状么?”   沈若看都没看他一眼,只对着周围人笑道,“瞧,他急了他急了。”   那人气了个倒仰,“你!我急什么,到时候官府人来了叫你们给我道歉!我身上也伤了,必须赔钱!”   沈若笑着看向他,说出口的话却格外冰冷:“你偷窃你有理?”   沈若见有人去报官了,便笑着环顾四周所有围观的人道:“这人是不是偷,已经很明显了。”   沈若看向他,道:“你大概是头一回来我’珍宝居‘吧?但是呢,这’抽绳书包‘是以前的款式没错,但这成色这般新压根就不是买回去用过很久的样子。”   大家这才仔细去看,还真是簇新的。   那人正要狡辩,沈若压根不给他说话的机会,道:“我知道你想说买回去之后舍不得用珍藏着所以才这么新,但是,这布料是三天前我同许氏布庄买的,由布艺作坊做完了昨日才拉到镇上来,你怕不是会穿越?”   沈若干脆同大家讲解道:“每批布料染缸的颜色都不可能做到完全一致,所以这一批鸦青色的布料比起以往卖出去的那些要深一些,大家若是曾经买过的便能一眼就看出来。”   正好有客人背着以前买的抽绳书包,也不讲究什么,直接将自己的递过去对比,大家一瞧就发现沈老板说的都是实话,确实要深很多。   那随身背着鸦青色抽绳书包的客人作证道:“不仅如此,这深色的洗过用过都会慢慢褪色些许的,这人的书包这般新,瞧着也不是以前的货。”   大家连连点头,“原来真是小偷!”   那小偷自然不肯承认,“这就是当初买的,不是说染色会有不一样的么,当初就有这么一个很深的颜色,被我买走了!”   沈若都要被他惹笑了,他倒是想知道这人如何才肯承认。   “好,既然你这么说,那大家再看。”   沈若指着被他依次叠好却分开两边的发带和香囊,让大家瞧。   “左边这一堆是以前就有的花样,大家肯定十分熟悉了。”   客人们:“是,这花朵、星子的样式我也有一条呢。”   “这些都眼熟,以前经常瞧见的。”   沈若颔首,再让大家看另外一堆,“这些花样是新出的,因着咱们’珍宝居‘重新开张,为了纪念所以新画的花样,大家可还瞧得出来?”   “自然,铺子刚开的第一日我便每样都买走了一条,和这里的一模一样。”   “这么一说还真是,这人说很久以前买的,那总不能是前几日买的吧?”   沈若点头,再看向那个人居高临下说道:“’珍宝居‘的东西价格并不贵,你为什么要来偷呢?这下好了,等官府的人一到,你就得吃牢饭去,还会留下案底。”   “瞧你年纪不大,怎么就做这种事儿呢?”沈若本想问问是他自己想偷,还是被人指使,偷去是要做什么用,结果那人自知辩驳不过了,被周围所有人的视线淹没,脸色涨红起来。   “我没做!我没偷!你不要诬陷我!”那人喊起来,手脚并用地挣扎起来,要是官府的人真来了他就完了。   有的人就是证据摆在了面前还要狡辩,难不成谁喊得响大家就会相信谁么?   周围人道:“这人偷东西还不肯承认,就该送去官府,沈老板,咱们都给你作证!”   “就是,这人瞧着也面生,可能都不是咱们镇上人,也不知道哪里来的。”   “沈老板,你这伙计可真厉害,这人走出去之后他一个箭步就冲上去了,瞬息就把人压住动弹不得。”大家对阿美这身手十分叹服,要是自己来抓人,那恐怕够呛。   阿美一动不动地被夸,沈若点头道:“确实,这次多亏了阿美。”   大壮看着沈若十分有条理地告知大家真相,抽丝剥茧的一层层揭开这小偷的谎言,这举动十分之帅气。而且那小偷的表情越是狰狞,便越是衬得脸上带着点笑意的沈老板的温和来。哪怕遭遇这么恼人的事情,他脸上的表情也没多大变化,依旧是和风细雨般的,让人不自觉就想着他的内心真的十分强大。   这样大壮自己根本就做不到。   再一听沈若在外人面前直接喊大哥“阿美”,他闷在玩偶服里噗一声笑出来。   阿美头上几条黑线,像是要抗议一般,霍然起身。   那还在地上扭动成蛆的小偷突然发现自己重获自由了,立刻就要起身逃跑。   阿美立刻抬脚去踹,将人一下子撂倒过后,踩在他前胸威胁:“不许跑。”   那小偷顿时吓得不轻,而且被这一脚踹的疼的直翻白眼,要想跑也没了力气。   “……沈老板,您家这阿、阿美兄弟,真、厉害啊。”边上人本想说一句“凶残”,但看着人家穿着那一身灰兔子服装,又把那个词语咽了下去。   沈若抿唇浅笑,道:“阿美,你不要用那么大力气,待会儿给人踩坏了。之后官府的人就会过来,到时候自有决断。”   阿美掩藏在玩偶服里的嘴巴抖了抖,他冷声道:“不许再叫我这个。”   沈若转移话题道:“水哥儿,这些东西麻烦你带进去整理一番,要是脏了还得洗一洗。”   水哥儿说好,立刻上前去将东西拾起来,带进去之后处理按下不提。   那被踩住的人一听官府的人马上要来,立刻挣扎起来,阿美狠狠的“嗯?”了声,脚上又用了点力气,那小偷立刻就翻起了白眼。   大壮立刻过去按住了自家大哥的肩膀:“大哥,脚下留情啊。”   阿美用了些力气,在玩偶服里头憋闷得很,踩着人直接将头套给摘了。   周围又是一声惊呼,他一双天生的怒目看向小偷,那小偷瞧见他的面容,顿时喊道:“娘啊,我见着阎王了!”   随即吐出舌头昏死过去。   阿美:“……”   周围人瞧见他的模样,顿时都往后退了一步。   原本还是可可爱爱的大兔子,怎么里面竟然这么吓人!那双眼睛瞪起来几乎要把小孩子都给吓哭。   那人晕过去了,正好官府的人来,衙役们都承过“珍宝居”的情,一听说报案便立刻赶来了。   沈若同他们说了事情缘由和那个晕死过去的小偷,直言道那人犯的罪。那人身上并没有被打出来的伤痕,衙役们便放过了这个将小偷吓晕的壮汉,只是瞧着他便觉得不好惹,这面相实在不像是一个纯良的人。   沈若见他们面色有犹豫,便介绍道:“这人是我店里新招来的伙计,吓晕这人纯属意外,没想到这人有胆子偷东西,却连瞧他都不敢,竟然还喊着自己见到了阎王爷。”   他故意说后半句逗他们笑,衙役们之间的氛围轻松了一点,便将小偷带走,小松也跟去将前因后果说清楚才行,沈若就不去了。   还有看热闹的客人跟过去的,当做证人。   沈若环视一周,笑着说道:“今日多亏了大家了,有你们见证也不至于叫我’珍宝居‘蒙上故意冤枉客人的名声。”   周围人被他一句话惹得心里头熨帖,明明他们也没干啥,就是瞧个热闹,怎么从沈老板嘴里说出来就好像他们干了什么了不得的事情一样。   “沈老板的人品咱们都是信得过的,况且’珍宝居‘的口碑大家有目共睹,今日这件事也叫咱们开了眼界了,竟然会有如此厚颜无耻之人。”   “是啊,竟然偷了那么多东西,还死不承认。要不是沈老板慧眼如炬,戳穿他的谎话,那今日还真就说不清了。”   沈若笑着叹了口气:“唉,做生意嘛,就是会遇到这些事儿。”   周围的客人们纷纷安慰他,人家做生意多不容易啊,竟然还遇到这样的事儿。偷东西不算特别大的事儿,镇上开店的都会遇到,但是想刚才那样差点儿就被颠倒黑白的事儿,叫人想想就气愤。   要是拿不出证据证明,那“珍宝居”可就惨了啊。那人要是能全身而退,那以后“珍宝居”还不得经常被贼光顾啊?   沈若没有刻意卖惨,也就是颇有些感慨罢了。   阿美搓掉了手臂上冒出来的鸡皮疙瘩。   沈若逡巡片刻,道:“总之,今日多亏了各位,请大家吃牛乳糕,喝竹叶茶,无论买不买东西都能来品尝。”   周围的气氛一下子便火热了起来,这里不少人之前吃过,但每日限量大家也就只能尝个味道就没了,甚至还有不少人都没能抢到,一直遗憾着。但是现在竟然能吃上了,大家高兴极了,对“珍宝居”的喜爱又更深了一层。   连再看那凶巴巴的伙计,大家都觉得可爱了几分。   “珍宝居”的伙计怎么可能是坏人呢?肯定是本来就长得凶罢了,其实人还是很好的。   先前他扮那大灰兔子的时候很多人都同他互动了,也没怎么样啊,再说人家还英勇的抓住了小偷,身手不凡呢!   这一下阿美比还穿着狸奴玩偶服的大壮要吃香得多,大家都爱往他身边凑,想要他来介绍商品。   大壮:“……”他怎么感觉自己好像被排斥了?   原先那么多人围着自己问东问西,现在没有几个了,叫他竟然有了一丝丝失落。   沈若笑着往里走,让大壮和阿美继续招呼着。   他要去厨屋准备做牛乳糕,今日要做的分量多,叫吴梅子和柳杉都来帮忙,让水哥儿去柜台处结账,安排的妥妥当当。   自家阿娘来了,小云吞便由她带着,沈若也要下手,被柳杉赶了。   “这里我和吴婶儿就够了,你莫沾手。听娘说,小云吞又找你了。”   这牛乳糕先前她俩已经做得十分熟练,沈若一想便点了头,径直去找自家崽崽。   小云吞这几天都是同自家阿爹阿父在一起睡,是越发黏人了,入手就是块香香软软的小甜糕。   外头出了那么大的动静她们自然也是知道了的,李善桃将小云吞放回沈若怀里,说道:“那人解决了?没想到镇上也有这样的人。”   沈若笑说:“这样的人在哪儿都有,有些人就是贪心,想要不劳而获罢了。”   这要是发生在其他人家的事,李善桃倒也不会这么生气,也就是谴责那小偷几句就罢了,但是这竟然发生在“珍宝居”,那她就是真觉得自家哥儿被欺负了,但幸好那个伙计倒还得用,原先还觉得他凶的很,现在却发现这人确实厉害,那凶样还能吓晕小偷了!   小云吞抓着自家阿爹的衣服布料,脸上依旧带着笑意。   沈若垂下头去往他柔嫩的脸颊上亲了口,“有时候真羡慕咱们家小云吞,一天天的没有烦恼,多好。”   李善桃也道:“瞧见阿爹就傻乐呢,这么喜欢你阿爹啊?”   她逗着小云吞说话,哈喇子又落了出来。   小云吞:“啊……爱阿爹。”   沈若一时间以为自己听错了,崽崽竟然说爱他?!   李善桃也愣了下,随即哈哈笑起来,“诶唷,你听听,崽崽嘴巴真甜。”   沈若一时间心潮澎湃,恨不得抱起崽崽就往书屋冲去,让顾允也听一听。   崽崽说爱阿爹了!   “好云吞,再说一遍?”沈若期待地看着他,小云吞很给面子地“啊啊”两声,叫了声“阿爹”。   结果没有再一次的“爱阿爹”了,沈若回想了一下觉得可能刚才就是个巧合。毕竟“啊”和“爱”的发音还是蛮像的,也就是这样崽崽才会说出来一个“爱”字。   虽然有一点小失望,但是沈若却觉得很开心,得了这么一句,今日一整天都能斗志满满呢。   ========================   小松从县衙回来之后,便先来找了沈若。   “东家,那小偷已经被关进牢里了,得关上两个月才会被放出来。”他感觉狠狠地出了口气,幸好东家机敏才能将这人偷盗的事情钉死,要是自己来处理可能就被那贼人糊弄过去了。   沈若点了点头,对小松道:“以后这样的事情只会多不会少,你要尽快成长起来啊。”   小松今日其实已经想了不少,他觉得自己从东家这里学到了许多,但是比起东家来说自己处理这些事情的能力还嫩的多了。他立刻点头,“好,我努力。”   沈若问:“其实还有另外一种能叫他承认偷窃的方法,你可以好好想想,等想出来了告诉我。”   小松狠狠挠头,他现在脑子里能想到的也就只有先前沈若做的那样,竟然还有别的方法么?   他只好应下,这是东家在考自己呢。   沈若笑着让他出去了,小松脑子不笨只是当久了家仆有些习惯很难改掉,还有些惯性思维,所以要多考验考验他,毕竟是自己选出来的“珍宝居”掌柜,以后肯定要能独当一面才行。   这回自己正好在,以后那就不一定了。   等到了夜里打了烊之后,大家聚在了一起听沈若的吩咐。   “我想过了,今日这小偷算是杀鸡儆猴了一次,之后小偷小摸应该会少一些,但也不代表没有。”沈若看向已经脱去玩偶服的两人,道,“今日阿美立了一功,该奖励一番,就将你当初砸坏的粗陶碗要赔的银钱正好抵消了。”   阿美看了沈若一眼,没说话。但看表情显然是有些槽想要吐。   大壮问道:“那我的欠债是不是也没了?”   沈若冲他一笑,大壮也扯着嘴角笑起来:“是抵消了吧?”   “没有,那是阿美做了好人好事又不是你。”沈若道。   大壮:“……”   明明是大哥指使他俩才一起弄翻的碗柜,怎么到头来现在就他自个儿欠了债了。   “不过嘛,”沈若话音一转,也不看向谁,说着:“这些日子每日清早起来就发现这厨屋和院子里啊,干干净净的,像是有田螺汉子打扫过似的,做好事还不留名字,我倒是觉得该给他结一结工钱。”   大壮顿时挺起了胸膛,结果就听沈若问起:“是水哥儿做的吧?”   水哥儿摇头说不是,又说是小松,小松也摇头。   沈若问了一圈就是没问到大壮头上,大壮颇有些受挫,难道他就这么跟“田螺汉子”搭不上边么?   沈若见他嘴角下撇,便也不再逗他了。   “好了,我知道是谁做的。”沈若看向他,笑说:“大壮,这几日辛苦你了,原本这些活计也不是派给你做的,不过你既然做了,那我必然要给你结工钱的。就同损坏的陶碗抵消吧。”   大壮闻言立刻笑了起来,虽然还是一副凶相,但是笑起来的时候还是挺憨的。   阿美哼了声,对自己这个喜乐形于色的弟弟是绝望了。就凭这奸商硬要他们赔一只碗十文钱的架势,这次抵消了,以后还不知道有什么地方要扣呢。他可不会像大壮一般好糊弄。   他提出条件:“今日偷窃那人一个抽绳书包五十文,十六根发带共三贯并八十四文,香囊五个共五十文,这里共四贯钱并八十四文。我损毁的那些陶碗哪怕跟你说的一个十文钱,那也够赔了,还多出去三贯多。”   沈若倒是头一回听他说这么多话,挑眉道:“算学不错。”   阿美哼了声。   “要是让那偷窃小贼得手了,这些钱就是纯亏的,我抓住了贼人,那这些和该是给我的。”   沈若都要给他鼓掌了,“是么?可你们俩都是我买来的,要是细算,你们给我做活儿或是伺候我,我都不用出钱。明白么?”   捏着卖身契那就是可以为所欲为的,官府也没法管,除非你把人杀了有人去闹。   这阿美显然没有这个自觉。   阿美看向愣神的大壮,冲他使眼色,好像再说,我就说吧,这人就是个奸商,要装成之前那样的好人也装不了多久的。   大壮皱起眉头看向沈若。   水哥儿和小松护在沈若身边,他们俩看大壮和阿美的模样像是要打人,第一反应便是护过去。今日顾秀才回村去了,若哥儿自然得由他们来保护。   沈若心中熨帖,叫水哥儿和小松放心,他往前走了两步。   “我说过买你们回来是叫你们当伙计的,你们心有怨怼不能对着我发,因为我才是那个能够给你们自由的人。”沈若将他们的卖身契随身带着,以便不时之需。   前几日他们都显得比较听话,但是现在沈若才发现症结所在。   “给我们自由?呵呵,那你现在就将卖身契还来。”阿美说着。   大壮觉得自己大哥莫不是疯了,人家买了他们自然不可能将卖身契还给他们的吧?而且不是说店里缺伙计才买的他们俩么。   “可以,但是你必须打欠条,我买你多少价格,之后还来。”沈若知道强扭的瓜不甜,这两人原本就不是会愿意听人摆布的人,要是硬留下只会让他们积怨越来越深。   “好。”阿美一口应下。   大壮怔怔地看着沈若,几乎不可置信。   看到他竟然真的将卖身契取了出来递给他们,他甚至有些鼻酸,一个七尺高的壮汉第一次感受到了人间的真情。沈老板对他们仁至义尽,这几日吃的饭食比他们二十几年吃的都要香、都要饱。   而他们现在无家可归,拿了卖身契又能去哪里呢?   大壮不肯接,他摇了摇头,“沈老板,我、我想继续当伙计。”   这回轮到沈若诧异了,他知道大壮的心思比阿美细腻些,也懂得感恩,但是并没有想到他会愿意留下来。   那阿美是决计不愿意留下来的。   沈若轻叹口气,“留不留下都行,总之这卖身契还给你们。我本意也就是想气一气那个牙婆,你们也不是我最开始想要选的伙计,也是瞧牙婆对你们积怨颇深很想出手的样子,这才起了心思将你们买下。”   他将两张薄薄的纸递过去,多可笑,世上竟然有许多人的命运就牵扯在一张这么薄的纸页上面。   大壮颤抖着手接过,再去看自家大哥。   大哥冷冷地看了他一眼,转头就要往外走。   大壮喊了声:“大哥……”   他大哥看了他一眼,并不要求他跟自己一起走,转而是看向了沈若。   “沈老板,钱我会还你。”   沈若面无表情地点头,他知道这人虽然冷,但人品还行,说到会做到的。   走就走吧,相处几天下来这人就是块硬石头,大壮相比起他来要可爱多了。   阿美就要走出去的时候,扬声道:“还有,我不叫’阿美‘,我的名字叫’大强‘。”   说完他的身影就隐入了黑暗之中。   沈若随口道:“大强啊,难不成你们俩姓朱?”   一个朱大强,一个朱大壮,这是最合适这俩名字的姓氏了。   大壮闻言顿时张大了嘴,惊恐道:“沈老板如何知道的?!”   沈若:“……”他真的是猜的。   院子里少了个人,但并没有什么变化,朱大壮现在恢复了自由身,还直接当了“珍宝居”的伙计,那都是有工钱拿的。   他也是真正了解了沈老板才知道,这人哪里是什么奸商,分明是个大好人。而且当他的家人好幸福。只是自己的身份着实有些尴尬,是个伙计,却同这些人住在小院里头。   白日里当伙计,他还是穿着那一身玩偶服,沈若让他换了那身灰兔子的,客人们只以为还是阿美,便总是拉着他说话,叫他介绍东西。   唯一的变化就是沈老板又请了两个有经验的新伙计,在自己大哥走的第二天就来做活儿了。   这一日,镇上不少人都在说“金珠珠宝行”的新活动,大壮问了之后才知道竟然是那叫什么“金珠”的竟然要送抽绳书包,这事儿必须得告诉沈老板才行。   那抽绳书包不是“珍宝居”最开始做出来的东西么,怎么那“金珠”竟然敢明目张胆地卖盗版?   沈若从他嘴里听了这件事,心说这“金珠”还真是跟他家的书包杠上了,以前的亏是没吃够还是怎么滴。   镇上不少客人去看热闹的,毕竟当初那质量巨差的书包就是出自“金珠”之手。这回他们倒是搞得有模有样,只说买上超过十两银子的珠宝就能免费获得一个抽绳书包。   其他档位的价格可以送别的,像是什么绣花发带、绣花香囊、甚至还有帕子。那上面的图样先前就有人发现同“珍宝居”的特别像。   但今日还有人问了沈老板,沈老板说没有给“金珠”供货,所以这些应当是他们自个儿找人做出来的。   蓝帆此时也在听着伙计汇报,他自然不会不允许“金珠”搞活动,向来他也欢迎“金珠”同他公平竞争的。自个儿有沈若这一员智囊,对方便也找了个类似的?   倒是有趣。   沈若知道这一波不是冲着自家来的,但是绝对是针对“阑珊”所采取的。   不过,那抽绳书包竟然真被其他人做出来了?这个别人能想到沈若也不会很意外,毕竟能人太多了,各种各样的发明都会出现。   只是明眼人都能瞧出来这“金珠”的赠品分明就是学了“珍宝居”,但又不完全一样,叫“珍宝居”说他么又有点太上纲上线,但不说么,又觉得膈应。   还有那赠品的模式,竟然完全同沈若给许氏布庄想的一样,他们也搞抽奖!   这边挪一点那边抄一些,倒是叫“金珠”这一次吸引了不少镇上的客源过去。   蓝帆倒是一点不虚,毕竟他店里半月一次的活动雷打不动,东西又是“念宝”出品,只要自家的商品过关,那对方再如何做活动,投入多少银钱,那与自己都无关。   但是听下人说,他们店里不仅仅抄了“珍宝居”的各种商品,还把“阑珊”里头沈若设计的几样珠宝款式都抄了,而且卖的还要比自家便宜一半。   他们倒是知道什么是好东西,别人能喜欢。   这一下镇上便都泛滥起来,只是做出来的样子瞧着就是没有“阑珊”的有灵气,但是“阑珊”自然不肯降格,他用的都是好材料,只有好材料才配得上沈若的设计。 第281章   而“金珠”, 显然是用最次的材料来制作。   要说他扰乱市场吧,那倒也没有,毕竟次一些的材料本就便宜些, “金珠”卖的价格不算宰客;但要说他没有这个意图吧,狗都不信。   这是在和“阑珊”打价格战呢。   如果东西是一样的,大家自然是哪边便宜买哪边,但是这东西明显就是“阑珊”的更好看更精致有灵气些,估计也就这几天大家瞧着新鲜。   蓝帆觉得不足为惧, 就是这做法着实让人膈应了些。   沈若也是同感,这“金珠”现在是病急乱投医, 什么都学只会害了它。   “阑珊”雅间内, 沈若同顾允并肩坐在一处,小云吞在他怀里酣睡着。   几人压低声音说话,蓝帆道:“那’金珠‘做的事完全就是将’阑珊‘’珍宝居‘和’许氏布庄‘的东西给糅杂在了一处。”   蓝帆轻呷一口茶缓缓咽下, “难不成他觉着这样就能笼络住客人么?”   崽崽睡得很好, 沈若也有意培养他在有声响的环境中也能睡着,这会儿他们说话他也不会被吵醒。   沈若捏捏崽崽的小嫩手, 说道:“能笼络住一部分客源,但很少。布庄那边的赠品活动是完完全全给它定制的,是最适合它的销售模式, 别人家照搬一般只会有亏损的份。”   顾允虽两耳不闻窗外事, 但从他们口中也知道了不少, “’金珠‘聪明就聪明在没有完全一致,大家只能说像, 但不能说人家照着做。”   沈若对“金珠”无感, 以前就拿书包说事, 还谎称他们才是在集市上头一个卖书包的?后来竟然还有脸面来找自己谈合作, 现在又是故技重施。   顾允说的一点儿没错,他偏头看过去,问道:“你从书屋过来的时候,去布庄里同歆文递过信了吗?”   “嗯,夫郎说的我莫不敢忘。”顾允道。   不知为何,听他说这么简单的一句话竟然就将沈若的耳朵都烧的烫热起来,回忆起以往也是一样,只要是自己说过的话,哪怕只是无心之言,顾允都会牢牢地记在心里,诚待某日给自己一个惊喜。   沈若心里怦怦直跳,他轻咳两声道:“好,就是歆文怎么这么忙,这会儿都还没到。”   蓝帆听着这话便觉得酸,“子诺,你动作倒是快,我这边才递了消息,没有一炷香的时间你就过来了,竟然还去许氏布庄传了信?你怕不是跑过来的吧。”   顾允向来最注重仪态,读书人行路就是要稳重,他打趣道。   谁料顾允脸不红气不喘道:“为了早些见到夫郎,动作确实该快些。”   蓝帆:“……”我就不该问。   沈若喷笑,解释道:“今儿正好我阿爹在,有马车,所以来去就快。”   他们那边一家三口温馨甜蜜,自个儿这边却孤零零摇扇喝茶,蓝帆一想到若哥儿方才说的歆文,应当就是许氏布庄现在的女掌柜,许亦方的外甥女——许歆文。   这人曾经是受害者,也算是蓝帆间接帮过的人,第二次见的时候就是在沈若同顾允的婚宴上,看来若哥儿同这人关系也不错。   当然最重要的一点是,人家也没成亲,过来之后就不是独独自个儿一个人孤单了。   阿富抽了空上楼来,汇报道:“今日客人大多都往那边去了,买玉石摆件和珠宝首饰送的东西可不少,还拿红珊瑚摆件当彩头,当做抽奖券里的头奖呢。”   红珊瑚可以避血光,做成摆件放在家里保佑家里人都能平平安安,也十分适合用来送礼,价格昂贵。   “啧,这姓黄的可真是大手笔,就为了跟我抢生意估计耗费了不少钱财。”蓝帆摇着扇子很是无奈,“以前这价格战也打过,但我向来是不在意这些,人家愿意卖的便宜一点那就卖,我这边的价格都是随着原料的价格浮动,定价也是这些年的经验累积出来的最优数,不容他们扰乱。只是没想到他们竟然连’抽奖‘都学了去。”   沈若道:“要是人家真有头奖在倒是好,若只是个噱头,总有一天会被发现的。”   商家搞抽奖那都是放一些无伤大雅的小东西,最大的奖也不能超出营收,要不然那就是赔本生意。像这样的活动更像是回馈消费者,但是跟“金珠”这样人家才来消费就给抽奖,还有礼物送的,怎么看都觉得是他们为了笼络客人无所不用其极,但真的会有人每日都需要买珠宝首饰吗?   “不过那黄老板好像挺有钱的?先前他可还来同我打过交道,想让我’珍宝居‘同他合作呢。”人家做的事情膈应人,沈若便也不会给他留情面。   蓝帆哈哈一笑:“他是不是对咱们的关系有些误解,还真以为咱们就是普通合作么?”再一瞧顾允的眉头微蹙,他立刻转口道:“在私咱们可是好友,在公就是合作关系,不过这姓黄的倒是脸皮厚,曾经蹭书包在镇上火热的劲儿,现在又全都学你的设计,薅羊毛也不能总逮着一只羊薅吧?”   沈若失笑:“这不确实不逮着我一个了,不还有许氏布庄么?”   屋里人纷纷笑起来,小云吞睡醒了,听到阿爹笑也跟着笑。   蓝帆瞧见了“哟”一声,冲着崽崽道:“你听得懂吗就笑,啊?”   崽崽听他的语气只以为在跟自己玩儿呢,大眼睛弯起来张嘴笑,还要去抓蓝帆手上的折扇。   蓝帆直接让他上手抓了。   就在这时候外头传来一道女声,“听到有人说许氏布庄?我这不就来了么。”   阿富引着人进来,许歆文今日穿着一身鹅黄色的襦裙,扎了小圆髻,还未成亲的姑娘不能将发全部盘上去,身后还披着青丝,从屋外缓缓走近的时候格外亮眼。   沈若忽而想起,许尔圆曾说过他堂妹最喜欢鹅黄色。   “我当这是谁家的漂亮小姐来了,原来是歆文啊。这衣裳颜色确实很衬你,怪不得你喜欢。”沈若夸奖道。   许歆文“噗呲”一笑,一秒破功,完全保持不住一炷香的淑女,“若哥儿你又打趣我。”说完立刻三步并两步地跑了进去,凑到了沈若和小云吞身边。   “快叫我抱抱!”她可真是想念地紧。   蓝帆的折扇还被崽崽抓着,他便半边身子倾过去,许歆文从沈若怀里将崽崽抱起来的时候,崽崽也不肯将折扇放了,蓝帆只好跟着动作,便也站起了身。   这一柄折扇的重量可不轻,他怕伤到若哥儿和子诺的孩子。   这下他便站在了许歆文身侧,本不该同一个姑娘站的这么近,这不合礼数,但许歆文一点儿都不介意,她一来先是同沈若说话,又是抱小云吞,这会儿才有空同顾允和他打声招呼。   顾允看着这一幕,已经习惯了,总之只要有女人在,自家孩子能在自己和若哥儿手里的时间都不长。   许歆文一边抱着崽崽逗他玩儿,一边问道:“你们刚才在说啥?”   沈若便将“金珠”的事情说给她听。   “我听我舅舅说起过,这’金珠‘的老板黄进最是小心眼,当初’阑珊‘刚开张的时候就被他背地里使过绊子,这在镇上都不是秘密了。”许歆文说着,毕竟这小心眼的黄进和脾气暴躁爱掀人家摊子的自家舅舅,都是镇上商圈里头最爱传的。当然自家舅舅那是有前提的,要不是人家故意卖便宜散布的时候还要拉踩许氏布庄,那她舅舅也不至于气成那样。   蓝帆点头佐证,他刚开张那会儿就是个毛头小子,家里的支持固然有些,但是更多的都需要他自个儿到处跑,去应酬,这样才能让“阑珊”安安稳稳地落了地。   “而且啊,你们肯定还不知道,我也是最近才听人说起的,”许歆文她自个儿的圈子同男人们的自然不一样,知道的八卦消息更是多,她这语气一下子就叫雅间里三大一小都竖起耳朵听她说。   她愤愤道:“那黄进曾经还招过沈宏和沈富贵当伙计!”   她看向沈若,心里十分气愤,这两人的女人妹妹害了若哥儿,既然也害了自己,她心中自然不痛快,虽说后来因为偷卖牛的事情叫他们伏了法,但听到这么一则小道消息的时候,许歆文还是感觉到不适。   自从沈子莺的事情出了之后,她家里人都受到了或多或少的牵连,但是有什么好可怜的呢,子不教父之过,女儿做出这种事,那沈宏自然是难逃其咎的。   “当真?”沈若完全不知道竟然还有过这种事。   顾允也皱紧了眉头。   “应该是真的,我是从府里奶娘口中知道的,这世上哪儿有不漏风的墙?”许歆文压低声音让他们凑过来说话。   “说是那’金珠‘的掌柜独女被沈富贵给糟蹋了,没办法只好下嫁,之后他们便借着掌柜攀上了’金珠‘呢,也就是后来那沈富贵好赌,欠了一大笔银子,他媳妇便要跟他和离,闹得挺大的。”   许歆文心里头还是有些创伤,这件事她乍一听便难受的不行,那好好的姑娘就被糟蹋了,让她不由地想起自己。   “我原本是不信的,但是听了这消息之后总是惦记着那姑娘,就前两日我抽了空找上门去。那姑娘形销骨立,瞧着都要不好了。”许歆文说着便有些难过,发觉若哥儿温暖的手正拍在她手背上,便笑着摇了摇头:“我没事。”   “女子要和离哪里是那么容易的,不过恰好是那沈富贵犯了事,这才能让她脱离出来。我瞧着是真可怜。而且因着这事儿那黄老板嫌晦气,让掌柜一家都从下人房搬出去了。他们现在住的地方正好同我奶娘家很近。”许歆文一想起那道几乎风一吹就要倒了的身影便觉得难过。   “这家人还真不干人事!”蓝帆皱起眉气愤不已,他最看不惯的就是这样的男人,要不然先前也不会因为出现类似这样的案子,他也要出手同沈若他们一起管上一管了。   已经分过家,沈宏他们做什么都与沈若、沈大山无关了,只是听到他们做的坏事,沈若心里还是不好过。为什么人能坏到这种地步呢?   手心温热的触感唤回了他的神志,沈若看向顾允,顾允道:“他们家做的事,与你无关。”   沈若抿了抿唇,“嗯。”   “刘大人秉公办案将他们绳之以法算是给那姑娘报了仇,可是……”许歆文叹了口气不再继续往下说了,那姑娘的遭遇和自己很像,只是自己有幸被若哥儿救了,这才没能嫁成功。   要是嫁过一次的女子,再要婚配那更是艰难。   小云吞察觉到气氛凝重,小嘴一瘪就要哭,连一直抓在手里的折扇都不要了,小手啪啪往上拍,估计是拍疼了,“哇”一声哭了出来。   许歆文顿时手忙脚乱,怎么崽崽又在她怀里哭了,这可怎么办啊!她都答应过若哥儿再也不把小云吞惹哭的,结果这回还当着若哥儿的面!   她也想哭了。   蓝帆手里还握着折扇,顿时懵住。   沈若把崽崽从许歆文手里接过来,安慰完小的再安慰大的,“没事儿,小云吞自个儿用手打扇子,弄疼了才哭的。”   小孩子这点大的时候有时候犯迷糊,还分不清,就像之前他抓着自己的头发了,那么用力扯得疼,哇哇哭,但是就是不知道要放手一样。   沈若是又心疼又无奈。   只要小云吞跟着一起出来,顾允就会随身背着书包,里面装着的都是小云吞要用到的东西,这会儿他立刻拿出帕子用温热的水打湿了给小云吞擦脸擦手。   崽崽还得哭一会儿,像是将许歆文和沈若心里头的那些难过都给哭出来似的,但是在阿父给他擦脸的时候却乖乖的闭上嘴巴呜呜地哭,等阿父一挪开布巾就开始张大嘴嚎。   把沈若都给看愣了。   “不哭不哭了啊,乖崽,这么多人看着你呢,羞不羞啊。”沈若轻轻拍抚着他,安慰道。   小云吞还真就不哭了,顾允习以为常,蓝帆叹为观止。   许歆文伸手去碰了下崽崽湿润的小脸蛋,“不哭了哦。”   她眼睛也红了,但不光光是因为小云吞的情绪影响,更是想起了以前的事情,还有在那姑娘身上发生的事情之后,十分感同身受,这才一下子没能把持住。   但是她早就将眼泪哭干了,若哥儿同她说过的话她都还记着,没必要因为这件事一直束缚住自己,所以她现在不想哭了,只是眼眶不由自主泛红罢了。   蓝帆以往没多注意过她,但今日他发现许歆文现在瞧着明朗大方多了,完全无法和以前那个在公堂上梨花带雨的她联系到一起。   就是眼睛红着,他迟疑了一下,还是从袖中掏出一张帕子递过去。   “给,干净的。”他道。   许歆文诧异地睁大了眼睛,仰头看过去,呆呆道:“不、不用,我没哭。”   蓝帆一瞧还真是,于是便轻咳一声缓解尴尬,将帕子握在手里往袖口收。   “我去叫阿富打一壶温水来,小云吞哭这么久肯定渴了。”他摇着扇子就往外走。   许歆文眨巴了下眼睛,转回自己的视线,“若哥儿,对不住啊。”她又把小云吞弄哭了。   沈若摇摇头,笑道:“不用这么说,就是我有时候抱着他他也会哭的。况且,哪里就那么金贵了,哭一哭对眼睛也好呢。”   “还有这种讲究么?”许歆文头一回听说。   沈若便道:“是啊,眼泪能冲刷眼球,可以带走脏东西呢。要是心里不舒服哭一场也就会舒服一些,总之,哭或者笑都好,总比什么事情都憋在心里默默难受的强。”   许歆文讪讪一笑,若哥儿真是一眼就将她看穿了。   温水来了之后,沈若就缓缓地给小云吞喂了,他哭过一场现在眼皮子又粉又肿的看起来跟一只小老鼠似的。   沈若亲亲他的脸,这孩子感知情绪的能力太强,虽然听不懂大人说话,却能从语气当中分辨是喜还是悲。那时候气氛比较压抑,崽崽就哭了,结果还去打那扇子,真是不知道该说他什么好。   蓝帆摇着扇子道:“据我所知那姓黄的以前虽然同我打擂台,但是十分奸诈的事儿却是不会做的。像’价格战‘这类的那都是老套路,镇上没有哪家卖相同东西的人家是不打的,也就是维持了一个平衡罢了。”   “可没想到这人竟然聘过沈宏父子,估计先前那些馊主意就是他们出的吧。”   “物以类聚人以群分,那黄老板私底下做过什么事又岂是我们能立时知道的。”许歆文觉得那黄老板既然能做出这样的事情来,那就说明他自己本身就是个善恶不分的人。   蓝帆颔首,“确是如此,就看他家这几个月来做的事,算是一手好牌打了个稀烂,只是现在做出来的事情着实让我同若哥儿膈应,许姑娘,他家可是将你们布庄的销售模式给照搬了。”   他现在口中的许多词都是从沈若那里学来的,还真就很好总结。   许歆文听得一愣一愣的,怎么同若哥儿说话这么像,“我知道了这事儿,但是人家要这么做,我也不好拦着。说到底这些东西,官府不会管啊。”   大家沉默下来,虽说不能被影响到多少,但是心里总归是被他们这样搞感觉有些憋屈的。最憋屈的要数蓝帆,毕竟“金珠”只针对一家店,那就是“阑珊”。   蓝帆倒是劝他们:“摆这样一副脸色作甚,我还会怕他么,今日虽说不少客人过去凑了那边的热闹,但是底下客人还是有不少的。这还得多亏了若哥儿画的设计稿,做出来之后样样都能火,镇上那些夫人小姐都喜欢极了,还来问我何时要出新的,到时候第一个通知她们呢。”   沈若闻言心里挺美的,毕竟这些珠宝首饰都是他的原创设计,让大家喜欢并且认同,这一点让沈若非常有成就感。   蓝帆刚说完这边底下客人有不少,瞬间便惨遭打脸,阿富急匆匆地跑上来:“公子不好了!”   “慌慌张张的像什么样,一点儿不像个掌柜。”蓝帆皱着眉嗔怪道。   “公子公子,不好了!”阿富喘着粗气喊道。   “你家公子我好着,快说什么事。”蓝帆握着折扇打开给阿富扇扇风,说道。   阿富连忙摆手,他可不敢让公子给他一个下人扇风,他喘匀了气道:“外头来了几个混混,把要来咱们店里的客人都给赶走了。原本这点小事不该上来打扰,我一发现就叫伙计出去驱赶,那几个混混倒是一赶就走,但是等咱们伙计回来之后他们没多久又来了!”   “现在客人都不敢往咱们铺子这边走,我想肯定是那’金珠‘搞的鬼。”阿富气得要命,他们家做活动做买卖从来没有对“金珠”搞过事,结果他们又是劫车,又是拦客人,真是给脸不要脸!   劫车那件事虽然还没有查明白,但是阿富就是知道肯定是“金珠”做的。自家公子根本就不是会惹仇家的性子,而且镇上人大多都会给蓝员外几分薄面,所以是谁其实很容易便能猜出来!但是,人家做的干净,没有证据不好说。   蓝帆一收扇子,道:“走,出去瞧瞧。”   一行人便一同下楼去,珠宝行里头还有三五客人在,她们不大敢出去,外头的混混瞧着凶神恶煞的,便先躲在里头。   蓝帆出面安抚道:“叫几位客人受惊了,阿富,去取近日刚到的蚌珠来,给这几位客人一人一颗,要成色最好的。”   阿富立刻便往库房里去,那几位客人心情好了不少,蚌珠也就比珍珠稍次,但是一颗成色好的也不便宜了,一颗分两半能打耳环,一整颗的能做挂坠或戒指,都是好的。   她们便也不气被几个混混堵在里头的事儿了。   蓝帆会做人,沈若要是遇到这样的事也会这么办,首先就是要让客人们感受到店铺对待客人的诚心,先前自家店铺有贼人污蔑的时候,他也是请在场的所有人吃了牛乳糕。   其实是一样的做法。   伙计们现在都在外头,那几个混混瞧见蓝帆出来,立刻拔腿就跑。   沈若皱眉:“他们根本就不愿意同你家伙计对上,为的就是将客人都吓走。”   许歆文道:“真恶心,竟然用起这种手段来。”   “伙计们去追估计追不上,不如找县衙的人帮忙,以恫吓百姓的罪名将人收押了。”顾允缓缓道。   这些混混原本就是些不干正事的地痞,这会儿吓了不少人,将整条街的秩序都给打乱了,自然需要请官府的人来。   “但要是不止这一波人呢?”沈若提出了盲点,“总不能每一次都喊官府的人来。”   这些地痞混混是最好收买的,只要给一点钱就能叫他们帮忙办事,更何况他们不伤人,就只是吓吓人,把人给吓走。   沈若道:“不如这样,联合这条街的其他商铺一起搞活动,直接将这整条街都热闹起来,只要人一多,大家就不至于怕那么几个混混了。”   “这如何搞?”许歆文好奇问道,向来都是自家店搞活动的,哪里听说过整条街搞活动的?   沈若抱着小云吞往“阑珊”内走,显然是需要在里面商量的。   他们回到了雅间。   沈若道:“正巧现在是秋日,便搞一出秋日集会,各个商铺都把自家的东西往外摆,热热闹闹的,再请几个杂耍、斗鸡的来。只要客流多,大家赚的也会多,我想周围的商铺应该都会答应的,正好现在时间还早,现在立刻准备还来得及!”   许歆文有点兴奋道:“这个好,能不能加我一个?”   蓝帆好奇问道:“你也准备过来摆摊?”   “怎么,不行吗?”许歆文抬眼看向他,笑着道:“你们不知道,先前若哥儿教我把库房里那些不要的废布头摆到摊子上卖,卖的可好了。一文钱十张碎布,好多人要,简直供不应求。那些人摸着布了,接连几日我家生意都更好了些,都是来寻那个碎布的整匹布的人!”   “正好这边要热闹,那我便把我布庄门前那摊子挪过来,更热闹些!”许歆文说干就要干,立马就要往外冲去。   沈若扶额,“你等等,歆文,若你要摆,那就干脆多带些,别光带了散布,那些成匹的不贵的布料都可以带过来。”   “好,我这就回去一趟。”许歆文风风火火地就走了。   蓝帆侧目摇扇,笑着说:“这姑娘性子挺急,果然是年轻啊。”   顾允看向他,说道:“泛舟,你年纪也没多大,何出此言。”   “泛舟”是蓝帆的字,沈若曾听蓝棹喊过,这还是头一回听顾允这样喊他。   蓝帆笑道:“我都二十八了,人家二八芳华,可不是比我年轻许多么。”   沈若道:“确实。”   蓝帆顿时失语,尴尬地摸了摸鼻子,还以为若哥儿也会跟子诺一样安慰一下自己呢。   他其实也不想显得自己格外老些,但是他面前这俩一个二十一,一个十九,相比起来还真就他一个快要而立,甚至还没娶妻的。   这么一想他更酸了。   “行了,别扯那些有的没的,现在赶快动作起来,动员一下周围商铺的老板一起搞活动!那’金珠‘不是喜欢搞小动作么,咱们便也回敬一番,要不然以为咱们好欺负!”沈若知道“金珠”同沈宏一家竟然有所勾结过后,便起了对付的心思,不完全是帮着蓝帆,也是因为那黄进确实过分了。   沈若虽然不制止其他人学自家“珍宝居”的东西,那也是因为很多东西并不是他的独创,而是原本就存在,就比如手帕、发带这些,但是泥人也有三分火气,更何况是他。   既然要打价格战,那也简单。   沈若同蓝帆耳语几句,蓝帆点点头,说道:“高招,实在是高。”   顾允接了一句:“不如’珍宝居‘也在此集市上摆一个摊?”   “可以,那就准备起来吧。”沈若也正有此意,既然要搞那就搞得热热闹闹的,比大集还要热闹!   阿富一听这吩咐立刻欢欢喜喜地跑出去游说边上商铺的掌柜去了,“阑珊”在这儿开了四五年,同边上的商铺关系都不错,这些日子里“阑珊”生意好了,自然也带动了周围的铺子,大家嘴上不说其实心里头还是有些感激的。   这回一听说要搞个“秋日集市”,他们大半多都答应了,还有小半全是因为老板不在等特殊的情况。   但是这样也够了。   于是整条街道上随处可见往外搬桌子的人,很快便将东西都摆了上去,花花绿绿的很是好看。   许歆文回来的时候还带了橘色的红绸,“这些都是以前拆下来不要了的,正好可以拿来装点一下,看起来更有’秋日集市‘的氛围,若哥儿你觉得如何?”   沈若单手抱着崽,另一手给她竖了个大拇指。   许歆文还带来两个伙计,“阑珊”有不少桌子可以搬出来用,门前正好能摆上三张,她立刻招呼着自家的伙计将运来的那些散布在桌面上依次排好了,那些库存的布料便都摆在身后空地上,底下用油布隔着不会弄脏。   另外两边也有桌子隔上,在门口呈现出一个“凹”字形,免得客人太多太乱冲到里面来,这样大家都不好动作。   要摆摊那自然不能卖太贵价的东西,蓝帆找出来一大堆库存的耳饰,材料好和材料一般的都有,沈若教他用一块毡布将耳饰一对一对挂上去,再将挂满耳饰的毛毡布立起来,这样能叫客人一眼看见。除此之外还拿出一些木簪、玉石簪子到外面,免得只有耳饰单调。   许歆文瞧见了不由惊呼:“这样弄还真好看。”   她还未出嫁耳垂上还未穿孔呢,但是这不影响她欣赏那些好看的耳饰。   蓝帆对认识的人都不吝啬,直接道:“你若是有喜欢的,直接拿走便是。”   许歆文羞涩一笑,指了指自己的耳垂:“还是不拿了,戴不了呢。”   蓝帆摸了摸鼻子,没好意思看人家小姑娘的耳垂,道:“那有喜欢的也可以拿,总归你以后会戴。”   “好,那我拿这对栀子花的吧,淡淡的黄色好好看。”许歆文也不扭捏,从毛毡布上摘下两朵玉石雕刻的栀子花耳坠,笑容晏晏。   “若哥儿,你快瞧,我好看吗?”她将两朵花比在自己耳垂处,笑着问道。   沈若抱着小云吞走过来,仔仔细细端详一番,还没等他说话呢,小云吞先开始“啊啊”的喊了声,伸出小手想叫许歆文抱抱了。   沈若:“噗,小云吞被你美到了,想叫你抱。”   许歆文顿时眉开眼笑,“真哒?快来,干娘抱抱哦!”   小云吞落到了许歆文怀里,他抬起脸去瞧,呆住了。   刚刚漂亮姨姨耳朵上还有花花的呀,怎么现在没有了?   沈若完全猜得到崽崽的疑惑,拿了拨浪鼓给他玩儿,免得他纠结这个。还有耳坠自然不能让孩子拿,一来容易扎着手,而来东西小要是放嘴里被吞下去就不好了。   所以许歆文在接到崽崽的第一时间就将耳坠放进了荷包当中。   此刻她抱着小云吞,转身看向蓝帆,笑着道谢:“谢谢你啦蓝老板,我就收下了。你要是有看中的布料也可以拿,不要同我客气。”   蓝帆被她这一笑晃了眼,偏过头去道了声“好”,随后就直接往自家店里去了。   许歆文浑然不觉,抱着小云吞抓着他的小手一起玩拨浪鼓。   人都是爱凑热闹的生物,这条街上各个商铺几乎都有了动静,很快镇上人便循声而动。   有的听说这边有杂耍过来看表演的,也有的一听有集市便想过来捡捡漏的,还有一听有集市赶着过来分一杯羹的,很快除了这里原本的商铺自家的摊子以外,往外延伸出去一段都是他们做生意的自发过来摆摊的。   沈若甚至还瞧见了古桐的身影,原本想去打个招呼,但是发现他的草编摊子已经被小孩子们围住了,便打消了过去打招呼的念头。   顾允回去了一趟,再过来的时候将他们店里的几样代表性的东西带了过来,还有那绑着发带和香囊的竹架子也给运了过来。   这才刚一摆下就有人认了出来,这实在是太有代表性了,一瞧就知道是“珍宝居”的!   跟着一同过来的还有驾车的他爹,沈大山主动要求过来帮忙。   “若哥儿,爹也来试试看摆摊,感觉不难。”他这些日子在“珍宝居”呆的久了,几乎将所有商品的价格都给记住了,不仅如此还听大壮念叨多了,他也能招呼上几句。   人也显得没有那么局促了,在镇上也能大大方方的。   沈若笑着道:“那对爹来说自然是小意思,我爹是最厉害的!”   “诶诶诶,可别这么说,在外头把我捧得那么高要是没做好惹人笑话么。”沈大山心里受用极了,但是这是在外面,让别人听着多不好意思啊。   许歆文乐了,笑着同他打声招呼:“伯父您尽管坐着就是,’珍宝居‘的名声大,不吆喝都有人来买呢!”   沈大山被她的话逗笑了,眼里满是对沈若的欣慰和自豪。   这可是自家哥儿做出来的成绩,大家都认同呢!   这里有沈大山在,沈若便把崽崽抱进去睡午觉,小孩子睡眠多,在太嘈杂的环境下呆久了也不好,大人都会耳朵嗡嗡的更别提孩子了。   于是便躲进了雅间。   许歆文是自个儿想要在摊子上卖布料的,她许多事儿都是亲力亲为,两个伙计过来就是帮着递东西打下手。   沈若同顾允上来之后发现本该在雅间里的蓝帆竟然不在,“他跑哪儿去了?”   顾允倒是瞄到了一眼,指了指窗外。   沈若似有所感,将崽崽往顾允怀里一放,转头往外瞧。   那站在桌子后头摇着折扇风度翩翩的男人不是蓝帆是谁?   蓝帆竟然自己在摊子上摆摊?!   “他是转性了?还以为会直接叫阿富或者伙计在那看着呢。”沈若心知他还是有点子少爷脾气的,毕竟有伙计在,哪里就用他来看摊子了?   顾允道:“也许是想体验一番。”   沈若默默吐槽,这不冷不热的天他扇扇子的频率是不是太高了点?   他莫名觉得现在的蓝帆有点像是开了扇子的公孔雀。   再往周围看去,各种各样的摊子都摆了起来,还有杂耍和斗鸡,聚集过来的人也很多,大家边看边逛,很快“阑珊”门前的这三个摊子便都围满了人。   还有的顺便想要进“阑珊”逛一逛的,右侧的桌子便往挪了挪,有个供人行走的通道,里头阿富立刻迎上来,笑着引客人进去。   橘色的绸带将整条街的店面全部连了起来,这个颜色便很有秋日的氛围,热热闹闹人声鼎沸,将窗子一关便隔绝大半在窗外。   小云吞已经睡了个半酣。   沈若统筹这市集很是费了不少劲,现在也累了。顾允便将自己的肩头靠了过去,“若宝儿,倚着我小憩一会。”   沈若嘴角上扬,没有往上靠,而是张开双臂将顾允和小云吞都抱在了怀中。   累了之后会有人安慰,多好啊,沈若觉得好幸福,就特别想在这里抱抱顾允和小云吞。   顾允下巴抵在夫郎颈窝处,微微偏头,不着痕迹的在他发根处吻了下。   “是不是累坏了,今夜不闹你,我们早些休息,可好?”   等那帮混混再灰溜溜过来看情况的时候都傻眼了,这里原先哪里有这么多人啊!   “我是不是眼花了,先前这里哪里有市集?”   “这么多人,咱们怎么吓也没用啊。”   混混们见情况不对又灰溜溜地跑了。   金珠珠宝行。   掌柜阿金正吩咐伙计们好好待客,他这边结账发礼物很是繁忙,一把老腰都快要断了。   因着先前生意不好,老爷辞退了不少人,现在临时招人招不到合适的,便只有他们三个人忙活,很是吃力。   黄进虽在雅间中,但还是时不时要出来瞧一瞧状况,现在这么多客人的盛况只有当初刚开始赠送书包的时候才得见,他心中满意,脸上便带了些笑意出来。   春桃依偎在他身边,笑着说:“老爷,您瞧啊,客人们都来咱们家买珠宝首饰了呢。”   那群混混便是春桃派过去的,当然也是得了黄进的授意,毕竟要钱的活计她春桃得先问黄老爷拿着钱了才能做。她脸上笑容很开,这些日子可是剥了不少钱进了自己口袋,她想想都要笑出来。   “嗯,但和以前生意最好的时候还是不能比。”黄进面不改色道。他可不能让这女人以为这就是最好了,要不然他开了几十年的面子往哪儿搁?   春桃立刻接口道:“是呢,肯定会越来越好的。”   黄进心里头高兴,便道:“今夜你可要留下来?”   春桃顿时羞红了脸,娇嗔道:“老爷,我可是要回家去做活儿的,只叫我娘一个人做,她多累呀。”   黄进摩挲着她的腰,说道:“库房里的货攒的够多了,休息一天也没什么。”   春桃低着头,做出一副纠结的样子,正要往他怀里扑,就发现自己被一条手臂给推开了。   再去看,是黄进站了起来。   他从扶手处往下看,店里的客人都在往外走,像是要去看什么热闹似的!   “这!这是什么情况!”   他气得双目瞪起,直直地看向一楼柜台处的老金:“老金,客人呢?发生什么了?!”   作者有话要说:   -   万贵妃来咯~ 第282章   老金也没能料到这种情况, 顿时额上冒汗。   先前许多人围着自己结账,他算盘珠子啪嗒啪嗒打着根本听不见其他人的声音,结果等他算完一个大单子之后, 再抬眼一瞧竟然就走了大半了。   听着黄老爷气势汹汹的问话,他立刻转头问伙计是什么情况。   那两个伙计挽留客人留不住,也是一脸的丧样,其中一个磕磕巴巴道:“好、好像是,镇上突然摆了个秋日市集, 然、然后那些客人便都想要去瞧热闹。”   老金皱紧了眉头,转而瞧见黄老板已经携着春桃一同从上面下来了, 他立刻从柜台后面走出来, 对黄进道:“老爷,说是镇上出了个秋日市集,客人们便都去凑热闹去了。”   镇上的人大多都是爱凑热闹的, 一听有集市这边挑不出什么要买的就立刻走了, 外加“金珠”今日客人多,但是伙计少, 招待不周全。有人得了消息说镇上有集市,便有人结伴说要去,其他人听在耳朵里了, 心思就完全飞了出去。   黄进狠狠地一拍柜台, “这劳什子集市又是什么时候冒出来的!以前镇上这天哪里会有集市?”   伙计们见老板生气了, 非常有眼力见儿地道:“老板,咱们去探一探, 这集市听方才那些客人说很是特别所以大家才一窝蜂去了, 但集市不都那样么, 逛完了也就是逛完了, 咱们过去吆喝几声,带些逛完的客人回来。”   黄进点了头,“就按你说的办,去看看到底是什么情况。”   俩伙计立刻就走了,老金道:“老爷,您别动怒,往日大集的时候咱们铺子里头就是会没什么生意,大家都爱凑热闹,明日集市散了也就好了。”   黄进冷冷地哼了声:“偏偏在我’金珠‘做活动的时候开集市,我倒要看看是谁在跟我作对。”   那俩伙计才跑出去没一会儿,又回来了,脸上带着急迫的神情,看见黄进了便立刻喊道:“老板!咱们一出去就听人说摆集市的是风雅街!现在大家伙儿都跑去那条街上逛了,听说还有杂耍和斗鸡,几乎半个镇子的人都在那了!”   黄进一听“风雅街”便知道不好,那不正是“阑珊珠宝行”所在的那条街么?!   “真是岂有此理!”黄进气得胸膛起伏。   春桃安抚道:“老爷,别生气,气坏了身子可就不值当了。”   老金立刻给他递上水,黄进抬手便将茶杯扫在了地上,茶杯崩裂,碎屑到处都是。   春桃就站在旁边,被崩了个严严实实,“啊”地一声尖叫,立刻往边上跳。   黄进不为所动,他怒道:“要开集市需得知会官府,他们这样聚众集会倒是不怕出事!”   镇上所有的大集开始之前都要先通报官府,有了官府的批文之后这才能顺利开摆,因为镇上人汇聚的多,扒手也多,怕生事端,官府便会派衙役在街道上巡逻维持秩序,也是保护百姓们平安。   像这样突如其来的集会,绝对没有通报官府去,就是要批肯定也无法批复下来,黄进脑海中想过之后,便要吩咐伙计去官府一趟,势必要采用律法手段将这个混乱集会给取缔!   可伙计的面色却变得十分古怪,黄进看向他皱紧了眉头:“还有何事?快说!”   那伙计喏喏道:“听赶过去的人说,那边有衙役巡逻来着,还有不少员外也赶过去了。”   他说完瞄了瞄自家老板的脸色,几乎都要涨成猪肝色了,他的手臂被身边人狠狠地拍打了下,像是在责怪他多话。   黄进顿时气急,但却没了办法。   人家都有衙役在了,那就表明这个集会已经通过了官府,盖过了官印,自然可以正常举办。若是有人去闹事,还会被抓起来,这样一来那些混混便再也没有法子过去扰乱“阑珊”的生意了。   老金也没想到“阑珊”那边竟然能玩上这么一招釜底抽薪,但是他心里却隐隐有些佩服,毕竟要让自家“金珠”来搞出一个集会,那怎么也是搞不起来的,以前的大集会都是因为节日或是大家自发的,于是便有了传统。   那伙计干脆直接将自己知道的全说了,“听说那’阑珊‘也摆摊了。”   春桃眼珠子转了转说道:“老爷,既然他们那边能搞集市,那咱们这边是不是也能搞?”   黄进却摇了摇头,“风雅街那边沿边商铺多,我们这边却少,周边都是些卖鸡零狗碎东西的,还摆什么摊?况且,我’金珠‘的如何都不会摆摊的,掉价。”   他心知这突如其来的集会绝对是蓝帆的手笔,肯定是猜到那些混混是他们这边派去的了,出面的人自然是春桃找的,同他黄进没有关系,哪怕这些混混被抓到了也没事。   本以为这样能够骚扰他们铺子生意更差,却没想到人家竟然搞出一个集市来,黄进是越想越气。   老金能在这里干这么多年自然也不是个吃素的,思路清奇安慰道:“老爷,既然那蓝帆搞出这么大的阵仗来对付咱们得生意,那大概就说明先前咱们的策略切切实实有影响到他们店铺的生意,要不然怎么会如此兴师动众呢?再说了,那去官府盖印还得花上一笔钱,这集市也不可能每日都开着,我想啊,明日客人们肯定都回来了!”   春桃接口道:“是啊是啊,老爷,您看他们现在如此跳脚肯定是之前一点儿生意都没了,客人都到咱们这边来了呀。现在搞这个集市肯定也是病急乱投医,那么多摊子哪里就能让他家的生意变好呢,没准大家就是去逛一逛呢。”   黄进被他们这样一说,心情好了不少,冷声道:“我想也是,生意是多差了竟然还摆摊,真丢珠宝行的脸面,在摊子上的珠宝首饰都掉价,你敢买么?”   春桃尴尬一笑,道:“肯定不敢啊,谁知道是真的还是假的,摊子上的都不贵,没准拿个假的翡翠来卖大家都不知道呢。”   她心里嘟囔着,自个儿以前哪里有机会逛几次集市啊,那摆摊卖的东西她也买不起。但是脸面还是要撑的,毕竟自己在黄老爷这儿还是个未出阁的,被他娘宠爱着的农家女儿呢。   “你们继续在店里看着,有客人来好好招待。”黄进说完便要往楼上去,他一定要想出对策来,将“阑珊”狠狠地压在底下无法动弹!   春桃跟着他往上走,转头吩咐俩伙计将地上的碎瓷片扫了,提着裙摆款款追了上去。   那俩伙计撇撇嘴,等瞧不见她背影后才道:“还没进黄家的门呢,就开始摆出一副夫人样子了,我呸!”   “你小声点儿吧,这事儿要是被大夫人知晓了我们都要吃不了兜着走!”   其中一个伙计便是先前那日从沈家村驾车回到镇上的那个,总之就是十分看不过眼,大老爷们偷腥的事儿他屡见不鲜,但是大夫人对他有恩情,如何能叫大夫人被老爷这般蒙在鼓里?   边上人似乎看穿了他的意图,警告道:“你可别忘了,咱们是老板的伙计,要是老板知道你去同大夫人通风报信,那必定让你丢了这饭碗,你可清醒着点。”   那人攥了下拳头,气闷的不行。   老金同他们也算是关系好,倒不会因此就去黄老板面前多嘴,但是他劝诫道:“你俩当伙计这铺子里地面脏了本就该你们拾掇,快别说那么多了,赶快去清扫出来,要是没扫干净再扎着客人的脚就不好了。”   他们自然知道这个活儿本就是他们干,但是那女的凭什么跟主母吩咐下人一般叫他们做事呢?哪怕她不说他们也会做的,不过就是想要体验一把使唤人的感觉么。   伙计狠狠地朝着楼上翻了个白眼,随后该拿笤帚拿笤帚,该拿簸箕拿簸箕,十分有骨气。   =====================   风雅街。   这条街道自储水镇建镇以来,从来没有如此热闹过,今日不仅街道两边摆满了各式各样的小摊,还有扛着稻草插着冰糖葫芦的商人走来走去,身边跟着一群孩子,吹糖人的、写字画的、捏小动物的手艺人也有不少;还有卖胭脂水粉、占卜算卦的,各种各样,许多新鲜的事物层出不穷。   因着有集会,“珍宝居”商铺的生意也受到了一点影响,客人少了些,那就不用水哥儿和小松都在店铺里忙活了,还有大壮也是,让他们轮流过来集市上玩一玩。   都是青春洋溢的年纪自然也都喜欢热闹,顺便叫自家阿嫂和吴婶儿也都过来逛一逛。   “阑珊”门前的三个摊子全都交给了伙计管着,沈若让自家阿爹也出去逛游逛游,拿了一大把铜钱给他让他自个儿去买些东西,农家人家里缺的东西说多不多说少不少,总之逛的时候肯定会找到家里需要的东西,正好能买回去。   沈大山便也没有拒绝,见这边有人看摊子,他就晃悠出去逛街了。   他长这么大岁数了也没能逛上几回集市,正好趁着这回好好逛一逛,只可惜自家媳妇今儿个没有跟来镇上。   沈若几人又聚集在了雅间当中。   沈若笑着说:“幸好诺诺想到了办集市需要官府那边在申请纸页上盖过印才成的,要不然咱们这就成了非法设摊了。”他拍拍胸脯,幸好他们这儿有个懂法的顾允,要不然这集市可能没一会儿就要被驱散呢。   而且有顾允出面,他本就在县太爷面前得脸,再加上沈若之前可是正大光明的送过东西的,去官府签文书盖官印就是妥妥的,不用半个时辰就搞好了。   正巧这段时间是深秋,还没入冬的时候大家都需要趁着这时候多买些东西回家,这集市倒是将几乎所有的东西都汇集在了一处,这样不仅方便了大家,还惠及了所有商铺。   用沈若的话来讲,就是提高了储水镇的GDP,毕竟商人们要是赚得多,那上交的税银也就多。所以对于集市这一块儿只要不闹出事情来,官府其实对此还是很宽容的。   顾允听着他说话,嘴角上扬,直勾勾地看着。   蓝帆同许歆文竟然异口同声地“吁”了一声,许歆文道:“诺诺?叫得可真亲密,若哥儿现在是真的一点儿都不怕羞了,哎哟,果然成了亲就是不一样了呀!”   蓝帆哈哈笑着接口:“腻歪极了,你俩在家喊喊也就算了,怎么到了这儿还这样。”   “诺诺,诺诺?”他欠儿欠儿地冲顾允喊。   顾允面色不变,对着他道:“破筏子。”   蓝帆脸上的笑顿时收了回去,“谁告诉你的?是不是蓝棹那小子。”   顾允不答话,只笑。   谁小时候没有一两个奇怪的小名呢,相比较之下自己的“诺诺”其实很好听,不是么?   许歆文笑得不行,“总归有顾秀才在今日这集市十分顺利呢!若哥儿的主意也出的好,你们俩啊,真是一对智囊。”   蓝帆道:“没错,我也忘了那一茬,还好子诺记着。”   “你俩这一唱一和的,不知道的还以为……”沈若哭笑不得,左右看看蓝帆同许歆文,他俩现在倒是默契十足。   许歆文“啊”了声:“若哥儿你说啥?”   沈若看了眼蓝帆,发现他一脸正气,只觉得自己是不是想错了。   “没啥,我只是在想该如何阻止那’金珠‘的恶性竞争。”沈若心知同黄老板讲道理估计也是讲不通,人家就是一副非要当储水镇珠宝行业的龙头老大的样子,而且无所不用其极。   “人家这么不要脸,找混混来闹事的法子都想出来了,感觉很难阻止。”许歆文皱起柳眉说道。   沈若心道,可不是嘛。这个贱他们还非要犯,但这确实也是最简单有效的法子,都不用打架,就吓唬吓唬路过的客人就成。   蓝帆道:“像这种事我是不会干的,以前同他家的竞争也不比这次厉害,总之以前那姓黄的可不会这样,也不知道是被谁给迷惑了似的。”   究竟是什么能让一个原本还算是善恶分明的人,变成如今模样呢?   小云吞此刻窝在阿父怀里,大眼睛睁地溜圆左看看右看看,他听不懂话却能感受到大家的语气,这时候有些沉闷了,他便开始咿咿呀呀说话活跃气氛。   瞧得出来他很是操心。   沈若捏捏他的小脸,无奈道:“你这家伙,涎搭子都换了两个了。”   “爱说话的小孩儿都聪明,没准以后能跟你一样成为一个老板。”蓝帆笑着打趣道。   沈若摇摇头,看了崽崽一眼:“说不准,我都已经答应以后云吞长大,要是有些许天赋就送给刘大夫当徒弟去。”   蓝帆叹道:“那真是可惜了。”他觉着这孩子肯定能遗传到若哥儿经商的天赋,只不过这还没长大就已经决定要弃商从医了。   “才不可惜呢。”许歆文凑过去将崽崽的小嫩手握在掌心,笑说:“当个大夫也不错,很少瞧见有哥儿当大夫的,以后咱们云吞就当那第一人好不好?”   小云吞“啊啊”两声,弯起眼睛笑了,算是答应下来。   沈若看笑了,这孩子什么都应。   “就是当大夫可得吃不少苦头,还没开始呢我都觉得心疼了。”许歆文同沈若和顾允的心情如出一辙,   谈起崽崽的事情大家的气氛倒是活跃了不少,只不过困难依旧存在。   蓝帆自然是不可能“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的,毕竟对方的这种行为,他压根就看不上眼。   狗咬你一口,你总不能咬回去。所以要想别的办法。   沈若道:“这集市也不能搞好几日,变着花样的做活动也不现实,那’金珠‘明摆着就是想让你这边没生意,只要那边能撑得住你这边就会入不敷出,估计就是想要拖垮你。”   蓝帆点头,“人心险恶啊,客人想去哪儿买是他们的自由。”   沈若想了想,问道:“你们珠宝行里是否有那种通用的款式?就是样子一模一样,只是会在材质上有所区分的?”   “有,那种是直接拿的货,所以样子都是一样的,价格也相对会便宜一些。”蓝帆道。   沈若点点头,看来这里也有类似的货物流通着,他看向蓝帆,“既然储水镇上的生意被人擎肘着,不如直接将生意扩大出去?”   蓝帆愣住了,许歆文也呆住。   顾允脸上的笑容更多了几分。   沈若站起身,含笑说:“你们这什么表情?做生意,那自然不能只在一个地方做,那’金珠‘的格局还是太小了。”   蓝帆疯狂摇扇子,听了若哥儿那一句话,好像热血沸腾了似的。   沈若弯着眼睛,继续道:“蓝帆,你有专门给你做玉石摆件、珠宝首饰的匠人。”   “嗯。”蓝帆点头。   沈若指了指自己:“我有这世上独一无二的设计,并且这些设计目前看来颇受喜爱。”   许歆文目露崇拜,接口道:“若哥儿真的很厉害,我们店里先前有一样暗纹就是若哥儿给我画的,卖的特别好。是’生肖版福禄寿喜纹‘!”   他伸手按在圆桌面上,“歆文铺子里有许多好看的布料,完全可以给做出来的贵价儿的珠宝首饰和摆件,做专属的包装。”   “我相公他写得一手好字,那可以运用的地方也很多,不仅可以按他写的字雕刻,还能直接用字来做珠宝。”沈若笑起来。   “我们四个人通力合作,怎么的也要比’金珠‘强。他既然学了我’珍宝居‘的东西、照搬了’许氏布庄‘的商业模式,还要整你,那咱们必然要联手,用正当的竞争将他挤出储水镇的商圈!”   沈若一段话说的让在场的人都热血沸腾,就连小云吞都抬起手来拍拍。   蓝帆很有些感动,用力点了下头。在前四年当中都是他单打独斗,到了这第五年,有若哥儿相助让“阑珊”名气口碑都更上了一层楼,他就是自己的贵人。   许歆文没想到自己也能帮上忙,若是能同“阑珊”合作,那自家的生意自然也会更加好,她没什么好不答应的,况且若哥儿说的她都觉得好。   顾允作为蓝帆的友人,自然想要尽一份力。   沈若道:“既然有那些固定的款式能卖出去,那咱们不也可以将’金珠‘偷学走的那些款式做许多许多出来卖。反正对方已经做了那么多,不如咱们加把火,让这样的更多。”   “那大家自然就知道该选更好看的,材质更好的,就是那些以前买了差一些的,等瞧见了’阑珊‘的那都要后悔没有多加那么一两二两买了这个更好的。”   毕竟珠宝首饰的价格就在那儿了,再便宜也便宜不到哪里去,本就要花一大笔钱,那干嘛不挑质量好一些更精致好看些的呢?也差不了太多银子。   就跟你都已经攒够钱打算买一辆玛莎拉蒂了,还会在意哪家的保险更贵一两千块吗?那必然是不会的,只会看保险的内容,挑选最合适最合心意的。   买珠宝首饰自然也是一样。   除了那些专门奔着“平替”去的以外,其他人要是买了“金珠”的,之后发现“阑珊”竟然有更好的,那必然心里就不得劲了。   “况且这生意也不是只在储水镇做得,我的’珍宝居‘都开到柳溪镇去了,你的’阑珊‘难道做不到?”沈若抬眼看过去,利落地说完。   蓝帆感觉自己跟打通了任督二脉似的,是啊,以他的积攒完全可以在别处也开一家分店,何必要同“金珠”一样只在储水镇上扎根,几十年如一日?   “若哥儿,你真是将我点醒了。”蓝帆一拍折扇,觉得自己的眼界竟然不如若哥儿宽广,那“金珠”再如何搞小动作,也不可能把手伸到其他地方去。他的客人又不仅仅只有储水镇上有,完全可以发展其他地方的客人啊。   沈若一笑道:“话是这么说没错,但是苍蝇多了也烦人,要是再有混混闹事,咱们也不能任由他们了。”   “自然,但我想他们应该不会继续用这个法子了。”蓝帆看向他,“那些混混都是家里头没啥钱的,有的是好吃懒做,有的是找不着活儿要他,我干脆做了个好事,镇郊那边官府正招人去垦荒挖渠,缺人手,我派了不少下人去同他们家人说了之后,将他们抵过去做活儿去了,工钱不给他们全给家人。”   沈若失笑,这法子着实有些离奇了,但还真就好用!   “那些混子肯定也没少拿家里的钱去嚯嚯,这样一来他们还能创造些价值,不算白来这世上一遭。”沈若笑着说。   “可不是嘛。”   屋里人都笑起来,显然这件事做的叫人心情十分舒畅。 第283章   只要敢想敢做, 办法总比困难多。   蓝帆提议他们也出去逛逛集市,今日不仅有杂耍、斗鸡,甚至他还请了一个戏班子, 让这整条风雅街都热闹热闹。   镇上人爱听戏的多,这下过来这边的人更是多。   储水镇上的官府还是十分有作为的,这边虽说人多,但并不十分乱,随处可见一队一队的衙役巡逻, 有孩童同自家爹娘走失了,就会被衙役抱着, 边巡逻边给孩子找家人。   沈若在窗边倚着, 看到那孩子的爹娘哭着喊着孩子的名字,在看到他被衙役抱着的时候喜极而泣,连声道谢抱过孩子的画面颇有些感慨。   “刘大人治下还是挺好的, 这和我印象中的衙役们也很不一样。”沈若道。   顾允:“有何不一样?”   沈若脑海中顿时浮现出以前看过的影视剧和小说, “我印象里头那些人,无论是衙役也好, 县太爷也好,很少有这样的,大多都是反派角色, 烧杀抢掠无恶不作, 是贪官, 治下的衙役也都是酒囊饭袋那种。”   但是正因为有这样的反派角色塑造才能凸显出主角“斩贪官污吏,还事件清白”的高尚品德。所以在影视剧和小说里头一般只要是出现这样的官职, 大多都是坏的。都快要成了刻板印象了。   “你说的那种大宇自然也有不少, 但是刘大人师从傅太师, 自然不是那样的人。”顾允说着。   沈若点点头, 突然灵光一闪,睁大眼睛看向顾允:“你怎么知道的这么清楚?”   顾允轻咳两声,道:“你是我夫郎,这件事我可以同你说。”   他压低声音在沈若耳边道:“谭先生同傅太师是至交好友,偶然间听他说起过,许多话我们不能说的,他却能说得。”   “这谭老先生还真是深藏不露啊。”沈若没忍住笑,也跟着压低声音凑到顾允耳边问:“老先生以前该不会也是个大人物吧?就是在皇宫里随意行走的那种?”   顾允摇了摇头,“这我就不清楚了,虽然我同谭老先生合作良久,但是对他的了解不如他对我的了解多。”   那肯定,姜肯定是老的辣啊。顾允只要了解之后其实是个特别好懂的人,哪里像谭老先生似的,看着就是很有积淀,让人看不清深浅。   沈若默默想着。   许歆文在一边写计划,写到一半想问问沈若怎么看,结果刚一偏过头就发现这俩人抱着孩子亲亲蜜蜜地咬耳朵说小话呢。   她立刻收回目光,心底升起几丝羡慕。做起计划来颇有些神思不属。   原本是说她写完计划之后,大家便一同出去逛逛的,现在她这边卡住了,一时间不知道如何往下写,脑筋转不开,很是有些苦恼。   蓝帆坐在一边饮茶,扇子便压在桌面上,余光注意到许歆文面带愁色,便开口道:“许姑娘,怎么了?”   许歆文摇了摇脑袋,将脑海中乱七八糟的思绪踢出去,看向蓝帆道:“我在想这么写是不是不太对,若哥儿先前同你说可以将东西销路打开,我便也想将自家的布也运出去卖试试。毕竟我许家的布在储水镇上没人说不好呢。”   她说到最后半句很是有些自豪的,这是她舅舅的产业,虽说镇上许多商人对他有褒有贬,但那也影响不了大家觉着许氏布庄的布料好的感官。   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好就是好,不好就是不好。   “你若是不介意,拿来给我看看。”蓝帆道。   “行呀,这有啥好介意的。给。”许歆文将纸张递给他,又将凳子挪了下直接坐在了他旁边。   蓝帆不由自主地坐直了点,仔仔细细地将纸页看一遍。上面的字是小楷,娟秀极了,一瞧就知道是女子写的。   他道:“要打开销路首先需要知晓其他地方有无同样的商品,你家卖的是布,那别处自然也有卖布的。我认为,你该先派人去调查一番,那处的布有哪些类型,价格几何,有何特殊花样。”   “等等等等!”许歆文一把将纸页抽回去,捏着笔道:“你说的太快啦,我先写下来。”   蓝帆被她的举动给逗笑了,揶揄道:“就这点你还记不住?方才若哥儿说了那么多你怎么就都能记下来了。”   许歆文脸一红,说道:“若哥儿说的时候我认真听了,蓝老板您方才说话的时候,我、我有点走神,抱歉哈,就想着先赶快记下来免得忘了。”   “你。不要用’您‘来称呼我。我同若哥儿是一样的,他和子诺是我的好友,而你也是若哥儿的好友,那我们之间自然也是平辈。”蓝帆道。   他脸皮够厚,虽然比人家大了快十岁,那也是平辈!   “嗯嗯,”许歆文记下来之后,还在后面添了一句:“还得看看人家布庄的规模。”   蓝帆挑了下眉,这姑娘还真有几分经商头脑。   人家规模要是大,那自然是将整个镇子的货量都能吃下,要是规模小,那自然就能强势加入市场。但是价格自然是要差不多,这是大家做生意的都要遵守的潜在规则,要不然就会遭到那边圈子的全部商人抵制。因为只要一个人降价,降许多,那么客人自然都会往便宜的地方去买,其他商家没有了客人,只能跟着降价才能挽回客人,这便是“价格战”了。   羽…希!   每一场“价格战”背后,都是许多哭泣的商家,和开心的客人们。   蓝帆不愧是当了五年老板的人,经验很多,许歆文觉得自己听他说完自己也学到了许多。   他和若哥儿的方式不太一样,若哥儿喜欢掰碎了喂给你,说的简单易懂,哪怕是个傻子应该都能听懂几分,用最浅显的话语说着大智慧;而蓝帆却不一样,他不会一口气全部告诉你,会留一点余地让你自己思考,自己去想,最后完善。要是想不出来,他便会告诉你如何如何做。   许歆文终于写完了计划,高兴不已。   她道:“你们都是我的贵人,谢谢你们,还有当初的事情我知道蓝老板你也有帮忙,谢谢。”   她说的自然是当初闹得极大的冬媒婆事件,心里虽还有些阴影,但是经过若哥儿的开导,她已经好了许多,可以自然地提起那件事了,也不再是那个动不动就哭鼻子的人了。   蓝帆摇了摇头,却不知道该说些什么。那件事给这个姑娘带去的伤害太大了,像冬媒婆做出的事情是蓝帆最看不过眼的事情,况且那时候他要帮也只是因为沈若和顾允也被牵扯到了,并不仅仅是因为许歆文。   但是她正儿八经的同自己道谢,蓝帆心里还是挺不是滋味的。   沈若察觉到气氛有些僵滞,带着乖崽活跃气氛,小云吞看到窗外的景象之后早就想出去玩儿了,他笑着道:“好了,歆文、蓝帆,不是说要出去逛逛么?现在走吧。”   许歆文顿时高兴起来,“走!我先前都忙,好久没有逛过集市了呢!”   沈若自然也是,他上一回逛集市的时候还是自个儿在集市上摆摊的时候呢,还是带着二狗一起买买买,买了不少散布和家用,还买了糖葫芦吃。   距离现在也过了不短的时间了。   但同顾允和小云吞一起逛集市,却还是头一回。   蓝帆更是,要买什么东西那都是家里下人去买的,根本不用劳动他,这会儿要出去逛市集还真是稀奇的体验。   他们一行五人一下子就吸引了周围人的视线,俊男靓女向来别人都愿意多看两眼,更别提其中还有两个熟面孔。   镇上人瞧见沈若和顾允纷纷同他们打招呼,“沈老板,顾秀才”地喊了一路。   沈若一一笑着回应了,顾允也没继续面无表情。   他们俩在镇上是真出名,幸好也不是所有人问过好之后还要上来攀谈的,之后就消停了许多。原本还在自己旁边走着左看右看的许歆文突然就瞧不见了,沈若蹙着眉往边上找,再一看她是被胭脂水粉摊吸引住了,正驻足在那挑。   许歆文注意到若哥儿的视线,同他挥了挥手:“若哥儿,我自个儿逛吧。”   明显人家一家三口一起逛比较好,还能培养感情,她做什么插。进去。况且她想买的东西感兴趣的东西估计同若哥儿也不大一样。   若哥儿向来都是素面朝天的,不像她,还要买胭脂水粉将自己打扮打扮。   但是若哥儿的皮肤还真就白皙通透,一点儿都不像个农家人,更像是深闺大院里头养出来的哥儿。还这么漂亮,许歆文自愧弗如,于是又挑了不少胭脂水粉准备带回去敷。   蓝帆自然也不凑沈若顾允夫夫的热闹,他边摇着扇子边走,注意到许歆文,脚步顿了顿,干脆走向她。   “许姑娘,这人挤人的,恐怕不安全,我同你一起吧。”他说完,没等许歆文掏荷包,他立刻结了账,将那些东西都包好了,握在了手里。   许歆文道:“啊呀,哪儿能叫你破费。我把钱还你!”   “不用,我也没怎么逛过市集,邀请你陪我一同逛,你可愿意?”蓝帆问道。   许歆文:“好啊,我也没怎么逛过,但是瞧着好热闹好好玩儿!一起走吧,去看看斗鸡,听说那个可有趣了!”   她是真的很想看,招呼蓝帆快点儿跟上,蓝帆心里很是哭笑不得,这姑娘是喜好还真是有些特别。但还是立刻跟了上去。   沈若同顾允逛过一圈,带着小云吞瞧了杂耍,听了台上咿咿呀呀的唱戏,最后便走到了斗鸡的地方。   最里头是用篱笆围成的一个圈,这就是“斗鸡场”,边上有好多鸡笼,里面都是公鸡,也就是斗鸡。   篱笆里头两只公鸡正在激烈的角逐中。   沈若看了两眼,那雄赳赳气昂昂的公鸡啄来啄去的画面很是有些阴影,自家的公鸡他要去抓它就扑闪着翅膀飞起来,凶得很。   沈若往后靠了下,便被顾允单手揽在了怀里。   小云吞被抱着但看不见前面的画面,只能听着周围人一直在喊“啄它啄它!”。这些人都是在这儿赌钱的,押中了哪只鸡赢了,就能赢钱。像这样的小赌,大家都爱来凑一下热闹。   沈若突然敏锐地从人声当中分辨出两道熟悉的,沈若拍拍顾允的手臂,叫他也往那边瞧。   只见蓝帆的许歆文此刻正满脸激动地喊着“啄它!”,眼睛直勾勾地盯着那只黑绿尾巴的大公鸡,瞧着同身边人没有区别。   沈若:“噗,我没想到这俩人竟然参与斗鸡来了。”两人都是家里的公子小姐的,在这儿就很有反差感,但是怪可爱的。   顾允也觉得有趣,但他面上不显,温声道:“蓝帆他从小到大便是被他父亲死死看管着长大的,因着是家中长子,承担的东西便要比旁人多些。再大一些之后便开设了’阑珊‘前几年是忙得团团转,在储水学院时便时不时在夫子课上补眠,被罚过许多次。后来也没太多时间休闲玩乐了。”   沈若其实懂这种感觉,小时候该玩的时候被逼着学习不能玩,等长大了工作了就没有太多的时间可以玩了,而工作是一辈子的事儿,在现代还有退休一说,在古代那就是到吃不消之前那都是在工作啊。   “也是不容易。”沈若空出的那只手抓了下顾允的。   其实自家夫君以前也是一样啊,同蓝帆的遭遇其实挺像,他是小时候穷苦,所以也没有时间玩耍,人还小小的,就已经开始为了生计和学业奔波了。或许也就是因为相似的经历,所以才会让他和蓝帆成为至交好友吧。   周围爆发出一声惊呼,有人高兴有人叹气,看来是里面的两只鸡分出了胜负。   于是周围赢了的人高兴坏了,也不管周围是谁,便激动的抱上去。   “啊啊啊赢了!”“我们押中了!”   顾允揽着沈若和小云吞退出包围圈,转头就瞧见蓝帆和许歆文兴奋地抱在了一起。   沈若:“……哇哦。”   两人像是突然意识到了不太好,立刻分开,但是脸上还是挂着笑,跟周围那些押中的人一起去摊主那儿领钱去了。   沈若和顾允对视一眼,决定抱着崽崽赶快走,就当做没看到。   沈若笑着揄揶道:“怎么感觉蓝帆对歆文有点意思?”   顾允想了想说道:“应当不会,他同许姑娘的岁数差太多,蓝员外也不会同意的。”   沈若“啊”了一声,其实他想说其实要是真心相爱,岁数根本不是问题的,但是又仔细一想他俩也不太熟,也就今日才熟起来一点儿,可能方才就是高兴的吧。   他说服了自己,按捺住自己的心情让自己不要乱嗑。   但脑海中却忍不住想着,歆文心心念念要当小云吞的干娘,而蓝帆先前也说过要不是没成婚高低认二狗当干儿子,这二狗的干爹不就是小云吞的干爹?小云吞的干娘不正是二狗的干娘么?   要是他俩真成了,那干爹干娘还真齐活了!   沈若忍不住笑,顾允问他想到什么了他也不肯说,毕竟这事儿八字没有一撇他不乱说。   小云吞被抱着胸前,听到自家阿爹胸膛里传来的笑声,他便也“啊呜啊呜”地笑起来,一只小手抓住了阿爹的衣襟,在陌生的嘈杂的环境里适应的特别好。   集市上行人特别多,摩肩接踵的,顾允护着夫郎和孩子往前走。   人群中突然出现了骚乱,一辆装了好几个大麻袋的独轮车直挺挺的冲过来,周围撞伤了不少人,大家立刻往边上跑。顾允立刻将沈若护住,往边上走。   但是他们本就靠边哪里还有别的地方能躲!   沈若顿时梦回当初那捆柴砸下来的时候,顾允为了他受伤他的愧疚还历历在目,他不用顾允一次次的保护!他的恢复能力明明比顾允要好!   他在这千钧一发之间将小云吞放进了顾允怀里,推开他们,迎面就要撞上那独轮车。   ……   预料之中的剧痛并没有出现,沈若眼睛睁开条缝隙瞧见身前有一道高大身影将自己遮挡的严严实实,但不是顾允。   顾允第一次气急败坏地喊道:“沈若!你不要命了!”   自从顾允确定心意之后就再也没有如此强硬地叫过他的名字,可见是气得狠了。   沈若说:“我没事。”却不敢看向自家夫郎和孩子,他的脸色肯定很难看。   “这位壮士,多谢相救。”沈若心有余悸道。   那人双手用力一推,便将这独轮车推了出去,那独轮车的主人早就不知道跑到哪里去了,麻袋滚落在地上,散开了,里面竟然全都是石头!   这人是故意的,为的就是取人性命,一整车的石头起码几百斤重,要是撞了人岂不是能把人压成肉饼?!   那人正好站得位置逆光,沈若瞧不清他的身影,但是既然能将这么重的石头车都逼停了,那必然是有功夫在身上的。   他瞬间改了口道:“这位侠士,多谢相救,这些银钱请您收下。”   沈若原本只以为车上的东西会重,但也没有料想到竟然是石头,这要是真往自己身上撞一下,可能真的能把他撞个半死,或者直接瘫了。他身体恢复能力哪怕再好,太严重的伤势也是无法治愈的。   他现在才觉出后怕来。   那人转过身来,看向沈若。   沈若也瞧清了他的脸,惊愕道:“阿美?!”   那人原本还想说什么,结果听到他这一声喊,顿时就闭上了嘴。   沈若道:“没想到你竟然会功夫,今天真的谢谢你,要不是你,这车肯定要撞上我们了,这些你拿着。”   沈若将银钱递给他,性命自然比钱财重要,也不知道该如何感谢对方,只能送钱了。   阿美没肯收,对沈若道:“你们恐怕惹上了人,今日运气好我碰巧遇上,以后可就没有这么好的运气了。”   沈若皱紧了眉头,究竟是谁要取他性命?   最恨他的沈宏、沈富贵已经死了;沈牛山和刘春花怎么可能会做出这样的事情,两个老的应该也不可能,听说也是挨了一顿牢狱之灾的;难道是“金珠”那边?   但也说不通,自己的“珍宝居”同他们也没有太多利益冲突。   沈若一时间心乱如麻,但是这根本就不像是一场意外,就是冲着他们来的!   “多谢提醒,阿美,我也没什么好酬谢你的,这些银钱你拿着傍身。”沈若不喜欢欠人情,更何况是这么一个生死攸关的天大人情。   阿美道:“不用,我弟弟在你们那吃好喝好住得好,便足够了。我有内力,方才那些对我来说不过是举手之劳,压根没伤到我分毫。”   沈若愣了下,这么厉害的人,为何会被那牙婆用鞭子抽的遍体鳞伤呢?   阿美能看出沈若的疑惑,但他不屑于解释,只道:“我走了,你们好自为之。”   他转身就要离去,走了几步之后,偏过头道:“那卖身契的银钱可能抵消?”   沈若:“能!”   阿美点点头,顷刻间便消失在了人群中。   方才经历了如此惊险一幕,小云吞都被吓得不轻,止不住地大哭,漂亮的小脸上全是泪痕。   顾允顾不上安抚小云吞,抱着孩子走上前来,查看沈若有没有事。   沈若眼眶泛红,压下翻涌的情绪,“我没事,一点儿事儿都没有。”   周围人早就去报官了,这石头车差点儿就撞死人,必然是要严查的。在街道上巡逻的衙役也早早赶到,看到沈若还完好,便向他询问有没有看见那推车之人的相貌。   但是那时候人那么多闹哄哄的,沈若着实是没有看到。而且在车冲过来的那一瞬间,他只能惯性的将孩子给顾允抱着,用大力气将他们推出去,哪里还顾得上其他。   他是差点受害的人,衙役盘问一阵就叫他先回去休息,转而去问其他围观的人,还有不少人被冲撞到了负了伤,便都带去医馆中医治。   蓝帆和许歆文也听到动静了,赶过来查看,发现沈若和顾允还有小云吞就在现场顿时急得不得了。   “你们没事吧?”蓝帆冲上前来问道,许歆文比沈若先掉了眼泪,她呜咽着抱住了沈若。   沈若摇摇头,说道:“我们没事,是阿美救了我。”   “没事就好,呜呜呜要是你有事,我真的会很难过,你是我最好的朋友,若哥儿,我真的很喜欢你,很需要你陪着我。”许歆文哭得几乎肝肠寸断。   若哥儿就是她的太阳,是他带着自己走出阴影,她便觉得有若哥儿在什么事都不算事!可要是若哥儿发生了意外……不!她不能这么想,若哥儿一定不能有事!也不会再有这种意外发生! 第284章   沈若抬手摸摸她的头发, 安慰道:“我真的没事,别哭了,再哭下去就不漂亮了啊。”   许歆文根本缓不住情绪, 她哭红了眼睛,但是也知道现在不该是若哥儿安慰自己,便努力将自己从沈若身上撕开。   蓝帆第二次递来的帕子,她没有再拒绝,直接接过来擦泪, 但还是抽噎不止。   “我、我止不住。”许歆文害怕极了。   但同样害怕的还有顾允,他后怕的几乎浑身颤抖, 但是小云吞还抱在怀里, 他不能弄疼孩子,便一直克制着。   蓝帆也濒临失态边缘,“究竟是谁, 是不是’金珠‘那帮人干的!冲我来啊, 冲若哥儿算什么事!”他攥着折扇的手泛白,对着周围喊道。   沈若用力地深呼吸几下, 想要往边上走两步,结果一走起来,腿都在颤抖。   有种从死神手中的脱险的战栗感, 被顾允一把扶住。   小云吞已经被顾允哄好了, 此刻只抽噎着, 泪汪汪的眼睛看着自家阿爹。   沈若现在都不敢抬头看一眼顾允的脸色,他知道顾允一定是惧怒交加, 但是沈若不后悔将他推开, 要是真的要死一个人, 他宁愿是自己。他本就是捡回来的一条命, 有机缘,没准还能活回来呢?   可是顾允,他是原住民,如果出了事,那就是真的……   沈若不敢想,感觉热泪就要涌出来,他也不想死啊,那么那么多的事情要做,还没有看小云吞长大成人,还没有和顾允白头到老……他不想死的。   “没事了没事了,先回’阑珊‘吧。”沈若暗自镇定,是说给自己听的,也是说给大家听的。   周围围观的人瞧见如此惊险的一幕,也纷纷驻足,但没人上来问一句,只眼含关切。   沈若一行人便回了“阑珊”,因着集市上出了事儿,官府自然要查明真相,集市便也开不下去了。大家都提心吊胆地,毕竟这一车子石头,就是明目张胆的要杀人行凶。镇上出现了这样的事情,大家自然都心存了些惧怕。   沈大山也听到了动静,回到“阑珊”看到沈若他们都完好无损这才放下心来。   “我先前听官府的人安抚百姓,说定会给大家一个交代,这样的人必然是要捉拿的,杀人未遂,但也是闹市行凶了,一顿牢狱是少不了的。”蓝帆气过了之后便冷静下来,说道。   沈若点头:“我相信刘大人一定能捉住这人,若是真的同’金珠‘有关系,那他不仁就别怪我不义。”   泥人都有三分火气,因为一些生意上的冲突便要置人于死地,这样的人沈若自然不能轻飘飘的放过他。但是就跟蓝帆说的那样,要真是“金珠”做的,那为什么针对的不是他这个对手,而是自己呢?   这也是他们想不明白的点。   如果真是“金珠”指使,那就从原先的商业对手,变成了想要置他们于死地的黑手。   “估计之后官府要请你们去一趟。”蓝帆皱着眉道。   沈若点头,他喝了阿富端过来的温水,现在已经缓过来了不少,再去看许歆文,眼睛都哭肿了,蓝帆也不好过。   小云吞这会儿都已经哭累了,昏昏欲睡。被沈大山抱在了怀里,他看着沈若和顾允的眼神也是充满了后怕。   沈若同顾允坐在一处,但他莫名就是不敢看他。   蓝帆觉得不能坐以待毙,便准备下楼去吩咐手底下人都去帮忙,就往“金珠”那边查。   沈大山再大老粗也看出了顾允似乎同若哥儿有话要说,便抱着小云吞出去了,许歆文也跟着出去。   一时间雅间当中就剩下了沈若和顾允。   沈若心想死都不怕了还怕看到顾允的眼神吗,他一咬牙抬起头。   顿时他愣住了。   顾允的眼神向来深邃、清冷、浓墨一般黑,他们在一起的时候,爱意便会如同火焰一般,让这样的眼神变得火热,有温度。他看见过他欢喜、生气、后怕、惊惧,但唯独这一次,在他眼中看见了类似委屈的情绪,像一只被抛弃的狼犬,尾巴耳朵都耷拉下来。   “你……”沈若刚出声,便被他用力地抱住。   竟带着丝劫后余生的感觉。   顾允原本后怕极了、还生气,各种情绪一同上涌五味杂陈,但是到现在他只想将夫郎牢牢地锁在怀中,用力地抱紧,感受着他的体温与心跳,确认他还好好的。   沈若眼眶微湿,这和他想的不一样,他以为顾允会暴跳如雷,甚至扯着自己的衣襟质问他,但是顾允没有,他只是用温热的怀抱收容了他。   “诺诺,幸好我放走了阿美。”沈若从来没有如此庆幸过,做好事真的会有好报吧。   顾允“嗯”了声,抬手按在了他后脑,将人抱得更紧了。   “幸好你没事,不然我真的不知道我会做出什么事情来。”顾允这句话说的不包含一丝情绪,近乎心如止水,但沈若就是从中读出了一丝“若你出了事,我也不独活”的轻生意味。   沈若:“我们还有小云吞,要是我出事,你难道能抛下他不管?”   顾允瞳孔紧缩,竟是连这个词都听不得。   沈若只感觉到唇上一重,被他用力吻住,再不能说出一句话。   ……   被放开后沈若有些气喘道:“你不会抛下他的。”   顾允皱着眉头说:“不会出事,你不要再说了。若宝儿,我说过我不会再让你受到一丝伤害,你不能阻止我保护你。”   “凭什么?”沈若眼睛红了,难道他就想看到顾允受到伤害吗?   “诺诺,爱是相互的,我也爱你,不比你爱我少。所以我这么做,一点都不后悔。”   “可我做不到,那时候我的心都快要捏碎了。”顾允第一次如此直白的将自己的感受说出来,他亲眼看着那辆装满石头的独轮车冲向沈若,而背后是墙,他根本无处躲避。   而自己却被他推开了。   沈若深吸了口气,故作随意道:“可我这不是没事吗?好着呢,一点儿都没伤着。”   这真是不幸中的万幸了,沈若的一个善举救了他们。   他决定之后自己一定要多做好事,镇上人先前喊他“大善人”,他以前还觉得这是给自己戴了高帽子不想让大家再这么喊着,但是现在他觉得,这个“善人”他要当。   若是与人为善,帮助他人能够化解自己和家人的一些意外事故,那他哪怕是花再多的银钱也甘愿。   他们现在都太失态了,顾允缓缓地喝下茶水,缓解了情绪。   沈若也不再继续强撑着,收了笑意。   “我不该生气。”顾允道。   沈若却摇了摇头,“换作我是你,可能会更失态。总之这件事已经过去了,最重要的是找出要害人的凶手。”   现在不能沉湎于那样负面的情绪,那是最没用的东西。   十指相扣在一起,好像周身都有了力量,他们本就不是那般脆弱的人,恢复如常后,便相携向外走去。   不能叫身边其他人担心了。再看看小云吞,这孩子不禁吓,沈若怕他又跟上一回一样发起高热来。   外头人也都整理好了情绪,也是幸好若哥儿没出什么事,要是阿美没有恰好在,那后果简直是不堪设想。   外头原先集市上走动的人许多,官府要查案自然不能将这么多的百姓都扣押住,从而在里面找凶手,所以街道上只剩下了在勘察那装满石头的独轮车的衙役。   他们便都在“阑珊”当中等消息。   官府的办事效率很高,特别是这种闹得镇上大多数人都人心惶惶的案子,必然要立刻查出来才行。很快,官府就查到了这个独轮车的主人。   那运石头的人并不是独轮车的主人,这独轮车是被借走的。   独轮车算是家里比较贵重的一样工具,故而家家户户都会给贵重东西打上标记,免得被人偷走了找不回来,或是被别人跟自家的弄混。   按照标记找主人是很快的,那主人瞧见自己的独轮车很是心疼,自然对那他借出去的人心存怨怼,这人这么干那不是让官府直接查到自己头上来么?他差点儿就要成了替罪羔羊了!   独轮车的主人便将那人的身份和住处全部说了出来。   衙役又问这些石头是准备运到哪里,那人说对方借独轮车就是为了运石头,因着那家要盖房子。   难不成这真就是个意外事件?   正当大家都有这种疑惑的时候,那犯事的人找到了,直接被押去了公堂上。作为差点儿受到伤害的沈若和顾允两人,便也去了公堂。   这件事本与他们无甚关系,但是差点儿丢了小命,沈若自然要去瞧一瞧这人究竟是不是真的受人指使。   师爷瞧见他们过来很是安抚了一阵,心里止不住叹气,这都是什么事情,怎么又被他们碰上了,也是天可怜见的。   刘大人体恤他们,顾允是秀才可以见官不跪,沈若却是要跪的,他直接叫人搬来了太师椅,叫两人坐在边上。   沈若和顾允谢过他。   跪在堂下的那人眼神迷离,身上还带着极浓重的酒气。   刘大人一拍惊堂木,问道:“你可知罪?”   那人倒是口出狂言,出口便是粗鲁的脏话,将县太爷给骂了。   边上的衙役立刻上前掌嘴,师爷派人去取水来,直接泼了他一脸。   “清醒了没有?”   那人这才发现自己竟然被抓到了公堂上,在一瞧沈若和顾允,顿时吓得不轻。   “我、我我,草民,不知。”   “本官还么问什么事,你倒回答的快。”刘大人瞪视着他。   经过一番拉扯,沈若算是听明白了,这人称自家要造屋子,缺些石料,便借了那老翁头的独轮车去运,到了风雅街之后发现开了集市,但他跑得太快,便刹不住,所以才会酿出祸事。   这番话乍一听没什么问题,但是仔细一想却疑点颇多。   首先就是镇上并没有石料厂,最近的也是在村野山中,运送石料一般都是用的牛车或者马车,单靠人力那必然是不行的。   还有跑得太快这件事,一个人在一眼就能看出这里有许多人的地方,还故意加快速度,那不就是要搞事情吗?   而且这人身上满是酒气,要是真的只是运送造屋子的石料,那自然不可能喝这么多酒,别人还放心叫他来送。   处处都透露出诡异,刘大人自然也想到了,他立刻派人出去查验,看看是不是真的如同他所说有屋子在修建需要石料。   结果还真有,但是还没开始建造,正在做最基础的打桩,目前还根本用不上石料。或许可以说是先拉过去备着,这倒是可以逻辑自洽。   但是沈若看着他衣衫叠了不少补丁,虽说自己不是一个按衣着识人三六九等的人,但是这人如何就能造的起石头房了呢?   沈若直接询问刘大人能否听他说句话,将这点疑问挑明了。   那人顿时酒气都散去不少,大声喊道:“我攒了好几年的银钱,就等着今日造屋子,你竟说我这银子来的不干净?”   沈若可没这样说,他只说这人不像是能造的起房子的,可以往银钱方向查一查。   结果这人直接就急了,沈若便觉得可能还真是查到了点子上。   刘大人自然也看出了蹊跷,派人去这人的家里搜查,还真被他搜出来不少银票,足足有一百多两,根本就不像是他能有的!   这人没有什么正经活计,据他的邻居们所说,这人招猫逗狗,就是不干正事,其他什么事儿都会干。这也就佐证了这银钱来的蹊跷,估计就是拿钱**,要不然这笔钱的来历解释不通。   那人也没想到早早定好的说辞没了用处,他不过就是个小混混,本打算做完这一单拿着这些钱逍遥自在的,哪里能料到竟然能被识破。   他看着那叠银票抖若筛糠。   刘大人:“是谁指使你的,说!”   “草民不知啊,不知道是谁。”他哆哆嗦嗦道。   刘大人怒发冲冠,“**可是重罪,要是你说了还能给你减轻刑罚,要是不说……”   那人涕泗横流:“真的不知道,那人来找我时候全身都蒙着,只说叫我用这个法子把人撞死了或者撞残了就行,今日我做了之后他就给了我这些钱,我都还没花!大人啊,他们俩也没死,你就放过我吧!”   沈若和顾允心中胆寒,竟然真是有人要害死他们。不是冲着蓝帆的,就是切切实实冲着自己的。   刘大人再如何盘问也问不出什么来了,甚至还给他上刑,但是他是真的不知道那人是谁,只说那人身量不高,声音是捏着嗓子说话的,身影笼罩在袍子底下依稀能看出来比较单薄。   只有这么一点微小的线索,办案子的难度便增加了。   只能先将这人关押起来,等查出了线索之后再提审。   刘大人头疼不已,让沈若和顾允先回去好好休息,因着有人要害他,刘新固破例挑了两个自己府中的侍从跟着去保护沈若。   沈若谢过,并没有拒绝。   这件事关乎自己的性命,他自然是很惜命的。   只是不知道究竟是谁要害他。   回到小院之后,大家伙儿都知道了消息,全都围了过来。   沈若没有避讳,直接将今日的事情告诉了他们,包括公堂上的事。   水哥儿红了眼圈,他完全能够感受到那一刻的惊险。   “行了,县太爷借了我两个护卫呢,之后肯定安全。”沈若笑着说道。   那两个护卫尽职尽责地跟着回来了,小院里自然也是好吃好喝的招待,有功夫在身的人自然靠谱些。   大壮一听是自家大哥救了沈若,立马拍拍胸脯,这真是太好了。果然自家大哥就是刀子嘴豆腐心,说什么正好碰见,恐怕也是存了帮衬的心思的。   要不然这天高海阔的,哪儿就能那么凑巧了?   今日发生了太多的事,刘大夫都惊动了,过来了一趟,给沈若顾允和小云吞都看了,把过脉,开了些安神的汤药让他们喝,安抚了好几句才走。   他也是没想到镇上居然会出现这样的事情,气愤不已。   沈若现在已经冷静了许多,有这么多人的关心,心中暖暖的。   沈大山心里不平静,便在小院里住下了。   第二日“珍宝居”照旧开张,昨日的事也就是让人多后怕了几分,到底是没有见血,就稍微好些,经过一夜的冷静,大家都好了不少。   只是每每在看向沈若和顾允还有小云吞的时候,眼神中都带着点后怕。   沈若心知这种情况恐怕还要再维持几天,但是他们已经算是幸运了,也就是被吓得不轻,身上却是没什么伤的。   小云吞倒是昨夜里一直梦魇哭泣,沈若和顾允一同哄他好久才让他安稳睡着。   沈若自认没什么仇家,唯一的一个有些龃龉的就是黄进,但是黄进首当其冲的对手是蓝帆,为什么会找人来袭击自己呢?甚至还用了那么大的手笔。   沈若想不通,但他不是坐以待毙的人,自然也要追查。对方只要敢做,那自然就会留下蛛丝马迹,不可能一点儿线索都没有!   蓝帆放心不下,一大早便来了小院,许歆文也过来了。   沈若心中温软:“你们商铺里不用管了,都往我这儿跑。”   “有阿富在那就行了。”   “那肯定是若哥儿比较重要,那要害你的人一天没有揪出来,我这颗心就不安宁。”   蓝帆又走上前同顾允撞了撞肩膀,颇有些江湖义气,“我带了不少人来,我们的人不像官府衙役都是熟面孔,查案其实更方便些。”   几人便都往屋里去,开始思考究竟是谁所为。   ===================   金珠珠宝行。   黄进哈哈大笑,他的好心情从昨日下午一直持续到现在。   “要我说就不该弄这什么市集,瞧瞧,现在不仅是集市没了,生意没了,人都差点儿没了。”他幸灾乐祸的表情浮现在脸上,转着大拇指上的玉扳指。   春桃坐在他腿上,依偎在他怀中,娇笑着道:“可不是嘛,老爷您先前说的那’念宝‘我听着就耳熟,一下子便想到了曾经听那沈若的娘说起过,这孩子的大名就叫’念宝‘呢。”   黄进一想起这个就生气,“哼,可真是深藏不露,我先前只以为他给蓝帆弄免费赠品,却没想过’念宝‘的幕后老板竟然也是他!”   春桃眼睛里满是嫉妒,她又何尝知道呢,也就是黄进说了这个牌子,她才想起了关联,没想到沈若竟然不声不响的扬了名声了!那么多让员外都趋之若鹜的赠品,他能赚多少银子啊!   春桃嫉妒的眼睛血红。   她恶狠狠道:“只怪那混子不中用,竟然这都能被抓,沈若还一点儿事都没有。”   黄进蹙着眉,确认道:“他不会供出我来吧?”   春桃哈哈笑:“肯定不会呀我的老爷,我去找他合作的时候可是遮的严严实实的,声音都掐变了。就算要找,哪里就能找到我头上来了?”   他点了点头,手游走着:“这次多亏了你聪明,叫我知道了这’念宝‘的幕后之人,难怪先前那车被你烧了之后’阑珊‘还能有赠品面世,我还以为他们是趁我们不注意的时候运送到的,却没想到竟然在我们的眼皮子底下!就在’珍宝居‘送货的那车里头!”黄进说着磨起了牙齿,这个沈若压根不愿意同自己合作,要不然这“念宝”早就成了他家的赠品了,那生意更是能上一层楼!   可是沈若不肯,那既然他得不到,那蓝帆也休想得到!   于是在春桃提议了那个计谋之后,黄进便答应了,让春桃自己看着办。   若是未来出了事,黄进自然会赖在做事的春桃头上,这村姑倒是极好糊弄,虽说有些柔情小意,但他也腻了。况且,他是个男人,这女子是不是处。子之身他难道还试不出来?这人压根就不是什么良家女子。   他自以为抓住了春桃的把柄,将人困在身侧之后让她出主意,拿她家的货,还能尝个尖儿,如何不爽呢?   而春桃脸上娇媚的笑,心里却只想要黄进的钱,办那件事她可是问黄进拿了五百两,这赚钱的速度可比给他供货快的多了。   想起村里头那个婆母,此刻正任劳任怨地给她做活儿,她心里就畅快。   现在唯一的要紧事,就是赶快同她的丈夫和离,要不然黄老爷要纳她这件事便要穿帮了!虽说她并不想进,只想带着银票远走高飞,但是这件事毕竟不能叫人知道,要是哪天黄老爷突然想起来去查了呢?   所以一定要快! 第285章   官府的搜查要通过县太爷的调令, 所以许多方面查案都要在明面儿上,这样一来其实目标就很大,要是犯事的人有心想躲藏那自然是很容易避开的。   但是蓝帆带来的这些人却不是熟面孔, 其实查起案子来更方便些。   先前那故意设计的马车,造人劫走,蓝帆并不打算去查,毕竟马车夫并没有什么事情,说明那人只是想要将马车和里面的“货物”毁掉罢了, 并不想伤人。他本就是用这马车来混淆视听的,所以根本不在意是谁做的。   而现在这案子却不同, 关系到了沈若和顾允的性命, 但更是明晃晃的冲着沈若来的,顾允就是顺带,这牵扯到了害命, 那自然要彻彻底底的查出来。   官府那边同沈若和顾允相熟, 自然也知道这个热心肠的蓝老板,现在便是同官府合作, 官府调查在明,他手底下的人在暗,两边相互配合着查。   也将大家的视线都引到了“金珠珠宝行”去。   若真是对方做的, 自然会露出些马脚, 但蓝帆还是没能想明白如果真是“金珠”所为, 那为什么要害的人不是自己,而是若哥儿呢?这根本就说不通啊。   除非……   沈若面色冷凝, 淡淡道:“除非, 对方知道了我就是’念宝‘幕后的老板。”   顾允眉心微蹙, 点头, “却有这种可能。”   蓝帆和许歆文闻言顿时吃了一惊,许歆文她还是头一回知道这件事,心说若哥儿瞒的可真好,她作为好友竟然一点儿都不知道。   但是再一想,这“念宝”在镇上本就神秘,恐怕不告诉自己也是没有那个契机。许歆文一下子便想通了,毕竟“念宝”只同“阑珊”在镇上是很出名的事儿,几乎所有商家都知道的。   却没想到竟然是若哥儿!许歆文一双眼睛更是冒出了星星,若哥儿怎么每次都能给自己带来惊喜呢?以为已经了解了许多了,却没想到他还有更多的能力,真是太优秀了!   蓝帆吃惊的点在于黄进为何会猜出沈若就是“念宝”幕后的主人,毕竟他们的交易一直都有“珍宝居”掩盖着,并且这两者之间的手艺和精细程度根本无法比,沈若在“珍宝居”上面更注重的是东西的设计性和实用性。   完全没有太多的关联啊。   蓝帆道:“虽不知他是从哪里得知的,但若是真的知道了,从而对你下手,那便说得通了。”   沈若点头。   蓝帆自己也清楚,要不是因为有“念宝”的赠品,他家的玉石摆件也不至于如此抢手,所以“念宝”的能力镇上人都有目共睹。而若哥儿拒绝过黄进,就连“珍宝居”也不愿意同他合作,这就结下了龃龉了,要是再被他知道沈若就是“念宝”幕后老板,那黄进必然怒火中烧啊。   这样便有了犯罪的动机,只要若哥儿不在了,那“阑珊”便再没有了“念宝”的助力,便能将自己和他拉到同一条线上,而他现在弄出来的那些东西,甚至他还会觉得比起“阑珊”要更好些,认为“阑珊”只不过是光光靠着“念宝”呢!   沈若自然也想到了这些,阿富在一边听着一边怒道:“先前那老不死的竟然还派人找若哥儿合作,甚至拦车冲撞,就这样的,哪里是像诚心合作的样子。”   许歆文自然也回想起以前的事情,那时候还是她舅舅的下人驾的车呢!   说起前事,小云吞就是那回被吓得发起高烧。   很快便有下人回来汇报,蓝帆让他速速说来。   那人道:“咱们查到了不少事情,现在’金珠‘里头的赠品都是来自沈家村的,但不是沈老板的布艺作坊出品,而是一个名叫春桃的女人,她同那黄老板交往密切,这些日子更是形影不离。咱们的人现在顺着这人的线往下查。”   蓝帆听完汇报便看向了沈若。   沈若皱紧了眉头:“是她?”   许歆文好奇问道:“这春桃是什么人,若哥儿这是你们村里的,你认识的?”   顾允也看向他。   沈若冷冷道:“这人是我家邻居,当初有些龃龉。”   沈若便将当初的事情一五一十的告诉了大家,包括春桃估计扔鸡进他家装模作样想要偷学手艺还有她和她婆母一同给脸不要脸的事情全说了,他用的就是陈述的语气,也没有添油加醋的说,但是别人一听就知道这人和她的婆母都不是什么省油的灯。   许歆文顿时便气得站起:“这人可真是不要脸!她竟然偷学若哥儿你家的东西,我先前就听人说那’金珠‘现在不仅仅赠品同你’珍宝居‘卖的那些相像,甚至还有抽绳书包!没想到竟然是你们村里人,她甚至还是你家邻居,这举动无异于偷窃!真是气煞我也,不要脸!”   她本就是家中小姐哪里学到过什么骂人的话,来来回回只会骂一句“不要脸”,她气得眼睛都红了。   蓝帆也皱紧了眉头,将折扇按在桌面上:“若哥儿,这人做的这事恐怕就是对你怀恨在心,先前你拒绝了黄进,她便凑过去了。”   要不然没法解释为何人家一个村妇竟然可以同黄进那样的人搭上线,毕竟黄进,蓝帆是很了解的,这人刚愎自用,且十分瞧不起乡下人,甚至曾经想要进“金珠”买首饰的人衣着太寒酸,他那边都是不让进的。   于是那些人便会来“阑珊”,就这样“金珠”便开始造谣说“阑珊”是捡着“金珠”不要的客人招待的,让阿富很是生气。   但蓝帆却觉得客人无论贫富贵贱那都是得好好招待的,只是阿富那时候见多了这样的人,每次有这样的人进来之后“金珠”那边便会开始嘲讽,在蓝帆不在的时候,阿富便也不想招待这样的人,虽不至于赶走人家,但言语上必然有些不尊重。   于是在当初沈若头一回走进“阑珊”之时,阿富才会对他说出那样的话来。显然是被“金珠”气得很了,并且对这样的人过来深恶痛绝。   但蓝帆恰好赶到,制止了他。便有了之后的故事。   沈若颔首,“先前刘三娘便同我说过,邻居家门前多了华贵的马车,要运送什么东西似的,那春桃还趾高气昂地不让刘三娘同她家门前过。”   原来竟是做了这事儿,必然是关起门来偷偷做的,村里人大多都是站在沈若这边的,要是知道有人竟然做这样的事情,不仅偷学沈若布艺作坊的手艺,还要拿到镇上去卖,同“珍宝居”合作的“阑珊”杠上,村里人自然要对这两人指指点点的。   这件事做的不地道,况且人家先前给了布艺作坊的管事没脸,如此看不上眼竟然还要偷学去,可真是太不要脸了。   顾允却发现了新的一点,被众人所忽略的。   他道:“春桃乃有妇之夫,为何敢同黄进同进同出?”   三人立刻看向他。   “对啊!这两人肯定有问题!”蓝帆一拍桌面道。   许歆文更是觉得恶心,这女人竟然背着自己的丈夫偷。人?甚至还是个年纪那么大的!   沈若微微蹙眉,也是感觉到有些不适,“就按照这里查一查,要是他们真的有染,那咱们也做一次好人好事,将这件事告诉春桃的丈夫。”   顾允以前经常帮着村长办事,对村里人的熟悉程度比若哥儿高得多,此刻便道:“春桃丈夫沈逃在镇上椿芽饭馆中当跑堂。”   蓝帆看向来禀告的那人,“就按他们说的做,去找那春桃的丈夫将这件事告诉他。”   下人领命立刻去了。   “看来你这邻居知道你不少事。”蓝帆蹙眉说着,毕竟是邻居的话,住得近,要是在外头偷听也是有可能的,那为什么“念宝”的消息被黄进知道,就有迹可循了。   这个春桃便是一个突破口,有很大的概率。   据那下人之后所说的话,这春桃似乎还藏的很深,要不是他暗中调查,甚至还上了房顶,根本就无从得知这件事。还听见了“金珠”的活计吐槽的话语,便拼凑出了一些信息,全部都给抖落了出来。   对方都已经这样了,他们自然也不用想什么偷听偷看有多损,所以这样的事情去做没有关系,况且在官府面前也已经挂了信了,算是拿了个准许证。要不然这样的事情被别人知道肯定是不好的。   却说另一边,那春桃借着出去买些家用的名义去与她的丈夫沈逃会面。   沈逃在镇上饭馆当中做跑堂的,一年三百六十五天压根能休息的时间都没多少,更别提回沈家村了,也就是每月能回去一趟,若是饭馆中太忙,那他那个月就无法回去了。   饭馆老板也知道这些手底下人必然是想念家人的,只要是他们家人过来,其他伙计便会帮着顶替一会儿,让他们能够叙叙旧。   所以春桃如愿见到了自己的夫君,她跟着他进了下人们暂时休息的屋舍内,外头饭馆很忙,故而里头没有别人。   沈逃瞧见自家媳妇来找自己,脸上的笑容就没断过,再瞧她这一身衣裳看起来十分体面,便以为她为了来见自己一面十分讲究的穿了家里最好的衣裳来。   “阿桃,你怎么来了?这些日子太忙我都没能回去,哈哈,今日正好发了工钱,都给你。”沈逃笑着将一个沉甸甸装满铜板的荷包放进她手里。   完全没发现春桃冷脸,她偏过头。   沈逃身上都是酒菜的味道,十分浓重,还混杂着汗臭味,那是当跑堂时候走来走去还要兼顾着端饭食倒酒的活计,这十分不体面,身上也脏兮兮的。   同她形成了强烈的对比,自己身上的衣裳可是簇新的,因着她生的还不错,颜色好看,黄进便总是送她新衣裳,她还带了镇上太太小姐们都爱带着的香丸,走起路过便有香风拂过。   此刻她恨不得用帕子捂住鼻子。   那下人呆的地方也脏乱,她像是突然得了富贵病似的,感觉到无处下脚,像是只要一脚踩上去,那双干净的绣花鞋便被污染了似的。   “我过来看看你。”春桃冷淡的说着。   沈逃高兴不已,他对自己的媳妇很是有些爱意,毕竟一年见不上几回,但是每次见到之后他都会将人好好疼爱一番,瞧她这娇俏的模样,他心里很是有一番得意的。   毕竟这些伙计里头多得是娶不上媳妇的,而他有这么个美娇娘媳妇儿,叫大家都好生羡慕,每回他从沈家村回来上工,大家可都是要打趣他的。   没想到今日他媳妇儿竟然自己跑过来见他了。   春桃没接他的铜钱,反而将荷包放在了桌面上。   沈逃毫无所觉,之伸过手去想要将自家媳妇抱在怀里,这里四下无人他们是拜过天地的夫妻,就是要做什么过分的事情也没什么东西会怪罪的。   春桃却一把推开他,皱着眉道:“沈逃,我想同你和离。”   沈逃顿时愣住,他双手捏成拳,“为什么?是因为我一直在镇上没法总陪着你吗?阿桃,要是是这样,我可以辞掉这份活计!我们回家去,好不好?”   春桃被他捏住了手,感觉他手上全是油腻,立刻抽回手道:“不好,你今日必须同我和离,我们去官府中将和离书盖上印,现在就走!”   “为什么!”沈逃顿时怒从中来,“为什么要和离,我待你不好吗?在镇上赚的所有我只留下一点,其他的全送回了家去,你有什么不满意的?要是你想我不在这干,我能立刻走,春桃,我是你相公,你怎么能,怎么能说和离就和离呢?”   “你别这样!你同我和离,我给你一百两银子,只要你以后听我的,我每月都给你十两!现在可以同我去和离了吧?”春桃就不信这男人能够不动心,只要和离就能有源源不断的银子,想做什么都可以,哪怕去买个媳妇都行了。   沈逃顿时气得浑身发抖,“你究竟是在闹什么脾气!竟然说这种话来骗我?”   春桃直接将一个银锭子往桌上一丢,发出很大的声响。   沈逃看见了,但没拿:“你怎么会有这么多钱?你做了什么?”   春桃:“你别管,只管同我去和离,之后这银子就是你的了。其他事情等我之后再同你说。”   她本以为沈逃会答应下来,但是他非但没有答应,反而冲上来将她紧紧抱住。   “你放开我!”春桃挣扎起来,她怎么也没想到这人竟然不愿意放开她,甚至将她往桌边拉。   “你说和离就和离,我不同意!这些银钱我不知道你那里来的,但是你是我媳妇,自然都是我家的。是不是我没能满足你?叫你出去找别人了?啊,说话啊!”沈逃气上来了狠狠地给她几个耳光,叫春桃捂着脸尖叫起来。   她怎么也没想到事情竟然会变成这样,这人竟然见了这么多银钱不动心,必然是自己的魅力太大了。两人体力悬殊,她根本没有办法。   桌面上摆着一个端菜用的托盘,春桃挣扎起来将托盘抓在了手里,狠狠地朝他后脑砸去。   这一下用了十分的力气,春桃眼睁睁看着他眼睛翻白,整个人倒在了自己身上,双手垂了下去。   春桃深呼吸了几下,抖着手去试探他的鼻息,发现人还活着便松了口气。   立刻从怀里拿出两张纸,上面还没有字,但是可以提前盖上拇指红印,这样之后再叫人写成和离书就成。   她左右看了看,将人摆出一个趴在桌上睡着的姿势,将那银子给他塞到怀里,随后便匆匆拢好衣衫离开。   她进来的时候便瞧见另一边有一道窄门能出去,不会被太多人瞧见,便径直朝那边走去。   人刚出去还没能喘口气,春桃便发现周围有人,竟然很快便将她团团围住了。   再一看那些人身上的穿着,她顿时眼前一黑。   竟然都是衙役,他们怎么这么巧就出现在了这里!难道她做的事情被发现了?   “你们做什么?”春桃看看四周,想要拔腿就跑,但是他们哪里容许这人离开。   很快便将人抓住了。   “你们放开我放开我!”周围路过了些路人,春桃哭得梨花带雨喊着:“官兵不做人啦,强抢民女了!”   这一下过来围观的人便更多了。   领头的衙役一挥手,让手下进去将那已经被打晕过去的沈逃给扶了出来。   饭馆的老板一听到动静也是眼前发黑,完全不知自己是犯了什么罪,立刻跑了出来过来询问。   “同你无关,这两个人我先带走。”衙役一抬手,便立刻往官府去。   周围路人听见那女子喊的,大家都颇为不解,刘大人治下衙役们都很能干,做不出强抢民女的事情来,更何况刚才还拉出来一个晕倒的男子,恐怕这女子是干了什么事情了呢!   大家只跟过去看热闹,完全不拿这女子喊的当回事。   春桃这时候才慌起来,她是村里人来镇上的时间本就没多久,哪里能知道镇上的人竟然都这么相信官府。但她除了撒泼根本没有别的办法。   只能大声喊着:“你们凭什么抓我!我根本没犯事儿!”   那衙役哼了声,“我劝你现在省着点力气,待会儿到了堂上再说话不迟。”   蓝帆的人一路跟踪春桃到这里,听了全程,后面竟然听到这春桃竟然直接将人砸晕,而被砸的人还是她丈夫。这要是没有人发现倒是还好,但是摆到了明面上那就是一个故意伤人。   而官府那边也是顺藤摸瓜,到了沈家村,查到了蓝帆报案的那个马车货物丢失的案件里头的马车,上面的标记全部都被削掉了,看起来格外难看,但好歹是一辆马车,哈马儿一起都在春桃的家中呢!   他们立刻将春桃家里的一个妇人控制住,无论她狡辩什么都先将她带到了镇上来。   春桃现在心急如焚,生怕自己做的事情败露,脑子急忙的转,看看那些事情能够说出来,其他的没证据的自然就不用多说。   只希望黄老爷不要过来,要不然她生怕自己的事情兜不住。   要是黄老爷知道了,那肯定会恨死自己,还把那些所有的屎盆子都扣在自己头上的!   她还没到官府呢就已经开始怕了。   沈若他们早早就得到了消息,此刻已经到了官府当中,有了蓝帆的人帮忙,官府的人办事更是如虎添翼,很快就将“金珠珠宝行”也控制了起来,黄进只能说是有嫌疑,但也将人带了过来。   黄进怎么也没想到竟然会被官府围了他的“金珠”,但是他颇有些气定神闲的,毕竟这件事本就不是他做的,他怕什么?   县太爷也只是说他有嫌疑,所以还不能走,只希望春桃先前办事做的干净一点不要留下尾巴,要不然真出了事,他自然也保不住她。   这春桃最是依赖自己,黄进觉得要是真有事,那她一力担下,自己一定会花钱保她出来的。   他这样子,让县太爷都有些侧目,难不成真不是他做的?   看他看向沈若和顾允的时候眼神确实有几分复杂,特别是在看向沈若的时候。   感觉眼中都冒起了火苗。   沈若根本不去看他,这人当初说的话他还记得清清楚楚,是个只知道拿钱砸人的,以为所有的事情只要钱多就能解决,能轻而易举的夺走竞争对手的合作伙伴,从而达到他自己的目的。   这种人最是刚愎自用,并且只要不按照他想的走,他就会十分暴躁,这龃龉便是如此产生的。更别提现在他知道“念宝”幕后之人是沈若了,那必然是加了催化剂一样的。   顾允同沈若换了个站位,将人牢牢地护住。   黄进瞪了他一眼,悠悠然道:“可真是小瞧你了,’念宝‘就是你做的?真是深藏不露。怎么就爱做些藏头露尾的勾当。”   他阴阳怪气的开了口,沈若回怼:“那就睁大你的眼睛好好看清楚。”他本想说“狗眼”但是在公堂上哪里能说这么粗鲁的词汇。   “顾秀才,你这夫郎可得看好了,我可是听说他和蓝帆有些什么呢。”黄进笑着说道。   不等顾允说话,沈若就道:“这都是多少年前的老黄历了,村里传这个谣言的人坟头草都三尺高,你要是信了,是不是也想体验一把?”   “牙尖嘴利的小哥儿。顾秀才这绿帽子戴的可稳当?”   顾允看向他,掷地有声道:“也不知是谁的绿帽子如此耀眼。”   黄进没听懂,还以为是他在自嘲呢,哈哈哈笑起来。   很快衙役便将春桃和沈逃带到堂下,春桃远远地还没看真切,被押着进来之后最先看见的就是县太爷,随后看见的竟然是黄进!   她顿时两眼一黑恨不得现在就昏过去! 第286章   黄进看向她, 春桃从他那儿出去的时候说是去买些家用,但是现在她脸上却浮现出两个红彤彤的巴掌印,那手印很大一看就知道是被成年男子打的。   而在她身后的衙役正拖着一个跟死狗一般的男人, 那人像是晕了过去,根本动弹不得。   看来就是那人打的。   黄进自然想为春桃出头,再如何这女人也同他有过好事儿,哪里就能叫别的男人欺负了去。   可正当他要说话之时,县太爷直接一拍惊堂木叫堂下人跪下开始审理了。   春桃心存侥幸, 县太爷不一定会关注到自己同沈逃的关系,其他的事情她只需要一力否认就行, 那些她自认为可没有留下丁点儿的痕迹。   而这伤了人却是被发现了的, 抓了个正着,那就没有办法了。   她也就心慌了一阵子,立刻就安定下来, 她虽没读过书, 但是也听别人说起过,那县太爷断案看重的是证据, 只要没有证据能证明自己做过那些事情,那自己就是安全的。   沈若和顾允便冷眼看着,春桃其人很会演戏, 在村里的时候便是如此, 胆子还真是大, 竟然做出那样的事情来。   听着县太爷是问话,那春桃都能对答如流, 虽说有些惧怕磕巴, 但是说起话来将自己撇清了, 只是这伤人的事情县太爷问起来, 她便抽噎着说是这沈逃要轻薄于她,她才失手将人打伤了。   这样避重就轻,沈若自然不会让她如愿,但在公堂之上不能直接说,于是便对县太爷作揖示意有话要讲。   刘大人向来对沈若和顾允很有几分看重,此刻便一抬手让沈若说。   “大人,这人所言当中’轻薄‘恐怕不大妥当,后面那男人草民也认得,正是春桃的丈夫沈逃。”   他这一句话顿时让在场的两人黑了脸色,一个是春桃,另一个便是黄进。   他瞪大了眼睛,看向春桃,活像是吞了只苍蝇。   而春桃没想到沈若竟然会将这件事抖落出去,难不成他们已经知道了自己和黄进的事情了吗?!   黄进现在算是知道方才顾允为什么会说那样的话了,沈若同蓝帆的事情那都是很久以前的传言,而将这件事传给自己的便是春桃!结果春桃偷人的事情却是板上钉钉!   黄进被恶心的够呛,想起自己原本还想着之后要是春桃将罪责一力担下,他会花银子将人带出来,让人少受些罪!   但现在,他压根不想再看见这个女人!   春桃余光看见黄进脸上的神情便知道不好,但是她也没有办法,怨毒的目光看向沈若。都怪他!   沈若冷着脸,该他说的都已经说完了,其他的事情便等待刘大人秉公处理便是。   这件事也十分好理清楚,官府在明面上查,蓝帆的人在暗地里查,所有的线索全部都浮出了水面。春桃以为自己隐藏的极好,但实际上,连她背地里找到了哪些混混,以及那马车是拉到哪里去,将里面的货物拿出来焚烧的,那都是有迹可循。   都是拿钱办事的人,那些人自然是惧怕官府的,只要威胁他们不说实情就抓进牢里,就全都给抖落出来了。   还有她故意隐藏身份装腔作势地找牢里关押着的那人花钱行凶的事情也水落石出,刘大人将牢里那人提审之后,让他瞧一瞧身量,便差不多。   蓝帆的人偷溜进去黄进给春桃安排的屋舍里头,还找到了那一身行头!   在堂上,春桃哭天抢地地说自己没干过这些事情,都是沈若冤枉的她,声声泣血。   沈若面色不变,甚至觉得好笑。   刘大人怒道:“他冤枉你?这一桩桩一件件哪一件不是你做的?”   人家是傻吗,故意做出这么一场戏?就为了冤枉你这么个人?   刘大人叫衙役将证据一样样的呈上来,春桃瞧见之后瞳孔紧缩,但她不能承认是她的,哪怕是从她屋子里搜出来的东西,她也要赖到别人头上!   “不是我的!都不是我的,那是、那是黄老爷家的下人放的,肯定不是我的!”春桃连声狡辩。   黄进更是气,这人攀扯到了自己的下人,下一步是不是要攀扯到自己了?   “还敢抵赖!”刘大人向来秉公执法,证据确凿之时自然是可以直接断案,但是这一个弱女子如何能做到这些事情,必然还是有人帮助。   故而他放长线钓大鱼,只等着他们互相攀咬起来,便能将涉事的人都抓起来。   就在此刻,春桃身后躺着的沈逃悠悠转醒,他刚醒来时狠狠地“嘶”了声,晃动晕乎的头脑,看到自己竟然上了公堂,顿时吓得不行。   再去看,春桃就跪在自己前面。   他一激灵以为春桃是带他过来签和离书的,立刻道:“我不签!春桃,你不准同我和离,我不答应!”   “你竟然还将我敲晕了,大人,这是草民的娘子,我不答应和离。”   刘大人冷哼一声,“你的娘子背着你在外偷人,你作为相公却一无所知!”   沈逃的脸瞬间便气得涨红,抬手就给了春桃一巴掌,将她的脸扇偏过去:“我说呢!你哪儿来的那么多银子!还非要我同你和离,还说什么和离之后每个月都给我十两银子,哈哈哈,原来是跟奸。夫要的啊!贱。人!”   他骂春桃的时候,黄进的脸色也不好看,自己也被骂了进去。他倒是没想到春桃竟然还要给这沈逃银钱,而这些银钱可都是从自己手指缝里扣出去的啊!   越想越是恶心,他恨不得自己也冲上去给春桃一巴掌。这段时间他给春桃的银子少说也有八百两,就为了干成那些见不得光的事情,平日里她想要银钱,只要说自己就会给。   现在竟没想到养出来这么个东西!   春桃又被他打了好几下,衙役将冲动的沈逃拉开,免得他继续在堂下打人,沈逃胸膛快速起伏,被拉住了还不愿意停下,伸腿去踢她。   “你把我沈逃当什么了!啊!说话啊!”   春桃现在鼻青脸肿的说话都疼,她没想到事情会变成这样,她说之后每个月给十两银子就是封口费,目的是不让黄进知道自己以前的事情。可现在一切都完了。   她要害人的证据、将货物烧毁的证据、将人打晕的证据、偷。人的证据,全部都在。黄进看向她的视线充满警告意味。   而沈逃被衙役放开之后,现在突然发难,他直接冲向了黄进,“我和你拼了!”   这一下他用尽了全力,周围人完全都没有反应过来,发生的实在是突然。   黄进更是躲避不及,直接被狠狠地砸了一拳,鼻血瞬间便流了下来。   “你做什么!”黄进被吓得不行,他年纪大了完全没有力气抵挡,硬生生挨了好多下。   “你们这一对奸夫**!不得好死!”沈逃气急,原本头上就被砸了,现在更是怒急攻心,将人狠狠揍了一顿之后,便晕了过去。   公堂之下一片混乱,春桃和黄进脸上都挂了彩,沈逃晕了之后便被带下去医治,这整件事同他并没有多大的关系,县太爷也体恤他的情绪,毕竟任凭谁得知这件事肯定都无法冷静。   黄进狠狠地呸出血沫,随着血出来的还有一颗牙,他气得浑身颤抖,看向春桃的目光更是淬了毒。   春桃自知今日讨不了好,黄进知道自己同沈逃的关系之后必然也会放弃她,所以她直接便将自己同黄进的筹谋全部和盘托出。   县太爷的面色好看了点,毕竟这就是他想要的结果,查案的准则便是不能放过一个人!   黄进怒道:“你少血口喷人!臭婊。子你瞎说什么,这些事情都是你瞒着我做下的,还从我这里诓骗去不少银钱,你还有脸攀咬我?”   “那我还不是为了你吗?不是你一定要将’阑珊‘搞垮?”   堂下撕了起来,沈若和顾允同师爷告了罪,便打算走了。不想再看到这两人。   县太爷体恤,自然答应。   这案子如何判沈若和顾允并不太关心,只要将罪魁祸首抓出来便行,之后他们的人身安全便有了保障。   堂下撕的太难看,且在这里沈若有许多不好的回忆,顾允便牵着他一只手往外走去。   外头看热闹的百姓有许多,瞧见他们俩出来,有人想要问。但瞧见沈老板脸色并不好看,就全都咽了回去。   关切地注视着他们离开。   “判了判了!”周围人听见里头的动静都喊起来。   “这女人可真是恶毒,那黄老板竟然也不是什么好东西!竟然同有夫之妇偷。情,还针对蓝老板,做出这样的事情。那女的说她做这些都是为了帮黄老板呢,还真是烂锅配烂盖!”   “怎么只是关牢里啊,这会不会太轻了?”   “那黄老板说的我都晕,竟然将所有事情都赖到那女人头上了?可真是叫人大开眼界。”   “那些囚犯现在不都是在服役么,咱们县太爷要垦荒,听说都在郊区呢。看来这女人惨咯。那黄老板竟然也是这样的人,以后我再也不去’金珠‘了!”   “有什么惨的,她起了那么恶毒的心思差点儿就让人撞死人了,三个月太短了!”   “’金珠‘我早就不去了,以前那里头的伙计就是鼻孔朝天的对着人,每回去都被嘲讽,后来生意差了倒是学’阑珊‘搞活动,但是啊,画虎不成反类犬,我压根就不想再去。”   “就是啊,听说黄老爷的夫人是一顶一的悍妇,也不知道等黄老爷从牢里出去之后会如何呢。”   “以后大家都去’阑珊‘吧,蓝老板同沈老板、顾秀才是好友,做的也是良心买卖,还有那免费赠品每回都能送到人心坎里,服务也好。还有那’金珠‘现在送的那些东西可都是模仿的’珍宝居‘,咱们倒不如直接去’珍宝居‘买,又不贵,也比金珠送的粗制劣造的东西强啊!”   “自然自然!我们本就更喜欢去这两家多一些。幸好沈老板没事,上回那位壮士可真是厉害啊,两手就将那么重的车子给拦住了!”   “是啊,我家小子瞧见了,现在每日里都沉迷这要练功夫呢!”   “我那时候站的近,倒是听到了一耳朵,那壮士似乎是同沈老板认识呢,听沈老板喊他’阿美‘。”   “原来是阿美壮士,这名字呵呵,挺别致。”   ……   沈若同顾允离开之后便将这些人和事抛在了身后,那些围观的人觉得刘大人判的轻了,但其实按照律法就是如此判刑的。除非那辆车将沈若给撞死了,出了人命,那自然他们也没有命活。   在大宇朝,有时候人命竟然比牛儿的命还要轻。   但是坏人得到了应有的惩罚,便是大快人心的事情。   沈若心中压着的大石头挪开了,心情好了不少。   顾允带着他往回走,两人没有乘车,并肩走在街道之上,听着镇上的喧嚣,感受着烟火气。   那两人未来如何判,要去做什么事情,都和他们无关。善恶到头终有报,不是不报时候未到。   街道上没有被之前的事情所影响到,处处还是有许多摊贩在吆喝,一看,他们竟然顺着路乱走,走到了储水街上。   街道上还是熟悉的景象,周围摊贩瞧见沈若了还同他打招呼。   “珍宝居”当初在这条街上的时候,很是带动了客流量,来逛储水街的人都多了三层往上,不光光是“珍宝居”的生意好,周围的商铺的摊贩也跟着能分一杯羹。   大家自然是感激的。   谁还能记得当初他们不少人都是抱着看好戏的心情的呢?以为布庄的许老板会掀了人家的摊子。   谁也没想到“珍宝居”现在能够发展成这样。   而许氏布庄现在接替了“珍宝居”原先的摊位,正好就是在他家布庄门前,卖那些散布生意也很好,里头的赠品还是“珍宝居”的,储水街上的客流量现在并没有因为“珍宝居”不摆摊进了商铺之后,而减少。   这些要感谢的自然也是沈老板,因为听许老板说起过,这点子可是沈若给想的,更何况他现在还同沈老板合作呢。   大家都是生意人,自然佩服极了。   而且大家不仅看到了一个成功的小哥儿商人,更是看到了许氏布庄的新管事,就是许亦方的外甥女。姑娘也是可以经商的!   现在储水街上出现了不少哥儿摊主和姑娘摊主,他们瞧见了沈若过来,更是热烈招呼,想叫他和顾秀才一同到自己摊子来瞧瞧,还想送东西给他们。   盛情难却,沈若倒是去瞧了几个,摊子里处处是巧思,拾掇的也十分齐整,在审美方面果然还是哥儿和姑娘更胜一筹。   “沈老板,可真是多亏了你了。要不是有你这么一位成功的哥儿,我爹娘必然不会放我出来摆摊呢,他们总说我只需要在家里学女工就成,可我是个哥儿,我觉着我也不比汉子差啊。”其中一个哥儿摊主笑着说道,他很有自信,世人和家人都不同意的事情,但他就是要做。   有人沈若在前头,他便觉得很有希望。   沈若眼睛弯起笑道:“是啊,大家都有自己的才能,没有谁该做什么一说,谁说哥儿和姑娘就不能经商和念书呢?经商那都是正经买卖,读书使人明理。”   “是啊,沈老板可真是说到我心坎里了。”那哥儿拿了东西硬要塞到他手里,“我家里人先前只想将我嫁出去,不让我抛头露面的,可镇上人不都是坏人,我这些日子在这儿摆摊很安全,衙役们日日巡逻的,我真心觉得,在咱们镇上可真好。”   沈若和顾允对视一眼,都笑了。   “县太爷管理的好,要是这话叫他知道他一定很高兴。”沈若道。   储水镇上的人们幸福感还挺强,没有战乱也没有饥荒,人人都能吃饱穿暖,这就已经非常好了。但是还能更好。   要是将贸易提起来,储水镇乃至下辖的村落全都能更好,村民们的幸福感也能成倍增加。但是这些事情,要县太爷来做,沈若是无法指手画脚的。   顾允是秀才倒是可以同县太爷提一提。只是那太过猖狂了一点。   但是从村里开始发展这一点肯定是没有做错的,沈若打算等村里人再攒一攒钱,之后便能组织起来修路、挖渠、垦荒。将村里所有的地皮全部都利用起来,这样就能有更多的营生。   想要致富先修路是亘古不变的真理。   在储水街上逗留了半个时辰,沈若同顾允就回了小院。一路走回去,所有的情绪都消解了。   沈若半边身子靠在顾允胸前,笑着道:“现在的感觉真好。”   没有了“金珠”搞事,也没有膈应人的春桃,像是所有的阻碍都被清空了一般。黄进自顾不暇,那“金珠”自然也为人诟病,谁也不想去买一个人品奇差的人店里的东西,“金珠”算是废了。   而春桃所做的事情更是为人不齿,这放在再早些时候是要被拉去浸猪笼的,只不过在官府里头自然不会用这样的刑罚。只有在偏僻的山村里头还存在这样的刑罚。   但沈若和顾允觉得现在这样就可以了,对方是死还是活着对他们都没有什么影响,根本不用太过在意。   要不是发生了意外,沈若都快要忘记这么一号人了。   至于以后沈逃和刘红丽如何,那也不干他们的事情。刘红丽和沈逃家里出了这么一个媳妇,那脸都丢大了,在村里估计都不敢出门,没脸出门,更是做不出什么事情来。   黄进自己将他的“金珠”给作死了,“阑珊”自然就没了强劲的竞争对手,这一波不亏。   一切都在往好的方向发展。   顾允抬手顺了顺他的碎发,柔声道:“是很好,镇上的事情了结,我们也可以安心回村里了。”   沈若点头,“嗯,傍晚就跟着阿爹的车回去,虽说镇上住着更方便些,但我还是更喜欢住在家里。”   顾允捏着他的指节玩,“我同谭老先生作的那本书,已经定了稿,我能陪你好些日子。”   这件事他一直没说,先前发生了太多的事情,现在好了,终于可以将这件事告诉他了。   沈若觉着自己应什么都显得不够,顾允要作的那部书同算学有关,里面还夹杂着一些自己从现代带过来的知识,谭老先生说未来还要给他分成呢。整理那些东西十分繁杂,要引经据典,还要详略得当,将所有的东西十分浅显还要言简意赅的写出来。   这需要极大的知识储备,自己要吃透,才能给别人讲解,顾允那般聪明也用了不短的时间,很是不容易。   但是顾允做到了!   沈若颇有些自豪的一把抱住了他,“我家诺诺真厉害!”   顾允被他这么一下弄得耳根通红,夫郎夸人的时候特别像在哄孩子。   “走走走,今儿高兴,咱们搞一桌好酒好菜,叫大家都来吃,也算是给大家压压惊,也让大家高兴高兴,这段时间大家可都累了。”沈若拉着顾允就往院子里进。   结果一进院子便发现在井边已经摆上了两个大圆桌,上面竟然已经摆好了几盘子凉菜!   沈若有些吃惊,瞧见自家阿嫂从厨屋里出来,端着一盘子绿叶菜,沈若立刻喊道:“阿嫂,你们这是?”   听着他的动静,柳杉笑起来:“大家想着高兴一下,今日可是霜降了,正好也给你们去去晦气。”   日子一天天过,冷了就多加衣裳,不知不觉竟然已经到了霜降。   许歆文听见动静从厨屋里小跑出来,笑容灿烂:“若哥儿!你们可算回来了,我在跟着嫂嫂学做蛋饼呢。”   沈若见她脸颊上还带着面粉的痕迹,嘴角抽动了下:“你做出来的东西能吃吗?”   她顿时嘟起了嘴,“怎么不能了,刚蓝老板都吃了一块了!”   蓝帆从厨屋里头出来,小云吞竟然被他抱着了。蓝帆嘴唇上还带着点肉眼可见的油花,看来是真的刚吃完。   手上捏着那把折扇,还不知道啥时候给小云吞也整了一把小的。   崽崽这会儿正两手抓着那被打开的小折扇撕扯呢。   但是显然质量太好,小云吞努力良久也没能撕开,小腿还一蹬一蹬的,可爱极了。   “公堂上的事情我们都听说了,那盆里泡了柚子叶,你们快去洗个手,去去晦气。”蓝帆催促道。   “好。”   柳杉见他们乖乖去了,笑着说道:“你们阿兄今日也要从柳溪镇回来了,阿爹阿娘现在也在厨屋里忙活,还有干爹干娘在路上,他们也过来聚一聚。到时候咱们要回去的一起回村!”   作者有话要说:   -   放假啦~~明天宠幸万贵妃呀www 第287章   沈大山驾车带着李善桃、柳兰香和周兰、沈海到了小院之后还带来了一个消息。   却说那春桃在镇上做出的丑事, 暂时还没有传到村子里,但是一群衙役明晃晃的到了沈家村,还直往人家里去, 搜查出了马儿和马车的事情却在村子里传开了。   村里人都知道春桃家似乎是发迹了,先前有几辆马车过来运东西,但她们在村里早就成了不讨喜的人物,又闭门不出,好像生怕自家有什么宝贝会被村里人偷走似的, 大家便都按捺着好奇心。   就今日这事儿一出,大家虽然不明真相但都在传是春桃一家将马车和马儿偷偷扣下藏在家里呢, 被镇上的大老爷发现了之后报官, 直接将人抓了。   虽说是村里人瞎猜的但还真有那么几丝真相,那马车和马儿可不就是被偷偷扣下的么?   据说是要她将马车连同车里面的货物全部一起烧干净的,但是她却没有照办, 而是偷偷将马车和马儿给藏了起来, 恐怕是想着等以后风头过去了好自家用,毕竟马车和马儿加起来也是不少钱了。   但也恰好是因为春桃的贪和爱占小便宜的特点, 让他们能够查到线索,要不然证据缺失就比较困难了。现在马车和马儿也已经物归原主,而他们也受到了应有的惩罚。   周兰一来就拉着沈若的双手左瞧右瞧, 继而松了口气, 道:“幸好你们没啥事儿, 我同你说,那县衙里的人过来大家还以为是刘红丽犯了事儿, 结果是春桃, 但是刘红丽瞧着也不好了, 不知道是怎的了, 出来的时候那瘦的根竹竿一样,眼底也都是青影,就跟不眠不休了好几日一样呢。”   沈海听着了接话道:“我看啊,就是那春桃搞的鬼,不是说偷学了若哥儿的东西么,然后她自个儿在镇上勾搭那劳什子老爷,要做的活计倒是全部让她婆母做了,也是一物降一物。今日那刘红丽见官府的人来,差点儿都要晕过去了。”   “行了,今日大家伙儿聚一块儿难得,又是霜降,不说这扫兴的事儿了。”周兰拍拍沈海的肩膀,道。   那家人的事儿大家听听也就得了,不会有太多的情绪,毕竟人家过得好还是过得快和自家可没有太大关系。   更别提那春桃竟然心思恶毒到想要谋财害命了,只这一点就能叫大家把她骂死都不为过,但这件事对若哥儿和顾秀才还有小云吞那都是阴影,最好就是不要再提,要不然又是勾起人不好的情绪的钩子。   将沈若他们还不知道的事儿说了让他们知道一下也就得了,再继续提这件事,那好好的情绪就要被破坏掉了。   沈若心中感念,让干爹干娘快些坐下。   今夜廊下还点起了灯笼,天上乌云蔽月,吝啬一点儿光亮,但这一方小院里却是灯火通明。   做夜饭的活计她们都不叫沈若沾手,吴梅子和柳杉还有许歆文便完成了所有,歆文就纯粹是过去玩儿的,但是做到后面倒是有模有样了。   一个小姐却半点儿不娇气,脾性也好,嘴甜会说话,把柳杉和吴梅子逗得直乐。   而她在笑的时候,却有一人的目光一直注视着她。   小云吞瞧见自家阿爹之后就想要他抱抱,但是阿爹身边围了好些人,他就乖乖地继续被他蓝伯伯抱着,等干爷爷干奶奶都坐下了,阿爹身边只有阿父一人的时候,他就朝着沈若的方向伸出小短手,“啊爹,啊啊。”的喊起来。   沈若立刻便将视线转了过去,嘴角牵起笑意,同顾允一道走过去。   “给我吧。”沈若对蓝帆道。   蓝帆抱了挺长时间,算是体验了一把带孩子的乐趣,心里不由地想着,若是自己未来有了孩子,能跟小云吞似的这么乖巧那该多好。   这崽儿是他见过的最好带的孩子了,不哭不闹的,给个小折扇就能玩上好久,见了人还笑笑的,叫人心都化了,恨不得把所有好东西都给他。   完全跟自家的幼弟不同,家里那群庶弟弟那个个都是淘气包,现在最小的也有八岁了。先前他父亲蓝员外还提议说让小云吞同自家孩子定娃娃亲呢,这差八岁的年纪蓝帆便觉得有些大了,况且小云吞这么好,他弟弟那个只知道爬树掀房顶的哪里配。   况且他也不想同顾允差了辈分,要是真成了,那就是他爹和顾允成了亲家,自个儿还得喊顾允一声叔?试想一下他就觉得头皮发麻。   但换一个思路去想,要是自个儿以后有了孩子,最好生个小汉子,虽然比小云吞小些,但是他的孩子必然是要被他教导的尊重他人,要保护小哥儿和姑娘的。倒是配小云吞正好。   他摇着折扇,看着小云吞的视线颇有些热烈。   顾允自然注意到了,他俩能成为至交好友自然对对方的想法了如指掌,瞧他这眼神就跟他看见了最珍贵的翡翠毛料时候一样,两眼放光,顾允就知道他肯定在打自家云吞的念头了。   他用力地咳了两下,将蓝帆的视线吸引过来。   顾允警告性地瞟他一眼,不多说,只道:“快入座吧。”   蓝帆摇着扇子笑,直接在桌前坐下了。   反正现在八字还没有一撇呢,小云吞也还小,但就看顾允这副哥儿奴的样儿,以后要是自个儿儿子想要娶到小云吞恐怕也是很难。   哪怕他爹是云吞阿父阿爹的好友,那也没用。   但是蓝帆还是挺想让自家孩子近水楼台先得月的。   幸而他这些想法只在脑海中盘旋没有说出口,要不然沈若肯定腹诽,这人连亲都没成,就已经想到那么久远的事情去了,再狠狠地翻他一个白眼。   蓝帆却觉着不是很着急了,都说女大哥儿大抱金砖么?最好就是自家孩子比云吞小上三岁。   他摇扇摸下巴想的可好了。   顾允深知惦记自家崽儿的人不少,但是关系再好他也不想,云吞可是若哥儿历经千辛万苦才生下来的,为此遭受到的痛苦他无法身切感受,但也清楚的知道很惊险。   他们好好教导起来的小云吞如何就能被随便什么人娶了?别说沈若会不会答应,总之未来云吞大了,顾允准备好好的告诉他,这世上的部分男人究竟有多么坏,要是为了要成亲,也得过了好多关叫他们看着顺眼,人也可靠才成。   沈若完全没发现顾允同蓝帆之间的机锋,他这会儿满腹心神都牵绕在小云吞身上,因着先前被吓到了,崽崽这些日子里喝奶都少了些,原本小藕节般的手臂这会儿都变得没有那么多肉肉,有些消减下去了。   叫他心疼的不得了。   但小云吞见了自家阿爹之后哪里还能想到什么害怕的事儿呢,这会儿用力地想要将自己得到的新玩具给阿爹玩儿。   沈若失笑:“真要给我啊?”   “啊啊。”小云吞小手一伸一伸,脸上的表情特别可爱。   沈若接过来拿在手里,转而打开小扇子给小云吞扇了扇。   感受到一点儿风,小云吞眼睛都睁大了,沈若清楚的看见自家崽儿长而卷的睫毛在风的引导下被吹着动了动。   这孩子以前不仅仅护食,自个儿的东西那都是牢牢抓在怀里不想给别人玩儿的,对自己的东西很有独占欲。   但是不知道从哪一日开始,崽崽开始学会了分享,但是仅限于同阿爹阿父和亲近的家人们。沈若心都要化了,小孩子再如何哭闹吵那都是正常的,但是自家崽儿却很少像平常孩子那样,也就是护食这一条让沈若喜欢逗逗他,有点同这个年龄段的孩子一样的小脾气。   但是现在却懂事的叫人心疼。   沈若低下头去亲亲崽崽软嘟嘟的侧脸,感觉浑身的疲惫都能被治愈了。   顾允去将外头店铺里还在忙活的水哥儿和小松、大壮叫进来,今日大家伙儿难得聚餐,这会儿就可以直接打烊了,这个点已经没有多少客人在。   水哥儿和小松听到之后便点了头,他们先前一直忙活着也没时间问问今日的事儿如何了,但是瞧一眼顾允的表情想来应该是按照大家先前设想的一样了。于是便加快了速度同大壮一起将货架上的东西都规整一遍,关上了商铺的木板门之后,便往院中去。   他们仨进来之后也不用干什么事儿,直接坐下等着吃饭就成。大壮颇有些不好意思,在这些人里头他是最晚来的,而且一副凶相,自己觉得自己非常难以融入他们。   于是便跟着水哥儿、小松他们坐在一块儿,远远地看着沈若他们一家人热热闹闹地说话。   心里也跟着充盈起来,这氛围实在是太过于温暖,叫他想起了自己的家人和大哥,曾几何时他大壮也有如同这般温暖的家庭呢?   但他却很快被沈若的家人们所接纳了,不仅仅是因为他大哥救了沈若的缘故,还有将他划入了他们的圈子当中的理由。   大壮现在是“珍宝居”唯一的伙计,办事很利索,虽然长得凶,但人却是个热心肠的,穿着玩偶服在店里招待客人,倒是让许多镇上客人赞不绝口,那些镇上的孩子们也都爱缠着他。   脱下玩偶服的他依旧是那副凶凶的样子,但是大家看久了便也能从他眉眼当中看出温和来。长相是天生的,无法更改,但是性格却能改变面相,变得没有那么凶狠了。   老一辈的人坐在一桌,沈若的爹娘、干爹干娘、吴梅子、还有柳兰香,柳杉陪着也坐在那边;另一桌就是沈若、顾允、蓝帆、许歆文、水哥儿、小松、大壮。   小云吞此刻被沈若抱在怀里喂牛乳,只加了一点点糖,崽崽喝的特别香。   蓝帆视线一直忍不住往小云吞那边瞟,忽然道:“阿富怎么还不回来,他去储水学院接二狗了,这个点也该到了才对。先前总听到二狗喊着想弟弟想小叔,等他下学回来肯定高兴。”   冬日里黑的早,现在还没到确实有些奇怪了。   沈若正要说话,就听见院子外头的马车声。   “说曹操曹操到,蓝帆你是言灵吧。”沈若笑道。   院门被打开,阿富牵着二狗跑了进来,二狗现在身量长高了不少,跑的也比以前快,冲进来瞧见人了就是挨个问好,跟说绕口令似的每一个人都没落下。   柳杉放下心来:“可算是回来了,阿富辛苦你。”   阿富摸了摸后脑笑道:“这有啥,不辛苦,就是咱们转道去买了点东西,所以回来的稍微晚了点。”   大家都好奇的看过去,只见二狗快速跑到沈若身边,将书包给打开,从里面掏出来好几个油纸包。   “这是什么?”沈若问道。   二狗清亮的童声道:“这是云吞!胡云跟我说镇上开了一个云吞摊子呢,我就想到小云吞啦,买了好多回来大家一起吃,胡云说很香的。”   沈若失笑,这孩子竟然将馄饨给打包回来了?   二狗因着要在书院里学习,时不时中午时候还会被蓝帆接去,柳杉便也会给二狗一点零花,免得突然少了什么东西要用买不着,也不能全让蓝帆给出了钱。   以往二狗很少花,他乖巧懂事地不得了,说要自己攒钱呢,之前也就给蓝帆花过,但是蓝帆哪里能叫他破费,又给他补回去了。结果今日竟然破天荒的花了,还带回来这么多油纸包。   蓝帆算是见多识广,笑着道:“’云吞‘可不是咱们这边的叫法,想来那到咱们储水镇来摆摊的人,肯定是从别的地方过来的。”   二狗点点头,“蓝叔叔真聪明,他们是从很远的地方过来哒,说是叫什么广州?他们说话同我们这边也不大一样,我要很仔细听才能听懂呢。”   沈若摸摸他的头。   柳杉和李善桃将油纸包拆开,里头的云吞个头比他们这儿做的那种要大上不少,但也就是加大版的馄饨。   二狗道:“他们说烧好了的不好带走,就给了我刚包好的,说煮一煮就能吃啦。”   “我去煮,你们先吃。”柳杉没说什么二狗乱买东西的话来破坏气氛,这云吞若是自家做必然是更便宜还能做更多出来呢,但是二狗买回来大家吃也是孩子的一份心意,她自然要好好呵护。   虽说心里觉得不太划算,但是也很欣慰孩子想着大家伙儿呢。   有了什么好吃的就想着叫大家一起吃。   以前自家穷的时候哪里做过馄饨这种精细的东西,现在倒是想吃就能吃上了。柳杉还颇有些感慨。   二狗牵了牵小云吞的小手,兴奋不已,又同沈若说了点小话,之后就腻在了蓝帆身边,直接往他蓝叔叔腿上坐。   沈若笑他:“都多大的人了,还这么腻歪啊,羞不羞?”   二狗嘿嘿笑着捂脸,“不羞不羞,蓝叔叔就喜欢抱着二狗的,对不?”   蓝帆喷笑,“对对对。”   许歆文坐在蓝帆和水哥儿中间,她先前倒是见过二狗一面,也不知道这孩子有没有将自己给忘了。   见这孩子竟然这么黏糊蓝老板,还颇有些惊奇。   “二狗,你还记得我吗?”许歆文同他打招呼。   二狗记忆力很好,仔细地看了她一眼便甜甜地喊道:“漂亮姐姐!”   许歆文被这一声喊的心花怒放,“你这小嘴真甜,嫂嫂是不是见天的给你喂蜂蜜啊?”   柳杉在厨屋里头听着了,顿时笑出声。她家二狗以前还有些怯懦小家子气,但是现在已经变得同谁都能聊得来了,跟个小大人一样,还总会逗人开心。   “我可没有给他喂啥,也不知道从哪儿学来的,”柳杉远远的教他:“二狗,你叫姐姐可就差辈了,歆文同你小叔是好朋友,你该叫姨。”   二狗挠挠腮帮子道:“可是漂亮姐姐好年轻,比小叔还年轻呢。”   “辈分和年轻不年轻没关系。”柳杉笑着道。   许歆文也忍不住拿了张帕子捂住嘴笑,“二狗就喊我小姨吧,以后啊要是我成功当上小云吞的干娘,那你也喊我一声干娘好不好?”   这话原本许歆文最多的也就跟沈若和顾允说说,现在却是在大家面前说出了口,沈若曾经已经承诺过她了,只要自个儿未来有了孩子,那就能认小云吞当干哥儿呢!   李善桃和沈大山在很久之前就听许歆文说过这话,在她和镇上好些姑娘小哥儿过来同若哥儿道谢的时候,一个两个的都说想要当孩子的干娘呢!但是他们自然只以为是开玩笑,却没想到许歆文是真心想要当孩子干娘,现在同若哥儿的关系也是越发好了,和他们的相处也很快乐,一点儿不像一个在家里被宠大的小姐。   二狗张了张嘴,他还是头一回听到这件事,不好直接答应下来,将求助的视线扫向了沈若。   沈若对着他点了点头。   二狗这才笑起来,用力点了下头。   “好呀,我以后要是有这么漂亮的干娘,就能在学堂里和他们吹嘘咯!”二狗笑着道。   话音刚落,额头就被弹了一下,二狗“哎哟”一声捂住额头,一只眼睛睁开一只眼睛闭着看向弹他脑瓜崩儿的蓝叔叔。   “蓝叔叔,你干嘛啊。”   “吹嘘什么,你去学堂是念书的,同他们学了些什么乱七八糟的东西回来?”蓝帆听着好笑,这孩子可别被人带歪了去,这如何能拿来吹嘘,叫别人听。   二狗才不管这个,他们吐了吐舌头,脑子里灵光一闪。   他特别想蓝叔叔当他的干爹,但是阿娘说过蓝叔叔没有成亲所以不能当他干爹呢。歆文姨姨想当小云吞的干娘,她也没有成亲呢!   那要是他们俩成亲,自己不就又能叫蓝叔叔干爹,又能叫歆文姨姨干娘了吗!   他一双大眼睛顿时就亮了,故意挪着小屁股往歆文姨姨那边走坐了点,让蓝叔叔能靠得近一点。   回想起很久很久以前他想要撮合蓝叔叔和自家小叔时候的事儿,经过那件事之后小叔同自己说了原委,他全部都听进去了,知道不能随便乱撮合的,如果两个人要成亲必须得互相喜欢才行呢。   所以他二狗不撮合蓝叔叔和歆文姨姨,就只是让他们多接触一下嘛,而且他们都坐在一起了,虽然隔得很远,但是这肯定表明他们两个不是互相讨厌的呀!   二狗心想,很有机会!   小云吞喝饱了就犯困,沈若抱着他根本没法吃饭,顾允便伸手接过了崽崽。   “你先吃,我哄着他。”顾允压低声音在他耳边道。   沈若的耳廓瞬间便染上了红色,“嗯。”   但他也没只顾着自己吃,在旁人没注意到的时候还会给顾允喂一口,两人这边亲亲蜜蜜的吃着饭,二狗仗着人小,古灵精怪道:“蓝叔叔,二狗想吃那个虾虾。”   蓝帆立刻给他夹进小碗里头,二狗探头看看许歆文的碗,对蓝叔叔道:“歆文姨姨碗里也没有菜了,蓝叔叔给歆文姨姨也夹一只吧。”   蓝帆又拿起公筷,给许歆文也夹了一只虾。   两人的视线不期而遇,对视上了之后许歆文的眼神不躲不闪,对着他笑了下:“我挺喜欢吃虾的。”说完抬头摸了摸二狗的脑袋,笑道:“谢谢二狗,这么关心我,真是个小暖男。”   “暖男”这个词汇还是自家小叔先说的呢,歆文姨姨这都会,二狗更高兴了,她夸自己了呢!   蓝帆暗自记下她的喜好,喜欢吃虾,但不太爱上手剥壳。   心中默念完了之后,他眉头突然皱了下,为什么不自觉的就开始记人家的喜好了?想了想便破了案,同生意上的伙伴们应酬时候他也会直接记下人家的喜好,以图未来要是宴请时候能更贴合别人的喜好。   肯定是这样。   二狗让歆文姨姨快吃,他也吃,一边吃还一边说“我蓝叔叔夹来的虾虾真好吃呀!”   逗得许歆文不停笑,这孩子确实有趣,还爱耍宝。实在是可爱。   二狗乐极生悲,他不爱剥虾壳,直接往嘴里塞,结果那虾头上有尖刺,不小心便扎到了嘴。   “嘶。”   虽然很轻很小的一声,他有意压制了,但还是被蓝帆注意到了。   “张嘴我看看。”蓝帆皱紧了眉头,捏着他下巴,仔细一瞧里头出了血。   柳杉也赶忙过来瞧,“扎着了,你小心点吃,剥了壳再吃,猴急什么?吃完了还能做呢。”   二狗“嗯嗯”点头:“阿娘,我不疼啦。”   口腔里被扎出血确实就疼上那么一下,唾液有消毒和抑制疼痛的效果。但蓝帆是不肯叫他继续啃虾了,干脆直接将袖子往上一拉,亲自上手给二狗剥虾壳。   “我自己来吧。”二狗说。   “不用,我剥的快。”蓝帆道。   二狗嘟嘟嘴,“那给歆文姨姨也剥,免得她也被扎到了。”   蓝帆:“……”   许歆文:“……”   他们都是聪明人,再瞧不出这孩子的念头就是傻了。   许歆文笑着说:“我可不会扎到嘴,我是大人了,你是小孩子,皮嫩才会被扎到呢。”   二狗吃着蓝帆给他剥好的虾肉,含糊道:“可是不用自己剥虾壳好爽快呀。”   他觉得自己是最享受的小孩了。   蓝帆拿没沾油的手肘蹭蹭他的头顶,“行了啊,吃东西都堵不住你的嘴。”   说完便直接将手里剥好的虾肉放进了许歆文的碗里。   二狗看见了,笑得眼睛都眯起来。   许歆文原本还无知无觉,但是意识到这孩子的念头之后,再看到蓝帆给自己剥虾,顿时就感觉有点不太合适了。   感觉温度都升高了不少,她吃还是不吃呢?   蓝帆对二狗道:“只想吃虾?还想吃什么,我给你夹过来。”   二狗“唔”了声,“还想吃螃蟹。”   许歆文就爱吃河鲜,但是在这里吃有些不雅观便很少碰。感觉蓝老板就是听二狗的话顺带着给自己剥虾,于是她想通了便非常自然的将虾肉慢慢吃了。   吃螃蟹很是有些讲究,有一套专门吃螃蟹的器物,桌上人没几个会用的。就是沈若也不会,以前在现代吃的最多的倒不是这样的整只蒸好的螃蟹,而是螃蟹炒年糕,那里头的螃蟹都是已经处理好,而且很好吃肉的。   像这种蒸螃蟹该如何完美的吃,不浪费一丝,还真得看看蓝帆的手法了。   专门吃蟹的工具叫做蟹八件,其中包括了剪、凳、斧、锤、刮、叉、镊、勺。这螃蟹是蓝帆带过来的,自然连同着工具也带了几套过来。   大家便都看着蓝帆弄,跟着学。   只见他的动作行云流水,很快就将一只完整的螃蟹给拆开了,将能吃的和不能吃的分开,蟹壳和肉、蟹膏分离开。每一样工具都有自己的作用,沈若学得快,很快就跟着弄出来了,第一次弄还搞得不太干净,没法跟蓝帆那样将所有能吃的地方全部都完整的弄出来。   但是沈若搞完一只螃蟹显然很自豪,这可是他有生以来的头一回!   于是他就喂给顾允吃了第一口,眼睛弯弯笑着问道:“好吃吗?”   顾允嘴里满是蟹黄和蟹肉鲜甜的味道,看着自家夫郎的笑容颇有些愣神,心快速跳动,“……好吃。”他差点儿脱口而出一句“好看”,此刻耳根有些红了。   小云吞此时清醒了,闻到螃蟹的腥味眉头直皱,像个小老头儿。   沈若忍不住笑着逗他,“很好吃哦,你第一次闻到还不习惯呢。”   螃蟹是寒凉的东西,哥儿和姑娘都不能多吃的,沈若便和顾允分完了一只,还用筷子沾了一点点蟹膏的汁水,给小云吞尝了个味道。   小云吞的小脸顿时就皱了起来,但是砸吧砸吧嘴之后,表情又变得懵懵的,显然是被这个味道冲击到了。   看得人直想笑。   而蓝帆那边快速地处理好了第二只螃蟹,将蟹黄和肉都堆在了蟹壳当中,直接放在了许歆文面前。   他也不跟她说话,不着痕迹的放下之后就去继续处理螃蟹了。许歆文便低声说了谢谢。   这一顿饭吃的是心猿意马,但是瞧蓝老板应该是以事业为重的人,她便安下心,不再东想西想了。再说,她已经……恐怕要别人接受也挺难的。   许歆文无所谓地笑了下,毫不扭捏地吃下了。   沈丰从柳溪镇赶回来比较晚了,但是恰好赶上了这场家宴,听到动静大家都过去迎接他,二狗更是直接扑进了自家阿爹怀里。   “这么大阵仗啊哈哈。”沈丰没想到自己才去几天回来之后大家竟然这么想念他么,都过来迎接。   “回来的正好,快来吃夜饭。”柳杉走过去招呼道。   沈丰将二狗放下来,摸摸他的头,“好。”   待坐下了,沈丰就将自己去了柳溪镇和吴墨竹一块儿将“珍宝居”开起来,他还教学的事儿说了,那吴墨竹确实是个有经验的,现在柳溪镇上的客人们都认可了他当老板的“珍宝居”,沈丰留到不需要他了才走。   临了还见到了吴墨竹的媳妇,肚子已经挺得老大了,是个哥儿,生的还颇有些面善。感觉对方不日就要生产了,但是原先约定好的产婆去了很远的地方,他再要找靠谱的就难了,生怕夫郎哪日就要发动。   沈丰一听便说这好办,自家娘就是做产婆的,那吴墨竹一听便想着能不能请李善桃去帮衬一把。   沈丰将这件事同李善桃说了,李善桃自然答应下来,对方是若哥儿生意上的伙伴,又是加盟了“珍宝居”的,对方夫郎要生产,她有能力合该去帮一帮忙。顺便还能去看看对方将“珍宝居”开成什么样,就是她还没去了柳溪镇呢。   李善桃想了想,道:“我这产婆的手艺不好抛下,以前没想着能一直做下去,便也没提过。柳杉,你可愿意跟我去一趟?不用你上手,就给我打打下手就成。”   产婆这门职业都是世代相传的,李善桃原本该是传给沈若,但是若哥儿向来就没有这个志向,现在做事业。那既然自家哥儿传不了,李善桃便想着传给儿媳妇,之后再传给小云吞。   她这话一出,柳杉便明白了,婆母是想要将手艺传给她,但是没有说死了,只说叫她一起给打打下手,要是不想学也没事,算是去体验一回。   毕竟产婆和产妇的感受是完全不同的。   柳杉想了想便点了头。   她看向柳兰香道:“那’念宝‘的东西可能就要多麻烦兰香婶子了。”   “这个好说,反正我在家也是闲着,只要不嫌弃我手艺差就成。”柳兰香笑着说。   “您可太谦虚了。”蓝帆插空说了句。   可能姓柳的人都有些刺绣的天赋在身上的,柳杉也好、柳兰香也罢,那刺绣手艺都不赖,跟蓝员外府上的专业绣娘绣出来的东西差不多,再加上沈若画的图样,两厢相辅相成,更是叫人看了便觉得惊艳。   “小云吞也还没有出过远门,不如我们也去吧?”沈若提议道。   顾允正好能休息一段时间陪着沈若,他点了头。出去玩一玩其实也好。   沈丰顿时便笑了,“那好啊,我和杉妹肯定要去的,你们俩带着小云吞一起么?阿娘也去的话,那阿爹,你去不?”   沈大山正喝着小酒呢,他看了沈丰一眼没好气道:“我去了,谁来运货?”   二狗也挣扎着从蓝帆怀里坐起来,喊道:“阿爹,二狗也想去!”   沈丰摸了摸后脑,一时兴奋竟然将儿子给忘了。   “你要念书去不了。”   柳杉笑着安抚道:“以后有的是机会,就是二狗要麻烦阿爹带了。”   “这有什么麻烦的,爷爷的乖孙,好带得很。”   二狗点头点头:“嗯嗯,好带着呢!”   他耍宝把大家都给逗笑了。   将镇上“珍宝居”的事情全部打理好,之后该如何做现在也已经十分有了章法,村里布艺作坊还是由周兰管着,沈海现在每日也还是往外帮着“珍宝居”跑业务,颇有成效。   少了个故意针对的人,“阑珊”应该也能稳稳当当,沈若他们倒是没有什么可操心的了。   蓝帆和许歆文有各自家里的生意要兼顾,虽然想跟着沈若一同出游似的去隔壁镇上玩儿,但是他们不能离开太久。   还有先前沈若提议的那个合作,还有将市场拓展出去的事情,也可以着手做起来了。那自然更是忙乱。   所以要去柳溪镇上的一行人就是李善桃,沈丰柳杉夫妻俩,和沈若顾允带着小云吞一家三口。   将“珍宝居”托付给小松和水哥儿,他们一行人第二日一早就直接驱车往柳溪镇去。   计划赶不上变化,原本是打算回沈家村,但是因着李善桃要给人接生去,便干脆大家一起都往柳溪镇去,除了干正事,还能看一看,玩一玩。   渔吸!   除了柳杉和沈丰之外,他们都没有去过柳溪镇,一直只是听人说呢。   从储水镇过去到柳溪镇走的是官道,一路上倒是安安稳稳地,路上要是竹筒里的水喝完了,路边还会有茶棚可以买些水喝。   沈若掀开车厢窗帘往外看的时候,小云吞也想看,一大一小便趴在窗边瞧外面的景儿。   顾允坐在他身侧,看着他们,也像是在看景。   一大清早出发,到柳溪镇已经快要接近正午,沈丰先前同沈海一起过来过几次,之后有自个儿来过一次找吴墨竹,现在对这条路是不可谓不熟悉,就是因着车上有个小孩儿,马车的速度不宜过快,所以现在才到。   大家下了车之后都是腰酸背痛,官道虽说比起其他泥土路大且宽一些,但也不过是用石头铺就,一路颠下来都能叫人屁。股麻,哪怕加了软垫那也是难受得紧。   李善桃没有做过这么长时间的颠簸的马车,一下车就找了个空旷的草地上吐了,沈若立刻找水给她漱口。   “我没事,就是早食吃的太饱了,颠着颠着就感觉恶心。”她脸色苍白如纸,在车上的时候沈若就瞧出她面色不大好,正好在储水镇的糕点铺子里买了点酸杏糕,准备送给吴墨竹那个待产的夫郎的。   但是李善桃坐马车颠簸的难受,沈若就干脆打开来让阿娘吃几块,好歹能压一压。   现在好了,还是没能压住。   这路是真的得修整一番,哪怕做不出水泥,最起码也能铺一层木地板也好啊,就用那种最坚固不容易腐烂的木头,哪里坏了修哪里。但是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沈若决定还是得先将他们沈家村的路修好才行。   只要有一个带头的,那之后大家看出了效果,便都会想着将路给修一修了。一个人乃至一个村子的力量其实很小,但是大家所有人都团结起来做这么一件事,那能量必然是巨大的!   沈若和柳杉一左一右地给李善桃顺背。   “娘,还有酸杏糕,你再吃点吧。”   “不吃了,我先缓一缓。”李善桃摆摆手拒绝,那酸杏糕的味道给孕妇吃是正好,但是她这会儿吃自然是太酸了点。   这包开封过就不好再送人了,沈丰便自去柳溪镇上买了几包糕点,糕点送人不算轻礼,拿在手里有分量,送人再好不过,也挑不出错处。   顾允抱着小云吞,孩子看着周围陌生的景象很是有几分兴奋,倒是一点儿不怕,估计就是因为有阿父阿爹陪着,就觉得到哪儿都跟在家一样。   沈丰将东西买了回来,几人便先找了家饭馆吃午食,这个正午的点自然不好直接去人家家里,之后还得找个住的地方。   李善桃作为产婆肯定是要住在吴墨竹家中的,柳杉陪同的话她俩可以住在一块儿,沈丰和沈若、顾允、小云吞肯定要在客栈租两间房。   饭馆里的饭菜吃起来别有一番风味,柳溪镇同储水镇相邻,口味也差不多,所以中午这一顿大家吃的都还挺好。   李善桃吐完之后舒服多了,午食吃了一碗,面色也好看了点。   他们过来不知道要住几天,现在天气渐渐凉了,牛乳放得好倒是能存贮三天,但是三天过后崽崽就没了能吃的,这就不成了。   沈若便打算等吃过午饭之后,就去柳溪镇上逛一逛,看看能不能买到奶,顺便直接去吴墨竹开的摊子去瞧上一眼。   吃过午饭之后,沈若他们先在饭馆附近的客栈里头找了落脚的地方,将东西放进去拾掇整齐了,这就继续坐上马车,往“珍宝居”去。   柳溪镇同储水镇最大的不同点就是街道比起储水镇来要宽一点儿,马车行走在街道上周围有行人也不觉得挤。   作者有话要说:   -   明天继续~ 第288章   柳溪镇上的“珍宝居”很好找, 就在最热闹的街道之中。吴墨竹虽说将大部分的积蓄都用来加盟“珍宝居”了,但毕竟是有所积淀,所以选择的摊子必然是位置不错的地方。   酒香也怕巷子深, 现在柳溪镇上的“珍宝居”才刚开始,自然要选择热闹的客流量多的地方,等以后做大了,就能跟沈若一样搬进铺子里去。   这个点街道上的人不多,但是肉眼可见其中有一个摊子前面围了不少人, 还挺热闹。   沈若似有所感。   沈丰一瞧便哈哈笑着说:“就那家。”   马车快速地行驶过去,周围人瞧见了也不会露出奇怪的神色, 马车停稳之后, 沈若他们便挨个下了车。   李善桃和柳杉最后才下,小云吞正躺在李善桃的怀抱里头睡觉,睡得特别香甜。   周围人多, 顾允便走在了最边上, 将家人护在身边免得被冲撞。   沈丰几步上前去,“墨竹, 我将我娘给你夫郎带来了。”   周围的客人不多,吴墨竹瞧着能应付的过来,他还招了一个伙计, 在摊子上忙活。听到声音他立刻惊喜地抬起了头, “沈大哥!太好了, 伯母在哪儿?”   他吩咐摊上的伙计继续招呼着,那人也是被调。教过了, 嘴甜会说话算账、递东西、收钱动作很快, 吴墨竹便放心地跑出来。   沈丰笑着摸摸后脑, “不仅我娘来了, 我媳妇儿还有若哥儿他们也都来了。”   吴墨竹这才看向另一边,正巧对上了沈若的视线。   “啊,我这什么都没准备!”他颇有些懊恼地快步走上前来,先同众人都打了声招呼,叫人挑不出毛病来,随后道:“要是知道你们今日过来,我必然要备上好酒好菜的,快快快,我带你们到我家里头去,吃过饭了吗?”   沈若笑着回答:“已经吃过了。”   他笑着说好,“那就留下吃夜饭,走吧,我家离得不远。”   吴墨竹先前来沈若家里要加盟的时候,家里人已经见过他一面,很快便熟悉起来。外加他本就是做摊主的,嘴甜会说话,最讨李善桃这个年纪的高兴,让人能感觉到他的真诚。   因为大家都不是扭捏人,一个个都挺健谈的,一路上走过去倒是欢声笑语的。   吴墨竹这回瞧见了沈若和顾允的孩子,白白嫩嫩的崽崽在吵闹的环境下还能睡得十分安然,他笑着道:“若哥儿,顾秀才,你们的孩子瞧着可真乖,好漂亮的小小哥儿,同你们俩长得好像。”   他这一夸就是将他们一家三口大的小的全夸了。   “等你的孩子出生必然也是个漂亮的崽儿。”沈若自然夸回去,人家再过不久就要当奶爸了,听了这话自然是高兴。   吴墨竹生的清秀,一个汉子却将自己拾掇的干干净净给人的感官就很不错,这样的人生出的孩子肯定也不会丑的,要是吴墨竹的夫郎长得好看,那更是不得了了。   沈丰和柳杉走在一块儿,自家媳妇之后就要学阿娘的产婆手艺了,这代表着更加的认可,但是这一行血腥气太重,沈丰有些许的担心。   夜里的时候他便问过柳杉,给人接生必然要见血,问她怕不怕。   柳杉摇了摇头,迎接新生命的诞生虽说要见血,是母亲的苦难,但若是能够平平安安降生,产妇也没有大碍,那就是最完美最幸福的事情了。   她觉得自个儿是个幸运的人,遇到的婆家这般好,有个爱她尊重她的丈夫,还有这么好,体贴的婆母,还有个聪明活泼的孩子。   她的这份幸运,十分想要分享给这世上的其他产妇。   况且她孩子都生过了,如何算没有见过血呢。   沈丰觉得自己的媳妇变得和以前不太一样了,像是挣脱了什么束缚一般,更愿意展现她自己了。以前的柳杉是脸上带着愁苦的,那时候家里很穷为了孩子和家里生计发愁,但是现在却变得更加温柔小意了些。   身体也养好了。   给“念宝”做的那些东西,对她来讲是她所热爱的事业,沈丰很是支持,并且觉得自家媳妇真厉害,比自己都要厉害许多。   有了丈夫的崇拜,和各种做出来的物件儿被镇上人争抢的事儿,柳杉也变得更加自信了,而这些都是若哥儿带来的。   沈若既然志不在此,不可能继承李善桃的衣钵,那她柳杉可以,好歹不要将这门手艺荒废,未来没准什么时候就能用上了。   就像若哥儿曾经说过的,无论是手艺,多学点总是没错的。   周浪就是如此,他就是很小的时候学过一点雕刻,之后再也没有碰过刻刀,但是若哥儿先前要做纽扣,周浪的这一点技能就顿时派上了用场。   还有顾允偶尔会给家里人上扫盲课,柳杉也学的十分认真,只要多学一些,自己会的再多一些,未来就能成为更加有用的人。   几人很快就到了吴墨竹家门前,距离那条街不远,也是一间小院,但瞧着比沈若在储水镇上租下来的要小上一圈。   家里有人在,院门便没有上锁。   吴墨竹笑着请大家进去:“屋舍简陋,还请你们不要嫌弃,先在堂屋里头坐一会儿,我去叫我夫郎。”   “怎么会嫌弃,你家这拾掇的很好了。”沈丰快人快语道。   “相公,你回来了。”吴墨竹的夫郎听到了动静,便出声唤道,随后便瞧见正屋的门被打开,一个纤瘦但肚腹滚圆的小哥儿走了出来。   他瞧见外头来了这么多人,脸上也没有惊讶的情绪,只顿了顿,便笑起来,那笑容叫人如沐春风。   “沈大哥来了,这位便是你母亲吧,伯母好。”他缓步就要上前来,吴墨竹立刻走到他身边,搀住了他的手臂。   李善桃瞧见他了,和善笑道:“好,我瞧你肚皮这般大,怀的怕不是双胎吧?”   那人小小的吃惊了一下,说道:“确是如此,但我孕期吃不下太多东西双胎怀的跟人家单胎差不多大。伯母你竟然远远看一眼便知道我怀的双胎,这也太厉害了。”   他耳根有点泛红,“镇上大夫也是等我八九月份时候才能看出来的呢。”   李善桃笑着道:“我家哥儿怀孩子的时候也瘦,但你肚子瞧着比他大一圈,必然是双胎了。”   沈若被提到,还有点尴尬,毕竟他心里还是觉得自己是个汉子,但是瞧着面前这个吴墨竹的夫郎,挺着个大肚子,倒也没有觉得十分怪异。   而且他的长相也是清秀那挂的,和吴墨竹站在一块儿特别有夫夫相。   吴墨竹的夫郎其实一打眼就瞧见了沈若和他身边高大的男人,但是因着礼仪自然要先同长者打招呼。   他过去之后还瞧见了李善桃怀里抱着的孩子,嘴角不由上扬起来,很想伸手去触碰一下,但又有些怕把别人家的孩子碰坏了。   “原来是这样。”他应了李善桃一句,转而看向了沈若:“这位便是墨竹时常提起的沈老板了吧,我相公总是同我说起你,他说从你那儿学到了许多经商的门道,我深感佩服。”   沈若对他倒是挺有好感的,声音都不由地柔和下来,“是我,算不上什么门道,就是一些摸索出来的小技巧罢了,不值一提。”   他也同柳杉和顾允打了招呼,顾允目不斜视地盯着人家肚子看,脑海中不由又回想起若哥儿当初的境况。看着吴墨竹现在搀扶着夫郎的样子,心中便一阵难过。   当初若哥儿十月怀胎的时候必然也是如此,路都走不稳,身上那般重,但是那时候他又如何会帮衬一把呢?   沈若敏锐地感觉到了顾允的情绪,趁着周围人不注意,将自己的手塞到了顾允手心里。像是无声的安抚。   顾允回握住他的手,温暖干燥的触感传来,心里复杂的情绪都能暂时被压下。   沈若知道他的想法,在很久之前荷塘村产妇家里的时候,顾允便同自己说过了,而且也是在那时候,顾允说他们只要小云吞一个孩子的。   想来就是因为心疼自己呢。   沈若抿了抿唇,低声凑到他耳边说:“我待产的时候你虽然不在,但是我家人都在呀,吴墨竹的夫郎只能由他相公照顾着,但吴墨竹又要忙着摊子的事情,可我不一样,那时候我娘和阿嫂还有二狗,那都是日日在照顾我的。”   顾允不想叫他再安抚自己,本就是自己的过失,结果却要他来安慰,便“嗯”了声。总归以后无论什么时候自己都不会缺席了,也要好好地保护夫郎和小云吞。   而柳杉,却在看到吴墨竹夫郎的时候便有些怔愣。   听到他同自己打招呼,柳杉愣了下才回应。   沈丰注意到了自家媳妇的异常,低声询问了两句。   柳杉摇摇头示意自己没事。   吴墨竹引着大家一齐往里走。   他们的小院子虽然小了点,但是却胜在雅致,随处可见好看的小玩意,想来吴墨竹的夫郎是个心灵手巧的人。   在待客的堂屋里坐下,吴墨竹便主动去厨屋里头烧水了,留下夫郎待客。   “你们先坐,我去去就来。家中只有我和小柳儿两个,所以这些事儿我得亲自去做,招待不周了,还请海涵。”吴墨竹无奈说道。   “没事的,咱们哪里就缺那一口茶水了?”沈若笑着说道。   他们一家过来还没打声招呼,原本就是沈丰带着李善桃过来的,结果他们也跟着过来了,这该是他们不好意思才对。   沈若将准备好的伴手礼递过去,“也不知道送些什么好,便想着你怀着孕,应该会喜欢吃些酸甜口味的粿子,就随意买了些。”   小柳儿也不是扭捏的人,便接了过来:“多谢,我还真就喜欢吃这一口,好贴心呀。”   他说着便打开纸包,很给面子的直接尝了,顺便再分一分让大家一起吃,待会儿还能配着茶吃。   “嫂嫂你也吃几块。”他笑着将纸包递到柳杉面前,这人是沈大哥的娘子,他也不知道为什么瞧着颇有些面善,明明她脸上也没有几丝笑模样,但就是让他想要亲近。   “啊,啊好。”柳杉还在愣神,瞧见递过来的糕饼,便抬手拿了一个,塞进嘴里尝。   李善桃也发现了她神思不属的样子,“杉儿你咋了?是身体不舒服了?”   沈丰也十分关切地看过去,好像从刚到这里的时候自家媳妇就有些不对劲儿了。   小云吞现在回到了沈若怀里,他和顾允也看过去。   柳杉见所有人都关心的看着自己,咬了咬唇,索性将自己想的事情和盘托出。   “我就是瞧见你了,发觉你长得同我阿爹有些像。”柳杉愣愣道,感觉好像透过了吴墨竹的夫郎看到了自己已经逝去的阿爹。   小柳儿睁大了眼睛,仔细打量着柳杉,他先前瞧见了便觉得她面善,现在经过她这么一说,他好像也知道这一丝面善是为何了。   “嫂嫂,我方才见到你的时候也有点吃惊,你同我阿爹长得也挺像的。”小柳儿眨巴了下眼睛。   几人都沉默下来,难不成柳杉的阿爹在外头还有个私生子么?   小柳儿想了想,说道:“我阿爹在我很小的时候便去世了,以前的日子很苦,他便将我带进了戏班子里头当学徒,这样好歹能吃饱饭。我本以为阿爹是将我卖了,很是气愤,但后来才知道阿爹身患痨病活不了多久,才将我托付给了有些交情的班主。”   他觉得自家阿爹那么爱阿娘肯定不会在外有一个这么大的女儿,恐怕就是长得相像吧。虽然如此,但他却对着这样一张脸,忍不住说起以前的事情来。   那是他从小到大最不愿意回想的事情。   柳杉的爹也是因为痨病去世,她说完之后突然想起了一件事,蓦然抬头看向小柳儿。   “我爹曾有一个双胞胎兄弟,他们曾经因为一些事闹掰,便再也没有见过……你爹可是名叫’柳根‘?”柳杉从没想过自己的大伯竟然会留下血脉,但是现在这人明晃晃的站在自己面前,她必然不会认错人。   长得实在是太像太像了。   小柳儿也激动起来,一把握住了柳杉的手:“对,我爹就叫这个名字!嫂嫂,你是小叔的女儿吗?我爹曾经说起过我有一个堂姐,但是他们关系不好,我们自小也从未见过,我爹可后悔了。他同我说,这痨病就是报应,叫我以后长大了要是寻不到依靠便能去寻小叔的,因为我爹知道他们虽然决裂,但我要是去找,小叔必然会收留我。可是……”   小柳儿说到这儿便停顿下来,等到他去找人的时候得到的就只是小叔也因为痨病去世的消息,而他自个儿连族谱都没有入得,而小叔唯一的女儿也嫁了人,不知道嫁到了哪里,他打听不出来。   便再也不想那些家人的事儿,只当他小柳儿福气薄,亲缘浅淡。   柳杉听到这儿一切都懂了,面前这人就是大伯在这世上唯一的血脉,而他现在肚子里还有两个孩子。   柳杉眼眶红了,“我们家祖上许多人都怀双胎呢。”   她说着便看向他,道:“我爹临终前同我说过,他这一辈子最后悔的事情,便是同你爹决裂,和不能陪我更久。”   沈丰回想起岳丈将柳杉托付给自己的时候的画面,一个七尺高的大汉眼睛也跟着泛红。   想起自家媳妇以前愁苦,觉着自己娘家无人可能会受人欺负,但是在沈家生活几年之后发现,也就是日子过得苦了点,但是李善桃和沈大山都是将她当成闺女疼的。   但娘家无人到底也是柳杉的一块心病。   但是现在竟然遇到了大伯离世前留下的唯一血脉,是她柳杉的堂弟!   老一辈的人说决裂是真的无可恢复,他们都要强,不肯低头,绝情倔强的不得了。但明明是一奶同胞的兄弟,决裂之后能回想起来的必然都是他们曾经对对方的好。但是因着决裂,他们是真的一点儿都不肯让步,谁先说抱歉谁就输了一样。   结果直到临终之前才后悔不已,只恨这条命如此短暂。   两人对对方的愧,原本人死如灯灭再不能被对方所知,或是在地府两人已经碰上了面。但现在柳杉和小柳儿将他们咽气前的最后执念带给对方,这便是圆满了。   小柳儿“唔”了声,感觉到了胎动,他红着眼睛笑道:“孩子们太兴奋了,再和堂姐你打招呼呢。”   他直接便改了口,没有丝毫的芥蒂。   柳杉眼角渗泪,“嗯,可以让我摸摸吗?”   小柳儿肚子里的也是柳家存续的血脉,她没想到自己有生之年竟然能找回娘家人,而她也是小柳儿的娘家人。   “好。”他双手按在腰间,挺起肚子让柳杉摸。   柳杉感受着肚皮下的动静,嘴角不住上挑。   “竟然有这般巧的事儿,难怪我当初瞧见小柳儿也觉得面善,原来同我媳妇长得像。”沈丰一拍大腿激动起来,他是真没想到啊!   李善桃也连声说着好,柳杉有了娘家人自然会更有底气一些,难怪她一来也觉得这孩子投缘的很,竟然是儿媳妇的亲人。   沈若也没想到事件竟然会发展成这样,是沈海和沈丰一同来柳溪镇上招加盟商,也恰好吴墨竹想要加入,于是他便来了。这样便产生了一些交集。   也是恰好小柳儿要生产,那原先找好的产婆不靠谱,这才有了请李善桃过来给小柳儿接生的事儿。   而又恰好李善桃想要将自己这门手艺传给柳杉,于是便将她也叫来。   这其中只要有一个环节有了差错,那小柳儿和柳杉能不能见上一面还真两说。   毕竟吴墨竹会独自来沈家村进货,这么颠簸的路途自然不好带着一个孕妇,就算是生产了,那也要坐月子,好好休息着不可能跟出来。   而柳杉更是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在家里做绣活儿。   沈若想到这些颇有些感慨,顾允也有些吃惊,没想到来柳溪镇一趟,竟然让阿嫂找回了亲人。   吴墨竹将烧好的茶水带过来的时候便瞧见堂屋里头的气氛有些怪,一个个脸上的表情也奇怪,特别是自家夫郎和沈大哥娘子的眼睛都是红的。   他着急地走上前去,问道:“这是怎么了?”   小柳儿现在情绪有些激动,想要说话结果嗓音却有点哑。   沈若将方才发生的事情同他说了,吴墨竹顿时张大了嘴巴:“我去,我本以为我同小柳儿在这世上就是唯一的亲人了,没想到,咱们的渊源竟然如此深!”   他再好的涵养都没忍住说了一声“我去”,他真的好吃惊。   走到小柳儿身边将人一把抱住了:“小柳儿,咱们有家人了!”   小柳儿也高兴不已,柳杉是他的堂姐,那堂姐的婆母就也是他的“娘”,沈大哥便是他姐夫!这一屋子里的竟然都是亲人了!   吴墨竹道:“这可是天大的喜事!今儿夜里一定整上一桌好菜庆祝一番。”   他们是真的高兴,为寻回了亲人而高兴,却不是那种因为同沈若搭上了更深关系的窃喜,他们这样的情绪叫他们瞧了觉得挺可爱的,也愿意同他们多相处。   柳杉更是如此,抓着小柳儿的手关心不已,这都快要生产了,肯定比平日都要辛苦些,她好不容易寻回的亲人,自然要好好保护着。   李善桃当产婆原本就是对谁都十分尽心尽力的,现在更是细致的吩咐下去要准备的东西,她虽然不是大夫,但是看生产的时间却是挺准的。   “今日你情绪起伏有些大,发动的时间恐怕要提前,没准今日夜里就要发动了。”李善桃道。   吴墨竹闻言顿时担忧不已:“大夫说他还有三五天,怎么竟然这么快了?”   小柳儿倒是接受良好,还能笑着打趣一句:“肯定是他们俩想要见见亲人,想早点出来呢。”   堂屋里的气氛顿时好了许多,没有了先前的紧张。   但是要买的那些东西,吴墨竹都记了下来,忙不迭地跑出去买了。   现在家里除了夫郎还有他们,他很放心。   小柳儿同柳杉说了好多话,虽然阿爹去得早,但是同他说起过的小叔的事情小柳儿都还能记得。   柳杉也有许多话要同小柳儿说,而且小柳儿也没荒废他们柳家的绣工,给未出世的孩子做了好几件小衣服了,献宝似的拿出来给大家瞧。   小云吞睡醒了,沈若在他睁开眼的时候便注意到,这孩子一醒来就眨巴眼睛挤掉一点眼泪水,然后打量起周围来。   顾允瞧见了哈喇子,就拿了小云吞专用的帕子给他擦。   他们现在都坐在一块儿,小柳儿听见小云吞咿咿呀呀开始说话,没忍住“呀”地惊呼一声,“若哥儿的宝宝竟然这般大就会说话了啊。”   “只会几个简单的词。”沈若笑着道。   见小柳儿有些渴望,便抱着崽崽坐地更近,叫他能看的更清楚。   小柳儿伸手轻轻地捏了捏小云吞的手,“真漂亮,我也想生个小小哥儿。堂姐的儿子肯定也跟小云吞一样漂亮吧。”   他知道柳杉有了一个儿子,还六岁大了,就很想以后瞧一瞧,让他知道一下自己是他的堂舅!   柳杉摇头:“那没有,小云吞是最漂亮的,二狗虽然不漂亮,但是长得也挺周正的,等下次带他来见见你。”   小云吞完全听得懂别人是在夸他,大眼睛便弯成了月牙,冲着人笑。   小柳儿被他这一笑弄得酥酥麻麻,听说怀孕的时候多看看别人家的漂亮孩子自己生出来的孩子也会好看些呢。也不知道现在看一看还没有用啊。   夜里小柳儿果然发动了,李善桃猜的十分准确,吴墨竹将会用到的所有的东西都买来,还烧了许多滚水。   急得像是个热锅上的蚂蚁,但是他急也没用,屋子里头李善桃和柳杉都在忙活着,他不能进去,只能在外面帮衬。   那一盆盆血水端出来,听着屋中夫郎的痛呼声叫他心痛难忍。   小柳儿生怀的是双胎,比起其他人来说本就是艰难许多,要用的时间也更长。沈若他们本想留下来帮忙,但是并不需要太多人在,反而都在这儿有些碍事,便全赶他们到客栈去了。   小柳儿坚持不下去的时候便拉着柳杉的手,就好像有了力量。   直到天色渐渐明亮起来的时候,终于从屋中传出了两道婴孩的啼哭。   吴墨竹眼睛都熬红了,直挺挺地站在门口。   很快,李善桃便抱着一左一右两个孩子推开了门。   “小柳儿怎么样了?”他完全没给孩子一丁点儿的关注,见到李善桃先问了小柳儿的事儿。   李善桃笑着说:“都平安呢!现在杉儿在陪着,他强撑着没晕,你先看看孩子,之后里头整理好了,你进去瞧他。”   吴墨竹只好先看孩子。   李善桃让他自己瞧,两个孩子估计是先前被自家阿爹无视,现在一个赛一个哭的响亮。   吴墨竹看到其中一个孩子额头上有颗红痣,便知道是个小小哥儿,另一个拉开襁褓看了眼,是个小汉子。   李善桃笑着道:“恭喜你了,龙凤胎这可是吉兆。先出来的是小汉子,小小哥儿是后出来的,以后兄长能护着弟弟。”   吴墨竹咧嘴笑,没想到这一下儿哥儿双全了,他挨个摸了摸手臂,便问:“我现在能进去瞧小柳儿了么?”   “进来吧,都拾掇干净了。”柳杉朝外喊了一声。   吴墨竹连孩子都不抱,直接冲了进去。   李善桃忍不住想笑,要是若哥儿当初生产时候顾允在,那必然也会如此吧。她抱着两个孩子往里进,就瞧见吴墨竹当着她们的面将小柳儿给抱住了。   “夫郎,疼坏了吧,辛苦你了。”他一个大男人竟然开始哭。   小柳儿确实累坏了,他现在疼得有些麻木,但还是抬起手摸了摸相公的头,“你瞧见孩子了吗?”   “嗯,瞧见了,真漂亮。”他道。   李善桃恰好将孩子抱回来,放在了他身边,小柳儿一瞧便说:“真的?”   他皱着眉头,自己生的孩子怎么瞧着这么丑,没有小云吞一丝好看!   吴墨竹点头:“真的。”   小柳儿虽然觉得自家孩子有点像小老头小老太太,但是不妨碍他还是喜欢他们的,眼里带着些慈爱。   李善桃笑着说:“孩子刚生出来都这样,小云吞刚生出来的时候也是皱皱巴巴的,若哥儿瞧了还说他是水猴子呢,引得孩子哇哇哭。”   小柳儿没忍住被逗笑,结果一笑就觉得肚子疼,不敢再笑了。   “哥哥是四斤二两两,弟弟三斤六两。”柳杉说道。   吴墨竹默默记下,便守着自家夫郎和孩子,将他们哄睡。   李善桃和柳杉也能好好休息了,他给她们安排了屋子。   吴墨竹感谢不已,让她们赶快去洗漱休息,水他都已经烧好了,各种东西也都准备好,连布巾都换上了新的。   她们也是在产房里头的时候一直精神紧绷着,一点儿不觉得累、困倦,现在完事儿了之后就开始浑身酸痛,眼睛也跟着酸涩了。   “快去洗洗吧,好好休息。”李善桃让柳杉先去,看吴墨竹还没睡,便叫他出来一趟。   “小柳儿体弱,要好好养着,你最好去买一头母羊回来,用羊奶烧滚放凉之后喂孩子,两个孩子要他一个人带肯定有些困难,最好的其实就是给孩子请个奶娘,那这样就不用买母羊了。”   吴墨竹点点头,“那我还是给孩子请个乳母,我那摊子上也得再招一个人。”   “你有打算就好。”李善桃知道许多生产完的人坐月子的时候都十分需要丈夫陪伴的,有的人熬过了生产却没能熬过坐月子的时候。   所以她便同吴墨竹多说了几句,让他多关注关注小柳儿的情绪,要是一直都好好的,度过这坐月子的一个月那也就好了。   沈若他们得到消息之后便都赶来了,小柳儿还睡着,但是两个孩子却是一点儿不困,在阿爹肚子里睡得可饱了,虽然还没有睁眼,但是这俩孩子一直哭闹,还把红彤彤的小手指往嘴里塞。   沈若抱着小云吞让他瞧:“乖崽,你刚生出来的时候就长这样呢,不能怪阿爹嫌弃你丑,是真不大好看哈。”   吴墨竹听了也不生气,他知道小孩儿刚生出来都是这样子,但是长长就好看了。   顾允也瞧见了这两个孩子,皱巴巴的样子像小老头和小老太太。沈若让他瞧,说小云吞也是这样,喜欢吸自己手指。   瞧着很有趣。   也就是他俩太吵闹,容易将小柳儿给闹醒了,便都被吴墨竹无情地抱离了小柳儿身边。   沈若想到了自己设计的“智慧床”,先前来的时候没有回村里,“智慧床”是木工厂在做,没回去也就没能带上一张来。   等到这俩孩子满月,沈若觉得其中一份的满月礼就可以安排上了。   吴墨竹便抱着这俩孩子给哄睡,结果孩子尿了拉了,新生儿第一泡是黑色的臭臭,吴墨竹还以为孩子中了毒。   沈若现在可有经验了,给他解释了一下,顺带着帮他给孩子好好的清理了一下,垫上干净的尿布放回襁褓当中。   动作行云流水的,吴墨竹便跟着学。   这俩孩子不愧是双胞胎,尿和拉的时间都跟约好了一样。   顾允便抱着小云吞在边上看着,小云吞显然对这两个小崽崽很感兴趣,他小手伸伸想要凑过去。   顾允将人抱牢了,不叫他乱动。   两个孩子还那么小,小云吞现在手上力气可不小,小孩子自然不如大人那样能控制好自己的力气,毕竟崽崽是一个可以自己揪住自己辫子用力扯住还哇哇大哭的。   吴墨竹不知道,只知道这个漂亮如同小仙童一样的孩子想跟自己的孩子玩儿,便主动抱起两个已经换好尿布的崽凑过去。   沈若屏住呼吸看小云吞动作,只见他睁着大眼睛,伸手手,左右看看,像是在纠结拉哪一个似的。   结果他干脆直接一手拉住了一个的襁褓。   那画面瞧着可乖,温馨极了。   李善桃从屋里出来便瞧见了这一幕。   心都快化了。   这瞧着就是小云吞见到了同自己刚生出来时候一样的孩子,很有些好奇呢。   “娘,你怎么不继续休息了,才过了这么两个时辰。”沈若瞧见了她,自家阿娘累了一晚上眼底有些青影。   “我已经休息好了,这俩孩子只喂了点米汤,这会儿肯定饿了。”她担心孩子饿着,便打算出来帮帮忙。   吴墨竹先前也想过孩子生出来的口粮问题,已经有一个谈好的乳母,这会儿直接去请来就成。   趁着吴墨竹去请乳母的时候,她便熬了点米汤喂给孩子们喝,沈若和顾允也帮了忙。这么小的孩子眼睛都还没张开,但是进食是本能,喝的特别香。   小柳儿睡到了暮色降临才醒来,乳母已经给孩子喂好了奶,这会儿两个香香的小婴儿便都睡在他身边。   家里人多,大家都能帮衬一手,吴墨竹现在便也能有时间和精力照顾还是和夫郎。   给小柳儿喂了些粥,他是饿得狠了,将吴墨竹喂过来的那一整碗都吃完了。   小孩子怕冲撞,大家便没有都往里进,有什么话都同吴墨竹说。   沈若今日午后去“珍宝居”看了一下午,发现了还可以改进的地方,便全部告诉了吴墨竹,许多东西摆放也是有技巧的。   沈丰知道小柳儿是自家媳妇的堂弟之后,他便也将人当成了弟弟,弟弟家的摊子他自然也能来帮衬一把,免得吴墨竹现在又要照顾孩子和夫郎分身乏术。   柳溪镇上“珍宝居”的生意很不错,这个位置倒是选对了,要回本没准都用不上一年,之后就是纯赚的了。   吴墨竹和小柳儿特别过意不去,他们俩没想到才刚认回亲人,就被这般温暖呵护起来,柳杉更是关注他,咳嗽一声都要严阵以待的样子。   但实际上哪怕没有亲人这一层关系,沈若他们自然来了,那能帮的都会帮一帮。   沈若他们现在有空闲的时间,便在柳溪镇上逗留了几日。   柳杉和小柳儿很快就熟络起来,像是要将缺失的亲情补回来一样。小柳儿每日都有李善桃按肚子,恢复的很不错,已经可以下地行走了。   这几日沈若和顾允带着小云吞将柳溪镇好玩儿的地方都玩了个遍,趁着天气还没有冷到让人裹棉袄的时候,现在在外头玩倒是十分合适的温度。   他们还去看了柳溪镇因此得名的柳岸花溪,杨柳河堤这个时节都还是青翠的,但花溪却是瞧不见了,得等到来年春分过了之后才能看见。   在这儿待了六天,沈若便打算归家去了,他这个甩手掌柜自然不能做太久,在外面时间长了自然也是要想家的。   这些日子李善桃将按摩的手法都教给了柳杉,柳杉想回家,但是又放心不下小柳儿,便决定再留下来几日。沈丰自然是陪着自家媳妇留下。   沈若他们要离开回沈家村的时候,吴墨竹和小柳儿都出来相送,还给他们带了几坛子桃花酿。   “这是小柳儿亲手酿的,味道很不错,桃花清酒不醉人的。”吴墨竹笑着说道。   沈若便收下了,叮嘱他们不要太劳累,自家阿兄阿嫂要在这儿继续待上几天,之后直接租这边的车回去就成,不要心疼钱。   他们都应下。   李善桃怕颠簸这么久回去肯定又不好过,沈若买了些棉花用破布缝了一层,弄在车轮上面,勉强好了一点点。   吴墨竹和小柳儿还有沈丰柳杉目送他们离开,直到看不见马车的背影后才进了院子。   一路上安安稳稳地没遇到什么事儿,他们平安地回到了沈家村。   先送李善桃回家去,这个点儿沈大山正好也在家里,“成了,你们俩啊也快回去吧,这几日也不知道你爹鸡蛋捡干净没有,先前那些小鸡仔都快能下蛋了,等它们下了头一个蛋,都蒸给孩子吃。”   都说母鸡生下的第一个蛋是最有营养的,李善桃深信不疑。   沈若捉住小云吞的手,“快说谢谢阿奶。”   小云吞吐了个口水泡泡:“……奶。”   李善桃笑的不行,抬手摸摸小云吞的脑袋,突然发现这辫子摸起来有点扎,她抓起来一看。   表面上看着是正常的,没想到朝下那面竟然纵横交错,看得出来绑辫子的人十分努力了。   “这是谁弄的?”李善桃瞧着不得劲,想要给他拆了,“这不齐整,多硌得慌啊。”红绳也是有些硬度的。   沈若不说话,顾允轻咳了咳,“我弄的。”   沈若给他找补:“顾允头一回给小云吞扎辫子,不太熟练呢。”   李善桃挑了下眉,看他们两眼:“可我瞧着他给你盘的发髻倒是挺不错。”   沈若脸瞬间就红了,顾允说过,他原本也不会,都是对着空气练的,也就是自己嫁给他了他才每日有了“练习”的地方呢。可是,这些自家阿娘怎么都知道!   顾允摸了摸鼻子,嘴角微微上扬:“谢谢娘夸奖,下回我给小云吞扎个完美的。”   两人将马车停在了家门口,带着小云吞往村西去,一路上遇到不少村民,他们现在是完全知道了春桃做出的丑事。   在大家的谈论间,沈若知道了后续。   沈逃的活计都没了,从镇上回到了村里,自家娘都折磨地不成人形,家里还有那么多货物堆着也没人愿意买,钱也全被春桃卷走了,现在家里最值钱的东西竟然就是那堆最好的商品。   他还想要找沈若,问问他能不能买下这些东西,毕竟做出来虽然比不上“珍宝居”的,但是也还不错。但是沈若一直不在家里,只有一个沈大山在,他本就对春桃的家人很是不喜,便从来不理会。   村里人现在都知道沈逃想要沈若将这些东西接手的事情,那些个婶子们纷纷嘲讽起刘红丽来,原本要是好好的在周兰邀请的时候去若哥儿那儿做活儿哪里还会有后面这些许的事情呢?还有那春桃,原本村里人便都瞧出来这个女人不是个安分守己的,但是刘红丽却被蒙蔽了。   这下好了,不仅棺材本都赔没了,现在家里还被春桃牵扯到,名声也没了,沈逃也丢了工作。   有人还问沈若愿不愿意接手,也就是随口问问,还想叫他不要接手的。人家这些东西本就是仿制的,竟然还有脸面去找被仿制的人收。   沈若人是好,但不是滥好人,也不是谁都会帮的。沈逃自然不可能不从他娘嘴里知道以前的事情,哪怕他娘不肯说,村里人肯定也会说给他听。但是他不想着做别的赚钱,而是想将沈若高高架起,让他花钱收下自家的东西。   自然是十分可笑了。   这些事情沈若和顾允听了也就过了,分毫不往心里进。   就在他们要走到院门口的时候,沈若远远地看见一个熟悉的瘦小身影正在拉扯着一根比成年男人还要高的树木!   顾允也瞧见了,沈若将小云吞放到他怀里,便自己跑过去看。   这个瘦小的身影便是沈欣,他身上的衣裳上都是磨出来的破洞,脸上手上都是树枝剐蹭出来的伤口。   “欣哥儿!你怎么会在这里。”沈若立刻上前去将人一把抱住了。   好瘦……   沈若没想到才这么一段时间不见,沈欣整个人竟然能瘦成现在这样,比起自己初见他的时候还要瘦。   沈欣听见了熟悉的声音还有点不敢信,被抱住之后,他才敢看过来。   沈若听到他有点沙哑的嗓音喊:“沈、若,哥哥。”   作者有话要说:   -   万贵妃来啦~ 第289章   “跟我走, 先处理一下伤口,要是感染了可不是闹着玩的。”沈若想要去牵住他的手,但是那只小手上满是伤口, 捏上去恐怕会疼,转而轻轻抓在了他手臂上,带着他往家去。   感觉到他有些迟疑的动作,沈若看向他。   这才发觉沈欣一直看着从山上拖下来的木头。   “上了药,就不能再拉木头了, 会白上的。”沈欣说着,又要去拉麻绳。   沈若心疼不已, 这孩子究竟发生了什么暂且不提, 但是手上磨破起泡都是伤口,他看在了眼里,自然不能让他继续了。   “我替你搬, 等着。”   这根木头很长也很重, 沈欣拉着它一路从山上下来,山路虽是下坡但总有些碎石和残根, 沈若都不敢想要是这木头直接滚落下来将沈欣小小的一个人带下来该怎么办。   顾允抱着小云吞上前来,按住了沈若的手,“夫郎, 这里交给我, 你带沈欣去清洗上药。”   沈若点了头, 总归到了平缓点的地方也能用滚树木的方法运,不至于太吃力。   “那我先回去了。”沈若深深地看了顾允一眼。   顾允不觉痕迹地点了下头, 安抚的目光看了眼沈欣, 随后接过了麻绳。   沈若单手抱着小云吞, 另一手牵住沈欣的领子, 他没有忽略自己当时握上他手臂时候他轻微颤抖了一下,恐怕有伤。   顾允肯定会在村里询问缘由,沈若现在要做的就是赶快给沈欣上药。   沈欣眼睛红的跟小兔子一样,他同顾允道了谢,跟随着沈若的脚步往前走。   沈若没有急着问他,先进了家门唤了自家婆母将小云吞抱走。   柳兰香一出来就瞧见浑身脏兮兮还带着伤口的沈欣,顿时吓了一跳,“怎么搞的?”   沈若摸了摸他的脑袋安抚,“娘,小云吞您带会儿,我给欣哥儿清理一下伤口。”   柳兰香瞧见他这样惨,心里也不是滋味。将小云吞抱进怀里后,说:“灶上正巧温着水,有什么要用的若哥儿你喊一声,我给拿来。”   “嗯。”沈若给她递过去一个安心的眼神。   小云吞虽然很不想离开阿爹的怀抱,但是知道阿爹现在有事情要做,还有个对他来讲有几分陌生也有点熟悉的哥哥在,也不闹腾,就在阿奶怀里直勾勾地看着沈若。   柳兰香根本坐不住,抱着小云吞还能做事,提了一桶温水过来。   将水桶放下便抱着小云吞出去了,他们肯定有话要说。   沈若将人带到屋里之后,仔细地检查了他手上的伤口,不仅破了皮红肿磨出血泡,里头竟然还扎了木刺,看起来红红紫紫触目惊心。   沈欣头垂地低低的,沈若对着他手上的伤口轻轻吹气,从床帐上抽了根针,“要把木刺挑出来,会有些疼,你忍忍。”   沈欣手有点紧绷,但还是乖巧的“嗯”了声。   木刺扎的很深,沈若只能狠下心给他挑出来,要是不挑等伤口长好了就会长在里面,轻则感觉到异物,重则溃烂长息肉,那样就从小灾变成大祸了。   沈若眼疾手快,将刺挑出来的时候立刻就把他的手清洗了一下,冒出来的血珠用布巾按住。接着又去弄他另一只手。   他忍痛的声音就像小猫呜咽,不敢大声生怕惹了沈若厌烦似的。   沈若道:“身上还有哪里有伤?”   他不知道沈欣身体上都有多少伤口,但是手臂上的却是感觉到了的,伸过手就要将他的袖管往上捋。   “不要。”沈欣死死按住,手上的伤口又流出血水来。   沈若疑惑地看向他,“受了伤就要上药,我们都是小哥儿,有什么不能叫我看的?”   “不、不是。”沈欣红着眼睛摇头,他嘴唇咬的死死地:“哥哥,你要是看了,能不问我吗?”   “先看过再说。”沈若强硬地拉开他衣袖。   沈欣细瘦的手臂上遍布纵横交错的青紫,红色肿起的痕迹清晰可见。   “是谁打你了吗?”沈若冷了脸,他立时就想到了沈春。   沈欣顿住了。   沈若:“同我说实话,是不是沈春打你了?”   沈欣咬唇:“……不能说。”   “怎么就不能说了?这是家。暴,是触犯法律的!”沈若不用细想就知道是谁做的,原以为虎毒不食子,却没想到沈欣在家竟然是这样的境遇。他成婚那日见到沈欣的时候人还好好的,这才过了多久啊,就被折磨成了这样!   沈欣知道瞒不过沈若,他强忍住泪意,说道:“哥哥,我没事。”   “欣哥儿,你若是还当我是哥哥,便将所有的事情都告诉我。是谁欺负你了?”沈若看他身上几乎没有一块好皮,怒上心头。凭什么乖孩子要遭受这些事,就因为他的性别吗?   沈若是知道的,那沈春就是个重男轻哥儿的人,但是之前沈欣他娘当着自己和沈欣的面应承过,说会保护沈欣,结果现在竟然叫沈欣受了这么多伤!   沈欣摇摇头,眼泪奔涌而出,他说不出话来。   “你今日先别回家去了,就住在这里。其他的事情交给我。”沈欣不愿意说,沈若自然也有办法知道,顾允肯定已经去问了村里人了。   沈欣觉得自己给沈若带来了大麻烦,可是当他拖着树木艰难地从山上下来,一抬眼就看见沈若的时候,他心里是向往的,他想跑过去用力地抱住他。   可是他浑身都好脏,还流血,他怎么能去污染那么好的沈若哥哥呢?   沈欣缓过来了一点,抬起袖子抹了眼泪,摇摇头道,“谢谢哥哥帮我包扎。我这就回去了,不然阿娘瞧不见我会担心的。”   沈若也不拦着他,说道:“那正好,你娘也帮着布艺作坊做了不少外包活计,我带上礼同你一起去,正式地拜访一下你家。”   沈欣的脚步顿住了,他没想到沈若要跟自己一起回去,可他却说不出拒绝的话,或是压根不想拒绝。   沈若直接提了从柳溪镇买的特色糕饼,就和沈欣一同出了门。   柳兰香抱着小云吞看着了,皱紧了眉头,颇有些担忧。这种时候也不知道自家诺诺跑哪里去了,她抱着小云吞也帮不上太多忙,但是若哥儿回来,顾允自然也回来了,她干脆锁了院子门去找顾允,让他跟着赶快去沈欣家一趟。   沈若带着沈欣一路走到沈春的家,泥瓦房外头圈了一小片院子。   远远地就能听到院子里一片吵闹声,而沈欣在听到这动静的时候狠狠地瑟缩了一下。   沈若干脆倾身过去捂住了他的耳朵,“别怕。”   沈欣眼睛睁大看着沈若,读懂了他的唇语,迟缓地点了下头。   沈若带着他直接走进了院子里,里面大马金刀地坐着一个人,其人后面站着七八个健硕的壮汉,皆是一脸的不好惹。   他们瞧见沈若进来,都愣了下,随后为首的那人笑起来,轻佻道:“哟,这不是镇上赫赫有名的沈老板么?难不成你是这家人的亲戚?那敢情好了,这沈春欠了我一百两纹银,你来给他还?”   沈若抱住了双臂冷眼看着,那沈春已经被打的鼻青脸肿坐在了地上,他瞧见沈若带着沈欣回来,眼里冒出了精光。   “对对对!叫沈若还,他有钱!我家哥儿还叫他哥哥呢,一百两他肯定有!”沈春眼神放空一般大声喊道。   沈若完全不理会沈春的话,直直地看向为首那人,“你们是来要账的?”   那人倒是愿意给沈若几分面子,他道:“沈老板有所不知啊,这沈春先前是走商的,但他就没有经商的才能,赔钱不说,还朝咱们借了钱,那借钱的利也是一开始就说好的,他也签字画押了赖不掉,结果越欠越多。”   “咱们的银子也不是白得来的,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后头那些人便重复地喊着“天经地义”,好像他们弄这高利贷就跟合法的似的。   沈若腹诽不已,但是这有凭有据的话,两方签字画押过,哪怕是上了公堂那帮人也是不怕的。这样的人最多就是被关些日子,不日就会被放出来,而欠了钱的还不上那就还是会被一直骚扰,甚至利滚利越欠越多。   这样的人是不能帮的,就照他这瞧见自己就要自己出钱替他还的架势,沈若都要被气笑了。还真是人不要脸天下无敌,他就没见过比沈春更厚脸皮的人。   沈若不欲与他们相争,毕竟沈春是真欠了人家钱了。   沈欣的娘和阿奶一直躲在屋子里,听着外面的动静,她们瞧见沈若来了仿佛就像是找到了主心骨一般。若哥儿是他们村里最好的人,他一定不会坐视不管,一定会有办法的!   像是突然有了希望一样,她们从屋中走了出来,沈欣娘怀里还抱着小儿子。   沈春见沈若竟然无动于衷,竟然双膝跪地求他,涕泗横流:“沈若,若哥儿,求求你,要是你不借我一百两,他们就要砍掉我的手啊!我还有亲娘、媳妇和两个孩子要养活,你帮帮我,求你帮帮我!”   沈若厌恶地看着他:“你既然知道有人要养,为什么还要去借这样的钱?你以为你是神仙,能稳赚不赔?还有,欣哥儿身上这么多伤,都是你打的?”   沈若护着沈欣,看着沈春的眼里冒出了火光。   “你个赔钱货,还不快过来!你竟然还去同若哥儿告你爹的状!”沈春立时就站了起来,怒极了:“给我过来,看我不打死你!”   沈若见他要来拉人,沈欣终于忍不住大哭出声,沈若将人往身后一拽,直接抬腿踹了沈春当胸一脚。   叫周围都看愣了。   沈若眼中似有怒火灼烧:“当着我的面还敢打孩子,我看你这双手不如早砍了算了!” 第290章   沈春本就被那伙追债的人打的鼻青脸肿, 想要过来拉扯沈欣的时候脚步十分明显的虚浮,但动作却十分狠厉,似乎是想在沈欣这里找回点作为父亲的尊严似的。   沈若以前还会顾及这人是沈欣的亲爹, 但是他将魔爪伸向沈欣的那一刻开始,这个人就压根不配做一个父亲了。   沈春惊呼一声被踹翻在地,他恶狠狠地视线对准了沈若,“老子管自己儿子,干你什么事!滚开。”   沈若看着沈春嘲笑道:“方才是谁叫我若哥儿, 还要求我,现在就换了一副面孔。这就是你求人的态度?”他的脸皮可比城墙还要厚。   沈春清楚明白的知道, 沈若要是不知晓自己对沈欣做的事没准还会看在沈欣的面上帮上一帮, 但是沈欣告了状,那他自然是不肯帮的。沈春不再继续看沈若,只对着沈欣吼:“你给我过来!老子使唤不动你了是吧?不孝子!白眼狼!”   恶毒的话语不断从他嘴里吐出来, 就像是散发着恶臭的食人花, 张开了血盆大口,等待将沈欣吞之入腹。   沈若伸出双手去捂住了沈欣的耳朵, 这些恶毒的话语不该让这个孩子承受,无端的谩骂就像一把把刀,将幼小的心灵割成一片片。   沈若看向周围看戏的追债人, 道:“让他闭嘴。”   还真有人响应, 上前去将沈春拉起来, 双手束缚在身后,引得沈春哎哟呜呼的痛吟。   “别说有的没的, 就说今日这银钱还不还的上, 还不上的话……呵呵, 你这双手就别想要了!”   一遇上他们沈春立马就怂了, 他瞳孔紧缩,用力地往回缩自己的手,生怕对方直接将它们砍了。   “我、我一定想办法,求求你们宽限几日。”他跪在地上舔着脸求,压根没有一点点尊严。   这样的人就是窝里横,沈若护着沈欣,但眼睛却将院子里都逡巡过一遍。   沈欣娘面颊上有一个清晰的巴掌印,沈欣阿奶也是瘦的只剩下一把骨头,只有那个男孩看起来肉嘟嘟的,此刻抓着沈欣娘垂下的乱发玩。   那领头的发话了:“宽限几日?已经给你宽限了得有一个月,可够多了!”   沈春恨极了,立马做保证道:“我保证再过几日一定换上!求求你了!”   边上人直接嘲讽道:“你上一回也是这么说,结果呢?逃到了岳母家里去,就你这样的人我看多了。”   “少废话!今日拿不出钱来,就把你双手拿来抵!”领头人发话了。   沈春怒了,不朝着他们发火,只看向沈欣娘吼道。   “拿银子来,我知道你肯定还藏了钱!”   沈欣娘哪里肯,她哭诉道:“我们赚的银子都给你了,你还要找我讨?家里都揭不开锅了,哪里还有钱!”   “你个死娘们儿,你丈夫的手都要被人剁了,还不快快拿钱来!”沈春昂起脸十分高傲,“别以为我不知道你把钱藏在床板里!你不拿是吧?我自己去取!”   周围人冷眼旁观,他们才不管别人家里的破事,只要拿到钱就可以了事。   沈春挣扎着起来要去拿钱,按住他的那个人就放开了他。   许惠婵立马拦住,她第一次反抗挡在了房门前:“沈春!你不能这么做!只有几文钱了,孩子还要吃奶,你是要饿死我们吗!”   沈春他娘也帮着挡住,老脸上泪水止不住:“儿啊,你就放过我们吧。”   沈春眼睛血红,笑起来:“放过你们?那谁来放过我?!娘,他们可是要儿子的一双手啊!”   “断手没事,我们会养着你的。”沈春他娘咬着牙说道。   沈春像是听了什么笑话一样,一用力将两人挥开,沈春他娘一个趄趔差点就倒在了地上。许惠婵抱着孩子条件反射往边上退倒是没有被伤到。   只是她心里已经一片灰暗。   沈欣看到了眼泪瞬间夺眶而出,立刻朝着自己娘跑去,“呜呜呜阿娘,你没事吧。”   再去看阿奶,他将两人拉到自己身边来,妄图用小小的身躯保护她们。   屋内乒铃乓啷响成一片,沈春找了许久才摸出来一吊钱不到,拎着出来后就直接走到了许惠婵面前,抓住她的衣襟:“钱呢?!就这么一点,你不是每日能赚很多吗?啊?说话啊!”   许惠婵还抱着孩子,小孩儿被吓得哇哇大哭。   “其他的都被你拿走了!这些钱是留给孩子的!”许惠婵也是为母则刚,她的嗓音都破了,身形摇摇欲坠。   沈欣像一头小兽,啊啊啊地喊叫起来,用力地用自己的手脚去打砸面前的男人,甚至还上嘴去咬:“不许欺负我娘!”   沈春吃痛,就要伸手狠狠给他一巴掌,沈若直接从边上追债人手里抢到了一根棍子,伸过去挡住。   “窝囊废,只会窝里横,吃软饭,你还是个男人么?”沈若的声音不响,但却能让在场所有人都听见。   沈春顿时就发了狂,他最是看重自己的名声,现在是没有办法的办法,要是他走商赚到了数以万计的钱财,谁还敢像现在这般折辱自己!   他将所有的怒火都转移到了沈若身上,这人有钱却不愿意帮他一把,明明让他有了希望,却要生生撕碎,他好恨!   沈若力气大,但抵挡一个气上头豁出命一般的大男人也有些吃力,追债人在一边看好戏,沈若只能转着圈同他周旋,这人现在已经根本无法思考了,只会暴力,试图用这样的方式捡起来那一点属于男人的自尊。   沈欣家顿时乱成一锅粥。   “给我住手!”村长赶到,瞧见这一幕心都要跳出来。   这里的动静早就被周围的邻居知道,追债人不好惹大家不敢同沈若那般直接贸贸然进来,一般出现这种事情都是找村长来。   沈春哪里还能顾得上村长,他今日还不上钱就要被剁手,绝望的人哪里还需要顾及别人呢。   沈若倒是收了手,准备往边上退。   但是意外就是在这时候发生的,沈春恶狠狠地从地上捡起一块尖石头就要往沈若头上砸,沈若的棍子还没收,但他压根不管棍子直接砸过来。   沈若立刻侧头躲避。   几乎能听到破风声,和周围大声喊着的“不要!”   预料之中的痛并没有出现,沈若眼睛睁开一条缝,便瞧见了顾允的背影。   他竟然如天神一般及时赶到保护了自己!   顾允抬起腿狠狠地给了他一脚,将人踹地跪在了地上。   不愧是他相公,连踹人的角度都一模一样!以前的顾允是个君子,只动口不动手的那一类。但是从当初小云吞差点儿被人偷走之后,就同自己越来越像了。   毕竟对上这样的人,只动口一点都没有用!   这动作十分顺畅霸气,沈若心里不由道一句“真帅啊。”竟然一点害怕、惊险的感觉都没有了。   同村长和顾允过来的还有不少村里的男人,他们一个个手上都拿着家伙什,生怕要发生什么斗殴事件,这样他们能抵挡一二。   那些追债的人最是难缠,没想到竟然追到沈春家里来了,况且这沈春也是藏得深,大家伙儿哪里能知道他竟然还欠下这么一大笔银钱呢!他们一辈子都没见过那么多!   沈春绝望不已,问追债的:“你们究竟怎么样才能放过我?我真的没钱!”   “没钱就少说废话,你当我们就很想砍你这双手了?你的手可不值钱!”   “不值钱你们还要去做什么,留着给我,我赚钱还,慢慢还成不?”   “你今日能还上五十两,就再宽限你十日。”   村长在一边皱紧了眉头,沈春是他们村里的人,做出这样的事情给村子里蒙羞,刚才甚至还要伤害沈若,那一石头上去轻则破相,重则亡命。这让本想帮村里后生说说情的村长闭了嘴。   顾允立刻回身查看沈若有没有受伤,他脸上满是关切。   沈若道:“我没事。”   那边沈春哪里能拿的出五十两,这人竟然还要当着村里人的面骂自己见死不救,五十两对他来说不算什么,为什么就不肯先借给他。   村里人听他这话干脆就将带来的棍子往地上一插,“沈春,你这话说的可就不对了,人家若哥儿有没有钱跟你有什么关系,难不成你这钱还是若哥儿逼着你借来的不成?”   “就是啊,欠了债就是得还钱的,要是还不上我们也不能阻止他们剁你手!”   村里人从小就听说赌钱和借这样的钱不能沾惹,搞不好就是要剁手的!结果这沈春敢做,那自然要敢认,现在这样欺负自家人和村里人算什么本事?   沈春恶狠狠地看向自己的家人,对那追债人道:“我把我娘、媳妇、哥儿卖给你们成不成?五十两肯定够了!你瞧我家哥儿年纪不大,长得也不错,卖去楼里没几年能赚许多银子的!不亏的!”   沈欣虽然小但也能听懂,他阿奶立刻将人护在身边,泪流满面:“我怎么就生了这么一个畜生啊。”   沈若也感觉道胆寒,这个男人为了保全他自己,做的错事竟然要把自己的家人卖掉!   那追债人可不管这些,为首那人道:“那就签契约,这三人加起来顶多二十两,要是再加上那个小小子倒是能三十两。”   沈春一听可行顿时便喜笑颜开,像是获得了重生一样:“成!我立马签!”   沈春他娘接受不了直接晕了过去,沈欣支撑着一个大人,沈若和顾允立刻过去帮忙扶住。   “慢着,既然可以卖人换钱,那把他卖了抵给你们。他的家人都是无辜的,你们要是不想吃官司,那就把这人带走。”沈若冷眼看向他们,他同顾允和官府有些交情的事情镇上人大多都知道,顾允又是秀才郎,这些人要是想了结这件事,自然不能得罪了他们俩。   正是因为此,所以他们先前才会对沈若客气。   许惠婵收回失望透顶的眼神,立刻顺着沈若的话道:“将沈春抵给你们,他自己的欠的债我给他还了一些,其他的就叫他当牛做马还给你们吧!” 第291章   沈春的娘悠悠转醒, 听了许惠婵的话之后完全同意。   她是一家之主,可以做主。村长自然没有不答应的道理,这样的人留在村子里就是给村里蒙羞, 还会带坏村里的后生,就该这样,能给村里其他人一个警醒,免得未来还有人会同他这样做,欠下一屁股债。   “这沈春自己犯下的事情还要家人来偿, 真不是东西。”周围人骂道。   沈春无能狂怒,咒骂起来。   追债人倒是无所谓让谁来偿还, 还算是好说话, 沈村长同他们好好说再加上沈春的娘在一旁做下决定,这件事便好解决了。   但是沈春欠下的银子确实不少,哪怕将他给卖了也填不上窟窿。   为首那人道:“咱们弟兄也不是咄咄逼人的那种人, 他能值多少银子不用我多说, 那剩下的那些,怎么解决?”   “这……”沈村长一时之间也想不出对策。   沈春的娘脸色瞬间苍白起来, 难不成她们也要抵去才能将这些银子还上吗?但恐怕还不够。   许惠婵怀里抱着孩子,另一手将沈欣拉在身后,警惕地看着追债的人。   沈春也算是豁出去, 根本不要脸皮, 直道将他家里人带走, 放过他。   沈春的娘寒了心,她一张老脸也豁出去了:“我这个老婆子抵给你们, 就放过我家孙儿吧, 和孩子是无辜的。”   许惠婵脸色灰白, 眼角垂泪:“我也可以, 只是……星星和宝宝能不能请村中乡亲们照料一下。”   沈春是她的丈夫,他欠下债务影响的就是全家人,这样多的银钱别人如何会帮呢?她们这辈子都没见过这么多钱,更别提还上了。   村长怒道:“让沈春自个儿还去,不要牵扯到他家里人,他借来的那些银子哪里就用在家里人身上了?结果要还的时候找上家里人了,甚至还要家里人卖自个儿去帮着还?哪里有这种好事!”   沈春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神情。   沈若道:“村长说的极是,有句话你们几位说的不对,沈春自个儿是不值几个钱,但是他有手有脚未来还是能创造价值的,就用他未来的劳动力抵他欠下的银两。要是你们觉得只将人带在身边使唤太便宜了他,我给你们指一个他的去处。”   那伙人看向沈若,“哦?这我倒是好奇了,沈老板有什么法子?”为首那人说着。   沈若摆摆手:“法子算不上,大家也知道县太爷如今修建渠道,要通水利,自然缺少大量的人力,除了那些个囚犯外,其他人要是去了,是包饭包住还有工钱拿,听说还不低。”   沈若点到为止,也不说必须要把人送去那里,他们要不要照做那是他们的自由。只要别把沈春的家人也一并带走就成,她们是无辜的。   为首那人摸着下巴思考了一会儿,这件事在镇上早就不是什么秘密,虽然工钱高,但是在里面做活儿自然是很苦的。   “可以,那今日咱们几个就将沈春带走了,你们也都做个见证。”他们要的就是银子,沈春家里显然没有,但沈若是他们得罪不起的,所以也算是给沈家村几分面子。   沈春未来做活儿赚的银钱那都是得还给他们的,倒也算不得太亏。   他们押着沈春就打算走,沈若拦了下:“且慢,再补上两份契约。”   顾允就在沈若身边,也侧身走了一步,拦住了他们。   他们不用对话便能知晓对方的心思,村长还懵着,其他人也不知道他们这对小夫夫是在打什么哑谜。   沈若没有同其他人解释,径直走向许惠婵和沈春的娘,同她们耳语一阵。   这里没有纸笔,顾允便叫人帮忙去拿,他写契约早已是驾轻就熟。   追债的这一伙人虽然不耐烦,但面前挡着的这人是秀才,他们更是惹不得,况且他还是沈老板的相公,这两个人在镇上的名气那都是足足的,他们只好停下了步子。   沈春还在那痛哼,嘴里不住地谩骂,他们听烦了,直接拿了块破布塞他嘴里。   “吵什么吵,给我们闭嘴。”   沈春脸上满是泪水,但瞧不出一丝悔恨,只有愤怒和悲伤,为的都是他自己。   村长瞧见沈若同许惠婵和沈春的娘秋花说完话之后,她们的眼睛里就跟燃起了希望一样,用力地点了点头。沈欣也从许惠婵身后出来,哭着抱住了沈若的腰。   沈欣是真的吓到了,先前他不敢哭,因为被骂的狠了他要是哭就会挨打,但有时候他不哭也会挨打,他不懂为什么,自己明明没有犯错为什么要挨打呢?   “呜呜呜。”一张带着伤痕的脸上全都是泪,一颗颗豆大的泪珠砸下来,热烫的。   所有的委屈在此刻喷涌而出,他哭得上气不接下气,沈若便直接将人抱了起来,像抱小云吞那样抱在怀里哄着。   沈荣在许惠婵怀里,听到哥哥哭了便也跟着哇哇大哭,许惠婵抹了下眼泪,同婆母一起走向顾允。   沈若所说的那两份契约自然是和离书和断亲书,只要沈春同她们签下这个之后,未来沈春再如何也无法牵扯到她们身上了。更何况还有两个孩子,这两个孩子是沈春的血脉,未来沈春要是犯了事,那就是头一个被影响的,他们自然不能允许这样的事情发生!   这个完全不需要沈春不答应,他被捂住了嘴,直接被他娘抓住手按了指印。   沈春猛烈地挣扎起来,眼神凶狠,卫秋花心中难受不已,被自己的儿子用这样的眼神看,她可真是失败。   村长轻叹口气,“还是若哥儿想得周到。”   追债人浩浩荡荡地带着沈春走了,卫秋花瘫倒在地,像是被伤透了心,也生出些劫后余生的感觉。许惠婵抱着孩子对着沈若一拜:“若哥儿,谢谢你,要不是你提醒我们,我们恐怕未来还要被牵制住。”   沈若摆手:“不用谢我,以后你们自个儿好好过日子也就成了。”   沈若也是现在才明白为什么当初她会拿两捧白菜来当礼,这个家中瞧着萧条极了,几乎是将能卖的东西都卖了。再瞧先前沈春那副窝里横的模样,肯定是将她们先前赚的银钱都拿走了,也难怪欣哥儿瘦成这样。   而且那沈春又是最喜欢打肿脸充胖子的人,还想在村里叫人瞧得起,这些事情那都是偷摸着做的,不叫别人知道。   也就是今天大家一听是沈春招惹上了追债的人,他们一开始还不信呢!   “幸好若哥儿机灵,这下断了亲,这沈春就自个儿单独出去,牵连不到家里无辜的人。他犯了这事儿族谱里头也不要有他了。”边上有村里人说着。   “是啊,这样的人就该让村里后生都知道知道,再当着大家伙儿的面把他从族谱里头除名!”   沈村长点头,“今日就召集村里人都到晒谷场上来,那沾赌的沈富贵都死了,沈春沾了这个也都叫村里人瞧瞧例子。”   他们没着急走,帮着拾掇了一下卫秋花家的院子。   沈欣现在哭累了,年纪本来就不大,又受了伤,心里压着许多情绪,现在一下子全部发泄出来之后身体一时间承受不住直接哭晕了过去。   其他人都走了,只有沈若和顾允还在,许惠婵将怀里的小儿子让卫秋花抱着,“若哥儿,给我吧。”   她朝着沈若伸出手,想要将沈欣接到怀里。   沈若轻声道:“不用,我抱抱他。”   卫秋花老泪纵横,“若哥儿,不知道该怎么感谢你才好。我生出来的不孝子害的我们好惨,我对不起她们。”   “娘,你别这么说。”许惠婵眼泪也止不住落下来,她一把搀住了卫秋花的手臂。   “我现在虽与沈春和离,但我依然愿意喊你一声娘,你待我们好,我们都知道的。”   卫秋花连连点头,哭着笑。   “也是怪我,以前非要逼着你生个小子,差点害了你。”   许惠婵摇头,她一时之间情绪上涌竟然说不出话来。   “咱们家星星多好的孩子,竟叫他那般磋磨,可他从不喊一句疼。”卫秋花后悔不迭,她忏悔道:“以前我对他也不好,但是星星每回瞧见我都笑眯眯地喊我奶奶,哪怕我冷着脸他也要凑过来,那时候我只想要个孙子忽略了他好久啊。”   沈若抿了下唇,说道:“虽说是你们的家务事,但欣哥儿是个特别好的孩子,我想只要同他相处过的人都会喜欢他的。既然婶子您现在知道了他的好,未来就对他更好些。”   “一定的,这孩子为了挣钱竟然进山去,我现在想想都后怕。”卫秋花惊魂未定地拍拍胸脯。   许惠婵哭着道:“都是为了我,星星瞧见沈春朝我要钱,要不到就打,他想赚些钱给我,只要我能给出银钱来,沈春就会放过我们一段时间。这段日子我每日还是去做活儿,甚至同周兰要求了一日一结,可不够,怎么都不够。”   哪怕一天做的再多,对于一百两银子来说那都是杯水车薪。   “好了,事情已经过去了。以后没有了沈春,你们的日子会慢慢好起来的。”沈若摸了摸沈欣沉睡着的小脸,说道。   她们此刻虽然灰头土脸,还带着伤,但眼中的光亮却是慢慢汇聚在了一起的。   没一会儿,先前过来帮衬的那些村里人都扛着东西过来了,有的背了米面,有的带了自己打的桌椅,还有带鸡蛋的、带蔬菜的。   满满登登地堆了半院子。   村长走在最前头,他召集村里人说这件事之后,大家便都起了帮一把许惠婵家的心思,毕竟她们现在只有一个老母,一个寡妇还带着两个孩子,必然是很不容易的。   现在家家户户都有了点闲钱,能拿出点什么算什么。就跟若哥儿帮助村里人致富那样,他们也想在自己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帮助乡亲。   卫秋花这么大年纪哪里感受过这种阵仗,现在村里人的改变好大,她好不容易止住的泪水又落了下来。   沈欣已经醒过来了,发现自己被沈若抱在怀里哄着,有些不好意思了。   “沈若哥哥,放我下来吧。”   “嗯,先吃点东西,之后我给你上药。”沈若头一回进他家的屋子,里面能卖的东西是一点儿没剩下,只留下一张竹床。天气越发凉了,再睡这个恐怕要冻感冒。   家里有新做的被褥,可以先给他拿过来。   顾允在外头和村里的人一起帮着归置东西,很快这院子和屋子便有了生气似的,还有村里的孩子摘了不少野花过来妆点,大家一同做好事,瞧着就是一派欣欣向荣的景象。   沈若倾听沈欣说了许多话,又给他上了药,叫他继续睡。   沈欣显然有了点阴影,因为他同自己说,有时候刚睡着沈春就会把他打醒,或是没来由地冲他发火。沈若听在耳朵里,眼角下垂,抬手摸了摸他的耳朵。   “别怕,以后不会再有人欺负你了。”   沈欣睁着大眼睛看着他,听着沈若温和治愈的嗓音,他点点头“嗯”了声。   有他的沈若哥哥在,以后一定不会再有人欺负自己了。   沈若等到沈欣睡熟了才起身离开,外头已经都拾掇好了,顾允见他出来立刻走上前来。   许惠婵和卫秋花也过来,她们想要同他们说几句话,能给村里带来这么大改变的人正是他们,以前村里穷的时候大家脾气都不好,都是顾着自己家,哪里还会有这样一起主动来帮衬的呢?要是放在以前自家出了沈春这样的人,那乡亲们都是绕道走的。   沈若不想听她们再说些感谢的话,今日她们已经同自己和顾允还有村里人说了许多了。   于是在她们开口之前,他道:“你们去瞧瞧星星吧。”   随后便说要走,拉上顾允就遛了。她们有自己的尊严,沈若便没有直接将银子留下,只想着给她们送点新被褥过来,还有别的一些家用。   送过来之后她们自然又是千恩万谢的。这世上帮人那都是情分,不帮才是本分,所以她们十分感激,并且想着未来要千百倍的回报村里人的恩情。   ====================   秋哥儿的藤编小厂子初具规模,他邀请沈若去瞧,看看有没有需要改进的地方。   这个大徒弟沈若管的其实很少,他大多数时间都是自己摸索着,但是秋哥儿显然是个胆大心细的,这藤编厂子开起来的当天便已经接到了藤编吊篮的单子。   虽然是蹭了点沈若“珍宝居”的热度,但也是切切实实开始给他赚钱了。   秋哥儿想了不少藤编的新东西,沈若挨个给了修改意见,让所有的东西都能更贴合实际使用,秋哥儿每每同沈若对话都能学到不少。   这些日子往他家里跑的可勤了。厂子也是越办越红火,隔壁荷塘村都有人过来买!   沈若和秋哥儿一起高兴,果然是很有市场的,先慢慢来由近到远,以后还能打开销路卖到更远的地方去呢!于是兴奋地凑一块儿讨论,像是一点不知道疲惫似的,脸上盈满了笑意。   而好不容易结束一本书编纂在休假期间的顾允,却完全高兴不起来。   作者有话要说:   -   顾允ooc版:你们怎么都要霸占我老婆,你们没有老婆吗?(怒) 第292章   这天, 沈若跟随秋哥儿去瞧村里头新建成的藤编厂子。   就坐落在沈家村边缘的荒地上,在这里平地起了个木屋子,窗户和里面的一应物件全部都是用木头、竹子和藤蔓做出来的。比起泥瓦房来说要轻巧好搭一些, 但是这些材质都是遇到水容易发霉腐烂的材质,还需要好好的养护。   储水镇这边下雨的时节在春夏比较多,这木屋子现在搭建起来用上两个季度却是不难的。   沈若心中不由点头,刚开始开厂子节约成本还是很有必要的。   秋哥儿领着沈若边看边介绍,随后拉开一扇门, “这里面就是学的师父布艺作坊的仓库摆放的,周婶来帮了我不少忙。师父您设计的货架太好用了, 我相公乱七八糟的东西多, 家里也摆了一个,放上去用帘子一遮就整整齐齐了。”   秋哥儿忍不住夸,这样的货架他是头一回见, 那层板都是能拆下来的, 还能调整每一层的高度,甚至能增加层板。这样的巧思实在是妙。   沈若嘴角上扬, 见里面林林总总摆了不下十样藤编物品,这些他可太熟悉了,秋哥儿每回做了新东西怎么都会拿到他家去, 他都算是藤编厂子出商品后第一个使用者了。   “这些都上过桐油了吗?虽说木头房子方便, 但是容易着火, 得找人看着。防腐防霉也得做到位了,要除湿可以用上生石灰。”   秋哥儿道:“都上过了, 好, 多谢师父提点。”   秋哥儿脸上满是笑容, 因着他师父的点拨这才有了他的藤编厂子, 叫他相公和婆母、娘家人们都夸他安排得妥帖,实际上许多地方都是师父说了,他照着做的时候再加了一点自己的小点子,有时候这点子不好,有时候却很好,能锦上添花的,所以这一样样安排下来有条不紊,没有出什么大岔子的做成功了。   甚至在落成后的第二日就接到了单子!   秋哥儿带着他师父参观完了,便在其中一件木屋子当中坐了下来,这里已经提前准备好了糖水,“师父,来喝些水润润嗓子。”   “早些时间听说镇上的事儿,我担心死了,还好你们没事。周婶同我说了你们要忙还要去柳溪镇,我没敢打扰。结果现在还是要劳烦您帮我看这看那。”   沈若其实还是不大习惯他喊自己的称呼,但是既然认了徒弟,那他自然会倾囊相授,也受得住人家一声“师父”的尊称。   况且秋哥儿从一开始就被沈若做出的事情所影响到了,是沈若让他瞧见了哥儿也是可以做出一番事业的,也是可以经商赚钱的。   他原本同沈若不熟悉,只从村里人的传言当中拼凑出一个“沈若”来,他原以为这人就是个有几分姿色但人品不好的小哥儿,但是后来他做出的一桩桩一件件事都叫他心生崇拜。   这一段时间相处下来,他更是对沈若打心眼里敬佩。   他的师父不仅能够用自己的智慧和手艺赚钱,还带着村里人一同致富,在行事作风上更是有骨气,很正。只要有了目标就会一往直前地为之努力,秋哥儿想:这样的人无论做什么都会成功的吧!   到现在,他是真心实意佩服沈若,也是万分庆幸自己竟然能拜了他为师,还止不住地关心他。不是谁都能在那么惊险的情况下脱险的。   春桃的家人现在在村里都不敢出来了,也就是那春桃的丈夫还臭不要脸的想要让若哥儿将他家做的仿品买了。   沈若端起碗笑着摇了摇头:“不算什么劳烦,我也想看看你能把这藤编厂子做成什么样。原本还有些担心,但是现在看了一圈之后发现,我的担心完全就是多余的。”   秋哥儿顿时笑容灿烂:“是师父教得好,布艺作坊如何运作这样的机密都告诉我了,我要是再搞不好那岂不是太丢人?其实这些日子还是出了不少差错的,我想了许多有的没的,都想要试一试,有的好有的不好,但是都解决掉了。”   沈若满意地点头。   秋哥儿是个富有创造力的人,他的才干不输给任何人。脑子灵光转得快,能在村里人聚集的时候想到要去摆摊卖东西的,并且是自己第一时间想到要这么去做的,那都是想要赚钱的欲望比较强烈且脑子转得快的人,而后面去的那些就纯纯是跟风了。   他们又就这藤编工厂聊了许多,直到暮色四合,柳兰香过来找他。   秋哥儿这才注意到了时间,这个点都该回去吃夜饭了,来的人是师父的婆母,他自然不好多做耽搁。   “今天麻烦师父了,竟然已经这么晚了,您赶快回去吧。”秋哥儿立刻站起身,颇有些不舍,道:“以后要是师父有时间的话,咱们还能多聊一聊么?”   沈若点头:“当然可以。”   秋哥儿顿时惊喜地咧开嘴笑了,他同沈若在一块儿的时候总有许多话想要说,他脑子里那些天马行空的想象说给沈若听的时候,他不会说自己异想天开,而是同自己一起想该如何用藤蔓做出来,怎么样能让大家所接受,是否是真的像想象中那么好用。   这一日聊下来,秋哥儿甚至觉得他师父就像他的知己一样,就要分别还舍不得了。   沈若让他不要送,又叮嘱了几句,这才跟着柳兰香一同离开这里。   “娘,都怪我忘了注意着时辰,还叫你来寻我回去。”沈若无奈极了,只有在小的时候到了饭点还不回家会被外婆喊回去,他现在都这么大了,竟然还会这样。反正道歉就对了。   柳兰香道:“诺诺说你一旦忙起事情来连饭都不记得吃,我还不信,觉着饿了肯定就会回来吃了,结果呢?”   沈若干笑两声,“诺诺他,没生气吧?”   沈若发觉自己有点冷落了顾允,但是顾允虽然赋闲在家但也不是没有自己的事情要做的,他就想着晚上的时间也挺长,白天出来没什么关系。   柳兰香闭上嘴不回答这个问题。   沈若这下懂了,肯定是有点不高兴了。顾允的微表情只有特别亲近且了解他的人才能看懂。   沈若不由就想起了顾允生闷气的模样,虽然有点可怜,但是怪可爱的。   “这几日我瞧你都瘦了,家里饭菜都好了,回去就能吃上,今儿个得盯着你多吃点。”柳兰香说着。   沈若的心此刻已经飞回家了。   一回到家,便瞧见烛火下顾允正抱着小云吞给他喂牛乳,一勺一勺慢慢地喂着。   不等沈若快步走过去,他便放下碗抱着小云吞三两步走了过来,将小云吞往沈若怀里一塞,“孩子都想你了,怎么这么晚才回来?”   沈若抿了抿唇,感觉自己现在特别像一个将妻子和孩子丢在家里的忙碌狠心男人。   小云吞见不到阿爹自然是想阿爹的,但是沈若却知道顾允这是借着崽崽在说想他呢。   读书人偶尔的隐晦和直白都很动人心。   “我回来正好可以吃上夜饭了,不晚吧,我这个时间卡的不是正正好么。”沈若笑着偏过头对他说。   顾允:“……”   柳兰香拉扯了下两人,顺便把小云吞从沈若怀里抱走,“好了,赶快坐下吃饭,待会儿就该凉了。”   崽崽喝了奶之后昏昏欲睡,就跟醉奶了一样,要是搁在之前,只要阿爹在的时候要是被奶奶们抱走,那他都是会有些小小的抗拒的。但是现在他昏昏欲睡,轻轻喊了两声就要睡过去了。   沈若挨着顾允坐下之后瞅了眼他脸色,轻声道:“我逗你呢,这回是真聊得上了头忘记时辰了,下次我一定早些回来,好么?”   顾允看向他,眼神中带着几分控诉,像是在说,竟然还有下次?   不等顾允出声,沈若便微微倾过去,在他身侧说:“明日我不出门了,歇一天,陪你一起在家好不好。”   顾允挑眉看向他,这几日自家夫郎每日都会有村里人来找他,不是送礼来了就是请他想想法子什么的,他又不是个爱拒绝别人的人,只要是人品好的他都接待。那秋哥儿一来更加,顾允觉得自己哪怕站在沈若身边,他都没多少时间关注到自己。   拈酸吃醋非大丈夫所为,但顾允却控制不住自己的心。   但是夫郎这般说了,顾允道:“明日家中闭门谢客。”   吃过饭三人一同拾掇干净,柳兰香就将小云吞抱回自己屋里去了。   夜里的时间是独独属于他们二人的,秋哥儿送来的藤编摇椅躺在上面很舒服,他们便在那上面消食,夜里的凉风吹来恰好将面颊上的热意带走。   实在是安逸他们俩都享受着,没有说话。   耳边只能听见风声和乡间的虫鸣鸟叫声,远远地还能听见村口老黄的吠叫。   “诺诺……”   “夫郎。”   他们同时开了口。   屋檐下挂着灯笼,橙红色的烛火光映在沈若眼中,显得沈若的双眼很亮,眼神温暖极了。   顾允定定地看着他,一时间将自己想说的话抛之脑后。   沈若清浅的呼吸拂过来,自然而然地交换了一个亲吻。   沈若眯着眼睛舔了舔唇,语气几乎挑衅:“再来?”   他现在可不是以前那个一接吻就喘不上气来的沈若了!   顾允低声说了一句什么。   紧接着,他牵住自家夫郎的手带着他进了屋。   屋里还没点灯,一进去他们便被昏暗吞没。   外头的灯笼光缓缓地从窗户纸照进来朦胧的晕开,正好便落在沈若周身。   顾允低头,重重地吻上他。 第293章   顾允向来是个体贴夫郎, 且学习能力和纠错能力极强的人。在少次多量的前提条件下将分寸拿捏得死死的。他一向如此,只要若哥儿提了,他就愿意改。   余韵微散, 沈若双眼微闭软在床榻上,烛火光细碎的拂在眉眼间,晃得他眼里水汽氤氲。   适当的灵肉交流能够促进他们的感情,成婚多日,在这方面更是契合。   沐浴过后, 沈若周身清爽许多,被抱着躺回床上。   每到这时候沈若都觉得羡慕, 顾允怎么就有那么好的体力。   没想多久就睡意上涌, 互道一声“晚安”便沉沉睡去。   翌日是个阴天,风大的能听见呜呜的声音,枯黄的树叶子被吹得洋洋洒洒卷到四处八方, 让人不由感叹, 秋老虎是真的来了。   昨儿个说好了闭门谢客,今日沈若还真就和顾允窝在了家里。   柳兰香抱着崽崽去找李善桃了, 她们俩凑一块儿很有话聊,抱着崽崽就不肯撒手,顺带着照顾那群小鸡, 为了以后的养殖事业做下些努力。   只有他们俩在家的情况实在难得, 顾允准备了许多东西, 是文人用来消磨时间的,但同夫郎在一块儿无论做什么都不觉得是消磨时间。   沈若一看那东西, 竟然是用玉石做的棋盘, 连棋罐里头的棋子都是用白玉和翡翠做的。这一套价值连城。   “哪里来的?”沈若知道顾允不喜铺张浪费, 再说他手里的银两几乎都交给了自己, 所以这套棋肯定不是买的。   顾允道:“从谭老先生那里赢的。”   “噗。”沈若没忍住笑,抬眼看向他:“谭老先生下棋下不过你呀?”   顾允也跟着笑,双眼定定地看着他。   沈若被他这样直白的眼神看的脸热。昨夜虽说克制许多,但因着今日不用出去忙活,还是胡闹到了午夜过后,这会儿他腰都还隐隐泛酸,更别提别处。   昨夜那时候顾允也是这般看着他的。   沈若直接上手去捂他的眼睛。   手腕被抓住,顾允低笑道:“侥幸赢的,谭老先生的棋艺超群,又师从国手,我哪里能下得过他。”   沈若这下好奇极了,忙问:“那你怎么赢的?说笑话干扰他了么?”   顾允道:“那倒没有,是靠着下五子棋赢的。”   沈若顿时笑得乐不可支,人家师从国手,你师从的是我啊。   “人家不太熟悉规则才叫你赢了去?”   “差不多,不过这棋盘我也就是带回来好叫他肉痛几日,之后再给他送还回去。”顾允笑着说道。   沈若笑他幼稚,但是现在的顾允比起以前那个清冷的秀才郎来说,沈若还是更喜欢现在的他。   这么贵重的东西人家想送,他们自然也不肯收下的。   沈若玩性大起,“来来来,我们也来下五子棋。”   棋盘摆好,沈若执黑子直接下在了天元,顾允便执白子下在了黑子旁边。   下五子棋很是有一番技巧的,首先就是要围追堵截,其次就是要时刻注意对方所有的棋子有没有连成三个的,只要有三颗相连并且两边没有棋子的,那就立马堵上其中一边。最重要的一点就是要干扰对方。   毕竟这五子棋要是两方都仔仔细细算计着下,那能把整个棋盘都下满都分不出胜负。所以到了现在就是看谁走神没发现,谁就能赢了!   沈若开口道:“我小时候念书学的速度快,半堂课学会了知识点之后就拉着同桌一起下五子棋。”   顾允好奇:“课堂之中竟能带棋盘?”   沈若抬眼笑起来:“谁说下棋一定要棋盘了?我们在草稿本上画上横竖交叉的几条线就能做一个棋盘。还有一种叫做’小字本‘的本子,上面都是印刷好的格子。”   “你是不知道,那个本子有多适合’下棋‘。”   沈若边说着边拿黑子将顾允的活棋堵死。   “你在课堂之上’下棋‘不会被罚?”顾允又贴着黑棋下了一个。   沈若哈哈一笑,怎么可能不被罚,但是下棋真的很好玩啊,“我们那时候偷摸着将本子传来传去,以为自己很小心,却没想到老师在讲台上竟然能看得一清二楚。之后就叫我们站黑板去了。”   他成绩虽然好,但是在课堂上搞小动作玩儿下棋确实不对,老师自然不能网开一面,得狠狠批评免得班里其他学生有样学样。   顾允细细咀嚼了片刻,“站黑板”恐怕就是在黑色的板子前面站着的意思,竟是被罚站了。   “夫子传授课业的时候下棋着实有些不尊重夫子,若是在储水学院是要挨戒尺的。”   沈若吐了下舌尖,“嗯,所以后来我就再没这么干过了。”   “该你了!”沈若下完一手棋,顿时眼睛一亮,笑着催促道。   顾允注意到,再看棋盘,上面竟然有了两处有三颗黑子相连的地方,其实到了这儿顾允便知道自己马上要输了,但现在直接放下棋子认输着实会扫赢的一方的兴。   他故意假装没瞧见另外一处,直接将白子下在了其中相连一处的前端。   立时便听到自家夫郎兴奋的笑,“哈哈我连成四颗了,我赢了!”   顾允看着他笑,嘴角也不自觉地勾起来,“我应该早两步发现的。”   “是不是我同你讲话叫你集中不了注意力了?哈哈这是策略。”沈若将棋子摆好,十分满意。   竟然有人会将自己的制胜秘诀直接说出来的么?顾允忍不住想笑。   “那再来一盘可好?”   沈若自然答应,这回他打算用那个战无不胜的叉叉大法,只要一直下成斜着的,必然会有两个活口。   结果还没下多久,他就被突如其来的吻入侵了心神。   很好,他的制胜秘诀被顾允学走了。   沈若哪里还能集中注意力将棋子一直按着斜的位置下,没一会儿就输了个彻底。   沈若红着脸瞥他:“……你,光天化日的做什么。”   顾允一本正经道:“亲夫郎。”   沈若耳根也跟着发烫。   这人真的一点都不会羞涩的吗?   顾允显然是一个能将夫郎所有说过的话全部都记在心里的人,沈若说下棋在哪里都能下,于是入夜后,拉着他下了半宿的棋。   棋子是玉石做的,触手温凉,贴在腰腹上能激的人一抖。盈盈一握,蒙上一层薄汗在烛火光下格外诱人。   棋子落得到处都是,沈若心想这找起来可太麻烦了,可再过一会儿他就再没了东想西想的能力。   油灯耗尽,屋中的光源消失,两人眼前俱是一片漆黑。   顾允感觉到下巴处有带着淡淡冷香的呼吸拂着。   沈若说了一句话,声音里透着餍足的笑:“……这一局棋,还是我赢。”   顾允眼睛逐渐适应了周围昏暗的光线,闻言低笑了声,贴紧身前轮廓模糊的小夫郎,烫热的唇在他颧骨上碰了碰,轻声回应:“是,你又赢了我。”   也不知小夫郎这胜负欲是哪里来的,在这种时候还能想着赢没赢棋。   沈若径直翻身压下,喘着气道:“再来一局,这回必须得换一个棋盘!”   “……好,都依你。”顾允低低回应道。   ========================   秋雨接连着下了五日,温度直接降了下来,所有人都穿起了夹袄,到了这一日总算是舍得放晴了。但温度低,在没有太阳的地方只有风能吹得人浑身冷,有太阳的地方倒是会暖和一点儿,但有风的时候还是能叫人忍不住抱紧双臂。   这也就表明很快就要到了落霜的时节了。   沈大山担心着地里的小麦,便回了村里忙活,将运送货物去镇上小院的活计拜托给了沈二里。   沈二里家的柴火卖给镇上胡家炼铜的厂子,现在厂子里头对柴火的需求量激增,故而每日都要运送柴火去,他们一车难以运走,都要跑上三四趟才够。所以干脆请他们兄弟二人帮个忙,只需要帮着送一趟“珍宝居”的货物,之后车子就是借他们使的,也就不用每日跑四趟了,只要两趟就完全够。   并且“珍宝居”的东西并不占太多地方,车也比他们的要大上许多,他们甚至还能头一趟的时候多装些去。两边都方便,他家借车出去的能放心,他们借了车的也不会觉得欠人情。   你帮我,我帮你,这在村里还是很常见的,更别提沈二里还一直感念着沈若帮他拉到生意的事儿,要不是若哥儿,他家里这些柴火可卖不了这么好!就是不借车,只来说一句他也是要来帮忙的,现在他能借了车用还占了便宜呢。   沈若和顾允也都穿上了薄棉夹袄,还有小云吞也在小衣服外面穿了一身小马甲,矮墩墩的瞧着可爱极了。小云吞还是头一回穿小马甲,边上还给坠了小毛球的,不住地低头去看,看了还不够还要上手去揪一揪,抓住了就“哈哈”笑起来,还要往阿爹阿父手里递过去。   像是找到了十分好玩儿的东西,要跟他们分享一样。沈若和顾允便会很给面子的一人揪住一个。   天气虽然冷下来,但完全无法阻挡沈家村人想赚钱的那一颗火热的心。再过不久入了冬就要过年,大家都牟足了劲儿,想着多攒些银钱过个好年呢。   有村民过来说村长找他们,“……族老们也都在,我还不知道是什么事儿,但是瞧着他们脸色该是好事呢!你们赶快过去吧啊。”   “成,谢谢叔,我们马上去。”沈若回了一句之后就同顾允一起提上新做好的卤味和两坛子米酒,再把小云吞也抱上,直接往村长家去。 第294章   沈村长家里人丁兴旺, 也是沈家村里头一个盖上青砖瓦房的人家,盖得也宽敞。   沈若和顾允带着小云吞来的时候,村长和村长媳妇正坐在院子里闲话, 他家的三个儿子都在木工厂当中忙活着,村长也难得有这般悠闲的时候,他总是要去木工厂转一转,村里要是有什么事情需要他来解决,无论是纠纷还是什么, 他都要去忙活。   村长媳妇先瞧见了他们,“若哥儿, 顾允, 你们来了啊。还把小云吞抱来了,哎哟,瞧着又长大了一圈。”   她止不住地笑, 连忙招呼他们进来, 搬出两张板凳,又去泡糖水。   顾允把手里提着的卤味坛子递过去:“婶子不必麻烦了, 村长您是有什么事儿找我们?”   坛子盖的严实,但卤味的香气着实霸道,隔着封口都能闻见。大家伙儿都喜欢若哥儿这手艺, 自家男人和儿子们都爱吃, 村长媳妇就也没客气, 笑着收下了。   村长脸上也带着笑意,喝了口茶才道:“坐下说, 是有件好事儿。”   “能瞧得出来, 要不是好事儿啊村长您估计就直接上门来了。”沈若抱着小云吞笑说。   村长为人正直, 又是拿他们当自家小辈似的, 更是在村里众人面前放过话力挺他们,关系特别好。沈若拿这话打趣他,他脸上笑容更大了。   “说的怎么好像我上门去就是坏事似的。”他失笑摇头,但转念一想以前的事儿,好像还真是这样。他在家里的孩子面前都是个严父的形象,他三个儿子没有一个敢这样同自己说话的,但就是让人觉得更亲近些。   不然怎么说哥儿是阿爹的小棉袄呢?可惜他同媳妇儿只能生小子,一个哥儿和姑娘都没生出来。真是可惜。   小云吞到了陌生的环境眼睛到处乱看,原本路上还咿咿呀呀练习说话的,到了这儿之后好像知道阿爹阿父要和村长爷爷谈话,倒是安静了下来,瞧着可乖。   想到那件事,村长也不吊人胃口,直接说:“是这样,咱们木工厂啊接到了大单子,不仅是咱们这个州,竟然江州那边都有人赶过来要定’若斗‘和’丰粮筒‘!还一定就是八千件,估计还打不住呢!”   他说完之后发现沈若和顾允脸上并没有太惊讶惊喜的表情。   “怎么?你们早知道这件事了?”村长已经同族老们激动了好半天了,结果这俩小辈倒是有一种预料之中的感觉。   沈若摇摇头,笑说:“没,我们也是刚从村长您这儿听说。不过别的州过来人要买木工厂的东西,其实也正常。因为别处没有,听说咱们这些东西好用,要过来收购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了。”   村长哈哈一笑,摸了摸胡须:“是啊,咱们木工厂是真的出了名了!可真是多亏了你们俩。”   顾允道:“现在接了多少?咱们这边的单子本就不少了,再接外头的单子可忙得过来?”   “已经开始加班加点赶了,距离明年播种和称粮税的时候还早,倒是没有那么着急。”村长自然也想过这件事,货物要是供不上那岂不是自砸招牌了?所以在对方交定金之前便将交货的时间定好。   “他们要的多,就直接将交货时间定在了明年开春。”村长摸着胡须不住地笑,木工厂是他们村盈利最大的厂子了,除去成本和工钱之外,剩下的那些都是营收,是他们全村的营收。自然是货物卖出去的越多越好。   沈若道:“确实是个好消息,这笔定金入账后大家都能过个好年了。”   木工厂的营收到年底的时候是会给村里人发一点补贴,更大的一部分便是村里的财产,用来做建设和修缮各种村里的设施。   “是啊,现在的营收是我当初完全不敢想象的。”村长说着便激动起来,谁能想到现在他们沈家村能赚这么多钱,以前可是储水镇上人人都能嘲讽一句最穷的村子的地方啊。   沈若夸道:“村长您管理的好,大家伙儿做事干活也麻利,现在咱们村子是真的起来了。”   村长连连点头,心中却感叹更深,要是没有若哥儿的点子他们这木工厂也不知道猴年马月才会开起来,或者说就根本没有人会想到要开厂子这件事,大家会一直一直过着苦日子,慢慢熬,直到好起来。   渝熹……   可是他们村就是受到了上天眷顾一般,有若哥儿牵头,顾秀才辅助,大家心儿劲儿往一处使,这才造就了沈家村的如今。   “有句老话说得好,叫’想致富先修路‘,村长,既然现在咱们村已经有钱了,那咱们村通往外界的路该修一修了。”官府会修的路只有官道,像是乡野间的这些土路还是要各个村子自发修葺的,就说从储水镇到沈家村的这条路,要是下了大雨那黄泥能粘的人脚下全都是,更别提车轮,有时候驾车的比较偏不是人常走的位置还会陷进去。   这磕磕绊绊的其实也容易损伤车轮的寿命,速度还会慢,只要将路修平整,那大家去镇上也方便,会更快速。   “这话倒是听过,只是……”村长还没想过这一茬,这路都走了几十年了也没太大变化,大家都习惯了,但是能将它变得更好大家应当也是乐意的吧。   “只是这修路很有讲究,况且这路修好了人人可走,要是只咱们村出钱,结果别人都能走,估计大家不会很乐意。”村长道。   “咱们村里的路修一修倒是好说,主要是出去的路,那么多条肯定不能只修一条。”   储水镇下辖的村落还没有一个村子敢修路的,毕竟这是牵一发而动全身的事儿,耗费的银钱自然也很多,但是将路修好能造福后代是一定的。   沈若道:“咱们修路是为了能打开销路,以后要从咱们沈家村运出去的东西会更多,过来的人也会更多,要是有便利的交通这样更能促进经济发展。现在有八千的单量,未来就会有更多,咱们沈家村的树木自然也不够,等到了以后咱们也需要外扩,有了这段路自然会更方便。”   沈村长仔细想了想沈若的话,一拍手道:“我自然是觉得好,干脆这样,去晒谷场,我将村民们都召集起来,大家一起想,有问题直接解答。修路不是小事,木工厂出一大部分,但是村里人肯定每家每户也得出一份。”   沈若点头,继续道:“这条路修建起来出过钱的便能在上面走,其他的便需要买路费了。”这不是官道,是由村里人出资的道路,收费是十分正常的。但是收的价格自然也不会特别贵,最多也就四五个铜板,要是运送的东西太重那就会稍稍贵一些。   因为那路面是最容易损坏的,特别是运送重物,这路修完不是直接就可以一劳永逸了的,每年都是需要养护的,要是哪里坏了也得修,这些都需要钱。所以这过路费收来也就是用来养护道路的。   他们三人交谈的热火朝天,觉得可行,但是这样大的事情自然要知道村里人的意见,村长先是把族老们都叫了过来,同他们说了这件事,他们活了大半辈子了自然知道这道理,但也有族老担心这路要花费的银钱太多,现在的沈家村恐怕还负担不起。   顾允道:“最近的官道距离沈家村二十里,这是各种小路绕来绕去的距离,若是能从咱们村一条路直直地指向官道,最后汇入,那便只需要十里路左右。”   若是十里路就能到最近的官道,走路都只要半个时辰就能到了!   沈若弯起眼睛看向顾允,他竟然能测算的这么准,甚至还想到了未来高速公路那样的做法,真是太厉害了。   那个族老顿时便点了头,靠双腿行路只要半个时辰,那驾车只会更快,“那咱们到镇上要那么长时间,要是再修上一条岂不是去镇上也方便了?”   去官道为的是能将外面同沈家村的销路打开,而去镇上则是能更方便大家去购买些家用。   大家立刻便想到了未来,族老浑浊的眼球都发出亮光来,越想越觉得好。   沈若自然是要将沈家村到镇上的道路也给修了,毕竟他的布艺作坊要给“珍宝居”供货,还有他大徒弟的藤编厂子,自然也是需要运货的,有了这么一条“快捷通道”那以后就能方便许多。   就是镇上人要来沈家村,那也会快上很多,大家便能直接到村里买木工厂的东西了。   大家商议好之后,便直接到了晒谷场上召集村民一同开大会。   村里人一听要修路第一反应都和村长一样,怕多花钱,且觉得很有些麻烦。但是在听了之后那些好处之后,便又觉得这路该修,这可是造福后代的事情,并且他们也能享受到。   最重要的是,储水镇其他的村子可没有一个能修的起路的!而他们村子以前总是被嘲讽是储水第一穷村,现在要是修起路了,更能嘚瑟出去。村里那些个未嫁娶的小辈也能说上更好的亲,因为现在他们村有底气了啊!有钱就有底气!   况且他们要出钱也不用出许多,大头已经有木工厂的营收包揽,若哥儿也愿意将自己的分红捐出一部分用来修建道路,大家的压力都小了许多,本就是靠着若哥儿的牵头才有了现在的营生,还有那些布艺作坊做活儿的婶子们,也全都支持。   修路就是好事,村里的小孩儿们都知道。但也有几个不赞成的人家,他们本就是比较小气的,不愿意在这路上多花钱,宁愿绕远路省钱,也有的觉得自己肯定不会往官道去,就在沈家村呆着。   村长自然不会勉强所有人出钱,但是也明明白白的说清楚了。捐了修路钱的未来才能免费上路,而那些个不愿意出的以后要上去,那都得跟外村人一样交过路费。   除此之外,村里木工厂也不能再勉强用这个棚子了,必须得造一个工厂起来。现在的营收完全可以支撑得起再建几间大屋子。还有沈氏宗祠也需要修葺,要花银钱的地方多了去。   但是这大单子的定金一交,木工厂积攒下来的营收完全都负担这些了。沈村长大手一挥,决定将村里所有的路面也都整一整,谁家屋子破了也都修一修,请工人来修葺跟修路比起来那都是小钱了。   沈家村人瞧着晒谷场上热热闹闹的景象,是越发觉得日子过得好了。这不,村里要四处动工,还有些攒了不少工钱的人家,都已经开始盘算着建新屋子,短短几月还成就了好几桩喜事。   村民们的脸上都带着笑,对开始开始动工的各处都十分感兴趣,做活儿闲暇之时还要过去瞧一瞧,要是出的钱不多,那力气不要钱总是能卖一卖的,还有不少人自发前往帮忙。   造泥瓦房的速度是很快的,木工厂终于抛弃了棚子,等泥瓦房晾干直接搬了进去。木工厂乔迁当日,沈若还送了好几挂鞭炮过去,顾允给提了牌匾挂上。   乔迁当日自然要摆酒,请了许多木工厂的老顾客过来,还有其他村的村长都来,村长乐呵呵地站在门前,叫大家吃好喝好。   酒足饭饱之后,便开始介绍着木工厂新推出的几样东西。这几样里头有沈若设计的,也有沈青设计的。有实用的也有巧妙有趣的。   结果就是来的这些人原本只是来庆祝一番,结果走的时候带了不少东西回去,那荷包也不知怎的就空了。   沈村长笑得更灿烂了,他三个儿子都没见过自家爹笑成这样过。   修路要往官道那边,自然也需要同官府报备,而且要直线修路必然要穿过一些山坡丘陵,但幸好比较偏,不需要从别的村子穿过,要不然纠纷会多。同官府那边交涉的事宜交给了顾允,很快便批了下来。   经过的地方都是荒地居多,刘大人直接将这条路要经过的地方划给了他们村,也就意思意思收了三十两银子。这也就是过了明路了,未来收过路费也收的腰杆挺直。   刘大人是看出了这条道路的潜力,也叫人将沈家村要修路的事情宣扬出去,最好能有其他村子争相效仿,这样未来储水镇是真的要发展更快了,对他的政绩也有益处。   所以那三十两银子,他便在某个契机下安了个名头还给了沈家村。叫他们可以用这笔银子拿去修路。   修路工程如火如荼的进行中。   月末,刘麻子的工程队拉着满满三大车的青砖停在了沈大山家院门前。 第295章   沈大山家要建新屋子的消息在沈家村本就传了好一阵子, 这下终于瞧见了青砖,引得村里不少人家都过来瞧。   “这批青砖瞧着可真好啊。”有几个村民忍不住说道,语气中夹杂着羡慕。   刘麻子还在同沈大山交谈, 青砖拉过来自然是要好好清点的,且这青砖是他亲戚厂子里拉来的,还需要将这一部分的款项结清,让刘麻子带回去。   他要将青砖拉来的这件事先前便已经通过气了,沈大山直接将准备好的尾款结给了他。   刘麻子脸上一直带着笑意, 最喜欢和爽快干脆的人合作,沈家人都是如此, 到了要交钱的时候从不拖拖拉拉, 甚至早早地就准备好了,数都不用数必然是分毫不差的。   谁家要建新屋子那都是村里的喜事,刘麻子的车刚停稳就有村民往顾允家去报信了。   沈若过来的时候家门口已经围了不少人, 都在同李善桃说话。   “若哥儿来了啊。”有眼尖的婶子一眼就瞧见了沈若, 笑着打招呼。   大家纷纷夸赞他,这要起青砖瓦房必然不是一笔小数目, 这后生是真的不得了。大家的眼里全都是羡慕并没有嫉妒的神色。   “这青砖多钱啊?”   “瞧着这么规整肯定不便宜。”   “若哥儿诶,你们家是要造多大的屋啊。”   大家一时间都聊开了,沈若家的泥瓦房在村里算是很差的居所, 现在有了银钱要建造新屋子是肯定的, 就是村里别的人家赚了些银钱之后也想着要将家里的屋子翻修一下或者推倒重建呢。   沈若一来便被大家给围上了, 问问题的人太多一时之间不知道该回答哪一个,便都哪一个都不回答。   刘麻子正巧从里头走出来, 瞧见沈若立刻朝他挥了挥手, 沈若点了下头, 转头便对村里人说道:“这位是柳溪镇上的刘麻子, 我家的院墙就是他的工程队帮着建完的,这些青砖也是同他的亲戚定下的,大家以后要是有意向造青砖瓦房的,直接找他就是。”   刘麻子脸上的笑容更真诚了些,眼瞧着沈家村的发展是越来越好,这里的人对他不算太熟悉,泥瓦房大多数村里人自己都会建造只是不如他们这些专业的有模具的建起来规整结实罢了。   况且他们现在虽然没有太多的银两来建造青砖房子,但不代表以后不行。有了若哥儿这话,以后他的生意必然会更好,建造一座青砖瓦房的工钱都能抵得上建五座泥瓦房了!   村民们立时看向刘麻子,仔细询问起了青砖的价格,还有工钱等等。听了若哥儿那话大家都觉着对未来充满希望,没准以后他们也能建造起宽敞又坚固的青砖房子。   刘麻子:“……这青砖是我亲戚在做,若是你们一同定的多了还会再便宜些,我刘麻子的工程队做活儿那都是仔仔细细的,价格也公道。咱们也大多是村子里出来的,知道村里人赚钱不容易,以后你们要是想找咱们来造屋子,那工钱也是同若哥儿家现在一样的。”   “我保证,只要我刘麻子还在以后你们村里的单子我们再忙也不加价!”   沈若眼含笑意地看着他,能坚持本心的人不多,但是刘麻子算一个。他给刘麻子小小的打一个广告,刘麻子就能给沈家村人一个承诺,村里人自然不会由羡慕转变为嫉妒,而是感激他了。   “啊呀可真好,听你们这些话总觉得咱们以后也能住上青砖房了哈哈。”   “可不是嘛,照现在赚钱的速度,全家人一起攒钱,肯定可以!”   大家纷纷设想着未来,原本触不可及的东西好像不是那么难以实现了,大家脸上的笑容更是灿烂了几分。   知道沈家要开始清点青砖,虽说刘麻子办事叫人放心,这些青砖拉过来之前肯定已经清点过了,但是刘麻子也要求他们再点一遍,毕竟不是便宜的东西两边能对上数字才叫人放心,外加这会儿村里人都高兴,也想帮着清点。   沈家院门外头一片热闹景象,欢笑声透过院墙传进了隔壁刘红丽家。   自从春桃从刘红丽手中拿走了家中所有的银钱之后,也就是在做活儿时候有些生气,结果后来发生了那些事,屋里屋外堆满了做好的物件,但收东西的人却恨透了他们家了。   沈逃也没了媳妇,丢了工作,一家人因为春桃受人耻笑,东西压根就卖不出去,屋里屋外一片愁云惨淡。   沈逃饶是有再厚的脸皮,在许多次的上门去找沈若买了他家的东西被无视,那脸皮也会被磨没的。刘红丽此刻悔不当初,眼瞧着沈若家的布艺作坊越做越红火,每日都有那么多的活儿,还有大马车每日拉货,要是她当初没有因为一时间的嫉妒和心里不平衡,那事情恐怕就不会变成现在这样。   还有春桃,这个贱胚子竟然存了那样的心思,枉费她这么信任她,结果竟然叫她勾搭上了镇上老爷给自己儿子戴了绿帽子不说,甚至还拿走了家里所有的钱,叫刘红丽没日没夜的赶工,做得好了才会带些镇上的吃的用的回来给她。   也就是这样刘红丽便还以为这活计能做,但是只见东西不见钱,她也起过疑心,只是都被春桃给忽悠过去了。这就是个唯利是图,爱钱如命的贱人!   沈逃麻木地坐在地上,听着外面的吵闹声,道:“娘,我同沈若家不熟,你同他娘以前还有点交情,不如你去说一说?哪怕他不收我们的,或许也能给我们指一条出路吧。”   “我同李善桃的交情不过就是往年有吃的往边上端一碗,人家后来都给还回来了的。平日里也没说上两句话,这算什么交情。”刘红丽垂眼,说道。   “娘,你就去吧,儿子已经试了各种法子都没法叫沈若收咱们家的东西,当然我也晓得那贱人做下这事情肯定在沈若那儿成了根刺了。可是这么多东西那都是钱啊,还有娘你的心血,就这样糟蹋了没人要,儿子心痛啊。”沈逃捂着心口说着,他这些日子也是使出了浑身解数也没能成,可是这些东西大家口中的大善人沈若都不肯要的话,那他们又能卖去哪里呢?   刘红丽早已以泪洗面,她悔不当初,“那我就拉下我这张老脸去求上一求。”   她和儿子对视一眼,心知这事情能成的几率渺茫,但是这是他们能想到的唯一办法,哪怕人家只愿意出一成来买,他们都答应!   只要能卖出去,只要不要砸在手里就好。   ====================   刘麻子的工程队说干就干,立刻便拿着图纸开始挖地基。   “入冬之前四间住人的屋子肯定能盖好,再盖一间堂屋,其他的位置就得等到明年开春继续盖了。”刘麻子一边丈量着,一边同沈若说道。   沈若点点头:“比我预想中好,竟然能在入冬之前盖好五间屋子,那就辛苦你们了。”   刘麻子哈哈一笑,他们身体虽然辛苦,但是在若哥儿家做事其他方面那都是舒舒服服的。   在别处做活儿他们也是像现在这样灰头土脸的,人家可不会拿自家的板凳什么的给他们坐,那是要弄脏的呀。所以他们也都是坐在砖块上,或是直接坐在地上休息一会儿。   但是在这儿甚至还有折叠小马扎坐,都是崭新的拿过来,这些可是要不少铜钱的,更何况若哥儿还说了,之后这边完工,他们都能带走,之后去了别人家做活儿时候也能带上用!   从来没有人家能对他们这般好,完全不嫌弃他们什么,也不会故意挑刺,处处都安排得妥帖。包的餐食也不敷衍,虽然都是些乡间的菜估计是自家种的,但是放够了油和盐,还有肉菜,也不含糊。   吃得好,大家干活也格外有劲儿。   若哥儿也不会像其他人家的那样为了少出工钱不肯叫他们多休息,在别人家瞧见他们工程队人休息了就跟坑了他们钱一样,叫他们继续做。但若哥儿就不会,甚至还有藤编的床放在树荫底下供他们午睡。   这待遇,是他们做活儿以来的头一回!   但他们自然也不会恃宠而骄,以后要是去了别人家做活儿那也是随便什么待遇都能接受,只是谁待他们好,他们便更认真更卖力地做。   沈若知道自家这青砖瓦房就是刘麻子他们入冬前干的最后一单,之后到了冬天冷得很,出门的人都少,大雪还会封路,自然是没法做造屋子的活计的。   所以就要步入年尾了,人家这么尽心尽力地帮忙,还让亲戚卖青砖时候给了优惠的,沈若自然对他们也上心。村长家小儿子已经有了心仪的姑娘,他家也打算再加盖一间青砖瓦房,自然而然地便也选择了找刘麻子的工程队。   刘麻子知道这其实大部分都是若哥儿的面子,他的工程队也就是造泥瓦房出名些,青砖瓦房要盖大多数人都是找镇上的工程队,很少找他这个村里出来的。但是因为沈若的关系,现在他的单子竟然已经排到了明年年中去了!   当然,开春之后肯定是先过来把沈若家的都盖好,之后再去沈家村村长家盖。   这一天刘麻子脸上的笑容就没有下去过。   屋后不远处工程队在打地基,沈若便在自己的屋里陪小云吞玩儿,小云吞最熟悉的地方就是这间小屋子的小床了,在床上练翻身,像块软白的小糍粑在黄豆粉里滚来滚去。   李善桃养的小鸡仔现在就散养在院子里,叫它们晒晒太阳,现在它们羽毛都长开了,但是还黄澄澄的一小只,还没有人巴掌大,正是可爱的时候。叽叽叽叽叫个不停,小云吞耳朵听见了,一边翻滚着一边也跟着“叽叽”叫。   把沈若逗得不行,他干脆抱起孩子出去瞧小鸡仔,拖了张折叠小马扎在门口坐下,看着小鸡仔蹦跶来蹦跶去,啄着地上李善桃撒的小米。   李善桃笑着道:“这些小鸡怪喜欢你们的,小米撒的那么远,它们偏要到你们跟前吃,那里都没多少了。”   沈若从她递过来的布兜里头抓出一小把,让小云吞上手给小鸡仔喂食。   小云吞学会了,小手直接拍在自家阿爹手掌上,小米扑簌簌地掉下去,鸡仔们顿时奔了过来挤成了一团。   小云吞笑出了月牙:“哈叽!”   家里有人在,院门便没有关上,沈若一抬眼愣了下,发现外头不知何时站了个佝偻的身影。 第296章   刘红丽在院门外踌躇了许久, 她刻意挑着沈若也在的时候过来,可是当她看见沈若之后各种情绪和回忆涌上心头,那一点鼓起的勇气泄了个干净。   她以前同春桃一起的时候说过不少坏话, 明明人家什么都没做,甚至还让周兰来请她去做活儿,答应了自己的事情也做了,只是自己那时候被春桃三言两语一煽动,便真觉得沈若家的压根不愿意顾念乡邻的情谊。   现在想来是万分的后悔。她哪里还有脸面找上门来。   正当她准备悄悄离开的时候, 沈若却忽然抬起头看了过来,四目相对。   刘红丽的双腿就跟被定住了一样, 她睁大眼睛看着沈若, 不知道他会不会同自己说一句话,哪怕是呵斥自己让自己离他家远点也好。这样好歹也有了话头,可是沈若一句话不说, 这叫她一点儿声音都无法从喉咙中发出来。   沉默在这方天地蔓延, 接着刘红丽看见了意想不到的一幕。   沈若抱着孩子正朝她走过来,越来越近, 她有些胆怯了。   小云吞瞧见了陌生人眼睛睁的可大,被阿爹抱着过去倒是一点儿也不抗拒,嘴里还念念有词。沈若抱着他走过去, 语气冷淡:“什么事?”   春桃做的事情不仅仅只有他和顾允是受害人, 还有刘红丽和沈逃, 他们作为春桃最亲近的人自然是被她的举动伤害很深,听说所有的钱财都已经被春桃卷走了最后换成了那些布料和材料, 做成了物件儿, 又因为春桃的事情, 他们家中的东西哪怕拉到镇上去卖都卖不出去。   镇上人嫉恶如仇的多, 以前沈子莺出事之后,她家里人自然也会受到牵连,当然他们本性就是坏的,有正义感的人,自然不可能再雇佣沈子莺她爹来做工所以将他辞退了。但沈若也没想到这黄进竟然还聘过沈宏,还真是臭味相投。   而那春桃也是如此,要不是因为黄进贪心,想要将蓝帆的店搞垮,不然哪儿会那么容易着了春桃的道呢?春桃有没有成亲过,黄进只要找人问一问就能知道的事情,但是他非但没有,甚至还给出了承诺,事成之后要纳她为妾。   这些事情在镇上都已经传遍了。   而被春桃害的家中除了货物之外没有一点儿钱财的刘红丽家,自然也成了村里的笑柄。那沈逃虽说厚脸皮想要他收购他们家里的东西,但好歹都还没有求到自己面前来,但是几次来自家找他爹娘的举动,也很不妥当。后来沈大山忙着帮忙运货,李善桃也去镇上和柳溪镇,家里没人,那沈逃也就消停了。   而现在,沈逃不出面,却叫刘红丽过了来。沈若瞧她现在的模样比起以前是老了不知道多少岁,一个佝偻着身躯的妇人站在外面,一脸的有口难言,欲言又止的模样。   沈若觉得她有点可怜,他向来不缺乏同情心,也像给自家崽崽做一个榜样。这样的人让她站在外头不合适,起码得过去一下问上一句。   但他记得以前的事情自然也不会乱发善心,更何况她家里的那些货物可都是仿造着他的“珍宝居”做出来的。   刘红丽没等来对方的驱赶,心里顿时酸涩难言,听到沈若问她有什么事,她心中立刻就升起了希望。   “若哥儿,我、我厚着脸皮过来求一求你,能不能将我家的货都收了?家里一个铜板都没有了,我儿子被辞退那酒楼里头连个零头工钱都不肯给,先前去要工钱还挨了顿揍,现在脸上都还青着。我,我就是想着能不能卖给你换些铜钱,给我儿买点伤药。”刘红丽咬咬牙说出了第一句话,之后的话便好说了。   她期望的视线看着沈若,看他脸色没有变化,她立刻补充道:“就按散布的价格,不算那些手工费,你看成不?”   她看着沈若语气中带着祈求。这些东西在自家手里就是卖不出去砸在手里的东西,可是卖给了若哥儿之后他能低价收了高一点价格卖出去,那是纯赚的。   沈若猜到又是因为这事儿,但毕竟先前沈逃没有到自己面前来说,他和沈逃不熟也算是给他几分面子,在村里人说嘴的时候没搭腔。不是亲眼见到亲耳听到的事情,沈若向来不予置评。   但现在刘红丽过来说起这件事,沈若道:“我不欠你们家什么,你们做出来的东西我的作坊每日都有人做,也没必要收你家的。”   他没有直白的说那些东西还都是学自家的,可两人都懂。   刘红丽脸色瞬间煞红,“是我老婆子不要脸面,我也知道布艺作坊做出来的东西肯定比我做的好。可我,我真的没法子了啊。”   说到最后一句时,她的语气已经几近哽咽。   “若哥儿,求求你收下吧,所有的东西我只要五贯钱不要多,那些全部都给你,成吗?”   刘红丽双手合十对着沈若拜了拜,她忏悔她认错,同沈若说了许多许多声对不起。   沈若不为所动:“不要这样,你的东西我是不会收的。”   他再次拒绝,本以为刘红丽也许会恼羞成怒,但是对方这一回却没有。   她红着眼睛点了下头:“对不住啊若哥儿,我知道你人好心善,但是这回是我们做错了,做了很多对不起你的事情,那春桃甚至还……可我家是真的要过不下去了,我儿在镇上根本找不到活计,我也做不了什么活,未来我们该怎么办啊?”   她的语气彷徨不已,要种地可家里的地还没有收成,哪里有钱呢?再说村里,他们只要一走出去就能听到村里人的指指点点,哪里还有胆量去做村里的活计赚钱。   人贵能自知,既然她已经认识到了错误,沈若自然不是那种揪着不放的人。   沈若道:“你们想错了,只想着我要是收下你们的货物便能帮了你们?那自然是行不通的。”   刘红丽泪眼婆娑地看向他,“若哥儿,你,有别的办法?”   沈若既不点头也不摇头,只说:“春桃在和黄进合作之时肯定有所凭证,这些货物你既然做了那定下的买家是谁不用我提醒你也知道。”   他已经说的够明白了。   刘红丽抹掉眼泪,她顿时脑子一片清灵,若哥儿是真的给她指了一条路!   “谢谢若哥儿,我知道该怎么做了!”刘红丽说完后便立刻转身回了家。   沈逃一直在等着自家娘的消息,见她面带喜色的过来脸上也带了笑,结果牵扯到了伤口:“嘶——娘,这是成了?我就说若哥儿人好,娘你同他家有点交情,肯定成!咱们现在就把东西搬过去吗?”   刘红丽摇头道:“没有,若哥儿不收咱们的。这些东西我也不好意思再卖给他,人家又不欠我们的。”   沈逃“啊”了声,“那我们怎么办?”   刘红丽深吸一口气:“冤有头债有主,这些东西都是春桃和镇上黄老板定下来的,咱们去找黄老板叫他结清款项!”   沈逃一想起黄进就脸色发绿,但是若哥儿说的一点没错,他们先前是忘了这一茬,那黄老板还在牢里没出来呢!哪里能想得到要找他要钱。   但是经沈若这么一提醒,他立刻就想到了,黄老板人不在,可他家里自然也有主事的人!   他们早该去的,这些货物本就是“金珠”定下了他娘才做的,现在就该是找“金珠”结清货款啊!“金珠”现在可没有倒闭呢。   沈逃想好了,这些本就是黄进定下的,那肯定要给自己钱结清的,不然他们就闹,大不了再去一次公堂。   想必那黄进肯定不想再继续在牢里吃苦头。   “走!娘,咱们现在就带上这些货上镇上去!”   =======================   “若哥儿,刚有人来过?”李善桃像是听见了什么动静,这会儿才有空出来,瞧见沈若抱着小云吞在院子里兜圈子便随口问了句。   沈若点了下头,将方才的事情一五一十的告诉了他娘。   李善桃道:“他家现在在村子里也不好过了,不过那沈逃不是个坏孩子,以前小时候还帮过娘的忙呢,只是长大之后就去镇上做工,一年也回不来几次,也就疏远了。”   也就是因着以前的那么一点交情,李善桃便也能容忍几次他过来求若哥儿将他们家里的货物给买下的事情,听归听,他人过来便请进来坐一坐,但是嘴巴是一点儿不松。   那些货物都是仿造“珍宝居”的东西做的,她心里也膈应着呢。来找自己总比找到若哥儿跟前去好,自家哥儿有多忙李善桃知道,她要做的就是少让这些事去麻烦他费心。   “现在好了,他们肯定要去找那黄老板。”李善桃松了口气,其实都是乡里乡亲,闹成以前那样真的不舒服,村里大家都在慢慢变好,总不能就一家越来越差吧?她问:“若哥儿,你说那黄老板会给钱么?”   “会。”沈若十分笃定。   储水镇上“金珠珠宝行”的门扉半掩着,里头没有一个客人,黄进的妻子在里面管着。家里的顶梁柱进了牢,只能她来顶上。   “夫人,大少爷来信说要从京城赶回来,老爷这事儿一出恐怕要影响到少爷未来科考……”管家老金叹口气说道。   黄进的妻子黄王氏坐在太师椅上,气道:“那个贱人!黄进也是,竟然能被这样一只村里的野狐狸迷了眼,那灰头土脸的样子他也能吃得下去!等将这里的事了了,我就同他和离,儿子跟我走!断亲之后不管黄进做什么都影响不到我儿!”   老金张了张嘴却不好劝什么,作为黄家的二管家,他知道的事情太多了。   “你把这个月的账簿都拿过来。”黄王氏吩咐道。   老金立刻就照做,没一会儿珠宝行外头传来了嘈杂的声音,伙计出去瞧,发现外头有一对母子带着三大车东西停在门口,他们喊叫着倒是让好事的人都过来瞧热闹了,围的里三层外三层。   再一听他们喊的话:“黄老板先前同我们家定的货物已经做好,但是迟迟不来取,也不结清款项,难不成人在牢里就可以言而无信,不付钱了?”   “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咱们车上的东西那可都是黄老板先前定下的,来个能主事的出来!”   黄王氏哪里知道这个,她走出去,“吵吵闹闹的做什么?当我金珠门前是菜市吗?!”   “什么货物我家没定过,少在这讹人!”   沈逃立刻对周围人道:“瞧瞧这人的嘴脸,竟然不肯认账了。你们看我车上这些东西是不是金珠之前送的,不就知道了?”   “咱们村里人老实本分,不骗人的。这些货物就是那黄老板跟春桃定下的。”刘红丽补了一句。   黄王氏气了个倒仰,那个春桃她一想起来就如鲠在喉,黄进纳妾她管着,家里就三个女人,可都是镇上的闺秀,结果竟然来了这么个乡野村妇,甚至都不是清白女子,嫁过人的!黄进竟然还会被她给迷住,黄王氏恶心够呛。   看这两人立刻猜出了身份,一个是春桃的相公,另一个就是她婆母了。   “你们俩还好意思出来晃悠啊,那春桃可是你的媳妇,竟然放出来勾引人!谁知道你们这些货是不是在我丈夫神志不清的时候签下的?况且你们有凭证吗?”   “有,自然是有的!不信你就瞧。总之今日你不结清款项,咱们就官府见!”沈逃有备而来,翻遍了家里果然找到了契约,幸好春桃没有随身带着,而是藏在了家里。   周围的百姓看热闹,这两边的亲属那可都是最近的“名人”,现在轮到他们互相撕扯,大家看得津津有味,想着之后见了别人又有了些谈资。   黄王氏是一点儿钱也不想给,黄进进去了得好久才能出来,花钱捞他她都不肯,哪里还肯给这些货物花钱,完全是赔本的生意她才不做!   最后谈不拢还是闹到了公堂之上,县太爷看了契约之后,让黄进支付费用,黄王氏再如何不肯那也还是得从丈夫的私房钱当中拿出钱来给沈逃和刘红丽。   黄王氏气得脸色极差,那黄进在牢里待了几日见到自家媳妇便吩咐她快花钱捞自己出去。   黄王氏应得好好的,转天就将黄进的能动的家产都转移到自己和儿子的名下,除了屋子和铺子不能动之外,其他都是她的了。嫁过来那么些年,她为黄进付出良多,现在因为儿子她绝对不能叫黄进影响儿子的仕途!这些银钱,就权当是给她儿子的抚养费了。   而黄进在牢里还等着媳妇来救他,让他能早些出去,殊不知他在外头老婆孩子都没了,甚至连小妾都拿了卖身契跑了,一个也没留下。   作者有话要说:   感谢大家支持~离完结不远啦! 第297章   立冬已至, 就是冬季开始,山上万物自此闭藏。前些年的这时候家家户户都忙着砍柴囤粮晒干菜,今年沈家村这么做的人也多, 但是并没有将所有的时间都拿来做这事儿。   大家更多的还是更愿意多赚些钱,之后去镇上买厚实保暖的棉花回来做衣裳,只要人穿的暖和,冬季里大家猫冬吃东西其实胃口就跟猫儿似的,压根吃不了太多, 况且今年大丰收,交完粮税之后又有了能赚到不少钱的活计做, 便没有跟往年似的将米粮大部分都卖了换钱, 而是都大部分都留在了家中当成家中人的口粮。   这能吃饱穿暖的日子,叫沈家村的大家向往已久,在以往的冬日里几乎都能冻死人, 全靠自己撑着, 但也有许多老人撑不过去。但今年,大家想着肯定能好好的度过这个寒冷的冬季, 他们也能穿得起新棉衣了!   木工厂落成之后,位置就在村子最外圈的荒地上,但现在那片荒无人烟的岩石荒地不仅有了占地范围极大的木工厂、秋哥儿一家开的藤编厂子之外, 还坐落了一家石料厂。   沈家村田地不多, 更多的是荒地, 在这片土地上只要是能种活菜和粮食的,大宇朝百姓自然不会放过。可沈家村最多的却是岩层格外厚实的荒地, 这也是为什么沈家村当初会成为最穷的村子的原因。良田太少, 也不是每年都能丰收, 而其他的地又都是岩地, 压根就种不了菜。   但是现在村里人在沈若的带动下似乎都跟开了窍似的,这不就有了村里的年轻人寻摸到了新门路,领着人开凿岩石之后送去给需要造房子的人家。那些泥瓦房只用黄泥造还不够牢固,再加上岩石碎块,能更稳固许多。   不仅如此,还有村里要修建的道路,以及从沈家村到官道和沈家村到储水镇上的道路修缮都需要用到石料,现在他们村竟然能够实现自产自销了!就只需要出一份工人的工钱就成,大大缩减了开支,村里人自然是高兴不已,直夸那人聪明。   有许多这样的人,现在沈家村在飞速的发展,而聪明的人在发展的风口上,自然能够迎风而上。   那人原本是在木工厂当中做活儿的,但是想到了这个点子之后立刻便辞了这个村里人都眼馋的活计,一股脑的去做自己想做的事情去了。   刚开始大家都不理解,觉得这人怕不是傻了,要开凿岩石可不容易,要做这个活计赚钱很难,找不找得着工人都难说。而在木工厂,虽然活儿多,但是分工合作也不算太累,又能稳定的拿工钱,这多好啊。   但他不愿意做着木工厂里头一成不变的活儿,大家不理解又如何,只要他做成功了,那大家就都能理解了。况且若哥儿刚开始的时候不还是拿鸡蛋和肉换布料么?那时候村里人都不理解这是要做什么,但是想去占便宜的自然是大多数。   后来不就做成了布艺作坊?那件事就是布艺作坊运转的前身,只不过现在从肉蛋换成了工钱罢了。   所以旁人不理解,他完全不觉得如何。只是在如何快速将岩层敲碎这方面卡了壳,他空有一腔热忱找到了致富的法子,但是在工具上面却吃了大亏。   用锄头和斧子虽然能用,但是用不了多久就会报废,后来换成了锥子,但重复做这个活计敲敲打打大家的速度都快不起来,而且还经常有人用力过猛手臂扭到或是提不起劲儿,又要赔上一笔医药费,而给请来的工人支付的工钱要比产出的石头多得多。眼看着就要落入亏本的境地,手头上攒的银钱快要不够了的时候——   沈若来了。   他会永远记得那一天,是村长同沈若说了自己的事情,估计是想叫他来劝劝自己,因为全村人都知道自己想要创业就是因为若哥儿的成功,他便也想成就一番事业,向若哥儿看齐。   但沈若没有劝自己放弃,他先是看了看敲出来的岩石点评道:“还不错,虽然不如鹅卵石圆滑,但是大小却均匀,可见是费了不少功夫的。”   这活计做的仔细,只是在工具方面难以承受。石料只有敲出来的青砖值钱一些,这岩石石料其实卖不上价格,所以这样做下去必定是赔的。   他被夸了,羞涩地摸了摸后脑。其实他也想去找若哥儿问问,但是若哥儿现在是村子里和镇子上的红人,更是村里顾秀才的夫郎,他一个大男人哪里好意思上门去。生怕给人带去麻烦。   沈若一眼就看出来他赔钱的症结所在,“要想能赚钱,首先要想成本和利润。你现在的成本远远高出能赚到的利润,也就相当于一直在亏钱。”   “我本想着岩石村里多了去,是一门无本的买卖,只要出一份工钱就成。”他更不好意思了。   沈若道:“原材料不需要本钱,但是你忽略了大量的人工成本和时间、空间成本。还有石料的运输那也是一项开支,这些不能忽略了。”   “是……”他觉得沈若说的很多,不由地轻叹了口气,若哥儿虽然不会像其他村里人一样直接打击他叫他别做了,但是沈若将自己的问题指出来之后,他就觉得自个儿好像确实不太适合创业,他道:“若哥儿,你觉得我这石料厂还能继续开下去么?”   他有些没有信心了,原先他拼着一股劲儿,工人不够就自己顶上,运货也能自己上,恨不得一个人掰成四个用,可是再照着现在的样子开下去,石料厂必然的结局就是倒闭关门。   “能。”沈若说。   他瞪大眼睛抬起头看向沈若,怀疑自己出现了幻听,他结巴道:“可、可是,我……”   “没有可是,现在有什么困难那就一项项解决它。以后需要石料的地方比比皆是,我觉得你的石料厂很有潜力。”沈若笑着道。   他顿时觉得自己像是被温暖的阳光照射到了,像是有若哥儿在,他所有的问题都不是问题。   接着沈若便拿出了一张图纸,他竟然是有备而来!   沈若同他讲解自己图纸上画的东西,是一架半手动凿石器。   直接将锥子安在上面,就能从另外一边轻松地开凿了!   这样的机器在现代是如何沈若没有了解过,但是要用最小的力气来做这样重工的活,那他能想到的就是利用杠杆原理,在另一边将锥子翘起来,随后放开,在凿石器上的锥子便会在大气压和地心引力的作用下垂直下落,继而将岩石给凿开。   理论成立,之后便是实践了。   只要能缩减人工成本和时间成本,那石料厂必然是有赚头的,最起码也不至于亏本。   这段日子他从石料厂和木工厂两边跑,亲自盯着凿石器的诞生。   他的石料厂是沈家村第一家,也是镇上头一家,这凿石器是若哥儿想的,全村人都建议将这件器具“藏”起来,不拿出来卖。一来是怕有不知道哪儿的同行过来抢夺,二来也是为了村里好,有好东西大家自然都想要藏着掖着。   闷声发大财才是正解!   沈若知道这件事之后着实有些哭笑不得,这凿石器哪怕别人买了那也得有地方用才行啊。   这器具也就针对岩石,别的地方哪怕有那也不会许多,不可能跟沈家村似的这么一大片还是平地,其他地方大多都是山顶悬崖之类的地方,别人就是想也上不去弄。   还有那刘麻子亲戚凿青砖的厂子,更是用不上,这东西没多少准头,凿不规则的岩石很好用,但是青砖是四四方方的齐整的,那自然也不能用了。   所以沈若觉得他们真是想太多,担心太多了。但是这样的村里人也很可爱,他们一开始想要叫做石料厂那小子歇了心思也是好意,只是话说的不好听了点。现在知道有了法子,木工厂里几乎所有人都在帮忙。   按照沈若的图纸做完之后,更是几次试验,之后还更改了一点小设计,试验品都做了七八版,终于在立冬前赶了出来!   那一天全村人都高兴极了,围到石料厂门前看,眼见着那人轻轻松松地将岩石给砸开,心中对沈若的佩服更是高了许多。   “若哥儿这脑子可真灵光,这都能被他想出来!”   “真好,咱们村又多了一个进项了。果然年轻人还是比咱们这群人敢拼。”有族老笑着说。   “是啊,现在其他村里那些有未婚姑娘和哥儿的人家,都可劲儿要找咱们村里的小子呢!哈哈,这全是多亏了若哥儿啊。以前顾允考上秀才的时候也有姑娘小哥儿要找过来,但那是奔着他一个人来的,可现在到底是不一样了,我那二十五还没成亲的儿子都有不少媒人过来相看咯!”   周围人听他这么说顿时笑得不行,脸上喜气洋洋的,村里人也多了不少,在十里八乡沈家村也算是站起来了,狠狠地扬眉吐气一番。   而站在一旁看凿石器的沈若听进了耳朵里,斜眼看向顾允,眼睛眨了眨,问道:“有许多姑娘、小哥儿奔着你来过?跑你家里去了?”   顾允径直拉过沈若的手,同他对视:“明明知道,还要问?”   “要问,谁知道他们有没有进过你家啊?那些姑娘和小哥儿肯定比我年轻漂亮,你真就没一个看中的?”沈若挑眉看他,但任由他牵着自己的手。   村里人哪怕瞧见了也不会说什么,他们早就习惯了。   顾允失笑,自家夫郎还有半月才满二十,哪怕是算上前世那也就比自己大上三岁,没想到他竟然心里会介意这个。   “没有进过我们家,我娘她一个人寡居,别人很少过来串门。别说外村人就是村里的哥儿和姑娘都没有进过我家……当然,你例外。”   顾允说着便觉得缘分奇妙,若哥儿送来的梨子他娘收了,后来是自己为了救他受伤,他同李善桃一同过来感谢,那是头一回有小哥儿进了自家。之后便是沈汉三的牛儿中毒,那次是沈若第二次来,急急慌慌地还沾了一手草汁水;再之后便是自己脑中血块自己清了一点儿的时候,他觉得脑海中那人同若哥儿极像,便叫自家阿娘留意着,只要他来了就一定要他进门来。   就在那日顾允瞧见了沈若洗脸弄湿了头发,在阳光下甩头的画面。那时候他同若哥儿已经算是朋友,他也能瞧出若哥儿的尴尬,但是顾允却觉得那样的他很自然随性,怪可爱的。   而沈若第四次进门便是同他成亲了,顾允很庆幸也很高兴,是每每回想起那一天就能品尝到甜蜜的感觉。   沈若听他说完由着自己的小性子酸溜溜道:“每回你在’珍宝居‘时候,外头都有不少姑娘和哥儿偷偷瞧你呢。明明都知道你是我相公,他们还一直盯着看,太不礼貌。”   帅哥人人都爱看,沈若也爱看,但是他不太乐意叫别人一直盯着自己的相公瞧,可又没办法,都是客人总不能赶人走。   顾允道:“有吗?我完全没注意到过。”   沈若红润的嘴唇微张有些惊讶:“那么多人你竟然都没注意?不是诓我的吧?”   顾允摇头,“不是诓你的,”随后直接将人从石料厂门前拉走了,边走边道:“你总看外人,没有发现我一直在看你吗?”   他做事向来能够一心二用,但唯独同夫郎在一起的时候却满心满眼只有他。   沈若脸瞬间爆红,小声辩驳:“看我?我有什么好看的。”他在店里总能找到事情忙起来,凡是看外头就发现有人在偷看顾允,而他看向顾允的时候确实好像几乎每次都能同他对上视线。   本以为是心有灵犀,却没想到……   “你好看。”顾允清浅的呼吸变得灼热,在他耳边说着话叫他耳朵都跟烧起来一样烫热。   周围正巧有人经过,沈若头皮发麻立刻推开他,村里人见惯了不怪,还乐呵呵地打趣他们俩,新婚夫夫就是甜蜜,你侬我侬的,顺便再问问他们啥时候要第二个孩子。   弄得沈若更是尴尬难言,顾允也知道自家夫郎在家里怎么都好,只要在外头就更容易害羞,还容易恼羞成怒。   为了夜晚还能同他二人世界,顾允立刻告辞拉着自家夫郎就走,免得让这村里人再继续说些或调侃或羡慕的话。   要是让这人再说下去,夫郎听在耳朵里,小云吞今晚上估计又会从自家阿娘的床上睡到了他们俩中间。 第298章   沈若强忍尴尬说道:“听干娘说周浪今日差不多要到, 咱们得过去一趟迎一迎。”   “好。”顾允拉着他的手,一同往周兰家的方向走去。   周浪自从先前离开家带着沈若设计的雨衣去了远方,一走便是两月, 这些日子里从两三日一封的家书慢慢地变成了**日才能收到一封,他寄信的频率高,但也缺乏时效性,每每托人带回来之后周兰便要找沈若或是顾允帮着看一看。   虽说顾允还是会时不时地开展一下家庭扫盲班,但读书识字自然不是一蹴而就的, 得有充足的时间来循序渐进才行。若哥儿学得快也是因为他曾有积淀,只需要记忆字的笔画, 所以才能学的这般快。   这段日子里周兰和沈海听多了家书, 拿回去之后又仔仔细细地看,字都认识了不少。   家书上的字一开始都是由沈海的好兄弟写的,当初沈海走商的时候他的这位好兄弟帮了许多忙, 帮着不识字的沈海避过许多坑, 两人配合着倒是每年都能赚些银钱回来。所以周浪有他跟着,还有那些个同自己一起的老伙计也在, 沈海是十分放心的。   七日前周兰就收到了信,周浪那边已经将事情办的差不多了,已经在回程的路上。他们决定日夜兼程的赶路, 赶在立冬当日回到家。定好了日子那必然是紧赶慢赶都要赶回来的, 等路途没有那么遥远的时候, 便又捎了封信,说是今日傍晚能到。   这会儿大家都在周兰家里等着, 顺带着为夜里的接风宴准备食材。   立冬日, 沈若还给镇上“珍宝居”放了个假, 提前告知了客人们, 今日便拜托自家阿爹上镇上将小院里的人都接了回来。   小松也跟着过来蹭饭,他还有些不好意思,但是嘴甜,很是讨婶子们欢心。吴梅子瞧他也是越瞧越满意。但水哥儿回来之后却压根没有同小松再说些什么,只往厨屋里去帮些力所能及的忙。   周兰瞧他也满意,“水哥儿去了镇上这些日子瞧着像是长开了不少,脸上也有些肉了。”   吴梅子听着了也跟着笑道:“是啊,若哥儿待我们特别好,在镇上做活儿虽然累,但是吃得可好,瞧瞧我家水哥儿现在的模样,是真沾到了若哥儿的福气咯。”   “真好,水哥儿现在是真的大变样了,就是我到了镇上一打眼都不敢认呢。而且我听若哥儿说了,水哥儿可能干,帮着做了不少事,还有那新品上头的花样都是水哥儿想的,那可真是好看极了。”   “他啊,就是跟着若哥儿学呢。”吴梅子想起这个就高兴不已。   沈水在厨屋里头听不得这些,脸色泛红。他从小到大哪里听过这么多夸赞,但是现在虽然有些羞涩,但都承受住了。   “若哥儿是好的,那秋哥儿的藤编厂子我瞧着做的也是有声有色,不全靠若哥儿帮衬,人家自个儿也有不少点子。我想着啊,哥儿一点儿不比汉子差嘛。”周兰哈哈笑着说。   吴梅子点头:“是啊,就说姑娘那也是不差的,瞧瞧你再瞧瞧阿花她们,多厉害。”   周兰喷笑:“我算是什么姑娘啊,都是当娘二十多年的人了。”   “老姑娘就不是姑娘了?我听说巧姐儿和心姐儿也打算做些小生意呢,脑子灵活还得是年轻人啊。”吴梅子在镇上待了这么长时间眼界也开阔不少。   周兰:“我也听说了,说是要做胭脂水粉的生意呢,还跟着花匠学种花,说是要找最合适的原材料。若哥儿说镇上那些胭脂水粉的味道都差不多,肯定用的是同一种原料,她们要是想做就必须找到特别的,要不然生意肯定寡淡。这俩姑娘也是挺拼的,还真去找了各种花来做,现在也不知道弄成了没有。”   “我想她们只要努力,肯定能做成的。”吴梅子笑着道。   她们这边聊着边准备食材,李善桃和柳兰香也过来帮衬了,柳兰香还抱着小云吞,就带着孩子没下厨,她们瞧见小云吞可可爱爱的模样,感觉一点儿都不累了。   李善桃还用小炉子温上了牛乳,待会儿不仅小云吞可以喝,还有俩小的要来呢!   正想着,柳杉就走进来道:“我堂弟一家过来了,干娘你还没见过,便带他们来见见你。我弟婿你们是见过的。”   周兰将湿手往围裙上擦擦,将手里的活计交给吴梅子,就往出走。她早就听说了,只是一直没有时间去柳溪镇,自然也就没见过。   外头来的正是吴墨竹和小柳儿,他们二人怀里还各抱着一个襁褓。   “干娘好。”小柳儿向来大方开朗,见了人直接就叫上了。吴墨竹自然也跟着叫。   周兰脸上笑开了花:“真没想到竟有这样的缘分,早些日子小吴还是’珍宝居‘的加盟者呢,现在倒是因着你的关系成了一家人了。”   她同柳杉相处久了,也能瞧得出来小柳儿同柳杉长得确实有七八分像,虽然是个哥儿,但是长得清秀可人,同若哥儿那样一打眼就漂亮的哥儿不太一样,但是一样的叫人觉得好瞧就是了。   周兰上前去瞧了瞧孩子,“这俩孩子瞧着可真漂亮,双胞胎可是好福气啊。”   吴墨竹和小柳儿相视一笑,自有温情流淌。   “他们叫什么名字?”   小柳儿笑说:“哥哥叫小树,弟弟叫小草。”他相公是小竹子,他是小柳儿,那他们的孩子就要叫一样的名儿。况且贱名好养活,免得压不住叫神仙给收了去。   在大宇孩子只有在一岁之后才能分得田地,以大名入族谱,虚岁一岁的时候便可以了。后半年出生的孩子便都吃亏些,过了年便能算作一岁。但距离周岁生日又还距离大半年。   但大家都爱把孩子的岁数往大了算,好像这样就能更加快且平安的长大一样。   “真可爱,快带着孩子们进去吧,免得受了风。”周兰招呼着,叫他们进去。   柳杉带他们去堂屋里休息,自从找回了娘家人之后她的心情每日都很好,同小柳儿有说不完的话。很快吴墨竹手里的孩子便到了她手里,而吴墨竹完全得不到自家夫郎的关注,只能和同样得不到媳妇关注的沈丰一起大眼瞪小眼,随后一同往外走站在外头帮忙摆弄桌椅。   虽说天气已经冷下来,但是人一多,院子里的温度还是很舒服的。小松和大壮帮着劈柴火,今日要烧的饭菜多,自然费柴,他们就多劈些,闲不下来。   沈若和顾允就是这个时候到的,今日聚在一起的都是家人,等再晚一点儿他爹就接到二狗下学回来了。水哥儿是他徒弟便也是他的家人,既然水哥儿在,那自然也不能冷落了秋哥儿,便也将他叫了来,只是藤编厂子显然挺忙的,恐怕也要晚一点过来。   吴墨竹见沈若来了,便想要同他讨论一番“珍宝居”的事儿,每每跟沈若对话他总能茅塞顿开。顾允虽然不上手经商的事儿,但是懂的也不比吴墨竹少,强势地插。入他们的对话倒是一点儿也不怪异,相反吴墨竹觉得顾允说的一些点也挺有道理,不愧是秀才啊,这都会!   沈丰没事干,便也有一搭没一搭地跟着聊。甚至还注意到了别人没注意到的事儿,“若哥儿,你嘴巴咋了?怎么瞧着跟被蚊子叮了似的。”   “这天气哪里还有什么蚊子。”吴墨竹笑他,先前就是沈丰过来给他培训,那时候他们关系就很好,更别提现在自家夫郎和他媳妇竟然是血亲,那关系更近了一层。   沈若轻咳了两声,“不小心磕了下而已,阿兄你能不能好好聊天,净关注些有的没的。”   沈丰摸了摸后脑,笑道:“那我不是担心你么,小时候也这样,咱俩一块儿到山上玩,蚊子赚逮着你叮,阿娘说是你的血比较甜,蚊子喜欢。结果就是被叮的满脸包,一直哭。”   顾允还是头一回在沈丰口中听到儿时的沈若,不由地看向他。   这个沈若自然有记忆,他就是很吸引蚊子的体质。而且那些蚊子还专叮一些稀奇古怪的地方,他的眼皮和鼻尖都被叮过。但是现在都立冬了哪里还有什么蚊子,他偏过头看向身旁这个始作俑者。   要真是有蚊子,那得是人形超大号蚊子才对!   水哥儿听到动静,见厨屋里头不需要自己了,便立刻跑了出来。   于是便将几个大男人留在原地,他们俩小哥儿亲亲蜜蜜地往屋里去,柳兰香还将小云吞给抱了来,沈若抱到了自家崽崽,脸上便带上了笑意。   屋里柳杉和小柳儿在,她们怀里也抱着孩子,瞧见沈若进来立刻招呼他过去。   小柳儿瞧见过小云吞,这回再瞧见还是忍不住感叹:“小云吞可真是打小就漂亮,瞧瞧这大眼睛小嘴巴,白嫩嫩的。唷,是不是还认得我呀,瞧见我还笑了哈哈。”   小云吞听到别人夸夸就笑的可开心,单方面觉得面前这个眼熟的陌生人就是个好人了。   “你家孩子也漂亮,这是小草吧?”沈若眼睛弯弯的看过去,指着其中一个奶乖的崽儿道。   瞧着奶奶的,可可爱爱的,肯定是其中的小小哥儿了吧。   小柳儿噗呲一笑道:“不是,这个是小树呢。”   柳杉晃了晃怀里的孩子,“这是小草。”   沈若看过去,小草现在还小小只,但是已经开始板着脸了,小眉头皱起来看着又可爱又严肃。   沈若心痒痒,怀里抱着自家崽崽,还想抱抱别人家的崽儿。   正巧这时候许歆文来了,她听说今日要聚一聚,自诩是小云吞未来干娘的她立刻便赶了来。   “来得正好,你抱抱他。”沈若将小云吞一递,许歆文得偿所愿,抱着小云吞乐得找不着北。   小云吞还不知道发生了啥呢,瞬间就从自家阿爹怀里到了许歆文怀里。再偏过头注意到自家阿爹的时候,阿爹怀里已经抱了两个宝宝。   小云吞没瞧见的时候被许歆文抱着也会笑一笑,但是当他大眼睛瞧见了这一幕,顿时就张开嘴嚎起来。阿爹怀里怎么多出了两个宝宝,我的位置去哪里了呢?   他哭得好伤心,小云吞一哭,沈若抱着的小树小草也被传染了一样,跟着一起哭。   这下好了屋子里全是孩子的哭声,屋里这么些人竟然完全哄不过来。   屋里的声音很快惊动了外头的男人们和厨屋里头的女人们,他们快速抵达堂屋。   “怎么了怎么了?”   在听沈若说完前因后果之后,大家又忍不住笑。直言小云吞这是吃了小树小草的醋了,才这点大的孩子竟然能这么好玩儿。   沈若故意逗他:“乖崽,你现在可重了你知道不?小树小草阿爹一手抱一个,你啊得阿爹两手抱着呢。”   小云吞抽噎两下,小鼻子动了动又要哭。沈若立刻亲亲抱抱举高高,很快就哄好了。   小柳儿在一边笑的不行,他的一对双胞胎哭是同时哭的,停也是同时停的,这会儿哭累了直接就睡了过去。   顾允拿了温帕子给小云吞擦脸蛋,吴墨竹也是有样学样,他还有些生疏呢。   “瞧这个点儿干阿兄也差不多要到了吧?我们去村口迎一迎?”沈若看了眼天色,建议道。   周兰和沈海自然是要去的,李善桃在厨屋忙活着想去但是放不下手里的活计。   吴梅子道:“你们都去吧,我同水哥儿在厨屋看着,必然不会叫东西糊了的。”   “那行。”   沈水想说点什么,但是他娘将自己安排的明明白白,他便也不好多说,往厨屋里进。   小松也跟去了,他先前也同周浪接触过,算是熟悉。大壮没见过周浪,但是他跟着小松一道,便也跟着去了,一行人浩浩荡荡地离开,院里顿时就安静下来。   吴梅子握着铁勺子搅和着锅里的汤,叫了沈水好几声却没应:“……水哥儿,你走什么神?叫你抽两根大柴出来免得羹糊了。”   沈水“嗯”了声,立刻用钳子将两根大柴抽出来放在草木灰里按灭。   他顺着草木灰看到了自己的衣摆,上面蹭到了不少灰,迟疑了下,伸过手去拍了拍将灰尘都拍干净了才松了口气。   目光却不自觉地看向厨屋门,手指不自觉地搅在了一起。   ======================   他们一群人站在村口迎接,村里人几乎都知道了周浪要回来的消息,便也有不少人闲着的出来瞧,他们也想看看头一回出去走商的周浪回来之后是个什么样的光景。   结果比周浪先到的是沈大山和二狗,他们简直受宠若惊,竟然从镇上回来一趟这么多人等着。二狗一下车就直接往沈若怀里扑,随后同小云吞打招呼,又跟所有人挨个打招呼,乖乖巧巧的走到自家爹娘中间站着等了。他知道干伯伯今天要回来的事儿,他也要跟着等。   沈大山先驾着车往家里去,将马儿牵回圈舍,又出来到了村口。   结果又来了一辆马车,但不是周浪,而是蓝帆。   二狗惊喜喊道:“蓝叔叔!”   蓝帆也是发蒙没想到村口这么多人等着,但是肯定不是等自己。   接过扑过来的二狗,单手抱住,他笑着说道:“听说你们今日聚会,我便不请自来了,不知道能不能多我一副碗筷?”   “还有我。”阿富在后面牵着马,不好意思地说道。   李善桃笑着说,这位可是自家的贵人,当初若哥儿赚的第一笔银子便是他给的。   “若哥儿先前就提了,只是咱们还以为蓝老板太忙,所以没有冒昧请呢。”   蓝帆一来,许歆文便往沈若身边走了几步,她脸上泛着不自然的红晕,但是明摆着不想同蓝帆有更多的接触。   二狗完全能瞧得出来,而且他早就是蓝叔叔的小帮手了,直接跳下来,牵着蓝叔叔就站到了许歆文身边,“歆文姐姐,你今天打扮的好漂亮啊!”   许歆文看向他,撑不住笑了,一个小孩儿跟大人似的夸她,“谢谢二狗,你今日的打扮也很帅气。”   她话才说了一半,就听到这孩子转头对蓝帆说:“对吧蓝叔叔,歆文姐姐今日漂不漂亮?”   蓝帆嘴角一抽,顺势便同许歆文对视了,顿了顿才轻声道:“漂亮。”   许歆文脸瞬间红透,也不说话,更是往沈若身边挪动几步。   沈若再发现不了这边的情况就奇了怪了,他忍不住挑眉,但心里却忍不住憋着笑。   这是啥情况啊,难不成蓝帆真的对许歆文起了心思?其实他俩还真挺般配的,无论是家世门第还是性格。   许歆文没觉得冒犯,只觉得羞地无地自容,原本不知道蓝帆心思的时候她还能同他大大咧咧地对话,甚至还能互相送点小东西,那是她把他当成了朋友。   可现在却不一样了,她心里头乱得很,但是又不知道该如何才能梳理清晰,干脆就让它一直乱着。原本是想着来沈家村逃避一会儿,没想到蓝帆竟然不请自来了,许歆文心里蓦然出现一个念头,难不成他是为了自己过来的?   蓝帆也不气馁,见许歆文抗拒便同二狗说说话,这孩子从来都不会让话掉在地上。   没让大家等太久,周浪一行人终于回来了,去的时候是两辆满满当当的马车,回来的时候却是有五辆!那阵仗叫村里人都看傻了眼。   周浪风风火火地跳下车,冲到了自家爹娘面前。   周兰从没让周浪同自己分开这么久过,眼角泛起了泪花:“黑了,也瘦了。”   沈海也拍拍他的肩膀,“好样的儿子,有我当年的风范啊。”   愚…蹊·   “去去去,儿子可比你厉害多了。”周兰立马怼道。   沈海同自家儿子没法跟他们娘儿俩一样腻乎,便去马车边上同自己的兄弟们叙话,大家拳头对拳头碰了好几下。   “走走走,去我家聚一聚,吃顿便饭!”沈海招呼着大家一起去,周浪视线逡巡过所有来迎接自己的人,发现了不认识的人,等之后到了家再介绍就是。   随后视线便落在了沈若身上,他脸上绽开一个灿烂的笑容:“若哥儿!我幸不辱命!”   那个替他写家书的人走了过来,听到这一句立刻给了他肩膀一下,乐道:“厉害啊小浪花,你这文学造诣比你爹牛了。”   沈海一听这话也给了这人肩膀一下:“说啥呢,我是他老子,他还能越过我去?”   “是是是,你最牛了。”周浪不挣这点长短,哄他爹道。   他这一众兄弟有八个人,各个瞧着孔武有力。   沈若不着急问,但是知道了好消息脸上也带了笑,“好了,咱们赶快回去吧,这会儿家里就吴婶儿和水哥儿在那看着,那么多东西他们哪里忙得过来,都回去搭把手啊!”   周浪眯眼笑着点点头,听到若哥儿说起水哥儿,脑海中立刻浮现出一道倩影。先前他在家雕刻纽扣的时候总是能瞧见水哥儿抱着针线篓子送做好的东西过来,他撞见过几次。两人也挺聊得来。   没想到他走这段时间自家娘同水哥儿家关系这么好了么?竟然还叫他们一同过来帮忙,之后一同吃饭了。   一群人浩浩荡荡地往回走,后头还有六驾马车跟着,蓝帆的由阿富牵着。   院里已经摆好了桌椅碗筷,大家坐下吃饭,还带了好酒。大家边吃边说着出去走商的所见所闻。   这一次还算是顺风顺水,路途中发生了一点小磕绊那都不值一提。   周浪喝下一口酒,说道:“那雨衣到了岭南之后很是好卖,有许多人想要垄断,但我只说可以加盟’珍宝居‘,这样就能卖这雨衣了,还有其他的东西我带了的都给他们瞧过。现在就是他们那边知道’珍宝居‘的加盟费用之后,直接开始了竞拍,谁价高谁来加盟。”   “嘶,我以前听说岭南穷困,多瘴气很是艰难,没想到那边竟然这么繁荣么?”蓝帆的生意都在本州,最多能与京城互通有无,但是岭南那边不熟。   周浪点头:“是,穷的人多,但富人也多。”   沈若道:“要加盟’珍宝居‘的必然不能选有权有势的,但却又是有人可以庇护的。价高者得这点不可取,我怕要出事。”   那个帮忙写家书的人叫做曾未,他立刻道:“是啊,我那时就放了话了,价高者能不能成不确定,这一行得叫你瞧了觉得可行才行,不说钱,说缘呢。”   沈若没忍住喷笑,这人着实有趣:“嗯,确实如此。”要找到靠谱的加盟者可不是看人家钱多不多的,得看人靠不靠谱。就是吴墨竹那也是经过了他的考验,才能加盟的呢!   但是“珍宝居”现在在岭南也算出了名,自然不缺人要加盟,就看之后谁来找了。   水哥儿一直沉默地吃菜,周浪今日回来是个大功臣,所有人都问候他,想知道他都经历过什么事情,带回来什么东西,几乎像是在光亮中心。   吴梅子自然发现了自家哥儿的异样,悄声问道:“怎了?”   水哥儿摇摇头,扯出个笑容来:“没事,娘。快些吃吧,这些菜味道可真不错。”   那边厢,周浪说了许多话,还喝了不少酒,他是真的高兴。   迷蒙的眼神四处看,视线便不由自主地落在了坐在最角落里的水哥儿身上。   水哥儿变化很大,叫他差点儿没能认出来,人瞧着没有以前那么干巴巴瘦弱了,气色也好了不少,眉宇间没有了郁气,只是脸上的表情却还是愁苦的,今日大家都高兴他怎么能不高兴呢?   周浪觉得这样不行,他直接端着酒杯走过去,“水哥儿,听说你帮了’珍宝居‘不少忙,我敬你一杯。今日大家都高兴,你也要高兴起来,不要总是皱着眉头,那样不好看。”   周兰气得不行,她立马过去:“这小子,喝醉了上头乱说话。”   “你乱说什么呢,水哥儿哪里不好看了?”小哥儿哪儿能不在意自己的相貌呢,周兰气得直打他。   水哥儿呆滞,他怎么也没想到周浪会直接走过来同自己说话。   周浪被他娘拍的稍微清醒了点,他不好意思道:“对不住啊水哥儿,我有点醉了。但是我说真的,你不要总是愁眉苦脸,我以前就想同你说了……对,就这样笑,多好看。”   他瞧见水哥儿嘴角微弯,夸张地夸奖道。   水哥儿脸上的笑容扩大,鼻尖却红了,低低地“嗯”了声。   周浪满意地点头,直接醉倒了过去,周兰一个人托不住,离得近的吴梅子和水哥儿也帮了把手。   周浪醉倒了也不忘抓紧酒杯,但是摸了摸也没摸着被自家阿娘抽走的酒杯在哪,直接一伸手就抓住了一只冰凉凉的手,直接当成了他的酒杯,人终于消停了。   周兰和吴梅子眨巴眼睛呆住。   沈水的脸顿时爆红,他想抽出自己的手,却被醉鬼抓地更紧了。 第299章   大家能喝酒的都喝了不少, 又是立冬的家宴又是给周浪和一众兄弟回来的接风宴,大家都放开了吃喝,这样的情况自然不能叫人家醉着回去, 便都在沈家村留宿了。   索性周兰家里还有几间空屋子,可以睡人,就让那些个沈海的兄弟睡在了一处。   沈海酒量更好些,便帮着拾掇这些个兄弟,瞧见自家儿子也醉的不省人事他忍不住冲周兰笑:“这小子倒是没有继承他老爹我的海量, 喝了这么点儿就醉死了,也就色心跟我一样一样的, 喝醉了酒就抓着人不放。”   周兰一听就伸手拽住了他耳朵, 低声呵道:“你还敢起色心?喝醉了就别乱说话,叫吴梅子和水哥儿听见了不好。”   沈海嘿嘿一笑,直接抓住了自家媳妇的手, 握得紧紧的。   周兰用力抽:“放开, 我还要去收拾东西。”   “不是有干哥儿他们在么,还有你的好姐妹。”沈海忽而打了个酒嗝儿, 说着。   “主人家怎么好甩手不干的。”   席面上还没醉的男人瞧着就顾允和蓝帆,其他人要不就是醉倒在了桌面上,还嚷嚷着要喝, 要么就是醉眼迷蒙的样子。   顾允走上前来帮了一把, 将这些个醉鬼全都扶到屋子里, 也不知道干爹醉成这样是怎么把他兄弟带进去的。   结果再过去一看,那些个兄弟全都在地上躺的好好的。也幸好没磕了碰了, 必然是沈海还有一点清醒意识, 轻轻地把人放下去了, 估计是以为那就是床。   蓝帆也过来帮忙, 好歹是将那些个走商的兄弟都安顿好了。   吴墨竹也醉的不省人事,但还知道要抓着自家夫郎的衣角,柳杉看了他好几眼,眉头都皱起来,这丈夫醉成这样,难不成叫小柳儿一个人照顾三个?真是太不懂事。   小柳儿完全看懂了表姐的心思,笑着说道:“相公他这几个月来忙着照顾生意,还要顾着我,孩子出世之后他更忙了,都没能好好喝一场。以前我同他在一块儿之后他两三日就要小酌的呢,为了我可是忍了许久了。”   “他照顾你和孩子不是应该的?怀了双胎受了多大的苦楚,你还维护他。”柳杉恨铁不成钢道。   小柳儿只是笑,在桌子底下晃了晃夫君的手。   二狗对这个头一回见的表舅舅很是好奇,他身上的气质和相貌同自家阿娘都有点儿像,很容易就让他起了想要亲近的心思。还有那两个小宝宝,皮肤软嫩嫩的,阿娘说他们都是自己的表弟呢。小汉子叫小树,小小哥儿叫小草,小树是那个长得更漂亮些的,小草是那个长得像汉子些的。   二狗逻辑可好,记得很清楚了。反正长得像小哥儿的是男的,长得像小汉子的是小小哥儿呗!他懂!   吴墨竹一家四口便跟着柳杉往沈大山家留宿,小松和大壮也在周兰家住下了。   蓝帆问一旁的许歆文,“你今日要回镇上么?”   一句“我送你”刚要说出口,便瞧见许歆文双臂环住了沈若的手臂,“不回,今夜我要去若哥儿家里住。”   柳兰香听着了,便笑着说:“欢迎欢迎。”先前若哥儿同自家诺诺成亲的时候,这姑娘帮了不少忙,以前还有那么多渊源,家里正好空屋子也多,能住得下。   沈若察觉到顾允和蓝帆的视线都对准了自己,他有些哭笑不得,“好。”   小云吞瞧见又有人霸占自家阿爹,顿时又开始嚎,挣扎着小身板就要往阿爹的方向扑。   周围大人全都被他这一哭哭得乱了方寸,李善桃连忙把孩子塞到沈若怀里去:“这小家伙性子同顾允越来越像了。”   她直白道,活这么大岁数哪里能瞧不出顾允对自家若哥儿的独占欲,那眼神别人一瞧就能瞧出来,没成想这孩子现在也开始了。   小孩子的哭声会传染,没一会儿小树小草也跟着一起哇哇大哭。沈若觉得自己耳边简直出现了哭声奏鸣曲,立刻抱着自家崽晃来晃去哄着,只要他不哭了,小树和小草也就停了。   几个大人相视一笑,眼底满是宠溺与无奈。   许歆文要留宿,蓝帆便也仗着顾允好友的身份想在他家住一宿。阿富很有眼力见儿直接道:“我以前在若哥儿家住过,很馋阿叔阿婶做的早食了,我可以到你们家里蹭一晚么?”   沈大山摆摆手:“自然可以。”   吴梅子带着自家水哥儿帮着拾掇了不少东西,大家能动的都跟着搭把手,很快就将院子里弄得干干净净的。周兰给她递了不少没用完的食材,让她带回去做了吃吗,又拉着水哥儿说了一会儿话才让人走了。   吴梅子到底心思细腻些,发现了不对劲来,这阿兰怎么对自家水哥儿这般好?还有今日那浪哥,他抓着自家水哥儿的手了,自家哥儿竟然都不挣开,难不成……   难怪自家哥儿同小松朝夕相处也没有一点苗头,原来是这样。   吴梅子现在是又纠结又高兴,纠结的点就是这浪哥,以前还同若哥儿表明过心意呢!这事儿在村里头可不是秘密了,只是因着若哥儿的关系大家没有多说罢了。   只是不知道,自家哥儿知不知道这件事呢?   蓝帆虽然也要在沈若和顾允家里留宿,但是不表明他会做些什么,他为人还是比较正人君子的,这一点毋庸置疑。   沈若自然也不会不答应他一块儿来,以前蓝帆来沈家村的时候也是住在顾允家里的,一回生二回熟。   许歆文只想逃,但是柳婶子都答应了,她自然也不好反悔说不去,便只好跟在沈若身边一起走。她拉着若哥儿,便觉得后脖颈凉嗖嗖的,不用想都知道肯定是顾允不高兴了。但是蓝帆的追求叫她心里没底,怎么会有人这样随性的追求,也不猛烈,就知道创造各种有意无意的偶遇,碰见了也不多说什么,就跟着她,或者时不时还能瞧见他身边的阿富跟着自己。   许歆文心想,这“阑珊”难不成生意变差了,东家和掌柜都能这么闲?   但她是个姑娘家怎么可能会主动,那多不矜持。况且,她自己心里都乱七八糟的,完全不知道自己对蓝帆是什么样的感情。   得好好的捋一捋。   于是她就开始有意的避开对方,但是对方还是有办法找到自己,许歆文咬了咬唇有点子无奈。   沈若知道他们俩现在有点意思但不多,还开始她逃他追的戏码了,但是感情这回事别人插手是没用的,得他们自个儿悟。   沈若弯唇一笑,伸了个懒腰。手臂抽出来之后往前快走了两步。   许歆文:?   顾允立刻快步上前牵住了自家夫郎的手,再没了给许歆文揽住沈若臂弯的机会。   许歆文:……   她走在后面,感觉到头皮发麻,虽然蓝帆不一定在看自己,但是她本就容易多想,越想越是尴尬,她跺了下脚喊道:“若哥儿!”   沈若应了声,然后同顾允一道走得更快了。   蓝帆心里直乐,狠狠地给他俩按大拇指。   同许歆文并肩走着,相隔着一柄扇子横放的距离,他没说话,对方也没说话,就这般沉默着往顾允家走去。   蓝帆知道物极必反的道理,但是他长到二十八岁初尝情滋味就跟十几岁的青年人似的忍不住就想要见到对方,但也只是见到了就好了。但是这样刻意的相遇多了,好像将人给吓到了。   不知道许歆文有没有对他有一点好感,他不敢想,因为他们的年纪实在是相差太多。   蓝帆边走边仰头看向天幕,漆黑深邃的夜空当中见不着月亮,但能看见四五点发着微光的星子,不知道哪一颗星星专管姻缘,能不能管一管他这个二十八的单身汉。   ========================   蓝帆这回来还带来了一个消息,那“金珠”因着黄进的关系已经成不了气候,黄进的发妻黄王氏正在将能卖的东西都发卖了,人虽然不好,但是那些原石和毛料却是无罪的,蓝帆便干脆挑品相好的全都收了来。   蓝帆:“那些仿造你家做出来的东西他们恐怕是要烂在手里了,也是该。以前的事儿就不说了,只是现在镇上的商户有好些都知道了你就是’念宝‘的幕后老板,明里暗里的跟我打听你,求证这件事是不是真的。”   沈若画设计稿的笔顿了顿,看向他道:“告诉他们也无妨,这个身份我也没打算捂太久,等木工厂的分红到我手里,再盘存一下’珍宝居‘的收益加起来应该足够盘下一间大些的铺子了。”   “夫郎,还有我交给你的那些也加上。”顾允提醒道。   沈若抿唇笑,点了点头。   他的目标就是要开一家奢侈品店,做高质量设计绝佳的工艺品,并且兼具实用性。   蓝帆顿时笑了,“我正要提这事儿,这不是巧了么!”   沈若和顾允一同看向他。   蓝帆也不吊人胃口直接道:“黄王氏准备将’金珠‘的铺面给卖了,整二层楼。因着黄进现在镇上臭名昭著,想要买的人也要掂量一下客人愿不愿意来,大家对这些事儿还挺忌讳。但若是你盘下来开店,我觉着其他的那都不是事儿。”   他真是这么想的,虽然自家珠宝行也需要扩张,但是“金珠”那两层楼毕竟原本也是做珠宝行当,镇上人便会一直记得“金珠”,可要是直接换成了卖别的东西的铺子,那卖珠宝的“金珠”渐渐地就会被人淡忘了。况且以若哥儿的经商手段,在镇上的口碑,那么来购买的人必然不会介意这里以前是谁的铺子了,毕竟现在是若哥儿在开啊!   沈若同顾允对视一眼,他是想要盘一个铺子,但是还没有想过要盘下两层楼。他算的价格也是按照一层的价格来算的,约莫是像“阑珊”一楼那么大。   沈若问道:“那价格怎么说?”   蓝帆摇着扇子笑道:“我找人打听过了,她着急出手,因着黄进的关系镇上人都压价,我的人去问给的价格肯定偏高,毕竟曾经是同行,但要是你去问肯定还能压得再低一些。”   他伸手比了个二,沈若猜想应该是两千两,但是这个价格还能讲。毕竟是将这一栋楼给买下来,未来就是自己的了,又是在储水镇上比较中心的街道位置,价格自然不便宜。   “好,我必拿下。”沈若豪气云干道,“金珠”的铺面很不错,甚至还能捡个漏,他心里倒是没有一点儿膈应,毕竟房子没有错,也没那么多迷信。   顾允接口道:“先前的书册已经发售,之后会有一笔稿酬能拿。”   沈若夸张道:“哇,诺诺你真厉害。”   顾允耳尖红透,轻咳两声,眼神示意蓝帆还在呢。   蓝帆顿时被他们眉来眼去刺痛了双眼,听到外头许歆文同顾允他娘谈话的声音,顿时心里头更酸涩了。   打定主意要将原先的“金珠”收入囊中,沈若便开始计算家里的银钱,哪怕将价格讲到最底下那也得上千两银子,超出自己的预算有些多了。   家里的青砖瓦房还要继续加盖,要是直接都投入铺子里去,那确实不是个明智的选择。   但是没让沈若发愁两天,想要加盟“珍宝居”的人赶来了,且不止一个。   沈海和沈丰跑了许多的地方的成果来了,还有从岭南风尘仆仆赶来的,都想要赶在天寒地冻之前将事情做完。   沈若挨个考验过去,最终选定了三个人,他们之中有柳溪镇边上原莱镇的,有岭南舵乡镇的,还有一个竟然是从京城过来的。   除了他们之外还有其他人,但是没有通过沈若的考验,这几个人都是靠谱的,沈丰和沈海明里暗里访问过不少他们身边人了,在沈若这里也是挂过名字的。   还有那京城来的人,是蓝棹的好友,自然是个可靠的。只是人志不在科举,想要经商,蓝棹从蓝帆的书信当中知道了这件事之后立马就叫自己的好友赶快来加盟,不要被别人抢了先。   于是他也就赶了过来。   这一下,沈若买“金珠”那二层楼的银钱是彻底攒齐了。   这些日子里他画了许多图纸,全都是为了“念宝”做准备,画出来的图样比起“珍宝居”的和给“阑珊”的赠品要更加精细重工,叫人一瞧就能看出有多用心。   做这些东西的人自然需要最优秀的绣娘来做,除此之外还囊括了,书法、绘画、雕刻等等,各种各样的工艺品,每一样看起来都耀眼夺目。   所有的东西又好看又有巧丝,并且有许多只做一件,售完截止。这是世上独一无二的孤品。   而且沈若还提供私人订制,无论是书法、绣花图样、乃至衣服,都能定。他会找到最优秀的人来做,只要是“念宝”出品,那必然是精品,且世间无一撞款的。   这宣传一打出去,瞬间就吸引了镇上员外郎和员外郎家里的夫人小姐们的视线。   不仅如此,“念宝”还和“阑珊珠宝行”合作,就是要这世上独一无二的首饰,也能设计并做出来,而且包客人满意。   服务理念便是“顾客至上”。   沈若拿下那两层楼之后就开始装修了,虽说是古代高奢店,但他不打算弄成那样暴发户似的装修,反而装修的更像是文人雅居的地方,所有的细节都是他和顾允一同敲定的。里面还有不少小细节是小云吞抱着什么小玩意儿不撒手,沈若就买了几个放在店铺里头,瞧着还多了几分童趣,但是一点儿也不违和。   毕竟自家崽崽就是“念宝”啊,总是要有点参与感的。   储水镇上下第一场雪的时候,沈若的“念宝”落成了,几乎所有镇上人都聚集了过来,他们还是第一次瞧见这样的铺子,里面的每一样商品拿出来都叫人挪不开眼睛。   但是价格也不是寻常人能轻易买得起的。   只是看了那做工和所用的材料和绝妙的设计,大家又觉得就该是这个价格。   除了摆出来卖的商品之外,沈若还在二楼搞了一个竞拍,以拍卖会的形式,呼吁大家都来参加,所得到的善款全部用于生计、学堂、医馆、还有孤儿堂这些地方。   这样的善举叫镇上人传颂,官府也乐意同他合作,这些是富人们的善心,在加上官府的银子,便开始大兴土木,修路、造桥,给穷困的乡民更多的优惠。   沈家村无疑是发展的最好的,沈若用筹集的那些善款在沈家村兴办了一所学堂,这是顾允的梦想,那些钱自然不会够,但是他们贴一点也没有关系。因为这所学堂招收的学生都是穷苦的村里孩子,还有哥儿和姑娘也可以来进学,学费分文不取,只需要交上一笔餐食费用。   这消息一出顿时轰动了十里八乡,但也不是所有的孩子都能被接收的,也是要接受考核。   顾允同沈若商量许久,有些孩子喜欢念书也有天分,自然可以入学。有的孩子的天赋点却不在念书上面,完全可以学别的才能。   于是在学堂边上,还开设了一个另类的学堂,在这里面教的不是四书五经,而是算账、做生意、雕木头等等。   刘大人知道后乐得找不着北,沈若和顾允这两个年轻人一次次给他惊喜,做这两件事他用自己最大的权利帮衬,还号召其他的有识之士能够一同去做这样有意义的事情。   于是沈家村小学和沈家村有才学堂就这样成了半私半公的地方。沈家村的荒地很广,还能做操场,兴建各种场所。   所有设施紧锣密鼓地开工了。   赶在大雪到来之前,建好了。学堂也开课了十五天,这些日子只是试运行,效果很好。   刘大人甚至亲自来沈家村看过,给予这些孩子们鼓励。   他来的时候还同沈若说了傅亦和陈作舟的身份,直言他们先前就同自己说起过你,你们的才能着实叫我另眼相待,难怪他们如此关注着你们呢。   沈若有些惊讶了,他只知道那是大儒和大儒的学生,还怪喜欢吃自己做的卤味的,却没想到他们竟然有那么厉害的身份。   顾允倒是没有太过惊讶。   而且他们竟然派人过来买过不少“丰粮筒”和“若斗”,现在这些东西已经推广到了整个州府,也就是山遥路远,还没法将这些东西都运出去。   现在木工厂已经不全靠着这两样东西挣钱了,还有许多其他的东西,这两样关于农作和粮税,有利于民生。   沈若顾允在和村长以及族老们交谈之后,又在村里开过一次大会,最终决定将这两样东西无偿捐献给县太爷。   刘大人知道这消息之后哪里赶接,劝他们直接将这东西呈交圣上。他为官清廉,爱憎分明,不可能心安理得拿他们的功劳去邀功。   沈若却摇了摇头,笑说:“我们不想太过招摇,只想好好的过自己的小日子,虽然只有这两样东西能帮助的人有限,但是能叫人轻松一点是一点。只要大家都吃饱了穿暖了,’天下大同‘也许不会变成一句空话。”   刘大人看着他连道了数十句“好”。   沈若家的青砖瓦房因着重工,哪怕刘麻子他们手脚再麻利,也到了现在才造起来一间堂屋,四间屋子,上面先盖上了梁和瓦。等来年开春之后再继续往外盖往上盖。   冬天气温很低会很不好过,沈若便叫刘麻子他们砌上了炕。这东西在北方比较多,南方却很少见,不仅他家建了,村里也有不少人家也跟着建。   图纸是沈若画的,先前也是做了个小的试验,结果效果很好。村里人里头也有知道这东西的,烧柴火之后躺上去热乎乎的,大家自然也想过个暖暖的冬日,只要家里攒了钱的都砌上了。   反正柴火山上多得是,大家只要空闲了就上山砍柴去。   只有沈二里一家欲哭无泪,怎么全都来跟他抢生意了?   但其实他的生意也没有被影响,大家要的柴火不需要太均匀,只要是干燥的,哪怕是枯枝烂叶都是可以用的。   现在开始下雪了,已经有人家开始烧起了炕,隔着垫背躺在上面舒服极了,也不出门就站在门口时候逢人便说这若哥儿想出来的炕床有多好多好。   沈若家的青砖瓦房还没算正式落成,只是提前造起来几间供他们住一个冬日。便没有办乔迁宴席,只是家里人聚了聚,吃了顿若哥儿说的叫“火锅”的东西,他们便都搬到了青砖瓦房里头去住了。   柳兰香也被接了过来,她自个儿也有一间屋子。   二狗现在还是跟爹娘睡,但等来年开春之后,他不仅会有自己的屋子,还会有一间小书房。   也会给小云吞预留一间屋子。   沈若和顾允也有单独的书房,他们要撰写书稿和画设计图,需要专门的、安静的地方。   日子就这样忙碌且充实的过下去,彻底入冬之前,哒哒哒地马蹄声响起,沈家村迎来了贵客。   沈村长穿着厚实的棉袄出来找沈若他们,直言道:“贵人来了,点了名要见你们呢。”   沈若和顾允对视一眼,心中了然。   现在沈家村通到官道的路建成了,通到镇上的路也好了,算得上是四通八达。那学院现在因为冬季雪天便放课了,要不然会很热闹,到处都有小摊子摆起来。   未来沈家村要多建一些整齐的屋子,用来出租也好,用来当铺面也好,只要有人就会有进项。沈若脑海中有了许多规划,同村长一路走一路说。   顾允时不时也说上几点,全都是有理有据的,更加完善。   沈村长脸上的笑容就没下去过。   “好,好好,这个好,那个也好。”   他们走到了村长家,瞧见了朴素且眼熟的马车。   里头人听见动静了立刻走了出来,是扎着高马尾的陈作舟,他一露面就行了个抱拳的江湖礼:“许久未见了,顾秀才,沈若,你们这些日子过得可好?”   沈若笑答:“多谢世子关心。”   他脸僵了僵,说道:“刘大人告诉你们了?”   顾允“嗯”了声。   陈作舟立刻收了拳头,扭头扬声往里喊:“老师!刘大人将我们的身份暴露了!”   “知道了知道了,为师耳朵还灵着呢,你不用这样喊。”傅亦缓步走过来,他看到沈若和顾允之后,脸上也带了点笑意:“你们知道也就罢了,不要声张出去。”   “自然。”沈若也没拿他们当大人看,只当做是寻常的大儒和公子。   他们谈起“若斗”和“丰粮筒”,还带来了一大笔银钱。   “圣上什么都知晓,这些银钱是你们该得的,收下吧。”傅亦笑呵呵道。   沈若觉得手里的银票烫手,但圣上赐不可辞,便和顾允一同谢恩。   傅亦看向顾允说道:“圣上知晓你文韬绝佳,本想破例叫你入朝为官。但刘新固那家伙极力劝阻我便知道你的意图了,圣上说了,不当官也能为百姓做事,为生民立命,但是举人得考,这样你便也能在官府中说得上话。”   只要有举人功名便能被人称为一句“老爷”,若不去殿试,那也能留任在别处当官。圣上不打算升刘大人的官,但是要他做的事情却更多了,需要有人帮衬,而顾允自然是最好的人选。   顾允颔首:“草民本就有此意,但并不是为了能当官,只是为了能让我夫郎的生意做的更顺利些。”   “你倒是实诚,”傅亦笑他:“别人想当官都当不上呢。”   “还有,如今圣上虽想要将姑娘和哥儿都纳入科考之列,但是这件事不可能一蹴而就,维系了千百年的传统很难取缔,但是圣上想要任命沈若你为储水镇的镇官,官府之中的事你也能说得上话,同顾允是一样的。”傅亦说完之后还补充了一句:“也不需要你多做些什么,只是挂个名头都成,圣上同那些个迂腐守旧派斗智斗勇,很是需要一个出头的人。”   “圣上也说了,若你不愿意也不勉强。”   沈若同顾允对视一眼,眼睛不由弯起:“我愿意当这个镇官!”   陈作舟道:“这一路行来我们问过不少镇上人村里人,没人不夸你们二人的。这个镇官由你来当,想必是众望所归。”   沈若在心里默默捂脸,这“镇官”应该就是一镇之长。   真没想到,他到了古代竟然还能继续当公务员啊!   作者有话要说:   -   下章正文完哦~ 第300章   几人相谈甚欢, 村长一开始还有些局促,知道了他们的身份之后哪里还敢把他们当成寻常贵人来对待啊。但是傅亦和陈作舟的脾气很好,也很尊重人, 并不想要他们十分隆重的对待,只当他们是寻常人一样就好,村长便也胆子大了些。   以后他们村里可是要出一个举人和一个镇官了,他作为村长必须得挺直腰杆子说话!   夜饭是在村长家吃的,吃过饭之后, 沈若问道:“不知你们何处落脚?我家新起了屋子,不如去我家住一晚。”   村长家现在家里添了丁, 三个儿子都娶了媳妇, 还有两个孩子,已经有些住不开了。   村长也看过去,他其实已经将自己同媳妇的屋子收拾出来了, 大不了他们两个老的去孩子屋里挤一挤。   傅亦笑着摇摇头, 陈作舟看向他们嘴角上扬,莫名有点嘚瑟道:“不用, 我和老师有地方住。”   沈若他们跟着走,最后发现他们竟然在自家曾经的老屋院子前停下了。   这是村里唯三的青砖瓦房,当初沈宏家出了事, 还要往镇上搬, 这屋子便留了下来。   以前就听说有人买了, 但一直不知道是谁,没想到竟然是他们!但沈若也能猜到, 必然是因为他们要隐瞒身份自然来买的人另有其人, 故而连村长都不知道买下这处地方的人是谁。   “我和老师准备在此小住半月。”陈作舟道。   沈若说“好”, 转头回家去拿了不少家伙什过来, 免得他们东西不够用。   他们要在这儿住上半月那就正好要在沈家村过年了,有贵客在沈村长自然也要有所表示,人家虽然不想暴露自己的身份在村民们面前,但是他们不可能什么都不做。   况且哪怕不是因为他们二人的身份,有两个异乡人到了沈家村来过年节,大家能帮衬的自然也会来帮衬一把,让他们也能热闹热闹。   他们还带了两个照顾他们起居的侍从,立刻将马儿牵进去安顿了。   沈若对这里的记忆其实很深,哪怕没有亲身经历过,但是知道自己就是原主的一部分之后,他的记忆当中就有许多童年时的回忆,代入感更强。虽说以前过得苦,但是在这间老屋子里头也不全是痛苦的回忆,还有许多自己以前同爹娘,阿兄住在一起时候的快乐回忆的。   而以前的那些不好的事情已经过去,沈若自然不愿意再多回想,平白的恶心了自个儿。人就是要多想以前高兴的事情,不能叫那些尴尬、痛苦,难过的事情占据自己的脑海。   傅亦和陈作舟在沈家村住下之后,村里人大多都是十分欢迎的,因着村里厂子的关系,来到村子里的生人越来越多,大家也都一改以前那种大惊小怪的态度,对人说话那都是大大方方的。   大家还跟着学了官话,村里的老人也不例外。不仅是跟着村里会说官话的年轻人学,还同外面的人学,而且跟外来人说话多了,也多多少少都能学到一些。现在在沈家村,只要是对着生人,大家便都说官话。   甭管说得语调对是不对,也照说不误。只有对着亲近的人才会说回沈家村这边的土话。   陈作舟跟顾允一般年纪,几番碰上聊一聊,倒是颇为投缘,很快便成为了好友。顾允自带一种文人气质,叫人瞧见便生起三分好感,再加上谈吐和人品,只要他想,没有人不愿意同他成为朋友的。   但他的朋友不多,蓝帆算一个,现在陈作舟也算一个。   陈作舟其他的朋友那大多都是知道了他的身份,阿谀奉承,或是想要从他这儿弄去些好处的。但是顾允和沈若却不同,他们对人真诚,是完完全全把他当成平常人看待,偶尔也会聊天打趣,这样更亲近。   是一种很新奇的体验,陈作舟也是真心叹服。他作为世子又如何,做出来的事情可没有这二位做的有意义,他们可是连圣上和老师都夸奖的人啊。   还有他们俩的孩子,小小一个白生生软乎的,叫他瞧见了就心生喜爱。忍不住想要抱上一抱,结果就是被尿了一身,也是他没听顾允的劝告,还以为他俩舍不得把孩子给别人抱一会儿呢!结果竟然是真的,只要陌生人抱,小云吞是不哭不闹,但是必然要赏他一泡尿的。   陈作舟哭笑不得,倒是没有嫌弃,只是心里默默想着:等以后这孩子长大必然要将这件事说出来臊白他。也不知道这孩子长大以后会不会沾沾自喜,他小时候可是胆大包天尿过世子的人!   沈若和顾允都忍不住笑了,让陈作舟赶快去换衣裳。小云吞这习惯沈若想叫他改,不是每个人都能接受,但孩子还小又仗着一副可爱样子,每回有人被尿了都不会生气,也是奇也怪哉。   等陈作舟换完衣裳,沈若问他还想不想抱,他立刻摆摆手,倒不是不想,只是懒得再去换一身衣裳了。   结果他出去了一会儿再回来就瞧见自家老师抱着人家孩子逗弄着,连胡子被小手抓着都乐呵呵的。   陈作舟:“?”   “老师,你怎么没有被尿?”   傅亦笑呵呵的:“这孩子跟我投缘,刚还喊我’爷爷‘了,聪明得嘞。也不知道我亲孙孙什么时候能来。”   陈作舟顿时羡慕嫉妒,他凑过去:“小云吞,喊我叔叔。叔——叔——”   小云吞葡萄似的大眼睛睁大,他小嘴巴张开吧唧两下,“哎。”   陈作舟瞳孔地震:“……”   傅亦的笑声在院子外头都能听见。   实际上他也是被这小家伙尿了一身,但是谁让他同样的衣裳能准备好几套呢?换完之后再抱这孩子就没有被尿过了。也就是小船儿傻,人家孩子最亲的人里头还没有“叔叔”呢,自然不会叫了。他现在能听着这一声,也是因着沈大山的缘故呢。   外头路过的村民听见了笑声,立刻就想起了里头住着的人。   傅亦虽是知州,甚至还是帝师,但他一点儿架子都没有,大家只当他是个寻常老爷。   有人来沈家村置办了产业,必然是相中他们村子未来的发展潜力了。大家伙儿都颇有些得意呢。   有些词也都是从若哥儿那学的,大家就爱炫耀这些,以前别的村子是如何同沈家村炫耀的,他们现在是可以炫耀回去了。酸的村子也不是没有,但是更多的都是想要过来同沈家村合作的。   因为沈家村里的工作机会也很多,厂子里头都缺人,单子越来越多,那么需要的工人也就越多,工作机会也越多。只要是个能干的,或者有些特别的才能的人,大部分只要来了沈家村都能找到活计做。   木工厂现在还收购砍下来的木头,但是外村人不能从虎头山上砍,毕竟村里人砍树都是要种上树苗的,别村人太多就管束不住,所以便在同荷塘村村长交谈过后,经过他们村子,将虎头山整个圈了起来。   其他村里人要是砍树带过来只要是好的木工厂都会收,来者不拒。   但在收木头之后也会提醒那些人,不能乱砍乱伐,要是山上的植被不够多,容易塌方和泥石流。也就是现在哪怕外村人要送木头过来,那也费劲。更多的人还是想要进沈家村的厂子做活儿。   木工厂自然是打算开春后扩建的,秋哥儿的藤编厂子也招了不少人手,还有石料厂也是。那些人有的是从荷塘村来的,也有从更远的地方过来的,总之不缺人手。   这些人要是太晚回不去,便会在沈家村的村民家里租住下来。   沈若和顾允同村长他们谈起过,等以后赚的钱更多了,便给每个厂子配备一个“员工宿舍”,这样大家便能住下,更好的工作,更好的休息,不用将许多的时间浪费在路上。   这宿舍自然是要交钱住的,但是价格自然不会很贵,完全能够算作是“员工福利”了。   而沈若的布艺小作坊,因为采取的是将普通的手工活派发出去做的模式,故而没有一个厂子也没关系,但是沈若还是打算造一个仓库,里头用来堆放货物,顺便准备一个工作间,可以在里面裁剪布料等等。   每一样自然都要规划好,摆东西也得是整整齐齐的,正好将自己先前设计的可调节式货架用上。   镇上“念宝”的二楼也搭建了一个工作间了,那是他专属的地方。有官府的保驾护航,他做起生意也好,做善举也好,都没有受到过舆论和阻拦。   他要做的也就是坚持本心就好,赚良心钱,养好自家崽儿,让自家人乃至全村、全镇人都能慢慢地过上好日子。   ========================   沈家村人今日很高兴,因为他们要分钱了!   敲锣的声响在晒谷场上响起,村民们都笑容满面地汇聚到了这里,家里有已经不能走动的老人家,都被后辈背了出来,小孩子们在晒谷场上嬉笑着跑来跑去。   沈若现在是镇官,还比村长大一级,本该站在最中央,但他却往边上让了一步,还是将最中心的位置给村长。沈村长一把年纪,对沈家村的付出却很多,什么事情都要通过他,他给村民们解决了不少事情。   这个位置合该是他站着的。   傅亦和陈作舟也来凑热闹。   沈村长满面红光,朗声笑道:“这些日子木工厂的进项大家有目共睹,是若哥儿牵头成就的木工厂,这段日子多亏了若哥儿的设计,还有沈木、沈青……在全村一同努力下,单子是越来越多,生意蒸蒸日上。咱们以前也说了,沈家村木工厂的老板就是咱们沈家村人,现在,终于到了给老板们分红的时候了!”   “好!”大家心中难掩激动,这木工厂大家都爱护着,有事能帮忙的都会帮一把,是瞧着它从一个晒谷场上的小棚子,到了现在这样的厂房的。无异于看着一个孩子长大。   只是谁能想到,从夏初到冬末,这孩子就已经长大,能够反哺村子了!   木工厂有专门管财务的人,他来将能够分发的钱数告知村里人。   因着修路、和修缮村里的各项设施,还有宗祠,剩下的自然没有先前那么多,但也是一笔不少的钱了。不念一共多少,只说每家每户按人头能分到多少。   孩子不算,   原本是说孩子可以算,但是沈若却提出了不妥之处,要是孩子也算那么肯定会有想要占便宜的人逼着家里媳妇和夫郎多生孩子。这样做没好处。   所以就按年纪来分,到了十六岁和十六岁以上的都能分到。   村里人自然没有异议,这些钱都相当于是白得的了,是木工厂分给他们每家每户的利益。但是谁家人丁兴旺还都十六岁以上的,自然惹人羡慕。但也只是羡慕,现在他们有活计做着,以后攒一攒必然也不会少呢!   几百号人,每人都能分得二十文钱,加起来确实很多了。   得到铜钱的大家便建议说去荷塘村徐屠户家里割几斤肉回来,村长笑着说,“你们这么多人去多麻烦,咱们直接凑一凑整两头年猪,就跟上回杀猪宴一样在这里宰了,分掉!”   大家自然答应,上回若哥儿做的卤味深入人心,大家嘴馋不已。沈若便说之后他来做,叫村里人更是高兴,那些个小萝卜头都恨不得蹦起来。   天气冷了学院也休课,二狗终于可以回到村里同孩子们玩耍了。   虽然现在村里有了小学,但是学的进度很慢,现在天冷村里的自然也是休课状态,结果二狗就开始充当起自己玩伴们的小夫子,教他们背“弟子规”“千字文”。   村里大人见了他没一个不夸的。家里人都知道他念叨起来没完,哪怕第一遍记不住被他念叨几十遍上百遍也要记住了,还有家里的那群小鸡仔,更是叫他乐得找不着北,将自己写的小诗一遍遍吟。   现在村里人只要是会说话的,都能吟上两句:“小鸡小鸡真可爱,长大以后生鸡蛋。”   这孩子还惯爱往沈欣家跑,先前沈春的事情他也知道了,甚至怕沈欣没有阿爹伤心,说出了:我当你干爹。这样的蠢话。   叫许惠婵哭笑不得。二狗人小鬼大,还真就这样想的,他想当星星特别的人,不想当他的“弟弟”。   沈欣有了小伙伴的陪伴脸上的笑容也多了起来,时不时还会跟着二狗回家来玩儿。家里大人们都已经习惯了他们俩一块儿玩。   这不,在晒谷场上都是自家人站一块儿的地方,二狗这家伙已经跑到沈欣身边去了,同他说着小话,两个孩子脸上都带着笑。   童年时期能拥有这样纯洁的友谊可真好啊。沈若心中感慨。   木工厂分钱之后便是沈若的布艺作坊分红了,他先前就说过到了年底会有奖金,同自己签过契约的奖金很丰厚,而其他的人当中有做的特别好的,公认的最佳,也能得到奖金,其他普通的工人也会分到一点。除此之外,沈若还给所有人准备了一大块红糖作为年礼。   他现在生意做大了,要的货数量更多,便也招了许多别村的人来帮着做。每个村里都有一个管事的人,他只需要从周兰这里分配出去,之后从每个村管事的那人那边收来就成,很是省事。   毕竟这些手工活分发出去,她们都可以在家里做。只是质量一定要过关,不然是不收的。出错太多便不叫那人继续做了。   门槛不低也不高,总之只要有态度,认真仔细都能安安稳稳做下去的。   而那些后来才来做这些活计的人,没想到沈若竟然也会给她们每人一包红糖,新来的人最多就干了一个月不到,但是也能拿到年礼,心里都是美滋滋的。   而那些同沈若签过契约的布艺作坊中心人员,那奖金更丰厚,她们拿到手的时候都惊住了,还不肯要。沈若知道她们脾气,便笑着打趣几声,总之是叫她们收下了。   “来年还要更多仰仗你们呢。”沈若眼睛弯起,说着。   她们心中感念不已,心里都牟足了劲儿,想着明年一定要做的更好,才能对得起这不菲的奖金!   而其他做外包活计的人,也有奖金。没有这些人多,但也不算少,大家拿到手都很乐呵,脸上的笑容都没断过。   只是有几个曾经签过契约,结果求了沈若之后变成现在只做外包的婶子,悔不当初。现在赚的虽然也不少,但是当初要是自己能够耐得住性子,一直同若哥儿有契约关系,那关系就更亲近些,还能赚更多!   可是现在说这些也已经晚了,她们后悔归后悔,但活计还是一样做。心中还是感念着若哥儿的恩情,这条路也是她们自己选的,还能分到奖金便已经很感谢了,不能贪得无厌。   家家户户都分到不少钱,做起了新衣服,置办了新物件,能每日吃上肉了。   沈家村就在这样喜气洋洋的氛围之下迎来了除夕。   这是沈若这辈子的头一回,也是小云吞来到这个世界的头一回,更是顾允成婚后第一次和夫郎孩子一起过除夕。   沈若和顾允特意在大雪降下之前的时候去了镇上买回来不少红纸还有红灯笼。   除夕当日,写春联的活计自然落到了顾允头上,其他人都负责贴春联,还有福字。   今日大家都换上了保暖的新棉袄,穿的都是喜庆的红色。小云吞穿上那一身红棉袄,再配上他额上那颗红痣,更像年画上的娃娃了。   柳兰香和李善桃忙活着要准备包饺子和汤圆,二狗凑过去说还要包云吞。   沈大山和沈丰负责和面,闻言又多加了一团。过年就是要吃这些,多做些也无妨,反正要剩下一些来年继续吃,这就叫“年年有余”。   除了这些之外,还要做许多大菜。家里养着的鸡鸭各宰了两只,两头小猪还没长大暂时逃过一劫。泥瓦房后面的菜地里所有长成的菜都收了,晒成菜干或是腌成咸菜,剩下那些被虫吃了或者冻坏了的也都切了丢给旱鸭吃,总之一点儿都没浪费。   顾允左手抱着崽崽,右手提笔写春联,还能稳稳当当的。   小云吞大眼睛就盯着春联看,阿父写好一个他就啪嗒啪嗒鼓掌,很是捧场。他下巴兜着个兔兔样式的涎搭子,小手鼓掌时候肉肉微晃,甭提多可爱了。   大壮没地方去沈若自然不能将人扔在镇上小院一个人过年,便让他住在了家里,总归还有地方能住得下。他大哥却是出去闯荡了,也不知道在何处过年,沈若问他有没有收到过阿美的家书,他只摇头。   傅亦和陈作舟他们也像体验农家过年的气氛,便直接来了沈若家,他们自然欢迎。   于是在他家一起过除夕的人更多了。   到了午后,周兰一家也过来,甚至还带来了水哥儿和水哥儿的娘。   周兰乐不可支道:“等开了春就可以找媒婆来咯。”   水哥儿脸上微微泛红,眼睛往别处看。   周浪倒是没有不好意思,只对他娘道:“娘,水哥儿脸皮薄,你少说两句。”   脸皮薄的水哥儿听了这话脸更红了。   “我去厨屋里帮忙。”他说完就忙不迭地往厨屋去,只留下他们在原地忍不住高兴地笑起来。   顾允也是真心为周浪高兴,虽然以前有过一点不愉快,但是人家有了自己所爱,他必然祝福。   二狗今日也穿了一身红,小大人似的帮着忙前忙后,还招呼大家坐。他嘴甜又懂礼貌,大家都很喜欢他。   小小的人儿心里却想着要是蓝叔叔成了自己的干爹,歆文姐姐成了自己干娘,那岂不是大家就能聚在一起过除夕了?!今年不行,那明年行不行?   他人小鬼大,忍不住趴在沈若耳边偷偷念叨。   沈若喷笑,这小子年纪不大懂得倒是多,“也不用这样麻烦,他们只要是想来,那自然也可以一起过年。只是他们都有自己的亲人要团圆啊,不过等过了年之后可以去他们家里拜年,他们应该也会过来的。”   二狗点点头,问道:“那我也可以去星星家里拜年吗?”   沈若愣了下,随即笑着回道:“当然了,去拜年记得带上礼,到时候小叔同你一起去。”   “好诶!”二狗兴奋极了,恨不得现在就去。   很快饭菜、饺子、汤圆、云吞都上了桌,才只是傍晚,便可以开始吃团圆饭了。他们这里的习惯是天还没完全黑的时候开吃,在吃之前还得将所有的门窗紧闭,在门后靠上两根甘蔗。   鞭炮的声音已经在村子里此起彼伏地响了起来,大家围绕着一个大圆桌坐下,脸上都带着发自内心的笑容。   席面上只有二狗一个孩子,他全部喊过去,吉祥话说了一箩筐,竟然还句句不重样。   傅亦见这孩子年纪小却这么聪慧,忍不住拉过他的手,叫他站到自己跟前来。   “你这名字是谁给你取的?”   二狗答:“阿爹阿娘取的。”   原本“二狗”只是小名,但是他们那时候着实想不出什么好名字,便在二狗一岁的时候直接用“沈二狗”这个名字录入了族谱,还过了官印。   未来这孩子要科考,自然不能顶着这样一个名字,于是他委婉的提了一下,并且他直言自己看中了这孩子,以后要是有什么问题也可以去信问他。   沈大山和李善桃看过去,自家的大孙子这么聪明他们欣慰不已,只是这位大人看中了,就有些让人太受宠若惊了。   他们立刻站起身,柳杉和沈丰也是有些诚惶诚恐,村里人不知道他们二位贵人的身份,他们可是知道的啊。但是知道贵人不喜欢他们这样,所以稍微控制了下。   只有沈若觉得这太好了,有了傅大人这句话,未来自家二狗的成就更是不可限量。什么问题都能问,那不是同老师一般无二了?   沈若推推自家二狗的肩膀,这孩子之前都挺机灵,这时候怎么傻了。快点拜师啊!   二狗在傅亦饱含期望和慈爱的目光中,双膝下跪拜了老师。学院中的夫子是启蒙之师,但是学子一辈子只能认一个老师。   “起来吧。”傅亦拍拍他的肩膀,笑呵呵道:“既然你认我为老师了,那你这名字我便也有权利更改。”   大家自然没意见,他们都不擅长取名,只有顾允擅长,但是顾允自然不能逾越给大舅子的儿子取名字,所以傅大人能赐名这再好不过。   傅亦点了点他额头,道:“以后你就叫——立杰。立有站立、树立之意,我希望你能成为榜样一般的人物,杰则是杰出卓越之意,人要谦逊但才干天赋不能抹灭,我希望你未来可以成为一名气质不凡、超凡卓越之人。”   “谢谢老师,立杰知道了!”二狗从善如流地改口,脸上满是兴奋,他有新的名字啦!   陈作舟也没想到自己老师花甲之年还能收个小学生,他也给二狗包了个大红包,“立杰,你需得唤我二师兄。”   二狗乖巧喊了声,然后好奇地问道:“陈叔叔你是二师兄,那大师兄是谁呀?”   顿时屋中一片沉默,这、这大师兄,是当今圣上啊!!他们方才竟然将这件事完全给忘去了脑后!   沈若也忍不住“嘶”了一声,自家二狗的机缘还真是,太逆天了啊。   小云吞向来是很捧场的,呱唧呱唧拍起小手来,咿咿呀呀地说话像是在祝贺二狗一样。无论是不是,二狗都跑过去说:“谢谢小云吞。”   沉默被打破,倒是变成了傅亦这个客人以及新晋的二狗老师招呼着大家快吃饭。   今年是沈家村众人过过的最幸福的一个年,未来还会有许多许多次这样的年可以过,大家心中都这般想着。   团圆饭吃完剩下了不少,还有半条鱼尾巴也留着,有个好的寓意。   家家户户都打开了门,好些人家齐齐赶去晒谷场上,只因村长家的要在那里放烟花,那可是周浪出去走商带回来的新鲜玩意儿,沈家村人还从没见过呢。   沈大山和沈丰也想带着大家伙儿过去,被沈若拦了下:“咱们就在家里看,这里视野更好,能看全。”   傅亦和陈作舟以前每年都能看见倒是不感兴趣,但是气氛很好,他们便也跟着抬头看。   “哇!”二狗惊呼出声。   很快便有一小簇火星升空,随后砰一声炸开,在漆黑夜空中绽放出艳丽的火花。   “这可真好看。”柳杉低声感叹。   二狗坐在沈丰臂弯里,仰头看着天幕,像是伸手就能触碰到似的,他像鸟儿一样张开双臂。   沈大山和李善桃头一回见,被震撼到了,说着好看。   其他人也是一样。   顾允没见过烟花,但是只看了一眼便将视线对准了沈若,看着他眼底映着烟花的光亮。沈若以前每年都能看烟花,但在这里还是头一回,他高兴极了一把抓住顾允的手:“快看!刚刚那朵好大,还是红色的。”在他怀里的小云吞表情也同他如出一辙。   顾允抬头看了眼,那朵红色烟花已经转瞬即逝,只能瞧见空中的一点灰色痕迹,“好看。”   沈若笑意不减,将他的手抓得更紧:“你都没看见就说好看,待会儿还有,你抬头看啊。”   顾允说“好”,便抬头向上看。   在他看向天幕的时候,沈若看着顾允的侧脸,手心被他的体温捂地一片温暖。   小云吞在自己怀里轻微晃动手脚,一边喊着“阿爹”一边喊“阿父”,这几个词汇已经能说的十分清晰了。回想崽崽刚出生的时候,还瘦不拉几,皱巴巴的像个水猴子,现在却白嫩嫩的,成了个漂亮崽。   沈若想到了以前的种种,也想过他们的未来。他不止一次地感激上天能给他重来一次的机会,也感谢他的外婆,她一定是将所有的爱都给了自己才能让他回到这里。   幸运的是,他不仅有了崽崽,还有了心爱之人。   未来他们还有一辈子的时间在一起,可以陪着崽崽长大成人,做更多他们想要做的、有意义的事儿。   沈若的后背贴上了温热的手臂,将他和崽崽半圈揽在怀中。   一簇烟火升空,沈若借着烟火的光看向顾允,一抬眼,他们的目光对上了。   烟火绽放热烈绚烂,顾允却觉得及不上身旁人的粲然一笑。   小云吞牵着阿父阿爹的手。   谁都没有开口,待烟火落幕,顾允的吻轻轻地落在了沈若的唇上。   ——正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