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之文豪 作者:决绝   文案:   穆琼穿回民国,成了被赶出家门的落魄少爷。   穷得叮当响手上连一块银元都没有……这日子要怎么过?   穆琼只能干起了自己的老本行——写小说。   ***   架空,跟真实历史无关,不出现任何历史人物~   CP是傅蕴安,主攻~不要站错啊!   内容标签: 民国旧影 励志人生 爽文 逆袭   搜索关键字:主角:穆琼,傅蕴安 ┃ 配角: ┃ 其它:   作品强推:穆琼穿回民国,成了被赶出家门的落魄少爷。身上一个银元都没有不说,还有母亲和妹妹要养,为了生活,他先是做服务员,接着写小说、当老师、办杂志……最后竟成了受人尊敬的大文豪。   本文通过细节描写将民国初年的上海清晰地展现在读者面前,带领读者进入了民国,看到了那个时代的百姓的生活。同时,主角也在时代的浪潮中慢慢成长起来,并为这个时代贡献了自己的一份力,找到了相濡以沫的爱人。小说情节流畅,让人看得欲罢不能。 第1章 初到民国   逼仄的房间里充斥着浓重的中药味,给本就昏暗无光的屋子又添了些让人不舒服的阴沉气。屋顶已经漏了,正滴滴答答地往下滴水,落在一个破木盆里,泛起阵阵涟漪。   穆琼躺在床上,看着屋子上方发了霉的横梁有点茫然。   他本是一个生活在二十一世纪的普通青年。   其实也不能说普通,他跟常人多少有点不同——他出生后不久,就被诊断出患有严重的先天性心脏病,以至于他的一生不仅很多事不能做,还格外短暂。   他死在二十八岁那年。   他的父母还算有钱,但合适的心脏并不是那么容易找到的,他直到死,也没有等来一颗能延续他的生命的心脏。   不过他依旧觉得,自己的一生是圆满的。   他有爱他的父母,有活泼可爱的妹妹,虽然很少出门,但借助网络交了很多朋友,更看了很多书,学了很多东西。   他甚至有一份自己的事业。   他七八岁那会儿认了字,读了一些童话之后,就开始把自己躺在病床上无所事事时想的那些稀奇古怪的故事写出来。   这最初只是一个不能去上学的孩童的自娱自乐,但当他的父母拿这些作品去投稿,他的作品还有幸被刊登出来之后,他的人生就开始发生变化了。   他喜欢上了写作。   最初,他写的都是天马行空的童话,后来看的书越来越多,越来越深,越来越杂,他就开始写其他种类的小说。   他从未去过学校,只每天跟着家教老师学习两个小时,而这让他有非常多的时间来进行阅读和写作。   直到去世前,他写下的作品已有一千多万字,这些小说基本都已出版,或者刊登在了刊物上,还有几部小说被改编成了电影电视剧。   国内的文学奖项,他更是已经拿了一个遍。   很多人坚信,如果他的心脏没有问题,能一直活下去,能坚持创作,他应该可以得到那个全世界最有名的文学奖项。   可惜他死在了二十八岁那年。   不,不能说他死了。   他的身体应该已经死在了二十一世纪,但他的灵魂和思想,却在二十世纪初,一个刚刚去世的落魄少爷的身体里重生了。   入秋之后,连下了数天大雨,再加上漏水,这小小的屋子潮湿的厉害,呼吸间吸进肺里的,都不像是空气,而像是水汽了。   身上的棉被也湿哒哒的,仿佛能拧出水来,以至于他明明盖着被子,却一点不觉得暖和。   穆琼想要叹气,结果喉咙一痒,就剧烈地咳嗽起来。   他咳得撕心裂肺,带动胸腔一阵阵地疼,但并不觉得如何难受,反而有些高兴。   换做以前的他,这样咳嗽心脏一定受不了,但现在他就算咳得再厉害,也只会把肺咳伤,并不会因为心脏受不了而一命呜呼。   穆琼咳了一会儿,总算好受了一些。他靠在枕头上,从原主留下的记忆里将原主曾经的经历慢慢地整理出来。   原主不过十六岁,但经历过的事情,还真不少……   “琼儿,吃药了。”一个女人的声音响起,原本虚掩着的房门被推开。   穆琼侧头看去,就看到一个女人裹挟着雨珠从屋外走了进来。   雨已经变小了,但天空还是灰的,她进来之后虽没有关门,可屋里还是没多少光线,暗沉沉的。   不过借着这光,穆琼还是看清了她的模样。   女子约莫三十来岁,藏蓝色的粗布褂子衬的她的皮肤格外白皙,脸上虽不施粉黛,但依旧看得出颜色极好,眉目清秀。至于身形……那褂子虽说将她的身姿全都遮掩住了,但从她露出的纤细的脖颈和手腕来看,怕是身形苗条。   这是个非常美丽的妇人,也是原主的母亲,名叫朱婉婉。   她端着药走到穆琼身边,将药放在床边那按说应该配着八仙桌坐人的条凳上,就来扶穆琼:“琼儿,快来吃药,吃了药你就好了。”   穆琼的实际年龄比朱婉婉小不了多少,哪能真让她服侍?他坐起身来,接过药碗一饮而尽。   朱婉婉见状露出喜色,将脸上的愁苦冲淡不少:“琼儿,你能坐起来了?”   “娘,我好多了。”穆琼道。   其实原主虽病了,但身体也没太差,之前整天躺着不动弹,不过是少年人受到的打击太大,接受不了,便自暴自弃,没了求生欲。   原主名叫穆昌琼,刚满十六岁,祖籍苏州。   穆家是耕读世家,家里良田百亩,生活富足,还出了不少秀才举人,是当地望族。   而原主的父亲,更是天资聪颖,不过二十出头就中了举人,然后就带着钱财去了北京,拜了一位在晚清极有名望的人为师。   当时原主祖父,是希望他父亲考中进士,走上仕途,光宗耀祖的,但那时时局变化多端,大家又都在想着救国的法子,他父亲更不是迂腐的,便也接受了新思想,最后还和其他一些学子一起,去了日本留学。   八年前,他父亲回国,身边多了一位红袖添香的如花美眷。   三年前,民国成立,他父亲更是在北京安了新家,娇妻幼子在怀,将苏州的家人忘在了脑后,直到原主的祖父突然去世。   原主祖父去世,他父亲回乡奔丧并变卖了家中田产屋舍,然后带着原主祖母,原主母亲,原主并原主妹妹一同去了北京。   再后来……原主祖母在北京去世,原主和他的母亲,还有小他两岁的妹妹被安上莫须有的罪名赶出家门……   不得已之下,原主母亲带着儿女回到苏州老家,偏因为遇到匪患丢了财物,又被穆家族里的人欺压,只能来上海投亲。   可惜,他们想要投的亲戚,也将他们拒之门外。   求助无门,前途渺茫,原主一气之下就病倒了。   朱婉婉只得变卖了衣服首饰,在上海租了一间小屋带着儿女住下来,靠着帮人洗衣缝补赚钱维持生计。   原主以前在苏州时各方面都极其出色,养成了骄傲的性子,偏这两年接连遭受打击,不免一蹶不振,又觉得自己一个大男人竟然要靠母亲和幼妹养活,成了累赘,心情烦闷之下,接连很多天不言不语躺着不动,硬生生被气死了。   倒是便宜了他。   听到已经许久不开口的儿子主动喝药又开口说话,朱婉婉喜极而泣:“琼儿,你好了就好!”   “娘,我已经无碍,以后不用再买药了。”穆琼道。在这个时代,看病求医花费不菲,他们家现在家徒四壁,连饭都吃不上,不必花这个钱。   当然最重要的是,这药是他母亲从附近一个只懂少许医术的算命先生处拿来的,估计也没太大用处。   “还是再吃上一帖?”朱婉婉道:“一帖药多熬熬,能吃两回。”   这草药,一般买回来熬上一次,药渣就该扔了,但他们最近实在是囊中羞涩,熬了药就喝一大半,剩下一小半药汤连着药渣加了水接着熬,还能再出来一碗。   “娘,不必了。”穆琼拒绝了:“药吃多了我难受。”   听到穆琼的话,朱婉婉终于不再劝说。   穆琼这时候又问:“娘,现在你手上还有多少钱?”   “娘身上就只有二十枚铜元了,”朱婉婉面露羞愧,“不过琼儿放心,娘身上还有个玉坠子,应该值几个大洋。”   之前他们从北京回苏州之时,原主的父亲穆永学是给了一些财物的,有数百银元,还有一小锭金子,再加上苏州那边还留有穆家的祠堂并祭田上百亩,他们母子三人住进祠堂,节省点花,总能活下去。   可惜,他们刚到苏州,便遇到劫匪,被抢走了财物,族中长辈又一口咬定,祭田出租收来的租米只能用于祭祀和修葺祠堂,不能给他们花用,祠堂更是不许被休弃的女人住……   当然,穆琼和穆昌玉若是愿意,穆家祠堂是能住的,他们毕竟是穆家人。   朱婉婉嫁人前大门不出二门不迈,嫁人后又被婆婆拿捏着,本就是没什么主意的,娘家又没人了,一时间急得直哭,而在几年间受了许多委屈的原主,则是忍不住爆发了。   他跟穆家长辈大闹了一场,直言不稀罕待在穆家。   最后,就是一家人离开苏州,来到上海了。   “昌玉的玉环没了?”穆琼立刻就抓住了重点——他们为了安顿下来,当了些东西,但剩下了朱婉婉的玉坠和原主妹妹穆昌玉的玉环。   朱婉婉脸上愧疚之色更浓:“已经典当了。”   他们来上海,已经一月有余。   投亲不成之后,母子三人只能典当了身上的衣物和朱婉婉的一对银镯子,换得五枚银元,但又是租房又是给原主看病买药,纵使朱婉婉找了些活儿来干,钱还是很快花光了,无奈之下,就把穆昌玉的玉环也当了。   最后,竟只剩下朱婉婉打小戴着的一个玉坠子了,这玉坠子还不值钱,能典当出两个银元已经非常不错。   穆琼觉得有点难办。   按照原主的记忆,现在是民国初年,物价还算平稳,一个银元约摸能换一百二十八枚铜元,而不算房租只管吃饱,他们一家一天的花销,三四枚铜元足够。   但一家三口全部财产只有二十枚铜元外加一个不值钱的玉坠子,这……   他用了穆昌琼的身子,肯定要替他照顾好母亲妹妹,自己也要生活下去,既如此,就不能没钱……穆琼开始琢磨起赚钱的方法来。 第2章 一起吃面糊   穆琼正想着心事,一个穿着褂子的小姑娘用桑叶垫在一个瓦罐的两侧防烫,端着罐子从门口跑了进来:“娘,饭做好了。”   小姑娘十三四岁的样子,因为外面下着雨,她头发湿漉漉的,还有水珠顺着额角滴下,看着有点狼狈,可即便如此,她那精致的容貌,还是让人眼前一亮。   这正是原主的妹妹穆昌玉。   如今,大点的家族都是有宗谱的,还会提早议定字辈。   所谓字辈,就是指名字中用于表示家族辈份的字,一般都会选一些吉利的四言或五言诗体来表示,也有用对联的。   穆家这几辈的字辈,就是“世代绵长,家道永昌”,原主的爷爷是道字辈,名叫穆道明,他父母是永字辈,名叫穆永学,而他和妹妹两人则是昌字辈的,原主名叫穆昌琼,原主妹妹则叫穆昌玉。   对上穆琼的视线,穆昌玉面露惊喜:“哥?你起来了?”   “嗯,我好多了。”穆琼笑笑。   穆昌玉跟朱婉婉一样将手上的瓦罐放在条凳上,朝着穆琼笑得眉眼弯弯:“可以吃饭了!哥你一定要多吃点,多吃点才能好得快!”   “好。”穆琼应了,然后又忍不住咳嗽起来。   穆昌玉见状很是担心,看向朱婉婉:“娘,赵婶说用枇杷叶熬水,喝了能止咳,往南走上一里地,就有人种着枇杷树,我去要几张叶子给哥熬水喝?”   “你不许去!”朱婉婉想也不想就道,又解释:“到时候娘去要,昌玉你待在家里,千万别出去,外头乱的很。”   “娘,我不出去。”穆昌玉乖乖应了。   “等下吃完饭我就去摘批把叶子,昌玉你在家里陪着你哥。”朱婉婉又道,一边说,一边从旁边的水盆里舀了一瓢水去门口洗穆琼刚才拿来吃药的碗,等洗干净,又盛了一碗面糊糊递给穆琼。   穆家久居苏州,他们一家三口都是习惯吃米饭的,只是买了米回来,煮饭总要有菜配着,煮粥又费柴火……   若是可着劲儿烧火,一个铜元买回来的柴火用不了一天。朱婉婉现下恨不得一个铜元掰成两块花,自然不愿这般浪费,干脆就买了面粉回来吃。   市面上和着麦麸一起磨的灰乎乎的面粉价格并不贵,做起来也方便——烧开了水,往里放几勺子面粉搅和一下,再加点盐,就做成能吃的面糊糊了,方便又省钱。   他们家没有多余的锅碗瓢盆,瓦罐先用来给穆琼熬药,接着又用来煮面糊糊,虽说中间已经洗过,但依旧带着股药味儿,让本就难吃的面糊糊更难吃了。   穆琼上辈子从没吃过这么难吃的食物,不过他那时身体不好时不时要吃药,那些药的滋味更差,现在倒也能忍得下去。   原主饿过了头,弄得这身体毫无胃口,吃东西的时候隐隐作呕……但为着自己的身体着想,穆琼还是逼着自己慢慢地将面糊喝完了。   穆琼并不喜欢吃这面糊,朱婉婉和穆昌玉母女两个,却吃得津津有味。   她们没有碗,是直接就着瓦罐拿个木勺子吃的。穆昌玉每次都要等朱婉婉吃了一勺子,才肯跟着吃一勺。   等吃完,两人还倒了点水进去,把瓦罐刷了刷,分着喝了里面的水。   穆家以前在苏州,生活并不奢靡,但也是每天都吃鸡蛋白米饭,隔天就有鸡鸭鱼肉吃的,等到了北京,在吃食上面也没怎么受亏待,可现在,竟是连吃饱都难。   穆琼喉咙口痒痒的,浑身无力,吃过面糊糊,就又躺下了。   而朱婉婉和穆昌玉两个人,也没再去外面,两人搬了个凳子坐在屋子门口,借着屋外透进来的光亮补衣服。   朱婉婉一个以前鲜少出门,跟外人说句话都不太敢的女人,为了养活儿女,这些日子变着法子找活儿干。   她不敢留下儿女出去工作,就只能接活儿回家做,偏又没门路接那种帮人绣花缝缎带的好活儿,最后便只接帮人洗衣服缝补的工作。   这附近有个港口,停了许多沙船,而在沙船上工作的,大多是从别处来上海讨生活的年轻男人。   沙船厂包吃包住,每月还有少则四五元,多则七八元的薪水,他们的手头大多宽裕,衣服脏了破了,就会花一两枚铜元,找人浆洗缝补。   这附近的中年女人,很多都会接这活儿做,赚几个铜元当做私房钱或者补贴家用,朱婉婉这一月来,干的也是这个活儿。   她前两天拿回了不少破衣裳,现在正缝补着,打算等雨停了,就洗干净晾晒好给那些船员送去。   船员的脏衣服都带着股混了海水腥气的馊味,朱婉婉闻到就想吐,以前都是先洗了再缝补的,但连下了几天雨,洗了也晒不干,她也就只能和女儿一起忍着这怪味埋头苦干。   穆琼并不知道这些,迷迷糊糊又睡着了。   他再醒来的时候是半下午,雨停了,门口只有穆昌玉在。   但不多时,朱婉婉就拿着几张枇杷叶回来了。   当天晚上,穆琼没吃药。他喝了枇杷叶煮的水,又吃了一碗带着枇杷叶味儿的面糊糊,穿越的第一天便过去了。   眼下的上海已经有电有电灯了,但电灯电价都不便宜,大多数人家都用不起,穆家租房子住的这一片儿,更是没有哪家通了电的,大家仍是用油灯或者蜡烛。   而他们家连油灯蜡烛都没有,天一黑,就什么都做不了了。   等天色完全暗下,朱婉婉摸黑将穆琼床边的两只条凳摆好,在上面铺上一扇破门,垫上一块褥子做成一张简易的床。   床一铺好,她和穆昌玉两人就相拥着躺上去,盖上自己的褂子准备睡觉了。   那破门长不过两米,宽就只有一米出头,她们两人虽身形娇小,躺着也挤得慌。   但穆琼睡的也是这样铺出来的床,一样窄小,就算交换也没用。要是把两块门板……不,两张床挨在一起,兴许三个人能躺宽敞一点,但原主已经十六岁,在这个年代都能娶妻生子了,就算他愿意,朱婉婉母女两个肯定也不愿意。   穆琼又暗暗叹了口气。   母女两很快就睡着了,还发出细细的鼾声,但穆琼白天睡多了,现下却毫无睡意,正好有时间想事。   从今天开始,他就是生活在民国的穆昌琼……不,穆琼了。   穆家既已将他们母子三人赶走,他的名字里,自然也就不需要再排着穆家的字辈,以后仍可以叫穆琼。   穆琼确认了现实,又想起今后。   他们家现在家徒四壁,想办法赚钱迫在眉睫。   他上辈子靠笔杆子赚钱,在这个时代,也能重操旧业,毕竟文人在这时候很吃香也很赚钱,有人甚至可以一本书拿几十万银元的稿费。   只是……按照穆昌琼的记忆来看,写稿赚稿费来钱很慢,从投稿到拿到稿费,少说也要一月有余,并且很多报社杂志,都是有专门约好的写稿人的,贸然去投稿,人家不见得会收。   所以,他最好先找个工作,再慢慢想别的。   迷迷糊糊之中,穆琼也睡了过去。   第二天起来,穆琼依旧有些咳嗽,但已经不像前一日那么严重了,也不知道是昨天的枇杷叶起了作用,还是他穿越过来,心境开阔,身体便也松快了。   他的床头放着一只竹编的旧箱子,里面有全套的衣服鞋袜。   他家现在境况不好,值钱衣服早就已经卖了,但他剩下的几套衣服还算体面。   穆琼拿了一件竹布长衫来穿。   竹布一般是用来做夏季衣裳的,这时候穿着有点凉了,因而他在里面加了两件白棉布的里衣。   穿好衣服,穆琼推门出去,就瞧见东边挂着一轮红日,透出万道霞光。   自昨天雨停,就没再下雨,今儿更是个大晴天,倒是让人心情舒畅。   他们租住的屋子又破又旧,出门之后,穆琼却看到了一个大院子,院子的院墙还非常之高。   院子朝南的地方,是四间带了阁楼的大屋,左右两边各有两间小屋,最南边的院墙下,则挨着大门搭建出两个棚子来。   穆琼一眼就看到穆昌玉正在其中一个搭建出来的小棚子下面生火煮东西,除了穆昌玉,还有其他人也在生火做饭,想来那边是被当做厨房用的。   这院子的地上,是铺了石板的。石板湿漉漉的,上面的小坑里还积着雨水。   旁边廊下的地上放着一只木盆,盆里坐了个怕是不到一岁的小婴儿,他是头一个看到穆琼的,瞧见穆琼之后,就咿咿呀呀地叫了起来。   一个正在做饭,约摸二十来岁的年轻小媳妇儿转过头来看孩子,正好看到了穆琼,就招呼起来:“穆家小哥好了?”   穆昌玉听到声音,抬眼看过来,瞧见穆琼站在门口处,满脸惊喜:“哥!”   “昌玉,你在做饭?”穆琼问道,往那搭建的简易厨房走去。   “没,哥,我在熬批把叶呢!”穆昌玉道:“早上我先洗了衣服,刚点着火。”   穆琼走近了,果然瞧见穆昌玉正在熬煮瓦罐里被撕开的暗绿色的枇杷叶。 第3章 准备找工作   穆琼和穆昌玉聊了两句后,厨房里忙活的几个妇人,就都注意到了穆琼。   一个老太太道:“小伙子病好了?真是阿弥陀佛,你妈这下总算能放心了。”   又有一个中年女人对穆昌玉道:“昌玉,婶子说的没错吧?枇杷叶治咳嗽最管用,用不着花洋钿去买药。”   此时,人们喜欢在那些从国外传来的东西前面加个“洋”字来称呼它们,比如土豆叫“洋番薯”,又比如火柴叫“洋火”。   因为最初的银元也是国外传进来的,上海这边的人,就爱叫它“洋钿”,简称大洋。   而和大洋一起在市面上流通的标注了“一角”、“二角”、“半圆”之类的字样的小银币,则被称为小洋,或者“银角子”。   当然,普通人家更常用的,还是价值更小的铜元,又称“铜钿”。   铜元是清末出现的,中间没有以前的铜钱惯有的方孔,更重一些。   一般来讲,一个铜元价值十个铜钱,上面还有“当制钱十文”的字样。   这会儿,清末的钱和如今政府铸造的钱大家都在花用,所以不管是大洋小洋还是铜元,都有很多种模样,它们的价值也各不相同,兑换更不是十进制的。   一般一个银元,换成一角的小银币,能换来十一二个,换铜元能换一百多个,具体按兑换店每天挂出的价格来。   当然了,这是在民国初期的兑换标准。   按照穆琼所知,到了民国中后期,各地都在私自铸造银钱,以至于铜元泛滥,银角子的含银量越来越低,这些钱币就越来越不值钱了,就连银元,也贬值许多。   穆琼以前通过书本了解这段历史的时候,就觉得这时候的钱币实在有些混乱,现在有了穆昌琼的记忆,才总算将之理顺。   “是啊!多亏了赵婶!”穆昌玉朝着赵婶笑笑,又把用枇杷叶熬的水倒在碗里,端给穆琼喝。   穆琼接了药,一边慢慢喝着,一边跟这些正在做早饭的妇人们说话。   原主到了上海,投亲不成之后就病倒了,一直昏昏沉沉的,只想着自己的事情,以至于对现下所处的环境并不了解。   穆琼的身体还虚得很,病也没好,不好贸然出门,就先跟这些人打听起来:“我之前病糊涂了,都不知道这里是哪里。”   “这宅子是婶子家的?”   “这附近都有些什么?”   ……   原主以前没吃过什么苦,养得细皮嫩肉,因此虽然大病了一场,但穆琼现在看着依旧俊俏,因为许久不见阳光而显得格外苍白的皮肤,还让他很是惹人疼惜。   这些出来做饭的大婶小媳妇,都乐意跟他说话,也让他很快弄清楚了自己想知道的事情。   穆家租住的这房子,跟眼前的这些人都没关系,它是属于姚太太的,而姚太太带着两儿两女并姚老太太住在朝南四间大屋的东边两间里头。那屋里是有灶间的,因此姚太太并不出来做饭。   姚家原本是开酱园店的,家里挺富裕,就建了这么一个宅子,据说不算买地,光盖屋子就花费了一百五十个大洋!可惜后来姚太太的丈夫染上烟瘾,日日都要抽大烟,就把酱园店给抽没了,只剩下这宅子。   也不知道那位姚老板是突然良心发现还是怎么的,两年前自个儿上了吊,好歹没把宅子也给祸害了。   而等他去世,操办过丧事,姚家就一穷二白了,还欠了外债,姚太太只能把宅子租出去,好换些钱养家。   上海的房子租金挺贵,穆家一家三口租住的挨着西边院墙建的小屋,一个月就要一块大洋。   “朝南的四间屋子他们自己住了两间,剩下的两间屋子一间一个月要两块四角,再加上朝东朝西的四间屋子每间每月各一块洋钿……姚太太就算躺着什么都不干,每月都能拿八块多洋钿。”赵婶说话的时候不无羡慕,她家里人多,租住了一间朝南的屋子,每月付租金的时候都很肉痛。   穆昌玉在旁边听了,也很羡慕。他们家以前也有钱,但银钱从来不过他们母亲的手,因而他们手上一直没什么钱,后来好不容易有了点钱,又被抢了。   八块钱对她来说,已经是一大笔钱。   穆琼和她们没聊多久,穆昌玉就已经把面糊糊煮好了:“哥,可以吃饭了!”   穆琼点了点头,打算去帮穆昌玉端瓦罐,然而还不等他动作,赵婶突然往他手里塞了一把咸菜:“小穆啊,这咸菜你拿着就糊糊吃。”   现下在上海,新鲜蔬菜因为运送不便不好保存,价格比咸菜来的贵,新鲜的肉也一样,因而普通人家,吃得最多的就是咸菜咸肉咸鱼之类,价格实惠还下饭,除此之外,豆腐豆芽也是普通人家常买的。   穆昌玉见到赵婶给咸菜,连忙拒绝:“赵婶,不用……”   穆琼却笑道:“谢谢赵婶。”   穆琼有穆昌琼的记忆,这时候说话跟穆昌琼一样,一口软糯吴语,听着特别甜,让赵婶脸上的笑意更深了:“不用谢,不就一口咸菜么?唉!小穆你病刚好,应该让你娘买几个鸡蛋给你补补的,只是……”   赵婶没说下去,穆家的境况不好,他们都是知道的。   鸡蛋不便宜,个儿大一点的,要一个铜元一枚,而这钱拿去买差点的面粉,都能买一斤了。   就穆家这个拿面粉煮面糊糊的吃法,一斤面粉一家三口能吃好几天。   穆琼已经把咸菜收下了,穆昌玉虽觉得拿别人东西不好,却也将之洗干净切碎,然后用瓦罐的盖子装了起来,递给穆琼:“哥你病刚好,手上没力气,瓦罐我来拿吧!”说着,她端起放着面糊糊的瓦罐,大步就走。   穆琼跟在她身后进了屋子。   “娘买面粉去了,要过一会儿才回来,哥你先吃吧!”穆昌玉把瓦罐放下:“对了哥,你等下睡觉的时候,盖衣服吧,今天天晴了,我把被子拿出去晒晒。”   “我和你一起去晒被子。”穆琼道。光吃面糊糊不顶饿,他昨晚吃饱之后一直躺在床上,没做什么事情,但还没睡着就已经腹中饥饿,这时候更是饿得狠了……但朱婉婉还没回来,他总不好独自先吃。   说是一起晒被子,但穆昌玉抱起被子就走,压根就不需要穆琼帮忙,当然穆琼也没空着手,他把床上薄薄的褥子抱了出去。   外头院子里拉起不少绳子,现在挂满了衣服被子,穆琼帮着穆昌玉把被子挂上去,虽只有一点活儿,却已经累得满头大汗,又是一阵止不住的咳。   “琼儿,你身体还没好,怎么就出来了?”这时候,朱婉婉提着一个篮子回来了。   穆琼的咳嗽声终于慢慢停下:“娘,我出来走走松快一下。”   “你汗都出来了,还是去躺着吧!要是再病了……”朱婉婉眼眶一红。   穆琼道:“娘,早饭已经做了好了,我们先去吃饭吧。”   朱婉婉看了穆琼一眼,到底没再说什么。   穆昌玉怕也饿得很了,还没吃,就忍不住咽起了口水,她给穆琼盛了满满的一碗,又道:“娘,今天赵婶给咸菜的时候,我已经在面糊糊里放了盐了……咸菜我们可以留一些,等下中午吃。”   朱婉婉笑了:“也好。玉儿,你哥哥病好了,我们以后的开销会少很多……再赚了钱,娘就去买好吃的给你吃。”   “嗯!”穆昌玉喜滋滋地点头,又道:“娘,我想吃咸鱼!”在上海,咸鱼的价格是非常便宜的,一个铜元就能买一大块,这时上海县城的人,吃不起鸡蛋的人很多,吃不起咸鱼的人倒是很少。   “好。”朱婉婉笑着答应下来。   穆琼对上海这边的情况并不了解,自然也不知道咸鱼的价格,就只暗暗将之记在心里。   瓦罐里的面糊糊,约有五分之二都被穆昌玉给了他……穆琼心情复杂地把自己碗里的面糊糊全都吃干净了,又学着朱婉婉和穆昌玉,用水刷了刷将水喝掉,这才道:“娘,明天我就出去看看,看能不能找个工作。”   “找工作?”朱婉婉又是愧疚,又是惊喜:“都是娘没用,你还小就要去工作……”   “娘,我不小了,已经十六了。”穆琼道:“这个年纪,很多人都已经出去工作了。”   朱婉婉略一思索,就点头应允了:“琼儿,你出去找工作的时候,一定要小心些……这样吧,娘跟你一起去。”   “不用了。”穆琼想也不想就拒绝了:“娘,我自己能行。”   原主虽年轻,但到底是个男人,以前在苏州在京城,朱婉婉和穆昌玉两个鲜少有机会出门,原主却一直在外面读书,还有些朋友……因此朱婉婉不放心女儿出门,但儿子出门,她却是放心的:“也行……琼儿,你身体还没好全,不用太着急,先出去散散心就好。”   穆琼答应下来。 第4章 打水和倒夜香   吃过早饭,朱婉婉和穆昌玉两个人又开始洗衣服了,洗缝补好的沙船厂工人的衣服。   他们一家刚来上海不久,不认识什么人,朱婉婉原是找不到这样的活儿的,能干这个,多亏了跟他们一同租住在这院子里的赵婶子。   那些衣服,都是朱婉婉跟着赵婶子去沙船厂拿的,不然沙船厂的男人,可不会随随便便把衣服给她这么一个对他们来说全然陌生的女人。   只是,这么做到底承了赵婶子的情……最后朱婉婉分到手的,就是最脏最破的衣服,不仅补起来麻烦,洗起来也麻烦。   甚至因为她们没有用来洗衣的木桶木盆,都要借用赵婶子家的,还要用赵婶子的皂角……最后就连原该赵婶子洗的衣服,她们都要一并洗了。   穆琼并不知道这些,但瞧见朱婉婉和穆昌玉的手在水里泡得发白,他很难心安理得地休息:“娘,我跟你们一起洗。”   “你是男人,哪能洗衣服?”朱婉婉想也不想就拒绝了:“琼儿,你去休息吧,你身体还没好。”   穆琼的身体确实还没好,浑身无力,时不时还要咳上一声,要不是这样,他也不会要等明天再去找工作。   但即便如此,他也做不到在旁边干看着朱婉婉和穆昌玉忙活:“我没事,多动动还能好得更快一些……学校里的老师都是这么说的。”   “这样啊……”朱婉婉信了,但是……“那你在院子里溜几圈吧,琼儿,你是要做大事的,怎么能洗衣服?”   穆昌玉也赞同地点头:“是啊哥,洗衣服是女人做的事情。”   原主穆昌琼虽然承受打击的能力有点弱,但本身并不差。   他爷爷在他四五岁的时候,就请了个秀才教他读书,而他也不负众望,学得非常好,小小年纪就文史皆通,文采斐然,远超他父亲儿时,以至于他的爷爷对他非常重视,带在身边亲自教导。   学了几年后,苏州的大户人家都开始把孩子往新式学堂送,他爷爷又把他送到了新式学堂。   当时苏州的新式学堂虽然要学好几门课,但只要把国文和数学考好,就能跳级。原主入学之后,因着原本就有非常好的国文底子,脑子又灵活数学学得很快,连连跳级,最后成了班上最小的学生。   他去北京时,在苏州早已经读了中学,还是学校里的风云人物。   只可惜,他在苏州虽然称得上天才,到北京却成了个土包子,更因为对英文一窍不通,竟然连中学都考不进去,只能跟着小了自己很多岁的弟弟一起读小学……   不过就算这样,朱婉婉还是牢记自己那已经去世的公公的话,觉得自己儿子会是个有出息的。   不管穆琼怎么说,朱婉婉和穆昌玉都不许他洗衣服,穆琼只能退而求其次,帮她们打水。   他干这个,朱婉婉倒是没拦着。   上海这地儿,从来都是不缺水的,好点的人家都会打口井,她们租住的姚家之前也算是大户人家,自然有井。   姚家挨着大门搭了两个棚子,一个给租户当厨房用,另一个棚子则用来放些杂物,棚子中间,还有一口井。   这井是用青砖砌的,又用石头做了六边形的井口,约莫是用来砌井口的石头质量一般,这会儿井口都已经被用来提水的麻绳磨出一道浅浅的沟了。   用来打水的木桶就在旁边放着,穆琼把木桶扔进水里想要打水,结果水桶就那么飘在水面上……   幸好,他多试了几次,不停地甩绳子,总算装满了一桶水。   只可惜,水是装满了,他却拎不起来,稍微用了点力,还止不住地一阵咳。   “噗嗤!”有笑声从穆琼的身后传来。   穆琼转过头去,就看到一个约莫二十来岁,长相虽一般,但发育的极好,身形丰满的女子站在他身后。   这女子穿着一件簇新的盘口上衣,一条到小腿肚的裙子,打扮跟院子里那些妇人截然不同,倒是跟他以前看过的一些影视剧里这个时期的女学生穿的衣服相似。   因着她的这身打扮,穆琼本以为她是房东姚太太的女儿,突然又意识到这年龄对不上——姚太太的两个女儿,据说都还小。   穆琼正纳闷,就看到那个给了他咸菜的赵婶子进来了:“春娟,苹果洗好了吗?”   赵婶一开口,穆琼才注意到这女子的手上,还拿着两个苹果。   还有……这女子,是赵家人?   那两个苹果有点瘪了,卖相很不好,但即便如此,苹果也是个稀罕物事,不像是赵家这样的人家会买的。   “妈,有人在打水。”那年轻女子看向赵婶子。   “是小穆啊!”赵婶子这时候也看到了穆琼:“你这是……拎不起来了?”   穆琼有些尴尬,他确实拎不动。   他要是只拎半桶水,还是能拎得起来的,但现在水桶装满了,他又没办法把水桶里的水给倒出来——用绳子控制水桶,实在不是什么简单的事情 。   “我来吧。”赵婶子道,她走上前用力一拎,就把穆琼那装满水的木桶给拎了上来,又顺手从女儿手上拿过那两个苹果在水桶里洗了洗。   “妈!那是人家的水!”赵春娟不赞同母亲的行为。   “苹果又不脏,洗了这水照样能用,也就是你事多,吃个苹果还非要洗。”赵婶子一点不讲究:“是吧小穆?”   “嗯。”穆琼笑笑。他其实也不赞同赵婶子的行为,不过这水是用来洗衣服的,先洗个苹果也没事。   “瞧见没?”赵婶子有些得意地看了女儿一眼,一把拎起了穆琼面前的木桶:“小穆你身体还没好,拎不动,我帮你拎。”   她说着,拎起那木桶就来到正在自家门口洗衣服的朱婉婉面前放下了:“你们在洗衣服啊!唉!我女儿回来了,还带回来两个苹果!苹果你们吃过没?”   “真好,赵姐你都能享儿女福了。”朱婉婉笑笑。   穆家还算有钱,苹果这东西也是买过的,但没有她的份儿……当然,她吃过,她的儿子女儿得了苹果,给她尝过。   不过这会儿朱婉婉什么都没说,她来租房子的时候,羞于提以前的事情,就只说自己是乡下来的,丈夫被人拉壮丁抓走了……她这样的身份,自然不可能吃过苹果。   更何况,她是真的有点羡慕赵婶的。   赵婶家的日子虽说过得并不如何好,但比她家可好多了。   赵婶很享受朱婉婉艳羡的目光,又说了几句才走。   穆琼见她走了,问了朱婉婉几句,才知道赵春娟是赵婶子的长女,现在正在一个大户人家做佣人。   她做女佣,不仅一个月能拿两块大洋,主家还包吃包住,就连衣服都给做,算是很好的工作了。   更别说她偶尔回家来的时候,还能带点主家不要的东西回来,比如主家要扔掉的衣服、主家吃了罐头之后不要的空罐头、剩菜什么的,这次的两个苹果,应该也是她那主家不要的。   “妈,以后我也去给人当佣人。”穆昌玉突然道。   朱婉婉还没说什么,穆琼已经斩钉截铁地拒绝了:“不行!”穆昌玉相貌极为出色,去干伺候人的活儿……以后好点能当个姨太太,差了还不知道是什么下场。   穆昌玉一愣,穆琼又道:“昌玉,佣人不是那么好当的,总被人呼来喝去……”   “那也没什么……不过不当就不当吧。”穆昌玉怕穆琼生气,讨好地笑笑。   穆琼瞧见她这样子,又心疼了。   穆家不缺钱,但因为世道比较乱,原主的爷爷也就藏着银子粮食,不舍得花。   当时他们家除了帮着干农活的长工,就一个中年女人帮着干活。   这女人干活很利索,但她要做的事情很多,偶尔还要下地,因此家里做饭洗衣服的活儿,朱婉婉和穆昌玉两个人都是要做的。   后来去了北京,干脆只有个老头给她们跑腿买东西了,她们两个不仅要做家务,还要伺候生病的原主奶奶……干得活儿比在苏州的时候还要多。   当然了,那时候虽然要干活,但吃喝还是不愁的,各种生活用品也不缺,日子跟现在比,好了不知道多少,穆昌玉大约就是饿怕了,才会想着要给人做佣人。   朱婉婉和穆昌玉花了一上午,终于把衣服都洗好了,穆琼也学会了从井里打水,半桶半桶地给朱婉婉送。   中午他们依旧是吃面糊糊,不过放的面粉比前几顿来得多,穆昌玉还把早上剩下的咸菜放进面糊糊里煮了。   咸菜面糊糊的味道,还挺不错的。   这天下午,朱婉婉跟着赵婶子出去了一趟,又拿回来一些衣服。   至于穆琼,他稍稍睡了一会儿,然后继续给朱婉婉拎水。   这些船员的衣服真的很脏,他们又买不起肥皂,不多洗几遍根本就洗不干净。   他穿越的第二天,就在忙碌中过去了。   晚上,穆琼早早地就睡了,为明天找工作的事情养精蓄锐。   约莫是白天拎水累着了,这天穆琼刚躺下就睡着了,睡得极好。   只是,天还黑乎乎的,他突然被外面的声音吵醒了。   隐隐约约的,外面传来“倒马桶了”的声音,紧跟着,又传来开门关门声,走路声,倒水声……   穆琼一下子就清醒了,然后就“听”到躺在旁边床上的朱婉婉翻身而起,拎着屋里角落里的马桶和他床底下的夜壶跑了出去。   这里不是乡下,没有茅坑,上厕所都是用夜壶马桶的,之前穆琼用的时候就非常不习惯,尤其是他们家连厕纸都没有,擦屁股竟然用桑叶……   不过,他用是用了,还真不知道原来这马桶,竟然要半夜去倒。   朱婉婉抹黑出门,过了好一会儿才回来,又上床睡了,一直到天蒙蒙亮,她才和穆昌玉一起起来,把晚上用来盖的衣服和垫的褥子收好之后,又把“床”拆了。   门板靠墙放好,两个条凳则并排放在穆琼床边,用来放东西……新的一天开始了。 第5章 找工作   穆琼从床上起来,就感到两只胳膊又酸又痛,大概是昨天拎水拎伤了肌肉。   他昨天拎水都是半桶半桶拎的,竟然还把胳膊给拎伤了,这身体……   当然,他已经很满意了,在他上辈子,拎水这样的活儿他根本不能干。   穆琼有些无奈地起床,刚穿好衣服,门就被打开了,小他两岁的穆昌玉拎着满满一桶水从门外进来,瞧着一点都不吃力。   穆昌玉也看到了穆琼,露出个大大的笑容:“哥,水来了,洗个脸吧!”   她说着,就把水桶里的水倒在了一个木盆里,又拿了一块毛巾给穆琼。   “谢谢。”穆琼用冷水拧了毛巾擦脸,整个人一下子就清醒了,而等他洗好脸,穆昌玉换了水,跟着把脸洗得干干净净的。   早餐依旧是面糊糊,连点葱花都没有,毕竟葱花也是要钱的。   穆琼把自己那份吃得干干净净的,对朱婉婉道:“娘,我出去看看。”   “嗯。”朱婉婉应了,又拿出三枚铜元给穆琼:“琼儿,你要是饿了,就买点吃的。”   说完,她又有点愧疚地补充了一句:“前些日子拿来的衣服还没给人送去,娘最近没什么钱了……”   以前在苏州,她和女儿整天待在家里见不着钱,但儿子要出门,公公却总是会给钱的,给的还不少,她儿子那时候想吃什么想喝什么,从来不用担心钱。   但现在……他们如今连烧水的柴火都要花钱买不说,家里还缺很多东西……   她惦记着下个月的房租,还有过冬的衣服,哪敢乱花?   幸好儿子病好了,要不然……她之前都已经在考虑要不要再嫁了。   穆琼略一思索,接过了钱。   家里这么个样子,这钱他是不会乱花的,但拿着以防万一也好。   民国各种商品的价值,跟现代大不相同,但勉强换算的话,这时一枚铜元的价值,大概相当于穆琼穿越前的三块钱。   以此换算,此时一块大洋的购买力,大概相当于他穿越前的四百元,当然,这是在上海北京天津这样的地方,在乡下,银元的购买力要强很多。   至于大家的收入……按照原主之前在北京的记忆来看,这时铺子里请个会写会算的掌柜,一个月的薪水在八块到十块之间,普通工人一个月就三四块,上海应该也是差不多的。   这时的物价相对于大家的收入来说挺高的,但因为这时的人一般不会花钱享受,只买生活必需品,因此大城市里的普通家庭,不算房租,一个月开销两块钱已经能过得不错了。   朱婉婉给他三枚铜元,差不多就是给了十块钱,够他在外面吃顿好的了。   将三枚铜元放进口袋,穆琼走出了姚家的大门。   此时的上海还没建市,叫上海县,而姚家的宅子,在上海县城东南位置,靠近黄浦江,离着租界略远。   出门就是一条铺了青石板的弄堂,这会儿时间还早,很多人家洗过的马桶打开了盖子就放在门口,还有些孩子在弄堂里追逐打闹,显得乱糟糟的。   而从弄堂里出来,穆琼就看到了一条小河,还有沿着河修的路。   路并不宽,也是青石板铺成的,沿街还有些人家开了门卖些东西,但卖得很少,还多是针头线脑或者炒豆子茶叶这样的小东西,算不得铺子,肯定也不需要招工。   穆琼没有多做停留,直接往附近的码头走去。   那边有个沙船厂,据说还有个集市。   在这附近,沙船厂是最需要工人的地方,那里的工人工资也高,一个月四块钱起步不说,还包吃住。但沙船厂的工人干的都是体力活,他现在这身体肯定是吃不消的,人家也不会要他,他也就不考虑了。   穆琼打算找个铺子干活。   他上辈子读书之余会练练书法,又有穆昌琼的记忆,这时候的字是全部认识也会写的,除此之外,简单的算数他都会,还会说英语和法语……   他懂不少东西,要找个工作应该不难。   码头附近确实有不少店铺,来来往往的人也很多,非常热闹。   路边有人在吆喝着卖肉包子,也有人卖烧饼油条、酒酿圆子、馄饨、豆浆豆花等等,散发出阵阵香味。   穆琼一路走过去,只觉得这些他以前绝不会惦记的东西仿若绝顶美味,让他克制不住地分泌出口水来……   他多少分了些心思过去,也因此弄清楚了这些东西的价格。   大肉包一个铜元一个,馄饨一个铜元一碗,烧饼加个油条也是一个铜元,光买油条的话,一个铜元可以买三个。   这会儿不早了,但上海的有钱人起得都晚,因此依旧有不少下人或者家里的妇人来买早餐,油条摊子前,就站了好些等油条出锅的人。   穆琼咽了口口水,往旁边的一家酱园店走去,询问人家要不要招工。   那家酱园店的掌柜毫不犹豫地拒绝了他。   穆琼又另找了几家铺子询问,不出意外都被拒绝了。   “穆家的小弟弟,你怎么在这里?”一个声音响起,穆琼转过头去,就看到了挎着个篮子的赵春娟正站在油条摊子前。   这年头的人大多瘦削,赵春娟丰满的体型挺惹眼的,虽说她长得一般,但来来往往的男人的目光,都往她身上落。   “我出来找工作。”穆琼道。   赵春娟同情地看了穆琼一眼:“你要找工作啊!工作哪是那么好找的?这边的铺子就算缺人了,肯定也是找自家人顶上。至于那些工厂……那也不好进,你这么瘦人家肯定不要。”   “春娟姐,你知道哪里要招人吗?”穆琼问道,他对工作不挑,只希望能尽快找点事情做,让家里的情况快些好转。   至于以后……他还是打算写文投稿赚钱的。   当然了,他要写文赚钱,那肯定要先有钱买纸笔,买报纸什么的。   “我哪知道啊!”赵春娟道:“其实像你这样的,就算进了铺子去做工,也只能当个学徒……我弟弟在绸缎铺当学徒,不仅要管铺子里的事情,还要帮掌柜的家里干活,一个月才小洋两角,给他剃头的。”   一角钱约莫等于十一个铜元,一个月赚二十二个铜元,这绝不是穆琼想要的。   “我以前上过学,认字,还会一点英文。”穆琼加了一句。   赵春娟工作的地方离这里不远,因而她时常回家,对穆家三人的情况也就很了解。   她本以为穆家三人就是乡下来的农民,大字不识一个的那种,没想到穆琼竟然认字……要知道,她可是不认字的,而她弟弟,也是去给人当学徒之后,才被掌柜这指点着认了几个字,又学了打算盘的。   赵春娟看穆琼的表情立刻就变了,带上了些敬佩:“你竟然认字?还会英文?!”   “以前我爷爷送我去新式学堂读过书,我上到了中学。”穆琼道。   “真好!中学一个学期的学费就要十几块呢……”赵春娟有些感慨。她是来买油条的,两人正说着,已经轮到她了。   她转过头去,就对着卖烧饼的摊贩道:“一个铜元一个的梅干菜烧饼给我来五个,再来三个铜元的油条。老板,我我买这么多东西,你多送我一个油条吧!”   上海的烧饼,是用面团包上少许猪油,再放点梅干菜或者葱花,然后擀成面饼撒上芝麻,最后放到炉子里烤出来的,特别香,配上油条更是格外好吃。   赵春娟要的东西挺多,摊主朝她笑笑,果真送了她一个卖相不太好的油条。   油条是两根炸得松软的面棍儿拧一起的,赵春娟将送的油条撕开,一根面棍给了穆琼,一根塞进自己嘴里,道:“你懂这么多,最好去租界看看,那边才好找工作!”   “谢谢春娟姐。”穆琼道谢。其实看过这边的情况,他就知道自己在这边肯定找不到工作了,现在听赵春娟说起租界,他当即决定要去看看。   “不用谢。”赵春娟道:“我家先生太太快要起来了,那边炉子上还煮着粥,我先走了。”   赵春娟说完就走了,她给人做佣人也不容易,不能在外面逗留太久。   当然,相比于别人,她过得已经非常不错,给主家买早饭,还能让摊贩送一个油条自己吃。   等赵春娟走了,穆琼拿着那半根油条,进了旁边的一家杂货铺。   这杂货铺卖的东西挺多,大多都是吃食,其中就有咸菜咸鱼咸肉之类。   “咸鱼怎么卖?”穆琼问道。   “广东来的小咸鱼两个铜元一斤,日本来的萨门鱼一个铜元一块,这个本地的腌草鱼最好吃,放了酒腌制的,五个铜元一条。”杂货铺的老板道。   所谓的广东来的小咸鱼,每条差不多手指大小,是腌制晒干的,一斤有很多条,至于那加了酒腌的草鱼,虽说最贵,但挺大一条,也确实最香。   至于日本来的萨门鱼……穆琼看着那红通通的鱼块,突然意识到这应该是三文鱼。   在现代,三文鱼挺贵的,但现在这用盐腌制好的三文鱼,一个铜元能买挺大一块……   穆琼花一个铜元买了一块日本来的萨门鱼,同时也算是明白穆昌玉为什么说她想吃咸鱼了——咸鱼绝对是这里最便宜的荤菜。 第6章 法租界   杂货铺的老板卖鱼,就只给了鱼,没有包装。   穆琼没拿篮子出来,只能一手拿着半根油条,一手拿着鱼,就这么往回走去。   他早上就吃了点面糊糊,已经非常饿,手上的油条在他眼里,都成了诱人的美味,让他想要一口吞下……但想到家里的朱婉婉和穆昌玉,他实在不好意思吃独食。   如今是秋天,日头虽不如夏天来的毒,却也非常晒,河边向阳的青石板路冒着热气,进了背阴的弄堂,又有股寒气扑面而来。   穆琼到家的时候,都有点头昏眼花了,还渴地厉害。   “哥,你回来了!”穆昌玉是第一个见到穆琼的。   穆琼朝她点了点头,快冒烟的嗓子让他不想说话。   而这时,穆昌玉看到了穆琼手上的东西:“油条!哥你买了油条!”   穆昌玉看着油条的时候,两只眼睛都放光了!   穆琼见状,有些庆幸自己没把油条吃掉。   “吃吧。”穆琼把那半根油条给了穆昌玉。   穆昌玉明显馋得很,但并没有去吃那半根油条,而是道:“哥,这油条中午可以泡一碗汤!还有鱼,我们可以留着晚上吃!”   “咸鱼不用留到晚上,现在就煮了吧。”穆琼道:“它很下饭,这一块我们能吃好几顿,不用省。”   “嗯!”穆昌玉咽了口口水。   穆琼笑笑,又问:“有水吗?”   “哥你渴了?我去给你拿水!”穆昌玉说完就往屋里跑去,没一会儿,就给穆琼倒了满满一碗水端过来。   穆琼喝了水,总算好受了一点,又把咸鱼也给了穆昌玉。   穆昌玉喜滋滋地去做饭了。   朱婉婉看到这一幕,有点不赞同:“琼儿,你买鱼回来做什么?要不少钱吧?”   “一个铜元能买一大块。”穆琼道:“娘,我在码头那边没找到工作,下午我想去租界那边看看。”   “去租界?”朱婉婉一愣,又道:“租界……要怎么去?”   朱婉婉来了上海之后不怎么出门,很多事情都不知道。   穆琼穿越前看过一些书,知道这时候的租界的一些情况,但要怎么去同样不知道:“我找人打听一下。”   穆琼把手上的水喝完,就看到赵婶子的丈夫赵长远拉着黄包车回来了。   赵婶子一家共五口人,他们夫妻两个带三个孩子。   她丈夫是拉黄包车的,最大的女儿在给人做佣人,第二个儿子在绸缎铺做学徒,最小的也是个儿子,在附近的一所小学读书。   赵婶挺健谈的,她丈夫却是个闷葫芦,只知道每天早出晚归地拉车,最大的爱好,就是拿着长烟枪抽一个铜元好大一包的烟丝儿。   拉黄包车,早上晚上的生意最好,因而赵长远中午会回家吃饭,睡上一觉,半下午再带着干粮出门去,然后一直拉车到半夜。   穆琼笑着走上前去:“赵叔,我想问你件事。”   赵长远停好车,用脖子上搭着的毛巾擦了擦汗。他没说话,只看向穆琼,示意穆琼继续说。   穆琼问:“赵叔,租界在哪边?要怎么过去?”   赵长远指着北边:“租界在那里。出门先往西走,走一段上了大路一直往北,走上三里地可以坐电车过去了。”   听赵长远的说法,就知道租界离这里挺远……“谢谢赵叔!赵叔,坐电车要多少钱?”   “去法租界一个铜元,法租界去英租界,再一个铜元。”   穆琼记下赵长远的话,再次道谢:“赵叔,谢谢。”   赵长远没再说话,回屋去了,而这时候,住在穆家隔壁的一个三十来岁的女人酸溜溜地道:“家里都穷得掀不开锅了,又是买鱼又是买油条的,还要去租界,啧啧!”   她这话说的阴阳怪气的,穆琼看了她一眼,没搭理,也不觉得自己错了。   他也知道要省钱,但他家这情况,多花一个铜元少花一个铜元,其实没影响,最重要的还是要开源。   结果,他没说话,正在厨房那边忙活的赵婶子却怼上去了:“怎么,还不许人家吃块鱼了?你家还欠着债呢,不照样吃猪肉?”   那女人表情僵了僵,冷哼一声回房了。   “谢谢赵婶。”穆琼向赵婶道谢。   “谢啥啊!”赵婶看向穆琼:“我就是看不惯她!家里欠了债,房子都抵掉了,也不知道要好好干活。”   赵婶说完,又去忙活了。   她家中午也吃咸鱼,此外还有一大块豆腐,这会儿正炖着。她转过身去,往豆腐里扔进去一把切碎的咸菜,稍稍煮一会儿,咸菜豆腐就做好了。   穆琼连豆腐都馋了。   因为要煮咸鱼,穆家这天的午饭吃的有点晚,但他们吃得格外满足。   穆昌玉想用油条泡汤,但家里没有多余的碗,就把那半根油条切碎扔进了面糊糊,这么一来,原本清汤寡水的面糊顿时就香了起来。   至于那腌制的三文鱼,不仅肉质紧密,还有鱼油!虽然它很咸,但穆琼觉得自己一个人就能把它啃了。   当然,他实际上就吃了一小块。   一家三口吃着总花费不到两个铜元的午餐,你推我让的,竟也觉得非常幸福。   吃过饭,穆琼就把去租界要坐电车的事情说了,又道:“租界挺远的,我现在过去,在那里待不了多久就要回来……娘,我明天再去。”   现在差不多已经下午一点,这时候去租界,恐怕刚到那里没多久,天就黑了。   更何况他上午出去一趟,就有点没力气了……穆琼虽然想找工作,却也还是顾着自己的身体的。   “也好。琼儿,找工作的事情慢慢来就行了,别着急。”朱婉婉道,又拿出五枚铜元给穆琼:“这钱你拿着坐车买饭吃……”   “娘,不用了,我还有。”穆琼把自己剩下的两个铜元拿出来给朱婉婉看,又道:“昌玉明天给我做个饼,我带着中午吃就行了。”   “你怎么还有两个铜元?”朱婉婉吃惊:“不是买了鱼和油条吗?”   “那半个油条,是春娟姐给我的。”穆琼把遇到赵春娟的事情说了。   “总共才半个油条,你还拿回来……”朱婉婉有点感动。   穆昌玉也有点不好意思,她觉得自己哥哥一定早就吃过油条了,之前盛面糊的时候,刻意没往自己哥哥的碗里盛油条……   “拿回来大家都能尝尝,多好 ”穆琼笑了笑:“娘,我还有钱,你不用再给我了。”   “你出门不多带点钱,要是有个意外……”朱婉婉坚持要把钱给穆琼。   穆琼想了想,到底还是接了钱。   上午出去了一趟,穆琼已经累得很了,下午干脆睡了一觉,再醒来的时候,他就看到朱婉婉正在兴冲冲地数铜元。   看到穆琼醒来了,朱婉婉道:“琼儿,下午娘把衣服给沙船厂的工人送去了,总共得了二十枚铜元。”   二十枚铜元真的很少,但穆琼这会儿竟也兴奋起来:“娘,我去买块豆腐吧。”他们家三个人,现在都有点瘦过头,该吃点有营养的东西。   朱婉婉只当儿子想要吃豆腐,答应下来。   豆腐在离家不远的地方就能买。   南边的豆腐比北边的豆腐要嫩很多,其实就是豆腐脑,一个铜元能买很大一块了,穆琼没带个盆子,都没法拿,最后干脆就买了一斤豆腐干。   这豆腐干,倒是跟北边的老豆腐差不多,穆琼直接把它捧回了家,然后就看到穆昌玉正在做面疙瘩。   瓦罐里煮一罐面疙瘩,再放进去切小块的豆腐干,放点盐,配着咸鱼好吃得很!   一家三口又美美地吃了一顿。   第二天一大早天刚亮,穆琼就出门了。   出门前他喝了一碗豆腐干煮面疙瘩,怀里还带了几个用油纸包好的面饼。   面饼真的就是单纯的面饼,他们家没有发酵粉,朱婉婉和穆昌玉又是不愿意跟人讨要东西的,最后就搅合了面糊糊,在赵婶子用完她家的锅之后,借用了赵婶子的锅,也不放油,直接摊出薄饼来。   这样薄饼肯定不好吃,但好歹省钱。   穆琼迎着秋天早晨的凉风走了大概半个多小时,才来到电车停靠的地方,上了电车。   电车上有售票员,是个比穆琼大不了多少的年轻人,得知穆琼的目的地之后,他果然跟穆琼收了一个铜元。   虽然是大早上,但电车里人很多,这些多是上海县本地人,正用本地方言聊天:“这就是电车啊……”   “不知道租界是什么样子的。”   “一定很好玩!”   “听说租界那边开了个新世界游乐场,特别好玩。”   “我们就是要去新世界游乐场玩的,你们去不去?”   “我家孩子过生日,这次就是带他去玩的。”   ……   穆琼听他们聊了一路,发现对租界外的老百姓来说,去租界似乎是一件很时髦,很让人高兴的事情,有啥值得庆祝的事情,就会去玩一趟。   什么时候有钱了,他也带朱婉婉和穆昌玉去玩。   电车在法租界停下,穆琼下了电车,然后就看到了一个跟他穆家居住的弄堂截然不同的世界。   这里的建筑都偏西式,道路也宽敞,还非常热闹,路边更是有不少店铺。   这会儿时间还早,很多店铺都没开,但也有开了的,穆琼一路往前走,就看到一个钱庄门口,一群人正抬着一个铁箱子正往里走。   若无意外,这铁箱子里装的应该就是银元。   这年头的钱特别重,倒是抢都不好抢……   如今的铺子都不挂招工启事,穆琼只能自己去问。   他跟着进了那个钱庄,问柜台后的掌柜:“掌柜的你好,你们铺子招人吗?”   “不招。”掌柜抬起眼皮瞥了穆琼一眼,非常干脆地说道。 第7章 西餐馆   被拒绝了,穆琼并不意外。   他也知道,这样直接上门去问,想要问到个工作很难,但不问,他又不知道要怎么找工作。   他上辈子从未出去工作过,平常不管是跟人商量事情,还是交朋友,基本都是通过网络来的,可现在他所处的,却是一个没有网络的世界。   这甚至根本就不是他的世界。   站在租界街头,他隐隐有种无所适从的感觉,但家里的情况,却又让他不得不尽快适应这个世界。   穆琼从钱庄出来,进了旁边的一家酱园店询问。   此时在江南常见的酱园店是专门卖各种酱料,包括酱油之类的调味品和某些酱菜的店铺。约莫是这时的物流并不发达,又没有冰箱冰库之类的东西的缘故,大家时常吃腌制食品以及各种酱料,酱园店的生意也就非常好。   酱园店的老板同样毫不犹豫地拒绝了他。   穆琼问了好些店铺,都没找到工作,他倒是想要去找更高大上的工作,比如给人当翻译什么的,但他没有门路,而且有些地方,他进都进不去,还没靠近就会被驱赶开。   在现代,商家以衣取人赶走客人可以去投诉,但在这个时代,不快点离开指不定就被打了。   至于在一些小说中会出现的,遇见贵人飞黄腾达的情节……反正他是没遇到。   穆琼在街上走了一个多小时,终于见到了一张招工启事。   那是一个叫合众的保险公司,要招一个抄写员。   穆琼对这年头的保险公司并不了解,但抄写员的工作,自认可以胜任。   这家合众保险公司在路边一家服装店的二楼,穆琼从服装店旁边的小楼梯上去,就看到里面有七八个穿着长袍的男人在忙着。   他原以为,在民国的租界男人们都该是穿西装的,可实际上并不是,一路所见,大家普遍穿的都是长衫。   “你好,你们这里要招一个抄写员是吗?”穆琼笑着问道。   “是的,你有介绍信吗?”一个坐在办公桌前,瞧着约莫三十来岁,嘴唇上方留着修剪的整整齐齐的胡子的男人抬头问穆琼。   “我是看到下面张贴的招工启事上来的。”穆琼道,他当然没有介绍信,他都不知道这时候找个工作,还要介绍信。   “没有介绍信我们不要。”那人瞥了穆琼一眼,立刻就拒绝了。   “我没有介绍信,但应该能胜任这个工作。我是从北京过来的,之前读的是北大预科班。”穆琼道:“我的国文学的很好,还会英文和法文。”   这个时期的北大,正是最为辉煌的时候。至于北大预科班,其实是可以直升北大的中学,要通过考试才能进去。   当初原主去了北京之后,原主的父亲让他去考的中学,就是北大预科班。   按照原主的学识,在北京若是上个普通中学,成绩肯定是能跟上的,但北大预科班……这哪是那么好考的?   原主当然考不上,然后……竟然就被送去读小学了!   原主其实没读过北大预科班,但穆琼这会儿还是扯了这面大旗。   那男人听到北大预科班,看穆琼的目光果然不一样了:“毕业证呢?”   “毕业证遗失了,但我该会的都会。”穆琼道。   那人狐疑地看了穆琼一眼:“毕业证这么重要的东西也能遗失?”   “老李,你跟他说这么多做什么?看他这样子,兴许是抽大烟的。”旁边的一个人道,鄙夷地看向穆琼。   那人听同事这么说,眼里的狐疑变成了警惕:“我们这里不招人。”   “我只是病了一场。”穆琼有些无奈。   然而那人根本就不听他的解释,只皱着眉头挥手:“你快走吧!”   那人的同事还对那人道:“我就说招工的的牌子不用挂出去,不就是抄抄合同姓名地址,去附近的中学问一声,找个字好的就行了!还不用担心来历有问题。”   他们不再搭理穆琼,穆琼只能离开了这里。   他知道这时候在上海,大烟虽被谴责,但却是合法买卖的,很多有钱人都会抽,但他还真没想到,自己竟然也会被误认为是抽大烟的,不免有些无奈,又看着自己身上有些旧了的竹布长衫叹气。   他的穿着打扮在姚家那边的弄堂里不算差,到了这里却显得有些不合时宜,又带着病态年纪还小,怕是给人的第一印象就不好,更别说他还连张中学毕业证都拿不出来……也难怪人家连个机会都不愿给他。   出了合众保险公司,已经中午了。   穆琼拿出穆昌玉给他做的面饼吃了,继续往前走。   他这会儿有点渴,好在还能忍,就是眼下这情况,他都不知道自己该去哪里找工作。   “卖报了,卖报了!”有个十来岁的报童吆喝着从穆琼面前走过。   “等等。”穆琼叫住了他。   “先生,要买报吗?申报新闻报两个铜元一份,大众报只要一个铜元!”报童道。   “我能看看吗?”穆琼问道。   报童有些犹豫,但还是给穆琼看了看手上拿着的报纸的第一面:“文达先生的新小说开始连载了,先生你买一份吧!”   穆琼也想买报纸,但报纸太贵了……   “我没钱……我是来找工作的,能让我看看上面的招工信息吗?”穆琼问道,从他以前看过的书和原主的记忆来看,这时候的报纸上,已经会刊登广告、招工启事之类了,还有些文人没钱花用,会在报纸上登报卖字画。   报童一言难尽地看了穆琼一眼:“我还急着卖报呢!”说完,他拿着报纸就跑了。   穆琼刚才就扫了一眼最上面的申江新报,只看到报纸的中缝里,有个房子出租的广告,招工的信息那是一点没看到。   一辆黄包车拉着个穿着旗袍,披着披肩的女子飞快地从穆琼身边走过,不一会儿,又有一辆载着个金发碧眼的洋人的汽车开了过去。   租界的路上人很多,因而那车子的司机一直在按喇叭,“啪啪啪”的声音响个不停。   “妈!啪啪车,啪啪车!”一个孩子高兴地指着汽车叫起来。   穆琼看过去,才发现竟然是几个熟人——说话的孩子和他的家人,早上是和他一起坐电车过来的。   那家人是一对三十来岁的夫妻带着三个孩子,他们站在路边看了一会儿汽车,又说说笑笑地进了路边的一家西餐馆。   说起来,租界这边西餐馆挺多的,只是在里面吃饭的全是华人,而且这些西餐馆虽说开在西式风格的建筑里,但里面的装修摆设挺中式的。   当然了,也有些西餐厅要更西式一些,比如那家人进的西餐厅,就跟其他的西餐厅不太一样,看着格调更高。   穆琼看着那西餐厅,正想着要不要进去问问,就听到旁边的西餐厅门口,一个穿长袍马褂的中年男人用粤语抱怨起来。   穆琼不会说粤语,但他语言天赋不错,能听懂,也就听明白了这人的话——这位餐馆老板很不明白,为什么大家都去隔壁吃,不到他那里吃,明明隔壁这家店的东西比他家贵。   穆琼闻言,心里一动:“大家不来你这里吃,是因为你这家店看着旧了,而且不像个西餐厅。”   那老板看了穆琼一眼,约摸是闲得发慌,竟然用带着口音的上海话跟穆琼聊了起来:“我这虽然旧了,但却是正宗的粤式西餐馆,东西很地道。唉!早几年来我这里吃饭的人可多了!”   穆琼:“……西餐厅……还有粤式的?”   “当然有了。”那老板一副穆琼少见多怪的样子。   穆琼:“……”   那老板又道:“上海人来租界,都要吃大菜,以前我的店里都是爆满的,但自从旁边开了这么一家……”   这边的人管吃西餐要吃大菜,这老板说上海人来租界都要吃西餐,这话穆琼是信的,来了租界如果还吃包子馄饨,那跟在外面也没啥区别了。   来租界吃西餐,估计就跟农村人六七十年代进城,去国营大饭店吃个饭,或者两千年左右,去大城市玩吃个肯德基一样。   “你要是想生意好,我有办法。”穆琼道。   “你小子是个抽大烟把钱都抽光了的小少爷吧?你有什么办法?”那人嗤笑。   穆琼没想到自己竟然又被误认为是抽大烟的,只能道:“我不抽大烟这种害人的东西,就是家里败了,又病了一场……你想要生意好,可以学着隔壁,弄得档次高一点。”   “这谁不知道?这不是要钱吗?”   “也有省钱的办法。你雇我吧,我可以穿着西装站在门口,用洋文跟人打招呼,保管客人来你这里吃饭。”穆琼道。他胳膊还酸疼着,这两天走多了路,连腿都疼了。   现在他豁出去了,就想快点有个工作。 第8章 炸猪排和干面包   穆琼还是能摸清这时的普通百姓的心理的,他相信这西餐馆门口真要站个说洋文穿西装的员工,生意肯定能好一些。   那老板能在租界开店做生意,眼光自然不差,也知道这是个好主意,立刻就心动了。   不过,他虽心动,但还是道:“这主意不错,我给你一块大洋做酬谢,但我们这餐馆不能招你。”   一块大洋?穆琼有些惊喜,但也纳闷:“你为什么不招我?”只一块大洋的话,给家里买齐锅碗瓢盆之类的生活用品都不够,他还是希望有个稳定工作。   “你这样子,像是能干活的?”店主道:“还有,你真没抽大烟?”   穆琼无奈:“我真没抽!就是生病加上家里穷,好久没吃饱饭了。”   原主正处于少年抽条长身体的时期,本就不胖,这次病了一场差不多绝食一个月之后,更是只剩下皮包着骨头。   他们租住的地方的人了解他的情况,对他只有同情,但出来以后……好些人用有色眼光看他。   “烂船还有三斤铁,我看你气质谈吐都不凡,就算家里败落了,也不至于饭都吃不饱吧?”西餐馆老板道:“你说你要是没抽大烟,会这个样子?”   穆琼闻言,正打算解释一番再卖卖惨,突然有人插话:“他没抽大烟。”   穆琼看过去,发现说话的是个二十出头的年轻人。   这人长得很英俊,就算留着时下流行的中分,也无损他的外貌,他穿着一件长衫,手上拎着一个印着红十字的药箱,看样子应该是个医生。   西餐馆的老板是认识他的,见到他,脸上堆起了十二分的笑:“傅医生!”   姓傅的医生朝着老板点头,又道:“他这样子,一看就知道是饿瘦的,不是抽大烟抽出来的。”   老板明显对这个医生很信服:“有傅医生这句话,我就放心了。”   穆琼也很感激:“谢谢傅医生!”   “不用谢,我还有事,先走了。”那傅医生朝着穆琼点了点头,拎着药箱走了。   傅医生走后,老板再看向穆琼已经没了嫌弃:“傅医生都这么说了,我就给你个机会。”   “谢谢。”穆琼道。   “进来吧。”老板招呼了一声,就往餐馆里走去,而穆琼进了他的西餐馆,才发现里面的布置,着实有点中式。   这西餐馆用的竟然是暗红色的八仙桌,四周更是挂了些字写得一般的书法作品,偏又是卖西餐的……   这也就算了,里面的桌椅都旧了,还每张桌子上都有用刀子划下的刻痕,很不讨喜。   西餐馆的老板拿了一支钢笔,一本本子出来,问:“你是哪里人?有毕业证书吗?住在哪里?”   穆琼已经感受过这个时代对陌生人的戒备了,他也不隐瞒,老老实实地把自己的情况说了,就连他父亲是谁都没瞒着。   他的身份也没什么不好对人言的,而且编造信息,将来被人知道了不太好。   这时,他也不说自己读过北大预科班的事情了,但说自己的爷爷曾经找人教他法文和英文。   西餐馆老板听了穆琼的“倒霉史”,对穆琼的态度倒是又好了一些:“你那个父亲实在不对!娶姨娘就娶姨娘吧!哪有把老婆孩子赶走的!还有你苏州那边的本家对你们这态度……啧啧,多半有人打过招呼了!”   穆琼不赞同这老板的前半句,但赞同他后面的话。   朱婉婉回苏州之后,苏家族里的人会这么对她,肯定有人授意。   这年头的人家族观念很强,平常族里哪家过得不好,其他人都会帮忙,没道理到了他们这里,就对他们母子这么绝情。   弄明白了穆琼的具体情况,西餐馆老板就没那么戒备了,他把本子和笔递给穆琼,让穆琼把他的姓名什么的都写下来。   穆琼很快就写完了。   穆琼的字很好看,老板更满意了,谈起穆琼的待遇来:“等下我带你去做身衣服,衣服你只能在店里穿的。至于薪水,一个月六个银元。”   租界这边的薪水比外边要高,一个月六个银元不算多,当然也不算少。   至少穆琼满足了。   当然了,一个月后拿工资,有点太遥远了,预支给他一个几乎完全陌生的人工资老板又肯定不愿意……穆琼惦记起这老板之前答应的那一块大洋来:“老板,你之前说我给你出了主意,要给我一个大洋……”   那老板看向穆琼。   穆琼不好意思地笑笑:“我家里已经掀不开锅了……老板,我对你的餐馆要怎么布置也有点想法!我还会做西餐!”餐厅布置他当然是不会的,但他有现代的眼光在,好歹能提供一些意见,至于做西餐……他买了牛排在家里煎过。   “不会少你的。”那老板看了穆琼一眼,给了穆琼一个银元。   西餐馆里除了老板,还有一个厨子,一个帮工。   老板交代了厨子一声,就带着穆琼往附近的一家裁缝铺走去。   裁缝铺兼卖布,有各种布料,老板无视人家的建议,直接要了最便宜的,让他们给穆琼做一套西装西裤外加一件衬衫。   在布料上赚不到什么钱,裁缝也就并不热情,好在专业素养还在,他给穆琼量了尺寸,就道:“你还在长身体,我稍微给你做大一点,你们三天后来拿。”   西装西裤加上衬衫,老板一共付了一个大洋,他看了穆琼一眼,又道:“再去买双鞋。”   皮鞋的价格不便宜,老板虽然挑了便宜的,但也花了六毛钱,抱怨道:“生意还没见好,就在你身上花了好几元了!”   穆琼这一路,都在跟这个老板聊天,知道这人姓陈,来上海已经快二十年了。   陈老板早年是个厨子,后来攒够钱,就自己开店了,他的西餐馆早几年生意很好,他赚了不少,身价不菲,但去年他把自己这些年赚的银元全部兑换成英镑,送了儿子出国留学,自己身边就没什么钱了,偏偏他家隔壁还开了一家更好的西餐馆。   这一年陈老板生意惨淡,店都快开不下去了。   “老板,有时候花钱是为了赚更多。”穆琼道。   “谁知道能不能赚到!”陈老板叹气。   这话穆琼不好接,就道:“老板,你没有足够的钱把店铺重新装修,但可以做一些别的布置。”   “什么布置?”陈老板问道。   “墙重新刷一下,店里的桌椅铺上浅色的桌布,桌上可以放个花瓶……”穆琼提了些自己的意见。   陈老板很感兴趣:“你详细跟我说说。”   穆琼详细地说了起来。   这个时期的上海,也有正宗的西餐馆,那里的厨子甚至还是洋人,但那种店里的消费不是普通人承担的起的,除此之外,那些店铺的装修非常奢华,风格也很难模仿。   对陈老板这个面向华人的西餐馆来说,穆琼说的这些简单的改造方法明显更适合他。   不说别的,给他店里的桌子加上桌布,就比把桌椅全部换成新的省钱多了!   这时候西式的东西都贵,店里的桌椅若想换成西式的,少说要几十个大洋。   陈老板当即决定按照穆琼说的试试。   陈老板的店虽然生意不好,但还是有生意的,所以才没有关门,两人回去的时候,就有一对小夫妻在吃饭,餐馆里还弥漫着诱人的香气。   这对小夫妻的面前放了面包、牛油、一碗汤一碗水果一碗炒菜,还有一块炸猪排。   穆琼看向挂在墙上的菜谱,这才发现这家西餐馆主要卖的是炸猪排。   他问了陈老板,才知道客人来店里吃西餐,每位客人收小洋两角,然后会给客人上一份炸猪排、一份炒时蔬、一份水果和一份汤,此外,面包牛油还有酱料不限量。   小洋两角换算一下,差不多现代七十块钱左右,一顿饭人均这么多钱不算便宜了,但也不算太贵。   “对了,你说你会做西餐,你会做什么?”陈老板给穆琼介绍完店里的情况,顺口问道。   “煎牛排。”穆琼道。   陈老板一言难尽地看了穆琼一眼:“牛排……你知道牛排在上海什么价钱吗?”   穆琼不知道,但能猜出来。   江南这边养猪偏多,很少有人养牛,养牛还是为了方便干农活的……新鲜的牛肉肯定不便宜。   “行了,你先回去吧。明天早上八点前过来,正式开始工作。”陈老板道。   这么一圈折腾下来,已经傍晚了,窗外的天色暗了下来,让本就昏暗的西餐馆显得更暗,陈老板不得不开了电灯。   “好。”穆琼应了下来。   穆琼说完就要走,但还没出门,陈老板又叫住了他。   陈老板进了厨房,很快又出来了,给了穆琼一个油纸包:“这是前几天剩下的面包,还没坏就是有点干了,要不要?”   “谢谢老板!”穆琼笑着接了。   就算面包已经不松软了,也肯定比面糊糊好吃。   夜晚的租界非常热闹,但穆琼没时间去看周围的情况,他匆匆赶到电车站,挤上了电车。   电车在他来时的车站停下,穆琼下了车,怀揣着几个干面包大步往家里走去。   租界已经有路灯了,但这里没有,好在今晚夜色不错,倒是能看清楚。   穆琼忍着两腿的酸疼走得飞快,走了一段,突然瞧见有人迎面走来……是朱婉婉! 第9章 开始新生活   见到朱婉婉,穆琼大步走了过去:“娘,你怎么来了。”   “琼儿,你回来了!”朱婉婉惊喜地看向穆琼。   朱婉婉穿着旧衣服,脸上有点脏,头发乱乱的,看着都跟路边讨饭的乞丐婆子差不多了,而这打扮明显是故意的……穆琼叹了口气:“娘,你明知道外面很危险,还出来做什么?”   就算是在现代,女人大晚上走这种连路灯都没有的弄堂都很危险,更别说在这个时代了。   民国中早期的上海,治安在全国来看算得上好的,但比现代不知道危险了多少倍……穆琼虽然喊朱婉婉娘,其实是将她当做需要照顾的人的,大晚上在这里看到她,理所当然地不高兴。   朱婉婉的表情隐在黑夜里有点看不清,声音则讪讪的:“天都黑了,你还没回来,我就出来看看……”   “娘,我不会有事的。”穆琼暗叹了一口气:“我以后回来的应该更晚……你别担心,也别像今天这样了。”   朱婉婉立刻问:“你以后回来更晚?”   “是,我找到工作了。”穆琼道。   朱婉婉欣喜万分:“真好!我就知道琼儿你一定能找到工作!”   这年头,租界算是最安全的地方了,很多人在外面惹了事,就往天津上海广州等地的租界躲,还有一些曾经叱咤风云的人,失势或者隐退之后,就跑去租界当寓公。   租界这般“厉害”,自然有无数人蜂拥而至,正是如此,想在租界找工作可不是那么容易的,但她儿子能找到……   “琼儿,以后我们会越来越好的。”朱婉婉的声音都有点发颤了。   穆琼本来还想再说说朱婉婉,让她以后一定要主意安全,可朱婉婉这样子……他话到嘴边又换了:“嗯,我们会越来越来好的。”   穆琼和朱婉婉一起往家里走去,一路上,两人都没再说话。   姚家的大门虚掩着,穆琼和朱婉婉开门进去,就看到穆昌玉从旁边的厨房里钻了出来:“娘,哥,你们回来了!”   “回来了。”朱婉婉这次说话的时候,声音竟带上了许些哽咽。   “娘,你没事吧?”穆昌玉担心地问道。   “娘没事,娘是高兴的。”朱婉婉道:“你哥找到工作了。”   “啊!”穆昌玉轻呼,又捂住了自己的嘴巴,然后她的声音就轻快起来:“真好!娘,你们快进来,哥,我去把面糊给你热一热。”   “面糊里多放点水,做成面汤吧,我带了面包回来。”穆琼道。   “哥,是以前在……在那个人家里吃过的面包吗?”穆昌玉问。   他们老家没有洋人,没有什么西餐厅的,也没人吃面包,但他们刚去北京的时候,在穆永学家里吃过面包。   穆昌玉本来应该是想说在“父亲家”的,约莫是心里有气,最后改成了“在那个人家里”。   “是的,我找了一个在西餐馆的工作。”穆琼道。   “西餐馆,那是洋人吃饭的吧?哥你真厉害!”穆昌玉道。   穆琼知道穆昌玉误会了,以为他在非常高大上的餐厅工作,但他没有解释。   让她这样误会也好……   “快点去做面汤吧。”穆琼笑道。   穆昌玉蹦蹦跳跳地跑了,穆琼和朱婉婉一起回到了他们的住处。   外面有月亮,好歹能看清点东西,但回到屋里,真的就看不清什么了。   好在,朱婉婉在一个箱子里摸索了一会儿,找出来一截大拇指长短的蜡烛点着了。   烛火摇曳,屋里顿时就有了光亮。   穆琼把陈老板给的一块大洋拿出来给朱婉婉:“娘,这钱你拿着,去买点锅碗瓢盆……要是够,就再买床被子。”   穆琼有原主的记忆,对这时的物价并非一无所知,但锅子要多少钱,一床被子要多少钱,这些他还真不知道。   “琼儿,你哪来的大洋?”朱婉婉吃惊不已。   “我帮老板出了个主意,老板给的。”穆琼把钱塞进朱婉婉的手里。   “琼儿,你在外面也要花钱,还是你拿着吧。”朱婉婉不肯收:“买东西我再想想办法。”   “我明天就要上班了,一天下来怕是没什么空闲,哪有功夫花钱?”穆琼当然不肯收。   家里确实需要添置一些东西,朱婉婉到底还是收下了,又拿出二十枚铜元给穆琼,让穆琼拿着。   穆琼把铜元收下了。   他想买报纸,想买纸笔,都是要钱的,就不知道这些铜元够不够。   穆琼今天累了一天,全是靠硬撑撑下来的,跟朱婉婉说了两句后,直接就躺到了床上休息。   许是太累了,他还睡了过去。   “琼儿,你先吃点东西吧,吃完了再睡。”最后是朱婉婉把穆琼叫醒的。   穆琼今天在西餐馆并没有吃什么,早就饿了,但兴许是饿过头了,这会儿竟是没什么胃口……   当然,就算没胃口,他还是坐了下来吃东西。   他这身体肯定营养不良,他不多吃点,怕是撑不下去。   面包一个个约莫拳头大小,虽然没坏,但并不新鲜,吃着干巴巴的有点噎人。   可就算这样,对吃了很多天面糊糊的穆昌玉来说,也已经是美味了。   她拿了一只面包,几口就下了肚,然后……被噎着了。   “喝点汤。”穆琼见状忙道。   穆昌玉看着可怜巴巴的:“哥……烫!”   面汤确实还很烫,穆琼就只能看着她蹦来跳去地拍胸口。   过了好一会儿,穆昌玉才把面包咽下去,然后就舀了一勺面汤慢慢喝。   穆昌玉喝得很慢,而穆琼这时也就着面汤开始吃面包。   这其实是穆琼吃过的最难吃的面包,但他又觉得很好吃。   至于面汤……面糊糊里多加水做成的面汤,喝着竟然还不错。   穆琼一连吃了两个面包,正要吃第三个,突然发现朱婉婉一个都没吃过,穆昌玉吃了一个,也不继续吃了。   “娘,你吃一点。”穆琼塞给朱婉婉一个,又给了穆昌玉一个:“昌玉你也吃。”   朱婉婉推拒:“我们已经吃过晚饭了,不用……”   “就吃了点面糊糊,你们现在应该都饿了吧?”穆琼问道。   穆昌玉和朱婉婉还真已经饿了。   “餐馆吃不完的东西都会扔掉,明天我还会拿回来的。”穆琼哄着她们继续吃。   穆昌玉和朱婉婉到底还是把穆琼塞给她们的面包吃了。   穆琼一共带回来八个小面包,他吃了三个,穆昌玉和朱婉婉加起来吃了三个,还剩下两个,被朱婉婉收好放了起来,说是留着明天吃。   穆琼没有反对,他也没精力反对了……吃完后,他让朱婉婉明天早点叫醒他,然后就直接睡了过去。   穆琼睡得很熟也睡得很好,直到第二天被穆昌玉叫醒:“哥,赵叔已经出门了。”   他们家没有可以记录时间的钟表,不知道时间,因而穆琼要早起,她们就直接比照着一大早就出去拉车的赵叔来了。   天还黑着,穆琼起床穿好衣服,简单洗漱了一下,朱婉婉就把早餐端过来了。   早餐是面糊糊、面包,还有一小块咸鱼。   穆琼前天买的咸鱼还剩下一点,朱婉婉放在瓦罐盖子上给了他。   穆琼看了朱婉婉一眼,没有拒绝。   他吃了一小块咸鱼,一个小面包,又吃了一碗面糊糊,这才顶着寒风出门。   他到电车站的时候,天还黑着,但已经有人在等电车了,是个十五六岁的小少年。   其实也不能说人家小,毕竟他现在也就这个年纪。   穆琼身上还酸疼着,到了车站,就靠在旁边的墙上休息,那个少年也没有说话的意思,两人就默默地等车。   早上的第一班电车在晨雾中缓缓驶来,这时车站的人又多了一些,大家上了电车,一起往租界去。   路上,电车停了很多次,上来的人也越来越多,最后挤满了人。   这么早就出来坐电车的,多是去租界上班的。   租界的房价贵,房租也贵,这时住在租界外面,去租界工作的人不少。   穆琼赶到陈老板的西餐馆的时候,餐馆还没开门,他等了一会儿,陈老板才过来。   “跟我走吧。”陈老板招呼穆琼。   他带着穆琼往前走去,一边走一边道:“我带你走一圈,你把路记住,以后有事,你就要自己过来了。”   穆琼正不解,就被陈老板带到了一家猪肉铺。   陈老板让猪肉铺的老板给他切了一段猪里脊肉,片成一厘米左右的猪排,又把穆琼介绍给了那个老板:“他是我们店里新来的,以后他会过来拿肉。”   “你招到人了?怎么找了个小孩子?”猪肉铺的老板是个肚子凸起老高,胳膊上全是肌肉的中年男人,他一边跟陈老板聊天,一边飞快地片好了猪肉。   “一时找不到合适的。”陈老板道。   穆琼:“……”他总算知道陈老板为什么这么容易就招了他了,原来他本就要招人…… 第10章 忙碌   陈老板带着穆琼买了猪排之后,又带着穆琼去了一家杂货铺,那家杂货铺有出售鸡蛋面粉,也出售各种调味料,陈老板买了一些,同样把穆琼介绍了一下。   最后就是买蔬菜了,到了卖蔬菜的摊子,陈老板同样操作,然后要了满满一篮子小青菜——那是摊子上最便宜的蔬菜。   回去的时候,他们拎着不少东西,尤其是穆琼,他扛了一袋十斤装的面粉,又拎着猪肉,整个人差点被压垮。   “这几家店,是我常去拿货的,钱都是月底结一次,以后店里缺什么了,你就去拿。”陈老板对穆琼道。   “好。”穆琼应了下来。   “等下把东西放到店里,你和我一起去看看那个……桌布。”陈老板又道。   穆琼同样应下了,没有一丝不耐。   他在现代的时候,虽然因为父母的保护生活在象牙塔里,但还是看过很多描写人世百态的小说和纪录片的。   许是自己没办法去经历丰富多彩的人生的缘故,他对这些还极为感兴趣。   而这些看多了,他虽未亲身经历,却也知道世事艰难,也就放得下身段。   如今他没有父母庇佑,自己虽有本事,但没有展示的机会,自然要先好好干活养活家里人,再想别的。   穆琼和陈老板回到西餐馆的时候,厨子已经来了,另一个员工却还没到。   穆琼问了几句,才知道那个员工并不是一整天都在这边做的,他早上在一个包子铺帮着做包子卖包子,要中午才来这边。   至于为什么他要这么做……当然是因为干两份工作赚得更多。   他们刚放下东西,就有客人来了,陈老板上去招呼起来,穆琼也没闲着,努力跟着学。   他从未干过这样的活儿,做得挺不熟练的,但也不至于做不来。毕竟当服务员实在没什么技术含量。   陈记西餐馆的炸猪排,是将片好的猪里脊用淀粉之类的东西腌制捶打,再裹上面包糠炸的。   在现代,这样的东西被称为垃圾食品,但这个时代大家肚子里都缺少油水,这就是营养极好的东西了。   每份炸猪排两角钱,孩子可以买半份……这会儿来的一家三口,一顿饭就花了五毛钱。   炸猪排的香味勾得穆琼无比饥饿。   一直没肉吃只能吃主食,他总觉得肚子里空空的,目光忍不住就往炸猪排上落。   好在,那个打两份工的员工来了,他终于可以从这香味中逃离——陈老板带着他去买桌布了。   “裁缝店的布料贵,我们先去布店看看。”陈老板提议。   穆琼当然没意见。   不过,等到了布店,穆琼就有点傻眼了。   布店里的布料适合做衣服,却都不适合拿来做桌布,难得有块合适的布料,颜色又不合适。   他看了好一会儿都没做决定,陈老板都有点不耐烦了:“买个桌布那么麻烦?你快些选一个吧!”   “老板,桌布要耐洗,还要好洗,哪能随便选?”穆琼无奈,在现代,桌布都是用人造纤维做的,可这年头人造纤维的种类非常少,市面上就只有一种不耐洗还容易皱的人造丝,压根不好用。   陈老板听过穆琼的解释,皱眉:“那要怎么办?”   “不如先买个窗帘?”穆琼道。   陈老板的店是装了玻璃窗的,窗户还很大,配个窗帘,也能好看很多。   陈老板同意了,问布店的伙计:“这里有适合做窗帘的布料吗?”   “有!我们进了很多适合做窗帘的布料。”那伙计道,带着穆琼和陈老板去布店后面的屋子里看。   那屋子很大,四周堆放了很多布料,屋子中间又摆满了木架。   木架上挂着不少布料,其中就有各种西式的窗帘。   这些窗帘多是看着就奢华的,价格昂贵。   陈老板有点舍不得这钱,面露心疼,咬咬牙却又做了决定。   至于穆琼,他不怎么满意这些窗帘的颜色。   正看着,穆琼注意到了角落里的一堆布料:“这是什么?”   “你说那个?那是教堂换下来的旧窗帘。”那伙计道:“就是租界最大的那个教堂,他们的窗帘也是我们这里买的!”   “这个怎么卖?”穆琼问道。   “这我要问问掌柜的。”伙计道,他们原先没打算卖这个,他自然不知道定价。   掌柜的很快就来了:“这窗帘虽说看着旧了,其实只是沾上了灰尘,洗完就干净了!这用的还是最好的布料……六块大洋你全部拿走!”   “能便宜点吗?”   “我这个价格,已经很实惠了。”   “三块钱,我们全部拿走。”穆琼砍价。   “那不行!这么便宜,我还不如找人裁剪了,做成别的卖!”   “这是教堂用过的窗帘,剪开做成别的卖……你就不怕教堂的人知道了找你的麻烦?”穆琼问。   那掌柜的确实怕。这时候的人,很多都对洋人有一种天然的畏惧感:“好了,五块钱你们拿走。”   “三块!”   “三块肯定不行!四块!”那掌柜道。   穆琼觉得四块已经可以了,正要答应,陈老板突然道:“就是三块!你不卖我们就不买了!”   “三块肯定不行!”那掌柜说得斩钉截铁。   陈老板也很干脆,喊了穆琼一声,转身就走,一点都不留恋。   穆琼有点急了,他并不想走。   那个店主说的没错,这些布的料子都非常好,虽然有些脏了,但洗洗全都能用。   而且它们正好就是穆琼想要的米白色布料……不管是用来做窗帘还是用来做桌布,都很合适。   陈老板带着穆琼刚走到外面,布店的掌柜就叫住了他们:“行了,三块就三块,我卖给你们。”   陈老板闻言,立刻就往回走去:“买了!”   打算到了僻静处就设法说服陈老板把布买下来的穆琼:“……”   他之前是第一次还价,本以为自己表现不错,可实际上……还是陈老板更胜一筹。   付钱的时候,穆琼才知道这个老板是自己找上门去,免费给那教堂换了新窗帘的,就为了交好洋人。   教堂那边不缺钱,换下来的旧窗帘就让他拿去扔了,但他觉得实在可惜,就拿了回来,偏又怕洋人介意,不敢乱动。   现在他把窗帘卖了,还不忘交代:“这布你们要用,可谨慎着点!”   陈老板答应下来。   上海的教堂很大,教堂换下来的窗帘也很多,这么一大包的布料,足够做西餐馆的窗帘外加桌布还有多。   穆琼和陈老板捡了个便宜,都很高兴,就是这么多的布料,他们两个人根本拿不回去……陈老板只能叫了几辆黄包车帮忙拉。   把布料全都装上黄包车,陈老板道:“我们再还还价,兴许他两块也愿意卖……”   穆琼更敬佩了,他决定学着点。   当然,现在最主要的,是要把窗帘和桌布做好:“老板,这些窗帘要洗一洗,最好再让人绣点颜色差不多的花纹。”   陈老板点了点头:“是要这样,免得被洋人发现我们店用了他们教堂里的窗帘。”   穆琼正想着要不要介绍朱婉婉和穆昌玉来干这活儿,又听到陈老板道:“现在很多人的日子不好过,接洗衣缝补的活儿的女人很多,我就知道好几个,其中有个还是我朋友的遗孀,我找她帮着做,保管别人不知道。”   陈老板说的人就在租界附近,他们让黄包车车夫直接把窗帘拉了过去,陈老板说好尺寸要求之后,就把布料放下了。   这么一圈忙活下来,已经过了中午了。   穆琼和陈老板回到西餐馆的时候,餐馆里正“热闹”着,有五六个客人在吃饭。   至于隔壁……都坐满了。   过了约摸半小时,店里的客人陆陆续续都走了,餐馆冷清下来。   陈老板见状道:“我们吃饭吧。”   店里对吃饭是早就有章程的。陈老板说完,厨子就在厨房门口的一张小桌上摆开了饭菜。   他们中午吃的,主食是店里的面包,菜是红烧猪肉,还有店里的客人剩下的炒菜。 第11章 买纸   陈老板以前赚得多很有钱的时候,是不和店里的员工一起吃饭的,就算在店里吃饭,也会让厨子另做两个菜。   只是近来他手头拮据,就没那么多讲究了。   等陈老板坐下了,厨子和那个员工才坐下,穆琼便也跟着坐下。   “吃吧。”陈老板一边说,一边夹了一块肉,然后大家就一起吃起来。   桌上的菜其实都不怎么新鲜,红烧肉是用昨天买来剩下的做炸猪排的猪肉做的,面包也是烤多了剩下的面包,炒菜就更不用说了,直接是客人剩下的。   不过,陈老板等人一点都不介意,他们第一时间,就往红烧肉下筷子。   穆琼跟着夹了块肉,然后就发现肉碗空了……   大家抢肉的本事不一般。   肉不怎么新鲜,但毕竟是肉,又有浓油赤酱掩盖气味,还挺好吃的,可惜就一块。   穆琼吃了肉,一边喝水一边吃面包,至于那些客人剩下的炒菜,他一筷子都没动。   他没有洁癖,跟别人一个盘子里夹菜毫无障碍,家里的剩菜也能吃,但完全陌生的人剩下的剩菜,他一口都不想动。   “你不吃菜?”陈老板问了一句。   “嗯。”穆琼点了点头:“不习惯。”   “真是讲究!怪不得能饿成这样。”陈老板打量了一番穆琼。   穆琼只管低头吃面包。   穆琼一口气吃了六个面包,吃得肚子都圆了,刚吃完,就有客人来了。   陈老板支使着穆琼去招呼客人,又让穆琼帮着打扫卫生。   穆琼有史以来,从未这么累过。   他的腿这两天走多了,伤上加伤一直很疼,胳膊上午帮着拎东西也累坏了……   穆琼拿着扫帚稍稍干了一会儿,就找到陈老板:“老板,我们要不要做张漂亮点的菜单?还有,墙上可以不挂书法,弄点西洋画。”   “西洋画?你知道西洋画什么价钱吗?”陈老板用看疯子的目光看着穆琼。   这是民国初年,出国留学回来的人还很少,这些人里,更少有学画画的。   “我会画!”穆琼道:“老板,你给我本子和笔,我先做给你看看。”   陈老板答应下来,把昨天拿来给穆琼写字的本子和笔拿来给穆琼。   本子是线装的,一页页都是白纸,前面记着几月几日,猪肉几斤之类的东西,又写了些名字地址,记得挺乱的。   陈老板把书翻过来,直接指着最后一页道:“你在这里画画看。”   穆琼应了,找了张桌子坐下,就开始画。   他先写菜单。   每样菜先用中文写,再用英语写,再用法文写……虽然就只是简简单单的钢笔字,但在陈老板这个不懂洋文的人眼里,看着也很高大上了。   “老板,买张厚纸,再买点颜料,我能画出好看的菜单来,还有墙上,我觉得可以这么设计……”穆琼把本子翻过一页,开始画墙上的布置。   穆琼学过书法,也学过一段时间的画画。   他在画画方面还挺有天赋,但本身并不喜欢,因此学得很一般,但就算一般,画点简图案还是没问题的,更别说墙上他还打算以写字为主。   穆琼简单几笔勾勒出一栋西式建筑,在下面用英文写出一段格言,又简单几笔画了个埃菲尔铁塔,然后用法文写了一段格言。   “墙上刷白之后,这些我可以直接画到墙上去。”穆琼道。   陈老板满意地不得了:“行,就这么干!”   “就是要点纸张,要点颜料……”   “我去买。”陈老板答应下来。   而穆琼接下来,也就不需要再去招呼客人或者打扫卫生了,他只要拿着纸笔在纸上写写画画就行。   下午陆陆续续有客人来,陈老板没有腾出手来,又得知穆琼要慢慢设计,就说明天早上再去买。   穆琼乐得这样,他慢慢画着,多出了几份设计图。   西餐馆是管晚饭的,晚饭吃的跟午饭差不多,不过因为面包不够,陈老板又让厨子另做了粥,弄了点配粥吃的咸菜,又蒸了咸鱼。   穆琼吃得心满意足,而吃完,他一天的工作就结束了。   陈老板的西餐馆做的主要是来租界玩的华人的生意,因而晚上没什么客人,再加上有那个做两份工作的员工在,穆琼也就能早点走。   当然,就算这样,他走的时候天也已经黑了。   面包已经吃完了,这天陈老板也就没有送一包给穆琼。   想到家里的穆昌玉,穆琼在电车站旁边的小店里买了两个肉包子。   肉包子并不大,一个铜元一个,穆琼把它们揣在怀里,坐上电车往回走去。   在电车上,穆琼又看到了那个早上和他一起等电车的少年。   穆琼这次主动打招呼:“你也在租界工作?”   “我在租界读书。”那个少年看了穆琼一眼。   “读书挺好的……你每天都是这个时间走的?要不要一起?”   “我都是这个时间走的。”那少年又道,但没接穆琼说要一起走的话。   这相当于就是拒绝,穆琼也就不说话了。   他是想在这个时代多认识一点人的,但人家不想跟他认识,他也不会死缠着。   今天朱婉婉没有来接,但穆琼一推开姚家大门,就看到了朱婉婉和穆昌玉。   朱婉婉看到他,表情放松下来:“琼儿,你回来了!”   “娘。”穆琼笑了笑。   三人一起回到房间里,朱婉婉就点上了蜡烛。   蜡烛的光很暗,但穆琼住了几天,已经适应在这样的光线里看东西了……他很快就注意到自己床上的被子换成了新的:“你买了被子?”   “娘今天去买了被芯和棉布,做了一床被子。”朱婉婉笑道。   “钱够吗?”穆琼一边问,一边拿出了那两个包子。   “够的,我把玉坠子当了……”   “娘!”穆琼吃惊地看向朱婉婉。   “那玉坠子拿着也不能当饭吃,还不如当了。”朱婉婉道:“只要我们以后的日子好起来就行了。”   家里要添置的东西很多,房租也要付了,一块大洋根本不够……朱婉婉这才会把玉坠子当了。   穆琼沉默片刻,最后道:“我们以后的日子一定会好起来的。”   肉包子被穆琼放在怀里,虽然不怎么热了,却也没彻底冷下来,他把包子给了朱婉婉和穆昌玉一人一个。   “琼儿,你呢?”朱婉婉问道。   “我已经吃过了。”穆琼道。   朱婉婉和穆昌玉没起疑,但朱婉婉还是忍不住道:“这包子不是店里多的,是你买的吧?以后还是不要花这个钱了……”   “娘,你要是吃好点,我就不花这个钱了。”穆琼道:“这样吧,明天你去买一个铜元的豆芽,再买一个铜元的咸鱼,和昌玉一起吃。”   朱婉婉想了想,点了点头。   朱婉婉和穆琼商量好了之后,穆昌玉才咬了一口肉包子,然后就幸福地眯起了眼睛。   朱婉婉昨天除了买被子,还买了锅和咸菜,以及一小块用来开锅的猪油。   于是第二天早上,穆琼就吃到了朱婉婉做的用猪油煎的咸菜饼。   热乎乎的咸菜饼特别好吃,穆琼往电车站走的时候,只觉得浑身有劲儿。   因为除了买菜还要买颜料和纸张,这天陈老板又是和穆琼一起去买东西的。   西餐馆昨天买的面粉还没用完,今天他们就只买了猪肉和蔬菜,然后拎着猪肉和菜去了书店。   书店里卖书,也卖纸笔颜料。   穆琼刚进去,就看到门口摆着一些小学课本。   穆昌玉和朱婉婉都是只认识几个字的……穆琼问道:“这些课本怎么卖?”   “十个铜元一本。”书店伙计道。   穆琼默默地把书放下了,同时,原主的记忆里关于买书的一些事情,也冒了出来。   穆琼突然发现,这书还算便宜的。   一些国外的翻译过来的书,薄薄的一本能卖四五角……这时候学识丰富的人别的不说,至少都是有钱的。   书太贵,穆琼要留钱坐电车什么的,不敢乱花,就打算等工资发了再买。   但他掏钱买了十八张报纸那么大的白纸,打算抽空写点东西。   店里线装的本子,薄薄的一本两个铜元,这种白纸一个铜元九张,穆琼翻了翻线装的本子的页数,就发现还是买白纸划算。   至于笔……毛笔便宜点,但写字不方便,钢笔又太贵……穆琼决定先蹭陈老板的笔用。   反正他现在回家去,也是没地方写东西的,只能在店里写。 第12章 焕然一新   “什么?这么一盒颜料要一块钱?”陈老板的声音突然响起。   “这是法国进口的颜料。”书店伙计道:“这个一块钱的,已经是最小盒的了。”   “就这么一点颜料……”陈老板有点理解不能。   穆琼看过去,就看到陈老板手上拿着一个小小的铁皮盒子,那盒子约莫铅笔盒大小,打开里面是一格格的颜料,总共没多少。   这么一盒颜料,在现代估计最多十几二十块钱,但现在要一块大洋……确实很贵。   但除了这种昂贵的法国进口的颜料,店里没有其他颜料卖。   “穆琼,你要在店里的墙上画,这么一小盒就够画一小块地方吧?”陈老板看向穆琼,这边大盒的颜料更贵,一大盒要十块钱……十块钱啊!他店里现在挂着的字画是找个老秀才弄的,总共也就花了两块大洋。   “陈老板,买这么一盒颜料足够了,我们再买点墨汁就行。”穆琼当即道,他打算在墙上画点东西装饰一下,可没想把墙画的花花绿绿的。   “这还好。”陈老板到底是富过的,并不斤斤计较,很快就买好了颜料墨汁,又买了几张A4大小的厚纸板,并一张一米见方的白纸——穆琼说要画个广告放在门口。   “你拿了白纸?做什么的?”陈老板看到了穆琼手上的白纸。   穆琼立刻道:“用来画草稿,那个本子有点小了。”   “也是。”陈老板深以为然,爽快地付了穆琼买的白纸的钱。跟昂贵的颜料相比,白纸太便宜了。   陈老板人还挺好的……穆琼一回到西餐馆,就开始画菜单。   他先在白纸上用钢笔勾勒出草稿,然后再画到A4纸大小的厚纸板上,最后上色。   他的绘画功底非常一般,如今这作画水准,放到现代估计也就上过兴趣班的小学生的程度,但陈老板身为一个民国人没什么见识,瞧见穆琼这么折腾,只觉得穆琼分外厉害。   他之前虽然留下了穆琼在店里干活,但没把穆琼说自己会英文法文的事情当回事,毕竟这年头,不乏只会说几句“哈喽”“噎死”就说自己懂英文的。   但现在看来……穆琼竟是真的会!   瞧那洋文,写得多漂亮!   陈老板见穆琼画得非常专心,招呼客人的声音都下意识地变轻了。哪怕后来店里的客人多了,也没喊穆琼帮忙,而是自己上去招呼。   穆琼就这么画了一整天,一点没累着。   至于成果……他把两份菜单画好了,会放到门口去的广告,也打了个草稿。   其实菜单和广告这两样,他一天画完也是没问题的,但他的身体没好,需要休息……也就干脆偷个懒了。   好在陈老板压根就没发现,他把穆琼画好的菜单用牛皮纸袋装起来,小心翼翼地放进抽屉:“这菜单,也不知道能不能装裱起来……”就这么拿去给客人看,被客人弄坏了多可惜啊!   穆琼:“……”   来陈老板店里的客人都是家境普通的,他们点了炸猪排肯定会吃完,一般连炒菜都不会剩下,至于多出来的面包,店里几个人当饭吃了还嫌少,因此这天穆琼又没有往家里拿东西。   当然,现在他不拿也没什么,他有了工作,朱婉婉就没那么抠了,这天果然买了咸鱼豆芽,还给穆琼留了一个巴掌大小的咸菜豆芽饼。   穆琼晚饭在陈老板的店里吃得很饱,但他如今正是长身体的时候,到了八九点很快就会饿,现在有个饼吃刚刚好。   第二天,穆琼一大早去西餐馆的时候,西餐馆的门已经开了,陈老板正指挥着人用石灰把墙刷白。   工人干活很快,才中午就刷完了,完全没有影响到白天的生意,也是这天,穆琼把打算放到门口的广告画了出来。   第三天,整个餐厅连同厨房被打扫了一遍,穆琼还去了陈老板朋友的遗孀家里,指点着她和她叫来的几个中年女人把洗干净晒干的窗帘裁剪好,做成桌布。   第四天,西餐馆简单粉刷的墙面差不多已经干了,穆琼就开始在墙上画图写字,又让陈老板找木工做了一个跟画架相似的木架和一个挺大的木框,以及一个吧台。   木架贴上他画好的广告可以立在门口,那个长两米高一米的木框则被穆琼钉在墙上,做成了一面“心愿墙”,他还在里面贴上了几个心愿做示范。   “我想出国留学。”   “希望母亲身体健康。”   “我想成为一个作家!”   ……   当然了,西餐馆的墙上他也没忘了用英文写上一些他记得的格言:“目标有价值,人生才会有价值。”   “不要祈祷生活的舒适,祈祷自己变得更坚强。”   “重要的不是永恒的生命,而是永恒的活力。”   ……   总共折腾了八天,西餐馆才完全收拾好,而这个时候,穆琼在裁缝铺定做的衣服早就已经做好了。   这天早上,穆琼来到西餐馆,就换上了陈老板给他买的那身西装。   穆琼这些天在西餐馆虽说吃得并不如何好,但至少每顿有荤有素,主食还不限量。   他天天吃饱喝足,又不用干重活每天就坐着或者站着写写画画,身体已经养好了,虽说看着还是瘦,但已经毫无病态,再不会被人当做是抽大烟的。   这会儿西装一穿,遮住过于细瘦的腿和胳膊,他更是成了一个长相帅气,腰细腿长的小伙子。   原主家里的基因挺好,他不仅长得英俊,个子还高,看情况还能再长长……穆琼对自己现在的这副样子,还挺满意的。   陈老板也很满意,他觉得就冲着穆琼这长相,那些小媳妇大姑娘,恐怕就愿意来店里吃饭。   “穆小哥真帅气!我再没见过这样好看的小伙子!”店里的厨子连连夸奖。这厨子是店里的老人了,有点倚老卖老,对店里另一个帮工的态度并不好,总是呼来喝去的,但他对穆琼很热情,在穆琼面前,态度甚至显得有点卑微。   穆琼展示出来的学识,让他下意识地把穆琼摆在了一个很高的位置。   其实态度这样的不止他,店里的另一个帮工也是这样的。他不仅对穆琼这些天什么活儿都不干一点意见都没有,偶尔空下来,还会站在穆琼旁边用敬畏的眼神看穆琼画画。   穆琼问他要不要学,他又立刻就拒绝了,只说自己肯定学不会。   穆琼也挺忙的,也就没有一定要教对方。   “还差着点儿……”陈老板突然道,然后拿出一角钱给穆琼:“出门往左走半里地有条巷子,巷子里有个剃头店,你去那里剃个头吧。”   “谢谢老板。”穆琼笑着应了一声。   他的头发确实有点长了。他们家洗澡不方便,只能用毛巾擦一擦,洗头倒是能在洗脸的木盆里洗,但没有洗发水……他早就想把头发剃掉了,只是没钱而已。   “等等!”老板喊住了穆琼:“你把衣服换了再去,不然弄脏了新衣服不好。”   穆琼最后穿着自己的旧衣服找到了那家剃头店。   店铺在巷子里,非常小,店门口用煤炉烧着水。   水壶里的水汽往上冲,把店门都隐在了水汽后面……穆琼跟坐在里面抽烟的剃头匠说了自己要剃头,剃头匠就让他坐下,然后拿着一把剪刀一把刮胡刀,直接对他的脑袋下手了。   “给我弄个三七分的吧。”穆琼道。这时候上海的人,都喜欢中分,但他觉得还是三七分好看一点。   虽然……三七分其实也很土。   那剃头匠应下了:“行,不过这个其实就看你自己梳头怎么梳了。”   也是,这时候剃头一般就是把头发剃短,可不会给你设计发型……穆琼坐在椅子上,任由剃头匠给自己剃头。   刮胡刀和剪刀在他的头上飞舞,头发纷纷扬扬地落下,也不知道是不是错觉,他竟然觉得自己的脑袋都轻了一点。   就是有些短短的头发落在脖子里,弄得他有点痒。   头发很快就剃好了,穆琼还没来得及看一下自己的模样,剃头匠又在一个木盆里兑好温水,喊他过去洗头,又用毛巾对着他的脖子一顿猛擦。   这么一番折腾下来,头总算剃好了,穆琼看着镜子里被擦得脖子通红的少年,觉得自己又帅气了一些。   这种普通的店里没有吹风机,剃头匠自然不负责把头发吹干,因此穆琼最后顶着一头湿湿的头发出了剃头店,被外面的风一吹,脖子上的汗毛都竖起来了。   入秋之后,这天就越来越冷了,他们家的人却还没有过冬的衣服……   剃头匠把穆琼的头发剃地挺短的,等回到西餐馆的时候,他的头发已经半干了。   陈老板瞧见穆琼现在的模样,格外满意:“你换上新衣服,再往头上抹点油……”   “我马上去换衣服,抹油就不用了。”穆琼立刻就道,他实在没兴趣顶着一头的油!   但陈老板的审美跟他不一样:“抹点油才好看,你看那些洋人,很多都抹油!”   穆琼不理会陈老板,飞快地跑去厨房旁边的小仓库换衣服了。   这天,陈老板一直等穆琼换好衣服,才开了店门。   而这个时候,店里已经大变样了!   虽然穆琼早就已经在折腾墙面了,但一开始没有完全画好,来吃饭的客人看不出什么,现在就不一样了。   店里大部分的地方都是白墙,但在某些位置,却用花体的英文和法文写了一些句子,还用黑色的墨汁画了一些西式的建筑,还挂了几幅风格和水墨画截然不同的画作。   除此之外,其中有一面墙下方,摆了一个定制的窄窄的木质吧台,上方墙上又挂着一个木框。   木框的上方写了“心愿墙”三个字,下面的吧台上则备了纸笔和胶水。   店里还多了米色的窗帘和同色的桌布。   桌布和窗帘上都缝上了一些蕾丝,还用粗粗的线绣了白色的花。这样的桌布铺在桌子上之后,原本的旧桌子,立刻就显得“高贵”起来了。   店里的布置已经焕然一新,陈老板满意地不行,又小心翼翼地把穆琼画好的菜单从牛皮纸袋里拿了出来。   穆琼跟陈老板不一样,他其实对店里的布置没那么满意,总觉得这家店有点不伦不类的。   好在这时候的人都不知道。   穆琼看过西餐馆的布置,又把广告架子拿到外面,自己在旁边一站……来来往往的人的视线,立刻就被他和那广告牌吸引了过来。   广告牌上,“正宗西餐厅”五个字非常大非常显眼。此外还有英文法文写在上面,并用墨汁画了一个戴帽子叼着烟斗的洋人头像。   很多人下意识地驻足去看那个广告,而这时,穆琼笑着用洋文跟他们打起招呼来:“先生女士,要来我们店里吃饭吗?每人两角。”   路过的那些人都没听明白。   “先生女士,要来我们餐厅吃饭吗?每客两角。”穆琼又用中文道,那些人这才看到,在“正宗西餐厅”的大字下面,还有一行小字:“餐厅全新装修,回馈新老客户,每位客人只需两角,就能品尝正宗西餐!”   很多客人晕晕乎乎的,就跟着穆琼进了西餐馆。 第13章 傅医生   餐厅外面显得与众不同,餐厅里面也一样。   进了餐厅的人,一下子就被餐厅里“独特”的布置给镇住了。那么好的料子,竟然就铺在桌子上,还有墙上……这墙上的画跟他们以往看到的水墨画截然不同,还写了他们完全看不懂的洋文。   这是洋人的画,洋人的字吧?   这时的人,都有种洋人的东西,就是好的的心态,对自己不懂的东西,更是存着一份敬畏感。   现在看到西餐馆的布置,就觉得这家正宗西餐馆果然正宗,跟他们以前去吃的都不一样!   价格还不贵!   进店的人,都花钱买了炸猪排。   陈老板当初能把生意做得那么好,他的店里的食物的味道自然是不差的。   新鲜的猪肉做的炸猪排特别香,一口咬下去外脆里嫩,让人恨不得把舌头都吞下去!   面包是现烤的,烤地非常松软,还放了小葱,配着牛油也让人吃得停不下来。   除此之外,炒菜和汤也非常地道。   在穆琼的建议下,陈老板把以前的清汤换成了浓汤,当然了,这浓汤跟西餐里面用牛奶奶油做的不一样,只是勾了芡,其实还是国人最喜欢的咸鲜味。   猪肉末、蘑菇、鸡蛋都被放到了汤里,虽说放得不多,却也让这汤显得格外鲜美,大家都很喜欢。   至于炒菜……炒菜还是普通的炒青菜,但上面加了一大勺豆瓣酱炒的肉末,便也显得与众不同起来。   “这家店里的东西跟别处不同,果然很正宗。”   “这汤真好喝。”   “这猪排也好吃。”   “面包不要钱,多吃点……”   ……   穆琼把几个客人带进去,就听到靠窗的一桌客人这么聊着,顿时有点汗颜。   这店里的东西,真的跟西餐没什么关系……   不过他们这么觉得,那就最好了。   穆琼很快又到了外面,继续跟路上来来往往的人打招呼,问他们要不要到他们店里吃饭。   他穿着西装,长得又好,还说洋文……很多人就这么被他忽悠了进去。   店里一时间坐满了人,很多客人甚至只能拼桌。   店里的食物挺简单的,汤和面包早就做好了,炸猪排可以几块一起炸,炒青菜也能几盘子一起炒,但厨子还是忙不过来。   陈老板见状,干脆在收钱之余,撩起衣袖就去厨房帮忙了——他是厨子出生,虽说很久没进厨房了,但手艺还没忘。   陈老板里里外外忙得不可开交,偏这时候,店里还出“问题”了——炸猪排卖完了!   陈老板今天已经刻意多买点猪排准备着了,一共买了六十块猪排回来,结果一眨眼功夫,竟然就只剩下没几块了。   从前边抓了一把铜元,陈老板飞奔出门,就喊住一个黄包车夫,让那车夫拉着他往猪肉摊而去。   其实现在店里,穆琼是最空的,但陈老板要留他站在门口“招财”,实在舍不得让他去买东西……既如此,也就只能自己跑了。   陈老板一口气拿回来五十块猪排,还让那卖猪肉的再给自己送五十块猪排过来,另外,蔬菜他也加买了不少。   回来之后,他还急匆匆地开始烤面包。   西餐馆里的人除了站门口的穆琼,剩下的全都忙得团团装。   就中午的三个小时里,他们店竟然卖出了八十块猪排,还陆陆续续有人进店!   陈老板都累坏了。   穆琼倒是一点不累,就是都过了中午了,还没吃上饭有点饿,说多了又有点渴……   他中途进了厨房,跟陈老板打了个招呼之后拿了两个面包舀了一碗汤配着吃了,也就好了很多。   “这位英俊的先生,请你身边美丽的女士吃西餐吧!”穆琼彬彬有礼地对一对路过的情侣道,同样的话,他先用英语说了一遍,又用法语说了一遍。   “我们已经吃过了。”那青年男子道,并不想进店,但他身边女学生打扮的女子却感兴趣起来:“这家店看起来不太一样,我们进去看看?”   那青年男子有点迟疑:“嗯……”   “走吧!”他直接就被那个女孩子拉了进去。   又忽悠了两个客人……穆琼正物色下一个目标,突然看到不远处站着一个年轻男子,那人的目光还落在他的身上。   租界的路上,来往的人特别多,以至于汽车要开过,常常要不停地按喇叭。   但就算人那么多,那年轻男子也挺显眼的……   “傅医生!”穆琼笑着跟中分头的傅医生打招呼。   “你是?”今天没有拎药箱,但依旧穿着一件半新不旧的长衫的傅医生有点疑惑地看向穆琼。   “傅医生你忘了?之前陈老板怀疑我是抽大烟的,不愿意留我在这里做工,是你跟陈老板解释了我没抽大烟……多亏了你,我才能留在这里。”穆琼道。   “是你?你看起来完全不一样了。”傅医生上下打量了一番穆琼。   “毕竟现在不用挨饿了。”穆琼笑道:“傅医生,你吃过了吗?”   傅医生一愣,随即笑道:“我还没吃,今天就在你们店里吃吧。”   傅医生说完,就进了店。   “傅医生?”陈老板看到傅医生,立刻就喜笑颜开:“傅医生你快请坐,你过来有事吗?”   要不是南方的方言里头没有“您”,陈老板一定会用敬称……穆琼挺好奇的,不明白陈老板为什么对傅医生这么热情。   “我来吃饭。”傅医生道,然后就注意到了陈老板手上的菜单:“这是?”   “这是小穆写的菜单。”陈老板道。   “他的字挺好的……那就给我来一份炸猪排吧。”傅医生笑笑。   这会儿已经是下午两三点,店里就只有七八个客人在了,空位置不少,傅医生找了个靠窗的位置坐下,就打量起周围来。   他一眼就注意到了墙上的格言,用英语念了起来:“最困难之时,就是我们离成功不远之日。”   “如果你让别人来决定你的人生,你的内心永远不会感到踏实。”   陈老板把炸猪排端到傅医生面前的时候,就听到傅医生用洋文念着什么,顿时有点敬佩。   傅医生这时却是转过头来,笑着问道:“陈老板,墙上的这些都是谁写的谁画的?”   “都是小穆弄的,就是前些日子傅医生你说他没有抽大烟的那个小家伙。”陈老板道,又有些忐忑地问道:“傅医生,他写的怎么样?没写错吧?”   “他写得很好。他留过洋?”傅医生好奇地问道。   “没有,但按照他的说法,他家里人给他请老师,教过他洋文。”陈老板道。   “我有事想问他,能和他聊聊吗?”傅医生又问。   “当然可以了,我马上就叫他进来。”陈老板道,立刻就把穆琼喊了进来,还道:“小穆,傅医生有事找你,你陪他说说话,顺便吃饭……你还没吃午饭是吧?”   “是,我就吃了两个面包。”穆琼摸了摸自己空空如也的肚子,他现在胃口非常好,两个面包根本不够吃,又饿了。   “你去跟傅医生聊,我让小王把你的饭菜端过来。”陈老板道,店里那个打两份工的帮工姓王,大家都喊他小王。   穆琼求之不得,他坐到傅医生面前,就朝着对方笑笑:“傅医生,你有什么事?”   “我是想问你,墙上的这些句子是哪里来的?”傅医生问道。   “是我以前的老师告诉我的。”穆琼道。   “是他写的?”傅医生有些惊讶。   “不是,他是从书上看来的。”穆琼回答。这些格言都是他以前记下的,有些记得出处,有些已经忘了出处,有几条干脆是自己编的……咳咳!   “我都没见过,我以前看的书还是太少……你学过画画?”傅医生又问。   “是的,我老师会,我就学了一点……学得不太好。”   “已经很好了。”傅医生笑道:“以你的学识,完全可以去做别的工作。”   “我之前也想去做别的工作,但是他们都不要我。”穆琼不好意思地笑笑。   “原来是这样。现在大家招工是很谨慎,一般都会找熟人,你年纪又小……”傅医生有点惋惜:“我去帮你问问?”   “其实在这里挺好的。”穆琼笑笑。   陈老板这里待着不算坏,他觉得先在这里熟悉一下民国的环境,养养身体也不错。   最重要的是,他跟这个傅医生也就一面之缘,他不好意思麻烦人家。   就算他因为常年待在家中不怎么懂人情世故,也知道欠了别人人情肯定要还,偏他现在根本就没能力还。   “这里简简单单的,也好。”傅医生道。   两人正说着,小王端着一份炸猪排过来了:“穆哥,这是老板给你的。”   小王其实比穆琼大了七八岁,但他这几天一直叫穆琼“穆哥”,恭敬得很。   穆琼早就习惯了小王对自己的称呼,没当回事,但看着自己面前的炸猪排非常惊讶:“炸猪排?”   他来店里这么久,还没吃过这炸猪排!   “老板说你辛苦了,让你多吃点。”小王咧嘴,露出一口略黄的牙。   他应该是今天店里最轻松的那个……穆琼虽然这么想,但还是毫不犹豫地接过炸猪排放在自己面前,然后用叉子叉起,咬了一口。   他早就想尝尝了! 第14章 语言问题   穆琼以前从没吃过炸猪排。   他身体不好,垃圾食品父母都是不让他吃的,而长时间不吃之后,他对重油重盐的食物也就不喜欢了。   毕竟除开这些,他还有很多健康的美味可以吃。   但现在不一样。   他穿越之后一直缺吃的,这具身体又处在长身体的身体……油炸食品对他的诱惑力不可谓不大。   穆琼咬了一口,只觉得嘴里满是油香味儿,让他恨不得把舌头都给吞下去。   他没舍得吃太快,咬了一口炸猪排之后,就把猪排放下了,然后拿了面包吃。   前些天,他在店里吃了不少面包,但都是放了两三天不能再拿给客人吃的,可这会儿,他吃的是刚刚烤好,还热乎乎的面包。   葱香味的松软面包,真是说不出的好吃!   当然了,汤和炒菜的味道也很好。   这时节的小青菜炒着吃其实味道一般,所以之前才会有客人剩下,但配上豆瓣酱炒的肉沫,立刻就入味了。   穆琼一边吃面包一边吃炒菜,把炒菜吃完之后,才咬了第二口猪排,又拿出刀叉来切猪排。   虽然他们店里的西餐很不正宗,但餐具给的还挺正宗的,每个客人都会给一把叉子,一把刀。   当然了,大部分客人都不会正确使用,一般就是用叉子叉着炸猪排和面包直接咬。   西餐的用餐方式穆琼是知道的,但他以前不怎么吃,也就不习惯照着做,再加上如今这环境,让他下意识地变得随意。   他怎么舒服怎么来,下了大力气去切那炸猪排。   他从自己咬过的那一边,切下约莫五分之二的炸猪排,又将这份猪排切成一小块一小块的,这才用叉子叉了一小块,放进嘴里。   穆琼其实已经吃饱了,这会儿就是单纯地享受美味,而他面前的傅医生,就着汤刚吃了三分之一的猪排。   傅医生吃东西的时候细嚼慢咽的,看似很随意,却又带着股说不出的优雅……穆琼觉得他应该没少吃正宗的西餐,多半还是留洋回来的。   1860年,清政府刚展开洋务运动,决定送一些孩子出国留学的时候,国人对留学避如蛇蝎,只有穷苦百姓愿意送自家孩子去,去的时候,更要签订诸如“倘有疾病,生死各安天命”之类的契约。   但到了后来,尤其1890年之后,却兴起了留学热,无数人自费出国留学。   当时很有钱的人,会把自家孩子送去欧洲留学,钱没那么多的,就把孩子送去日本留学……原主的父亲穆永学就是去了日本留学。   再后来,国内开始利用庚子赔款选拔优秀学生公费送去美国等国家留学,这才让一些家境普通的学生也有了出国的机会。   现在是1915年,穆琼不知道眼前的这位傅医生是自费去留学的,还是靠着庚子赔款公费去留学的,但有一点他可以肯定——留过洋的傅医生,应该是这个时代最顶尖人才之一。   要知道,在这个时期,留过洋的人加起来都没多少,到后来二三十年代,留洋的人才慢慢多了起来。   “陈老板没给你吃饱?”傅医生注意到穆琼的视线,笑着问道。   穆琼这些日子已经把之前差点饿坏的胃养好了,胃口也越来越大,就刚才那一会儿功夫,他一口气吃了八个拳头大小的面包、一盘炒菜、一碗汤,以及不少牛油酱料。   “我在长身体,吃得多。”穆琼道:“傅医生你留过洋?”   “嗯,我在欧洲住过。”傅医生笑道。   “真好,我一直想去。”穆琼用英语问道:“傅医生,你觉得我的英文怎么样?”   穆琼虽说不想欠傅医生的人情,但还是想要发展一下人脉,和傅医生搞好关系的,既如此,自然要在傅医生面前展示一下自己的学识。   结果……傅医生看着穆琼,诚恳地用英文说道:“你的英语说得很好,非常难得的牛津腔,但有些词的音不太准。你墙上的那些字也写得很漂亮,但有几个地方错了。”   穆琼一愣,毕竟在傅医生开口之后,他听着明明是傅医生的英语说得有点不太对……不过他很快就认识到,会出现这样的问题,主要是因为他们两个人所处的时代相差了一百多年。   语言本身就是在不断变化的,再加上如今没有网络,交通不便……这会儿不管是汉语还是英语,都是方言盛行,很多词汇的用法也跟21世纪截然不同。   恐怕要等到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各国的语言才会慢慢统一。   他的英语是找了很好的老师学的,又听了很多国外的广播,看了很多国外的节目,说得非常标准,但跟这个时代的英文,恐怕依旧有些出入。   当然了,交流还是没有问题的,说不定这时某些从英国留洋回来的人,说的都没有他这么好。   穆琼又用英文道:“我没有留过洋,很多不知道……傅医生能告诉我哪里错了吗?”   穆琼的语言傅医生没有指点,但把穆琼墙上和菜单上的写错的地方说了,一共指出了五处。   穆琼全都记下,琢磨着最好还是找几本这时候的英文书看看,熟悉一下如今的英文。   “你没有留过洋就能学得这么好,已经非常不错了。”傅医生看穆琼不说话了,以为他有点不高兴,又鼓励了一句。   “谢谢傅医生。”穆琼笑道。   傅医生虽然用餐的动作非常标准,但并不讲究食不言寝不语这些,他一边说话一边吃东西,很快就把炸猪排吃完了,又把汤喝了,炒青菜和面包却一口没动。   穆琼琢磨着他要么挑食,要么就是不饿……从傅医生瘦削的体型来看,应该是后者。   他估计是吃过午饭的,被他叫住了才会进来吃饭……穆琼还挺不好意的。   傅医生这时候却问:“你怎么不吃了?”   穆琼的盘子里还剩着五分之三的炸猪排没有动。   “我想带回去给我妹妹尝尝。”穆琼道。他们家现在每顿都能吃点荤,但荤菜除了咸鱼还是咸鱼,……这炸猪排他不好意思独吞。   “你是个好哥哥。”傅医生道。   这时已经下午四点了,很多来租界玩的人,会在这个时间吃了晚饭再坐电车离开……陈老板想让穆琼去门口“拉客”,以至于频频看向穆琼。   傅医生注意到了这一点,站起身来:“我已经吃好了,就先回去了。”   傅医生很快就离开了,穆琼把桌子收拾好,又端着傅医生没动的炒青菜和自己剩下的炸猪排去找陈老板:“老板,这些我想带回去给我娘和我妹妹吃。”   陈老板心情正好,一口答应:“行,等下我给你个罐头你装回去。”   猪排用油纸一包就能带回去,不过那青菜,就要拿个罐头装了。   “谢谢老板。”穆琼笑着道谢,立刻去门口忙活了。   陈老板今天一共跟肉铺买了一百六十块猪排,到晚上天黑,竟然全部卖光了!   猪排每块小洋两角,加起来赚了小洋三百多角,核算成大洋有二十几个,除掉成本,陈老板少说赚了十五块钱。   “以前租界西餐馆少的时候,我每天的生意比这时候还好!那时我雇了两个厨子,两个帮工,还请了个洗碗洗菜的。”陈老板感慨着关了店门。   今天店里的猪排全部卖完了,面包也没多几个,最后吃的是陈老板从附近买回来的热乎乎的肉包子。   厨子还把剩下的青菜炒了——今天店里加了肉末酱的青菜,客人基本都吃完了,没剩下来。   穆琼上辈子还挺喜欢吃面包的,但穿越过来之后总吃这个,这会儿对面包也就不怎么喜欢了,倒是今天的肉包子,觉得好吃地不行。   “这包子好吃,就是油水少。”厨子也吃得很乐呵。   如今上海的普通家庭,吃油普遍是吃猪油的,因而猪肉的肥肉反而更贵一些,包子里的肉也就多半是瘦肉。   “油水是少……明天早上我去买猪排的时候,顺便买点五花肉,我们早早炖上,再煮一锅饭,明天中午吃米饭。”陈老板咬了一大口包子。   “好!米饭好啊!”厨子立刻就道,他们都是南方人,虽然不挑剔食物,但相比于面食还是更喜欢米饭。   穆琼也有点馋米饭了,他穿越过来之后,还没正经吃过米饭。   吃了三个肉包子,填了填肚子之后,穆琼问陈老板:“老板,你好像很喜欢傅医生……傅医生很厉害?”   “傅医生当然厉害了!他是个好人。”陈老板道:“他常常免费给人治病,我们都喜欢他。”   陈老板絮絮叨叨说了很多,穆琼这才知道傅医生名叫傅蕴安,是个西医。   他来上海不到半年,在公济医院工作,据说医术很好,当然,陈老板对他印象会这么好,绝不是因为这些。   这年头医生的诊费很高,中医里医术一般的,诊费小洋两角上下,中医里医术好的,诊费四五角的也有。   西医收的诊费就更贵了,基本是中医的两倍,毕竟西医用到的各种器材都要从国外进口,而且这时候的西医非常之少,很多直接就是洋人。   就是在这样的情况下,傅医生每天早上六点半到八点半,都会在附近一个他朋友开的诊所里免费给家境贫寒的人看诊,还会赠送一些便宜的药物。   陈老板不属于家境贫寒的,身体也不差,没让傅医生看过病,但他对傅医生还是很推崇的。   穆琼听完一愣。   他知道这个时代有很多一心为国为民的人,傅医生也是其中之一? 第15章 奖励   陈老板买回来的包子,被大家吃的一干二净,毕竟他们都是大男人,哪怕已经吃饱了,再往肚子里塞个包子也不是什么难事。   倒是店里剩下的几个面包,没人要吃。   陈老板一直都是不许员工把西餐馆的食物带回家的,哪怕是剩下的也不行,毕竟开了这个口子,会惹出许多麻烦来,比如厨子可能会刻意多做点面包,又比如一个拿了另一个会不满什么的。   但穆琼是不进厨房的,厨子和帮工小王也不会对他不满……今天剩下的六个面包,陈老板全都给了穆琼。   在之前,这种当天剩下的面包,他们都是第二天接着卖的,但今天生意好,明天生意估计也不差,陈老板就大方起来,不留着隔夜的面包了。   他还在吃饭的时候跟厨子谈好,让厨子以后每天早两个钟头来店里。当然了,他也会每月给他多加两元钱,月薪从八元变成十元。   至于帮工小王,陈老板也跟他谈了,让他辞了包子铺的工作,以后只在这边干活。当然了,工资也会涨,陈老板以后每个月给他开八元的工资——这样就跟他现在干两份工作的收入一样了,还能晚点起来——包子铺那边,可是凌晨三点左右就要上工的。   厨子和小王想也不想就答应下来。   而穆琼,他的薪水跟着涨了,直接涨了四块钱,以后跟厨子一样每月十元。   这时在租界外面,请个能写会算的掌柜,也只需给每月八元,这月薪着实不算低。   “要是以后生意一直这么好,我就再招两个人。”陈老板还道。   穆琼对此很赞同,他在陈老板这里干活虽说不累,但也没什么空闲……若是陈老板再多招两个人,他就能闲下来干点别的了。   这天,穆琼是抱着装了炒菜的黑色粗陶小罐子,揣着炸猪排和面包坐上电车的。   毫不意外,他又碰上了那个差不多每天都跟他一道坐电车的少年。   这少年家境应该不错,穿得挺体面的,还能读书……这年头想要读书,也有便宜的学校,但那些学校都在租界外面……天天坐电车去租界读书,绝对花费不菲。   时常在坐车时遇到,穆琼也察觉到了,这少年不搭理他,约莫是看不上他。   他并不奇怪。   通过上辈子看过的一些资料和这些天的了解,他知道在如今这个时代,读书人基本都点自视甚高,一个这个时期的知名文人就在谈及教育的时候说过“一个小孩在小学念了六年书,毕了业回到家中,穿起一件长衫,便不屑助哥哥做木工,帮爸爸种田了,他说自己是学生了,特殊阶级了”这样的话。   可实际上,这样自视甚高的人,很多其实根本就找不到合适的工作……   穆琼懒得管别人的事情。在电车上不聊天也好,他正好有时间可以思考。   穆琼这天回家的时候,朱婉婉和穆昌玉并没有在门口等着他。   他挺惊讶的,毕竟之前,这两人每天都会在门口等着他,穆昌玉还会煮个咸菜疙瘩汤什么的,让他一回家,就能热乎乎地喝上一碗。   不过等进了屋子,穆琼就知道是怎么回事了。   朱婉婉已经把门板架在了条凳上,铺好了“床铺”,但并没有在上面放上被褥,这会儿,她和穆昌玉两个把这当桌子用了,正在烛光下拿着锡纸折银元宝。   两人的身边各放着一个箩筐,里面还装满了用锡纸折出来的一个个元宝。   “哥,你回来了!”穆昌玉看到穆琼,停下手上的活,朝着穆琼露出个笑容来。   “回来了……你们怎么在折这个?”穆琼不解。   这些天,朱婉婉和穆昌玉一直都有帮人洗衣缝补,而穆琼并没有拦着。   毕竟他们家现在还非常穷,吃了上顿没下顿。   只是折元宝这样的活儿,他还是第一次见她们做。   “我们在折元宝,哥,折完五斤锡纸,能拿三毛钱。”穆昌玉满脸兴奋,叽叽喳喳地把来龙去脉说清楚了。   本地有个风俗,家里有人去世,要烧些银元宝,而这银元宝,都是用锡纸折的。   这时候没有现代那种便宜的镀锡纸或者银色的亮面纸,生产工艺也跟不上,锡纸多是用锡手工打出来的,价格不菲。而为了显示财力,有钱的家庭,很多会买十斤以上的锡纸来折成元宝,在送葬时焚化。   赵春娟工作的那家人家里的老太太去世,他们家就买了十二斤的锡纸回来。   一般用锡纸折元宝,是家里女人在守灵的时候顺手干的,但他们家是搬迁来的,亲朋好友少,守夜的女眷加上佣人一共也就五个人,根本折不完那么多的锡纸,家里的小姐还不愿意折,最后就拿了五斤出来,让别人帮他们折。   他们是让赵春娟去找人的,赵春娟就直接拿来给自己老娘了,只是赵婶正好来月事,按惯例不能碰这些,也就便宜了朱婉婉和穆昌玉。   “这活儿多亏了赵婶才能有。”朱婉婉很感激。虽说这元宝那边要的急,她今天晚上要熬夜才能折完,但能拿三角钱呢!换做洗衣服,她要洗上几十件!   更别说坐着折东西,还一点不累了。   “娘,你明天割一斤猪肉给赵婶送去吧。”穆琼道:“赵婶把活儿给你们,你们总要感谢一下。”虽然相处不多,但赵婶的性子穆琼还是看出来了,她人不坏,但爱占小便宜。朱婉婉从她那里得了好处送点东西给她,她肯定高兴,以后有事应该也会惦记着朱婉婉一些。   朱婉婉有点不舍,但还是道:“也好。”   “我们自己家也买上一斤吧,肥肉熬猪油,瘦肉炒了吃,再买点米烧米饭……你们做了自己吃就行,不用给我留。西餐馆生意好,我在那边吃得挺好的,今天晚上就吃了肉包子,老板还说明天要烧红烧肉。”穆琼道。   朱婉婉有些迟疑。   “昌玉这么瘦,应该吃点好的。”穆琼又道。   朱婉婉看了女儿一眼,答应下来。   穆琼这时候,又把自己带回来的吃食拿了出来。   不管是炸猪排还是炒青菜,都已经冷了。   冷了的菜总归没那么好吃,尤其是炸猪排,原本松脆的炸猪排冷了之后外面的面包屑就受潮变软了,也不香了。   但这是肉!   还是油里炸过的肉!   穆昌玉两眼放光。   “昌玉,你把猪排切成两半,和娘一起吃吧。”穆琼道。   穆昌玉点点头。   厨房在屋外,他们做饭都是去外头的,但做好了会把锅碗瓢盆这些全都收拾了放在屋里,就连烧饭用的柴火,也都各自堆在屋里。   不然指不定就被别人拿走了。   穆昌玉从屋角堆放的东西里找出一把刀子,就把炸猪排切开了,又放在碗里端回来。   朱婉婉总是想着子女:“琼儿,娘和你分着吃吧……”   “娘,我晚上吃了很多不饿。”穆琼皱眉:“以后我让你吃,你就吃吧,别这样推来推去。”   朱婉婉怕再退让穆琼不高兴,终于吃起来。   穆琼见状,也拿了个面包吃,他一路回来差不多要两个小时,还要走很长一段路……现在都九点多了,自然又能吃下一些。   说起来,他们家离租界着实有点远,但他暂时又没钱搬家……算了,跑跑步就当锻炼吧!   三人将穆琼带回家的东西吃的一干二净,吃完后,朱婉婉带着穆昌玉又忙活起来——她们还有很多元宝没有折好,要在忙活两三个小时才能干完。   穆琼有心帮忙,但朱婉婉怎么都不让,坚持说男人不能做这些。   穆琼对男人不能折元宝这种说法是嗤之以鼻的,但他明天还要早起……他到底还是昏暗的烛光里先睡了。   少年人的身体,还让他很快就进入了梦乡。   第二天穆琼去西餐馆的时候,厨子和帮工小王都已经在了。   厨子今天早起了,至于帮工小王,他早上帮着包子铺的老板做好包子就辞工了,早早来了西餐馆。   猪排蔬菜之类用的上的东西,陈老板一大早就已经采购好,这会儿他们正忙着处理。   穆琼帮着陈老板简单打扫了一下店铺,然后就早早地开了店门。   这天的生意,比前一天更好,还没到饭点,就有很多人来吃饭,店里的三个人忙得不可开交,也就站在门口的穆琼最轻松。   “小伙子,你会说洋文,怎么还干这种活儿?”穆琼正招呼客人,突然有个三十来岁的年轻男人来跟他说话。   “没找到别的工作。”穆琼随意回了一句。   “你做这个委屈了,这家店的店主给你的钱应该也不多吧?”那人又道,一副知心哥哥的样子。   穆琼这下觉得有点不对劲了,而这时,陈老板的声音响了起来:“穆琼!”   “老板,有事吗?”穆琼笑着跑到陈老板面前去。   “没什么事情……穆琼,我有东西给你。”陈老板说着,拿出一筒用纸包好的沉甸甸的银元给穆琼:“这钱我昨天就想给你了……店里的生意能好起来,多亏了你,合该给你一点奖励。”   这一筒包好的银元约莫有十个。   穆琼也觉得,自己给陈老板出的主意的价值,不止陈老板最初给的那一个银元,却也没想到生意刚好起来,陈老板就愿意给他这么多钱。   陈老板看到穆琼有些惊喜,压低了声音道:“不过这些东西,你可别再教给别人啊!”   “老板,我一定不教给别人。”穆琼笑着答应。他觉得这个都不用他去教,别人随便学一学就会了……   “好!”陈老板非常高兴。   穆琼倒是没他那么高兴,毕竟如今店里的布置,真的很容易被人模仿:“老板,教我洋文的老师跟我说了些洋人的菜,你要不要在店里卖卖?”   “什么菜?该不会是煎牛排吧?”陈老板立刻问道。他也是想开发出几个新菜来的,毕竟店里只有炸猪排的话,再好吃也没人会天天来吃不是?   就算是来租界玩的人,这回吃了炸猪排,下次估计也会想要换个口味。   “不是,是一种叫汉堡的东西。”穆琼道:“汉堡就是把巴掌大的面包切开,里面夹上肉、菜一起吃的。”   这时候国外已经有汉堡了,但国内是没有的。   当然了,穆琼说的,也不是正宗的汉堡……他就是让陈老板烤些大点的面包,然后把炸猪排夹到中间卖。   “放了炸猪排的汉堡我们可以卖一角钱,还可以做些里面夹一个煎鸡蛋的汉堡,卖三个铜元差不多……”穆琼说了不少。   陈老板的眼睛越来越亮。   趁此机会,穆琼又道:“老板,我明天早上想去添置点过冬的衣服,要晚点过来。”   “没问题,你中午能过来就行!”陈老板道:“我不扣你工资。”   陈老板这会儿高兴的很,穆琼把沉甸甸的钱揣在怀里,也一样很高兴——他有很多东西想买。 第16章 买课本   这天中午,他们吃的果然是红烧肉和白米饭。   红烧肉是用五花肉做的,每块都油光发亮,看着就特别有食欲,白米饭用的是上好的大米,嚼起来就带着股香甜味儿。   穆琼第一次知道原来米饭能这么好吃。   他因为身体原因,一直很讲究营养平衡,吃饭永远都荤素搭配,但今天,他对厨子炒的青菜视而不见,就着五花肉连吃了两碗米饭才总算歇口气。   他刚来店里的时候,吃肉抢不过别人,一碗肉只能抢到一块,但这会儿,厨子和帮工小王都开始让着他了。比如这会儿碗里还剩两块肉,他们就不吃了,正好陈老板和穆琼一人一块。   穆琼添了第三碗饭,就着最后一块肉和炒菜慢慢地吃起来,至于小王,他问过其他人,确定别人不要之后,就把红烧肉那浓油赤酱的汤倒在自己的饭碗里,拌饭吃。   四人趁着没什么客人的时候吃饱喝足,陈老板就道:“穆琼,现在左右没什么人,你就别出去站着了,在店里帮我弄个招工启事吧,招两个跑堂的。写好了就用浆糊贴到门口去。”   穆琼答应下来。   陈老板又道:“我出去一趟,买点东西,然后我们就试试你说的这个……汉堡。”   陈老板虽说年纪不小了,进取心却还很强,做事雷厉风行,说完之后就急急忙忙地出门了。   他出门之后,穆琼拿出一张之前买的白纸,就开始写招工启事。   这时候,帮工小王抽空来到他身边:“穆哥,之前在外面跟你说话的,是隔壁西餐馆的老板。”   穆琼之前跟那个三十多岁的男人说了几句就感觉到不对劲了,现在听小王这么说,一点都不意外。   他琢磨着,陈老板出门前让他别出去站着在屋里写招工启事,估计也是为了隔开他和隔壁西餐馆的老板……   小王并没有多说什么,这么提了一句就继续忙活起来。穆琼听了小小,接着写招工启事,写完之后,又从厨房里找出浆糊,拿去外面张贴。   这浆糊是之前店里装修的时候,陈老板让厨子用面粉熬的,跟穆琼之前吃了很多顿的面糊糊相比,也就是熬得久了点,更粘稠了一点……   它也是可以吃的,穆琼一直记得自己小时候看的漫画《三毛流浪记》里,就有三毛饿极了吃浆糊的情节。   穆琼刚用浆糊把招工广告贴在门口,陈老板就拿着一些调料回来了,还拎着一袋子鸡蛋。   “来,我们来试试你的汉堡。”陈老板急冲冲地说道。   陈老板很着急,但店里事情多,一直没能把汉堡做好,大家一直忙到天黑,才总算有机会尝试。   厨子特地烤了一些半圆形的面包,陈老板将之切开,中间夹上一块炸猪排,又放了点他们浇在炒菜上的肉末酱,汉堡就算做好了。   最后,陈老板将他们店里的第一个汉堡切成四份,让每个人都拿一份来尝。   “这个包子好吃。”帮工小王很是喜欢。   厨子就淡定多了:“什么包子!洋人的包子不叫包子,这个叫汉堡!我也觉得很好吃。”   穆琼就更淡定了,他觉得这中式汉堡的味道……确实挺不错的。   “这汉堡胜在新式,别处没得卖……我们把酱料换换,还能做成别的口味。”陈老板道:“可惜洋人的沙拉酱太贵了,不然倒是可以去买一些放进去。”   “里面的炸猪排,还能换成炸鸡肉。”穆琼提议。   “这可不行,鸡肉太贵了!不过里面可以不放炸猪排放红烧猪排或者煎猪排。”陈老板道,这年头没什么养殖场,鸡的价格可不便宜,并且你去买鸡只能整只买,没办法光买鸡腿鸡翅或者鸡胸。   穆琼一开始没想到,陈老板说了之后,却也想明白了。   除了炸猪排汉堡,陈老板又做了煎蛋汉堡,味道同样不错。   “等招到了人,我们就推出这两款汉堡……我想想,我们再推出点别的好了,比如炸小鱼什么的。”陈老板砸吧了一下嘴巴:“小鲫鱼什么的腌制好,裹上面糊那么一炸,特别好吃!”   陈老板还是很有想法的,大家都表示了赞同,然后就着中午特地留开的红烧肉,开始吃厨子烤多了或者没烤好的汉堡面包。   他们把红烧肉夹到面包里,就成了红烧肉汉堡了。   穆琼这天从陈老板这里离开的时候很晚了,他跑着去电车站,才总算赶上了最后一班电车,下了电车,他又一路走走跑跑……到姚家的时候,他已经满头大汗不停地喘气。   但他又莫名地觉得有点畅快。   以前他可不能这么跑!   刚打开姚家的大门,穆琼就看到了穆昌玉。   “哥!我们今天吃了白米饭,做饭的时候还蒸了肉饼,可好吃了!”穆昌玉一看到穆琼,就高兴地说道:“还给你留了!”   穆琼心里一暖:“我今天吃了两顿红烧肉,不吃肉饼,你们自己吃吧。”朱婉婉买肉估计不会买很多,她们自己吃怕是都不够。   穆琼想的没错,朱婉婉买的肉确实很少。   蒸肉饼是猪肉剁成泥,放点盐直接上锅蒸出来的,朱婉婉和穆昌玉给他留了三分之一,但最多也就二两肉的样子。   穆琼不肯吃,朱婉婉就道:“这样吧,我们往里加点水放点咸菜煮一煮,用来泡饭一起吃。”   穆琼对这倒是并不反对。肉饼其实就是肉末,加咸菜煮了就是肉末咸菜汤,泡饭应该很好吃……   半大小子饿死老子,他现在特别能吃,一点都不介意晚上加一餐。   穆昌玉最喜欢折腾吃食,朱婉婉就让她去厨房里做,自己在烛火下帮穆琼做鞋子。   穆琼在西餐馆是穿皮鞋的,但来回路上一直穿布鞋,这么些日子跑下来鞋子脏得不行,但他又没有替换的……朱婉婉就琢磨着要给他做一双新的替换着穿。   鞋底朱婉婉白天就做好了,这会儿正在做鞋面,脚尖那里,她多缝了几块布,免得穆琼走多了,脚尖把鞋子顶破。   “娘,明天上午我带你和昌玉去买东西。”穆琼道。   朱婉婉不解:“买什么东西?家里现在已经不缺东西了……”   “娘,家里还缺过冬的衣服,锅碗瓢盆也可以再添置一些。”穆琼道,他一边说,一边就把陈老板今天给他的银元拿了出来。   把银元外面沾了浆糊封紧的纸撕开,就露出里面的银元来,足足有十个。   此时上海的普通人家,十个银元都是能拿的出来的,但朱婉婉已经很久没见到这么多钱了:“琼儿,这么多钱你是从哪里得来的?”   “我让西餐馆的生意好起来了,老板就奖励了我这些钱。”穆琼道,简单解释了一下。   “琼儿你真厉害!”朱婉婉敬佩地看着自己的儿子。   穆琼的嘴角勾了起来。   十个银元,朱婉婉留开四个锁在他们从苏州带来上海的一个箱子里,以防不时之需,剩下的则全部让穆琼拿着:“琼儿你拿着钱吧,明天我们去买点厚衣服,最好再买个煤炉,还要买一把锅铲……”   两人正说着,穆昌玉端着肉末咸菜汤泡饭回来了。   她把冷了的米饭放进汤里略煮了一下,吃着刚刚好,还热乎乎的。   穆琼吃出了一身汗,又让朱婉婉和穆昌玉去外头,自己简单擦洗了一下身体,这才上床睡觉。   他现在和朱婉婉穆昌玉两个人住一个屋子,挺不方便的,其实这会儿他最想换个屋子住。   但这会儿在上海租个地段好点的宅子,一个月少说也要五六个银元,他们暂时没钱。   不过,他可以先物色起来,等自己拿了工资,就从这里搬走。   第二天,穆琼依旧起得很早,天刚蒙蒙亮,就和朱婉婉穆昌玉一起去了附近的集市。   上海县城的农户,喜欢一大早挑着自家地里的出产来卖,集市上各种各样的东西很多。   有人卖柴火,有人卖蔬菜,也有人卖鱼卖鸡,旁边的店铺,更是什么生活用品都会卖。   穆琼买了锅铲和煤炉,买了些煤饼,又买了一篮子青菜并一个南瓜,为了方便装煤饼,还买了个箩筐。   他拎着煤炉和青菜,朱婉婉背着煤饼,穆昌玉抱着南瓜拿着些零碎,一家人满满当当地往回走。   “琼儿,衣服娘去买了布和棉花给你们做就行了,省钱。”朱婉婉手上有钱,喜笑颜开的。   “好。”穆琼笑笑:“娘,你给昌玉做的时候,照着那些女学生的穿着打扮来。”   “我知道。”朱婉婉又笑了,她眉宇间已经没有了穆琼最初见她时挥之不去的愁绪,脸色也红润很多。   回去的路上,他们路过了很多店铺。   “娘,你等等。”穆琼道,然后进了旁边的一家书店。   这是家很小的书店,跟他之前去过的租界的书店不能比,里面很多东西都没有,但小学课本还是有的……穆琼拿出五角钱,买了一些课本。   这时的课本名叫《共和国小学教科书》,共有国文、修身、英文、算数、地里、历史六册。当然了,因为教员不够,其实很多小学都是只教国文和算数的。   “琼儿,你买书看啊?是该多看点书。”朱婉婉看到穆琼买书,很是高兴。   “娘,这书不是给我买的,是给你和昌玉买的。”穆琼道。   朱婉婉一愣:“我和昌玉又不认识几个字,你给我们买书做什么?”朱婉婉是穆永学早年的老师的女儿,父亲是个举人,但他们家讲究女子无才便是德,她没学几个字。   穆昌玉也是这样。   穆家很注重对家里男丁的培养,因而穆永学能去日本留学,穆琼能读新式学堂。   但他们家对女孩子,就完全是另一种态度了,穆昌玉从小到大,连出门都少。   当然了,穆昌玉还是认得几个字的,原主小时候曾经教过她……可她认的字,估计还没小学一年级的人认的多。   “我教你们认字。”穆琼笑道。 第17章 新员工   穆琼看过原主的记忆,知道朱婉婉和穆昌玉的情况之后,就寻思着要教她们识字了。   民国是一个很混乱的时代,战乱从未停止,但相对于之前的那些朝代,这又是个最好的时代。   这个时代,社会开始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旧的秩序被推翻,新的秩序建立起来,女人终于可以走出家门,再不用被束缚在家里。   朱婉婉和穆昌玉不学点知识,不趁此机会去看看这个世界,那就真的太可惜了。   朱婉婉一直挂在脸上的喜色变成了茫然,但很快,她的表情就恢复正常了。   她微微笑了笑:“我都一大把年纪了,还学什么?你有空就教教昌玉吧。”   朱婉婉的笑容里分明带着苦涩,穆琼觉得她约莫是想到了什么不开心的事情:“娘,我教一个是教,教两个也是教,你干嘛不跟着一起学?”   “我脑子笨,学不会……”朱婉婉还想拒绝。   “娘,我很不喜欢你这样。”穆琼眉头微皱:“我们是一家人,你有什么想法可以直接说。不要推来让去,一定要别人对你三请四请才肯答应。”   朱婉婉立刻就要辩解:“我不是……”   “娘,我知道你是好心。你想把好吃的让给我和昌玉,你不想麻烦我……但你是我的母亲,是我该孝顺敬重的人,我为你做点什么是应该的。”穆琼道:“倒是你一直这样推辞……要是我真以为你什么都不需要,再不关心你……你又要怎么办?”   朱婉婉身上有一种奉献精神,她总是习惯于亏待自己。   所以,之前吃面糊,穆昌玉才非要等朱婉婉吃了一口,才肯跟着吃一口……她要是不这样,朱婉婉指不定就不吃了。   穆琼每次给她点什么吃的,她也总是推拒,穆琼觉得,这样跟她相处挺累的。   于是这会儿,他干脆就把话说开了。   朱婉婉更茫然了。   穆琼知道朱婉婉怕是从小接受要让着别人这样的教育的,也不指望她能很快改过来:“娘,我是你儿子,你可以把你心里的想法告诉我……你想学认字吗?”   朱婉婉这次点头了:“想的。”   “那从今天晚上开始,我就开始教你和昌玉认字。”穆琼道。   朱婉婉的眼睛亮了起来,至于穆昌玉……之前穆琼很严肃地说朱婉婉的时候,她有点担心,但现在,她却只剩下激动了。   她小心翼翼又满怀希冀地看着穆琼手上的书:“哥,我认字以后,是不是就能看书了?”   “当然。”穆琼笑道。   穆昌玉的眼睛几乎黏在那几本书上了。   穆琼见状笑了笑,然后去买了烧饼油条。   一个铜元可以买一个小烧饼外加一根油条,穆昌玉和朱婉婉吃这么一份刚刚好,至于穆琼,他花两个铜元,买了一个大烧饼外加三根油条。   他分了一根油条给朱婉婉和穆昌玉,然后把剩下的全都吃下了肚子。   烧饼用擀面杖擀的薄薄的,外面撒了芝麻,里面放了拌了猪油的梅干菜,香得不行,裹着油条一口咬下去,能让人觉得无比满足。   穆琼吃得很高兴。   朱婉婉原先是想推辞不要的,但想到之前穆琼说的话,她便也小口小口地吃起来。   以前在苏州,他们家早餐基本都是自家做的,外面买了什么回来,也多半轮不到她,她鲜少吃烧饼油条这样的东西。   她总说不说,可她……确实是喜欢吃的。   他们出门很早,虽然买了很多东西,但回家也就九点左右。穆琼把东西放下,就急忙去了电车站,坐电车去了租界。   他已经赶得很急了,但当他满头大汗地到陈老板的店里的时候,时间也不早了,已经有很多客人来了店里吃饭。   不过陈老板看了他一眼,并没有责备他。   穆琼不好意思地笑笑,换上衣服就去了门口。   这天西餐馆的生意依旧很好,与此同时,要招的人也招到了,还多招了一个。   陈老板招了两个负责跑堂的青壮男子,又招了一个负责洗碗洗菜的中年女人。   以后,小王就不需要再跑堂了,他将在厨房工作,顺便负责店里的采买,至于陈老板,他今后只要负责收钱就行。   这时候入职很简单,确定了要人之后,直接就能上工。   当然,能这样主要是因为陈老板招的都是上海本地人的缘故,那个负责洗碗的中年女工,干脆就是陈老板以前就认识的。   西餐馆的工作没什么技术含量,这三人适应地很快,这天晚上就已经干得不错了,然后陈老板也不留饭,就让他们回去了。   等他们走后,陈老板才和穆琼等人一起吃了饭,还不忘嘱咐厨子:“我们店里的员工多了,客人也多了,以后午饭你给每个人分好,大家轮着吃,这样才能不耽搁生意。”   厨子答应下来,陈老板又说了对员工吃食的安排:“今后中午就做米饭,再炒一个菜弄一个汤,客人剩下的随便吃,晚上就看当天多了什么。”   交代好厨子,陈老板还鼓励了一番帮工小王,让他好好干,如果他干得好,就让他也当厨子。   帮工小王顿时满脸感激。   陈老板最后看向穆琼:“小穆啊!等那几个新来的适应好了,我就要开始卖汉堡了,你还有什么想法?”   “陈老板,你给店里跑堂的两个员工都做身西装吧。”穆琼道:“这样看着好看。”   西装并不便宜,有了西装还要配个皮鞋……但为了店里的生意,陈老板到底还是一咬牙答应下来。   穆琼这天又在店里待晚了,不得不跑着去电车站。   他跑到电车站的时候,电车还没来,他松了一口气,靠着街边的一堵墙休息。   “怎么跑得这么快?”就在这时,一个温和的声音响起。   穆琼抬起头,就看到了傅医生。   租界虽说不大,但突然看到傅医生,穆琼还是挺意外的,也很高兴:“我急着赶电车回家。”   “你住在租界外面?下次你可以跟陈老板商量一下,稍稍走地早一点。”傅医生道。   “我也这么想。”穆琼笑笑。   两人正说着,电车来了。   “电车来了,快上去吧。”傅医生朝着穆琼挥了挥手。   “傅医生再见!”穆琼也朝着傅医生挥挥手,飞快地上了电车。   傅医生看到电车走了,才继续往前走。   “三少,这人是不是有问题?要不要我让人盯着一点?”傅医生身边一个随从打扮,帮他拎着药箱的人问道。   “不用。”傅医生道。   那人便不再说话,低着头毫无存在感地跟在傅医生后面。   穆琼这天回家的时候,就发现以往总是端着热汤等着自己的穆昌玉,今天手上拿着一本书。   当然了,热汤也还是有的,在煤炉上温着——穆昌玉今天用猪油煎了豆腐,又放进去咸菜做了个咸菜豆腐汤。   穆琼喝汤的时候,她还用刚买的煤炉炒了晚上剩下的冷饭。   冷饭用猪油炒,哪怕除了盐别的什么都不放,吃着也非常香。   三人就这么分吃了汤和米饭。等吃完,穆琼道:“今天,我先教你们国文。”   此时的字都是繁体字,认起来困难,写起来也麻烦。   好在现在是刚开始,有很多简单的字可以教。   穆琼在烛光下给朱婉婉和穆昌玉念了第一课的课文,又把里面的字一个个读给他们听,还用手沾了水,在桌子上按着笔画把那些字写了写。   他从未当过老师,教得并不好,但朱婉婉和穆昌玉两个人听得格外认真。   穆昌玉还格外聪明,穆琼才说了没几遍,她就把字认识了。   穆琼觉得,她要是能从小读书,一定可以学得跟原主一样好。   当然了,她现在学起来也不晚。   民国时期的有钱人虽然很早就开始读书学东西,但普通家庭有机会接受教育的孩子,普遍入学很晚,不乏十一二岁去读小学的。   等他有了钱,也能送穆昌玉去读书。   穆琼担心一次教太多穆昌玉和朱婉婉学不会,再加上时间有点晚了,教了国文第一课的内容之后,便上床睡了,睡前还想了想接下来要怎么教。   第二天,穆琼照旧早早地去了西餐馆,跟之前一样站在门口当一个活招牌招揽客人,顺便将过来挖墙脚的隔壁西餐馆的老板无视掉。   他对西餐了解不多,压根不打算在这一行长干,既如此,自然不用跳槽。   更何况他都在陈老板这里干了半个月了……他还等着半个月后拿工资呢!   穆琼没理会隔壁西餐馆的老板,而这显然让陈老板很高兴——穆琼这天去厨子那里拿了自己的午饭正打算吃的时候,陈老板竟然让厨子给了他一块炸猪排。   这天中午的荤菜本来只有咸鱼,现在却多了炸猪排……穆琼吃得嘴唇油光发亮的。   吃饱喝足,他又去了门口,然后就第四次见到了傅医生。   傅医生看着还是那么温和可亲,他朝着穆琼点了点头,然后进了西餐馆,点了一份炸猪排坐在大门附近的地方吃起来。   也不知道是不是错觉,穆琼总觉得傅医生在看他……   不过傅医生看他也挺正常的,店里吃饭的客人,很多都爱盯着他看,尤其是那些孩子,有些吃饱之后,就站门口盯着他看,他看过去,又笑着跑了。   穆琼不去管傅医生的视线,继续忽悠人来自己店里吃饭。 第18章 念报纸   傅医生吃过饭就走了,并没有和穆琼多说什么。   倒是陈老板对傅医生来自己店里吃饭这事感到与有荣焉,他亲自把傅医生送出门,目送傅医生离开之后,还对穆琼道:“傅医生可是留洋回来的,竟然也来我们店里吃饭……我们店现在真了不得!”   穆琼一点都不觉得他们的店了不得。   虽然没去隔壁吃过……但隔壁卖的炸猪排分明和他们店里的一样香。   陈老板还在絮叨着:“傅医生在公济医院虽然赚得不少,但他总是给人送药,花销也大……我本来不想收他的钱,但他一定要给,读书人就是不一样。”   这年头当医生或者老师,收入相对于其他工作来说很高,但傅医生的穿着打扮非常简朴,这么多次了,也没见他坐黄包车什么的……想来因为把工资都拿来救治穷人了得缘故,他经济上并不宽裕。   穆琼自己做不到,但他还挺敬佩这样的人的:“老板,不如这样,下次傅医生来的时候,你炒两个鸡蛋送给他。”   “这个主意好。”陈老板点头。   两人正聊着,一个报童过来了:“先生,要买报吗?有申报新闻报还有大众报!”   这报童穆琼还挺眼熟的,正是当初不给他看招工启事的那个。   都是出来讨生活的,谁也不容易,穆琼也不去记一个孩子的仇:“我买一份申报。”他早就想买报纸了解下现在这个社会了。虽说他看过不少历史书,但到底不是研究这个时期的历史学家,其实对这时的很多事情也就知道个大概。   一份申报要两个铜元,并不便宜,但瞧着挺划算的,足有厚厚的一大叠,他付钱买报之后,那个皮肤黝黑的报童还一叠声说了很多好听话才走。   这孩子完全没认出穆琼来。   “你买报纸看?”陈老板问道。   “嗯,我回家念给我妈还有我妹妹听。”穆琼道。   “挺好的……你也念给我听听。”陈老板道。   “老板你自己看吧。”穆琼把报纸给了陈老板。   “我看什么啊,我总共也不认识几个字。”陈老板摸了摸自己的鼻子:“就算我认识字,它们连在一起,我就又不认识了。”   穆琼听到陈老板这么说,还挺惊讶的。   华人学英文,认识单词不知道整句话的意思很正常,毕竟他们从小就没生活在英语环境中,但学中文应该不会遇到这样的问题。   就算大家口音不同,好歹都是从小说中文长大的,总不至于看了句子之后不知道意思。   不过,他就惊讶了一小会儿。   因为他很快就看清了手上的报纸。   申报用的纸还挺不错的,上面印的字迹也清晰,但一眼瞧过去,还真不容易看懂——上面的字是繁体字就算了,它还是竖着排版的。   它是竖着排版的也就算了,它竟然还是文言文!   是了,这时候,著名的新文化运动还没开始,所以……大家普遍还在用着文言文。   其实在古代,大家说话也是用白话文的,但因为最初的时候,文字都写在竹简上、绢帛上,若是用白话文,写起来太麻烦,于是自然而然的,文言文出现了。   后来出现造纸术,宋朝又出现活字印刷术之后,才总算出现了白话文的通俗小说,比如说四大名著。   但白话文依旧不是主流,读书人最常用的,还是文言文。   当然了,陈老板看不懂,其实还有别的原因……这时报纸上的文章是没有标点的,只用空格断句。   穆琼看过原主的记忆,早就知道这一点了,也习惯了,毕竟他在现代的时候看过很多书,练字的时候还抄过很多古籍,适应起来很容易也读得懂文言文。   但对陈老板这样认识的字不多的人来说,缺乏标点无疑会让他们更难理解文章的意思。   穆琼看得懂报纸,但说实话有点不想看——这报纸上的新闻全都平铺直叙排版糟糕的,让看多了现代各种很有意思的新闻的他觉得有点乏味。   不过,现在他也就这个能看了,而且这可是花了两个铜元买的,不看这钱就浪费了。   这会儿已经下午两三点了,客人不多,陈老板让穆琼把西装换下来,给新来的跑堂换上,喊那新来的跑堂去门口站着招揽生意,然后就带着穆琼坐到他收钱的柜台后面,让穆琼给他念报纸。   穆琼拿着报纸,慢慢念了起来。   “等等,你念的这是什么?”陈老板听不懂穆琼的话。   这会儿国内的语言还没统一,上海这边普遍说的都是上海方言,陈老板平常就一直说带着浓重口音的上海话,而穆琼之前一直说苏州话。   但穆琼念报纸的时候,下意识地用了普通话。   苏州话和上海话虽说有些不同,但相互之间还是能听懂的,普通话就不一样了……   “我说的是国语。”穆琼道。1909年,人们将明清时对官方语言的称呼“官话”改成了“国语”,而这国语跟现代的普通话非常相似。   “也是,你读过书,肯定学了国语……算了,你别念了,跟我讲讲意思吧。”陈老板叹气。   穆琼就跟陈老板说起那一个个新闻的意思来。   《申报》足有好几张纸,看起来很划算,但穆琼翻开之后,却有种被坑的感觉……这上面有很多广告。   当然了,内容也是很多的。   穆琼将上面的新闻一个个解说出来。   这时写新闻,都是不带感情色彩的,还特别简洁,但穆琼讲解的时候,会自己用语言美化一下,如此一来,就说得有趣起来。   陈老板听得静静有味,还不时发表自己的见解:“那些人真是不知道在想什么,之前想办法把人家皇帝给赶下来了,现在又想当皇帝!”   穆琼笑笑没说话,继续讲着。   报纸上有些内容,陈老板是不感兴趣的,比如说北京刚刚颁布了《著作权法》,申报用很大的版面来讲这件事,但陈老板根本不想听。   穆琼倒是很感兴趣,但他不急着看,直接翻过了一面,看着标题道:“意大利退出三国同盟以后与奥地利开战……”   申报后面的版面里,写了一些跟第一次世界大战有关的内容。   这时候的上海虽然很平静,但欧洲并不平静,1914年,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这会儿那边正打得厉害。   “这都是什么国家?”陈老板问道。   穆琼对第一次世界大战还是有所了解的,也就解释了一下,而陈老板听了之后,脸色顿时难看起来:“英国也在打仗?我都不知道!”   陈老板的表情很不好看,穆琼突然记起来一件事……他刚来西餐馆的时候,陈老板曾说过,他的儿子去英国留学了。   这时候消息传递非常慢,陈老板本身又不是会看报纸关心时事的人,平常跟人聊天聊的还是本地家长里短的事情,以至于都不知道欧洲在打仗这事。   穆琼一时间都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他一直都是不擅长安慰别人的。   陈老板倒也不想听安慰:“你再跟我说说这事儿。”   “老板,我知道的也不多,我已经很久没看报纸了,而且很多消息,报纸上也没有。”穆琼有些无奈,他知道战争的最终结果,但现在没法说。   陈老板愣了愣,又盯着报纸上的报道看了许久,最后道:“你给我讲讲别的。”   穆琼也就讲起了别的。   这时候的人娱乐太少了,底层百姓的生活还非常闭塞,穆琼“讲”报纸其实讲得不好,但店里员工来来回回的,都会凑过来听几句,还有一个来吃饭的七八岁的孩子,站在一边听得极为认真,都不愿意走。   穆琼都被这阵仗弄得有点不好意思了。   至于陈老板,他自从知道欧洲那边在打仗,就显得很没精神。   但西餐馆的生意还是照常做着,就是穆琼原本想提的早点回去的事情,现在不好意思提了。   穆琼这天带着报纸上了电车,然后又一路小跑着回家——他想早点回去,顺便锻炼一下身体。   他回家的时候,家里照旧有人在等他。   这让他心里暖暖的,而另一件事,就让他有点惊喜了。   他到家之后才发现,朱婉婉和穆昌玉的床已经铺好了,但上面没有被褥,倒是放了一张白纸并一支铅笔。   朱婉婉和穆昌玉买了纸笔回来。   这是穆琼疏忽了的,他本想抽时间去买,没想到她们两个竟然自己就买了。   “哥,你快来看看我写的字!”穆昌玉看到穆琼,立刻就道。   “昌玉,先让你哥哥吃饭。”朱婉婉道,她说话的时候,两只手绞在一起,明显有点不安。   穆琼这时候已经来到门板铺成的桌边了,一眼就看到了白纸上的字。   他昨天教的那几个字,都被写在白纸上,一共写了两遍,而这两遍,明显不是一个人写的。   朱婉婉和穆昌玉都写了。   她们是第一次写字,写得很不好看,但穆琼道:“昌玉,你们写得真好,比我厉害多了。我刚学的时候,怎么都写不好。”   穆昌玉顿时得意起来,朱婉婉就没那么好糊弄了:“琼儿,你学写字的时候才四岁……”   穆昌玉顿时焉了。   穆琼揉了揉妹妹的头:“我也就是学得早了点,要是你从我这个年纪开始学,指不定学得更好。现在……就算你们开始学的时候比别人晚,只要努力,迟早也能学得像我一样。”   穆昌玉受了鼓舞,当下道:“哥,我一定好好学认字,这样我以后就能看书了!”   朱婉婉的眼里也出现了希冀。   “你一定可以,娘也一定可以。”穆琼道。 第19章 洋人的包子   这天,穆琼先把报纸拿出来,在烛光下给朱婉婉和穆昌玉念了报纸,顺便解释了一下意思,然后才继续教她们认字。   朱婉婉和穆昌玉在北京住过,虽然不怎么出门,但因为要跟负责采买的人说话,多少能听懂一些国语,学起来倒是并不艰难。   就是穆琼能教她们的时间实在太短……总共学了不到两个小时,朱婉婉就不让穆琼再教了:“琼儿,你明天还要去做事,早点睡吧。”   穆琼并不拒绝。   他现在还在长身体,可不能睡少了。   朱婉婉惦记着穆琼明天还要早起工作,特地让穆琼早点睡,但比之之前,他们到底睡得晚了……一个不慎,他们第二天全都睡过了头,穆琼都没赶上第一班电车。   “老板,不好意思,我迟到了。”穆琼一到店里,就主动承认了错误。   陈老板看了穆琼一眼,叹气:“这么多人,就你住得最远……算了,你以后干脆就上午十点上工吧。”   他们店十点前没什么生意,让穆琼晚点过来其实也没什么……他一开始让穆琼早点到,其实是想让穆琼负责店里的采买。   “谢谢老板。”穆琼没想到还能有这样的意外之喜,挺高兴的。   “对了,现在还早,你就先给我讲讲这报纸吧,等讲完了,晚上你可以把报纸带回去。”陈老板拿出两份报纸来,一份是申报,另一份则是价格比申报便宜一半的大众报。   虽然穆琼来晚了一点,但这会儿也就九点左右,时间还早。   穆琼拿着报纸,自己先看了一遍,然后就开始给陈老板讲。   申报上的内容挺多的,就连广告都有二十几个,但里面没有任何关于第一次世界大战的消息。   陈老板明显有些失望,又似乎松了一口气。   讲完了申报,穆琼就开始讲大众报。   申报的内容很正经,大众报就偏向于娱乐了,上面还刊登了连载的小说,其中就有被报童大力推荐的文达先生的小说。   这小说已经连载过不少,穆琼看到的这段,是一个人被当地官员欺压,活不下去,一怒之下杀了官差,又想去杀那官员……而在去的路上,他碰到了另一伙人,并加入他们的队伍……   文章的背景放在明末,虽然穆琼只看到了中间的一部分,却也已经发现,这小说跟明清时期的通俗小说风格一样,情节还很像一部名著。   它也算是白话文,但白话的并不彻底,新文化运动之后,一般将这类小说称为通俗文言文,当然了,相对于文言文,它已经很好理解了。   并且能有这样的文笔,作者的功底绝对不差。   穆琼将自己看的这一段讲了出来。   穆琼在现代看过许多小说,自己也写过很多,自然不觉得这小说写得多好,但陈老板和店里听他讲故事的人,却都听得如痴如醉。   “那当官的太可恶了!”   “他们就要去杀那当官的了,也不知道能不能把人杀了!”   “老板,你明天再买这个报纸吧。”   ……   等穆琼讲完了,店里的人议论纷纷起来。   穆琼也挺希望陈老板能继续买报纸的。   他多看点,才能知道这时候的人写的小说都是什么样子的,才好自己动手写。   他脑子里有很多可以写的故事,之所以迟迟没有动笔,就是因为对这个时代,他还是不够了解。   原主的记忆他虽有,但原主长到这么大一直在读书,其实知道的不多,有些原主印象不深的事情,他还记不起来。   “行了,明天我会继续买的,你们快去干活!”陈老板瞪了一眼围在穆琼身边的厨子和小王:“没看到客人来了?”   小王和厨子连忙去了厨房,穆琼也道:“老板,我去门口了。”说完,他放下报纸,就小跑着去了门口。   他们西餐馆这天的生意依旧不错,穆琼琢磨着一天下来,陈老板应该能赚二十个银元左右。   这钱不算多,但也不少,只是陈老板一直不太高兴。   这挺正常的,穆琼代入陈老板想想,觉得自己的儿子要是在国外生死未卜,那边还在打仗,他肯定也高兴不起来。   穆琼不会安慰人,能做的也就是好好工作。   日子就这么过了四五天。   因为陈老板让穆琼可以晚点过去,穆琼早上起得也就不那么早了,但他也不会太晚过去,一般早上九点左右,他就会来到西餐馆,然后先给陈老板讲报纸,再开始一天的工作。   前些天陈老板的精神一直不太好,但今天,他却打起精神来。   西餐馆新招的三个员工,已经把西餐馆的工作做熟了,厨子做汉堡的手艺也已经练了出来,他们打算在今天推出他们的新产品。   店门口早早地就挂上了穆琼画的一张广告,上面一个巨大的汉堡看着就格外诱人,此外,醒来的帮工里面那个特别会说的,还在门口扯着嗓子喊着:“走过路过的都来看看啊!我们店新推出了汉堡!这是美国传来的国外的包子!”   这人姓李,名叫李光明,今年也就十八岁。他的性子很活泼,不像小王或者厨子那样面对穆琼的时候畏畏缩缩的,反倒跟穆琼聊得不错,穆琼对他的印象挺好。   就是偶尔,也会觉得很可惜。   因为生活环境的缘故,李光明的眼界很窄,还有些根深蒂固的观念,他们常常没办法顺畅交流。   陈老板给店里除穆琼之外的两个跑堂都做了西装,当然了,他们也跟穆琼一样,只有在店里的时候才能穿。   这会儿,李光明就穿着西装。只是他虽然穿了西装,整个人却还是特别接地气,浑身上下没有一点这时的人推崇的洋气。   穆琼则跟他完全相反,他随便一站,就会让路过的人觉得他很时髦。   他用英文跟人推销汉堡的时候,还差点被当成是外国人。   不管是接地气的李光明,还是穆琼,他们都吸引了很多顾客进店。之前两角一份炸猪排不便宜,现在汉堡的价格就实惠多了。   中间放了煎鸡蛋和肉末酱的汉堡三个铜元,虽说成年男人吃不饱,用来哄孩子却已经足够,此外,放了炸猪排和卤猪排的汉堡,买的人也很多。   来租界玩的人,大多手头并不宽裕,还都拖家带口的。   一家子三四个人,若是都到店里坐下来吃,要花小洋六七角,人再多点,一个大洋就花出去了……舍得这么花的人实在不多。   但买个汉堡就不一样了。   花一毛钱买个汉堡,给几个孩子分着吃也是可以的,至于大人……他们也就不吃这洋人的包子了,还是花铜元买几个上海的肉包子更实在。   西餐馆前几天的生意就很好,而今天更好了。   厨子和小王两个人在厨房里忙得不可开交,胖乎乎的厨子累得直喘气,而小王,他都没空去嫉妒两个新来的跑堂能穿西装了。   不过,他们虽然忙,倒也没出错,所有的一切都做得井井有条的,毕竟他们店里卖的东西,总共也就没几样,很多东西还早就准备好了。   就说汉堡,面包和酱料是早就备好的,有人要买先在猪排上涂上酱料,然后用面包把猪排一夹,拿张纸包上,就能递给客人了。   忙到后来,穆琼都被陈老板叫到里面帮着做汉堡了——在有新产品的情况下,李光明吆喝的威力比穆琼一个个推销的威力大多了,现在店里甚至已经排起了长队。   如此一来,穆琼也就不需要在外面待着了,只要在里面卖“洋人的包子”就行。   而穆琼卖了一会儿,又被陈老板支使着去买鸡蛋买肉——他们店里的食材,又不够卖了!   绝大多数人都喜欢凑热闹,看到“正宗西餐馆”门口排了长队,有些人就会跟着排,如此良性循环之下,买汉堡的人自然越来越多。   穆琼拎着刚买来的两大包东西从黄包车上下来,就一头冲进西餐馆,他先将东西送进厨房,接着又开始帮厨子捶打猪排,做面包……   至于陈老板,他这时候就一心一意地收钱了。   银角子和铜元他看看成色就会收下,至于银元,他收了之后会拿出另一枚早就准备好的银元跟它相互敲击,靠听声音来辨别真假。   这年头假币很多,做生意的人不得不小心小心再小心,不然稍不留神,就要收到质地不纯的银元了,本地人管这种银元,叫做夹铜洋钿。   今天西餐馆的生意,真的格外得好,虽然中间穆琼去补了一次食材,但卖到后来,他们还是把所有的东西都卖光了。   陈老板只能跟后面来的顾客道歉,然后满脸不舍地关了店门,顺便又把招工启事挂了出去。   心情不好了很多天的陈老板,这会儿心情终于好了,他甚至直接拿了两枚银元给穆琼,当做奖励。   至于其他人,则每人分到了两角钱。   没人不满,毕竟这洋人的包子,是穆琼想出来的。   给了奖励之后,陈老板就去数钱算账了,厨子这时候却遇到了“麻烦”:“老板,店里已经没什么吃的了……我们的晚饭怎么办?”   之前太忙了,他没空煮饭不说,现在店里几乎什么菜都没剩下。   “晚饭啊……这样吧,我请你们下馆子去。”陈老板今天格外大方,一挥手,就带着穆琼等人去了附近的一家中餐馆。   那中餐馆地方不大,虽然天还亮着,但里面还是显得暗沉沉的。这里没有菜单,来吃饭的人直接往里走,进了厨房能看到案板上堆着各种食材,然后上面有的食材都能让厨子做,甚至有些菜,比如梅干菜烧肉红烧猪大肠之类,厨子直接就是煮好了放在那里的。   陈老板进去之后,点了一个白切鸡,一盘糖醋鱼,又要了一碗梅干菜烧肉,让厨子切了一碗猪大肠,还点了一个炒青菜,要了一份番茄汤。   点完,他问穆琼:“你还要点什么?”   陈老板差不多把店里的荤菜都点了,穆琼看了看就道:“老板,已经够了,再多吃不完。”   陈老板就没有再点菜,但要了一壶米酒。   穆琼听到陈老板要一壶酒,没想太多。   他以为就是古装剧里面那种小瓷壶里的一壶,这么一壶酒,在他看来陈老板一个人就能吃完。   结果……拎上来的,竟然是一个放在煤炉上烧水的,很大的铜水壶。   这么一个壶里的一壶水,估计能灌满两个热水瓶……当然了,现在里面装的不是水,是温过的米酒。 第20章 胡话   穆琼身体不好,以前连油炸食品都不怎么吃,酒这样的东西,更是不会去喝。   而他对酒也没什么兴趣,闻着就不喜欢。   “我们店今天生意很好,值得庆祝,来!大家都喝点!”陈老板站起身,拎着那壶米酒就给人倒。   “我不会喝酒……”穆琼连忙道,他这身体还在发育期,喝酒可不好!   “这是米酒,喝点没关系,不会醉。”陈老板说着,给穆琼倒了一碗,然后又给其他人一人倒了一碗。   这米酒是放在炉子上温过的,还热乎着,酒不怎么清澈,但看着倒是干干净净的。   穆琼尝了一口,觉得这酒略甜,却又带着股怪味……好吧也不能说是怪味,就是他不喜欢。   “小穆,这酒喝起来怎么样?”陈老板问道。   “不好喝。”穆琼说了实话。   “果然还是个孩子,竟然觉得酒不好喝……”陈老板看了穆琼一眼,端起自己的碗抿了一口酒,然后就露出享受的表情来。   陈老板一看就是个喜欢喝酒的,至于其他人……   厨子也喝地高兴:“他们家的米酒味道不错,不过要喝酒,还是黄酒的味道最好。”   小王没说话,一边吃肉喝酒。   而新来的两个帮工……其中一个跟厨子很有话聊,也觉得黄酒好喝,至于李光明,他和穆琼一样,都是以前没怎么喝过酒的,但他喝得很认真,极力融入。   也就那位在厨房帮着洗碗洗菜的婶子没怎么动碗里的酒,就只夹菜吃,吃一口看一眼陈老板。   这年头酒是金贵东西,浪费了不好……穆琼将碗里的米酒一饮而尽。   “小穆够痛快,我们要跟大众报上的太湖兄弟一样,大碗喝酒大块吃肉。”陈老板兴致挺高的,又要给穆琼倒酒。   “老板,我是要去盛饭。”穆琼端着碗就跑了。   这家饭店点菜是去后面厨房的,盛饭也是。   厨房那边砌了几个土灶,都架着大铁锅,其中一个铁锅里就煮着饭,穆琼盛了满满一碗,出去之后夹了一块白斩鸡,沾了酱油就吃起来,接着又把其它菜都尝了尝。   他吃地非常认真,其他人却一边吃一边聊着这些天穆琼给他们讲的小说,就连那位负责洗碗的大婶,吃肉的同时也听得格外认真。   穆琼吃完一碗饭,默默地又去盛了一碗。   同时也觉得……自己想要靠写小说赚钱,还是很靠谱的。   穆琼就着菜吃了三碗饭,摸着肚子心满意足,陈老板等人却是一边吃菜一边喝酒……他们挺厉害的,最后竟是将那一铜壶的酒全都喝了。   而这个时候,桌上都已经没什么菜了。   这菜不是穆琼吃完的,他很节制,每道菜都只吃了六分之一,是他们自己就着酒,把菜吃完了。   吃到这时候,陈老板已经酒精上头面红耳赤了,他还跟厨子因为小说里的一个人物争了起来。   这两人说得唾沫横飞的,小王倒是记起吃饭的事情了,去盛了一碗饭,然后将梅干菜烧肉的汤倒在碗里,拌拌吃了。   见状,李光明等人也连忙去盛饭。   等陈老板和厨子回过神来,桌上已经连菜汤都没有了。   “唉,菜都没了……我今天不吃饭了。”厨子拍拍肚子道,之前那一壶酒他喝得最多,这会儿肚子早就灌饱了。   厨子挺豁达,陈老板盯着那些菜盘子看了一会儿,突然道:“你们这些人太没良心,都不知道给我留点菜。”   穆琼一愣,其他人也被陈老板这突如其来的话吓了一大跳。   然后,他们就看到陈老板突然哽咽了一声:“这人啊,都是没良心的!”   陈老板在平常,是绝不会说出这种话来的,穆琼觉得他多半喝醉了……而他这想法没错,因为紧接着,陈老板竟然擦了一把眼睛:“他娘死得早,我辛辛苦苦把他拉扯大,送他读书,自己舍不得吃的给他吃,自己舍不得穿的给他穿,他倒好,长大了就往外头一跑,不回来了!”   “我跟你们说,有了孩子一定不能让孩子去留学,不,读书也别给他去读,他一读书,就看不上你们了!”   “那么远,坐船过去要几个月,我死了他恐怕都不知道!”   “生了个儿子出去了,就跟白生了似的。”   “我就这么一个儿子……”   “其实我儿子也挺好的,他在教会学校读书的时候,学校里的洋人都夸他。”   “他的洋文说的比小穆还要好。”   “他怎么就不能像小穆一样,乖乖在租界待着……”   ……   陈老板说个不停,一会儿骂儿子没良心,一会儿又说自己的儿子多好多好。   他的皮肤本就偏黑,喝了酒之后更是非常非常红,这会儿整个人瞧着都有点不太对。   其实桌上除了陈老板,厨子小王和李光明也都带了醉意,但他们醉得都不厉害,人还是清醒的,陈老板就不一样了,他看着……整个人都已经迷糊了。   “他喝醉了,唉!”厨子道。   而他话音刚落,陈老板就趴下了。   穆琼见状有点无奈:“陈老板家在哪里?我们是不是要把他送回去?”   “他家离这里不远,小穆你帮个忙,和我一起把他把他送回去吧。”厨子道。   穆琼没有推辞。   今天关店很早,虽说这顿饭吃的时间有点久,但现在也就晚上七点左右,他先把陈老板送回去,再去赶车也是来得及的。   陈老板整个人都已经没意识了,根本不能自己走,厨子上去想要扶他,结果自己也一个踉跄……   真要和厨子一起扶陈老板的穆琼:“……”   他这些日子虽然长了点肉,但人不可能在短时间里胖起来,他如今其实还是个瘦竹竿,估计也就八九十斤,陈老板就不一样了,少说也有一百六十斤。   靠他一个人……还真扶不动陈老板。   厨子尴尬地笑笑,喊了小王和穆琼一起扶着陈老板。   厨子摇摇晃晃地在前面走,穆琼和小王扶着陈老板跟在后面,三人从一条巷子里走进去,总算到了陈老板住的地方。   穆琼正担心进不去陈老板家里,就见厨子上前敲了敲门,然后便有一个老头过来开了门,这个穿着马褂的老头还用粤语问:“这是怎么了?”   “这是陈老板的二叔,没有子女,一直跟着陈老板一起住的。”厨子解释了一句:“他不会说上海话。”   老人家不会说上海话,也不怎么听得懂,但闻到陈老板身上的酒气,就知道是怎么回事了:“喝醉了啊!把他送到后面去吧!”   陈老板的房子还没姚家的房子大,当然,他的房子应该更加值钱,毕竟这房子位于租界。   从大门进去,就是一间摆了个八仙桌的大屋,应该是平常吃饭的地方,再往里走,则可以看到厨房以及一个不过六七个平方大小的小院子。   或许都不能说它是院子,就是个用来采光的天井,而天井后面,有左右两间屋子,每间屋子都是两层的。   陈老板住在二楼。   上楼的楼梯是木质的,又窄又陡,穆琼和小王花了不少功夫才把陈老板弄上楼。   二楼的楼板也是木质的,给人一种不怎么踏实的感觉……穆琼觉得这样的老房子有点不牢靠,小王却满脸羡慕:“陈老板家里真气派,房子真大,还通了电!”   穆琼被他这么一说,也觉得这房子不错了,好歹该有的都有,还是个别墅。   穆琼打量起周围来,而他一打量……就发现陈老板的房间里竟然放着一个大书架,上面摆了很多书。   他先是一愣,很快又意识到这些应该是陈老板的儿子的书。   陈老板虽然对儿子诸多抱怨,但显然也是很看重自己儿子的,如若不然,也不会给儿子买这么多书,又送他出国留学。   把陈老板放在床上之后,陈老板的二叔就接手了照顾陈老板的活儿,穆琼等人顺势告辞离开。   从陈老板家里出来,穆琼又是一阵跑,一直跑到电车站才停下,跑的时候,他还不得不捏紧了自己口袋里的两块银元。   如果他不这么干,银元会在他的口袋里发出敲击声来,遇上心怀不轨的人,指不定就要抢了他。   最后一班电车还没来,总跟他一起坐电车的少年倒是已经在那里了,正在电车站幽暗的路灯下吃烤红薯。   穆琼其实看不清他在吃什么,但烤红薯的味道真的很香……   好在他这些日子不缺吃的,今天晚饭又吃的好,因此岁觉得香,但并不馋。   其实就算馋了,他也不会去卖烤红薯……红薯很便宜,一个铜元能买一大堆,但在租界买烤红薯,一个铜元只能买一个。   手上没有闲钱的人,根本就不会去买这些。   穆琼捏着口袋里的两个银元,琢磨着明天就去买只钢笔,然后写点东西。   他已经想好自己的第一个故事要写什么了。 第21章 第一部 作品   穆琼想写的故事跟留学有关,是一部言情小说。   在这个时代,人们写东西都注重思想,新文化运动之后,更是有不少人觉得,情情爱爱这种东西难登大雅之堂。   正因为这样,民国那些写“鸳鸯蝴蝶派”小说的作者时常会被人批评指责,哪怕他们赚了很多钱,他们的小说被无数人喜爱。   穆琼对此不做评价,毕竟这个时代太特殊了。但他一直都觉得,这时某些鸳鸯蝴蝶派的小说其实写得很好。   就说一部在后世被拍成了电视剧的这时期的小说,读起来就很有感觉,不能让百年后的读者了解了这个时代,还能让他们看到书中很多人对封建礼教的反抗。   他打算写的就是这类文。   一来,是这类小说虽然会被人批评,但总能拿到很高的稿酬,二来……则是他惜命。   在这个时代,有不少文人因为写的东西不对而受到迫害,其中有些人逃到租界、逃出国,好歹没事,却也有人就那么没了命。   当然了,大部分文人还是比较清醒的,骂归骂,但拐弯抹角地骂,不跟军阀对着干,不然那些手里头有枪的人,指不定会干出什么来。   穆琼也很清醒,所以他打算写个言情小说。   大纲他已经想好了,开头就是一个家境一般的男学生,在清朝的最后几年考了庚款留学生,公费前往外国留学。   所谓庚款留学生,就是利用庚子赔款出国留学的学生。   “庚子赔款”本是清政府签订了《辛丑条约》之后对列强的赔款,当时按照约定,要赔偿列强4亿5千万两白银,均摊下来,每个百姓都要给列强一两白银。   然后因为是分期付款,本息加起来将近10亿两白银!   清政府根本就无力偿还,最后竟是将关税、常关税、盐税等全部抵押了出去,任由列强瓜分,正是因为这样,中国社会由封建主义社会彻底沦为半殖民半封建主义社会。   但因为某些有识之士在美国的争取游说,以美国为首一些国家答应退还一部分钱款,而清政府方面,决定将这笔钱全部用在教育上,后来的民国政府也做了同样的决定。   清华大学就是用这笔钱建立的,除此之外,还有很多人依靠这笔钱出国留学,而这些人里,不乏后世赫赫有名的。   穆琼书里的男主角,就是一个庚款留学生,他出国之后,遇到了各种各样的麻烦,也遇到了来自洋人的歧视,为了生活,他不得不在外打好几份工。   他的日子过得很艰难,但一直没有放弃学习,甚至把自己所有的空余时间,都用来学习了。   他想多学点知识,然后将那些知识带回国。   他是这样想的,跟他同去的人也都是这样想的,他们当时除了学习还是学习,每个人都在拼命燃烧自己,多学东西。   他的成绩非常好,渐渐地,他开始有朋友,开始受到导师的赏识,他还邂逅了一位美丽的姑娘。   这个姑娘和他来自同一个国家,不仅容貌出众,还知识渊博,他不可自拔地爱上了这个姑娘,也觉得这个姑娘是爱着自己的,然而,就在他打算告白的时候,这个姑娘消失了。   后来,他回国,受到一位官员的款待的时候,竟发现自己心爱的姑娘成了这个官员的小妾。   原来,这位美丽的姑娘是清政府一位眼界开阔的大官的孙女儿,她有幸在爷爷的支持下出国,但后来国内出事,匆匆回国,却不得不为了家人成了别人的小妾……   故事里的爱情很狗血,不过穆琼虽然设计了这么一段感情,他主要想写的,还是留学生的生活。   他在现代的时候看过一些这个时代的留学生的资料和一些在这几年曾出国留学的知名人士的自传,再结合他对这个时期国外历史的了解……虽然他并没有出过国,但自觉也能把这个故事写好。   而他写下这些,是希望在这个时期出国留学的人能深思熟虑,不要什么都不知道就一头往外冲,更是希望大家都能出去看看,然后带点什么回来。   这个国家,需要各种各样的知识。   穆琼早就已经想好了这个故事,但他没有贸然动笔,一来是没时间写,二来,则是他觉得自己手上的资料不够。   他在现代虽看过很多资料,但了解的到底没有亲生经历过的人多,更何况现在还没有网络可以让他查资料,他穿越的时候,也没带上自己那一书房的书……   下次见到傅医生,也许可以和他聊聊,问他这时的外国都是什么样子的。   穆琼这天回家后,照旧先给朱婉婉和穆昌玉上课。   他先教了国文,然后又把算术课本拿出来,将上面的字念给朱婉婉和穆昌玉听。   简单的算术朱婉婉和穆昌玉都是会的,毕竟她们平常买东西什么的也要用到,因而只要穆琼告诉她们算术书上那些字的意思,她们完全可以自学这门课。   当然了,这主要还是因为小学一年级的课本很简单的缘故。   不过,这时的一年级课本再简单,也比现代的小学课本难。   在现代,小学是义务教育,要尽量保证每个孩子都能听懂,这个时代却不同。   上了大概一小时的课之后,他们就上床睡觉了,第二天一大早起来,穆琼先帮她们复习一下昨天学的知识,然后朱婉婉和穆昌玉两个人去做早餐,他则念报纸给她们听。   他并没有像给陈老板等人讲报纸一样,把报纸上的内容用方言讲给穆昌玉和朱婉婉听,而是直接用普通话念。   读书百遍其义自见,朱婉婉和穆昌玉想要学好国文,必须多听多读,现在她们认字不多读不了,干脆就先听了。   而这么多读读,也能让他更习惯这时的人的语言习惯。   “穆家的小子,你怎么天天念报纸?”赵婶把米倒进锅里,一边加水一边问。   穆琼一开始念的时候,她觉得很稀奇,但穆琼天天念,她就习以为常了,这会儿她有空,才顺便问了一句。   “我就是练练国文。”穆琼笑笑。   “这样啊,练练是很好!唉,我本来也想让我家那孩子好好读书的,可惜他读不出来!”赵婶道。   “他现在也挺好的。”穆琼道,赵婶的儿子在给人做学徒,虽然没什么收入,但能学到不少东西,他以后有一门技术傍身,总不会过得太差。   “那是,他挺好的,好歹不用我养着他,也不跟我要钱。”赵婶道:“要是摊上姚家那样的……啧啧!”   穆琼这些日子早出晚归的,对姚家这边的事情了解不多,但多少听了点八卦。   姚家已经败落了,但姚太太的长子还在读书。   姚太太很为儿子自豪,觉得姚家一定能靠儿子发达起来,但赵婶却看不上姚太太的儿子,觉得他都小学毕业了,竟然不去工作逼着母亲供他读书,实在不像样。   对了,这时的小学,一二三年纪被称为初小,四五六年纪被称为高小,普通家庭出生的孩子很多读书都只读个初小,能读到小学毕业的不多。   因为大家读书普遍晚,小学毕业一般都十五六岁了,完全可以去找工作。   这样的话题,穆琼从来都是不参与的。   他只听了赵婶的一面之词,不好乱评价别人……更何况,他也觉得读书有用。   穆琼继续念报纸。   他今天念的是大众报上的小说,穆昌玉能听懂,也就听得很认真,但她也没耽搁了做饭。   上海这边,很多人家早餐都会吃泡饭,他们家也一样。   朱婉婉晚上煮饭的时候,会多煮一点,其中一部分留着晚上加餐,另一部分,早上加点水煮一下,就变成了泡饭。   今天吃的又是泡饭,配的菜则是蒸咸菜和腌萝卜干。   穆琼觉得腌制食品挺好吃的,特别下饭,尤其是他们家常吃的一个铜元能买一大包的咸菜,带着股酸味尤其好吃。   但总吃腌制食品对身体不好……等他以后有钱了,一定要各种蔬菜和新鲜的肉换着吃!   穆琼就着咸菜吃了一大碗泡饭,就急匆匆地出门了。   他今天出门比往常要早,到了租界之后,没有急着去西餐馆,倒是去了书店。   书店有钢笔卖,而这些钢笔全是国外进口的。   这个时候,国内连自己生产的钢笔都没有,用钢笔的人也不多,当然了,新文化运动之后,钢笔也就盛行起来了。   进口钢笔价格不菲,最便宜的都要一个银元,但穆琼还是咬牙买了一支,然后又买了一瓶墨水,一些纸,还有几个本子。   这么一来,昨天陈老板给他的两个银元的奖励,就已经用的七七八八了。   读书实在很费钱……   穆琼拿着这些东西往西餐馆走去,路上瞧见了几个诊所,其中一个诊所里面特别热闹,站满了来看病的人,甚至还有人在里面叫卖吃食。   这还挺厉害的……穆琼正这么想着,就看到傅医生从旁边的一个诊所里出来了。   还有一个瞧着约莫二十出头,穿着长衫骨瘦如柴的男人跟在傅医生的后面:“傅医生,求求你了,你再给我点药。”   “最后一次,真的就是最后一次了。”   “你给我点吧!”   他哀求个不停,哀求了一段时间没用,又突然冷下脸威胁道:“姓傅的,你不给我药,小心我找人打死你!”   傅医生还是不理他,只管往前走,那人急了,伸手就去拉傅医生。   “傅医生!”穆琼本就有事找傅医生,看到这一幕立刻跑了过去,一巴掌打在那个放言威胁的人试图去拉傅医生的衣服的人的手上。   傅医生转过头来,看到穆琼有些惊讶:“是你?还没去上工?”   “嗯,”穆琼点头,注意到傅医生的目光落在自己怀里抱着的纸上,他有点不好意思:“时间还早,我就先买了点东西。”   “惦记着学习是好事。”傅医生小小,又转过头去看那个满脸萎靡瘦骨嶙峋的年轻人,好脾气地说道:“我给你鸦片是害了你。你还年轻,还有几十年的日子要过,跟家里人商量一下,按着我说的法子,把鸦片戒了吧!”   穆琼之前就有猜测,现在总算确认了——这个死皮赖脸缠着傅医生的人,是个瘾君子。 第22章 傅四少   因为英国利用租界特权公然在上海售卖鸦片谋取暴利的缘故,这时上海抽鸦片的人很多,   有些人有钱,就一直抽着,有些人没钱,或者抽着抽着没钱了,不乏最后流落街头,成了乞丐的。   眼前这人还没成为乞丐,但瞧着也不远了。   傅医生好言相劝,但他并不领情,愤怒道:“你不是有钱吗?你愿意送别人药,为什么不愿意给我?”   他说着说着,突然又涕泪横流,哀求起来,还朝着傅医生抓去:“傅医生,你是好人,求求你了,给我点药吧……”   傅医生后退了一步,他没抓到傅医生,倒是一头栽倒在了地上。   但都这样了,他还不死心,又朝着傅医生爬去。   穆琼看到傅医生皱眉看着地上的人,怕看着就好脾气的傅医生心软,当下道:“傅医生,我们走吧!”   傅医生看了穆琼一眼,跟着穆琼往前走去。   而他们的身后,那个跟傅医生要“药”的人还在地上翻滚着,也不知道他是知道傅医生肯定不愿意给他药,还是因为爬不起来,并没有跟上来。   “傅医生,这种人你千万不能理会,也不能对他们心软,不然他们就缠上你了。”穆琼道。   “我知道。”傅医生点头。   穆琼不是很相信,那人跟傅医生要药,是不是因为傅医生曾经因为心软给过他什么?   穆琼的疑惑傅医生看出来了,就解释道:“我手上有一种用吗啡做的止痛药。我一般不给人用这种药,但有些病人已经病入膏肓,痛苦不堪,我也会给他们几颗……当初这人的奶奶找我治病的时候,我就给了一些。也不知道他是怎么吃了那药的,发现那药能压下他的鸦片瘾,就开始缠着我要,已经缠了好几天了,不过我从没给过。”   吗啡是从鸦片里提炼出来的,也是毒品,不过这个时候常常被西医当止痛药用,甚至还有西医用吗啡帮别人戒鸦片。   可事实上,吗啡成瘾比鸦片成瘾更恐怖。   历史上某位少帅,就因为注射吗啡成瘾吃足了苦头。   而到了民国中后期,美国日本等国家眼红英国靠鸦片赚了那么多钱,便开始对国人售卖吗啡等毒品赚钱……这段历史,其实是这个国家的血泪史。   穆琼这么一想,心里便有些沉重,但他很快就打起精神来,转移了话题:“傅医生,我要谢谢你当初帮我说话……我请你吃我们西餐馆的汉堡吧!”   买了钢笔之后,他身上已经没多少钱了,但请傅医生吃个汉堡还是吃得起的。   “汉堡?”傅医生疑惑。   这时候汉堡在国外怕是还没流行起来……穆琼道:“就是两片面包中间夹一块炸猪排。”   “原来是这样……不用你请,我自己买来尝尝就行。”傅医生道。   “傅医生你就让我请吧,我还有事要问你。”穆琼道。   “你想问什么?”傅医生问道。   穆琼问:“傅医生你是不是在国外留学过?我是想知道一些国外的事情。”   “我在国外待过几年,刚回国不久,”傅医生道,“你想出国?”   穆琼摇头:“不是,我就是想知道一点外面的情况,开拓一下眼界。傅医生,留学生在国外过得好吗?”   “是该多了解了解这个世界。”傅医生赞赏地看向穆琼:“至于留学生在国外……别看从国外回来的留学生看着都很风光,其实他们在国外的时候大多过得并不好。”   穆琼心里也不太好受,但并不意外。   就算是现代,国人在国外也会受歧视,更别说这个时候了。   “我已经吃过早饭了,要赶着去医院,汉堡就不用了,一路过去我给你讲点国外的事情吧。”傅医生道,然后就说了起来。   他说了一些留学生在国外的生活,比如有个留学生实在吃不惯国外的东西,试着自己开火结果油烟太大被房东赶出去什么的,又说了国外大学的校园是怎么样的,图书馆是怎么样的……   穆琼听得很认真,然后不知不觉,他们就走到了公济医院。   傅医生笑道:“再见。”   穆琼挥了挥手:“傅医生再见!”   跟傅医生告别之后,穆琼立刻就往西餐馆跑去。   他到西餐馆的时候是九点多,时间还挺早,西餐馆的门口却已经排起了长队。   他们西餐馆的汉堡穆琼吃过,其实不见得有多好吃,但胜在新鲜有趣,并且符合国人的口味。   现在的上海买不到生菜,他们的汉堡里就没有放这时的上海人很难接受的生菜叶,用的酱料则是上海县城老字号酱园店的秘制甜辣酱,再加上炸的松脆的猪排,味道绝对不差。   这时候的人娱乐很少,有点什么新鲜事物,都愿意去见识一下,这不,不止来租界玩的人来买,就连住在附近的人也来买了,而等队伍排起来……   很多路过的人看到这一幕,自然而然就会过来问问,问过之后,很多就直接排队了……   穆琼一进店,就看到昨天喝得大醉,说了许多胡话的陈老板正站在柜台后面,笑容满面地收钱,还跟队伍里一些他认识的人打招呼。   他神色如常,和昨晚哭哭啼啼的人好似不是同一个。   小王等人也都神采奕奕地工作着,大约是昨晚吃了顿好的的缘故,他们一个个身上还仿佛有使不完的劲儿。   穆琼找个柜子放下自己买的东西,就跟着忙活起来。   这天中午,他们都没空吃饭,最后轮流啃了个鸡蛋汉堡,又吃点了烤坏的面包,就开始继续干活了。   这一忙,就忙到了下午四点,而这时,他们准备的东西又全都卖光了。   “今天店里已经没什么东西能吃,就不管饭了,我给你们每人一角钱,你们自己到外面买点吃的吧。”陈老板说着,就拿出一些银角子,一人给了一角。   大家都喜笑颜开。   一角钱在西餐馆也就吃个汉堡,他们里面饭量大的都吃不饱,但在外面能吃地不错了,肉包子能买十几个。   当然了,他们绝大多数人都是不会去外面吃的。   回家随便吃点,把一角钱省下来多好啊!   不过穆琼这一角钱没省下来——他提前买了两个汉堡,一个是炸猪排的,一个是鸡蛋的。   陈老板给他内部价,加起来正好收了他一角钱。   鸡蛋汉堡他打算带回去给朱婉婉和穆昌玉尝尝,至于炸猪排汉堡……穆琼将汉堡包好,拿着去了公济医院。   他打听过,公济医院的上班很晚,下班却很早,工作时间是上午九点到下午五点。   至于晚上值班什么的……这时候绝大多数的医生,都是不需要这么做的,最多也就是在某个大人物身体不适的时候,大晚上被叫过去给人看病。   穆琼跑到公济医院的时候,正有医护人员往外走。   医院里有洋人工作,因此门口的保安一直很警戒,根本就不让人靠近。   事实上也没什么人靠近,老百姓对这样的地方,总是充满了敬畏感。   穆琼站在旁边等了一会儿,就等到了傅医生。   “傅医生!”穆琼笑着打了个招呼。   傅医生看到他有些惊讶,然后就笑笑:“你怎么来了?”   “傅医生,请你吃汉堡。”穆琼把手上用纸包好的汉堡给了傅医生。   傅医生一愣,然后收下了汉堡:“谢谢。你还有什么想问的?”   “今天我赶着回家,不问了。”穆琼朝着傅医生挥挥手就走了。   他其实还想问问,但傅医生忙了一天了,现在肯定是赶着回家吃饭的,他不好耽搁人家的时间,所以还是下次有空再问好了。   说起来,光一个汉堡其实有点送不出手,但他暂时没能力送别的……傅医生就算自己不喜欢吃,给别人也是可以的。   而且,傅医生应该并不排斥吃炸猪排,他都来店里吃了两次了。   不排斥吃炸猪排的傅医生目送穆琼离开,看着手上的汉堡笑了笑。   他住的离公济医院并不远,走了不过十分钟便到了。   他在一扇挺旧的木门前站定,敲了敲门,便有人把门打开了。   这里不仅门旧,房子也有些旧了,还挺小的。   进门先是个十来个平方的小院子,院里铺了石板,打了一口井,走几步穿过院子,就是堂屋。   堂屋的正中央放着一张八仙桌,这会儿,桌上已经摆好了热气腾腾的四菜一汤。   那四个菜两荤两素,分别是糖醋鱼、红烧肉、蒜叶豆腐还有香菇炒青菜,至于汤,却是白菜鸡汤,都还热腾腾的。   傅医生扫了一眼,问道:“傅怀安呢?”   “四少还没回来。”有人恭敬道。   “把他给我弄回来。”傅医生淡淡地说道。   “是。”有人应了一声,就出门了。   傅医生也不等人,他在桌边坐下,给自己舀了一碗汤慢慢喝起来。   鸡汤是用老母鸡炖的,里面的白菜放的是白菜心,味道非常好,他喝了一碗汤,立刻就有人给他端上来一碗饭。   “不用。”傅医生道,拿出那个汉堡咬了一口。   汉堡已经冷了,味道也就没一开始那么好,但吃着倒也不差。   傅医生一口汉堡一口菜慢慢吃着,而等他吃完,之前出去的那个男人就拉着一个满脸稚气,但长得非常高大,瞧着约莫十四五岁的少年回来了。   少年眉清目秀唇红齿白,是很讨中年妇女喜欢的长相。如果他的脸上没有伤痕,表情不是那么桀骜的话。   “傅蕴安你什么意思?你凭什么把我绑回来?”那叫傅怀安的少年怒道,要不是有人拉着他的一条胳膊,他恐怕就冲上去跟自己哥哥打起来了。   傅医生,也就是傅蕴安完全没把他这样子放在心上:“傅怀安,你既然来了上海,就要听我的话……我说过了,五点前你必须回家。”   “又不是我想来这鬼地方的!还有,我不叫傅怀安!”那少年梗着脖子道。   傅蕴安看都不看他一眼,拿出一块手帕擦了擦自己的嘴,就对身边的人道:“我吃好了,你们把菜分了吧。”   “是。”那人应了一声,就把菜撤了下去。   “我还没吃!”傅怀安怒道,但别人也不理他。   傅蕴安进屋的时候,还道:“把他给我看好了,别把他放出去。”   “傅蕴安你故意折腾我是吧,我一定要告诉爸爸,我要回去!”   “我巴不得。”傅蕴安淡淡道。 第23章 有人模仿   穆琼给傅医生送过炸猪排,就早早地回了家。   他今天回家的时间比往常要早很多,姚家的院子里还热闹着,有女人在洗衣服,有男人在骂孩子,还有吃晚饭比较晚的人家的女人在做饭。   他们家住的屋子门虽关着,但没插上门栓,穆琼推开门,就看到家里点了蜡烛,而朱婉婉和穆昌玉正在烛光下看报纸。   听到开门声,她们一起抬起头来,一大一小两张脸不仅长得像,就连神情都差不多。   “你们在看报纸?”穆琼问道。   朱婉婉有点不好意思:“就是随便看看……我们没认识几个字,哪能看报。”   穆昌玉却兴奋地说道:“哥,我在报纸上看到了很多我认识的字!”   “昌玉真厉害!”穆琼夸奖“总有一天,你能把报纸上的字全都认出来。”   穆昌玉认真地点头。   穆琼又鼓励了她几句,这才看向朱婉婉:“娘,我今天还没吃晚饭,你把剩饭给我热热吧。还有,我给你们带了个汉堡回来。”   穆琼把夹了个煎鸡蛋的汉堡拿出来,穆昌玉顿时惊喜道:“里面有鸡蛋!”   “嗯。”穆琼笑笑:“店里的汉堡我吃过不少了,这个带回来给你们尝的,昌玉你把它切开,和娘分了吧。”   穆昌玉点点头,但接过汉堡之后并没有马上去切,她的目光落在穆琼拿着的白纸和本子上了。   她先是一愣,随即就惊喜道:“哥,你买了纸和本子?”   她其实早就看到穆琼手上拿着的纸了,只是一开始没多想,以为那是报纸,现在才发现那原来是几张白纸,还有几个本子。   “嗯。”穆琼点了点头:“我还买了一支钢笔。”他说着,就把钢笔和墨水从怀里拿了出来。   “钢笔!”穆昌玉惊呼了一声,她她这会儿都想不起自己手上拿着的汉堡了,一双眼睛直勾勾地盯着那只钢笔。   朱婉婉觉得他们没必要买这些,练字其实可以用报纸练,报纸的边缘能写不少字呢,钢笔就更用不上了……   但这是穆琼买的,而且她儿子不爱听她念叨这些……她张了张嘴,到底什么都没说。   穆昌玉看到钢笔稀罕得很,又不敢去碰,盯着看个不停,朱婉婉倒是没这样,她出去生火烧水,然后将留着晚上加餐吃的咸菜煮豆芽、青菜煮豆腐还有剩饭放在上面蒸。   穆琼让她和穆昌玉吃好点,所以她现在每天都会弄两个菜,再蒸点咸鱼。   当然了,鸡蛋和肉她还是舍不得去买。   锅里的水开了一会儿之后,穆琼就端起饭碗吃起来,穆昌玉和朱婉婉则打了锅里的热水洗脸洗手洗脚。   她们在一个盆里泡脚,一边泡,一边用洗得干干净净的手拿着汉堡慢慢吃。   朱婉婉被穆琼说过之后,穆琼给她带吃的,就不会推三阻四地不肯吃了,但吃好东西的时候,还是会有种罪恶感,这会儿就念叨着:“现在天天晚上吃东西,我都胖了。”   穆琼没搭话。   朱婉婉和穆昌玉根本不胖,最多就是脸色好看了一点。   穆琼把平常三个人晚上加餐吃的东西全都吃完了,这才摸了摸胀鼓鼓的肚皮,开始给朱婉婉和穆昌玉上课。   他教了她们差不多一个小时之后,就让她们自己练习了,至于他自己……他拿出钢笔吸饱墨水,开始写自己想好的那个故事。   故事的名字就叫《留学》,整个故事,穆琼打算写十万字左右。   “哥,你在写什么?”穆昌玉看到穆琼写东西,满眼好奇。   “我在写小说,写好了就去投稿,如果能拿到稿费,以后我们的日子就能好过一点了。”穆琼道。   “哥你还会写小说?太厉害了!”穆昌玉敬佩地看着穆琼。   “你以后认识的字多了,也能写。”穆琼道。   “我不行,我都不知道要写什么。”穆昌玉连连摇头:“而且……我听哥你念的文达先生写的小说,才知道明朝,我知道的事情太少了。”   “写东西要慢慢来,最开始你可以写一些自己遇到的开心的或者不开心的事情,以后学到的多了知道的多了,再写别的。”穆琼笑道。   穆昌玉还想问点什么,却被朱婉婉阻止了:“昌玉,别打扰你哥写东西。”   穆昌玉就不再问了,和朱婉婉一起在白纸上练今天学的字,写一会儿,敬佩地看几眼穆琼。   穆琼坐在一个倒扣的木桶上写作,开始写之后,才发现在这样的一间屋子里,想要写点东西很难。   光线很暗,木桶椅子和门板桌子让他很不舒服也就算了,那门板还不是平的……   穆琼把自己刚买的几本本子垫在稿纸下面,这才能好好写字。   结果……他虽有原主的记忆,但繁体字用得不熟练……他写得很慢很慢。   写了一个小时,穆琼也就写了七八百字。   不过,写得这么慢也有好处,他站起身疏松筋骨顺便读自己写的东西的时候,就发现自己这次写的小说,比他以往写的都要来的简洁精练。   他在屋子里走了几圈,给穆昌玉和朱婉婉读了下一篇课文,解释过几个字的意思后,就坐下来继续写。   这次,他写了约莫五百字就不写了。   该睡觉了。   穆琼第二天早上帮朱婉婉和穆昌玉复习过昨天学的知识之后,并没有再读报纸,而是拿出纸笔,又写了一千字。   写完之后,他才急急忙忙去赶电车。   西餐馆现在是九点开门的,穆琼今天到电车站的时候,刚好有辆电车过来,直接就上了,因此到西餐馆的时候还不到九点。   这时,小王厨子还有几个帮工正忙着腌制猪排,而陈老板正在给两个新来的员工讲他们要做的事情。   这两天店里生意太好了,陈老板就又招了两个人。   这年头工厂少,找不到工作的人很多,因此陈老板一说要招工,就有很多人来报名,而陈老板最后挑了两个手上长茧的本地年轻人。   这两人被安排了跑堂的活儿,而和李光明一起来的另一个不太会说话的帮工,被安排去了厨房给厨子帮忙。   陈老板急匆匆跟他们讲完,西餐馆就开张了。   这天门口依旧有人排队,还有人慕名而来买汉堡。   穆琼觉得挺惊讶的,又觉得正常。   这年头新鲜事物太少了……说起来,要是在租界开个火锅店,生意恐怕更好。   不过在这个年代,开餐馆还存在一个很难克服的问题,那就是食材供应跟不上。   就说土豆、洋葱、番茄这类在现代随便一个超市或者菜市场都能买到的食材,在这时候……买兴许能买到,但要天天供应上就别想了。   就说在后世价格极为便宜的大白菜吧,有位非常著名的文人就写过“北京的白菜运往浙江,便用红头绳系住菜根,倒挂在水果店头,尊为 ‘胶菜’”这样的话。   上海和浙江差不多,这年头白菜在上海,那可是稀罕东西!   而这,也是穆琼从没想过往汉堡里加蔬菜的原因。   猪肉至少每天都能买到,蔬菜……秋冬季节上海人最常吃的青菜,一到夏天都没了。   这天穆琼忙得很,以至于直到陈老板喊他,让他去厨房拿个煎蛋给傅医生送去,他才发现傅医生来了。   因为店里地方不大,所以现在只有点了两角一份的炸猪排才能坐下来用餐,光买汉堡是不给坐下的,但就算这样,店里也坐满了人。   还有不差钱的,点了炸猪排套餐之后,又另点汉堡。   傅医生只能和别人拼桌,穆琼过去的时候,他对面的一个女人正在盯着孩子让孩子多吃点……   “傅医生,你的鸡蛋。”穆琼将鸡蛋放在傅医生面前。   “怎么他有鸡蛋我没有?”傅医生对面的女人立刻就道。   “女士你和老板很熟的话,也能让老板送。”穆琼笑笑。   那女人闻言,嘟哝几句不说话了。   穆琼这才对傅医生道:“傅医生,鸡蛋是老板送你的,我还有事,先去忙了!”   穆琼说完就走了。   他倒是想跟傅医生聊聊,但大家都在忙着,他总不好站一边跟人聊天。   穆琼送了鸡蛋就忙活去了,但还是一直关注着傅医生的,傅医生吃完离开的时候,还跟傅医生打了个招呼。   接下来几天傅医生没再过来吃饭,穆琼因为又要写小说又要忙工作,也没空去找傅医生多问点留学生的资料。   时间就这么过去了四五天,穆琼的小说终于写了一万字,他打算找时间跟陈老板请假,然后去投个稿的时候,隔壁西餐馆竟然也卖起了汉堡。   人家的汉堡还比穆琼他们西餐馆的汉堡精致——它的面包上面,撒了芝麻。   不仅如此,他们的炸猪排汉堡卖的也比陈老板的西餐馆便宜一个铜元。   虽然有客人来买汉堡的时候,认准了穆琼他们的“正宗西餐馆”,但也有很多客人不介意正宗不正宗,只想买便宜的……   西餐馆的生意一下子就变差了。   虽说西餐馆如今的生意跟以前相比还是很好的,但跟前些天比,却称得上一落千丈。   陈老板的心情又不好了,晚上关了店门,他就忍不住用粤语骂起隔壁西餐馆的老板来,说他太不地道。   “老板,汉堡做起来很简单,被学走很正常。就算没有被他们学走……等大家都尝过鲜,应该也不会再来买。”穆琼很中肯地表示。   出现这样的情况,在他的意料之中。   陈老板又用粤语骂了几句——他骂人的时候,总是习惯用粤语。   骂完后,他看向穆琼:“小穆啊,你能不能再给我想想法子?”   “老板,我倒是又想出了一种新式菜。”穆琼道。   陈老板眼睛一亮:“什么?” 第24章 过稿   穆琼以前虽然下过厨, 但次数很少,他还因为身体原因很少出去吃饭, 因此对做菜这块, 他其实是不太了解的。   之前他之所以没有出别的主意,就是因为想不出别的合适的西餐菜式来了……没办法,这时候能用的食材实在太少了, 就说炸鸡翅吧,做十只炸鸡翅,就要买五只鸡了!   但他后来想想……其实西餐馆也不一定要卖纯粹的西餐,不是吗?   穆琼和陈老板来到柜台后低声商量,而穆琼给陈老板出的主意, 是让陈老板做烧烤。   跟火锅一样风靡全国的烧烤,一定可以吸引住顾客!   更重要的是, 这时在上海这边, 除了洋人鲜少有人会把东西烤着吃的,足够新式,完全可以用来充作西餐卖。   当然了,这个烧烤肯定不能像夜市摊上的烧烤一样, 弄得烟熏火燎的……他们可以用西餐馆用来烤面包的烤炉来烤。   烤鸡烤鸭烤五花肉……应该都很好吃?   穆琼虽说没怎么吃过烧烤,但他琢磨着只要食材新鲜放好调料,烤出来的肉的味道总不至于太差。   这些东西的食材还好找,肉类没有应季不应季之说, 最多就是逢年过节价格贵一点,采买起来最方便, 调料也一样。   当然了,遇上玉米或者红薯什么的上市,卖卖玉米烤红薯也行,至于土豆就算了,他之前考虑过炸薯条卖,特地问了陈老板,这才知道周围农村鲜少有人种土豆,以至于土豆和白菜一样少见。   除此之外,还能试试烤披萨、烤馅饼、烤蛋糕什么的,北京烤鸭也能做做。   当然了,他对这些的做法一无所知,陈老板想做,肯定要先想办法弄来配方。   “要做好烧烤,调料最重要,我知道有种叫‘孜然’的调料,烤肉的时候撒一点非常好吃。”穆琼又道。   孜然在现代是一种常见的调料,但这时候的上海人连辣椒都不怎么用,更别说用孜然了。此时绝大多数的人,压根就不知道这种调料的存在。   但孜然并不罕见,打听一下应该能买到,陈老板要是够聪明,说不定还能用孜然和别的调料一起,搭配出独门配方来。   穆琼说了很多,陈老板听得两眼发亮。   只是,陈老板很很快就发现了一个问题:“这烤肉做起来很费功夫,这样厨房要加人不说,赚的钱也肯定不如汉堡多。”   汉堡虽然卖得并不贵,但胜在制作简单卖得多,陈老板这些天每天纯利润都在百元以上,他是希望穆琼能继续弄些这样的东西出来卖的。   “老板,做饮食被人模仿再所难免。汉堡这样制作简单的食物就更容易被人学走了,还很难一直火爆下去。我觉得餐馆的生意想要长久,菜色一定要多,要与众不同,当然,除了食物品种以外,店铺本身的品牌也至关重要。”穆琼道。   陈老板若有所思。   穆琼又道:“老板,现在你应该不缺钱了,不如就把餐厅好好装修一下,重新开张。以后餐厅里炸猪排汉堡面包什么的继续卖,再搭配着售卖烧烤,还可以做点甜点甜品……当然了,这些菜全部单点比较好。”   汉堡这种东西,估计要不了多久,租界这边的中低端西餐馆就都会售卖了,到时他们也许还能靠它赚点小钱,但绝对没办法靠它赚大钱,兴许哪一天,这店还就又开不下去了。   毕竟他们家的汉堡跟隔壁的汉堡其实吃起来没什么两样,他要是客人,肯定挑便宜的买……   陈老板想要把生意做好,还是要有特色。   而所谓的特色,也就是与众不同。   在现代的时候,装修出一个古风餐厅,摆上陈老板餐厅里用的八仙桌,这就是有特色。在这个年代的话……把西餐馆装修地现代一点,就是有特色了。   其实这时候民国的百姓,最喜欢的是奢华风,但以陈老板的财力,想做出电影电视剧那种奢华的民国装修别想了。穆琼来这里这么久了,也没见过那样的装修……那种地方他现在肯定是进不去的。   所以,穆琼建议陈老板做的装修,是现代风、北欧风。   这两种装修风格在此时绝对是标新立异的,装修起来还便宜。   当然了,店里的帮工肯定也要好好打理打理,到时候一个个小伙子全部穿上西装,肯定看着就精神。   在这一片,还绝对是头一份儿!   陈老板年轻的时候走南闯北见过世面,还是很有见识的,他知道穆琼说的有道理,最终一咬牙道:“行!就这么干!把这些天赚的钱全扔进去,肯定能把我的西餐厅装修的不错了!”   这年头装修一下房子,不用那些好木料的话,一两百块钱就够了,现在他可不缺这点钱。   穆琼笑笑,然后说起了装修的事情。   餐馆装修……底楼的墙是不用动的,只要把桌椅全都换过就行,毕竟现在用的八仙桌不仅中式还非常旧了。   同样要换的,还有收钱的柜台和门,然后这些东西最好全都重新摆放过。   除此之外,西餐馆的二楼也可以收拾出来。   没错,西餐馆有二楼。   那是个阁楼,因为没有做楼梯的缘故,上下要爬梯子,非常不方便,陈老板也就把那里空置了。   在穆琼看来,这么做实在有点浪费。那个阁楼好好收拾一下,完全可以隔出些开放式的包厢,摆下十多张桌子。   当然了,这桌子指的不是八仙桌,而是现代的时候那种窄窄的长方形的可以坐四个人的小桌子——这种桌子可以靠墙放,最节省空间了。   “那个阁楼装修它做什么?”陈老板不解。   “阁楼装修好了很有情调,而且这样一来,上面也能坐几十个客人。”穆琼把自己的想法说了,阁楼上开个天窗好好装修一下,肯定很有味道。   当然了,前提是要有个不那么陡的,好点的楼梯。   陈老板家里的那个楼梯……他走过一次就不想再走了。   陈老板听完穆琼的解释,拍板就同意了。   “我们店里像你说的这样一弄,肯定跟别的店完全不一样!到时候估计不管卖啥都能卖得出去。”陈老板道:“当然了,那个烧烤还是要好好琢磨一下的,我认识不少人,明天就去把各种调料都买点回来。”   这时候同一个地方出来的人,都是抱团的,陈老板是广东过来的,自然认识很多同样来自广东的商人,他买调料,就打算去找这些人。   说起来,他儿子能出去留学,就是他找了同乡帮忙的。   “对了,你说得的那个烤肉很好吃的调料,叫什么子来着?”   “孜然。”穆琼拿过柜台上的纸笔,把这两个字写在上面。   装修和烧烤都不是短时间能弄出来的,陈老板丈量过餐馆的大小之后,打算先去找木工做桌椅,然后试做些烧烤。   当然了,店里汉堡炸猪排的生意也要继续做。   陈老板有了主意,就安下心来,继续指挥着手底下的人干活。   虽然隔壁也卖起了汉堡,但他们店里的生意依旧不错,不过因为多招了一些人,现在店里的人手就有点多了……见到这情况,陈老板干脆道:“小穆啊,你去画装修图吧!”   陈老板这么一句话出来,穆琼就又能舒舒服服地坐着了,不过,陈老板不介意穆琼闲着没事做,却不喜欢店里的其他人无所事事……这天下午已经没人排队买汉堡了,新来的两个跑堂站着没事做,就被陈老板打发去打扫阁楼了。   他们搬来一个梯子,架在柜台边的墙上往上爬,再推开盖住留开的孔洞的木板,就钻进了阁楼。   上了阁楼,他们继续用木板盖住那孔洞避免灰尘掉下去,然后就在上面打扫起来,还轮流拎着水桶从梯子上爬下来换水。   穆琼以前鲜少运动,梯子这种东西还从未爬过,瞧见他们一边拎着水桶一边爬梯有点心惊肉跳的,但那两个帮工倒是习以为常。   穆琼看了一会儿,突然意识到自己需要好好锻炼一下身体。   他比任何人都知道拥有好身体是多么重要,因此穿越之后,一直在努力养身体。   他已经尽量不在吃食上亏待自己,每天上班回家途中还会跑一跑,但这显然不够。   在现代,普通人拥有健康的身体就已经足够,但在如今这个乱世,最好还是能更强壮一点。   当然了,想要强壮,肯定要先保证营养,而要保证营养,就要有钱。   等这天的工作结束,穆琼去跟陈老板请假了,说是想要休息一天。   明天店里的生意估计更差,陈老板当即答应下来:“行,你好好休息吧!休息的时候,别忘了帮我想想图纸。”   “老板,我会的。”穆琼笑道。   当天晚上回家后,穆琼没有再写稿子,而是将自己之前写的一万字拿出来看了一遍,又用铅笔在上面做了一些修改。   第二天他并没有去上工,而是在天亮后拿出崭新的稿纸,开始抄写自己前几天写的文章。   对一个用惯了电脑的人来说,写字并不轻松,穆琼抄了整整四个小时,也就抄了五千字。   好在去投稿,五千字也够了……   新文化运动还没开始,穆琼又不想引人注目,写书的时候也就克制着没写得太白话,但他写的还是跟传统的白话文有点不一样的,更用了标点。   这在此时并不出格。   如今那些新派人士,尤其是留洋回来的,已经在提倡白话了,也都已经开始使用标点,也就是报纸等印刷品上还只有空格没有标点。   穆琼这篇小说的情节非常紧凑,不过五千字,男主角就已经踏上欧洲大陆了。   同时,因为在船上受到歧视的缘故,他还已经下定决心要好好学习,让自己的国家强大起来。   已经到了该吃午饭的时候了。穆琼把自己整理过的稿子放好,站起身活动了一下,然后开门出去,打算去厨房帮朱婉婉把菜端回来。   结果,他刚走到因为天冷把四周都用稻草帘子遮了起来的厨房门口,就听到一个老太太酸溜溜地说道:“穆家的,你家现在可是发达了啊,天天吃鱼就算了,还三五不时吃肉。”   老太太这话,仿佛打开了什么开关,立刻就有其他人跟着说起来:“吃鱼吃肉算什么,人家儿子还天天往家里带报纸呢!报纸可不便宜,要两个铜元一份,我家一天的菜钱也就两个铜元。”   “穆家小子才这么点年纪,就算读过书,也没道理一个月不到就赚这么多,真不知道他在外面都是干什么的。”   “怕是在做什么不正经的事!”   ……   原来,今天穆琼在家,朱婉婉就特地割了一斤猪肉回来,肥肉熬了猪油,瘦肉分成两半,一半留着晚上吃,一半用来炒了青菜,除此之外,熬油剩下的油渣,她还和咸菜豆腐一起炖了一大碗。   这两道菜闻着都香得很,厨房里的人瞧见不免嫉妒,就说起酸话来。   租住在姚家的人,除了赵婶一家,其他人的日子都过得不怎么样。   穆琼没穿过来的时候,朱婉婉生活艰难,眼看着就要过不下去了,他们面上同情,心里却是有点幸灾乐祸的,瞧见朱婉婉天天吃面糊糊,还油然而生一股优越感。   可后来,穆琼病好了,在外面找了个工作之后,穆家的日子竟然就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好起来了。   之前他们还想着,穆家这么穷,朱婉婉和穆昌玉怕是连过冬的衣服都没有,结果……天还没凉下来呢,这两人就穿上新棉衣了!   朱婉婉还往家里添置了不少东西,每天换着样式做菜……   其实穆家人吃的东西,真要说起来并不比他们给自家人做的吃食来得好,但人就是这样,看到原本远不如自己的赶上了自己,就会不高兴。   穆琼了解她们的心态,并不在意她们的话,厨房里的朱婉婉却明显气坏了:“我儿子在西餐馆工作,是个正经工作。”   “正经工作能不到一个月,就带回来这么多钱?”这些人根本不相信。   “我是当了打小戴着的玉佩,才有钱的。”朱婉婉又道,怕招人眼红,穆琼往家里拿钱的事情,她是从没跟人说过的,穆琼往家里拿的报纸,也跟人说是餐馆老板不要的旧报纸。   但没人相信,或者说别人不愿意相信。   “你有值钱的玉佩,怎么之前不拿出来?”   “就是,之前快饿死了都不当玉佩,现在儿子有工作了当玉佩……啧啧。”   “我瞅见你儿子晚上往家里拿东西了,又是吃的又是白纸,东西不少啊,也不知道他打哪儿弄来的。”   ……   朱婉婉说不过她们,涨红了一张脸,穆昌玉则道:“你们……我哥可厉害了,他会洋文,还会写书,他本来就能赚很多钱!”   “真是笑话,书是那么好写的?”   “整个上海,会洋文的才几个?你也太会吹了!”   “就是!”   ……   众人正说着呢,赵婶突然刀子往案板上一扔:“你们舌头痒是不是?要不要我帮你们割了啊!”   那些人顿时都不说话了。   而这个时候,同住在院子里的一个姓田的女人也帮着朱婉婉说话:“你们就是见不得别人过好日子吧,竟然把人家好好的孩子说成这个样子!”   有赵婶子和田婶子帮着说话,朱婉婉的脸色好看多了:“我儿子……他做的是正经工作!”   厨房里一时间没人说话,穆琼后退几步,道:“娘,饭好了吗?”   他说着,加重脚步走了过去。   穆琼今天起床后一直在屋里抄书,没出过门,以至于这些人都不知道他其实在家。   厨房里不算朱婉婉和穆昌玉,也就六个女人,其中说穆琼闲话的那四个看到穆琼,表情都有点不自在。   而赵婶子,她对着穆琼也不如一开始那么热情,至于那位田婶子……   田婶子凑到朱婉婉身边,便道:“小朱啊,我家小宝想吃炒鸡蛋,但家里没油了……你借我一点。”她说着,直接就用瓷勺去舀朱婉婉刚熬好的猪油。   朱婉婉本就不太会拒绝人,更别说田婶子刚才还帮她说了话了……最近竟是眼睁睁地看着田婶子用瓷勺将她的猪油舀走了满满一勺。   一斤猪肉没多少肥肉,朱婉婉熬的猪油总共也就一点点,这一勺下去,三分之一都没了。   穆琼看了一眼田婶子,琢磨着一定要快点从这里搬走。   人是很容易受周边环境的影响的,他不想让朱婉婉穆昌玉继续和这些人待在一起。   穆琼帮着朱婉婉把菜端出去,他们走到外面的时候,赵婶子也跟出来了,道:“真是傻的,被人卖了还送人猪油。”   赵婶子这话,差不多就是指名道姓地在说田婶子了,穆琼一琢磨,就知道田婶子恐怕也没少在他们背后说坏话,今天帮朱婉婉说话,应该只是看上了朱婉婉的猪油,想要占便宜。   “赵姐……”朱婉婉想跟赵婶子说话,但赵婶子一扭头就走了。   穆琼三人把猪油厨具什么的全都带回了自己的屋子,吃饭的时候,朱婉婉有些失落地道:“赵婶子最近都不爱理我,也不给我介绍活儿了。”   “娘,我们家现在不缺你洗衣服的钱,不做了也好。”穆琼道:“还有田婶子,你以后远着她一点。”   之前田婶子“借油”的时候,他就知道这人是来占便宜的,之所以没阻止,是怕撕破了脸皮,自己不在的时候朱婉婉和穆昌玉受欺负。   但以后……他们还是对这样的人敬而远之为好。   朱婉婉还是很失落:“哦……”   “娘,赵婶子不爱搭理我们,是不是因为我啊……我之前跟赵秋海说了我在学认字的事情,还说哥哥有支钢笔,然后赵婶就不喜欢我们了……”穆昌玉有些不安。   赵婶子的两儿一女,大女儿叫赵春娟,二儿子叫赵夏河,三儿子叫赵秋海,赵秋海比穆昌玉小一岁,两人时常在一起说话。   “昌玉,这跟你没关系,你别多想。”穆琼安慰了穆昌玉,却也知道赵婶子会这样,恐怕确实是因为这事。   赵婶子以前帮朱婉婉,是因为同情朱婉婉,但近来他们家日子好过起来,他找到了好工作不说,都能买钢笔了……赵婶子肯定也是有点嫉妒的,自然也就不乐意再处处帮着朱婉婉。   “我们要不要送她点东西?”朱婉婉问:“之前我送猪肉,她挺高兴的。”   对赵婶子来说,朱婉婉不过是一个她帮过几次的邻居,她有家人有朋友,不见得多在乎朱婉婉。   但朱婉婉来说就不一样了,赵婶子是她离开穆家之后第一个说的上话的人,对她来说非常非常重要。   她想跟赵婶子搞好关系。   “也好。娘,明天我带个汉堡回来,你送过去吧。”穆琼道,汉堡是稀罕东西,让朱婉婉拿去送人挺好的。   穆琼说话的时候,已经往自己的饭里舀了好几勺用油渣煮的豆腐。   煮过的油渣软软的,却还香得很,穆琼一口气吃了三碗饭,这才带着自己辛苦抄好的稿子出了门。   他要去投稿了,去《大众报》的编辑部直接投稿。   这时候投稿,也可以写信寄过去,但绝大多数的人,会选择直接上门。   这一来是寄信很慢,二来则是这时很多看报的读者会给报社写信,如果你把自己的稿子随随便便寄过去,人家不小心弄混了,兴许编辑压根就看不到你的稿子。   当然了,大家这么做最主要的原因,是这时候的报纸基本只在当地发售。   就连申报新闻报这样有名的大报纸,主要发行地点也在上海,更别说大众报这样的小报纸了……这种报纸都是只在上海售卖的,既如此,直接找上门去投稿,自然比写信方便快捷。   说起来,这时候的人订报纸,都是直接去报社订的。   《大众报》不刊登敏感信息,纯粹就是供人娱乐消闲的,因此他们直接就在报纸上印了编辑部的地址,甚至还给自己打广告,说是要订报纸或者打广告,都可以直接过去。   报纸的编辑部在望平街,穆琼坐电车过去,又顺着门牌号一路找,然后就看到一栋洋楼的二楼挂着“大众报”的牌子。   这家报社跟他之前去过的保险公司一样,也是开在二楼的。   穆琼顺着楼梯上去,就看到很多人在一间屋子里忙着,有人在整理信件,有人在抄写着什么,还有人……在应付胡搅蛮缠的读者。   穆琼的目光落在那个胡搅蛮缠的读者身上。   那是个少年,他长得很高大,脸上有伤,表情也做得很凶恶,但明眼人都看得出来,他就是个没经历过什么事的“孩子”……这会儿,这个全身上下都透着青涩气息的少年正在拍桌子:“报纸你们明天就要发了,总不可能现在还没拿到文达先生的稿子,为什么不给我看?!”   “抱歉,我们报社有规定,为了避免内容外泄不能提前给人看。”一个四十来岁的中年人道。   “我又不会说出去,提前给我看一看又没关系!”那少年不满:“以前我想看,别人都是提前给我看的,你们怎么这样!”   “我们有规定。”那中年人又道。   “那你告诉我,李青虎能不能赢,这总行吧?”那少年又道。   “不行。”那中年人的表情越来越不耐烦了。   穆琼也有些好笑。这少年也不知道是哪里来的,一不用权势压人,二不给钱,竟然就想知道人家明天的报纸的内容……   几次三番被拒绝,那个少年垂头丧气的,他没有继续问,但依旧站在那个中年人的桌边不肯走。   编辑部的人也不管他,任由他站着。而这时,终于有人注意到了穆琼。   “你是来做什么的?”正在整理信件的人问穆琼。   穆琼略一思索,就道:“我家少爷让我来投稿。”   他觉得他要是上来就说是自己要来投稿,这些人指不定看都不愿意看,干脆就编了个“少爷”出来。   然而都这样了,那人还是道:“投稿?我们报社不缺稿子。”   “你们真的不要?我家少爷写得可好了,写的是留学生的爱情故事。”穆琼道。   “留学生?”之前被那少年缠着要文达先生的稿子看的中年人突然问。   “是的,这小说写的都是留学生的事情。”穆琼道。   说起来,他的这篇小说之所以要写留学生,就是为了方便过稿。   这时的人,对留学生都很感兴趣,肯定愿意看写留学生的小说……报纸的编辑只要不傻,就一定会看看他的稿子,而只要他们看了他的稿子……   他对自己写的东西有信心。   “你给我看看。”那个中年人道。   穆琼也不含糊,直接就把手上的稿子拿了出来。   他虽然写字慢,但字很漂亮,给人的第一印象肯定不会差,而上面的故事……   中国的文学,是在新文化运动之后,才飞快地发展起来的,小说也一样。   这时候的人写的小说,不管是种类还是结构,都比不上现代作家写的小说。   而这不是这时的人水平不够,纯粹是他们看过的小说太少,就说意识流小说,魔幻现实主义小说什么的,现代的作家哪怕不爱看,总归了解过,这时候的人呢?他们根本看不到这些。   不说这时候国内的人很难看到国外的小说……写《百年孤独》的作者还要再过十几年才出生呢!   总而言之,这时的人写的小说,因为时代的缘故,都存在一定的局限,比如说他们常常写一大堆人,没有固定的主角,还基本没有心理描写,以至于看书的人很难产生代入感。   但穆琼的小说不同。   他纵然已经极力模仿这个时代的风格,写的到底不一样……他的这部小说,完全是从主角江振国的角度写的,还有恰到好处的心理描写和细节描写,让人看着特别有代入感,也特别真实。   故事开头,主角江振国抱着满怀期待上了前往欧洲的船,却在船上过得很不愉快。   船上的船员明明是中国人,英文比他还不如,但他跟他们说中文,他们却理都不理,一定要他说英文,才愿意搭理他。   他和另一个留学生坐在甲板上啃干巴巴的面饼的时候,在船舱的第三层欣赏海景的英国男爵,扔给他一个牛肉罐头,说是施舍他的。   船上的一位来自法国的女士,不愿意跟他同处一个船舱……   ……   那中年人刚拿到稿纸,就笑起来:“竟是用了标点的……”   他说完,就继续看了下去,一开始看得挺高兴,面露欣赏,看着看着却勃然大怒,最终一巴掌拍在桌上:“真是岂有此理!”   “怎么了?这小说写得很差?”之前那个缠着要看文达先生写的小说的少年凑了过来。   那个中年人没有回答他,眼睛还直直地盯在稿纸上。   那少年见状,凑过去就跟着看起来。   船上有个日本人丢了东西,他坚信是那个主角不说英文就不搭理主角的中国船员偷的,将那船员打得遍体鳞伤,但随后进行搜查,却发现原来是一个英国船员偷的。   原本非常凶狠地喊着要把偷东西的人扔进海里喂鲨鱼的日本人对那个英国船员没有一句责怪,对被他打伤的中国船员也没有一句道歉。   那个受伤的中国船员,被随随便便地扔在舱房里,任他自生自灭。   江振国心中不忍,偷偷去找这个船员,给他用了一点带来的止血药,但这个船员还是发烧烧死了,死前,这个坚持说英文的船员哭着用中文说他想家,想妈妈……   最后,主角眼睁睁地看着他的尸体被扔进了海里。   “那些混账,老子要毙了他们!”凑过去看小说正好看到这一段的少年大吼了一声。   那个中年男人,却是用手擦了擦自己眼角的泪水。   五千字并不多,最后断在主角一行看到欧洲大陆那里。   看到目的地近在眼前,主角的心里充满期待,只是,那里真的跟他想的一样好吗?   “后面呢?后面怎么没了?”那个少年喊起来:“还有前面,我还没看前面!”   那个中年男人并没有给那少年看前面的内容,他将稿纸放在桌上,然后用手压住稿纸,这才对穆琼道:“这个故事,是你家少爷的亲身经历吧?写得非常好。”   “没有,我家少爷说这是他编的。”穆琼道,这里面的内容,确实都是他通过以前看过的资料编的。   但那个中年人显然并不相信,他又道:“这稿子写得很好,我们要了。它一共多长?写了多少了?”   “我家少爷说他想写十万字左右,现在已经写了一万字了。”穆琼道。   “这么好的故事,写长一点也是可以的……你家少爷一星期能写多少字?”中年人又问。   “我家少爷一星期大概能写一万字。”穆琼道,他工作之余,每天能写两千字的样子,但他少说了点,让自己的时间可以更加宽裕。   “这样吧,让你家少爷快点把后面的写出来,然后这小说我们下个星期开始刊登,每星期刊登两次,每次刊登五千字左右。”中年人立刻就做了决定。   “稿费呢?”穆琼问。   中年人有点迟疑,最后一咬牙道:“稿费我给千字一元!我们报社给普通作者的价格一般都是千字五角,一元已经不少了。”   “可以。”穆琼爽快地答应了。他看过一些资料,知道在二十年代中期,也就是差不多十年后,没名气的普通人在杂志报纸上发表文章,稿费也就一元左右,那些全国有名的人,千字才能过五元,甚至拿到七八元。   但七八元这个价格,也是给散文杂文之类的文章的,小说的价格一般不会太高,能有个千字三四元已经很好了。   当然了,要是写小说写得特别特别好……那时候也有人靠写小说一年赚六七千银元的。   毕竟在民国,出版小说作者拿的版税很高,书还卖得很贵。   而那是十年后的价格,现在的银元,比十年后要来的值钱。   这中年人想来认定了写小说的是个留学生,担心他看不上几毛钱的小钱,才会给千字一元的价格。   “你家少爷写好的稿子,你快些拿过来,以后他写了后面的,你也快些拿过来……等下星期开始刊登,我就给你结算稿费。”那中年人道:“我们报社的规定,是刊登之后,再给稿费的。”   “行,没问题。”穆琼道。   那中年人笑了笑:“对了,我叫李荣安,是大众报的主编……你家少爷叫什么名字?住在哪里?”   “我家少爷不想透露他的信息。”穆琼道:“你们刊登的时候,就用他的笔名楼玉宇好了。”   穆琼上辈子给自己起笔名的时候还小,当时正好看到“琼楼玉宇”,干脆就给自己起了个楼玉宇的笔名,现在他一并用了。   “这……我们总不能都不知道写小说的人是谁。”李荣安皱眉:“你去告诉你家少爷,就说我们一定不会往外透露他的消息,让他放心就行……”   “我家少爷不想让人知道。”穆琼道:“我家少爷说了,他既然写了,就一定会好好写,一定不坑你们,你们尽管放心。”   李荣安想了想,到底还是答应下来。   其实这时候,投稿不愿意透漏真实身份的人还挺多的,某些大人物还时常换笔名,虽说他们报社因为从不刊登敏感内容从未遇到过,但现在遇到了……也没必要非寻根问底。   事情既然已经谈妥,穆琼留下稿子就离开了。   他赶着回去把剩下的五千字抄一抄。   而等他走后,大众报编辑部的工作人员立刻围到了李荣安身边:“总编,我们明明没版面了,你还把这小说加进来……它到底写得有多好?”   “非常好。”李荣安斩钉截铁地说道:“我还是第一次看到这样子的小说……不愧是留学生写的。”   “让我看看!”   “我也要看。”   “还有我!”   众人抢着要看,李荣安道:“你们慢慢来,一个个看,看的时候小心点,千万别弄坏了稿子……等等,还是先让小王抄写两份出来,你们再去看小王抄的。”   “给我也看看吧!”那个一直没走的少年想看前面的内容,哀求道。   李荣安理都不理他。   “你们!总有一天我……我傅怀安要你们好看!”那少年怒道。   作者有话要说:   民国时期张恨水写小说赚的可多!尤其是《金粉世家》~然后鲁迅先生,人家是千字八元的。 第25章 阁楼   穆琼从大众报的编辑部离开后, 就直接回家了。   路上来回花了很多时间,他到家的时候已经下午四五点。   这年头普通人家过日子, 都是不看时间看太阳的, 天黑就该吃晚饭了,如今天又黑的早……他回家的时候,正好赶上大家都在做饭。   中午剩下的瘦肉, 朱婉婉拿来和豆腐一起红烧,除此之外,她还做了一碗开胃的咸菜汤。   没错,又是咸菜……谁让它便宜又好吃?   其实,朱婉婉已经算不错的了, 愿意变着花样折腾这咸菜……这年头不乏买了咸菜之后全部上锅蒸熟,然后一家人对着四五碗咸菜连吃好几天的事情。   来来去去就吃这么几样菜, 放现代穆琼肯定早就腻了, 但如今他总是饿,自然吃什么都香。   他又干了三大碗饭,然后先给朱婉婉和穆昌玉讲课,接着开始抄自己写的小说。   他抄了三千字就抄不下去了, 桌椅太不舒服,灯光又太暗,写到后来他眼睛都有点花了,意识到这样下去兴许会把自己的眼睛弄坏, 穆琼立刻就停笔不写了。   第二天早上,穆琼把剩下的两千字抄好, 又把稿纸收好放在怀里,这才坐电车去租界。   今天他没能一到电车站就坐上车,到租界的时候时间已经不早了,也就没去大众报编辑部送稿子,而是直接去了西餐馆。   他到西餐馆的时候已经九点多,西餐馆早就开门了,李光明正穿着西装在门口招揽生意。   餐馆里坐了一些人吃炸猪排,比穆琼刚来的时候要热闹很多,但跟前天相比,西餐馆的生意肉眼可见地差了很多,尤其是买汉堡的人,越来越少了。   “小穆你来了。”陈老板招手让穆琼过去,又指着身边一个穆琼不认识的中年男人道:“来认识一下,这是我的朋友,叫张齐,以后他就是我们餐馆的掌柜了。”   “掌柜好。”穆琼笑着打了个招呼。   “这就是穆琼,我跟你说过的。”陈老板又向张掌柜介绍了穆琼。   “你好。”张掌柜朝着穆琼作揖,他说话的口音跟陈老板一模一样,想来也是广东人。   “你好。”穆琼连忙跟着作揖。   相互认识之后,陈老板就对张掌柜道:“老张,店里就麻烦你看着了,我出去一趟。”   张掌柜答应下来,陈老板又对穆琼道:“小穆,你跟我一起出去吧!”   陈老板带着穆琼出去,先去了木匠那里。   穆琼想要的桌子,是白色的长方形小桌子,但木匠那边没有白色的油漆:“这个颜色的漆,只有洋人有,要买到不容易,不过最近西边新开了一家涂料厂,我可以帮你们去问问。”   “那就麻烦你了。”陈老板道:“实在不行,我们不用白漆也可以。”   将需要的桌子的尺寸全都留下,又把穆琼画的柜台,或者说收银台的样式拿给木匠看,付了订金让木匠做之后,陈老板又带着穆琼去买调料。   陈老板提前联系了一个又卖药材有卖调料的商人,在这个商人那里,穆琼看到了各式各样的调料,可惜他绝大多数都不认识。   不过,有一点是值得庆贺的,他在调料商人那里看到了孜然。   这时候种孜然的人少,物流又不发达,因而孜然的价格相对于其他调料比较贵,但能买到,还能有稳定的货源供应,不管是穆琼还是陈老板,都已经很满意了。   至于别的调料……反正穆琼除了辣椒粉都是不认识的,就任由陈老板一个人去看了。   陈老板对此很无奈:“你明明能说出那么多菜,怎么这些全都不认识?”   “我以前只管吃,没记过这些。”穆琼道。   陈老板闻言看了穆琼一眼,愈发肯定穆琼以前一定是生活在巨富之家的。   可惜了,他那个爹是个脑子不清楚的,竟然干出把原配和长子赶出家门这种蠢事!   出生于这种家庭,还能耐得住性子愿意在他的西餐馆给人端盘子……陈老板看着穆琼的目光愈发可亲:“小穆啊,你以后发达了可别忘了我。”   “老板,这话应该我来说。”穆琼笑道。   陈老板笑笑没接话。   两人在外面跑了三四个小时,都下午了才吃上饭。   饭是在外面吃的,陈老板找了一家店,给穆琼和自己各点了一碗爆鱼面。   所谓的爆鱼,是将草鱼或者鲢鱼切块油炸,再用酱油、糖和其他一些作料煮过做出来的,味道非常好。   爆鱼面有红烧的,也有咸菜的,陈老板要了咸菜的,而穆琼最近吃咸菜吃的实在有点多,就要了红烧的,还让卖面的多加四两面。   “别多加了。面条太多糊成一片不好吃。你给他下两碗面吧,除了爆鱼面还有什么面?”陈老板问卖面条的。   “现在有大肠面,猪肝面和肉丝面。”卖面条的人道。   “小穆你想吃什么?”陈老板看向穆琼:“我之前疏忽了,都忘了你正在长身体胃口大。”   “肉丝面吧。”穆琼道:“谢谢老板。”   “跟我说什么谢谢。”陈老板笑道。   面条的浇头都是提前准备好的,上海这边的面条又都是细面,很快就煮熟了,因而没等多久,两人就吃上了面条。   爆鱼面很好吃,肉丝面是加了咸菜烧的,味道也不差。   穆琼将两碗面连带着汤吃的干干净净的。   这时的一碗面还是很实在的,满满一汤碗,陈老板吃一碗就饱了,他看着穆琼吃完,笑呵呵地问道:“小穆,要不要再来一碗?”   “不用了……”穆琼拒绝了,这么两大碗面条下肚,他已经吃不下别的了。   爆鱼面四个铜元一碗,肉丝面两个铜元一碗,还算价廉物美。   要知道,他们店里卖的三个铜元一个的鸡蛋汉堡,穆琼要吃上四五个才能吃饱。   吃过饭,两人就回了西餐馆。   正是下午客人少的时候,陈老板也不喊穆琼干活,直接让穆琼画图纸去了——到时候阁楼的墙上,也是要让穆琼弄点装饰上去的。   穆琼就这么找了张桌子画图。   他画到一半,李光明过来了:“穆哥,我有事问你。”小王一直喊穆琼穆哥,而后来的那些人都跟着他喊,以至于整个餐馆,除了陈老板厨子还有新来的张掌柜,大家都喊穆琼为穆哥。   “问什么?”穆琼好奇地看向李光明。   “穆哥,陈老板是不是要把这店卖给张掌柜?他会不会不让我们在这里干了?”李光明满脸担心:“你知道的,这两天店里生意不好,我们都没什么活儿干……”   “没有的事。你放心,这店会好好开下去的,陈老板也不会不让你们干了。”穆琼道。   有了穆琼这话,李光明就放松很多:“穆哥,谢谢你!”   “不用谢。”穆琼笑道。   “我不打扰你了……”李光明对穆琼道,突然又想到了什么,放大声音对正在柜台那里数钱的陈老板道:“老板,我听说画画写东西要安静,我家那边有个读中学的,他回家家里人都不大声说话的……老板,楼上不是已经收拾出来了吗?不如让穆哥去楼上画画吧。”   “这也好。”陈老板答应下来,又道:“李光明,你快去干活,别整天用别人做人情!”   李光明呵呵一笑,就跑去门口了。   陈老板把李光明赶走,就对穆琼道:“小穆,楼上已经收拾好了,那里还有原来的房主放在那里的一些家具,你上去画图纸吧,那里清净。”   餐馆里来来往往的人很多,还时不时有客人过来看穆琼画图纸,穆琼挺不习惯的,现在听到陈老板这么说,立刻就答应下来。   穆琼拿着纸笔,小心翼翼地爬上梯子进了阁楼,然后就发现这里在打扫干净之后,比他想象的还要棒。   阁楼很大,因为上面开了个天窗,装了玻璃的缘故,还挺亮堂。正如陈老板所说,这里放着些家具,分别是一张床,一个衣柜,一个箱子,外加一张书桌一把椅子。   这房子是陈老板从别人手里买下的,而前一任房主,应该是把这个阁楼做成了卧室的。   桌椅虽然旧了,但还能用,穆琼在桌前坐下,放好纸笔之后,突然想到了一件事。   他画图纸画得并不精确,因而不需要多少时间,既如此,他将有很多空余时间……穆琼想了想,在白纸上写起自己的小说来。   江振国来到欧洲之后,发现这里的人对华人,都是看不上的,歧视的。   他是留学生,他们对他的态度要好点,一些通过种种途径来到这里的华人劳工,却分明生活在社会的最底层。   当然了,他们对他的态度虽然要好点,却也好不到哪里去,因为欧洲物价贵,带来的钱不够的缘故,他决定出去打工,但根本没人要他。   他的一个朋友假装自己是日本人,才找到了一份合适的工作。   江振国觉得很悲哀,同时,他不愿意屈服于现实。   他的运气算好的,最后找到了一份帮一个农场主收菜的短工,做完那份短工之后,因为他工作很卖力,那个农场主还介绍了别的工作给他……   江振国在国内的时候,虽然家境不算太好,但其实也不差,如若不然,他根本考不上公费留学生。   要知道,要考公款留学生,除了“身体强健,性情纯正,相貌完全,身家清白”这样的基本要求以外,还要求考生通晓国文、英文。   然后就是考试,那次考试一共考了七八天,先考国文、英文和本国的历史地理,再考物理、化学、代数、几何、外国历史和外国地理等等。   江振国能通过这样的考试,毫无疑问是从小接受教育,受到的教育的质量还非常好的。因此他在国内时,也是个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小少爷。   可在这里,他什么都要干。   当然了,他更不能忘了学习。   他几乎把所有的空余时间都拿来学习了,每次从图书馆借了书,还会全部抄下来……哪怕其中一些单词他都还不认识。   穆琼不知不觉,竟然写了两千字,后面的情节也都想好了。   一个好的工作环境,真的能让工作效率提升很多。   他放下笔缓了缓,开始画图纸。   等天黑下来的时候,穆琼已经画了好些设计图。   他顺着梯子爬下楼,把自己画的图纸给了陈老板,然后道:“老板,不好意思,我在楼上没有一直画图……我写了点东西。”   “你在楼上写文章?”陈老板问。   穆琼点了点头。   “没事,你写吧。”陈老板道:“我看你在我这里也干不长……我就盼着你将来出息了,能记得我。” 第26章 准备辞工   这是陈老板第二次说这样的话了, 穆琼并不意外。   陈老板对他的态度的变化,他早就感受到了, 也知道陈老板为什么会这么做。   陈老板现在对他的种种优待, 其实是一种投资。   在中国的古代,很多人喜欢做这样的投资。   其中最有名的就是吕不韦投资异人,而在后来的朝代中, 有很多家境一般的名人年轻时受过别人的资助,又有很多有权有势的人资助过别人。   说起来,就连原主穆昌琼的父亲,他当初能去日本留学除了自己家里有钱以外,也是因为受到了晚清一位官员的看重, 得到了对方资助的关系。   人们热衷于资助别人,而他们之所以这么做, 也是为了自己的利益。   他们资助的人没出息, 不过是损失一些钱财,但若是他们资助的人有了大造化,无疑能给他们带来巨大的好处。   在民国这个混乱的时期,成功的投资带来的收益往往比和平年代更大。   比如一个小商人在军阀早期还是土匪的时候给钱给粮, 最后兴许就能成了该军阀的财务官帮他收税。若是在一个政府官员年轻时帮过他,以后自己不小心犯事锒铛入狱,指不定就被轻轻放过了。   穆琼不觉得自己将来能多么威风,陈老板出手帮他肯定也没想太长远, 但意思是差不多的。他很感激陈老板对自己的看重。   陈老板说的没错,他确实就要离开了, 他打算在陈老板这里做满一个月就离开。   这一来是他本身对餐饮行业不了解,也并不喜欢,二来,则是因为他不想把自己的时间消耗在端盘子上。   在西餐馆干活除了需要他来回跑,可以锻炼他的身体以外,对他没有其他的好处,还将他的时间全都锁死在这家餐馆里。   这些日子每天早出晚归,在路上花费三四个小时,晚上还要教导穆昌玉和朱婉婉读书,又要自己写作……他其实非常累,还没空学点什么。   更何况……不干活拿人家工资也不好。   穆琼笑道:“老板,我快饿死的时候是你帮了我,你的恩情我一定不会忘记。”   陈老板喜笑颜开。   穆琼这时候又道:“老板,我确实打算再过几天,把我手上的事情忙完就辞工。”   他对烤肉一窍不通,调料怎么配置,肉怎么烤之类,都要陈老板自己去摸索尝试,他说的手上的事情,仅包括西餐馆的装修。   说起来,他对装修也是不懂的。   但他学过画画,又有现代的眼光在,弄出来的装修总归不会太差,也肯定跟这个时代的装修截然不同。   对这时的人来说,光与众不同这一点,就已经能让他们驻足了。   “这么快?”陈老板有些惊讶:“你不在我这里做了,一家子的营生怎么办?”   “我前些天写了些东西拿去报纸投稿,报纸已经确定要了。”穆琼道,他去报社投稿的时候为了能过稿,没说那稿子是自己写的,但在陈老板面前,倒是不需要隐瞒。   “我只以为你会去找个别的工作,没想到你竟然能发表文章……”陈老板敬佩地看了穆琼一眼。   这年头认字的都不多,能写东西的就更少了……但凡在报纸杂志上发表过什么的,那便是让人仰望的存在了。   穆琼被陈老板的目光看得有点不好意思,陈老板又道:“再过几天,你在我这里就做满一个月了,这几天你不用在店里做什么,帮我把装修弄好就行。”   “谢谢老板。”穆琼笑道。   “你也不用叫我老板了……我这个年纪,你喊我一声叔吧。”陈老板笑道。   “谢谢陈叔。”穆琼应下了。   陈老板对穆琼本就很好,穆琼喊了陈叔之后,对穆琼就更好了。   店里人多了之后,午餐和早餐都是厨子给每个人分好,大家轮流吃的,之前穆琼也是如此,但今天陈老板喊他和自己一起吃,和他们一同吃饭的,还有张掌柜。   穆琼和张掌柜聊了聊,又听了陈老板的一些介绍之后,才知道张掌柜家原是广州的巨富,据说当时广州城里四分之一的铺子,都是张掌柜家里开的。   张掌柜儿时,玩的弹珠都是银子做的。   只可惜后来英法两国在广州圈地,直接把张掌柜家里的祖宅给圈进去了,要以极为低廉的价格买下来。   张家人不愿意之后,还不知道从哪里跑来一些人,将张掌柜的父亲打成重伤。   张掌柜的父亲被打之后,就缠绵病榻,偏这时候,又有流言传开,说张家不行了。   张家是开了钱庄的,流言传开之后,立刻就有无数人拿着庄票来钱庄挤兑。   在这个时代,钱庄收了储户的钱之后,会给储户等额的,随时可以兑换银两的庄票。这种庄票虽说只能在本地使用,但因为使用方便非常流行。名声很好的钱庄的庄票,往往比政府发行的钞票更让人信任。   可若是发生挤兑,钱庄基本也就完了。   张家就那么败落了,张掌柜的父亲也被气死,那时张掌柜不过十来岁。   张掌柜早年也行过商,赚了许多钱,一度非常风光,但后来出了意外,进的货被人抢了,生意便做不下去了,再加上自己年岁不小,子女年岁又渐长,他不敢再豁出去拼搏,便开始给人做掌柜。   他是个有本事的,别人给他的薪水也就比其他掌柜来得高,之前帮人管饭店的时候,一个月能拿大洋十元,这次陈老板请他过来,更是开了一个月十五元的高价。   他有着深深的眉间纹,头发花白,他年纪比陈老板还小两岁,却给人一股饱经风霜的感觉,一双眼睛又很是清明。   穆琼很喜欢跟张掌柜聊天。张掌柜读过书,还极有见识,虽然话不多,却总能给人醍醐灌顶的感觉。   他在现代的时候看过很多心理学方面的书,再加上他喜爱观察,因而有时候对人对事看得很透彻,但他其实也是存在缺点的……他缺少跟人面对面交往的经验。   从张掌柜身上,他倒是能学到不少。   穆琼这天和张掌柜多聊了聊,离开西餐馆的时候时间已经不早了,天色早已漆黑一片,便没有去大众报的编辑部,而是直接回了家。   这天晚上,他教过朱婉婉和穆昌玉读书后便早早睡了,第二天一早起来也没有继续写东西,而是早早出门去赶电车。   他到租界的时候还很早,然后也不耽搁,直接去了大众报的编辑部。   穆琼过去的时候,还没到大众报编辑的上班时间,但编辑部已经有人在了,一个比他大不了几岁的年轻人正在打扫卫生,还在楼下生了煤炉烧水。   “是你!”那人看到穆琼有些惊喜:“你怎么今天才过来,李总编昨天等了你一天。”   “我昨天没空。”穆琼笑笑:“我把稿子拿来了。”   “稿子你给我吧,我等下就给李总编。”那人道,目光落在穆琼拿着的稿纸上,一副很想看的样子。   穆琼笑笑,就把稿纸给了他,又跟他聊了聊,总算是对大众报有了一定的了解。   大众报的编辑部一共有四个正式的编辑,还有两个做兼职的,眼前的年轻人就是兼职的人之一,而这份报纸如今每天可以销售八九千份,多的时候甚至一万多份,在上海,这个销量是能排到前十的。   穆琼和他略聊了聊,就从大众报编辑部离开了,去了西餐馆。   陈老板不在店里,出门去了,只有张掌柜在店里看着,看到穆琼,张掌柜笑得眉间纹更深了:“穆琼,店里没什么事情,你去楼上吧。”   “好的。”穆琼笑着应了,但没有立刻上去,而是在下面待了一会儿。   西餐馆的生意跟前一日差不多,因为隔壁西餐馆把汉堡的价格涨到了一角的缘故,这天来买汉堡的人比昨天还要多一点,却比不上之前,至少排队等这种事情,已经没有了。   附近的人对汉堡的热情,已经没那么大了,至于远点的人,他们多半还不知道汉堡的存在。   西餐馆新来的两个员工见到这情况有些担心,明明没什么活儿,他们也一刻不敢闲着,都快把西餐馆打扫地纤尘不染了。   李光明也同样极力表现着自己,在店门口不停地给路过的人赔笑脸介绍他们的西餐馆。   穆琼注意到这一幕,干脆就把已经换上了西装的李光明叫过来,教了他几句英文,让他在门口招揽客人的时候用。   李光明学得很用心,虽然口音不太对,直接念的“哈罗”、“拿艾斯兔米油”,但好歹也是会几句英文了……   学了之后,他自己都觉得自己跟之前不太一样了……他不再给人赔笑脸,不再大声说话,而是学着穆琼做出彬彬有礼的样子,背都比以前挺得直了很多。   而人们……还就吃这一套。   穆琼瞧见这一幕,心情挺复杂的。   李光明是个很聪明的孩子,如果生活在现代,就算出生不好,他凭借自己的努力,应该也能过得不错,可在这个时代,他连字都不认识。   穆琼倒是想教,但他没时间教,李光明其实也没时间学。   穆琼教李光明英文没花多少时间,教过之后,就爬上阁楼忙活起来。   他先在书桌上铺开一张白纸,画了一幅画,然后又拿住稿纸写了两千字,一上午就过去了,等吃过饭,他如法炮制,又画了一幅装饰画,写了两千字。   先前那次装修的时候,陈老板手头紧,连买颜料都不舍得,穆琼也就没画装饰画,楼下的强其实大多是白墙,但这次他打算好好画了几幅,等以后,陈老板将之装裱起来,就能挂到墙上做装饰了。   此时出国留学的人,学艺术的人少之又少,他的画虽然不怎么样,但好歹能看,也算是帮陈老板省钱了。   接下来连着好几天,穆琼都是独自在阁楼上忙活的,至于陈老板,他绝大多数时候都在外面跑。   他还又让人在厨房砌了一个烤炉,然后时不时自己捣鼓一会儿。   在国外其实已经有电烤炉了,但国内要买到电烤炉不容易,不仅如此,租界的电压很不稳,还时常断电,真要买了来也多半不好用,陈老板也就没折腾。   陈老板是厨子出生的,做烧烤对他来说虽然是一种全新的尝试,但难不倒他,试了几次,他就能烤出味道不错的烤肉来了,他还花钱从一个做北京烤鸭的大厨那里学了点烤鸭的技巧。   独门配方那大厨是不愿意告诉陈老板的,但好歹陈老板知道了鸡鸭要怎么烤。   做烧烤的事情,陈老板没让店里那些在穆琼之后招的员工知道,烤出来东西也不给他们吃,最后倒是便宜了穆琼和张掌柜。   哪怕陈老板一开始烤出来的肉并不好吃,那也是肉!   不过短短几天,穆琼就觉得自己又胖了。   与此同时,他在陈老板这里也做满了一个月,即将拿到自己来到民国后的第一份薪水。   穆琼心里有些期待,又有些不舍。 第27章 闹剧   穆琼这天早上到了西餐馆之后, 跟前几天一样,先教李光明英文。   西餐馆还没开门, 员工们都在店里忙着, 或是打扫卫生,或者帮着择菜,而他们目光时不时落在穆琼和李光明身上, 眼里有着艳羡。   穆琼已经被这样的目光看了好几天,也就没了最初的不习惯。   说起来,他还问过这些人几次,问他们要不要一起学,结果这些人没一个答应的, 都说自己连国文都不认识,肯定学不会洋文。   穆琼对此挺无奈的。   陈老板今天难得地待在西餐馆。   他这几天非常忙, 整天在外面跑, 整个人瘦了一圈,但又神奇地精神起来。   他笑眯眯地看着穆琼教李光明,等穆琼教完了,才对穆琼道:“小穆, 你过来一下。”   “陈叔。”穆琼笑着跟陈老板打了个招呼。   “小穆,你在我这里已经做了一个月了,这是你的薪水。”陈老板道,说着就拿出两筒用纸包好的银元给穆琼。   “陈叔, 这多了。”穆琼之前得过这样一筒银元,知道一筒里面有银元十个, 既如此,两筒里面就有银元二十个。   之前陈老板曾许诺给他加工资,但就算如此,也没有一个月二十之多。   “我这餐馆的装修还没动工,以后怕是还要你过来看看,这钱就当是提前给你的工钱。”陈老板道。   之前穆琼帮餐厅做软装,几天功夫就能做好,但这次连桌椅都要换过,就没那么快了,之后陆陆续续的,少说也要忙上一个月。   “那就谢谢陈叔了。”穆琼也不矫情,直接收下了。   他很快就能拿到稿费,应该不至于缺钱,但手上多点钱,也能宽裕些,心里有底。   至于西餐馆的装修,他本就打算以后时不时过来看看的……他对西餐馆,其实有很深的感情。   “你去楼上写东西吧,等下中午要吃饭了我叫你。”陈老板又道。   穆琼没拒绝,点头应下了。   西餐馆的装修虽然还没动工,但大致模样他都已经画出图来,给陈老板讲过了,挂在墙上的装饰画也已经全部画好,这次到了楼上,就只需要写自己的文章了。   他文里的主角江振国,终于凭借自己的努力,得到了国外一个导师的欣赏,开始拼命学习知识,也就是这个时候,他遇到了女主角。   《留学》这部小说,穆琼已经陆续给报社拿去两万字了。   虽说因为还没刊登,他并没有拿到稿费,但跟报社的合约却已经签订,基本不会黄,黄了他也完全可以拿去别的报社。   穆琼写了一上午之后,已经写满三万字了。   下午将这三万字修改一下,就可以誊抄一遍拿去给报社了。当然,这并不急,毕竟报社那边已经有两万字的稿子了。   估摸着时间差不多了,穆琼不等陈老板来喊,就先下了楼。   此时正好是午餐时间,店里客人很多,穆琼本想去帮忙,却发现根本用不上自己。   如今店里没那么忙了,厨房只需要厨子和小王看着就行,外面的跑堂的人就有点多,他们又都在尽力表现自己——穆琼瞧见煤炉上烧着的水开了,刚想把它提到厨房去,就被人抢着把活儿干了。   他干脆就去了厨房。   陈老板正在厨房里烤五花肉,他将五花肉切成薄片,刷上不同的作料烘烤,没一会儿就烤出了一盘子。   看到穆琼,他笑着招呼道:“小穆,快来尝尝我烤的五花肉。”   穆琼应了,拿筷子夹了一片来吃。   对穆琼来说,烤五花肉比炸猪排来的好吃,而他也如实说了。   “我也觉得这味道好!”陈老板道:“听你的话多跑了跑,我才知道现在能用的调料有那么多,我琢磨着,我们店里的炸猪排,也能多弄出两个味道来……烤猪排里面放点辣椒粉什么的,一定也好吃。”   “是可以这样。”穆琼笑道,上海本地人这时候多是不吃辣的,这边售卖的辣酱也一点不辣,但辣这种味道,其实很容易被人接受。   陈老板和穆琼聊了几句,又道:“小穆,你先吃点东西,然后出去替了老张,让他来吃饭。”   张掌柜现下在店里,就只负责收收钱,而这活儿,穆琼也是能干的。他在厨房吃了饭,就出去替了张掌柜,让张掌柜去厨房吃饭。   巧得很,穆琼刚在柜台前占了一会儿,收了点钱,便瞧见傅医生进来了。   傅医生看到穆琼站在柜台前,笑了:“你当上掌柜了?”   “没有,掌柜的去吃饭了。”穆琼道:“傅医生你要什么?”   “一份炸猪排。”傅医生道。   “傅医生,现在我们给炸猪排配的汤有鱼肉鸡蛋的,还有肉末香菇的,你喜欢哪种?”穆琼又问。   “那就给我一碗鱼肉的吧。”傅医生道。   穆琼笑着应了,朝厨房喊了一声,很快就有人端了傅医生要的东西出来了。   穆琼继续招呼客人,不想过了一会儿,竟然又遇到了一个认识的人,便是那个总是跟他一起坐电车的少年。   这些日子穆琼不再早出晚归,跟这个少年一起坐电车的时间就少了,但到底是认识的,穆琼瞧见他,笑笑算是打招呼。   这少年扭过头去,并不理会穆琼。   他是跟三个跟他差不多大小的少年一道来的,这时其中一个就道:“姚宏,你快去点菜啊!”   “我们要每人一份炸猪排。”另一人道。   “听说这家新出了汉堡,再来一人一个汉堡。”   那叫姚宏的少年脸色微变,问穆琼:“三份炸猪排,四个汉堡多少钱?”   “炸猪排两角,汉堡一角,一共小洋十角。”穆琼道。   姚宏的表情这才缓和了一点,他拿出一个银元给穆琼:“那就给我上三份炸猪排,四个汉堡。”   按照政府规定,一元等于十角,但因为银角子含银量低的缘故,大家普遍都是一元等同于十二角的,穆琼收了银元,找了他两角钱,又让人把他给的银元拿去给陈老板。   他不会辨别银元的真假,收了银元最好还是给陈老板过目,尤其是这种有些旧了的鹰洋。   “姚宏你不吃炸猪排?”有人问。   “我今天不饿,吃不下。而且汉堡里的炸猪排,和套餐里的炸猪排也没什么两样。”姚宏道。   “也是。”那三个少年点点头,并不深究。   他们的东西很快就上来了。   这个年纪的少年,正是胃口最好的时候,但看他们的穿着打扮,这三人应该是附近中学里的学生,而学生的胃口,显然比不上那些干活的人。   那三个两样都要的少年里的其中两个吃了汉堡,又把炸猪排套餐配的汤和菜吃了之后就饱了,完全没去拿不额外收钱的面包来吃,另一个少年倒是吃了几个面包,却把炒菜剩下了。   陈老板已经吃好出来了,他最喜欢这样的客人,看着这几个少年的目光很是慈祥。   穆琼却有些感慨。   他妹妹连吃口肉都能欣喜若狂,这些少年呢?一顿饭能吃掉十角钱。   这三个少年剩下了一些炒菜,在他们离开后被跑堂的收起来当加菜了,而穆琼又去了阁楼上,下午,他将自己写的那一万字修改好,然后誊抄了其中五千字。   抄到后来,他手都麻了。   他今天没在店里吃晚饭,将自己的稿子放进朱婉婉帮他缝制的布包之后,就背着布包离开了,早早回了家。   回家的路上,他还花三个铜元买了三个肉包子放在怀里。   怀里的肉包子热乎乎的,除此之外,还有两筒沉甸甸的银元,穆琼的心情挺好的。   但他的好心情,在回到自家租住的地方之后,就完全消失了。   离着姚家的院子还有一段路,他就听到了朱婉婉的声音:“这钱不是我偷的,是我儿子给我的!”   “你儿子出去干活,总共也就一个月,你家又这么乱花,能存下这么多钱?”一个穆琼没听过的声音道:“这钱你不是偷来的,又是哪里来的?”   虽然只听到了两句话,但穆琼对眼下的情况,却也已经有所了解,他脸色一沉,推开姚家的大门就走了进去。   姚家的院子里聚拢了不少人,还杂乱无章地堆放着他们屋里的一些东西,至于朱婉婉和穆昌玉两个,这会儿正站在院子中间,涨红了脸一副气愤的样子。   “我们没偷钱,你们不要血口喷人!”穆昌玉刚说完穆琼昨儿个教她的成语,就听到了开门声,转过头来,便借着夕阳的余晖看到了穆琼。   “哥!”穆昌玉之前还挺胸收腹,握紧拳头一副要上去跟人拼命的样子,这时却突然哽咽起来。   “到底是怎么回事?”穆琼看向站在朱婉婉和穆昌玉对面的人。   那里人挺多的,之前说他闲话的人差不多都在,而站在最前面的,是个满脸皱纹,耷拉着眼皮嘴里没几颗牙的老太太:“你就是朱婉婉的儿子吧?我看你也不是什么好东西,天天早出晚归的不知道在干什么……你们不许再在我家住了,立刻给我滚出去。”   “凭什么?这个月的房租我们都付过了……而且,你把我们的钱还给我们!”穆昌玉道,又看向穆琼,“哇”地一声哭了出来:“哥,他们诬陷我们偷钱,还把我们的钱拿走了。”   “昌玉,你慢慢说。”穆琼看向穆昌玉。   “什么诬陷?我的钱丢了,不是你们偷的又是谁偷的?”那没牙老太太道。   “就是啊,我看到这个小丫头往姚太太那屋去了。”之前借油的田婶子幸灾乐祸地说道。   其他人也纷纷帮腔。   也就赵婶子帮着朱婉婉说了一句:“姚老太太,那钱说不定是你放在别的地方忘了……你要不要再去找找?”   “我的钱放在哪里,我还能不知道?”姚老太太瞪了赵婶子一眼。   前几天朱婉婉给赵婶子送了个汉堡之后,赵婶子对穆家便又亲热起来,但她不敢得罪房东,这会儿姚老太太生气,她便不说话了。   姚家的房子虽说一般般,但胜在便宜,她是不想搬走的。   穆琼根本就不去管这些人,只听穆昌玉的解释,这才知道,原来是房东姚老太太丢了两块钱,怎么都找不着,然后就怀疑上了他们家。   至于原因……在他们搬来之前,从没出过丢钱的事情,而且他们家的人最近手头很松,买这买那的。   朱婉婉和穆昌玉今天下午一起出去买菜了,等她们买菜回来,姚老太太已经打开他们的房门,搜查过他们家了。   他们这些日子添置的东西都被搬到了院子里,姚老太太还从朱婉婉的箱子里搜出了五元钱。   穆琼工作第一天曾拿回家一个银元,朱婉婉又当了自己的玉佩,当时他们家就添置了一些东西,后来穆琼得了十个银元的赏钱之后,朱婉婉就留开了一些没动,以备不时之需。   结果就是这钱,现在被搜了出来,成了他们偷钱的证据。   穆琼早就想搬走了,因着暂时没钱,一时间又没找到合适的地方,才没有搬,却怎么都想不到,就因为没有早点搬走,竟然遇到了这种事。 第28章 姚家人   这种房东直接带人抄了租户的屋子, 诬陷租户偷钱的事情,在现代基本是不可能发生的, 就算发生了也好解决, 只要报警就行了。   但在这个时代……穆琼知道报警肯定没用。   甚至于,他们一家跟姚家对上,绝对会吃亏。毕竟姚家一直生活在这里, 左邻右舍肯定都是帮着姚家的,就连租住在这里的租户,也都站在姚家那边。   他们一家却孤立无援。   但他还是咽不下这口气,更不愿意让这些人拿了他家的钱。   “你凭什么说是我们偷的?”穆琼冷着脸看向姚老太太。   姚老太太只剩下没几颗牙齿,说话有点漏风, 但这并不影响她大声嚷嚷:“今天有人看到这小丫头往我们那屋去了,不是你们偷的又是谁偷的?你们要没偷钱, 这银元又是哪里来的?”   她说着, 便指向地上一个被打开的小箱子,箱子里放着一叠折好的报纸,报纸上头垫了一块布,放了五个银元并几个银角子。   原本的话……朱婉婉是用那块布包了钱, 然后将之藏在报纸里面的。   “我只是在门口看看,根本没进去,更没有偷钱!”穆昌玉哽咽着道。   “我知道你没偷。”穆琼对穆昌玉道,他是相信穆昌玉的人品的, 更何况就算真要偷……“你说我妹妹偷钱……呵,你家的门整天关着, 家里又一直有人,我妹妹去你家翻箱倒柜偷银元,你家没人发现?”   姚老太太面色一僵,狡辩道:“她那么小一个人,爬窗进来我们没看到也正常!”   穆琼冷笑了一声:“那银元呢?你丢了两个,这里可不止两个!”   “兴许剩下的也是你们从别处偷来的。”姚老太太怒道。   “哎呦,我家不久前也丢了一个银元呢,我之前只当是被我家那口子拿去买酒喝了,现在想想,指不定就是被偷了。”田婶子突然道。   朱婉婉听到田婶子这话,气得不行,赵婶子则讽刺道:“姓田的,谁不知道谁啊,你真要丢了钱,早就嚷嚷地满大街都知道了,哪能不声不响的。”   田婶子瞪赵婶子:“我没声响咋了?姓赵的你也不是什么好货色,把女儿送去给人做小的换钱……”   “都闭嘴!”穆琼道。   “你个小赤佬嚷嚷个什么?你……”姚老太太听到穆琼的话,很是不满,张嘴就骂。   “我家的钱都是从你们那里偷来的……呵,这些难道也是偷来的?”穆琼说着,把自己今天带回来的两筒银元拿出来拆开,扔进了自家那个被打开的箱子。   银元落在箱子里,噼里啪啦的一阵响,那闪着的白花花的光芒,让眼前这些人的眼睛都直了。   姚老太太原本想要骂人,瞧见这些,骂人的话顿时就堵在了她的喉咙口,她张着没几颗牙齿的嘴巴,表情极为怪异。   院子里突然就没了声响。   过了一会儿,朱婉婉才看向穆琼:“琼儿……”这里有二十来个银元吧?她儿子是从哪儿弄来的?   二十个银元在这个时期的购买力,其实也就相当于现代的八千块钱,并不算多,甚至于租界那边有些人随随便便吃顿饭,几十个银元就花出去了——这时买瓶洋酒,就要六七块钱。   但同样的,因为贫富差距大,这时的普通人普遍是没有什么积蓄的,他们赚的钱,一般吃过用过就不剩下什么了。   比如说赵婶一家,他们家日子算是宽裕的,但一年到头也攒不下几个钱,便是姚家……他们家虽有房租收入,但花销也大,同样是没有积蓄的,如若不然,姚老太太也不会为了两个银元大动干戈。   对这些人来说,二十个银元带来的冲击力不可谓不大。   穆琼一个十几岁的小孩子,身上竟然带着这么多钱……   “娘,陈叔早就让我们搬走了,偏你不想麻烦他……现在这地方我是绝对不住了!”穆琼看向朱婉婉。   院子里的这些人的心理,他约莫是能摸清楚的,也知道她们这样子的人,最是欺软怕硬,而只要吓住了他们,那后面的事情就好办了。   他拿钱出来就是为了震住这些人,提起“陈叔”则是为了让他们知道自己一家在这边,也不是孤立无援。   “琼儿……”朱婉婉有点呆呆的,她其实也被震住了。   “娘,我们从小到大,哪里住过这样的地方!要不是路上不小心遇到了匪盗我又病了……现在陈叔已经帮我们给父亲写信了,父亲很快就会来找我们……我们完全可以先住到陈叔那里去!”穆琼道。   “啊?”朱婉婉有些反应不过来,她知道自己儿子管西餐馆的老板喊陈叔,他们一家落到这地步确实是因为被人抢了钱的缘故,可是自己儿子把这些连在一起说,她怎么就听不懂了?还有……给穆永学写信?当初她儿子生病的时候,她也想过要不要想办法联系穆永学,但她儿子不是说,宁愿饿死也不愿意联系他们吗?   “走吧!”穆琼抱起地上装钱的箱子,就往外走去。   朱婉婉和穆昌玉下意识地跟了上去,而姚老太太这些人,竟然没敢去拦。   其实姚老太太虽然一开始气急了,又听了别人的谗言搜查了朱婉婉的屋子,但看到朱婉婉的那几个银元的时候,她就知道那不是自己丢的了。   她丢的两个银元是她老早以前攒下的鹰洋,但朱婉婉箱子里的银元,却是清一色的崭新的袁大头。   但她确实丢了钱,她又早就看不惯朱婉婉母子三个了,干脆就趁机发作,打算把自己丢的钱从朱婉婉那里找补回来。   至于她为什么看不惯朱婉婉……朱婉婉长得妖里妖气的就算了,还见天儿给自己买好吃好喝的,一看就知道不是正经持家的女人。   只是,她之前敢空口白话地诬陷朱婉婉,是因为觉得朱婉婉一家三口没有靠山,随随便便就能欺负,可现在……   穆琼一个半大小子,能拿回那么多银元,还张口陈叔闭口父亲……   她原本嚣张的气焰早就没了。   “朱婉婉不是说他们一家是从乡下来的吗?”田婶子战战兢兢地说道。   “她还说她男人被拉壮丁拉走了。”又有人道。   “什么乡下来的,什么拉壮丁!”赵婶子道:“朱婉婉和她那对儿女细皮嫩肉的样子,像是从乡下来的吗?她儿子还识字……哪个乡下人能读书?”   田婶子不吱声了。他们这边,除了姚家也就赵婶子的两个儿子上了学堂,但赵婶子也只让他们念到三年级……赵家那两孩子认的字,肯定没有能在院子里抑扬顿挫地念报纸的穆琼多。   “而且穆琼那小子,还会洋文,朱婉婉说她儿子就是因为会洋文,才能找到好工作,见天儿往家里拿钱的。”赵婶子又道。   穆琼会洋文这事儿,是她女儿告诉她的,她女儿还让她对朱婉婉一家好点,说不定以后能有个大造化。   可惜她因为心里不舒服,一度疏远了朱婉婉,最近虽因为朱婉婉送汉堡的事情跟她关系又好起来,但今天也没怎么帮她说话……   赵婶子心里一阵郁闷,但想到自己好歹从朱婉婉得过好处,这些人却什么都没有,就又舒坦了:“前几天,朱婉婉还送我一个他儿子从西餐馆带回来的洋人的包子呢,我切开了,全家都尝了尝,特别好吃。”   洋人的包子?田婶子这些人,很多是连租界都没去过的,生活区域就只有家附近这一片儿,现在听到赵婶这么说,一个个就后悔起来。   早知道穆家那小子这么有本事,他们就跟朱婉婉搞好关系了,兴许他们家里的孩子,还能跟着穆琼学点洋文,或者让穆琼介绍个工作。   但现在什么都来不及了……穆家人的东西还在院子里堆着呢,都是他们给翻出来的。   “对了,之前朱婉婉好像说过她是来上海投亲的,他们是不是还找着他们亲戚了?我们怎么办?”田婶子担心地说道,一边说一边看向姚老太太。   姚老太太抿了抿因为没了牙齿,往嘴里陷进去的嘴唇:“哪用得着怎么办?我又没打了他们!就算是巡捕房的人来了,也不能抓了我。”   巡捕房是租界那边才有的,其实在外面只有警察局,不过大家叫惯了,总叫警察局为巡捕房。   姚老太太这么一说,大家的心就定了下来,田婶子的目光这时又落在从朱婉婉屋里翻出来的那些东西上面:“那这些东西……”她家被子正好破了呢,而朱婉婉这被子……她当初是亲眼看到朱婉婉买了新棉花做的!   还有那锅子也是新的,碗碟也是新的,还有煤炉……一个煤炉要五角钱呢!   “搬回去吧!”姚老太太道。   要是朱婉婉一家是被他们赶走的,这些东西自然可以瓜分了,可现在这样……想想穆琼走之前说的那些话,姚老太太便不敢拿那些东西了。   院子里的乱糟糟的,姚老太太懒得管这些,先回了家,一进家门,就看到自己的儿媳妇点了蜡烛,正带着她的两个孙女儿做针线。   “天还没黑下来呢!点什么蜡烛!”姚老太太一口气吹灭了蜡烛,突然又盯住了自己的儿媳妇:“对了,我的银元,是不是你偷拿的?”   “我没有。”姚太太连忙辩解。   “这家里就你一个外人,不是你拿的又是谁拿的?”姚老太太道是:“一整天我都在家,外人来了总归是知道的,更何况门一直拴着……我算是明白了,千防万防家贼难防,你给我把钱交出来!”   “我真没有,我一直带着大妞二妞在做针线。”姚太太道。   但姚老太太不听,她压低声音,骂起自己的儿媳妇来。   她骂了许久,一直到家里通向后面弄堂的门被打开,才停下嘴看向推门进来的少年:“宏宏,你回来了!”   姚家的宅子有朝南的前门,也有朝北的后门,而从后门出去,也是一条弄堂。   把家里的房子租出去大半之后,姚家人进出就都走后门了,不跟前面那些租户一道走。   当然了,他们其实很少出门……姚老太太自从姚家败落,就不好意思去见自己的那些老姐妹了,甚至连亲戚都不愿意走动,至于姚太太……她整日带着两个女儿做针线,也没个空闲。   也就姚宏,每天都早出晚归地去上学。   姚宏“嗯”了一声,有些不满:“都这么黑了,怎么不点蜡烛?”   姚老太太听到姚宏的话,立刻就把蜡烛点上了,然后又去端饭。   姚太太和两个女儿已经饿了很久,现在姚宏回来了,她们终于能吃上饭。   而姚太太上桌之前,还去屋里把自己不过四岁的小儿子抱了出来。   这孩子怀上的时候,姚太太的丈夫已经抽上大烟了,瘾头来了还会大骂姚太太,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这样,这孩子生出来就是个傻的,现在都四岁了,也不会说话。   好在也不哭。   “真是个丧门星,克死了我儿子,还生出这么个东西……”姚老太太小声嘀咕了一句。   姚太太低着头不说话。   姚家这边的事情穆琼并不知道,但姚宏的身份,他倒是已经知道了。   之前,穆琼抱着装钱的箱子,带着朱婉婉和穆昌玉出了姚家大门之后,朱婉婉就六神无主起来:“琼儿,我们现在怎么办?”   穆昌玉则惦记着他们家的东西:“我们的被子衣服还没拿出来……”   “我们先找个地方住下,至于那些被子衣服,我会拿回来的。”穆琼道,他这会儿气得很,一点便宜都不想被那些人占了。   这一个月下来,朱婉婉和穆昌玉对穆琼已经非常信任了,听穆琼这么说,两人立刻就放心很多。   “琼儿,你刚才说的陈叔是你们店里的老板吧,他让我们搬走,还帮你给你爹写信了?”朱婉婉突然想起来这件事。   “娘,我刚才是乱说吓唬他们的。”穆琼道,陈老板压根就不知道他家的事情。   “原来是这样……”朱婉婉点点头。   “哥你真聪明。”穆昌玉道。   穆琼笑了笑,从怀里拿出买的那三个肉包子,给她们一人一个,剩下的那个自己拿着咬了一口:“你们先吃点东西,然后我们去坐电车。”   他们一家暂时根本没有地方可以去……穆琼想了想,决定先去租界再说。   这一来是租界治安好,二来则是因为那边是有类旅馆的地方。   朱婉婉和穆昌玉的不安,在吃了肉包子之后又少了很多,而这个时候,穆琼问起具体情况来。   之前在姚家院子里的时候他虽然问了穆昌玉一些问题,但还有很多事情并不了解。   穆昌玉和朱婉婉也不隐瞒,把事情的来龙去脉更详细地说了说。   穆琼听完,又问他们姚家都是什么情况。   朱婉婉和穆昌玉虽然整天待在姚家的院子里,但因为姚家人不怎么出来跟他们说话,对姚家的了解不多。   不过,他们好歹知道一些,比如说姚老太太脾气不好,又比如说姚太太的针线活儿非常好,两个女儿做针线也厉害,而她们几乎是整天在做针线的。   “哥,我今天早上就是看了一会儿姚大妞绣花。”穆昌玉道。   朱婉婉不让穆昌玉单独出门,家里最近又没什么活儿,穆昌玉每天就空得很,而今天,她无意中看到姚家的窗户开着,就过去看了看。   她当时甚至都没敢跟姚家人说话。   “昌玉,这事不怪你。”穆琼道:“他们就是觉得我们好欺负,故意欺负我们的。”   穆昌玉皱眉:“他们怎么这样啊……”   “很多人都这样,主要是因为穷。”穆琼道:“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若是大家的生活都不差,肯定也没人会这样。   穆昌玉立刻就问:“哥,这句话是什么意思?”   穆琼就给她解释起来。   他们走到电车站之后,等了好久,才有一辆电车过来,却是从租界往这边开的,而不是他们要坐的往租界开的。   电车门打开,有三个人从电车上下来,其中就有穆琼今天白天见过的姚宏。   大概是天色暗的缘故,姚宏根本就没有注意到穆琼,一下车就走了。   穆琼也没有打招呼的意思,他跟姚宏还没有他跟电车的售票员熟……那售票员闲来无事,是时常跟他们这些乘客聊天的。   结果,朱婉婉对穆琼道:“琼儿,刚才那个人,就是姚太太的大儿子,我之前见过的。”   “什么?”穆琼一惊。   “我说那就是姚太太的大儿子,听说他在租界读中学……你本来也该在读中学的,都是我没用……”朱婉婉又自怨自艾起来,穆琼却突然想通了很多事情。   他总是在电车站碰到这人、赵婶子鄙视姚太太的长子、这人今天非常大方地请人吃饭……   姚家虽然每月有好几块的租金收入,但这收入要供养一个在租界读中学的学生,是有些困难的,肯定不会给他太多钱花用……这少年哪来的钱请客吃饭?   穆琼都被气笑了。 第29章 准备刊登   “娘!”穆琼打断了朱婉婉的话:“人就应该过符合自己条件的生活, 明明没钱非让孩子过好生活,你想养出个什么来?”   朱婉婉有点懵。   “姚家的钱, 应该就是他偷的。”穆琼道。   “这怎么可能?他是个读书人!”朱婉婉道。   穆昌玉也插嘴:“哥, 听说姚家少爷的成绩可好了……”   “读书人成绩好,跟人品没关系。”穆琼道:“那个人不就把我们赶出来了?”   穆琼说的那个人,就是穆永学了。他这么一说, 穆昌玉一下子醒悟过来,至于朱婉婉……她其实一直觉得自己配不上穆永学,穆永学不喜欢自己正常,但穆永学对她儿子不好,也是不应该的……所以穆永学确实不对。   “哥, 你为什么说偷钱的是姚家的少爷?”穆昌玉又问。   “我见过他很多次。”穆琼把自己之前遇到姚宏的事情说了。   穆琼确信,那姚老太太若是没骗人, 真的丢了钱, 那肯定是被她的孙子偷了。   姚家把大部分的房子租出去了,自家就住了两间屋子,连上阁楼也就四间屋,除此之外, 他们家除了姚宏天天出门读书读书,其他人几乎是整天待在屋里的。   这也就算了,朱婉婉租房子住都知道要把钱缩在箱子里,藏在角落里……姚家的钱总不能是乱放的吧?   四五个人在屋里待着, 钱又是藏起来的,外人要进去偷钱谈何容易?   而姚宏这人, 就更有问题了。   之前穆琼时常遇到他,对他的印象就是有钱人家的小少爷,为什么?   他想让穆昌玉去读书,因而特地了解过此时的学费。这时去读赵婶子两个儿子读的那种租界外的只教国文数学的杂牌小学,一二三年级每学期学费三元,书本费另算,并不贵,所以赵婶子一家才承担得起,而他们只让孩子读到三年级,也是因为三年级之后,学费就要涨价了,每学期要五元乃至更多。   这还是教师质量完全不能保证的学校!   租界的学校可没有这样便宜的,更别说中学还本身就要贵了。   租界外面的中学,一学期都要十五六元,租界里面的中学,一学期学费少说也要二十元往上。   这还是不算吃饭买书买纸笔这类其他开销的。   可姚家的收入呢?   姚家的房租钱,穆琼刚穿来就听赵婶子算过,一个月八块多……要知道他刚去陈老板店里端盘子的时候,陈老板给开的工钱,就是一个月八块。   姚太太和两个女儿,是能做女红赚钱,但这又能赚多少?   大的绸缎铺都是养着专门的绣娘的,这种从外面接活回来干的……帮陈老板做桌布的陈老板朋友的遗孀算是手艺好的了,也就赚个自己的糊口钱。   毕竟平日里买菜吃饭都是要钱的,便是倒夜香,也要每月给钱。   当然了,姚家人要供出个在租界读书的中学生也不是不行,只要孩子懂事,知道节省就行了。   所以之前穆琼听赵婶子抱怨姚家的儿子是白眼狼的时候,才没当回事。   然而姚宏并不是个节省的。   他的穿着一直很体面就算了,早上碰见,穆琼从未见他带饭。   赵婶的小儿子读书,每天都是用他姐姐拿回家的罐头装上一罐头饭,上面放点咸菜咸鱼,拿去学校当午饭的,花不了几个钱,但姚宏……他估计是在租界吃的。   在租界吃饭可不便宜,更别说姚宏还会拿钱买烤红薯这类在穷人看来极不划算的吃食。   这么一算,他可不得只有有钱人家才养得出来?   但姚家呢?姚家早就被上吊自杀的姚太太的丈夫败光了,据说外面还欠着外债呢!   “这孩子怎么能这样,姚家一天就开火两次,姚太太和两个女儿都饿得面黄肌瘦的,他在外面花一个大洋请客吃饭……”朱婉婉听完,立刻就对姚宏不满起来。   穆昌玉也道:“他也太坏了!”   “子不教父之过,他会这样,主要是因为他家里的教育有问题。”穆琼道。   “也是的,他爹那个样子……”朱婉婉理解了“子不教父之过”的字面意思。   “不,不光是他爹。”穆琼道:“家里一群女人辛苦干活,省吃俭用供个孩子花销,兴许还不告诉这个孩子自己家里多么艰难……这孩子想要不被养歪都难。”   这样溺爱出来的孩子,会理所当然地觉得家里的人就该为他贡献,为他服务,自然也就不知道体谅家人辛苦了。   穆琼说完,又看向朱婉婉:“所以,娘你的想法最好改改,不要整天亏着自己惦记着我!”   朱婉婉连连点头。   穆琼没再说什么。   朱婉婉的性格其实跟姚家的女人没什么两样,只是没那么严重。因此现在他教朱婉婉认字的同时,一直在努力让她改变观念。   朱婉婉才三十三岁,放现代,很多这年纪的人都没结婚。   她还有几十年的大好人生能过,可不能被那些思想给毒害了。   还有穆昌玉,多可爱的小姑娘,以后要是不能自强自立,那也太可惜了。   三人又等了一会儿,电车才来。   这个点儿,基本已经没人坐车去租界了,穆琼三人上去的时候,车上除了他们就一个乘客。   而那售票员,竟是穆琼坐车时认识的。   “是你啊,你怎么这么晚了还去租界?”那售票员看到穆琼,打了个招呼。   “我们要搬去租界住了。”穆琼朝着他笑笑。   “那很好啊!”售票员又和穆琼聊了几句。   而这个时候,朱婉婉和穆昌玉,却是端坐在电车里,一动都不敢动。   她们在北京的时候,就没坐过电车,从北京回苏州主要还是坐船的,这种不用马拉就能动的车子,她们还是第一次坐   车子颠簸着,窗外的夜景飞快地后移,这一切让她们很不安。   “娘,在租界那边,有很多可以看戏的地方,到时候我带你去看戏。”穆琼绘声绘色地说起髦儿戏馆来,虽然……他其实并没有去过。   不过,作为一个作家,他最大的本事就是稍微得到一点信息,便能将之改编一下说的绘声绘色的——他以前听西餐馆的客人提起过髦儿戏。   他那时候还不解髦儿戏是什么东西,问了小王才知道是指全由女人演的戏——京剧都是男人演的,上海这边流行的越剧,却全是女人演的。   朱婉婉的眼睛都亮了,她小声问:“有没有《梁山伯》啊?”   穆琼其实连戏馆在哪里都不清楚,但这么有名的戏总归是有的,他斩钉截铁道:“有!”   朱婉婉顿时高兴起来。   电车穿过一个个窄窄的街道,终于来到了租界。   这是一个跟他们之前生活的弄堂截然不同的地方。   穆昌玉看着两边高大的楼房和路灯,脸上是掩饰不住的震惊。   “哥,那些就是电灯吗?真神奇啊……”穆昌玉道。   “其实原理很简单,昌玉你以后学了物理化学就知道了。”穆琼道,他不知道电是物理课教的,还是化学课教的,毕竟他是个理科渣……   不,也不能说他是理科渣,他纯粹就是没正常上过学,从未系统地学过这些知识。   “我能学吗?”穆昌玉问。   “当然能。”穆琼笑笑,带着她们往前走去。   带着朱婉婉和穆昌玉出来之前,穆琼就考虑过接下来要怎么办了。   他想过要去找陈老板,但又否决了,毕竟总是麻烦人家不好,最后就决定先找旅馆住,然后再租个房子。   晚上的租界挺热闹的,时不时有黄包车车夫拉着穿着考究的人在路上走过。   穆琼和朱婉婉顺着大路往前走,走了一段之后,就看到了一个“新新旅馆”。   穆琼没去过租界的有钱人住的那几条街,平常的活动范围一直都租界老百姓住的地方,这里也是,因此这个新新旅馆并不是什么装修奢华大酒店,其实挺破的。   进门之后,就看到一个穿着马褂的中年男人捧着个手炉坐在柜台后面,听说穆琼要住店,就道:“大通铺一人一角,不是通铺的话就要贵一点。”   大通铺是很多人一起住的,当然男女分开。这首先就被穆琼否决了,   至于其他的房间,有两角一间的单人间,也有四五角一间的房间,再好的就没有了。   这时候的旅馆没有标准版,所有的房间都是一张床的,就是有大小……穆琼想了想,花四角钱要了两个最便宜的单人间。   老板收了四毛钱房费和两毛钱押金,然后就给了他们两个钥匙,让他们上二楼去住。   钥匙是黄铜的,上面系着一根绳子,绳子上挂着木牌,上面一个写了“三”,另一个写了“十一”。   这旅馆外面看着挺小,里面的房间倒是挺多的……   穆琼带着朱婉婉和穆昌玉上了楼,然后就有点傻眼了。   楼上的过道里亮着一盏小灯,过道的两边则是排开的许多许多门……穆琼来到写着“三”的房门前,打开门……   门没办法全部打开。   好在人能进去……穆琼进去一看,就看到了一个长最多两米半,宽最多一米半的小房间,房间没有窗,里面除了一张约莫一米宽的床、床上的被褥枕头和一个马桶以外,没有其他任何东西。   这些被褥枕头还很脏。   穆琼确定,自己是没办法在这样的床上躺下去的。自己家里的被子,脏点没什么,反正是他自己睡脏的,但这种被子……   “我们去看看另一个房间。”穆琼道。   穆琼带着朱婉婉和穆昌玉去了另一个房间,那个房间因为是在角落里,倒是稍微大了一点,还有个窗户,可实际上也没大多少。   “这……要两毛钱……”朱婉婉有点心疼:“其实我们可以不睡了……”   “娘,外面太冷了。”穆琼道,然后把自己带来的箱子放在床上打开。   这箱子就是姚老太太带人从他们屋里抄出来的,里面原本放着报纸还有朱婉婉的积蓄,后来他又扔进去二十块大洋,这会儿里面的钱加起来就有二十几块了。   穆琼没动那钱,只是把里面的报纸拿出来:“娘,你们把报纸铺在床上,别脱衣服躺上去再在自己身上多盖几层报纸,最后把被子盖上……这样睡干净点。   “这不是把报纸糟蹋了吗?”朱婉婉道,报纸对她来说挺精贵的。   “这些报纸我都看过了,不值钱。”穆琼道。   穆琼留下一些报纸,让朱婉婉和穆昌玉早点睡,一定要插好门栓别开门,然后自己抱着箱子去了另一个房间。   他同样铺了报纸,躺下就睡。   他以为自己在这种地方会睡不着,没想到竟然睡得很好,就是半夜外面总传来声音,让他醒了好几次。   第二天穆琼一早起来,先用报纸把自己的那些银元一个个包好放进自己的口袋。   银元不这样包好直接放在口袋里,很容易发出撞击声,而且这时的人很聪明,一听就知道这撞击声是银元传出来的,很容易惹来别人的觊觎。   昨天也就是放在箱子里,里面又是报纸又是布,才没发出什么大响动来。   把银元收好,穆琼这才去敲朱婉婉和穆昌玉的房门:“娘,昌玉!”   朱婉婉和穆昌玉立刻就开了房门。   “我们先去吃点东西,然后你们在这里等我一下,我去租个房子,租好了再来接你们。”   朱婉婉和穆昌玉点头答应了。   新新旅馆附近就有吃早餐的地方,豆浆一个铜元两碗,馒头和咸菜包子一个铜元两个,除此之外还有一个铜元一个的豆沙包和肉包卖。   因为豆沙包要放猪油才好吃,所以它的价格,和肉包子是一样的。   穆琼要了三碗豆浆三个馒头,又要了三个肉包子,一共花了六个铜元。   这边的豆浆如果客人没有刻意说,会直接给咸豆浆。   碗底放一勺酱油,一小勺榨菜末,一小勺葱花,一些切成小段的油条,然后舀上滚烫的豆浆冲进去,香得不行。   三人很快就把自己的那份吃完了,穆琼昨晚就吃了个肉包子,早就饿了,现在吃这么点其实不够饱,但他没有继续要。   暂时还是节省一点比较好。   旅馆的房间他们可以住到中午,要是下午还不走,就要来收钱了。   穆琼让朱婉婉和穆昌玉在旅馆里待着,自己去了大众报的编辑部。   编辑部的编辑们还没来上班,照样只有那个兼职的年轻人在烧水打扫。   那人看到穆琼挺高兴的:“你又来送稿子了?李总编一直等着呢!”   “你们都等着吧。”穆琼笑道。   “那是……这小说真的很好看。”那年轻人笑笑,又问穆琼:“哎!你要不要喝水?”   “好,我还有事想问问你。”穆琼道。   “什么事?”那人捏了一撮红茶放进杯子里,然后从煤炉上拿起水壶给穆琼泡了一杯茶。   “你知道哪里有房子租吗?”穆琼问。   编辑部的工作人员都是本地人,要租房子什么的,问他们挺好。   说起来,因为这时候的报纸发行量不大,在报纸上登广告也不贵的缘故,穆琼时常能在报纸上看到房子出租的广告,只是这种登广告出租的房子大多挺大,月租也贵,他之前就没考虑。   “你要租房子?要租多大的?”那年轻人问。   “不用太大,但至少要有两个房间。”穆琼道。   “住一家人吗?之前我四叔有个屋子要出租,就不知道他找到租户没有……”这人道:“不然你在这里等等,等下李总编他们来了,问问他们。我一向不管这些事,知道的不多。”   年轻人肯定懒得管这些租房之类的事情,穆琼能理解,就等了起来。   上午九点多,李总编来了,他一看到穆琼,就惊喜道:“是又有稿子了?快点给我。”   稿子穆琼已经给了那年轻人,而他不仅看完了,还抄写了一遍……他抄稿子的速度极快,一看就知道是时常写字的。   这时候听到李总编的话,他便将原稿和自己抄写的一并给了李总编。   李总编接过稿子,迫不及待地看了起来。   穆琼等了一会儿,李总编才看完稿子:“写得好,写得真好,以后出了书,我一定要买一本收藏!”   他放下稿子,站起来走了几步,又问穆琼:“你家少爷,供得上一星期一万字的稿子的吧?”   “供得上。”穆琼道。   “那好,这稿子明天就开始刊登!”李总编道。   “总编,明天登什么,不是已经定好了吗?”又有个编辑来了,正好听到这句话,便问道。   “把我那篇文章给撤下来。”李总编道。   他们编辑部的编辑,除了帮着校对排版,自己也写是写稿子的。   要不然……大众报可养不活那么多人。 第30章 拿东西   李总编对《留学》这篇小说, 可以说是越看越喜欢。   这部小说在他看来,不仅可读性很强, 还能让人了解国外到底是如何的。   说起来, 他以前对国外就完全不了解,直到看了这部小说,才算是知道了一些国外的事情, 比如说原来国外也有穷人,原来……那些人那么看不起他们国家的人。   他相信,国内的任何一个有识之士,在看过这部小说之后,都会深有感触。   而他们报社……说不定也会因为这部小说而发生改变。   要不是一开始手上的稿子太少, 他怕是早就刊登了!   李总编的决定,对穆琼来说无疑是一个好消息。   这部小说一旦开始刊登, 他就有稿费拿了。   当然了, 在此之前,他最好先找个房子租住。   穆琼问了李总编知不知道租房信息。   “这些我并不清楚,但我知道一个人,他消息最为灵通。”李总编拿过一张纸, 开始写字:“那人叫方海林,有个诨号叫方百通,平常就靠收租和做中人赚钱,不管是买房还是租房, 都可以找他。不过你要去找他的话最好快点去,不然到了中午, 他肯定又出门吃酒去了。”   穆琼接过李总编的纸条,发现上面写了人名地址不说,下面还有李总编写的一段话,大意就是这人是我的熟人,要租个房子,最后还写了落款。   之前他去找工作别人跟他要的介绍信,估计就是这一类的。   穆琼谢过李总编,拿着纸条就走了。   李总编介绍的这人住的离大众报编辑部并不远,穆琼到了之后,发现是一栋挺大的宅子,大门敞开着,他往里走,就看到大堂上坐着三个人正在聊天。   这三人都在抽烟,弄得屋子里乌烟瘴气的,而他们抽得不是赵婶子丈夫抽的那种旱烟,而是现代的香烟。   看到穆琼,有人问:“你来做什么的?”   “我来找方先生,想要租个房子。”穆琼道:“大众报的李总编介绍我过来的。”   问话的人的道:“我就是方海林,你要租什么样的房子?”   穆琼就把自己的要求说了:“我和我的母亲还有妹妹一起住,至少要两个房间,最好可以做饭。”   “说这些没什么意思……月租你预算多少?”方海林问。   “希望每月六元以下。”穆琼道。   “这个价格,肯定是能租到房子的,不过在租界租,就要小一点,如果在租界外面,可以租大一点的。”方海林道:“我带你去看看吧!”   他带着穆琼往外走,在这附近看了一处房子,又走了十来分钟看了另一处房子,最后还带着穆琼出了租界,看了一处小院子。   前面两处的房子都不大,而且是跟别人一起分租的,最后那处租界外的小院子却不同,独门独户。   当然了,这个院子很小。   这院子也是从弄堂进去的,开门就是一个长约五米多,宽大概两米的院子,院子后面则是两间房。   一间放了个八仙桌,后面有个门,开门进去就是灶间,另一间里面没有家具,空荡荡的,但有个楼梯可以上楼,后面则连着个柴房。   楼梯上去也是两间屋子,这两间屋子有点低矮也不大,但用来当卧室已经足够,里面还分别放着一张床,一个五斗柜。   这房子用的料子不错,他们一家住也刚刚好,穆琼一眼就喜欢上了。   “这房子月租六元。”方海林道:“房东就住旁边,直接就能去定契。”   穆琼知道方海林看出来自己喜欢这房子了。   他也确实打算租下这房子。   赵婶家在姚家租的房子,就相当于这屋子的一半,房间甚至还要更大一些,月租是两元四角,现在这间屋子租金六元,相比之下有点贵,但在他的接受范围里。   而且这里离租界近,贵一点也是应该的。   穆琼很爽快地租下了房子,由方海林做中人,跟房东签了租约,付了一个月的房租六元,还有押金两元。   房东当场给了方海林一元钱做酬谢。   方海林收了钱,对穆琼道:“你是跟我一道回租界,还是回家去?”   穆琼和他一起回租界,然后去找了朱婉婉和穆昌玉。   这两人一直在旅馆里呆着,听他的话哪里都没去,等他回来,得知他已经租了房子,都很高兴。   “我们先去吃点东西,然后就去看看我们的房子。”穆琼道。   朱婉婉和穆昌玉自然没意见,不过朱婉婉道:“我们买点便宜的吃吧,节省一点。”   穆琼小小:“路边的摊子上吃一点,不会贵到哪里去。”   这时候能吃的食物种类不多,他转了一圈,最后又去了早上吃早餐的地方,照着早上的来了一份,又外加了两个馒头。   他现在饿得很了,能多吃两个馒头。   三人吃完,走了半个小时才到住处。   进去之后,朱婉婉惊喜不已:“这房子真好看。”   穆昌玉也一样高兴:“娘,这里有灶头,有两口大铁锅,还有八仙桌。”   之前在姚家那边,都是一起做饭的,很不方便,这里就不一样了,厨房就他们自家用!   “娘,昌玉,你们先收拾一下,我去把我们的东西拿回来。”穆琼道。   昨天带着朱婉婉和穆昌玉离开的时候,他把钱拿回来了,但东西都留在那里。   朱婉婉舍不得乱花钱,那些东西其实值不了太多,但也不能便宜了别人……穆琼是打定主意要要回来的。   至于怎么要回来……姚家那边住的都是老实巴交的普通百姓,没什么来头,吓唬一下就行了。   穆琼打算去找李光明帮忙,再多喊几个人一起去,到时候他们人多,姚家那边的人肯定不敢闹什么幺蛾子。   做了决定,穆琼就往西餐馆而去,打算在那里等李光明的工作结束。   结果,还不等他到西餐馆,就被人喊住了:“喂,你给我站住!”   穆琼转过头去,就看到了那个之前在大众报编辑部见过的少年。   这孩子当初为了提前看小说,对着李总编胡搅蛮缠,就是大号的熊孩子一个……穆琼对他的印象很一般,但也不讨厌。   毕竟没惹到自己头上。   “我在大众报见过你,你还记得我吧?”熊孩子傅怀安问道。   “记得。”穆琼道。   “你家少爷写的那个小说写了多少了,能不能给我看看?”傅怀安又问。   穆琼有些无奈:“这稿子已经交给李总编了,不能再给别人。”   “我就提前看一下,又没关系!”傅怀安皱眉不满:“我绝不跟人说!”   “等报纸刊登出来你就能看了,何必这么着急?”   “你是不知道,我看到好看的小说看不到后面,心里就抓心挠肺地难受……”傅怀安道:“你就给我看看呗!”   穆琼已经有点不耐烦了:“你可以找点别的事情做。”   “这里也没别的事情做,我不爱读书,以前在……以前在老家还有别的能玩儿,来了这里就什么都没得玩了。”傅怀安抱怨起来:“你是不知道,我哥特别小气,不给我钱!”   “你这么大年纪了,又不读书,确实不该跟你哥要钱。”穆琼道,这人大概十四五岁,放现代还是个初中生,但在这个年代,已经完全可以去做学徒什么的了。   昨天姚宏的事情让穆琼的心情不怎么样,对这样的少年自然也不喜欢。   “我跟你又不一样,我家有钱!我凭什么不能跟我哥要钱啊?!”傅怀安怒道。   穆琼看了他一眼,转身就走,然而傅怀安并不愿意“放过”他:“你等等!你好大的胆子,竟然敢不理我!”   穆琼走的很快,傅怀安直接跑到他前面,还拉住了他的胳膊:“喂,你再不站住,我可要打你了啊!”   穆琼停下了脚步,看向自己那只被拉住的胳膊。   昨天的事情让穆琼的心情挺差的,现在又被人威胁……   傅怀安并不知道穆琼的心思,看穆琼站住,只当穆琼怕了他,还洋洋得意:“你这样乖乖听话不就好了?你听我的话,以后我罩着你。”   “你能怎么罩着我?”穆琼问道。   “我打架很厉害,还有一群小弟!”傅怀安道。   “是吗……那你能不能帮我一个忙?”穆琼直接问。   “你尽管说!”傅怀安豪气地说道。   “事情是这样的,之前我娘和我妹妹租住在租界外面的一个院子里……”穆琼把昨天姚家的事情说了。   他之前本是想去找李光明帮忙的,但现在有人送上门来……   作为一个靠写东西赚钱吃饭的人,穆琼很轻易的,就利用语言的艺术渲染了一下自家的可怜。   傅怀安果然听得义愤填膺:“那些人太可恶了!我一定帮你狠狠地教训他们一顿!”   “不用这样,他们欺负我们,我们总不能跟他们一样去欺负他们……我只想把我们家的东西拿回来。”穆琼道。   “你脾气也太好了!”傅怀安还是很生气:“这种人,就应该砸了他们家窗户!”   果然是个熊孩子……穆琼又劝了他几句,总算让傅怀安放弃了这样的念头,不仅如此,傅怀安还对他心生同情:“你就是个下人,一个月没多少钱吧?现在被赶出来了,怎么过日子?”   “我有点积蓄,倒是还好。”穆琼看这孩子这么好骗,倒是有点不好意思了,但转念一想,他也没让这孩子干坏事,不就是找了个免费劳力吗?   “走,我马上帮你去搬东西!”傅怀安又道。   “等等,我们只有两个人,就这样子过去,他们一定不会把我的东西还给我。”穆琼道。   “那我去叫几个人!”傅怀安道。   傅怀安带着穆琼,走过两条巷子,这里喊一声那里喊一声,没一会儿就叫来了七八个跟他差不多大小的少年,这些少年看穿着打扮,都是衣食富足的普通家庭出来的。   也是,在租界住的,就没有特别穷的。   这些人有些比傅怀安还要大一点,但都喊傅怀安“怀哥”。   “你姓淮?”穆琼问道,淮姓还挺少见的。   “呃……我叫怀安。”傅怀安道。   “名字很好听。”穆琼道。   “你知道什么啊!你识字吗?”傅怀安看了穆琼一眼,然后就去招呼他那群小弟了,说是要一起去帮穆琼出头。   傅怀安是被他爸送来上海的,逼他跟傅蕴安一起住。   而傅蕴安除了给他定下很多规定,又把他送到一所普通中学读书,其他地方倒是不怎么管他,当然了,也不怎么给他钱。   他现在每天只能拿一角零花钱!   好在,他来这边的时候,身上带了些小玩意儿,能去当铺当一些钱,因此出手依旧很大方,校里校外的,结交了不少朋友,还收了许多小弟。   他平常读书是不认真,时常逃学,不过今天其实并没逃学——今天是礼拜日,学校放假。   傅怀安叫齐人手,就让穆琼带路,要帮穆琼去搬东西。   一行人就这么上了电车,傅怀安还大方地给售票员一角钱付了所有人的车费。   一群半大小子对行侠仗义的事情都很感兴趣,对路上穆琼交代的事情,更是满口答应。   同时,他们听了傅怀安的话之后,也都同情起穆琼来。   穆琼原先想起姚家那事挺生气的,被他们这么一同情,倒是没那么生气了。   穿过一条弄堂,姚家就到了。   这会儿是白天,姚家的大门开着,院子里有几个流着鼻涕的孩子在玩。   傅怀安一马当先冲了进去,其他人也紧随其后。   突然来了这么一群人,院子里的人都看过来,然后就注意到了穆琼。   有人尴尬道:“穆家小子,你回来了?”   穆琼冷着脸:“我朋友来帮我搬东西。”   “是,我们是来搬东西的!穆家的东西呢?”傅怀安趾高气扬地问道。   在穆琼看来,这群少年穿着打扮也就那样,但对租住在姚家院子里的人来说,这群少年各个都穿长衫,瞧着有点了不得。   “都在你们屋里呢,没人动。”一开始上来跟穆琼说话的人被傅怀安盯着,不安地缩了缩脖子。   穆琼指了他家之前租住的房子之后,一群少年就呼啦啦地跑进屋子里,然后……   “你让我们来搬的,就这么点东西?”傅怀安有点懵。   几床破被子,几件破衣服,还有点锅碗瓢盆……这些东西在傅四少看来跟路边的垃圾差不多。   “是啊。”穆琼道。   傅四少看穆琼的目光更同情了。   其他那些少年倒是跟傅四少不一样,他们家里虽说都是吃穿不愁的,但并不宽裕,自然也就不会看不上这些东西……他们手脚麻利地把所有的东西全都搬到了外面。   院子里租住的人都朝着他们看个不停,但一直没人过来说话。   “小穆……”最后还是赵婶子走了出来:“你把东西点点吧!别少了什么!”   “谢谢赵婶。”穆琼道。   家里东西太少了,因此到底有多少东西,穆琼还是很清楚的。   他以为昨天闹了那么一出,家里的东西应该不会少,没想到……   “少了一床被子。”穆琼一看东西就乐了:“还少了两个碗。”   “少了?”傅怀安大声嚷嚷:“是谁拿的?!”   他一边喊,一边还往四下里看去。   被傅怀安看到的人都连忙摇头:“我们可没拿!”   “我们也没拿。”   穆琼跟着看了一圈,然后直接走到一间屋子面前,敲门。   屋里一点动静都没有。   “田婶子,你要是不出来,我就踹门了!”穆琼道。   田家这屋子的破门可不经踹,用力踹上几脚,能把门框都给踹下来……因而穆琼这话一说出来,田婶子立刻就出来把门开了,讪笑着看向穆琼:“小穆啊……有事吗?”   “把我家的被子和碗拿出来。”穆琼道。   “我没拿。”田婶子道。   “那你让我进去找找。”穆琼又道。   田婶子看看穆琼,再看看穆琼身后的人,讪笑起来:“小穆你知道的,婶子家里穷,被子都破了,最近天又冷……我就是借来盖了一晚上,本来打算等下还回去的。”   穆琼还是第一次遇到这种厚颜无耻之人,不免有些好笑。   等看到田婶子把他家的被子和两个碗从箱子里拿出来之后,更是有些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   傅怀安爱凑热闹,跟过来看了,露出一言难尽的表情。   跟田婶子这种人,连计较都是浪费时间,穆琼抱了被子就走,直接来到姚家的门口拍门。   他来拿东西,不仅田婶子躲着不见人,姚家人也一样躲着。   而穆琼跟田婶子要回了被子,姚家人这里,也有他要要回的东西。   “你拍门做什么?拍坏了要你赔!”姚老太太一把打开门,怒视穆琼。   穆琼带人回来拿东西,她也是知道的,一开始还想出来说几句,但瞧见进来的人有一群,就不吱声了。   那些十五六岁的年轻人最是冲动,老太太怕自己会被打。   但穆琼都来敲门了……想到之前他在院子里嚷嚷着要踹门,她到底还是开了。   “这个月的房租我家已经付了,但根本没有住满一个月,当初还给了押金,你退钱!”穆琼看向姚老太太。   “没有这样的事儿!你们自己不住了,凭什么要我退钱?”姚老太太怒道。   “昨天是谁要把我们赶走的?”穆琼问。   “后来是你们自己走的!”姚老太太道:“现在你们要住,可以回来住!”   姚老太太这是打定主意不退钱了。   穆琼看向傅怀安。   他路上来的时候跟傅怀安提过,他要拿回自家的东西,另外,房租和押金该退的也要拿回来。   他并不是斤斤计较的人,如果是他们自己搬走,就算那个月没住满,他也不会让人给他退房租。   但他并不是自己要搬走的,而且姚家之前的做法,实在太恶心人了。   傅怀安被穆琼一看,立刻道:“你确定你不退钱?你知道我爸是谁吗?”   穆琼是让傅怀安帮着自己威胁一下,没指定方法,傅怀安这会儿就自由发挥了:“你不乖乖把钱退了……呵呵!”   说起来,傅怀安虽然长得好,但他自带一股嚣张跋扈的气场,让人见了就觉得……他一定不好惹。   他都不好惹了,他爸肯定更不好惹。   更别说他这话出口之后,他带来的小弟还纷纷道:“快退钱!不然怀哥要你们好看!”   “你诬陷了人,我们只让你退钱已经是大度了!”   “其实应该让她赔钱!”   ……   “也是,我们跑这一趟不容易,是该要点幸苦费……你再拿两块钱给我们吃茶!”傅怀安也道。   姚老太太急了,她家日子过得挺不好,要不然她也不至于为了两块钱大动干戈,她连房租都不愿意退,哪愿意给什么吃茶钱?   但眼前站了这么十来个少年人,听口音还都是本地的……   这些人多半是街面上瞎混的混子,她可惹不起!但退钱她又不乐意。   穆琼没想到姚老太太竟然这么顽固……不过:“你孙子我认识……”   姚老太太连忙道:“我给你退钱,你快走!”至于傅怀安要的吃茶钱,她反正是不接这话,不给这钱的。   穆琼不说话了。   姚老太太转身进屋,过了一会儿,就拿着个很旧的钱袋子出来了:“这个月你们家已经住了半个月,房租只能退五角,还有押金两角。”   她万分心疼地开始数出一个个银角子。   穆琼对自家这个月住了多少天还真不清楚,也懒得在这上面计较,等姚老太太数好七个银角子,他拿了就走:“我们回去!”   “回去了!”这些跟来的少年帮着拎煤炉的拎煤炉,拿碗筷的拿碗筷,轻轻松松就把穆琼的家当全带上了。   当然了,傅怀安他是不肯拿的。   他们呼啦啦地来,现在也呼啦啦地走。   姚老太太见状,虽然还是心疼着自己的钱,却也松了一口气。   只是,她这口气松地太早了。   穆琼走到门口,突然又回过头来:“姚老太太,你有功夫抄别人的屋子,还不如多去管管你的孙子。他在外面可大方得很,请人吃饭随随便便就一个大洋花出去了!”   穆琼这话说得非常大声,院子里的人都听到了。   姚老太太虽然耳朵没年轻时那么灵敏了,却也听得清清楚楚的,而听清之后,她差点被气昏过去。   院子里其他人就不这样了……听到穆琼的话,他们都恍然大悟。   姚家人一直都是变着法子夸姚宏的,但姚宏在这院子里并不讨人喜欢。   一来他眼睛长在头上,向来都是不搭理人的,二来……穆家的日子稍微过得好一点,都会惹人嫉妒,日子比其他人过得好了那么多的姚宏,又哪能不惹人嫉妒?   “姚老太太的钱,该不是姚宏偷的吧?”   “多半是,不然他拿来的大洋请客?”   “哎呦,这书读进猪肚子里去了!”   “姚太太天天吃红薯,他的日子倒是过得好得很。”   ……   这些人小声议论起来。   “我家宏儿请客,是为了交际!读书人交际!”姚老太太道:“钱是我给他的,不是他偷的!”她其实也知道,自己的钱多半是被孙子拿了,毕竟就孙子知道她的大洋藏在哪里。   但那是她孙子,他们姚家的根!   姚老太太拼命解释,然而根本没人信她。   穆琼和傅怀安等人离开姚家的时候,天都快黑了。   傅怀安看了看天色,脸色有点不好看,但还是道:“我们今天干了一件大事,等下我请你们吃饭!”   “不用了,我妹妹和我娘还在家里等着。”穆琼道。   “那也行……对了,你之前最后那句话是什么意思?”傅怀安问:“那老太太的孙子怎么了?”   “没什么意思。”穆琼笑笑,他那么说,纯粹就是为了出口气。   傅怀安也没追问,他看着电车外飞逝的景物,有点坐卧不安。   “你怎么了?”穆琼瞧见他这样子有些不解。   他最初,是因为看不惯傅怀安,又被傅怀安威胁,才糊弄他跑这一趟的,但这半天相处下来,却发现傅怀安虽然性子有点问题,但也不算坏人。   他虽然总是嚷嚷着要打人,看按照他身边的人所说,他并没有真的打过人,为人还挺仗义。   要不是这样,他们也不会心甘情愿地喊他怀哥。   “我没事,我有什么事啊!”傅怀安道。   他话虽这么说,表现出来的却不是这样的。   电车一到站,傅怀安就立刻从车上跳了下去,然后一溜烟地跑了:“我有事回家了!穆琼,你明天给我把稿子拿到平安中学去!我要看!”   穆琼:“……” 第31章 《留学》   傅怀安跑得非常快, 穆琼有点反应不过来。   那些喊傅怀安“怀哥”的人,倒是都习以为常, 看到穆琼惊讶还解释道:“怀哥的哥哥给怀哥定了很多乱七八糟的规定, 不许怀哥太晚回去。”   所以还是个家里有门禁的熊孩子……穆琼有点好笑。   穆琼外表和这些少年差不多大,但他心理年龄大,一直都是把这些人当孩子看的, 自然不会太计较,到了这会儿,对傅怀安的气早已消了。   说起来,他对姚宏也没太生气,姚宏再怎么长歪也跟他没关系, 他恶心的其实是姚老太太。   但凡他们一家软弱点,就要被姚老太太扣上个“偷东西”的黑锅, 抢了钱赶出门去了!   “你们怀哥的哥哥管他管得很严?”穆琼问。   “也没有吧, 平常怀哥逃学,他也不管。”拎着煤炉的少年道。   “我们都没见过怀哥的哥哥,不过听怀哥说,他哥特别讨厌。”另一个用篮子拎着碗筷的少年说。   “我看怀哥挺厉害的, 之前还说要打我……他怎么还怕他哥?”   “怀哥其实也没怎么厉害……之前别人看不惯他打他,他跟人打起来了,结果回家就被他哥揍了一顿。”有人道。   又有人拍拍穆琼的肩膀:“你放心好了,怀哥不会打你的。”   他们拿着穆琼的东西, 一边说一边走,还不忘嘱咐穆琼:“对了, 这些话你可别跟怀哥说啊!他要不高兴的!”   “我一定不说。”穆琼道,然后指了指一个院子的门口:“我家就在这边,你们把东西放在这里就行了。”   “好!”这些少年纷纷道,帮着穆琼把东西放下了。   “我家里现在什么都没有,就不请你们进去坐了……”穆琼不好意思地笑笑:“天都黑了,你们快些回去吧。”   这些少年跟着跑了一下午,早就饿了,急着回家吃饭,这时候也就爽快地放下东西,纷纷告辞。   穆琼等他们把东西全都放下了,往旁边的院子走去,指着一辆黄包车问:“这辆黄包车是哪位大叔的,能帮我拉点东西吗?”   这里并不是他的住处,他在这里停下,仅仅只是因为看到旁边院子里放着辆黄包车。   “车子是我的,你要拉什么?”一个蹲在墙角,捧着个大碗喝粥的三十来岁的男人问道。   “就是些杂物。”穆琼道:“我换了房子租住,被褥什么的一个人拿不动。”   那人捧着碗跟着穆琼到外面看了一眼,然后就飞快地把碗里浓稠的粥和上面堆着的咸菜全都扒拉到嘴里:“走吧。”   朱婉婉添置的东西并不多,至少桌椅这种是没有的,因而并不重,就是被褥这些东西体积有点大。   但那个拉黄包车的极有经验,穆琼的东西里有朱婉婉拿来捆东西的布绳,他拿着这些布绳,三两下就把东西捆在了黄包车上。   穆琼报了家里的地址,就和他一起往自己新租住的房子赶去。   他到那里的时候,房门紧闭着,但他刚敲了门,就传来朱婉婉的声音:“谁啊?”   “娘,是我。”穆琼道。   他话音刚落,门栓就被拔下,门开了。   朱婉婉是一直在门口等着的。   拉黄包车的车夫帮着把东西搬进去,收了车费就走了,朱婉婉这才和穆琼好好说话:“琼儿,你真厉害,我还当这些拿不回来了。”   穆琼笑笑:“娘,东西是拿回来了,不过大多脏了。等下我们把被套什么的全都拆下来洗洗,晚上直接盖被芯吧。”   “这样……芯子会不会被睡坏了?”朱婉婉有些担心。   “也就一晚上,不会的。”穆琼道,同时也琢磨着,应该去多买点布做被套。   之前朱婉婉因为手头不宽裕,棉胎外面套个套子,用针线把套子和棉胎缝上就直接盖了,要洗的话,拆起来很麻烦,拆完还就剩下个棉胎。穆琼觉得,以后外面可以再多加个被套,这样换洗起来就简单很多。   要知道搁现代,他一星期怎么着都要换一次床单被套的。   朱婉婉自然不会反对。   朱婉婉下午的时候拿钱跟住在隔壁的房东买了点米和咸菜,这会儿家里已经做好饭了,做了一锅白米饭,又蒸了咸菜。   三人先吃了饭,然后就点了蜡烛开始收拾。   “我家的米少了!还剩下一勺猪油呢,也不见了。”穆昌玉念叨着。   穆昌玉不说,穆琼还真不知道这些也少了……   他有些哭笑不得,但为了这些再去跑一趟也不划算,就不管了。   东西不多,他们很快就整理好了,又开始拆被子。   拆棉胎外面缝起来的被套的时候,朱婉婉格外小心,就怕把线给弄断了。   穆琼见状,讪讪地放下了手上的剪刀——长长的一根线抽出来太麻烦,他原本打算全部剪断的……   拆了被子就要洗,朱婉婉这时候又不让穆琼动手。   穆琼道:“娘,现在已经是新社会了,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男人怎么就不能洗衣服了?”   “我没听过这些。”朱婉婉有点愣,一夫一妻?男女平等?   “娘,国外都是这样的,就是在我们的国家,之前女人一直受到压迫,一时间站不起来……”穆琼道。   民国时期的女人,过得比以前要好很多,但其实绝大多数人,还是没有立起来的。   就算是很多读了大学的新派女子,因为一直以来受到的教育的缘故,她们往往也能接受自己的丈夫有别的女人。   当然了,并不是所有人都这样的。   穆琼这么想着,就半真半假地说了些国外的事情给朱婉婉听,比如在国外一直都是一夫一妻,女人也有继承权,可以当女皇什么的。   其实国外女性的地位,在这个时期并没有多高,但穆琼将之美化了,而他说的这些,大大地震惊了朱婉婉。   至于穆昌玉,则心驰神往起来。   穆琼一边说,一边已经洗起了被子。   这时候的床单被套都是用的土布,又厚又重,一个大木盆都放不下,让力气小的女人洗其实有点不地道。   穆琼帮着洗了床单被套,又让朱婉婉拿住床单被套的一头,自己拿着另一头,然后分别向不同的方向拧,这才将床单被套拧干。   “以前我从来没有拧地这么干过。”朱婉婉感叹着说:“琼儿你力气就是大。”   穆琼没想到拧个被子都能被夸:“娘,我们把被子晒了吧。”   穆琼一家正在忙活的时候,大众报的李总编还在报社没有回家。   此时的报纸,基本都是用国外运来的新闻纸印刷的,欧洲那边运来的要贵一点,日本运来的要便宜一点,大众报用的就是日本运来的,一千张纸大约两块钱。   除此之外,印刷费一千张纸四块钱,再加上零零总总其他开销,比如编辑薪水、排工费。房租等等,大众报在销量没过万的情况下,收入并不高。   幸好,报纸上很多文章是他们编辑部的人自己写的,又有广告收入,赚得倒也还行。   “李总编,明天的报纸我们一次印一万五,会不会有点太冒险了?”当初和李总编一起创办了大众报的一个编辑问。   他们以往都是印九千张的,有时卖得完有时卖不完,现在直接印一万五……这可是多扔进去了五十块钱,卖不完就亏了。   “不会,毕竟我们有《留学》。”李总编道。   “这书写的是不错,但是……”   “老赵,这书不单单是写的不错……你要知道,以前的人写书,都不是这么写的,指不定这书,还能被新派人士夸一夸。”李总编道。   现在新派人士越来越活跃了,而他们大众报在新派人士那里风评挺不好的,觉得他们就知道刊登一些俗不可耐的东西,一会儿是女人哭哭啼啼,一会儿是男人打打杀杀。   但这也不是他想的。   他不是某些有钱的新派人士,天天亏钱照样开着报社,还跟政府对着干,报社被封了就换个地方继续开。   他要养家糊口,养报社的员工。   所以,他就只能刊登些风花雪月或者你死我活。   他一直以为他们报社,估计一直只能刊登这些,没想到看到了《留学》。   当初刚看了开头五千字的时候,他虽觉得这书好,觉得惊艳,但也没想太多,可现在越看越多,又反复看了几遍……这书竟是成了这么多年来,勾他的心勾得最紧的。   第二天天刚蒙蒙亮,报贩头子就来取新一期的大众报了。   李总编早上起得晚,一般都是让别人与报贩头子交接的,但今日他自己亲自等着,等人来了,还送上了两罐茄力克香烟。   茄力克香烟是进口的,价格比本地香烟贵上许多,一罐五十支要卖小洋七八角。   “今天我们报纸上有个新故事,是讲留学生的,写得极好。”李总编介绍了一下《留学》,夸了又夸。   报贩头子跟李总编也是老交情了:“行,我会让手底下的人多吆喝吆喝的!”   报贩头子拿走报纸之后,就让手下将之分给报童,又特地交代了一下让他们多卖大众报。   除此之外,大众报这边,还差人将有人预定的报纸,一份份送去。   本地的一些有钱人,嫌弃每天买报纸麻烦,干脆就多花一些钱订报纸,让人给他们专门送去,大众报就有很多这样的客户。   天亮了,租界的人开始了他们新一天的生活。   陈老板自从听穆琼读过报纸之后,就养成了买报的习惯,每天都会买一份申报,一份大众报。   他今儿从家里出来,照旧买了两份,拿去西餐馆。   时间还早,西餐馆还没什么人,但张掌柜已经在了。   “老张,怎么这么早就来了。”   “左右已经醒了。”张掌柜笑笑。   “你早点来了也好……给我讲讲这报纸吧。”陈老板将手上的两份报纸放在张掌柜面前。   张掌柜先念申报。   申报上面很多消息,陈老板听个大概就不听了,让他讲后面的,只是,厚厚的一份申报都翻遍了,陈老板也没听到自己想听的消息。   “唉……”陈老板道:“你还是给我讲讲大众报吧!”   张掌柜就念起大众报来。   张掌柜是用粤语念的大众报,陈老板能听懂,只是……“你这报纸念的,没有小穆念的好。”   张掌柜也是听过穆琼念报纸的:“他那不是念报,是给你重新讲了一遍。”   “你也这样给我讲讲。”   “我可没这个本事。”张掌柜也不听,直接念了下去。   这样念出来,整个故事显得文绉绉的,陈老板听着,总觉得没有穆琼讲的来的好听。   听完文达先生写的那个故事,陈老板就不打算再听了,不想张掌柜道:“之前在申报上没看到你想听的消息,这报纸上……倒是有个故事叫《留学》。”   “留学?”陈老板立刻就来了兴致:“你念给我听听!”   张掌柜先看了看,然后就念起来。   粤语在西餐馆响起。   小王等人都是很喜欢听穆琼讲报纸的,但这会儿张掌柜念的是粤语,他们听不懂,便不感兴趣了,只管自己聊天。   聊着聊着,他们突然感觉到有点不对劲。   之前陈老板听张掌柜念文达先生写的小说的时候,时不时就会冒出几句比如“写得好”、“就该这样”之类的话,还会用粤语马上几句,可这会儿,他竟然一点声音都没有。   他们纳闷不已,往陈老板那里看去,突然发现坐在柜台里的陈老板已经泪流满面。   英租界的一栋小洋楼里。   管家一大早,就把从各处送来的报纸全都拿进了屋。   早上下楼后,时间还早,这家四十来岁的男主人就拿出申报,阅读起来。   不一会儿,一个二十来岁的年轻男子从楼上下来,他喊了一声“爸”,扫了一眼那堆报纸,拿了一份新闻报看起来。   接着,又有个中年妇人下来了。   “妈。”年轻人喊了一声,继续看报纸,中年男人则问:“我娘呢?”   “娘已经起了,正在穿衣。”中年妇人道,然后从一堆报纸里挑出大众报看起来。   “妈,你怎么总看这种。”年轻人道。   “当个消遣,而且你奶奶喜欢听这个报纸,我先看了,等下正好可以念给她听。”中年妇人道。   文达先生写的故事,这中年妇人是不喜欢的,觉得总是在杀人,看着烦,她一向喜欢大众报后面那些不怎么长的爱情故事。   不管是穷书生和大小姐,还是穷书生和狐狸精,她都爱看。   “留学?”这妇人翻开报纸,目光落在一个题目上。   她儿子整日嚷嚷着要去留学……她看了起来。   看了一会儿,她突然就哭了。   “妈,你怎么大早上就哭上了?”那年轻男人有点无奈:“是不是一男一女分别许久,就要见面相认的时候,又有人死了?”   “不是……我也不知道怎么的就是想哭……唉,你还是别去留学了!”中年妇人道。   “你这是看了什么乱七八糟的东西了?”年轻男人有些不高兴,一把抢过了大众报:“我就说这种报纸,家里还是别订了!”   他说着,目光落在《留学》这篇文章上。   起初他有些生气,一目十行地看,只想从中挑出错来,但看着看着,他的心态却变了。   他沉默下来,从头再看,一个字一个字地看,然后,他又生气了……   最后,他竟是一巴掌把报纸拍在了桌上:“什么不去留学!就因为大家不能接受新思想,国家发展不起来,我们才会被人看不起!我看江振国想的就没错,我们要走出去,多学点知识带回来!”   他拍了一下,又把报纸收起来:“这个小说……读着还挺有味道!我要拿到学校里去!”   “不行,你奶奶还等着要听报呢!”中年妇人连忙阻止。   年轻人只能把报纸放下了,咬牙道:“没想到大众报上还能有这样的文章,我去买几份。”   租界街头。   报童拿着报纸吆喝着:“看报了看报了!先生要不要买一份大众报?今天报纸上有留学生写的留学生的故事!”   几个女学生一边聊天一边走过,听到留学生三个字,立刻来了兴致:“小孩你过来,你说今天报纸上,有留学生写的故事?”   “是啊!写的还是他去留学的故事,小姐要买吗?”报童道。   这年头女学生的家境,都是比男学生更好的。   毕竟普通家庭会让家里的男孩去读书,可不会让家里的女孩去读书,更别说女校普遍收费还比男校贵很多了。   一个女学生当即拿出一枚铜元:“给我来一份。”   报童立刻就给了她一份大众报。   她带着报纸来到学校,翻到后面,看起了《留学》。   江振国登船时说的话还有想法,让她热血沸腾,船上发生的种种事情,却又让她眼睛酸涩……   作为一个中国人,她对江振国的种种感受感同身受。   等看到船上的中国船员病死……明明很讨厌这个人物,但她的泪水还是忍不住落了下来,甚至于连老师进了教室,都没有发现。   看大众报的人,还有很多很多。   而这些人,基本上都看到了《留学》这个故事。   他们每个人的身份都不同,但看到这个故事,却又有一样的酸涩心情。 第32章 帮忙   穆琼是在透过玻璃窗照射到床上的阳光中醒来的。   晚清, 上海这边就已经有玻璃厂,之后家家户户盖房子, 就流行用玻璃窗了。   之前他们在姚家, 住的是个偏房,窗户是用纸糊的,在这边却不同, 两个卧室都是装了玻璃窗的。   穆琼琢磨着,应该去弄个窗帘把窗户遮上,不然就太刺眼了……但他很快又意识到没有必要。   他们家的人,都是早起的。   穆琼走下楼,就发现朱婉婉已经煮好粥了。   “琼儿, 可以喝粥了。”朱婉婉一边说,一边掀开锅盖给穆琼舀粥。   粥熬煮的很粘稠, 凉了之后, 上面飘着一层厚厚的米油,穆琼一口气喝了……四大碗。   喝完粥,穆琼道:“娘,昌玉, 我带你们去附近走走吧。”   穆琼带着朱婉婉和穆昌玉在附近走了一圈。   这边住的人很多,以至于附近的一条河边,时常有农人拿了自家种出来的蔬菜卖,价格还挺便宜。   当然, 蔬菜价格便宜,估计也跟天冷了有关。   在上海这边, 夏天天太热,很多菜都长不好,能吃的蔬菜的种类也少,到了秋天反倒是青菜萝卜莴苣大蒜什么的都有了。   当然了,最冷的时候,蔬菜品种也要少一点,但青菜萝卜也不缺。   霜打过的青菜萝卜,还非常甜。   “娘,以后你每天都来买点新鲜的菜,家里不要吃咸菜了。”穆琼道。   “青菜不放油都不好吃,咸菜便宜还好吃,为什么不吃咸菜?”朱婉婉不解。   这时候的人可没有咸菜不健康之类的概念,穆琼就道:“腌制的东西不是不能吃,但吃多了不好,会短寿。”   “还有这回事?”朱婉婉被吓了一跳。   “有。”穆琼肯定地说道。   “那以后还是不吃腌制的了。”朱婉婉自己倒是不在乎短寿不短寿,但她是不愿意自己的儿女短寿的。   “少吃点还是可以的。”穆琼笑笑,花一角钱跟一个卖鸡蛋的农人买了十五个鸡蛋。   因为没有养殖场,这时的鸡蛋挺贵的,这些鸡蛋个头小,一角钱也就能买到十五个。   接着,他又买了青菜莴笋,称了几斤黄豆,并在旁边的肉摊上割了点猪肉。   林林总总的,又花了两毛钱。   不过今天是乔迁新居的第一天,吃好点也是应该的。   买完东西,也就上午八九点,穆琼跟朱婉婉打了声招呼,就出门去了。   而出门前,他用报纸折了个纸包带上。   穆琼先去了西餐馆。   他也就一天没去西餐馆,那里的一切都还是熟悉的样子,但也有些不一样。   穆琼发现西餐馆的员工,包括一向活泼的李光明在内,所有人都一副战战兢兢的样子,以往李光明看到他,肯定是会过来跟他打招呼的,可今天李光明竟只看了他一眼,然后就又用自己那极不熟练的英语跟街上的人打招呼,招揽起客人来。   穆琼有点疑惑,但看到眼眶红红的陈老板,就猜到原因了。   李光明等人估计是看到陈老板的脸色不太好,才会这个样子。   “陈叔,怎么了?”穆琼担心地问道。   “我没事,就是听了个故事,心里有点不好受。”陈老板道,一边说一边指了指柜台上摊开的大众报:“小穆,这故事写得很好,你也看看吧!那个庚款留学,你也可以去考一考。”   穆琼往柜台上看去,正好看到了自己写的小说。   “我儿子也去留学了,他跟这个江振国一样,都想我们的国家好起来……”陈老板道:“他在外面,肯定受苦了。”   “我相信陈大哥一定会排除万难。”穆琼道。   “那是,我儿子聪明的很。他小的时候,我的餐馆刚开起来,没什么客人,他就在门口叔叔阿姨地喊,让人来吃饭……”陈老板夸起自己儿子来,精神头也好了。   穆琼很认真地听着。   陈老板讲了很久,不好意思地笑笑:“我说得有点多……唉!我们还是说这个小说吧,小穆你一定要看看。”   “陈叔,我已经看过了。”穆琼笑笑。   他本想告诉陈老板这小说是他写的,但陈老板的反应这么大,穆琼倒是不好意思说了。   他又跟陈老板聊了几句,看到西餐馆这边没什么需要自己帮忙的,就告辞离开了,离开前,他还向陈老板打听了一下平安中学。   “平安中学啊,离这里并不远,是个很好的学校。”陈老板在这里生活了很多年,对平安中学还挺了解的。   平安中学位于租界,是租界价格最便宜的中学之一。   这年头的小学很多是不正规的,找的老师本身认字都不多,因而收费便宜,中学却不能这样,中学的老师,怎么着也要有真才实学才行。   既如此,学校的开支就大了,学费自然也不可能便宜,但平安中学每学期学费只要十六元,价格异常低。   而这,主要是因为中学的校长自己在往里贴钱的缘故。   当然了,这样一所中学,要进去不容易……平安中学每年只收一百来个学生,要通过考试才能进。   这所学校的设施在租界算最差的,老师也没多好,唯一的优点就是学费便宜,因而虽然来考试的学生很多,却都是家境一般的,里面的学生也普遍很穷。   “小穆你要是想读这个学校,可以去考考。”陈老板道。   “我不是想读,是我一个朋友在那边读书。”穆琼道。   陈老板把平安中学说的非常好,还说只有考试才能进,但按照怀安那个熊孩子的说法,是他哥把他塞进学校的……   当然了,这也不奇怪。   这样的私立学校,总是有后门可以走的。   穆琼按着陈老板给的地址,往平安中学走去,路上,他还叫住一个报童,买了一份大众报。   “今天大众报卖得怎么样?”付钱的时候,报童问道。   “卖得特别好!我快要卖完了,正打算再去拿点。”报童笑道:“大家买报纸都是为了看上面的留学生的故事,先生你也看看吧!”   “嗯。”穆琼应了,心情格外好。   拿着大众报一路走到平安中学门口,穆琼就看到了一圈有些年头的围墙,围墙里头,还有几栋被有些枯了的爬山虎盘踞着,有些年头的建筑。   看这建筑的样式,以前怕是大户人家的祠堂……古时的大户人家,都有修建祠堂的习惯,很多都把自家祠堂修建的又大又漂亮,不过这世道变得很快,很多大户人家一不小心就败落了,祠堂也被别人拿去,用作别的用途。   穆琼过去的时候,里面正在上课,学校的大门也关着。   但门口拿来当传达室用的小房间里,坐着个瘸腿的老头,正在用煤炉烧水。   “老先生你好,我来给怀安送东西,能麻烦你交给他吗?”穆琼问。   “怀安?”老先生问。   穆琼道:“怀安,就是大家喊他怀哥的那个。”   “你说他啊!行,你把东西放下吧,我等下给他。”   穆琼道谢,拿出自己从家里出来的时候拿着的报纸包,就给了那个老人。   他放下东西就离开了,而这个时候,平安中学某个教室的最后,傅怀安正偷偷看夹在书里的报纸。   那报纸就是大众报,而他看的,就是上面刊登的《留学》。   傅怀安是文达先生的铁杆书迷,最喜欢文达先生写的快意恩仇的故事,他看大众报,一般也只看连载的文达先生的小说,对其他内容是不感兴趣的。   但《留学》不一样。   也不知道怎么回事,他当初在大众报的编辑部稍稍看了点这个故事之后,就忍不住一直惦记着……偏偏大众报编辑部的人不给他看。   正因为这样,昨天他看到穆琼,才会格外激动,死缠着穆琼让穆琼给他稿子。   不过,他昨天并没有拿到稿子,倒是今天在大众报上面看到了这部小说。   傅怀安从头到尾看了好几遍,依旧心潮澎湃。   他觉得自己好像变成了江振国……他也想出国,也想干出一番事业来,他相信自己要是有这样的机会,一定不会比他的几个哥哥差。   这么想着,一节课又被傅怀安混过去了。   一下课,傅怀安就往外冲去,冲地比谁都快。   到了院子里,他还开始往校外张望个不停。   他昨天回家晚了,又被他哥饿了一顿,不过只要想到今天穆琼会送《留学》后面的稿子来,他就觉得那都是值得的。   不就是饿肚子吗?江振国在船上的时候,买不起船上昂贵的食物,不照样饿肚子?   江振国说了,天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将饿其体肤,劳其筋骨,空乏其身!   “怀哥,你等等。”傅怀安的小弟跟着跑了出来:“怀哥,你说的那个《留学》真好看,我以后一定也要出国留学。”   “好,到时候我们一起去!”傅怀安道。   “怀哥,我现在特别想看后面的,但报纸上要隔两天才登……怀哥,穆琼真的会把后面的稿子拿来吗?”   “一定会的。”傅怀安拍着胸脯道:“不过我们自己看看就行了,可不能让别人看。”   “怀哥你放心,到时候谁泄露出去,我们就把他踢出我们青虎帮,再狠狠教训他一顿!”那人道。   傅怀安赞同地点头。   而这时,学校里看门的老头喊起来:“傅怀安,有你东西。”   有自己的东西?傅怀安激动不已,立刻跑了过去:“东西呢?”   看门的老头拿出一个报纸包给傅怀安。   那报纸包外面的报纸是申报,傅怀安接过,问:“是谁给我的?”   “是个跟你一般大的少年。”   跟自己一般大的?一定就是穆琼!傅怀安心里高兴得很,飞快地拆开了手上的报纸包。   他以为报纸里面,会是他想要的稿子,可事实上……   “两毛钱?”傅怀安拆开包了好几层的报纸,竟然只从中间找到两毛钱。   “他是什么意思?他为什么不给我稿子,给我两毛钱?”傅怀安满脸疑惑。   “怀哥,昨天我们坐电车的钱是你出的……”傅怀安身边的人道,算上傅怀安穆琼,他们昨天一共去了十个人,来回路费二十个铜元当时是傅怀安出的。   “我要的是稿子,他给我这个做什么?我又不缺这两毛钱!”傅怀安不满。   “怀哥,他可能根本就没有稿子?你知道的,他就是个下人,兴许还不识字,要弄到稿子不容易。”傅怀安身边的人又道,他们昨天帮了穆琼的人都很同情穆琼,对穆琼的印象也很好。   傅怀安一听,觉得很有道理,倒是不生气了:“也是……也不能对他太苛求了……我等下放学去找他一趟,看他能不能把他那个少爷介绍给我认识。”   傅怀安把两毛钱放进口袋,又想起什么,冲回教室拿了个杯子出来,然后去看门的老头那里接热水。   他们学校的人要喝水,都是下课在看门老头这里接的,大冬天喝点热乎乎的水,非常舒服。   穆琼并不知道傅怀安惦记着想要认识《留学》的作者,但他早就猜到傅怀安应该会来找自己。   不过……他昨天根本就没带那些少年回自己家,所以傅怀安是找不到他的。   傅怀安跟他要《留学》后面的稿子,但他从没答应过要给,也不可能给……今天他把两毛钱还回去,以后他们就没关系了。   至于让傅怀安陪他跑了一趟……这种动不动就威胁人的熊孩子,就该受点教训。   这天中午,朱婉婉做了白米饭,还用猪油炒了鸡蛋和青菜。   炒鸡蛋特别香,炒青菜也好吃,三人连菜带汤吃了个干干净净,然后穆琼就把吃饭的八仙桌收拾干净,开始在上面写小说。   他打算尽快把《留学》写完,然后再写别的小说,毕竟他现在很缺钱。   另外就是……作为一个从现代穿越来的人,他有无数的故事想写,有无数的故事等着他写。   穆琼写了一下午,写了五千字。   他倒是还想再写一点,但写不动了。   一来繁体字写起来比简体字累,二来……他想把故事写好,肯定是写不快的。   就说这五千字,他写的时候中间都是空开一些的,就为了方便删改。   不同的人物在不同的场合该说什么样的话之类,他最先开始写的时候,总是不能考虑周到。   穆琼写完,晚饭已经做好了。   之前在姚家那边,因为食材的缺乏和场地的限制,朱婉婉的厨艺展现不出来,但来了这里,穆琼又买了很多食材之后,朱婉婉的厨艺就被彻底地展现出来。   她把黄豆放在水里泡软,和猪肉一起炖,吃着特别香,除此之外,她还凉拌了萝卜丝,炒了一个青菜,味道都不差。   穆琼一口气吃了三大碗饭,然后开始给分别吃了两大碗饭的朱婉婉和穆昌玉上课。   这时的小学课本,在穆琼看来并不好用,但他没有其他教材,就先用着了。   他已经把“一二三四”这些数字全都教完了,今天又教了“得”字……上完国文课之后,穆琼顺便写了乘法口诀表给她们,解释过后就让她们拿着口诀表去背。   如今天虽冷,但阳光不错,风又干燥,他们昨天洗的床单被套都已经干了,当天晚上,穆琼就睡进了干干净净的被窝。   他的生活已经逐渐上了正轨,以后一定会越过越好……   当然了,现在他还有件事要做……穆琼打算明天早上,去找傅医生聊聊。   他写《留学》这个故事,写着写着有些细节卡了,那些细节又是跟国外社会环境相关的,不好胡编乱造,就想去问问傅医生。   第二天一大早,穆琼就出门了。   他曾在傅医生给人义诊的诊所外面见过傅医生,这次直接去了那里,果然见到了傅医生。   天刚蒙蒙亮,傅医生就已经在帮人治疗了。   他所处的诊所很小,很简陋,来治病的人只能坐在院子里。   这些人都是穷人,甚至很多人衣衫蓝楼,但他没有丝毫不耐烦。   太阳从东方升起,朝着这个院子射出道道金光,将院子里的人都笼罩在阳光下,也把傅医生笼罩其中,好似给他渡上了一层金光。   他正在帮一个六七十岁,腿烂的老人家清理创口。   那创口看着就让人恶心,他却脸色不变地割去上面的腐肉,又用酒精消毒,再包上纱布。   穆琼看着他,只觉得一颗心都静了下来。   傅医生帮老人处理好伤口,就看到了穆琼。   “你怎么来了,有事吗?”傅医生摘下手套扔进旁边的桶里,换上一双干净的手套之后问道。   “我想找你问点事,不过不着急。”穆琼道:“傅医生,我以前学过一点医护知识,我帮你吧。”   “你会什么?”傅医生不解地问道。   “其实不会什么……但应该能给你打个下手。”穆琼道。   穆琼久病成医,医学方面的知识知道不少,但实践就约等于零了。   但就算这样,他应该也能帮着做点事。   比如说递个纱布,或者帮人清理一下伤口什么的…… 第33章 热度   傅医生明显还要忙上很久, 穆琼不好意思干站着,干脆就提出帮忙, 而傅医生看了他一眼, 对他道:“你去洗个手再来帮忙,记得多打几次肥皂。”   穆琼应了,看到院子里的水井旁边备了搪瓷脸盆和肥皂, 还用煤炉烧着水,就主动过去倒了水洗手,还按着傅医生的交代,把自己的手多洗了几遍。   “没想到你竟然愿意去洗。”傅医生有些惊讶,看到穆琼面露不解, 他又道:“之前也有人想来帮忙,但我让他洗手, 他就走了。”   穆琼一听就笑了。   他是现代人, 知道很多医学常识,知道医护人员的手一定要干净,所以傅医生让他去洗手就去洗了,但换做别人, 说不定会觉得被傅医生嫌弃了,然后不乐意洗。   可实际上,傅医生要求洗手已经是最基本的要求了。。如果要接触伤口,在现代肯定要戴医用手套……当然了, 这时没这个条件。   就说傅医生替换的手套,也只是普通的棉布手套。   穆琼还是有自知之明的, 知道自己没本事做复杂的事情,再加上傅医生身边其实有两个看着年纪比傅医生还要大一点的西医打下手,也就没硬要插进去。   他去看了看那些排队候诊的病人,简单查看他们的病情,并给出一些建议。   比如让他们不用要又脏又破明显不干净的布捂着伤口什么的。   他还说了点常识,例如伤口没愈合不能沾水。   这些病人有些听了,也有些明显没当回事,毕竟穆琼看着年轻,还不是医生。   这时候的穷人,因为消息闭塞,很多对西医并不相信,有钱人又不屑来这里接受免费的治疗,因此过来看病的人并不多,很多还是在别处看不好了,才抱着死马当活马医的态度过来的。   但就算病人不多,因为时间有限,傅医生也不可能给所有人都诊治过。   穆琼跟几个病人聊了聊,才知道他们若是今天来排队了没有轮到,可以领一张号码牌,明天再过来,就能先治病了。   毕竟是义诊,不收钱的,傅医生给他们治疗的时候不可能太精细,但大家已经很感激了,有个来复诊的人就道:“我当初摔伤了腿,都说我的腿要没用了,幸好傅医生帮我治了伤……现在我又能走了。”   穆琼听得挺感慨的。   在现代,也有治不起病的,但那都是大病,在这个年代,一个阑尾炎也可能要了人命,医疗实在太差。   穆琼看了一圈,跟病人聊了聊,就又回到傅医生身边去了,然后在傅医生帮人治疗的时候,帮着傅医生做些解释,还帮傅医生询问病人的病情,安抚病人。   他做别的不行,安抚病人倒是挺在行的:“你这伤口外面都烂了,不把那些烂了的都割掉,说不定要没命……关羽刮骨疗毒听过没?我给你讲讲吧……”   到最后,不止那个正被割腐肉的人听得认真,就连别的病人也听得非常认真,对傅医生手上的手术刀也没那么怕了。   忙了差不多一个小时,义诊就结束了,傅医生进了诊所换衣服洗手,穆琼把手洗了洗。   等他洗完没多久,傅医生就出来了:“走吧。”   给傅医生打下手的那两个西医,是这诊所实际上的主人,他们不跟着傅医生一起走,因此离开诊所的,也就穆琼和傅医生两个人。   “傅医生,怎么来治病的都是受了外伤的?”穆琼想到之前见过的那些病人,有些好奇。   “因为外面的人都说,在张老先生的诊所旁边有个小诊所,每天早上有个小医生在里面给人免费看病,这小医生治外伤很厉害。”傅医生笑道。   傅医生待着的诊所挺小的,而旁边那个门庭若市,还有人售卖早餐的诊所,就是张老先生的诊所了。   张老先生已经七十来岁,子孙多半跟着学医,又有许多徒弟,是上海最有名的中医之一,最擅长治疗伤寒和内科。   “傅医生你跟那些老中医一比,确实很年轻。”穆琼道。傅医生也就二十出头,放现代估计还在读大学。   傅医生笑笑,问:“你说有事问我,要问什么?”   穆琼把自己想问的问了出来。   他问的都是国外的事情,傅医生一一答了,又问:“你对国外的事情很感兴趣,问的问题还都能问到点子上……这是为了什么?”   “是这样的,傅医生,我写了篇小说……”穆琼把自己写《留学》的事情说了。   “写小说?”傅医生有些惊讶:“听起来很不错,有本这样的小说挺好的。你以后有问题,尽管来问我。”   “谢谢傅医生。”穆琼道。   “你又要在西餐馆工作,又要写小说,忙得过来吗?”傅医生又问。   “我已经不在西餐馆工作了。”穆琼道:“我写的小说发表了,我想以后靠稿费生活。”   “这样也好。”傅医生道。   两人走得很慢,但这时候也已经走到了公济医院门口,穆琼跟傅医生告辞,然后就去了大众报编辑部。   他带了五千字的稿子过来,另外……稿费也能拿了。   穆琼来的挺早的,一般这时,大众报的编辑部就只有一个实习的在。   他还当自己要等一会儿,才能等来李总编,没想到一进去,就看到了李总编还有其他所有的编辑。   这些人看到他,还一起看了过来,两眼放光。   “小穆啊!《留学》火了!”李总编激动地看着穆琼:“一万五千分报纸,全部卖光了!”   “我们的报纸,还从来没有卖得这么好过!”另一个编辑也道:“昨晚上得到消息,我激动了一晚上都没睡好!”   还有人上来拍穆琼的肩膀:“小穆啊!你能不能让你的少爷写快一点,写多一点?”   编辑部里闹哄哄的,大家说了一通之后,才总算安静下来。   李总编让人给穆琼泡茶,又让穆琼坐在他对面,然后拿出五个崭新的袁大头给了穆琼:“这是昨天刊登的五千字的稿费。”   穆琼将稿费收下,给了李总编五千字的稿子:“李总编,这是接下去的稿子。”   李总编拿到稿子,就迫不及待地看了起来,看着看着还感慨不已:“原来国外的大学都是这样的……”   此时,江振国的生活已经好过很多,他们同一批出来的留学生还团结在一起,有了一个组织。   而他凭借着自己的本事,成了这个组织的负责人。   到这里,就有点升级流的意思了,看着挺爽的,但看书的人肯定笑不出来,因为他们的国家还很弱,主角在国外,总是遇到种种来自他人的误解和歧视。   “你等我一下,我给你家少爷写一封信,请你转交给他。”李总编看完,对穆琼道,然后拿出纸笔飞快地写了起来。   这时的人约莫是没有电脑,写惯了字的缘故,写字速度都很快,李总编很快就写了满满一大张纸,然后将之折好放在一个信封里,给了穆琼。   穆琼在李总编眼里,就是个帮忙送稿子的下人,他虽然爱屋及乌对穆琼不错,但也不会跟穆琼说太多,把信给了穆琼之后,就让穆琼离开了。   穆琼拿着信回家,拆开看了。   他先看到了很长一段来自李总编的赞扬,然后就看到了李总编的一些请求。   李总编希望他能把这部小说写得更长一些。   按照李总编的说法,一星期刊登一万字,十万字的小说只能刊登两个多月,曝光太少,不利于名气。   李总编写了很多劝诫之词,最后,还希望他能写得更快一点,并表示想要认识他。   穆琼承认李总编说的很对,但不打算照办。   其实这时在报纸连载的小说,有很多都非常长,过百万字的不少,比如在民国中后期非常有名,影响了后来很多写武侠小说的作者,甚至被人称为“天下第一奇书”的《蜀山剑侠传》,就有四百多万字,在报纸上连载了很多年。   但穆琼手上的《留学》写不长,他也不打算写长。   他已经想好自己的第二个故事了,他打算写一部跟治病有关的小说,名字就叫《求医》。   当然了,他要先把《留学》写完了才行。   穆琼这天在家里写了三千字的《留学》,并修改誊抄了三千字。   而他写书的时候,朱婉婉和穆昌玉两个人,就搬了凳子坐在门口太阳下,一边做过冬的衣服,一边念念有词。   她们在背乘法口诀。   这时候娱乐少,没有电脑电视机手机这些东西来分朱婉婉和穆昌玉的心,以至于她们学习的时候格外认真,学得也比穆琼想象的要快很多。   现在反正是整日待在家里。穆琼干脆写累了,就教教她们,考考她们,然后让她们自学,自己则继续写,而这竟是让她们学得越来越快。   当然了,到底时日还短,所以她们总共也就认识了两三百字。   穆昌玉裁了纸片,让穆琼把她们认识的字一个个写上去,有空就读一读,还用这些字组词,理解每个字的意思……照这个进度下去,小学一年级第一个学期的课本,她们要不了多久就能学完了。   朱婉婉和穆昌玉,几乎是如饥似渴地在读书,但傅家,傅怀安刚回家,就把书包随便一扔,根本不打算多看一眼。   傅怀安的脸色很不好看。   他昨天放学后,专门去找穆琼了,结果根本就没找到人!   穆琼当时跟他的那些小弟说的地址,根本就是不对的!   这也就算了,今天,大众报上还没有刊登《留学》接下来的内容!   虽说报纸上也说了,要隔三天才刊登后面的,但他还是不甘心,最后认认真真地在今天的大众报上找了好几遍……当然了,他没找到自己想找的。   傅怀安正郁闷着,突然听到自己的哥哥问:“你每天都会买大众报?”   傅怀安一下子戒备起来,好似一只刺猬一般:“你不能连报纸都不让我看!”   傅蕴安懒得理他:“上面有篇叫《留学》的文章?”   “你也知道?”傅怀安惊讶地看着自己的哥哥。   “给我看看。”傅蕴安道。   傅怀安心里说不出的复杂滋味,他翻开书包,就拿出一份大众报给了傅蕴安,期期艾艾道:“这篇小说,挺好看的。”   傅蕴安看了一眼自己父亲扔给自己的,家里姨娘生的弟弟,目光又落在报纸上。   他十岁出国,在国外待了十一年,受到的教育跟国内是完全不一样的,不仅如此,在国外的时候,他还读了很多书。   因着这些,回国之后再看国内的书,他就觉得有些无趣。   但《留学》这个故事,跟国内他以前看过的那些小说截然不同,可读性很强,细节也很抓人。   傅蕴安有些惊讶了。   他对穆琼确实比对别人多几分关注,但那仅仅因为穆琼长得不错,他其实并未太在意这人。   如若不然,他完全可以给穆琼介绍个更好的工作,但他并没有那么做。   可现在,看了这小说,他对这个少年,倒是又多了几分好感。   傅蕴安看完,就道:“以后刊登了这小说的报纸,都送一份给我。”   “凭什么……好……”傅怀安到底还是认怂了。   傅蕴安拿着那份报纸就走,傅怀安也没敢去要回来。   算了!反正他当时为了让自己的朋友可以一起看,买了好几份。   想到这个总被自己的父亲夸赞,据说四岁就认识几百个字会背许多文章,打小就是神童的三哥,竟然跟自己看同一部小说……傅怀安也不知道怎么回事,竟是有点高兴。   接下来连着几天,穆琼的日子都过得跟这天差不多。   他早上一大早起来,先去找傅医生,看傅医生给人治病顺便帮点小忙,然后和傅医生一起走去公济医院顺便问傅医生国外的事情。   然后他要么去西餐馆,要么就去报社,去过之后就回家,开始写作顺便教导朱婉婉和穆昌玉。   这样的日子,他一过就是一星期,而这个时候,《留学》已经在大众报上刊登了一万五千字。   情节已经展开,国外的生活也被展现在读者面前……这部小说越来越火了,一时间,上海的各个地方,竟是有无数人在议论这部小说。   就连人们打招呼,都变成了:“你看留学了吗?”   “留学还要过两天才刊登……唉!”   “江振国也不知道能不能找到好工作……”   ……   外面都如此,学校里就更不用说了。   这部小说,普通百姓看了也就看了,只会感慨一下,但学生们就不一样了。   他们看了之后,都对主角感同身受。   本就打算出国的人,更加坚定了出国的信念,并将这本书当做自己的出国指南,打算好好研读。   本来没打算出国的人,现在也想出去看看了,又或者,就做出点什么来,让自己的国家变得更好,让自己国家的百姓走出去之后,不需要受到别人的歧视。   就如江振国所说:我的国家正经历苦难,满目疮痍,但她是我的祖国,她爱我,养育了我,我也爱她,我希望有一天,她能以我为傲,我更希望有一天,我能以她为傲。 第34章 第二本书   穆琼这天去大众报, 照旧带去了五千字的稿子,也照旧受到了李总编的热烈欢迎。   “你家少爷还没给我回信?”李总编问道。   收了李总编的信之后, 穆琼曾经来过大众报两次, 那两次,李总编都曾问他要回信。   但他没写,自然拿不出来。   至于为什么没写……他当初说这小说是自己的少爷写的, 只是为了方便过稿而已,他并不打算一直欺骗李总编。   他也没必要一直欺骗。   亮明身份之后,有些事情谈起来才更方便……比如涨稿费。   “没有。”穆琼回答。   李总编一阵失落。   “不过,《留学》的作者可以和你面谈。”穆琼道。   “真的?”李总编惊喜不已:“他什么时候有空,约在哪里?”   “他现在就有空。”穆琼朝着李总编伸出手:“你好, 我就是楼玉宇。”   “你说什么?”李总编懵了。   大众报租的房子并不大,编辑们都是一起办公的。   近来大众报的销量因为《留学》这部小说猛增, 编辑部的人对穆琼这个《留学》作者的代言人也就格外亲善喜欢, 穆琼一来,他们便都围了过来。   这一围过来……穆琼说的话,他们自然也都听到了。   他们怀疑自己听错了。   穆琼……说他是楼玉宇?《留学》的作者?   这怎么可能!   留学这部小说他们全都看过,也都确信这部小说应该是由某个留学生写的, 甚至可能是作者的亲身经历,为什么现在写小说的,会成了这个少年?   “我说我就是楼玉宇。”穆琼道:“抱歉,之前怕你们觉得我太小, 不看我的稿子,所以我说了假话。”穆琼道。   “这怎么可能!你这个年纪, 应该没有去留学过吧?又是怎么写出这样的小说来的?还有里面的那些话……”李总编猛地站了起来,紧紧地盯着穆琼。   李总编这样子,让人挺有压力的,但穆琼面不改色:“我的老师是从国外回来的,他跟我讲了很多国外的事情,另外,我一直有向留学回来的人请教。”   十六七岁的年轻人气度不凡,眼神清澈,说话不卑不亢……他们之前就觉得这人不像个下人,现在看来,他还真不是什么下人。   编辑部里鸦雀无声,李总编深吸了几口气,最后拿出一张纸来穆琼:“你写几个字。”   楼玉宇亲笔写的小说原稿,他每次都会仔仔细细地看过,对楼玉宇的笔迹非常熟悉。   穆琼笑笑,从怀里拿出自己的钢笔,坐下写了起来。   他写了一段主角江振国在小说里说过的话。   李总编一直看着他写,等他写完,就表情复杂地看向他:“你真是楼玉宇?”   楼玉宇的字非常漂亮,一般人是写不出来的,眼前的人却写得极为熟练。   “千真万确。”   “你之前为什么要骗我?”李总编又问。   “抱歉,当时我怕你们不看我的稿子。”穆琼道。   李总编知道这还真有可能。   他们大众报上的很多文章,都是编辑自己写的,平常不怎么收稿子,要是穆琼一上来就说来投的是自己写的稿子,他们肯定直接就把人劝走了。   小孩子家家的,投什么稿?   “那你现在怎么又说了?”李总编又问。   “你们现在应该不会不要我的稿子了。”穆琼轻笑:“李先生,我们重新认识一下吧,我叫穆琼,苏州人,曾经在北京求学,几个月前刚刚来到上海。”   “我是李荣华,大众报的总编。”李总编也笑了。   穆琼年纪不大,但李总编并不敢小看他,甚至因为他年纪小,李总编还对他高看了一眼。   这么小的年纪,就能写出《留学》这样的作品……也不知道是什么样的家庭养出来的!   听听吧,明明是苏州人,又是去北京求学又是来上海,看着就是不缺钱的。   穆琼给自己做介绍的时候,刻意美化了一下自己的经历,在之后,他也不吝啬于展示自己的博学。   而这一切并不是白做的……李总编对他非常客气,甚至主动提出了加稿费的事情。   “我之前想见你,其实还想跟你谈一件事。”李总编道:“因为《留学》的缘故,近来大众报销量猛增,日销量已经稳定在了一万五,我们商量过之后,认为你的稿费可以增加一些。”   “稿费加到多少?”穆琼直接问。   “千字三元。”李总编道。   千字三元这个价格不可谓不高,要知道,他们给大众报的“台柱”文达先生的稿费,也就千字一元五角。   但《留学》这部书,跟文达写的大长篇武侠是不一样的。   文达的小说,他们不叫停,是会一直写的,写完了这个人物,就换个继续写,几百万字不成问题,质量也一般,人们看的时候兴许很喜欢,但看过多半就忘了。   《留学》则不同,这文不长,质量又好,还让报纸销量大增……   最重要的是,他希望穆琼以后能继续给大众报写文章。   穆琼面色不改,心却猛地跳动了几下。   他知道稿费肯定能涨,但以为最多也就涨到两元,没想到竟然能涨到三元。   他现在每天下午专心写作,一天写,一天修改誊抄,两天能写六七千字,也就是一天能写三千多字,赚十块钱。   沙船厂的工人工作那么辛苦,赵婶子的丈夫起早贪黑地拉黄包车,一个月也就赚七八块钱,给人当掌柜,一个月都拿不到十块钱,而他只靠写作,一天就能赚十块!   不过,穆琼也就激动了一小会儿,毕竟他以前是赚过大钱的,也就是最近总是很穷,一时间才有点激动。   穆琼笑笑:“李总编是个实诚人,我的下一篇小说,会优先考虑大众报的。”   看到穆琼波澜不惊的样子,李总编愈发不敢小看穆琼:“穆先生已经想好下一篇小说了?是什么?”   “是一个关于治病求医的故事。”穆琼道。   “治病求医?中西医现在不对付,写这个闹不好会被骂……”李总编有些担心。   “李总编放心,我只是写小说而已,并不偏向哪方。”穆琼道。   民国的中西医之争,穆琼是早就知道的,这些日子打算写《求医》之后,还曾专门研究过。   中医在现代其实挺好了,去中医院找中医看病,人家照样给你做检查确认病因,然后才开药,但在民国以前并不是这样的。   那时候,中医喜欢跟病人讲阴阳五行,讲一些让人云里雾里的听不懂的原理,有时候还会给病人开一些乱七八糟的方子,这也就算了,很多中医其实根本没有真才实学,常常背会几个方子就给人看病了,甚至连乡下跳大神的,都敢说自己是中医。   另外,同样的药材南北的叫法不一样,医生的写法也可能不一样,特别容易误导人,也容易让医生开错方子,让药房的伙计抓错药。   至于药材以次充好,相似的药材没分清楚,坏了的药材依旧用着……这些事情就更多了。   对了,这时候药房的伙计……他们有些竟然还能不识字!   好吧……其实乡下地方,某些医生也不识字。   当然了,这不是说就没有好的中医了,这时候也是有不少拥有真才实学的中医的,他们之中有些人的医术还非常高超,就是浑水摸鱼的太多了,以至于让很多新派人士对中医的印象变得不好,总是日常骂中医。   从晚清开始,就有人提倡要废除中医,五六年前,中西医就曾激辩过,从三年前开始,中医还被北洋政府排除在教育体制之外,不许开设教授中医的学校。   等十多年后……政府甚至还会颁布《废止旧医案》,不许旧医行医,而所谓的旧医,就是中医了。   穆琼承认,这时候的中医,是存在不少问题的,可是……这时的西医其实也没多好。   一些现代小孩子都知道的常识,这时候的西医都是不知道的。   比如说细菌病毒这些……虽说已经有人发现了这些微小的生物,也有人提出这些微小的生物可能会致人疾病,但人们对它们的了解还是很少。   再加上医疗设备少,又没有抗生素……这时西医给人动手术什么的,死亡率非常大,给人治病诊断出错的可能性就更大了。   至于治疗疑难杂症……他们其实还比不上那些有经验的老中医。   就说伤寒吧,这时的西医压根没有对症药,基本只让静卧吃维生素,指不定病情就越来越严重了,但去找门庭若市诊所里有人卖早餐的张老先生的话,多半能药到病除。   但就是这两者,在民国时期,争得你死我活。   穆琼懒得管他们怎么争,他也不会去写他们怎么争,他想写的,是百姓看病难。   哪怕是现代,一些贫困山区的人,看病依然很难,得了病甚至只能等死,这个年代就更不用说了……就算是在上海这样的地方,普通人得了病,往往也只能熬着,熬得过没事,熬不过那就只能等死了。   一来是看不起,二来是看了也多半看不好。   《求医》写的,就是一家人为了看病求医,倾家荡产的故事。   当然了,他现在还没动笔。   穆琼跟李总编谈了很久才离开。   离开的时候,他照旧拿走了五块钱的稿费——他的稿费虽然涨了,但要从下一次刊登开始涨,之前登的,还是千字一元。   不过,下一次刊登不远了。   明天将刊登《留学》的第四个五千字,之后,《留学》这个故事,还将由每周刊登两次每次五千字改成隔日刊登,每次刊登三千字。   这样,每周刊登的字数其实没多多少,但次数变多,大众报也能好卖点。   从大众报编辑部离开,穆琼先去了一场菜市场。   自打挨过饿,他现在最感兴趣的就是吃了,每次拿了稿费,第一件事就是去买菜。   所谓的菜市场,其实就是聚集了很多拿了自家种的菜来卖的农民的地方,一般早上,那里人是最多的,到了下午,人就少了,到了晚上,大家就都回去了。   这会儿是中午,市场上还有不少人在。   穆琼看了一圈,看中了一只活蹦乱跳的大公鸡。   那公鸡虽然被捆住了脚,但长得特别精神,身上的毛油光发亮,看着就讨喜,一定很好吃。   穆琼花三角钱把它买了下来,想到拎着只会动的活鸡回去挺麻烦,他又不会杀鸡,就问卖鸡的人能不能帮忙把鸡杀了。   “帮忙杀?可以,但鸡血你怎么拿回去?”卖鸡的问道。   “鸡血我不要。”穆琼道。   卖鸡的惊讶地看了穆琼一眼,跟卖猪肉的借了把刀杀了鸡,还把鸡血放到他带来的一个竹筒里,等杀完,就把死鸡给了穆琼。   穆琼拎着死鸡回家,然后就被朱婉婉埋怨了:“琼儿,你也太不会过日子了,鸡血是好东西……”   这也就算了,朱婉婉烧了开水,浇在鸡上把鸡毛拔了之后,竟然还把鸡毛留下了,放在院子的角落里晒干。   据说,晒干的鸡毛是可以卖钱的。   穆琼还是头一次知道鸡毛也能卖钱……   “娘,我们现在不缺钱了,不用这样节省。”穆琼道。   “哪能不节省,我们现在连个自己的房子都没有,也没有地,要是以后遇到点什么事情……”朱婉婉很是忧心:“更何况你到了结婚年龄,昌玉再过几年也要嫁人了,这些都要钱。”   “我结婚还有昌玉嫁人的事情不急。”穆琼道,他上辈子从没喜欢过什么人,一直过得清心寡欲的,这辈子……应该也不会早早结婚。   至于穆昌玉……她怎么着也要二十岁才结婚吧?那就还有好多年!   不过,攒钱买房还是有必要的,另外,他们一家的未来也要考虑一下。   现在的话……他们还是先吃鸡吧。   鸡是整只放在大铁锅里煮熟的,煮熟后切开,直接沾酱油吃。   这吃法,本地人喊它白斩鸡。   穆琼把两个鸡腿分别夹给朱婉婉和穆昌玉,然后自己霸占了两个鸡翅膀。   “哥,你真好。”穆昌玉咬了一口鸡腿,感动地看着穆琼。以前家里吃鸡,鸡腿一个给穆琼,另一个一开始给他们爷爷,后来给他们奶奶,反正都轮不上她。   朱婉婉就更不用了,以前她都是啃鸡脚鸡翅膀的。   她们两个看着穆琼,眼里好似闪着光。   “我喜欢吃鸡翅膀。”穆琼无奈道,可惜,穆昌玉和朱婉婉并不相信。   她们觉得穆琼一定是为了把鸡腿让给她们才这么说的,还坚持让穆琼吃鸡胸——那里肉最多!   穆琼:“……”他并不喜欢吃干巴巴的鸡胸肉!   穆琼说了很久,才让朱婉婉和穆昌玉相信,他是真的不喜欢吃鸡胸肉。   有了钱,家里总算可以每天都吃点咸鱼以外的荤菜了。   穆琼觉得这是正常生活,但朱婉婉却觉得他们过得有点奢侈,不过她说不过穆琼,也就这么吃着了。   吃了一段时间之后,朱婉婉和穆昌玉的脸色更好了,尤其是穆昌玉,竟是一下子长高了。   同样长高的,还有穆琼。   这天,他照旧一大早去找傅医生,然后就发现,之前比傅医生矮一点的他,现在似乎已经跟傅医生一样高了。   “你现在已经可以独立给人包扎伤口了。”傅蕴安用英文对穆琼道:“不比那些医疗兵差。”   这时候的军队里会配备一些医疗兵,这些医疗兵的医术,那就一言难尽了……有些就只会用灶灰给人止血包扎。   这是个缺医少药的时代。   “还要多谢傅医生的教导。”穆琼也用英文回答。   他每天来傅医生这里帮忙,还是很有用的,不仅学了一些简单的医疗知识,还对这时的医院、医疗环境有了非常清晰的认识。   除此之外,每天和傅医生聊天,还让他终于“学会”了这个时代的英文。   而这,还要从他之前每天都问傅医生一些国外的事情说起。   傅医生的国文和上海话都说的不错,但国外有些东西,不用英语的话,一时间找不到合适的中文词汇,傅医生就用了英语来说。   当时傅医生怕他听不懂还有点不好意思,但他听懂了,还觉得这样说挺好,干脆就提出让傅医生直接用英文说……傅医生答应了。   然后,他们这些日子,就都用英文对话了,而这么一来之后……原本不被病人信任的穆琼,突然就成了病人们膜拜的对象,他们对他交代的事情,也深信不疑全部照办。   毕竟……他如今在病人眼里,是个留洋回来的小医生了。   “是你自己愿意学。”傅蕴安道:“你有点出乎我的意料。”   傅蕴安本以为,穆琼也就是个粗通英文和法文,出生不错但家道败落,长得不错的小少爷。   可是,真的相处下来,他却发现自己有很多想错了。   穆琼对英文和法文,根本就不是粗通,而是精通,除此之外,他的文学功底也非常好,思想更是与众不同。   不管他说什么,穆琼竟然都能接的上……他都有点好奇穆琼的身份了。   义诊结束,跟他一路走到公济医院之后,穆琼就离开了。   傅蕴安走进医院,又进了自己的诊室,然后就叫来跟着他学医的助手之一:“去查查穆琼。”   “是,三少。”那助手应了,很快出去。   傅蕴安则换了一身衣服,开始自己新一天的工作。   傅蕴安好奇穆琼的身份的时候,无数人正在好奇楼玉宇的身份。   《留学》越来越火了,现在大家都相信,江振国是真实存在的。   有人找来庚款留学生的名单,一一对照在里面寻找江振国……不,楼玉宇。   也有人直接把大众报寄给了国外的留学生,问他们认不认识江振国……不,楼玉宇。 第35章 《留学》的结局   穆琼租住的房子, 已经大变样了。   本就狭小的院子,被朱婉婉和穆昌玉搭出的晾衣架挤的满满当当的, 朱婉婉还把穆琼让她扔掉的破盆破碗破木桶放在墙角, 填上土,然后种上了大蒜和小葱。   楼上的两间卧室呢?里面分别添了一个箱子一个柜子,里面还放进去崭新的衣服和厚实的被子。   楼下的两间屋, 原本空着的那间,现在被穆琼布置成了书房。   他让木工做了一个书架,又买了两个箱子专门用来放报纸,此外,他还准备了三张书桌并椅子。   大的书桌是他的, 两张小点的书桌,则是朱婉婉和穆昌玉的, 穆琼让朱婉婉和穆昌玉, 每天都至少学习四个小时,练四张纸的字。   当然了,事实上这两人一直都是超额完成的。   至于用作吃饭的那屋子里,现在加了个可以放碗筷和没吃完的菜肴的柜子, 多了两把竹椅、一张小方桌还有一张藤编的躺椅。   两把竹椅是朱婉婉和穆昌玉的专座,至于那小方桌上,则放着她们的针线篮,她们两个只要空了, 就会在这里做针线——毕竟他们家,现在还缺不少东西。   至于那藤椅, 就是穆琼的专属座位了。   写字写累了,穆琼就会来这里躺一会儿,然后给朱婉婉和穆昌玉念报纸或者小说。   穆琼一直觉得,要学好国文,阅读至关重要,认字的同时,理解字的意思,理解文章的意思是很有必要的,可惜这时候很多小学私塾,都不是这样的。   某位名人在四十岁的时候写的《四十自述》里就提到,教他们读书的老师,常常只教他们读难懂的文言文,死记上面的字而不讲意思,以至于很多学生学了几年,也看不懂文章,不知道字的意思。   而他本身,是因为母亲多给了学费,才得到优待,老师仔细给他讲解的,之后更是靠看水浒红楼这些白话小说,对文字的运用才熟练起来。   穆琼不希望朱婉婉和穆昌玉像陈老板一样识字却不理解字意,也就尽量多给她们念书。   他前几天念的,是他花了好些钱买回来的《红楼梦》,但今天他念的,是自己写的《留学》   穆琼从西餐馆辞职已经一个多月,《留学》在报纸上连载过半,而在穆琼这里,他已经写完了。   如今他给朱婉婉和穆昌玉念的,就是完结章。   之前他念红楼,朱婉婉和穆昌玉一边听,一边还能继续做针线,可这会儿,这两人都在哭。   “哥……江振国真好。”穆昌玉抽噎着说道。   朱婉婉什么都没说,但哭得比穆昌玉更厉害。   “你觉得他好,以后就擦亮眼睛,找一个有担当的男人。”穆琼道。   突然被穆琼提到婚事,穆昌玉涨红了脸,但穆琼泰然自若的样子,却又让她心里的羞意慢慢消失了。   穆琼放下了稿子。   朱婉婉和穆昌玉听他念《留学》,虽说也有些对国仇家恨的感触,但会哭,却主要是因为他后面写的江振国的感情。   主角江振国和女主角的感情,他其实并没有过多描写。   他没有恋爱过,本身又太理智,那种热切的、仿佛能把人的生命和灵魂彻底燃尽的恋爱,他不会写,其实也不赞同。   所以他最后写的,是两个相似的灵魂在一场辩论中碰撞出火花,之后,哪怕是一个眼神的对视,都让他们更靠近一点。   他们在不同的学校读书,但会通信,江振国希望这个女孩可以和自己共度一生。   在认识那个女孩之前,他打工赚的钱都用来买书、买实验工具,用在一切他觉得有意义的地方,但在确定自己的心意之后,他存钱买了一枚戒指。   那枚戒指并不贵,但很漂亮,他打算送给自己心爱的女人,向她求婚,可那个女孩消失了。   他身上背负着很多,继续开始学习,只是学习之余,总会想起那个女孩。   在国外五年,他终于踏上了回国的船,此时,他是国外名牌大学的毕业生,精通英文和法文,发表过很多论文,船上的船员对他恭恭敬敬,那些洋人也愿意与他谈笑风生。   这一切跟他离开他的祖国时的遭遇,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回国之后,他将自己带回来的书籍捐赠给一所大学,并在大学任教。他还开始翻译国外的一些书,并筹集资金,利用自己从国外带回来的设备建了一家工厂制作纯碱。   他的种种做法,让他的名气越来越大,很多人给予他支持,在一个宴会上,某位政府高官还对他大加赞扬。   正是因为这个,在宴会后,他收到另一位官员的邀请,请他前去做客。   这位官员曾经也是个进步人士,江振国希望得到他的支持,兴建一所职业技工学校,教授穷人家的孩子一些技术,便欣然前往。   结果,他在这个官员那里,遇到了他喜欢的女孩,现在,那个女孩已经成了这个官员的小妾。   这个女孩在大清末年被家人叫回国,然后国破家亡,她的家人还把她送给了这个官员。   两人再相见,竟然是在这样的场合,双方都愣住了,也就那个官员还笑眯眯的,带着炫耀说:“我的四姨太也在国外留过学。”   那个女孩在国外时学习非常努力,曾说她要多学东西,回国之后办个女校,让国内的女孩不要裹脚,自强自立……可现在,她的留学经历的唯一作用,竟然只是让那个大腹便便的官员多了个炫耀的话题。   回国之后,江振国的父母希望他尽快娶妻,甚至各种逼迫,他的同事和朋友也给他介绍各种各样的女性,但他都拒绝了。   他觉得,自己如果没有做好和一个女人共度一生的准备,那就不能随便结婚,而他若是结婚,那就不会抛弃自己的妻子,毕竟他的妻子,也将是他的责任。   现在,他看到了自己曾经想要共度一生的女人,只是她憔悴了很多很多,还成了别人的妻子。   江振国没有和她叙旧,他只是建议这位官员让他的姨娘出面办个女校,那样对这个官员的名声有好处。   他怕叙旧会让自己心爱的女人以后的日子难过,他又不忍心她一直被困在后宅……   那个官员欣然同意。   故事写到这里的时候,穆琼想了好几个结尾,有让人震撼也符合现实的女主角自杀,也有大家一起为未来努力的相见不相识。   但最后他还是选了第三个。   筹建女校过程中,那个官员一再贪污,被人告发,锒铛入狱,妻儿各奔前程,与此同时,一个用刀子划花了自己的脸的女人找到江振国,问江振国自己能不能在新筹建的女校中任教。   江振国同意,拿出一枚戒指给她,问她愿不愿意嫁给自己。   女人泣不成声。   故事到这里,就结束了。   而穆昌玉和朱婉婉,还在哭着。   穆琼没有再说什么,他把故事念完之后,其实也有点不好受,现在的话,他打算将稿子里不怎么通顺的地方重新修改一下。   这篇小说,他写得挺痛快的,他把自己国家在如今的国际上的地位赤裸裸地摊开在国人面前,他写了洋人的丑恶嘴脸和对他们国家的企图,也写了国内官员腐败、沉迷享乐的现状。   这年头,一些曾经满腔抱负的新派人士在当官之后,往往就只顾着自己的利益,再不管曾经的理想了,挺讽刺的。   但他到底担心惹事,所以全部包装了一下。   他同样写了对主角友好,给予主角帮助的洋人,更写了清正廉明的政府高官。   至于事实到底如何,那就没人知道了。   可这样,至少让这小说不会被封禁是不?   暂时还没有什么名气的他,也肯定不会被抓……   穆琼把稿子全部誊抄好,第二天去过傅医生那里之后,就送去了编辑部。   李总编看到结尾,有点不理解:“江振国这样的人,何必娶这样一个女人?”   “这女人不好吗?”穆琼问,他一直都把女主角写得很出色。   “但她嫁过人,毁了容。”   “嫁人是身不由己,至于毁容……红颜枯骨,都是为了理想奋斗的人,就不要在意容貌了。”   李总编一言难尽。觉得果然还是个没尝过女人滋味的孩子,想得这么好……这世上的男人,哪有不偷腥的?   不过,穆琼要这么写,李总编也不反对。   他觉得……应该会有很多女人喜欢这篇小说。   穆琼已经把稿子交齐了,李总编也就很大方地预付了他后面所有的稿费共计一百五十余元,又拜托他快些构思下一部小说。   穆琼拿了钱,答应下来。   他琢磨着,大众报的销量怕是非常好,李总编才这么大方,但虽说如此,他却也没打算换个地方投稿。   李总编给的稿费,已经很高了。   穆琼想的没错,大众报如今的销量非常好。   之前李总编告诉穆琼,说大众报的销量稳定在一万五千份……这其实是说少了的。   当时大众报没有刊登《留学》这篇文章的那几天的报纸,都卖到了一万五千份,至于刊登了《留学》的……卖到了两万份!   他甚至因此加印了刊登了《留学》第一部 分的报纸。   而到现在,大众报的销量已经直逼三万了。   要知道,申报新闻报的销量,也就七八万!   这会儿上海识字的,指不定都知道《留学》,便是杭州苏州这样的地方,怕也有很多人在看《留学》。   至于再远点……那就暂时传不过去了。   李总编想的,其实没错。   这年头的书太少了,以至于一部好书出现,就会全民皆读。   更别说《留学》它还不单单是故事性强了。   上海震旦学院的一间教室里。   一个穿着长衫,二十出头的年轻男子捧着一张报纸,正在念着:“一个人若是不努力,不做足准备,就算是天上掉下馅饼,他也不一定能捡到,说不定还会被砸地头破血流!”   “我活在这个世界上,若是只管吃喝拉撒就过了一辈子,跟猪又有什么区别?”   “这个世界上,不管是黑人白人,还是我们黄种人,都一样是人,我们不比别人差。”   “我们现在落后了,但我们可以赶上去,让我们的儿子,我们的孙子不落后!”   ……   教室里鸦雀无声,大家都静静地听着。   有人已经泪流满面,但他们没有哭出声音来,就怕打扰了别人。   上海的一所中学。   老师在讲台上,对学生说:“最近有一篇小说,我建议你们去看看,这篇小说叫做《留学》。写的是留学的事情。你们已经读中学了,应该开始考虑自己的未来,也应该考虑一下这个国家的未来。”   某个茶馆。   说书人难得地没有讲《三国演义》、《水浒传》、《西游记》,也没有讲文达先生的小说,反而讲起了江振国。   某个新派人士开办的杂志社里。   几个进步人士看着《留学》,拍案叫绝。   “我一直在想,我们国家的文学还何去何从,现在看来,这就是我们未来的道路!”   “一定要提倡白话文,只有大家都看得懂,才能让大家都学得会!”   “这篇小说,很有启发意义。”   ……   很多地方,都在讨论《留学》   这是穆琼不知道的,但真要说起来,会这样并不意外。   穆琼穿越的年代,是1915年,新文化运动还没开始。   后来在某位大佬的革新之下成为文学研究会代用机关刊物的《小说月报》,完全没有第一个大型新文学刊物的排场,它还在刊登鸳鸯蝴蝶派的小说。   《新青年》这样影响力很大的杂志,它在今年九月刚刚创刊。   被誉为中国第一部 现代白话文小说的作品,还要再过三年才面世。   此时的新文学,还在艰难发展,同时,这时的人,还有着各种各样的观点。比如有一些人,坚持认为这个国家要发展起来,就一定要废除汉字,取用字母。   更有许多人提倡白话,并且不是以前那种依旧带着文绉绉的白话,而是彻底的白话。   他们觉得文言文能读但听不懂,应该弃之不用,能读又能听懂的白话文,才是值得提倡的,但他们却又还没摸索出白话应该是什么样子的。   穆琼写《留学》的时候,虽然已经学着这时候大家常用的文风去写,但他身上,到底有现代留下的印记。   他写男主的一些想法,或者男主说话的时候,写的往往是非常口语化的白话,而不是那种文绉绉的,其实平常人根本不会那样说的话。   而这些白话,正是在这个时代前所未有的。   至于穆琼在文里写到的一些江振国的想法……在现代,随便一个小学生,都受过爱国教育,看过很多文学大家写的让人振聋发聩的文章,能说出一些大道理来也会背一些名言警句。   但这个时期的文人,根本没有这样的条件。   穆琼的运气很好,他已经不单单是站在巨人的肩膀上了,他直接就是在巨人的头顶上出生的!   现代的文学,是在新文化运动之后,才发展起来的,他一个从小接受现代文学熏陶的人,来到新文化运动之前……   他绝不是这个时代最聪明的,但他的眼界,绝对是这个时代最宽广的。   不说别的,在几年后出版的,中国现代文学史上第一部 白话诗集《尝试集》,现代的人去读,会觉得也不过如此,但在这个时代,却引起了巨大的轰动。   在这样的环境下,《留学》这部小说,自然也就显得与众不同。   作者有话要说:   放些资料哈哈~   1、胡适先生的《四十自述》写了,因为他的母亲多给学费,私塾先生给他开小灶讲解字意。别的孩子有学了几年的,还不能理解“父亲大人膝下”什么意思的。   2、文里江振国制造纯碱……侯德榜先生从国外带回在美国设计好的图纸,在国内办制碱厂。1926年秋天,在美国建国150周年国际博览会上,他们的纯碱荣获金质奖,不但使中国人扬眉吐气,而且打开了广阔的国际市场。   3、中国第一部 现代白话文小说,是鲁迅先生的《狂人日记》,发表于1918年,到今年刚好一百年~   4、胡适先生的《尝试集》知名篇章:   蝴蝶   两个黄蝴蝶,双双飞上天。   不知为什么,一个忽飞还。   剩下那一个,孤单怪可怜;   也无心上天,天上太孤单。 第36章 逛租界   一百五十个银元的稿费, 李总编给的是福源钱庄的庄票。   这时在租界有洋人开的银行,政府也有钞票发行, 但大家还是更喜欢把钱存在钱庄, 交易的时候用庄票。   不,真要说起来……大家最喜欢的其实是现银,大富之家, 在家里挖个坑藏个几万个银元那算少的。   穆琼去了一趟钱庄,将庄票兑换成银元,然后拎着足有九斤重的银元回了家。   他两辈子下来,还是头一次拎这么重的钱……当然若是可以,他不介意更重一点。   穆琼到家的时候, 朱婉婉和穆昌玉正在熬猪油。   之前他们家都是买了猪肉,将肥肉割下来熬猪油的, 但这次朱婉婉买了一片猪板油。   这时候大家要熬猪油, 可以买肥肉、猪水油或者猪板油。所谓的猪水油,就是黏在猪下水上的脂肪,呈网状的,这个最便宜, 出来的油少,倒是油渣很多,而最贵的就是猪板油了,拿来熬油基本没什么油渣, 熬出来的猪油还特别香。   家里充斥着一股油香味儿,穆琼进了厨房, 见到油渣已捞出,拿了筷子就夹了一块来吃。   “饿了?马上就能吃饭了。”朱婉婉道:“昌玉想吃猪油拌饭,你要不要?”   “要。”穆琼毫不犹豫地说道。   在现代他都吃椰子油橄榄油,但现在真诚地喜欢上了猪油。   “你又买什么回来了?”朱婉婉这时注意到了穆琼那个似乎装了不少东西的布包。   这布包是朱婉婉给穆琼做的,用的深蓝色的布料,样式跟这时的学生背的书包差不多。穆琼拍了一下自己的包,笑着说:“是好东西。”   “什么?”朱婉婉问。   “一百五十块钱。”穆琼道。   “一百五十……你说一百五十块钱?!”朱婉婉懵了。   穆琼笑笑,打开了自己背着的包。   包里放着满满一包银元。   穆琼之前拿到的稿费也有不少了,而且他每次拿钱回来,都会给朱婉婉一些,朱婉婉手上已经存了差不多五十个银元。   但就算这样,突然看到这么多银元,朱婉婉还是非常傻眼了。   穆琼笑了笑,把布包递给朱婉婉:“娘,你把钱收好吧。”   朱婉婉点了点头,哽咽了一声,才拎着银元上楼去了。   朱婉婉上楼的时候,眼里含着泪,下楼的时候,整个人却显得非常轻快,穆琼觉得她快活地好像要跳起来一样。   朱婉婉就是以这样的状态,大方地往锅里直接倒了些猪油下去,又倒进去酱油,拌了一锅猪油拌饭。   本来她想着自己就别吃了,省点油,但现在……他们家也不用省这么一点猪油了。   “娘,下午我带你和昌玉去租界玩吧。”穆琼又道。写完了一部小说,他打算休息两天,今天反正有空,不如就带朱婉婉和穆昌玉出去玩玩,见见世面。   “好。”朱婉婉笑着答应了,至于穆昌玉,她早就笑弯了眼睛。   附近有电车站,穆琼带她们坐电车去了租界,找到跑马厅,花六角钱租了一辆马车。   这时哪怕是在上海租界,汽车也很少,还都是私人的租不了,因而来租界玩,最体面的就是叫一辆马车。   穆琼自己对这样的体面生活并不如何感兴趣,但让朱婉婉和穆昌玉见见世面,无疑对她们有好处。   穆琼希望她们能大方一点,更希望她们可以眼界开阔,心胸宽广。   马车租一天一元,半天六角,因为有马车夫跟着,倒是并不用交押金。   穆琼以前见过马,但还是头一次坐马车,还挺新鲜的,不过因为原主坐过马车的缘故,他并不觉得稀奇,朱婉婉和穆昌玉就不一样了。   江南这地方鲜少有人养马,穆家也是没有马的,穆昌玉和朱婉婉以前出门多是坐船,还从未坐过马车。   两人盯着那马看个不停,又不敢靠近,一时间很是踌躇。   “小姐,夫人,马车很稳当,不会晃。”赶马车的车夫搬了个凳子放在马车边上,对着朱婉婉和穆昌玉笑道,黝黑的脸上挤出一道道深深的皱纹。   “娘,你先上去。”穆琼扶了朱婉婉一下,朱婉婉这才鼓起勇气上了马车。   朱婉婉和穆昌玉都上去了之后,穆琼才跟着上去,然后就让车夫载着他们,先逛逛租界。   “好咧!”车夫应了一声,轻挥马鞭,就让马儿走了起来。   “娘,我们看起来好高。”穆昌玉坐在马车上往下面看,兴奋地很。   “嗯。”朱婉婉应了一声,突然道:“琼儿,当初我们被那些劫匪抢走的,也不过就是两百多个银元。”   “娘,我们以后会越过越好的。”穆琼道。   朱婉婉点了点头,她相信自己儿子的话。   马车载着他们逛了一段路之后,穆琼就让马车夫带他们他们去了一家戏馆听戏。   听戏每人铜元十枚,儿童不占座的话,就不收钱,穆琼给了钱,进去之后才发现戏台前面摆的是一张张的八仙桌,戏馆里还售卖茶水瓜子点心。   茶一枚铜元一杯,会一直给续水,瓜子两个铜元一小盘子,这个就吃完就没的续了,至于点心,这里有裹了豆沙的松花糕和里面包了猪肉的茶糕两种,都是两个铜元一块。   这些东西,穆琼每样都要了三份,算是很阔气的行为了,毕竟来这个戏馆看戏的都是普通人。   朱婉婉和穆昌玉一开始有点不自在,慢慢地却自在起来,开始全神贯注地听戏。   倒是穆琼对看戏没什么兴趣。   对在现代时看过无数电影电视剧,又看过无数小说的他来说,戏曲的节奏略慢,他并不喜欢,更何况……他这人最缺的就是音乐细胞了。   他干脆就一边吃东西,一边看周围的人。   给客人续水的跑堂的脸上,总是挂着略带谄媚的笑容;隔壁桌上中年妇女有点刻薄,吃到一颗空壳的瓜子,脸就拉了下来;又有个精瘦的中年男人,眼神色眯眯地看着床上的戏子……   人间百态,莫不如此。   听了两小时的戏,他们就离开了。   离开的时候穆琼带走了满肚子的茶水,朱婉婉和穆昌玉却小声讨论着今天听的故事,穆昌玉有些地方没听明白,就问朱婉婉,而朱婉婉竟是能小声地哼唱出几段来,再解释意思。   “娘,你真厉害。”穆琼夸奖道。   “哪有……主要这戏我听过。”朱婉婉道:“以前过年,你爷爷请了戏班子来唱戏,他们常常唱这一出。”   朱婉婉一说,穆琼倒也想起多年前的事情来。   原主一家在苏州的时候,虽然重男轻女这样的事情不可避免,但总体还是和乐的,原主的爷爷对原主更是非常疼爱,可惜这位老人家去得太早。   听过戏,他们又坐马车,去了陈老板开的西餐馆。   穆琼曾把西餐馆的炸猪排、炒菜还有面包带回家,但那跟在店里吃到底不一样。   别人来租界,都会吃西餐,他的母亲和妹妹自然也不例外。   “小穆,这是你娘和你妹妹?”陈老板一看到穆琼,就问道。   “是啊陈叔,这是我娘,这是我妹妹。”穆琼做了介绍。   “小穆你长得这么俊,原来是随了你娘。”陈老板夸了朱婉婉一句,就招呼朱婉婉和穆昌玉坐下了,又让人给他们上炸猪排和汉堡。   店里没什么客人,帮工倒是有不少,这些人都是穆琼认识的,只是现在,他们看着穆琼的时候,又多了几分拘谨。   之前穆琼在店里的时候,他们就觉得穆琼跟他们是不一样的,现在穆琼辞工一个多月,整个人看着就更不一样了……   面对穆琼,他们不自觉的,就有种低一头的感觉。   就连李光明,都不好意思上来打招呼。   倒是陈老板让李光明给自己也上了一份炸猪排,然后坐了过来。   朱婉婉和穆昌玉从未和亲人以外的成年男人一起吃饭,很不自在,陈老板也就没和她们多聊,只跟穆琼说话。   一个月过去,陈老板的西餐馆的生意又慢慢变差了,如今虽然每天都能赚几块钱,但跟之前完全不能比,因而陈老板打算过几天就开始停业装修。   当初穆琼给陈老板做软装的时候,餐馆是照常营业的,但这次要动的有点多,就必须停业几天了,好在很多东西,比如楼梯,陈老板都已经量好尺寸找木工做好了,到时候直接装上就行,因而不需要停业太久。   “我们上海那家新开的油漆厂,本是没有白色油漆卖的,但我问过之后,他们竟是专门调制出白色油漆来,已经给桌椅漆上了。”陈老板对穆琼道。   为了赶《留学》的结局,穆琼已经好几天没来陈老板这里了,都不知道这件事:“这样再好不过,用白色的桌子,店里更亮堂,看着也干净。”   “确实。”陈老板点头:“最要紧的是跟别处不一样。”   别的跟他一个级别的西餐馆,和他现在一样都用的八仙桌,到时候他们餐馆,一定会显得与众不同。   他们还会卖更加与众不同的吃食。   吃过饭,穆琼要付钱,但陈老板坚决不收,只拜托穆琼帮他制作几张菜单。   穆琼答应下来。   穆琼带着朱婉婉和穆昌玉回到家里的时候,天已经黑了。   这么一天下来,应该挺累的,但朱婉婉和穆昌玉的精神却格外好,甚至还惦记着要学习。   “娘,今天已经晚了。”穆琼有些无奈。   “所以,我们就稍微复习一下,写几个字。”朱婉婉道。   朱婉婉的眼神很坚定,穆琼轻笑起来:“好。”   朱婉婉和穆昌玉点了蜡烛练字的时候,傅怀安正在灯下看小说。   报纸上已经刊登到江振国认识女主角,喜欢上女主角的情节了。   女主角是个多才多艺的人,会唱歌会画画,她还很有想法,她跟江振国交流的时候,提出了很多自己的见解。   那些进步人士看的时候,对女主角钦佩万分,都没空去想感情,但傅怀安……   作为一个骚动的少年,虽然只看到一些隐晦的感情描写,但他觉得自己的心都跳地快了起来。   《留学》是一部代入感极强的小说,傅怀安就代入了进去,一时间对女主角喜欢得不行。又琢磨着自己将来一定也要去留学,一定也要娶一个这样的女人。   正看着,傅怀安的房门被敲响了。   傅怀安起身,打开房门一看,就看到傅蕴安正站在门口。   傅怀安对自己的这个三哥的感情很复杂。一方面,从小听自己的父母说这个三哥多么多么厉害,他心中自有一份崇拜和敬仰,另一方面……父亲对他的不耐烦,这个三哥对他的冷淡,又让他的心中油然而生一股不满,心里还总有一股气想要冲出来。   “你……你怎么来了。”傅怀安问,今天傅蕴安有事出去了,因而吃晚饭的时候并没有遇到……现在傅蕴安是专门来找他的?   “今天的大众报。”傅蕴安道。   傅怀安愣了愣,然后怒气冲冲地转过身拿了一张报纸,又想拍到傅蕴安的手上。   但他没敢。   他恭恭敬敬地把报纸递给了傅蕴安:“哥,你的报纸。”   傅蕴安接过报纸,转身就走。   傅怀安回到屋里,暗骂了傅蕴安几句,还是不太高兴,直到看到自己桌上摊开的大众报。   哼!傅蕴安这么拽又怎么样?还不是跟他要大众报看小说?   傅蕴安拿了报纸回房间,就看了起来。   最初看的时候,他只觉得这小说写得挺好,但看到现在,却有点感同身受了,就是……这个小说,到底还是美化了一些事情。   有时候现实更加残酷无情。   他看东西很快,很快就看完了一遍,然后又慢慢地读,还顺手用钢笔加上了标点。   对于一个从国外回来的人,没有标点他一直不太习惯。   看完没多久,有人敲了敲门。   傅蕴安听到熟悉的敲门声,便道:“进来。”   进来的是两个男人,其中一个就是他在医院的助手。   “三少,这些是从各地发来的电报。”他们将东西放在傅蕴安面前,又道:“穆琼的身份,我们也查出来了。”   “哦?”傅蕴安问了一声。   那人将一张记录了穆琼经历过的一些事情的纸放在傅蕴安面前:“他叫穆昌琼,是穆永学的长子。从小在苏州长大,两年前被穆永学接去北京,后来又被穆永学赶走了。”   “穆永学的儿子?还真没想到。”傅蕴安看向那张纸:“那他就没问题了,不用再盯着。”   “是,三少。”   “穆永学以后,怕是要后悔,”傅蕴安突然笑了,然后将那张纸收在抽屉里,拿过旁边的电报翻阅起来。   第二天穆琼照旧起得很早,起来的时候,太阳还没有升起。   今天下雨了,蒙蒙细雨笼罩了整个上海,气温也陡然降了几度,他刚打开窗户,整个人就克制不住地打了个寒颤。   翻了一件薄棉袄出来穿上,穆琼刚下楼,就闻到了炒鸡蛋的香味。   朱婉婉和穆昌玉已经做好早餐了。   主食又是粥,菜则是炒鸡蛋和腌萝卜,穆琼吃完,就觉得身上暖洋洋的。   “琼儿,你还要出门吗?”朱婉婉看到穆琼拿伞,不解地问道。   “嗯,我出去一趟。”穆琼道。   他撑伞出门,走了没多久,鞋子就湿了,但运气极好地看到了一辆黄包车。   穆琼叫了车,让车夫把他拉去傅蕴安的诊所。   下着雨还出来拉车……付车费的时候,穆琼多付了两个铜元,这才进了诊所。   因为下雨的缘故,诊所里今天来的病人很少,也就没让他们待在院子里,全都叫进了屋。   而傅蕴安,他今天非常难得地没有给人治病,倒是在给这个诊所的两个医生讲解一种药品的用法。   看到穆琼,傅蕴安有些惊讶:“今天下雨,你怎么也过来了?”   “我反正无事可做。”穆琼道,《留学》已经写完了,他打算把精力全部放在《求医》上,就算不来傅医生这里,也想去其他的诊所看看。   比如隔壁张老先生那里……今儿个下雨,张老先生那里竟然依旧非常热闹。   “我今天没什么事情,你若有想问的,就问吧。”傅蕴安道,说着,就让这诊所里的两个医生去帮病人诊治了。   穆琼也就顺势问了一些治病求医方面的事情。   傅蕴安都说了,只是他回国不久,对一些国内的事情,其实并不了解。   “傅医生,你对中医怎么看?”穆琼突然问。   “中医啊……它不够科学。”傅蕴安道。   “傅医生也觉得中医应该取缔?”穆琼问。   “不,我不这么觉得。”傅蕴安道:“中医不够科学,但就算这样,几千年的经验积累下来,其实也很了不得。”   此时的西医,大多都是跟中医势不两立的,穆琼还真没想到傅蕴安会这么说,不免有些惊讶。   “中医里面的很多药,其实都是有用的,倒是西医,现在能用的药不多。如果大家不斗得那么厉害,相互结合,应该能慢慢改变现在缺医少药的情况。”傅蕴安道。   “我也这么觉得。”穆琼笑起来。   “对了,就要入冬了,公济医院联合其他医院,要给贫苦百姓做义诊,你要不要一起去看看?”傅蕴安问。   他知道穆琼想写一部跟求医有关的小说,就这么问了。   “好。”穆琼一口答应。   上辈子他写小说,因为身体原因常常没办法亲力亲为地去经历什么,但现在不同……既如此,他当然要去看看。 第37章 出发去义诊   穆琼答应下来之后, 傅蕴安就说了一些做义诊的事情。   这次义诊,会组成一些小的团队, 然后从上海出发, 去周边的乡村帮人治病,历时一个礼拜。   这跟穆琼想的略有不同,时间也偏长, 但他还是应下了。   他穿越过来之后,一直待在上海,从未出去过,去周围看看也好。   义诊的团队三天后出发,在公济医院门口集合, 到时候穆琼会以志愿者的身份加入进去。   得到确切的消息,把傅蕴安送到公济医院之后, 穆琼就去了一趟书店。   他家里有很多稿纸, 但稿纸携带起来不方便……穆琼花五毛钱买了一个非常漂亮的进口的硬壳笔记本,方便到时候可以随时记录东西。   除此之外,他还买了一支钢笔并一瓶蓝色的墨水。   他现在用的钢笔是加黑色墨水的,现在多一支加蓝色墨水的钢笔, 做笔记做记录更清晰更方便。   从书店出来,他又去了一趟卖进口商品的店铺,买了一双日本进口的橡胶鞋,也就是俗称的套鞋雨鞋, 又买了一把质量还算不错的伞和其他一些零碎的小东西。   出远门要带的东西,他家里一样都没有, 只能添置起来。   这么一买,五个大洋就没了……穆琼突然意识到,自己其实还不够有钱。   这天下午,穆琼除了给陈老板画菜单以外,就是教导朱婉婉和穆昌玉读书了,同时,他把自己要去做义诊的事情也告诉了她们,还拜托朱婉婉去买一些咸肉咸鱼回来,他打算蒸熟了带上。   穆琼没有参加过这样的义诊,但他知道,到时候他们的生活条件一定不怎么样。   不说别的,在吃食上面,他们就不可能有大鱼大肉吃。   现代的时候,一些人去偏远地区支教,会特地带上一些食物,到了那里好打牙祭,在这里当然也是行的通的。   “琼儿,我再买点鸡蛋,到时候煮熟了你带上吧。”朱婉婉道。   穆琼答应下来。   穆琼做的准备不止于此,他还特地带上了朱婉婉给他做的厚棉衣和棉裤。   在义诊的前一天,把陈老板要的菜单送过去的时候,他更是从陈老板那里购买了一些能放好些天的干面包,又去买了一些糖。   他们应该不会缺主食,他也不吃糖,这些他其实不是为自己准备的,而是为义诊途中,他可能遇到的贫困而又饥饿的孩子准备的。   在上海这样的地方,底层百姓的日子都过得不好,到了外面……穆琼虽未亲眼所见,却也能想象。   第二天,穆琼按照傅医生的交代,去了公济医院。   时间还很早,但公济医院门口已经聚拢了很多人,有男也有女,他们大多比穆琼大几岁,也有跟穆琼差不多年纪的,看着都是学生。   如今这天气还不到最冷的时候,这两天天气又不错,因而这些人大多穿的挺单薄,同时也非常体面——不论男女,他们都穿着漂亮的皮鞋。   穆琼的到来,引来了很多人的侧目,毕竟穆琼带着的东西实在有点多,他的穿着打扮也跟这些人格格不入。   虽然《留学》的发表给穆琼带来了不菲的稿费,但他并没有乱花,至少,他就没有去裁缝铺做衣服买鞋子——他的衣服都是朱婉婉和穆昌玉做的。   穆琼并不追赶潮流,对款式也不敏感,在他看来,衣服鞋子这种,干净整齐穿着舒服就行了,因此这会儿,他毫不介意地穿着虽然崭新,但款式很老土的衣服和布鞋。   这也就算了,他除了斜挎着一个小布包以外,还背着一个打包好的大布包,然后一手拎着一个巨大的藤篮,另一只手拎着一个包裹。   如果放到现在来对比一下……那他和那些学生,就是大包小包的农名工和衣着光鲜的大学生的区别了。   当然了,这时大街上穿着打扮跟他一样的人挺多的,这些大学生的素质也不错,因而看了他一眼,就没人再关注他了,而是聊了起来……聊《留学》。   “我把《留学》寄给了我的父亲,他从天津发电报回来,说这是一部非常好的作品。”   “不知道江振国能不能和他喜欢的人在一起。”   “我把《留学》里面的很多句子都摘抄了下来,时时诵读,深有感触。”   ……   这些人夸《留学》夸得很厉害,穆琼都有点惊讶了。   他知道《留学》应该很受欢迎,但因为他没什么朋友,平常除了待在家里,也就是去报社、西餐馆还有傅蕴安那里的缘故,对《留学》到底多么受欢迎其实并不清楚。   直到这会儿,听到这些学生都在议论《留学》,他才发现自己的写的小说,比他想象的更受欢迎。   他在现代时,曾经听一位长辈说起八十年代,说那是个对作者非常友好的年代,在当时一个作者若是写出一部好作品,甚至可能会引起全民热议,让全国的文学青年都读他的作品,然后迅速出名。   因为在当时,好书好作品太少了。   但即便如此,八十年代也只是半个黄金时代。   作者最容易出名的年代,其实是民国。   之前穆琼虽然听了,但感触并不深,可现在……他感受到了。   正这么想着,穆琼突然听到一个男生道:“振国这个名字真的非常好,我已经决定了,要把我的名字改成振国。”   穆琼:“……”   众人等了一会儿,就有几辆马车来了,同时,参加义诊的医生也陆陆续续全都来了,其中就有傅蕴安。   看得出来傅蕴安很受欢迎,身边不仅有几个医生陪着,还有一个三十来岁,金发碧眼的洋人一直在跟他说话。   穆琼本想上去和他说话,瞧见这一幕,也就不急着上去了。   结果,傅蕴安瞧见了他:“穆琼,这边。”   穆琼见状,这才过去。   傅蕴安看了看穆琼的大包小包,微微笑了笑,然后就道:“等下你跟我一组,坐一辆马车吧。”说完,又给穆琼介绍跟他说话的洋人:“这位是爱德华先生,他是一位传教士,英国人,会跟我们一起走。”   “爱德华先生你好。”穆琼用英语跟对方打招呼。   “你好。”这位爱德华先生笑着对穆琼打交道:“愿上帝保佑你。”   这次的义诊,公济医院这边是分成三个组的,每个组十二个人,而这十二人中,分别有一个传教士,两个医生,两个助手,外加七个志愿者。   当然了,队伍里的某些医生同时也是传教士,比如他们组,除了爱德华是一位传教士以外,另一个医生玛丽女士,她也是个传教士。   穆琼进傅医生的组里,就是占了一个志愿者的名额,而除他以外的志愿者,全都是大学生,并且多是学医的大学生。   他们分成两辆马车出发,其中一辆载着医疗设备、药物,还有传教士以及医生、医生的助手一起走,另一辆则载着七个志愿者一起走。   穆琼和自己这一组的志愿者一起上了马车,将自己带来的包裹放在马车座位下,然后就听这些学生是兴奋地说起了这次义诊。   这些学生对即将到来的义诊都非常期待,想要在这次的义诊中大展身手。   说起来,民国时期做慈善的人一直很多。   有些纯粹就是自己有钱,看到穷人可怜就施舍一点,但也有很多是心怀天下,想要为百姓做点什么……在这个时期,甚至有人倾家荡产地办学校。   不过,公济医院和另外的医院联合起来做义诊,是为了传教。   这个时期,从欧美等国家来国内的传教士非常之多,光上海就有上千人,而这些人除了传教士的身份以外,一般还有其他身份,比如医生、教师、学者什么的,他们来到上海之后,除了传教,还开办了医院、学校、报社等等。   这时上海最大的大学震旦大学,就是传教士创办的,另外上海此时所有的大医院,基本上都是传教士创办的,公济医院也不例外。   这些医院会定期给贫苦百姓义诊,传播上帝的福音,不过以前是从未招收过志愿者的,这还是第一次。   “我已经学医一年多了,还是第一次有机会给人治病!”   “不知道义诊是怎么样的。”   “跟我们一个组的玛丽医生和傅医生都很厉害,尤其是傅医生,听说他给人做手术,做得又快又好,那些洋人要动手术都不找洋人医生,就找他。”   ……   这些学生都是相熟的,聊得热火朝天,聊了一会儿,总算有人注意到穆琼:“我看到傅医生跟你说话了,你是傅医生的佣人?”   “不是。”穆琼道:“我是跟着来学习的。”   “哦……”那人又问,来了点兴致:“你是哪所大学的?怎么以前从来没有见过你?”   穆琼笑笑:“我没有读过大学。”   “你还在读中学?你在哪所中学念书?”那人又问。   “我在苏州读过两年中学,现在没有在读书。”   这人顿时就对穆琼没了兴趣,转过头去再不找穆琼说话了。   他们之后聊的,穆琼也插不上话,就只管看着沿路的风景。   离了上海之后,一眼望去全是郁郁葱葱的绿色——江南的秋天,也是生机勃勃的。   但穆琼的心情并不好,因为沿途遇到的人,大多面有菜色,脸上满是麻木,其中还不乏背部高高隆起,再也站不直的老农。   马车一路离开上海,约莫两小时后,停了一次,让人上厕所。   这个上厕所,当然是没有公厕可以上的,男生还好,女生……他们这组的志愿者里有两个女生,都没有下车。   马车又往前走了两个小时,然后第二次停了下来,这次除了上厕所,还会给大家时间吃饭。   两个女志愿者结伴去上厕所了,一个男志愿者却有点懵:“饭呢?”   “你们没有带?”负责赶马车的人问道。   这些志愿者面面相觑……他们都没有带,他们并不知道还要自带食物。   “我们去的地方比较远,第一天都在路上,这天的食物是要自带的,估计是通知你们的人忘记说了。”傅蕴安过来的时候,正好听到这话,当即道。   这年头可不是现代,有啥活动打个电话发个短信就能说清楚了,最后拉个微信群,大家还能问问诸如“吹风机要不要带”这种问题。   此时有点事情,组织起来挺麻烦,而组织的人,也不会关心你生活的方方面面。   不过,有经验的人基本都会把要带的带齐。   “我们多带了一些食物,你们可以跟我们一起吃。”傅蕴安提议,他那边,两个助理已经拿出面包等食物来了。   “傅医生,不用了,我看你们带的不多。”穆琼道:“我这里有不少吃的。”   穆琼打开他那个藤篮,里面垫了一张油纸,然后塞满了东西。   咸鱼、咸肉、煮鸡蛋、酱鸭,还有很多面包。   “你带了这么多吃的!”有个志愿者惊喜道。   “嗯。”穆琼应了一声,拿出来分给大家。   虽然穆琼跟傅蕴安说了不用分给他们食物,但傅蕴安还是拿了一些面包过来,再加上两个马车夫生火烧了水,最后大家都吃的很饱。   就是……这些学生大概是以前的日子过得太好的缘故,都不怎么客气,吃东西也挑好吃的拿,穆琼原本准备了在接下来的日子里打牙祭的东西,全部被他们吃完了。   倒是他带来的没什么味道的干面包剩下不少。   “等到了地方,我就去买些来还给你。”之前问穆琼在哪所大学读书的男生不好意思地说道,其他人也纷纷点头。   穆琼答应下来。   上午,大家还能聊得热火朝天,下午就没事可做了,还开始浑身不舒坦。   在现代的时候,有手机有平板可以玩,坐一天大巴也是很难受的事情,更别说这个时候这时根本就没有消遣的东西,马车坐着还远不如大巴舒服了——乡下的道路都是泥路,特别不平整,好好地在车里坐着,动不动地就会被震得蹦起来。   穆琼都后悔没有多带个坐垫了。   实在无聊,就有人提议讲故事。   只是,这时市面上的书,来来去去就那么几本,他们知道的故事也就那几个,再讲也没什么意思。   “我给你们讲个故事吧,是国外一个作家写的。”穆琼突然道。   那些人好奇地看着穆琼:“你会讲故事?”   “会。”穆琼笑笑,讲了起来:“故事的背景是普法战争时期……”   穆琼讲起了《羊脂球》。 第38章 新的想法   《羊脂球》开篇, 是一个叫羊脂球的妓女和一群贵族一起去逃难。当时那些贵族都没有带吃的,羊脂球就把自己带的三天分量的食物分给他们。   而后来, 他们的马车被侵略者扣下, 那人还要羊脂球陪他过夜。   羊脂球不同意,同行那些贵族就用了种种手段去逼她,羊脂球最后只能为了大家的利益牺牲了自己。   第二天, 马车被放行,那些贵族带足了食物,羊脂球却什么都没来得及准备。   没人把食物给她,她只能饿着肚子在马车上呜咽。   这个故事,穆琼第一次看的时候年纪还小, 不过十一二岁,里面很多东西他不能理解, 但看到最后那些贵族们在马车上大吃大喝, 而羊脂球饿着肚子在哭的时候,他还是很不好受,心情低落了很久。   后来长大了,他找了这部书的原版, 结合当时的历史来看,就有了更多的感触。   这样被人推崇的作品,总有它被人推崇的道理,里面每个人说的每一句话, 都恰到好处,更把贵族的嘴脸刻画的入木三分。   说起来, 他自己写小说,就做不到这样。   穆琼在这些志愿者没有带食物的时候,就想起了《羊脂球》这部小说,不过一开始他并不打算讲这个,毕竟在这会儿讲这个,很容易被这些学生误解为在讽刺他们。   但他仔细一想,又觉得没关系。   他不是羊脂球,这些学生也不是那些贵族,真要有人对号入座,那这人本身恐怕就是有问题的。   而且……这些学生一看就是没有经历过什么事情,对义诊也不够了解的,以至于这次出来义诊,被他们弄得跟郊游一样,穆琼觉得,有必要给他们泼一盆冷水。   按照他前些日子给傅蕴安打下手时的所见所闻来看,这次的义诊恐怕并不轻松。   “这部小说是我无意中读过的,里面写的事跟今天我们遇到的事情有点像,我就想起来讲它了。”穆琼解释了一句:“当然,小说跟我们的真实情况还是不一样的。”   穆琼对《羊脂球》的印象很深,但要照着叙述出来,肯定是做不到的,不过他本身就是个作者,自然能将之讲得生动有趣。   这些学生都听得很认真。   讲到开头的时候,他们确实有点不自在,还有人面露羞愧,但讲到后来,他们就没空想这些了,只顾着气愤那些贵族的行为。   等讲到最后,那两个女生更是哭了起来。   穆琼把故事讲完,之前问穆琼在哪所学校读书的人就对穆琼道:“你的故事讲得非常好,我还是第一次听到这个故事……我之前有点看不起你,我为我之前的行为道歉。”   “我也向你道歉。”又有人道:“我同样犯了错误,我看《留学》的时候,总是愤怒于那些洋人看不起江振国,可实际上,我有时候也是这样的。”   “谢谢你之前的食物。”那两个女生也道谢。   穆琼觉得在这个时代,这些充满理想的年轻人都挺可爱的:“这么说起来,我也有错,我其实完全可以讲别的故事,但还是讲了这个。”   大家说开之后,就又聊了起来,穆琼这才知道,这些学生都是一路教会学校读上来的。   也是,要是没有从小打下的基础,他们又哪能考的进震旦大学?要知道,在震旦大学,很多老师讲课直接就是用法语的。   “我觉得你们把义诊想的简单了一点,实际上做义诊并不轻松。”穆琼没说自己以前的事情,但把他前些日子在傅蕴安身边打下手的时候遇到的一些事情说了,还说了一些穷人的生活。   那些,都是他跟傅蕴安的病人聊天的时候,从病人那里听来的。   这些大学生听得很认真,表情也严肃起来。   而马车,终于在傍晚的时候到达了他们的目的地。   那是一个村子。   这村子不处于沿海,村里的土地很肥沃,本地自然灾害又少,基本每年的收成都不会差。   但村子里的百姓日子过得并不好,毕竟并不是每家每户都有地的,就算有地……各种名目的税收压下来,他们收起的粮食又能剩下多少?   更何况,正因为这边的土地相对肥沃,生活在这里的百姓也多,人一多,地就显得更少了。   如此一来,百姓的生活自然也就困苦起来。   公济医院决定在这里义诊,是这里的一个地主的儿子联系的。这人名叫林寿富,在上海求学期间因生病进了公济医院看病,结识了玛丽医生,他说了自己家乡的情况之后,玛丽医生就将之作为了义诊的目的地之一。   林寿富已经提前返家,为他们一行准备了房间。   他家是地主,但因为没经营什么生意的缘故,也没富到那里去,家里的房子也就不大,房间也不多,因而就只能腾出三间空屋来。   爱德华一间,玛丽医生和她的助手一间,傅蕴安和他的助手一间,其他人就难以安排了。   而这,主要也是因为他之前并不知道还会来一些志愿者。   马车夫可以住林家给长工们住的房子,但那些志愿者……   “我和家人可以去亲戚家借住。”林寿富道。这些志愿者都是震旦大学的学生,他并不敢怠慢了。   “不用,我们去借住就行了。”志愿者中的一个说道,其他人也纷纷响应,但林寿富没同意,还是坚持把自己家里的房子让了出来。   林家已经把最好的房间让出来了,剩下的房间其实没有好到哪里去,并且也就只有三个。   最后,两个女志愿者一间,穆琼和另外四个男志愿者分着住两间——他们在一个大点的卧室里用条凳和门板铺出一张小床来,可以多住一个人。   这样的床挺熟悉的,穆琼直接选择了单独睡小床,然后拿出了自己带来的褥子被子铺上。   “这个门板能睡吗……要不要我跟你换换?”同房间的一个男志愿者问穆琼。   “这样的床我睡过。”穆琼轻笑起来:“早就习惯了。”   那人闻言,顿时面露同情。   众人放好了行李,才去吃晚饭。   这天的晚饭还挺丰盛的,有白斩鸡,有用鸡汤做的蛋花汤,还有红烧鱼以及几个炒菜。   当然了,味道一点都不好。   不过大家都饿了,倒也吃得欢快。   来义诊的生活条件比穆琼想象的要好很多,他放心不少,可是,事实证明他放心太早了。   他告诉那些志愿者义诊不轻松,而实际上,义诊已经不单单是“不轻松”可以形容的了。   这天晚上,大家刚睡下没多久,就有人敲响了林家的大门。   “医生,医生,求求你们救救命,求求你们救命。”   敲门的是个女人,声音凄厉,间或还传来其他的一些声音。   穆琼房间里的两个男志愿者迷迷糊糊地醒了过来,问:“怎么了?”   “我去看看。”穆琼坐了起来,披上一件棉衣就往外走去。   他刚走到院子里,就看到傅蕴安、爱德华和玛丽医生也从房间里出来了。   爱德华是个才来华国没多久的传教士,不会说国文,也没听懂外面的妇人说的都是什么意思,就只用英文道:“我的上帝,发生了什么事情?”   “有人生病了。”傅蕴安回答,打开了门。   他们这才发现,门口竟然已经有人在排队了,至于敲门哭泣的,那是个三十来岁的女人,她的怀里抱着个大着肚子的孩子,这个孩子看着已经很不好了。   “抱歉抱歉,我跟他们说了你们明天才开始义诊,但这个孩子看着不大好了,他娘就比较着急。”林寿富跟着一个村民匆匆赶来,满脸歉意。   傅蕴安没有跟他说话,已经看起孩子的情况来,穆琼则问这个女人,这个孩子到底怎么了。   “他原本好好的,初五那天从外面玩了回来,突然说肚子痛,我给他泡了红糖水喝也不见好,还吐了,然后一直疼到了现在,肚子还大了起来。”孩子的母亲哭着说。   孩子面色青黑,已经出气多进气少,傅蕴安站起来,摇了摇头:“应该是阑尾炎,已经没救了。”   穆琼一愣。   阑尾炎在现代,实在是再普通不过的一种疾病,得了之后请一星期的假,去医院动个手术就没事了。   但在这个时代,是会要人命的。   有些人身体好,又不严重,兴许吃点中药,自己就扛过去了,可一旦严重……中医是治不好的。   西医倒是已经可以动手术了,但要早点找到西医才能动手术,而且因为没有抗生素,还存在感染的危险。   而现在,这个孩子的病已经到了晚期……怕是已经烂穿了肚肠。   “你说什么?”那个女人也不知道是听不懂傅蕴安那不怎么标准的上海话,还是不愿意听懂,追问道。   “抱歉,我们治不好他。”傅蕴安道,他见到这个孩子的时候真的已经太晚了……现在这个孩子,差不多已经没气了。   “不会的,这孩子今天早上还吃了一碗馄饨呢,他吃的时候都不叫痛了,说好多了……”这个女人一边说,眼泪一边大滴大滴地从眼里往下落:“他老早想吃刘胖子家的馄饨和包子了,我给他买了一碗,他还非让我吃了两个……”   她说着说着,一把抱住了孩子。   那孩子的手脚抽了抽,就在她的怀里没了动静。   穆琼的心跟着沉了下去。   夜色很深,宅子门口也没有影视剧里的那种红灯笼照明,因此非常非常暗,人们相互之间,都看不清脸色。   夜里就只有女人的哭泣声,突然,站在她身边的男人也哭了起来,再接着,爱德华和玛丽医生一起祷告起来。   几个志愿者穿好衣服出来的时候,事情已经尘埃落地了。   “不好意思,打扰到你们休息了。”林寿富道:“周嫂子生了四个孩子,就养大了这一个,现在……唉!”   “把病人都叫进来吧,我们给他们看看再睡。”傅医生道。   那些打算在外面彻夜排队的病人被叫到堂屋里,又点起蜡烛来。   穆琼这才注意到,爱德华和玛丽医生应该也是匆匆起来的,衣服有点乱,但傅医生衣着整齐。   那些病人很快就到了屋子里。   在上海的时候,来找傅医生看病的都是受了伤的,但这里的病人什么都有。   有个中年人,说是胸口疼了很多年,还总咳嗽,透不过气来……傅医生仔细询问,又检查过他的胸口之后,便知道他约莫是多年前摔断了肋骨,那肋骨还戳伤了肺。   这要动手术才能治。   中年人听说要动手术,手术还有危险,到底还是离开了。   又有个老人,走不动路……他的一双腿,都已经变形了。   至于那些弯腰驼背,走路直接弯成了直角的人,他们竟然不觉得这是病,他们来看的,往往是自己其他的毛病。   比如脚烂掉了脚指头,又比如肚子总是痛。   还有孩子,脑袋大肚子大,身上没有几两肉,还膝盖疼腿抽筋……这个孩子,其实身体素质很好,要不是这样,他怕是不能活下来——他就是吃的太少了,严重营养不良。   这时的西医,缺少器材又缺药,很多毛病治不了,但这样的义诊,到底还是给很多病人治好了病。   穆琼熟练地给傅蕴安打下手,那些志愿者却有点不知道该做什么好,他们之中有几个人呆呆地站在旁边,都已经懵了。   穆琼其实也比他们好不了多少。   他上辈子看过一些非洲或者国内贫困山区的纪录片,知道这个世界上有很多贫穷的人,其中有些甚至连干净的水都喝不到,但真的身处在这样的环境里,他还是被震惊了。   尤其是他很清楚一点,那就是这个村子里的百姓的生活,其实还算是好的,这个时候,很多其他地方的百姓,正在经历战乱。   那些人的日子,又过得怎么样?   穆琼都被震撼了,生活在在这个信息闭塞的时代,从小长在象牙塔里的志愿者们,他们受到的冲击有多大可想而知。   晚上排队的人到底还是不多的,忙到半夜,众人就能去睡了,而那个时候,穆琼注意到好几个志愿者的眼睛都已经红了。   第二天一大早起来,早餐是白米粥、咸菜,还有切成小段的油条。   他们随意吃了点,就又忙了起来。   前一天来治病的,多是男人和孩子,就算有女人来,也只是跟着来的,但今天白天,有女人来了这里。   她跟一个女志愿者低声交流了一下,最后和玛丽医生,还有那个女志愿者一起进了一个房间,再出来的时候,穆琼就听到玛丽医生用法语道:“她的子宫已经完全脱垂,都从身体里出来了,她应该避免劳动,卧床休息……”   穆琼听懂了,看着那个带着锄头来看病,背上背着个一岁多的孩子,大概三十多岁的女人说不出话来。   他又能说什么?   他以为他刚穿来时,他们一家三口已经够穷了,可事实上根本就不是。   很多病,他们其实根本就没办法治疗,但那些来治病的人还是很感激他们。   他们的院子里,一直聚集着一大群孩子,这些孩子留着鼻涕,穿着破烂的衣服,鞋子也总是不合脚的,破的。   爱德华传教士会给这些孩子分糖,用极不熟练的中文向他们传教,而这些孩子拿了糖,就算听不懂,也一个个听得非常认真。   穆琼等人忙了整整一天,没有一刻空闲,不过相比于身体上的疲惫,他们更累的是心。   尤其是穆琼。   曾经有一个穆琼很崇拜的文学家、思想家,在这个时代弃医从文,因为他觉得学医救不了太多人。   穆琼能理解他。   他学医的话,以一己之力,根本救不了太多人,但他写文,却用文章唤醒了很多人。   只是,他跟这位伟人不一样,他来自现代。   他没有学过医,他对医学方面其实并不了解,但在现代耳闻目染,他知道很多对他来说是常识,对这个时代来说,却是先进的医疗知识的东西。   这天晚上忙完之后,穆琼在房间里打开了自己的笔记本。   他带了笔记本,带了两只钢笔,本是想要多看多记,收集素材好写自己的小说,但真的见识到农村的现状之后,他竟是不知道该写什么才好。   来治病的人,很多都是大老远过来的,他们得的大多都是慢性病,因为那些得了急性病或者严重的病的人,早就已经死了。   他在这里见到的老人,其实只有四十多岁,能活到五十岁,已经是一件值得庆贺的事情。   他们住在林寿富的家里,林寿富每日都会设法买来鸡,或者肉给他们吃,但村里的孩子……捡了他们扔掉的鸡骨头啃,还完全没有觉得不对。   穆琼突然就理解这个时代为什么有那么多人,哪怕失去生命,也要呐喊什么了。   他看到的只是冰山一角,但已经觉得冰冷刺骨。   穆琼想了很久,最后在笔记本上写下了《我在百年后》五个字。   《求医》他还是会写的,但除了《求医》,他还想写点别的。   他上辈子,经历的到底太少,思想什么的,也就一直是他的弱点,他还不擅长写散文,写诗歌,他有的只是一颗装了很多知识,装了很多领先现在百年的知识的大脑。   而那些,他可以试着写出来。   已经来到了这个时代,已经见证了这个时代,他总要做点什么。   穆琼打算写一个民国人,穿越到了百年之后。   他在百年后见到了国家国家强盛,他见到了百姓安乐,他见到了老有所依,他见到了幼有所养。   在那里,人们兴许对医院诸多抱怨,但至少普通百姓不用担心自己得个阑尾炎,生个孩子就要没了命。   因为,当时已经有很多药品存在了,还有抗生素。   穆琼想了很久,又把笔记本合上了。   明天还要早起,他现在没有精力去写。   更何况……他真要写这个小说,就不指望拿稿费了,还要换个笔名才行。   甚至哪怕换了笔名,他也要将所有的一切,都写得像是想象,完全不涉及政治才行。   他到底还是胆小。 第39章 信仰   穆琼同寝室的两个男志愿者, 一个是当初在马车上主动找他搭话,问他学校的, 名叫郑维新, 他在这些志愿者里挺有威望,其他的志愿者都愿意听他的。   另一个男志愿者则叫孙奕尧,他长了满脸的痘痘, 不爱说话,性格有点腼腆。   这些志愿者家里都挺富裕,以前除了学习怕是没干过别的活儿,又没有治病救人的经验,因而今天一天, 他们其实什么都没做成。   这倒不是他们不愿意做事,主要还是他们眼里没有活儿, 没人教就不知道自己该做什么, 于是一直在瞎忙活,甚至于干站着。   倒是穆琼,好歹有经验,帮着傅蕴安做了不少事。   林寿富照顾他们这些人照顾的非常周到, 饭食都是他和他的母亲一起操办的,他的奶奶还整日在灶下忙活着,不曾让热水断过供。   林家这情形,跟穆家以前在苏州时的情形倒是有点像, 不过相比之下,还是穆家更富裕一些。   现在已经晚了, 郑维新和孙奕尧就从厨房拎了一桶热水回房间,打算洗脸洗脚。   穆琼放下手上的笔记本,和他们一起洗漱。   这年头没有洁面乳什么的,他就只用了清水洗脸,又用毛巾擦干。   郑维新和孙奕尧两人,却是把他们带来的毛巾放在水里打湿拧干,然后照着自己的脸一阵猛搓。   穆琼瞧见这一幕,有点担心孙奕尧会把他脸上的痘痘给搓破……   好在这样的事情并没有发生。   三人是合用一个洗脸盆,一个洗脚盆的,当然洗的时候,水是换过的。   他们洗脸倒的水不多,洗完都倒在了洗脚盆里,准备洗脚。   “怪不得我今天脚特别痛……原来长水泡了。”郑维新脱了鞋袜,就抱着自己的脚道。   皮鞋这东西虽说穿着好看,但其实并不舒服,还容易磨脚。   孙奕尧并没有比郑维新好到哪里,他脚上倒是没有长水泡,但后跟处被磨破了皮。   两人龇牙咧嘴地洗了脚,有点眼馋穆琼的布鞋了,郑维新道:“穆琼,你真是有远见,一开始就穿了布鞋!”   “布鞋舒服。”穆琼笑笑:“以后再有这样的事情,你们可别穿皮鞋了。”   “那是,以后我们还要多带东西。”郑维新道,他们不像穆琼,连被褥都带了,用的都是林寿富准备的,各种不习惯,还总觉得有股味道。   虽然不好意思抱怨,但他们确实有点受不了。   穆琼看出来他们的不适应了:“只要带的动,用得上的东西就都带着吧,当然,如果是去北京这样的大城市,就没有必要拿那么多了。”郑维新和孙奕尧家里都是有钱的,去别的大城市的话,带上钱就够了,什么都能买。   “那是!”郑维新道。   三人一边聊一边整理好,这才上床睡觉。   蜡烛已经吹灭了,房间里漆黑一片,郑维新突然道:“我以前从来不知道,老百姓的生活是这样的。”   他不是没有见过穷人,也不是不知道这个世界上有很多人生活困苦,但人有时候就是这样,你不曾和那些人近距离接触过,感触就没那么深。   穆琼以前其实也不知道。   “等我回去,我要把我这次义诊遇到的事情,全都写下来。”郑维新又道。   孙奕尧也道:“是要写下来……穆琼,我们明天能做点什么?”   “你们还是学生,这趟出来,主要是来长见识的,学习就行了。”穆琼道。   “但我们总不能什么都不做。”郑维清道;“今天,傅医生和玛丽医生一直忙着,我却什么都做不了,我很难受。”   穆琼想了想,突然道:“你们可以去给村民讲解卫生知识,比如说水一定要烧开了喝。”   在现代,水龙头放出来的消过毒的水,都是没人直接喝的,要么烧开喝,要么干脆就喝买来的桶装水瓶装水。   但在这个时候,很多人渴了,直接从河里舀一瓢水喝的情况并不少见。   郑维新和孙奕尧都答应下来。   第二天来看病的人依旧很多,而郑维新和孙奕尧还真按着穆琼说的,开始给村民讲解一些卫生常识。   村里人大多不识字,他们甚至都不知道大学是怎么样的,但他们自一套理论,觉得中学毕业,就相当于是个秀才了,大学生的话,那就是举人了!   现在举人老爷跟他们说水要烧开了喝,那肯定是对的,只是:“我们家里,没那么多柴火来烧水……”   这边没有森林,没地儿砍柴,村民们平常用的柴火,不是水稻秸秆就是桑树上修剪下来的枝条,而这些根本不够烧。   穆琼听到这些,算是明白为什么某位先生要弃医从文了。   不过,虽然如此,这些志愿者还是让这些百姓知道了一些知识的。   在这个村子里,他们义诊了三天,来治病的人也就少了——附近几个村子身上有病痛的人,基本上都已经来找他们瞧过。   如此一来,他们自然也就轻松下来。   按理,他们继续在这里义诊三天,就能完成任务离开了,但是爱德华传教士提议:“我们可以去更远,更贫穷的村子,那里的人更需要我们。”   “是的,我们应该将上帝的福音传给更多的人。”玛丽医生也赞同。   这个年代,欧洲和美国往中国送来了很多传教士。   他们这么做的本意,是实行文化侵略,因而穆琼最初的时候,对队伍里的两位外国传教士,是没有好感的。   不过跟爱德华传教士接触久了,他突然发现这位传教士本身,其实并没有这样的想法。   那些国家的上层肯定是想进行文化侵略的,但这些传教士的话……有些怕是并不知情,比如爱德华,他就是一个非常理想化的人。   他觉得这个国家是如此的贫穷,人民的生活是如此的困苦,他应该在神的指导下为他们传播福音,拯救他们的灵魂和身体。   他觉得自己背负着一个伟大目标,他要让神的光辉洒满这个国家,他甚至愿意为这个目标贡献一切。   而玛丽医生也是这样想的,这从她和爱德华传教士的对话中就能听出来。   穆琼并不喜欢这两人那理所当然的想法,却也不得不承认,他们不是坏人,有时的很多做法,还挺可爱的。   尤其是他知道,这次义诊之所以会叫上那么多大学生当志愿者,是因为在郑维新他们之前从大学毕业的医生,都不愿意去小地方执业的缘故。   西医稀缺,毕业之后很容易就能在上海这样的大城市找到工作,工资还很高,一个月少说也有几十块,自己开诊所还能赚得更多……在这样的情况下,谁愿意去小地方行医?   这也是人之常情了。   但像爱德华这样的,被他们国家的政府忽悠来传教的虔诚的教徒,却觉得这是不应该的,他们自己时常去为贫苦百姓治病传教,也希望郑维清这样的大学生,在毕业后能做点什么。   所以,他们叫上了一群志愿者,所以,发现来这里治病的人变少了,他们就想去更加贫困的地方。   “可是去别的地方,我并不能照应到你们。”林寿富听了玛丽医生的助手的翻译,有点着急。   “我们并不需要照应,上帝和我们同行。”玛丽医生道。   “这样吧,在这边留下四个志愿者,在接下来的几天里继续为人治病,剩下的人……我们去别的地方。”傅蕴安道,他用中文说了一遍,又用英文说了一遍。   他的提议,得到了所有人的赞同。   留在林家的四个志愿者,是两个女志愿者,以及不跟穆琼同房的那两个男志愿者。   那两个女志愿者的学习本来就好,这三天又一直在给玛丽医生打下手,已经能独立应付一些病人了,那两个男志愿者要弱一些,但可以留下来保护这些女志愿者。   至于其他人,他们上了马车,第二天一早就继续前行。   这次,马车走了半天,然后他们来到了一个村子里。   这里没有人安排,也没人提前通知过,再加上这里离上海更远,消息更加闭塞……一开始马车进村的时候,很多人好奇地过来看,但等爱德华从马车上下来,这些人立刻就跑了,还有人朝着他们扔石头。   林寿富跟着来了,他见状连忙去找了村里的村长,说他们一行是来义诊的。   但村长并不同意,甚至觉得他们这些人都是搞巫术的,洋人还会把人开膛破肚……   “我们都是医生,免费帮人治病的,并不会对人开肠破肚。”傅蕴安见到林寿富没办法说通那个村长,就上去一起劝说,还拿出了他们带来的一些证件。   说来也怪,林寿富不能说服那个村长,但傅蕴安出马,详细解释他们的来历之后,那个村长竟然就同意了。   只是他不愿意为他们安排好点的住处,而是让他们住在村子的一个破庙里,想要让佛祖压着洋妖怪。   穆琼:“……”   好在,爱德华和玛丽听不懂这里的方言。   说实话,就连穆琼听着都有点吃力,这里的方言和上海的苏州的相似,但又有些不一样了。   破庙是四四方方一个庙,中间有个不大的院子,中间有个灰堆,地上插了些燃尽的蜡烛和烟。   这里左右两边有些房间可以住人,正朝着南面的大屋里,则供着一个佛像。   林寿富是个好人,也是真的尽心尽力地想为老百姓做点什么,办事特别麻利。他买了一些稻草破门给大家铺床,又去张罗吃食,还不忘给这里的百姓宣传,说是可以来庙里治病。   然而,破庙门口围了很多人,但并没有人进来找他们治病,还有孩子正看着热闹,就被当娘的扭着耳朵拖走了,不许他在这边玩,怕他被洋人开肠破肚吃了。   不过,虽是如此,到底还是有人来了。   来的是个看着也就三十来岁的男人,他很瘦,脸色苍白,拄着拐杖一瘸一拐地进来:“你们能把我的腿治好吗?”   “林家的,你怎么找他们治病?”   “你不要命了!”   “哪有那么好的事情,治病都不要钱!”   ……   “我这腿要是好不了,一家子都要没命。”这男人道。   破庙外头的人听他这么说,顿时没人吱声了。   而等这男人卷起裤子……穆琼等人都被惊了惊。   他的腿摔断了,以一个奇怪的角度扭曲着,伤口上敷了一些不知名的草药,肉已经烂了,散发出一些古怪的味道来。   都这样子了,他还能站着,着实不容易。   玛丽医生几乎立刻就道:“这需要截肢!”   这样受伤严重,还没有得到及时治疗的腿要是不尽快处理,很容易就会致人死亡。   “你这样的伤势,我们建议你截肢。”傅蕴安也道。   “把腿砍掉?”那男人问:“那我以后怎么办?我家里没地,老婆孩子就靠我当长工养活……而且,砍了腿还能活吗?”   傅蕴安沉默,而这时候,又有个瞧着年纪不小的老太太来了,她有点怕爱德华,不敢进庙,就在庙门口对那男人喊:“老三,你怎么跑了,我不是让你在家里待着,等着我给你敷药吗?这是我从大师那里求来的神药,隔壁村的老李以前身上烂了,敷了两次就好了……敷了要是不好,就再吃点。”   老太太的手上拿着一片粉皮一样的东西,到底是什么就没人知道了。   那男人的脸色更难看了:“老李死了。”   “那是他心不诚,大师很灵的。”老太太道:“我是你娘,又不会害你!” 第40章 做手术   约莫是被老太太那句“我是你娘, 又不会害你”刺激到了,来求医的男人突然嘶吼道:“要不是你, 我会这样, 你都把我害成这个样子了!”   “我怎么害你了!我都是为了你们好!”老太太尖叫道:“你们这些人,没一个省心的!要不是你们不听大师的话,哪会过成这样!”   她还对身边的人道:“你们帮我把老三弄回家去, 他再不治病,就要没命了!”   一般村里人都会帮着村里人,但让穆琼惊讶的是,这些人竟然都不去理会老太太。   那老太太就在破庙门口大骂起来。   而这个时候,又有个女人抱着个孩子来了。   这女人很瘦很瘦, 脸色苍白,至于孩子, 小小的一团被包在襁褓之中, 估计出生还不久。   “娘,我求求你放过我们吧,我求求你了。”那个女人看到老太太,“扑通”一声就跪下了。   “你这个丧门星, 都是你害得我儿子断了腿!”老太太又骂起来。   十里不同音,百里不同俗,她骂的很多话,穆琼都听不太懂。   “你怎么跑出来了, 你还在坐月子。”那个男人看到女人,就要往门口走, 结果身子一歪就摔倒了。   穆琼连忙扶住他,这才发现他竟然还发着烧。   这可不是个好兆头……   而这一点,立刻蹲下身来给他检查的傅蕴安也发现了,他对这个男人道:“你的情况不太好,最好是截肢……其实就算是截肢,你也不一定能活下来。”   “我……”这个男人闻言,涨了嘴说不出话来,眼眶也湿润了:“我活不了了吧……就算活下来,没了腿我也就只能饿死了……”   傅蕴安看着他,想了想才道:“我给你动手术试试,但不能保证你能好,也不能保证能保下你的腿,你想试试吗?”   “想。”这男人咬牙道,又看向门口那个还跪着的女人。   “我去把她带进来。”穆琼站起身来。   那老太太还在门口骂那个女人,周围的人围成一圈看热闹,还有孩子嘻嘻哈哈的。   穆琼来到那个女人身边,就道:“别在这里跪着了,跟我进去吧。”   “我……”那个女人抬起头,脸上满是茫然和麻木。   “你男人的腿再不治就要没命了,你不去看看?”穆琼道。   这个女人这才起来,抱着孩子进了破庙。   “麻烦你收拾出一个房间来,我要给他动手术。”傅医生对林寿富道。   “有个房间已经收拾好了,我马上把他搬过去。”林寿富道,一边说着,一边就跟马车夫一起,把这个男人抬到了房间里。   房间里有张门板铺成的床,他们把这人放在上面,然后又按着傅蕴安的要求,把床挪到了门口。   这样能亮一点,方便动手术。   “他的腿一定要动手术,在动手术之前,我有一点要跟你说一下,手术是有危险的,他可能会没命。”傅蕴安对那个女人道。   在民国,西医给人动手术之前,是直接让病人签类似生死状这样的契约的,最后病人没事最好,就算有事,也不能找到医生头上。   当然了,一般病人也不会去找医生的麻烦。   这时不小心吃坏肚子,都可能会拉得没命……绝大多数病人,对医生的期待值都很低。   那个女人又哭了。   这个男人则道:“我知道……以前村里有人伤得比我轻,都死了,我本来就是活不了的,你给我治吧……那什么动手术?”   那个女人也点了点头。   得了他这样的话,傅医生当即给他处理起伤口来,穆琼则问了他受伤原因和情况。   穆琼这才知道,他受伤已经快半个月了,他是长工,帮主家修屋顶的时候,从屋顶上摔下来摔断了腿,当时主家就把他抬到镇上去了,找了个大夫开了点药。   敷上大夫的药,他的血止住了,但大夫也说,这腿就算能长好,也要歪了。   主家把他送回家,给了点钱,这事就算了结了,而当时他虽然绝望,但因为妻子就要生产,倒也能撑着。   结果,没两天他妻子生产,他娘过来照顾他们,竟然非说大夫都是骗钱的,不许他敷大夫的药,也不许他再买药,还弄来一些乱七八糟的药给他用。   他的腿就烂了。   在他们村子里,干活受伤是在所难免的,而一旦伤口这么腐烂开来,基本就要没命了,而他正是知道这一点,才死马当活马医过来求医。   这男人拄着拐杖来看病,估计是硬撑着过来的,现在整个人一松懈,就有些迷糊了,一会儿喊疼,一会儿让自己的妻子另外找个人嫁,一会儿又骂自己的娘害了他。   “你省点力气,你虽然可能会没命,但只是可能而已。”穆琼道:“傅医生很厉害,洋人和大官都找他看病,他会治好你的。”   这个男人的眼里闪过希望。   旁边的女人却又哭了,不过她一直压抑着,没哭得太大声。   只是她这一哭,她怀里的孩子竟然也哭了。   现代的孩子哭起来,基本都是哭声震天,中气十足的,这孩子却哭得细声细气……这女人见到孩子哭了,解开自己的衣服,掏出自己几乎只剩下一层皮的双乳,就塞在了孩子的嘴里。   穆琼瞧见这一幕,尴尬地移开了视线,郑维新和孙奕尧两个人更是面红耳赤的。   只是,孩子停下不哭了一会儿,突然又哭了。   “这孩子,是知道自己父亲现在不太好吧?”一直不怎么开口的孙奕尧眼眶都红了。   穆琼不怎么相信这些神神道道的事情,一点都不觉得孩子是因为这样才会哭……不过被孙奕尧这么一提醒,他突然想到了一件事——这女人有点瘦过头,该不是没奶吧?   这么想着,穆琼拿出自己的藤篮,从里面拿出一个之前那些志愿者不要吃剩下的干面包给这个女人:“你要不要吃点东西?”   这个女人并没有把衣服拉好,还试图让孩子吃奶,只是孩子已经不愿意去吃了,只小声抽噎着……穆琼本不该看这一幕的,但这种时候,其实也没必要避嫌。   那女人看到穆琼手上的面包愣了愣,然后抓过来就咬了一口,她嚼了嚼,眼里又落下泪来,然后就低下头,把嘴里的面包喂给了怀里的孩子。   孩子砸吧了一下嘴巴,不哭了。   孩子还小,按理不能吃奶粉和母乳以外的东西,这样嚼了东西喂孩子,更是非常不健康的……但这会儿跟人说这些常识,就是何不食肉糜了。   穆琼看向郑维新:“你去拿点水来。”   郑维新应了一声,就去拿水了。   此时已经有热水瓶了,但没有现代的热水瓶那么方便好用,也就只有傅蕴安他们坐的马车上有一个,里面的水还早就喝光了。   好在林寿富刚在这里安顿下来,就已经开始烧水了,这会儿有了开水。   郑维新很快就接了一碗水拿过来。   水很烫,但这女人大概渴地很了,迫不及待地喝了一口。   “你慢点。”穆琼道,说着,拿了一块面包,掰碎了撒进水里。   女人迫不及待地喝了几口泡了面包的水,又用嘴喂了孩子几口,然后就不吃了:“我家的当家的,也几天没吃什么了。”   “你吃好了,他还有。”穆琼道,又拿出几个面包给这个女人。   “这是白面做的吧。”这个女人满脸珍惜地看着这几个味道一点都不好的干面包:“真香。”   穆琼看看她干瘦的手,拿出一颗糖给她:“吃吧。”   “这是什么?”女人问。   “吃了有奶水的药。”穆琼骗她,或者也不能说是骗……这女人估计就是营养不良,才会缺奶水。   这女人吃了,然后惊讶地睁大了眼睛,含着糖含糊地问:“甜的……孩子能吃吗?”   “孩子要是卡在喉咙里了,会喘不过气。”穆琼道。   他让郑维新再去拿水,然后把自己带来的糖化在水里,又跟林寿富要了点盐放进去,喂给那个正在动手术的男人。   这个女人饿成这样,这男人估计也没好到哪里去……吃点盐糖水,好歹能补充能量。   “我出去一趟。”郑维新突然道,说完就往外走去,等他回来的时候,手上竟是拎着两只鸡。   那两只鸡一直在挣扎,他有点手足无措地抓着鸡翅膀,不知道该怎么办好,最后还是林寿富过去接过了鸡:“我正想去村里买只鸡……我马上就去杀了。”   “做鸡汤吧,我嫂子坐月子,都是吃鸡汤的。”郑维新道。   “其实也没别的做法了。”林寿富笑笑,就去杀鸡去了。   之后一直没有别的病人过来。   爱德华传教士去门口了,试图跟人传教,玛丽医生却待在那个女人身边,用英文对自己的助手道:“这个孩子看着不太好。”   “玛丽女士,孩子有什么问题吗?”穆琼用英文问。   “他看起来太小了,太弱了,不知道能不能活下去。”玛丽医生很担心。   “他虽然弱小,但我相信他能活下去,这是个顽强的孩子,他还有一个坚强的母亲。”穆琼玛丽医生聊了几句。   不管是法语还是英语,穆琼都懂,所以玛丽女士和爱德华医生一路上说的话,他都是听得懂的,但他不曾跟他们说过话,一直待在傅医生身边。   这会儿他跟玛丽医生说话,玛丽医生因为那些志愿者都会洋文的缘故并不奇怪,郑维新和孙奕尧两个人,却惊讶地看向穆琼。   这么几天相处下来,他们虽然知道穆琼很有学识,但还真不知道,穆琼能把英文说的这么好。   “没想到你竟然会英文。”郑维新吃惊地看着穆琼。   “以前学过。”穆琼突然用法语道:“法语我也会。”   郑维新:“……”   他从小在教会学校读书,学英文法文,说的也没穆琼这么标准……   说起来,这时候的教会学校,是从小就教孩子们学洋文的,力图让这些孩子抛弃祖国,认同他们的国家。   可惜效果不太好,很多爱国青年,都是从教会学校毕业的。   傅蕴安给那个男人做手术,做了很久。   那男人的伤口被割开,一次次地用酒精消毒,然后把他的骨头重新接好……他疼得整个人发颤,但被穆琼等人一起压制住了。   而那个女人,起初有点害怕,后来穆琼告诉她,用来消毒的是酒,她就不说什么了。   酒这么金贵的东西往她男人身上浇,总不可能是为了害死她男人……   “他的骨头没有碎,只是断了,这腿说不定真的能保住。”傅医生用英文道。   穆琼心里也升起一股期盼来。   他们都不希望这个男人出事。   这个男人动完手术就晕了,傅医生给他上药包扎,用木板固定……全部做完之后,一行人才坐下来吃饭。   晚上吃的是白米饭和炖鸡,除此之外,就只有蒸熟的咸菜了,不过没人挑剔。   这顿饭,那个女人怎么都不肯跟他们一起吃,但穆琼还是强硬地给了她满满一碗饭,饭里还放了一个鸡腿。   等她吃完,又给了她两碗鸡汤。   没人说什么,其他人并不缺这口吃的。花钱买鸡的郑维新,甚至还特地留开了一些鸡肉鸡汤,说是给那个男人醒了吃。   吃过饭,已经很晚了。   这里没有足够的床,也找不到几块多余的门板,林寿富只能弄来很多稻草,铺在地上让大家打地铺。   “我和病人一起住,晚上看着他一点。”傅蕴安道。   “傅医生,我跟你一起吧,到时候可以换班。”穆琼闻言立刻道。   傅蕴安答应下来。   那个女人也想跟他们一起,但最后被劝走了,和玛丽医生住到了一起——她生完孩子没多久,又不懂照顾病人,没必要不睡觉熬着。   病人躺在床板上,迷迷糊糊的,穆琼和傅医生两个人却是在厚厚的稻草上铺上了被褥。   穆琼带了被褥,傅医生也带了,只是,穆琼的被子是朱婉婉做得红色花被面,瞧着非常喜庆的被子,傅蕴安的被子,却是米白色的,一点花纹都没有。   两床被子放在一起,区别还挺大的。   “郑维新和孙奕尧没带被褥,今天晚上怕是要冻死。”傅蕴安突然道。   穆琼听傅蕴安这么说,也有点同情那两人了。   不过他也就带了自己一个人的被褥,还不至于好心地分出去。   更何况,这里还有个没有被褥,现在只盖了傅蕴安拿出来的一床毯子的病人……   穆琼把自己带的厚棉袄给那个男人盖上了,又道:“傅医生,我想好我的小说要怎么写了。” 第41章 寻找   “能说说吗?”听到穆琼提起要写的小说, 傅蕴安问。   穆琼笑笑:“我就是想跟你讨论一下!里面会涉及一些医学方面的知识,要是我有弄错的, 希望傅医生能指正!”   “好。”傅蕴安笑起来。   破庙真的挺破的, 要不是这样,有好好的房子在这里,村里人怎么都不可能不过来住。   天虽然已经黑了, 但穆琼和傅蕴安还不想睡觉,就裹了被子,坐在稻草铺成的床上聊天。   《求医》这篇小说,穆琼一开始准备写的时候,背景是放在上海的, 毕竟他那时候对上海更了解,不过出来了一趟, 他把文章的背景换了, 内容也换了。   这会儿,他就跟傅蕴安聊了聊自己的小说。   而傅蕴安,也给出了一些意见。   穆琼突然发现,傅蕴安明明回国没多久, 对国内这个时代的很多事情竟然非常了解,对农村百姓的生活现状也了如指掌。   甚至于,傅蕴安还提供了几个案例,让他可以写到书里。   这么一聊……穆琼的一些想法, 又换了。   夜晚的风很大,也很冷, 它们透过破门的缝隙灌进来,将屋子里的热乎气给搅合的一点不剩。   “我把床单挂到门上去。”穆琼见状道。   这屋子的墙是泥打的,好歹没洞,屋顶虽破了,但风不会往下吹,现在漏风的主要就是门了。   穆琼把门打开,用自己的床单包住整扇门,再把门关上,这样,门上的缝隙有床单挡着,门边上的风系也被床单堵上,屋里的情况就好了很多。   他终于折腾好,回过头去,就看到傅蕴安正用酒精擦拭病人的额头。   他们是带来了不少药物的,其中就有解热镇痛的药。   那些药里能吃的,他们之前都已经给这个病人吃下了,现在只能物理降温。   穆琼见状,从放在他们屋里的热水瓶里倒出一碗水来,化进去糖和少许盐,做了一碗盐糖水,慢慢给病人喂。   按理病人这情况,是要输液补充水分的,但他们没有这个条件。   一边聊天,一边照顾病人,时间就那么悄无声息地过去了,傅医生拿出来放在一边的计时用的手表上,显示时间已经到了到了晚上十二点。   “傅医生,你明天还要义诊,先去睡吧,我看着他就行了。”穆琼提议,他们总不能一直聊天,都不睡觉。   傅蕴安有点迟疑,但想了想,还是道:“好,如果他的状况出现变化,你就叫醒我。”   穆琼答应下来。   傅蕴安睡了,穆琼就裹着自己的被子,借着烛光在笔记本上打起草稿来。   这个晚上,病人一直在发烧,但状况并没有太差。   到了早上五点左右,门外就传来一些响动了,这时的人都习惯早睡早起。   就连和衣而睡的傅医生,也从稻草堆里起来了。   “傅医生,你不继续睡一会儿?”穆琼问。   “我习惯这个点起来,睡不着了。”傅蕴安笑笑,站起身来检查病人的情况。   穆琼打了个哈欠,准备出门上个厕所。   结果他一打开门,就看到病人的妻子抱着个孩子站在门外。   看到他出来,这个女人搂了搂自己怀里的孩子,带着忐忑和期盼问道:“他……他没事吧?”   “暂时没事。”   “我能去看看吗?”女人又小心翼翼地问道。   “可以,不过不要随便碰病人。”穆琼道。   “我一定不碰他。”女人连连点头,抱着孩子进去了。   破庙的院子里,郑维新和孙奕尧正在洗漱,看到穆琼出来,两人都打了个招呼,郑维新还道:“昨天真是冻死我们了,我们两个抱在一起睡,还冷得瑟瑟发抖……我们要去买床被子,你要买吗?”   “不用了。”穆琼道:“不过你们要是能买到鸡,最好再买两只回来。”   “这是一定的。”郑维新道,打了个喷嚏。   他们昨晚是真的冻坏了……   郑维新和孙奕尧果然又买了两只鸡回来,还抱回来一床红被面的新被子。   这时很多人家,也就儿子要娶媳妇,女儿要嫁人的时候,会做被子给新人,而两个新人,很可能这辈子盖的,都是自己结婚时的几床被子了,因而新被子多半是做成红被面的。   两个大男人,今晚要合盖红被面的被子,这画面也挺美的。   早上林寿富又做了白米饭,蒸了咸菜,还不知道从哪里弄来一包老黄豆,放点油放点盐直接在锅里炒熟……这玩意儿牙齿不好的人根本就没法吃,但吃起来着实很香。   早餐后,终于有人来看病了。   “你们都是有钱人,不会骗我们的吧?”   “真的是免费看病?我先说了,我没钱的。”   “我背上长了一大片疙瘩,特别痒,你们能帮我们看看吗?”   ……   约莫是昨天还有今天早上,他们在村里买了不少东西的缘故,村里人对他们友好多了,也信任多了。   他们之中有来看病的,还有纯粹来看热闹的,而不管是来看病的还是来看热闹的,他们都去看了看昨天动手术的那个病人。   庙里来来去去的人很多,闹哄哄的,穆琼睡不着,也就没有睡,只在病人的屋里休息,顺便写东西。   然后他就瞧见病人的妻子,戒备地看着每个过来看病人的村民,不让他们靠近病人。   穆琼之前让这个女人别碰她的丈夫,只是担心她乱动伤口,害她的丈夫感染了,没想到她格外地遵医嘱,不仅自己连丈夫的衣角都不碰一下,还不许别人靠近。   这些人来了,都会跟女人聊几句闲话,穆琼也问了几句,倒是拼凑出这家人的情况了。   躺床上的病人姓周,生下来排行第三,就叫周老三。   周老三的父亲人很好,又有几亩地,原本周家的日子过得挺好,可惜周老三才七八岁,他父亲突然得疾病死了。   然后周老三的母亲,也就是周老太太,就有点……按照这里的方言说就是发神经了,也不知道从哪里听来了一些话,觉得自己的丈夫会死,都是因为得罪了神灵,于是整日里吃斋念佛。   在乡下,信佛的人很多,老人家闲来没事都会念念经,甚至能靠着念经赚几个铜元——这时贫苦人家死了人,请不起和尚道士做法事,就会在村里请十来个会念经的老太太来家里念经。   每人给两个铜元,再管一顿斋饭,这些老太太就能勤勤恳恳给你念一整天的经,非常划算。   这种,家里的小辈都是支持的,事实上,这年头的人基本都信这些神神鬼鬼的事情,还可能佛教道教一起信了。   只是这周老太太,后来变本加厉了。   约莫十年前,他们这边来了个能掐会算的大师。   外来的和尚好念经,大家觉得新鲜,办喜事什么的就不找的本地的瞎子算良辰吉日了,而是花几个铜元去请这个大师看个好日子。   初一看,这大师也没什么问题,可后来……周老太太和另外一些人也不知道怎么的,竟是对那个大师越来越信,说那个大师是天上的神仙下凡来的,有诸多本事。   他们一开始,不过是带了自家的菜蔬鸡蛋去给这大师做饭,后来就开始把家里的钱给这个大师,甚至愿意为了这个大师倾家荡产。   比如说周老太太。   她也不知道听这个大师说了什么,竟是把她大儿子二儿子给人做几年长工赚的钱,全拿去给了那大师,还卖了自家的一亩地,跟人一起给大师盖房子。   她大儿子知道后气坏了,往外一跑就再没回来,也不知道去了哪里,她二儿子呢,拼死拼活闹着要分家,分出去过了。   周老太太并不收敛,甚至变本加厉。   家里的鸡下了蛋,自家人是肯定不吃的,一定要给大师送去。   新种的稻子下来了,也要给大师送去。   有了钱,那就更要给大师了,让大师帮自己赎罪,来世投个好胎。   最后,周家的家底,竟是被她折腾完了。   周老三小时候,被自己的老娘时时说着,其实也信那个大师,但后来一直吃不饱肚子,他就不信了,还对那个大师厌恶的很,对自己老娘的意见也越来越大。   到后来,他就只管过自己的日子,不怎么搭理自己老娘了,还捡了个逃难来的女人当媳妇儿。   但周老太太又哭又闹,总还是能从二儿子三儿子那里弄到点什么,两个儿子家里吃点好的,她也总能设法弄来送出去。   这次周老三受伤,她到了周家之后,不管伤腿的儿子,不管刚生产完的儿媳妇,竟是拿着周老三当长工的主家给周老三的赔偿,从大师那里买来一些不知所谓的神药给周老三用。   没了钱,周老三一家饭都吃不上了,要神药有个屁用!   村里人其实大多迷信,但周老太太这行为,却也没人赞同,很多人暗地里觉得她脑子有问题。   不过,他们也就暗地里说说,并不敢真招惹周老太太和她背后的大师,怕那大师真有本事。   穆琼:“……”   穆琼是个无神论者,但平常对别人的信仰,都是尊重的。   在他看来,人有一个信仰,找一个寄托,以此一份慰藉其实也不错。但那应该去信该信的,而不是信这种乱七八糟明显就是在骗钱的!   “那个大师住在哪里?”等没人的时候,穆琼问了周老三的妻子。   这女人是逃难来这边的,姓冯,叫冯小丫——这年头的穷苦人家,名字一般都胡乱叫。   冯小丫年纪不大,虚岁只有十九,她对那个大师也是不信的,这会儿絮絮叨叨的,跟穆琼说了不少事情。   穆琼把那个大师的信息记了下来,又问:“你家里没有地了?”   冯小丫点点头,她公公原本是留下了几亩地的,但这么多年,已经完全被她婆婆败光了。   不,也没全部败光,他男人的二哥当初分出去了两亩地,现在那地还在。   穆琼没再继续问什么,却也有点发愁。   伤筋动骨一百天,就算周老三撑过去了,之后很长一段时间里,恐怕都干不了活,要是留他们在这里,他们怕是很难活下去。   如果可以,还是要把人带走,但这样,又会增加一笔开销。   穆琼突然意识到,自己很缺钱……   很缺钱的他,却不知道这会儿有人正捧了钱,想要送给他。   《留学》已经连载到江振国回国,在国内受人尊敬,功成名就了。   这一切看得人挺爽的,大众报的销量,也就更好了一些。   上海有很多出版社,他们看到这情况之后,顿时就起了出版这本书的念头……可惜的是,他们竟然找不到作者!   当然了,这时候找作者的,可不止出版社的人,还有其他的一些人,也都对作者很感兴趣,想要找作者谈谈。   某个新建成的大学。   大学的校长和自己手底下零星几个教授正在谈论着招工的事情,说着说着,就说到了《留学》。   “《留学》的作者应该是从国外回来的,多半还学了很多国外的先进知识,要是能请他来我们大学教书就好了!”   “他肯定还认识其他一些留学生!”   “我们要不要去大众报问问?”   某个洋房里。   两个立志要实业兴国的商人也在议论着《留学》:“书里的江振国从国外带回很多设备和设计图,作者兴许也这么做了?我们要不要找他,合作办个工厂制作纯碱?”   “书里还写了一些其他的东西,要是我们能自己生产,就不用看洋人的脸色了!”   “我等下就去大众报问问。”   大洋彼岸,美国。   其实最初的庚款留学生,大多是前往美国留学的,还有个清华学生监督处专门管理这些留学生,每月给留学生们寄送支票。   穆琼的《留学》里,江振国的生活很不宽裕,可实际上,留学生们的生活过的还是不错的。   这天,又到了留学生们期盼的收支票的日子。   余铭学准时收到清华学生监督处寄来的信,然后就发现这次寄来的,好像又不止支票。   “肯定又给我们夹带私货了!”余铭学有些无奈。   负责为他们寄支票的人是个改革派,常常会在给他们寄支票的时候夹带别的东西,比如说印有“废除汉字,取用字母”的宣传单什么的。   余铭学不知道要怎么辩驳,但他隐隐地觉得不能这么做。   他皱了皱眉,有些不耐烦地打开手上的信,结果从里面拿出了一些剪过的报纸,厚厚的足有一大叠。   这是国内的新闻?国内莫非又出什么事了?   余铭学焦急地看过去,竟发现……这是一本小说! 第42章 病好   大众报编辑部。   自从《留学》开始在大众报上刊登, 大众报的编辑们,就越来越忙了。   一开始还好, 最多也不过收收读者的信, 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却开始有读者找上门来。   当然了,这也不算什么, 绝大多数读者都挺好应付的——有权有势的想看后面内容,给看就行了,没权没势的么,就跟当初赶走傅怀安一样,赶走就是了。   可现在……找上门来的, 已经不单单是读者了。   “老李啊!你的报纸一直都是在我那里印刷的,这么多年我也给你不少便宜了, 你不能这么不厚道, 藏着掖着不把楼玉宇的地址给我。”商业印书馆的总编章澈对李荣华道。   李荣华苦笑:“章兄,不是我不想说,是我也不知道啊!”   商业印书馆是上海最大的出版社之一,拥有一个很大印刷房, 除了印刷他们自己出版的书籍以外,还会接一些外面的活儿。   上海现在各种报纸很多,申报这样的大报有自己的排字房,是自己印刷的, 但很多小报,都是找别人印刷的, 比如大众报,就一直是找商业印书馆帮忙印刷的。   不过,李荣华之前和章澈可没有交情,他那时候根本就接触不到章澈,打交道的都是商务印书馆下面的印刷工人——为了能让那些印刷工人先印刷他的报纸,印刷的好一点,他时不时会带点酱鸡酱鸭去跟他们搞好关系。   “人家作者稿子都给你了,你能不知道他的地址?”章澈道。   “我是真不知道,他从没留下过地址。”李荣华道。   他这是真话,他确实不知道穆琼住在哪里,虽然穆琼后来向他坦诚了身份,但从没说过自己的住址。   穆琼不来找他,他根本没处去找穆琼。   这都一个多星期了,穆琼都没再来找过他……其实他也挺担心的,担心穆琼接下来写了书,不找他们大众报刊登了。   章澈问了许久,什么都没问出来,最后只能道:“那这样吧,我写一封信,你帮我转交给楼玉宇如何?”   这个要求,李荣华一口就答应下来。   李荣华把章澈送走,刚歇了一会儿,不想又有人上门来了。   这次上门来的,却是个李荣华认识的名人:“齐老先生?真的是您!”   南方方言里头,是没有“您”这个尊称的,因而很多南方人哪怕学了国文,也不习惯用“您”,李荣华就是其中之一。   事实上,他平常连国文都不用,就习惯说上海话。   可是,见到这位齐老先生,他却下意识地就用了“您”……这位齐老先生,实在是个了不得的人!   齐老先生是个文人,在清末中过举人,但并没有去当官,倒是致力于革新,写过许多文章,影响了很多人。   而他不久前在北方,因为反对现在的大总统称帝,跟大总统对着干,被抓了起来,只是他的名气非常大,那些人虽然抓了他,却不敢对他怎么样,最后还有人偷偷把他放了。   然后齐老先生就跑来上海了,来了之后,他还拿出自己的积蓄,又找了几个爱国商人,打算办一所大学。   “李编辑,你好。”齐老先生拄着拐杖,笑着跟李荣华打招呼。   齐老先生来了上海之后每天去了哪里,做了什么事情,上海的报纸都是追踪报道的,他之前的遭遇,也被报纸写过,因而李荣华不仅认识他,还知道他因为不久前的那场劫难伤了腿。   他连忙搬了凳子,请齐老先生坐下,又问:“齐老先生,您怎么来了?”   “是这样的,我刚来上海,正在筹建一所学校,现在准备工作差不多都已经完成了,但是还缺老师,就想问问《留学》的作者,问他愿不愿意来我的学校教书。”齐老先生道:“当然,如果他有别的工作,来兼职也是可以的。”   李荣华:“……”他能说,《留学》的作者自己都没上过大学吗?   “齐老先生,恐怕不行。”李荣华道:“老先生,我也不骗您……《留学》的作者其实并不像大家以为的那样是个庚款留学生。他年纪不大,只有十六七岁,不仅没有出过国,还没读过大学。”   “竟然这样?”齐老先生有些惊讶:“若是如此,我更想见见他了!”   李荣华将自己知道的跟穆琼有关的信息都告诉了齐老先生。   齐老先生同样留下一封信离开了。   接着,李荣华又接待了好几拨人……   而这个时候,穆琼正在吃郑维新买回来的鸡肉。   此时已经是他们来到这个村子的第三天,距离傅蕴安帮周老三做手术,已经过去整整两天。   就这么两三天的功夫,他们一群人已经吃掉了十几只鸡。   在现代,猪长得很快,几个月就能出栏吃肉,但在这个时代,农民连自己都吃不饱,哪可能给猪吃太好?   这年头的猪一般吃的是草,再给点南瓜番薯叶小指头大小的小番薯什么的,从年初养到年尾,往往也长不到一百斤。而不到年尾,一般也没人会去杀它们。   因而郑维新买不到猪肉,只能买到鸡肉和鸭肉,又因为林寿富厨艺不佳,鸭子做不好吃,他就专买鸡。   穆琼觉得,他们要是在村里多住一段时间,这村里的鸡,怕是会被郑维新给买光了。   众人正吃着,躺着周老三的那个房间里,突然传出冯小丫的声音:“啊!”   大家一惊,然后就看到冯小丫背着孩子从屋里出来了:“我男人他醒了!醒了!”   傅蕴安放下手上的碗筷就往里走去,其他人也连忙跟了上去。   他们到了屋里,就看到动了手术之后一直发烧,整个人迷迷糊糊的周老三已经醒了,甚至强撑着要坐起来。   冯小丫挺想去扶他的,可惜穆琼让她别碰病人,她也就不敢去扶,只能焦急地站在一边。   傅蕴安过去检查了一下周老三的情况;“烧退了,情况好了很多,不过还要休息观察。”   周老三现在的情况好多了,但他不能保证他一定能好。   结果,他话音刚落,冯小丫突然朝着他跪下了,还一直磕头:“谢谢,谢谢,你们都是好人……”她说着,就哭起来。   穆琼连忙把她扶了起来,傅蕴安也道:“你不用这样。”   冯小丫没得跪了,顿时有点茫然。   郑维新见冯小丫呆在那里,就道:“你去拿点吃的,给你丈夫吃吧!”   他们这些人,对冯小丫的印象都挺好的——冯小丫实在是个勤快人。   她第一天的时候,整个人状态不太对,没干什么事,但第二天,她就开始抢着干活了,不仅帮着 做饭烧水,还帮着郑维新他们洗衣服,又把这破庙打扫的干干净净的。   就连他们现在吃的菜,都是她从外面弄来的。   不过,她不怎么出去就是了。她的婆婆时不时要来骂她几次,骂她害死了自己的儿子,为了不被自己的婆婆找麻烦,她婆婆在村子里的时候,她是坚决不出去的,等她婆婆走了,她才会背着孩子出去,然后就带点柴火或者青菜回来。   冯小丫谢了又谢,才去拿吃的,郑维新硬塞给她一个鸡腿,她的眼里就含了泪水。   她没有拒绝,拿着鸡腿去给自己的丈夫吃了,而周老三在吃了一顿鸡汤泡饭,啃了一个鸡腿之后,看着更好了。   这边的病人,比林寿富所在的那个村子还要多一点,再加上周老三虽然醒了,但还要休息几天的缘故,原本打算在这里住三天的他们,最后一共住了五天。   这五天的生活,穆琼是很不适应的。   在潮湿的地上打地铺,睡在稻草上面,可不不怎么让人舒服——哪怕冯小丫已经天天把他们睡觉的稻草抱到外面去晒了,他也还是觉得冷。   穆琼和傅蕴安只守了周老三一个晚上,第二天就换成其他人去守了,后来周老三醒了,情况好起来之后,更是不需要再守着,最后他们这个团队里的男人,干脆就睡在了一个屋子里。   屋子的中间用泥巴围了个圈,圈子里烧了火,而圈子周围,大家铺了稻草,一个个并排躺着。   傅蕴安选了一个离火堆很远的角落位置躺着,而穆琼则选了他旁边的位置。   这会儿时间还早,郑维新和孙奕尧还盖着大红被面的被子在说话,爱德华传教士还在祷告……穆琼抱着被子往傅蕴安身边挪了挪:“傅医生,我有事想问你。”   傅蕴安不着痕迹地退开了一点:“什么事?”   作者有话要说:   说明一下~   民国这段时期比较敏感,很多不能写,所以我一开始就打算架空,完全不写真实的历史人物的。但是前面写写,有时候忍不住就提到了哈哈,不过从这里开始,就尽量不提完全架空了!   男主穿越前穿越后都架空,然后就可能出现这样的事情,比如男主说这个是历史上很有名的谁谁,但在我们的历史上,其实根本没有这个人存在。   而且这些人还没有历史原型,比如这章里面出现的齐老先生(づ ̄3 ̄)づ 第43章 回到上海   屋子中间烧着的柴火让屋子里多了些光亮, 穆琼看到傅蕴安的表情略有些不自在,当即退开了一点。   他已经发现了, 这位傅医生不太喜欢跟人有过于亲密的接触, 应该还有洁癖。   这些日子,因为条件不允许,其他人都是一起洗漱的, 但他从不用别人用过的盆子——他的助手也不知道从哪里弄来了两个新木盆,给他洗脸洗脚。   他还习惯穿戴整齐睡觉,对大家虽不疏离,却也不会太靠近。   对此,穆琼并不奇怪, 很多医生都有洁癖,傅蕴安这个, 症状其实已经算轻的了。   穆琼笑笑, 问道:“傅医生,你有办法对付那个大师吗?”那个躲在乡下骗钱,将周老太太的钱坑的一干二净的神棍自称“大师”,大家也都喊他“大师”。   至于穆琼为什么想要把他解决掉, 这种人留着不处理,不知道还要坑害多少人!   这些日子,他们遇到的受害者可不止周老三一家。   比如有一户人家,生了个儿子先天痴傻, 问了这个大师之后,被告知是因为他们家里的女儿命格不好, 然后他们一家,就对女儿百般虐待……   又比如有一户人家,当婆婆的总是腿抽筋,抽地都站不稳,问了这个大师之后,被告知是因为她的儿媳妇八字和她相克,然后这婆婆就天天闹腾着要儿子把已经生了两个孩子的儿媳妇给赶回家去。   类似的事情数不胜数。   这一类的神棍其实没什么本事,骗钱的时候,就喜欢胡言乱语扯点命格相克什么的,有些人还就信这一套!   傅蕴安看了穆琼一眼,笑了:“我跟爱德华传教士商量过了,回去的时候,会往这边的县城走一趟。”   “傅医生是让县里的官员来对付这个大师?”   “他们比较好出手。”傅蕴安道:“你还有什么想问的吗?”   “周老三和冯小丫要怎么办?”穆琼又问。这两人要是留在这里,日子怕是不会好过,尤其是在他们打算对付那个大师的情况下。   到时候那个大师被抓,周老太太恐怕要疯……穆琼从不小看这些被洗脑的人。   “我打算把他们带去上海,找个杂活给他们做。”傅蕴安道。   “傅医生你真是个好人。”穆琼道。说完又笑了,这话……像是在发好人卡。   并不知道还有好人卡这种东西的傅蕴安还挺受用。   “穆琼,傅医生!”郑维新突然朝着他们喊了一声。   “有事吗?”穆琼问。   “是这样的,我们两个商量了一下,明天走的时候,想给冯小丫他们留点钱。”郑维新道:“你们觉得怎么样?”   “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傅医生已经决定要把他们带去上海,给他们找个能糊口的活儿了。”穆琼道。   郑维新本就是担心自己直接给钱不合适,才问人的,这会儿很是惊喜:“还是傅医生想的周到。”   众人这天晚上睡得挺早的,第二天一大早,他们收拾了东西,就带着周老三和冯小丫离开了。   这两人听说傅蕴安要带他们离开,感激地不行,甚至主动要签卖身契,说是以后一辈子给傅蕴安干活儿。   傅蕴安没同意:“现在已经是新社会了,没有卖身契这回事。”   “就算没有,我也给傅医生干一辈子的活儿!”周老三很肯定。   傅蕴安笑笑:“你好好干活,养活自己就行了。”   回去的时候,周老三是跟穆琼他们一个车厢的,他的腿还没好,就坐在了车厢的地上,而冯小丫抱着孩子坐在旁边。   冯小丫的孩子,就像杂草一样坚强,最初的时候,他的声音细细的,弱弱地,一副随时可能会夭折的样子,但现在他饿了,就能哭得中气十足。   不过他不怎么哭。   每次他一有点动静,冯小丫就会拿出一块布盖住他的脸和自己的胸,然后给他喂奶,而他只要一吃奶,立刻顾不上哭了,以至于从来不会打扰到别人。   这会儿,冯小丫就盖着布在给孩子喂奶。这布还是孙奕尧买来给她的,乡下地方,女人喂奶可没那么多讲究,常常随时随地,撩起衣服就喂。   这天,他们问清楚地方之后,先去了这边的县城。   乡下地方对洋人很畏惧,县城里的人却正相反,尤其是这里的官员。   看到爱德华和玛丽的时候,他脸上的谄媚让穆琼都觉得有点丢脸。   傅医生拿出一些证件,说了那个大师的事情之后,这个官员更是拍着胸脯道:“这样的人一定不能姑息,我马上就找人去把他抓起来!”   他说着,立刻就把穆琼提供的地址交给手下的警察,让警察去抓人,接着又热情地邀请他们一行留下吃饭。   正是中午,大家都饿了,负责和他交流的傅蕴安也就没有拒绝,然后,他们就吃了这次出来义诊期间,吃的最好的一顿饭。   席面上鸡鸭鱼肉一样不缺,还都做得非常美味,这也就算了,喝的酒竟然还是国外进口的。   只是,穆琼吃着,总觉得有点索然无味。这一桌酒席,比不上朱婉婉给他做的猪油拌饭,更比不上前几天郑维新买回来的鸡。   不过,酒席上有件事,倒是挺有意思的——吃完后,郑维新不顾那个官员的劝阻,坚持让人把桌上的肉菜给打包了。   马车夫和周老三冯小丫并不是跟他们一起吃的,郑维新到了马车上之后,就把不耐放的炖鸡给了他们吃。   他们也不嫌弃是剩菜,吃的干干净净的,一些细小的鸡骨头,冯小丫都嚼碎吞下了肚子:“郑先生,你真是好人。”   郑维新跟昨晚上傅蕴安一样,听到这样的夸奖很是受用。   他们先去了林寿富家里,在那里住了一晚上,然后才和留在那里的四个志愿者一起,回了上海。   这时,距离他们离开上海,已经过去十一天了。   “十一天了,《留学》不知道刊登完了没有。”   “一定没有,楼玉宇的书注重细节,《留学》应该没那么短。”   “江振国已经回国了,不知道他回国后会做点什么……”   ……   回去的路上,志愿者们讨论起了《留学》。   穆琼一言不发。   他算了算,《留学》应该已经刊登道江振国和他喜欢的人相遇了……这会儿怕是有很多读者在骂他。   穆琼想的没错。   《留学》这部书肯定没有现代的爽文那么爽,但它跟古代的话本什么的比起来,已经很爽了,江振国的人生,看起来就是个升级流。   结果,读者看得正爽的时候,来这么一出……   虽然早有预兆,虽然挺符合现实,但还是有很多读者生气,尤其是那些单纯只是看故事,并不关注里面其他东西的人。   上海的某个大烟馆里。   此时很多有钱的浪荡子都抽大烟,而这些抽大烟的浪荡子,一般不约而同的,还有些其他爱好。   抽烟听戏看话本,基本是他们白天的日常,至于晚上,就是酒楼赌场窑子了。   这会儿,他们人手一份大众报,正在看《留学》。   看完之后,就有人忍不住骂出声来:“这个楼玉宇是不是脑子有病,好好地大美人儿,竟然送去给别人做妾!”   “这书看不下去了!”   “其实也还好,江振国现在是什么身份,没了这个,还有千千万万个么!”   “这倒也是!后面可以多娶几个。”   ……   这样不满的人还挺多的,不过,更多的人其实没有不满,反而为里面的人物落下泪来。   “这个官员太可恶了!”   “在某些人眼里,女人就是个物件,原是可以随意送人的。”   “楼玉宇先生,这是想表达官场的腐败吧?”   ……   有时候心里想着什么,看出来的就是什么,某些进步青年看了,反而更喜欢这文,觉得这是作者在讽刺现实。   齐老先生看了之后就道:“现在很多富裕人家,把家里的女孩送去读书,却不是为了让这个女孩增长见识做出点什么来,仅仅只是为了抬高她的身价,好让她可以嫁个更好的人家,卖个更好的价钱,不可谓不讽刺。”   齐老先生的这话,也不知怎么的传了出去,甚至被刊登到了报纸上,顿时又引来一阵热议。   而这个时候,穆琼已经回到家中了。   他回家的第一件事,就是把自己从头到脚,好好地洗刷了几遍。   洗完之后,他又开始仔细地问朱婉婉和穆昌玉这些日子的事情。   他不在家的时候,朱婉婉和穆昌玉两个人深居简出,基本不往外走,因而这些日子并没有遇到什么事情,就是有点担心他。   “你们不用担心我,上海周边的治安还是不错的。”穆琼道。   “哥,这么说起来上海的治安更好,你难道就不担心我们了?”穆昌玉道。   穆琼:“……”   穆琼还挺喜欢穆昌玉这副有活力的样子的。   这天晚上,他教了朱婉婉和穆昌玉一些字,就早早睡了,第二天一大早起来,则开始誊抄《求医》。   在义诊的时候,他陆陆续续写了《求医》前面的一万字,还已经修改过,现在誊抄一遍就行了。   一上午的时间,穆琼抄了五千字,然后吃过午饭,就带着抄写好的《求医》往大众报编辑部而去。   《留学》快要登完了,等《留学》刊登完,《求医》正好跟上。   上海还是那么繁华,尤其是租界,毕竟乞丐什么的都被巡捕房的人赶出去了,一个都瞧不见。   穆琼从电车上下来,一路走到大众报编辑部门口,正要上去,不想傅怀安突然窜了出来,拦住了他:“穆琼!” 第44章 好好读书   穆琼这些日子事情很多, 早就忘了傅怀安这个熊孩子,没想到今天竟然会被堵上。   “穆琼, 我之前不是让你把《留学》的稿子拿来给我看吗?你为什么不拿来?”傅怀安不满地看着穆琼。   穆琼:“……”   “你还故意弄了个假地址给我们!”傅怀安又道:“害我都找不到你!”   穆琼:“……”   “算了, 你应该也不是故意的……你是不是拿不出稿子来给我啊?这样吧,你带我去找你家少爷!”傅怀安道。   穆琼有些无语。   眼前的这孩子也不知道是怎么长大的,一副普天之下皆他妈, 大家都应该顺着他的样子。   “我不是拿不出稿子来。”穆琼道。   “什么意思?”傅蕴安不解。   “我从头到尾,都没答应过你要给你《留学》的稿子。”穆琼道。   “可是我帮你忙了!”傅怀安道。   “我很感谢你。”穆琼道:“但我不可能因为这样,就把《留学》的稿子给你看。”其实《留学》的稿子,并不是不能提前给别人看的。   比如给傅蕴安看的话,就一点问题都没有。傅蕴安看了就看了, 是绝不会告诉别人的。   但眼前的这个人……看了结局之后能忍着不跟他的那些小弟说?   到时候要是传开去……大众报那边肯定不乐意。   “为什么?”傅怀安不解。   穆琼叹了口气:“你一直这么天真?   “什么天真?”傅怀安问,又道:“我不管, 穆琼, 你现在一定要告诉我《留学》后面都写了什么,要不然就带我去见你家少爷。”   穆琼突然道:“我家的住址,我是故意不让你们知道的。”   “你说什么?”傅怀安起初没有反应过来,愣了愣之后, 脸上立刻就出现了怒意,握紧拳头道:“你……你耍我!你好大的胆子!”   “你年纪也不小了,为什么还像个三岁孩子似的?”穆琼道。   “我哪里像个三岁孩子了!”傅怀安更生气了。   “做事冲动,只顾着自己, 觉得大家都要顺着你……不是个孩子是什么?”穆琼道:“你打算一直这样?你想过自己的未来吗?”   穆琼并不是多话的人,今天说这么多, 只是想到了这次去义诊见到的那些孩子。   那些孩子生活在乡下,没有受教育的机会,没办法改变自己的命运,只能麻木地活着,但傅怀安是不一样的。   他家就算不是大富之家,应该也不缺钱,所以,他衣食无忧,可以接受教育。   可是,他并没有把握住这个机会。   “未来?”傅怀安从小到大,几时被外面的人这么教育过?更别说穆琼比他大不了几岁,还是个下人了!   他扬起下巴,有点鄙夷地看着穆琼:“我的未来不用想,反正肯定比你好!”   “你确定?”穆琼问:“你的父母确实给你提供了很好的条件,你的出生注定了你生来就比别人站得高站的远。我来打个比方吧……就当所有人出生的时候都是1,但你的家庭比别人好,你的父母比别人的父母出色,那就相当于在你的1后面多了几个0,你什么都不用做,就是10、100,乃至1000,但世上绝大多数人,他们就只有1。你什么都不用做,就甩开他们老远。”   傅怀安仰着头,更得意了。   “但是,有些人通过自己的努力,可以把自己的1变成2,变成3,甚至变成9,再在自己后面加几个0,但也有些人,明明他父母给他添上了很多0,但他把自己出生时的1给过成了0,这种人,就算父母给他添了百八十个0,他也还是0。”   傅怀安觉得穆琼是在说自己,顿时炸了:“你这是歪理!我就算一辈子什么都不做,也一定过得比你好!”   “你确定?”穆琼道:“前几年,这天下还是大清的,现在又如何?”   傅怀安不说话,穆琼又道:“如今国家还乱着,今后肯定还会发生天翻地覆的变化,就连现在风光无限的那些军阀,以后会怎么样都没人知道,更别说普通人了。”   穆琼说到后来,自己也油然而生很多感触。   他是知道历史的,而正是因为知道历史,他才更清楚什么叫世事无常。   接下的这些年里,国内的形势可乱得很!   “那些军阀手里头有兵,有枪,还能出事?”傅怀安突然问。   “天下大势,合久必分分久必合,以后我们的国家肯定会真正地统一。”穆琼道,他没有往下说,但意思很明显了。   现在,国家的中央政权其实是濒临崩溃的,各个军阀各自为政,也就算不得真正的统一。   而当这个国家真正地统一了……军阀还存在吗?   傅怀安大约是想到了什么,表情有些凝重,但他很快就道:“你倒是很会说,但也不过是个下人!”   “我不是下人。”穆琼道:“我叫穆琼,笔名楼玉宇。”   傅怀安整个都僵住了。   “我家之前多穷,你跟我去搬过家,应该都看到了,但托《留学》的福,我现在衣食无忧,应该还会越过越好。”穆琼道:“我很高兴你喜欢我的书,跟你说这么多,只是希望你别这样下去了,好好读书。”   穆琼说完,就往大众报编辑部走去。   傅怀安见状,竟是一咬牙跟了上去。   穆琼没有管他,只管往楼上走,结果刚上了楼梯,就被人拦住了:“你们不能上去!”   拦住他的,是个二十来岁的年轻男人。穆琼问:“为什么?”   “上面是大众报的编辑部,一般人不能上去。”这人道,说完还皱眉看了傅怀安一眼。   傅怀安注意到,哼哼了两声。   “你上去说一声,说是穆琼来了。”穆琼见这场面,就知道估计是傅怀安这样的人太多了,以至于李荣华不得不派人在门口守着。   “穆琼?”那人一惊:“李总编一直让我等着你呢,快上去吧!”   他让开位置让穆琼上去。   穆琼往楼上走去,而傅怀安也不知道怎么想的,紧紧跟在他的身后往楼上走去。   穆琼很快就上了楼,然后就看到了大众报的一众编辑,而李荣华也看到了他:“穆琼!你总算来了!”   “李总编。”穆琼笑了笑。   “小王,快给穆琼搬个椅子,再倒一壶茶送过来!”李荣华吩咐了一声,又笑着看向穆琼:“穆琼啊,最近很多读者给你写信,我们编辑部都快堆不下了!还有很多人来找你,就连齐老先生也来找你了!”   “齐老先生?是齐绍昆齐老先生吗?”傅怀安突然插嘴。   “是啊!”李荣华应了一声,扫了一眼傅怀安,就又去看穆琼了。他认出傅怀安了,但没当回事。只以为是穆琼年轻心软,被傅怀安给缠住了。   傅怀安得到肯定的答案,一脸震惊,穆琼也同样被惊住了。   齐绍昆齐老先生,穆琼没有穿越前,就已经如雷贯耳,对这位老先生还非常崇拜。   这位老先生在清末,曾经因为参加维新运动被通缉,一度逃到日本,后来又当过某个大报纸的主编,发表过很多言论,还办过学校,资助过抗日……   他家中原本极为富裕,但到了晚年,他的日子过得并不好,全靠学生接济过活,最后病死在了国家统一之前。   没想到这样一个人,竟然想要见自己……穆琼一时间又惊又喜,还有点受宠若惊。   “齐老先生给你留了一封信,另外还有其他一些人,也给你留了信。”李荣华道,然后将那些信拿出来给穆琼。   穆琼珍重地将那些信全都收到了自己的包里,又把自己写的《求医》拿了出来:“这些日子,我构思了第二本书。”   李荣华喜笑颜开,接过稿子就道:“我相信你的这篇小说,一定写得比之前的更好!”   穆琼没说话。   他是觉得自己的这篇小说,写的比《留学》要好的,不过,这部小说不一定有《留学》那么受欢迎。   李荣华接过稿子,就看了起来,而这一看……他叹了口气,很快把稿子收好了:“写的真好,唉!”   穆琼笑笑,又跟李荣华聊了几句,然后花钱雇了两辆黄包车离开——大众报的编辑部攒下了很多读者给他写的信,他根本就拿不动,只能雇了黄包车,帮自己拉回去。   顺便也把他拉回去。   穆琼抱着一箱信上了黄包车,朝着傅怀安挥了挥手就扬长而去。   穆琼离家的时候只带走了几张稿纸,回来的时候,却带回来那么多信,朱婉婉和穆昌玉都被惊了惊。   “娘,昌玉,这些都是读者给我写的信,我没空全部看,你们帮我看吧。”穆琼道。   他事情很多,不可能所有的信一一看过,只能看大众报这边已经帮他删选过的一些信,但也不可能不看……毕竟这都是读者花时间写了,又花邮费寄给他的。   朱婉婉和穆昌玉如今没什么事情,不如就让她们帮着看,还能锻炼一下她们。   “我们总共才认识没几个字?怎么看?”朱婉婉迟疑。   “你们不认识的字,来问我就行了。”穆琼道。   听穆琼这么说,朱婉婉才答应下来。   而穆琼这时候,则是拆开齐老先生给他写的信看起来。   穆琼正在看齐老先生的信的时候,傅怀安已经回了傅家。   他一进去,就看到自己的哥哥正坐在门口看书,顿时身体一僵,不敢往前迈了。   “今天不是礼拜天,你不上课跑去哪里了?”傅蕴安抬眼看向自己弟弟,问了一声。   傅怀安有点气弱:“我……我去找人了……有事!”   傅蕴安看了自己的弟弟一眼:“你应该知道,不能惹事。”   “我没惹事!”傅怀安道。   傅蕴安就不管他了。   但傅怀安没有像往常一样去自己的房间,他踌躇了一会儿,突然问:“喂……你说,爸能一直这样下去吗?”   “你觉得呢?”傅蕴安问。   “应该可以的吧?他那么厉害!”傅怀安满脸崇拜。   “你倒是比他还自信。”傅蕴安道。   “什么意思?”傅怀安皱眉。   “他要是像你一样自信,当年就不会把家眷送出国了。”傅蕴安道:“现在我和你,也不会待在这里。”   傅怀安一愣。   他的母亲是他爸的二姨太,但他小的时候其实完全没有这种感觉,因为那时他爸的正房太太,带着三个儿子一个女儿住在国外。   直到几年前,这些人陆陆续续的回国,他才再不是处处被人捧着的独一无二的小少爷了,几个月前,他还被扔到了上海,被自己的三哥管着……   “那我以后怎么办?”傅怀安脱口而出。   傅蕴安道:“好好读书。”   作者有话要说:   穆琼and傅蕴安:好好读书。   傅怀安:TT 第45章 齐老先生   傅怀安回了房间, 整个人都是懵的。   六七岁以前的事情,他已经忘得差不多了, 只记得从自己有记忆开始, 虽然不常见到自己的爹,但日子却过得有滋有味的,随时随地都有一群人捧着, 出门去读个书,家里能派七八个佣人能挑着担子送来各种吃食,随他挑拣。   那时候,他最不痛快的,也就是他娘一直盯着他读书了。   当然了, 虽不痛快,但那时候他被自己的娘盯着, 还是学得不错的, 当时学校的老师,还有自家另外请的先生,都说他天资聪颖,出类拔萃, 总之恨不得把所有的好词儿都往他身上用。   他娘那时候,大约也是对他寄予厚望的,总是让他好好读书,多跟他爹亲近, 对他管得很严。   可惜,这样的日子过到他十来岁, 就大变样了。   他大哥从国外回来了。   他娘起初不在意,说他大哥是个不爱读书的,当初在家里被追着满院子打,也不肯好好坐下来听课,不见得顶用。   结果,他大哥跟他娘讲的完全不一样,特别有本事,刚回来没多久,就做出不少事情来,人人都说他爸好运气,养了个儿子青出于蓝而胜于蓝。   再过两年,他二哥也回来了,那就更了不得了!   而他娘,再不逼着他学东西,让他爱干什么干什么,说是凭着他这身份,总归一辈子吃穿不愁。   他隐隐也明白了什么,更知道自己的大哥二哥并不喜欢他,至于他的父亲……他父亲对他大哥二哥小时候的事情如数家珍,见着他,连他在读几年级都不知道。   他就干脆顺着心意过日子了,这么一来,他的日子倒是过得比他小时候还要来的舒坦。   然后……他就被他爸扔到上海来了,姓都给改了,还不许他透露家里头的事情。   在上海的日子,他过得很憋屈,但他娘让他听他三哥的,他也就只能忍了。   毕竟,这一切都是暂时的。   傅怀安一直觉得,等他再长大一点,那肯定就想干啥干啥了,谁也拦不住!   国内待着不痛快了,还能去国外逍遥。   可今天被穆琼这么一说,他心里不免有些七上八下的,回家之后,自己的三哥又给了那么一个答案……   他突然想到,要是哪天他爸出什么事情……他大哥二哥是肯定不用怕的,他三哥也不用担心,但他和他娘呢?   呸!他爸肯定不会出事!   可是,就算他爸不出事……他难道真要一直这样下去?   那个齐绍昆齐老先生,他是知道的,当初他爸想请这个齐老先生给自己当幕僚,结果人家跑了,见都不见他爸。   他自然也没见过。   但人家想见穆琼。   这些日子他找不到穆琼,无聊的时候专门去姚家那边问过,也算是知道了一些穆家的事情,得知当初他们家一度穷困潦倒,差点饿死。   结果现在,原本那么穷的穆琼在大众报被人礼遇,得到齐老先生的欣赏,他呢?不跟着穆琼,连大众报的门都进不去。   傅怀安原先并不在乎这些,毕竟他清楚,那些人要是知道他是谁,肯定都要巴结着他。   但这反过来想想……他要是没有一个好爹,是不是就什么都不是了?   傅怀安心烦意乱的,头一抬正好瞧见自己桌上摊开的大众报。   他暗骂了一声,把这些报纸抓起来,揉成一团直接就丢到了屋角。   这两天,他本是心心念念想要知道江振国和他喜欢的女人到底怎么了的,但今天闹了这么一出……   这《留学》,他不看了!   穆琼可不知道傅怀安的心思。   他已经把齐老先生,还有商业印书馆的总编章澈等人的信看完了。   齐老先生的信写的不长,只说想要跟他见上一面,至于章澈,则是希望可以出版《留学》。   《留学》这本书,穆琼也是愿意出版的,他看过信,就打算明天先去找齐老先生,再去一趟商业印书馆。   晚上,朱婉婉用猪大骨熬的汤煮了一锅青菜豆腐干,当做一家三口的菜。   这时节做炒菜,一会儿工夫就冷了,再加上用的是荤油,卖相上很不好看,但这么煮一大锅的话,就能一直吃热乎的了。   滚烫的豆腐用酱料沾一下,当真好吃的很,吃完身体也暖和了。   猪大骨上是没什么肉的,这年头猪骨照样卖钱,但卖的到底不如肉贵,因而朱婉婉另外买了些肉,肥肉熬猪油,瘦肉放进去一起煮,也很有油水了。   穆琼早早睡了,第二天早上起来,先誊抄了两千字的《求医》,然后收拾了一下自己,就出门去了。   齐老先生在信里留了地址,而穆琼过去之前,先去称了一些蜜饯果脯。   齐老先生办大学之类的事迹,放到现代很多人已经不知道了,绝大多数人知道他的存在,是因为他的学生写的文章里提到了这位恩师。   而这文章里还提到,齐老先生嗜甜。   不过他平常并不表现出来,因而大家都不知道,他为着面子着想,也不会去买来吃……但是,若有人去看他的时候,送了糕饼果脯之类的甜食,他会很高兴。   因为这是别人送的,他能光明正大地吃。   而穆琼,正是因为想起了这篇文章,才会特地买上果脯。   齐老先生的儿女都大了,早已成家立业,他的妻子也跟儿子住在一起,并未来上海,因而他现在跟自己的学生住在一起。   这学生……当初穆琼找齐老先生的资料看的时候,也看过这位学生的资料,知道他是个很了不得的人。   百年后,绝大多数人对这个时代,也就有个大概的了解,知道一些知名人物。   而大家知道的知名人物,要么就是从政从军的人里最有名的那些,要么就是流传下很多作品的作家,人们对这个时代很多做出了不少贡献的人,其实并不了解。   就说齐老先生的那些学生,大家最了解的,就是那位留下许多作品,还写了齐老先生嗜甜这事的作家了,他比齐老先生都要有名很多。   当然了,他现在其实还不是齐老先生的弟子。   至于如今和齐老先生一起住的这位学生……虽说也能在网上搜到他的许多事迹,但绝大多数人,都是不知道这个人的。   他名叫魏亭,家里是书香世家,祖上还留下不少财物,富甲一方。   到了他这一辈,家中就只有他一个男丁,他也就生来豪富。   可是,在民国的那些年里,他竟是散尽家财,办了很多学校。   他办中学小学,还跟自己的老师一起办了大学,后来更是办了上海第一所职业技术学校,培养工人。   国家遭逢大难之际,他还慷慨解囊,资助抗日,再后来……   日军攻打上海,整个上海都乱了,只有租界勉力支撑,成了战乱中一座可以庇护百姓的孤岛的时候,他带领自己的学生,救了很多百姓,将那些百姓安顿在自己的学校里。   再多的家财也禁不住他这么花……后来他被人暗杀,朋友为他办丧事,竟是在他家中找不出多少钱来,田地房产也已经被他卖光。   不管是齐老先生,还是这位魏亭,在穆琼看来都是值得敬佩的。   齐老先生现在其实是住在魏亭家中的,而魏亭作为一个有钱人,家中极为富裕。   穆琼找到魏家,在魏家佣人的带领下往里走的时候,只觉得自己像是来到了另外一个世界。   漂亮的小洋楼,奢华的欧式装修,昂贵的地毯挂毯,镶金嵌银的用具,甚至还有燃着火的壁炉……   他来到民国之后,从未亲眼见过,但以前在民国电视剧里看过的富贵景象,今天倒是全在魏家看到了。   穆琼瞧着这些,都有点尴尬了。   他给陈老板的餐厅做的设计,实在有点上不了台面。   不过陈老板的餐厅针对的客户群体,本就不是民国的上层人士,好歹够了。   穆琼就是在这样一个地方,见到了穿着长衫马褂的齐老先生。   “你就是楼玉宇?”齐老先生拄着拐杖出来,看到穆琼有些惊讶。   “齐老先生您好。”穆琼道:“我叫穆琼。”   他说着,就送上了自己带来的礼物。   齐老先生本就挺高兴,看到他送来的东西,就更高兴了,一边招呼他在沙发上坐下,一边喊来佣人:“这些东西,你拿去装盘,用来待客。”   “没想到你竟然真的这么年轻……”齐老先生有些感慨:“不过也不奇怪,你写的文章,有些看法就是年轻人才有的。”   穆琼也知道自己存在的问题:“我阅历不足,写的时候其实也有点吃力,很多地方没写好,全是胡编乱造的。”   “这我倒是没看出来,单看文章,我还以为你去留过学。”齐老先生道。   “我只是听人说了些留学的事情。”穆琼不好意思地说道。   齐老先生和穆琼就这么聊了起来,先聊了《留学》,接着又说了一些留学生的现状。   他们的国家需要留学生,可是想要供出一个留学生可不便宜,有些人出去留学,学习还并不认真……   穆琼对这个时代虽有了解,但肯定比不上齐老先生这样的人,知道多说多错,因而每句话,都要想上好几遍才说。   倒是齐老先生,约莫是说出兴头来了,越说越高兴,一边说还一边吃蜜饯果脯。   佣人把穆琼带来的东西并其他一些吃食装了几盘子放在他们手边,穆琼只略微吃了几口,至于齐老先生……他每个盘子,都吃了至少半盘子,还专挑甜的吃。   而两人正聊着,大门打开,一个三十多岁,看着温文儒雅的男人从外面进来。 第46章 新的工作   进来的男人身材高大, 长相英俊,气质更是超群, 一件普普通通的黑色长衫, 竟是硬生生让他穿出几分尊贵来。   穆琼并不认识这个男人,但听到齐老先生叫他“存明”,却立刻意识到眼前的这人, 应该就是这房子的主人魏亭——魏亭字存明。   他在现代看魏亭资料的时候,曾看到过魏亭的黑白照片,但早就忘了他具体是什么样子,现在见到真人,才发现魏亭长的着实出众。   “老师, 有客人?”魏亭问道。   “这是《留学》的作者穆琼,笔名楼玉宇。”齐老先生腿脚不好, 这时候并没有站起来, 坐着介绍了一下穆琼。   穆琼却已经站起来了:“魏先生你好。”   魏亭看向穆琼,一副很感兴趣的样子:“你就是《留学》的作者?没想到你竟然这么年轻……你在国外学得是化学?从哪所学校毕业的?”   书里的江振国学的是化学,但穆琼……他的化学知识恐怕比现代的初中生都要差,毕竟他从未系统地学过。   也因此, 江振国在学校里读书的事情,他都是略过不写的,不得不写的时候,也只写从傅医生那里问来的知识。   “我不曾去国外留学, 这部书是我从别人那里问来一些事情,加工后写出来的。”穆琼道。   魏亭有点失望:“怪不得其中有些内容我看着不太对, 我还当你是故意模糊了写的……那你在国内读的是什么学校?什么专业?”   “我在苏州长大,读到了中学,后来又去北京读过两年,因为读的断断续续的,我连中学文凭都没有,但我会英文和法文。”穆琼道。   魏亭眼睛一亮,再张口的时候,直接就是法语了:“你的法文,是跟谁学的?”   “是跟一个从英国留洋回来的人学的。”穆琼同样用法语回答:“他会法语和英语,我正好又有点天分,就都学了。”   “你将《留学》这本书的背景放在英国,也是因为这个?”   “是的。”   魏亭一开始用法语跟穆琼聊天,后来又用英语来问话,而不管他问什么,穆琼都用法语或者英语好好回答了。   他能感受到,魏亭是刻意是试探。   两人这一聊,就聊了许久,期间,齐老先生又吃了许多果脯,把桌上的果脯全部吃完了。   “你的英文和法文都说得很好。”魏亭终于用回了国文。   “魏先生说的比我还要好。”穆琼笑道,魏亭的英语和法语说的比他要自然很多。   “你们两个,总算说人话了。”齐老先生这时感叹道。齐老先生早些年是学了日文的,但英文和法文,他无论如何都学不会,他就弄不明白了,那法语说个九十九,为什么非要说成是四个二十,加十加九。   魏亭看了自己的老师一眼,又对穆琼道:“我是在国外待过,才能说的这么好,刚出去的时候,我跟那些人说话他们都听不懂……你没出过国就能把这两种语言说得这么好,天赋比我好了太多。”   穆琼闻言有点惭愧,他在现代,是花大价钱请了不止一个外教,然后一对一跟他视频,又看了很多国外的影视剧,才将这两种语言学出来的,还陆陆续续学了几年……   魏亭这是又道:“穆琼,你愿不愿意来我即将开办的大学里教书?我原本看了《留学》,是想请你去学校里当化学老师的,再不济去讲几节课也好,不过现在看来,你更适合当法文老师,或者英文老师。”   “我连高中文凭都没有,恐怕不能去大学教书。”穆琼道:“更何况我没有经验,容易误人子弟。”   去大学教书这个工作,对穆琼来说吸引力还是很大的。   他上辈子写小说,最大的问题就是自身经历的太少。   现在他终于拥有健康的身体,哪能闭门造车不出去走走?更何况,有个稳定的收入,对他来说不是坏事。   但他也不敢高估自己。他的英文和法文是不错,但他没有教学经验,年纪又小,去教一群大学生肯定是不行的。   穆琼紧接着又道:“更何况,就算我真的能教,别人又会怎么想?说不定会觉得这个大学太过胡闹。”   听穆琼这么一说,魏亭也有点迟疑。   “不过,魏先生办的小学或者初中缺老师的话,我是愿意去教的。”穆琼最后道。   结果,他这话一出口,魏亭当即道:“你愿意去教中学,那就再好不过了,我办的一个中学,正好缺英文老师!”   说完,魏亭还站起身来:“你若是愿意,现在那就可以定下契约!只是这中学是私人办的,没有政府拨款,财政方面有点困难,因而老师的薪水不高。”   “薪水每月多少?”穆琼问。他本是不怎么在意薪水的,但魏亭都刻意提了……   “每月只二十元。”魏亭有些惭愧道:“你每日要上两节课,每星期要上六天。”   每月二十元的薪水其实已经不低了,但确实不算多,去教会学校教书的话,薪水肯定不止这个。   但人家教会学校,也不一定要他。   “可以。”穆琼答应下来:“请问是哪所中学?”   “平安中学。”魏亭道。”   穆琼有些惊讶,他没想到魏亭说的中学竟然是平安中学。   穆琼答应去平安中学当老师之后,魏亭对穆琼就多了几分亲近,穆琼这才发现,魏亭跟他想象中的不同。   而最大的不同就是……这位住着豪宅的大少爷,他现在很穷。   此时魏亭的父亲还在世,他只有魏亭这么一个儿子,原本对魏亭很大方,但魏亭手松,又一心办教育,就弄得自己很穷,这次为了办大学,甚至还变卖了手上的一些古玩。   然后,就有好事的在魏父面前多嘴,说你儿子靠典当度日,是不是魏家不行了。   这无疑惹恼了魏父,魏父本就不喜欢儿子“不务正业”弄什么教育,现在魏亭竟然干出变卖手上的老物件的事情……他直接就停了每月给魏亭的大笔花销。   如今,魏亭依旧能在魏家的大宅子里住着,但手上却没什么钱,他父亲还放出话来,他要是再敢进当铺,就打断他的腿。   历史上大义凛然的人物,原来还有这样的一面……穆琼觉得眼前的魏亭,看着倒是更鲜活了一些。   魏亭留了穆琼吃午饭。   午饭菜不多,只有四菜一汤,却都是非常精致的,就说桌上那只白斩鸡,吃着就跟朱婉婉随便煮的完全不同。   三人一起吃饭,齐老先生约莫是吃多了蜜饯果脯,只略略吃了几口,魏亭吃的也不多,倒是穆琼,连吃了三碗饭。   饭后,穆琼告辞,然后就叫了一辆黄包车,去了商业印书馆。   他手上有商业印书馆章澈的信,拿出来之后,立刻就被带到了章澈面前。   章澈是个精瘦的中年人,看到穆琼,他笑得眼尾露出深深的纹路。   穆琼年纪小,有些人兴许会小看他,但章澈不会,甚至因为穆琼年纪小,他反而格外看重。   这样的年纪,就能写出《留学》来,穆琼今后恐怕可以写出更多的小说!   在民国时期,出版小说是非常赚钱的。   在现代,作者出版小说,能拿百分之十的版税已经算不错了,但在此时的上海,作者至少能拿百分之十,有点名气的,甚至能拿到百分之二十甚至更多……当然了,这时的人一般称之为“提成费”。   此外,书的定价也贵,再加上市面上书少,一般来讲很少有出了书卖不出去的情况发生,作者出书,也就往往能大赚一笔。   当然了,穆琼现在还是个新人,因而不可能太高。   章澈最终给穆琼的价格,是百分之十五的版税。   穆琼对此没有异议:“等我把《留学》修改过,马上就送来。”   今天上午和魏亭谈过之后,他突然意识到自己写的《留学》里,其实是有漏洞的。   在报纸上登的,已经没办法了,但出版的话,他打算将那些漏洞全部改过。   穆琼离开商业印书馆回家的时候,时间已经不早了。   当天晚上,他教导朱婉婉和穆昌玉认了一些字,又写了一千多字的《求医》,就早早上床睡了。   第二天,穆琼先去了陈老板的西餐馆。   陈老板的西餐馆还在装修,并未装修好,但生意也没有停下——陈老板在西餐馆的门口,卖起了各色汉堡。   炸猪排汉堡煎蛋汉堡这两种早就有的,他依旧卖着,此外,还出了红烧肉汉堡和煎肉汉堡,后者更是用上了他自己调配的,带辣味的调料。   而这么干了之后,收入竟然不错,刨除开销每日都有十几元的进账。   瞧见穆琼,陈老板上来打招呼,还给了穆琼一个煎肉汉堡。   煎肉汉堡里的肉是切片的五花肉,煎的时候还撒了辣椒粉,味道极为不错。   穆琼觉得,就凭这调料,等陈老板把他的西餐馆装修过,推出各种烤肉来,一定能大赚一笔。   陈老板已经做了二十年生意了,身边又有张掌柜帮衬,不需要穆琼这个半吊子再做什么,他略呆了一会儿就离开了,前往平安中学。   他跟魏亭约好了,今天要去平安中学办理一下入职。   平安中学还是原来的样子,看着挺旧的,而守门的瘸腿老头,依旧在用煤炉烧水。   “我来找魏先生。”穆琼到了之后,直接说明了来意。   “魏校长就在后面……我找个人给你带路吧!”瘸腿的老头道,说完,就喊起来:“冯小丫!”   冯小丫?没想到又碰到一个叫这个名字的……穆琼笑了笑,正想看看这学校里的冯小丫是个怎么样的人,就看到才分别两天的,背着孩子的冯小丫朝着他跑来了。   “穆先生?”冯小丫看到穆琼,满脸惊讶。   “你在这边做事?”穆琼问道。   前日回了上海之后,冯小丫和周老三就跟着傅蕴安走了,按照傅蕴安的说法,是准备给他们安排个轻松的活儿先干着……没想到他们竟然在平安中学。   “是啊!傅医生让我们在这边干活,顺便看着点他的弟弟。”冯小丫道:“穆先生,我现在在给学生们做饭,我家老三就帮我烧烧火劈劈柴什么的……这里真好啊!”   冯小丫的眼睛亮亮的,脸上满是对未来的期盼,此时整个人的状态,已经跟穆琼第一次见她时完全不同。   “在学校里工作,是很不错。”穆琼道。   冯小丫连连点头:“学校管吃管住每月还给我们四个大洋的薪水,比当长工好多了!我们没什么开销,我打算把钱全部攒着,等小宝大了,让他读书!”   “是应该读书,读了书,以后就不一样了。”穆琼道。   冯小丫就笑起来。   她长得并不好看,眼睛有点小,嘴又有点凸出,可这会儿笑起来,看着就让人心生愉悦,   冯小丫带着穆琼一路往里走,没一会儿就来到了一间小屋前:“穆先生,魏校长就在里面,你进去吧!”   冯小丫自己不敢进去,远远地就站住了,穆琼却直接走了进去。   魏亭果然在里面,坐在一张跟这个破旧的房子格格不入的豪华的书桌后面。   穆琼怀疑这书桌,是他从家里搬来的。   看到穆琼,魏亭热情地招呼他过去,让他坐在一张雕花红木椅上,然后就说起了穆琼的工作内容。   此时国内的教育界,基本是被日本留学回来的人把持的,教科书基也都是按照日本的教科书改的。   这些教科书其实并不好用,因而很多学校都是不用的,比如那些教会学校,他们以前用的什么教材,现在还是用什么教材。   至于平安中学……   魏亭直接道:“我们学校缺少教授英文和法文的老师,因而学生手上还没有教科书,以后课怎么上,用什么书来上,都随你。”   穆琼:“……”   找一个连中学都没有毕业的人来教书就算了,还随便这人怎么教……在现代绝不可能发生的事情,这会儿发生了。   “中午你和我回家吃饭吧,我家中的伙食好一点。”魏亭又道。   平安中学中午是会给学生提供免费饭食的,之前一般都是学生自己带菜,魏亭从附近买些馒头回来分给学生,但这两天来了做饭的,就改成自己做米饭分给学生了,还多了免费的咸菜汤给学生们喝。   “好。”穆琼答应下来。   两人谈好,就一起往外走去。   此时已经是午饭时间了,学生们一窝蜂地从教室里出来,傅怀安就在其中。   他一眼就看到了穆琼。   “穆琼!”傅怀安叫了一声,几步跑到穆琼面前:“你怎么在这里?你要来这里读书?!”   穆琼肯定是有钱了,所以要来这里读书……傅怀安虽是问话,但心里其实已经肯定了这一点,顿时有点激动:“你总算落到我手里了!我跟你说!这里是我的地盘!”   傅怀安得意极了。   魏亭的眉头却立刻就皱了起来:“傅怀安!你胡说什么呢!”   “魏校长?”傅怀安这才看到魏亭,后退一步尴尬地笑起来:“我就是随便说说的……”   “只是随便说说就好,以后要尊敬穆老师,知道吗?”魏亭道。   “穆老师?”傅怀安僵住了。   “傅怀安?”穆琼这会儿,却是突然想到了一个可能——这个熊孩子,该不是傅蕴安的弟弟吧?! 第47章 教书   穆琼之前一直以为熊孩子叫“淮安”, 也就完全没多想,但现在他听到了熊孩子的全名“傅怀安”。   傅怀安这名字, 跟傅蕴安太像了!   傅蕴安把冯小丫夫妻两个安排到了这所中学, 还让他们看着自己的弟弟,就说明他有个弟弟在这里读书……   穆琼一言难尽地看着傅怀安。   眼前的这人,跟傅蕴安可以说没有丝毫相像。   相貌上, 两人虽说都长得不错,但眼睛鼻子,看着完全不一样,至于性格么,傅蕴安性格那么好, 这个傅怀安……呵呵!   “魏校长,你说什么穆老师?”傅怀安呆愣愣地问道。   “这位就是你们以后的英文老师了, 你们都给我尊敬他一点, 要是有人敢对穆老师不敬,我立刻让他收拾包袱回家!”魏亭怕穆琼年轻,压不住这些学生,就对着围过来的学生大声道。   那些学生都好奇地看着穆琼, 傅怀安却炸了:“他才多大,怎么能当老师!”   “我们学校招老师,只看有没有真才实学!”魏亭皱眉看了傅怀安一眼。   其实穆琼这样十六七岁的年纪当老师确实有点小了,但这年头, 好的老师太难找!   平安中学办校以来,他一直在招英文法文老师, 但来应聘的,要么就是要的薪水太多,他供不起,要么就是水平太差。   没有留过洋,只在国内跟着别人学英文法文的人,很多发音都不标准,说话听起来怪怪的,更有一些人仅仅只是认识些单词,都没办法跟人对话。   这样的人,他都是看不上的,干脆就自己当老师去教学生了。   只是,他天生就不是当老师的料,教得很不好,这也就算了,他最近在筹办大学,实在没空!   “他家里穷,都没上过多少学,怎么可能有真才实学!”傅怀安又道。   “傅同学。”穆琼看向傅怀安:“你为什么觉得我家里穷?”   “难道不是?”傅怀安反问。   虽然姚家那边的人说穆琼在上海找着有钱亲戚了,但他知道那是骗人的。   穆琼真要找到有钱亲戚了,用得着找他们做戏去拿那点破烂吗?   “我家虽然不是巨富,但也算是书香门第,我父亲更是曾去日本留学,现在在北京工作。”穆琼笑道。   傅怀安的表情僵住了。那天穆琼跟他说了一大堆,还用自己做比方,说自己原本很穷,写了一本《留学》才有了钱……他就默认穆琼以前很穷了。   结果……他又被骗了!   穆琼虽然没说家里的具体情况,但他父亲能去留学,肯定不会差了。   傅怀安盯着穆琼,眼里都冒火了。   穆琼逗过他,就不去管他了,而是看向魏亭:“魏先生,我们走吧!”   魏亭带着穆琼就往外走去,而他们刚走到门口,就有一辆小汽车停在了他们面前。   魏亭泰然自若地上去,又招呼穆琼来坐。   穆琼来到民国之后,这是头一次坐汽车,然后就发现这汽车的内饰,实在不怎么样。   不过,在这个时候有辆汽车,不下于在现代有架飞机了。   魏家着实有钱。   “我爸爱面子,出门的行头都给我备齐了,但就是不给我钱。”魏亭苦笑道。   穆琼不知道要怎么接这话。   其实如果他是魏父,估计也受不了养了这么个败家儿子。   他到底还是不如魏亭这样的人无私。   穆琼转而问了别的:“魏先生,平安中学是你跟傅蕴安傅医生合办的?”   “你认识傅蕴安?”魏亭问。   “认识,我写《留学》的时候,还向他请教了不少问题。”   “怪不得书里有些细节我瞧着眼熟,原来你是问他的!”魏亭道:“他人不错,你应该同他多亲近。”   穆琼挺赞成魏亭的话的,又问:“之前那位傅怀安,是傅医生的弟弟?”   “是的。”魏亭点头,又叹气:“傅蕴安做事处处妥帖,还很努力,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竟然摊上这么一个弟弟!”   路上,魏亭说了些傅蕴安的事情。   他和傅蕴安是在国外认识的,傅蕴安回国之后,两人再度联系上。   当时,平安中学已经建校,还招收了一些学生,但资金仍有不足,知道这件事之后,傅蕴安就资助了他一笔钱:“这学校也有傅蕴安的一半,所以他弟弟虽是个混账,我却也不好赶走,你只当他不存在就好,反正他也不敢在学校里惹事。”   穆琼答应下来。   魏家的饭菜依旧是四菜一汤。   今儿个上午,齐老先生明显没有捞着蜜饯果脯吃,中午也就吃了不少,最后三个人将四菜一汤吃的干干净净。   吃完之后,齐老先生拿出一个红纸糊成的红封给魏亭:“存明,今天有人请我写字,留下了润笔费,你拿着入大学的账吧!”   魏亭也不矫情,直接拆开了那红封,从中取出一张庄票来。   穆琼看了一眼,竟有足足五十元。   不过,这五十元对普通人家来说,是一笔很大的数目,但对一所大学来说,恐怕只是杯水车薪。   吃过饭,魏亭带着穆琼,又去了平安中学。   平安中学一共有八个老师,穆琼一一认识,又了解一下平安中学的学生的学习状况。   这时的学生,尤其是平安中学这些家境一般的学生,读书都是非常认真的,之前魏亭亲自教他们英文法文,他们虽说学的一般,但单词已经背了不少。   穆琼没有教学经验,但他当初学英文法文的时候,看了很多颇具趣味的教材和一些网络课程,教他的外教也是教学经验极为丰富的,倒也能拿来用用。   今天是第一天,穆琼没课,早早就回家去了。   他一回家,朱婉婉和穆昌玉就围了上来。   “哥,中学是怎么样的?”穆昌玉好奇地问道。   穆琼就挑拣着说了。   “真好啊!”穆昌玉有些感慨:“魏先生真是个好人。”   穆琼点了点头。   “我以后,也要去考平安中学!”穆昌玉又道。   “好。”穆琼道:“我家昌玉一定能考上。”   穆昌玉带点得意地笑了。   这天,穆琼早早吃过饭,就开始教穆昌玉和朱婉婉读书。   他问过魏亭能否在学校里写作,魏亭当时一口答应,说是只要他不耽搁上课,在学校里写东西一点问题都没有,甚至于,非上课时间他不来学校也是可以的。   平安中学给不了老师太高的工资,也就只能尽量给老师宽松的工作环境了。   他一天只有两节课,一共两小时,再加上备课,半天时间足以,剩下的时间正好可以写小说……穆琼已经打算把《求医》带去学校写了。   同时,给穆昌玉找个学校,也被他提上了日程,只是他要去工作,穆昌玉要去读书,朱婉婉一个人待在家里兴许会有点无聊……   穆家人一起读书学习的时候,傅蕴安和傅怀安刚刚吃上饭。   傅怀安吃饭的时候,一直咬牙切齿的,傅蕴安问道:“你怎么了?”   “没什么。”傅怀安道。   傅蕴安就不去管他了,只管自己吃东西。   只是,他才吃了没几口,就听到傅怀安问:“喂……我是不是很没用?”   傅蕴安倒也不计较他不喊“哥”的事情,只道:“是的。”   傅怀安:“……”   平安中学很缺人,穆琼第二天,就赶鸭子上架走上讲台了。   不过他倒也不排斥。   教书练练胆子挺好的,还能做点力所能及的事情,发展一下自己在这个时代的人脉。   在民国这个时期,名声、人脉这些都是很重要的。   最初去大众报投稿的时候,他也想着,不如一直隐瞒身份闷声发大财算了,但仔细想想,却又意识到那样做不仅没必要,还挺傻。   一来,有些事情不是他想瞒,就能瞒得住的,二来,在这样一个乱世,想要过得好,最好还是有点名气,这样的话,别人看你不顺眼,也不敢随随便便把你杀了。   拿着自己做的讲义,穆琼走上讲台,泰然自若地用英文跟那些年纪和他差不多大,甚至比他要大的学生打了个招呼。   教室是祠堂改建的,挺宽敞,层高还有点高过头,估计有个五六米,学生用的桌椅,也都是新的,讲台黑板这些更是配齐了。   这学校外面看着破旧,里面倒是麻雀虽小,五脏俱全。   想也是,魏亭这样的人,总不至于把自己的学校弄得太差。   至于这些学生……   面对一张张写满了求知欲的脸,穆琼的压力突然有点大。   同时,他也豁出去了。   教书就教书吧,其实也没什么好怕的!   他这个站在讲台上的,怎么都比坐在教室最后的傅怀安有脸。 第48章 《留学》登完   傅怀安听课不认真, 有时候还逃课逃学,魏亭一开始管过, 后来发现管不住之后, 就随他去了。   反正傅蕴安说了,只要他不惹事,怎么样都好。   魏亭都不管, 其他老师就更不会管了。   听课的人那么多,多一个傅怀安不多,少一个傅怀安也不少。   傅怀安也就这么被安排到了教室最后面,随他爱干什么干什么。   而这会儿,他写了一个纸条, 揉成一团扔给坐在他前面的小弟。   只是,那小弟见到纸团之后, 将之捏进手心放进口袋, 却并不去看,反而专心致志地看着穆琼。   傅怀安瞧见这一幕,被气得不行,只觉得被小弟背叛了。   这也就算了, 他听着听着……竟然也被穆琼讲的东西吸引了。   穆琼正在跟他们讲英国的历史。   这是第一堂课,他觉得没必要上来就让人背单词,干脆就先讲了点国外的历史,培养这些人学英语的兴趣。   他喜欢阅读, 对历史也很感兴趣,上辈子看过很多国家的历史, 这会儿讲起来,倒也信手拈来。   当然了,他讲历史,讲的不是几几年发生了什么事情这种,这些其实他也记不清。   天性使然,他讲的主要是一些历史事件,甚至是很有意思的历史事件。   讲的时候,一些简单的句子,他直接就用英文说了,顺便写在黑板上,并写上中文意思。   底下的学生都听得很认真,每次他写点什么,都认真地抄到笔记本上。   穆琼上辈子的朋友里,有一个重点高中的老师,当时这个老师总抱怨,说有些孩子考上了重点高中都不知道珍惜,上课不认真听讲……但现在,他完全没有遇到这样的问题。   这里的每个孩子,都听得格外认真。   甚至包括傅怀安。   “现在,欧洲其实正在发生一场牵扯了很多国家的战争,而这场战争的导火索,是奥匈帝国的皇储裴迪南大公夫妇在萨拉热窝被枪杀……”穆琼知道现在欧洲正发生的战争,就是第一次世界大战,但他显然不能这么说。   这时的人,可不会称呼这次的战争为“第一次世界大战”。   现代的中学生,就算不喜欢看新闻,对地球上的各个国家,也是有一定了解的,想知道还可以随时上网查或者找书看,但此时的学生,他们知道英国法国美国这些国家,但对这个世界,其实并没有那么了解。   穆琼讲的很多事情,都是他们以前完全不知道的,他们也就听得格外认真。   不知不觉,下课铃声响了,他们却还听得意犹未尽。   穆琼本来不想拖堂,但看到这一幕……   “来,你们跟着我,把黑板上的句子念一念。”穆琼道。   然后就听着这些学生,用极为不标准的发音,跟着他念起了英语。   学英语一定要多听多读,可惜在这时,上海根本就没有电台和收音机,要七八年后,才有洋人在上海建起中国的第一个广播电台,电视机就更不用说了,就连电影也刚出现不久,还是默片的天下。   当然了,留声机已经有了,但这可是金贵东西。   穆琼上完课,就回了自己的办公室。   这所学校是用一个旧祠堂改建的,祠堂前面几间大屋还有附带的厢房改成了教室,祠堂后面原本用来储存米粮的的谷仓,则被改成了教师办公室,还有学生宿舍。   平安中学绝大多数学生都是回家去住的,但也有一些学生家里离得远,就干脆住在了学校里。   学校里的住宿条件很差,这些学生都是自己在谷仓里搭建床铺,大通铺一样睡着的。当然了,对这时的人来说,这兴许已经不算差了——很多家庭自己家里,也是这么住的。   教师办公室的话,魏亭有一个单独的办公室,其他老师则是一个办公室待着的。   平安中学的老师家境都不错,大多并不靠工资糊口,他们之中有人跟穆琼一样会写文章投稿,也还有人甚至跟人合办了报纸。   就是那报纸办的不怎么样……穆琼听他的说法,似乎每月都在亏钱。   穆琼和这些人一个办公室待着,才算是有了点身处民国文人圈的感觉。   而这些人,都对他很友好,就是免不了问起《留学》——魏亭给他们介绍过,说穆琼是《留学》的作者。   “《留学》的结局,兴许不怎么讨喜。”穆琼没有说结局,只是给了这么一个答案。   这些人也就不再问了,真要把不讨喜的结局给问出来了,下面的内容他们到底是看还是不看?不如就当做不知道,继续看下去。   不管《留学》的结局如何,就看它的思想立意,这总归是一部好书。   这些人不问了,穆琼就低下头,在学校免费提供的白纸上用英文写起了英文小短文,这些小短文全是写打招呼,或者去饭店吃饭,又或者大家一起郊游之类的生活场景的,用的单词也尽量简单。   学语言就要多看多读……他打算从明天开始,每天让学生背一篇小短文。   穆琼写好短文,就指派了班级里几个英文基础不错的学生,将之抄写出几十篇来,分给同学。   至于他自己……《求医》还要继续写着。   这时的很多作家,同时还担任老师或者报社编辑什么的,他现在也算是其中之一了。   上午,他上了一节课,写了三篇英文小短文,还修修改改,写了两千字的《求医》。   然后就到了中午。   魏亭今天不在,就算在,穆琼也不好天天去魏家蹭饭吃。他是打算以后每天带点菜,在学校里吃,节省时间的。   至于今天,穆琼做东,请自己的同事们去附近的餐馆吃了一顿。   一顿饭下来,大家就更熟悉了。   平安中学的生活,穆琼很快就适应下来,而这个时候,《留学》终于刊登到了结局。   《留学》一共刊登了两个月,两个月下来,上海会读书看报的人,基本都已经知道这个故事了,也基本都在追。   今天,报童们刚刚拿着报纸上街,陈老板就叫住他们,买了《大众报》   他拿着报纸回去,就让张掌柜给他念。   张掌柜慢慢念着,念到那个官员入狱的时候,陈老板高兴极了,一拍大腿就道:“好!这种人,就应该抓起来挨枪子儿!”   等念到有个划花了自己的脸的女人找到了江振国求职,陈老板有些茫然:“这人是谁?”   直到江振国突然求婚,他才意识到这人其实就是女主角,一时间有些愣:“都这样了,江振国还愿意娶她,也算是有情有义了。”   “这女人也是个狠的,竟然划花了自己的脸。”   “也不知道他们后面怎么样了……”   ……   张掌柜放下手上的报纸,指着最后的“全文完”三个字道:“这故事已经写完了。”   “什么?这样就写完了?”陈老板急了:“文达先生的小说,登了一年多了还没登完,这怎么就写完了?!”   张掌柜也不回话,继续看起报纸来。   女子中学。   李珍瑶一个多月前,在同学的推荐下看了《留学》之后,就成了《留学》的忠实读者,每天都会买大众报来看。   大众报最初那几期刊登了《留学》的报纸她没买到,还专门跟人借了,然后抄写在自己的本子上。   她是个爱看话本的,《红楼梦》这样的故事,她百看不厌,而在看到《留学》之前,她最喜欢的是,就是《红楼梦》里面的贾宝玉。   不过现在,她觉得江振国比贾宝玉更好。   贾宝玉再好,也是古时候的人,江振国却仿佛就在她的身边,而且这样努力又有奋斗目标的男人,如何不让人喜欢?   她平常和小姐妹聊天,都说将来一定要找个江振国这样的男人。   因此,看到江振国喜爱的女人嫁了他人,她们没少为他伤心。   也不知道江振国有没有认识更好的人……李珍瑶摊开报纸,读了起来。   而她这一读,很快就读到了结尾。   看到“全文完”三个字,李珍瑶整个人都有点懵,突然又哭起来。   这故事的结局,有点出乎她的意料。她没想到,在发生了那么多的事情之后,江振国竟然还愿意娶那个女子。   她隐隐有点为江振国不值,却又不可自拔地更喜欢这个人了。   而教室里,跟李珍瑶一样的女生不在少数。   当然了,有些人看这部小说,看得就是一个故事,为里面的人伤心忧愁。但也有些人,着眼点不在情情爱爱上面。   震旦大学,郑维新也刚刚看完《留学》。   他和孙奕尧一起去义诊过之后,就成了好友,这会儿一起看完报纸,郑维新就道:“这个结局好!”   “确实不错!”孙奕尧道:“江振国和他的妻子,以后一定会携手前行,为振兴我们的国家做贡献!”   又有他们的同学道:“楼玉宇这么写,定然是让我们要坚定内心勇往直前,不要被路上的诱惑引上弯路,只追求自己想要的!”   “江振国和他的爱人,都是心性坚定之人!”   “江振国前面说的一段话,正好和这里对应:纵然我的祖国伤痕累累,这也是我爱的祖国!”   …… 第49章 新书《求医》   穆琼当初给《留学》写这么一个结局, 不过是想到了朱婉婉和穆昌玉。   他想让朱婉婉知道,她以前的遭遇不算什么, 只要她自强自立, 不要放弃自己,未来就有希望。   他更想穆昌玉知道,好男人该是什么样子的, 将来擦亮眼睛,找个爱重她的人。   但现在,很多人从中看出不一样的结果来了,更有人对这个结果非常不满。   大烟馆里,有人把手上的《大众报》烧了, 骂江振国是个瞎子。   那样失了贞洁的女人,以前长得好, 娶回家当个姨太太也是可以的, 但现在脸都毁了,还娶什么娶?   更有一些老学究大骂楼玉宇,觉得他这么写,实在是有伤风化, 更觉得这种书,女人决不能看。   但也有更多的人敬佩江振国的心胸和为人,将结局反复观看,甚至还有一些女人, 拿了纸笔就开始给楼玉宇写信。   能写出这样的小说的楼玉宇,一定是一个深情之人!   陈老板就是个普通读者, 倒是没想那么多,虽然他也觉得娶个毁容的女子不太好,但江振国既然喜欢,那娶了也就娶了。   更何况这女人,也有些了不得。   “老张,这女人也是个人物啊!能狠下心毁了自己的容貌的人,做什么做不成?”陈老板道。   但张掌柜并不理会他,依旧看着手上的报纸。   “你在看什么?”陈老板问。   “看楼玉宇的新书。”张掌柜道,说完就长叹了一口气。   “他新书写的是什么?莫非是江振国娶了老婆之后的事情?”陈老板来了兴致:“快给我讲讲。”   张掌柜摇头:“他的新书跟《留学》没关系……我看完了再给你讲。”   张掌柜说完,便又认真看起来。   《留学》这小说写的不错,但张掌柜看了,其实并无太多感觉。   他这辈子经历过太多,到了这岁数,就只想过好自己的小日子,那些救国之类的事情,已经不去想了。   自家人的日子都顾不好,哪里还顾得上别人?   可是,楼玉宇的新书《求医》,却让他有种在看自己的生活的感觉……他也是《求医》里的一个小人物。   李荣华担心《留学》登完之后,大众报的销量会下降,就在刊登了《留学》的结局的这一期的大众报上,刊登了穆琼的新书《求医》。   之前李荣华看了《求医》只想叹气,但他却也承认,这是一部好小说,还是一部能把人心给牢牢揪紧的好小说。   穆琼写《留学》的时候,是以江振国为主角,紧紧围绕江振国来写的,但《求医》不同,他的写法和这时的小说相似,没有围绕单个主角写,而是写了很多人。   《求医》的开篇,写的是上海附近的一个小村子。   天寒地冻的日子里,村里一个刚出生的孩子,得了黄疸。   孩子的娘正在坐月子,看到孩子连奶都不吃了很着急,想送孩子去镇上,找个大夫看看,但婆婆却说孩子得黄疸,放放血就好了。   然后,孩子的娘就看着婆婆请来一个会治黄疸的老太婆,给了两个鸡蛋让她给孩子放血。   针扎在孩子身上,孩子的血流出,孩子的母亲眼前一片血红。   她突然就想起了自己生孩子时的情景。   她头一次生产,见红之后正手足无措,就被婆婆领进了柴房:“阿拉屋里没有多出来的被头,被侬弄脏,就没被头盖了!”   因为不能弄脏被子,寒冬腊月的,她不得不在柴房里生产。   柴房里连根蜡烛都没有,她什么都看不见,就只肚子抽疼的感觉格外清晰,痛得她恨不得晕过去,她盼着有人跟她说说话,但那些人全都聚在柴房门口聊天,就是没人理会她。   都说她是头一胎,没那么快。   在那些议论里,她受不住喊起来,反被训斥了一顿,说她不会忍,太不消停,小心没了力气生不下来。   来看她生孩子的人,还在议论着,哪家的女人就是命不好,生孩子生不下来,最后产婆把孩子挖出来的时候,不小心把她的肠子也挖了出来,就那么硬生生没了命……   她不敢喊了,在黑夜里疼得浑身抽搐。   幸好,她命好。挣扎了一晚上,孩子生下来了。   故事的第一段,到这里就没了,而所有看这个故事的人,心都是提着的。   楼玉宇极为擅长写细节和心理,他的小说读起来,好像那一切就在眼前一般。   比如这会儿,张掌柜就仿佛亲身经历了那个女子的生产,同时,他还克制不住地担心孩子起的状况来。   孩子……会没事吗?   女子中学。   李珍瑶哭了一场,就发现报纸上竟然还有楼玉宇的新书。   她心里一喜,当即看了起来,却不想竟看得刺骨寒冷。   书里这家人的生活,跟他们家截然不同——书里的那家人很穷,连床多余的被子都没有,但她家不一样,她家有的是钱。   但有些事情,又好似是一样的。   她的姐姐生产之时,她去了,然后就看到她的姐姐在屋里痛苦地哭着,三姑六婆却在产房外闲聊。   她姐姐迟迟不能生下孩子,她提议要送去医院,但她姐姐的婆婆不同意,觉得女人都要生孩子,根本没必要送医院。   她姐姐也是命好,生下了孩子,但她知道,有很多女人死在了这个鬼门关。   这世道……   震旦大学。   郑维新和孙奕尧等人,也看到了楼玉宇的新书。   他们是男人,但看着这小说,却也体会到了书里的女子的恐惧和害怕,他们还想起了义诊时遇到的诸多事情,想起了冯小丫。   这书不如《留学》好看,但更揪人心。   而看了这样一个故事,他们都慷慨激昂不起来了。   穆琼今天一大早就起来了,起来之后,他先给朱婉婉和穆昌玉复习了昨天的功课,然后又给她们布置了一些作业。   没有拼音和字典,朱婉婉穆昌玉两个人没办法自己认字,但当她们认的字多了,一些简单的文章却也已经可以看看,看不懂的,记录下来问他就行。   因此,他给她们布置的作业,除了练字,主要就是看文章。   他让她们看读者给他写的信,又让她们去读报纸。   教学结束之后,一家三口开始吃早饭。   他们家以前都是吃泡饭的,但自从穆琼在平安中学当了老师,有了稳定的薪水,朱婉婉就又大方了一些。   再加上她担心穆琼吃少了没力气讲课……这些日子,她都不用剩饭来做泡饭了,而是做炒饭吃。   先炒两个鸡蛋,然后把几大碗剩饭放进去,小火烘烤着把饭炒热,再放点酱油……   裹了猪油酱油,散发着鸡蛋香味的蛋炒饭,穆琼一个人就能干掉两大碗,然后再喝一碗豆浆。   豆浆是穆昌玉拿着家里的锅子去附近做豆腐的人家买来的,买回来之后可以放葱花酱油吃咸的,也可以放糖吃甜的。   穆琼一般都是吃咸的,朱婉婉和穆昌玉倒是更喜欢吃甜的。   吃过早饭,穆琼就带着一个用布袋子装好的搪瓷杯子出门了。   搪瓷杯子里,是朱婉婉昨晚上给他留开的菜。   他们家昨晚吃了红烧肉和炒青菜,今天的杯子里,就放了半杯子的炒青菜,外加一大块红烧肉。   平安中学中午是提供免费的米饭还有汤的,穆琼带上菜,中午再去拿点米饭,一顿午饭就解决了。不想吃冷菜的话,把搪瓷杯子交给冯小丫,冯小丫还会帮着把菜给蒸热了。   平安中学离他们的住处,走路要半个多小时,穆琼一直都是走的,就当锻炼身体了,另外,这一路走过去,他还能顺便想想剧情。   而今天,穆琼才走到半路,就听到报童在嚷嚷着:“卖报了卖报了!《留学》大结局!一定不要错过啊!上面还有楼玉宇先生的新书《求医》!”   “楼玉宇新书首次刊登,看到就是赚到!”   穆琼看到报童宣传的这么卖力,叫住他就买了一份大众报,打开看了看。   大众报把头版拿来刊登《留学》的结局了,而第二版,刊登的就是《求医》。   穆琼对自己的小说了然于胸,略看了看,就收起报纸继续往平安中学走去。   他让魏亭还有学校的老师不要把他是《留学》作者的事情告诉学生,免得这些学生惦记着别的,不好好学英文,而傅怀安也没跟人透露这事,因而虽然那些老师已经知道他是楼玉宇了,学校里的学生倒是并不清楚。   穆琼进了学校,就看到教室外有学生挤在一起看大众报,但没人来找他。   他的马甲,还是捂得挺紧的。   穆琼进了办公室,就听到学校里国文老师道:“穆琼,你竟然给了《留学》这么一个结局!”   “这结局不好吗?”穆琼笑了笑。   “其实也挺好的,就是有点想不到。”这位国文老师姓盛,名叫盛朝辉,他年纪也不大,如今不过二十出头。   他家挺有钱的,上面还有四个哥哥,他也就落了一身轻松,平常想做什么就能做什么,便是来这所中学当老师,一个月赚的钱不够家里一天花用的,他家里人也没意见。   甚至于,他家里人还觉得,当老师已经是个不错的职业了。   这位盛老师,他还跟人合办了一个杂志。   那杂志专门用来刊登一些教育有关的东西,比如某位老师自己写的教案之类,又或者讲要怎么教育学生之类……可惜登的都是一家之言,有用的东西不多,因而杂志印出来了,不怎么卖得出去,甚至只能拿来送人。   他那杂志,是月月亏钱的。   相比之下,他当老师好歹不会亏钱。   “我也是没想到会这样。”又有人道:“说起来,今天一大早,我母亲就看了这故事了,然后直说楼玉宇定然是个痴情种,还说谁能嫁给你,就有福了……我都不好意思告诉她,楼玉宇其实才十六岁。”   “我倒是跟我夫人说了楼玉宇的年纪。我夫人总说楼玉宇多好,我便告诉她,楼玉宇比她儿子还小一些!”办公室里年纪最大的化学老师道。   这位化学老师曾是清末的秀才,后来喜欢上了化学物理,千方百计自学,最后竟是学得不错。   只是他到底是半路出家的,算不得太好,也就只能在中学教教书了。   众人说了一通,免不了又说起了《求医》。   “你的新故事,写的原也是常见的事情,但看着,偏就能把人心揪成一团!”化学老师又道。   盛朝辉也道:“小穆写的文章,跟我以前看的都不相同,里面细节许多,而正是这细节,让人看了之后,好似亲身经历了那一切。”   “这孩子会如何?”又有人忍不住问。   “你们应该不会想知道。”穆琼道。   穆琼这话,相当于就是告诉别人这孩子的下场了,办公室里为之一静。   这部《求医》,恐怕看起来不会轻松。   而这,恰恰又是如今这社会的真实写照。 第50章 巨额稿费   平安中学的某个教室里, 几个学生正一起看报纸。   这所中学里,并没有太有钱的学生, 但也有很多学生家境其实还行, 甚至家里可能经营着一个小铺子什么的。   毕竟真要没钱,他们也没机会读中学。   因而,还是有很多人拿得出买报纸买书的钱的, 等买了,就大家传阅了看。   “江振国真是情深义重。”   “他能不被美色所迷,太厉害了!”   “他的新书,看着特别心酸。”   “他的新书写的真好,读着真通顺, 里面有两个词也用得好,我要摘抄下来, 下次盛老师让我们做文章的时候用。”   ……   “好什么!”听到这些话, 傅蕴安不满地嘟哝了一句。   他之前嚷嚷着不看《留学》了,可实际上还是在继续看的。   他哥让他每天去买大众报,他不得不买,更何况他还要看报纸上的文达先生写的文章……这不就是不小心也把《留学》也给看了么!   今天这结局, 他也在来上学之前,就看过了。   这个结局,他还是很喜欢的,江振国娶到了他喜欢的女人, 多好啊!   至于这女子曾经嫁过人……既然是真心喜欢,就不该在意这些。   不过, 虽然这么想,《留学》写完了,他还是有点怅然,至于新书……那新书,他肯定不看了!   “怀哥,你最近怎么都不看《留学》了?”傅怀安的一个小弟问傅怀安,以前傅怀安天天在学校里跟人讨论《留学》,现在竟然不说了。   “没什么好看的,就不看了。”   “明明很好看……对了怀哥,你之前说穆老师是楼玉宇家里的佣人……”   傅怀安脸都黑了:“那是他骗了我!不是我弄错!”   “怀哥,我没说你弄错了,我就是想问问……穆老师到底认不认识楼玉宇?”   傅怀安皱眉:“你问这个做什么?”   那人道:“我就想知道一点楼玉宇的事情……楼玉宇是不是穆老师的朋友啊?穆老师那么厉害,他的朋友一定也厉害!”   这人是当初帮穆琼去姚家拿过东西的人之一。   他当初挺同情穆琼的,一开始穆琼来给他们上课的时候,则有些怀疑——穆琼这么一个以前过得那么穷的人,真的能当好英文老师?   然而,事实证明他多虑了。   穆老师真的很有本事,他的英文说的非常好,还很有见识,而他写给他们让他们背的那些英文短文也非常有用,他们背了之后,已经会很多对话了。   “我不知道!”傅怀安怒气冲冲地说道。   青虎帮的老大怀哥觉得自己被小弟背叛了。   穆琼有什么好的?这些人竟然一口一个“穆老师”崇拜地不行!   为了避免这些人越来越崇拜穆琼,他是坚决不会告诉他们穆琼就是楼玉宇的!   气鼓鼓的傅怀安在穆琼来上课的时候,瞪了穆琼一眼,然后……又瞪了一节课。   他盯着穆琼,绝对不是在听课,他只是想抓出穆琼的错处!   最近天冷,穆琼不爱吃冷的了,因而一到学校,就把自己的搪瓷杯子给了冯小丫,让她做饭的时候顺便帮自己把菜给蒸热。   说起来,搪瓷杯子这种现代人觉得很有年代感的东西,在这个时候卖得非常贵。   这时国内还不能生产搪瓷杯子或者搪瓷脸盆,还管这东西叫珐琅,跟景泰蓝这种归为一类。   而他的这个印了花的土气搪瓷杯,还是李荣华送给他的,外国进口,要十几个大洋一只!   穆琼琢磨着,自己要是缺钱了,兴许可以去办工厂,生产搪瓷制品,然后大赚上一笔……当然了,这也就是想想,他不懂这技术,也没有本钱。   “穆琼,我们要出去吃饭,你去不去?”到了中午吃饭的时间,盛朝辉问穆琼。   “我带了菜,就不去了。”穆琼道。   “你太努力了,吃饭的时间都要省。”盛朝辉道。   穆琼有稿费收入,平常带菜用的都是金贵的珐琅杯子,他自然不觉得穆琼穷,只觉得穆琼是为了节约时间。   穆琼也确实是为了节省时间,一群人出去吃饭,再聊聊,一来一回少说也要花一个多小时,他在学校里吃,就能节省下一个小时了。   而且出去吃,算下来每个人总要花个一两毛,这钱都能买几斤肉回家吃个够了。   在学校里吃的,不止穆琼,还有教化学的钟老师。   钟老师家里不怎么有钱,又有好几个孩子花销很大,平常也就很节省。   到了吃饭的时间,他们一起去了冯小丫那里。   这时候煮饭都用铁锅,学校里人多,要煮很多锅,先煮好的都被放在木桶里,任由学生自己盛,后面煮的,则还在锅里。   穆琼和钟老师过去,冯小丫立刻就打开锅盖,瞅准锅子的最中间给两人盛了满满的饭,又给他们端来了两碗汤。   咸菜汤的味道还是不错的,穆琼就着红烧肉炒青菜还有咸菜汤,一口气吃了两大碗饭——冯小丫盛的饭特别满,还会压一压,两碗顶他在家吃三碗……   钟老师也吃了满满一碗饭,他带的菜是一个咸鸭蛋,一筷子下去油就出来了,特别下饭。   吃过饭,穆琼就开始写《求医》。   《求医》这本书比留学还要短一点,大约只有七八万字,而现在,他已经写了三万字了。   此外,他还把《留学》修改好了。   说起来,他最初要改留学,是打算自己一边改一边誊抄的,但后来发现这工作量有点大,再后来……他发现大众报那边,不仅保存着他当初写的《留学》的原稿,还抄了好几遍放着。   他这才知道,大众报那边,有个一小时能抄三四千字的抄写员。   这年头没有复印机,很多工作单位都会配备抄写员,负责抄写文件,大众报的这位抄写员,就需要抄各种被选中刊登的稿子,还有客户的地址什么的,《留学》这书他喜欢,闲来无事就抄抄,最后也就抄了好几份。   穆琼便从大众报那边拿了一份,自己在上面做了标注修改,修改之后,又买了几包烟送给这个抄写员,拜托他帮自己誊抄。   然后,这个原本他自己一个人抄,少说也要抄两星期才能抄完的活儿,最后竟是才三天功夫就抄好了。   他正打算抽空将之送去商业印书馆。   这天下午,穆琼写了一些《求医》,然后凭经验上了一堂英文课之后,就提前离开平安中学,叫了一辆黄包车送他去商业印书馆。   到了商业印书馆,他直接去了章澈那里,将厚厚的一叠稿纸给了章澈。   十万字在现代不过是小小的一个文档,在这个时候,却是很有分量的。   “我们会趁着这书的热度还在,马上印刷出版。”章澈道:“我们打算先印两万册,一万册在上海售卖,剩下的一万册运到北京天津广州等地售卖,定价的话,每册两角,你觉得可行吗?”   穆琼当然是没意见的,就觉得这书卖的有点贵。   两角钱相当于现代的六十块,十万字的书卖这么贵……不过这时候普遍卖的贵,他也不好说什么。   “你没意见,那我们就写了契约,然后我把首印的稿费结算给你。”章澈道。   穆琼点了点头,很爽快地签了契约。   然后,就得到了一张五百银元的庄票。   两角一本的书首印两万,他拿百分之十五的版税,也就是能拿到六千角,而换算成大洋……正好五百个。   穆琼起先没有去算,看到庄票之后才意识到自己到底赚了多少钱。   最初连一个银元都拿不出来的他,现在竟然一次进账这么多……五百个银元,都够在上海租界外买个不错的宅子了!   民国的文人,赚钱还真快!   穆琼接过那张庄票,放进了自己的口袋。   “穆先生,你的新书什么时候写好?到时候也可以交给我们出版社出版。”章澈道。   “再过一个多月,应该就能写完。”穆琼道:“到时候我一定过来。”   商业印书馆是上海最大的出版社之一,把书交给商业印书馆出版,拿的版税或许比小出版社给的低,但却能卖的更多,总体上来讲,还是很划算的。   另外,章澈人也不错……若无意外,以后楼玉宇这个笔名下的书,他都会交给商业印书馆出版。   章澈亲自把穆琼送出门去。   出了商业印书馆的大门,穆琼又叫了一辆黄包车,却没有马上回家,而是先去了附近的一家卤味店,买了三只烧鸡,一斤白切羊肉,又另外称了一点鸡肝鸡心。   这些卤味,被店家放在一个垫了一张油纸的藤篮里给他,他拎着回家去,然后就被朱婉婉说了:“琼儿,你怎么买了这么多东西?我们哪里吃的完?”   “有两只烧鸡,我是要明天带去学校,分给同事的。”穆琼道。   朱婉婉还是有点纠结,这些东西可不便宜,穆琼花钱也太多了……   “娘,我今天拿了五百块的稿费。”穆琼又道。   朱婉婉满脸震惊地看着穆琼,这时候再也想不起烧鸡的事情了。   这天吃饭的时候,朱婉婉整个人还是懵的。   穆昌玉倒是吃得高兴。烧鸡是整只鸡放进油里炸过,再放进卤水里煮的,外面皮特别好吃,还很入味很下饭,她吃得直打嗝。   穆琼看她这样,本就很好的心情更好了。   吃过晚饭,天已经完全黑了,家里点起了蜡烛。   穆琼在摇曳的烛光下拿出自己的笔记本,开始琢磨着要买房了。   他想攒点钱,买个位于租界的有电灯的房子,这一来安全,二来有了点灯,他晚上也就能写上几个小时了。   现在只是点蜡烛,他总觉得不够亮,怕伤了眼睛。   要知道,他现在还是个青少年,视力还没定型……   穆琼虽说这么想,但到底还是在烛光下写了点东西。   他写的是《我在百年后》。   《我在百年后》的主角,是一个民国的中年人,他出生在清朝,经历过世事变幻,家里的情况又一团乱,因而对这个国家的未来充满忧虑。   而这天,他怀着忧虑睡下,再醒来的时候,竟发现自己躺在一张露天躺椅上。   他从躺椅上起来,很愤怒地喊自己家里的佣人的名字,想知道是谁恶作剧将他搬到了屋外,突然就瞧见了一栋高耸入云的建筑。   不,这样的建筑不止一幢,他看到了很多幢!   他抬着头,看着这一切都傻眼了,而这时,他又看到一个穿着一件露胳膊的衣服,和一条露大腿的裤子,脑袋后面扎了个辫子女人从他面前跑过。   那女人跑过的时候,还好奇地看着他。   他被看得浑身不自在,怀疑这女人是个妖怪,会吸了他的精气,转身就跑。   跑了没多远,他突然又听到了一阵响亮的音乐声。   他朝着声音传来的方向看去,然后就看到一群头发花白的老太太,拿着玫红色扇子,正在翩翩起舞。   这些人看着已经年迈,但一个个精神抖擞,看着就跟故事里老神仙似的。   这群老太太的旁边,还有几个穿着白色练功服的老大爷,正练着……太极剑? 第51章 教辅书   穆琼写这篇《我在百年后》, 还写的挺爽的。   之前写《留学》和《求医》的时候,他其实一直都有刻意改变自己的文风, 写之前常常会看看这个时期的书, 照着这时候的文风来写。   他怕自己写得跟这个时代格格不入,会惹来别人的怀疑。   但写《我在百年后》,他就没有这样的顾虑了。   这部小说, 他连稿费都不打算要了,还怕什么?   他现在是完全放开了写的,再加上他对现代很熟悉……写着也就特别轻松。   不过,用笔写书总归没有用电脑“打书”来得快,再加上一些细节什么的需要思考……他写了两个小时, 也就写了两千字。   穆琼将这两千字收进一个箱子,和自己刚拿到的五百元的庄票一起锁了起来, 这才上床睡觉。   而傅家, 傅蕴安这时候也正准备睡觉。   大众报傅怀安一放学就给他了,但他没空看,直到这会儿干完手上的活儿,洗漱完毕, 他才靠在床上,打开报纸看了起来,权当睡前消遣。   之前义诊的时候,他天天和穆琼待在一起, 但因为他并不是太过好奇的人,因而他从未探问过《留学》的结局, 直到这时候看到,才知道穆琼竟然是这么写的。   这个结局,有点理想化了。   但他还挺喜欢的。   有时候看点美好的东西,总能让人心生愉悦。   傅蕴安看完《留学》,就注意到了后面的《求医》。   《求医》这个故事,是他和穆琼讨论出来的,尤其是其中某些案例,直接是他提供的,他原本对这个故事并无太大兴趣,但现在一看……那文里的描写,实在太真实了。   他竟仿佛被拉到了那个柴房里,经历了书里的女人经历的一切。   穆琼别的不说,这笔力当真不错。   傅蕴安将报纸收好,深吸一口气躺下了。   而另一个房间里,最后到底没憋住看了《求医》的傅怀安,吸了吸自己的鼻子,眼睛红了。   这世上,怎么有这么惨的人!那个当婆婆的也太坏了!   这故事太让人难受了,他以后再也不看了!   第二天是个阴天,风很大。   穆琼一大早,就穿了一件厚棉袄离了家,然后叫了一辆黄包车送他去学校。   他昨晚睡晚了没休息好,今天就不折腾自己了。   到了学校时间还早,但学生都已经来了,有人在背文章,更多的人则在背他写给他们的英文短文。   看到他,这些学生纷纷过来打招呼:“穆老师好!”   “你们好。”穆琼一直都是没什么架子的,他也跟这些人打招呼,还纠正了几个背文章的学生的发音。   在外面略耽搁了一会儿,穆琼就回到办公室,坐下来开始备课。   他没让学生买政府印的教科书,但自己却从魏亭那里拿来全套教科书,还有教会学校用的教科书,全都看了一遍。   教会学校的教科书,直接就是用的英国那边的课本,政府的教科书也是照着改的。   其实照着这些书教,也不是不行,但只靠教科书学一门语言是很难的,想要学好需要一些其他输入。   比如课外阅读,又比如语言环境。   给学生营造一个说英文的语言环境很难,但增加课外阅读却没问题。   穆琼每次上完课,都会把自己教的写下来,让这些学生准备一个本子或者白纸,自己抄好反复记熟,再让他们背他写的英文短文。   这时的学生很省心,他随意交代一声,他们就会好好完成,完全不用盯着收作业或者抽查。   就说背英文短文,最初他怕这些学生不背,特地抽查了几次,结果各个背得滚瓜烂熟,就是发音不太标准。   因此,他最近着重关注的,就是这些学生的发音了。   备课完成,就到了上课时间。   穆琼拿着自己用来备课的笔记本走进学校,就发现魏亭坐在教室的最后面,紧挨着满脸不情愿的傅怀安。   他之前就觉得魏亭心大,就算他英文不错,也不能就这么把一群学生交给他了……现在,魏亭总算想起来要检查一下他的教学能力了?   穆琼按着自己的步骤开始上课,很快就上完了一节课。   下课时他不仅留下了一黑板的笔记,还留下了一张写了篇文章的纸,让班里的学生全都抄下背出,如果有不懂的内容,就来办公室问他。   这些学生应了,一个个抢着想要先抄,穆琼则是出了办公室。   “穆琼,你的课上的太好了!”魏亭跟了出来,满脸惊喜:“上的比我好太多了。”   穆琼倒是没觉得自己上课上的有多好:“我根本没有经验……”   “别这么说,就算是有经验的老师,上的也不一定有你这么好!”魏亭道:“我当初刚学英文的时候,找的老师如果是你,也不至于出国之后,说的话别人听不懂了!”   穆琼还真没想到,自己竟然能被这么称赞,不过和魏亭聊了聊,也算是知道原因了。   这时教会学校的老师,多是外国传教士,而这些传教士在国外压根就不是老师,基本都是来了这边之后,才赶鸭子上架成了老师的,教的自然不可能太好,学得如何更是全看学生自己。   而这些学生毕业出来,从事教育行业之后,他们教的,自然也不可能也太好。   反倒是穆琼,他在现代学语言的时候,人家是用了精挑细选过的教学方案来教他的,他依样画葫芦拿来教这些孩子,自然也就显得格外不同。   当然了,他会被这么夸,主要还是因为这时候实在缺老师。   现代的贫困山区缺老师,因而完全没有教学经验的大学生去支教,他们也是欢迎的,而他们原本的老师,有些自己才初中或者高中毕业。   而平安中学,差不多就是这情况了。   当然了,平安中学还算好的。原主在苏州读的中学,只教国文数学,连物理课化学课都没有。   这一切,要等到新文化运动之后,才会慢慢好转。   魏亭将穆琼夸了一通,又道:“你让学生背的那些小短文,我都看过了,非常好!我觉得我们可以将之整理出版,让更多的人看到用到。”   穆琼还有点反应不过来,魏亭又道:“对了,学国文也可以这么学!一些孩子学国文为什么学不好,还不是因为太难?上来就学三字经千字文,有些老师还不解释意思,孩子要学好哪那么容易?要是写些这样的小文章给孩子读,孩子学起来一定快。”   这确实有道理,如果当初他父母用千字文给他启蒙,上来就是“天地玄黄,宇宙洪荒。日月盈昃,辰宿列张”这些,他兴许会不喜欢读书。   魏亭越说越激动:“走,我们去讨论一下。”   这一讨论,讨论了整整两个小时,而魏亭已经决定要和穆琼一起整理出版两本书了。   其中一本是帮助学英文的短篇小故事,另一本,就是帮助学国文的短篇小故事。   按着魏亭的说法,现在市面上没有这样的书,他们一定要尽快写出来,好让学生可以快点看到,早点学到。   魏亭实在是个雷厉风行的人,不过有些事情还就需要有人这么去做。   国文短文这事,魏亭打算自己去办,只是希望穆琼也能写几篇放进去,至于英文短文这个,因为穆琼已经写了十来篇了,他干脆就让穆琼全权负责了:“我们出的书不厚,一本书就印五十篇短文,你若是能写,就全由你来写,你若是忙不过来,再来找我。”   “这个我能写。”穆琼道,这种小短文,基本都是截取生活片段写出来的,这类的小文章不管是英文的还是法文的,他看了太多,很轻松就能写出来。   “那就麻烦你了!”魏亭道。   穆琼的手上,就这么又多了一个活儿,他琢磨着,兴许《求医》还没出版,他的这部英文教辅书,就已经先出来了。   这天中午,穆琼将一只烧鸡给了要出去吃饭的盛朝辉等人,让他们加餐,另一只烧鸡,则切开和钟老师还有冯小丫夫妇,以及开门的瘸腿老头分了。   “这烧鸡真香,长毛来了都不带放的。”钟老师道。   钟老师中午带的菜,基本每天都是咸鸭蛋。   鸡蛋在上海卖的贵,主要是新鲜鸡蛋少见。乡下地方,鸡蛋其实算不得特别贵,鸭蛋也是。   一些农家养了鸭子,下的蛋做成咸鸭蛋,这样就能保存久一点,一次攒多点拿来上海卖,有时候价格比新鲜鸡蛋还要便宜。   “长毛?”穆琼问。   “就是太平天国的那些人。”钟老师笑笑:“你这个年纪的不太知道,我们这年纪,有几年最怕被他们抢了。”   太平天国运动失败之后,很多农民起义军变成了强盗,又因为他们不扎辫子,披头散发,就被称之为长毛。   江浙上海一带,一度深受其害。   穆琼知道一些大事,但细节什么的还真不知道,就多问了几句,钟老师全都一一答了。   吃过饭,穆琼就开始写《求医》   他现在要做的事情的很多,但莫名地不觉得累,反而觉得很充实。   这是个混乱的时代。而他,也想为这个时代做点什么。   又过了一天,天更冷了。   这天穆琼起得比往常还要早。   他打算去一趟傅蕴安那里,给傅蕴安送点东西,感谢傅蕴安在他写《求医》的前提供的种种帮助。   说起来,义诊回来之后,他就没怎么去傅蕴安义诊的地方帮忙了。   一来是没有时间,二来则是郑维新孙奕尧等人得知傅蕴安每天早上都会在诊所义诊之后,便也跑来帮忙了,如此一来,自然用不着他。 第52章 送钢笔   南方的冬天湿冷湿冷的, 就算穆琼年纪轻火气壮,也觉得有点受不住。   今天, 他不仅穿了厚棉袄, 还带了一个厚围巾挡风。   至于帽子……这时候那种西式的帽子还不流行,瓜皮帽又实在不好看,就算了。   黄包车车夫跑得飞快, 很快就把穆琼送到了傅蕴安义诊的诊所门口。   诊所的门开着,穆琼走进去,就瞧见诊所里的两个医生正在忙活着,傅蕴安却不在:“傅医生不在?”   “他在里面给人动手术。”这两个医生已经跟穆琼很熟了,指了指屋里:“来了个得了阑尾炎的病人。”   诊所里面是有个手术室的, 听说傅蕴安在里面动手术,穆琼也不好随意进去, 就在门口等着, 顺便跟那些来治病的病人闲聊,安抚他们的情绪。   他等的时间并不长,没多久就看到身上围了一个白色围裙,戴着白色袖套的傅蕴安从手术室里出来了, 一起出来的还有同样围着围裙带着袖套的郑维新和孙奕尧。   当然了,那应该是手术装备,不是真的围裙。   他们一出来,一个也就十五六岁, 穿着一件脏兮兮的棉袄的女人就冲了过去:“医生,我丈夫怎么样了?”   “手术很成功, 以后小心护理就行。”傅蕴安指了指郑维新和孙奕尧:“具体要怎么做他们会告诉你。”   郑维新和孙奕尧刚刚见识了傅蕴安给人开肠破肚的一幕,还有点不适应,就被傅蕴安摊派了这样一个活儿,一时间倒是没空多想了。   傅蕴安扯下袖套,又脱下围裙,走向穆琼:“你今天怎么有空过来?”   义诊回来之后,穆琼来过这里一次,当时就说了因为找了工作的缘故,以后怕是没空过来了。   “傅医生,《留学》出版了,《求医》也已经开始在报纸上刊登。我写这两部书,你帮了我很多,我就买了礼物送给你。”穆琼笑道,然后从自己的口袋里拿出一个细长精致的黄铜盒子来。   他买来送给傅蕴安的,是一支钢笔。   这年头,送钢笔总归是不会错的,傅蕴安就算自己不用,也可以送别人。   “你不用这么客气。”傅蕴安道。   “要的,要不是傅医生,我肯定拿不到那么多稿费。”穆琼道。   “你的稿费有多少?”傅蕴安问。   “《留学》出版一共拿了五百个大洋,《求医》现在是千字三元。”穆琼道。   “不错。”傅蕴安道,穆琼这收入,绝对称得上不错了。   “还多亏了傅医生。”穆琼坚持把钢笔给了傅蕴安。   傅蕴安收下了:“那我就不客气了。”   穆琼笑起来:“不用客气,兴许什么时候,我有要麻烦傅医生。”   傅蕴安也笑了:“你有事尽管来找我。”   而这时候,郑维新和孙奕尧两个人终于将注意事项全都告诉了病人的妻子,走了过来。   “穆琼,好久不见!”郑维新道。   “也就几天而已。”穆琼道。   “几天也已经很久了!”郑维新道:“对了穆琼,我义诊回来之后,写了一篇跟记录义诊的文章,发表在了报纸上,还拿了一块钱的稿费!”   郑维新说这话的时候眉飞色舞的,明显非常高兴:“那份报纸我买了很多,正好带了一份过来,送你一份吧!”   “多谢。”穆琼道。   郑维新很快就从自己的包里拿出一份刊登了他的文章的上海报给穆琼,又道:“穆琼,你要不要也写点文章?我表姐夫在上海报做编辑,他们最近想登一些医学方面的文章。”   “我最近很忙,怕是没空。”穆琼道:“上海报一直都是刊登时事的,怎么突然对医学方面的文章感兴趣了?”   “当然是因为很多人爱看这种。”郑维新道,上海西医多,中医也多,早几年,西医中医还曾比赛过,老百姓对这些一直很感兴趣,还有就是……“另外,楼玉宇不是开始连载新书《求医》了吗?我表姐夫说,到时候肯定很多人关注这方面的内容。”   穆琼没想到这还跟自己有关。   “对了,《求医》你看了没有?写得特别好,我觉得楼玉宇真的很厉害!”郑维新又道。   穆琼不好跟着夸自己厉害,也不好说自己写的不好,一时答不上来,傅蕴安这时候却笑了:“《求医》写的确实不错。”   “傅医生也这么觉得?”郑维新很是高兴,又对穆琼道:“穆琼,你一定要去看看。”   穆琼有些无奈:“好。”   傅蕴安做了一个手术之后,就没再帮人治疗,接下来一直在指点郑维新和孙奕尧,看着时间差不多了,他就离开了。   “傅医生,我送你吧。”穆琼跟着出去。   傅蕴安没有拒绝,他都被送习惯了。   两人刚走出诊所大门,就迎面吹来一阵裹着灰尘的大风。   傅蕴安的眉头一皱,而穆琼注意到傅蕴安穿的有点单薄。   “傅医生,我带了围巾,你要不要?”穆琼将自己还没围上的围巾递给傅蕴安。   “不用。”傅蕴安想也不想就拒绝了。   “今天风很大,我穿了很多不冷。”穆琼道:“傅医生,你围上吧。”   穆琼穿的是挺多的,蚕丝做的棉袄棉裤都上身了,不过没有围巾,还是觉得有冷风往脖子里灌……   “真的不用。”傅蕴安没接围巾,转移了话题:“你在平安中学教书,感觉怎么样?”   “挺好的,我已经积累了一些教学经验了,魏校长还让我去写一部教辅书。”穆琼道,然后就把魏亭让他写一些英文小短文,将之整理出书的事情说了。   “这样挺好。”傅蕴安道。   两人聊了聊,然后就聊起了傅怀安。   穆琼道:“傅医生,你弟弟脑子是聪明的,就是心思不在学习上……我觉得他这样的,需要严加管教。”   “我倒是想管,就怕吃力不讨好,反而惹来家里人的埋怨。”傅蕴安道。   穆琼想到傅怀安曾在外面说傅蕴安坏话,深以为然:“也是,孩子不好管。”   穆琼自己也没比傅怀安大几岁,竟然称呼傅怀安为孩子……傅蕴安忍不住笑了。   公济医院很近,没多久就到了,穆琼目送傅蕴安进去,然后立刻就把刚才因为说了自己不冷,不好意思戴上的围巾戴上了,然后又叫了一辆黄包车,前往平安中学。   傅医生穿得那么单薄,应该很冷,但不要围巾……是不是自己被嫌弃了?   穆琼拿着自己的围巾放到鼻子下嗅了嗅,也不知道是不是心理作用,还真嗅到了点味道。   这年头洗澡不方便,他义诊回来那天虽然将自己洗刷地特别干净,但后来因为太冷,就没再洗澡了,每天都只用热毛巾擦一擦身体。   他这样子,其实已经算讲究的了,但在现代他一直是天天洗澡的,因而总有点不习惯。   穆琼琢磨着今天回家,就算再冷都要洗个澡的时候,到了公济医院的傅蕴安,脱下了自己穿在长袍下的貂皮衣服。   公济医院里面挺热的,一直穿着这个,他会出汗。   平安中学。   穆琼刚到学校,就遇到了傅怀安。   自从当上老师,他每天都会遇到傅怀安好几次,不过傅怀安一般不给他好脸色,瞧见他,“哼”一声就走。   他觉得这熊孩子有点欠揍,但想到这是傅蕴安的弟弟,也就忍了。   无视傅怀安,穆琼直接进了自己的办公室,倒是让傅怀安有些不高兴。   他又哼哼了两声,回教室了。   也不知道那个得了黄疸被放血的孩子怎么样了……报纸都买了,他还是看看吧。   也不知道是不是凑巧,穆琼正想着要去洗个澡,就听到办公室里,盛朝辉正在“约澡”。   盛朝辉平常总是约人一起吃饭,而今天,他在约人一起洗澡,还问穆琼:“穆琼,我们中学附近新开了一家澡堂子,等下放了学,要不要一起去泡个澡?”   “好啊。”穆琼答应下来。在家里洗澡很冷,去澡堂子洗澡,倒是个不错的选择。   穆琼今天在学校里除了上课,另外写了两千字的《求医》,以及三篇英文短文。   然后等放学,他就跟着盛朝辉一起去了新开的澡堂子。   这年头店少,但凡有新开的店,总能吸引一批人去试试,那新开的澡堂子就引来了很多闲人,非常热闹。   澡堂子是只接待男人的,穆琼刚进去,看到一个满脸络腮胡的男人说着“几个月没洗澡了”往里走。   他隐隐觉得有点不对劲。   盛朝辉正在问店家问题,穆琼则是撩开旁边一块厚重的布帘,往澡堂子里看去……   澡堂子里面竟然是一个大池子,然后很多人一起泡在里面……穆琼默默地退了出来:“朝晖,我想起来还有事,先走了不洗了。”   跟着盛朝辉一起来洗澡的不止穆琼,穆琼要走盛朝辉也没在意,只敬佩道:“穆琼,你真的太努力了!”穆琼估计又赶着去做什么事情……唉!他就缺了穆琼这学习做事的劲头!   盛朝辉满脸崇拜地目送穆琼离开了。   穆琼到底还是在家里忍着冷洗了澡。   就算他没有洁癖,也受不了跟一群脏兮兮的男人泡一个池子里洗澡。   要是不小心感染上什么细菌病毒,那多倒霉?   傅家。   傅怀安放了学,就乖乖回家了。   他到家的时候,傅蕴安已经回来了,正坐在饭堂的八仙桌前,给一支钢笔加墨水。   那支钢笔很普通,十几个大洋就能买到……傅怀安看了一眼就没兴趣了。   “你回来了,收拾一下准备吃饭。”傅蕴安道,将钢笔收了起来。   傅怀安应了一声。   傅蕴安又问:“大众报呢?”   “《留学》已经登完了,你还要大众报?”傅怀安有些惊讶,之前傅蕴安让他买报纸是为了看《留学》,他还以为看完《留学》,傅蕴安就不需要他买大众报了。   “《求医》写的挺不错的。”傅蕴安道。   傅怀安一直喜欢多买几份报纸,当即拿出一份给了傅蕴安:“我倒是觉得没什么好看的。”   “那是你经历的太少,看不懂。”傅蕴安道。   傅怀安哼了一声,看到傅蕴安将报纸收好,莫名地有点得意。   傅蕴安很喜欢楼玉宇的文章,但不认识楼玉宇。   他就不一样了!楼玉宇现在是他的老师!天天能看到!   傅怀安的心情突然就好了,他还坏心眼地说道:“那个孩子死了。”   他之前还没看就被人剧透了,特别难受,现在他也要让傅蕴安试试这感觉。   傅蕴安没感觉。   穆琼还没动笔,他就已经知道大概的故事情节了。 第53章 看戏   穆琼洗过澡的第二天, 就是礼拜天。   平安中学礼拜天是放假不上学的,他也就有了一天假期。   又进账了一大笔钱, 穆琼打算带朱婉婉和穆昌玉再出去玩一趟, 去今年八月刚刚开业,这时候全上海最有名的玩乐场所,新世界游乐场。   他在现代看一些这个时期的书的时候, 就看到过新世界游乐场,来了这里之后,更是没少听人说起,对那里挺好奇的。   新世界游乐场是上海第一幢钢筋水泥结构的房子,它相当于现代的大型室内游乐场, 买了门票就能在里面待一天,而在里面, 戏曲、歌舞、话剧、杂技、魔术……应有尽有。   穆琼去之前, 特地询问过曾去过那里的盛朝辉,按照盛朝辉说的,那里非常好玩,不去的话, 这辈子都白活了。   盛朝辉对新世界游乐场那么推崇,那自己无论如何,都是要去一趟的。   一大早,穆琼就带着朱婉婉和穆昌玉出门了。   他叫了两辆黄包车, 一辆拉着他,一辆拉着朱婉婉和穆昌玉, 来到了新世界游乐场的门口。   他以为他们算早的,没想到这里竟然已经有很多人排队等着进去了。   门票两角一张,穆琼花六角钱买了三张门票,就带着朱婉婉和穆昌玉走了进去,而他们刚进去,就瞧见了几面哈哈镜。   这镜子有些能把人照瘦,有些则把人照胖,反正镜子里的人形,全是扭曲的。   这种镜子在现代一点都不稀奇,穆琼都没注意,但朱婉婉和穆昌玉却被惊住了。   “哥,这是什么东西?”穆昌玉拉住了想要往里走的穆琼。   “这是哈哈镜。”穆琼给她解释了一番原理。   穆昌玉听了解释,还是看个不停,舍不得走。   而跟她一样舍不得走的,还有很多孩子,这些孩子把几面镜子团团围住,就算父母百般催促,也不肯走。   穆琼倒是没催,穆昌玉既然想看,他就在旁边等着。   穆昌玉照镜子足足照了十分钟,才意犹未尽地不照了,和穆琼一起继续往里走。   在新世界游乐场,最多的就是戏台子了,这里不止有人唱越剧,还有人唱京剧什么的,看得朱婉婉和穆昌玉眼花缭乱的。   至于穆琼,他更喜欢里面的各种吃食。   这里的吃食种类非常多,还都看着就好吃,虽然卖得比外面贵,但他还是每样都想尝尝。   当然了,这主要也是因为……他对那些戏曲什么的,实在没什么兴趣。   朱婉婉和穆昌玉要去看越剧,穆琼便也跟了进去,然后一边看戏,一边吃梅干菜月饼。   这东西兴许不叫梅干菜月饼,但外形像月饼,穆琼也就这么叫了,它里面包的是梅干菜和猪油渣,特别香。   吃完,他又吃了煮花生、牛肉干、糖炒栗子……   在现代的时候不能乱吃的他,这会儿倒是把各种零食给尝遍了。   朱婉婉和穆昌玉喜欢看越剧,但花了两角钱的门票,她们自然是不愿意只看越剧的,看过一场,就去看杂技了,看过杂技,又去看京剧。   穆琼跟着进去,这次倒是没吃东西了,毕竟他已经吃饱了。   习惯使然,他开始观察周围的人和东西,结果这一观察,他竟然看到了傅蕴安。   傅蕴安坐在前排的一张太师椅上,一边喝茶,一边看戏,看得还挺认真的。   穆琼没想到竟然会在这里看到傅蕴安,他站起身,就往傅蕴安身边走去。   结果,他还没走到,就看到一个看着二十出头的年轻男子走到傅蕴安面前:“傅医生,你怎么不去看我唱戏,来了这里?”   这年轻男子眉毛画的弯弯的,身上带着股脂粉气,说话的时候不仅表情泫然欲泣,声音还有点扭捏……穆琼瞧见他这模样,一开始还以为他是女的。   但他很快就意识到应该不是。   这人的胸非常平,还长了喉结,再加上他提到了唱戏……兴许是一个唱正旦花旦之类的戏子。   这时,很多有钱人喜欢捧戏子,戏子也会努力抓住捧他的客人……傅医生捧过这个戏子?   穆琼觉得这有点不可思议,他印象里的傅蕴安,绝不是会做这样的事情的人。   他正这么想着,就听到傅蕴安问:“你是?”   穆琼突然有点想笑,那个跟傅蕴安说话的人,脸色也变了。   “傅医生,当初你还给我赎了身……你忘了?”这人伤心道。   “原来是你,不好意思,你换了一副打扮,我没认出来。”傅蕴安道,又解释:“其实给你赎身的并不是我。”   那人看着傅蕴安的表情,好像在看一个负心汉。   傅蕴安这会儿则有些无奈。   他十五六岁的时候,就察觉到自己跟普通人不一样了。   别的男人都喜欢女人,他却喜欢男人。   当时他在国外,被人发现了会被当做异类,甚至可能会遭遇很可怕的事情,因此他非常谨慎,从未将之告诉家人以外的人。   而他学医,其实也有这方面的原因,他想知道自己到底是怎么回事。   当然了,直到现在,他也没弄明白自己到底是怎么回事,只知道自己怕是改不了了。   他对洋人没什么好感,国外的大环境又是不许这种事情存在的,因而他在国外,从未想过要跟人发展出感情来,至于回了国……他手上事情太多,也没空想这个,就是偶尔无聊了,喜欢看看戏什么的——戏台子上的人,基本都长得不错。   结果,大约是他看戏次数多了点,他那两个知道他的毛病的哥哥,就从戏班子里赎了一个戏子送给他。   他喜欢的是男人不是女人,看戏的时候,看的也是那些武生小生,对里面旦角基本没关注过,偏他的两个哥哥赎了送给他的,是那个戏班子的台柱,专唱旦角的。   这人送来的时候,还穿着女装。   他当时鸡皮疙瘩都起来了,立刻就让人将这位受人追捧,据说很有名的旦角儿送走,之后还很久不去看戏。   今天礼拜天,公济医院放假,他最近又遇到了烦心事,才来这边看戏放松一下,没想到竟碰上了“熟人”。   “傅医生,你为什么赎了我又对我这么冷淡,是不是我哪里做的不好?”这人又问。   傅蕴安:“……”   “傅医生,好巧!”穆琼跟傅怀安打了个招呼。   “穆琼?”傅蕴安有些惊讶地看向穆琼:“你来看戏?”   “不是,是我娘和我妹妹来看戏,我就跟着来了。”穆琼道:“没想到会在这里看到傅医生,傅医生喜欢看戏?”   “算不上。”傅蕴安摇头:“你的母亲在哪里?我去拜访一下。”   “她们在后面。”穆琼道。   傅蕴安闻言,立刻就站了起来,跟着穆琼就往朱婉婉处走去。   找傅蕴安说话的戏子被落在原地,不满地跺了一下脚,到底还是走了。他自打被赎了身,就是自由人了,而最近,新世界游乐场请他来唱戏,他就是来谈条件的。   傅蕴安这人满身贵气,他跟朱婉婉和穆昌玉打招呼,弄得朱婉婉和穆昌玉有点受宠若惊。   她们是听穆琼说起过傅蕴安的,知道这人是留洋回来的,很有本事。现在这么有本事的人,竟然对她们这么和蔼……   朱婉婉只觉得这个傅医生果然如穆琼所说,是个再好不过的人。   傅蕴安跟朱婉婉打过招呼,就跟穆琼告辞了。   “傅医生,我送你出去。”穆琼道。   “就这么一点路,不用了。”傅蕴安拒绝了,往外走去。   穆琼也没有非要去送,傅蕴安是个大男人,并不需要他送。   新世界游乐场,实在是个很好玩的地方,尤其是对朱婉婉和穆昌玉这样没见过世面的人来说。   下午她们去看了魔术。   表演魔术的是个洋人,他的口齿很不清晰,技术也不怎么样,穆琼怀疑他是在自己的国家混不下去,才来这里的,但来了这里,配了一个漂亮的女性讲解员之后……他顿时就成了明星,受到所有观众的喜爱。   穆昌玉更是对他极为崇拜,觉得他是个再神奇不过的人。   当然,穆琼就没什么感觉了,这个对此时的人来说非常时髦的游乐场,对他来说特别落伍。   不过,看到这里竟然连滑旱冰的地方都有,他也挺惊讶的。   他们一直玩到了晚上才离开,也算是没白花门票钱。   当然,他们在里面待久了,被赚走的也不少,穆琼在里面买三个人的吃食,陆陆续续花了一元五角。   他们依旧是坐黄包车回去的,到了家里,穆昌玉还有些兴奋过头:“那里真好玩,全是稀奇东西……他们说那里跟国外不能比,也不知道国外是怎么样的。”   “国外么……”穆琼将摩天轮过山车什么的拿出来说了说。   他也不知道这时候有没有这些,但跟穆昌玉说说,也不碍事。   这些都是对现代人来说极为普通的东西,却让穆昌玉非常向往。   而在这天晚上穆琼写的《我在百年后》里,他的主角,同样被他觉得非常普通的东西吓到了。   这个来到了百年后的中年人看到跳广场舞的老太太和练太极剑的老大爷之后,将这些人当成了老神仙。   没看到有个小小的黑箱子能放出音乐来,更有一面书本大小的镜子,里面还放着别处的景象?   这些绝对是仙家才有的东西!   他觉得,自己一定是在梦中来到了神仙居住的地方,才会瞧见这么多不可思议的东西。   于是,他直接就跪下了。   在音响前面跳广场舞的老太太和跟着平板电脑练太极剑的老大爷都懵了。   他们一开始怀疑穿着古装的男主在演戏或者搞行为艺术,后来又觉得他是个疯子,然后就报了警。   警察很快就来了,从男主嘴里问出一堆乱七八糟的事情之后,就把他送去了精神病院。   而期间,男主看到了非常漂亮的汽车,看到了能跟人通话的被这些人称之为“手机”的东西,还看到了很多很多其他的东西。   他愈发觉得,这里应该是仙界。   但在精神病医院里,他说自己是民国人的时候,那些医生告诉他,民国早过去一百年了。   男主一时间傻了,他竟然不是来到了仙界,而是来到了百年后?   这里是这么漂亮,房子那么高,道路那么宽,汽车随处可见,还没有哪怕一个面黄肌瘦的人,老人们还能在漂亮的公园里唱歌跳舞……百年后,大家的日子竟然过得这么好?   在医院里,男主角得到了一份病号餐。   白米饭,两个炒菜,还有鸡腿和蛋花汤……在现代非常普通的一份餐,也让他震惊了。   这些食物的味道非常好,更重要的是,他竟然可以免费吃!   他们甚至说……在没有找到他的家人之前,可以让他住在这里!   他的心情说不出的激动,一时间老泪纵横。 第54章 投稿和办报纸   这个故事, 穆琼写得非常详细,现代的各种事物, 他都仔仔细细地写了。   当然, 他写的时候,都是从男主这个民国人的角度来写的,因而写的跟真实的有些不同, 比如平板电脑……男主坚定地认为这是一面镜子,就跟神话传说里那里能看到十万八千里以外的景象的镜子一样,而其他人,也没跟他这个疯子解释。   在他的眼里,这世上的一切都是神奇的, 而他自己脑补的东西,其实跟现代的真实情况完全不同。   就像他以为精神病院是类似收容所一样的地方, 他完全不知道那些跟自己住在一起的人, 其实是疯子。   穆琼也没在文里写出这一点……当然了,眼尖的读者看到后来,应该能发现。   在精神病院里,主角吃过一顿饭, 就被安排到了一个三人间里居住。   而他在这个三人间里,用到了抽水马桶等等。   他在民国时家境还算富裕,家里有佣人,但不是巨富, 冲水马桶这种其实在民国已经有了的东西也就不曾见过,头一次见到还问, 这是不是用来洗衣的。   等后来弄懂,便又一阵惊叹——百年后的茅厕,竟然如此方便!   这个晚上,他在洁白的床上睡去,再醒来,就发现自己又回到了自己在民国的床上,身上还是好端端地穿着自己的衣服。   他喊了自己的佣人一声,佣人立刻就来了:“老爷,你要起了?”   他茫然不能回神……他在百年后经历的种种事情,莫非都是梦?   《我在百年后》这书,穆琼打算写得很长,不过,这故事却是以一集一集的形式来写的。   男主角在民国过着自己的生活的同时,每个月的正月十五,他都会穿到现代一天。   而他穿到现代的时候,时间并没有过去一个月,而是接着上一天的。   穆琼决定,男主每穿越一次写一集,然后每个月写一集。   而现在,他已经把第一集 共一万五千字写完了。   这个故事他写的很流畅,需要修改的地方不多,但要去投稿,还是要誊抄一遍。   穆琼在现代学过书法,其中就包括硬笔书法,还照着字帖,练了好几种字体。   之前他写《留学》和《求医》的时候,为了方便熟悉繁体字,也让大众报的人可以将字看清楚,一直用的是楷书。   但现在……穆琼拿出稿子,开始用行草抄写。   同时,他也给自己起了个新笔名,名叫“天幸”。   天赐之幸。   没去平安中学当老师的时候,穆琼对如今上海都有什么杂志之类知道的不多,但近来他认识了盛朝辉,盛朝辉还是个极喜欢买书的,他便在在盛朝辉那边借了一些报刊杂志来看,还从上面找到了一些投稿地址。   最后,他锁定了《希望月报》作为投稿对象。   他在现代的时候,不曾听说过这个《希望月报》,可能它跟这个时期的很多杂志报纸一样,办了几期就办不下去了,再加上上面没有刊登过太过出名的东西,也就消失在了历史中。   但在这时,这希望月报在上海卖得还挺不错,穆琼看了几期之后,还确定这希望月报,应该是思想比较先进的进步青年举办的。   他将自己写的稿纸用一个大信封装起,填上希望月报的地址,贴上邮票,就这么寄了出去。   他没在里面留自己的地址,直接表示无需稿费,甚至没让任何人知道他写了这么一份东西寄出去。   天幸这个笔名,他打算好好使用,以后写的所有“不太合适”的文章,都用这个笔名发表,然后牢牢捂住自己的马甲。   穆琼寄了信之后,照旧去平安中学工作。   他给自己定了规定,每天都必须写两千字的《求医》,而等写完这两千字,就可以做别的了,比如备课,又比如写英文短文。   像今天上午,他将《求医》的两千字写完,又上了一节课,下午的时间除了上课,就全花在了撰写英文短文上面。   他已经写了很多篇的小短文,那些生活场景差不多已经写完了,作家的本能又冒了出来……穆琼干脆就写了几个小故事。   比如一个留学生来到国外,因为语言不通闹了笑话什么的。   这种故事更加有意思,兴许读者更爱看。   此外,牛顿被苹果砸之类的故事,也能写一写。   甚至于,就连华盛顿砍树这类的鸡汤文,都能写写……当然了,不能真写这个,他不想用假的故事误导别人,他会基于自己看过的资料,写一些真实的故事,或者干脆就是纯粹的编出来的励志故事。   写这种短文,对穆琼来说再轻松不过。   他写一篇要不了半小时,这天下午,就一口气写了五篇。   魏亭带着自己写的几篇国文短文来找穆琼的时候,看到穆琼这些天的成果,都被震惊了,等他看过穆琼写的文章之后,又放不下来了。   “这些故事写的真好,完全可以反复阅读!”魏亭拿着穆琼新写的几个故事,爱不释手。   这时的人,哪怕是洋人,能看的书和资料都是很少的,国内的学者能看的书就更少了,魏亭以前基本没看过这样的故事。   “我建议所有学英文的人,都将它们背出来。”穆琼道,他在这些故事里大量用到对话,多背背对学英语有很大好处。   “是要背,一定要背!背这些可比背那些拗口的古文有用多了。”魏亭道:“看了你写的,我觉得我写给国内孩子看的文章不够好。”   魏亭说着,就将自己写的几篇文章拿来给穆琼看。   他最初见穆琼,是将穆琼当做晚辈的,但最近和穆琼相处多了,倒是将穆琼当做平辈看了。   穆琼接过文章就看起来。   魏亭的学识和文笔都不差,这几个故事,他也已经尽量往白话写,通俗易懂,只是其中说教的意味太重,还缺了些趣味。   当然,这些东西孩子也不是不能看,事实上,现代的课本上,类似这样的文章也是有的。   “这些文章都是很好的,完全可以用。不过除了这些,我觉得还可以写一些有趣点的小故事,比如将掩耳盗铃、盲人摸象、狐假虎威、坐井观天这样的成语发散一下,写成有趣的成语故事。”穆琼提了些意见。   在现代的时候,成语故事每个小朋友都看过,但这时候还真没有!   穆琼觉得这些完全可以写写,另外,乌鸦喝水、神笔马良之类的故事,孩子们应该也会喜欢。   魏亭写的故事,是要给刚学认字的,十岁以下的孩子们看的,越简单越有趣越好。   “穆琼,你的脑子也不知道是怎么长的,竟然这么灵活!”魏亭佩服地看着穆琼:“我觉得你去写,应该比我写的要有趣很多,你帮我多写几个吧!到时候这书的署名,我将你放在前面!”   “我怕是没空……其实这些故事,我大概说说,让盛老师他们写也是可以的。”穆琼道。   这些故事,穆琼写起来不花时间,甚至都不需要思考就能写,但真要他写,估计脱离不了他以前看过的这类故事的框子。   他总觉得这样不太好。   他琢磨着,还是让别人写,写一些新故事更好。   而且让盛朝辉他们写写,也能培养出这方面的人才,让更多人的注重基础教育。   想让这个时代的国人清醒过来,就要先让他们的识字!   要不然,脑子里只有种地,打算自己种一辈子地,再让儿子种一辈子地,让孙子也种一辈子的地的人,他又哪能清醒?   魏亭也觉得自己全都让穆琼去写,有些过于压榨穆琼了,当即道:“是可以跟小盛商量一下,他一直在办报纸,写东西也是在行的。”   魏亭做了决定之后,穆琼立刻就把盛朝辉叫了来。   “这些故事……”盛朝辉一听,眼睛就亮了:“这些故事写出来了,能不能先刊登在我的教育报上?我的教育报就要办不下去了,我觉得一定要换个路子才行!”   穆琼听到盛朝辉的话,心里一动。   如果有一份自己的报纸……   这些故事全民都能看,而且现在的上海,读书的孩子那么多……想来是肯定卖得出去的。 第55章 教育月刊   “你的报纸怎么样了?”穆琼问道。   盛朝辉便说了起来。   盛朝辉的教育报, 是他跟几个同学在大学的时候创办的。   他们办这份报纸的初衷,是想将上海优秀教师的教学经验总结刊登出来, 让更多的老师看到, 并照着学习。   他们的想法是很好的,如果由教育界的大人物去办,兴许也能办成功, 可关键是,他们就是几个学生而已。   那些有名的老师,他们要接触都难,就算接触到了,人家也不一定有空给他们写。   就算人家写了, 你印刷了刊登了,这报纸要怎么卖也是个问题。   这种报纸, 报童拿着卖肯定是卖不出去的, 报贩子当然也就不要,只能自己卖,但自己卖又要又门路才行……   盛朝辉他们一开始办的是周报,每周出一份报纸, 稿子不够就自己写,结果硬是卖不出去,只能送给各个学校的老师。   到后来,他们往往一个月, 也就只出一份报纸,这样还是卖不出去, 但好歹亏损少一点。   等到现在……盛朝辉有些尴尬:“与我一同办报的,都已经退出了,我一个人再也支持不下去,本是想要将报纸停了的,但你们说的这些故事,说不定能救一救这份报纸,你们要不要入股?”   他说完,就期待地看着穆琼和魏亭。   魏亭身姿挺拔,面容俊朗,一看就是个极为可靠的人,可惜……   他的脸上露出尴尬来:“我近来囊中羞涩。”   穆琼倒是问道:“办报纸要多少钱?”   “要的不多!”盛朝辉道:“我一般一次印一千张,排工钱、印刷费、买纸的钱加在一起,二三十个银元的样子,其中最贵的就是排工了。”   盛朝辉办报纸,除了里面的文章是自己写的,别的都是找其他人弄的,比如他说的排工钱,就是请排字工人将字排好的价钱。   请排工排字要不少钱,倒是印刷其实花的不多,均摊下来,报纸印的数量越多,每份报纸的成本就越低,而这也是报纸明明卖不出去,但盛朝辉还是印一千份的原因。   穆琼想了想,道:“我觉得这个教育报还是可以办的,不过确实要改一改。比如客户群改成儿童。此外,上面如果真的要刊登我们写的故事,那么最好也不要办报纸,不如改成杂志,每月一期,也好收藏。”   现在的上海,有申报新闻报这样的大报纸,也有其他的一些文学刊物,但几乎没有面向儿童的刊物。   而国人,其实对孩子的教育一直都很重视。就像租住在姚家的赵婶一家,连自己的房子都没有,也会想办法送孩子去读个初小。   真要办了这么一个杂志,看的人应该很多,还能让孩子们多点读物。   穆琼将自己的想法说了说,盛朝辉和魏亭都觉得没问题,就是这个钱……   盛朝辉道:“我手松,没什么积蓄……”   “我手里倒是有些钱。”穆琼道,《留学》在大众报连载拿的稿费,他已经花了不少,但《留学》出版的那五百元稿费,他还没动过。   他现在在平安中学教书,每月都有工资,又有《求医》的稿费,并不缺钱,拿钱出来办个报纸也无妨。   他并不是那种大公无私的人,但来到了这个时代,想想这个国家今后会遭遇的风雨,他总觉得自己该做点什么。   说起来,很多在后世赫赫有名的人现在还是孩子,他办的这个教育月刊,兴许能成为他们的心头好。   “那我们两个就合办这个教育……教育月刊吧!出资一人一半。”盛朝辉道,魏亭的情况他也是知道的,也就没有喊上魏亭。   “可以,但魏先生也一起吧,还想请齐老先生为我们的月刊题字。”穆琼道。齐老先生的字,在后世可是拍出了高价的!   “也可!”魏亭答应下来:“我再请老师写篇文章放进去。”   这么一商量,很多事情也就定下来了。   不过,月刊并不是那么快就能办出来的,筹备工作怎么着也要两三个月,这段时间里,他们还要多准备一些文章,至少将头两期的准备好。   “你们今日就去我家吃饭吧!”魏亭又一次提出邀请:“等吃过饭,我让司机送你们回家。”   三人这么一聊,平安中学早就已经放学了,天也暗了下来。   盛朝辉立刻答应下来,穆琼也没有拒绝。   依然有汽车来接囊中羞涩的魏亭回家。   大街上行人很多,司机不停地按动车上的喇叭,慢慢往前开去……路上,十里洋场的繁华尽收眼底。   车子停在了魏家的洋楼前,穆琼跟着魏亭进去,就看到齐老先生正在看大众报。   看到穆琼,齐老先生就道:“你这篇《求医》,写得跟刀子似的,直戳人心。”   “我之前跟着传教士去农村义诊,见到了各色景象。”穆琼道。   齐老先生对农村的种种情况也是清楚的,叹了口气不再说什么。   魏家的饭菜依旧精致美味,而魏亭,他连吃饭的动作都透着股优雅。   吃过饭,又聊了一会儿,魏亭就让司机送穆琼和盛朝辉回家。   穆琼回家的时候,穆昌玉和朱婉婉正在念课本:“瓶中有果,儿伸手入瓶,取之满握。拳不能出。手痛心急,大哭。母曰:‘汝勿贪多,则拳可出矣。’”   有钱之后,穆琼就将小学的课本全都买回家了,按着课本教她们认字,现在,一年级的字她们都已经学会了,已经开始看二三年级的书。   “琼儿,今天回来的怎么这么晚?”朱婉婉问:“吃过了吗?”   “娘,我已经吃过了。”穆琼道。   “那我去将东西收好。”朱婉婉道,担心穆琼还没吃过,她一直将饭菜放在灶上温着。   “好。”穆琼应了,在书桌前坐下来,检查朱婉婉和穆昌玉的功课。   其实两人的功课,根本就不用他检查,她们两个从来都只有多做,没有少做的。   这天晚上,穆琼给两人上过课,就回了自己房间。   他在自己的卧室里摆了一张书桌,每天晚上都会在这里写上一两千字的《我在百年后》,然后再睡觉。   接下来的几天里,穆琼一直很忙,就连平日里总是到处玩乐的盛朝辉,也整日待在办公室里,拿着稿纸写个不停。   穆琼让他写的成语故事,他已经写了不少,但总觉得不满意。   “你们看看我写的这个如何?”教化学的钟老师突然拿出一张稿纸递给穆琼。   穆琼接过一看,才发现钟老师写的是掩耳盗铃的成语故事,写得虽然并不如何白话,但充满童趣。   而且,这是个完整的故事,而不是简单的解释意思。   “钟老师,你写的非常好!”穆琼立刻就道。   “给我看看!”盛朝辉接过一看,眼睛也亮了:“对,应该这样写的!我总写不好。”   “我家里孩子多,有时候给他们讲解词意,就是这么讲的,便也这么写了。”钟老师道。   “钟老师,你不如多写几个,到时候刊登出来,我们给你稿费。”穆琼道。   “还有稿费?”钟老师有些惊讶,盛朝辉办的报纸一直在亏钱,还总缺稿子,以前让他们江湖救急的时候,都是没有稿费的,就只盛朝辉私人买点东西送给他们,或是请他们吃顿饭。   “有。”穆琼道:“这样的短故事,五毛钱一篇,若是再长些,就一元钱一篇。”   钟老师原本不过是闲来无事写了一篇,现在听说还有稿费,当下道:“那我再写几篇!”   “那就麻烦钟老师了。”穆琼道。   让人做白工,人家不可能给你好作品,稿费还是很有必要的。   对穆琼来说,写些这样的小故事并不难,但他并没有动笔去写,每天在学校里,除了《求医》,就只写英文短篇。   《求医》是个挺压抑的故事,他怕自己一边写《求医》,一边写这种充满童趣的故事,状态会调试不好。   《求医》已经连载了不少字。   给得了黄疸的孩子放血,这算是个民间治病的偏方,有些孩子放了血之后,还真的就好了。   但并不是所有得了黄疸的孩子,放放血都能好的。   而且,这给孩子放血,也是有讲究的,不能胡乱放。   偏偏这家人找来的给孩子放血的老婆子,其实什么都不懂,只不过自家孩子得了黄疸的时候,她用针扎孩子放血,孩子活了下来,便觉得自己多了样技能,敢给别的孩子扎了。   这老婆子给孩子扎了许多针,将孩子的屁股上扎得满是针眼,然后,孩子血流不止。   当娘的受不住了,要带孩子去找大夫。   县城很远,最好是花钱找辆牛车送去,偏偏婆婆不愿拿钱,当娘的不顾坐着月子,抱着孩子深一脚浅一脚地走。   孩子的血染透了它的襁褓,女人的恶露也染透了她的裙摆。   她到县城的时候,孩子已经冷了。   女人再也受不住,疯了,然后被家里人拖了回去,关在漆黑冰冷的柴房里。   大家都告诉她,孩子养不活算不得什么,病死了是命。   女人坐在柴房里,就开始想起一个个病死的故事。   穆琼的《求医》找了一个女人做引子,后面却写了形形色色各种人。   这些人或老或少,或男或女,做什么的都有,却也有一点相同,都不慎得了病。   然后……   “这人啊!活得利索,死的干脆,就是最大的幸运了!”   “病了治什么治?要把一家子都拖垮么?”   “这病秧子,怎么就不快点死?”   “这是我从大仙那里求来的神药,治百病的!”   “不过是个女娃娃,死了就死了。”   ……   女人想起来的一个个故事,堪称触目惊心。   《留学》的读者,并不是所有人,都接着看《求医》的,但看这个故事的人,还是很多。   而这些人里,除了少数没心没肺的,绝大多数人,都看的非常难受。   “《求医》这书,其实应该叫求医难,老百姓生病,想求医太难!”   “这书看的人难受,偏又忍不住想看。”   “这书写的是生病,更是人心。”   “《求医》里的人,病得不只是身体,还有他们的心,国人要医的,也不单单是身体,还有心!”   ……   《求医》这本书,通篇都在写穷人想要治病求医太难,同时,却也将底层百姓的愚昧写得淋漓尽致。   郑维新很喜欢《留学》,对《求医》也同样喜欢,甚至因为曾经去义诊过,《求医》这本书,让他极有感触,每天都要反复看好多次。   他原先,是打算毕业后留在上海开诊所的,那样不仅赚钱多,还非常体面。   但去义诊过一次,又看了《求医》,他突然改变了想法。   他想去小地方开个诊所。   买了新一期的大众报,郑维新怀着复杂的心情将之打开,然后……   今天连载的《求医》,他看着,不知为何总觉得十分眼熟。   这不就跟他们去义诊时遇到的某件事一模一样吗?只是被楼玉宇写出来,那本就让人难受的事情,更让人难受了。   郑维新看着报纸,眉头皱了起来。   等他到了学校,见到孙奕尧,当即说了自己的疑惑。   孙奕尧看了郑维新一眼:“你才发现?”   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作者君去看了1912年出版的民国老课本,发现比我想的其实要好很多……   当然没那么白话是真的~   文里穆昌玉念的就是里面的文章,再节选一篇《逐雀》:红日将下,打麦已完。小雀一群,纷集场上,觅食余粒。数童子立门前,拍手噪逐之。雀闻人声,散入林中。   当然了,原课本还是竖着排版的,并且没有标点只有空格,而且那时候确实缺少儿童读物。 第56章 《留学》上市   “发现什么?”郑维新不解地看向孙奕尧。   “《求医》里写的很多东西, 都是我们义诊的时候遇到过的。”孙奕尧道。   “没有吧?就只有这个案例是我们遇到过的。”郑维新道。   孙奕尧无语地看了他一眼:“前面那个怀疑自己生病是被儿媳妇克了的婆婆的故事,冯小丫跟我们讲过, 还有那个生病家里人不给治的小女孩, 是不是很像上磨村的二娃子?”   “二娃子是个男的……”   “二娃子是拖油瓶,所以他家里人不给他治病,这个小女孩, 则因为是个女孩子,家里才不给她治病,其实也差不了多少,他们得的病也是一样的。”孙奕尧道,又指这一处描写:“你看, 这里写的破庙,像不像我们住过的那个?”   郑维新:原来没觉得像, 现在……好像是有点像。   郑维新一直大大咧咧的, 之前义诊的时候,从未关注细节景物之类,这会儿孙奕尧提了,他才发现相似的地方果然有很多。   “怎么会有这么多相似的地方?”郑维新有点纳闷, 那楼玉宇,该不会跟他们一样去义诊了吧?   “我怀疑穆琼就是楼玉宇。”孙奕尧道。   他在义诊的时候,就发现穆琼不仅喜欢跟病人聊天,还总是拿着笔记本写东西。   他当时只觉得穆琼好学, 并没有多想,甚至刚看《求医》的时候, 也没有多想。   但看着看着,他总觉得《求医》里面有些景物描写跟他去义诊时见过的一样,其中有些人物,也跟他们义诊时遇到的某些人相似。   等看到今天这个故事……   他突然意识到,楼玉宇应该就是穆琼。   “你这么一说,还真有可能!他知道的事情很多,能讲国外的故事,不管我们说什么都能接上话……但要是我们说起楼玉宇,他就不说话了。”郑维新道。   “琼楼玉宇。”孙奕尧道:“这名字也像。”   “一定是他!他骗得我们好苦!他都去留学过了,还跟我们说他没上过大学!”郑维新郁闷。   “你确定他去留过学?他这样的年纪,怎么都不可能是庚款留学生。”孙奕尧道。留学怎么着也要好几年,穆琼总不可能十一二岁就去留学了。   郑维新之前一直坚信楼玉宇是一个留学生,现在孙奕尧这么一说,才发现自己坚信的东西,兴许是错的。   当然,当务之急还是要弄明白穆琼到底是不是楼玉宇。   第二天去傅蕴安那里帮忙的时候,郑维新就问:“傅医生,我记得你也在看《求医》……你有没有发现这里面写的很多东西很熟悉?”   “发现了。”傅蕴安笑起来:“你们终于看出问题来了?”   “……”郑维新:“所以楼玉宇真的就是穆琼?傅医生你早就知道了?”   “是的。”傅蕴安道。   “他去国外留过学吗?他怎么能写出这么好的文章?”郑维新接连问了两个问题,又满脸懊恼:“我之前发表了一点不知所云的东西,竟然还有脸送他……”   “他没有去留过学,至于为什么能写出这样的文章……应该是天赋吧。”傅蕴安道。穆琼真的很有才华,还特别会编故事,他觉得这应该是天赋。   郑维新念叨了一会儿,就开始乖乖干活,帮着傅蕴安给人治病了。   傅蕴安也忙了起来。   傅蕴安没想到,今天早上郑维新跟他聊起了《求医》,这天晚上,傅怀安竟也跟他聊起了《求医》。   傅家的晚餐,照旧是他们两个一起吃的。   饭菜并不丰盛,看着也简单,但味道极为不错。   “喂……”吃过饭,傅怀安就看向自己哥哥:“你是不是去乡下义诊过?”   “是。”傅蕴安道。   “那些人,真的过的跟《求医》里写的那么惨?”傅怀安问。   “真的。”傅蕴安看向自己的弟弟。   傅怀安是个运气极好的人,好的让他们嫉妒——他出生的时候,他们的父亲就已经发达了,后来还越来越有本事,以至于他从未吃过什么苦头。   “我以为那些人穷,是因为他们不肯做事,或者抽大烟赌钱什么的。”傅怀安忍不住道,他也不是没见过穷人,但他娘说了,那些人是因为不学好,才会穷困潦倒。   “天真。”傅蕴安道:“说起来,你的好日子,一直都是被无数穷人供出来的。”   “你凭什么说我?难道你不是?”傅怀安怒了。   傅蕴安笑了:“还真不是。”   傅怀安来上海已经很久了,但没见自己这个哥哥笑过几次,现在见到,不免有点懵。   他的大哥像极了他爸,五大三粗熊一样的人,看着就叫人害怕,二哥呢,整日皮笑肉不笑的,眼神还阴恻恻的,他都不敢多看一眼。   而这个三哥……三哥像极了家里的太太,长得格外出众,笑起来更是好看。   傅蕴安没跟傅怀安多说什么。   等傅怀安回了房间,他便走向他住的这个宅子的后院。   这宅子的最后面有两间照不到阳光的屋子,这在明面上是给家里的佣人住的,因而傅怀安从不来这边。   但他会过来。   傅蕴安敲门进屋,又打开屋子后面的暗门,然后就进入到一栋洋房中。   他们家这屋子的后面没有弄堂,倒是紧挨着建了一个大院子,院墙里盖着漂亮的洋房——他们家住的这条街的后面,是租界有钱人住的地方。   他当初买房子,不仅买下了他平常住的小院子,后面的洋房也买了,只不过他平时不怎么过来。   “东西到了?”傅蕴安进了洋房,立刻问道。   “三少,东西已经到了。”一个三十多岁的男人满脸喜色:“之前那船在海上遇到风浪,差点出事,好在最后化险为夷。”   “给船员每人多发十个大洋。”傅蕴安道,这船晚到了半个多月,他这边着急,船上的船员估计更急。   “是,三少。”那手下更高兴了。   傅蕴安这时却是走上前去,打开一个个的箱子。   这些箱子里装满了药品和枪支弹药,都是国内最紧俏的物资。   几天后。   穆琼昨晚上写得少,今天也就起早了。   左右没事,在家里吃过朱婉婉下的面条,他就早早地去了平安中学。   他到平安中学的时候,离上课还有一个小时,但已经有来得早的学生在教室里预习或者复习了,住在这里的学生,则在冯小丫那边舀泡饭吃。   只要花少许的钱,就能住在学校里,学校还供应早饭和晚饭。   当然了,学校里的菜不怎么好,除了咸菜咸鱼,就只有学校后面开辟出来的菜园里自家种的菜。   至于主食……这些学生早上吃的,一般都是昨天中午和晚上剩下的饭煮的泡饭,瞧着不够吃的话,冯小丫还会做点馒头。   她原本不会做馒头,这手艺还是看门的瘸腿老头教她的。   “穆老师,早上好!”看到穆琼,这些学生纷纷打招呼,还有人过来问英文发音。   冯小丫也过来打招呼,就连走不了路的周老三,也远远地喊了一声“穆先生好”。   周老三腿伤还没好,他坐在一个板凳上,将断腿伸直了搁在一边,然后拿着柴刀砍柴。   柴火是要花钱买的,要省着用,而且烧饭的时候柴火放多了,锅里还会长锅巴。因而周老三每天都把柴火劈的细细的,至于冯小丫,她烧火很有经验,绝对不多放哪怕一根柴火。   穆琼跟他们聊了聊,就来到自己的办公室,开始写《求医》。   《求医》他已经快要写完了,正在收尾,同时,《求医》的热度,也已经越来越高。   而之所以会这样,跟近年来的愈演愈烈的中西医之争有很大的关系。   这时一直有人呼吁取消中医的行医资格,不许中医行医,而中医自然不愿意,双方就时不时在报纸上争辩一番。   如果按照历史发展的话,多年后,前者会获得了短暂的胜利——政府一度下令,不许中医行医。   不过后来中医和药材商人闹了起来,就连老百姓也不同意,因此中医并没有真的被禁。   《求医》出来之后,一些西医借着里面的某些情节,就开始说中医无用,是骗人的。   而中医并不承认小说里那些字都不认识几个,在乡下拿人命当儿戏的人是中医,他们还表示,这小说写的是求医难,因此,应该要多培养中医,允许中医开学校。   申报新闻报这些报纸,几乎每天都会发表中医或者西医的文章,一时间,上海的百姓,便都注意起看病这件事来,也知道了《求医》。   他们中很多人其实不识字,但还是想办法从别人那里或者茶馆里听来《求医》的故事情节,然后先感慨一番里面的人的悲惨命运,再发表点自己的看法。   他们过得兴许比书里的人好一点,但其实也没好太多……他们也是看不起病的。   陈老板的西餐厅已经装修好,重新开业了。   他的餐厅如今瞧着跟别处格外不同,再加上餐厅里除了炸猪排,还有烤肉之类新鲜东西,一时间客似云来。   不过,虽然客人很多,但陈老板并不忙,毕竟现在店里的员工很多,还有张掌柜帮忙。   他这个当老板的,甚至可以在上午的大好时光里,泡一杯茶,看看报纸。   他识字虽不多,但还是识字的,那些文绉绉的文章兴许看不懂,但楼玉宇的文章,其实能看看。   陈老板逐字逐句看过去,看不懂的就连猜带蒙,竟也将整个故事看完了,然后有一搭没一搭地跟张掌柜说话。   “楼玉宇写的真好,他是不是个医生?”   “我们老百姓,真的不敢生病!”   “也不知道我儿子在国外,有没有生病……他身体好,一定不会生病!”   ……   张掌柜忙得很,没空理他,倒是一个来吃饭的客人道:“老板,你也在看《求医》?”   “是啊!”陈老板道。   “我也觉得这故事写得好,我们老百姓,最关心的就是治病的事情了……你说那些官老爷,不想着多教点医生出来,怎么整天就知道说老祖宗传下来的东西不好呢?”那客人又道。   普通老百姓对中医的认可度还是很高的,陈老板也很相信中医,两人顿时热火朝天地聊开了。   震旦大学。   郑维新的同学们,正在为报纸上中医发表的文章生气:“那些中医就知道写些阴阳五行之乎者也的文章!随便一点东西熬熬就吃,他们不怕吃出病来?”   “很多毛病中医根本治不好,还是要西医!”   郑维新以前,也是会在这种时候义愤填膺的人之一,但现在……“其实这些也没什么好争的。”   “维新,你怎么这么说?”有同学不解。   “老百姓现在缺医生,不管是中医还是西医,他们都缺。”郑维新道:“中医真要没了,那些百姓又要找谁治病?”   书里有些人生病中医治不好,但也有人受伤后擦点草药止了血,又或者在得了伤寒后请大夫治好了。   这些学生都沉默下来。   他们换了一个话题:“这楼玉宇也不知道是做什么的,之前我觉得他是学化学的,可现在……我怎么觉得他像是学医的?”   郑维新没说话。   他才不会告诉这些人,楼玉宇是个十六七岁,没上过大学的。   《求医》的讨论度越来越高的时候,商业印书馆,终于将《留学》印刷完毕,开始售卖了。   上海的书店里,很快就摆满了《留学》,此外,商业印书馆还花钱在大众报、申报、新闻报上面分别打了广告,说了《留学》已经出版上市的事情。 第57章 送书   李珍瑶将《留学》的开头抄写在自己的笔记本上, 又把买来的刊登了《留学》的大众报仔细收藏,平日里有空就会看几遍。   《求医》写的虽好, 但看了心里难受, 她看过也就算了,远不如对《留学》的喜爱。   江振国是个再好不过的男人,她打算向江振国学习, 努力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也希望将来能嫁给一个像江振国一样有担当的男人。   说起来……楼玉宇也不知道是怎么样的人。   李珍瑶照旧在上学的路上买了大众报,等到了学校,她就打开报纸看起来。   她想看的是《求医》,但一眼看过去, 却先看到了被排工排在《求医》旁边的广告。   “《留学》出版了!”李珍瑶惊喜道。   “我也看到了,明天就会出售, 我们一起去买吧!”班里的另一个女生道。   “我也去买!”   “还有我!”   在女子学校读书的女生, 都不差几毛钱的买书钱,她们约好了一起去买书。   大学里,那些打算出国,或者有出国梦的男生, 在看到《留学》出版的消息之后,也决定去购买一本收藏,甚至有人决定多买几本。   “一本我平时翻看,一本收藏, 还要买两本寄给我的哥哥和堂弟。”   “我母亲平常就爱读点这样的书,我要给她买一本。”   “我父亲不许我妹妹看这样的书, 妹妹央求我买一本,套个书皮送给她。”   ……   就连平安中学那些家境并不如何好的学生,也都想买《留学》。   坐在傅怀安前面的他的小弟之一,就在数过自己的全部家当后,对傅怀安道:“怀哥,你能不能借我一毛钱?我想买《留学》,但怕钱不够。”   “你买《留学》做什么?”傅怀安随口问。   “我想买一本多看几遍。”这人道。他之前看过傅怀安买的报纸,但那到底不是自己的,不能拿回家反复看,买本书就不一样了。   “那你去买吧。”傅怀安拿出一个银元给他:“帮我也买几本。”   穆琼的书,他是绝不会自己去买的!   那人立刻就答应下来。   第二天。   新新书店是一家位于租界的大书店,这里的书也特别齐全。   十大才子书这些不用说,翻译的国外小说、近几年鸳鸯蝴蝶派的小说,这里也全都有,便是国外的原文书,在这里也能买到一些。   书店里平常来买书的人很多,今天就更多了,多得有点不同寻常。   一大早,书店还没开门,门口竟然就有人在排队了。   这些排队的人大多都是学生,有男有女的。   有人路过瞧见这一幕,好奇地问:“你们在这里排队做什么?”   “买书!”队伍里一个扎着两条大辫子的女生道。   他们都是来买书的,买《留学》。   在《留学》刚出来的第一天就买,拿到学校里去,一定能惹来同学的羡慕!   新新书店的老板已经从后门进店了,瞧见这场面,当即决定提前把店开了,又让人去商业印书馆,多进点《留学》回来。   这书一定好卖!   店门一开,学生们就蜂拥而进,然后少的买一两本,多的干脆就买三本四本五本……有些是要给同学带,也有的想要送给亲朋好友。   来往间送书,总归是不会错的。   新新书店是大书店,《留学》这书,老板一共进了五百本。   他本以为五百本书,肯定够卖很久了,不曾想早上刚开门,便一下子卖出了两三百本,后面还时不时有人过来买……   “去印书馆进书的人回来了吗?”他焦急地问道。   “还没有。”   “我亲自过去一趟!上海这边统共也就一万本书,不抢快点不行!”老板叫了辆黄包车就出门了:“还要跟印书馆那边说一声……这书肯定要加印!”   上海的各个书店,都一大早,便有人来买《留学》。   而这时,穆琼带着自己的书,去了傅蕴安义诊的地方。   商业印书馆的书印出来之后,便送了他十本,他又半价买了十本,用来送人。   到了地方,穆琼就将《留学》拿出来,给傅蕴安郑维新等人一人一本。   “穆琼,你骗了我们这么久,只给书可不行!”郑维新打开自己的书:“你在书上写个赠好友维新吧!”   穆琼答应下来,拿出自己的钢笔就按着郑维新的要求写了。   他来到这个时代之后,就养成了出门带钢笔的习惯,还会好好检查钢笔里面是否有墨水……而这个时代,很多人都有这样的习惯。   穆琼刚给郑维新签好名,孙奕尧就将自己的书递了过来,诊所的两个医生也一样。   穆琼一一给他们签了,结果傅蕴安也道:“你给我也写一个。”   “好。”穆琼道,然后在傅蕴安的书上写下“赠好友蕴安”。   从傅蕴安这边离开,穆琼去了一趟西餐馆。   陈老板帮过他,这份情他一直是记得的。   那些学生一大早在书店门口排队买书,是因为买了书还要赶着上学去,但陈老板却不会这么做。   他已经知道《留学》出版的事情了,也打算去买一本,但准备晚上再去买。   故事他已经看过了,买一本回家纯粹是放着等自己儿子从国外回来给儿子看的,自然不着急。   他这会儿,正在看《求医》。   《求医》里的人过得都挺惨,让人忍不住心生同情,还会觉得自己的日子过得实在很好……陈老板挺喜欢看的。   而他正看着,穆琼拎着个藤编的箱子进来了。   “陈叔。”看到陈老板,穆琼笑着打招呼。   “小穆你来了,快坐快坐!吃过了吗?”   “我已经吃过了。”穆琼道:“陈叔,我过来是想送你一本我写的书。”   “你写的书出版了?这么快?”陈老板惊讶,他知道穆琼写书的事情,但本以为莫琼就是在报纸上发表点小文章而已,还真不知道穆琼的书竟然都已经出版了。   穆琼比他以为的更有出息!   “是的。”穆琼拿出一本《留学》给了陈老板。   陈老板接过书,有点懵。   “留学”这两个字他还是认识的!   “陈叔,之前我不好意思跟你说……我给自己起了个笔名叫楼玉宇。”穆琼道。   “《留学》是你写的,《求医》也是你写的?”陈老板问。   穆琼点了点头。   陈老板倒抽了一口冷气:“小穆,你了不得啊!”   “我就是擅长编故事。”   “之前你给我们讲故事,讲得特别好,我就知道你将来一定有出息,但没想到你竟然这么有出息!”陈老板笑开了:“你的故事写的实在是好!”   穆琼在陈老板这里待的时间并不长,但在这段不长的时间里,他被陈老板变着花样,夸了不知道多少遍。   不过,陈老板也是个聪明人,夸归夸,却没有大声嚷嚷。   《留学》和《求医》都很火,他嚷嚷开来,大家都围着穆琼的话,说不定穆琼就要不高兴了!   之前穆琼是他手底下的员工,他便是使唤穆琼干活,也是没问题的,但现在,穆琼跟他都已经不是一个层次的人了。   离开西餐馆,穆琼带着剩下的书到了平安中学,又给自己的同事每人送了一本。   大家都道谢,也都让他写了“赠某某”的字样,盛朝辉还让他在书的扉页上写了一段江振国说过的话。   这么分了一圈,就到了穆琼给学生上课的时间了。   穆琼拿着自己用来备课的笔记本进了教室。   他今天上午这节课,又是给傅怀安这个班的学生上的。   这节课的内容他昨天已经给另外一个班的学生上过,班上的学生就去借那个班的学生做的笔记,提前抄好预习了功课。注意到这一点,穆琼除了给他们讲课,便又喊了一些人起来对话。   喊了一些人之后,穆琼突然叫了傅怀安:“傅怀安。”   一段时间的课上下来,穆琼发现他听自己的课的时候还挺认真的,也就没有真的不去管他。   傅怀安下意识地站了起来,又涨红了一张脸。   穆琼知道他怕是有些不自在,也没对他区别对待,直接用英文跟他交流起来。   傅怀安以前请洋人教过英文,其实有不错的英文底子,现在穆琼跟他说话,也就说得极为不错。   他顿时就有点得意,喜气洋洋地看着穆琼。   “说得不错,你的发音很标准,是班里最标准的人之一了。”穆琼道。   “那是!”傅怀安的身后如果有尾巴,肯定翘上天了。他爸当初可是请了英国佬教他英文的,他的英文能不好吗!   好吧,他的英文其实并不好,那时候他怎么都不肯背单词,因而学了两年,也就学了点皮毛……只是跟英国佬混久了,他的发音还是很标准的。   “坐下吧。”穆琼道。   傅怀安嘚瑟地坐下了,动作幅度很大,课桌都被震了震。   然后……就从他的桌洞里滑出一本摊开的书来。   “是我哥逼我买的!”傅怀安想也不想就道。   书摊开着,穆琼只扫了一眼,其实一开始压根没看清那是什么书,直到傅怀安这么喊了一声,才注意到那本书竟然是《留学》。 第58章 课代表   傅怀安连忙把书塞回去, 脸又涨红了。   穆琼笑笑,很自然地找下一个学生对话去了。   傅怀安坐在自己的座位上, 别扭极了, 又有点后悔。   他让自己的小弟帮着买了书之后,原本是不打算看的,可是后来有人说这出版的书里, 有些地方跟报纸上连载的不太一样,他就忍不住翻开看了。   他其实只随便看了两页,没想到就被穆琼发现了。   傅怀安想着心事,后面的课自然没有好好听,而穆琼, 他倒是照常上完了课,然后又叫了班里两个英文成绩好的学生跟他去办公室。   那两个学生兴冲冲地去了。   穆老师自己写的短文, 一般都是交给他们, 让他们先抄好再给别的同学抄,或者干脆帮别的英文不好的同学抄写好的,而他们很喜欢做这样的活儿。   能比别人早一点学到,多好啊!而且老师这么做, 肯定是因为看重他们!   穆琼确实挺看重他们的,今天叫他们到办公室里,也确实是为了这件事。   他把自己写的英文短文交给这两个学生,然后又读了几遍给他们听。   等把要交代的都交代完, 穆琼便让他们回去了,回去之前, 还让他们叫另外两个同学过来。   下节课没有老师上课,是让这些学生自己学习的,他喊几个人过来也没什么。   穆琼这次叫来的两个学生,是两个很努力,但英语一直学得不太好的学生,穆琼觉得,他们会学不好,应该跟他们本身口音有点重,然后就不敢大声念英文文章有关。   “学英文就是要念,要大胆地念,大声地念,只有念出来了,才知道自己哪里有问题,才能纠正,若是有不懂的地方,则可以来问我。”穆琼道。   这时的学生,学英文都是为了说的,因而口语最为重要。   让这个学生回去,穆琼又另外叫了一个学生。   这个学生回去的时候,穆琼道:“你把傅怀安叫过来。”   那个学生应了,没多久,傅怀安就来到了穆琼面前。   他仰着头站在穆琼的办公桌前,抿着嘴一言不发。   “你的英文很好,再加把劲,要不了多久就能跟洋人交流了。”穆琼道。   傅怀安做好了穆琼取笑他的准备,没想到竟然能受到表扬,嘴角立刻就勾了起来。   傅怀安长得很高大,班里的人还喊他怀哥,可实际上他只有十四岁,是班里年纪最小的了,跟穆昌玉一样大。   穆琼觉得这是个熊孩子,不太喜欢他,却也不至于讨厌他,再加上这是傅蕴安的弟弟……总归要多照顾一点。   “我要选一个人当英文课的课代表,你愿不愿意当?”穆琼又问。   “课代表?”傅怀安不解:“做什么的?”   “课代表就是你们班负责跟我沟通的学生代表。做课代表的话,你要帮我管理班上同学,收发作业,带领全班同学学好英文。”穆琼道。   这时候还没有课代表这个职位,但他觉得可以拿来用用。   “我愿意!”傅怀安听到可以管理班上的同学,顿时来了兴趣。   “那就要麻烦你了……以后每天早上,你要领着他们读我发下去的英文短文,另外,我还有个英文角的想法……”穆琼给傅怀安分配了一些任务。   首先,就是让傅怀安每天早上正式上课前,站在讲台上领着班里的学生读英文短文,其次,就是让他将教室后面的一个角落布置成英语角,以后让班里的同学在那里学英语——在英语角,大家只能说英语。   祠堂很大,他们的教室也大,后面空出很大一块地方,做个英语角刚刚好。   傅怀安全都应下了。   来上海的前几年,因为他大哥二哥接连回国,还一个比一个有本事的缘故,他母亲总让他低调,再不教他做什么事情……现在突然被为“委以重任”,他激动地很。   穆琼跟傅怀安聊过,就让他回去了。   “穆琼,你这个课代表和英文角的想法都很好,只是你怎么让傅怀安做这事?”盛朝辉不解地问道。   穆琼和傅怀安的对话,他都听到了。他觉得穆琼的想法非常好,就是选的人不太对……   “傅怀安的英文还是不错的。”穆琼道,说完,又把其他班的学生的名单拿出来,开始选合适的课代表。   这个课代表,不一定要英文成绩最好的,但一定要有一定组织能力的。   盛朝辉又跟穆琼聊了几句,然后就决定也要在每个班级里找个国文课代表出来,再弄个阅读角。   “弄个阅读角挺不错的,如果可以,我们最好再弄一个阅览室。”穆琼道:“到时候我们或者买一些,或者捐一些书放在里面,让所有的学生都能去看。”   这年头大学都有图书馆,里面还有很多书籍,但普通的中小学却并没有图书馆,他们学校就更没有了。   盛朝辉觉得非常可行:“对,我们学校可以弄个阅览室!我家有很多旧报纸旧杂志,都可以捐出来,我还可以捐一些书出来。”   他们的想法很好,可惜的是,平安中学已经没有空余的房间可以当做阅览室了。   他们找了魏亭,魏亭沉思片刻之后,便道:“我去想想办法,看能不能弄到钱……到时候我们就在旁边加盖一个阅览室出来好了!”   平安中学的房子虽然很旧很破,但占的地方还挺大的,旁边完全可以加盖几间房子。   当然,这事不急,毕竟他们现在要做的事情有点多,而且……就算现在把阅览室建起来了,他们也没有足够的书去充实阅览室。   很多事情,都要一点点来……这天下午,穆琼又写了两千字的《求医》。   《求医》快要完结了,但他投出去的《我在百年后》,却还一点动静都没有……   穆琼觉得自己寄出去的《我在百年后》没有动静,实际上并不是的。   《希望月报》总编早就看到他的稿子了,还爱不释手。   《希望月报》是一份月刊,上面会刊登一些小说,也会刊登一些新派人士写的文章,但知名度不大,每月只能卖出三四千份。   报纸如果每份都能卖出三四千份,那已经很不错了,但月刊卖出三四千份就很一般了,很可能连编辑都养不活。   不过……《希望月报》的总编并不在乎,因为他其实并不靠这个吃饭。   “三少,希望月报的总编想见你。”傅蕴安正在看电报,就有人来了。   “他有什么事?”傅蕴安问。   傅蕴安回国后一直待在上海,没去过别的地方。   他靠着精湛的医术,得到了那些洋人的信任和喜爱,在洋人中间经营出一张关系网,同时也接手了自己二哥在上海这边建立的势力,并和他当初在国外时认识的人做起交易来。   而希望月报,是他二哥在上海办的。   当初本是想将这月刊做起来,好引导舆论的,可惜要做好一份刊物不容易,他们要做的事情又太多,这计划就被搁置了,这份刊物也一直半死不活的。   “他说收到了一份诡异的投稿,想给三少看看。”傅蕴安身边的人道。   “我去见他。”傅蕴安道,说完,就通过屋后的暗门,来到另一条街的洋房中。   希望月报的总编是个二十七八岁的年轻男子,名叫周念乡,他从小出生在国外,是早些年出国的华人劳工的孩子,后来他被人资助,得以受到教育,就开始帮资助他的人做事。   “三少,我收到了一份非常棒的稿子!就是这份稿子有点诡异。”周念乡一见到傅蕴安,就拿着厚厚的一叠稿子走了过来。   他过来,其实也不单单是给傅蕴安送稿子,还有在傅蕴安面前露露脸的想法,希望傅蕴安别忘了自己。   周念乡的心思,傅蕴安也能猜出一些……他接过稿子看了起来。   入目是非常漂亮的钢笔字,还用了标点……傅蕴安认真地看了下去。   这是小说,而小说的作者笔力非常好,明明是玄之又玄的事情,却被他写的像是真事一样。   傅蕴安一时间都看入迷了。   他回国之后,看过国内不少文章,其中,穆琼写的《留学》和《求医》,已经算得上是很不错的作品了,但他觉得比不上他手上的这个。   《留学》能火,胜在题材,还有里面的“爱国”主题,但其实写的有点刻意了。   《求医》确实不错,但他从头到尾都参与了,便也没有太大的惊喜。   倒是他手上的这文……文里没有太多的爱国言论,也不去描写各种悲惨的人物,只写了一桩怪诞的事情,但字里行间透露出的一些东西,却让人心生希望——他们的国家,能变得那么好?   而且,这人的文字,让人看着格外舒服。   当然了,他手上的稿子虽然有一万五千字,但明显只是个开头,也看不出太多。   “这篇小说写得非常好,你说他诡异,是因为这个题材前所未见?”傅蕴安问。   “不是。”周念乡道:“三少,投稿的人除了一个笔名,什么都没有留下了,还在稿件里留了一张纸条,说是不要稿费,还说若是能刊登,会每月寄稿件过来。”   “那就刊登。”傅蕴安道。   “我们不知道作者是谁……以后会不会出问题?”周念乡问。   “这又有什么关系?”傅蕴安道:“大不了这月刊我们不办了。”   周念乡一愣,然后发现……还真是!   “我对这个‘天幸’还挺好奇的,不要稿费发表文章,他想做什么?”傅蕴安若有所思地看着手上的稿子。   能写出这样的文章的人,肯定不是籍籍无名之辈,宁愿不要稿费也要隐藏身份,他很可能想要做点什么……   穆琼隐藏身份,不过是怕自己写了不该写的东西惹上麻烦,完全不知道竟然会被误解。   傅蕴安都已经过来了,也就顺便多待了一会儿,处理了一点别的事情。   他回去休息的时候,已经晚上十点了,本以为会看到家里漆黑一片,不想傅怀安的屋子里,竟然还亮着灯。   更让傅蕴安惊讶的是,傅怀安明明都睡晚了,第二天竟然还起得特别早,甚至和他一起坐在了餐桌前。   “你今天怎么起这么早?”傅蕴安问。   “我有很多事情要做!”傅怀安得意地说道,然后忍不住打了个哈欠。   他昨晚专门设计了一下英文角,还从自己带来上海的东西里翻出了几本英文书,打算今天就去学校好好布置一下。   另外,他还要领着同学们读课文!   这么想着,傅怀安看向自己的哥哥:“那个……我有个问题想问你。”   “什么?”傅蕴安问。   傅怀安当即拿出一张纸来:“这个单词读什么?” 第59章 熟人   穆琼一大早来到学校, 就听到教室里传来整齐划一的朗读声,读的正是自己写的英文小短文。   而站在讲台上, 满脸神气地带人读书的, 正是傅怀安。   傅怀安别的不说,发音真的很标准,他这人还是那种喜欢揽事, 喜欢当老大的,把这样的工作交给他,再合适不过。   穆琼觉得自己做了个很明智的决定,等他这天去傅怀安所在的班级上课,发现后面的英文角竟然已经被布置起来之后, 更是对傅怀安刮目相看。   他琢磨着傅怀安这样的人,应该会喜欢听表扬, 就当着全班同学的面夸了他几句。   然后整节课, 傅怀安一直挺直了背认真地看着他,完全不曾走神。   跟个孩子似的……穆琼都觉得有点好笑了。   而让他想不到的是,这天傅怀安竟然还主动来找他了,手上拿了本崭新的《留学》:“你……你给我签个名?”   “好。”穆琼爽快地答应了, 接过他的书,就在扉页上写了“赠怀安”三个字,后面又写了自己的笔名楼玉宇。   傅怀安更高兴了,穆琼又是让他做课代表又是夸他, 肯定是意识到以前骗他不对了!   他倒也可以原谅了穆琼。   这么想着,他忍不住问:“穆……穆老师, 你下本书准备写什么?”《求医》太苦了,他不是很喜欢,就希望穆琼能再写几本《留学》这样的书。   “我还不知道。”穆琼道。   他说的是实话。   他想写的故事还挺多的,但《留学》和《求医》都很火爆,倒是让他不好再去写曾经想写的一些东西了。   如今那么多人崇拜楼玉宇,他总不能拿着这个笔名去写言情小说……   不过他也不着急,《求医》他差不多已经写完了,但连载完却还要一个月,完全有时间构思下一个故事。   大不了,他就暂时不写下个故事了,左右也不缺钱。   他现在比较纠结的,是他写的《我在百年后》。   这年头,报社收到作者的投稿,如果不用,往往会给作者退回去,而这最主要的原因,就是作者写字不容易。   一两千字的文章也就算了,报社没退稿作者大不了照着底稿抄一遍重新投,一两万,甚至七八万字的文章……那要抄多久?   穆琼最近已经把自己写字的速度练出来了,却也不想重新抄。   但他没给希望月报留退稿的地址,如果希望月报不刊登,想把稿子退给他都没处去退!   穆琼想到这事有点纠结,傅怀安听了穆琼的回答,却是有点失落:“不知道啊……那你好好想想。一定要写啊,千万别不写了!”   “好。”穆琼答应下来。   傅怀安就这么高高兴兴地走了。   穆琼觉得挺欣慰的,这熊孩子总算不跟他要剧透了。   穆琼这么想着,拿出稿纸,开始写《求医》的结局。   他今天应该能把《求医》写完。   穆琼将《求医》的结局写出来的时候,《留学》这本书,已经出现在其他城市的书店里了。   别看《留学》在上海很火,其他地方其实没几个人知道这本书,毕竟大众报只在上海售卖。   今天是个难得的好天气,几个北大的学生趁着没课,走进了学校附近的书店,打算看看最近有没有什么值得一读的新书。   “老板,最近都有什么新书?”   这几个学生都是书店的熟客,老板笑道:“最近一共有七本新书,都在那边,其中有一本是上海运来,商业印书馆出版的!”   这年头大家看书,都会特地看一下出版社,毕竟大出版社出版的书,质量更有保证。   “是哪本?”立刻就有学生问。   “就是那本《留学》。”   “留学?这书莫不是写出国留学的?”一个学生将书从书架上取下,就翻看起来。   他这一看,就放不下了。   天津租界。   租界是洋人的地盘儿,但里面住的华人不少,无他,这里安全繁华。   有些人犯了事儿,还专往租界躲,毕竟进了租界,别人也就拿他没办法了。   这天,一个拎着个鸟笼子,嘴里叼着根烟,瞧着吊儿郎当的年轻男子走进书店,问道:“最近有什么消遣的书?”   “李爷,南边运来了几本书,您看看?”掌柜的立刻就拿出来几本书。   “这名儿……估计写的都是脂粉事儿。”被称为李爷的人有些不耐烦地指着最上面的一本名为《白玉镯》的书道,将书扔在旁边。   然后,他就看到了第二本书的名字:“留学?看名字挺有意思,买了。”   这样的事情,很多大城市都在发生。   这天穆琼写好《求医》的结局,正用英文写励志故事,冯小丫就过来了,说是有人找他。   来找他的是商业印书馆的员工,这个二十多岁的年轻人看到穆琼,面上露出惊讶来,然后就道:“穆先生,我们章总编有事找你商量!”   听说章澈有事找自己,穆琼提前离开学校,去了一趟商业印书馆。   然后,章澈便又给了他五百个银元——《留学》要加印两万册。   章澈给的照旧是庄票,穆琼拿着庄票,又有点想带着朱婉婉和穆昌玉去花钱了。   但他这个礼拜天要和盛朝辉一起去魏家,商量教育月刊的事情,没什么空……   穆琼想了想,最后决定给朱婉婉和穆昌玉买点礼物。   在现代的时候,他的母亲妹妹生日,他要么送首饰,要么就送化妆品护肤品……给朱婉婉和穆昌玉买礼物,也可以照着这个来。   穆琼才做了决定,突然发现自己忽略了一件事。   已经入冬了,近来天气还越来越冷,朱婉婉和穆昌玉的脸都冻得糙了,而他虽然早就看到了穆昌玉脸上那两团红,却一直没多想……   直到这会儿,穆琼才意识到这两人怕是没用滋润的护肤品,或者干脆就没有。   穆琼找了个黄包车夫,让黄包车夫把他拉到了一家洋货行,打算挑几样护肤的给朱婉婉和穆昌玉带去。   洋货行里有进口的面霜,还有口红,看包装挺不错的,当然了,价格也很“不错”——光一支口红,就要四五块钱。   四五块钱都够一家人一个月的开销了……穆琼拿出钱,买了两支大红色的口红,又买了两大罐面霜,一共花了二十个大洋。   至于别的,他倒是没买,一来是这时护肤品化妆品的种类很少,二来则是穆昌玉和朱婉婉用不着——她们两个这几个月天天呆在家里不出门,皮肤养白许多,根本不用擦粉。   穆琼拿出章澈给他的庄票来付钱,那掌柜的收了庄票,请穆琼稍作休息,又让店里的伙计去附近兑换来四百五十元的庄票和五十元的大洋 ,从中收了穆琼二十元。   穆琼将剩下的庄票和三十个沉甸甸的银元装进自己的口袋,正准备离开,不想竟看到魏亭带着一个二十来岁的年轻女子从外面进来。   魏亭其实年纪不小了,已经三十有六,但他保养的极好,看着最多三十岁,和那女子站在一起,倒是郎才女貌。   只是,他明显在远着那女子,那女子的脸色也不好看,倒是两人身后一个四十来岁的女人非常热情地跟他们说话,缓和他们之间的气氛。   “李小姐,我们家魏亭不爱说话,你多担待。”   “魏亭,你今天可要多给李小姐挑几样东西。”   “听说这店里新来了些稀罕的首饰,你们快去看看。”   ……   魏亭并不理会她,那李小姐看到魏亭应都不应一声,脸色更难看了,眼里隐隐浮起怒意来。   而这时,魏亭也看到了穆琼,当即露出喜色来:“穆琼!”   “魏先生,好巧。”穆琼道。   “魏琼,我正去找你,没想到在这里遇上了,我们找个地方好好谈谈。”魏亭朝着穆琼走过去,一巴掌拍在穆琼的肩膀上,带着穆琼就走。   走了几步,他才回头道:“小婶,李小姐,不好意思我有点事,要先走了!”   说完,他立刻就加快了脚步,一副唯恐有人追上来的样子。   穆琼:“……”魏亭跟他想象的越来越不一样了……   “穆琼,我们找个地方吃饭?”确定后面没人跟上来,魏亭松了一口气,看向穆琼。   “魏先生想吃什么?”穆琼问。   现在已经快到吃晚饭的时候了,他原本是打算回家吃晚饭的,但现在遇到了魏亭,就在外面吃好了。   “随便找家店就行。”魏亭道。   魏亭这话还真不是随便说的,他果真随便找了一家一点不起眼的小店走进去。   这样的小店供应的菜色很少,但魏亭毫不嫌弃:“给我们来一份蒜叶豆腐,一份炒青菜,再来一份红烧肉。”   他点完之后,又问穆琼要什么。   穆琼加了一份糖醋爆鱼,又要了个蛋花汤。   五个菜,两个人足够吃了。   两人坐下之后,魏亭率先开口,问起了教育月刊的事情。   教育月刊第一期的文章已经全部选定,筹备工作也做的差不多了……穆琼将之告诉魏亭,然后便又商量起接下来的事情来。   菜的分量不多,穆琼胃口又好,最后竟是将桌上的菜吃的干干净净的。   吃过饭,魏亭又道:“穆琼,你借我几元钱,我要找个地方住。”   穆琼直接给了魏亭十个银元,又问:“魏先生,你这是怎么了?”   “没什么,就是被逼婚。”魏亭道:“我父亲说,除非我听他的话结婚,不然就把我赶出家门。”   穆琼没想到民国时期也有逼婚,更没想到……“魏先生还没结婚?”   “我已经结过三次了!”魏亭有些无奈地说了点自己的事情。   穆琼这才知道,魏亭结过三次婚,结果这三个女人,竟然都去世了。   魏亭第一次结婚才十八岁,娶了个世交之女,然后才一年多,这女子就难产死了,一尸两命。   一年后,他再次结婚,又娶了个门当户对的女子,结果没两年,这个女子竟然又病死了。   那时魏亭已经学会反抗了,也就没有听从父母的安排去娶第三个……他离开家,开始四处求学。   也就是这个时候,他认识了自己的第三任妻子。   这位妻子是他喜欢的,两人结婚之后过得很辛福,还接连生下了一儿一女。   可惜,他的这位妻子最后也不幸病死,他的儿子也没留住。   所以,他现在并无妻子,只有一个年幼的女儿养在他母亲身边,而他也不打算再娶妻。   但他的父亲却一直希望他娶妻生子,魏亭道:“我父亲前些日子不给我钱,估计不是不让我办大学,只是想要逼婚。”   穆琼闻言,都有点同情魏亭的父亲了,儿子不仅败家,还不结婚——这个年代的封建大家长,怕是对这一切难以接受:“魏先生,你要不要跟你的父亲好好谈谈。”   “没什么好谈的……其实我觉得这一切都是报应。”魏亭突然道:“我们魏家的钱财来路不正,老天爷都看不过去了。”   魏亭说完这话,便没有继续往下说,穆琼也不好去问。   他是到了后来,才知道魏亭这话的意思的。魏家是书香世家,但原本没什么钱,能有现在的家业,完全是因为魏亭的父亲抓住时机,发了战争财,而这钱里,混着无数人的血泪。   他现在并不知道这些……他把魏亭送到一家挺高档的旅馆,然后就叫住了一辆黄包车,准备回家。   “你是……穆家小子?”黄包车的车夫迟疑道。   天色已经暗了,但旅馆的门口有灯,照亮了路面,也照亮了路灯下的人。   穆琼看清了那黄包车夫的模样:“赵叔?”   这黄包车夫,竟然就是他们一家住在姚家时,对他们家多有照顾的赵婶子的丈夫。 第60章 记者   穆琼离开离开姚家之后一直很忙, 也就将那边的人和事物全都抛开了。   左右他们一家不欠别人的。   当时在姚家,也就赵婶对他们还算不错, 但也仅此而已。他的母亲当初帮赵婶做了不少事, 还送了东西,不曾占人家便宜。   不过,赵婶一家跟其他人相比, 真的挺不错的。   穆琼笑笑打招呼:“赵叔,好巧。”   赵叔不好意思地笑笑,黑脸上笑出深深的纹路:“是巧……一开始我都不敢认,你要去哪里?”   穆琼上了车,略一思索后, 还是将自己的住处报了出来。   赵叔不是个多话的,他拉起穆琼埋头就走, 再不问别的。   “赵叔, 婶子还好吧?”穆琼问道。   “挺好。”赵叔就说了两个字。   赵叔是怎么样的人,穆琼早就知道了,他话少穆琼也没在意。   事实上,一直挣扎在社会底层, 每天辛辛苦苦干体力活混个肚饱的,很多都像眼前的赵叔一样沉默寡言——对他们来说,花力气说话,还不如多干点活儿。   赵叔一路把穆琼送到了他租住的房子门口。   穆琼下了车, 给了他一角钱:“赵叔,不用找了。”   这一路过来, 其实只要四五个铜元,穆琼这是多给了。   赵叔没说什么,他收下钱,鞠了一躬:“谢谢。”   赵叔走了,穆琼才进屋。   屋里点了两根蜡烛,朱婉婉和穆昌玉正在等他。   一瞧见穆琼,朱婉婉就问:“琼儿,你吃过了吗?”   “已经吃过了。”穆琼道。   “今天家里烧了鸭子,要不要再吃点?”朱婉婉又问。   穆琼晚上吃得挺饱:“不用,留着明天吃吧。”   “那我去收拾一下。”朱婉婉一边说着,一边进了厨房,将放在铁锅蒸架上,盖上了锅盖温着的饭菜收进橱柜。   “哥,你今天做什么去了?”穆昌玉好奇地看着穆琼。   “跟人商量办杂志的事情。”穆琼将剩下的钱全部拿出来:“我还去拿了稿费。”   自己做了什么,手里有多少钱,穆琼从来都是不瞒着自己的母亲和妹妹的。   大家都是这个家的一部分,她们有权利知道家里的情况。   “哥,你真厉害!”穆昌玉看着穆琼,两只眼睛亮晶晶的:“我就知道你最厉害了,那个人和他的姨太太都是乱说的!”   “那是。”穆琼笑道。   其实他表现地有些过于出众了,原主是没有他这样的能力的,但他知道,朱婉婉和穆昌玉一定看不出来。   原主在苏州的时候,一直被爷爷教养,而他爷爷对他格外看重,在家里从来都说他比他父亲更出色。   当时在学校里,他也总是最出色那个,朱婉婉和穆昌玉虽然出门不多,可但凡出门去,别人都会夸原主。   如此以来,这两人自然觉得原主什么都好。   至于后来原主在北京受挫,没考上北大预科班……这是因为原主以前没学过英文吃亏了,也是因为当时原主刚到北京不久,水土不服病了的缘故,而朱婉婉和穆昌玉一直坚信,要是他身体好,绝不可能考不上中学。   至于穆昌玉嘴里的那个人,也就是穆永学,他的想法就正好相反了。   原主考不上北大预科班,对他态度又不恭敬,他就觉得原主朽木不可雕,整日说原主没本事没出息,将来一定是个败家子。   穆昌玉怕是心里一直有气,这会儿才会说起。   朱婉婉出来,刚好听到穆昌玉的话。   朱婉婉跟丈夫聚少离多,本就没什么感情,后来穆永学还有了姨太太……当时身边的人都劝她想开点,说儿子才是她的依靠,而她也是这么想的。   在她心里,丈夫是绝对比不过儿子的,最近跟着穆琼读书,被穆琼灌输了一些诸如“女人没了丈夫一样能过好”之类的思想之后,穆永学在她心里,就更加没用了……   朱婉婉道:“那人的姨太太见不得你们好,就说你们坏话,那人也被哄骗了……总之他的话,你们别信。”   “娘,我们知道。”穆昌玉立刻道。   朱婉婉笑笑,然后就注意到了桌上的银元和庄票:“琼儿,这钱……”   “娘,《留学》加印了两万册,这是稿费。”穆琼笑道。   “那你快把钱收好……这是什么?”朱婉婉指着穆琼和钱一起拿出来的面霜和口红问。   “这是面霜和口红,娘,现在天冷的很,你和昌玉记得每天擦点面霜,至于口红……涂上了气色好。”穆琼道。   朱婉婉和穆昌玉,都是唇色比较淡的,擦点口红应该会好看很多。   “这些不便宜吧?你买这些做什么?”朱婉婉有点心疼。   “也没多少钱。”穆琼道。   “哥,你别骗我们,你买的都是进口的,可贵了!”穆昌玉道:“其实你应该买国产的,国产的珍珠霜和胭脂,比这些便宜多了,用着也不差。”   穆琼对化妆品护肤品其实是一窍不通的,这次直接去洋货行买,是因为他在现代时母亲和妹妹,买这些都买国外的……“我对这些不太懂。以后我带你们过去,你们自己挑。”   “挑什么。”朱婉婉立刻道:“我这么一大把年纪,擦点猪油就行了,哪里用得着这些?昌玉也是,她还小,擦面霜也就罢了,你买口红给她做什么?难道还能擦了出门去?”   “用在脸上的东西不能凑合,至于口红……你们在家里擦着玩也好。”穆琼道。   “四五块钱的东西,在家里擦着玩?”朱婉婉心疼极了。   之前穆昌玉直接说他买的东西是进口的,穆琼就觉得奇怪了,现在朱婉婉竟然还能说出价格来:“娘,昌玉,你们是怎么知道口红的价钱的?”   他还以为朱婉婉和穆昌玉,是对这些一无所知的。   “哥,我们在报纸上看到的。”穆昌玉道。   穆琼从没在报纸上见过这些,正要再问,就听到穆昌玉接着道:“报纸上有广告!”   原来如此……   穆琼每天都会买报纸,自己看过之后,就放在家给给朱婉婉和穆昌玉看,她们两个虽然有些看不懂,但闲而无事读多了,倒也知道了不少事情。   “多看点报纸还挺好的,你们以后也多打扮。”穆琼道。要是朱婉婉和穆昌玉是虚荣爱美的,他肯定不鼓励她们打扮,只会天天让她们好好读书,但这两人每天认真读书,他就觉得让她们学会打扮也是好事了。   穆昌玉虽觉得贵,但对从没用过的口红还是很喜欢的,至于朱婉婉……儿子买都买了,又能怎么办?   “面霜口红这东西,拆了之后过几个月就不能用了,娘,你们千万别舍不得用。”穆琼又哄骗她们,同时琢磨着,等下次有空要带着朱婉婉和穆昌玉去做几身衣服。   他作为男人,不管穿什么衣服都一样,但朱婉婉和穆昌玉,是该穿好看一点,新式一点的。   尤其是朱婉婉。朱婉婉不过三十出头,风华正好。   穆琼努力让朱婉婉和穆昌玉对自己好点的时候,回了家的傅怀安,正在背穆琼写了让他们背的英文短文。   他仗着自己有一定的基础,这些短文照着读是完全没问题的,但并不会背……他打算这几天补一补,把穆琼之前让他们背但他没背的短文全部背下来。   傅蕴安今天有事回家晚了,一回来就瞧见这一幕,还挺惊讶的。   而傅怀安看到他,却是立刻站了起来:“嗯……三哥……”   “有不懂的单词?”傅蕴安问。   还真是!傅怀安拿着手上的纸来到傅蕴安面前,指着一个单词就问:“哥,这个是什么意思?”有些词他读是会读,但不知道意思……   傅蕴安说了。   傅怀安接着又问了几个问题,他也一一答了。   他对傅怀安称不上喜欢,但也不讨厌,傅怀安愿意学习,他还挺欣慰的。   傅怀安一口气问了好些单词,然后又问:“哥,你有没有原文书?能不能借我几本?”   “跟我去拿。”傅蕴安道。   傅怀安开口借书之后就后悔了。原文书挺珍贵的,他怕傅蕴安不肯借给他,那就丢脸了!   结果,傅蕴安竟然一口答应……他面上一喜,突然觉得自己的这个哥哥,其实也没那么坏。   傅蕴安带着傅怀安进了自己的书房。   他书房里书很多,其中大半都是他从国外带回来,或者从国外买回来的原文书。   “那里的书,你可以挑几本去看。”傅蕴安指着自己放小说的书柜道。   傅怀安顺着他指的方向看过去,第一眼看到的却是放在显眼处的《留学》:“你也买了《留学》?”   他自己一口气买了五本《留学》,给自己的母亲寄了两本,自己收藏一本看一本,还留了一本想着傅蕴安若是跟他要,就给傅蕴安。却不想傅蕴安竟然已经自己把书买了。   “是的。”傅蕴安点头。   “我也有,我的可不太一样。”傅怀安带点得意道,他的那本《留学》上,有作者的签名!   他哥肯定没有!   傅怀安的心思傅蕴安并不知道,也懒得知道,给了傅怀安几本英文小说,他就把人打发出去了。   姚家。   穆琼一家曾经租住过的姚家院子,还跟以前一样热闹。   穆琼他们不住了之后,那间屋子空了许久,不久前刚刚租给了一个在家乡过不下去来这边讨生活的女人。   姚老太太当初说朱婉婉不正经,可事实上……姚家现在的这位租户,才是真的不正经。   她专门跟沙船厂那些一出门就几个月见不到女人的船员做生意,做的皮肉生意,因而她屋里,总有男人进进出出。   赵婶子最看不惯她,租住在姚家的其他女人也很不满——这么一个女人在院子里,家里的男人总看过去,甚至还有半夜去钻人家房间的!   半夜,睡了一觉的赵婶子听到开门声醒过来,就看到自己的丈夫回来了。   “煤炉上的水还热着。”赵婶子道。   赵叔应了一声,从煤炉上拎起水壶倒水喝了些,又倒水洗了洗脸,最后还把洗脸盆里的水倒进洗脚盆,洗了洗脚。   洗完,他脱了衣服就往床上躺去。   赵婶子往里挪了挪,把自己捂热乎的被窝让给丈夫,正要和丈夫一起睡,就听到外面传来调笑的声音。   赵婶子皱起眉头,鄙夷道:“这人真不要脸!”   赵叔没说话。   赵婶子早习惯自说自话了:“朱婉婉多好啊,安静不惹事,有什么活儿也愿意帮着做,这个女人……今天她竟然用我家的盆子洗她的衣服!也不知道她有没有那些不干不净的病!”   “我今天见到穆琼了。”   “她还在院子里勾搭田家的……等等,你说啥?”赵婶子没想到自己的丈夫竟然开口了。   “我看到穆琼了,他穿得很体面,喊我拉车……我一开始都不敢认。”赵叔道。   “他现在过得很好?”赵婶子有点羡慕。   “他们一家,怕是单独住了个院子的……四个铜元一趟的车,他还给了我一角钱。”赵叔又道。   “那他是真的发达了!姚老太太还说他是骗人的……啧啧!”赵婶惊奇了一会儿,又后悔:“唉,当初春娟让我对他们好点,说他会有出息,偏我没把事儿办好。”   她虽然帮着朱婉婉,但对朱婉婉也没太好,早些事情,自己的活儿总是扔给朱婉婉干。   后来穆家的日子起来了,她还因为嫉妒,疏远了朱婉婉。   到了现在,就算知道穆家的日子好了,她也不好意思贴上去。   “睡吧。”赵叔道,闭上眼睛,没一会儿就打起呼来。   赵婶子嫌弃打呼声太大,捏了捏他的鼻子,也睡了。   第二天一大早,姚家的院子里就响起锅碗瓢盆的撞击声。   “一大早的,你们吵什么吵!有病啊!”住在原先穆家人住过的屋里的女人骂道。   田婶子闻言,把声音弄得更大了一点,却不敢叫骂。之前她不过讽刺了这女人几句,这女人竟然就去勾引她男人了,还跟她男人说什么“你老婆这么凶你一定很辛苦”。   她都气死了,偏她男人竟还觉得这个女人说得对。   “田家的,当初你不喜欢朱婉婉,现在换了这个,怎么样啊?”赵婶子有点幸灾乐祸,她比田婶子可好多了,她男人可不会看上那种妖里妖气的女人!   田婶子没说话。   赵婶子就跟别人聊起来:“我家当家的,昨天碰到穆家小子了,现在人家出门,都叫黄包车,还住独门独户的院子……他们过得好着呢!”   大家就爱聊这些,当下便有人道:“我当初就觉得穆家小子是个好的,他身体还没好,就帮他娘一桶桶地提水。”   “是啊!他后来身体刚好一点,就去找工作了,每天天不亮出门,干到天黑才回来。”   “勤快人总是好出头的,更别说他还有学问,他家的日子肯定越过越好。”   “姚家就……啧啧!”   ……   远香近臭,穆家人不在跟前之后,他们倒是不嫉妒穆家了,至于姚家……   穆琼搬走的时候扔下那么一句话,他们便都知道,偷钱的恐怕是姚老太太那个宝贝孙子。   不过,他们平常见不到姚家那个凤凰蛋儿,再加上不敢得罪姚家,也就私底下说说,但百说不厌。   姚家这样的大户人家,之前出了个烟鬼就算了,现在又出了个这样的“读书人”,怕是要败了……他们免不了心中暗喜。   “大冬天的,姚家中午都不开火,姚太太估计只能吃冷的。”   “有没有的吃还不一定呢!”   “姚太太和她的两个女儿,瞧着更瘦了,真是可怜。”   “这养孩子啊,还是要让他干活,不然白养了。”   ……   这些人一边念叨,一边过起日复一日没什么变化的日子来。   而这时,穆琼已经带着昨晚朱婉婉给他留开的鸭肉出门了。   他照旧叫了一辆黄包车送他去学校,路上还让车夫停了停,喊住一个报童买了几份报纸。   《求医》已经写完了,就连英文短文,也已经写得差不多了,穆琼这天没在学校里写什么,等上过两节课,就拿着《求医》的结局,去了大众报的编辑部。   他已经有些日子没来这边了,李荣华瞧见他,又是一阵热情地招呼。   “《求医》我已经写完了,这是结局。”穆琼将厚厚的一叠稿纸给了李荣华。   李荣华照旧先看了看,然后就道:“我等下就让人去抄一遍,算算字数。你什么时候有空再来一趟,我把这本书的稿费全部结算给你。”   “那我明天再过来一趟。”穆琼道。   “好。”李荣华答应下来,又问:“你的新书写什么?”   “新书我还要再想想。”穆琼道。   “想想是应该的……不过最好能接上,你的名气也能大点。”   “我知道,等我写出来了,一定拿过来。”   李荣华等的就是这句,当即喜笑颜开:“行!到时候我给你加稿费。”   “那就多谢李总编了。”穆琼道。   “谢什么谢,大众报能有现在的销量,还多亏了你!穆琼啊,相比于《求医》,读者还是更喜欢《留学》这样的,你最好写这一类的故事。”   李荣华和穆琼聊了好一会儿,想知道穆琼接下来打算写什么,奈何穆琼自己都不知道,自然不能回答。   李荣华便不说这个了,提起了别的。   《求医》已经连载过半,他们又收到了很多读者来信,这些是要给穆琼带回去的,另外,最近又有不少人来找穆琼……“对了穆琼,申报的记者想要采访你。” 第61章 我在百年后   “申报的记者?”穆琼有些惊讶:“他要采访我什么?”   “就是想知道你是谁, 做什么的。”李荣华道:“现在外面很多人好奇楼玉宇的身份。”   穆琼虽然没有瞒着身边的亲朋好友自己的身份,但也没大肆宣扬, 所以《留学》和《求医》的读者并不知道他是何方人士, 这会儿还在各种猜测。   穆琼在现代的时候,没少从书里或者影视作品里看到申报,一直觉得这报纸挺厉害的, 也觉得能被申报的记者采访挺光荣,但他想过之后,到底还是拒绝了:“李总编,你帮我拒绝了吧。”   “为什么?”李荣华不解。   “我年纪太轻,真要报道出去了, 对我不是什么好事。”穆琼道。   他这个理由其实是胡扯的。   他不愿意参加采访,主要是不想让原主的父亲知道他现在的情况。   大众报这样的报纸只在上海卖, 但申报不同, 申报不仅在上海的周边城市诸如杭州苏州发行,还会在北京天津这样的大城市发行。   而这个时候有点地位的人,都会看报纸——这年头想要了解全国各地的消息,除了看报纸再无其他办法。   原主的父亲穆永学, 现在在北洋政府的清学部工作,在北京也算小有名气,他这样的人,肯定会看报, 而且除了北京本地的报纸以外,申报新闻报这类的大报, 他应该也会看看。   到时候他要是看出点什么……穆琼一点都不想跟他扯上关系,只想过好自己的日子。   李荣华也不管穆琼的理由如何,穆琼没答应,他还挺高兴:“那他下次过来,我就帮你回绝了他。”他是不想穆琼接受公开采访的,大家都猜测穆琼的身份,他们大众报兴许还能卖得更好一些!   两人又说了一会儿,穆琼才离开。   穆琼怕穆永学知道自己的身份,给自己带来麻烦,却不知道这个时候,穆永学正在看《留学》。   商业印书馆运到北京的《留学》足有三千本,但这时候,已经销售一空了。   上海很繁华,但这时的北京却也不差,毕竟这里是前朝的都城,是现在中央政府的所在地,还有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之类的名校……当然了,这时的清华大学,还叫清华学校。   《留学》这本书,是以庚款留学生为主角的。而在此时的北京,很多人都在努力考庚款留学生……   最初买书的大学生在大学里宣传过之后,立刻就有很多同学去书店买书了,再然后,学校里的教授、中学生、文人、政府官员……大家都去买书了。   三千本书,自然也就销售一空。   穆永学对这些不太关心,得知《留学》这本书的时候,这书早就卖完了,他手上这本,还是别人借给他看的。   而这会儿,他正看得入迷。   《留学》这本书,从文学性方面来讲也就那样,但它的情节非常抓人,内容又很热血,看起来自然也就格外吸引人。   “你在看什么书?”穆永学的妻子将一杯茶放在穆永学身边,问道。   “就是最近很火的那本《留学》。”穆永学对妻子道:“这书写的很好,作者楼玉宇一定是个很有抱负的人,若是能遇到他,我一定邀请他来我们清学部工作。”   “这书写的有这么好?”穆永学的妻子不解。   “有!”穆永学肯定地说道。   “那等你看完了,给我也看看。”穆永学的妻子道。   穆永学答应下来,还道:“到时候给孩子也看看,让他们以江振国为榜样!以后也考取庚款留学生出国!”   “好。”穆永学的妻子答应下来,她对自己的孩子充满信心,相信他们一定是最出色的。   两人说了一会儿话,穆永学正打算继续看《留学》,他的妻子道:“对了永学,苏州那边来信,说是朱婉婉母子三个不愿意住祠堂,去上海投亲去了。”   穆永学听到朱婉婉的名字,眉头当即皱起:“他们又闹什么?”   穆永学原本对自己的原配还有原配生的子女,虽不喜欢却也不讨厌,但自从将他们接来北京,他就看他们越来越不喜了。   朱婉婉就不用说了,这个女人连字都不认识,他跟她说点什么,她总听不明白,更带不出去,而他的儿女……   女儿跟朱婉婉一样,字都不认识,儿子呢?他父亲总说他的长子如何如何出色,可他看着分明没什么本事。   倒是脾气大得很,竟然给他这个父亲脸色看!   穆永学想到自己送穆昌琼去考试,最后穆昌琼竟是没考上,就觉得丢脸的很。   更别说后来,这三人竟然怠慢他的母亲!他的母亲卧床不起的时候,朱婉婉不好好照顾她就算了,竟然还克扣她的吃食!而那两个孩子也不是什么好的,竟然帮着自己的母亲苛待奶奶。   “祠堂是有点旧了,住着肯定不舒服……”穆永学的妻子满脸迟疑。   穆永学冷哼了一声:“有什么好不舒服的?这世上很多人连个遮风挡雨的地方都没有!算了,他们要投亲就投亲去吧,不用管他们。”   他的妻子应了一声,便不再多说。   穆永学又认真地看起《留学》来。   他的长子没什么本事,但他的次子聪明伶俐,他相信他将来一定跟书中的江振国一样出色!   北京的事情,穆琼是不知道的。   第二天,他先去大众报编辑部拿了自己的稿费,然后才去学校。   因着去了一趟大众报那边的缘故,他到学校的时候已经晚了,学生早已在上课,不过他今天的两节课都在下午,倒是不需要着急。   穆琼进了办公室,刚坐下,盛朝辉就过来了:“穆琼,魏校长让你过去一趟。”   魏亭今天来学校了?穆琼跟着盛朝辉往魏亭的办公室走去,刚走近,就看到魏亭正在……铺床?   在平安中学,魏亭是有个单独的办公室的,当然了,办公室不大,也就五六个平方的样子。   而现在,魏亭在这个狭小的办公室里面铺出一张床来。   “魏先生,这是?”穆琼有些不解。   “我以后就住这里了。”魏亭道:“对了穆琼,我叫你过来,是有些稿子想让你看看。”   魏亭说着,就拿出一叠稿子来。   穆琼打开来看,就看到这些稿子上,写的都是具有教育意义的小故事,很适合发表在他们的教育月刊上。   “这些稿子是我写的,算作投稿……以后我就要靠稿费过日子了。”魏亭道。   穆琼和魏亭聊了几句,才知道魏亭是被赶出家门了。   几日前,齐老先生的小儿子带着齐老先生的妻子来了上海,将齐老先生从魏家接走,另外租了房子居住之后,魏亭的父亲就开始逼婚。   魏亭自然是不愿意的,但他父亲这次铁了心了。   先前穆琼见过的那位小姐,并不愿意嫁给魏亭这个据说克妻的老男人,已经离开上海回杭州去了,然后他父亲立刻找来了另外一位愿意结婚的小姐,还说魏亭要是再不结婚,就不要住家里了。   魏亭就从家里搬了出来。   这些年,魏亭自己其实也不是没有收入的,他不愿意打理家里的生意,但平常会写文章投稿,还翻译过好几本书,收入不低,只可惜他太能花了。   别的不说,那个正在筹备的大学,就是个无底洞!   但凡有了钱,他就会记到大学的账上去,而记上去的钱,他是绝不会再动用的,便总是身无分文。   穆琼原先不知道这些,这会儿听魏亭和盛朝辉说起才知道,对魏亭倒是更佩服了。   只可惜,陈老板的西餐厅他能出出主意,盛朝辉的教育月刊他有些自己的想法,但魏亭要办的大学……他对这方面着实一窍不通。   魏亭在办公室里给自己铺好床后没多久,就到了吃午饭的时候了。   盛朝辉要请他吃饭,但他没同意,跟着穆琼去了学校的食堂:“我以后就在学校里吃了。”   穆琼是带了菜的,但不是昨天晚上剩下的——昨天晚上他们家吃的是清蒸鱼,清蒸鱼留过夜不好吃,他们也就将之吃了个精光。   他带的菜,是今天早上朱婉婉炒的两个鸡蛋。   学校里种的青菜大丰收,中午的咸菜汤也就换成了青菜汤,因为魏亭要来吃饭,冯小丫还蒸了点咸鱼,再加上钟老师的咸鸭蛋还有穆琼的炒鸡蛋,他们三个的饭菜,还挺丰盛的。   魏亭往自己的饭里舀进去青菜汤,拿了钟老师切开的四分之一个咸鸭蛋,又夹上一块穆琼带来的炒鸡蛋,很快就填饱了肚子,然后就出门去了。   整个上海的报刊杂志,魏亭差不多都订了,这些原本是往魏家送的,现在他要去跑一趟,改个地址让他们往平安中学送。   为此,魏亭还专门跟穆琼借了一块钱做车费——报社虽然多开在望平街,但并不是所有的报社全在望平街的,让他一处处去跑,他还真跑不动。   魏亭走后,穆琼回到办公室备课,然后到了时间,就去给学生上课。   现在,平安中学的几个班级,都已经选出了英文课课代表,不仅如此,英语角也都布置好了,学生学英文的积极性,又提高了很多。   而所有的班级里,傅怀安那个班的英语角,是做的最好的——傅怀安也不知道从哪里找来很多英文书放在那儿,弄得一个小小的英语角看着特别高大上。   更让穆琼惊喜的是,这些书里,竟然还有一套《华英字典》!   《华英字典》是历史上的第一部 英汉字典,由传教士马礼逊独力编著并于百年前陆续出版。   当然了,傅怀安带来的这部并不是百年前出版的,而是后来再版的。   之前学校里的学生学英语,遇到不懂的单词只能问穆琼,但现在有了这部字典就不一样了!   这些学生可以说是将这字典当做宝贝看的,他们怕弄坏了这书,就选定一些人抄写,然后大家不管是背单词还是查阅单词,都看抄写版的,还有很多人拿着抄写版,再将之抄到自己的本子上。   这些学生这么努力,自己也不能落下……穆琼上完课,就忙活起来。   魏亭说的五十篇英文短文,他早就写好了,但想到只有英文短文不利于别人学习,《华英字典》或者其他的英汉字典又都是大部头,不是所有人都买得起的……他就有了别的打算。   穆琼将每篇文章的中文意思也写了下来,除此之外,还将其中的单词一个个写出中文意思来。   这是个挺大的工程,甚至比他写英文短篇还要麻烦,好在一个单词前面的文章里解释过,后面再用到就不用继续解释了,再加上他最近不需要写《求医》,倒是有许多空闲来做。   如此就过了好几天。   穆琼的忙碌,盛朝辉都看在眼里。他本是爱玩爱闹的,但瞧见穆琼这么努力,却也不好意思只惦记着玩——他跟着忙活起来,甚至还开始每天带菜到学校,在学校里吃饭。   他这行为大大地丰富了他们的教师小餐桌——盛朝辉每天都能从家里带肉来也就罢了,他早上过来的路上,有时还会买点别的带上!   比如今天,他不仅从家里带了白切鸡和油炸素鸡,竟然还买了二十根油条。   他们拿两根泡了汤自己吃,剩下的全都切成小段放进了学生喝的咸菜汤里,也算是给学生增加油水了。   吃过饭,魏亭就去了看门的瘸腿老头那里拿自己订的报纸杂志。   至于穆琼……他继续给自己写的英文短文做注释。   《华英字典》主要是给西方人看,帮助西方人学汉字的,编写者还只有一个人,自然不可避免地存在一些问题,相比之下,他做的注释还要更准备一些。   穆琼这一做,就写了真正一个小时。   他站起身,正打算走动走动放松一下,魏亭突然进了办公室:“我看到了一篇好文章!”   “是什么文章?”盛朝辉立刻问道,办公室里的其他老师也非常好奇。   魏亭的眼光很高,一般的文章,他可是不会称好的!   “是一篇小说,叫做《我在百年后》!”魏亭道:“写这部小说的作者,当真是满肚子的奇思妙想!还有他写的未来,竟跟桃花源一般,让人心驰神往!”   “这小说写的是百年后的事情?给我看看!”盛朝辉立刻就道。   “我们一起看!等等,干脆我给你们读吧!”魏亭道:“我还想再读一遍!”   魏亭跑进来说看到了一篇好文章的时候,穆琼也是很好奇的,很想看一看,但听说这篇文章叫《我在百年后》,却是愣了。   他匿名投出去的小说,发表了? 第62章 好书   《我在百年后》这本书, 穆琼每天晚上都会写一点,现在早就写好第二部 分并誊抄好了, 还琢磨着要是希望月报这两个月没有刊登, 那就将第一部分重抄一遍,投去别的杂志。   总有人会慧眼识英雄。   当然了,他并不想这么做……抄写实在是一件累人的活儿, 最近《求医》的稿子,他写完修改后,都直接让大众报那边誊抄,自己不抄了。   好在这部小说刊登了。   穆琼有些出神,然后就听到魏亭声情并茂地用国文念起他写的小说来。   穆琼写的《我在百年后》, 放现代抛开文笔,也就是一篇普普通通的穿越小说, 兴许读者还会因为套路太老, 主角太老,细节太多之类的原因懒得看。   但在这个时代,他的这篇小说,却足够新颖。   至少在场的人, 除了他都是没有看过穿越小说的。   魏亭才读了没多少字,办公室里的老师就已经被深深地吸引住了。   等魏亭再继续读下去……所有人都露出了心驰神往的表情。   穆琼写在文章里漂亮的免费公园,高耸入云的楼房,年纪很大却精神抖擞载歌载舞的老人……都是在这个时代见不着的。   而老人随便打个电话, 警察就来了……在民国,哪有这么好的事情?   主角一开始以为自己是到了神仙住的地方, 只感叹原来神仙住的地方也有警察,但等他意识到自己是到了未来,就被震惊了。   百年后的警察,竟然对他这么一个来历不明的人好言好语的!   换做是在民国……就算他好运不挨枪子儿,肯定也会被送进大牢,或者被打上一顿。   “这部小说,写得实在是好!我去过国外,小说里的有些东西曾在国外见过,也就更觉得真实。”魏亭念完后,感慨着说道:“当然,最让我喜爱的,是这个作者遣词造句的方式!他的文章,和我们写的文章都有所不同,读着更通顺更舒服……我们的国家想要发展起来,我觉得就应该摒弃那些拗口难懂的文言文,用这样的白话文!”   新文化运动前后,很多字词的用法都是不太一样的,穆琼写《留学》,写《求医》的时候,很注重这些方面,因而他写的小说虽然很白话,但算不上出格,还是在原来的框子里的。   但这篇《我在百年后》不同。   这部小说,他完全就是照着自己在现代的文风来写的,而他在现代的文风,早就已经跳出了这个时代的框子。   这相当于是在手机刚被发明的年代,拿出一部智能手机给别人看。   说实话,这有点欺负人,同时,这也很吸引人。   “是的,这文章写得非常好,就是好像还没写完。”盛朝辉道。   “应该是连载的!”魏亭道:“最近好书实在多,先是《留学》和《求医》,现在又来了这一部《我在百年后》!”   穆琼被人这么夸,都有点不好意思了……   魏亭这时候,却又道:“这样的书,等下我们一定要读给学生听听……你们等等,我再出去买几本回来!”他说着,就往外走去。   但走了几步,他又回来了,看向穆琼:“穆琼,又要跟你借钱了……”盛朝辉一直是跟家里拿钱花的,他不好去找盛朝辉借钱。   穆琼就不一样了,他自己赚了稿费。   穆琼当即拿出几个银元给魏亭。   “一个就够了。”魏亭道,希望月报每份十个铜元,一个银元能买十几份,足够了。   魏亭拿了银元,不多时就买了十多本希望月报回来。他在每个班刚刚布置好的阅读角都放上了一本,还让学校里的两个国文老师下次上课的时候,一定要给孩子们读一读。   于是,这天下午,穆琼时不时的,就能听到朗诵自己小说的声音在学校里响起。   这部小说,想来也会很受欢迎。   穆琼低下头,继续给自己写的英文短文做注释。   魏亭对《我在百年后》很推崇,其他看了希望月报的人,也都对这篇文章爱不释手。   这样新奇的小说,谁不喜欢?   至少,傅怀安就对这小说喜欢地不行。   要是自己也能去百年后看看就好了……傅怀安已经打定主意要多买几本希望月报了。   这天上完课,穆琼早早地回了家,然后给希望月报的编辑部寄出了自己早已写好的接下去的稿子,足足两万字。   而这个时候,以前一直卖得不怎么样的希望月报,早已卖断了号。   租界的夜晚一向热闹,但最近天气实在太冷,出来的人也就少了,原本要很晚才会关门的一些店铺,便也早早地关了门。   新新书店里逗留的客人已经陆陆续续地走了,掌柜的打了个哆嗦,瞧见天色已经暗下,便让伙计去关门。   “掌柜的,今天这么早就关门?”伙计一边关门一边问道。   “大晚上的,肯定没人出来买书,在这里守着,还不如回去喝点热汤泡个脚,早点睡。”掌柜的说道。   不想,掌柜的话刚出门,就有人拍上了他们刚关的门:“等等,别关门!”   那伙计闻言,连忙打开了门,然后便瞧见一个穿着长袍,戴着眼镜的中年男人带着满身寒气进来了。   “先生,你要买什么书?”伙计笑着问道。   这男人急切地问:“希望月报还有吗?”   伙计脸上的笑容立刻就换成了歉意:“先生,不好意思,希望月报已经卖完了,先生要不要看看别的?小说月刊也很好看……”   中年男人的脸上露出失望来:“没了……那我上别处去看看。”   “这位先生,希望月报今日卖得极好,我们店里进的早就卖完了,其他地方也一样,你就算去了别处,也是买不到的。”掌柜的说。   “这样啊……”这中年男人很是失望。他今日在好友家中无意中看到了希望月报上刊登的文章《我在百年后》,惊为天人,便想买一份收藏,却没想到都卖完了……   也是,他想买,别人肯定也想买。   “先生,您若是想要,不如留下地址来,赶明儿这书有了,我马上让人给你送去。”掌柜的道:“今日很多人都没买到,希望月报肯定会加印。”   “好极!”这人眼睛一亮,立刻就在掌柜的这里留了地址。   他留下地址便离开了,看到他离开,店里的伙计好奇地看向掌柜的:“掌柜的,您怎么对这位这般热情,竟还要把书送去?”   伙计刚问完,掌柜的就道:“你知道这位是谁吗?”   伙计当然是不知道的。   “这位可是鼎鼎有名的人,震旦大学的李教授!他还最喜买书!经营好了,绝对是个大客户!”掌柜的说道,他在门口张望了一下,又被风吹得缩了缩脖子,回到屋里便道:“关门吧!”   伙计当即就要关门,不想门刚关上,竟然又被敲响了。   伙计连忙打开门,然后就听到来人问:“希望月报还有吗?”   伙计:“……”   这样的事情,在上海的很多书店里,都有发生。   这个时代没有电视机,没有收音机,大家的娱乐少之又少,也就只能看看书听听戏。   在这样的情况下,好书自然是招人稀罕的。   这也就算了,在此时,书也是一家人家的财产,文人都以家中藏书多为荣,有了好书,就爱买回家收藏起来,自己看了,再给子孙后代看。   这是《留学》卖得好的原因,同时也是希望月报卖完的原因。   第二天。   希望月报昨天刚上市就卖完了,总编周念乡的心情好的不得了,然后今天专门在印刷房待了一天,让人加印一万份希望月报出来。   周念乡回国已经很久了,他一直希望能做出一番事业来,偏偏事与愿违,即便他付出了很多努力,也没办法把希望月报给办好。   结果,就在他已经准备找三少说说,将希望月报给关了的时候,竟然出现了《我在百年后》这么一部书……   周念乡的心里,突然又燃起雄心壮志来。   周念乡忙了一天,但一点不觉得累,甚至整个人神采奕奕的。   从印刷房出来,他又去了编辑部,然后刚到编辑部,他手下的一个编辑就兴奋地喊起来:“周总编,天幸寄稿子来了!”   周念乡眼睛一亮,连忙接过了稿子。   他打算再去找三少一趟,就算没什么大事……让三少多认识认识他也好啊!   当天晚上,傅家后面的小洋楼里。   因着北京城里的那位想要恢复帝制,家里那位还有其他的一些人,便也有了自己的小心思……傅蕴安最近的生意,做得非常好。   生意一好,他就忙起来了,再加上他还要看各地的情报……他甚至已经很多天没有去义诊。   而每个晚上,他都会在这里见一些人,今天也不例外。   周念乡是他最后见的,毕竟周念乡这边的事情不急。   然后,他就得知了希望月刊售罄的消息,又得知那个很神秘的天幸,寄了第二份稿子到希望月报。   “给我看看。”傅蕴安道。   周念乡立刻就将稿子递给了傅蕴安。   《我在百年后》的主角名叫张幸,是个有儿有女的中年男人,第一次穿越过后,他的日子便又过得跟往常一般无二。   那天的事情,好像就只是他的一场梦。   结果,这一天晚上睡下后,他竟然又回到了“梦”里,在精神病院中醒来。   警方找不到他的家人,就让他暂且待在精神病院中接受治疗。   又因为他没有攻击性,还显得彬彬有礼,精神病院的医生护士对他的态度不错,也没给他吃什么药——左右他是给不出医药费的。   他们还安排他跟一些和他差不多的人待在一起。   在这家精神病院,有不少被警察送来的精神病患者,他们有些好了,想要找到家人回去却找不到,也有人不能完全治愈,但没有攻击性,完全可以出院,可他们的监护人不愿意来接他们,他们无奈之下,只能滞留在精神病院。   而主角,就跟这些人住在一起。   当然了,主角起初并不知道这些人是精神病人。   他只是在各种惊奇,惊奇早上的吃食,惊奇那些塑料制品,惊奇护士给他们看的动画片,惊奇这里的一切。   在这里,他还看到了书……这里的书上的字,都是横着排版的,还有标点!   主角在这里度过了一天,他还跟一个状况不错的精神病人聊天,得知了一些让他非常高兴的事情。   在这里,小学初中是义务教育,不论男女都能读,也都要读!   不仅如此,这里的女人,都是会去工作的,就说他们这里,工作人员就有半数是女性。   主角好奇极了,想要去外面看看,但被一个温柔的护士给哄住了。   他觉得这个护士是好心,但跟身边的人聊了聊之后……却被告知他们这样的病人,不能随便出去。   病人?主角愣了,连忙追问,这才知道自己原来待在精神病院里……   傅蕴安忍不住就笑了起来。这些日子一直不太好的心情也变好了。   他看前面的时候,就已经隐隐感觉到不对劲了。   这个被主角误认为是收容所之类的地方,瞧着实在不像是收容所。   而现在,这一切被证实了,这里确实不是收容所……这里是精神病院!   这有点出乎意料,却又在情理之中,还让人心情舒畅。一个疯子,一个不知道从哪里来的,满嘴胡言乱语的疯子,竟也能得到这么好的照顾……   百年后,真的可以那么美好?   傅蕴安在得知稿子已经誊抄过之后,就将那份原稿留下了。   希望月报印刷的数量不多,很快就售罄了,但它引起的轰动却不小,甚至连《求医》的关注度都少了。   古时,一篇《桃花源记》让很多人心生向往,而现在,一部《我在百年后》,也给人带来莫大的希望,还有满满的怅然。   这个国家,现在还乱的很……   “之前的革命简直就是个笑话,称帝……幸好没成!”最近,不管是魏亭还是学校里的老师,心情都不好。   穆琼的心情也不好。   他早就知道那位想做皇帝的人是不会成功的,明年,他还会病死。   而这……他不知道对这个国家来说,是好事还是坏事。   在那位去世之后,军阀割据的时代就来临了,各个地方会更加混乱。   唯一值得庆幸的,是这个国家维持了表面的统一,同时因为第一次世界大战的缘故,列强没空插手这个国家太多。   这些事情,并不是穆琼能管的,他现在唯一能做的事情,就是略尽绵薄之力,多写点东西出来,再多教育一些人才出来。   很多有识之士都在担心国家的未来,但傅怀安这样的,就一点感觉都没有了。   他这天非常高兴,回家的时候,脸上的笑容格外灿烂。   《我在百年后》出来的第一天,他就在学校里看到了,当即喜欢地不行。   可惜,等他放了学,想去买几本收藏的时候,却发现希望月刊已经全部卖完了。   他为此失落了好几天,幸好今天,他买到了加印的希望月报。   这故事,写的比《留学》还要有趣,可惜主角是个老头,看着总归没那么带劲儿!   还有……穆老师那么器重他,他总不好让穆老师失望!所以,还是更喜欢《留学》好了!   这么想着,傅怀安一回家,就做起穆琼格外布置给他的作业来,一直到傅蕴安让人喊他吃饭,他才出去。   吃饭的时候,他看着傅蕴安淡淡的样子,心里还莫名地有些得意。   傅蕴安跟他一样喜欢看小说,却不像他见过楼玉宇,拿了楼玉宇的签名,这会儿……他估计也没看过《我在百年后》。   “那个……哥,最近又有一部很好看的小说出来了!”   傅蕴安问:“什么?”   傅怀安道:“叫《我在百年后》!你没看过吧?我特地多买了,你要不要看看?”   “不用,我已经看过了。”傅蕴安道。   “……”傅怀安有点不甘心:“你什么时候看的?”   “我订了希望月报。”傅蕴安道。   “我怎么不知道?”   傅蕴安随意扯了个理由:“是送到医院的。”   傅怀安失落极了。   等下期希望月报上市,他一定要早起去买,比傅蕴安更早地看到《我在百年后》!   他真的特别想知道后面怎么样了。   希望月报是月刊,虽然很多人急着想要看后面的内容,但他们一时半会儿,是看不到的。   大家还都是过着自己的日子,最近甚至就连忧国忧民的人都少了……转眼,时间就已经进入了农历十二月,要过年了。   谁当大总统这样的事情,很多老百姓是没有概念的,倒是过年,这是再重要不过的一件事了。 第63章 过年   穆琼穿越到这个时代已经四个多月了, 他穿过来的时候夏天刚过去,现在却已经到了年底。   《求医》还没有连载完, 平安中学就已经放年假了, 距离过年竟只剩下四五天——平安中学的寒假挺短的,总共也就十来天,至于暑假, 就放一个月。   毕竟,此时寒暑假的概念虽然已经传回国内,但政府是没有出相关规定的,随便各个学校自己放假。   而平安中学这么放,那些学生还有家长还觉得放假放太多了, 有些学生暑假照旧天天来学校学习,学校里的老师也照旧帮着答疑解惑。   平安中学在年底的时候, 进行了一次期末考试, 考卷是魏亭从别处弄来,找人用板车拉到学校的。   这次考试,傅怀安竟然考得不差。   他小时候曾被自己的母亲盯着学习,找的又是好老师, 国文基础远比学校里其他同学来的好,英文就更不用说了,至于物理化学数学这些……傅怀安脑子还挺灵活的,这时的中学教的又不高深, 他虽然学得不是最好,但也不算最差。   这么考下来, 他最后竟然在班里考了个不高不低中不溜的成绩。   这可把他高兴坏了,而学校里的老师,也挺惊讶的。   也就穆琼觉得正常,同时也觉得……傅怀安这人,必须好好教!   于是,他夸了傅怀安一番,然后就给傅怀安留了个作业,让他试着翻译他带来学校的一部原文书——《安徒生童话》。   穆琼觉得让傅怀安去翻译这部童话虽然比较难,但试试也无妨。   “这部书还没有人翻译过,你试着翻译一下,如果能翻译出来,我就去找人刊印!”穆琼道。   傅怀安捧着手上的《安徒生童话》,有些愣。   “你的英文挺不错的,又有字典……我觉得你一定行。”穆琼又道。   听到穆琼这么说,傅怀安便也觉得自己行了:“我一定好好翻译!”   “好。”穆琼笑笑。   他不觉得傅怀安真能翻译好,但给这孩子找点事情做也不错,省得他调皮捣蛋。   穆琼给傅怀安格外布置了作业,至于别的学生……他让他们将他之前教过的英文文章,每天在家至少读三遍。   英文这东西,不用则退。   安排好学生,学校的老师就自己开了个会。   这会是在办公室里开的,总结了一下这一个学期的教学成果,会后,魏亭还给每个老师都发了一点年货:“我盘点学校的账目,发现这个学期还余下不少钱,其中有些拿来买书了,来年兴许能建个阅览室,剩下的就买了些年货给你们。”   魏亭是平安中学的校长,平安中学最初是他花钱建的,这些年平安中学的钱和账目,也一直在他手里,但他从不会从公账上拿哪怕一分钱来用。   倒是自己时不时地往里贴钱。   魏亭给的年货是咸鸭蛋、笋干还有腌鸭子。   其中,咸鸭蛋和腌鸭子,都是他通过钟老师的门路买来的,据说价格很便宜。   穆琼以前吃过酱鸭,但还没吃过用盐腌的鸭子,他拎着两只鸭子一篮子鸡蛋外加一捆笋干,问魏亭:“校长你的年货呢?”   “我又不会做饭,要年货做什么?”魏亭道,又拿出一封用红纸封好的银元给穆琼:“这是我之前跟你借的钱。”   穆琼没接:“我不缺钱。”魏亭一直住在学校里,没有回家的打算,身边总不能没钱。   “你拿着吧,我也不缺钱。”魏亭道:“我最近发表了几篇文章,赚了不少。”   穆琼这才把钱接了。   盛朝辉这时候又问:“校长,你过年怎么办?”   “我就在学校里过了。”   “到底是父母,你……”盛朝辉道。   “我要是回去了,指不定就要被压上花轿了!”魏亭道。   盛朝辉:“……压上花轿?”   “我就是随便打个比方。”魏亭挥挥手道:“总之……今年还是不回去了。”   魏亭打算住在学校里,穆琼就特地去找了冯小丫,让冯小丫照顾着他一点。   冯小丫和丈夫周老三不打算回村子,也是住在学校里的,一同住在这里的,还有看门的瘸腿老头。   周老三对自己的亲妈,已经打定主意不管了,倒是跟瘸腿老头的关系越来越好,甚至还拜了干亲,说是以后要给没子女的瘸腿老头养老。   瘸腿老头其实也是个苦命人,他以前是拉黄包车的,后来伤了腿做不了了差点饿死,被魏亭捡回来才有了活路,以前他一个人在学校里看门,挺寂寞的,冯小丫和周老三来了之后,就对两人很热情,不仅带着他们适应学校里的生活,还在他们忙的时候帮着带孩子,双方渐渐地就培养出感情来了。   穆琼觉得这样还挺好的。   穆琼给了冯小丫五个银元,让她在过年期间买点好吃的做给魏亭吃,这才离开学校回家。   进了家门,他就把自己手上的年货递给了朱婉婉:“娘,这是学校发的年货。”   “当老师真好,还有年货呢!”朱婉婉很高兴,突然又想起了什么:“琼儿,今年过年,我们还跟往常一样过吗?”   “不用那么麻烦,就说祭祖这种,总归有别人会去祭,我们就省了吧。”穆琼道:“除夕那天,我们做点吃的自己吃就行。”   从原主的记忆里来看,以前在苏州,进入农历十二月,穆家就开始忙着过年了,哪天喝腊八粥,哪天大扫除,哪天吃糯米饭,哪天做蒸糕……都是有章程的,不能乱。   除夕还有年初这几天,更是忙得很,不仅要祭祖,还要祭拜菩萨,招待亲朋好友。   偏偏那时候,家里的长工都回家去了,最多也就上午过来帮帮忙,于是很多事情,就都要朱婉婉去做。   于是,过年的时候别人都喜气洋洋,朱婉婉却往往累得站不直。   原主那时候虽然看在眼里,也心疼母亲,但他年纪小做不了什么,就只想着等自己将来有出息了,一定要雇几个佣人来伺候自己的母亲。   现在家里就三个人,活儿也不多,穆琼又不想陌生人待在家里,就没雇人,但让朱婉婉轻松点还是可以的。   “祭祖我们不祭了,这年菩萨总是要拜的。”朱婉婉道。   “娘,真不用,其实很多城里人都是不拜的,那些洋人就更不用说了,人家过的年都跟我们不是一个日子。你看他们不拜菩萨,不照样过得很好?”穆琼把朱婉婉劝住了:“能省的事情,咱们全都省了吧,大年夜最要紧的,就是多做几样好吃的,自家吃个够。”   朱婉婉其实也懒得折腾那么多。   有这功夫,她还不如多认几个字!   当然了,做吃食给自己吃,她还是愿意的,谁不喜欢吃好吃的?   就说前几天过廿三,她做了南瓜糯米饭,放进去好多白糖,真是好吃的不得了!   跟穆琼说过之后,朱婉婉果真不惦记着走过年的流程了,反倒是趁着穆琼天天在家,多认了很多字。   同时,她也在家里备下了很多吃食。   鸭子她老早就买了几只用酱油酱好,现在已经挂在屋檐下晒着了,此外,她还腌了点咸肉,然后买回来很多海带。   这边过年,除了准备各种肉食,一般每家每户还会买点海带笋干。   这倒不是因为过年的时候吃不上新鲜蔬菜,完全是因为不管是海带还是笋干,都是大家平常不大舍得买来吃的,这两样东西在上海这边不贵,普通人家也买得起,就成了年货必备了。   临近过年,租界这边每天都很热闹。很多人辛苦干了一年,到了年底就会大方地花上一些,比如说到租界玩一趟什么的。   穆琼年廿八这天,去西餐馆看了陈老板,然后就发现陈老板的西餐馆人满为患,楼上楼下都坐满了人。   穆琼给陈老板送了一只酱鸭,一只腌鸭,然后吃了一大盘子陈老板送给他的烤肉。   从陈老板那里离开,他就去了大众报编辑部。   过年这几天,大众报是停刊的,廿八是他们上班的最后一天,他过去的时候,那些编辑都已经整理好东西准备回家了。   李荣华瞧见他,给了他一个红包,然后又给了他许多读者寄来的信,让他回家慢慢看。   从大众报编辑部离开之后,穆琼拎着一大包信,又去了公济医院找傅蕴安。   其实前几天,他就去过义诊诊所那边找傅蕴安了,但去了之后,竟得知傅蕴安已经有段时间没去义诊了,说是太忙抽不出时间。   穆琼并不知道傅蕴安家在哪里,干脆就来公济医院等着。   临近过年,公济医院很多医生都放假了,穆琼知道自己很可能等不到傅蕴安,但还是没走,等的时候,还花钱买了个烤红薯。   他刚来的时候,是舍不得买这样不划算的东西的,现在倒是舍得了。   烤红薯用报纸包着,正好可以捂手,穆琼捧着烤红薯等了一会儿,就看到傅蕴安从医院里出来了。   他有些欣喜,正要打招呼,就见一辆汽车停在了傅蕴安面前。   然后,傅蕴安就和一个洋人一起上了车。   白来一趟了……穆琼有些失落,不想曾经见过的傅蕴安的助手竟然从医院里跑出来,叫住了他:“穆琼!”   “孙哥。”穆琼笑着打招呼。   “穆琼,你来找傅医生?真不巧,有个洋人病了,让傅医生去看。”傅蕴安的助手姓孙,名叫孙大林,他对穆琼一直很友好:“你有事吗?要不要我帮你给傅医生带个话?”   “不用了,我没什么事情。”穆琼道。   “那你是专门来看傅医生的?”孙大林又问。   “是啊。”穆琼笑笑,觉得孙大林的态度有点怪怪的。   孙大林倒是没有这样的自觉:“明天傅医生就放假了,不在公济医院。他要到初三才上班,你要找傅医生的话,到时候再来。”   穆琼应下了,这才离开。   孙大林看着穆琼离开,心里却有点激动。   傅蕴安喜欢男人这事,知道的人非常少,不超过五个,而他恰好是其中之一。   不仅如此,二少还拜托他关注着三少的情况,看三少有没有喜欢的人。   而他瞧着……三少似乎挺喜欢这个穆琼,这个穆琼对三少也挺上心。   明天二少就要过来了,他可以汇报一下。   穆琼对孙大林的想法一无所知,他原本买了个烤红薯是想给傅蕴安吃的,这会儿傅蕴安没见到,就自己吃了。   之后两天穆琼都没出门,然后就迎来了大年夜。   这天,朱婉婉可以说是用尽浑身解数,做了一桌子的好菜。   她做了白切鸡,又用鸡汤加上切碎的鸡杂还有鸡蛋,做了个鸡杂蛋花汤,除此之外,还做了一条糖醋鱼,一碗红烧肉,外加笋干烧咸鸭、凉拌海带、香菇炒青菜和红烧素鸡。   这些菜的分量都很足,一家人吃的肚皮滚圆也没吃完。   他们家自家关起门来过年,也不讲究什么时间,年夜饭吃得很早,吃完天都还没黑。   穆琼看了看天色,道:“我去平安中学看看。”   陈老板跟自己的二叔一起过年,还有几个陈家的亲戚会过来,用不着他担心,傅蕴安更是有家人,他想了一圈,他认识的人里……兴许魏亭这个年,过得最孤单。   他去看看也好,左右他吃得很饱,走一趟就当消食了。   朱婉婉和穆昌玉都听穆琼说起过魏亭,对魏亭还挺崇拜的,朱婉婉问:“要不要带点吃的去?”   穆琼想了想就答应了。   “你稍微等一下,我再去做个糖醋鱼。”朱婉婉又道。   朱婉婉做糖醋鱼,是将鱼放在油锅里炸过,然后放入糖、醋、酱油调好的汤汁,勾芡做出来的。   她今天上午一次买了两条鱼,提前杀了都已经炸过,本打算今天吃一条,明天吃一条,但现在穆琼要去看平安中学的校长,总要带点好菜去……   鱼已经炸过,加点汤汁很快就做好了,而朱婉婉把鱼做好的时候,穆昌玉已经把他们之前留开了打算明天吃的肉菜全都拿了点。   这些菜都用碗装了,放在一个食盒里。   穆琼拎着食盒出门的时候,天还亮着,走了没多久,天就暗下来了。   今天白天,租界的大街上还非常热闹,现在天黑了,却一个人都见不到,倒是路边的屋里,要么点着点灯,要么亮着烛光。   穆琼走了半小时,就来到了平安中学。   平安中学的大门关着,但他喊了一声,冯小丫立刻就跑出来开门了,还惊讶地问:“穆先生,你怎么来了?”   “我过来看看,你们吃饭了吗?”   “正在吃呢!”冯小丫道,又问穆琼:“穆先生要不要跟我们一起吃?”   “我已经吃过了,给你们带了几个菜。”穆琼笑笑。   “你带了菜?不错!”魏亭的声音响起,穆琼这才看到他也出来了。   他们是在学校做饭的食堂这边吃饭的,魏亭把穆琼带进去,就有点期待地问道:“你都带了什么菜?拿出来给我看看。”   穆琼将食盒放在八仙桌上,就把菜拿了出来,同时也看清楚了桌上的菜色。   他知道魏亭为什么会对他带来的菜充满期待了……   这年头穷苦人家,都是不讲究厨艺的——有的吃就好了,谁还挑嘴啊?   他们做菜,一般就是锅里放水,然后倒菜进去煮熟,往往连油都不放。   至于吃肉,也都是这么做的,最多把盐换做酱油,至于别的做法……他们不知道,也知道不了。   城里人还好点,乡下人家里的调料往往就只有盐,酱油都不见得舍得买,哪可能琢磨出别的做法来?   冯小丫穷苦出生,她压根就不会做菜,现在桌上的吃食……着实有点惨不忍睹。 第64章 霍家   这边过年, 基本都会杀只鸡,桌上就有一只鸡。   如果是普通的白切鸡, 兴许还好一点, 可是,这只鸡是用酱油煮的,浸在放了酱油的鸡汤里。   桌上还有一条蒸鱼, 被砍成几段,翻着死不瞑目的白眼,卖相就很糟,这也就算了……穆琼见朱婉婉买过这种鱼,按照朱婉婉的说法, 这种鱼清蒸不好吃,红烧才好吃。   此外, 还有约莫是用酱油鸡汤来烧的青菜、用肥肉烧的笋干海带豆腐干……没错, 好几样菜被放在一起烧了,这菜约莫还没有撇去浮沫,因而上面飘着一层蛋白凝结物。   其实桌上的菜种类挺多的,但说实话, 看着就让人没胃口。   穆琼在这一刻甚至有点庆幸——幸好不管是朱婉婉的娘家,还是以前的穆家,都小有资产,朱婉婉的厨艺也就不错, 不像冯小丫一样,根本不知道要怎么烧菜。   当然了, 对冯小丫周老三他们来说,不管卖相再差,只要是肉,那都是好吃的。   穆琼带来的菜不多,也就是一碗红烧肉,一碗笋干烧咸鸭,还有一条糖醋鱼和一碗红烧素鸡。   红烧肉是放了糖煮的五花肉,虽然冷了,但一块块看着还是油汪汪美味的很,糖醋鱼就更不用说了,就连红烧素鸡,朱婉婉也是切片过后先放在油里炸过,然后才放酱油放糖红烧的。   穆琼将菜放好,魏亭就招呼他一起吃,还给他倒了一碗米酒:“坐下吃点吧,聊一会儿。”   穆琼也不好站在旁边看人家吃,也就坐下了,而他刚坐下,冯小丫就给他递了一双筷子,有些尴尬地说道:“穆先生,魏校长,我不太会烧菜,我……”   冯小丫挺不好意思的,她一看到穆琼带来的菜,就觉得自己烧的菜,实在太不像样了。   “没事,我更不会烧菜。”魏亭笑笑。   “那怎么能一样呢……你们都是拿笔的人……”冯小丫很愧疚。   穆琼夹了一块冯小丫烧的鸡肉吃,看向冯小丫:“冯姐,你以后做菜,记住一点就好了,像猪肉和鸡,直接白水煮熟切开,让大家沾酱油就好,至于蔬菜,不同的菜分开炒,别混一起。”   穆琼这两个建议,并不能让人做出多么美味的饭菜来,但至少这么做,菜的卖相会好很多,也不至于各种菜混在一起,弄杂了味道。   “白水煮?不是红烧了更好吃吗?我特地放了酱油。”冯小丫道。   酱油是好东西,她炖好了鸡之后,特地往鸡汤里倒了酱油的。   “要红烧,那么就把汤汁烧干。”穆琼道,他不大会做菜,这些都是平常吃多了总结出来的。   他反正没见过朱婉婉做红烧肉会全是酱油汤,基本都会收汁把汤烧干。   “我一定学着点。”冯小丫点头,又敬佩地看着穆琼:“穆先生,你们读书人懂得真多。”   穆琼还真不觉得自己懂得多,实在是冯小丫知道的太少。   而这也不能怪她,她怕是从来没有吃过好吃的。   冯小丫三人吃饭的时候,都不动穆琼带来的菜,穆琼和魏亭招呼了几次,他们才尝了尝。   “这鱼真好吃。”   “这红烧肉放了糖……我以前还没吃过这样的。”   甚至于,冯小丫还不认识油炸过的素鸡。   穆琼来之前吃过了,基本没吃什么,魏亭倒是吃了不少,吃过之后,就对穆琼道:“我们出去走走,我有事跟你商量。”   穆琼跟着魏亭出去,魏亭先给了他五个银元:“你不用惦记着我,我身边还有有钱的。”   穆琼知道这是自己给冯小丫钱的事情被魏亭知道了,他有些无奈:“魏校长,我不缺这点钱。”   “我也不缺,我之前汽车来来回回,一天的油钱就多少?”魏亭道:“对了,我喊你出来,是有事想问你……你年初四有没有空?”   “有空,是有什么事?”穆琼问。   “霍二少年后要来上海,我打算去他那里跑跑,看能不能拿到钱,你要不要和我一起去?”魏亭道。   “霍二少?霍英?”穆琼一惊。   现代的人,对霍英这个人,都是如雷贯耳的。   无他,这位霍二少的一生,颇有些传奇。   他的父亲霍盛平泥腿子出生,日子过不下去的时候,拉了一帮子乡亲做土匪。   结果,做了几年土匪,赶上清政府当时“以匪治匪”的政策,接受招安成了正规军。   之后,他一路拼杀,手下竟是有了几万人马。   清末国内本就是一团乱的,他虽然出生草莽,但颇有些能力,最后竟是越混越好,手底下的兵越来越多。   等一年后,军阀割据时代来临,他还成了军阀其中之一。   当时很多军阀都想当老大,霍盛平倒是没有这个心思,只想左右逢源管好自己的一亩三分地,当自己的土皇帝,不过这天下大势,也不是能顺着他的心思来的……后来军阀一个个被打趴下,他也没能站到最后,早早地退出了历史舞台。   在历史的洪流中,他其实没什么名气,也就下场还算不错……眼见大势已去,他直接带着老婆孩子逃到了上海当寓公,后来又出了国。   只是刚出国,他就病逝了。   他在历史上是没什么名气的,穆琼能知道他,全因为他的第二个儿子霍英。   这位霍二少据说在民国时期,就是个极会赚钱的,后来出了国,他趁着经济危机在美国买下很多地,又跟当时的华人帮派交好,竟是在国外建立起一个商业帝国来。   在穆琼上辈子年幼时,这位已经年迈霍爷爷回国投资,在国内又是建学校又是建医院,撒了无数钱,弄得媒体整日报道他,霍家的往事,这才被挖了出来。   霍英一生未婚,不仅生前做了许多善事,死后还把财产全都捐了出来。   虽然当时在网上,有人嚷嚷霍英做善事是因为以前霍家造孽太多,他生不出儿子在赎罪,但穆琼看过历史,知道霍家在历史上虽算不得多好,但没卖国,也不像有些军阀一样把老百姓逼死也要刮下一层油来,已经算是不错的了。   在这样的情况下,霍二少并不需要赎罪。   而且霍二少虽然没有子女,但霍家也不是没了后人,不存在他为了霍家子嗣赎罪的情况。   “就是他。”魏亭道:“霍二少是个能人,年纪轻轻就把生意做得风生水起,他手上的钱可不少,我看看能不能说动他捐一些出来。”魏亭打算办的大学,已经买了地皮在盖房子了,后续资金却还不够,他最近很是发愁。   “我能去见霍二少?”穆琼还挺期待的。   “能啊。”魏亭道:“年初四这天,霍二少会办个宴会,邀请了很多人,你可以跟着我去见识一下。”   “谢谢校长!”穆琼感激道,他知道魏亭愿意带他去这样的场合,是在提携他。   “你回去好好准备准备。”魏亭道。   穆琼立刻就答应下来。   穆琼和魏亭谈起霍二少的时候,他们嘴里的霍二少,正在傅家吃年夜饭。   傅家的屋子虽小,但专门改造过,保暖做得远比上海的其他房子好,而这会儿,屋里更是点了很多炭火,烘地人暖洋洋的。   傅怀安被热得脸都红了,他很想脱衣服,但看到站在自己对面的二哥,却立刻歇了自己的这个打算。   他有三个哥哥,大哥根本不把他看在眼里,三哥也不管他,但这个二哥……却找过他好几次麻烦。   自从这二哥回国,他在家的待遇就一降再降,不仅如此,有一回他爸让他二哥照看他这个弟弟,他二哥直接就说“我就一个弟弟”。   傅怀安最怕的就是这个二哥,总觉得他的眼神阴恻恻的,好似随时要从自己身上剐下一块肉来一样。   这么想着,傅怀安就感到自己的背上冒出许多汗来,将他的背弄得湿乎乎的,但他还是不敢脱衣服,就只能没滋没味地吃饭。   霍英瞧见这一幕,嗤笑出声。   傅怀安倒是想生气,但他在这个二哥面前从来都是不敢生气的。   “蕴安,这小子住你这里,有没有打扰到你?要不要另外找个房子,把他扔出去?”霍英道。   “不用。”傅蕴安道。   霍英闻言,便又阴恻恻地看了傅怀安一眼。   “二哥。”傅蕴安叫了一声。   霍英的表情总算正常了,不再盯着傅怀安,而是慢吞吞地吃了起来。   等他吃好放下筷子,傅怀安便立刻跟着放下了筷子。   “吃好了?”霍英问。   傅怀安连忙点头。   “那还在这里碍眼做什么?”霍英又道。   傅怀安猛地蹦起来,立刻就走了。   等傅怀安走了,傅蕴安才道:“二哥,你吓唬他做什么?”   “我只是吓唬吓唬他而已,又没做别的。”霍英道:“只要想到我们举目无亲的时候,他在家里吃好喝好,我就看他不顺眼。”   傅蕴安不说话了,他们那几年的日子,过的是真的很苦。   霍英又道:“大哥本来也想来这边过年,但走不开,就只有我过来了,不过大哥给你准备了不少东西,过两天就送来了。”   霍英看傅怀安不顺眼,对着自己的三弟,却觉得哪里都顺眼。   毕竟这是相依为命处出来的感情。   他们的父亲霍盛平崛起于草莽,中间是得罪了不少人的。十多年前,那些被他得罪的人,就绑架了他的妻子儿女,想要把他骗出来杀死。   霍盛平当然没有中计,他反过来将想要害他的人杀了。   但经历了这么一遭,他怕再有人对付他的家人,就找人把妻子儿女送去了国外。   只可惜,他找的这个人并不靠谱。   他和大哥蕴安,还有母亲小妹确实被送到了国外,但那个将他们带去的人卷走他们的钱跑了,将他们扔在了全然陌生的国家的码头上。   他们的娘是他们父亲还没发达前娶的,虽说长得不错,却是个大字不识一个乡下女人,大哥呢?大哥早些年在乡下长大,性子野不服管,当时没这么读过书,不认识几个字。   他的话……跟他大哥差不多,甚至更糟糕一点。   他在那次绑架里被人打断了手,身上也有伤,行动不便,再加上那场绑架里,他们的母亲护着大哥不管他……他一肚子的怨气甚至不想活了。   至于小妹才五岁,根本不顶事。   当时那情况,他们一家子被人卖了都是正常的,幸好还有蕴安。   在出国前,他跟蕴安其实不熟。   他比蕴安大两岁,而蕴安出生的时候,正是他们家的日子要过不下去的时候,家里已经有两个儿子了,第三个并不如何稀罕,再加上穷……蕴安就被送了出去给别人做儿子。   收养蕴安的那家人姓傅,傅蕴安这个名字,就是那家人给起的。   蕴安在那户人家从小读书,后来那家人在战乱中出事,霍家帮了他们,把蕴安接回来的时候,他不过八岁就已经认识两千多字,会读许多文章了,那两年他父亲请了老师教他们,他和大哥不听课,蕴安却听得极为认真。   大约读书是真的有用,当他们的母亲在码头上崩溃大哭,他和大哥也怕得不行的时候,蕴安找到了一个在码头上扛活的华工,还拿出藏在鞋子里的金子,给他们一家找了个住处。   那时他们的母亲整天只知道哭,他病着,妹妹年纪小……他们一开始靠蕴安藏起来的金子买吃食,后来也是蕴安找了点活儿干,一家子才没饿死。   当然了,他大哥也出力了——他大哥跑去混帮派,时不时就浑身是伤地弄点吃食回家。   这么挣扎了几个月,蕴安竟然就学会了洋文,然后让他们母亲做了吃食,他再拿去卖,总算让他们不用担心会饿死。   那段日子,霍英是不太愿意回忆的,好在后来苦尽甘来,他们联系上了父亲,他们父亲又捎来了钱。   然而虽然有了钱,家里的情况却并未好转。   他大哥拿着钱,在帮派里混得风生水起,还抽起了大烟,他的手因为之前的拖延治不好了,于是整天不想活,至于他们的母亲……她还是只知道哭。   他们一家要是这样子下去,最后怕是都要遭。   那时候,又是蕴安去把大哥找回来,带着他们搬家,逼大哥借大烟,又天天盯着他们学洋文学国文,把他们从堕落的深渊中拉回来的。   他们一家的日子,总算慢慢好了起来,大哥也开始认真学习,而他则放弃了轻生的念头。   四年前,大哥第一个回国,两年前,他带着母亲回国,半年前,蕴安也毕业回国了……他们的日子总算好了起来。   至于傅怀安……   他们跟傅怀安,其实没什么仇怨。傅怀安的那个娘虽然有些小心思,但没害过他们,也没本事害他们。   只是想到他们小时候吃不饱饭,后来被绑架,出了国又差点饿死,傅怀安却在家里当他的小少爷,他总归是不太舒服的。   “大哥本就该留在家里。”傅蕴安道。   “留家里做什么,那些人看着就惹人厌。”霍英道。   傅蕴安知道霍英对父母有心结,没再接话。   而这时,霍英又道:“蕴安,听说你看上了穆永学的儿子……你放心,只要你喜欢,我和大哥都是支持的。”   傅蕴安表情一僵。   霍英又道:“这个穆昌琼……哦,现在改名叫穆琼了,他出生不错,跟你肯定有共同语言,还挺有文化会写书,配你不算差。”   霍英刚来上海,但穆琼的资料,却已经全部看过了。   他对穆琼还挺欣赏的。   这孩子有志气,当爹的不要他,自己也能把日子过好,又有才华,比他之前以为弟弟喜欢的那个戏子好了太多。   就是这样的人,兴许会不乐意跟了他弟弟……不过这年头,谁有枪谁是大爷,穆琼一个文人,总归是逃不掉的。   “二哥,没有这回事。”傅蕴安道。   穆琼长得不错,当初在西餐馆门口穿了身西装招揽客人的样子,他就挺喜欢的,觉得赏心悦目。   后来相处多了,更觉得穆琼各方面都很优秀。   但也仅此而已。   又不是所有人都喜欢男人,穆琼年纪还小,祸害人家做什么?   “蕴安……”   “二哥,我从来不缺主见,自己的事情自己会处理。”傅蕴安道。   还真是……   霍英在外头是赫赫有名的霍二少,人人巴结,但对着傅蕴安,他却硬气不起来。   要不是这弟弟,他如今指不定早就没命了。   更何况,别看他生意做得风生水起……他弟没回国的时候,靠的是他弟在国外帮着,等他弟回国了,上海这边的生意也是他弟在管,他自觉他弟比他有本事多了。 第65章 流浪记   毕竟是大年夜, 还要回家守岁,穆琼和魏亭聊过之后就离开了。   回去的时候, 夜色更深, 但家家户户的灯却亮着,隐隐还有一些欢声笑语从中传出。   远处,更时不时传来几声闷响——这是有人在放鞭炮。   穆琼的嘴角勾了起来, 他加快脚步,想快点回去陪朱婉婉和穆昌玉。   结果,他走到一个拐角的时候,竟然被绊了一下,差点摔了一跤。   年三十的晚上, 一点月亮都瞧不见,路上也就黑得很, 但隔开老远有个路灯, 再加上家家户户窗口流淌出的灯光,穆琼倒也不至于看不清路。   但路上有东西,他就看不大清楚了。   被绊了一下,穆琼先是觉得自己倒霉, 突然又意识到了什么,脸色一变。   绊他的不像是石头,这感觉……穆琼看向地上那黑乎乎的一团。   出来走夜路,他是准备了些东西的, 拿出一盒火柴,穆琼点燃了一根。   在火柴微弱的光线下, 他看到了一个瘦骨嶙峋,穿着一件破旧的单衣的孩子躺在地上。   这孩子的脑袋跟他的身体相比,有点过大了,他没有穿鞋,脚上少了几个脚指头……   火柴烧到了穆琼的手,穆琼才将之放开。   他站在原地,又拿出一根火柴点燃。   地上的孩子也许六七岁,也许更大一点,他身上有伤,身体已经僵硬了,整个人蜷曲在石板铺成的路上。   穆琼又被火柴烧到了手指。   穿越过来这么久,穆琼不是没有见过穷人,就连死人,他也是见过的。   之前去义诊的时候,就有个孩子死在他的面前,后来,他更是见过好些必死的病人,见识过各种惨状。   但在这样一个阖家团圆的日子里,在路上看到这么一个也不知道是冻死还是饿死的孩子……   穆琼站在黑暗里,一动不动了许久。   良久,他才继续往前走去。   没多久就到了家,穆琼敲了敲门,朱婉婉就来开门了。   “琼儿,魏校长他在学校里还好吧?”朱婉婉好奇地问道。   “挺好的。”穆琼道。   “那就好。”朱婉婉往屋里走,一边走一边道:“琼儿,我煮了点荸荠,你要不要吃?”   “娘,不用了……我想洗个澡。”穆琼道。   “哥你要洗澡啊!我给你烧水去!”穆昌玉立刻就道。   大夏天的,在厨房烧火是个苦差事,但冬天在厨房烧火,却是个好差事,最暖和了。   穆昌玉钻进厨房,点了火烧水,还找来一份报纸,借着灶膛的火光看了起来。   “晚上少看点书,免得看坏了眼睛。”穆琼道。   穆昌玉朝着穆琼吐了吐舌头,却没放下报纸。   而朱婉婉这时候,也搬了个小板凳坐到灶边,和女儿一起看报纸。   穆琼看着她们,心里总算好受了一点。   他用滚烫的水洗了个澡。   朱婉婉和穆昌玉打算守岁,到半夜才睡,但他却早早地回了房间。   每天晚上,他都会写点《我在百年后》,但今天晚上并没有写,早早地上了床。   之前遇到的事情,让他想到了很多。   他想起了自己看过很多遍,印象深刻的童话《卖火柴的小女孩》,也想起了另一个故事——《三毛流浪记》,更想起了在现代时看过的一些这个时期的照片。   其中有好些照片,拍的都是冻饿死在路边的孩子。   最乱的时候,在某些城市,政府甚至专门安排了一些捡尸人,负责将死在路边的人捡走掩埋。   穆琼突然想到新文要写什么了。   他的新文的主角,会是一个流浪在上海的孩子。   他不知道之前那个悄无声息死在路边的孩子叫什么名字,但他会写一个这样的孩子,让他活在自己的书里,活得好好的。   穆琼想了许久,最后竟是没了睡意,干脆就从床上爬起来,然后写了些新文的大纲。   他不知道自己写了多久,直到眼睛不太舒服,才重新躺下。   第二天大年初一,一向准时起床的穆琼起晚了,他往楼下走的时候,朱婉婉已经在做午餐了。   这种日子,那些平日里会每天挑着青菜来县城卖的农民都是不过来的,没处买菜,好在朱婉婉提前买了一些蔬菜备着,再加上昨天剩下的肉菜,已经足够他们三个人吃。   吃过饭,穆琼提议:“我们出去走走?”   朱婉婉和穆昌玉都答应了。   自从穆琼给她们买了面霜口红,面霜她们是天天擦的,原本因为缺水变糙的皮肤,顿时就好了很多,至于口红,她们两个在家里,几乎每天都会少少地涂上一点。   但这次要出门她们不仅没有补一点上去,反而把唇上原有的口红给擦掉了。   穆琼瞧见也没阻止——这年头长得好看,也不见得是好事。   今天的阳光很好,也没什么风,石板铺成的道路上散落着一些树叶,间或还有叽叽喳喳的麻雀从空中落下,在路上寻食。   这一切瞧着挺美好的,根本就想不到,昨晚有孩子就这么死在了路上。   穆琼说要带朱婉婉和穆昌玉出来走走,真的就只是走走——他以为大年初一,在路上是看不到开门的店铺的。   然而他想错了。   走到租界之后,他突然发现有些铺子照常开门。也是,在能赚钱的情况下,生意人肯定是舍不得是关门的,而租界这样一个住着很多洋人的地方,年味儿更是不如别处浓。   路过一家裁缝铺的时候,穆琼带着朱婉婉和穆昌玉进去,打算给自己做一件西装。   穆琼在陈老板那里穿过西装,但离开西餐馆之后,就再没穿过了,那套西装也留在了陈老板那里。   这些日子,他穿的一直都是朱婉婉做的长袍。   而这也是有原因的,在这个时期,上海的文人都不穿西装。   此时的人们一方面觉得洋人很厉害,洋人的东西很好,一方面又排斥洋人,自然也就看不上崇洋媚外穿西装的人。   因着这种种原因,此时一般只有跟洋人做生意的人,才会穿西装。   情况如此,穆琼也就没有穿过西装。   但按照魏亭的说法,霍二少喜欢穿西装,他要去见霍二少,最好也穿个西装。   现代要穿西装,直接花钱买一套成衣就行,但此时都要找裁缝做。   新年做衣服本就要贵,穆琼这次选的料子又是好料子,最后一套做下来要八块大洋,光定金就要给六块大洋。   穆琼爽快地付了钱,然后去了附近的皮鞋店,花一块钱买了一双皮鞋。   做衣服大过年来做不划算会贵很多,穆琼也就没给朱婉婉和穆昌玉做,但皮鞋的价格跟往常没什么不同,因而穆琼不仅给自己买了皮鞋,还给朱婉婉和穆昌玉每人买了一双。   三人的皮鞋都是黑色的,在穆琼眼里老气的很,但在这个时代,有一双皮鞋本身就是很时髦的事情。   皮鞋可是很贵的!为此,穆昌玉还特地买大了一号。   穆琼觉得没必要,但穆昌玉坚持,最后到底还是买了大一号的鞋子。   买过衣服,他们就回了家,然后,朱婉婉穆昌玉继续学习,穆琼则是写起了自己的新书《流浪记》。   在穆家的时候,初二初三家里总有亲戚过来,这边却清净的很,穆琼安心写了两天的书,不仅将他写了很久的英文短文以及注释全部完成,还写了一万字的《流浪记》。   而他写这些的时候,傅家,原名霍怀安的傅怀安,正待在自己的房间里,专心致志地做翻译,翻译《安徒生童话》。   他不做不行。   霍二少对外放出的消息,是要初四才会来上海,可实际上,他年前就来了,然后就一直待在傅蕴安这里。   过年是多么令人向往的日子!傅怀安虽然答应了穆琼要翻译《安徒生童话》,但也没忘了玩,原先,他是想要拿着自己母亲千里迢迢寄来的压岁钱,多买些鞭炮请自己的同学好好玩上一玩的,但是……他二哥在。   傅怀安硬是没敢出门去玩。   既然不出门,就只能呆在家里了。   那些小说他都已经看过很多遍,早已不想看了,又没别的事情做,干脆就跟那本《安徒生童话》杠上了。   他一个个单词查,一句句的意思去猜,发誓一定要翻译点什么出来……而这么死盯着学久了,他竟然还真学出一点感觉来,以前那个洋人曾经教过他的一些东西,也从他的脑海里冒了出来。   他还发现,这些故事挺有意思的。   比如他现在正在看的这个,写的是一个女孩子只有拇指大小……   傅怀安抓耳挠腮地想知道这故事到底讲了什么!   可惜,他大半看不懂……   无奈地叹了口气,他继续研究。   正研究着,一只手突然抽走了他面前的书。   傅怀安的书桌就放在窗下,而窗户开着,他抬头看去,就看到自己的二哥正站在窗外廊下,看他手上的书。   他连忙把自己正要脱口而出的骂人的话咽回肚子里,转而道:“二……二哥。”   “知道用功了啊……”霍英似笑非笑地看着傅怀安。   傅怀安的心快要跳出胸腔了:“我就随便看看……”   “这么紧张做什么?这书多看看挺好的。”在霍英放下书,拍了拍傅怀安的肩膀:“好好看。”   他说完就走了,走出一段路,又回过身,朝着傅怀安咧嘴一笑:“毕竟这是国外的女孩子最喜欢的故事之一。”   傅怀安:“……”这书是国外的女孩子看的?不会吧?!   傅怀安郁闷的很,特别想问问傅蕴安到底是不是这么一回事。   然而有霍英在,他根本接近不了傅蕴安。   傅怀安只能郁闷地继续跟《安徒生童话》较劲。   霍英逗过傅怀安,就去了傅蕴安那里。   傅蕴安正在看原文书,霍英一看到那书,就觉得头大。   他也不去打扰傅蕴安,从旁边的书架上取下穆琼送的那本《留学》看起来。   他一翻开,就看到了扉页上穆琼的签名。   虽然他弟弟让他别管这个穆琼的事情,但他还是琢磨着,要找机会见一见这个穆琼。   兴许这人也喜欢男人呢!   他弟弟看上的人,总要弄回来!   毕竟要不是他弟弟,他估计早就没命了。   这么想着,霍英又看向自己的右手。   他不管是抽走傅怀安的书,还是拿《留学》来看,他用的都是左手,他的右手早就废了。   那场绑架,绑匪帮了他和大哥,还有母亲小妹。   绑架了他们之后,绑匪说是要砍几根手指头给他爸看,还让他娘选人……他娘选了他。   他的右手只剩下一根大拇指,不仅如此,他的右臂因为被打断过,又没好好接受治疗,虽然伤口愈合了,里面的骨头却是歪的。   霍英早就调查过穆琼了,但对穆琼写的小说,本是没什么兴趣的。   他并不是一个喜欢读书的人,跟他大哥一样,当初要不是傅蕴安逼着,肯定认字都不乐意。   但这本《留学》,他看着看着,倒是看出点滋味来了,尤其是在里面看到一些眼熟的情节之后,心情更是莫名地变好了。   “这书写得挺天真的,国外哪有那么简单?”霍英道:“不过确实挺好看……他写这书,问了你很多事情吧?”   傅蕴安道:“他不了解国外的情况,专门问过我。”   “你们感情倒是不错。”霍英又道。   傅蕴安:“……”   初四这天早上,霍英从傅蕴安这里离开,去了他位于上海的宅子。   他的宅子是上海最贵的房子之一,那一条街上住的基本都是洋人,鲜少有他这样的中国人能住进来。   他能买到这里的宅子,全靠在国外的时候多认识了一些人。   而今天晚上,他会在自己的宅子里举办宴会,还邀请了很多生意上的伙伴过来。   霍英对这场宴会并不上心,他喜欢赚钱,但实际上并不喜欢交际,不过有些事情,总归是要做的。   他们当初在国外,就发誓一定要做人上人,自然也要为此努力。   初四是接财神的日子,上海这边的普通人家,晚上都会准备一桌饭菜来迎财神,家里人一般还会聚在一起拜一拜。   但今天,好些生意人都没有待在家里迎财神。   虚无缥缈的财神爷他们今天没空去迎,倒是要见见那位来了上海的,真正的财神爷。   如今局势不明,但总归波及不到这位的父亲,这位的地位稳得很,他的生意更稳得很。   宴会是办在晚上的,但天还没黑,众人就纷纷出发了。   穆琼也是其中之一。   这天一大早,他去裁缝铺拿了自己定做的西装,又去理了个发,然后就换上崭新的衣服,早早出发去了平安中安。   接着,他又和魏亭一起,叫了黄包车前往目的地。 第66章 宴会   穆琼和魏亭一人一辆黄包车来到目的地。   霍二少的宅子门口已经停了很多汽车, 不少或是穿着长袍,或是穿着西装的男人从车上下来, 当然了, 也有穿着洋装的女人。   倒是穿旗袍的女人,穆琼一个都没瞧见——这时候穿旗袍的女人还很少。   古时女人的衣服,都是上下分开的, 男人才穿长袍,民国时期女子穿旗袍,最初其实根本就不是为了好看,而是为了向男人看齐,学着男人穿长袍。   而这, 差不多也要等新文化运动之后。   穆琼和魏亭在从黄包车上下来,付了车费, 就往宅子里走去。   穆琼曾经去过魏家, 自觉已经长了见识,现在才发现,自己见识的还是太少。   跟霍二少的这个宅子一比,魏家的宅子都算不上什么了。   霍二少的宅子门口有荷枪实弹的士兵站岗看守, 进去之后则是一个大花园,等穿过花园,就是共有三层的洋房了。   洋房门口,几个穿着西装的侍从、一个穿着长衫的中年男人还有两个穿着军装的年轻男人正在迎客。   那个中年男人一看就是交游广阔的, 来的每个客人,他都能叫出名字来, 然后跟人寒暄几句,再让侍从把人迎进去,至于那两个穿军装的年轻男人,他们的腰上别着抢,凌厉的目光从每个客人的身上扫过,但一直一言不发。   “魏先生,您来了,这位是……”看到魏亭,那个中年男人立刻就笑着打招呼,然后又疑惑地看向穆琼。   穆琼可以感受到,那两个穿军装的年轻人的目光,也都落在了自己身上。   若是换个胆小的,这会儿怕是会忍不住发抖……好在他心理素质不错。   魏亭笑道:“吴掌柜,他是我的朋友,叫穆琼。”   “原来是穆先生,里面请。”吴掌柜道,他说完,便有一个侍从过来,领着穆琼和魏亭往里走去。   这栋洋房的底楼层高有四五米,它并没有隔断,只用一些大理石柱子做支撑,行成了一个巨大的宴会场所,它的中间是供跳舞的地方,周边有沙发,提供冷餐和酒水。   而就是这么一个空旷的巨大空间,它竟然还很热。   穆琼今天穿的是西装,虽然他在西装里面穿了衬衫毛衣,还加了一条秋裤,但一路过来依旧被冻得不行。   可进了这屋子,他却立刻暖和起来了。   一些披着皮毛披肩的女人,一进来就将手上的披肩取下交给侍从,侍从接过披肩,鞠了一躬就走了,也不知道将之放到了哪里去。   穆琼还是第一次见识这个时代的宴会,这会儿很庆幸,庆幸自己写《留学》的时候,将宴会模糊写了。   “站在门口的吴掌柜,是霍二少在上海的代言人,霍二少手上的货物,基本都是通过他卖出的,上海的商人,他几乎全都认识。”魏亭道:“至于那两个军人,应该是霍二少身边的,专门在门口盯着,看有没有可疑的人。”   穆琼点了点头。这样的场合,是要检查的严格一点。   说起来,幸亏这时候局势还没二三十年后那么严峻,要不然……他这样的新面孔多半进不来这样的场合。   魏亭的父母并不是上海人,但他已经在上海住了好几年了,认识很多人。   这会儿,他带着穆琼,跟其中好些人打了招呼。   而他这一打招呼……穆琼突然发现,魏亭好像不怎么受人待见。   在生意人中间,魏亭估计是个异类,自然也就没人喜欢他,尤其是那些年纪大的,那份不喜都明明白白地摆在脸上了。   魏亭也意识到了这一点,干脆和穆琼一起,找了个角落待着。   宴会还没开始,但人已经来了很多,这会儿正三三两两地聊天。   在这样的场合,大家基本都是不谈私事的。   男人们聊什么洋货比较赚钱,女人们则聊衣服首饰,再不然……就聊聊最近看的书。   “我最近看了《留学》,这是一部好书。”   “我也看了,我还看了《求医》,也不知道作者楼玉宇到底是怎么样的人。”   “听说楼玉宇是个留学生,但不是庚款留学生。”   ……   “穆琼,你现在的知名度,一点都不比我低。”魏亭听到这些议论,笑道:“再过不久,楼玉宇这名字,估计就比我这个败家子更有名了。”   “魏先生,你做得是利国利民的事情,跟那些败家子可不一样。”穆琼道。   上海有很多真正的败家子,抽大烟捧戏子什么都玩,而魏亭跟他们,是完全不一样的。   魏亭笑笑,转移了话题:“我们去拿点东西吃吧,我要打打牙祭。冯小丫做的菜,味道实在不怎么样。”   魏亭都这么说了……那就拿点东西吃吧。   穆琼吃了点东西,就看到宴会的主人,赫赫有名的霍二少出现了。   穆琼印象里的“霍爷爷”,是个满头白发,不拘言笑,看着非常严肃的老人。   但现在这个霍二少……   霍二少很年轻,也就二十四五岁的样子,但身上却没什么年轻人的朝气,看着倒是有点阴沉。   “霍二少性格不太好,但他人不错,信守承诺说一不二,大家都愿意跟他做生意。”魏亭道:“我们也过去。”   穆琼跟着魏亭过去,就看到有个秃顶的男人正在恭维霍二少,他将霍二少夸了又夸,然后又提到了自己的女儿……   他话里话外把霍英跟他的女儿扯到一起,明眼人都看得出来,他是想撮合霍英和自己的女儿。   “你话太多了。”霍英突然看向他:“浪费我的时间。”   那个秃顶的中年男人表情一僵,穆琼也挺意外。   他没想到热衷慈善事业的“霍爷爷”,年轻时竟然是这样的性格,在这种场合,都能这么不给人面子。   不过,就算霍英这么不给人面子,大家还是要捧着他。   霍家可不好惹!   霍英虽然对那个秃顶的中年男人很不客气,但接下来跟人聊天的时候,虽然不热络,倒也不至于说难听话。   “二少,好久不见。”魏亭走上前去,跟霍英打了个招呼。   霍英看向魏亭,扯了扯嘴角:“确实好久不见了,魏先生最近在做什么?”   魏亭这人,霍英是认识的,以前他跟魏亭的父亲做生意,见过魏亭。   不过他会称呼魏亭一声“魏先生”,却不是因为这个,而是因为魏亭是傅蕴安的朋友。   他们一家子在国外,一开始是住一起的,但后来不缺钱了,又有各自的路要走,也就分开了。   当时大哥先找关系花钱进了一所军校,学了几年之后又早早回国,而他去读了商科,开始联系国内的商人做生意,至于蕴安,却是去读了医科。   他们那时的接触就不太多了,但还是一直有通信的,魏亭的事情,他就听傅蕴安说起过。   “我最近在筹建大学。”魏亭笑道,然后就说起自己建学校的事情来。   魏亭四处求学回国之后,干过不少事情,学校也筹建了不止一所。   不过其中大部分学校,他都是跟政府合作筹办的,也就平安中学是他自己办的私立学校。   而他这次想办大学,却是因为如今大学的学费,除了少数几所以外都很贵,他希望能办一所普通百姓也能读得起的大学。   霍英听着,嘴角抽了抽,这样的大学就是个无底洞……魏亭这是来跟他要钱来了?   算了,看在傅蕴安的面上,他给个几万块也是可以的。   “办大学不错,魏先生好志气。”霍英道。   魏亭道:“我是想为国内的教育事业略尽绵薄之力。”   “这样的事,大家都该尽点力……这是?”霍英正打算花点钱把魏亭打发掉,突然看到了站在霍英身后的穆琼。   “这是我的朋友穆琼。”魏亭介绍道。   穆琼虽然写了两部书,有点名气,但他不想让人知道自己是楼玉宇,这就只有一个中学老师的身份了。   魏亭自己跟霍英都不熟,自然不好把穆琼这么一个小老师介绍给霍英,之前也就没有介绍,没想到霍英竟然会问起。   “穆琼……美玉的那个琼?”霍英问。   “是的。”穆琼点头。   霍英打量了一下穆琼。十六七岁的少年英姿勃发,看着就精神……霍英的笑容里,顿时多了几分真心:“好名字。”   “多谢二少夸奖。”穆琼道。他本以为跟传说中的人接触,他会有点不自在,可事实上……他还挺自在的。   “你是老师,教什么的?”霍英又问。   “现在在教英文。”穆琼道,然后就听到霍英说起了英文。   穆琼当即用英文回答起来。   霍英是用英文问穆琼是哪所大学毕业的,又说穆琼这么年轻就能当老师很了不得。   穆琼就将自己的经历半真半假地说了。   不论男女,青春期刚发育的时候,长身高都是长在腿上的。   也是因为这样,青春期的少男少女,往往腿都显得长,占身高的比例也大。   穆琼现在还在长身体,腿也就挺长的,这年纪的人又不可能胖……现在西装一穿,他就显得腰细腿长。   霍英对穆琼这样的长相,非常满意。   而穆琼的谈吐和学识也不差……霍英看向魏亭:“教育是一个国家的根本,国家想要强大,必须要有好的教育,我是很愿意支持教育事业的,魏先生的人品也值得相信。魏先生,我愿意支持十万银元给你办大学。”   魏亭虽然来了这里找霍英,但其实不指望是霍英给钱,毕竟他跟霍英不熟。   没想到……霍英竟然一张口就给了十万!   有了这十万,这大学就能建起来了!甚至马上可以开始筹备招生的事情!   魏亭的心情很激动。   穆琼也有些动容。   一个大洋相当于四百块,十万大洋,就相当于四千万了!   霍二少只听了他们几句话,就愿意拿出这多钱来支持教育事业……虽然霍二少的性格跟他记忆里的霍爷爷不一样,但这支持教育的态度,却是一样的。   穆琼的心里,冒出一个想法来。   不过,他没空细想。   霍英在跟魏亭说过之后,就又问穆琼:“你没上过大学,打不打算去读?”   “我不打算再读大学。”穆琼道:“我对理科不太在行,其他方面的知识的话,可以自学。”   这会儿弃文学理,以他的本事也学不出什么来,既如此,还不如专心写书。   “挺好。”霍英道。   霍英和穆琼说了一会儿话,就不说了。   他是想跟穆琼多接触一下的,但也不好在这样的场合表现地太明显。   霍英身边跟他聊天的人换成了别人,魏亭和穆琼又来到了旁边。   “没想到霍二少这么大方。”魏亭有些感慨:“我一定不能辜负他的信任!”   “魏先生,你要办学校,为什么不办小学,要办大学?”穆琼提出了自己的疑问。   其实按照穆琼的想法,他是倾向于办小学的。   办小学花费要少很多,魏亭用来办大学的钱,足够他办很多所小学,普及基础教育。   “小学见效太慢了……我觉得当务之急,是培养出一些顶尖人才来。”魏亭道。   魏亭的想法是有道理的,但穆琼还是更想办小学,以及……孤儿院。   生活在这个社会,他不可能拯救所有人,但他希望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可以多救一些孩子。   这个宴会一直办到了晚上十点多。   魏亭和穆琼之前多给了钱,让黄包车车夫在外面等着他们,因而倒也不用担心回不了家,就是这一路上,实在有些冻人。   穆琼决定以后若无必要,还是不在大冬天穿西装了。   在现代的时候,家里有空调,出门坐汽车,他一年四季穿西装都没问题,但这个年代可没有这样的条件。   当然,他已经过得比很多人要好了。   “大叔,天这么冷,你们的日子过得怎么样?”穆琼问。   “还不就是这样?我能吃饱,不错了。”拉车的大叔道。   “我之前在路上看到了饿死的孩子……”   “这种啊……这种不少见,有些孩子命不好,没了爹娘,还能怎么样呢?”那大叔道。   这位黄包车车夫,性格跟赵婶子的丈夫完全不一样,他还挺健谈的。   又或者是因为夜晚的路上只有他们,怪冷清的,他就想说话了——魏亭要回平安中学,他们已经分开了。   在穆琼的询问下,这个拉车的车夫说了好些跟流浪的孩子有关的事情。   穆琼将这些一一记下。   回家之后,穆琼早早地睡了。   平安中学要到初七才正式开始上课,第二天一大早起来,穆琼也不出门,而是摊开稿纸写了起来。   他写的不是自己的新书《流浪记》,而是一封信,一封给霍二少的信。   穆琼上辈子没学化学物理,但他喜欢历史,又看了许多杂书,倒也知道不少事情。   他没办法让自己的国家造出远超别的国家的枪支弹药来,也没办法弄出什么新发明,但他有不少赚钱的点子。   比如说,他知道开珐琅厂,生产搪瓷杯子搪瓷脸盆之类,肯定能赚。   但他自己是做不了的。   这个时代,根本就不让没后台的人好好做实业。   国内某个人把工厂做起来了,不仅那些外国商人为了多赚钱,会想法设法把他的工厂挤垮,就连国内的官员,为了利益也可能出手。   在这个时期,其实很多商人都没好下场,比如云南白药的创始人,就因为不愿意献出配方被害。   穆琼知道自己本事有限,又没有背景,肯定做不好,既如此……不如就给别人做。   而这个人选,他觉得霍二少最合适。   如果霍二少愿意帮忙,他甚至还能做一些别的事情。   穆琼的这封信写得很长,他在信里写了一个赚钱的法子,然后又表示,自己知道一种神奇的药品的制作方法,而那种药品,可以救很多很多人。   穆琼说的药品是抗生素。   之前跟傅蕴安一起去义诊的时候,他就无数次想到抗生素了。   如果这时候有抗生素,很多人就能摆脱病痛的折磨了,在战争中,也能少死很多很多人。   要知道,在原来的历史上,抗生素虽然在十年后出现了,又在四十年代被大量生产,但国内很难买到。   当时,它完全被控制在洋人的手中,只有外资医院才有,价格更是昂贵地不行。   第二次世界大战,抗生素挽救了很多欧洲士兵的生命,但在这个国家,拼死驱赶侵略者的士兵的伤口感染后,常常只能等死。   如果他们自己可以生产抗生素……   穆琼深吸了一口气。   这件事,其实一直压在他的心里,他之前考虑过告诉傅蕴安,让傅蕴安去研究抗生素,但想到这时候混乱的官场,还有虎视眈眈的洋人,却又迟疑了,怕自己这么做,反而连累了傅蕴安。   不过,霍二少应该不怕这些。   至少,在他的父亲还活跃着的接下来的十年里,他是不用怕的。   当然了,抗生素也是有缺点的,但相比于优点,那缺点实在微不足道。   而且……滥用抗生素的危害,他以后自然会提醒这个时代的人。   担心这封信落到别人手里,穆琼并没有详细说这药品是什么,只说霍二少若是感兴趣,可以在希望月刊上登一则小通告。   穆琼写完了信,在信的末尾落款“天幸”。   而跟这封信一起寄出去的,还有《我在百年后》的第三份稿子。   在这份稿子里,抗生素首次登场,主角张幸,也将见识到这种神奇的药物。 第67章 工具书   世界上最先被发现的抗生素, 是青霉素。   十多年后,也就是1928年, 英国的一个细菌学家率先发现了青霉素, 又过了十多年,青霉素终于被提取出来,开始进行临床应用。   穆琼上辈子, 曾写过一部名为《超级细菌》的小说,当时这部小说,写的就是滥用抗生素的后果。也因此,他查过很多跟抗生素有关的资料,甚至找了个实验室, 试着培养了一下青霉素。   他做的只是最基本的培养,具体要怎么提取, 怎么制成药物, 他其实并不清楚,但他相信,只要有人愿意投入人力物力,一定能研究出来。   这个国家, 是一个充满奇迹的国家。   不说别的,就说青霉素这种药物,一开始国外并不供给他们国家,但当后来他们引进了……只过去一年多, 他们国家就能自己生产青霉素了。   穆琼现在就怕霍二少不相信。   而想要让霍二少相信,只能寄希望于他写的那部《我在百年后》了。   说起来, 他当初写这部小说,初衷就是想要通过这部小说,普及现代的医学知识和现代的观念,以及……告诉别人,这世上有抗生素这样神奇的药物。   这部小说是一个钩子,他希望有人在看了这部小说之后,能去研究抗生素。   他甚至打算,把他知道的抗生素的培育方法,写到小说里去。   不过如果霍二少愿意跟他合作,那他就不用这么做了,完全可以直接交给霍二少去研究。   穆琼把信和稿子寄出之后,就回了家。   已经初五了,很多店铺都开了门,上海周边的农民又开始把自家地里的菜蔬拿到城里来卖……朱婉婉买了一条好几斤的草鱼回家,做红烧鱼给穆琼和穆昌玉吃。   在现代,去超市买淡水鱼,大家都买活的,不过这时候想要买到活鱼不容易,也就只有个头小的鲫鱼,才可能会被养在桶里卖活的。   而死鱼,清蒸总归没那么好吃,红烧就没事了。   朱婉婉烧鱼很有一手,红烧的鱼里放了糖和醋,那浓稠的鱼汤,用来拌饭格外好吃。   穆琼吃饱喝足,然后就拿着自己写完又全部注释过的英文短文去了商业印书馆。   今天是商业印书馆年后第一天上班的日子,大家还懒洋洋的,穆琼进去的时候,就瞧见很多人都在聊天。   他熟门熟路地去了章澈那里。   “穆先生怎么有空过来?是《求医》要完结了?”章澈的目光落在穆琼捧着的一叠稿纸上,眼里露出期待来。   《求医》这本书,一些订报纸打发时间的人不喜欢看,但文人,想来都是愿意买一本回家仔细品读的。   他相信这本书真要出版了,销量不会比《留学》差。   “没有,求医还要再过半个月才能完结。”穆琼道:“章总编,我找你,是有另外一本书想要出版。”   “什么书?”章澈道:“如果是报纸上没有发过的小说,我版税可以给你提高。”   “这不是小说,是学英文的工具书。”穆琼将自己写了许久的稿子放在章澈面前。   章澈是不懂英文的,接过穆琼的稿子一看,发现上面全是英文,就觉得有点头大,不过再仔细一看,他就看到了后面的注释。   章澈虽不懂英文,但他的孩子在教会学校读书,有学英文。   但孩子学得并不好,他也不知道要怎么学好。   这年头可供学英文的书太少了!   章澈对手上的稿子多了几分重视,认真地看起来。   他看不懂英文,但看得懂后面的中文解释,他一篇篇看过去,发现前面那些文章,写的都是生活日常,后面的文章,写的却是一些很有意思的小故事。   这样的文章,总共有数十篇。   “你来找我找对了,我们商业印书馆,是上海唯一一个能印刷洋文书的印书馆。”章澈道:“不过这书不是小说,我不能随便出版,要先找别人看看。”   “这是应该的。”穆琼道。   这些英文短篇,穆琼年前就已经写的差不多了,也都找魏亭看过,确定是没有错误的。   但只有两个人看过,在穆琼看来还是太少了,多几个人看看挺好,有错误也能尽早改正。   “不如我们现在就去找人看看?”章澈提议。   这次穆琼拒绝了:“我不想让太多人知道我是楼玉宇,而且我最近比较忙,这事就麻烦章总编了。”找人看这本书,绝不是一时半会儿能看完的,怕是要耽搁好久。   “不麻烦,这书真要出版了,对你我,对我们出版社,都是好事。”章澈道:“你若是愿意,类似的书可以多写一些。”   “我会的。”穆琼笑道。   从章澈这里离开,穆琼直接就回家了。   他继续写《流浪记》的开头。   而这个时候,章澈却是拿着他写的英文短文,来到震旦大学,找到了自己认识的一个精通英文的教授。   “学英文的工具书?”这个教授接过章澈给他的稿子,就看了起来。   他看了几篇,当即一拍大腿道:“这书好!这书一定要出版!它可以直接拿来当学英文的教材了!”   “有这么好?”章澈有些惊讶。   “有!”这个教授道:“英文里的常用语,这本书基本都涉及了,将它全部学完,英文也就已经学了个大概了。”   章澈闻言一喜,这书若真这么好,那肯定不愁销路。   “这书的作者是谁?我想见见他。”这个教授又问:“他注释特别准确,一个单词还给好几个国文意思,英文造诣很深,也很有想法……最好的是,这些故事都很有趣!”   “这书的作者是楼玉宇。”章澈道:“他不大愿意见人。”   “楼玉宇?写《留学》和《求医》的那个?”这个教授道:“是他就不奇怪了,他毕竟留过洋,还特别会写故事。”   章澈:“……”楼玉宇根本就没有留过洋!   “不过要出版的话,还是要严谨一点,这样吧,你把稿子放在我这里,我先仔细看一遍,然后再找个洋人来看看。”这个教授又道:“我们学校里,有个专门研究汉学的洋人,他兴许能给出一些意见建议。”   章澈答应下来。   同一时间,一直翻译不出什么来的傅怀安趁着霍英不在家,找到傅蕴安问问题。   “你真打算好好读书了?”傅蕴安看了看自己弟弟写的乱七八糟的翻译,问道。   “当然了!”傅怀安道:“我要好好学英文,以后去留学!”   傅蕴安看了他一眼:“行,我明天就找个老师来教你。”   在清末,很多华人被带到国外去做劳工。   华人劳工吃苦耐劳好管理,很受欧洲各国还有美国的欢迎,当时很多国家的铁路什么的,都是华人劳工建起来的,而干完活后,很多华人劳工,也就留在了国外生活。   傅蕴安当初在国外讨生活,是得了一些华人劳工的帮忙的,而后来,他们兄弟三个也投桃报李,不仅带着这些人一起做生意,还开始培养这些人的子女。   希望月报的总编周念乡就是其中之一。   他们回国的时候,像周念乡这样的劳工的子女,有一部分也跟着他们回国了,这些人别的不说,英文都还可以,完全可以从中找一个,每天晚上来教傅怀安。   “找老师来教我?”傅怀安懵了。   傅蕴安又道:“你以后放了学早点回家,跟着老师好好学英文!”   晚上要学英文?这样自己哪还有玩乐的时间?傅怀安不想答应,但一抬头,就对上了傅蕴安沉静的双眼。   他没敢拒绝。   算了,学就学吧!他也不是没学过!   傅怀安捧着那本《安徒生童话》,郁闷地回房间了。   上海这边的邮政发展地已经很不错了。   穆琼的稿子和信寄出不过一天,就被送到了希望月报的编辑部还有霍英的宅子。   霍英自从在上海露面,就没办法再待在傅蕴安那里了。   他要处理的事情实在太多。   就说初五这天,他一大早出门参加各种活动,最后硬是到了晚上才回家。   初六也是,他上午要去见一个洋人,中午有个饭局,下午还有人约他去妓院喝酒,至于晚上……他有个生意要谈。   他忙得不可开交,以至于很多事情,依旧是傅蕴安在处理。   比如说,寄到霍英的宅子的各种信件,就全都被送到了傅蕴安这里。   傅蕴安这天从公济医院下班,回到家里的时候,给傅怀安带回来一个教他英文的老师。   他让那人去盯着傅怀安读书,自己却是通过暗门,来到另一边的小洋楼里处理各种事务。   霍英来了上海,他这边要见的人也就少了很多,他先把紧要的几个人见了,然后就把希望月报的周念乡叫了进来。   周念乡整个人看着神采奕奕的,明显心情很好,而他一进来,就对穆琼道:“三少,我们的希望月报已经加印了两次,一共卖掉了两万份!”   “这么多?”傅蕴安有些惊讶。   “就是这么多!不全是在上海卖掉的,有些是在杭州苏州卖掉的。”周念乡喜气洋洋的。   “不错。”傅蕴安道:“以后上面刊登的稿子,除了天幸的,其他的你多把把关,把质量提高,这杂志以后一定能办好。”   大众报可以借着《留学》销量倍增,他们的希望月报肯定也行。   而希望月报的销量起来了,对他们是有利无害的。   周念乡应下了,又拿出一叠稿纸来:“三少,天幸又寄了稿子过来!”   傅蕴安惊讶地挑眉。   他没想到隔了没多久,天幸竟然就又寄了稿子过来。   接过周念乡手上的稿子,傅蕴安看了起来。   主角张幸在得知自己原来待在精神病院之后,很是郁闷,却也毫无办法,而他一觉醒来,就又回到了民国。   他在民国待了一个月,而就在这一个月里,他不慎感染了严重的肺炎,还开始发烧,不得不住进医院。   不管是中医还是西医,对他这情况都没有什么好办法,西医甚至表示,他也许活不了几天了。   他很绝望,又觉得这很正常——他已经活到了四十多岁,在他的家族里虽不算长寿,却也不算短命。   就是在这样的昏昏沉沉里,他第三次穿越到现代。   然后,护士注意到他情况不对,给他验了血,挂了水。   也不知道是不是他从未用过抗生素的缘故,病竟好得非常快,早上才挂了水,下午就好得差不多了。   他忍不住就询问护士,给他用的是什么药。   护士告诉他,给他用的药,是一种能杀死细菌的药,叫做“西林”。   张幸对西医很感兴趣,一直希望能推广西医,这时候听说还有这样的药,继续询问起来。   护士就说,能杀死细菌的药不止“西林”,还有其他的,而他得的肺炎不算什么大病,只要及早就医,一定不会有事。   护士懒得跟张幸一个精神病人说太多,简单说了几句就离开了。张幸很多都没听明白,只能去问他的病友。   他的一个病友告诉他,不管是感冒还是发烧,不管是牙疼还是肚子疼,吃点“西林”都能好。   这世上竟然还有这样的神药?张幸被震惊了。   可惜,另一个病友立刻就表示,“西林”这样的药都是不能用的,是有毒的,吃了对人类有害无益。   然后,这两个病友就打了起来,还波及了张幸……   张幸不慎被打晕,在民国医院的病房里醒来,而只过去了一夜,他的病竟然就好了!   这一份稿子一共一万多字,详细描写了张幸的病,而其中,张幸以为自己就要死亡,悲从中来忍不住落泪,和护士轻描淡写的一句“不就是肺炎”,对比异常明显。   一般人去看,怕是只会在看到张幸病愈后为张幸高兴,但傅蕴安不同。   他是个医生。   而且细菌这东西,国内虽然没什么人说起,但他知道,在国外有很多人研究这些肉眼看不到的东西。   他也知道,很多死亡都是由细菌引起的。   只是,他们一直找不到对付细菌的办法。   在百年后,真的存在能轻易杀死细菌的药?   傅蕴安有些出神,然后就注意到,天幸寄来的除了稿子,还有一张纸,告诉他们这一篇稿子,可以跟之前的那篇一起刊登。   “他既然这么说了,那就一起刊登。”傅蕴安道。   周念乡立刻就应下了。   其实下一期要刊登什么,他们早就安排好了,还有很多文章等着刊登,但三少都这么说了,那肯定是要把版面给天幸留出来的。   而且这绝不是什么坏事——天幸的文章,确实比别人的文章来的好!   周念乡很快就离开了,周念乡离开后,傅蕴安就不需要见什么人了。   他将《我在百年后》的原稿放在一边,开始看收到的各种信件。 第68章 《求医》完结   从全国各地, 乃至国外送来上海,给傅蕴安或者霍英的信件有很多。   这些信件已经分过类了, 要紧的被放在一边, 统共不过三四封,傅蕴安拿过那些信,先看起来。   他看信很快, 一边看,一边还写了两封回信,让手下人寄出去。   而这些信里的最后一封,是他母亲寄来的信。   傅蕴安将之打开,然后就看到了用娟秀的笔迹写出来的……咄咄逼人的话。   这信不是他母亲写的, 毕竟他的母亲不识字,但里面的那些话, 毫无疑问是他的母亲说的。   这信应该是在他二哥来他这里之前就寄出的, 信里通篇都是对他们三兄弟的不满和控诉。   他的母亲觉得他大哥不听话,竟然没有帮着她把二姨太赶走,还护着媳妇儿不许她“教育”。   他的母亲也觉得他二哥不听话,竟然不愿意给她钱花, 还不肯娶她安排好的女人。   他的母亲更觉得他太不听话,竟然待在上海,都不回去看她,也不结婚生子。   傅蕴安看过就算了。   在国外待了那么多年, 他们兄弟几个全都变了,但他们的母亲却一点没变。   将信放在一边, 傅蕴安看向那些不怎么要紧的信。   这些信有不少,他一一看过,然后目光停留在了其中一封信上。   这封信上的收信地址写的龙凤凤舞的。   傅蕴安看过很多好看的毛笔字,但这么漂亮的钢笔字,却极少见到。   但他还是看过的,甚至非常熟——这是天幸的字。   而这上面的落款,也是很大的“天幸”两字。   天幸给他二哥写信做什么?   傅蕴安有些疑惑,他将信抽出来打开,先很快看了一遍,然后又慢慢地看了一遍。   《我在百年后》是一部小说,他很清楚这一点,自然没有将其中写到的东西当真,只觉得天幸这人,学识应该很丰富。   如若不然,他不可能知道细菌这样的东西。   但让傅蕴安没有想到的是,天幸在这封信里,竟说他写在小说里的药物是真实存在的,他还知道这种药的制作方法。   这信里的那个赚钱的法子,傅蕴安其实没太在意。   如今国内什么都缺,不管开什么工厂其实都能赚,但再这么赚,钱最多的还是那些手上有枪的人。   而这些手上有枪的人,他们想尽办法要多买一些枪……因而军火生意,才是最赚钱的。   他手上,就有这么一门生意,自然也就不缺钱。   但这种药不一样。   若是真的能拥有这样一种药物,那……   傅蕴安的心跳猛地加快。   他曾经很有野心。   他刚出生就被亲生父母送到傅家做养子,而傅家虽不曾短缺他的吃食,但对他并不亲近,只一心让他读书,好给他们挣来脸面……   他记事很早,很清楚地记得,自己不过三四岁,就必须要认许多字,若是认不出就没饭吃,还要被打手心。   起初他曾哭闹过,后来发现没用就不哭闹了,再后来无意中得知自己并非傅老爷傅夫人亲生之后,更是连暗自垂泪都没有过。   他怕自己会被丢掉,只能每日苦读,哪怕手疼的不行,依旧悬腕练字。   就这样慢慢长大,他的亲生父亲找来了,说要把他接走。   傅家并不愿意,毕竟他当时已经是远近闻名的神童,很是为傅家争光,但当他的亲生父亲带来很多金银和士兵,傅家却忙不迭地把他交了出去,没多久,便又有了别的养子。   那时,他清晰地认识到,一个人只有足够强,才能掌握自己的命运。   他回到霍家的时候只有八岁,当时,他的父亲顾不上他,他的母亲跟他又不亲近……但他并不在意。   在他的大哥二哥死活不肯读书的时候,他仿佛黏在了凳子上一样,认真学习自己能学到的一切。   只要他足够强,别人就不可能抛弃他,只会是他抛弃别人。   如此这般过了没多久,他就成了他父亲的骄傲,他父亲不管去哪里,都愿意带着他。   那让他见识到了很多东西。   后来出国,他因为不安藏匿了一些金银,不想正是靠着这些,让他们一家子不曾饿死。   在国外,他看了很多书,对自己的未来也有了诸多想法,他发誓要做一个人上人。   但这种想法持续了没几年。   他十五六岁的时候,突然发现自己喜欢男子,而这让他迷茫起来,甚至开始怀疑自己。   那段时间他很痛苦,不能接受自己是个异类,学医也是为此。   开始学医之后,见多了生老病死,他的心总算慢慢平静,原先的野心也开始沉寂。   但他的眼光还在。   他知道这样一种药物意味着什么。   他之前就觉得这个天幸不简单,现在这样的感觉更甚。   这人到底是谁?他这么做又是为了什么?   傅蕴安非常疑惑,他拿着信,又将信从头到尾仔仔细细地看了一遍。   这封信里,天幸没有透露自己的丝毫信息,也不曾提什么要求,只说霍二少要是看到了信,又有意合作,就去希望月报刊登一则小告示,倒时自然会继续联系。   他提这样的要求,应该是希望收信的人去了解一下《我在百年后》。   自己……似乎什么都不用付出?   傅蕴安毫不犹豫地决定按着上面写的去做。   能写出那样的文章来的天幸,应该不会哄骗他……当然,不排除天幸自己也被人哄骗了,拿个莫名其妙的方子当了真的可能。   正月初七,平安中学就开始新学期的学习了。   学生到校的第一天都很兴奋,相互间交流着自己在新年里经历的种种事情。   这天不会正式上课,但要收学费,分发课本。   平安中学的学费不贵,但也要不少,很多学生一时半会儿都是交不出来的,只能先交一两个大洋,然后按月慢慢交。   而魏亭并不在意这些,他照旧给这些交不出学费的学生发崭新的课本。   各类的课本、习字本等,发到每个学生手里的,就价值一个多大洋了,再加上其他的开支,新学期开学要好大一笔钱。   穆琼有些担心魏亭缺钱,不想魏亭道:“这些书都是傅蕴安弄来的,花费不多,他又送来不少钱,现在学校不缺钱。”   这么一来……穆琼就只担心傅蕴安会缺钱了。   不过,他跟傅蕴安虽然认识,但并不熟,倒也不好去问傅蕴安的财务状况。   这个学期,学校按照穆琼的要求购买了一本不错的英文教科书分发给学生,而穆琼自己,也照着这本教科书,开始备新学期的课。   结果,他正在备课,傅怀安来了:“穆老师,我们班有本书中间漏页了!”   傅怀安拿来的是一本英文教科书,穆琼接过一看,发现这本书中间果真缺了几页。   “你把书放在这里,拿一本新书过去。”穆琼指着办公室里剩余的书道。   书籍印刷装订出错这种事情并不少见,因而他们是多拿了一些书的,到时候多余的或者损坏的,都会重新退给出版社。   傅怀安拿了书回去,没一会儿竟然又来了。   “还有书有问题?”穆琼问道。   “不是……穆老师,这是我翻译的文章,你看看吧!”傅怀安将那本安徒生童话,还有几张写满字的稿纸给了穆琼。   放假期间,他试着翻译了一个故事,就是写一个拇指大的姑娘的那个。   他自己翻译的并不好,但昨天他哥给他找的老师给他详细讲了这个故事的意思。   然后今天上午闲来无事,他就按照这个老师讲的,写出一个非常不错的故事来!   穆琼有些惊讶地看着自己手上的文章。   寒假的时间不长,还有走亲戚之类的活动,因而他虽然给傅怀安布置了这样一个任务,但他其实并不指望傅怀安能给出什么成果来。   不想……傅怀安竟真的给了他一份翻译稿。   傅怀安翻译的是拇指姑娘。   他并没有完全按照原文翻译,但整个故事翻译的很完整,文笔也不错,就是字很丑。   看到穆琼看得很认真,傅怀安有些不好意思:“这个故事我其实看不太懂,所以找别人解释了一下……”   “你翻译的挺好。”穆琼道。   傅怀安说他找人解释了一下,他立刻就想到了傅蕴安。   不过,虽然傅蕴安给他解释了这个童话的意思,但明显傅怀安没有照着解释来翻译……傅怀安给他的翻译稿里,插入了很多他自己的想法,很有傅怀安本人的特色。   比如里面的拇指姑娘,觉得什么都看不见的鼹鼠没见识什么的……   不仅如此,这文的文风还很像他……估计是傅怀安最近总看他写的小说的缘故。   “真的?”傅怀安有些惊喜。   “是真的,我觉得这个故事可以刊登出来……”穆琼又问。   “这个故事还能刊登?!”傅怀安欣喜万分。   “当然可以。”穆琼道:“不过你最好再修改一遍,里面有错字,还有一些地方不太通顺。”这故事估计是傅怀安赶工赶出来的,有些粗糙。   “我一定好好修改!”傅怀安激动道,又有些不自信地问:“它真的能刊登出来?”   “能。”穆琼道:“他可以刊登在我做主编的教育月刊上,刊登的时候,会说明这故事的原作者是安徒生,翻译是你。”   穆琼是真的觉得这个故事可以刊登,并且很适合刊登在教育周刊上。   他年幼时看过很多童话,当时没什么感觉,但等他长大,重新去看,却发现这些童话其实有别的意思。   尤其是安徒生写的童话。   就说这篇《拇指姑娘》,看似讲述了一个拇指小人的历险,可实际上……拇指姑娘在这个故事里,逃了两段她不喜欢的婚姻,然后终于找到了幸福。   尤其是鼹鼠的那一段。   田鼠给拇指姑娘弄了个包办婚姻,让她嫁给有钱的鼹鼠,但拇指姑娘不愿意过没有自由和阳光的生活。   她在自己处境很糟糕的情况下,还帮助燕子,最终也通过燕子得到了自己想要的自由。   穆琼觉得,这种故事,让民国的孩子,尤其是女孩子看看挺好的。   傅怀安听说可以刊登,就兴奋起来了,但兴奋了一会儿,他又露出纠结来:“我是不是应该……起个笔名?让别人知道我翻译这种小女孩才看的故事,多不好意思!”   他是挺喜欢这个新奇的故事,但他二哥说的话却也没忘了……   他二哥说,这些都是给小女孩看的!   “你觉得这是给小女孩看的故事?你知道这本书的原作者生活在哪个国家,哪个年代,他经历过什么,又为什么要写这么一个故事吗?”穆琼问。   傅怀安全都不知道,他只是觉得这个故事很有趣而已。   穆琼简单介绍了一下安徒生,又把自己对这篇小说的理解说了,最后道:“现在国内,很多女性都任由父母家人安排她们的人生,这个故事兴许能让她们觉醒。就算它不能改变那些成年人的思想,但它也可以在孩子的心里种下一颗种子。”   还真是这么一回事!傅怀安顿时激动了,也觉得自己厉害极了。   他翻译的这个故事,原来用处这么大!   “所以,这个故事你要好好翻译,翻译完了,你还可以翻译一下里面其他的故事,比如这篇《皇帝的新衣》,又比如这篇《丑小鸭》。”穆琼翻开那本安徒生童话,指了其中好几个故事。   傅怀安连连点头,激动地回去修改他翻译的故事去了。   等傅怀安走了,盛朝辉立刻就道:“穆琼,你真打算在我们的教育月刊上刊登他翻译的作品?”   穆琼点了点头。   “他能翻译好?”盛朝辉满脸的不敢置信。   “他的故事写得挺好的,还很有童心。”穆琼道。因为这时大家普遍还用文言文的缘故,翻译英文作品的时候,是不会逐字逐句去翻译的,有时候更像是作者重新写了一遍。   因着这个,甚至还有完全不懂英文的人,在听了朋友讲述的国外的故事之后,将之“翻译”出来,最后卖得非常好的事情发生。   而傅怀安写的故事虽然稚嫩,但确实不错。   “等他改好了,我倒是要看看!”盛朝辉道。   “那当然,毕竟你也是教育月刊的主编。”穆琼道,教育月刊现在就他和盛朝辉两个编辑,而他们都是主编。   这天上午,穆琼一直待在学校里备课,但吃过饭,他却离开了,去了大众报编辑部。   《求医》即将完结,《流浪记》的稿子,也该给他们了。   穆琼将《流浪记》开头的一万多字给了李荣华,然后,就得到了一个涨稿费的好消息。   李荣华把他的稿费,从千字三元涨到了千字四元。   穆琼并不意外。   大众报如今的销量,几乎全靠他的小说撑着。   他的小说是隔日刊登的,而没有刊登他的小说的那些报纸,卖掉的量就只有刊登了他的小说的报纸的一半。   在这样的情况下,李荣华肯定会想办法留住他这尊财神爷。   穆琼并没有客气,他现在挺缺钱的……他打算攒钱在租界买个房子。   穆琼把《流浪记》的稿子给李荣华之后没过几天,《求医》就完结了。   《求医》连载了两个月,看哭了无数人,而现在,它终于完结了。   就跟当初《留学》完结的时候一样,报童卖报的时候一直嚷嚷着:“楼玉宇大作《求医》完结,快来买快来看啊!”   “治病难,求医难,写出了咱老百姓的心声的好故事!大家快来看啊!”   ……   报童才喊了没几声,立刻就被人给围住了。   他手上的大众报被抢购一空,倒是口袋里,多了许多铜元。   作者有话要说:   最早将安徒生童话带给我国读者的是文学家刘半农,他在1914年翻译了一篇《皇帝的新衣》,译名为《洋迷小影》   合集的话,这会儿还没人翻译过~ 第69章 讨论   陈老板本就很喜欢《求医》, 自从知道楼玉宇是穆琼,对这部小说就更喜欢了。   他每天都雷打不动地看《求医》, 甚至为了方便看小说开始学认字——每当看小说的时候看到不认识的字, 他就会问张掌柜,等张掌柜将字的读音和意思告诉他,他便会反复写上几遍, 再把字记到他准备好的一本本子上,然后注音并写上字意。   当然了,他的注音不是写拼音,而是在旁边写个他认识的同音字,这时的字典, 也都是这样注音的。   比如“煜”,会在旁边写个“音同玉”。   今天, 陈老板去西餐馆的路上, 照旧叫住了一个报童:“给我一份大众报,一份申报。”   “先生,不好意思,我手上的大众报已经卖完了!”报童给了陈老板一份申报:“申报两个铜元, 新闻报要吗?”   “大众报怎么没有了?”陈老板付了申报的钱。   “今天《求医》刊登结局,大众报一下子就卖光了,不过等下还有!”报童道:“我正要去拿。”   “那你等下给我送一份过来。”陈老板报了自己的地址。   报童一直在这一块卖报,对这边的店铺熟得很, 陈老板也是认识的,当下应了一声。   陈老板拿着申报来到西餐馆, 有些望眼欲穿。   《求医》完结了,他现在特别特别想看结局!   幸好,他很快就等来了大众报,等来了《求医》的结局。   《求医》这部小说,写法跟《留学》不一样,或者说跟这个时期所有的小说的写法,都不太一样。   这部小说大量运用倒叙插叙,可以说别出心裁。   而它的结局,又是回忆。   疯了的女人已经被关在柴房里很久,只能吃到冷饭冷菜。   这天,她听到外面传来乐器声,好像是有人在娶妻。   她突然想到了自己成亲的时候。   她是她丈夫的第二任妻子。   她丈夫的上一任妻子生不出孩子来,疯了,所以她的丈夫娶了她。   她嫁进来的时候,她丈夫的第一任妻子,正被关在柴房里。   外面的人都说她丈夫一家仁慈,妻子疯了也不赶走,而她也是这么想的。   她坐在新房里,对未来充满期待,然后,她丈夫来了。   她跟她丈夫的第一个妻子一样,迟迟没有怀孕。   她的婆婆和丈夫带她四处求医,她开始吃各种各样的药。   她起初觉得自己的婆婆和丈夫非常好,竟然不嫌弃她不能生,但几年下来,吃药吃得身体越来越差,吃得家里越来越穷,她却隐隐感觉到不对了。   也就是这个时候,她的婆婆说附近有个求子很灵的“神仙”,带她去求子,还将非常害怕的她留在那里一晚上,任由“神仙”做法。   她失了身,但有了孩子。   她的丈夫和婆婆非常高兴,给她吃好的喝好的,他们看着她肚子的眼神那么热切,好像她怀着的不是孩子,而是一颗金蛋。   可现在,孩子死了。   他们又想送她去做法,让她生孩子。   她不愿意,他们就又要娶妻了。   而她会死在这个柴房里,就像她丈夫的第一任妻子一样。   这世间的事情,来来回回,总是重复的,就像壁虎的尾巴,断了长,长了断。   女人用棍子敲开柴房的窗户跑出去。   外面漆黑黑的,缺了点红。   她一把火,把柴房给点燃了,火越烧越大……   她终于觉得自己不冷了,暖和起来了,她拥抱大火,好像抱着自己的孩子一样。   穆琼这个结尾是个悲剧,这部小说,从头到尾就是个彻底的悲剧。   所有的怨恨和丑陋,最后全被一把火烧掉了。   女人最后已经疯了,她的丈夫其实并没有再娶妻,也已经娶不起妻了。   陈老板看完,心情复杂。   这个结局,完全出乎了他的意料。   但仔细想想,却又琢磨出很多味道来。   而且他知道,这写的是现实,多少人,一辈子没别的想法,就惦记着要个儿子?   陈老板想不出什么评价来,只是将结尾又看了一遍。震旦大学,郑维新和他的同学们,却讨论地热火朝天!   “这个结尾,当真充满了讽刺意味!”   “我之前极为厌恶这女子的丈夫,但现在回过头去看,却觉得他是个彻头彻尾的悲剧。”   “在这部书里,又有谁不是悲剧?”   “这书里的人都有病,不是身体病了,就是心病了。”   “迷信当真害人!”   ……   郑维新没说话,但他的心里,其实也憋了很多话。   他跟穆琼一起去义诊过,义诊的时候,看到那些愚昧的人心里是什么感受,现在看到这部小说,他心里就也是什么感受。   穆琼的这部小说,真的写得很好,细细品味,总能品出酸甜苦辣不同的滋味来。   “最后这女子砸破的,其实不是柴房的窗户,而是封建礼教。”   “那一把火,也不是真正的火,这是这女子向往的光明。”   “代代相传的封建礼教,迟早会被人打碎烧毁。”   ……   震旦大学的学生,越想越多。   怕是穆琼在写的时候,都没想这么多。   女子中学。   李珍瑶也在看《求医》。   追完《留学》之后,她一直在看《求医》,从未落下过。   这个故事,她看得非常难受,很是憋屈,但这样一个结尾,却让她莫名地觉得痛快。   可惜的是,这女子也死了……   “楼玉宇先生,果真跟别人不同。”   “我每天买大众报看,最喜欢楼玉宇先生的文章,却也会看看别人的。被人夸赞的文达先生的小说,根本就不把女人当人,只当货品一般,但楼玉宇先生……我能看出他对女子的珍重。”   “还记得我当初看《三国演义》,有人杀了妻子,用妻子的肉款待刘玄德,竟然还受到奖赏,心中着实难受,但看楼玉宇先生的文,却不用担心遇到这种事。”   “楼玉宇先生,定然是个怜香惜玉的人。”   ……   李珍瑶听到自己同学这么说,深以为然。   平安中学。   傅怀安一大早就买了大众报到学校里看,看完之后,心里说不出的烦躁。   他以前从不关心别人的日子有多苦,但近来看书看多了,突然意识到以前的自己有点浅薄无知。   这世间,很多人都在挣扎求生,而那些女子尤为辛苦。   他突然就想到了自己的母亲,想到了自己父亲的那位太太。   太太是父亲的原配,但父亲跟她连话都说不了几句,她整日待在家里,不是找他母亲的麻烦,就是找他父亲其他姨太太的麻烦。   他的母亲,以前一度很受他父亲的喜爱,但当他父亲身边有了更加年轻貌美的女子,他母亲也就只能靠边站了。   那些年轻貌美的女人呢?她们真的就愿意做他父亲的姨太太?   傅怀安一时间心乱如麻,干脆就翻开了手上的安徒生童话,这几天,他正在翻译《卖火柴的小女孩》。   倒是学校里的其他学生,没想那么多。   “这女子真狠!”   “她就是被逼到绝境了。”   “这故事的意思,是这女子的丈夫不能生吧?真没想到……”   ……   穆琼一大早到学校的时候,就注意到很多学生在看大众报,在议论《求医》。   而等他进了办公室……   “穆琼,你还真狠,竟然一把火,就把人全烧死了!”盛朝辉道。   其他人也纷纷道:“这么一个结局,还真是出人意料。”   “不过也挺好……死了干净。”   “这世上有不能生的女人,也有不能生的男人,一味怪罪女人,着实不应该。”   “借着神神鬼鬼的东西招摇撞骗的人真的太多了……”   ……   这些人都很认真地讨论着《求医》,钟老师则对穆琼道:“穆琼,这书是好书,不过你怕是又要被那些个老学究骂了。   穆琼也这么觉得。   事实上,这会儿正有人在骂他。   “这女子失了身,不跳河不上吊,竟还烧死丈夫婆婆,实在大逆不道!”   “楼玉宇的书,理应全部封禁!”   “女子不该看此类书!”   “荒唐!”   ……   当然了,老派人士对穆琼厌恶的很,但新派人士,却对他极为推崇。   “楼玉宇的书,国人真的都应该好好读读!千万不要像书里的人一样愚昧!”   “楼玉宇的文,当真越看越有味道,写法也新颖,大家都该看看,好好学习。”   “等这书出版,我一定要买上一本!”   ……   别人的评价,穆琼知道的并不清楚。   他现在正在高兴一件事——他又拿到了一笔巨额稿费,并且比之前的任何一笔稿费都要来的巨大。   《求医》已经在大众报正式登完,可以出版了,而商业印书馆财大气粗,首印就打算印四万册!   不仅如此,《留学》还将再加印两万册。   这两本书加在一起,穆琼差不多能拿到一千五百个银元的稿费,而他还有另外一本书要出版,就是他写了许久的那本英文短文。   这部书的售价,章澈也是想定为两角的,但穆琼觉得卖两角太贵,建议章澈卖一角:“这本书是工具书,我希望能多些人来买,因此,售价最好低一些。”   “印刷英文书籍,成本本就比印刷普通的国文书来的高,更别说运输之类,都是要钱的,如果每册只卖一毛,我们商业印书馆怕是赚不到什么钱。”章澈道。   “我可以降低版税,这部书,我版税只拿百分之五。”穆琼道。   《留学》和《求医》就算被人琢磨出很多意思来,也不过是两部小说而已,卖得贵没什么。   但工具书教科书这一类,穆琼觉得价格必须低一点,好让想买的人都能买到。   “哪有像你这样,把钱往外推的!”章澈叹气。   “我又不等米下锅。”穆琼笑起来。   章澈深深地看了穆琼一眼,最后道:“行,就按你说的来,这部书定价一角,你的版税给百分之五。”   “多谢章总编。”穆琼笑道。   “不用谢,这么做对我们商业印书馆来说也是好事,能得个好名声。”   章澈答应了穆琼的要求之后,穆琼就拿着手上的庄票回了家。   他觉得,买房子的事情可以尽快提上日程了,至于买什么样的房子……电灯一定要有,房间的话,最好再多两间——总不好让穆昌玉一直和朱婉婉睡。   另外,新房附近要有学校,可以让穆昌玉去读书。   穆琼想着想着,不知不觉中已经回到了家中,然后,他就将庄票拿了出来。   朱婉婉看到庄票,又一次红了眼眶,但谁都看得出来,她这样做并不是因为难受,而是因为高兴。   至于穆昌玉……“哥,你真的太厉害了!”   “这世上再没有比你更厉害的了!”   “哥,你要不要吃饭?要不要洗澡?”   ……   近来忙于学习,常常没空关心穆琼的穆昌玉,这会儿特别殷勤,还发自内心地花样夸穆琼,都把穆琼夸地有点不好意思了。   今年的立春在正月初三,如今已经是春天了。   再加上最近天气好,气温一下子就升高很多。   但霍英有些畏寒,因而在这样的天气里,他依然让人点了很多炭火,将屋子里烧得格外暖和。   这会儿,他就待在非常暖和的傅家的大厅里,啃一根甘蔗。   农历九十月份,甘蔗就已经长成了,这个时候,甘蔗都要发芽长根了,想在新年里想吃个甘蔗,是极为不容易的。   但霍英有钱,自然有人送上保存完好的甘蔗。   还不到吃晚饭的时候,霍英坐在八仙桌旁边,一边啃甘蔗,一边看摊开在桌上的大众报。   他早就已经把《留学》看完了,前几天,还抽空把《求医》看了,现在就剩个今天刚刊登的大结局没看。   而这个结局,霍英看着不大高兴。   这穆琼倒是个怜香惜玉的!   想到穆琼可能喜欢女人,他就不大高兴。   而他正不高兴着,傅怀安回来了。   傅怀安是背着书包冲进屋子的。   进了屋子,发现屋里格外热,跟往常完全不同之后,他就意识到了什么,嘴角的笑容渐渐消失。   不过,他很快就意识到不对调整好了状态,然后朝着霍英有些僵硬地露齿一笑:“二哥。”   “你每天都这么咋咋呼呼的?”霍英似笑非笑地看着傅怀安。   傅怀安被他看得浑身不自在。   “你这个样子,以后出去会给我们霍家丢脸……”霍英看着傅怀安:“我要在上海多待几天,正好有空。这样吧,从明天早上开始,我盯着你练武,还有社交礼仪也要好好学一学。”   傅怀安的表情僵硬了,霍英倒是笑得高兴:“就这么说定了。”   傅怀安:“……”   第二天一大早天还没亮就被人从被窝里挖起来,傅怀安是拒绝的。   到了外面,被盯着练拳做各种动作的时候,他更是觉得憋屈。   而最让他郁闷的是,霍英说是要盯着他练武,可实际上……霍英根本就没有起来,只喊了个身边的亲卫来盯着他!   该死的霍大江!   傅怀安心里腹诽起来。   对了,霍英本名霍大江。   霍大帅当初就是个农民,自然不可能给儿子起高大上的名字。   他的长子原名霍大海,后来改成了霍庸,而他的次子原名霍大江,后来改名霍英。   就连他自己,霍盛平这个名字也是后来改的,他原本叫做霍老虎。   霍英不知道傅怀安心里在想什么,但看到他龇牙咧嘴的表情,却也能猜到一些。   “二哥,你总折腾他做什么?”傅蕴安有些无语地看向自己那个站在二楼窗边的兄长。   傅怀安这人不怎么讨人喜欢,但也不至于讨人厌,所以他和大哥,对他都是无视的,但二哥很喜欢找他的麻烦。   “什么折腾,我这是在锻炼他。”霍英笑道:“他娘想让他当少帅,可不得好好锻炼?” 第70章 未来   傅蕴安听到自己的哥哥这么说, 有些无奈,但也没拦着霍英“锻炼”傅怀安。   左右霍英不会真把傅怀安怎么样……那位二姨太, 现在都还活蹦乱跳地在跟他们的母亲斗着呢。   傅怀安的母亲出生跟他的母亲不同, 她是个地主家的小姐,读过书认识字,家里遭了难日子过不下去, 才跟了他的父亲。   他们兄弟几个被接到父亲身边的时候,她刚生下傅怀安。   当时他的母亲整日吵闹找茬,他父亲烦了,就另外买了个宅子,让傅怀安母子去住。   事情到这里, 本该了结了,但他的母亲不满意这个结果, 就带着长子次子还有小女儿, 闹着要回老家去。   至于他……他母亲跟他这个没养过的小儿子不亲近,他又天天读书从不往她跟前凑,就没带上他。   然后他们一行刚出城,就被绑架了。   再然后, 他们就出国了。   而他大哥二哥回国早,回来的时候,竟发现那位二姨太,正惦记着让自己的儿子当少帅……   当然了, 他二哥给她找了点麻烦,现在她已经彻底安分了。   自己家里的事情, 真的挺多的,但傅蕴安总有种,那跟他没什么关系的感觉。   “今天那个希望月报就要出刊了吧?”霍英从楼下的傅怀安身上收回了视线。   “是的。”傅蕴安道。   “你说那个天幸,真的能弄出来那么神奇的药?”霍英摸了摸自己的下巴。   “我也不知道。”傅蕴安道。   傅蕴安看到天幸的信之后,就跟霍英沟通过,之后,他们还查过天幸。   可是,全上海那么多邮筒,便是邮局也不止一个,他们根本就查不出寄信的人是谁,更不知道这天幸是何方神圣。   《求医》完结的第二天,就是希望月报出刊的日子。   希望月报的上一期登出《我在百年后》之后,便有很多人找到报社,订购了今后一年的刊物,甚至有人直接订了两本,还要求他们在送刊物的时候,用牛皮纸将刊物包好。   毕竟,这是一份值得收藏的刊物。   震旦大学某个姓李的教授,便是其中之一。   李教授上个月在朋友家中看到《我在百年后》之后,大晚上亲自出去买,不想希望月刊已经全部卖完,他最后等了好多天,才总算买到手。   他当时,就立刻花钱订了这份刊物。   震旦大学是洋人开办的,年假比较短,已经开学了,李教授也很忙。   但他依然坚持每天早起,并在起床后看今天的报纸。   他刚在沙发上坐下,佣人就给他端来了咖啡,拿来了申报和大众报。   接过报纸,李教授顺口问道:“希望月报出刊了吗?”他说着,还把大众报放到了旁边。   楼玉宇的《求医》已经刊登完,他的新书要等明天才开始刊登,今天的大众报,李教授是完全不想看的。   “先生,已经出了。”佣人道,连忙把希望月刊拿了过来。   这位李教授名叫李衍一,他最大的爱好就是读书,家里的藏书甚至不是按本算的,而是按墙算的——老家的藏书不算,他在上海购买的宅子里,就有整整四面墙的书。   要不了多久,应该还会有第五面墙的书出现。   不说别的,就说客厅……别人家的客厅的墙上,挂的是时髦的西洋画,但他家客厅的墙,却做成到顶的书架,放了整面墙的书。   而他不仅自己喜欢看书,还热衷于发动身边的人看书,子女不用说,就连他家里的佣人,他也会让他们认字看书。   要不是这样,这位佣人也不可能从每天送来的一堆刊物里准确地找出希望月报来。   李衍一看到希望月报,顾不得跟佣人说话,便接过翻开,   而他一翻开希望月报,就看到了《我在百年后》。   主角张幸在百年后的生活细节,在文里被娓娓道来。   张幸是个涵养极好的人,不会看不起佣人,面对精神病院里扫地的大婶,他的态度很好,结果……他竟然听到精神病院里那个年轻英俊,非常帅气的医生喊这位大婶“妈”……   他惊讶不已,觉得这位医生,必然是个非常不孝的人,如若不然,又怎么会让自己的老母亲做这种活儿?   他试图安慰扫地的大婶,结果大婶怜悯地看着他:“果然是有毛病……在这里扫地轻松的很,朝九晚五每周还有两天假,这么好的工作可不好找!而且我家也不是什么有钱人,干点活怎么了?跟我一个班的那位,在上海有七套房还在扫地呢!”   张幸听不明白,去问自己的病友,在上海有七套房代表什么意思。   他的病友告诉他,那代表拥有很多很多钱。   在百年后,有钱人竟然干扫地的活儿?   张幸又是不解,又是高兴。   张幸此人虽然思想新派,但他依旧觉得女子最重要的还是相夫教子,可是……精神病院的院长,竟然是个女子。   医院里的护士,还一起议论某些男子的长相……他的病友告诉他,她们是在追星。   这些都是小事,但字里行间,却都透露出平等和自由来。   李衍一看得心头火热,眼睛酸涩。   他和很多人追求的,可不就是这份平等和自由?   等他看到那些护士讨论的,是怎么送孩子去更好的学校,而不是怎么让孩子有学上的时候,他的泪水终于落下。   他希望真有那么一天。   这个国家的人愁的不是要怎么填饱自己的肚子,而要该送孩子学钢琴还是该送孩子学围棋。   从来不迟到,哪怕生病也会带病上课的李衍一教授,今天迟到了。   他连早餐都没吃,看完之后就急匆匆地往学校赶,但还是晚了五分钟才进教室。   他是一个历史教授,教授他们国家自己的历史,还研究其他国家的历史。   他一般不备课,讲什么都是信手拈来,可今天进了教室,见到一双双盯着自己的眼睛,他突然想不起自己该讲什么。   他在讲台上愣了一会儿,才发现自己还拿着希望月报。   “今天这节课,我给你们读一篇文章吧。”李衍一道:“我们现在经历的这一切,终将成为历史,而未来如何,看的就是我们,还有我们孩子都做了什么……我希望有一天,我们能让这篇文章里描写的世界真正地出现。”   李衍一是南方人,他读文章的时候,带着口音。   但这一刻,没人在意这一点。   每个人都听得很认真。   张幸突然发现自己竟然处在精神病院里……这给现代的读者看了,肯定会觉得想笑,但李衍一的这些学生,却都陷入了沉思。   他们大多都看过《求医》,甚至在李衍一来上课之前,他们就在讨论《求医》。   《求医》里的老百姓,拼命挣扎着想要活下去,有病没处治,《我在百年后》里的老百姓呢?   张幸的一个病友忘了自己家在哪里,只能被迫住在精神病院,他很伤心,伤心地都吃不下饭。   看过《求医》再看这个……真是说不出的感觉。   而这篇文章读到后来,张幸得了肺炎治不好,结果到了百年后,一下子就被治好……   这些学生更是被惊住了。   《我在百年后》描写的世界,实在太让人向往了!   李衍一在读《我在百年后》的时候,魏亭也在读。   他在教师办公室里,读文章给没有去上课的老师听。   读着读着,他就有点哽咽了。   而等他终于读完……   这次希望月刊,一共刊登了三万多字的《我在百年后》,魏亭读了这么多,声音都有些哑了:“穆琼,昨天看了你写的《求医》的结局,我心里很不好受,现在再看这篇文章,就更不好受了,但在难受的同时,我却又觉得充满动力,我们的未来,原来这么美好。”   盛朝辉也道:“现在我们的国家确实存在很多问题,但我们如果努力了,一定可以慢慢将之改变。我以前太懒散了,总是沉迷于享受,以后我定然不能如此!”   “希望将来我的后人,能过上这样的好日子。”钟老师也道。   “那我们要更加努力才行。”穆琼笑起来。大家喜欢他写的文章,这是值得高兴的事情。   这么想着,穆琼看向魏亭:“校长,能让我看看这篇文吗?”   魏亭大方地把手上的希望月报给了穆琼:“你看吧,我再去拿几份过来,大家一起看。”   魏亭说着,就出去拿书去了,穆琼则是看起了手上的刊物。   这个故事是他写出来的,但现在再看,竟也有了别的感觉。   而当他将这篇文章看到最后,就注意到下面的角落里,有一个方框,而这个方框里,刊登着他写给霍二少的信里提到的暗号。   他写的暗号其实是个告示,这个告示的大意,就是作者天幸将所有的稿费捐给慈善组织,用来帮助无家可归的孩子。 第71章 实验设备   看到这个告示, 穆琼心里一松。   他的那封信,想来霍二少已经看到了。当然, 也可能看到的不是霍二少而是别人, 但这没有关系。   青霉素的制作方法,他原本就是打算公开的,其实给谁都可以。   若是出了意外, 拿到它的人心术不正……那他马上将之交给别人,也来得及。   左右这是救人的东西,而不是害人的东西,得到的人总不可能拿它来害人。   穆琼正看着这个告示,魏亭就拿着几本希望月报回来了, 他将希望月报分给办公室里的老师,道:“这天幸竟将稿费全部捐出, 当真是个性情中人……不过也不奇怪, 他的家境应该不错,多半还留过洋,所以才对抽水马桶什么的这么了解。”   “校长,真有这么好的马桶?”盛朝辉问, 他家虽然家境不错,但用的一直是普通马桶。   “有。”魏亭道:“不过在上海,能用上的人还不多。”   要用抽水马桶,必须要有配套的下水管道什么的, 现在就算是有钱,也不一定能用上。   而且, 现在的有钱人,也不会非要用这个。   雇个人一天给自己刷几十遍马桶,绝对比买抽水马桶装抽水马桶简单便宜。   “我也这么觉得。”穆琼点头,又道:“真希望哪天我也能用上。”   “一定可以!”魏亭道。   魏亭对《我在百年后》这篇文章非常喜欢,上次他让学校里的国文老师读给学生们听,而这次,他依然如此要求:“孩子们在读书之前,先要明白他们是在为什么读书!他们应该多看点这样的文章,这样才能知道未来的道路要怎么走。”   老师们当然没有意见。   像李衍一魏亭这样,把这篇文章读给别人听的人不止一个。   之前《我在百年后》第一次刊登,希望月报就卖断了号,而这次……哪怕希望月报已经一次印了两万份,依旧一天就卖光了。   而买到的人,都觉得很值。   这份月刊里,刊登了足足三万多字的《我在百年后》,完全可以让人看个够!   就连穆琼,都觉得希望月报着实给力。   这时候的杂志,尤其是刊登小说的杂志,往往提前一两个月,就已经把下期内容定好了,在这样的情况下,希望月报留出这么多的版面给《我在百年后》,着实不容易。   要知道,这时候不管是纸张的质量还是印刷质量,都比不上现代,印的字也就比较大,月刊虽厚,但三万多字,已经占掉整本刊物的十分之四了。   平安中学的学生,都不曾订阅希望月报,但《我在百年后》这个故事,他们却都读了。   “魏校长真好。”   “是啊,当初我爸妈还担心这所学校不好……我觉得我们学校,真的再好不过了!”   “我同学没有考上平安中学,去了别的中学,他们学校别说英文了,物理化学都是不教的。”   “我觉得我这么读下去,一定能考上大学!”   “听说魏校长要建个大学,我们到时候可以去考!”   ……   学生们都很感激魏亭,感激过后,便讨论起《我在百年后》来。   “如果我也能去百年后看看就好了!”   “我倒是不想去百年后,只想让百年后当真变得这么好。”   “我们一定要努力!”   ……   傅怀安也在这些学生中间。   听到周围人的话,他的心里也翻滚起激昂的情绪来。   原本,因为早上被霍英身边的人盯着锻炼了许久的缘故,他是打算在学校里补眠,好好睡一觉的,但现在……   他不睡觉了!   他要好好听课!   傅怀安都被自己感动了,同时也有点懊恼,他竟然忘了今天是希望月报出刊的日子,没有提前去买,也不知道等下能不能买到。   傅怀安到底还是没能买到希望月报,只能失落地往家里走去。   早上起得早不说还被盯着锻炼,又上了一天课,他进家门的时候累得很,耷拉着脑袋有气无力的。   但他一进家门,整个人的状态就变了,身体紧绷起来。   他又在家里看到了霍英!   霍英的生意不是做得很大吗?他应该很忙才对,为什么傅蕴安都没回来,他已经在家里待着了?   傅怀安郁闷极了。   更让他郁闷的是,霍英的面前摊开了一本杂志,那本杂志还挺眼熟的,正好就是他想买的希望月报。   傅怀安等着霍英批评自己,但霍英一直没开口,见状,他就打算绕过霍英,偷偷进屋去……   “呵……见了我这个哥哥,都不知道要打招呼的?”霍英冷笑着看向傅怀安。   傅怀安欲哭无泪。   “算你运气好,我今天还有事出门,就不教育你了……还不快走?”霍英道。   傅怀安立刻就跑了。   霍英这才拿起手上的希望月报,去参加宴会。   他现在已经没有刚来上海的时候那么忙了,但依旧每天晚上都有应酬。   他今天参加的晚宴的组织者,是一位在晚清赫赫有名的官员的孙子。   清政府虽然被推翻了,但那些大世家依然屹立着,毕竟这种大家族里出来的孩子,打小就受到最好的教育,不是普通人比得上的。   这位的爷爷是大官,他的父亲在晚清时曾出使欧洲,他和他的兄弟姐妹则都去国外留学或者游学过……虽然清政府没了,但他们一家依旧显赫。   霍英刚进去,就发现几道鄙夷的目光落到了自己身上。   他在心里嗤笑了一声。   总有那么一些人看不清局面,在他家老爷子手上有枪的情况下,竟然还看不上他们。   霍英正这么想着,那几道目光已经收了回去,而接下来,所有人都对他很热情,没有丝毫怠慢。   但他觉得挺无聊的,相比于跟这些人虚与委蛇,他更乐意待在家里和弟弟一起吃饭,再不济去见见穆琼也好。   霍英觉得非常无聊的时候,穆琼拿着两封信,走出了家门。   他换了一家邮局的邮筒,投出了自己的信。   在清政府还没有建起自己的邮局的时候,就已经有洋人在他们的国家开了邮局了,五十年前,清政府有了自己的邮局之后,洋人的邮局也依然开着。   因此,在如今的上海,不仅有政府自己的邮局,还有法、美、日、德、俄等国开设的邮局。   当然了,再过五六年,洋人们开的被国人称为“客邮”的邮局,就会因为国内爱国青年的强烈抗议而陆续关掉。   穆琼将信投入邮箱,然后就去买了点吃的,拎着回了家。   他大晚上出来的理由,就是要买点吃食。   穆琼回家的时候,朱婉婉和穆昌玉两个人正在看希望月报。   上一期的希望月报,穆琼买了一份回家,这次也一样,而《我在百年后》这篇文章,不仅外面的人喜欢,朱婉婉和穆昌玉也喜欢,甚至爱不释手。   穆琼买回家的吃食是芝麻大饼。   芝麻大饼扁扁的,一个有盘子那么大,里面裹了豆沙,面皮上则撒了芝麻,吃起来很香。   “哥,你不是不爱吃甜的吗?怎么买了这个?”穆昌玉不解地问道。   穆琼也不想买这个,只是没看到别的能买的……“给你吃的。”   “谢谢哥!”穆昌玉笑道,拿来一把刀子把大饼切成四片,给了穆琼一片。   穆琼接过慢慢吃着,然后问:“《我在百年后》这部小说你们已经看完了吧?感觉怎么样?”   “很好看,但没有哥哥你写的好。”穆昌玉道。   朱婉婉也点头。   穆琼:“……”   穆琼将味道跟豆沙月饼很像的大饼塞进嘴里吃掉:“你们不用哄我,我很清楚,这个故事写的比我写的要好。”   “哪有,他写的都是不着边际的东西,没有你写的实在。”朱婉婉道。   “娘,你不喜欢这个故事?”穆琼问。   “也没有……”朱婉婉道,《我在百年后》这个故事,她其实挺喜欢的。   “这个故事写的很好,比《留学》和《求医》要好。娘,昌玉,我希望你们多看看,看里面的女人都是怎么生活的。”穆琼道:“我们已经从穆家离开了,你们应该拥有新的人生。”   朱婉婉愣了。   这故事里的女子,一个个都活得自由潇洒,她也能这样?   像朱婉婉一样,看了《我在百年后》,然后羡慕百年后的女子的生活的人有不少。   这本书描写的百年后的一切,都太过美好了。   他们现在,真的很想主角张幸走出精神病院去外面看看,好让他们也能看到更多的东西。   可惜的是,要等一个月,才能看到下面的内容。   一转眼,新的一天就来到了。   《求医》刚刚完结,《我在百年后》就紧跟着风靡上海,而今天,大众报上还会刊登楼玉宇的新作。   楼玉宇的新作是什么,大众报一直藏着掖着,吊足了读者的胃口,但越是这样,期待的人越多。   看过《求医》《留学》,又刚看了《我在百年后》的人,口味都被养叼了,他们这会儿,就惦记着楼玉宇的新作。   震旦大学。   郑维新一大早,就拿着大众报进了教室,他来到自己的座位上坐下,然后就迫不及待地看了起来。   只一眼,他就看清了穆琼的新书的名字。   “流浪记?这个故事,怕是跟《求医》一样让人难受……”郑维新有些失落,然后就仔细看了起来。   《流浪记》写的,是一个无父无母,在外面流浪的孤儿。   这个孤儿名叫豆豆,他一开始其实有个幸福的家,可惜遇到了土匪,父母都没了,他就开始要饭为生。   而故事的开头,是他一路来到了上海,见到了这个繁华的城市。   这个故事,是穆琼看到那个死在大年夜的孩子之后写的,他写这个豆豆的时候,总是想起那个孩子。   他想写的是流浪儿童艰难的生活,偏又希望自己笔下的豆豆能过得开心愉快过得好。   因此,豆豆是一个个特别开朗的流浪儿童,他跟其他那些流浪的孩子都不一样,他总能在艰苦的生活里,找出不一样的乐趣来。   穆琼是从夏天开始写的,小说的开篇天气热的很,刚到上海的豆豆被晒得难受,就摘了柳条,编了一个柳条帽子戴在自己头上,兴致勃勃地逛起上海来……   这篇文写得非常欢快,豆豆的想法更是与众不同。   他很饿,不得不去翻找别人扔掉的东西,从中寻找食物,但他称呼自己的这种行为为“找宝贝”。   他晚上住在桥洞里,被蚊子叮咬,但一点不生气,反而对蚊子道:“我还饿着肚子,你们倒是先吃饱了!真羡慕你们!”   报纸上,依旧只刊登了三千字,而这短短三千字,就已经给读者展现了一个聪明伶俐,乐观开朗的流浪儿童的生活。   豆豆面对苦难的生活,没有丝毫抱怨,而恰恰就是这样一个孩子,反而更让人心疼。   再多的有趣的事儿,也不能掩盖这孩子一直在挨饿。   郑维新看完一遍,又看了第二遍。   “我昨天看了《我在百年后》,当时觉得楼玉宇的文虽好,但比不上《我在百年后》,可现在……我又觉得他写的小说更好。”郑维新的一个同学道。   “我倒不觉得,依我看,还是《我在百年后》更胜一筹。天幸的文风用词非常特别,可不是随便哪个人就能写出来的。当然,楼玉宇的文虽然比不上他的,但跟别人比,已经非常好了。”   “这篇《流浪记》给我的感觉,跟《留学》有点像。”   “我也这样觉得,看《留学》,我仿佛经历了江振国的人生,看《求医》,看到的却只是被撕开的残酷现实,但这《流浪记》……它又让我开始经历豆豆的人生。”   ……   这些人的议论,穆琼并不知道,但他要是知道,一定会告诉这些人,这是因为代入感的问题。   《留学》是一部代入感挺强的小说,但《求医》不是,而现在这篇《流浪记》……它的代入感,兴许比《留学》还要强一点。   这个故事,完全是从豆豆的角度去看这个世界的。   穆琼已经写了两篇文了,拥有很多粉丝,不过他的新文到底刚开始刊登,开头又没有什么爆点,因此大家虽然看了,但没有讨论太多。   倒是《求医》和《我在百年后》,讨论的人越来越多了。   今天的报纸上,甚至还刊登了某位知名人士写的这两篇文的读后感,这位在自己写的文章里,将《求医》和《我在百年后》都狠狠地夸了一番,号召大家都去看。   穆琼的生活环境其实挺封闭的,他接触的人就只有那么几个,可就算这样,他还是听到了很多夸奖,也在报纸杂志上看到了很多。   他在现代的时候,小说写的很不错,得了不少奖项,在网上也有很多人给予正面评论,但这样被人喜欢,却是从来没有过的事情。   穆琼定了定心神,就坐在自己的办公桌前,继续写起《流浪记》来。   既然大家喜欢,那他一定要多写一点,让更多人的可以看到。   他不能改变这个世界,但多改变一些这个世界上的人也是好的。   穆琼这一写,就一直写到了中午。   吃午饭的时间到了,冯小丫在外面敲响了钟声,孩子们拿着自己的碗,一窝蜂地往外跑去。   穆琼见状,也拿着带来的菜往外走去。   他今天带的菜是蒸熟的酱鸭,不需要加热,也就没有提前放到冯小丫那里。   学校食堂那边,很多学生正在盛饭盛汤,见到他,他们纷纷打招呼:“穆老师好!”   “你们好。”穆琼朝着他们笑笑,走进食堂。   食堂里面放了桌子,学校的老师全都坐在桌边。   最初只有穆琼和钟老师在学校里吃饭,其他老师都是去外面买饭吃的,但后来魏亭来了,跟他们一起吃,再后来盛朝辉也开始跟他们一起吃……慢慢的,所有的老师就都在学校里吃饭了。   每个人都会带不同的菜来学校,放在一起吃,竟也能吃得非常丰盛。   比如今天,钟老师带了两个炒青菜,穆琼带了酱鸭,盛朝辉带了油豆腐烧肉还有咸肉竹笋汤,更有别的老师带了炒鸡蛋什么的……一桌子菜看着就让人胃口大开。   而除了这些,冯小丫还端了一碗鸡蛋咸菜汤过来,又切了半只白斩鸡。   魏亭给她交了伙食费,而她拿了钱之后,一直很努力地想让魏亭吃好点。   穆琼吃饭的时候,公济医院,傅蕴安也在吃饭。   公济医院给医生提供免费的饭菜,而这些饭菜还挺丰盛的,甚至有西餐中餐两种不同的选择。   傅蕴安和玛丽医生坐在一起,两人吃的都是中餐。   玛丽医生是医生,同时也是传教士,而这会儿,她就跟傅蕴安谈起了她的信仰。   傅蕴安笑着跟他说话,但并没有听到心里去。   他刚出国的时候,为了生活曾在教堂里干活,一度是相信神的存在的,毕竟他们那时候过得太辛苦了,他需要精神上的慰藉。   可是,两个男人在一起,是不被神允许的……   傅蕴安很快就将自己面前的食物吃光了,笑着跟玛丽医生告辞。   玛丽医生道:“傅,你总是这么忙,都不知道要休息。”   “我希望能多做一点事,多救一些人。”   “好吧……我其实跟你一样。”玛丽医生道:“你快去忙吧!”   傅蕴安回到自己的办公室,看起病例来。   他下午有一个手术要做,有个病人的胆里有了石头,要把胆割掉。   正看着病例,他的助手来了。   “三少,天幸寄了信来!”助手一进来就道,将一封信放在傅蕴安面前。   天幸这个人,是傅蕴安先知道,先了解的,因而这件事,霍英全权交给了傅蕴安处理。   天幸的信,便也第一时间被送到了傅蕴安的手上。   傅蕴安打开信封,抽出里面的信看了起来。   这封信上一句废话都没有,就只写了一种药物的由来和培育方法。   傅蕴安原先其实是不怎么相信天幸的话的。他不觉得天幸真的可以知道这么一种神奇药物的制作方法,但当他将这封信来来回回看了几遍……   哪怕他还没有去做过实验,对这信上写的东西也已经相信了五成。   无他,这上面写得太详细了!   还有就是,这里面写了一些实验器材,而那些实验器材,没进过实验室的人,肯定是不知道的。   而这样设备完善的实验室,在国内甚至根本就不存在!   这个天幸,恐怕不仅留过洋,还在国外的知名大学待过,并且拥有一个很好的导师。   傅蕴安的脑海里闪过一些名字,他试图将那些名字跟天幸对上,但又觉得都不像。   他的注意力很快就回到了自己面前的信上。   天幸写的,是一样研究成果,就不知道这是他自己研究出来的,还是从国外的实验室里窃取来的……   当然,不管到底是怎么来的,他都会好好研究。   傅蕴安将信折好放在怀里,过了好一会儿,心情才平静下来,然后就拿出一张纸,开始写东西。   写了一会儿,他又放开不写了,站起身,对着助手道:“你帮我叫一辆汽车,我要出门。”   “是,三少。”助手应了一声,出门去了。   傅蕴安却是找到了自己的同事,拜托他帮自己做下午的手术。   傅蕴安平常总是帮别人,在公济医院的人缘非常好,他的同事一口答应下来。   傅蕴安详细地向同事介绍了病人的情况,然后才离开公济医院。他坐上汽车,就去找了一个英国人。   他的医术非常好,而正是凭借着这医术,他在租界的洋人圈子里很受欢迎,那些洋人都愿意跟他交好。   而他这次找的这个英国人,就是他的朋友之一。   “傅,真难得,你竟然离开医院来找我了!”脸上长满胡子的男人用英文说道,还想给傅蕴安一个拥抱。   傅蕴安躲开了:“抱歉乔治,我不习惯……我来是想跟你谈一笔生意。”   “什么生意?”乔治放下了自己张开的手。   “我有个朋友想要一套实验设备,我知道你这里有一套。”傅蕴安道。   “我这里是有一套设备,但震旦大学那边已经要了,就是价钱还没有谈妥……”乔治笑着看向傅蕴安。   “你要多少钱?”傅蕴安问。   “两万大洋。”乔治道:“傅,你是我的朋友,我不该开这样的高价的,但你知道的,实验设备要运来这个国家非常难,那些政客不许我们卖这样的东西给华人……”   “没问题。”傅蕴安直接道。   他知道乔治这个价格卖得高了。   乔治手上的实验设备并不是新的,而是实验室淘汰下来的,还不齐全,在国外的话,怕是一千大洋都没人要。   但他现在急着要,而且他自己去弄的话,不一定能弄到不说,就算能弄到,怕也要过几个月才能到他的手里。   “傅,你真爽快!”乔治立刻就道:“成交。”   傅蕴安这才松了一口气。   乔治这时候又问:“傅,你的朋友要建个实验室?他还有什么想要的吗?”   “当然有。”傅蕴安道:“好的实验设备,他都是要的。”   作者有话要说:   胡愈之主编的《东方杂志》在1932年11月1日向全国各界知名人物遍发通启约400余份,征集“中国梦”,有个问题是“先生梦想中的未来中国是怎样? ”   暨南大学教授周谷城说:“未来中国首要之件便是:人人能有机会坐在抽水马桶上大便。”   去看了当时的人想的未来,真的挺有意思的,感兴趣的亲可以百度一下~ 第72章 阿毛   穆琼寄出的两封信, 一封里面放的是给霍二少的青霉素的培育方法,另一封信里面, 放的却是《我在百年后》后面的稿子。   将这两封信寄出后, 穆琼就暂时就不去关注霍二少了,而是筹备起教育月刊来。   教育月刊的封面早就设计好了,上面是齐老先生写的“教育月刊”四个字的大字, 下面则是穆琼让魏亭画的一幅充满童趣的水墨画。   魏亭这样大家族培养出来的文人,基本都是琴棋书画样样精通的,画技比他好了太多了。   而月刊里面的内容……教育月刊的创刊号用得着的稿子,穆琼和盛朝辉两个人早就准备好了。   按理说,这些既然都已经备齐, 那么就可以印刷售卖了,可实际上……这份月刊在短时间里, 怕是没办法面世。   而这也是有原因的——穆琼想在教育月刊里使用标点。   虽然如今的出版物会用空格来代替标点, 但穆琼看的时候总觉得不习惯,而且这样多少会影响阅读,因此,他希望能在教育月刊中引入标点。   他的这个想法, 得到了魏亭和盛朝辉的支持,但没有得到排字房的支持——排字房那边,根本就没有标点。   为此,盛朝辉只能去找排字房交涉, 希望他们能烧制一些标点出来。   这世上的很多事情,都是可以用钱解决的, 这件事也一样,在他们给了两百个大洋之后,排字房那边就按照他们的要求烧制出了一些印有逗号、句号、问号、冒号和感叹号的铅字来。   至于双引号、单引号和书名号,这些并没有烧制。   这些标点用的比较少,就先省略了。   烧制铅字和排版都要时间,如此一来,《教育月刊》怕是要等过了正月才能上市。   对这份刊物,穆琼主要操心里面的稿子,至于印刷之类的事情,都是盛朝辉去跑的。   盛朝辉年纪不大,不过二十出头,原本为人处世都有些稚嫩,出去跑多了,倒是多了几分稳重。   当然了,他偶尔还是会露出自己跳脱的真实性子来,比如这会儿,他就在魏亭那个狭小的房间里,握紧了拳头神采飞扬:“虽然我们的刊物还没有问世,但我对它充满信心,相信它一定能卖掉很多很多!”   魏亭在平安中学,原先是有个单独的办公室的,但他后来搬来了这里住,就把自己的办公室改成了卧室,还把自己的办公桌搬到了老师们合用的大办公室。   现在,这个狭小的卧室里就只有一张床,一个放衣服的箱子,一个放水盆毛巾的木架以及一把椅子。   魏亭的书,都是直接堆在床的里侧的。   “我也这么觉得。”穆琼正在翻阅一本期刊,闻言道。   这个时代大家能看的书太少了,只要书好,就不愁卖不掉。   “当然卖得出去。正式发行之前,我们去申报新闻报这些报纸上面打打广告,希望月报大众报也可以去跑跑,这么一来,我们的教育月刊肯定不愁卖。”魏亭道。   教育月刊这份刊物,是他们三人合作办的,穆琼和盛朝辉两个人出了全部的资金,各占四成,魏亭没有出钱,但他会出力,占两成。   穆琼和盛朝辉这么做,只是想帮帮魏亭,但到了后来,却发现其实是魏亭在帮他们……他们的刊物还没有出来,魏亭去宣传了一圈之后,竟然就接到了许多订单。   上海好几所中小学的校长向学生推荐了这份还没面世的刊物,建议学生们订阅。   这是自愿的,并非所有的学生都订了,但即便如此,他们也收到了上千份订单,以及上千个银元——教育月刊每期一角,订一年十二期的话,正好一个大洋。   正是这笔钱,让原本挺穷的教育月报编辑部,一下子就不穷了。   但如果要打广告,这笔钱恐怕就剩不了多少了。   “大众报的广告不用花钱去买,到时候我在自己的小说里介绍一下我们的教育月刊就行了。”穆琼道。   “在你的小说里介绍我们的教育月刊?怎么介绍?”魏亭好奇起来。   这想法是穆琼刚刚才有的,他并未细想过,但即便如此,他还是很快就想出了一个情节:“可以在《流浪记》里插入这样一段剧情。豆豆看到一个跟他差不多大的孩子在读教育月刊,就凑过去偷偷看,而那个孩子发现豆豆后,不仅邀请豆豆一起看,还给豆豆讲解月刊上的内容。”   “然后呢?”盛朝辉道。   “然后……那个孩子父母赶走了豆豆。”穆琼道,绝大多数父母在看到自己的孩子跟一个小乞丐一起看书时候,怕是都会这么做:“当然,豆豆并不生气,他觉得自己很棒——他也是读过书的人了。”   盛朝辉:“……”   魏亭也叹气:“豆豆真是个惹人怜的孩子。”   穆琼也这么觉得。   在魏亭的住处讨论了一些跟教育月刊有关的事情之后,盛朝辉就离开了。   但穆琼并没有走,他还有事要找魏亭:“校长,我想送我妹妹去读书……这附近有合适的学校吗?”   穆琼原本是想先在租界买个房子,然后再给穆昌玉找学校的。   但他问过房价之后……就发现自己想多了。   租界的房价非常高!   说起来,陈老板能在租界拥有房子和店铺,多亏了他在租界安家安得早。   这时在北京,八百个大洋能买个不错的四合院了,但是在上海,八百个大洋只能买个租界外的小院子,至于租界里面……想买个好点的房子,三四千是至少的。   而这,还是因为现在是民国初期。   到了民国中后期,租界的房价会持续飙升,一些在文坛上赫赫有名的人物,到了上海都是买不起房子,只能租房住的,甚至只能租租界的亭子间或者在租界外租房。   穆琼现在手上的银元不到两千,教育月刊那边还可能要投钱,暂时没钱买房,就决定先给穆昌玉找个学校。   朱婉婉和穆昌玉都是很谨慎的人,他也不敢让她们乱跑,以至于她们平时绝大多数时间都待在家里,偶尔出去也就是去买个菜,再加上她们两个埋头苦读不爱跟邻居交际……在这里住了几个月,她们竟是没认识什么人。   穆琼觉得,小姑娘最好还是能有几个朋友,既如此,出去读书就是个很好的选择。   “你想让你妹妹读怎么样的学校?”魏亭问。   穆琼已经了解过这时候女子读书的事情了。   此时绝大多数的公立小学公立初中,都是不招收女学生的,而那些大学,更是不收女生。   一直要到四年后,进入二十年代,北京大学这样的学校,才会允许女子报考。   当然了,女子小学、女子中学还是有的,这些学校大多是传教士创办的,十年前,还有传教士创办了国内的第一所女子大学。   去年,在后世赫赫有名的金陵女子大学更是正式开始招收学生。   但就算这样,女子想要读书,还是比男子难了很多很多。   “魏先生,有男女一起上学的学校吗?”穆琼问道。   魏亭惊讶地看了穆琼一眼,随后道:“没想到你竟然愿意让你的妹妹去读这样的学校。”   “我觉得按照性别来给予不同的教育,是不对的。”穆琼道。   “我也这么觉得。”魏亭道:“我一直想把我的女儿接到上海来读书,但我的父母不愿意,她自己也不愿意,她甚至对我很排斥……”   魏亭叹了口气,又道:“符合你的要求的学校,我知道一所。”   “是什么学校?”穆琼问。   “那所学校叫崇新学校,是一所公立学校,这所学校是招收女子读书的,不过女子有单独的班级。”魏亭道:“如果你有兴趣,过几天我可以带你去看看。”   “谢谢校长!”穆琼道。   “不用谢,我是希望能多一些女子去读书的,这也是我在创办崇新的时候,增加了女子班的初衷,可惜几年来,女学生连一个班都招不满。”魏亭道。   “魏先生,崇新是你创办的?”穆琼有些惊讶。   “是的,不过我只是协助政府创办学校,后来就离开了。”魏亭道。   穆琼突然觉得自己做的,还有点不够。   崇新学校的年假放的比平安中学久,他们正月十五才开学,魏亭最近刚得了霍二少的钱又比较忙,因而他们干脆就约了正月十五去看学校。   接下来几天,穆琼的生活过得跟往常一样。   但有一些人的生活,却跟以往不太一样了。   在租界,是见不到流浪儿童的,但在租界外面有不少。   阿毛就是一个流浪儿童。   他已经流浪了好几年了,总觉得自己随时会死。要不是还有妹妹要养,他其实很想跳到河里一了百了,   毕竟只要死了,就不用挨饿受冻了。   但那样的话,妹妹怎么办?   他只能活着。   眼瞅着气温越来越暖,阿毛的心情好了很多——天热起来之后,他就不用受冻了,只要挨饿就行。   这天,阿毛跟往常一样,在一家饭店的后门处等着。   饭店的伙计会把不要的汤汤水水倒在后门的泔水桶里,他总能在这里找到吃的。   可惜,他今天运气不好,泔水桶被一个成年乞丐霸占了。   他是打不过这个成年乞丐的,只能一步三回头地离开了这条巷子。   他从巷子里出去,沿着墙角走,正打算去别处找找吃的,不想一个女学生竟然喊住了他:“喂,小孩子。”   阿毛抬头看向那个女学生,身子克制不住地抖了抖——别人叫住他们,总归没有好事。   甚至有人就喜欢逮着他们打一顿。   他有个同伴,就是被一个喝醉酒的男人给活活打死的。   阿毛有点想跑,但又不敢跑……身子越抖越厉害。   但那个女学生并没有打他,反而拿出一个包子递给他:“给你。”   阿毛根本就不敢去接。   他的手那么脏,怎么能拿这么白的包子?   可是,包子那么香……他的两只眼睛死死地盯着包子,再也移不开,还开始不停地咽口水。   “吃吧。”女学生又道。   就算这女学生其实是在戏耍自己,阿毛也不管了。他飞快地抢过包子,然后一口咬了下去。   包子热乎乎的,他还咬到了肉!这是个肉包子!   阿毛的眼睛瞪大了,他曾经在泔水桶里找到过一条肉丝,但从没吃过这么香的肉包子。   他又咬了一口,眼睛突然就酸了。   跟狗抢食的时候他没哭,冬天快冻死的时候他没哭,但现在,他想哭了。   阿毛在地上跪下,给女学生磕了一个头,爬起来就跑。   他要让妹妹尝尝肉包子的味道。 第73章 《流浪记》   李珍瑶看着阿毛跑远, 心情格外复杂。   这些年,她在上海生活着, 不止一次见到在街边流浪的孩童, 而那个时候,她从未将这些孩童看在眼里。   她早就习惯了。   可最近,她看了楼玉宇先生的新书。   书里的豆豆每天都在努力寻找食物填饱自己的肚子, 是那么可怜,却又那么开朗,看着豆豆乐观地面对格外糟糕的流浪生活,她突然觉得自己总是因为一些小事不开心抱怨,实在矫情的很。   今天, 她是和同学一起出来玩的,中间饿了, 就买了两个包子吃。   包子的个头还比她想象的要大, 还不好吃,她吃了一个就吃不下了,瞧见有个瘦骨嶙峋衣不蔽体的孩子站在旁边,突然想起豆豆, 就把这个包子给了他。   结果,这个孩子朝着她跪下,给她磕了一个头。   她只是给了这个孩子一个她不要的包子而已……   “珍瑶……”李珍瑶的一个同学带点迟疑地叫了她一声。   李珍瑶回过神,看向自己的同学:“珊珊, 我想起楼玉宇先生写的《流浪记》了。”   “我知道。看到那个孩子,我也想起来了。”那个叫做珊珊的同学道:“我刚才有点反应不过来……我该去买几个包子给他的, 一个包子哪里够吃?”   “他已经走了,我们以后再说吧。”李珍瑶道,心情莫名地低落。   她的同学点了点头,突然道:“珍瑶,你说我们要不要在学校里筹集一些捐款,然后设法帮助这些无家可归的孩子?”   李珍瑶一愣,随即道:“好主意!”   李珍瑶和自己的同学讨论起来,两人越说越起劲,最后竟是很快讨论出一个章程来。   她们这些能读书的女子,都是家里相对开明还很有钱的,而出生于这样的家庭,她们从小就学了很多东西,筹集捐款帮助流浪儿童这事,对她们来说做着一点不难,就是有点麻烦。   但她们不怕麻烦。   像李珍瑶一样,在看了《流浪记》之后,对流浪儿童心生同情的人有不少。   陈老板是穆琼的忠实书迷,《流浪记》这本新书,他自然也看了。   这书,是穆琼迄今为止写的三本书里他最喜欢的。   说来也怪,这豆豆每天做的事情,也不过就是找食物填饱肚子,都没干什么事儿,但他不知为何,就是看得很起劲很喜欢。   他甚至同情起那些流浪的孩子来。   他的西餐馆现在生意很好,时常有客人把食物剩下,以前这些他都是给员工吃的,吃不完就扔掉,可这几天,他将客人吃剩的食物收集起来,全都送去了租界附近的一个破庙里——在那个破庙里,住着好几个无家可归的孩子。   帮助流浪儿童的,还有郑维新。   看过《流浪记》之后,郑维新就带着自己的同学,收集了一些大家不要的旧衣服,拿去分给租界外的流浪汉。   很多人都开始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可以帮助他人的事情,就连平安中学的学生,瞧见那些在外面流浪的孩子,也会给他们一些食物。   于是,阿毛在吃了那个女学生给的包子之后,竟然每天都能得到一点吃的。   他觉得最近的生活,美好地好像在做梦一样。   时间过得很快,一转眼,就到了正月十五。   这天平安中学是放假的,让学生们回家过元宵节,但穆琼还是一大早就去了学校——他和魏亭说好了,今天要去崇新学校看看。   崇新学校离平安中学并不远,两人也就没有叫车,而是一路走过去的。   路边的柳树垂下许多柳枝,上面已经长出了嫩芽,四季常青的香樟树则开始落叶,方便新叶长出。   很多人家的门口,过年时贴的对联还红通通的,又挂上了大红的灯笼。   “今天晚上,新世界游乐场会办个灯会,你到时候可以带着你的妹妹和母亲去看看。”魏亭对穆琼道:“她们应该没见过。”   “好。”穆琼道,又问:“校长,崇新学校是怎么样的?”   魏亭听穆琼问起,就说了一些崇新学校的事情。   崇新学校分成崇新小学和崇新中学两个部分,其中小学还分成初小和高小,中学也分成初中和高中。   这所学校跟平安中学相比,要大一些,而收的学费,是平安中学的两倍。   当然了,就算这样,他收的学费其实也不算贵,不过就是初小每学期六元,高小每学期十元,初高中每学期二十元而已。   但这个钱,并不像平安中学那样,包含书本费和饭钱——在崇新学校,买书都要自己买,吃饭也要另外花钱。   这也就算了,这所学校的教学质量也就跟平安中学差不多。   “你妹妹是读小学,所以要在这边读,等她小学毕业,可以来我们平安中学读。”魏亭道。   “平安中学也收女学生?”穆琼有些惊讶。   魏亭道:“当然收,不过以前从未有女子来考过。”   穆琼觉得让穆昌玉以后到平安中学读书挺不错的,当然了,在此之前她要先读小学,读小学三年级。   穆琼教导穆昌玉和朱婉婉的时候很认真,她们两个学得更加认真,于是,虽然不过学了四个多月,但穆昌玉已经把一二年级的知识学完了,三年级的知识也学了一些。   穆琼觉得,她完全可以插班进入三年级学习。   以后她要是还这么努力,甚至可以跳级。   两人聊了没多久,崇新学校就到了。   今天是学校里的学生来学校注册交学费的日子,学校里挺热闹的,年纪不大的孩子都是和父母一起来的,年纪大些的,则都是三三两两,自己来的。   魏亭对这里熟悉的很,他带着穆琼进去,就逛起学校来,一边逛,一边还给穆琼介绍教学楼办公楼什么的。   穆琼听得很认真,同时也一直关注着那些来报道的学生,想要从中找出几个女学生来。   他还真找到了几个。   “在这里读书的女学生很少,每个年级都只有一个班,每个班上最多只有二十几人,最少的甚至只有九个人……因而女学生的学费,也要贵一点。”魏亭道。   “这倒是没什么,我觉得这个学校挺好的。”穆琼道,崇新的学费再贵,也贵不到哪里去,肯定比读女子学校要便宜很多。   当然,穆琼喜欢这所学校,并不是因为这所学校的学费便宜,而是因为这所学校的学生的家境,瞧着和穆昌玉差不多。   穆昌玉真要去读教会办的女子学校,不仅学习进度跟不上,待在一群大小姐中间,多半还会被比的自卑起来,但在这所学校的话,就不用担心了。   这所学校的学生,看穿着打扮,家境应该都跟他家差不多,穆昌玉在这里,想来可以交到一些不错的朋友,也能见识见识外面的世界。   “你决定让你妹妹来这里了?”魏亭问。   穆琼点了点头:“我很喜欢这个学校,我妹妹应该也会喜欢。”穆昌玉听说能读书,就高兴坏了,至于学校……她觉得愿意让她去读书的学校,就是最好的学校了。   魏亭道:“既如此,我带你去跟校长打个招呼。”   两人正要去找校长,不想突然有人叫出了穆琼的名字:“穆琼?!”   穆琼抬眼看去,就看到了两个熟人。   其中一个是曾经诬陷穆昌玉偷钱的姚老太太,另一个,则是姚老太太的宝贝孙子姚宏。   姚宏年纪不小了,像他这么大的少年,基本都是自己独自来报名的,但他却是和姚老太太一起来的。   “这是谁?”魏亭不解地问穆琼。   “我以前的房东。”穆琼回答。   听到穆琼的话,魏亭正打算去跟穆琼的前房东打个招呼,就见的姚宏又惊又怒地质问起穆琼来:“你怎么会在这里?”   姚宏这几个月过得着实不太好。   以前他跟家里要钱,只要想个理由,肯定是能要到的,但现在他跟姚老太太要钱,时常要不到。   就连报名读书,姚老太太都不肯把钱给他,非要跟着来。   而这一切,无疑让一直被家里人放在最重要的位置的他难以接受。   他是知道为什么会变成这样的,跟姚老太太争执的时候,姚老太太把穆琼的事情说出来了。   他没想到那个总跟自己一起坐电车的人,竟然是自家的租户,更没想到会发生这样的事情……   早知道,他就找个理由跟奶奶要钱,而不是自己拿了!   他哪里知道,他奶奶找不到钱,竟然会闹得那么大?他更没想到,那个租户竟然还能拆穿自己。   “我在哪里,跟你无关。”穆琼道。   穆琼之前很气姚老太太,但现在都离开姚家那么久了,他早就没感觉了。   更何况,他有很多事情要做,没空跟姚家人掰扯。   “我们走吧。”穆琼又对魏亭道。   魏亭已经意识到穆琼和他的前房东关系不好了,当下点了点头,偏姚宏一咬牙,拦住了他们:“你不是西餐馆的服务员吗?为什么会来这里?你快出去!崇新不是你能进的!”   姚宏看着有些凶,但仔细瞧着,分明是在虚张声势。   穆琼琢磨着,他应该是怕自己把他家的情况给抖露出来。   不过,他还真没有这打算。 第74章 霍二少   “你这孩子胡说什么?崇新这么就不是我们能进的了?”魏亭不满地训斥姚宏:“我可不记得崇新还有这么个规矩。”   姚宏突然被人训斥, 脸上满是怒意:“崇新本来就不是随便哪个人都能进的!你们最好快些出去!”   他说到最后,还有底气起来了。   穆琼从姚家搬走的时候, 说自己找到了有钱的亲戚, 还联系上了父亲,但姚宏从自己奶奶那里问清楚情况之后,就知道他多半是在骗人。   他在西餐馆遇到过穆琼, 知道穆琼只是西餐馆的服务员而已,而他当时一次拿出二十个银元来……   他奶奶他们没见过世面,觉得二十个银元很多,但他真不觉得这有什么。他的同学过生辰,在上海大酒店请他们吃酒, 一桌酒席就要十个银元!   而穆琼能拿出这么多钱来,兴许是因为他从给人端菜混成了掌柜——那次他去吃汉堡, 就是穆琼在收钱的。   穆琼家里真要很有钱很有本事, 他这个年纪怎么可能不去读书,反而在西餐馆干活?   哪个大少爷愿意干这种活儿?   至于后来穆琼找来一群人帮他搬东西……那群人后来还来他们家找过穆琼,明显跟穆琼不熟,恐怕是穆琼花钱雇来的。   这里头有很多漏洞, 偏他奶奶被骗了,竟还把本不该退的押金房租退了。   这么想着,姚宏也没一开始那么害怕了——他的同学,总不至于相信穆琼这个西餐馆的服务员的话不相信他的话。   而这时, 姚老太太也扭着小脚过来了。   姚宏瞧见穆琼,是有些怕的, 怕穆琼把他的父亲抽大烟,他家很穷的事情说出来。   要知道,他一直告诉他的同学,说他家里开着酱园店。   但姚老太太就没想这么多了,自打从孙子那里得知穆琼之前是在骗人,姚老太太就一直耿耿于怀,每次想起来,都会心疼那退给穆琼的押金。   哪怕那押金本就不属于她。   而穆琼在外人面前说她孙子的坏话,这更是让她对穆琼无比讨厌。   “你个小畜生,你来这里做什么?是不是还想讹钱?你年纪小,人倒是已经坏透了!”姚老太太一看到穆琼,就横眉竖目的:“你快把从我这里骗去的钱还回来!”   穆琼:“……”   魏亭觉得这走向不太对。穆琼花钱虽不挥霍,但也是很大方的,他写文的收入更是不少,怎么可能会去骗这个小脚老太太的钱?   姚宏是学校里的学生,很多人都认识他,这边的事情,引来不少人驻足。   还有学生好奇地看着穆琼和魏亭,窃窃私语。   “魏校长?”就在这时,一个穿着长衫,老师模样的年轻人过来了,他满脸惊喜地看着魏亭:“魏校长,您过来怎么不提前说一声?”   “沈海英?你现在在学校里当老师?”魏亭认出了那人。   “是啊魏校长,我刚刚当上老师!”这个年轻人笑道,又不解地看向周围的人:“这里是怎么了?”   “沈老师,没什么,我奶奶她认错人了。”姚宏连忙道。   “我没认错,这人……”姚老太太还想跟穆琼要钱,但姚宏掐了她一下,她一个激灵,没说出口的话便咽回了肚子里。   “这位是?”沈老师这时候也注意到了穆琼。   “这是我们平安中学的英文老师,我花了不少功夫请到的。”魏亭介绍了一下穆琼,又道:“我是来找老秦的,他在吧?”   “秦校长在后面,魏校长我带你过去。”沈海英道。   沈海英带着魏亭和穆琼就走,压根没怎么关注姚宏和姚老太太。   但即便如此,姚宏也已经涨红了脸,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   他拉着自己的奶奶,转身就走。   他觉得丢脸极了。   他以为穆琼是西餐馆的服务员,结果……穆琼竟然成了平安中学的老师。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平安中学他都考不进去,穆琼竟然能在那里当老师?   穆琼都有本事当老师了,为什么之前会去西餐馆当服务生?   姚宏怎么都想不明白。   而魏亭这时,却是好奇地问穆琼:“之前那两人是怎么回事?”   “我从他们家搬走的时候,他们不想把押金还我,我吓唬了他们一下,才把押金拿回来。”穆琼道。当时那事其实挺复杂的,但他没打算说。   一来不想博可怜,二来真要说出去,姚宏的人生恐怕就要变了——这样子一个爱面子的人,如果被他的同学知道他做过的事情,他以后估计在学校里待不下去。   他虽然不喜欢姚宏,但也不想毁了他的人生。   “原来如此。”魏亭道:“你这是运气不好,遇到难缠的房东了。”   “魏校长,到了。”走在前面的沈海英回过头来道。   崇新学校挺大的,还有一栋两层的办公楼,校长室就在二楼。   沈海英对魏亭这么热情,是因为他曾是魏亭的学生,而崇新学校的校长,则是魏亭当初一手提拔起来的。   秦校长很快就安排好了穆昌玉入学的事情,而穆琼也拿出钱来,给穆昌玉付了学费。   三年级的学费是每学期六元,此外,女子还要另交十元钱,   而这,是因为女学生不跟男学生一道上课,厕所什么的也都是分开的,学校方面有一笔额外开销的缘故。   十六元对普通家庭来说,是一笔不小的开支,但穆琼这会儿却能轻松地拿出来。   付好钱,穆琼又问了一些崇新学校的事情,了解越多越是满意,而最他满意的是,在这里读中学的女生虽然不多,但在这里读小学的女生不少,三年级就有二十多人在读,不仅如此,这些女学生的年纪还都挺大的。   穆昌玉应该能跟她们玩到一起。   学校有校服,但不是在学校里买的,要自己去一家裁缝铺做,另外,书本什么的也都要自己买好。   穆琼抄了一张清单,这才和魏亭一起离开。   “校长,这次的事情,还要多谢你,我请你吃饭吧。”穆琼道。   “好。”魏亭答应了,又道:“今天我可要好好吃上一顿。”   魏亭说是要好好吃一顿,但根本没选很贵的饭店。他找了个路边的小餐馆不说,还只点了糖醋鱼、笋干老鸭汤、炒菜花三个菜,加起来也只要三毛钱。   穆琼又加了个竹笋木耳,两人就坐下吃起来。   老鸭汤很鲜美,两个素菜也好吃,尤其是那炒菜花。炒菜花用的菜花是青菜将开未开的花,嫩得很,比炒青菜好吃很多。   但那糖醋鱼味道一般,约莫是鱼不怎么新鲜的缘故。   “这糖醋鱼,远没有你大年夜带来的好吃。”魏亭道。   “校长,下次你来我家吃饭,我让我娘做给你吃。”穆琼道。   “那我就等着了!”魏亭笑道。   两人吃过饭,魏亭回了平安中学,而穆琼则是回了自己的住处。   他家的门难得地开着,穆昌玉还在门口探头探脑的,看到穆琼,她就从屋里出来了:“哥,你回来了!哥,你吃了吗?”   “我吃过了。”   “哥,你要不要喝水?”穆昌玉又问。   “昌玉,你想问什么,就问吧。”穆琼道。   穆昌玉的眼睛亮晶晶的:“哥,我能去读书了吗?”   “能。”穆琼道。   穆昌玉一下子就跳了起来,然后往屋里跑去:“娘!娘!我能去读书了!”   穆琼还挺能理解穆昌玉的。   民国中后期,很多女子都能读书,但在民国初期,能读书的女子当真少之又少。   穆昌玉兴奋了好一会儿,就连朱婉婉也非常高兴。   穆琼又道:“昌玉要做校服,还要买课本,你们准备一下,我们一起去吧。”   朱婉婉和穆昌玉应了,两人换上了最新的衣服,把头发重新梳过,还在嘴上涂了一点点口红。   穆琼要不是天天和她们待在一起,怕是根本就看不出她们涂了口红。   三人先去了给崇新学校做校服的裁缝铺。   校服款式不能变,但用什么布料,做几件,却是让人随意挑选的。   “哥,我做两身最便宜的就行了。”穆昌玉对穆琼道,她知道穆琼有钱,但他们还要买房子,可不能乱花!   穆琼没理会,问了裁缝各种布料的价钱。   其实可供选择的布料并不多,穆琼最后选了一薄一厚两款价格适中的。   校服的样式挺不错,平常也能穿,穆琼给穆昌玉做了三套薄的等天热了换着穿,又做了两套厚的,如今天还冷着的时候穿。   此外,他还让裁缝给朱婉婉做了两身衣服,最后这些加在一起,就要十个大洋了。   等出了裁缝铺,穆琼又带着朱婉婉和穆昌玉去了书店。   清单上的书林林总总有十多本,再加上纸笔本子,加起来花了两个大洋,买了这些之后,穆琼又挑了一支钢笔送给穆昌玉。   穆琼现在有两支钢笔,一支加了黑墨水,一支加了蓝墨水,一起用着。   这两支钢笔都是买的最便宜的,毕竟他不追求品牌,也不需要用昂贵的钢笔来彰显自己的身份,能用就行了。   但给别人买,他还是挑了好的。   之前给傅蕴安送礼,他选了一支十几元的笔,而这次,他给穆昌玉选了一支六块钱的秀气的派克笔。   “哥,这么贵的笔……”穆昌玉根本不敢接。   “可以用很久,坏了还能修。”穆琼笑道,又给她买了一瓶墨水:“昌玉,你一定要好好读书。”   “哥,我会的!”穆昌玉坚定地说道。   穆琼原本还想给穆昌玉买个书包,但这次穆昌玉连店门都不愿意进去:“哥,我自己做了一个书包了,一点都不比买的差!”   穆琼也没坚持,他家现在虽然还算宽裕,但到底不是大富大贵。   三人买好东西,已经到吃晚饭的时间了。   普通的中餐馆里的饭菜家里也能做,穆琼想了想,干脆带她们去吃了面条。   这边的人一般都是吃米饭的,平常不吃面条也不会做,难得出来,尝个鲜挺不错的。   吃过面条,穆琼又带着两人去看灯会。   灯会是新世界游乐场办的,但并不办在新世界游乐场里面,而是办在附近的一条河边,占了一条挺宽敞的路。   这里不收门票,但路边的摊位一个接着一个,而所有摆摊的人,都是要给新世界游乐场摊位费的。   穆琼觉得这时候的人还挺有想法,挺会赚钱的。   办灯会的事儿,新世界游乐场是在报纸上打过广告的,因而来的人非常多,而真来了这里……几乎所有人都觉得不虚此行。   新世界游乐场花了不少心思在这个灯会上,他们找来一些一串串的发光的小灯泡缠在路边的树上,通上电,又弄了几个明亮的大灯泡,套上灯笼挂在树上,此外,还有人或是踩着高跷,或是带上面具,在路上走来走去,更有人跳起了“赶驴”舞。   这在穆昌玉朱婉婉看来,是极热闹极有趣的,她们都快看花眼了,也就穆琼一点不觉得稀奇——现代的随便找个烧烤一条街,那闪烁的灯都比这里新奇有趣。   当然了,这里还是有些现代少见的东西的。   那些纯手工做的各种各样的灯笼自不用说,路边当场烤的蛋卷、当场炸的香喷喷的春卷、当场做的精致的糖人……全都很有意思。   这条办灯会的路在河边,一边全是各种摊子,另一边则是河道,而河道里,停着不少船。   这些船都装点的很漂亮,穆琼也就多看了几眼,然后就见船上出来一个女子,朝着他抛了个大大的媚眼。   穆琼表情一僵,突然意识到这些船都是做什么的了。   这些……怕是附近的妓院的花船。   如今的风气比之古代已经开放很多,来看灯会的女子不少,但大多还是男人,而这些男人……有不少上船去了。   “娘,昌玉,你们跟紧我。”穆琼让朱婉婉和穆昌玉手牵手跟着自己,免得走丢了遇到什么不好的事情。   毕竟这是个抽大烟逛妓院合法的年代。   三人从这条街的一头逛到另一头,然后再慢慢往回逛。   穆琼已经不像刚穿过来时那样整天想着吃了,也就没怎么买吃的,倒是花两个铜元买了一把不错的木梳,又花三个铜元买了个竹雕的笔筒。   “这筷子筒挺漂亮的。”朱婉婉道。   穆琼略一沉默,就把笔筒给了朱婉婉:“娘,你拿着吧。”   这笔筒虽不错,但他其实没有几支笔,不如就给朱婉婉做筷子筒好了。   兴许它真的是个筷子筒。   穆琼三人买东西的时候,不远处的一艘船上,霍英正倚在窗口,一边抽卷烟,一边看着窗外。   而他所在的船舱里,跟着他做事的吴掌柜正跟人打麻将。   跟吴掌柜打麻将的三人都是上海有名的商人,他们一边打麻将,一边还时不时看看霍英。   “二少不来打几盘?”其中一人看向吴掌柜。   “二少他不爱玩这个。”吴掌柜道。   那三人闻言,有些无奈。女人不玩,大烟不抽也就算了,麻将都不打……这霍二少,还真不好招待。   四人继续玩起来,玩了一会儿之后,舱房的门被打开,一个美貌女子端着一盘子水果走了进来:“几位爷……”   他们所在的这舱房,位于这艘共有三层的花船的顶层,位置挺高,风也大。   之前就霍英那边开了一扇窗,大家虽然冷了点,好歹没吹到什么风,但现在舱门一开,却有一阵风朝着他们吹来。   打麻将的四人不约而同地打了个寒颤,吴掌柜忙道:“快把门关上!”   那女子身后跟着的女佣连忙去关门,而这时,放在桌上当赌资的几张庄票,突然被风吹了起来。   “啊!”那女子轻呼了一声,吴掌柜三人则连忙去抓,他们抓住了好几张,但还有一张庄票朝着霍英所在的窗户飞去。   那女子来的时候,霍英就已经看了过来,这会儿,他也瞧见那张被风吹到他那里的庄票了。   但他动都不动一下,倒是吐出一口烟来,然后就那么看着庄票和自己吐出的烟一块儿被风吹出窗口,投入到外面的黑暗中去。   “二少……”吴掌柜无奈地叫了一声,别看这庄票薄薄的一张,面额可是一百元的!   而跟吴掌柜赌钱的人,也都有点心疼。   他们今天过来,是打定主意要输钱给霍英的,但输钱归输钱,眼睁睁地看着钱被风吹没了却也有点受不了——他们的钱不是大风刮来的,却眼睁睁看着它被大风刮跑了。   那进来的漂亮女子心里更是说不出什么滋味儿。   她刚才看到庄票往外飞去,都想冲出去抓了,是知道自己肯定来不及才忍下的,结果……霍二少竟然都不伸手拦一下那庄票!   明明他能拦下!   霍英看了吴掌柜一眼,又面无表情地看向窗外。   倒是吴掌柜对那女子道:“你快喊个人去找找,看能不能把钱找回来。”   虽然那庄票多半找不回来了,但找找也不妨事。   那女子应了,正要出去,不想霍英开口了:“等等。”   “二少有什么吩咐?”那女子问。   “把那个人给我叫上来。”霍英的手指着窗外。   那女子来到窗边看了一眼,没看清楚:“二少,您要叫哪位?”   “那个领着两个女人的。”霍英道。   那女子这下总算瞧见了,她应了一声就下楼去,一边喊人去找庄票,一边亲自去找岸边的人。   霍英将手上的烟灭在烟灰缸里,换了个坐姿,继续看着窗外。   从始至终,他的右手都没有露出来。   穆琼带着朱婉婉和穆昌玉买了点蛋卷。   这时的人喜欢用旧报纸来包东西装东西,比如这会儿,卖蛋卷的人就把报纸一卷,把蛋卷放进去递给了他们。   穆琼觉得旧报纸不怎么干净,但见大家都习以为常,也不好说什么,拿出一个银角子付了钱。   穆昌玉接了蛋卷,拿起一个就从边上卷起来的地方小小地咬了一口:“哥,这个蛋卷好香!”   “嗯。”穆琼应了一声,也拿了一个吃。   而三人正吃着,一个浓妆艳抹,打扮地非常漂亮的女子突然过来了:“先生!”   穆琼起初还以为叫的是别人,没想到这女子竟然停在了他面前。   “你叫我?”穆琼有些惊讶。   那女子其实也有点惊讶,她没想到霍二少让她找的人这么年轻……叫先生都把人叫老了。   “先生,有人想请你上去。”那女子道。   “是谁?”穆琼不解地问道,李荣华章澈等人一一在他的脑海里闪过。   这些人……应该不会在花船上喝花酒?魏亭倒是说不准,但如果是魏亭,应该就直接喊他了。   “您上去就知道了。”这女子道。   “我还有事急着走,就不上去了。”穆琼毫不犹豫地拒绝。   这女子急了,这才道:“是霍二少,霍二少想请你上去。”   穆琼原本是不想去的,但听到霍二少的名字,倒是改了主意。   霍二少很有诚信,那次宴会之后没过几天,吴掌柜就把钱送到了魏亭手上。   魏亭拿了钱,免不了将霍二少夸了又夸,而这,让本就对霍二少印象不错的穆琼,对霍二少的印象更好了。   现在霍二少找他总不可能是有什么阴谋……霍二少应该不知道他是天幸,那是魏亭也在上面?   “我母亲和妹妹……”穆琼看向那女子。   那女子想到之前霍二少形容穆琼,用的是“领着两个女人的”,便道:“两位一起上去吧。”   穆琼闻言,带着朱婉婉和穆昌玉,就跟着那女子往船上走去。   一个木制的,带着栏杆的“小桥”连通了花船和岸边,穆琼一边走,一边不忘跟朱婉婉和穆昌玉解释:“是我之前提过的霍二少要见我们,你们放轻松就好。”   朱婉婉和穆昌玉听穆琼讲过这个“大好人”,果真轻松很多。   三人走到顶楼的时候,吴掌柜和跟他打麻将的人已经不在了,也就霍二少一个人在。   穆琼一进去,就注意到霍二少的脸色不太好看,但很快,对方的表情又缓和下来:“穆琼,好久不见。”   “二少找我做什么?”穆琼发现船舱里只有霍二少在,有些不解,眉头皱了起来。   他还当魏亭和霍二少在一起,霍二少才会找他,没想到魏亭不在。   既如此,霍二少找他做什么?   他跟霍二少只见过一面,可没什么交情。   霍英这时候也意识到自己的做法不太正常了。   自从那个天幸寄了信过来,他弟弟就从公济医院请了假,然后弄了个实验室一头钻了进去,到如今都过去六七天了,一次都没出来过。   他来上海,一方面是为了生意,一方面是为了能和弟弟聚一聚,结果突然摊上这么一桩事情……兴许他离开上海之前,都见不着弟弟!   霍英的心情本就不大好,瞧见穆琼和两个女子在逛灯会,心情就更不好了,甚至直接让人把穆琼叫了上来。   但真见了人,看到穆琼身边的两个女人老的老小的小,还跟他长得很像,应该是他的亲人,他就不生气了,至于这个把人叫来的理由……   霍英笑笑:“楼玉宇先生,抱歉,惊扰你了。”   穆琼听到霍英叫出自己的笔名,总算放松下来。   霍英又道:“我很喜欢《留学》,所以打听了一下你。其实之前在宴会上,我就想跟你聊聊,可惜当时人太多不方便……今天无意中瞧见你,就请你上来了。”   “能让二少喜欢,是我的荣幸。”穆琼道,他就说之前在宴会上,霍二少对他有点过于热情,原来是因为他写的小说入了霍二少的眼。   “你的小说写得那么好,我喜欢是应该的。来了上海之后我又看了《求医》和《流浪记》,都是不可多得的佳作。”霍英道。   自己的小说被“霍爷爷”喜欢,穆琼还挺高兴的,当即和霍英聊了起来。   两人聊了几句,霍英就道:“两位是穆先生的妹妹和母亲吧?听我们聊天挺无趣的,要不要去下面玩?”   “不用了。”朱婉婉拘谨地拒绝,但霍英却已经叫人过来,让人带她和穆昌玉去楼下玩了:“这船我包了下来,挺干净的,你们放心去玩就好。”   朱婉婉和穆昌玉这才跟着那个把他们叫上来的女子走了,而霍英却是又跟穆琼聊了聊穆琼写的小说。   他对穆琼用楼玉宇的笔名写的三篇小说了解甚深,明显是仔细看过的,还找了几个问题来问穆琼,而穆琼一一回答。   聊着聊着,霍英突然问:“穆先生写的江振国是个痴情人,外面的人都好奇你是不是真的有过这样刻骨铭心的感情……我也很好奇。”   “二少,我今年才十七,能有什么感情经历?”穆琼笑道。   “那你喜欢怎么样的女子?”霍英又问:“看你的文,挺怜香惜玉的。”   “我也不知道。”穆琼实话实说,隐隐觉得有点不对劲。   霍英喜欢他的小说,喊他上来说话挺正常的,但霍英这样的人,跟他聊感情问题,就不太正常了。   好在,霍英很快就转移了话题。   然后……霍英突然就说起了北京那边,公子哥儿争相捧戏子,和戏子相好的事情,问穆琼怎么看。   穆琼道:“我一直觉得,个人有个人的喜好,旁人无权干涉。”   “是吗?这男子和男子在一起,放国外可是要被烧死的。”霍二少道。   “这就过了,他们的感情如果没有伤害到别人,那就跟旁人无关。”穆琼道。   他觉得不管喜欢同性还是异性,只要没伤害别人,就不该被批判。   只是……霍二少为什么突然跟他聊这个?   穆琼突然想到,眼前这位霍二少一生不曾娶妻,也没有孩子,所以……他喜欢男人? 第75章 开工厂   穆琼上辈子很早就接触了网络, 十几岁的时候,就已经知道同性恋的存在了, 还看过不少相关的书和影视剧, 因而当霍英把话题转移到这上面,他立刻就怀疑起了霍英的性向。   怀疑之后,他就有点尴尬了。   他跟霍二少非亲非故的, 还一点不熟,霍二少突然跟他说这个……该不会霍二少看上他了吧?   这也不是穆琼自恋,他如今的模样,真的挺帅气的。   霍英很快聊起了别的,但穆琼已经不想不想继续了:“二少, 已经很晚了,我明天还要工作……”   “我找辆车送你回去吧。”霍英笑道。   霍英把穆琼喊上来的时候心情不太好, 这会儿却高兴的很。   穆琼的回答, 简直说到他心里去了。   而穆琼能说出这样的话……他兴许也是喜欢男人的!   之前他弟弟不许他插手穆琼的事情,他看了穆琼的书又怀疑穆琼喜欢女人,都打算不管这事了,可现在……   霍英刚让人把穆琼送走, 自己便也走了。   他打算去找自己的弟弟聊聊。   霍英给穆琼找的车是汽车。   穆琼之前坐过魏家的汽车,再坐连看到老古董的稀奇都没了,但朱婉婉和穆昌玉却激动得很,两人还小心翼翼地摸了摸这车子。   在车上的时候, 因为有司机在,穆琼没和穆昌玉朱婉婉说什么, 但等他们回了家,穆琼立刻就问:“娘,昌玉,之前在船上,你们都玩了什么?”   穆昌玉道:“船上也没什么玩的,那位姐姐说要带我们去打麻将,但我们都不会……后来我用麻将搭了个小房子。”   穆琼:“……”   穆琼又问了几句,得知他和霍英聊天的时候,穆昌玉和朱婉婉一直在“玩”麻将,便不问了,只让穆昌玉早点睡。   他自己洗了个脸,洗了洗脚,也早早地上了床。   只是,躺在床上,他一时间却根本睡不着。   怀疑霍二少喜欢自己之后……他受到了一点惊吓。   先不说他不喜欢男人,就说霍二少……别管霍二少现在多么地年轻英俊,他先入为主之下,总觉得他是爷爷辈的。   当然,也可能他猜错了。说不定霍二少喜欢的是别人,跟他聊这个,只是希望能得到一点外人的支持。   穆琼想了一会儿没想明白,干脆就不想了。   霍二少的人品还是信得过的,而且他这样的身份,想要怎么样的人没有?总不至于死盯着自己。   被穆琼认为人品信得过的霍二少,这时候却是去了傅蕴安让人布置的实验室,然后把看门的人打了。   “二哥,你在干嘛?”傅蕴安从实验室里出来,有些无奈地问道。   “这狗东西不让我进去!”霍英讪讪地将自己用来敲人的烟罐扔在了那个拦着他不许他进去的士兵怀里。   “实验室本来就是不能随便进去的,真要进去,也要换衣服。”傅蕴安皱眉。   霍英打了个哈哈,然后就注意到傅蕴安的眼睛红红的:“你的眼睛里都有红血丝了,这几天是不是没有好好休息?那药是真是假都还不知道,你犯得着为了它连自己的身体都不顾吗?”   “是真的。”傅蕴安道。   “什么是真的?”霍英有点反应不过来。   “这药是真的,我培养了一下他说的霉菌,还用他说的方法提取出了霉菌,这霉菌确实能杀死很多细菌。”傅蕴安道。   霍英的手轻颤起来。   傅蕴安道:“接下来就是继续做实验,看它对人是不是有害了,如果它无害,那么就要开始研究怎么大规模培养,怎么提取……我一个人是做不来那些的,实验室需要招人,实验设备也要多买一点,如果能从国外找几个这方面的专家回来,那就更好了。”   “找专家?国外的专家不愿意的吧?”霍英道。   对国外那些赫赫有名的专家来说,他们的国家是个贫穷落后的地方,根本不会有人愿意来。事实上,除非是身负“传教”这样的使命,或者想来中国赚钱,不然那些普通百姓都是不愿意来的。   “这可不一定。”傅蕴安道:“二哥,你可别忘了,现在那边在打仗!”   “也是……不过我可没门路。”霍英道。   “我认识一些人。”傅蕴安道:“我会想办法弄几个人回来。”   霍英闻言道:“有什么用得着我的地方,你尽管说。”   “我确实要二哥你帮忙。”傅蕴安道。   “帮什么?”霍英问。   “我要二哥你在上海附近建一个大工厂,到时候好生产这种药物。”傅蕴安道。   “为什么要建在上海?”霍英不解,按照他的想法,建在他们霍家自己的地盘上不更好?   “这边更方便,而且天幸在这里。”傅蕴安道。   “行,那我就在这里建个药厂!”   “二哥,你要建的不是药厂。”傅蕴安道:“你先建一些面粉厂、纺织厂什么的,药厂要藏好。”   霍英又答应下来。   傅蕴安道:“二哥,这些工厂也是能赚钱的。我的人从欧洲那边传来消息,那边打仗打得越来越厉害了,为了供应军需,他们的工厂生产的产品,都不会再出口,同时,一些原本生产机器的工厂,现在转而开始生产武器了,以后我们不仅很难买到武器,还可能连粮食布匹还有机器这些也买不到。”   欧洲那场战争,是前年打响的。   一开始参战的人不多,对他们的生意没什么影响,但去年,武器的价格就开始飙升了,等以后,他们想要从国外弄武器回来,应该会越来越难。   难买的恐怕还不止武器,其他的物资应该也会越来越难买,甚至有可能,这些国家会从他们的国家进口粮食什么的。   在这样的情况下,开面粉厂纺织厂,一定能赚不少。   现在的问题就是……机器不好买。   他们国家现在没有能力生产各种机器,都是从国外进口的,可如今欧洲那些地方已经不再生产机器了,他们的工厂比如说面粉厂,很多还被国家接管了,生产出来的面粉直接送到前线去。在这样的情况下,这些工厂也不可能将机器卖给他们。   “那我们要怎么办?”霍英皱眉。   “二哥,这事国内的商人应该很快就会发现,到时候,怕是会有一大群人想买机器开工厂……你找人去日本买一些机器回来,如果可以,最好弄些会做机器的人回来。”傅蕴安道:“欧洲和美国那边,我也是想法子试试。”   欧洲的战争刚开打的时候,傅蕴安没怎么当回事。   但现在,这场战争卷入的国家越来越多,他却突然意识到,这是他的机会,也是他们国家的机会。   他们应该抓住这个机会,让自己的国家变得更强大!   “好,我马上就去安排,亲自去一趟日本。”霍英道。   两人商量了很久,一直说到后半夜,才把事情全部商量好。   傅蕴安道:“二哥,时间不早了,你快去休息吧。”   “你也早点去休息……等等!”霍英突然道。   傅蕴安不解地看向霍英。   霍英道:“我来找你有事。我想跟你说,穆琼那家伙,好像也喜欢男人,他今天还跟我说,喜欢男人是自己的事情,别人无权干涉。”   傅蕴安一愣。   穆琼这天睡得有点晚,但第二天还是一大早起来了。   起来之后,他先送了穆昌玉去崇新学校。   穆昌玉的校服还没有做好,穿的是自己做的一件样式跟校服有点像的衣服,还穿上了穆琼不久前给她买的皮鞋,把辫子梳地油光发亮的。   十四五岁的小姑娘这么一打扮,当真好看的很。   穆琼和穆昌玉一起来到崇新学校,然后直接去找了秦校长。   他怕穆昌玉在学校里受欺负,为了给穆昌玉增加点底气,昨天和秦校长见面的时候,就把自己是楼玉宇的事情说了,因而秦校长对他格外热情。   “穆老师,你放心好了,你妹妹在我们学校,一定不会受欺负。”秦校长道。   “谢谢秦校长。”穆琼谢过秦校长,又和秦校长一起,把穆昌玉送到了她们的班级。   穆昌玉是校长亲自送来的,总不至于被人排挤,自己还给她准备了一些东西,她应该可以融入集体……穆琼在教室外面站了一会儿,才收起自己那颗老父亲的心,离开了崇新学校。   而学校里,穆昌玉刚刚找位置坐下,就有人好奇地问她:“你是校长的亲戚吗?秦校长怎么亲自送你过来?”   “我不是校长的亲戚。”穆昌玉道:“我哥是老师,他跟校长认识。”   “你哥竟然是老师!好厉害!”那个女生敬佩地说道,周围其他的女生也都很羡慕。   穆昌玉涨红了脸。   她以前从来没有一次见过这么多同龄女孩,也从没接触过这样的集体,本是有点害怕的,但这些人开始夸她哥哥之后,她就放松下来。   想到自己哥哥来之前的种种交代……穆昌玉鼓起勇气,拿出一些点心分给她们:“我叫穆昌玉,以后我们一起努力学习。”   穆昌玉很快就跟这些人打成了一片。   而穆琼,则是来到平安中学,开始了自己一天的工作。   接下来连着几天,穆琼的生活都非常平静。   他一开始还有点担心霍二少看上了自己,这么几天过去一点动静都没有……他突然意识到,自己之前恐怕是想多了。   等他从魏亭那里得知霍二少去了日本,就更确定这一点了。   确定霍二少对自己无意,之前那么问可能只是寻找认同,穆琼就放下心来,同时也有点同情霍二少。   他要是晚生一百年,就能在国外结婚了……   百年?穆琼突然想到了自己写的《我在百年后》。   他觉得自己可以在里面加一个情节。 第76章 新书上市   教育月刊的创刊号开始印刷的时候, 《求医》和《英文短文》上市了。   在这两本书上市之前,商业印书馆照旧在报纸上登了广告。   上海郊区。   李珍瑶和自己的同学在学校里为流浪儿童募捐, 最后一共筹到了两百个大洋善款, 这钱她起初是想买了食物衣服,去送给那些流浪的孩子的。   结果,正在她打算这么做的时候, 在新登出《流浪记》里看到了这么一段情节:豆豆帮一个老太太找到了她无意中丢失的金耳环,老太太很感激他,就送了他一身自己的孙子的新衣服,还送了他一篮子馒头。   豆豆穿着新衣服,拎着馒头, 喜滋滋地走到街上去,然后就被一个男人抢了, 说要把他身上的新衣服带回去给自己的儿子穿。   豆豆舍不得衣服被抢走, 跟那个男人拉拉扯扯的时候,那男人还打了他一顿。   看到这里,李珍瑶当即放弃了自己的想法。   最后,她在郊区以三个大洋一个月的价格租下了一个大院子, 免费给孩子们居住,又让自己家里的佣人每天买些陈米咸菜送过去,熬成粥分给那些孩子吃。   除此之外,再无其他。   这一来是她能力不够, 做不了太多,二来则是她怕自己做得太多, 反而害了这些孩子。   事实上,她只是这么做,也闹出一些事来——她租来的房子附近的一些人家,看到她免费给流浪儿童送吃的,就让自家的孩子扮作孤儿,来她这里白吃白喝。   甚至还有人将女娃娃扔在她租住的房子外面。   李珍瑶今天就是来处理这个孩子的。   她想了想,最后对那个每日来分粥的自家的佣人道:“这孩子你先带回去帮着养几天。赶明儿,你去远点的乡下雇个没什么亲故的婆子来这里照顾这孩子和院子里其他的孩子。”   被扔在李珍瑶租的院子门口的女娃娃已经五六个月了,面黄肌瘦的,看着就可怜。   她是想找人收养这孩子的,但这年头,谁愿意去养个跟自己没关系的女娃娃?   至于让院子里大点的孩子养……李珍瑶跟这些孩子接触过之后,就发现这些孩子,跟她在书里看到的豆豆,是不一样的。   这些孩子的性格,几乎都跟豆豆相反,他们冷漠、阴沉,还对这个世界充满敌意。   他们或是被父母抛弃,或是父母双亡,流浪期间还没少被人打骂,见多了这个世界对他们的恶意,因而是不知道要友爱他人的。   他们只知道把食物塞进自己的嘴里,快些吃掉。   有些流浪的时间比较久,或者年纪小的孩子,因为平常很少跟人交流的缘故,甚至连话都不会说。   “是,小姐。”李珍瑶家里的佣人应下了。   “麻烦你了。”李珍瑶给了这佣人两个银元。   “不麻烦不麻烦,能帮小姐做事,是我的荣幸。”那佣人连忙道。   “走吧。”李珍瑶看了身后的院子一眼,对佣人道。   不过短短十多天,李珍瑶就觉得自己长大了很多。   换做以前,这样的地方她是绝不会来的,那样脏兮兮的孩子,更是不愿意多看一眼。   这边的路并没有铺上青石板,是单纯的泥路,还又窄又小。李珍瑶踩着皮鞋走在上面,没一会儿,皮鞋就脏了。   幸好拐过一个弯,就看到她家的包车车夫了,同时,之前一直萦绕在她周围的臭味也变淡了。   之前那宅子很大,足有十多间房子,还有个院子,之所以花三个大洋就能租下,全是因为在着附近,有个挺大的粪池。   倒夜香的拉着的粪车装满了,就会来这里倒掉。   此外,这附近还有个杀猪场,县城里的人吃的猪肉,很多都是从这里送出去的。   人的粪便和猪的粪便混杂发酵,这里也就常年弥漫着一股令人作呕的臭味。   李珍瑶第一次过来的时候,差点转身就逃。   但她忍下了。她知道自己没什么本事,想给那些孩子一个安稳的家,也就必须选个糟糕点的地方。   所幸这里除了气味难闻点,倒也没有其他问题。   坐上车子,李珍瑶便让车夫拉着她回了租界。   而刚到租界,她就瞧见有报童在卖报。   今天是大众报刊登《流浪记》的日子,而她因为急着去看那些孩子,不曾像往常一样一大早买了报纸看……李珍瑶叫住报童,买了一份大众报。   至于申报新闻报这种,她家里都是订的,她不需要自己花钱买,想看回家看就行了。   到了租界,路变得平整,黄包车也就拉得稳当了。   李珍瑶坐在车上,打开了自己手上的报纸。   《流浪记》里的豆豆,认了一个很有本事的大哥,大哥给他吃了一顿饱饭,让他帮自己干活。   他高兴地答应了,没想到大哥让他干的活儿,竟然是偷钱。   豆豆帮着大哥干了一票,偷到了一个钱包,大哥很高兴,他却觉得这是不对的。   等他看到被偷了钱的人大晚上还在路上找来找去……他把大哥偷来的钱包还给了那人。   那人很感激,豆豆却很不好意思,因此拒绝了对方给的酬金。   失主一再道谢,拿着钱包高高兴兴地走了,豆豆却被大哥打了一顿,并且,他再也没有大哥了……   不过,想到有人跟他说“谢谢”,他还是很高兴的。   李珍瑶到家的时候,已经将故事大致看了一遍,等到了家里,她又仔细地看了一遍。   她非常心疼故事里的豆豆,可惜什么都做不了。   李珍瑶忍不住叹气,然后看了看报纸上的其他内容。   她几乎立刻就被中缝里的一条广告给吸引了——楼玉宇的新书《求医》和《英文短文》,将于3月1正式发售。   《求医》她等出版已经等了很久,早就准备好要买了,这《英文短文》又是什么?   当然了,不管这《英文短文》是什么,只要是楼玉宇写的,她都会去买来看!   只是她的英文不好,怕是看不懂……   这么一想,李珍瑶顿时有点懊恼,楼玉宇是留学回来的,英文肯定很好,她也该好好学一学英文的。   但她就是学不会英文,也学不进英文。   同样看到广告的,还有其他人。   《求医》这本书,很多人都想买一本回家收藏,至于《英文短文》……他们不知道这《英文短文》写的是什么,却也是想要看看的。   一时间,无数人期待起楼玉宇的新书来。   甚至不止上海的人期待,就连北京天津的人,也同样期待。   大众报只在上海发行,《求医》这书,北京这边的人,大多是没有看过的,少数几个去过上海,或者有上海那边的亲朋好友寄来报纸的,才看了一些。   但他们大多看过或者知道楼玉宇的《留学》。   他们之中不少人,甚至想买《留学》但还没有买到。   现在,他们还没有买到《留学》,楼玉宇的新书竟然就上市了,还一次两本……这楼玉宇当真高产!   希望他的新书,跟《留学》一样好看!   北京的读者也期待起来,毕竟报纸上说了,3月1日这天,北京这边会同步开售。   穆永学也是期待的人之一。   他很喜欢《留学》。后来有同事从上海出差回来,带回了一些大众报,他看过上面的《求医》之后,便又喜欢上了《求医》。   《求医》和《留学》一样,是用他们正在提倡的白话文写的,立意深远文笔也好,他觉得自己多买几本,用来收藏送人也是可以的。   至于《英文短文》……他当初是在日本留学的,英文很差,最近正在学,他的儿子也在学……买一本回来看看也好。   穆永学惦记着要买《英文短文》和《求医》的时候,穆昌玉已经拿到这两本书了。   成品出来之后,商业印书馆非常大方地送了穆琼各二十本,这些书是直接运到他们家的,穆昌玉自然头一个看到。   崇新学校是有英文课的,但一星期只上两节课,就教几个单词,因此《英文短文》穆昌玉是看不懂的,但《求医》不一样。   这个故事在没有刊登之前,她就听自己的哥哥读过,刊登之后她更是看过,现在拿到书,她又看了起来。   这上面很多字她不认识,但这并不影响她阅读,穆昌玉看得都有点入迷了,明明已经很晚,但还是舍不得把书放下。   “昌玉,你该睡了,明天再看吧。”最后还是朱婉婉没收了穆昌玉手上的书:“你哥说了,不能在烛光下看太久。”   看了这么久,穆昌玉的眼睛确实不太舒服,她吐了吐舌头,去打水洗脸了。   等到第二天,她收拾书包的时候,就把用报纸包了书皮的《求医》放进了自己的书包。   这天照旧是穆琼把穆昌玉送到学校的。   穆琼自己也要去工作,将穆昌玉送到学校的时间也就很早,穆昌玉进自己班级的时候,班里的同学一个都没来。   她坐在自己的座位上,拿出《求医》继续看了起来。   看着看着,她的眼眶红了。   “昌玉,你怎么了?”一个声音响起,穆昌玉抬起头,才发现自己的同桌来了。   这时大户人家的男孩儿,四五岁就会启蒙,但普通人家的孩子不同,怎么着也要等孩子七八岁甚至更大一点,才会送孩子去读书。   毕竟孩子太小,学不进东西不说,放在学校里也不放心。   至于女孩子,读书就更晚了,十来岁去读一年级的比比皆是,而她们一般也没机会读太多,读完三年初小认识几个字会算账,家长便觉得够了。   所以,穆昌玉虽然已经十四岁,放现代都能读初中了,但这会儿坐在三年级的教室里,并不比她的同学大多少。   “我没事,就是这个故事里的人太可怜了。”穆昌玉道。这个故事,她看的时候总是想起当初哥哥生病时的事情。   那时,她哥哥差点就病死了!   幸好哥哥没有死,要不然现在……她都不敢去想自己现在过的会是怎么样的日子。   “什么故事啊?”穆昌玉的同桌凑到穆昌玉身边,朝着穆昌玉的书看去,然后惊奇道:“这么多字,密密麻麻的,你看得懂?”   “我很多字不认识,但能看懂。”穆昌玉道。   “你真厉害,我从没看过这样大部头的书。”穆昌玉的同桌道。   “你认字比我还多,为什么不看?”穆昌玉不解,她这个同桌家里人都是认字的,她认字很多。   “我没想过要看。”穆昌玉的同桌道。   “我觉得你可以看看……我这里还有一本书,借给你看。”穆昌玉说着,就从书包里拿出穆琼以前给她的《留学》,借给同桌看。   穆昌玉的同桌一开始看到这么厚的一本书就发憷,不敢去看,但见穆昌玉看得认真,却也硬着头皮看起来,而她这一看,就入迷了。   甚至于,老师上课的时候,她心里也总惦记着书里的故事,忍不住就偷偷拿出书看起来。   好在,这时候的老师是不会去管学生有没有“看闲书”的,这时候也没什么闲书。   放学的时候,这位同桌对穆昌玉道:“昌玉,你给我的书太好看了!我从来不知道这世上还有这么好看的书,江振国真的太棒了!等我把手上的书看完,你现在看的也借我好吗?”   “好啊。”穆昌玉一口答应下来。   周围的同学见状,纷纷好奇地问起来,而等他们得知穆昌玉那里有好看的书,便也纷纷提出了借阅的请求。   穆昌玉全都答应了:“我手上的这本《求医》也可以借给你们,我家里还有希望月报,上面有个故事叫《我在百年后》,非常好看,明天我拿来给你们。”   穆昌玉是很希望能跟同学们交朋友的,因此,她将自己手上的《求医》也借了出去。   她家里的《求医》不止一本,这本借了出去,回家可以换一本看。   一个爱看书的小姑娘拿到了那本《求医》,高高兴兴地回家去了。   这小姑娘名叫崔涵涵,她的父亲是一个中医,开了一个诊所,而她的母亲则在诊所里帮忙。   她们家家境不错,但家里人都很节俭,他父亲帮人治病收的大洋和银角子,一般都是不花的,全都存起来,只花铜元。   当然了,如果有大笔开销,那肯定是从存款里出的。   她这天回家,就听到自己的父亲在跟自己的母亲说话:“你给我一个银元,过两天我要去买书。”   “买什么书要一个银元?”崔母不解。   崔父道:“我是要多买几本,一本看一本收藏,剩下的送给我那几个徒弟。”   “你还真有钱!”崔母白了崔父一眼,拿了银元给崔父。   崔涵涵笑笑,放下书包,拿出穆昌玉借给她的书看起来。   她的作业早在学校里就写完了,现在左右无事,不如就看看这本穆昌玉说很好看的书。   崔涵涵开始看书的时候,她的父亲正在跟她母亲说话:“这书连载了好几期我才知道,前面有几期都没看过……可惜这书还要过几天才有的卖。”   崔父和崔母聊着聊着,又聊起了中医和西医的争斗,崔涵涵以前对这样的话题很感兴趣,但现在她没空去听了。   她手上的这本书,太好看了!   她之前就只看过十大才子书里的《水浒传》和《红楼梦》,那两套书还都不齐全,而现在,她看到了一本特别好看的书!   就是里面的人,有些可怜。   崔涵涵忍不住抽噎起来。   “涵涵,你怎么了?”崔涵涵的父亲担心地看向自己的女儿。   “爸,我没事。”崔涵涵道:“就是这里面的人太可怜了。”   “你在看书?这是什么书?”崔父好奇地问道。   “是同学借给我的,她说很好看。”崔涵涵道,因为书皮用报纸包了,她还不知道这书叫什么名字。   “该不是那种‘一双蝴蝶,卅六鸳鸯’的书吧?小孩子不要去看!”崔父一边说着,一边拿起崔涵涵的书翻了翻。   然后,他就愣住了:“这是……《求医》?!”   崔涵涵满脸不解。   崔父又道:“这书不是还没上市吗?你同学怎么会有?!”   崔涵涵也不知道穆昌玉怎么会有……   “估计你同学家里是开书店的,不然就是跟印书馆有关系……这书小孩子别看,我拿去看看。”崔父道。   说完,他就迫不及待地看了起来。   崔涵涵:“……”   《求医》和《英文短文》上市的前一天,穆琼拿了两本书,提前从平安中学离开,去了公济医院。   年前年后他很忙,已经很久没见过傅蕴安了。   傅蕴安是他来到这个世界之后交的第一个同龄朋友,穆琼还挺重视的,再加上《求医》这本书是在傅蕴安的帮助下才写成的,他觉得他有必要送傅蕴安一部。   至于《英文短文》这本书……虽然这本书是供人学英文的,但里面的故事都是他编出来的,后面有些故事还很有趣,也能当做消遣看。   今天不是礼拜天,傅蕴安应该是来了医院工作的,但穆琼等了很久,瞧见很多医生从医院离开,就是没有等到傅蕴安。   他还要去接穆昌玉,不能再等下去……穆琼走向给公济医院看门的两个穿着类似军装的衣服的男人:“你们好,我有事想问问。”   “什么事?”其中一人看向穆琼,态度还挺好的。穆琼如今气质不错,手上还拿着书,自不会有人看不起他。   “我想问傅医生,也就是傅蕴安医生,他下班了吗?”穆琼问。   “傅医生?他已经很久没来上班了。”那人道。   另一人则道:“听说傅医生辞职了。”   穆琼闻言一愣。   傅蕴安之前不去义诊也就算了,怎么现在还要辞职?   要是傅蕴安不在公济医院做了,那自己要找他的话……要通过傅怀安? 第77章 傅蕴安到来   在这个时代, 医生和老师都是工资极高的职业,傅蕴安这样的医生, 收入更是不会低。   因此, 穆琼不理解他为什么要辞职。   当然,现在不是纠结这个的时候,穆昌玉还在等着他。   穆琼叫了辆黄包车, 让车夫拉他去崇新学校。   穆琼到崇新学校的时候,学校早就已经放学了,不过还有好些人没走,等着家里人来接,其中就包括穆昌玉。   穆昌玉提过可以自己回家, 但穆琼不放心,坚持接送。   租界已经是最安全的地方了, 但这里依旧晃荡着很多抽大烟的浪荡子, 这些人清醒的时候或许不会做什么,但抽了大烟之后什么事情都干得出来。   更别说他们学校不在租界,崇新学校离他们家又有点远了。   “哥!”看到穆琼,穆昌玉扬起手挥了挥, 满脸高兴。   “昌玉。”穆琼叫了一声:“我来晚了。”   “没有啊!我也就刚出来!”穆昌玉道。   “你就是穆昌玉的哥哥?”这时突然有人插嘴。   穆琼看过去,就看到一个约莫十二三岁,有些胖乎乎的小姑娘,这小姑娘还直勾勾地盯着他看。   “是的, 你好。”穆琼朝着小姑娘笑了笑。   小姑娘立刻就红着脸移开了视线。   “哥,这是我的同桌赵熙芸。”穆昌玉道。   穆琼道:“赵熙芸你好, 我叫穆琼。我听昌玉提起过你,谢谢你对她的照顾。”   “不用谢。”赵熙芸瞥了穆琼一眼,脸更红了,又看向穆昌玉:“昌玉,既然你哥哥来了,我就走了,再见!”   小姑娘说完就忙不迭地跑了,穆琼这才带着穆昌玉回家。   “哥,我们今天在学校里学着作诗了,还读了苏轼的词,他写得真好。”穆昌玉和穆琼一起往家里走,一边走一边说话。   黄包车只有一辆,他们两个人虽然坐得下,但男女有别不好挤在一起坐,干脆就走回去了。   “我下次去给你买本唐诗宋词,你可以背一背。”穆琼道,又让穆昌玉背了她今天学过的诗,然后解释了一下意思。   学校里的老师也会解释意思,但解释的肯定没有他解释的那么详细。   这时的老师,对怎么教育学生还在摸索之中,很多老师也并不是师范学校出生的。   两人一路说着回到家的时候,朱婉婉已经在门口等着了。   菜早已做好,被朱婉婉放在蒸架上保着温,看到他们回来,她连忙把蒸架上的菜端出来,又把蒸架放在旁边,盛铁锅里的饭。   晚餐很丰盛,吃的又是糖醋鱼。   这边水多河多,鱼也多,这鱼又是天生天长的,不需要用粮食养,因而价格挺便宜,那些以捕鱼为生的“船上”人摇着船卖鱼,往往好大一条也就卖几个铜元。   朱婉婉做的鱼一如既往的好吃,穆琼吃着,想起来之前魏亭说过想吃朱婉婉做的糖醋鱼的事情,便跟朱婉婉说了。   “魏校长喜欢吃我做的鱼?”朱婉婉有些受宠若惊。   “娘你做的鱼这么好吃,大家都会喜欢。”穆琼道。   朱婉婉的嘴角勾了起来。   吃过饭,三人一起学习。   朱婉婉到底年纪大了,学东西一直都比穆昌玉来得慢,之前她白天会加把劲用功,再加上穆琼教两人的东西一样,瞧着差别倒是不大,但最近穆昌玉开始在学校里学到很多额外的知识,她就有点跟不上了,眉宇间满是忧愁。   “娘,你已经学得比很多人快了。”穆琼安慰她。   “嗯。”朱婉婉笑道,脸上的愁容也消失了:“其实我学得慢也是正常的,我年纪大了,总忘记事情。”   她面上看不出什么,但穆琼能感觉到她最近心情不太好。   “娘,你愿意去平安中学做饭吗?”穆琼问道,他和穆昌玉白天工作的工作,读书的读书,就留朱婉婉一个人在家,朱婉婉多半会觉得寂寞。   “做什么饭?”朱婉婉问。   “就是给学校老师做饭。”穆琼道:“我们平常都是各自带菜的,很不方便,要是你愿意去做饭,我们中午就能吃上新鲜的热乎菜了……就是没有薪水。”   这是穆琼早就想过的,他想给朱婉婉找点事情做。只给他们几个老师做菜的话,朱婉婉想来也不会被累着,平安中学又是个单纯安全的地方。   当然了,平安中学很穷,薪水就不要了。   “我愿意!”朱婉婉毫不犹豫地说道,又有些迟疑:“这样的话,我们三个的晚饭怎么办?”   “回家了再做,晚点吃也是可以的。”穆琼道。   “那我们以后就晚点吃……我明天就去吗?”朱婉婉问,她之前在姚家的时候努力跟赵婶子交好,但最后两人还是没能成为朋友,搬到这里来之后,大家都是独门独户住着的,她又要学习,更是一个说得上话都没有。   之前穆昌玉在家的时候还好点,这些日子穆昌玉去读书了,她一个人在家真觉得空落落的。   现在能跟着儿子去学校,她当然是愿意的,至于给人做饭没钱……也不过就是顺手做顿饭的事情,还是给一群老师做,她是千万个愿意的。   “明天我先去问问魏校长。”穆琼道。   “好。”朱婉婉立刻道。   穆琼今天没见到傅蕴安,但日子还是照常过。   他看过朱婉婉和穆昌玉的学习进度之后,就上楼去写《我在百年后》了。   他给自己定了规定,每天至少写一千字的《我在百年后》,当然了,一般来讲他都能多写一点。   穆琼在现代算不得自制力很强的人,也不是工作狂,虽然每天都会写点东西,但因为种种原因写的并不多,毕竟他那时候有很多其他的事情可以做,比如说读一本好书,又比如说上网看看新闻,看看八卦什么的。   但在这个时代,娱乐太少了,他也就变得格外勤奋。   穆琼第二天早上起来,吃到了一样挺新鲜的东西。   他们家做饭一直都是用大铁锅煮的,而这样煮饭,很容易有锅巴。   这锅巴,一般来讲第二天早上,朱婉婉会加点水进去煮煮,做成带着焦味的泡饭当做早餐。   可今天不一样,朱婉婉今天用油煎了一下这锅巴。   “昨晚上的饭闷得有点久,锅巴也多,我就往锅上涂了一点油,两面煎了一下,你们吃吃看。”朱婉婉道。   “很好吃!”穆琼道,他说的是实话,这锅巴带着股焦香,用油煎过之后还变得松脆,再好吃不过。   “我也觉得好好吃,就是有点费油。”朱婉婉道。   早餐除了油炸过的锅巴,还有每人一碗豆花。   吃饱喝足,穆琼先送穆昌玉去学校,然后自己去了平安中学。   路上,他路过一家书店,竟看到门口排起了长队……   今天是他的《求医》和《英文短文》上市的日子,这是在买他的书?   穆琼今天到学校里的时候,心情挺好的。   但傅怀安的心情,就不太好了。   今天是《求医》和《英文短文》上市的日子,他觉得凭穆琼那么看重他,他就该去买书支持一下穆琼,等把书带到学校里,他还能去找穆琼签名。   结果……他三哥竟然要跟他一起去学校。   “三哥,我今天还有事……”傅怀安坐上傅蕴安叫的车子,试图进行最后的挣扎。   “什么事?”傅蕴安问。   “我想去买书。”傅怀安道。   傅蕴安拿出怀表看了看时间:“你现在去你们学校时间刚好,如果还要去买书,你就要迟到了。”   迟到又没关系……傅怀安一点都不觉得迟到有什么问题,但傅蕴安多半会觉得有问题……他只能放弃了买书的打算。   “走吧。”傅蕴安道。   黄包车动了起来,傅怀安看向傅蕴安:“三哥,你去我们学校做什么?”   “有事。”傅蕴安道。   傅怀安听到这个敷衍的答案,撇了撇嘴。   他觉得傅蕴安要去他的学校,多半是想去看看他的成绩,兴许还会嘱咐老师看他看得更紧一点。   傅蕴安认识平安中学的老师,一开始带他去平安中学读书的时候,就是这么交代的,不过后来他老惹事,傅蕴安就改口了,让老师不用管他。   想到这里,傅怀安有点不好意思。   但也仅此而已了。   想到因为傅蕴安,他今天没能第一时间买到楼玉宇的书,他就有点不高兴。   不过他不高兴的时间并不长,很快就又高兴起来——傅蕴安很喜欢楼玉宇的书,甚至订阅了大众报,但他不知道楼玉宇就是穆琼……   到时候他会有穆琼的签名书,但傅蕴安什么都没有!   傅怀安就这么带着傅蕴安到了学校。   “怀哥!”看到傅怀安,好些人跟他打招呼。   傅怀安本来是很喜欢别人这么叫自己的,但现在傅蕴安在,他总觉得有点羞耻。   “怀哥,这是谁啊!”偏这时候,还有人问。   “这是我哥。”傅怀安道。   “你好。”傅蕴安朝着那人点头微笑。   傅蕴安面对外人的时候,从里到外,从头顶到脚底,都透着一股子温和,非常容易引起别人的好感,也跟傅怀安以前向别人形容的他的哥哥截然不同。   傅怀安的同学惊讶地看着傅蕴安,眼里满是不敢置信——这真的是怀哥那个坏蛋哥哥?   “我们进去吧!”傅怀安连忙对自己的三哥道,就怕自己的同学说出什么不该说的话来。   傅蕴安也没追究,跟着傅怀安往里走去。   “傅医生!”两人刚进去,就碰到了已经能走路,正在院子里翻地的周老三。   周老三的腿好了之后,除了帮冯小丫烧火做饭,还接管了种菜的活儿,他觉得墙根的地不能浪费,就打算挨着翻一圈,然后种上豇豆丝瓜什么的。   甚至学校的围墙外面,也能种点南瓜冬瓜什么的。   这学校里读书的,可都是一群秀才,哪能天天吃咸菜汤?   瞧见傅蕴安,周老三激动极了,他扔下自己的锄头就几步走到傅蕴安面前,然后直接跪下磕了个头:“傅医生,我……我给你磕个头。”   傅蕴安还真没想到他会这么做,连忙伸手将他扶了起来:“你不用这样。”   “要的,傅医生你救了我的命呢!”周老三一边说,一边往后退了一步,躲开傅蕴安的手:“傅医生,我身上脏……唉……”   “傅医生!”冯小丫也看到傅蕴安了,她搓着手,同样惊喜万分。   好在她没有下跪。   “你们过得怎么样?”傅蕴安笑着问。   周老三和冯小丫连连说好。   而傅怀安,这时候郁闷极了。   周老三和冯小丫两个人对学校里的学生都很好,对那些认真读书的人尤其好,倒是对他爱理不理的,结果……他们看到傅怀安,竟然直接下跪了!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傅蕴安跟这两人聊了几句,就继续往里走去,傅怀安则闷头跟在他身后。   他们一路来到学校办公室。   “蕴安?你怎么来了?”魏亭有些惊喜地看着傅蕴安。   “不是要建个图书馆吗?我过来看看。”傅蕴安道,又看向穆琼:“穆琼,好久不见。”   “傅医生,好久不见。”穆琼也有些惊喜,他把自己的书带来了学校,正打算让傅怀安带去给傅蕴安,没想到就见到了傅蕴安。   “你们认识?”傅怀安忍不住问道,他哥竟然跟穆琼认识?   “这所学校有一半你哥的,我们当然认识!”魏亭道。   傅怀安知道傅蕴安认识学校的老师,但还真不知道这所学校有一半是傅蕴安的……不,现在的关键是,他想知道的不是魏亭和他哥认识不认识,而是穆琼和他哥怎么会认识!   穆琼知道傅怀安其实问的是自己,笑了笑道:“我认识你之前,就已经认识你哥了。”   傅怀安:“……”   穆琼这时候又问:“傅医生,我去公济医院找过你,他们说你很久没去上班了,是遇到什么事情了吗?”   傅蕴安有些惊讶:“你去找过我?不好意思,我最近比较忙,就没去上班。我想办个医院。”   穆琼想过傅蕴安可能要离开公济医院办个诊所,却没想到傅蕴安竟然直接要办医院……当然了,他觉得傅蕴安肯定能办好。   毕竟办医院,还是比魏亭办大学要简单一点的,大学很烧钱,办医院的话,多少能赚。   在现代,他看过资料,清华大学一年的开支是两百亿,北大少点,但也没少太少,其他的公立大学的开销倒是少上很多,但同样巨大……如果没有财政拨款单纯靠学生学费的话,读清华北大一年一百万都不见得够,读个稍微好点的大学,一年指不定也要准备十几几十万的学费。   而这个时期老师少,很多东西要进口,花销就更大了。   好在傅蕴安开的是医院。   穆琼道:“傅医生,我相信你一定能成功。”   傅蕴安笑了笑:“应该可以。我想开个我们国家自己的医院。”   穆琼有些敬佩:“我们是应该开我们国家自己的医院,最好还能生产我们国家自己的药品。”   “一定会有那么一天。”傅蕴安道。   傅怀安:“……”他看错了吗?穆琼的竟然很佩服他哥?!穆琼对着他的时候,总把他当小孩,对着他哥的时候竟然变成了这样!   傅怀安觉得有点不能接受这一切。   更让他难以接受的,是穆琼和他哥聊了一会儿之后,竟然拿出两本书给他哥:“傅医生,《求医》出版了,我另外写的一篇《英文短文》也出版了,这两本送给你。”   “谢谢。”傅蕴安接过书。   傅怀安已经被气坏了。 第78章 锻炼身体   傅怀安觉得自己的人生一片灰暗, 他声音颤抖:“哥……你知道他是楼玉宇?”   “知道。”傅蕴安道,不明白自己的弟弟怎么了。   穆琼倒是猜出了一些傅怀安的想法, 他轻笑了一声:“我没出国留学过, 当初能写出《留学》,全靠傅医生跟我讲了很多国外的事情。后来写《求医》,傅医生更是帮了我很多。”   傅怀安:“……”   “对了, 傅怀安你怎么还在这里?你不是要去带人早读吗?”魏亭道。   “我才不带人早读!”傅怀安道。   作为英文课代表,他是要带着班里同学早读的,不过他今天打算去买楼玉宇的书,因此早就拜托了别人代替他带着班里的同学早读。   现在他心里委屈的很……他决定以后再也不带同学早读了!   “就快上课了,你回去上课吧。”穆琼道, 又给了他一本《英文短文》和一本《求医》:“这两本书送给你。”   傅怀安原本一肚子气,但现在穆琼给了他两本书, 他倒是没那么生气了。   当然了, 他也没有消气。   一把抢过书,傅怀安就从办公室跑了出去。   “我弟弟不懂事,给你们添麻烦了。”傅蕴安道。   “他之前是有点不服管,但最近读书挺用心的, 英文学得尤其好。”魏亭道。   穆琼也道:“他很聪明,就是性子有点别扭。”   三人聊了聊傅怀安,魏亭便道:“傅蕴安,图书馆的地址我已经选好了, 我们去看看?”   傅蕴安答应下来。   “我打算在这里建个图书馆。”魏亭指着后面的空地道。   “魏亭,你说要不要扩建一下平安中学?”傅蕴安看向魏亭。   魏亭道:“我倒是想扩建, 但现在这里的地价你也是知道的……我当初买下这块地的时候,连着上面的房子总共也就花了两千大洋,可现在这块地都涨价到一万了。”   傅蕴安道:“是这样的,我打算把医院建在这边,因而买下了旁边的一块地,如果平安中学要扩建,到时候我可以挪出一块地来,给平安中学建些教室。”   “你买下了旁边的地?”魏亭有些惊奇:“哪里的地?”   傅蕴安说了一个大概的区域。   魏亭有些吃惊:“这块地怕是要不少钱吧?”   “要三万,”傅蕴安道,“为了办医院,我算是把老婆本都花光了。”   “地价又涨了?”魏亭有些吃惊。   “霍二少最近买了不少地,地价飙升。”傅蕴安叹气。   “这事我也听说了,好像是霍二少要办个工厂,还要办个孤儿院……霍二少人很好。”魏亭道。   穆琼对这些知道的不多,毕竟他的圈子里,除了魏亭没有做生意的,其实魏亭也没做生意。   现在听傅蕴安和魏亭说起,他才知道霍二少身边的吴掌柜最近在上海这边上蹿下跳地买地,已经买了不少了,直接炒高了上海的地价。   甚至就连平安中学附近的一块地,都被霍二少买了下来,据说是打算办个孤儿院。   穆琼听到这话,当即想到了自己用天幸这个笔名发过的声明,他当时说要把稿费捐出去,帮助无家可归的人……霍二少莫不是因为这样,才会想要办孤儿院?   又或者,是因为看了他写的《流浪记》?   不管怎么样,霍二少有这样的想法,都是让他佩服的。   毕竟这些可都是烧钱的。   傅蕴安在平安中学看了一圈,表示自己要找人将自己的医院,还有平安中学重新设计一下,然后再建房子。   对此,魏亭自然是同意的:“当初我手上钱不多,所以这学校建得小了,每年招生也不能多招,如果能扩建,那再好不过。”   “那就这么说定了。”傅蕴安道。   聊了一会儿,便到了穆琼给学生上课的时间,他向傅蕴安告辞,去了教室。   穆琼走了,魏亭看向傅蕴安:“我们去办公室坐坐?”   “我想去看看老师都是怎么上课的。”傅蕴安笑道:“我从未在国内上过学。”   “那就去看看吧。”魏亭不疑有他:“上课的话,我们学校还是穆琼的课上的最好,可以去听他的课。”   “好。”傅蕴安又笑了,他想看的本来就是穆琼。   于是,穆琼刚刚走进教室,就看到魏亭带着傅蕴安,坐到了教室最后。   穆琼上课确实很有趣,因为他会讲很多额外的东西。   比如他们学了“工人”这个词,穆琼就给这些学生普及了一下国外的公会,又比如学到“厕所”这个词,穆琼会告诉他们,这时候国外也用类似马桶尿壶这样的东西,很多人家里没有厕所。   当然了,他也会告诉他们,国外的贵族和资产阶级的生活是怎么样的。   傅蕴安听得很认真。   穆琼说的都是真的,他还记得他当初去公厕上厕所的情形。   另外……穆琼讲课时神采飞扬的样子,非常好看。   他前些日子先是在实验室里窝了很多天,出来之后又做了许多安排,其实很疲惫,但这会儿听穆琼讲了一堂课,他就觉得轻松不少。   只是……他二哥跟他说的穆琼喜欢男人的事情,估计是假的。   他一点都没看出来。   傅蕴安觉得自己一定是脑子出问题了,才会相信霍二的话。   又或者……他不是脑子出问题了,就是有点寂寞。   他对穆琼是有点喜欢的,不过人家既然不是这条路上的,那他无论如何都不能把人拉下水。   今天上午穆琼有两节课,第一节 课上完后,就立刻准备去上第二节了。   他上第一节 课的时候,傅蕴安来听课了,但他上第二节课的时候,傅蕴安就不在了,应该已经离开了。   等上完上午的课,平安中学的老师们一起聚到了食堂吃饭。   吃饭的时候,穆琼道:“校长你知道的,我家没什么亲戚,现在我妹妹去读书了,家里就我娘一个人……她一个人在家挺无聊的,能不能让她跟着我来学校?”   “可以。”魏亭一口答应。   “谢谢校长,到时候我让我娘给大家做好吃的。”穆琼道。   学校里的老师都知道穆琼带的味道极为不错的菜是他的母亲做的,当即纷纷表示期待。   这事说定了,穆琼便放心不少。   而这个时候,国内的那些大城市里,已经有很多人买到《求医》和《英文短文》了,上海这边,《求医》更是卖断了号。   来书店买书的人,大多都是来买《求医》的。   《求医》这本书,看着虽让人难受,但确实是一本好书,有点见识的人都会买一本回家,就算自己已经看过了不打算再看,也可以给自己的子女看,开拓子女的眼界。   至于《英文短文》,卖的就一般了。   不懂英文,或者英文不好的,根本就不会买这书,精通英文的,翻了翻看到前面的内容格外浅显之后,更不会买。   也就只有李珍瑶这样非常喜欢楼玉宇的人,才会毫不犹豫地在买《求医》的同时,买下《英文短文》。   李珍瑶读的中学,并不是上海最好的女子中学,但也算不错了,这学校同样是教会办的,并且很多课程都用英文来上。   李珍瑶虽不喜欢英文,也觉得自己学的不好,但其实走到外头去,她的英文算是好的。   《求医》这个故事,李珍瑶已经在报纸上看过好几遍,没什么兴趣在看,买好书来到学校之后,她就打开了《英文短文》。   这本书前面的故事,她不用看中文注释就能看懂,也没什么兴趣,但后面的故事……   这本书后面,写的竟然是一个个有趣的小故事!   李珍瑶先看了中文的,又对照着看英文的,遇到不懂的,还问了自己那个英文很好的朋友。   没多久,上课时间到了。 第一节 课就是她们的英文老师,英国传教士艾瑟尔的课,大概是因为欧洲那边的战争越来越激烈的缘故,艾瑟尔最近的心情总是不怎么好。   她甚至专门找班上英文不好的人站起来跟她对话,然后在那人说的不好的时候,将人训斥一顿。   李珍瑶运气不好,今天被叫了起来。   结果,实在巧得很,艾瑟尔问她的问题,竟然是她刚刚在《英文短文》上看的一篇文章里的问题!   李珍瑶下意识地就照着那篇文章回答了。   艾瑟尔狐疑地看了她一眼,竟然没有再为难她,让她坐下了!   李珍瑶长长地松了一口气,等到下课,她再次把《英文短文》打开的时候,对这本书的感觉就已经不一样了。   这是楼玉宇写的,楼玉宇在序里面还说了,建议学英文的人将之背下来……那她就背下来吧!   而这时,北京。   几个十四五岁的学生一边说话,一边走进书店:“不知道这家店里有没有原文书。”   “我们真要买原文书来读啊?读的懂吗?”   “我现在肯定读不懂……但以后应该能读懂?”   “老师让我们买,就买一本好了。”   ……   他们说着走进书店,结果刚到书店门口,就有人越过他们冲进了店里,还忙不迭地问:“老板,《求医》还有吗?”   “有!”老板道。   “我要四本。”那人道。   “不好意思,”老板道,“这书我们只剩下两本了。”   “那就买两本吧。”那人叹气,拿出钱买了书就走。   这人来得快,走得也快,几个少年见了,有些好奇地问老板:“老板,他来买什么书?”   “他来买楼玉宇先生的《求医》。”老板道。   “这书很有名?”有人问。   “当然有名了,这书今天刚开卖,就卖完了。”老板道。   “真可惜,我还想看看呢。”一个少年道,又问:“老板,有英文书吗?”   “你们要买英文书?巧了!楼玉宇的新书除了《求医》,还有一本英文短文!”   几个少年翻了翻书,发现里面竟然有注释,当即一人买了一本。   这正是他们想要的!   《求医》几乎供不应求,《英文短文》也卖出了不少。   只是这销量,穆琼并不清楚。   他下午上完课,就接了穆昌玉回家,然后把魏亭同意朱婉婉去平安中学的事情告诉了朱婉婉。   朱婉婉喜出望外,这天晚上学习的时候,劲头格外足。   穆琼这天晚上并没有写《我在百年后》,而是又出去了一趟,寄出了一封信。   这封信是寄给希望月报的,里面装的,又是一份《我在百年后》的稿子。   他上次寄的稿子还没有刊登出来,但现在既然已经写好了,早点寄出去也无妨。   穆琼寄信的时候,北京穆家,穆永学吃过晚饭,坐在桌前,正准备看他白天的时候让人买的《求医》和《英文短文》。   《求医》他看过一些,虽然很想知道后面的内容,但不急着看,倒是那《英文短文》……穆永学将之翻开了。   他看了一会儿,就赞叹道:“好书!”   “什么好书?”穆永学的妻子问。   穆永学的妻子名叫吕绮彤,她和穆永学是在日本留学时认识的。   当时,吕绮彤的父亲去日本学习,把家人全都带上了,她便也有幸到了日本,读了书,还认识了穆永学。   当初是穆永学先追求她的,到如今,她和穆永学在一起已经十多年前,一共给穆永学生育了两子一女。   女子要找工作本就很难,再加上有子女要照顾……吕绮彤这些年一直都是待在家中相夫教子的。   “这本《英文短文》我看了,很适合我这样的人学英文!当然了,还要有个老师教发音才行……你明日就去买两本回来,让昌明和昌月多背背。”穆永学道。   “这里不是已经有一本了吗?再买两本?”吕绮彤不解。   “这本我要自己拿着背!”穆永学道:“我还要写一篇文章,号召大家去看这本书。”   “这书真有这么好?”吕绮彤不解。   “有,这个楼玉宇,是个很有才华的人。”穆永学道:“我很想见他一见,跟他交个朋友。”   “一定有机会的。”吕绮彤道。   第二天。   穆琼第二天起床下楼的时候,穆昌玉正在做泡饭。   “娘呢?”穆琼不解地问道。   “娘去买油条了。”穆昌玉道,说着,就从灶头后面出来,掀开锅盖用长柄汤勺搅合了一下锅里的锅巴,将原本结块的锅巴搅合开:“哥,粥好了,等娘回来就能吃了。”   泡饭不能煮太久,水开了焖一会就行了,煮太久把饭粒煮烂了会很难吃。   两人正说着,朱婉婉就来了。   她一手拎着一个桶,一手挎着个篮子,篮子里放了三根油条还有几个包子。   “娘,你买了什么?”穆琼朝着桶里看了一眼,就瞧见桶里有条鱼。   “我买了条鱼,去给你们学校里的老师吃。”朱婉婉兴奋道。   看得出来,她对去平安中学这事满怀期待。   油条蘸酱油配粥吃味道很好,包子就更不用说了……三人吃过饭,朱婉婉换上新衣服,拎上装了鱼的木桶,就跟着穆琼出了门。   “娘,我来拎吧。”穆琼坚持把木桶抢了过来,然后走了一段路,就觉得手酸地不行。   木桶里的鱼其实不重,但是木桶和木桶里的水非常重。   穆琼的身体虽然已经养好了,却称不上强壮,让他拎着木桶走一小段还行,走半个多小时就有点为难他了……   “琼儿,我来拎吧。”朱婉婉见状忙道。   “不,我来。”穆琼不松手,这么重的木桶,他哪能让朱婉婉拎?   他只能四下里找起来,看有没有黄包车。   然而,他今天运气不太好,竟是一辆黄包车都没有,他只能左手累了换右手,右手累了换左手……   等终于走到崇新学校,穆琼觉得两只胳膊都已经不是自己的了。   他的身体好像有点太差了。   在现代,身体弱点没什么关系,只要不生大病,照样长命百岁。   但在这个年代,身体不好连逃命都跑不到别人前面去。   穆琼琢磨着,自己必须要好好练一练才行。 第79章 听课   值得庆幸的是, 穆琼在崇新中学门口看到了一辆黄包车。   他让朱婉婉和拎着木桶坐上去,又嘱咐车夫慢慢拉, 自己跟在后面走, 总算解放了自己的双手。   他们到平安中学的时候,平安中学里已经很热闹了。   门口的瘸腿老头在给孩子们烧热水,冯小丫在给住校的学生分早餐, 周老三在翻地,此外,还有很多学生在读书。   这些学生大多读的都是英文,以至于让平安中学这么一所接地气的学校变得高大上起来,朱婉婉也克制不住地有点拘束。   “娘, 我们进去吧。”穆琼拎起木桶,带着朱婉婉进去。   “穆老师早!”   “穆老师好!”   穆琼一进去, 那些学生就纷纷向他打招呼。   “你们也早。”穆琼笑道。   朱婉婉看到这些学生都喊穆琼老师, 与有荣焉,总算没一开始那么拘束了。   “娘,我们把鱼放在食堂,然后去我办公室坐坐吧。”穆琼道。   朱婉婉点了点头。   穆琼把带来的鱼放在冯小丫那里, 然后就带着朱婉婉到了教师办公室。   学校里学生都来了,办公室里的老师倒是都还没来,里面空荡荡的。   穆琼把自己的椅子让给朱婉婉,自己搬了个学生坐的骨牌凳坐在自己的办公桌的外侧——他的办公桌挺大, 两个人也坐得下。   “不是要去做饭吗?”朱婉婉问。   “等下再去好了。”穆琼道:“娘,我昨天不是给你布置了作业吗?你先做了吧。”   朱婉婉确实把穆琼布置的作业带来了, 现在听到穆琼这么说,她拿出本子和铅笔就写了起来。   穆琼瞧见她用铅笔,才想起来她没有钢笔,他把自己的一支钢笔给了朱婉婉,让朱婉婉写。   两人坐了一会儿,其他老师就陆陆续续来了。   穆琼介绍了一下朱婉婉,他们就纷纷跟朱婉婉打招呼。   钟老师道:“我早就听穆琼说起过你,现在总算见到了。”   盛朝辉道:“朱姨,我吃过你给穆琼做的饭菜,特别好吃!”   又有老师道:“朱女士能培养出穆琼这样的人才来,实在了不得。”   就连魏亭也道:“朱女士,你尽管把平安中学当做自己的家,不用拘束。”   穆琼没把自己家里的事情瞒着别人,只是没说自己的父亲是谁而已,因而这些人都叫朱婉婉“朱女士”。   朱婉婉从没被人这么叫过,整个人不自在极了,都不知道要怎么回话。   穆琼就道:“今天中午,我让我娘做鱼给大家吃。”   盛朝辉是第一个赞同的:“好!”接着,其他人也纷纷道谢。   朱婉婉那拘束的样子,大家都看在眼里,介绍过之后,也就没人去找她说话,免得她更加不自在。   更何况,大家都有别的事情要做。   朱婉婉本就是一个存在感很弱的人,又没人找她说话,她的存在感就更弱了,一直埋头做作业,不过穆琼看她,发现她挺高兴的。   朱婉婉很快就把穆琼昨天布置的作业写完了,穆琼看她已经没那么紧张了,正好学生们都去上课了,就道:“娘,我带你出去走走。”   穆琼带着朱婉婉,搬了个凳子去了盛朝辉正给人上课的教室,坐到了最后面。   朱婉婉很不适应,看到盛朝辉看过来的时候,整个人都僵硬了,但盛朝辉什么都没说,穆琼也表现地很淡定,她也就慢慢放松下来。   穆琼带着她听了一堂国文课。   别的课朱婉婉贸然去听,肯定是听不懂的,但国文课不一样。   就算朱婉婉很多字还不认识,但听总归是听得懂的。   听完一堂课,穆琼道:“娘,你以后有空,可以去听课。”   朱婉婉这样的年纪,去学校读书是不可能的,但在学校里听听课却没关系。   就算她学不到什么东西,也能增长见识。   “琼儿,谢谢。”朱婉婉哽咽了一声。   女儿能去读书,她不知道有多羡慕……没想到自己竟然也能读书。   平安中学上午有三节课,朱婉婉跟着盛朝辉听了两节国文课,第三节 课的时候,她去了厨房。   然后这天中午,学校的老师去食堂的时候,就看到了色香味俱全的好几个菜。   穆家以前也算是大户人家,厨房可供练手的食材不少,家里请客什么的,还会请酒店的厨子来做饭,朱婉婉做多了见多了,厨艺兴许比不上那些大厨,跟冯小丫比,却一个天上一个地下。   鱼她做了糖醋鱼,冯小丫买来准备白煮的猪肉,她切下一部分肥肉熬猪肉,剩下的一半切成薄片炒了蒜叶,另一半剁成肉末,然后打了两个鸡蛋,做出十个精致的蛋饺来。   此外,她还用油渣炒了一盘子青菜花。   这几个菜都挺简单,但味道很好,而且是新鲜做的。   老师们带的菜,多半是昨晚就做好的,放了一夜之后再让冯小丫蒸一下……肉菜还好,看不出什么,那些素菜的的卖相,着实糟糕的很。   朱婉婉做的就不一样了。   她不像冯小丫,青菜蒜叶这些放锅里煮到发黄才出锅,炒出来的菜还碧绿碧绿的,看着就让人觉得好吃。   “穆琼,你母亲的手艺当真不错。”魏亭夸奖道,其他老师也纷纷夸奖。   “大家要是喜欢,以后我娘每天都可以做几个菜。”穆琼道。其他老师没有把家里人带来学校的,也就他这么做了,虽然魏亭说没关系,但保不齐别人会有意见。   不过,如果朱婉婉有帮着做饭,想来大家也就没意见了。   “这怎么好意思。”盛朝辉连忙道,他话这么说,脸上满是期待。   “也就是顺手的事情……我在家里也要做的。”朱婉婉道。   穆琼看到朱婉婉说话,有些惊喜。   让朱婉婉多接触一些人,果然没错。   下午,朱婉婉又去听课了,不听课的时候,就跟冯小丫在一起。   冯小丫对穆琼非常尊敬,朱婉婉是穆琼的母亲,她就更尊敬了,一点重活都不让朱婉婉干,洗菜之类,更是不让朱婉婉沾手。   也就是做菜……   冯小丫也知道自己做的菜不好吃,朱婉婉要做菜,她倒是不拦着的,但切菜刷锅这些活儿,她都接下了。   这天放学前,朱婉婉又帮着做了两个菜。魏亭交了伙食费,是在学校里吃饭的,但冯小丫不会做,她就帮着做了。   朱婉婉也没做别的,就是用蒜叶炒了鸡蛋,又炒了个莴笋肉片。   快放学的时候,穆琼和魏亭一起走进食堂,就看到朱婉婉已经把菜端上桌了。   “穆琼,你母亲的手艺真好!”魏亭道:“这菜看着就好吃!”   “魏校长喜欢,以后晚饭的菜,我也帮着做几个。”朱婉婉受宠若惊道。   “这怎么好意思……”魏亭道,突然又想到了什么:“要不这样,你们以后晚饭也在这边吃?穆琼你放了学可以把你妹妹接来,在这边吃了饭再回家,省得你们回家还要做。”   穆琼不得不承认,魏亭说的是个好法子。   如果不做哪些复杂的菜,炒菜其实很快,但煮米饭是要时间的,他们回家之后再做饭,肯定要很晚才能吃上。   “到时候你母亲出力,我出钱,我们可以一起吃。”魏亭又道,他虽然囊中羞涩,但写了几篇稿子之后,吃饭钱还是有的。   穆琼想了想,答应下来。只是伙食费肯定不能全让魏亭出,他到时候往里加就行了。   说定之后,魏亭就让穆琼去接穆昌玉过来,又让朱婉婉多炒几个鸡蛋。   朱婉婉到底没有多炒鸡蛋,只是又做了一个蛋花汤——一个鸡蛋就能做一大锅蛋花汤,最划算。   这天,穆琼一家在平安中学吃过晚饭才回家。   回家的路上,朱婉婉不像穆昌玉一样说这个说那个,但穆琼敏锐地感觉到,她很高兴。   晚上三人学习的时候,朱婉婉还背了一首诗给穆昌玉听。   穆昌玉从没听过这诗,当即缠着她教,朱婉婉也就认真地教起来。   穆琼看她们一个教得认真,一个学得认真,没敢说这诗其实是盛朝辉做的,其实很一般。   穆琼一家其乐融融的,傅家,傅怀安还在跟傅蕴安闹别扭。   不过傅蕴安没发现。   他太忙了,没空去管弟弟的小心思。   在国外的时候,他见过那些被骗去欧洲的华人劳工的生活是多么凄惨,也曾被人歧视,或者因为人种不同,就被人无端打骂。   这都是因为他们的国家太弱。   他一直想让自己的国家的强大起来。   至于行医……他一开始学医,只是想弄明白自己为什么会喜欢男人,但学多了,他却喜欢上了做医生。   而且,医生这样的身份,真的给了他很多方便。   所有人都愿意跟他这个医生交好。   最近,他要开医院的消息放出去,更是有不少人愿意投资,而他想了想,和其中几个在上海颇有名望的人签了合同。   他的关系网,又大了一些。   傅蕴安忙完已经很晚了,而他刚忙完,就有人道:“三少,天幸今天又寄了稿子过来。”   “给我看看。”傅蕴安道。   他现在养成了一个在累的时候看点小说的习惯。   他看的最多的就是穆琼的小说,另外,天幸的小说他也很喜欢……但天幸写的太少了。   天幸之前寄来的那篇稿子,刊登之后怕是会引起争论,就不知道今天这稿子上面写了什么。   上一篇稿子,写的是主角张幸的肺炎好了,被人称为奇迹,而一个月后,他又来到了百年后。   他想知道百年后的人用来治疗自己的药物是什么,但护士说的他听不懂,他去问病友,病友也说不出什么来。   也就是这个时候,张幸的主治医生把张幸叫到了自己的办公室,打算看看张幸的病情。   结果,张幸看到了他桌上摆着的一个古风日历,竟开始批判起来,说上面的字写得不好,   主治医生知道张幸把自己当做古人,干脆就让人拿来过年时他们院里搞活动写对联用的红纸和毛笔墨汁,让张幸写写看。   张幸大笔一挥,就写下一些字来。   这主治医生是有眼光的,立刻就意识到张幸的字很好,干脆就买了好的笔墨让张幸写。   张幸写了,又不解,问他为何会推崇毛笔字……毕竟从明末清初开始,大家便开始学着用钢笔,不仅如此,还有人觉得应该要把汉字废除。   主治医生就说,这是传统文化,又说张幸字写得这么好,一定是从小学的,他的家境多半不错,可以从这里入手帮他找家人。   传统文化?张幸愣了。   傅蕴安当初看了这一篇,就知道那些提倡完全西化的人,怕是会对天幸有意见。当然了,应该也有很多人会支持张幸。   报纸上多半又要争论起来。   不过天幸应该不会介意……这人连价值连城的药的制作方法都能随随便便给他们,能让人名利双收的小说也一点不在乎,又怎么可能会怕人说?   就不知道今天的稿子里写了什么。   傅蕴安认真地看了起来,然后就和张幸一起见识了电脑。   张幸不知道电脑是什么,想来想去,最后猜测电脑应该是一种用来播放电影的设备。   不过短短百年,这世间,便已经多了许多东西。   这小说里,一桩桩一件件,写的都是匪夷所思的事情,但傅蕴安看了很多,现在已经习惯了。   只是,他再习惯,看到其中一个情节的时候,还是僵住了。   那其实也算不得什么情节,就是那个儿子是医生的清洁工大妈,变着法子想让儿子结婚,甚至她来医院做清洁工,也是为了方便逼婚。   傅蕴安仿佛看到了自己的母亲。   小说里的张幸无意中知道这事,就劝这位母亲放宽心,然而这位母亲道:“我哪里能放宽心,你说他以前要是恋爱过,我肯定就放心了,可他长这么大了,别说女朋友,连男朋友都没谈过,好像有情感障碍一样,你说我能不担心吗?”   女朋友男朋友的意思,张幸是知道的,他之前听那些护士们说过,只是……医生是男的吧?男朋友?   张幸正奇怪,这大婶又道:“唉!他都三十几岁了!怎么还不知道要找对象呢?之前我还以为他喜欢男人……”   “喜欢男人?”张幸吃惊。   “怎么了?”那大婶问。   “喜欢男子,这有违伦常……”   “什么有违伦常,你真当自己生活在古代?现在男人跟男人都能结婚了。”大婶白了张幸一眼。   张幸目瞪口呆。   他又去问了病友,然后就被告知,男人和男人能结婚,女人和女人也能结婚。   “那要如何生子?家族传承又该如何?”   “生子?男人和女人结婚也不见得会生孩子啊!人家生不生孩子关你什么事?”病友也白了张幸一眼。   张幸的心里,犹如惊涛骇浪一般。   他怎么都想不到,这个时代的人,竟然能做出这种事情来。   玩戏子这类事情,他是听过的,分桃断袖更是早就知道,但再玩,也该结婚生子,绵延后代……   这时候的人,怎么能这样呢!   张幸很郁闷,傅蕴安却深吸了几口气,才平静下来。   他知道,天幸这样写,应该只是为了体现百年后的自由平等,但不能否认,他现在的心情格外复杂。   如果这一切是真的,如果他生活在这样一个时代,那他……   他兴许就不用藏着掖着自己的异样,也能找一个伴侣。   傅家从来都不是他的家,霍家呢,他有时候也觉得自己融入不进去。   哪怕他跟两个兄长还有一个妹妹的感情非常好,但他一直记得自己儿时跟他们一家的格格不入。   他其实想要一个自己的家。   傅蕴安突然又想起穆琼来。   也许他可以试试,他还可以为了这样一个未来努力。 第80章 样刊   《我在百年后》这本书里, 穆琼是将现代的许多事情做了美化的。   其实在现代照样有穷人,有读不起书的人, 更有很多不公平的事情, 但他都没写。   他这文不是纪实文学,对这个时代的人来说,是个科幻小说幻想小说, 既如此,当然他想怎么写,就怎么写了。   更何况,如今的社会这么糟糕,为何不给这时候的人一些美好的期望?   于是, 他写的《我在百年后》里,现代的生活也就显得格外美好。   至于那些高科技……   穆琼写的时候, 尽量从张幸的角度去看, 很少描写,还做了一些改变。   毕竟他要是全部写的一样,多年后的人回过头来看他的小说,就显得他太妖孽了。   接下来几天, 穆琼每天都会把朱婉婉带去学校。   朱婉婉在学校里很安静,她每天很早就跟着穆琼到学校,然后先坐在穆琼的办公桌前做穆琼布置的作业,接着去听两节课, 然后就开始做午饭。   午饭她是和学校老师一起吃的,吃完之后, 穆琼会教她一些知识,然后她自己学习巩固一下,下午再去听两节课,或者看点书。   快放学的时候,她则放下书本,去冯小丫那里做晚饭。   朱婉婉一开始听课,只听国文课,但后来她也去听了别的课,而这,穆琼也是鼓励的。   哪怕朱婉婉听不懂,听了也能增长见识。   时间就这么过了十来天。   朱婉婉已经适应在平安中学的生活了。   她是穆琼的母亲,平安中学的学生都非常尊敬她,至于学校里的老师……他们知道穆琼就是楼玉宇,对穆琼的母亲,自然也很敬重。   这样的尊重和敬重,是朱婉婉以前从来没有感受过的,面对这样的尊重和敬重,她都不好意思再表现地畏缩了。   尤其是在穆琼跟那些学生介绍过她,让那些学生喊她“朱老师”之后。   她哪里好意思让人喊自己老师,一开始有人这么喊,朱婉婉应都不敢应一声,只知道低着头离开,但后来大家都这么喊,慢慢地,她的心态倒也放平了,甚至觉得自己应该表现地像老师一点,于是一方面学着学校里的老师抬头走路,另一方面,则努力学习。   穆琼很清楚,朱婉婉这样的年纪,让她像学校里的孩子一样什么都学很困难,他也发现了,物理化学数学之类的理科知识,朱婉婉很难理解也学得很慢,所以干脆就让朱婉婉专心学国文,又开始教她英文。   朱婉婉的记性虽然不如穆昌玉好,但她愿意下苦功夫,愿意去背去记,学英文倒也是学得会的,最多就是慢一点。   当然了,现在她还没学什么,刚会背英文字母表,会说“My name is zhuwanwan”。   可即便如此,她也发生了肉眼可见的变化。   “娘,这个单词的意思,是女人,这个单词的意思,是男人……”这天中午吃过饭,穆琼又教了朱婉婉几个单词,同时将它们抄在他送给朱婉婉的笔记本上。   他给朱婉婉准备了一个学英文的笔记本,所有他教过的单词和句子,他都会写在这个笔记本上,让朱婉婉反复读反复背,照着写。   朱婉婉全部照做,还加倍做,不过七八天功夫,已经认识了26个字母并二十多个单词。   这会儿,朱婉婉就拿着纸,开始抄两个单词,一边抄一边念,而她读的不准的时候,穆琼还会帮她纠正读音。   两人学了一会儿,穆琼就要上课了。   这几天,他的课朱婉婉是一节不落地听的,现在他要去上课,朱婉婉拿起学习的本子,就跟着他去上课了。   在自己的英文课上,穆琼照旧讲了很多国外的事情,今天,他还讲了美国的历史,讲了那一船船被装去美国的黑人,还讲了被送去美国修铁路的中国劳工。   “落后就要挨打,我们只有把自己变得强大,才能有话语权。”穆琼做了总结,然后带着班里的学生读了一篇他写的跟农场主有关的英文短文。   他注意到,朱婉婉虽然不认识文章里的单词,但还是很认真地在跟着读。   倒是有一个人没有认真读。   傅怀安趴在桌子上,之前听他讲故事倒是听得很认真,读的时候,却一句都不读。   这情况已经持续好多天了——傅蕴安来过之后,傅怀安就一直这个样子。   穆琼之前忙着照顾朱婉婉,顾不上他,他还有点变本加厉了。   瞧见这一幕,穆琼是有点不高兴的。   如果是在现代,傅怀安这样闹脾气在他看来没什么,但在这个时候,有那么多好学的人做对比,傅怀安这做法也就不怎么讨喜了。   学习应该是为他自己学的。   只是,就算不高兴,这到底是自己的学生……   下课的时候,穆琼道:“傅怀安,你来我办公室一趟。”   傅怀安从座位上起来,跟着穆琼到了办公室,但看都不看穆琼一样,只管仰着头看办公室的屋顶,好似那旧屋顶上有什么宝贝一样。   穆琼:“……”   算了,他脾气好,不跟小孩子计较。穆琼拿出五个银角子放在办公桌上:“这是你的稿费。”   傅怀安愣了:“什么?”   “你的稿费。”穆琼道,又拿出一本教育月刊给傅怀安:“这是我们的刊物,明天就会开始发售,上面刊登了你翻译的《拇指姑娘》。”   教育月刊这个杂志,因为要增加标点的缘故,面世时间比预计的晚了很多,而现在,它的第一期终于出来了。   这一期的教育月刊很厚,内容也很丰富。   里面有三个成语故事,有两个有教育意义的小故事,有一个篇幅较长的历史故事和一个介绍古代人物的故事,还有儿歌、灯谜、填字游戏和一些有趣的插画,最后,更是有一个翻译自国外的童话——《拇指姑娘》。   穆琼作为现代人,都觉得这份刊物可读性很强,更别说这个时候的人了……   因此,穆琼直接让人刊印了一万份,而明天,这一万份的教育月刊,就要在上海以及上海周边的两座城市,杭州和苏州售卖了。   上海的报纸,很多都是在杭州苏州同时售卖的,大众报如今都已经卖到这两个城市了,他们的教育月刊当然也不能落后。   穆琼想着教育月刊的事情,傅怀安这时候看着桌上的五毛钱,却激动地满脸通红:“我……我……这真是我的稿费?”   “是的。”穆琼再次肯定:“你后来翻译的《卖火柴的小女孩》,将在下一期的教育月刊上刊登。”   傅怀安整个人晕晕乎乎的,他小心翼翼地拿起那本教育月刊,翻到目录页,就发现最后写着《拇指姑娘》,原著安徒生,翻译傅怀安的字样。   他翻译的故事,被刊登出来了!   傅怀安连忙翻到最后,看着上面自己翻译的文章美得不行。   之前穆琼确实说要帮他刊登,但后来没消息了,他还以为穆琼是骗他的,原来不是!   傅怀安脸上的笑容越来越大,都恨不得抱着书蹦上一会儿了。   “你该回去了,准备上下节课。”穆琼道。   傅怀安“哈哈”两声,抱着书就往外跑,跑了几步又跑回来,拿走了穆琼桌上的五毛钱。   虽然现在零花钱很少,但傅怀安从小挥霍惯了,从来都是不把五毛钱放在眼里的。   但这五毛钱不一样,这是他自己赚的!   这钱他是无论如何都不会花的,他要拿回去收藏起来!这收藏一定要买个好点的箱子……傅怀安觉得怎么着也要紫檀木的才行。   “怀哥,穆老师喊你去办公室做什么?”傅怀安一回到教室,就有他的小弟担心地问道。   “我翻译的小说刊登出来了!”傅怀安得意道。   傅怀安在翻译故事的事情,这些同学都是知道的,闻言都很好奇:“怀哥,给我看看!”   “好啊……不行!”傅怀安道:“这书我要回家装裱起来,你们要看,明天上市了我买给你们看!”   傅怀安的小弟:“……”书能装裱起来吗?   傅怀安也不知道书能不能装裱起来,他只知道这书连自己都舍不得看。   把书摸了又摸,直到下节课上课,傅怀安才清醒过来。   然后他就突然想起了一件事。   自从得知傅蕴安和穆琼早就认识,他心里就不痛快起来了,虽然还在学英文,但再没翻译《安徒生童话》。   到现在,他总共才翻译了两个故事而已。   这……要是他翻译地太慢,穆琼不用他翻译的小说,改用别人翻译的小说了怎么办?   不行,他一定要快点进行后面的翻译!   傅怀安一时间充满了动力。   相比之下,其他人就淡定多了。   这份月刊里有钟老师写的故事,穆琼同样给了他样刊,钟老师拿到之后,只说要拿回家给自己的儿女看。   魏亭也拿到了一本样刊,他翻了翻,道:“我给我女儿寄回去。”   至于盛朝辉……“那我拿回去给我爸看吧!”   穆琼笑了笑,直接把自己的那本给了朱婉婉。   朱婉婉现在的水平,已经能看这本教育月刊了。   这天放学后,穆琼去接穆昌玉,而傅怀安……他直接跑去发电报了。   他这些日子表现好,傅蕴安给的零花钱也就比较多,他手上有好几块钱,而这钱,他全部拿出来发电报了。   这样的好消息,他是一定要告诉自己的母亲的!   他还要多寄几份教育月刊给自己的母亲!   傅怀安兴冲冲地来到电报局,发了之后,突然又意识到一件事。   他现在隐姓埋名,电报都是往别人家了发了再让别人拿去给他妈的,就算他寄了教育月刊回去,他妈也不能告诉别人那是他翻译的…… 第81章 标点   发现自己没办法让自己的母亲在家乡宣传一下自己, 傅怀安挺郁闷。   不过他郁闷的时间并不长。   他翻译的故事被刊登出来了,有这么令人高兴的事情, 他根本郁闷不起来。   傅怀安回傅家的时候, 傅蕴安不在。   这些日子傅蕴安很忙,时常不在家……傅怀安巴不得这样,吃过饭, 他就回了自己的房间。   他用毛巾把自己的书桌擦干净,然后拿出教育月刊放在上面,仔细地看了起来。   教育月刊的封面上,写了主编楼玉宇、盛朝辉,打开之后, 就是一个个的故事,还有一些画……傅怀安看得津津有味的。   没想到钟老师还会写故事!没想到校长的画画得这么好!没想到盛老师写的故事也不差!   当然了, 里面最有意思的故事, 肯定是《拇指姑娘》。   傅怀安觉得,等明天教育月刊上市,一定有很多人会被他写的这个故事迷住!   傅怀安满怀期待,却不知道这时候, 其实有人在抱怨教育月刊,觉得这份刊物有问题。   “你们学校上学期期末收了钱,说是要给你们订一年的什么教育月刊,现在都过去多久了?怎么还没瞧见那书?”崇新学校一个学生的父亲对自己的儿子道。   “我也不知道……”那个学生道。   “你们是不是骗人的?”这个父亲非常不满:“那什么教育月刊, 订一年要一块钱!我一个月的工资也就十块钱!”   这学生母亲也道:“我以前从来没有听过教育月刊的名字,多半是不入流的小刊物, 你们学校怕是从里头赚钱了!”   这学生的父母你一言我一语,将教育月刊说了一通,又心疼了一番那一块钱。   而这样的事情,并不是只有他们家发生了,也不是今天才有的这质疑。   魏亭当初联系了一些学校,让人订阅教育月刊,结果学生的钱付了,这刊物迟迟没出来……这些学生的家长,当然是有意见的。   第二天。   这天的大众报上,又有刊登楼玉宇的《流浪记》。   一大早,便有很多人叫住报童买了报纸,其中就包括李珍瑶。   李珍瑶拿着报纸来到学校,第一件事就是看上面的《流浪记》。   豆豆捡到了一份旧报纸,但上面的字他一个都不认识,最后这报纸,他只能拿来当被子盖。   当然了,他盖被子并不是为了御寒,而是为了挡蚊虫。   睡在印满了字的报纸下面,豆豆觉得有点飘飘然,可惜,上面的字他一个都不认识……   正因为这样,看到一个孩子坐在路边的石凳上读书,豆豆偷偷走过去看。   结果,这个孩子竟然让豆豆跟他一起看书,还给豆豆读他看的书。   “这是教育月刊,是楼玉宇先生和盛朝辉先生主编的,上面有很多故事,前面是成语故事,后面还有国外翻译的童话,非常好看!”这个孩子告诉豆豆,还介绍了一下后面的童话:“这个童话是国外的人写的,叫《拇指姑娘》,讲述一个拇指大小的女孩子的历险。”   豆豆惊讶:“这世上,还有拇指大小的人?”   “我也不清楚,反正这故事里是有的。”那孩子道。   两人就这么一起看了起来……   李珍瑶看着这个故事,有些茫然。   楼玉宇在自己的书里,写自己主编了一个教育月刊?   这到底是什么东西?   还有……后面这个《拇指姑娘》,虽然只有短短几句解说,但看着就有趣……她有点想看。   李珍瑶正奇怪,她的一个同学道:“珍瑶,你快看大众报的中缝,上面有教育月刊的广告,楼玉宇先生跟人一起办了个杂志,叫做教育月刊,今天上市。”   李珍瑶立刻在中缝里找起来,果然找到了这么一个广告。   她猛地站了起来。   “珍瑶,你怎么了?”那同学问是。   “现在去买这教育月刊还来得及吗?”李珍瑶问。   “……来不及了。”李珍瑶的同学道,她们就要上课了。   在现代,各种广告软文层出不穷,电视剧里也会加入很多广告,大家已经司空见惯了。   但这是民国。   穆琼这样在自己的文里给自己办的报刊打广告的行为,大家闻所未闻见所未见。   原来还能这么干?   一些商人都想找楼玉宇,让楼玉宇在《流浪记》里,也写写他们的产品了!   此时的人尚未过上到处都是广告的生活,对《流浪记》里的广告,倒是一点都不排斥,反而觉得挺新奇。毕竟这段情节一点并不突兀,而且看了之后……他们都想去买本教育月刊来看看了。   那教育月刊一定很好看!   看大众报的人,基本上都看到这个“广告”了。   傅蕴安就是其中之一。   他决定要试试,看能不能和穆琼有所发展,但他太忙了,根本没空去找穆琼。   等自己的二哥回来,一定要让他留在上海!   今天难得有空,傅蕴安就拿出自己让人订的大众报看了起来,结果正好看到了这广告。   穆琼办杂志的事情,他听穆琼说起过,但并不清楚,现在杂志出来了……   “帮我去买几份教育月刊回来。”傅蕴安对自己的助手孙大林道,这月刊是穆琼办的,他应该支持一下。   孙大林应了一声就出去了,没一会儿,就捧回来厚厚一大叠几十本教育月刊。   “怎么买了这么多?”傅蕴安问。   “三少,我就是把那家店里的全都买了……太多了吗?要不要去退?”孙大林满脸茫然。   “算了。”傅蕴安道,拿起一本看起来。   孙大林憨厚一笑,觉得自己实在太机智了!   下次见到穆琼,他应该把这事告诉穆琼……   这本教育月刊里面的文章,都不是穆琼写的,但全都是穆琼选的,他还在征得别人的同意之后,做了一些字词上的修改——把一些孩子比较难以理解的词语,改成了更简单的。   穆琼上辈子最先写的就是儿童文学,他的眼光还是很不错的,选的故事全都很好,还通俗易懂。   但傅蕴安打开之后,先看到的不是这些故事,而是……这本刊物,竟然用了标点!   早就有人提倡使用标点了,但标点该是怎么样的,要怎么用,一直定不下来,而报刊杂志这些,印刷的时候更是不用标点的。   可现在,这本教育月刊用了标点。   也不知道这是魏亭的主意,还是穆琼的主意……傅蕴安深吸了一口气,他敏锐地意识到,国内的出版业,怕是要发生一场变革。   傅蕴安继续看了下去。   这教育月刊,应该是给孩子看的,字词用的都非常简单,还很白话,特别好理解,同样的,看着也很有意思。   就说成语故事……傅蕴安觉得,只要看过这故事,定然能明白这几个成语的用法,至于别的文章,也都写得很好,各有各的道理。   至于里面的一些儿歌小游戏什么的,更是充满趣味。   傅蕴安看东西很快,没多久就看到了最后,然后就看到了《拇指姑娘》。   这个故事他看过原文,现在去看翻译,几乎立刻就发现里面有些细微处翻译的不准确,但并不影响阅读,反而看着更有意思,故事里的拇指姑娘,也变得活泼了。   他弟弟就是与众不同。   傅蕴安翻到这个故事的时候,就注意到这是傅怀安写的了,现在看了,果然很有傅怀安的风格。   “把这些书拿回家,我的书房放两本,剩下的给怀安。”傅蕴安道。   这书他买了却不知道要怎么处理……想来傅怀安会很喜欢。   傅蕴安一直生活在国外,看到这《教育月刊》并不如何吃惊,也就不知道这会儿,一些买了教育月刊的人,已经被惊呆了。   震旦大学的李衍一当初买希望月刊没买到,给书店老板留了地址之后,但凡来了新书,书店老板就会往他家里送,任由他挑选。   今天一大早,书店的伙计又送书来了。   李衍一对伙计非常欢迎,当即让伙计进来。   “今天都有什么书?”李衍一问道。   伙计报了一些书名。   “教育月刊?”李衍一好奇地问道:“我之前没听过。”   李衍一没听过教育月刊的名号,但光“教育”这两个字,就足以让他对这份刊物好奇了。   “李教授,这是一份新刊物,刚出了第一期。”伙计把教育月刊拿出来:“这是楼玉宇先生主编的!”   “楼玉宇主编的?”李衍一眼睛一亮:“楼玉宇之前出版的《英文短文》就是一部很好的书,他主编的教育月刊,想来也不差。”   李衍一说着,就翻阅起教育月刊来。   这份刊物,要说特别强的文学性那肯定是没有的,它里面的故事都异常的简单直白。   但只要有眼光的人,都会觉得这是一份好刊物。   如今国内的刊物不少,但面向孩子,专门给孩子看的还真没有,甚至专门写给孩子看的书,也是很少的。   而这份教育月刊,里面的内容浅显易懂又有教育意义,给孩子读再合适不过。   当然,最让李衍一惊喜惊讶的,并不是这份刊物的内容,而是这份刊物竟然用了标点!   李衍一很重视自己的孩子的学习,他在教导孩子读书的时候,都会很认真地给孩子讲解字词的意思,不仅如此,给孩子看的书,他还会标上句读,免得孩子看的时候理解不了。   但即便如此,对年幼的孩子来说,看书也有些费力。   但这本教育月刊……   “好书!”李衍一爱不释手:“这内容,这标点……所有的中小学生,都该看看的!”   那书店伙计时常来送书,还从没听李衍一这么夸过谁,满脸惊讶。   而李衍一紧接着又道:“这书我要多买几本送人……这样吧,我跟你去店里走一趟,免得去晚了买不到。”   “李教授,这杂志我们进了许多,你不用担心……”这伙计跟着李衍一来到他们的书店。   结果……   “李教授,不好意思,之前有人来我们店里,把我们店里剩下的教育月刊全买走了。”老板满脸歉意。   “这世上总是不缺识货的人……我去别处看看!”李衍一道。   李衍一在别处买到了教育月刊,而他刚付好钱,就听到所有人从外面进来:“请问,这里有卖教育月刊吗?”   教育月刊上市,穆琼不仅在自己写的《流浪记》里打了广告,还在申报新闻报这样的大报上打了广告。   这么一打广告……上海那些看报的人,至少有一半看到了。   而这些人里,很多都是愿意去买这份给孩子看的刊物的。   等他们买了……   教育月刊引起的轰动,比之前的希望月报更甚。   希望月报上的故事再好看,也就只是一个故事而已,但教育月刊,这整本刊物,就是一个奇迹。   郑维新是在看大众报的时候,看到教育月刊的消息的。   这月刊是给孩子看的,但他本着支持穆琼的想法,买了一本,结果这一翻……   “这是一本划时代的刊物!”   “我觉得现在的刊物,都应该向教育月刊学习,使用标点!”   “这本刊物是给孩子看的,但我们也该看看!”   ……   郑维新和他的同学,竟然全都认认真真地将一本给孩子看的刊物看完了,还赞叹不已。   当然了,看得最认真的,绝不是郑维新的同学们。   崇新学校。   一大早,盛朝辉就让人把崇新学校的学生订阅的教育月刊拉到了学校里,然后,学校的老师又很快将之发给了学校里的学生。   这时的学生,除了教科书,基本是没有什么读物的。   现在拿到教育月刊,他们立刻就看起来。   此时没有拼音,上学第一天就开始学认字,因而一年级的学生,已经认识不少字了,二年级的学生,按照识字量来说,看教育月刊就已经没有问题。   当然了,那些不认真读书,不好好听课没把课本上的字认全的人,肯定是看不懂的,但这些人也不会订教育月刊。   就像一年级的孩子,几乎没人订一样。   因而,拿到书的人,基本都是看得懂的。   他们这一看,就入迷了。   穆昌玉的班级里,一共有十个人订阅了教育月刊,其中就包括穆昌玉的同桌赵熙芸。   她这几天已经把《留学》和《求医》看完了,就连《我在百年后》也看了,而正是这些书,让她爱上了看书。   偏偏她家里的书,很多都是她看不了的。   比如说她父亲最近正在看的《吕氏春秋》,她就一点都不喜欢。   教育月刊她订了,刚发下来的时候,她还对穆昌玉道:“这书是我爸要订的,我一点都不想订,上面估计全是大道理,劝人好好读书的。什么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我自己就是颜如玉!”   穆昌玉轻笑起来:“其实也不一定是这样的……你不如先看看?”   “好吧。”赵熙芸道,翻开了书。   然后,赵熙芸就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故事书了!   《留学》这样的书,赵熙芸能看懂,但她这个年纪,最喜欢的还是更简单的一点的故事,比如说眼前的教育月刊上的故事。   这一个个故事,都特别好看!   赵熙芸看得如痴如醉,看了好些之后,才想起来穆昌玉:“昌玉,我都忘了你了……你要不要和我一起看?”她说着,就把书放到了两人中间。   “不用,我也有。”穆昌玉从书包里拿出一本教育月刊来:“我家订了。”   其实不是她家订了,而是这书是她哥哥主编的!   想到这一点,穆昌玉便有些得意。   不过,她不想告诉她的同学。   她的同学不知道她哥哥是楼玉宇,就已经整天问她她哥哥的事情了,她哥哥来接她,她们还会看个不停,要是让她们知道她哥哥是楼玉宇……   穆昌玉小心眼地不想告诉别人。   “昌玉,你哥是给你订的吧?你哥对你真好!”赵熙芸道。   赵熙芸今年才十三岁,但这并不影响她对穆昌玉的哥哥有好感,而这种朦胧的好感,她也不是只对穆昌玉的哥哥有的,她还喜欢学校里几个学长。   当然了,这些少女心事,她不会告诉任何人。   “是我哥给我订的,我哥买了很多书给我看。”穆昌玉露出个笑容来。   “昌玉你哥真好!我哥他嫌弃我读书花钱呢……”班里的一个女生道:“我读完这个学期就不读了。”   “兰兰……”   “不说了!昌玉,你的书能借我看吗?”叫兰兰的小姑娘问。   穆昌玉大方地把自己的书借了出去,然后兰兰就珍惜地看了起来。   “我跟你们说,这本书你们不要从头到尾看……先看后面的《拇指姑娘》吧!特别好看特别有意思!”一个女生突然道:“拇指那么大的小人,想想就有趣!”   “我也看看!”   “我也看!”   其他的女生纷纷去看。   “这是国外的故事,真好看。”   “这个傅怀安好厉害,竟然还会翻译!”   “不知道下期的教育月刊上,还有没有这样的故事。”   ……   穆昌玉听着她们的议论,更骄傲了。   那个傅怀安是她哥的学生,没什么厉害的,她哥最厉害!   上海某个杂志的编辑部。   “楼玉宇当真是我辈楷模!”一个进步人士赞叹道:“他写的小说,办的杂志,都是能开启民智的。”   编辑部的另外一人道:“他在教育月刊里所用的标点,一个个非常合适,我觉得我们的杂志,也可以用这样的标点!”   “我也觉得,我们想要推广新文化,应当先推广标点!”   “这楼玉宇也不知道是何方神圣,真想和他好好聊聊!”   “大众报那边把人藏得太严实了!”   “你们注意到没有,这杂志里有魏亭写的文章,还有他画的画,这楼玉宇,魏亭多半认识!”   “魏亭应当是认识的,这教育月刊,之前他来参加沙龙的时候曾说起过,听说他还有参股。”   “我们可以找他打听一下楼玉宇。”   ……   教育月刊不仅在上海卖得好,便是在杭州苏州,也一样卖得极好。   而看了教育月刊的人,对这份刊物的两个主编,都是非常敬佩的,尤其是早就已经非常有名的楼玉宇。   同时,也有人注意到了里面的文章的作者,包括傅怀安这个翻译。   甚至因为《拇指姑娘》这个故事比其他的故事来的更有趣,人们对傅怀安的关注,还胜过钟老师。   他们都好奇傅怀安是谁,却不知道傅怀安这会儿,正在学校里郁闷着。   傅怀安昨天晚上非常兴奋,把教育月刊来来回回看了好几遍之后,又去翻译了一点《皇帝的新衣》。   不知不觉,他就睡晚了,这一睡晚,他早上就睡过头了。   他急匆匆地出门,想去买教育月刊,又发现自己没带钱……   换做以前,他肯定会回家拿钱,买了教育月刊再去学校,但现在情况不同。   他是英文课代表,要带大家早读,而且穆琼每天都很早去学校,要是让穆琼看到他读书不认真,以后不要他的稿子了怎么办?   为了不迟到,傅怀安只能先不买教育月刊,飞快地去了学校。   他之前答应了要给同学买教育月刊,偏因为种种原因没买成……傅怀安有些不好意思,幸好到了学校之后,就得知学校在每个教室的阅读角,都放了一本教育月刊。   这书估计又是老师自掏腰包给他们买的……他们学校的老师真好!   傅怀安看到自己的同学挤在一起看一本教育月刊,心里一动:“今天的早读,我们就不读英文了,我给你们读教育月刊!读上面那个翻译过来的国外的童话!”   傅怀安的同学:“……”怀哥,这个故事你之前翻译的时候给我们讲过,你忘了?   我们其实对前面那些没看过的故事更感兴趣……   然而,怀哥他就是要念《拇指姑娘》。   傅怀安念拇指姑娘的时候,朱婉婉也在给冯小丫念《拇指姑娘》。   她念一段,然后给冯小丫解释一下,两人慢慢的,就把这个故事给念完了。   “这故事真有意思。”冯小丫的眼睛亮亮的:“能读书真好,等我孩子长大了,我一定让他读书!”   “其实你自己也可以读,你现在多读点,以后还能教你的孩子。”朱婉婉道:“你要不要跟我学认字?” 第82章 赚钱   “我这样的人, 哪能学认字?”冯小丫想也不想就拒绝了。   “也就是认字而已,哪有谁能学谁不能学的?”朱婉婉翻了翻书, 在书上找到一个“一”:“你看, 这个字就是一,一二三四的一,简单吧?”   这当然是简单的, 冯小丫点头。   “一是这样一横,二就是两横,三则是三横……”朱婉婉教了冯小丫三个字。   “四就是四横?”冯小丫好奇地问,她虽然不认字,但会数数, 毕竟他们乡下地方,也会数数自家的鸡鸭有几只。   “不是, 四写起来要难一点。”朱婉婉找来一根木棍, 在泥地上写了一个“四”,还给她比划着写了好几遍:“你现在也不用学太难的,先学识数就好了,你把这些数字学会了, 就能记账了。”   朱婉婉面对学校的老师,还是会觉得自卑,但跟冯小丫在一起,她却不会有这样的感觉。   只是, 看到冯小丫对着自己的样子,她总是想到她以前。   她以前……跟冯小丫其实没什么两样。   朱婉婉教的四个字很简单。   冯小丫抱着她的儿子, 她看看自己儿子因为养得精心,跟村里那些孩子截然不同的白白胖胖的小脸,又去看地上的字。   “将来你孩子长大了,看到你识字,一定很骄傲。”朱婉婉道。   “骄傲是什么意思?”冯小丫问。   朱婉婉给她解释起来。   两人正在学字,就瞧见有个穿着长衫的人在校门口张望,还朝着他们挥手。   传达室的瘸腿老头去上茅房了不在,冯小丫问:“你是谁啊,有事儿?”   “我是盛朝辉的朋友,来找他。”那人道。   “盛老师在里面。”冯小丫给那人开了门,指了个方向,然后就看到那人飞快地朝着她所指的方向跑去。   “穿长衫的人,竟然也这样跑……”冯小丫惊叹道。   这年头,基本只有读书人才穿长衫,而那人跑地飞快,都不像个读书人了。   办公室里,穆琼正在写《流浪记》。   《流浪记》这个故事,他是打算写长一点的,因为借着这个故事,他可以将上海如今的社会环境,底层百姓的生活什么的,全都写出来。   这样,百年后的人要研究民国历史,兴许还会从他的小说入手。   就是他对流浪儿童的生活了解的到底太少,因而写着有点瓶颈了。   穆琼觉得,自己要找机会去了解一下这个那些孩子才行。   想到这里,穆琼就想到了自己的一个叫做李珍瑶的读者。   一直以来,都有很多读者给他写信,而李珍瑶就是其中之一。   他收到的信很多,都没空一一去看,起初也没怎么注意李珍瑶的信,直到最近,李珍瑶在信里告诉他,说她收留了很多流浪儿童,问他接下来要怎么办,他才注意到这个小姑娘。   以李珍瑶的财力和能力,照顾十几二十个孤儿没问题,但孩子太多,她就不知道该怎么办好了,偏偏这年头,流浪的孩子不在少数。   而且,现实中的孤儿并不像他写的豆豆一样无比乖巧,事实上,这些孩子在过过艰难困苦的日子之后,性子大多不怎么讨喜。   穆琼是昨晚上看到李珍瑶的信的,当时就将李珍瑶的信放进了自己的包里,现在,他打算给李珍瑶写一封回信。   他要去看看那些孩子,如果可以,再做点力所能及的事情。   这么想着,穆琼暂时放下了有些不知该如何下笔的《流浪记》,拿出稿纸开始给李珍瑶写信。   天幸写的是一手大气的行草,楼玉宇却写一手有些凌厉,铁画银钩的楷书,一个个字端端正正的。   穆琼写的信并不长,写完之后,他就将信放进信封,贴上了邮票。   而刚做完这件事,穆琼就看到有人冲进了他们的办公室。   “盛朝辉!你竟然还有心思在这里教书!”这人一进来就道。   “我也担心教育月刊的销量,但再担心,教书还是要教的。”盛朝辉道:“怎么了?教育月刊卖得不好?”   “什么卖得不好!你的教育月刊快卖光了!”这人道:“你怎么就只印了一万册?印了一万册也就算了,其中一千册已经订了出去,剩下的九千册两千送去杭州,两千送去苏州,在上海售卖的,竟是不足五千册……这哪里够卖?你不知道我们上海现在人越来越多了吗?米价都越来越贵了!”   盛朝辉有些茫然:“卖光了?”   虽然盛朝辉觉得自己这次做的教育月刊质量非常好,但这一天的功夫就卖光,实在有点出乎他的意料。   “对,卖光了!”那人道:“你也不想想,楼玉宇是什么人?在上海,少说有两万人是他的读者,他做主编的杂志,能不好卖吗?你小子运气也真好,竟然能找到这么一个大人物帮你。”   盛朝辉还有点不敢置信。   这人又道:“你快去加印,我看就加印三万册好了。这杂志就是过期了也好卖的,我找找门路,说不定还能帮你卖到北京去。”   盛朝辉深吸了一口气,突然看向穆琼:“我不是在做梦吧?”   穆琼摇头:“不是。”   他一点都不奇怪教育月刊能卖那么好,他如果是当家长的,这么一本刊物,肯定是愿意买来给自己的子女看的。   那个跟盛朝辉嚷嚷的人,这才注意到穆琼的存在。   他满脸胡子,瞧着挺粗犷,这会儿豪爽一笑:“小朋友,你是这里的学生吧?怎么没去上课?”   “……”盛朝辉:“老蔡,他是楼玉宇。”   盛朝辉给那个老蔡介绍了穆琼,又给穆琼介绍老蔡:“穆琼,这是蔡松山,做报贩生意的。”   申报这样的大报纸有自己的发行渠道,但很多小报没有,一般来讲,他们都是将报纸或者刊物交给报贩,让报贩售卖的。   报贩若是没有卖出,会将之退回,若是卖出了,就从中抽成。   盛朝辉以前办过报纸,又是土生土长的上海人,跟眼前这个报贩相熟,这次的教育月刊,便也交给了他去卖。   “蔡先生你好。”穆琼笑道。   “你是楼玉宇?”蔡松山被震惊了。   近年来,因为年纪大的人都不怎么能适应巨大的变化的缘故,商场上能见到很多年轻人。   但即便如此,穆琼也显得太年轻了一些。   在没有见到穆琼之前,他一直以为楼玉宇是二十七八岁的年轻人。   “是的。”穆琼应了。   三人简单聊了聊,蔡松山就把教育月刊的销售情况说了。   “这刊物是有了孩子的家庭都用得上的,给大点的孩子看了,还能留着给小的孩子看,买了特别划算,所以买的人很多,我相信以后的销量都不会差……盛朝辉,你办报纸亏了那么多年,这次翻身了!”蔡松山道。   盛朝辉和穆琼面面相觑,都有些激动。   教育月刊均摊下来,成本每本不过四五个铜元,但售价一毛。这样的话,卖出一万本,约莫能赚五百个银元,而这是按照印刷一万本的成本来算的。   如果再印三万本并且能卖掉,在成本变低的情况下,每月能赚两千银元以上,除去给蔡松山的分成,给魏亭的分红,他们两个一人至少能拿七百元的分红。   而这,还是在教育月刊没有刊登任何广告的情况下。   “这是每个月都能拿钱的……”盛朝辉道。   突然赚个几百个大洋,算不得稀奇,但每个月都能赚几百个大洋,就难得了!   穆琼已经从商业印书馆拿过不少钱了,不至于太激动,但这会儿的心情却也不错。   照这个速度下去,要不了几个月,他就能买房了。   按照他从周围得来的信息,还有在后世了解到的情况来看,在这个时代的上海,房地产绝对是最稳妥最能赚的投资。   “你想赚钱,就先去加印去!很多人等着买!”蔡松山道。   这会儿已经快放学了,盛朝辉接下来没课,当即站起身来,跟着蔡松山就走。   穆琼很快也起身离开。   他先将自己给李珍瑶的信投入邮筒,然后就去了崇新学校接穆昌玉。   而穆琼接穆昌玉的时候,傅蕴安在码头上,接到了从日本回来的霍英。   日本此时已经对德国宣战,正在抢占德国在山东的地盘和权利。   他们已经露出了侵华的野心。   不过因为之前列强全都像日本这样干过,因而这一切虽然让国人不满,但并没有引起国人的警觉,此时距离日本全面宣战,也确实还有二十年之久。   此时国内很多产品,都从日本进口,而日本为了能多赚钱,常常变着法子将国人自己建的工厂给挤垮……   这情况,霍英一直都是知道的,因而傅怀安让他去日本找能生产机器的工人,他一千一万个愿意。   这次,他不仅从日本带回来不少机器,还想办法弄到了几个工人,并在日本留了些人手。 第83章 陈老板的请求   “我这辈子, 最讨厌的就是坐船。”霍英一下船就道,脸色有些难看。   他第一次出国的时候, 是受着伤坐船的, 因为虚弱,一上船就开始晕船。   他非常难受,偏偏还受不到好的照顾……带他们出国的人不管他们, 他们的娘当时又是不愿意出国的,一路上只知道不停地咒骂傅怀安的母亲和他的父亲。   “哥,辛苦了。”傅蕴安道。   “不辛苦。”霍英见到傅蕴安,立刻笑起来:“这一趟我也算是长了不少见识!日本的民俗,跟咱们这里有些像, 但又截然不同!”   霍英这次回来坐的是自家的商船,并没有告知外人, 自然也没有外人来接他。他上了傅蕴安雇的马车, 两人就一起来到傅蕴安的住处。   一路上,霍英将自己在日本的所见所闻,还有这一趟的收获给说了,最后还做了个总结:“日本那边很多工厂都开始生产机器了, 应该就是为了卖给我们国家的商人。”   “嗯。”傅蕴安点头,眉头微皱。   霍英又道:“蕴安,我这趟在那边待的时间不长,但就这么点时间……我总觉得那个国家的人, 对我们不怀好意。”   傅蕴安闻言苦笑:“又有哪个国家对我们怀好意了?”   “也是……”霍英嗤笑了一声。   很多国家都在变着法子从他们的国家捞钱,确实不止日本一个。   不说别的, 就说庚款留学生……列强培养那些留学生,其实是为了培养亲近他们的官员和各方面的顶尖人才,搞文化侵略。   两人到家的时候,傅怀安还没回来。   傅蕴安吩咐了一声,让人去做饭,然后就跟霍英说了这些日子上海这边发生的事情,又道:“二哥,我希望你以后能留在上海帮我。”   霍英想也不想就道:“成!其实我在那边待着也不痛快,爸让我给他管钱,可我看着,他就是千方百计挖我的钱。”   傅蕴安知道霍英这说的并非真话。   霍英在他们的父亲那里是当财政官的,位高权重,想干什么干什么,做生意更是一路畅通,但来了上海,肯定就没那么自由了。   “二哥,多谢。”   “谢什么谢!”霍英道。   两人正说着,傅怀安回来了。   放学后没能买到教育月刊,傅怀安已经很失落了,回家看到自己的二哥也在……   他欲哭无泪。   偏偏这时候,霍英还不怀好意地一笑:“怀安啊,二哥要在这里多住几天,你是不是很高兴?”   傅怀安:一点都不高兴……   不管是穆琼家里,还是学校食堂,平日里吃的菜都是常见的,但傅家不同。   比如今日,桌上就有一大盘炖牛肉,还有红烧的鸡翅,就连那只白切鸡,做法都是非常复杂的,比朱婉婉做的精致了不知道多少。   霍英之前一直待在船上,吃的总归不如家里好,这时候胃口大开,傅蕴安也吃了不少,也就是傅怀安有些食不知味……   当然了,为了不让自己饿着,他还是吃了不少牛肉的。   牛肉最香了!   吃过饭,傅怀安就回了自己的房间,然后……他看到了厚厚一叠,足有几十本的教育月刊!   “我房间里的教育月刊是哪里来的?”傅怀安问家里的佣人。   “是三少买回来的。”佣人道。   原本,得知傅蕴安早就认识穆琼之后,傅怀安对自己的三哥也是有怨言的。   但现在看到这么多教育月刊……他三哥对他还是很好的。   傅怀安喜滋滋地往自己的书包里装了许多教育月刊,打算带到学校送给同学。   霍英跟傅怀安说他要在傅家多住几天,是骗傅怀安的,事实上,他第二天一大早就离开了。   他还有很多事情要做。   工厂要开,药厂要偷偷地建,从国外“进口”各种东西的生意也不能落下,甚至还有个孤儿院要办。   而他明明已经有这么多事情要办了,依然没忘记关心自己的弟弟的感情生活。   将自己弟弟的助手孙大林叫来,霍英打听了一下自己弟弟这段时间跟穆琼的进展。   “三少去了一趟平安中学,在那里听了穆琼讲课,后来穆琼做主编的教育月刊上市,三少还一口气买了几十本。”孙大林道。   “就这样?”霍英问。   “就这样。”孙大林道,其实……那教育月刊,还是他主动多买的……   “这看上了,不该直接送钱送首饰吗?蕴安手脚也太慢了!对了穆琼不用首饰……但就算这样,也不能只私底下买点教育月刊!”霍英道。   孙大林深以为然。   “蕴安自己不靠谱就算了,还不让我插手……”霍英想了想道:“你找人去看着点穆琼,看他有没有什么想要的,到时候提醒一下蕴安。我就不出面了。”   他们霍家现在虽然辉煌,但能辉煌多久没人知道,所以蕴安的身份,他是不愿意让别人知道的。   没人知道蕴安的身份的话,就算霍家出了事,也不会连累到蕴安,多好?   至于怀安……把他送来上海,也是为了保护他。   现在,外面的人知道霍老虎的大儿子和二儿子非常出色,但没人知道傅蕴安的存在,就连傅怀安这个曾经很威风的小家伙,也已经没人提起了。   还有传言说,他被霍二少也弄死了……   因着这个原因,傅蕴安的事情,霍英也不敢随意插手,就怕暴露了自己和傅蕴安的关系。   霍英让孙大林去查穆琼最近想要的东西,而穆琼最近,确实有想要的东西。   他想买房子。   教育月刊加印的事情,全是盛朝辉在跑,第二天盛朝辉忙得没空上课,穆琼还帮着上了两节。   他不知道要怎么讲课文,这两节国文课干脆被他改成了作文课,讲了一些写作技巧,那些孩子还挺喜欢。   而第三天,就是礼拜天了。   这天穆琼一大早起来,吃过朱婉婉做的早餐,就出门了。   他先去找了方海林,也就是之前租房的时候找的那位中介。   到了上海,穆琼就养成了一个将需要记住的人的地址名字全部拿本子记下的习惯,而这也是必须的,要不然把地址忘了,办事会很麻烦——如今用得起电话的人,寥寥无几。   穆琼照着记下的地址来到方海林家中的时候,方海林还没起床,但有个佣人帮他招待客人。   坐了一会儿,喝了一杯佣人泡的浓浓的红茶,穆琼总算见到了方海林。   “你是……”当初就见了穆琼一次,已经过去几个月不说,穆琼现在的模样还有了很大的变化,方海林一时间有些认不出。   穆琼将上次的事情说了,方海林才认出他,接着,穆琼又把自己想要买房子的事情说了。   “现在租界的房子贵得很,一般也没人卖,你要买房子,怕是要等等。”方海林道。   “我现在钱款还有点不凑手,不着急。”穆琼道,给方海林送了一罐五十支的香烟,让他帮着留意,如果有合适的房子,就来平安中学通知他。   从方海林这里离开,穆琼又去了大众报编辑部交《流浪记》的稿子。   大众报编辑部非常热闹,人多了几个不说,还重新装修了一下,做出一个个隔间来,李荣华更是有了自己单独的办公室。   穆琼刚进去,就被小王领到了李荣华的办公室。   穆琼将自己修改过,但没有誊抄的稿子给了李荣华。   自从知道大众报这边有专门的抄写员,他就不自己誊抄了,写完修改过之后,直接拿来大众报编辑部。而大众报这边帮他誊抄之后,则会将他的原稿还给他,还会送一份抄写好的稿子给他。   “穆先生,你来了。”李荣华看到穆琼,已经完全没有长辈的架子了:“送稿子哪里用得着你亲自跑一趟?以后定个时间,我派人去拿就行了。”   “那就麻烦李总编了。”穆琼想了想,答应下来。   他很缺时间,能省力一点是好事。   几个月下来,李荣华胖了许多,穆琼觉得他近期的伙食应该很好。   想也是,大众报销量节节升高,李荣华赚了钱,可不就想吃什么吃什么?   两人聊了聊,穆琼就告辞了,然后又去了陈老板那里一趟。   这几个月,陈老板的西餐馆的生意一直很好。受了穆琼的启发之后,陈老板爱上了研究新菜式,而他在这方面天赋不错,还真研究出不少来。   他的西餐馆隔段时间就能开发出一道新菜,倒是做出名气来了,还有了一批熟客。   看到穆琼,陈老板同样很高兴,留了穆琼吃饭。   之前穆琼回来,那些店员还会凑过来叙旧,但现在已经没人这么做了,甚至就连陈老板,面对穆琼的时候都有点拘束。   面对这情况,穆琼的心情挺复杂的。   饭后,陈老板支吾道:“小穆,陈叔有一件事想请你帮忙……”   “陈叔你尽管说。”穆琼道。   “我想麻烦你帮我找找我儿子。”陈老板道。   陈老板的儿子去留学之后,曾寄回来一封信,然后就跟陈老板失去联系了。   此时,国内的电报发展的还可以了,就是发电报特别贵,但跨国电报还没发展起来,至于寄信,则非常麻烦,以至于陈老板竟是跟自己的儿子失去了联系。   要是欧洲那边没打仗,陈老板就算担心,也担心不到哪里去,可现在欧洲那边在打仗。   自从知道这个消息,陈老板的心就一直在半空中悬着,落不了地。   他早就想找人帮着去找找了,但没有门路——他认识的人里,也就穆琼有点本事了。   穆琼答应下来,但也道:“陈叔你知道的,我并没有出去留学过,现在写东西虽然认识了一些人,但认识的也不多,所以我不一定能找到人。”   “没事,你愿意帮我找,我已经感激不尽了。”陈老板道。   穆琼从陈老板的西餐馆离开的时候,带着的记录地址的笔记本上面,就多了陈老板儿子的名字还有陈老板儿子之前给陈老板写信留的地址。   他自己是没能力去找的,穆琼打算找魏亭和傅蕴安帮着打听一下。   又要麻烦傅医生了……穆琼琢磨着要给傅蕴安选个礼物。   而这时,傅蕴安刚从孙大林那里得到消息,得知穆琼想要买房子。   “三少,现在租界的房子可不好买,穆琼手上钱又不多,他一时半会儿怕是买不到合适的。”孙大林在傅蕴安身边念叨起来。   “我二哥让你去盯着穆琼?”傅蕴安问。   孙大林表情一僵。   “我记得我家两边的房子,都已经被我们买下来了,最近花钱的地方多,可以出售一套。”傅蕴安道。方海林为什么说这些,他清楚的很,而他照着做了。   就算穆琼并不和他在一起,让穆琼做邻居也不错,至少长得赏心悦目。   更重要的是,他相信穆琼的人品。穆琼就算发现了什么,也定然不会出卖他。   “三少,我马上去处理。”孙大林道。   “你等等。”傅蕴安又把人叫住了。   “三少?”   “这事我自己来办就行。”傅蕴安道。霍英回来后他轻松不少,有时间去平安中学那边看看。   星期一一大早到了学校之后,穆琼就找了魏亭,拜托魏亭帮着留意陈老板的儿子。   魏亭一口答应下来,又道:“你不是认识傅蕴安吗?其实这事找傅蕴安帮忙比较好,我虽然去过欧洲,但在那边待的时间并不长,认识的人也不多,可傅蕴安不同,他在国外有很多朋友。”   “我是打算去找傅医生问问。”穆琼道。   两人就这么说起了傅蕴安。   魏亭道:“傅蕴安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旁边的医院都已经开始动工了,他竟然还没来几次。”   这时候的房子都建得低矮,虽说也要挖个地基弄个下水道什么的,但建起来并不复杂,设计也就花不了什么的时间,这会儿隔壁已经开始挖地基了。   可这些日子,他们竟没见傅蕴安来过。   两人聊了聊,就到了穆琼上课的时间。   穆琼进教室的时候,就看到自己的母亲已经坐在最后了,正拿着学英语的本子在看。   而等他的课上到一半,教室后面又多了一个人,正是他想找的傅蕴安。 第84章 月刊的发展   穆琼虽然有事要找傅蕴安, 但现在是上课时间,不能耽误了学生听课。   他朝着傅蕴安笑笑, 然后就继续讲课, 教学生们读英语。   教室很简陋,那些学生一个个瞧着也灰扑扑的,衬地站在讲台上的穆琼格外的出众。   傅蕴安看着穆琼认真讲课的样子, 觉得自己都没那么累了。   穆琼的年纪不大,但身上却没什么稚气,身姿挺拔,气质也好,可以说越来越符合他的喜好, 当然了,穆琼现在最让他欣赏的, 并不是外貌而是思想。   不管是《留学》还是《求医》, 又或者现在的《流浪记》,都可以看出穆琼的思想,跟此时绝大多数人的思想不同。   “a-p-p-l-e,apple……”旁边突然传来一个细细的声音。   傅蕴安这才发现有人跟自己一样坐在教室最后面听课, 而这人……是穆琼的母亲。   傅蕴安:“……”朱婉婉坐在一根柱子后面,他之前竟然没注意。   这教室非常大,后面空间也大,在后面低声说话, 是不会影响前面的人上课的。   “朱姨,这个音你读的不准。”傅蕴安道, 给朱婉婉读了两遍这个单词。   他听穆琼说起过,说他在教自己的母亲读书,没想到朱婉婉竟然已经不止在学国文了,还学起了英文。   “谢谢你,傅医生。”朱婉婉看了傅蕴安一眼,笑了笑。她是看着傅蕴安进来的,不过之前没好意思打招呼。   “不用谢。”傅蕴安道,他不看穆琼了,将注意力放到了朱婉婉身上。   朱婉婉倒是很专心,她继续低声念单词,而当穆琼开始说英文,她不管能不能跟上,都会按着穆琼读的,跟着读上两句。   如果他的母亲当初也能这样……傅蕴安暗叹了一口气。   下课铃声一响,穆琼就不讲了,对学生道:“我布置的英文短文,你们等下多读几遍,将之背出,另外,以前学的文章,也要每天重新读。”   那些学生都应下了,穆琼就往教室后面走去:“傅医生,你怎么来了?”   “我来看看工程进度。”傅蕴安道。   “已经在打地基了,想来要不了多久,就能把房子盖起来。”穆琼笑道。   “承你吉言了。”傅蕴安道:“穆琼,朱姨开始学英文了?”   “是的。”穆琼道:“我娘学得很认真。”   “就是学得不太好。”朱婉婉不好意思:“我年纪大了,总是学不好。”   “朱姨,英文比国文好学,我相信你一定能学好。”傅蕴安道:“我曾经认识一位老人,他在六十五岁的时候立志学英文,一年后,英文就说得很好了。”   “他这么厉害啊!”朱婉婉吃惊不已。   “他后来还学了法文。”傅蕴安道:“他开始学的时候,可没有朱姨你学的这么好。”   朱婉婉原本一直对自己没自信,但现在听到傅蕴安这么说……   人家六十几岁的人,一年能学会,她才三十几岁,就算学的慢一点,学三年五年的,肯定也能学会吧?   而且……她最近发现,自己其实并不是很笨——她以前学认字,简单的很快就学会了,但现在教冯小丫,她教了无数遍,冯小丫依旧不太会。   朱婉婉一时间信心十足。   朱婉婉还要去听盛朝辉的国文课,很快就离开了,傅蕴安这时候道:“穆琼,你的教育月刊办的很成功,恭喜你。”   “我也是侥幸。”穆琼道:“这刊物能卖的这么好,主要是因为以前没有过这样的刊物。”   “你太谦虚了。这刊物我看过,真的很好,里面用的标点更是让人惊喜。”傅蕴安道:“这刊物对孩子学国文有很大的好处。”   穆琼道:“傅医生看过我的刊物,有没有什么意见建议?”   傅蕴安想了想,道:“对这份刊物,我提不出什么意见,但我有个想法,除了这样的帮助学国文的刊物,能不能再出个普及其他知识的刊物?”   穆琼心里一动。   在现代,绝大多数的孩子哪怕没有亲眼见过大象,肯定也是看过图片,认识大象的。   但这时候的孩子,大多不知道大象是什么。   此外,地球是圆的之类在这时的国外已经是常识的东西,如今在国内,很多人也是不知道的。   要办这方面的刊物,穆琼自认做不到,毕竟刊物每月都要出,他那点知识是不够的,但他觉得他可以想办法编写一部普及科学知识的书……类似十万个为什么那样的就行,不管什么种类都能放进去。   另外,教育月刊以后可以更厚一点,加入一些这方面的知识。   穆琼直接将自己的想法跟傅蕴安说了。   两人就这么聊了起来,然后魏亭也加入进来,最后又来了个盛朝辉。   教育月刊现在卖得很好,他们都想将它做得更好。   几人这一聊,很快就聊到了中午,除了确定了教育月刊今后的刊登内容以外,还定下了要招几个人帮着做事,再弄个房子作为编辑部的事情。   而这编辑部,他们最终确定建在平安中学旁边。   傅蕴安给平安中学扩建教学楼的时候,会顺便帮着建一栋小房子,作为教育月刊的编辑部。   当然了,买房的钱穆琼等人肯定是要付的。   时间不早了,傅蕴安提出要请穆琼几人一起吃饭,但魏亭拒绝了:“穆琼的母亲在我们中学学习之余,会帮我们做菜,中午我们在学校吃吧。”   傅蕴安当然没意见。   傅蕴安吃过饭就离开了,而穆琼和盛朝辉等人,则将教育月刊接下来的发展章程整理了出来,又定下了招人的数量。   他们打算招两个人,一个负责抄写之类的工作,另一个则负责跟外面打交道——教育月刊每月才出一期,因而不需要太多人。   至于为什么要招一个抄写员……以后肯定会有人来订报纸之类,到时候是要有人写地址寄刊物的,这样烦琐的时候,他们没空自己去做。   穆琼和盛朝辉忙活的时候,李珍瑶却是来到了平安中学——楼玉宇给她写信了!上面留的地址,就是平安中学! 第85章 认错人   《留学》还在连载的时候, 李珍瑶就给楼玉宇写过信了,都是寄到大众报去的。   而她从没指望能收到回信——楼玉宇怕是每天都能收到很多信, 他肯定还很忙, 怎么可能有空给她回信?   但就算这样,她还是写了很多信,然后……她收到了回信!   楼玉宇先生还在信里说要见见她!   李珍瑶给大众报写信留的地址是学校的地址, 回信昨天就寄到了,但今天星期一她到学校上课,才看到信,然后她就没办法安心学习了。   楼玉宇先生在信上留了地址,让她回信确定个时间, 说是会来找她,但她觉得不该麻烦楼玉宇先生, 完全可以由她去找楼玉宇先生。   李珍瑶迫切地想要见到楼玉宇, 最后就装作肚子痛跟学校请假,离开了学校。   跟她一同离开学校的,还有她的同桌——她收信看信的事情,瞒不过她的同桌, 而她同桌同样是楼玉宇先生的小说的读者,就也跟来了。   两人叫了一辆黄包车往平安中学赶。   “珍瑶,楼玉宇先生真的在平安中学吗?”李珍瑶的同桌杨瑜君问李珍瑶。   “先生给我的地址,是平安中学的。”李珍瑶道:“先生应该是平安中学的老师。”信上的地址写了平安中学, 收信人则是楼玉宇。   “我听说过平安中学,是魏亭办的, 因为学费收的少的缘故,他给不了老师高工资……楼玉宇先生在这里教书,实在是高风亮节!”杨瑜君的眼睛亮晶晶的。   “魏亭?你是说魏家那个……很能花钱的?”李珍瑶问。上海如今人口很多,但有钱的并不多,因而相互之间就算不认识,也是听说过的。   魏家虽然不在上海,但很多生意在上海,大家自然知道,魏亭就更有名了。   当然,他的名声并不好,至少李珍瑶的父亲每次提起他,都是用“败家子”来称呼的。   “是啊!”杨瑜君道。   “我记得他年纪不大,还留过洋,你说会不会……他就是楼玉宇?”李珍瑶问。   杨瑜君一愣,随即道:“还真有可能!我听说他因为惦记着前头的妻子,一直不肯结婚。”   “他真是情深义重!”李珍瑶满心感慨。   杨瑜君脸有点红了;“其实他不是败家子,他一直在办实事。我见过他一次,那次他和齐老先生在一起。”   “是啊,他又不赌钱,又不抽大烟,怎么能说他是败家子!”李珍瑶伸手摸了摸自己的包,里面放着楼玉宇寄给她的信。   两个小姑娘越说越觉得楼玉宇应该就是魏亭。平安中学没什么名气,工资也低,楼玉宇这样留洋回来的,总不能在这么个小学校里当个普通的中学老师。   而这个时候,两人已经来到了平安中学。   平安中学的门口,依旧只有瘸腿老头在看门,他还抱着冯小丫的孩子。   李珍瑶拿着信过去,就道:“老人家你好,我来找楼玉宇。”   “楼玉宇?我没听过,是哪个班级的?”字都不认识,从不读书看报的瘸腿老头问。   “他应该是老师……”李珍瑶道。   “我们这里没有叫这个名字的老师。”瘸腿老头道。   “我们找魏亭。”杨瑜君道。   “你们找魏校长啊!魏校长在里面呢!”瘸腿老头把门打开,指了个地方。   李珍瑶和杨瑜君立刻就进去了,顺着瘸腿老头指的方向往前走。   平安中学的教师办公室还挺好找的,李珍瑶和杨瑜君很快就找到了,在门口张望起来。   “你们找谁?”钟老师是最先注意到这两个小姑娘的。   “我们找魏先生。”杨瑜君道。   魏亭正在写文章,闻言抬起头来:“找我?”   魏亭不过三十多岁,他一直养尊处优,保养的极好,脸上几乎没有什么岁月的痕迹,反倒是充满成熟男人的魅力,而这样的人,对小姑娘的杀伤力绝对是很大的。   李珍瑶和杨瑜君都红了脸:“魏先生……”   不管是李珍瑶还是杨瑜君,她们一直看楼玉宇的小说,相互之间还反复讨论,给楼玉宇盖了一些诸如“深情”、“尊重女性”之类的章,楼玉宇在她们的心里,也就越来越完美了。   她们正是春心萌动的年纪,如此一来,少不得就对“楼玉宇”动了心。   要是一直不跟楼玉宇没接触,等以后有了真正喜欢的人,肯定就把这点心动忘了,但她们收到了穆琼的信,还来了平安中学,并且见到了魏亭。   魏亭长相帅气,是齐老先生的学生,办过很多学校,还为了死去多年的妻子坚持不娶妻……   两人的脸越来越红,支吾着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只觉得“楼玉宇”果然跟她们想的一样,充满学识又风度翩翩。   魏亭见她们这样子,皱起眉头:“是我父亲让你们来的?”   魏亭并不认识李珍瑶和杨瑜君,见到这么两个十七八岁,青春正好的女子来找自己,立刻想到了自己父亲。   他父亲一心想让他结婚,这是又给他找了结婚对象?还是两个?!   魏亭已经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   李珍瑶和杨瑜君有些茫然,但还是摇了摇头:“不是……是你给我写了信……”   “我没有给你写过信。”魏亭的眉头越皱越紧,听到这个小姑娘这么说,他的第一反应是他家里人借着他的手,给人家小姑娘写信了。   魏亭一直不愿意结婚,一是不想再承受丧妻之痛,二来则是不想连累别人。   他将来会把绝大多数的时间放在教育上的,到时不仅自己的日子过得清贫,肯定还没空照顾家里,既如此,他跟人结婚,不就是害了别人?   更何况,他父母找的妻子,肯定心向着他的父母,他是不想听枕边人每天劝他“务正业”的。   “你写了,信我带来了。”李珍瑶有些着急地找信。   “我确定我没写过,小姑娘,你快点回家去吧!”魏亭道,而他正说着,就看到里李珍瑶拿出一封信来。   信封上的字很熟悉,写的名字是楼玉宇。   魏亭:“……”   “魏先生?”杨瑜君两只眼睛直勾勾地看着魏亭。   魏亭道:“我不是楼玉宇,你们找错人了。”   李珍瑶和杨瑜君的表情都是一僵。   穆琼也在办公室里,正搬了个骨牌凳坐在盛朝辉的书桌边,和盛朝辉讨论教育月刊的事情。   李珍瑶和杨瑜君进来的时候,他也是看到了的,然后就跟魏亭一样,以为是魏亭的烂桃花。   魏亭虽然从家里搬出来了,但他的父母并未放弃让他娶妻的念头,因而时常有魏家的亲戚来找魏亭,劝魏亭回去跟他父亲服个软结个婚。   没想到现在竟然把人家小姑娘都叫来他们学校了……   穆琼正感叹着,不想事情突变——她们是来找自己的?   魏亭说他不是楼玉宇之后,李珍瑶和杨瑜君都愣了。   她们进来的时候,看过办公室里的人,明明只有魏亭最像楼玉宇!现在魏亭不是……顺着魏亭的目光看过去,她们就看到了盛朝辉。   盛朝辉最近为了办好教育月刊总往外跑,有点晒黑了,还长了痘痘,李珍瑶和杨瑜君都有点失望。   结果这时候,穆琼站起身来,看向拿着信的李珍瑶:“你就是李珍瑶?你们好,我是楼玉宇。”   李珍瑶已经呆了。   她们早就看到穆琼了,一直当他平安中学的学生,结果他是楼玉宇?   眼前的人气质长相都极为出众,但他的年纪分明跟她们差不多!   “我是李珍瑶……你真的是楼玉宇?”李珍瑶忍不住问。   “是的。”穆琼道:“我收到你的信,得知你收留了许多流浪儿童之后,就给你回了信。我想见见那些孩子。”穆琼能感觉到,办公室里的老师的目光都落在自己身上。要是不解释,指不定他们就要误会他对人家小姑娘有想法,跟人写信传情了……   “你怎么这么年轻?”杨瑜君脱口而出。虽然知道魏亭不可能骗她们,但她们真的难以相信。   “年轻不好吗?”穆琼摸了摸自己的下巴。   年轻当然是好的,就是有点出乎她们的意料……李珍瑶和杨瑜君面面相觑,心里说不出是什么滋味。   但有一点是肯定的——她们心里的那点旖旎心思,现在已经彻底消散了。   杨瑜君有些幽怨地看了魏亭一眼,又对穆琼道:“年轻当然好!你这么年轻就能写出那么好的作品来,着实让人敬佩。”   李珍瑶也点了点头:“楼玉宇先生,我特别喜欢你的书!”   “谢谢你们的看重。”穆琼道,他给两个女生搬了个凳子,跟她们简单聊了聊,又问了那些流浪儿童的状况。   “现在在那个宅子里住着的孩子已经有三十四人了,其中一半都有残疾,还有人病了,我有点不知道要怎么办好。”李珍瑶道。看病很费钱,而越来越多的孩子,也让她有些不知该如何是好——她募捐得来的钱,正以极快的速度在变少。   “能带我去看看吗?”穆琼问。   穆琼动笔写《流浪记》之初,就有开孤儿院的想法。   但他知道只凭他自己的能力,肯定是开不起来的——他虽然有点钱,但那远远不够,而且,他从来就不是魏亭这样大公无私的人,他总是先顾着自己的。   因此,他想将《流浪记》写好,让越来越多的人注意到这些孩子,然后说服政府办孤儿院。   他其实已经给相关的政府部门写过信了。   但让他没想到的是,政府那边一点反应都没有,李珍瑶却收留了一些孤儿。   “当然可以!”李珍瑶道。   穆琼想了想,道:“我们现在就过去?”   “好。”李珍瑶道。她反正已经请假出来了,现在去看看那些孩子正好。   李珍瑶答应下来之后,穆琼先拜托盛朝辉去接一下穆昌玉,然后收拾了一下自己办公桌上的东西,对李珍瑶道:“我们走吧。”   李珍瑶和杨瑜君点了点头,就往外走去。   出了办公室,见不到魏亭了,李珍瑶和杨瑜君都松了一口气。   杨瑜君性子挺活泼的,还问穆琼:“你是这里的老师?”   “是的。”   “我跟你一样的年纪,还在读书,你竟然能当老师了!”杨瑜君有些敬佩。   李珍瑶却有点不解:“楼玉宇先生,你不是庚款留学生吗?为什么这么年轻?”   穆琼轻笑道:“我从来没说过我是庚款留学生。”   这倒也是……李珍瑶和杨瑜君又问了些问题。   穆琼一一答了。李珍瑶和杨瑜君,在穆琼看来都是比自己小很多的人,和她们说话的时候,自然也就很迁就,而他习惯使然,对人都是很尊重的。   李珍瑶和杨瑜君立刻就对他有了好感。   但因着之前认错人的那一出……她们现在是红不了脸了。   穆琼并不知道之前的事让他少了两朵桃花,当然,他就算知道,也不会在意。   他们走了一段之后,就遇到了一辆黄包车,穆琼叫住车夫,让他拉着两个女孩,他自己跟在后面走。   又走了一段,遇到第二辆黄包车,穆琼才坐了上去。   黄包车车夫拉着他们,一路来到上海。   穆琼给了他们车钱,又多给了一点让他们等着,然后就和李珍瑶和杨瑜君一起走向李珍瑶租住的房子。   “这里的味道有点大……”李珍瑶不好意思地说道。   杨瑜君之前没来过这里,闻到这股怪味儿,忍不住干呕了两下,穆琼倒是并没有露出什么来——这里的气味确实不好闻,但并不浓重,还是可以忍受的。   穆琼道:“其实这样的地方也好,不至于被人盯上。”   李珍瑶一个小姑娘真要在地段不错的地方开个孤儿院,怕是那些地痞流氓,要天天上门来打秋风。   三人说着,就来到了宅子门口。   李珍瑶让自家的佣人从乡下请个没什么亲故的老婆子回来照顾这些孩子,现在这个老婆子已经来了。   当然了,在这个平均寿命不见得能有四十岁的年代,所谓的老婆子,其实是个四十来岁的女人。   这女人的年纪虽说不大,但一看就是饱经风霜的,瞧着很是苍老,她背上背着一个婴儿,怀里还抱着一个婴儿,看到李珍瑶,就讨好地笑起来:“小姐,你来了!”   “吴妈,我来看看孩子们。”李珍瑶对这个女人,又有些无奈地看向穆琼:“知道我们这里收留没爹没娘的孩子之后,就有人把刚出生不久的孩子扔在我们院门口,到如今已经有两个了。”   “你辛苦了。”穆琼道。他对这情况,一点都不感到意外。   在现代,都有很多弃婴,这年头没有避孕措施,怀上了就生,绝大多数人还重男轻女,弃婴就更多了。   “不辛苦,我也没做什么,就是……我不知道以后该如何是好。”李珍瑶道。   穆琼想了想,就道:“我帮你想办法,这些孩子我会照顾好。” 第86章 孤儿   李珍瑶雇来照顾这些孩子的老婆子姓吴, 李珍瑶管她叫吴妈。   跟着吴妈往里走,进门就是一个不大的院子, 院子的地上铺了石板, 这会儿正有四五个残疾的孩子躺在石板上晒太阳。   他们有男有女,睁大了眼睛看着穆琼和李珍瑶,眼珠子乌黑, 里面却没什么神采,显得呆木木的。   吴妈道:“小姐来看你们,你们也不磕个头?”   听到这话,他们立刻就爬起来,熟练地磕了一个头。   其中有个孩子两条腿都是断的, 却也用双手撑着,脑袋重重地磕在石板上, 等他再抬头的时候, 额头都有点青了。   “你们不用给我磕头!”李珍瑶连忙道,又不满地看着吴妈:“吴妈,你不要跟他们说这些话!”   吴妈呐呐的,低声道:“小姐, 你给他们吃饭呢,他们给你磕个头是应该的。”   李珍瑶收留这些孩子,绝不是为了让这些孩子给自己磕个头,她这会儿尴尬极了, 看着穆琼很不好意思,怕穆琼误会自己。   “我们去看看别的孩子。”穆琼道。   李珍瑶点点头, 带着穆琼继续往里走。   院子后面是吃饭待客的地方,这屋子挺大,因为现在不是饭点,里面一个人都没有,屋子的左右两边各有一扇门,左边连着灶间,右边进去,则是一个小点的天井。   这个天井里,聚拢着七八个孩子,正在抛石子玩儿,他们看到李珍瑶,一起跪下来,磕了一个头:“小姐好!”   “你们快起来!”李珍瑶更尴尬了,又对穆琼道:“之前他们不这样的……”   “小姐,是我教他们的,他们之前不懂规矩。”一个十来岁的孩子跳起来,有些得意:“谢谢小姐的收留!”   “我不用你们磕头。”李珍瑶道。   “就算小姐不用我们磕头,我们也要磕头的,见了救命恩人,怎么能不磕头?”这孩子的眼珠子贼溜溜地转着。   旁边几个孩子闻言,立刻就又磕了一个头。   ……   穆琼将这些孩子全都看过,发现这些孩子大致分成三类。   一类是在社会上混惯了,甜言蜜语张嘴就来,很会为自己打算的;一类是麻木不仁,活一天算一天,整个人瞧着死气沉沉的;还有一类则是两者的中和,他们不像前者那么“聪慧”,也不像后者已经认命,他们小心翼翼地活着。   而这第三类,多是刚开始流浪不久的。   当然,他们虽然分作三类,但还是有共同点的,他们的共同点,就是所有人都非常瘦,瘦得大腿小腿一样粗,瘦得头大身体小。   穆琼刚穿过来的时候,原主已经够瘦了,但远没有这些孩子瘦,跟这些孩子一比,原主的生活真的再幸福不过。   穆琼跟这些孩子聊了聊。   其中最健谈的,就是那个让一群孩子给李珍瑶磕头的孩子,但他嘴里没几句真话,倒是恭维的话一句接着一句,笨拙地讨好着李珍瑶。   至于别的孩子……有些孩子怎么都不开口,有些孩子明明七八岁了,但话都说不利落,回答问题牛头不对马嘴,难得有几个比较靠谱的孩子,也一副不敢多说的样子。   他们全都对他很戒备。   穆琼三人在这个院子里待了一个多钟头才离开,这时候,他们对这边难闻的气味都已经习惯了。   到了外面,穆琼对李珍瑶道。“明天我会过来,你不用担心他们,我会把这些孩子照顾好。”   “谢谢。”李珍瑶道。   “你不用对我说谢谢,我帮的是这些孩子。”穆琼笑了笑,又道:“对了,你们两个以后可不要像今天这样随意跑出来找人……女孩子要注意安全。”   他是让李珍瑶给他回信,然后他去找李珍瑶的,因而连真实姓名都没留,只留了笔名——反正看门的瘸腿老头收了信,是一股脑儿全都送到办公室的。   结果,李珍瑶竟然没给他写信直接找过来了。   这小姑娘的胆子挺大,要是碰上个居心不良的,稍稍哄骗一下……   “你又不会害我们!”杨瑜君道:“你可是楼玉宇。”   “如果给你们写信的,其实不是我呢?”穆琼道。   杨瑜君和李珍瑶面面相觑,这下总算有点怕了。   穆琼先送了两个女孩子到繁华路段,然后才回平安中学。   回来的路上花了不少时间,这时天已经完全黑了,但食堂里还亮着灯,非常明亮。   穆琼进去,就看到朱婉婉和穆昌玉正在饭桌上做作业,冯小丫和周老三两个人则在洗洗刷刷。   “穆先生,你来了!饭给你留着呢!”冯小丫瞧见穆琼,立刻就端出放在铁锅里温着的饭菜,朱婉婉和穆昌玉则收拾了一下桌子,给穆琼让出吃饭的地方。   “哥,你去哪里了?”穆昌玉好奇地问。   朱婉婉则对那两个女孩子更感兴趣:“那两个来找你的女孩子是谁?”李珍瑶来找穆琼的时候她不在,后来又不好意思去问人,因此很多事情不知道。   “来找我的是李珍瑶和她的同桌,她们带我去看她们收留的流浪儿童。”穆琼道。   李珍瑶一开始写的信,是朱婉婉和穆昌玉读的,她们对李珍瑶都不陌生,更知道李珍瑶收留流浪儿童的事情,现在听穆琼这么说,顿时恍然。   晚上朱婉婉做了红烧肉,穆琼就着肉飞快地吃完饭,然后就把今天遇到的事情全都告诉了朱婉婉和穆昌玉。   朱婉婉是个感性的人,听完很同情:“那些孩子太可怜了。”   穆昌玉却道:“哥,这样的人很多,你帮不了所有人……我们当初过不下去的时候,不就没人来帮我们吗?”   “因为别人不来帮我们,我们也不去帮别人,这样恶性循环之下,这个社会不就越来越糟了吗?”穆琼笑了笑。   穆昌玉会有这样的想法,他并不奇怪。   在没有看到那些孩子,只听他的描述的情况下,穆昌玉不可能对那些孩子有太多的同情心。   “好吧。”穆昌玉道。   穆琼又道:“接下来两天,我都要去那边看着……昌玉,到时候我会让别人来接你。”   “哥,你不用找别人来接我,我自己一个人就可以!”穆昌玉道:“从崇新学校到平安中学的路,我熟得很。”   “琼儿,我去接昌玉吧,我接了昌玉再回来做菜也是来得及的。”朱婉婉也道。   崇新学校和平安中学都在租界,中间还挺繁华的,白天走其实问题不大,穆琼想了想,就同意了朱婉婉的提议:“娘,那以后你去接一下昌玉吧,吃过饭你们就在这里等我,我晚点来接你们。”   朱婉婉和穆昌玉都答应下来。   穆琼跟她们聊过,又去找了魏亭,向魏亭请假。   他打算花两天功夫,将李珍瑶那个简易孤儿院打理一下。   那些孩子要是不好好管管……生病也就算了,兴许还会发生霸凌之类的事情,那就有违他的初衷了。   魏亭正在他的小屋中看书,听说穆琼的来意之后便同意了,又问了那些孩子的情况。   穆琼一一说了。   “这世道……最苦的就是孩子了。”魏亭道:“你钱够不够?我这里还有点,要不要拿去?”   “不用,”穆琼苦笑,“其实要管好这些孩子,缺的不是钱。”   让那些孩子吃饱穿暖,每日只要几个大洋就行,他一个人都出得起,但他总不能一直这样养着他们。   他们要是习惯了不劳而获,又受不到教育,长大后会变成什么样子?   穆琼这天晚上回家后,先写了点《我在百年后》,接着又删删改改,写了些计划。   第二天早上,穆琼照旧和朱婉婉一起到了平安中学,然后就去找了盛朝辉。   “是不是有很多人要订教育月刊?”穆琼问。   “是的。”盛朝辉给了肯定答案:“算上邮费,其实订购比单买还要贵一点,但还是有很多人订购。”   “寄教育月刊的时候,是不是要加个包装?”穆琼又问。   “这是自然的。”盛朝辉道:“我看过其他的刊物,会用牛皮纸信封包裹刊物,到时候我会去买一些。”   “这信封我找人做。”穆琼道:“昨天来的小姑娘收留了许多孤儿,我打算给那些孩子找些活儿干,让他们帮着糊信封就很好。”   穆琼希望那些孩子能学点有用的知识或者技术,将来做个对这个社会有用的人,但他暂时找不到愿意教导这些孩子的人。   而且,立刻让这些不知道遵守纪律甚至话都说不清楚的孩子去读书,怕也是行不通的——他们多半听不进去。   想过之后,他就挑了这么个糊信封的活儿给他们干。   穆琼和盛朝辉商量好,确定这活儿由那些孩子来做之后,便立刻去买了一些牛皮纸,又买了裁纸刀和信封样板。   这些东西加在一起,他足足买了一板车,除此之外,他还买了十几斤猪肉和一篮子鸡蛋,又雇人将这些拉去了李珍瑶租下的院子。   他昨日就已经交代过,说今天有事跟这些孩子说,让他们不要去外面,而这些孩子也算听话,都在等着他,只是或坐或站,姿态各异。   把这些孩子叫到一起,穆琼就道:“我给你们找了个糊信封的活儿。”   有些孩子一点反应也没有,而昨天那个带着许多孩子给李珍瑶下跪的孩子头儿,则撇了撇嘴。   穆琼看了他一眼,又道:“我买了肉和鸡蛋过来,到时候干活干得好的,就能吃肉,吃鸡蛋了。”   这些孩子全都震惊地看着穆琼。 第87章 糊信封   李珍瑶每天只给这些孩子吃两顿, 食物只有粥和咸菜。   当然了,粥是比较干的, 给的也多。   对这些以前常年挨饿的孩子来说, 能每天这么吃已经很好了,他们甚至一度怀疑李珍瑶别有用心,比如要把他们卖了什么的。   不过对他们来说, 只要能吃饱,不管待在哪里都没区别,因而他们并不在意,依旧在这里呆着。   穆琼一开始说要让他们干活的时候,他们有种果然如此的感觉。   就说么, 这世上哪有白吃白喝这么好的事情?现在要他们干活才正常!   但让他们想不到是,穆琼竟然又说, 只要他们好好干活, 就能吃肉吃鸡蛋。   他们来这里之前,多是乞讨为生的,要不然就捡点别人不要的残羹剩饭吃,总之吃的特别差, 可现在,有人告诉他们,会给他们吃肉吃鸡蛋。   那个撇嘴的孩子惊讶地睁大了眼睛,那些木愣愣的孩子的眼里, 也有了光亮。   穆琼知道,这些孩子里, 多半有平常会偷鸡摸狗的“坏孩子”,但就算是坏孩子,也是孩子,如果能教好,他是愿意教的。   糊信封并不是很难的活,但这些孩子里,恐怕也有几个做不来,比如年纪特别小的,又比如有点傻的,不过他们可以干点别的。   比如说那几个三四岁的孩子,可以帮着摆摆信封递递东西什么的,至于那几个傻的……他们能活下来,也不是傻得特别厉害,多少能帮着吴妈干点扫地拎水的活儿。   “做不了糊信封这活儿的,我也不会饿着你们,不过肉蛋这些就没了。”穆琼道:“等下我会教你们怎么糊信封,现在你们先去洗个手,洗个脸。”   穆琼本是想让这些孩子洗澡的,只是如今天气还不够暖和,他们又没有替换的衣服,贸然让他们洗澡,说不定反而害他们生了病,他也就不提这一茬了。   等他想办法弄点衣服来,再找个大晴天让他们洗澡好了。   穆琼来的时候,就已经让吴妈烧了热水,这会儿拿出肥皂,便让这些孩子用热水洗手洗脸。   这些孩子多是没见过肥皂的,穆琼教了之后,他们才会用,然后就满脸惊奇地开始搓肥皂泡,搓出一堆黑泥水来。   穆琼将一盆水放在地上,给几个残疾的孩子洗,同时也注意到,这些孩子的手上的基本都有很多伤口,那几个腿有残疾的,更是一手的伤一手的茧。   等洗好,他就开始教他们裁纸:“今天是第一天,不要求你们做得多好,只要你们把活儿学会就行。”   裁纸是很简单的事情,但这些孩子根本就没有尺寸的概念,压根不会裁,穆琼只能先自己剪出一些纸片,再让他们照着用铅笔划线,一张张剪下。   他教的时候,这些孩子都听得很认真,但有些孩子不敢动手去拿笔,倒是那个很爱表现自己,极为活络的孩子,见穆琼做好了,就道:“我会我会,让我来。”   穆琼把笔给了他,让他去裁纸,又鼓励别的孩子试试。   穆琼正在忙活,抱着两个孩子的吴妈过来了:“先生,我能糊信封吗?”   “你不用糊。”穆琼笑笑:“你把两个孩子照顾好就行了。”   “我能一边照顾孩子,一边糊的!”吴妈道:“那个肉和鸡蛋……”   穆琼这才意识到,她是为了能吃肉和鸡蛋,才会想要糊信封:“放心,你不会没得吃的。”   吴妈这才放下心来,不想着要糊信封了,还倒了满满一杯热水给穆琼端过来。   李珍瑶把吴妈雇来,是想让她照看比较小的孩子,不过大约是这些孩子以前从未受过宠爱的缘故,照顾起来很简单,那两个不满周岁的女婴甚至都不怎么哭,因而吴妈还能腾出手来做饭——左右不过是一锅水几碗米,然后生火的事儿。   穆琼见这些孩子里比较大的都学会了裁纸,就让他们慢慢裁,然后和吴妈一起去做饭。   他买的猪肉都是瘦肉,这倒不是贪便宜——这年头瘦肉比肥肉便宜,纯粹就是怕太油腻,这些孩子会吃坏肚子。   常年挨饿的人,可不能突然吃油腻的东西。   穆琼切了一半猪肉剁碎,煮粥的时候和切碎的咸菜一起扔进粥里,又拿了二十个鸡蛋放在灶上蒸。   等午饭做好的时候,这些孩子已经裁好很多纸了,一个个一边干活,一边看着厨房的方向垂涎欲滴。   肉粥真的很香!   穆琼给他们每个人都分了一大碗瘦肉咸菜粥,又把鸡蛋切开给他们一人半个:“今天你们都吃的一样,以后就有区别了。”   这些孩子端着碗,也不管烫,不停地往自己的嘴里扒拉粥,同时含糊地应了几声,也就那个最能说的孩子头儿放下碗,说道:“先生你放心,我们一定好好干活!”   说完,他又喝起来。   这孩子叫路灯,是个男孩,按照他的说法,他七八岁的时候他爸总打他,差点把他打死,他就逃出来了,已经在外头独自过了好多年,而路灯这名字是他自己起的,因为觉得路灯会亮,特别厉害。   路灯很油滑,这种底层的油滑不怎么讨人喜欢,但穆琼倒也不至于对他有偏见。   这孩子也不容易。   下午,穆琼让裁纸快的人裁纸,然后教剩下的人熬浆糊。   浆糊是用面粉熬的,要熬很久,但做起来没什么技术含量,穆琼就让一个有点傻的孩子去熬。   结果,他中间去上个茅房,回来的时候就看到路灯在偷浆糊吃。   穆琼:“……”   “先生,我看看这浆糊好了没。”路灯嘻嘻一笑:“已经很黏了,先生选的面粉真好!”   穆琼看了他一眼:“再让我瞧见,你以后就顿顿吃浆糊!”   路灯道:“先生你愿意让我顿顿吃浆糊,真是个大好人!这世上,再没有比先生你更好的人了。”   他不停地恭维着,穆琼只能道:“快去干活。”   这孩子应了一声,就去干活了。   等浆糊熬好,他们也已经裁好很多纸了,穆琼就教他们怎么把纸折好,怎么粘贴。   这时的信封都是人工做的,但店里售卖的瞧着很精致,跟现代用机器做的差别不大,这些孩子做的就不一样了,大多歪歪扭扭的。   但穆琼没说什么。   这些孩子能学会已经很不错了。   这么折腾了一天,绝大多数孩子都学会了做信封,少数几个不会做的,穆琼就安排了熬浆糊扫地之类的活儿给他们。   晚上,他又给他们吃了瘦肉粥和鸡蛋,然后才离开。   第二天,穆琼没有送朱婉婉去平安中学,他一大早就来到了这些孩子住的宅子里。   宅子的虚掩开着,穆琼进去,突然看到好些孩子聚在一起糊信封。   那几个腿脚残疾的孩子甚至已经糊了一大叠,倒是路灯不在。   但他很快就来了。   “你们糊了多少了?快给我一些。”路灯一边说着,一边从外面进来,一眼就瞧见了穆琼。   他脸上的表情一僵,很快又笑道:“先生,我一大早就起来督促他们糊信封了,正打算帮他们数数,看他们都糊了多少了。”   “进来吧。”穆琼道:“你已经迟了,不多糊一点,等下就没鸡蛋吃了。”他知道路灯其实是想抢别人的劳动成果,但没有出言训斥,一来是这种孩子去训斥他肯定没用,二来则是……他注意到那些孩子并不怕路灯,还有人在路灯被他抓包以后面露担心。   当然了,也有人只管专心糊信封,对路灯视而不见的。   路灯应了一声,就笑嘻嘻地去糊信封了,穆琼则是关注了一下那个对路灯视而不见的孩子。   这是个女孩子,她也是个残疾的,一条腿大概是先天发育不足,又小又短,此外,一只手也扭曲着。   但她用那只扭曲的手压着纸,用正常的手去折,糊信封的速度竟然一点不比别人慢。   穆琼买了些馒头过来,早上除了给这些孩子喝粥以外,还给了他们一人一个馒头,然后,就开始盯着他们糊信封。   糊信封是非常无趣的,换做现代的孩子肯定坐不住,但这些孩子……他们绝大多数,都糊地津津有味。   路灯时不时开小差,看看这个看看那个,但手上的动作也没停。   这天中午,穆琼给他们吃的照旧是肉粥,每个人都有,不过粥里放的不是咸菜而是青菜,此外还给他们一些咸鱼配着粥吃。   然后,那些干活干得多的,他拿了些鸡蛋蒸肉给他们挑。   有要鸡蛋的,也有要肉的,那个一只手残疾的女孩子,就要了鸡蛋。   至于路灯……他虽然学起来快,但因为总走神,早上也没有提早糊,反而糊的不多,没轮上奖励的肉和鸡蛋。   他看着别人手上的吃食,馋得很,瞧见他这样,有个孩子就想把自己挑的肉给他。   “如果你不要吃,可以还给我。”穆琼对那个孩子,又看向路灯:“想吃下午就努力点。”   路灯笑嘻嘻地应了,穆琼又对这些孩子道:“我这里不许有抢别人东西的事情发生,该是谁的就是谁的。要是被我知道有人抢别的东西吃,我会立刻把他赶出去。”   这些孩子都听得很认真,穆琼又道:“你们好好干活,如果做得好,以后你们能吃白米饭,吃鸡肉鸭肉,等你们稍大一点,我还会给你们发薪水。”   穆琼说完,总觉得这些孩子的眼睛亮了起来。   穆琼在忙活这些孩子的事情的时候,傅蕴安却是又一次到了平安中学。   上次过来,他本想找机会不着痕迹地把自家隔壁的房子要出售的事情告诉穆琼,不想碰上穆琼的母亲也在,很快又来了魏亭等人,一直没机会说。   今天他提前想好了说辞,应该没问题了。 第88章 孤儿院   傅蕴安是坐黄包车来的, 来了之后先去看了自己的医院的建设情况。   公济医院给医生的待遇非常好,但行动总归不自由, 他才会干脆自己建医院, 有这医院在,他还能顺理成章地购买实验器材。   按照他的想法,是要在这个医院里建个实验室, 招一些人回来研究药品的。   如今国内很多药品都依赖进口,也就不可避免地造成了看病贵看病难这样的问题。   如今西方在打仗,很多药品优先供应国内或者干脆不再出口,药价更是一涨再涨,有些药甚至直接断货了。   想到最近很多紧要物资都买不到, 傅蕴安眉头微皱。   进了平安中学,他直接就去了教师办公室。   今天魏亭不在, 因为霍英给了一大笔钱的缘故, 魏亭心心念念要办的大学已经开始动工,他去盯着去了。   傅蕴安早就知道这事,但还是道:“魏亭不在?”   “傅医生!”钟老师看到傅蕴安,笑着打招呼, 又道:“魏校长出去了,不在。”   “我来的不巧。”傅蕴安笑笑,又问:“穆琼呢?”   “穆琼也不在,他请假了。”钟老师又道。   “他怎么请假了?是有什么事?”傅蕴安问。   “他要去安置一些孤儿。”钟老师道, 然后就把李珍瑶来找穆琼,穆琼去帮她安顿那些孤儿的事情说了:“前天有两个小姑娘来找穆琼……”   傅蕴安听钟老师说完, 道:“原来如此,他心地不错。”   钟老师点头:“是啊。”   傅蕴安又和钟老师聊了几句,就离开了。   来到平安中学外面,傅蕴安看向跟着他一道来孙大林:“你找人去查一下穆琼。”   女学生……如果穆琼喜欢女人,他就歇了自己的心思。   孙大林应了。   李珍瑶租的宅子里,穆琼看着那些孩子糊了一下午的信封,然后又和吴妈一起做了晚饭。   这天晚上他没做粥,让吴妈煮了白米饭,将两大锅米饭盛起放在木桶里之后,又做了两大锅的豆腐肉末羹。   穆琼照旧是不吝啬于往豆腐里放肉的,而他这样的行为,看得吴妈很是心疼:“这……地主家里也没得顿顿吃肉的,这些孩子能吃米饭就很好了。”   “他们身体弱,先养几天。”穆琼道。   猪肉一斤不过七八个铜元,他一天下来,买肉买蛋的花销不超过两个银元。   两元对那些每月不过赚几元钱的百姓来说很多,对他来说还真不多,如今他在大众报连载《流浪记》,稿费都有千字四元。   “有的吃饱就能把身体养好了,哪用吃肉……还有啊先生,咸菜比青菜便宜,其实用不着买青菜。”吴妈念叨着。   穆琼当然知道咸菜比青菜便宜,但这些孩子一眼就能看出来营养不良,总不好再给他们吃没营养的咸菜。   做好饭,穆琼给每个孩子一碗白米饭,舀上一大勺肉末豆腐让他们吃,又挑了做得最认真的十个孩子,每人给了一块肉末蒸蛋。   把鸡蛋肉末还有盐拌匀直接放在锅上蒸出来的肉末蒸蛋卖相不怎么好,但味道绝对很好。   分完吃的,将糊信封的各种原材料锁起来,穆琼才离开。   这些孩子对糊信封这活儿充满热情,他怕自己不这么做的话,他们会不睡觉去糊。   至少,那个一只手一只脚有残疾,名叫小花的小姑娘,绝对做得出这样的事来——今天一整天,穆琼就没见她停过,以至于明明手有残疾,她糊的信封还是最多的。   她是那么认真,就连穆琼跟她说话,她都答的心不在焉的,不过穆琼多问了几句,还是知道了一点她的情况。   她是被父母扔掉的,当时大概一岁多的样子,然后一个倒夜香的老婆子捡了她,她就一直跟这个老婆子住。   后来这老婆子生病去世,房子被别人占了,她就只能出来要饭。   她在外面吃足了苦头,直到一个月前被李珍瑶瞧见。   李珍瑶当时正到处找流浪儿童,就找了辆黄包车,把她拉到了这个宅子里。   穆琼到平安中学的时候,天已经黑了,他让朱婉婉和穆昌玉再等他一会儿,然后就去找了魏亭,商量了一下调课的事情。   那些孩子需要看着,他暂时走不开,平安中学的学生又不能不管……穆琼想把自己的课都调到下午,这样以后上午就能顾着那边。   调课这事做起来倒是不麻烦,魏亭同样答应了,又问了那些孩子的情况。   穆琼一一说了。   魏亭道:“你做得很好,不过还有件事要重视一点,就是他们的身体。”   “之前有孩子得病,但现在已经好了,其他的孩子我看着精神也都不错。”穆琼道,这些孩子的身体素质挺好,他都还没带得病的孩子去治病,那孩子就自己好了。   “在外面流浪的孩子,要是身体不好怕是早就没命了,病好的快正常,不过你最好准备点驱虫药给他们吃。”魏亭道。   驱虫药?穆琼还真没想起来这一茬。   他看过书,知道古代的底层百姓,因为饮食不够干净,体内常常有很多蛔虫这样的寄生虫,但他自己从未遇到过,也就没想到:“我明天就去买一些驱虫药给他们吃。”   两人聊过之后,穆琼就带着朱婉婉和穆昌玉回家去了。   第二天天还没亮,他就起了床,然后去了傅蕴安义诊过的诊所。   他打算去那里买点驱虫药。   结果,他刚到那里,竟然就看到了傅蕴安。   “傅医生!”穆琼笑着叫了一声。   “穆琼?”傅蕴安有些惊讶地看向穆琼:“今天怎么有空过来?”   “我来买驱虫药。”穆琼道。   “驱蛔虫的?”傅蕴安问。   穆琼点了点头。   “我去给你拿药。”傅蕴安道:“是给那些孤儿吃的?”   “傅医生怎么知道?”穆琼有些好奇。   “我昨天去了平安中学,听他们说起过。”傅蕴安道:“我等下跟你一起过去吧,不同的人,吃驱虫药的量是不一样的,要看着点。我再给他们检查一下身体。”   “会不会太麻烦你了?”穆琼道。   “不麻烦。”傅蕴安笑笑。   有个医生去看看那些孩子,确实是最好的。   在诊所里拿了药,穆琼就叫了两辆黄包车,然后和傅蕴安一起往宅子那边赶去。   两辆黄包车并排前行,穆琼和傅蕴安聊了聊,这才知道傅蕴安来这个诊所,是来挖人来了。   “如今在上海,新医总共也没多少人,我想让他们去我的医院工作。”傅蕴安道。   此时中医喜欢称自己为国医,西医则喜欢称呼自己为新医。   “西医”这叫法,一听就是外来的,他们不愿意这么称呼自己,不过傅蕴安倒是随便称呼的。   “他们答应了吗?”穆琼问。   “答应了。”傅蕴安道,又问了穆琼一些孤儿院的事情。   穆琼一一说了。   穆琼和傅蕴安一起来到孤儿院的时候,太阳都已经出来了,吴妈按着穆琼交代的,已经做好了粘稠的粥。   穆琼让这些孩子先去喝粥,然后就和傅蕴安一起准备给他们吃的药。   驱虫药是一片一片的,不过这些孩子还小,用不着吃一整片,因而要将之用小剪刀剪开。   “喝好粥的,都来我这边吃一片驱虫药,顺便登记一下姓名年龄。”穆琼对那些孩子道。   “驱虫药是什么?”路灯问。   “驱蛔虫的药。”傅蕴安道:“吃了之后肚子会疼,等下还会拉虫子,这都是正常的,不用紧张。”   “拉虫子没什么好紧张的。”路灯道,又对着穆琼一顿恭维:“先生,你真是救苦救难的观世音菩萨!对我们太好了,你放心,我们以后一定好好给你干活,一点不偷懒。”   “我记下了。”穆琼道。   这些孩子一个个轮流吃药,吃好后,就去穆琼那里登记姓名年纪。   穆琼先在笔记本上将他们的信息写下,再在一张牛皮纸上写下他们的名字,并把牛皮纸给他们,让他们自己收着。   期间有几个孩子没有大名或者姓,穆琼还帮着起了姓名。   比如原本叫狗蛋什么的,穆琼征求他们的意见后,给他们改成了别的名字。   他改的名字很好听,以至于后来的绝大多数的孩子,都让他帮着改了名字。   但也有人不想改名字,小花就不要改。   收留小花的老婆子姓洪,小花的大名叫洪小花,她拿着写着自己名字的纸片,爱惜的摸了又摸。   路灯则道:“我的名字也不用改,至于我的姓,先生你姓什么?我跟着你姓吧!”   穆琼之前给人起名字,姓氏都是问孩子自己的,要不然就按着百家姓给他们起,没想到路灯直接提出这样的要求。   “有路这个姓,你姓路就行了。”穆琼道。   路灯笑嘻嘻的:“先生,我想跟你姓,将来成为你这样厉害的人。”   “我姓穆,那你叫穆路灯?”穆琼问。   “好啊!”路灯一口答应。   “你要跟着我姓,可是要受我管教的。”穆琼又道。   跟这些孩子相处一段时间下来,穆琼也发现了,这些孩子大多比较笨。   他们从未接受过教育,之前每天就只惦记着吃饱穿暖,不可能聪明到哪里去。   但路灯不同,他非常活络,脑子很聪明。   这样的孩子容易走上弯路,却也可能变得很有用。   路灯一口就答应了。   穆琼就给他登记了“穆路灯”三个字。   路灯喜滋滋的。   在路灯之后登记的孩子,也有跟路灯一样要姓穆的,穆琼也都给他们这么登记了。   瞧见这一幕,路灯有些不高兴,但还是在穆琼身边奉承着,不停地说好话。   算上两个女婴,宅子里一共有三十五个孩子,穆琼登记好,就让他们去糊信封了,然后又去买肉。   他事情很多,傅蕴安也很忙,帮着给孩子检查了半天身体,两人竟是没空说话。   等到中午,傅蕴安就有事要走了。   “傅医生,我送你。”穆琼道。   “你还有事,不用送我。”傅蕴安拒绝了。   但穆琼还是把傅蕴安送到了门口,等傅蕴安离开才回去。   吴妈正在灶头后面生火,穆琼帮着把菜做好,给那些孩子分了,然后就飞快地赶到平安中学,给学生上课。   他在平安中学上了两节课,也就下午两点多而已。   因为不急着去宅子那边,他就拿出本子,写了些《流浪记》的细纲。   这几天他一直没空写这篇小说,过几天等孤儿院那边上了正轨,一定要捡起来。   结果,他正写着,霍英在魏亭的陪同下进来了。   “霍二少?”穆琼有些惊讶,霍英怎么来这里了?   魏亭见大家都很好奇,就帮着解释:“霍二少打算在旁边建个孤儿院,今天过来看看。”   霍英点了点头:“现在在上海有很多无家可归的孤儿,我打算收留他们,教他们一点技术。”   天幸说要把稿费捐出来,帮助无家可归的人,而他弟弟决定照办。   这钱交给别人打理,怕是没多少能用到实处,他们就打算自己建个孤儿院。   为了确保没人找茬,这孤儿院将会以他的名义办,不过他最近太忙,这事也就一直没顾上……   但今天他弟弟让他快些,他就快些好了。   忙得不行的霍二少略惆怅,又有些兴奋。   他弟弟的终身大事,兴许有着落了! 第89章 路灯   穆琼一直在考虑那三十多个孤儿的未来。   让李珍瑶一个中学没毕业, 花销全靠父母给的女孩子管着,肯定是不合适的, 全部委托给别人吧, 这人选又不好找。   他想来想去,还是决定自己管着,再雇几个人帮忙, 但他的时间又不多。   因此,他打算礼拜天的时候跟李珍瑶聊聊,然后将这些孩子的住处搬到平安中学附近,这样他就能时不时去看看。   结果,他还没行动, 竟然就得知了霍英的孤儿院动工的消息。   霍英的孤儿院将会建在平安中学附近,如果这些孩子能进去, 他也就不用每天来回跑了!   穆琼当即将李珍瑶收留了三十多个孤儿的事情告诉了霍英, 希望霍英的孤儿院建成之后,能收下这些孩子。   “这肯定没问题,孤儿院不需要建得多豪华,只要一个月左右就能建成, 到时候我找人和你一起将那些孩子接来。”霍英道。   打了地基,用砖块砌墙盖些房子,孤儿院就建成了,花不了多少钱, 也花不了多少时间。   其实,后续安置那些孤儿所需的钱, 才是大头。   “多谢霍二少!”穆琼道。   “要谢也该是那些孩子来谢我,你跟我说什么谢谢?”霍英笑道。   穆琼又提出想要在孤儿院帮忙,闻言,霍英直接道:“我对如何管理一个孤儿院并不了解,若是你有空,到时候可以由你来当孤儿院的院长。当然,你若是没空,只帮我看着点也是可以的。”   穆琼道:“当院长我怕是没时间,不过对孤儿院,我有些建议。”   穆琼暂时只让李珍瑶收留的那些孤儿糊信封,但接下去还有别的打算,霍英开了孤儿院的话,他的那些打算更是完全可以实施。   “那些孤儿,都该学点东西。上午可以让他们学习,下午就让他们做点简单的工作,赚些钱……”在这个年代想开一个跟现代一样的,给孩子们供吃供喝还不需要他们工作赚钱的孤儿院很难,也不合常理——这年头,穷苦人家的孩子呆在家里,都是吃不好喝不好还要干活的。   所以,还是要让这些孩子做些力所能及的工作的。   同时,又最好能教他们一些知识。   可以先教他们认字,学算数,然后有天赋的继续往下学,没有天赋的,就学点技术。   总之,要想办法让他们有一技之长。   穆琼把自己的想法说了,霍英道:“你的想法很好,你能不能把它写下来?到时候我的孤儿院,就按照你说的来办。”   穆琼毫不犹豫地答应下来。   和霍英聊过之后,穆琼就马不停蹄地去了那个郊区的宅子。   他到的时候,吴妈已经做了饭了,但还没做菜。   晚上,穆琼打算把肉末豆腐还有青菜一起炖,然后下午糊信封糊的多的,再每人给半个咸鸭蛋。   让吴妈生火,自己剁肉的时候,穆琼敏锐地发现肉少了一些。   肉少的不多,也就被切掉了一小块,要不是他对这肉的形状印象深刻,怕是发现不了。   肉是放在厨房的,那些孩子不能随便进,吴妈还一直呆在这里……若无意外,切了肉拿走的应该是吴妈。   吴妈胆子很小,看着也老实本分,但还是做了这样的事情……穆琼真觉得,想要建好一个孤儿院不容易——以后招的员工,很可能跟吴妈一样,甚至更严重。   “吴妈,肉少了。”穆琼看向吴妈。   吴妈的脸上露出尴尬和不好意思:“我……先生……”   “吴妈,在吃喝上我很大方,不会短缺别人。”穆琼看吴妈的样子,就知道偷肉的肯定就是她,但他没有出言指责,只道:“这种事情,我希望不要再发生了。”   吴妈慌乱地点头。   做好饭,穆琼给那些孩子数信封,竟发现路灯做的是最多的。   这孩子还一叠声地道:“先生,我今天下午连上厕所都忍着,一刻不停地糊,不仅做得是最多的,还是最好的,你尽管检查!”   属于路灯的那叠信封确实全都做得很好。   路灯在那里炫耀,而其他的孩子都没有反应,穆琼也就没有说什么,给了他半个咸鸭蛋。   而等这些孩子吃完饭,穆琼一个个把他们叫到屋里,问他们身体如何,早上吃了药都有什么反应。   驱蛔虫的药,现代的孩子有时也是吃的。   他们吃的药基本是甜的,吃完之后也不会有太大的反应,但这时候的药可没那么好。   傅蕴安给这些孩子吃的驱虫药,吃了之后这些孩子基本都会肚子痛,痛完之后,还会直接把虫子拉出来……   这情况穆琼听傅蕴安讲过,现在又从这些孩子的嘴里听说了很多遍。   很快,穆琼就叫到了洪小花。   穆琼问过她吃药后的状况之后,又问:“路灯的那些信封,都是怎么来的?”   洪小花顿了顿,才道:“路灯跟人说,如果他们把他们糊的好的信封给他,以后有点啥事,他一定帮他们说好话,帮他们担着。”   因为没有读过书,还很少跟人交流的缘故,洪小花的表达能力很一般,但穆琼跟她聊过之后,算是知道路灯下午都做了什么了。   路灯在这些孩子面前,把自己的形象塑造的很高大,让这些孩子相信他,认为他能帮他们,然后这些孩子,就自愿把自己糊的信封给路灯了。   这个给几个那个给几个,路灯手上的信封自然也就最多了。   而路灯之所以能让别人相信他……就因为这孩子跟他和李珍瑶表现出来的熟稔,   那些孩子见路灯总凑到他面前说话,自然而然的,就觉得路灯在他面前说得上话。   穆琼很快就叫到了路灯。   路灯大概是已经跟别的孩子打听过了,知道穆琼要问什么,一进来就把自己吃药后的感受说了,然后又把穆琼一顿夸。   穆琼看着他,道:“我下午离开了五个小时,这五个小时里,你一共糊了八百多个信封,平均下来每小时糊一百六十个信封,一分钟糊两个半,我现在给你计时,你在这里糊给我看看。”   穆琼说着。给了路灯一叠纸。   “先生,我能糊那么快,是因为我裁纸是一叠一起裁的,还让人帮我裁了点纸。”路灯道。   “行,我帮你裁纸。”穆琼拿过裁纸刀,很快就裁好了一叠纸。   路灯苦着脸,不停地糊起来。   他动作很快,这次又是拼了命在糊,糊了十分钟,竟也有二十二个。   穆琼的目光从自己刚买不久,用来计时的怀表上移开,看向他:“你现在糊的,比下午慢太多了。”   “先生对不住,我撒谎了……我那堆信封里,有些是别人送我的,我帮过他们忙,他们非要给我一些,当做感谢。”路灯道。   路灯可以说满嘴谎话,还很能占小便宜。   “我给你们数数的时候,就知道你糊不了那么多,现在单独跟你说,已经是给你面子了。”穆琼道:“这样的事情,我不希望还有下次!以后我会单独问问每个孩子,看你都做了什么,要是你再做这样的事情,你就给我离开。”   路灯脸上的笑容僵住了。   穆琼又道:“我知道你聪明,脑子灵活,但你如果不愿意脚踏实地,以后肯定会栽跟头!”   “我聪明?”路灯一愣。   “你当然聪明,就是这聪明没用到正道上。”穆琼道:“你如果不想做事,想要变得厉害,现在就踏实一点,多学点东西,这样将来才能当掌柜不当伙计。”   “我还能当掌柜?”路灯满脸惊奇,他一直觉得,他将来能当个店小二已经很好了……以前他流浪的时候,就觉得店小二的活儿,是自己能做的。   “当然能。”穆琼道。   路灯的表情复杂极了。   江山易改本性难移,穆琼不指望路灯一下子就改过,又道:“明天不管你做多做少,我都不会给你奖励,现在你回去吧。”   明天,他要看看这人会怎么做。   穆琼这天回去的时候已经很晚了,而那时候,霍英正和傅蕴安坐在一起,聊孤儿院的事情。   霍英把白天的事情都说了,又道:“你交代的事我已经办妥了。对了蕴安,我瞧着穆琼和那个弄出个孤儿院来的小丫头没什么。”   “我知道。”傅蕴安道,穆琼对李珍瑶没想法,这一点他上午就知道了,要不是这样,他也不会让霍英去找穆琼说孤儿院的事情。   霍英嘻嘻一笑,又道:“蕴安,这穆琼对怎么管理那些孤儿很有想法,我瞧着那些人培养好了,也是有用的。你说我们能不能从那些孤儿里,培养出一些人手来?” 第90章 《英文短文》   这年头要雇人挺容易, 雇个帮工,一个月只要给四五块钱, 挂个学徒的名儿, 包吃包住之后,甚至只要给一两毛钱。   在上海,多的是找不到活儿干的人。   但还是缺人, 缺懂一门手艺的人,更缺认字会算数的人。   这几年,霍英想把自己的生意发展壮大遇到的最大的问题,就是人手不够。   “那些孤儿要长大还要很久。”傅蕴安道:“十年后……谁知道会怎么样?”   “这倒也是,这世道变化太快了。”霍英道, 就说十年前……那会儿谁会想到大清说没就没了呢?   “更何况,这年头也不单单是那些孤儿过得苦, 父母双全但吃不起饱饭的大有人在……二哥, 你不如让吴掌柜去那些受了灾或者年景不好的县城招工,指明要年纪轻的,等他们来了上海,再看情况分开培养。”傅蕴安道。   他们已经买回来很多机器, 很快就要开工厂了。   上海这边物价贵,工资也高,在本地招工成本很高,去外地招工的话……包吃包住一年给做两身衣服, 每月给两个大洋这样的待遇,就有无数人争着抢着要来。   甚至于, 有些人贩子去穷苦地方,十个大洋就能买回来一个女人,上海风尘场所的女人,很多都是这么来的。   傅蕴安觉得,他们也可以如此招工,只是等招来了人,每日给他们安排的活儿可以少一些,然后找人教他们读书认字,到时候若遇到有天分的人,自然可以挑出来着重培养。   这些人在上海人生地不熟的,还更容易养熟。   “就这么办。”霍英直接应下了:“我让老吴去招些人回来。”   两人商量好,傅蕴安就通过暗道,回到了自己的住处。   他抬头望去,傅怀安房间里的灯还亮着。   之前他担心傅怀安在外面会被人骗了染上恶习,因而给他定了规定,晚上必须回家。   那时傅怀安满心不愿,现在倒是每天早早回家,再不在外面逗留了。   傅蕴安回了房间,而傅怀安,他这会儿还盯着那部《安徒生童话》,研究怎么翻译里面的故事。   教育月刊问世的第一天就售罄了,好在这两天,加印的跟着上了市。   这刊物卖得极好,不仅在上海这边卖出很多,在杭州苏州南京等地,也同样卖出许多。   而这盛况,无疑激励了他。   只要想到有几万人看了自己翻译的小说,傅怀安就觉得兴奋。   他父亲最敬重有学问的人,现在……他也是有学问的人了!   穆老师还说,等他把整本书翻译出来,可以出书!   正因为这样,他现在每天回家之后,都跟着他二哥给他找的老师认真学英文,学过之后,还会做一些翻译。   反正他也没别的事情好做。   《流浪记》两天才登三千字,别的书又没什么好看的……对了,希望月报好像就要上市了!   傅怀安惦记了一会儿,又埋头学习起来。   第二天。   穆琼一大早就去了郊外的宅子。   他到的时候,那些孩子全都在等着他,一个都不少,至于吴妈,她已经把粥做好了,粥里还按着穆琼的要求,放了切小的年糕。   穆琼给这些孩子分了粥,又给了每人一块腌制好的萨门鱼,至于咸菜,这是随他们想吃多少吃多少的。   “先生,我们糊的信封卖不了多少钱吧?你怎么顿顿给我们吃好的?”路灯端着年糕粥凑到穆琼身边。   穆琼出门很早,没在家吃东西,这会儿同样端着一碗年糕粥,吃的菜也同样是腌鱼和咸菜。   刚穿越过来的时候他没少吃腌鱼,都吃腻了,后来再不要吃这东西,朱婉婉也就不买了。   现在又吃上腌鱼,穆琼才发现自己已经没那么讨厌这腌鱼了,甚至觉得挺好吃的。   这好歹是用三文鱼做的咸鱼。   “你知道李小姐为什么要收留你们吗?”穆琼问。   路灯嘻嘻一笑:“李小姐心肠好,她同情我们。”   “我也是。”穆琼道:“我同情你们,希望你们将来做个有用的人,所以才会给你们吃好的。”   这世上有很多人,是不吃嗟来之食的,但这些人里,绝不包括这些孩子,穆琼也就大大方方地说了。   路灯看了穆琼一会儿,又问:“什么叫有用的人?”   “那些不做违法犯罪的事情,努力工作的人,都是有用的人。”穆琼道:“你快点吃饭,吃好了我还有事要跟你们说。”   年糕粥已经凉了,路灯夹了一大筷子的咸菜拌在里面,三两口就将所有的粥吃下肚子,然后又把咸鱼塞进嘴里含着。   这些孩子都已经吃好了,穆琼让他们坐好,然后拿了十根筷子,开始教他们数数。   没错,这些孩子大多是连数数都不会的。   “以后你们糊了信封,要学会数数,数自己到底糊了多少。”穆琼道,然后教他们数了1到10。   他反复教了几遍之后,路灯洪小花还有另外两个孩子,就已经会数数了,但还有很多孩子满脸茫然,压根学不会。   这些孩子的智商其实没有问题,但他们以前从未接受过教育,学起来也就特别慢。   穆琼让几个已经学会的孩子先去糊信封,继续教剩下的孩子。   一直教了一个小时,他才让这些孩子全都去糊信封,然后往门外走去。   “先生!”路灯突然追了上来,他的嘴里还含着那块咸鱼,说话有点模糊不清:“先生你要去哪里?”   “我去买肉。”穆琼也不瞒着他。   “先生,你昨天去买肉去了很久,你是去哪里买的?”路灯问。   穆琼说了一家肉铺的名字。   路灯就道:“先生,你买肉可以去旁边杀猪的市场买,去那里买肉比去肉铺便宜很多……先生,我带你去吧!”   “你不糊信封了?”穆琼问。   路灯表情一僵,随即道:“我这就去糊!”   说完,他理科就跑了。   这宅子之所以租金便宜,是因为宅子附近有一个粪池一个杀猪场。   穆琼之前从未去过那边,现在听路灯说起,才往那边走。   值得庆幸的是,粪池离得远一点,杀猪场更近……穆琼进了杀猪场,就听到了刺耳的猪叫声。   一些壮汉将猪横着按在条凳上,凳边放一个接猪血的木桶,正在杀猪,也有人在给浸在热水里的已经死了的猪刮毛,还有人在给猪开膛破肚,或者洗猪肠什么的。   上海每天消耗的猪肉,大多出自这里。   杀猪场里的气味很不好闻,地上满是血污,湿哒哒的——给猪刮过毛后,他们就随意地将混着猪毛猪粪的水倒在地上,然后把下一只猪扔进缸里,倒上热水软化猪毛……   穆琼之前从未见过杀猪,这算是瞧了个一清二楚。   而那些杀出来的猪,他们就放在旁边的一个棚子里卖。   这里是杀猪的地方,肉确实卖得比外头便宜很多,但不零卖。   猪杀了之后,他们先沿着猪的脊椎对半切开,然后每一半再分成前腿、肋条、后腿三部分,在这里买肉,至少要买这么一部分才行。   当然了,要是买整只的猪,那价钱还能再便宜点。   穆琼买了一只猪后腿。   这时的猪没得吃饲料,多半是吃猪草番薯剩饭的,不长肉,养一年毛重也就百来斤,杀了之后净肉最多七八十斤,一只猪后腿称出来十几斤刚刚好。   在发现这里还有猪血卖之后,穆琼又买了一些血豆腐。   杀猪的时候,把猪血放进一个木桶,然后倒上盐,倒上水,等它凝结之后再用锅子煮熟,就成了血豆腐,这种血豆腐穆琼没吃过,不知道味道。但他觉得给那些孩子吃点不错,至少能补血。   他出门的时候只拎了个篮子,装不下这么多东西,幸好这附近有帮人送货的人,他花了三个铜元,那人就帮着他把猪腿和猪血送到了宅子里。   “这宅子里住的不是些没人要的孩子吗?怎么还买肉?”这人把东西送到,有些疑惑。   “那些孩子现在在帮我干活。”穆琼道:“我不给工钱,吃食上就不亏待他们了。”   “先生,那你还要人干活吗?”这人立刻就问,满脸希冀地看着穆琼。   穆琼一愣,随即道:“那些孩子干的活不轻松。”   “不轻松啊……那算了吧。”这人有些犹豫,又道:“唉!我家那两小子现在整天闲在家里没事做,我就想给他们找点活儿干。”   “你的孩子多大了?”穆琼问。   “一个十二,一个十岁了。”这人笑道。   穆琼用惯了实岁,平常说年纪都是说的实岁,但他知道这位父亲说的是虚岁。   他的孩子,恐怕只有十一岁九岁,或者更小。   这年纪在他看来该无忧无虑地活着,但对这时候的人来说……“这年纪确实不小了,可以找个学徒的活儿让他们干着。”   “活儿可不好找,我也不知道要去哪里给他们找……”这人道:“实在不行,就让他们先跟着我给人送货吧。”   穆琼没接话,喊吴妈拿了个脸盆出来,接了猪血,就让他回去了。   他跟着傅蕴安去义诊过之后,就已经知道这世上很多人都过得非常艰辛了。   他没办法帮助所有人。   中午穆琼让吴妈做了白米饭,又做了豆腐猪血肉末羹。   猪血有股味儿,他并不喜欢,但这些孩子各个吃的津津有味。   习惯了挨饿的人,是不会挑食的。   把路灯剔除在外,穆琼检查过剩下的孩子糊的信封之后,给了做的多做的好的那些孩子每人一块糖。   路灯眼馋极了:“先生,明天还有糖吗?”   “有。”穆琼道,然后检查了路灯做的信封。   路灯糊好的信封并不是特别多,大约前面七八名的样子,但质量挺好,穆琼还挺满意的:“你的信封做的很好。”   路灯顿时得意起来:“都是先生教得好!”   穆琼对路灯的印象变好很多,但他还是按照自己昨天说的,并没有给路灯奖励。   吃过饭,穆琼就离开了这宅子。走的时候,还带走了猪蹄和部分猪肉。   到了平安中学,将猪蹄和猪肉放到厨房,穆琼就马不停蹄地去给学生上课了。   上完两节课,他又把各个班的英文课代表叫到办公室,然后给他们安排了一些任务,让他们盯着班里的学生学英文。   要不是教育月刊后面两期的内容差不多已经敲定,《流浪记》和《我在百年后》还有点存稿,穆琼觉得自己怕是会累趴下。   正想着《我在百年后》,穆琼就听到盛朝辉道:“穆琼,希望月报出新刊了,我给你买了一本!”   说着,盛朝辉就将一本杂志放在穆琼面前。   “谢谢,我把钱给你。”穆琼道。   “不用,我现在可不缺钱!”盛朝辉道:“要不是你,肯定没有现在的教育月刊,我也赚不了这么多钱,你跟我计较这几毛钱做什么?”   穆琼闻言,就没有坚持要给钱。   盛朝辉又道:“对了,你开那个孤儿院缺钱吗?我可以捐一些。”   “不用了,钱其实不缺,缺的是人。”穆琼道,又问了问教育月刊的情况。   盛朝辉道:“我们的编辑部傅医生已经在建了,很快就能建好,要不了多久就能搬进去,招人也找好了。我母亲娘家有个表弟,虽然读书读的一般,但极擅长跟人打交道,我打算让他帮着打理各种杂事,至于抄写员,我请了个以前专门给人抄书的老先生。那老先生原先是给人抄古籍的,什么字体都会写,字还写得极为工整。”   此时的很多古籍,是不会再版的,有人想要,便要请人抄,以至于有了抄书这么一个行当,很多书店还会养一些抄书人。   这位老先生就是其中之一。   他以前给书店抄书,有时候活儿很多,要没日没夜的做,有时候又没有活儿,很不稳定,他老先生年纪大了有点受不住,就不做那个了,来盛朝辉这里找了个活儿。   这些事情,本就全由盛朝辉负责,穆琼便没有多问,看着时间差不多了,他便往那郊外的宅子赶去。   穆琼忙得很,都没空看希望月报,也就不知道这刊物,今日跟之前一样卖得极好。   与此同时,他的教育月刊,还被跟盛朝辉关系不错的报贩蔡松山弄去了北京。   北京的物价,远比上海低。   这里是京城,自古以来建了很多将外地的粮食蔬菜送来的渠道,近些年又流失了许多人,米价菜价之类,便都比上海要便宜。   当然,与之相对的,大家的收入也比上海来的低。   在上海,给人当掌柜月薪少则七八元,多则十元十一元,但在北京,很多掌柜每月只有五六元。   帮工伙计之类,赚的就更少了。   但也有些东西,这儿卖的比上海贵,比如各种进口的东西。   在上海卖两三元的钢笔,到了北京至少翻三倍。   一辆南方来的火车缓缓驶入北京火车站,车门一开,车上那些已经在车里坐了三天三夜,满身疲惫的人,便你挤我我挤你的下车了。   一些挑夫连忙过去询问,问有没有人要找力工。   蔡松山从车上下来,立刻就喊了几个力工帮他去火车上搬书。   他这次来北京,带了教育月刊和希望月报各千本,而这些书,他直接让人用板车拉去一家书店。   他来北京,是来谈生意的,他打算把这两本刊物卖到北京来。   当然了,这事要办好,少不得要找个合作者。   到了书店,书店伙计立刻就出来了,瞧见蔡松山的架势便问:“先生,您是来卖书的?”   “是的,把你们掌柜的叫出来。”蔡松山道。   蔡松山是外地口音,那伙计不解地看了他一眼,又看看他身后用车拉着的用纸包好的书,到底还是去找掌柜了。   书店很大,周围摆了一圈书架,中间则放了四张八仙桌,这会儿,每张桌上都有人在看书。   蔡松山被另一个伙计引到其中一张桌上,那伙计还给他上了茶。   他喝了一口茶,又打了个哈欠。   在火车上睡不太好,他着实有些累了。   “你是来卖书的?都带了什么书?”跟蔡松山坐在一张桌上的一个戴眼镜的年轻人问道,又接二连三报出许多书名来:“有没有这些书?”   他报的书,蔡松山大多没听过,但想也知道,应该都是已经很久不曾再版的古籍。   这世间的文人,大多爱书,爱藏书,可惜有时候遇到不肖子孙,或者家里败落了,那些书便会被低价卖出……北京这边,这样的事情尤其多。   “我卖的不是古书,是上海那边运来的新书。”   “可有《英文短文》?”这人又问。   蔡松山有些惊讶,这人刚刚还想问他买古书,现在就要买《英文短文》了?   “这书我倒是没带来……它不是没有《求医》和《留学》卖得好吗?”蔡松山问。   “那是之前,这几天这书已经没处买了!”那戴眼镜的人道。   旁边的人也道:“确实!自从刘先生写了那篇《年过五旬学英文》的文章之后,这书便卖光了!”   蔡松山连忙问起来,这才知道,原来不久前,赫赫有名的刘仪成刘老先生,写了一篇文章。   这篇文章,讲的是他学英文的过程——刘老先生,他花一个月的时间学会了英文!   当然了,刘老先生写这么一篇文章,主要是为了阐述一个观点,那就是国人应该多学习,放眼看世界。   这文章写得极好,极打动人,而刘老先生表示,他能在短时间里学会英文,全靠了《英文短文》这书。   这相当于就是给《英文短文》打广告了!这文章在报纸上登出之后,这本一开始卖得并不好的书,突然就火了!   又因为它定价不贵,一本书只要一毛钱,竟是引来北京天津两地的人争相购买,凡是在学英文的,都会买上一本!   这书送来北边的本就不多,现在这么一折腾……大家顿时就没处买了。   “我运来的,倒不是《英文短文》,但里面有写了《英文短文》的作者楼玉宇做主编的杂志,这杂志在上海卖得极好……”   “楼玉宇做主编的杂志?”那戴眼镜的人立刻就道:“快拿来给我瞧瞧!” 第91章 金怀来   蔡松山本就是来卖书的, 现在有人要看他带来的东西,自是忙不迭地将之拿了出来。   他甚至多拿了一些出来——他取出十多本教育月刊, 给在场的人一人发了一本。   对此时用三字经千字文之类的文章启蒙的读书人来说, 教育月刊的内容幼稚到了极点。   但他们并不觉得这有什么不好,他们很快就意识到了,这书不是给他们这些博览群书的人看的, 这是给孩子看的。   “这杂志不错!”戴眼镜的年轻人有些惊喜:“我正在教我的夫人认字,可以让她看看!”   “确实不错,这杂志有助于让孩子理解字意句意。”另一人也道。   “这句读用的当真巧妙!”还有人道。   好几个人都看得爱不释手,但也有个三十来岁的男子一巴掌拍在桌上,道:“这些都是什么乱七八糟的东西!文章幼稚不说, 还哗众取宠弄出些怪模怪样的句读来,把老祖宗的传下来的东西都丢了!”   “什么怪模怪样, 我看这是再好不过的创新!”戴眼镜的年轻人道:“你若是只知道抱着老祖宗传下来的东西, 哪能进步?老祖宗的胯下战马,敌得过的大炮?”   “老祖宗的东西有何不好,若非你们这些人胡乱折腾,这世道也不会这么乱!”   “若没有你们这些老顽固, 这世道定然清明许多!”   最后,双方竟是争执个不停。   书店老板出来的时候,那戴眼镜的年轻人都捋起袖子,一副要跟人打一架的样子了。   要知道, 很多进步认识额,脾气都不怎么样。   “诸位快消消气!”书店老板连忙安抚起众人来。   那跟戴眼镜的年轻人争执的人本就落在下风, 现在有了台阶下,当即道:“今日之事我不计较了,若是再让我碰见你……”   戴眼镜的年轻人又捋起袖子来。   那人忙不迭地跑了。   眼看着他走了,戴眼镜的年轻人看向蔡松山:“你这月刊,我买一本!”   “好!”蔡松山应下了,又道:“先生,我这里还有别的刊物,你要不要也看看?”   戴眼镜的年轻人闻言,又道:“你快些拿出来!”   蔡松山当即拿出几本希望月报来给他。   这年轻人拿着书,就忙不迭地看了起来。   之前他看教育月刊,他还有空叫好,现在看希望月报上的《我在百年后》,却是看得浑然忘我,什么都不记得了。   而蔡松山这时候,却是跟书店老板谈起生意来。   这书店很大,便是在上海,也是有分店的。只是跟他们北京的总店相比,上海分店着实有些小。   书店老板一直做买书卖书的生意,见识广博,他将蔡松山带来的书看了看,当即表示他们书店愿意代理这两本杂志在北京天津的售卖。   他每本杂志还各订了一万本,便是已经出过的这几期也要——希望月报和教育月刊虽不曾在北京天津售卖过,但他作为一家在上海有分店的大书铺的老板,也是听过这两本书在上海售卖时的盛况的。   蔡松山当即和他签了合约,只觉得这一趟来对了。   虽说坐火车要花不少钱,但这路子走通了,以后可就有源源不断的钱了!   穆琼接连忙了几日。   他日日盯着那些孤儿,总算让那些孤儿的生活上了正轨,同时他也意识到,他原先想的,这些孩子可能会因为干活太累跑掉的事情,根本不可能存在。   这些孩子在外流浪,朝不保夕天天吃不饱不说,还会遇到生命危险,因而,在他给吃给喝只让他们糊信封的情况下,他们是无论如何都不会走的。   他们反而很担心他会把他们赶走。   他近来在教他们数数,还有简单的加减法,那些学得慢的孩子就很焦虑很害怕。   便是路灯这个最活泼的,在讨好他的同时,也变得勤快很多,再不敢偷奸耍滑。   穆琼见状挺高兴的。   而最让穆琼高兴的,是霍二少的孤儿院已经开始打地基不说,还招募了一些员工。   霍二少甚至还带着其中的一个人,专门来找了他一趟。   被霍二少带到穆琼面前的,是个二十出头,胖乎乎的男人,名叫金怀来。   “穆琼,这是我手底下的人,以后那孤儿院建成了,就由他来管,现在让他先跟着你学学。”霍二少对穆琼道:“你有什么活儿,尽管让他去做,年轻人就要多锻炼!”   “对,穆先生,你有事尽管吩咐我。”金怀来看着穆琼,小眼睛笑得眯成了一条缝。   “我们一起努力。”穆琼朝着他笑道。   穆琼起初以为,金怀来应该是霍二少手底下的掌柜的儿子什么的,所以才会年纪轻轻就被委以重任。   但他很快就意识到自己想错了。   他是下午在平安中学上完之后见到金怀来的,正好有空余时间,就把自己的记录本拿出来,给金怀来介绍了一下孤儿院的那些孩子。   然后他就发现……金怀来竟然很多字不认识。   他震惊不已,不明白霍二少为什么要安排这么一个连字都认不全的人当孤儿院的院长。   莫非这人有过人之处?   穆琼抱着这样的心态和金怀来聊了聊,就发现金怀来并不是不学无术的,相反他懂很多知识,明显上过学。   甚至于,金怀来说着说着约摸是不知道要怎么用国文表达一句话的意思,竟然说起了英文。   穆琼被惊了惊。   他仔细地问过金怀来,才知道金怀来的父母是被带去国外的劳工,他从小在国外长大,上过学英文也学的很好,倒是国文一直没机会学:“我刚回国不久,正在学国文,不怎么会说会写……见谅。”   “金先生说什么见谅,恐怕你懂的很多知识,都是我不懂的。”穆琼道。毫无疑问,霍二少对孤儿院并不是不重视,相反,他其实非常重视。   要不然……金怀来这样英文极为流利,数学之类的课程也学得不错的人才,完全可以安排他做别的工作。   当孤儿院的院长,对金怀来来说,是屈就。   当天晚上,穆琼就带着金怀来去了那个孤儿院。   金怀来略胖,总是笑眯眯的,很容易让人心生好感,他情商也高,因而那些孤儿就很快接受了他。   更让穆琼高兴的是金怀来对那些孤儿非常好,完全不会看不起这些孩子,同时也能理解他的想法,并一一照办。   有了金怀来,穆琼总算轻松很多,与此同时,他也终于拿到了教育月刊的分红。   教育月刊这边需要一些后续投入,因此他这次分红只分到了五百元,但即便如此,这也是一笔巨款了。   与此同时,商业印书馆那边加印他的三本书,同样给了他不少钱。   穆琼的积蓄已经有不少,可以购买个小房子了,但方海林那边一直没有递消息过来,要么是没有合适的房子,要么就是有了房子,但那房子轮不上他。   穆琼就拜托盛朝辉帮他打听一下,看有没有合适的房子,又道:“若是有合适的房子,我兴许还要跟你借点钱。”   盛朝辉满口答应,可惜也没能给穆琼找到合适的宅子。   时间已经进入四月,天气不那么冷了,能吃的蔬菜也多了。   这天一大早,穆琼就带着朱婉婉去河边的菜市场买了一些蔬菜,又买了五斤肉,两条鱼。   朱婉婉最初只每天帮着做几个菜,那些老师还是各自带菜的,但后来教育月刊卖得极好,盛朝辉有了钱,就大方地给了朱婉婉十个银元,说以后每个月都这么给,学校老师的伙食他包了。   教育月刊的编辑工作,学校的老师多多少少承担了一些,还帮着想了些有趣的数学题化学题什么的放进去,盛朝辉表示,他这么做是为了感谢自己的同事。   如此一来,朱婉婉就多了个买菜的活儿。   其实买菜让冯小丫去买也是可以的,只是冯小丫有个不管买什么都挑最便宜的买的习惯,比如买鱼,若是有活的,朱婉婉绝对会买活的鱼,但冯小丫肯定是哪条便宜买哪条,便是死了两天的也不管。   朱婉婉也就不敢让她去买,干脆自己去了……她其实也更愿意这样,这样她就能每天买自己儿子爱吃的菜了。   带着买的菜到了学校,朱婉婉先做昨天穆琼留给她的作业、认字、读几篇文章,然后就去听课,或是学国文,或是学英文。   “娘,你在学校里过的怎么样?”穆琼问道。   “很好。”朱婉婉有些高兴:“我没想到我竟然还能上学……我觉得我应该能把英文学好。”   “娘,你一定行的。”穆琼道。   因为有金怀来帮着照看那些孤儿,穆琼这天把朱婉婉送到平安中学之后,并没有离开,反而留了下来。   跟那些孩子相处过之后,他这些日子有了很多想法,恨不得快点写到《流浪记》里去才好。   而他正写着,傅蕴安来了。 第92章 买房   傅蕴安是来看医院的建设进度的, 顺便来平安中学坐坐。   他到了之后,就笑着看向穆琼:“穆琼, 你先是出版了让刘老推崇备至的《英文短文》, 紧接着又推出了教育月刊,现在已经是国内教育界赫赫有名的人了。”   “傅医生,你就别取笑我了。”穆琼道:“我做的远比不上很多前辈做的。”   穆琼说的是实话。   这个时期, 教育界的很多前辈做得远比他做得多。只是,这些人现在是在摸着石头过河,开创一个全新的未来,因而走得极为艰难,他却是从未来来的……   “你也不要妄自菲薄, 你这个年纪能有这样的成就,已经超过绝大多数人了。”傅蕴安道。   穆琼被夸得有点不好意思:“我其实没做什么。说起来, 刘先生能在一个月里学会英文, 也不是全靠《英文短文》。这本书并没有那么神奇。”   刘仪成先生写的文章《年过五旬学英文》,已经被上海的报纸转载了,以至于这些天,上海这边的《英文短文》同样卖得很好。   商业印书馆趁热打铁, 将楼玉宇为了让更多的人买得起《英文短文》,因而主动降低的版税的事情宣传了一番之后,更是让很多人对商业印书馆和穆琼充满好感。   不过,虽然刘老先生这么夸穆琼, 但穆琼很清楚,刘老先生在短时间里学会英文, 并不全靠了《英文短文》。   历史上,刘老先生在这个时期,也是学了英文的,他在学会英文之后,还多次出使欧美,成了民国时期最有名的外交家之一。   就连《年过五旬学英文》这篇文章,在原本的历史上都是有的,穆琼在现代的时候,还看过描写刘老先生如何学英文的文章。   他知道的那个历史上,刘仪成一直对自己国家的弱小耿耿于怀,虽然年纪很大了,但还是苦学英文,并在学成后去欧洲游历,最后又去了美国。   而他学英文是怎么学的?他请了一个传教士教他英文,整整两个月什么都不想,一头扎在英文里,这么学下来,虽说书写方面还有问题,但日常对话已经不成问题。   然后他一边出国一边继续学,一年后,不管是对话还是书写,就都没问题了。   而这次,他的经历稍稍发生了一点变化。   他学英文之初,觉得非常吃力,没有头绪的时候,有人送了一本《英文短文》给他,而他在传教士的指导下每天背诵上面的文章,一段时间下来,越背越顺,不过短短一个也,日常对话竟然就没问题了!   他能做到这些,是因为他很有毅力,更是因为他请了一个传教士每日和他待在一起,不停地学的缘故,至于《英文短文》,只能说这是一个不错的学习辅助工具。   不爱学英文或者偷懒不学的,就算买了十本八本类似的书,照样学不出。   穆琼和傅蕴安聊了聊,傅蕴安道:“听盛朝辉说你想要买房?可有了眉目?”   “还没有,暂时找不到合适的房子。”穆琼道,他是很想买房的,可惜在租界符合他的要求的房子太难找了。   “我家隔壁的房子要出售,你有没有兴趣?”傅蕴安又问。   穆琼当然是有兴趣的,当下问了起来。   傅蕴安住的,并不是上海房价最贵的那两条街,但地段也极为不错了,这一条街上的房子,甚至大多通了水电。   “房主将房子买下之后,就搬去了南京,因为这房子空在那里平白消耗许多钱,租又不好租,就想卖了。”傅蕴安道:“房子是好的,就是要价不便宜,水电费花费也高。”   1881年,上海就有了中国第一家水厂,1882年,上海电气公司也成立了。因而,此时的上海,已经有水电了。   但这水电费着实不便宜。   此时大家家里的电器,也就只有电灯而已,这电灯还不是钨丝灯,而是爱迪生发明的碳化竹丝灯。   至于电费,它是按照每户人家家里的电灯个数来算的,最初一盏灯每月要收十五个大洋的电费,这几年费用已经稍稍降低,但一个灯泡每月的电费,依旧需要六个大洋。   至于水费,这时也不是按吨算的,而是按照你家几个水龙头来算,每个水龙头每月水费三元。   在这个时期,能用上水电,比在现代开个豪车有面子多了,同时,哪怕是巨富之家,很多人也舍不得开通水电。   毕竟从井里打水用,晚上点油灯真的很便宜很便宜。   当然了,电价虽贵,但若是大客户,电厂是会给算便宜一点的。   而已经开通了水电的房子,就算你不用,钱电厂水厂也是照收的,按照傅蕴安的说法,那房主就是不想每月平白付出许多水电费,才会想要把房子卖了。   穆琼问:“房子的格局如何?”   傅蕴安道:“那房子格局跟我家相似,前面是个院子,然后有两间两层的朝南的屋子,再往后是个天井,天井后面又有几间屋。格局还算不错,大大小小的屋子加起来足有十来间,住一家人绰绰有余。”   “这样的房子,应该不便宜?”穆琼问。   “要五千大洋。”傅蕴安道。   穆琼:“……”   穆琼穿越来之后,过过一段时间的苦日子,知道是一块大洋的购买力,因而手上有五百个大洋,便觉得自己很富裕了,但现在得知这房子的房价……   他突然意识到自己还很穷。   “房价一直在涨,若是可以,早些买总归没错。”傅蕴安又道。其实这房子拿去卖,便是六千大洋也有人抢着要,他已经给了优惠价了。   穆琼若是想买最好,若是觉得贵了……他倒也不会强求。   “是这个道理,就是我暂时没有那么多钱,能否跟房主商量一下了,先付两千,剩下的三千按月分期付?”穆琼问:“我可以多付一些利息。”   傅蕴安知道穆琼手上没那么多钱,他本以为穆琼会去借钱,甚至想着自己也能借一些给他,没想到他竟然提出了这样的付款方式,不免有些惊讶。   不过这确实是个好主意:“他会不会同意我也不知道,你可以先去看看房子,再跟他商量一下。”   房子确实需要先看看,穆琼得知今天就能去看房子之后,当即决定马上过去。   他的课都调到了下午,今天上午不需要给学生上课。   决定之后,穆琼就去找了朱婉婉,想带她一起去看房子。   但朱婉婉拒绝了:“琼儿,今天上午盛老师的两堂课我都想去听,还要做饭,就不去了。买房子的事情,你来决定就好。”   朱婉婉不去,穆琼也不强求,干脆自己去了。   其实朱婉婉真要去了,兴许不愿意他买那么贵的房子……她不去也好。   穆琼和傅蕴安一起往门口走去,刚走到门口,便有个身强力壮,瞧着大概三十来岁的男人拉着一辆车来到傅蕴安面前:“先生,你要去哪里?”   傅蕴安为了方便出门,买了一辆人力车,请了一个车夫。   这车是崭新的,还是这时候少见的钢丝胶皮车,车轮上的钢丝亮的发光,座椅上裹了一层皮,还放了坐垫,瞧着还比路上随处可见的黄包车宽敞。   这绝对是黄包车里贵族车了。   但这车只有一辆,在平安中学附近还不好叫车。   穆琼想再叫一辆车,结果愣是一辆都没瞧见。   “我家并不远,不如一道走过去?”傅蕴安看向穆琼。   “不必,傅医生,你坐车我走路就行。”穆琼道。   傅蕴安皱眉,而这时,那车夫憨憨一笑:“两位先生,你们一起坐车吧,我拉的动。”   傅蕴安微微一顿,也笑道:“你我一起坐车吧。”   “傅医生,不用了,我正打算多走走,锻炼身体。”穆琼道。   他一直想锻炼身体,可惜太忙了,也就没顾上。毕竟锻炼不仅耗时间,还耗精力,他兴许可以不坐黄包车来回改为跑步,但那样的话,他晚上恐怕就没力气写东西了。   当然了,他现在这么说,主要是考虑到傅蕴安有洁癖,恐怕不愿意跟他挤在一辆车上。   “上来吧。”傅蕴安上了车子,让出一个位置对穆琼道:“你还能跑得过车夫?”   “是啊先生,我跑得特别快。”那车夫也道。   穆琼看到傅蕴安并不勉强,想了想,到底还是坐上了车子。   这车子比寻常的黄包车宽敞一些,他和傅蕴安又都很瘦,这么坐着倒也不至于太挤,就是两个人不可避免地靠得很近。   穆琼是不介意的,就怕傅蕴安介意,但他看过去,发现傅蕴安神色如常。   注意到他的目光之后,傅蕴安还侧过头,朝着他笑笑。   穆琼便也自在起来,同时也觉得……傅医生笑起来之后,真的特别好看。   那车夫很有力气,这车子又是新的,不仅用了橡胶轮胎,车轱辘上了油,拉起来不仅快,还很稳当。   傅蕴安在车上问了一些孤儿院的事情。   穆琼把孤儿院的情况一一说了,又道:“这世道……感觉我做得再多也没用。”   “你愿意做,这就是好的。”傅蕴安道。   “也是。”穆琼笑起来,他知道未来总有一天会充满光明,已经比这时的人好了。   这时候的人根本就不知道接下来迎接他们的会是什么,不照样在奋斗,在拼搏?   穆琼跟傅蕴安认识已经许久,但今天还是第一次知道傅蕴安的住处。   看了看傅家半新不旧的大门,穆琼笑道:“傅医生,若是能跟你做邻居就好了。”   傅蕴安笑起来:“是啊。”   傅蕴安今天笑的真的很好看,若是被现代的小姑娘看到,怕是要尖叫。   穆琼这么想着,就和傅蕴安一起去看了房子。   房主已经去南京了,但房主的儿子还在这边,他领着穆琼去看了房子。   这房子比穆琼想象的更好。   屋子是新建不久的,打扫的干干净净,家具还一应俱全。   里面有许多房间来,若是他们搬到这里,不仅朱婉婉和穆昌玉都能有单独的房间,还空出许多房间来!   穆琼对这房子再满意不过,就是价钱……穆琼和房主商量了一下,问能不能先付两千元,剩下的三千元分期付。   “我可以另付利息。接下来两年,我每月付一百五十元,共二十四个月,付三千六百元如何?”穆琼主动道。   他如今给大众报供稿,千字四元,每月交稿五万字,便能拿两百元,再加上还有教育月刊的分红和工资,每月一百五十元,是肯定给得出的。   而他之所以不多给,也是想在身边留点钱,免得遇到什么事情,拿不出钱来。   那房主看了傅蕴安一眼,当即道:“没问题!你是傅医生的朋友,我是相信你的。不过我们要先定个契约,请个担保人。”   这是应该的,穆琼毫不犹豫地答应了。 第93章 招工   双方很快就把一应事情商量好了, 但因为穆琼没有带钱,下午还要上课, 就将定契付钱的事情定在了第二天上午。   等商量好, 已经到了中午吃饭的时间,傅蕴安提出邀请:“都已经过来了,不如去我家吃饭?我家的厨娘手艺不错。”   “那就麻烦傅医生了。”穆琼道。   穆琼还是第一次到傅家, 一进去,便觉得这里的布置很特别。   此时的人,有些偏爱富贵,有些偏爱文雅,但傅家的房子院子要形容的话, 应该称之为“简洁”。   院子里竟是一盆花草都没有,屋里东西也不多。   而这样的布置, 说实话穆琼还挺喜欢的。   傅家正对着大门的屋子, 就是用来待客吃饭的地方,屋子中间摆着一张看着就厚重的木质八仙桌,旁边则摆了几把木头椅子,还有木质的茶几。   傅蕴安让穆琼在旁边的椅子上坐下, 然后便喊人送来了茶水,又让送茶水的四十来岁的厨娘去做饭。   这时的人喝茶大多很讲究,穆琼之前去魏亭家里,那上茶的茶杯就很小, 但傅蕴安家中不同,佣人直接端上来两个很大的玻璃杯, 一杯里放着白开水,另一杯里则放着绿茶。   “我在国外习惯了用大杯子喝水,有点不雅观,见笑了。”傅蕴安端了那杯白开水。   “其实喝水本就该用大点的杯子。”穆琼道,他也习惯用大杯子喝水,在现代的时候,他常年带着个保温杯,渴了就喝两口。   傅家雇了一个帮着做饭做家务的厨娘和一个车夫,车夫平常还做些劈柴之类的活儿,此外,孙大林时不时会过来,帮着傅蕴安跑个腿什么的。   穆琼觉得这样挺好的,若不是他们一家平日里都在平安中学吃饭,搬家后他也想请个厨娘到家里来做饭。   傅蕴安家里的厨娘上过茶就去做饭了,而没过多久,她便端来了好几个菜。   上好的五花肉做成的红烧肉油光发亮的,绿油油的韭菜和黄橙橙的鸡蛋放在一起特别相配,拇指大小的炸小鱼闻着就香,除此之外,还有一盘子凉拌海带,一碗酱焖竹笋,以及半只切开后浇了卤汁的卤鸭。   红烧肉和卤鸭都是要花许多时间才能做成的菜,那厨娘离开了没多久,按理没那么快做出来,这两道菜恐怕是买回来。   穆琼尝了两口,就更确定这一点了——红烧肉和卤鸭都特别好吃,还明显放了很多作料。   普通人家家里,作料一般不会这么齐全。   穆琼笑着夸了厨娘的手艺。   这厨娘也确实当得起他夸,那几个素菜同样很好吃。   吃饭的时候,穆琼注意到傅蕴安的餐桌礼仪很好,他吃饭的样子,看着就让人觉得赏心悦目。   真是奇怪,傅蕴安这么一个在这个时代办学校办医院做义诊,一心为民的人,他在现代看这个时期的资料的时候,竟从未看到过。   穆琼在看傅蕴安的时候,傅蕴安也在看穆琼。   穆琼做事有些随意,但一看就知道他是受过良好的教养的。   他最初的时候,以为穆琼只是个从外地逃难来上海的难民,接触多了,却发现这人非常出色,思想也开放。   穆琼在傅家吃过饭,就跟傅蕴安告辞了。   傅蕴安道:“我下午不用车,让车夫送你吧。”   穆琼答应下来,又谢过傅蕴安。   傅蕴安雇的车夫一路风驰电掣一般,把穆琼拉到了平安中学。   他把车拉得非常快,让穆琼都有点不适应。   “你的车子拉得真快。”从车上下来,穆琼有些无奈。   “这都是因为傅先生家里吃得好,我有满身的力气能用!”车夫笑道,露出一口黄黄的牙齿。   因着车夫跑得实在太快,穆琼到学校的时候,离他下午上课还有大半个小时。   他并没有继续写《流浪记》,而是找到朱婉婉,将自己决定买下傅蕴安家隔壁的房子的事情告诉了朱婉婉。   朱婉婉对外头的房价并不了解,就只问:“钱够吗?你给我的钱我还剩下很多没用,有一百多个银元,等回家我就给你。”   “娘,钱已经够了,你的钱你收着就行。”穆琼道。   “那是你的钱。”朱婉婉道:“我哪有什么钱?”   “我给你了就是你的。”穆琼笑道。   这天给学生上完课之后,穆琼并没有去郊区,而是在学校里写了些《流浪记》。   等时间差不多了,他就放下笔,然后前往崇新学校,去接穆昌玉。   穆琼刚穿越过来的时候,穆昌玉是有点胆小内向的,不过现在她已经变了很多——交了朋友的她开朗自信很多,也越来越爱笑了。   “哥!”看到穆琼,穆昌玉立刻跑了过来,有些惊喜地问道:“哥,你不忙了?”   “嗯。”穆琼应了一声:“以后不会那么忙了。”   穆琼带着穆昌玉往回走,一路上,穆昌玉叽叽喳喳说了很多学习上的事情,比如她考试考了一百分,又比如她们的英文老师教的不怎么样:“哥,娘在平安中学上课,学得比我快,我都要跟不上她了!”   让小学生去听初中的物理课化学课数学课,多半是听不懂的,但让小学生去听初中的语文课历史课什么的,却不至于听不懂。   朱婉婉在平安中学,整日里跟着盛朝辉听国文课,一遍听不懂,还能跟着盛朝辉去别的班级重新听一遍。   这么折腾下来,她的知识面广博许多,还认了很多字,以至于原先学得比她好的穆昌玉,在国文方面一下子就被她追到了。   “那是因为娘学的课程比你学的课程少,学的时间又长。你要是羡慕娘,可以利用课余时间多学一点,跳级来上平安中学。”穆琼道。   穆昌玉若有所思。   她早就知道跳级的事情,只是之前很喜欢自己的同学,也就不愿意跳级,但现在……跳级可以让她和自己的母亲还有哥哥待在一起,她自然是想要跳级的。   “对了昌玉,我打算买个房子。”穆琼把买房的事情也告诉了穆昌玉。   “我们要有房子了?”穆昌玉惊喜地看向穆琼。   “嗯。”穆琼点头。   “真好,我们有了自己的房子,就不用担心被人赶出来了!”穆昌玉道:“当初爷爷明明说老宅和田地都要给哥哥的,偏那人把东西卖了,买了北京的宅子,还把哥哥赶出来……”   “没事,我们不稀罕他的东西。昌玉,我们的新房子是有水有电的。”穆琼转移穆昌玉的注意力。   穆昌玉果真不说“那个人”了,只满脸惊喜:“有自来水和电灯?太好了!”   两人一边聊一边来到平安中学,而这个时候,朱婉婉已经做好晚饭了。   朱婉婉晚上做的也是红烧肉,很好吃,但远比不上穆琼中午在傅家吃的。   穆琼把买房的事情告诉了朱婉婉和穆昌玉,但没跟别人说,毕竟现在事情还没定下,而第二天一大早,他就去找了卖房的人,又请了傅蕴安和上海本地的一个商人做见证签了合约,还去政府部门过户了房产。   穆琼将两千元的庄票给了原房主,至于今后每月要付的一百五十元,到时候他会给那个做见证的商人,再由那商人转交给原房主——那商人因为生意的缘故,每个月都要在上海南京之间来回跑几次。   穆琼买下房子,决定定居在上海的时候,炉县,一些十四五岁的孩子,却收拾了包袱,正打算离开他们的家乡。   几天前,几个中人来到炉县,放出消息来,说上海的那边的工厂要招些年轻的工人,包吃包住还有每月两个大洋,把人带走之前,还会给每户两个大洋五十斤粮食。   这消息一出来,整个炉县就沸腾了。   炉县的百姓其实并不知道上海在哪里,他们只知道他们很饿很饿,都快要被饿死了。   去年,炉县这边发了水灾,地里的收成骤减,有些人家甚至颗粒未收……   最初的时候,他们还能靠以前存下的粮食或者野菜勉强支撑,但过了一个冬天之后,大家却再也撑不下去了。   这也就算了,他们还没钱买种子种地!   至于自家留的种子……眼瞅着家里人都要饿死了,除非特别铁石心肠的,一般人都会忍不住将种子煮了吃掉。   在这种时候,有人来这里说要招工……   人们争先恐后地想要去。   只是,招工的人明确说了要年轻的,要没有成家立业的,以至于很多人想去都去不成。   中人为了保险起见,最后招的工人,一溜儿都是十四五岁的半大孩子——这年纪的人,铁定没结婚。   这群少年先在炉县的县城集合,然后就背着各自的包袱,跟着中人往前走。   “哥,你知道上海在哪里吗?”一个看着约莫只有十二三岁的少年问身边个子高一点的少年。   “不知道。”   “你说,我们去了上海,真的是去做工的吗?王瘸子说,他们把我们带去,是要把我们杀了吃肉。”这小少年又道。   “别想太多。”个子高一点的少年道。中人这次招工给的工钱很多,要求却低,以至于炉县这边的人,都觉得这里头怕是有阴谋,各种各样的传言层出不穷。   “也有可能是要让我们去挖矿,我们年纪小,能钻进小矿洞!”那小少年又说了一个他们的猜测:“听说挖矿的人都只能活两三年,矿洞还会塌掉……”   “别说了。”高大一点的少年道:“就算这样,我们也躲不过。”   小少年闻言,叹了口气:“是啊……”就算听说了这种种传言,他家里人还是将他送了来。   没办法,他们就要活不下去了。   把他卖了,家里其他人好歹能活。 第94章 搬家   半大小子饿死老子, 这群年纪不大的少年正是最能吃的年纪,走路走了没多久, 他们就饿了。   或者应该说, 他们本来就饿着,走了这么一段路之后,更饿了。   十二三岁的小少年摸了摸肚子, 从口袋里拿出一块小小的饼,掰了一点放进自己的嘴里。   五十斤粮食和两个银元,他昨天就带回家了,他父母抱着他哭了一场,然后就给他做了一个饼。   纯粮食的, 里面一点野菜都没掺的饼。   不过他出门的时候没把饼全部带上,只掰了一小块走。   跟他走在一起的高个少年看着他, 咽了口口水。   “哥, 你要吃吗?”小少年问。   “不用。”高个少年扭过头去,不再看他。   “哥,我叫程大海,你叫什么?”这小少年又问。   “我叫宋彦秋。”高个少年道。   “哥, 我是高地村的,你家在哪儿?”   “我家住县城。”   矮个子的程大海和高个子的宋彦秋一边聊天一边往前走,正走着,队伍里突然有人倒下了。   “有人晕了!”一个正处于变声期的少年喊起来。   却也有很多人木愣愣的, 瞧见这一幕一点反应也没有。   他们很饿,以至于都没力气去管别人。   中人很快就过来了, 皱着眉头很不高兴:“怎么就晕了?该不是有病吧?”   他走到近处,看了看那人,才放松许多:“饿晕了,你们帮我捏开他的嘴巴!”   有人帮着捏开了昏迷的人的嘴巴,然后那中人就拿出一个罐子,从中舀了一勺红糖给这人吃下去,完了,还让人把这人搬到一辆马车上,给他喂了点水。   队伍继续前进,不多时,又有人晕了。   但这次,中人看过后,却没有给红糖,反倒是一鞭子抽了过去:“别装晕!起来赶路!再耍花样我就把你退回去!”   那人忙不迭地爬了起来。   他们要是被退回去,粮食和银元是要还出来的……他们可不愿意。   好在,他们走了一下午之后,中人就带着他们在一个小村子里停下了,他们挤在村民让出来的小房子里休息,每人还分到了一碗高粱粥。   高粱粥很粘稠,里面还放了白米和豆子花生什么的,配粥的永萝卜叶子做的咸菜更是特别好吃。   程大海突然觉得,哪怕中人要带他们去打仗,也是可以的。   只要能吃饱就行了。   他们接下来又这么走了两天,最后就来到了一个挺大的城市。   炉县的县城总共也就一条街,这座城市却不同,它非常非常大,横的纵的很多街道,街边开满了铺子。   踩着草鞋,穿着父亲的旧衣的程大海好奇地看着周围的一切。   但中人不给他们多看:“都给我走快点!”   中人把他们带到了一个地方,那门口有警察管着,数着人头让他们进去,进去之后,他们就来到了一个宽敞的石台上。   “这地方真平整,竟然连缝隙都没有!”程大海看着脚下的石台,吃惊极了。   宋彦秋看了地上一眼,道:“这是水泥。”   “水泥?这里没有水也没有泥啊!”程大海不解。   宋彦秋抿了抿嘴唇,才道:“水泥是一样东西,这样平整的台子,是用水泥做的。”   正说着,远处突然传来了“哐当哐当”的声音,然后,一只前面长了两只四方大眼睛,中间一个红鼻子,身上碧绿碧绿的怪物,就朝着他们冲来。   “有怪物!”程大海惊呼了一声,跟他们一起来的少年,还有往后逃的。   可惜他们没逃掉,门口有警察看着,一个站在后面的中人,还直接给了他们几鞭子。   程大海倒是没逃,但他的腿哆嗦个不停,已经软了。   “这是火车,不是怪物!”宋彦秋道。   “这真不是怪物?”程大海声音发颤。   “不是!”宋彦秋斩钉截铁地说道。   “那真的太好了……这怪物瞧着着实吓人!”程大海道。   宋彦秋:“……”说了不是怪物!   站台上一阵骚乱,幸好这时候,火车停下了。   几个穿着长衫皮鞋,拎着箱子的人从火车上下来,又有一些或是穿着长衫,或是穿着马褂的男人走上车子。   这些人看着就体面,肯定不是普通人,见他们一脸淡定,程大海倒是没那么怕了。   “给我排队上车去!别在这里丢人现眼的!”几个中人骂骂咧咧的。   “哥,什么叫丢人现眼?”程大海好奇得问宋彦秋,他现在觉得宋彦秋非常厉害,什么都知道。   “就是没见过世面,丢人。”宋彦秋用程大海能听懂的话解释。   程大海似懂非懂地点头。   他们上了车,挤在两个车厢里,有些人有位子坐,有些人就只能坐在地上。   中人占了车厢最前面的位置,还每人占了两个,跟几个会奉承的少年说话。   “你们是走了运了,霍二少的工厂要一些机灵的工人,不要只会用死力气的,才要你们这样半大不小的。之前我帮沙船厂找工人,人家都要二十来岁,身强体壮的。腰背不够宽的一个不要。”那中人拿出什么东西,抽了起来。   车厢里弥漫着一股怪味儿,程大海嗅了嗅,又问宋彦秋:“哥,这是什么味儿?”   宋彦秋道:“那是鸦片。”   “是鸦片烟啊,听说是有钱人才抽的,不知道是什么味道。”   宋彦秋一巴掌打在程大海的头上:“这是害人的东西,别惦记了!”   程大海撇了撇嘴。   宋彦秋看着吞云吐雾,一副飘飘然样子的中人,心里满是对未来的茫然。   他家本是有点钱的,可惜他爷爷他大伯都抽大烟,硬生生把家里的钱都抽光了。   他父亲早逝,家里没个顶梁柱,最后还被视他们母子几个为拖油瓶的大伯赶出了家门。   他外公一家不许他母亲回家,宋家又没有他们的容身之处,他们只能租了个房子艰难度日,不想去年闹了水灾。   原先他和他母亲还能找点活儿做,这一闹水灾,却再找不到能干的活儿了。   他是偷偷报名来的,一开始都没让母亲知道。走的那天,他把粮食银元留下,又留下一张纸条,就头也不回地离了家。   他不知道自己的未来会如何,只是现在他们还能坐火车,情况应该不太糟?   这些少年坐了一天一夜的火车,终于来到了上海。   中间,火车停靠了好几个车站,每个车站都有人卖吃食,但他们没人有钱买,只能惊奇地看着周围的一切。   程大海第一次知道世界原来这么大。   就算是小时候跟着父亲学过认字,之前帮人抄书的时候多少看过一些书,看过一些报纸的宋彦秋,也被这一路的所见所闻惊住了。   但他们这一路上再吃惊,也赶不上到了上海火车站之后的吃惊。   上海车站非常非常大,比他们之前见过的任何一个车站都要来的大,站台上挤满了人,有等着上火车的,也有卖吃食的,这里的人,还都穿得非常光鲜,让他们忍不住自惭形秽。   他们跟着中人来到一个角落里之后,便看到一个穿着绸缎马褂的中年人走了过来。   中人对着这中年人点头哈腰的:“吴掌柜!您老亲自来了?”   “霍二少急着要工人,我就过来看看。”吴掌柜道,而他一挥手,他身边就走出几个人来。   这些人抬着箩筐,箩筐里放着白乎乎软绵绵的馒头,吴掌柜拿着那些馒头,挨个送给在场的少年。   程大海的手很脏,馒头被他一捏就黑了,但他一点不嫌弃,三两口就把馒头吃下了肚子。   宋彦秋吃得更慢一些,同时也关注着那个吴掌柜。   吴掌柜注意到了他的目光,朝着他笑笑:“你们快些把东西吃了!然后跟着我去工厂!”   宋彦秋不怎么听得懂上海话,但嘴里嚼着白馒头,他突然就安心了。   也许……他们真的是来上海做工的。   一个月两个大洋呢,在炉县,十个大洋就能娶个媳妇了,他以前不停地帮人抄书,一个月也赚不来两个大洋!   他好好工作,攒钱捎回去,一定能让他的母亲和弟妹过上好日子!   宋彦秋一行人,都对未来充满了希望。   霍二少近来很忙。开工厂可不是什么简单的事情!   要是不打点好,上海这边道上的人能三天两头来闹事不说,便是政府,也能折腾出许多事情来。   没点来头,开工厂最后只会便宜了别人,霍二少之前就遇到过一个一心想要实业兴国的年轻人,结果倾家荡产刚开了工厂没几天,厂房里就被丢进来几具尸体,摊上了人命案,他被折腾地心力交瘁,工厂也开不下去了,最后只能将工厂低价卖出。然后没多久,那工厂就由警察署长的弟弟接手了,风风火火地开了起来,赚了不少钱。   至于他……他现在在给霍二少跑腿。   好在,霍二少是极有来头的人。   看着霍二少身边那一溜腰上配着枪的警卫员,再想找麻烦的人,都暗暗忍了。   霍二少的工厂就那么盖了起来,今天,他刚盖好的一排给员工住的平房里头,还住进去了第一批员工。   给员工住的平房虽是南北向的,但因为足有十几米深,还一间挨着一间,除了朝南有个窗户以外,东西两边只有墙的缘故,暗的很。   这房间里还没有床,除中间一条四尺宽的过道,两边是整条的,足有十几米长的用砖块垫高的“床”,这床一边要睡二十个人,一屋子一共要住四十个人。   现在,一群少年在这里安顿下来,他们可以休息一天,至于明天……他们就要帮着盖厂房了!   毕竟,厂房还没盖好呢!   当然了,他们要做的,还不只是盖厂房……霍二少联系上魏亭,让魏亭在平安中学找些家境不好的学生,让他们晚上去教那些招来的人认字。   穆琼得知这个消息,还挺惊讶的。   这时的工厂主,都恨不得手底下的工人一天干二十个小时才好,霍二少竟然让自己的工人晚上去读书……   穆琼又写好了一篇《我在百年后》,只是没空去寄,他琢磨着明天就去寄,到时候再给霍二少写封信。   至于他为什么会忙,又为什么会要明天去寄……今天是他搬家的日子。   买下房子已经好几天了,穆琼陆陆续续搬了许多家具到自己的新家,而今天,他会把最后的东西全都搬到新家。   此外,他还请了一些人来家里吃饭。   穆琼从姚家搬走之后租住的房子的房东,是个挺好商量的人。穆琼要搬走,他看过房子之后,就退还了押金,而穆琼投桃报李,没住满这个月,便提前搬出了,方便房东找下一任租客。   今天是礼拜天,穆琼一大早,就把最后的床单被褥搬到了新家,然后又买回来很多菜,用以晚上待客。   鸡鸭鱼肉,他一样不少全买了,蔬菜瓜果也备了一些。   这些东西,穆琼本是打算自家三个人做的,结果中午的时候,傅蕴安家里的那个厨娘就来敲门了,说是傅蕴安让她过来帮着做饭。   左右今天的晚饭,傅怀安和傅蕴安两兄弟他都邀请了,穆琼自然不会拒绝,当即带着那厨娘进了厨房,然后就看到她熟练地开始做菜,中间还去傅家拿来了许多调料来。   穆琼本打算和朱婉婉穆昌玉在厨房给她打下手,但她坚决不肯,他们最后也就只能在旁边看着她做菜。   这厨娘手脚极快,她让傅家的车夫给她烧火,两个锅子同时做,一道道菜还做的色香味俱全的。   她更做了穆琼之前去傅家吃过的红烧肉和卤鸭,色泽味道跟穆琼那次吃的一模一样。 第95章 宴客   穆琼那次去傅家吃饭的时候, 还当红烧肉和卤鸭是厨娘买的,现在发现她是自己做的, 不免有些惊讶。   傅家人少, 她平日里按理不用做太多菜才对,怎么那天他们过去没多久,就端上来那么多菜?   是傅蕴安提前打了招呼还是提早准备的晚餐?   还有就是, 这个年代因为物流不发达的缘故,大部分人别说调料了,就连食材都认不全,厨艺好会做许多菜的人也就很少,跟这位一样好的更是罕见, 也不知道傅蕴安是怎么请来的……   穆琼有些好奇的问道:“你的厨艺当真不错,是从哪里学来的?”   “我打小跟着我父亲学做菜。”这厨娘笑笑, 然后就低头忙活起来, 没有跟穆琼继续攀谈的意思。   穆琼便也不问了。   这厨娘不让穆琼等人动手,穆琼就上了楼,去了自己的房间。   他买的这屋子,一共装了三个灯泡, 一个在楼下待客的地方,一个在书房,还有一个在最宽敞的,给主人居住的卧室。   穆琼占了那卧室, 将自己的书桌搬了过去,书房则留给了朱婉婉和穆昌玉学习用。   这样大家晚上都能学习, 还互不干扰。   现在进了房间,穆琼找出几张信纸,就写起给霍二少的信来。   他这些日子,一直在回想自己知道的秘方什么的,可惜,他知道的肥皂的制作方法,玻璃的制作方法这种,这时候都已经有了。   甚至于人家的法子,兴许还比他知道的好。   再高深一些的吧……他一个没上过学的文科生还真不懂。   而且这些东西,他说了其实也没用。   如今国内缺研究员,缺各种机器,就连纯碱这样的基础材料都缺,因而很多国外已经有了的东西,国内想要制作,也是制作不了的。   当然了,他们可以先开最基础的工厂,生产一些基本的工业用品,但国外的资本家,并不愿意他们的国家建起这样的工厂来。   毕竟,中国建起了一家螺丝厂,很可能他们国家,就要倒闭一家螺丝厂。   不过,这几年,绝对是最好的几年。这几年西方国家在打仗,一时间顾不上他们国家。   等以后他们打完仗,为了恢复国力,就会想尽办法从他的国家捞钱了!   不说别的,就说医药这一块……中西医之间为什么争得那么厉害?全国上下总共也没多少人的西医,为什么能跟中医斗?还不是因为西医的背后,有国外大药厂的资本支持!   这时没有反倾销之类的法案,关税都是洋人收的,于是国外的进口商品,常常就能用低廉的价格,将他们的本土企业挤垮,可笑的是,北洋政府里的某些人,收了钱之后还会帮着洋人坑害自己的同胞。   穆琼对着稿纸想了许久,然后就开始写自己对第一次世界大战的“预测”。   他能做的不多,有些事情,便是跟霍二少说了,霍二少同样没能力做什么。   他只能将自己知道的未来写成预测,告诉霍二少。   穆琼先把如今国外的情况一一列举,然后就开始分析接下来的战争走向,以及对中国的影响。   穆琼上辈子去世时不到三十岁,并且因为他从小就知道自己寿命不长的缘故,虽然喜欢看各种书,但从没深入研究过历史文化。   毕竟这种研究,没有十年八年研究不透,而他没时间。   正因为这样,他向来只写小说,不写别的。   如今,他还是第一次抛开故事,去写第一次世界大战。   穆琼一开始写的时候,只想着自己上辈子所知道的历史,但真的动笔之后,他写的却不单单是那段历史了。   他开始从自己的角度认真地分析每个国家,分析这场战争。   他的笔尖落下,一行行字跃然纸上。   战争的发生,起因都是因为利益和矛盾,至于战争的走向,却被众多因素影响……   穆琼这一写,就写得停不下来了。   他写了第一次世界大战的发生原因,也写了会造成的后果,更写了美国的崛起。   这些在现代,是随便一个人都能在网上找到资料的,但在这里,只有他知道。   他不能用楼玉宇的笔名写这些,用天幸的笔名,倒是可以肆意书写。   穆琼写的时候,加入了很多自己的看法,尤其是写到后来,写第一次世界大战对他们国家的影响的时候。   不知不觉,穆琼竟是足足写了十来张稿纸。   他一张稿纸写下来,一般是一千字左右,也就是说他差不多写了一万字。   他写字的速度并不快,这次更是边想边写的,一下午能写这么多着实有些出乎他的意料……穆琼停下笔的时候,手都酸了。   不过,他对自己的成果很满意。   这份稿子,他不打算修改誊抄了,决定直接给霍二少寄过去。   不过这份稿子其实没写完……他打算继续写下去,后面的等写好了,同样给霍二少寄过去。   想到几年后会发生的事情,穆琼就有点难受。   他们国家是第一次世界大战的战胜国,却压根没有享受到战胜国的待遇。   明明这战胜国的名头,是他们实打实地用人命换来的。   明年,在美国和日本的游说下,政府会同意参战,同时,英法两国哄骗十四万中国百姓,前往欧洲。   当时说是法国英国死伤太过惨重,因而要让这十四万的中国劳工去两国的工厂工作,让他们国家的工人可以上战场,可实际上,这些中国劳工到了欧洲之后,很多人被分派了挖战壕之类的工作,甚至被赶上战场。   他们出国前,大多连字都不认识,去欧洲是为了打工养活家里人,可真去了欧洲,面对的却是战场,干的更是最苦最累的工作。   他们眼睁睁地看着同胞被德国的炮火炸地四分五裂,想要逃跑,身后却是拿着枪的英国人法国人。   他们在去欧洲的路上就病死了七八百人,尸体被扔到大海里,最后更是有三万多人长眠异国他乡,便是战争结束了,他们一时间也没能回国,被逼着在国外继续“工作”。   他们的牺牲还毫无意义。   他们大多是山东人,而第一次世界大战之后,德国作为战败国,让出了在山东的各种权利。   但这些权利,竟然被移交给了日本!   正是这一切,促使了五四运动的发生。   这些事情,离现在其实没有太久了。   穆琼想了想,又拿出一张稿纸,继续写了起来。   “哥!客人来了!”穆琼这次没有写太久,穆昌玉就上楼来了。   “我马上下去。”穆琼道,他将稿纸锁进抽屉,当即往楼下走去。   来的是傅蕴安,而他也是来的最早的客人。   “恭喜。”看到穆琼,傅蕴安笑了笑,然后将自己带来的礼物送给穆琼。   傅蕴安送给穆琼的礼物是热水瓶。   十多年前,德国的一家工厂开始生产热水瓶,而现在,上海已经有出售热水瓶了,只是价格非常昂贵。   傅蕴安送热水瓶,这是很大的一份礼了!   穆琼接了热水瓶,然后去拿热水给傅蕴安泡茶。   他还直接在那个热水瓶里泡上了热水——这样等下再有客人来,泡茶续水都方便。   此外,穆琼还拿出一些零食来,有花生瓜子,也有果脯蜜饯:“傅医生,你要不要吃?”   傅蕴安拿了花生,又问:“你搬家已经搬好了?”   穆琼点头:“东西都已经搬过来了,今天我们就在这里住下了。”   傅蕴安又问穆琼有什么缺的,并说了附近吃饭玩乐的地方。   两人正聊着,外面传来傅怀安的声音:“穆老师!我来了!你看我给你带了什么!”   这话刚说完,傅怀安就过来了,他怀里还抱着一个热水瓶。   傅蕴安:“……”   “哥你也在啊!”傅怀安朝着傅蕴安笑笑,自从傅蕴安送了他一大堆教育月刊,他对傅蕴安就没那么怕了。   这些日子有霍英在旁边做对比,傅蕴安又不管他了之后,他就更觉得傅蕴安好了。   “穆老师,我把教育月刊寄给我娘,我娘就给我捎了钱,我全拿来给你买礼物了。”傅怀安道。   “谢谢。”穆琼道。   “不用谢,嘻嘻。”傅怀安笑了笑,教育月刊的第二期后天就要上市了,而他已经拿到了样刊,上面又有他翻译的文章!   穆琼还跟他说,以后每期都会给他留版面,刊登他翻译的文章——如果他能一直给稿子的话。   傅怀安琢磨着,穆琼这么看重他,他是无论如何都要对穆琼敬重一点的。   他还等着穆琼给他出书呢!   傅怀安来了之后,没多久,魏亭和盛朝辉还有穆琼的同事,就一道来了。   他们是坐电车来的,因而能凑到一起。   又过了一会儿,大众报的主编李荣华和商业印书馆的总编章澈也来了。   最后,快要开饭的时候,陈老板和金怀来也来了。   穆琼将自己来到这个时代之后关系不错的人,全都请到了家中。 第96章 第二期   客人很多, 一张八仙桌坐不下,所幸这宅子里, 是有两张八仙桌的, 还有一个可以放到八仙桌上,将八仙桌加宽的圆台面。   看得出来,这宅子的原主人家里很是兴旺, 又或者时常走动的亲朋好友很多。   穆琼将两只八仙桌都放在用来待客的大厅里,其中一张八仙桌上,还放了那个圆台面。   这圆台面下面用木条钉了个四四方方的框子,框子里面跟八仙桌的桌面大小一样,正好可以将圆台面扣在八仙桌上, 摆好之后非常稳当。   平安中学的老师加上魏亭坐在这桌上刚刚好,剩下的人和穆琼就坐在了另一个八仙桌上。   至于朱婉婉和穆昌玉, 她们是不上桌的。   穆琼觉得男人在外面吃饭, 女人躲在厨房吃这种事情是陋习,但如今这世道,让自己的母亲和妹妹出来招待一群男客,这是不合适的。   当然了, 在平安中学的食堂大家一起吃,相对而言就没那么讲究。   此时的发电机都是烧油的,运转起来成本很高,因此要到傍晚五点才供电, 然后供电一晚上,早上六七点停止供电。   他们吃饭的时候已经有电了, 穆琼就开了电灯,盛朝辉看得很喜欢:“等以后我有了钱,也要去买一个通水通电的宅子。”   “你要是不乱花把钱攒着,兴许早就买上宅子了。”学校里一个跟盛朝辉关系不错的老师道。   盛朝辉作为一个富二代,喜欢各种娱乐活动,平常出了点新鲜事物,都要去尝尝。   说起来,也亏得他家里管得严,魏亭又说过,平安中学不许抽大烟的进来,不然……指不定他都要去试试鸦片了。   “我近来可不怎么花钱了,我压根就没空花钱。”盛朝辉道:“天天忙着教育月刊的事情,我连睡觉的时间都被压缩了。”   众人一边聊一边吃,中间少不得夸耀了一番桌上的菜。   这时市场上的食材远不如后世那么多,桌上的菜都是常见的,但被傅家的厨娘一做,这些家常菜都变得格外美味。   陈老板就吃的啧啧称奇,一边吃一边还努力分辨放了哪些作料:“这些菜里放了许多调料,有些我都吃不出来……这是从大饭店订的吧?”   “是傅医生家里的厨娘帮着做的。”穆琼道。   陈老板惊叹不已,金怀来则道:“这厨娘的手艺当真好,我从来没吃过这么好吃的东西。”   “也就这样啊!你以前没吃过这么好吃的,是因为你回国的时间太短。”傅怀安道,他是极擅长交朋友的,金怀来来过平安中学几次之后,他也就认识了。   “那是!国外的东西,到底不如我们自己国家的好吃。”金怀来笑道。   “先生,你是从国外回来的?”陈老板和金怀来坐在一起,听到金怀来的话,立刻就问,然后打听起自己的儿子来。   可是国外那么大,这年头联络又不方便,金怀来根本就不认识陈老板的儿子。   穆琼之前曾拜托傅蕴安和魏亭打听,他们两个也同样没有打听到陈老板儿子的消息。   陈老板注定又要失望了。   这顿饭,还算吃的宾主尽欢。   吃过饭,穆琼除盛朝辉魏亭以外的同事率先告辞,陈老板和金怀来明天还要早起做事,也告辞了。   紧跟着,章澈和李荣华也告辞了。   之前吃饭的时候,章澈给了傅怀安许诺,说是只要他把《安徒生童话》全都翻译出来,那便给他出一本书,这让傅怀安很是兴奋,现在章澈一走,傅怀安就对傅蕴安道:“哥,到我学英文的时间了,我们快回去吧!”   本想再待一会儿的傅蕴安:“……”   傅蕴安带着傅怀安也走了,最后就只有魏亭和盛朝辉留了下来。   “穆琼,你这房子不便宜吧?手上的钱可还够?”瞧见人都走了,魏亭就问。   他来了穆琼家中,才发现穆琼买的房子竟然如此之好,这样的房子肯定不便宜。穆琼现在虽然有些钱,但应该也是买不起的。   “钱够了,我跟房东商量好了分期付。”穆琼道,然后就将买房的具体事宜说了。   “这房子你五千大洋就买到了?这么便宜?”魏亭一惊。   “五千大洋很便宜?”穆琼好奇。   “据我所知,这样的宅子,别说五千了,就算卖六七千,也是卖得出去的,而且这种房子,整个租界统共也没多少,价格只会涨不会跌。”魏亭道:“有些人家急着要钱,兴许会低价卖了,但按照你说的,他们愿意让你分期付款,也就并不急着要钱……怎么卖地这么便宜?”   盛朝辉道:“是很奇怪,莫非这宅子有什么问题?”   穆琼之前没多想,现在一回想,也觉得自己买房买得太顺利了。   这是傅蕴安介绍的,傅蕴安肯定不会坑他,但他能这么轻松买到,兴许有傅蕴安的人情在。   穆琼道:“这房子是傅医生介绍给我的,兴许他们是看在傅医生的面子上,给了我低价。”   魏亭笑笑:“应该就是如此,你改天应该单独请傅医生吃个饭,表示感谢。”   穆琼应下了。   魏亭和盛朝辉离开后,穆琼去厨房,才知道那厨娘已经帮他们把厨房收拾好,便是碗筷也洗了。   当天晚上,穆琼又写了一些自己对未来的分析。   他这天写到了很晚,第二天一大早,就将《我在百年后》后面的稿子还有自己写的这些东西,全都寄给了霍二少。   把信寄出去之后,他一阵轻松,然后又去了一趟郊区,看那些孤儿。   他到那里的时候,金怀来正在教那些孩子认字。   金怀来国文刚开始学没多久,学的不怎么样,字写得很丑,那些孩子写的就更丑了,但不管是金怀来还是那些孩子,都写得很认真,好像他们在做一件极为重要的事情一样。   尤其是那些孩子,哪怕是只有四五岁,都不怎么懂事的,也一点不分心。   这些孩子都很早熟。   穆琼站在门口看了一会儿,就发现这学习的队伍里,多了三个孩子。   穆琼没有打扰这些孩子学习,轻轻离开去找了吴妈。   金怀来接手这些孤儿之后,又招了两个人,吴妈就只需要帮着照顾女婴,不需要再做饭了。   但吴妈的活儿并不轻松,因为不久前,有人在孤儿院门口扔了第三个女婴。   至于多的那三个孩子……其中有一对兄妹,是李珍瑶昨天刚带来的,另一个则是个七岁的女孩,是她的母亲给金怀来磕头,求金怀来把女儿收下的。   这女孩子的父亲酗酒,一喝醉就在家里打孩子,把这女孩打地遍体鳞伤,这也就算了,他没钱买酒,竟打算把女儿卖到窑子里去。   当娘的怎么劝都没用,就把女儿送过来了,求着金怀来收留。   说起来,之前收留的流浪儿童,大多是男孩,女孩是少数。   这并不是女孩受重视,而是因为被遗弃的女孩大多是女婴,她们大多根本没有长大的机会。   六七岁或者更大一点的孩子,家里出了事不得不在外流浪,才有机会活下去。而这个年纪的男孩一般没人要,毕竟养也养不熟,很容易变成流浪儿,女孩则不同。   这年头很多不富裕的家庭,常常没钱给儿子娶媳妇,是很乐意养个童养媳的。弄个小女孩到自己家,先让这孩子给他们做牛做马做家务带孩子,等养大了再嫁给他们的儿子……多好?   此外,妓院也是乐意要七八岁的女孩子的。这样的女孩买回来,先做些端茶递水伺候人的活儿,养几年就能接客了,只会赚不会亏!   整整齐齐的女孩子,一般是不会流落街头的。   穆琼早就了解到这情况了,事实上,他写的《流浪记》里,就有个类似的描写,出现过一个可爱的女孩子。   这个女孩跟豆豆差不多大,她被自己的父母卖给别人家当童养媳,而那家人对她非打即骂不说,还不给她吃饱,她饿得不行拿了她的“小丈夫”吃剩的团子吃,还被打折了一只手。   然后她就逃出来了,想要回家,但她不认识回家的路。   豆豆很热心,主动提出帮她找家,他们就开始一起流浪。   这女孩子会做针线,她捡来别人扔掉的衣服,用鱼骨头当针,又拆下线来,给豆豆缝了一件衣服,还把旧衣服缝在一起帮豆豆做了一床被子——书里的豆豆,迎来了秋天。   这个女孩子成了豆豆最好的朋友,豆豆要到了好吃的,自己不舍得吃,送给她吃,她呢,又说自己饱了,让豆豆吃。   两个孩子同患难共甘苦,在一起生活了一个月,终于找到了这个女孩的父母。   女孩朝着父母扑过去,不想她的父母竟然打了她一顿,然后就要把她送回买了她的人家去。   因为她跑了,那家人要让她的父母把当初买她的钱还回去,而她的父母,是不愿意还钱的。   这个女孩子,就这么又一次被自己的父母送进了虎狼窝,那家人还变本加厉,对她更差了,嚷嚷着要把她打到听话。   她不爱笑了,再不像刚逃出去,刚见到豆豆的时候那样活泼开朗了,甚至不想逃跑了。   她整个人变得木愣愣的,已经认命。   豆豆偷偷去看她,给她送吃的,而她一点反应都没有,只管机械地干活。   豆豆是个活泼的孩子,但他生活确实是个悲剧。   这个女孩子,最后病死了……当然也可能是饿死的。   然后,将她虐待死的那家人,就找到她的父母,要她的父母还钱。   她的父母扑在她的尸体上哭,也不知道是哭死去的女儿,还是哭不得不还回去一半的钱。   这女孩最后被裹了草席扔了,豆豆把她背到郊外,挖了个坑埋了她……   穆琼在这边的宅子里待了一上午就离开了。   又过了一天,第二期的教育月刊上市了。   因为傅蕴安的建议,这一期的教育月刊增加了一些内容,更厚了一点。   而这份月刊刚刚上市,便立刻引来了抢购。 第97章 收信   崇新学校。   一大早, 被盛朝辉招来的教育月刊编辑部的新员工,盛朝辉的表弟刘新春就带着人, 拉着一车的教育月刊来到校门口, 给学校送书。   他到校的时候,正是学生来上学的时间,瞧见那堆在板车上的一叠叠的书, 学生们一个个高兴极了,打量个不停:“是教育月刊!”   “又有书可以看了!”   “不知道这次有没有像《拇指姑娘》一样的故事!”   ……   这些学生你一言我一语的,大多眼巴巴地看着那些教育月刊,却也有人立刻看向送自己来读书的父亲:“爸,我也要教育月刊, 你去给我买一本吧!”   当初学校让学生订购教育月刊的时候,绝大多数学生都没有订, 毕竟那时候他们从没听过这本杂志。   起初见这杂志迟迟没有送来, 他们还笑话那些订阅的,但当上一期的教育月刊发下来,这些人却只剩下对订阅的人的羡慕了。   这本杂志,比他们想象的有趣多了!   条件不好的学生, 只能等别人看完了,再借别人的书看,但条件好又受家里宠爱的学生,他们就开始缠着自己的父母去买了。   “行, 等下晚上我就去给你买!”当父亲爽快地说道。   “要是晚上买不到怎么办?上个月我们我们不就过了好多天才买到?”那学生又道:“爸,你现在就去买吧!”   当父亲的无奈, 只能同意了。   一大早还要绕路去买书……早知道他当初就花钱订一年了,他们家又不缺这一个大洋!   当然了,有些父母无奈,却也有些父母心情不错。   一个之前曾抱怨学校骗钱的父亲,这会儿就非常高兴。   这书挺好的,订对了!   姚宏也到了学校。   看到那些书,他就觉得心里憋屈。   学校让订教育月刊的时候,他是想订的,也回家跟自己的奶奶说了,但他奶奶不肯给钱,不许他订。   现在,班里很多人有书读,他却什么都没有。   他又拉不下脸跟人借来看,以至于都一个月过去了,还没有看过第一期。   班上其他人考试考得比他好,兴许就是因为他们都看了这书。   姚宏满心不忿,看到穆昌玉穿着漂亮的衣服,背着漂亮的书包走进学校,就更不忿了。   那穆家之前明明那么穷,现在却比他过得好了那么多……凭什么?   当然了,他虽然不忿,但也只是心里想想,并不敢去找穆昌玉的麻烦。   他怕穆琼或者穆昌玉把他家的事情说出来。   不过,等他毕业找到好工作,就再不用怕了!   姚宏这么想着,埋头进了学校。   穆昌玉根本就没有注意到姚宏,她这会儿正跟自己的同学说话。   穆昌玉她们班的同学,家境基本都不错,但也有家境不好的。   有个女生家里就没什么钱,而她能来读书,是因为他们家就只有四个女儿,没有儿子。   他父亲在接连生了四个女儿都没有儿子,妻子的肚子还没了动静之后,就开始努力培养四个女儿,送她们上学,如此一来,她们家的日子就不好过了。   教育月刊这种书,她们家是没有闲钱去买的,这女生就跟穆昌玉借书,然后带回家,和自己的姐妹合作将书抄下。   这样她们就能反复看了。   而她现在跟穆昌玉说话,就是希望穆昌玉看完之后,能借给她。   “我已经看过了,给你。”穆昌玉大方地把穆琼早几天就给了她,她已经看完教育月刊给了那个同学。   “昌玉,谢谢你。”那女生感激道。   “不用谢。”穆昌玉道。   她们一起来到教室里,那女生立刻就拿出教育月刊和裁小的白纸抄了起来,至于穆昌玉,她却是拿出四年级的书看了起来。   “昌玉,你怎么在看四年级的书?”穆昌玉的同桌赵熙芸好奇地问。   “我想跳级。”穆昌玉道。   “跳级做什么?”赵熙芸不解:“那也太累了!”   “太慢了,要是不跳级,等我考大学,都已经二十几岁了!”穆昌玉道。   赵熙芸被惊住了:“你要考大学?”   “嗯,我哥让我考大学。”穆昌玉道:“我自己也想考!”   赵熙芸羡慕地看着穆昌玉:“你哥对你真好。”   穆昌玉点了点头。   开始读书之后,她越来越清晰地认识到,她的哥哥对她很好。   别人的父亲,甚至都没有她哥哥来得好!   至于她自己的父亲……算了,她根本就没有父亲!   哥哥对她这样好,她一定不能让哥哥失望……穆昌玉这么想着,低下头,又学习起来。   她最初开始学习的时候,就是自学居多,现在还挺适应的。   赵熙芸却是拿出了教育月刊。   她直接就往后翻,先看了傅怀安翻译的童话,然后就哭了:“这个卖火柴的小女孩太可怜了,比昌玉你给我看的流浪记里的豆豆还要可怜……呜……”   她哭了一会儿,但很快就振作起来,然后就开始看前面的内容,而这一看……却越来越激动了:“这次的教育月刊,比之前的更好看!它这里介绍了大象!上面还有大象的图片!还有这道题……用一笔画出的四条直线连上九个点……这要怎么连?”   这一期的教育月刊增加了几篇科普性的文章,又增加了一些趣味数学题什么的,都是很有意思的,不仅学校里的学生看得很喜欢,就连一些成年人,也同样很喜欢。   傅蕴安就挺喜欢的。   出于对穆琼的支持,他今天一次买了数百本教育月刊,但一本都没有是给傅怀安,留下自己看的之后,他就将剩下的全都寄给了自己的大哥。   这样的书,该让他老家的孩子们看看。   傅蕴安虽然喜欢这书,但大致翻了翻就放下了。   他还有很多事情要做。   去欧洲那边找研究员的事情进行的并不顺利,倒是在国内找到了几个研究员,也提炼出了一些青霉素。   但批量生产却还做不到。   此外,他还要忙医院的开设,忙生意上的事情,都没什么时间去找穆琼。   傅蕴安正忙着,外面有人进来了:“三少,又有天幸的信!”   如今往外地寄信,邮寄速度非常慢,比如从上海给北京寄信,基本上要十来天才到,甚至更久。   但在上海本地寄信,速度还是很快的。   “拿来给我看看。”傅蕴安道。   很快,一个非常厚的牛皮纸信封就被放在了傅蕴安面前。   傅蕴安剪开信封,从中取出厚厚的一叠纸来。   怎么这么多的纸?天幸错将寄给希望月报的稿件寄到他这里来了?   傅蕴安这么想着,目光落在自己面前的稿纸上。   天幸的字一如既往的好看,只是今天的字,不像之前一样写地完美,稿纸上还有涂改的痕迹。   这份稿纸,他应该是写了直接寄过来的,不曾修改誊抄。   傅蕴安这么想着,往下看去,然后越看,表情越凝重。   天幸在这份稿纸里,写了如今欧洲正在发生的战争的起因,以及会造成的影响还有后果。   他一开始看开头的时候,只觉得敬佩,敬佩天幸能把国际形式看得那么透彻,但看到后来……   他悚然而惊。   天幸利用已知的情况,推测出了这场战争的走向,而他觉得天幸写的,是极有可能发生的。   天幸到底是谁?他知道青霉素的制作方法也就算了,竟然还对国际形势有这么清晰的认识!   上面写的有些事情,便是他这个一直跟国外联系紧密的人,都不知道的!   还有那些分析,没有很高的政治素养以及军事才能,肯定写不出来!   从字里行间,能看出天幸学识渊博,而他的年纪,估计也不小了,不然肯定写不出这样的文章。   傅蕴安对这位不愿透露出真实姓名的先生,充满了敬仰之情。   “孙大林,你把二少叫回来。”傅蕴安道。   他说完,就拿出笔,然后开始抄写天幸寄来的信。   这信,他要抄两遍,一遍寄给他的大哥,一遍自己反复看。   就算后面的预测也许是错的,这篇文章也足够发人深省。   傅蕴安正在抄信的时候,穆琼却是又写好了厚厚的一封给霍二少的信,然后寄了出去。   这次的信里,他写了的对即将到来的军阀割据时代的猜测。   这个时代非常混乱,而军阀之间的战争,不仅让很多百姓死亡,还在消耗着国力。   军阀们从百姓身上搜刮来许多钱财,然后为了让自己更强大,就用这钱来训练士兵,从国外购买武器武装士兵,等士兵武装起来,他们又开始想着要扩张自己的地盘,多弄些百姓地盘来,好搜刮更多的钱。   连年征战下来,百姓穷了,还损失很多人口,这个本就千疮百孔的国家,情况自然越来越糟。   穆琼知道自己无力阻止,就算他把自己写的文章发出去,那些军阀也不会在意,但他可以写给霍二少——霍二少的父亲,好歹算是个不错的军阀。   霍二少本身,也非常有能力。 第98章 两个名人   穆琼虽然将信寄了出去, 但他很清楚,这不一定能改变未来。   甚至于, 霍二少可能根本就不会相信他的说辞。   他只能尽人事, 听天命了。   这天上午,穆琼还有课。   教育月刊的编辑部还没建好,新招的两个员工却要找地方安置, 盛朝辉就在平安中学附近租了一间平房当做编辑部。   今天是教育月刊第二期问世的日子,他一大早就去了编辑部,要忙到中午才有空来学校,他的课就调到了下午,穆琼的课, 就在上午上了。   近来穆琼很忙,都不怎么顾得上他的学生, 好在这些学生的学习进度非常喜人, 尤其是傅怀安所在的那个班级,大家学得更是好。   而这跟傅怀安这个英文课代表有很大的关系——他每天都兴致昂扬地带着全班同学学英文,谁英文学的不好,还会盯着人家学, 这么一来,大家的成绩想差都难。   上课的时候,穆琼专门夸奖了傅怀安一番,又让傅怀安下课到办公室里来。   一下课, 傅怀安就从自己的座位上窜了出去,追着穆琼走出了办公室:“穆老师, 你找我有什么事?”   穆琼进了办公室,才拿出一个银元给他:“给你稿费。”   “有一个银元?”傅怀安很是惊喜,要知道,他上次的稿费只有五毛。   “是的,教育月刊卖的很好,稿费全都翻倍了。”穆琼道,就是……他上回给傅怀安的稿费很少,因此即便翻倍了,傅怀安拿到的稿费依旧很少。   穆琼给的银元是崭新的,在阳光下闪着亮光,傅怀安觉得这绝对是他见过的最漂亮的银元了,当下小心翼翼地将之收起。   穆琼这时候又对他道:“你给我看的那些童话,我全都看过,你写的非常好。”今天这一期的教育月刊上,登出的是《卖火柴的小女孩》,而除此之外,傅怀安还已经翻译了《丑小鸭》、《海的女儿》还有《皇帝的新衣》。   傅怀安听到穆琼的夸奖,得意极了。   只是,穆琼紧跟着便又道:“注意,我说的是写的好,而不是翻译的好,你的作品里,加入了很多你自己的想法,甚至加入了一些情节,这样做确实把故事写的很好,但跟原来的作品是有区别的,你在教育月刊上刊登的文章可以这么写,但出书的话,最好还是改一改。”   “为什么?我写的不好吗?”傅怀安有些不高兴。   “你写的很好,但这是别人的作品。”穆琼笑了笑:“我觉得你很有写小说的天分……你要不要试试自己写这样的故事?”   傅怀安被惊住了:“我也能写?”   “当然能。”穆琼道:“你不是很喜欢《拇指姑娘》这个故事吗?你可以试试写一个人突然变小了,然后遇到这样那样的事情。”   穆琼找傅怀安,一方面是为了跟傅怀安说一下《安徒生童话》的出版问题。   按照穆琼的想法,在教育月刊上,傅怀安翻译的不准确没什么,要出版的话,最好还是按照原文来出版。这毕竟是别人的小说,他不该随意更改。   另一方面,却是想向傅怀安约稿。   现在给教育月刊供稿的,主要是平安中学的老师,而这些老师,其实都不怎么擅长写童话故事。   穆琼把这些都跟傅怀安说了,又道:“你翻译的小说,可能百年后的学生们还在看,你写的故事也一样……好好写。”   傅怀安激动地应了。   等傅怀安走了,穆琼又写了一份征稿启事,打算刊登在下一期的教育月刊上。   要把这份刊物做好,不可能只靠他们几个人,还是要尽可能地多挖掘出一些作者来,到时候好的稿子多的话,除去教育月刊,他们再办点别的刊物也是可以的。   穆琼这么忙了一上午,就到了吃午饭的时间。   午饭是在食堂里吃的,做饭的依旧是朱婉婉,今天上午她要听的课多,因而饭菜也就做的简单。   猪肉剁成肉末放在盘子里,打上鸡蛋蒸熟就很好吃了,另外再煮个白斩鸡,用鸡汤做个蛋花汤,炒两个青菜,菜色就已经很丰盛。   而这里头很多活儿,并不需要朱婉婉去做,蒸肉煮白斩鸡什么的,冯小丫就能做。   众人一起坐下来吃饭,而学校里的学生,也打了饭盛了汤,拿着自己带来的菜吃起来,其中就包括傅怀安。   平安中学中午是允许学生出去吃饭的,以前傅怀安常常出去吃,不过最近倒是习惯带菜在学校里吃了。   班里很多人利用中午午休的时间学英文,他们不懂的只能来问他,因而他不好不在学校。   傅怀安每天带来的菜都很丰盛,比如今天,他就带了满满一个铁饭盒的红烧鸡肉,又带了满满一个铁饭盒的白切羊肉。   打了饭回到教室里,他就拿出一些给自己的同学,跟他们换青菜吃。   这是他以前不会做的,还是接连看了《求医》,看了《流浪记》,才开始关注身边人的情况,然后就注意到他身边的很多同学,是常年不带荤菜的。   “怀哥,之前穆老师找你是做什么?”有人问。   “是有一件好事!”傅怀安有些得意。   “是怀哥你翻译的文章,又要在教育月刊上刊登了吗?”这个学生好奇地问道。   “不是这个,但差不多。”傅怀安道,不是他翻译的文章要在教育月刊上刊登,而是他自己写的文章要在教育月刊上刊登!   好吧,他其实还没动笔写……   “怀哥……穆老师是不是楼玉宇?”这个学生又问。   “你怎么知道?”傅怀安惊讶极了。   而听到傅怀安的话,他身边的这些学生一阵哗然:“我就知道,穆老师一定就是楼玉宇!”   “《英文短文》上的文章,跟我们背的差不多!”   “盛老师是教育月刊的主编,楼玉宇也是教育月刊的主编,盛老师又整天和穆老师在一起……我早就猜到穆老师是楼玉宇了!”   “穆老师真厉害,跟我们差不多大,竟然就写出那么多书来了!”   “他还精通英文和法文!”   ……   傅怀安身边的学生知道了穆琼就是楼玉宇这件事之后,很快,整个学校的学生就都知道了。   不过,因为大家早有猜测,又已经跟穆琼相处过很久,倒也不至于太过稀奇。   当然了,崇拜一下是肯定的。   于是穆琼,突然就发现自己学校的学生看自己的目光格外热切……   当然了,这样的热切,只持续了一天。   第二天,《流浪记》就刊登了那位和豆豆一起生活了一个月的女孩子的死亡。   这些学生看着穆琼的目光,顿时充满了谴责。   这个女孩子很可爱,在读者的眼中人气很高,可她就这么死了……   原本因为昨天的事情,对穆琼充满了感激的傅蕴安,一时间都怨上穆琼了,还专门跑到穆琼的办公室里质问:“为什么你要把她写死!为什么啊!”   “那你觉得她应该怎么办?”穆琼问。   “她可以逃出去,和豆豆一起去流浪。”   “缺吃少穿的流浪生活,并不是那么好过的。就算她能活下去,她是个女孩子,等她再长大一些,那些流浪汉能放过她吗?”穆琼道。   四处流浪的可不止孩子,还有很多男人。   傅怀安沉默了,而这时有人道:“是这个道理,这世道,想好好活着太难!”   话音刚落,一个二十来岁的年轻男子就大步走了进来,而这人的身后,还跟着魏亭。   穆琼看到这人,就是一愣。   眼前的这人他并不陌生,他并不是这个时期最有名的文人,但也极为有名,常常能在书上看到他的照片。   穆琼很小的时候就看过他的书,对他非常敬佩,这时候看到,又惊又喜:“郑先生!”眼前的这人名叫郑润泽,是非常有名的思想家,文学家,一直在支持民主运动,后来更是参加了革命,可惜最终被日军杀害。   “你认识我?”郑润泽惊讶地看着穆琼,又道:“楼玉宇先生,我已经久仰你的大名了,一直想见你,可惜之前有事,没空来找你。”   从去年年底开始,国家一直动荡不安,郑润泽和自己的朋友一起开的杂志社因为刊登了不合适的文章被当局封了,他一直在忙这件事,最近他的杂志社重新开了起来,才有空来找穆琼。   “我以前在北京也远远见过郑先生。”穆琼道:“我还看过郑先生写的文章,对郑先生非常敬佩。”   “跟楼玉宇先生一比,我写的那些真不算什么。”郑润泽道。   郑润泽现在确实不怎么出名,事实上,很多后世赫赫有名的人,这会儿都还在读初中,读大学,甚至有些还在读小学……   就说郑润泽,他从日本读完大学回国也就一年。   穆琼对郑润泽很敬佩,郑润泽则很喜欢穆琼的作品,两人相互捧着,越聊越高兴。   被遗忘的傅怀安和魏亭:“……”   郑润泽来找穆琼,是希望穆琼能写些文章,刊登在他的杂志上。   不过穆琼并没有一口答应。   郑润泽说的那个杂志销量不高,但其实比希望月报和教育月刊更受那些革命人士的肯定和看重,上面主要刊登各种散文、杂文等,都是思想性比较高的。   但穆琼更擅长写故事,他的故事,写的还是各种小事。   当然,那样的文章,他并不是不能写,毕竟他看过很多类似的文章,但他把本该是别人写的文章写了,这算什么?   穆琼最后答应郑润泽,以后有空或者有了想法一定写,又受郑润泽的邀请,一起去吃了午饭。   郑润泽家境很好,花钱也大方,直接带着穆琼和魏亭去了上海很有名的饭店,点了七八个菜,加起来要三四个银元。   穆琼来到民国之后,还是第一次吃这么贵的饭,只是,这大餐对他来说,实在没什么稀奇的。   就说北京烤鸭这种,这在上海确实是新奇菜色,很多人没吃过,但在现代,全国各地哪里没有北京烤鸭?   甚至街边十几二十块一只的烤鸭,兴许还比桌上这只好吃,毕竟人家舍得放各种调料和食品添加剂,而这会儿,就连味精都被发现还没多久,上海这边都没得卖。   三人聊了很多,也聊到了当今的社会形势。   而这些,基本都是魏亭和郑润泽在说。   穆琼推说自己年轻不懂,什么看法都没说,而魏亭和郑润泽并未怀疑。   穆琼写的小说,都是从小处去写的,故事很抓人,发人深省,但确实从不涉及政治,也不会刻意写一些思想性的东西。   吃过饭,郑润泽就离开了。   见到了一个名人,穆琼还挺高兴的,而让他想不到的是,这天下午,他就又见到了一个非常有名的,在某些抗日剧里时常出场的大汉奸宋彦秋。   而这,还要从他和魏亭带着一些学生前往霍英开设的工厂说起。   霍英的工厂还没开起来,但已经招了不少工人,他还让魏亭找一些家境不好,愿意勤工俭学的学生,每天晚上去教他工厂里的工人们读书。   这些学生,魏亭已经选好了,但因为怕这些学生的工作环境不好,就决定带着这些学生,先去霍二少的工厂看看,而穆琼对此很感兴趣,便跟着一起去了。 第99章 工厂   这几年, 租界的地盘一直在扩张,比如平安中学, 它所在的地方原先其实并不是租界, 现在却已经属于租界了。   而傅蕴安要建的医院,还有霍二少要建的孤儿院,都位于平安中学附近, 在租界边缘地带。   当然了,霍二少的工厂建在租界外,毕竟建工厂要很大的一块地,而在租界想要买下那么大一块地,要的钱不是小数目。   魏亭带着穆琼和十个报名去勤工俭学的学生, 一起坐上了电车。   穆琼在现代的时候没坐过公交车,但看过拥挤的公交车的图片, 而这时候的电车, 远比现代的公交车来得挤。   没办法,这时的交通工具太少了。   他们在电车里挤了半个小时,又走了十多分钟,就来到了霍二少的工厂。   工厂的外面已经围起了围墙, 门口有荷枪实弹的士兵站岗,那十个学生见到这一幕,又是惊奇又是兴奋。   这些士兵问过穆琼等人的身份来意,就有人往里跑去, 不一会儿,便有个穿着长衫的四十来岁的男人从里面出来, 说是这里的管事,然后亲自带了穆琼等人进去。   一进去,穆琼就看到在这个巨大的围墙的周围,已经建起了一整排的平房,这些平房的前后还有屋顶上都拉了绳子晾着一些衣服,应该是当做宿舍用的。   那中年管事果然介绍道:“这些都是给工人们住的宿舍,现在招来的工人还不多,只有两百多人,以后会招更多的工人来这里,宿舍也会再盖一排!”   “霍二少开这工厂,是做了一件大善事。”魏亭道,别的不说,就说霍二少愿意招这么多的工人,就让很多人有了活下去的机会。   “我们二少最是心善。”那中年管事笑道。   魏亭赞同地点头:“确实!说起来,我以前倒是误解了二少。”霍二少之前虽然在生意场上的名声不错,但大家都说,他这人向来是不肯吃亏的,还没什么善心。   现在看来,他们以前都误会他了。   “那些工人现在白天都在帮着盖房子,但晚上就空了。按照二少的意思,以后晚上要请人教他们认字和算数。”中年管事又道:“不求他们学得多好,只希望他们不要连数数都不会。”   “二少想的周到,让他们学认字,以后兴许还能培养出一些能独当一面的人来。”魏亭和这个中年管事一路聊一路走,一行人很快就来到了正在盖厂房的地方。   这里汇聚着无数……童工?   穆琼若是在穿越前见到这样的场景,肯定会报警把雇佣童工的老板抓走,但在这个时期……霍英愿意招童工,兴许还算是做善事。   因为缺少营养,这时候条件不好的家庭里出来的男人,鲜少有超过一米七的,甚至一米五几的都不少见,女人就更矮了。   眼前的这些人还没彻底长大,一个个又矮又瘦,脸黑乎乎的,穿着过大的工作服看着就可怜。   但他们自己似乎并不觉得自己可怜,一个个脸上还带着笑。   程大海就是在笑着的人。   他们盖厂房,不是一块块砖直接往上垒那么砌的,毕竟这么砌特别费砖块。   他们是将砖块纵着横着,搭出一个个纵横交错的方格子往上砌。这样砌出的墙都是中空的,从外面看,就能看到砖块最大的那一面。   而这么砌墙,是要技术的。   当初他们被带到这里看师傅砌墙,程大海一点没看明白,但宋彦秋看明白了,还用旁边的砖头搭给他看教了他,然后他们就都能做相对轻松的砌墙工作了,而不用去搬砖拉水泥。   熟练地用装了把手的铁片从水泥桶里舀起一些水泥,抹在砖头上,按到墙上之后,再用铁片敲几下……程大海一边做,一边问身边的宋彦秋:“哥,你说晚上我们吃什么?”   “米饭,咸菜汤。”宋彦秋道,说完就咽了口口水。   程大海道:“我以前在家里,从来没有这样敞开了吃过饭,米饭真好吃。”   宋彦秋也觉得米饭很好吃,再往米饭里舀点汤,那就更好吃了。   他都不用嚼的,直接就能往嘴里灌,一次能灌下去好几碗。   程大海又道:“我们的老板也太大方了,厂子还没开起来,就让我们这么吃,他不怕被吃垮么?”   “人家有钱着呢。”宋彦秋道。他不知道这老板将来要开什么厂,但看门口站着的人手上都有枪……他觉得老板要开的,兴许是兵工厂。   这样的话,找他们这些年纪不大的来做工,也就讲的过去了。   乡下的穷人干活干多了,稍微年长点的,手就特别粗,干不了精细的活儿。   就说做针线吧,乡下的女人要缝缝补补做个衣服还是没问题的,但常年干农活的女人让她去绣花,她很难学会。   她粗糙的手摆弄不了太细的针和线,用皲裂的手去摸丝绸,兴许还会把丝绸给勾花了。   他们这些少年人就不一样了,他们的手都不怎么粗,让他们去装零件什么的,一点问题都没有。   宋彦秋这么想着,又咽了一口口水。   他也想吃晚饭了。   巧得很,他刚这么想过,便有人过来喊他们了:“吃饭了!”   他们全都激动起来,但并没有急着跑去吃饭,而是先将自己手上的工具放好,然后才排成几个队伍,一起朝着食堂走去。   这是他们刚来时管他们的士兵教的。   “这些工人都是在食堂吃饭的,那边吃米饭不限量。”带着魏亭和穆琼进来的中年管事笑着看向魏亭:“魏先生,你们还没吃过晚饭吧?如果不介意,也去食堂吃点?”   “好。”魏亭道。   他们很快就来到了食堂。   食堂建得很大,分成两间,那些工人全都挤到大食堂去了,穆琼等人却被带到了小食堂。   他们一行分开坐在两个八仙桌上,然后没一会儿,就有人端上来了饭菜。   梅菜扣肉、韭菜炒蛋、红烧鱼、咸猪头四个荤菜往桌上一摆就挺像样了,很快又端来几个素菜。   菜称不上多好吃,但能让人吃饱,水平不比朱婉婉差多少。   席间,那中年管事少不得又夸了夸霍二少。   只是,他们快吃好的时候,外面竟然传来了一阵骚乱。   那中年管事脸色一变,当即道:“诸位,你们慢吃,我出去看看。”   他很快就出去了,魏亭道:“我们也去看看。”   他们这次过来,就是来看工厂环境的,这时候当然要出去看看。   一行人出了门,就看到大食堂的门口,一群少年扭打在一起。   而先他们一步下楼的中年管事,已经吼了起来:“都给我住手!再打我就把你们赶回去!”   他喊得很大声,但他的喊话没什么用……   穆琼正奇怪,就听到一个变声期的少年用一种他不怎么听得懂的方言喊起来,应该就是喊的跟中年管事一样的话。   那些打架的人顿时全都停了手。   他们之前没停手,应该是没听懂那个中年管事的话。   “到底是怎么回事?”中年管事愤怒地问道。   这些少年这次倒是听懂了一些,你一言我一语不停地说了起来,说着说着,一个个的又面红耳赤的,要打架了。   当然,他们没有真打起来,只是吵个不停,而他们吵架时说的话,穆琼等人其实听不太懂。   中年管事的脸色越来越难看,而这时候,那个之前帮他翻译的少年开口了:“先生,是这样……”   这少年身上的衣服整整齐齐的,明显没有参与到打架中去,同时,他说得也相对中肯。   这次打起来,是为了一口吃的。   这些少年人吃饭米饭管够,菜的话,基本上每次都是咸菜豆腐汤。   而这咸菜豆腐汤,是用猪油烧的。   厨房这边每天都会去买几副猪肚子里裹在肠子上猪肝上的猪水油回来,熬出猪油给他们做菜,而熬出来的油渣,他们也会扔到汤里煮。   猪水油出油少,油渣却多,而这油渣对这些少年来说,是不可多得的美味   而这次的事情的起因,就是一个少年抢了另一个少年碗里的油渣吃……   虽然这些少年都来自炉县,但炉县包括很多不同的村镇,他们就按照村子之类,集结起了一些小团体,最初只是两个少年打架,但很快就演变成了两个团体打架。   你嫌我抢东西吃,我嫌你干活不出力偷懒。   你嫌我睡觉打呼噜,我嫌你睡觉磨牙。   鸡毛蒜皮的各种事情摩擦加在一起,可不就要打起来了?   这也算是一块油渣引起的惨案了。   “以后再有这样的事情发生!你们别想再在菜里吃出油渣了!我宁愿喂狗也不给你们吃!”中年男人吼道。   那个帮他做过翻译的少年,立刻就帮忙翻译了一遍。   中年管事又道:“我看你们就是闲的!竟然还有力气打架!以后晚上别想空下来!”   帮着做翻译的就是宋彦秋,他照旧将这话翻译给自己的同伴听,同时心里七上八下的——他们以后晚上也要干活?   那些少年和宋彦秋一样非常担心,一个个苦了脸。   他们白天干一天活已经很累了,基本晚上回去稍稍洗漱,倒头睡去,现在晚上也要让他们干活,他们哪里吃得消? 第100章 宋彦秋   这些少年都有些郁闷, 但没人觉得这是不对的。   他们来这里之后,每个人都分到了两套衣服, 吃的也好。人家给他们这么吃这么穿, 好好干活是应该的。   他们其实还挺羞愧的,他们年纪小,干活很慢, 还没什么力气……   这些少年低着头,看着脚下的泥地,一个个满心愧疚。   中年管事还挺满意他们这样子的:“打架的这几个别吃饭了,剩下的都去吃饭,吃完了就去你们宿舍前面的空屋子里待着!都给我快点!慢了的明天别吃早饭了!”   管事的说完, 宋彦秋就帮着翻译了一遍。   听完宋彦秋的话,那些工人立刻动了起来, 有些继续吃饭, 有些直接往管事的说的地方跑去。   “我们二少是想让这些孩子学出点什么来的,因而不许我们打他们,平常我们就用饿肚子来管他们。这年纪的孩子最怕饿肚子,这法子最管用。”中年管事对魏亭道, 又请魏亭回去继续吃。   魏亭和穆琼已经吃完了,但那几个跟来的学生还没吃好,众人便又回到了桌上。   那十个学生都是家境不好的,他们平常开荤的机会不多, 最后两张桌上的菜,竟是被吃的一干二净。   那管事的就道:“几位, 你们以后放了学,可以直接过来,在这边吃饭,我到时候会安排好。晚上上完课,也可以直接住在这边。”   “你们愿意吗?”魏亭问那些学生。   这些学生当然是愿意的,魏亭意识到这条件对自己的学生的吸引力很大之后,更是跟那个管事商量,能不能让这十个学生天天过来。   原先,他是打算把这十个学生分成两班,每天过来五个的,但现在来看……其实让他们每日都来这边更好。   这里吃得好,也有地方给他们学习。   “他们的薪水不用增加,到时候就算没轮到上课的,也能帮着做点事,不知道这样行不行。”魏亭问。   那管事一口答应:“我们这里非常欢迎有学识的人过来,这肯定是没问题的。”   他们去外面给工厂的工人找老师,一个月少说要给十个银元,那些自视甚高的读书人兴许还不愿意来,这些学生每人每月只要给四个大洋就行,再划算不过。   至于管饭给住的地方,这花不了多少钱。   双方很快就谈妥了。   那管事的又道:“这十一位小先生,你们是先去见见学生,还是先去看看住的地方?这边住宿的地方,可能环境不太好……”   “只有十位。”魏亭意识到这人把穆琼也当做过来讲课的学生了,指着穆琼道:“这位是我们学校的老师,穆琼。”   那个管事的一愣,随即惊喜地看着穆琼:“原来您就是穆先生!没想到您这么年轻!穆先生,我们二少对您很推崇,他一直交代我们,让我们见了您一定要好好招待,之前不知道您也来了,怠慢了真不好意思!”   这人一下子就说了一长串赔礼道歉的话,对着穆琼,竟是比对着魏亭还要热情。   穆琼道:“霍二少厚爱了。”   “我们二少很喜欢您的作品,他让我们这些管事,全都买了《留学》和《求医》研读,您出版的教育月刊,我们二少也买了许多回来,就放在教室里,说要给那些学生读。”那管事的又道。   穆琼带来的学生,闻言都崇拜地看着穆琼:穆老师真的太厉害了,霍二少这样的人物,竟然也看他的书!   就连魏亭都道:“穆琼,没想到霍二少竟然是你的读者!下次我找霍二少办事,应该把你带上才对,一定好办许多!”   穆琼:“……”   管事的在这边夸奖穆琼的时候,另一边,那些工人都已经吃好饭,来到管事的让他们去的地方了。   他们总共有两百多人,分成五队进了五个不同的屋子,而进去之后,他们就发现里面摆了一些崭新的桌椅。   这些桌椅的最前面,有一块墙是黑色的,而最后面,则放着一些架子,架子上还有书。   这些工人进来之后,不敢乱动屋子里的东西,也不敢去坐那些椅子,全都挤在教室的最后面。   程大海小心地摸了摸最后那排的椅子,问宋彦秋:“哥,这屋子好宽敞,是做什么的啊?”   宋彦秋的表情很复杂,他有些愣,都没回话。   而程大海这时候已经把注意力转向别处了:“哥,这边还有书,这书上还有画呢!真漂亮!”   宋彦秋这才注意到教室后面放着的书,他走过去一看,就发现那书上,写着“教育月刊”四个大字,下面还有一张画。   他父亲当初教他认字,他其实认的不多,但后来给别人抄书,却是认了很多字,当然,也有很多字他会写但是不认识。   现在这教育月刊……宋彦秋忍不住翻开了。   “你疯了!竟然碰人家的书!弄坏了怎么办?”有人看到这一幕,对宋彦秋道。   程大海也很担心:“哥,这书要是碰坏了……”   “我就看看。”宋彦秋道。   宋彦秋翻开的,是第二期的教育月刊。   第一页是目录,再翻一页则是一个坐井观天四个字,然后就是一个故事,写一只住在井里的青蛙,觉得天就只有井口那么大。   这故事里,用了一些宛如蝌蚪的符号,还有一些圆圈来做句读,下面更画了一只坐在井里的青蛙。   宋彦秋看完这个故事,突然觉得,自己就是那只青蛙。   他以前待在炉县,总觉得自己很厉害,甚至觉得要不是家里出了事,他一定可以出人头地,但现在看着这本书这个故事,他突然发现自己的见识实在太少。   这样的书这样的句读,他从未见过。   上海的书,现在都这样了?   宋彦秋正看着书,有人从外面走了进来,宋彦秋抬头看去,就看到管事的带着一群跟他差不多年纪的少年进来了。   “你们站在后面做什么?快找位置坐下!”管事的说道。   其他少年有点愣,宋彦秋倒是带着程大海,找了最前面的位置坐下了。   别人不知道这屋子是做什么的,但他一进来就知道了。   这是一个教室!   他们……莫非有机会读书?   宋彦秋觉得不太可能,但又莫名地期待。   而他期待的时候,教室里的其他人终于纷纷找位置坐下了。   这是穆琼他们进的第一个教室。   跟那些慌慌张张找座位的人一比,宋彦秋的表现称得上与众不同,而之前,也是他帮管事的翻译了那些话。   穆琼对宋彦秋印象挺好的,问:“我进来的时候看到你在看书,你读过书?”   “是的。”宋彦秋连忙站了起来。   穆琼又问:“你读过书,为什么还来这里做工?”   “我家那边遭灾了,日子过不下去。”宋彦秋道。他的国语虽然带点口音,但说的不算差。   “你去后面拿一本书过来,读一篇上面的文章给我听。”穆道。   宋彦秋下意识地看向管事的。   “你还不快去!别让穆先生等太久了!”管事的道。   宋彦秋立刻就从后面拿了一本教育月刊回来。   穆琼直接让他读第一篇。   这是宋彦秋刚刚看过的,他心里一喜,就捧着书读了起来。   他读得还算流畅,虽然其中有几个字读错了,但其他的读的很好。   “你读的很好。”穆琼道,又看向管事的:“我觉得他可以当这个班的班长,教那些学生国语。”   那管事的当即对宋彦秋道:“你以后就是这个班的班长了!盯着点班里的学生,让他们快些把国语学会。”   说完,管事的又对着教室里坐着的人大声解释道:“以后每天晚上,你们都要读书,在这里学认字,学算数,学得好的,二少会奖励你们吃肉!”   这些少年大多满脸茫然。   管事的一阵心塞,幸好这时候,宋彦秋帮着翻译了一番。   听完宋彦秋的翻译,下面坐着的程大海这些人,都呆了。   他们没听错吧?他们竟然能学认字?   “你们学的好,不仅现在能吃肉,以后还能当掌柜,一个月有十个银元的薪水,要是学不好,就只能干最辛苦的活儿,一个月两个银元。”掌柜的又道。   宋彦秋帮着翻译了一番,一时间无比激动。   他自信他能学的很好,这么说,他以后一个月能拿十个银元?   要知道他们县里的掌柜的,一个月只有三四个银元!   当然了,其他人也同样激动。   这会儿,上海算得上是国内消费最高的地方了,小地方,银元的购买力非常巨大。   这些人都是小地方来的,十个银元对他们来说,绝对是一笔巨款,现在竟然一个月就能挣到……这是一个月就能娶一个媳妇儿啊!   他们一定要好好读书!   管事的说了一番,然后给这个班安排了两个学生做老师。   他们继续往下个班走去。走之前,管事的还朝着宋彦秋招了招手:“你跟我一道走,到时候把我说的话帮着解释一下。”   宋彦秋高兴地应下了。   管事的又问:“对了,你叫什么名字?”   “我叫宋彦秋。”宋彦秋立刻就道。   管事的点了点头,没说什么,穆琼听到这个名字,却是一愣。   这名字实在太耳熟了。   在民国时期,有个很有名的汉奸,就叫宋彦秋……不过穆琼虽然看过他的照片,但也就扫了几眼,并无印象,他只记得,大汉奸宋彦秋是炉县人。   民国初期炉县遭灾,县里有穷人过不下去了,聚在一起成了一伙土匪,宋彦秋就当了军师,后来他又把土匪头子弄死,自己当了土匪头子。   他一开始只是跟官府勾结,四处抢钱,后来手底下的人越来越多,就开始为祸一方,最后日本人打来,还跟日本人勾结,帮着打我党……   当然了,他下场并不好,最后被我党的战士杀了。   穆琼看过的几个抗日剧,里面都出现了他,他伏诛的时候,看得人热血沸腾的。   影视剧里的宋彦秋,都是满脸横肉的壮汉,眼前这个……却是个皮包骨头的少年。   “你是哪里人?”   宋彦秋道:“我是炉县的。”   穆琼:“……”   宋彦秋这样的人,穆琼是非常不喜欢的。   这样的恶人,在他看来就算被大卸八块也不为过。   但现在眼前的这个少年,他瞧着非常无害,一点都不像那个传说中的杀人魔王。   “你家里还有什么人?”穆琼又问。   “我有一个娘,一个妹妹一个弟弟。”宋彦秋道。   “炉县那边遭了灾,他们的生活如何?”穆琼又问。   宋彦秋道:“我出来做工,东家给了两个银元,五十斤粮食!等做满一个月,我拿了钱还能寄回去!他们一定不会饿着!”他说着,表情兴奋起来,一双眼睛亮晶晶的。   省着点吃,一家人一天吃一斤粮食足够,要是掺和上野菜什么的吃,还能更省。   另外,两个银元在上海以外的地方,能买很多东西了。   他们这些人出来做工,家里立刻就能宽裕很多,甚至还能惠及亲朋。   而他们要是能在一个月后把钱寄回去,就更不用担心家里人过不好了。   穆琼看到这个据说死后,从他的宅子里挖出了一百万银元的恶棍因为得到两个银元而高兴,倒是讨厌不起来了。   他现在或许会走上另一条路……   “你好好学,以后赚了钱兴许能把家人接来上海,这边的生活可比炉县好多了。”穆琼道。   宋彦秋深以为然。   穆琼在心里记了一笔,决定注意着一点这个宋彦秋,但此外,他什么都没有做。   他们一个教室接着一个教室,全都交代了一番。   平安中学过来的那十个学生在这里吃饱喝足,又看到一双双好学的眼睛,迫不及待地开始教这些人学习了。   他们先教了数数。   这些少年,数到十其实都是会的,但他们不会说国语,现在主要就是教他们国语。   他们都学得非常认真。   穆琼对那个管事道:“想要这些学生好好学,最好还是要有课本,不用每个人都有,学得好的奖励一本就行了,剩下的就让他们拿着纸笔抄。”   升米恩,斗米仇,霍二少也不能一味地对这些人好。   “我记下了,就照着穆先生你说的办。”那管事的笑道,又问穆琼有没有别的建议。   穆琼就和魏亭商量着给了一些建议。   上课只上了半小时的样子,等上完,他们又去看了给平安中学的学生住的房子。   房子是两人一间的,很小,中间是个过道,左右各有一张床,厕所则在屋子外头的走廊尽头,这条件已经比那些工人住的地方好了不知道多少,但对此时的文人来说,条件确实有点差。   不过平安中学的这几个学生家里都贫困,他们在家还不一定能独自睡一张床,而平安中学学生住的地方,其实也挺差。   他们已经非常满意了。   看过之后,天早就黑了,一行人便离开工厂,回到了租界。   穆琼回家的时候,已经很晚了,他简单洗漱了一下,便上床睡了。   第二天,穆琼照常到平安中学上课,傅蕴安却是又收到了天幸的信。   京城的那位抑郁成疾病倒的事情,他也是刚刚才知道的,天幸竟然就已经知道了?   这天幸到底是谁?   他分析的这些,又到底是对是错?   天幸并没有指名道姓地说什么,信里主要说的是军阀割据带来的危害,而他给“霍二少”写这样的信,又是想做什么?   傅蕴安是不想看到这样的局面的,但有些时候,大势所趋,他也无能为力。   甚至就是他的父亲,他也不一定能劝动——天幸写的东西,就算他父亲看了,恐怕也会觉得是无稽之谈。   傅蕴安的心里莫名地焦躁,他揉了揉眉心,将天幸的信放在怀里,走了出去。   他的车夫正在外面等着,傅蕴安坐上去,对车夫道:“去平安中学。”   以前他心烦的时候,会去看戏,现在……去找穆琼聊聊,兴许穆琼会有什么新颖的想法。 第101章 看电影   穆琼这天正在写《流浪记》, 傅蕴安来了。   “傅医生!”穆琼有些惊喜。   本以为和傅蕴安成了邻居,他们会时常见面, 但事实证明他想错了。   这些日子他很忙, 根本就没空去拜访傅蕴安,而按照从傅怀安那里得知的情况来看,傅蕴安同样很忙, 甚至有时间晚上都不能回家。   “我来这边看医院的建设进度,顺便过来坐坐。”傅蕴安笑道。   穆琼搬了个凳子给傅蕴安坐:“我其实一直想去拜访傅医生,可惜最近事情有点多。”   “最近我忙得很,你不一定能找到我。”傅蕴安看到穆琼桌上的稿纸,问:“你在写《流浪记》?”   穆琼点了点头:“我之前忙着孤儿院的事情, 这个故事都没什么存稿了,现在打算多写点。”   傅蕴安道:“我过来其实没什么事情, 你继续写吧。”   “我一直写也写不出来。”穆琼笑了笑, 他注意到傅蕴安的眼下有些青黑,看起来非常疲惫,便问:“傅医生,你最近是不是遇到什么事情了?”   “是遇到了一些事情。”傅蕴安道:“你也知道, 中西医一直争斗不休,我明知道这么下去,对国内的医药发展很不利,但却无能为力, 有时候觉得很难受。”   想到天幸写给自己的信,傅蕴安的心情就好不起来。   天幸写的百年后那么美好, 他猜测的几年后,却满目疮痍。   当然,这些他没法说,只能借着别的事情说出来。   “傅医生,我们只要无愧于心就行了。”穆琼道:“我看到很多孩子吃都吃不饱的时候,也很难受,我没办法救所有人,就只能做点力所能及的事情。”   来到这个时代之后,穆琼一直在思考,甚至想过要不要直接说自己是从未来来的,然后把历史告诉别人,让这个国家的人躲开那段历史。   但他很清楚,他就算说了,别人也不会听。   他告诉那些军阀,说他们迟早会被杀死或者被赶下台,让他们不要争权夺势,人家能愿意?   他告诉某人,说你虽然一度成为大总统,但最后会不得不退走,干脆别争了,他能愿意?   他说未来中国会如何如何,最后执政的会是谁谁……别人能服气?   到时候,兴许会更乱。   那些知道自己将来会失败的人,不可能换一条路走或者干脆退缩,他们只会想要扫平障碍,然后,指不定就造成更多的伤亡了。   他曾经为了这些反复纠结,但最后想来想去,自己唯一能做的,也就只有“尽力”而已。   无愧于心就好。   穆琼又道:“我们现在,只能想办法让这一切变得更好。傅医生,你有没有想过,请一些中医到你的医院里来工作?另外,是不是可以开发一些中成药,让西医来出售?”   “中成药?”傅蕴安有些不解。   “很多药铺都有药效很好的用中药做出的成品药卖,我觉得这些药品,是可以在药厂里批量生产的。”穆琼知道一些很有用的中成药,比如说速效救心丸、复方丹参滴丸这类能救人性命的药。此外,还有风油精、清凉油、咽喉糖之类的常用药。   当然了,有些中药,按照他上辈子的妹妹的说法,是除了难吃,没有其他作用的,那就算了。   至于云南白药这样的神药……这药现在还没有问世,但很快就会出现了。   而它问世后,将会引起轰动,以至于最后,云南白药的拥有者因为不肯交出药方而被加害——这年头,没有后台的人,想好好做生意实在太难。   傅蕴安听到穆琼前面的话,放松很多,没想到紧接着,穆琼竟然提出这样的建议来。   年轻人的思维就是活跃……傅蕴安一时间都没空惦记天幸说的事情了。   穆琼和傅蕴安这一聊,就聊了许久。   现如今,国内百姓其实更相信中医,也恰恰是因为这样,一些文人才会努力为西医说话,希望百姓相信科学,不要肚子里都烂了,还光吃中药不开刀。   平安中学的老师,就大多相信中医,当然了,他们到底有见识,因而也不会觉得西医不好。   这些人听到穆琼的提议后,也说了些自己的意见建议,提了几个好用的中医方子。   傅蕴安拿纸笔,一一记下。   穆琼注意到,他用的笔,正是自己之前送的。   众人这么一聊,就到了中午,傅蕴安在平安中学吃过饭,然后又去听了穆琼的一堂课。   穆琼现在的课,已经按照原先的安排来上了,下午就只有一节课,他上完之后,傅蕴安就道:“穆琼,你的话让我豁然开朗,我是要谢谢你的。我请你去看电影?”   这时已经有默片可以看了,上海也有了电影院,但大家看电影也就看个稀奇,因为这时候的默片大多不好看——这会儿连卓别林都还没有!   相比于很短,还没什么内容,来来去去就那么几部的默片,大家肯定是更喜欢戏剧的,当然了,等以后好默片越来越多,国内自己开始拍电影,那电影就会越来越火爆了,还会出现电影明星。   穆琼之前在陈老板那里工作的时候,就已经听说过电影院了,但他对这时候的电影其实没什么兴趣,也就没去看过。   不过现在傅蕴安提出邀请,他还是一口答应了。   去看看也好,可以了解一下这时候的电影院。   说起来……在现代男女约会才去看电影,可如今,傅蕴安要谢他竟然请他看电影。   电影院在租界。   现代的电影院装修的都很奢华,这时候的电影院倒是挺简陋的。   而看电影的票价,比穆琼想的要便宜很多,一个人只要一毛。   傅蕴安付了两毛钱,他们就走了进去。   整个电影院就是个空旷的屋子,摆设跟六七十年代看露天电影的样子差不多——很多椅子被放在幕布前,前面的人可能会挡住后面的人的视线……他们就挑了前面的位置坐了。   他们坐下之后,陆陆续续又来了一些人,有些人像他们一样,坐在幕布前宽敞舒适的椅子上,却也有人坐在屏幕后的小板凳上。   有人在电影院里兜售瓜子花生,穆琼花一个铜元买了一份瓜子,问卖瓜子的这是怎么回事,卖瓜子的就道:“这白布后面,也是能看电影的,就是看到的全部是倒过来的,在那里看电影,每人只需要五个铜元。”   原来还能在这样……穆琼笑了笑,然后问傅蕴安要不要瓜子。   瓜子装在用小片报纸卷成的蛋筒一样下尖上圆形状的圆锥里,一份的量并不多,远比外面贵。   不过舍得花钱来看电影的,很多都不吝啬于买一份。   傅蕴安拒绝了,而这时,电影开始了。   穆琼以前看过卓别林的默片,对这片子充满期待,但真的开始看之后……他发现这电影一点都不好看。   不仅如此,片子还很短,只不过短短十几分钟,电影就放完了。   穆琼一开始还觉得这时候看个电影便宜,但现在一核算……这看电影其实挺贵的,还没什么意思。   穆琼其实并不喜欢吃瓜子,因而出来的时候,手上还拿着那个纸筒。   一个大男人拿着一筒瓜子,总觉得怪怪的……看到两个孩子叽叽喳喳说着话从幕布后面出来,穆琼问:“小朋友要不要吃瓜子?叔叔的瓜子吃不完了。”   那两个孩子明显有些意动,穆琼就把瓜子给了他们。   “谢谢哥哥!”这两个孩子一起道。   小孩子还挺会说话的,叫哥哥不叫叔叔。   傅蕴安和穆琼看过电影,就一起回了家。   他们这来来去去,都是坐的傅蕴安的包车,在车上,傅蕴安邀请穆琼去他家吃晚饭。   朱婉婉和穆昌玉晚饭肯定是在平安中学吃的,现在他们搬家了,住在租界,她们还可以自己回家,穆琼就一口答应下来。   他们到傅家的时候,正好撞上跑回家的傅怀安。   看到穆琼,傅怀安大喊了一声:“穆老师好!”   “快进去把书包放了,然后来吃饭。”傅蕴安道:“今天穆琼会在我们家吃饭。”   傅怀安一下子跳过高高的门槛,奔跑着去放书包去了,而穆琼和傅蕴安刚坐下,他又跑着跳着来了。   他们在桌边坐下,厨娘很快就端来了四菜一汤。   荤菜是红烧鸡肉和白灼虾,还有两个素菜一个汤,分量并不多,但看着很精致。   穆琼看到这菜,又想到了第一次来的时候傅家过于丰盛的菜色……说实话,傅家就只有傅蕴安傅怀安两兄弟,这样的菜色才正常。   他莫名地觉得有些不对劲。   三人吃过饭,穆琼就告辞回家了。   晚上他还要写《我在百年后》。   穆琼回家的时候,朱婉婉和穆昌玉也回来了。   他给正在学四年级的知识的穆昌玉解答了一些疑问,又教了朱婉婉一些英文,然后就回到自己房间开了电灯,开始写作。   穆琼在自己的房间里忙活的时候,霍二少的工厂里,宋彦秋等工人,正在听平安中学的学生给他们讲课。   魏亭挑学生的时候,除了家庭贫苦和学习好以外,还会看一下学生会不会讲课,这些学生又早就开始做准备了,这课倒是上的似模似样的。   不过宋彦秋并没有听。   今天教的是简单的加减法,认几个简单的字,这都是他会的,不需要再听一遍,他干脆就在下面看教育月刊。   这书实在太好看了,他从中知道了很多知识!   宋彦秋看得非常认真,等下课的时候,他拿着书,就找到了平安中学的学生:“小老师,这个字怎么读?”   他一定要好好读书,争取当上掌柜,一个月拿十个银元的薪水! 第102章 孤儿院建成   宋彦秋抄书抄多了, 一笔字写得算不上多有风骨,但格外端正, 可惜, 有些字他写了很多遍,但还是不认识。   好在,平安中学过来教书的学生对宋彦秋的印象都很好, 很乐意教他。   宋彦秋一口气问了好几个问题,这才心满意足地回到了他们睡觉的地方,而他刚回去,就被跟他一起住的工人围住了:“宋大哥,怎么办啊?我虽然会数数, 但人家说的那个话我听不太懂,也不会用人家的话来数数。”   “宋大哥, 那个小老师教的几个字, 才一会儿功夫,我就给忘了。”   “宋大哥,我觉得我学不太会,我会不会被赶回家?”   ……   这些人里, 不乏比宋彦秋大的,但这会儿他们都喊宋彦秋“大哥”。   谁让宋彦秋是个读书人,还是他们中间唯一的读书人呢?   他竟然还会看书,真是太了不得了。   宋彦秋也不过十五岁而已, 虽然有些早熟,但被人这么崇拜心里头还是高兴的, 也乐意当这些人的头儿:“今天已经很晚了,我就不教你们了,明天干活的时候我教你们说国文,到时候我说一句,大家跟着我读一句!”   “好!”这些人纷纷道,对宋彦秋感激万分。   霍英的工厂对工人已经算好了,但还是没有热水给工人洗漱的,这些少年随便擦了个脸,就上床睡了。   傅蕴安这个时候,却还没睡。   他和霍英待在一起,看天幸寄来的那两封信。   霍英的的表情有些烦躁,他抽了一口烟,用鼻子将烟喷出,道:“这些事我们又拦不住,还能怎么的?”   “我们是拦不住,但可以让父亲少掺和。”傅蕴安道:“别人怎么样,我们管不了,唯一能做的,就是让父亲对自己手底下的百姓好一些,另外,趁着现在西方在打仗,我们要尽快开工厂赚钱。”   霍英道:“工厂的事情,我一直盯着。我已经从日本那边弄了一些工人来了,到时候可以在已经盖好的厂房里先开工。还有印度那边,我也找了人去找工人,就是欧洲那边不好弄,我们想要的工人,很多都被送进兵工厂了。不过兴许我们可以去买战俘,买了直接弄回来。”   傅蕴安略一思索,就道:“可以。你可以两方都联系一下,让他们专门去俘虏工厂的工人卖给你。”这世上,利益至上的人很多,只要出得起价钱,那些士兵肯定是愿意帮着俘虏一些工人的,兴许还能买到机器。   就是这么下去,他们很快就要没钱了。   霍英又从鼻子里喷出两道浓烟来:“这天幸绝对是个出色的政治家,兴许还是某个赫赫有名的人物,所以才会把自己的身份藏着掖着。”   傅蕴安也这么觉得。   “你说,我们能不能联系上他?若是能通信,很多事情就能直接问他了。”霍英又道。   傅蕴安道:“我已经让人在下一期的希望月报上以你的名义刊登一则告示了。”   霍英这日跟傅蕴安商量了许久,第二天一大早,就来了自己的工厂,打算立刻开工。   然后,他就看到工地上,一群少年正在热火朝天地忙着,一边忙还一边吆喝。   先是一个少年用不太标准的国语大声喊:“一二三四五!”   然后其他人就跟着用不太标准的国语喊:“一二三四五!”   这个少年再喊:“六七八九十!”   其他人也跟着喊:“六七八九十!”   霍英有点懵:“他们在干嘛?”   “二少,他们在学习。二少真是英明!等这些少年学出来,以后我们商行,就不用担心没人用了!只是这些人,一定要好好教,一定不能让他们起外心。”中年管事道:“二少真是心善,便宜了这些人了。”   霍英当初虽然从穆琼教孤儿读书那里得来了这么一个灵感,但还真没想到那些从乡下招来的人,能学得这么认真。   他当初刚被他爹带回去的时候,可是完全不肯读书的。   “他们怎么愿意学的?”霍英问。他一开始还以为,能有十分之一的人爱学习就算好了。   “学得好有肉吃,学不好没肉吃,他们就愿意了。”管事的说道。   “……”霍英道:“这确实是个好办法。”他爸当初要是也这么干,他和他哥一定好好读书。   霍英在工厂里看了一圈,就让那些少年别盖房子了。盖房子的事情,还是交给专门盖房子的人去做比较好。   至于这些少年要做什么……他的面粉厂,马上就要开了。   一直以为自己会去生产枪械的宋彦秋:面粉厂?   “我们先开个面粉厂,然后旁边会再开个纺织厂,那边还要开个机械厂,生产扳手什么的,旁边的地我也买下来了,到时候开个珐琅厂……”霍英打算把能开的厂都给开个遍:“你们跟着我好好干活,好好学习,以后一定能过上好日子!”   工厂里是有懂炉县那边的方言的管事的,他立刻就帮着霍英翻译了一遍。   程大海闻言,敬佩极了:“我们老板真厉害!吃的穿的用的,他是不是都要生产啊?哥,珐琅是什么?”   宋彦秋也不知道珐琅是什么。   他这会儿,心里酸酸涩涩。   当初他们一家落难,没人对他们伸出援手,他一直觉得这世上的人,都是只顾着自己的。说起来,他之所以对程大海另眼相待,就是因为程大海当初要把自己的面饼分给他吃。   可现在,他突然发现,这世上还是有好人的,眼前的这个霍二少,就是个好人。   霍二少知道炉县遭了灾,就来他们炉县招工,招了他们之后,还教他们读书认字……   其实,很多人都跟宋彦秋一样想。   于是,霍英就对上了数百双亮晶晶的,满是崇拜的眼睛。   霍英又道:“我知道你们以前过得苦,放心,以后只要你们够勤奋,一定不用再担心吃穿!”   年纪轻的就是好忽悠,霍英已经打定主意,要找人来跟这些少年说道说道,想办法让他们对他忠心耿耿了。   霍英的工厂如火如荼地开了起来。   有霍家二少爷这么一面大旗在,他根本就不愁货源,不用怕别人给他下套子。   这世上能跟他对着干的人不多,那些人……还都是看不上这么点小生意的。   霍英的工厂开起来的时候,他开在平安中学附近的孤儿院,已经全部建好了。   孤儿院其实很小,估计就现代一个社区幼儿园那么大,不过这年头大家的居住条件都很差,多得是没房子住的人,这个孤儿院,也就不算小了。   孤儿院的周围有一圈高高的围墙,里面有一些两层的砖瓦房,这些房子的第二层都非常低矮,其实就是个阁楼,能瞧见顶上的木梁和瓦片,但这里,恰恰是这些孩子的卧室。   至于楼下,则被用作其他用处,比如教室,比如让这些人做工的地方,此外还有厕所、浴室、厨房等等。   这个孤儿院,最多可以容纳四五百人,但现在只有几十个人,也就宽裕的很,唯一比较麻烦的是,孤儿院又多了几个女婴。   穆琼和金怀来商量过之后,决定等搬了家,就让吴妈去厨房干活,然后另外招聘了几个女人来照顾这些孩子。   吴妈这人,不能说她多坏,但她满脑子封建思想,这些女婴给她带,指不定就带坏了。   穆琼是想改变她的,但她不像像朱婉婉,自己愿意改变。吴妈是不愿意改变的,甚至在穆琼说男人女人都一样的时候,她嘴上应了,心里却明显不以为然。   便是给那些孤儿分吃的,她都理所当然地觉得,女孩子就该少分一点。   穆琼着实不喜欢她这个样子。   不过招工这事不好招,要慢慢来。   选了个周末,穆琼打算先和金怀来一起,把那些孩子全都搬到孤儿院去。   这天一大早,穆琼就来到了郊区。   他出门很早,到郊区的时候,天亮了没多久,而他刚走到孤儿院门口,就瞧见门口的台阶上,呆坐着一个约莫三四岁的孩子。   这孩子身上穿的衣服虽然很旧,但洗的很干净,看着整整齐齐的,头发也不长,剪成了平整的锅盖,一张小脸白白嫩嫩的……   这不像是个孤儿,甚至……这样的孩子,都不像是会被丢掉的。   至于为什么穆琼会觉得他是被丢掉的……这宅子里住着一群没爹没娘的孤儿的事情,周围人都是知道的,毕竟当初李珍瑶做事,并不怎么周全。   结果就因为这样,穆琼还没接手这里的时候,就有人将女婴扔在门口,这些日子,约莫是知道消息的人越来越多,往门口扔人的人也越来越多了。   近来,那些孤儿每天都在屋里努力工作努力学习不去外头,穆琼和金怀来也不在附近买肉了,因而外面的人是不知道里面的情况的,结果都这样了,还是有人把孩子往他们门口扔。   不过这也不奇怪……他们都已经要把孩子扔掉了,肯定是不在乎孩子将来过得好不好的。   “孩子,你叫什么名字?家在哪里?”穆琼询问坐在台阶上的孩子。   这孩子一言不发,甚至看都不看穆琼。   穆琼拿出一颗糖给他,继续逗他说话,结果他还是一点反应也没有。   穆琼很快就意识到……这个孩子有问题。   说起来,古代其实很残忍。   在现代,很多家庭就算生出了天生有缺陷,缺陷还比较严重的孩子,也会将之养大,但在古代……农村穷人家,看到孩子有问题,多半会毫不犹豫地扔掉。   他们很难把这样的孩子养大,养大了,孩子恐怕也不能独立生存。   至于有钱人家……好点的会给个屋子,一直把人养着,有些家庭,却也会将这样的“耻辱”给弄死。   这个孩子……   穆琼都有点不知道该拿他怎么办好。   任他自生自灭肯定是不行的,但这孩子的问题如果很严重,连基本自理都做不到,就算进了孤儿院,将来怕也没个未来。   这孩子对着穆琼一点反应也没有,甚至穆琼拿手去牵他的手,他都是一动不动的。   穆琼只能把他抱进了孤儿院。   “穆先生,这是?”吴妈好奇地问道。   “又多了一个孩子。”穆琼道:“吴妈,麻烦你了。你去拿碗粥喂给这孩子吃吧。”   “先生,这么大年纪的孩子,早就能自己吃饭了。”吴妈不以为然。   “他恐怕不行。”穆琼道。   吴妈有些疑惑,然后就注意到穆琼抱着的孩子是有问题的:“这孩子是个傻的,所以才会被扔了吧?先生,这样的孩子你带回来做什么?就算养大了也不能帮你做工。”   “先养着吧。”穆琼道,他受过现代的教育,实在做不出看着人饿死。   吴妈念叨了几句,但不敢反驳穆琼,还是去拿了粥过来,喂给这个孩子吃。   这孩子不理人,给他喂东西,他倒是吃了。   甚至大概是饿得很了,他很快就把一碗粥吃了个精光。   穆琼也是这时候才注意到,这孩子很瘦。   他虽然被打理的干净,但在家估计也是缺吃少穿的。   穆琼刚待了一会儿,李珍瑶和她的同桌就来了。   孤儿院搬家的事情,穆琼是事先跟李珍瑶说过的。   李珍瑶对着穆琼的时候,还是有点激动,而她激动了一会儿,就控制住自己,然后去看孤儿院里的孩子们了。   而就在这时,孤儿院的门突然被拍响了:“里面有人吗?有人吗?我来找我儿子。   穆琼听到这话,有些惊讶地看向门口,之前那个孩子,难道不是被人故意扔在他们孤儿院门口的? 第103章 姚太太   这屋子的大门虽然关上了, 但并没有插上门栓,那女人拍了几下, 就将厚重的大门拍开了。   她带点慌乱地走了进来, 也算是让穆琼瞧见了她的样子。   这个女人很白,是那种不健康的,常年不见阳光的白, 她整个人还非常瘦,就是一层皮包着骨头。   穆琼判断不出她的年纪,按照她脸上的皱纹和露出的头发里夹杂着的银丝来看,便是说她四五十岁也是可以的,但她如果是之前那个孩子的母亲, 那应该会更年轻一点?   她的头发用一块藏青色的布裹在头顶,眼里噙着泪水, 眼下满是青黑, 一副摇摇欲坠的样子,瞧见穆琼,就满脸希冀地问:“我儿子在这里吗?”   “你儿子是什么样子的?”穆琼问。   “他今年四岁,穿着一件月白色的衣服……”这女人话还没说完, 之前被穆琼抱进屋的孩子就跌跌撞撞地从屋里跑出来,抱住了她的腿。   “宝儿!”女人抱着自己的孩子,大哭起来。   “娘,找到宝儿了?”一个细细的声音响起, 穆琼抬眼看去,就看到一个跟这个女人一样, 瞧着特别白,大约十三四岁的女孩子从门口探出头来,细声细气地问道。   而她刚问完,又有一个看着比她小一点的女孩,从她的身后的探出身来。   这两个女孩子长得很像,这样探出头来的样子瞧着非常可爱,就是两人都有点瘦过头了。   “找到了。”那个母亲哽咽道:“宝儿没事。”   “娘,那我们回家去?”门口那个小点的女孩歪着头问。   那个母亲却不说话了,她抱着怀里的孩子,眼里满是茫然。   门口那个大点的女孩子对妹妹道:“要是我们回去,奶奶又会把弟弟扔掉。”   小点的女孩子被吓了一跳:“不要把弟弟扔掉,他很乖,吃的也很少……”说着,她就哭起来。   虽然只是短短几句话,但也已经足以让人了解这家人的一些情况了。   这个有点傻的孩子,应该是被他的奶奶扔在他们门口的,而孩子的娘并不愿意把骨肉扔掉,就找了来。   “到底是怎么回事?”穆琼问。   这个女人并不回答,戒备地看着穆琼。   而这时候,她怀里的孩子突然把手放在她的手上,女人下意识地用自己的手包住孩子的手,然后,她怀里的孩子的手张开,一粒糖就落在了女人的手上。   之前穆琼用糖哄这个孩子,孩子不理他,但穆琼还是把糖塞进了他的手里。   现在他给了自己的母亲。   女人之前一直强撑着,现在看到这粒糖,突然崩溃了,“哇”地一声哭了出来。   她哭了一会儿,才看向穆琼:“这糖……是你们给他的。”   穆琼点了点头。   女人道:“谢谢,谢谢……我真的快要过不下去了,我……”   “你遇到了什么事?”穆琼问,这女人身上的衣服虽然很旧,但看她说话走路的样子,就知道她应该受过不错的教养。   “我……我丈夫死了,我婆婆整日让我干活,她还要把宝儿扔掉,她……”   这女人说不下去了。   门口那个大点的女孩子突然道:“娘,我们别回去了好吗?我们可以自己绣花卖,自己养活自己。”   抱着孩子的女人擦掉自己的眼泪,若有所思。   她在门口呆呆地站了一会儿,然后转过头来看着穆琼:“谢谢先生的好心,我们要走了。”   说着,她抱着孩子鞠了一躬,就要往外走。   “你等等。”穆琼道,他走到这个女人身边,将自己口袋里剩下的一些糖给了这个女人:“这些糖给孩子吃吧。”   “谢谢。”这个女人又哭了,她抓着糖哭了一会儿,突然道:“我……我不要糖,能给我点吃的吗?”   “里面还有早上剩下的粥,你进去吃点吧。”穆琼道。   这女人看了还站在门口的自己的两个女儿一眼,有点迟疑,恰好这时,李珍瑶和杨瑜君看过孩子出来了。   她们看到这个女人,好奇地问穆琼:“先生,这个女人是谁?”   “早上在门口捡到的孩子的母亲。”穆琼道。   “你来找孩子了?”李珍瑶道,她原本是想要指责这个女人的,但看到对方满脸泪痕,却只说了一句在《流浪记》里看到的话:“孩子是你生出来的,他被你带到这个世界上,你丢了他,对他来说就是没了全世界……”   女人又哭了。   李珍瑶这下倒是不好说什么了。   穆琼又道:“里面有吃的,去吃点东西吧。”   兴许是有李珍瑶和杨瑜君两个女孩子在的缘故,这女人没那么戒备了,她朝着自己的两个女儿招了招手,就跟着穆琼往屋里走去。   那些孤儿都聚在里面的院子里。   最近天气已经热起来了,金怀来就烧水让这些孩子全都洗了澡,今天更是让他们全都穿上了一样的衣服。   衣服的布料并不好,但再怎么说,那也是新衣服,这些孩子一穿上,整个人看着顿时就不一样了,瞧着特别精神。   当然,这也跟他们最近吃的不错有关。   那个女人看到这群孩子,愣了愣,而这时,穆琼吩咐吴妈,去拿了些吃的来。   吴妈是有些不情愿的,她嘀咕了几句太浪费什么的,然后才端出来两碗很稀的粥和两双筷子。   穆琼觉得,她应该往粥里倒水了。   他实在不喜欢吴妈这样子……   不过,这个女人倒是没觉得有问题,她甚至还很感激:“谢谢……”她说着,把一碗粥给两个女儿,剩下的一碗粥自己喝了起来。   她只喝掉了一半,还只喝了上面那半粥汤,然后就拿着筷子,想把粥里的米粒喂给那个有些傻的孩子。   孩子侧过头去,并不要吃。   穆琼道:“他已经吃过了。”   女人闻言,把碗里的粥拨了一些给两个女儿,然后自己把剩下的吃了个一干二净。   吃完了,她郑重地看向穆琼:“谢谢你……我以后一定会报答你的。”   “不用谢。”穆琼道。   而穆琼话音刚落,突然听到一个熟悉的声音:“人呢,人都死哪里去了?”   那女人听到这个声音抖了抖,穆琼的表情却有些微妙。   那个在门口叫喊的人的声音,他还挺熟悉的……在门口的,应该就是姚老太太。   穆琼看了那个抱着孩子的女人一眼,突然想起来一些事情。   当初住在姚家的时候,朱婉婉还有赵婶子曾经跟他说过一些姚家的事情。姚家除了他见过的姚老太太和姚宏,还有姚太太、以及姚太太生的两个女儿并一个小儿子。   当时赵婶子曾说,姚太太整日带着两个女儿绣花养家糊口,却吃都吃不饱……眼前的女人,恐怕就是姚太太了。   “你打算回去吗?”穆琼问。姚老太太只在门口喊着,他们又在后面的院子里,她一时半会儿,倒是不会进来。   “不,我不回去。”姚太太也不知道从哪里来的勇气,斩钉截铁地说道。   穆琼看了她一眼,又看向李珍瑶:“李小姐,麻烦你去告诉外面的老太太,就说他们已经走了。”穆琼指着姚太太等人道。   “好!”李珍瑶道,和杨瑜君一起走了出去。   李珍瑶和杨瑜君来见穆琼,是好好打扮了一番的,不仅穿上了最时兴的衣服,还戴上了首饰。   姚家以前虽不是大富大贵,但也挺有钱,姚老太太也是有见识的,瞧见这两人,便有些吃惊,也不敢乱嚷嚷了,只问自己的儿媳妇在不在:“她过来找那个小傻子了,你们瞧见她了吗?”   “你说她啊?她抱着孩子就走了。”李珍瑶道。   “她去了哪里?”姚老太太连忙问。   “我怎么知道?”李珍瑶道。   “你们怎么能让她走,还有孩子,孩子你们怎么不留下?你们这里不是专门收留别人不要的孩子的吗?”姚老太太不满道。   李珍瑶之前还算客气,这会儿听到她这么说,却也有点火了:“你这说的是什么话?你们的孩子,我们留下做什么?”   “谁知道你们要孩子做什么!”姚老太太道,一副怀疑的样子。   李珍瑶花了那么多心思做好事,哪里受得了被人怀疑?“你什么意思?我看孩子可怜给口饭吃还有错了?总比你这种黑心肠扔孩子的好吧?”   “你才黑心肠!你这人都不知道要尊老爱幼的吗?”姚老太太怒了。   李珍瑶又要跟姚老太太争论起来。   好在杨瑜君拦住了她,还对姚老太太道:“你儿媳妇抱着孩子都走了一会儿,你在这里跟我们吵架,不去追你的儿媳妇了?”   姚老太太骂了几句,这才扭着小脚走了。   她觉得自己的儿媳妇一定是回家去了,她要回家去瞧瞧,打她一顿紧紧她的皮!   姚老太太骂骂咧咧的上海话,李珍瑶和杨瑜君都是听得懂的,少不得生气,但跟这样一个老太太生气,又有点跌份儿!   她们最后满心郁闷地回到屋里,看看姚太太,又看向穆琼:“先生,现在怎么办啊?” 第104章 打火机   这种别人家的家事, 是不好管的,这道理大家都知道。   姚太太也是个明白人, 不等穆琼说什么, 便道:“她走了,我也要走了。谢谢你们。”   “你打算回去?”穆琼再次问。   姚太太又一次坚定地摇头。   “为什么不回去?”穆琼又问。   姚太太听穆琼这么问,想了想才道:“我要是回去, 她……我婆婆一定会把宝儿再扔掉的,还有大丫……她已经在给大丫找婆家了,只要有钱,脏的臭的她都不在乎……我不能让她把大丫胡乱卖了。”   “你婆婆也太坏了吧?”李珍瑶皱眉,她的父母还有爷爷奶奶, 对她肯定是没有对她的兄弟那么好的,但他们却也不会这样子害她:“你丈夫呢?”   姚太太的神情淡淡的:“他已经死了。”   这时的人, 说起自己已经过世的亲人, 是绝不会直接说“死了”的,一般都是说“不在了”,“没有了”什么的。   姚太太直接说“死了”,足可见她对丈夫, 是没什么感情的。   “你有地方去吗?”穆琼又问。   姚太太道:“我之前有个关系不错的姐妹,我打算去找她。”   “你不回娘家?”李珍瑶好奇,一般女子遇到这情况,都会回娘家……   “我欠了我几个哥哥许多钱, 我没脸回去。”姚太太道。   姚太太原名戚秀芬,是土生土长的上海人, 家里开了一家布店,一家老小自己染布自己卖,生活过得算不上多好,但也不坏。   她是家里最小,又是唯一的女儿,还很受宠,打小就不用干什么活儿,平常在家也就锈点小东西玩儿。   甚至,她还识字。   她是女子,是没得读书的,但她的几个兄长多多少少读了点书,她的父亲也认字,你教几个我教几个,她也就打小认字了。   等到她长大,家里给她选夫婿,更是千挑万选。   当时姚家开着酱园店,生意很不错,她公公跟她父亲是好友不说,姚家还只有一个儿子,将来家业都是这个儿子的……她父母觉得这是再好不过的结亲对象,便将她嫁到了姚家。   结果,就因为姚家只这么一个儿子,家里人全把他当宝贝蛋宠,以至于她丈夫什么事情都做不成。   这人一开始不过是在外面找找相好的,整日里听戏赌钱不着家,可后来,竟是抽起了大烟!   她公公还在的时候,家里还能周转,倒也不至于过不下去,但后来她公公不在了。   她丈夫很快就把家业败光了,还到处借钱,当时就跟她娘家借了许多钱,再后来……   都说她丈夫是为了不连累家里人自己自尽的,但她知道并非如此。   她丈夫当时是想逼她婆婆拿钱出来,逼她婆婆卖房子,一哭二闹三上吊,最后不小心真把自己给吊死了。   她婆婆因此痛不欲生,但她没了丈夫,其实是松了口气的。   她的长子读书好,她熬上几年,把这个孩子供出来,家里的日子也就好过了。   为了能给姚宏读上书,为了能让家里有份收入,她甚至厚着脸皮去自己的娘家借了许多钱回来,填补自己丈夫留下的亏空,以便能保住房子收租。   当时她刚刚丧夫,又生了小儿子,平常还要做家事,要绣花补贴家用,一时间没空管着大儿子,等回过头来,就发现自己的大儿子跟自己的丈夫一样,有些不管他人感受。   不过,那到底是自己的儿子,在她看来总归是好的,也就没当回事。   她每日里带着两个女儿做针线,做得眼睛花了也舍不得停下来,就盼着儿子能出息了。   她也一直以为儿子能有出息。   直到去年儿子偷拿了钱的事情闹出来。   她这才意识到,这个打小就被她婆婆抱去养的孩子,跟她丈夫一样被她婆婆宠坏了。   她当时很失望,也很自责,就私底下去找儿子,想跟他谈谈,让他懂事一点,可是她儿子并不愿意听她说话。   倒是像她婆婆呼喝一样,讲她说了一通。   她一再努力,也无济于事。   这也就算了,家里本就缺钱,那之后她婆婆还愈发爱藏钱,竟是不让她和她的两个女儿吃饱。   至于她的小儿子……这孩子生下来就瘦小的过头,瞧着还有点傻,最不讨她婆婆的喜爱,她婆婆那是连饭都不肯给他吃了!   她和两个女儿,只能省下自己的吃食来给孩子吃。   她们整日里挨饿,只能吃红薯就算了,还吃不饱,针线活哪里做得好?做不好她婆婆又非打即骂……   最让她心寒的是,她大儿子瞧见了,竟只当做没瞧见。   她的日子过得极为艰难,但她也没想着离开,毕竟她无处可去。   她爹娘都已经不在了,她在家里的时候,她哥哥虽然疼爱她,但这么多年过去,她的哥哥自己都有孙子了,自然不可能还像以前一样顾着她,更别说……她还欠了几个哥哥许多钱还不出了。   这两年过年她回娘家去,她嫂子连门都不给她开。   她只能忍着。   但让她没想到的是,她婆婆竟然把她的小儿子给扔了。   这孩子并不是在她期待中降生的,但也是她的骨肉!他确实傻,但这几年从不惹事,她绣花的时候,就在旁边乖乖地坐着,默默地陪着她。   天天吃不饱穿不暖,她为什么还能坚持?还不是因为考虑到这孩子没了她,怕是要活不下去?   健健康康,活泼可爱的男孩儿,送给别人之后,兴许也能过上好日子,但她的孩子连话都不会说,被丢了之后,怕是只能活活饿死!   她婆婆听说有人收留孤儿之后,就告诉了她,说要把她的小儿子送去,她当时想也不想就拒绝了,但她婆婆还是把她的孩子给扔了。   她发现之后就急急忙忙追了来,幸好孩子没事。   她每天和女儿一起绣花,一天做的活儿少说能拿两三毛钱,一个月下来有六七块钱是有的。虽说不多,但养活她们绰绰有余,现在日子竟过成这样……   她实在是过不下去了。   尤其是,她知道自己的婆婆,就喜欢让她不好过,还固执己见。比如这次她若是回去了,她婆婆肯定会想办法扔了她的儿子,还有她的两个女儿……   她是不能再回去的。   戚秀芬的眼里,满是坚定。   穆琼注意到了她眼里的坚定,还挺欣赏的:“你一个女人要带着孩子过下去并不容易,但只要自己立得住,就不用怕。”   穆琼这边的孤儿院缺人手,穆琼一开始,是想把姚太太留下的,但后来仔细想过之后,还是放弃了这个打算。   这倒不是他怕姚老太太,而是他担心姚太太放不下姚宏。而只要姚太太放不下姚宏,她跟姚家,就有的牵扯。   他虽然不介意行善,但也不想给自己找麻烦。更何况这世上比姚太太可怜的人,多了去了。   就说吴妈,当初在乡下也是差点被饿死的。   穆琼没留姚太太,姚太太很快就离开了。   李珍瑶有些不解:“先生,孤儿院不是缺人手吗?你怎么不把她留下?”   “我不可能见个人可怜,就把人留下。”穆琼笑道:“她并不是没有后路,她有一技之长,能养活自己。”   说起来,这种以给人绣花为生的女子,穆琼见过的并不止姚太太一个,当初他在陈老板的西餐馆干活的时候,曾找陈老板一个已经过世的好友的妻子帮着做窗帘,那人就是跟姚太太一样,在丈夫过世后,凭着自己的手艺养活自己的。   她的日子,过的可比姚太太好多了。   而姚太太真要立得住,其实是能把自己的日子过好的——姚老太太年纪不小了,还是个裹了小脚的,姚太太难道还打不过她?   姚太太走了,穆琼就和金怀来一起,忙活起孤儿院的搬迁来。   他们雇了一辆马车,行李全都搬了上去,几个行动不便的孩子也坐了上去,剩下的人,则全都自己走路。   便是他,也是走路的。   李珍瑶和杨瑜君原本想要叫车,瞧见这一幕,就跟着一起走了,走在穆琼身边。   她们很穆琼已经见过几次了,但之前多半是在聊孤儿院的孩子,并没有好好说过话,这会儿一起走,倒是跟穆琼聊了起来。   “先生,你年纪轻轻,怎么能写出这样好的书来?”李珍瑶道。   “我看书看得多。”穆琼道:“你们想要投资自己,最好的方法就是看书,读书。”   换做现代,想要投资自己的方法多了去了,报班学外语,去考证,或者学点技术,学点特长,都是在投资自己,但在这个时代,想要让自己得到提升,最好还是看书。   只可惜这时候能看的书不多。   但就算不多,也有很多能看的。   不说别的,就说《资治通鉴》之类的书,去看看肯定只有好处没有坏处。   更棒的是,对现代的孩子来说,非常难以理解的文言文,这时候的人,完全是可以流畅阅读的。   “先生你觉得我们看点什么书比较好?”李珍瑶又问。   “能被带到我们的国家的外文书都是不错的,都可以看,而我们国家,也有很多书能看……”穆琼推荐了几部。   李珍瑶一一记下,又问穆琼:“先生,你接下来打算写什么书?”   穆琼笑笑:“我暂时就写《流浪记》了,不过我打算翻译一些书。”   写书很赚钱,但穆琼的时间实在不多,暂时就不写新书了。   但他决定在空闲的时候,做一些翻译。   “先生打算翻译什么书?”李珍瑶好奇地问道。   穆琼道:“我想翻译一部《百科全书》,至于别的,还没想好。”   近几个世纪,西方国家先后出版了《百科全书》,比如在英国,就有《大英百科全书》、《大英少儿百科全书》等,但这些在国内是没有的。   穆琼打算在自己有空的时候,翻译一些这样的书出来,初期可以刊登在教育月刊上,翻译的多了,则可以印刷成书。   这些都是可以开拓民众的眼界的,而他已经开始着手做这件事了。   而这,还跟傅怀安有关——傅怀安从家里拿了些英文书到学校里放着,其中就有一套《百科全书》。   这样的书里有很多少见的单词,那些学生看不太懂,但他是能看懂的,他甚至还能从中找出一些错误的知识来。   穆琼琢磨着,自己翻译的时候,可以专门翻译其中那些正确的知识。   一行人走了快一个小时,才来到位于平安中学附近的孤儿院。   这个孤儿院只建了一个月,雕梁画栋之类,是一概没有的,就是再普通不过的砖瓦楼,白墙黑瓦。   这样的建筑,在穆琼看来普通的很,但对这些孩子来说,却再新潮不过。   他们的卧室都在房子的二楼,里面已经放上了很多不到一米宽,不到两米长的床,一张挨着一张并排放着,每张床的床下,还都放了一个箱子。   “这个孤儿院是霍二少建的,也是他供你们吃穿,这个你们都是要还的。等你们长大了,在这里住了几年,就要帮霍二少干几年活。”穆琼道:“此外,你们在这里干活,能换取工分,而工分你们可以拿来换肉换鸡蛋,还能用来换其他的生活用品。”   这个将来帮霍英打工的规定和工分制度,是穆琼这几天想出来的。   孤儿院的孩子的生活,跟现代那些孤儿院里的孩子过得要差很多,但跟这时候的人比,却已经过得跟普通百姓家的孩子差不多了。   兴许还更好。   这样的差别并不是好事。   他倒是可以不给他们吃穿,但这样一来,孩子们的营养跟不上,也不好。   因此,他和金怀来商量过后,干脆就定了这样的规定,而这已经得到了霍二少的同意。   这些孩子当然是没意见的,反而生出斗志来,都想要多赚工分。   至于将来帮霍二少干活……这些孩子也没觉得不对。   他们都是过过苦日子的,知道活下去有多难,霍二少愿意养大他们,别说只是为霍二少工作了,便是为霍二少卖命,也是应该的。   他们摸着自己分到的床和箱子,一个个激动极了。   穆琼午饭是在孤儿院吃的,金怀来今天买了猪肉,做了猪肉烧油豆腐给孩子们吃。   食堂里摆上了最简单的木质桌椅,孩子们每人一个陶瓷大碗,先拿着碗去盛饭,然后再拿着饭碗去拿菜,拿好之后,就坐到桌前吃起来。   油豆腐就是北方的豆腐泡,上海这边的人很爱吃它,炒菜炖肉什么的,都爱放一点。   每个孩子分到一块猪肉,两个油豆腐,连着肉汤一起舀在他们的碗里,让他们一个个吃的满嘴流油。   穆琼和李珍瑶等人吃的也是一样的东西,他们找了个角落里的位置坐下,一边吃一边聊。   结果正吃着,路灯端着他的饭碗来了。   他的饭碗很大,里面装的饭一点不比穆琼碗里的饭少。   “是你啊,你怎么来这里了?”李珍瑶好奇地问道,对这个当初带着别人给她磕头的孩子,她印象还挺深刻的。   “李小姐,杨小姐,穆先生,我是来谢谢你们的。”路灯道:“我知道你们不喜欢我磕头,我就不磕头了,但我还是要谢谢你们!你们以后有事,尽管吩咐我去做,就算是抛头颅洒热血,也是可以的。”   这个孩子很油滑,之前总是满嘴谎话,这会儿表情倒是非常真挚。   还连抛头颅洒热血都知道了……   穆琼道:“我不过是帮着管你们几日,不用你抛头颅洒热血。”   “要的,穆先生,我从金院长那里打听出来了,他说李小姐收留我们,霍二少给我们建孤儿院,都是因为你,因为你写的书,谢谢你。”路灯道:“我之前想跟你姓,是想你多关照我一点,但我现在真的觉得跟你姓很好!穆先生,我会好好学认字,你写的书,我想都去看看。”   “我等着。”穆琼道。   路灯的脸涨红了,瞧着很是激动,他又鞠了个躬,然后才跑走。   从头到尾,他饭碗里的饭一点都没撒出来,也算厉害了。   吃过饭,穆琼就离开了,结果他刚出去,就看到了傅蕴安。   “傅医生,好巧。”穆琼笑道。   “是好巧,你怎么在这里?”傅蕴安问。   “孤儿院建好了,我带那些孩子搬过来。”穆琼道。   “原来已经建好了,我都不知道。”傅蕴安看了看孤儿院的大门:“这里也没个招牌。”   穆琼道:“怕知道消息的人多了,都把孩子扔过来,所以这里有个孤儿院的事情,是不往外说的。不过霍二少知会了租界的巡捕房还有上海县城的警察局,如果看到流浪的孩子还有被扔掉的婴儿,都会往这边送。”   “这法子不错。”傅蕴安道,又问穆琼要不要跟他一起回家。   穆琼当然是要的,当即坐上了傅蕴安的车子。   头一回跟傅蕴安坐一辆车的时候,穆琼挺担心的,怕傅蕴安有洁癖不习惯,不过现在,他却也意识到了,傅蕴安并不嫌弃他。   跟李珍瑶告辞,穆琼就上了车。   一路上,穆琼跟傅蕴安说了孤儿院的事情,又问了医院的情况。   傅蕴安把医院的情况说了,又道:“我已经在跟一个药房商量合作研发中成药的事情了,到时候应该还能赚上不少,这多亏了你的主意……我给你带了谢礼。”   “傅医生你太客气了。”穆琼道:“你之前帮我找房子,我都没来得及谢你。”   “也就是一个小玩意儿,是别人送我的。”傅蕴安拿出一个打火机送给穆琼。   这是个很漂亮的卡地亚打火机,要自己加油的,在这个时代可不便宜,至少比穆琼之前送给傅蕴安的钢笔贵。   穆琼当初买钢笔的时候,手上钱不多,买的可不是特别好的。   “傅医生你怎么不拿着自己用?”穆琼问。   “我还有。”傅蕴安拿出一个一样的打火机给穆琼看:“其实我不抽烟,都用不上。”   穆琼也是不抽烟的,但身上带个打火机还挺方便:“那我就收下了,谢谢傅医生。”回去之后,他就琢磨一下,买点什么回送给傅蕴安好了。   两人一路聊着,回到了住处,这才分开。   穆琼回到家里,先看了些书。   他上辈子看过很多书,但人总不能吃老本,还是要看点别的书的。   当然了,他现在看的书,跟以前看的不同。   那时候他都是由着自己的爱好看书的,看的多是历史、小说什么的,但现在,穆琼却开始看一些其他的书,比如《君主论》什么的。   这样的书看起来很无趣,但看一看却是能受到一些启发。   孤儿院搬迁好的第二天是星期一,而这天,又是希望月报上市的日子。   这一期的希望月报上,刊登的,正好就是有穆琼写了用来安慰霍二少的“同性结婚”情节的那一篇。   其实在现代,照样有很多黑暗,照样有很多山区的百姓过得不好,甚至最底层的一些人,依旧是连吃饭都成问题的。   但穆琼写的时候,完全没有涉及这些。   都是小说了,都是对未来的美好幻想了,又何必再去写现代的黑暗?   这一篇足有三万字,其实主角张幸和那个打扫卫生的大妈关于同性的讨论,只是其中一小部分而已。   后面写到了张幸被人带着看新闻。   新闻里播放的,是某个地方发生了地震。   地震!?张幸看到这条新闻,很是担心,怕灾区的百姓过得不好,然后,他就看到新闻里,一些士兵去救人了。   明明还有余震,这些士兵却还是奋不顾身地去救人,与此同时,各种救援物资也被送到了灾区。   整个国家都运转了起来,都在帮助灾区。   张幸都看愣了,晚上被赶去睡觉的时候,心里空落落的。   他的家乡,曾经遇到过水灾。   哪有什么赈灾?哪有来自全国各地的帮助?他们只能自认倒霉!   甚至还要担心被人抢了最后的家当。   至于士兵……这年头的兵,衣服一脱就是土匪了!   迷迷糊糊之中,他又回到了自己的时代,怅然若失。   这希望月报一上市,便有很多人前来购买,看过之后,人们跟张幸一样感慨万千。   “国家国家,就该是这样的!”   “众志成城,万众一心,又何惧天灾?”   “这样的士兵……真是再好不过的士兵了。”   “不知道我有生之年,能不能看到我的国家如此关心百姓,能不能看到我们的士兵,如此爱护百姓!”   …… 第105章 通信   《我在百年后》里描写的救灾场景, 触动了很多人的心。   以小见大,一个能这样救灾的国家, 必然是强大的。   而愿意这样帮助别人的百姓, 必然是自己也过的幸福的。   这样的国家,这样的生活,如何不让人神往?   当然, 能看到的并不只这些。   里面动用的直升机,还有挖掘设备,探测设备……虽然只有寥寥几句描写,却也让人大开眼界。   这个时候已经有飞机了,但还很不稳定, 而民国的普通百姓,更是完全不知道飞机的存在的, 现在看到里面写坐了飞机去救援……他们少不得向往不已。   人类竟然还能在天空中自由翱翔?   震旦大学的教授李衍一一大早就看到了希望月报, 他当即叫来自己的妻子儿女,读给他们听,又道:“真希望我们的国家,将来当真能如此。”   他的妻子未出嫁前就读过书, 嫁给他之后,更是看了不少书,学了很多东西,如今每天都会写点诗, 写点文章。   她听了这篇文章之后,唏嘘不已:“若能生在那样的地方, 便是做个贫家子,也比在这里坐拥千万家产来的好。”   李衍一闻言,长叹了一声。   魏亭也很早就看到了希望月报:“这天幸,当真是充满了想象力!不过他写的这飞机,跟我知道的飞机,可不大一样。”   至于报贩蔡松山……他立刻就打包了许多希望月报,然后坐上了火车。   他要去北京赚钱去!   绝大多数人,看过这一期的希望月报之后都是给予好评的,便是中间有那么一个“男人和男人,女人和女人都能结婚”的细节,也没太当回事,只当是天幸为了表达百年后的自由和平等。   这样的事情他们并不赞成,但看完这三万字的文章之后,他们着眼点绝不在这么几句话上。   但有些人,还就是跟他们不一样。   上海的平和弄,住着一位老学究。   这位老先生是清朝的秀才,他运气不太好,苦读几十年好不容易考上了秀才,正摩拳擦掌想去考举人呢,大清没了!   大清怎么能没了呢?   他一直盼着京城的小皇帝,能重新把大清给弄回来。   再不济,别人当皇帝也好……不管是谁想当皇帝,他都是赞成的,之前那消息闹的沸沸扬扬的时候,他还想去北京支持一下。   最不济,重开科举,让他可以考举人考进士也好啊!怎么能弄出些乱七八糟的小学中学大学来,把祖宗传下来的科考给弄没了?   这位老先生,如今每日里,都会骂一骂那些闹革命的人。   这希望月报,他是每月都会买的,而但凡买了,就要骂上一骂。   这百年后,实在是太不像样!   这女人,竟然露着胳膊就在外面跑步!   这老太太,竟然在公园里跳舞!   这里面的女人,竟然出来工作!   ……   就连护士给主角打个针,他都能骂几句“不知廉耻”——良家女子,哪能去碰别的男人的身体?   而如今这一篇……   “男人和男人结婚?女人和女人结婚?这实在荒唐!”这位老先生气急败坏的,当即拿出纸笔,飞快地写起文章来,发誓要好好谴责一番这文章,谴责一番这文里的人。   这老先生,并不是第一个这么做的人,也不是最后一个这么做的。   说起来,在这个国家,男人和男人在一起,其实一直以来都是存在的,大家也不以为奇。   不说别的,就说这会儿,捧戏子之类的事情,便是常见的。   前不久,还出了一位男子千辛万苦捧红一位戏子,结果那戏子投入他人怀抱,他最后写文章在报纸上大骂那戏子的事情。   大家看到之后,对他并无谴责,反倒是同情的。   而这的前提是……他家中有妻室儿女。   一个男人和别的男人在一起不见得会受到谴责,但他若是为了戏子不娶妻,那所有人都会觉得他疯了。   总之就是,你可以玩,但你要结婚生子。   至于穷人之间结契兄弟之类……日子挣扎在温饱线上的老百姓,其实是不那么讲究礼教的。   书香门第的小姐,失了名节可能就要没了命,但乡下地方,给口吃的,兴许就能睡了人家黄花大闺女。   而且此时男多女少,富人不愁娶妻,穷人却多的是娶不到妻子的,在贫困的地方,只要是个女的,就算是傻子,就算特别丑,就算是拖儿带女的寡妇,也不愁嫁不出去。   失了名节又算什么?   那是因为没法子。   但凡有法子……绝大多数人的脑海里根深蒂固的有那么一个想法,那就是必须要有儿子。   自己没儿子,过继一个收养一个,总之要想办法有个儿子。   当然,实在太穷连老婆都娶不起,那也没办法,就只能对侄子好点,巴望着侄子将来给自己养老了。   正因此,很多人都觉得这天幸写的百年后,简直疯了。   而且,男人和男人结婚也就算了,大不了外头养个女人,生个孩子……这女人跟女人结婚,算什么?   家里没个男人,像话吗?   一时间,不少人逮着这情节骂。   这些人骂的东西,穆琼完全不知道。   这年头又没有网络,除非有人当面骂,不然他是听不到的。   当然了,有些小报纸,会刊登这样批评的文章,但那种小报纸,他根本不会去看。   他忙得很,连希望月报都没翻过。   魏亭给平安中学订了好几份的希望月报,这会儿他们的办公室里的人,除了他都在看这杂志。   他则在备课。   结果,备课备到一半,穆琼听到盛朝辉道:“这希望月报,竟然被霍二少买下了……霍二少还真是财大气粗,听说他已经花了几百万买机器办工厂了,竟然还有钱买杂志。”   “有这回事?”穆琼好奇地抬起头来。   “有啊!”盛朝辉道:“这希望月报上面,还刊登了一则霍二少的启示。”   穆琼听到盛朝辉的话,当即翻开自己桌上的希望月报,然后果真在第一页上看到了盛朝辉说的启示。   这第一页,先是希望月报方面表示,这月刊,今后将归霍英所有,下面,则有一则霍英刊登的启示:“天幸先生,您写的文章发人深省,在下有要事与您相商,盼来信告知地址。”   “天幸投稿之时不说明身份,连稿费都不要,霍二少这是亲自出面来找他了?”盛朝辉道:“霍二少很看重天幸啊。”   穆琼却知道,霍英绝不是为了《我在百年后》找他的。   他应该是为了他写的那些,关于第一次世界大战,关于接下来几年国内的形势的分析来找他的。   其实,寄出那两封信之后,穆琼是有点后悔的,怕信最后落到别人手上,但仔细一想,他又放松下来。   这里头写的,通篇都是他的猜测,他还只说形势,而不指名道姓地说谁可能会上位之类的话,在这样的情况下,就算别人看到了,也只会觉得天幸厉害,却不至于怀疑他什么。   当然了,想要找他,这是不可避免的。   现在,霍二少不就想要找他?   穆琼将希望月报放在一边,考虑要不要跟霍二少通信。   他是想跟霍二少在信里好好聊聊的,这样就算不能改变这个国家的未来,也能多帮一些人,让一部分百姓好过一点,或者为他们的国家多争取一点利益。   另外,他也想知道青霉素研究的怎么样了,能不能批量生产。   但是,他不想让任何人知道他就是天幸,不想暴露自己的身份,这样的话,要怎么通信就是个问题。   穆琼正发愁,就看到傅蕴安来了。   “傅医生。”众人纷纷跟傅蕴安打招呼。   魏亭近来都在忙着大学的事情,时常不在,他的办公桌也收拾干净空着。傅蕴安在魏亭的办公桌前坐下,道:“你们忙,我是来看医院的工程进度的,顺便过来坐坐。”   他说着,还拿出几份英文杂志放在桌上。   医院的修建虽然重要,但现在就是在盖房子而已,应该不用傅蕴安每天来盯着?穆琼不解地看向傅蕴安。   对上穆琼的视线,傅蕴安笑笑,然后跟穆琼要了一张纸:“我原是带着几本杂志,打算一边监工一边看书的,不想看到其中一篇医学论文非常有用,就想马上翻译出来。   原来是这样。穆琼道:“有用的医学知识,是该快些翻译出来。”   两人说了两句,傅蕴安就开始看着杂志翻译起来。   后来,穆琼去上课,他又拿着杂志,坐到了教室最后。   学校里的老师学生都没觉得奇怪。   穆琼的课讲得很好,便是魏亭也是赞不绝口的,因而学校里的老师有时候也会来听听,学习他的讲课方法,至于朱婉婉,更是一节不落天天来听。   最近盛朝辉正在重新学英文,只要有空也同样会来听。   在这样的情况下,傅蕴安来听课并不突兀。   穆琼心里惦记着回信的事情,更是没多想。   傅蕴安听过一节课,就离开了,而穆琼,倒也想出了一个可以跟霍英通信的法子来。   而这,还要跟这时候有些地方,地址不明确说起。   就算是在现代,一些城中村之类的地方,几栋几单元之类的编号也是没有的,便是有也不好找,一些人写快递地址,只能写附近小卖部的地址,这年头就更不用说了。   一般来讲,寄信寄到村里,都是一股脑儿放到村长那里的,在城里的话,比如住在平安中学附近的,给人写信可能就直接写平安中学的地址了,让人把信寄来平安中学,到时候信到了过来拿一下。   他可以给个这样的,并不明确的地址。 第106章 副院长   穆琼做了决定之后, 又想了想哪里可以收信,而他还真的想出一个地方来。   从他新买的房子走到平安中学的路上, 会路过一个政府办事处。   那办事处外面的墙上, 钉着个专门用来放邮件放信件的木框子,这里常年塞着许多信,有些是各地送来的投诉信件, 也有一些是寄给附近居民的信,乱糟糟塞在一起。   这地方还有个妙处,就是周围的房子都低矮,这面墙周围还没有什么隐蔽处,别人没办法躲在暗处观察前来取信的人。   这样的地方, 不容易暴露他的身份。   当然了,霍英是个聪明人, 恐怕根本不会派人来盯着这里。   在他已经答应跟霍英通信的情况下, 霍英没必要再去做这种会惹恼他的事情。   穆琼这么一想,就放下心来。   他看了看办公室的那只样式很旧的座钟,发现还有时间,就拿出《流浪记》写起来。   穆琼写了两千字, 平安中学就放学了,又过了一会儿,穆昌玉就背着书包来了:“哥!”   穆昌玉刚在崇新学校读书的时候,穆琼是日日去接的, 但后来他要管着孤儿院的事情,就让朱婉婉去接了, 而这些日子,穆昌玉直接是放了学自己过来的——她找了个家就在这个方向的,跟她不是一个年级的女同学一起走。   “昌玉。”穆琼看着她笑笑,道:“时间还早,你先看点书,把作业做了。”   魏亭近来白天都在外面忙活大学的事情,但晚上会回来吃饭,只是一般过来的时候,都会有点晚,他们吃晚饭的时间也就略微迟了点。   当然,因为如今太阳下山晚,因而略晚一些,其实也刚刚好。   这时的学校不讲升学率什么的,学生又大多是主动去学的,不需要老师家长逼着,因而作业不多。   事实上,老师就算想多布置点作业,也是做不到的……这时候市面上可没有多少习题册卖。   穆昌玉应了一声,坐到魏亭的办公桌前做起作业来。   穆琼则继续写《流浪记》。   不过半小时,穆昌玉就把作业做完了,然后拿了旁边的希望月报看起来。   她看了一遍,又看了第二遍,满脸的纠结,等穆琼放下手上的笔,立刻就道:“哥,你看希望月报了吗?这里写了,百年后男人和男人,女人和女人都可以结婚!”   “嗯。”穆琼应了一声。   “大家可以随便结婚,还可以不结婚,真好!”穆昌玉感叹了一句,又道:“唉,我觉得女人和女人结婚,真的再好不过了,不用辛辛苦苦去伺候男人。”   穆琼听到穆昌玉这样孩子气的话,笑道:“其实和怎么样的人结婚,看的是自己喜不喜欢,还有合不合适。”   穆昌玉不解地看着穆琼。   穆琼又道:“昌玉,你以后选伴侣,一定要找个自己喜欢的。当然了,人生那么长,你喜欢的人没了一个还有下一个,所以,你在喜欢上一个人之后,也要考虑他合不合适结婚。”   “琼儿,你怎么跟你妹妹说这些。”朱婉婉进来,正好听到这段话,无奈极了。   “娘,昌玉不小了,该知道一些事情了。”穆琼道。   这年头,女孩子听到跟自己婚事有关的事情,不捂着脸跑掉,兴许都会被人认为不庄重。   而穆琼,是绝不希望穆昌玉变成这样的女子的。   朱婉婉还是觉得不太对:“这种事情……”   “娘,你应该想开点。”穆琼道:“在乎这个在乎那个,最后吃亏的只会是自己,就说你,现在没了丈夫,是过得比以前好,还是比以前差?”   朱婉婉当然是过地比以前好的。   穆昌玉略一思索,突然道:“哥,我不想结婚了,嫁到别人家,给别人生儿育女伺候别人一家子有什么好的?我还不如找个工作,以后自己养活自己。”   朱婉婉道:“你这个傻孩子!你不嫁人,连个孩子都没有,老了怎么办?”   “嫁了人我也不一定有孩子。娘你看《求医》,人家生个孩子差点没命了不说,孩子还没了!”穆昌玉道。   朱婉婉:“……”   穆昌玉又道:“而且,大哥将来肯定会有孩子,我好好攒钱,以后就让大哥的孩子照看我吧!”   穆琼:“……”怎么说到他身上来了?   “不过,要是遇到大哥这样的人,我肯定是愿意嫁人的。”穆昌玉又道。   她刚说完,就被朱婉婉一巴掌拍在头顶上,叫去吃饭了。   魏亭来的时候,天已经快黑了。   他最近正在到处找老师买教材,累得很,再加上在外面跑多了……他的脸甚至黑了一个度。   不过就算晒黑了,他依然风度翩翩。   魏亭吃过饭,就回房间去了。霍英给的钱,是用来建学校的,他不会拿来自己用,而为了维持生计……他晚上还要写稿子。   魏亭走了,穆琼却是看向朱婉婉和穆昌玉:“娘,昌玉,我要去孤儿院那边看看,你们要不要一起去?”   他和金怀来商量过了,以后白天让那些孩子干活,晚上则教他们读书,金怀来自己国文不好,有些教不过来,暂时又没找到合适的人帮忙,就让穆琼这几天去看着点。   穆琼照顾那些孤儿的事情,朱婉婉和穆昌玉一直都是知道的,不过之前孤儿院离得远,她们也就从未见过那些孤儿。   现在穆琼说起,朱婉婉当即来了兴致,穆昌玉也一样。   穆昌玉一开始反对穆琼照顾那些孤儿,是觉得自己的哥哥没必要为了一些不相干的人出钱出力,至于那些孩子,她其实也知道,他们很可怜。   三人到旁边不远处的孤儿院的时候,是晚上六点多,孤儿院的孩子正在洗衣服。   孤儿院给这些孩子的待遇挺不错的,这些孩子看着也就并不可怜,他们扬着笑容,相互帮助,一个个挺快活。   朱婉婉瞧见这情况挺欣慰的,穆昌玉更是道:“这里看起来挺好的。”   结果就在这时,金怀来从旁边的一个屋里跑出来:“穆先生,你能帮个忙吗?”   “怎么了?”穆琼大步走了过去。   “新来了几个孩子,状况都不太好,我要去找医生,拜托穆先生看着他们一点。”金怀来道。   正说着,穆琼和朱婉婉穆昌玉已经进了屋子。   现在是晚上六点多快七点,天早就已经黑了,屋里虽然点着煤油灯,但还是有点暗。   而他们刚进去,就闻到了一股臭味。   这屋子里面没有什么家具,显得特别空旷,这会儿,地上铺了一块木板,上面躺着一个孩子,此外还有其他几个孩子坐在一边。   金怀来已经跑走了,吴妈倒是还在,穆琼一边走过去,一边问吴妈:“吴妈,这些孩子怎么了?”   “这些孩子是警察送来的,据说被几个混混带着在外面讨饭。他们讨到了钱都归那些混混,整天吃不饱也就算了,还要挨打……真是作孽!”   吴妈并不是一个很有同情心的人,毕竟她自己以前过得也很苦。   一个自己都吃不饱的人,哪可能去同情另一个吃不饱饭的人?   因此,听到吴妈话里话外同情那些孩子,穆琼心里就“咯噔”一下。   而等他走近了,心里就更难受了。   躺在地上的孩子只有四五岁,满身的伤,已经气息奄奄了,另外几个孩子呢?有的孩子的腿扭曲着,手上全是伤,还有的孩子胳膊扭曲着,更有没耳朵的,没鼻子的。   如果这些孩子天生是这样的,那也就算了,但看他们的样子,应该是被打成这样,或者被割了耳朵鼻子的。   穆琼一时间只觉得浑身发冷。   而朱婉婉,她很快就红了眼眶,至于穆昌玉……穆昌玉整个人都呆住了。   被赶出穆家之后,穆昌玉是过过苦日子的,正因为自己过过,她看《流浪记》虽觉得豆豆可怜,但也没太同情。   那时候她哥要是没了……她兴许也会成为豆豆。   但现在瞧见眼前的这些孩子,她觉得自己的汗毛全都竖了起来,脑海里空白一片,一时间什么话都说不出。   她从来不知道,这些孩子竟然还会遭遇这样的事情。   穆昌玉有点被吓到了。   穆琼倒是冷静很多。吴妈杂七杂八说了一些,而他很快就从吴妈的嘴里拼凑出一些事情来。   上海这边虽然有穷人,但也有很多很多富人。   同时,还有很多好心肠的人……比如李珍瑶,她看到可怜的孩子在外面乞讨,肯定会给点钱。   一些混混就因此想到了一条财路——他们抓来一些孩子,打断手脚,然后让他们去闹市区乞讨,到了晚上,讨来的钱当然归他们,讨来的吃食,这些孩子倒是能分到一些。   而这些孩子要是不听话,他们就打上一顿,便是打死也在所不惜。   毕竟在这个时代,根本就不会有人去管一些孤儿的死活。   那些坐在地上的孩子,一个个满脸麻木,情况比路灯他们惨多了,而躺着的那个孩子……穆琼注意到,他身上新新旧旧的伤口里,甚至生出蛆虫来。   “是什么在动?”穆昌玉指着一处生了蛆虫的伤口,手发颤,声音也发颤。   “蛆虫。”穆琼道。   穆昌玉的泪水“吧嗒吧嗒”地落了下来。   “穆先生。”这时候,路灯也进来了,他问穆琼:“穆先生,我们把衣服都洗好了,房间也都打扫过了,是不是要学习了?”   “你怎么还惦记着要学东西啊,他们……他们……”穆昌玉指着地上的孩子道。   “我当初也差点被打死了。”路灯道:“那时候我饿的不行,就吃自己腿上长的蛆虫,不过后来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我的伤竟然好了。”   穆昌玉一时间说不出话来。   穆琼道:“娘,昌玉,这里有我就行了,你们先去教那些孩子读书。”   “我们……”朱婉婉有些迟疑。   “你们在这里也帮不上什么,还不如去教那些孩子读书。”穆琼道。   朱婉婉看到穆昌玉呆愣愣的,怕她被吓坏,拉着她就往外走去。   穆琼则是对吴妈说:“吴妈,你去拿双筷子来。”   吴妈点了点头,很快拿来了筷子,穆琼就用筷子开始清理这个孩子的伤口,夹走上面的蛆虫。   也就是这时候,他注意到这孩子发起了高烧,这么下去怕是要出事。   至于其他的孩子……他们身上的残疾,多半也要陪着他们一辈子。但他们好歹没有性命之忧,不用担心会没命。   穆琼的心里难受的很。   这时候要找医生,并不是什么容易的事情,穆琼等了半个多小时,金怀来才带着医生来了。   这半个小时里,这屋里除了坐着的孩子偶尔的抽噎以外什么声音都没有,气氛格外压抑,穆琼的心也沉甸甸的。   “医生来了!”金怀来的声音响起,很快,他就带着一个带着金丝边眼镜的医生进来了:“这些孩子都是外伤,我就找了个西医。”   “是应该找西医。”穆琼道。   这西医年纪不大,他一来,就蹲下身来,给躺着的孩子检查身体,清洗伤口,还道:“他的伤很严重,呼吸心跳都不好,很可能会没命。”   他一边说着,一边用酒精给孩子身上被他刮去了腐肉的伤口消毒。   酒精浇在孩子的身上,孩子微微颤了颤,发出一声低低的哭泣,但接下来,就没什么动静了。   他的呼吸,瞧着更微弱了。   这场治疗持续了很久,那医生帮他把伤口全部处理过,又道:“他这样,可能会活不下去……我这里有一种新药,药效还不确定,但以我们做试验的情况来看,对人体是无害的,到底要不要用随你们。”   “什么新药?”金怀来好奇地问道。   那个医生道:“这种药还没有名字,是实验室刚刚研究出来的。”   他说着,就拿出一个用小玻璃瓶装着的药水来:“这个孩子受了感染快不行了,这种药应该有用。”   金怀来有些迟疑,穆琼看着那药水,却是想到了青霉素。   莫非……霍二少已经让人提炼出了青霉素?   金怀来是霍二少的人,看他的样子,跟这个医生怕是早就认识,也就是这个医生也是霍二少的人,既如此,他手上的药,很有可能就是青霉素。   这孩子满身的伤,搁现代为了避免感染,肯定是要挂抗生素的……   穆琼道:“试试吧。”   金怀来有些担心,毕竟这是新药:“穆先生……”   “这孩子的情况很差。”穆琼又道。   孩子的情况确实很差,随时可能会没命……金怀来想了想,到底没有再拒绝。   那个医生拿出一支针筒,将药水注射到了那个孩子的体内,又留下了一些退烧药。   “我能做的也就只有这么多了,至于其他的孩子……那些手脚歪折的,打断他们的手脚之后,应该能让他们的手脚重新长好,就是会有一些后遗症,但这些我一个人是做不来的。”这个医生道:“最好带他们去医院看看。”   这个医生给这些孩子处理过外伤之后就离开了,穆琼和金怀来让这些孩子吃了点东西,又让他们去休息。   至于别的,他们就算想做都做不了。   此时已经晚上九点多了,穆琼来到另一个屋子里,就看到朱婉婉正在教路灯等人读书。   朱婉婉平常很温柔,声音细细的,这会儿倒是提高了音量,大概面对的是一群孩子的缘故,她看起来还很自信,并且教的很好。   穆琼看着这一幕,心里的难受劲儿总算缓和很多,同时也想到了一件事。   “金院长,我有事想跟你谈谈。”穆琼对金怀来道。   “穆先生你尽管说。”金怀来道.   “之前金院长你让我当这个孤儿院的副院长,但我没有时间……我能推荐一个人过来吗?”穆琼道。这个孤儿院里的很多事情,都是他和金怀来商量着来的,后来建成的时候,金怀来当了孤儿院的院长,然后就想让他当孤儿院的副院长,而他因为没空,之前一直没答应。   “当然可以!穆先生你想推荐谁?”金怀来问。   “我想推荐我的母亲。”穆琼道。   朱婉婉学的东西已经越来越多了,但她现在成长的还是不够。   穆琼希望她能有自己的事业。   去外面做工肯定是不合适的,但照顾这些孤儿,给这些孤儿当老师这样的活儿,却正适合朱婉婉。   金怀来也看到朱婉婉教孩子们的样子了。   朱婉婉是个很温柔的女人,她养育过儿女,三十几岁的年纪,看到她,很容易让人想到“母亲”。   那些孩子看着她的时候,眼里满是孺慕。   金怀来道:“我觉得让朱女士当这个副院长,再好不过了。”   “多谢!”穆琼感激道,同时也琢磨着,最好给朱婉婉找几个帮手,帮她给平安中学的人做饭,帮她照顾孤儿院的孩子:“对了,今天有没有招到合适的工人?”   “没有。”金怀来摇了摇头:“我们要招女工,这挺不容易的,很多女人都不愿意出来做工。”   要招女工说难不难,说简单却也不简单。   吴妈这样的,还是比较容易招到的,但他们更希望能招到素质高一点的女工。   “我找人去问问?”穆琼道。招工启事虽然贴出去了,但别人不一定能看到,就算别人看到了,也不一定相信,这年头招工,最好还是找熟人去问。   “好。其实我已经找人去问了,但多问问总是没错的。”金怀来道:“我找到就是上次去穆先生家里吃饭的时候,跟我一道坐的那个西餐馆的老板。我让他帮我留意,看有没有合适的女工。”   金怀来在上海这边不认识什么人,但那次去穆琼家里吃饭,他跟陈老板有了交情,就拜托了陈老板帮他找工人。   聊了聊,穆琼就喊了朱婉婉和穆昌玉,让她们和他一道回家了。   他们这天晚上到家的时候,大概已经十点了,对他们来说很晚,但在路上,竟是碰到了很多人。   天气热起来之后,上海的夜生活,便也丰富起来。   路上,穆琼跟朱婉婉说了让朱婉婉去孤儿院当副院长的事情。   朱婉婉下意识的,就觉得自己不行。   穆琼道:“娘,你就当帮我的忙,我现在太忙,实在顾不了那群孩子了……”   听穆琼这么说,朱婉婉当即答应下来:“我一定帮你照顾好那些孩子!”   “谢谢娘。”穆琼笑道。   “哥,我以后放了学,也能去帮忙……我可以教他们读书。”穆昌玉道。   “昌玉,谢谢。”穆琼道:“不过你在教他们的同时,要先顾好自己,哥哥还等着看你考上大学!”   穆昌玉认真地点头。   三人说着话,打开门回到家里。   他们的这房子非常好,可惜他们太忙了,天天早出晚归的,都没空在这里多住。   朱婉婉和穆昌玉都去睡了,穆琼回到房间里,却先拿出信纸,开始写给霍二少的信。   他在信里留下了自己的地址“姓名”,又询问了青霉素的情况,然后就将信纸封好,贴好邮票,在上面写了霍二少的地址。   信里他给霍二少留的姓名,是“慎言”。   毕竟霍二少寄给他的信要是写着“天幸”收,那就太显眼了。   事实上,他之前给霍二少寄信,除了第一次,其他时候都是不在信封上写“天幸”二字的,只写一个“幸”字。   至于为什么要叫“慎言”……他这也是在提醒自己,别说太多。   穆琼已经养成了生物钟,虽说这天睡得有点晚,但第二天还是一大早就醒了。   而他下楼的时候,竟然没看到朱婉婉和穆昌玉。   穆琼去喊了她们,她们才起来,然后就不约而同道:“我昨晚没睡好……”   她们应该是看到那些孩子的惨状受了些刺激,才会睡不着……穆琼道:“去洗个脸,我们要出门了,今天早饭我们去买来吃。”   朱婉婉和穆昌玉点了点头,很快就打理好了自己,三人这才出门。   外面阳光明媚,天气正好。 第107章 霍三少   穆琼带着朱婉婉和穆昌玉去吃了包子豆浆, 吃过之后,先送穆昌玉到学校, 然后就和朱婉婉一起去了孤儿院。   昨天刚送来的孩子里, 那几个情况好一点的,已经换上了孤儿院给他们的新衣服,在吃早餐了。   金怀来不敢给这些孩子吃油腻的东西, 只给他们喝粥,但在粥里打了几个鸡蛋。   这些孩子喝了一碗又一碗,让人惊叹他们的肚子里,竟然装得下这么多的食物。   同时,看到他们用扭曲的手捧着粥碗, 看到他们缺少的耳鼻,穆琼不免心酸。   “那个孩子……怎么样了。”穆琼问起了那个伤的最重的孩子。   “还好, 但还没醒。”金怀来道。   昨天那个孩子被送来的时候, 那些警察一口咬定他会死,还问金怀来要不要帮他扔了……   现在这孩子虽然还没醒,但只要活着,就是好事。   “没事就好。”穆琼松了一口气。   他已经见过很多死亡了, 但还是不想再看到。   “是啊……”金怀来苦笑了一下。   “这些孩子的胳膊和腿……要不要送他们去医院?”穆琼又看了看那些手脚扭曲的孩子,给这些孩子治病要花费不少钱,霍二少那边也不知道愿不愿意。   金怀来道:“要的,我打算等下就送他们去看看。”   “我知道一个诊所不错, 你可以送去那里。”穆琼道:“他们的价格也公道。”   穆琼说了一个诊所,就是当初傅蕴安做义诊的那个诊所。   金怀来听了, 就笑道:“真是巧了,我选的就是这个诊所!”   他们暂时没有招到女工,但金怀来找了几个霍二少身边的士兵来帮忙,送那些孩子去医院的事情,倒是不用穆琼操心。   至于孤儿院里剩下的事情,朱婉婉可以解决。   穆琼将孤儿院的各种规定告诉朱婉婉,就离开了孤儿院。   他先将自己昨晚写的信投入邮筒,然后才回到平安中学。   他在平安中学一天只上两节课,其实还是有空闲的,但这天,他再没有去孤儿院。   他想让朱婉婉试试看,能不能做好。   朱婉婉做的很好。   她除了中午赶来平安中学帮着做了午饭,其他时间一直待在孤儿院那边,一直到穆昌玉放学,她才又来到了平安中学做晚饭,也是这个时候,穆琼才有空跟她说话——中午的时候,她做好饭就走了,穆琼只瞧见了她的背影。   朱婉婉忙了一天,应该是很累的,但她的精神状态很好。   自从来到平安中学,她整个人就越来越精神了。   从朱婉婉嘴里,穆琼得知那个伤的最重的孩子醒过一次,已经吃了点东西,应该能活下来,而其他孩子,都已经从诊所回来了。   朱婉婉说了许多,又道:“琼儿,我晚上还要教那些孩子读书,要不你先回家去吧!”   穆琼道:“娘,我跟你一道过去,我回家也就是写写文章,在那边写也是一样的。”   朱婉婉到底是个女人,穆琼是不放心她大晚上一个人回家的。   朱婉婉没有拒绝,三人就一起去了孤儿院那边。   新来的那几个手脚扭曲的孩子,被重新打断歪了的骨头,然后用木板绷带将他们的手脚弄直,固定起来。   他们年纪还小,骨头长得快,以后手脚是可以长好的,当然了,落下一些阴雨天手脚酸疼之类的毛病不可避免。   这些人小小年纪,就已经遭了大罪了。偏还乖巧的厉害,哪怕疼得直落泪,也不叫苦。   穆昌玉忍不住哭起来,他们反而道:“姐姐,我们不疼。”   看过这些孩子之后,朱婉婉就去给别的孩子上课了,穆琼坐到教室最后,听朱婉婉讲课,而这一听……他发现朱婉婉竟然讲得很不错。   并且,朱婉婉出乎意料的有耐心。   这些孩子里有几个很聪明,但大多并不聪明,有些还很笨,非常简单的事情要给他们讲很多遍他们才能听懂。   面对这样的孩子,穆琼觉得自己不一定有耐心一直讲,但朱婉婉不同,她竟然能不厌其烦地讲一遍再讲一遍。   “娘,你讲课讲得很好。”在朱婉婉让孩子用木棍在沙盘上练字的时候,穆琼对朱婉婉道。   “我主要是教过别人,有经验了……”朱婉婉有些不好意思。   “娘你教过谁?”穆琼并不知道这件事,有些好奇。   “就是冯小丫。”朱婉婉道。   穆琼算是知道朱婉婉为什么这么有耐心了。   这一方面是因为她本身的性格,另一方面……应该是因为教过冯小丫的缘故。   冯小丫并不聪明,完全没有基础,年纪也大,教起来肯定很累,有这么一个学生在前,这些孩子对朱婉婉来说,自然也就不算什么了。   朱婉婉先教了这些孩子国文,然后又开始教他们算数。   这些孩子如今已经会数到一百了,此外,十以内的加减法也大多会做。   朱婉婉给他们上课上了两个小时,八点多的时候,三人就离开孤儿院,往家里走去。   而一路上,朱婉婉问了穆琼好几个问题。   每次路过路灯,还都要拿出一个巴掌大的小本子看几眼,背一背单词。   “娘,你怎么这么用功?”穆琼有些无奈。   “我现在要多学一点,不然以后就没东西教那些孩子了。”朱婉婉道,她读书还没读一年,让她去教那些孩子,她其实是有点心虚的。   “这倒也是……娘你好好学。”穆琼对朱婉婉这样的行为非常支持,还挺有成就感的。   他亲眼见证了朱婉婉的蜕变,他相信,朱婉婉会越变越好。   自从进入阳历五月,上海这边就很热了,便是穿短袖也是用得着的,这几天气温又升高不少,更是让人一不小心,就满头的汗。   事实上,那些拉车的黄包车夫,很多都已经穿上了短袖,或者高高卷起袖管,甚至还有人干脆打了赤膊——并不是所有人,都有短袖穿的。   穆琼有时候看到他们穿着完全没有减震功能的鞋子,弯着腰拉着车,一天来来回回不停地跑,就担心他们的腰和膝盖——这样操劳的人,晚年肯定要受罪。   但很快,他又意识到,对这些人来说,有个晚年兴许都是奢望。   黄包车车夫可以穿短袖打赤膊,但穆琼他们一家子,却是决不能穿得不雅观的。   于是,穆琼在大热天里天天穿着竹布长衫,也就在办公室或者在家里,才能把袖子卷起来。   朱婉婉接下来几天一直很忙,来来去去的时候,头发总是湿的,还晒黑了一些……   穆琼见状,就给她买了一顶时兴的帽子,让她以后天天戴着。   “琼儿,你也太讲究了,晒个太阳有什么打紧?”这天晚上从孤儿院往家里走的时候,朱婉婉就拿着帽子道。   “娘,脸晒伤了晒黑了难看。”穆琼道。   “我都一大把年纪了……”   “你想让自己变丑?”穆琼问。   当然不是……朱婉婉发现自己的儿子总是一肚子的歪理,干脆什么都不说了。   反正她也说不过她儿子。   三人走过一条巷子的时候,穆琼让朱婉婉等一下,然后就走到旁边政府部门收信的木框子前,翻看起来。   他略找了找,很快就从里面取出一封信来。   他把信寄出去已经有几天了,回信也该寄到了。   “哥,这是什么?”穆昌玉好奇地问道。   穆琼道:“我跟一个有点危险的人有通信,不想让他知道我是谁,我家在哪里,就让他往这里寄信。”   穆琼给“霍二少”安了个危险人物的名头。   当然,他并不觉得霍二少危险,这么说只是为了找个理由让朱婉婉和穆昌玉别说出去:“我跟人通信的事情,你们千万不要跟人说起。”   朱婉婉和穆昌玉连连点头,朱婉婉担心道:“琼儿,这样的危险人物,你还是别跟他联系了……”   “娘,没事,我有分寸。”穆琼笑笑:“我只是问他一些事情,招惹不到他。”   在外面的时候因为天很黑,穆琼没细看霍二少的回信,不过一回家,他就将信拿了出来,看向信封。   信封上写了慎言收,至于下面的寄信人那里,却写着……霍安?   穆琼有些吃惊地看着这个名字。   霍二少后来回国建医院建学校,那些医院学校,都被冠以“霍安”之名。   一般人都是用自己的名字来给医院或者学校命名的,但霍二少一直用这么一个名字……也正是因为这样,才会有人觉得,他这么做是为了给霍家祈福。   霍安霍安,霍家平安。   便是霍二少后来解释了,说这是他在战乱中生病去世的弟弟的名字,大家也并不相信。   毕竟在历史上,没有霍安这个人的丝毫记载。   现在,这封信的寄信人,是霍安?   穆琼打开信,从中抽出几张纸来,然后就看到了一笔有些过于端正的字。   这封信的开头,写信的人先介绍了自己,说自己是霍家三少,霍安。接着又表示,之前穆琼的几封信,都是他看的,并且想要找穆琼的也是他。   然后,他就表达了一番对穆琼的敬仰之情,接着又写到:“先生给我写的第一封信里记载的事物,我已经将之制成,只是尚不能批量生产。好在已经有了眉目,工厂也在筹建中……”   穆琼看了信,才知道霍二少建工厂,竟是为了掩人耳目地建药厂……当然了,信里写得很模糊。   但他还是能猜到,能看明白的。   同时,他也意识到,这个叫“霍安”的霍三少不简单。   而这,从给他写信的不是霍英而是这个霍安就能看出来……   穆琼继续往下看去。 第108章 不对劲   这位霍三少在隐晦地说过青霉素的情况之后, 便又隐晦地问了一些政治上的事情。   并提出希望可以和穆琼长期通信,还表示, 穆琼的信可以寄到希望月报, 这样更安全。   穆琼是愿意跟他长期通信的。   拿出几张信纸,他开始写给这位霍三少的回信。   政治上的事情,穆琼挑着写了一些, 然后笔锋一转,就开始写建议。   “大势所趋,有些事情不可避免,而我有一些建议……”穆琼在信里写了不少东西。   霍家是军阀之一,将来手底下有地盘有士兵有百姓。   穆琼不指望他们能做大善人, 就希望霍家控制的区域里的百姓,能过的好一些。   而他写的建议, 都是民生这方面的。   当然了, 他的建议不一定有用,而百姓想要过得好,主要还是要看霍家是怎么对他们的。   穆琼这一写,写了差不多一个小时, 写完之后,他先看了一遍,然后总觉得有点不合适。   他想做点修改,不过在此之前, 他要先去洗漱。   朱婉婉早就喊过他了,再不去洗水就要凉了。   傅蕴安和傅怀安一人送了一个热水瓶给他们家之后, 他们家的生活质量就直线上升了。   别的不说,他们好歹不至于想要喝口热水,就必须去烧了。   朱婉婉回家之后就烧了热水,这会儿锅里有一锅靠着灶膛里没燃尽的炭火保温的温水不说,两个热水瓶里也灌满了热水,这样明天早上也能喝口热乎的。   朱婉婉和穆昌玉已经洗好了,就剩他还没洗。   穆琼打水简单洗了个澡,这才上楼,而他上楼之后,就将自己刚才写的信,按着自己洗澡时想好的,修改誊抄了一遍。   这封信的意思没变,但是他的口气什么的,全都变了。   他用长者的口气来写这封信,在信里,他没有明说自己的年龄什么的,但就是能让人通过字里行间看出他年纪不小。   这次写完了穆琼再去读自己写的信的时候,就觉得很满意了。   他相信,不管是霍二少还是霍三少,看了这样的信,肯定不会怀疑天幸是他。   整封信带着点指点的意思,但穆琼一点不好意思都没有。   霍二少年纪不大,霍三少肯定更小,至少比他上辈子要小,他指点一下也没什么。   被穆琼认为年纪小的霍三少傅蕴安,这会儿正和霍英在一起。   霍英的手里把玩着一根烟,但并没有抽——傅蕴安不喜欢屋里乌烟瘴气的:“蕴安,你说那个天幸,收到信了吗?”   “我不知道。”傅蕴安道,一边说,一边用钢笔飞快地在纸上写着字。   “要不我派人去看看,看信是不是还在那里?”霍英道。   “你最好还是不要这么做。”傅蕴安抬眼看了霍英一眼:“天幸能找你,也能找别人……现在是我们有求于他,不是他有求于我们。”   还真是这么一回事!   霍英有些无奈地摸了摸自己的鼻子,然后又关心起自己弟弟的感情生活来:“蕴安,你最近总是去找那个穆琼,你们两个怎么样了?”   “你以前跟我说他喜欢男人,你确定?”傅蕴安突然看向霍英,直视霍英的双眼。   “当然确定……”霍英的脸上露出尴尬来,到底撑不住了:“我是不确定,不过他并不排斥……”   霍英把那次自己跟穆琼的对话说了。   “兴许是他年纪还小,还不懂。”傅蕴安道。   “小什么小,他这个年纪的人,多的是已经结婚的!”霍英道:“而且你看看他写的小说,看看他做的事情,够成熟了!”   傅蕴安道:“但他可能不喜欢男人。”   霍英没话说了。   傅蕴安又道:“其实现在这样子也不错。”   有一个喜欢的人,这感觉其实挺不错的,他倒是不强求一定要和穆琼在一起。   霍英更没话说了。   傅蕴安低下头,又写起来,写着写着,还道:“二哥,你最好多读点书,练一练字。”   霍英这下,有点想跑了。   霍二少当初在国内没读过什么书,到了国外……虽然后来在弟弟的鞭策下开始用功学习,还花钱进了国外的学校读书,但他学得不怎么样,尤其是国文。   他的英文说得非常流畅地道,但从来只会用最常见的三千多个英文单词,生僻点的就不懂了,至于国文,他字是认识的,但去写的时候,稍微难一点的字就不会写或者写不好。   就算是会写的字,也跟狗刨似的。   至于文言文这种……霍二少压根看不懂。   他不觉得有什么,他哥他爸都这样,但他有个喜欢学习的弟弟……   霍二少觉得很忧伤。   第二天穆琼一大早起来,先将自己昨天写的信放进信封,然后贴上邮票,写好地址,又将之放进怀里,这才下楼去。   楼下,朱婉婉已经买来了早餐。   得知自己家里的水电费都要多少钱之后,朱婉婉就不像一开始那样,一分钱都不舍得花了,至少她已经不再坚持亲手做早餐,有时候时间不够,会直接去买点早餐来吃。   毕竟自己做早餐很花时间,别的不说,煮个粥就要一个小时。   朱婉婉买的早餐是粢米饭。   粢米饭就是用糯米做的饭团,中间会裹上一些馅料。   上海这边传统的粢米饭,里面主要放的,是二次下锅炸,炸到松脆的油条,然后甜的会再放点白糖,咸的会再放点咸菜。   有些卖粢米饭的,还会在白糖里拌上芝麻,你买咸的粢米饭的时候,给你放几颗花生,一点点蛋皮,那就显得很高档了。   而朱婉婉买的这种粢米饭,还要更高档一点……别人家做粢米饭的米饭,都是普通的白米饭,但他家的米饭是用酱油猪油拌的。   朱婉婉自己爱吃甜的,她买的是一个用白米饭裹了油条和芝麻白糖的甜饭团,但给穆琼和穆昌玉买的,都是用猪油酱油拌过的米饭来做的咸饭团。   饭团里面放了少许咸菜、花生、蛋皮,还有松脆的油条,吃着特别香。   三人吃了饭团,就一起出了门,而他们出门的时候,隔壁傅家的大门也打开了,傅蕴安和傅怀安一道从屋里出来。   “穆老师,我说之前怎么没碰到过你,原来你都起得这么早!”傅怀安看到穆琼,就笑着打了个招呼。   “是你起得晚了。”傅蕴安道,又对穆琼道:“早。”   “哥,我已经起得很早了!我最近都有点睡不够,中午必须在学校里靠一会儿!”傅怀安有些不满又有些委屈:“你以为都像你一样,起得比鸡早,睡得比狗晚还能有精神?”   傅蕴安:“……”   穆琼觉得,傅怀安这孩子,着实有点欠揍。   “我是要送我妹妹去读书,所以起得早一点。”穆琼道。   “原来是这样。”傅怀道:“我今天是被我哥叫醒的,我本来还想再睡一会儿。”   傅家的车夫已经在旁边等着了,穆琼见状对傅怀安笑笑:“时间不早,我们要走了,等下学校见。”   “等等。”傅怀安道:“穆老师,我跟你一道走吧,我有话要跟你说!”   “好。”穆琼答应下来。   傅怀安闻言,当即朝着傅蕴安挥了挥手:“哥,再见!”   傅蕴安:“……”   傅蕴安还有事,坐上黄包车就离开了,傅怀安跟在穆琼身边,对穆琼道:“穆老师,你说的那个小说,我已经开始写了!”   “你都写了什么?”穆琼问。   傅怀安就道:“我写的是一个大户人家不被人重视的小少爷,他惹了事,怕家里人责骂,就想着自己如果能变小就好了,结果他真的变小了……”   年纪不大的人第一次写长篇小说的时候,小说的主人公,总会下意识地写的跟自己有点像。   傅怀安就有点这样。   穆琼觉得他写的主人公的性格,简直跟他一个样。   不过这也不是什么坏事……穆琼笑着给傅怀安提了一点意见,让他不要写飞了。   穆琼和傅怀安聊得高兴,但穆昌玉看着傅怀安,眼神都不对了——以前哥哥送她去读书,都是跟她聊天的!   她看傅怀安很不顺眼!   两家是邻居,穆昌玉还每天都去平安中学,但她和傅怀安并不熟悉。   她是不会主动跟傅怀安说话的,傅怀安呢,他最近忙着学英文,难得有空也要顾着自己的那些小弟,穆昌玉这样的小丫头片子,入不了他的眼。   两人的关系自然一点都不好。   “哥,我们今天有英文课,那篇课文我还不太懂。”穆昌玉对穆琼道。   “我给你看看。”穆琼道。   穆昌玉就拿出书给穆琼。   穆琼看了几眼,就合上书开始背,又让穆昌玉跟着他一起背。   傅怀安瞧见这一幕,撇了撇嘴,然后就去和朱婉婉说话了:“朱姨,我最近去厨房吃饭,怎么都没瞧见你?”   傅怀安的长相很讨朱婉婉这年纪的人喜欢,再加上傅怀安是他们家的邻居,朱婉婉平常对傅怀安很照顾,有时候在学校做了什么好菜,还会给傅怀安留开一点。   不过这几天她在平安中学做好饭,总是随便吃点就去孤儿院了,有时候还干脆在孤儿院那边吃,也就遇不到傅怀安了。   “我最近都在孤儿院那边。”朱婉婉道。   “是我们学校旁边的那个孤儿院?里面有人了?”傅怀安问:“里面有豆豆这样有趣的孩子吗?”   “现实中哪有豆豆这样活泼的孤儿,那些孩子都很可怜。”朱婉婉跟傅怀安说起孤儿院的事情来。   穆昌玉:“……”妈妈怎么也对傅怀安这么好?   崇新学校很快就到了,穆昌玉进了学校,穆琼三人却往平安中学走去。   一路上,穆琼还把自己写的信投入了邮箱。   朱婉婉去了平安中学后,和冯小丫一道去买了菜,又嘱咐冯小丫将买来的菜处理好,然后就去了孤儿院那边。   穆琼则是整理了一下自己写的《流浪记》的稿件,又将之看了一遍,顺便改了几个错字。   今天是大众报按惯例来他这里拿稿子的日子,下午就会有大众报的人过来。   说起来,《流浪记》在大众报已经连载了许久,大众报的销量一直在稳步提升——在这个读物很少的时代,小说在报纸上连载,读者一般不会少只会多。   大众报每隔十天会来拿一次稿子,顺便送来上一次的稿费,而穆琼每次交稿三万字到四万字,能拿到一百五十元左右的稿费。   虽然他现在开销大,但又存下了一笔钱,当然了,这钱跟有钱人比,还是很少的。   修完稿子,穆琼就去给学生上课了。   结果,他刚下课,就看到了路灯。   “穆先生!朱院长让我来找你,请你快些过去。”路灯对穆琼道。   “怎么了?”穆琼不解地问道。   路灯道:“我也不知道,好像是新来的出了什么事。”   金怀来第一天请的那个西医,这几天每天都会来给那些孩子复诊,也给那些孩子用了他带来的“新药”,那些孩子的状况已经越来越好了。   现在路灯说那些孩子出问题了……难道那药有问题?   穆琼跟着路灯往孤儿院走,一路上想了很多事情,到了之后,才发现事情跟他想的完全不一样。   那几个孩子没问题,用了新药之后,他们没有一个人感染,状况很好,而这次朱婉婉叫他过来,是因为朱婉婉在照顾那个受伤很重,差点被打死的孩子的时候,无意中得知这个孩子不是被扔掉的,而是走失的。   这孩子只有四五岁,年纪不大,刚醒的时候只知道哭,都不愿意跟人说话。   对此,大家都是理解的,也没人逼他说话,了解情况都找其他孩子——事实上,也是其他孩子知道的事情更多一些,他们都是已经被抓去很久的,也就这个最小的孩子,是刚刚被那些混混带回来的。   这些天,朱婉婉一直很用心地照顾这个孩子,然后今天,这个前几天一直不说话的孩子,跟朱婉婉说话了。   这一说,朱婉婉就发现这孩子不是孤儿,而是走失的。   朱婉婉把事情跟穆琼说了,又问穆琼怎么办——金怀来今天不在,她有点没主意,不知道要怎么找这孩子的父母。   穆琼试着跟这个孩子聊天,可惜小孩子说不清楚,不过其他孩子倒是说了这孩子来的时候的穿着打扮。   “娘,我们可以登报找他的父母。”穆琼道。   “对了,可以登报。”朱婉婉道:“这孩子的父母,现在也不知道有多着急……”   如果这孩子真是走丢的,他的父母一定非常担心……穆琼用随身带着的纸笔将这个孩子情况和特征一一记下,又给朱婉婉看过。   “就是这样的,没问题。”朱婉婉道。   “没问题就好。”穆琼将纸张收好,又想起了什么:“对了娘……是不是该去做午饭了?”   朱婉婉一惊,随即跳了起来:“我差点忘了!”她说着,就往外跑去。   挺有活力的。   朱婉婉最近在做菜上花的时间很少,一般都是做炒菜蒸菜。   前者做起来快,后者可以让冯小丫弄,都很省时间。   对这情况,平安中学的老师一点意见都没有,毕竟朱婉婉做的菜,真的非常好吃……尤其是,最近朱婉婉开始用辣椒了。   五花肉切片炒豇豆,放一点辣椒,这些老师能很快把盘子给吃空,另外炒茄子也特别好吃,还有咸菜烧丝瓜和早上买来后稍稍用盐腌了一会儿之后蒸熟的猪大排和蒸鱼……   一桌子的菜很丰盛,做起来还不用花朱婉婉什么时间——其中的准备工作都是冯小丫做的,蒸也是她来蒸。   穆琼吃了不少,吃过饭,他就往办公室走去,打算写点东西。   结果,他刚回到办公室,就见到了傅蕴安。   自从他和傅蕴安一起看过电影,他遇到傅蕴安的次数,就越来越多了,这几天,傅蕴安更是每天都会来平安中学坐坐,或者听他讲课。   能有傅蕴安这么一个朋友,穆琼是很高兴的,但隐隐的,他又觉得有点不对劲。 第109章 怀疑   虽然觉得有点奇怪, 但傅蕴安对他总归是没有恶意只有善意的。   穆琼道:“傅医生,我正好有事想找你。”   “什么事?”傅蕴安好奇地问道。   穆琼从抽屉里拿出一个翡翠雕刻的笔筒给傅蕴安:“傅医生, 我觉得这笔筒很漂亮, 送给你。”   这翡翠笔筒,是穆琼拜托盛朝辉帮他找来的。   傅蕴安帮他找了很好的房子,后来还陆续送了他一些东西, 他就想送傅蕴安一个回礼。   但是给男人送东西,选起来实在麻烦。   钢笔已经送过了,一些国外流传过来的新式物件,傅蕴安能弄到比他弄到的更好不说,这些东西过些年就会贬值, 穆琼并不想花大价钱去买。   他想来想去,最后就决定送傅蕴安一个翡翠制品。   中国自古以来都是玩软玉的, 翡翠这样的硬玉在古代并不如何值钱, 市面上也少见。   但在民国时期,翡翠已经开始值钱起来了,品相好的翡翠,价格非常昂贵。   不过, 现在是民国初年。   盛世古董乱世黄金,如今黄金值钱,但翡翠古董这些东西,价格并不高。   在此时, 十两金子就能在北京买个不错的房子连带着下面的地,但到了现代……十两金子够买啥?   但翡翠不同, 这时候的翡翠的价格,跟后世相比,真的太便宜了。   而且穆琼用米价换算过之后,发现金子银子这时的价值高于现代,翡翠则恰恰相反,好的翡翠这时候买下,放到现代不知道会翻多少倍。   他觉得送这个挺不错的。   这时最顶尖的翡翠并不便宜,穆琼选的这个笔筒,品相不算最好的,要不然也不可能被拿来做笔筒,但放到百年后好翡翠越来越少的时代……这样的品相已经数一数二了。   “这个笔筒……你破费了。”傅蕴安道。   “没花多少钱,比玉便宜多了,之前盛朝辉的母亲过生日,他给自己的母亲买了个很小的玉葫芦,竟然要两千大洋。”穆琼道。   这么大个的翡翠笔筒,竟然只要几百个大洋,简直太便宜了……穆琼已经决定再去给朱婉婉穆昌玉买点翡翠镯子什么的了。   “谢谢。”傅蕴安笑笑,收下了笔筒。   他对玉石什么的没研究,甚至可以说一窍不通,听穆琼说比玉便宜很多,只当这不是玉,这样的话,收了倒也没什么。   当然,他可以再给穆琼选个礼物。   穆琼的性格,一段时间相处下来,他也是有所了解的,他送了礼物,穆琼肯定会回礼,这样就有来有往了。   傅蕴安很忙,略坐了坐就离开了。   等傅蕴安走了,盛朝辉就道:“穆琼,你和傅医生的关系真好。”   “是啊。”钟老师也道:“我的那些朋友,现在没事都不会来找我了。”   盛朝辉道:“我跟朋友倒是时常聚会,但没什么事情,他们也不会来找我,哪像傅医生,每天都要来看看穆琼。”   穆琼听盛朝辉这么说,那种不对劲的感觉更甚。   傅蕴安的性子其实有点冷,他跟傅蕴安刚认识的时候,傅蕴安虽然态度温和,但跟他之间总归是有点距离的,可现在……   盛朝辉和钟老师说了几句,就各自忙活去了,穆琼却是想地出了神。   他从小除了喜欢看书,还善于观察,善于用眼睛用耳朵记录身边的事情,然后将之加工转化成文字。   因而,他接触的人虽然并不如何多,但很容易就能摸清别人的想法。   而这会儿,他仔细一分析……   穆琼的目光落在自己桌上的那份希望月报上,想到了自己写的,男人喜欢男人的那个情节。   他当初曾因为霍英对他的态度过于热情,怀疑霍英对他有想法,现在的话……傅蕴安做的,其实比霍英明显很多?   霍英那次找他聊过之后,就再没找过他,但傅蕴安,他每天都会来找他。   还有听他讲课……傅蕴安一来不用学讲课经验,二来英文比他还好,好端端的,为什么要来听他讲课?   穆琼这么一想,顿时回想起许多“疑点”来。   傅蕴安对他,确实有点殷勤,如果他是女的,傅蕴安这样的做法,摆明了就是在追求他了!   穆琼想到这里,整个人就有点僵硬。   他上辈子身体不好很多事情不能做,因而过得非常宅,跟家人以外的人交往极少不说,更是修身养性,从未喜欢过别人。   而别人对他……就算他各方面条件不错,长相也不差,但他注定早逝这一点,是个巨大的短板。   他又不怎么出门,不怎么跟人交往不认识什么人。   活了这么多年,从未有人向他表达过好感。   穆琼这时的心情挺复杂的。   傅蕴安长相出色,学识出众,思想开放,有理想有抱负有事业,是穆琼最欣赏的那一类人,他如果是个女人,穆琼说不定早就考虑让他做自己的伴侣了。   毕竟在民国想要找到一个这样的人太难了。   但傅蕴安是男的。   穆琼心里想了很多,又觉得自己可能想多了。   傅蕴安不见得就喜欢男人,更不见得喜欢他,兴许就是喜欢他的小说,对他热情一点……   他不可能因为这没影的事情跟傅蕴安绝交,就暂时放开不管了。   不过,遇到了这样一桩事情,穆琼到底有点静不下心来。   因此,他下午干脆就不写《流浪记》了,倒是做了点翻译。   他十一二岁的时候就看过好几个版本的《百科全书》,英文水平又不错,翻译的时候一点都不难。   毕竟这样的科普书,可用不着翻译的完全一样,他要做的,是让读者看得懂。   穆琼翻译了一段时间之后,大众报一个小编辑就来了,来跟他拿稿子。   这人是李荣华的侄子,做事非常周到,穆琼知道,李荣华是把他当做接班人来培养的。   至于为什么一个接班人来给他送稿费跟他拿稿子……他是大众报的摇钱树,眼前的这位小李编辑,一直致力于跟他搞好关系。   穆琼将自己的稿子给了他,又把孤儿院那个孩子的情况跟他说了,让他跟李荣华说一声,在大众报刊登一个启事帮那个孩子寻人,至于刊登启事所需费用,直接从他的稿费里扣就行了。   “穆先生,这事我们一定给你办好,是用不着你出钱的。”小李编辑道:“不过穆先生,这样的启事读者就算看了,也不一定会引起重视,我们的大众报更不是所有人都会去看的……先生不如写一篇文章?”   “写文章?”穆琼迟疑。   “先生可以写一写孤儿院的事情,我们将之和《流浪记》一起刊登,一定能引起更多人的关注!这样的文章,我给申报新闻报送去,便是申报新闻报,肯定也是愿意刊登的!”小李编辑道。   穆琼很清楚,这位小李编辑这样提议,主要是为了让他写文章,但他不得不承认,有篇好的文章,这事引起的关注会更大。   “先生,我左右无事,可以在这里等你写完。”小李编辑又道。   “那你等我一下。”穆琼道。   穆琼打算写一篇一千字左右的文章,和寻人启事刊登在一起,而这样一篇文章,写上一个小时也够了。   这么想着,穆琼立刻就动笔写了起来。   “因撰写《流浪记》之故,我近来对孤儿极为关注……”穆琼写的,是一篇记叙性质的文章,他将这次的事情,全都写了出来。   而他写这么一篇文章,主要是为了将这种令人发指的事情公布出来。   穆琼将这个事件写出之后,就在最后道,若今后有人看到这样被控制的孩子,可以找警察或者大众报揭露。   这时候的巡捕房警察什么的,其实时常跟人勾结,很多事情是不管的。   但他们不管的,主要是那些大帮派弄的事情。   这种混混小打小闹,控制几个孩子赚点小钱的事情,他们是愿意去管的——靠干这种事情赚钱的小混混,总归不可能有后台。   “先生真是心善!”小李编辑夸奖了一句,然后才带着这文章离开。   写了这么一篇文章之后,穆琼心里倒也不惦记着傅蕴安可能喜欢他这件事了,他拿出《流浪记》继续写了起来。   故事的豆豆,也会遇到这样的事情,而他靠着自己的机智逃出来了不说,还救了一群孩子……   这天,穆琼照旧很晚才和朱婉婉一起回家。   回家的时候,他不免多关注了一下隔壁。   隔壁亮着两盏灯,也不知道哪盏是傅蕴安的……   穆琼看着傅家的房子的时候,傅蕴安正在自己的房间里看天幸的信。   霍二少跟各个邮局打了招呼之后,寄到希望月报还有霍家的信,就不用邮递员送,而是他们自己去拿了,因此,这信以最快的速度,到了他的手上。 第110章 偶遇   傅蕴安看信看得很认真。   天幸的很多建议, 都是有用的,甚至让原本有些迷茫, 不知道未来的路要怎么走的他, 有种豁然开朗的感觉。   他很感激天幸。   傅蕴安拿出信纸,恭恭敬敬地写了一封回信,然后又用最普通的信封装了, 再贴上最普通的邮票,打算明天寄出去。   天幸给他的收信地址,就在他家不远处,他每次都是通过那里去自己正在建设中的医院的,其实这信, 他自己放进那个信箱都可以。   但他还是决定老老实实地将信寄出去。   天幸不想让他知道自己是谁,那他就不去探究好了。   当然了, 好奇不可避免。他家住的这一片, 聚集着上海百分之七十的顶层人士,不知道这天幸到底是谁……   傅蕴安回完信,就将手上的钢笔放进了穆琼送他的翡翠笔筒里。   第二天一大早穆琼打开家门,又看到了傅怀安和傅蕴安。   傅怀安打着哈欠, 整个人有些萎靡,但看到穆琼,还是打了个招呼:“穆老师早!”   “你也早。”穆琼笑着打招呼,又看向傅蕴安:“傅医生, 早。”   “早。”傅蕴安道。   “你们怎么在门口站着?”穆琼又问。   “我们在等车夫,但他一直没来。”傅怀安道:“穆老师, 我不等了,我跟你们一起走吧!”   “我也一起吧。”傅蕴安道:“我今天要去医院那边一趟。”   “我们要先去崇新学校。”穆琼道。   “也就绕一点路,就当锻炼了。”傅蕴安道。   若是放在之前,傅蕴安这么做,穆琼绝不会怀疑什么,但现在……   有了昨天的猜想,他不可避免地就想——傅蕴安是不是一大早在这里等着,就为了跟他一道走。   穆琼觉得自己想多了,但又觉得,这也不是没有可能的。   这种情况,穆琼没道理拒绝,几人也就一道走了。   路上,傅蕴安和穆琼说了些医院的事情,又道:“教育月刊的编辑部和平安中学的图书馆都已经建好了,把屋子再晾几天,你们就能搬进去了。”   “我最近事情多,都不知道……”穆琼道:“傅医生,这还要多谢你。”   图书馆和教育月刊的编辑部,都是傅蕴安出钱建的,虽说后者他们使用的时候要出房租,但那房租跟地价相比真算不上什么。   “不用。”傅蕴安笑道。   两人一路上都在聊着。   穆昌玉看到穆琼和傅蕴安聊天,倒是一点不嫉妒。   她记得她哥哥说过,当初陈老板以为他哥哥是抽大烟的,不肯让她哥哥去店里干活,最后全靠傅蕴安说话,她哥才有了第一份工作。   也是那之后,他们家的日子才好起来。   而后来她哥哥写《留学》,写《求医》,都有傅蕴安的帮助。   对傅蕴安,她是很感激的,也很崇拜。   傅蕴安可是从国外留学回来的,会英文和法文,还是医生!   穆昌玉拉着朱婉婉说话,和朱婉婉一起背英文课文,然后时不时地去看看穆琼和傅蕴安。   五个人一起走,其他人都两两说话,也就傅怀安形单影只。   他想去跟穆琼说话,但昨天晚上因为“取笑哥哥”的缘故,他哥让人盯着他抄书……他现在有点不敢凑上去。   朱婉婉那边吧……人家正用心学习呢,他能上去说什么?   甚至于,他想等朱婉婉说错,然后纠正一下都做不到——朱婉婉的英文说的字正腔圆的,竟是一点错都没有。   幸好,没过多久,崇新学校就到了。   眼看着穆昌玉进了学校,傅怀安立刻跑到朱婉婉身边 ,打算跟朱婉婉说话。   结果……   朱婉婉看向傅怀安:“怀安,你英文很好,用英文跟我说说话可好?我想练一练口语。”   傅怀安:“……”他能怎么办?他只能跟朱婉婉说话,和朱婉婉一起练口语啊!   傅蕴安没有进平安中学,而是去了隔壁的医院。   至于朱婉婉,冯小丫在平安中学门口等着,一看到她就跑了过来,然后两人就结伴买菜去了。   进了平安中学,穆琼问傅怀安:“你一直在打哈欠,早上为什么不多睡一会儿?”   傅怀安抱怨道:“我倒是想多睡一会儿,但我哥一大早就把我叫醒了!他还让我以后天天早起!”傅怀安之前一度觉得傅蕴安必然是喜欢自己这个弟弟的,可是最近,他又不确定了!   之前傅蕴安买了教育月刊,一本都不给他不说,昨天他只不过说了句玩笑话,就让他抄书……   “你中午在教室里靠着睡一会儿吧,免得下午没精神。”穆琼道。   傅怀安点头,突然又想起了什么:“等等!我忘了一件事!”   “什么事?”穆琼问。   “今天的大众报上有刊登《流浪记》,我忘记买了!”傅怀安懊恼不已。   《流浪记》里虽然会描写一些凄惨的事情,但这篇小说,看着还是有点爽的。   豆豆虽然时不时会遇到危险,但他总能靠着自己的聪明才智摆脱危险,甚至坑那些恶人一把,让傅怀安看得欲罢不能。   “我给你一份。”穆琼笑道,大众报每天都会送他两份报纸,他送傅怀安一份也是可以的。   “谢谢穆老师!”傅怀安喜滋滋地道谢。   穆琼给了傅怀安一份报纸,然后自己看起了剩下的那份。   他的《流浪记》,大众报一直都是放在头版头条刊登的,但今天不是。   今天,大众报的头版头条是他昨天写的文章,登完他的文章之后,才开始刊登《流浪记》。   穆琼看大众报的时候,其他人也在看大众报。   李珍瑶就在看,而她一看那文章,就眼睛一酸。   她以为自己之前见过的孤儿已经够惨了,没想到还有更惨的。   更让她不安的是,她之前曾经碰到过一个没有耳朵,在路边乞讨的孩子。   她当时刚刚筹了一笔钱,正打算帮助孤儿,就想把那个孩子带去她租的房子,结果有人窜出来,说他是这个孩子的亲人……她后来就没把孩子带走。   当时那个孩子看她的眼神分明满是求助,她怎么就没在意呢!   早知道事实是这样的,她一定会把那个孩子带走!   那些人真的太可恶了!竟然这么对待一群孩子!   绝大多数的人,都跟李珍瑶一样觉得那些人非常可恶。事实上,这会儿看大众报的人,都在骂着那些混混。   “那些家伙简直不是人!”   “竟然这么对几个孩子!”   “这种人,真应该吃枪子儿!”   ……   大家一个个义愤填膺的,但也有人道:“你们现在这么生气,之前也没见你们可怜路边那些快饿死的孩子。”   那些人都沉默了。   又有人道:“之前我还想,楼玉宇写这样的文章,但没见他去帮那些孩子,也不过是在沽名钓誉而已……现在看来,他早就在帮了,只是没有宣扬而已。”   “楼玉宇先生,当真是一个好人。”   “我想也尽些绵薄之力,就不知道要怎么去做……”   当然了,也有人觉得楼玉宇总是纠结那些小事,白白浪费了天赋:“楼玉宇的作品,格局越来越小了。”   “那些混混是可恶,孩子也可怜,但他只知道关注这些细枝末节就不合适了……他应该放眼看看世界。”   “他的心思,怎么全在孩子身上?”   ……   这些人的评论,穆琼是不知道。   如果知道……他应该会觉得很好笑。   家国大事,如果只靠嘴说说就能改变,那就太简单了。   倒是孩子……孩子是这个国家的未来。   现在的这批孩子,在二十年后,国家遭遇灾难之时,正好二三十岁,身强力壮。   国家的未来,迟早将由他们来书写。   穆琼的文章很多人都看到了,下面帮那个孩子找父母的启事,大家自然也看到了。   这天下午,大众报的小李编辑,就带着一对二十多岁的夫妇找到了穆琼。   这对夫妇丢了一个孩子。   他们家境很普通,住在上海附近的农村,平常除了在家里种地,还会来县城摆摊给人磨剪刀,赚几个铜板买点油盐酱醋。   不久前,他们又来县城摆摊,当时把孩子也带上了,结果一个没注意,孩子竟然不知道跑去了哪里。   这几天,他们每天都来县城找人,来来回回地找,来来回回的问,但上海这边总共有几十万人,想要从中找一个孩子,哪那么容易?   找了很多天都找不到,他们都已经绝望了,不想今天刚来县城,竟然就有个他们认识的人拿着报纸找到他们,说有人在报纸上帮一个孩子找父母。   这报纸上写的那个孩子,就是他们的儿子啊!他们的儿子,背上有一颗痣的!   他们央求那人把他们带到大众报编辑部,然后又来了穆琼这里。   “这位就是楼玉宇先生,也是登报找你们的人。”小李编辑道。   这对夫妇闻言,直接就给穆琼跪下了:“谢谢先生,谢谢……”   “你们快起来,我也没做什么,而且……你们先去看看孩子吧。”穆琼道。那个孩子到底是不是这对夫妇的孩子,现在还不确定。   “孩子,孩子他在哪里?”那对夫妇焦急地问道,眼里满是希望,又带着忐忑。   穆琼已经没课了,就带着这对夫妇往旁边的孤儿院而去。   他希望这对夫妇是那个孩子的父母,值得庆幸的是,还真是。   当初,这个孩子被父母带来县城,不小心走丢了,哭闹不止地时候,被那些混混给带回去,又因为年纪小吓得拉了裤子,再加上那群混混心情不好,就被虐打了一顿……   说起来,那些混混不把这个孩子当回事,也是因为这孩子当时穿的并不好。穷人家的孩子不值钱,也没本事找他们的麻烦,他们自然无所顾忌。   幸好孩子没事。   而那些混混……已经被送去挖矿了。   以如今矿区的情况来看,他们接下来怕是要面对数年的辛勤劳作。   至于数年后,他们怕是已经不在了。   那个孩子看到父母,“哇哇”大哭,他的父母抱着他,同样哭个不停……   那对父母,最后千恩万谢地带着孩子走了。   这事总算有了个好结果。穆琼这么想着,转过头来,就看到孤儿院里的孩子,都羡慕地看着这一幕,就连路灯也不例外。   他伸手揉了揉路灯的头。   穆琼又在孤儿院待了一会儿才出门,然后就偶遇了傅蕴安。   当然了,他觉得很有可能不是偶遇……   “穆琼,我正要回家,没想到会在这里遇到你。”傅蕴安从包车上下来,然后拿出两个芒果给穆琼:“今天有人送了我几个芒果,给你尝尝鲜。” 第111章 询问   芒果在这年头可是稀罕东西。   一般来讲, 上海这边也就桃子、杏子、枇杷、柿子之类的水果,是常见并且百姓也吃得起的, 别的都不怎么有得卖, 香蕉苹果都是有钱人才吃得起的。   至于芒果,估计绝大多数人听都没听过。   “傅医生,你怎么不自己吃?”穆琼问。   “我还有。”傅蕴安笑笑, 又道:“这水果有些人吃了会不舒服,你先试试看,要是不喜欢就别吃了。”   穆琼有点不太想收。   没有那样的猜测的时候,他对收傅蕴安的礼物是没有心理障碍的——他们是朋友,今天收了礼, 明天还回去就行了。   但现在傅蕴安应该是喜欢他的,这样收礼会不会不太好?   看到穆琼有些迟疑, 傅蕴安问:“怎么了?”   “没什么, 就是我之前没见过这种水果,现在见了有点好奇。”穆琼到底还是收下了:“谢谢傅医生。”   “不用谢。”傅蕴安道。   穆琼还要回平安中学,傅蕴安就离开了。   目送傅蕴安离开,穆琼拿着两个芒果, 心情挺复杂的。   只要想到傅蕴安兴许是满怀欣喜的来送自己这么个礼物的,他就不太好意思拒绝。   穆琼这边有点纠结,傅蕴安离开后,脸上的笑容却立刻就消失了。   他并不是爱笑的人。   “先生, 我们接下来去哪里?”给傅蕴安拉车的黄包车车夫问。   “回家。”傅蕴安道,突然想起了什么:“穆琼估计会找你问一些问题, 不该说的你别说,其他的,你实话实说就行了。”   “是,先生。”车夫道。   傅蕴安接着又道:“这样吧,等下晚上你算着时间从傅家离开,路上应该能碰到他。”   “是,先生。”车夫又应了。   傅蕴安年幼时在傅家,一直看人脸色过日子,后来回了霍家,也同样过得小心翼翼,等到了国外就更不用说了。   他还是很会看人的,身边的人有什么心思,一般瞒不过他。   穆琼今天对着他的时候有些不自在,他自然注意到了。   而穆琼会突然这样,应该是察觉到了什么。   其实穆琼要是没反应,他并不会做什么,但穆琼察觉到了什么,又没有表现出厌恶来……傅蕴安笑笑,又在自己的日程里添上了一笔。   穆琼这天,照旧等朱婉婉给孤儿院的孩子上完课,才和朱婉婉穆昌玉一起回家。   不过,最近朱婉婉给那些孩子上课,是只上到七点半的,以便让那些孩子有洗漱的时间,因此他们回家的时候,倒也不算太晚。   霍三少应该没那么快回信,穆琼也就没有去看信箱,而走过这一段之后,他在自己家附近遇到了傅蕴安的车夫。   “穆先生。”那个满脸憨厚的车夫看到穆琼,停下来笑着打了个招呼,就又要离开。   但这时,穆琼叫住了对方:“等等。”   “穆先生有事?”车夫问。   “是的。”穆琼道,又让朱婉婉和穆昌玉先回去。   朱婉婉和穆昌玉走了,穆琼就看向那个车夫:“傅医生明天早上要用车吗?”   “用的。”车夫道。   “你到时候一大早来接他?”穆琼又问。   “不是,傅医生让我去医院那边等他。”车夫道。   “……”穆琼仿佛不经意地问:“今天早上你也是在医院那边等傅医生的?”   “是啊。”车夫毫不犹豫地点头。   所以,傅蕴安早上带着傅怀安,其实是在等他?   穆琼笑笑:“傅医生挺忙的吧,他总来等我,会不会耽误事情?”   既然早上的“意外”是刻意安排,其他的估计也是。   “我又不知道傅先生在做什么,哪知道这个啊。”车夫哈哈一笑。   车夫没否认傅蕴安总是来等他的事情。   所以,那些偶遇真的有问题。   他有事没事来平安中学坐坐,就更有问题了。   穆琼和车夫告辞,然后快步跟上了朱婉婉和穆昌玉。   这下他确定了,自己应该是被人很含蓄地追求着。   也不知道是这时候的人追求别人都这么含蓄,还是就傅蕴安这么含蓄。   然而,恰恰因为这含蓄,他倒是有点不知道该如何是好。   傅蕴安什么都没说,他总不能直接去拒绝。   更重要的是,发现自己在被傅蕴安追求,他竟然并不讨厌。   穆琼决定,还是顺其自然算了。   穆琼第二天早上出门的时候,隔壁的门打开,傅蕴安“正好”出来了。   然后他们就一道走了,还少了个略有些多余的傅怀安。   穆琼觉得,傅怀安对此应该是高兴的,他终于可以睡懒觉,而不用一大早被哥哥喊起来了。   穆琼之前和傅蕴安在一起的时候,相处之间很自然。但现在,他免不了多关注傅蕴安几分。   这一关注,他就发现傅蕴安长得着实出众。   他以前从未考虑过感情生活,但现在,他好像必须要考虑一下了。   穆琼在平安中学的门口跟傅蕴安分开,进了学校之后,先开始备课。   他备课备到一半,盛朝辉来了:“穆琼,《教育月刊》的编辑部已经建好了,你要不要和我一起去看看?”   穆琼点了点头,和盛朝辉一起去看了他们的编辑部。   教育月刊的编辑部是一栋两层小楼,房子是中式的,并不大,但设计的不错。   底楼被分成会客厅、会议室、办公室还附带一个厨房一个厕所和一个小天井。   至于二楼,那里也有办公室,还有给员工休息的地方。   “你我在二楼都有个宽敞的办公室。”盛朝辉道:“穆琼,我现在事情很多,已经打算辞去平安中学老师的职务了,你是怎么想的?”   穆琼一愣,又觉得这样很正常。   平安中学的国文老师不止盛朝辉一个,但盛朝辉要上的课还是很多的,他又要顾着教育月刊,又要顾着学校的课,不可避免地非常忙。   而盛朝辉这么问他……   穆琼道:“我也有这个打算。”他其实比盛朝辉更忙,他又要写文章,又要上课,还要看着点孤儿院那边……穆琼觉得一直这么下去,自己怕是会劳累过头。   “我很喜欢教书,但确实顾不过来,现在我教的也不好……”盛朝辉叹气:“当然了,这也是因为我懒。我是希望每天都能有空去玩玩的。”   穆琼对盛朝辉很了解,知道他确实贪玩,笑道:“我们总要先找到合适的老师再离开。”   盛朝辉点头。   穆琼和盛朝辉要离开的事情,这天中午,就跟魏亭说了。   魏亭还挺理解的,只是道:“你们要走的话,希望能等我找到合适的人再走。”   “这是肯定的。”穆琼道:“我很喜欢平安中学,也很喜欢这里的学生,其实并不想离开,但现在有点吃不消。”   他想要好的发展,其实早就可以辞职了,不过他确实很喜欢平安中学。   “我知道,之前我也是给学生们上课的,但后来太累,就不折腾自己了。”魏亭笑笑,又道:“不过,你们的教育月刊办的这么好……要不要资助一下平安中学?我想明年多招一些学生,另外老师也要多招几个。”   “可以。”穆琼和盛朝辉一起答应了,最终决定以后每月资助平安中学两百元。   “有你们这笔钱,再加上我自己的分红,下半年就不用找傅蕴安要钱了,他最近要办医院,手上也不宽裕。”魏亭道。   穆琼听到傅蕴安的名字,有些无奈。   傅蕴安手上都不宽裕了,还送他芒果这样不实惠的东西……不过芒果确实挺好吃的。   那两个芒果,他昨天晚上和朱婉婉穆昌玉分着吃了,非常甜。   已经确定要从平安中学辞职了,但穆琼上课的时候,依旧很认真,甚至更认真了一点。   平安中学的学生,他都是很喜欢的,走之前希望能不留遗憾。   这天晚上,穆琼去拿了霍三少寄回来的信。   霍三少信里的措辞恭恭敬敬。而里面问的一些东西,还挺有深度。   他这几天跟魏亭盛朝辉打听过霍家,知道霍家除了霍庸霍英以外,应该还有个年纪不大的纨绔小少爷,是姨娘所生,但没听说过有霍安这么个人,也不知道是霍家刻意把他藏在暗处,还是他的身份有问题……   看霍二少对他那么重视,应该是前者?   至于他一直不露面,兴许是因为身体不好……毕竟按照上辈子的“霍爷爷”的说法,最后这位霍三少会病死。   穆琼还挺喜欢和这位霍三少探讨问题的,他将信看完之后,就写起回信来。   回信依旧用的是长者的口气,写完之后,他将信放进信封,又贴上了邮票,写上了希望月报的地址。   这封信,他明天换个邮筒投出去!   第二天是礼拜天。   之前的几个礼拜天,穆琼全都耗在孤儿院了,但这天他没有去孤儿院,倒是去了新建成的教育月刊的编辑部。   今天是教育月刊正式搬家的日子,他和盛朝辉不仅要帮着搬东西,还要将下一期的教育月刊的排版审核一遍,如果没有问题,就要开始印刷了。 第112章 墨翠   教育月刊是给孩子看的, 一个字都不能错,因而检查的时候, 盛朝辉先看一遍, 接着穆琼再看一遍。   而两人这一检查,还真检查出四处错误来,其中两处是略有些不通顺, 另外两处则是错了字。   两人将之改正,然后就下了楼。   楼下,那位负责抄写工作的老先生,正在往信封上抄订阅教育月刊的人的姓名地址。   教育月刊刚出来的时候,除了学校这样的大客户以外, 是没有个人订阅的,也不接受这样的个人订阅。   但后来越来越多的人来信想要订阅, 甚至有人直接发挂号信, 连钱都给寄过来了。   穆琼和盛朝辉不可能一直不让人订阅,因此也就忙了起来。   “我们以后必须要有个人坐镇在编辑部才行。”盛朝辉道。教育月刊越办越大,可不能像他们一开始那样随便折腾了,很多事情都要规范起来才行。   穆琼也知道这一点:“不仅如此, 最好再招两个人。”现在他们人手也有点不太够……   盛朝辉不爱在屋里呆着,就忙活搬家的事情去了,他买了些家具回来,准备将一个个的房间全都布置起来, 至于穆琼,他则开始拆各种信件。   这些信里, 很多都是放了钱的,这就必须要由他或者盛朝辉来拆。   穆琼拆信的时候,挺感慨的。   这些信,大部分是上海周边寄过来的,那些人订阅教育月刊,只是为了省去每月购买的麻烦,但除此之外,他还收到了南京、重庆、西安等地的来信。   这些地方,竟然也有人知道教育月刊了。   他们订阅教育月刊,所需的邮费比刊物本身还要来的贵,其实很不划算,但他们大多人并不在意,由此可见,这份刊物办的还算成功。   穆琼和那老者忙活了许久,才将所有的资料刊登好,同时,他也对盛朝辉请来的这个抄书的老先生佩服的五体投地。   这位老先生写字写得飞快也就算了,写的时候竟然还完全没有错字!   而且,他还是用毛笔的!   “周先生,你这本事,是怎么练出来的?”穆琼问。   “也不过就是熟能生巧而已……我是靠它吃饭的。”周老先生摸了摸自己的胡子:“当初我爹娘送我去读书,偏又家贫买不起纸笔,就靠给同窗抄话本练字,后来读了几年读不起书了,没学到什么东西就练了一手还算不错的字,干脆就以此为生了。”   周老先生说的简单,但穆琼知道,他当初必然遇到了很多困难。   但他这样的,已经算好了,他好歹有一份稳定的营生。   两人正说着,盛朝辉又带着人来了,抬了一张仿照着西式沙发做的木质中式沙发进来,放在会客室里,然后又去布置旁边的会议室。   对了,这会议室,是兼做餐厅的,暂时他们编辑部没几个人,开会压根用不到那里,短时间里,怕是只做吃饭之用。   “穆琼,我觉得我们要雇个厨娘来做饭才行,顺便帮我们打扫屋子。”盛朝辉道。   “我也觉得应该如此。”穆琼道:“这钱我来出吧,等厨娘做了饭,到时候送一些去平安中学。我娘近来越来越忙,顾不上做饭的事情。”   朱婉婉是愿意继续给平安中学的老师做饭的,但穆琼不想她累着,早就想雇个厨娘了。   现在编辑部这边不算他和盛朝辉只有两个人,其实厨娘做了之后,随意留开一些就行。   “这怎么行?吃饭的又不止你一个人,这钱还是从公中出为好。”盛朝辉很坚持:“我之前就说了,平安中学的饭食,教育月刊这边包了。”   教育月刊现在刨除各种开支,每月净收入有两千大洋,而吃饭加上雇厨娘的钱,二十块都花不到,穆琼想了想,便没有拒绝。   盛朝辉又道:“这样多好,你跟我计较,反倒会让我不好意思。这两天我用公中的钱添置了不少东西,一直怕你说我浪费。”   盛朝辉花钱确实大手大脚的,布置编辑部的时候,什么都挑好的买,花了好大一笔钱,不过穆琼并不是看重钱财的人,倒是并不介意。   两人说了一通,盛朝辉又道:“你之前不是让我帮你找翡翠制品吗?刚才我家的掌柜拿了几样给我,你看看吧。”   他说着,就拿出一个木盒来,一打开,就瞧见里面铺着一块黄色的丝绸,丝绸上面放着四个翡翠镯子,还有一个翡翠佛,一个翡翠观音。   那四个翡翠镯子有两个碧绿碧绿的,另外两个,一个是透明的,另一个则泛着紫色   那翡翠佛也是碧绿的,至于那观音,竟是墨翠。   这观音质地细腻,黑如墨色,但又透着点绿,里面还没什么杂质,穆琼一眼就喜欢上了。   他对翡翠其实没什么研究,但也知道这几样都是好东西,尤其是那块墨翠。   “这墨翠不便宜吧?”穆琼问。   盛朝辉道:“这黑色的翡翠质地其实是最好的,但颜色并不讨人喜欢,因而反倒是这几件东西里最便宜的。”   “这些总共多少钱?”穆琼又问。   “加起来统共一千大洋。”盛朝辉道。   一千大洋不是小数目,穆琼暂时还真拿不出这么多钱来,但他知道这样的好东西不好找,而且等民国中后期,翡翠也是会涨价的:“这些我都是想要的,不过这钱要过些日子才能给。”   “这不成问题,你慢些给我也行,反正这是我家的东西。”盛朝辉道。   穆琼早就知道盛朝辉家里有钱,没想到竟还开着珠宝铺子……“那就等下次教育月刊分红的时候,我再给你。”   盛朝辉当即表示没问题。   穆琼将木盒收进抽屉,然后就看到傅蕴安来了。   他竟然一点都不意外。   “听说今天你们要搬过来,我就过来看看。”傅蕴安拎着一个竹篮子进来,然后将篮子放在桌上:“我买了些吃食过来,算是恭贺你们的乔迁之喜。”   傅蕴安带来的东西不少,有糕饼,还有一些酱鸡酱鸭什么的,后者都是熟食,闻着就香。   东西的种类很多,而且这样的吃食,基本是人人都喜欢的。   穆琼道:“傅医生,多谢。对了,我刚得了一块墨翠,觉得很适合你。”   穆琼不好意思一直收傅蕴安的礼物,立刻就想到了自己刚得的墨翠,但说出口之后,又有点后悔。   他倒不是心疼钱,而是这样你送我我送你的,怕是要没个尽头了……   “真的?”傅蕴安问,瞧着很是期待。   话已出口,收不回来了,穆琼将那木盒拿了出来,然后挑出那块墨翠来给傅蕴安:“傅医生,你看看喜不喜欢。”   “很漂亮。”傅蕴安瞧着很喜欢。   “那就送给你了。”穆琼道。   “谢谢,你破费了。”傅蕴安笑道,他收好观音,目光从那木盒里扫过。   四个镯子肯定是女人戴的,至于佛……男戴观音女戴佛,也是给女子的。   穆琼身边的女人也就朱婉婉和穆昌玉,这应该是给她们的。   “没什么。”穆琼道。   傅蕴安照旧在教育月刊的编辑部坐了一会儿,还问穆琼和盛朝辉会不会很忙。   穆琼还没说什么,盛朝辉就道:“是很忙,所以我们打算辞了平安中学的老师的职务。”   “你们打算什么时候辞职?”傅蕴安问。   盛朝辉道:“这就不看我们了。什么时候招到人,我们就什么时候辞职。”   傅蕴安又和他们聊了聊,才离开。   等傅蕴安离开,盛朝辉就道:“穆琼,你跟傅医生的关系还真好,那墨翠我看你很喜欢,结果还没焐热就送出去了。”   穆琼没说话,他也不知道自己怎么鬼使神差的就这么做了。   编辑部的四个人吃了傅蕴安带来的吃食当做午餐,吃过之后,穆琼就离开教育月刊编辑部,去了孤儿院那边。   这边已经没什么事情了,他打算去孤儿院那边等朱婉婉,顺便帮着照顾一下那些孩子。   最近,孤儿院陆陆续续又来了一些孩子,加起来已经有六十人左右了,其中不少孩子身上有缺陷,照顾起来很麻烦,那边也就很忙。   穆琼过去的时候朱婉婉不在,出去买东西了,倒是金怀来在。   看到穆琼,金怀来道:“穆先生,你来的正好,招人的事情有眉目了。”   “是吗?”穆琼好奇。   “陈老板介绍给我几个人,我觉得应该会合适,她们很快就要过来了。”金怀来道,然后就把要来的人的情况说了。   要来这边做工的,就是当初帮陈老板做桌布的那个寡妇,还有她的朋友。   这寡妇靠给别人做缝缝补补的活儿来养活孩子,原本日子过得挺好,可惜不久前,她丈夫的兄弟带着她公婆找上门来,要占了她的房子。   她自然是不愿意的,便闹开来,但没用。   她的公婆不过卖个惨,不管是她的亲朋好友还是左邻右舍,便都劝她让公婆住下来,毕竟那是她的公婆。   还觉得她住着的房子,既然是她丈夫在世时买的,本就该是她夫家的,她能住着就不错了,哪还能将公婆赶出去?   她却并不认同,觉得买房子时,她公婆一分钱没出,这房子就该是他们的,将来要给她的孩子。   而若是她公婆来住,接着她丈夫的兄弟便也要来住了,她的房子本就不大,这么一群人挤进来,她和她的孩子,又要住哪里去?   人家这么一住下,肯定就不挪窝了,最后这房子到底是谁的怕也说不清了。   这女人也是果断,她一狠心,干脆把房子卖了,钱存进钱庄,带着儿女从家中搬出来。   她一时间无处可去,离开那房子之后,原先找她缝补的人怕也找不到她,她这营生也就没了,便想找个活儿干,正巧从陈老板那里得知这边招人,就过来了。   至于她的朋友,听说遭遇跟她相似,也是家里一堆破事。   穆琼还挺欣赏这样的女人的,当下道:“这样的人挺好,她有一门手艺,还能教一教孤儿院的孩子。”   “确实,孤儿院的女孩子学点手艺挺不错的。”金怀来道。   “为什么是女孩子?”穆琼道:“其实男女都能学,学会了做针线,那些孩子就不用干糊信封这样的活儿了。”糊信封这种活,大家都能干,其实赚不了什么钱,但要是这些孩子学会了做衣服什么的,以后赚钱总能多赚点。   至于男女都学……现代的服装设计师什么的,男人不照样干?   “说的也是。”金怀来看了穆琼一眼,有些敬佩。   虽然此时很多人喊着要男女平等,但大多数人潜意识里,还是觉得男女不一样,他就如此,但穆琼还就与众不同。   两人聊了聊,陈老板就带着人来了。   “穆琼,金先生。”陈老板笑着打招呼。   “陈叔。”穆琼也跟陈老板打招呼,同时发现……这次来的人,都是熟人。   上海还挺小的。   来的人里,那个帮陈老板做窗帘的女人姓洪,大家都喊她洪婶,至于另一个,赫然就是姚夫人。   姚夫人还带着两个女儿和她的小儿子。   她看到穆琼有些吃惊,又有些高兴,小声地打了招呼。   穆琼笑着跟她点头,然后先去问洪婶的基本情况。 第113章 辞职   洪婶四十来岁, 身材粗壮,声音洪亮。   她直言不讳, 说自己来这边, 一方面是为了找个工作,另一方面,则是为了躲自己夫家的那些人——这是霍二少的孤儿院, 现在门口还有当兵的站着,就算她夫家的人找了过来,肯定也不敢闹事。   “我也知道我这样不大好,但我也是没法子了。”洪婶带着歉意道。   “你在这边工作,照顾这些孩子并教这些孩子做针线, 每月六元,愿意吗?”穆琼问。   洪婶喜出望外:“当然是愿意的!”她以前帮人做缝缝补补的工作, 一个月其实不见得能赚到六元。   洪婶很满意, 穆琼也很满意,通过刚才的聊天,他发现洪婶是个相对开明的女人,而他就想要这样的人。   接下来就是姚太太了。   穆琼问姚太太为什么会来这里找工作。   姚太太对穆琼印象极好, 这时候倒也知无不言,言无不尽,同时,她的大女儿也帮着补充了一点。   穆琼这才知道, 姚太太当初从他那里离开,就去找了自己结婚前的一个好友。   她这好友嫁的极好, 家境殷实,她去投奔,还真给她找了一个住处,又给了她一点钱。   姚太太就这么安顿下来,打算找点活儿做养活自己。   而她就是找活儿的时候,认识洪婶的——当时洪婶正准备卖房搬家,就把自己没空做的活儿给了她。   姚太太接了活,和两个女儿正做着,不想姚老太太和姚宏找上门来。   姚老太太去姚太太的好友家中闹了一场,至于姚宏,也狠狠地控诉了姚太太一番。   姚太太的好友是同情姚太太的,但她的夫家被姚老太太这么闹过之后,却让姚太太尽快离开。   姚太太也不好连累别人,就离开了,还和洪婶一起找工作,来了这边。   “我和大丫二丫都能做事,但希望能有个住的地方,能让我们带着这孩子。”姚太太抱着自己的小儿子,有些拘谨。   “我们这里缺人,你又认过字,要留下肯定是可以的,但有一点我要问清楚。”穆琼道:“若是你的大儿子来这边哭求,你会怎么办?你真的能抛开他?”   姚太太愣了。   穆琼又道:“这孤儿院是霍二少开的,巡捕房那边打过招呼,别人肯定是不能来闹事的。但你如果跟你儿子割舍不断,我也不能留下你。”要是姚太太真能不管姚宏,他是愿意让姚太太留下的,但若是姚宏求一求,姚太太就心软,那他就不能把姚太太留下。   姚太太道:“我……”   “娘!”姚太太的大女儿叫了一声。   姚太太看了女儿一眼,满脸坚定道:“我是再不会去管他的,他年纪也不小了,姚家的房子又是他的,我不欠他什么。”   “大妹子……”洪婶有些吃惊。   姚太太眼眶一红,道:“这其实也是他伤了我的心了,他要去考大学,家里缺钱,就想卖了妹妹,还问我是宝儿重要还是他重要……我以前一直都是把他看得比宝儿重的,但他这么问,实在让我寒心。他也赞同扔了宝儿,这是要让宝儿死啊!”   姚太太之前虽然带着两个女儿从家里搬了出来,但其实也没想跟家里彻底断绝,尤其是姚宏,她总归是对姚宏存着期盼的。   甚至想着,看到自己走了,姚宏兴许会后悔……   然而,之前姚宏来找她,反而很生她的气,觉得她在他要考大学的时候这么闹,实在不像样。   甚至质问她,是不是要为了一个傻子,不管他考大学的事情。   中学毕业完全可以去工作了,考大学……考上了他们也没钱去读。   她儿子这么不踏实就算了,还非要逼死弟弟……她着实心寒。   想想这些年她挨饿受冻,让姚宏吃好穿好,便觉得不值得。   如今,她已经打定主意以后再不管这个儿子了。   穆琼确定姚太太的态度之后,便道:“你们可以留下。你和你的两个女儿都要做事,我同样给你一个月六元,包吃住。”   姚太太的两个女儿不小了,一样可以做事,但穆琼没有多给工资。   毕竟姚太太的两个女儿还小,能做的活儿不多,而且姚太太还有个会让她分心的小儿子。   最后,契约是这样签的。   洪婶每天一大早过来,晚上再回家去,包三餐,一个月六元,至于姚太太,她和两个女儿一起给孤儿院做事,一家人都包吃住,另给一个月六元的薪水。   这个薪水看着不高,但其实也不算低了,市面上雇个女人当厨娘佣人,两三元就够。   当然了,那个价钱的厨娘,往往是吴妈这样的。   这会儿,吴妈就有点不乐意:“穆先生,她们的薪水,怎么比我高?”   “吴妈,她们两个都识字,还要教那些孩子手艺,跟你是不一样的。”穆琼道。   听说洪婶和姚太太都识字,吴妈顿时一句怨言都没有了。   倒是洪婶有点不好意思:“我其实不识几个大字……”   “好歹也是识字的,至于现在认识的字少,以后慢慢学就好了。”穆琼道。   这边的事情已经办妥,陈老板就离开了。   穆琼送陈老板出去,陈老板少不得问起自己的儿子,可惜穆琼并没有打听到什么消息。   陈老板离开后,穆琼就回了孤儿院,然后告诉姚太太等人他们都要做什么。   穆琼打算先观察几天,然后看看能不能把洪婶培养成朱婉婉的副手。   至于姚太太,他怕朱婉婉心里膈应,也就没考虑。   穆琼这边正忙活着,朱婉婉和穆昌玉回来了。   “哥,我给你买了烧饼!”穆昌玉道。   穆昌玉开始读书之后,穆琼时不时地就给她一点零花钱,她现在这么说,肯定是用自己的钱买的。   穆昌玉跑到穆琼身边,把烧饼给了穆琼:“哥,这烧饼可好吃了!咦?姚太太,姚小姐?”   她惊讶地看着姚太太。   姚太太看到穆昌玉,也同样吃惊不已。   姚太太并不认识穆琼,毕竟穆琼住在姚家的时候,一开始病着,后来则早出晚归。   但她是认识穆昌玉的,穆昌玉当时没少站在窗口瞧她们,眼里还有羡慕。   当然了,现在的穆昌玉看着,已经跟当初那个站在窗边羡慕地看着她们的女孩子完全不一样了。   姚太太看看穆琼,再看看朱婉婉和穆昌玉,一时间脸色煞白。   她原本高兴的很,想着自己总算有个落脚的地方了,结果……   当初姚老太太冤枉穆昌玉的事情,姚太太从头到尾都是知道的。   不过她那时候怕极了自己的婆婆,不敢惹事,又羞愧,就躲在屋里不出去……   “姚太太?你怎么在这里?”朱婉婉也认出了姚太太,她是见过姚太太几次的,姚太太和当初相比,还没什么变化。   相比之下,朱婉婉的变化就大了。   朱婉婉穿着新衣服,又漂亮又精神。姚太太看着她,羞愧地恨不得找个地洞钻进去再也不出来了:“我……没想到是你们,对不住……”   姚太太的两个女儿之前挺高兴的,这会儿脸色也难看地很,大女儿的眼里甚至涌出泪水来。   她是很感激穆琼的,穆琼给他们吃东西,送他们她没吃过几回的糖,无疑是个大好人,结果……这个人,竟然就是那个被她奶奶诬陷赶出去的穆琼。   他们一家,肯定不能在这里待下去了。   穆琼能猜出她们的想法,他直接对朱婉婉道:“娘,姚太太和姚家的两位小姐要在这里工作。”   “哦。”朱婉婉点了点头,又问:“姚太太你怎么出来工作了?”   穆昌玉也同样好奇。   说起来,朱婉婉和穆昌玉,对姚太太母女,还真没有太大的意见。   她们经历过被穆永学赶出家门这样更凄惨的事情,现在穆琼又出息了,姚老太太当初折腾的那一出,回忆起来也就不至于让她们太愤怒,只是打从心里讨厌姚老太太而已。   至于姚太太和两位姚小姐……   当初穆昌玉是有点羡慕她们的,觉得她们天天住最好的屋子,每天只要绣花,日子过得很好,但现在回想一下……她就意识到她羡慕的人,其实过得并不好了。   这让她对姚太太等人生出同情来。   姚太太没注意到朱婉婉和穆昌玉的态度,她低着头还在羞愧着:“我……我……”   她想快些走,偏又舍不得,甚至想着,就算被打被骂,能留下也是好的……   “姚太太在姚家住不下去了,就来这里找了个工作。”穆琼帮着姚太太解释,又看向姚太太:“姚太太,我第一次见你,就已经知道你的身份了,毕竟当时姚老太太找上门来了。”   姚太太也想起了这事,吃惊地看着穆琼。   “你留下好好做事就行。”穆琼道。   姚太太一时间喜极而泣。   姚家的两位小姐更是感激地看着穆琼,姚大小姐还道:“穆先生,你真是个好人!”   穆琼又收了一张好人卡。   而穆昌玉,这时候已经去找姚二小姐说话了:“你们怎么出来了?是不是你奶奶太凶?”   当初穆昌玉总在窗口看姚太太母女三个,姚太太母女三个自然也是看到了她的。   她当时羡慕姚家的小姐,殊不知姚二小姐其实也羡慕她,羡慕她可以在外面玩。   现在穆昌玉跟自己说话,姚二小姐兴奋地涨红了一张脸,又很不好意思——那毕竟是家丑。   不过,他们家的事情,穆家人都是知道的……姚二小姐就把事情全都说了。   穆昌玉听完,更气姚老太太了,还骂了几句。   姚家的三人见状,倒是安下心来。   穆家人都是好人,明显没有记恨她们。   她们一时间更加感激,同时也打定主意,以后是决不能再理会姚宏和姚老太太了。   她们真要这么做了,肯定会被赶走。   孤儿院现在空房子很多,穆琼给姚家人安排了一间,姚家人就住下了。   不仅如此,她们还抢着干活,有她们在,朱婉婉愣是什么活儿都不用干了。   而更让穆琼惊喜的是,姚太太和她的两个女儿,非常善于带孩子,尤其是小婴儿,此外,姚太太那个不太对劲的小儿子虽然闷不吭声的,但并不惹事,非常之乖,也就在姚太太抱那些女婴的时候,才不坐着了,走到姚太太的身边去,小心翼翼地拉住了姚太太的衣角。   这天晚上,朱婉婉照旧给孩子们上课。   穆昌玉则和姚太太的两个女儿一起去玩了,至于穆琼,他待在金怀来的办公室里写东西。   他写的是《我在百年后》,因此挺注意周围情况的,一旦有人过来,就会用写了别的东西的稿纸来遮挡住自己刚写的东西。   当然了,事实上没人过来——金怀来晚上回家去了。   穆琼和朱婉婉穆昌玉,照旧在上完课之后,离开孤儿院回了家。   而此时,傅蕴安又在看信。   他看过信,就把信收好了。   他对天幸越来越敬佩,写回信的时候,也就愈发恭敬,还在信里请天幸给青霉素起个名字。   霍英过来的时候,傅蕴安已经把信写好了。   “天幸又寄信过来了,都写了什么?”霍英问。   傅蕴安现在已经把天幸当做老师来敬重,自然不会把天幸的信随便给别人看,就只把信里写的东西说了说。   “他说俄国要出事?他还真敢说!”霍英道:“他以为他是神算子不成?”   “天幸先生是不是神算子我不知道,但我看了天幸先生提供的资料,再结合我从别处得知的资料……俄国的那些贵族做的太过,发生革命是迟早的事情。”傅蕴安道。   霍英对俄国是不了解的,只能道:“还有这事?好吧……”   “这事对我们来说不是坏事,到时候说不定还能有所收获……你多关注着那边一点。”傅蕴安道。天幸的手上估计有一个强大的情报网……相比之下,他做的还是不够。   天幸只是将俄国的情况一一例举,说那边迟早要革命,到底什么时候革命之类,就没有说了,他们只能多盯着点。   “蕴安,我们人手不够……”霍英叹气,然后突然注意到傅蕴安的脖子上挂了一根红绳:“咦,你脖子上挂了什么?你不是最不喜欢戴东西吗?”   傅蕴安道:“这个不一样,我要戴着给别人看的。”   穆琼看到他戴着,不知道会是什么表情。   傅蕴安之前对自己的性向多少有点抗拒,但现在竟然觉得……这挺不错的。   霍英没听明白,但他没有继续问下去——傅蕴安跟他说起了别的,他的注意力立刻就被转移了。   过了周末,星期一穆琼照旧去了平安中学。   然后到了中午,魏亭来吃饭的时候,竟然把他接替穆琼的英文老师带来了:“穆琼,我找到接替你的英文老师了。”   闻言,穆琼不免有些惊讶,毕竟魏亭的要求挺高,这年头好的英文老师又不好找……他看过去,就看到魏亭身边站着个二十来岁,看着很阳光的年轻人,那人看到他,还笑着打招呼:“穆先生你好,我叫姜晨海,我很喜欢你写的《留学》。”   “姜先生你好。”穆琼跟他打招呼。   魏亭笑道:“穆琼,你还真厉害,到处都有你的书迷。”   他说完,突然又想起了什么,有些奇怪地看向姜晨海:“晨海,我没跟你说过穆琼就是楼玉宇,你是怎么知道的?”   如今,穆琼的身份早已不算秘密了,但知道的人其实并不多。   “我回国之后,有帮人补习英文,我的那个学生是穆先生的书迷。”姜晨海道。   穆琼听到这话,突然想到了什么:“姜先生在给傅怀安补习英文?”   “是啊!”姜晨海笑道。   穆琼:“……”   他就说,英文老师明明很难找,怎么魏亭这么快就找到了……恐怕这里头,傅蕴安又是出了力的。   他的心情挺复杂的。   穆琼的心情很复杂,盛朝辉这会儿,却只有羡慕:“明明国文老师更好找,没想到最后竟然是英文老师先找到,穆琼,你运气太好了。”   “也不是我运气好。”穆琼道,他这是有贵人相助。   接任的人虽然找到了,但穆琼还不能马上辞职——他和姜晨海之间,还有交接工作要做。   而且,姜晨海以前没有给那么多学生上过课,不知道要怎么上课,他也打算先学几天。   于是,穆琼就开始带他,陪他去听别人上课,也跟他讲解一些上课要注意的事情。   傅蕴安这天照旧过来的时候,就看到穆琼和姜晨海坐在一张办公桌前,挨得极近,正在说什么。   傅蕴安笑道:“穆琼,你在忙?”   穆琼抬起头来,看到傅蕴安,就道:“也没什么,就是姜老师刚来,要交代他一些事情。”   “接替你的人找到了?”   “是啊!”   穆琼就这么和傅蕴安聊了起来,至于姜晨海……他莫名地有点发冷。   他父亲是跟着霍老虎做事的,霍家几个少爷在国外安定下来之后,就把他还有其他几个人也送出了国。   他在国外没学会多少有用的东西,倒是沉迷艺术学起了画画,但就算这样,他依然要帮三少做事,之前按照三少的吩咐去教四少学英文也就算了,这会儿甚至还被叫来当英文老师。   姜晨海已经在考虑,要不要在教英文的同时,顺便教这些学生画画了。   他其实更想当美术老师,虽然他画的不怎么样。   姜晨海有点走神。   而穆琼这时候,突然问:“傅医生,姜老师之前一直在给傅怀安补英文,你们不是应该很熟吗?怎么都不说话?”   “我们不熟。”傅蕴安像是想也不想一样回答,又道:“当然,认是认识的。”   他其实不至于慌乱,但他应该是要有这样的反应的。 第114章 新书《传染》   穆琼莫名地觉得傅蕴安有点可爱。   尤其是发现傅蕴安戴着他送的墨翠之后。   他体贴地没有继续追问, 说了点别的把这话题带过去了,而傅蕴安略坐了坐, 就离开了。   等傅蕴安离开后, 穆琼看向姜晨海:“姜老师回国之后,一直在给人补习英文吗?没做别的?”   姜晨海听到穆琼的话,一个激灵回过神来, 然后就道:“哈哈,我在国外学得是艺术,一时间没找到合适的工作……”真是见鬼了!刚才那个真的是他家三少?三少真的太拼了,为了伪装好身份费那么大的功夫!   “艺术?”穆琼有些吃惊,在这个年头出国留学还学艺术的, 真的太少见了!姜晨海家里,估计也是很有钱的。   果不其然, 姜晨海道:“出国前我一直在私塾读书, 突然出国什么都学不会,就去学艺术了。”   自己花钱出国留学就算了,出国前连学什么都没想好……不是大富豪肯定干不出这种事情。   穆琼道:“傅怀安翻译《安徒生童话》,应该有姜老师帮忙吧?”   “我倒是没帮什么, 就是教英文而已。”姜晨海道。   “怀安他学的怎么样?”   “他啊,就是一阵一阵的,有时候很认真地要学英文,有时候又不学了。”   “还有这种事?”穆琼好奇的问道。   他问傅怀安的事情, 也是想多了解一点傅蕴安。   他和傅蕴安虽然认识了很久,但傅蕴安不怎么说家里的事情, 因而他对傅蕴安的了解,其实并不多。   姜晨海说了不少。   姜晨海当初去国外能随随便便学艺术,是因为他是姜家的小儿子。事实上,他那时候被送出国,也是他的父亲要给姜家留一条血脉。   而他现在待在上海,也是这个理由。   所以,傅蕴安的身份,自己的身份,他是打死都不会说的,但别的就没什么了,尤其是这些小事,说说更是无妨。   他来的时候,三少可是交代过,说穆琼是他朋友,要交好的。   于是,穆琼就得知傅蕴安傅怀安都很喜欢他的小说,傅蕴安还一次买几十本教育月刊,寄回家里去了。   穆琼:“……”他不该问的。   穆琼突然就想起来那个总是对他很热情的,傅蕴安的助理孙大林了。孙大林对他这么热情,恐怕也是有原因的。   也不知道傅蕴安喜欢他多久了。   姜晨海没教过书,但英文说得非常好,字正腔圆,也愿意学习。   穆琼将自己这半年多的时间里用来备课的两个笔记本给了他,又带着他上了几天课之后,他就已经可以独立上课了。   于是,穆琼在这星期的星期五正式辞职,准备离开平安中学。   平安中学每个班的学生,都凑钱给他买了一本笔记本。   笔记本用牛皮纸包好,而每张牛皮纸上,都有全班同学的签名。   穆琼心里挺感动的,最后自掏腰包,买了自己写了之后出版的《英文短文》回来,全校学生一人送了一本。   这书学校里有些学生已经买了,但多得一本,他们也是能拿来送人的。   穆琼在周五上午办理了离职手续,他其实并无多少离别的愁绪,因为他搬着东西,直接进了跟平安中学紧挨着的教育月刊编辑部。   接下来,他每天工作的地点,就从平安中学改为一墙之隔的教育月刊编辑部了。   穆琼的工作有人接手了,但盛朝辉的工作一时间没人接手,因而他还要继续上课才行,见到穆琼搬走,他不无羡慕:“穆琼,我都已经好几个月没去新世界游乐场玩过了……”   “你可以找认识的人帮你找找,看有没有想来做老师的。”穆琼道。   “我早就打听过了,还真没有。”盛朝辉叹气,又道:“算了,我先忙着吧,教育月刊这边,就交给你了!”   盛朝辉说教育月刊交给穆琼了,但穆琼要忙的事情其实不多。   新一期的教育月刊已经上市,后续很多事情,都是报贩蔡松山负责的,他就只需要收钱而已。   当然了,他也不可能太空——他需要看下一期的稿件。   教育月刊已经面向全社会征稿了,收到了许多稿件,穆琼需要一一看过,看过之后,能用的留下,不能用的,就让周老先生寄回去。   他们现在是邮局的大客户,寄信非常便宜,倒是花不了多少钱。   现在稿子不多,看起来简单,但以后稿子应该会越来越多……不过穆琼并不担心。   他在这一期的教育月刊上,刊登了一个招工启事,打算招两个专门看稿子的编辑,他相信到时候应该会有很多人来应聘。   穆琼正式辞职的时候,新一期的教育月刊已经上市了。   有前面几期打开销路,这一期的教育月刊卖的比之前更好,不过这一切,窝在编辑部的穆琼是看不到的。   辞职的第一天,穆琼在编辑部一直忙到下午两三点,这才把之前积压的一些事情全部忙完,然后,他拿出纸笔,开始写《流浪记》。   到吃晚饭的时候,他已经写了三千字了,将纸笔放好,他就去平安中学吃了晚饭。   晚饭是姚太太做的。   自从洪婶和姚太太来了孤儿院,朱婉婉就轻松起来了——孤儿院那边的很多工作,洪婶都接手了,还做的不错,至于平安中学这边做饭的活儿,则被姚太太接手了。   姚太太早年在娘家很受宠,不用干什么粗活重货,但做饭还是学了的,后来姚家还没败落的时候,也是她做饭,因而她的厨艺挺不错的。   有她们帮忙,再加上孤儿院大点的孩子能照顾小一点的孩子,朱婉婉终于又有空来平安中学听课了。   她每天都会到平安中学听第五节 课,不听课的时候,就去孤儿院那边照看那些孩子,到了晚上再给孤儿院的孩子们上课……她的每一天,都过得非常充实。   现在,她在国文英文方面的知识,还已经远远超过穆昌玉了。   当然了,这也跟穆昌玉对国文英文兴趣不大有关……穆昌玉学习是很认真的,但穆琼发现,相比于文科,她更喜欢理科。   穆琼是不会去干涉穆昌玉的,发现这一点,他就买了一些物理化学方面的书回来,让穆昌玉想看的时候,随时能看。   在平安中学吃过晚饭,朱婉婉和穆昌玉都去了孤儿院那边,穆琼则回到编辑部,继续写东西。   教育月刊的编辑部是通了电,装了电灯的,倒是孤儿院那边并未通电,对穆琼来说,自然是待在编辑部这边更舒服。   这天晚上,穆琼并没有写《我在百年后》,倒是拿出稿纸,然后在稿纸上写下了《传染》两个字。   他打算写一部新书,而他写这部新书,还跟霍三少有关。   前几日,他收到了霍三少的回信,而霍三少在回信里,请求他给青霉素命名。   青霉素这个名字太形象了,肯定是不能用的,一旦用了,兴许青霉素刚上市就会被别人知道这是用什么东西做出来的,既如此,起个别的名字,也就很有必要。   他在《我在百年后》里面,曾将抗生素称之为“西林”,这个名字倒是能用。   穆琼不擅长起名,当即决定就用这个名字,但他并没有马上就给霍三少回信。   他和霍三少都住在上海,三四天功夫,就能寄出一封收到一封,这个频率有点太高了,穆琼没那么多的时间写回信,也不觉得有必要跟霍三少通信频繁,干脆就拖了几天。   而等到现在……   穆琼打算写一篇小说当做回信。   也顺便用小说帮着宣传一下西林这种药。   当然了,他会想要写小说,其实还有一个原因……《我在百年后》这本书,他打算将之完结,或者也不能说完结,就是暂时停更一段时间。   这本书本就是一部分一部分写的,现在先完结了,将来若有必要,也可以接着写下去。   至于为什么要这么做……他当初写这篇文,是想给这时的人一个希望,写一些现代的东西来启示这时的人。   前者,他写到现在将近二十万字,已经写的差不多了,后者也写了不少。   当然,他写的并不全面,但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   他不能再往下写了。   不说别的,就说历史这一块,就是轻易不能动的。   主角张幸肯定想要探究历史,如今这部小说的读者,也都想要知道历史,但这百年的历史,他不想胡编乱造,又不能写真实的。   如今,俄国的十月革命尚未发生,我党还不曾成立,这种情况下他写点什么,一个处理不好,很可能就会让未来向着不知名的方向狂奔,甚至害了某些人。   他前些日子,又写了两期的《我在百年后》,然后就将这个故事暂时结尾了,决定换点别的写。   而这部《传染》,就是他打算写的。   如今他辞了职,正好有空慢慢写。   《传染》这本书的背景,跟《我在百年后》一样,放在21世纪,放在现代。只不过地点不是在中国,而是在日本。   穆琼的这本书,写的依然是科幻的,至少对这个时候的人来说,绝对是科幻的。   这个故事,写的是一种可怕的细菌在人类社会肆虐。   而这种可怕的细菌的来历,还要追溯到百年前,日本试图利用细菌,来侵略中国。   当时他们抓了很多中国人,做人体实验,做活体解剖,干尽了惨无人道的事情,还往中国投放各种细菌……   当时建在中国的实验室,几乎是用中国人的尸骨铺成的,而这种细菌投放出去,更是害了无数人。   幸好,他们失败了。   最后日本人被赶出中国,他们走的时候,带走了各种实验仪器,以及一部分培养出来的细菌。   但这些东西在搬迁途中遗失了,没人知道去了哪里。   直到百年后,一群日本学生来到一个岛上,无意中发现了一个空置的实验室。   原来,当初一些“科学家”还想继续试验,就在某些军官的支持下带走实验设备,躲到了这个岛上,还在这里建起了实验室,结果,他们不慎培养出一种可怕的细菌,最后纷纷感染细菌死亡。   这群日本学生从岛上离开的时候,同样染上了这种细菌。   他们回到家中,打一个喷嚏,或者和家人一起洗个澡,又或者和女友一起吃了个东西,然后他们身边的人,就都染上了这种细菌。   故事由此展开。   日本在侵华战争时发动细菌战,堪称灭绝人性丧尽天良,别的不说,用活人的身体培养细菌,再放尽他们的血液得到细菌,这种事情,一般人就是做不出来的。   穆琼当初曾看过一些相关的资料,当时心里不知道有多生气,这会儿……他总算可以在小说里释放一下自己的怒意了。   他将这部小说里的人感染细菌之后的状况,写的特别惨。   孩子、老人、新婚夫妻……他们都不慎感染,一开始还能存活十多天,后来却不过三四天就会身体腐烂死亡。   他们临死前,都有未完成的心愿,而这更是显得格外凄凉,想来也会催人泪下。   比如其中一个女人,她死时最放心不下的,就是自己的小女儿,但她闭上眼睛的时候,她的小女儿其实已经出现了感染症状……   穆琼相信自己的小说能火,到时候……就算某个国家的某些人贼心不死,又想干出这种事情来,应该也会受阻。   毕竟遭殃的,可不一定只有被他们侵略的国家,他们自己也可能倒霉……   更何况此时的欧洲,还对细菌非常恐惧,毕竟他们在很长的时间里,都笼罩在黑死病的阴影里,最厉害的一次,甚至被黑死病在六年间夺走了两千五百万人的性命,占欧洲总人口的三分之一!   要知道,因为第二次世界大战死去的人数,也就占总人口的百分之五而已。   瘟疫是这样可怕,若是日本还想用这样的方法害人,一定会受到全世界的抵制。   这小说,穆琼写的畅快淋漓的。   现实中,这样的细菌当然是不存在的。日军在细菌战中使用的细菌,用青霉素治疗也没什么效果。   就像鼠疫,一般是用链霉素氯霉素治疗的,这还只有早期才能治,到了后期,就要有血清才行了,至于预防,肯定是疫苗更有效。   但这是写小说……在他的小说里,细菌可以无比可怕,“西林”自然是可以无比神奇的。   当然了,西林要最后才会出场,小说刚开始的时候,细菌正在肆虐,一个个人死得飞快……   这种小说,在现代其实挺常见的,别说小说了,类似的电影就有无数,丧尸类的电影,其实就可以归于其中。   但在这个时代,这种小说还是很少见的,在国内,穆琼更是从未见过。   更别说它写的还是百年后了!   穆琼作为一个现代人,作为一个看过很多这一类的电影小说的人,还能将之写得非常真实,让人浑身上下起鸡皮疙瘩……   看这书的人,怕是会毛骨悚然。   穆琼琢磨着,等这书写出来,一定要找人翻译成其他国家的文字,想办法多卖一点。   这天晚上,穆琼一共写了七八张纸,这些纸上,有部分是文章开篇,剩下的却大多是大纲细纲,情节安排之类。   他打算在接下来的几天里,好好写一写这小说,等写完开头三万字,再将之寄给霍三少。   这部小说,他应该会写十五万字左右,也可能更多一点,小说的主角是一个中国医生,也是后来研究出疫苗还有“西林”的人。   他在这场可怕的瘟疫爆发之后,来到日本,然后就见到了病毒的肆虐……   时间不早了,穆琼把自己的东西收拾好,打算去孤儿院找朱婉婉和穆昌玉,结果刚从教育月刊的编辑部出来,就看到了傅蕴安。   那天问了傅蕴安为什么不和姜晨海说话之后,傅蕴安许是有些窘迫,连着两天都没来找他,早上也不跟他偶遇了。   但这两天,他早上出门的时候,却又会看到若无其事的傅蕴安。   “我今天有事都没来医院这边看看,现在才有空来瞧瞧……我在路上买了些吃的,要尝尝吗?”傅蕴安问。   这理由找的实在有点糟糕……大晚上的,医院这边早就停工了,黑灯瞎火有什么好看的?   但穆琼没拆穿,道:“好啊。”   “你想吃什么?”傅蕴安声音轻快。   他站在夜色里,穆琼有点看不清他的脸色,但莫名地觉得,他的笑容应该很好看。 第115章 起名   傅蕴安拎着个篮子, 里面放着好几样吃食,都是常见的, 但都很精致, 肯定是上好的酒楼里买的。   穆琼吃完晚饭忙活了这么久,还真已经饿了,他从中拿了一个酱鸭腿吃, 笑道:“谢谢。”   “不用谢。”傅蕴安道:“你要回家了?我跟你一起走。”   穆琼没有拒绝,他们是顺路的,他总不能不同意。   而且他要是不同意,傅蕴安怕是会伤心。   他们到孤儿院门口的时候,朱婉婉和穆昌玉正好从孤儿院出来, 四人就一道往家里走去。   穆琼一直想着《传染》的事情,有些出神, 傅蕴安问:“你在想什么?”   “没什么, 就是今天又看到了西方打仗的消息,心情挺复杂的。”穆琼道,随口扯了点别的:“也不知道陈老板的儿子怎么样了。”   “最近那边在打仗,很多事情不好查, 不过我已经让我认识的人帮着找他了……”傅蕴安的声音里带着歉意。   穆琼看他这样子,更不好意思了,他不知不觉中,已经欠了傅蕴安很多人情……   几人到了家门口, 就分开了。   傅蕴安回到家里的时候,傅怀安房间里的灯还亮着。   大概是听到了动静, 傅怀安还从房间里出来:“哥,新一期的教育月刊上市了,你看了吗?”   “看了。”傅蕴安道,他这会儿心情不错,又加了一句:“你翻译的故事很不错。”   傅怀安顿时得意起来,假模假样地谦虚:“也就那样,其实也没多好。”   如果是霍英在这里,肯定是要打击他一下的,不过傅蕴安在傅怀安不碍事的情况下,对他还是很友好的:“已经很不错了 ,继续努力。”   傅怀安更高兴了,又道:“哥,我想多买几本寄回去……”   “你明天找孙大林去办。”傅蕴安答应了。   孙大林买了很多教育月刊没处去,明天就以傅怀安的名义寄回去好了。   傅蕴安回了自己的卧室之后,就打开了今天的大众报,看上面的《流浪记》。   教育月刊他确实看了,但其实只是简单翻了翻,并没有细看,毕竟上面没有穆琼写的文章。   但《流浪记》他是要看的,免得以后和穆琼聊起来,他接不上话。   他最近非常忙,这也算是个消遣了。   傅蕴安这天难得早早地睡了,到了第二天,他又准时起床。   前些日子一大早把傅怀安叫起来,只是为了借着傅怀安的口,顺理成章地跟穆琼他们一起走,但现在穆琼他们都已经习惯跟他一道走了,也就用不着再把傅怀安叫醒了。   事实上,在确定穆琼已经猜到什么之后,他不仅不需要再隐藏,还要努力让穆琼看到他的“诚意”。   傅蕴安吃了早餐,就看起书来,同时让孙大林关注着隔壁。   过了一会儿,孙大林就道:“三少,穆先生他们要出门了。”   傅蕴安闻言,站起身来走出去,听到隔壁的开门声响起,便也打开了门。   果不其然,穆琼正看着他,眼里还有着无奈。   傅蕴安瞧见他这样,莫名地有点想笑,他也确实笑了:“好巧。”   “好巧。”穆琼知道傅蕴安肯定要一起走,干脆先邀请了:“傅医生,一起走吧。”   “好。”傅蕴安道。   他们照旧先送穆昌玉去学校,又一起去了教育月刊编辑部。   这天穆琼没什么事情,就把时间全都花在写《传染》上了。   一整个上午,他都在整理这篇小说的大纲和细纲。   他昨天写的很多东西,都是背景资料,文里肯定不会详写侵华战争细菌战,事实上,这篇文的楔子是几个日本学生找到废弃的实验室,接下来第一章 ,就从男主角聂焕这个中国医生的角度去写了。   当然了,作为背景,日本侵华肯定会提到。   而这就算放在现在,也不是假的——全面侵华虽然没有发生,但日本其实已经在侵略中国了。   清政府时期,就发生了甲午战争,紧跟着,丧权辱国的《马关条约》签订。   根据条约,辽东半岛、台湾岛及其附属岛屿、澎湖列岛被割让给日本不说,还要赔偿日本军费白银两亿两,开放通商口岸等等。   事实上,正是清政府签订的这个条约,让原本土地面积较小,收到许多制约的日本,得以飞速发展。   第一次世界大战之后,日本又陆续侵占山东和东北等地,并在二十年后全面侵华。   现在写这么一篇《传染》出来,日本那边肯定是会生气的,因为去日本留学而亲日的那部分人,怕也会生气。   而这,也是穆琼用天幸这个笔名来写的原因。   他这人惜命,楼玉宇这个笔名写的东西,是绝不会牵扯政治的,但天幸这个笔名就无所谓了。   至于到时候可能会受到抵制之类……他觉得霍三少肯定能处理好。   霍家占的地盘,不比日本这个国家小,他不觉得霍家会怕日本。   而这样跟日本对着干,对霍家来说也不算坏事。   穆琼花一上午将这本书梳理好之后,下午就开始创作了。   一下午的时间,他写了五千字,手都酸了。   这天魏亭有事,不到平安中学吃饭,姚太太就没过去做饭,穆琼干脆直接去了孤儿院吃。   穆琼到孤儿院的时候,孤儿院的孩子们正在吃晚饭。   他们今天晚上吃的是白米饭和煮豇豆,此外,每人还能分到一勺猪肝。   真的是勺子里一勺,猪肝被切小了加酱油煮熟,每个人分一勺补充营养。   这些都是穆琼建议的,这些孤儿大多营养不良,还有至少三分之一的孩子患有夜盲症,他也就很注重他们的营养。   当然,穆琼吃的并不是这些。   姚太太是另外做了一些菜给金怀来、霍二少派来的士兵,还有穆琼朱婉婉等人吃的,至于她自己,她坚持不吃,跟那些孩子吃一样的。   这一方面是她不好意思吃太好,另一方面,则是因为对她来说,跟那些孩子吃一样的东西已经非常好了,她以前在姚家,别说白米饭了,就连吃番薯都不能敞开了吃。   穆琼和金怀来等人一起吃,桌上的豇豆不是煮的而是炒的,此外还有炒茄子、笋干老鸭汤外加一大盘炒鸡蛋。   至于穆昌玉和朱婉婉,她们吃的菜也是这四样,但并不跟他们一起吃,而是留开了一些在别处吃的。   这时候男男女女坐一道到底不好。   穆琼吃完,就去找了她们,然后就发现穆昌玉吃着东西,像是有点没滋没味的样子:“昌玉,你怎么了?饭菜不好吃?”   “不是……哥,那些孩子吃的那么差,我们吃的这么好……”穆昌玉的脸上露出愧疚来。   穆琼道:“昌玉,要是你跟他们吃的一样,那我不是白努力了?我们总不能因为同情,就去过跟他们一样的生活。更何况这世上那么多穷人,如果要靠亏待自己来帮别人,我们根本就帮不过来。”   穆琼是愿意帮助别人的,但他不打算为了帮助别人而亏待自己。   穆昌玉也就是一时间想不明白,现在听穆琼这么说了之后,倒也不纠结了,只道:“哥,我有事找你帮忙。”   “什么事?”穆琼问。   “哥,大丫二丫想要个名字。”穆昌玉道。   穆昌玉说的大丫二丫,就是姚大小姐和姚二小姐。   当初在姚家租房住的人,都叫她们大小姐二小姐,可实际上,这两位姑娘在姚家一直不受宠,甚至连好点的名字都没有,就那么大丫二丫随便叫着。   “起名的事,姚太太知道吗?”穆琼问,他可不好随便给人起名字。   “当然是知道的。”穆昌玉道:“哥,你也别叫人家姚太太了,她叫戚秀芬,现在大家都叫她戚婶。”   既然姚太太也知道这件事,穆琼当然不会不同意,他把姚太太……不,戚婶一家叫来,然后问了他们起名的事情。   戚婶刚来孤儿院的时候,看到穆琼总是一副不好意思愧疚万分的样子,现在倒是好一些了:“大丫二丫以后跟我姓,我想给她们起个好点的名字。”   穆琼听到她说要让女儿跟她姓有点吃惊,对她的印象又好了好多,又问:“你对她们都有什么期望?”   戚婶想了想,就道:“我希望她们平平安安的。”   “叫戚心平、戚心安?”穆琼道:“我其实不怎么会起名,要是你觉得不合适,就再想想别的。”   “很合适了。”戚婶很高兴:“穆先生,你起的名字就是好听!”   戚婶满脸敬佩,戚心平和戚心安也满脸崇拜,倒是让穆琼有些不好意思。   金怀来时常在孤儿院夸奖他,现在孤儿院里的人都知道这个孤儿院,是因为他写了《流浪记》才出现的,以至于大家对他崇拜的不行……他是有些无奈的。   “这孩子有名字了吗?”穆琼指着戚婶的小儿子问。   戚婶摇了摇头:“我平常就叫他宝儿。”   “他不如就叫戚心宝吧。”穆琼道。   戚婶闻言愣了愣。   她的小儿子明显有问题,她已经打定主意一辈子养着这孩子了,自然也就觉得这孩子随便叫叫就行,不需要起多好的名字,结果,现在穆琼给他起了个名字……   穆琼又道:“你有空多教教他,我看他也不是特别笨。”   穆琼不知道这孩子到底是什么情况,但总归是要教教看的。   就算不能教的多好,总也要让他生活能自理。   穆琼在孤儿院待了一会儿,便又回到教育月刊编辑部,挑灯夜战,继续写《传染》。   他这样的努力不是白费的,不过几天功夫,他就写了三万字的《传染》出来,然后将信寄了出去。 第116章 变局   穆琼刚把《传染》寄出去, 就发生了一件大事。   北京的那位大总统因病去世了。   这位大总统在历史上,以负面评价为多, 但穆琼看过很多资料, 却觉得不能一味的否定他。   他其实做了很多实事,此外,也正是他在政治上的宽松政策, 一大批新文化大师才能脱颖而出,各个大学还有各种革命报刊才能在这个时代肆意生长。   可惜的是,他们国家积攒的问题太多,并不是想让她往好的方向走,她就能往好的方向走的。   而失去了这位领导者之后, 北洋政府就再也不能拧成一条绳了,陷入军阀混战时期。   之后来来去去的内战, 将持续多年, 消耗无数财力的同时,战死无数人。   穆琼在报纸上看到这个消息的时候,长叹了一口气。   有些事情,总归是要来的。   这事不算小, 堪称举国震动,有人欢喜有人愁。   凡是关注国家大事的,基本上都在讨论这件事,而这个时代, 又有几个读书人不关心国家大事?   也就是穆琼早就知道这件事,才冷静很多。   在盛朝辉拉着他反反复复说着这件事, 担心这个担心那个的时候,他道:“事已至此,我们什么都做不了,说再多也没用。”   “穆琼,你怎么就对国家大事毫不关心?”盛朝辉有些不满。   “我不是不关心,只是我更清楚,这样的关心无用,还不如多做点事。”穆琼叹气:“朝辉,你若实在想要说什么,不如去写文章。”   “也是,我在这里絮絮叨叨毫无意义,不如写几篇文章,发到报纸上去!”盛朝辉道。   穆琼想了想,又道:“你写好了,我可以帮你看看。”盛朝辉自幼饱读诗书,又是国文老师,学识还是很渊博的,但他其实不怎么擅长写文章。   一般来讲,他都是想到哪里写到哪里的,于是一篇文章写出来,看着总让人觉得……里面的内容有些跳跃了。   典型的思维跳得太快,手速没跟上。   不过,穆琼帮他看看,略作修改,他自己再誊抄一遍,这样出来的文章,往往就很不错了。   盛朝辉也是知道自己这个问题的,当即道:“穆琼,多谢了!”   他说完,就写了起来,而穆琼这个时候,却是继续翻译起《百科全书》来。   多亏了他上辈子看过很多书,翻译起来不是很难,而翻译好的文章,穆琼打算先刊登在教育月刊上。   他一直觉得,一个国家的未来是看孩子的,他希望能开拓孩子的眼界,影响孩子的思想,培养出更多优秀的孩子来。   盛朝辉折腾了一天,写了一篇文章,又在穆琼的建议下作了修改,然后就拿着投稿去了。   他们自己的教育月刊是不会刊登这样的文章的,他打算投到那些大报社去!   换做以前,那些大报社多半是不会理会盛朝辉的,但现在情况不一样了——盛朝辉有教育月刊主编这个身份,他直接就可以找其他报社的主编,让他们帮他看稿子。   盛朝辉走了,穆琼又拿出《传染》写了起来。   《流浪记》这个故事的写作素材还很多,穆琼在它身上也就不需要花太多心思,翻译的活儿更是放放也无妨,他现在主要写的,就是《传染》了。   虽然出了大事,但上海普通百姓的生活,却一点都没有受到影响。   穆琼这天晚上去孤儿院吃晚饭的时候,孤儿院的孩子们,更是一个个喜笑颜开地跑来打招呼。   他们什么都不知道。   穆琼在孤儿院这边吃了晚饭,便又回到了教育月刊编辑部。   前几日,教育月刊就已经新招了两个专门负责看稿子的编辑了,现在教育月刊编辑部除了他和盛朝辉以外,还有四个员工。   这四个员工都已经下班,盛朝辉拿着稿子出去之后又再没回来,编辑部就只有穆琼一个人,倒是正好让他可以静下心来写作。   不过,穆琼写了一段时间,就停下了笔。   他突然有点不习惯……傅蕴安已经连着两天没来找他了。   之前他天天跟傅蕴安“偶遇”的时候,免不了有种盛情难却,不好意思的感觉,现在傅蕴安不来了,又觉得不太对。   穆琼想起傅蕴安的时候,傅蕴安正在霍英的宅子里。   大总统早就病了。   当初天幸给他们写信,谈起大总统去世后会发生的事情的时候,他们就已经知道大总统生病的事情了,但他们还真没想到,这位会走地这么快。   而这会儿,各方已经乱了起来。   “大哥发消息回来,说他已经说服父亲按兵不动,保存实力了。”霍英道。   傅蕴安点了点头。   他当初一看到天幸的信,就知道上面记载的事情,有很大的概率会发生,也因此,他早早地跟自己的大哥商讨过,让自己的大哥早做准备。   不过,霍家虽说手上有兵也有人,但赫赫有名的霍老虎霍盛平其实并没有太大的野心,还有着跟他打仗时的不要命截然相反的谨慎。   不,他现在打仗,其实也没那么不要命了。早年他就是个泥腿子,自然敢杀敢拼,但现在有吃有喝日子过的好了,他也就越来越惜命了,还开始在乎名声。   因着这种种原因,霍家并没有去争一把的打算,只想管好自己的一亩三分地。   而这也不算坏事,傅蕴安是很赞成自己的父亲这么做的,他知道天先生幸也同样赞成。   他们都不想挑起战争,也不想打仗,毕竟真要打起来,苦的只会是百姓。   既如此,他们不如保存实力,好好守护一方百姓。   大总统这事一出,他们在北边的很多事情都要重新安排,傅蕴安从昨天开始就一直忙着,忙到现在总算忙得差不多了,这才有空处理各种信件。   既然是信件,就代表不着急,自然也就被傅蕴安放到了最后处理。   “这封信真厚。”霍英从那一堆信里,挑出一封特别厚的来:“慎言?这是谁?”   “就是天幸。”傅蕴安道。   “他这是把《我在百年后》的稿子寄过来了?”霍英问:“我还挺想看后面的内容的。”   “应该不是,《我在百年后》的稿子,他上周已经寄来了,还说暂时不会往下写。”傅蕴安道,一边说着,一边拆了手上的信。   他把信拆开,就拿出一叠厚厚的稿纸来。   天幸还真的寄稿子来了?   傅蕴安有些吃惊,然后就发现信封里掉出来的,除了一叠厚厚的稿子以外,还有一张纸。   那张纸上就龙飞凤舞的三个字:“名西林。”   这是……给青霉素起名西林?   “西林”这个词傅蕴安并不陌生,毕竟在《我在百年后》里面出现过。   当初天幸就是先在小说里写了西林,再告诉他们青霉素的制作方法的,将青霉素称之为西林正好。   但这剩下的……傅蕴安打开了那叠稿纸。   稿纸的开头,就写了2020年,日本。   这本小说写的也是百年后?还是日本?   傅蕴安和霍英看到日本两字,都是眉头微皱。   清末,中日甲午战争爆发,日本和清政府签订了《马关条约》,逼着清政府割地赔款也就算了,去年年初,趁着西方各国打了起来,无暇东顾,日本还递交了“二十一条”。   最终,历时五个月之后,刚去世的那位被迫签订了不平等的《中日民四条约》。   这份条约割让了无数利益给日本,傅蕴安觉得,刚过世的那位大总统,兴许会因为签了这份条约,背上永生永世的骂名。   但在当时,他其实已经尽力拖延了。   傅蕴安和霍英对日本都是没有好感的,看到这篇小说的背景在日本,多少有点膈应,然后,他们继续看了下去。   小说的开头,写的是一群日本学生在一个岛上发现了一个实验室,他们在实验室里找到了部分资料,得知这个实验室,是从中国搬迁来的。   这些学生知道,他们的国家曾经在一百年前帮助过中国,但后来被不领情的中国人赶走了……这时候就抱怨了几句,当然了,其中也有人表示,这个实验室研究的东西好像并不好,但其他人都觉得没什么。   然后,他们离开了实验室。   接下来就是第二章 了。   日本爆发了可怕的传染病,主角聂焕出于人道主义精神,前往日本帮助控制疫情,并确保生活在日本的华人的安全。   他来到日本之后,见到了这种传染病的可怕,同时也无意中得知了传染病的来源。   百年前,日本人在他的国家建立实验室,甚至用华人做实验,百年后……他们自己国家的人,竟然遭了秧。   当然,遭殃的并不只有他们国家的人,毕竟有很多其他国家的人逗留日本,甚至在最初疫情并没有被人知晓的时候,还有一些患病的人去了其他国家。   穆琼之前在《我在百年后》里面,没机会写一些医疗方面的知识,比如怎么防止传染病扩散之类,现在在这本书里,倒是可以写了。   不过,书里他写的最多的,还是这种传染病的恐怖。   傅蕴安和霍英是一起看的。   霍英看东西慢,傅蕴安就跟着他一起慢慢看,正好有时间思考,而当他们把这份稿子看完……   霍英摸了一下自己的胳膊,发现身上的汗毛已经根根直竖:“蕴安,你是医生,这世上是不是真的有这样的病?”   在现代,一些人第一次看丧尸类的电影小说的时候,会不可避免地心生恐惧,而这个时候,霍英也被吓到了:“我在英国的时候听说过黑死病,我们国家的古代也有各种瘟疫,真这么可怕?”   “是。”傅蕴安道:“不过你不用担心,只要注意卫生,不接触病人,你就不会被感染。”   “我以后一定天天洗澡!”霍英立刻就道,他偶尔会偷懒不洗澡,现在……他想马上去洗个澡。   傅蕴安没说话,只是又将这小说看了一遍。   霍英缓了缓,身上的鸡皮疙瘩总算消失了,他问:“蕴安,他寄这个过来是为了什么?对了,里面说日本人在我们的国家做实验……这该不会是真的吧?”   “我不知道。”傅蕴安道。   他不知道这样的事情是不是存在,但真要存在,也不奇怪。   这是个人命如草芥的时代,弱小的国家的人命更是不值钱,之前他就听说过一件事,说是一个传教士让两个饥饿的中国百姓打架,说谁打赢了,就给谁一个面包……最后他看到其中一个百姓把另一个百姓杀死,就给了面包,然后笑嘻嘻地走了。   现在西方国家研究出很多新药来,不就是拿黑人华人什么的来试药的?   真有这样的实验室存在,并不奇怪。   而现在这个小说……傅蕴安道:“这稿子,就登在即将上市的希望月报上好了。” 第117章 缺钱   霍英眉头一挑笑道:“这样的小说, 是该刊登出来,哈哈, 看着就痛快。”   傅蕴安没说话, 但想法和霍英一样,他也觉得这小说看着就让人觉得痛快。   当然了,他觉得痛快, 某些人恐怕就不这么觉得了,但他并不在意。   “对了,天幸真的是什么都敢说什么都敢写。”霍英又道:“我对他越来越好奇了,不知道他是个怎么样的人。”   “也许你是认识他的。”傅蕴安道,天幸这样的人, 在上海不可能默默无闻,而上海的圈子也就那么大, 他和他二哥, 很可能是认识天幸的。   就不知道到底是哪一位了。   傅蕴安和霍英看信的时候,穆琼已经去孤儿院接了朱婉婉和穆昌玉,然后和她们一道回家了。   朱婉婉最近学英文的劲头特别足,在孤儿院的时候, 她跟金怀来说话尽量用英文,而平安中学新来的老师姜晨海的课,她更是一节不落地去听,英文已经学地越来越好了。   今天, 她回家的路上同样没有忘记学英文,一直在用英文跟穆琼说话, 一直到家门口才停下。   而到了家门口,穆琼道:“娘,我去傅家看看,你和昌玉先去洗漱。”   “好。”朱婉婉应了,又道:“我到时候在锅里给你温着水。”   穆琼点头应下,然后去敲了隔壁的房门。   傅蕴安突然没了消息,说不定是生病了,他总不能漠不关心。   房门很快就开了,来开门的是傅家的车夫。   看到穆琼,这车夫问:”穆先生,你有事吗?”   “也没什么事情……傅蕴安在吗?”穆琼问。   “傅先生不在,他昨天出门之后,还没回来。”车夫道。   原来傅蕴安不在,怪不得没来找他。穆琼又问:“他去哪里了?”   车夫道:“这我就不知道了……穆先生,你要不要进来坐坐?”   傅蕴安不在,也没什么好坐的,穆琼拒绝了。   穆琼回家的时候,朱婉婉和穆昌玉已经开始烧水了,把水烧热,穆昌玉先提了水去洗澡,接着是朱婉婉,他则等最后才去洗。   穆琼洗完澡睡觉的时候,傅蕴安刚刚回家。   然后就从车夫那里得知穆琼来过了。   他的心情顿时好了起来。   于是第二天,穆琼出门的时候,就看到傅蕴安从隔壁出来了,朝他笑了笑:“早。”   又“偶遇”了。   傅蕴安让希望月报刊登《传染》,不过是一句话的事情,却让希望月报那边忙了个人仰马翻。   本来他们都已经将排版做好,就要开始印刷了,现在上面有命令下来,也就不得不重新排版。   周念乡大晚上的审了稿子,又专门买了香烟送给排工,让排工给他重新排版。   他这么忙活的时候,是带着自己的助手的,他的助手自然也就看到了《传染》的内容,看过之后,这个年轻人不免有些担心:“这样的小说印出来没关系?我们会不会被日本人找麻烦?”   虽说这里是英法租界,但最近英国法国在打仗,没空关注中国,上海这边的日本人也就多了起来……   如今上海这边出售的从国外弄来的进口货,很多都由英法产的变成了日本产的。甚至就连原本主要掌控在英国人手上的鸦片生意,都被日本人插了一手。   “我们怕什么?你以为我们还是那个快要倒闭的小月刊?我们现在可是霍二少手底下的刊物!”周念乡道。   现在整个上海,谁不知道希望月报已经被霍二少买下了?   他们不仅处在英法租界,还有霍二少做靠山,可不需要怕日本人。   那小助理一想也是。   日本人就算不高兴,也不可能为了一部小说大动干戈。   新一期的希望月报开始印刷了,而这一期的希望月报,内容非常之多。   上面刊登了《我在百年后》整整五万字,两个回合,此外,还有三万字的《传染》。   这整本书,差不多可以说是天幸专辑了——在刊登了天幸这么多的小说之后,他们再也刊登不下别的内容。   “这一期,我们翻倍印。”周念乡想了想,就道。   《我在百年后》写完这五万字之后,会停止连载,里面又有天幸的新书《传染》……他相信,这一期的希望月报,一定能卖的很好。   周念乡对希望月报的销量充满信心的时候,穆琼正在教育月刊的编辑部看报纸。   今天大家依旧在说着那位去世的事情。报纸上有各种各样的消息,也有各种各样的观点,政客、军人、文人……一窝蜂地在报纸上发表文章。   这些发表的文章里,就有盛朝辉的。   穆琼看过报纸,然后继续开始自己喝茶写小说做翻译的生活。   这样的生活,穆琼接连过了好几天,而这几天,傅蕴安除了早上跟他“偶遇”以外,其他时候就见不到了,估计在忙医院的事情。   明明都这么忙了,每天早上还非要跟自己走一趟……穆琼说不出是什么感觉。   这天,隔壁平安中学上午第一节 课的铃声响起没多久,穆琼正在写《传染》,突然有人走上了楼梯。   教育月刊编辑部分上下两层,穆琼和盛朝辉的办公室都在第二层,因为盛朝辉常常不呆在编辑部的缘故,绝大多数时候,都是穆琼独占第二层的。   打开抽屉将手上的稿纸放进去,在桌上铺开一张写了一半的翻译稿……穆琼刚刚收拾好,他的办公室的门就被敲响了。   穆琼站起身开门,然后就看到盛朝辉和之前曾经来找过他,跟他约稿的郑润泽走了进来。   “郑先生!”穆琼惊喜地看向郑润泽:“郑先生怎么过来了?”面对这位历史名人,他总是做不到淡定。   “我来看看教育月刊编辑部是怎么样的。”郑润泽道:“取取经。”   “郑先生说笑了。”穆琼道:“郑先生的新城月刊,办的可不比我们差。”   新城月刊在后世,可是赫赫有名的刊物,影响了很多革命青年,而很多非常有名的文章,一开始就是发表在新城月刊上的。   “我们销量可远不如你们。”郑润泽道。   “那是因为读者群不同。”穆琼道,其实别说销量了……新城月刊都被封过了。   但说实话,讲思想讲文学,教育月刊绝对比不上新城月刊。   双方聊了聊,穆琼才知道郑润泽今天过来,依旧是想要约稿,而这还跟盛朝辉有关。   盛朝辉这些日子,陆陆续续写了几篇文章发出去,入了郑润泽的眼,结果盛朝辉说他的文章写得好,全是因为穆琼帮他做修改……   “你已经从平安中学辞职,是不是有空写文章了?”郑润泽笑问。   穆琼想了想,才道:“郑先生,我实话实说吧,我没有写,一来是怕自己写的不好,二来……我胆子小。”   穆琼确实怕写不好新城月刊需要的文章,至于胆子小……在这个时代,有时候发出自己的声音,是可能会遇到危险的。   郑润泽听到“胆子小”这三个字,就知道穆琼在担心什么了,他当即道:“其实你要是担心,可以换个笔名。”   穆琼心里一动。   这个时代,总是换笔名的人很多。   有些人纯粹是爱好,但也有些人,换笔名是为了方便骂人什么的……   他真要写些不合时宜的文章,还真的可以换笔名,到时候不让别人知道就好了,至于郑润泽……他相信郑润泽是肯定会为自己保密的。   “穆琼,我觉得你可以写写看,你这么擅长写东西,可不能浪费了自己的天赋!”盛朝辉道:“你最近只写那个《流浪记》,写的太少了!”   自己写的可不止《流浪记》,还有《传染》,可惜,天幸这个笔名他怕是要藏一辈子。穆琼想了想,最后道:“郑先生,我可以试着写写看,等我写好了,就去找你。”   “好!我等着。”郑润泽很是欣喜。   郑润泽坐了一会儿才离开,而等郑润泽离开,穆琼就开始认真考虑起换笔名在新城月刊上写文章的事情来。   而他打算这么做,也是有原因的。   他的钱有点不够花了。   他如今的收入不低,但开销更大,买了几个翡翠镯子之后,更是在盛朝辉那里欠了钱。   虽说盛朝辉不会催着他还钱,但他也不能把钱一直欠着,更别说他买房子的钱还没付清,还有就是……傅蕴安现在依旧会时不时地给他送东西,他将来兴许还要给傅蕴安回礼。   想要有钱,就要开源节流。   节流这事不好做,不如就在开源上下功夫。   其实,如果天幸这个笔名写的文章也收稿费,他现在肯定是不会缺钱的,可惜为了隐藏身份,《我在百年后》还有《传染》这样的书,他都是不要稿费的!   新城月刊对文章的质量要求很高,而且不要消遣类的小说,不要长篇,更喜欢短篇散文诗歌什么的,也是因为这样,它给的稿费很多,千字能有五六元。   他写个一万字左右的短篇,一次就能赚五六十元。   不买翡翠这种东西的话,其实他全家一个月也花不了十块钱,随便写几篇,就能让家里人过得很好了。   可惜的就是,他暂时不知道要写什么……穆琼已经打定主意要好好看看新城月刊了。   穆琼琢磨着要换笔名写文章的时候,很多人翘首以盼的希望月报,终于上市了。   这一期的希望月报印的特别多,各个书店都被塞满了。   书店老板看到这情况,有些哭笑不得,半年多下来,希望月报如今的销量已经趋于稳定,不会再有爆炸式增长,现在突然拿来这么多书,卖得掉么? 第118章 《百年后》停更   这年头, 有些人买书,喜欢一次买两本, 一本拿来看, 一本拿来收藏。   毕竟买书也是攒家底,家里书多,这是一件值得炫耀的事情。   但这样的人到底是少数。很多人囊中羞涩, 便是想买书,也是买不起的,他们一般都是借书来看,看到实在喜欢的内容,再抄下来。   就说穆昌玉班里的女生, 就爱跟穆昌玉借书抄。   毕竟穆昌玉书多,还大方。   正因为这样, 虽然看希望月报的人很多, 但销量却也不会特别高。   希望月报这次突然印这么多,可别卖不掉!   书店老板挺发愁的,但不是为自己的书店发愁,毕竟他卖不掉是可以拿去退的, 他是为希望月报的人发愁——卖不掉他们可就亏了!   等等……希望月报好像已经被霍二少买下来了……霍二少又不缺钱,他担心个什么劲儿?   书店老板这么想着,拿起一份希望月报看了起来。   他开着书店,不仅对市面上出版了什么书了如指掌, 还知道各种孤本的价格,但绝大多数的书, 他并不喜欢看。   他是个满身铜臭的商人,看不来太高雅的东西,就喜欢看一些有意思的故事。   而近来他最喜欢看的,就是楼玉宇和天幸的书了,相比之下,天幸的书要更有趣一点。   书店老板把书翻开,翻过目录,就是《我在百年后》的正文了。   主角张幸在现代看到了地震场景之后,就回到了古代。   他照旧在古代住了一个月,然后,便又来到了现代。   这里,新的一天刚刚来临,大家还在讨论地震的事情,而他们医院,组织了医生护士捐款。   张幸一整天,都坐在电视机前看新闻,他看到了全国各地的人帮助灾区,也看到了全国各地都是什么样子的——他看的新闻频道,在报道灾区情况的同时,也报道了一些别的新闻。   这些新闻,有些他看不懂,但也有些看懂了,还被震惊了。   大学生村官。   肇事司机被无所不在的监控找到。   某地长时间不下雨,采用人工降雨。   飞船带着人上了月球。   ……   大学生竟然去当村官?   这个世界,外面的路上竟然到处都是摄像头!那么安全?   人工降雨又是怎么降雨的?开着飞机在天上洒水?   还有月球!这时候的人,竟然能到月亮上去!   ……   前几日来了之后,不曾仔细看过电视的张幸被惊呆了。   他突然想去外面看看。   张幸思考了一段时间,然后找到照看自己的医生,告诉他自己并没有精神病,已经想起自己的家在哪里了,想要离开。   医生给他做了各种测试,确定他的精神状态稳定之后,倒也没有不许他离开,只是让他说出家里人的号码,打算帮他联系。   但张幸说不出来,所幸他一开始就给自己编好了一段身世,说自己在这个世界没有家人独自一人,孤苦伶仃,所以之前才会犯了癔症。   听张幸这么说,医生就劝他凡事想开点。他见识过张幸的书法和来的时候的穿戴,觉得张幸虽然没了家人,但生活条件应该不错,不需要别人帮助,就同意了张幸第二天出院。   这个晚上,张幸又回到了百年前,而接下来的一个月里,他见了自己的一些朋友,同时,他也将自己的经历写下:“我经历之玄妙,让人叹为观止,遂作文,留于后人。”   他期待了一个月,终于又来到了现代。   这天一大早,他换下病号服,穿了别人送给他的一件白色的T恤,一条大爷们爱穿的沙滩裤,然后带着自己刚来时穿的长袍,离开了精神病院。   之前一直觉得穿露胳膊露腿的衣服太不像样的张幸张大爷,现在觉得这衣服当真凉快舒服!   离开精神病院的大门,张幸有些茫然,有些担心,但更多的,却是期待。   虽然他在这个世界上什么都没有,但他并不害怕。   毕竟有事可以找警察。   他走啊走,一路见到了很多人,很多东西,这天中午,他来到了繁华的市中心。   这里有各种各样的店铺,人们买东西都不付钱——他们的手上都带着一只上面会显示编码的手表,让人用机器一扫,钱就付出去了。   当然,他手上的钱也能花,他用精神病院的医生给他的钱,买了食物。   下午,他看到有个十五六岁的少年穿着破破烂烂的裤子,在街边弹琴,用帽子跟人乞讨。   他就上去,问这个少年有手有脚,为什么不去工作,要在这里的乞讨。   那个少年无语地看着张幸:“大叔,我这是在追求梦想!”   追求梦想?张幸愣了。   “而且我还在读书好不好!我这个年纪怎么可能去工作,谁会雇佣童工啊!”那少年又道:“今天是周末,我才有空出来当流浪艺人的!”   原来,人家的梦想是成为一个流浪艺人,破洞的裤子是时髦……   原来,这样个子跟他一样高的少年,是不能去工作的,是童工……   张幸目瞪口呆。   书店的老板看到这里,却轻笑出声,笑着笑着,又哭了。   他曾经有个儿子,那年也是十五六岁,这孩子总觉得天大地大自己最大,还有很多想法,喜欢偷溜出去看戏。   最后……这孩子死了。   他都不知道这孩子是被谁杀死的。   自己的儿子,如果也能生活在那样一个年代,过得那么肆意就好了。   书店老板擦掉眼泪,接着往下看。   那个少年买了油炸的鸡肉给张幸吃,抱怨父母平常不给他吃这样的垃圾食品。   这样好吃的东西,竟然成了垃圾食品?   外面的世界,和精神病院是完全不一样的。   那个孩子回家去了,张幸却还在街上游逛,他学着那个少年,用从文具店买来的笔墨在路边卖艺赚钱,然后买垃圾食品吃。   天不知不觉黑了,路上的人不减反增,很多男男女女手牵着手在街边闲逛。   这里的女人都很开心,她们有些涂了口红有些没涂,但都很自信,一看就知道她们过得很好。   这里的孩子都很受宠爱,年纪小的被父母抱着牵着,年纪大的,还有一群群结伴逛街的。   他甚至还跟着人流,进了一家非常大非常大的商店,这里卖什么的都有,从蔬菜水果到各种零食,从油盐酱醋到各种玩具,从锅碗瓢盆到衣服被褥……   整个夜晚,这个城市都灯火通明,而他也一直舍不得睡。   第二天早上,东方,火红的太阳冉冉升起。   张幸想,这是他们的未来。   故事到这里就没了,书店老板却还看得意犹未尽,同时,心里也酸酸涩涩的。   这是他们的未来。   这天幸,怎么就不多写点?   书店老板忍不住在心里抱怨,偏这时,他突然看到这个故事结尾,竟然有一个小小的公告。   《我在百年后》这部书,竟然要暂停连载!   这故事正写到好看的地方,他还想跟着张幸再去看看别的呢!怎么就没有了?!   书店老板郁闷不已,正想把这本书扔开,突然注意到后面那个故事,竟然也是天幸写的。   天幸……原来写新书了!   “这天幸,写了新书就不管旧书了!”书店老板念叨了一句,继续看起来。   而他这一看……   伙计第二天来书店的时候,突然发现老板已经在店里了,正打着哈欠。   “老板,你怎么这么早就来了。”   老板道:“我不是早来了,我是压根就没走!”   “老板你为什么没走?”伙计不解。   “我怕路上遇到染病的人……”老板道。   “染病的人?”伙计更不解了。   书店老板道:“这世道,那些乱七八糟的病真的太多了,你一定要注意点……”   伙计满头雾水。   书店老板却又打了个哈欠。   他张大嘴巴,下意识地想要用手遮住自己的嘴,突然又觉得自己的手很脏,当即喊了伙计去给他烧水——他要洗手。   伙计:老板这是咋了?   老板没咋了,就是被《传染》吓到了,但吓到的同时,他又意识到——这一期的希望月报,肯定不用担心卖不出去,毕竟太好看了!   而他正这么想着,就有人来了:“老板,我要买希望月报。”   这天一大早,就有很多人看到希望月报了。   《我在百年后》就这么停了,大家都觉得难以接受,却也并不意外。   “《我在百年后》这部书,天幸是想给我们一个美好的希望,现在能写的都已经写了,这时候停下也不错。”   “希望我们这个国家,当真可以变得这么好。”   “我一直希望主角张幸可以看一看历史……但这样其实也正常,历史还要等我们去书写。”   “张幸看到了升起的太阳,而我们也不要放弃希望!”   ……   《我在百年后》停更,引起了很多讨论,但大家讨论的最多的,到底还是《传染》。   这部小说,写的同样是百年后,里面很多东西的描写跟《我在百年后》里面的一样,但这本书,跟《我在百年后》是完全不同的。   纯粹看故事的人,觉得这是一个很好的故事,他们在看得害怕的同时迫切地想要看后面的内容,但也有很多人看出了别的来……   希望月报上市,很多订阅了的人看得都不想出门,或者干脆拿了这月刊边看边出门,但穆琼这天,却过得跟往常区别不大。   他一大早和朱婉婉穆昌玉出门,“偶遇”傅蕴安,然后就去了教育月刊编辑部。   到了之后,他又拿出纸笔,开始写《流浪记》。   而他写到九点左右,盛朝辉捧着一大叠的报纸杂志来了。   盛朝辉订了很多报纸杂志,穆琼也订了,都是让人送到平安中学的,现在他每天早上上班前,都会过去一趟,把两人订的报纸杂志拿到教育月刊编辑部——就在几天前,他终于找到了接替他的人,从平安中学辞职了。   “穆琼,新一期的希望月报出来了,你看了没有?”盛朝辉问道。   “还没有。”穆琼道:“我订的希望月报,还在你手里捧着。”他来编辑部的时间很早,很多报纸杂志都还没有送来,因此他是不去拿的,等盛朝辉一道拿过来。   “给你。”盛朝辉拿出穆琼那一份给他,又道:“我们快看看这希望月报。听说非常好看,而且整本书,都是天幸的文章!”   “还有这事?”穆琼有些惊讶。   “是啊!”盛朝辉道:“这天幸真的太厉害了!他一个人撑起了一份杂志不说,还一个人写了一期杂志!”   “确实厉害。”穆琼笑道,他还是很乐意别人夸自己的。   至于希望月报……   穆琼翻开希望月报,先整体看了看,然后就不得不感叹,霍三少真的太果断了。   他刚刚给出去的稿子,霍三少竟然直接就让人刊登了,真的很有魄力。   要知道,如今亲日的官员文人非常之多。   欧美国家为什么愿意不要庚子赔款,反而用这钱来培养庚款留学生?他们又为什么愿意派传教士来中国建学校?   不就是为了培养亲近他们的知识分子,方面他们在中国谋取利益吗?   而在前些年,国内的知识分子基本上都是去日本留学的,这些人里面,自然不可避免地有一部分,是亲近日本的。   当然了,并不是所有人都亲近日本。觉得日本危险的人一直都有,在此时,就已经有一位未来的大佬预言,说二十年内,中日必有一战了。   刊登《传染》,是会得罪日本的,但穆琼不觉得这是坏事。   他相信他的国家的百姓,一定可以赶走侵略者,取得最后的胜利。   到时候,霍二少霍三少兴许还会是抗日英雄。   穆琼这么想着,慢慢地将自己写的小说看了一遍。   重新去看,还挺有意思的,就是发现了一处语句不通顺的地方,还已经不能改了……   “写得太好了!”盛朝辉突然猛地拍了一下桌子:“《我在百年后》写得太好了!”   差点被吓到的穆琼:“……”   “后面的故事叫《传染》啊……怎么写的是日本?”盛朝辉不满地嘟哝了两句,然后继续看了下去。   不久之后,他又是一拍桌子:“这故事写得太好了!”   穆琼:“……”幸好盛朝辉买的桌子质量过硬……   “穆琼,你看了没有?觉得怎么样?”盛朝辉捧着希望月报问穆琼。   “我看了,这个故事写得很好,还能给人很多启发,里面的一些医疗知识,防疫知识,其实我们可以学习一下……”穆琼笑着夸起自己来。   毕竟他要是不夸几句,兴许盛朝辉会觉得他嫉妒天幸,文人相轻…… 第119章 爱国   “这天幸的脑子也不知道是怎么长的, 竟然能想出这么多光怪陆离的东西来!”盛朝辉道。   穆琼的小说是好看,但并无太多新意, 天幸的小说就不一样了。   盛朝辉又翻了翻《传染》:“这书看得我害怕, 偏偏又特别想看,放不下来……可惜要等一个月才能看到后面的。”   “是啊。”穆琼应了一声,低下头继续忙活起来。   盛朝辉看到穆琼又开始忙活, 也静下心做起事来,不过他到底坐不住,没过多久,就离开教育月刊编辑部跑出去了。   穆琼巴不得他不在,当即拿出《传染》写了起来。   到了中午, 戚秀芬就来了教育月刊编辑部这边做饭。   穆琼和盛朝辉都从平安中学离职,教育月刊这边又招了两个员工之后, 戚秀芬就改为来教育月刊编辑部做饭了。   当然了, 做好之后,她会送一些去平安中学,给平安中学的老师吃。   至于晚上,穆琼现在晚上基本都是去孤儿院那边吃, 便是魏亭,也不在平安中学吃饭了——他现在很忙,都已经不来平安中学这边住了。   而他能这样,全是因为教育月刊每月都会给他分红, 他手头宽裕许多的缘故。   戚秀芬做的饭菜,和朱婉婉是截然不同的。   朱婉婉做菜, 一般就用油盐酱醋这几样调料,毕竟当初在苏州,他们家常常就这几样调料。   但戚秀芬不同。   姚家当初是开酱园店的,卖各种各样的酱料还有酱菜之类,戚秀芬也就特别擅长用酱料来做菜,如今厨房里,光酱料就准备了七八种。   比如说她炒茄子,必然要挖一勺大酱进去,而这样炒出来的茄子,又入味又好吃。   吃惯了朱婉婉做的菜,再去吃戚秀芬做得菜,正好换个口味。   楼下的饭菜做好,穆琼就下了楼,和周老先生,还有新来的那两个编辑一起吃饭。   至于盛朝辉的那个表弟,他跟盛朝辉一样坐不住,常常是在外面吃的。   反正他们也不缺钱。   周老先生牙不好,吃东西很慢,那两个新来的编辑则正相反,吃得特别快。   这两个编辑都是中学毕业的,搁现代这样的学历根本不够看,在这时候却已经很不错了,他们还有过相关的工作经验,就更难得。   当然了,穆琼在一众前来应聘的人里选中他们,主要是因为他们都挺有童心的,而且真心喜欢教育月刊上的文章。   穆琼觉得,只有真心喜欢一类作品,才能从一众投稿中选出最好的来。   吃过饭,穆琼在楼下待了一小时,处理各项工作。   如今教育月刊的稿子有点多,穆琼已经开始琢磨要不要把月刊办成半月刊或者再办一份刊物了。   当然,这事不急,真要办也要等下半年。   教育月刊的编辑部挺平静的,其他地方就不一样了。   前几日刚来找过穆琼,想跟穆琼约稿的郑润泽,这天去参加了一个朋友举办的文会。   郑润泽的这个朋友,是清朝世家出生的,但思想开放,妥妥的新派人士。   他家中非常富裕,就时常办文会,还会资助生活贫困的学子,就连郑润泽他们办的杂志,也有他的投资。   文会照旧在他家中举办。   文人向来都是谁也不服谁的,如今每个人有不同的想法,更是时不时就会争个不可开交。   而今天,这情况就更严重了,而这,还跟《传染》有关。   《我在百年后》这本书,喜欢的人非常多,今天开文会,他们就拿出来讨论了,结果讨论着讨论着,最后大家竟讨论起《传染》来。   文会上有几个年轻人一直不满去年政府签订的“二十一条”,看了之后不免大呼痛快,同时也对日本做了一些不好的评价:“这开头,日本人将侵略我们国家的行为粉饰成‘帮助’,真是不要脸,但又有点道理,我曾在天津遇到几个日本人,他们就喜欢往自己脸上贴金。”   “这书里写日人用华人做细菌实验……这要是真的,那些日人就是丧心病狂了!”   “呵!那些人什么事情做不出来?”   “满蒙去而北边动,胡马骎骎入中原。日人狼子野心不得不防!”   ……   这些人越说越生气,结果就惹怒了另外几个亲日的文人。   “你们这样信口雌黄,是不是太过分了?”   “这天幸乱写也就算了,你们竟然还偏听偏信?”   “这故事真是不知所谓!”   “我看这天幸,必然是西方各国的走狗!他这样写,不知道存着什么心思!”   ……   双方就这么吵了起来,最后越吵越厉害,最后也不知道是谁先动手,其中几个人还打了起来。   郑润泽倒是没有加入进去,事实上,他这会儿心情挺复杂的。   他从日本留学回来才一年。   他在日本的大学接受过教育,下意识地亲近日本,虽然知道日本图谋不轨,但觉得相比于被英国法国之类的侵略,日本还算好的。   他们有一样的肤色发色,日本人和之前的蒙古族满族之类,又有什么区别?   而亲日的人,基本上都有他这样的想法。   不过……这真的正确吗?   郑润泽有些迷茫了。   穆琼可不知道,他崇拜的,最后被日军杀害的郑润泽,早期其实还是个亲日派,更不知道自己的小说,提前将日本的险恶用心在郑润泽面前撕开。   文会上闹腾不休,震旦大学,那些学生却是一致觉得《传染》这书不错的。   震旦大学是一所教会学校,位于英法租界,很多老师都是英法两国的……这些学生对日本可没有好感!   这会儿,他们少不得要将日本批判一番。   然而……其实对现在的中国来说,英国法国美国还有日本,其实就是豺狼虎豹的区别,他们都盯着中国这块肥肉。   前年日本对德国宣战之后,就攻占原本被德军侵占的青岛,控制胶济铁路赖着不走了,而这其中,又有英法的支持……   穆琼觉得这些国家,没一个好的。   而傅蕴安和霍英的想法,倒是跟穆琼出奇地一致。   在傅蕴安的建议下,霍英还开始将这些思想灌输给自己的手下,尤其是工厂那些年纪不大,正在读书的工人。穆琼一直觉得,要开民智,就要让人见世面,要改变他们的思想,而傅蕴安觉得很有道理。   除了让平安中学的学生来教这些人认字和算数以外,他们现在还会在这些工人休息的时候,给他们讲一些外面的事情,读一些书,然后灌输国家的概念——在之前,很多没读过书的人,都是没有国家的概念的。   他们一点都不在乎这个国家是谁在管。谁给他们饭吃,他们就愿意听谁的,就连宋彦秋这个以前读过书的都一样。   但如今在工厂里待了一段时间,他们却开始知道自己的国家了。   今天工厂的管事给他们念《传染》的时候,他们一开始只感觉到了害怕,想着以后再也不能偷懒不洗澡不洗衣服了,不然真要有这样的细菌出现,他们所有人都要感染。   可是,当工厂的管事跟他们讲过日本和中国之间发生的种种事情,他们却立刻愤怒起来。   “哥,这个日本太可恶了!”程大海听完管事讲的事情,愤愤不平地对宋彦秋道。   宋彦秋认真地点头:“那日本确实太可恶了!以后我们一定要像《传染》里面写的一样,把他们赶出去!”   “肯定的!不然他们说不定又要用我们的老百姓做实验!”程大海道。   “嗯!”宋彦秋道:“我们不单单要把日本人赶走,还要把我们的国家发展好!让我们的国家变得跟《我在百年后》里面写的一样好!”   宋彦秋特别喜欢《我在百年后》这本书,里面的人的日子,过得真的太好了!   两人聊着聊着,又聊到了寄钱回家的事情。   “哥,我要把我的钱全部寄回去,你呢?”程大海问。他们出来工作已经有段时间了,工厂这边已经给他们发过薪水,而就在昨天,管事的告诉他们,他们可以派两个人回去一趟,把这边赚的钱给家里人捎去。   “我也是。”宋彦秋道,他的母亲和弟妹,都在家等着钱用呢!   当然了,做这样的爱国教育的,不单单是霍英的工厂,还有孤儿院。   穆琼收留这些孤儿,是希望能培养出一些有用的人来的,并不希望最后养出一些愤世妒俗,仇视社会的人,因而在思想教育方面,他很重视。   不过,他没有给这些孩子读《传染》,只给他们读了《我在百年后》,又给他们讲了列强是怎么欺负他们国家的。   至于《传染》这书……他还是不要吓唬小孩子了。 第120章 变化   穆琼以前买了不少书放在家里, 但最近,这些书被朱婉婉和穆昌玉陆陆续续搬到了孤儿院。   一来她们在这边待的时间长, 看书都是在这边看的, 二来则是拿来了这边,可以给孤儿院的孩子看。   当然了,现在那些孩子还看不懂, 主要靠别人念给他们听,但戚秀芬和她的两个女儿,还有金怀来洪婶等人,是勉强能看懂一些的。   这些人最喜欢的,就是小学课本和教育月刊了, 至于其他的书,他们基本都不能看。   也正是因为其他的书他们看不懂, 穆琼给孤儿院的孩子念书的时候, 这些人都会凑过来听。   今天穆琼念《我在百年后》,不仅孤儿院的孩子们听得很认真,就连金怀来等人也听得很认真,甚至那几个霍英派来的, 维护孤儿院的治安的大兵,也都抱着枪,认认真真地听着,听得满脸向往。   听完了, 其中一个看着只有十七八岁的士兵还凑上来问穆琼:“穆先生,你觉得一百年后, 还打仗么?”   “应该不打了。”穆琼道。   “那是不是没有当兵的了?”那人又问。   “当然不会,故事里不是写了吗?地震发生之后,士兵们要去救灾,要去救人。”穆琼道。   这个抱着枪的士兵感叹起来:“做这些,真好啊……”   穆琼看着这个兴许还没成年的士兵,想到接下来的一场场内战,暗叹了一声,又问:“你识字吗?”   “不认识。”这个士兵道。   “以后孤儿院的孩子学认字的时候,你也可以学。”   “我学认字做什么?”这个士兵不解。   穆琼道:“你学了认字,以后兴许能当将军。”   这时候的人去当兵,跟理想之类的全无关系,他们有些是为了有口饭吃,还有一些……直接就是被人拉壮丁了。   这些人可能今天是A军阀的兵,打仗打输了,投降或者被俘虏,明天就成了B军阀的兵了,再打输,又成了C军阀的兵。   当然了,这样能活着的,已经算是走运的了,绝大多数人都死在了一场场的战斗里。   我党后来能快速地发展壮大,原因之一就是我党对百姓好,又耐得下心来教这些士兵,让人有归属感,而不像其他人一样,将这些拉壮丁拉来的士兵当做填战壕的炮灰。   “我哪能当将军啊!”那个士兵不好意思地抓了抓自己的后脑勺。   “这些原本可能会饿死在大街上的孩子都能读书了,你为什么不能当将军?”穆琼笑问。   那几个士兵面面相觑。   他们明显有些意动,穆琼这时候又道:“我还要请你们帮个忙。你们当兵应该也当了很久了吧?以后有空,能不能给这些孩子讲讲外面的事情?”   这些人拍着胸脯答应了。   说起来,能跟着霍英来这边,他们都不是新兵,少说也当兵两三年了,那个最先开始跟穆琼说话的士兵,更是十二三岁的时候就被拉了壮丁。   他甚至已经不记得自己家在哪里了。   这天晚上,突然下起雨来,一开始是小雨,后来却越下越大。   雨水从天空中落下,砸在屋顶上发出“啪嗒啪嗒”的声音,间或,天空中还会亮起一片,随后又传来“轰隆隆”的雷声。   孤儿院是新建成的,用的瓦片也好,一点都不漏雨,就是有些闷热。   “以前下雨的时候,我都是躲到桥下去的,现在真好啊。”   “我那时候住在一个庙里。”   “我以前最讨厌下雨,下雨之后,我就找不到吃的了。”   “有一回刮风刮地特别厉害,还下雨,我三天没吃东西。”   ……   孤儿院的孩子待在屋子里,看着外面的倾盆大雨,很多人的脸上都露出庆幸来。   他们要是还在外面,兴许会生病,会没命。   穆琼却有点发愁。   雨下的这么大,他们都不好回家了。   “琼儿,我们今天在这边住一晚上?”朱婉婉提议,这边是有多余的床铺被褥的,他们完全可以在这边住一晚上。   穆琼从未在这里住过,有些迟疑,但想了想,他还是同意了。   只是,他同意的话还没出口,就听到了一个声音:“穆先生,穆先生你还在吗?”   雨下的很大,这声音有些听不真切,但挺熟悉的……应该是孙大林?   穆琼想到了什么,进屋拿了一把伞,撑开之后匆匆来到孤儿院门口。   孤儿院的大门是木质的,关着插上了门栓,穆琼打开门,就看到傅蕴安和孙大林站在门口。   他们两人一人撑了一把伞,长袍下摆都湿了,身上也有水渍。   “傅医生,你怎么过来了?”穆琼眉头微皱。   他这会儿心里有些气,下这样的大雨,傅蕴安还特地过来做什么?   “我正好在附近,就顺路过来看看你走了没有。”傅蕴安道。他今天,原本已经不打算过来了,没想到下起这样的大雨来……他就特地过来了:“今天雨大,路不好走。”   穆琼:“……”知道路不好走还过来?   天边突然亮了亮,穆琼隔着雨帘,看到了傅蕴安乌黑的双眼。   他心里的那股气突然就没了。   穆琼道:“傅医生,你等一下,我跟你一道回去。”   “好。”傅蕴安道,而他话音刚落,轰隆隆的雷声就响了起来。   穆琼有些无奈地看了傅蕴安一眼,撑着伞回到孤儿院那边,告诉朱婉婉和穆昌玉自己要回家去,又让朱婉婉和穆昌玉在这边住下。   “哥,下这么大的雨,你还回去做什么?”穆昌玉皱眉。   “明天我还要跟盛朝辉一起去吃饭,回家打理一下自己比较好。”穆琼道,带上自己的东西,就往外走去。   穆昌玉闻言撇了撇嘴,有点埋怨盛朝辉,朱婉婉却皱眉看向门口。   她觉得自己的儿子要走,跟外面的人有关。   那人也不知道是谁,找自己的儿子又有什么事?   当然了,她儿子早就能独当一面了,用不着她多嘴。   朱婉婉带着女儿回去洗漱了。   穆琼撑着伞,却是和傅蕴安一起走在回家的路上。   他一开始有些气,气傅蕴安下雨天还跑来,但现在却又有点动容。   傅蕴安对他,可以说是……情深一片了。   穆琼心里想着这事没说话,傅蕴安也没开口。   而两人的身后,孙大林无奈极了。   三少好好的汽车不坐,非要跟穆琼一起走,连带着他也只能一起走……   唉!也不知道三少什么时候能把人拿下。   孙大林正这么想着,一不小心就踩进了一个水坑。   湿乎乎的鞋子穿着很不舒服,但也挺凉快不是?   孙大林苦中作乐。   穆琼倒是没觉得苦。还觉得这雨景看着挺不错的。   正这么想着,他也一脚踩进了一个水坑。   穆琼一开始走路挺小心的,现在脚上的鞋子早已湿透,干脆就破罐子破摔随便走了。   他小时候一直羡慕别的孩子能玩水能去踩水坑,现在自己也能踩了。   傅蕴安:“……”穆琼……是不是有点小了?   走了一段,穆琼道:“傅医生,明天是礼拜天,我不去工作。”所以早上,不用刻意等了。   “好。”傅蕴安听出了穆琼的言外之意,轻笑起来。穆琼虽然年纪小,但也很成熟了。   两人到了家,在家门口告别。   傅蕴安回到家中,家里的厨娘立刻就拿了姜汤过来给他,又道:“三少,热水一直备着。”   傅蕴安点了点头。他本想给穆琼送个姜汤,但想到自己去送,穆琼还要冒雨出来拿,就放弃了。   拿着干燥的衣服,他去洗漱了。   如今天热,淋湿了也不至于生病,但不舒服是肯定的。   另一边,穆琼就比较悲催了,他还要自己生火烧水。   当然了,回家也是有好处的,到底还是家里舒服。   穆琼洗了澡,换上干净的衣服上楼睡觉。   第二天早上起来,院子里还湿乎乎的,但已经不下雨了,甚至东边还出了太阳。   穆琼打理了一下自己,就出了门。   他确实跟盛朝辉约了吃饭,不过约的是中午,至于上午,他打算去一趟商业印书馆。   《留学》、《求医》还有《英文短文》这三本书,商业印书馆近来又加印了一些,他有几百块的版税可以拿。   穆琼在去商业印书馆的路上吃了早餐,去拿了稿费之后,则去了书店。   他在书店里选了十几本书,付过钱之后拿走了一本,剩下的则让人送到教育月刊编辑部去。   买好书,穆琼就去了盛朝辉订的饭店。   今天这顿饭是他和盛朝辉做东的,宴请的则是平安中学的一众老师。   穆琼到的时候,别人都还没来,他就先进了包厢看书,看了一会儿,魏亭钟老师等人就结伴来了,接着,盛朝辉也匆匆赶来:“不好意思,路上遇到事情耽搁了!”   这次,他们把平安中学的老师全都请了,穆琼也算是认识了一下那个代替盛朝辉的国文老师。   吃过饭,大家又在盛朝辉的建议下,换了一个地方吃茶聊天。   茶楼就是个供人闲聊的地方。   上去之后,最基本的花销是每人两个铜元。付钱之后可以从菊花茶绿茶红茶里任选一种茶喝,还送一碟瓜子。   然后就能在茶楼闲坐许久,听说书先生讲书了。   当然了,他们上去之后,并不单单只喝这茶水,盛朝辉另外叫了一些点心瓜果,还要了几样卤味,大家可以一边吃一边聊。   他们聊了很多,《传染》这样的新书肯定是要聊的,聊着聊着,少不得又聊到如今乱糟糟的局势上。   穆琼从魏亭的嘴里,倒是知道了很多没办法从报纸上知道的事情。   “那不是我们平安中学的学生吗?”正聊着,钟老师指着几个进了茶楼,正东张西望的学生道。   穆琼看过去,也看到了那些学生,这些学生他并不陌生,正是当初他和魏亭带去霍英的工厂教书的那些学生,这会儿他们正好奇地看着茶楼里的景象。   盛朝辉一扬手,就把这些学生叫了过来。   “你们怎么来茶楼了?”盛朝辉问。   这些学生已经跟在场的老师问过好了,这会儿道:“我们拿了薪水,就约好了一起来喝茶买书。”   “原来是这样,在霍英那边教书累吗?”盛朝辉又问。   这些学生纷纷说不累。   而穆琼看到他们,却是想起自己一直惦记着的宋彦秋来。   那宋彦秋在原本的历史上是个恶人。他不至于在他什么都没做的情况下对他做什么,但还是决定有空多关注一下,另外,从霍三少那边知道霍英建的工厂里,还包括生产青霉素的工厂之后,穆琼更是想再去那边看看。   他提出了这个要求,而那几个学生里的一个当即道:“穆老师,工厂那边的管事不止一次向我们问起你,你如果过去,他们一定很欢迎。”   又有一个学生道:“工厂的工人,礼拜天下午是不用干活的,我们打算等下早点过去,给他们补课,穆老师你可以跟我们一起过去。”   穆琼求之不得,当即答应下来。   从茶楼离开,穆琼就跟着这群学生一起去了霍二少的工厂,同去的还有魏亭和盛朝辉。   盛朝辉过去,纯粹是为了凑热闹,至于魏亭,他今天正好有空,就打算去找霍二少聊聊——据说最近霍二少整天待在工厂那边。   一行人坐电车来到霍二少的工厂,穆琼就注意到这工厂又大了许多,里面的房屋也更多了,此外,进出的人,还有门口的士兵也更多了。   他们照旧做了登记才进去,然后立刻就有管事的来了。   “穆先生,您来了!”穆琼上回见过的那个管事笑眯眯地打招呼,热情地让穆琼有些不好意思。   得知穆琼想看看那些一直在读书的工人,他立刻就带着穆琼去了那些工人住的地方。   穆琼上次来的时候,这里只有第一批到的工人,但现在又多了很多,而这会儿,这些工人都在洗衣服晾衣服什么的。   看到穆琼他们,这些人一个个扬起笑脸问好,一张张黝黑的脸上满是喜悦。   看的出来,这些人生活的很好。   穆琼目光一扫,立刻就注意到了在人群中堪称鹤立鸡群的宋彦秋。   宋彦秋本就长得挺高,这一个月更是窜了窜个头,再加上他皮肤白,气质好,周围人还隐隐以他为首,真的非常显眼。   穆琼注意到了宋彦秋,宋彦秋也看到了穆琼等人。   他一直很感激穆琼当初对他的赏识,这时候立刻过来打招呼,还跟人道:“这位是穆先生!写《留学》的穆先生!”   之前这些工人问好,多是冲着平安中学的那些学生的,但这会儿,却都开始跟穆琼问好,一个个非常崇敬的样子。   好在,他们也就只是拘谨地问问好,不敢做别的。   穆琼也跟他们打了招呼,然后就看向宋彦秋:“你最近读书读的怎么样?”   对宋彦秋来说,穆琼就是他的偶像,他当即道:“我最近读了很多书,还把先生你的书都看了……”   穆琼想知道宋彦秋的情况,宋彦秋又想表现,两人倒是越聊越多。   而穆琼跟他聊过之后,也挺感慨的。   他发现霍二少……兴许是霍三少,真是个人才!   找这么些年纪不大的人来做工也就算了,还教他们读书,给他们洗脑……宋彦秋这个历史上有名的汉奸土匪,这会儿的目标竟然是当掌柜的。   他甚至因为看过《传染》,言语间特别讨厌日本。   穆琼听到这些,心情还挺好的。   但得知穆琼来了,特地过来看看的霍二少,心情就不大好了。   跟穆琼站一起的这人是谁? 第121章 工厂   霍英近来非常忙, 但即便如此,他还是关心着自己弟弟的, 自然知道傅蕴安最近和穆琼已经渐入佳境。   现在看到穆琼和一个十七八岁的少年聊的高兴, 也就有点不高兴,即便他很清楚,穆琼跟这人肯定是没关系的。   “穆先生, 好久不见。”霍英笑着跟穆琼打招呼。   大概是天很热的缘故,霍英没有穿西装,而是穿了一件挺宽大的长袍,双手都被罩在袖子里。   而他一出现,那些工人的目光, 就都落在他身上了。   这些工人对穆琼等人是崇拜,但对霍英……他们都快把霍英当神了。   毕竟他们如今的这一切, 都是霍英给他们的, 霍二少,那可是救苦救难的观世音菩萨啊!   “霍二少,好久不见。”穆琼也笑着打招呼。   霍英跟穆琼打过招呼,又去跟魏亭盛朝辉打招呼, 而打完招呼,他的注意力便又回到了穆琼身上:“穆先生,我最近一直在看你写的《流浪记》,也看了你主编的教育月刊, 都非常好看,很有教育意义, 我还推荐给了我的父亲。”   “能让二少喜欢,是我的荣幸。”穆琼闻言道,同时也不可避免地有些惊讶——霍二少竟然把他的小说推荐给了霍大帅?!   “你太谦虚了。”霍英又寒暄了几句,然后看向宋彦秋:“穆先生和我们工厂的这个工人熟识?”   霍英并不是平易近人的人,他虽然近来住在工厂这边,但从来没来工人住的地方看过,也从没跟这些工人聊过,一直都是高高在上的。   宋彦秋还是第一次这么近距离地看到他,一时间非常激动,身体都微微颤抖。   穆琼道:“也不算熟,今天是第二次见。他的学问不错,当工人有点可惜了,二少,教育月刊编辑部缺人,不如让他去我那里工作?”   宋彦秋现在表现挺好的,但如果他能把人带在身边观察一段时间,那也就能彻底放心了。   “穆先生,我就是因为缺人手才花钱培养他们的,你还是不要跟我抢人了。”霍英笑道。   霍英都这么说了,穆琼当然不再坚持,毕竟宋彦秋现在这样也挺好的。   霍英见状,又道:“几位,要不要看看我的工厂?”   大家当然是要看的。   这样大的工厂,除了穆琼,其他人从没见过!   霍英闻言,当即喊了一个管事带路,然后一起去看工厂。   霍英的工厂有很多家,这会儿,有几家已经开工了。   大家进的第一家工厂,是一家生产雨靴的工厂。   这里生产的,就是那种黑色的橡胶雨靴,这会儿工厂里大部分地方都空着,但中间放着一张桌子,桌子上放着一双高筒的橡胶雨靴。   穆琼在影视作品里时常见到这样的雨靴,现实中也曾看到环卫工之类的穿这样的雨靴,但他自己倒是从未穿过。   当然了,他现在是很想要一双的——穿布鞋大雨天走路,实在不怎么舒服。   而这时,霍英身边的一个管事捧起这双雨靴,自豪地说了起来:“这鞋子是用橡胶做的,完全不漏水。现在全国,就只有我们这里能生产!”   他说了很多,穆琼也意识到,这种在现代价格便宜的雨靴,在这个时候,还是奢侈品。   参观了雨靴厂,他们又去了纽扣厂。   这里放着一台机器和无数的蚌壳,还有人在操作机器,他们从蚌壳上切出一颗颗指甲大小的圆片,再在圆片上钻出四个孔洞,一颗纽扣就做好了。   “我们买了好几台机器,正式开工之后,每天能生产数千枚纽扣。”那管事又一次自豪的说。   这做纽扣的蚌壳,就是最常见的河蚌的蚌壳,做出来的纽扣是白色的,一颗颗并不大,但正好可以用在衬衫上。   现代这样的纽扣基本是用塑料做的,一块钱能买一大把,但这时候的纽扣,怕是不便宜,所以数千枚应该也能赚不少了?   看过纽扣厂,他们又去看了一些别的工厂,其中就包括纺织厂面粉厂。   这些工厂搁现代,兴许一些家庭小作坊都比它来的大。   但在这个时代,却已经是非常大的工厂了,开工后能赚到很多很多钱。   穆琼挺感慨的,但他对这些并没有太大的兴趣,他会跟着赞叹,但很难发自内心地喜欢这些再简单不过的机器。   他只想看生产青霉素的工厂,可惜的是,那工厂霍二少肯定不会给他们看。   而且……这工厂现在应该也还没用上——青霉素还不能批量生产。   宋彦秋是那些工人里面最出色的,之前穆琼对他另眼相看不说,霍英也很看重他,甚至让穆琼不要跟他抢人,管事的就把他也带上了。   大家一起参观面粉厂,魏亭等人在惊叹面粉的细腻的时候,穆琼干脆就跟他聊了起来,问了他的家人的情况。   宋彦秋毫不设防地把自己家里的情况说了,又说自己的薪水,明天就会捎回去:“二少真是好人。”   被宋彦秋觉得是好人的霍英眉头微皱。   他确定穆琼跟这个宋彦秋没什么关系,但他也发现,穆琼对这个宋彦秋很关注。   他找来管事,问了几句。   等穆琼等人参观完离开,霍英就把宋彦秋叫了来。   宋彦秋被带到霍英面前的时候,霍英正躺在一张藤编的躺椅上抽烟,吐出一个个烟圈来。   宋彦秋觉得二少实在厉害,这抽烟都抽的跟别人不一样,同时,他也有些惶恐兴奋,二少找他,是不是想要提拔他?   “我问过管事,管事的说你认字,做事也勤快……让你做工人确实委屈了。”霍英道。   “不委屈……”   “行了,不用说虚伪的谦虚话。你以后就跟着老张做事吧!”霍英道。   宋彦秋并不知道老张是谁,有些茫然,但霍英已经挥挥手,让他离开了。   霍英说的老张,是霍英手底下一个专门负责采买各种东西的管事,现在霍英在上海这边开工厂,要采买的东西很多,他那边也就非常缺人。   看到霍英送来的宋彦秋不仅年纪轻轻学问不错,还对霍英忠心耿耿,他当即决定要好好栽培。   只是做他们这活儿,是要天南地北到处跑的,以后一年不见得能在上海待一个月……张管事当即表示,宋彦秋走之前,最好先把家里人安排好。   他给了宋彦秋一百元钱,又给了宋彦秋四个大兵,然后道:“你的工友不是要回炉县送钱送东西吗?现在这事交给你办,你带着钱和这四个人回去,一路的吃饭住宿全部由你来安排,回来的时候,你再给我买点炉县当地的特产回来。”   这是要锻炼自己呢!宋彦秋激动地应了一声,带着人回家乡去了。   宋彦秋那边的事情,穆琼并不知道。   他这会儿正有些无奈——盛朝辉真的太能花钱了!   他和盛朝辉刚刚宴请了平安中学的老师吃饭,没过两天教育月刊收回一大笔钱,盛朝辉又说他们应该设宴,请上海这边的中小学校长,还有其他杂志的主编编辑,以及亲朋好友之类一起吃个饭,庆祝教育月刊办得成功。   此时酒店的酒席,一般是三四个银元一桌,还不算烟酒,而这么多人算下来,肯定要个十几二十桌。   又有一大笔钱要花出去了。   教育月刊每个月虽然赚的钱不少,但除去房租和给员工的薪水,还有搬家时买家具的钱,再加上给平安中学的钱还有这酒席钱,这两个月怕是剩不下什么。   但这样的酒席,却也是不能不办的。   穆琼虽然不爱交际,但他很清楚,这样的交际对他们有利。   就是如此一来,他少不得缺钱,盛朝辉那里的一千大洋更是短时间里还不上。   穆琼看了看自己面前的新城月刊,决定开自己的第三个马甲,写书赚钱。   这个马甲,他暂时就只让郑润泽知道,相信郑润泽应该不会告诉别人。   至于这个马甲写什么……左右是马甲,不如就想写什么写什么,还能跟人打打笔仗,骂骂人。   这两天有人在报纸上骂天幸,他特别想回骂。   穆琼这么想着,直接在纸上写下了“当官”二字。   其实对于思想什么的,穆琼依旧是不太会写的,他很少看那种大部头的哲学书,因为从小不上学的缘故,政治之类的课更是不曾听过。   但短篇小说散文之类,他还是会写的,这次他写的就是个很有讽刺意味的短篇小说。   穆琼上辈子看过很多案例,这时找了一个,进行艺术加工之后,便写了起来。   他故事写的,是个意气风发的年轻人,一心想要当个好官,却当不成,最终同流合污的故事。   这个时代的官场就是这样,你就算想要当个好官也当不成。   树根都烂了,还能指望叶片是绿的? 第122章 新笔名   《当官》的开头, 一个年轻人有幸成为一方父母官。   他的父亲说你一定要爱护百姓,一转眼, 却又盛情难却收了别人送来的古画。   他的母亲说你一定要当个好官, 一转眼,却又靠着他当官,帮娘家的侄子找了个好工作。   他的姐姐说你一定要公正廉洁, 一转眼,却又求他帮自己的丈夫周旋,低价买下一块地。   此外,他在工作上,也遇到诸多问题, 发现自己的上司,是个彻头彻尾的贪官。   他不免鄙夷, 但他的上司说, 你又哪里比我好了?又说自己当初,也想当个好官。   穆琼发现自己一写,就容易写多,他想写短篇小说, 但这个故事,估计会超过三万字。   但也无妨。   这篇小说,穆琼花了三天功夫去写,写完了之后又进行删改, 特地写的不那么白话,此外, 还加入了一些他在现代看过的带有讽刺意味的“名言警句”,比如说主角顿悟:“帮上司做了无数好事,不见得能得上司看重,但若与上司一道做了件坏事,便与上司成了自己人了。”   穆琼把这篇文章写完,又修改好的时候,盛朝辉要办的酒宴,便开始了。   这日晚上,他们包了一家酒楼,在酒楼设宴。   “普通酒席,就上些鸡鸭之类的常见菜,是一桌四元,其他的稀奇菜色,可以另加进去,诸如加鱼翅四元,当然没什么必要。我就只加了些少见的小菜,诸如从你工作的西餐馆买来的烤鸭,还有炸藕合之类。酒用的是绍兴黄酒,还有酒楼自制的米酒,最后核算下来,一桌酒席六七元左右,我又另外给每个人备了伴手礼,每桌放一包烟,算下来一共两百三十二元。”进去的时候,盛朝辉给穆琼报了账。   这么多钱,都够在租界外面买个小房子了……但有些花销是必要的,穆琼倒也不觉得有问题。   这次他们请的,除了工作上需要结识的人以外,还包括各自的亲朋好友。   盛朝辉朋友很多,穆琼的朋友却并不多,他请了陈老板傅蕴安傅怀安金怀来,便是连郑维新和孙奕尧都请了,也就凑了一桌而已——李荣华章澈这样的编辑,是和其他编辑坐一起的。   这宴会非常热闹,穆琼和盛朝辉一个个去敬酒,认识了不少人,与此同时,穆琼就是楼玉宇的事情,知道的人也更多了。   见到楼玉宇这么年轻,很多人发出惊叹,同时也更看好穆琼。   也是在这个酒宴上,穆琼突然得知郑维新和郑润泽还是堂兄弟,此外,在场的很多人沾亲带故,或者是同学之类。   此时有文化的,就是最顶尖的那一波,大家都是相熟或者认识的。   一顿饭吃下来,好几个学校表示要订购教育月刊,还有人愿意以十元一条的价钱,在教育月刊上刊登广告,倒也是意外之喜了。   穆琼不知道自己酒量到底如何,但觉得应该不会太好,敬酒之时,就特地换了兑水的酒,让教育月刊编辑部的一个编辑跟在自己身边,拿了个里面水多酒少的坛子给自己倒,倒也糊弄了过去。   今天这一场,他算是正式打入上海的社交圈了。   一般来讲,这种时候他与人交际,是要说说家庭的,但穆琼并不想跟穆永学有牵扯,便特地没说,别人倒也没问——以他如今的情况来说,便是没有家庭加分,也足以让人看重。   更何况,没人觉得他的家境会不好。   他若是家境不好,哪能出国留学?哪有本事办杂志?   没错,不熟悉的人依旧觉得,他应该是去留过学的。   酒宴结束后,绝大多人都回家去了,但盛朝辉带了许多年轻人去别处继续玩,他问穆琼要不要一道去,而穆琼毫不犹豫地拒绝了。   《当官》虽然写好了,但《传染》还没写好,他也挺忙的……   傅蕴安还有事,这天并没有和穆琼一起回家,还把傅怀安带走了,穆琼回去的路上,便干脆去拿了霍三少寄来的信。   他把《传染》寄给霍三少之后,又跟霍三少通过几次信,并且已经将第二部 分的《传染》寄了出去。   每次他寄出信去,霍三少都会第一时间回信,不过他倒是会拖几天再回信,回信也尽量少写。   必要的时候,穆琼是打算舍弃这个马甲的。   这次,霍三少在信里直接称呼他为“老师”了,并且又求教了几个问题,而穆琼把会的回答了,不会的就不答了,同样只有寥寥数语。   信已经写好了,穆琼倒是没有拖延时间,第二天就把信寄了出去,同时也去了一趟新城月刊的编辑部找郑润泽。   新城月刊是几个新派人士合办的,刊登的很多文章都不受当权者欢迎,同时,他们出刊也很自由,这个月稿子多,就厚一点,下个月稿子少,就薄一点,投稿的好文章特别多,还会弄个增刊。   穆琼过去的时候,郑润泽正在写稿子。   得知穆琼是来投稿的,郑润泽欣喜万分,当即看了穆琼的稿子。   穆琼自己觉得自己的短篇还有散文之类写的不好,主要是因为他看过这个时代一些大家的文章,这些人的短篇和散文,他一点都不觉得自己能超越。   这时候最有名的大家,甚至值得后世的人专门去研究他的文章,为他著书。而穆琼很清楚,自己没有那个水平。   然而,他忘了一件事,那就是这样的文豪大家,总共也没几个。   说起来,郑润泽后期倒也是其中之一,但他现在还年轻,写的文章还没他后来写的那么好。   此外,如今还是民国初期,新文化运动都没开始,穆琼觉得好的文章,都还没写出来……   如今新城月刊上刊登的文章,绝大多数都是没有机会流传后世的,穆琼的文章比不上那些大家,但在质量上,绝对比这时期绝大多数的人写的文章好。   他在现代的时候看的那么多文章,写的那么多小说,也不是白看白写的。   “好文!你跟我说你不会写短篇,这不是写的很好吗?”郑润泽欣喜万分:“这官场的黑暗,都被你写出来了!”   郑润泽不像穆琼,看过许多经过历史考验的民国时期的好文,在他眼里,穆琼的小说已经非常好了。   听到郑润泽这么说,穆琼道:“其实还是有点拖沓了,主题也不够明确。”其实穆琼也想过写点更深刻的,但他想到的很多文章,都是那些这时期的名人在十年甚至二十年后会写的。   他既不想抄袭也不想模仿,很多东西也就不能写了。   “我看的时候完全没觉得。”郑润泽道:“你这文章,我就刊登在下一期的杂志上,至于稿酬……这篇文章比较长,稿酬不能给太多,我给你一百二十元如何?”   这篇文章大约三万字,一百二十元也就是千字四元,也算不错了,但称不上多高。   新城月刊这边,有些文章的稿费会给五六元乃至更高,但主要是因为那些文章比较短。   郑润泽给稿费很爽快,很快就拿了稿费来给穆琼,还道:“你若是有别的文章,都可以拿来。”   穆琼想了想,最后道:“其实我这里,还真有一篇文章。”   除了这篇《当官》,穆琼这次过来,还拿了另外一篇一千字左右的文章,但他之前有点犹豫,不知道该不该拿出来。   自从他的《传染》刊登出来,有不少文人在报纸上写文章,说天幸应该是西方国家的走狗,恶意破坏中日友好关系。   又表示他这样激怒日本,绝对居心叵测。   当然了,也有人帮天幸说话,这些日子,报纸上双方的文章都发了。   这些文章,穆琼都是看了的,其中有些都把他气笑了,然后他就慷慨激昂地也写了一篇。   这文章,以宋朝做例子,表示现在的中国,根本就是在割肉养肥对自己虎视眈眈的狼!   日本国小人少,原本是绝对没有能力侵犯我国的,偏偏近几十年来,国人用各种赔款将之养地越来越壮实……   文章最后更是道,如此这般下去,中日必有一战。   穆琼把文章给了郑润泽,这次郑润泽却没有叫好,他盯着这短短千余字的文章看了许久,最后道:“这文章我也会刊登,稿费六元如何?”   穆琼答应下来。   郑润泽则是表情复杂地看了穆琼一眼。他没想到穆琼竟然也是这样看待中日关系的……   穆琼在郑润泽这里投稿的时候,刊登了《传染》的希望月报已经在北京等地出售了,也被人寄到了其他一些城市。   上海这边亲日的人其实不多,但北京等地,却有许多文人亲日,又或者……惧怕日本。   穆永学就是其中之一。   “这天幸,当真是胡说八道,他这样在文中信口雌黄,污蔑他国,着实可恶!”穆永学道,他有点担心日本人知道了,会来找麻烦。   像穆永学这样想的人还挺多的。   当然了,也有很多人在看了《传染》之后,愈发提防日本。   湖南第一师范大学,一位学生就在给别人的信里写到:“思之思之,日人诚我国劲敌!”   作者有话要说:   这一年,在湖南第一师范大学上学的毛大大给别人的信里这么写:   “大隈阁有动摇之说,然无论何人执政,其对我政策不易。”   “思之思之,日人诚我国劲敌!”   “感以纵横万里而屈于三岛,民数号四万万,而对此三千万者为之奴!满蒙去而北边动,胡马骎骎入中原。况山东已失,开济之路已为攫去,则入河南矣。”   “20年内,非一战不足于图存!而国人犹沉酣未觉,注意东事少。愚意吾侪无它事可做,欲完自身以保子孙,只有磨砺以待日本。”   后来预言成真了!二十年后真的打仗了!   对了,当时白话文还不太流行,大家写作一般是这样用文字的,但是作者写不来…… 第123章 窗户纸   穆琼在新城月刊写小说用的笔名是朱世安。   他不太会起名, 就起了个“世界安定”的“世安”,为了掩人耳目, 还特地在前面加了个姓。   这么一折腾, 这笔名看起来就像是真名了,别人要找,应该会先去找“朱世安”, 就算后来知道这是笔名,应该也会先去找姓朱的,倒是让他安全很多。   有了这个笔名,一些他之前不敢写的东西,现在总算能放心写了。   穆琼拜托郑润泽不要将自己的笔名告知别人, 郑润泽答应了,表示绝不会告诉他人。   穆琼对郑润泽还是很信任的, 拿了稿费就离开了, 去了孤儿院。   孤儿院现在已经有了一套相对完善的规章制度,同时,里面的孤儿也增加到了一百个,若没有意外, 应该还会持续增加。   孩子虽多,但因为这些孩子都还算乖巧的缘故,倒也好管理,并不需要费太多功夫。   金怀来大约是还有别的事情要忙, 如今在孤儿院待的时间越来越少,倒是朱婉婉除了学习, 剩下的时间全都花在了孤儿院。   此外,孤儿院又招了几个女工。这些女工有因为不能生被婆家赶出来的,也有被人拐卖来上海的,总之都是比较命苦的。朱婉婉把她们留在孤儿院,她们都对朱婉婉非常感激,干活也尽心尽力。   这里已经没有什么需要穆琼操心的了,穆琼看了看,就去了教育月刊编辑部。   这天下午三点多,盛朝辉才打着哈欠来了编辑部,看到穆琼,他咧嘴一笑:“穆琼,你昨晚不跟我们一起去玩,真的太可惜了!我昨晚可是长了不少见识。”   “你们去玩了什么?”穆琼好奇地问道,他是很喜欢跟盛朝辉聊天的,从盛朝辉那里,他能知道很多事情,写小说的时候可以用上。   就说他写《当官》,对于政府方面的描写,有些依靠原主的记忆,另一些,就是从盛朝辉那里听来的了。   盛朝辉脸上神秘兮兮的:“我见到了花国总统!”   “花国总统?”穆琼没反应过来,有“花国”这个国家?现代倒是有人将中国称为华国,但这时候是没人这么叫的。   盛朝辉看到穆琼满脸茫然,露出意味深长的笑容,然后给穆琼普及了一下。   穆琼这才知道,所谓的“花国总统”,指的是上海最漂亮的女妓。   清末,上海这边的妓院,就开始评选“花国状元”、“花国榜眼”、“花国探花”之类,到如今,他们与时俱进,开始叫总统总理了。   第一名叫花国总统,第二三名叫花国副总统,第四名叫花国总理,每年都会评选一次。   “穆琼,你要不要和我一起去见识一下?”盛朝辉问:“那花国总统长得着实漂亮!不过我更喜欢那个花国总理。对了,她们跟我说话的时候,还特地问起楼玉宇了。”   穆琼对这些一点兴趣都没有:“我不想见识。朝辉,这样的地方,你也少去为好。”   “男人总归是要去见识一下的。”盛朝辉不以为然。   穆琼眉头微皱,又劝了几句。   自从教育月刊赚了钱,盛朝辉就有点飘飘然了,花钱也越来越多,穆琼觉得这不是什么好事。   盛朝辉本就年轻,又喜欢玩乐享受,若是一不小心被人带歪,那一辈子就毁了。   “穆琼,你的日子,真的过的跟我父亲一个样,我们这么年轻,总归什么都要去看看,去试试的。”盛朝辉道。   盛朝辉显然没把逛青楼当回事,穆琼也知道,这时候的人都是如此的,只能不劝了。   同时,他也打定主意,将来穆昌玉找另一半的时候,一定要盯着点,决不能让他找这样的男人。   当然了,现在操心这个还有点早……他这会儿要操心的,应该是穆昌玉的跳级考试。   这时的小学不是义务教育,不是任何人都能去读,就算考不及格也能一级级读上去的,在此时,你考试不好,就不能往上读。   同时,你成绩好,跳级也容易。   穆昌玉就决定跳级,她三年级毕业后,打算跳过四年级直接读五年级。   考试这天,穆琼一家一大早就起来了,起来之后,朱婉婉下了面条吃。   家里厨房有两口锅,一只锅烧水煮面,另一只锅加油煎三个荷包蛋,再加水进去,加点咸菜煮出面汤来,味道好的很。   而他们吃过早饭走出房门,照旧看到了傅蕴安。   位于教育月刊编辑部旁边的医院已经建成,外墙刷上了石灰,现在,傅蕴安是真的要每天呆在那里了——他的医院就要开了,如今正在进行各种布置。   穆琼有时候写累了站在窗口透透气,就能看到不远处的医院大楼里,各种各样的人不停地进进出出,而那些人里有好些是他熟悉的。   当初和傅蕴安一起义诊的医生、郑维新、孙奕尧,还有傅蕴安的助手什么的,看样子以后都会进入傅蕴安的医院工作。   当然了,还有很多人是穆琼不认识的,更有一些工人往医院里搬了很多东西。   “今天我要送昌玉去学校。”看到傅蕴安,穆琼道。   傅蕴安近来很忙,前几天他怕傅蕴安累着,干脆就不送穆昌玉到学校了,而是和傅蕴安直接走去医院那边。   但今天穆昌玉要考试,他就打算陪着过去。   “我也一起。”傅蕴安道:“医院要开了,我正好有事想问你。”   穆琼:“……”他对医院一窍不通,傅蕴安能问什么?   虽然他给傅蕴安出了一些比较超前的,比如把中医西医放在一个医院里,制作中成药之类的主意,但具体操作,他也是完全不懂的。   傅蕴安这理由找的太敷衍了。   穆琼有些无奈地看了傅蕴安一眼,笑着答应了。   一路上,傅蕴安果真没有问关于医院的事情,只跟穆琼闲聊,穆琼偶尔看过去,还能看到他专注地看着自己。   下大雨那天两人一起走回家,他特地告诉傅蕴安自己第二天有事之后,傅蕴安对他就更殷勤了。   就算再忙,傅蕴安也会时不时给他送点吃的,穆琼甚至觉得自己要被喂胖了。   他已经知道了傅蕴安的心意。而这一点,傅蕴安现在应该已经猜到了。   毕竟他表现的挺明显的。   但他们两个人,谁都没有挑破最后的那层窗户纸。   穆琼觉得,傅蕴安应该是不敢表白。按照他以前看过的小说来看,傅蕴安多半是觉得不表白好歹能当朋友,一旦表白很可能连朋友都没得做,就不表白了。   毕竟他们性别不对。   至于他……   穆琼觉得自己现在的所作所为,有点像是在吊着别人,看起来挺渣的。   但除此之外,他又想不出别的处理方法。   他并不想疏远傅蕴安,但和傅蕴安在一起……他也没想好。   他以前虽未谈过恋爱,但也想过若是自己身体好,必然要娶个美丽的妻子,生个可爱的孩子,但如果他要和傅蕴安在一起,这些就都没了。   除此之外,他们应该还会面临很多其他的问题,不说别的,朱婉婉肯定就接受不了这一点。   同时,他们的朋友,这个社会,应该也很难接受这一点。   当然了,最重要的是,他不确定自己是不是爱傅蕴安。   他对傅蕴安肯定是有好感的,但是不是爱情,他却不好说。   这么想着,穆琼又看向傅蕴安。   这时的男人大多是不打理自己的容貌的,但傅蕴安从来都是把自己收拾的很干净,特别俊俏。   这会儿还冲他笑了笑。   穆琼又一次觉得……傅蕴安有点可爱。   同时,他免不了想到另一个问题——他觉得伴侣是一对一的关系,但傅蕴安……会不会不是这样觉得的?   要是真的在一起了,傅蕴安还想娶妻生子……呵呵!   傅蕴安不知道穆琼在想什么,但他能猜到穆琼应该很纠结。   他不急,不介意穆琼慢慢纠结。   同时,他也会编一张网,把穆琼给网住。   两人心思各异,一路走着,终于,穆昌玉的学校到了。   穆昌玉进去之后,穆琼又送朱婉婉到了孤儿院,这才去了教育月刊编辑部。   新一期的教育月刊又要上市,最近他们挺忙的。   而这天中午,傅蕴安照旧过来了,还给穆琼送来了一碗冰。   真的就是一碗冰。   “这是别人送我的,今天天气很热,我想你应该会喜欢。”傅蕴安把冰给了穆琼:“这是干净的,能吃。”   傅蕴安给完冰,就匆匆走了。   冰是一块块的,穆琼最后把这冰放进了茶里,喝着不仅解渴还解热,也挺不错的了。   当然了,喝的时候,少不得会想起傅蕴安。 第124章 盛朝辉出事   几天后, 穆昌玉跳级考试的成绩就出来了,她考的不算好, 但好歹过了, 下学期,她就能去读五年级。   “昌玉,你以后就别跳级了, 扎扎实实地学下去。”穆琼道:“如果你有空闲,可以去学点别的。”   这时的读书人大多多才多艺,很多人琴棋书画样样皆通,穆琼觉得穆昌玉也可以去学点什么。   穆昌玉答应下来。   其实她也觉得继续跳级不好,她这次是勉强通过跳级考试的, 接下来的一年里,还要好好补一补四年级的课程才行。   穆昌玉他们进行升学考试的时候, 平安中学也有一批学生毕业了。   这时的中学没有初中高中之分, 一共学四年,学完四年可以得到中学毕业证书,然后若是要考大学,那就要学生自己去他们想读的大学考了。   现在各个大学都是自主招生的, 他们自己出题,自己组织考试。而那些学生想考哪个大学,就自己去那个大学参加考试,今年考不上明年还能继续考, 非常自由。   当然了,黑幕也蛮多的, 家里有权有势的话,就算考试考得一塌糊涂,照样能读最好的大学。   其实以穆永学的身份,原主当初就算没考好,也是能读北大预科班的,但他不喜欢原主,就不愿意为原主花心思。   当然了,这算不上什么,但他不送原主去读中学把原主丢进小学,就有点过分了,分明是在折辱自己的儿子。   平安中学绝大多数的学生,在拿到中学毕业证书之后就不读书了,开始找工作,而他们之中,有好些都被霍二少招走了。   霍二少又开了几家家庭小作坊……不,工厂,现在特别缺人。   因为霍二少招了不少自己教过的学生的缘故,穆琼特地又去了一次霍二少的工厂,然后就发现这边现在特别热闹,有很多来自各地的商人挥舞着手上的钞票要跟霍二少拿货。   因为西方各国在打仗的缘故,如今进口货越来越少,霍二少这里的产品也就格外走俏。   也是这次去霍二少的工厂,穆琼才知道霍二少除了从国外购买机器生产各种产品以外,还想自主生产各种机器,而平安中学的毕业生,那些物理化学学的好的,全都被他送去研究机器去了。   霍二少和霍三少,真的很有前瞻性。   穆琼对那位跟自己通信的霍三少的印象更好了。   当然了,印象再好,也不妨碍他“教育”那位霍三少。   这次来霍二少的工厂,穆琼少不得又关注了一下宋彦秋,但宋彦秋已经不在工厂这边了,倒是他的母亲带着弟妹,现在在工厂里给工人做饭。   穆琼从管事的嘴里,得知了详细的情况。   霍二少很看重宋彦秋,将他交给自己手底下的一个管事培养,而那管事的为了看看宋彦秋的本事,让宋彦秋带人回炉县帮工友送钱。   回炉县要坐火车,路上吃饭睡觉还有很多事情要安排,如果是其他从炉县来的工人去做这件事,绝对两眼一抹黑什么都做不成,甚至可能根本不敢去做,但宋彦秋不同。   宋彦秋胆大心细,还真做成了,带着人回到了炉县。   结果他刚回去,就得知自己当初出来做工换的钱粮,竟然被自己的大伯一家抢走了,而他的母亲和弟妹,早已饿得奄奄一息,就靠吃草根树皮撑着。   他们甚至都不住在原来的地方了,被迫住进了破庙。   幸好宋彦秋回去了。   如果回去的是别人,那人不一定不能把宋彦秋捎回去的钱交到他的母亲手上,就算他把钱给了宋彦秋的母亲,宋彦秋的母亲也不一定能把钱保住。   但宋彦秋回去了,他还带着四个大兵!   他直接就把自己的母亲还有弟妹带来了上海,然后在工厂这边给他们找了工作——这里一直都缺人,他的母亲可以帮着做饭,他弟妹也能帮着干些活儿,顺便在这边读书。   “这孩子是个有本事的,依我看,他肯定能把自己的日子过好。”那管事的道。   穆琼赞同地点头,对如今这情况,他挺满意的。   估计宋彦秋这一家子,以后就要一直帮霍二少干活了,他肯定不会再成为那个让人闻风丧胆的土匪。   穆琼这次并没有见到霍二少,而他从工厂那边回来,新一期的教育月刊也就上市了。   教育月刊很受欢迎,要忙的事情也就很多,连着几天,穆琼都没空写东西,结果,他忙个不停的时候,盛朝辉竟然每天很晚才过来,又早早离开。   教育月刊刚开办的时候,因为穆琼没门路又很忙,各种事情都是盛朝辉去跑的,那时候盛朝辉是真的很累……现在教育月刊已经上了正轨,事情虽多,但至少不再杂乱无章了,这时候,他多忙一点,让盛朝辉多点空闲,也是应该的。   穆琼没计较自己做事做的多这一点,只是对盛朝辉有点恨铁不成钢。   盛朝辉那天说的好听,说他只是去妓院见识一下,可实际上……他被那位他觉得很好看的花国总理迷住了。   盛朝辉家教很严,读书的时候没时间瞎玩,毕业以后一边在平安中学发光发热当老师,一边还要办当时一直亏钱的教育周报,身上一直都是没什么钱的,去新世界游乐场玩玩,或者去看看电影请人吃吃饭什么的没问题,妓院这样的地方,却肯定去不起。   但他现在有钱了,不仅如此,作为教育月刊的主编和盛家的少爷,还有很多人巴结他。   他之前在平安中学当老师的时候还好,别人就算请他去玩,他也不一定有空去,但等他辞职,情况就不一样了。   一开始,他去妓院兴许只是瞧个热闹,但去了几次,被那里的女人一奉承,他就一头栽了进去。   以前没经历过什么事儿,甚至连媳妇都没有的盛朝辉,会被人迷住,真的再正常不过了。   这事,他倒也没瞒着穆琼,但穆琼劝了几次,他就不愿意再跟穆琼说了。   而穆琼对这情况,也有些无奈。   他一味地去劝盛朝辉,只会让盛朝辉厌烦,不劝吧,他真觉得盛朝辉这样……会坑了他自己。   上海的青楼女子,多是被人从各地拐卖来的苦命女人,到了民国后期,这些人甚至多达数万。   她们大多不是自愿卖身的,在原本的历史上,她们在建国后多数成为工厂女工,还有一些前往新疆等地成为军嫂,在政府的帮助下,也算是重新开始了。   穆琼是同情这些女子的。但他也清楚一点,那就是这些女子里真做到了顶尖的那一批,人家不管是相貌还是情商,都是常人比不上的,基本也不可能出淤泥而不染,盛朝辉这样单纯的大少爷,人家完全有本事将人玩弄在掌心里。   当然了,这也是盛朝辉自愿的,吃个亏也就没事了。   穆琼虽然担心,但毕竟没有立场去管,最后也就把这事放下了。   但他怎么都没想到,盛朝辉竟然能把自己坑成这样!   教育月刊上市那会儿穆琼很忙,但忙过一阵子,他倒也空闲了下来。   这天早上,他照旧一大早来到了教育月刊编辑部,正打算写《传染》的结尾,楼下的一个编辑突然匆匆上楼来:“穆先生,盛主编的父亲来了!”   “盛先生怎么了来了?”穆琼放下笔收好东西。   “我也不清楚。”那编辑道:“他看着好像挺着急的。”   穆琼闻言急忙下楼,就瞧见一个四五十岁,满身富态的中年男人坐在编辑部的会客厅里。   这人他并不陌生,之前他和盛朝辉一起在酒楼设宴的时候,他见过这人,正是盛朝辉的父亲。   “伯父你好,你是来找朝辉的?他还没过来。”穆琼道。这会儿也就早上七点多,盛朝辉多半要中午才会过来。   “我不是来找朝辉的,我是来找你的。”盛父道:“我想请你帮我一个忙。”   穆琼有些惊讶,盛父又道:“你与我一道出去,我们一起去找朝辉。”   盛父的表情很凝重,穆琼心里一跳,当即答应下来。   门外备了马车,穆琼跟着盛父上去,就发现这马车比之他当初租来的,不知道豪华了多少倍。   不过他没心情关注,只问:“朝辉他在哪里?出了什么事?”   盛父的脸色很难看:“穆先生,你是朝辉的好友,我也就不瞒你了……朝辉抽了鸦片烟。”   穆琼一愣。   盛父又道:“他近来夜不归宿,天天睡在青楼,我就让人去盯着他,结果看到他买了鸦片烟,此外,他整个人瞧着也不太对劲……”   盛父专门去打听了,才得知那些妓院为了控制院子里的头牌,会让她们抽鸦片什么的,如此一来,这些女人为了赚钱,便什么都愿意做了。   而她们平常跟人玩乐,少不得就要抽大烟。   此时上海的瘾君子远比穆琼刚来时以为的要多,甚至此时的很多知名人物,都是抽大烟的,他们还不觉得这么做有问题。   以盛朝辉的性格,想去尝试一下也不奇怪。   穆琼的一颗心顿时沉了下来。   而这时,马车已经停在了一家青楼门口。 第125章 戒烟   盛父是有备而来的。   在青楼门口, 有个跟盛父差不多年纪的中年男人等着,他看到盛父来了, 跟守门的人说了几句, 那守门的人就打开门,让盛父和穆琼进去了,不一会儿, 还有个兴许是老鸨的老妈子从屋里出来。   大概是刚起来的缘故,她没化妆,随意穿着一件薄衫,跟外面的大妈瞧着没什么两样。   松弛的皮肤,深深的眼袋和稀少的头发, 还让她瞧着特别没精神。   她出来之后,就冲着盛父和那等着盛父的人讨好的笑:“周老爷, 盛老爷, 盛少爷在楼上的梅香阁。”   那周老爷对这里熟悉的很,他在前面带路,他们很快就来到了所谓的梅香阁。   屋子的门关着,从里面插上了门栓, 穆琼本以为他们会敲门,不想那周老爷竟一脚往门上踹去。   而这门,它还特别不牢靠,周老爷这么一脚下去, 竟然就被踹开了,好似随时等着人来踹一样。   穆琼:“……”   门一踹开, 里面的景象也就展露在穆琼面前。   这梅香阁就是个卧室,进门就是一张大床——而盛朝辉正和一个女子正衣衫不整地躺在床上。   甚至都不能用衣衫不整来形容,这两人根本就是没有衣衫的,毕竟如今可是最热的夏天。   听到开门巨响,盛朝辉猛地从床上起来,跌跌撞撞之下甚至摔下了床,倒是那女子混不在意,甚至朝着穆琼抛了个媚眼。   穆琼飞快地移开了视线。   这女子长得极美,虽然只一眼,穆琼也能看出她身材极好。如果这位就是盛朝辉夸了又夸的花国总理,穆琼倒也能理解盛朝辉为什么会喜欢她了。   只是这场面,着实让人尴尬。   当然了,这会儿最尴尬的绝不是他,而是盛朝辉。   “爹……”他惊呼了一声,飞快地抢过衣物穿上。   “把他带走。”盛父道,而他说完,他带来的几个盛家的下人立刻就一拥而上,把盛朝辉抓住往楼下走去。   这边的动静闹得挺大,下楼的时候,穆琼注意到有很多男男女女从屋里出来看热闹。   当然了,总体来说还是女子多男子少——有些在此地留宿的男人要脸,并不出来。   而这些女子的穿着打扮,一个比一个清凉。   他在现代的时候,多多少少也是见识过一些东西的,但都是通过文字视频之类,今天还是头一次见真人。   他出奇地并没有饱眼福的感觉,反而一点都不想看,同时也觉得挺悲哀的。   这些女人,其实跟商品无异。   她们中的绝大多数,一开始肯定是不愿意做这个商品的,偏这世道逼着她们成为商品。   盛朝辉被绑上了马车,盛父跟那位周先生告辞,跟着上了马车,穆琼也走了上去。   盛朝辉怕是这辈子都没被人这么对待过,他涨红了一张脸,又惊又怒:“爹,你到底想做什么!”“还有穆琼,你,你……枉我把你当做好友!”   盛朝辉的眼里满是怒意,穆琼见他这样,说不出什么滋味。   “今天这事跟穆先生无关,是我把他拉来的,请他做个见证。”盛父看着盛朝辉,冷冷地说到。   “什么见证?”盛朝辉一愣。   “我要将你从盛家分出去。”盛父道。   盛朝辉被惊住了:“爹,你说什么?”   “我说什么?”盛父看向盛朝辉:“你跟我说实话,你是不是抽大烟了。”   盛朝辉的表情僵住了。   盛父深吸了一口气:“我以为你只是被那女人迷了魂,没想到你竟然干出这种事情来!”   盛朝辉满脸羞愧,盛父又道:“抽大烟害了一家子的事情实在太多,我不能把你留在盛家,今日起,你就从盛家分出去,自己单过!”   “这事是我错了。但这哪里会害了一家子?”盛朝辉连忙道。   其实他也知道自己做错了事情,非常愧疚,还想过要戒,但他实在改不掉,忍不住。   甚至因为心虚,他最近都不敢回家,不敢在教育月刊编辑部多待,愈发沉迷女色和鸦片。   不过,虽然知道自己错了,但盛朝辉一点都不觉得自己会害了全家。   鸦片烟几毛钱就能买一盒,那些家境一般的,确实有不少人因为抽大烟而穷困潦倒,但他们家这样的有钱人家,真没听说有哪家因为抽大烟败了的。   倒是时常有人因为云南的烟和印度的烟到底哪边的好这样的问题争起来。   “一个没了大烟,脑子都不能清醒的人,能接管家里的生意吗?能做成什么事情?”盛父道:“我早就说过,我们家不能出这种事,你既然抽了大烟,就要从家里滚出去。”   盛朝辉这时候已经慌了,盛父却咬紧牙关不松口,只道:“这不是正经的分家,是要把你从家里赶出去!我只会给你一个宅子,此外再不给你一个铜板,你今后的日子……好自为之!”   “爹!”盛朝辉怕了。   盛父又道:“我毕竟是做父亲的,给你留几分脸面,这事我不会往外说,你要回家也尽管回来,但家中的钱财,你再不能动用,我也会告诉你母亲,不许她给你钱。”   马车直接到了平安中学附近的一处宅子,盛父将房契给了盛朝辉,又拿出一张分家的契约,逼着盛朝辉签字画押。   若说一开始被盛父从青楼拖出来的时候,盛朝辉心里还有怒气,但到了这会儿,他已经没空怨愤什么了,只剩下惶恐。   他看着盛父分给他的空荡荡的宅子,一时间反应不过来。   盛父很快就走了,但穆琼留了下来。   他需要盯着盛朝辉,安抚盛朝辉。   盛父做的这一连串的事情,看着挺绝情,但其实是为了盛朝辉好,而之前在马车上,他已经跟穆琼通过气,并且说过自己的想法了。   盛父在大庭广众之下将盛朝辉从青楼绑出,是吃准了盛朝辉爱面子。   丢了这么一个大脸,短时间里,盛朝辉肯定没脸再去青楼。   至于后来的“分家”……盛父不过是做个样子罢了,其实并不是真的要把盛朝辉赶出家门。   穆琼当时还特地问过,想知道盛父为什么要绕这么大一个圈子——即便不折腾这些,盛父也可以不给盛朝辉钱,逼着盛朝辉戒烟。   盛朝辉本性不坏,不至于不愿意戒烟。   盛父却叹气,说是在家里,盛朝辉肯定戒不了烟。   盛朝辉在家中,是最讨人喜欢的晚辈,别说盛母了,便是盛奶奶,盛太奶奶,也是最喜欢盛朝辉的,这些人瞧见盛朝辉犯烟瘾,指不定就偷偷花钱买鸦片烟给他了。   便是他自己,都不见得能眼睁睁地看着儿子受苦。   而且烟瘾戒了又吸的人数不胜数,盛朝辉又不是什么意志力强大的人,若是不想点法子,就算一时间好了,以后指不定又要再犯。   既如此,还不如就下一剂猛药。   如此一来,说不定还能让盛朝辉成熟一点。   至于为什么拉上穆琼,则是为了让穆琼劝劝盛朝辉,设法帮盛朝辉戒烟,再在今后将盛朝辉的情况告知他们。   另外,教育月刊这边也是有钱的,穆琼这边若是不管着,盛朝辉手上有钱,绝对戒不了烟。   对盛父的请求,穆琼答应下来。   现在,就由他面对盛朝辉了。   “我今日刚到教育月刊编辑部不久,就被伯父叫了来。”穆琼道:“你怎么就抽起大烟来了?!”   “都说那东西抽了飘飘欲仙,我就试了试……”盛朝辉满脸懊恼。   “之前我们谈过大烟,你分明知道这是一种害人的东西,怎么还去试?”穆琼道。   盛朝辉满脸懊恼:“我也是猪油蒙了心了。”   盛朝辉自己也说不出一个所以然来,只记得那时候大家玩的高兴,别人都拿出大烟来助兴,他也就试了试。   他其实试了一次,就不想再试了,但后来见身边的人都抽,就有了第二次第三次。   他当时还想着,这东西又不贵,抽抽也不打紧。   当然了,到后来,他也是想过要戒的,但戒不掉……   穆琼:“……”   穆琼不知道说什么好的时候,盛朝辉打了个哈欠,眼里流下泪水来。   “我烟瘾犯了。”盛朝辉道。   “你若是想戒烟,就忍着。”穆琼道。   但盛朝辉道:“戒烟也不急在这一时,我……”   穆琼没理他,直接出了门,用一把锁把房门锁上了。   盛朝辉很快就从窗户里爬了出来:“穆琼……”   “你身上没钱。”穆琼道。   盛朝辉身上还真没钱,他之前被带回来的时候,身上的衣服都没穿完全。   而这宅子里也是没钱的,这里连家具都没有。   “还有,你穿成这样,敢出去?”穆琼又问。   盛朝辉这会儿身上就一件薄薄的外衫……   盛朝辉就这么又从窗户爬回了屋子。   盛朝辉抽大烟的时间不长,这时的鸦片纯度也不高,他第一次犯烟瘾的情况倒也并不严重,很快就撑过去了。   但接下来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同时,穆琼也有点发愁。   之前去青楼那一趟……他突然发现,自己好像对女人没什么兴趣。 第126章 护卫   之前那楼子里的女人很多, 环肥燕瘦各有各的美。   但穆琼发现,他一个都不喜欢。   他从没喜欢过哪个女人, 以前只当是自己身体不好, 所以清心寡欲心静如水,现在看来……好像不是。   穆琼突然又想到了李珍瑶杨瑜君等人。   楼玉宇的书很受那些女学生的喜欢,可以说只要他愿意, 很轻松就能跟这些女学生来一段恋爱,但他从未有过这样的心思。   倒是傅蕴安追求他,他一点厌恶的感觉都没有,还挺喜欢。   他恐怕……是喜欢男人的。   意识到这一点,穆琼心情挺复杂的, 但并不觉得难以接受。   只是,既然已经确定了自己的性向, 那以后跟女人结婚肯定不行的, 至于男人……穆琼几乎立刻就想到了傅蕴安。   “穆琼,你说我现在要怎么办?”这时,盛朝辉从窗户里探出头来。   穆琼暂时放下自己的事情,看向盛朝辉:“你把你前些日子做的事情, 详细跟我说说。”   换作以往,盛朝辉肯定是不愿意跟穆琼说的,但今天早上更丢脸的场面也被穆琼见过了……盛朝辉就将这些日子以来自己的遇到的事情说了。   盛朝辉逛青楼抽大烟,都是他身边的一群狐朋狗友怂恿的, 而这些人,基本都是鸦片女人样样沾的。   “之前我爹只以为我在青楼有了个相好, 就很生气,我都不敢在家里多待。现在他知道我抽鸦片烟的事情了……他这是真的要把我赶走,怎么办?”盛朝辉脸上鼻涕眼泪一堆,担心极了。   现在倒是知道担心了……穆琼道:“你父亲说了,他不会往外说把你赶出去这件事,你只要把大烟戒了,以后在人前,照样是盛家少爷,也能回去看他们,说不定还能让他们原谅你。”   “我是想戒烟的。”盛朝辉道:“就是我自己不行……要不然,你把我绑起来?”   听到盛朝辉主动这么说,穆琼也意识到他并不是无可救药:“可以。”   现代的某些新型毒品,沾一次就会伤害大脑,再也戒不掉,但鸦片却是能戒的,尤其是盛朝辉抽的时间还不长。   当然了,要戒掉并不容易,很多人戒了之后,还会再去碰,而这跟这时鸦片甚至能光明正大出售的环境有很大关系。   此时很多国学大师、老中医、政府官员和名媛都是抽大烟的,再往前,皇帝太后皇后也都抽大烟,想要讨好这些人,最好的法子就是送一些“好烟”,如此一来,抽大烟的人自然只见多不见少。   至于戒毒……   现代多少人,连香烟都戒不掉,想早睡天天忍不住拿着手机玩到半夜,明明高血脂高血压了,还忍不住吃重油重盐的东西……   戒毒比这些难了不知道多少倍,想靠自己的意志力基本不可能,强制手段是必须的。   确定了要戒毒,穆琼又道:“朝辉,你知道列强依靠毒品,每年从我国卷走多少钱吗?”   盛朝辉知道抽大烟不好,但这些还真不了解,这会儿难免有些茫然。   穆琼却是回忆起自己以前知道的一些数据来。   民国时期,云南等地全都在种鸦片,鸦片的价格越来越便宜,在民国中后期,甚至一毛钱能买一两鸦片膏甚至更多。   当时,他们国家的鸦片产量占全世界产量的八成,全国吸毒人口达到八千万以上,一百个人里,就有十六七个人在吸毒。   而这让列强赚了很多很多钱的同时,也让这个国家越来越弱。   有时候,正打仗呢,长官士兵什么的烟瘾犯了,必须抽上几口,这样的军队,能赢得了?   盛老爷算是个果断的,发现盛朝辉抽大烟之后,立刻动了手,其实换做别人家,兴许是儿子老子一起抽的。   穆琼给盛朝辉讲了不少大道理。   盛朝辉一时间愧疚万分,下定了决心要戒。   不过穆琼没把他的决心当回事,真到了犯烟瘾的时候,盛朝辉估计就会想“明天再戒”、“大家都这样也不差我一个”之类的了,所以……   “走,我们去雇几个人。”穆琼道。   “雇人?”盛朝辉不解。   “对,雇几个人看着你。”穆琼道。   穿过来将近一年,穆琼长高了不少,在这边天天要走路,他又注重锻炼和营养,身体自然越来越好。   但他不觉得自己能制得住盛朝辉。   而且他有很多事情要做,也不可能一直盯着盛朝辉。   既如此,肯定是要找别人看着盛朝辉的。   如今是中午,穆琼找来一身衣服给盛朝辉穿,和盛朝辉一起去教育月刊编辑部吃了午饭,然后就叫了两辆黄包车,去了附近的一个人力市场。   上海周边的江浙两省,都是人口多,但土地少的地方,很多人没有土地,其中一些人为了活命,就会来上海讨生活。   这些人大多是男人,他们被中介带来上海,在这边干最苦最累的活,却拿很少的钱,甚至可能根本拿不到什么工钱。   但还是有很多人来,毕竟这样好歹让家里少了一张吃饭的嘴。   而人力市场,就聚集着很多这样的人。   当然了,穆琼去人力市场挑人,不是随便挑的,事实上,盛朝辉的父亲已经跟人打过招呼,让一个中介帮着选好人了,他只要过去把人带走就行。   所谓的人力市场,其实也就是一块空地,这里或坐或站,聚集了数百个成年男人。   这些男人穿的破破烂烂的,胳膊上瞧不见一块肌肉,但看到穆琼和盛朝辉,他们却立刻围了上来,然后纷纷推销自己,说自己力气大得很。   穆琼道:“我是来找瘦竹竿的。”   瘦竹竿是此地很有名的一个中人,听到穆琼是来找他的,绝大多数人都退去了,也就只有少数人还跟在穆琼身边,有说自己力气大的,也有卖惨的。   “先生,我力气特别大。”   “先生,我好几天没吃饭了,雇了我吧。”   “先生,我家里老娘病了,等着吃药,先生你行行好。”   ……   穆琼在孤儿院这样的地方待多了,有了免疫力,倒是盛朝辉面露不忍。   这些人都是会看脸色的,顿时朝着盛朝辉去了,好在他们怕弄脏了盛朝辉的衣服,并不敢靠太近,也就让穆琼和盛朝辉不至于脱不了身。   穆琼和盛朝辉一路过去,在旁边的一个铺子里找到了那位瘦竹竿。   这人果然就像他的外号那样,又长又瘦跟竹竿似的。穆琼报了自己的名字,说要两个身手好的护卫,那瘦竹竿就立刻叫了两个人出来:“符合你的要求的,我这里倒是有两个,他们是从小习武当护卫的,主家出了事,才出来找活儿,身份没问题,身手也好。”   这两人跟外面的人完全不同,他们两个腰圆膀粗,一看就知道不简单,不过出来之后,到底有些拘谨。   盛父帮着找了人,但这两人并不是盛父安排的,他们也并不知道盛父的存在,这会儿,其中那个黑一些的的就希冀地看着穆琼:“先生,我姓黄,我师弟姓杨,我们打小就练拳脚功夫,身手很好。”   “你们的工钱怎么算?”穆琼问。   那姓黄的师兄立刻就道:“每月八元,包吃住。”   那姓杨的师弟粗着嗓子道:“要吃好点……不然没力气。”   “这些都没问题。”穆琼道,现代健身的人,都要吃高蛋白的东西,这时的人想来也是一样的。   那两人本来有些忐忑,见穆琼答应,顿时欣喜起来,拍着胸脯道:“先生你放心,我们一定保护好你,我们一个人可以打一群!”   穆琼很满意,盛朝辉看着这两人肌肉虬结的胳膊,却是有种不好的预感。   穆琼也不耽搁,当即在瘦竹竿处跟这两人签了契约,又给了瘦竹竿八元钱——按照规定,中人是要抽第一个月的薪水的五成的,这两人一个月的薪水加一起十六元,就要给瘦竹竿八元。   至于剩下的薪水,过了一个月再给这两人就成。   回去的路上,穆琼就跟这两人交代了盛朝辉的事情,告诉他们,他们接下来要做的,是看着盛朝辉,决不能让他抽大烟。   这两人立刻就答应下来。   穆琼在为盛朝辉奔忙的时候,另一边,霍英找到了傅蕴安:“蕴安!出大事了!”   “什么?”傅蕴安淡淡地问道——看霍英的表情,就知道应该没什么大事。   “穆琼他去了青楼。”   傅蕴安:“……去做什么?”他近来天天和穆琼一道走,知道穆琼从未外宿。他总不可能大白天去青楼找女人,所以应该是有事。   “去抓盛朝辉。”霍英道,然后把早上的事情说了:“这事很多人都知道了,听说穆琼在那楼子里目不斜视,正经的厉害……那花国总理还因此扬言说要会一会他。”   “什么花国总理?”傅蕴安不解。   霍英见傅蕴安不懂,当即给傅蕴安解释了一遍,又道:“蕴安啊,你一定要把人看紧一点,那花国总理不简单,穆琼也就十七八岁,恐怕一不小心就栽了。”   傅蕴安的眉头皱了起来。   穆琼把盛朝辉安顿好,回到教育月刊编辑部,就见到了傅蕴安。   隔壁的医院就要开了,傅蕴安最近很忙,眼下甚至有着青黑……   傅蕴安道:“穆琼,我来给你送点水果……你去了哪里?”   “我去了盛朝辉那里。”穆琼道,非常自然地走上前去,拉住了傅蕴安的手:“傅医生,你脸色不太好,最近是不是累了?”   穆琼上去拉手,主要是想看看自己对傅蕴安是什么感觉。   傅蕴安的手称不上细腻,上面还有一些茧子,穆琼将之握住,只觉得这手凉凉的,让人握住了就不想放。   他又捏了捏,同时意识到,自己恐怕还真是个深柜。   而且他对傅蕴安……肯定是喜欢的。   穆琼这么想着,又用拇指揉了揉傅蕴安的掌心。   而这个时候,傅蕴安已经呆住了。   穆琼这是……在调戏他? 第127章 表白   傅蕴安鲜少跟人亲密, 或者说压根不曾跟人亲密过。   他年幼时,傅家人对他这个养子要求很高, 但并不亲近, 只找了个下人来照顾他。   那照顾他的女人一共生育了八个孩子,活下来五个,因为生活困苦和生育太多, 她对自己的孩子都没什么耐心,更别说傅蕴安了,基本只管让傅蕴安吃饱穿暖。   甚至于,她还会偷偷扣下傅蕴安的吃食,拿回家养自己的儿女。   那时别的孩子被抱着哄着, 他却常年被关在屋里。   后来到了霍家,他的生母身边有亲自带大的长子次子, 还有小女儿, 对他自然不亲近,至于他的生父,对他看重是有的,但拥抱之类, 却绝不存在。   等出了国,他跟两个兄长还有妹妹的关系倒是好了起来,但那时候他们都大了,手牵手一起去玩这种事情早已不存在, 等他后来发现自己喜欢男人,更是主动跟人保持距离。   可以说, 穆琼是他多年来最亲近的一个人了。   但之前的亲近,也不过就是并肩走路,坐一辆黄包车,这种拉手的行为……   傅蕴安刚被拉住手的时候,都没反应过来,等反应过来……   他微微一笑,在自己剧烈的心跳里回握住了穆琼的手:“我还好,你最近也挺忙的,要注意休息。”   “我会的。”穆琼看看两人跟握手一个姿势的手,又看向傅蕴安:“傅医生,你的手有点凉。”   “你叫我蕴安就行。”傅蕴安认真道。   穆琼跟傅蕴安已经认识很久,又做了几个月的邻居,近来两人关系不一般,他更是对傅蕴安多了些关注。   傅蕴安平常私生活很干净,看得出来不是情场老手,家里还有傅怀安这个弟弟传宗接代,应该不至于都跟他在一起了,还惦记着要结婚生子。   当然了,也应该问清楚。   穆琼一直都是想做就做的性格,当即道:“蕴安,我今天和盛朝辉的父亲一起去青楼把盛朝辉带了回来。我觉得时下这种娶妻之后又娶姨太太,或者上青楼的行为,实在不妥当。”   傅蕴安点头:“我也这么觉得。”   最初他对穆琼另眼相待,是因为相貌气质,但他喜欢上穆琼,却是在看了穆琼的小说之后。   一个人写的小说,是能透露出他的思想的。   三观正的作者,就算用恶人做主角,也不会去美化那些恶事,读者自然可以从他的文章里看出他的态度。   而他看穆琼的小说,能看出穆琼的某些想法,称得上与众不同,而他很喜欢。   至于对穆琼越来越喜欢……穆琼乐观向上,有善心,洁身自好,能力也不差……这一切加在一起,实在很难让人不喜欢。   有时候他都觉得,能遇到这么一个人,是自己运气好。   “我觉得两个人既然选择了在一起,就该对对方负责。”穆琼又道。   “确实如此,能走到一起不容易。”傅蕴安话锋一转:“我觉得天幸先生在《我在百年后》里写的婚姻,才是最好的。”   “蕴安,我们还真是心有灵犀一点通。”穆琼笑道,他们都不笨。他听懂了傅蕴安的意思,也知道傅蕴安听得懂他在说什么。   “是的。”傅蕴安也道。   从头到尾,他们的手都握着。   穆琼以前看过很多小说,各种浪漫的告白,各种深刻的感情看了无数,没想到轮到自己,竟然会这样发展。   当然,这样也挺好的。   木质的楼梯被人踩响,脚步声由远及近。   穆琼和傅蕴安一起放下手,然后就看到编辑部的一个编辑上来了:“穆先生,有人找你。”   穆琼问:“是谁?”   “我也不清楚,是个很漂亮的女人。”那编辑道。   穆琼有些奇怪,傅蕴安道:“我们下去看看。”   两人一起下楼,就看到编辑部的会客厅里,坐着一个烫着卷发,穿着改良过的中袖褂子的女人。   这女人是真的很漂亮,称得上艳光四射。   “你是?”穆琼有些疑惑。   “穆先生,早上才见过,你就认不出我了?”这女子站起来,撩了撩自己的卷发,露出一节细腻洁白的胳膊。   她这么一说,穆琼立刻就意识到,她就是那位花国总理。   早上他只看了一眼就不看了,这女子当时又没有化妆,跟现在到底有点不同,他这才会没有认出来。   “原来是薛小姐。”花国总理姓薛,名叫薛蓉蓉,这个名字穆琼听盛朝辉说过不止一次:“薛小姐是来找朝辉的?他不在。”   “我不是来找他的,是来找你的。”薛蓉蓉道:“盛老爷已经跟我打过招呼了,我不好再跟他纠缠不清。”   “薛小姐找我有什么事情?”穆琼问。   “我很喜欢穆先生写的小说,反反复复看了很多遍。”薛蓉蓉笑道:“穆先生,我能请你喝咖啡吗?”   薛蓉蓉这样受人追捧的女妓,别人想请她喝咖啡,都要看她有没有空,愿不愿意,现在竟然主动请穆琼喝咖啡。   换做别的男人,多半会答应,但穆琼实在没功夫应对她。   和傅蕴安喝咖啡也就算了,跟薛蓉蓉喝咖啡……他有这功夫,还不如多写点东西,好赚钱还债。   当初盛朝辉给他的翡翠镯子和玉佩,都是从盛家的铺子里直接拿的,钱还欠着。盛朝辉和他的父亲都不曾再提起这一茬,但他肯定要还。   “抱歉,我还有事。”穆琼道:“薛小姐如果没事,就请回去吧。”   薛蓉蓉惊讶地看着穆琼。   穆琼却不看她,而是看向傅蕴安:“蕴安,我们上楼继续谈事?”   刚刚表白,就算不能做点什么,和傅蕴安一起待一会儿也好。   傅蕴安是想上楼再和穆琼说说话的,但他那边还有事情要做。   而且,进展太快,打破了他的步调,他要先缓缓。   要知道,他之前一直以为少说要再等几个月,才能水到渠成。   不曾想,被他用温水煮的青蛙,自己跳到他碗里了。   傅蕴安道:“我还有事,要回去了,等晚上我去孤儿院那边找你。”   “好。”穆琼道。   穆琼把傅蕴安送出门,朝着没走的薛蓉蓉点点头,就上楼去了。   薛蓉蓉翻了个白眼,只能拎起自己的包离开了。   穆琼上午的时候,一颗心还沉着,到了下午,心情却变得很好。   他和傅蕴安之间的关系,差不多已经定下了,不过,他们之间还有很多问题要解决。   朱婉婉那里,就要通通气。   穆琼思考了一下,有些静不下心来,就站到窗口,去看隔壁的医院。   看了一会儿,他干脆收拾好东西,就离开了教育月刊编辑部。   他去了盛朝辉那里。   “朝辉你知道的,我买房的钱还没付清,家里的开销又大,再加上孤儿院那边还要开销一些,如今手边没什么钱。”穆琼道:“你与我一道去孤儿院那边吃饭吧。”   穆琼手上还是有钱的,他平常不会乱花。   但这不能让盛朝辉知道,甚至教育月刊接下来几个月的收入,他也打算想办法“花掉”。   盛朝辉就该过一段时间的苦日子,磨砺一下。   盛朝辉并不知道穆琼从新城月刊拿了一笔稿费的事情,倒是记得之前穆琼拿不出钱来买翡翠玉镯的事情。   穆琼没钱支援他,他觉得很正常,当即道:“好,我们去那边吃。”   几人来到孤儿院的时候,已经开饭了。   他们吃的跟孤儿院的孩子不同,饭菜要好很多,但跟前些日子盛朝辉吃的,却大不一样。   盛朝辉之前,有从教育月刊拿的分红,有家里长辈给的钱,甚至因为他出息了,家里长辈给的钱比以往多了不少,应酬的时候还有别人请客,自然过得非常滋润,吃的也好,但现在……   戚秀芬用各种大酱做的菜不难吃,却也称不上好吃,他吃进嘴里有些没滋没味的。   倒是那两个新来的护卫,吃的格外多,格外快。   他们之前没找到工作,都不能敞开了吃,这会儿总算能吃饱,高兴的很。   盛朝辉的事情,上海很多人都知道了,但朱婉婉是不知道的。   在朱婉婉眼里,盛朝辉还是那位值得尊敬的盛老师,吃过饭,她甚至拿出一些问题来问盛朝辉。   盛朝辉看了看朱婉婉,给朱婉婉讲解起来。   盛朝辉没在孤儿院这边多待,吃过饭就回去了,而他的身后,那两个新来的护卫紧紧地跟着。   穆琼跟他们说过,只要盛朝辉戒毒成功,另给他们十元的奖金不说,还不会解雇他们,因而,他们是打定主意要看好了盛朝辉的。   他们一定不让盛朝辉有机会再碰鸦片!   而他们走后不久,傅蕴安就来了。 第128章 纯情   傅蕴安来的时候, 朱婉婉还在给孤儿院的孩子们上课。   至于穆昌玉,她却是在给戚心平和戚心安读书, 还有几个女婴在她们身边的大床上躺着吃手指。   穆琼则在院长办公室看书, 看到傅蕴安来了,他放下书站起来:“蕴安,你来了。”   “嗯。”傅蕴安笑笑:“忙完我就过来了。”   穆琼拿着茶壶去厨房拿了一壶热水过来, 给傅蕴安泡了一杯菊花茶:“晚上喝红茶绿茶容易睡不着,喝点菊花茶吧。”   “好。”傅蕴安接过茶,慢慢喝起来。   穆琼看了看时间,意识到朱婉婉还要好久才能上完课,又问:“你要不要休息一下?”   傅蕴安最近真的看起来特别疲惫……   傅蕴安想了想道:“我靠一靠, 休息一下。”   他趴在桌上休息起来。   傅蕴安休息了半个多小时,朱婉婉就上完课了, 穆琼叫醒傅蕴安, 让傅蕴安和自己一起回家。   傅蕴安的医院就在隔壁,因而傅蕴安每天早晚跟他们一道走,朱婉婉也没觉得奇怪。   她跟傅蕴安打了招呼,然后就和穆昌玉一起走在了前面, 一边走,还一边背英文。   穆琼和傅蕴安落在她们身后五六步远的地方,穆琼问:“蕴安,你是哪里人?”   “山西。”傅蕴安笑道:“你听不出我的口音?”   “我不太会听。”穆琼道, 他对这些向来不敏感,而且傅蕴安的国语说的很好, 上海话也会说一些,他还真没注意到口音。   “我估计也没什么口音了。”傅蕴安道:“我离开那里已经十多年了。”   “山西挺不错的,有很多煤炭,以后我们可以一起去看看。”穆琼说着,伸手握住了傅蕴安的手。   傅蕴安微微一僵,但很快放松下来,跟今天白天一样,回握住了穆琼的手。   他之前一直以为穆琼因为年纪小的缘故还没开窍,现在看来不是。   穆琼……还挺主动的。   也是,这个年纪的男孩子,总会特别热情。   两人手牵手,一时间都没说话,而这时候,朱婉婉突然转过头来,问穆琼一个单词要怎么读。   傅蕴安心里一跳,想要抽回自己的手,不曾想穆琼竟泰然自若地跟朱婉婉说了读音,还从头到尾没有放开他的手。   天已经黑了,他们穿的又是袖子宽大的长袍,朱婉婉还压根就没有发现他们手牵着手。   朱婉婉转过头去,继续背了起来,傅蕴安的心跳这才慢慢平复。   两人最后,竟是手牵着手,就这么一路回了家。   “到了。”傅蕴安道。   “嗯。”穆琼放开傅蕴安,两人不得不在家门口分开。   傅蕴安回家的时候,傅怀安还没睡,他从房间里出来,拦住了傅蕴安:“哥,我有事跟你说!”   “什么事?”傅蕴安问。   “哥,最近不是放假吗?我想去二哥的工厂教书。”傅怀安期待地看着傅蕴安,他们学校有人去了他二哥的工厂教书,当老师教一大群学生,他羡慕的不行,偏偏自己轮不上……“哥,我不要工钱,让我去吧!”   傅蕴安今天心情好,傅怀安在他眼里都讨人喜欢起来,不过霍英那边的情况他是知道的,在招收了一批平安中学的毕业生之后,霍英已经不需要再找学生去工厂上课了,就算要找,让傅怀安去也不太好:“你不要工钱,去抢别人勤工俭学的机会?”   “让二哥多招几个人也可以啊,我就是去看看。”傅怀安道。   “事情不是你想的这么简单的。”傅蕴安道:“不过你也不是不能去。”   傅怀安惊喜地看着傅蕴安。   傅蕴安道:“平安中学旁边的那个孤儿院你应该知道。你真要想去教书,可以去那边义务教书。”   傅怀安就是想当老师,听到傅蕴安这么说,他顿时来了兴致:“那边要我吗?我觉得去孤儿院比去工厂好,听说穆老师总待在孤儿院那边……”   他一直在看《流浪记》,是很想帮助一下流浪儿童的,去孤儿院教书……傅怀安越想越觉得这是个好主意。   “会要你的。”傅蕴安道,那个孤儿院是霍英建的,还挺缺人,让傅怀安过去教书挺好的。   “那我明天就去孤儿院义务教书!”傅怀安兴奋道,突然又想到了什么:“哥,你的脸怎么这么红?是不是热了?”   傅蕴安:“……”   穆琼这天晚上,有心想跟朱婉婉说说自己的事情,但时间已经不早了……想了想,他到底还是作罢了。   如今天热,他们每天都要洗澡,穆琼把自己洗干净,然后就回了房间,拿出一张稿纸来。   他原本想写一些关于鸦片的东西,但一时间想不好是要写散文杂文还是小说,最后干脆就写了点《传染》。   穆琼这天早早睡了,又早早起来。   他起来的时候,朱婉婉已经起来了,正打算出门去买早餐。   “娘,我跟你一起去。”穆琼道。他回去拿了自己的那个搪瓷杯和一个扁平的瓷盆,这才和朱婉婉一起出门去。   “琼儿,你想买什么?”朱婉婉看到穆琼手上的东西,不解地问道。她手上已经拿了铺着干净纱布的篮子,她儿子怎么又去拿了杯子盆子?   “我去买点烧麦。”穆琼道。   在有些地方,烧麦里面包的是糯米,但在上海,烧麦里包的都是猪肉。   鲜肉烧麦皮薄肉多,里面还有汤汁,价格比肉包子要贵很多,是这边早餐店里最贵的食物了,还不容易买到——因为烧麦皮子做起来麻烦的缘故,店家每日做的烧麦是有数的,去晚了就没了。   朱婉婉虽然现在花钱大方了很多,但烧麦这样一笼十个要四个铜元的早餐,她一般是不买的。   就穆琼的胃口,早上光吃烧麦能吃两笼,她和穆昌玉也少说一人一笼,吃个早餐花一角多,在她看来有点奢侈了。   不过今天自己儿子要吃,那就买吧。   结果,她儿子竟然一口气买了七笼烧麦。   穆琼将其中三笼烧麦拿出来,放进朱婉婉的篮子,让她拿回去和穆昌玉一起吃,至于剩下的四笼烧麦,则让人放进自己拿来的瓷盆里。   此外,他还让人在自己的搪瓷杯子里装了一大杯的牛肉粉丝。   “娘,我去找蕴……傅医生。你和昌玉回家吃了之后,先去孤儿院那边好了,不用等我。”穆琼道。   朱婉婉道:“傅医生时常给我们送水果什么的,你是应该去给傅医生送点吃的……你快去吧。”   穆琼就这么带着东西,敲响了隔壁的房门。   他进去的时候,傅蕴安还没起来,过了一会儿,傅蕴安才匆匆过来:“你……怎么过来了?”   “傅医生,我买了烧麦,我们一起吃吧。”穆琼道。   傅蕴安笑起来:“好。”   傅家的厨娘拿来碗筷,又拿来两碟子的醋。   穆琼把牛肉粉丝跟傅蕴安分了,正要吃,又从楼上冲下来一个人:“哥,我今天跟你一道走……穆老师?”   如今是夏天,天热又不用上课,傅怀安也就睡得很早,早睡之后,自然也就能早起了,这会儿已经精神奕奕。   看到穆琼和自己的哥哥一起吃早餐,他有些郁闷:“你们吃烧麦怎么不叫我?”   “怕吵醒你。”傅蕴安面色不改。   以前你不是想吵醒我,直接就吵了吗?傅怀安有些疑惑,但他惦记着吃东西,倒也没深究,直接坐下,拿起傅蕴安面前的筷子,夹了烧麦就蘸醋吃起来,还抱怨:“这醋没有老陈醋好吃。”   傅蕴安立刻就拿起自己面前的牛肉粉丝汤喝了一口。   “粉丝才两碗啊……”傅怀安也想吃粉丝,但发现没有自己的,只能问厨娘:“还有别的吗?”   厨娘端上来一碗皮蛋瘦肉粥,一碟煎饺,一双筷子,又去拿醋碟。   “蕴安,烧麦再不吃要凉了。”穆琼让傅蕴安快吃,等傅蕴安夹了烧麦蘸醋的时候,他也夹了一个烧麦,同时去蘸醋。   兴许是这时候的人表达感情都特别含蓄的缘故,穆琼这么做的时候,竟觉得心跳加速,很是满足。   于是等厨娘又端来一个醋碟,穆琼就指着自己喝傅蕴安合用过的醋碟道:“你把醋倒进这个碟子里吧。”   厨娘不明所以——为什么不一人用一个?   傅蕴安道:“倒进去吧。”   厨娘这才照做。   然后,两人少不得又一起蘸醋吃。   傅怀安无意中看到这一幕,把自己用过的醋碟往自己面前挪了挪,觉得能有个专用的醋碟真好……当然了,这醋还缺了点什么……“再给我拿点蒜泥来!”   傅怀安一个人干掉了二十个烧麦,穆琼和傅蕴安倒是一人只吃了十个。   吃完,傅蕴安就看向自己的弟弟:“我今天不去医院那边,你要去孤儿院的话,去找朱姨和朱姨一起走吧。”   “哦。”傅怀安不疑有他,去敲穆琼家的门了。   穆琼等他走了,笑着问:“你今天不去医院那边?”   “去的。”傅蕴安道:“我们今天坐车过去?”   穆琼又笑了,他就知道是这样。   穆琼和傅蕴安坐上黄包车,绕路去了医院,一路上,傅蕴安目不斜视,但主动握了穆琼的手,直到到了医院才分开。   从黄包车上下来,看着傅蕴安进了医院,穆琼看了看自己的手,又笑了。   他还真没想到,他谈个恋爱竟然会这么纯情。   傅蕴安去了医院,但穆琼没有马上去教育月刊编辑部。他去附近花一毛钱买了十二个大肉包,又花一个铜元买了三碗豆浆,并多给了一个铜元,让店家将之送到盛朝辉家中。   店家爽快的很,将包子和豆浆放在一个大蒸笼里,抱起就走。   到了盛朝辉的住处,穆琼敲了敲门,年长些的黄护卫就来开门了。   他光着膀子,一身的汗,一看就知道刚才在锻炼。   “我带了早餐过来。”穆琼道,然后刚进去,就瞧见杨护卫正在练拳,瞧着还挺有章法。   穆琼心里一动,正要再看,杨护卫已经看到他了,他立刻就不练了,飞快地往屋里跑去:“我去拿碗筷!”   毫无疑问,在他的眼里,锻炼是绝对没有吃饭重要的。   盛朝辉这屋子里没什么家具,但碗筷之类是有的,杨护卫拿来之后,立刻就将包子豆浆装好了,他把蒸笼还给店家,又问穆琼:“这是给我们吃的?”   穆琼点了点头:“给盛朝辉留开一些。”   两人一边点头,一边两三口干掉了一个比成人拳头还要大一点的肉包子。   这包子里面的肉不多,外面的面皮也发的松软,但到底个头不小,穆琼以前最能吃的时候,也就吃三个,这两人却很快就一人干掉了四个,又把豆浆“咕噜咕噜”喝了。   盛朝辉这时候才没精打采地过来,还不停地打哈欠。   他跟穆琼打了个招呼,在桌边坐下拿了一个肉包子吃,又问:“你们怎么不吃?”   “我们吃过了,盛先生,这是给你留的。”杨护卫道。   盛朝辉看看自己手里的包子,再看看桌上的三个:“……我一个就够了。”   然后,黄杨两人就愉快地把剩下的三个包子给分了,最后一个他们还谦让了一番,最后分成两半一人一半吃了。   穆琼总算明白,他们一开始说包吃住的时候,为什么会有些忐忑了。   他一口气买十二个包子,本是想着有多的可以让他们等下饿了吃,没想到他们竟是吃的意犹未尽。   昨晚……他们怕是并没有放开了吃。   而这时候,盛朝辉才吃了半个包子。   “你们是从小习武的?”穆琼看向那两个护卫:“你们练的武术……能不能教别人?” 第129章 习武和出柜   在清末, 武馆镖局之类非常多,生意兴隆, 当时的人出远门做生意, 基本都要请镖局护送。   清末非常有名的大臣李鸿章,他的家宅就是请北京最大的镖局派人保护的,他同时也是那个镖局的后台。   当时镖局的人, 基本都练武,他们懂江湖上的行话,跟各处都有交情,势力也很大,一些被官府通缉的人, 若是进城后住在镖局,官府甚至不能去抓人。   不仅如此, 这时的人还很尊崇武术, 练武的非常多,出现了很多武林高手。   比如上海这边,就有一位后世的人耳熟能详的武术大师霍元甲,他在多年前扬名并办了武术学校, 教授大家迷踪拳,可惜的是,不过一年他就去世了。   而除了他,黄飞鸿、叶问之类, 也是真实存在的,同时还有很多实力不弱于他们的武林高手存在于这个时代。   穆琼了解过这段历史, 知道这时那些练武的人,确实有一定的本事。   当然了,他们肯定不像武侠小说里描写的那么神奇,最多就是跑得比常人快,跳得比常人高,力气比常人大,打起来比常人厉害。   正是因为他们并没有那么神奇,当枪支弹药出现,武术才会没落。   至于镖局之类……自从有轮船和火车帮商人运货之后,原本无比兴盛的镖局也就迅速衰败下来。   此时是民国初年,镖局还没有彻底败落,但日子已经非常难过了,再过几年,全国最大的几个镖局会纷纷关门。   在这样的大趋势下,很多习武之人的日子也就很不好过。   当然了,最顶尖的那一波武术高手,或者家境很好的那些习武之人,他们的日子还是过得很好的。如今最惨的,是那些出生不好,兴许连字都不认识,从小习武没有其他谋生技能的人。   这些人本事虽有,但打架打不过手上有枪的,还特别能吃,想混的好实在太难。   穆琼昨天在瘦竹竿那里,就了解过黄护卫杨护卫这两人的来历,知道他们是有正经师门的,武艺不差。   他穿越过来之后,因为上辈子身体太差的缘故,一直都很注重锻炼身体,但身体素质也就那样……现在看到杨护卫在习武,他突然就升起了习武的念头。   他也不求学的多好,有点防身技巧就行,而除了习武……穆琼琢磨着,最好还是去买把枪回来带着。   这时的枪并不难买,最差的五六十个银元就能买到,好一点的一百个银元也能拿下。   “教人习武?这当然是可以的。”黄护卫道:“先生想让我们教谁?”   有些家传武功是不教外人的,但黄护卫和杨护卫没学过那样的,自然也就没有这样的讲究。   现在听穆琼提起,他们立刻表示能教。   虽然穆琼说了在盛朝辉戒了鸦片之后不会解雇他们,但他们到底有些担心,也就乐意教个徒弟。   习武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兴许要教个几年,而他们要是能稳定地在穆琼这里干上几年,攒下一笔钱,就能去买块地娶个媳妇了。   “我想请你们教我一些防身的技巧。”穆琼道。   “穆琼,你要习武?这可不是什么轻松的事情。”盛朝辉道,说完又打了个哈欠,同时眼泪也出来了。   他之前很是风度翩翩,如今这颓废的样子……真的挺丑的。   “我就想强健一下身体。”穆琼道。这时代缺医少药,有个好身体真的非常重要!   “先生,你这个年纪,想要学得太厉害不可能,但还是能学的,就是有点辛苦。”黄护卫是巴不得穆琼能跟着他们学的。   “我试试。”穆琼道。   黄护卫精神一振,当即跟穆琼讲解起来,告诉穆琼要怎么学,又说穆琼若是想学,最好去买些兵器回来练,当然了,一开始可以练拳扎马步什么的。   他说着,还给穆琼示范起来。   穆琼也不耽搁,跟着就练起来。   这头一次练,也不过就是做做各式各样的动作,把身上的肌肉全都拉扯个遍……但这对平常运动很少的穆琼来说,着实有点折腾人。   一些需要跳跃之类的动作,他基本上没做多久,就累得做不下去了。   穆琼之前只当自己的身体还算不错,现在才意识到……他的身体其实很差。   盛朝辉这房子不大,又旧又破,院子倒是挺大的,穆琼在院子里也能活动开。   他把长袍的下摆系在腰上,陆陆续续练了一个小时,到最后已经忍不住干呕起来,心跳更是快得不行。   虽然没动用什么道具,但他今天反反复复做的许多动作都是无氧运动,特别累人。   穆琼满头大汗,非常狼狈地坐在院子地上,但心情还挺不错的。   他上辈子要是这么运动,肯定会没命。   “穆琼,你这是完全不要形象了,哈哈。”盛朝辉一直在旁边看着,看得挺乐呵的,然后……毒瘾犯了。   他想要跑出去,但黄护卫杨护卫两个人早有防备,瞧见他想跑,这两人一个守着门,另一个几步上去,就抱住他把他拖回了屋里,还熟练地用绳子把他绑了,又往他嘴里塞了个毛巾。   穆琼从地上起来,拍拍自己的衣服,觉得自己的形象还是很好的。   相比之下,倒是盛朝辉……盛朝辉犯毒瘾的样子,比他狼狈了不知道多少倍。   穆琼在盛朝辉这里休息了一下,洗脸洗手,等盛朝辉好了之后才离开,去教育月刊编辑部。   今天早上这么一折腾,他到教育月刊编辑部的时候已经九点多快十点了,还饿得不行,最后干脆就出门去买了两只烧鸡回来,直接吃了半只。   至于剩下的一只半,就拿来中午加餐了。   穆琼头一次训练,有些累过头,上午一个字没写。   等中午戚秀芬过来做饭,他特地交代了让她多做点饭,以后再多买点瘦猪肉或者鸡肉回来烧了给他们吃。   锻炼了要吃点蛋白质才能长肌肉,牛肉太贵吃不起,瘦猪肉鸡肉想来也是可以的。   午饭的时候,黄杨两人一开始跟其他人一样吃,只是吃的略快略多,但等其他人都吃好,穆琼又说他们可以把剩下的吃完之后,这两人就敞开肚皮,给别人展示了一下他们有多能吃。   编辑部的人看的目瞪口呆。   盛朝辉吃过饭,就回去了。   他是个很爱面子的人,怕在外面犯毒瘾丢人,就一心躲到家里去。   而穆琼,他去了孤儿院那边。   穆昌玉放暑假,最近每天都待在孤儿院这边,或是看书学习,或是帮着做点事,而今天,这样做的又多了个傅怀安。   不过相比于穆昌玉,傅怀安有点积极过头——穆琼过去的时候,他正趁着午休,教孤儿院的孩子们数学。   据说他一开始是想教英文的,但后来被朱婉婉制止了。这些孤儿院的孩子国文都没学好就去学英文,实在没有必要。   而且,他们除非能把英文学精通,不然其实没有学英文的必要。英文这样的东西,不用过段时间就忘了,若是学个半吊子最后又不用,还不如一开始就不浪费时间去学。   当然了,他们之中哪个将来出息了想要学,穆琼是赞成的。   孤儿院孩子吃午饭连着午休一共两个小时。那些年纪小的都是要睡觉的,年纪大的不午睡,就抽空帮着打扫卫生什么的,不过今天换成了学数学。   等午休结束,他们之中年纪小或者比较笨的开始糊信封,剩下年纪大的,不论男女都一道做鞋子。   这是不需要太多技术的活儿,按照洪婶的意思,他们先这么干着,以后手艺练起来了,就能学着做衣服了。   “穆老师,怎么让那些男孩子做鞋子?”傅怀安不解:“这是女孩子的活儿。”   “你看过《我在百年后》吗?”穆琼问。   “看过。”傅怀安当然是看过的。   “你赞同男女平等吗?”穆琼又问。   傅怀安想也不想就点头:“赞同!”   “想要男女平等,就不该有这种条条框框,都是人,怎么有些活儿就应该女人干?”穆琼问。   “可是有些活儿,也只有男人干……”   “这也是男女不平等。”穆琼道。   傅怀安其实思想挺开放的,顿时若有所思。   穆琼没有跟他多说,他去了办公室找朱婉婉。   朱婉婉正在记账。   自从有了朱婉婉帮着管孤儿院,金怀来就去帮霍二少做别的事情了,而穆琼觉得这样挺好的,可以锻炼一下朱婉婉。   孤儿院如今的花销,主要是霍英给的,此外还有一些各方捐赠的善款,这些钱,朱婉婉花的很小心,尽量不多花。   她还向魏亭学习。魏亭办学校坚决不花用学校的钱,反而自己往里添钱,她也一样。因为他们一家都在学校这边吃,她把穆琼给她的生活费里的大半都放进了孤儿院的伙食费里,这笔钱每月少说也有三十元。   这么多钱,他们一家三个是无论如何都吃不完的,而正是因为这一点,穆琼才会把盛朝辉等人带来吃饭。   他是不好意思去用应该给那些孤儿的钱的,但这吃的是自己的钱,就没关系了。   朱婉婉算账算的很认真,穆琼在旁边站了一会儿,等朱婉婉算完,才道:“娘,我有事跟你说。”   “什么事?”朱婉婉问道。   办公室里没有其他人,门窗都开着,一眼望出去,正好能看到火辣辣的阳光。   穆琼道:“娘,我不喜欢女人。”   昨天太晚了,说了让朱婉婉睡不好,穆琼也就没说。   但这会儿,他坦白了。   并且已经想好了一套说辞去安抚朱婉婉。 第130章 接人   朱婉婉没听明白穆琼的意思:“你说什么?什么不喜欢女人?”   “娘, 我不喜欢女人。”穆琼认真道:“我这辈子,不会跟女人结婚。”   朱婉婉整个人僵住了, 她愣了好一会儿, 才道:“琼儿,你是在跟娘开玩笑吧?”   “娘,我没有开玩笑。”穆琼道:“《我在百年后》里面不是提到了同性恋吗?我就是这样的。”   “怎么会呢?你好好的, 怎么会是二椅子?”朱婉婉喃喃道,满脸的不敢置信。   二椅子是形容不男不女的人的,穆琼道:“娘,我不是二椅子,我就是喜欢男人而已。”   “琼儿你是喜欢那些戏子?你喜欢那些戏子, 也可以结婚啊!”朱婉婉又道。   穆琼意识到朱婉婉怕是根本不知道同性恋是怎么回事,就道:“娘, 同性恋是只喜欢同性, 对异性没有感觉的。我不讨厌女人,但让我跟女人结婚,那是害了人家。”   “怎么会?你有钱,脾气也好, 跟别人结婚怎么就是害了别人了?”朱婉婉道,她儿子有钱有本事,再好不过,跟人结婚那是别人的福气。而且她儿子明明对女人很好, 瞧见苦命女子每次都愿意出手帮忙,怎么就不喜欢女人了?   “娘, 这样理解吧,让你跟一个女人结婚,同床共枕,你能接受吗?”穆琼问。   这也没什么不能接受的……朱婉婉觉得让自己跟女人同床共枕完全没问题。   等等,她儿子这样说……   朱婉婉看着自己的儿子,突然想到,自己的儿子莫非把自己当成了女人,所以才喜欢男人?   朱婉婉的脸色变了。   穆琼只当朱婉婉理解了,又道:“娘,这世道,未来会怎么样没人知道,就算结婚生子了,以后也不见得能过好,更何况我也不想给穆永学传宗接代。你若是担心没人给我养老,我可以收养几个孤儿。”   此时的人很在意传宗接代这事,穆琼这会儿都有点庆幸,庆幸穆永学对原主不好,还将原主赶出家门了。   朱婉婉不是穆家人,肯定不会非要让他传宗接代。   朱婉婉这时,却是又想起孤儿院里,有很多姓穆的孤儿来。   她儿子……是不是早就有这样的心思了?   朱婉婉不说话了,穆琼也没说话。   两人静坐良久,朱婉婉道:“琼儿,你真的就这样了?”   “娘,这样其实也没什么不好的,我们自己过得高兴就行了。”穆琼道。   如果是一年前的朱婉婉,从儿子那里得知这么一件事,怕是要晕过去。   但这一年,她自己就做了很多以前不敢想不敢做的事情,又读了一些书,开拓了眼界,因此这会儿虽然难以接受,但也不至于受不了。   正如她儿子所说,其实不结婚也没什么。   她结了婚,不照样被赶出来?   至于孩子……   结了婚,其实也不见得能生孩子。   可是,她儿子把自己当女人,这……   朱婉婉自己结过婚,但跟结了没两样,她其实不觉得人一定要结婚,但自己的儿子与众不同,却总归是担心的。   她儿子怎么就成了这样了?   朱婉婉表情复杂地看着穆琼。   “娘。”穆琼又叫了一声,看着有点可怜。   朱婉婉一直以来,都习惯听儿子的话,有没少被儿子用一些乱七八糟的思想洗脑,现在自己的儿子做出这么一副样子……“算了,我管不了你。”   不管自己儿子到底是怎么回事,她都是管不了的,为今之计,也就只能走一步看一步了。   她儿子过几年又想结婚了那最好,他实在不愿意结婚,那就只能收养几个孩子了……   此外,她还要想办法多给自己儿子攒点钱才行,有了钱,也就不怕她儿子将来孤苦伶仃无依无靠了。   朱婉婉一时间只觉得压力很大,倒是没那么生气了。   穆琼搬了个凳子在朱婉婉面前坐下,陪着她算账,记录孤儿院的情况。   见穆琼这样,朱婉婉又暗暗叹了一口气。   她儿子方方面面都好,怎么偏偏就有这样的毛病?   穆琼跟朱婉婉出柜的时候,新城月刊已经上市了。   新城月刊上的的文章没什么趣味,那些讨论各种思想,讨论治国之类的文章,很多人都是不爱看的。   再加上它不久前被封过,卖的就更不好了。   不过这刊物,本就不是为了盈利办的,因此郑润泽等一干编辑,倒也并不在意。   左右喜欢这刊物的,肯定会买。   这一期的新城月刊在上海悄无声息地出售,同时,也有人注意到了“朱世安”这个作者。   “如今的官员,当真就和这朱世安写的一模一样。”   “政府无所作为,官员沆瀣一气,各地还有许多人拥兵自重……”   “以我所见,我们应当进行变革……”   “这朱世安说日本将和我国一战……一弹丸小国,敢打我泱泱大国?”   “我们是大国,有四万万人口,但还不是被迫签了二十一条?”   “这朱世安所言极是,我们割地赔款,正是养肥了这头狼!”   ……   新城月刊上的朱世安的文章很不错,却也不至于引起轰动,只是让很多有识之士,知晓了“朱世安”这么一个人而已,同时,也有更多的人提防起日本来。   当然,此时的穆琼并不知道这一点。   这天下午,他陪了朱婉婉许久,看到朱婉婉虽然发愁,但情绪稳定,才放心下来。然后就跟朱婉婉说了些事情,比如盛朝辉抽了大烟这事。   朱婉婉被吓了一跳。   前些年鸦片烟的价格非常贵,在苏州那边,抽大烟把自己抽的倾家荡产的事情并不少见,甚至那时穆家本家,就有抽大烟抽得六亲不认的人,这会儿得知盛朝辉碰了这害人的东西,朱婉婉不免叹气:“他怎么这么糊涂。”   “他是有点糊涂,娘,这事你别往外说。”穆琼道。   朱婉婉点头,突然觉得自己儿子还算好的……不想结婚,总比抽大烟要好。   不过……“琼儿,你该不会喜欢盛朝辉吧?”   穆琼办教育月刊,几乎日日和盛朝辉在一起……   “娘,你想多了。”穆琼无语地看着自己的母亲。盛朝辉这样的人,当朋友是可以的,喜欢就算了。   “那你有没有喜欢的人?”朱婉婉突然想起这一茬来。   “有。”穆琼也不隐瞒。   “你喜欢谁?”朱婉婉立刻问。   “我喜欢傅医生。”穆琼道:“娘,你别说出去,他还不知道。”   若是让朱婉婉知道是傅蕴安先追求他的,朱婉婉怕是会觉得傅蕴安带坏了他,穆琼干脆就这么说了。   之前朱婉婉整日待在平安中学的时候,傅蕴安虽然会来看看穆琼,但次数不多,至于近来他们总是一起走……因着两家紧挨着的缘故,朱婉婉也没怀疑过。   现在听穆琼这么说,她只想起了早上穆琼去送烧麦的事情,还有之前送翡翠的事情。   自己的儿子,竟然喜欢上了傅蕴安。   傅蕴安是留洋回来的医生,有钱自己开医院,长得又英俊,确实讨人喜欢,但这样的人,会喜欢一个男人吗?   朱婉婉替儿子发起愁来。   傍晚去厨房看晚餐的时候,她还特地拿了一个鸡腿,给正在院子里看书的傅怀安吃。   她儿子对傅怀安很好,还亲自指导傅怀安写小说,这恐怕都是因为傅蕴安的缘故。   她总要帮着一点。   更何况,她多多少少有点心虚——她儿子盯上了人家的哥哥……   这天晚上,盛朝辉照旧带着两个护卫来孤儿院这边吃饭。   他这会儿身无分文,又不好意思出去借钱,只能听穆琼的话这么做了。   盛大少以前从没这么狼狈过,现在当真是后悔地不行。   吃过饭,朱婉婉就将孤儿院的孩子分成两个班,她自己教初级班,让傅怀安去教高级班,倒是刚刚好。   而这个时候,穆琼却是出了门,去了傅蕴安的医院。   医院这边他来过几次,但之前一直没建好,也没什么好看的,如今却不同,现在这医院差不多已经建好了。   只是这医院,跟现代他住过的医院还真是不能比,放现代,兴许有些诊所的规模,都比这个医院来的大。   但傅蕴安能建起这么一个医院,已经很不容易了,至少里面那些医疗仪器,就价值不菲。   穆琼过去的时候只看到了孙大林。   “穆先生,你来找傅医生?他在实验室,我去叫他。”孙大林道。   “不用,我等一会儿就行了。”穆琼道,又问:“这里还有实验室?”   “有啊,傅医生想要试着研究出一些药来。”孙大林道。   现在国内缺很多药,傅蕴安是想做一些药出来?   穆琼觉得挺好的。   他如今一直是随身带着纸笔的,这会儿要等傅蕴安,就干脆拿出来,开始写东西。   他写的都是鸦片的害处,并且不是从个人来写的,而是从整个国家来写的。   如果任由鸦片泛滥,到处都有人种植罂粟,到时候这个国家的人,兴许从小就开始吸食鸦片,这样的人,将来又能有什么用?   穆琼洋洋洒洒写了千余字,傅蕴安才出来,看到他有些惊喜:“你怎么来了?”   “来接你。”穆琼道,之前他没想好要怎么处理自己和傅蕴安的感情,接傅蕴安这样的事情,自然是不会做的,但现在既然已经互通了心意,自然要有来有往:“傅怀安还在给那些孩子上课,我们先回去?”   这个时间,已经快要上好课了,毕竟他是订好了时间从实验室出来的……傅蕴安看向穆琼,点了点头:“好。让孙大林去去接怀安,顺便把朱姨送回家吧。”   穆琼本就有这样的打算,当即答应下来。 第131章 细菌   穆琼决定和傅蕴安先走, 是怕朱婉婉露出点什么来,让傅蕴安不自在。   他们才刚刚确定关系, 这么快就让傅蕴安见家长不太好。   不过等这么决定之后……他又意识到, 两人一起回去,也是多了点单独相处时间。   只是这相处时间比他以为的要短——他和傅蕴安走出医院之后,才发现傅家的车夫拉着包车在门口等着。   所以, 傅蕴安以前明明可以坐车回家,却天天去等他和他一起回去?   穆琼觉得,自己应该对傅蕴安更好一些,虽然他也不知道要怎么对傅蕴安好。   回去的路上,穆琼问了一些傅蕴安的爱好, 诸如喜欢吃什么之类,然后一一记下。   他们是坐黄包车回来的, 比朱婉婉穆昌玉早了很久, 穆琼就去厨房烧了水,先洗漱了一下。   等他洗好澡,朱婉婉和穆昌玉才回来。   朱婉婉眼神复杂地看着自己的儿子。只要想到孙大林告诉她,说穆琼去找傅蕴安了, 会和傅蕴安一起回家,她就觉得心虚。   穆昌玉倒是毫无所觉,愉快地去洗澡了。   “琼儿,你就算喜欢傅蕴安, 也不要打扰人家……”朱婉婉见穆昌玉走了,对穆琼道:“傅医生是个好人, 对你有恩,你可不要把人家往歪路上引。”   穆琼:“……”明明是傅蕴安把他往歪路上引。   不过很显然,那时傅蕴安的追求太隐蔽了,以至于别人压根就不知道他在追求自己。   “娘,你放心,我不会做什么的,而且我觉得傅蕴安对我也有好感。”穆琼道。   “傅医生就是比较温和而已。”朱婉婉道,她长这么大,就碰到自己儿子这么一个异类,这时一点都不觉得傅蕴安也喜欢男人。   “娘,我有分寸。”穆琼道:“我还有东西要写,先上楼去了。”   朱婉婉到底没有拦着。   既然已经跟朱婉婉通过气,第二天,穆琼早上干脆就没在家里吃,而是用自己因为锻炼酸疼的厉害的手敲了傅家的大门。   傅蕴安昨天告诉他,说他胃不太好,所以平常吃的清淡,他也就不给傅蕴安买早餐了,直接自己上门来蹭。   傅家的早餐果然清淡。   昨天吃的是皮蛋瘦肉粥,今天吃的则是太湖银鱼粥。   米粥里放入太湖银鱼以及少许姜丝还有菜叶,这样的粥不仅样子好看,吃起来更是鲜美,此外还有包了豇豆的包子和煎饺。   前者是给傅蕴安吃的,后者是傅怀安的最爱,至于穆琼,他两样都尝了尝。   “穆老师,你以后都来我家吃早餐吧!”傅怀安一边把自己碗里的姜丝挑出来扔在桌子上,一边对穆琼道。   “好啊。”穆琼看着傅蕴安道。   傅蕴安给他夹了个煎饺,两人相视一笑。   他们两相处的时候,自觉是很亲密的,但傅怀安却一点都没看出来,只自顾自吃的高兴。   这天,穆琼照旧是和傅蕴安一起坐黄包车走的,倒是傅怀安孙大林和朱婉婉一起走了。   到了医院,和傅蕴安分开之后,穆琼和昨天一样买了十二个大包子外加三碗豆浆,让人送去盛朝辉的住处。   而等黄杨二人吃过早餐,他就跟着锻炼起来。   只是他今天做的锻炼的强度,就远不如昨日了。   昨天早上在这边运动许久,他到了下午,就觉得胳膊和腿有点酸,睡了一觉今天早上起来,更是连走楼梯都觉得痛苦,毫无疑问拉伤了肌肉,应该还拉伤的非常严重。   穆琼上辈子闲暇之余,看过一些健身锻炼方面的书,知道肌肉都已经拉伤了,最好别再做剧烈运动,先做点舒缓的,等肌肉好了再继续练比较好。   不过,很显然黄杨二人不是这样想的:“先生,身上疼是正常的,多练练就不疼了。”   穆琼只能道:“我不着急,慢慢来就行。”   黄杨二人见穆琼这样,又开始担心自己的工作要保不住了——穆琼才练了一天就不想练了,肯定不会跟着他们学几年……   穆琼并不知道他们的想法,他做了些简单的训练,活动开筋骨就作罢了,而这时,魏亭来了。   魏亭的脸色很不好,一进来就直奔坐在屋里,看起来没精打采的盛朝辉:“盛朝辉,你长本事了啊!竟然抽大烟!”   盛朝辉耷拉着脑袋,愧疚万分:“校长……”   魏亭深吸了几口气,才道:“这大烟你必须给我戒了,若是你戒不了,以后我就当不认识你了!”   盛朝辉连忙道:“我正在戒! ”   其实没犯毒瘾的时候,盛朝辉戒毒的心思还是很坚定的。   但犯了毒瘾很难受的时候,他就开始惦记着再来一点了。   “你抽大烟的时日尚短,抽的也不多,要不了多久应该就能戒掉。”魏亭的神色缓和下来:“再往后,你也别跟你那些狐朋狗友一起玩了。”   盛朝辉又点头:“我已经知道错了。”   魏亭在盛朝辉这里待了一会儿,就和穆琼一起离开了。   “穆琼,你比盛朝辉小很多,但比他成熟很多,挺好。”魏亭道:“你要保持住……如今上海的名媛,找对象的时候都会找人去打听一下,抽大烟或者爱逛青楼的人是绝对不要的。”   穆琼:“……”魏亭怎么突然提起这个来了?   “盛朝辉家世好,自己也有本事,原本上海这边的名媛,他基本都是配得上的。但现在他这么闹了一出,以后找的结婚对象,怕是要差很多。”魏亭又道,然后老父亲一般给穆琼讲了一些诸如要怎么得到女子的芳心之类的话:“幸好你没有犯这样的错误,以后一定可以找到个各方面都出色的妻子。”   穆琼:“……”魏亭在第三任妻子去世之后一直不娶妻,他还当魏亭是个情圣,是那种要爱情不要江山的,没想到他还挺务实的。   不过仔细想想也是,这年头家境不好的女子没有接受教育的机会,肯定比不上那些受过教育的女孩。   魏亭的大学已经办的差不多了,年底就能开始招生,他忙得很,跟穆琼聊过几句就离开了。   而穆琼等他走了,却是回了教育月刊编辑部写《传染》。   接下来连着几天,穆琼都过着和傅蕴安偷摸着恋爱,去盛朝辉那边练武,在教育月刊写文的生活。   他和傅蕴安都是第一次恋爱,两人是摸索着来的,特别纯情,但不能否认,这样也挺甜蜜,他对傅蕴安,还一天比一天喜欢。   至于习武……几天后,穆琼身上的肌肉不再酸疼,他就加重了训练量。   习武的效果,没个几个月一年,是看不出来的,穆琼倒也不着急。   等教育月刊这一期卖出的钱陆续收回的时候,新一期的希望月报上市了。   这一期的希望月报上,已经没有了《我在百年后》这个故事,但刊登了足足五万字的《传染》。   瘟疫越来越严重,很多人死去,也就是这个时候,主角聂焕研究出了一种注射之后,可以让人不再感染瘟疫的疫苗。   细菌和病毒不是一回事,不过穆琼写的时候,并没有严格区分开,而这跟他想写一些相关的防疫知识有关。   民国时期,国内是爆发过瘟疫的,偏偏这时候的人对如何控制瘟疫之类所知不多,更不知道要如何治疗瘟疫,以至于最后死了不少人。   所幸的是,基本上都是局部爆发,从未有过席卷全国的疫情。   穆琼对如果如何防止疫情扩散,如何制作疫苗之类是不懂的,但他看过一些影视剧和小说。   将自己在小说影视剧看到的控制疫情的方法和疫苗的制作方法梳理一下,再加点自己的想法,写上去不仅能让外行人觉得很高深很厉害,应该还能给此时的医生一些启发。   小说里,聂焕研制出了疫苗,但这疫苗并不是所有人都能用的,事实上,很多人用了疫苗也没用。   也就是这个时候,聂焕发现了一种能杀死致病细菌的药物。   故事就停在这里。   整个故事松弛有度,其中,医生冒着被感染的风险救人之类的情节非常感人,同时,聂焕内心的挣扎,也很有看头。   聂焕的爷爷,是死在日本人手上的,所以他很纠结,纠结要不要救那些日本人。   当然了,他最后还是救了人的。   希望月报靠着新奇的故事,销量越来越好,这一期刚刚上市一天,已经加印了的希望月报,就卖掉了三分之一。   天幸的小说质量很好,买回去的人怕是都会给好评,相信要不了多久,这些希望月报,就能全部卖完了。周念乡当真是说不出的自得。   而与此同时,那些看希望月报的人,却都对那种聂焕已经有了想法,但书中并未正式写到的药物好奇起来。   发现这个世界上存在细菌之后,西方人一度恐惧到连面包都不吃——面包里面有酵母菌,他们担心吃了会生病。   在此时的人看来,细菌是人类的大敌。 第132章 影响   傅蕴安曾经义诊的诊所旁边, 有个门庭若市的诊所,那是上海名医张老先生开的。   张老先生名叫张杜若, 他出生于医药世家, 四五岁就开始学医,到了二十多岁就开始自己行医,如今他七十多岁, 早已是上海最有名的中医之一了。   他收了很多弟子,教授他们中医,又治好过很多人,平日里还行善积德赠医施药,在上海是极有名望的。   他一般起得很晚, 但他的诊所开的挺早,早上的时候, 都是由徒弟或者子孙打理的。   这日, 他来到诊所,看了看自己诊所门口热闹的景象,然后就来到里面的位置上,戴上了一副老花眼镜。   这眼镜是他的一个学生买来给他的, 非常昂贵,而自从有了这眼镜,他看东西就方便多了。   这会儿,他拿出大众报, 先看了上面的《流浪记》。   张老先生以前是不怎么看小说的,直到有人给他推荐了《求医》。   《求医》这本书里面写了很多故事, 他非常喜欢,看完之后就又去看了《留学》,现在更是每天都看点《流浪记》当做消遣。   豆豆的生活很苦,但它一直很乐观……张老先生觉得,看《流浪记》能让人珍惜眼下的生活,正是因为这样,他让自己的重孙子必须看一看。   而正是楼玉宇的这三本书,让张老先生喜欢上了阅读,之后,他陆陆续续看了希望月报、教育月刊之类的书,就连此时鸳鸯蝴蝶派的小说,他也看了一些。   这看书比看戏,倒是更有趣一点。   张老先生年纪大了,一般不是大人物,不会亲自给人诊治。看了大众报之后,没有需要他出手诊治的病人过来,他就又翻了翻自己面前其他的杂志。   结果,就看到了希望月报。   张老先生精神一振。   希望月报上天幸写的小说,都非常有趣,他是很喜欢的,《传染》这个故事,更是勾起他很多回忆来,让他又怕又爱。   张老先生活到七十多岁,这辈子经历过很多事情,他儿时出过天花,长了满脸的麻子,等长大,因为是医生的缘故,更是见识过很多场瘟疫。   《传染》里描写的瘟疫,就让他想起了以前的种种。   同时,也让他了解了西医。   张老先生年纪大了,知道西医的存在,但既不会跟西医争抢什么或是因此生气,也不去了解西医,一直以来都自顾自做自己的中医,直到看了这《传染》,他才知道原来瘟疫,都是由细菌和病毒引起的。   他一开始看到的时候,还当这是天幸编造的,问了自己的子孙之后,方才知道细菌是真的存在的,国外还有细菌学这一门学科。   至于里面偶尔提到的病毒,应该是跟细菌差不多的东西。   张老先生有种长了见识的感觉,头一次对西医好奇起来,甚至想着要让自己的小孙子去留学,学一学这西医。   而现在再看《传染》……   这里面提到的一些防止瘟疫传播的方法,都是很有用的,其中有些,他甚至还用过。   张老先生看得津津有味,看着看着,他还让人把自己五十多岁的儿子叫了来,让儿子也看,还道:“你最近不是在为上海报撰写医学专栏吗?可以写写这个!伤寒之类,很多病症会传染,应当让人知道要如何预防!”   “是,父亲!”张老先生的儿子道。   张老先生又道:“还有,这疫苗是何物,你去跟那些西医打听一番。”   张老先生的儿子答应下来。   不过,他肯定是打听不到什么的。   因为这会儿,那些西医也在好奇这疫苗是何物。   傅蕴安工作过的公济医院是传教士创办的,里面的医生,有很多是传教士。   这些传教士里年纪轻的,大多不会中文,但年长一些的,却都是会中文的,当然了,他们中会说中文的多,但能看懂中文书籍的却不多。   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人生逝水几家诗社又兴吟事西蜀才人少年潘鬓暗惊铅泪”这样的文章,他们要读懂太难了。   其实就算是说话,学起来也难。   他们跟着上海的人学了这边的语言,结果到了北京,却还是没办法跟北京的中国人交流……   不过,最近他们遇到了一件值得高兴的事情。   他们找到了一些他们能看懂的书。   而这最初,是从一本教育月刊开始的。   他们医院的一个小病人在看一本刊物,这刊物里面有插图不说,里面的文章还很简单,并且用了标点……他们一看就入迷了。   之前他们一直不理解成语这种东西,现在看了这刊物,才知道那些成语,原来都有各自的故事。   这些成语真的很有意思,东方的文化太有趣了!   医院的医生顿时对阅读感兴趣起来,也就是这个时候,傅医生推荐了他们两个作者,一个是楼玉宇,另一个则是天幸。   楼玉宇的小说比他们以前看过的那些要容易理解,但他们读起来依旧有点困难,但天幸的文章就不同了。   这人写文章不像其他中国人那样写得精炼艰涩,倒是跟说话差不多,特别好看,同时,他的故事也比楼玉宇的更讨人喜欢。   医院里的传教士,都很喜欢《我在百年后》这本书。   他们相信,自己的国家在百年后,定然也能发展的这样好!   同时,他们对里面描写到的一些东西,也非常感兴趣,甚至觉得可以试着去研究一下。   不是已经有电影了吗?做出里面的电视机,应该也不难?   这些传教士里,有个姓霍瑟姆的传教士,甚至已经开始翻译这本书了。   他觉得,这样一本书,应该让自己国家的人也看一看。   医院的传教士都很喜欢《我在百年后》这本书,便是不懂中文的,也会让同事给他们讲讲这个故事,而当《传染》这本书出现,他们的最爱却立刻就变成了《传染》。   上帝啊!这位名叫天幸的作家,一定是一个曾去国外留学,专门学过细菌学的人!   他在这本书里,写到了很多先进的医学知识!   同时,他们在看这个故事的时候,还意识到了日本的狼子野心。   趁着他们战乱,那个可恶的国家,是想要抢夺他们看中的殖民地?   不久前,日本将德国在山东的势力赶走,并且占据山东这件事,是得到了英国人的支持的,不过现在,看过《传染》之后,立刻就有几个英国传教士给留在中国的英国军官写了信,让他们一定要提防日本,甚至表示,日本可能在研究细菌作为武器。   他们还往国内寄了信,建议国内不要支持日本,因为这个国家,可能会利用他们的支持来夺取中国,甚至取代他们的位置从中国谋取巨大的利益。   他们还建议多安排一些中国的学生去他们的国家留学,培养亲近他们国家的人才,免得很多人只知日本不知英法。   当然了,这要在战争结束之后。   这些都是上个月,他们看了《传染》的开头之后做得事情,而这会儿,一些说着怪异的上海话的洋人,正在读第二部 分的《传染》。   他们先一个字一个字读出来,然后整句话连着读,通顺句子理解句意,就这么慢慢读了下去,中间遇到读不懂的,还询问了他们的翻译。   他们花了一整天的功夫,才总算看完了这个故事。   “这个故事让我想起了可怕的黑死病。”   “细菌真是一种可怕的东西!”   “我本来有一个可爱的妹妹,她死于猩红热,如果真的有可以杀死细菌的药物就好了。”   “还有疫苗,将少许的,安全剂量的细菌注射到人体内,让人对这种细菌产生抗体?这兴许真的可行。”   “牛痘其实就是疫苗的一种?”   “我想要见一见这位天幸先生,他应该是一个伟大的医生!”   ……   这些洋人很是激动,甚至有人当场拿出纸笔来:“我要翻译这部小说,我觉得这部小说一定会畅销!当然,要在战争之后。”   “这可恶的战争!”   “其实不用等战争结束,我觉得这小说可以在美国出版。”又有人道:“当然了,我们要先得到天幸的同意。”   这些传教士纷纷点头。   而看了天幸的小说的,可不止公济医院的传教士。   其他地方,也有很多传教士看了小说,他们之中不是医生的那些还好,是医生的……看到里面写的疫苗什么的,都怀疑自己是不是来中国太久,以至于没能学到最新的医疗方面的知识。   当然了,日本这个国家,他们也厌恶起来。   这些传教士里,只有极少部分是善良无私的,绝大多数,都是为了自己国家或者教会,甚至于自己的利益来这里的。现在日本可能会抢夺他们的利益,他们自然不满。   还有细菌实验……上帝!现在他们也生活在中国,若是这些日本人真弄出一种可怕的细菌来,他们也会有危险!   一时间,很多人都关注起日本来。   日本:“……”   上海租界,当然也是有日本人的,人数还不少。   土肥原四郎就是一个居住在上海的日本人。   他开了一个贸易公司,往中国出售他们国家生产的各种东西谋取暴利,同时,也在上海这边收集情报,他甚至带了很多年幼的日本孩子来到中国,让他们从小生活在这里,给他们安排中国的身份,以便培养出最好的间谍来。   他的身份,可不单单是一个商人!   土肥原四郎来中国,是被安排了任务的,自然也就对中国这边的情况非常关注。   楼玉宇这个人,他就调查过,但没有太过在意。这样的爱国人士非常多,他没空一个个全部去管。   而天幸……   土肥原的中文学得非常好,之前那部《我在百年后》,他就看了。   当时,他对天幸的印象不错,同时觉得百年后,中国想要变得那么好没有可能,但他的国家,一定是可以变得那么好的!   结果……上个月,他看到了《传染》。   他对天幸顿时厌恶起来。   他是知道一点帝国的计划的,知道帝国方面,是想要拿下支那的大片土地的——这么好的土地,给支那真的太浪费了!   但用细菌来作战,人体实验什么的……这是污蔑,是赤裸裸的污蔑!   还有,他们怎么可能会被支那人赶走?这是不可能存在的事情!   土肥原四郎很愤怒,一边调查天幸的身份,一边买了几份希望月报寄回国内。   然后,他收到了命令,让他一定要找到这个天幸。   原来,用细菌作战这个想法,曾有人在帝国的会议上提过,只是不曾实施而已,这天幸写出这样的文章……莫非是会议内容泄露?   就算不是会议内容泄露,这位天幸应该也是仇日的,一定要弄清楚这个人是谁!   土肥原四郎刚刚接了这样一个任务,新一期的希望月报就上市了。   他第一时间就将文章看了一遍。   看到里面自己国家的人死了那么多,他不免大怒。   这个天幸,他一定要想办法找到,还有这部小说,也要禁止才行!   近来,那些西方人对他都不怎么友好了!   穆琼并不知道土肥原四郎这个人的存在,更不知道日本方面,已经开始调查天幸了。   他将写鸦片危害的文章给了郑润泽,然后满意地发现,租界这边很多人都对日本都提防起来。   第一次世界大战之后,日本是获益最大的国家之一,他现在希望,这能有所改变。   穆琼这么想着,愉快地将《传染》的结尾写好了。   这部小说,他是写的非常畅快的。   一来,是他擅长写这样的小说,二来,则是这个小说……写起来不像《求医》或者《流浪记》一样,让他心里难受。   小说既然已经写完,就该寄给霍三少了,此外……霍三少寄给他的信,他也要去拿来看看。   近来他沉迷恋爱,来去都陪着傅蕴安,以至于都没有去拿霍三少的信……   想到这事,这天下午,穆琼特地叫了一辆黄包车把自己送到收信地点附近的一家卤肉店。   之前傅蕴安提过,很喜欢这家店的卤味。   他先去买了几个卤猪蹄还有其他的一些卤味,然后就去拿了信。   将信放在自己的包里,穆琼又叫了一辆黄包车回去,然后去傅蕴安那里送了点卤味。   傅蕴安又进实验室了,他没有瞧见,也不好打扰傅蕴安做实验,就将卤味留下,然后又去了孤儿院那边。   孤儿院这边提供一日三餐,这已经是非常大方的行为了,要知道上海这边的普通人,很多是一天只吃两顿的。   但就算一日吃三餐,到了半下午也是会饿的。   穆琼不可能给孤儿院的孩子全都送卤味吃,这太奢侈了,他买的卤味,是给朱婉婉等人的。   穆琼一进去,就遇到了傅怀安。   傅怀安这些日子在孤儿院待的还挺高兴的,他甚至连补课学英文的地点,都改在了孤儿院,今天穆琼一过去,他就扬手招呼起来:“穆老师!”   “我已经不是老师了,你以后还是不要这么叫了。”穆琼道。   “那怎么叫?”傅怀安问。   “你叫我穆大哥吧。”穆琼道,说着,给了傅怀安一个猪蹄。   “穆大哥!谢谢!”傅怀安接过猪蹄啃了一口,笑得眼睛眯了起来。   他喊楼玉宇“大哥”呢!   别人可没有这个待遇!   而且,现在穆琼对他越来越好了!比如今天早上,穆琼就给他买了早餐,还拜托他护送朱婉婉和穆昌玉到学校……穆大哥真的非常看重他!   现在还给他买猪蹄!   傅怀安这么想着,又啃了一口。   穆琼越过他,又给了穆昌玉和朱婉婉一人一个猪蹄。   穆昌玉和朱婉婉也啃了起来。   当然了,朱婉婉啃之前,还眼神复杂地看了穆琼一眼。   穆琼以前可不会半下午来给她们送吃的,她们能吃到卤猪蹄,兴许还是沾了傅怀安的光……   穆琼自己也啃了一个猪蹄,还吃了一个鸡腿,然后才找了个地方,拿出霍三少的信看起来。   霍三少的信里隐晦的提到,他在经过很多次的实验之后,对量产“西林”这件事,已经有了眉目,同时,他也在信里询问了一些关于瘟疫的防治,还有疫苗之类的事情。   瘟疫的预防之类,其实自从细菌被发现,大家多少已经知道一些了,至于疫苗……这时候的人,已经知道接种牛痘可以预防天花了,只是这方面的研究还很少。   看到霍三少问起,穆琼就想到了后世的孩子,从小接种各种疫苗预防疾病的事情,还有天花……他生活的年代,天花都已经绝迹了。   他想了想,在信里写了一些对未来如何使用疫苗的畅想,也提了几种可以研究的疫苗。 第133章 院长   穆琼这次难得地多写了一些, 毕竟疫苗的研究,是能造福很多人的。   不说别的, 就说天花……这会儿在国内, 依然有很多人感染天花,因为天花而死亡。   如果能尽早普及天花疫苗,那就能少死很多人了。   穆琼在信里着重提了这一点, 也表示疫苗的研究,必须要小心。   要知道,这时的实验器械远比后世少,还不怎么好用,在这样的环境里, 要研究疫苗,可没那么容易。   写完信, 穆琼就出了门, 他先找了个邮筒把信寄出,然后才回孤儿院吃晚饭,等吃过晚饭,又对朱婉婉道:“娘, 我先回去了,你和昌玉等下跟傅怀安孙大林一道走。”   傅蕴安每天都让孙大林接送傅怀安,顺便也护送朱婉婉和穆昌玉。   朱婉婉看着自己的儿子,有种自己辛苦种出来的白菜要被猪啃了的感觉。   不, 哪能说傅医生是猪呢!   还有,自己儿子兴许主动追着人家喂, 人家还不要吃白菜!   朱婉婉目送自己儿子离开,有点发愁。   而她正愁着,已经几日不见的金怀来回来了。   “金院长!”朱婉婉收拾好心情,笑着跟金怀来打招呼。   “朱姨。”金怀来朝着朱婉婉点头。   朱婉婉又问:“金院长,你吃了吗?要不要吃点东西?”   “我还没吃,还有吃的吗?”金怀来问。   吃的当然是有的。晚上的饭菜虽然被盛朝辉身边的那两个护卫一扫而空,但厨房那边还有食材,朱婉婉下了一碗面给金怀来。   金怀来抱着面碗大快朵颐的时候,她又把这几天孤儿院的情况说了一下。   金怀来吃的差不多了,才抽空道:“朱姨,这些事情交给你管我是放心的,你不用给我汇报。”   “这怎么行?”朱婉婉道:“你是院长。”   “说到这个……朱姨,你有兴趣当孤儿院的院长吗?”金怀来问。   朱婉婉一愣:“让我当院长?”   金怀来点了点头:“朱姨你知道的,我是霍二少的人。二少最近开了很多工厂,非常缺人。我如今又要忙二少那边的事情,又要忙孤儿院的事情,有点顾不过来。”   “这孤儿院是霍二少开的,你不当院长,也该让霍二少另找个人来当院长。”朱婉婉道。   “朱姨,这人可不好找。没本事的人管不了,有本事的人吧……这孤儿院又不能给二少赚钱,有人才二少肯定先顾着别处,不顾着这里。”金怀来道。   金怀来说的很有道理,但朱婉婉总觉得自己没这个本事……   不过,她这样,是不是有点妄自菲薄了?她儿子一直让她自信一点。   “若是霍二少缺人手,我是很愿意当这个院长的。”朱婉婉咬牙道。   “那就麻烦朱姨了,对了朱姨,当孤儿院的院长,每月薪水是三十元。”金怀来对朱婉婉道。   “三十元?”朱婉婉吃惊极了,之前穆琼在平安中学当老师,薪水是二十元,而洪婶戚秀芬等人在孤儿院干活,每月的薪水甚至不到十元。   “是的,三十元。”金怀来道:“因为孤儿院是做善事的,所以薪水不多……”   “已经很多了。”朱婉婉道:“承蒙看重,我愿意试试。”   三十元的薪水非常多,朱婉婉一开始是想要拒绝的,但想到自己的儿子,却又答应下来。   她儿子写小说办杂志虽然能赚钱,但开销也大,他又总是往外撒钱存不住钱……朱婉婉觉得,自己有必要帮儿子存点钱。   此外,她也要胆子大一点,多做点事情,这样儿子以后有啥事,她也能帮衬,而不是只能依靠儿子。   最后就是……傅医生这么有钱有本事,家里肯定不简单,父母多半还很有文化,她要是不多学点,不长点本事,以后怕是要被看不起。   朱婉婉越想越多,最后竟是生出无限斗志来。   穆琼可不知道阴差阳错之下,朱婉婉整个人变了。   离开孤儿院之后,他照旧来到了医院。   这次过去,傅蕴安倒是没有在做实验,而是在指挥着人填充药房。   此时的中医,很多是医药分家的。   医生只管看诊开方子,写了方子之后,他们会让病人自己去药房抓药。   而正是这样的做法,有时候会造成一些医疗事故,抓错药之类的事情挺常见的。   不过西医是不这么做的,因此医院里必须要有药房,而傅蕴安为了方便患者,甚至还在医院里弄了一个中药房。   他的中药房里配备了绝大多数的常见中药,这样患者也就不用在拿了方子之后去别处配药了。   穆琼见状,问道:“你的医院已经准备的差不多了吧?打算何时开张?”   “下个月。”傅蕴安道。   “想好要如何宣传了吗?”穆琼又问。   傅蕴安道:“我到时候会在报纸上刊登广告,此外,我认识不少人,也能帮着宣传一下。”   两人等各种药品都被放好,才收拾好东西,坐上黄包车一起回家了。   在车上,少不得又牵了手。   今日他们回家比平日早,傅蕴安有心请穆琼到自己家中坐坐,但想到晚上他还有很多事情要做,便是霍英也要过来,只能放弃。   穆琼也有一样的打算,想请傅蕴安去自己那里坐坐,但他的房间里有些不能让人看到的东西……   朱世安这个马甲,穆琼觉得曝光也没什么,但天幸这个马甲,他是不愿意让人知道的。   前者写的东西,这个国家很多人都在写,但后者写给霍三少的东西……那是不能让其他人知晓的。   两人在家门口分手,穆琼回到家中,就将霍三少寄来的信烧了。   傅蕴安却是先在家中处理了一些事务,等傅怀安回到家中,等夜深人静,便通过密道,去了屋后见霍英。   两人已经多日未见。   今日,霍英一见到傅蕴安,就问:“蕴安,听说你跟那穆琼,有了进展?”   “是的。”傅蕴安点头。   “你们如今到了哪一步?”霍英带点八卦地问道。   傅蕴安扫了他一眼:“二哥,你找我应该是有别的事情?”   见傅蕴安这样,霍英摸了摸自己的鼻子,说起正事来。   两人说了许久,等所有的事情都处理好,已经到了半夜子时。   霍英又道:“蕴安,你的身份,暂时还是要瞒着点穆琼。”   “我知道。”傅蕴安道。他对穆琼是相信的,但他牵扯的事情太多,暂时还是不要告诉穆琼了。   第二天,穆琼照旧和傅蕴安一道走,也照旧去了盛朝辉那边练武。   盛朝辉如今的状况已经好了很多,但毒瘾还是会犯,好在黄杨二人能制住他,他自己又是真心想戒,倒也坚持了下来。   甚至于,他的气色都好了很多。   吃过穆琼带来的早餐,盛朝辉搬了个凳子,跟前几日一样看穆琼习武。   穆琼一开始说要习武的时候,盛朝辉是不以为然的,他一直觉得习武这事毫无意义。   练得再厉害,也躲不过子弹炸药,既如此,练什么练?   而且习武这事,他年幼时也曾尝试过,知道非常辛苦。他觉得穆琼不一定能坚持下去。   然而……穆琼还真的就坚持下来了!   看到穆琼练得满头大汗,盛朝辉又一次惭愧起来。   穆琼年纪比他小,却处处做得比他好,回想之前的事情……他真觉得自己很混账。   盛朝辉突然道:“我……也来练武?”   盛朝辉也要练武?这可是好事!穆琼当即鼓励起来。   然后……盛朝辉没多久,就练趴下了。   见盛朝辉这样,穆琼才意识到,自己的身体还是很不错的,他头一次训练的时候,坚持的时间可比盛朝辉长多了。   盛朝辉休息了很久,才缓过来,这时穆琼就道:“朝辉,教育月刊这个月的钱,已经收上来了。”   盛朝辉眼睛一亮。他近来身无分文,非常缺钱,如果有钱的话……就算不能出去玩乐,也能改善一下伙食。   “不过,这钱全部拿来还债了。”穆琼苦笑道:“我之前拜托你帮我买的镯子玉佩的钱还没给,我昨日拿到钱之后,就让人去盛家还钱了,结果伯父说你在柜上也欠了不少钱……”   盛朝辉表情一僵。   盛朝辉确实在盛家的铺子里欠了钱——之前为了讨好他喜爱的那位花国总理,他从自家的铺子里拿了许多珠宝送人。   他如果还是盛家少爷,这点算不了什么,但现在……他父亲要让他还钱的话,他还真的就必须还。   “我欠了多少?”盛朝辉问。   “一千一百个大洋。”穆琼道。   教育月刊的分红到手之后,他给了平安中学一部分,给了魏亭一部分,剩下的自己和盛朝辉对半分。   靠着这笔钱,还有他身上的积蓄,他凑了一千大洋,还清了自己买翡翠欠下的债务,同时也问了盛父,盛朝辉的钱怎么办。   然后盛父就说了这事,还给盛朝辉拿走的珠宝算了高价,这个月的钱,只能还掉一半欠款。   盛朝辉:“……” 第134章 抵制   盛朝辉从盛家铺子的柜上拿的首饰, 算成本约莫三百个银元,但盛家去卖, 便是六七百个银元也能卖的。   不过, 一千一百元,这个价格就有点离谱了。   盛朝辉家学渊源,对珠宝的价格清楚的很, 自然知道这绝对是自己的父亲多算了,他也知道自己的父亲这么做,是不想让他有钱……他只能认了。   其实他父亲还管着他,对他来说不是坏事——他并不想离开盛家。   “那些珠宝,你都送给那位花国总理了?”穆琼问。   盛朝辉点头。   “你对她那般喜欢?”穆琼又问, 他知道那些珠宝是不值一千银元的,但应该也值几百个银元, 盛朝辉和那花国总理在一起不过一个月, 竟然光珠宝就送了这么多……   就算是比盛朝辉有钱许多的人,也不见得有盛朝辉这么大方,怪不得人家赫赫有名的花国总理,那段时间会一直陪着盛朝辉。   “我也不知道。”盛朝辉有些茫然。   穆琼看他这样, 就知道他怕是还惦记着那位花国总理。   那个女人非常美丽,也确实有被人惦记的资本。   穆琼离开之前,特地找了黄杨二人,让他们督促盛朝辉多锻炼。   他自己肌肉拉伤之后选择减少锻炼强度等肌肉恢复, 是因为他有很多其他的事情要做。   盛朝辉就不一样了,盛朝辉如今无事可做, 完全可以多练练。   等他精疲力尽,也就没空多想了。   穆琼从盛朝辉这里离开,就去了教育月刊编辑部,结果他刚进去,就看到新来的那两个编辑正义愤填膺地说着什么:“那些日本人着实可恶!”   “他们这是借故找茬!”   穆琼隐约听到了几句,疑惑地问道:“你们在说什么?”   “穆先生,日本人组织了游|行!”其中一个编辑道。   “什么游|行?”穆琼问。   这个编辑当即说了起来。   希望月报上第一次刊登《传染》的时候,看到了这篇文章的日本人就非常不满,甚至给希望月报方面写了信,让希望月报交出天幸。   当然了,希望月报没管,如今甚至第二次刊登了《传染》。   而希望月报这样的行为,无疑惹恼了日本人,今天,居住在上海的日本浪人和日侨组织了一场游|行表达不满,不仅围了希望月报编辑部,还从附近书店找出许多希望月报烧掉。   日本驻上海领事更是向民国政府和上海市政府提出了抗议,要求他们逮捕希望月报的一干人等,并严惩希望月报的编辑和《传染》的作者。   穆琼被气笑了。   这样的事情,在真实的历史上发生过差不多的。   当是全面抗战还未开始,但日本在东北动作频频,就有人在报刊杂志上发表了一些反日宣传,结果日本向政府施压,最后政府不仅下令封闭刊物,还逮捕了报社的主编并将那人判了刑!   穆琼当初写文章的时候,就考虑过这一点,但还是写了。   一来,是如今的政府还是北洋政府,对各种杂志刊物管得没有十几二十年后那么严,二来……希望月报背后站着的,是霍二少。   这部小说,他是直接寄给霍三少的,霍三少既然将之刊登出来了,肯定就有应对方法。   当然了,就算这样,出了这事,他也是要去看看的。   “我出去一下!”穆琼道。   穆琼说完,就找了一辆黄包车,送他去了希望月报编辑部。   希望月报编辑部的门口,如今已经挤满了人,其中有很多日本人,但也有很多中国人,而这会儿,那些日本人正愤怒地说着什么。   此时的上海,日本人的数量没有十几二十年后那么多,但也已经不少了,这会儿,估计上海所有的日本人,都聚拢在了这里。   而在人群里,穆琼还看到了熟人郑润泽。   “郑先生!”穆琼来到郑润泽身边:“郑先生,事情怎么样了?”   郑润泽看了穆琼一眼,道:“现在日本方面不依不饶的,至于最后到底会怎么样,就看霍二少了。”   霍家手上有军队,政府方面不敢得罪日本人,同样不敢得罪霍二少,要是霍二少愿意站出来,希望月报就不会有事。   “《传染》只是一部小说而已,写的还是未来虚无缥缈的东西,那些日本人这么做,当真是小题大做!”新城月刊的一个编辑走过来,带着怒意道。   “话不能这样说!这天幸写出这样的小说来,抹黑别人,别人生气是应该的。”周围的一个人道。   穆琼没说什么,但观察了一下周围,听了听周围人的议论,然后就发现在这里的中国人,分成两派。   其中一派觉得日本人太过分,另一派却觉得天幸可恶,而真要说起来,还是后者占多数。   这时候怕麻烦的人很多,恐惧列强的人更多,列强都欺负到头上来了,很多人还不敢反驳一句,只想着割地赔款让列强息怒。   殊不知,正是他们这样的行为,让列强愈发地嚣张。   日本人组织游|行这件事闹得很大,穆琼知道的算晚的。   公济医院那些昨天津津有味地看《传染》的洋人医生,就早已知道日本的动静了。   他们对此很不满。   不过是一部小说而已,侵略这事还是作为背景存在的,日本人闹得这么大……这是在彰显他们的本事?   又或者,是想要趁此机会,在上海这边分一杯羹?   这些人拿出信纸,纷纷开始写信,还有人发了电报,跟自己国家的人述说日本人的狼子野心。   当然了,他们绝不是最早知道这件事的,最早知道日本人的动静的,是霍英。   霍英昨晚睡得有点晚,今天早上正睡得舒服,就被叫醒了,然后就得知了这件事。   当时,那些日本人甚至刚刚聚集起来。   然后,他就被气笑了。   今天这事,在他的意料之中。   他跟日本人打过交道,知道日本人的性格,当初决定将《传染》刊登出来的时候,就已经做好日本人会找麻烦的准备。   而他并不害怕,甚至打算好好利用这一点。   天幸给他们分析过第一次世界大战的情况,当时就提到,日本可能会从中得到巨大的利益。   天幸也跟他们说过,接下来这个国家,可能会进入军阀混战时期。   他和自己的弟弟商量过,然后就觉得他们有必要为他们的父亲,为他造势,并且设法让西方各国对日本有意见。   如今这情况,就能好好利用一下。   今天,他要做一个不惧日本,敢跟日本对着干的人。   去年和日本签订的的二十一条,让很多人厌恶日本,这种时候,有人站出来跟日本人对着干,绝对能得到很多人的支持。   霍英一大早,就去了各处打点,这会儿,他更是坐着汽车,来到了希望月报。   霍英的汽车开的很慢,甚至比走路还慢,汽车的旁边,围了一群荷枪实弹的士兵,警觉地看着周围。   那些日本人本想围上去,但被枪指着,到底不敢靠近。   霍二少的汽车,就这么开到了希望月报编辑部的门口,与此同时,霍二少也从车上下来了。   他被手下人围着,站在远处的人,压根就看不到他的样子,然而正是因为这样,所有人都有一种……这霍二少很厉害的感觉。   那么多的兵围着呢,能不厉害吗?   “石射先生,你们围着我的杂志社,意欲何为?”霍英看向这些游|行的日本人里领头的那一位,眼前这位,也是他早就认识的。   “霍先生,你的杂志社刊登污蔑我国的文章!我需要杂志社的主编还有文章的作者向我国道歉!”那位姓石射的日本人冷冷地看着霍英。   “污蔑?霍先生,这只是一部小说而已!把小说当真,你是不是太可笑了?”霍英道。   “霍先生,你真的要与我们作对吗?”石射看向霍英。   “石射先生,这话应该我问你。”霍英道。   双方说话的时候,有点火花四溅的感觉,站在远处的人听不清他们的对话,但也能看出来,这两人之间的气氛非常不友好。   穆琼瞧见这一幕,一颗心提了起来,同时对霍二少的印象也更好了。   而他的周围,还有很多其他人对霍二少有了好印象。   “霍二少建工厂,投资大学,办孤儿院……当真是我辈楷模!”   “希望霍二少不要对日本人服软。”   “日本人侵略我国是事实,说什么污蔑?”   ……   一些爱国人士窃窃私语。   当然了,也有人怕霍英惹恼了那些日本人:“霍二少这样子,会激怒那些日本人!”   “若是那些日本人因此发动战争……”   “霍二少该服个软才对!”   “那天幸惹了这么大的事情,怎么还不出面?”   ……   希望月报这边,霍英和日本人僵持不下,而这个时候,傅蕴安收到了天幸的信,包括《传染》的结局。 第135章 骂战   之前, 傅蕴安以为天幸写这部《传染》,只是为了用这部书写一些医学知识。   他跟其他的西医一样, 认为天幸应该是学过医术的, 又或者,就是他身边有学医的人,那人的医学知识还非常高深。   可现在, 看完了《传染》,他才知道这部书,竟然还是为了新药“西林”而写的!   这部书里,主角最后用来治好瘟疫的药物,就是“西林”。   如今看过这部书的人不少, 而那些人只要看完这部书,就会知道西林的存在, 到时候这药无需宣传, 便能让很多人知道。   天幸先生写这书,也是为了他们。   傅蕴安一时间感激万分,等他看过天幸的信,看到里面关于疫苗的一些描写之后, 更是激动。   这些东西,不是一时半会儿能研究出来的,但只要研究了出来,便是利国利民的好事。   曾几何时, 西方人来他的国家,都是购买各种东西的, 于是源源不断的丝绸瓷器被送出他们的国家,又有源源不断的财富流入他们的国家。   但现在,情况已经倒过来了。   如今,一直都是他们的财富在流往国外。   傅蕴安隐隐觉得这是不对的,但又无能为力。甚至他自己,都从国外购买了很多东西。   现在……如果他们能研究出一些新药来,兴许能赚上一笔。   傅蕴安将信和稿件细细看过,又问了希望月报那边的情况。   得知那边相持不下,他就放下心来。   他到了医院才知道日本阻止游行这件事,而知道之后,并没有掺和进去。   这件事,他二哥可以解决。   当然了,一下子解决恐怕不行,但拖几天也不是坏处——越是闹,《传染》这本书的名气也就越大,将来知道西林的人,也就越多。   傅蕴安这么想着,孙大林从外面进来了 :“三少,穆琼去希望月报那边了。”   “他倒是爱凑热闹。”傅蕴安轻笑了一声:“你派两个人去保护他。”他的这个小情人有满腔正气,遇到这种事情会过去看看挺正常的,就希望他不要出事。   “是,三少。”孙大林应了。   傅蕴安恭恭敬敬地给天幸写了回信,并在信里一再道谢。   天幸是个非常神秘的人,却愿意帮他们……对此傅蕴安是非常感激的。   傅蕴安的信,这天下午就寄出去了,但霍二少和日本人的事情,却还没有解决好。   日本人向上海政府施压,要求封了希望月报,但同时,霍二少也向上海政府施压,要求政府将那些日本人赶走。   如果希望月报的后台不是霍二少,政府这边秉承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行事准则,肯定会封了杂志社,让那些日本人退去,但霍二少……   之前的那位大总统去世之后,霍家就带了大队人马盘踞山西一代了,如今那位霍老虎手上兵马非常之多,众所周知,他对自己的两个儿子还非常看重,他们要是惹了霍二少……谁知道最后会发生什么事情?   上海这边的政府,就干脆当做不知道这件事。   这么第一天,就被他们糊弄了过去。   到了第二天……北京那边发来电报,让他们务必要安抚好那些日本人。   收到这么一份电报,政府的人正打算去劝一劝霍二少,不曾想霍家那位爷竟然也发来了电报,力挺自己的儿子。   上海的政府,也就再次装起了鹌鹑。   土肥原四郎的住宅里。   距离他们组织游行已经过去两天了,这事一直没有结果,土肥原四郎非常不满,也非常生气。   那些该死的支那人,竟然敢不把他们放在眼里!   “那个姓霍的,还是不松口?”土肥原四郎问。   “是的。”恭敬地站在他面前的人道:“霍英油盐不进,打定了主义要保住那希望月报。”   “该死!”土肥原四郎骂了几句,又道:“那天幸呢?他的身份查出来了吗?”   “没有,没人知道这个天幸是谁,不过他懂医术,应该是一个医生。”那人道。   “你好好查一下上海的那些医生,一定要把这个天幸找出来!”土肥原四郎又道。   “是!”他的手下应了一声,九十度弯腰鞠躬,然后才离开。   等人走了,土肥原四郎想了想,又叫了另外一个人来,然后发了几份电报出去。   而这个时候,穆琼正在孤儿院里。   霍二少跟日本人对上之后,朱婉婉一直很担心,不过就算担心,她依然将孤儿院管理的很好。   穆琼发现,朱婉婉似乎在短时间里成长了很多,再不会像以前一样,做个决定都不敢,变得越来越有主见。   之前教导朱婉婉认字的时候,穆琼就已经发现了,朱婉婉其实非常聪慧,而现在,当朱婉婉不再唯唯诺诺……穆琼注意到自己的母亲还越来越美了。   当然,这或许只是他的个人感觉……他喜欢独立自信的人,喜欢朱婉婉现在的气质,才觉得朱婉婉变美了。   如今是白天,孤儿院的孩子们都在干活,朱婉婉却和傅怀安一起在听英文课。   她一门心思学英文和国文,身边又一直有人教导,英文学得又好又快,如今已经可以跟人进行简单交流了。   近来穆琼跟她说话,甚至尽量用英文。   转眼就到了晚上,盛朝辉拖着沉重的步伐,带着黄杨两人来了,一道来的还有魏亭。   这些日子外面闹得厉害,盛朝辉却还是整天待在他那个宅子里,过着“隐居”生活。   只是他的生活并不如何闲适,自从他那天说过要习武,黄杨二人就整日里让他习武。   第一天的时候,他闲来无事练了许久,但第二天浑身酸疼,他就不愿意练了,但黄杨二人非要让他练,还说习武能让他忘了鸦片。   身上疼得厉害,是会忘了鸦片……他就去练了,然后身上就更疼了。   这会儿盛朝辉胳膊疼背疼腿疼,走路都难受,见到穆琼都不想说话,倒是魏亭大步朝着穆琼走来。   “校长,你过来有事?”穆琼问道。   魏亭的脸上有焦躁也有着急,应该是遇上什么事情了。   “是有事,穆琼,我有事找你帮忙。”魏亭道。   “什么事?”穆琼问。   “事情是这样的……”魏亭慢慢地说了起来。   魏亭认识很多人,三教九流的都有,跟几个大报社的主编的关系更是不错,也就是因为这样,他得到消息,听说日本人找了一些中国的文人,让他们在报纸上发表文章,骂希望月报,骂天幸,骂霍英。   民国时期,这种在报纸上进行骂战的事情挺常见的。   当时时常有文人在报纸上骂政府之类,而政府方面为了对付这些人,甚至专门养了一些文人,跟这些人对骂。   而现在,日本方面就是想了个用中国人对付中国人的法子,他们找了一些中国的文人写文章,打算在报纸上抹黑霍英等人。   魏亭得到消息之后,就让人去告诉霍英了,然后就得知霍英早已知道。   既然知道了,肯定要想法子应对。霍英这边就同样找了一些文人,打算跟那些试图抹黑他们的人打骂战。   这样动用笔杆子的战斗,一定要找些会写的人才行……霍英提到了穆琼,魏亭就自告奋勇过来找了。   “你愿意过去吗?”魏亭问。   穆琼当然是愿意的。   魏亭很高兴,就要带穆琼走。   “校长,你吃了吗?我们就要吃饭了,不如吃了再走?”穆琼道,这事挺急的,但饭还是要吃的。   魏亭还没吃饭,听到穆琼这么说,他当即坐下来,吃了一顿饭。   “现在做饭的,不是你的母亲了?”吃饭的时候,魏亭问。   穆琼道:“我母亲现在做了孤儿院的院长,没空做饭。”   “怪不得。”魏亭道:“这几种酱的味道,我从小吃到大,实在不怎么喜欢。”   穆琼听了魏亭的话,才知道盛朝辉为什么对戚秀芬做的菜兴致缺缺。   戚秀芬做菜爱放各种酱,他以前没怎么吃过这些酱,觉得这样的菜味道不错,但魏亭盛朝辉等人,是从小吃这酱的,自然也就不怎么喜欢。   吃过饭,穆琼就和魏亭一道坐黄包车去了霍英的宅子。   这宅子,就是当初霍英用来办宴会的那个宅子,宅子的门口依旧有很多士兵站岗,进去的时候,依旧有一个掌柜的过来验明身份,不过里面的摆设倒是已经完全不同。   这宅子的大厅里放了好几张桌子,上面放了一些纸笔,这会儿有些位置上空着,有些位置上,却已经有人在奋笔疾书了。   而在主位上,还坐着霍英。   穆琼一进去,霍英就道:“穆先生,你来了,快请坐!”   霍英对穆琼照旧很热情,这让那些原本在写东西的人都好奇地看向穆琼,不过他们都不认识穆琼,看了两眼,便又埋头写起来。   穆琼和霍英寒暄了几句,霍英就道:“穆先生,这次那些日本人欺人太甚,还请穆先生帮着写些文章,对付过去。”   说着,霍英指着桌上的一些纸道:“对了,那些就是日本人打算明日刊登在报纸上的文章,我让报社的人誊抄后送了一份过来,先生可以先看看那些,再写文章。”   霍英准备的,还挺充分的。 第136章 写文章   穆琼先看起那些文章来, 然后越看越觉得好笑。   写文章的都是中国人,但这些文章, 却都将日本人捧得极高, 表示日本人是来帮助中国的,对中国很友好,而天幸写那样的文章, 是在破坏中日友好关系。   这些人引经据典,写了不少东西,看着很有说服力,若是让这些文章见报……   搁现代,上网的民众都是见多识广的, 有时候也会被网上的假消息欺骗,甚至因为某些人的刻意引导去攻击一些无辜的人。   那些年纪大一点的人, 更是很容易就会相信诸如“便宜的鸡蛋都是人造鸡蛋”、“肉松是棉花做的”、“紫菜是塑料做的”这一类的谣言。   民国的人见识少, 其实更好糊弄,而且容易先入为主。   先看了描写日本可恶的文章,他们自然会觉得日本可恶,记得要勿忘国耻, 但若是先看了写日本好的文章,那情况就不一样了。   他们兴许会觉得,后来那些写日本坏的文章,都是在污蔑日本。   尤其是, 这里是上海。   此时信息流通速度非常之慢,底层百姓更是压根就没有发声的渠道, 发声的机会。日本近年来一直在山东东北等地活动,又占了一些海岛,待在上海的日本人倒是不多,其中有些甚至还对中国人很友好。   相比于那些“怪模怪样”的西方人,其实上海这边的普通人对日本人的印象更好一些。   若是他们看了这样的为日本人说好话的文章,多半会觉得日本可怜天幸可恶。   穆琼的脸色有些阴沉。   霍英又道:“那些报纸不敢得罪日本人,这些文章明天都是要见报的。不过他们对日本人都没好感,就提前通知了我,而且会等我这边的文章写好了,再去排印明天的报纸。”   其实那些报纸,怕的不单单是日本人,还有政府。   政府那边怕惹怒了日本人,就对日本人大开方便之门,把错全都推到他身上……这些文章甚至有不少是政府官员写的。   “霍二少,你们都写了什么文章来应对?”穆琼问。他想知道霍英这边是如何辩驳的。   霍英就拿了几篇他们已经写好的文章给穆琼看。   这些文章同样写得非常好,引经据典地将那些为日本人说话的文章全给驳倒了不说,还骂了人。   当然了,骂的很隐晦,差不多就类似苏轼骂公卿这么骂——“人皆养子望聪明,我被聪明误一生。惟愿孩儿愚且鲁,无灾无难到公卿”。   这些人写的文章全篇下来不带脏字,但说的一针见血,可以说是很有文化了。   穆琼看过之后,敬佩万分。   他很清楚,自己是写不出这样的文章来的。   他在现代的时候虽然看过很多书,但绝大多数都是白话文作品,来了民国之后,虽看过很多这个时代的小说,但其实他不擅长用文言文来写东西。   更没本事用文言文写出这么精炼又有道理的文章来。   毕竟……这时候很多人,多半从小就背四书五经,但他压根没看全这些书。   他能写出文风像《三国演义》、《红楼梦》这样的小说来,但这样的文章,他是写不出来的。   有些他甚至……没怎么看懂。   对这情况,穆琼多少有点尴尬。   “这些文章写得如何?”霍英问。   这些文章霍英都看过,他很多没看懂就算了,有些字他都不认识。   当然了,他绝不会告诉别人这一点。   在这里帮霍英写文章的文人,有几个是霍英的手下,却也有几个是霍英从别处请来的有名的文人。   他们是来帮霍英的忙的。   之前他们来的时候,霍英也曾热情招待,但却并没有对穆琼的那份亲近。   这在一开始,就让他们有些不满,现在看到霍英竟然拿了他们写的文章给穆琼品评,更是气恼。   眼前这个被霍英称为“穆先生”的人,不过十七八岁的样子,凭什么点评他们的文章?   其中有一个脾气不好的,当即站了起来:“霍二少,不知这位是谁?写过什么文章?”   这人三十多岁,是此时极为有名的新派人士,更有一些文章广为流传,他自视甚高,自然是看不上穆琼的。   穆琼在霍英问出口的时候,就意识到霍英这样的问题会得罪人了。   这些愿意在这个时候过来,帮霍英写文章的,都是爱国人士,穆琼对他们是存着敬意的,当下诚恳地说道:“这位先生,我叫穆琼,笔名楼玉宇。诸位先生的文章都写的极好,我才疏学浅,这样的文章是写不出来的。”   “你是楼玉宇?”那人惊讶地看向穆琼,因为穆琼态度很好,他的表情缓和下来:“早就听说楼玉宇很年轻,不曾想竟然这么年轻。”   其他那些本来对穆琼有意见的人,听说穆琼是楼玉宇,脸色也好看很多。   穆琼写的小说暂且不论,他的教育月刊办的极好,是值得人尊重的。   当然了,他也没太在意穆琼,毕竟穆琼太年轻了,而且成名作品是小说。   既然已经开始聊天,在场的人便互通了姓名。   在穆琼之前来这里写文章的一共六人,其中有三人是霍英的手下,另外三人则是霍英请来的。   这三位都是很有名的革命人士,值得信任,因此霍英才会把人请来。   穆琼来了这里,看到有别人在之后,其实是有些担心的。   他惜命,怕自己在这里写文章的事情被人透露出去。到时候惹来日本人的不满也就算了,若是因此没了性命那就冤枉了!   要知道,在这个时代莫名其妙丢了性命的人可不少。   说起来,一些在这个时代特别敢说话的文人,他们说话的时候,也是有“底线”的。   这个时代最有名的那个文人,在别人问他“你何以不骂杀人不眨眼的军阀”的时候,就说“我是不想上这些诱杀手段的当”!   但现在众人相互介绍过之后,穆琼就放心很多。   眼前这三个霍英请来的人,都是历史上有名有姓的人物,绝不会投敌。   而更让穆琼敬佩的,是这些人都打算真身上阵。   穆琼和他们聊过之后,就看向霍英:“霍二少,很抱歉,我只会写小说,这样的文章是写不来的。”   霍英闻言有些失望:“你那么长的小说都能写,这样的文章不会写?”   “我受的是新式教育,稍微长大一点,就开始学英文法文之类……惭愧的很,这里有些文章,我都看不太懂。”穆琼道。   穆琼一开始说自己写不来的时候,霍英是有点怀疑的,想着穆琼是不是怕了日本人,所以才会推三阻四,但现在穆琼这么真挚的说了之后,他倒是打消了怀疑,还对穆琼多了点亲近。   无他,他自己也看不懂这些文章。   “不过霍二少你让我帮你翻译一些文章,这个是没问题的。”穆琼又道。   霍英一愣,他并不需要穆琼帮他翻译英文文章,他身边最不缺的,就是懂外文的人。   他这么想着,看向把穆琼叫来的魏亭,却发现魏亭也有些疑惑。   说起来,魏亭的英文就很好,他若是只想找个翻译,何必专门把穆琼叫来?   而魏亭也不可能传这样的话。   “二少,这里可还有别的地方能供人翻译?”穆琼问。   霍英听到穆琼这么问,立刻就意识到,穆琼怕是不想和这些人一道写。   这些人都挺倨傲,有点看不起穆琼,穆琼是因为这个原因要跟他们分开?这就有点年轻气盛了……霍英道:“你跟我去楼上,我把要翻译的文章给你。”   “校长,你也一道来吧。”穆琼看向魏亭:“我有些事情,要向你请教。”   魏亭不知道穆琼为什么突然这么说,但还是答应下来。   三人一起来到了楼上的一个空房间,霍英还让人搬来了桌椅纸笔——他的书房是不能让穆琼进去的,也就只能如此了。   进了房间,穆琼就道:“霍二少,楼下的文章我是真的写不好,但我能写一些别的东西,兴许还更有用……只是我这人胆怯,怕有人找我还有我家人的麻烦,因而不想署名……而且我写的文章,不署名兴许更好。”   楼下的人都是值得信任的,但穆琼还是不想让人知道他都写了什么。   他决定写的东西……也不好让人知道是他写的。   霍英听了穆琼的话,才知道自己又猜错了,他好奇地问道:“你想写什么?”   “等我写了,二少就知道了。”穆琼道,又问:“霍二少,日本如今都侵占了我国哪些地方,可有那些地方的资料?”   霍英道:“自然是有的,我让人送来给你。”在他弟弟的建议下,他和他哥哥早就开始建立情报机构了,事实上,正是因为建立了情报机构,他对日本人才会这么讨厌。   这些日本人在中国,可没干什么好事!   当然了,英法美这些国家的人也一样没干好事。   “多谢二少。”穆琼道,然后就坐下写了起来。   他拿起钢笔,就在白纸上写了第一句话——“杀妻之仇,不共戴天”。   这是题目,接下来就是内容了:“我本是XX县绸缎铺的掌柜……”   穆琼以一个绸缎铺掌柜的视角,开始写一段“自己”被日本人抢了妻子的悲惨经历。   这文章,用的是此时几乎没人用的第一人称,用词朴实无华,读着却让人潸然泪下感同身受。   文章里的“我”和妻子青梅竹马,不想因为妻子貌美,竟惹来日本人觊觎,“我”的妻子被人强占,最后自尽身亡,而“我”恨极了日人,却偏偏报仇无门,甚至为了保命只能逃到上海……   霍英没走,一直在旁边看着。   下面那些人的文章他看不懂,但穆琼的文章他是看的懂的。   等他看完穆琼写的文章,看着穆琼的表情,就怪异起来。   要不是亲眼见到是穆琼写了这文章,他一定会相信,这文章是由一个饱受日本人欺凌的掌柜写的,还会觉得日本人太可恶,这掌柜的太可怜。   然而,这是穆琼写的……穆琼根本没有过妻子。   穆琼很快就写完了一部分,道:“霍二少,下面那些先生写的文章,普通人兴许根本就看不懂,我觉得,我写的文章更好……这种我写起来极快,一晚上帮你写上七八篇是没有问题的。”   跟人文绉绉地骂战,肯定不如这样的文章感人。   而他写的虽然是杜撰的,但肯定发生过……列强侵略中国已经很多年,这些年他们犯下的罪行,可以说不计其数。   作者有话要说:   鲁迅先生在《坟》题记中写道,君子之徒曰:你何以不骂杀人不眨眼的军阀呢?斯亦卑怯也已!但我是不想上这些诱杀手段的当。   当时,大佬也是谨言慎行十分注意分寸的。他骂了很多人,但是不骂当时手上有兵的一干军阀,认为让他去骂这些人的人,是想要诱杀他。 第137章 屠杀   霍英已经被穆琼震惊了。   他没想到穆琼不过短短半小时, 就胡诌出这么一篇文章来,还说能接着写七八篇。   要知道, 下面那些人, 都写了一两个小时了,有些人都没写出一篇来。   霍英正愣着,魏亭道:“这文章好!感人肺腑!也彻底撕开了那些日人的面皮, 穆琼你好好写,我帮你整理。”   “校长,你也可以写一些。”穆琼道。   “我不知道要如何写。”魏亭道。   魏亭不像穆琼,上过多年的网,看过各种真真假假的鸡汤文软文, 他不知道要怎么编故事。   意识到这一点,穆琼就放弃了让魏亭写的打算:“那就麻烦校长了。”   他写, 魏亭帮他誊抄也不错。   穆琼以这个掌柜的视角, 又写了两篇“我”亲眼所见的,日本人欺压“我”周围人的文章。   这可以跟之前那一篇连在一起发表。   最后穆琼更是写到,文里的“我”身负血仇大恨,却没办法报复, 才会来了上海。   而“我”在上海居住多年,最近看到日本人颠倒黑白,才会气愤之下写文章投稿……   这一来……看着就更真实了。   穆琼花一个多小时写好掌柜的故事之后,当即又提笔, 以一个妓女的身份开始写故事:“我是十里洋场的一个女妓……那日,我和弟弟去了外婆家玩, 父亲说好过了晌午来接我们,但迟迟不见人影,我便带着弟弟往家里走。路上,我想着父亲言而无信,我定要跟他讨鸡蛋吃,弟弟又说,他要让父亲给他做大马……我们一路回去,说说笑笑,突然抬头,竟发现家中冒起火光……”   这个故事,写的是这个妓女的父亲,因为日本人要抢走他的牛,跟日本人起了争执,最后不仅一家人被杀,还被放火烧了房子。   上一篇,穆琼是以中年掌柜的角度写的,用词还有心理描写之类,都很符合一个中年男人的人设,而这次……他写的东西,完全就像是一个女人写的。   特别是文章最后,更是写的字字泣血。   霍英自认是个铁石心肠的,看了之后也不免对这个女子心生同情,甚至都想慷慨解囊去帮她了。   然而,写这个小说的,其实是个十七岁的少年。   他这么想着,神情古怪地看向穆琼。   穆琼接连写了两篇,有点累了,这时候却是翻起霍英让人送来的资料。   这些资料,写的基本都是大事。   穆琼翻了翻,发现最下面还有日本人做过的所有的事情的汇总记载。   他打开一看,最后目光在其中一条记录上顿住了。   1894年11月21日,日军攻陷位于辽东半岛的旅顺。   穆琼突然想到了一件事。   旅顺大屠杀……在这时还没有被披露出来。   日军在中国的屠杀,最有名的是南京大屠杀,只是这样的屠杀,其实不止一次。   事实上,早在1894年,日军攻占旅顺之后,就对城内进行了四天三夜的大屠杀。   当时那场战争,清军战死两千余人,日军仅死了二百八十人,可以说日军是大获全胜的。   可他们并不满足,在将清军全部杀死之后,竟然又开始屠杀城里的百姓,杀死了约莫两万平民。   按照当时随行的国外记者的说法,这座城市最后只有负责掩埋尸体的三十六个人幸免于难。   当然,后来经过考察,发现生还者应该不止三十六人,约莫有八百个。   原本有两万人的城市,最后只活下来八百个。   更可气的是,日本方面把这件事隐瞒了下来。   当时有英国美国的记者见证了这场大屠杀,英国的泰晤士报还在几天后,就报道了旅顺发生大屠杀的事情,又过了几天,美国的世界报同样刊登了报道。但紧跟着,英国的中央通讯社和路透社,还有美国的华盛顿报先后被日本人收买,在刊登时,竟然写“除战时正当杀伤之外,(日军)无杀害一名中国人”,并表示之前的报道都是谣言。   而在中国方面,这事虽然有零星一些人提起,但很快就没有了浪花。   在现代,山村里的百姓遇到不公平的事情,都没地方发声,更别说这个时代了。   那些在大屠杀里幸存的百姓,根本就没有向人诉说这一切的机会。   这场屠杀,一直要等到1935年5月,才由孙宝田调查清楚,披露出来。   日本一直坚称他们没有侵略中国,说他在《传染》里写的东西是污蔑……真的挺可笑的。   穆琼突然想玩一场大的。   只是,这件事,他是不应该知道的……这场大屠杀的真相早已被掩埋,霍二少都不见得知道。   事情已经过去二十二年了,那场屠杀发生的时候,霍二少估计还光着屁股到处跑。   穆琼按捺下来,继续翻看最近的资料,然后又以去年刚刚被日本人占据的山东百姓的角度,控诉起日本人的罪行来。   穆琼这一写,一直写到了凌晨两点多,一共以四个人的角度,写了他们经历的悲惨事情,共计一万五千多字。   到后期,他的胳膊都抬不起来了,字也写的乱七八糟缺胳膊少腿,或者应该说,他是忍不住用了简体字。   亏得魏亭厉害,竟然也能认得出来,还帮他整理的很好。   至于霍英,他这会儿看穆琼的表情完全变了。   霍英突然有点担心自己的弟弟,怕自己的弟弟被穆琼骗了。   不过很快,他又意识到自己想太多了。他那个弟弟也是人精,根本不可能被人骗。   “二少,有这么四篇文章应该够用了,明日若是还要,我明日再写。”穆琼揉着自己的胳膊说道,他这身体年轻力壮,便是熬个通宵也无妨,但他并不打算这么做。   一来他现在已经很累了,接下来就算写,也写不出什么好东西,二来……这样的骂战不可能一天结束,明天多半要继续。   既如此,他还是早早睡觉,明日再战。   穆琼已经写了一大叠的稿纸,写的还这么好,霍英非常满意,当下就道:“我马上送先生回去。”   霍英找了人将穆琼送回去,这才去看其他人写的文章。   这一晚上下来,除穆琼以外的人,都已经写了一到两篇文章,大概一两千字的样子。   他们写文章是很精炼的,先打草稿写个两三篇,再将之糅合到一起……这么一来自然写得慢写得少。   还写的……让霍二少看不懂。   之前,霍二少对这些人是很敬佩的,也觉得这些人的文章肯定写的好,但现在看过穆琼的文章……他突然就觉得,眼前的这些文章没什么意思了。   毕竟他看不太懂。   当然了,这样的文章也是要的……毕竟那边的人写的,也是文绉绉的文章,等明日,他就双管齐下好了。   “楼玉宇先生就这么走了?他没有写文章?”有人问霍英。   霍英道:“他说他不会写。”   “楼玉宇写的小说大多白话,这样的文章,他怕是真的写不来。”另一个人道,穆琼还年轻,又花了很多功夫去学英文法文,估计国文学的并不深。   “是啊。”霍英应了,又道:“还是要麻烦各位先生。”   他说着,又让人端了一些吃食来给这些人吃。   这些人点头,将写好的文章给了霍英,又吃了点东西之后,就继续写了起来。   而霍英立刻就派人将这些文章送去了各个报社,还特地交代了,穆琼写的那几篇小说一定要见报。   他觉得,穆琼写的这玩意儿,应该会比其他人写的更有用。   穆琼写的四篇小说,是被送往四个不同的报社的。   那些报社的编辑是站在霍二少这边的,一直等着霍二少送文章过来,但见霍二少送来这么多的稿纸,还说一定要刊登,依然有点不高兴。   人家的文章不过短短几百字千余字,霍二少竟然送来这么厚一叠……   他们哪有地方刊登?   不过,等他们看了之后……   “日本人当真可恶!”   “没想到他们竟然做了这么多丧心病狂的事情!”   “也不知道霍二少是从哪里找来的这人……他的遭遇实在让人同情。”   ……   看着穆琼写的文章,那些编辑红了眼眶。   他们都觉得,这是霍二少找到了一些被日军害过的人,然后让这些人写的文章,或者找人帮这些人写的文章,一时间对这些人同情万分。   这文章是长了点,但就算是加一张报纸,他们也要将之刊登出来!   他们要为自己国家的人发声!   这些人立刻就忙活了起来。   而这个时候,穆琼已经回到家中,倒头就睡。   他近来每日锻炼,以往是必须洗漱过才睡的,但今天却连脸都懒得洗。   作为一个未成年人,睡眠对他来说太重要了!   穆琼这一觉睡了很久,醒来的时候,已经临近中午了,朱婉婉和穆昌玉早已去了孤儿院。   穆琼吃了朱婉婉留给他的粢米饭,决定不出门了。   最初几天,盛朝辉那里的早餐都是他送去的,但后来黄杨二人觉得不用这么麻烦,他就直接给他们钱,让他们自己去买了,已经不用他操心。至于傅蕴安那边……昨天他跟魏亭走的时候,跟傅怀安打过招呼,傅蕴安应该也已经知道了,自然不用继续去说。   穆琼泡了一杯茶,重新回到自己的卧室,然后拿出一张稿纸,开始写旅顺大屠杀。   他不该知道这件事,但天幸就不一样了。   那么多的事情天幸都已经知道了,再多知道几件也无妨。   穆琼将自己知道的关于这场屠杀的事情全都写下,然后又拿出一个信封,写上一个地址。   这信,他是要寄到霍英的工厂去的。   怕他们的信被人注意到,他如今已经不往希望月报那边寄了,改为往霍英的工厂寄。   穆琼写好信,就拿着它出了门,把信塞进邮筒之后,又找了一家店吃饭。   他找的是一家面店,要了一碗咸菜黑鱼面,还多要了一块大排——他昨日那般辛苦,该补补才对。   面很好吃,而穆琼才吃了没几口,就听到旁边有人讨论起自己昨晚写的“小说”来。   “这人太可怜了!妻子被日本人抢了,自己想去要个说法,还差点被打死!”   “那些日本人真不是东西!”   “你们看新闻报了吗?上面有一个妓女的专访,那个妓女的家里人也被日本人害了,她也很可怜,唉!”   ……   那些文绉绉的文章,普通百姓是看不太懂的,但穆琼写的……他们都看懂了。   并因此同仇敌忾起来,对日本人没了好感。 第138章 舆论   穆琼吃过面, 就去买了几份报纸,然后发现……今天的报纸当真精彩!   就说这新闻报, 头版两篇文章并列, 一篇是力挺日本人的,另一篇则是霍二少这边的人写的出言辩驳的,后面还刊登了他以女妓的视角写的小说。   当然了, 别人都不觉得这是小说,觉得应该是采访稿之类。   穆琼看起报纸来,其他人也同样在看。   而这样的一份报纸,最引人注目的绝不是头版头条那两篇水平很高的文章,相反, 穆琼写的小说,才是大家看的最多, 印象最深的。   这半年多以来, 陈老板的西餐馆因为时不时就有新菜推出,生意一直很好,同时,陈老板也养成了看报的习惯。   他最先看的, 自然是大众报。   看过大众报上的《流浪记》,他才拿出其他几份报纸来,然后先翻了翻申报。   他只看报纸上的标题,有自己感兴趣的内容, 才会接着往下看,而他感兴趣的, 无疑就是跟国外的战争有关的消息。   然而今天的申报上并没有关于那场战争的消息,倒是其中一个标题吸引了他的目光。   《杀妻之仇不共戴天》?陈老板被标题吸引,看了下去。   大概是写故事的人文化不高,这个故事写的非常白话,即便陈老板认字不多,也能看懂,而他这一看,心里就酸涩不已。   “老张,快来看看这个故事。”陈老板招呼张掌柜。   “这个故事怎么了?”张掌柜问,来到陈老板身边,看起故事来。   而他这一看,就停不下来了。   他们张家,是因为不愿意将自家的地以极低的价格卖给洋人,才被害的家破人亡的。看到这故事的主角控诉日本人,他感同身受。   张掌柜看完故事,拿着申报心绪难平。   “新闻报上,也有这样的故事!”陈老板这时候又道。   张掌柜放下手上的申报,接着去看新闻报,看到后来,眼眶都红了:“这些混账……”   清末,这个国家发生了很多很多战争。   自己国内的战争不算,被国外侵略的,就有第一次鸦片战争、第二次鸦片战争、中法战争、甲午战争、八国联军侵华战争等等,甚至就连日俄战争,都是在他们国家的土地上打起来的。   这样一次又一次的战争,不知道有多少人家破人亡!   上海这地方,算是安稳的,但这里的百姓,也没少被其他国家的人欺负,不说别的,洋人当街打死中国人的事情,就曾发生过。   现在穆琼写的控诉日本侵略者的文章,自然引起了很多人的共鸣。   陈老板和张掌柜两人,一时间都老泪纵横。   震旦大学。   震旦大学刚刚进行了招新考试,新来的学生已经准备入学,因而学校里人很多。   如今还没有正式开始上课,但大家依旧努力学习,这会儿,图书馆里就挤满了人。   震旦大学的图书馆非常大,这里不仅有在此任教的传教士从国外带来的诸多原文书,还有一些国内学者捐赠的书。   这个图书馆,绝对是上海最大的图书馆了。   某些刚刚考入震旦大学的学生,压根就舍不得离开这个图书馆。   不过,他们虽然爱学习,却还是关心时事的,每天都会看报纸,并且说好了轮流去买来看。   而当今天的报纸买来,他们率先看到了头版上霍英和日本人打笔仗的文章。   “那些日人也太不依不饶了!”   “霍二少也有错,那《传染》确实有污蔑日人的描述。”   “怎么就是污蔑了,那日人占我山东是事实!”   ……   几人争了几句,继续看后面的文章,然后就看到了穆琼写的小说。   “这文章,竟然用‘我’来写,当真少见。”   “这故事……每个字都是发自肺腑的!”   “没想到还有这种事情……”   “这种事情从来都不少见!”   ……   这些学生将所有的报纸都看过,对日本人的印象,已经跌落谷底。   其中一人当即提议:“不如我们也写些文章发表?”   “好!”立刻就有人赞同。   他们说着,纷纷拿出纸笔来写。   土肥原四郎的住宅。   “八嘎!”土肥原四郎愤怒地撕了自己面前的报纸:“这些该死的支那人!”   他想要用舆论来对付霍英,没想到霍英竟然给他出了这么一招。   土肥原四郎有些埋怨那些犯事的军人——既然都已经下手了,为什么不干脆把做得更干净一点,把人全部弄死?   当然了,他更恨的,是那些竟然敢在报纸上指责他们的人。   “霍英这人,也不见得干净!你找人去调查一下他,也写出几个这样的采访稿来!”土肥原四郎找来一个手下,就交代了下去。   他的手下应了一声,就去办事了。   土肥原四郎这时候,却又找来另外一个手下,让他去联系那几个报社,想办法买通那几个报社的人,让他们刊登为日本军人澄清的文章,说之前的文章都是假的,根本就没有那样的妓|女,那样的掌柜。   他的这个手下应了一声,正要走,土肥原四郎又把人叫住了:“你去调查一下霍英找来的这四个人,想办法弄死他们!”   土肥原四郎以为这四人是真实存在的,其他人也都这么认为,就连偷偷来到霍英这边的傅蕴安,也以为真的是自己的哥哥找了几个苦主回来:“二哥,那几个人你是从哪里找来的?”   这四个人着实给力。   “从你家。”霍英道。   傅蕴安不明所以。   霍英就从旁边拿出一叠早就准备好的稿纸给了傅蕴安。   傅蕴安打开稿纸,就看到了一些潦草的字迹,而上面写的故事,正是他在报纸上看到的那些。   这字迹,他还挺熟悉的……不就是穆琼的字?   霍英道:“蕴安啊!你家穆琼真厉害,我昨天把他找来,想让他写东西,结果他就写了这么四篇文章出来。”   傅蕴安:“……”他一直知道穆琼很会编故事,没想到竟然这么会编。   “蕴安,你以后可要小心一点,别被他骗了。”霍英道。   “他不会骗我。”傅蕴安笑笑,没当回事。   穆琼以前的事情,他早就查的一清二楚了,近来的事情,他又差不多是完全参与的,穆琼根本就不可能骗他。   倒是他,跟穆琼相处时,一直都是用的假身份。   这么想着,傅蕴安又道:“二哥,以后这种事情,尽量不要找穆琼,别牵扯他。”   “你担心他?”霍英问。   傅蕴安点了点头。他不想让穆琼被那些日本人盯上。   霍英突然有点嫉妒穆琼了。   而这时候,孙大林从外面进来了:“二少,三少,穆琼来了。”   霍英看向傅蕴安:“你们在这里待一会儿,或者从密道离开也行,我去见见他。”   傅蕴安点了点头。   穆琼吃过午饭,就来了霍二少这边。   原本用来举办舞会的大厅里,这会儿依旧放着桌椅,不过昨晚在这里伏案写作的人已经不在了,估计是去休息了。   穆琼进了大厅,就看到霍英从楼上下来了。   “穆先生,你过来了!”看到穆琼,霍英笑道。   “我过来看看……二少,还有需要我帮忙的吗?”   “当然是有的。”霍英道:“穆先生,你昨晚写的文章发出去之后,效果非常好,我想请你再写一些。”   “没问题。”穆琼直接应下了。   穆琼这次,干脆不以中国人的角度来写了,他以一个英国传教士的角度来写文章。   这篇文章,照旧是第一人称。   “我”是一个从英国来中国的传教士,最近看到了日本和中国的争执,就想要发表一些自己的看法。   在“我”看来,不管是“我”的国家,还是日本,都是在为了自己的利益侵略中国,这没什么好隐瞒的,别人写小说写了出来,也没什么,“我”写这文章,就是想劝日本人不要太冲动。   这篇文章,穆琼是按着西方人的翻译习惯来写的,有些地方,还刻意按照西方人的习惯把语法给弄乱了。   这看起来,真的就像是英国人写的。   霍英这时,已经有点崇拜穆琼了——穆琼一个人写的东西,比其他六个人加起来都多也就算了,还比其他六个人写的加起来还要有用。   他这是坑了日本人不够,还要坑一把英国人啊!   他喜欢!   不不,不能说喜欢……他喜欢胸大皮肤白腿长的大美人儿,可不喜欢穆琼这样的男人。   今天不着急,穆琼也就写的很慢,还时不时甩甩自己的胳膊——昨天写字太多,他的胳膊都僵硬了。   穆琼在这边写东西的时候,另一边,傅蕴安却是在看别人送来的天幸的信。   天幸给他寄的信不多,收到上次那封跟疫苗有关的信之后,他以为要过很久,才能收到天幸的下一封信,没想到这么快,天幸竟然又给他写信了。   是因为这几天日本人闹的事情?   傅蕴安将信打开,看了起来,然后,他的脸色就变了。   旅顺大屠杀,竟然还有这样的事情?!   那些日本人,竟然做出屠城这样的事情来?!   傅蕴安猛地从椅子上站起,拳头越握越紧。   日军攻占旅顺的时候,他刚出生不久,他的父亲那时候还什么都不是,大概就是因为这样,他之前一直不知道这件事,直到现在看到天幸的信。   傅蕴安相信,信上写的都是真的。   天幸没有骗他的必要。   而正是因为信了,他心里非常难受。   战争死人是正常的,但屠杀平民……   那些日本人,称得上丧心病狂。   傅蕴安立刻就找了人去发电报,调查旅顺的事情。   之后,他就坐下来,开始抄手上的这封信。   他将信抄了一遍,心情慢慢平静,也算是知道天幸写《传染》的时候,为什么要那么写日本了。   天幸先生,应该是早就知道这件事了,想要将之揭发出来,才会写《传染》。   他们国家对日本的态度,一直都是不错的,十年前日俄两国在东北发生战斗的时候,他们甚至帮助了日本……结果,日本竟然在二十年前,就屠杀了那么多他们国家的百姓。   傅蕴安将天幸的信收好,又把自己誊抄的那一份给了孙大林:“你找人给二哥送去。”   孙大林应了一声,叫来宅子里的一个下人,然后让他把信转交给霍英。   霍英正和穆琼待在一起,跟穆琼说一些他们调查到的日本人做过的事情。   有人过来给他那几张纸的时候,他随口问:“这是什么?”   那人道:“是三少让人送来的。”   “哦……”霍英看了看穆琼,才打开信纸,然后就僵住了。   穆琼听到“三少”二字,就关注起霍英来,然后就看到霍英的表情很不对劲,不仅如此,霍英还很快将几张稿纸放在他面前:“穆琼,这件事我刚刚知道……你看一看,看能不能用这件事为背景,写几篇文章。要是调查清楚,确定这件事是真的,你的文章我会让全国的报纸都刊登!”   作者有话要说:   上章的旅顺大屠杀是真实存在的,想了解的亲可以百度一下。   这场屠杀日本隐瞒了很久,直到1935年,才由孙宝田揭露,当时幸存者都没剩几个了。 第139章 登报   穆琼拿起那几张纸看了看, 就发现上面的内容,是自己早上写的关于旅顺大屠杀的事情。   不过, 上面的字并不是他的, 而是他熟悉的霍三少的。   他上午刚刚把信寄出,傍晚霍三少就已经拿到信了,霍家怕是在邮局有人。   此外……跟他通信的, 看来还真是神秘的霍三少,而不是霍二少。   穆琼还挺想见一见霍三少的,但想到这样可能会暴露身份,就又放弃了。   将信看了一遍,穆琼愤怒道:“竟然还有这样的事情?那些日本人实在可恨!”   “这件事还不确定, 但已经八九不离十了……”霍英道,又问:“你能写吗?”   穆琼毫不犹豫地点头:“能!”   穆琼说自己能写之后, 就动笔写了起来。   关于旅顺大屠杀, 他在现代的时候,看过一些当时在场的记者写的东西,多少了解一点,但了解的不多。   毕竟在这场屠杀中存活下来的人太少了, 那个年代,信息传播又很慢。   但他写东西,也不用百分百符合历史。   穆琼以一个被父母藏在地窖中,侥幸活下来的幸存者的角度, 来写了这么一篇文章。   “外面在打仗,都说日本人打进来了, 父亲谨慎,怕出事,就将我藏在地窖中……”   “晚上,我偷偷从地窖里爬出来,见到父亲死在门口,母亲则死在屋里。”   “我去了隔壁,大伯母抱着我三岁的弟弟,一起被刺死在炕上……”   ……   穆琼写的时候,想到了最为有名的南京大屠杀,也想到了一些在那场屠杀里发生的事情。   他这时,就写了一些。   比如剖开孕妇的肚子、比赛谁杀的多之类。   纵然知道自己这是在坑日本人,但写的时候,穆琼的心情依旧很不好受。   在现代的时候,他虽然知道这个时代的百姓的凄惨,但感触不深,真的来了这个时代之后,才慢慢有了真实感。   他并没有济世救民的本事,只能努力为百姓发声。   穆琼动笔之后,霍英就离开了,过了一会儿,霍家的下人给穆琼送来了晚餐。   晚餐是四菜一汤,非常丰盛,但每道菜的分量都不多,他吃完刚刚好。   穆琼将饭菜吃了个一干二净,再次写起来,而霍英,直到他快写完的时候才过来,然后就拿起他写的文章看起来。   霍英这一看,都有点被吓到了。   他没想到,穆琼竟然能把一场大屠杀写的这么栩栩如生,还有其中一些事情,比如剖开孕妇的肚子……这种事情,穆琼竟然也能想得出来!   “你写的这些……”霍英纠结地看着穆琼:“你怎么想出来的?”   “我从北京回苏州的路上,遇到过从日本人侵占的地方逃出来的中国百姓。”穆琼道:“他们跟我说了一些日本人做的事情,所以昨天,我才能写出那样的文章来,至于这些……日本人也不是没做过。”   事实上,见证了旅顺大屠杀的记者,就留下了一些日本人如何杀婴儿,如何杀孕妇的记载,当时,这些见惯了战场血腥的记者,都忍不住大呼恶魔。   霍英并不怀疑穆琼的说法。   穆琼这人他一直都是关注着的,知道这人有点善良过头,既如此,肯定不会是杀人魔王之类,所以……那些日本人,怕是真干过这样的事情。   霍英想到这里,说不出的气闷。   穆琼却是继续写起来。   旅顺大屠杀的文章,他就写了一篇,总共五千字左右,然后,他就又写了一篇其他的文章。   写完后,又已经过了半夜十二点,穆琼提出要离开。   霍英照旧派了人送他回去。   而第二天一大早起来……   这天的报纸上,更热闹了。   日本方面指责霍英编造一些子虚乌有的事情来污蔑他们,还有一些报纸信誓旦旦地说穆琼写的那四篇文章,都是霍英找人炮制的,根本不是事实。   至于霍英方面,则是不甘示弱,一一辩驳的同时,又曝光出一些日本人做的事情来。   双方在报纸上斗得不可开交,还有一些人主动下场,帮起霍英来。   而那些报社……大报社钱照收,但两不相帮,双方的文章全都刊登,至于那些小报社……有些被霍英买通,还有些被日本人买通,纷纷站队,为各自的“主子”摇旗呐喊。   至于新城月刊这样的……他们不收霍英的钱,但依然站霍英,新城月刊甚至专门出了一期增刊,让人勿忘国耻。   穆琼这天起床后,先去了教育月刊编辑部。   新一期的教育月刊又要出了,编辑部那边有很多事情要做,此外……有几天没见到傅蕴安,他也想去看看傅蕴安。   教育月刊已经上了正轨,那边的事情,穆琼很快就处理好了,不过他去找傅蕴安,竟是没找到。   傅蕴安开的医院,叫平安医院,而按照平安医院的人的说法,傅蕴安去了杭州。   这年头没有手机,电话还不好用,想联系个人真的很麻烦。   穆琼没见到傅蕴安,就去看了朱婉婉穆昌玉。   她们两个正在孤儿院里忙活着,为孤儿院的孩子发光发热……还挺好的。   穆琼在孤儿院这边待着的时候,傅蕴安和霍英已经收到了北边发来的电报。   旅顺大屠杀,是真实存在的。   不过那时候清政府很害怕日本人,也怕底下的百姓因为这件事又要闹革命,在日本方面要隐藏这件事的时候,也就帮了个忙,以至于普通民众压根就不知道这件事。   甚至就连霍英这样的人,在没有刻意去了解的情况下,都是不知道这场屠杀的。   霍英和傅蕴安两个人,心情都格外复杂。   而与此同时,土肥原四郎的心情却很不错。   霍家并不干净,霍英的父亲,也曾干过不道德的事情,霍家的军队,更不能说对百姓秋毫不犯。   土肥原四郎找人去查了查,很快就查出几件事来。   他三分真七分假这么一编造,竟也弄出几篇能轻松抹黑霍家人的文章来,比如说他信誓旦旦地说,霍大帅早年为了能拿到兵权,不惜给人下跪磕头认干爹。   又比如他说霍家的军队,最喜欢抢百姓的粮食,还强抢民女。   他甚至还说霍英这人最是变态,喜欢虐待人。   “这些文章,晚点再给报社送去!”土肥原四郎道。   他知道报社那边有霍英的人,所以他这边送出去的文章,霍英才能每次都及时应对。   但他晚点把文章送过去,就不用怕霍英提前发现了。   “是!”土肥原四郎的手下道。   土肥原四郎又道:“对了,你送文章过去的时候,多带点人,我倒要看看,霍英还能想出什么法子来!”   霍英根本就不知道土肥原四郎要做的事情,当然是想不出法子来的。他这会儿,正惦记着要把旅顺大屠杀披露出来。   而这事,又一次来到了霍英这边的穆琼,也是知道的。   这时候的政府跟日本的关系不错,但穆琼觉得,早点撕破脸更好。   至于日本人可能会提前入侵……其实这不见得是坏事。当然了,现在的日本,哪怕他们对中国垂涎的厉害,他们也不会动手。   他们如今的实力并不强,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之前,日本甚至不怎么被英法这些国家看在眼里。   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欧洲各国从日本进口了很多商品,让日本的经济飞快发展,日本又趁机侵占了中国很多地方,他们后来才能发展的越来越好。   中国则相反。   民国期间,中国确实发展的很快,出现了很多新思想,但同时,也在内战中损失了大量的人口和劳动力。   日本真要提早开战了,兴许抗战用不上八年。   当然,事情到底会如何没人知道,穆琼能保证的,就是他会一直为了让自己的国家变得更美好而奋斗。   这个晚上,穆琼又写了一篇关于旅顺大屠杀的文章,这次,他是以一个去旅顺那边查找事实真相的学生的角度写的。   这个学生从大屠杀的幸存者里,知道了不少故事……   第二天。   上海的普通老百姓,看报纸就是看个消遣,因而,他们很多人是不会去买申报新闻报的,却会聚在一起,花几个铜元买点大众报什么的,然后找识字的人读读。   不过,这些人今天,却把申报新闻报这样的报纸全买了。   这几天报纸上吵的很厉害,就连他们都关注起来,很想知道那个被强抢了妻子的掌柜的消息。   而当他们打开报纸,就发现上面有人抹黑霍英。   当然普通百姓并不知道这是抹黑,是诬陷,他们信以为真了,在看过报纸之后,竟然觉得……霍大帅兴许真的是这样为了权势什么都干得出来的。   不过,他们很快就没空去惦记霍家的那些事情了。   将报纸翻过一页,他们看到了穆琼写的,关于旅顺大屠杀的事情。 第140章 披露   人家大帅是怎么样的人, 其实跟普通百姓并不相干,大屠杀却不同。   被杀的是平民, 他们也是平民。   这些老百姓听着识字的人一个个字读过去, 只觉得浑身发冷。   这故事一点都不文绉绉,听起来就是他们普通人说话,然后由人记录下来的, 特别真实。   这些平民都懵了。   “两万人啊……两万人……”   “不管男女老幼,都杀了……”   有人喃喃道,更多的人,却已经说不出话来了。   还有人落下泪来,或者心生恐惧。   会不会有一天, 他们也遇到这种事?   而大街上,报童拿着报纸, 还在吆喝着:“旅顺大屠杀!丧心病狂的旅顺大屠杀!快来看看啊!”   日本人和霍英刚刚斗起来的时候, 上海的报贩之类,都是不站队的。   但今天……他们将一些完全被日本人买通,只为日本人说话的小报纸扣下了,压根没交给报童不说, 又让报童大肆宣扬旅顺大屠杀,售卖刊登了相关文章的报纸。   今天的报纸一送到他们手里,他们就看了,而这一看, 就被气坏了。   那些日本人,竟然将一座城市里的中国百姓全部杀死!   原本只想赚钱, 一点都不想站队的报贩,这时候已经站队了。   某个大报社。   之前,因为政府方面施压,因为日本人送来了一些钱的缘故,他们在刊登霍二少送来的文章的同时,也会刊登日本人送来的文章。   但昨天晚上,看过霍二少送来的关于旅顺大屠杀的文章之后,他们却后悔了。   他们胆小怕事,昨晚主事的人又不在,因此还是刊登了日本人送来的文章,但心里却无比后悔,这会儿看着自家今天的报纸,脸上都露出惭愧来。   霍大帅是怎么样的人,他们并不清楚,但霍二少是怎么样的人,他们还是知道的。   霍二少在上海周围建工厂,为了多帮助一些人,特地去受了灾害的地方招工,招工回来之后,还让那些工人读书……这样一个人,他们竟然还抹黑他。   什么霍英为了争夺权势,害死姨娘所出的弟弟,什么霍英这人喜欢用鞭子抽打下人,什么霍英玩死了很多女人……肯定都是假的!   倒是这场屠杀……   旅顺大屠杀这样的事情,真要去调查,肯定是查的出来的。   这些大报基本都有门路,他们打听过之后,已经知道真相了。   这是真的。   想也是,霍二少再大的胆子,也不敢编造出这种事情。   “今后,我们报社不再刊登帮日本人说话的文章!”主编道。   报社的那些记者和编辑纷纷点头。   主编又道:“对了,你们今天去采访一下霍二少建的工厂和孤儿院里的人,明天我们一定要帮霍二少洗清身上的脏水!”   那些记者大声应是。   震旦大学图书馆。   “没想到日人竟然还做过这样的事情!”   “这件事清政府不可能不知道,他们竟然隐瞒了下来!”   “这些人实在可恶!”   “他们还污蔑霍家!前面这些,一定都是谣言!”   ……   外面的人都在看报纸的时候,傅怀安等人,也看了。   傅怀安近来,每天都会去孤儿院工作。   白天的时候帮着做点事情,学学英文,写写小说,晚上再给孤儿院的孩子上上课……他的每一天都过得很充实。   在接触过孤儿院的孩子之后,他还很快成长起来。   他一直以为,《流浪记》里的豆豆的生活,已经够可怜了,可实际上,孤儿院的孩子们的生活,更加可怜。   就说最近刚刚被送来孤儿院的孩子……   有个男孩不小心被马车撞倒,右手还被车轮碾过,成了废人,然后就被家里人抛弃了,扔到了城里。   又有个女孩子,她弟弟游泳时不慎落水死亡,父母觉得都是当时在割草的她的错,是她没看牢弟弟才让她弟弟死了,竟是硬生生打断她的肋骨,把她打的背过气去,然后以为她死了,就将她用草席一裹扔了出去……她没死,但要不是被送到了孤儿院,朱婉婉又愿意花钱救她,她怕是早就没命了。   至于那种父母出事,被亲戚占了房子田地赶出家门的孩子……简直再常见不过。   傅怀安接触多了这些孩子之后,倒不像以前那样,总觉得自己很可怜,觉得别人对不起自己了。   他甚至不爱出去玩了,他觉得自己以前整天在外面玩浪费时间浪费钱实在不应该。   今天早上起来之后,傅怀安先在家里吃好早餐,然后就去找了朱婉婉和穆昌玉,一起去孤儿院,路上的时候,他还买了几份报纸,打算到了孤儿院之后读给那些孩子听。   这些孩子连杭州在哪里,北京在哪里都不知道,他想多告诉他们一些事情。   结果……报纸刚买到,他就看到了报纸头版上的一条报道,说霍英这人最是心胸狭窄,因为怕被姨太太生的弟弟抢走家财,就将不过十来岁的弟弟害死。   傅怀安:“……”   他父亲身边的女人不算多,生孩子的更少,他的兄弟姐妹里比他小的,就只有两个,还都是女的。   因此儿子里面,他是最小的,也是唯一一个姨太太生的。   霍英对他不算好,当初没少针对他吓唬他,他挺怕霍英的,但霍英真的没有弄死他……   正这么想着,傅怀安又看到另一张报纸上,写他的父亲曾经为了得到兵权,喊别人干爹,向人下跪磕头,后来又为了夺权,把提拔他的人杀了……   “真是胡说八道!这些报纸怎么能乱登!”傅怀安生气极了:“我……我相信霍盛平,他绝不是这样的人!”   那篇文章很短,朱婉婉看了看,当即道:“我也相信霍大帅,他能教导出霍二少这样优秀的孩子来,肯定不会是这样的人。”   “那是!”傅怀安连连点头,突然又想到一件事——霍英哪里优秀了!?   他就吃亏在年纪小,他要是早出生几年,一定能做的比霍英好!   “这一定是那些日本人诬陷霍二少!”穆昌玉也道。穆昌玉没见过霍英,但穆琼对霍英非常推崇,她对霍二少的印象也就很好:“霍二少那样无私的人,怎么可能为了家财害死弟弟?”   傅怀安:“……”霍英哪里无私了?他特别小气!   不过,就算霍英再糟糕,那也是他的哥哥,他是肯定要帮霍英说话的。   傅怀安只能点头。   三人在路上走,因而没去看后面的文章,就只骂了一番日本人,直到来到孤儿院,才看了后面的内容。   傅怀安瞧见后面“旅顺大屠杀幸存者”写的文章,猛地睁大了眼睛:“那些日本人竟然做出这样的事情来!”   同一时间,其他的一些地方,也有人怒道:“那些日本人竟然做出这样的事情来!”   不过一上午,上海的人,基本上就都知道旅顺大屠杀的事情了,不仅如此,通过电报,这件事还被告诉了其他城市的人。   这场被日本人隐藏了二十年的大屠杀,此时终于被所有人知晓。   而这件事,震惊的又何止是中国人?   日本人跟霍二少闹起来的事情,生活在租界的其他国家的人,都是知道的。   因为《传染》的缘故,他们已经开始防备日本了,但霍英和日本人的矛盾,他们并没有插手。   日本并没有侵害到他们的利益,他们自然不会去管,更何况,现在欧洲的战争正打得如荼如火,他们暂时也没功夫去管。   说起来,日军全面侵华的时候,英法美这些在当时跟中国关系不错的国家,一开始就是完全不管的,因为那时日本主要在东北动手。   直到后来淞沪会战爆发,日本入侵上海,欧美列强发现自己的利益受损,才在国际上表达出对日本的不满来。   不过,他们现在虽然不插手,但对日本的印象已经非常不好,今天看过报纸之后,印象就更差了。   “当初在我的国家,有报纸报道了旅顺大屠杀这件事,但紧跟着,就有别的报纸电台说那是对日本人的污蔑。”一个英国人道。   一个美国人道:“是的,在我们的国家,也曾有报纸报道过这件事。”   “这些日本人做的事情太可怕了,我觉得培养细菌来打仗这样的事情,他们或许真的做得出来。”   “我们一定要小心这些人……”   这些洋人对日本人的印象更差了,同时,对报纸上某个不愿意透露姓名的英国传教士写的文章,则深表赞同。   甚至还有人决定也跟那个不愿意透露姓名的英国传教士一样,将自己知道的一些关于大屠杀的事情说出来,谴责一下日本。   不愿意透露姓名的“英国传教士”穆琼自己都没想到会有这么一个结果。   旅顺大屠杀这件事突然被披露,对日本人来说,是一个巨大的打击。   就连他们自己国家的人,也觉得难以接受。   其实日本国内,很多人并不讨厌中国,甚至来中国的日本人……有些是真心想要帮助中国的。   因此,当初隐瞒旅顺大屠杀这件事的时候,日本军方是连自己国家的人都隐瞒的,当时随军的日本记者,他们都筛选过,采访稿也会看过,任何对他们不利的报道,都是不许刊登的。   也就是说,日本人自己,大多都是不知道旅顺大屠杀这件事的。   当然了,土肥原四郎是知道的,就算不知道……他也觉得没什么。   当时那些支那人杀死了他们国家的士兵,他们因此报复,这在他看来,是非常正常的事情。   不过,他觉得正常,别人不觉得。   福山明毅是一个日本文人。   他一直仰慕中国文化,最终在一年前来到中国,想要看看这个孕育了很多诗人和文人的国家是怎么样的。   他很失望,非常失望。   这个国家的人,跟他想象中完全不同。这里的百姓一点精气神都没有,这里的乞丐追着他要钱,这里的商人,又变着法子讨好他,没有一点骨气。   他在这样的环境里待久了,渐渐地,就看不起这个国家的人了,还有了一种无以伦比的优越感。   当《传染》出现,他和其他日本人一样愤怒,并参加了游行,这几天,他更是一直在写文章批评那些可恶的支那人。   结果,就在这时候,他突然得知,原来自己的国家,并不像他以为的那样一直在帮助这个国家,他们……真的侵略了这个国家!   福山明毅尴尬极了。   而跟福山明毅一样想的,有很多人。   他们去找了土肥原四郎。   土肥原四郎义正言辞地表示:“并没有屠城,是支那人污蔑我们!”   “当时有支那士兵藏在百姓之中,杀害了我们的士兵,那些士兵气愤之下,才会动手!”   “我们是正当防卫!”   ……   都能把侵略说成帮助了,土肥原四郎自然也能把屠杀说成是正当防卫。   哪怕那场战斗,清军死了两千多人,日军才死了两百多人。   而他刚刚说服福山明毅等人,又把人送走,立刻就找了人,让那些人去给霍英找点麻烦。   同一时间,霍英却是找到了上海道上的人。 第141章 诬陷   在古代, 人们为了利益或者活下去,会组成各种帮派, 上海这边就有一个赫赫有名的华人帮派。   这个帮派的人插手鸦片生意、开赌场、办妓院……只要是赚钱的生意, 就没有不做的。   可以说,他们是上海最不能得罪的人之一了,便是政府的一些政令, 如果他们不满意,也是没办法好好实施的。   而帮派的领头人,更是受到各方礼遇。   不过,就算是这样的人物,对上霍英的时候, 也是不敢得罪的。   虽说霍家的势力不在上海,但谁不知道霍盛平对自己的长子次子很看重?去得罪霍二少, 这不是脑子有病么?   更何况霍二少虽然有点脾气, 但不会胡作非为,算是好相处的了。   至少,如今上海滩道上说一不二的人物江新春就对霍英挺有好感的。   他觉得霍英合他的胃口。   江新春四十多岁,正值壮年, 他得到霍英过来的消息之后,亲自出门迎接,和霍英平辈论交。   两人寒暄过后,他更是真心实意地夸奖道:“真是虎父无犬子!霍二少这几日做的, 真的很有霍大帅的风范!”   江新春手上并不干净,缺德事做过不少, 但他对自己的国家还是爱的,今天在报纸上看到旅顺大屠杀的消息之后,他对日本人,更是已经完全没有了好感。   他知道霍英过来,应该是想要让他帮忙对付日本人,而他并不打算拒绝。   他也想给那些日本人一个教训。   “江先生谬赞了。”霍英不爱跟人兜圈子说话,就直言道:“我今天来找江先生,是有事想请江先生帮忙。”   “霍二少想要对付那些日本人?”江新春问。   “是也不是。”霍英道:“江先生,我希望你能找人看着点那些日本人,不要让他们有机会杀伤我这边的人,此外,我还想拜托江先生,找人跟我演一场戏。”   “什么戏?”江新春问。   “请江先生安排人去砸了希望月报编辑部。”霍英道:“再炸了我的车子。”   “你想栽赃日本人?”江新春问。   霍英道:“是的,日本人现在应该恨死我了,肯定要来对付我,我就帮他们弄一场大的。”   这是傅蕴安的主意。   傅蕴安作为一个非常有名的医生,跟租界那些西洋人的关系一直很好。   那些洋人连霍英这样的人,都不见得会礼遇,但对傅蕴安,却都是很热情的。   谁不知道傅蕴安医术好,尤其精通外科手术?指不定哪天,他们就要让傅蕴安帮他们做手术了,在这样的情况下,当然不能得罪傅蕴安,甚至要交好。   正是因为这样,傅蕴安总能从那些洋人那里,得到很多情报。   而近来,欧美列强对日本的印象越来越差,这事傅蕴安就一清二楚。   他打算让欧美列强对日本的印象更差一些。   还有就是……傅蕴安打听出来,有几个西方的商人来了上海,想要订购一批军需。   他们需要的是衣服鞋子这一类。这些东西,霍英的工厂是可以生产的,就是速度可能有点慢。   这几个商人看不上霍英的工厂,他们打算去日本,找日本人做,在上海不过是暂作停留。   而傅蕴安,想要抢下这个单子。   既如此,他们就更需要想办法抹黑日本人了。   当然了,他们最后可能还是拿不到订单,但就算这样,也能让国内的人同情霍英。   傅蕴安打算借着这次的事件,把霍英塑造成英雄,这样一来,以后霍英不管做什么事情都方便。   不过,这样的事情他们自己做是做不好的,容易露出马脚来,霍英最后就来找了江新春。   借着这次的事情,他们还打算和江新春进行长期合作。   别的不说,有了江新春,他们在租界就安全很多了。   江新春和霍英聊了聊,最后一口答应下来。   霍英和江新春商量好之后,还在江新春这里吃了晚饭。   这顿饭的规格非常高,席间很多吃食,都是非常少见的,就连江新春抽的大烟,都是几十个银元一两的极品货色。   霍英和江新春联络感情的时候,穆琼已经离开教育月刊编辑部回了家。   他今天没有去霍英那边。   他已经做了自己能做的,接下来就用不着他了……相信霍二少霍三少能把事情处理好。   朱婉婉穆昌玉他们都在孤儿院那边,家里没有人,穆琼晚上就自己下了碗面条吃,吃过之后,他回了房间,早早睡了。   睡前,他少不得想起傅蕴安来,可惜傅蕴安去了杭州还没回来。   穆琼这天睡得早,第二天起得更早,而他起床之后,就去了盛朝辉那边。   他一路过来,有些早餐铺都没开门,但黄杨二人和盛朝辉已经在吃早餐了。   穆琼给黄杨二人三个银元作为他们一个月的早餐钱,但他们显然是吃不完的——他们的早餐,吃的相当实惠。   一大锅的白米饭,还有咸鸭蛋咸菜,这些的价格都不贵,味道也不差。   黄杨二人的胃口非常好,他们三两下吃完一饭碗,然后立刻又盛了一碗,吃的特别快。   至于盛朝辉……   盛朝辉面前除了咸菜咸蛋,还有一碗蒸茄子,待遇要好一点。   穆琼知道盛朝辉有点挑食,以为他会挑拣,没想到盛朝辉大口吃饭大口吃菜,竟然吃得很香。   “朝辉,你胃口不错。”穆琼道。   盛朝辉看了穆琼一眼,有点无奈:“你要是跟我一样,一天练好几个小时,肯定也跟我一样胃口好。”   盛朝辉刚跟着黄杨两人练武的时候,只觉得自己要被折腾的没命了,但坚持练了一些天,他竟然适应了。   就是吃的越来越多,因为总是在院子里练,还晒黑了。   盛朝辉觉得,等自己完全戒了鸦片瘾出去,兴许别人都认不出他来了——他就要成为一个黑色的饭桶了!   但不练吧……这两个护卫硬拉着他练!   而且这样练练……也不知道是不是错觉,他觉得鸦片瘾来了,也没那么难受了……   穆琼不可能练盛朝辉那么久,不过今天都过来了,他肯定要继续练。   而练的时候,盛朝辉问起了外面的事情,穆琼就把自己知道的事情全都说了。当然了,他没说最近报纸上那些催人泪下的采访稿,其实是他写的。   “那几个被日本人害的家破人亡的人,真的非常可怜。”盛朝辉道:“穆琼,你跟霍二少关系好,能打听到他们现在的情况吗?他们如今过得如何?”   穆琼:“……他们应该过得不错,霍二少为了保护他们,是不让别人知道他们的情况的。”   “是应该这样。”盛朝辉道,又骂了一番日本人,还说要写几篇文章来骂一骂日本人。   穆琼没说话。他练的有点狠,现在说不出话来了。   穆琼练到一半,休息了一下,同时也拜托黄杨两人出去,将市面上的报纸,每样买一份。   之前他过来的时候,大概因为太早,都没有看到卖报纸的报童。   最后去买报纸的,是杨师弟。   他捧了一大堆的报纸回来,穆琼从中挑了申报看起来。   申报这报纸,虽然有时候非常敢说话,但也有些时候,会为五斗米折腰。   之前几天,上面一直有帮日本人说话的文章。   但今天,申报上一篇这样的文章都没有,倒是刊登了各界人士哀悼旅顺大屠杀的文章,其中头版上,还有英国人写的证实大屠杀存在的文章。   穆琼看的津津有味的,非常痛快。   不想这时候,杨师弟突然道:“穆先生,我在外面买报纸的时候,听说了一个消息。”   “什么消息?”穆琼问。   “希望月报的编辑部被人砸了。”杨师弟道:“这是昨晚发生的事情,还没有见报,但上海的人都已经知道了。”   穆琼问了几句,发现他说不清楚之后,便决定不再逗留:“出了这样的事情,我要去看看!”   穆琼出了门,立刻就往希望月报编辑部赶去。   他是叫了黄包车的,一路上,那黄包车车夫也说起这件事来,还道:“这事一定是那些日本人干的,我就知道他们不是什么好人!”   穆琼表达了赞同,但在冷静下来之后,他却觉得……这件事不见得是日本人做的。   那些日本人,这会儿应该不至于去做这样嚣张的事情?   穆琼正这么想着,突然听到一声爆炸声。   租界一直在扩张,现在已经很大了,但也没有特别大,也就纵横交错的几条街而已。   而这几条街,是公认的上海最安全的地方了,现在他竟然听到了爆炸声……   穆琼道:“我们去看看爆炸的地方。”那边应该是出了事……虽说有点危险,但他不靠近在外围看看,应该是可以的。   穆琼想让黄包车车夫把自己拉过去,但车夫不愿意,他只能付了钱往那边走。   然后还没走近,他就听到了一些事情。   “霍二少的车子被炸了!”   “也不知道霍二少有没有事情!”   “一定是那些日本人干的!太嚣张了!”   ……   作者有话要说:   话说那个年代,军阀真的很厉害了。   当时上海黑帮头子黄金荣很牛,蒋介石都曾拜他为师,杜月笙算是他的晚辈。   然后皖系军阀卢永祥的儿子卢筱嘉,因为跟黄金荣有矛盾,直接就绑了黄金荣……   后来杜月笙亲自去求情,花了三百万款子,才把黄金荣赎了回来。 第142章 一边倒   霍英的车子被炸了?霍英有没有事情?   穆琼皱起眉头, 快步往前走去,转过一条街, 就看到不远处的一家咖啡店门口, 霍英正捂着流血的脑袋,被人扶着站在一辆被炸得碎裂的汽车旁边,而他的周围, 围了很多人。   穆琼见状先是一惊,然后又心里一松。   霍英看着状态还好,应该没有大碍。   既然霍英没事,穆琼也就没有过去,事实上他也过不去。霍英被手下的人团团围着不说, 因为这里是闹市区,很快就围拢过来许多人, 其中还有记者和洋人。   穆琼站在不远处, 目送霍英被手下扶走,转身离开了这里,又去了希望月报编辑部。   希望月报编辑部已经被砸的一片狼藉,这会儿, 巡捕房的人已经将废墟围了起来。   穆琼一开始得知希望月报编辑部被砸的消息的时候,还想着这可能是霍英自己动的手,就为了嫁祸给日本人,现在却不确定了。   看刚才的样子, 霍英是真的受了伤!   其实,日本人还真有可能去做这样的事情。   这个时代, 洋人在中国一直被捧着,渐渐地就被捧得无法无天起来,做什么都不稀奇。   穆琼想了想,去找了魏亭。   魏亭的大学已经建得差不多了,他大部分的时间都待在那里,但穆琼过去的时候他不在,穆琼问了人,才知道他去了齐老先生那边。   穆琼就又去了齐老先生的住处。   齐老先生刚来上海的时候,住在魏亭那里,不过后来他的亲人都来了上海,他也就租了房子,住在别处了。   此时交通不便,因而除非打算定居下来再不走了,不然一般人不会买房,毕竟一旦离开,这房子就不好打理了。   住在南京但在上海买个房子留着收租这种事情,在这个时代操作起来是很困难的。   齐老先生一家在老家有房子,在上海这边就只租房住。他们租的房子比穆琼现在住的要大一点,但因为人多,住着并不宽敞。   而穆琼过去的时候,魏亭还有其他的一些人,都聚集在齐老先生家吃饭的堂屋里,说的就是霍英跟日本人起矛盾的事情,还有旅顺大屠杀的事情。   穆琼如今也算有点名声,又有魏亭作保,倒也被带了进去,但因为正在讨论的人都很激动,没人跟他寒暄,也就魏亭把他带在了身边。   “我觉得,我们也应该组织一场游行!”   “我们应当发动百姓,抵制日货!”   “我打算去一趟北京,定要让所有人都知道这件事!”   “我们应该将那些受害者都组织起来!”   ……   这些人你一言我一语,说了许多,也提到了希望月报编辑部被砸,还有霍英遇袭的事情。   “日人实在太猖狂!”   “没想到他们竟然这么无法无天!”   “我要去写一篇文章,质问一下那些日本人!”   ……   大家一边聊一边抽烟,把屋子里弄的乌烟瘴气的,还有人已经拿出纸笔写了起来。   这些人一个个都非常激动,以至于穆琼有些不知该说些什么才好。   穆琼待在角落里,一点都不起眼,但魏亭并没有忘了他。   亲眼看着穆琼以受害者身份写了坑日本人的文章的魏亭,这会儿看向穆琼:“穆琼,最该多写几篇文章的是你。”   还是穆琼写的文章最有用,说起来……旅顺大屠杀受害者的那两个采访稿,该不会也是穆琼写的吧?   魏亭饶有兴致地看着穆琼。   穆琼:“……校长要不要和我一起写?”   正在那些讨论的人捋起袖子,恨不得干上一架的时候,又有人来了。   来的是个二十出头的年轻人,他一来就道:“新消息!有日本人在霍二少的工厂里投毒,被抓了个人赃并获!”   众人纷纷去问,才知道今天,记者去霍二少的工厂采访的时候,竟有日本人混了进去。   然后,趁着那些记者正在采访工厂的工人,这个日本人竟然往工厂的井里投毒。   “霍二少的工厂管得非常严格,厂里的工人又是穿统一制服的,这人鬼鬼祟祟地想要动手,立刻就被人抓起来了!”那人道:“抓起来之后,大家才发现这个自称是从日本留学回来的留学生,竟然是个日本人!现在那人已经被扭送到巡捕房去了!”   众人更气愤了。   魏亭也对穆琼道:“幸好霍二少的工厂管得严格,如若不然……怕是要出大事!”   穆琼点了点头。   霍英因为要在工厂里生产青霉素的缘故,将工厂管得密不透风的,还很注意环境卫生,这才没有出事,如若不然……一不小心,霍二少的工厂里的工人就要遭殃了!   穆琼等人得到这个消息的时候,霍英已经先一步得到消息了。   霍英并没有受伤。   炸汽车是他跟江新春商量好之后开炸的,虽说汽车被炸烂了,但车里一个人都没有,自然没人受伤。   而他当时,就待在旁边的咖啡馆里,事情发生之后,趁乱往自己头上倒了点鸡血,装作被爆炸波及受了伤,别人也没怀疑。   “受伤”之后,他就回了家中,又请了“医生”给他包扎……这会儿,他头上绑着绷带,刚刚得知有人想在他的工厂里投毒的事情。   霍英被气坏了:“那些日本人竟然下这样的毒手!”   之前傅蕴安说日本人可能会对他动手,让他设计倒打一耙的时候,霍英虽然照做了,但其实不觉得日本人敢那样做。   然而……日本人还真的就那样做了!   傅蕴安待在霍英的卧室里看各处送来的情报,闻言看了霍英一眼:“他们连屠城都做了,这又算得上什么?”   这倒也是……霍英不说话了,凑到傅蕴安身边,一起看情报。   两人正看着,外面有人来报,说是江新春送了一个人过来给霍英。   “什么人?”霍英饶有兴致地问道。听说江新春所在的青帮有很多武艺高强的人,霍英还挺希望江新春能送自己一个高手的。   “是个十七八岁的貌美女子,说是送给二少玩的。”管事的道。   “玩?”霍英一愣,突然想到昨天的报纸上,有日本人污蔑他喜欢虐待女子的报道……   “去他娘的!把人给我送回去!”霍英怒了。   他早年一直待在国外,在欧洲他的身材算瘦小的,手上又有残疾,一直不招洋人女子待见,也就没碰过女人。等回了国,他身边倒是有了很多喜欢他的女人,但那些差的他看不上,那些好的,又需要有人去哄,偏他还没有这个闲工夫……   他连女人的身体都没看过,竟然就被扣上了一个喜欢虐待女人的黑锅!   该死的日本人!   傅蕴安见霍英这样,忍不住笑起来。   他二哥一直很操心他的终身大事,可实际上……他二哥连自己的终身大事都没搞定。   倒是他大哥,当初一回国,就娶了他父亲手下的女儿,如今孩子都生了两个了。   这一天发生了很多事情,到了第二天,报纸上就更热闹了。   希望月报编辑部被砸、霍英遇袭、霍英工厂被投毒的事情,全都被刊登到了报纸上,同时,报纸上还刊登了霍英建工厂建孤儿院的事情。   霍英工厂里的工人,还有孤儿院的孩子,都对霍英感恩戴德,一片好评。而记者将这些详细的刊登在了报纸上。   这一天,报纸上几乎全是对霍英有利的消息,没有一个对霍英不利的消息。   如果是在现代,网民瞧见这样的情形,肯定会阴谋论一番,但在这个时代,普通百姓还真没有这想法。   他们就觉得,这霍二少,恐怕真是个好人。   茶馆里,大家都不停地夸着霍英。   “我说最近大街上,怎么瞧不见那些孤儿了,原来是被霍二少收留了!”   “霍二少真是个好人!”   “听说霍二少因为将大屠杀的事情说了出来,被日本人炸成了重伤!”   “那些日本人真不是东西!”   “希望霍二少不要有事。”   ……   普通百姓很好糊弄,特别容易被舆论引导,但上海的顶层人士,就没那么容易相信报纸上的事了。   他们之中不少人,都觉得霍英是在演戏。   但是……后来被霍英手底下的人扭送到巡捕房的那个投毒的人,竟然真的是日本人,他们还通过这个人,发现了一个日本在上海的情报网络!   这事是真的,那其他的两件事,兴许也是真的?   巡捕房的人都是华人,其中很多人还直接是江新春的手下,他们主动挖了很多日本人做过的事情送上去,而掌控着租界的英法两国的人看到那些,顿时怒了。   “那些日本人这么做不单单是要对付霍英……他们在试探我们!”   “他们觉得我们被战争拖住了手脚,就想抢夺上海的控制权?”   “他们占了山东还不够,还盯上上海了?”   ……   这些人越想越觉得是这么一回事。   偏偏,因为国内的战斗打的太厉害,他们顾不上这边!   而且,日本现在是他们的同盟国,他们不能跟日本撕破脸皮……   但他们却也不介意给日本人找点麻烦。   “让那些去日本购买军需品的商人,都来中国买!”   “这边的生产力跟不上,就多建几个工厂。”   “只要有钱,这个国家的人什么都能做出来……”   “我们应该支持一下霍英。”   ……   原先,欧美各国是不大愿意让中国发展起来的。   毕竟中国要是发展起来了,就没那么好管了。   不过现在……在某些地方稍微松一松应该也没关系,反正现在中国的政府乱七八糟的。   倒是日本,他们一定要小心一点。   西洋人这么想的时候,土肥原四郎却已经气坏了:“八嘎!”   他不明白,最近他做事,为什么会处处不顺。   这一切……是不是霍英提前设计好了,专门做了个套子让他们钻?   如若不然……他们培养的间谍,怎么可能连下个毒这样的事情都做不好?他们的情报机构藏的那么好,又怎么可能被挖出来?   土肥原四郎知道希望月报编辑部被砸还有霍英遇袭,都是霍英自导自演的。他原本只想给霍英的工厂下绊子,挤垮霍英的工厂,发现这一点之后,才改为投毒,投的还是不致命的。   他想要多折腾几件事出来,再将之“揭穿”,告诉别人这一切都是霍英自导自演,让那些同情霍英的人厌恶上霍英。   结果,他的人竟然当场就被抓了!   这怎么可能!?   他去过华人开的工厂,都是又脏又乱的,那些工人还都木愣愣的,在那样的工厂里找个机会投毒可以说再简单不过,怎么到了霍英那里,就行不通了? 第143章 合作和回来   霍英住处的大厅, 又重新布置过了。   地上铺上了华丽的地毯,中间摆上了一张汉白玉桌面黄花梨桌腿的桌子, 就连桌子上的桌布, 都是手工编织的。   不过,这么一张看着就高档的桌子上,这会儿摆着的, 却都是接地气的菜肴,中间甚至还摆着两盘臭豆腐。   这两盘臭豆腐一盘是蒸的,另一盘则是油炸的,散发出阵阵味道来。   “二少有心了!”江新春夹了一块淋了甜面酱的油炸臭豆腐,笑道:“我就好这一口!”   江新春早年刚发家的时候, 一心跟上流社会的人,跟洋人看齐。他学着用刀叉, 吃西餐, 喝咖啡,努力把自己包装成一个上流人士。   但后来他越来越有本事,却也意识到,自己并不喜欢这些。   牛排哪里有红烧肉好吃?红酒也没有白酒香, 咖啡那么苦他宁愿泡个糖水喝。   到如今,江新春绝大多数时候,都已经不需要再讨好别人了,那些各种各样的稀罕东西, 比如鱼子酱之类,也都尝过了, 就再不去惦记了,而是由着自己想吃什么吃什么。   臭豆腐就是他的心头好。   霍英也是打听过,才这么设宴款待他的。   至于为什么要设宴款待……这次能坑到日本人,全靠了江新春。   不说别的,就说日本的那个情报机构,单凭霍英自己,就是绝对查不出来的。他的手下,很多人连上海话都不会说,查个屁查!   但江新春就不一样了。   他是上海的地头蛇,上海这边有什么风吹草动都瞒不过他,日本人在上海建立情报机构,他早就发现了。   不过之前他觉得没必要管,毕竟这么干的不止日本人,但现在,他觉得有必要管一管。   “这臭豆腐确实很香。”霍英道,他也挺喜欢这种重口味的食物。他爹没把他娘接过去的时候,他想吃都没得吃:“这次的事情,要多谢江叔了。”   霍英说着,就站起身来,单手给江新春倒了酒。   “二少客气了。”江新春道,又看向霍英从不露出的手:“二少……手上有伤?”   传闻中,霍二少就是因为早年受了伤身体残缺,才性情大变脾气暴虐的……   “是啊,早年伤了手。”霍英道,转移了话题:“江叔,我酒量不好,比不得江叔海量,就只喝点米酒了。”   “好说好说,不过二少你这酒量,还是要练练。”江新春道。   江新春一直待在上海这住满了富贵人的地儿,见过很多大少爷,也挺会看人,而霍英跟他以前见过的那些,都不一样。   以往他遇到的,跟霍家一样突然发家的家里出来的少爷,就算很有本事,也总有点缺点,基本都喜欢花天酒地享受生活,便是他自己的几个子女都这样。   谁让他们家没有底蕴只有钱?   这霍二少,行事作风倒是与众不同,跟他似的,像是从底层摸爬滚打上来的。   江新春对霍英,有点一见如故了。   而霍英……他也确实没怎么过过大少爷的日子。   小时候家里穷,后来没过几天好日子又出了国,在国外还吃都吃不饱,后来总算联系上父亲手上有钱了……   他大哥能打,花钱上了军校之后,倒也拼出个名头来,他弟弟则是很聪明,而聪明的人,总是让人另眼相待的,但他就不行了,他那时候在国外,可没少被洋人奚落。   好吧,被奚落的也不只是他,就连他哥他弟,也是被洋人看不起的。   霍英和江新春相谈甚欢。   谈着谈着,江新春突然道:“听说上海这边,还有个三少?”作为地头蛇,江新春能查到日本的情报机构,自然也能查到霍家似乎还有个三少。   只不过这三少很是神秘,他不曾见过,也不知道到底是谁。   霍英一点也不奇怪江新春知道,笑道:“我还有个同父同母的弟弟,他自幼身体不好,我们也就不让他露面,将来若是有人问起,还请江叔帮着遮掩一二。”   “好说!”江新春道。   江新春在霍英住的这条街上有住宅,吃过饭就离开了,走的时候,带着霍英送的礼物。   那是一个漂亮的汉密尔顿的打簧表,上头上镶了硕大一块翡翠。   然而,这珍贵的打簧表,其实只是霍英给他的东西里的一个添头而已。   霍英说了,分他一成工厂的干股。   霍英开的工厂现在还不赚钱,但以后迟早会赚来金山银山,一成干股……饶是江新春见过世面,也被霍英惊住了。   同时,他也意识到了一件事,那就是这位霍二少,怕是打算扎根在上海不走了。   他对霍二少印象很好,以后一定要多看顾着点,多走动走动!   江新春走的时候很高兴,霍英也挺高兴。   那些工厂是能赚,但肯定不比已经开始批量生产的西林能赚,因而给出去一成分红,他一点不心疼。。   西林这东西,霍英已经找人试过了。   在战场上受伤的人,很多其实并不是死于失血过多的,他们有不少人死于感染。   而西林,它可以治疗伤口感染!   那些正在打仗的国家,一定非常非常需要这西林!   霍英这么一想,心就热了起来。   他回到自己的房间里,然后就看到自己的弟弟正在忙碌着。   “蕴安,有你在真好!”这些日子他弟弟一直待在他这里,他的日子当真是过得无比轻松。   “我明天就走。”傅蕴安道。   “这么快?”霍英吃惊。   “我的医院就要开了。”傅蕴安道。   霍英有些郁闷:“你当初好好的,怎么就想到开医院了?”他弟弟要顾着医院那边,都没空和他相处了,也没空帮他做事了。   “能多培养一些医生。”傅蕴安直接道。   医生只靠大学,是培养不出来的,还是要实践。   办个医院,他能多培养出很多医生来。   傅蕴安打算回去的时候,穆琼正想着“去了杭州”的傅蕴安。   自从知道傅蕴安对自己的心意,他们就没分开过这么久……穆琼叹了口气,然后去取了霍三少寄来的信。   霍三少在信里一再道谢,感激他提供了旅顺大屠杀这个消息,说话的时候还更恭敬了……穆琼对此并不感到奇怪。   他拿出来的东西太多了,太神秘了。   指不定霍三少还觉得,他背后有个强大的组织。   穆琼写了回信,还在信里问了霍二少的伤势。霍二少受伤之后,他是想去探望的,但霍二少说自己受了伤不见客……他根本就见不到人。   问候过霍二少,他干脆又问了霍三少,问他身体如何。   当然了,说教也是少不了的。   第二天一大早,穆琼就把信寄了出去,然后先去了盛朝辉那边练武,接着又去了教育月刊编辑部。   就这几天,平安中学已经开学,穆昌玉也上学去了,新一期的教育月刊更是已经上市,不过因为报纸上的消息太多太惊人,这一切也就没人关注了。   这一期的教育月刊加厚了,里面增加了穆琼翻译的《百科全书》的内容。   搁以往,肯定会有人就此讨论一下,但这会儿旅顺大屠杀的热度还没下来,以至于教育月刊的销量,都比以往来的低。   穆琼到了教育月刊编辑部,就看到自己手底下的编辑,也在说着大屠杀的事情,还问了他。   穆琼跟他们说了一些,然后就让他们工作去了,他自己也打算上楼写点东西,结果他还没上楼,傅蕴安来了。   傅蕴安一只手拎着一个藤编的有盖子的方形大篮子,另一只手拎着一个皮包,看起来风尘仆仆很是疲惫。   “蕴安,你回来了?”穆琼有些惊喜。   “我回来了。”傅蕴安道。   穆琼看了看傅蕴安的打扮和手上的东西:“你回来之后就来我这边了?还没有回过家?”看傅蕴安这样子,应该是一下火车就过来了。   “嗯。”傅蕴安笑着点头。他其实没有去杭州,而是去霍英那边了……   “楼上有休息室,你去休息一下吧。”穆琼道。   “好,打扰了。”傅蕴安点了点头,他确实有点累。   这几天穆琼只要写写文章就行,他要处理的东西却非常多,压根就没睡好……   教育月刊编辑部的楼上是有专门的休息室的,这里还放了几张竹榻供人休息。   不过在之前,还没人在这里睡过。   所谓的竹榻,就是竹子做的低矮的床榻,夏天用来睡觉再凉爽不过。   穆琼打了水让傅蕴安洗手洗脸,又找了点点心给他吃,然后就催着他去睡觉。   傅蕴安也不推辞,躺下就睡。   他这几天一直睡不太好,今天待在穆琼这里,竟然睡得很好,就是做了个古怪的梦。   在他的梦里,穆琼变成了各种人,一会儿说自己被抢了老婆,一会儿又说自己是孤苦伶仃的孤儿…… 第144章 盘问   傅蕴安大概是累坏了, 睡得非常好。   穆琼舍不得叫醒他,一直等到要吃晚饭了, 不得不把人叫醒, 才推了推他:“蕴安,蕴安。”   然后他就看到傅蕴安睁开了眼睛,一双眼睛带点茫然地看向自己。   “该吃晚饭了。”穆琼道。   傅蕴安坐起身来, 揉了揉自己的额头:“嗯……”   傅蕴安坐起来之后,穆琼才注意到,他的脸上竟然被竹榻印出了几道红印子,在他雪白的皮肤上看起来异常显眼。   穆琼突然想摸摸他的脸,但想到这时候的人玩得开的虽然非常玩得开, 但绝大多数人很保守,傅蕴安应该属于后者……他到底还是按捺住了。   “蕴安, 你的脸上有了印子。”穆琼道:“你整理一下, 然后我们去孤儿院吃饭?”   傅蕴安点了点头,摸着自己的脸站起身来,整理了一下自己的衣服,而这时候, 穆琼递了一杯绿茶给他。   茶是温热的,喝着刚刚好。   傅蕴安心里一暖,慢慢喝了茶,又道:“我这次去杭州, 给你还有伯母她们带了礼物。”   “是什么?”穆琼笑问。   “这是给你的。”傅蕴安从自己的包里拿出一个雕刻的非常精致的印章给穆琼:“你还没有印章,我就找了住在杭州的王其荣师傅给你刻了一个。”   穆琼并不知道王其荣是谁, 但傅蕴安会专门提起他来,恐怕这是个非常有名的雕刻师。   在这个时代,印章的用处挺大的。而这个印章用的材料一看就是好东西,雕工又好,上方的狮子刻的栩栩如生,恐怕单工艺,就值很多钱。   “我很喜欢。”穆琼爱不释手得把玩了一番,然后将之放进口袋里:“蕴安,谢谢你。”   傅蕴安的嘴角勾了起来。   两人一起去了孤儿院。   夏天日头长,时间虽然已经不早了,但外面的天还亮着。   两人到孤儿院的时候,饭菜已经准备的差不多了,朱婉婉正在安排那些孩子吃饭。   孤儿院里有些孩子还小,要喂饭。   每到吃饭的时间,这些孩子就被抱进竹制的四面有围栏的椅子里,围着戚心平坐成一圈,而戚心平面前会放上一大碗混了菜的饭,用勺子舀了饭,就一个个喂过去。   这会儿,这些孩子正张大了嘴巴等着投喂,没一个挑嘴的,都吃的津津有味——他们平日里是没有零嘴吃的,到吃饭的时候,都已经饿得很了。   “心平,你喂好饭就来吃饭。”朱婉婉道,又去招呼傅怀安:“怀安,你洗一下手,可以吃饭了!”   “来了!”傅怀安应了一声,正要跑去吃饭,突然看到了站在门口的穆琼和傅蕴安:“穆老师!哥!你回来了?”   听到傅怀安的声音,朱婉婉看向孤儿院门口,然后就看到自己儿子和傅蕴安站在一起。   自从儿子跟自己说了喜欢男人这事,朱婉婉就没见过傅蕴安了,这时候看到,表情称不上好看。   穆琼朝着朱婉婉笑:“娘。”   他这些日子没少做朱婉婉的思想工作,总是给朱婉婉看哪里打仗死了多少人什么的……朱婉婉见多了那些,对他喜欢男人这件事,也就不管了。   在这个乱世,喜欢男人,不想生孩子真不是什么大事,毕竟指不定什么时候战争突然到来,他们所有人就都没命了。   穆琼也是觉得朱婉婉已经接受这件事了,才会带着傅蕴安过来。   要不然……傅蕴安对他一往情深,他实在不好让傅蕴安受委屈。   “伯母。”傅蕴安并不知道穆琼出柜的事情,笑着向朱婉婉打招呼。   “嗯。”朱婉婉朝着傅蕴安露出个有点僵硬的笑容:“傅医……蕴安,你吃了吗?”   “还没有。”傅蕴安道,同时有些疑惑。   他已经不是第一次见朱婉婉了,之前几次见到,朱婉婉对他的态度一直很热情,称呼则是称呼的“傅医生”,这次怎么就变了?   被叫“蕴安”他是不介意的,但朱婉婉不喜欢他,这就有问题了……   “那就一起吃吧。”朱婉婉道,上下打量了一番傅蕴安。   傅蕴安被打量的有些奇怪,他不自在地笑笑,从自己带来的篮子里拿出特产,就给了朱婉婉:“伯母,我前几日去了杭州,给你和昌玉带了点特产。”   他们霍家在杭州也是有人的,他这次虽然没有去杭州,但特地让人从杭州带了些东西过来。   除了给穆琼的印章以外,他还带来了一包糕点,还有四块手帕四个丝巾。   丝巾颜色很正,手帕上绣了花,都是非常精致的东西,也很适合朱婉婉穆昌玉用。   朱婉婉接过东西,就给了穆昌玉:“昌玉,你把东西收好。”   “哦!”穆昌玉接过东西就收了起来,收的时候还颇为喜爱地看了看那几条丝巾。   她去年冬天的时候挺想要一条丝巾的,可惜舍不得花钱买,今年冬天总算有了!   不过,她妈挺奇怪的……穆昌玉不解地看向朱婉婉。按理这样的礼物,她妈是不会随便收的,就算真收了,也一定会道谢,怎么今天对着傅蕴安,连一句谢谢都没有?   傅蕴安跟穆昌玉一样觉得奇怪。   而这种怪异的感觉,在他们坐在桌前,开始吃饭之后,就越来越强烈了。   “傅……蕴安,你今年多大了?”吃饭的时候,朱婉婉问。   “二十三。”傅蕴安道。他毕业才两年,做医生的时间还不长,正是因为这样,他之前才会主动做义诊——靠着义诊,他积累了很多手术经验。   “你是哪里人?家里都有什么人?”朱婉婉又问。   傅蕴安想了想道:“我是山西人。祖辈都已经去世,父母还健在,还有一个弟弟,一个妹妹。”他一直都是这么告诉别人的,现在也不好突然改口。   “你父母都是做什么的?”朱婉婉又问。   “我父亲是做粮食生意的。”傅蕴安道。   “你现在开医院,有没有落下亏空?”   “没有。”   ……   金怀来早就不在孤儿院这边吃了,那几个守着孤儿院的士兵在另一桌上吃,戚秀芬洪婶等人也不和他们一起吃,因此他们这一桌上,坐的是穆琼一家,傅蕴安两兄弟,还有过来蹭饭的盛朝辉和他的两个护卫。   如今听到朱婉婉接二连三的问题,盛朝辉道:“朱姨,你这么多问题,好像在盘问女婿一样。”   朱婉婉一愣,停下不问了,傅蕴安却是心里一惊。   也就傅怀安道:“什么盘问女婿啊!我哥跟穆老师的妹妹岁数相差那么大!”   盛朝辉那话不过是开玩笑的,说完才意识到穆昌玉也跟他们坐在一起吃饭,当下道:“我失言了。”   盛朝辉提起“女婿”的时候,穆昌玉是有点气恼羞涩的,只想转身就走,但她很快又想到了自己的哥哥曾经跟她说过的一些话,到底没走。   而没走之后……她发现这样被说两句,其实也没什么。   穆昌玉这态度,不免让盛朝辉有些吃惊——穆琼的妹妹,当真与众不同!   接下来直到吃完饭,一直没人说话。   吃过饭,朱婉婉也不招呼傅蕴安,就去给那些孩子上课了,其他人也都走了。   也就穆琼陪着傅蕴安,在办公室里点起油灯来,打算一起说说话看看书。   “穆琼,伯母她这是怎么了?”傅蕴安心里有个猜测,但实在不敢肯定。   “没事,我娘就是一时间不太能接受我们两个的事情。”穆琼直接道。   猜测成真,傅蕴安的手略抖了抖。   他和穆琼的这段感情,是用了些心计的,如今用的身份也是假的,穆琼这样满腔赤忱地对待他,让他有些愧疚。   他是真心喜欢穆琼的,也早已决定,只要穆琼没做他不能接受的时候,就一直和穆琼走下去,但现在,他突然觉得自己做的有点不够。   朱婉婉虽然对傅蕴安不那么客气了,但也没为难傅蕴安,晚上回家的事情,还刻意拉着穆昌玉和傅怀安走到了前面,让穆琼和傅蕴安可以在后面说说话。   傅蕴安见状,心情挺复杂的。   朱婉婉真的是个很好的母亲。   当天晚上回家之后,傅蕴安又去见了霍英。   霍英的头上假模假样的裹着纱布,整个人红光满面气色非常好,看到傅蕴安,他道:“蕴安,今天有洋人来找我,有意让我帮忙生产两万套冬天的军装!”   “这个订单一定要拿下来,此外,工厂也要扩建招工。”傅蕴安道,两万件军装应该只是一个开头,做好了这个单子,后面应该还有更多的单子。   “那是自然,我已经让人去招工了。”霍英道:“当初招工找了些少年,又教他们读书,这实在是个再正确不过的决定,这些人里,有好些都是能培养成管事的。”   “那就好。”傅蕴安和他商量起具体安排来。   等所有的事情都商量好,傅蕴安突然道:“二哥,我和穆琼的事情,我会告诉大哥,你和大哥帮我在父亲那里说说。”只要他父亲接受了,他母亲那里,也就没问题了。   作者有话要说:   穆琼:傅蕴安一定很爱我。   傅蕴安:穆琼一定很爱我。 第145章 北京   霍英正在畅想把生意做大之后的美好未来, 就突然听到自己的弟弟这么说,顿时一惊:“蕴安, 你想好了?你打算和穆琼在一起一辈子?”   他对穆琼挺满意的, 觉得自己的弟弟选穆琼这么个有文化长得好也没啥乱七八糟的感情经历的人挺好,但自己的弟弟这么说……这是打算定下来了?   霍英突然有点不是滋味。   “我想好了。”傅蕴安道:“只要他不背叛我,不离开我, 我会一直和他在一起。”   霍英注意到,自己的弟弟这么说的时候,眼里仿若闪烁着光芒,整个人还柔和很多。   他弟弟多年前意识到自己的性向之后,就越来越沉稳了。他已经很多年没从他的眼里看到这样的光芒。   “我马上就给老头子写信。”霍英道。   “这信我来写, 二哥你抄一遍就行。”傅蕴安道,他的父亲不是什么好脾气的人, 若是让他知道穆琼的存在, 他恐怕会去找穆琼的麻烦。   所以,只能先说自己喜欢男人这件事。至于这要怎么说……   “你要写什么?”霍英问,他本身不耐烦写这些,弟弟愿意写再好不过。   傅蕴安拿出一张纸, 大笔一挥:“老头子,我打算待在上海不回去了!对了还有件事要知会你一声,蕴安喜欢男人。”   傅蕴安是用毛笔写的字,写完之后, 他收好笔道:“就这样吧。”   “行,就这样!”霍英道, 这信一看就是他写的,口气跟他一模一样!   已经很晚了,傅蕴安写完就离开了,等傅蕴安走了,霍英拿着傅蕴安写的信纸,却没有照着抄写,而是加了点东西:“老头子,我打算待在上海不回去了!对了还有件事要知会你一声,我和蕴安都喜欢男人,我们不会跟女人结婚,你别催了!”   他比傅蕴安大一岁,如今已经二十有四,从三年前回国开始,他父母一直在逼他结婚。   但他一点都不想结婚。   他一直记得自己的母亲是怎么放弃他的,还有在国外,他母亲除了哭,基本没做成什么事情……他对结婚,实在没什么兴趣。   相比之下,还是赚钱更有意思。   当然了,他这么写,主要还是为了替弟弟分担压力。   收到这么一封信,老头子肯定会先骂他。   霍英将信折好,放进信封,然后让人把信带回去。   当然了,这些人带回去的,可不单单是这封信,还有他的工厂生产的一些东西,以及上百本的教育月刊。   弟媳妇的事业,肯定是要支持一下的。   霍英这天睡得很晚,第二天一大早却又早早起来,然后找人在头上细细地绑好绷带,坐汽车去了隔壁那条街的一家大酒店。   这家酒店是刚建成不久的上海最好的酒店,通了电和自来水不说,还有抽水马桶等一干设施,房间里还铺满了地毯。   霍英来到某个房间,在那里见到了想要购买两万件军装的英国商人。   霍英的英文,跟他的国语水平差不多。他有些生僻单词认都不认识,但说却说的很好。   陪着霍英一道来的,还有希望月报的总编周念乡,周念乡的英文国文都很好不说,还精通法文,也是个人才了。   不过霍英没用上他,自己和那英国商人聊了起来。   霍英愿意的话,是能让自己很有风度的,再加上他一口流利的英文非常容易得到别人的好感……这桩生意谈的非常顺利。   就是……他可能赚不了多少钱。   这些英国人要求用羊毛呢来做军装,这样既轻便又保暖,但他的工厂现在还不能生产毛呢……前期购置机器,就要花一大笔钱。   好在他有门路,机器的事情,已经有眉目了,以后有了机器,生产出更多的毛呢来,一定可以大赚特赚。   撑死胆大的饿死胆小的,霍英直接签了契约,然后就去了自己的工厂。   他之前去日本买机器的时候,还从日本那边,找了一些有本事制作机器的工人回来。   此时的日本,底层百姓的生活,其实并不比他们国家的人好多少,在给了足够的利益之后,愿意来中国的人还是有的。   他们并不住在霍英的工厂,而是被霍英安置在了别处,如今,已经陆陆续续为霍英做了一些简单的机器了。   霍英让他们设法制作出能生产毛呢的机器来,然后又让人去招工,去购买毛呢料。   霍英这边做的热火朝天的,上海的那些日本人,现在一个个却还气得不行。   自从甲午战争胜利,他们就不把中国放在眼里了。   去年逼迫中国签了二十一条,又占了山东之后,中国在他们眼里,更是成了一盆随时能吃的菜。   在这样的情况下吃了个大亏,他们又怎么可能愿意善罢甘休?   土肥原四郎联系了国内,发誓一定要给支那人一些教训。   而这个时候,旅顺大屠杀的事情,被越来越多的人知道了。   北京。   北京和上海离得很远,火车单趟就要好多天,寄信最快也要十天才能寄到。   当然了,现在有了更快更方面的电报,但发电报非常贵,普通人除非有性命攸关的大事,不然是不会用电报的。   上海这边霍英和日本人起冲突的事情,北京的某些人第一时间就知道了,后来旅顺大屠杀的事情,他们也都早早知道。   但因为他们没有宣扬的缘故,北京绝大多数人,其实还不知道这件事。   便是北京这边的报纸,也因为政府方面打过招呼的缘故,并没有刊登这件事。   在杭州南京等地的报纸上登满相关文章的时候,北京这边还非常平静。   北京大学。   此时的北京大学,是全国最好的学校,更是自由的象征,后来的很多革命人士,都是被这所大学培养出来的。   而这会儿,一些北大的学生,正在读书读报。   正读着,有人道:“距离我们上次买到希望月报,已经过去一个月了,新的希望月报,是不是就要来了?”   “应该是的。我很喜欢《传染》这个故事,迫不及待地想看后面的。”   “这部小说的作者,字里行间对日本充满偏见,我觉得这种书,我们不该去看。”   “日本侵占我国许多地方,对这个国家有偏见,这再正常不过。”   ……   众人议论起来,突然有人道:“我得知了一个消息,也不知道是真是假。”   “什么消息?”有人问。   “我听说,日本人在旅顺,制造了一场大屠杀。”那人道。   周围人闻言,纷纷追问起来。   差不多的对话,在很多地方发生了。   北京这边的政府,一开始是想要让霍英和日本人和解的,可惜没成功。而等后来曝光出来旅顺大屠杀……他们在日本人的逼迫下,没敢宣扬。   可惜这些消息,并不是政府想压就压得住的。   北京这边,也有像新城月刊这样不是为了赚钱,而是为了革命或者其他原因办的刊物。   前几日,他们并没有证实旅顺大屠杀的存在,不敢胡乱刊登,但这会儿,他们已经确定了。   两家报社还有一个周刊,同时刊登了旅顺大屠杀。   而有他们起头,越来越多的报社开始刊登跟大屠杀有关的新闻,甚至还有人刊登了一些不实消息,比如说霍英被日本人报复,已经身受重伤生命垂危之类。   北京是这个国家文化气氛最为浓郁的地方,北京的学子非常之多,很多在后世赫赫有名的文人或者大师,这时都住在北京,其中不少人还在北大之类的大学任教。   得知这个消息,这些人一片哗然。   而与此同时,报贩蔡松山带着很多希望月报来到了北京。   上海那边新一期的希望月报上市之后,蔡松山立刻就启辰来北京了。   火车上不能收电报,他压根就不知道上海那边闹起来了。   他只知道,刚来到北京,他就被人团团围住,然后手上的希望月报便销售一空,最后的那些还卖了高价。   大家这会儿都已经知道了,上海那边闹事的源头,就是《传染》这本书,而这本书,是在希望月报上刊登的。   既如此,他们肯定要看看。   而看过之后……很多人都怀疑,这个天幸是霍二少的人,而他写《传染》这篇文章,就是因为知道了日本在他们国家犯下的累累罪行!   天幸和霍二少,在北京名声大噪。   穆永学的住处,穆永学正在看《希望月报》。   外面很多人,觉得《传染》这书写地痛快,穆永学却对这书非常不满。   “若不是这事是二十多年前发生的,现在那些学生,说不定已经组织起游|行来!”穆永学对妻子道:“事情已经过去了那么久,霍英偏要把它挖出来,也不知道存着什么心思!”   “还不是为了哗众取宠?”吕绮彤道。哪有战争不死人的,她觉得日本人杀人,肯定是有原因的,哪能一面倒地怪日本人?   “如今日本那边很不高兴,到时候说不定又要我们给赔偿……那些人怎么就不能安分一点?”穆永学又叹气。   穆永学和妻子对霍英挺不满的,聊了聊之后,穆永学道:“政府那边已经打算找人去上海了,我到时候会申请一下,跟着过去一趟。” 第146章 吕绮彤   “你要去上海?去做什么?”吕绮彤笑着问道, 一颗心却是提了起来。   朱婉婉和她的儿女,就在上海!   吕绮彤和穆永学在一起的时候, 就知道穆永学在老家有妻室。   她当时没当回事, 毕竟按照穆永学的说法,他妻子大字不识一个,就是个乡下女人, 在她看来,这样的女人,是比不上自己的,更配不上穆永学。   等她和穆永学在一起了,那个女人自然就该识趣地退位让贤。   于是, 她和穆永学在日本结婚,她还给穆永学生育了儿女。   后来, 穆永学带着她, 还有她生的孩子回了穆家。   她还记得,她去的时候,是完全没把朱婉婉这么个乡下女人当回事的,毕竟穆永学的一颗心, 全在她身上。   结果到了穆家,穆永学的父亲穆道明竟然让她给朱婉婉敬茶,说她是妾!   后来,穆道明还说穆家的财产, 将来都是要给穆昌琼的。   那老头子将穆昌琼当成了眼珠子,却把她的儿子当成了鱼眼珠!   这也就算了, 穆道明还不肯给她和穆永学钱。   那时她父亲出了事,需要一笔钱打点,偏偏她家里没钱了,就盼着穆家能资助点。   她去日本是跟着自己父亲哥哥一起去的,当时他们一家都去了日本,在那边住了很多年。因为来自同一个国家的缘故,她的母亲时常请孤身一人的穆永学到他们家吃饭,对穆永学多有照顾……   他们家对穆永学有恩,穆家给他们一笔钱,这是应该的。   然而穆道明不愿意。   穆道明甚至觉得当初穆永学随随便便写封信回家就跑去国外,中间几次写信回来还都是要钱的行为,是大不孝。   当时,她和穆永学拉下脸来求穆道明,但穆道明怎么都不肯给钱,她最后只能含恨离开穆家。   正是因为当时没有打点好,她父亲郁郁而终,她的哥哥和弟弟也一直发展的不好,如今甚至比不上穆永学。   这笔账,她一直记在心里,这些年更是没少在穆永学面前说。   被她说多了,又总记起当初自己的父亲看重自己儿子不把自己当回事的事情,穆永学对穆昌琼这个儿子,也就越来越不待见。   后来穆道明去世,他们从穆家的地窖里挖出来一万银元并七万两银子之后,穆永学对自己父亲的不满,更是达到了顶点。   早些年,他们一家的生活并不宽裕。   穆永学的工资虽高,但每月也就一百个大洋,攒不下什么钱来。   最初穆道明不愿意给他们钱,他们还当穆家也没钱,不曾想穆家祖祖辈辈,竟然攒下了那么多银子!   那些钱,可以在北京买下许多房子铺子用以出租,存在别人家商铺的柜上,更是能拿很多利息。   他们都不用动用本钱,就已经能靠种种收益在北京过上极好的生活了。   家里明明有钱,偏偏不给他们花……他们哪能不怨?   好在,当时穆昌琼还小,这些钱到底还是到了他们手里。   但朱婉婉还有穆昌琼穆昌玉被穆永学带来了北京,这一切却让她丢尽脸面。   原本,她是人人羡慕的穆永学的妻子,她的子女是穆永学的继承人,但突然冒出来朱婉婉母子三个,她也就成了笑话。   更何况,她很清楚,穆昌琼这人,真的很聪明。   要是让他出头了,她的子女将来还能落下什么?   好在,穆永学也讨厌朱婉婉他们三个。   到了北京之后,不仅另外租了房子给他们住,还不给穆琼走关系送他去好的学校读书,后来,穆永学更是如她所愿,找理由把这三人赶走了,赶走的时候还只给了他们几百个银元。   不过,就算这几百个银元,她也是不想给的,穆昌琼被赶走前盯着她的目光,更是让她非常不舒服。   穆昌琼说,总有一天要她好看,要把她赶出穆家。   她觉得,她不能任由这个祸害安安稳稳地回苏州——穆昌琼回去之后,若是得了苏州那边穆家族人的看重,最后出息了,到时候一定会因为她之前的诸多算计,来报复她。   于是,她就以穆永学的名义给苏州那边的穆家族人写了信,让他们不要收留朱婉婉母子三人,随信送去的,还有一些财物。   这也就算了,她还让自己的兄长安排了人,在朱婉婉母子三人刚到苏州的时候,抢走了他们的钱。   没有钱,没有宗族的支持,没有住处……她就不信这母子三人的日子,还能过得好。   而穆琼再聪明,没钱读书生活困苦,就什么都不是了。   果不其然,这三人去上海投亲之后,就没了消息。   不过,就算如此,她也没忘了这三人,现在穆永学要去上海……   吕绮彤看向自己的丈夫,等一个答案。   “上海那边最近新办了几所大学,又出了教育月刊这么个刊物,我要过去看看。”穆永学道:“我还想见一见楼玉宇。”   “永学,我和你一起去?”吕绮彤道,只要她在,就算穆永学遇到了朱婉婉他们,也出不了什么事情。   “你跟我一起去了,昌月昌才他们怎么办?”穆永学皱眉。   穆永学和吕绮彤一共生育了两子一女。最大的穆昌明今年十二岁,第二个是女儿,叫穆昌月,才十岁,至于最小的穆昌才,只有七岁。   这三个孩子都已经读小学了,但还是要有人看顾着的。   “让几个孩子一道去?他们还没去过上海,去见识一下也好。”吕绮彤道。   “我过去是有正事要办的,带着一群孩子算什么?”穆永学皱眉,他虽然对吕绮彤所生的三个儿女非常看重,但也是不乐意带孩子的。   拖着几个孩子,他哪还能办事?   吕绮彤垂下眼睑道:“这倒也是,小孩子太闹了。”   穆永学从头到尾没有提起朱婉婉母子三个,但恰恰因为这样,吕绮彤更加担心。   上海说大很大,说小却也很小,穆永学这样的人去了上海,报纸上肯定是要刊登的,到时候若是穆昌琼看到了,找上门来……   当初穆昌琼年少气盛,面对穆永学的时候没一句软话,才会让穆永学对他的印象越来越差,越来越不喜欢他。   可要是他意识到了问题所在,对穆永学服软……他们到底是父子,兴许就冰释前嫌了。   吕绮彤是不愿意事情发展到这一步的。   第二天,吕绮彤的弟弟就找上门来,有事请穆永学帮忙。   吕绮彤的兄长和弟弟跟穆永学的关系都很好,当初在日本读书的时候还是同学,现在他有事,穆永学自然是要留下帮忙的。   而就在这时,北京这边的人,开始抵制日货了。   很多商铺的门口,都挂上了“勿用仇货”这样的标志,还有一些爱国商人将自己店里的日本货烧掉,引来阵阵喝彩。   更有许多爱国人士聚在一起,决定去山东,进行反日斗争,弄得政府方面焦头烂额的。   穆永学是主管教育这一块的,恰好如今最激动的就是那些学生,他便也忙了起来,开始设法安抚北京的学生。   短时间里,穆永学去不了上海了。   但他去不了上海,却愈发想去上海。   这次日本方面会闹起来,就是因为霍二少在上海胡闹引起的……穆永学想要去见一见那个惹事的天幸,也想见见楼玉宇。   还有就是,如今的政府不怎么管得了上海那边……他去了上海之后,若是能插手上海的教育界,他不仅能得到大功一件,还能名望大增。   此外,教育月刊所用的标点也很受他的重视,他想以自己的名义将之推广开来。   这一切做好了,对他是有极大好处的。   这么想着,穆永学更加努力地安抚起北京这边闹事的人来。   当然了,他这么做的时候,是不敢表露出亲日的观点的。他一直都以如今国力弱,不宜和日本对上为理由,来规劝那些激动的学生。   穆永学在北京忙个不停的时候,上海这边,也开始抵制日货了。   之前日本占据山东,上海的普通百姓,其实并不如何愤怒,也没有因此不用日货,一直是什么便宜用什么。   但最近这一桩桩的事情闹出来,他们却也对日本有了意见,商人们更是联合起来,不进日本货,不卖日本货。   日本商人的生意,顿时不好做了,照这个趋势下去,怕是要跟去年一样难做,甚至更难做。   1914年,也就是前年,民国政府为了能发展商业,在济南成立了山东物品展览会,当时山东一带的商业活动非常繁荣,进出口贸易额达到三千万两左右。   去年,日本取代德国占据山东之后,国内尤其是北方,为了抗议日本侵夺山东权益,曾经爆发过抵制日货的活动,以至于山东去年的贸易额跌落很多。   但这并不影响日本人继续做生意……到了今年,也就是16年,那贸易额就又回升了。   同时,来山东居住的日本人,也越来越多。   十年前,居住在青岛的日本人只有一百多个,但到如今,青岛已经有将近一万五千的日本人,其他外籍人口却只有两百个,而这两百人里,有半数是之前占据着青岛的德国人。   日本的势力,还从青岛侵入山东内地,开始在山东等地贩卖鸦片。   按照原本的历史,接下来的几年里,趁着西方各国在打仗,日本在山东开了很多工厂,青岛等地进出口贸易额,将一路攀升,甚至达到四千多万两。   当然了,这也引起了国内爱国人士的不满,后来的五四运动,其实就是山东问题引起的。   而在五四运动之前,也已经有过很多别的反日运动。   去年,山东学生就已经组织起了全国第一个学生爱国主义组织,引导各方进行反日斗争。再过几年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山东还会自发地组成国民请愿团前往巴黎,可惜在巴黎和会上,中国明明是战胜国,山东却被列强划分给了日本……   正是他们无功而返,最终让国内的学生展开了轰轰烈烈的五四运动。   最后,政府终于承受不住来自国内各方的压力,在1922年付出5445万银元,赎回了青岛及胶济铁路主权,并将山东作为商埠对外开放。   可惜的是,就算青岛以及胶济铁路赎了回来,待在山东的日本人却有增无减,他们照旧在山东“行商”,他们的军舰也照旧在中国的港口徘徊。   那笔赎金,还让他们发展的更好了,硬生生将日本养成了世界排名前几的国家,也让他们对中国更加觊觎。   二十年代,日军全面侵华战争还未开始的时候,日本方面就曾几次派兵来山东“保护”侨民,甚至制造出济南惨案,在济南惨案中,中国民众被焚杀一万七千多人,受伤和被俘数千人……   可叹的是,都这样了,当时某些军阀,为了自己的利益还亲近日本人,甚至跟日本人合作引狼入室,更有很多人一心巴结日本人,就为了能在日本占据中国之后当大官。   穆琼想到那些,心情就有点糟糕。   他又想写东西了,当然了,不好用楼玉宇的笔名来写。   不过,这会儿心情更糟糕的,肯定是那些日本人。   他们运来上海的货,在霍英和江新春等人的运作下,竟然卖不出去了!   不仅如此,原本欧美各国要给他们做的一些订单,也被中国人抢走了!   这一切从大范围来讲,只是小事,但这种事情积少成多,造成的后果却是日本的一些工厂倒闭,中国的一些工厂发展起来……   作者有话要说:   文里很多地方我架空了,尤其是人物,为了避免和谐写的的时候特别注意这一点,因而都是没有原型的。   但提到一些大事件的话,都是真实的,上面关于日本在山东的那些资料,就是真的。   我历史没学好,有些东西,都是写文之后查资料才知道的,真的很震惊……   *****   以下来自百度百科:   济南惨案,又称五三惨案。民国十七年(1928年), 蒋介石领导国民革命军进行北伐战争,日本军国主义担心中国一旦统一,就不能任日本肆意侵略,于是竭力阻挠北伐战争的进行。1928年5月,日本以保护侨民为名,派兵进驻济南、青岛及胶济铁路沿线,准备用武力阻止国民革命军的北伐。   当国民革命军于五月一日克复济南后,日军遂于五月三日派兵侵入中国政府所设的山东交涉署,将交涉员蔡公时割去耳鼻,然后枪杀,将交涉署职员全部杀害,并进攻国民革命军驻地、在济南城内肆意焚掠屠杀。此案中中国民众被焚杀死亡者,达一万七千余人,受伤者二千余人,被俘者五千余人。同时,日军在济南大量扣留车辆,截断交通线路,并强占胶济沿线的行政机关。 第147章 新书   土肥原四郎受到了来自日本国内的训斥。   日本方面觉得, 情况恶化成这样,他难辞其咎。   好在, 这样的情况是暂时的……日本方面相信, 只要过些日子,他们在中国的生意,一定还能好做起来。   毕竟这种被抵制的事情, 已经不是第一次发生了,虽然短时间里贸易会受影响,但过些日子,中国的商人肯定还会跑来奉承他们,跟他们买货。   当然了, 他们还是要采取一定措施的。   土肥原四郎四下打听了一番,就知道了江新春和霍英勾搭在一起的事情。   他们为了能在上海发展好, 是给过江新春一些财物的, 没想到这人现在竟然跟他们作对!   支那人真是养不熟的白眼狼!   “在上海的道上,江新春称第二,没人敢称第一,但除了江新春, 还有三个人的势力也很大,我们可以去接触一下。”   “霍英这人不能动。他父亲盘踞山西,若是动了他惹恼他的父亲,他父亲说不定会出兵山东。”   “但一定要给他一点教训!”   “如今最要紧的, 是要消除英法等国对我国的坏印象。”   “不能让霍英拿到英法两国的订单!”   ……   上海的日本人开了一个会议,商量出很多事情来。   霍家在上海的威慑力, 远比不上上海附近的军阀,但霍家所在的山西,跟山东就差了一座太行山。   因而,他们不敢对霍英下死手。   但他们却也不可能放过霍英。   至于英法这些国家……   原本打算卖到中国的商品,最后土肥原四郎全都以极其低廉的价格,亏本卖给了英法等国。   这是没办法的。   中国工厂少,很多东西不能生产,他们国内价格低廉的珐琅制品,也就是搪瓷杯子搪瓷脸盆之类,卖到中国自然能卖出高价,但英法等国压根就不缺这些东西。   而且欧洲的商人买下之后,要运去他们的国家,光路费就要许多……要不是最近他们自己国家在打仗,很多工人上了前线,商品缺乏,日本方面就算把东西送给他们,他们也不见得要。   在低价卖了这些商品,得到英法两国的商人的许些好感之后,土肥原四郎一边让人去收购毛呢料乃至做毛呢的原料,一边又去争取英法两国的订单。   这一切,几乎掏空了他的家底,跟他合作的一些商人,也拿出许多钱来。   霍英的工厂。   最近工厂里又多了许多工人,而工厂方面采用一带二的方式,让一个工厂里的“老人”带着两个新来的工人工作,竟然一点没乱起来。   那些已经在工厂里干了几个月的工人,在工厂方面的教育之下,对霍英感恩戴德,他们带着新人工作的时候,这思想便也传给了那些新来的工人。   现在,整个工厂里的气氛非常之好,而当所有人都这样,便也没人会偷懒了!   虽然机器很少,但霍英的工厂里生产的产品,却一天比一天多——那些工人充满激情,将所有可以用人工代替机器的工作,全都改为了人工。   而同时,他们生产的产品,也供不应求。   这一来是国内的市场太大了,二来则是因为最近在抵制日货,霍英又风头正盛。   自从霍英的工厂上过报纸,上海的百姓就对霍英开的“胜利商行”充满好感。   听说“胜利商行”专门去那些受灾的地方招工,救了很多人,这样一个好商行,他们肯定是要支持的!   今天,胜利商行的门口,就聚拢了很多商人,他们挥舞着手上的庄票,想要从霍英这里进货。   那黑色的雨鞋竟然一点都不漏水,真的太棒了!   那些纽扣多精致啊!   那些面粉是那么地细腻!   还有,霍二少这里竟然还有染料卖!自从欧洲开始打仗,进口染料的价格就不停攀升,而霍二少这里的染料,一点都不比进口染料差!   霍英现在,每天干躺着,就有无数进账。   当然了,他不会干躺着。   虽然已经过去了很多天,但霍英依旧没把自己头上的纱布去掉,就那么顶着一头纱布在自己的工厂里给自己的工人做动员。   这所谓的做动员,是天幸想出来的。   他弟弟每次写信,都会问天幸很多问题,天幸有些不回答,却也有些会回答,而他所有的回答,他弟弟都会整理出来,并奉为至理名言。   毕竟,天幸说的这一切,真的很有道理。   霍英觉得,天幸一定是一个很有背景,学识渊博的老人,而对方能选中自己,肯定是因为觉得自己很有能力,既如此,他一定要好好表现,不能让天幸失望。   天幸说了,不管是士兵还是工人,都要努力让他们学知识,做好他们的思想工作,霍英深以为然。   虽然这么做前期需要不少投入,但这样培养出来的士兵和工人,真的跟他以前见过的士兵和工人不一样。   搁以前,底层的工人怕是连日本是什么都不知道,但现在,他的工厂里的工人对国内国外的形势了如指掌,一个个走到外面,都能被称一句有文化了!   自己果然很有本事!   “振兴民族工业,从我做起!”   “努力生产!赶超日本!”   “工厂是我家,管好我的家!”   ……   工厂里工人太多,霍英在前面说话,后面的人是听不到的,他就编了一些口号。   他喊一句,前面的人喊一句,然后后面的人,便也能跟着喊了!   而这么喊了一会儿,那些工人的神情就都振奋起来,霍英见状非常满意,让他们去工作,自己却是晃晃悠悠地往自己的办公室赶去。   只要想到办公室里还有很多事情要他处理,他就不是很想过去……   霍英暗叹了一口气。   结果,他刚走到自己的办公室门口,就有人来报:“二少,出事了。”   “出什么事了?”霍英眉头一皱,当即问道。   “二少,日本人将上海这边市面上做毛呢的原料全都买下了,我们之前谈好的一笔毛呢生意,也被他们抢了去。”有人道:“他们还在接触那几个跟我们签了订单的英国商人。”   毛呢在这时是一种时兴的料子,在国内是很少见的。   霍英对这种料子很喜欢,在得知欧美国家打算用毛呢来做军大衣之后,更觉得……这种料子要火。   或者说,他能把这种料子给弄火。   国内的棉衣又厚又臃肿,肯定是比不上呢大衣好看保暖的,只要好好运作一番,他就能将这种料子的价格给提地很高,赚上一笔。   因此,他不管什么颜色的毛呢料子都买不说,还大量收购羊毛。   可现在,日本人竟然从他手上抢货……   霍英冷笑起来。   “给我点支烟。”霍英道,等他的助手点了烟,他拿过抽了一口,然后就道:“《传染》已经印好了吧?是时候开始卖了。”   等《传染》卖出去……西林也该出来了。   有西林在,英法等国的商人,就要求着他了。   霍英和日本人不停地过招的时候,穆琼却是将几篇用“朱世安”这个笔名写的文章,给了郑润泽。   这几篇文章,有分析日本将来的打算的,其中就提到,日本怕是想要占着山东不放手。   此外,还有规劝百姓不要做过激行为,不要因为日本人去损害自己同胞的利益的文章。   穆琼一直以来都不喜欢日本,但在他看来,购买日本生产的产品,算不得什么大错。   人们可以选择不用日货,抵制日货,但打砸之类的行为,却不可取。   如今,一些人因为愤怒,往一些出售日本货的商店里扔垃圾,逼着这些商人烧掉日货,这在他看来就是没有必要的。   日本货比欧美等地的商品要便宜,之前很受欢迎,很多商店都会售卖日本货,这无可厚非。   现在逼着他们将手上的日本货烧掉……这可能是毁了人家一家的生计。   还有就是……这时候很多进口产品,国内其实是没有办法生产的,不买日本进口的,就要买欧美进口的,而欧美各国,对他们来说其实也是侵略者,没什么区别。   当然了,他是赞成不买日本生产的各种无用的奢饰品的,此外,他们还应该努力发展自己的工业,争取生产出比日货更好的东西来!   “你分析山东形式的文章写的很好,可以刊登在新城月刊上,但另外几篇,是不太适合我们杂志的。”郑润泽看过文章之后,对穆琼道。   “能不能请郑先生帮我投稿?”穆琼问,朱世安这个马甲,他不想让太多人知道。   “当然可以。”郑润泽答应下来,又问:“穆琼,你很擅长写小说,要不要去写一篇跟《留学》相似的,跟日本有关的小说?”   “我正有这样的打算。”穆琼道。 第148章 《流浪记》完结   写到现在, 《流浪记》已经写的差不多了,穆琼打算尽快完结。   他写《流浪记》, 是因为见到了那些四处流浪的孩子的悲惨生活, 更是为了记录下这个时代。   他在现代的时候,看过很多民国时期的书,这些书很多都写的非常好, 但很少有将这个时代的物价还有百姓生活状况之类详细写下的。   而他写的《流浪记》,还就是一部这样的作品。   穆琼觉得,《流浪记》这部书,兴许会成为后世研究民国历史的人的必读书。   至于《流浪记》完结后的新书……穆琼打算写一个丝绸世家的小少爷。   郑润泽照旧提前给了稿费。   穆琼拿着稿费,就去了教育月刊编辑部。   不知不觉, 他穿越来这个世界,已经一年了。   一年前, 他穷困潦倒, 一年后的今天,却有了房子,身边也有了不少钱。   当然了,这一年他真的很忙。   穆琼上辈子因为身体不好寿命不长的缘故, 一直很珍惜自己的时间,但就算这样,也不曾像这一年一样,过得这么充实过。   教育月刊编辑部, 大家都在忙着。   如今这部杂志已经不缺稿子了,甚至稿子还挺多。而那些寄来的投稿普通编辑看过之后, 觉得好看的,就会选出来,最后统一交给穆琼。   穆琼会将那些稿子一一看过,合适的留下,不合适的就让人退回去,那些不合适但是写的好的,他还会给点建议,让对方去别处投稿,或者干脆全部写完了再出书。   他看东西很快,在没有手机之类的东西分他的心的情况下,只花了一个多小时,就把这部分工作做完了。   然后,他就拿出稿纸,开始写《流浪记》的结尾。   《流浪记》里的豆豆的生活,过得非常精彩。   书里的季节,已经从夏天变成了冬天。   天气越来越冷,豆豆为了能暖和一点,晚上睡在垃圾车里,白天躲在饭店后厨的烟囱下取暖。   他还跟着人去翻垃圾桶。   有一次,他们翻到了一包大户人家的旧衣服。   为了不让别人捡走自己的衣服穿,扔衣服的人刻意用剪刀把衣服剪碎了,但那些乞丐,还是将破衣服一抢而空,也就一条给小女孩穿的蕾丝裙没人要。   这裙子虽然漂亮,但一点都不保暖,因为缀满了蕾丝,连做抹布都不行——太粗糙了!   就这么一条裙子,还是剪坏了的裙子,被豆豆抢到了。   他先套在衣服外面,结果被人当成了女孩子,然后脑筋一转,干脆仔细地拆下上面的蕾丝去卖。   有个姑娘买下他的蕾丝,缝在枕套上,最后做成了一个漂亮的嫁妆,倒也刚刚好。   ……   豆豆按照现代的话来说,是个充满正能量的人,他虽然一直在流浪,但依然会努力帮助别人,就算再艰难,也不会放弃希望,而是努力让自己过得更好。   在别人因为生活困苦,懒得收拾屋子的时候,他在自己住的桥洞旁边撒了花种。   在别人觉得他们这辈子就这样了,过得浑浑噩噩的时候,他会学着写店铺招牌上的字。   他还不止一次地向别人自荐,说他能干活,愿意干活,希望有人能给他一个工作。   然而他太小了,又营养不良没什么力气,压根就没人要他——招他是要管吃住的,另外招个年纪比较大能干活,家就在附近知根知底的学徒,也只要管吃住而已。   这个冬天,豆豆过得格外艰难。   而他又冷又饿,身上只剩下半个馒头的时候,还遇到了一个比他小,快要饿死的孩子……他把馒头给了这个孩子,又带着这个孩子,和一只黄狗抱在一起取暖,戏称自己盖上了自动发热的皮毛毯子。   但就算心里再乐观,冷和饿还是挡不住的。   这天,下起了大雪,豆豆只能带着自己捡来的弟弟和大黄狗,蜷缩在一个垃圾房里。   第二天,有人看到了待在垃圾房里的他们,叫来了巡捕房的人。   “我们还没死。”豆豆以为对方是来捡尸体的,努力张开自己僵硬的嘴巴说话。   “知道你们还没死……你们愿意干活吗?”那人问。   “愿意。”豆豆立刻就道。   “愿意干活的话,有地方可以收留你们。”那人道。   豆豆被带到了一个孤儿院里,他和其他的孩子住在一起,他们吃的并不好,但能吃饱,他们需要干活,但至少不用被冻死……   在这里,温柔的院长会照顾他们,还告诉他们,等他们长大了,可以去工厂工作,当然了,孤儿院养了他们,他们以后也要回报孤儿院,他们在孤儿院住了几年,将来就要把几年的工资,送还给孤儿院。   这里并不是仙境,但却是豆豆活下去的希望!   新的一天的太阳升起,大雪融化了。   慢慢地,春天也来了。   《流浪记》写到这里,就正式完结了。   穆琼最后写的孤儿院,就是以霍英开的平安孤儿院为原型的。   霍英开的孤儿院一开始连个名字都没有,后来金怀来说,既然孤儿院开在平安中学旁边,附近还有个平安医院,干脆就叫平安孤儿院……于是就有了这么一个名字。   穆琼在《流浪记》里写到孤儿院的时候,没将孤儿院写的太好,毕竟真要将孤儿院的情况如实写出,指不定有些人家,会故意扔了孩子。   但就算这样,这个孤儿院也算不错了。   穆琼写完了《流浪记》,但没有动笔去写新书,他想写的新书跟丝绸生意有关,需要查了相关资料再写。   一下午写了很多字,纵然穆琼这一年里已经习惯了手写,胳膊依旧有点酸。   他正揉着自己的胳膊,傅蕴安来了。   自从得知朱婉婉已经知道了他和穆琼的关系,傅蕴安就开始了每天傍晚来找穆琼,然后和穆琼一起去孤儿院那边吃饭的生活。   而这么去多了之后,朱婉婉对他的态度越来越自然,再不像一开始那样总是冷着个脸……傅蕴安对此挺满意的。   “你的胳膊又酸了?”傅蕴安看到穆琼在揉胳膊,当即问道。   “是啊,保持一个姿势太久了。”穆琼笑道:“你帮我揉揉?”   傅蕴安一愣,随即笑道:“好。”   他搬了个凳子坐在穆琼面前,给穆琼揉胳膊。   他还记得第一次看到穆琼的时候,这人特别瘦,这一年大概是吃得好养得好,又没少做运动,现在胳膊上的肉都硬了……   “蕴安……”   “什么?”傅蕴安抬头看向穆琼。   “我的手已经好了,我也给你揉揉?”穆琼笑着抓住了傅蕴安的手。   他和傅蕴安确定关系已经很久,却没什么实质进展……这一来是傅蕴安有些保守,二来,则是他这具身体,有点小了。   还要过几个月,他才满十八岁,现在都没成年!   虽说在这个时代,十五六岁的男男女女结婚很正常,但穆琼觉得,为了自己的身体着想,还是不要太早做少儿不宜的事情为好。   所以,暂时就只牵牵手好了,好好享受一下恋爱也不错。   他以前都没恋爱过。   这么想着,穆琼抓着傅蕴安的手,仔细看起来。   傅蕴安的手很瘦,手指很长,但保养的并不好,略有些粗糙,手上还有一些疤痕……或者不能说保养的不好,应该是他以前干活很多才会这样,至于疤痕,有些像是手术刀割出来的。   穆琼有些心疼。   傅蕴安却有些僵硬,他长这么大,还没被人翻来覆去看过手。   而穆琼脸上的珍视,更是让他的心情莫名地变好。   只可惜,穆琼把玩傅蕴安的手没多久,楼梯那边突然传来声音……   傅蕴安抽回手,穆琼拿起了笔。   上来的是盛朝辉。   盛朝辉这两个月不仅身无分文,还被两个护卫看着,没机会再接触鸦片,倒是把鸦片瘾戒了,不仅如此,他还黑了壮了。   中间他回过盛家,这才知道他父亲没把他因为抽大烟被赶出家门的事情告诉他的母亲,只说他最近比较忙,才没空回家。   当然了,他父亲还说已经给了他许多钱,因而不许家里的女人再给他钱。   盛朝辉没拿到来自母亲和奶奶的补贴,但松了一口气,然后依旧过着穷困潦倒靠穆琼“接济”的生活。   “穆琼,你好了没?”盛朝辉一上楼就问。   “好了。”穆琼道:“我们去吃饭。”自从开始跟着黄杨二人练武,他的胃口一天比一天好,但胃口最好的是盛朝辉,盛朝辉如今每顿的饭量,是他从前的两倍不止,还一点不挑食了!   现在他这么着急,估计是饿了。   一行人来到孤儿院,朱婉婉已经做好饭了。   天气凉下来之后,地里的蔬菜越来越多,今天的饭菜挺丰盛。   不过,朱婉婉准备的饭菜,再丰盛也就只是家常菜,山西霍家就不一样了。   霍大帅家的饭桌上,菜色稀奇多了。   今天,霍大帅和霍少帅一起回家吃饭,厨子可不得用尽自己全部的本事来做饭?   这日霍家的桌上,摆了许多平日里见不到的吃食,就连这边极为少见的螃蟹都有。   此时的螃蟹并不肥美,厨子就拿来炒了年糕,满满当当的装了一盘子。   可惜,这盘菜并不受霍大帅的喜爱。   霍大帅专心吃烤羊腿吃炖猪肉,看都不看那些精致的菜肴。   霍少帅跟霍大帅一脉相承,筷子也一直往肉碗里伸,不过那些新式菜肴,他好歹尝了尝。比如螃蟹炒年糕,他就夹了一筷子。   然后不管是年糕还是螃蟹,他都嚼吧嚼吧整个吃了。   霍大帅和霍少帅飞快地吃饱喝足,这时候,霍大帅才看向妻子:“最近家里还好吧?”   前些日子,霍大帅和霍少帅去了北京,今天刚回来。   “挺好的,对了,大江……霍英他让人捎了一封信回来,是给你的。”霍夫人道:“你可一定要管管他,让他快些回来!他都二十四了,快点结婚生个孩子,才是正经事!”   “你懂什么?”霍大帅看了妻子一眼,让人把信拿来。   霍英一直都有跟他通电报,为什么还要写信?霍大帅觉得挺奇怪的。 第149章 霍大帅   霍家的餐桌旁, 就坐了霍大帅、霍少帅、霍夫人,还有霍少帅的妻儿, 霍大帅的那些姨太太都没过来。   霍大帅本名霍老虎, 后来改名为霍盛平,如今五十出头,虽然因为常年锻炼的缘故身体依然健壮, 但肚子却不可避免地凸了出来。   这会儿他吃饱喝足,摸摸自己的肚子,就等着属下把自己二儿子的信送来了。   霍少帅本名霍大海,现在改名为霍庸,用“庸”这个字给他起名, 却是因为少帅锋芒毕露,给他起名的人, 认为他应该注意中庸之道。   他这会儿挺直了背坐着, 整个人像竹子一样坚挺,目光锐利,而这目光,也就落在他的孩子身上的时候, 才会稍稍柔和。   这两人的气势很强,送信过来的人,下意识地低下了头,不敢直视他们。   也就霍夫人并不怕他们, 依旧在不满:“霍英寄来的信,我想看看他们竟然不让我看!凭什么?”   霍大帅看了自己的妻子一眼:“就算给你看了, 你看得懂吗?”   霍夫人一愣,嘟哝道:“我可以让人念给我听。”   霍夫人名叫范珍珠,早些年是村里的一枝花,长得非常美丽,不过现在年纪大了,又不保养,还总是穿一身灰扑扑的衣服,整个人就显得特别老态。   跟霍大帅站在一起,瞧着像是比霍大帅大上许多似的。   她是不识字的。   霍大帅发家之后,努力学了认字,霍庸霍英两人,在国外的时候也努力学习,虽说学得不如傅蕴安那么好,但英文国文这两样,至少都是看得懂的。   霍少帅还会说德文。   但霍夫人……在国内的时候她不识字,在国外那几年,她连门都不愿意出,坚决不肯学东西,于是直到现在,也还是个睁眼瞎,并且听不懂英文。   “机密的东西,你自己看就算了,还想让别人读?”霍大帅道。   霍夫人不说话了,她把筷子往桌上一扔,摔摔打打地去找霍少夫人的麻烦:“你怎么看孩子的?孩子吃的衣服上都是酱油!”   霍少夫人是个传统女性,正要唯唯诺诺地应声,霍少帅道:“你带着孩子去把我带来的东西理一理,分给家里人。”   霍少夫人乖巧地应了一声,抱着孩子就走了。   而这个时候,霍大帅打开了手上的信,然后……一向非常威严的霍大帅,表情僵住了。   “霍英他写了什么?”霍夫人问:“你给他回信,让他快点回来吧!还有蕴安,竟然连过年也不回来,他也到了结婚的年纪了……”   霍大帅听到“结婚”两个字,猛地站了起来,怒道:“混账小子!”   “霍英他怎么了?”霍夫人问。   “他……”霍大帅本来想说,但对上自己妻子的目光,却又闭上了嘴巴。   霍英在信里说他和蕴安都喜欢男人,不要结婚……这事要是让他的妻子知道,兴许转过头,就会去跟她娘家的那些亲戚哭诉一番,到时候,怕是要不了多久,整个山西的人,就都知道这件事了!   霍大帅只能道:“这混账小子在上海惹出事来了!”   “什么事?老虎!是你让他去的,你可不能怪他!你不是说霍英他挺有本事也懂事的吗?兴许不是他惹事,是霍怀安惹事!”霍夫人对霍大帅的二姨太恨之入骨,对霍怀安更是讨厌的很。   霍大帅没说话,他现在还有点缓不过来,想了想,他看向自己样样出色的长子:“大海,你跟我去书房!”   霍大帅是不爱叫儿子以前的土名字的,但这会儿,却顾不得了。   霍大帅和霍庸一起来到书房,霍大帅把手上的信纸往桌上一拍,怒道:“霍大江这是欠揍!老大,你去把他给我抓回来!”   霍英在上海那边跟日本人对上,闹出许多事情来,霍大帅一点不觉得有什么不好,甚至与有荣焉,毕竟他一直看日本人不顺眼。   而霍英要在上海开工厂赚钱,他也是不反对的,他觉得好好在上海那边经营,把那里作为一条退路也挺不错。   但现在,霍英这混小子竟然说他喜欢男人!   至于上面说傅蕴安也喜欢男人……霍大帅直接忽视了。   蕴安这孩子从小就乖,还聪明,哪儿哪儿都好,他怀疑霍英这么说,是为了拉蕴安下水,好让自己少管他一点。   总之,千错万错,肯定都是霍英这小子的错!   霍大帅气得吹胡子瞪眼的,这喜欢男人就算了,哪能不结婚?那不就没后了?   霍庸这时候,已经看起那封信来。   自己的三弟喜欢男人这件事,霍庸一直知道,他看到信,想法倒是跟自己的父亲截然不同。   他二弟会这么说,肯定是为了替他三弟分担火力,至于为什么要这么做……莫非自己的三弟,有了喜欢的人?   霍庸的眉头皱了起来,如果真是这样,也不知道那是个怎么样的人,配不配得上自己的三弟……   “这混账东西!自己犯了臭毛病就算了,竟然还扯上蕴安!”霍大帅还在生气。   “父亲息怒。”霍庸道:“现在,还是要想想……该拿二弟怎么办。”   “还能怎么办?把他绑回来,让他结婚!”霍大帅道。   霍庸道:“父亲,真这么做的话,就是害了人家姑娘了。”   “什么害了人家姑娘?嫁给我儿子,还委屈人家了?”霍大帅道。   这年头有多少人日子过不下去?能嫁给他儿子,那是福气!   霍庸也想到了这情况,而且嫁给霍英,哪怕不得霍英喜欢,某些女人恐怕也不会觉得受了委屈。   至少他的妻子遇到这样的事情,肯定就不会觉得受了委屈。   毕竟她以夫为天。   霍庸道:“就算不委屈那个姑娘,也委屈了二弟。”   “你……是不是早就知道了?”霍大帅紧紧地盯着自己的长子。   霍庸点了点头。   “你什么时候知道的?”霍大帅问:“我说呢!霍英这家伙怎么一直不肯结婚,原来是有这个毛病!”   霍庸:“……”其实喜欢男人的是蕴安……不过,他和霍英,肯定是要护好蕴安的。   要不是蕴安,他现在还不知道是什么样子。那时在国外,他不仅去混黑,去拼杀,甚至还沾了毒品……   霍庸想了想才道:“在国外的时候,我就知道了。”   “你那时候为什么不说?”   “为什么要说?”霍庸反问。   霍大帅想到自己没怎么管过这几个儿子,一时间也没话说了,换作是他,这种情况肯定也是什么都不说的。   但他心里就是憋闷:“你娘到底是怎么教你们的?”   “我娘不教我们。”霍庸道。   范珍珠是他的母亲,他会一辈子孝敬她,会好好保护他,但他有时候,对她也是有怨气的。   当初他母亲带着他们生活在乡下的时候,他父亲其实是寄了钱回家的,当时若是他母亲拿出这钱来,让他和霍英读点书什么的,他们肯定就能明事理了,哪可能被父亲接回家的时候,什么都不懂?   后来,明知道他父亲有很多仇敌,因为跟二姨太的矛盾,偏要带着他们离开霍家,以至于遭了绑架。   等出国后,就更不用说了,他们一家子,竟然靠蕴安一个孩子赚钱。   霍庸站得笔直,脸上什么表情都没有。   倒是霍大帅有点尴尬,他那时候,也失职了。   他的三个儿子,要不是运气好,兴许这会儿一个都没了。   霍大帅道:“你既然早就知道,就给我讲讲,霍英这毛病到底是怎么回事?”   霍庸道:“简单的很,就是他只会对着男人发情,对着女人的时候不行。”   霍大帅:“……”   “父亲,这事他已经改不好了,不用叫他回来。”   “就算他改不好了,也要让他回来,不能让他带坏了蕴安!”   “父亲,二弟说的是真话,三弟他也这样。”霍庸道。   “什么?他们这是什么毛病?”霍大帅火大了。   “没什么毛病,就是有点怕女人了。”霍庸道:“其实也没什么大不了的,父亲要是担心他们绝后,可以把我的孩子过继给他们。”   霍大帅看着自己儿子面无表情的样子,莫名地有些气闷,偏偏又无可奈何。   霍大帅收到了霍英的信,正在气急败坏的时候,霍英却意气风发的。   他把《传染》印刷成书,大肆售卖。   霍英跟日本人的矛盾,就是《传染》这本书引起的,很多人都以为,他那被砸了的希望月报不会再刊登这本书,天幸也没胆子继续写,没想到他竟然大张旗鼓地把书出版了,还在报纸上登了广告宣传。   印刷精美的《传染》一书,还只卖一毛钱,非常划算!   霍英和日本人的矛盾闹得非常大,连带着《传染》这本书,知道的人也越来越多,现在它突然开始出售……都不用宣传,就有无数人跑去购买。   《留学》当初卖得虽火,却是怎么都赶不上《传染》这本书的。这会儿,甚至还有外地的商人一次买上几百本,打算带回家乡售卖。 第150章 违约   某所大学。   “你们听说了吗?《传染》出版了!”   “刊登在希望月报上的《传染》?它不是还没完结吗?”   “现在已经完结了!还已经开始出售!”   “我也在报纸上看到了……我马上就去买!”   “我和你一起去。”   “你们帮我也买一本。”   ……   某所寄宿制中学。   “我刚才去老师的办公室, 听到老师说《传染》出版了!”   “真的?我一直想看后面的!”   “怎么办?我们要周六才能回家!”   “我去跟老师请假,今天中午出去一趟买书, 你们有谁想要?”   “我要!”“我也要!”“还有我!”   ……   《传染》这故事, 看着挺恐怖的,主角在寻找治病方法的同时,还要防着被人传染, 同时,他身边时不时的,就有人会被传染上……   细致的描写和紧张的节奏,会让读者觉得自己的整颗心都被拽住了,而正是因为这样, 大家愈发想看。   书店里购买《传染》的人越来越多,好在霍二少手笔很大, 总共印了五万册, 因而就算买的人再多,也不用担心拿不出书来卖。   傅怀安一大早就去买书了,一口气买了五本,买了之后就带到了学校里, 除了自己看,也给自己的同学看。   “这书太好看了!”   “我觉得这书挺可怕的,看了这书之后,我特地把家里打扫了一遍。”   “我也是, 我现在把指甲剪的干干净净的。”   “我让我父母一定要注意卫生。”   “越怕越想看……”   同学们说着,三三两两聚在一起看, 但书太少,以至于很多人看不到。   “我们找个人来念吧!”有人提议,大家纷纷赞同。   最终,一个国文说的非常标准的人被推上台,开始念起《传染》没有在希望月报上刊登过的内容来。   所有人都听得很认真。   念这部书的,可不止平安中学的学生,这会儿,就连茶馆里的说书先生,都在念着。   此时的百姓,大多是不识字的,但《三国演义》、《西游记》之类的故事,他们却也知道,而这,靠的是看戏,以及听说书先生说。   这些书,尤其《西游记》,完全照着念,很多百姓其实是听不懂的,因而说书先生一般会照着自己的理解,用方言来解说。   但近来楼玉宇写的书,还有天幸写的书,却不用这么麻烦,说书先生只要照着用方言念,大家就能听懂了。   这会儿,茶馆里的人,就都在听说书先生念,有些人没钱或者舍不得花钱进茶馆喝茶,还在茶馆外头竖着耳朵听。   大家听得如痴如醉。   说书先生说完一段,停下喝茶的时候,人们更是热烈地讨论起来:“那些日本人都不是好东西,一定不能救他们。”   “不救也不行啊!这病传开去,咱们国家也遭殃。”   “那就只给我们自己国家的人吃药,不给别人吃!”   ……   大家正议论着,说书先生一拍惊堂木,又说了起来。   人们立刻就闭上了嘴巴,继续认真听。   偶尔有人从外面进来,喊店小二泡茶打扰了他们,还会惹来他们所有人齐刷刷的瞪视。   故事里,主角是研究出药物,把人救了的。   里面还详细写了药物的制作方法之类,看得出来,作者对实验器材很了解。   这些在茶馆里听说书先生读书的人,只觉得文里提到的显微镜细胞核之类的专有名词特别高大上,很有文化。   而那些懂相关知识,或者干脆学医的人,却觉得天幸多半是个出国留过学,进过实验室的。   如若不然,他哪能知道这些?   而现在,他们看着小说,甚至都想去实验室试试了——也不知道他们照着来,能不能研究出西林来……   如果穆琼知道他们的想法,一定会告诉他们不能。   他上辈子写过一篇小说,叫《超级细菌》,而正是为了写好这篇小说,他特地去实验室待过,青霉素的制作方法,就是他在那个时候学会的。   他那时还特地了解了各种实验器材,以及一些相关的实验知识,这会儿他写的时候,就用上了。   但他文里写的制作西林的方法,跟实际上的青霉素的制作方法,其实南辕北辙完全不同。   真要按照他小说里写的去研究青霉素……怕是一辈子都研究不出来。   不过,别人是不知道这些的。   租界里的洋人医生,和某些懂相关知识的传教士,也是想要去做实验的人之一。   不过,在去实验室之前,他们先买了很多书,寄回国内。   这样一本书,他们觉得应该让他们国家的人看看。   当然了,他们自己国家的人,很多人中文不好,这书不一定能看懂……   “《传染》这本书的前半部分,我已经全部翻译出来了,这些日子,我会将后面的内容翻译好。”一个早就在翻译这本书的传教士道:“我还要去找一找霍二少,见一见天幸……我觉得这本书,可以在美国出版!”   “这真是个不错的主意!我觉得这部书应该会畅销。”   “我也这么觉得,天幸的想象力太丰富了!”   “我们可以将他的另外一本书也翻译过去!”   ……   这些人议论个不停,然后这本书,很快就在洋人的圈子里传开了。   来上海的洋人,不见得都懂中文,但基本都懂英文,他们将翻译好的稿子抄写了几遍,然后就传阅起来。   可惜的是,后半部分还没翻译好,于是这些人,就看不到完整的……他们都想去学中文了。   《传染》这本书,热卖了好多天。   一些不爱看书的,都会将这本书买下——这样有名的书,哪能不买?   一些卖日货的店铺的掌柜,更是刻意买了这本书回来放在自家的柜台里,告诉别人他们是爱国的。   而书买回来之后,便是那些不怎么看书的,少不得也会翻一翻,而他们看了之后……在这个没啥书看的年代,很多人这么一看,就入迷了。   天幸一时间,又多了很多读者,上海这地儿,还到处都在讨论这本书。   “要是真有西林这样的东西就好了!”   “《我在百年后》这本书里,也提过西林……天幸几次三番地写,是不是真的有这东西?”   “这书很好,就是后面竟然把日本人救了,让我不痛快。”   “有什么好不痛快的?他们日本人要我们救,多痛快?”   “文里不是说了吗?要什么人道主义。”   “要是哪天我们的国家真能这么厉害就好了!”   ……   人们议论纷纷的时候,穆琼面前的桌上,也摆着一本《传染》。   《传染》这本书的销量,远超他从前写的《留学》之类,可惜他一分钱都拿不到不说,还要自己花钱买……   但他依然是高兴的。   傅蕴安过来的时候,一眼就看到了穆琼桌上的《传染》。   “这本书你看完了吗?”傅蕴安问。   “看完了。”穆琼笑着推荐自己的书:“蕴安,这本书你一定要看看,写的很好。”   “我看过了。”傅蕴安笑道:“确实是一本好书,我很喜欢。”   穆琼听到傅蕴安这么说,突然问:“那你是喜欢我写的书,还是天幸写的书?”   傅蕴安愣了愣,道:“当然是你的。”其实他更喜欢《传染》,但年纪比自己小的情人,肯定是要哄着的。   穆琼笑起来:“蕴安,其实你可以这样说,就说我喜欢天幸的书,但我更喜欢你。”   傅蕴安:“……”现在的年轻人,都这么会说话的吗?   傅蕴安觉得自己有必要学一学怎么说情话。   而这个时候,霍英又一次收到了来自自己父亲的电报。   最近他父亲总给他发电报,而那些电报……全是骂他的。   发电报不便宜……老头子真是钱多烧得慌!   霍英压根就没把那些电报当回事,继续做事去了。   他跟日本人明刀明枪干了一场之后,做事越来越顺利,现在国内很多爱国人士争相给他帮忙……   就说最近日本人抢了他要的毛呢料还有羊毛原料,立刻就有人给他送来了一些。   霍英原先是不怎么喜欢那些整天喊着要救国,要革命的人的,觉得他们太闹腾影响他赚钱,但这会儿,他突然觉得他们有点可爱。   “《传染》这本书,我们加印一些,然后送到别的城市去卖。”   “工厂那边让他们加把劲,多生产!”   “两万件的毛呢军装,只是个开始而已!”   ……   霍英吩咐着手底下的人。   他已经弄来可以制作毛呢料子的机器了,羊毛之类的原料也买了不少,两万件的毛呢军大衣,肯定是能生产出来的,就是时间上可能有点紧。   “二少,那个订购毛呢军装的英国商人,他最近跟日本人走得很近……”一个属下皱着眉头有点担心:“如果他反悔,不要我们的军装了,我们的资金会周转不过来。”   他们为了做这批军装,投进去不少钱,要是做出来了那个英国商人不要,这批货就砸在手上了——这军大衣都是照着欧美人的身材做的,他们自己国家的人去穿,怕是会不合身。   “没事,他们不会不要。”霍英笑起来。   霍英把手下安抚好的时候,那个跟霍英签订了合约,还付了定金的英国商人,已经决定不要霍英做的那批货了。   在日本方面愿意将他付给霍英的定金补偿给他,再以极低的价格卖一批毛呢军装给他的情况下,他到底还是选择了日本。   毕竟他是一个商人。   就算要提防点日本,也并不影响他跟日本人做生意,不是吗?更何况,日本生产出来的产品,论质量确实要比中国生产出来的产品好。   要不是他的朋友游说,他之前是不会找中国人买军装的。   在土肥原四郎的牵线下,这个英国商人跟日本的厂家签订了合约。   他跟霍英签合约的时候,是给了霍英定金的,但这次他并没有付定金,反倒是日本方面给了他一笔跟他给霍英的定金相同数目的补偿。   “威尔先生,我们签订了契约的事情,还请你保密。”土肥原四郎对自己面前的英国商人道。   眼前的英国商人不把这事说出去的话,霍英的工厂就会把那两万件毛呢军装生产出来。   到时候这英国商人再不要……霍英就惨了!   土肥原四郎这么一想,心情立刻就变好了。   他已经打定主意,要多抢一些霍英的生意了,而生意一次次被抢,霍英的资金周转不过来,他的工厂自然也就开不下去了——就算他的身后有霍大帅,但霍大帅不可能无限制地给他钱。   等霍英的工厂倒闭,他兴许还能收购了霍英的工厂。   “没问题。”威尔先生道:“合作愉快。”   “合作愉快!”土肥原四郎笑得眯起了眼睛。   霍英近来收到的订单,可不单单是毛呢军装这么一个,事实上,他还收到了一些皮毛背心、靴子之类的订单。   而土肥原四郎如法炮制,同样将之抢了过来。   生产出这么多货却卖不出去,土肥原四郎已经可以想象霍英到时候该有多么倒霉了。   日本人抢生意的事情,上海的地头蛇江新春多少察觉了一些。他手上拿着霍英工厂的股份,是盼着霍英赚钱的,也就找到了霍英,让霍英小心。   “江叔放心,不会有事的。”霍英道。   他的仓库里,已经堆积了很多西林……也是时候拿出来了。   违约的人所在的国家,他坚决不卖……他倒要看看,这些人敢不敢违约。   日本那边,已经在生产从他这里抢走的订单所需的产品了,就不知道他们能不能卖出去。 第151章 治病   这个时候, 西医虽然已经有了相关的体系,但其实还很不成熟。   别的不说, 就说六七十年前, 那会儿国外某些有名的外科医生给人动手术,都不是在手术室里,而是在一些“剧场”里的, 还卖门票请人来看。   他们赚的门票钱,比给人动手术赚的钱多多了。   同时……那时动手术的人,死亡率非常高,甚至就连医生自己都有可能没命——有些医生给患者动手术的时候,不小心划开自己的手, 感染上细菌,然后就跟患者一起死了……   可以说, 那个时候患者去做手术, 完全就是在搏命,还非常非常痛苦,毕竟那时连麻醉药都没有,患者全程都清醒着不说还很疼, 需要被绑起来再由助手按住手脚……   五花大绑躺在“剧院”中间,任由医生给自己开肠破肚,旁边还时不时有人拍手叫好……也很凄惨了。   不过最近这些年已经好多了,在发现细菌的存在之后, 无菌实验室就流行起来。   但就算有所改进,重视消毒了, 因为感染死亡的病人依旧非常多,此外,细菌引起的传染病在这时也非常多。   比如说由溶血性链球菌感染引起的猩红热,就是一种让人谈之色变的疾病,在此时的欧洲,有些家庭甚至会有好几个孩子死于猩红热。   穆琼在现代的时候看过的世界名著里,就常常会提到猩红热,小孩子感染了,几乎九死一生。   而在此时的中国,猩红热也时常爆发,当然了,中医不叫它猩红热叫它烂喉痧,它被归类为瘟疫,传染上之后,死亡率高达百分之十五,孩童的死亡率还更高。   而这样一种病,用青霉素是能治愈的。   穆琼正是知道这时候的医疗有多么落后,才会希望青霉素能提早问世,而这一切,傅蕴安和霍英同样清楚。   霍英在看过傅蕴安给他的临床数据之后,就已经知道这种药有多么珍贵了。   在《传染》卖出了几万本,无数人讨论西林的时候,霍英拿着几瓶青霉素注射液,来到了上海的某个医院。   他特地让江新春查过,得知一个带着儿女来上海生活的传教士,他的小女儿得了猩红热,正在这里住院。   霍英原本是想救几个英法两国的大人物的,但最近没有英法两国的大人物得需要青霉素的病,也就这个小女孩用得着……   霍英来到医院里,立刻就有人上来询问,在他用英文说出那个传教士的名字之后,那人就将他带到了那个传教士面前。   这个女儿得了猩红热的传教士名叫史密斯,他的妻子跟他一样是一个传教士。他们在上海有工作,但这会儿,他们夫妻两个都没有去工作。   他们的小女儿快要不行了,医生说,她可能会死于猩红热。   只要一想到他们的小天使会离开他们,他们就克制不住地心痛,自然无心工作。   听说有人找自己,史密斯走了出来,皱着眉头看向霍英:“你是谁?找我有什么事?”   史密斯先生三十多岁,身材高大,看起来非常强壮,但他现在很没精神。   他的鼻子红红的,眼里有着红血丝,头发更是乱糟糟的,瞧着特别颓废。   “我叫霍英。”霍英道。   史密斯之前并没有见过霍英,但霍英身为军阀之子,最近又闹出很多事情来,史密斯还是知道他这个人的。   “你找我有什么事情?”史密斯更奇怪了,他跟霍英从未有过交集,霍英为什么要来找他?   “你看过《传染》吗?”霍英问。   史密斯摇头:“没有,这是什么?”   “这是一本书。”医院里的一个洋人医生走了过来,用英文问霍英:“霍先生为什么突然提起这本书?”   “西林是真实存在的。”霍英道。   那个洋人医生睁大了眼睛,又惊又喜。   倒是史密斯还很疑惑:“什么?西林?”   霍英拿出一个盒子,里面放着用很小的玻璃瓶装着的青霉素注射液。   他们现在生产出来的青霉素,都是液体的。天幸说还可以将之做成药片,但他们不会做。   “这就是西林?”那个医生问。   “没错。”霍英道:“它可以杀死很多细菌,能治疗猩红热。”   “上帝!这样神奇的药竟然真的存在?”那个医生看着霍英手上的药瓶,有些控制不住自己的仪态。   “是的,它真实存在。”霍英的嘴角勾了起来。   “这种药真的可以治疗猩红热?”史密斯这时候,却是激动地问道。   他的小女儿的身体状况越来越差,他非常非常担心。   “是的,已经经过试验了。”霍英道。   听到霍英说起试验,那个医生才冷静了一点:“确定这种药没有副作用吗?”   “我们没有发现副作用。”霍英道:“不过,有些人是不能使用这种药的,用药之前,可以先取一点,注射在手臂皮下,看看情况。”   这一点是天幸说的,他们给很多人用过药,没遇到不能使用这种药物的人,但天幸既然这么说了,今后就一直这么做好了。   反正也就是患者在用药前,稍微疼一会儿而已。   现代,很多药品研究出来之后,都要做上几年乃至几十年的临床实验,才能被投放市场,但这时候的人很大胆,很多药品研究出来没多久,就开始卖了,大家也敢买来吃。   正是因为这样,出现过很多药物害人的事情,比如说给孕妇吃的止吐药,最后导致婴儿出问题之类。   没办法,这时候可不止中国缺医少药,事实上,全世界都缺医少药。   就说这会儿,史密斯在女儿的状况越来越差的情况下,就愿意试试这种以前从未听说过的药物:“能给我的女儿用吗?”   霍英答应下来:“可以。”   史密斯先生闻言,惊喜万分。   “史密斯先生,这是一种我从未听说过的药物。”那个医生有些迟疑。   “你明明表现的像是早就知道这种药物一样!”史密斯先生道。   那个医生闻言一愣。他确实早就知道西林的存在,但那是通过一部小说知道的……   不过,史密斯先生的女儿状况很不好,高烧不退,试着用药也是可以的……医生想过之后,再不反对。   如果霍英带来的药真的能治好史密斯的女儿,如果西林真的存在……   这将会是一项震惊全世界的发明。   病房里,史密斯医生的女儿昏睡着。   医生按着霍英说的方法给她做了皮试,确定这个女孩儿的身体并不排斥青霉素之后,就将瓶子里一半的青霉素注射进了这个女孩的体内。   按照霍英的说话,这一瓶是一个成年人的用量,孩子要适当减少。   药物不可能马上起效,史密斯的女儿暂时看不出什么。   霍英不耐烦等下去,他又拿出一瓶药给那个医生:“这种药,每隔六到八小时注射一次,这样两瓶药,应该就已经能治好这个孩子了……我要走了。”   给了药之后,霍英就离开了,医院里的医生,却都聚拢到了史密斯女儿的病房里。   医院里的医生在等着看西林的效果的时候,土肥原四郎正高兴着。   《传染》出版,是让他很愤怒的,觉得霍英没把他们当回事。   好在……霍英很快就要混不下去了。   土肥原四郎越想,心情越好。   医院里,那个小女孩却在这天晚上清醒了,还有了精神,跟自己的父亲要包子吃。   来到中国吃过包子之后,她就爱上了这种食物。   史密斯立刻就买了包子给她吃,最后,这个女孩儿被医院里的一群医生围着,吃光了手上的包子。   吃的时候,她时不时戒备地看自己周围的医生,就怕他们突然来抢自己手上的食物。   他们的眼神太可怕了!   穆琼并不知道霍英做的事情,他这会儿,正在写新书。   江浙一带,一直都是丝绸之府,每年都会生产出无数生丝丝绸来。   这里的农村的地里,除了粮食,种的最多的就是桑树,历朝历代,这里的百姓都靠养蚕来创收,几乎所有人都会养蚕。   而丝绸,在国际上一度供不应求卖出高价。   穆琼接下来写的小说,就是跟丝绸有关的。当然了,他要写的其实不是丝绸,而是中国的工业。   至于为什么从丝绸入手……   1903年,日本的生丝出口总量,就超过中国了!   民国时期,中国的丝绸热销过,却也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寒冬——到了民国中后期,很多蚕农因为养蚕亏得血本无归,生产出来的生丝根本卖不掉。   当时一个很有名的作者写的作品《春蚕》里,就有“若怕穷,莫养无骨虫”这样的描述,而所谓的无骨虫,就是指蚕。   不想过穷日子,就别去养蚕……可想而知当时养蚕有多亏!   养蚕要买蚕种,甚至可能要买桑叶雇人,最后收获的茧子若是卖不出去……可不得赔上一大笔钱?   偏偏,因为之前丝绸生意好做的缘故,很多人家还不种粮食改种桑树了,在这样的情况下,哪怕他们没有雇人养蚕,不需要买桑叶,最后茧子卖不出去,也只能卖地填补亏空。   穆琼就是以这个背景,来写这部小说的。   他希望中国能重视一点工业,不要处处被日本赶超。   要知道,日本的生丝出口之所以能超过中国,就是因为早在1889年,日本的生丝,就有百分之四十是工厂生产的了,到如今,他们出口的生丝绝大多数都是工厂生产的,质量有保障,但中国……这会儿还是老样子,主要靠手工缫丝。 第152章 找资料   穆琼所在的这个时间, 其实中国的生丝出口,还是可以的。   虽然如今国内的生丝出口总量已经被日本赶超, 但因为世界范围里对丝绸的需求量大的缘故, 生丝还是能卖出去的,江浙一带农村的富户,很多都是靠养蚕富的, 他们每到养蚕的季节,就会雇佣长工养蚕缫丝。   至于穷人……人家压根就养不起蚕。   毕竟买蚕种就要不少钱,而蚕是要吃很多桑叶的,穷人家哪有那么多地种桑树?   按照穆琼打探到的消息,此时浙江一地, 最好的蚕种是出自吴家的,而浙江每年蚕种的价格, 也由吴家定, 今年蚕种的价格,就是一元三角一张。   然而,这一片繁荣迟早会被日本赶超。   而要不被日本赶超,最好的方法就是缫丝这样的事情, 用机器来完成,并且制定严格的行业规范和标准。   毕竟手工生产出来的生丝,质量实在是参差不齐。   但想要开办缫丝厂,并不容易。   清末就出过这样的事情:有人买了缫丝的机器回来, 在国内开了缫丝厂,购买了大量蚕茧生产生丝, 结果竟是引得那些没田没地,只能靠缫丝生活的手工业者无丝可织。   最后这些手工业者围住了缫丝厂,不许人家生产。   而当地县令觉得,不能让工厂害得百姓的日子过不下去,最后硬是下令让工厂关门。   穆琼查到这些资料的时候,也挺无奈的。   这个国家的问题太多了。   他们需要发展工业,才能赶上别人。   但发展工业,又会让很多人失业,甚至穷困潦倒过不下去。   同时,这个国家绝大多数人,还下意识地排斥那些新东西。   穆琼真的非常敬佩那些革命者,正是他们,用自己的血肉让这个国家越变越好。   而他并没有那样的本事,唯一能做的,就是将自己看到的,意识到的问题写出来,看别人能不能解决。   落后就要挨打,他希望自己的国家,能越来越强。   穆琼将自己查到的资料整理了一遍,又开始写大纲。   这个故事,主要写的,是一个丝绸世家的小少爷,一心想要振兴国内的丝绸行业,并为之做出努力的事情。   而期间,也会写到其他国家,尤其是日本。   比如说,他们国家生产了上千年的丝绸,但现在……他们竟然要请日本人美国人来指导他们怎么养蚕,怎么缫丝。   这时的国人,真的应该放眼看世界。   单纯地仇恨那些侵略者,并不能让他们变得强大,他们应该背负着这份仇恨,成长起来。   穆琼花了很多功夫,才把大纲写好。   写好之后,时间不早了,穆琼将自己写的东西整理好拿上,然后就去了隔壁的医院。   傅蕴安的医院就要开了,最近傅蕴安非常忙,穆琼过去的时候,他正在给一些新来的医生做培训。   看到穆琼,傅蕴安对这些人道:“今天就讲到这里。”   傅蕴安同样收拾了一下东西,然后朝着穆琼笑道:“我好了,我们走吧。”   两人到孤儿院的时候,朱婉婉已经做好晚饭在等他们了,而她等着的时候,还不忘跟傅怀安学英文。   她真的特别努力,还带着周围人也努力起来。   之前傅怀安虽然学习还算用心,但时不时就要玩一玩,可见识过朱婉婉和孤儿院的孩子们是如何用心学习的之后,傅怀安便也越来越认真地学习起来。   大概是傅怀安比较年轻的缘故,他这一认真,学习还卓见成效,如今英文已经学得不错了,其他成绩也飞快地提升,在平安中学的成绩越来越好。   同样在这边学习的,还有盛朝辉。   盛朝辉的毒瘾戒了之后,穆琼拜托他帮忙看着点孤儿院的孩子,而他答应了,最近就常常在这边待着。   “你们总算来了,可以吃饭了!”见到穆琼,最近饭量大增总是饿的盛朝辉立刻就道,还主动帮朱婉婉端了碗筷。   而朱婉婉则是招呼起傅蕴安来:“蕴安,快来坐,听说你喜欢吃糖醋排骨,我特地做了,你尝尝看好不好吃。”   “谢谢伯母。”傅蕴安道谢,笑了起来。   穆琼也笑了,朱婉婉现在已经接受傅蕴安了,真好。   孤儿院里的孩子又多了,吃过饭,不仅朱婉婉傅怀安要去给孩子们上课,就连盛朝辉也要去给这些孩子上课。   也就穆琼和傅蕴安没什么活儿,一起待在办公室里。   办公室里,已经有电灯了。   这电灯是傅蕴安花钱帮孤儿院装的,他的医院是通电装电灯的,装的时候,他干脆帮孤儿院也装了。   这一方面,是他不想让孩子们在昏暗的灯光下读书,另一方面,则是为了得到朱婉婉的好感。   让他去朱婉婉面前说甜言蜜语讨好朱婉婉,他是做不到的,但这种帮忙装个电灯什么,对他来说是再简单不过的事情。   他还会时不时给朱婉婉带点礼物什么的,朱婉婉态度的好转离不开这些。   而自从有了电灯,孩子们的生活质量就提高了很多。   孤儿院里的孤儿,大多都因为缺少维生素A而患有夜盲症,之前晚上上课,很多人其实是不怎么看得清的,现在总算好多了。   当然,还有一个原因,就是穆琼几乎每天都会给他们吃点动物内脏什么的。   现代的孩子大多营养过剩,内脏这种高胆固醇的东西少吃为好,但这时候的人都缺营养,吃点内脏刚刚好。   要知道,猪油在这个时候,都是补身体的好东西。   “穆琼,你的新书准备的怎么样了?”傅蕴安问,他们日日在一起,穆琼写新书的事情,他自然是知道的。   “已经写的差不多了,对了,接下来几天我要出去找资料,就不在教育月刊这边待着了。”穆琼道。   “你要去哪里找资料?”傅蕴安问。   “我要去乡下看看,再去霍二少的缫丝厂看看。”穆琼道,他从别人嘴里问到了不少资料,但没有亲眼看过,最后写出来很容易不真实。   “我让车夫跟着你吧。”傅蕴安道。   “不用,我已经雇了一辆马车了。”穆琼拒绝了,傅蕴安自己也是要用车的。   听到穆琼这么说,傅蕴安也就不再坚持。   穆琼这时候又道:“蕴安,你要不要休息一会儿?”   傅蕴安总是很累的样子,因而吃过晚饭之后傅蕴安要是不回医院,穆琼都会让他在孤儿院这边睡一会儿。   “嗯。”傅蕴安应了。   办公室里有藤编的躺椅,他找了一床毯子铺上,就躺下睡了起来。   兴许是养成了习惯的缘故,在穆琼写字的“沙沙”声里,他很快就睡着了。   第二天,穆琼把傅蕴安送到医院之后,就出城了。   上海周边的道路还挺好的,马车载着穆琼,很快就出了城,到中午的时候,穆琼就已经看到大片桑地了。   这个时节,基本已经没人养蚕了,但跟乡下的蚕农聊聊,也能知道不少事情。   穆琼在找资料的时候,医院里,史密斯先生的小女儿的病,已经好多了。   她甚至想要下床玩。   医院里的医生无心工作,全都围在小女孩的病床前,看着精神很好的小女孩心情激动。   “没想到西林竟然真的存在!”   “太神奇了!”   “这是一个奇迹!”   “上帝啊!”   ……   人们感叹不已,同时也想起了霍英说过的,这种药可以防止伤口感染的事情。   “如果我们的战士能拥有西林,一定可以少很多伤亡!”   “一定要买到这种药,还要想办法把它研究出来!”   “我马上就去找霍二少。”   “我去领事馆!”   “这件事不要让太多人知道!这种药的产量应该并不多,知道的人多了,我们可能会买不到足够的药!”   ……   这些人都通知了自己国家的领事馆,同时不约而同地,没有往外透露消息。   拥有这样的药,那就是多了一条命!他们可不想让德国人多几条命!   这医院里的洋人都是英法两国的,他们将西林的消息,紧紧地瞒住了。   他们觉得西林无比珍贵,却不知道这个时候,有人带着很多很多箱的西林,来到了山西。   霍大帅最近一直很生气,要不是这边离不开他,他都想杀到上海去了。   这时候突然听说自己二儿子送了很多东西来,他没好气地道:“不要!给我退回去!”   “爸,你不要那就给我了。”霍少帅道,霍少帅已经有了自己的部队了,这样的好东西,恨不得能独占。   “你知道他送来的是什么?”霍大帅眼睛一眯。   “知道,是西林,还有医生。”霍少帅道。   霍英这次给他们送来的,有他们培养的一些西医,还有西林。   “西林?”霍大帅想了想才道:“《我在百年后》里写的那个?”希望月报是自家出的,他也有看。   “是的。”霍少帅道:“《传染》已经完结了,里面的瘟疫也是西林治好的,三弟在别人的帮助下研究出了这种神奇的药物。”   霍少帅不遗余力地为自己的三弟邀功。 第153章 抢货   霍大帅得知送来的竟然是军队里急缺的医生和药物, 立刻跟大儿子翻脸,抢夺起来。   霍少帅大度地让出了绝大多数。   反正他两个弟弟私底下, 还另外给了他一份。   分完东西之后, 霍少帅并没有离开。   霍少帅是霍大帅最看重的儿子,但霍大帅以前没怎么管过这儿子,因此两人并不亲近。   这会儿看儿子没有马上离开, 霍大帅问:“你还有事?”   “有。”霍少帅道:“蕴安寄信回来,说他拜了天幸为师。”   “我看过那个天幸写的书,《传染》看着特别痛快,就是结尾还没看……这天幸是学医的吧?让蕴安跟着他学学挺好的。”霍大帅道。   霍少帅道:“蕴安跟天幸学的不是医术……天幸还懂很多别的知识。”   “他学了什么?”霍大帅问。   “这是蕴安的信。”霍少帅拿出一叠厚厚的信纸给了霍大帅。   “他们两个,也就只有气人的信, 才会寄给我!”霍大帅带点怨气道,接过信纸看起来。   而他这一看, 就放不下手了。   这上面写了很多东西。   其中有关于怎么练兵的, 也有关于怎么管理一方百姓的,东西很杂,但傅蕴安用红蓝黑三色的笔写的很清楚。   霍大帅最近最头疼的,就是管理百姓的事情, 他先看起了这方面,然后就看到里面写了,想要让百姓过好,就要修路, 做基础建设。   只要能把路修好,修得四通八达修得够宽广, 百姓的生活自然而然的,就能慢慢好起来。   这……还挺有道理的!   霍大帅想到了自家以前住过的小村子,那村子去县城要爬山,要走大半天,于是,村里很多人一辈子都没出过村子。   这要是能建一条大路……村里人出来方便不说,外面的人进去也方便啊!   霍大帅没有什么争霸天下的野心,自家人知道自家事,他很清楚自己是运气好,才能走到如今这一步的,因而只想当个土皇帝。   而要当好土皇帝,就不能让自己地盘里的百姓跑了,还有,这些百姓就是他的钱袋子,百姓有钱了,就相当于他有钱了。   霍大帅一边看,一边和霍少帅讨论起来,倒是讨论出不少东西来,比如说他们可以出点粮食,让那些百姓自发修路什么的。   还有练兵……虽然霍少帅已经从国外请了一些专业人士来帮忙练兵,但信里写的一些管理士兵的法子,也是有用的。   至于发展工业什么的,也都很有道理,还有煤炭行业,确实可以好好发展一下。   不过里面有些,在霍大帅看来,是不可理喻的。   比如说找些女人回来,教她们做急救包扎伤口,把她们培养成护士,甚至让她们上战场。   女人怎么能上战场?还有包扎……总不能让女人给光膀子的男人包扎伤口吧?   霍大帅觉得,这有伤风化。   “我倒是觉得这么做挺好的,女人心细,有些事情做的更好。”霍少帅道:“而且军队里一堆光棍,有些女护士在后面,他们打仗都会更拼命。”   霍大帅还是不愿意。   “父亲,现在已经男女平等了!”霍少帅道。   “男女平等也就那些所谓的进步人士说说而已,咋平等?你娘你媳妇能上战场吗?”霍大帅道。   霍大帅和霍少帅最终不欢而散。   但霍少帅没当回事,他绕过霍大帅,自己开了个培训护士的学校,招收女学生。   这学校会管吃饭,虽说那些有钱人家,是坚决不把女儿送来的,但那些家里人都快要饿死的人家,却愿意把女儿送来。   女人抛头露面不好,这是很多人根深蒂固的思想,但在吃不饱饭的情况下,其实没人在乎这个。   山西那边,已经开始发生一些变化的时候,霍英这里,来了很多英法两国的人,都想要买西林。   霍英慢悠悠地跟他们打太极:“这东西生产起来非常困难。”   “我花了很多功夫才研发出来,总共也没多少。”   “暂时我是不卖的,还没怎么做过试验呢!”   ……   他话是这么说的,但却给了来找他的人一些药,让这些人去试验一下这西林的效果。   他这样的态度一摆出来,英法两国的人就明白了,这药,他卖肯定是会卖的,但打算再吊吊他们的胃口,应该……还想卖个高价。   但他们也没办法,谁让现在,是他们有求于霍英?   还有就是,手上这药,他们确实也要先试验一下,才能确定要不要买。   霍英这时候又道:“对了,我手上有这药的消息,你们可不要散播出去,毕竟我总共也没多少。你们也知道的,现在我们国家有很多爱国人士,要是让他们知道这样的药我往外卖不给自己国家的人用,肯定会生气,指不定还会跑来抵制我。”   霍英这话说的很有道理,这些人纷纷应下。   然而他们并不知道,霍二少已经私底下在跟国内的人接触了。   这样的宝贝,他的工厂生产出来了之后,肯定绝大多数是要供应国内的。   当然了,国内的人要,同样要高价买。   霍二少可不是什么善心人。   英法两国的人带着一些西林走了,在各个医院隐秘地做起试验来。   而这个时候,日本方面,却在努力生产从霍英这里“抢走”的订单。   霍英没有大张旗鼓地公开西林的存在,就是等着他们多生产一些产品出来……   青霉素能治疗的,只有细菌感染方面的病,并且不是所有的细菌,都能杀死的。   霍英给英法两国药物的时候,也给了他们一个治疗的大致范围。   而其中包括肺炎、猩红热、梅毒、产褥热、白喉、破伤风等一系列毛病,而这些病里,有不少是会致命的。   公济医院里,一个英国军人在这里注射了青霉素。   他是一个花花公子,最喜欢女人,结果不小心染上了梅毒……发现这一点之后,他就离开英国,来到了上海。   他以为自己会在异国他乡慢慢腐烂,没想到竟然有人告诉他,说是有一种药,兴许能治好他的梅毒。   上帝啊!竟然还有这样神奇的药?   他毫不犹豫地选择了注射。   另一家医院里,一个刚刚生产,不慎得了产褥热的法国女人,也被人注射了青霉素。   此外,还有一些得了相关的毛病的中国人,同样得到了注射青霉素的机会,当然了,他们并不知道他们注射的,其实是神奇的西林。   现代,因为抗生素泛滥的缘故,青霉素的药效已经没那么好了,但在这个时代,以前从未有过抗生素。   那些细菌,也就不曾有抗药性。   因而,抗生素见效特别快。   尤其是患有梅毒的人……青霉素是治疗梅毒的特效药。   梅毒曾在欧洲泛滥,很多人都死于这种病,大家一直以为,它是治不好的,可现在……注射青霉素几天之后,患者竟然慢慢好了!   这西林,真的太神奇了!   “这确实是一种非常神奇的药物!”   “我们一定要多买一些!”   “无论如何,都要买到西林!”   ……   英法两国知道西林存在的人,都疯了!   事实上,在原本的历史上,也有无数人为抗生素疯狂过。   而那时,中国人想要得到一支被命名为盘尼西林的抗生素,特别特别难,便是那些领导人,都不一定能拥有。   当时这药的制作方法,在国外是以国家机密的方式保护起来的,生产出来的药品,还压根不卖给中国!   霍英以自己有事为理由,在给出去那些西林之后,就再不去理会英法两国的人了,一直到英法两国的人做过试验,确定了西林的药效,几次三番想要见他,他才终于肯见人。   以前,见到英法两国的官员,霍英纵然是军阀之子,也是要恭恭敬敬的,但这会儿……   霍英手上拿着一根烟,漫不经心地抽了一口,笑道:“西林这药,我既然生产出来的,肯定是要卖的。”   “不过我手上货很少。”   “还有这个价格……西林的成本,是很高的。”   霍英这就是在胡说八道了。西林的成本不算便宜,毕竟培养液要用玉米粉来做,但玉米粉也贵不到哪里去。   然而英法两国的人并不知道这一切,他们当即表态:“霍先生你开价吧。”   “我暂时恐怕不能开价。”霍英道。   英法两国的人连忙问:“为什么?”   霍英道:“没办法,我最近遇到了一些麻烦,根本就顾不上生产西林卖西林……”   “霍先生遇到了什么麻烦?”   “是这样的,之前我收到了一些来自英法两国的订单,签了合同,可是我听说,那些商人都打算违约……我的货要卖不出去了,哪还有心思管西林?”霍英叹了一口气。   英法两国过来买西林的人面面相觑,立刻表态:“霍先生放心,你的货一定能卖出去!”   为了西林,他们一定不让自己国家的商人违约!   “光卖出去算什么?我被他们骗了,很伤心,我觉得我需要补偿。”霍英道。   英法两国的人:“……” 第154章 西林换机器   霍英很清楚, 日本人能让那些已经跟他签订了合约的商人违约,必然是给予了这些人补偿的。   而现在, 这份补偿他要了。   另外, 日本那边的货,他也不能让这些人买下。   “我跟日本人的矛盾,你们应该都清楚。你们国家的商人跟我签了合约, 转过头去又跟日本人买货,这是在害我。”霍英道:“就算把西林扔了,我也不卖给害我的人!也不会卖给跟日本人合作的人!”   “霍先生,这是那些商人的个人行为,跟我们无关。”英国领事馆的人道:“你放心, 这件事我们一定会给你一个交代。”   “那就等交代了再谈西林的事情。”霍英非常坚持。   过来的英法两国的人只能先离开。   他们在霍英面前没表现出什么来,离开之后, 却愤怒起来。   其中几个年轻气盛的, 更是愤愤不平:“霍英就是个混蛋!”   “狗屎!”   “他根本就没把我们放在眼里!”   他们说了许久,年长一些的人才喝止了他们:“现在说这些毫无意义。你们只要记得一件事就行了——西林我们一定要买到。”   搁几年前,霍英手上有他们想要的东西,还对他们这个态度, 他们肯定直接动兵去抢了。   但现在他们没办法这么做……欧洲的战争拖住了他们的手脚。   好在,霍英并不是不愿意卖的。   他们回去之后,就开始调查起这件事来,第一时间弄清楚了情况, 然后……倒是有点理解霍英了,也没那么生气了。   那些跟霍英签订了合约的他们国家的商人, 都跟日本人签订了合约不说,还瞒下了这件事,不告诉霍英。   他们能猜到日本人打的什么主意。这些家伙一定是想让霍英的货烂在手里卖不出去,而那样一来,霍英怕是要破产。   发现这一点,英法两国的人倒是不气霍英了,但对日本愈发不待见。   要不是那些日本人,他们现在说不定已经买到西林了!   领事馆的人商量了一下,立刻就将那些跟霍英签订了合约的英法两国的商人找了来。   日本方面为了能坑到霍英,并没有让这些商人离开上海,甚至将上海作为了交货地点,因而此时,这些商人还都在上海滩这么个地方纸醉金迷。   被找来的时候,他们都不明所以,然后就被告知,他们必须去买下霍英手上的货,甚至要给予霍英一些补偿。   这些商人对这样的要求又不解又不满:“为什么?”他们中某些人的背后,可是有大财团有贵族在的,可不用听领事馆的吩咐。   “霍英的手上有西林,如果这件事不解决好,他就不把西林卖给我们!”领事馆方面道,同时也将西林的作用说了出来。   西林的药效太神奇了,这些商人也是想要这种药的,得知霍英手上有这么神奇的东西,他们当即表示,愿意去修复跟霍英的关系。   当然了,他们也希望,在他们这样做了之后,领事馆这边若是买到西林,一定要让他们优先购买。   这样的药,得到之后就是多了一条命。他们就算自己用不着,也可以用来送人什么的。   这些敏锐的商人,已经在第一时间认识到这些药物有多么珍贵了。   领事馆的人答应下来。   于是,第二天,这些商人就将日本人给他们的赔偿送给了霍英,一同送去的,还有其他的一些小礼物,比如他们从自己的国家带来的奢侈品什么的。   他们还给霍英道了歉。   霍英对这些跟日本人联合在一起想要坑自己的洋人,是非常厌恶的,但他也清楚,自己不能翻脸。   光得罪一个日本还好,可若是把各个国家都得罪了……那他就是在找死了。   霍英笑眯眯地收了钱,又道:“这次主要日本人想要害我,跟诸位关系不大,这一点我是知道的。”   “霍先生能理解,真的太好了!”这些商人都很高兴。   霍英又道:“但日本人几次三番来害我,我跟他们是仇深似海的。他们既然要害我,我自然也要以牙还牙……所以,日本人那边生产出来的货,谁要是买了,就是跟我做对。跟我做对的人所在的国家,我是不愿意向他们出售西林的。”   这话霍英昨天就说过,领事馆的人已经将之告知这些商人了。   如今欧洲缺很多东西,他们原本是想要在买了霍英的货之后,把日本那边的货也买下的,毕竟日本人给的价格真的很低,但霍英这么说了之后,他们却只能给保证:“霍先生放心,我们一定不会去买日本人的货。”   左右他们在霍英这里下订单买的商品已经够了,虽说给霍英赔了点钱,但那钱其实是日本人出的,他们并不亏。   双方相谈甚欢。   而霍英在谈妥订单的事情之后,立刻就跟领事馆谈起西林来。   霍英把西林卖给国内各个势力的时候,要了高价,但卖给外国人,却用了完全不一样的方式。   他要求英法两国,用机器来换取西林。   霍英非常诚恳:“诸位,你们也知道的,我现在在开工厂,特别缺机器。”   英法两国因为战争的缘故,很多工厂都被国家征用了,同时也没有新的机器生产出来,如今其实也是缺机器的。   因为这个原因,以前会把缫丝机面粉机之类卖给中国商人的他们,如今都不卖机器给中国人了。   但西林太珍贵了!他们需要西林去治病,去救人,还想买一些西林去做研究……   英法两国的工业,在这个时代已经发展的很好了,尤其是英国,甚至曾有过世界工厂之称。   哪怕陷入了战争中,让他们咬咬牙拿出一些机器来,也不是不行的。   毕竟霍英要的也不多。   他们到底还是答应下来,跟霍英签了合约,然后“买”到了第一批两千瓶的青霉素。   按照霍英的说法,这是他仅有的了。   英法两国的人并不相信,但他们拿霍英没办法,也就只能认了,然后在拿到药之后,用最快的速度将之送回他们的国家……   他们走了之后,霍英身边的掌柜问霍英:“二少,您就这么让他们把西林带走了?要是他们不把机器送来怎么办?”   “他们不会不送来的,”霍英道,“他们肯定还想继续买西林。”   只要西林在手,今后他们就什么都不缺了。   至于要怎么保护好西林……   霍二少的工厂里的人又多了很多,而这次多的人,全都是荷枪实弹的士兵。   这些士兵,都是霍少帅送来的。   他们一个个年纪不大,纪律严明,还对霍家忠心耿耿,是霍少帅亲手练出来的精兵。   有这些人保护工厂,工厂就安全多了。   若是这些人还不管用……那霍英是宁愿炸了工厂,也不愿意便宜别人的。   霍二少的工厂里多了很多人,这情况,在工厂里收集资料的穆琼,自然是看到了的。   他什么都没问,一连几天,都只安安分分地待在缫丝厂里。   他这样的表现,霍英知道之后,觉得他是听话懂事。   可实际上穆琼不好奇,是因为霍英要做的事情他早就知道了。   毕竟霍三少是什么都不会瞒着他的,他听霍三少说起过霍英的打算。   穆琼跟霍三少的通信,从来就没有停过,两人在信里,给西林还有英法等国家都取了代称,然后什么都会聊聊。   而这么长时间通信下来,穆琼对霍三少的印象,已经越来越好了,还挺担心对方会早逝这事的。   只是,他上次问霍三少身体如何,霍三少说很好……他也就不好一直问了。   穆琼只能在信里提醒对方要注意身体,说身体很重要。   结果,对方甚至反过来问他是不是身体不好,需不需要帮助……   穆琼想了想那个最近对自己一口一个“老师”的霍三少,很快又回过神来,看缫丝厂的工人用机器缫丝。   机器生产出来的生丝,还有面粉之类,质量真的比人工生产的好多了。   缫丝厂这边购买了很多蚕茧回来,这些蚕茧买来之后,有些会煮过之后进行缫丝,剩下的为了方便保存,则需要晾晒——为了能提升重量,蚕农卖茧子的时候,基本都会往茧子上浇水,那些茧子也就很潮湿。   穆琼这天在缫丝厂待了一上午,往外走的时候,就看到有人送来了很多茧子,正往地上倒,还有个挺眼熟的少年在交代管事的:“这些茧子都是从广东那边收来的,价格要高一些,但都是晒过的,晒上一下午就能进仓库了。”   那个少年,可不就是宋彦秋?   穆琼之前来参观霍二少的工厂的时候,见过宋彦秋,但这些日子却一直没遇到对方,现在又瞧见,他挺好奇的:“宋彦秋,你升职了?”宋彦秋身上穿的衣服,是管事穿的。   “穆先生!”宋彦秋看到穆琼,当即笑起来:“是的,我升职了,现在已经是管事了。”宋彦秋是很喜欢穆琼的,而这不单单是因为穆琼写的书,更是因为每次见到穆琼,都有好事。   第一次,穆琼让他露了脸,有幸成为班长,而后来,穆琼找他说话,竟是让霍二少注意到了他,提拔了他!   霍二少竟然还让年纪轻轻的他,去做收购原材料这样重要的事情!   而正是因为得了这么一个活儿,他不仅去炉县救下了自己的家人,还因为这一块缺人,节节高升成了管事。   他这趟回来之后会涨薪水,以后一个月能拿二十元!除此之外,在外面住店吃饭什么的,商行也会报销。   宋彦秋觉得霍英是他的恩人,穆琼则是他的贵人。   当初他来上海的时候,怎么都想不到,不到一年功夫,他竟然就能成为一个月拿二十元的管事!   之前,他的母亲还有弟弟妹妹,都要待在工厂里干活,但现在,他已经决定把弟弟妹妹送去读书了。   原本,妹妹他是不打算送去读书的,毕竟是个女孩子,但据他们商行招收的平安中学的毕业生所说,穆琼当初还没什么钱的时候,就已经送妹妹去读书了,他觉得他也该这么做。   宋彦秋刚刚从广东那边回来,没什么活儿,就跟穆琼好好聊了聊,说了很多工厂的事情。   穆琼听得很认真。   宋彦秋变了,其他人其他事肯定也能变,他还挺高兴的。   穆琼很高兴,土肥原四郎那边的日本人,就不高兴了。   土肥原四郎自从抢下霍英的订单,就时常跟英法两国的那些商人联络。   这一笔生意,为了能坑到霍英,他们是亏本做的,但往后这些商人肯定还要买别的货物,联络好了再有别的订单他们就能赚了。   他非常关注英法两国的那些商人,自然很快就知道了他们跟霍英接触的事情。   得知他们竟然又要去买霍英的产品,他都愣了,当即联系了这些商人,想要知道原因。   这些商人一开始不愿意见他,后来在他的坚持下见了他,但却不肯说出买霍英的产品的原因来,还直接表示,不会再要日本这边的产品。   这些人,竟然不要他们生产的产品了?!这怎么行!   英法两国要的,都是大衣鞋子之类的东西,他们个头高大,尺码也大,这样的衣服鞋子,在如今的中日两国,是绝对卖不掉的。   因为缺少营养的缘故,此时中日两国绝大多数的男人,身高都是不到一米七的,一米六的都比比皆是,有钱人家的人虽然会高一点,但也肯定穿不上欧美人的衣服鞋子。   这些人不要他的货了,那些货要怎么办?   想要坑人的土肥原四郎,怎么都没想到,最后竟然坑了自己。   想到自己之前和这些商人签订契约的时候,不仅没有收定金,还倒给了钱……土肥原四郎就气不打一处来。   他跟霍英势不两立! 第155章 初吻   北边的冷空气呼啸而来, 气温一天比一天低。   朱婉婉买了一些桑蚕丝回来做棉袄。   他们去年是做了棉袄的,但当时只做了每人一件厚棉袄, 现在这天气穿有点热了, 朱婉婉这次就打算做几件薄的,还有就是没有袖子的蚕丝背心。   上海附近的农家,都是养蚕的, 蚕丝的价格不贵,因而此地条件不错的人家,被子棉袄之类,里面放的都是蚕丝,又轻薄又保暖。   这做棉袄的蚕丝是朱婉婉买来的, 买来的时候是巴掌大一块块的农家自制的棉兜,她和穆昌玉两个人将之拉开, 才变成了松软的蚕丝。   朱婉婉一边做, 一边还教穆昌玉要怎么做。   “娘,把时间花在这上面,多浪费啊!”穆昌玉有些不想学。   她哥没教她读书之前,她对做针线是充满热情的, 毕竟那会儿她没事可做,但到了现在,她已经不喜欢做针线了。   有这功夫,还不如多读点书。   至于不会做衣服将来要怎么办……她完全可以找别人帮她做。   搁以前, 朱婉婉肯定会让女儿学着点,不然以后连棉袄都不会做, 嫁了人可怎么办好?但现在她只道:“这几件棉袄外面的套子都是戚婶和洪婶帮着做的,我们就拉一下蚕丝,花得了多少时间?更何况……我们可以一边拉,一边背英文。”   朱婉婉说着,就背起她放在一边的,穆琼写的《英文短文》来。   “……”穆昌玉只能跟着一起背。   今天是星期天,穆昌玉放假,而朱婉婉提前回家了,两人先做好了棉袄,然后又开始做晚饭。   夏天的鱼,会带股泥腥味儿,天冷下来之后,这鱼就好吃了,朱婉婉今天去买菜的时候,还买到了一盆更为鲜美的黄鳝,并其它一些东西——穆琼今天请了傅蕴安来家里吃饭,她是打算大显身手的。   红烧鳝段、糖醋鱼、椒盐排骨、红烧肉、香菇炖鸡、炒青菜……桌上一共放了七八个菜。   朱婉婉做菜做到一半,穆琼就带着傅蕴安来了。   前些日子,穆琼和傅蕴安都很忙。   穆琼要跟着黄杨二人习武,还要找写新文所需的资料以及顾着教育月刊那边,至于傅蕴安,他却是要忙医院的事情。   不过现在,他们都忙得差不多了,也正是因为这样,穆琼才会请傅蕴安来家里吃饭。   他和傅蕴安确定关系已经许久,却一直不怎么亲密,见家长都是在孤儿院那边见的,这可不太好。   傅蕴安进门的时候,带着大包小包很多东西,其中有一些阿胶桂圆这样的补品,也有一些衣服首饰。   “伯母,昌玉。”傅蕴安一进来,就笑着打招呼。   穆琼把自己和傅蕴安的事情告诉了朱婉婉,但还没告诉穆昌玉,看着这么多东西,穆昌玉有些懵,倒是朱婉婉坦然自若地接了下来。   时间已经不早了,四人就先吃了起来。   八仙桌正好四个面儿,一人一面坐着刚刚好。   朱婉婉在接受了傅蕴安之后,就越看傅蕴安越喜欢了,这时候更是不停地招呼他吃饭,给他夹菜,把他的碗堆的满满的不说,还专门拿了个空碗给傅蕴安装菜。   穆琼最近因为练武,饭量越来越大,但傅蕴安的饭量挺一般的。这会儿,他看着自己碗里那块长宽足有三指的红烧五花肉,有点无处下口。   正在他决定要不管不顾吃下去的时候,突然伸过来一双筷子,把他碗里那那块五花肉夹走了。   夹走五花肉的是穆琼:“娘,你让他自己夹菜就行,你给他夹这么多,他吃不完。”   穆琼说着,将炖的很烂的五花肉用筷子分开,然后把上方的瘦肉重新放进了傅蕴安的碗里:“这肉挺好吃的,你尝尝。”   瘦肉给了傅蕴安,肥肉他就自己吃了,左右这时候的猪,其实肥不到哪里去。   穆琼这么做的时候,自然极了,倒是傅蕴安有些不好意思,他伸出脚,踢了一下穆琼的腿,让穆琼安分点。   结果,他的脚被穆琼用两只脚夹住了。   傅蕴安:“……”   傅蕴安更不好意思了,偏偏穆琼还淡定地很,大口吃菜,大口吃肉。   “哥,我也只想吃瘦肉。”穆昌玉道,眼巴巴地看着穆琼,希望穆琼能如法炮制,给她一块瘦肉。   “你直接把瘦肉掐下来吃就行,剩下的肥肉明天带去孤儿院给别人吃。”穆琼道,又补了一句:“我不想吃太多肥肉。”   穆昌玉没多想,她生活条件好了之后,就不爱吃肥肉了,穆琼不爱吃在她看来挺正常的。   不过,孤儿院那边,她的朋友戚心平和戚心安都是喜欢肥肉胜过瘦肉的,这么一想,穆昌玉心安理得地开始挑瘦肉吃。   这顿饭,傅蕴安的一只脚一直被夹着,而他也没有往回挣。   他……其实挺喜欢这样。   吃过饭,朱婉婉就道:“琼儿,你带傅医生去楼上玩吧,把瓜子花生也带上去。   朱婉婉特地买了瓜子花生待客,穆琼拿过用纸袋装的零嘴,又拎了一壶热水,就带着傅蕴安上楼了。   他昨天就已经把家里收拾过,所有跟天幸这个身份有关的东西,都被他锁进了箱子里,这会儿房间里挺干净。   两人上了楼之后,穆琼先给傅蕴安介绍了一下各个房间的用途,然后才带着傅蕴安进了自己的房间。   他的房间很大,里面摆了一张床,一个柜子,还有一个书架以及书桌椅子。   “这里就一个凳子,你坐在床上吧。”穆琼抢先在椅子上坐下了。   傅蕴安没去床上坐,倒是站在书桌前,翻开穆琼最近为了新文收集的资料。   看到那细细分类的厚厚的资料,傅蕴安道:“穆琼,你以后一定会越写越好。”穆琼还不满二十,就有这样的天赋,又很认真,前途不可限量。   “当然。”穆琼不客气地承认了。   傅蕴安见他这么自信,笑起来。   两人之前相处都是在外面,还是头一次在家里单独相处,更别说还是呆在卧室这样的地方了。   穆琼看着傅蕴安的笑容,多少有点蠢蠢欲动:“蕴安,你跟人亲过吗?”   “没有。”傅蕴安看向穆琼,穆琼这么问,他猜到接下来会发生什么了。   他还挺期待的。   穆琼对上傅蕴安的眼神,笑了笑,站起身来亲住了傅蕴安。   傅蕴安的嘴巴紧紧闭着,两人就只是嘴对嘴亲了一口。   穆琼放开傅蕴安,道:“蕴安,我听说法国那边,都不是这么亲的。”   “确实不是这么亲的……你知道是怎么亲的吗?”傅蕴安看向穆琼,他在国外,一开始住的地方很差,附近租住着一些做皮肉生意的女人,他见过他们当街拉客,也见过一些其他的事情。   “知道,我听说过。”穆琼道。   两人看着对方,一起笑了,然后直接试了试。   一对小情侣待在房间里,很难做正经事,哪怕傅蕴安一直很正经也一样。   这天,傅蕴安离开的时候,嘴唇甚至有点不正常的红,这让他尴尬地不敢去看朱婉婉。   好在朱婉婉什么都没说,还拿出两件棉袄送给他。但他回家之后遇到傅怀安,被傅怀安追问起来:“哥,你今天是不是在外面吃了辣的?你的嘴都红了!”   傅蕴安:“……”   “哥,你在哪儿吃的?”傅怀安又问。他很喜欢吃辣,但傅蕴安是不吃辣的,他们家平常也就吃的很清淡……他也想去外面吃辣的。   傅蕴安看了他一眼,没回答,直接回房间了。   傅怀安只当傅蕴安不肯告诉自己,嘟哝道:“真小气!”   傅蕴安在房间里喝了点冷水,晚上去见霍英的时候,嘴唇上的红总算已经看不出来了。   霍英今天特别高兴:“蕴安,那些日本人这回肯定要气死了!”   他把自己做得事情绘声绘色地跟傅蕴安说了。   但傅蕴安有点心不在焉。   “蕴安,你在听吗?”霍英问。   “在听……我对这些不感兴趣。”   “那就说说你的医院……你的医院明天就要开了,到时候我给你送两千支西林过去?”霍英道。   傅蕴安的医院已经筹备好了,明天就要开,今天朱婉婉请他吃饭,也是为了提前庆祝。   “不用。”傅蕴安道:“我跟那些洋人一直有联系,他们现在都怀疑西林和天幸有关,还觉得天幸应该是一个医生,这种时候我的医院里出现西林……你觉得他们会怎么想?”   “会觉得你是天幸。”霍英眉头皱起:“既如此,为了你的安全,就不能给你西林了。”   傅蕴安点了点头。   西林如今的产量虽然不低,但放在全世界范围里看,实在少得可怜,他的医院,还是不急着要了。   傅蕴安和霍英说起正事来,渐渐地,倒是把之前和穆琼的那点事儿给忘了。   不过到了晚上,他却又想起来,然后就有点睡不着了。 第156章 医院开了   傅蕴安这个晚上没睡好, 同样没睡好的,还有朱婉婉和穆昌玉。   昨天傅蕴安离开之后, 穆琼就做主, 让朱婉婉把傅蕴安带来的礼物拆了。   傅蕴安带来的礼物非常多,有些是常见的桂圆红枣点心之类,这些是上海这边的人去走亲戚常带的, 算不得稀奇。   但除了这些,朱婉婉竟发现……里面还有四套洋装并一些首饰。   那四套洋装都是长袖长裙的冬装,两件大两件小,尺寸很适合朱婉婉和穆昌玉,还非常漂亮。   这样的衣服, 朱婉婉曾经见那些洋人女人穿过。这在上海这边普通的裁缝店里是没得卖的,要么找专门的裁缝定做, 要么就要从国外买, 价格不菲。   不过更珍贵的,还是那些首饰。   如今国内的人戴的首饰,多是金银还有各种玉,这些首饰却不一样, 它们上头镶嵌了一些朱婉婉没见过的宝石。   “这是红宝石,这是钻石。”穆琼指着那些首饰道。   这时候只有天然红宝石,天然红宝石还产量稀少价格昂贵……看得出来,傅蕴安很重视他们。   朱婉婉虽然读了很多书, 长了见识,但对这些还是不太懂的:“这红宝石, 跟你送我的翡翠比,哪个贵?”   “那肯定是这红宝石贵。”穆琼道。   朱婉婉倒抽一口冷气。   “还有这个钻石,这是世界上最坚硬的宝石。”穆琼又指着钻石道。他对珠宝也没什么研究,不知道这时候的钻石的价格,因而不好多说,只能说说钻石的性状:“娘你在灯光下看看,会看到它流光溢彩,分外美丽。”   钻石确实很美,在灯光下熠熠生辉。   朱婉婉和穆昌玉以前在穆家的时候,是有些首饰的,金项链银簪子玉镯子,加起来有不少。   但那些首饰,看着都老气的很,傅蕴安送的这些首饰却不同,这应该是从国外买来的,格外精致也格外漂亮。   她们从未见过这样漂亮的首饰,都不敢去动。   “琼儿,这些首饰不便宜,还是还给傅医生吧。”朱婉婉道。   “娘,他已经给你们了,你们就拿着吧。”穆琼道。   “我们有你送的翡翠镯子就够了。”朱婉婉还是不肯收。家里有钱之后,她曾想过要买几样首饰回来,给穆昌玉当嫁妆。   结果,还没等她去买,穆琼就送了她一些价值不菲的翡翠。   她觉得有了那些已经足够了,就再没买过别的首饰。   “娘,他送你的东西,你非要还给他,会让他觉得你对他不满意。你拿着吧,以后我会送他点别的。”穆琼道。   “我把你给我的翡翠拿给你,你到时候送给他的母亲?”朱婉婉提议。   穆琼道:“娘,那是你的。你放心,我现在又有钱了。”   穆琼花了好些功夫,才让朱婉婉收下那些首饰,至于洋装,他也建议朱婉婉拿来穿。   这时旗袍还没出现,女人们穿的衣服里最好看的,就是洋装了,而上海这边穿洋装的女人虽少,但还是有的。   穆昌玉闻言有些跃跃欲试,但朱婉婉道:“穿这样的衣服出门,太显眼了。还是有什么事情的时候再穿。”   “娘,我的衣服不穿就短了。”穆昌玉道。   “这样的衣服穿出去,你就不怕被那些不怀好意的盯上?”朱婉婉道。   穆琼也觉得穆昌玉去学校没必要穿这个:“昌玉,你可以在家里穿。”   穆昌玉只要有的穿就开心了,她把自己的那两件洋装抱在怀里,又问:“哥,傅医生为什么送我们这么多东西?”   “因为他是你嫂子。”穆琼笑道。   穆昌玉震惊地睁大了眼睛。   朱婉婉这个晚上睡不好,是因为傅蕴安送的礼物太贵重了。   傅家一看就是大户人家,会不会看不起她们?   她是赚不了大钱的,这方面没法跟傅家人比,只能多读书了。   人们都敬重有学问的人,她多读书,应该就不会给自己的儿子丢脸了?   至于穆昌玉睡不着,却是因为她哥哥说的事情吓到她了。   她哥哥竟然和傅医生好上了!   怪不得最近他们总在一起!   傅医生挺好的,样样都好,但这样,她哥不就没有孩子了?   她之前还想着,自己要一辈子不结婚,将来让哥哥的孩子给她养老,可现在……   穆昌玉皱起眉头,开始想别的法子了。   也许,她可以招赘个男人回来?   在孤儿院里挑个知道感恩又长得好的招赘回来也不错?至于可能会遇到白眼狼,或者敢不听她的去找别的女人……大不了就踹了。   时不时被穆琼灌输一些跟这个社会格格不入的思想的穆昌玉,想法已经与众不同了。   朱婉婉和穆昌玉两个人杂七杂八想了很多,到了后半夜才睡着。   第二天是礼拜天。   穆琼一大早就去找了傅蕴安,然后和傅蕴安一起去了医院,半个多小时后,傅怀安敲响了隔壁的大门,找朱婉婉和穆昌玉。   他最近总是跟着朱婉婉混,跟朱婉婉熟得很,一进门就道:“朱姨,今天我哥的医院要开,我们去看热闹吧,中午还能跟着吃饭,下午再去孤儿院。”   朱婉婉答应了,傅怀安又道:“也不知道今天中午会吃什么,我喜欢陈老板开的西餐厅里的烤肉,味道特别好!”   “听说是在福隆酒店宴客的,没有烤肉。”朱婉婉道,昨天傅蕴安邀请她们去吃饭了。   “福隆酒店的饭菜啊,中规中矩的,谁都能吃但称不上多好吃……”傅怀安有些失望,又想起来一件事:“对了,也不知道我哥昨晚上是去哪里吃的,他估计吃了好吃的。”要是不好吃,肯定不会把嘴巴给吃红!   “你哥昨晚在我家吃的。”穆昌玉道。   “什么?”傅怀安懵了。   穆昌玉看他这样子,就知道他肯定还不知道他们两个的哥哥的事情。   她哥让她别往外说,所以她是不会说的,这会儿就只同情地看了傅怀安一眼,突然有了点优越感——这事她知道,傅怀安不知道!   傅怀安被看得委屈极了,为什么请他哥吃饭不请他啊!为什么啊?!   傅怀安追问起来,朱婉婉只能搪塞:“昨天你哥回来晚了,就顺便在我这里吃了,你要是想吃,以后也能过来。”   傅怀安总觉得有点不对,但也只能认了,不太高兴地跟着朱婉婉去了平安医院。   平安医院今儿个非常热闹,来的人很多,其中有上海医学界的人,有傅蕴安的朋友,还有很多洋人。   傅蕴安回国才两年,但他在国外的时候,就会刻意多接手术,增加手术经验,回国之后更是一直在做义诊,手术经验非常丰富,很受上海这边的洋人的看重,这一年来他们若是需要动手术,都喜欢找傅蕴安。   现在傅蕴安开了医院,他们有些送了礼物过来,有些则亲自过来捧场了。   一上午,傅蕴安都在接待各种客人,中文英文法文无缝切换,虽然忙得不行,但还是有条不紊。   穆琼越看越喜欢,可惜的是,昨晚亲过之后,他就再没有机会亲傅蕴安了。   穆琼对医院这边的情况很了解,帮着傅蕴安接待了很多客人。他给他们介绍这个医院,然后告知他们中午吃饭的地方。   平安中学的老师都受邀来了,魏亭也在其中。   穆琼已经有些日子没见到魏亭了,今天见到,突然发现魏亭看着脸色不太好。   “校长,你是不是遇到什么事情了?”穆琼问道。   “也没什么。”魏亭道,笑了笑没有多说,眼里却藏不住疲惫。   魏亭不想说,穆琼便也没有追问。   中午,所有人都在福隆酒店吃饭,足足有二十桌,倒也吃的宾主尽欢。   而下午,前来道贺的人离开,傅蕴安却是带着医院的医生回到医院里,开始给人看诊治病。   傅蕴安是院长,办公室非常大,里面有一张很大的办公桌,一个书架,还有一张给病人看诊时躺的窄窄的床和一些简单的医疗仪器。   穆琼跟着傅蕴安进了办公室,关上门,就照着傅蕴安的脸亲了一口,又道:“蕴安,我下午还有事,就先走了。”   “好。”傅蕴安道。   穆琼下午,其实是要写他的新小说《丝乡》。   一开始,他是想在傅蕴安这里写的,反正这里地方很大,但后来又想到,真要待在傅蕴安这里,他恐怕静不下心来写小说,就决定还是回教育月刊编辑部写。   穆琼回到教育月刊编辑部,深吸了几口气摒除杂念,就写了起来。   《流浪记》后天就会刊登大结局,明天他要把《丝乡》的第一部 分给大众报那边送去才行。   穆琼在写《丝乡》的时候,美国的一所大学里,有人正在看《留学》和《求医》这两本书。   这几年,因为欧洲开始打仗,美国这边又发展的越来越好,跟中国的关系也不错,很多中国人留学,就选择了美国。   国内的消息,这些留学生多多少少知道一些,大众报什么的也收到过,但全本的《留学》和《求医》,大多数在美国的留学生,都没有看过。   毕竟寄东西不方便。   但最近,他们学校有人收到了国内寄来的这两本书,然后大家就传阅起来。   “《留学》里写的很多细节,我感同身受。”   “没想到国内也有写的这么好的小说!”   “我一直在想汉字的出路。他们说要废除汉字我是不赞同的,我觉得以后大家应该写白话文,做白话诗!”   ……   这群人讨论起来,而其中一个穿着漂亮的洋装,打扮的格外时髦的女孩子,更是满脸激动:“楼玉宇写的江振国太帅太感人了!等我回去,一定要去见见他!”   霍小溪,不,霍安妮已经打定主意要去见一见这两本书的作者了。 第157章 孤儿院出名   傅蕴安的医院, 第一天下午就有二三十个患者前来,到了第二天, 来治病的患者的数量就更多了, 光上午就有三十个。   这人数搁现代,看着特别少,但在这个时代, 却已经很不错了,毕竟这时候看病贵,医生赚钱非常多。   就说傅蕴安,现在要找他看诊,光诊费就要一元二角, 诊治过后,药费什么的还是另算的, 至于动手术那就更贵了。   傅蕴安这样的医生, 一天哪怕只看五个病人,这五人光诊费,就要给他将近六元,他一个月就能赚将近一百八十元了。   他收费贵, 对患者的态度也就极好,穆琼第二天中午过去的时候,便看到傅蕴安非常细致地交代一个过来看病的又吐又拉的洋人各种注意事项,又给他开了药。   其中还包括一样中成药。   这中成药, 是跟傅蕴安合作的那个大药房卖了很多年的药,很对这种症状, 只是之前他们都是做成药丸装在瓷瓶里卖的,现在则被装进了玻璃瓶,贴上了标签标明了保质期,看着跟这时候的一些西药没什么区别。   这个病人,傅蕴安花了一个多小时诊治,还让助手扶他去病床上躺着,给他喝热水吃药,照顾的异常周到。   当然了,病人也付了不菲的诊金和药钱——加起来足足五块钱。   在沙船厂给人扛沙袋卖苦力的,很多人一个月也就赚五块。   “看病真贵。”穆琼道,一边说,一边把自己带来的饭菜拿出来,摆在傅蕴安的办公桌上。   他是来给傅蕴安送饭的。   “如果找别人,会便宜很多。”傅蕴安笑道,他们医院的普通医生,诊费只要两角钱,是他的一个零头。   其实穷人得了同样的病,花几毛钱在他们那里一样能治好。   穆琼和傅蕴安一起吃了饭,这才下楼,下楼的时候,就看到楼下有人在装电话机。   穆琼在这个时代,是见过电话机的,但从没用过,就站在旁边看了看——若是这电话机好用,教育月刊编辑部也可以装一个。   跟穆琼一样对电话机好奇的有很多人,都兴致勃勃地看着,一边看,一边还有人出言询问。   问了装电话机的人,穆琼才知道这时候的电话每月月费要十元,一般还只能接听上海本地的电话。   电话机是挂在墙上的,用之前,要先用手摇一段时间,让电话通电。它不需要拨号,摇过之后拿起听筒,直接跟另一头的接线员报出要打的号数就行,号数上面还要说一个区名,比如南区23号之类。   然后,那一头的接线员,就会把两个电话用线连起来,让这两人可以通话。   而你找的人,如果正在跟别人打电话,那你就只能等他打完,再跟他连线。   据说,之前上海这边电话少的时候,连号数都不用报,摇过电话机,直接跟接线员说诸如“平安医院”,接线员就知道是哪里,直接帮忙接通了。   当然了,民国时期,科技发展挺快的,等到民国后期,这样的电话机就没人用了。   这电话机用起来非常麻烦,穆琼立刻就歇了装电话的打算。他暂时是用不着的,等以后教育月刊这边发展的越来越好,倒是可以装一个。   估计再过两年,月费也能降低一点。   医院开了之后,傅蕴安就清闲下来了,穆琼对此时的医院,也有了一定的了解。   这会儿的医院,除了给单独上门的病人看病以外,还会跟一些工厂之类的地方签订契约,工厂那边固定出每月多少钱给医院,然后他们工厂的工人若是有病痛,可以直接来医院诊治,不需要另外给诊费。   当然了,若是要开药,那就要工人自掏腰包了。   而这种,也算是工厂给工人的福利。   傅蕴安的医院,就签了这么几家工厂,因此他的医院完全不用担心赚不到钱。   穆琼刚得知这件事的时候,是想帮忙牵线,让霍英工厂的工人来傅蕴安这里治病的,但想到霍英最近跟那些日本人斗得不可开交,就作罢了。   他怕霍英连累了傅蕴安。   傅蕴安的医院开的很好,而又过了一天,《流浪记》在大众报上登完了。   《流浪记》是穆琼穿越过来之后,写的最长的一篇小说。   在现代,连载的小说长了,读者看得不耐烦了,兴许就去看别的小说了,但在这时候,因为书少,读者基本上是不会变少,只会在连载期间越来越多的。   因此这时候的小说家,有时候一部小说,会在报纸上连载个几年。   穆琼曾经看过的一部民国时期的奇书《蜀山剑侠传》就特别厉害。这部引领了后来的武侠仙侠潮流的书光正传就有四百万字,还有很多很多的外传之类,作者从1932年开始在报纸上连载,一直写到了1948年还没写完,因为字数太多,书局跟他算稿费都不用银元了,直接给他金条。   而作者能这样,就是因为写多了,名气大了,看的人越来越多。   他的《流浪记》也是如此,看报纸追连载的人比追他前面两篇文的多多了。   现在《流浪记》完结,无数人感到不舍。   “明明还可以继续写,怎么不写了?”   “可以写到豆豆长大,我还想看豆豆结婚生孩子呢。”   “我也想看豆豆结婚生孩子。”   ……   人们议论纷纷。   当然了,也有人觉得写到这里刚刚好:“豆豆有了个好结局,在这里完结刚刚好。”   “跟着豆豆经历了大半年的流浪,我的心总算可以安定下来了。”   “如今这个社会,有太多太多的无奈了,豆豆如果长大,肯定会遇到,我不想看到乐观的豆豆变了样子,就停在这里好了。”   ……   震旦大学,有很多学生买大众报看穆琼写的小说,看完完结章,一个学生道:“如果真的有书上写的孤儿院就好了,能让那些孤儿有一条活路。”   他周围的人纷纷点头。   郑维新路过正好听到这话,笑道:“本来就有这样的孤儿院,你们不知道?”   “有吗?”那个同学好奇地问道。   “当然有。”郑维新道:“孤儿院是霍二少开的,之前报纸上报道霍二少的工厂的时候,也提过一嘴。”   “我当时是在报纸上看到了,但我以为这不过是说说。”那个学生道:“既然真有这样的孤儿院,怎么只对工厂大肆报道,不好好宣传一下孤儿院?”   “宣传的太好了,会有很多人故意扔了孩子。”郑维新道:“这事也不是没有发生过。”   那些人闻言,都是一愣。   郑维新又道:“如今孤儿院里的孩子已经有一百多人了,我还曾组织班里的同学给他们捐过东西……那里的孩子,都过得很好。”   “霍二少真是仁善。那些孩子都需要什么?我们也是能给他们捐献一些东西的!”这些学生纷纷道。   郑维新道:“现在孤儿院的孩子最需要的,是各种御寒的衣物。他们不要花哨的衣服,那不能穿,最好就是给他们你们不要的旧棉袄旧棉裤,另外,你们不要的旧书,纸笔之类,他们也是要的。”   “他们还要纸笔?”这些学生吃惊,普通百姓都是不识字的,这些孤儿院的孩子难道还读书?   “孤儿院的院长会教这些孩子认字。”郑维新道,他时常去平安医院,顺路也去过平安孤儿院。   “没想到还有这样的地方……能带我们去看看吗?”有学生问,其他学生也面露向往。   这当然是可以的,郑维新带了一些人,往平安孤儿院走去。   这样的事情,在很多地方都有发生。   平安孤儿院没在报纸上打过广告,甚至连招牌都不挂一个,非常低调,但知道这个孤儿院的存在的人,还是很多的。   至少,那些曾经来采访过的记者,还有巡捕房的人,就都是知道的。   如今《流浪记》完结,看到豆豆进了孤儿院的情节之后,很多人对孤儿院好奇,这些知道孤儿院的存在的人,就把一些好奇的人带来了孤儿院。   这天中午,孤儿院里就来了好些人,其中有郑维新和他的同学,还有几个记者带了一些有钱的妇人过来。   今天上午,孩子们的任务是做棉鞋,他们做了很多,到了中午已经超额完成,然后就拿着自己的碗去盛饭了。   四岁以上的孩子,都是自己去盛饭的,盛好饭就乖乖排队,让孤儿院的工作人员给他们打菜。   他们的碗很大,是平常人家用来盛汤的大海碗,有些孩子又特别小,让人担心他们会抱不劳。   可事实上,所有人都抱得牢牢的。   菜是油渣炒青菜,还有豆腐猪肝羹,每人每样一勺,郑维新他们来的时候,孩子们正大快朵颐。 第158章 新书《丝乡》   夏天天热, 江浙沪一带的菜蔬挺少的,反倒是天冷了一些之后, 各种各样的蔬菜越来越多。   这时节, 青菜就是极其便宜的,自己去乡下买的话,随便给几个铜元, 农户就愿意把地里的菜全卖了。   豆腐也同样便宜。这边的农村,但凡有地的,家家户户都会种黄豆。   黄豆还青的时候,可以连着豆荚一起煮来吃,等黄豆老了, 则可以拿来换豆腐。   若是用水泡软了,加点肉摊上最便宜的猪皮碎猪肉之类煮上一大锅, 全家还能高高兴兴开一次荤, 吃个肚皮滚圆。   家家都种黄豆,黄豆的价格自然上不去,再加上一把黄豆能做很多豆腐,豆腐的价格也就不贵。   但猪油和猪肝就不便宜了, 不过这两样,在菜里放的并不多,这么加一点,完全就是为了给孩子们补充营养。   穆琼一直觉得营养很重要, 朱婉婉受他的影响,也很重视这些, 以至于孩子们吃得挺好的。   郑维新带来的那些同学见到这一幕,挺吃惊的:“这孤儿院里的孩子,吃的真好。”   “这里看着也干净。”   “比我想象中的好多了。”   ……   眼前的这个孤儿院,比穆琼在《流浪记》里写的孤儿院好太多了。   当然,他们都是有钱人,倒是并不嫉妒,只是有些感慨,然后就好奇地看着这些孩子。   跟郑维新来的学生,有好些是学医的,其中一个看到一个四五岁的孩子给自己盛了满满一大碗饭吃,忍不住问:“小朋友,你怎么盛了这么多饭?吃的完吗?”这么小的孩子吃这么多,怕是要把肚子撑坏!   那个孩子抱住比他脑袋大上很多的碗,戒备地看了他们一眼,然后就埋头吃了起来,最后竟是将成年人都不见得能吃完的饭吃了个干干净净。   郑维新和他带来的人,看地目瞪口呆。   洪婶和戚秀芬已经分完了菜,她们同样盛了饭菜,坐到孩子们中间吃起来。   她们吃得是跟孩子们一样的,就是菜和饭没放在一个碗里,分开盛了。   刚才担心那个孩子吃不完的大学生跑过去,就对洪婶道:“阿姨,有些孩子吃太多了,他们的身体会受不住的。”   “这是没办法的事情,”洪婶道,“一般吃很多的,都是刚来的孩子,他们饿怕了,就拼命往自己的肚子里塞吃的,不过等过些日子就好了。”   郑维新等人都愣了,也是到了这时候,他们才清晰地认识到,这些孩子是孤儿。   洪婶说完,又吃起来,而这个时候,那些孩子已经去井边打水,开始洗自己的碗筷了。   他们洗完,年纪小的去午睡,年纪大的就聚在一起读书。   他们读的是一年级的课本,一边读,一边自己认上面的字,还用木棍在地上写,一个个认真极了。   郑维新等人看到这情况,心情都莫名地变好了。   他们相信,豆豆如果是真实存在的,一定能过上好日子。   郑维新等人家里都是很有钱的,他们走之前,都捐了一些钱。   不过捐的更多的,还是那些被记者带来的妇人。   那些记者,都是以前来过孤儿院,想要采访孤儿院的,当时朱婉婉让他们不要将孤儿院的情况报道出去,他们都同意了,但一直记得这个地方。   如今《流浪记》完结,有人跟他们打听是不是真的有这样的孤儿院,他们就把人带来了。   他们带来的,大多都是上海的贵妇人。   这些人基本都识字,平常能做的事情又不多,闲着没事就喜欢看看小说。楼玉宇的小说,她们大多从《留学》开始看,到如今已经追着看了一年,都是楼玉宇的书迷,也都在看了《流浪记》之后想为那些孤儿做点什么。   得知楼玉宇写的孤儿院真实存在,现在又看到孤儿院这么好,她们都很高兴。   “孤儿院的负责人是谁?我们能见见吗?”看过孩子们吃饭读书之后,她们中就有人问道。   朱婉婉就在这边,当然是能见的,记者很快就把她们带到了朱婉婉面前。   朱婉婉这一年变化很大,不仅气质变好了,因为用心保养的缘故,皮肤也变好了。   她生孩子早,本就还没到三十五,现在用心一打扮,就算说她只有三十岁也是可以的。她又天天看书,整日跟一些读书人相处,气质也好了很多,再加上还有孤儿院院长这么个身份……   这些贵妇人,没有哪个会看低她。   而她自己,也努力展现着自己最好的一面。   双方相谈甚欢,这些贵夫人还跟郑维新他们一样,给孤儿院捐了钱。   朱婉婉将她们捐献的数目一一记下,还把以前的账目拿来给她们看,表示孤儿院的账目,都是公开的,她们随时可以过来查账。   近几年,用各种名目让人捐款的事情挺多的,很多人捐了钱之后,压根就不知道自己捐的钱到底去了哪里。   现在朱婉婉这么实诚,她们对朱婉婉,对这个孤儿院的印象就更好了。   同时,还有人注意到办公室里有个书架,上面摆了很多书,其中就有楼玉宇的:“朱院长也看楼玉宇先生的书?”   放以前,朱婉婉这个时候是不好意思说穆琼是她儿子的,只会应了。   但现在……想到傅蕴安的父母应该都很厉害,自己应当多跟厉害的人相处,发展自己的人脉……朱婉婉笑道:“楼玉宇是我的儿子。”   “楼玉宇先生竟然是你的儿子?”   “朱院长你这么年轻,竟然有那么大的孩子了?”   “朱院长,能让我们见见楼玉宇先生吗?”   “明天就要开始刊登楼玉宇先生的新书了,朱院长能跟我们说说新书是什么吗?”   ……   这些人在得知朱婉婉是楼玉宇的母亲之后,全都围在朱婉婉身边打听起来。   朱婉婉笑着跟她们说起来。   一天下来,朱婉婉认识了不少人,同时,上海的上层圈子里,也有很多人知道了朱婉婉。   朱婉婉凭借着这件事,阴差阳错之下,倒是进入了某个她原本很难进去的圈子。   同时,这个孤儿院的存在,也被上海的上层人士所知晓。   上海这边的有钱人很多,愿意捐款的人也很多,在《流浪记》完结,孤儿院的存在被越来越多的人知道之后,朱婉婉陆陆续续收到了很多捐款,那捐款的数目,甚至已经可以让孤儿院开销好几年了!   这些人眼睛眨也不眨,就能捐出几十几百元,这一切也增长了朱婉婉的见识,见识过这些,她再也不会像之前那样,见到几十个银元,就一惊一乍了。   那些贵妇人都很尊重她,这份尊重,还让她越来越自信。   可以说,事业的成功,让朱婉婉的变化更大了。   当然,那些都是后来的事情了,现在的话……   在《流浪记》完结后,大众报登出了穆琼的新书《丝乡》。   《丝乡》的男主角名叫朱绸,出生于丝绸世家,他们家雇了很多人,他们收蚕茧、缫丝、织出丝绸……只要是跟丝绸沾边的,什么都做。   朱绸自幼锦衣玉食,长大后,先去了在当时不被人认可的新式学堂读书,后来又一狠心,花五十元钱买了一张去日本的船票,来到日本。   他在日本,注意到日本的丝绸产业,竟然已经发展地比他的国家更好,大惊失色。最后花了很多功夫,学来了国外的技术,又从国外买了很多机器回家。   他希望自己家中,能生产出比日本人生产的丝绸更好的丝绸来。   他让蚕农饲养他带回来的蚕种,购买手拉提花织机开办稠厂,买来国外的染料,甚至和政府方面商量,办了培训班教导别人怎么养蚕。   对他家乡的人来说,他是一个改革者。   当然了,以上这些都是背景,故事其实是从他不顾别人的反对进行改革一年后开始写的。   又到了一年一度收蚕茧的日子,朱绸穿着方便干活的棉布短打站在码头上,检查送来的蚕茧。   本地的土茧用他从日本买来的手拉提花织机来织绸缎容易断,因此他之前特地买了好的蚕种,免费分给附近的蚕农,结果那些蚕农怕养了他的蚕血本无归,怕自己不会养,竟是扔了他给的蚕种,照旧养他们以前养的蚕。   朱绸被这情况气到了,他觉得这些蚕农不可理喻,决定不收这些蚕农送来的蚕茧,与此同时,他的家中,因为他坚持要开工厂的缘故,反对声也此起彼伏。他的亲人,觉得他是在胡乱折腾,认为他这样折腾下去,会把朱家的百年基业毁了。   卖不掉茧子的愤怒的蚕农、朱家反对朱绸的人,还有朱绸这边的人,三方人马在码头上争斗起来,最后也不知道从哪里来了一扁担,竟然正好打在朱绸的头上,把朱绸打下了水……   场面非常混乱,等众人回过神来下水去找,竟然找不到朱绸了。   大众报上第一次刊登的三千字,到这里戛然而止。   但就是这么一个开头,却已经让众人好奇起后来的情节来了。   后面的情节,现在就只有穆琼知道。   接下来,朱绸会被一个养蚕为生的少女从水里救起,然后……他失忆了。   失忆梗在现代都被写烂了,但在这个时候,着实新鲜的很,尤其是……这个救了朱绸的少女,最讨厌的人就是朱家的大少爷朱绸。   不过她并不认识朱绸,失忆的朱绸也不知道自己就是朱绸。   朱绸在少女的照顾下养好伤,知道了很多朱家大少爷做过的恶事,比如强抢民女,逼着别人低价卖茧子之类。   他跟这个女孩子同仇敌忾,天天骂朱绸,同时开始了自己在底层的生活。   他以前专门在日本跟日本的蚕农学过养蚕,虽然失忆了,但依旧知道不少关于养蚕的知识。他落水之时正在收蚕茧,穿的又不好,因而将他救起的少女小桑觉得,他应该是一个专门帮人养蚕的人。   当然了,小桑会这么觉得,主要也是因为,朱家并没有大张旗鼓地找朱绸,甚至都没往外说朱绸失踪的事情。   小桑见他可怜,就收他做了家里的长工。   此时春蚕已经结茧,但紧跟着就是夏秋蚕,朱绸跟着小桑开始养蚕,在夏秋蚕开始生病的时候,帮着小桑避免了他们家的蚕生病,慢慢的,还跟小桑发展出感情来。   同时,他也一直讨厌着那个不收他们的茧子的朱家大少爷。   小桑的父亲已经去世,家里全靠她操持,她为人很是泼辣,带着自己的母亲,死死守着父亲留下的家业,不许自己的叔伯染指。   她也喜欢上了朱绸,就想招赘了朱绸,生个孩子。这样她家以后,也就后继有人了。   然而,小桑的叔叔早就视小桑父亲留下的田地为囊中之物,只等着小桑嫁出去,就要来抢夺,要是小桑不出嫁,则打算把孙子过继一个给小桑……现在小桑要招赘,这一切弄乱了他的计划,他气愤之下,跟小桑针锋相对起来,大闹了小桑的婚宴。   双方推搡起来,然后朱绸为了保护小桑,又撞了脑袋……   朱绸想起了曾经的事情。   他也意识到,他当初做的改革措施,在实施过程中被人曲解了,或者干脆被人破坏了。   比如他让人分给蚕农们的蚕种,其实很多蚕农根本就没有收到。   不仅如此,还有人在四处散播跟他有关的谣言,将他说成了一个十恶不赦的坏人。   朱家有人在针对他,想要从他手上谋夺朱家家产。   朱绸带着小桑回到朱家。   之后,朱家众人为了利益相互争斗,小桑和朱家众人的格格不入,丝绸生意遇到的种种麻烦,国内工业的落后,人们对新事物的排斥……所有的一切组成了这本书。   故事里的主角是一个一心改革的人。他遇到了很多问题,但他一直不曾放弃,他爱自己的国家,也爱丝绸。   故事的脉络,大致就是这样的。   当然了,现在还只写了一个开头而已,很多东西都没有展开。   穆琼觉得,几十年一百年后,他这书兴许会被拍成很长的电视剧,引来无数观众。   毕竟狗血有之,事业有之,爱国有之,还有豪门、失忆、麻雀变凤凰等一系列热门元素,肯定很受观众喜爱。   穆琼这么想着,又写起来。   相比于议论文杂文散文之类,他还是更喜欢写这种……   穆琼正在努力写新书,《丝乡》在大众报上连载了一万多字的时候,一心想来上海的穆永学,终于上了南下的火车,而他上火车的时候,还带着他的妻子吕绮彤,和一双小儿女。 第159章 穆永学到来   穆永学南下, 并不想带着孩子,但北京天冷, 他的小儿子又体弱, 被冻得受不住,医生说最好去暖和点的地方待着。   他虽然觉得带着孩子麻烦,但还是疼孩子的, 就把小儿子穆昌才带上了,女儿穆昌月想去,也同样带上了。   左右这两个孩子还小,就算少上几天学,也是可以的。   当然了, 次子穆昌明是不带的,让他留在北京读书, 由舅舅照管。   穆永学一家从北京坐火车, 先到了天津。   这一路,就花了六个小时,一开始还对远行充满兴趣的穆昌月和穆昌才,这个时候已经没精打采的了。   偏偏, 刚到天津,他们下火车吃点东西稍作休息之后,就又要上火车了,这次还要一直坐两天两夜。   两个孩子上了火车之后就怏怏的, 闹起情绪来。   他们家在北京,是雇了好几个佣人的, 平常两个孩子的生活起居,都是佣人在照顾,吕绮彤只负责吩咐佣人让他们做这个做那个。   因此,这次前往上海,吕绮彤一开始是想把佣人带上,让她们照顾孩子的,但火车票太贵了。   从北京到上海,不算中间其他开销,光火车票单趟就要四五十元。   他们一家四口,两个孩子算半票住一个卧铺,来去两趟光买火车票就要花三百元。纵然他们家如今有钱,但这样的价钱,怎么都是不可能带着佣人上路的。   毕竟到了上海再雇佣人,几块钱就够了。   但没带着佣人,哄孩子就全要吕绮彤来。   两个孩子一会儿要吃的,一会儿要喝的,一会儿又要上厕所……虽说他们买的是卧铺票,比硬座舒服很多,也折腾的吕绮彤够呛。   她还没个帮手——穆永学是一贯不管这些,也不懂这些的,两个孩子闹起来的时候,他就拿着书出去,跟别人高谈阔论。   这一路,他唯一做的,也就是每到一个车站,便从涌上来卖东西的小贩那里买些当地特产去哄孩子,比如说在山东买些枣子什么的,另外,车站里卖的烤鸡茶叶蛋之类,也很受孩子们的喜爱,还能省下饭钱,他更是次次都买——火车上的饭菜味道不差,连牛排都有,但价格着实不便宜。   说起来,正是因为坐火车不便宜,当初朱婉婉穆琼等人被赶回苏州的时候,才会坐船坐马车。   此时的火车过不了长江,他们坐车坐到浦口,就要坐船了,坐了船稍作休息,则又要去坐火车……   拖家带口赶路比较慢,为了照顾两个孩子,他们还在路上住了旅店,最后终于赶到上海的时候,距离他们出发,都已经过了五天了。   好在,上海终于到了。   穆永学一家拎着箱子从火车上下来的时候,吕绮彤已经瘦了一圈,脸色也苍白的很,整个人看着平白老了几岁,全没了她在北京时的精致美丽。   她的两个孩子还病了,拉起了肚子……小孩子肠胃弱,在北京的时候每天吃的都是吃惯的东西也就罢了,这一路过来什么都吃,有时候在站台买点鸡腿之类,还直接当饭吃了,他们能舒服才怪!   这会儿,吕绮彤都有点后悔了——早知道这一路走得这么艰辛,她就不带着孩子来了,而是自己另外找个理由跟来。   她是肯定要来的,她怕朱婉婉和穆永学旧情复燃。   穆永学跟她说,他和朱婉婉是旧式婚姻,他并不喜欢朱婉婉,但吕绮彤打听过,其实并不是这样的。   朱婉婉的父亲是穆永学的启蒙恩师,朱婉婉和穆永学虽然因为男女大防相处不多,但却是一起长大的,朱婉婉长得又好看……这两人真能没点感情?   要知道,当初穆永学和朱婉婉结婚,穆永学也是点了头的,他们甚至连孩子都生了两个。   也就是朱婉婉大字不识一个,才最终让她占了便宜。   如今他们吕家已经败落,穆永学手上的钱财,她是无论如何,都不愿意便宜了朱婉婉母子三个的。   这么一想,吕绮彤又打起精神来。   “永学,这边!”吕绮彤胡思乱想的时候,有人朝着他们挥手。   他们中途在南京待过,还住了一晚上,当时穆永学就给他在上海的一个好友发了电报,现在,他的好友来接他了。   看到有人来接,穆永学一家都放松下来。   穆永学这一路只管着自己,状态还好,吕绮彤和两个孩子看着就不太好了。   吕绮彤的小儿子拉了肚子不肯走路,这会儿甚至还非让吕绮彤抱着。   这孩子已经七岁了,算上衣服足有五十几斤,吕绮彤一个平日里一点粗活都不敢的富太太,根本就抱不动他。   往前走的时候,差点就一个踉跄摔出去。   “嫂子,孩子让我来抱吧。”穆永学的好友名叫方求索,见状立刻道。   “不用了。”吕绮彤推辞:“这孩子重的很。”   就是孩子重,才不好让看着就憔悴瘦弱的吕绮彤抱着……方求索去逗孩子:“昌才,叔叔这里有好玩的东西,要不要叔叔抱?”   穆昌才朝着方求索伸出手。   方求索抱着穆昌才,把穆家人带上马车,然后就介绍起上海来,还拿出几样精致的小玩意儿给两个孩子玩。   他还在马车上准备了一些零食,但得知两个孩子在拉肚子,就没有拿出来。   北京比上海大,但那里的房子却不像上海这边这么新,吕绮彤看着路边漂亮的洋房,还有路上穿着漂亮衣服来来回回的女人,有些羡慕。   不过很快,她就把这羡慕压下了。   北京总归是比上海要好的,她的丈夫是政府官员,来了这里也必然受到礼遇。   这么想着,吕绮彤的头仰了起来。   而这个时候,路边的报童拿着报纸吆喝起来:“卖报卖报!朱大少英雄救美了!大家快买来看!”   从马车车窗看出去,能看到很多人在听到吆喝之后,过去买报。   “朱大少?这写的是什么故事?好像看的人很多。”穆永学问。   方求索道:“这是楼玉宇的新书!楼玉宇的新书主角是跟你我二人一样的,从日本留学回来的留学生。他姓朱,大家都喊他朱大少。”   “原来是楼玉宇的新书!等我安顿下来,一定要看看!”穆永学道。   方求索笑道:“永学,我知晓你喜爱楼玉宇的书,刊登了他的《流浪记》的报纸,我都给你留着,还有刊登了这新书的报纸,我也留着。”   “多谢!”穆永学道。   “你我之间,无需客气。”方求索又和穆永学说起穆琼的新书来:“这楼玉宇的新书,又是以小见大的,虽然眼下只刊登了两万字,却已经将我等想要改变这个世界的艰难写的淋漓尽致,此外……看过这书,我有点担心国内的丝绸行业了。”   “丝绸行业有何可担心的?”穆永学问,丝绸一直是他们国家的出口大头之一,这个行业,应当会发展的越来越好。   毕竟如今国内的人喜爱穿绸缎长袍,国外的人也爱丝绸的华美。   “永学,你一直在做学问,很多事情不知道。”方求索叹气。   方求索和穆永学讨论《丝乡》这部书的时候,上海其他的一些人,也在讨论这部《丝乡》。   “楼玉宇的书,当真是一部不如一部。”   “《留学》看得我心潮澎湃,可后来这几本……他就不能把目光放到更开阔的地方去,写点大事?”   “你这就错了,好书不一定要写大事!”   “确实如此,这书虽不是上来就写如何革新的,但我也能从中看出不少东西来,比如朱绸的革新为何会失败……他太过高高在上,竟是不知道原来有人在背地里抹黑自己。”   “这书并没有直接写,但从中,我看到了新旧文化的碰撞,百姓的愚昧。”   “朱绸的出发点是好的,但他错了,而我们也当反思。”   “改革还是要从百姓做起。”   ……   穆琼的书,少不得又被人安了些高大上的名头,当然了,绝大多数人,就是当个小说看的。   “这书真好看,跟《留学》一样好看。”   “我觉得它比《留学》更好看。”   “希望朱大少和小桑能有个好结局。”   “我看他们要有好结局难,小桑大字不识一个,还是个泼妇,哪里配得上朱大少?”   “我倒是觉得小桑不错,敢爱敢恨,她拎着菜刀吓唬那些碎嘴的人的情节,看着就让人痛快。”   “若是那些女子,都能有小桑的胆量,日子总能好过一些。”   ……   外面的人在担心,怕小桑不能跟朱大少走到最后,但穆琼知道,他们肯定会走到最后。   毕竟他是作者。   而且,就算他们没有走到最后,小桑这样的女人,总也能过得好。   她是个非常清醒,爱别人但也爱自己的女人,还很独立,很努力,这样的人肯定会想办法让自己过好。   穆琼一贯都是欣赏这样的女人的。 第160章 计策   《丝乡》已经在报纸上连载了将近两万字, 穆琼的生活,也回到了正轨上。   这天早上起来, 他先送了傅蕴安去医院, 然后就去了盛朝辉那里,跟着黄杨二人练武。   这世道非常危险也就算了,医疗条件还不好, 因而穆琼对自己的身体,是格外注意的,习武这事,也一直坚持着。   而他这么练着,倒也卓有成效。   中国人的肌肉不容易练成大块, 这个时候又没有蛋白|粉和增肌药物,穆琼的肌肉也就并不明显, 但他可以清晰地感受到, 自己的身体里充满了力量。   他对这情况是很满意的,而有了效果,他也就愈发认真地练了起来。   练了一个小时,照旧练出一身大汗, 穆琼就去了傅蕴安的医院。   穆琼刚开始练武的时候,天还热着,当时练完了,他都是在盛朝辉这里随便弄点水擦一擦或者冲一冲, 但现在天冷了,盛父买给盛朝辉的这个破房子, 又没有浴室,在这里擦洗就太折腾人了。   如今傅蕴安的医院已经建好,傅蕴安还在医院里给自己弄了个休息室,连卫生间都修了,穆琼近来,就改为了去傅蕴安那边洗澡。   穆琼刚练完,热的很。他脱了朱婉婉给他做的棉袄拿在手上,还卷起了一截袖子,然后就匆匆往平安医院跑去,进了平安医院,又熟门熟路的往傅蕴安的办公室走。   医院里的医护人员都跟他很熟,瞧见这一幕见怪不怪,倒是一些病人和病人家属好奇地看着穆琼。   这些人里,就有穆永学和方求索。   穆永学是昨天到上海的,来了之后,先休息了一天。   他今天本想去拜访几个朋友,但他的小儿子穆昌才拉肚子拉得越来越严重了。   吕绮彤急得直哭,他也非常担心,唯恐小儿子出了事,于是今天一大早,就忙不迭地带着小儿子来医院了。   这平安医院,是方求索推荐给他的,说这里中医西医都有,其中好些医生还很有名望,便是洋人都喜欢来这里治病。   来了之后,他发现这医院当真不错,又干净又漂亮。   这会儿,吕绮彤带着孩子找医生诊治去了,穆永学和方求索则站在外面聊天。   两人说的,是之前日本人和霍英争斗起来的事情。   方求索也曾留学日本,但他是站在霍英这边的,觉得日本人欺人太甚。   穆永学注意到这点,眉头微皱,但顺着方求索的话说了下去,只是少不得也表达了一下自己的意思:“现在日本人势大,得罪了他们惹来他们的报复,可不是什么好事,若再来个二十一条就麻烦了。”   方求索道:“确实如此,但若是我们表现的软弱可欺,说不定他们就要得寸进尺。”   “那就要尽力与他们周旋了!”穆永学道。   方求索闻言叹气:“弱国无外交……”   两人正聊着,就看到了穆琼。   头上的头发湿透,手上拿了件棉袄,身上穿着皱巴巴的长衫的穆琼,看起来着实有点不修边幅。   来这个医院就诊的,也有穷人,跟傅蕴安签订了契约的几个工厂的工人,都是连长衫都不穿的。   但那些人只去固定几个诊室,一个个都低着头,毫无存在感,穆琼却不同。他看着跟这里的医护人员很熟悉,也不拿号牌,直接就往楼上跑去。   这人是谁?   穆永学觉得这人有点眼熟,但又想不起来,就问方求索:“刚才那人是谁?我瞧着有点眼熟。”   方求索道:“我并不认识。”   穆永学闻言也不再深究。那人看着很是年轻,估计是以前曾被长辈带到他面前介绍过的小辈。   这一年多来,穆琼的变化很大。   他跟穆昌琼本就不是一个人,气质大不一样,再加上这一年他猛长个子,外貌跟刚穿来时的瘦弱早已天差地别。   穆永学早些年,总是被自己的父亲说他不如穆昌琼这个儿子,对穆昌琼心有芥蒂,再加上穆昌琼为了朱婉婉几次三番跟他顶嘴,他也就对穆昌琼非常不喜,不愿意见到穆昌琼在自己面前晃荡……   他以前没好好看过自己的儿子,以至于现在见了穆琼,竟然都没认出来。   倒是穆琼认出了穆永学。   原主的记忆穆琼全都看过,其中那些不怎么要紧的,他都扔在一边不管了,但穆永学这个人,他却是将之记得很牢的。   穆琼脸色不变,步伐也不变,心里却是一惊。   不过,他虽然惊奇,但很快就又放松下来。   他刚开始写文的时候很小心,从不把自己的真实身份乱说,也拒绝了报社的专访,因为那个时候的他,跟穆永学相比太弱小了。   那时候,穆永学若是在报纸之类的地方发表文章说他是不孝子,给他安几个罪名……大家多半会相信穆永学。   但现在,情况已经不一样了。   这一年,他陆续写了好几本书,还创办了教育月刊,已经小有名气,甚至名气比穆永学还要大一点,在这样的情况下,穆永学想要动他,就要掂量掂量了。   还有就是他的母亲和妹妹。   曾经的朱婉婉,见到穆永学示弱或者认错,兴许会原谅穆永学,毕竟在朱婉婉的心里,自己的儿子跟着穆永学,是比跟着她这个当娘的来的好的。   但现在……穆琼相信,这会儿穆永学就算给朱婉婉下跪,朱婉婉也不会原谅他。   这么一想,穆琼就不担心了。   穆琼直接进了傅蕴安的办公室。   傅蕴安今天上午九点,会有个病人过来,下午还有一台手术,其他就没什么事情了,穆琼进来的时候,他正在写一份方案。   霍英那边的工厂越开越大,工人越来越多,有些工人得到晋升涨了薪水之后,就把家人接来了上海,或者有心将家人接来。   家人会成为那些工人的弱点,那些跟霍英有仇的人,兴许还会从家属这边钻空子控制他的工人……   霍英不知道要怎么处理这些事情,就来问他了。   而他则在跟天幸的通信中,问了这个问题,然后,天幸给了他一些建议。   比如说建房子分给工人,建一些专门招收女工的工厂让家属去工作,还可以建专门照顾工厂里的幼儿的幼儿园,以及专门给工厂里的儿童读的小学。   虽说霍英招的工人,大多是十五六岁的,都还没结婚,但他们都是有父母,有兄弟姐妹的,不用发愁幼儿园小学建了没人去。   更何况,除了这些新招的工人以外,霍英的工厂里还有已经跟着他干了很多年的人。   而这么做了之后,所有的工人,就被圈在一块地方了,不容易让人钻空子。   这样的“工厂大家庭”模式,在新中国成立之后并不少见,六七十年代国内的工厂基本都这样,但在这个时候,这却是极为新颖的。   同时,因为是私企的缘故,还不用担心这么做会滋生腐败。   毕竟在霍二少的工厂,工人若是不好好干活,开除没商量。   另外一个人退休,家里人顶替工作之类的事情,就更不会发生了。   天幸只寥寥数语写了个大概,但傅蕴安看到之后,已经敬佩万分了。   只是这事要具体实施,需要一份详细的方案,他也就抽空写起来。   看到穆琼进来,傅蕴安泰然自若地合上了自己面前的笔记本,将之放在旁边。他的身份,暂时还不适合让穆琼知道。   “蕴安,我来洗澡。”穆琼朝着傅蕴安笑道。   穆琼笑得很好看,但更引人注目的,是他满头的汗和单薄的衣服。   傅蕴安眉头微皱:“你穿这么点衣服吹风会生病,下次练完了,用干布巾擦干汗水,穿上衣服再过来。”   “我没事。”穆琼道。   傅蕴安有点不赞同地看着穆琼:“你年轻时若是不注意身体,等年纪大了,身上会有病痛。”   穆琼对上傅蕴安的目光,有点无奈。他在现代虽然病恹恹的,但也活到了二十八岁,心理年龄并不小,而傅蕴安今年只有二十三,他其实把傅蕴安当弟弟看。   然而,傅蕴安同样把他当弟弟看。   虽然傅蕴安已经有所掩饰,但他时不时的,还是能看到傅蕴安眼里的包容。   他其实并不需要对方包容。   当然了,年纪小有时候也占便宜……   穆琼做出可怜的样子道:“蕴安,你就别教育我了,我现在心里挺难受的……我在楼下看到穆永学了,他都没认出我。”   穆琼说完,可怜巴巴地看着傅蕴安。两人在一起之后,他不仅很快就跟朱婉婉出柜了,自己家里的事情,也早就告诉了傅蕴安,傅蕴安当时就很心疼他,而现在,他正好可以拿来博同情。   穆琼这一年个子长得飞快,如今已经比傅蕴安高了,但不得不说,第一印象很重要。   傅蕴安一直记得那个瘦的皮包骨头的少年。   而穆永学来了上海的事情,他其实早就知道了,也一直在担心。现在听穆琼这么说,他一阵心疼:“他是个不负责任的,你不用太在意他。”   “但我还是难受。”穆琼道。   傅蕴安道:“为这种人难受不值得,你现在应该做的,是想办法过得比他好。”   这些穆琼当然是知道的,他见到穆永学其实一点都不难受。   他这么说,只是……“蕴安,有个办法能让我不难受。”   “什么?”傅蕴安问。   “你亲我一口。”穆琼笑道。   傅蕴安突然觉得穆琼脸上的笑容有点欠揍,同时也意识到,穆琼怕是从一开始,就没难受过。   穆琼是个非常洒脱的人,敢爱敢恨,他怕是早就不把穆永学这个父亲放在心上了。   傅蕴安一直很喜欢穆琼这一点,但这时候也不想惯着:“你快去洗澡!”   “你亲我一口。”穆琼坚持。虽然他亲傅蕴安,傅蕴安从来不躲还挺喜欢,但从没主动亲过他……   傅蕴安的目光落在办公室大门上。   穆琼道:“你放心,我把门反锁了。”   所以,怕是早有预谋……傅蕴安照着穆琼的嘴亲了一口。   穆琼加深了这个吻……   亲了一会儿,穆琼才放开傅蕴安,道:“我去洗澡。”   再亲下去,他就要忍不住把人扑倒了……少年人的身体,就是经不起撩拨。   穆琼拿着自己的棉袄,去了跟傅蕴安的办公室连通的傅蕴安的休息室。   这里有一张单人床,还有一个卫生间,而卫生间里,装了一个抽水马桶,一个台面,还砌开了一个角,装了地漏,可以供人淋浴。   那里还放着两个傅蕴安早就准备好的,灌满了热水的热水瓶。   穆琼拿了自己放在这边的衣服,先往脸盆里倒水洗了脸和头,接着又脱了衣服,简单洗了个澡。   洗完,他换上干净的衣服,顺便把自己换下的内衣裤洗了洗,然后晒在了休息室的阳台上。   晒干了他下次过来的时候正好可以换。   穆琼洗澡的时候,傅蕴安先把自己写给霍英的方案锁进柜子,接着喝了一杯冷水,这才去打开自己办公室的门。   大白天锁着门,容易惹人怀疑。   傅蕴安这么想着,一开门就看到门外站着自己的助手孙大林,孙大林还笑得别有意味。   傅蕴安:“……”   “傅医生,您忙,不用管我。”孙大林正色道。   傅蕴安看了他一眼:“我有事让你去做,你找人盯着点穆永学,把他每天见了什么人做了什么,都告诉我……他现在应该就在我们医院。”   “是。”孙大林应了一声,立刻就去办事了。   三少这是要为穆琼出头……他肯定要把事情办好!   孙大林找人去盯穆永学了,而这个时候,傅蕴安却坐到了自己的座位上。   没多久,跟他预约过的病人就来了,又是一个洋人。   穆琼洗完澡出来的时候,就看到傅蕴安正用流利的法文跟那个洋人说他的病情。   穆琼跟傅蕴安道别,离开了平安医院。   他还有很多事情要做。   虽然在《传染》完结后,他不用写希望月报那边的稿件了,但《丝乡》他是每天都要写点的,还有就是朱世安这个已经慢慢经营起来的笔名,他也不能放弃。   此时有很多革命人士,而这些人,他们所坚持的路线其实是不一样的。   有些人觉得应该效仿日本,有些人觉得应该学欧美,又有人觉得应当走自己的路,而朱世安写的文章,很容易就让人发现,他的思想有点与众不同。   不过也没人在意。   毕竟这时候怎么样的人都有。   同时,因为朱世安有时候会很犀利地指出一些问题,上海这边的文人,渐渐地倒是对这个名字有了印象。   穆琼今天去了教育月刊编辑部,做完编辑部的工作之后,先写了三千字左右的《丝乡》,然后又用朱世安的口气,写了一篇《论丝绸》。   朱世安的文章,基本都是写的很不客气的,这一篇也一样,他直接在文章里指出,中国的丝绸行业存在很多问题,若是不注意,将来可能会崩溃。   等写完,已经晚上了,穆琼将稿子收好,先去找了傅蕴安,然后又带着傅蕴安去了孤儿院。   傅蕴安晚上还有事,在孤儿院吃过饭就离开了,穆琼却是找到朱婉婉,然后把自己今天遇到穆永学的事情告诉了朱婉婉:“娘,我今天看到穆永学了。”   “什么?”朱婉婉一惊。   “那个人来上海做什么?”穆昌玉更是跳了起来。   “估计有什么事情。”穆琼道:“但肯定不是来找我们的,今天我跟他打了个照面,他都没有认出我。”   “他怎么能这样!”穆昌玉气坏了。   朱婉婉倒是不生气:“他不是来找我们的就好,我们躲着点,别去招惹他。”   朱婉婉对穆永学,其实没有太深的感情。   他们相处的不多,穆永学对她又不好,两人说话还说不到一起去,能有什么感情?   她对公婆的感情,都比对穆永学来的深。   之前她一心跟着穆永学,是因为不知道自己除了跟着穆永学,还能做什么。   现在她见识了更广阔的天地,穆永学对她来说,也就什么都不是了。   但她并不想对上穆永学,穆永学毕竟是她一双儿女的父亲,双方遇上,他们天然的就吃亏了。   “娘,上海就这么点地方,就算我们不招惹他,他说不定也会找上门来。”穆琼道。   朱婉婉听穆琼这么说,有点担心:“那怎么办?”   “娘,最近不是有很多人给你下帖子请你去参加活动吗?你可以多去去,顺便把家里的事情往外说说。”穆琼给朱婉婉出主意。   上海这边很多贵妇人,是整天闲着没事做的。   现代的有钱女人能出国购物,能发展各种爱好,这个时候的女人基本只能看看戏打打麻将,没别的事情能做。   而为了打发时间,她们就弄了很多聚会。   有一起写诗作画的,也有讨论某本书的,最近还有人跑来孤儿院当志愿者。   朱婉婉作为孤儿院的院长认识很多人,自然也受到了一些邀请。   “毕竟家丑不可外扬……”朱婉婉是不太喜欢说这些的。   “这是穆家的家丑,跟我们有什么关系?”穆琼道。   这倒也是……但朱婉婉还是有点迟疑。   穆琼这时候又道:“娘,穆永学和吕绮彤这两个人是怎么样的你应该知道,他们肯定会抹黑我们,说不定还会在外面说我多么多么不孝……”   穆永学还真有可能会这么做!朱婉婉急了。   “娘你知道的,文人最讲究名声,我的名声要是不好了……”穆琼又皱眉叹气。   朱婉婉见儿子发愁,当即道:“琼儿你放心,我一定好好跟人说一说这穆永学做过的混账事!”   接触了新思想之后 ,她觉得穆永学想跟她离婚情有可原,但穆永学不该那么对她的孩子!   第二天,正好有个贵夫人请人看戏,朱婉婉就去了。   这些贵妇人都读过书,学问却并不如何高深,而朱婉婉读书的时间虽短,但因为时常在平安中学听课,反倒懂很多知识,跟她们交谈的时候,瞧着竟是学识渊博。   而她随时随地都不忘读背英文,这一点更是让人敬佩。   很多人自己不够努力,但却是敬佩努力的人的。   此时能看的戏不多,看了场新戏,大家就开始闲聊,而一群女人聚在一起,少不得说起丈夫孩子来。   虽然如今提倡一夫一妻,但其实到处都有人娶姨太太,就算不娶姨太太,那些男人也有不少找红颜知己的。   这些跟朱婉婉交好的贵妇人的丈夫,绝大多数都在外面有人。   只玩玩不把女人带回来,已经算好的了。   这些人这会儿,就抱怨起她们的丈夫来。   这些话题,朱婉婉之前是从不参与的。   她被穆永学赶出来这事,她不好意思到处跟人说,也不想被人同情。   但现在自己不说,指不定会被穆永学和吕绮彤泼脏水,她便说了:“那些男人,还有做的更过分的,有些人为了能把姨太太扶正,都把原配和原配生的子女赶出家门了。”   “朱院长说的是谁?”那些贵妇人全都好奇地看着朱婉婉。   “是我前夫。”朱婉婉苦笑道。她跟穆永学拜过堂成过亲,但没有领结婚证,倒是穆永学和吕绮彤领了结婚证,还举办了西式婚礼。   穆永学把吕绮彤当正妻,又把她赶走,他们也算是离婚了。   那些贵妇人都吃了一惊。   她们跟朱婉婉没有太深的交情,但也知道一些朱婉婉的事情。   朱婉婉读过书,儿子是楼玉宇,还有个女儿在读小学……她们见朱婉婉保养的这么好,平日里又自信,一直以为她生活幸福,觉得她的丈夫,应该是一个疼爱妻子,还极为开明的男人。   如若不然,哪可能让朱婉婉抛头露面在外面当孤儿院的院长?   正是因为这样,之前她们说起男人的时候,朱婉婉不应声,她们也不问——她们并不想听朱婉婉说她的丈夫多好多好。   结果,事情竟然跟她们想的不一样。   “我前夫做的事情,让人叹为观止……我之前觉得丢脸,才没说。”朱婉婉欲言又止。   “朱院长,你这样的人,他竟然舍得离婚?”有人吃惊。朱婉婉这么漂亮,那男人竟然还离婚……他疯了?   “我以前不是这样的,离婚前,我一直在家照顾公婆,连电车都没坐过,离婚后没法子,才开始找工作,找事做,那时候,两个孩子跟着我,差点没饭吃。”朱婉婉道。   “他离婚难道还不给赡养费?”   “他竟然把两个孩子也赶出家门!怎么做得出这种事情来?”   “楼玉宇那时候多大?你后来跟他过?”   ……   “我儿子,也就是楼玉宇,他如今其实还不满十八,我离婚的时候,他只有十五六岁。”朱婉婉道。   “楼玉宇才十八岁?”众人都被震惊了,但看看朱婉婉的相貌,又觉得正常。   楼玉宇当真厉害,年纪轻轻,竟然就写出那么多文章来。   “是啊,这孩子还小呢……”朱婉婉叹了口气,然后说起了自家的事情。   比如她儿子明明极为聪慧,在苏州是人人夸赞的,到了北京,她前夫竟然让她儿子去读小学。   又比如她辛辛苦苦照顾婆婆,结果还被扣了个没把婆婆照顾好的屎盆子。   还有就是穆家族人做的事情,她也全都说了。   “我们是来上海投亲的,可惜人家不肯收留我们,琼儿又病了,我和昌玉只能帮人洗衣服赚钱……幸好后来琼儿的病好了,又找了个在餐馆工作的活儿。”   “他早就想写东西了,可惜一开始,我们连纸笔都买不起。”   “幸好后来餐馆的老板心善,给了些钱,大众报又要了他的稿子,我们的日子才好过起来。”   ……   这些贵妇人听朱婉婉说自己的悲惨事情,听得同情万分,还有人擦起了眼泪。   而正是这同情,让她们待朱婉婉更亲热了,对楼玉宇也更喜欢了。   这样又有本事又孝顺的孩子,谁不喜欢?   她们都心疼死这孩子了!   这些贵妇人一个个红了眼睛,还特地去了陈老板的西餐厅吃饭。   那是楼玉宇工作过的餐厅,听说里面的布置,也是楼玉宇想的。   这些人在陈老板的西餐厅吃饭,顺便跟陈老板聊穆琼的时候,另一边,穆永学也在跟人吃饭。   昨天去医院看过,开了药之后,穆昌才的病好多了。他就让吕绮彤在家里照顾孩子,自己出来跟好友一起吃饭。   穆永学这次来上海,是想见见楼玉宇,商量推广标点之类的事情的,他还想让楼玉宇进入政府部门工作——如今很多人对政府有意见,找些有名的人加入政府部门,这是极好的。   正因此,他在席间对楼玉宇一阵好夸:“楼玉宇的书我都买了,写的着实不错。”   “他是个很有理想的人。”   “未来就是属于他这样的年轻人的。”   “我看了他的新书,很有见地。”   ……   穆永学都将楼玉宇夸出花来了。   自古以来,都有文人相轻,有些人不爱听他夸楼玉宇,就说起子女教育来。   他们都是对子女的教育很上心的,一时间说了很多,穆永学也说了些教导孩子的“经验之谈”,还表示自己和吕绮彤生的几个孩子,成绩一直很好。   “对了永学,你大儿子现在在哪里读书?”方求索问。穆永学曾有一段旧式婚姻,并与前头的妻子生了一儿一女的事情,他们都是知道的,也知道他把人接到北京了。   他们这群人里,有很多人都对包办婚姻不满。   十五六岁被父母逼着结婚,娶个裹着小脚,大字不识一个的女人,连话也说不上几句……这种生活很压抑,让人难以接受。因此,他们都是理解穆永学不要原配,和吕绮彤在一起的选择的。   事实上,他们中有好几个人这么做了。   “他?”听方求索问起穆昌琼,穆永学的脸色沉了下来,冷哼了一声:“这个混账东西,我都不想说他。”   “怎么了?”方求索不解,又劝:“他年纪不大,你也别跟他计较,好好教教就行了。”   “教什么教?这孩子被他的祖父母和他母亲宠坏了。从不肯听我的话,只知道要这个要那个,读书也不像样。说是在老家已经上了中学了,但我把他接到北京,送他去考中学,他竟然考不上,只能读个小学……我的脸都丢尽了。”穆永学满脸的失望。   “苏州的教育没北京好,你该让他适应适应。”方求索道。   “老方你不知道,他当时和我的母亲住在一起,竟还朝着我的母亲发脾气,连老人都不尊敬。我倒是想教他,可说他一句他能顶好几句,还在我面前摔摔打打……”穆永学道:“算了,不说他了,我们继续吃饭。”   穆永学先将楼玉宇夸到了天上,又将穆琼贬到了地底。 第161章 宴会   跟穆永学一起聚会聊天的, 多是跟穆永学一样,曾在日本留学的。   在这些人里, 穆永学的日子, 算是过得最好的了——其他人就算家中有些钱财,但还有别的兄弟姐妹,父母也都健在, 那钱可不是他们的,哪像穆永学,穆家的钱全在他手上。   他们是有些羡慕穆永学的,现在听穆永学说他的长子不像样,倒是有些平衡了, 然后纷纷安慰起穆永学来。   又让穆永学务必好好管一管这孩子,方求索更是道:“孩子养坏了, 遭殃的是父母, 永学你要对他严厉一点。若他的母亲溺爱他,你可以将他送去寄宿制的学校,托老师照看着。”   方求索比穆永学还要惨一点,穆永学娶朱婉婉, 好歹是自己点头的,他却是在日本留学数年,终于回到家中的时候,直接就被父母逼着去拜堂了, 不拜堂就要跟他断绝关系。   他到底舍不下父母,就拜堂了。   他也跟妻子说不到一起去。诸如他觉得, 女子也该接受教育,但他的妻子觉得那些去学校读书的女人,都是伤风败俗的。   娶都娶了,他是想好好跟妻子相处的,但他妻子拒绝接受新事物。   那段时间他快崩溃了,就提了离婚,结果他妻子给他下跪……   他觉得她挺可怜的,又知道她娘家不靠谱,怕真离婚她会被娘家人逼死,到底没离。   但他破罐子破摔了,之后只要他妻子说他不爱听的话,他就说离婚,现在他妻子总算有所长进不说什么了,还跟着他开始学认字。   他已经心满意足。   但他妻子依旧有着诸多缺点,比如过于溺爱孩子。   为了避免孩子被他的妻子宠坏,他只能将孩子送去寄宿学校读书。   其他人也纷纷出主意。   有让穆永学断了儿子的花销逼儿子上进的,也有让穆永学找几个护卫,时时盯着儿子的。   出后面那个主意的人还道:“我认识一个人,叫盛朝辉,之前跟着人到处瞎混,在那花国总理身上砸了几千个银元,后来他父亲怒了,带人去妓院把他抓了出来,又找了两个铁塔似的壮汉盯着他,他就再不去妓院了。”   穆永学听自己的朋友说这些,听得有点尴尬。   他其实没怎么管过穆昌琼。   当然了,这些人说的是有道理的,若是穆昌琼将来闹出点什么,他这个当父亲的也要丢脸……还是要管管才行。   不如在上海这边找个管理严格的学校送他去读?   这么想着,穆永学就打算第二天去找朱婉婉。   朱婉婉应该在她兄长那里,而她兄长的住址,他是知道的。   朱婉婉的父亲是他父亲的好友,考取了秀才功名,学问很是不错,就成了他的启蒙恩师。   他这位老师有些迂腐,所以朱婉婉才会大字不识一个,不过,因为只生了朱婉婉一个女儿,还是老来女的缘故,他的老师对朱婉婉是非常疼爱的,比如给朱婉婉裹脚的时候朱婉婉大哭不止,就没逼着朱婉婉裹脚了。   当然,这主要也是因为朱婉婉当时已经跟他定亲了,不愁嫁不出去。   他老师夫妻两个生了朱婉婉之后再无所出,无奈之下,就过继了一个堂兄的儿子,给他们养老送终,那人名叫朱博源,比朱婉婉大了五岁。   他们身体不好,早几年就去世了,他们去世后,朱博源就变卖了朱家的产业,搬到上海开了个铺子。   这朱博源对他很是巴结,曾给他写过信,因而他是知道朱博源的住处的。   朱婉婉要来上海投亲,找的肯定就是这个兄长。   穆永学这日回家后,就问吕绮彤要朱博源的地址——他们家是有个本子的,专门记录人情往来以及各种地址之类,而这本子,一直由吕绮彤拿着。   吕绮彤听到穆永学跟自己要地址,心里冷笑,面上却照旧一派温婉,她将那本子拿了出来,又道:“明日我与你一道去吧,还要备些礼品。”   “也好。”穆永学应了,他是不耐烦弄礼品这些的,又道:“你看着准备吧。”   吕绮彤就喊来方求索帮他们雇的佣人,让佣人去买些桂圆红枣点心之类走亲戚用的礼品。   至于她自己,孩子病着,她要留在家里照看。   穆永学要去朱博源那里找朱婉婉,吕绮彤是一点都不担心的,她知道朱婉婉不在朱博源那里。   朱博源对穆永学很是巴结,想从穆永学身上捞好处,但穆永学懒得理会他,收到朱博源的信压根就不回。   但吕绮彤有回复。   她跟朱博源联系,一开始只是为了打听朱婉婉的事情,知己知彼,但一年多以前……她以把朱博源的儿子送进政府部门工作为诱饵,让朱博源不要收留朱婉婉母子三人。   朱博源欣然同意,果真在朱婉婉母子三个来投奔他的时候把人给赶走了。   说起来,要不是有吕绮彤授意,穆家族人还有朱博源,哪可能都不管朱婉婉?朱婉婉是穆永学的妻子,他们可都是不愿意得罪穆永学的!   此外,穆昌琼年纪不小了,都可以工作了,收留他们已经其实花不了多少钱,帮一下真没什么。   但吕绮彤给他们写了信,许给了各种利益……   利益当头,他们哪还会去管朱婉婉?   第二日,吕绮彤一大早起来,就看到报纸上正如她预料的那样,出现了穆永学来到上海的报道。   她有些恼火。   虽说她花了很多功夫让人不要收留朱婉婉母子三个,但她并不觉得朱婉婉他们会因此出事。   穆昌琼已经长大,都能工作了,朱婉婉长得又好,还能再嫁……这三人难道还能饿死?   现在多半在上海哪个地方苦哈哈的待着。   这么一想,吕绮彤在不想见到这三人的同时,又有点期待起来。   朱婉婉他们三个兴许会找上门来,她还挺想看他们狼狈的样子的。   当然了,她也要想法子让穆永学不同情他们……比如给朱婉婉找个别的男人。   吕绮彤已经决定要寻摸一个男人准备着了——朱婉婉已经改嫁了那最好,要是没改嫁,她就让这个男人一口咬定他是朱婉婉的姘头,把朱婉婉带走。   她了解穆永学。穆永学若是见到这样的场面,肯定不会去听朱婉婉的辩解,只会把人赶走眼不见为净。   第二天吃过早饭,让佣人看着两个孩子,穆永学和吕绮彤就一起去了朱博源的住处。   朱博源住在上海县城的最北边,跟之前朱婉婉他们一家租住的姚家离得很远,正是因为这样,之前穆琼才从未遇到过这家人。   朱家在上海开了个粮食店,卖米面,也卖一些从农家收来的土产,比如花生高粱黄豆绿豆之类。   穆永学夫妻二人过去的时候,他们的铺子里就在卖番薯和番薯干。   两个伙计正在卖东西,朱博源却坐在柜台后面抿一壶烧酒,间或还捏几粒花生米来吃。   穆永学穿着绸缎的长衫,吕绮彤的衣服上绣了精致的花纹,两人看穿着,就不像是会来这种店里的,立刻就引来了所有人的关注。   朱博源瞧见他们一愣,随即招呼起来;“妹婿?妹婿你怎么来了?”   他一边招呼,还一边看向吕绮彤。   吕绮彤轻飘飘的扫了朱博源一眼,朱博源背后一寒,咽了口口水又去看穆永学。   穆永学没注意到朱博源和自己妻子的“互动”,他皱着眉头问朱博源:“朱婉婉在你这里吧?”   “不在啊……”朱博源道,心里闪过许多念头。吕绮彤跟他说,朱婉婉是做了丑事,被穆永学赶出家门了,他当时有点怀疑,但因为吕绮彤愿意给他的大儿子安排个工作,到底还是听了吕绮彤的,没收留朱婉婉。   他被过继给朱婉婉的父亲的时候,都已经十八岁了,别说跟朱婉婉了,就算跟朱婉婉的父母,都没啥感情,因而做这事的时候,一点没犹豫。   现在穆永学会找过来,怕是朱婉婉做的所谓的丑事,算不得多严重,不过他都已经上了吕绮彤的船了,下不来了。   “她不在,那她去了哪里?”穆永学又问。   “妹婿,她不是被你接到北京去了吗?你怎么跑来问我她去哪里了?”朱博源露出不解来。   “她没来你这里?”穆永学一惊。   “没啊!”朱博源道。   穆永学的眉头皱了起来,朱婉婉的父母都已经去世,也没别的近亲,若是不在朱博源这里,她又在哪里?   穆永学虽不喜朱婉婉三人,但那到底是他曾经的妻子,是他的儿女,他还是有些担心的,担心过后,却又愈发不满。   这朱婉婉也太不像样了,不好好在家呆着,竟然乱跑!   不过,有吕绮彤在,穆永学很快就被安抚下来,也想起正事来了。   他来上海,是想找楼玉宇的。   穆永学的同学,都跟楼玉宇没什么交情,穆永学又不想自己上门去找楼玉宇,就有点纠结,结果瞌睡了有人送枕头,他突然收到了一份请帖——上海这边一个巨富的儿子从国外留学回来,这巨富打算办个宴会,让儿子多认识些人。   这巨富姓沈,是个交游广阔的,还乐善好施,平日里得知哪个文人缺了银钱,都不用人家求,他便会主动捧着钱送上门去。   他还非常有钱,跟洋人关系极好。   因而,这宴会的规格极高,不仅宴请了上海这边的诸多知名文人,还请了一些洋人。   穆永学虽然刚来上海,但他是有些名望的,自然在受邀之列。   “永学,楼玉宇这样的人,肯定会参加这个宴会,我们到时候去宴会上找他就行了。”吕绮彤对穆永学道。   “也是,”穆永学就是这么想的,“便是楼玉宇没来参加这个宴会,也肯定会有认识他的人来参加。”   穆永学当即决定,要去参加这个宴会。   宴会在两天后举办,既然决定要去,就要准备一些东西了。   吕绮彤看着镜子里的自己,皱了皱眉头。   她因为疲惫有些憔悴,偏偏用惯的化妆品没有带来,明天需要去买一些,还有首饰……她这次来上海,没带什么贵重的首饰,只能去买了。   倒是衣服,她因为预料到了这种情况,带了一身洋装,不过她的衣服有点皱了,需要找人烫一下。   同样要烫的,还有穆永学的西装。   这次来上海,吕绮彤带了一些钱,但并不多,买不了多好的首饰,不过这种场合,戴粗大的金镯子,还不如戴个精巧的银镯子。   吕绮彤盘算起要买什么来。   而这个时候,穆琼和朱婉婉一起,见了朱婉婉的那些贵妇朋友。   朱婉婉那日跟这些人说了自己前夫做过的一些事情之后,这些人就提出想要见一见被她一再夸赞的穆琼。   朱婉婉把这事跟穆琼说了,而穆琼想也不想就答应下来,得知今天朱婉婉她们要一起去逛街,他还亲自送了朱婉婉过来。   见到那些贵妇人,穆琼笑着跟他们打招呼。   穆琼相貌英俊,因为习武的缘故,还挺健壮,身材高挑。   在南方这地儿,中年女人最喜欢的,就是高高壮壮的小伙子。   再加上他还是写了很多书的楼玉宇,极有文化,大家就更喜欢他了。   众人你一言我一语地跟穆琼说话,将穆琼围在中间,要不是这些人都是能做穆琼母亲的中年妇人,看到这一幕的人一定会觉得他艳福不浅。   穆琼上辈子体弱,没什么同龄朋友,倒是长辈都对他很是怜惜,总来看他,以至于他极为擅长跟长辈相处。   现在这些人本就很喜欢他,相处起来就更简单了。   这些人,今儿个是要去买首饰还有护肤品的。   他们先进了一家卖首饰的店。   穆琼对首饰并不了解,只安静看着,但对这些人来说,他一个大男人愿意陪着自己的母亲来这样的地方,就已经是极为孝顺的表现了。   “我家那臭小子,从来不肯跟我出来。”   “别说跟出来了,我在家里说起首饰,他还嫌我。”   “婉婉你命真好,有个这么好的儿子。”   ……   众人羡慕地说着,而朱婉婉的脸上,一直挂着笑。   她们买了不少首饰,而穆琼看过之后,也给朱婉婉买了几样价格不贵,但日常戴着挺好看的饰品,比如竹节样式的银手镯之类——他之前买的翡翠还有傅蕴安送的首饰都太贵重了,以至于朱婉婉从来不戴。   那些人又是一通夸。   她们从朱婉婉嘴里得知,穆琼写书虽然赚了点钱,但为了买房之类已经花光了,现在穆琼买的首饰不贵也正常,最重要的,还是这份心。   众人买了首饰,又去买护肤品。   这时候的护肤品种类很少,现代的护肤流程之类,这时候更是没有的,能买到的,基本就是面霜。   她们去的是一家洋行。这时的人称呼洋人开的铺子或者跟洋人做生意的铺子为洋行,而这一家,便是洋人开的,里面的店员会说简单的英文不说,甚至还有几个洋人女人在买东西。   这里的面霜口红之类都很贵,但这些人都不缺钱,买东西的时候眼睛都不眨一下。   朱婉婉不想买,但穆琼看了一圈,给她挑了一盒面霜,一支眉笔并一支口红。   “你看那两个人!那个女人的小情人看着不错,笑起来很好看。”一个洋人女人指着穆琼,用法文跟自己的女伴说。   穆琼:“……”他竟然被误认为朱婉婉的情人了……   穆琼正要解释,不想那洋人女人的女伴竟道:“中国男人有什么好的,看了就脏。”   这人说话的时候,带着浓浓的鄙夷,穆琼闻言皱眉,用法文道:“淑女不该对别人评头论足,更不该有这样的偏见。另外,我是陪着我的母亲来的。”   那两个洋人女人尴尬极了,匆匆离开,倒是另外一个洋人女人笑了起来,还问穆琼:“你身边的是你的母亲?真是不可思议,她看起来很年轻……她是怎么保养自己的皮肤的?”   朱婉婉瞧着比穆琼大,但真不像是有这么大的孩子的。   这人的态度很好,而她的皮肤是真的不好,脸上的毛孔非常粗不说,还有很多痘印。   现代精通保养的女人或许能回答这个问题,但穆琼是不懂的,他带着歉意道:“抱歉,我并不懂这些,我的母亲……她就只是用些常见的面霜而已。”   这洋人女人失望地叹了口气。她大概是有些无聊,虽然失望,但还是跟穆琼聊了起来,抱怨上海的天气。   两人聊的不多,很快就结束了这次谈话,然后,朱婉婉那些朋友看着穆琼,就更喜欢了:“小穆还会说洋文啊……”   “婉婉都会他当然也会。”   “真不愧是楼玉宇,就是厉害。”   ……   夸过之后,还有人问:“小穆你有没有喜欢的女孩子?”   “我有个女儿,跟你岁数相当,你要不要见见?”   “我有个侄女儿,长得很漂亮……”   ……   穆家虽穷,但穆琼明显是个有出息的,还对女人很怜惜,女孩子嫁给他,定然能过好日子。   “我暂时不打算结婚。”穆琼闻言,笑着拒绝:“近几年,我是想要发展事业到处走走的,可能还会出国。”   听到穆琼这么说,这些人顿时放弃了把女儿或者侄女儿介绍给穆琼的打算。   穆琼真要出国了,指不定一走好几年……   穆琼陪这些人逛了一回街,就得到了诸多中年妇女的喜爱。   这些人的丈夫,有开报社的,有做生意的,还有大学教授乃至官员,她们的子女也大多极为出色。   穆琼相信,以后穆永学就算想闹,也定然会有很多人站在自己这边。   穆琼这日和朱婉婉一起去接了穆昌玉就回家了,没有再去孤儿院那边。   而他回家后不久,他家的大门就被敲响了,敲门的是傅蕴安。   “蕴安,你怎么来了?”穆琼有些惊喜。   “我有事跟你说。”傅蕴安道。   穆琼把傅蕴安带进屋,又问:“是什么事?”傅蕴安表情挺凝重的。   傅蕴安道:“是你父亲的事情……我认识你父亲的一个同学,知道了你父亲来上海的原因。”   他能知道穆永学的事情,其实是因为找人去盯着穆永学了,但这就不用说了。   “他想做什么?”穆琼问。   “你父亲来上海,一方面是为了安抚日本人,另一方面……他是来找楼玉宇的。”傅蕴安道。   “找我?”穆琼不解。   “他想在全国范围里推广标点,作为自己的政绩。”傅蕴安道。一开始得知穆永学一边贬低穆琼,一边夸楼玉宇的时候,傅蕴安觉得挺有意思的,还觉得能看一场好戏。   但得知这件事之后……他觉得有必要将之告诉穆琼。   穆琼再怎么说,也是穆永学的儿子。要是穆永学当众跟穆琼提这样的要求而穆琼不同意,说不定就要被人说成不孝了。   穆永学甚至都不用跟穆琼提要求,他若是直接以自己的名义推广标点,穆琼难道还能跟他打官司?   到时候一个不好,穆琼的成就,会被人认为全是因为穆永学教得好。   傅蕴安只要想到这种可能,就觉得膈应。   穆琼听傅蕴安这么说,就意识到问题了,他立刻问:“穆永学有没有对手?事业上的。”   傅蕴安闻言笑起来:“有。”   “能联系上吗?”穆琼又问。   “能,可以发电报联系他。”傅蕴安又道。   穆琼看过去,就看到傅蕴安眼里带笑地看着自己。   傅蕴安帮自己打听穆永学的事情,还提前把穆永学的对头的联系方式弄到手……穆琼心里一甜:“谢谢。”   “不用谢。”   “你吃晚饭了吗?”穆琼问:“要不要在我家吃?”   傅蕴安答应下来。   “我去给你做好吃的。”穆琼道,然后就进了厨房。   没一会儿,他又出来了:“你要不要进来烤火?”   今天挺冷的,但厨房里很暖和。   傅蕴安就这么跟着进了厨房,坐在了穆琼搬来的放在烧火位置旁边的椅子上。   正在烧火的穆昌玉,还朝他露出一个笑容:“嗯……哥。”穆昌玉本来想叫嫂子,但不想得罪傅蕴安,到底还是喊了哥。   傅蕴安见穆昌玉这样子,就知道穆昌玉也知道自己和穆琼的事情了。   穆琼到底年纪小,都不知道要瞒着点……傅蕴安笑着拿出一支钢笔送给穆昌玉:“昌玉,这个给你。”   穆昌玉惊喜地看着傅蕴安,怎么都没想到自己不过喊一句“哥”,就能得到一支派克金笔。   这笔比他哥买给她的还贵!   “哥,你以后常来吃饭啊!”穆昌玉喜滋滋地对傅蕴安道,然后又站起身,把那笔给了穆琼:“哥,这是傅哥的笔呢,给你!”她用的笔挺贵,但她哥还在用着最开始买的很便宜的笔。   穆琼笑着收了。傅蕴安随身带着两支笔,一支是他以前送的,这只估计是傅蕴安用了很久的……现在归他了。   穆琼将笔放进了自己怀里,决定要给傅蕴安露一手,亲手做几个菜。   穆琼没怎么做过饭,但也不至于全然不会,这一年多以来见多了朱婉婉做菜之后,还学了不少。   搁以前,穆琼要下厨朱婉婉肯定拦着,但现在……想到以后自己儿子的结婚对象不是女人而是男人,傅蕴安看着还是完全不会下厨的……朱婉婉也就不拦着了。   至于傅蕴安……发现穆琼竟然还会做饭,他又喜欢又心疼,对穆永学的意见更大了。   穆琼用家里的番薯做了一道拔丝地瓜,又用自己从陈老板那里拿来的孜然炒了一盘猪肉。   他做了两个“新式菜”,再加上朱婉婉早已做好的肉末炒鸡蛋、蒸酱肉、蒜叶豆腐、香菇炒青菜和朱婉婉刚做的凉拌莴笋丝,倒也有一桌子的菜了。   酱肉是用加了香料煮过的酱油浸泡五花肉做成的,闻着就特别香,一片片切得非常薄,特别下饭,这是穆琼最喜欢的菜,但其他人都都说他做的那两个最好吃。   孜然炒肉吃起来跟烤肉没区别,傅蕴安三人夸了又夸,拔丝地瓜就更不用说了。   这道菜还挺少见的,至少傅蕴安朱婉婉穆昌玉三个人,就都没吃过,最后穆琼只尝了一块,剩下的没一会儿就被他们吃光了。   吃饱喝足,穆琼又把傅蕴安拐去自己的房间。   然后故技重施装可怜:“我做的拔丝地瓜自己只吃了一口,就被你们吃完了……”   傅蕴安已经知道他的路数了,有点无奈:“你又想怎么样?”   “你吃了很多……让我尝尝味道。”穆琼笑道。   傅蕴安:“……”就知道会这样。   这次都不用教,傅蕴安就主动亲了穆琼,还是法式的。   只是他亲了一次想停下的时候,穆琼又反客为主来了好几次……   这么一折腾,弄得傅蕴安差点忘了说宴会的事情。   好在他最后想起来了,推开了黏人的小情人,清了清嗓子道:“对了,穆永学打算去参加后天沈家举办的宴会……那场宴会,你应该也收到请帖了?”   “收到了。”穆琼道,他虽然收到了请帖,但并不打算去,现在……   “去吧,风风光光地去。”傅蕴安笑笑,又道:“还有,我明天来找你,带你去发电报。”   傅蕴安一副为穆琼遮风挡雨的大哥的模样,穆琼笑着应了:“好。”   穆琼还挺喜欢傅蕴安这么护着自己的,不过,他到了第二天,就发现自己还是低估傅蕴安了。   傅蕴安做的比他想的更多——傅蕴安第二天过来的时候,竟然还给他带来了全套的衣服鞋子。   衣服是毛呢做的西装,做工非常好,里面搭配的衬衫上还缝着钻石袖口,皮鞋也是价值不菲的……   这衣服穆琼穿着还很合身。   又要想办法回礼了……当然现在不急着想回礼的事情:“你怎么知道我的尺寸的?”   穆琼入冬之后,去裁缝店做过衣服,量了尺寸,傅蕴安是从那里得知的,他刚要说,不想穆琼又道:“平常抱我的时候感觉出来的?”   “……”傅蕴安都习惯穆琼这样子了,他面不改色地认下:“是的。”   这种时候,是不能怯场的。   穆琼道:“可是你都没抱过我,都是我抱你。”   傅蕴安:“……”   穆琼调戏了一把傅蕴安,就跟着傅蕴安去发电报,联系穆永学的对头了。   发电报真的很快,再加上傅蕴安兴许早就跟人联系过了……一天功夫,来回聊了聊,就把事情商量好了。   那人会趁着穆永学在上海,把推广标点这事给办好。   穆琼之前不想见穆永学,但这会儿,他突然有点想要见穆永学了。   反正穆永学迟早会找上门来,躲不掉,他不如就主动去见好了。   明天的宴会,他真的应该风风光光地去参加。   沈家的宴会是西式的,所以傅蕴安给穆琼送的,才会是西装。   此外,所有收到请帖参加宴会的人,还都能带一个伴。   穆琼在决定要去之后,就准备把朱婉婉也带过去,而朱婉婉参加宴会的衣服……之前傅蕴安来他们家吃饭见家长那次给朱婉婉送过衣服首饰,就挺合适的。   穆琼跟朱婉婉说了这件事。   朱婉婉起初有点迟疑。   穆永学不主动找她的话,她并不想去见穆永学,但穆琼紧跟着就道:“娘,穆永学这次来上海。是来找楼玉宇的,我们躲不掉。”   穆琼把傅蕴安打听来的穆永学的来意说了,又把自己做的事情说了。   穆永学竟然还想抢自己儿子想出来的标点!朱婉婉一开始有些愤怒,后来得知穆琼不会给穆永学占便宜,才放松下来。   不过,既然躲不掉穆永学,那就不躲了……朱婉婉一咬牙,答应下来。   “哥,我也想去。”穆昌玉得知这件事,期待地看着穆琼。   “我只能带一个人……这样吧,我帮你问问盛朝辉。”穆琼道。这样的场合,让穆昌玉去见见世面挺好的,女孩子,世面见多了就不会被人骗走了。   可惜傅蕴安并不会去……他也就只能找盛朝辉了。   穆琼去找了盛朝辉,盛朝辉一口就答应下来,穆琼就道:“到时候我来你家接你。”   傅蕴安花钱租了一辆汽车给他用,连司机都配好了,到时候他的出场方式,肯定非常拉风。 第162章 亮相   此时的上海, 夜生活已经非常丰富了。   跟很多城市一到夜晚就陷入寂静不同,上海的夜晚极为热闹, 几乎每天都有聚会、宴会、沙龙等在夜晚举办。   这次沈家的宴会, 也是在晚上举办的。   去参加宴会要准备的东西很多,这日穆昌玉跟学校请了假,朱婉婉也没有去孤儿院, 两人起来之后,先吃了早饭,再烧水洗头洗澡。   倒是穆琼照旧送了傅蕴安去医院,还照旧跑去盛朝辉那里练武。   到了盛朝辉那里,练得大汗淋漓的同时, 穆琼又想起来一件事:“对了朝辉,晚上的宴会, 你有没有合适的衣服?”教育月刊这边, 盛朝辉每个月都能拿大约七百个大洋的分红,但他被“赶出”盛家之后,头两个月的分红被盛父拿走了,后来的又被魏亭“借”走了, 于是盛朝辉一直很穷。   他怕是置办不起参加宴会的衣服。   “你放心,衣服我还是有的,我上次回家,把自己的衣服带出来了。”盛朝辉道:“倒是你母亲和妹妹……她们有合适的衣服吗?”   “有。”穆琼笑道。傅蕴安给朱婉婉和穆昌玉准备的衣服, 非常漂亮。   穆琼练完,就去了傅蕴安那里洗澡。   洗完之后, 就以表达感谢为理由,亲了傅蕴安好几口。   傅蕴安:“……”穆琼也算是厉害了,什么事情都能想到亲嘴上去……   穆琼是坐傅蕴安帮他租的汽车回家的。这车非常新,就连开车的司机,都穿着崭新的西装,看着很是气派,坐车上,穆琼甚至有种自己被傅蕴安包养了的感觉。   他一定要多赚钱,好把傅蕴安包养回来。   穆琼回家的时候,朱婉婉和穆昌玉已经洗好澡了,她们用干布巾裹起头发,穿好了洋装,又在外面披了件棉袄,正在挑首饰。   朱婉婉怕太过引人注目,想挑不起眼的首饰戴,穆昌玉却相反,打算戴最贵重的。   穆琼可以理解穆昌玉。   他不是原主,虽然讨厌穆永学和吕绮彤,但也就那样,穆昌玉却不同。   小姑娘还住在苏州的时候,对父亲是非常孺慕的,偏偏后来去了北京,父亲完全忽视他们不说,吕绮彤还几次三番欺负他们。   一直以来,穆昌玉言语间都是对穆永学充满愤怒的,而她越是这样愤怒,越表示她在意穆永学。   穆永学在一定程度上,都成了她的心魔了,她肯定想要在穆永学面前风风光光的。   事实上,正是因为这样,穆琼才会答应让她也过去。   他希望在宴会上出口气,能让穆昌玉再不去惦记那个父亲。   忘了穆永学之后,穆昌玉应该能过得更开心。   “娘,戴最贵重的吧。”穆琼道:“别被吕绮彤比下去。”   朱婉婉的性格有些软,从小的教育还让她出了事喜欢从自己身上找原因,如今在穆琼的“教育”下虽然变了很多,但对穆永学,依旧没有太多恨意。   甚至在接受了新思想之后,觉得穆永学不喜欢她也正常。   她那时候,真的很笨很没用。   当然了,穆永学连儿女都不管,还诬陷他们把他们赶走,这是不应该的。   朱婉婉和穆昌玉最终挑了傅蕴安送的首饰里最贵重的戴。   两人的首饰都是一整套的,和衣服颜色也配,而等她们穿戴好,已经换上了同样是傅蕴安送的衣服的穆琼就道:“走吧,我带你们去烫头发。”   朱婉婉和穆昌玉顶着湿漉漉的头发愣了:“烫头发?”   “是啊,带你们去烫个头发。”穆琼笑道:“虽然烫发会伤头发,而偶尔一次也没关系。”朱婉婉和穆昌玉既然已经换上了洋装,自然要搭配一个合适的发型。   而卷发算是这时候最时髦的发型了,让朱婉婉和穆昌玉去烫一个,感受一下见见世面挺好的。   汽车就在他们家门口停着,出去之后,穆琼拉开车门,摆出一个“请上车”的姿势,请朱婉婉和穆昌玉上车,期间,他还把自己的手放在车门上方,避免朱婉婉和穆昌玉撞头。   朱婉婉和穆昌玉还没被人这样照顾过,一时间都涨红了脸。   请她们上了汽车后座之后,穆琼就坐到了副驾驶位置上,同时,他有些尴尬地发现,他想的等下接上盛朝辉一起走……恐怕不行。   这时的老爷车跟现代的车子相比要窄小很多,后排只能坐两个人。朱婉婉和穆昌玉都是身材娇小的,这时候再挤进去一个小姑娘没问题,但他想挤进去怕是不行。   当然了,要是由他来开车,那就能多出一个座位了,然而他不会开车。   他上辈子心脏那么差,他父母哪可能让他去学车?   算了,到时候就给盛朝辉雇一辆黄包车好了……   穆琼做了决定,就不着急了,让司机把他们送去了一家洋人开的理发店做头发。   民国时期女生很有标志性的齐肩短发,是几年后才出现的,那时候女生剪短发,是为了抗议对女性的种种不公。   这会儿,所有的女人都是一头长发。   说起来,穆琼写小说的时候时常写女性,呼吁女性追求平等,也是有原因的——这时候女人的地位,太低了。   低到现代的人难以想象。   比如说,在1920年,也就是几年后,上海这边的政府曾下过一条公告:“一切所穿衣服或故为短小袒臂露胫或摹仿异式不伦不类,故意奇装异服以致袒臂、露胫者,准其立即逮案,照章惩办。”   按照这条公告,女人只要穿的衣服胸口过低或者露出胳膊小腿,就将被逮捕,面临牢狱之灾。   幸好,后来一些文人写文章反对,又鼓励女性解放自己,女人遭受的不公平待遇,才少了一点。   也就是那个时候,女性开始拒绝裹胸裹脚,剪掉自己的长发,穿和男人的长袍相似的旗袍……   在这样的背景下,朱婉婉和穆昌玉自然都是长发飘飘的。   甚至在穆琼看来,她们的头发有点太长了,大冬天洗了头,大半天都不干。   穆琼就让理发师将她们的长发剪短一些,再烫弯。   至于他自己,穆琼今天坚持让理发师把自己的头发弄成了三七分。   穆琼的头发很快就做完了,朱婉婉和穆昌玉的头发,却过了很久才做好。   不过,出来的效果真的挺不错的。   穆昌玉平日里都是随随便便扎两个辫子的,至于朱婉婉,则是将所有的头发全都挽成一个髻,这两种发型都称不上好看。   而现在,她们的头发披了下来,理发师还用烧得滚烫的火钳把她们后面的头发弄卷了,让她们平添了许多妩媚。   没错,这会儿烫发用的工具是火钳。   如今蒸汽烫发机还没出现,大家烫头发都是用一种黄铜做成的火钳来烫的,这火钳的两个钳子一个是圆的,另一个是半圆弯的,合起来很像现代通电使用的卷发棒。   这种火钳,要先用火烧热,再拿来烫头发,看起来很不靠谱,偏偏这样卷一次头发还不便宜,要足足十块钱,朱婉婉和穆昌玉两个人加起来,就要二十块。   这还是他们没有请店里的洋人师傅给他们烫的缘故,找店里的洋人师傅烫头发,要一百块。   没办法,这时候会烫头发的人太少了,烫发的药水还完全靠进口,要用硫酸磷、碳酸钾、阿摩尼西等按照严格的比例来配置,会配药水的人全国也没几个。   除了北京上海天津广州这些大城市,其他地方就算你想烫头都没地方烫。   当然了,这是民国初期,到了民国后期,几毛钱就能烫一次头发,而且国内但凡大一点的城市,就都能烫头发了。   这时候烫头发用的是火钳,吹风机也很有意思,同样是点火的。   当吹风机用的,是一个大约一米高用铁皮做成的箱子,这箱子最下面是一个炭盒,里面放了燃烧的炭或者煤球。箱子上面接了一个喷嘴,吹头发的时候,学徒在下面鼓风,上面的理发师拿着喷出热风来的喷头照着烫发的女人的头发吹,以此来吹干头发或者给头发定型。   烫好头发已经下午一点了,穆琼先带着朱婉婉和穆昌玉去吃了西餐,喝了咖啡,然后又带着她们去了前些日子去买过面霜的洋人开的化妆品铺子。   上次穆琼过来的时候,就注意到这里的导购是女孩子不说,还会帮客人化妆。   朱婉婉和穆昌玉是不会化妆的,对她们来说,化妆就是涂点口红……穆琼就打算请人帮她们化个妆。   化妆要钱,但并不贵,穆琼花了四毛钱,那导购就帮朱婉婉和穆昌玉化好了妆,当然了,用的化妆品都是他们自己带来的。   朱婉婉和穆昌玉都是美人胚子,皮肤也养得很好,但原本总归是有些瑕疵的,比如说穆昌玉的眉毛挺浓,但有些粗了,又比如说朱婉婉的鼻子两侧,是有几个细小的雀斑的。   但现在……穆昌玉的眉毛修了修,朱婉婉脸上的雀斑,也被粉饼所遮盖。   三十多岁的朱婉婉,化过妆以后就算说她二十七八岁,大家也是相信的,至于穆昌玉,则是在化妆之后,看着成熟许多。   穆昌玉比穆琼小两岁多点,现在已经十五了。   穆琼刚过来的时候,她还没发育,看着瘦瘦小小的,完全就是个小孩子,但这一年穆琼一直在改善家里的伙食,他们家如今吃的极好,穆昌玉又到了发育的年纪,就飞快地长高发育了。   十五岁的她这么一打扮,看着就是个大姑娘了。   穆琼见状,心里又是欢喜,又是担心。   他一定要把小姑娘看紧点,不能让那些道德有问题的人把小姑娘骗走了。   等朱婉婉和穆昌玉两个人全都打扮好,时间已经不早了,穆琼就让司机送她们去了盛朝辉那边,路上还叫了一辆黄包车。   汽车的速度,绝对是比黄包车要快上很多的,但这时候没有宽敞的大马路,人、马车、黄包车、汽车在一条路上走,这一切对汽车非常不友好。   这时的汽车在路上根本开不快。真要出门,叫一辆能钻小巷的黄包车,绝对比坐汽车来的快。   当然了,下雨天还是汽车舒服,另外,汽车还是身份的象征。   穆琼叫的黄包车车夫是跑惯了的,跟着这么一辆开不快的汽车,他轻松的很。   穆琼到了盛朝辉那里,却发现盛朝辉不在,倒是穿着西装满脸疲惫的魏亭在屋里坐着。   “校长?”穆琼有些惊讶:“盛朝辉呢?”   “他父亲把他接回去了,他让我在这里等你。”魏亭看到穆琼,站起身来笑了笑,倒是冲散了他脸上的疲色 。   盛父当初说要把盛朝辉赶出家门,不过是说说而已,其实心里头,还是为了让盛朝辉学好。   这几个月盛朝辉学好了,他就开始惦记着要把盛朝辉接回家了。   正巧,这次举办宴会的沈家和盛家也算是世交,盛父就把盛朝辉接回去了,打算让盛朝辉跟他一起参加宴会。沈家的儿子出国留学,确实出息,但他儿子其实也不是一无是处……教育月刊还是很有名的。   盛朝辉一直想回盛家,盛父来请,他怎么可能不同意?他想也不想就答应下来。   但他答应了穆琼,要把穆琼的妹妹带进宴会……   盛朝辉无奈之下,就去找了魏亭,让魏亭帮忙带穆琼的妹妹进去——这次的宴会魏亭也要去,而且魏亭没有伴要带。   说实话,相比于盛朝辉,穆琼还是觉得魏亭更靠谱。   他并不排斥这样的安排,不过……“校长,汽车坐不下,我坐黄包车,你坐汽车吧。”   换成魏亭,他就不好意思让对方坐黄包车了……   “不如我来开车?”魏亭看了看穆琼那身一看就不便宜的衣服,提议。   “校长你会开车?”   “会,我专门学过。”魏亭道,他家以前有汽车,他又觉得这汽车开起来很有意思,也就学了。   听魏亭这么说,穆琼就去问司机这车能不能他们自己开——毕竟是租来的车子,别人兴许不放心给他们开。   “穆先生,当然是可以的。”那个司机一口答应下来,然后就下了车,主动道:“我坐黄包车离开就行了。   司机鞠了一躬就走了,他走后,魏亭上了驾驶座,发动了车子。   一路上人很多,魏亭又不是着急的人,就慢慢开着,比走路快不了多少。   开了一段,魏亭对穆琼道:“穆琼,我有事想请你帮个忙。”   “校长你尽管说。”穆琼道,他琢磨着,魏亭怕是又缺钱了。   最近几个月教育月刊收上来的钱他都存着,再加上他写稿子赚的钱,还有《流浪记》出版的版税……他如今存了差不多五千个银元——《流浪记》比较长,版税也就比《留学》和《求医》要高很多。   他原本琢磨着要买点什么送给傅蕴安,但魏亭要用的话,先借给魏亭也是可以的。   然而魏亭并不是要借钱。   魏亭道:“其实也不是找你帮忙,应该是找朱女士帮忙……前些日子,我把女儿从家中接了来,但不会照顾,想请朱女士帮忙照顾。”   “魏先生,您的女儿不是您的父母在照顾吗?”朱婉婉有些不解。   魏亭道:“是的,圆圆之前一直是他们在照顾。他们很疼爱圆圆,我那时也就很放心,结果……他们要给圆圆裹脚。”   魏亭说完,又补充了一句:“我女儿名叫魏峥,峥嵘的峥,小名圆圆。”   魏亭已经三十多岁,却只活下来这么一个女儿,对女儿是寄予厚望的,给女儿起名字,都起得跟男人一样。   之前因为事情太多,不能照顾女儿,他一直很愧疚,想补偿女儿,偏偏每次回家去,他父母都不让他跟女儿多接触,女儿也不喜欢他,一直防备着他。   时间一长,魏亭也就歇了跟女儿亲近的打算,直到魏家那个一直照顾他,跟他极为亲近的管家寄信给他,说他的父母在给他的女儿裹脚。   魏亭的女儿今年六岁,这个年纪的女孩儿,在某些人看来,裹脚刚刚好。   此时,上海北京等地,很多人家已经不给女儿裹脚了,毕竟这年头,那些有出息的新派人士都不喜欢娶裹脚的女孩儿,既如此,还给女孩子裹什么脚?   但小地方,如今却依然在给女孩子裹脚。   而裹脚,这是会害了女孩子的一生的。   裹脚的女人一辈子,都将行动不便,走路稍微走多一点就受不住,干活就更不用说了。   站都站不稳还干什么活?   现代,一些人平足,都会走不了远路,动不动关节肿胀,脚还会疼……而裹脚的危害,那是千百倍于平足的。   说起来,朱婉婉这样身材娇小,骨架也小的女孩子,裹脚最多也就是让她们两脚残疾,走不动路,年纪大了之后甚至站不起来,一辈子都当家庭的累赘。但对一些骨架大的女孩子来说,裹脚是可能会要了她们的命的。   打个比方,身高一米五五,体重九十斤的女孩子,给她搭配一双三十四码的小脚,她照样能跑能跳行动方便,但一个身高一米七五,体重一百二三十斤的姑娘,你让她用三十四码的小脚走路,她就会觉得累了。   而裹脚裹下来,那脚肯定是会比三十四码更小的,还会将脚掌对折破坏掉足弓之类,让本来非常合理的脚,愈发不能承重。   在清朝,不乏身材高大的女子,因为裹脚站都站不起来的。   而一个人连站立都困难了,她又要怎么活?   魏亭道:“好好的,裹什么脚!我有个姑姑,个子挺高,因为裹脚,十五岁之后就只能躺在床上,最后就这么死了……”   魏亭说得时候,声音都变了。   穆琼也听得心情沉重。   “裹脚确实害人不浅……魏先生,你把你的女儿带来上海了?”朱婉婉问。   “是的。”魏亭道:“我把她带来上海了,也给她放了脚,已经有段时间了,可是这孩子不喜欢我,觉得我给她放脚是在害她,天天嚷嚷着要回家……”   穆琼听魏亭这么说,就知道他的女儿,应该是被他的父母洗脑了。   此时很多女人,从小就受到旧式教育,她们将自己受到的不公当做理所当然,一点不觉得这有问题。   她们不仅自己三从四德,甚至还会迫害别的女人,鄙视那些寻求解放的女人。   便是在现代,也还有很多女人一心一意地重男轻女,打掉女胎就为了生个儿子,还参加什么女德班,更别说这个时代了。   魏亭的女儿还小,魏亭若是跟她关系好,还是能说的通的,但魏亭跟她没相处过几天,她哪里愿意听魏亭的?   “我找了个婆子照顾她,结果那个婆子还跟她说些胡话,说什么大户人家的小姐就要裹脚……她不肯听我的,我又不能一直带着她……朱女士,我想拜托你照顾她。”魏亭道:“我知道我的这个要求有点不太合适,但我已经没有别的办法了。”   “魏先生您不用这么客气,您的女儿,我是很愿意帮忙照顾的,不过我时常待在孤儿院那边,她若是由我照顾,就要在孤儿院那边待着了。”朱婉婉道。   她觉得孤儿院挺好的,但在某些人看来,那里挺乱,她怕魏亭舍不得让女儿待在孤儿院里。   好在魏亭并不是这样的人:“这是应该的,其实让她待在孤儿院里见见世面挺好的。”   魏亭和朱婉婉商量好了,心情轻松很多,又问:“对了,你们今天怎么打扮的这么好?”魏亭从小出生于大富之家,珠宝这种是非常了解的,穆琼也就罢了,朱婉婉和穆昌玉两个人身上的珠宝,加起来估计要几万大洋。   这么多钱,穆琼按理是拿不出来的。   魏亭问起,穆琼也不隐瞒:“今天的宴会,我父亲也会参加,我们就好好收拾了一下……这些珠宝是傅医生给的。”   “原来是这样。”魏亭道:“听说傅蕴安家里有煤矿……看来他确实有钱。”魏亭只当穆琼说的“傅医生给的”,是傅医生借给他们的意思,倒是没怀疑什么。   原来自己的男朋友,还是个家里有矿的,穆琼却是笑起来。   魏亭这时候又道:“对了,你父亲……是穆永学?”   穆琼跟人说过自己的经历,但跟朱婉婉一样,之前没跟人提过穆永学的名字。   不过,民国上层圈子其实并不大,姓穆的更少,魏亭一猜一个准也不奇怪。   穆琼道:“是啊,校长认识他?”   “认识。”魏亭道:“以前还在一个学校里读过书。”   穆琼有些惊讶地看着魏亭,魏亭道:“这没什么奇怪的,这会儿有名气的文人,仔细算算,很多都沾亲带故要不然就是同学,或者同学的同学。”他比穆永学小几岁,但相差不大,差不多是同龄人了,认识挺正常的。   魏亭这么说,穆琼倒是想起来确实有这么一回事了。   他以前看民国资料的时候,就发现了,民国那些有名气的人,相互间总能攀上点关系……   “校长,你跟穆永学的关系不算好吧?”穆琼问。   “就见过几次,不熟。”魏亭道:“对了,在我面前就算了,等下你可别叫什么穆永学,不然吃亏的是你。”   “我知道。”穆琼道。魏亭有点离经叛道,听到他直呼自己父亲的名字不觉得有什么,但若是让别人听到,肯定会觉得他这个当儿子的不该这样。   “我听盛朝辉说,你想让他把你妹妹带进去?我带着这么个小姑娘进去,怕是要被人说闲话,对你你妹妹也不好。”魏亭对穆琼道,又说:“朱女士,不如你跟我一起走吧。平安孤儿院的院长做我的女伴,正合适。”   朱婉婉想了想,答应下来。   她女儿是个小姑娘,跟别的男人一块儿到底不好,她就没关系了。   正好还能找机会了解一下魏亭女儿的情况。   汽车虽然开的很慢,但这么聊了许久,也还是来到了沈家门口。   沈家在租界有个很大的宅子,汽车到门口的时候,这里附近已经停着好些车子了,魏亭将车子停在一边,和穆琼一起,将朱婉婉和穆昌玉从车上接了下来。   而他们四人往里走的时候,穆永学和吕绮彤早就已经在了。   穆永学和吕绮彤都是出过国,见过世面的,参加宴会对他们来说,称得上是日常了。   但来到沈家的宴会上之后,他们依然有种大开眼界的感觉。   此时的上海,是走在国内潮流的最前面的,各种国外进口来的东西,最先出现的地方,往往就是上海。   这个宴会,也就比他们以往见过的,都要来的盛大。   穆永学极为有钱,工作又好,在北京的时候,吕绮彤参加这样的宴会,永远都是别人的焦点,她的穿着打扮,往往也是最时兴的。   再加上她曾经出国留过学,这更是给她镀上了一层金光。   她还极为擅长交朋友,跟很多人交好……自然也就被人众星捧月。   可这里是上海。   她带来的北京最时兴的洋装,跟这里的人女人穿的衣服相比,看着普普通通的。   这里还没有她认识的人,没人知道她留过学。   于是,压根就没人过来跟她说话。   这样的落差感让吕绮彤不太适应,更有些难受。   穆永学是从来不注意这些的,他并没有注意到吕绮彤的异样。   而且,他在这边,是有认识的人的……穆永学和几个自己相熟的人聊了起来。   他聊了没多久,方求索就带着自己的妻子来了。   方求索去和穆永学说话,他的妻子则跟吕绮彤待在一块儿。   方求索的妻子,身上有着一股子的土气,吕绮彤是有点看不上她的,结果,她看不上人家,人家竟然也看不上她……在方求索离开之后,方求索的妻子立刻就朝着吕绮彤翻了个白眼,还用鼻子冷哼了一声。   整天被丈夫用离婚威胁的方夫人,早已不是最初那个唯唯诺诺的旧式女人了。   方求索不是喜欢有脾气的人吗?她现在也有脾气了!   吕绮彤:“……”   吕绮彤被方求索的妻子弄得很糟心的时候,穆永学正在跟人说楼玉宇。   穆永学身份不低,甚至有人主动过来跟他攀谈。   而他们这些人待在一起,少不得议论起最近极为有名的一些文人来,比如说天幸,又比如说楼玉宇。   天幸这人太神秘,大家随意夸上几句,也就没什么可说的了,楼玉宇却不同。   “楼玉宇的教育月刊办的非常好,我的几个孩子都很喜欢看。”   “他写的几部小说也都不错,细节刻画的非常好,看了之后让人很有感触。”   “我非常喜欢他的文风。”   “他本身也很好相处。”   ……   众人你一言我一语地说着,但也有人并不喜欢楼玉宇,一个一直帮政府写文章的中年男人道:“我看你们对楼玉宇有点过誉了,不过就是个写点儿女情长的,哪有那么厉害?”   “有些人是自己脑子里只有儿女情长,就只看得到儿女情长吧?”有人针锋相对。   他们都知道,这个不喜欢楼玉宇的人其实是个老顽固,而他最受不了的,恐怕是楼玉宇在小说里对女子的优待。   楼玉宇无疑是赞同男女平等这样的思想的,可惜的是,很多人并不赞同这些。   就说楼玉宇最近写的《丝乡》里的女主角小桑,就因为拿着菜刀把想要谋夺她家家产的大伯一家赶走这一情节,被无数人批判。   当然了,在场的新派人士,绝大多数都是站在楼玉宇这边的。   穆永学这时候也道:“楼玉宇的小说是极好的,看他的小说,不能只看表面,而要看内里。能看出来,他是个很有想法的人。”   那个不喜欢楼玉宇的人不得不离开,剩下的人就继续说起了楼玉宇。   穆永学也说了自己来这里,是为了找楼玉宇的,并对楼玉宇高度赞扬。   聊天的人里,就有商业印书馆的章澈,他跟穆永学很有共同语言,这时候道:“楼玉宇的年纪还小,我相信过些年,他一定会越来越厉害。”   “章先生认识楼玉宇?”穆永学问。   “认识,他的几部书,都是我这里出的。”章澈道。   “章总编,楼玉宇去留过学,年纪应该也不会太小吧?”一个年轻人道,这年轻人二十出头,而他一直觉得楼玉宇应该比他大一点。   “楼玉宇还不到二十呢,第一次见他的时候,我都被吓了一跳。”章澈笑道。   “他竟然还不到二十?当真年轻有为。”穆永学有些吃惊。   “是啊,小小年纪就能写出这样的小说来,还精通英文法文,办了杂志……真是江山代有人才出!”章澈极为感慨。   “他虽然年纪不大,但思想还是很成熟的。”又有一个见过穆琼的人道:“这孩子真的很优秀,可惜摊上了一个混账爹。”   “这怎么说?”章澈不解地问道。   “你不知道?”那人道:“楼玉宇这孩子,这一年多以来不停地写东西,是为了养家……他父亲宠妾灭妻,竟是将他和他的母亲赶出了家门。”   “还有这种事?”众人惊讶极了。   “我夫人是楼玉宇母亲的好友,这事千真万确。”那人道:“跟妻子过不到一起去要离婚也就算了,竟然这样的儿子都不要,也不知道他父亲是怎么想的。”   “是极!”有人道,又问:“不知道这楼玉宇的父亲是谁?”他们这些文人,也是爱听八卦的,虽然他们大多连楼玉宇都不认识,但还是好奇他父亲是谁。   “这我并不清楚。”那人道:“我知道的,多是楼玉宇的事情,听说他一开始连支钢笔都买不起,差点吃不起饭,最后只能去西餐厅给人端盘子。”   “能屈能伸,这是个好孩子啊!”穆永学感慨:“他父亲着实过了!”   “是啊!”方求索也道:“沉迷女色不管孩子……确实是个混账!”   众人正说着,又有人道:“我也从我母亲那里听说了楼玉宇的事情。好在他有本事,现在倒也在上海买了房子安了家。”   “这孩子当真不错,我一定要认识一下他。”穆永学道:“不知道他今日是否会过来?”   “沈家肯定是给他送了帖子的,他会不会过来就不一定了,他不怎么参加这样的聚会。”有人道。   “是啊,他挺忙的……教育月刊要顾着,要写小说,还要帮他的母亲管理孤儿院。”   穆永学听到这些人这么说,跟着又夸了夸楼玉宇,同时也放松很多。   楼玉宇既然生活艰苦年纪又小,那必然是好说话的。   而众人聊着,大门又开了,两男两女从门外进来。   这四人男的英俊女的美丽,都是非常引人注目的。   “魏亭来了。”穆永学这边有人道。   众人听到这话,都看了过去。   魏亭这人,可是极有名气的。   魏家是不逊于沈家的有钱人家,而魏亭,又是个赫赫有名的“败家子”。当然了,那些年纪大的,觉得魏亭是败家子,穆永学这边的人,却都是很敬佩魏亭的。   至于穆永学……他对魏亭的感觉很复杂。   他年轻时,曾和魏亭一起读书,当时魏亭是全校的风云人物。   后来他有了不错的事业,魏亭没什么消息的时候,他还感慨过,觉得魏亭要没出息了,并隐隐有些自得,结果突然就得知,魏亭家中极为有钱,家资数百万。   他家并不穷,但跟魏亭家比,就差太多了。   他奋斗一辈子,都奋斗不出那么多钱来。   还有就是不久前,他竟然得知魏亭办了一所大学。   这办大学可不容易!   上海北京相隔甚远,他不清楚魏亭是怎么把大学办起来的,但恐怕……还是靠的家里人。   魏亭有了个好爹,就什么都有了……穆永学心里五味陈杂 。   现在魏亭来了……穆永学立刻就看了过去。   魏亭长得极为英俊,风度翩翩,合体的西装更是给他增色不少——魏亭虽然离开了魏家,但好歹把自己的衣服拿出来了,男人的西装又不会过时,因而这会儿,穿的倒也不错。   不过,最引人注目的还是魏亭身边的女子。   这女子约莫二十七八岁,长得极为美丽,化了精致的妆容,穿着漂亮的洋装,散发出成熟女人独有的韵味来。   当然了,这女子引人注目,倒并不单单是因为她长得好,毕竟今天这宴会上,长得好看的女子并不少见。   大家注意她,主要是因为……她竟然和魏亭走在一起!   上海这边的人,都知道魏亭不肯结婚的事情,可现在,魏亭身边多了个女人……魏亭这是打算结婚了?   普通人只是好奇,穆永学这会儿,却称得上愤怒了。   他看看朱婉婉,再看看魏亭朱婉婉身后那一对相貌出色的年轻男女,只觉得心里涌现出一股怒火来。   朱婉婉,这是朱婉婉!   他这些日子对朱婉婉很是担心,怕她出事,朱婉婉倒好,竟然一转眼攀上魏亭了!   她借口来上海投亲从苏州离开,该不会就是为了去找魏亭吧?   穆永学看不上朱婉婉,不把朱婉婉当妻子,但他并不愿意见到朱婉婉和别的男人在一起。   穆永学的心里冒出一股无名火来。   穆永学这次,是来找楼玉宇的,他之前说起过。   这会儿看到楼玉宇跟在魏亭后面进来,章澈转过头,就想告诉穆永学,帮穆永学介绍一下。   结果,他还没说什么,穆永学就突然朝着魏亭所在的方向大步走去。   这是怎么了?章澈等人有些不解,方求索更是快步跟了上去。   穆永学这是怎么了?怎么好像很生气?没听说他和魏亭有矛盾啊?   穆永学走到魏亭近前,才意识到自己有些失态了,他深吸了一口气,脸色总算没有那么阴沉了:“朱婉婉?”   “穆先生。”朱婉婉朝着穆永学点头。   她现在对穆永学,是真的一点感觉都没有了,这会儿的心情,竟然出奇的平静。   她儿子说的没错,她没必要躲着不见这个人。   “你怎么会在这里?”穆永学问。   “当然是收到了请帖。”魏亭满脸不解地问:“学长,怎么了?”   魏亭似乎什么都不知道,穆永学憋了一股气问:“魏亭,你知道她是谁吗?”   “当然知道。”魏亭道。   “你……”穆永学看魏亭的眼神都变了。   而这个时候,章澈等人都跟了过来,章澈去过穆家吃饭,但当时没特地去看朱婉婉,朱婉婉今天的打扮又与众不同,以至于这会儿没有认出来,他不解地问:“这是怎么了?这位女士是?”   “章总编。”穆琼笑着跟章澈打招呼,又介绍了朱婉婉:“这是我的母亲。”   穆琼的母亲打扮过后竟然这么漂亮?章澈有些惊讶,更加不解——穆琼的父亲竟然把这么美丽的妻子都赶走了,他是眼瞎了吧?   不过他都能做出不要穆琼这么个儿子的事情了,赶走这么个妻子,倒也并不奇怪。   章澈正这么想着,就看到穆琼笑着看向穆永学:“父亲,好久不见。”   章澈:“……”   在场其他认识穆琼的人:“……”   刚才穆永学还跟他们一起批判楼玉宇的父亲来着,结果……   “我没有你这样的儿子!”穆永学想也不想就道。朱婉婉他们三个看打扮,日子过得极好,肯定是靠着魏亭,穆永学都想骂自己儿子一顿了——这人竟然认贼作父!   众人:“……” 第163章 楼玉宇   听到穆永学说没有自己这样的儿子, 穆琼很想回一句“我也没有你这样的父亲”。   可惜他不能这么说……穆琼露出许些黯然,许些不忿, 好似被穆永学的话伤到了。   不管是傅蕴安还是魏亭, 都提醒过他,面对穆永学的时候,姿态要放低, 那他就放低好了。   “穆琼,原来他是你的父亲。”魏亭吃惊道,又看向穆永学:“学长,你怎么能说出这样的话来?会伤了孩子的心的。”他说完,还担心地看着穆琼。   穆永学:“……”之前他问魏亭知不知道朱婉婉是谁, 魏亭说知道,可现在看着, 魏亭怎么好像并不知道朱婉婉是他的妻子?还有, 魏亭叫他儿子“穆琼”?这是叫错了?   “没事,我都习惯了。”穆琼看了魏亭一眼,露出苦笑来。   “永学,这就是你的长子?你啊……就算孩子有错, 你也不该发脾气。”方求索直接给穆琼安了个“有错”的名头,给穆永学找了个台阶下。   不过,话虽然这么说,他心里却是非常疑惑的——之前穆永学不止一次抱怨自己的原配, 又说他儿子不听话不像样,可现在这两人看着, 分明都是极为出色的。   当然了,看人不能只看外表,兴许他们就是绣花枕头一包草。   方求索和穆永学多年好友,还是站在穆永学这边的。   倒是章澈,这会儿对穆永学的好印象已经荡然无存,只想着看好戏了。   他是很喜欢穆琼的,这样好的一个孩子,穆永学竟然把他赶出家门……章澈觉得穆永学这已经不单单是眼瞎的问题了。   其他认识穆琼的人,多跟章澈一样的想法,至于不认识穆琼的……   魏亭带来的女人,好像跟穆永学有一腿,这是一场大戏啊!   他们都等着看后续。   穆永学听到方求索的话,倒是冷静下来了,脸色也恢复正常,然后就忍着心里的不满给方求索介绍了朱婉婉三人:“老方,这是我的长子穆昌琼,这是我的长女穆昌玉,还有我的前妻朱婉婉。”   短短的时间里,穆永学已经想了很多。   看到朱婉婉和魏亭在一起,他非常生气,觉得丢了脸,但这其实没有必要。   相比之下,肯定是魏亭更丢脸。   魏亭的女伴是他的前妻……呵!   果然,穆永学这样大大方方地一介绍,那些不认识穆琼和朱婉婉的人,看着魏亭的表情就变了。   魏家给魏亭介绍了很多出生极好的女孩子魏亭不要,竟然跟穆永学的前妻搅合到一起去了?   话说,该不会是魏亭太穷了,所以找了个富婆吧?   好吧,这是开玩笑的,他们很清楚,魏亭不会这么做。   但有一点他们是确定的,那就是这女人很有钱。   毕竟她身上的衣服首饰,魏亭肯定是买不起的。   穆永学一直待在北京,对魏亭的现状不了解,但上海这边的人,都知道魏亭很穷。   穆永学并不知道这些人的想法,吕绮彤当然也不知道。   吕绮彤跟魏亭不是同学,但她曾在北京见过魏亭,而且,她有个朋友跟魏家是亲戚,她曾听她的朋友说起过魏亭。   她朋友当时说过,魏亭娶了三任妻子,结果都死了,只留下了一个女儿,若是谁能嫁给魏亭生个儿子,魏家的百万家财,就都到手了。   吕绮彤当时还羡慕过魏亭将来的妻子,结果这会儿,她竟然看到朱婉婉站在魏亭身边!   魏亭和朱婉婉一起进来的时候,她其实没看到——她那时并没有关注门口处,倒是一直关注着穆永学。   直到穆永学往朱婉婉那里走去的时候,她才看到进来的几人。   虽说朱婉婉变了很多,但人还是这个人,吕绮彤一眼就认出来了。   认出朱婉婉之后,她又认出了朱婉婉身后长大很多的穆琼和穆昌玉,也认出了魏亭,同时,朱婉婉的穿着打扮,也落在了她眼里。   吕绮彤恨不得吐出一口血来。   朱婉婉的衣服首饰,一看就知道价值不菲!   她知道朱婉婉是没钱的,既如此,这些肯定是魏亭给的。   魏亭疯了吗?竟然看上了朱婉婉?朱婉婉都多大年纪了?她还生的出孩子吗?   吕绮彤忙不迭地往朱婉婉那边走去,过去的时候,正好听到穆永学给方求索介绍了朱婉婉,说朱婉婉是他的前妻。   吕绮彤心里一松,又有些难堪。   穆永学不承认朱婉婉,这是让她高兴的,但被人知道穆永学其实还有个前妻,这一点又让她觉得丢脸。   尤其是今天的朱婉婉,堪称艳光四射。   她一直都知道朱婉婉很漂亮,却不知道朱婉婉在打扮过后,竟然这么漂亮。   反倒是她,从北京一路过来,路上就很累,到了这里之后又为了照顾两个孩子没能好好休息,眼角都出来细纹了,便是擦了粉也遮不住。   至于首饰……穆家虽然有钱,但穆永学是无论如何,都不可能让她花几万大洋去买首饰的。   这会儿,她除了内在竟然没一样比得上朱婉婉的。   “朱女士,没想到竟然会在这里见到你,你过的好吗?”吕绮彤心里膈应的很,但还是落落大方地看着朱婉婉。   朱婉婉回想了这一年多来经历的种种事情,释然地笑道:“挺好的。”   她之前在吕绮彤面前,其实一直很自卑,觉得吕绮彤处处比她出色,是高不可攀的。   但现在长了见识,再去看吕绮彤,却突然发现吕绮彤……也就这样。   她儿子说的不错,女人就要多长见识。   朱婉婉抬头挺胸直视吕绮彤,脸上没有丝毫怯弱。她头上的头发,可是花十块钱做的,哪能低头?   “朱女士看起来确实过得很好。”吕绮彤的目光意有所指地从朱婉婉和魏亭身上扫过。   吕绮彤以为魏亭会因为自己的目光而不悦,甚至觉得魏亭可能会对朱婉婉有意见,没想到魏亭竟然满脸认同道:“那是,朱女士很努力,这样的人,不管在哪里都能过好。”   努力?朱婉婉努力什么?努力勾搭魏亭?吕绮彤心里呕血。   穆永学的心情也很糟。他一直以为,朱婉婉他们三个离开之后,应该会回到苏州乡下生活,没想到她竟然这么不安分……但这时候去贬低朱婉婉,倒是显得他气量狭小了。穆永学看向穆琼,又看看用愤怒的目光盯着自己的穆昌玉,道:“你们两个是怎么回事?小小年纪就打扮,像什么样子?有这个功夫,还不如多读几本书!”   这种场合去说女人不太好,训斥孩子却没关系。   “我一直有读书。”穆琼道。   至于穆昌玉……她没有说话,只是一直看着穆永学。   “读书?你读得出什么书?小学毕业了吗?”穆永学嗤笑。   章澈等人:“……”   吕绮彤这时候也道:“昌琼,你离开北京之后,可有继续读书?就算成绩不好,也是要学的。”她这会儿对上朱婉婉,总归是自己丢脸,但对上穆琼就不一样了。   她再怎么说,也是穆琼的长辈。   穆琼的脸上露出许些不忿,对吕绮彤道:“我的学业,不用你操心。”   “你这孩子怎么这么说话?”吕绮彤眉头微皱,有些伤心的样子:“我也是关心你。”   “明明我都快中学毕业了,让我去读小学,这就是你们的关心?”穆琼针锋相对。不过,因为他的脸上有着委屈,倒也没人觉得他说这样的话有什么不好的。   而且他说的要是真的……就算是不知道穆琼身份的人,这时候看穆永学的表情,都变了。   “你这是什么态度?是你自己考不上中学的!”穆永学道。   “我和我娘陪着奶奶赶了一个月的路,刚到北京都没歇歇脚,我水土不服还病着,你就让我去考北大预科班……我能考上就怪了。”穆琼看着穆永学,带着苦涩和控诉道。   如果是原主站在这里,这会儿估计已经被气坏了,怕是会说出很多不中听的话来,那就中了吕绮彤的圈套了。   但现在站在这里的是他。   他对穆永学没有感情,这会儿要演个戏,简单的很。   至于他说的话,那是半真半假的。当时最疼爱原主的爷爷去世了,原主的奶奶又病着,原主的状态确实不太好。不过这些并没有影响到原主考试,他当时把能做出来的全都做了,没考上,主要是他英语没学好。   但别人不知道。   方求索本来还想替穆永学说几句,现在听到穆琼的话,尴尬极了。   穆永学之前说他儿子成绩不好,考不上中学,他还当是普通中学呢,结果……北大预科班?!   穆永学自己当年,也没考上北大啊……   周围人也都很无语。   而这个大厅的二楼,拿着望远镜的霍英“噗嗤”一声笑了出来:“没想到穆琼还挺会演戏!也是,他写东西那么厉害……至于他父亲,真是做得出来。”跟穆永学一比,霍老虎那家伙还算不错了啊……   霍英拿着望远镜在看的同时,他身边有个同样拿着望远镜,还懂唇语的人在给他说楼下众人说的话。   虽然因为角度等很多问题,他只能知道个大概,但单纯看戏已经够了。   这时,穆永学又对穆琼道:“你都读了好几年中学了,还考不上,你就不知道要反省一下?”   穆琼还没回答,一个年轻男子就冷笑道:“反省什么?我在上海读了三年约翰中学,去考北大和北大预科班也没考上,最后只能考了个师范馆。”   这人说的师范馆,就是1902年成立的“京师大学堂师范馆”,当然了,这学校现在已经改名为“北京高等师范学校”,再过几年还会改名为北京师范大学,就是赫赫有名的北师大。   在此时,有“北大老,师大穷”一说,而所谓的北大老,不是说北大的学校老,而是说里面的学生老。   这会儿还没有清华,北大是最好的大学,再加上这时候招生没有年龄限制,多得是三十来岁去考的,便是预科班,也有一群二十多岁的去考,穆琼这么年轻,争得过就怪了!   穆永学这时候,也有点尴尬了,但吕绮彤是个能人:“永学让他去考北大,也是对他寄予厚望,这孩子的爷爷一直说他学识渊博极为出色,比之永学有过之而无不及,他自己也说他能考上……”   吕绮彤这话,果真让一些人对穆琼的印象不好了。   在很多人看来,穆永学是当爹的,怎么都不可能去害儿子,所以还是这孩子好高骛远吧?   吕绮彤这时候还道:“你父亲让你去读小学,也是想要磨练一下你的性子,谁知道你竟然……”   “穆先生!”一个声音突然响起。   这人说话挺大声的,大家顿时不再关注穆琼,一起朝着他所在的方向看去。   然后就看到了带着四个穿着军装别着枪的保镖的霍英。   霍英近来做了些“大事”,他又不像穆琼不愿意接受采访,因而报纸上有很多他的照片,在场的人也基本都认识他。   就算不认识他,看他这派头,也知道他不一般。   穆永学是认识霍英的,这会儿只当霍英是在叫自己。他虽然不喜欢霍英,但被霍英尊敬地喊“先生”,还是觉得高兴的,这时矜持地看向霍英。   结果……霍英看都没有看他一眼,直接走向穆琼:“穆先生,没想到你也来了!要是早知道,我就去门口等你了!”   穆永学愣了,吕绮彤也有点茫然——她正打算说出穆琼不孝的事情,将穆琼打压下去,结果竟然冒出个霍英来,霍英似乎还跟穆琼熟识……   “二少说笑了。”穆琼道。霍二少来的……真的挺巧的。   “哪有说笑。”霍英道:“穆先生,你最近的新书当真好看,能不能给我看看后面的稿子?”   “二少想看的话,我明天就让人誊抄一份给你送去。”穆琼道。   章澈笑道:“穆琼你这就不厚道了,只给霍二少不给我的吗?”   霍英和章澈竟然都对穆琼这么热情……穆永学觉得有点不对劲了。   而这时候,魏亭看向穆永学,语重心长地说道:“学长,以穆琼的才学,我觉得要考北大肯定是没问题的,只是你不能人还病着,就让他去考啊,还有哪有让孩子去读小学磨练性子的?这不是耽误孩子吗?”   这孩子明明叫穆昌琼,怎么就成了穆琼了?这些人又为什么都帮他说话?穆永学的脸色青一阵白一阵的。   周围围观的人,也很好奇,还有人问章澈:“这位是……”   “这就是楼玉宇。”章澈道。   那些之前听穆永学说了很多夸奖楼玉宇的话的人:“……”   楼玉宇应该是真的有才学的。毕竟他除了写小说,还出过《英文短文》,并且教育月刊上一些科普类的读物,也都是他翻译的。   让这样一个人去读小学……穆永学还真是做的出来!   现在很多大学生,国文和英文水平,怕是都比不上他!   同时,他们还都想起来了从女人那里传出来的,楼玉宇和母亲妹妹被宠妾灭妻的父亲赶出家门的事情。   所以,眼前这个男人,就是那个混账?   他之前,好像还说自己不对来着……   众人表情各异,就连方求索,这会儿都非常尴尬。   方求索之前一直把穆永学当好友,信任穆永学的人品,可这会儿他有点怀疑了——穆永学这个人,真的有人品?   他把自己儿子贬低成那样,结果呢?他儿子是楼玉宇!   吕绮彤也懵了。   她对穆昌琼的了解,比穆永学来的多多了,她一直知道,穆昌琼是真的很聪明的,天赋甚至比他的两个儿子来的好。   但是,穆昌琼是楼玉宇?这怎么可能!?   当然了,这会儿最觉得不可思议的,是穆永学。   穆永学简直不敢相信这一切。   楼玉宇竟然是他那个不成器的儿子?   他突然就想起了他父亲对他儿子的种种夸赞,他当时一直都是不当回事的,甚至因此对儿子有了意见,结果……他儿子竟然真的有出息。   穆永学的表情难看极了,他丢了大脸了!   偏这时候,方求索的妻子还道:“我听人说过楼玉宇母子三个遇到过的糟心事儿,没想到干这事的,还是熟人。”   吕绮彤不明所以,穆永学更难堪了,又有点气愤——朱婉婉这个女人竟然到处诬陷他!   而方求索,他竟是没有去阻止自己的妻子。   吕绮彤并不知道朱婉婉已经把自家的事情说出去了,这时候不赞同的,弱弱地看着穆琼:“昌琼,你怎么把名字改了?你当初对你奶奶不孝就算了,你连名字都改,会不会太过分了?”   “人家天天伺候着老太太的,是不孝,你这个一个月也就去一次的,倒是孝顺了?”   “之前婉婉说起她的遭遇的时候,我还想着是怎么样的女人,才能这么恶毒,现在总算见着了。”   “你们穆家什么都做得出来,都能把孤儿寡母赶走了,楼玉宇改个名字算什么?我看哪,应该把姓也改了。”   ……   几个跟朱婉婉交好的妇人满脸讽刺。   朱婉婉一家在上海的经历挺好查的,她们知道,朱婉婉之前说的那些,都是真的。   既如此,她们自然是讨厌吕绮彤的,尤其是在吕绮彤要往穆琼身上泼脏水的情况下。   穆琼感激地看了这些人一眼,又看向穆永学:“穆家那边都说了,我以后不再是穆家人,不能打着穆家的旗号在外面走,我再按着排行叫穆昌琼不合适。”   原主年轻气盛,穆家族人不让他们住在祠堂里的时候,他就放话说自己不再是穆家人了。   穆琼说的可不是假话。   “穆先生,原来这是你的父亲啊?叫什么?”霍英这时候已经从周围人那里“弄清楚”穆永学和穆琼的关系了。   霍英竟然不认识自己……穆永学冷着脸没回答。   霍英又道:“这种父亲,不用去管他……走,我带你去认识一下沈绍成。”   他说着,拉了穆琼就要走,还对穆昌玉道:“朱姨和小妹妹要不要一起去?”   “不用了。”朱婉婉拒绝,她跟霍二少不熟。   至于穆昌玉,她之前一直没说话,只冷冷地看着穆永学,而这时候,她才猛地回过神来。   穆昌玉知道自己的哥哥肯定有别的事情,她摇了摇头,走到了朱婉婉身边。   而这个时候,跟朱婉婉交好的那些妇人,也拉着朱婉婉和穆昌玉走了:“婉婉你今天真漂亮。”   “你女儿这么一打扮,也好看的很。”   “我们去那边,别因为不相干的人生气。”   ……   不相干的穆永学和吕绮彤,就这么被落在了原地,再没有人管他们。   同样被落下的,还有魏亭。   “魏亭,你的女伴被带走了,你就不去追?”一个跟魏亭关系不错的人笑道。   “什么女伴啊?我就是没车子,然后蹭穆琼的车过来了。”魏亭哈哈一笑:“还有,朱女士不单单是穆琼的母亲,还是平安孤儿院的院长。我想追也不一定能追到。”   魏亭说完就走了,其他人也纷纷离开。   方求索有些犹豫,结果他妻子一拉,他也走了。   穆永学脸色铁青地站在原地,他长这么大,还从没这么丢过脸!   而这个时候,朱婉婉却被众多妇人围在中间,大家还跟她打听她身上的首饰和她的头发。   “你们也知道的,我儿子虽然有点钱,但并不多,这些首饰是他朋友借给他的。”朱婉婉笑道,这是他们早就想好的说辞。   这些妇人一点都不奇怪。   穆琼这会儿虽不是很有钱,但他认识很多人,要借几套首饰真算不上什么……不说别的,就说刚才把穆琼带走的霍二少,指头缝里漏点什么出来,都值几万大洋了。   白手起家的人,想买点宝石之类的东西会觉得非常贵,但说实话,对她们这样的人家来说,这种东西压根就不用买,祖上传下来的就不知道有多少了。   而霍二少家里……他爹估计抢了不少回来,咳咳。   朱婉婉说了首饰,又跟她们说起了烫头发的事情。   这些中年妇人,都是没烫过头发的,这会儿听朱婉婉说烫头发的细节,一个个听得津津有味的,还有人表示,明天也要去烫一个。   一时间,朱婉婉在这个宴会上,倒是成了众星捧月一般的存在。   吕绮彤觉得这一切可笑极了。   而这个时候,被带到楼上的穆琼,却听霍英道:“穆琼,你要小心点,你那个后娘可不简单,她找了个男人,让那男人装成你娘的情人。”   这事其实是他弟弟查到的,他弟弟自己不好跟穆琼说,就让他说了,还让他照看着一点穆琼。   “二少是怎么知道的?”穆琼一惊,随即问道。他看原主的记忆,就已经知道吕绮彤不简单了,没想到她竟然这么狠辣…… 第164章 内幕   霍英看了穆琼一眼, 道:“穆永学和吕绮彤到了上海之后,去找过你那个舅舅。之后吕绮彤就跟你那个舅舅接触了几次, 让你那个舅舅找了个混混回来。说是如果你娘找上门去, 就让那混混装作你娘的情人,把你娘拉走……也是巧了,他们找的混混, 正好是江新春手底下的,这混混跟人聊天的事情,还把这事说出来了。”   事情当然没有这么凑巧,要不是他弟弟一直找人盯着穆永学和吕绮彤,一定发现不了这件事。   而知道吕绮彤的打算之后, 他们就只有一个想法——吕绮彤真的太狠了!   吕绮彤这人够狠,既如此, 之前穆琼一家之前遇到的种种事情, 会不会另有隐情?   他弟弟已经让人去查了,不过时间紧迫,一时间还没查到。   霍英和傅蕴安开始怀疑朱婉婉一家之前的遭遇另有隐情,穆琼也一样。   穆琼不是原主, 他还是从现代穿越到这个时代的,所以,对穆永学不喜欢朱婉婉选择吕绮彤这件事,他虽厌恶, 但也不至于因此跟穆永学不死不休。   喜新厌旧,功成名就了就抛弃糟糠妻的男人, 从古至今就没少过,现代的离婚率更是居高不下。   至于对儿女不好……就算是在现代,丧偶式育儿或者有了后娘就有后爹这种事情,也不少见。   他觉得穆永学人品有问题,但要说恨穆永学什么的,这样的情绪其实是没有的。   甚至就连朱婉婉,都没怎么恨穆永学。   毕竟在他们看来,他们一家会落到天天吃面糊的地步,有各方面的原因。   是到苏州时遇到的劫匪、势利眼的穆家族人、还有白眼狼的朱博源,这些人一起造成了他们一家的悲剧。   穆琼虽然有过猜测,觉得穆家族人不肯让朱婉婉住进祠堂,兴许是吕绮彤为了自己的利益授意的,但他没什么证据,也不想跟个争风吃醋的女人计较,便没有深究。   他们只要自己过得好就行了,至于吕绮彤这个女人……穆琼觉得,她这么喜欢穆永学,就把人收着好了,他们爱怎么过怎么过,反正跟他无关。   穆琼当时是压根就不想跟穆永学有牵扯的,也懒得计较以前的事情。   这次要不是穆永学把主意打到了他头上,他不见得会来参加这个宴会。   可是,吕绮彤刚来上海,就设下这样的毒计……   要是没有他这个变数,日子过不下去的朱婉婉去找穆永学,反被吕绮彤这么泼一身脏水,她会有什么下场?   穆琼想明白这一点,对吕绮彤和穆永学的看法,顿时就变了。   同时也清晰地认识到,朱婉婉三人在他穿越前遇到的那些事情,怕是吕绮彤的手笔。   真要这样,他们可以说是害死原主的凶手了。   穆琼道:“多谢二少告知。”   “不用谢。”霍英摆了摆手:“对了,你那个舅舅的儿子的工作,也是吕绮彤找人安排的。”   朱博源在原主幼时,就搬到上海住了,也就过年的时候会回苏州住几天,原主对那个舅舅其实没什么印象,这个舅舅不收留他们这事,因为有被亲生父亲赶走,被穆家族人赶走这两件事在前,原主也没太当回事。   原主都不当回事了,穆琼便也没有在意,没想到这人竟然还跟吕绮彤关系不浅。   他的这个舅舅,怕是早就被吕绮彤买通了。   穿越过来之后,穆琼早已打定主意,要照顾好朱婉婉和穆昌玉,也早已打定主意,绝不会原谅穆永学。   这次穆永学来上海,他就想给穆永学一个没脸,再让穆永学的谋划变成一场空——他已经跟穆永学死对头商量好,会跟对方合作推广标点。   这件事情,甚至明天就会上报。   可如果原主一家的遭遇另有隐情……   穆琼看向霍英:“二少,我有事想请你帮忙。”   “什么事?”霍英问。   “二少能为我引见江新春江先生吗?”穆琼问。   江新春这个人,穆琼是知道的。   在后期的影视作品里,这人时常出现,不过出现的最多的,还是他的儿子江凤鸣。   因为江新春死的很早。   江新春被极为信任的手下背叛,会在一年后去世,他在上海这边建立的势力,紧跟着就被另外两个早就对他的势力虎视眈眈的人,还有那个背叛他的人瓜分。   彼时江凤鸣还只是个纨绔,因为看着成不了气候,再加上有忠于江新春的人保护,倒是活了下来。   所有人都以为,遇上这样的事情,江凤鸣怕是要躲躲藏藏一辈子,没想到这个纨绔在自己的老爹被干掉之后,竟然一转身投靠了军阀,帮着军阀做情报工作,弄死了杀父仇人,然后在军阀倒台之后又跑来上海,干起跟自己父亲一样的事情来。   他一直干到后来新中国成立,才离开上海,去海外做了个富家翁,因为早些年他曾坚持抗日,在后世的名声还挺不错,很多作品都将他塑造成高深莫测的幕后大佬。   不过穆琼知道,不管是江新春还是他儿子江凤鸣,都算不上好人,别的不说,贩卖鸦片这事儿,他们就一直有干。   但他们至少比其他人要好点,好歹没卖国,也不是那种会草菅人命的。   按照穆琼原本的想法,这些事情,他是不打算管的,但现在,他有事要找江新春帮忙,倒是可以用自己知道的一些事情来做交换。   “可以……你想让他帮你?”霍英问,同时开始琢磨着要怎么跟将新春对口供——江新春其实跟这件事一点关系都没有,吕绮彤找的那个混混,压根就不是江新春的手下。   江新春可不是什么阿猫阿狗都会收的!   “是的。”穆琼道。   “行,我帮你约他。”霍英一口答应下来:“到时候我找人通知你。”   “多谢。”穆琼道。   “不用谢,之前你也帮了我大忙。就是当时我太忙,都没谢谢你。”霍英道,穆琼写的坑日本人的文章,对他的帮助可是非常大的:“而且这也不是难事……江新春是我拜把子的兄弟。”   历史上是没有这件事的,霍二少甚至一直呆在山西不怎么出来,这估计是自己引起的蝴蝶效应……穆琼道:“那就麻烦二少了。”   “也没什么麻烦的。走,我们去沈绍成那里。”霍英又道。傅蕴安让他给穆琼做脸来着……   霍英嘴里的沈绍成,就是这场宴会的主角,沈家的大少爷。   沈绍成是二十岁那年出国的,在国外待了整整七年,如今已经二十七岁。   霍英回国前,就跟这位沈少认识,回国后也没断了联系,甚至有合作做生意,两人关系不错,这会儿,他就带着穆琼直接去了沈绍成那边。   沈绍成正在跟他的父亲“吵架”。   “你穿成这个样子,成何体统。”   “在国外大家都这么穿。”   “这是在国内!大好的日子一身的白,像什么样子?”   “我穿白色的好看啊!”   ……   门口有下人看着,瞧见霍英,立刻道:“老爷,霍二少来了!”   里面的争吵声戛然而止,一个穿着长袍马褂身形矮胖的中年男人,带着一个瘦高个穿着白色西装的年轻男子从里面走了出来。   这两人看身形大不一样,那张脸倒是像极了。   矮胖中年人看着霍英,笑得温和有礼:“二少是来找犬子的吧,他已经准备好了。”   高瘦年轻人却是整了整自己身上的白西装,笑得神采飞扬:“霍二,我这打扮看着如何?”   霍英道:“很是英俊潇洒。”   沈绍成长得算不得多么英俊,但男人,一般只要不是特别丑,身材又好还把自己打理的很干净,众人就能夸他相貌堂堂了。   沈绍成道:“就知道你眼光好,对了,这位是?”他说着,就看向穆琼。   霍英道:“这是穆琼,笔名楼玉宇。”   “原来这就是楼玉宇先生!”沈绍成笑着看向穆琼,半真半假地抱怨:“原来还这么小,怪不得那么活色生香的大美人儿,都能狠下心去写毁容。”   沈绍成这么说,就是说他看过《留学》,可比假惺惺地说几句久仰来的讨人喜欢多了。   穆琼道:“沈先生你好。”   “你也好。”沈绍成道:“我回国之后,就看了你的新书,你要是再对小桑姑娘下毒手,我可要来找你麻烦了。”   穆琼笑起来:“沈先生放心。”   沈绍成是个极为擅长搞活气氛的,三言两语,就和穆琼亲热起来。   而这个时候,楼下,吕绮彤正在劝穆永学。   宴会还没开始,穆永学就丢了个大脸,他能感觉到,周围人看他的目光都变了。   在这样的情况下,他在这边也就有点待不下去……他想离开。   但吕绮彤并不想走,他们这时候一走,不就称了朱婉婉的心,让朱婉婉风光无限?   吕绮彤道:“永学,昌琼这孩子对你有怨,出息了都不跟你说一声,但他到底是你儿子,父子哪有隔夜仇?”   听吕绮彤说穆琼出息了都不跟自己说一声……穆永学心里怒火更甚。   吕绮彤接着又道:“不过他是楼玉宇,也是好事,你们是父子,有些话更好说。”   穆琼就算是楼玉宇又怎么样?他是穆永学的儿子,这一点是变不了的,而有这么个身份在,他们自然能好好做文章。   至于朱婉婉……吕绮彤看了远处的朱婉婉一眼,她一定要想法子让朱婉婉丢个大脸。   穆永学听到吕绮彤这话,倒是不想走了。   他已经好几年没升迁了。   他在政府部门工作,负责教育这一块,而这,是很难出政绩的。   北洋政府对教育这一块管得非常宽松,各个大学都是自己管理的,他们就只负责掏钱,他手上实在没有什么权利。   他年轻时,写写文章到也能增长名声,但如今年纪大了,琐事缠身,早就写不了了。   至于革新教育之类……他知道有些人一直在做这个,但他也知道,自己做不了。   倒是白话文和标点的推广,他是可以做的。   “这里是上海,跟北京隔着老远。”吕绮彤又道,他们在这边的事情,北京那边的人又不会知道!   穆永学的表情松动了。他是个爱面子的,但他更爱前途。   吕绮彤见状松了一口气,她已经稳住穆永学了。   穆琼不在,但朱婉婉在。朱婉婉这个女人,就是个逆来顺受没主见的,虽说今日打扮的极为漂亮,但也不过是面上光鲜,要拿下这么个女人,实在简单的很。   朱婉婉跟那些妇人正聊着,就看到穆永学和了吕绮彤走了过来。   穆永学今年三十六,他保养的不错,看着风度翩翩,极有魅力。   至于吕绮彤,她比朱婉婉小两岁,今年三十一,虽不是绝色,但气质出众。   这两人站在一起,是极为相配的。   说实话,要不是之前那一出,没人想得到吕绮彤竟是穆永学后来娶的妻子。   毕竟他们的年纪,是看着差不多的。   这两人一过来,朱婉婉身边的那些妇人,就用带着讽刺的目光看了过去。   穆永学对上这样的目光,有些难堪,吕绮彤却脸色不变:“朱姐,真不好意思,我们对昌琼这孩子不了解,耽误了他。”   他们亏待穆琼这事,已经板上钉钉,洗不了了,只能咬牙认下,不过,以朱婉婉的性格,应该谦虚一下,说自己也有错……   吕绮彤等着朱婉婉这么说。   然而朱婉婉道:“是啊,当初在北京,这孩子要是能好好读书,有个文凭,也不至于刚来上海的时候,只能给人端盘子。”   朱婉婉搁以前,看到吕绮彤道歉,穆永学又在旁边盯着,是不好意思计较的。   但现在,一方面她心态放平了,并不怕眼前这两人,另一方面,见识的多了,她便也知道吕绮彤不怀好意了。   更何况,这两人来找她,多半是为了从她儿子手上弄好处。   朱婉婉这话一出来,众人看穆永学和吕绮彤的表情,就更不屑了。   “朱婉婉,你对我怨气就这么大?”穆永学道:“你大字不识一个,我们没有办法交流,我才会与你离婚,离婚后我也不曾亏待你。你明明可以带着儿女住在苏州老家,是你自己要来上海的!”   “你把苏州的房子田地都卖了,我们去苏州要怎么活?我们已经忍了,想着住祠堂也行,结果连祠堂都不让我们住!”穆昌玉突然站了起来,睁大了眼睛瞪着穆永学:“你竟然还有脸说这些假惺惺的话!”   “放肆!这里有你说话的地方吗?”被女儿顶嘴,穆永学怒道。   “你不是讲究自由平等吗?怎么就不许我说句真话了?”穆昌玉道。   “昌玉,你怎么能这么跟你爸说话?”吕绮彤责怪道:“穆家族里的人会这样,他也不知道……”   “就算穆家族里的人不把我们赶走,我们到了苏州之后,银钱只够吃饭,我哥肯定读不了书,肯定没出息……你就是打着这样的算盘的吧?”穆昌玉又看向吕绮彤。   “你胡说什么!”穆永学道。   穆昌玉看着穆永学:“我是不是胡说,你自己清楚!这一年多,你找过我们吗?今天见了面之后,你有问过我们过得好不好吗?”   穆昌玉说到后来,已经带上了哭腔。   穆琼和霍英一起从楼上下来,正好看到这一幕。   霍英之前把穆琼带走,是想提醒穆琼一句,没想到穆琼走了之后,穆昌玉竟然跟穆永学对上了。   霍英有些不好意思地摸了摸自己的鼻子,穆琼却是大步走了过去。   “昌玉。”穆琼叫了一声。   “哥……”穆昌玉眼眶红红的。   穆琼来到她身边,用手拍了拍她当做安抚,又用周围人听不到的声音道:“哭。”   穆昌玉一愣,随即“哇”地一声,趴在桌上哭起来。   现代的人去看民国,会觉得这个时期挺开放的,什么事情都有。   可事实上,这时候,封建思想在绝大多数人的脑海里根深蒂固。   正是因为人们被压抑地太狠了,有些人才会做出一些出格的事情来反抗。   结果最后,那些压抑没被记录下来,倒是各种出格的事情被记录下来了……   别的不说,这时的父母对儿女的控制权,就比在现代的时候大多了。   穷苦人家,还在卖儿卖女,父母便是打死了孩子,也没人会报官。   穆昌玉质问穆永学,这是不太合适的,不过穆昌玉一哭,大家对她也就不至于有什么坏印象了。   毕竟她还小。   穆昌玉哭地很伤心,虽然是穆琼让她哭的,但真的开始哭之后,她却刹不住了,越哭越大声。   而她这样一哭,穆永学也就不好再去训斥了,吕绮彤想说点什么,也被哭声掩盖。   周围很多人并不知道穆永学和穆昌玉的对话,只看到穆昌玉哭,对穆永学的意见更大了。   至于那些妇人,她们本就是站在穆昌玉这边的,一边安慰穆昌玉,一边还朝着穆永学翻白眼。   宴会上除了方求索,还有其他认识穆永学的人,而现在,这些人都不愿意去跟穆永学说话。   毕竟穆永学办的那些事儿真的很可笑,而且霍英摆明了是站在穆琼这边的。   穆永学扫视了一圈,终于待不下去了,他一挥手,就往外走去。   吕绮彤见状,连忙跟了上去。   朱婉婉母子三个变化太大,她今天讨不了好,只能从长计议。   可这从长计议,也不容易。   之前,她以为这三人必然过得穷困潦倒,既如此,随便找个混混,就能让朱婉婉万劫不复,可现在……   吕绮彤沉思起来。   而穆琼目送吕绮彤远去,心里也闪过诸多念头。   穆永学走了,宴会却照常开始。   穆昌玉去洗漱了一下,顶着一张俏生生的脸,重新来到穆琼身边,除了没了妆容看着小了两三岁以外,倒是没有别的问题。   “昌玉,不要因为不相干的人生气。”穆琼摸了摸穆昌玉的脑袋。   “嗯。”穆昌玉点了点头:“哥你放心,我不会再为不相干的人生气了!”之前,她心里一直扎着一根刺,让她非常难受,不过现在,这根刺已经拔出来了。   虽然拔了刺之后,她挺疼的,但这伤口迟早能长好。   穆琼顿时放下心来。   穆昌玉又道:“哥,你别摸我的头了,十块钱呢!”脸上几毛钱的妆容已经哭掉了,头上十块钱的发型一定要保护好!   穆琼笑起来,而这个时候,宴会正式开始。   沈绍成穿着一身白西装亮相,惊呆了很多人。   年纪大都觉得这不吉利,但也有年轻人觉得沈绍成这样非常帅气,还有女孩子念叨起了白婚纱。   宴会举办的很热闹,甚至还有洋人来参加了。   霍英来上海的时候,穆琼曾经去参加过欢迎他的宴会,不过当时他还是个小角色,也就没人注意他,但现在,情况已经不一样了。   这会儿,有很多人过来跟他攀谈,有跟他聊文学的,有跟他聊革命的,还有人想在教育月刊上登广告。   穆琼跟这些人聊了起来,而另一边,朱婉婉带着穆昌玉,也认识了不少人。   在现代,有些人都会看不起离婚的女人,更别说这个时候了,不过朱婉婉一直仰着头,好似不把这件事当回事,倒是让某些想说酸话的人讪讪的。   周围人对自己的各种态度,朱婉婉当然是感受到了的,不过她没在意。   这会儿,她就一心盯着那几个洋人了。   她已经学了很久的洋文,她想知道自己是不是真的能跟洋人交流。   “想去就去吧。”魏亭走了过来,对朱婉婉道:“我带你过去。”   魏亭带着朱婉婉,就跟其中一个洋人打了招呼。   朱婉婉是跟着穆琼傅怀安等人学英文的,这些人的英文都很标准,她也就没什么口音。   虽然一开始跟洋人说话的时候,她说的磕磕绊绊的,但慢慢的,他们就越聊越顺畅了,朱婉婉还发现……洋人其实也就那样,并不可怕。   魏亭向那些洋人介绍了她,说她是孤儿院的院长,他们聊天的时候,也就一直在聊孤儿院,而说起孤儿院,说起孤儿院里的孩子的时候,朱婉婉整个人,就像是在发光一样。   就算是觉得朱婉婉一个女人不该抛头露面的那些人,也不得不承认朱婉婉很出色。   所以,穆永学是疯了吧?竟然这样好的妻子儿子都不要!   就算他看上了别人,完全可以娶回来当个姨太太啊,离什么婚!   就连方求索,都不明白穆永学为什么要离婚。   他的老婆孩子要是能这样,他做梦都会笑醒!   “你学着点,我打听了,人家之前也是不识字的,但一直努力学习。”方求索对自己的妻子道。   方求索的妻子怔怔地看着跟洋人交流的朱婉婉。   她知道吕绮彤的底细,所以不喜欢吕绮彤,而对朱婉婉,在今天之前,她是同情的,觉得同病相怜,可现在……   她也能那样吗?   这场宴会,让穆琼和朱婉婉正式被上海的顶层人士所接纳。   不接纳不行……没看到霍二少和沈大少都跟穆琼相谈甚欢?   有不少人嫉妒穆琼,不明白穆琼一个不过就是写过几篇小说的,凭什么入了这些人眼,可他偏偏就是入了这些人的眼了……   这天的宴会,很晚才结束。   朱婉婉穆昌玉一回家就睡了,穆永学和吕绮彤,却根本就睡不着。   两人商量了许久,最后决定第二天单独去找穆琼,此外,穆永学还要写一篇文章,指责一下穆琼。   就算离婚了,穆琼也是穆永学的儿子,两年不联系父亲,出息了还瞒着父亲,这算什么?   他们想的很好,然而……当天晚上,穆琼压根就没有回家,而是直接去了大众报编辑部,然后连夜写了文章,连夜让人刊登了。   至于他跟人合作推广标点的事情,那是早就定好了明天刊登的。   于是第二天穆永学起来,看上海的报纸的时候,先看到了申报上写的,楼玉宇和一个一直跟他不对付的人一起呼吁大家使用标点的文章。   他立刻就撕了报纸。   他谋划了这么久的事情,竟然就这么被人截胡了!   不,这不是截胡,这是穆琼故意的,不然怎么可能这么巧?   穆永学一时间文思如涌泉,立刻就想好了要怎么说穆琼不孝了。   然而,紧跟着,他就在大众报上,看到了署名楼玉宇的一篇文章《我的这两年》。   这篇文章的开头,就是某年某日,我母亲与我父亲离婚,带我与妹妹,从北京回苏州。   文章写的实事求是,一点儿不掺假,也没有刻意卖惨,甚至没有提到穆永学的名字,只是将苏州穆家族人和朱博源的嘴脸刻画的入木三分,又着重写了楼玉宇本人早期的艰辛。   病重了看不起病,只能住漏雨的房子,天天吃面糊连根葱都舍不得往里加,出去找工作因为太瘦被人当吸鸦片的,为了赚钱只能在餐厅端盘子,白天工作了一天晚上还要点着蜡烛写《留学》,为了能过稿,甚至不得不假装自己是小厮……   这写的,当真是闻者伤心见者落泪。   当然了,伤心落泪的人里,肯定不包括穆永学。   穆永学被气坏了,一双手轻颤起来。   穆琼这通篇下来,都没有指责他,但只要是看文章的人,都知道楼玉宇会这么艰辛,全因为他父亲跟他母亲离婚,还不管他了。   好得很!他这个儿子,是一门心思跟他作对啊! 第165章 敲诈   穆琼前一天晚上待在大众报那边写文章一直写到凌晨三点, 回家的时候都凌晨四点了,第二天起的就比往常来的晚。   当然了, 他起地也没太晚, 起来的时候,也就早上八九点。   昨天的宴会结束已经晚上十点了,朱婉婉和穆昌玉睡得也比平常晚, 以至于同样起晚了,穆琼起来的时候,她们两人头上包了纱巾,正在喝粥。   “娘,昌玉, 你们这是干啥呢?”穆琼不解地问。   朱婉婉摸了摸自己头上的纱巾,道:“这不是怕头发睡坏了吗?我昨晚为了不碰坏它, 都是趴着睡的。”   穆昌玉道:“我也是。还有烧火什么的, 一个不小心就会把头发弄脏,我们就包起来了。”   朱婉婉和穆昌玉,昨天一开始是不知道烫头发的价格的,要是知道, 肯定不烫。   要知道,他们一家子的伙食费,一个月都花不了十块钱,这还是算上了盛朝辉和盛朝辉那两个护卫的, 偶尔傅怀安和傅蕴安也会过来吃。   虽然烫头发的师傅说这头发定了型,就算洗了也还是弯的, 但她们很怕洗了之后会没有这个效果,已经打定主意至少顶上十来天再洗头了。   既如此,为了不弄脏头发,睡觉干家务的时候自然要包起来。   穆琼:“……”   朱婉婉早上做了粥,还用家里腌制好的咸肉剁碎,炒了鸡蛋,又炒了一个青菜,拌了点萝卜。   穆琼就这菜喝了两大碗粥,饱是饱了,但就是觉得肚子里空荡荡的……他如今胃口挺大,光喝粥总觉得不太够。   不过要不了多久就要吃午饭了,也没必要再吃什么。   朱婉婉和穆昌玉平日里也挺忙的,都没空顾着家里,今天难得有空,干脆就收拾起屋子来,穆琼不打算去教育月刊那边,也就跟着帮忙。   朱婉婉看了他一眼,没拦着。   她儿子一直说男女平等,说男人也该做家里头的事情,那就做吧!   朱婉婉一家三口在忙着大扫除的时候,楼玉宇的那些读者,这会儿有不少红了眼眶。   自从穆琼开始在大众报上连载小说,大众报的销量,就越来越高了。   而大众报的销量变高,赚了钱,他们自然也就开始抓报纸的质量了。   这一年多以来,除了穆琼以外,大众报又发掘了几个不错的作者出来,如今报纸的销量仅次于申报新闻报,遥遥领先于其他报纸。   它已经有了一批忠实的读者。   而今天,所有的这些读者,都看到了穆琼写的《我的这两年》   穆琼一家三口被穆永学从北京赶走,正好是两年前,快要过年的时候。   他们又是船又是车的,好不容易回到苏州,已经过了年,年夜饭都是在路上吃的。   回到苏州,本以为能安顿下来,结果先是遇到劫匪,接着又被穆家族人欺压。   穆琼在这篇文章里,并没有写人名,连“穆”这个姓氏都没写,都是这么写的:“祠堂是新修过的,门上刷了朱红色的漆,二叔公手上的烟枪一下下敲在上面,好似在打着催命的鼓点,我听到他说:‘你娘不是我们家的人,不能住这个祠堂。’”   “舅舅在上海开了铺子,生意很是不错,而堂兄读了中学,在政府部门工作,我们求上门去,他斜着眼睛,说这世上断没有兄长养着出嫁的妹子的习俗,让伙计将我们撵出门去。”   而后面写他们一家的艰苦生活,也写的并不如何艰辛,甚至给人一种苦中作乐的感觉:“雨下大了,雨水就透过屋顶的缝隙淅淅沥沥地落下,在屋里奏出一段乐章来。”   “面糊糊熬久了,就是浆糊,可惜粘不住我空落落的胃。”   “在西餐馆的工作很是艰辛,但也是令人愉悦的,我终于不用再饿肚子,每日都有剩下的面包吃。”   ……   看大众报的,很多都是楼玉宇的粉丝。   这些人不见得会从楼玉宇的书里看出什么深刻内涵来,他们大多就是单纯的喜欢那些故事,也单纯地喜欢楼玉宇。   这年头,但凡识字的,基本家庭条件都不错,至少都是没怎么过过苦日子的,现在突然看到这样一篇文章……   一个洋房里。   中年妇人拿到大众报之后,先将上面刊登的《丝乡》念给了自己婆婆听。   《丝乡》的主角还没有恢复记忆,正在帮小桑养蚕。   夏秋蚕因为天气缘故很容易生病,而一旦生病,极有可能所有的蚕都会死亡,那样一来,养蚕人就要血本无归了,因此必须格外小心。   此时江南的普通百姓,家中多半是没有井的,喝水都是去河里挑,挑回来之后,放在水缸里沉淀几天,就拿来喝了。   之前他们村里有人因为吸血虫病死的时候,政府派了人过来,卖给他们一些漂白粉,让他们加到水中去喝。   小桑买了一包,把这些漂白粉保管的很好,结果主角无意中看到之后,竟然将那些漂白粉全都撒到了那些蚕上……   小桑气急了,抱怨男主角浪费东西,结果到最后,很多人家里的蚕都病了,也就小桑家里的蚕一点事情都没有。   小桑愈发肯定男主角,以前应该是专门帮人养蚕的,就连男主角自己,也这么觉得。   他们决定要养出好蚕来,赚钱盖房子。   念完之后,中年妇人的婆婆就道:“没想到养蚕竟然还有这么多的讲究!”   “是啊!”中年妇人道:“那些人竟然觉得让孩子生吞了活蚕,长大就能学会养蚕,听着怪可怕的。”   两人说了几句,中年妇人就继续翻起大众报来,然后就道:“婆婆,今日这大众报上,竟还有一篇楼玉宇的文章。”   “你给我读读。”那婆婆顿时来了兴致。   中年妇人就读了起来,而读着读着,她的眼眶就红了,她的婆婆更是用帕子擦起眼泪来。   “我一直以为楼玉宇定然是家中富裕,还出过国的,没想到他之前过的,竟然是这样的日子!”   “是啊,这孩子真是惹人心疼!”   “这孩子真努力,我们该让家里的几个孩子跟他学学。”   ……   婆媳两个一边哭,一边决定要好好锻炼一下自己家里的那些个小崽子。   某个女子中学。   这个学校里的女孩子,基本上都喜欢楼玉宇的书。   大众报她们并不是所有人都会买的,但基本上所有人都会看,今天早上,她们照旧拿了大众报在看。   结果这一看……   《丝乡》的男主角跟《留学》的男主角一样,让人打从心里喜欢,而楼玉宇的自传……   “没想到楼玉宇竟然有过这样的遭遇!”   “他是个读书人,为了养家糊口,竟然愿意放下身段去西餐馆工作,着实让人敬佩。”   “我一直以为楼玉宇应该年近三十,原来还不满二十。”   “他当真是才华横溢!”   “怪不得他对女子,总是多了一份怜惜,原来他的父亲做出过这样的事情,他又与母亲妹妹相依为命。”   ……   这些女子一个个红了眼睛。   她们本就喜欢楼玉宇的作品,现在知道楼玉宇原来有过这样的经历,更是从心里涌现出一股母爱来,想要安慰安慰楼玉宇。   女人们基本都是这样的想法,那些男子就是单纯的敬佩了。   “我也曾穷过,但放不下身段像他这样做……真是惭愧。”   “楼玉宇当真坚韧。”   “我该跟他学学的!跟他遇到的这些相比,我遇到挫折,当真不值一提。”   “楼玉宇在那么差的环境中,也尽力教自己的母亲和妹妹念书……我一直想要解放女性,也可以从他一样,从母亲入手。”   ……   穆琼昨天晚上写的《我的这两年》差不多一万字。   因为字数不多的缘故,其中很多事情,比如教朱婉婉识字之类,都是一笔带过的,但还是有人注意到了。   人们敬佩楼玉宇,同时,自然而然的,也对楼玉宇的父亲不满。   毕竟穆琼在书里,是写了他父亲之所以要离婚,是因为他母亲不识字的,而他的母亲正是因为这样,才会努力学认字。   不过,楼玉宇并没有透露更多的消息,因而绝大多数人,是不知道楼玉宇的父亲是谁的,也就昨天参加寿宴的那些人知道。   方求索每天都会看大众报,现在看到这文章,又回想起前些日子,穆永学在他们面前贬低自己儿子的模样,忍不住苦笑。   然后又把自己的妻子叫来:“我给你读读这文章,你看看人家都是怎么做的!还有,男孩子就要吃点苦头,你以后再不能一味惯着孩子!”   类似的事情,很多地方都在发生。   这篇文章,引起的反响挺大的。   而穆琼写这篇文章,其实只是为自己接下来要做的事情做个铺垫。   写这样的文章,原本不在他的计划之中。   他一开始,只想让穆永学竹篮打水一场空,而穆永学爱面子,又不缺钱,在北京还有家有业,眼看着此事不可为,应该就会回家去了。   可是,吕绮彤比他以为的狠多了。   他自然也要多防备一些。   若是之前原主一家遇到的事情,都跟吕绮彤有关,他还应当回敬一二。   而这件事,基本已经八九不离十了……穆永学虽有些名气,但跟霍英没什么关系,霍英要对付穆永学更是简单的很,压根不需要借助他,既如此,霍英也就不需要骗他。   穆琼这么想着,拿出稿纸来,在纸上写下了《我的母亲》四个字。   昨天他写《我的这两年》,其中有很多疏漏,可以用这篇《我的母亲》给补上。   吃过午饭,穆琼就在自己的卧室里写了起来。   而他写了没多久,就听到楼下传来朱婉婉的声音:“琼儿,蕴安来看你了!快下来!”   傅蕴安来了?穆琼放下笔,然后就又听到了傅蕴安的声音:“伯母,不用叫他下来,我上去就行。”   傅蕴安很快就上了楼,穆琼笑道:“蕴安,医院那边应该有不少事情,你怎么过来了?”   “我来看看你。”傅蕴安有些心疼地看着穆琼。   穆琼还在西餐馆工作的时候,他就认识穆琼了,也调查过穆琼,但今天看到穆琼写的《我的这两年》,他还是觉得心疼。   等他知道昨天宴会上穆永学做的事情之后,就更心疼了。   他那时候,该早点出手帮穆琼的,若他早早护住穆琼,穆琼就能少受很多苦。   傅蕴安根本就没有遮掩自己的情绪,穆琼见他对上他的目光,就知道他在想什么了。   他其实并不需要傅蕴安心疼,能穿越到这里,拥有健康的身体,他已经心满意足了。   当然了,他也不讨厌。   傅蕴安也是喜欢他,才会心疼他,才会专门来看他。   “你现在已经看过了。”穆琼笑道。   傅蕴安有点不知道要怎么接话,然后就听到穆琼接着说:“就不想做点别的?”   当然是想的……两人少不得又温存了一番,可惜时间很短——朱婉婉上来了,说是霍二少派了人接穆琼。   穆琼让霍英介绍江新春给自己认识,现在霍英派人来接他……是霍英已经帮他安排好了?   穆琼带点歉意地看向傅蕴安:“我有事要去办。”   “我也有事要走了。”傅蕴安道。   穆琼亲了傅蕴安一口,道:“等我忙完这些,你空出几天来,我们一起去玩吧。”   小情人有这样的要求,当然是要答应的,傅蕴安道:“好。”   霍英派人来接穆琼,确实是因为已经帮他安排好了跟江新春的见面,甚至让他马上过去。   霍英派来的,是一辆汽车,穆琼上了车,然后很快就被带到一个宅子里。   那宅子是西式的,建的非常漂亮,也很是奢华,庭院中一大块地方,都是铺了白色大理石的。   现代物流方便,大理石开采也简单,还能用机器切割,都这样了大理石的价格还不便宜,更别说这时候了……   这庭院里铺着的平整的大理石,也是主人家在彰显财力。   穆琼跟着带路的人往屋里走去,来到了一间宽敞的屋子里。   这屋子是点了壁炉的,而霍英和一个中年男人,正坐在壁炉旁边喝茶,面前还摆了几本书,一份大众报。   穆琼走近了,就发现那几本书,都是自己的。   “新春,这就是楼玉宇了,本名穆琼。”霍英介绍了穆琼,又给穆琼介绍江新春:“穆琼,这位就是江新春江先生。”   “江先生您好,久仰大名。”穆琼道。   “我也久仰楼先生的大名了。”江新春笑道。   几人寒暄了几句,江新春就邀请穆琼坐下:“穆先生想要见我,是有什么事情?”   江新春对穆琼挺好奇的,毕竟霍英对眼前这人莫名地看重,这次还专门给他送了礼,让他帮着眼前这人。   江新春这人,是不看小说的,虽听过穆琼的名字,但要说了解……他是刚刚翻了翻霍英带来的东西,才对眼前的人有所了解的。   “江先生,能让周围的人下去吗?”穆琼问。   这边有不少人在,有些话不好说。   “他们都是值得信任的。”江新春道。   穆琼道:“我只是有些事情,不想让太多人知道。”他说完,还露出些不好意思来。   穆琼的年纪跟江新春的儿子差不多,江新春看了他一眼,对周围的手下道:“你们先下去吧。”他已经从霍英那里知道一点穆琼的事情的,琢磨着穆琼应该是想要对付自己的父亲,但不好意思让太多人知道。   对这事,江新春其实并不赞同。   穆永学到底是穆琼的父亲,他觉得就算当父亲的做错了,当儿子的也不该咄咄逼人。   不过霍英让他帮忙,那就帮忙好了,左右也不是什么大事,他对穆永学也有点看不惯——哪能发达了,就抛弃发妻?   江新春一开口,他那些手下就都离开了,屋子里只剩下他们三个。   穆琼看着大门关上,直接开门见山道:“江先生,您有个手下,叫徐望恪的,他与您的对头有联系。”   穆琼是记得徐望恪这个人,毕竟在江凤鸣把人杀了之前,这个徐望恪,一度也是上海滩的大佬之一。   他打算用这个消息,换取江新春对自己的帮助。   另外,江新春死后上海一度很乱,若是能避免这事发生,也挺好的。   “你说什么?”江新春猛地站了起来,震惊地看着穆琼。   江新春这些日子的生活,堪称一半天堂,一半地狱。   他一方面很高兴,霍英的生意做得极好,他也就分到了无数分红。   另一方面,他又遇到了不小的麻烦,他的对头跟日本人联系上了,处处跟他作对。   不仅如此,他这边还出了内鬼,害得他砸了好几笔生意。   江新春一直在抓内鬼,已经有所猜测,但他猜的人,可不是徐望恪。   穆琼突然这么说……这是真的,还是假的?   江新春盯着穆琼,无形之中给人很大压力。   不过压力这种东西,有时候就是个心理作用。比如古代的人对皇帝很尊崇,很怕皇帝,觉得皇帝无比高贵,让人不能直视,自然只要走近皇帝,便觉得有莫大的压力,站都站不住。   江新春虽不是皇帝,也极有权势,自然也会让人怕他。   但穆琼并不怕江新春,这时候也就坦然地看着江新春,没有丝毫退缩:“江先生,我是无意中发现这件事的,也不能确定就一定是真的,江先生还是自己去查查为好。”   “徐望恪对我忠心耿耿,你是想挑拨?”江新春问。   “江先生,我跟你并无利害关系,没有挑拨你们关系的必要。”穆琼道:“我告诉江先生这件事,只是希望江先生能帮我一个忙。”   江新春狐疑地看着穆琼,穆琼坦然自若地跟他对视。   “你要我帮你什么?”   “也不是什么大事。”穆琼直接说了。   穆琼想让江新春帮忙的,确实不是什么大事,在确认吕绮彤当真做了那样的事情之后,他拜托江新春,让那个吕绮彤花钱买通的混混,去敲诈吕绮彤和朱博源,并且要无节制地敲诈,把事情闹大,此外,朱博源的儿子的工作,也要毁掉。   “吕绮彤这么害我的母亲,我不做点什么,那就是不孝了。”穆琼道,他这么拜托的时候,没提穆永学。   毕竟那是他父亲,他直接说要对付穆永学,江新春怕是要对他有意见。   可实际上,吕绮彤和穆永学就是一体的。   江新春果然因此对穆琼的印象好了一些,他看了霍英一眼,对穆琼道:“你这事,我马上吩咐人帮你去办。”   穆琼道:“多谢江先生。”   穆琼和江新春聊过之后,就离开了。   穆琼拜托江新春的这事,是在小不过的事情,但交给手底下的人去办,泄露出去到底不太好……江新春干脆叫来了自己那个只知道花天酒地的不成器的儿子,然后跟他说了这事,让他去办。   他对自己的儿子还是了解的,虽然爱玩爱闹,但嘴巴严得很,这种小事肯定能办好……便是和穆琼的联系,江新春都直接交给他了。   江凤鸣接了差使,兴冲冲地走了,江新春确实开始查起了徐望恪。   他之前从未怀疑过徐望恪,但这种事情,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   江凤鸣的动作非常快。   当天晚上,那个收了朱博源给的五个大洋,就等着有需要的时候去冒充朱婉婉的姘头的混混,在被霍英的人拷问过关了两天之后,被江凤鸣带人控制了,让他去之敲诈朱博源和吕绮彤。   江凤鸣是谁?那可是上海滩的小霸王之一!   那个混混不知道之前拷问自己的,其实是霍英,只当自己一开始就是被江凤鸣抓起来的。   那朱博源让他对付的人,竟然跟江凤鸣有关系……他恨死朱博源了,已经打定主意,一定要狠狠地教训朱博源一顿。   当然了,朱博源背后的那个婆娘也不能放过……   至于要把这事闹大……有江小爷借给他的人,这事儿真的太简单了! 第166章 打上门   朱博源搬来上海之后, 日子过得很是舒服,或者应该说, 自从被过继给朱婉婉的父亲, 他的日子就过得非常舒服。   他亲生父母子女众多,光儿子就有五个,还都养活了, 虽家中还算富裕,却也有点不够分,更别说五个儿子结婚,也要耗去大笔银钱。   朱博源的亲生父母,是不愿意让自家因为儿子太多, 就从村里的富裕人家,变成村里的穷困人家的, 他们就决定将家中大部分的田地给大儿子, 剩下的才给别的儿子分,当然了,他们以后老了,也只要老大家养。   这样的事儿, 在乡下地方挺多的,而分不到财产的儿子,也就只能自谋生路。   出去做工、租种别人的家的地、学点手艺活儿……路子还是有不少的。   他们家其实还算好的,虽说长兄拿了大头, 但每人也能到手两亩多良田并其他一些地,好好耕种不会饿死, 父母还会帮着娶个媳妇儿。   但朱博源不是满足于此的,五兄弟里年纪最小的他在知道自己爹娘的打算之后,就开始“自谋生路”了。   他在自家家中的时候懒得很,仗着哥哥多不干什么活儿,却时常去帮朱婉婉的父母干活,还主动自荐,要帮着养老。   朱婉婉的父母当时已经绝了再要个孩子的心思,过继太小的孩子,又要养上很多年,最后当真过继了他,还给他改了如今这么个有文化的名字。   朱婉婉的父亲好歹是个秀才,还是有不少家产的,比朱博源的亲生父母多多了。朱博源自从被过继,便过上了好日子,当时他表面功夫也做得很是不错,让朱婉婉的父母觉得他能给他们的女儿撑腰。   朱家的家产多在田地上,而那些田地,最后朱婉婉的父母都留给了他。   他们是想让朱博源照顾朱婉婉的,可惜朱博源一转身,就把田地全卖了搬去上海,再不管朱婉婉,还在朱婉婉最为落魄的时候,见死不救,甚至打算害朱婉婉。   穆琼起初,是不知道这些的。   原主以前一心读书,朱婉婉又喜欢把人往好处想,以至于原主对这个舅舅和自己外祖家的事情知之甚少,等穆琼穿越过来……他并不知道朱博源的家业全来自朱婉婉父母,便只当这朱博源是个自私自利的,才会不愿意管朱婉婉。   直到宴会之后,跟朱婉婉聊起,从朱婉婉那里得知曾经的一切,穆琼才意识到,这个朱博源简直不是个东西,称得上狼心狗肺了。   而朱博源既然做得出这种事情,自然要自作自受。   转眼,新的一天到来了。   前天晚上沈家举办的宴会,让很多人看了一场好戏,穆永学捡了芝麻丢了西瓜,将楼玉宇这么个儿子赶出家门的事情,更是被无数人知晓。   更别说第二天,楼玉宇还在报纸上发表了《我的这两年》。   虽然有人觉得穆琼写《我的这两年》还刊登出来有点不太合适,太计较了,但绝大多数人还是同情穆琼的。   “这孩子也就是抱怨一下。”   “他这两年,过得着实艰辛。”   “他怕是还想着回去的,在这文章里,他并未说穆永学坏话。”   “确实如此,孩子么,总归是惦记着父母的。”   ……   很多人这么认为,而他们这样的想法,在看到今天大众报上刊登的文章《我的母亲》之后,就更确信了。   穆琼的这篇《我的母亲》,主要写的是朱婉婉学习的事情,说朱婉婉一直很想读书,羡慕能读书的人,在跟他的父亲离婚之后,更是下定了决心要学认字,于是,哪怕白天要干洗衣服的活儿,过得无比辛苦,她晚上也会认字 ,后来更是去中学里帮忙,就为了能听课。   而她这样的努力也不是白费的,现在已经能看懂很多书,甚至能教孤儿院的孩子认字,管理一个孤儿院了。   穆琼在这篇文章里,对朱婉婉极力夸赞。   如此一来,那些看这篇文章的人,自然也就觉得朱婉婉是一个值得敬佩的人。   便是一些原本对朱婉婉有意见觉得朱婉婉不安分的男人,现在也觉得朱婉婉很不错了。   虽然穆琼没写,但他们都觉得,朱婉婉努力认字,定然是为了能重新与穆永学在一起,当真是情深义重。   可惜穆永学瞎了眼,竟然为了那吕绮彤不要妻儿,或者,他其实是被吕绮彤欺骗了?   很多男人,就是那么自信,还会偏帮着男人。   甚至就连穆永学,都忍不住这样去想——朱婉婉学认字,必然是为了他!   他虽然气恼穆琼跟自己对着干,但看到这么一篇文章,心中还是有点得意的。   这一切,穆琼并不知道,但能猜到。   他一点都不想让人这么觉得,但为了自己一家人的名声着想,却还是不得不这么做。   当然了,他写这两篇文章,主要还是为了给穆永学等人挖坑。   大众报的读者看到继《我的这两年》之后,楼玉宇的又一篇文章《我的母亲》的时候,朱博源的粮食铺子,刚刚开张。   今儿个天气不错,铺子里的伙计就将店里的一些货物搬到了外面。   结果,他们正搬着,突然就看到几个人气势汹汹地来了。   那带头的,正是在这左近极为有名的混混赵大头。   赵大头三十多岁,身材消瘦相貌猥琐,他打小就不听话,父母一直管不住他,等他长大一点,沾了鸦片之后,更是为了要钱连父母都打。   他平日里干些偷鸡摸狗坑蒙拐骗的事情,赚了钱就买鸦片,在这一片儿很讨人厌,没人喜欢他。   现在瞧见他,那些原本打算在朱博源这里买东西的人,想也不想就跑了——这赵大头好像是来找朱博源的麻烦的,他们还是躲着点为好,可不要受了牵连。   至于买东西,等赵大头走了再买,亦或者去别处买也是可以的。   朱博源是走不了的,他也不怎么怕赵大头,毕竟赵大头不过是个小混混,而他儿子在政府部门工作。   就算他儿子只是个小的不能再小的小职员,这名头在老百姓那里还是很好使的。   “你来做什么?”见到赵大头,朱博源皱眉。   他跟赵大头谈成那门“生意”之后就没联系了,还让赵大头别来找他等着他去找……赵大头怎么来了?   前天晚上沈家宴会上的事情,朱博源并不知道,这会儿,他还等着吕绮彤给他传信,然后就把赵大头给弄过去。   “来找你啊!”赵大头皮笑肉不笑地说道。   他这两日吃了大苦头,还得罪了江小爷……而之所以会发生这样的事情,全是因为朱博源!   昨晚上,他就将要怎么教训朱博源想得清清楚楚,现在……该动手了!   “不是说了别来找我……”朱博源话还没说完,就被赵大头照准脸,狠狠地打了一巴掌。   打了人,赵大头还不解气,怒道:“朱博源你个王八羔子害我……”他话说到一半,又住了嘴,然后道:“朱博源,你连你妹妹都害,真不是个东西!我跟你说,你要是不给我一千个大洋,我可就把你做的丑事给宣扬出去了。”   朱博源脑子灵活得很,捂着脸想也不想就道:“你胡说八道,哪有这样的事情?”   然而,别人会跟他讲道理,赵大头可不会,他前两天被人关起来打了,这会儿正满肚子火呢!   而且江小爷说了,要把事情闹大,要多从朱博源吕绮彤身上弄钱。   赵大头睁大了自己那双倒三角的眼睛,一脚揣在朱博源的下三路:“我说有就有,快拿钱!”   赵大头常年抽烟片,长得很是干瘦,但他很会打架,朱博源就相反了,舒舒服服当了多年的“朱掌柜”,他身上肉虽多,却都是白长的。   这会儿被赵大头踹到要害,他“哎哟”一声就倒在地上,哆嗦着问:“你到底想干什么?你再这么做,我可就报警了!我儿子会让你好看的!”   “你当老子怕你儿子?”赵大头冲上去就是一顿打,他瘦小的身体压在朱博源身上,竟是压得圆胖的朱博源起不了身。   而跟着赵大头来的人,已经砸了柜台后面的锁,开始拿里头的钱了。   他们拿了钱之后,赵大头又对朱博源道:“你这里的钱不够一千银元的,你最好快些回家把剩下的钱准备好,下午我会再来的。”   他们说着,扬长而去,去的时候,还将店里的干香菇干木耳和一大包的花生瓜子给带走了。   他们瞧过了,店里的东西,这几样最是值钱。   主要也好带。   大米面粉什么的,搬回去就太麻烦了。   朱博源等他们走了,才被店里的伙计从地上扶起来,而这个时候,他已经鼻青脸肿,不像样子了。   朱博源气坏了,立刻就要去找儿子,让儿子帮自己出头。   他儿子跟警察局的人打个招呼,再送点钱,警察局的人肯定是愿意将那赵大头抓起来的,毕竟这赵大头可没有什么后台!   今儿个店里的钱全被拿走,还被砸了不少东西,生意肯定做不下去了,朱博源一边让人叫车把自己送回家去,一边让人去找儿子。   结果,他坐黄包车到家的时候,竟看到本该在上班的儿子坐在家中,还愁眉苦脸的——他儿子今天去工作,被告知以后不用再去了……   他儿子的工作没了!   朱博源隐隐感觉到不对了。   而这个时候,赵大头带了人,已经来到了吕绮彤和穆永学的住处。   穆永学早上看到《我的母亲》之后,就怀念起朱婉婉来。   他对朱婉婉那么绝情,主要是觉得朱婉婉丢了自己的脸,真要说多么讨厌朱婉婉,这却是没有的,现在自然又有了点想法。   不过,吕绮彤极有手段,又对穆永学非常了解,三言两语,就勾起穆永学对朱婉婉三人的怨恨来——之前在宴会上,朱婉婉三人让他丢了个大脸,穆永学这会儿,可还记忆犹新。   穆永学熄了对朱婉婉的念头,然后又跟吕绮彤一起,去看他的两个孩子了。   这两个孩子的病已经好全了,这会儿一心想要出去玩,可穆永学和吕绮彤两个人前几日丢了脸,这会儿都不想出去,就将他们也圈在了家里。   这两个孩子少不得在吕绮彤面前闹起来,但面对穆永学的时候,却乖巧得很,这会儿穆永学来看他们,他们又是撒娇,又是问穆永学问题,让穆永学的心情好了很多。   还是有孩子敬爱他的。   但他没有太大的耐性,和孩子们说了一会儿,便不愿意管他们了,又对吕绮彤道:“绮彤,我们明日就回北京吧!”   来了上海之后,穆永学才发现上海这边的人并不将他看在眼里,他早先的谋划又做不成了,现在他只想快点回北京。   吕绮彤巴不得,她其实打从一开始,就不想来上海。   穆琼在上海这边认识不少人,连霍二少都交好……之前在宴会上的时候,她气坏了还想着要跟穆琼朱婉婉作对,但这会儿冷静下来之后,她却再没有这个念头了。   他们对付不了穆琼,穆琼又不能对穆永学这个亲爹做什么,他们不如就回北京去,继续过自己的安生日子。   两人商量好了明日就走,结果就在这时,外面突然响起了敲门声。   “有人来了,我们去看看。”吕绮彤道,站起身来,而这时候,他们家的佣人已经把门打开了。   然后,赵大头等人,就挤了进来。   “穆先生,穆夫人!”赵大头叫了一声,色眯眯的目光落在吕绮彤身上。   吕绮彤虽不是绝色,却也是个美人儿,又懂打扮,样貌在上海的顶层人士眼里兴许算不上什么,但在赵大头这样的底层眼里,却再好看不过。   不过,赵大头只恍惚了一小会儿,就眯起了眼睛:“嘻嘻,穆夫人,我才知道原来你家大业大的……你怎么这么小气?让我办那缺德事儿竟然只给五个银元?”   “你是谁?”吕绮彤并不认识赵大头,坑朱婉婉这事儿,她是全部交给朱博源去做的,自己完全没插手。   “我就是你花钱给你男人前头的婆娘找的姘头啊!”赵大头道。   “你胡说什么?!”吕绮彤肯定是不认的。   “我可没胡说!你这毒妇想利用我害你男人前头的老婆呢……”赵大头道:“你们两位,最好给我一万银元的封口费,不然我可要去报社找人好好说道说道这件事了。”   吕绮彤的脸顿时黑了。   而穆永学这时候却是懵了:“你说什么?”   “穆先生你还不知道吧?你这个婆娘,可是个心狠手辣的,她买通了朱博源,让朱博源不要收留你前面的妻子不说,还让我假扮你前面妻子的姘头。”赵大头笑得露出一口黄牙:“这可是大新闻啊!你们不给我一万银元,我以后就一直跟着你们了,还会去跟申报新闻报的记者好好说说。”   穆永学的脸跟吕绮彤一样黑了,他正想说点什么,有人从那赵大头的身后走出来,一把揪住了他的衣领:“给钱!”   赵大头长的很丑,一副痞子样儿,眼前这人却是长得凶恶,让人看着就害怕……   穆永学顿时腿一软。   穆永学和吕绮彤被人打上门来要钱的时候,穆琼和朱婉婉见到了魏亭的女儿。   穆昌玉之前请了两天假,今天已经上学去了,朱婉婉和穆琼却待在家里,等着魏亭将他的女儿送来。   上午八点多,魏亭就来了,怀里抱着个五六岁,非常漂亮的小姑娘。   不过这会儿,这小姑娘的容貌,是被打了折的——她哭地两只眼睛肿成了核桃。   “这就是圆圆,麻烦朱女士了。”魏亭将孩子放下,看向朱婉婉。   魏亭已经对女儿没辙了。他是疼爱孩子的,偏偏孩子不喜欢他,天天哭着要祖父祖母。   这也就算了,大学已经开了,他还要忙招生的事情……   “不麻烦,我一定照顾好圆圆。”朱婉婉道,抱起了被魏亭放在椅子上的圆圆。   “朱女士,以后圆圆白天由你照顾,等晚上我再来将她带走。”魏亭又道,这是他跟朱婉婉商量过的,朱婉婉觉得孩子还是要跟父母在一起,魏亭也想跟孩子培养出感情来,便决定以后白天由朱婉婉照顾孩子,晚上他再来接。   魏圆圆听说自己的父亲要走,“哇”地一声就哭了。   魏亭瞧见孩子哭,顿时有些舍不得,但他想要去抱女儿,孩子却又不让他抱。   “魏先生您一定还有事,去忙吧,您放心,孩子我会帮你照顾好的。”朱婉婉又道。   魏亭在这里,她都不好意思哄孩子。   魏亭点了点头就离开了,等他走了,朱婉婉立刻就哄起孩子来:“圆圆乖,阿姨带你去吃好吃的,去玩好玩的。”   朱婉婉早就跟穆琼商量过了,让穆琼今天带她和这孩子去新世界游乐场玩。   如果可以,再让穆琼好好教教这孩子。   她觉得自己的儿子挺会教育人的。   小姑娘的脚还没长好,不能走,只能抱着。   朱婉婉将她抱在怀里,闻言细语地跟她说话,小姑娘却一直哭。   穆琼见状道:“娘,我来抱吧。”不如让他试试看能不能哄住。   朱婉婉点了点头,就要把孩子给穆琼,那孩子却惊慌地抱住了朱婉婉,然后哭着说了来他们家之后的第一句话:“男女授受不清,呜……”   六岁的小姑娘,也知道男女授受不亲了……穆琼道:“你再哭,我就要抱你了!”   小姑娘终于不哭了,打着嗝道:“你别抱我,呜……我不想给你做媳妇儿……”   穆琼:“……”   小姑娘虽然忍着不哭了,但一直打嗝,穆琼等她缓了缓,才道:“你不想当我媳妇儿,那就乖乖的。”   小姑娘委屈地点头,搂着朱婉婉的脖子不哭了。   穆琼带着朱婉婉和小姑娘出了门,叫了两辆黄包车,然后就让车夫把他们拉去了……医院。   今天傅蕴安只有一个病人要看,还是上午就能看好的,他就打算把傅蕴安也带上。   这一路,朱婉婉一直抱着魏圆圆,给小姑娘介绍路边的东西,小姑娘听得非常认真,倒是不哭了,还满脸好奇。   不过,得知来了医院,她眼眶又红了……   穆琼等了一会儿,就等来了傅蕴安,四人当即往新世界游乐场而去。   新世界游乐场,绝对是个非常好玩的地方,尤其是对魏圆圆这样没见过市面的小姑娘来说。   她一开始还端着,摆着一副大家闺秀的派头,渐渐地,就开始东张西望起来,红肿的眼睛里好似盛满了小星星,看什么都觉得稀奇。   上海的租界,在这时可以说是全国最开放的地方了,新世界游乐场这样的地方,也就有很多女人在闲逛。   魏圆圆看着这一切,惊奇极了。   中途,他们坐在一个小吃摊摆出来的椅子上稍作休息,顺便吃东西。   “听说你还惦记着要裹脚?”穆琼对魏圆圆道:“你裹了脚,走不动路,以后就不能来这种地方了。”   “不裹脚不行!”魏圆圆很坚持。   “因为会嫁不出去?”穆琼问。   小姑娘端着一碗粉丝汤,瞪着一双圆溜溜的眼睛看着穆琼,气红了脸。   这小姑娘长得跟魏亭挺像的……穆琼道:“你被人骗了,现在谁要娶裹小脚的女人?大家都喜欢读书认字能跑能跳的姑娘。”   “你骗人!”魏圆圆道。   “我骗你做什么?”穆琼道:“我就最讨厌裹脚,你父亲也最讨厌裹脚……蕴安,你会娶裹脚的女人吗?”   “不会。”傅蕴安想也不想就道。   “你祖父母一直住在乡下,不知道外面的情况,跟你说的都是错的。”穆琼又道。   魏圆圆小姑娘纠结极了。   其实这样子的小女孩儿,就算被养歪了,要扳回来也简单,穆琼打算找时间带她去看看裹脚的女人的脚,都是什么样子的。   同时,他也意识到自己的下一本书要写什么了……   当然了,他现在没空想新书的事情。   难得和傅蕴安一起出来玩,他甚至连魏圆圆小姑娘,都有点顾不上。   只可惜,这里人很多,他们是不好牵手的,但若是找个安静的地方……   “我们去看戏吧。”穆琼提议。   在新世界游乐场,看戏是免费的,但另花一些钱,却能要个包厢。   穆琼花钱要了个小包厢,朱婉婉和魏圆圆看戏看得认真,他却是剥了花生给傅蕴安吃。   傅蕴安不张嘴——要是朱婉婉转过头来……   “蕴安,我记得上回,在这里有个演旦角的戏子纠缠你……”穆琼突然道。   “我跟他并无关系。”傅蕴安连忙解释,他怕穆琼误会了会不高兴。   穆琼是知道傅蕴安跟那人没关系的,基本上来讲,真正的同性恋,不会喜欢太娘的男人。   他们喜欢的是男人,可不是女人。   当然了,最重要的是,傅蕴安这人,各方面青涩的很,明显是一点经验都没有的。   “你剥几个桂圆给我吃?”穆琼笑眯眯地把花生塞进自己嘴里,反过来跟傅蕴安提要求:“不然我心里不舒坦。”   傅蕴安:“……”只能照办了……   穆琼等人在新世界游乐场玩得高兴的时候,被赵大头等人把身上的银钱还有值钱的东西全都搜刮走的穆永学,一巴掌打在吕绮彤的脸上。   吕绮彤并不承认她想要害朱婉婉,但赵大头竟然拿出几样朱婉婉的首饰来,说是吕绮彤给他的,又说了些“吕绮彤”跟他讲的朱婉婉的事情。   那其实是朱博源做的,但赵大头将之安在吕绮彤头上了。   要是朱婉婉现在很落魄,赵大头拿出朱婉婉的首饰,再说些朱婉婉的事情,穆永学肯定就把他当朱婉婉的姘头了。   但现在朱婉婉日子过得极好,她怎么都不可能跟这个赵大头有关系。   所以,恐怕真的就是吕绮彤要害朱婉婉。   苏州穆家那边把朱婉婉赶走,朱博源不愿意收留朱婉婉,都是这个女人搞出来的吧?要不是这个女人……楼玉宇可是他儿子!   自己竟然娶了这么一个毒妇,这毒妇还坏了自己的好事……穆永学气坏了。   吕绮彤被打了一巴掌,看着穆永学的眼神,却是阴沉了下来。 第167章 江凤鸣   穆永学在租界出了事被人抢了钱, 按理是可以去找巡捕房的。   虽说这时候的巡捕房是洋人弄出来专门管理中国人的,处处站洋人这边把洋人当主子, 很是不公平, 但中国人和中国人有了矛盾的话,他们还是会在一定程度上秉公办理的。   之所以说是在一定程度上……不说别的,就说霍英犯了事儿, 巡捕房是绝不敢抓他的。   但穆永学要脸,如今这种情况,他是无论如何都不愿意求助巡捕房的。   他这会儿只想着快点离开上海。   偏偏他身上的钱全都被赵大头带人搜刮走了!   在现代,银行四通八达的,到处可以取钱, 但在这个时候,就连洋人开的银行, 也没那么高级, 也就只有少数用户能享受这个待遇。   一般情况下,你在哪里存了钱,就要去哪里取。   至于国内的钱庄……在上海这地儿,大家做生意有时候直接就用福隆钱庄的庄票, 但这庄票放到北京去,就不一定好使了。   北京的人又不知道福隆钱庄!   这时候的货币真的乱,因为那些军阀甚至会各自铸造不同的钱的缘故,南边的铜元拿去北方, 都不一定能用。   至于钞票……它从出现开始,就在贬值。   穆永学这次来上海, 是带了很多钞票的,也带了银元什么的,身上的东西加起来总价值能有一千银元左右,按理这钱,是足够让他过得舒服的。   哪怕要用来给楼玉宇买礼物,也很宽裕了。   可现在,这钱竟是全被搜刮走了,那些人硬是一点没给他们留下。   穆永学想回去,就必须出去借钱。   穆永学出门去了,吕绮彤却是安抚起自己的两个孩子来。   她对别人再狠,对自己的孩子却还是非常疼爱的,一直把他们当做心肝宝贝,也是因为这样,她的孩子在她面前,才会比较调皮任性。   等他们到穆永学身边去……因为她的教导,他们都是格外乖巧的。   之前那些人来翻东西的时候,没有刻意去吓唬两个孩子,但两个孩子还是被吓到了,这会儿吕绮彤只能小心安慰。   吕绮彤哄了许久,总算把两个孩子哄好,一起睡了,而这个时候,她的脸色已经阴沉下来。   早知道会有这么一天,她当初肯定不找穆永学。   如果她找的不是穆永学而是别的男人,那人在她家缺钱的时候,兴许能拿出钱来,而她兴许不会落到如今这地步。   不过现在,说什么都迟了,为着三个孩子着想,她是必须要和穆永学绑在一起的。   吕绮彤心里暗恨,同时琢磨起怎么哄穆永学来。   之前穆永学在气头上,她就算说什么,穆永学也不会听,所以她没多说,但等下她可以哭一哭,就说自己是吃醋,才会让穆家的族人把朱婉婉赶走的,但这次绝对没有害朱婉婉。   前者穆永学随便找个穆家人问问就能问出来,她只能承认,但后者她可不是亲自去做的,全部推到朱博源身上就行了,就说肯定是朱博源想要独吞朱家的财产,才会去害朱婉婉。   不,她其实可以说这次的事情,是穆琼设计的,要不然几个小混混,哪有那么大的胆子?   吕绮彤盘算着的时候,那伙从穆永学这里离开的人,又去了朱博源那里。   朱博源受伤后,倒是去找警察了。   然而警察那边,江凤鸣早就打过招呼,自然推三阻四的,不肯去管这件事。   朱博源看到那些警察做出这么个样子来,心都凉了偏偏又无可奈何,委屈极了。   这些警察才不管朱博源委屈不委屈,江家的小少爷,他们可是得罪不起的。   现在这朱博源只是被打了个鼻青脸肿,又没啥大事,管什么管?   朱博源回了家,正打算去找吕绮彤问问接下来要怎么办,赵大头就带人来了。   “朱博源,我让你准备好一千个大洋等我来拿,钱呢?”赵大头问。   “赵大头,你到底想干什么?”朱博源那个刚刚丢了工作的儿子质问道,在政府部门工作了一年半的他,难以忍受赵大头这样的人对他吼。   然后……他就被赵大头打了。   朱博源还有朱家的其他人想去帮他,但赵大头身后的那些人窜了出来,一个比一个厉害,没一会儿就把他们家里的人全打趴下了。   朱博源最后只能破财消灾,从家里拿出藏着的一百个银元给他们。   结果……   “我们要的,可是一千个银元!”赵大头道:“你最好快点把钱拿出来,不然利滚利,你们会受不住的。”   “利滚利?”朱博源一愣。   “是啊,利滚利,每天两成利息,你自己算。”赵大头道。   每天两成的利息,一千大洋欠一天,那就要给两百的利息了!   这都不能说是高利贷了,这分明就是抢钱!   朱博源都想吐血了。   赵大头看着他这样子,却隐隐有些得意。   他赵大头,从没有像今天这样风光过……   可惜了,所有弄到的钱,都不是他的。   赵大头他们走了,朱博源这下着急了。   他不过就是个老百姓,找警察既然没用,也就只能去找自己那个在京城当大官的妹夫了!   朱博源带了自己的儿子,直奔穆永学那里。   穆永学刚从自己的同学那里借了钱回来,朱家人就来了。   朱博源并不知道赵大头也“抢”了穆永学这事儿,还在求助:“妹夫,我也是没办法了,那人想要讹诈我……妹夫你有没有什么认识的人?帮我一把吧!”   朱博源一边说,还一边去看吕绮彤。   在他看来,吕绮彤比穆永学能耐多了,找穆永学还不如找吕绮彤。   上回,朱博源和吕绮彤“眉来眼去”的,穆永学完全没发现,但这次……吕绮彤没去管朱博源递过来的眼神不说,穆永学还注意到了朱博源的小动作……   朱博源在给吕绮彤使眼色?穆永学大怒,直接就把朱家人赶了出去,又对吕绮彤发起火来——朱博源分明一副跟她很熟的样子!   所以那些人说的是对的,吕绮彤跟朱博源有联系?   他怎么就娶了这么一个毒妇?!   门外,眼看着穆永学住处的大门在自己面前关上,朱博源都懵了。   穆永学这是不想管他们了,那他怎么办?   朱博源一家只能回家去,结果回到家,竟发现他家门口被人泼了屎尿。   这是上海这地儿的人,逼人还债常用的招儿……   朱博源这边倒霉了,穆永学这边也没讨到好……有人砸破了他家的窗户,还扔进来一些死老鼠死蛇。   穆永学打定主意,第二天一定要回北京!   这样的日子,他一天都不想过了!   穆永学和朱博源倒霉的时候,大名魏峥的圆圆小朋友,已经跟朱婉婉亲近起来了。   朱婉婉整天和孤儿院的孩子相处,虽没学过儿童心理学之类,但对小孩子的心理,却已经摸得很准了,特别会哄孩子。   尤其是,魏圆圆小姑娘,还很单纯。   跟孤儿院那些小小年纪就独自在外面讨生活,心眼儿不少的孤儿相比,魏圆圆小姑娘就是个傻白甜。   朱婉婉还挺喜欢这个小姑娘的,不可避免地想起了穆昌玉小时候的样子。   说起来,魏家的爷爷奶奶灌输给魏圆圆小朋友的许多念头,当初穆琼的爷爷奶奶,也曾灌输给穆昌玉。   于是,穆昌琼能去读书,穆昌玉却连字都不认识。   要不是她心疼女儿死命拦着,穆昌玉的脚怕也要裹了。   那时便是她自己,也教了女儿不少错误的东西。   现在见识的多了之后,朱婉婉是有些后悔的,想着若是能回到过去,她必要有所改变。   当然,回到过去不可能的,但有个魏圆圆可以让她做一些改变。   圆圆小姑娘以前连出家门都很少,到了上海之后,因为她的脚受了伤的缘故,魏亭也没有带她出去玩过。   她是第一次知道,原来这世上有这么多有意思的东西。   可惜的是,还没逛完,就要回家去了……   从新世界游乐场出来,吃的肚皮滚圆的圆圆小姑娘很是失落。   穆琼叫了三辆黄包车,然后他们一起去了穆昌玉的学校。   “这里是读书的地方,你长大一点,就该读书了,读了书,大家才会喜欢你。”穆琼又对圆圆小姑娘道。   正说着,就看到穆昌玉和同学一起出来了。   烫了头发的穆昌玉,在人群中格外显眼。   “昌玉,你哥哥和你妈妈一起来接你了呢!”   “昌玉,再见!”   “昌玉,明天见!”   ……   跟穆昌玉一起从学校里出来的女孩子们一个个跟穆昌玉打过招呼,才离开。   穆昌玉虽然没在学校里说自己的哥哥是楼玉宇,但她总能弄到很多书,因而学校里的女孩子,都很喜欢她。   魏圆圆好奇地看着穆昌玉,那双跟魏亭像极了的眼睛里,没有魏亭的通透,倒是带着满满的天真。   “你就是圆圆吧?我是穆昌玉。”穆昌玉笑着跟圆圆打招呼。   “嗯……”圆圆小姑娘惊奇地看着穆昌玉的弯头发。   这会儿,她早就忘了要哭了!   众人一起去了孤儿院那边,朱婉婉要处理一些事情,穆昌玉就带着圆圆去跟孤儿院里的孩子们玩。   圆圆小姑娘的脚趾因为裹脚被折断过,现在虽然养好了,但还是不能动,穆昌玉就找来一辆小推车,把她放进去推着走。   这小车的轮子是木头的,推的时候不太好推,但却是孤儿院里最受欢迎的玩具,而圆圆也很喜欢。   不过,一直在哈哈笑的她,看到腿脚不便拄着拐杖走路的小花之后,就愣住了。   她呆愣了好一会儿,穆昌玉见状问:“圆圆怎么了?”   圆圆小姑娘突然又哭了:“我不裹脚了……呜……”   穆昌玉一开始都没弄明白,后来才知道圆圆小姑娘以为小花不能走路,是因为裹脚……   毕竟她以前没见过残疾人。   这也算是个美妙的误会了。   傅蕴安吃过饭就去医院了,穆琼看着小姑娘哭,没忍住笑了。   魏亭来接魏圆圆的时候,魏圆圆正跟着孤儿院的那些孩子一起学习,还听得很认真。   看到魏亭,她愣了愣,又哭了:“我想回家……我要奶奶……”   魏亭:“……”   “小孩子就是这样,白天玩得高兴的时候不会想家,到了晚上就会想家了,魏先生,你让孩子跟你一道睡,哄着点。”朱婉婉提议,而她会这么说,是因为从魏圆圆的嘴里得知,来了上海之后,她都是一个人睡的。   这么大的孩子,完全可以分床睡了,但魏圆圆来上海前一直是跟乳母一起睡的,来了上海之后人生地不熟的,本就很不安,晚上还没人陪着……她自然也就想哭了。   “和我一道睡?”魏亭一愣,又问:“都这么大了,还要跟父母一道睡?”   朱婉婉道:“主要是孩子会怕,不过也不一定要一张床,在大床旁边放张小床也是可以的。等她适应了,就可以分房了。”   “多谢,我没想到这一层。”魏亭谢过朱婉婉,带走了孩子,而他刚走了不久,又有人来找穆琼,说是江小爷要见他。   昨儿个晚上,江新春就找人来知会过穆琼,说他的事情,交给江凤鸣去办了。   穆琼从盛朝辉那里听过江凤鸣的事迹,得知江凤鸣如今才二十岁,是个整日里四处晃荡的浪荡子,十里洋场里相好的就有七八个,看着一无是处只知道吃喝玩乐。   但他是不会小瞧江凤鸣的,他相信江凤鸣一定能帮他把事情办好。   现在江凤鸣要见他……穆琼立刻就跟着人去了。   然后就被人带到了一个妓院里。   他白天用早前有个戏子跟傅蕴安牵扯的事情,让傅蕴安剥桂圆给他吃,结果这会儿,自己竟然来了妓院……   被傅蕴安知道,傅蕴安肯定会不高兴。   不过进还是要进的。   穆琼被人带着拐了几个弯,最后来到了一个屋子里。   这儿是妓院,这屋子里倒是干干净净的没什么脂粉气,里面就只几个年轻人在玩牌。   “少爷,穆琼来了。”带着穆琼进来的人道。   “快进来。”江凤鸣招呼了一声,让穆琼进去。   屋子里点了火,热乎乎的,进去之后,穆琼就见到了江凤鸣。   江凤鸣长得很平凡,身材也不高大,瞧见穆琼,他就道:“早就听过楼玉宇的名头了,没想到这么年轻!跟我想的完全不一样。”   “久仰江少大名,今日见了,也跟我想的不一样。”穆琼道。   “哪里不一样?”江凤鸣眉头一挑。   “江少一看就是个胸有沟壑的,外面的许多关于江少的事情,恐怕都是谣言,不足为信。”穆琼笑道。   江凤鸣见他的这个地方选得很好,非常隐秘,这屋子里的几个人,看着也都是江凤鸣的心腹,保密措施做得挺好的,江凤鸣显然不是真的什么都不懂。   “你可真会说话,跟我以前见过的那些文人都不一样。”江凤鸣被夸了很是高兴:“我以前遇到的某些文人,都不愿意跟我多话的!”   江凤鸣大约是被穆琼夸得很高兴,对着穆琼的时候,热情了很多,然后就让人拿出许多东西来:“你的事情,我已经清楚了,那些人真不是东西!你放心,我一定想法子把他们榨干了。”   他说着,又指着那些拿出来的东西道:“这些都是我从他们那里弄来的。”   这堆东西品种很多,连木耳花生都有,上面还堆着吕绮彤的首饰,穆琼道:“这些东西,江少分给那些出力的人吧。”   “又没出什么力,用不着这么多,而且这本该是你家的东西。”江凤鸣道。   “这些人的东西,我并不想要。这样吧,江少分给手下之后,若有多的,麻烦你捐给孤儿院。”穆琼道。   “行,就这么办。”江凤鸣道,他特地了解了一下穆琼,还看了穆琼最近写的两篇文章,得知穆琼一家过得很苦,这才打算把钱给穆琼,但穆琼说要捐,那就捐吧。   将这钱处理了,江凤鸣又和穆琼聊起来。   穆琼感谢了江凤鸣,江凤鸣则问穆琼为什么不写武侠。   穆琼早些年,也是看过很多武侠小说的,然而恰恰因为看多了,他反倒是不知道要怎么写。   那些前辈,写的比他好多了。   不过这会儿,那些写出了很多经典作品的武侠大家,还没出生……   江凤鸣让穆琼去写武侠,但穆琼到底没有应承。   晚上,是江凤鸣找人把穆琼送回家的,他回家的时候已经很晚了。   朱婉婉和穆昌玉都已经睡了,但他的房间里亮着灯。   穆琼有些不解,然后还没进去,就看到傅蕴安从他的房间里走了出来。   “你没事吧?”傅蕴安担心地看向穆琼。   朱婉婉和穆昌玉不知道穆琼去了哪里,但因为对穆琼全然信任,反倒很是放心,傅蕴安则不同。   他知道穆琼是为了穆永学的事情去见江凤鸣了,恰恰因为这样,他反而担心,干脆就在穆琼的房间里等着了。   “我没事。”穆琼道:“就是有点被吓到了。”   “出了什么事?”傅蕴安问。江凤鸣吓唬穆琼?   “我拜托江新春江先生帮我做一件事,而这件事,江先生交给了他儿子做,我今天就是去见他儿子的。”穆琼道:“他竟然在妓院里见我,把我吓了一跳。”   傅蕴安:“……”   “不过你放心,我只喜欢你,都没多看别人一眼。”穆琼又道:“你要不要给我一点奖励?”   傅蕴安:“……”   不久之后。   穆琼放开傅蕴安,顺便又调戏了一把:“已经很晚了,你今天要不要干脆住下算了?”   傅蕴安想也不想就拒绝了,快步离开。   看着他离开,穆琼突然有点想笑。   傅蕴安这样子,有点像是落荒而逃。   第二天,穆永学带着妻儿,就要离开上海。   然而,他还没走出大门,就被拦住了。   “穆先生,那一万大洋你不给出来,那是绝对不能走的。”这次跟穆永学说话的,已经不是赵大头了,赵大头今天甚至都没来。   “我哪来的这么多钱!”穆永学道。   吕绮彤也道:“你们也别太过了!”   “我们哪里过了,就是跟你们要点辛苦费而已!”江凤鸣派来的人道:“穆先生不把钱给了,我是不会放你走的!”   “我没钱!”穆永学道,就算有钱,他也不会给这些人。   “没钱就写借条!”那人立刻就拿来了纸笔:“当然了,穆先生你也可以不写,你要是不写,就别想走了,我们还会帮你好好宣扬一下你和你妻子做过的事情。”   “你们是穆昌琼派来的吧?”吕绮彤咬牙道。   “穆夫人你要这么觉得,就这么觉得好了。”那人竟是没反驳。   然而恰恰因为他没有反驳,穆永学反而不觉得他是穆琼派来的……   真要是穆琼找的人,这些人怎么都不可能承认!   说到底,这事还是吕绮彤惹出来的!   穆永学瞪了吕绮彤一眼。   拦着他们的人凶恶的很,穆永学一个书生,实在不知道要如何处理这样的情况,至于吕绮彤……她虽有些小聪明,但对上这些油盐不进的人,却也是没办法的。   无奈之下,他们到底还是写了欠条。   左右北京离上海远得很,就算写了欠条,人家难道还能去北京追债?   北京可是他们的地盘!   穆永学写了欠条之后,松了一口气,终于上了火车。   等到了北京就没事了……穆永学这么告诉自己。   结果,上了火车之后,他竟然发现那些让他写欠条的人,跟着他上了火车。   “穆先生,你欠了我们钱,我们就跟着你去北京要钱了!”为首的人朝着穆永学一笑,露出一口白牙来。   按照穆琼一开始的想法,是要找报纸将这件事曝光的,他一开始跟江新春说的时候,也这么说了,说自己要一个公道。   但江新春觉得不合适,一来这么做,兴许会牵扯到穆琼,二来……北京上海隔着老远,在上海曝光,影响不了穆永学。   按照江新春的说法……就算要找报纸曝光,也要找北京的报纸。   这才有了这么一出,而能做到这样,还全靠了江新春——他在北京,也是有人的。   穆琼跟江新春聊过,后来又跟江凤鸣聊了聊,然后就不在时时惦记着这件事了。   江家人办事,他还是很放心的。   等穆永学去了北京,要给的钱,兴许就不是一万大洋了……从他嘴里得知穆永学的家当之后,江凤鸣已经决定要从穆永学身上多弄点钱了。   穆琼得知江凤鸣的打算之后,就彻底将穆永学扔在一边不管了。   他实在不想整天“记挂”着这么一个人,他还要写新书。 第168章 一万银元   写新书之前, 穆琼去了震旦大学的图书馆。   他跟霍三少的通信从没断过,两人聊得越来越多, 甚至开始涉及一些社会问题。   穆琼上辈子看过一些社会学人类学方面的书, 但因为这些书都很枯燥,他大多只是随意翻翻,看得不多, 聊起来的时候,总觉得知识不够用。   不过虽然如此,因为很多这方面的经典书籍在此时都没有被写出来的缘故,他偶尔提到一些,就已经能让霍三少震惊了。   但穆琼自己, 到底还是有点心虚的。   正是因为这份心虚,他在几个月前特地找郑维新帮他办了一张震旦大学的借书证, 然后时不时就到震旦大学的图书馆借书看。   这里的书, 比外面书店卖的多多了,这里的人也非常多,甚至图书馆这边,还专门雇了一些人帮忙抄书, 方便大家借阅。   穆琼以前借走的书,基本上都是手抄本。   他那时候过来借书,是没有明确目的的,只要是他在现代没有看过的英文书法文书, 他都会借来看,毕竟能在这时候被带来中国的外文书, 基本上都是好书。   至于中文书籍,只要是这二三十年里出版的书,他都会翻翻。   但这次过来,他是有目标的。   他想要看一些女权方面的书。   早在清末,就已经有很多女性为解放女性而奋斗了,而她们大多是去日本留过学的。   清末民初,从中国去日本留学的人很多,而女性仅占其中的百分之一,这也就算了,这些女性,还大多是被父亲或者丈夫带去日本的,她们去那里最初只是为了照顾丈夫或者父亲。   比如吕绮彤,就是被她的父亲带去日本的,后来他父亲发现那些在日本留学的男学生喜欢有知识有文化的女性,才让她也去读书。   虽然吕绮彤读书差不多是白读了,但在历史上,有很多在日本留学过的女性,回国之后做出了一番事业来,比如创办报纸之类。   甚至还有人为革命献出了自己的生命。   震旦大学收集了一些这些女性编写的书籍和刊物,穆琼全都翻了翻,同时也看了一些从国外流传回来的相关的书和小说。   此时,即便是在欧洲,绝大多数女性也没有得到自由和平等,一些在后世非常有名的女权方面的书,比如说《第二性》之类,更是没有被作者写出来,能找的资料非常少。   穆琼在震旦大学待了几天,就把他想看的书全都看完了,对要写什么,也有了想法。   那种分析社会,分析女性的归类于社会学的书,他是写不了的,穆琼打算写的依然是小说。   这次,他的小说会以一个女性为主角,而他要写的,就是这个女子在追求自由和平等上做出的种种努力。   《丝乡》还没写完,新书穆琼打算慢慢写着,写了几万字之后,再拿去大众报发表。   穆琼研究新书的时候,朱博源已经受不了了。   一千大洋,对穆永学来说算不得什么,只是几个月的薪水而已,但对朱博源来说,却是非常大的一笔钱,是他家好几年的收入。   刨除开销,他们家一年下来,也就余下一百个银元,他哪里舍得把钱就这么给了赵大头?   朱博源被穆永学赶走之后,就躲去了儿媳妇的娘家,又花钱找关系,想要对付赵大头,把自己之前给出去的钱拿回来。   如果要对付朱博源的,只是普通的小混混,朱博源肯定是能把人收拾了的,但这会儿要对付朱博源的,是江凤鸣。   江新春在上海这边,贩卖鸦片走私军火什么都干,手底下有着无数人,便是巡捕房的人都听他的,要收拾一个朱博源,对江家来说绝对是简单到不能再简单的。   便是之前办宴会的沈家,得罪了江新春估计都讨不了好。   朱博源折腾了几天,联系了好些人,送出去不少钱,都没能让找他麻烦的人消停,欠的钱却莫名其妙地从一千大洋,变成了三千大洋。   他这时候,已经感觉到不对劲了,就想跑,但根本逃不掉。   大前天他们躲去了他儿媳妇家里,结果那些人竟然连他儿媳妇家都砸了!   前天他们到了外面住店,结果刚住下,店老板就把房钱退给他们,又把他们请出了门。   昨天他们想要回苏州去,结果刚出门不久,就被人堵在弄堂里,又被赶了回来。   他们一家子,被困在这个宅子里了!   朱博源惶惶不可终日,他原本是个挺胖的胖子,这么担惊受怕了五六天之后,一下子就瘦了好几斤,眼里满是红血丝,眼窝也青黑一片 。   天亮了,今儿个的天气非常好,阳光灿烂。   但眼瞅着阳光落进自家院子,朱博源一家的脸上,却露出绝望来。   天亮了,也就是说……那些找他们麻烦的人,又要来了。   他们家里乱七八糟的,院子里被泼了粪,臭得不行,吃饭的桌子昨天就被砸碎了,值钱的摆设已经被搬走,门也坏了……   朱博源的肚子饿得很,他对妻子道:“你去做点吃的。”   “拿什么来做?家里的锅子都被砸了!”朱博源的妻子哭道。   “那你去买点吃的……”朱博源又道,然而他话还没说完,他的妻子就道:“你自己怎么不去?”   朱博源被妻子顶了嘴,正要生气,他的妻子又哭了起来:“外面肯定有人看着……你怎么就惹上那个煞星了?我们这日子可要怎么往下过……”   朱博源也后悔,可是……“我不也是为了儿子吗?”吕绮彤可是答应他了,只要他把事情办好,就想法子让他儿子的位置动一动。   可没想到,他竟然招惹了一个了不得的人。   朱博源这几天一直很不解,那赵大头不过是个再普通不过的小混混,怎么突然就这么有能耐了,竟然连警察都不管他。   又或者,要对付他的,其实不是赵大头?   “我早就说那个吕绮彤不是好人了,你偏要跟她来往……”朱博源的妻子没听朱博源的话,只一味崩溃地哭:“现在出了事,人家跑了个干干净净,就剩下我们在这里受苦。”   朱博源第一次上门向穆永学求助无果之后,又上过门,然后就发现,穆永学一家已经不在了。   发现这一点,他气急了,后来那些人再来要钱的时候,就嚷嚷那些缺德事儿都是吕绮彤让他干的,跟他无关,可惜人家不听,只管打他或是在他们家砸东西,又一个劲儿地要钱。   朱博源正想着这事儿,找麻烦的人就来了。   “朱博源,你的钱准备好了没有?”来的人照旧有好几个,但已经不是以赵大头为首的了,赵大头甚至压根就没过来。   为首的是之前跟在赵大头身后的某个人,他嫌恶地看了看周围,朝着朱博源一家走去。   朱博源一下子跪在地上,涕泪横流:“爷爷,我们家实在没有这么多钱啊!”   “没钱,那可以用房子和铺子抵啊!”那人笑眯眯的。然而他的样子看起来实在凶恶,因而这一笑,没让他显得温和不说,瞧着反而更吓人了。   朱博源忍不住就抖了抖。   而朱博源那个曾经在政府部门工作过的大儿子,这时候突然问:“你们到底是什么人?我们到底得罪了谁?”   眼前的这些人,不可能是赵大头找来的。   赵大头要是真有这样的本事,哪可能还到处瞎混?   朱博源的儿子这么一问,朱家其他人也都看向那些个闯进来的人。   他们其实也意识到这些人不简单了,但他们不明白他们好好地过着日子,怎么就遇上这种事了……   “你们得罪不能得罪的人了。”那人笑道:“这家业,本来就不是你们的,你们要是乖乖地把东西全都交出来,还能少受点罪,要是你们死撑着……呵呵。”   这家业不是他们的?朱博源看着这些人,突然就想到了一个人:“是朱婉婉,一定是朱婉婉!”   其实早几天他就想过,这些人这么逼迫他,会不会是因为朱婉婉。   但这个念头刚刚升起,就立刻被他否决了。   他觉得,朱婉婉无论如何都不可能这么厉害。   要知道,一年多以前,朱婉婉上门求助的时候,可落魄地很……   而且他是知道的,他这个妹妹什么本事都没有,大字不识一个。   可现在听这人这么说……他突然意识到,这些人恐怕真是朱婉婉找来的。   “大爷,我真的没想害她啊,那都是吕绮彤的意思,她和穆永学有权有势的,我不敢得罪他们……”朱博源哭起来,一时间恨死了吕绮彤。   这事完全就是吕绮彤惹出来的,现在倒好,她跑了,留下他们一家子受苦……   “这事儿确实是吕绮彤的意思,但也是你办的啊!”那人似笑非笑地看着朱博源。   朱博源脸色一白。   那人又道:“对了,你放心好了,穆永学他们讨不到好……你以为他们为什么跑这么快?”   朱博源突然想起自己最后去见穆永学和吕绮彤的那次,吕绮彤和穆永学的脸色都难看得很,穆永学还把他赶走了。   穆永学这人,以前就算看不起他,那不屑也藏在眼底,面上总是客客气气的,之前会那样,必然是有什么事情。   想明白这一点,朱博源更怕了。   这些人连穆永学都能收拾,他又算得上什么?   朱博源想到了这一点,家里其他人也想到了,朱家人缩成一团,瑟瑟发抖。   “这是报应啊……”朱博源的妻子还在哭着,她真的被吓怕了。   说起来,她对朱婉婉这个小姑子并不讨厌,一年多以前朱婉婉上门求助,朱博源要把人赶走的时候,她还让朱博源给朱婉婉一点钱——虽说吕绮彤不许他们收留朱婉婉,但给点钱吕绮彤又不知道。   钱还不用多给,给个十来个大洋就行,他们家可不缺这点钱!   结果,她丈夫就是不肯,甚至都不愿意把人留下吃顿饭。   更别说这次了……她丈夫竟然想让那赵大头去害朱婉婉!   “行了,你们也别哭了。”那人道:“老子平日里干的都是大生意,这些日子一直耗在你们身上,也挺没趣的……要不是上面的人想要吓唬吓唬你们,老子哪至于费这么大功夫?今儿个我们就把事情了结了吧。”   听到“了结”两个字,朱博源克制不住地颤抖起来。   那人又道:“上面的人说了,要留着你们的命,但没说不能缺胳膊少腿儿,你们乖乖地把房契什么的拿出来,我也就不折腾你们了,要是你们不听话……把你们的的手脚打断,我自己把钱把东西拿走,也是可以的。”   “朱婉婉她人呢?我是她哥!”朱博源进行最后的挣扎。   “你可没把人家当妹妹。”那人嗤笑,把跪着的朱博源踹翻了。   如今是乱世,在别的地儿,军阀灭了有钱人满门把钱抢了的事情并不少见,即便家产万贯,也不见得能安全。   老百姓就更没保障了,人家军阀征兵,都是直接拉壮丁的,上门拉了人就走,带走之后直接当炮灰使。   军队还跟强盗没区别,抢钱抢女人啥都干。   上海已经是此时最安全的地方之一了,但照旧是个手上有枪就有话语权的地方。   朱博源一家在上海有两栋房子,一个铺面,虽不在租界,加起来却也值六七千大洋,此外,他们家还藏着一千多的现大洋。   这些钱,全被搜刮走了,他们一家则被扫地出门。   他们没事了……   离开了家,朱博源心里头松了一口气,很快,却又茫然了。   他们家被赶出来的时候,那些人是搜过他们的身的,除了衣服什么都没让他们带……他们现在没了钱,以后这日子又要怎么过?   “你怎么就这么贪心啊!你但凡对小姑子好点,也不至于这样……”朱博源的妻子还在哭着。   朱博源这时候,也忍不住后悔起来。   早知道朱婉婉这么厉害,他一定不把人赶走。   不,应该不是朱婉婉厉害,而是他那个外甥厉害,他那时候要是不听吕绮彤的,帮他们一把就好了……   不管朱家人是怎么想的,他们接下来的日子,注定了不好过。   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   朱家人这边,已经没人去管他们了。   左右他们闹不出什么事情来。   而转天,就有人给孤儿院送来了一张一万银元的庄票,说是要捐钱。   穆琼这天晚上去孤儿院那边吃饭的时候,听朱婉婉说了这件事。   “这世上,好人真的很多。霍二少当初花了不少钱建孤儿院,这些日子,又有很多人陆陆续续给孤儿院捐钱,今天甚至还有人匿名捐了一万大洋……”朱婉婉感慨极了。   她一个月薪水才二十块,已经算高的了,结果人家捐钱,竟然直接捐一万!捐一万就算了,还不留名字!   穆琼是知道这钱的来历的,他想了想,决定坦白:“娘,这钱……其实也算是你捐的。”   钱是江凤鸣从穆永学和朱博源身上弄到的。   朱博源的钱大多是朱婉婉父母留下来的,这钱自然也算是朱婉婉捐的。   至于当初霍英建孤儿院花的钱,里面其实还有他的一份——他用天幸这个笔名写文章得来的稿费,全都让霍英捐了,霍英就捐在这个孤儿院里。   “什么?”朱婉婉一愣。   “娘,这钱是从朱博源那里得来的。”穆琼道,然后将吕绮彤朱博源做过的事情,还有自己做的事情全都说了。   朱婉婉整个人都僵住了。   “娘,穆家族人把我们赶走,朱博源不肯收留我们,这些都是吕绮彤授意的,就连我们遇到劫匪被抢了钱,应该也是吕绮彤的手笔。”穆琼道:“所以我决定报复他们。”   因为这些人,原主可是丢了命的。   “琼儿……”朱婉婉不知道要说什么才好。   她之前已经不恨穆永学他们了,但现在得知这些事,却忍不住又恨起来。   她儿子差点就死了!   “穆永学估计也要倒霉。”穆琼深吸了一口气,有些怅然:“娘,我不是好人。”   “你别胡说,你哪里不是好人了!”朱婉婉立刻就道。   她一开始也想着,自己儿子是不是做的过了,但看到自己儿子一副失落的样子……她顿时没了这样的想法。   她儿子又没伤人性命,钱也都捐了,算不得做了什么坏事。   就是……“没想到你舅舅竟然是这样的人……你外公外婆一直对他很好……”   “他就是个白眼狼。”穆琼道。   “是该给他点教训的,就是……你外公外婆以后都没人上坟了。”朱婉婉道,朱博源以前还是会做做样子的,但以后肯定不会再去祭拜了。   “娘,你担心这个的话,可以让昌玉改姓朱。”穆琼道。他是不好改姓的,会被人说,但穆昌玉改个姓没人会注意。   朱婉婉顿时有点心动,想了想就道:“这事,我等下去问问昌玉吧。”   自己的妹妹多半会同意……穆琼没再继续这个话题,又问:“娘,这一万块钱,你想过要拿来做什么吗?”   朱婉婉有点茫然。   孤儿院如今有一大笔的资金,这钱干放着是不合适的,毕竟大洋这东西,一年比一年不值钱,但拿这钱来做什么……她还真没想过。   朱婉婉和穆琼商量过之后,最终决定要买下附近的一块地皮,拿来盖房子。   这盖了房子拿来出租,孤儿院就有固定收入了,若是孤儿院里的孩子越来越多,到时候还能直接用院子围起来扩建。   朱婉婉就算见过世面,那张一万大洋的庄票,还是让她有些不知所措。   然而,就在当天,他们竟然又得了一张一万两的庄票。   这天晚上他们回家后,突然有人上门,送给穆琼一个匣子。   这匣子里放了一块在此时非常昂贵的,镶了翡翠的怀表,还放了一张钱庄的庄票,那庄票的价值,同样是一万银元。   此外,里头还有一封给穆琼的信。   送东西的人留下东西就走了,而朱婉婉看着匣子里的东西,却懵了:“琼儿,这是什么?”   “我帮了别人一个忙,别人送来的。”穆琼看过信,就对朱婉婉道。   这钱是江新春送来的。   江新春在信里没提叛徒的事情,但他既然送了东西过来,就说明自己当初给他的信息是对的。   江新春的那个手下,确实背叛了江新春。   “你帮了人家什么忙?他们竟然送这么多钱……”朱婉婉还是没能回过神来。   “生死攸关的大忙。”穆琼将怀表戴在脖子上,又把庄票收好了。穆永学和朱博源的钱他不要,因为那些本来就不属于他,但这是江新春的谢礼,他却是要收下的。   说着,穆琼又看了看手上的信。   江新春在这信里,说钱和东西是给他的谢礼,又邀请他后日一起吃个饭……   穆琼是打算到时候过去一趟的。   穆琼收到一大笔钱的时候,穆永学一家刚刚到达北京,同时,第一批的西林,也已经在国外被用于临床了。   虽说英法两国一直嚷嚷着不管什么东西,都要先给参加战斗的战士用,但这一批西林里将近一半,还是被那些权贵带走了,或是藏着,或者用来治疗梅毒之类。   而剩下的,一部分被用作实验研究,另一部分,则被送到了战场上那些将领的手里。   至于普通士兵……他们压根就不知道西林的存在。   西林的效果很快就被证实,一时间,欧洲的上层人士都疯狂了。   他们简直不敢相信,这世上竟然有这么神奇的药!   有这样的药在手上,那可就相当于多了一条命!所有人都开始争抢,又不约而同地保密,在某个圈子里,西林被卖到了天价。   而这样的利益,是让人眼红的,很多人都派了人,前往中国购买西林,而政府方面,除了让人购买更多的西林,还要求手底下的人设法弄到西林的制作方法。   同时,伴随着西林一起被带到欧洲的翻译过的《传染》,也被很多人看到了。   欧洲的研究人员,试图用《传染》里穆琼胡编乱造的实验方法来制作西林,那些政客和军人,却开始对日本有意见了。   现在,英法两国伤亡了很多人,损失了很多,日本倒是在中国得到了很多利益……   “日本既然是我们的同盟国,我们应该让他们多派一些士兵过来,帮我们打仗!”   “我们现在需要人,需要很多很多人!”   “中国政府已经同意往我们这里派遣劳工了,也可以要求日本派遣一些人过来……”   作者有话要说:   文章时间的几年后,鲁迅先生在北京买了个宅子,800大洋。   不过上海房价要贵,能在北京买房的鲁迅先生,来了上海就一直租房住了,买不起……   对了,当时鲁迅先生的工资,一个月300大洋!(但是会欠钱,鲁迅先生被拖欠了九千多银元……)   那时的贫富差距真的太大了,普通工人一个月赚四五块,女人做佣人一个月只能赚两三块,但有钱人盖个别墅,就能花一百万…… 第169章 两朵桃花   第二天早上起来, 穆琼做的第一件事,就是看一看放在床头的庄票。   薄薄的一张纸, 面额却非常之大。   一万大洋……这对现在的他来说, 绝对是很大很大的一笔钱了。   他光是看看 ,就觉得高兴。   穆琼之前一直惦记着等攒了钱,要给傅蕴安买礼物, 现在钱有了,要买什么礼物却没个头绪。   感觉能送的,已经全部送过了……   穆琼想了想,将庄票放在怀里下了楼。   楼下,朱婉婉刚刚买了早餐回来。   早餐是包子还有豆浆, 穆琼坐下,就吃起来。   “哥, 我想改名字。”穆昌玉对穆琼道:“我不想姓穆。”   听到穆昌玉这么说, 穆琼就知道朱婉婉昨晚上多半已经跟她谈过了,穆琼道:“好,你打算叫什么?我们可以一起改。”   穆琼虽然一直告诉别人自己叫穆琼,但他现在户籍上的名字, 依旧是穆昌琼。穆昌玉改名字的时候,他打算顺道把自己的名字也改一改。   “哥,我以后叫朱玉吧。”穆昌玉道。“昌”这个字,是穆家的排行, 她不仅要改姓,这个字也不想要。   穆琼笑道:“那就叫朱玉, 朱玉珠玉,很好听的名字。”朝罢香烟携满袖,诗成珠玉在挥毫……珠玉一贯都是用来比喻美好的诗文和俊秀的人的。   穆昌玉的嘴角勾了起来,笑得露出两个酒窝。   “我下午就去办。”穆琼道,然后将手上的包子塞进嘴里,去了隔壁。   前几天他天天去图书馆窝着,都有几天没送傅蕴安去医院了。   穆琼去隔壁的时候,傅蕴安正在吃早餐。   傅家的早餐照旧很精致,有荠菜猪肉馅的馄饨,有几个炒菜,不爱吃汤汤水水的馄饨的傅怀安面前,还放了满满一碗的蛋炒饭,散发出猪油的香味。   “你吃了吗?”傅蕴安问。   “已经吃过了,不过我想尝尝你的馄饨。”穆琼笑道。   傅蕴安轻咳了一声,而傅怀安立刻就对厨娘道:“穆老师要吃馄饨,你快去煮一碗。”   “不用了。”傅蕴安道:“拿个空碗,再拿个勺子过来就行了。”   傅怀安不明所以,然后就看到自己的哥哥从自己的碗里分出两个馄饨给穆琼。   傅怀安道:“哥,你怎么把自己碗里的给穆老师吃?”这也太不讲究了!   “我吃不完。”傅蕴安道。   “那也不好给别人啊!”傅怀安皱眉,他怎么不知道他哥原来还是这样不拘小节的人?   傅怀安以为穆琼不会吃,结果穆琼竟然开开心心地把那两个馄饨吃了,还对傅蕴安道:“蕴安,我送你去医院吧。”   “好。”傅蕴安点了点头。   两人上了傅蕴安包的黄包车,一路往医院走。   这两天天特别冷,坐在黄包车上迎着风吹,有种脸上被刀子割的感觉。   去年这么被风吹,穆琼没觉得有什么,如今大约是日子越过越好的缘故,他开始想要汽车了……   在现代时,他看过一些书,里面有提到在民国,一两千银元便能买一辆车。但真的到了这里之后,他发现买车并不是简单的事情。   现在是民国初年,汽车供不应求,想买都买不到。   不仅买不到,汽车加的油也全靠进口,特别贵,以至于很多人买得起车,但养不起车。   平安医院已经有点名气了,来的病人越来越多,而最近天冷,病人就更多了——很多毛病,都会在天冷了之后发出来。   傅蕴安的病人也比往常要多,比如今天,他就预约了三个病人,还要去做一台手术。   三个病人都是下午的,手术却是上午的,不过他们到医院的时候还早,手术还要等再过两个小时才会做。   进了办公室,孙大林立刻就给傅蕴安送来了一大一小两个装了炭火的黄铜炉子。   这种黄铜炉子,是此时上海的常用的取暖工具,家里有钱的人家,嫁女儿的时候都是要陪送一个的。   大的黄铜炉子被放在地上,傅蕴安把脚架上去正好可以暖脚,至于小的那个,则被他放在大腿上,再在上面盖上一条毛毯,整个人就暖烘烘的了。   “等下炉子凉了,就马上让人换。”穆琼嘱咐道。   这两天气温估计是到了零下的,他们早上出来,看到路边的小水坑都结冰了。   室外很冷,室内自然也暖不到哪里去,他怕傅蕴安冻坏了。   “我知道。”傅蕴安笑笑,也对穆琼道:“你也注意点,让人弄几个火盆。”   “你不用担心我。我专门准备了一件大棉衣一条大棉裤放在编辑部那边,穿上之后就不冷了。”穆琼道,他在外面的时候,为了风度不好穿厚棉袄,但在教育月刊编辑部,他一直都是穿大棉袄的。   当然了,这几天他都没去那边。   “那就好。”傅蕴安道,看到穆琼还不走,他突然想到了什么。   穆琼……是要亲一口再走?   穆琼并不是要亲一口再走:“蕴安,我还有事要跟你说。”   “什么事?”傅蕴安问。   “我之前帮了江新春一个忙,他给了我一万大洋。”穆琼把庄票从怀里拿出来给傅蕴安:“这钱你收着吧。”   傅蕴安一愣:“为什么让我收着?”对他来说一万大洋算不得什么,但穆琼怕是全部家当也就一万多点,这是把大头给他了。   “我们攒点钱,然后一起买个房子,再买辆车。”穆琼道:“我家现在住的这个房子,将来要留给昌玉和我娘,你也有个弟弟……我们可以另外买个房子住。”   傅蕴安心里说不出什么感觉。   穆琼年纪比他小,想地却比他深远多了……   当初是他先喜欢上穆琼的,但到了现在……他为穆琼做的,好像太少了。   另外,买个房子一起生活……傅蕴安的心里,陡然升起一股向往来。   这些年,不管住在哪里,他其实都没有家的感觉,但要是跟穆琼一起住,自己布置……   傅蕴安心神一动,但很快又把自己的念头甩出了脑海。   他现在都没把真实身份告诉穆琼……   “江新春这人交游广阔,很喜欢跟人交朋友,把很多文人当做座上宾,还是值得交往的,但你也不要跟他走太近。”傅蕴安道,他知道江新春一直都有抽鸦片,他手底下还有赌场妓院之类,穆琼年纪小,他怕穆琼跟江新春走太近了会学坏。   不过,话说出口之后,傅蕴安又有些担心。   穆琼这个年纪的人,怕是不喜欢听这样的“教导”。   傅蕴安怕穆琼不高兴,结果穆琼笑着应了:“好。”   “庄票你自己拿着吧,以后我们一起买房。”傅蕴安又道。   “给你了就是你的。”穆琼直接走了。   傅蕴安早已坐下,腿上放了火炉盖了毯子,一时间倒是追之不及。   他把庄票收好,然后突然想到——今天穆琼都没亲他。   上午,穆琼穿着大棉裤和大棉袄,写了一些《丝乡》。   然后,在教育月刊编辑部吃过饭之后,他就去了政府部门,给自己和穆昌玉改名字。   这个时候,想要改名字说难很难,说简单又很简单。   说难,是因为一般人家是不愿意帮你改的,说简单,则是因为只要钱到位,人家肯定给你办好。   穆琼是讨厌这样的风气的,但他无力改变,又想快点把事情办好,到底还是花了钱。   然后,他和穆昌玉在户籍本上的名字就改了,他由穆昌琼改名为穆琼,而穆昌玉则改名为朱玉。   改过名字,穆琼当即拿着户籍本,去了孤儿院。   孤儿院里,魏圆圆小朋友正跟着几个跟她差不多大的女孩子一起糊信封。   这倒不是朱婉婉亏待她,纯粹是她自己要做,一边做,她还一边背诗:“白日依山尽,黄河入海流……”   绝大多数孩子,都是喜欢同龄玩伴的,魏圆圆以前在魏家,压根没有朋友,如今在孤儿院有了一群小伙伴,她高兴得很,都已经不怎么想爷爷奶奶了,至于裹脚……她是完全不想了。   她现在就想快点把脚上的伤养好,这样她就能去踢毽子了!   见到穆琼,魏圆圆朝着他招手:“哥哥哥哥!”   孤儿院里的孩子都叫朱婉婉为朱妈妈,喊穆琼哥哥,圆圆跟着这些人喊,也喊穆琼哥哥。   “圆圆,有事吗?”穆琼问道。   “哥哥,我想听故事!”魏圆圆道。   穆琼常常给孤儿院的孩子讲故事。   这些孩子都是受过苦的,他怕他们将来心理方面出问题,就给他们讲一些故事开导他们……倒也有些作用。   “我给你们读教育月刊。”穆琼道。   圆圆立刻点头。   穆琼就拿了新一期的教育月刊,读给这些孩子听。   那些孩子一边糊信封,一边听得津津有味,至于魏圆圆,她手上的动作已经停了。   穆琼念了大概半小时就不念了,魏圆圆也不糊信封了,让穆琼抱她。   “你怎么愿意让我抱了?”穆琼笑问:“不是不想嫁给我吗?”   “我爹说了,就算你抱了我,我也不用嫁给你。”魏圆圆道,然后又露出深思的表情:“不过,你要是愿意等我长大的话,我就嫁给你。”   穆琼:“……”没想到一不小心,竟然还惹了一朵小桃花……   穆琼问:“你为什么愿意嫁给我?”   “你会写故事!”魏圆圆道。   “别人也是会写故事的,你也要嫁给别人?”穆琼问。   魏圆圆小朋友纠结起来,过了一会儿才道:“哥哥你放心,我就嫁给你。”   “我是想娶你的,但是我们岁数相差太大了……”穆琼道:“你看,你现在六岁,我已经快十八了,是三个你这么大对不对?”   最近几天跟着学了算数的魏圆圆掰了掰手指,点头。   “等你二十岁,三个你这么大的我,多大了?”穆琼问她。   魏亭的父母以前一直把魏圆圆拘在家里,不让她出门,甚至不怎么让她见人,弄得魏圆圆的心理年龄,比实际年龄小很多,特别有意思。   穆琼还挺喜欢跟她开玩笑的。   魏圆圆掰着手指头算了算,大惊失色:“三个二十是六十……我二十岁的时候,你都六十岁了,是老爷爷了,我不嫁给你。”   “圆圆的数学学的真好。”穆琼夸奖道。   魏圆圆得意极了。   路灯路过,正好听到这话,嘴角抽了抽。   魏圆圆是跟他们这个孤儿院格格不入的,但他们并不讨厌她……她真的很可爱。   他们现在的生活已经过得很好了,他们就希望,将来他们的女儿,能过的跟魏圆圆一样好。   穆琼逗过魏圆圆,就看到朱婉婉把穆昌玉接回来了。   “昌玉,你以后就叫朱玉了,明天我去你们学校,帮你改一下学校里的名字。”穆琼道。   “嗯!”穆昌玉重重地点头,眼眶红了。   “你以后就是朱玉了……不过我叫惯了你昌玉,平常就还是这么叫你。”穆琼又道。   朱玉点了点头,擦了一下眼角的泪水。   她之前,其实心里一直有点纠结,想着是不是自己不好,父亲才会不喜欢她。   但这次见过穆永学,现在又改了名字,她便彻底放下了。   以后她就是朱玉了,跟穆家再没关系。   吃晚饭的时候,傅蕴安和傅怀安都来了,但盛朝辉没有过来。   沈家的宴会,盛朝辉是跟盛父一起参加的,他到的有点晚,来的时候,穆永学都走了。   在那个宴会上,他挺低调的,还没跟以前的那些狐朋狗友在一起,倒是一直跟在盛父后面……而宴会之后,他就回到盛家了。   不过他大部分时间,还是住在盛父买给他的宅子里,也依旧雇着黄杨二人,只是那个空落落的院子,这会儿已经被他布置地非常华丽了,还雇了一个女佣,一个厨娘。   如此一来,也就不用到孤儿院这边来吃饭了。   倒是傅怀安……   穆琼一开始还以为,傅怀安这么跳脱,不见得能坚持下来一直给孤儿院的孩子教书,可事实证明他想错了。   傅怀安坚持下来了。   不仅如此,这半年来他的成绩还越来越好,人看着也稳重不少……当然了,这个稳重是相对于以前的他来说的。   穆琼对此还挺欣慰的。   这是傅蕴安的弟弟,要是不长进,多让人心塞?   这天晚上他们回家的时候,纷纷扬扬地落下雪来。   当时雪还小,但等到第二天起来,雪却已经积了很厚的一层,便是路上都堆满了雪。   霍英生产的橡胶雨鞋开始售卖之后,穆琼就给家里人一人买了一双,还没忘了傅蕴安傅怀安,他们倒也不怕天气糟糕。   大雪天黄包车会打滑,他们干脆就走着去上学上班了,不过,他们虽然走着,路上还是有很多人坐黄包车。   那些坐车的人,不乏穿着昂贵的橡胶雨鞋的,再不济也穿着皮鞋或者厚实保暖的棉鞋,倒是拉车的黄包车车夫,大多就穿了破破烂烂的布鞋。   上海的雪是积不住的,要不了两三天就会融化,这会儿路上的雪其实已经融化了一半,变成了冰水,穿着套鞋踩上去会发出“咔嚓咔嚓”的声音,整条路都被夹着水的冰覆盖。   那些黄包车夫一脚一脚的,其实都踩在冰水里,鞋子早就湿了,脚怕也冻得通红……   穆琼暗叹了一口气。   把傅蕴安送去医院之后,穆琼照旧去了教育月刊编辑部写东西。   他写了三千字,活动了一下,就脱掉身上的厚棉袄厚棉裤,又整理了一下自己的头发,然后往江新春约见他的地方走去。   江新春约他见面的地方是一家酒楼,穆琼刚进去,掌柜的就过来了:“穆先生,楼上请。”   穆琼并不认识这个掌柜的,不过很显然,人家是认识他的,他笑着将穆琼带到楼上,开了一个包厢门,做出一个请的姿势。   穆琼进去,就看到了江新春。   约定的时间还没到,但江新春却已经在等着了,这是让人很有好感的。   “江先生你好。”穆琼笑着打招呼。   “穆先生,快请坐。”江新春这次表现地格外热情,而请穆琼坐下之后,他就感激道:“穆先生,我这次请你过来,是想要感谢你的救命之恩。”   “救命之恩?”穆琼有些惊讶,他以为他只是帮江新春找出了一个叛徒。   “是的,要不是穆先生提醒,我恐怕就要没命了。”江新春道,他现在想起这几天的事情来,还一阵后怕 。   自从他帮着霍英对付了日本人,日本人就开始扶持他的一个对头跟他作。   他遇到了一些麻烦,但当时并没有太当回事——按照他的计划,再过两个月,他就能把他的对头给收拾了。   结果,他那个极为信任的手下,竟然是他对头的人。   他们甚至还在策划着要杀了他!   幸好,穆琼提醒了他,让他逃过一劫不说,还反过来收拾了手底下的叛徒。   江新春没多说,只简单提了提,但穆琼听他说了之后,就意识到有些事情变了。   那些人按理不会这么早动手,但因为江新春和霍英联手对付日本人的缘故,他们提前动手了……   幸好他提醒了。   江新春不是什么好人,但他的对头更不是什么好人。   江新春一再跟穆琼道谢,还说了穆永学的事情。   江新春这样的人,在北京那边也是认识不少人的,他的手下去了之后,就逼着穆永学给钱。   穆永学并不愿意给钱,也不是坐以待毙的人,就找了人想要把他们赶走。   穆永学并不觉得自己的事情会被曝光。   北京这边很多报社的主编,穆永学都是认识的,他去打个招呼,人家肯定不会刊登他的消息。   然而……江新春的人,还就让报纸刊登了!   他们找了几家报社,将穆琼写的两篇文章登出,又写了文章,说楼玉宇的父亲,便是穆永学。而穆永学抛弃发妻赶走妻子不说,他现在的妻子还找人抢走穆永学发妻手上的钱,让穆家族人把穆永学的发妻赶走,她甚至买通了江新春的手下,想要陷害穆永学的发妻。   北京那边,也是有很多楼玉宇的粉丝的,这些一刊登,穆永学的名声就坏了。   “穆先生放心,这事我们定然给你办得漂漂亮亮的,绝不连累你。”江新春之前觉得穆琼不该对付穆永学,但现在他对穆琼心存感激,这一切就全都变了。   他站到穆琼这边,开始厌恶起穆永学夫妻两个来。   不过,对付朱博源可以不留手,对付穆永学,却不能赶尽杀绝,毕竟做得过了,兴许大家就去同情穆永学了,还会连累了穆琼。   这个度,江新春觉得自己还是能把握好的。   穆琼闻言,当即道谢。   两人吃了饭,江新春又邀请穆琼去看戏。他昨天送给穆琼的,只是谢礼的一小部分,他还有别的谢礼要送给穆琼。   他的命,可不至于只值一万银元,更别说他还想投资穆琼了。   穆琼并不知道江新春的打算,直接拒绝了——他不喜欢看戏。   “原来穆先生不喜欢看戏……”江新春道:“我本来还想让穆先生去看看我的干女儿的。”   “你的干女儿?”穆琼有些不解,江新春让他看自己的干女儿做什么?   江新春道:“我的干女儿是吉祥班的台柱,长相身段都是一等一的,穆先生现在身边也没个可心人儿,不如就让她来伺候你?我还给她准备了一栋洋房作陪嫁。”   穆琼:“……”他昨天开了一朵小桃花,今天竟然就直接有人送女人给他了……   而这操作,真的非常眼熟!   历史上,因为北洋政府政变,有个极为有名的文人逃到上海,然后就被江新春当做座上宾了,江新春还把自己的干女儿送给他做小妾……   这个文人收了,然后,他那个曾经去日本留学,回国后一直致力于妇女解放运动的妻子就跟他离婚了……   之后,这个文人就开始和小妾一起生活,过几年还有了第二个第三个小妾……   穆琼当时只感慨,觉得民国时候的文人当真吃香,竟然有人上赶着送小妾送房子,没想到现在自己也遇到了……   “江先生,你是知道我母亲遇到的事情的,我早已发誓,今后要找一位志同道合之人,白首不相离。”穆琼道:“江先生还是给那位小姐找个别的归宿吧。” 第170章 瘟疫   江新春给穆琼送女人送房子, 也是为了能交好穆琼,现在穆琼不要, 他自然不会强求, 还夸奖了穆琼一番,又道:“我那干女儿没福气陪着穆先生,但那房子还是不错的, 改日我就将房契给穆先生送去。”   穆琼推辞:“江先生,我只是给你提了个醒而已,无功不受禄。”   江新春笑道:“你虽然只是提了个醒,却救了我的命,我肯定是要感谢你的。”   江新春很坚持, 穆琼推辞不过,想了想到底还是收了。   江新春是真心送的, 他坚持不收, 说不定反而让江新春不高兴。而且,跟这样一个人搭上关系,对现在的他来说是有益无害的。   毕竟就连政府方面的高官,也一个个都对江新春笑脸相迎的。   江新春一开始说的, 是改日把房契送给穆琼,可事实上,穆琼刚应下,他拍了拍手, 就让人把房契拿来给穆琼了,明显是早就准备好的。   穆琼收下了, 然后就发现这房子的位置极为不错,还是西式的小洋房,虽说不大,但至少值几万银元。   他之前还想着要攒钱和傅蕴安一起买房子,没想到一转眼,房子就到了手上了。   穆琼也没矫情:“江先生,多谢。”   “穆先生和时下的那些文人,真是大不一样。”江新春道。他认识很多文人,穆琼是其中年纪最小的,但有些地方,反倒更通透。   不说别的,就说他送东西……有些人一边收他的东西,一边摆出一副看不上的清高样儿,就挺讨人厌的。   两人谈完,江新春打了个哈欠,他身边的人,立刻就递上放着鸦片的烟枪。   他鸦片瘾犯了。   穆琼适时地告退了。   从江新春这里离开,穆琼直接去了傅蕴安那里,打算把房契给傅蕴安拿着,两人再一起去看看那房子。   穆琼去的时候满怀期待,结果,傅蕴安竟然不在医院里。   “穆先生,上海附近发生了瘟疫,傅医生去那边了。”孙大林在医院这边待着,看到穆琼就道。   “他怎么去发生瘟疫的地方了?”穆琼心里一跳,有些着急。瘟疫这样的东西有多可怕,他是很清楚的,发生瘟疫之后,傅蕴安竟然过去了?   “穆先生放心,这次的瘟疫是猩红热,染病的大多是孩子,傅先生不会有事的。”孙大林道。   穆琼之前写《求医》的时候,特地问过傅蕴安一些医学方面的事情,后来写《传染》前,更是装作不经意的,问了一些跟瘟疫有关的知识。   虽然那些瘟疫方面的知识,他基本没写在《传染》里,但对瘟疫,他是有所了解的,也知道这时候瘟疫的种类很多。   在此时,所有的传染病,统一被叫做瘟疫,其中就有痢疾、伤寒、白喉、猩红热等。   而这些,基本都是细菌引起的。   在这个时代,因为人们在生活饮食方面做不到干净卫生的缘故,特别容易爆发细菌性的传染病,又因为此时的普通百姓大多生活艰苦营养不良,这些传染病还很容易致人死亡。   而这些病里,白喉和猩红热,都是可以用青霉素治疗的。   虽说西林的存在,现在还被霍英死死地捂着没让人知道,但穆琼知道这种药已经可以批量生产了,这会儿听说遇到的瘟疫其实是猩红热,他心里一松。   不过,他到底还是有点担心。   患猩红热的大多是孩子,但成年人也可能会传染上,傅蕴安要是不慎染病就糟了……“发生瘟疫的地方是哪里?”   孙大林是知道穆琼和自家三少的关系的:“穆先生,傅医生交代了,让你不要过去,你毕竟不是学医的……”   “我不去接触病人,就在附近看看。”穆琼道。   孙大林想了想,便跟穆琼说了地址,又道:“穆先生要过去的话,我送你吧。”   穆琼点了点头,又跟孙大林要口罩。   这时候的医生,一般是不用口罩的。   一直到了1897年,也就是二十年前,才有人提出可以用纱巾捂住口鼻来抵御细菌,而当时,大家是直接往脸上捂一块纱巾的。   如今,口罩在国外倒是已经有人使用了,但用的人并不多,在国内,之前压根就是没有人用的。   但最近上海这边流行用口罩,霍二少甚至开了一家工厂,专门生产口罩。   而这跟穆琼写的小说《传染》有关。   这本小说里,几乎人人戴口罩,医生更是口罩手套一起上,防止自己被传染——虽说这不是百分百有用,但还是有一定作用的。   在这本小说风靡上海的同时,口罩这东西,也风靡了上海。   傅蕴安医院里的医生不见得都戴口罩给人看病,但至少每个人身边,都是带了口罩的。   穆琼要口罩,孙大林很快就去拿了两个,然后给了穆琼一个。   他们叫了两辆黄包车,来到目的地之后,就下了车,戴上口罩往前走去。   猩红热这种病,基本都是通过飞沫传染的,戴上口罩能好很多。   爆发瘟疫的地方,是上海周边的一个可以称之为棚户区的地方,这里住的,绝大多数都是浙江人。   浙江多山,一直以来都地少人多,为了活下去,很多人就会离开自己祖祖辈辈居住的地方出来找出路。   浙商就是在这样的环境下发展出来的,不过绝大多数人,是没有本钱做商人的,他们出来了,只能打工。   这些人随便搭几个棚子当做住处,喝水洗马桶在一条河里……其实他们中间,每年都会爆发几次传染病,只是这次比较严重而已。   以往染病的人不多,死了就死了,都不会有医生过来。   这地儿不是租界,甚至不在上海县城的范围里。而这里生活的人,可以说是上海最底层的了,其中很多人,甚至是连工作都没有的。   穆琼走过去的时候,就发现这里特别脏,路边散落着垃圾和人类的粪便。   “穆先生,我们在外面等吧。”孙大林道。   “还是进去看看比较好。”穆琼道,直接往前走去。   他也是怕染病的,但傅蕴安在里面……而且这次的病是猩红热,总归没那么可怕。   虽然爆发了瘟疫,但棚户区的百姓照样过着自己的日子,一个个神情麻木。   人们在连饭都不一定能吃饱的情况下,是不会在乎是不是得病的。   这里路很少,穆琼很快就顺着道路来到了一个破庙里。   这里聚集着很多人,有病人,有警察,也有医生。   过来的医生有西医也有中医,大约有十多个,再加上他们身后跟着的人,加起来足有二三十个人,而这些人这会儿,正在熬中药给病人们吃。   他们所有人,都是戴了口罩的,看得出来《传染》这部小说,影响了很多人。   “《传染》里说了,预防瘟疫最要紧的,就是要消毒,保证卫生,而对已经患病的人,应该给他们吃有营养的流质食物……”有人正在说着,隔着口罩,他的声音有些听不真切:“这些都是要钱的。”   “邵医生,政府那边不拨钱。”有人道。   先前说话的人,眉头当即皱了起来 。   穆琼进去之后,就听到了这话,同时他目光一扫,就在人群里看到了傅蕴安。   虽然戴着口罩,但他还是能一眼认出傅蕴安来……穆琼朝着已经看到了自己的傅蕴安笑了笑,笑过之后,才意识到自己戴了口罩,傅蕴安怕是看不到。   那些人都看过来了……穆琼道:“我捐一百大洋吧,给得病的人买些吃食。”   穆琼算不得太大方的人,至少他一直都是做不到舍己为人的,但最近他得了意外之财,也就不介意花一些了。   这些病人一个个饿的面黄肌瘦的,他拿出一百个银元,应该能让他们吃好点,此外,还可以。   “你是?”那个邵医生问。   “他是穆琼,笔名楼玉宇。”傅蕴安介绍,又有点不赞同地看向穆琼。   “原来你就是写《求医》的楼玉宇先生!”邵医生有点激动地看着穆琼:“我很喜欢你的书!”   “《求医》真的是一本好书。”   “那姓崔的一直惦记着要废除国医,据说上回他提的时候,别人就给了他一本《求医》,问他废除国医之后,想让人去何处求医……他哑口无言。”   “楼玉宇先生,这里有很多病人,这病还容易传染,你一定要小心为上。”   ……   这些医生对穆琼的态度都很好,也都很佩服穆琼。   这里发生了瘟疫,那些管着这边的百姓的官员,看都不愿意过来看一眼,结果穆琼一个不相干的人来了……   “我会小心的。”穆琼道:“其实诸位应该更加小心。我只是过来看看而已,并不和这些病人接触,诸位就不一样了。诸位能在这个时候过来为百姓治病,当真值得敬佩。”   穆琼说的是真心话,而他这样的话,让那些医生挺受用的。   众人寒暄了几句,就继续为百姓治病了。   这里的病人大多是孩子,但也有青少年和成年人,看到这些医生一个个查看他们的症状,穆琼从心里涌起一股崇敬来。   古往今来,每次瘟疫发生,总有一些医生为了治病救人不顾自己的安危……   穆琼拿出钱让孙大林去买了些吃食,煮给这里的病人吃,自己也帮着做些力所能及的事情。   他曾经跟着傅蕴安去义诊,这会儿倒也做得井井有条的。   “楼玉宇先生学过医?”有个医生好奇地问道。   “没有。”穆琼笑道:“不过我以前为了写《求医》,曾经跟着傅医生去义诊。”   “老张,你没看楼玉宇先生前不久写的《我的这两年》吗 ?里面写过这件事。”邵医生对那个问话的人道。   “你又不知道我不爱看东西……”那个张医生道。   众人一边聊着,一边安顿好了那些病人,然后没多久,就又有病人来了。   猩红热这病,基本都是突然间发热畏寒,然后就开始咽喉痛浑身不适,喉咙里更是会充血红肿出现斑点……正是因为这样,中医才会称之为烂喉痧。   而以上这些症状,是比较轻微的,严重的病人在发病后的第一二天,就会出现皮疹,从脖子到胸部开始充血发红并长出点状的充血性红疹,还会开始蔓延,甚至在数日后蔓延全身。   这种病,在现代已经很少见了,得了也能马上治好,但在这个时代,是会要人命的。   穆琼看过那些病人的情况之后,心里就是一沉。   他知道霍英那里有青霉素,但他也知道,现在青霉素的价格非常之高,霍英不见得愿意把青霉素拿出来给这些病人治病。   而且,他按理是不知道青霉素的存在的,甚至都不能跟霍英提这个。   穆琼在现代时看民国时期的文章,当时的有钱人能对路边的饿殍视而不见,那会儿他挺不理解的,但如今也算是知道点原因了。   这时候,这样的情况太常见了。   甚至于,这些病人称得上运气好了——他们待着的地方是上海,这里的权贵最多不让病人进城进租界,却绝不会为了安全起见干脆把人全都杀了。   “烂喉痧这病,得了不一定没命,还算好的。”   “这些人大多能活下来。”   “多注意一点,应当不会传染开去。”   “最好找些人照顾病人……”   ……   那些医生议论纷纷,而中间有人提出:“我听说那些洋人手上,有能治疗烂喉痧的药!”   “就算有又如何,这些人哪里用得起?”另一人道。   大家也就只能叹气。   众人忙了一下午,这些病人全都吃上了药,也都吃上了穆琼让人买回来做的食物。   大米熬上许久,熬出米油来,再放进去剁碎的青菜和鸡蛋,这样拿来给病人吃,也算是有营养了。   这些病人的嘴里基本都烂了,按理是会没有食欲的,但大概是这粥太香的缘故,所有人都坚持喝了粥。   忙完这一切,天快黑了,医生们便也要离开了。   穆琼和傅蕴安一起往外走,到了外面,穆琼就摘下了口罩:“蕴安,怎么突然发生瘟疫了?你怎么还自己过来了?你们医院那么多的医生……”   “猩红热在冬天多发。”傅蕴安也摘下了口罩:“至于我会过来……有人来医院找我,我就过来看看。”他也是惜命的,这次会过来,主要还是因为他知道西林的存在。   不过,一般来讲他是用不上西林的,他接触过很多得了猩红热的病人,但从未感染过。   穆琼伸手接过傅蕴安的口罩,打算和自己的口罩一起收起来——这年头物资紧缺,口罩这样的东西也就不可能用过就扔,都是煮过之后再利用的。   将两个口罩拿在手上,穆琼眉头一皱:“蕴安,你的口罩跟我的不一样。”   傅蕴安的口罩,比他手上的口罩要薄。   如今市面上的口罩,大多都是霍英的公司生产的,按照薄厚一共分为三种。   平安医院用的口罩一直都是最厚的,可现在傅蕴安摘下来的口罩……好像要薄一点?   这薄厚也就是少两层纱布的问题,不太容易区分,以至于傅蕴安之前并没有发现。现在听穆琼提起,他仔细一看,才发现问题:“也许……我的口罩跟别人换错了?”   “这口罩比霍二少的工厂生产的中厚口罩要厚,比平安医院用的厚款口罩又要薄……”穆琼隐隐感觉到有点不对劲。   他突然想到了自己以前看过的那些跟宫斗有关的影视剧和小说,拿着傅蕴安的口罩就是一撕。   这口罩被撕开,中间竟然缝着一块泛黄的纱布。   穆琼脸色一变,傅蕴安捂住嘴,却是克制不住地干呕起来。   傅蕴安确实是有点洁癖的,走在脏乱的地方无所谓,碰到脏乱的东西也没关系,左右可以换衣服可以洗澡,但自己的口罩里有这样的东西,却让他难以接受。   同时,他心里也是一沉。   他的口罩应该是被换掉了,而现在口罩里有这东西……这是有人要害他?   “你的口罩是什么时候被调换的,有印象吗?”穆琼握紧了拳头问。   他没想到竟然会发生这样的事情。傅蕴安去给那些病人治病,是想要救人,结果竟然有人趁此机会要害他!   傅蕴安……会不会有事?   “应该是中午。”傅蕴安道,脸色有点苍白。   他们是上午过去的,中午还一起吃了饭,他那时候将口罩摘下放在了口袋里,应该就是那时候被调换了。   他一向很小心,但这次病人很多,事情很多,非常忙,也就没有多想什么……   “我们去医院,看看这上面都有什么。”穆琼道。虽然已经有了青霉素,但并不是所有的病,青霉素都能治好的……不说别的,就说这个时候还没有绝迹的天花,传染上就可能会没了命。   穆琼现在只觉得身上发冷,心里又有一股强烈的怒气。   傅蕴安点了点头,然后一把抢过穆琼手上的两个口罩,将它们全都放进自己的口袋,还离穆琼远了点:“你别靠我太近。”他口罩里的东西,很大概率就是一种传染病的病原,他现在很有可能已经被传染,而穆琼一定不能传染上。   “你这时候还乱想什么!”穆琼一把拉住他,就大步往前走去。   同时,心里也飞快地分析起来。   这口罩做的精妙,肯定是提前做好的,也就是说调换傅蕴安的口罩这件事,恐怕是有人提前设计。   但瘟疫是刚刚爆发的,到了今天,政府方面才开始找医生去给病人治疗,那人又是如何肯定傅蕴安会去的?   他是早就知道瘟疫的存在了,还是……这场瘟疫都有问题?   穆琼突然就想到了这场瘟疫的类型是猩红热,正好是青霉素可以治疗的病症……   穆琼拉着傅蕴安走得很快,路上遇到一辆黄包车之后,就让傅蕴安坐上去,又给了黄包车车夫一个大洋:“我们有急事,去平安医院。”   大冬天的,出门的人少了,黄包车车夫的生意也差了,这会儿突然收到一个银元,那黄包车车夫喜出望外:“先生你快上车。”   这客人给了他一个银元……他便觉得应该是要拉两个人。   平安医院并不近,拉两个人过去是挺累的,确实应该多给点……当然了,一个大洋有点太多了。   “你拉他就行了。”穆琼道:“快点。”   “唉!”黄包车车夫应了一声,拉着傅蕴安就跑,而穆琼跟在他身边跑起来。   穿着长袍是不适合跑步的,跑起来很不雅观,但这会儿,穆琼也顾不得太多了,他把长袍下摆捏在手上,跑得飞快。   黄包车车夫没想到穆琼竟然打算自己跑,有些吃惊地看了穆琼一眼,发现穆琼竟然跑得很快之后,还不自觉地加快了自己的跑步速度。   这人一出手就是一个银元,一看就是个大少爷,他总不能连个大少爷都跑不过!   都收了人家一块银元了,一定要让人家知道自己跑得有多快!   结果,车夫加快了速度,穆琼竟然也加快了速度。   跑到后来,跑惯了的车夫,都忍不住直喘气了,只能放慢速度,平稳前进。   而穆琼,竟然还跟着他的速度在跑!   这大少爷真了不得啊!黄包车车夫打从心底敬佩起来。   傅蕴安这会儿也有点吃惊。   发现口罩里机关之后,傅蕴安的心一直沉着,既恶心又有点怕。   他甚至不可避免地想,他要是死了会怎么样。   这事他想过很多次,这次再想,竟然有点舍不得。   不过,他很快就不想了。   看着跑在车边,没了形象的穆琼,傅蕴安莫名地有点想笑。   他一点都不想死。   这么跑了大概四十分钟,才跑到平安医院。   黄包车车夫这一路下来累得够呛,路上一句话都没说也就算了,到了地儿差点站不住。   穆琼也很累,满头大汗的,但他没空去管这些:“蕴安,你现在感觉怎么样?”   “我没事。”傅蕴安道,下了车大步往里走去。   而穆琼牢牢地跟在他的身后。   “医院里有实验室,里面的很多设备只有我会用,我去检测一下。”傅蕴安拿着那块布就往里走,又对穆琼道:“你洗个澡,在外面等我。”   他说完,就进了实验室,直接关了门。   穆琼却没有马上去洗澡。   他把医院里值班的医生叫来,让他在傅蕴安的实验室门口等着,又让人去找孙大林,做完这一切之后,才去洗澡。   傅蕴安的父母不在上海,傅怀安还小不顶事,就算通知了也没用……只能他看着点了。   穆琼在傅蕴安这里放了内衣,但并没有放外套,而他现在的外套在接触过很多病人之后已经不好再穿了……他干脆就找了一套傅蕴安的衣服来穿上。   他已经比傅蕴安高大一些了,不过这时候的长袍都宽松,冬天的更是做得大,他穿着倒也不会不合身。   穆琼洗完澡,就去了实验室门口等着,又让人去通知朱婉婉,说自己今天不回家了。   孙大林很快就来了,和另一个穆琼不认识的人一起进了实验室,穆琼倒是也想进去,可惜被人拦住了。   他也确实对实验一窍不通……穆琼没有坚持进去,只在门口来回踱步。   夜晚的医院很安静,也就只有他的脚步声不停地响起,这一下下的,好似击打在他的心上,让他更心慌了。   穆琼觉得自己等了很久,可实际上傅蕴安在实验室里待了几个小时就出来了。   看到穆琼,他苦笑了一下:“我传染上猩红热了。” 第171章 西林曝光   傅蕴安站在实验室门口, 被风一吹,就觉得有点冷, 甚至克制不住地想要颤抖。   他说自己传染上猩红热了, 是因为他已经开始畏寒发烧,有了症状。   幸好只是猩红热,不是别的。   傅蕴安暗暗松了一口气。   穆琼听到傅蕴安的话, 也暗暗松了一口气。是猩红热就好,只要有青霉素就能治好。   而青霉素……穆琼是不该知道这种药的存在的,但天幸知道,他完全可以以天幸的身份,跟霍三少讨要药物, 到时候再给傅蕴安用就行了。   感染上猩红热之后,就算不用药, 也不一定会没命, 但穆琼实在不敢赌。   毕竟治疗不及时的话,病人就算活下来了,也有可能会损伤关节乃至心肺肾脏了……一定要尽快让傅蕴安受到治疗!   “蕴安,你现在感觉怎么样?”穆琼问。   “我没事, 去躺一会儿就好了,这病并不可怕。”傅蕴安朝着穆琼安抚地笑笑:“现在已经很晚了,你回去吧。”   猩红热是会传染的,傅蕴安一点都不希望穆琼被传染上。   “我已经跟我娘说过今天不回去了……你等我一会儿, 我去给你买点吃的。”穆琼道。   “好。”傅蕴安点了点头,他不想穆琼靠近自己, 但穆琼不走,他也是高兴的。   而且,穆琼自己应该也还没吃晚饭。   这会儿已经晚上九点了,实验室外面的走廊上又没有灯,穆琼看不清傅蕴安的脸色,但他觉得这会儿,傅蕴安应该会很害怕。   毕竟在这个缺少药物发烧都可能把人烧傻的时代,猩红热这种会让人体温维持在三十九度多的病,致死率真的很高。   穆琼上前两步一把抱住傅蕴安,又拍了拍他的背:“会没事的,别担心。”   傅蕴安没想到这种时候,穆琼竟然还会抱他,他捂住自己的口鼻推开穆琼,正想说点什么,就看到穆琼跑了,跑得非常非常快。   傅蕴安:“……”   “三少,穆少很关心你。”孙大林道,他们知道西林的存在,并不怕跟傅蕴安接触,但穆琼并不知道,这种时候还愿意抱傅蕴安,称得上情深义重了。   傅蕴安笑了笑:“我知道。”之前都不知道他口罩里的东西是什么的时候,穆琼就没疏远他。   这世上,怎么会有这么好的人?   傅蕴安心里说不出是什么滋味,同时也下定决心,一定要保护好穆琼。   得了猩红热的病人,是该隔离的,傅蕴安干脆就将自己的休息室当做了隔离室。   他在这边的东西不多,但基本的生活用品都有……傅蕴安进了房间,又让人把穆琼换下的衣服拿去洗。   以前穆琼都是洗了衣服晒好再走的,但今天他大概是惦记着自己,也就没洗。   “这衣服要煮过,洗完后烘干了再送过来。”傅蕴安特地交代了一声。   医院这边,很多医疗器械都要煮了消毒,再加上病人需要热水,因而是整天生着火烧着水的,那边还能烘衣服什么的。   之前穆琼晾在他这边的衣服,有时候因为天气问题干不了,他就会拿到那边去烘一烘。   “是,三少。”孙大林拿着衣服走了,没多久又来了:“三少,二少来了!”   “二哥来了?”傅蕴安一愣,然后就看到霍英从外面进来。   霍英畏寒,身上穿着一件厚厚的貂皮大衣,一直长到膝下,将他整个人都裹了起来,远看的话,瞧着像一只熊。   “蕴安,有人害你?”霍英一进来就问,声音里满是煞气。   知道傅蕴安出事之后,他立刻就过来了,这会儿心里已经气得不行。   竟然有人要害他的弟弟!   “嗯。”傅蕴安应了一声,又道:“二哥你带上口罩,别被我传染了。”   他说着,自己也拿出一只口罩戴上。   “这种时候,你先顾着自己。”霍英道,一边说,一边拿出口罩戴上,又让身边的人给傅蕴安注射西林。   “我没事,只是猩红热而已,用了西林就好了。”傅蕴安道。   “你说的倒是轻巧!要不是我们已经有了西林,这是要人命的!”霍英怒道:“我一定要查出幕后的人是谁,把他大卸八块!”   “这人接下来肯定会有所动作。”傅蕴安道:“我觉得这次的瘟疫有点蹊跷,专门害我也蹊跷……”   如果没有发现口罩里的玄机,他不会多想,但现在这情况,他不得不多想想。   “你觉得会是谁?”霍英问。   “不管是谁……二哥,你让人公布西林的存在,再捐献一批西林出来吧。”傅蕴安道:“今天我去帮忙治病的时候,有记者过来采访了,瘟疫的事情可能要见报。若是让人知道我们手上有药但是不拿出来,对你的名声不好。”   霍英道:“西林现在的价格这么高……”如今他手上生意很多,而其中最赚钱的,就是西林了。   这东西不仅赚钱,还供不应求,能让他拿来做人情养人脉……现在要拿出许多来给那些百姓治病,霍英是舍不得的。   “舍不得孩子套不到狼。”傅蕴安道:“而且,你总不能只给我一个人用西林。”   傅蕴安现在脑子里有点乱,整个人昏昏沉沉的,他觉得自己忽略了什么,但又想不出来。   不过有一点是肯定的,那就是公开西林和捐献西林,虽然会损失一点钱,但对他们有好处。   更重要的是,这样一来,穆琼也就不用因为他染病而担惊受怕了,那些百姓能治好,他应该还会很高兴。   下午的时候,他就看出来穆琼对那些百姓很同情了。   霍英虽不舍,但傅蕴安都这么说了,他到底还是点头同意了。   “哥,你回去吧,小心点别被人发现。”傅蕴安又道。   “不会有人发现,所有人都以为我在沈绍成那里。”霍英道:“我再陪你一会儿。”   “我不用人陪。”傅蕴安道:“而且不小心传染了你就麻烦了。”   “哪那么容易被传染?真要说说话就能传染上,这世上的人早就死绝了。”霍英道,突然想起了什么:“穆琼呢?”   之前他得到的消息,穆琼和他弟弟是在一起的,怎么现在穆琼人不在?   “他去买吃的了。”傅蕴安道。   霍英皱眉:“买吃的不能让别人去?他是不是怕染病跑了?”   自己弟弟的病是会传染的,穆琼该不会因为这个跑了吧?霍英想到这里,有些不悦。   他不要求穆琼在傅蕴安身边待着,但穆琼也不能跑得没影了!   “二哥!”傅蕴安道:“他不是这样的人。”   傅蕴安这话说的斩钉截铁的,霍英听得心里酸涩——自己的弟弟,这是被别人拐走了……不,他不能这么说,他弟弟这是有了媳妇儿忘了哥!   “行了,我不说他了。”霍英道:“对了,蕴安你是不是还没吃晚饭?这个时间外面已经买不到吃的了,穆琼就算真去买了也是白去……我找人做点吃的,给你送过来?”   大晚上的,还是冬天,外面确实买不到东西……傅蕴安自己没什么胃口,但穆琼还没吃……他正要答应,孙大林进来了:“二少三少,穆琼来了。”   孙大林刚刚说了这话,穆琼就来了,霍英都没时间往外躲。   他干脆就不躲了。   穆琼进来的时候,手上拎着一只篮子:“蕴安,晚上没处买吃食,我就随便做了点吃的……你是谁?”   穆琼戒备地看着傅蕴安房间里那个穿着貂皮大衣戴着口罩的男人。   “霍英。”霍英看向穆琼。   霍英一说话,穆琼就认出他来了,有些吃惊地看着他。   穆琼确实没有去买食物,之前离开医院之后,他直接去了教育月刊编辑部。   晚上没处买吃的,但教育月刊编辑部那里是有吃食的。   如今天冷,戚秀芬中午过来帮着做饭的时候,总会多带点菜过来,厨房也就放着还没做的青菜萝卜鸡蛋,除此之外,还有米面。   穆琼就是用那些东西做了点吃的——他生火做了个鸡蛋青菜汤,又往汤里放进去搅拌好的面糊做面疙瘩。   这东西很快就做好了,期间,他还抽空给霍三少写了一封信,跟霍三少讨要西林。   做好面疙瘩之后,他先把信投进附近的邮箱,然后就跑到医院来了。   结果,他竟然在这里看到了霍英?   这是傅蕴安的房间,傅蕴安现在还病了,这个时候霍英过来……傅蕴安以前从没说过,他跟霍英关系这么好。   “你做了吃的?”霍英这会儿也有点惊讶——按照穆琼刚才说的……穆琼他做了吃的?他还会做吃的?   “嗯。”穆琼点了点头,将手上的篮子放在傅蕴安床边:“蕴安,我是在教育月刊编辑部那边做的吃食,没什么材料就只随便做了点,你先尝尝看吧,要是不喜欢,再让别人去做。”   傅蕴安道:“你戴上口罩。”   穆琼拿出口罩戴上,又看向霍英:“二少怎么会来这里?”   “我本来是过来买药的,听说傅蕴安病了,就过来看看。”霍英道。   “二少和蕴安认识?”穆琼一边问,一边把自己做的面疙瘩拿了出来。   这面疙瘩他用搪瓷杯和铝饭盒装了,还捆了绳子防漏,但因为自己跑着过来的缘故,到底还是洒了点汤水出来。   这也就算了,这大冬天的,还很容易变凉,最好还是快点吃掉。   不过,穆琼虽然把东西拿了出来,但并没有将之打开——他做的这面疙瘩,卖相实在不怎么样,傅蕴安就算了,他不想让霍英看到。   他这会儿,对霍英有种莫名地戒备。   “我和他在国外当过同学。”霍英道,饶有兴致地看着穆琼。   他之前还对穆琼有意见,现在看到穆琼不仅做了吃食带来,还毫不介意地进了傅蕴安的房间,对穆琼就只剩下好感了。   这么贤惠的弟媳妇,上哪儿找去?   “二少,您应该还有别的事情……就不用把时间耗在我这里了。”傅蕴安道。   自己的弟弟这是要把自己赶走……霍英不太想走,但想到还有很多事情要做,到底还是告辞了,而他一到外面,就拉住了同样从屋里出来的孙大林:“穆琼对蕴安还好吧?”   孙大林立刻就夸了一番穆琼,着重说了穆琼抱傅蕴安的事情。   “我弟弟的眼光就是好。”霍英得意道,这才放心地离开。   而这个时候,穆琼却是将自己煮的面疙瘩拿了出来。   青菜因为煮太久都有点黄了,但因为被霜打过的缘故,甜滋滋的特别好吃。   鸡蛋穆琼是先炒过,再放水放青菜的,煮在汤里同样好吃。   傅蕴安嘴里没什么味道,但却喝了一大杯汤,吃了好些青菜鸡蛋,就是没碰面疙瘩。   而穆琼,他把那些面疙瘩全都吃了。   他煮的汤味道挺淡的,做面疙瘩的时候又忘了往里加点盐,吃着有点没滋没味,但这时候他也顾不上挑剔了。   吃过东西,已经半夜了,穆琼就让傅蕴安早点睡。   “你也早点回去睡吧。”傅蕴安道。   “好。”穆琼道:“你睡了我就睡。”   傅蕴安白天累了一天,又染了病,很快就睡着了。   而穆琼见状,就将他办公室里给病人睡的单人床搬到了他的休息室里,然后躺了上去。   中间,孙大林拿着药进来了。   “我来照顾蕴安就行。”穆琼道。   孙大林把手上的几种药给了穆琼,又安静地离开了。   傅蕴安睡得迷迷糊糊的,他的体温很高,整个人却缩在被子里瑟瑟发抖。   穆琼以往见傅蕴安,他都是一副淡定的样子,好似什么事情都难不倒他一样,可现在,他看着竟有点可怜。   穆琼有些心疼,他时不时看看他的情况,虽然把病床搬了进来,但压根就没怎么睡。   这个晚上,很多人都没睡。   棚户区那边的人虽然都过得麻木,但凡是有亲人得了病的,大多难以入睡。   至于那些病人,身上的病痛也让他们睡不着,再加上绝大多数病人都是孩子……   挤满了病人的破庙里,时不时地就响起孩子的哭声。   这哭声,让那些家里一个病人都没有的人,都不好受起来,同时也克制不住地担心——要是他们也得了病,那可如何是好?   被死亡的阴影所笼罩的人,到底难以安眠。   霍英也没睡,他让人去查害傅蕴安的到底是谁了,同时,他也找了人清点库房,看他们手上还有多少西林。   他甚至还找来专门帮他写文件的秘书,让秘书将西林的存在写下来,再撰写一篇情绪激昂的稿子,将他们要捐献一批西林出来治疗瘟疫的事情写清楚。   既然要捐,就早点捐,再把这事好好地在报纸上说说……   同样没睡的,还有土肥原四郎。   土肥原四郎前些日子过得很不好。   他给霍英挖坑,想要抢霍英手上的生意,结果那英法两国的商人,竟像是疯了一样,不要他手上价格低上很多的货,反而去买霍英的!   那次跟霍英对上,他损失了不少钱,更收到了来自国内的处罚,地位岌岌可危。   他自然是不忿的,就一边找人盯着霍英,一边支持江新春的对手,想要扳倒江新春。   之前霍英能赢了他,跟江新春的支持有关,而他若是能将江新春解决掉,换做他扶持的人上位……他们在上海行事,就方便很多了!   他为了能做好这件事,甚至没空去找霍英麻烦了,但让人想不到的是,这事竟然又没成!   他们都布置好陷阱了,江新春没有踩进去不说,竟然还抓住了身边的叛徒。   他们再想向江新春下手,就没那么容易了!   土肥原四郎差点被气吐血。   好在,在对江新春动手的事情失败的同时,他知道了另一件事。   他从一个法国人那里得知,英法两国之所以会对霍英态度大变,是因为霍英的手上有西林。   《传染》这本书里描写的神奇的西林,是真实存在的。   土肥原四郎得知这件事,一颗心差点跳出胸腔。   他几乎瞬间,就意识到了这种药物的珍贵之处!   若是能得到这种药物……   土肥原四郎是想要得到这种药的,但这着实不容易,需要从长计议。   此外,他还要先确定这种药的效果是不是真的那么好。   想要知道药效,就要有病人……这场瘟疫,是土肥原四郎一手炮制的,他还找人写了文章,指责霍英明明手上有药,但不愿意拿来给百姓用,打算以此逼迫霍英使用西林。   当然了,这一切要徐徐图之……明天一大早的报纸上,会先出现一些关于瘟疫的报道,等酝酿几天,死的人越来越多,他才会让人把霍英手上有治疗瘟疫的药物的事情说出去。   到时候,霍英之前攒起的好名声,怕是会散光!   除此之外,他还做了别的事情,比如设法让傅蕴安染上瘟疫。   这几个月,土肥原四郎一直在找天幸,锁定了五个怀疑对象。   其中两个,是被霍英保护的很好的从国外回来的留学生,这两人一个是学医的,一个是做医学方面的研究的,一直住在霍英的工厂里。   另外的三个,一个是傅蕴安,一个是邵中平,还有一个则是一个有些名气的文人。   傅蕴安和邵中平两个人,都是医生,其中傅蕴安是从欧洲留学回来的,邵中平则是从日本留学回来的,这两人的医术都很不错,都有可能是天幸。   当然了,邵中平的可能性更大一点……看天幸写的《传染》,就知道他对日本极为了解,而相比于傅蕴安,肯定是赵中平更了解日本。   但土肥原四郎不介意一起试试。   这次瘟疫,他们把傅蕴安和邵中平都引去了,并设法让他们传染上猩红热。   西林非常珍贵,霍英多半不会拿它来治疗那些贱民,但天幸传染上之后,霍英肯定会用西林给他治疗。   要是能找出天幸抓到天幸,他一定要从他的嘴里问出西林的制作方法,再将他大卸八块!   土肥原四郎这么想着,睡意全无。   他莫名地激动亢奋。   第二天天慢慢亮起的时候,傅蕴安也醒了。   傅蕴安一睁开眼睛,就看到了趴在自己床边的穆琼。   “你没去睡?”傅蕴安皱眉看着穆琼。   穆琼道:“我不困。”   傅蕴安的眉头皱了起来:“猩红热会传染,会致人死亡!”   穆琼亲了傅蕴安一口:“你别说话了。”   穆琼戴着口罩,这亲一口其实也隔着口罩,但傅蕴安还是被吓了一跳 :“你……”   “你好好休息,不用管我,不然我还亲你。”穆琼道。   傅蕴安盯着穆琼看了好一会儿,最后道:“你换个口罩。”   穆琼换了个新口罩,又道:“我一晚上没睡,先睡一会儿。”   他说着,就在旁边的单人病床上躺下了。   傅蕴安看着他睡了,竟然又有了睡意……   傅蕴安和穆琼两个人睡回笼觉的时候,很多人已经起床了,正在看报纸。   今天的新闻报和申报的头版头条,都刊登了上海周边发生瘟疫的事情。   以往这种事情,政府为了不让百姓恐慌,是会压下相关报道的,但这次,记者采访到的跟瘟疫有关的事情,竟然全都见报了。   看报纸的人看到这些,都被惊住了。   上海竟然发生了瘟疫!这可是瘟疫啊!一个不小心,他们也要被传染上的!   所有看到这新闻的人,都担心起来,甚至有人在看报纸的短短的几分钟里,就决定要先去杭州苏州或者南京躲一躲了 。   毕竟若是不小心被传染上,可是要没命的!   大家正担心着,烦躁地将报纸翻过一页,竟然就看到了另一条让人觉得匪夷所思的报道。   报纸上竟然说……霍二少的人研究出了跟《传染》里描写的西林相似的药物,能治疗这次的瘟疫,不仅如此,霍二少还愿意将之捐献出来,为百姓治病!   刚刚还在害怕的人,一时间都被惊住了。   “西林竟然真实存在?”   “霍二少竟然研究出了西林!”   “这样的药物,在国外都是没有的吧?”   …… 第172章 围观   这个时代, 药物是少之又少的。   不说别的,就说最普通的退烧镇痛药, 如今就只有阿司匹林一种。   阿司匹林是十多年前被原本生产染料的某个公司研发出来的, 而在它被发明之前,中国人用中药退烧,外国人……当时很多人靠喝水杨酸来退烧。   没错, 就是化妆品花露水里常有的那个水杨酸,这东西可以当做防腐剂使用,还被用在染料里。   水杨酸酸性很强,具有腐蚀性,它虽然有退烧作用, 但直接服用会损伤咽喉和胃黏膜。幸好,那个染料公司在水杨酸的基础上研究出了乙酰水杨酸, 并命名为阿司匹林, 总算让西医有了一种可以安全退烧镇痛的药物。   这药可以说是独一无二的,因而在短短的几年间,就风靡了全世界。   如今第一次世界大战正在进行中,阿司匹林是战场上的神药, 中国这边想要买到异常困难,一直要到第一次世界大战之后,该公司被人针对险些倒闭,同时冒出很多公司生产阿司匹林, 这药品的价格才会降下来,而传入中国的时候, 它几乎成了什么都治的神药。   胃痛关节痛头痛发烧吃了都有效,可不就是神药?   在止痛药都只有阿司匹林一种的情况下,西林的出现,会引起多大的效应可想而知。   看到报纸的上海人,都被震惊了,大家激动地无以复加,也高兴地无以复加。   震旦大学。   看到有瘟疫发生的时候,很多人都是心情沉重的。   “这次瘟疫,不知道又要死多少人。”   “我们应当组织一些捐款活动。”   “我们医学系的人,应该去为病人治病!”   ……   众人正议论着,就看到了霍英让人发表在报纸上的文章。   “这……”之前还慷慨激昂的人,一时间都没有声音了。   他们几乎不敢相信他们看到的。   “我看过《传染》,我知道里面的传染病是杜撰的,我一直以为西林也是杜撰的……”   “所以……霍二少是不是早就在研究西林了?所以才会出现那样一本书?”   “有可能!天幸一定早就知道这种药了!”   “报纸上说了,西林制作起来非常困难,价格昂贵,这样的一种药物,霍二少竟然愿意免费捐赠,真是太善良了!”   “你们说《传染》这本书,有没有可能只是为西林做宣传的?”   ……   最后,众人面面相觑:“我们一起去看看?”   他们要去看看,是不是真的有那么神奇的药物!   一所中学。   “你们听说了吗?霍二少的人研究出了西林!”   “什么西林?《传染》里的写的那个?”   “就是那个!”   “报纸上有消息!都来看看!”   ……   一群学生靠在一起看报纸,然后就看到了上面写的关于西林的文章。   “西林竟然能治这么多的病?”   “这种药太神奇了!”   “霍二少真是好人,竟然还愿意免费给百姓使用。”   ……   至于那些医院……   之前霍英曾售卖给洋人一部分西林,但并不是所有的洋人,都知道西林的存在的。   现在得知竟然真的有这么一种药存在,他们都大呼不可思议。   “上帝啊!我想要这种药!”   “有什么办法可以买到这种药?”   “卡罗莱之前神神秘秘的,说梅毒有办法治疗……他一定早就知道这种药的存在了!上面写了它能治梅毒!”   “真是太不可思议了!一直排斥科学的国家,竟然研究出了这样的药物!”   ……   西医们都被震惊了,迫不及待地想要见到这种药物,可惜他们压根就不知道要怎么才能买到。   “我们可以去发生了瘟疫的地方……”   “对。那里需要医生!”   “去了那里,一定可以见到西林!”   ……   这些洋人医生,几乎立刻就做了决定,要去给得了瘟疫的人义诊。   猩红热这种病其实挺常见的,普通人不了解会很害怕,不过这些医生倒是并不如何怕。   他们谁没治疗过得了猩红热的病人?   西医有很多都去了爆发瘟疫的地方,而那些中医,也有很多人去了。   他们也对西林很好奇。   而且,那些西医都去给病人治病了,他们称自己为国医,哪能不去?   这场瘟疫,最后竟是吸引了上海一半的医生前往。   剩下的其实也想去,可惜并不是所有的医生都能走开的……   傅蕴安就没去,他现在还发着烧。   之前很长一段时间里,他都非常忙,缺少睡眠,身体好的时候看不出什么,但这次突然染病,却让他有种病来如山倒的感觉。   他昨晚上的体温非常高,多次烧到三十九度多,值得庆幸的是,他们医院里还是有阿司匹林的,昨天半夜,穆琼就给他喂过药。   吃了药,傅蕴安的状况看着就好多了,但短时间里,他肯定没办法做事了,只能好好养着。   穆琼睡了一觉起来,就看到孙大林来了,正在轻手轻脚地打扫房间。   “穆先生,有个好消息要告诉你!”看到穆琼,孙大林就笑道:“霍二少那里有可以治疗猩红热的药物,他会捐出来,傅医生注射了药物就没事了!”   “真的?”穆琼装作吃惊的样子看着孙大林。   孙大林喜滋滋地点头,然后拿出报纸给穆琼看。   穆琼拿到报纸随意一扫,就看清了报纸头版头条上的消息。   记者在报纸上大肆宣扬这次的瘟疫。   这也就算了,写文章的人竟然不像以前写新闻一样写得平铺直述,反倒是学了他的文风,将那些得了瘟疫的人,写得极为可怜。   这实在有点反常。   穆琼并没有过多地关注这条消息,很快就看起后面的消息来,然后刻意露出惊喜的表情:“没想到《传染》里写的药竟然真的存在,霍二少还愿意把它捐出来……霍二少真是个好人。”   “是啊。”孙大林点头:“霍二少确实是个好人,他说他会找人送西林过来,傅医生一定会没事的。”   “那就好。”穆琼放下心来。   他虽然写信给霍三少,跟霍三少讨要西林了,但兴许要过两天才能拿到药,而且他得了药想给傅蕴安用还很麻烦……现在霍二少捐药,就没有这样的麻烦事了,真的再好不过。   穆琼松了一口气,又问孙大林其他的医生有没有事情。   昨天回来之后,穆琼就让孙大林派人去找其他医生了——傅蕴安的口罩里出现这样的东西,也不知道是有人单独针对他,还是针对所有人的。   “穆先生,除了傅医生,还有五个医生的口罩被掉包了,不过他们并没有染病,当然也可能是还没有发病。”孙大林道。   事实上,他们昨晚不止通知了那些医生,霍英还让人去调查口罩是怎么被掉包的了。   这事儿是托江新春办的,一晚上过去,就已经查清楚了。   去义诊的医生,有好几个人的口罩被调换了,而这些口罩,都是被棚户区的一个小偷调换的,这偷儿从小就靠偷东西过活,手上的功夫很是不错,昨天早上有人给他钱,让他去换几个医生的口罩,他就去了。   他借口帮忙混了进去,傅蕴安等人也没起疑,毕竟在这种时候,有人愿意帮忙是好事。   至于棚户区认识他的人……这偷儿以前偷东西,从来不在没什么东西能偷的棚户区这边偷,以至于这里的人对他的印象还挺不错的,他去帮忙,大家只以为他想混口吃的,压根就没人提醒那些医生。   而对这种能神不知鬼不觉偷了别人的钱包的偷儿来说,要偷偷换掉几个医生口袋里的口罩,再简单不过。   那小偷已经被抓起来了,但这事孙大林没告诉穆琼。   他们只是医生而已,按理干不了这些。   “他们没事就好。”穆琼道,又皱起了眉头。如果是傅蕴安一个人的口罩被动了手脚,那就说明幕后的人是冲着傅蕴安来的,可要是好几个医生的口罩都被动了手脚……幕后的人到底想干什么?   穆琼正疑惑,突然就想到了报纸上头版头条的新闻。   这场瘟疫有很大的可能是人为炮制的,而在医生的口罩里动手脚,应该是他们想要把事情闹大,抹黑霍英并逼迫霍英把西林拿出来。   结果……霍英竟然主动曝光了……   穆琼已经开始想象幕后主使跳脚的样子了。   至于这幕后主使是谁……多半是日本人。   西林很重要,注定有很多人觊觎,但西方列强已经知道霍英的手上有西林,要西林肯定会直接跟霍英要,此外用强权压用武力逼迫什么都有可能,就是不可能用这种法子,倒是日本那边……按照霍三少所说,霍英并没有给日本方面西林。   日本人应该是想要用瘟疫来试试西林的效果,看这种药是不是真实存在,再设法败坏霍三少的名声。   穆琼越想越觉得是这么一回事。   孙大林这时候又道:“那些医生有些不习惯用口罩,用着用着就摘了,倒是没染病,傅医生……”   “蕴安需要锻炼身体!”穆琼道。   他在《传染》里写的传染病非常可怕,一碰到就要传染上,可事实上,现实生活中的传染病,并不是随便一接触,就会传染上的。   就说猩红热,这病其实跟手足口病还有流感差不多,传染性甚至还没有流感强,在现代压根没人会把它当瘟疫。   一般孩子得了病,父母多半就在旁边陪着,亲亲抱抱同床共枕,也不见得会传染上。   在古代这病之所以显得非常严重,传染性也变强了,一来是这时候的卫生医疗条件不好,很多穷人一家子十来口人挤在一个小屋子里住就算了,还连干净的水都喝不到。   二来则是这时候的普通百姓,普遍营养不良,这也就算了,他们还要干繁重的体力活,少不得就要透支自己的身体。   要知道,这时候底层百姓活到四十多岁,就被归类为老人了,五十来岁死亡,便算是寿终正寝了。   大家的身体本来就差了,再有点啥传染病,当然很容易染上。   至于死亡率高……猩红热这种病,染上了是会发高烧的,但这时候阿司匹林一小粒就要几个大洋,普通人哪里买得起?   就算他们买得起……他们也不知道这世上有这药,更没处去买。   这也就算了,这病还不是吃一次药把温度降下来就能好的……得了猩红热,发烧可不止发一天!   大人发高烧都受不住,小孩子体弱,情况就更糟了,如此一来,死亡率自然很高。   这时候的瘟疫,其实大多数都是跟猩红热差不多的毛病,那些跟傅蕴安一起去的医生没有被传染上,并不奇怪。   这些医生平日里身体都很健壮,抵抗力很强,又是成年人了,猩红热这种一般只有孩子会患的病,自然不会落到他们的头上。   傅蕴安现在会得病,绝对是因为身体太弱了。   穆琼开始琢磨着要督促傅蕴安锻炼了,此外,还要让他多休息多睡觉。   也不知道傅蕴安是失眠还是别的,看着总像是没睡够。   穆琼在琢磨着要让傅蕴安多锻炼的时候,霍英已经审讯完那个抓来的小偷了。   这个小偷虽然调换了好几个医生的口罩,但他也说了,雇主说过,那些年纪大的医生的口罩就算不调换也可以,几个年纪轻的医生的口罩,一定要换掉。   所以他最先换的,就是傅蕴安和邵中平的口罩。   霍英的貂皮大衣是连着帽子的,他从审讯室出来,进了自己的办公室,就将帽子扯下,然后对身边的人道:“动手的应该是日本人,他们也许已经盯上蕴安了……往蕴安那里多派几个人,一定要保护好他。”   “是,二少。”手下人应了。   霍英挥挥手让他出去,有点后悔了。   早知道日本人会折腾这么一出,他就早点公开西林的存在了……现在这么一番折腾下来,也许蕴安已经被日本人盯上了。   虽然他现在还不知道日本人为什么会盯上蕴安。   霍英想的没错,土肥原四郎确实已经盯上傅蕴安了,   今天一大早,一夜未睡的他,就已经看到报纸上的新闻了。   他想让霍英名誉扫地,又失败了。   但他的谋划倒也不是全都没成。   他想知道西林是不是真实存在,现在已经知道了,不仅如此,等霍英捐出西林……就算霍英不卖给他,他也能弄到一些,然后送回国内让他们国家的人研究。   支那人都能研究出来的东西,他就不信他们国家的人研究不出来。   土肥原四郎这么想着,立刻就让人去联系上海这边政府部门的人,让他们设法弄到西林。   同时,他也让人去盯着傅蕴安和邵中平。   调换口罩的事情,他是找了个小偷去做的,而事后,他一直派人盯着那个小偷。   这小偷被人抓走了。   那些个医生,就算发现了口罩里的玄机,也不可能在这么短的时间里把事情查清楚,把人抓到 ……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多半是霍英出手了。   就不知道霍英是为了谁出手的……土肥原四郎看着自己面前那张纸上的五个名字,然后圈出了其中两个名字。   傅蕴安、邵中平。   土肥原四郎盯着这两个名字看了一会儿,眉头又皱了起来。   他们日本在中国的势力,多是在东北和山东的,上海这地儿没多少日本人,他手底下的人就更少了。   一直以来,英法两国牢牢把持着上海,是不许其他势力插手的。   这也就算了,他之前花了很多功夫埋下的钉子探子,铺开的情报网络,还被人一窝端了。   土肥原四郎想到那些,脸色就有点难看。   要不是他们在上海没人,又顾忌着英法两国,哪至于连个天幸都抓不住?   还有西林……   西方列强虽然在打仗,但依然不可小觑,他们的国家想要得到西林,需要用些特殊的手段……   土肥原四郎开始谋划起来。   另一边,穆琼正在让傅蕴安吃早餐。   早餐是傅家人送来的鸡丝粥和包子。   用撇了油的鸡汤熬粥,放进去撕碎的鸡丝,再加上剁碎的白菜心,煮出来的粥不仅好消化,营养也好。   就是有些吃不饱。   幸好还有大肉包。   穆琼陪着喝了一碗粥,又吃了两个肉包子才饱。   “我这里有孙大林照顾,你不用待在这里。”傅蕴安吃了东西,又吃了一片阿司匹林,清醒很多,对着穆琼道。   “让孙大林照顾你不方便。”穆琼道。   “不方便?”傅蕴安皱眉。   “你是我男人,哪能让别人照顾?”穆琼道。   傅蕴安看着穆琼这样子,突然有点想笑。   他很不舒服,但又觉得挺舒服的。   “蕴安,霍二少那里有一种叫西林的药,能治猩红热,你放宽心好了,这就是个小毛病。”穆琼又道。   “我知道。”傅蕴安笑道。   穆琼又倒了一杯水给傅蕴安:“蕴安,这次好几个医生的口罩都被掉包了,估计是有人想要害你们……我觉得这是有人想要坑霍二少,没想到霍二少反过来瓦解了他们的计谋……”   穆琼把自己的分析说给傅蕴安听。   这一方面是想让傅蕴安知道幕后的人计谋没得逞,让傅蕴安高兴点,另一方面……他这也是想要炫耀一下。   他觉得他这分析,还挺厉害的。   而他们正聊着,就有人送来了西林,来的人正是当初曾被金怀来叫到孤儿院里,给那个受了重伤奄奄一息的孩子治病的西医。   这人果然是霍二少的人,说不定西林就是他研究出来的……穆琼记得这人当初曾经给那个孩子注射过药物,而那药物多半就是青霉素。   穆琼好奇地看着这人,然后就看到他打算直接给傅蕴安注射。   “等等。”穆琼阻止:“西林是直接注射的?这样注射没问题?”   那人道:“西林就是直接注射的,当然我要先给他做皮试。”   他说着,就用那针筒在傅蕴安的胳膊上做了皮试。   他昨晚上早就给他家三少注射过西林了,当时就是做了皮试的,以至于他差点忘了这个步骤……   幸好及时补救了。   穆琼见他这么做,还当自己刚才想多了——这人刚才兴许不是想要直接注射,而是要给傅蕴安做皮试。   傅蕴安:“……”做皮试很痛,白白地多疼了一次。   因为要做皮试的缘故,过了很久,傅蕴安才被注射了青霉素。   给傅蕴安注射好,那个西医就离开了。   穆琼则留下,继续陪傅蕴安说话。   傅蕴安其实有很多事情要处理,但穆琼一直呆在这里不走,他总不好当着穆琼的面去处理……   他干脆就不管了,左右霍英也在上海,闹不住什么事情。   傅蕴安心安理得地休息起来,让人把自己的信件先收好,等他病好了再去看。   傅蕴安这么吩咐之后,刚刚被送来的天幸的信,就和其他的信件一起被锁进了箱子里。   穆琼一直陪着傅蕴安,而上海郊区,那些患了猩红热的病人,这会儿还有点恍惚。   这些病人大多是孩子,但也有很多成年人,而他们在得知自己患了瘟疫之后,就觉得自己大概要死了。   他们一开始,是躺在家里等死的,可昨天来了一群医生,然后和警察一起,把他们全都弄到了那个破庙里!   而他们在破庙里,竟然吃到了鸡蛋粥!   得了这样的病,他们在家里,都故意少吃点了,毕竟就要死了的人,吃太多是浪费。   可现在,竟然有人给他们吃鸡蛋粥!   本着不能浪费,要死也要做个饱死鬼的打算,他们都吃了不少。   这个晚上,因为有人哭,他们很多人没睡好,但到了第二天,发现给他们吃的竟然是瘦肉青菜粥之后,他们就激动起来了。   他们琢磨着,再怎么难受,都要多吃几顿,在死前好好享受一下!   这么想着,他们的精神状态便好了很多。   而就在这时,突然来了很多医生,这些医生还告诉他们,他们的病能治好!   原本待在屋子里等死的那些病人,一时间都激动起来,然后,他们就被比他们这些病人还要来得多的人围观了。 第173章 探病   用来安置病患的破庙位于棚户区的边上, 附近村子但凡有人死了,就会来破庙里烧点东西。   当然了, 大家都穷, 因而烧的一般也就是过世的人常坐的破椅子,生前穿的破衣服之类,还有就是用黄纸折的元宝。   锡纸一般人家都是用不起的。   而每逢初一十五, 还会有一些老人聚到这里念佛。   不过这会儿,这里躺满了病人。   一个个得了猩红热,身上发红的病人躺在破庙里,将破庙挤的满满当当的。   这样的事情,已经不是第一次发生了。   以往这种时候, 这些得病的人躺在一起,自己浑身难受, 身边还时不时有人死去, 他们会心生恐惧,并因此自暴自弃,觉得自己也活不下去……   但现在……   “不知道我们中午能吃什么……”   “我闻到肉香了!”   “听说买了鸡!”   ……   几个十来岁的孩子窝在角落的柴堆里,小声说着话。   “要是能吃个鸡腿, 死了都值了。”这些人里最小的一个,一个才五岁的孩子道,他长这么大,还没吃过鸡腿呢!   另一个孩子立刻就道:“狗蛋你说什么呢!大夫说了, 我们不会死!”   “就是啊,外面那些医生不是说了吗?霍二少手上有药, 能帮我们治病。”   “霍二少真是个大好人!”   ……   这些孩子其实并不知道霍二少是谁,但这会儿,他们都很感激。   而这天中午,他们果真吃到了鸡肉。   鸡连皮带骨剁碎之后和大米一起熬成鸡肉粥,又营养又好吃,一碗下去,整个人都暖烘烘的了。   他们甚至连鸡骨头都嚼了吃下肚去。   吃过之后,还有更大的惊喜等着他们!   院子里烧起热水来,他们每个人,都能用热水洗脸洗手,洗完之后,他们还被分到了干净的衣服,又有人将破庙补了补,清理干净里面堆着的杂物。   一点都不漏风也不漏雨的破庙,暖和的衣服,美味的食物……这些病人觉得自己的身体,好似好了很多。   而这个时候,为了西林来这里的人已经越来越多了,光医生就来了一百多人,这么多人,破庙里面根本就待不下。   不过这时候的医生都是不缺钱的,他们花了点钱,就让人将破庙附近的一块空地平整好了,还让人在空地上搭起了棚子,这会儿,他们正在棚子里喝茶休息。   昨天来过的那些医生,今天也都来了,其中便包括邵中平。   邵中平今年三十五岁,他曾去日本留学学医,回国之后就在上海开了诊所,一直致力于治病救人,时不时地还会去做义诊。   昨天忙了一天回家,他还没休息,就有人上门来,跟他说昨天和他一道来给得了瘟疫的人治病的傅医生的口罩被人调换了,患上了猩红热,而他一检查……他的口罩同样被人换了!   要不是他觉得带着口罩气闷,后来没怎么带,这会儿说不定也染上猩红热了!   这种时候,竟然有人要害他们这些医生……邵中平气了一晚上,今天精神也就不太好,但他还是过来了,一边是放不下那些病人,另一边,则是想要见识一下西林。   但凡是西医,就没人躲得过西林的诱惑。   不过,直到现在,他们都没有见着西林。   “霍二少该不会舍不得了吧?”   “据说西林极为珍贵,这得病的人,还不是用一份西林就能治好的……”   “霍二少兴许后悔了。”   有几个医生窃窃私语。   邵中平闻言道:“诸位慎言!霍二少不是这样的人!”   虽然霍二少并没有把西林送来,但他派了不少他工厂里的工人过来,还送来不少东西——那些病人居住的破庙,就是霍二少的人修缮的,他们穿的衣服,也是霍二少的人送来的,也就那些吃食跟霍二少无关,是用楼玉宇昨天捐的钱买的。   邵中平这么一说,那些医生顿时住了嘴,略一思索,还惊出一身冷汗来。   霍二少可不是他们能说的……意识到这一点,他们甚至感激地看向邵中平。   而这时,有人跑来了:“霍二少的人送西林来了!”   霍英的人把西林送来了。   今天早上,众人看到报纸上刊登的霍英要捐献西林的报道之后,还当霍英会给出一批西林来,让这边的医生给病人治疗,结果……   霍英竟然先派了人过来改善病患的居住条件,紧接着,又派了一些人,亲自来给病患注射西林。   带队过来的,是个穿着白大褂的人,瞧着很是和善,他一来就对聚在这里的医生道:“西林极为珍贵,用法也考究,因而所有的药,都由我来给人注射,当然,诸位可以观摩。”   邵中平等人连连应是,仔细观摩起来。   却也有人看着带队医生后头的那些士兵,变了脸色。   那西林被装在箱子里严加看守,他们想要弄到,可不容易!   而那些收了土肥原四郎的钱,想要弄走一些西林的政府部门的人,这会儿更是无奈极了。   以现在的情况来看,西林他们肯定是弄不到了……   如果是别人给的钱,就算弄不到东西,他们也不会把已经到手的钱退回去,但给钱的是土肥原四郎,他们还真不敢贪,只能退回去。   想想就心痛。   霍英派了一支医疗队过来。   猩红热的病程要持续很多天,暂时没人因为这场瘟疫去世,而现在,这支医疗队的人给所有的人检查了身体,然后按照他们的身体情况,将这些病人分成严重、中等、轻微三部分,而只有病情严重的,才能使用西林,还会由霍英派来的人亲自给人注射。   对此,没人有意见。   这会儿,大家就想知道,西林是不是真的有效。   可惜的是,西林的效果并不是一时半会儿能看出来的……   算了,明天再来好了!   霍英的医疗队离开的时候,天色已经暗下来了。   看到这支医疗队走了,那些为了西林而来的人,便也走了,也就只有霍英派来照顾病人的人留了下来,细心地照顾着破庙里的病人们。   他们二少说了,这些病人只要受到好的照顾,病情就不会变得严重,只要他们的病情不变严重,他们就用不着注射西林,而他们不用注射西林的话,就能给二少省下一大笔钱……   一支西林二少要卖十个银元,一个病人一支西林还是绝对不够的,那就要几十个银元了!   他们一定要照顾好这些病人,为二少省钱!   霍英派来的,都是他的工厂的工人,这些不过十五六岁的少年,在工厂里读了书之后,都对霍英忠心耿耿,非常信任,哪怕知道这些病人都是得了瘟疫的,他们也无所畏惧。   二少可是说了,如果是他们染病,不管轻重,都能注射西林!   他们什么都不用怕!   当然了,他们最好还是不要染病。   这么想着,这些少年摸了摸脸上的口罩。   天黑了,但破庙里的火堆依旧燃着,将房间烤的暖融融的,那些病人躺在干草上,一个个睡的昏昏沉沉的。   昨天晚上有很多人哭泣,但今天晚上,哭的孩子却寥寥无几,难得有孩子哭了,还立刻就有人过去哄……   平安医院。   傅蕴安染病的事情,那些亲近的人都已经知道了,这天晚饭后,朱婉婉没有给孤儿院的孩子们上课,而是带着傅怀安和朱玉一起来看傅蕴安了。   上午霍英的人给傅蕴安注射过西林之后,傍晚,霍英的人又来了一次,给傅蕴安注射了第二支西林,还留下了三支给傅蕴安,让傅蕴安自己注射。   也不知道是不是西林的药效起作用了,这天朱婉婉他们过来的时候,他的状态挺不错的。   朱婉婉等人戴上口罩,见了傅蕴安。   “伯母,我没什么事情,其实你们不用过来。”傅蕴安道。   “你病了,我们怎么能不过来?”朱婉婉道。   傅怀安也道:“就是啊!还有,哥你病了竟然都不告诉我!”   傅怀安这会儿挺郁闷的。   他哥病了,他竟然是从朱婉婉那里知道的……他哥怎么能这样!   傅怀安戴了口罩,别人看不清他的表情,但他的眼睛里满是控诉……   傅蕴安见他这样,愣了愣才道:“抱歉,我忘了。”   他对傅怀安没有太深的感情,再加上觉得傅怀安还小,也就没特地去通知傅怀安……   “我是你弟弟,你以后可不能这样!”傅怀安又道。   “好。”傅蕴安笑着点了点头。   傅蕴安看着挺虚弱的……傅怀安决定原谅他了:“哥,我明天给你送饭吧。”   他哥是为了给得了瘟疫的人治病,才会不慎染上瘟疫,他一定要好好照顾他!   说起来,他以前觉得自己的哥哥不是好人,真是太不应该了。   其实傅蕴安人挺好的,一直都很无私,之前还做义诊什么的,就连霍英……   他们学校里的人天天念叨着霍二少多好多好,他都快忘了他二哥是怎么折腾他的了……   “不用了。”傅蕴安道:“你还要读书。”   “哥你病了,我哪还能只顾着读书?”傅怀安道:“明天我待在医院陪着你吧!”他二哥那么忙,肯定没空照顾他三哥,让他三哥一个人在医院养病又太可怜了……   不如他来照顾好了。   傅蕴安想也不想就道:“不用。”   “ 怀安,有我照顾你哥,你放心好了。”穆琼插嘴道。   “穆老师你很忙,怎么能让你照顾我哥?”傅怀安道。   “我不忙,最近空得很。”穆琼道,又随便找了个理由糊弄傅怀安:“我写小说要收集资料,需要在医院里待着。”   傅怀安果真被糊弄住了。   朱玉同情地看了一眼傅怀安。   她哥哪里是要收集资料?她哥这是要在医院里陪媳妇儿呢!   朱婉婉没有注意到女儿的表情,她细细问了傅蕴安的状况,又说明天上午会再过来一趟。   按着他们老家的习俗,亲戚病了是要带着吃食,在上午去探望的。   这最初大概只是为了让生病的人能吃点好的,时间长了,便成了习俗。   傅蕴安没有拒绝,又让穆琼送朱婉婉他们回去。   “有怀安在,不用担心。”穆琼道。傅蕴安是有些瘦弱的,傅怀安正相反,小小年纪就已经人高马大了。   “我估计要病好几天,你要待在这里,总不能连换洗衣物都不去拿。”傅蕴安道:“另外,纸笔什么的,你也该拿一些来。”   “也是……那你在这里等着我。”穆琼道,他现在还穿着傅蕴安的衣服……   穆琼陪着朱婉婉和朱玉回去了,而他们一走,傅蕴安当即叫了孙大林进来,询问有没有什么要紧事。   今天穆琼一直都在他身边陪着,他都没机会跟孙大林说什么。   “三少放心,二少已经把那些事情全都接过去了。”   “那就好。”傅蕴安道。   “对了三少,今天送来的信里,有天幸的信和大帅的信。”孙大林又道。   “拿来给我看看。”傅蕴安有些惊奇。   他没想到,天幸竟然这么快就给他回信了。   天幸每次来信,他都会很快回复,但天幸给他的回信,一般都要等上许久。   尤其是最近,天幸十几二十天,才会回他一封信不说,回信基本上还都非常简短,惜字如金。   当然了,对此他是理解的。   他都那么忙,天幸这样的人,肯定更忙。   孙大林很快就把信送来了。   傅蕴安打开一看,却发现天幸寄来的,根本就不是回信……天幸在信里,让他准备好二十支西林,装在一个匣子里,寄存到一家绸缎铺的柜上。   天幸要用西林?傅蕴安想了想,立刻让人准备了五十支西林,按着上面的要求,寄存到那家绸缎铺的柜上。   因为联络不便,平日里大家要转交点东西找不到人,常常会找个铺子寄放一下,或者打从一开始,就说好放在某个铺子里,然后让人过去拿。   把东西寄存在铺子里,这是常有的事情。   傅蕴安吩咐好,又给天幸写了一封信,问天幸有没有别的需要,然后让孙大林去寄。   天幸帮他们很多,但一直以来什么都不要,其实让傅蕴安有些没底,就怕哪天这人突然消失地无影无踪。   他觉得,天幸应该是真的有这样的打算的……   孙大林办事去了,傅蕴安又打开了霍大帅寄来的信。   他跟自己父亲的联系一向不多,有什么事情,他一贯都是跟自己的大哥联系的。   而这次他父亲给他写信,是想让他回去过年。   这事,他父亲已经不是第一次提了。   之前,让他隐姓埋名留在上海,把傅怀安也送过来的时候,霍家其实还根基不稳。   那时候头顶的人动不动就换,霍家手上虽然有兵,但地盘还不稳当……他父亲免不了提心吊胆的。   但这两年发生了很多事情,现在霍家在山西,已经是妥妥的土皇帝了。   在这种情况下,他父亲自然也就不觉得他和傅怀安还需要隐姓埋名。   他甚至巴不得喊他回去,好好炫耀上一番。   但他还真不想恢复身份,也不怎么想回去过年……   天幸的信和自己父亲的信,傅蕴安全都烧了,又让人打扫干净,然后找了些不怕穆琼看到的信件来看。   穆琼拿着自己的衣服回来的时候,已经晚上九点了,傅蕴安正在看信。   “蕴安你在看信?”穆琼把东西放好,又道:“已经很晚了,明天再看吧。”   “好。”傅蕴安把信放下,等穆琼收拾好,就关了灯。   他要和穆琼在一起,这身份的事情,还是要坦白才行。   要不然……他以后怕是没办法去处理那一堆堆的事情。   但这要怎么说,却又是个问题。   傅蕴安纠结的时候,霍英也在纠结。   那穆琼简直了,竟然一直待在傅蕴安那里不走!   他担心傅蕴安,很想再过去看看,但穆琼不走,他就没办法过去。   这穆琼怎么就那么闲!   好吧,这么抱怨也不好……穆琼愿意照顾他弟弟,那也是好事……   霍二少又是郁闷,又是高兴。   正好,他也收到了霍大帅寄来的信……   “你们去给我爹发电报,就说我找到了要共度一生的人,不回去过年了。”   不能就他一个人郁闷! 第174章 生日   傅蕴安这一病, 病了好几天。   几天后,他身上的红疹完全退去, 只留下淡淡的要不了几天就能消去的暗色印痕, 整个人看着竟比生病前要精神。   而这几天,穆琼一直待在医院里,陪着傅蕴安, 顺便写小说。   他已经把《丝乡》写完了。   这部书他没有扯开去将朱家所有人都细写一番,全书算下来不到二十万字,因而写得挺快的。   当然,他能写得这么快,还有一个原因, 那就是他如今写字的速度,越来越快了。   他刚来的时候, 就算脑海里有很多想法, 一小时下来,拿着钢笔最多也就写个七八百字,但现在,他全神贯注写一小时, 肯定能写一千多字。   当然,字迹少不得会潦草一点,有些笔画很多的繁体字,写的时候还会缺胳膊少腿。   不过这些没什么关系, 其实这会儿,很多人会这么干, 那些在上课时奋笔疾书做笔记的人,他们做的笔记,有时候就只有他们自己看得懂。   穆琼的字已经算是不错的了,至少誊抄的人抄的时候从没弄错过。   《丝乡》的大结局,傅蕴安是第一个读者。   重新回到朱家的朱绸,在见识过种种龌龊,得知自己那总是夸他的二叔,恨不得他去死之后,心肠就硬了起来。   他将朱家的权柄收拢,将想要害他的朱家人赶走,又花钱雇了一些青壮男子,组成护卫队,然后从百姓开始,改变丝绸行业。   至于小桑,她跟富贵的朱家格格不入,跟恢复记忆不再处处以她为重的朱绸也有了隔阂,尤其是在朱绸很忙顾不上她的情况下,她更是觉得自己和朱绸走不到最后。   她一度有些抑郁,喜怒无常,也就是这时候,她发现自己有了身孕。   为母则强,小桑彻底抛弃了原先的哀怨,开始为了自己肚子里的孩子努力。   她找人教自己读书不说,还用朱绸的路子,从上海买来许多稀罕东西,然后在认识的妇人间售卖,赚取差价。   手上有了钱,她的精神也好了起来,然后就开始想更多的赚钱的法子。   几年后,朱绸成功了,他的工厂生产出了质量上等的生丝和华美的丝绸。   小桑的成就比不上他,但她也变了。   她刚到朱家的时候,什么都不懂,闹出许多笑话来,并因此自卑,而现在,她依旧很多不懂,但她足够自信,便完全不在乎那些。   她和朱绸也终于和好如初。   当有人问朱绸,为什么会喜欢上小桑这样出生乡野的人。   朱绸道:“我们的国家,现在正处在泥泞之中,跟列强相比,就是村姑和名媛的区别,但我依然喜爱她,努力让她变好,我为什么不能喜欢我的妻子?”   “我的妻子一直很努力,我相信,她会越变越好,就如我相信,我的祖国会越变越好一样。”   之前的书里,穆琼写过感情,但基本都是一笔带过的,倒是这本《丝乡》,他把朱绸和小桑的感情写得极好。   从一开始的甜蜜,到中间的纠结,再到最后的相知相守,穆琼写得很是细腻。   “你这次的感情写得不错。”傅蕴安忍不住道。   “那是,毕竟我现在有了喜欢的人。”穆琼笑道。   傅蕴安心里一动。穆琼非常会说情话,他总觉得自己有点招架不住。   然后他就被亲了一口。   穆琼亲了人,又道:“蕴安,我今天要去一趟大众报编辑部,你在医院里好好休息。”   “好。”傅蕴安道。   穆琼收拾了一下就离开了,而穆琼一离开,傅蕴安就叫来孙大林,让孙大林把需要处理的事情交给他。   “没有收到天幸先生的信?”傅蕴安好奇地问道。   “三少,没有。”孙大林道。   傅蕴安有些无奈,但也不好说什么。   而穆琼这个时候,已经叫了一辆黄包车,前往大众报编辑部了。   大众报编辑部的李总编看到穆琼,立刻就笑开了花。穆琼这次写的《丝乡》比之前的《流浪记》受欢迎多了,又让大众报的销量增加许多,讨论度也高了很多……在他的眼里,穆琼就是个招财娃娃。   “《丝乡》完结了。”穆琼把自己这几天写的总共四万字的稿子给了李总编。   “这么快?”李总编有些吃惊,他是盼着穆琼能把《丝乡》写的跟《流浪记》一样长的,结果……竟然这么快就完结了?“新书写什么,你有想法了吗?”   “已经有了。”穆琼道:“新书是以一个女子为主角的,名字叫《蜕变》。”   《蜕变》这本书的主角,是个出生农村的女子,名叫阿秀。   她从小命苦,因为是女子被父母苛待不喜,后来,为了凑钱让她的弟弟可以上学,她被父母卖给了大户人家做丫鬟。   因为她长得不错,年纪又合适,最终得以陪伴他们家的小姐。   小姐有机会读书认字,但并不喜欢,阿秀却非常喜欢。   她一直记得,她小的时候,他们村里最德高望重的周爷爷说过,想要改变命运,就要读书,书里什么都有。   她想要知道为什么自己生下来就低人一等,就一直努力读书,然而在小姐这里看到的《女戒》之类,一直告诉她,女人天生就低人一等。   而她并不认同。   后来,小姐出嫁了,嫁给了一个新派人士。   阿秀有很多离经叛道的念头,她家的小姐却是个非常传统的女子,她不会讨好人,学了一肚子的规矩,自然被丈夫不喜。   阿秀努力地让小姐做出改变,但小姐反过来训斥阿秀,疏远了阿秀,而阿秀,她则是有幸读了几本姑爷放在家中的书,有幸看了一些报纸,开拓了眼界。   可惜的是,她并不能掌控自己的人生。   她长得极为漂亮,又爱读书,这引来了小姐的忌惮,小姐怕她抢夺自己的丈夫,就把她嫁给了一个管事的儿子。   这本书,穆琼暂时就写到这里,阿秀的人生刚刚开始。   “你这书,一定有很多人喜欢,当然了,肯定也有很多人不喜欢。”李总编看了个开头就道,这书里的阿秀是非常讨人喜欢的,而她说的一些话,也让人深思。   比如,阿秀曾经劝自己的小姐读书,她觉得,读书肯定是有用的,要不然那些男人,不会千方百计地去读书。   又比如,阿秀觉得女人的价值绝不只是生儿子。若一个女人只知道生孩子,那跟母猪又有什么区别?   她甚至觉得,男人让女人裹脚,其实是想断了女人的双脚,让女人走不出家门。   “我知道。”穆琼道:“我也不要求人人都喜欢。”   穆琼的脾气,李总编早就知道,对穆琼的书,他也有所了解。   那些老古板再怎么骂,也拦不住穆琼的书受欢迎……这世道,已经在慢慢变了。   既如此,穆琼爱怎么写,就怎么写吧。   穆琼把《丝乡》的结局和新书的开头都留下了,离开的时候,拿走了自己的稿费。   赚了一笔钱,他还挺高兴的……穆琼拿着钱,先去买了一个瓜皮帽,一件立领的毛皮大衣穿戴好,又戴上一副墨镜,然后去了一家饭店吃饭。   他到饭店的时候才上午十点左右,店里没什么人,店主的儿子兼跑堂也就非常殷勤地在他身边转来转去。   穆琼拿出一元钱给他,让他帮自己去买几样吃食,再去绸缎铺拿一个包裹。   那店小二立刻就去了,没一会儿,就带回来穆琼要的东西。   从绸缎铺拿的包裹里,放的就是西林了……穆琼要了个篮子一起装上,出了饭店的大门,然后漫无目的地一通走,还一直在僻静的地方转悠。   没有人跟着他。   这年头窃听器之类的高科技手段是一概没有的,跟踪就只能真人上,而有人跟踪他的话,就算他在闹市区的时候发现不了,到了僻静的地方,肯定是能发现的。   现在什么都没发现,就说明没人跟着他。   说起来,他刚才那么做,也是过分小心了。   霍三少既然答应了不调查他,肯定不会多做什么,至于其他人,根本不会关注他。   穆琼把身上的衣服帽子除去拿在手上,然后去了江新春送他的那个宅子。   这宅子他收到之后,从未来看过。   他一开始是想找傅蕴安一起过来看的,结果碰上瘟疫太忙忘了……一直到现在,他都没跟傅蕴安说过这宅子的事情。   穆琼到了宅子门口,就看到门开着,他有些惊讶,往里走去。   这宅子是一栋两层高的小洋楼,地方不大但很漂亮,设计的极为精巧,而穆琼刚进去,就有个四十来岁的中年男子迎了上来。   “您就是穆先生吧?”那人见到穆琼,立刻就有些热情过头地点头哈腰。   若是穆琼刚重生的时候遇到这情况,肯定会不适应,不过这会儿他穿越过来已经很久,却早已习惯了。   路上的黄包车夫,别人家的佣人,铺子里的店小二……有太多的人在看到他的时候,会露出这样的谄媚模样了。   穆琼问了几句,就得知这中年男人,是这宅子里的管家。   江新春送他这个宅子的时候,还附送了一家子下人——眼前的中年男人是管家,他的妻子是厨娘,他的一双儿女,分别是男佣和女佣。   这一家子人,江新春已经给了他们一年的薪水了,而穆琼若是对他们满意,可以留下他们,若是不满意,则可以把人赶走。   他们是想要留下的,因而这会儿面对穆琼的时候,就显得过于谄媚。   宅子里收拾的很干净,更让穆琼惊喜的,是这宅子里被褥用具一应俱全,二楼的卧室里,竟然连夹万都配备了。   所谓的夹万就是保险箱,这年头最气派的,是在腰上配挂一支枪,第二气派的,就是在腰上挂一个夹万钥匙。   穆琼本就打算把暂时用不上的青霉素放在这里,这会儿直接就放进了保险箱,然后又把主卧锁了,让那姓钱的管家别进去。   钱管家连连应是。   穆琼见状,又把孤儿院的地址留给钱管家:“你们要是愿意去孤儿院那边工作,我会再多给一份薪水,至于这宅子……你们晚上可以住过来,到时候随意打扫一下就行。”   “谢谢穆先生!”钱管家感激地说道。   他们一家子没有土地,当管家下人赚的也不多,花销却减不下去——上海这地儿,买米都比别处贵上许多。   他儿子娶媳妇要有聘礼,女儿嫁人要有嫁妆,是很愿意多一份工作的。   而穆琼对这情况也很满意。   这一家子去孤儿院那边,他们虽然需要给薪水,却不需要给太多……挺好的。   穆琼放下青霉素就走了。   这药他暂时用不上,不过以后兴许有用,毕竟看霍英的样子,他暂时并不打算公开出售青霉素。   这也挺正常的,霍英的工厂就算已经可以批量生产青霉素了,暂时肯定也是供不应求的。   穆琼处理好各项杂事,就回了平安医院,而他回去的时候,傅蕴安正在跟孙大林说话。   “穆先生,你回来了。”孙大林看到穆琼,笑着打招呼:“穆先生,有个好消息,那瘟疫已经控制住了!”   这次的瘟疫,爆发的挺突然的,染病的到现在为止,已经有五六百个人了。   搁以往,染病的人应该会更多一些,然后少不得要死个几百人,当然了,这年头病死个几百人,大家也不会太当回事。   可这次不同,如今,瘟疫已经不怎么往外传染了,而得了瘟疫的,迄今为止只死了三个。   而这三个人……就算不染上猩红热,兴许也要死。   这三人,一个是个还在襁褓中,因为母亲没有母乳被饿得头大身体小的婴孩,他得病之后不要吃东西,虽然注射了青霉素,但还是很快没命了。   一个是个五六岁的女孩子,这女孩子的父亲爱打人,她被送到破庙里的时候不仅染了猩红热,身上的肋骨还被打断,已经没气了。   最后那个,则是个老人,他也是身体非常差的,实在好不了。   至于剩下的人……其中大半的人,根本没有注射西林,霍英天天给他们吃富含蛋白质的食物,每天给他们分一片维生素C,这些人的身体就自己慢慢养好了。   当然了,一些病情严重的,自己好不了,那些病人是全都注射了青霉素的。   而在注射过青霉素之后,这些人便很快好转。   得了一场病,破庙里的病人的状态,看着倒是比得病前更好了。   他们以前,可没机会顿顿吃肉吃鸡蛋。   “穆先生,现在那些人都在感激霍二少呢!”孙大林一副很高兴的样子。   “霍二少确实不错。”穆琼道,然后皱眉看了孙大林一眼。   孙大林对霍英很是推崇,这让他觉得怪怪的。   孙大林倒是没发现穆琼的异样,又道:“这次过去看那些病人的人太多,其中有些人也不慎染病了,他们就想跟霍二少买西林,结果霍二少开了高价不说,还要求他们必须当场注射……”   穆琼算是知道孙大林为什么这么高兴了,听到这消息,他也挺高兴。   他敢保证,那些人里,肯定是有人故意染病,想要拿着西林去研究的,结果霍二少来这么一出,他们的盘算就落空了 。   霍英是藏不住西林太久的,其他国家的人迟早能把西林研究出来。   毕竟青霉素并不是多难培育的东西,就说他们的国家……新中国刚成立的时候,他们国家还不得不进口青霉素,但没过几年,就能自己生产了。   不过,那些国家如果不抢霍英手上的东西,在这一两年里,肯定没办法批量生产青霉素。   历史上,1928年,有科学家发现了青霉素,但一直不能提纯,一直到1942年,才有美国公司可以大批量生产。   孙大林说了不少事情才走,而他一走,傅蕴安就看向穆琼:“我的病已经好了,你不用守着我了。”   穆琼一直待在医院里,他这边做事不方便,穆琼自己有什么事情恐怕也不方便。   “我知道,不过蕴安,等你养好身体,跟我一起去习武吧。”穆琼道。   之前穆琼有什么要求,傅蕴安多半是答应的。   他其实不太知道要怎么维持一段感情,干脆就顺着穆琼。   不过这次……他没有一口答应。   “我不喜欢习武。”傅蕴安道,他在国外的时候,曾经学过枪,也刻意锻炼过,然后就发现自己实在不喜欢这些,也没有这功夫。   他很忙,想要习武,肯定要挤出时间来,而如此一来,就注定他要牺牲睡眠时间,锻炼之后太过疲惫,还会影响他做事——当初他锻炼的时候,身体反而变差了。   当然了,每天和穆琼一起走上半小时什么的,他是不排斥的。   和穆琼在一起之后,他每天都会划出一部分的时间来跟穆琼相处。   “你的身体太弱了。”穆琼不赞同地看着傅蕴安。   “这事……以后再说吧。”傅蕴安道。   傅蕴安明显对锻炼很排斥……穆琼也不好强求,想了想,最终决定以后要拉着傅蕴安多走走。   瘟疫的事情,在上海是产生了一些影响的,当然了,影响的主要是顶层人士。   有些惜命的,在得知发生了瘟疫之后,就带着一家老小跑了,一直到现在瘟疫被控制住,才跑回来,同时,又有很多得了需要青霉素来治疗的病的人找上了霍英的医疗队,买青霉素给自己治病。   十五个银元一针,明码标价,给了钱就能注射……霍英的医疗队在短短的几天里,就赚了不少钱,而他们帮人治的,主要是梅毒。   几乎每天,都有衣着光鲜的男男女女戴着口罩帽子,跑去棚户区那边,然后拿着大洋请霍英的人给他们注射青霉素。   这些男人干什么的都有,这些女人,大多是十里洋场的女妓,当然也有不小心被丈夫传染了的大家夫人。   这些事情,穆琼只是听说了,倒是没去管。   他现在要操办起来的,是过年和过生日的事情。   一眨眼,又进入了十二月不说,都年底了。   而他的生日,就是农历十二月十九。   这时年纪大的人讲究过寿,年轻人却是不怎么过生日的,穆琼去年的生日,他自己都忘了,倒是朱婉婉,就算忙着在平安中学读书,也还是惦记着他,给他做了一碗长寿面,除此之外,就再无其他了。   不过今年这个生日,穆琼却是打算好好过的。   上海这边的人喜欢说虚岁,不过他在现代养成的习惯,喜欢讲周岁,而过了这个生日,他这身体就年满十八周岁了。   他总算是个成年人了。   穆琼打算在附近的酒楼定两桌酒席,请那些亲近的人过来吃饭。   一方面庆祝自己过生日,另一方面,也庆祝傅蕴安病愈。   穆琼过生日这天,距离当初傅蕴安染病,已经过去八天,傅蕴安痊愈也有两三天了。   这天一大早,穆琼和傅蕴安一起走着去医院,到了医院之后,让傅蕴安去工作,自己则跑去习武。   练了一个小时之后,穆琼去傅蕴安那边洗了个澡,然后没有像往常一样回教育月刊编辑部工作,而是去找了江凤鸣。   穆琼让江新春帮忙对付穆永学和朱博源之后,跟江新春江凤鸣父子两个,就有了接触。   而在不久前,穆琼跟江凤鸣定了一支枪。   当初刚和黄杨两人习武的时候,穆琼就想买一把枪了。在这个时代,给自己准备一点防身的武器,是很有必要的。   但他那时候一直没找到合适的。   此时在市面上,几十个银元就能买一把枪,最便宜的二十个银元就够,但这些枪,大多都是很简陋的国产枪,穆琼实在瞧不上眼。   他想要的,是威力不小,体型却小的枪,而这种枪都需要进口,没点门路是买不到的。   他可以走霍英的门路去买,但他一直不明白霍英为什么会在不知道他是天幸的情况下对他另眼相待,就没那么做——如果他去找霍英,霍英多半会送他,但那样就欠了霍英人情了。   现在认识了江新春和江凤鸣就不一样了……穆琼在几天前,就去找了江凤鸣,提出要买一把枪,还有配套的子弹。 第175章 想法   穆琼这次见江凤鸣, 照旧是江凤鸣的人带路的,江凤鸣又换了个隐蔽的地方见他。   而他一进去, 就看到江凤鸣在玩一把枪, 瞧见他进来,江凤鸣将那枪扔到半空中,又接住:“这是卢格, 从德国弄来的,这东西少见,全上海你也找不出几把。我给你弄了一把,两百块。”   “两百块就够?”穆琼有些惊讶,按照江凤鸣的说法, 这枪很珍贵,那两百块一把枪, 真的很便宜了。   “哈哈, 枪是不贵,子弹贵啊!”江凤鸣笑道:“这款枪的子弹必须进口,一百发五十个银元。”   这枪小巧,威力不可能太大, 子弹还不好找……那些军阀啥的都是不要的。   “多买点子弹能便宜吗?我要练练。”穆琼问,他平常用来防身要不了多少子弹,但枪这种东西,不练是打不准的, 而他以前从没机会练过。   现在……怎么着也要练上一两百发的子弹吧?   “不能。”江凤鸣道:“这子弹可不好弄,不过你要练枪, 可以先用别的练。”   穆琼问:“江少有没有场地和能用来练的枪?”   “当然有!”江凤鸣道。   江家是有专门给人练枪的地方的,那里什么枪都有,还有各种各样的靶子,当然了,练枪是要给钱的。   今天还有事,没空过去,穆琼就跟江凤鸣要了地址,打算过几天过去。   将刚买的枪和一百发的子弹收好,穆琼正要离开,江凤鸣又道:“穆先生,我还有事跟你说。去京城跟你父亲要债的人,就要回来了。”   江凤鸣突然提起穆永学,穆琼微微一愣,然后才想到江家人帮他要债去了。   他最近事情多,之前江新春又跟他说过后续,以至于他快忘了这人了……   江凤鸣长得一般,身上有股吊儿郎当的痞气,但笑起来的时候挺讨人喜欢的:“我的人一共要到了五万大洋,等他们回来了,我就把钱给你送过去。”   他手底下的人在北京,那可是好好折腾了一场,不仅败坏了穆永学的名声,还从穆永学身上狠狠地割下一块肉来。   “江少直接把钱捐了吧。”穆琼道。   原主的爷爷对穆永学扔下一家子老小跑出去好多年不回来一趟,不跟父母说一声就在外面另娶之类的行为很是看不惯,曾说过要把家里的钱都留给原主。   如果他是原主,穆琼会心安理得地把钱收下。   但他不是。   他不是原主,穆昌玉也改名成朱玉了。他们一家子一点都不想跟穆永学扯上关系,既如此,也就没必要去拿穆家的钱。   “那可是五万大洋,你真要捐了。”江凤鸣吃惊。他父亲是极有钱的,江家如今住的宅子,不算底下的地,光建筑材料,就花了几十万,而他平日里也完全不用担心没钱花。   甚至他出门都是不用带钱的,不管要买什么,让人记账就行。   但就算这样,五万大洋对他来说也是不小的数目了,他甚至时常见到有人为了几十个大洋,就愿意卖命。   更别说他了解穆琼的底细,知道穆琼是没什么钱的。   “捐了吧。”穆琼道,不是自己的钱,他不会觊觎。   江凤鸣道:“你还真是豪爽,不过你要捐,还是自己捐吧,这钱到时候,我会送到你手上。”   穆琼没有反对,只是又想起来一件事:“江少,你那些帮着办事的兄弟,也别亏待了。”江凤鸣的人跟着穆永学去北京,这来来回回的,开销怕是不少。   “你放心,我手底下的人,自不会亏待了。”江凤鸣道,他们到手的可不止五万,剩下的自然是自己人分了。   江凤鸣跟穆琼说着这事的时候,江凤鸣的手下,已经在回来的路上了。   他们在北京拿到钱之后,就存进了一家在北京上海都有铺子的钱庄之中,那钱庄已经发电报通知了上海这边,如此一来,他们到了上海之后,便能直接领出那五万大洋了。   而这会儿,他们正在火车上啃烤猪蹄。   这烤猪蹄是之前火车靠站停靠的时候,他们跟在站台上兜售吃食的人买的,一同买的,还有米酒之类的东西,而他们一边吃,一边就聊起来。   “那些读书人,真是让人想不通,追求自由平等就算了,哪有儿子都不要的。”   “不过他也算是自作自受了。”   “唉,要是我有那么好的儿子……”   “你也想太多了!那么好的儿子,你养的出来吗?”   “也不一定就养不出啊!我以后赚了钱,一定全拿来给孩子读书!”   “你儿子还没有呢!”   ……   这些人议论着穆永学,而被他们议论的穆永学,这时正待在自己位于北京的住处,脸色铁青。   就在几天前,他的对头跟一些新派人士一起推出了标点。   这标点被那些一直坚持传统的人抵制,但绝大多数人,是喜欢标点的,北京这边的报社和书铺,现在已经开始烧制各种印刻着标点的铅字,准备在今后使用了。   穆永学的那个对手,因此名声大噪,职位往上动了动。   穆永学却正相反,他最近几乎成了北京城里的笑话。   “永学,家里的炭没了,年货也要买……”吕绮彤来到穆永学身边,低声道。   穆永学冷着脸看向吕绮彤:“你还有脸跟我要钱?”   穆永学都要气坏了!   那群跟着他来北京的地痞流氓,一开始跟他要一万大洋,后来加了又加,竟然跟他要五万!   这也就算了,他们还把楼玉宇是他儿子的事情到处刊登,让他丢尽了脸面。   穆永学一开始是不想给钱的,但让他想不到的是,这些人竟然跟北京这边的大人物有联系,他拿他们没办法。   也就是那时候,他确定了一件事——这些人恐怕并不是那个小混混惹来的,这些人……正如吕绮彤说说,应该是他儿子找来的。   他恨极了自己儿子,但北京上海隔着老远,他拿穆琼没办法!   那些人整日在他身边转悠,还住到他们家里去不走了……他无可奈何之下,最终决定破财消灾。   他不这么做也不行,再这么下去,兴许他要还的钱,会变成六万七万。   穆永学这些年虽然不管事,但对自己家的钱,还是有所了解的,他知道自己家大约有十来万的资产。   给出去五万虽然让他心痛,但也不至于以后过不下去日子……   毕竟他一年的薪水,就有两三千。   穆永学答应了给那些人五万块钱。   他和吕绮彤拿到他父亲留下的遗产之后,是拿钱置办了房产的,要凑出五万大洋,少不得就要低价脱手一些产业。   偏偏北京的房产,这会儿还不好卖。   政府换了又换,北京城总打仗,以至于很多人都搬走了,以前无比繁华的北京,这会儿倒是房多人少。   而急卖……就更卖不上价钱了!   穆永学急着摆脱那些人,最后价值六万多的房产,只卖了五万多。   好在他把这钱给出去之后,那些人总算不折腾了,甚至从他的生活里消失了。   但事情并没有结束。   穆永学把这些人弄走之后,突然察觉出一些不对来——他的资产,好似少了很多!   他的工资有不少,应付家里的花销绰绰有余,而他从苏州老家带来的钱,买了房产之后出租什么的,也是有钱的,按理他的身家,应该过了十万,可实际上……   他在给出去那五万之后,竟然没剩下什么钱!   他的钱,全都被吕绮彤弄走了!?   穆永学一向都是不管钱的,家里的各项事务全都让吕绮彤处理,但这并不代表突然少了几万块,他能甘心。   穆永学跟吕绮彤大吵一架,让吕绮彤把钱拿出来,但吕绮彤不拿出来,一口咬定那钱已经花完了。   穆永学现在,对吕绮彤已经厌恶到不行。   结果都这样了,吕绮彤竟然还跟他要钱。   “永学……”吕绮彤哭起来。   “那些钱,你是不是拿去给你的兄弟了?”穆永学又问。   吕绮彤一直哭,但不承认。   穆永学气归气,还真拿她没办法,最后只能一甩袖子离开。   吕绮彤原本哭得厉害,等他走了,却擦了一下眼睛不哭了。   那钱她确实给了娘家一部分,但并没有全给她娘家,还有三万块在她手里。   不过她是不会把钱拿出来给穆永学的。   她年纪不小了,离了穆永学嫁不好不说,三个孩子她也舍不得丢下,只能跟穆永学待在一起。   但她不能让穆永学有钱!   穆永学现在名声不好,他也写不出能骗小姑娘的诗歌来了,再加上年纪不小……只要他没钱,就没办法生出什么花花肠子来。   等她把人哄好,照样能让他拿钱养家。   所以那钱,她是肯定要捏在手里的。   吕绮彤早年,也是喜欢过穆永学的,但到了这岁数,却只惦记着钱了。   她冷冷地看了穆永学的背影一眼,去找自己的儿女去了——穆永学丢了脸,她的儿女也同样丢了脸,她要去安慰他们。   吕绮彤安慰儿女的时候,穆永学却是到了外面。   北京的冬天格外冷,他略吹了一会儿,就受不了了,便进了旁边的一家书店。   书店里挤了不少人,一些学生模样的人,正在翻看书籍。   “这《流浪记》当真是一本好书,多看看,能让我们知道老百姓都在想什么。”   “我觉得看这书,能让我学到很多东西。豆豆的生活环境那么糟糕,尚在努力学习,我们又如何能懈怠?”   “楼玉宇的思想,我一直是赞同的,而在这本《流浪记》里,他写了很多观点,比如豆豆一直以来坚持的人人平等。”   ……   穆永学听到这些,顿时黑了一张脸。   偏这时,又有一些女子来买《流浪记》。   这些女子都是大户人家的小姐,她们就不会盯着内涵看了,只看故事好不好看。   “楼玉宇的《留学》和《求医》很好看,这本《流浪记》也很好看,你们一定要买来看!”   “里面的豆豆太可爱了!”   “这书买回去读给家里的孩子听也是极好的,我侄子一直挑食,但自从看了这书,就不挑食了。”   “我倒是觉得,我们这些人,才是最该看的,楼玉宇先生的书,总是激励女子自强自立。”   “是啊……他对女子真的很怜惜。”   ……   穆永学待不下去了,偏偏这时候,那些女子竟然还说起他来:“楼玉宇先生会这样,也跟他的身世有关……他的父亲当真糊涂。”   “是啊!好在先生他有本事。”   “先生的母亲也值得敬佩。”   “听说楼玉宇先生还没成亲……”   “你脸红了!你是不是喜欢先生?”   “难道你不喜欢?”   ……   那些女生红着脸笑闹起来,穆永学一甩袖子,直接离开了书店。   外面寒风刺骨,但在他看来,也比待在里面来的好。   深吸了几口气,他最终找了个羊汤馆子坐下,要了一笼羊肉烧麦,一碗羊杂汤。   结果他正吃着,竟听到身边有人道:“你们听说楼玉宇的事情了吗?”   “听说了听说了,据说他之前在我们北京读书,被他爹赶走了呢。”   “是啊!真不知道他爹怎么想的。”   “现在他爹肯定后悔死了……”   ……   穆永学吃不下东西了,只能再次离开。   街头巷尾的人,都把他的事情当做谈资,他的那些同僚和朋友,也不知道会怎么说他……   穆永学一向都是爱面子的,这几天除了上班,都不愿意出门了。   说起来,像他这样在结识了有共同语言的女子之后,跟之前的因为包办婚姻娶的妻子离婚的事情,并不少见。   那些人取笑他,多是取笑他把这么一个出色的儿子给赶走了。   更可笑的是,他之前还一直跟认识的人说这个儿子蠢笨……   这一切,都是吕绮彤的错,是吕绮彤蒙蔽了他!   穆永学这么想着,心里更是气恼,对吕绮彤,也更有意见了。   他不愿意回家,最后竟是进了一个舞厅。   刚发了薪水,他手上是有钱的。   北京的事情,穆琼并不知道,他从江凤鸣这里离开后,直接去了平安医院。   “蕴安,我买了一把枪!”穆琼笑着给傅蕴安看自己带来的枪:“我明天还要去练枪,你要不要跟我一起去?”   “我明天有好几个病人。”傅蕴安委婉地拒绝了。   穆琼明显是没玩过枪的,对枪一窍不通,但他的枪法其实很好。   这被穆琼当做稀罕东西的枪,他早几年就玩过了,拆装顺溜得很。   他对穆琼有所隐瞒,但他并不想欺骗穆琼,不想装作不会用枪陪着穆琼去练。   “蕴安,你……”穆琼不赞同地看着傅蕴安。   这是乱世,还是要有自保的手段的,傅蕴安这样子,实在让人不放心。   他只能自己加把劲,多练练了。   “下午我要去发生瘟疫的地方看看,你要不要去?”傅蕴安转移话题。   今天是穆琼生日,穆琼请了他吃饭,但这是晚上的事情,现在才中午。   “好。”穆琼答应下来。   当初那些病人的惨状,他都是见了的,现在虽然得知霍英把那些病人全都安置好了,但他还是想过去看看。   两人一起坐黄包车过去,走的却不是之前穿过棚户区的路——黄包车车夫带着他们绕了一圈,然后来到了一处非常热闹的空地上。   穆琼看看不远处的棚户区,再看看这处空地,一时间有点懵。   无他,这地方看着,真的跟那棚户区格格不入。   这里的土地被平整好了,上面搭建了一些简易的房子,而这房子里,坐着一个个衣着光鲜的人。   这也就算了,还有一些小摊小贩在此兜售各种吃食,人来人往极为热闹。   “这是怎么回事?”穆琼问那黄包车车夫。   “先生,这些日子有很多人来看那些染了瘟疫的人,他们聚在这里不走,渐渐地就有人来这里卖东西了,后来来卖东西的人还越来越多。”那黄包车车夫道:“这两天,附近的人买年货,都是来这里的。”   黄包车车夫这么说了之后,穆琼就发现,这里竟然还有人出售咸鱼、海带、笋干之类的年货,几乎已经成了一个不小的市场。   这一切……还真有点出人意料。   “傅医生,这边!”这时,有人叫了傅蕴安一声。   穆琼和傅蕴安一起看过去,就看到了邵中平。   邵中平待在不远处的一个棚子里,面前放了一碟花生一碟瓜子,还泡了一杯红茶,瞧着很是惬意。   等傅蕴安和穆琼过去,邵中平便道:“傅医生,你的身体如何了?”   “我已经好了。”傅蕴安道。   “傅医生没事就好,也不知是谁,心肠竟然那么歹毒!”邵中平气道。   “应该是有人知道了西林的消息,想要让霍二少将之拿出……这场瘟疫,恐怕是人为的。”傅蕴安道。   “什么?”邵中平一惊。   虽说因为霍英插手的缘故,这场瘟疫最终没有引起太大的伤亡,但这也是瘟疫!   而且,有些病人虽然没死,但到底还是留下了后遗症。   他一直挺难受的,这些日子不仅在这边做义诊,还捐献了不少药物……结果现在有人告诉他,说这场瘟疫是人为的?   “我也只是猜测,并不敢确定。”傅蕴安道。   邵中平的脸色有些阴沉:“傅医生你觉得是什么人做的?”   “邵先生应该有所猜测。”傅蕴安道。   邵中平听了傅蕴安的诉说之后,还真的有所猜测。   按照之前得到的一些蛛丝马迹来看,英法两国怕是早就知道西林的存在了,霍二少兴许还卖给了他们一些,但日本……霍二少跟日本有仇,肯定是没有把西林给日本人的,兴许还对日本人封锁了消息!   然后那些日本人就折腾出一场瘟疫来试探?   这些该死的日本人!   邵中平留日期间,是认识了不少人的,这些人里有很多都亲日,便是他自己,原本对日本也是有好感的。   但现在……他打算回去后,就跟那些被蒙蔽的人好好说道说道。   邵中平留了穆琼和傅蕴安说话 。   他不仅给两人叫了茶,甚至还买了几碗热腾腾的馄饨让人送来。   这边买的吃食,不单单只有各种便于携带的点心,还有人拿了煤炉过来,煮馄饨卖,也挺厉害了。   大冬天的,吃一碗热腾腾的馄饨舒服的很,而他们吃的时候,还时不时能看到有人来这边治病——霍英派来的医疗队,也待在这儿,就待在旁边最大的那个棚子里。   但凡有人要治病,就会去那边。   来的人基本都包裹的严严实实的,穆琼看了几眼就不看了,倒是傅蕴安被邵中平带着,去观摩西林的用法了。   注射西林要做皮试,这一点就是让这边的医生津津乐道的,毕竟以前从没有过这种用药前要试试的事情。   在原本的历史上,青霉素都使用了很久了,才有人发现有人会因为青霉素过敏而死亡……在这件事被发现之前,大家都以为那些过敏死亡的,是因为他们原本的病才会死……   傅蕴安跟邵中平一起研究西林的时候,穆琼去看那些病人了。   这次得病的人,大多是孩子。   棚户区的孩子,日子过得比那些在路边流浪的孩子要好,但好不到哪里去,他们一个个瘦瘦小小,畏畏缩缩的。   穆琼上辈子,看过一些非洲贫困儿童的照片,而他眼前的这些孩子,其实就是这样的,很多人都是一层皮包着骨头。   他们的头发里爬着虱子,指甲里黑乎乎的,耳朵后面结着厚厚的泥垢……   穆琼看着这些孩子,有点不是滋味。   这些人会长大,而他们是没有机会接受教育的,以后就只能跟父辈一样挣扎求生,甚至,他们连挣扎求生都很难——以后会有战乱,他们不见得能在战乱中保命。   别的不说,就说将来日本进攻上海……   魏亭在那时候之所以要散尽家财把人救到租界,就因为租界外面,简直一片炼狱。   那时候,如果帮人的人能多一点,如果反抗的人能多一点……   穆琼突然想到了即将到手的,那从穆永学手上弄来的五万块钱。   魏亭一直都觉得,应该要建大学,培养高端人才,因为现在他们的国家特别缺这方面的人才,但他其实一直不这么觉得。   他一直觉得,基础教育才是最重要的。   接受基础教育的人越多,出人才的机会才越多,才能有更多的人明事理。   孤儿院现在其实已经不缺钱了,也许……他能花钱办个小学?   当然了,这事挺麻烦,一时半会儿办不了。 第176章 遇袭   民国时期, 办大学是很困难的,因为要找到合适的大学老师太难了。   同时, 大学教授的薪水, 也非常高。   在普通人一个月只能赚几块钱的情况下,大学教授每月的薪水有两三百元。   然而……此时的大学教授的待遇这般好,此时的小学老师的待遇, 却非常差,尤其是那些比较差的小学的老师。   很多小学老师一个月的薪水只有七八块就算了,还常常被拖欠,连养家都难。   这一来,是因为如今政府鼓励百姓让孩子读书, 并因此将公办小学的学费降地很低,二来, 则是因为要当小学老师, 真的很简单——有些人不过认得几个字,就能当老师了。   他们本身水平非常一般,学校自然不可能给他们很高的薪水。   穆琼一家租住在姚家的时候,和他们住一起的赵婶一家就靠赵婶的丈夫拉黄包车赚钱, 但他们依然有能力让儿子去读书,就是因为学费便宜。   可惜因为老师只管教认字,有时候都不讲解意思的缘故,很多孩子往往学了几年, 也没学会什么。   当然了,初小……也就是小学一二三年级学费很便宜, 高小就要贵不少了,读中学学费更贵——毕竟中学老师,已经不是谁都能当的了。   只是办小学的话,从穆永学那里用来的钱,能办好几所,但穆琼觉得,办一些跟别处差不多的小学,兴许没什么作用。   这事,穆琼打算年后再研究。   看过那些孩子,穆琼折返回去,就看到霍家医疗队那边,有人闹起来了:“你们凭什么不给我用药?”   “别人都能治,为什么我不能治?”   “我有钱!”   ……   “怎么了?”穆琼走过去,询问站在外围的傅蕴安。   “有人皮试的时候出现不良反应,不能注射青霉素。”傅蕴安道。   穆琼听到这话,立刻就知道那人为什么要闹起来了。   梅毒在这时候,是会要人命的,还有其他的一些需要青霉素治疗的病症也一样会致人死亡,不能注射青霉素,他可能就活不下去了……   此时身体素质不好的人,常常长不大,过敏的人没现代那么多,但也还是有的……穆琼可以理解那人的行为,但他就算闹了,也没用。   “我说过了,你这情况如果用药,怕是当场就要没命。”有个穿着白大褂的人对那吵闹的人道,而他刚说完,便有几个士兵站出来,直接将那闹事的人带走了。   动作又迅速又熟练。   而那个穿着白大褂的人见状,淡淡地说道:“下一个。”   立刻就有别人去治病了。   而那个被带走的人,却是嚎啕大哭起来……   “蕴安,我们走吧。”穆琼道。   傅蕴安点了点头。   这边热闹起来之后,有不少黄包车车夫在此揽客,穆琼叫了两辆,然后就和傅蕴安一起,去了自己定好酒席的饭店。   他是在一家大酒楼定的餐,每桌四个银元,一共定了三桌,请的人有傅蕴安傅怀安,魏亭盛朝辉,还有陈老板和私交不错的大众报主编、商业印书馆主编,以及教育月刊的编辑和平安医院的几个医生。   穆琼和傅蕴安到的时候还早,他们等了一会儿,其他人才陆陆续续来了。   穆琼搬家的时候,朱婉婉和朱玉都是不出来和大家一起吃的,但这次,她们大大方方地来了。   朱婉婉刻意打扮过,手上牵着魏圆圆,身后跟着朱玉和傅怀安,一来就问:“琼儿,有没有要帮忙的地方?”   “娘,你坐下等着吃就好了。”穆琼笑道:“你可是今天的主角。”   朱婉婉不明所以:“你过生日,怎么我是主角?”   “娘,是你把我生出来的。”穆琼做出认真的模样来。   朱婉婉闻言有些好笑:“你啊……”   朱婉婉带着朱玉坐下了,傅怀安却凑到了穆琼身边:“穆老师!我的小说写完了!”   这一年来,傅怀安一直在翻译《安徒生童话》,已经翻译了很多故事,同时,他自己还写了一部小说。   傅怀安以前是没有写作经验的,因而穆琼让他全部写完了再给自己。又因为傅怀安要读书要给孤儿院的孩子上课事情很多,一直到现在才写完。   “你明天把稿子带来教育月刊编辑部,我给你看看。”穆琼道。这一年来,教育月刊发展地特别好,如今已经是全国范围里最受欢迎的杂志之一了。   而杂志这种东西,一期期出的多了,就可能出现没什么东西好登的尴尬局面。   虽说现在教育月刊还没遇到这问题,但穆琼已经在计划着要增加一点内容了,傅怀安写的小说若是不错,他就将它刊登上去。   “好!”傅怀安喜出望外,然后又看向傅蕴安:“哥,今天我们坐一起吧!”   傅蕴安还没回话,穆琼就道:“你哥跟我一起坐。”   “那我呢?”傅怀安一愣。   孙大林笑眯眯地出来:“小少爷跟我一起坐吧!”   傅怀安只能答应。   孙大林带着傅怀安坐到了朱婉婉那桌上,刚坐下 ,傅怀安就道:“孙大林,你有没有觉得我哥跟穆老师两个人怪怪的?”   “有吗?”孙大林警觉起来:“我觉得很正常。”傅怀安虽然是霍家的四少爷,但霍英和傅蕴安在上海做的事情,傅怀安大多是不知道的,孙大林等人也没把他当主子。   这会儿,孙大林甚至有点担心,就怕傅怀安看出什么之后,去霍大帅那里乱说。   “哪里正常了!我哥跟穆老师特别要好!”傅怀安道:“他们是不是义结金兰了?如果他们这样做了,我是不是可以叫穆老师哥?”   傅怀安满脸兴奋,孙大林刚刚升起的那点子防备,立刻就消失了。   而他们正说着,魏亭和盛朝辉来了。   魏亭的大学已经建好,老师也招了,年后就会开始考试招生,他这会儿事业有成,整个人瞧着意气风发的,不过到了魏圆圆面前,他脸上的得意之类立刻就消失了,就连表情都变了。   他笑成一朵花,对魏圆圆道:“圆圆,今天过得开心吗?”   魏圆圆大力点头。   魏圆圆和魏亭到底是父女,虽然一开始两人很生疏,但熟悉起来之后,感情却越来越好。   尤其是在魏亭接受朱婉婉的意见,在自己的大床旁边放了一张小床让魏圆圆睡之后。   原本,魏亭虽然把女儿接来了上海,但跟女儿的交流其实不多,可现在晚上一起睡……他在睡前给魏圆圆念书、讲故事、说魏圆圆的母亲……父女两个的感情自然越来越好。   现在魏圆圆都不会在睡前嚷嚷着要爷爷奶奶了,只会缠着魏亭让魏亭给她讲故事。   她跟自己的爷爷奶奶,其实感情也不是特别深,她爷爷是封建大家长,一向是不管她的,她奶奶倒是管她,但也就是每天逗着玩儿,其实她大部分时候都是奶娘在带。   魏圆圆跑到魏亭身边去,让魏亭抱她,然后开始跟魏亭说她今天都干了什么。   魏圆圆在孤儿院,基本都是跟那些同龄的孤儿待在一起的,干过很多杂七杂八的事情,如今已经学会了糊信封、折纸花和煮浆糊。   换做其他人,一定觉得不能让女儿干这些,魏亭却夸她能干。   这会儿,魏亭又是对女儿一顿夸。   感情都是处出来的,他现在是越养越喜欢这个女儿了。   同时,他对朱婉婉也很感激。   朱婉婉教了魏圆圆不少东西。   魏亭夸过魏圆圆,又向朱婉婉再三道谢,最后道:“明年上半年,还是要麻烦朱女士照顾圆圆,明年下半年,我会送圆圆去读书。”   “不麻烦,魏先生你是给了生活费的。”朱婉婉道。魏亭让她带魏圆圆,是给了生活费的,一开始魏亭要给十元,她坚持不收,后来就定为了每月五元。   “那才多少钱?”魏亭笑道,他的女儿现在对裹脚很排斥,将来的梦想是当老师……他真的开心地不行。   众人正说着,人来齐了。   这种场合,少不得要喝酒。   穆琼知道自己酒量一般,他对身体又极为看重,几乎没怎么喝。   上海这边的人大多酒量不好,大家普遍就是尝上两口,倒也没人劝酒。   吃过饭,穆琼先把客人送走,然后又给朱婉婉朱玉叫了黄包车,让傅怀安和孙大林陪着她们回去。   傅蕴安家里地方不小,孙大林一直都是住在那里的。   至于他和傅蕴安……穆琼打算和傅蕴安一起走回去。   傅蕴安不愿意锻炼身体,他就带着傅蕴安多走走。   把其他人都送走之后,穆琼先去结了账,然后就和傅蕴安一起出了门。   外面冷的很,穆琼道:“这种天气,其实走路比坐黄包车来的好多了。”   傅蕴安笑着应了。   大冬天的,路上人很少,穆琼和傅蕴安一边走一边说话,拐过一个弯的时候,旁边停着的一辆汽车的车门突然打开,然后就下来了两个人,还有两把枪同时指在了穆琼和傅蕴安的头上:“上车。”   铁质的枪管抵在脑门上,脑门凉飕飕的。   穆琼在最初,脑海里是一片空白的。   他穿越之后虽吃过一些苦头,但从未遇到过生死危机。   即便接触过霍二少江新春这样的人,即便见识过死人,这种被枪指着脑袋的事情,他还是头一回遇到。   甚至今天上午,他是第一次摸到枪。   他刚买了一把枪,都不知道要怎么用,竟然就被人用枪指住了脑袋!   穆琼一时间什么都想不到,但他很快就冷静下来。   人家没有直接朝着他开枪把他打死,就说明暂时不会杀了他,甚至可能并不想杀了他……穆琼深吸了一口气。   傅蕴安是个医生,身体也不好,这种时候,他一定要冷静,这样才能让自己和傅蕴安不至于出事。   穆琼一开始是有点接受不了这情况的,傅蕴安却截然不同。   那枪抵上他的脑袋的时候,他并没有多惊慌。   他一点都不奇怪自己会遇到这种事情,事实上被枪指着脑袋这样的事情,他已经不是第一次遇到了。   当初在国外,他大哥去混帮派,他要把人带回来的时候,就被人用枪指过脑袋。   后来惹了不该惹的人,他也被人用枪指过脑袋。   还有一次是谈生意没谈拢,也有人用枪指着他的脑袋。   ……   这会儿又一次遇到这种事情,他并没有多害怕。   这些人明显不是要杀了他,那就有转圜的余地。   当然了,最好是能想办法脱身。   傅蕴安瞬间想到了很多,然后就担心起穆琼来。   他是不怕的,但穆琼才十八岁,以前还没遇到过什么事情,也不知道会不会被吓到。   还有……这些人应该是冲着他来的,穆琼可以说是无辜受累,也不知道穆琼会不会因此对他有意见。   傅蕴安的心里闪过诸多念头,乖乖上了车。   而穆琼也跟着上了车。   把他们逼上车,那两个拿枪的人一个挤进后座,另一个坐上副驾驶的位置,然后司机立刻就发动了车子。   黑色的汽车在夜色里动起来……   “砰砰!”接连几声枪响,刚刚发动的汽车突然一个打滑,险些撞上路边的房子。   “车胎破了!”司机道。   “妈的!”挤进后座的绑匪打开车窗,朝着身后就开了几枪。   穆琼上车之后,就开始想脱身的办法,没想到办法没想到,竟然就遇到了……枪战?   这些人为什么要抓他们?后面开枪的又是什么人?   “你们是什么人?”穆琼问。   没人回答他的话。   车胎虽然破了,但车子依旧在往前开。   跟他们一起挤在后座的人趴在窗口朝着后面开起枪来,而坐在驾驶座上的人转过身,用森冷的目光看着他们,瞧着就像是一条毒蛇。   “你们为什么要抓我们?”穆琼又问,同时琢磨起眼前这些人的身份来。   傅蕴安就是个医生,一直治病救人,是谁也不得罪的,这些人不可能是来抓傅蕴安的,多半是冲着自己来的。   而他们抓自己……莫非是因为江新春的事情?   穆琼提醒过江新春之后,就没再管江新春的事情,但江新春恐怕是做了不少事的,兴许还杀了不少人,现在……有没有可能是江新春对人动手了,而那些人得知了他的存在,又找上他了?   穆琼一时间有些后悔,同时目光死死地盯着自己面前的那人。   结果,那人不屑地看了他一眼,倒是看向一直没说话的傅蕴安:“天幸先生很冷静啊……”   穆琼和傅蕴安同时一惊。   傅蕴安猜到这些人多半是冲着自己来的,但没想到……这些人竟然把自己当成了天幸。   他突然就想到了自己之前染上猩红热的事情。   当时他就觉得幕后的人对他们的口罩动手脚的做法怪怪的,但因为生病没想到原因,后来又没多想……现在看来,当时幕后的人这么做,应该是想要试探他是不是天幸?   也是……英法这些国家,对天幸很推崇,但日本人怕是恨死天幸了。   而他们会怀疑上他,也不奇怪。   很多人都认为西林是天幸研究出来的,而他曾为了研究西林跟人购买实验器材,也曾将很多时间耗在实验室里,他身上还有许多怪异之处……   他绝对是最容易被人怀疑成天幸的人了。   当然了,现在不能认:“什么天幸?我只是一个医生……”傅蕴安露出惊慌的表情来。   穆琼见傅蕴安这样,心疼得不行。   同时更加自责——果然是他连累了傅蕴安。   他还以为这些人是因为江新春的事情找他麻烦,结果他们竟是来抓天幸的,更可笑的是,他们还把傅蕴安当成了天幸!   “蕴安根本就不是什么天幸!”穆琼道。   穆琼和傅蕴安几乎是同时说话的,只是坐在副驾驶位置上的那人并不相信,他轻“呵”了一声,讽刺地看着穆琼和傅蕴安。   傅蕴安似乎被吓到了,往穆琼身上靠了靠。   只能坐两个人的后座坐了三个大男人,本来就拥挤地很,傅蕴安往穆琼身上一靠,几乎就坐在穆琼身上了。   穆琼觉得他是在害怕,伸手搂住了他。   然后……他就感觉到傅蕴安的手伸进了他的裤子里。   穆琼心里一惊,有些不解,很快又意识到……傅蕴安在摸他口袋里的枪。   穆琼没学过枪,根本不会用,但枪这东西他却是很喜欢的,最后就放在了裤子口袋里,一同放进去的,还有十发子弹。   为了安全起见,他没把子弹装进枪里,枪是空枪,这样的枪,用处并不大。   不过傅蕴安要拿枪,穆琼肯定是要配合的,他一把抱住了傅蕴安:“蕴安,别怕。”   他们两个大男人这么抱着,瞧着挺怪异的。   盯着他们的那人露出鄙夷来。   他们已经盯了傅蕴安几天了,之前几天傅蕴安一直在养病,他们没机会下手,却也知道傅蕴安和穆琼关系好的事情……原来他们竟然是这种关系!   枪声还在响起,车后坠着的,还多了巡捕房的人。   “一群走狗!”盯着穆琼和傅蕴安的人骂了一声,又对司机道:“快点开!我们要快点离开租界!”   租界作为英法两国的地盘,一向很安全,英法两国还不许别人在他们的地盘上闹事。   耽搁地久了,他们指不定要出事。   不过即便如此,他们这会儿也并不如何害怕,倒是有点兴奋。   他们刚抓到人,就有人来拦,这说明他们抓对人了,等下一定能得一大笔钱!   司机得了命令,却并不敢开太快,只牢牢把着方向盘。   破了轮胎的车子,可不好开……   “砰!”又是一阵枪响。   那个盯着穆琼和傅蕴安的人不免走神,关注起外面的情况来,而就在这时,傅蕴安抓住他那只拿枪的手往外一推。   原本指着傅蕴安和穆琼的枪,顿时指着他们自己人了,那人一惊,而这时,穆琼朝着他的太阳穴,就是一拳头。   穆琼练武已经好几个月,这一拳又用尽了全力……一拳下去,那人闷哼一声就倒了,而这个时候,傅蕴安拿着穆琼的枪,指着司机道:“停车!”   那趴在窗户上朝着后面开枪的绑匪正要回身收拾穆琼和傅蕴安,结果穆琼扑倒他背上,也给了他的太阳穴一拳头。   之后,怕一拳头不管用,穆琼又多给了两拳。   那人同样软倒了——这样近的距离,拳头还挺管用的。   傅蕴安见到穆琼的做法,有些吃惊。   他动手的时候,根本就没把穆琼算在内,是打算自己一个人来的。   穆琼才十八岁,遇到这种情况,怕是已经被吓坏了,他不指望穆琼能做什么。   结果,穆琼竟然帮了他大忙!   “枪!”傅蕴安道。   半个身子探出窗外的人的枪已经掉了,穆琼将之前监视他们的那人的枪拿在手上,开始捣鼓车门。   这时的车子没有自动锁之类,从车里打开门很容易,而司机这时候,也听话地慢慢停了车 。   等车停下,穆琼拿枪打在司机的后颈上将他打晕,打开车门就下了车,而傅蕴安紧随其后。   脱险了!两人心里一松,不想突然看到路边站着七八个身材高大的男人。   这些人隐在黑暗里,看到他们之后上前一步走出黑暗,他们才注意到。   “人抓来了?”那些人里头领模样的人道,然后立刻就意识到不对了:“抓人!”   穆琼也意识到不对了。   这司机虽然停车了,但停在了他们跟人约定好的地方!这些人恐怕都是绑架他们的人的同伙!   穆琼拉着傅蕴安就跑,而那首领道:“别让他们跑了!”   “追!”   许是为了威慑,那人在说了这样的话之后,还朝着穆琼和傅蕴安开了一枪。   枪没打中穆琼和傅蕴安,但也够恐怖的了。   “靠!”穆琼忍不住骂了一句,他怎么都没想到,自己一个玩笔杆子的,竟然会遇上一群玩枪的。   “把枪给我。”傅蕴安挣开了穆琼的手:“你先跑。”   “一起跑。”穆琼道,一边说一边把枪给了傅蕴安,然后就震惊地看到傅蕴安朝着身后接连开了好几枪。   傅蕴安这动作,这姿势,实在是熟练的很…… 第177章 获救   在穆琼的印象里, 傅蕴安一直都是文静瘦弱的,当初默默地暗恋他不说, 这些日子也特别乖, 被他亲一口都能害羞。   可现在的傅蕴安,却跟他认知中的截然不同。   这样子的傅蕴安,真的太帅了!   穆琼之前就很喜欢傅蕴安, 这时候一颗心更是“砰砰砰砰”跳个不停。   追在他们身后的人,朝着他们开了好几枪,不过大概是不想杀了他们的缘故,都是往他们的腿部打的。而除了少数的神枪手,在夜晚想要打中跑动的目标的腿, 真的非常困难,因此他和傅蕴安都没有中弹。   可傅蕴安朝着身后开了几枪, 他们身后竟然就传来了痛呼声!   有人中枪了!   傅蕴安的枪法当真不错, 也不知道是什么时候练出来的!   穆琼有些好奇,但没有深究:“我们快走!”   “嗯。”傅蕴安应了一声,跟着穆琼跑起来。   而他们身后的人,还是紧紧地追着他们, 时不时地还会开枪。   “砰!砰!”又是几声枪响响起。   穆琼继续往前跑,跑了几步却发现身侧的傅蕴安停下了,他转过身去,就看到傅蕴安又往后开了几枪。   傅蕴安手上的枪是他之前从绑匪那里抢来的, 里面有子弹,但子弹并不多, 这几枪打完,子弹就没了。   傅蕴安直接把枪扔了,然后又把之前从他手上摸出来的枪和子弹拿了出来,穆琼都没看到他是怎么弄的,他就已经飞快地加好了子弹。   傅蕴安一边加还一边道:“你先走。”   “我们一起。”穆琼道。虽然傅蕴安看起来非常厉害非常靠谱,但他也不能留着傅蕴安一个人面对危险。   这可是他媳妇儿!   不过,傅蕴安又要跑步又要开枪,确实难为他了……   穆琼跑到傅蕴安身边,一把背起了傅蕴安:“我背着你跑!你开枪!”   他没学过枪,但这几个月来坚持锻炼,体力好得很,背个人跑还是没问题的。   傅蕴安一愣,然后就转过身去,又朝着身后开了两枪。   那些人想要抓活的,开枪朝着他们的腿开,傅蕴安却不同。   人的身体才是目标最大的,他毫不犹豫地往那些人的身体打。   不过他从穆琼口袋里摸到子弹只有十颗……   傅蕴安非常谨慎,轻易不开枪。   这两枪打中了一个人,追着他们的其他人的速度也慢了下来,躲躲藏藏的。   穆琼这时候,却是背着傅蕴安,跑得飞快。   傅蕴安略放心,但很快,他就听到后面的人道:“快追!他们没多少子弹了!”   身后的脚步声又响了起来。   傅蕴安皱起眉头,穆琼则跑得更快了。   他们现在是在街道上奔跑,路边是百姓的住处。   外面这样的动静,那些老百姓应该是听到了的,但他们一个个紧闭门窗,不去理会,而穆琼也不可能去连累他们。   他只能在外面跑,间或钻进一些大点的巷子或者弄堂——小巷他是不敢钻的,这样的地方,有很多死胡同,他又不熟悉这里的环境,要是不小心进了死路,那他和傅蕴安就要被抓起来了!   虽然那些人现在没有杀他们的打算,但以后可说不定。   穆琼的求生欲还是很强的,虽然已经很累了,但他依旧没有慢下来。   而他背上的傅蕴安,在有人追上来的时候,就会开枪。   两人通力合作,飞快地往前跑,跑着跑着,穆琼突然看到远处有很亮的光亮,瞅着还是电灯。   他想也不想就往那边跑去。   那样的地方,就算没有巡捕房的人,应该也有保镖啥的,到时候就能求救了!   穆琼跑得很快,傅蕴安道:“我只有两颗子弹了。”   这是穆琼背着傅蕴安逃跑之后,傅蕴安第一次开口,声音听着有点发颤。   傅蕴安怕是被吓到了。   穆琼又是一阵心疼:“我马上找个地方安顿下来!”   穆琼这么说着,就看到了前面的景象。   这一路跑,他们竟然莫名地……跑到了给人寻欢作乐的地方!   怪不得这里这么亮!   妓院一家接着一家,家家门口都挂着红灯笼,有些还装了电灯,能不亮吗?   这里还有不少人来来往往——就算是寒冷,也打消不掉来男人们来这里的火热的心!   身后追着他们的,只剩下四五个人了,这会儿离得还有点远……穆琼直接进了旁边的一条小巷——他注意到,这里有扇后门开着。   穆琼一进去,就看到一个中年女人正在井边洗衣服。   “你们怎么走这里?”那中年女人抬起头来,皱着眉头看着穆琼:“喝醉走错了?这里是后门!”   穆琼跑得满头大汗,脸色发红,傅蕴安又被他背着,这人把他们当做来寻欢作乐但是喝醉酒的人了。   “他们是来找我的。”一个声音响起,穆琼转过头去,就看到了一个烫了一头卷发,看着很是眼熟的女人。   穆琼一思索,才想起眼前的人,是那个曾经跟盛朝辉厮混过一段时间的花国总理薛蓉蓉。   这人曾来教育月刊编辑部找他,因而他是认识的。   “他们我带走了,你把后门关上,别让人进来了。”薛蓉蓉对那个中年女人道。   那中年女人应了一声,而薛蓉蓉看向穆琼,娇笑道:“穆先生,跟我走吧。”   穆琼有些迟疑。   结果薛蓉蓉紧接着就道:“你的朋友受了伤,你最好还是快点帮他处理一下。”   穆琼闻言一惊,他借着前面楼里透出的光亮看向傅蕴安,突然发现傅蕴安脸色煞白,头上冒汗。   他又往下看去,然后就注意到傅蕴安的小腿上,竟然被染红了一片。   傅蕴安受伤了!   穆琼看向薛蓉蓉,道:“你帮了我们,我们必有重谢。”   “好说。”薛蓉蓉笑道:“跟我走吧。”   薛蓉蓉带着穆琼,就进了一栋独立的小楼:“这是我的小楼,一晚上二十个银元,穆先生要进吗?”   自己这是被调戏了?穆琼有些无奈:“薛小姐,谢谢你的帮忙。”   他说完,就直接走了进去。   他不知道追他们的是什么人,但他跑了许久,着实有些累了,傅蕴安又受了伤,只能在这里稍作停留。   那些人多半是秘密来抓“天幸”的,这么热闹的地方,应该不会做什么?   “薛小姐,这里有客房吗?”穆琼跑的时候没感觉,现在停下了,就感觉到自己背上的傅蕴安正在瑟瑟发抖,也不知道是疼的还是怕的。   傅蕴安中枪了,也不知道他的腿会不会留下什么后遗症……穆琼担心极了。   穆琼的脸色不太好看,薛蓉蓉也就没有再出言调戏,很快就把他们带到了一个空房间里:“我还有事,你们在这里休息一下吧。”   她说完,就往外走去,走到门口,还回头朝着穆琼抛了一个媚眼。   穆琼没什么反应,甚至都没注意,傅蕴安却是垂下目光,脸色冷了下来。   薛蓉蓉出门之后,穆琼立刻就把傅蕴安放在床上,又去看傅蕴安的腿。   “穆琼,你先把门锁上,再看看床底下有没有人。”傅蕴安道,顺便观察了一下这个房间。这个房间在底楼,有两扇窗户,是可以从窗户逃走的……   薛蓉蓉走的时候是关了门的,而门后有门栓可以栓上,穆琼过去把门栓上,又检查了一下确定床下没人,然后就看向傅蕴安:“蕴安,你的腿……我们马上去医院?”   “我没事,不用去医院。”傅蕴安道:“我运气挺好,那颗子弹没有伤到骨头。”   他说着,就想要脱下自己的裤子——冬天的裤子太厚,要卷起裤管看伤口很难。   “我来。”穆琼道,上前一步,就帮着傅蕴安脱下了裤子。   傅蕴安很瘦,腿很细,还非常白,不过这会儿,上面有个狰狞的伤口,看得出已经流了不少血了。   穆琼以前从未受过这么严重的伤,这会儿看到,只觉得自己的腿都有点疼。   他下意识地去看傅蕴安,却发现傅蕴安虽然眉头紧皱,但忍着不喊疼。   他的爱人,真的很厉害,当然了,也有点奇怪——傅蕴安的枪法为什么会这么好?   穆琼虽不解,但并没有在这个时候多问。   傅蕴安的身份也许有问题,但他肯定不是坏人,比如说不可能是日本的间谍——那些人都怀疑傅蕴安是日本人最讨厌的天幸了!   不管怎么说,傅蕴安都是他喜欢的人。   穆琼的目光又放到了傅蕴安的腿上,然后就发现傅蕴安的运气真的挺好的,这一枪确实没有伤到他的骨头。   傅蕴安身体并不好,刚刚又病了一场,再加上今天他们还要出门……他早上的时候,就让傅蕴安穿了厚棉裤。   这时的枪没后世那么厉害,那子弹穿过棉裤之后,打在傅蕴安小腿肌肉上,虽留下一个伤口,让他流了不少血,但确实没有伤到骨头。   现在就连血都不怎么流了。   同时,因为穿了厚棉裤的缘故,这一路流的血都被棉裤吸收了,还没在路上留下什么痕迹。   当然了,就算这样,这伤口肯定也很疼……   “这是什么时候受伤的,我都没发现。”穆琼之前跟着傅蕴安,没少帮人包扎什么的,但这时候,竟然有点不敢碰这伤口。   傅蕴安看了穆琼一眼,道:“你背我的时候,刚刚受伤。”   傅蕴安这么一说,穆琼就想到当时似乎是响起一阵枪响,然后傅蕴安才停下了脚步……所以,傅蕴安当时其实中弹了?   “你中弹了,那时候竟然还让我先走!”穆琼怒道,那时候傅蕴安一副冷静的样子,瞧着非常厉害,还让他先走……要是他以为傅蕴安解决得了问题真的先走了,傅蕴安怎么办?   中枪的他根本跑不动的吧?   “今天的事情,本来就是我连累了你。”傅蕴安愧疚地看着穆琼,同时在心里盘算起接下来要做的事情来。   他这枪伤,确实是当时受的,而他让穆琼先走,也确实是不想连累穆琼——不论如何,他都不能让穆琼出事。   穆琼是他喜欢的人。   现在穆琼问他什么时候中枪的……他其实可以说是后来受伤的,那样穆琼不会有愧疚感,但他选择了说实话,甚至刻意加深了穆琼的愧疚感。   他想要利益最大化。   这么想着,傅蕴安脸上的愧疚之色更浓:“对不起,穆琼,都是因为我……”   “今天的事情跟你没关系!”穆琼确实很愧疚,而这不单单是因为傅蕴安在那种时候拼命救他。   今天那些人,是冲着天幸来的,他才是天幸!傅蕴安其实是被他连累了!   穆琼正想着要把自己的马甲说出来,门突然被敲响了,同时薛蓉蓉的声音响起:“穆先生,我回来了。”   穆琼想也不想,就拿起旁边的被子盖住傅蕴安没穿裤子的腿,然后才站起身来去开门。   傅蕴安没拦着穆琼。薛蓉蓉的声音很稳,不像是遇到了什么事情,门外的脚步声也不杂乱,来的应该只有她一个人。更重要的是,如果来抓他们的人跟来了,这时候正确的做法应该是守着窗户再踹门,拉上个女人敲门毫无意义。   傅蕴安躺下了,看向门口处。   穆琼打开门,薛蓉蓉就带着一瓶药和一卷纱布进来了。   “我给你们弄了点金疮药,你们应该用得上。”薛蓉蓉道。   傅蕴安现在确实需要药物。   “多谢。”穆琼道:“没想到你们这里还有伤药……”   “当然有了,有些嗜好特殊的客人,就喜欢把人弄伤。”薛蓉蓉道。   穆琼听到她这么说,当即道歉:“抱歉。”   “不用跟我说抱歉,我这样的身份,碰不上那种下三滥的客人。”薛蓉蓉又朝着穆琼抛了个媚眼,撩起自己耳边的发丝:“我是可以按着自己的喜好接客的,碰到喜欢的,还不收钱。”   穆琼:“……今天真的要多谢薛小姐,等回去后,我一定给薛小姐备上一份厚礼。”   “你还真是不解风情。”薛蓉蓉妩媚一笑:“不过厚礼就不用了,我是霍二少的人,霍二少提过,若是遇到了你,一定要好好招待。”   薛蓉蓉是个极有女人味的,一颦一笑皆是风情,可惜她今天遇到的,是两个不喜欢女人的。   穆琼对她的媚眼什么的,一点反应都没有,这时候就只是有点吃惊:“你是霍二少的人?”   “是啊。”薛蓉蓉笑道。她跟盛朝辉分手之后,虽然盛朝辉的父亲说了不找她的麻烦,但她到底还是丢了脸,生意也不好了。   她这样的做到这一行顶尖位置的女人,名声是很重要的,金主也重要。她那时候名声不好了不说,还没了金主,少不得就在楼子里受了欺负。   结果,霍二少突然找上了她,问了她一些穆琼的事情。   她是个极有主意的,当即打蛇随棍上,表示要投靠霍二少,说自己能提供一些消息。   而霍二少竟然真的同意了,还帮了她一把!   现在谁不知道她有后台?她过得潇洒极了!   不过,她自那之后,就没见过霍二少了,倒是霍二少身边的人安排她换了个楼子,还让她正式加入了霍家的情报网络,更许诺只要她做得好,过些日子就给她自由,还给她一个全新的,干净的身份。   她没要。   她不想要个清白身份再去嫁人,就想舒舒服服过好风华正茂的这几年,至于以后……活那么久有什么意思?还不如早点死了算了。   而她帮霍二少做事,一来是刺激,二来是为了让自己多红几年,避免掉一些不必要的麻烦。   有霍二少做后台,客人都是随她挑的!   她在霍家的情报网络里,算是外围的,接触不了什么事情,但曾有人给过她一张让她关照的名单,里面有霍二少明面上的各个管事,跟霍家交好的一些人,还有穆琼。   她因为喜欢穆琼的小说,对穆琼的名字记得最牢,今儿个就帮忙了。   她一开始还想着,兴许能让穆琼成为自己的入幕之宾,没想到她一再暗示,抛媚眼撩头发什么都做遍了,穆琼竟然一点反应都没有。   被穆琼背来的那个家伙,看着她的眼神还很不对劲,瞧着很是讨厌她。   又是一个看不起她们这些女人的“正人君子”?要不是楼玉宇在,她都想去勾引一下,看那人能不能当柳下惠了。   可惜楼玉宇在……   这么想着,薛蓉蓉的目光又落到穆琼身上。   盛朝辉人不错,但肯定是比不上眼前这人的,眼前这人写的书好就算了,看着她的目光也清正的很,没有丝毫的淫邪之色,还很尊重她……   薛蓉蓉有点心痒痒。   薛蓉蓉想了很多,但穆琼并不知道,他只是在听说薛蓉蓉是霍英的人之后松了一口气。   “没想到薛小姐竟然是霍二少的人……薛小姐,能给我们一壶热水吗?”傅蕴安突然道。   “可以。”薛蓉蓉看了傅蕴安一眼,转身往外走去。   她转身的时候裙摆飞扬,从穆琼身上擦过不说,还带起一股香风。   穆琼毫无所觉地看向傅蕴安:“蕴安你是要洗伤口?要不要别的?”   “我是想喝点水。”傅蕴安道,等薛蓉蓉走了,他拿过那卷纱布,用一头简单擦洗了一下伤口,然后就开始上药,又用没有擦过伤口的那头来包扎。   “蕴安,这药没问题?”   “没问题。”傅蕴安道。薛蓉蓉说了自己的身份之后,他就想起来这个人了。   薛蓉蓉不知道他,他却是知道薛蓉蓉的,薛蓉蓉这人他们还调查过。   他确信薛蓉蓉不会伤害穆琼,这药自然也就没问题——这地方,其实是他们霍家的地盘。   “你这个伤口,是不是要用点西林?”穆琼问,同时想起了自己存着的那些西林。   “等我们回去再说吧。”傅蕴安很快就包扎好了伤口,又对穆琼道:“穆琼,你去看看外面的情况,我们不能连累了别人。”   “好。”穆琼点了点头,往外走去。   穆琼刚走,薛蓉蓉拎着一个热水瓶回来了。   看到穆琼不在,薛蓉蓉有点吃惊:“穆先生呢?”   “他出去了。”傅蕴安道。   薛蓉蓉不想理会傅蕴安,转身就要走,结果傅蕴安叫住了她:“纵死侠骨香,不惭世上英……月季。”   薛蓉蓉一惊:“你是谁?”   她在霍家情报网络里的代号,就是月季。   她平常也不做什么事情,如果只是有人跟她说月季,她不会当回事,但前面那句,是他们最近的暗号。   傅蕴安从衣服里拿出一块铁牌给薛蓉蓉看:“我是你的同僚。”   薛蓉蓉狐疑地看着傅蕴安。   薛蓉蓉是半路出家的,傅蕴安不指望她能有多周全,并不在意她的不专业:“我叫傅蕴安,你联系一下你上面的人,跟他说我和穆琼在你这里,让他们不用找过来,你再弄点加了催情药的吃食和酒送过来。”   薛蓉蓉懵了:“你要什么?!”   “你应该不想死?”傅蕴安看着薛蓉蓉,带点恶意地笑了笑。   薛蓉蓉一惊,飞快地往外跑去。   她不知道傅蕴安为什么要那样的东西,这会儿就打算先去通知上面的人,看上面的人怎么吩咐的。   薛蓉蓉走了,傅蕴安却是垂下了眼睑。   他跟穆琼表白前表白后,一直在演戏。   尤其是跟穆琼在一起之后,他几乎在穆琼面前,演绎着他给自己设定的完美人设。   善良、温和、关心人、单纯……总归是最讨人喜欢的那种。   他甚至跟穆琼在一起,都不会有什么反对意见,处处以穆琼为先。   可实际上他并不是这样的人。   他这人向来都是比较阴暗的,想要什么东西,也会努力握在手上,不让人夺去。   穆琼是他头一个喜欢的人,他自然不会轻易放手。尤其是现在。   他感染了猩红热的时候,穆琼一直陪着他,这次被追杀,明明是他惹来的事情,穆琼也不离不弃……   穆琼对他称得上情深义重,他对穆琼也越来越喜欢,既如此,那无论如何,他都是要留下穆琼的。   他之前隐瞒了穆琼自己的真实身份,这算不得什么大事,他说了之后,穆琼肯定会原谅他,但他的性格之类……很多是假的。   穆琼能接受一个杀过人的,冷血的另一半吗?   而且跟他在一起,穆琼还有可能会遇到各种各样的危险。   穆琼一开始也许不介意,时间长了呢?   更别说这个世界上,喜欢穆琼的人有很多了……别的不说,今天遇到的这个薛蓉蓉,就称得上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了。   虽然穆琼答应了他的追求,但穆琼年纪小,喜欢男人什么的,也许只是年轻人的冲动,如果哪天他突然反悔了,改了,要分手……   他能不同意吗?他能说什么?   现在,他受了伤,穆琼对他正愧疚,这时候发生点什么,穆琼只会对他更愧疚。   穆琼是个很好的人,责任感很强,真对他做了什么,哪怕接下来知道他的身份,发现他性格不好,肯定也不会离开。   傅蕴安深吸了一口气,而这个时候,穆琼回来了:“蕴安,没人追过来。”   “嗯。”傅蕴安朝着穆琼露出一个温和的笑容。 第178章 亲密   穆琼刚才出去后, 在这妓院里逛了一圈。   后门已经关上,之前遇到的中年女人正把一些洗好的衣服晾到晾衣绳上去, 而前面的楼子里, 男人和女人的调笑声不绝于耳。   周围没有丝毫异状,那些追击他们的人,怕是已经退去了。   确定这一点之后, 穆琼就回了傅蕴安这里——他实在不放心傅蕴安独自一人待着。   看到傅蕴安冲着自己笑,穆琼抱了抱他,又道:“蕴安,我去找辆车子,送你去医院吧!”   傅蕴安的伤口虽然不流血了, 但他觉得应该需要清理一下重新包扎。   “我是医生。”傅蕴安道:“这样的伤口,不用去医院。”   他的伤口虽流了不少血, 但其实没有大碍……傅蕴安紧接着又道:“那些人在租界也敢动枪, 嚣张地很,我们现在去医院很容易被盯上,还是明天再说。”   “也不知道那些都是什么人!”穆琼咬紧了牙关,没再提去医院的事情。   那些人敢在租界动手, 身份怕是不一般,还真有可能在外面埋伏着,他不敢拿傅蕴安去冒险。   不过,他可以托人去买点药回来?   穆琼正琢磨着, 就听到傅蕴安道:“那些人……应该是日本人的走狗。”   “为什么这么说?”穆琼惊讶地看着傅蕴安,他也猜测动手的可能是日本人, 但傅蕴安说的这么斩钉截铁的……他知道什么?   “我参加过西林的研究……可能是因为这样,他们才会把我当成天幸,对我动手。”傅蕴安苦笑道,他的身份迟早要告诉穆琼,现在就一点点透露出来好了。   “你参加过西林的研究?”穆琼更惊讶了。   他把青霉素的制作方法告诉霍三少之后,霍三少就开始研究青霉素了,据说还找了一些绝对可靠的研究人员……没想到里面竟然还有傅蕴安。   穆琼有些吃惊,仔细一想,又觉得很合理。   霍三少研究青霉素的那段时间,傅蕴安很忙很忙,还从公济医院辞职了。   他当时以为他忙的是建医院的事情,现在看来,他是在研究西林。   还有就是之前傅蕴安感染了猩红热,霍二少竟然亲自过来了!   穆琼当时挺奇怪的,还想着会不会霍二少对傅蕴安有想法,现在看来……霍二少过来,恐怕跟傅蕴安是研究出西林的功臣有关。   “是的。”傅蕴安点了点头,又道歉:“对不起,我连累了你。”   “你别胡思乱想,这跟你没关系,你还救了我!”穆琼道,他想说自己就是天幸,但很快就闭上了嘴巴。   之前,他已经决定要把自己是天幸这件事告诉傅蕴安了。   虽然他以天幸的身份,告诉了霍三少很多了不得的,不能让人知道的东西,但那些只有霍三少霍二少他们知道……霍三少应该不至于往外说。   因而对普通人来说,天幸不过就是个写了两篇小说的小说家而已。   西林跟天幸有关,这只是部分人的猜测……他就算告诉了傅蕴安他是天幸也没什么。   他都想好了,把自己的身份告诉傅蕴安之后,就跟傅蕴安道歉,然后再让傅蕴安帮自己保密……   今后,他还可以再也不联系霍三少,如此一来,天幸这个身份,就会慢慢消失在历史中了。   可现在……傅蕴安竟然参加过西林的研究!   他能参与进去,甚至在期间还能得到自由没有被霍家人看管起来,估计跟霍家关系不浅……看看他的身手,再看看他老家是山西的……兴许他打从一开始,就是霍家培养的也说不定。   他甚至可能知道西林是天幸想出来的……   穆琼犹豫不决,而这个时候,傅蕴安又道:“对不起。”   穆琼回过神,就看到傅蕴安脸色苍白地看着自己,瞧着有点脆弱。   穆琼有些心疼,也有点心痒痒,他在傅蕴安的脸上亲了一口,又试探道:“真没事,其实都是天幸的错……蕴安,西林真的跟天幸有关?”   “是的。”傅蕴安点了点头,但没多说。   不过就算这样,也已经让穆琼惊出一身冷汗了。   傅蕴安知道青霉素是天幸想出来的,这时候要是告诉他自己就是天幸……他要怎么解释?   他应该是不懂医术的,当初写《求医》,就连最基础的医学知识,都要问傅蕴安……   “蕴安,你的身手真好,开枪的时候看着特别帅气!”穆琼飞快地转移了话题,夸奖傅蕴安。   “我以前学过枪。”傅蕴安低下头道。   “你学得很好,以后教教我吧。”穆琼期待地说道。   “好。”傅蕴安笑着答应了。   穆琼这时看到了薛蓉蓉放下的热水壶,又道:“我去给你倒点水。”   这客房虽空旷,但有电灯,茶壶之类也配备了,还都干干净净的,便是床上的被褥,都散发出肥皂的香味来,瞧着挺不错的。   穆琼先用热水壶里的热水烫了一下茶杯茶壶,然后又倒上水开始吹着散热——傅蕴安流了不少血,是该喝点水的。   而这时,门又被敲响了。   穆琼打开门,就看到薛蓉蓉又来了,她的手上还端着一个很大的托盘,上面叠放着很多碟子。   “我跟妈妈说我这里有客人,妈妈就送来了许多吃食。我晚上是不吃东西的,就给你们了。”薛蓉蓉优雅地进来,然后将托盘放在桌上,又把托盘里的吃食一样样拿出来。   妓院这样的地方的吃食,当然不可能是正经的能让人吃饱的饭食,几乎全是各种量小但味道鲜美的零食。   薛蓉蓉这会儿端来的,有金桔蜜饯桂圆干,也有鸭脖子鸭舌鸭翅膀,煮豆干花生烤青豆之类,还有几样点心,都是看着挺美味的。   估计价格也很美丽。   穆琼今天过生日,当时是吃了不少的,但一来他现在吃东西已经很克制了,不会多吃,二来吃好后他跟人聊了许久,又逃命一场,还真有点饿了,另外,傅蕴安现在,也该吃点东西补充体力。   “多谢。”穆琼再次跟薛蓉蓉道谢,同时琢磨着等明天回去后,一定要给薛蓉蓉送些银钱过来。   “不用谢。”薛蓉蓉朝着穆琼僵硬一笑。   她之前对着穆琼笑的时候,那是要多妩媚有多妩媚的,不过这会儿,她的笑容看着就有点怪怪的了。   笑过之后,她还一言难尽地看了一眼躺在床上,瞧着非常虚弱的傅蕴安。   薛蓉蓉露出许多破绽来。但穆琼几次跟她接触下来,已经知道她对自己有想法了,这时候都不多看她一眼,如此一来,也就没有注意到薛蓉蓉的异样。   倒是傅蕴安冷冷地扫了薛蓉蓉一眼。   薛蓉蓉被傅蕴安的目光吓了一跳,只能在把东西放下后,飞快地退了出去。   之前傅蕴安吩咐她做事之后,她立刻就去打电话了,打给自己上面的人,把傅蕴安让她说的话,告诉了上司。   然后,她还没问傅蕴安是谁,她的上司就说,不管傅蕴安要做什么,她都要全力配合,甚至还表示,她要是没把事情办好,海里不介意多沉一个人。   薛蓉蓉加入到霍二少这边也有些时候了,之前那些人从未跟她说过这样的威胁话……她立刻就意识到,这个傅蕴安不简单。   她只能选择听从对方的话……于是,她按着对方的要求,将放了催情药的吃食和酒送了过来。   怕这人不高兴,她还没敢少放。   不过,端着吃食进去,看到穆琼的时候,她有点良心发现,然后面上就露出点了什么……   幸好穆琼没有注意到,不然那个傅蕴安怕是要对她下毒手!   薛蓉蓉拿着空托盘出了门,站在院子里被风一吹,整个人才清醒过来,然后就忍不住哆嗦起来。   刚才干的那事儿让她浑身冒冷汗,这会儿来了外头,就更冷了。   冷的同时,她还对穆琼充满愧疚,并觉得自己很倒霉。   她跟盛朝辉在一起的时候,听盛朝辉说了很多穆琼的事情,知道声名远扬的楼玉宇,其实就是个年纪不大的单纯少年。   后来,她去教育月刊见了穆琼之后,就更确定这一点了。   十七八岁的男孩子,青葱粉嫩,她都不好意思下手祸害,后来就再没去找过,只是一直买他的书,买大众报来看。   之前看到穆琼写的《我的这两年》和《我的母亲》之后,她还和一些同伴一起唏嘘了很久,对穆琼又是同情,又是心疼。   楼玉宇在她们楼子里,是非常受欢迎的,早就有人说过了,若是楼玉宇来了,别说免费,就算是倒贴钱,她们也是想去睡一睡的。   今天,楼玉宇真的来了。   她当时很兴奋,很想去睡一睡,结果楼玉宇是个正人君子……   这没什么,睡不到她其实挺高兴的,愈发喜欢楼玉宇,结果……跟楼玉宇一起来的人,竟然让她做那样的事情!   那人身上有枪伤,眼神看着也很不对劲,怕是有些来历,而他让她送放了催情药的东西过去,应该是对楼玉宇有所图……   十七八岁的少年,确实很讨人喜欢……那人是看上穆琼了,想要用这种下三滥的手段得到穆琼吧?   遇到这情况,薛蓉蓉当然是愧疚的,至于觉得自己倒霉—— 这事发生了之后,那个姓傅的,多半会把下药的事情栽赃到她身上!   她这是要替人背黑锅啊!   薛蓉蓉一阵接着一阵地叹气,这时又一阵风吹来,她忍不住抖了抖。   她有点想离开,想回房间里去,但又放心不下穆琼。   薛蓉蓉在小楼的周围徘徊着,转悠了好几圈,突然,管着这妓院的老鸨来了:“蓉蓉,霍二少打电话过来,说要来找你,你快跟我来!”   “啊?”薛蓉蓉一惊。   她跟霍二少只见过一次,但对霍二少印象深刻,那霍二少的眼神阴恻恻的,看着特别瘆人,她其实挺害怕的。   现在霍二少来找他……想到霍二少当初曾向她打听穆琼,薛蓉蓉突然冒出个神奇的念头来——霍二少……该不会也对穆琼有兴趣吧?   不管到底是怎么回事,霍二少来了,薛蓉蓉是不敢怠慢的,她连忙跟着老鸨往前走去。   她住的小楼里里外外,现在就剩穆琼和傅蕴安了。   房间里。   穆琼等薛蓉蓉走了,就关上门插上了门栓。   这地方到底不是自己家,他还是很小心的。   “蕴安,水已经凉了,你先喝点。”穆琼先把自己吹凉的水递给傅蕴安。   傅蕴安接过水喝了,正想着要怎么让穆琼吃东西,就看到穆琼把桌子搬到了床边:“蕴安,你要不要吃点东西?”   桌上的每样吃食都用小碟子装着,看着特别精致。其中果脯蜜饯可以补充糖分,那些卤制品则可以补充盐分,穆琼觉得傅蕴安应该多吃一点。   “好,我们一起吃吧。”傅蕴安道。   穆琼想也不想就应下了。   傅蕴安对妓院还是有所了解的,毕竟这地方还是他手底下的产业,至于催情药……   这世上,让女子把持不住的药,几乎是不存在的,也就只有鸦片之类带有迷幻作用的药物,能让人啥事都干得出来。   但让男子兴奋的药物,却是存在的,妓院这样的地方,还时常会用一些,给那些男人助兴。   有些客人在家的时候身体方面有毛病,到了妓院能好上很多,跟这些药也有关系。   当然了,药只是助兴的,并不能让人迷失神志,这样的药对身体的伤害也不大……   傅蕴安看着穆琼每样都尝了尝,自己也跟着每样都吃了点。   穆琼这个年纪的年轻人,他是很了解的,最是控制不住自己。   穆琼吃了助兴药,肯定会受不住,到时候一定会缠上自己……   而有了这样的关系后,穆琼多半食髓知味,也一定会好说话很多。   男人在床上说的话不可信,这是真的,但同时,男人在床上,也是最好说话,最听得进话的时候。   君不见古往今来,枕边风一直那么厉害?   傅蕴安吃的不多,他吃了之后,还给穆琼倒了一杯一道送来的酒。   这酒是温过的米酒,带着股甜文儿,因为加了药吃着还有点怪怪的……傅蕴安吃出来了,但穆琼完全没发现。   他之前也没发现那些卤味有问题。   不过穆琼喝了一点酒就不喝了,他怕喝酒误事。   吃过东西,傅蕴安道:“穆琼,我们一起睡一会儿?”   “你睡吧,我守着你。”穆琼道。   傅蕴安没有强求,一来他应该是不会做这样的事情的,二来,他其实也真的有点做不来……邀请别人跟他同床共枕这样的事情。   傅蕴安深吸了一口气,躺下了,闭上眼睛开始做心里建设。   穆琼坐在床边,看着傅蕴安却是越看越喜欢。   同时,他也有点发愁接下来要怎么做。   傅蕴安跟霍家有关系,还参与了青霉素的研究,因而被人怀疑成天幸,这事是不好澄清的,也就是说,傅蕴安可能还会遇到危险。   而这,其实是他带来的。   他明知道日本人不好惹,明知道在历史上,曾有中国的杂志因而对天皇做了些评价,主编就被日本人弄进监狱,还偏要写日本……   他总不能让傅蕴安替自己受罪。   还有就是,今天遇到的枪战,也让穆琼重新认识了这个世界。   之前,他面对危险,一直都是采用躲避的方法的,比如说用马甲,可现在看来,躲避并不一定有用……   穆琼的心里闪过许多念头,然后……他就有点集中不了精神了。   他整个人特别亢奋,前所未有地亢奋。   他上辈子因为生病,一直都清心寡欲的,至于这辈子……一开始身体不好,没啥想法,后来养好身体又跟傅蕴安确定关系之后,还开始练武,挥霍了多余的精力……   他虽说平常也会有点想法,但还从没这样过。   穆琼的第一反应,就是自己着了道了——他吃的这些东西,怕是被动了手脚的。   也不知道这是薛蓉蓉做的,还是妓院里本来就这样的……   穆琼将桌上那壶已经凉了的水灌进肚子,然后就来到放了马桶的屏风后面,打算自力更生。   这时候很多男人,以自己动手为耻,他们也确实从来不缺女人,但穆琼从来没有这样的想法,也不觉得自给自足有什么不好。   只是,他刚动手,就听到了傅蕴安的声音:“穆琼……”   “蕴安?怎么了?”穆琼连忙整理好衣服,又从屏风后出来,走向傅蕴安。   “我好像吃了不该吃的东西。”傅蕴安皱着眉头道,在穆琼过来的时候,一把抓住了穆琼的手。   他又抱住穆琼的腰,把被子踢到了旁边,露出自己的腿来:“我难受。”   傅蕴安虽然闭上了眼睛,但其实一直关注着穆琼,穆琼去屏风后面之后……他立刻就意识到穆琼在做什么了。   穆琼没有来找他,打算自己解决。   穆琼真的很好……就是他有点卑鄙。   不过他没打算停手。   他年幼时满肚子雄心壮志,给两个兄长卖好,想方设法培养自己的势力,是想回国后做霍家的少帅的。   他到底读了书,又被霍英带着炫耀了一段时间,知晓很多事情,从小的经历还让他格外早熟……在霍庸和霍英还过得浑浑噩噩的时候,他就已经有了理想。   他想要得到霍家。   只有将所有的一切捏在手里,他才不会成为被抛弃的人。   而他是占有优势的,他的两个兄长不成器,好哄,弟弟小了许多,也构不成威胁,当时他们还在国外,可以好好地提升自己。   他花了不少功夫把霍庸和霍英拉回正道,也让他们对他心存感激,算是有了左膀右臂,然而正志得意满,突然受到了致命的打击。   他喜欢男人。   他怎么都想不到,自己竟然是那种……该上绞刑架的,让人恶心的人。   他那时候对自己是非常厌弃的,也有些茫然。   他连女人都不喜欢,注定不会有后代,要权势又有什么用?   而且,他一直想要个属于自己的家,现在这样……他又能有什么家?   这一切讽刺极了。   那段时间他很痛苦,偏偏被他算计的两个兄长对他极好,小心翼翼地照顾他……   他后来就歇了当少帅的心思,去学医了。   他这么做,也是想弄明白自己到底是怎么回事。   他到现在也没弄明白这事,但有一点是肯定的,那就是他改不了了。   而这,也是他一直心甘情愿待在上海的原因。   明明是个变态,却戴着一张完美的面具,成为了一个人人称赞的人……他觉得自己挺可笑的,但又维持下去了。   他有时候都不知道,自己到底想做什么。   他虽然有这毛病,但之前一直没打算找伴侣,只是偶尔会欣赏某些男人,直到穆琼出现。   他从一开始,就很喜欢穆琼。   正直,善良,干净,英俊,学识也不错……谁不喜欢?   在后来的相处中,他还越来越喜欢穆琼了。   所以后来,他想办法让穆琼喜欢上自己,又和穆琼顺顺当当地走了下去。   穆琼的家人已经接受了他的存在,而他的家人……霍庸和霍英绝不会反对,他的父亲,也有霍英应付。   霍英做的事情,他一直都是知道的。   当初让霍英帮忙写信,将他喜欢男人的事情告诉他的父亲,他就没安好心——他知道霍英会帮他。   未来很光明,在这样的情况下,他无论如何都不会放开穆琼。   傅蕴安把人抱得更紧了,还在穆琼身上蹭了蹭。   穆琼只觉得身上更热了……傅蕴安这是在玩火!   傅蕴安现在跟他一样……穆琼也不矫情:“我们互相帮助?”   他说完,直接就上了床,抱住了傅蕴安。   傅蕴安虽然受了伤,但伤在小腿上,又是皮肉伤,不影响互相帮助。   穆琼的想法是很好的。   他和傅蕴安吃的药,不过是助兴的,其实真要忍,绝对忍得住,相互帮助一下,很快就能解决。   可是,他能忍,但傅蕴安不能忍……傅蕴安一直抱着他。   穆琼觉得棘手极了。   傅蕴安闭着眼睛,脸色苍白,身上还有伤……穆琼一点都不想伤到他,但傅蕴安又很难受,一直缠着他,那样子着实充满诱惑……   到最后,他便也忍不了了。   穆琼很小心,他理论知识也很丰富,但有些事情……头一次总归做不好。   更别说他们还没什么准备了。   最后,穆琼只草草试了一次,然后就不理会傅蕴安的纠缠,坚持互相帮助了。   然而即便如此,傅蕴安还是受了伤,流了血。   傅蕴安小腿上的伤口因为他够小心的缘故,好好地没没流血,偏偏……那啥受伤了。   床单上绽开朵朵红梅。   等穆琼终于不兴奋了,傅蕴安已经抱着被子沉沉睡去,睡梦里还皱着眉头,有点难受的样子。   穆琼把人抱进怀里,有些后悔,后悔自己没忍住,在这样的地方就把第一次交代了。   他原本想得很好,准备在两人的新房里和傅蕴安好好尝试一番,探索一下身体的奥秘,甚至都开始打听合适的药物了,结果现在……   今天真的特别草率,傅蕴安还受伤了,那样的伤……也不知道现在有没有痔疮膏。   不过,这感觉真的是前所未有地好。   他能理解盛朝辉当初为什么会沉迷其中,愿意把大把的钱给薛蓉蓉了。   穆琼又在傅蕴安的脸上亲了几口。   他其实也有点想睡,但这样的地方,傅蕴安已经睡了,他不好跟着睡……穆琼一直睁着眼睛,直到太阳慢慢升起。 第179章 打算   穆琼一晚上没睡, 同样一晚上没睡的,还有薛蓉蓉。   昨天被老鸨叫走之后, 薛蓉蓉就来到了他们妓院最豪华的包间里等待起来, 而她等了半个多小时后,霍二少就来了。   为了能让身形看起来更妙曼,纵然是大冷天, 薛蓉蓉也穿得不多,并且已经习惯了寒冷,而霍二少……   看着霍二少身上厚厚的貂皮,一直撑着不哆嗦的薛蓉蓉,少不得羡慕起来。   “二少, 您来了。”薛蓉蓉用带着口音的国语招呼起来。   “嗯。”霍英淡淡地应了一声,又道:“把你今天遇到穆琼的事情, 全都说一遍。”   霍英身材并不高大, 但那身貂皮衣服,却让他极有气场。   薛蓉蓉被他冷厉的目光一扫,不敢有丝毫隐瞒,立刻就将自己遇到穆琼和傅蕴安的事情全都说了。   不过人说话, 都是有偏向性的,薛蓉蓉也深谙此道,她对她那个竟然卑鄙到给人用药的叫傅蕴安的同僚一点好感也没有,这会儿也就弱化了他受伤的事情。   结果, 霍英还是立刻就注意到了这一点:“傅蕴安受伤了?”   “是的。”薛蓉蓉道:“他的小腿受伤了,不过应该不严重……”   薛蓉蓉说不严重, 但霍英还是担心起来,想去找人。   只是……他弟弟若是真的受伤严重,或是想要找他,怕是早就让薛蓉蓉给他递话了,现在他弟弟没有这么做,肯定是不想他过去。   更别说下面的人还告诉他,说是他弟弟要了催情药。   霍英按捺下来,神色冷冷的:“然后呢?”   然后……就是傅蕴安要药的事情了。   薛蓉蓉着重提了提。   霍二少对楼玉宇很是推崇,兴许愿意去救人?   薛蓉蓉这么想着,偷偷瞄了一眼霍二少,然后就看到霍二少笑了:“早该这样做了!”   薛蓉蓉:“……”她看出来了,这霍二少……是跟那傅蕴安一伙的。   薛蓉蓉正纠结,就看到霍英似笑非笑地看着自己:“你乖乖的,霍家自会保你一世平安,你要是不识相,这年头莫名消失的人可有不少。”   薛蓉蓉一个激灵,娇笑道:“二少放心,我最是听话。”   “那就好。”霍英道:“去弹琴吧。”   薛蓉蓉听话地去屋角弹起琴来,霍英却是叫了一些人来商量事情。   琴音动人,将霍英跟人说话的声音给遮掩过去。   霍英这跟人商量,足足商量了两个小时,到后来,薛蓉蓉的双手都抬不起来了,琴音一错再错弹得乱七八糟的。   她以为霍英会叫停,不想霍英毫无所觉,只当没听到,她就只能继续弹下去。   但最后,她到底还是撑不住了,放下了双手。   “怎么不弹了?”对琴棋书画一窍不通,还没有音乐细胞压根没听出之前琴音频频出错的霍英不解地问道。   “二少,我的手很酸,有点受不住……”薛蓉蓉泫然欲泣,瞧着说不出的可怜。   以往男人们瞧见她这个样子,早就心疼地不行了,然而霍英只“哦”了一声:“那你在旁边坐着,干点别的。”   说完,霍英便靠在铺了皮子的躺椅上,看起各种文件来,间或还写写东西。   这些日子他弟弟不管事,可苦了他。   霍英看着自己歪歪扭扭的字,叹了口气。   霍英这一忙,就忙了一晚上。   霍二少这位大佬不睡,薛蓉蓉自然也不敢睡。   好在她的工作,本来就是昼伏夜出的,倒也能习惯……   薛蓉蓉就那么干坐了一晚上。   太阳升起之后,霍二少让人准备了吃食,又让人打开窗户,一边吃东西一边观察不远处的小楼。   薛蓉蓉居住的小楼沐浴在晨光里,瞧着很是别致。   昨晚上,霍英是在小楼旁边安排了人的,若是傅蕴安喊话,立刻就会有人进去,但那里一直很安静……   霍英看了许久,就看到穆琼出来了。   霍英看向薛蓉蓉,道:“陪我下去走走。”   “是。”薛蓉蓉乖乖道。   天亮之后,穆琼就起床了。   现在是白天,追他们的人应该不敢在大庭广众之下做什么……穆琼正想去外面看看情况,就看到傅蕴安睁开了眼睛。   “蕴安,你感觉怎么样?”穆琼立刻问道,揉了揉傅蕴安的腰。   “挺好的。”傅蕴安道,有些控制不住自己的脸色。   这个问题回答起来有点羞耻。   不过他确实挺好的,一点问题都没有。   昨天他不顾颜面,做了许多以往的他绝不会做的事情,才让穆琼终于动了真格的,可即便如此,穆琼依然很克制,不仅没有把不该留的东西留在他体内,还只做了一次。   他现在一点问题都没有。   在国外的时候,傅蕴安是研究过喜欢同性这种行为的。   在《旧约圣经》里,有一座名叫索多玛的城市,这座城市不忌讳同性爱情,上帝无法容忍它的存在,就降下天谴毁灭了这座城……   而正是因为这一点,喜欢同性,这是不被宗教承认的,是一种要被处以极刑的罪。   可即便如此,有些事情并不是能靠法律禁止的,因而他还是了解了两个男人之间要如何做。   等回国,他更是轻松地知道了更多相关的知识。   在国内,有权有势的男人玩个戏子什么的,没人觉得有问题,可惜在很多人眼里,戏子是玩物,是附庸,不会有人对他们平等相待。   也是因为这样,他一度是绝了自己的心思的,也就是穆琼与众不同……昨天,他更是可以感觉到穆琼对自己的珍重。   就是,他本来想让自己伤地更严重一点,再发个烧什么的,最后没成。   不仅如此,因为昨晚穆琼帮他做了清洗,还用了薛蓉蓉送来的伤药的缘故,他现在甚至没什么不适。   “没事就好。我去叫辆车,我们快点回平安医院,让人看看你腿上的伤。”穆琼道。傅蕴安腿上的伤是肯定要找别人看看的,至于其他地方的伤,傅蕴安肯定不会让别人给他看,那就去别处买点对症的药物好了。   “好。”傅蕴安点头,他一贯都是喜欢穆琼照顾他的。   就是……他昨天开枪杀人了,他一直以为等穆琼回过神来,会难以接受,结果……穆琼的态度竟然一切如常。   傅蕴安有些犹豫,犹豫要不要一直戴着面具不把自己的真面目暴露出来,犹豫过后,他又忍不住失笑。   穆琼迟早会知道。   穆琼和傅蕴安说过话,就下楼了。   妓院这样的地方,是有专门的跑腿的人的,别说雇车了,便是找保镖之类,吩咐一句也就行了。   穆琼出去之后,就找来一个跑腿的,让人去给他雇车,再找两个身手好的人来。   而他刚刚吩咐好,就看到了霍英。   霍英带着薛蓉蓉朝着他走来,看到他露出吃惊来:“穆先生?”   “二少?”穆琼也有些吃惊,他看了看霍英,又看向倚在霍英身边的薛蓉蓉。   大早上的,霍二少和薛蓉蓉一起出现……薛蓉蓉说她是霍二少的人,原来是这个意思?   穆琼还挺吃惊的,毕竟昨晚上……薛蓉蓉还勾引他来着。   不过霍二少跟薛蓉蓉,兴许是钱货两清的,因而霍二少不介意薛蓉蓉这样。   “穆先生怎么会出现在这里?”霍英不着痕迹地观察了一下穆琼。   知道自己弟弟要了催情药的事情之后,霍英就觉得,自己的弟弟应该是要对穆琼下手了。   他一点都不觉得自己弟弟会压不了穆琼。   他弟弟虽然打小身体就不太好,但一直很有本事,专门学过枪学过格斗,要拿下穆琼肯定很容易。   更何况……穆琼年纪小,干干净净的,兴许什么都不懂,随便哄哄就哄住了。   可现在……   穆琼看着虽有点疲惫,可他行走如常,分明一点问题都没有。   霍英突然有种不好的预感。   至于薛蓉蓉,她这会儿也被震惊了。   薛蓉蓉是七八岁的时候被卖进妓院的,一直在烟花之地长大,从小就学怎么讨好男人。   她对男人和女人的那档子事清楚的很,同时,对男人和男人的事情,也很了解。   她之前待的妓院,也是有男人接客的,而那些有钱人,什么都玩得出来。   这男人到底不是女人,头一次……怕是会酿成血案。即便是后来,也容易受伤。   现在穆琼一点事情都没有……那人偷鸡不成蚀把米?   薛蓉蓉和霍英的心里闪过诸多念头,但面上都没有表现出什么来。   穆琼这时候则道:“二少,我有事想跟你说。”他和傅蕴安昨晚吃的东西,疑似是薛蓉蓉动的手脚,但她没有这么做的理由,极有可能,妓院的吃食里本身就是放着这些的。   一些小说里不就写,妓院点的香都是催情香?   穆琼现在不好当着霍英的面问什么,只能先办别的事情。   “什么事?”霍英问。   “请二少移步。”穆琼道。   穆琼之前,一直都是不愿意以“穆琼”这个身份麻烦霍二少的,毕竟他除了帮霍英写过几篇文章以外,再没做过什么,受不起霍英的另眼相待。   而且,被霍英另眼相待,也不见得就是好事。   此时的军阀,大多都是对文人很礼遇的,同时也会设法收拢一些文人专门为他们做事,成为他们的代言人,霍英的手上,就有这样的文人。   而他并不想成为这样的人。   不过现在……傅蕴安参与过西林的研究,又被误认为天幸,这一点是该让霍二少知道的。   “去哪里?”霍英问。   穆琼直接就把霍英带去了他昨天和傅蕴安一起睡的房间。   他早上起来的时候,已经帮傅蕴安穿好衣服了,昨晚的痕迹更是收拾地干干净净,还开窗通风,让霍英上去也无妨。   霍英让薛蓉蓉在外面等着,然后就跟着穆琼进了房间。   他一进去,就看到了桌上摆着的动过的吃食,紧接着,又看到了坐在床上的傅蕴安。   “二少?”傅蕴安看到自己二哥,有些惊讶,同时也打起精神来。   他在穆琼面前愿意示弱,但在霍英面前,却是不愿意露出虚弱来的。   不过即便如此,霍英也已经皱起了眉头:“你怎么了?”   他弟弟的脸色不太好看,难道昨天想对穆琼下手没成反过来……   霍英都有种打穆琼一顿的冲动了!   傅蕴安敏锐地感受到了霍英的情绪变化,他伸出自己的腿:“昨天中了一枪。”   他已经把昨天脱下的裤子穿上了,厚厚的棉裤上有子弹留下的孔洞,还有凝固的血迹。   薛蓉蓉不是说受伤不严重吗?流了这么多血还能叫不严重?霍英的脸色难看极了:“你受了枪伤,怎么不去医院?”   “我已经包扎过了,无碍。”傅蕴安道。   霍英还想说点什么,穆琼道:“ 二少,昨天我和蕴安遇到了绑匪,那些人把蕴安当成了天幸,要绑架蕴安。”   傅蕴安身边一直都有霍英安排的保护的人,昨天是动手的人速度太快,那些人才没能拦住,但后来,霍英是抓住了几个绑匪的。   这件事,他其实已经从绑匪嘴里问出来了。   而问出来之后,他是非常生气的——他没想到自己都已经那么小心,不去跟傅蕴安接触了,竟然还有人盯上了傅蕴安。   只是,天幸是谁他们也不知道,其他人就更找不出来了。而经过昨晚那件事,那些人怕是认定了傅蕴安是天幸了……   对此,霍英有点无奈。   穆琼间霍英不说话,又道:“二少,这件事若是不解决,蕴安恐怕还会有危险。”   “我知道,让我想想这事要怎么解决。”霍英道,同时看向傅蕴安。   这事到底要怎么办,他觉得应该听自己弟弟的……   对霍英这样的回答,穆琼是不满意的,他还想说点什么,就听到有人敲门:“先生,你要的车子已经准备好了。”   穆琼道:“我们先去医院!”   现在确实是去医院最重要,霍英道:“我与你们一道去。”   而他话音刚落,就看到穆琼把自己的弟弟背了起来。   看穆琼的样子,背个人似乎非常轻松……霍英表情一僵。   他第一次见到穆琼的时候,穆琼是个腰细腿长的少年,可现在……他突然发现,穆琼不知不觉间,竟然已经比他要高了!   霍英:“……”   身高算不得什么,沈绍成的父亲沈老爷个子矮,但就喜欢高个的女人,沈绍成的母亲比他父亲高多了!   霍英试图说服自己,但看到穆琼背着自己的弟弟健步如飞,到底还是有些懵。   他弟弟怎么会喜欢上这样一个男人?还有,昨晚到底怎么回事?   霍英满肚子疑惑,然后就上了自己的车,跟着穆琼的车去了医院。   他们去的,当然就是平安医院了。   到了医院之后,傅蕴安直接就让人把自己的裤管剪破了,露出小腿上的伤口来。   昨晚上穆琼一直很小心,他的伤口在后来没有出什么血,这会儿已经好多了,不过还是要消毒重新包扎才行。   傅蕴安让医生给自己包扎,又对穆琼道:“我想吃点东西,你去给我买点吃的,就买这个好了。”说着,他就用钢笔在一张纸上写下了一些字,递给穆琼。   平安医院也是有厨娘的,穆琼原本想说可以让厨娘做,但看到纸上的字……傅蕴安在纸上写的是药膏的名字和药房的名字,这东西他还真要自己去买才行。   注意到傅蕴安的脸色很不自在,穆琼道:“我这就去,马上回来。”   “好。”傅蕴安道。   让穆琼去买那样的东西,他也是有点尴尬的,不过他要支开穆琼一会儿……   等穆琼一走,跟了来的霍英就进了病房:“蕴安,接下来你打算怎么办?”   “我会公开身份。”傅蕴安道。   他之前是不想公开自己的身份的,毕竟当傅蕴安的时候,他很自由,做什么事情都可以,可一旦成为霍三少,有无数人关注着他,他行事就没那么方便了。   不过为了安全起见,他还是要公开才行。   昨晚上这样的事情,他不想再遇到第二次。   昨天他们运气好,所以穆琼没受伤,以后……要是穆琼受伤了怎么办?   “那我马上去公开。”霍英道。   傅蕴安道:“等等,等我跟穆琼说了再说。”   穆琼一直以来,都表现地不想跟军阀扯上关系,而这从霍英明明对他另眼相待,但他还是不太愿意往霍英身边凑,就能看出来。   此外,穆琼还一直觉得人人平等,并且不喜欢战争。   但霍三少是怎么样的人?   他一直管着霍家的情报网络和地下势力,着实算不得干净,他们霍家还是靠战争发家的。   他也没有表现出来的那么无私,别的不说,就说最近的那场瘟疫,若不是知道猩红热死不了人,他是绝不会去的。   但穆琼以为他是去救人的。   之前,正是因为怕自己的形象在穆琼前面颠覆,他才不敢将之告诉穆琼。   不过现在……穆琼昨晚已经跟他亲密过,肯定会负责,说了也无妨。   但最好还是慢慢说,没有外人在的时候说。   也正是因为这样,之前霍英来找他,他才会叫二少,而不是叫哥——要是当时说了,他怕自己控制不住场面。   至于什么时候说……就今天晚上好了。   “为什么还要先跟穆琼说?”霍英皱眉:“你是霍三少,他知道了应该只有开心的。”   “二哥!”傅蕴安的表情冷了下来。   霍英看到傅蕴安这样子,就有点怂,当初在国外,大哥跑了,家里就他、蕴安,还有母亲和妹妹,那时候傅蕴安可是说一不二的……   不过,霍英还是有点酸:“蕴安,你也太在乎穆琼了。”   “他是我的人。”傅蕴安道。   霍英看到自己弟弟这样子,忍不住问:“蕴安,昨天晚上……到底怎么了?”   “没怎么。”傅蕴安道。   “你不是让薛蓉蓉准备了那什么……咳咳!”霍英问。   “二哥,你应该自己解决过?”傅蕴安道。   霍英:“……”所以自己解决就完了?既然这样,为什么要多此一举在吃食里动手脚?   “我就是想看看那种情况下,穆琼会怎么做。”傅蕴安道。   自己弟弟那么干是为了试探穆琼?霍英认可了这个答案——这确实是他弟弟做得出来的事情。   看现在的情况,昨晚穆琼应该表现不错,不然指不定已经被他弟弟一枪崩了。   霍英对穆琼的印象,又好了,甚至还有点同情。   傅蕴安又道:“哥,那些人既然敢对我动手,我们就不能手下留情,等明天,我亲自收拾了他们。”   “好!”霍英立刻就道。   前面几个月,自己的弟弟要研究西林,要和穆琼谈恋爱,要做这个要做那个,很多事情都推给了他,他都快忙死了,现在他弟弟愿意把活儿接回去,那真的再好不过。   霍英跟傅蕴安聊了几句,就离开了,他还有很多事情要做。   而这个时候,穆琼已经来到附近的一个药房,买了傅蕴安指定要的药物。   买完,他又找了一家店,买了粥。   傅蕴安现在只能喝粥,但粥有点没营养……穆琼多花了两毛钱,让人在白粥里放入肉丝鸡蛋青菜,再放点盐,做了一锅极有营养的粥,然后拿着飞快地回了平安医院。   看到穆琼回来,傅蕴安朝着穆琼一笑。   “蕴安,喝点粥。”穆琼把粥给傅蕴安,又低声道:“药我买了,要不要帮你上?”   傅蕴安有点控制不住自己的表情:“……晚上再说。”现在是白天,上药什么的还是算了。   而且,接下来八成有人要来找他们……   正这么想着,孙大林就来了:“穆先生,你的母亲来了。”   朱婉婉来了。   同一时间,教育月刊编辑部,傅怀安无奈极了——穆老师让他把文章拿过来,结果穆老师人不在!   好在,教育月刊的编辑给他指了路:“穆主编多半在隔壁医院。” 第180章 决定   朱婉婉是来找穆琼的。   昨晚穆琼说是和傅蕴安一起走回家, 结果一直没回来,她很担心, 今天就找过来了。   “琼儿, 你昨晚怎么没回家?”朱婉婉被人带进来,不解地问,然后就看到了躺在病床上的傅蕴安。   朱婉婉一惊, 当即问道:“蕴安,你怎么了?”   “伯母,我没事。”傅蕴安笑道:“昨天回家的时候不小心被绊了一跤,摔伤了腿。”   好好地怎么会被绊一跤,还摔得这么严重要卧床养病?朱婉婉有些疑惑, 不过傅蕴安除了包裹的严严实实的小腿以外,其他地方好好的, 她便也信了。   “伤势怎么样?”朱婉婉问道。   “没事, 养几天就好了。”傅蕴安道:“伯母不用担心。”   “你伤了腿做什么都不方便,就让琼儿在这里照顾你吧。”朱婉婉道,又去嘱咐穆琼,让他照顾好傅蕴安。   穆琼自然是满口答应。   这可是自己的媳妇儿, 怎么可能不好好照顾?穆琼拿出自己买来的粥,给傅蕴安吃。   孤儿院那边还有不少事情,傅蕴安看着又没大问题,朱婉婉待了一会儿就离开了, 然后没多久,傅怀安就来了。   “穆老师, 你跟我哥关系真好!”傅怀安跑进来,张嘴就道。他从教育月刊编辑部的编辑那里得知,穆琼平常总往平安医院跑。   傅怀安进来的时候,还高高兴兴的,进来之后却愣了:“哥,你受伤了?”   “嗯。”傅蕴安表情淡淡的:“受了点小伤。”   傅怀安是个遇事不会多想的,闻言道:“哥你怎么这么不小心?”   穆琼见傅怀安没心没肺的,又想到昨晚的危险,表情都冷了,不过他很快又意识到,这事儿不能迁怒傅怀安,便又缓和了神色,但即便如此,他口气依旧不太好:“如果小心点就能避免受伤,受伤的人还会那么多?”   傅蕴安听了露出笑来,但傅怀安没听出什么来:“也是啊……哥,你真倒霉,病刚好又受伤了。”   傅怀安在傅蕴安身边喋喋不休,说了不少话,又突然道:“遭了!我就要去上课了,不能在这里多待!”   他是趁着中午从学校跑出来的,还要赶着回去上课!   从背着的包里拿出稿子往穆琼的手上一塞,傅怀安道:“穆老师,你帮我看看稿子,我先走了!”   说着,他就飞快地跑出去了。   “他还真有活力。”穆琼道,傅怀安今年十五岁,在这个时代,很多跟傅怀安差不多年纪的人已经不像个少年了,傅怀安倒是活泼地很。   等等……穆琼突然想到一件事。   昨天抓他和傅蕴安的人,把傅蕴安当做天幸,很可能会再次对傅蕴安动手。   当然,傅蕴安是可以躲好的,但抓不到傅蕴安……他们会不会对傅怀安动手?   突然想到这个可能,穆琼心里一沉。   “嗯。”傅蕴安笑了笑:“他一直这样。”   傅蕴安笑起来的时候很好看……穆琼道:“蕴安,你根本就不是天幸,却被卷入其中……霍二少说了这件事要如何解决了吗?”   傅蕴安道:“霍二少没说什么,不过等过几天,这件事应该就有结果了。”   “那这几天呢?你会不会遇到危险?”穆琼皱眉。   “我已经雇人来保护我们了。”傅蕴安安抚穆琼,昨天的事情,想来还是让穆琼受了惊吓的。   穆琼对这个结果,却是不满意的。   只是对着傅蕴安,他却不好说什么,干脆问起西林来:“蕴安,霍二少怎么会找你研究西林?”   “因为我可靠。”傅蕴安道:“我很小就认识他了。”   “你在帮他做事?”穆琼又问。   “算是吧。”傅蕴安道:“抱歉,西林的事情,我不能多说。”   穆琼知道霍家把西林看的多重要,倒也没多问,只是心情不太好。   傅蕴安之前,跟霍英一直都是没什么接触的,他家里也有钱,但因为帮霍英做事,竟然差点没命……   傅蕴安昨天被追杀受了伤流了血不说,昨晚和穆琼折腾良久,还没睡好。   这会儿到了平安医院,他就有点昏昏欲睡了。   穆琼也不打扰他,看他睡着了,就去了平安医院的食堂吃饭。今天早上他和傅蕴安都没吃什么东西,半上午倒是都喝了点粥,但那点子东西,他根本就吃不饱。   平安医院食堂里的饭菜挺好吃的,不过穆琼心里有事,也就吃得心不在焉的。   从昨晚遇到绑匪开始,他遇到了很多事情,这些事情还都是要让他消化很久的事情。   刚被人追杀完,又跟傅蕴安睡了,事情一件接着一件,他都没空好好梳理一下那些杂七杂八的事情。   现在总算能静下心来好好想想了。   穆琼回了傅蕴安的病房。   昨晚两人折腾了许久,终于结束之后,傅蕴安好歹是睡了两三个小时的,但他完全没睡,这会儿其实很累了,可他睡不着。   他有很多事情要梳理。   他跟傅蕴安的关系没什么好说的,也不需要多说,他们两人早就已经互通心意了,现在发生了亲密关系也没什么,但绑匪的事情……   傅蕴安被误认为天幸,霍二少却没有给出解决方法来,也许,他是想让傅蕴安背这个锅?又或者是单纯的不好澄清?   霍二少和霍三少都是不知道天幸是谁的,确实不好澄清……   站在霍二少的立场上,他也没有必要为了傅蕴安花费太多的心思,但对他和傅蕴安来说,这事是可能让他们陷入险境的。   穆琼的眉头紧紧皱起。   穆琼正想着事情,孙大林过来了,告诉他有人找他。   傅蕴安在睡觉,穆琼就走了出去,而他一到外面,就见到了江凤鸣。   “穆先生,昨晚的事情我父亲已经知道了,你受惊了。”江凤鸣道:“我给你送了份礼过来,当做赔罪。”   “赔罪?”穆琼不解,江凤鸣来送礼,难道昨晚动手的人跟江家有关?   “穆先生,昨天动手的,是家父的对头。”江凤鸣道,简单跟穆琼说了说。   昨天对穆琼动手的人,就是曾经受到日本人的支持,跟江新春对着干的江新春的对头的手下。   穆琼将江新春手下的叛徒的名字告诉江新春之后,江新春就将那叛徒杀了,而没了内鬼,在这场争斗中,江新春也就占据了上风。   然而,瘦死的骆驼比马大,江新春的那个对头,却也不曾被江新春彻底干掉。   那人跟日本人的关系,甚至依旧很紧密。   而昨天追杀穆琼和傅蕴安的,就是他们的人。   今天江新春让儿子来送礼,就是为了跟穆琼解释一下再卖个好:“昨天的事情,巡捕房那边压下去了,不过穆先生放心,我一定帮你报仇。”   江新春本来就要对付那些人,这可算不上是为自己报仇……穆琼虽然这么想,但还是道:“多谢。”   江凤鸣放下东西就走了,穆琼打开一看,才发现里面放着一块成色极好的玉佩。   他将东西收好,找了平安医院订的报纸看,果然发现报纸上完全没有提到昨晚的事情……   这么大的事情,直接被压下来了,自己和傅蕴安这两个受害者要报警都没处报……江新春恐怕就是因为这情况,才专门让江凤鸣来送东西的。   这时候,有权有势的人,真的可以为所欲为。   而他现在,只是一个小小的文人。   他有很多读者,写的小说很受欢迎,但在那些大人物眼里,恐怕什么都不是。   人家不找他麻烦,恐怕只是懒得搭理他,什么时候遇到点事情,杀了他也不过是一句吩咐的事情。   这年头死的不明不白的人,多了去了!   就算他没事,傅蕴安呢?朱婉婉朱玉呢?她们在这个时代,也是稍微有点事情,就可能会倒霉的。   在民国,甚至出过家世显赫的名媛被洋人奸杀的事情,而之后,那洋人甚至什么事情都没有。   在昨天之前,穆琼一直觉得,只要自己循规蹈矩,安安分分的,那就可以在这个时代好好地活下去,可现在看来,他想得太简单了。   有权有势的人,比如各个军阀,哪怕兵败了,也能躲到租界去当寓公,将来也能逃出国,可那些小人物,真的是什么时候死了都没人知道。   穆琼越想越清醒。   他突然意识到,自己有些地方,其实做错了。   他一味地想要得到安全,放弃了很多,而这不见得真的就能让他安全。   他想要保护好身边的人,还需要更强大才行。   而他现在想要强大起来……穆琼想到了天幸这个身份。   他跟霍三少,通信已经一年了,这一年来,他教了霍三少很多东西,给了霍家很多帮助,霍三少更是尊他为师。   文字是能透露出很多东西来的,而通过这些信件,他对霍三少也有了一定的了解。   霍三少是个很有魅力的上位者,还对老百姓存着一份仁慈。   最重要的是,他是个值得信任的人。   以霍家的本事,要查到他是天幸其实很简单,但霍三少答应了他不查,就当真没有查过。   也许,他能联系一下霍三少?   他可以不公开自己是天幸这件事,只将这个秘密告诉霍三少。   穆琼拿出一个笔记本来,开始写暴露身份所带来的利弊。   弊端肯定是有的,他给霍三少透露了太多东西,而一旦霍三少没有为他保密,将这些透露出去,他很可能会遇到危险。   至于对他有利的……霍三少知道他的身份之后,他可以让霍三少派人保护他,保护他的亲人,他能得到霍三少的支持,借此拥有更强大的力量。   此外,这次的事情也能解决。江新春的那个对头,这会儿还活蹦乱跳的,他可能会再次对他和傅蕴安动手不说,甚至可能会因为他和傅蕴安杀了他手底下的人的缘故,来报复他们。   他害怕这样的报复,但霍家肯定不怕。   穆琼将利弊全都写下之后,又在自己暴露身份可能会遇到危险这一条上打了一个叉。   他没暴露身份,照样会遇到危险!   现在弊端没了,倒是好处有不少。   当然了,要享受这样的好处,有一点是必须解决的,那就是他要找个理由,解释自己是怎么知道那一切的。   他之前的经历干干净净的,年纪又小,按理不该知道那么多。   而这个……其实也好解释。   他给霍三少说了不少事情,但他说的,都是“推测”,这样的推测,其实很多有识之士也能做出来。   至于他提到的诸多事情,就当他是多智近妖好了。   他可以告诉霍三少他从小就受到高人教导,对政治什么的非常敏感,才能做出那样的推测……这时年纪轻轻扬名的人不少,霍三少应该会信。   就算不信……霍三少总不可能因为不相信他的话,就杀了他。   这世上的人,都是讲究利益的,“天幸”这样一个懂这么多东西的人,哪怕满身疑点,霍三少恐怕也会供起来。   再不济,他装神弄鬼说自己能掐会算都是行的。   现代的人从小接受科学教育,按理各个都该是无神论者,可到头来,还不是有很多人相信各种鬼神之说?至于算命什么的,信的人就更多了。   就连他……他的新书出版,也会跟出版社一起选个好日子上市。   在民国,信这些的人就更多了。穆琼当初看民国的资料的时候,就看到这时候的一些总理什么的,要做什么事情,还会特地找算命的人算一算。   当时有个算命非常厉害的人,在北京得罪了人逃到上海,立刻就被上海这边的大佬奉为座上宾了。后来南京那边的大官要招降某个人,还特地跑来问他。   他是写小说的,要给自己编点离奇经历,实在再简单不过。   当然了,这些其实都是虚的。   要让霍三少看重他,最要紧的还是要有能力,而他不仅要表现地有能力,还要表现地高深莫测。   他是不想成为霍家的下属帮霍家做事的,到时候,他不如就摆高了姿态。   霍三少一直将他当老师看,他就当一当霍三少的老师好了。   穆琼想了很多,然后目光又落在了傅蕴安的身上。   他到时候就让霍三少在一定程度上帮自己保密好了,但他是天幸,西林是他想出来的,这两点可以告诉傅蕴安。   至于他为什么能弄出西林来……就说这是他救了一个人之后,别人告诉他的好了。   穆琼相信凭借着自己多年的写书经验,到时候应该是能自圆其说的。   穆琼将所有的这一切理顺,站起身来之后,倒是有种畅快感。   这个国家满目疮痍,接下来会有很多让人无奈的事情发生,比如明年,英法两国会从山东带走十四万的中国劳工,送去西方战场当炮灰……   以他现在的身份,什么都做不了,他只是一个小说家而已……但等他接触道更多的东西,兴许能帮上一些忙,能救更多人。   还有他想建学校,想要改善国内的教育环境,有霍家支持,也会好办一些。   他穿越来到这个时代,总该做点什么。   穆琼收好自己的东西,又看向傅蕴安。   傅蕴安还在睡着,睡得正香。   穆琼在他的脸上亲了一口,然后走出门去,对孙大林道:“我有事回教育月刊编辑部一趟,很快回来。”   “好的。”孙大林应了。   穆琼一旦下定了决心要做什么事情,总是很快。   比如他发现自己喜欢傅蕴安,就立刻表白了。   他觉得这事不能瞒着母亲,就立刻出柜了。   现在决定了要做的事情之后……   穆琼回到教育月刊编辑部,就写了一封信,约霍三少今天晚上见面。   傅蕴安被人误认是天幸,处于危险之中,这件事肯定是要想办法尽快解决的。   穆琼之前写了信,都是投进邮箱的,虽然霍三少大概是动了手脚,每次都能很快回信,但想来也要等第二天才能收到信,这就有点慢了。   他之前这么做,是为了隐藏身份,现在既然没有这个必要了……   穆琼从教育月刊编辑部出来,然后就去了霍英的工厂附近。   他之前寄出的信,收信地址都是霍二少的工厂,从不露于人前的霍三少,兴许就是在里面待着的。   霍英的工厂很大,而工厂周围,原本很是荒凉的地方,这会儿多了很多人。   霍英工厂里的工人虽然一直被关在里面,霍英并不让他们出来,但每天都有很多商人来此进货,到底还是让这里繁华起来。   一些人在附近摆摊卖吃食,而他们带来的孩子,正在旁边玩泥巴什么的。   穆琼叫过来一个孩子,给了那个孩子一块钱:“小朋友,你帮我送一封信吧。”   “给谁的?”那个孩子的目光牢牢地黏在穆琼拿着的银元上。   “给工厂那边的叔叔的。”穆琼道。   “我娘不让我去那边。”那个孩子立刻有点纠结。   “你不用靠近,远远的喊一声,说有个叫慎言的叔叔让你送一封信就行了。”穆琼道。他跟霍三少通信,信封上的名字一直都是“慎言”。   那个孩子犹豫了一会儿,到底还是受不了银元的诱惑……他拿着信就跑到霍英工厂附近。   穆琼站在远处的角落里看着那边,看到那个孩子并不敢靠近门口,站老远就嚷嚷起来,而很快,就从工厂里走出来一个管事。   穆琼直接离开了。   他打算在霍三少面前暴露身份,但没打算让所有人都知道他是天幸。   他在信里,也是只约了霍三少见面的。到时候要是来的人多,他就不见了。   穆琼送过信,就去给傅蕴安买吃的去了。   他买的是小馄饨,馄饨皮很薄,里面的肉只有绿豆大小,还是很好消化的,而除了馄饨,他还买了两个在这时挺贵的苹果,并且在水果店里买了一颗大白菜。   这会儿,北方的大白菜运来上海,价格非常昂贵,普通的卖菜的地方是没得卖的。   穆琼买东西的时候,霍英已经收到天幸的信了。   最初的时候,天幸的信是他和傅蕴安一起看的,但这一年来,天幸的信都是傅蕴安一个人看的。   傅蕴安看了信之后,会将其中的一些内容整理出来给他看,却不会给他看原信,还说过收到天幸的信,别人不能拆。   霍英一直都是照办的,他不想自己的弟弟不高兴,也怕乱看信会让天幸不高兴。   现在收到这信……   “这不是从邮局来的,而是有人直接送到门口的?”霍英再次确认。   “是的,二少。”那管事道。   之前的信,都是邮局送过来的,这封信也就显得与众不同,天幸这是有急事要找他们?   霍英不敢怠慢,拿着信就道:“给我安排一辆汽车。”   于是,穆琼还在外面晃荡的时候,霍英就已经拿着信,来到平安医院了。   霍英到傅蕴安的病房里的时候,傅蕴安已经醒了。   醒来发现穆琼不在,傅蕴安的心情并不好。他向穆琼表露身份之后,穆琼不见得会像现在一样照顾他,这会儿他还挺珍惜和穆琼的相处时间的,结果穆琼不知道去哪里了……   “穆少说去教育月刊编辑部有事。”孙大林看到傅蕴安皱眉,立刻道:“不过后来他出门了。”   他手底下的人,对穆琼还是很关注的,不过穆琼出门,他们并没有跟上去。   一来白天跟踪人容易被发现,二来大白天的,一般不会有危险。   穆琼没惹过什么事情,昨晚会遇到袭击,完全是因为被傅蕴安连累了,他单独出门的话,是不会有事的。   “嗯。”傅蕴安觉得自己有点矫情,很快就将不该有的情绪压下,也就是这个时候,霍英来了。   霍英大步进入傅蕴安的病房,然后就扫视了一圈:“穆琼不在?”   “是的……哥有事?”傅蕴安问,又给孙大林打了个手势。   孙大林很快出去了,让人去医院门口盯着,若是穆琼来了,就汇报给他。   房间里,霍英将怀里的信拿出来给傅蕴安:“有天幸的信。” 第181章 掉马   按照天幸的要求准备了一些西林放在绸缎铺那边的同时, 傅蕴安是给天幸写了一封信寄出去的,现在……这是天幸的回信?   傅蕴安接过信, 正要看, 霍英又道:“这是天幸直接让人送过来的,怕是有什么急事。”   傅蕴安这才注意到,信封上没有贴邮票也没有盖邮戳。   之前天幸的信, 都是通过邮局寄过来的,还动不动换邮局,这次竟然直接让人送来……傅蕴安坐直身体,立刻就打开了信。   信上只有短短几行字,约霍三少去附近的一家酒楼见面, 同时也表示,这件事不希望有别人知道, 更不希望有别人出现在那个酒楼里。   傅蕴安一时间又惊又喜。   他早就想见天幸了。   天幸教了他很多东西, 开拓了他的眼界,他已经把这人当做自己的老师了,在信里更是以此称呼对方,只可惜天幸一直对他很冷淡。   现在天幸要见他, 那他是无论如何,都要去见的。   “蕴安,信上写了什么?”霍英问。   “没写什么。”傅蕴安道。天幸在信里特地提了不要让别人知道这件事,他自然不会多说。   他已经打定主意, 等见面之后,就设法拜天幸为师, 在此之前,当然是不能做可能会惹恼天幸的事情的。   霍英知道不可能没写什么,但他没有深究:“蕴安,有事记得找我。”   “我会的。”傅蕴安道:“对了二哥,穆琼怕是很快就要回来了,你先回去吧。”   霍英:“……”他弟弟要赶走他?怎么能这么残忍!   霍英有心想问问穆琼为什么不在,但想到穆琼对自己弟弟殷勤得很,指不定又是去弄吃的了,也就没多问,心塞地往外走去。   也是巧,他刚进了自己的车子,让司机载着他出门,就看到穆琼拎着吃食从外面回来了。   这人果然是去买吃的去了……还抱着一颗大白菜这是要亲自做?   弟媳妇还是很贤惠的。   霍英心情极好地离开了,至于天幸的事情……就让他弟弟去操心好了。   他弟弟一直都是比他聪明的。   霍英离开后不久,穆琼就进了病房,拿出热乎乎的馄饨给傅蕴安吃,又给傅蕴安削苹果。   傅蕴安脸上的冷淡表情早已消失,整个人看着特别温和,他一边吃馄饨,一边看穆琼削苹果。   他以前是不怎么吃苹果的,带皮啃不习惯,别人帮他削好,又觉得不干净,而且苹果这东西,多放一会儿,上面就会蒙上一层锈色,一点都不讨人喜欢。   但现在削皮的是穆琼。   傅蕴安吃了馄饨,又把穆琼递过来的削了皮的苹果啃了,啃得干干净净的。   “你喜欢吃苹果?我买少了。”穆琼道,他当时问价格,发现苹果竟然要一毛钱一个,觉得有点贵就没多买……   “下次想吃再去买就行了。”傅蕴安笑道。   “我明天再去买。”穆琼道:“蕴安,我们去你的房间?”   傅蕴安来了平安医院之后,因为腿上有伤口要处理,是在医院的病房里暂住的,不过现在伤口已经包扎好了,穆琼觉得还是回傅蕴安位于医院的休息室更好。   “好。”傅蕴安应了,穆琼又道:“我背你过去?”   “不用……”傅蕴安拒绝,但穆琼直接坐在床边,朝着他道:“来吧。”   傅蕴安到底还是趴到了他背上。   他都被穆琼背过好几次了,背就背吧……   傅蕴安之前因为患了猩红热,曾在医院的休息室里养病好多天,这会儿这里也就多了许多生活用品。   为了方便穆琼写东西,这里甚至连书桌椅都有。   穆琼将傅蕴安背进来之后,又问:“蕴安你要不要上厕所。”   傅蕴安:“……不用。”   这种事情,他不习惯在穆琼眼皮子底下解决。   结果,穆琼竟然又问:“蕴安,我给你后面上点药吧?”   “不用……”   “昨天虽然上了药,但那药并不对症,还是再上一点比较好。”穆琼道,之前在外面病房,他能理解傅蕴安害羞不想上药,但现在都已经在私人的地盘上了……傅蕴安再这么害羞就没必要了。   “我给你上药,另外裤子也要换一条。”穆琼道,直接上手去脱傅蕴安的裤子:“你放心,我已经锁门了。”   傅蕴安身上穿的,还是昨天那条厚棉裤,为了包扎伤口,染血的裤管已经剪掉,看着破破烂烂的有点碍眼,傅蕴安也是想要将之换掉的。   而他这么一犹豫,他身上的裤子就被穆琼扒下来了。   傅蕴安:“……”   他里面的裤子昨晚弄脏了,已经被穆琼和床单一起拿回来烧掉,也就是说,他里面什么都没穿。   傅蕴安的脸忍不住就红了。   穆琼把厚厚的被子盖在傅蕴安身上,又道:“我去拿点热水来,先给你擦洗一下,再上药。”   傅蕴安拉着被子,尴尬地躺着,偏又不讨厌被穆琼这么对待,少不得唾弃自己。   被窝还没捂热,穆琼就回来了,他手上还拿着一个火炉。   找了一条毛巾毯把火炉包起来,让火炉不至于太烫,再将之放进傅蕴安的被窝,穆琼又用热水洗了毛巾,掀开一部分被子给傅蕴安擦后面的伤口。   穆琼的动作很轻柔,热乎乎的毛巾擦在身上也很舒服……傅蕴安本是打算到了晚上,借着上药再勾引穆琼一次的,但现在还是大白天,他到底做不出这样的事情来。   主要也是穆琼的动作,太正经了。   穆琼特别规矩,自然也就让他觉得自己这时候去勾引人有些不合适了。   傅蕴安这一犹豫,穆琼已经开始给他上药了。   穆琼的动作很轻,但也很快,没一会儿就上好药了,一直到这时候,傅蕴安才长出了一口气。   “好了。”穆琼笑道。   傅蕴安全程趴着,全程害羞地不说话,让他觉得特别可爱……这么想着,穆琼就在刚刚抬起头来的傅蕴安的脸上亲了一口。   傅蕴安深吸了一口气,想着要不要干脆趁此机会和穆琼坦白,很快又否决了。   他等下还要去见天幸先生,现在和穆琼说这些,若是穆琼不高兴,他也难以高兴,而带着糟糕的心情去见天幸先生,少不得惹人厌恶。   想到天幸,傅蕴安突然又想到……自己想要去见天幸,怕是有点困难。   天幸约他晚上六点在酒店见面,他是肯定要去的,但以他现在的情况,穆琼多半不会放他出去。   可带着穆琼去,又不可能。   他该找点事情引开穆琼……这事就拜托江新春帮忙好了——江新春若是约穆琼商量昨晚上的事情,穆琼肯定会去。   至于坦白……就等他见了天幸回来再说。   傅蕴安这么想着,就听到穆琼道:“蕴安,我等下有事要出去一趟。”   “去做什么?”傅蕴安问道。   “我约了人谈事情,你放心,九点前我一定回来。”穆琼道。   他懂很多东西,对霍家也充满善意,霍三少只要不是脑子有问题,就一定会礼遇他……而霍三少的脑子,是没有问题的。   既如此,他和霍三少谈事,要不了多少时间。   他们今天就是认识一下而已,详细地事情完全可以以后再谈。   傅蕴安本来就在想法子把穆琼支走,现在听到穆琼这么说,暗暗松了一口气:“你早点回来。”   “嗯。”穆琼笑道:“你在这儿等我呢,我肯定早点回来。”   傅蕴安见他这样,有些歉疚。他虽然让穆琼早点回来,其实却是打定主意,若是穆琼回来太早,要找人拦着穆琼的。   他不想让穆琼知道自己带伤出去。   穆琼把自己傍晚要出门的事情告诉傅蕴安之后,就在床边的书桌上看起傅怀安早上给他的稿子来。   傅怀安这稿子,用了他当初给傅怀安讲过的一个设定,写的是一个少年变小之后遇到的种种事情。   这故事的开头,是有些脱离现实的,但故事的后半部分,又写了不少跟现实有关的东西。   穆琼知道,这恐怕跟傅怀安后来开始给孤儿院的孩子教书有关。   这个故事,整体写得不错,看的出来傅怀安很有写小说的天赋,但同样的也存在着不少缺点……傅怀安肯定没有仔细修改过,中间有些句子读不通顺!   穆琼先整体扫了一遍稿子,又从头慢慢看起。   而他这么看着的时候,傅蕴安正在想天幸的事情。   他之前只顾着高兴了,但现在,又察觉到一些不对劲来。   天幸之前跟他要西林,现在又直接要见他,该不会是遇到了什么麻烦吧?   但很快,傅蕴安又将自己的这个想法甩出了脑海。   天幸对国家大事了如指掌,分明就是执掌着一个强大的情报网络的,他还能拿出西林这样的东西来,他的身后,恐怕有着一个大势力。   这样的人,能遇到什么麻烦?   倒是有可能……是他通过了对方的考验,于是天幸愿意见他了……   傅蕴安这么想着,又是一阵欣喜。   他在国外的时候,曾经迷茫过,不知道自己将来能做什么,该做什么,但后来,他却还是找到了前进的方向。   他是希望这个国家,能变得更好的。   毕竟这里是他的家乡,这里居住着他的同胞。   他在国外待的时间越长,就越是清楚地意识到,自己跟洋人的格格不入。   还有霍家,哪怕霍家曾经抛弃他,那也是他的家,他同样希望霍家能越来越好。   而天幸,无疑是能带着他朝着这个目标前进的。   傅蕴安这么想着,纵然经历过许多大事,依然有点激动。   穆琼看傅怀安的文章,一直看到下午四点多。   傅蕴安看了看时间,有点着急了,但面上却只露出关心来:“穆琼,你跟人约了什么时间?”   “我跟人约了晚上六点,现在还早。” 穆琼道。   傅蕴安:“……”巧了,天幸也跟他约了六点。   也不知道等穆琼出门之后,他再出门来不来得及……   虽然约的是晚上六点,但穆琼是打算提前过去,观察一下情况的。   到了傍晚五点,穆琼就道:“蕴安,我走了,你好好休息。”   穆琼亲了傅蕴安一口才出门,出门之后,就戴上一顶帽子,一个口罩,然后去了约好的酒楼对面的茶馆。   瘟疫陆续又传染了一些人,现在还有人病着,因而最近口罩的销量大增。   又因为冬天戴个口罩能防寒,如今大街上戴口罩的人不少,他这样的打扮,倒是一点不奇怪。   而另一边,见穆琼出门了,傅蕴安当即叫来孙大林:“你派两个人去跟着穆琼,保护他。”穆琼这次回来要晚上了,他难以放心。   “是,三少。”孙大林道。   傅蕴安又加了一句:“别让他发现。”   孙大林应了,很快就去安排了。   而傅蕴安这时候,却是穿好衣服站起身来,去了医院的实验室。   他腿上受了伤,今天一天,在穆琼面前都是很虚弱的样子,这会儿却是走得稳稳的。   他到了穆琼不会进的实验室,然后就从里面翻出一身军装穿上了。   他是想给天幸留个好印象的。   天幸一直觉得他身体不好,偏偏他还正好受了伤,若是穿长衫去,很容易没有精气神,换上一身军装,整个人会精神很多。   傅蕴安很快就换好了衣服,他戴上相配的帽子,又拿出一个口罩戴上。   挺直了脊背,傅蕴安走出医院,上了一辆汽车。   昨天刚出了被人追杀的事情,他身边也是带了人的,不过他提前交代了:“等下到了酒楼,你们在外面等着,不能进酒楼。”   “是,三少。”跟在傅蕴安身边的人恭敬道。   到了酒店,傅蕴安从汽车上下来,看了一眼那个有些偏僻的酒楼,就走了进去。   傅蕴安这身打扮很是显眼,他刚进去,酒楼的掌柜就迎了过来:“先生,你是约了人,还是自己吃饭。”   “我约了人,订了三号包间。”傅蕴安道,目光落在掌柜的身上。   “原来你是三号包间的客人,请上楼。”掌柜的立刻就道。   傅蕴安略一点头,就往楼上走去。   他的腿不能用力,走楼梯有点疼,不过这点疼对他来说算不得什么……看着周围的一切,傅蕴安只觉得这酒楼,有点高深莫测。   虽然他没让人查这酒楼,但天幸先生会约他在这里见面,这酒楼多半不简单。   三号包间并不大,也不怎么干净,它是临街的,而窗户这会儿开着。   傅蕴安坐下之后,让人上了茶,又让人去准备一些拿手菜备着,然后直接拿出一张五十个银元的庄票:“若是有好东西,也弄一些,钱从上面扣。”   “是,先生!”那掌柜的喜笑颜开。   以往有人在他的酒楼请客吃饭,十来个人坐一桌,吃最好的菜喝最好的酒,也不过花个四五个银元,现在这位爷一出手就是五十个银元随便扣,实在大方的很!   这样的客人,一定要招待好了,也一定要拿出最好的东西来……掌柜的下了楼,一边喊人把庄票拿去钱庄换钱,一边让人去买新鲜的食材。   掌柜打算用尽浑身解数收拾出一桌好菜来招待傅蕴安的时候,傅蕴安带来的人,在外面偶遇了保护穆琼的人。   “你们怎么在这里?”跟着傅蕴安来的人不解。   “穆先生进了茶楼,大概是跟人约了在这里见面。”跟着穆琼来的人道。   他们这些人虽然平时尽量不在穆琼面前露面,但因为总跟着傅蕴安,总在平安医院待着,总归还是跟穆琼照过面的,直接跟着穆琼进茶楼容易被穆琼发现,干脆就在外面角落里窝着了。   “你们怎么在这里?”跟着穆琼来的人,又问跟着傅蕴安来的人。   “三少进了酒楼。”跟着傅蕴安来的人道。   “三少不是受伤了吗?怎么还出来?”跟着穆琼来的人很是吃惊。   “三少的吩咐,你敢不听?”跟着傅蕴安来的人道。   跟着穆琼来的人:“……”也是啊……   这些人窝在角落里聊天的时候,穆琼已经在茶楼的二楼,看到对面的包间里的情况了。   包厢里来了个穿军装的男人。   这男人进酒楼的时候,穆琼就看到了,但只看到了一个背影,现在他进了包厢,又站起来关窗,他倒是看到了正面。   不过他躲在茶馆窗后,对面的人又戴着口罩,他看不真切。   但即便如此,这情况也已经让穆琼有些惊讶了。   霍三少霍安,在历史上是早逝的。   霍家还在当着军阀,霍大少和霍二少还在山西奋斗的时候,霍三少好像就已经去世了。   还死地悄无声息。   正因为这样,穆琼一直以为他身体不好。   可现在看来,他似乎想错了。   霍三少穿着军装的样子很是挺拔,看着身体很好。   相比之下,倒是霍二少手有残疾……   只是,这霍三少既然身体没问题,按照霍二少这位“霍爷爷”的态度,他跟霍二少霍大少的关系还非常好,为什么在这个时代一点消息都没有?   甚至于……好像没人知道霍家有这么个人。   按照他打听到的消息,霍家除了霍大少霍二少,就只有一个姨太太生的小少爷了,而那小少爷,据说还被霍二少给弄死了……   当然了,这肯定是谣言,因为上辈子的时候,他知道霍二少有个特别不成器,吃喝嫖赌样样精通的弟弟,那人应该就是那个小妾生的儿子了。   穆琼站起身来,付了茶钱,戴好口罩往隔壁的酒楼走去。   霍三少为什么这么低调他并不清楚,但他今天,是肯定要跟霍三少谈谈的。   穆琼一出门,负责保护穆琼的人,就注意到他了。   “穆先生怎么出来了?”那两人站起身来,准备跟上穆琼去保护。   结果穆琼进了对面酒楼。   他们又蹲了下来:“真巧,穆先生和三少,竟然是到一家酒楼去的……”   他们继续蹲守起来,而这个时候,穆琼已经熟门熟路地往三号包间走去。   他以前跟人在这家酒楼吃过饭,对这个酒楼很熟悉。   穆琼之前见过霍英,又见过江新春,还跟霍三少通信了很长一段时间,这会儿要见霍三少,倒是并无紧张之情。   他已经打定主意要装高深莫测了。   霍三少越是不知道他的那些知识是从哪里知道的,肯定越是觉得他厉害,也越要将他高高捧起。   穆琼一点都不担心,另一边,傅蕴安却是有点紧张的。   天幸应该是一个四十来岁,风度翩翩的中年男人?   也不知道他到底是谁……   傅蕴安想把口罩摘下,想了想又没摘,天幸怕是没这么快过来 ,倒是店小二有点殷勤过头指不定又要过来。   他正这么想着,包间的门被推开了。   店小二进来前,都是会敲门的,也就是说来的人肯定不是店小二……   傅蕴安立刻就站起身来,准备迎接,同时也有点懊恼——这种时候戴着口罩和帽子,有点不恭敬。   “先生。”傅蕴安叫了一声,然后就看清了对方的模样。   对面的人也戴着口罩,没有露脸。   但这人他再熟悉不过。   就在不久前,这人还亲了他一口,然后出门访友去了。   穆琼……怎么会在这里?!   傅蕴安震惊地睁大了眼睛。   同样震惊的,还有穆琼。   若是不熟悉的人,换一身衣服,再戴个口罩,他肯定就认不出来了。   但傅蕴安不一样。   他穿越之后没多久就认识了傅蕴安,之后相识相交相恋,他跟傅蕴安在一起的时间,是除朱婉婉和朱玉以外最长的,他们甚至已经有了肌肤之亲。   之前在茶楼上,远远看着这边的时候,他认不出来,不知道这个穿军装的人到底是谁,但现在近距离面对面,他不可能认不出傅蕴安。   他跟傅蕴安太熟了!   傅蕴安……怎么会在这里?!   傅蕴安就是霍安,就是霍三少?   穆琼看着震惊地看着自己的傅蕴安,心念急转。   他可以找理由,说他是看到傅蕴安进了这包厢才跟着进来的,但那样挺没意思的。   穆琼深吸了一口气,摘下了口罩:“霍三少?” 第182章 相处   傅蕴安听到穆琼的称呼, 手一颤。   他一开始还想着,穆琼出现在这里, 会不会是在外面看到了自己才过来的……但现在穆琼这一句“霍三少”出来, 他就知道绝非如此了。   他是霍三少的事情,知道的人寥寥无几,穆琼是绝不该知道的。   所以, 穆琼就是天幸?   傅蕴安纵然经历过大风大浪,这时候也有点反应不过来,整个人僵在原地。   天幸懂很多知识,对国际形势了如指掌,穆琼……怎么会是天幸?   穆琼看着傅蕴安, 同样有些不敢置信。   他一直在想霍三少是谁,但怎么都想不到傅蕴安身上去。   傅蕴安动不动就害羞, 一直在当治病救人的医生, 跟那个跟他的通信的在霍英背后运筹帷幄的霍三少,真的一点相像之处也没有。   他虽然在通信的时候,总把霍三少当自己的学生教导训斥,但他很清楚, 自己懂那么多,也就是仗着自己站在巨人的肩膀上而已。若是他处在霍英霍安的位置上,不见得能做得那么好。   其实他对霍二少霍三少,是打从心底敬佩的。   更别说, 他们还是军阀之子,杀伐果断的人了……穆琼有时候甚至存着一份敬畏。   而现在……他把这么一个厉害人物给睡了!   “我……”傅蕴安想说点什么, 但什么都说不出来。   他想过要坦白身份,但没想到竟然是在这样的场合坦白的。这会儿,他甚至盼着穆琼认不出他来,毕竟他还戴着口罩。   “你的腿上有伤,坐下吧。”穆琼道。   穆琼认出他了……事已至此,傅蕴安倒是冷静下来了。   傅蕴安坐回座位上,跟穆琼一样摘下了脸上的口罩:“天幸?”   傅蕴安的脸上一点表情都没有,一双眼睛漆黑一片,定定地看着穆琼。   “是的,我就是天幸。”穆琼无奈道。   他是想好了一些应对霍三少的说法的,但现在坐在他面前的,是傅蕴安。   他还无比落魄的时候,就认识了傅蕴安,这一路走来,身边一直有傅蕴安相伴。   傅蕴安对他的情况,是非常了解的,也就是说,他想好的说法,傅蕴安恐怕都不会相信。   纵然他巧如舌簧,这时候也没办法解释他为什么懂那么多。   不过这也没什么。他大不了就不说了。   傅蕴安就算再怀疑……难道还能杀了他不成?   穆琼这么一想,也就什么都不在乎了,他拉开椅子坐在傅蕴安面前,迎上傅蕴安的目光:“没想到你竟然是霍三少。”   怪不得霍二少会对他另眼相待,怪不得傅蕴安那么有钱,怪不得傅蕴安身手那么好……   他以为他男朋友只是个家里有矿的,没想到还是个家里有兵的。   “我也没想到你是天幸。”傅蕴安以往面对穆琼,眼角眉梢都带着笑,这时候脸上却没什么表情,恢复了以往的冷清:“你的背后有人?”   “没有。”穆琼道。到了这时候,他不打算继续骗人了。   傅蕴安有些吃惊,穆琼这时候又道:“你还没吃晚饭吧,我们先吃点东西。”   也是巧了,那掌柜的这时候正好来敲门。   “请进。”穆琼道。   那掌柜的很快就进来了,然后就问:“两位可要现在上菜?”   “已经点了菜了?”穆琼问。   “这位先生让小店上一些特色菜。”那掌柜的看着傅蕴安道。   “那就上吧。”穆琼道。   “好咧!”那掌柜的应了一声,然后很快,就有人来上菜了。   傅蕴安出手非常大方,这端上来的菜的数量,也就非常之多,很快就摆满了一桌子,接着又开始往上叠。   穆琼有些无语:“你点了这么多菜?”   “我就是让他挑好的上一些。”傅蕴安道,他当时觉得天幸既然约在这里见面,兴许跟这酒楼有关系,就让人随便上了。   “我们吃不完。”穆琼道。来到这个时代,见过很多连饭都吃不饱的人之后,他就再也不剩饭了。   “可以让人打包。”傅蕴安道。   “也是……”穆琼道:“你身边应该是带了人的?让他们一起来吃吧。”   他和傅蕴安昨天晚上被追杀的时候,后面明显是跟了人来救他们的,若无意外,那应该就是负责保护傅蕴安的人。   “好。”傅蕴安道,然后站到窗口,打开窗户做了个手势。   很快,跟着傅蕴安一道来的三个人就上楼来了。   “傅医生。”那三人看着穆琼和傅蕴安面对面坐着,有点不解。   “我们点菜点的太多了,你们端一些拿到下面去吃吧。”傅蕴安道:“你们有五个人,应该能吃不少。”   他们三少特地点出了“五个”这个数量,就是说跟着穆琼来的那两个人也能一起吃……那些人道谢,然后立刻就端起菜来。   穆琼让他们把那些他和傅蕴安不喜欢吃的菜,还有浓油赤酱的菜全都端走了——傅蕴安的身体,还是吃清淡点比较好。   桌上就剩了六个菜,穆琼又让掌柜的去做两碗粥。   “先生,店里没有粥,要重新做很花时间。”那掌柜的道。   “那就下两碗面条吧,煮软一点。”穆琼的。   掌柜的很快就端来两大碗面。   穆琼和傅蕴安就这么一起吃起来。   穆琼下午没有吃馄饨,这会儿还真有点饿了,吃了不少,但傅蕴安没什么胃口,就吃了几口面几口菜。   “你吃不下了?”穆琼问傅蕴安。   傅蕴安点了点头。   “你的面给我吧。”穆琼道。   傅蕴安把自己吃不完的面端给穆琼,然后就看到已经吃完了自己那份的穆琼,直接端着他的那碗面吃起来。   傅蕴安心里一动,突然又有胃口了。   至于穆琼,他的胃口是非常好的,他很快就把傅蕴安的面吃完了,这才看向傅蕴安。   他之前就觉得,傅蕴安怕是很喜欢他,现在知道傅蕴安的身份,就更确定这一点了。   傅蕴安这样的身份,要什么样的男人没有?要不是喜欢他,哪可能跟他谈恋爱?   而且傅蕴安如果是霍三少,那他是真的很忙,都这么忙了,还天天陪着自己……   傅蕴安喜欢他,霍三少有求于他,因为掉马而升起的那点子紧张消散一空,穆琼的心情也轻松起来:“受了伤还乱跑,你就不怕伤口裂开?”   “这点伤对我来说算不得什么。”傅蕴安道。   他小时候还在傅家那会儿,因为背不出来书被打手心、罚跪、饿肚子,刚出国的时候,为了挣一口吃的被人一脚踹出去……这些都受过了,现在受个小伤真算不得什么。   “所以之前,你那虚弱的样子是装的?”穆琼问,今天白天傅蕴安一直都躺着,好似虚弱得很……   傅蕴安:“……”   穆琼见傅蕴安这样子,忍不住笑了,笑到一半又有点笑不出来,眉头皱起:“昨晚的药……是你让薛蓉蓉下的?”   他之前没多想,但现在……薛蓉蓉是霍英的人,霍英是傅蕴安的哥哥……   昨天晚上,其实傅蕴安完全可以找人送他去医院,而薛蓉蓉,怎么着都不可能在饭菜里动手脚。   还有就是……就算中了药,当时傅蕴安的反应,也有点过头了。   傅蕴安当时一直说难受,还不愿意自己解决,硬是拉着他发生了关系……   他这是……被傅蕴安算计了?   傅蕴安在身份被拆穿,又知道穆琼就是天幸之后,就在考虑接下来要怎么办了。   穆琼没有生气,甚至毫不介意地吃了他吃不下的面条……看到这情况,他就已经放心很多。   现在听到穆琼这么问……   傅蕴安没有像以前一样示弱,脸上依旧没有什么表情,同时,也毫不隐瞒:“是的,昨晚的药,是我让薛蓉蓉下的。”   “为什么?”穆琼皱眉问。   傅蕴安道:“我昨晚跟人动手了,我并不是你以为的好人,我甚至杀过人。我怕你不喜欢这样的我,就想着不如跟你发生点什么,这样你就不会抛下我了。”   得知昨晚上的药是傅蕴安下的,穆琼原本非常生气,但傅蕴安这么一说……   他突然就气不起来了。   傅蕴安看着穆琼,又道:“我本来今天晚上想跟你坦白的。”   更气不起来了,而且,莫名地觉得傅蕴安有点可爱……穆琼觉得自己的爱好有点奇怪。   傅蕴安看到穆琼的反应,又松了一口气。   他发现了,穆琼没生气。   也是,穆琼既然是天幸,哪可能连这点都接受不了?   只是,穆琼怎么会是天幸?   他刚认识穆琼的时候,就让人去调查穆琼了,后来穆永学来上海的时候,他还更加仔细地调查过穆琼。   穆琼在来上海之前,生活环境一直很单纯,表现的虽出色,却也并不让人惊艳。   他后来经历了一场生死,能有所长进这是正常的,但知道那么多东西,甚至能拿出西林来,这一切却是不应该的。   傅蕴安一开始的想法,是穆琼的背后有人,但穆琼否决了。   不过不管是穆琼还是天幸,都对霍家没有恶意,甚至对霍家帮助巨大,既如此,他也就没有必要追根究底。   这么一想,傅蕴安干脆什么都没问。   穆琼想说,肯定是会说的,穆琼不想说他非要问,就伤感情了。   穆琼和傅蕴安约好了一般,没有多说什么,就那么面对面吃好了饭。   吃过之后,穆琼道:“时间不早了,我们回去吧。”   “好。”傅蕴安道。   穆琼站起身来,又道:“我背你下去?”   “不用了。”傅蕴安道,站起身来,一瘸一拐地往外走。   之前曾经看着他稳稳地走进酒楼的穆琼:“……”   穆琼扶着傅蕴安下了楼,然后傅蕴安就让人把汽车开过来,和穆琼一起上了车。   “我明天会公开身份。”傅蕴安在车上道:“到时候我身边会光明正大地安排一些人保护,怀安身边也会安排人。这样你,还有你的母亲妹妹,就能安全一点了。”朱婉婉他们最近总是跟傅怀安一起走,那些人保护傅怀安的同时,顺便也能保护一下朱婉婉朱玉。   “好。”穆琼应了:“这次追杀你的人……”   “你放心,那些人我一定会干掉。”傅蕴安道,然后去观察穆琼的表情。   穆琼没觉得傅蕴安做的有什么不对的。   他本身就不是什么圣人。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他是愿意帮助别人的,但遇到被人追杀这种事情,他却也是想要报复的。   至于傅蕴安变了,他可能不会再喜欢傅蕴安……他也没有这种想法。   其实他之前一直觉得傅蕴安太过善良,还想着要想办法让傅蕴安变一变……傅蕴安现在这样挺好的。   他一直很欣赏霍三少。   当然了,傅蕴安对他耍心机,他是有点不悦的,但傅蕴安是因为喜欢他才会耍心机,又让他觉得……还挺高兴?   穆琼一点没觉得傅蕴安残忍,反而道:“一定要把危险扼杀在摇篮里。”   傅蕴安笑了:“是该这样。”   他现在已经心满意足。   见到了天幸,穆琼又没生气……   说起来,得知穆琼是天幸……他更喜欢这个人了。   两人回到医院里的时候,医院里安安静静的,少数住院的病人和少数留在医院里的医护人员,都已经睡了。   穆琼和傅蕴安来到傅蕴安的休息室里之后,穆琼道:“先看看你的伤口。”   “嗯。”傅蕴安道。   穆琼帮着傅蕴安检查了他的伤口。   枪伤口子不大,不像刀伤若是不用线缝上会裂开,傅蕴安走的路又不多,伤口倒是还好好的。   穆琼见状,就打了水,和傅蕴安一起洗脚。   两人的脚放在一个盆里洗,你挨着我我挨着你,感觉还挺不错的。   洗过之后,傅蕴安趴在床上问:“你要不要再给我……上个药?”   霍三少还真诱人……穆琼看着傅蕴安的样子,忍不住揉了揉他的头发 :“好好休息!”   上好药其实没多久,傅蕴安又没上过大号,哪需要再上药?   昨晚什么都做过了,到了晚上,穆琼脱了衣服,直接就上了床,而傅蕴安也不矫情,往穆琼身上靠。   昨天一晚上没睡,穆琼累得很,把傅蕴安搂在怀里,没一会儿就睡着了,傅蕴安倒是没睡着,开始回忆跟穆琼相处的点点滴滴。   他之前从未怀疑穆琼是天幸,因为穆琼年纪真的很小,才十八岁。   他一直都是把他当小弟弟看的。   不过,穆琼是天幸,还真不奇怪。   他刚认识穆琼的时候,就已经发现了,穆琼是个很有想法的人,他写小说的时候,更会想出许多奇思妙想来……《我在百年后》和《传染》两本书是他写的,真的很正常。   至于别的……   穆琼对国内形势国际形势什么的,确实常有自己独特的看法,也就是他以前很少跟穆琼聊这些。   甚至就连医术方面……   傅蕴安突然想起,自己刚认识穆琼的时候,穆琼和自己一起去义诊,就是知道一些医学知识的,而且他很注重消毒什么的——在国内很多人压根就不知道细菌的存在的时候,穆琼其实已经对细菌有所了解了。   自己的眼光还真好。   傅蕴安抱了抱穆琼,又开始想天幸的事情。   然后就想到,天幸的收信地址,正好在穆琼回家的路上。   而天幸近来信件越来越少……他总是陪着穆琼一起走,穆琼怕是没空去拿信。   傅蕴安:“……”   还有之前天幸要西林……穆琼是用不上西林的,但他那时候得了猩红热。   还有今天……穆琼一直都是跟军阀权贵之类保持距离的,只想过好自己的小日子,天幸这个身份也藏得很好,在这样的情况下,他会约见霍三少,曝光身份……是因为昨天晚上的事情吧?   傅蕴安轻笑起来,眼眶突然有点酸。   黑暗里,他主动亲了穆琼一口。   第二天一大早,霍英就来了。   自己的弟弟既然说了昨晚上会把他的身份告诉穆琼,那肯定会办好……霍英今天就是来认识一下弟媳妇的。   他琢磨着,穆琼这会儿,应该受了点惊吓,因此,他准备了大红包给穆琼,打算安抚一下穆琼,顺便也展示一下他们霍家的财力。   跟着他弟,穆琼以后肯定会过上好日子!   结果,他来了之后,却被告知穆琼和傅蕴安还没醒来。   人没醒,他也不好进去,只能在外面等着……   等了很久,霍英才看到穆琼从傅蕴安的休息室里出来。   “霍二少?”穆琼有些惊讶地看着霍英——霍英这么早就来了?   “嗯……穆琼,蕴安已经把他的身份告诉你了吧?”霍英问。   “已经说了。”穆琼道。   “说了就好,弟媳妇,这是二哥给你的见面礼。”霍英拿出一个红包给穆琼。   “二哥……”傅蕴安皱眉叫了一声。穆琼起来之后,他是跟着起来了的,就是穆琼没让他下床……不过在里面听到霍英的声音,得知霍英来了之后,他就跟着出来了。   然后就听到霍英喊穆琼“弟媳妇”。   这种称呼……要是穆琼不高兴了怎么办?   霍英原本没当回事,现在对上弟弟的目光,就有点心虚了。   “谢二哥。”穆琼倒是没有不高兴,不过是一个称呼而已,他并不在意。   “穆琼,我以后就是你哥了,你有什么事儿,尽管来找我!”霍英见状高兴地拍了拍穆琼的肩膀,然后就觉得这个弟媳妇的身板,有点太厚实了。   算了,谁让他弟弟喜欢。   “多谢二哥。”穆琼又道,他以前不好意思麻烦霍英,现在么……有傅蕴安在,他其实也不需要麻烦霍英。   霍英和穆琼说了一会儿话,又看向傅蕴安:“蕴安,我这就把你的身份放出去?”   傅蕴安点了点头:“好,这件事就麻烦二哥了。”   “不麻烦,我走了。”霍英神采奕奕地离开了。   穆琼和傅蕴安一起在傅蕴安的休息室里吃了早餐,然后傅蕴安就把医院里待着的他的手下一一叫来,让穆琼认识,还对那些人道:“以后穆琼的吩咐,就是我的吩咐。”   “是,三少。”这些人立刻就道。   傅蕴安如今这样子,看着着实有些与众不同……不,现在他都不该叫傅蕴安了,应该叫霍安才对。穆琼觉得自己的接受能力真的很强,瞧见他傅蕴安这威严冷清的样子,他特别想把人压倒。   傅蕴安正在吩咐手下人的时候,得知了前天晚上的事情的魏亭,提着礼品来看他了。   魏亭是和盛朝辉一道来的,手上还牵着魏圆圆——他打算看过傅蕴安之后,再把魏圆圆送去孤儿院。   不管是魏亭还是盛朝辉,都对平安医院很熟悉,但今天的平安医院,瞧着跟以往有些不同。   这医院里,竟然多了许多士兵!   医院里来了大人物?魏亭和盛朝辉面面相觑,有些好奇。   “魏先生,盛先生,你们是来找我们三少的?”孙大林看到魏亭和盛朝辉,问道。   “三少?什么三少?”魏亭一愣。   “就是傅医生。”孙大林道。   “傅蕴安怎么就成了三少了?”魏亭一边问,一边跟着孙大林往楼上走去。   “傅医生排行第三。”孙大林笑笑。   “他之前不是这么说的。”魏亭更不解了,而这个时候,他们已经来到了傅蕴安的休息室。   之前傅蕴安得猩红热的时候,除了非常亲近的人,其他人他是不见的,但这次不一样,他得的既然不是传染病,别人来看肯定不能躲着。   魏亭和盛朝辉一起进去,就看到傅蕴安躺在床上看信,而穆琼正在旁边写东西。   “穆琼你跟傅医生关系真好。”盛朝辉笑道:“为了照顾傅医生,你都十几天没去教育月刊编辑部了,我不会看稿子,都要愁死了。”   “穆琼你一直在这里?”魏亭却觉得怪怪的。傅蕴安生病,怎么着都不该要穆琼照顾……   穆琼和傅蕴安的关系,有点好过头了。   “是的。”穆琼道:“我反正有空,就照顾着蕴安一点。”   魏亭隐隐觉得有点不对,盛朝辉这时候又问:“对了傅医生,怎么孙大林突然喊你三少?”   傅蕴安笑了笑:“大概是因为……我是霍英的三弟。” 第183章 《丝乡》登完   这年头, 消息传递是很慢的,毕竟别说手机网络这些了, 就连电话机都没几个人有。   但真要有什么大事, 却又传得很快。   江新春一大早起来,先歪在沙发上抽了几口鸦片提神,正坐下准备吃早餐, 就有人进来了:“江爷!有个大消息!”   江新春放下准备去夹油炸臭豆腐的筷子,问道:“什么大消息?”   “江爷,那开了平安医院的傅蕴安,竟然是霍家的三少爷!”过来的人道。   江新春眉头一挑:“还有这回事?”   上海虽有几十万人,但有本事的人并不多, 江新春这样对上海了如指掌的人,自然是知道傅蕴安的。   医生本就是受人尊敬的, 上海这边的老中医, 便是江新春见了,也恭恭敬敬的,而傅蕴安虽不是有名的老中医,却是最顶尖的西医之一, 手术动得尤其好。   当初江新春一个手下中了枪,子弹打进了肚子,就是傅蕴安救回来的,江新春对他印象很深。   更别说他还开了医院。   上海总共才几家医院?平安医院虽说是新开的, 却已经有很多人关注了。   傅蕴安在上海,也算小有名气。   至于霍三少……江新春虽说没有见过霍三少, 但跟霍三少打过交道,买过霍三少手上的货。他没想到那个他挺佩服的霍家三少,竟然就是傅蕴安。   江新春又问:“这到底是怎么回事?你给我讲讲。”   “江爷,傅蕴安和穆琼前儿个晚上不是被人追杀了吗?当时巡捕房那边把事情压下去了,压根没管,结果今儿个一大早,霍二少就闹到巡捕房去了,要给自己弟弟讨回个公道,让人去查。”那人道。   巡捕房那边有好些江新春的人,有什么消息,江新春常常是第一时间知道的。   不过虽然江新春和巡捕房关系密切,但他是管不了巡捕房的——巡捕房一直听英法两国的。   也是因为这样,傅蕴安和穆琼被追杀这事才会被压下去。   “傅蕴安和穆琼在租界出了这样的事情,只能忍了,但现在傅蕴安成了霍三少……”江新春嘴角一勾:“你让下面的人准备准备,我们接下来,兴许要跟着霍二少干上一场。”   虽然霍三少在外面一点名气也没有,但他能掌权,就说明霍家很看重他。江新春相信,他这回一定不会善罢甘休。   那个一直跟他作对的死对头,这次怕是要栽了。   江新春的心情变得极好。   得到这个消息的,当然不止江新春,然后有人吃惊,有人高兴,也有人打算静观其变。   这一切,穆琼和傅蕴安还不知道。   他们这会儿,正和魏亭说话。   “我就说霍二少当初一见我,就愿意给我那么多钱办大学有点奇怪,原来是看在你的面子上。”魏亭笑着看向傅蕴安。被傅蕴安是霍英弟弟这件事一惊吓,魏亭一时间都忘了傅蕴安和穆琼的关系不对劲这事了。   “傅医生……应该叫三少,你怎么会改了名字还去当医生?”盛朝辉道。   傅蕴安温和一笑:“我在国外学的是医术,又不喜欢打打杀杀的事情,回国之后就开始当医生了,当时家里人怕我跟霍家扯上关系会有危险,还让我改了名字。”   “原来如此。”魏亭和盛朝辉都相信了,毕竟前些年,时局确实不怎么稳。   穆琼:“……”不喜欢打打杀杀?霍三少跟他通信的时候,可没少在信里写打打杀杀的事情。   送走魏亭等人,傅蕴安就让人送来了很多文件,一一看起来,还在旁边摆了一个笔记本,一边看一边记录。   看着看着,傅蕴安突然道:“穆琼,美国的出版社想要出版《传染》,你有这个打算吗?”   “可以。”穆琼道:“不过版税怎么算?”   “他们说可以一次性买断美国的出版权。”傅蕴安把手上的信给穆琼看,现在,异国出版这一块挺乱的,就说他们国家,有时候国外的一些作品翻译之后,压根没有给原作者钱,就开始在国内印刷出版了。   就连自己国家的文人写的文章,不给稿费直接出版的事情也是有的。有些文人为了拿到自己应得的稿费,不得不跟出版社打官司。   这种能打官司的,其实还算好的了,有些出版社出了几本书就倒了,稿费又没结清,作者都没地儿找人。   而美国那边做得就好多了,竟然还专门来问。   穆琼仔细看起那封信来。   因为给版税比较麻烦,对方就想一次买断。他们开的价格不算高,当然也不算低,换算成银元,大概是两千左右。   “出版是可以的,不过要买断的话,要确定年限,另外这个价格可以再谈谈。”穆琼道。   据他所知,这时候美国人出本书,这点价格是不够的。   “那我找人帮你去谈?”傅蕴安问。   “好。”穆琼答应了。   傅蕴安就又忙活起来,时不时地,还会叫几个人进来说话。   穆琼写了一会儿《蜕变》,目光就落在傅蕴安身上了。   傅蕴安之前跟他在一起的时候,总是笑得温和,现在面对他的手下,神情就截然相反了,瞧着冷冷的。   这才是真实的傅蕴安吧,或者应该说,是傅蕴安的另一面。   穆琼低下头,继续写起来。   一天的时间眨眼就过。   穆琼和傅蕴安这边很安静,傅怀安那边,就不一样了。   傅怀安刚认识穆琼的时候,就已经是一个“小帮派”的老大了,那时大家都是为了他的钱跟着他的,现在却不同。   现在跟着他的人,都是为了他的学识,大家还很崇拜他。   平安中学放学了,但傅怀安身边,还跟了不少人。   “老大,这个单词叫什么?”   “老大,你的教育月刊我看完了,还给你。”   “老大,你之前的笔记借我抄一下……”   ……   一群人围着傅怀安往外走,结果刚到校门口,就懵了。   平安中学的校门口,竟然站着八个穿着军装腰间别着枪的士兵,看着威风凛凛的。   平安中学的学生都是普通人,瞧见这些士兵都有点怕,也就傅怀安好奇地看了过去,大大方方地打量。   他打小就是在士兵堆里长大的,瞧见当兵的一点都不怕。   “老大,这军装真帅!”傅怀安身边的一个少年对傅怀安道。   傅怀安点头表示赞同,然后他刚点过头,就看到那些人朝着他走来,整齐划一地叫道:“四少!”   傅怀安傻了。   而这时,这些士兵里走出一个年长一些的,对着傅怀安道:“四少,以后我们会跟在你身边保护你!”   “啥?”傅怀安有点反应不过来。   他被送来上海已经很久了,最近事情太多太忙,甚至都已经没空惦记霍家的一切了,结果现在来了这么一出……   “什么四少?”傅怀安身边的那些学生同样有点反应不过来。   那出来跟傅怀安说话的士兵对傅蕴安身边的人道:“怀安少爷在霍家排行第四,是霍家的四少。”   那些学生正琢磨是哪个霍家,傅怀安不满道:“你们怎么突然跑来了?”   “二少让我们来保护你。”这人道。   “二少?”傅怀安身后有人道:“霍二少?”   傅怀安该不会是霍四少吧?   傅怀安刚来平安中学的时候,因为成绩差总逃课没少被同学看不起,那时候他一直想着,等自己回到霍家,一定要用霍四少的身份吓他们一跳,可现在……他一点都不想泄露身份:“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四少你知道的,三少前天晚上被人追杀了。”那士兵又道:“二少不放心你们的安全,就在你们身边都安排了人。”   傅怀安:“……”   傅怀安最后被八个士兵挤在中间,去了孤儿院。   今天天气很好,阳光灿烂,孤儿院这边就烧了很多水,让孩子们洗澡。   因为孩子多,孩子们这一洗,就洗了整整一下午,而洗完之后,朱婉婉就和孤儿院的工作人员一起给这些孩子剪指甲。   傅怀安过去的时候,那些孩子正排队一个个等着大人给他们剪,看到傅怀安,他们立刻就道:“傅老师好!”叫完了,又好奇地看着傅怀安身后的那些人。   朱婉婉也惊讶地看着傅怀安身后的人。   “朱姨……”傅怀安尴尬一笑。   “怀安,他们是?”朱婉婉问。   “他们是我家里人派来保护我的。”   “你家里人不是蕴安吗?”   傅怀安:“……”   朱婉婉花了些功夫,才弄清楚傅怀安的身份,然后就傻眼了。   她最近一直都在努力变好,以便将来和傅蕴安的父母见面的时候,不至于被看不起,结果现在……傅蕴安竟然是霍三少……   霍家那样的家庭,她是无论如何都比不上的。   还有,她一直以为傅蕴安是自家的儿媳妇,难道不是?   那可是霍三少啊!她儿子会不会吃亏?   平安中学还有孤儿院里,因为傅怀安身份暴露的缘故,一群人震惊不已的时候,穆琼和傅蕴安已经吃过晚饭了。   傅蕴安今天在穆琼的眼皮子底下忙了一天,现在事情总算忙完了,穆琼就道:“我们早点休息?”   “好。”傅蕴安道。   “顺便好好谈谈。”穆琼又道。   昨天晚上他在酒楼见到傅蕴安的时候,本身很疲惫,又特别震惊,再加上不想吵架以及不知道该怎么解释,干脆就什么都没说。   但真的不说,肯定是不行的。   说起来,傅蕴安一直不问,他挺惊讶的,然后仔细回想曾经的一切,就发现在他和傅蕴安的这段感情里,傅蕴安表现的有点卑微了。   穆琼自己,一直都是一个很自信的人。   他上辈子身体不好,但他的父母一直很努力地培养他,他也确实有所成就,因而哪怕活不长,也从不觉得自己比别人差。   但傅蕴安……   别的不说,傅蕴安竟然会想到以跟他发生关系来避免分手……穆琼就觉得有点不可思议。   如果他是傅蕴安,怎么都不可能这么做,而且对他是天幸这件事,肯定会追根究底。   傅蕴安这性格,也不知道是怎么养成的,不,傅蕴安的性格,并不是这样的,他……只在他们的感情里这样。   傅蕴安这是太爱他了吧?   穆琼觉得,他有必要好好开导一下傅蕴安。   朱婉婉的思想他都能给掰回来,没道理掰不回傅蕴安的思想。   “你要谈什么?”傅蕴安看向穆琼,心情很是不错。   他昨天暴露性格的同时,还示弱了,就是为了让穆琼同情自己,现在看来……效果还是有的。   “我写的信,你应该都看了,你为什么不问我为什么知道那些的?”穆琼问。   “我怕你生气。”傅蕴安看向穆琼。   “你有没有觉得,你把自己放得太低了?”穆琼问。   傅蕴安当然是知道这点的。他其实很厌恶自己这样的反应,可他还就是这样的人。   他怕穆琼会离开。   当然了,现在他决定好好利用这样的反应:“我从来没有喜欢过别人,只喜欢你一个,之前喜欢上你之后,我觉得自己挺恶心的,这样缠着你也不好……”   他那时对穆琼的感情其实并没有那么深,但这也是真话,他确实只喜欢穆琼,也确实觉得自己很恶心。   “喜欢同性并不恶心,这就是一种性取向。”穆琼道。   傅蕴安专注地看着穆琼。   穆琼干脆就跟傅蕴安普及起相关知识来。   他在现代的时候并没有特地去查过这方面的知识,这会儿其实大多都是胡诌的,但有一点他很确定,那就是喜欢男人算不得什么。   穆琼的说法,跟傅蕴安以前接触到的信息完全不同。   但不能否认,他很喜欢听这些。   “我们的感情是平等的,你因为喜欢我,就一味地顺从我,这并不是好事。”穆琼道:“不管什么事情,我们都可以商量着来。”   这确实是穆琼能说出来的话……   傅蕴安又笑了。   他发现对着穆琼的时候,他确实挺爱笑的,都不是演戏:“我其实很好奇……你是怎么知道西林的?”   “以前教我英文和法文的洋人,他是研究细菌的。”穆琼道:“他喜欢男人,这件事还被人发现了,他怕自己会被送上绞刑架,就来了我们的国家,而那时候,他已经发现青霉素了。”   这故事是穆琼今天白天的时候编好的。   他想过要将自己是穿越的这件事告诉傅蕴安,但到底还是没有那么做。   傅蕴安跟他不一样,傅蕴安是土生土长的这个时代的人,他的家庭情况还很复杂——他的父亲是军阀。   在原本的历史上,霍家是风光最久的军阀之一,但最后到底还是倒了,霍大少还死在战争中,最后一家人逃到租界来。   这里面,是有历史的必然性的。   这个国家处于封建社会太久了,如果没有一股力量将阶级彻底打碎,那么它可能永远都发展不起来。   而这个……看看现代的印度的发展,就能看出很多东西了。   印度独立的时候,因为做殖民地久了,基建之类做得非常好,拥有完善的铁路系统,那时候所有人都觉得,他们会发展得越来越好,远超中国,可实际上……   因此,穆琼在努力让百姓过得更好,努力培养出更多优秀人才,尽量保存祖国的实力,尽量让祖国的未来可以少受点磨难的同时,从未想过让军阀当政。   民国后期有个说法,就挺有意思的,大意就是,北洋政府的人,贪污受贿远比清朝官员来的严重,而等到后来的南京政府上台……大家发现相比之下,还是北洋政府贪的少……   军阀那就更不用说了,完全就是土皇帝做派。   霍家算是军阀里相对好的,跟其他那些看别人有钱就杀掉抢了,把老百姓当畜生的军阀要好,但人家照样拉壮丁,照样不把穷人当回事儿,照样各种收钱任人唯亲。   穆琼一点都不觉得,霍家将来能得了这天下。   因此,傅蕴安知道太多,其实不见得是好事。   至少,他站在傅蕴安的立场上,有人告诉他自己的家族将来会成为丧家之犬,他就挺难以接受的。   他可以给傅蕴安一些提醒,给霍家想好后路,但没必要告诉他未来。   至于为什么要编那人是同性恋……这就跟这时候西方各国对喜欢同性的男人的厌恶苛待有关了。   这个时候只有六岁的计算机之父图灵,是个惊才绝艳的人,年纪轻轻就写出许多著作,后来更是研究出了很多东西,结果,就因为他喜欢同性,在几十年后,被迫以注射雌性激素来治疗,最终痛苦自杀。   几十年后都这样了,这时候喜欢同性的人,在西方受到的迫害更甚。   “我的老师对医术和细菌学都很感兴趣,他立志要找出一种能杀死细菌的药物,但一直不成功,直到有一次,他将一瓣橘子扔进培养皿,结果发现橘子上长出的霉菌杀死了那些细菌。”穆琼继续道:“他当时是想研究下去的,但他怕死,就逃来了我们的国家。”   “他叫什么名字?现在在哪里?”傅蕴安立刻就问。对这样一个人,他又敬佩又崇拜。   “他已经去世了。”穆琼露出许些惆怅来。   “抱歉。”傅蕴安道。   “没事,他已经去世很久了,我早就接受了。”穆琼道:“我很感激他,他改变了我的人生。”   傅蕴安也挺感激这个人的。   要是没有这个人,恐怕就没有现在的穆琼了。   不过,他之前调查过的穆琼的资料里,从未出现过这样一个洋人……当然,也可能是对方做得很隐秘,因而他查不到。   毕竟那时候的穆琼很普通,没人会专门关注他。   而要是像他这样刻意隐藏……他跟穆琼都在一起这么久了,他不说,穆琼不还是想不到他是霍三少?   傅蕴安看着穆琼,有种释然的感觉。   穆琼的老师就喜欢男人,怪不得穆琼的思想这么开放,而这一切……真的挺不错的。   他笑了笑,俯下身亲了穆琼一口:“我后面的伤已经好的差不多了。”   穆琼:“……”傅蕴安又勾引他!   穆琼到底还是没忍住。   十八岁的少年的身体,遇到这种事情真的很难忍住……   不过他很小心,毕竟傅蕴安的身体还没好。   穆琼第二天又起晚了。   而他起来的时候,他的读者,已经看到 《丝乡》的大结局了。   《丝乡》这个故事整体情节很俗,但同样的也很勾人,现在故事结局,读者全都觉得不舍。   “怎么这样就没了?”   “后面明明可以继续写下去!”   “可以写小桑的孩子啊!”   ……   同时,也有喜欢这个故事的人,开始期待出版了。   “我家就是做丝绸生意的,我父亲看了这个故事,已经开始按着书上写的去做了……他让我等书出版了,买一册回去让他好好研究。”   “你家做生意照着这书研究?楼玉宇要写的,应该不是做生意。”   “这个故事的结局真好,小桑的成长让人喜欢,也让人惊喜。”   “我看过楼玉宇写的《我的母亲》,故事里的小桑,跟楼玉宇的母亲一样,值得敬佩。”   ……   穆琼最近存稿充足,因而,不仅《丝乡》快完结的时候,是每天都在大众报上连载的,完结当天,还立刻就开始刊登《蜕变》了。   《蜕变》是以女子为主角的,要写的东西也一目了然——女性独立。   大众报的很多女读者,才看了一个开头,就已经感同身受。   在这个时代,女人想要得到平等太难了,几乎所有女人,都受到过不公平待遇。   别的不说,裹脚束胸,就让无数女人痛苦不堪,甚至因此得病。   楼玉宇写的小桑,已经让很多女人有了奋斗的目标了,现在这《蜕变》,就更明显了。   当然了,部分女人喜欢,一些接受了新文化的男人也喜欢,但少不得有很多觉得女人就该如何如何的男人或者被洗脑严重的女人不喜欢。   不管是《丝乡》里的小桑,还是《蜕变》的女主角,都让他们觉得难以接受。 第184章 大哥小妹   穆琼并不指望自己写个小说, 就能改变女性的地位。   这个时代别说女人了,就连男人, 如果家里没钱, 也是毫无地位的,一不小心就会被杀,在这种情况下, 女人想要为自己争取到某些权益太难了。   但就算这样,他还是要写。   总要有人去开个头,才能一点点做出改变。   就说在西方……其实如今的西方,女性的地位同样很低。写出《简·爱》、《呼啸山庄》等作品的勃朗特姐妹,在19世纪写出作品之后, 就不得不用男性笔名发表。   而她们的作品,比如《简·爱》, 就塑造了一个敢于反抗的女性形象。这样的女性形象, 在现代的小说里比比皆是,但在那个时代,却是非常少见的,甚至可以说是离经叛道的。   而正是这样的作品, 让一些女性醒悟过来。   穆琼希望,自己的作品,也能成为这样的种子。   《蜕变》这本小说,他又写了不少了。   阿秀伺候的小姐怕阿秀会勾引自己的丈夫, 就将阿秀嫁给了管事的儿子。   小姐和阿秀一起长大,还是跟阿秀有感情的, 她给阿秀选的管事的儿子并不差,因此,阿秀身边所有的人,都觉得阿秀运气好,都祝福阿秀。   但阿秀并不喜欢那个管事的儿子,她甚至因此产生了迷茫。   为什么她的人生,要掌握在别人的手上。   为什么她的父母可以卖了她,为什么小姐让她嫁人,她就要嫁人?   阿秀有很多跟这个社会格格不入的想法,但她没有反抗的条件,她到底还是嫁了。   婚后,阿秀和丈夫有着方方面面的矛盾。   他的丈夫希望她在家相夫教子,看到她看书看报纸,就会出言讽刺。同时,这个男人明明没有什么本事,却总觉得自己非常厉害,更看不起阿秀。   他从来都不会顾忌阿秀的心情,更不在意阿秀的想法,阿秀对他来说,就是个生孩子的物件。   至于阿秀的公公,这个男人当久了管事,容不得家里人忤逆他,他在家里,必须是绝对的权威。   还有婆婆……阿秀的婆婆只知道为丈夫,为儿子奉献,她苛待自己,也苛待阿秀。   他们家的生活不至于捉襟见肘,甚至称得上不错了。阿秀依旧在当佣人,他的公公和丈夫也有薪水,但若是家里的男人不在,阿秀的婆婆便是连做饭都不愿意的,烧个番薯都嫌费柴火。   于是,阿秀的公公和丈夫在外面跟人喝酒吃肉的时候,阿秀和婆婆就在家啃生番薯。   阿秀怀孕后,公婆对她好了点,但她的丈夫却在外面有了别的女人,等阿秀生下一个女儿,公婆还立刻就翻了脸。   阿秀觉得很痛苦,但周围人却觉得,她不能生下儿子,是她的错,她就该为此自责。   如果阿秀从小就接受这样的观点,兴许不会那么难受,但她总是想很多,她还一直没有放弃学习。   阿秀的小姐的丈夫离家出走了,小姐的婆婆觉得这都是小姐不好,管不住丈夫,小姐自己也自责,愈发地贤良淑德,甚至想要为已经离开家中的丈夫纳妾。   阿秀觉得这一切荒谬极了。   但阿秀纵然有诸多想法,她也没有反抗的资本的机会。   她有诸多顾虑,她也清楚她离开之后,可能会活不下去。   然而某一天,意外突然发生。   一群也不知道是土匪还是官兵的人,袭击了这个城市,城里的大户人家慌忙逃命。   阿秀本是可以跟着小姐一家离开的,但她的女儿还在家中,她慌忙回去抱女儿,再回过头的时候,大家都已经逃走了。   她的丈夫和公公跟着走了,她、她的婆婆,还有她的女儿,却被留了下来。   那些人在城里烧杀抢掠,阿秀的婆婆恐惧之下,竟然上了吊,阿秀却不同,她换上男装,带着自己的女儿,开始东躲西藏的逃亡生活。   阿秀长得不算差,但也并不是什么大美人,从小到大一直干伺候人的活儿,还让她不至于细皮嫩肉,她竟是好好地扮演了一个沉默寡言的男人,甚至在一个新开办的学校里,谋得了一份教书的活。   ……   穆琼的这部小说,到了后面是有些理想化的,但他也将阿秀遇到的种种艰辛一一写出。   当然了,他虽然写了不少了,现在报纸上,却只刊登了一个开头。   然而因为在文章开头,阿秀就已经有了一些不该有的想法,再加上《丝乡》……报纸上出现了很多批评穆琼的文章。   其中骂穆琼骂地最厉害的,就是一个名叫宋明理的,他不仅写文章骂,甚至还专门开了个文会来骂。说楼玉宇不孝顺父亲,不想着救国,整日惦记着情情爱爱的事情,令人不齿。   还说楼玉宇写文章,就是为了钱,没有一点文人的风骨。   这人的文笔极为不错,这样的文章写出来,还真让某些人觉得……好像是这样的。   再加上看不惯穆琼的人一直很多……《丝乡》完结的第二天,报纸上一下子就出现了十来篇骂楼玉宇的文章。   还有人骂楼玉宇的作品。   比如说《留学》里的主角喜欢上一个人尽可夫的女人,让人恶心。又比如骂《求医》,竟让女子弑夫,无视法律道德。至于《丝乡》就更不用说了,在他们的嘴里,小桑是个不孝的,竟然对长辈动刀子,而主角也不仁不义,又说楼玉宇这么写,自己人品也有问题。   穆琼最近一直窝在平安医院陪着傅蕴安养伤,当一个民国宅男,结果一不小心,就被黑了。   穆琼并不在意,这些刊登在报纸上的文章,好歹还是有所收敛的,上辈子在网上,有些人骂地更厉害。   不过他不在意,朱婉婉和朱玉却很生气,这天两人过来的时候,就忍不住抱怨起来。   抱怨了一番,朱婉婉又去看傅蕴安。   傅蕴安竟然是霍三少……这件事现在该知道的人,都已经知道了,然后……很多人都觉得不可思议。   纵然傅怀安和傅蕴安对自己的态度跟以前一样,但朱婉婉还是做不到很快接受这一切。   与此同时,她学东西的劲头更足了。   人家那可是军阀!军阀!她不努力点,以后兴许见到傅蕴安的父亲就要腿软!   “伯母,前些日子有人从国外带回一些原文书,我早就想给伯母送去,可惜最近难以走动,劳烦伯母自己带回去了。”傅蕴安道。   原本对着傅蕴安非常不自在的朱婉婉,被傅蕴安塞了厚厚一叠书之后,顿时就不纠结了,只惦记着想要快点回去看书。   而等朱婉婉和朱玉走了,傅蕴安就看向穆琼:“那些一直找你茬的人,要不要找人教训他们一顿?”   “你想怎么教训他们?”穆琼问。   “可以套麻袋打一顿,也可以让人去查查他们做过的龌龊事,帮他们好好宣扬一下。”傅蕴安道:“别的不说,就这个总是上蹿下跳的宋明理,他最好女色。家里一个大老婆,三个姨太太,还染指了家里的佣人。两个月前,就有一个怀着他的孩子的佣人因为难产一尸两命。”   在傅蕴安看来,那些骂穆琼的人,都不是什么好东西,这宋明理没少针对穆琼,他早就让人查过这人了。   “……”穆琼有些无奈:“不用这样,不过是观念不同而已,打人犯不着。”   “难道就这样算了?”傅蕴安皱眉,已经被穆琼知道了自己的真实身份,他在穆琼面前,倒是自在很多,不需要再遮遮掩掩的。   “当然不可能。”穆琼道。   楼玉宇的人设,是与世无争不惹事的,只管默默地写小说,但他又不止楼玉宇一个马甲!   前几个月,他可是用朱世安的笔名骂了不少人不少事。   现在这个笔名,还可以拿来用用!   把诸如“你觉得女人没用,这话去跟你娘说去”这样的话写得文绉绉一点,一个个骂过去完全是可以的。   还有……“对了,你调查过那个宋明理?把他的资料给我看看,我给他写个小说。”   傅蕴安懵了:“你要给他写小说?!”   “对,我用天幸的笔名给他写个小说,就写一个纳了很多妾室的男人,某天醒来发现自己跟小妾灵魂互换了。”穆琼道。   他不会指名道姓地写宋明理,但决定用宋明理那复杂的家庭当背景。   灵魂互换这个梗,在现代一点都不稀奇,八九十年代,一些影视作品还有国外的漫画里就出现过了,后来网文兴起,写的人就更多了。   但在这个时代……傅蕴安从来没有听说过。   看到穆琼随口就想出这么一个点子来,他惊讶极了:“你打算写点什么?”   “就写那个小妾得了他的身体之后,欣喜若狂,不仅努力扮演好他,还睡他的女人,还跟别人说他疯了,将他关起来……”穆琼琢磨着:“说起来,这男主人公,还可以是当官的,他以前没少搜刮金银,无恶不作,老百姓都讨厌他,那小妾占了他的身体,做了几件好事,反而得了众人的喜欢……”   穆琼越说越想写,立刻就动笔开始写大纲。   傅蕴安看着穆琼,喜欢地不行。   他看上的人,当真厉害!   穆琼这边准备骂人的时候,还有很多人为穆琼抱不平。   “《丝乡》写得极好,小桑极为可爱,还非常努力,这些人说什么‘以让主角娶一个村妇来哗众取宠’……真是不知所谓!”   “这人断章取义又曲解一番,来骂楼玉宇先生的文章,简直用心险恶!”   “楼玉宇先生的文章纵然有不足之处,也比这些人写的狗屁不通的东西好多了!”   ……   《丝乡》完结几天后,陆陆续续,帮穆琼说话的文章就出来了。   也就是这个时候,前几个月在上海闯出了很大名头的朱世安下场了。   这位写的文章不仅犀利,还通俗易懂,他表示,宋明理等人,都是一群高高在上,整日担心别人抢了他们的位置,于是就想把所有冒头的人全都打倒的尸位素餐之人。   他们怕女人比他们厉害,怕穷人比他们厉害,就见不得有人为这些人说话。   朱世安战斗力很强,他的文章一出来,便有很多人认同。   于是穆琼就又趁热写了几篇……   朱世安这个笔名的文章,穆琼都是拜托郑润泽帮忙投稿的。   这天,穆琼在傅蕴安安排的汽车的护送下去郑润泽那里送稿子,郑润泽就挺无语的:“外面的人怕是怎么都想不到,朱世安就是被人说了从来都闷不吭声的楼玉宇。”   “那是。”穆琼点头:“我特地连文风都变了。”   文风是可以模仿的,穆琼自己独有的文风,现在是天幸在用,而楼玉宇的文章,文风跟这个时代的文章靠拢,略有些文绉绉的,至于朱世安的文风,则学了他曾经很崇拜的一位大师的。   “你真的很有天赋。”郑润泽道,又问:“对了,听说你最近一直跟霍三少在一起?”   “确实如此。”穆琼道:“怎么了?”   “有人想见霍三少,你能帮忙引见吗?”郑润泽道。   “我可以帮忙问问。”穆琼道,他可以去问问傅蕴安,要不要见就随傅蕴安了。   “多谢。”郑润泽道。   穆琼从郑润泽这里离开,又去了一趟商业印书馆。   商业印书馆要出版《丝乡》,而他在改了一些细节之后,打算将稿子送去。   商业印书馆的主编章澈跟穆琼合作多时,两人一手交钱一手交稿子,很快就把事情办妥了。   穆琼今天是一大早出门的,如今从商业印书馆出来,也就中午而已。   午饭穆琼是要回平安医院吃的,而回去之前,他先去了一趟附近的卤肉店买熟食。   傅蕴安前些天身体不适,只能吃清淡的东西,他也陪着一起吃,嘴里淡地不行,现在就想吃些味道重的,当然,最重要的是傅蕴安现在也能吃一些了。   穆琼买了一些卤好的五花肉,又买了半只卤鸭,最后还买了一些鸡肝,打算给傅蕴安补血。   傅蕴安的实力并不弱,枪玩得非常溜,但身体并不强壮,穆琼挺操心的。   好在傅蕴安只是不强壮而已,并没有病。   历史上的霍三少,也不知道是怎么去世的……   穆琼买好卤肉,正要离开,突然有人道:“楼玉宇先生?”   叫穆琼的,是个扎着两个长长的大辫子的年轻女子,她看着穆琼,满脸惊喜。   “你是?”穆琼并不认识对方。   “先生你好,我叫沈亚楠,之前曾在沈家的宴会上见过你。”沈亚楠道,她瞥了穆琼一眼,又害羞地低下头去。   此时的文人,会组织很多活动,还会到处讲课,但穆琼一直以来都非常低调,基本不参加那些活动。   也是因此,很多人不认识穆琼,但还是有人能认出他的。   “你好。”穆琼道。   “楼玉宇先生,我很喜欢你的书,你能给我签个名吗?”沈亚楠问,一边说一边拿出一支钢笔来,可惜她紧接着就发现,自己没有带本子,甚至连纸都没有,顿时露出懊恼来。   穆琼注意到了这一点,他是带了纸笔的,就问:“亚楠是哪两个字?”   沈亚楠立刻就说了自己的名字的字。   穆琼拿出一张稿纸,写了“致沈亚楠:望一直进步”几个字,后面又签了名,写了日期。   难得见个读者,穆琼还是愿意帮忙签个名的。   “楼玉宇先生,谢谢你!”沈亚楠拿着那张纸,看着穆琼的时候非常激动。   “你就是楼玉宇?”这时候,旁边突然有人道。   穆琼看向声音传来的方向,就见到了一个穿着洋装,化了妆烫弯了头发,约莫十七八岁的少女正看着自己。   这少女跟穆琼以前见过的女子都不一样,她的气质非常独特,看起来与众不同。   如果拿沈亚楠做个对比的话……沈亚楠面对穆琼的时候,是有些害羞的,看得出来要签名这件事,已经耗费了她许多勇气,她甚至一直都不敢直视穆琼。   眼前的这个少女却不同,她两只眼睛直勾勾地看着穆琼,眼里没有丝毫的胆怯。   “是的。”穆琼朝着对方笑笑,他还挺欣赏这样的女孩子的。   “楼玉宇先生你好!我叫安妮!”那少女道:“先生,你的小说写得太好了,每一部都很好看,我在国外看了《留学》和《求医》,回国后又看了《丝乡》,我很喜欢你的小说!”   “谢谢喜欢。”穆琼道,他算是知道为什么眼前的女子显得与众不同了,原来是留过洋的。   在这个时候能去留学,这个女孩子的家境肯定不错,她又在国外开拓了眼界,会显得与众不同挺正常的。   “楼玉宇先生,你结婚了吗?”霍安妮看着穆琼,一双眼睛瞧着亮晶晶的。   改名为霍安妮的霍小溪,回国已经一个月了。   她回到家里,本是想吃吃睡睡舒舒服服过日子的,没想到事实跟她想象的完全不同。   她千里迢迢乘船来到天津,又回到山西,刚睡了一觉,就开始面临父母的逼婚了。   她的母亲一直不想她读书,总惦记着让她嫁人,这一点她早就知道,但她以为她的父亲应该不是这样的,毕竟之前通信的时候,她的父亲很支持她读书。   可这次,她的父亲也变了!   她父亲也想让她结婚,就是……她母亲想让她嫁人,但她父亲想让她招赘,整天嚷嚷着要让她招赘个男人,生几个霍家的孩子。   她说她不愿意跟自己不喜欢的人结婚,她父亲还说以后遇到了喜欢的,可以离婚了再嫁……   厉害了她的父亲!霍安妮还是头一次知道,她那个老古板的父亲,思想竟然可以如此先进,或者也不是先进,就是想要抱孙子想疯了。   霍安妮受不了这些,都想离家出走了,正好这时候,他们收到消息,说她三哥在上海被人追杀,受了枪伤。   她大哥当即表示要去上海,而她毫不犹豫地跟了上去。   她并不想待在家里,倒是想来上海过年。   她想死自己的二哥和三哥了!   她和她大哥是今天刚到上海的,这事没跟她二哥说,也就没人来接。   他们叫了黄包车走,又因为饿了,就先在路边吃了点东西。   没想到,就这么一会儿,她竟然就遇到了自己喜欢的作者!   她在国外就看过楼玉宇的书了,来上海的路上,还看了她大哥让人手抄下来的《丝乡》以及一些教育月刊,对楼玉宇这个人印象极好。   这样又有文化又尊重女性的男人,可少见的很!   她来之前就想着,等来了上海一定要见一见楼玉宇,等真的见到,发现楼玉宇长得高达又帅气之后,霍安妮顿时就有了点想法。   她如果要结婚,就要找个这样的!   这么想着,她脱口而出,直接问人家结婚了没有。   这会儿,周围人都被惊呆了,沈亚楠更是傻了眼。   “……”穆琼还是第一次遇到这么大胆的人:“我还没结婚,但已经有喜欢的人了。”   “这样啊!那真可惜!”霍安妮叹了口气:“我还挺喜欢你的!”   “你喜欢他?”又一个声音响起,穆琼这次看过去,却是看到了一个瞧着约莫二十七八岁,穿着军装,眉眼间满是戾气的人,这人还目光不善地看着自己。   这是这个特别胆大的女士的追求者?穆琼并不想掺和到别人的感情里去,当下道:“我还有事,告辞了。”   穆琼转身就走,上了旁边等着的汽车,而他的身后,霍庸皱眉看着霍安妮:“霍小溪你疯了,说这种话!”   “我也没说什么啊!”霍安妮道:“是你们整天让我结婚的!我这不是觉得楼玉宇挺合适的吗?”   “楼玉宇?”霍庸眉头一皱:“那人是楼玉宇?”   “是啊!”霍安妮道:“他应该没骗人吧?没想到楼玉宇竟然这么年轻!”   霍庸道:“如果他是楼玉宇,你就别惦记了。”   “为什么?”霍小溪问。   霍庸没说话。   他三弟惦记上楼玉宇了……也不知道拿下了没有。   他要不要帮个忙?   “走,去平安医院!” 第185章 魏父   离过年已经没几天了, 路上来来往往的人少了许多——很多在上海做生意的人,都拖家带口回家过年去了。   汽车一路畅通无阻地开回了平安医院, 穆琼拎着熟食上楼, 就看到傅蕴安正冷着脸跟人说话:“把人全都抓起来,一个都不能跑了。”   “是,三少。”傅蕴安面前的人低声道。   “办事的时候, 跟江新春那边好好配合。”傅蕴安又道,挥了挥手就让人出去了。   而等他看向穆琼的时候,脸上又挂上了笑容。   穆琼把手上用油纸包着的熟食递给傅蕴安身边伺候的人,那人带着熟食出去,没一会儿就将之装盘端上来了, 一道端上来的,还有冬笋木耳、清蒸鲈鱼、山药炒莴笋、白菜鲍鱼汤等几道菜。   穆琼在吃食上, 一直都是不怎么亏待自己的, 但平常也没吃太好——有些东西,他就算想吃也吃不到。   而且,他很少出去吃,一般都是吃的家常菜, 而朱婉婉的厨艺虽说不算差,但跟那些大厨肯定是不能比的。   可这几天,他每天吃的,都是做得极为精细的吃食。   不说别的, 眼前的这碗白菜鲍鱼汤,就异常鲜美, 那汤里估计有很多名堂。   当然了,这些菜对他来说,有点清淡了。   “下次我让厨房那边多做点肉。”傅蕴安看到穆琼手上的熟食,就意识这一点了。   “好,可以是鸡鸭,也可以是猪牛羊的瘦肉。”穆琼道,他一直都没忘了锻炼,蛋白质的摄入还是要保证的。   傅蕴安直接就吩咐了身边的人。   穆琼这时又道:“你吃不吃鸡肝?鸡肝能补血。”   傅蕴安对鸡肝并无多大兴趣。   他在国外生活了很长一段时间,那里的人不爱吃动物内脏,因而内脏便宜。他一开始吃腻了,后来则是习惯性嫌弃了。   不过现在……傅蕴安道:“吃的。”   穆琼夹了一块鸡肝给傅蕴安,傅蕴安当即尝了一口。   这鸡肝卤的不错,味道挺好的。   两人正吃着,孙大林突然跑了进来:“三少,大少和大小姐来了!”   “大哥来了?”傅蕴安有些惊讶。   没几天就要过年了,他大哥竟然在这种时候来了上海……傅蕴安琢磨着,他怕是很快就要收到来自自己父亲的电报轰炸了。   “霍大少?”穆琼也有点惊讶。   傅蕴安的身份曝光之后,他见过霍英几次,跟霍英的相处算不得多么融洽,但也不算差,就不知道霍大少是什么样子的。   傅蕴安站起身来:“穆琼,你和我一起去见一下大哥……”   “我已经来了。”霍庸的声音响起,然后身材高大的青年,就带着一个少女大步走了进来。   那少女跟不上他的脚步,还嚷嚷着:“大哥,你等等我。”   这两人穆琼并不是全然陌生的,他不久前刚刚见过。   他们……竟然是霍大少和霍家的小姐?   “三哥!我好想你啊!”霍安妮窜出来给了傅蕴安一个拥抱,然后才看到穆琼:“楼玉宇先生?你怎么会在这里?”   霍安妮看着穆琼的眼神,称得上闪闪发亮。   傅蕴安已经很久没见这个妹妹了,但对这个看着长大的妹妹,还是非常了解的,瞧见她这样子,顿时有些警觉。   穆琼一直以来,都是很招小姑娘喜欢的,也就是他不常出去,自己也没心思,才没有招惹上什么桃花,现在霍安妮这态度……   傅蕴安道:“他是我的爱人。”   霍安妮如遭雷劈:“三哥你说什么?!”楼玉宇是男的啊!是男的!她三哥竟然说楼玉宇是她的爱人,她应该听错了吧?   霍安妮转动脖子,僵硬地看向穆琼,结果看到穆琼面露微笑,没有辩驳。   霍安妮倒抽了一口冷气。   喜欢男人这件事,傅蕴安早就告诉霍庸和霍英了,自己和穆琼的事情,也没瞒着这两人,不过霍安妮还小,他是没跟霍安妮说过的。   这会儿霍安妮就被吓到了。   霍庸没去管妹妹,只去看傅蕴安:“你决定了?”   “是的。”傅蕴安道。   “嗯。”霍庸看向穆琼:“你好,我叫霍庸,是蕴安的大哥。”   “你好,我叫穆琼。”穆琼道。   霍庸是上过战场的,市面上有不少关于他杀人如麻之类的传言,再加上他是霍家的继承人,以往出去,别人面对他的时候,神态总有些异样。   但穆琼的态度很自然,不卑不亢。   霍庸虽觉得穆琼有点招花引蝶,但总体印象还是不错的,他没有破坏自己弟弟和穆琼的感情的打算,这时候便道:“你们在一起的事情,我早就听蕴安说了,你们有什么打算?”   “大哥,我们现在这样挺好的。”傅蕴安道。   穆琼道:“我和蕴安不能结婚,不过两家人可以一起吃个饭,然后我和蕴安可以搬到一起住,我有个宅子空着,可以布置一下……”   朱婉婉自从知道他和傅蕴安的事情之后,就一直想着要见见傅蕴安的家人,穆琼觉得也是时候了。   霍庸眉头一皱,就打断了穆琼的话:“见面是应该的,你的宅子就用不上了,我给蕴安买了一个大宅子,你们可以去那里住。”   “也可以。”穆琼道,他现在吃傅蕴安的住傅蕴安的,都快成了吃软饭的了。   不过他不觉得这有什么,一来他总不能非要把傅蕴安的生活水平拉到跟自己一个档次,二来,他给的青霉素也帮霍家赚了不少钱了,怎么着都是吃不完的。   霍庸有些惊讶地看了穆琼一眼。   穆琼目光清正,跟傅蕴安在一起的时候还不知道傅蕴安的身份,明显不是冲着霍家的钱权来的,现在这样的态度……他是真的洒脱。   霍庸还挺欣赏这样的人的,他看了看桌上的饭菜,道:“你们先吃饭吧,我去外面喝杯水。”他和霍安妮已经在路上吃过了,并不饿,而这会儿……他们总不好站在旁边看着穆琼和傅蕴安吃饭。   霍庸带着还有些僵硬的霍安妮,就去了外面。   到了外面,霍安妮被冷风一吹,终于清醒了:“大哥,这是怎么回事?三哥他……”   “他给你找了个男嫂子。”霍庸道:“楼玉宇是你三哥的人,你别惦记了。”   “我也没惦记过啊!”霍安妮辩解,她就是觉得楼玉宇不错而已。   “不惦记就好,你要敢惦记,你三哥一定会让你吃不了兜着走。”霍庸看向自己的妹妹。   霍安妮一哆嗦:“知道了知道了……”   她三哥人还是很好的,很护着他们,得了点什么东西,也不吝啬分给他们,但他自己的东西,却也不爱让人动,惹了他绝对没有好果子吃。   她是绝不敢惦记三哥的人的。   只是……她三哥怎么就跟男人在一起了?   霍庸看了自己的妹妹一眼,然后把跟着自己来的亲兵叫来:“你马上去找霍英,让霍英准备一套好点的房子,把房契拿过来。”   那亲兵应了,霍安妮不解:“哥你要买房?我们就在上海待几天,住在三哥那里不就行了?”   “我之前说了要给你三哥和穆琼准备房子。”霍庸道。   霍安妮无语:所以大哥你之前说的时候,其实压根就没准备?   霍庸和霍安妮在外面等着,穆琼和傅蕴安两个人自然不会慢吞吞地吃饭,他们飞快地吃好,就来到外面。   霍庸正在外面喝茶,至于霍安妮,她看着还有点恍惚。   “大哥,你是要在上海多待几天,还是马上就回去?”傅蕴安问。   “我会多待几天。”霍庸道。   “那爹娘那里……”傅蕴安皱眉。   “爹应该习惯我们不在他身边了,至于娘……只要跟爹在一起,她就是高兴的。”霍庸道。   “嫂子呢?”傅蕴安问。   “她很久没有回娘家,我就把她送回去了。”霍庸道。   霍庸的妻子虽然是个旧式女子,但很受家里人的疼宠,再加上她的父亲是霍大帅的手下,现在对她更是捧着的,霍庸来上海之前,琢磨着这个年家里怕是要吵闹个不停,就把妻子送去岳父家里了。   霍庸想的没错。   他来上海这件事,给霍大帅留了信,但没有当面告知,也就是说,他都走了,霍大帅才知道……   自己的儿子竟然全都跑到上海去了,霍大帅正在家里生气。   然而,他气归气,却无可奈何。   谁让这群兔崽子,都是他儿子?   仔细想想,他还算好的了,至少他几个儿子,都很有出息,不像别人家的儿子总到处惹事。   这么想着,霍大帅就少发了几条骂人的电报。   霍庸来了,傅蕴安和霍庸怕是有很多话要说,穆琼干脆就去了教育月刊编辑部那边。   明天,教育月刊编辑部就要放年假了,他今天过去,可以给人发个红包什么的。   穆琼现在非常有钱。   前几天,江凤鸣把从穆永学那里弄来的几万银元给了他,霍英又给了他一个大红包——傅蕴安身份曝光的第二天霍英给他的红包,他后来看了,才发现里面竟然放着一张一万银元的庄票。   霍二少,当真很有钱!   穆琼有了钱,也就大方了,教育月刊的几个员工,他每个都给了一个五块钱的红包,又多包了几个,拿去孤儿院那边,给员工们发了。   他甚至花钱买了一头猪送去孤儿院,给孤儿院的孩子们加餐。   穆琼在外面散财的时候,霍庸和自己弟弟好好聊了聊。   两人先把最近的形势什么的说了,然后又聊起了穆琼。   “穆琼他挺好的。”傅蕴安提起穆琼,神色温和不少。   “没想到你会选一个人共度一生。”霍庸道,如果他喜欢男人,会养个一两个喜欢的情人在身边,然后照样结婚生子。   “我一直都是这样想的。”傅蕴安道,他知道自己哥哥是怎么想的,事实上他一直不喜欢那些这样想的人。   “穆琼勉强配得上你。”霍庸有点酸溜溜的。   “哥……”傅蕴安哭笑不得:“穆琼都是勉强,那要谁才能配得上我?”   “至少要天幸那样的。”霍庸道。   “……”傅蕴安:“哥你眼光真好。”   穆琼就是天幸这件事,傅蕴安完全没有往外说,他怕往外说了,穆琼会遇到危险。   因此,就算是霍庸霍英,都不知道这件事。   傍晚穆琼来傅蕴安这里的时候,霍庸不在,去霍英工厂那边了。   傅蕴安已经在医院里待了很久,干脆就和穆琼一起回了家。   他们去了傅蕴安的宅子。穆琼之前从未进过傅蕴安的房间,今天倒是进去了,不过没待多久,霍庸霍英还有霍安妮,就一起回来了。   看到他,他们三人并不惊讶,霍庸更是开口留饭。   不管是霍庸还是霍英,都已经把穆琼查了个底朝天,吃饭的时候倒是没有问穆琼的家庭,只问他写的小说。   霍英更是道:“穆琼,有人在报纸上骂你的事情,我看到了,你放心,我会去跟报社打招呼,不许他们刊登这种文章的!”   “二少,不用了。”穆琼拒绝了,真要这么做了,那些人怕是要闹腾出更大的事情来。   而且这种,越是禁,大家越是关注,就算大报不发了,小报也会发。   兴许还会有人跟霍家对着干多发点——霍家在上海,可没本事一手遮天。   “你就是脾气太好了!”霍英道:“换做是我,一定骂死他们!”   霍英确实会这么做……当初霍英可是让人连夜写文章帮自己骂人的,穆琼道:“我懒得跟他们计较。”   “你啊……”霍英看着穆琼:“你应该学学那个朱世安,我发现他骂人的话特别有意思。”   “二少……”穆琼欲言又止。   “怎么了?”霍英问。   “朱世安是我的另一个笔名。”穆琼道。   霍英:“……”你骂这么厉害还说自己懒得计较?   对上海最近的事情不了解的霍庸和霍安妮:朱世安是谁啊?   穆琼这天没能留宿。   两个大舅哥在旁边虎视眈眈,他不好意思留下。   只是,让穆琼没想到的是,第二天一大早,他去隔壁找傅蕴安,竟然还被告知傅蕴安已经出门了,不在家。   傅蕴安不在,穆琼干脆就跟着朱婉婉和朱玉去了孤儿院。   平安中学和朱玉读的学校,这两天都放假了,也就孤儿院,依然要人看着。   因为临近过年的缘故,最近孤儿院接的,都是剪红纸之类的活儿。   年纪大又手巧的孩子剪窗花,年纪小的孩子,就将红纸一张张裁开,然后把它们贴到爆竹上去。   这时候的烟花爆竹,多是手工做的,这种东西放久了受潮会响不了,做爆竹的作坊没法在平日里多做点存下,只能在年底拼命做,然后将一些没有技术含量的活儿外包出去让别人做。   穆琼到孤儿院的时候,那些孩子已经忙开了。   朱婉婉还给穆琼安排了活儿:“琼儿,你帮娘写一些福字,再写点对联吧!”   穆琼会用毛笔,但他的字在这个时代,只能算一般。   不过这也没什么,穆琼让人把裁好的红纸打开,在上面写对联。   “这些对联,我们自己家里还要孤儿院要贴几张,还要拿一些送人,小丫洪婶他们都想要。”朱婉婉道。   穆琼闻言,任劳任怨写了很多。   而他写到一半的时候,魏亭来了。   魏亭是送魏圆圆过来的,放下孩子就走了,而魏圆圆一边吃糖人,一边跑到穆琼身边,看穆琼写字。   “哥哥你真厉害。”魏圆圆崇拜地看着穆琼。   “那是。”穆琼道。   “要不是哥哥你年纪太大了,我一定嫁给你。”魏圆圆又道。   穆琼道:“你嫌我年纪大,我还嫌你年纪小呢,我喜欢年纪大的。”   魏圆圆赞同地点头:“我也喜欢年纪大的,但不能太大。”   穆琼逗了魏圆圆几句,魏圆圆就被朱婉婉抱走,带去梳头扎辫子去了。   魏亭现在已经越来越会照顾孩子了,但他到底是男人,还是有欠缺之处的,别的不说,魏圆圆小朋友的头发,他就不太会弄。   这时候没有方便好用的橡皮筋,只有没有弹性的头绳什么的,扎头发可不好扎。   魏圆圆被带走没多久,孤儿院门口突然来了一个约莫六十来岁,住着一根拐杖穿着长袍马褂的老人。   马褂在这个时候,有点礼服的性质,大家平常穿衣服,一般不会穿马褂,只会穿长袍,但这个老人却一丝不苟地穿了马褂,头发更是用油梳地格外顺滑。   他的身后,还跟着八个下人,这些人手上都带了东西,瞧着很有排场。   “穆先生,这位老先生是来找朱院长的。”看门的人对穆琼道,把人放了进来。   如今这个孤儿院,已经有些名气了,临近过年,有不少人来捐钱捐东西,这老人应该也是这样的,他们就没拦。   朱婉婉不在,穆琼就迎了上去:“这位先生,你好……”   “我来找朱婉婉。”这老人用拐杖敲了敲地面,不耐烦地说道。   “我娘在屋里,劳烦你等一等。”穆琼道,然后让人去叫朱婉婉。   “你就是朱婉婉的儿子?”那个老人皱眉看向穆琼。   “是的。”穆琼道,有些不悦——眼前这个老人虽没说什么不礼貌的话,但他的神态动作,一直在告诉别人“我看不上你”。   “她儿子都这么大了,怎么还这么不要脸?”这个老人冷哼了一声。   穆琼之前只觉得这个老人没有礼貌,这会儿听到这话,脸色立刻冷了下来:“你是什么人?来这里找茬的?”   “我是魏亭的父亲。”这个老人道:“我今天是来找你娘的,我倒要看看,是个怎么样的狐狸精,一大把年纪了,竟然还能勾着我儿子不回家!”   穆琼脸色一变,想也不想,就看向负责保护孤儿院的士兵:“周哥,麻烦你把这些人赶出去!”   穆琼其实挺想骂人的。朱婉婉和魏亭压根就没有关系,竟然被人这么说……   不过这种时候,跟个不知所谓的人吵架没意思,把人快点赶走才是正事——他可不想朱婉婉听到这种话难堪。   负责保护孤儿院的那些士兵立刻就过来了:“请你们出去!”   这个老人脸色变了:“你们知道我是谁吗?”   “不管你是谁,请出去!”这些士兵拿着枪道。   这个老人满脸难堪,却咬紧了牙关不走:“我是魏则!”   那些士兵可不知道什么魏则,上去就拉那些下人:“出去!”   魏则涨红了一张脸,而这时,朱婉婉牵着魏圆圆出来了。   “怎么了?”朱婉婉不解地看着这一幕。   “爷爷……”魏圆圆却是轻声叫了一声,然后躲到了朱婉婉身后。   “我是魏则,圆圆的祖父!”魏则冷着脸看向朱婉婉。   “原来你是魏先生的父亲……琼儿,这是怎么了?”朱婉婉不解地看着穆琼。   “把东西放下。”魏则对身后的人道,又看向朱婉婉:“这是你照顾圆圆的谢礼,我也希望你能认清自己的身份!”   他紧跟着还对自己带来的人道:“把圆圆带上,我们走!”   朱婉婉有些茫然,那几个下人想要去抱魏圆圆,却又害怕那些枪,犹豫着不敢上前。   魏则见状,脸色极为难看,而魏圆圆见他这样,抱紧了朱婉婉的腿。   魏圆圆以前,最亲近的其实是奶娘,其次是祖母,跟这个祖父一点都不熟。   “你要耍威风,跟自己儿子耍去,别来我这里。”穆琼道:“把他请出去!”   这是穆琼第二次这么说了,那些士兵拿着枪就把人往外推。   魏则的脸都黑了:“你们好得很!我倒要看看,你们横得到几时!”   “这是怎么了?”就在这时,门口又有人来了。   这次来的,却是霍庸和霍英。   霍庸穿着军装,霍英穿着西装,两人看着都非常精神,身后还一溜儿跟着二十来个士兵,这些士兵手上,同样捧着东西。   他们这样子,有点像魏则刚来时的模样,但他们的排场,可比魏则大多了。   穆琼的目光落在他们身后的士兵捧着的红盒子上……这两人是来干嘛的?   作者有话要说:   霍庸and霍英:想来下个聘 第186章 过明路   “这是怎么了?”霍英皱眉看着眼前的场面。   “二少, 有人来闹事。”那个士兵道。   “霍二少?”原本已经气急败坏的魏则吃惊地看着霍英。   魏家老宅并不在上海,而在离上海坐船约莫一天路程的地方。   魏家在清朝时, 就已经很显赫, 后来恰逢战乱,魏则和他的父亲更是趁着机会,狠狠地发了一笔战争财。   跟官兵土匪勾结, 在灾荒年哄抬物价,给洋人做买办之类的事情,他们没少做。   当然了,这么做的也不止他们,那会儿不少人都这么做了。   总之, 一番折腾下来,魏家的家业越来越大, 到了民国初年, 家资已有数百万。   这还只是给外人看的。   早些时候,魏则常年待在上海做生意,近几年年纪大了,才将很多生意放下, 回老家养老去了,但即便如此,他也是时不时来上海的。   上海的生意他不可能全都扔下,有些关系也要多走动。   霍英这一年来在上海闯出很大名头, 开了许多工厂,魏则就去拜访过他一次, 这会儿自然认出来了。   倒是霍英,因为只见过魏则一次,并没有认出魏则来:“你是……”   魏则面对朱婉婉和穆琼的时候,架子摆地很高,这会儿对着霍英,他脸上却堆满了笑容:“二少,我是魏则。”   “原来是魏老爷,魏老爷来这里是?”霍英不解地问道,对方一说魏则的名字,他就想起来这人是魏亭的父亲了,只是魏亭的父亲怎么跟穆琼起冲突了?   “我的孙女在这里,我是来接孙女回家过年的。”魏则笑道,心里已经震惊不已。   去年年前,因为魏亭不听话,魏则将他赶出家门,不许他用家里哪怕一个铜元,那时,魏则其实是希望魏亭能向自己认错的。   他觉得自己的儿子从小锦衣玉食地养大,一定过不了清贫的生活,而只要他尝到了苦头,肯定就会乖乖回家,按着他的要求娶妻生子了!   然而魏则想错了,他儿子竟然撑住了,还真的不回家了。   不回家也就算了,在他不给钱的情况下,他儿子竟是把大学办起来了。   魏则既为儿子骄傲,也因为儿子忤逆了自己而气恼,最后因为拉不下脸来,就一直跟儿子僵着。   他觉得,他儿子迟早会回家。   没人舍得放弃那么大的家业。   他儿子确实回家了,却是回来带走圆圆的,还因为他们给圆圆裹脚的事情,跟他们大吵一架。   简直不知所谓!   给圆圆裹脚这件事,是他妻子做的,他事先并不知道,但他并不觉得他妻子这么做错了。   圆圆裹了脚,将来才更好嫁人,不是吗?   很多家庭,还是喜欢三从四德的乖巧姑娘的,比如他。   虽说现在很多人会把家里的子女送去新式学堂,但魏则是不愿意这么做的,毕竟他的儿子,就因为去读了新式学堂,把心都读野了,竟然连传宗接代都不管!   那新式学堂,根本就不是什么好地方,男孩子不该去读,女孩子就更不该去读了,学学女红将来安安稳稳嫁人,才是正经!   当然了,最让魏则不能接受的,是他的儿子竟然为了个迟早要嫁出去的丫头片子,跟他这个当父亲的呛声。   魏则很愤怒,但他依旧没有拦着儿子把孙女儿带走。   他觉得他儿子定然照顾不好他那个孙女儿,迟早要把孩子送回来。   而让儿子照顾个孩子,也是让他儿子吃点苦头。   结果,魏亭竟然把孩子照顾好了。   这也就算了,魏则还听人说,他儿子跟个离了婚的女人在一起了,他们一起去参加了沈家的宴会。   要不是在儿子面前说了绝不会插手儿子的生活这样的话,他怕是早就来上海,教训一番那个女人了。   这种女人,他是绝不允许她进魏家的!   魏则厌恶这个女人,而这样的想法,在他得知自己的孙女儿竟然被儿子交给了这个女人养之后,更是达到了顶点。   现在临近过年,他总算有理由带走孙女,也就来了孤儿院。   魏则以为,朱婉婉这个女人,肯定是为了魏家的钱财,才会缠着自己儿子不放的,既如此,肯定会对他恭恭敬敬的,自己不管说什么,她都要受着,结果……   他不过随意说了两句,朱婉婉这个女人的儿子,竟然就要把他赶走。   这人疯了!   魏则那会儿,已经打定主意要找认识的人去找朱婉婉母子的麻烦,给朱婉婉母子两个好看了,结果……霍二少竟然来了。   魏则有点弄不明白情况。   朱婉婉这个女人,不就是穆永学的前妻吗?就算有个写小说挺厉害的儿子,也没什么出奇之处……霍二少怎么来了?还像是专门来送礼的?   哪怕魏则满肚子的不满,这会儿也都咽肚子里去了。   但穆琼不打算把不满咽下肚:“二少,他是来找我麻烦的。”   魏则听到穆琼的话,当即脸色一变,有点恼怒地看着穆琼——这人竟然对他这么不恭敬!   魏则变脸色的同时,霍英的神色也冷了下来,至于霍庸,他一直板着脸。   这会儿,霍庸扫了魏则一眼,就道:“既然是来找麻烦的,就快点弄出去 。”   “是!大少!”负责保护孤儿院的士兵一开始看到霍英和魏则认识,还有点担心,但现在听到霍庸这么说,他们立刻就放下心来。   魏则愣了:“大少?”这个跟霍二少站在一起的,莫非就是霍大少?!   霍二少跟霍大少,怎么会一起来这里?!   魏则正不解,就听到霍大少对朱婉婉道:“朱女士你好,我叫霍庸,是霍蕴安和霍怀安的大哥,谢谢你对他们的照顾。”   “不用谢不用谢。”朱婉婉连忙道,瞧着有些无措。   她刚出来的时候,不明白自己的儿子为什么会跟魏亭的父亲起冲突,但很快就猜到了原因,多少是有点恼怒的。   更让她郁闷的,是这一切,还让霍大少霍二少看了笑话。   好在霍大少霍二少没有看不起她。   不过他们的气场着实有点强……朱婉婉看着自己面前的霍英霍庸,努力让自己自然一点。   傅蕴安和她儿子在一起了,这霍大少霍二少,就相当于是她儿子的大哥二哥了,也就是她的晚辈……这么想着 ,朱婉婉的表情,倒是越来越自然了。   “小小谢礼,不成敬意。”霍庸看了身后的人一眼,他的副官立刻就带着士兵上前来,将那些盒子拿来给朱婉婉:“朱女士,这是我们少帅让人准备的送给您的珠宝首饰和古玩字画……可有地方放?”   “有的,拿进来吧。”朱婉婉道,又去招呼霍庸和霍英:“两位也进屋坐坐?”   霍庸和霍英自然不会反对,两人跟着朱婉婉,就往屋里走去。而他们的身后,那些士兵捧着礼物紧紧跟上。   魏则这时候已经识趣地来到了孤儿院外面,但还是听到了霍庸的话的,心情复杂难辨。   他怎么都想不到,朱婉婉这个女人,竟然跟霍家关系匪浅。   早知道这样,他就算不愿意这个女人做他的儿媳妇,也不会去得罪……   “这是你们带来的东西,拿了快走吧!”魏则在思索的时候,那些把他赶出来的士兵,已经捡起他带来的东西拿出来了,还直接扔在了地上。   魏则说是为了感谢朱婉婉照顾魏圆圆来送礼的,实际上压根就没准备什么好礼……他身后的人带来的,除了一匣子银元,别的都是糕饼果子之类,现在这些东西,就那么散了一地。   魏则一甩袖子,道:“走!”   他身后的人捡了东西,连忙跟了上去。   而这个时候,霍庸和霍英已经喝上穆琼泡的茶了。   孤儿院里用来待客的茶,当然不可能是什么好茶,不过霍庸和霍英都没在意,很自然地拿来喝了。   霍大帅发达的时候,霍庸都十几岁了,之后没过几天好日子就被送去了国外,回国之后,他还开始上战场……霍庸还真没怎么享受过。   至于霍英,他对这些文雅的东西,一直都是弄不来的。   “大哥二哥,你们怎么来了?”穆琼问。   霍庸看了穆琼一眼,道:“我是来约朱女士,想和朱女士一起吃个饭的。”   他其实是想带着霍英,给穆琼下个聘的。   不过这显然不能光明正大地说,干脆就以朱婉婉照顾了傅蕴安傅怀安为借口送上礼物,顺便约朱婉婉一起吃个饭。   霍庸不愿意耽搁太久,这送礼又最好上午送,干脆来了孤儿院这边。   这样还能让外面的人知道朱婉婉穆琼是霍家罩着的。   霍庸跟朱婉婉约了吃饭的时间和地点,刚说好,傅怀安就来了。   傅怀安从门口进来,规规矩矩地朝着霍庸一笑:“大哥二哥,你们怎么来了?”   上午孤儿院的孩子都在做手工,傅怀安不需要做什么,就窝在办公室里写小说了,要不是有人来找他,他都不知道自己的大哥二哥来了。   他少不得有点担心。   他昨晚上在孤儿院里给孩子们上好课,回到家中,才知道自己的大哥和姐姐来了上海,然后见了一面就被赶去睡觉了。他正想着以后要躲在孤儿院里少跟他们见面呢,没想到他们就跑到孤儿院里来了。   “没什么。”霍庸道:“跟你没关系。”   傅怀安听说跟自己没关系,当即松了一口气。   朱婉婉却是有点惊讶,傅蕴安一直没把他和穆琼的事情告诉傅怀安,她还当是因为傅怀安还小的缘故,现在看着……好像不是?   倒是穆琼,已经猜到原因了。   他之前一直以为傅怀安和傅蕴安是同父同母的亲兄弟,但知道傅蕴安就是霍三少之后,他很快就意识到事实并非如此了。   霍大帅有个姨娘生的小儿子,傅怀安恐怕就是那个小儿子 。   而上辈子的霍二少有个吃喝嫖赌不像样的弟弟,兴许也是傅怀安……   怪不得傅蕴安对傅怀安不怎么上心,如果傅怀安跟他同父异母,也就说得过去了。   霍庸略坐了一会儿就离开了,傅怀安见他走了开心地不行,高高兴兴地跑去继续写小说了。   而这时候,朱婉婉松了一口气:“今天来的霍少帅,看着就不是一般人,怪不得怀安怕他。”   “怀安怕他,怕是还有别的原因。”穆琼道:“据我所知,他们不是同母所生。”   “原来是这样。”朱婉婉有些惊讶,但立刻就接受了。   虽说这几年,国家让人一夫一妻,但其实也就是说说而已。   有权有势的人,基本都会养几个姨太太。   霍大帅那样的人,不养姨太太,才是让人觉得不可思议的。   霍庸和霍英约的是午饭,朱婉婉打扮了一下,很快就带着穆琼和朱玉去赴约了。   至于另一边,则来了霍庸霍英,傅蕴安霍安妮四个人。   席间霍庸话不多,但霍英和朱婉婉两个人说了不少话,都是让穆琼和傅蕴安好好过日子的。   至于霍安妮,她拉着朱玉说话去了。看了穆琼写的《我的这两年》和《我的母亲》的霍安妮,对穆琼以前的事情好奇地很,她不好直接去问穆琼,干脆就去问朱玉了。   至于穆琼和傅蕴安……他们其实略有些不自在。   这样的场合,作为主角能自在起来就怪了!   不过虽然不自在,两人还是喜欢这场面的。   毕竟有了家人的祝福,总归不一样了。   穆琼给傅蕴安夹了点傅蕴安喜欢吃的菜,琢磨着有了这么一出,傅蕴安应该不会因为没有安全感而钻牛角尖了。   吃完饭,霍庸就送了穆琼一个大宅子。   霍大少出手,比霍二少更大方。   穆琼收了房契,然后直接递给了傅蕴安,让傅蕴安收着。   霍庸见状挺满意的——穆琼处处以他弟弟为先,不错。   朱婉婉也觉得自己儿子做得好——家里的钱,就该让媳妇儿管。   吃过饭,霍庸和霍英就一起离开了,但傅蕴安和霍安妮没跟着他们走。   傅蕴安要去平安医院,至于霍安妮,她想去孤儿院看看。   “穆哥,你写的《流浪记》我刚让人买来,还没看过,等下我就去看!”   “穆哥,你的《蜕变》写得真不错,有没有存稿?能不能让我看看后面的内容?”   “穆哥,我明天把买的书拿来,你给我签几个名吧!我真的特别喜欢你的书!”   ……   一路上,霍安妮叽叽喳喳地说个不停。   她觉得,穆琼现在过了明路也算是她的嫂子了,跟穆琼略微亲近点,应该是没关系的。   然而她正这么想着,就看到自己三哥笑眯眯地看了过来。   那眼神怎么看怎么不对劲。   她抖了抖,就去找朱玉说话了。她三哥小气的很,她还是躲着点吧!   朱玉高兴地跟霍安妮聊了起来。   霍安妮,简直就是自己希望成为的样子……朱玉早就决定要变得与众不同了,但一直不知道自己想变成什么样子,直到看到霍安妮。   霍安妮在好几个国家住过,她见识广博,胆子又大,还漂亮……这样的小姐姐,朱玉下意识地亲近。   两人这么聊着,越来越亲近了。   一行人是走回去的,先到了孤儿院。   他们刚到,魏亭就从孤儿院里走了出来,愧疚地看向朱婉婉:“朱女士,抱歉,给你添麻烦了。”   魏亭这会儿,着实有些着恼。   他今天把魏圆圆送到朱婉婉这里之后,就去忙自己的事情了,本以为这就是平常的一天,结果三小时前,他父亲找到了他!   魏亭跟自己父亲的关系,一直不好。   他年少时,虽然跟父亲关系不好,但因为对方是他的父亲,还是听父亲的话的,他的前两任妻子,就都是在这样的情况下娶的。   但后来年纪渐长,他跟家里人的隔阂却越来越深。   只是他姓魏,有些事情到底分割不开。   这一年多以来,跟父亲彻底撕破脸,他其实过得挺轻松的,也喜欢这样的生活。   可他父亲,竟然来找朱婉婉了!   魏亭对朱婉婉是很欣赏的,在朱婉婉帮他照顾魏圆圆之后,更是非常感激。   他还想着过年的时候要给朱婉婉送个礼,结果他父亲就闹到人家面前去了,还是去的人来人往的孤儿院。   他父亲这样做,对朱婉婉的名声可不好,更让他难以接受的是,他父亲竟然还有脸跟他说什么“那个女人看着跟霍家关系不浅,既如此,给你当个姨太太也是可以的”。   魏亭又跟自己的父亲吵了一架,然后就来找朱婉婉了。   “没关系,其实琼儿对魏老先生也不太恭敬。”朱婉婉看到魏亭道歉,当即道。   她其实没听到什么不好听的话,倒是亲眼看着魏则被赶出去了……这会儿,她对魏则不至于有好感,但也没讨厌,甚至还有点同情这位老先生。   他来的真的太不巧了。   “朱女士放心,我一定不会让我父亲再来打扰你。”魏亭又道。   魏亭再三保证之后,就带着魏圆圆离开了。   出了这种事,他都不好意思再麻烦朱婉婉照顾他的女儿了。   这一切,穆琼都看在眼里。   穆琼一直记得在原本的历史上,魏亭是散尽了魏家财产的,他当时还想着,自己绝对不要这样的儿子,不过现在……他突然有点理解魏亭为什么要这么做了。   当然,魏亭会这样,恐怕还有别的原因。   别的不说,就说魏圆圆……魏亭对魏圆圆,那是真心疼爱的,按理怎么着都该为女儿留点东西,也不至于要别人帮他收尸……   穆琼有点不敢想了,苦笑了一声。   距离全面抗战还有二十年,距离日本进攻上海,魏亭散尽家财救人还有二十几年,在这个乱世,什么事情都有可能发生。   魏亭走后,穆琼就跟着傅蕴安去了平安医院。   接下来两天,见过家长的穆琼和傅蕴安,相处的时间还比不上傅蕴安之前病了伤了养着的时候。   孤儿院这边要准备过年,穆琼挺忙的,而霍家事情更多,两人少不得聚少离多。   穆琼一时间,甚至都没空去看报纸,用朱世安的笔名骂人了。   当然,到了这时候,也没必要了。   要过年了,绝大多数人,已经没空去关注这些八卦了,甚至很多报纸都停了,要等年后才重新刊登。   穆琼是乐得这样的,却不知道某些人瞧见这情况,分外不平衡。   宋明理就是那个不平衡的人。   宋明理早些年,也是新派人士,但后来慢慢地,他却开始整天惦记着要恢复传统文化了。   很多人的观念,都会因为自己的利益的改变而改变,宋明理就是这样的。   他近来,甚至跟那些新派人士争锋相对起来,总找新派人士的麻烦,而穆琼,就是他最看不惯的人之一。   之前楼玉宇的真实身份没多少人知道的时候,宋明理虽看不惯楼玉宇,却也没说什么,毕竟那会儿很多人都觉得楼玉宇应该是留过洋有些来头的,他并不想得罪楼玉宇。   但等穆永学来过上海,全上海的人都知道楼玉宇的真实身份之后,他却对楼玉宇厌恶起来。   一个十七八岁的,不把自己父亲当回事的人写的小说,凭什么受人追捧?   反倒是他写的东西,竟然没什么人看!   宋明理对此非常不忿,就开始在言谈间露出对楼玉宇的不满来,而他这样的话,竟然引来他周围很多人的赞同。   楼玉宇这么一个二十岁不到的人,写了些情情爱爱不知所谓的东西,怎么就有那么多人看?   读者就算喜欢,也该喜欢他们写的那些大道理!   这些人心里头都是嫉妒的。   那会儿,宋明理甚至想去找穆永学,可惜穆永学已经离开上海了……他就干脆自己在报纸上骂楼玉宇了。   而等有人在报纸上为楼玉宇说话之后,他还越骂越起劲了,就连心情都变得不错——这么骂过楼玉宇之后,他的名气,竟然大了很多!   甚至因为有很多人对楼玉宇不满,他身边还凝聚起了一群人。   再过两天就要过年了,但宋明理又在家中开了个文会,请人来探讨作品,探讨的同时,当然也少不得批评一下楼玉宇。   “楼玉宇的文章,当真没什么文学造诣!”   “他整日写女人,一看就知道不是什么好货色!”   “若女人都跟《蜕变》里的阿秀一样,这世道就要乱了!”   “上海的很多女人,就是被他这样的人带坏的!”   …… 第187章 大年夜   几乎眨眼, 就到了大年夜。   霍少帅来了上海的事情,已经不胫而走, 很多人都想上门拜访, 但霍庸只见了寥寥几人。   他第一天,是住在傅蕴安那宅子里的,但第二天, 就搬去了霍英的大宅子住,连傅蕴安都住过去了,弄得穆琼和傅蕴安两个人都见不着面。   大年夜这天一大早起来,朱婉婉就下厨煮了饺子。   平日里,上海街头到处都有卖早餐的, 但现在要过年了,这些铺子却都关了门。   这时节家家户户都在家里存了米面肉菜, 也有空自己弄东西吃, 不需要去外面吃。   过年是要腌点咸肉或者做点酱肉的,但朱婉婉没在家里弄,他们一家三个很少在家里开火,腌了咸肉什么的放在家里, 根本就吃不完。   就连今天他们吃的饺子,都是傅蕴安的厨娘昨晚上送过来的。   饺子有白菜猪肉陷和香菇猪肉馅两种,一个个皮薄馅大,朱婉婉吃了七个就饱了, 朱玉正在长身体一口气吃了十个,至于穆琼, 他吃了二十个。   吃过早餐,将剩下的还没煮的饺子用盒子装上,他们就准备去孤儿院。   这个年,他们打算跟孤儿院的孩子们一起过。   不过,他们还没出发,房门就被敲响了。   穆琼出去打开门,就看到了傅蕴安。   “穆琼。”傅蕴安看到穆琼,笑着打招呼。   “蕴安,你怎么过来了?”穆琼有些惊讶,今天是大年夜,团圆的日子,他以为傅蕴安怎么着,都会待在家里陪他的两个哥哥。   “我来看看你。”傅蕴安道:“你们过年,会在孤儿院过?”   “是的。”穆琼道。   “能不能多加几个人?”傅蕴安道:“我和大哥他们,跟你们一起过年。”   “当然可以,就是孤儿院里挺简陋的。”穆琼道。   “没关系,我们只是为了人多热闹点。”傅蕴安道。   穆琼觉得,霍庸和霍英愿意来孤儿院过年,傅蕴安怕是出了大力气的。   凑过去亲了一口,穆琼道:“那就一起过年吧。”   “咳咳!”一个声音响起,穆琼抬起头,才发现霍庸正站在傅蕴安身后。   霍英怕冷,霍庸正相反,哪怕如今天气很冷,他依旧穿得单薄,而那倒三角的身材,让他瞧着就让人觉得不好惹。   霍庸道:“霍英的工厂那边,中午要一起吃个饭,我们先去那边,然后再到孤儿院过年。”   孤儿院那边没多少事情,不需要他留在那里,穆琼爽快地答应了,跟朱婉婉打了个招呼,就上了霍庸的车子。   车子是霍庸的副官开的,霍庸坐在驾驶座上,穆琼和傅蕴安坐在后座,四人很快就来到了霍英的工厂。   霍英的工厂并没有扩大,但跟穆琼上次来的时候相比,里面的建筑更多了,来来往往的人也更多了。   此时大部分的工厂,年底都是放假的,但霍英的工厂没有放假,霍英给每个工人多发了五块钱,说是过年要加班,然后那些工人,就欢天喜地地留在工厂里了。   虽然过年还要干活,但五块钱呢!五块钱!有这么多钱,别说只是让他们过年的时候继续干活了,就算让他们不过年,他们都是愿意的。   更何况,厂里是给他们过年的。   这些天,因为临近年底的缘故,工厂里的伙食特别好,而今天,他们只要干一上午,下午就能放假了!   能放假也就算了,他们二少还买了几十头猪回来,说是要杀了给他们过年。   大年夜的上午,工人们听着外面杀猪的声音,只觉得浑身上下充满了力气,活儿更是干得又快又好。   他们压根就不知道,哪怕不加班,霍英原本也是打算在年底给他们发点钱,奖励一下他们的,毕竟今年霍英真的赚了很多。   穆琼和傅蕴安他们一起过来的时候,正好在杀猪。   霍英是专门请了几个杀猪师傅过来杀猪的。   这时的猪没得吃营养全面的猪饲料,一般都是吃猪草的,收了番薯也是给它们吃番薯叶子,不怎么舍得给它们吃番薯,因而个头都不大,哪怕养了一年,能出个百来斤的肉已经了不得了,绝大多数猪看着都很瘦小。   两三个男人,就能把猪按在条凳上让它不能动弹了,在条凳下面放个接猪血的木桶,一刀子下去,猪就被杀了,然后就是剃毛和开膛破肚。   杀猪师傅干得热火朝天的。   霍庸看着这一幕,突然道:“小时候过年,我最期待的就是杀年猪,不管是村里哪家杀猪,都会把猪肠子猪血分一分,家家户户都能吃口荤的。”   霍英对儿时的事情印象不深,至于傅蕴安……他以前其实没见过杀猪。   傅蕴安道:“这猪的内脏,跟人的内脏看着挺相似的,大小也差不多。”   霍庸和霍英:“……”这话听着,让人觉得心里发毛……   霍英带着他们,将所有的工厂都走了一圈,一个个看过去。而他们每到一个地方,那里的工人都会激动地看着霍英,还有人跪下来给霍英磕头。   这些工人都很年轻,一个个朝气蓬勃,眼里充满了希望,他们还都在学认字,学算数,霍英的这个工厂,已经不单单是一个工厂这么简单了,这里培养了很多人才。   “我用西林换来了很多机器,明年这工厂能开得更好。”霍英瞧见这样子的工厂,也有些骄傲。   看过工厂,他们又来到了广场上,而这里,已经有人在烧猪肉了。   杀好的猪一块块剁小,放进大锅里,加水加酱油煮,没一会儿香味就出来了。   而除了猪肉,还煮了青菜豆腐之类,霍英手下的管事,还用猪头,整只的鸡,以及鱼之类的东西,祭拜了“年菩萨”。   等这一切做完,工人们就都聚拢过来了,霍英拿着一个喇叭,给这些工人讲了话,又说了些口号,让所有人跟着他一起喊。   工人们的情绪立刻就调动起来了,喊话过后,又一个个精神百倍地开始吃东西。   这些人里,就有宋彦秋。   作为第一批进工厂,又晋升地最快的工人,宋彦秋如今挺受那些工人的推崇的,这会儿有不少人围在他身边,还有人把猪身上最好吃的五花肉夹来给他。   然后,大家一边吃一边聊天。   “我怎么都想不到,我竟然能过上这样的好日子。”   “我长这么大,头一次吃这么多肉!”   “我也是头一次啊,我们那儿过年,去别人做客都不能往肉上伸筷子的,那肉叫看肉,就只能看看不能吃,因为主人家就那么一碗肉,但凡有人去拜年就要拿出来放桌上撑门面,不过了正月初十,是不能动的。”   “我们那也一样,那鱼也叫看鱼,我有次不懂事,用筷子戳了戳,才发现那鱼还是生的。”   “我只有去我外婆家,外婆才会给我吃块肉!”   “你们都算好的了,我家欠了债,有时候为了躲讨债的人,过年都不能在自己家里过。”   ……   众人聊起了以往过年时的景象,又说起现在的生活来。   “在这里干活,竟然每天都有肉吃,我刚来的时候,觉得自己简直就是到了天堂。”   “我也是!这里还教我们认字,这次过年,我都写信回家了。”   “霍二少真是个大好人。”   “我一定要好好努力,把家里人接来。”   ……   听他们这么说,宋彦秋道:“只要你们努力,一定能把家里人接来,以后要当个管事,也不是没可能的。”   “宋哥,我们真的能当管事吗 ?”有人问。   “当然能了,你们不出去,不知道外面有多大,以后二少说不定会在全国各地开工厂,到时候一定要很多很多工人,也要很多管事!”宋彦秋道。   “外面很大吗?宋哥,你给我们讲讲吧!”这些人又道。   宋彦秋就那么讲了起来,讲得声情并茂。   宋彦秋觉得,自己现在的生活,真的再好不过了。   当初炉县遭了灾,他一度以为自己会被饿死,不曾想最后竟是有了大造化 。   这次过年,因为他表现出色,上面的人给他的红包里,装了足足二十个银元!   “那人看着挺不错的,可以着重培养。”霍英坐在旁边的楼上,听到了宋彦秋的话,对宋彦秋印象挺好的。   正如这人所说……他迟早要在全国各地开工厂!   霍英已经不记得下面那个因为到处跑晒黑不少的年轻人,就是因为跟穆琼走太近,因而被他扔出去跑生意的那个了。   不过霍英不记得,他身边的人却记得,现在听到霍英第二次提到宋彦秋,立刻就琢磨着要把宋彦秋的位置,再往上提提。   毕竟二少,可是很看重这个人的!   工厂里的工人,过年吃的是大锅煮的红烧肉,管事的还每人分到了一碟子鸡肉一碟子鸭肉,至于霍英等人……他们面前摆满了山珍海味。   水里游的地上跑的天上飞的,桌上什么都有。   穆琼在现代生活过,也算见多识广了,但有些吃食,却还是认不出来的,结果都这样了,霍英还道:“我特别喜欢吃上海这边的炒虾脑,可惜这时节没有这道菜。”   所谓的炒虾脑,其实就是炒虾黄,虾黄跟蟹黄区别不大,一样好吃。   “我看这炸虾就不错,不用吐壳。”霍庸没吃过炒虾脑,倒是很喜欢自己面前放着的炸虾尾,这道菜因为炸过,都不用吐壳。   他就喜欢吃起来方便的菜。   穆琼给傅蕴安夹了些菜,算是又一次见识了这时候的有钱人的豪富。   他们在工厂这边待到下午两点,就到了孤儿院。   孤儿院的孩子前些日子一直用红纸剪窗花什么的,而剪下来的碎纸片,他们并没有扔掉,但凡稍微大点的,就被他们用浆糊黏在了墙上,跟穆琼写的对联和福字相映成辉。   于是一进去,穆琼就发现这里红彤彤的一片,特别喜庆,很有过年的气氛。   “先生您好!”路灯看到穆琼,立刻就上来打了个招呼。   穆琼刚接手孤儿院的时候,路灯有点油嘴滑舌的,一点都不踏实,总想着占小便宜,但这会儿,他已经大变样了——他现在不仅踏实肯干,还很用心地照顾孤儿院里年纪小的孩子。   穆琼一点都不奇怪他的改变。   在现代,一些生活在孤儿院里的孩子,会因为自己没有父母之类的原因自卑,但在这个时候,他的孤儿院里的孩子,是不会有这样的想法的。   外面的孩子,可不见得能每天吃点荤,可不见得能读书认字!   他们一点都不自卑。   孤儿院里的孩子对自己的生活非常满意,也格外珍惜,他们是真真切切地将这里当做了他们的家的,也努力想要变得更好。   孤儿院里的孩子们吃的年夜饭,跟霍家工厂里的工人吃的年夜饭差不多,不过朱婉婉准备的给他们吃年夜饭,就比不上穆琼中午吃的了。   朱婉婉做的都是非常简单的饭菜,糖醋鱼红烧肉白切鸡卤鸭,还有千张炒大蒜,香菇炒青菜之类的常见菜。   桌上最费功夫的,也就是朱婉婉老家过年时必备的炸肉丸了。   猪肉加入剁碎的生姜之类的调味料,捏成一个个鸡蛋大小的大肉丸下锅炸一会儿,再红烧,就是一道大菜了。   这年头穷人做炸肉丸的时候,会用糯米烧饭,拌进生猪肉里做丸子,这样就能少一点肉多做点丸子了,不过朱婉婉做的这炸肉丸,那是实打实的猪肉,一点不掺假。   霍庸一口一个吃了不少。   “伯母,你的手艺当真不错。”霍英也夸奖道。   “那是!朱姨的肉丸子做得特别好吃。”傅怀安忍不住道。傅怀安今天白天没去工厂那边,一整天都待在孤儿院,这肉丸子他是看着朱婉婉做的,自己还帮忙了,这会儿也就觉得,这肉丸子绝对是世界上最好吃的肉丸子。   霍庸对傅怀安这个弟弟,既不会宠爱,也不会去针对,态度跟傅蕴安差不多,霍英却是不怎么待见傅怀安的,但今天是大年夜,他却也没找傅怀安的麻烦。   至于霍安妮……“伯母,你亲手做的饭菜,吃起来就是不一样!”霍安妮对朱婉婉一顿夸,弄得朱婉婉对她喜欢地不行。   吃过饭,朱婉婉拿了一些留开的没动过的吃食给穆琼,让穆琼给魏亭送去。   这两天,魏亭一直没把魏圆圆送过来,但朱婉婉也是知道了一些他的消息的。   魏则已经回老家去了,但魏亭和魏圆圆留在了上海。   他们父女两个,是孤零零一起过年的,怕是做不了什么好吃的,朱婉婉就琢磨着让穆琼给他送点吃的过去。   朱婉婉还道:“魏先生很忙,怕是没空带圆圆,你跟他说一声,让他年后跟以前一样把圆圆送过来。”   “好。”穆琼应下了。   他知道魏亭是因为他的父亲过来找了朱婉婉麻烦的缘故,才会不把魏圆圆送过来。不过不管是他还是朱婉婉,都不至于因为魏亭的父亲,就迁怒魏亭和魏圆圆。   魏亭不可能整天带着圆圆,找人帮忙带一时半会儿又很难找到合适的,魏亭这会儿估计正愁着。   “蕴安,你要不要跟我一起去?”穆琼问傅蕴安。   今天一天,他都跟傅蕴安待在一起,但因为有两个舅哥在旁边虎视眈眈的缘故,他们两个还真没怎么相处。   “我等下要去平安医院一趟,不能跟你一起。”傅蕴安朝着穆琼笑笑:“等下你直接回家吧,我忙完了和你一起守岁。”   “好。”穆琼道。   傅蕴安不和穆琼一起走,但给穆琼安排了两个人跟着保护,又安排了一辆汽车。   有汽车在,穆琼没多久,就来到了魏亭的住处。   魏亭在上海没有房产,租了一栋小房子住着。   他租住的这房子,比穆琼从姚家搬走之后租住的小院还要小一点,总共也就楼下两间房,楼上两间房,还没有院子。   汽车在门外停下,穆琼一抬头,就看到楼上亮着灯火。   他敲了敲门,然后楼上的窗户就被打开了,魏亭从窗口探出脑袋来:“谁啊?穆琼?”   “校长,我给你送点吃的过来。”穆琼道。   “我马上下来。”魏亭道。   魏亭很快就下楼开了门,看到穆琼就笑道:“去年过年,你就给我送了吃的,今年又送来了……”   “我娘怕你不会做吃的。”穆琼道。   “我是不会做,不过我不笨,提前买了些吃的回来。”魏亭招呼穆琼进来:“圆圆傍晚的时候就说饿了,要吃东西,我们就提早吃了年夜饭,现在都饿了,你带来的这些,正好让我们可以再吃一顿。”   魏亭家楼下的两间房,一间吃饭一间做饭,都不大,因而这会儿虽然只点了一根蜡烛,却也亮堂得很。   穆琼看到桌上放着三盘菜,一盘鸡蛋蒸肉,一盘蒸菜,还有一盘切块的烧鸡。   这样的饭菜放在平常也算丰盛了,但在大年夜,看着就寒酸了,不过魏亭离家出走之后,经济上一直不宽裕,倒也正常。   “穆哥哥!”魏圆圆从楼梯上下来,朝着穆琼冲过来。   穆琼把裹成了一个球的她抱起来,笑道:“圆圆又重了。”   魏圆圆高兴地点头:“我每天都吃很多!”   “圆圆以后也要多吃点,这样才能越长越大。”穆琼又道。   “好。”魏圆圆点头,又道:“穆哥哥,院长妈妈为什么不来看我啊!我想她了。”   孤儿院里的孩子,很多都喊朱婉婉为院长妈妈,魏圆圆也跟着一起喊。   “她很忙,没空过来,圆圆想她的话,让爸爸送圆圆过去吧。”穆琼道。   魏圆圆认真地点头,又去看魏亭:“爸爸,你明天送我去院长妈妈那里!”   魏亭有点尴尬,穆琼道:“校长,身正不怕影子斜,你不用太在意。”   魏亭闻言,更尴尬了。   关键还就是……他有点身不正。   魏亭之前,对朱婉婉还真没什么想法,哪怕在沈家的宴会上,朱婉婉打扮地光彩照人,他也没太上心。   毕竟他从小到大,见过无数美人。   可最近,每天送魏圆圆去朱婉婉那里,再去接,瞧见朱婉婉穿着粗布衣服,随意扎起头发,忙活个不停,抽空却还会努力学习的样子,他对朱婉婉却越来越有好感了。   当然了,他那时也没多想。   直到这次他父亲去找朱婉婉的麻烦。   他那天把女儿接回家之后,越想越懊恼,然后又想到……他要是跟朱婉婉在一起了,还真不错。   圆圆很喜欢朱婉婉,他也挺喜欢朱婉婉的。   不过魏亭很快就苦笑起来。   他这人撇开魏家的财产不看,实在不是良配,毕竟……他挺穷的。   他的日子过得捉襟见肘,朱婉婉跟他在一起不仅得不到好处,兴许还会被他的父母找麻烦,换做他是朱婉婉,肯定不找这么个男人。   儿女都大了,儿子还很有出息很有钱……朱婉婉一个人过日子多舒服?嫁个没钱的男人这不是给自己找麻烦吗?   这会儿听到穆琼的话,魏亭少不得有点不自在,不过他很快就收拾好了自己的心情,应了下来:“那就麻烦朱女士了。”   他忙得很,暂时也没空去考虑感情问题,就先放着不管了。   有着功夫,他还是多写几篇稿子……   “对了穆琼,我最近一直带着圆圆,写了几篇适合给孩子看的小说,本打算年后让你看看,现在你既然来了,不如就带走吧。”魏亭道,带着穆琼上楼去拿稿子。   穆琼跟着魏亭上楼,发现被用来当书房的房间里,纸笔都铺开着,毫无疑问,之前魏亭是在这里写东西的。   大年夜还在写稿子……魏亭怕是真的很穷。   也是……虽然教育月刊这边,每个月都会给魏亭分红,但魏亭平日里开销很大,有时候还会把钱贴到学校里去,怕是攒不住钱。   魏亭找出了几篇稿子给穆琼的时候,另一边,傅蕴安和霍庸一起,来到了一个宅子前面。   霍庸看了一眼那宅子,道:“新年里见血不吉利……我们今晚就把该解决的人解决掉。”   傅蕴安点了点头,检查了一下自己手上的枪。   追杀他和穆琼的人,都已经被他干掉,今天要解决的,就是幕后主使了。 第188章 解决   虽说正月初一才是春节, 但国人更看重大年夜。   这个晚上,几乎家家户户都欢聚一堂。   不过, 土肥原四郎的宅子里, 却很冷清,没有丝毫过节的气氛。   明治维新后,日本很多地方, 就开始不过原先的阴历新年了,改为过公历新年,土肥原四郎一直都是支持改革的,自然也就不再过农历新年。   他这会儿见上海人为过年忙活,只觉得这些支那人实在是愚昧不开化, 跟不上世界潮流。   不过,相比于这点小心思, 现在最让土肥原四郎恼怒的, 是他的计划屡屡失败。   找人绑架傅蕴安没成功,土肥原四郎是高兴的,毕竟傅蕴安身边有人保护,这也就说明他找对人了。   这个傅蕴安, 多半就是天幸!   土肥原四郎几乎立刻就策划起第二次绑架来,可惜他还没动手,傅蕴安是霍三少的事情,就曝光出来了。   土肥原四郎能对一个普普通通的西医动手, 但不能随意对霍三少动手,更别说傅蕴安身边还一直有人保护……   这件事只能暂时按捺下来。   同时他也好奇——霍三少就是天幸?还是天幸另有其人?   土肥原四郎正纠结着, 就遇到了麻烦。   先是收了他的钱去绑架傅蕴安的那伙人受到了霍二少和江新春两方人马的针对,紧接着,霍少帅又来了上海,他还得到消息,霍少帅和英法两国在上海这边的负责人见了面。   土肥原四郎敏锐地感觉到了什么,心情很不好。   在这个阖家团圆的日子,他却是正在自己的住处给国内写信。   写好信,土肥原四郎正要将之放进信封封口,外面突然传来撞门声。   “怎么回事?”土肥原四郎问道,而守在他门外的人,也同时质问:“是什么人?”   枪声紧跟着响起。   土肥原四郎立刻意识到不对了,飞快地拿出一把枪来,但他刚刚拿出枪,就有人一枪打中了他的太阳穴。   土肥原四郎睁着眼睛往后倒去,脸上还凝固着不敢置信的表情。   他没想到竟然有人敢对他动手。   土肥原四郎倒下之后,立刻就有几个人拿着枪进来,开始检查屋里的情况。   他们仔细查过,确定这屋子里没有活口之后,霍庸和傅蕴安两人才一起进来。   傅蕴安淡淡地看向躺在地上的土肥原四郎。   这人长得很普通,属于掉进人堆里,别人也认不出来的那种,却给他找了不少麻烦……   霍庸收好枪,道:“这种人就该干脆利落地解决,省的老蹦出来找事。”   “确实。”傅蕴安道,又看向身边的人:“把准备好的东西带上来。”   傅蕴安话音刚落,就有人带了一些尸体上来。然后按着傅蕴安的要求,放在不同的地方。   傅蕴安踱步,看了看现场,又让他们挪动一些尸体的位置,很快就布置出一个暴徒入侵,跟日本人同归于尽的现场了。   确定没有什么大碍了,他又从现场找出一些文件,然后才带人离开。   而这个时候,魏亭的住处,他正在生火。   穆琼拿到魏亭写好的稿子下楼之后,魏圆圆就嚷嚷着要吃饭,魏亭对女儿疼宠的很,就拜托穆琼看着魏圆圆,自己生火热菜——穆琼拿来的菜都冷了,不热一下不好吃。   穆琼第一次见魏亭的时候,觉得这是个高高在上,神仙一样的人物,但后来魏亭一直在他面前崩人设,越来越接地气,现在……魏亭竟然都叉开腿坐在灶头后面的小板凳上烧火了。   魏圆圆其实并不吵闹,她叽叽喳喳地跟魏亭说话,瞧着很高兴。   穆琼就趁此机会看魏亭写的稿子。   教育月刊刚成立的时候,魏亭给穆琼写过稿子,当时穆琼觉得他写的东西对孩子来说有些无趣,不太适合在教育月刊上刊登,但现在再去看魏亭的稿子……   穆琼突然发现,魏亭这稿子的文风,跟他以往的文风截然相反。   这稿子不仅写得非常白话,还充满童趣和教育意义,特别有趣。   “校长,你这几篇稿子都写得很好,我会全部发在教育月刊上。”穆琼道。   “我也这么觉得!”魏亭哈哈一笑:“最近天天给圆圆讲故事,我算是知道小孩子都爱听什么了。”   以前魏亭从未接触过孩子,也没看过这一类的文学作品,自然不知道给孩子讲故事要怎么讲,但现在他已经摸清门路了。   魏亭家的灶,也是两个锅子的,他同时开火,很快就热好了菜,又让穆琼一起吃点。   “我吃好没多久,就不吃了。”穆琼笑道,告辞离开。   从魏亭这里离开,穆琼直接回了家。   朱婉婉和朱玉会留在孤儿院陪着孩子们守岁过年,家里这会儿就只有穆琼一个人……不过他回家没多久,傅蕴安就敲响了他家的房门。   两人没有多说什么,见面之后直接就抱在了一起,然后就回房间缠绵了一番,结束后,傅蕴安休息,穆琼下楼烧水。   家里没有热水,要用只能烧,也够麻烦的了。   烧水洗漱过之后,就已经后半夜了,然后时不时地,就能听到外面有爆竹声响起。   大年初一的早上,开门的时候要放个炮仗,预示着开门红,据说放得越早,新的一年里越能红红火火,因着这个说法,很多人家到了后半夜,就会打开门把炮仗放了。   穆琼搂着傅蕴安,在炮竹声里迷迷糊糊地睡着了,再醒来的时候,就到了大年初一。   新的一年到来了。   这个时代,百姓的生活节奏很慢,新年里这节奏就更慢了。   穆琼和傅蕴安平日里都很忙,大年初一这天,却难得地什么都不干,窝在房间里看了一整天的书,也就吃饭的时候起来吃一点。   不过他们很闲,有些人却很忙,巡捕房的人,一大早就忙活去了。   有七八个日本人,死在了租界的一个宅子里。   大年夜这样的日子,竟然发生了凶杀案!巡捕房的人都有些郁闷。   这种日子,谁愿意去查案啊!巡捕房的人懒得深究,再加上江新春跟他们打了招呼……   他们看过凶案现场之后,当天就结案了。   这些日本人,之前跟上海这边道上的孙岑走得很近,还指使孙岑做了很多恶事,结果后来孙岑出事,被江新春一再逼迫,甚至丢了性命的时候,这些日本人竟然抛开孙岑不管了!   大概就是因为这样,孙岑的手下潜入土肥原四郎的宅子,将土肥原四郎杀死在他的宅子中,不过,因为土肥原四郎宅子里的人奋起反抗的缘故,那些凶手,被土肥原四郎的人杀死了。   双方最终同归于尽。   当然了,不排除前来报复土肥原四郎的孙岑的手下,有逃脱的。   案子很快判定,交上去之后,上面的人没有意见,就这么定下了。   穆琼一直到初二这天,看了报纸,才知道有日本人在上海死了。   他起初有些担心,毕竟日本人很会用“我的人在你的地盘上死了,我们要发兵过来”这一招,别的不说,后来的上海事件,起因就是日本僧人在上海被打死,日本人要报仇。   然而,那所谓的日本僧人被打死,其实从头到尾,就是被策划的。   现在有日本人死在上海……日本会不会做什么?还有,这件事是谁做的?   穆琼想着事情,眉头皱了起来。   “你在担心?”傅蕴安问。   “没有。”穆琼道,他没担心,日本现在虽然对他们的国家虎视眈眈,但暂时没有全面入侵他们国家的打算,既如此,他们就算会因为有日本人在上海去世而愤怒,却不会因此提前侵华。   穆琼看向傅蕴安:“这些日本人……是你哥杀的?”   穆琼对土肥原四郎这个名字没有印象。   这挺正常的,他记得那些在侵华战争中犯下了累累罪行的日本人的名字,但往前推二十年,那时候在中国活动的日本人的名字,他能记下就怪了!   不过,他不记得土肥原四郎,却知道孙岑。   孙岑是上海摊道上的大佬之一,在穆琼的记忆中,江新春被手下背叛死亡之后,就是孙岑冒了头,不过后来,孙岑又被江凤鸣弄死了。   而现在,江新春没死,孙岑死了,还死了几个日本人……这跟他提前提醒了江新春有关,但也应该有别的原因。   穆琼几乎立刻就想起来他和傅蕴安被追杀的事情了。   傅蕴安可是惦记着要报仇的,现在还来了个明显对傅蕴安非常重视的霍少帅。   “你怎么猜到的?”傅蕴安笑着看向穆琼,又道:“人其实是我杀的。”   傅蕴安说话的时候,一直在观察穆琼,结果穆琼一点异样都没有表现出来,反而问:“后续的事情,你们打算怎么解决?会不会被日本人找麻烦?”   被追杀那次见过傅蕴安动枪之后,穆琼就已经接受傅蕴安会杀人这件事了,这会儿还真不至于觉得不能接受。   “不用解决,不会被找麻烦。”傅蕴安笑道:“英法两国都想要西林,甚至施压要二哥交出西林的配方,但二哥硬扛着不交,还说,若是再有人用强硬手段逼迫他,就要炸了工厂。”   霍英死扛着不肯交出西林的制作方法,他的工厂又混不进人,英法两国一时间也拿他没办法。   当然了,会这样,最重要的原因,是英法等国家,这会儿全都在打仗。   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日本得到了飞速发展,他们的国家也一样,无数商人在这几年发了家。   可惜的是,后来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为了能发展国内经济,英法等国都开始往他们国家倾销各种商品,他们刚刚发展起来的经济,立刻就受到了致命打击,无数工厂因此破产。   现在,欧洲的战争打得如火如荼,青壮男子死了无数,在这样的情况下,英法两国抽不出人也抽不出时间来对付霍英。   更何况,霍英是愿意卖西林给他们的,其实用不着对付。   双方商谈过后,最终霍英同意将西林“低价”出售给英法美三个国家,并签订了合约。   合约签订,双方合作开始,霍英跟英法两国的关系愈发亲密,在这样的情况下,他们弄死一个土肥原四郎,英法两国是会站在他们这边的。   当然了,现在英法两国顾不上针对霍英,但等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他们恐怕就要来对付霍英了。   那个生产出阿司匹林这种止痛药的染料公司……不,医药公司,在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赚了无数钱,也救了很多士兵的性命,让他们不至于因为疼痛或者发烧去世,但等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这个公司立刻就遭殃了。   他们最后没能保住自己的专利,到了20年代,就冒出很多公司开始生产阿司匹林了。   但即便如此,也够了。   穆琼问清楚具体情况之后,就把自己的看法告诉了傅蕴安。   “我会提醒二哥。”傅蕴安道。   西林的利润非常高,傅蕴安知道自己的二哥,是想永远掌控这门技术的,但他和穆琼一样,知道这是不可能的。   土肥原四郎死了,但他的死,并没有在上海引起什么波澜。   土肥原四郎来中国,是从事间谍活动的,但他明面上的身份,只是一个商人,在英法两国的施压下,日本方面最终没有追究他的死因。   他就那么悄无声息地消失了,同时,另一件事在极短的时间里,传遍了整个上海。   傅蕴安的平安医院,将会成为首个出售西林的医院。   一时间……平安医院竟是门庭若市!   过年期间,医院的“生意”本就很好,现在平安医院还有西林出售……傅蕴安一时间都有点忙不过来了!   同时,人们也发现,西林能治疗的病症,比之前披露出来的更多。   西林本就人人追捧,这会儿热度更高,便是霍家的声望,都高了很多。   霍英对此感到很自豪,可惜霍大帅不是这么想的,他这会儿心情糟糕地很。   霍大帅从头到尾,都不是什么新派人士,他一直都是各种旧观念的拥护者。   这样的他,自然是不能容忍自己的儿子在外面过年不回家的。   大年夜这天,一个儿子都不在身边……霍大帅怒发了几十封电报。   傅蕴安并不在乎霍大帅的态度,霍英也不太在意这个父亲,但霍庸不同。   霍庸这少帅当得好好的,是绝不可能突然放弃的。   正因为这样,初六这天,霍庸就上了火车,回山西去。   但霍安妮留下了。   回山西肯定要被逼婚,留在上海却能自由自在地生活……霍安妮傻了才会回山西。   霍庸来的突然,走得也快,而他往上海走的这一趟,做成的最重要的事情,就是让人不敢小看傅蕴安了。   之前霍二少跟日本人起冲突,也没见霍少帅来上海,这次霍三少被人追杀,都没受太严重的伤,霍少帅竟是特地跑来上海了,不仅如此,还在上海过了年。   这个之前一直默默无闻的霍三少,怕是不简单。   当然了,也有人关注起傅怀安这位霍四少来,而这一关注,他们就确定了一件事——这位姨太太生的小少爷,在霍家怕是没什么地位。   不然……别的不说,他读书就不可能让他去读个平安中学。   想也是,霍大少霍二少霍三少据说是一母同胞的,还都很出色,在这样的情况下,哪还有霍四少什么事儿?   上海这边的人都关注起傅蕴安来,但傅蕴安每天深居简出,还不参加聚会,大家就算想接触,也接触不到他。   于是,渐渐地,那些人的主意,就打到霍安妮身上去了。   这位跟霍大少霍二少霍三少同父同母的霍小姐风华正茂长得好有见识,若是能娶回家,好处多得很……   霍安妮在极短的时间里,就成了上海最受追捧的女人之一。   而这个时候,穆琼的《蜕变》,已经在大众报连载到阿秀女扮男装教书的情节了,而宋明理等人,也上窜下跳地愈发厉害。   某所女子中学。   两个女学生讨论着。   “阿秀这样的做法,着实让人敬佩。”   “我父亲说,他让我读书,是为了能让我高嫁,但我并不想过那样的生活,我好想像阿秀这样……”   “萍萍,你既然看了《蜕变》,就该知道女子孤身一人,在外面要过下去非常艰辛!楼玉宇先生说了,一个人做决定的时候,可以先想一下最坏的后果,确定自己能承受,再去做……你不要做傻事!”   “我不会做傻事,我只是不想嫁人。我学了那么多东西,将来要是不做点什么,那不就浪费了?”   “确实,如果我们将来只有嫁人生孩子这么一条路可以走,我们读书也就毫无意义了。”   ……   一个文会上,也有一些年轻男子在议论《蜕变》。   “我觉得楼玉宇的文章,一定要深入了去看。你们说,阿秀的处境,是不是跟我们国家的处境有点像?同样的内忧外患!”   “这书写的,是人权。”   “国外已经开始追求自由平等了,但在我们国家,很多人连自己的人生都不能掌控,实在可悲可叹。”   ……   当然了,不管宋明理怎么黑,不管某些人怎么夸,绝大多数读者,其实就看个故事情节。   跟朱婉婉交好的贵妇人们一起聊天的时候,提起这书,一个个就红了眼眶。   “这阿秀这可怜。”   “我在阿秀身上,看到我自己的影子了,我头胎生了个女儿,我婆婆对我那是各种冷待。”   “我丈夫,跟阿秀的丈夫没什么两样。”   “婉婉儿子的书,总能写到人心里去……希望阿秀以后能嫁个好老公,别这么辛苦。”   ……   这些人是完全顺着穆琼的思路走的,不会乱想什么,但她们中间,还是有人因此想到了什么。   “我倒是觉得,我有点像阿秀那个小姐。”有个贵妇人把自己面前牌全部推倒:“糊了!”   “阿秀的小姐没有一点脑子,你说你像她?”有人不解,阿秀的那个小姐,一开始还是有很多人喜欢的,但她接连做出很多糊涂事之后,就没人喜欢她了。   “难道你们不像她?”这人问。   这人这么一问,大家都沉默下来。她们……还真的都有点像阿秀的小姐。   胡牌的女人这时候道:“我琢磨着……我要不要再去读点书?”   她们这些人,年纪都不小了,丈夫身边,也都有年青貌美的小妖精。   之前,她们都是眼不见为净,懒得去管的,但现在看到阿秀那么努力地改变自己,她们突然也有了改变的冲动。   她们的丈夫,总是连说话都不跟她们说,而他们若是多读点书,是不是男人们说话的时候,就能跟着说上几句了?   这些人都思索起来。   《蜕变》在上海引起了广泛关注,就算是茶馆里的说书先生,也在讲着这个故事,无数人关心着阿秀,惦记着阿秀的未来。   宋明理也因此“大出风头”。   也就是这个时候,新一期的希望月报上市了。   希望月报编辑部被砸之后,并没有停刊。   霍英可不是会受人威胁的人,永远都只有他去威胁别人,没有别人威胁他的。   于是,《传染》出版,希望月报也继续刊印。   但希望月报最近的销量很一般。   而这归根究底,还是因为这份月刊,没有特别明确的定位。   教育月刊专门给孩子们看,上面全是适合给孩子看的故事,还在读书的孩子,和有孩子的家长,都会去买。   大众报是个专门刊登小说的报纸,就算没有楼玉宇的文章,上面也有别的小说,爱看小说的人,肯定会去买。   但希望月报,它刊登的东西就比较杂了。有些人在这一期的希望月报上看到了自己喜欢的东西,到了下一期,又全是自己不喜欢的内容了,在这样的情况下,大家自然不会惦记着月月去买。   尤其是,最近天幸再没有在希望月报上刊登小说。   没了天幸的小说,希望月报对大家的吸引力,就更弱了。   不过今天,又有些不一样了……   一家书店的老板在书店门口放了一个竖立的牌子,牌子上贴了一层红纸,红纸上又写着:“新到希望月报,上有天幸新小说!”   《西林》正热着,《传染》加印了很多,依然卖了个精光,在这样的情况下,天幸的新书上市,大家自然是想去看看的。   很多人都走进书店,买了希望月报。   希望月报还是很有诚意的,至少半本,刊登的都是天幸的小说,而这次的这个故事,开头就有意思极了。   开头写的,是一个官员跟新纳的小妾颠鸾倒凤起来,正回味着,醒来之后突然发现自己待在一个简陋的屋子里。   他起初以为这是别人恶作剧,但很快就发现,自己竟然有胸!   他变成了一个女人!   他被吓坏了,而照过镜子之后,他发现自己竟是变成了刚刚被自己厌弃的小妾。 第189章 百科全书   这书名叫《换身记》, 变成了自己的小妾的男主角名叫李学业,而换到了他的身体里的那位小妾, 名叫赵翠。   赵翠的父亲是秀才, 虽然她父亲并没有教她读书,但因为她的哥哥弟弟都读书的缘故,她跟着多多少少认了些字, 并且非常崇拜有文化的人。   李学业是赵翠哥哥的好友,来赵翠家中,结识了美丽的赵翠之后,就给赵翠写了一些书信和诗歌,赵翠被他的文章打动, 最终喜欢上了他。   而到了这个时候,赵翠才知道, 李学业家中竟已有了妻子, 甚至都有了一个姨太太了。   赵翠很痛苦,但因为李学业信誓旦旦地说爱她,赵翠最终还是跟了李学业,成了李学业的姨太太之一。   两人刚在一起的时候, 倒也过了一段琴瑟和鸣的日子,然而后来有人送李学业一个戏子,李学业欣然将之带回家中……   赵翠跟李学业吵了架,而李学业并没有像以前那样去哄她, 反倒高高兴兴地抛开她,去了自己刚带回家中的戏子那里……   赵翠是绝望的, 但她根本拦不住李学业喜欢别人。   后来,李学业除了那戏子,又带回来别的女人,随着时间的推移,赵翠便渐渐成了李学业后院里非常普通的一个小妾。   也就是这个时候,李学业喜欢上了一个女学生。   李学业觉得,他后院的女子都没有文化,只有那个女学生,才是最懂他的,他深深地爱上了那个女学生,为了让对方嫁给自己,还要跟对方举办婚礼。   赵翠当初,是没有婚礼的。她受不了这一点,在李学业再次“娶妻”之前,跟李学业吵架不说,还打了李学业一巴掌。   李学业就把赵翠关了起来。   现在,李学业一觉醒来,发现自己变成了赵翠,他在院子里拍门,想让人放他出去,但压根就没有人理会他,听到他说什么自己不是赵翠,是李学业,下人们还觉得他疯了。   另一边,绝望的赵翠一觉醒来,突然发现自己躺在一个红通通的房间里,身边还躺了个十七八岁的年轻女孩。   她同样被吓了一跳,飞快地从床上起来,然后就发现这个房间特别眼熟。   她刚成为李学业的小妾的时候,就住在这个房间里,但后来李学业有了新人,她就不得不搬出去了。   赵翠找到一面镜子,然后就发现自己变成了李学业。   她呆住了,穿好衣服去找“自己”,然后就听到“自己”正隔着院门训斥下人,让人放她出去,还说她是李学业。   赵翠现在有两条路可以走。   一条路,是马上去跟李学业坦白,两人商量过后一起应对如今的情况,顺便想办法把身体换回来。因为情况特殊的缘故,她这么做兴许还能跟李学业培养出感情来。   另一条路,则是不去管变成了自己的李学业,好好享受属于李学业的人生。   赵翠毫不犹豫地选了第二条路。   她已经看穿了李学业,再不奢望李学业能回心转意,既如此,又何必在她成了李学业,可以肆意生活的时候,还要去听李学业的?   赵翠当初是那么地喜爱李学业。   李学业写给她的情书,她一遍遍地抄写,把自己的字,练得跟李学业差不多。   李学业的每句话,每个动作,她都将之印在心里,反复揣摩。   她还记得李学业所有的爱好,大致了解李学业的那些朋友。   所以,只要她小心一些,就能扮演好李学业。   当然了,最重要的是,没人会相信她和李学业交换了身体这件事,既如此,自然没人会怀疑她……   赵翠回到了新房里。   如果是以前的她,看到新房床上的情敌,怕是要痛苦难受,但现在的赵翠,早就已经没有这样的想法了。   她知道这个刚刚嫁给李学业不久的女学生,跟她一样是被李学业骗了,因而她对这个女学生没有丝毫的恶意,倒是有点同情。   她回忆自己和李学业恩爱时李学业的样子,照着和这个女学生相处,然后又去李学业工作的地方工作……   李学业的新夫人完全没有发现异样,而到了李学业工作的地方……那些人先是惊讶地看着他,然后又纷纷夸他勤勉——刚刚得了个美人,他竟然第二天就来工作了!   赵翠就这么做起了李学业。   天幸的故事,都是新奇有趣的,这一部也不逞多让。   奔着天幸的名头进入书店之后,很多人并没有马上买书,而是先翻阅起来,结果这一看,就停不下来了。   而后来的人进来之后,发现新一期的希望月报已经全部售罄,忍不住就跟正在翻阅的人道:“这位先生,你手上的书能给我吗?我想买。”   要买书为什么不去旁边拿?拿着书看的人不满,然后就发现……旁边竟然已经没有书了!   他连忙收起自己手上的书:“这书我自己要买!”   原本拿着书看的人,毫不犹豫地掏钱付款,然后飞快地离开,就怕有人盯上他们手上的书,要跟他们抢。   没买到书的人郁闷极了,结果这时候,书店老板又拿出许多来……   没想到你竟然是这样的书店老板!   众人纷纷掏钱买书,然后就急匆匆地回家看去了。   而看完之后……所有人都抓心挠肺地想看下面的内容。   “哈哈哈哈哈!这个故事太好笑了!”   “天幸的想法真多!”   “李学业真的太倒霉了!他不停地嚷嚷,结果被人当成了疯子!”   ……   纯粹看故事的人,都看得特别欢乐。   至于喜欢从文章里解读出深刻意义的人……这会儿却忍不住摇头叹息。   这文章,其实挺有讽刺意义的。   别的不说,赵翠可以完美扮演李学业这一点,就够让人唏嘘的了。   当然了,有些人看出这些之后,暗自叹气,并从中吸取教训,却也有人在看出来之后……恼羞成怒。   宋明理虽然最近总在报纸上讨伐穆琼,但却不曾说过天幸的坏话。   当初天幸在《传染》里“抹黑”日本人,惹来日本人发怒,又得到霍二少力挺的事情发生之后,就没什么人敢去说天幸的坏话了。   如今日本的名声在国内挺不好的,说天幸的坏话,稍有不慎就会被当成日本人的走狗,宋明理是不愿意这样的。   他在言语间,一直都对天幸很推崇。   既如此,天幸的新小说上市,他自然是要去买来看看的。   结果……天幸这写的,都是什么东西!   宋明理看这《换身记》,莫名地有种熟悉的感觉。   他自己的所作所为,跟这《换身记》里的李学业,着实有些相像……   宋明理看得怒火中烧,恨不得撕了这书才好。   偏偏都这样了,他的一个好友,竟然还夸奖天幸:“天幸先生的小说,实在新颖!这里面的李学业,当真是自作自受……”   宋明理:“……”   宋明理他不好反驳。   他要是反驳说太多……被人发现他的所作所为跟李学业一模一样,那可如何是好?   宋明理最终默默地,把所有的话咽回了自己肚子里。   甚至不得不违心夸了几句。   傅蕴安以前就对天幸很重视,天幸的文章在希望月报上进行刊登的时候,他总会让希望月报那边多印一些。   现在知道天幸就是穆琼之后,他就更重视了,甚至直接下令,让希望月报将这一期印出十万份来。   现代的杂志,卖个十万份不算什么,但在这个时期,一个杂志要是能卖出十万份,那估计就是当之无愧的全国销量第一了。   在民国时期,是有杂志一个月卖出十几万份的,但那是在民国中期,这会儿……销量达到一万,就能成为上海销量前十的杂志了!   管着希望月报的周念乡一开始听到傅蕴安这么要求的时候,甚至怀疑自己听错了,然而……傅蕴安紧跟着,就强调了一遍,不仅如此,傅蕴安还让他将《我在百年后》印刷成书,《传染》也多印一些。   周念乡闻言,纳闷极了。   傅蕴安就道:“你放心,不会卖不出去,我会让人将这些书运到别处去卖。”   这时候的杂志什么的,为什么销量不高?还不是因为交通不便?   希望月报和教育月刊这两份杂志,因为有利可图的缘故,被报贩卖到了杭州苏州南京北京等地,但也就这样了,在很多城市,其实是买不到这两份杂志的。   既然买不到,自然也就没有销量。   不管是书还是杂志,要是能多运去一些地方,肯定能多卖掉很多,至于为什么没人这么干……无他,就是因为运费太贵了。   千里迢迢运一些杂志去卖,可能还卖不上价钱……有这功夫,还不如把上海那些新奇玩意儿运去卖。   别的不说,霍英的工厂里生产的纽扣鞋子什么的,运去别处卖就比卖书赚得多多了。   把报刊杂志弄去很远的地方卖,不赚钱就不说了,兴许还会亏钱,但现在……傅蕴安打算砸钱,把天幸的书和穆琼的书运到全国各地各个城市去。   这么做,能让更多的人知道楼玉宇和天幸,而这对穆琼,是有好处的。   只要穆琼的名气够大,将来别人想要找他的麻烦,就要先掂量一下自己了!   惹众怒的事情,就算是他的父亲,也不敢随意去做。   于是,这天一大早,上海的文人争相购买希望月报的时候,霍英手底下的一些人,带着一箱箱的书,离开了上海。   这些人里,就包括宋彦秋。   宋彦秋如今已经不需要跟着别人跑了,他已经可以独当一面,这会儿,他就带了很多霍英的工厂生产的产品,还有天幸和楼玉宇的书,准备前往湖南。   他们这些人,一开始是只负责给霍二少的工厂购买原材料的,但现在霍二少的工厂生产的产品越来越多,他们就开始负责卖东西了。   按照霍二少的说法……既然卖自己的商品能赚钱,那为什么他们自己不赚,要给别人赚?   他们就该自己卖!   宋彦秋觉得他们二少说的太对了!   这钱,肯定是自己赚最舒服!   就是这顺便卖书,他觉得不好操作。   这书分量重就算了,卖太贵了还可能没人要……   不,也不一定卖贵了就没人要了,好好宣传一下,这书肯定也是能赚钱的!   宋彦秋摸摸口袋里用玻璃瓶装着的西林,琢磨起要怎么卖书来了。   霍二少这么看重他,他一定不能辜负了霍二少的期待!   宋彦秋等人带着希望月报离开上海的时候,穆琼正在教育月刊编辑部整理自己的稿子。   《换身记》这书,他一个月刊登两三万字的样子,至于《蜕变》,如今又变成了隔日在大众报刊登,每次刊登三千字。   而他如今养成了习惯,每天至少写三千字……如此一来,也就不用着急赶稿子了,甚至有空做点别的。   比如用朱世安的笔名骂骂人,又比如翻译翻译他觉得值得翻译的东西。   而他现在在整理的,就是他从去年开始翻译整理的百科全书的稿子。   百科全书是一整套的,非常之多,穆琼虽然已经用心翻译,还让别人帮着翻译了一些,但也没有将之完全翻译好,只整理出一部分来,然后自己又编写了一些加进去。   这些,有些已经在教育月刊上刊登过了,绝大多数却是没有刊登过的,现在,穆琼打算将之出版。   而这书,他决定跟《英文短文》一样,低价出售。   这书附会附带很多图纸,按照穆琼的想法,第一页,就该是一幅世界地图,然后在上面写上亚洲欧洲非洲这样的字样,翻过去第二页,则可以介绍地球是圆的,再详细写写地球的自转公转之类,还要附带相关的图。   这样的图,要找个人帮自己画才行,也不知道他们编辑部的编辑会不会画。   穆琼正琢磨着要找人给自己画图,就听到教育月刊的木质楼梯被人踩响了。   来人的脚步很轻快……穆琼没关门,转过头去,就看到一个穿着洋装和皮鞋的女孩子上来了,她的身后,还跟着楼下的一个编辑。   这人不是霍安妮又是谁?   盛朝辉近来一直在教育月刊工作,他是个坐不住的,听到声音之后,早就已经从自己的办公室里跑出来了,这会儿看到霍安妮,他都看呆了。   傅蕴安的母亲年轻时是村里的大美人儿,傅蕴安像他的母亲,所以长得好看,而霍安妮,她同样像母亲。   这也就算了,她还很会打扮,很会穿衣服,气质又好……盛朝辉虽见过不少美人,但也没怎么见到霍安妮这样的:“你……你好,请问你找谁?”   盛朝辉一边问,一边整理了一下自己那身坐地都皱了的绸缎长袍。   他的父亲最近一直说要给他介绍对象,该不会就是这个吧?   盛朝辉这么想着,看着霍安妮的时候,眼睛都亮了。   然而霍安妮看了他一眼,不满地皱眉。   霍安妮来上海的时间并不长,却已经被好几个上海这边的公子哥儿追求了,现在对这一类的男人非常没好感。   “安妮,你怎么来了?”穆琼问。   因为傅蕴安的缘故,穆琼已经把霍安妮当妹妹看了,这会儿也就直呼了霍安妮的名字。   “穆哥,我无聊,就来你这边看看。”霍安妮道。   而那个跟着霍安妮一道来的编辑这时候从霍安妮的身后探出头来:“穆主编,原来这位小姐真是你的朋友!”   霍安妮来了之后,只说是来找穆琼的,却不说自己是谁,弄得他们有点担心,特地跟了上来,就怕这位小姐其实不认识穆琼,纯粹是来看楼玉宇的。   穆琼一贯都是不见那些来找他的女人女学生的,他们怕穆琼会不高兴。   “这位是霍小姐,就是近来很有名的那位。”穆琼介绍了一下霍安妮。   近来很有名的霍小姐?那不就是霍二少霍三少的妹妹,霍家大小姐吗?这几天上海的报纸,整天盯着霍小姐,日日在报纸上报道霍小姐的行踪,他们虽然不认识霍小姐,但却都是听过的。   没想到他们穆主编这么厉害,竟然能让霍小姐主动来找他!跟上楼的编辑敬佩地看了穆琼一眼,下楼去了。   盛朝辉却满脸失落。   盛朝辉知道穆琼跟傅蕴安关系极好,没想到他跟霍小姐的关系,竟然也这么好……   有穆琼珠玉在前,他肯定入不了穆小姐的眼了。   毕竟穆琼长得比他好,学问比他好,还比他年轻……他唯一能超过穆琼的地方,兴许就是家里有点钱。   但他只是家里的小儿子,以后要分,也分不到太多钱,倒是穆琼会越赚越多。   盛朝辉打了个招呼,就失落地回了自己的办公室。   穆琼给霍安妮倒了一杯水:“我这里应该也很无聊。”   “不会啊!你这里应该有《蜕变》后面的内容吧?能给我看看吗?”霍安妮满脸期待地看着穆琼。   霍安妮近来,一直无所事事。   上海这边的名媛,喜欢逛街买东西,喜欢各种新鲜玩意儿,但霍安妮在欧洲和美国生活过,上海这边的新鲜玩意儿,对她来说一点都不稀罕。   她玩了几天就觉得无聊了,今天早上看了佣人送来的希望月报和大众报之后,还迫不及待地想看后面的内容。   其实她更想知道《换身记》后面怎么样了,但天幸是谁据说连她三哥都不知道,她想看后面的内容也没得看,就只能来找穆琼,要《蜕变》后面的稿子了。   穆琼直接就把自己的稿子拿了出来,给霍安妮看。   霍安妮捧着稿子,看得津津有味。   这时的人看书,大多是一个字一个字,仔仔细细地读的,霍安妮看得也就很慢,但就算这样,看了一个多小时,她也就把穆琼的存稿看完了。   看完之后,霍安妮又无聊起来,也就是这个时候,她注意到了穆琼正在整理的稿子:“这是什么?”   “我打算整理一部百科全书出来。”穆琼道,突然想到了什么:“对了,你会不会画画?”这时候的文人,大多多才多艺,魏亭就会画画,霍安妮兴许也学过?   “会啊,不过我不会画水墨画,水平也一般。”霍安妮道:“我学的是建筑,要画图纸。”   穆琼之前还真不知道霍安妮学的竟然是建筑,当然了,学这个挺好的:“你能帮我画图吗?”   “你要画什么?”霍安妮问。   穆琼当即跟她说了起来,又将英文版的百科全书拿出来,让霍安妮可以照着上面的图片来画。   要画的都是很简单的东西,霍安妮直接道:“这些没问题,我随随便便就能帮你画出来,不过我现在手边没有工具,要回去才能画。”   “工具?”穆琼问。   “圆规啊尺啊什么的,太阳比地球大很多,要画很大,地球就要小一点,月亮要更小。”霍安妮道。   穆琼其实并不要求霍安妮画得精准,但仔细一想又觉得这样画出来的兴许更好,当即道谢。   “你要是想道谢,不如给我介绍几本书,我最近没事可做,就想看点书。”霍安妮道。   “我这里有不少书,你想看可以自己去找。”穆琼指了指旁边的书架。   他的书架上,放着很多他觉得值得看的小说,其中就包括刚印刷出来的《我在百年后》和《传染》。   霍安妮没看过这两本书,但今天早上看了《换身记》之后,已经记住天幸这个名字了。   她想也不想,就拿了《我在百年后》看,然后这一看,就入迷了。   穆琼看着时间差不多了,就收拾了一下自己的东西,又去叫霍安妮:“安妮,该去吃晚饭了。”   “哦……”霍安妮应了一声,却舍不得放下自己手上的书。   “等下再看吧。”穆琼道。   “我一边走一边看。”霍安妮道:“这书真的太好看了!”   “确实不错。”穆琼笑道。   “哪能只说不错啊!穆哥,我觉得你可以跟他学学,也写点这样的小说!”霍安妮认真地看着穆琼。穆琼的小说虽好看,但到底没有天幸写的新颖,而且《求医》这样的书看着让人难受,她其实并不喜欢。   穆琼:“……”   作者有话要说:   若干年后,宋明理得知朱世安也是穆琼的笔名,吐血三升。   不久之后,他又得知天幸同样是穆琼的笔名,又吐血三升。 第190章 低价书高价书   穆琼最近的午饭, 改成了去平安医院吃,顺便陪傅蕴安。   他和霍安妮到达平安医院的时候, 平安医院正热闹着, 病人们来来往往,有的在挂号,有的挂了号在等着。   在这个绝大多数穷人病了都不会去医院的时代, 这样的场面非常少见,只能说西林的魅力太大了——这里至少有一半人,都是冲着西林来的。   因为病人太多,傅蕴安不得不邀请更多的医生来平安医院工作,同时, 他自己也不像以前那么悠闲。   穆琼到的时候,傅蕴安刚刚给人做完一台手术。   傅蕴安做手术的技术本就很好, 有了西林之后, 死亡率又减少了很多,现在不仅上海这边的人要动手术会找他,就连其他地方的人,要动手术的时候, 也会千里迢迢过来找他。   傅蕴安今天动手术的对象,就是一个特地从杭州来这里治病的病人。   傅蕴安做手术的时候,一直都是戴手套的,这会儿, 他摘了自己手上的手套,用肥皂仔仔细细地洗手。   他的手指瘦长纤细, 但有些地方长着薄薄的茧……穆琼走过去,同样拿了肥皂洗手,又问:“蕴安,你下午还有手术吗?”   “有。”傅蕴安道:“有人让我帮他取嵌在身体里的子弹。”   这时有些人上了战场,受了伤之后,没机会得到好的治疗,就只能任由子弹或者弹片嵌在自己的身体里,而这是让人很痛苦的。   “是谁?”穆琼问。   傅蕴安说出一个穆琼挺熟悉的名字来:“许擎扬。”   穆琼在现代的时候,没听过许擎扬的名字,但来了这个时代之后,倒是听过几次,这是某个军阀手底下的将领,据说打仗格外勇猛,如今手底下有好几万的兵马。   “他是来上海买西林的,顺便找我动个手术。”傅蕴安道。   穆琼点了点头。   现代,抗生素卖得很便宜,生产也简单,不过这个时代……哪怕傅蕴安按着穆琼的指点研究出了大批量生产西林的方法,西林的生产依旧很麻烦。不仅如此,这玩意儿还不是可以让人直接吃的片剂,而是用玻璃瓶装起来的注射液。   光外面的玻璃瓶,就不便宜了。因而现在,这药出售的不多,来上海买药的,便也都是各个势力里的大人物了。   洗了手,两人就一起往傅蕴安的休息室走去,一边走一边聊天。   穆琼把自己整理《百科全书》的事情说了,而傅蕴安一直认真地听着。   到了地方之后,佣人立刻就端上来饭菜。   今天桌上,又有一样非常“新式”的蔬菜——西蓝花。   一朵朵绿色的小花用大概是鸡汤的鲜美的汤煮了,又加了一些菌菇肉丁之类,看着就高档。   “国内竟然也有broccoli!”霍安妮有些惊喜。   原来国内这时候没有西蓝花……穆琼还真不知道这东西国内以前没有,毕竟他上辈子,很小就开始吃了。   “这绿菜花刚有不久。”傅蕴安给穆琼夹了一朵,又问霍安妮:“安妮你怎么会和穆琼一起过来。”   “我去穆哥那里看书了。”霍安妮道:“三哥,你现在才注意到我吗?”刚才她三哥和穆琼聊得高兴,完全忘了她,真是让她伤心。   还有,她三哥在穆琼面前,真的太温柔了,竟然还给穆琼夹菜。   霍安妮看着穆琼碗里的西蓝花,忍不住有点眼红。   她长大之后,她三哥就再也不照顾她了!   “我怎么可能现在才看到你?”傅蕴安无语地看了霍安妮一眼,然后又去跟穆琼说话了。   霍安妮:“……”   算了,她还算好的了。   傅怀安比她更不受重视。   下午,穆琼将《百科全书》的稿子全都整理好,又将需要画的图一一列好,然后就拜托霍安妮去画图了。   至于他自己,则是翻看起刚刚印刷成册的《丝乡》来。   《丝乡》年前就已经登完,现在终于印刷出来了,即将发售。   如今已经是1917年了,因为他跟人做交易,提前推广了标点的缘故,这一年出版的书,都加上了标点。   虽然文字依旧是竖着排列的,但多了标点之后,这书看着真的舒服很多。   这天晚上吃过晚饭,穆琼就和傅蕴安一起回了家。   他有了个新宅子,霍庸还送了他们一个宅子,但两人并没有搬走,还住在老地方。   这一来,是方便傅蕴安在挨着他家的房子的洋房里处理各项事务,另一方面,则是因为朱婉婉和朱玉都是女人,穆琼也不好扔下她们独自住。   不过,他还是很机智的。   年后,他就找人在两家的院墙上开了一个洞,这洞上甚至没有安门。   如此一来,两家来往就方便多了,傅蕴安这边最近增加了一些佣人保镖,还能顺便把他家的屋子打扫干净,照顾朱婉婉和朱玉。   现在,朱婉婉和朱玉晚上回家,都不用自己烧水来洗漱了,早上起来,也总有热腾腾的早餐备好供她们取用。   穆琼穿越到这个时代之后,家务事一直是亲力亲为的,都把洗衣做饭的技能给练出来了,结果现在突然有人伺候……   他觉得要不了多久,自己的那些技能,恐怕就要丢了。   第二天,《丝乡》就上市了。   楼玉宇的书一本接着一本,都很好看,虽然很多人已经在大众报上看过这部小说了,但现在这书上市,大家还是去买了。   不过到了这会儿,急着去买的人还是少数,毕竟他们也知道,就算晚一点去买,这书也是买的到的。   《丝乡》的销售并不火爆,但销量其实很高,这是一部非常有意思的书,很多人都愿意买来,放着闲暇的时候看看,更有人买了之后仔细研究,盼着能实业救国。   而《丝乡》上市的同时,穆琼去了棚户区。   年前,棚户区这边因为来来往往的人多的缘故,甚至形成了一个不小的市场,但这会儿,这里就只剩下一块空地了。   自从平安医院开始出售西林,霍英就不在这边出售西林了,这边自然也就没人了。   之前,那些医生什么的,在这块空地上搭出许多棚子来,现在这些棚子也不在了,这并不是这些医生把棚子给拆走了,而是棚户区的百姓将之拆了,然后用来盖了房子。   穆琼看到一栋低矮的泥屋上面,就铺着一块那些医生用来盖房子的布。   穆琼这次过来,是为了办学校的事情。   他早就琢磨着要办学校了,只是那时候事情太多,他也就暂时缓了缓,而到了现在,他总算有空了,就联系了政府的人,一道过来看看。   “穆先生,你要办学校,有好几块地可以选,价格都很合适……”那工作人员热情地给穆琼介绍。   穆琼却没接话,反而问:“现在还有人患猩红热吗?”   “已经没有了。”那人道:“这次的瘟疫,结束的特别快!以前总有那么一些人,家里人得了病非要将之藏起,不肯交出来,弄得一直有人患病,但是这次不一样,因为得病的人不仅能得到治疗,还能吃好的,不仅没有人把病人藏起,还有本身没病的人想要装病……很快就没人得病了。”   工作人员这么说的时候,满脸高兴,穆琼闻言也笑了笑,然后详细地询问起土地的价格来。   棚户区附近就是农村了,这里还住着很多穷人,因而没有哪个有钱人来这里买地盖房,地价也就非常便宜。   穆琼买了一大片地,也就花了两万大洋,而这块地上,他打算盖三所学校。   一所启蒙学校,两所职业技术学校。   而后者之所以要分成两所,这是因为穆琼打算办一个男校,一个女校。   其实他更想办成男女混合学校,但他真要这么干了,可能会招收不到女学生,干脆就放弃了。   这三所学校,按照穆琼的打算,会向上海以及上海周边的底层百姓招生。   启蒙小学收六岁以上十二岁以下的孩子,不论男女都收,男生每年收学费六元,女生免费,学校管一顿午饭,主要教授国学和数学,还会有其他课程,总体来讲跟其他小学差不多。   至于那两所职业技术学校,则招收十二岁以上的少男少女,当然了,也会适当放宽一些——十岁的孩子若是懂事会干活,也可以进来读。   男子职业技术学校,白天会让他们学技术、工作,晚上就分班学认字,上文化课,学校不收学费,但管一日三餐和住宿,还会发校服,形式有点像招收学徒。   女子职业技术学院情况相似,只不过教授的技术不同,比如男学生可能会教导他们木工之类的技术,换到女学生那里,教的就是做衣服之类了。   同时,不管男女,要是表现出色,还可能会学到更高深的技术,比如可以选一些男生,教导他们使用机器修理机器,也可以选一些女生,教导她们医护方面的知识。   这学校是慈善性质的,虽然让学生们工作干活能得到一些收益,但肯定赚不了钱,能维持收支平衡,就已经谢天谢地了。   办这样的学校,主要是为了让底层的百姓多学点东西,改变他们的人生,给他们灌输一些他希望他们懂得的知识……因而穆琼也就往实用方面努力,英文之类没有必要的东西,干脆就不教了。   当然了,要是有学生特别聪明,值得培养,他也可以花钱资助他们去读平安中学。   那所启蒙学校暂且不去说它,就说那两所职业技术学校,加起来一年能培养出一千人的话,十年就是一万人,二十年就是两万人,两万个识字的技术工人,想来不至于一点用没有,这些学生,兴许还能教导出更多人来。   更何况要是这学校办得好,他还可以多办几所,多招点学生。   不过想那些,就有点远了。   现在学校甚至还没有建起来。   穆琼写了详细地计划书,又去联系合适的工人帮他盖房子,这么折腾的时候,霍安妮把《百科全书》需要的图全都画好了。   霍安妮的绘画技能一般,但她画的图有个好处,那就是写实,而这正是穆琼需要的。   看过霍安妮画的图之后,穆琼当即带着自己的稿子和霍安妮的图,去找了章澈。   这书,绝大多数都是穆琼翻译的,这些文章穆琼全都标了出处,至于他自己写的,则标注了“编者楼玉宇”的字样。   “章叔,这些稿子,有些是我翻译的,有些是我看着资料写的,我并不能保证里面的内容全部正确,你可以找人检查一下,然后再印刷上市。”穆琼道:“这本书的版税我一分不要,只希望这书的售价,可以便宜一些。”   章澈已经在看那些稿子了,看的惊讶极了。   章澈作为商业印书馆的主编,也算是见多识广的,别的不说,地球是圆的这一点,他就很清楚。   但他对地球自转公转这些,了解的却不多,也不知道原来太阳那么大!   还有后面很多知识,也都是章澈不了解的,比如说雪和雨的形成之类。   这么一看,他立刻就意识到这本书的价值了。   这书推广开来,绝对能让很多人受益!更能让他们国家的学生,了解这个世界!   “这么多稿子,大概能印两本书,就标注一和二好了,它们会以五分钱一本的价格出售。”章澈道。   之前的《英文短文》,是卖一角的,这书卖得比英文短文还要便宜。   商业印书馆以这样的价格出售这书,这是真的赚不了什么钱的,毕竟这书并不薄。   而这,也是有原因的。   《英文短文》这书,是给学英文的人看的,而能学英文的人,再穷也穷不到哪里去。   这本书则不一样,这本书,所有识字的人都该去看看,都该知道一下,世界有多大!   既如此,卖太贵就不合适了。   穆琼和章澈商量好,就离开了商业印书馆。   而这个时候,宋彦秋已经带着诸多书籍,来到了湖南长沙。   他带来了很多新鲜的货物,但最多的还是各种书,《留学》、《求医》、《流浪记》、《我在百年后》、《传染》,还有教育月刊希望月报……这些书放在一起,重地不行。   到了地方之后,宋彦秋先租下了一个宅子,用来放这些货物和书,然后也不急着卖东西,而是先给这边的读书人送帖子,请他们来参加文会。   这年头的读书人,其实都是有钱人或者有权有势的人,而但凡有钱或者有权有势的人,又都会读书……   少数一些在乱世出头的武将,他们倒是算不得读书人,但宋彦秋以霍二少的名义送上一份礼也就没事了。   文会这天,宋彦秋这里格外热闹。   然后,宋彦秋就将带来的书全都拿了出来给人看,又展示自己带来的各种商品。   不管是宋彦秋带来的搪瓷杯搪瓷脸盆雨鞋纽扣,还是他带来的书,都大受欢迎。   尤其是那些书……文会上,很多人都随意拿了一本来看,结果还没看完,文会就结束了,偏偏宋彦秋还不把书送给他们……   宋彦秋当然不送的,他表示,这些书其实不是他的,他做不了主,但这些书,明天会在一家书店寄卖。   看书看了一半的人,基本当天晚上,就吩咐家里的下人,让那些下人明天一大早去买书了,他们都不差钱,因而还让那些下人每本都买下来。   这也就算了,宋彦秋还找了一些人,装作是去买书的人……   这天,天刚蒙蒙亮,长沙的某个书店门口,就排起了长队。   一大早起来去茶馆喝茶的老头儿,挑着菜上街来卖的农民,背着书包去学校的学生等等等等,但凡路过这家书店的人,都好奇起来,不明白这是怎么了。   一大早就排这么长的队伍,莫非是店家送鸡蛋?   他们这儿,之前有家铺子开张,头一天去他们店里买东西的人,都送个鸡蛋,那天他们店里人可多了!   “什么送鸡蛋啊!我们是来买书的!”   “这里有卖上海送来的书!那可是上海送来的书,据说特别好看!”   “我家老爷让我每本书买一样!”   “我家老爷让我每本书买两本,还能拿来送人!”   ……   排队的人纷纷说着,说到一半,他们又不说了。   店门开了!   这些人瞧见店门开了,急急忙忙地挤进店里去,然后没一会儿,就有人捧着一大叠的书出来了。   甚至还有人拿不动书,喊了在附近看热闹的人帮忙搬:“来,给你十个铜元,帮我把书搬回唐家去!”   那些一次来了好几个,打算多买几套的人,出来之后,甚至直接去雇车了!   国人都是爱看热闹的。   一个摊子外面围了很多人的话,就算不想买,都会想去看看。   因而书店里的人更多了,好奇的人也更多了。   有一批上海来的书被人争相抢购的消息,更是立刻就传开了!   那些下人还在买着呢,就有得知这件事的人跑来,挤进书店也想买……   “一本书要四角?这也太贵了吧?”那些读书人都被吓到了。   北京上海物价很高,在上海只能买一斤肉的钱,到他们这里,就能买两斤了!这里的人收入也低,在这样的情况下,这边的本地印刷社印刷的书,当然也比上海来的便宜。   这里的读书人平常买本书,一角钱足够,可现在,这些所谓的上海来的书,竟然要四角钱一本!   这也太贵了!   “这可是从上海运来的,能不贵吗?”   “咱们这儿有名的读书人,都来买了,这书肯定不一般!”   “我看了,这书里面有标点,看着就跟别处的书不一样!”   ……   宋彦秋雇来的人纷纷说话,将这些书夸了又夸。   虽然去年,政府就已经提倡使用标点了,但很多印刷社懒得折腾,并没有马上就去烧制标点印书,至少这里的印刷社,就没印刷出什么有标点的书来。   而这里的读书人,他们虽然看了报纸上写的标点的用法,但有些地方还是不太了解的,毕竟标点太多了!   现在有印了标点的书出售……   很多人一咬牙,就买了一本书,又有钱带的不多的,先花两毛钱买了本杂志看看。   不管是书还是杂志,里头都是有标点的,一样能看!   这一天,在宋彦秋的努力之下,书店里一直挤满了人。   宋彦秋来的时候,每本书都带了五千本,正因为这样,他觉得要卖掉不容易,结果……头一天,每本书竟然就至少卖了一千本!   很多人这时候还没得到消息呢!他加把劲,兴许要不了多久,就能把书卖光了!   宋彦秋这想法,是没错的。   长沙是湖南的省会城市,非常之大,在这里有很多学校,识字的人就更多了!   这样的一个地方,想要像上海一样,卖掉两万本书不容易,但五千本,还是没问题的。   这里的读书人,怎么着都不会只有五千个!   至于这书贵……   这是上海来的啊!   就跟上海的人觉得洋人东西特别稀罕一样,这儿的人,也觉得上海的东西很稀罕!   “这次的书,都是楼玉宇和天幸的,我听过这两个人!”   “我大哥在上海读书,他给我寄过这些书!你们别以为四角一本贵,我哥把书给我寄过来,邮费都不止四角!”   “我昨天买了书之后,一晚上没睡看完了,真的太好看了!”   “买了书,我才知道标点要怎么用,这书买的很值得!”   “我要把我没有的书都买上。”   “你买了能不能借我抄一抄?”   ……   穆琼穿越过来总共也就两年,湖南这边绝大多数人,根本就不知道楼玉宇和天幸,但这会儿,这里却出现了一股楼玉宇热,一股天幸热。   那些读书人,甚至以手上有他们的书为荣。   宋彦秋卖这书,不仅没有亏钱,甚至还大赚了一笔。   也是这个时候,朱婉婉找到穆琼,说是想要回苏州一趟。   那里是朱婉婉的家乡,哪怕在那里遇到了很多伤心事,朱婉婉也还是想家的,最重要的是,就要清明了。   朱婉婉想要回去给自己的父母扫墓。 第191章 各种书   朱婉婉找穆琼说回乡祭祖的事情的时候, 离着清明还有个把月。   他们现在事情都挺多的,因而有啥事, 必须要提前商量好了, 才能走。   “以前没去京城的时候,每年清明前后,我都会去祭拜一下你外祖父外祖母, 但这几年,我一直没机会过去。”朱婉婉道:“之前朱博源还会去,今年他肯定不会去了。”   苏州离上海不远,事实上上海这边住着的很多人,都是江苏搬迁过来的。   每年过年还有清明, 从上海回苏州去的人也就有不少,之前那些年, 朱博源是每年都会回去的。   当然了, 他回去不见得是为了给朱婉婉的父母扫墓,多半是想要回乡炫耀一番……朱博源过继给朱婉婉的父母之前,家里头有一大堆的兄弟,而这些兄弟现在都过得不如他好, 朱博源是非常乐意每年回去听人奉承的。   朱婉婉当初见到朱博源每年清明,在她父母坟前草草祭拜一下就走,每日里只顾着跟他以前的兄弟在一起,很是不解, 不明白明明是回来扫墓的朱博源,为什么连坟上的杂草都不愿意拔。现在她读了书, 涨了见识,才算是弄明白朱博源的想法。   “是该回去看看。”穆琼道。他是不信鬼神的,但清明这种时节,他觉得有必要去扫个墓。   “嗯,我们去给你的外祖父外祖母扫个墓,还有你的祖父祖母那里,也要去看看。”朱婉婉道。   穆琼点了点头。   虽然穆永学完全没有尽过当父亲的责任,但原主的爷爷,对原主是真的好。   在原主小的时候,他陪原主玩,教原主读书,带着原主午睡,在原主的人生里,完全是充当了父亲的角色的。   他不仅对原主好,对朱婉婉也不错,就说朱婉婉可以去给父母扫墓这事儿……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清明时节要准备祭祖的东西,要做这做那,出嫁的女人基本都是没空去娘家扫墓的,就算去了,也不过是在兄弟们祭拜的时候,跟着磕个头。   但穆道明每年清明前一天,都会让朱婉婉回去一天,祭拜朱婉婉的父母,他还会让朱婉婉从穆家带走各色祭品,甚至带着原主和朱玉一道去。   至于原主的奶奶,对原主也是极好的。   她是个挺和气的人,之前在苏州的时候,对着原主总是笑眯眯的,对朱婉婉虽有些意见,但也不至于苛待,也就是后来原主的爷爷去世,她跟着穆永学到了北京之后,脾气差起来了,甚至开始骂朱婉婉和朱玉。   但仔细想想,也能理解。   她是个没什么见识的老太太,一辈子生活在苏州乡下,跟丈夫的关系还很好……   突然间丈夫去世,本就很伤心了,又被儿子接到了一个完全陌生的地方,儿子不来看她也就算了,她还病了……   一时间遇到这么多事情,老太太还能乐呵呵地就怪了!   她最后的那一年,一直瘫在床上,屎尿都控制不住,脾气就更差了,也就原主去陪她的时候,她稍微高兴点,却总惦记着苏州,反反复复跟原主讲苏州的一切……   穆琼觉得老太太挺可怜的。   当然了,朱婉婉和朱玉也可怜。她们那时同样是待在全然陌生的地方,都不敢随意出门,偏还要照顾个瘫痪的老太太……   朱婉婉和穆琼商量过之后,最终决定在离着清明还有三四日的时候出发,到时候去了苏州,就多住上几天。   说定之后,朱婉婉就开始频频提起苏州来。   她在苏州,也是有些朋友的,这些朋友已经好几年没见,她怪想念的。   而除了朋友,当初穆家请的下人长工什么的,她也总是提起,甚至几次跟穆琼聊起曾经带过原主的原主的奶娘。   穆琼不得不努力回忆,这才能接上朱婉婉的话。   当然了,这只是小事,穆琼最近忙的,主要还是建学校的事情,而为了能把学校建好,他干脆就拉了霍安妮做壮丁。   此时的有钱人盖房子,是不怎么讲究实用性的,一般怎么漂亮怎么来。   而此时的穷人盖房子,就更不讲究实用了,基本上都是盖个四四方方中间空的房子,里面隔成几间能住人,就算完了,而穆琼,他对自己的学校,还是有点要求的。   “寝室最好可以多建几层,一栋寝室楼,可以朝南一排房间,朝北一排房间,每个房间再配个可以晾晒衣服的阳台。”   “底楼就建个大点的厕所,还要建个专门的浴室。”   “教室都差不多大,两边都要安上玻璃窗。”   ……   穆琼一边用笔随意勾画,一边跟霍安妮解释。   “没问题!”霍安妮一口答应下来,穆琼说的这些,都是她在国外见识过的,她一点没觉得稀奇:“其实你可以每个寝室都装个厕所,那样更方便。”   “最好还每个寝室都装个洗澡间,对吧?”穆琼问。   霍安妮肯定地点头。   穆琼无语地看着她:“你知道水电都要什么价钱吗?”如果他建的是收费昂贵的学校,他肯定给通水电建厕所,可关键是,他这学校,基本是不收学费的!   所以,别说通水电了,一个小小的寝室,还要住十二个人,他甚至打算不搞绿化,在学校里让学生们自己种菜来吃。   说到种菜,穆琼又想到了养殖。   现在上海附近,没人搞大规模的养殖,若是去做这个,肯定能赚不少。   不过这个念头,穆琼只略想了想,就否定了。   搞养殖必须要有饲料,这年头人都吃不饱,哪来的粮食做饲料?   可惜他对农业一窍不通,没办法弄出提高粮食产量的办法。   霍安妮是学建筑的,但学的不怎么样。   她在霍家,是年纪最小的,他们刚出国那会儿,日子再艰难,也尽量不饿着她,再加上她每日待在家里不用出去……她其实没吃什么苦,自然也就不像霍庸霍英傅蕴安一样,在后来拼命努力。   她在国外留学,其实有点混日子,不过好在拿到毕业证书了,也多少学了些东西。   现在穆琼让她帮忙盖学校,这让她巩固了自己的知识的同时,还让她认识到了自己的不足……霍安妮开始努力学习了,甚至还学得劲头十足。   谁不想做出点什么来?   霍安妮就这么开始了不是围着工地转,就是围着穆琼转的日子。   然后……   某日,朱婉婉的那些贵妇朋友来找朱婉婉玩的时候,就有人道:“婉婉,恭喜啊!”   “恭喜什么?”朱婉婉不解。   “恭喜你要有儿媳妇了。”那人笑道。   “什么儿媳妇?”朱婉婉一惊,立刻就想到了傅蕴安。   “就是霍家的那位啊!”那人又道。   朱婉婉:“……”是不是她儿子做了什么?怎么外面的人都知道了?   “你儿子,应该跟霍小姐好事相近了吧?”那人朝着朱婉婉眨了眨眼睛。   原来是误会穆琼和霍安妮了……朱婉婉无奈:“没有的事情,你可别乱说。”   “真没有?”那人惊讶极了:“霍小姐这些日子天天和你儿子在一起,都说他们已经定下了……”   “真没有,他们就是一起办学校。”朱婉婉道。   “办学校啊……”那人忍不住道:“《留学》里的主角,就和喜欢的女孩子一起办学校。”   “霍小姐跟我儿子,绝对没关系。”朱婉婉再一次澄清,就怕这事儿影响到霍安妮的名声。   朱婉婉说的这么肯定,那人总算不说了,倒是朱婉婉,忍不住打听起情况来。   然后就被告知,现在外面的人都在说这件事。   “你儿子是霍三少的好友,霍二少也很欣赏他,现在霍小姐还跟他走得很近,大家就这么觉得了。”那人道。穆琼和霍安妮的身份相差很大,但穆琼称得上是青年才俊了,倒也不至于配不上霍安妮。   “霍小姐是留学回来的,惦记着要干出一份事业来,才跟穆琼走得近,两人是没有关系的。”朱婉婉道:“霍小姐那样出色的姑娘,我儿子哪里配得上?”关键其实是……她儿子不喜欢女人。   朱婉婉虽然已经接受了,但想到这一点,还是觉得有点难受。   “怎么就配不上了,穆琼出色的很,我看配霍小姐,也是配的起的。”朱婉婉的朋友当即道。   朱婉婉笑笑,转移了话题。   朱婉婉这边遇到了这样的情况的时候,霍英和傅蕴安那边,同样有人出言试探。   霍英听到的时候,冷哼了一声让人别传闲话,至于傅蕴安那里……   傅蕴安是从一个跟他关系很好的医生那里听说这件事的。   傅蕴安其实是霍三少的事情曝光出来之后,傅蕴安的一些朋友,一时间都做不到以平常心来对待傅蕴安了。   他们有些怕别人说他们攀附傅蕴安,就疏远了傅蕴安,也有一些人则开始努力巴结傅蕴安。   不过,傅蕴安的态度一如既往,渐渐地,也就没人折腾这些了。   像这个医生,以前一度疏远过傅蕴安,现在对着傅蕴安,却又能开玩笑了。   今天他就道:“蕴安,你和穆琼的关系一直很好,没想到还能更进一步。”   “什么更进一步?”傅蕴安闻言面色不变,还笑着反问,心里却不可避免地被惊了惊——他和穆琼的事情若是被人知道,肯定会被人诟病。   “穆琼就要成为你的妹夫了吧?”这医生笑问。   傅蕴安表情一僵:“这话怎么说?”   那医生也不隐瞒,直接就把外面传的沸沸扬扬的事情告诉了傅蕴安。   傅蕴安:“……”   傅蕴安跟朱婉婉一样否决了这件事,又转移话题说起了别的。   但等那个医生走了,他却忍不住有些担心。   他妹妹年轻漂亮,还是女人,穆琼每天和他的妹妹待在一起,别人还把他们当成一对,时间长了,穆琼会不会后悔跟他在一起?   他深吸了一口气,又有些唾弃自己。   穆琼对他够好的了,这些日子每天晚上都和他在一起,他不该因为这样的事情,就去怀疑穆琼。   他更不该像个女人一样,去纠结这种事情。   傅蕴安很快就回过神,继续做起自己的事情来。   不过,晚上见到穆琼的时候,他到底还是忍不住问:“你最近……每天都跟安妮在一起?”   “是啊,你不是一直知道?”穆琼回答,一边说话,一边脱衣服。   脱完衣服,他就钻进了被窝。   他每天早上锻炼完都会洗澡,晚上就只洗脸洗脚了,而洗完后,他会提前进被子,给傅蕴安暖被窝。   他火气壮,穿很少都不冷,但傅蕴安的手脚,常常是冰凉的。   上海的冬天,实在有些冷,偏又没有空调。   “外面的人都以为你们在一起了。”傅蕴安直接道。   “你吃醋了?”穆琼笑问。   傅蕴安承认了:“是啊,我吃醋。”穆琼这人,有些事情直接跟他说,比试探来的更好。   “过来让我闻闻看有多酸。”穆琼笑道,把傅蕴安搂到了怀里。   傅蕴安心里的那点芥蒂,最终消失了。   两人闹了一阵,穆琼就说了自己要去苏州祭祖的事情:“我之前说要带你出去玩,四处走走,但事情太多一直没空……你要不要跟我一起去苏州玩?”   傅蕴安想也不想就答应下来。   傅蕴安答应之后,穆琼特地找人问了苏州都有哪些好玩的。   当然了,他这行为,让周围人挺无语的:“你是苏州来的,你问别人那里有什么好玩的?”   同时,穆琼也发现,苏州还真没什么特别好玩的地方。   现代的人去苏州,可以看那里的各种园林,但现在……谁愿意光看个老房子?   那些房子现在还有人住着呢,也不见得愿意让他随意参观。   这时候的人出门去,其实喜欢拜访各种各样的人,跟那些人交流,穆琼最后干脆就拟定了一张到苏州后可以拜访的人的名单。   不过,在去苏州之前,先发生了别的事情。   首先,是希望月报上刊登了《换身记》第二部 分的内容。   赵翠完美地扮演了李学业之后,就开始以李学业的身份来生活,而她发现,这样的生活,真的太美好了!   她还借此,见识到了更广博的天地。   李学业并不是一个好人,他曾经背地里抹黑一个文人,但这件事,赵翠是不知道的,赵翠很欣赏那个文人,甚至主动跟对方交好,当众承认自己比不上对方。   那个已经从别处得知李学业在背后抹黑自己的文人:“……”莫非那些跟他告密的人是骗他的?   李学业曾经因为怕学生超过自己,一边打压自己的学生准备将之赶到其他省份去,一边将学生写的文章留在身边,打算将来以自己的名义刊登,赵翠同样不知道这件事,文化程度不高的她看到“自己”收藏的学生的文章,觉得好得不行,不仅将之推荐给报社,还推荐这个学生去了一个很好的部门工作。   已经发现自己的老师在针对自己,正在找后路可惜找不到的学生:“……”他误会了自己的老师?之前他的老师一直找他麻烦,其实是为了让他更努力?   李学业私底下有好几个红颜知己,现在赵翠跟她们全断了,毕竟她连家里的那几个女人,都应付不过来。   外面的那些女人:“……”难道李学业跟他的新夫人,还真的是真爱?   赵翠改变了很多事情,还让他的后院稳定下来。   她对家里的大夫人并无恶感,毕竟这位大夫人从未找过她的麻烦,就给她一份体面。   她不喜欢那几个以前总找她麻烦的姨太太,但她同情她们,虽不至于对她们多好,但也不至于特别冷落。   至于那位新夫人……赵翠发现自己有很多东西要学,这位新夫人正好又懂很多,干脆就装作闺房乐趣的样子,天天和这位新夫人一起看书学习,还支持她出去读书。   本以为嫁人后再也不能去学校读书的新夫人感动极了,愈发觉得自己找到了真爱……   所有的事情,都在向好的方面发展,然而被关起来的李学业在听到下人的议论之后,却要疯了。   他气得不行,咒骂那个占据了他的身体的人,然后就被下人克扣了吃食,他后院的小妾,竟然还来他面前炫耀起来……   李学业终于受不了了,他也终于在被关了很多天之后,想办法爬出了自己的那个院子。   李学业以前从没干过爬墙这样的事情,他翻下墙的时候,不小心扭了脚。   他强撑着,一瘸一拐地去找“自己”。   但他才走到自己的新房门口,就忍不住尖叫起来——他突然发现,自己裙子上全是血!   他的肚子还疼得很,甚至越来越疼了……   他莫非摔坏了内脏,要死了?   李学业被吓坏了,听到尖叫声出来的赵翠,倒是很淡定——她原本的身体……这是来月事了。   故事到这里戛然而止。   勾得那些看文章的人难受得不行,恨不得绑了天幸才好。   看了新一期的希望月报的人,都要笑死了。   天幸写的第一部 小说《我在百年后》,如果要用一个词语来形容,那就是“神奇”,而《传染》这部书,若要用一个词语来形容,那就是“恐怖”,至于这本《换身记》……那就是“好笑”了。   而且越看越好笑。   傅怀安就在孤儿院里笑得停不下来:“哈哈哈哈!这个李学业好倒霉哈哈哈!”   跟傅怀安一起看的朱玉也有点忍俊不禁,也就魏圆圆不明所以,然后就缠着傅怀安:“哥哥你在笑什么?哥哥你讲给我听。”   傅怀安道:“你还小,我讲了你也听不懂,我自己都有地方看不懂呢!”   “你哪里看不懂?”朱玉不解。   “就是这个月事,这是什么?会流血?”傅怀安不解地问道。   “……”朱玉:“流氓!”   傅怀安委屈极了,他问问题朱玉不回答就算了,竟然还骂他!   偏偏魏圆圆还问:“哥哥哥哥,流氓是什么?”   “你还小,不懂。”傅怀安深沉地看着魏圆圆:“来,圆圆,哥哥给你讲《百科全书》吧。”   傅怀安说着,就拿出刚买的《百科全书》来。   去苏州前发生的第二件事,就是《百科全书》印刷出版,上市了。   《百科全书》这书,售价特别便宜,刚上市,就遭到了抢购,很多人还不止买一本。   毕竟这书太便宜了,一角钱竟然可以买两本!   要知道,很多人吃顿饭,就要花一角钱!   更何况这书还不单单只是便宜,这书是真的很好,很有用。   21世纪的孩子们在小学的时候就会学的常识类的东西,这时候的成年人都不见得知道,现在这部《百科全书》,不知道让多少人惊叹!   本来因为《蜕变》连载到女主喜欢上了一个男人,并且打算勇敢追求爱情,因而惹来很多人不满的楼玉宇,一时间又收到了很多夸赞。   “《百科全书》是一部好书,所有人都应该看看。”   “我觉得各个小学,都应当采购此书,让学生们看看。”   “便是开设一门新课,教导上面的知识,也是应该的。”   “这书必须要想办法运到各地去。”   ……   那些有名的教育家在报纸上发表了很多文章来夸《百科全书》这本书,而那些买了书的读者,则被上面的内容惊呆了。   这《百科全书》并不齐全,但介绍的内容已经足够多了,没怎么看过这类书的民国初年的土包子们,都有了一种大开眼界的感觉。   他们几乎立刻就给身边的人推荐起这本书来。   不管是希望月报还是《百科全书》,在上海的销量都非常之高。   至于其他地方……刚刚卖完书回到上海的宋彦秋,在将自己的卖书方法写出来,交给霍英之后,就又马不停蹄地带着很多书出发了。   他这次带了新一期的希望月报,也带了《丝乡》和《百科全书》这两本新上市的书,甚至还带走了傅怀安翻译的《安徒生童话》以及傅怀安写的《拇指小人奇遇记》。   《拇指小人奇遇记》就是傅怀安写的那部童话故事,穆琼看过之后,给他提出了一些修改意见,而傅怀安改正之后,这书就跟《 百科全书》一起出版上市了。   这书写地挺好的,在这个时代称得上很有新意,就是上市的时机不太好,竟然跟《百科全书》撞上了。   傅怀安的文笔比较稚嫩,又没什么名气,一时间都没人注意到这本书。   不过,这情况估计很快就要变了。   毕竟这书真的挺有意思的,很适合十四五岁的少年看不说,成年人同样可以看。 第192章 吃惊地怀安   这日, 穆琼正在教育月刊编辑部赶稿,就被告知傅怀安来了。   傅怀安来的时候, 手上捧着厚厚的一叠书, 都快把他的脸挡住了:“穆老师,穆老师!”   “你这是?”穆琼不解地问道。   “穆老师,我来给你送书!”傅怀安道:“我写的书和我翻译的书出版了, 给穆老师你送几本!”   傅怀安说着,就将那一叠书放在了穆琼的桌上。   这是几本?这分明就是十几本……穆琼看了看,发现一共有六本《安徒生童话》,又有六本《拇指小人奇遇记》。   这两本书,一来他都看过, 二来类似的题材看过不少,比如说他上辈子小的时候看的《尼尔斯骑鹅旅行记》, 写的就是尼尔斯变小之后, 骑着一只鹅经历各种奇幻冒险的故事,因而说要多么喜欢,肯定是没有的。   但穆琼还是很感激的:“多谢。”傅怀安能记着他,也算不错了。   得知傅怀安以后可能会吃喝嫖赌样样精通之后, 穆琼一度有点担心,还特地观察过傅怀安。   然后就发现傅怀安沉迷小说不可自拔,天天不是在找书看就是在自己写小说,此外, 他还要努力学习免得被同学超越,要给孤儿院的孩子上课, 忙得团团转,一天到晚没个空闲。   这样的傅怀安,别说是去吃喝嫖赌了,就连找个小女朋友怕是都没空。   穆琼放下心来,对他的态度一如既往,这会儿就问:“你是不是在写新书了?写了什么?”   “我在写一个孩子,越长越大,三四岁就跟父亲一般高大,之后还长到三米四米五米六米,最后跟房子一样高大,一口就吃一只鸡。”傅怀安兴致勃勃地说着自己的想法:“他最后长得跟一座山一样,哪怕是牛,也能一口吃下,他父亲虽有钱,也养不起他了,他就去外面讨生活,结果遇到有人打仗,他用手一拨,所有人就都倒下了,刀子砍不掉他的汗毛子弹打不穿他的皮,战舰还会被他捏碎……”   “想法不错,你想好怎么结尾了吗?”穆琼问。   傅怀安懵了,他想到了好玩的东西就开始写了,哪里想过要怎么结尾啊!   “一个故事,要有开头,高潮,结尾……”穆琼给傅怀安讲了一些文章结构,又道:“当然了,你想要弄懂,最好还是多看文章。”   “嗯。”傅怀安认真地点头。   穆琼就又道:“其实现在国外的一些书挺好的,如果能和他们的历史一起看就更好了。”穆琼之前在震旦大学的图书馆,看到过很多自己后世的时候看过的名著。   这会儿,他直接拿出一张纸,就将那些名著的名字一一写下,然后递给了傅怀安:“这些书震旦大学的图书馆里是有的。”   傅怀安低头一看,就看到了一长串的英文。   他的英语已经学的不错了,但看大长篇的原文书还是有点困难啊……算了,先看着吧,看着看着,兴许就看懂了。   傅怀安拿着书单从穆琼这里离开,下楼之后,立刻就让拉着一车书的车夫送他去平安中学。   今天是周日,他不用上学,就把自己的书各买了两百本,打算一本本去送。   平安中学新建成的图书馆已经投入使用了,傅怀安直接就各捐了五十本,接着,他又去孤儿院,林林总总送了四五十本书。   比如说,他明明已经送过穆琼了,但又给朱婉婉和朱玉送了书,甚至就连魏圆圆,他都送了:“圆圆我跟你说,这书特别好看,你回去之后,一定要让你父亲给你好好讲讲!”   “好。”魏圆圆认真地点头。   傅怀安欣慰地摸了摸她的头。   “怀安哥哥,你多大啊?”魏圆圆突然问道。   “我啊,我已经不小了,过了年都十六了!”傅怀安挺了挺自己的胸膛。   他周岁还没到十六,但可以算虚岁么!   “怀安哥哥原来你这么老!”魏圆圆道。   “我哪里老了!”傅怀安不敢置信地看着魏圆圆——这小姑娘竟然说她老!   “你比我大那么多!”魏圆圆道:“我现在才七岁,你就十六了,十六比两个七岁还要大……等我二十岁,你就四十几岁了。”   傅怀安:“……”   “怀安哥哥,我本来想长大了嫁给你的,但你太老了。”魏圆圆叹气。   “等等!”傅怀安想也不想就道:“你这个算法不对!你二十岁,是十三年后,那时候我也就二十八岁!”   傅怀安教导起魏圆圆数学来。   不久之后。   “原来是要这样算的!怀安哥哥你真厉害。”魏圆圆道。   “那是!”傅怀安道:“不过你别想嫁给我,我不喜欢小孩子。”他喜欢有文化又厉害的大姐姐。   “我才不嫁给你,我要嫁给穆哥哥。”魏圆圆道:“我十年后就能嫁人了,到时候穆哥哥也就二十八岁。”   “……”傅怀安同情地看着魏圆圆:“圆圆啊,你别想了,你穆哥哥,估计要当我姐夫了。”   傅怀安天天待在孤儿院这边,每天很晚才回家,跟霍安妮没什么接触,他以前也没见过霍安妮,两人可以说一点不熟。   但他听到霍安妮和穆琼整天在一起的传言了,他觉得这事还是很靠谱的。   他的哥哥们都很喜欢穆老师,指不定就想把他姐嫁给穆老师。   魏圆圆小朋友道:“那算了,要不然,我就嫁给路灯好了,孤儿院里的孩子都听他的!”   路过的路灯:“……”他是不是应该感动一下?   已经来了一会儿的傅蕴安心里“呵呵”一笑:姐夫?傅怀安是这么想的?   他之前没把他和穆琼的事情告诉傅怀安,是因为觉得没必要,不过现在,还是有必要让傅怀安知道一下的。   反正他不会往外说。   “三哥,你来了?”傅怀安看到傅蕴安,很是高兴。   “嗯,我过来送点东西。”傅蕴安道,他们医院里住院的病人,都是有钱人,住院之后洗漱用品还有传单被褥都会买新的,出院的时候又会丢下不要。   身上有传染病的病人用过的东西,他让人烧了,但是一些病人没什么大问题,他们用过的东西,他就让人清洗消毒,送来孤儿院了。   “对了三哥,我的书出版了!我送你几本吧!”傅怀安兴奋道,他近来回家的时候,他三哥每次都已经睡了,他晚上都碰不到人,也说不上话。   “不用,我早就联系出版社,各买了两万本了。”傅蕴安道。   “两万本?”傅怀安被震惊了,同时格外感动。   他哥真好,他写的书竟然买了这么多……   “这两万本书,我让人运到别的城市去卖了,这样能让更多的人知道你的名字,帮你增长名气。”傅蕴安又道。   “三哥,谢谢你!”傅怀安更感动了。   “我们是兄弟,不用道谢,就是……”傅蕴安面露迟疑。   “怎么了?”傅怀安问。   “这些书的运费不便宜,买书也不便宜……你知道的,我的钱都投在医院里了。”傅蕴安看着傅怀安。   “哥你放心,这钱我一定给你补上!”傅怀安拍着胸脯道,决定等下马上去发电报,跟自己的父亲要钱来给自己三哥。   他三哥对他这么好,他不能让自己的三哥亏钱啊!   压根就不知道自己三哥其实跟自己二哥一起管着生意的傅怀安,一心惦记着要给傅蕴安补偿。   傅蕴安笑笑,又去找了穆琼,然后给了穆琼一大笔钱:“天幸的书出了之后,我卖了不少,这是给你的稿费。”   “怎么有这么多?”穆琼惊讶。傅蕴安竟然给了他一张两万的庄票!他平常从商业印书馆拿稿费,一般就拿个几百一千。   “我印了很多,让人卖到其他地方去了,还卖了个好价钱。”傅蕴安把宋彦秋做的事情说了。   “多谢。”穆琼道,他知道傅蕴安这么做,肯定不是为了赚钱,也不见得真赚了这么多……   但现在他办学校缺钱……穆琼打算把这钱放在学校的账上。   “你跟我说什么谢谢?”傅蕴安亲了穆琼一口。   这年头书少,书店里是很少有新书的,正因为这样,新书上市,总会被人注意。   更何况,《安徒生童话》好歹在教育月刊上刊登过。   傅怀安送书之后第二天,这两本书的销量就上来了,购买的人非常之多。   尤其是《安徒生童话》,更是受人欢迎。   这虽然是一部童话,但里面的诸多故事,便是成年人,也是能看的。   至于《拇指小人奇遇记》,这书写得新颖,大家都爱看,但到底傅怀安年纪还小,以前又没写过书,有些拿捏不好哪些该写哪些不该写,以至于这书大家都看了,但真要说爱不释手,倒也没有。   当然,穆琼觉得这已经很好了。   傅怀安还小,以后他肯定会越写越好,将来大有可为。   又过了两天,这两本书就跟《丝乡》和《百科全书》一样,在其他地方出售了。   湖南长沙。   宋彦秋上回在这里卖过书之后,这里的文人,就都对楼玉宇和天幸赞不绝口起来。   他们都不知道楼玉宇和天幸是谁,但有人千里迢迢把这两人的书运来,这两人肯定非常有名,既如此,他们对这两人,肯定是要夸,不能批评的。   在大家都夸的时候,有人批评,就不合群了,还会被人当做是嫉妒别人……   更何况,这两人的书,是真的很好……很多没买到书或者买不起书的人,现在都想尽法子从别人那里借书来看来抄。   而这个时候,宋彦秋又来了,又带来了一些新的书。   而且,这次的书里,还有价格便宜的!   《百科全书》上下两册,也只要两角钱,《安徒生童话》和《拇指小人奇遇记》,则是两角钱一本,也就是《丝乡》贵一点,一本书依旧要四角。   一时间,又出现了抢购潮。   而这个时候,给自己的父亲发了电报要钱的傅怀安,收到了他父亲让人给他送来的一些奖励。   自己的儿子竟然写了书,还出版了!   霍大帅与有荣焉,给傅怀安送的东西格外多,倒是钱给的不多。   他现在自己花的钱,都是霍英给的……   于是,傅怀安收到了一千银元,外加若干珠宝古董。   一千银元肯定不够三哥买他的书,再送去别处售卖花的钱……父亲怎么这么小气啊!   这天晚上带着很多东西回家的傅怀安,想来想去,觉得只能把父亲送给他的诸多奖励转送给自己三哥了。   在孤儿院上完课回到家里,已经晚上九点了,傅怀安问:“我三哥呢。”   家里的佣人一如既往地回答:“三少已经回屋睡觉了。”   “这样啊……”傅怀安有些犹豫。   而这时候,那佣人又道:“四少要是想找三少,可以去门口问一声,三少虽然进屋了,但应该还没睡。”   之前,他们三少交代他们,不许他们放傅怀安去他那边,但前几天却又交代他们,说是以后晚上傅怀安要找他,就让他去找。   他们不知道三少想做什么,但肯定要听话。   傅怀安可不知道佣人心里想的事情,听到佣人这么说,他点了点头:“我这就去看看。”   傅怀安跟傅蕴安的房间离得有点远,就连上楼的楼梯都不是一起的,他来到傅蕴安门前,立刻就敲了敲门:“三哥,你睡了吗?”   应该是没睡的吧?灯还亮着呢!傅怀安正这么想着,就听到傅蕴安道:“还没睡。”   “哥,我给你送东西来。”傅怀安又道。   “稍等,我来开门。”傅蕴安道,而他刚说完不久,傅怀安面前的门就被打开了。   傅蕴安外面的长袍已经脱了,披了一件很厚的棉衣出现在门口:“你来送什么?”   “三哥,父亲给了我一些奖励,我拿来给你。”傅怀安有些不好意思:“也不知道能不能抵了你买我的书的钱……”   “你有这份心就好了。”傅蕴安道:“不用给我钱。”   “那怎么行!”傅怀安坚持要给。   傅蕴安最后“不得不”收下了。   傅怀安到底是他的弟弟,他肯定是愿意帮帮这个弟弟的,所以才会让人在卖穆琼的书的同时,把他的书捎上。   但偶尔这个弟弟,让他有点看不顺眼,既如此,这东西肯定是要收的。   两人一直在门口聊着,傅怀安起初压根就没看屋里的情况,但后来他要送东西进去,却突然注意到……他三哥的床上,躺着一个人!   那人他还很眼熟!不是穆琼又是谁?   傅怀安看着倚在床上看书的穆琼,都傻了。   傅怀安来了之后,穆琼没躲着,也没出声。   傅蕴安要是不想让傅怀安知道他们两个的关系,肯定会把傅怀安弄走,若是傅蕴安想让傅怀安知道他们的情况,那么就是现在了。   穆琼坐直身体,朝着傅怀安笑了笑:“我就不起来招呼你了。”   “你你……穆老师……”傅怀安傻乎乎地看着穆琼。   “你把东西留下就可以走了。”傅蕴安道,直接把人打发走了。   直到傅蕴安房间的门在自己面前关上,傅怀安依旧有点反应不过来。   穆老师竟然在他哥的床上,他们这是要抵足而眠彻夜长谈?   他怎么就觉得怪怪的?   傅怀安晕晕乎乎地下楼,结果就遇到了在楼下吃东西的霍安妮。   霍安妮最近天天跑工地,都晒黑了,这会儿吃夜宵的时候,一只脚还架在旁边的凳子上,瞧着一点都不淑女。   不过看到傅怀安,她立刻就把脚放了下来,还端正了坐姿。   “姐。”傅怀安主动打招呼。   “有事?”霍安妮问。   “有事……姐,我看到穆老师在三哥的房间里……”傅怀安说到一半就不说了,他突然想到,这事也许不能乱说。   “你这个样子,是不是看到不该看的东西了?”霍安妮好奇地看着傅怀安,又道:“看见了就看见了,不要往外说知道吗?”   “什么是不该看的东西?”傅怀安忍不住问:“三哥和穆老师……”   “他们在一起了。”霍安妮道。   傅怀安早就想到这一点了,现在得到霍安妮的肯定,一时间如遭雷劈。   他三哥竟然和穆老师在一起了!   他三哥是不是逼迫了穆老师?   他三哥怎么能这样!   傅怀安纠结极了。一边是对他不错的亲哥哥,另一边是对他悉心教导的老师,他不知道该帮谁才好。   傅怀安纠结了一晚上,一晚上没睡着,同时也想明白了——他不能让自己的三哥做错事,他要帮帮穆老师!   然而,他晚上没睡的后果,就是大早上睡得特别香,最后被人叫醒的时候,就快来不及上学了。   这也就算了,他还得知,他哥跟着穆琼去苏州了。   穆老师去苏州,他哥干嘛跟着?傅怀安不解极了,也就这么问了。   跟他一起迟早餐的霍安妮道:“人家两口子的事情,你管什么管?”   “两口子?”傅怀安又愣了。他对两个男人的关系的了解,就是有钱少爷和戏子的这种,现在……两口子?   “怎么了?”霍安妮反问。   “三哥和穆老师是两口子?”傅怀安继续问。   “是啊,大家都知道,大哥还送了他们宅子呢。”霍安妮有些得意地看着傅怀安:“也就你,一直看不出来。”   傅怀安不知道自己应该庆幸穆琼并没有被他三哥强迫好,还是应该可怜自己。   为什么之前都没人告诉他!   傅怀安郁闷的时候,穆琼和傅蕴安朱婉婉朱玉,以及两个保护傅蕴安的保镖,已经上了船了——他们去苏州,是坐船去的。   上船后,朱玉就跟这些日子不怎么聊天的哥哥说起学校里的事情来。   朱玉现在在学校里,那是人人艳羡的。   自从穆永学来过上海,大家就知道了穆琼的身份,也知道了她的身份。   有楼玉宇这么个哥哥……她在学校里,自然过得极好,所有人都羡慕她。   而这样的生活环境,无疑让她越来越开朗,越来越活泼了,她甚至又跳级了,下半年就可以去读中学。   穆琼挺喜欢她这个样子的,仔细问了她的学业,还问了她的朋友。   “哥,我现在有很多朋友,她们都很喜欢你,也很崇拜你。”朱玉笑道,她的朋友其实还跟她打听她哥哥有没有喜欢的人……当然这个她还是不说了。   穆琼和朱玉聊过之后,就开始给傅蕴安讲苏州的事情。   原主在北京的时候,没交上什么朋友不说,还受了很多委屈,但他在苏州的时候,却是有很多朋友的。   只可惜这年头通信不便,又有人从中阻挠,也就断了联络——原主去北京的时候,给他的朋友留了穆永学在北京的宅子的地址,可惜后来一封信都没收到……穆琼琢磨着,多半是吕绮彤动了什么手脚。   而等原主回来,他的朋友大多已经中学毕业,各奔前程了,又没遇到。   至于那些亲戚……当初也有帮他们说话的,可惜穆家宗族铁了心要把他们赶走,别人也帮不了太多。   再加上当时所有人都觉得朱婉婉去投奔朱博源,是没有问题的,自然也就没有非要帮朱婉婉——朱博源的财产,可是朱婉婉的父母给的!   然而世事难料……   船的速度挺慢的,他们一大早出发,中午的时候,还没到苏州。   朱婉婉就拿出一些吃食来,让大家一起吃。   这时候的船,有固定时间出发,很多人乘坐的那种,也有单独包的,他们坐的,就是他们单独包下的船,船夫把他们送到苏州之后,还会在苏州等他们,过些日子再把他们送回上海。   而这么包一趟,总共要五六日功夫,也就只要花四个银元,还不用包船夫的吃住。   朱婉婉他们吃饭的时候,船夫也拿出一碗米饭来吃,配的菜是一块拇指大小的咸菜疙瘩。   朱婉婉见状,当即招呼了船夫跟他们一道吃——他们带了不少菜,自己人是吃不完的。   船夫感激地笑笑,跟着吃了起来,而这时候,苏州那边,有人正在发愁。   苏州离上海很近,穆琼就是楼玉宇的事情,穆家的那些人,现在已经知道了。 第193章 老同学   穆家宗族, 位于苏州乡下。   这边整个村子的人,几乎都姓穆, 他们修建了祠堂, 建了族学,相互帮助团结在一起,逐渐壮大, 到如今已有近两百户人家。   而穆家原先的族长兼核心,就是穆永学的父亲穆道明。   穆道明的父亲是举人,他自己也是秀才,又有许多田地铺子,家大业大。而穆家其他族人大多一辈子务农, 剩下的也不过做点小生意或是当个小地主,并无多大本事, 也就一直以穆道明马首是瞻。   等穆道明去世, 他们又开始听穆永学的,结果竟是做了错事。   清明前,穆家族里很多在外工作或者求学的人都回来了,刚接任族长没几年的穆道齐就在穆家的祠堂里, 召集族里的一些人商量事情。   早些年穆道明,乃至穆道明的父亲还在世的时候,每隔几年就会拿出钱来修祠堂,将祠堂修地如同新的一般。   但现在……   穆道明去世前, 就已经有两年没修祠堂了,等他去世, 更没人愿意花钱修祠堂,这会儿,这祠堂看着竟有些破败,屋角那蜘蛛网,更是显得这里没有人气。   “当初道明叔一直拜托我们照顾昌琼,可你们看看你们都做了什么?”一个长着一脸络腮胡子的中年男人愤怒道:“你们不帮着他也就罢了,竟然还把人往外赶!”   “我们没想赶走他,昌琼这孩子是我们看着长大的,我们哪可能赶他走?这不是永学稍信回来,说朱氏苛待婆母,让我们不要帮她么……”穆道齐轻咳了一声。   穆道齐是穆道明的堂弟,他跟穆道明一样,在穆家“家道永昌”的排序里排到“道”字辈,但本身却没什么本事。   读书读书不成,做生意又亏本,要不是祖上多少留下点家业,他兴许都要下田种地去了。   而当穆家族长这事儿,他以前也是从不敢奢望的。   就算穆道明没了,这族长的位置,也该是穆道明的儿子或者孙子来当……   结果,穆永学竟然要变卖祖产搬去北京,然后不仅低价将祖宅卖给了他,还让他当了族长,有权管着族里的祭田之类。   穆道齐称得上欣喜若狂,对穆永学也多了几分亲近,正因为这样,北京来信让他把朱婉婉赶走的时候,他才会同意。   结果穆昌琼这孩子脾气大,竟然跟着走了,以至于族里很多人怪怨他。   如今正逢乱世,他没什么本事也没什么钱,这几年族里的境况,那是一年比一年差,对他这个族长,意见也越来越大。   他倒是想跟穆永学求助,结果穆永学根本不管他们,同时,他们还听说穆昌琼现在有出息了,就连穆永学都比不过他。   穆道齐到底是得了些便宜的,不至于后悔,但穆家族里其他人,这会儿却后悔极了。   “朱氏的性子,我们又不是不了解,她怎么可能会苛待婆母?我看那分明就是穆永学喜新厌旧,硬给她安上的罪名。”   “就是,真要有苛待婆母这事儿,肯定不会是朱氏干的,倒可能是穆永学新娶的女人干的,那女人来我们这里的时候,瞧着我们的样子傲气的很,眼睛不是眼睛,鼻子不是鼻子的。”   “听说昌琼现在在上海,又是办报纸又是出书,名气大得很……本来可以让他帮衬乡里的。”   “你们的消息都落伍了,昌琼这孩子,可不止办了这些事情,我得到消息,说他都在办学校了,还跟山西霍家的小姐走得很近。”   “他的书苏州这边很多人都在看,都说他是有大学问的,兴许霍家还要招他做女婿呢!”   ……   穆道齐以外的人议论起来,一个个满脸艳羡。   穆琼这般有本事,他们当初怎么就没有好好对他呢?   穆道齐瞧见这些人的表情,就知道他们在后悔,但现在可不是后悔的时候:“你们有空想这些,还不如想想,若是穆琼来找我们的麻烦,我们要如何是好。”   他们当初,可是一起把穆琼赶走了的。   穆道齐又道:“他写的《我的这两年》,你们应该也瞧见了,人家肯定记恨着我们。”   一时间,所有人都沉默了。   “都是一家人,我们给他赔礼道歉,他应该也不会把我们怎么样?”有人道。   “怎么赔礼?”穆道齐又道,穆琼要是来找他们的麻烦,肯定头一个就找他!   “族长你把宅子还给他不就成了?”   “这是我花钱买的宅子!”穆道齐哪里愿意。   最后,众人商量了一上午,也没商量出结果来。   而这个时候,穆琼一行人,却已经在苏州上岸了。   坐了许久的船,上岸的时候,穆琼有种自己踩在云端上的感觉,总觉得脚下的大地仿佛在发飘。   他以前,从未坐过这么久的船,这还是头一次。   相比之下,朱婉婉他们就习以为常了。   朱婉婉付给船夫两个银元,又把他们吃剩的饭菜送给船夫,那船夫就喜滋滋地道起谢来。   他们来的是苏州城,打算今后几天,就住在这里。   “这边应该是有旅店的,我们找个旅店住几天。”穆琼道,这会儿大城市都已经有旅店了,住着还都挺舒服的。   “不用住旅店,我在这边有个宅子。”傅蕴安道:“我们直接过去就行了。”   他说完,立刻就有人笑着来了:“三少,宅子已经打扫好了。”   穆琼:“……”有钱人的生活,真是难以想象。   而更让穆琼惊讶的,却是傅蕴安的宅子,竟是美轮美奂的园林。   宅子并不大,但设计地格外精巧,假山池塘一应俱全,就说里面一个给家里小姐住的院子,院子里明明很小,但还是设计了一条一米宽的小溪从中穿过,小溪上还建了个小巧的石桥,旁边又有个小土坡,上面盖了凉亭,凉亭的石桌上,还刻画了围棋棋盘。   可惜他们对围棋,都只知道简单的规则,并不会下。   朱玉一眼就喜欢上了这小院子,直接住下了,朱婉婉挑了隔壁的院子住,至于穆琼和傅蕴安,则选了这宅子的主人家住的房间居住。   将行李放下,一行人便先去了外面吃饭。   穆琼曾打听了苏州有名的酒楼,打算带傅蕴安去吃,结果他都没张口,这边宅子里的人就安排马车,将他们送了过去,而他们到了之后,不仅有包厢,还立刻有人给他们上起菜来。   先上的是几样凉菜糕点,又端上一人一个鹅掌,那鹅掌应是炖了很久了,轻轻一抿就骨皮分离,异常鲜美。   穆琼在现代时,看红楼之类的书,还想着里面做菜的法子,会不会写得太复杂了,这些日子跟傅蕴安在一起之后,才知道这时候的人,还真会这么干。   他觉得他已经可以去写美食文了……   朱婉婉和朱玉都是不爱浪费的,一顿饭吃下来,到最后都肚皮滚圆了!   吃过晚饭,他们正打算回去休息,不想竟在酒楼楼下被人叫住了:“昌琼!真的是你!”   穆琼转过头去,就看到了一个打扮地格外精致的年轻男子,正是原主曾经的好友之一,费康榆。   “康榆。”穆琼道,然后看了傅蕴安一眼——他记得当初傅蕴安就是看他好看,才跟他搭讪的,现在……费康榆的相貌,那是胜过他的。   更别说费康榆还从小注重打扮了。   结果,傅蕴安同样在看穆琼……两人的目光撞在一起,又一起去看费康榆。   “穆琼,几年不见,你看着过得不错……你是回来扫墓的?”费康榆道。   “是的。”穆琼点头。   费康榆很健谈,当即跟穆琼聊起过清明的事情来,还笑着抱怨了一番最近纸钱价格上涨的事情。   最后,费康榆道:“从北京来这里要好多天吧?你现在住在哪里?要不要去我那里住?”   “不用,我已经有落脚的地方了。”穆琼笑道:“我不是从北京过来的,我这两年一直待在上海。”   “你在上海?”费康榆有些惊讶:“你是到上海读书了?”   大众报现在已经在苏州发售了,楼玉宇的各种书,在苏州更是卖了不少,但穆琼就是楼玉宇这件事,这边知道的人却不多。   毕竟他刊登文章都是用的笔名,大家自然也就只知道他的笔名,不知道他的真名了。   而穆家会知道,却是因为《我的这两年》之类,写的都是真人真事,更何况他们跟穆永学,还是有联系的。   “我是到上海谋生去了。”穆琼笑道。   “原来你去了上海,怪不得我给你寄信,你都不回……你是没收到吧?”   “是没收到。”穆琼点了点头。   时间不早了,费康榆也就没和穆琼多聊,但他跟穆琼要了地址。   穆琼把地址给了费康榆,又道:“清明前的这几天,我都会住在这里。”   原主老家离苏州不远,坐马车要不了一个时辰,所以他们会住在苏州,扫墓这天再去村里。   “好!很多同学都惦记着你,到时候我们来找你玩。”费康榆道。   “好。”穆琼应下了。   回家的路上,傅蕴安问起了费康榆。   原主的记忆穆琼是有的,但他并未继承原主的感情,对费康榆的印象其实不深:“他是我中学同学,他的父亲是苏州有名的昆曲大家,而他最喜欢的就是昆曲,不仅会作曲奏曲,还能登台。”   “你喜欢昆曲吗?”傅蕴安问。   穆琼毫不犹豫地摇头。   他并不是有艺术细胞的人,在从小沉迷文字的情况下,更是没空去研究戏曲,对戏曲了解不多。   傅蕴安就聊起了别的。   第二天一大早,朱婉婉就带着朱玉回乡去了。   她要去见自己的几个朋友,还打算请人修一修自己父母的坟。   她父母去世的时候,她早已出嫁,父母的葬礼是由朱博源办的,酒席倒是很体面,但那坟却几乎没修,直接土里一埋,放上个石料一般墓碑就算了。   而别人家,很多是会买些砖块,在坟边砌上一圈的。   这事不用所有人都去,穆琼这天,就跟傅蕴安一起,拜访了几个苏州这边的极为有名的人。   很多在民国时期大放光彩的文人,现在才二十多岁乃至十几岁,而这些人前面那一辈的文人,穆琼又是了解不多的,这次他打算拜访的几个文人,他在现代的时候就都没听过,但穿越过来之后,倒是听说过他们。   一天下来,穆琼拜访了三个人,其中两个,穆琼觉得拜访地挺值得,但有一个,他其实很后悔去拜访了——那人一瞧见他,就让他不要沉迷于女色,还说女子就该安分守己,让他别写那些会教坏女子的东西……   面对这样的人,穆琼着实有些无语,最后没聊几句就离开了。   幸好,跟另外两个人聊天,穆琼收获颇多,还意识到了自己身上存在的一些不足之处。   这天晚上回到家,穆琼就被门房告知费康榆来了,送来了一张请帖。   费康榆送来的请帖,是邀请穆琼去参加明日的文会的。   这文会,是穆琼曾经的一个同学所办,巧得很,穆琼这同学的父亲,就是穆琼想拜访的人之一。   因而第二天,穆琼就和傅蕴安一起,去参加文会了。   举办文会的穆琼的同学姓方,名叫方天枼,在原主的记忆里,这方天枼称得上是他的至交好友了。   穆琼和傅蕴安出发去方家的时候,方家那边,已经有几个穆琼曾经的同学提早到了,其中就包括费康榆。   从费康榆那里得知穆琼会来,这些人都很好奇:“你见到穆昌琼了?他现在在做什么?”   “他过得如何?”   这些人纷纷问,费康榆道:“我昨日是在大安酒楼见到穆昌琼的,他看着过得不错。”   “呵……过得不错,但就是不理会我们老朋友……”方天枼突然冷笑了一声。   “天枼,穆昌琼也不是故意不回信的,他去了上海了。”费康榆道:“他应该是没收到我们的信。”   “他地址变了,我们的地址可没变。”方天枼道:“我看他就是看不上我们了,都不愿意联系我们。”   方天枼话里话外,对穆琼很有意见,费康榆看到这一幕,有些尴尬。   不过,他也觉得这不能怪方天枼。   穆昌琼去北京后,他们都给他写了信,方天枼更是写了不止一封,结果穆昌琼竟然一封信都没回。   方天枼一度很担心,还去穆家宗族那边打听了,就怕穆昌琼出了事,可那边说了,穆昌琼好好的。   “天枼,兴许里面有什么误会。”费康榆道。   方天枼没说话,而这个时候,又有人从外面进来了:“老方,我来了!”   听到那人的声音,方天枼的脸上露出厌恶来,费康榆等人的脸色也不好。   这次来的,也是他们的同学。   他们当初就读的,是苏州最好的中学之一,虽说教育质量没有北京上海的好,但苏州有权有势的人家,基本上都是读这所学校的。   学校里的学生,大多很努力,大家关系也很好,但其中却也有惹人厌的,不巧的是,来的这一位就是。   这人当初在学校里,每天不想着读书,读了好多年也毕不了业,倒是整天结交这个结交那个,大概因为他年纪不大的缘故,这么做的时候,行迹还很明显。   不过即便如此,大家也没怎么讨厌他,直到当时跟他关系很好的一个同学,家中出了事。   那同学家中出事,方天枼等本来跟他关系一般的人,都是出手相助的,偏偏这位跟人家关系最好的,竟然转过头就完全不理人了,还私下底嘲笑对方。   这做法,着实让人心寒。   中学毕业后,大家都是不愿意理会这人的,偏这人有些本事,竟然巴结上了盘踞在附近的林姓军阀的大少爷,靠着陪那大少爷吃喝玩乐,还当上了警察局局长。   他仗着这身份,做出许多恶事来,方天枼等人就更厌恶他了,偏又不能得罪他。   他们可不能为了一时痛快连累家里人。   别的不说,就说今天……方天枼其实没给他送请帖,但他来了,方天枼却也不能把人赶出去,甚至还要欢迎他。   方天枼深吸一口气,就道:“廖局长,欢迎光临。”   原主穆昌琼,是跳级读书的,方天枼等人都比他大,如今已经二十出头,至于这位名叫廖威的廖局长,更是已经二十有五。   再加上他发了福,凸起着肚子,便是说他已经三十多岁,大家肯定也是信的。   “天枼啊,你办文会,把老同学都请了,偏就是不请我,这可不太厚道。”廖威道。   “廖局长贵人事忙,我也是怕打扰了廖局长,才没请你过来。”方天枼笑道,但那笑,怎么看怎么浮于表面。   不过廖威并不在意,他其实挺喜欢看这些人讨厌他,却又不敢得罪他的样子的。   “我就算再忙,老同学有事,也会抽空来看看啊!”廖威哈哈一笑,又问:“你们刚才在聊什么?”   “没什么。”方天枼道。   “真没什么?”廖威道:“方天枼啊,你这瞒着我,可就不厚道了,亏我还想告诉你一个好消息。”   方天枼不想多说什么,就干脆问:“什么好消息?”   “霍三少来了。”廖威道:“我得到消息,霍家那位三少爷来苏州了。林大少已经给他下帖子了,还让我去陪着。”廖威说这话的时候,满脸自得。   这算什么好消息,分明就是廖威刻意炫耀。   霍家近来因为西林等很多东西名声大噪,廖威这是在跟人炫耀他要攀上霍家人了。   廖威说地高兴,口若悬河,费康榆听不下去了,道:“昌琼估计就要到了,我去外面等他。”   “昌琼?穆昌琼?”廖威问:“他也会来?”   “是的。”费康榆道。   “啧啧,没想到他竟然有脸回来。”廖威呵呵一笑:“我还以为,他怕是再不会回来了。”   “你什么意思?”方天枼问。   廖威道:“没什么意思,我就是无意中知道了一些事。”廖威对穆昌琼,一直不喜欢。   他那会儿费尽心思,也没办法跟方天枼他们搞好关系,结果穆昌琼这个只会读书的,跳级上来之后,竟很快有了一群朋友。   他还很受老师的喜爱。   这样一个人,廖威哪可能喜欢?   不过,这人现在已经没什么出息了。   “穆昌琼啊,听说他去了北京之后,竟是连初中都没考上,只能去读小学!还因为跟父亲关系不好被赶出家门了!”廖威啧啧了两声:“这都是两三年前的事情了,我怕你们知道了难受,才没跟你们说。”   廖威其实并不是怕这些人知道了难受,才不说。   他不说纯粹是因为这里头,他自己也干了点不太合适的事情。   那会儿他还不是警察局局长,上面突然找人去打劫一个带了一双儿女的女人,他跟着去了,然后就认出了穆昌琼。   他打劫之后,关注了一下穆昌琼,就得知了穆昌琼被穆家族人赶走的事情,不免有些暗自高兴。   而他没往外说,却是因为那吩咐他做事的人,给了封口费。   不过现在他已经不需要怕那人了。   廖威得意洋洋地说完,方天枼等人就被惊了惊。   穆昌琼竟然遇到了这样的事情!   只是,这情节发展,怎么有点眼熟?这有点像楼玉宇写的《我的这两年》啊……   众人正好奇着,外面的下人就来了:“少爷,有个穆先生带着一位傅先生来了。”   这年头信息流通不畅,傅蕴安就是霍三少这件事,上海那边很多人都知道,但到了苏州,这边的人就只知道霍家冒出来一个三少了,霍三少的事情,却是完全不了解的,甚至就连霍三少叫什么都不太清楚。   于是,穆琼带着傅蕴安进来的时候,廖威就道:“穆琼,你看起来过得不错啊,都被赶出家门了,还一副少爷派头。”   穆琼压根就没认出发福大变样的廖威:这是谁? 第194章 扫墓   穆琼如今的样子, 瞧着确实很不错。   他身上的长衫料子很好,脸色红润皮肤细腻, 一看就是养尊处优的。他这样子跟廖威想象中的大不一样, 让廖威挺不满的,忍不住就出言讽刺了。   方天枼也有些不满——上海离苏州并不远,穆琼日子过得很好竟然不联系他们, 这实在有点说不过去!   “你是?”穆琼不解地看了廖威一眼,然后又看向方天枼:“天枼,好久不见。”   方天枼长着一张国字脸,一眼看过去,就让人觉得他是个很正直的人, 他也确实挺正直的,爱好打抱不平。   在原主的记忆里, 方天枼一直很照顾原主, 穆琼这会儿还挺不好意思的——他穿越过来之后,一开始忙着挣扎求生,后来事情又多起来,再加上没怎么去回忆原主曾经的经历, 竟是忘了跟原主的这些朋友联系。   “确实好久不见。要不是费康榆遇到你,你怕是不会来见我们吧?”方天枼不满道。   “我是打算来拜访你们的。”穆琼道,决定来苏州的时候,他是打算见见原主的朋友们的:“抱歉, 我之前遇到了很多事情,一直没有联系你们。”   听到穆琼道歉, 方天枼的脸色好了很多,他生气,主要是气自己的好友不把自己当回事。   他是把穆昌琼当好友的。   廖威就相反了。   看到穆琼装作不认识自己,还完全无视自己,憋屈的很:“穆昌琼,不知道你近来在做什么?你被赶出家门的时候,连个中学毕业证书都没有,怕是过得很不好吧?”   他是了解穆昌琼的情况的,穆昌琼的钱被他抢了,又被穆家宗族赶出去,就算真投了上海的亲戚,也是寄人篱下,肯定过得不好,现在这一身光鲜的打扮,估计是打肿脸充胖子。   就算穆琼实际上过得很好,到了上海之后又去读书了……一个中学毕业生,一个月能拿十几二十块顶天了,很多人十块钱都拿不到,混得肯定没有他好。   至于读大学……读大学可是要很多钱的!穆琼的亲戚就算会收留他,也肯定不会让他读大学。   “我靠写文章过日子,过得还行。”穆琼道,又看向廖威——这人到底是谁?   “穆琼……穆昌琼改名穆琼了。”傅蕴安朝着廖威笑了笑:“他这两年出版了好几本书,办了教育月刊,虽然没有大富大贵,但过得还算不错。”   “教育月刊?”廖威一惊:“楼玉宇?”廖威当初读书的时候一直毕不了业,毕业之后更是一本书都不愿意看,楼玉宇的书虽然在苏州卖得很好,但他都没看过。   不过,他虽没看过书,教育月刊和楼玉宇的名字,他还是知道的。   廖威都知道,在场的其他人就更清楚了,这会儿一个个都震惊不已:“楼玉宇?”   穆昌琼竟然就是楼玉宇?!   方天枼和费康榆都是好学的,看过楼玉宇所有的文章,包括《我的这两年》,这会儿想到廖威之前说的话,再跟着对比一下……   原来穆昌琼竟是楼玉宇!   他们又惊又喜,然后就想到,若是穆昌琼就是楼玉宇,这几年一直没有联系他们,倒也不奇怪。   他这几年日子过得艰辛,怕是没空跟老朋友通信闲聊。   对了,穆昌琼改名为穆琼了……   方天枼等人立刻就信了,还对穆琼同情起来。   穆琼不怎么跟他们讲家里的事情,当初穆琼要去北京,他们都觉得他是被父亲接去过好日子去了,没想到他竟然受了这么多的苦。   但廖威是不信的,他记得有人跟他说过,楼玉宇是个在国外留过学的:“穆琼,你就算要往自己脸上贴金,也用不着撒这样的谎!你怎么可能是楼玉宇?!”   “我就是楼玉宇啊。”穆琼笑道。   费康榆道:“我昨日就听说楼玉宇来苏州了,原来楼玉宇是你!”   “咳咳……你的文章我都看了,你进步很大。”方天枼道。   “诸位,真的很抱歉,我到了北京之后,住的并不是我留给你们的地址,你们的信我一封都没收到。”穆琼又道:“后来又出了很多事情,一来我遗失了记着你们的地址的本子,二来又有些逃避,就一直没来苏州,也没联系你们。”   方天枼等人原先心里还有点怨气,这下彻底消散了,纷纷跟穆琼说起话来,倒是廖威被彻底遗忘了。   廖威也意识到,这穆琼恐怕还真是楼玉宇。   真是见鬼了!   廖威冷哼了一声,甩手就走。   他要去查查这人的底细!   廖威走了之后,文会的气氛就更加热烈了。   穆琼和这些曾经的同学好好聊了聊,竟还让其中一些人动了去上海的念头。   “我之前看了《流浪记》之后,就很想去上海看看。”   “我也是……我父母不想我出远门,但我想四处走走,四处看看。”   “听说上海有很多大学,我想去上海考大学。”   ……   古时候有父母在不远游这样的说法,因为远游实在太危险了。   到了外地,人家看你孤身一人,很容易就会对你起了歹心。   如今是乱世,到处都有土匪,出门就更危险了。   因此,很多人是一辈子都不会离开自己的家乡的,穆琼的这些同学,绝大多数就没离开过苏州。   不过,去别处很危险,去上海还是很安全的。   方天枼在得知穆琼建了学校之后,甚至道:“穆琼,我能否去你的学校工作?薪水多少无所谓,我只希望能尽一份力。”   “我的学校,将来要招收的,都是没有基础的穷人家的孩子,对老师的要求不高,因而薪水也不高……”穆琼道。   “无妨!一来我不缺钱,二来我就是去学习的。”方天枼道:“我学学,看学校是如何办的,将来回了苏州,我也可以办一个。”   方天枼都这么说了,穆琼当然不会拒绝。   大家聊得非常好,而跟这些人聊过之后,穆琼又去拜访了方天枼的父亲。   方天枼的父亲是晚清挺有名的文人,也当过官,是个一心为民的,可惜后来出了事,摔断了一条腿,就赋闲在家了。   穆琼对方天枼的印象很好,对拜访他这事也很感兴趣,结果这位方老爷现在信了佛,竟跟穆琼谈论起佛法来,什么都往因果上面扯。   穆琼:“……”   穆琼对这些还真不懂,双方的谈话到底进行不下去。   方天枼送穆琼和傅蕴安离开的时候,也有点尴尬:“我父亲自从断了腿,就开始研究这些,抱歉。”   “方伯父遇到这样的事情,会信佛也是正常的。”穆琼跟方天枼聊起了别的。   人遇到一些很大的挫折的时候,会想要找个寄托,而宗教就是非常合适的选择,对方天枼父亲信佛的事儿,穆琼一点都不奇怪。   不过他是不相信的。   真要有因果,那些杀人如麻的恶人,怎么还能好好地活着?   穆琼这日早早地回到家中,而一直到天黑,朱婉婉才回来。   朱婉婉回来的时候,脸色不太好看:“我几年没去看爹娘,爹娘坟上的草,就几年没人拔,也没人给添个土……我该早点看清那朱博源的。”   乡下的坟,都是个小土包儿,要是没人打理,风吹雨淋的,过上几年,这土包自己就变平了,跟周围一般无二。   而为了不让这样的事情发生,有些人会在周围用砖块砌上,有些人会在旁边种几棵树,还有人会在坟上种点万年青。   当然了,最要紧的,就是每年清明,都给添点土。   很多人会刻意弄些方块的土,从大到小在坟上堆出宝塔状,看着好看不说,还能让这坟上的土不至于流失光。   此外,坟上的杂草按理也是要清理掉的。   这些事情,朱婉婉以前每年都会做。她之前还想着,自己前几年没做,朱博源总该做的,结果朱博源几年下来,竟是既不添土,也不除草。   朱婉婉父母合葬的坟要不是还有个墓碑,那真的跟路边的小土坡没什么两样了。   “娘,以后我们每年过来祭拜。”穆琼道。他让人跟朱博源要了一大笔钱之后,就没再关注朱博源了。   他不知道朱博源现在生活的如何,但有一点是肯定的,那就是朱博源以后肯定不会再去祭拜朱婉婉的父母了。   “嗯。”朱婉婉点了点头。   穆琼和朱婉婉聊起朱博源的时候,另一边,廖威已经找了人,询问楼玉宇的事情了。   那人当即将楼玉宇的情况告知了廖威,还特地将楼玉宇写的《我的这两年》还有《我的母亲》拿来给廖威看。   廖威看完,不免一阵气恼。   这穆琼过苦日子,他是乐于见到的,结果,这人在过了苦日子之后,竟然还时来运转了,靠着写了几本也不知道是什么玩意儿的书,就有了很大的名气,将他彻底比下!   廖威很不是滋味,紧接着,又有些担心。   他当初,可是抢过穆琼的钱的,穆琼要是起了心思查这件事……   廖威这么想着,最后给那个带着自己去“打劫”的朋友写了一封信,将穆琼的事情告知对方。   他让下人去送信,结果那下人竟连对方的面都没见到。   “你是怎么办事的?怎么会连他的面都没见到?”廖威冷着脸看着自己身边的下人。   那下人两腿发颤,连连鞠躬:“爷,那家的门房怎么都不放我进去……”   “那信呢?”廖威问。   “爷说了不见人不能送信,信我带回来了。”那下人连忙将信从怀里拿出,双手捧给廖威。   廖威收好信,看了看天色,最后踹了那下人一脚,将那下人踹了一个踉跄:“滚吧!”现在很晚了,他不愿意大晚上出去,干脆明天再去找人。   廖威这么想着,就去睡了。   虽然穆琼出息了,但他并未当回事。   楼玉宇再厉害,也不过就是一个文人,他身后,可是站着林大少的!   他还要去招待霍三少……   跟这两位一比,那楼玉宇根本就什么都不是!   廖威这么想着,翻了个身在床上打起呼噜来,却不知道这时候,他想要联系的人,早已不在家里,而是被弄到某个地牢里了。   傅蕴安今儿个晚上,主动跟穆琼进行了亲密接触。   穆琼觉得这样的行为对他的身体不好,因而很是克制,但他还挺喜欢的……当然了,今天晚上他这么做,主要是为了让穆琼睡个好觉。   穆琼年轻力壮,睡眠特别好,等他睡了,傅蕴安就轻手轻脚地从床上起来,出了门。   穆永学来上海之后,他就让人去查穆琼以前的事情了,还让人去查当初打劫朱婉婉等人的人是谁。   江苏不是他的地盘,这事儿想要查个清楚明白不容易,一直到一个多月前,才算是有了眉目,后来他打算动手的时候,穆琼跟他说了要来江苏的事情,他干脆就等来了这边再处理这件事了。   “那人已经招了?”傅蕴安问。   “是的。”傅蕴安手底下的人道:“按照他的说法,他收了吕家人的钱,得了一张朱女士的照片,然后就一直让人在路边守着,等朱女士一家人来了,就打劫了朱女士。”   这些人不过是抢了穆琼的钱,没做什么不可饶恕的恶事,但傅蕴安只要想到穆琼因为穷困潦倒差点死了,就做不到轻饶了那些人。   在他看来,穆琼有点太善良了。   就说朱博源一家,留着兴许就会成为麻烦……不过他一直派人盯着,只许他们做体力活儿,让他们没空多想,没机会见什么人,他们也就注定翻不出什么花样来了。   现在这些收钱抢劫的人,当然也要得个教训。   还有就是穆琼的那些同学……   前日见过费康榆之后,他就让人去调查这些人了,现在,他手底下的人已经把这些人查了个大概。   傅蕴安让人带他去地牢,路上还顺便翻了翻穆琼那些同学的资料,确定今天跟穆琼接触的费康榆方天枼等人都没问题,才将资料放在一边。   地牢很快就到了。   那人本不是什么硬汉子,稍微受了点刑,就成了惊弓之鸟,把自己做过的恶事招了个一干二净。   傅蕴安见了人之后,觉得挺没意思的:“明天把这人给林大少送过去。”   按理应该送警察局,但警察局的局长他今天见过,对穆琼不友好不说,就在刚才,还得知这人也参与了“抢劫”穆琼的事情。   既如此,眼前这人自然不能送去警察局,干脆就往林大少那边送了。   傅蕴安吩咐好,就回了房间。   结果,他刚躺下,就被穆琼抱住了。   傅蕴安:“……”   “你去干嘛了?”穆琼问,穆琼睡着睡着下意识往旁边一捞,没捞到人,又摸了摸,只摸到褥子,就醒过来了。   傅蕴安道:“我抓到了当初抢劫你的人。”   “你……”穆琼轻叹了一声,又问:“是什么人?”   傅蕴安将主谋说了,又道:“你那个叫廖威的同学,也参与进去了。”   穆琼白天的时候,等廖威走了,才从别人那里得知这个长了啤酒肚还发福的男人,原来是廖威。   曾经廖威在学校里,虽然成绩不好,但还是有不少人喜欢的,因为他年纪比其他人大,有股成熟风范。   可惜现在他成熟过头了,都不像是他们的同龄人。   “怪不得他对我那么了解。”穆琼道,他被穆家宗族赶走的事情,穆家宗族是不会往外说的,正因为这样,方天枼他们才会对这事一无所知。   但廖威知道,甚至连他在北京读小学的事情都知道。他之前挺奇怪,现在算是知道原因了。   “这人不是什么好东西,你放心,我一定让他受到教训。”傅蕴安道。   傅蕴安这样子,有点像霸道总裁……穆琼笑道:“谢谢。”   然后他就把“霸道总裁”压在床上亲了好几口。   昨晚上在穆琼面前穿帮了,傅蕴安本想秘密送给林大少的人,就改成了光明正大地送。   他还是在林大少带着廖威等人上门的时候送的。   在外人看来,林大少这位少帅的地位,是比傅蕴安这个霍家的三少爷来的高的。   傅蕴安只是霍家的三少爷,林大少却是林家的继承人。   但林大少知道并非如此……他是比不上霍三少的。   林大少再纨绔,也知道很多隐秘的事情。比如说他父亲老早就开始从那位三少手上买枪买药了。   更别说现在霍家手上还有西林这样的好东西。   西林那可是救命的宝贝,没人嫌多,可惜他之前去上海买,只买到了一点点。   现在霍三少来了苏州,他肯定是要好好接待的,最好能让这位三少宾至如归,然后多卖点西林给他。   还有枪他们也是要的。   国内自制的土枪总出问题,国外的枪吧……自从欧洲开始打仗,这东西就不好买了!   也就霍二少霍三少手上有门路,能弄到一些。   林大少一大早就过来拜访,而一路上,他一直在跟廖威聊天。   这廖威实在太会拍马屁了,林大少是非常喜欢他的。   不过今天,廖威在恭维他说各种话给他逗趣的同时,夹带私货了。   廖威在抹黑楼玉宇……   林大少作为一个合格的纨绔,见到有意思的话本,肯定要拿来看看,楼玉宇的书,《求医》和《流浪记》他不爱看,但《留学》和《丝乡》都看过,还挺喜欢的。   他对楼玉宇帮女人说话之类的事情,是没感觉的,就可惜《留学》的女主角毁容了。   女人么,别人睡过没关系,他现在最喜欢的姨太太,就是他从上海妓院里带回来的,但毁容长得丑真不能忍。   不过反正不是他睡,也没什么。   总体上来讲,林大少还是蛮喜欢楼玉宇的,现在听到廖威说这个楼玉宇本名穆昌琼,不孝顺什么的……他似笑非笑地看了廖威一眼。   廖威立刻就意识到,这位大少爷不高兴了。   他有些担心,再不敢说穆琼的坏话,只想着要讨好霍三少的事情。   结果……   来了霍三少的宅子,他竟然看到了穆琼和昨日一直跟穆琼站一块儿的那个姓傅的年轻人。   廖威心里一跳,险些绷不住自己的表情。   等听到林大少喊那姓傅的年轻人为“三少”,更是有些腿软。   偏这时候,那霍三少,竟然还让人送给林大少一份“礼”,而他送的所谓的礼物,竟然就是廖威打算今天去见的老朋友……   “林少帅,这人在你的地盘上不干好事,我帮你抓了。”傅蕴安道。   “多谢,我一定好好教训他。”林大少笑着让人把人接了,然后就看到自己身边的廖威,整个人都僵直了。   而这时候,傅蕴安又道:“还有你身边这位,是一伙儿的。”   “好说好说,那就一起教训了。”林大少还在笑着。   廖威对他来说就是个逗趣的玩意儿,因为听话,才多看中了点,现在廖威得罪了不该得罪的人,他完全可以换个人放身边逗趣儿。   当务之急,是接待好霍三少。   林大少淡定的很,廖威却软在了地上。   林大少看都没看他一眼,就让人把他给拖出去了。   接下来几天,朱婉婉修了坟,见了自己的姐妹,又准备了祭品纸钱之类东西。   清明的前一天,朱婉婉将之称为“清明夜”,很多人会在这天在家里祭祖,再去扫墓。   朱婉婉这天先在家里准备了一桌吃的祭祖,祭拜过后,一家人早早地将有肉有鱼有鸡的祭品当做午饭吃了,然后就出发去了乡下。   他们先去了朱婉婉父母的坟前。   这里已经修缮过了,看着很新,也就墓碑有点旧。   祭品是油煎过的小鲫鱼、鸡蛋、豆制品、咸肉还有水果糕饼之类,量都准备的不多。   几人点了蜡烛,一一磕头。   傅蕴安跟着一起来了,也跟着磕了头,穆琼就道:“外祖父外祖母,这是我的伴侣,带来给你们看看。”   傅蕴安的嘴角忍不住往上勾了勾,倒是朱婉婉道:“他们要是知道你这样,肯定生气。”   “娘,这可不一定。”穆琼道:“我姓穆,有没有后代跟外祖父外祖母可没关系。”他们的国家自古以来最重视的,就是子嗣后代,在西方国家,喜欢男人这种行为是错的,是被神厌弃的,该被处死,但在他们国家……大家接受不了这件事,主要是会绝后。   要是娶妻生子了,再怎么玩戏子也不会有人说。   “也是。”朱婉婉已经意识到自己当着傅蕴安的面说这话不太合适了,就又道:“你都离开穆家了,也没必要给穆家留后。”   “是啊。”穆琼笑道。   他们在朱婉婉父母的坟前待了大概一个时辰,等蜡烛燃尽,又往穆琼祖父祖母那里去。   穆琼的祖母,其实是葬在京城的,穆永学很忙,并没有扶灵回乡。   而穆琼祖父安葬的位置旁边给妻子留开的地方,最终葬入了一身衣服。   这衣服还是朱婉婉带回来的。   穆家宗族的坟,都葬在一处,离穆家的祠堂不远,而今儿个是清明夜,家家户户都留在家中祭祖,倒是让村里显得格外热闹。   正是在这样的热闹里,一辆汽车在一些骑马的士兵的护送下,来到了穆家的祠堂门口。 第195章 族学   汽车这东西在上海很常见, 但乡下人却多是没见过的。   在五六十年后的七八十年代,汽车开到乡下去, 还会引来孩子成年人好奇地追逐攀爬, 更别说这个时候了。   在祠堂外面的空地上玩儿的孩子们,在家里祭祖的大人们,看到汽车一个个都好奇地不行, 纷纷探出头来看,也就是那些老人被吓到了,不约而同地往家里躲。   有个瘦伶伶的老太太原本似睡非睡地在门口晒太阳,听到马蹄声由远而近之后,突然就从竹椅上跳起来, 然后一把拎起坐在门口的大胖孙子就往屋里躲,动作灵巧地不像话, 力气也大地不像话。   近几年这附近没怎么经历战乱, 但再往前这里也是打过仗的,这里的老人就曾遇到过好好在家吃着饭,被人闯进来又抢又砸的事情。   要是敢反抗,人家一刀子就砍下来了。   有人好奇有人躲, 而在这乱哄哄的环境里,穆道齐这个族长被推了出来。   穆道齐战战兢兢地过去,小心翼翼地问一个骑在马上的士兵:“诸位将军来此,可是有事?”   那些士兵是林少帅派来保护傅蕴安的, 这会儿被穆道齐称呼为“将军”,都有点好笑。   不过他们见多了别人害怕他们的样子, 也不在意,甚至都没理会穆道齐,翻身下马站在了汽车旁边。   而这时,慢慢停稳的汽车副驾驶位置上的车门打开,就有一个穿着长衫的年轻男子从车上下来。   这人气度不凡,穆道齐瞧见对方的样子,就松了一口气——这样的一个人,总不可能是来他们村里抢东西的。   就不知道这人到底是来做什么的,是来找人的,还是来游玩的?   他们能不能得点好处?   穆道齐脸上露出谄媚的笑容来,正想上去再问问,就看到汽车后座左右两边的门都被打开了,而他这边的门打开后,就从上面下来两个女人,从另一边,又下来一个年轻男子。   这三人,穆道齐既熟悉又陌生。   熟悉是因为,朱婉婉自从嫁给穆永学,他就时常看到,而穆昌琼穆昌玉兄妹两个,他更是看着他们长大的。   至于陌生,却是因为这三人现在,真的已经大变样了!   穆昌琼穆昌玉兄妹两个还好说,不过就是长大了长开了,穿的又新颖,朱婉婉……穆道齐看着朱婉婉,着实受了点惊吓。   朱婉婉现在的样子,跟两年前被他赶出去的时候相比,瞧着一点没变老不说,反而年轻了不少。   她还变漂亮了!   她的皮肤比以前白,嘴唇红艳艳的,头发简单扎起,垂下打着卷儿的发尾……穆道齐一时间都懵了,同时,刚刚放松下来的那颗心,又提了起来。   “是朱氏和昌琼昌玉!”周围的人,也都认出了朱婉婉三人。   这三人的变化太大了,若他们只见到其中一个,恐怕都不敢去认!   穆家这边的人,都已经从穆永学那里知道穆琼如今有本事的事情了,但还真比不上亲眼所见来得震撼。   人家竟然能让骑马配枪的士兵送他们来!   躲好的穆家族人纷纷从屋里出来,大家挤在一起看着穆琼等人,一个个忐忑极了。   而穆琼这时候,也看向穆道齐。   穆琼并不是以德报怨的圣人,不过他是和平年代出生的,从小生活在法律健全的社会里,他希望违法犯罪的人能受到惩罚,但在他看来,这惩罚应该要合理。   穆家宗族的这群人,算不得什么好人,但肯定罪不至死,罪魁祸首其实是穆永学和吕绮彤。   穆琼深深地看了一眼满脸担心的穆道齐,又看向傅蕴安:“时间不早了,我们走吧。”   傅蕴安点了点头,穆琼就拎上装了祭品的篮子,往前走去。   没人敢拦着,穆家宗族的人,下意识地让开了一条路。   从祠堂墙边往北走,走过一条长长的田埂,就来到了坟地。   坟地挺大的,上面种满了树,那些树很多已经长得很高了,将从空中洒下的绝大多数阳光都挡在外面,显得树下的坟地挺阴森的。   此时,好些坟墓前面,都有人在祭拜,人们摆上祭品,将坟清理干净,给坟添土……   而穆琼一行人过来的时候,所有人都惊讶地看了过来。   穆道明夫妻两个的坟,建在坟地左边,跟穆家旁支的地并不挨着。   这里将近一亩的地上,已经有了不少坟,而这些,都是穆琼的老祖宗们。这里还留着一些空地,原本要是没有意外,穆琼将来也会葬在这里。   穆琼没有理会那些盯着自己看的人,他将手上的祭品放下,点了蜡烛。   穆道明的坟挺气派的,而且已经有人清理过了,倒是不用再去做这些。   穆琼看着这个坟,最后跪下磕了一个头。   朱婉婉朱玉,甚至就连傅蕴安,也这样做了。   穆琼接着,又把买来的纸钱和元宝烧了,做完这些之后,他走到傅蕴安身边去,借着长袍宽大的袖子,握住了傅蕴安的手。   “我是在这里长大的,以前每年清明,我都会跟着我爷爷,来祭拜我的太爷爷还有老祖宗们,我一直以为,我会在这片土地上长大,去世。”穆琼道。   傅蕴安看向穆琼,他觉得穆琼想说的,应该不是这个。   “之前宗族把我们逐出穆家,我很生气,但现在早就不在意了,其实我该谢谢他们,要不是他们这么做了,我根本不会去上海,也不会认识你。”穆琼又道。   傅蕴安心里一动。   穆琼继续说了下去:“你不用对他们做什么。”傅蕴安私底下做的一些事情,他虽不是全然清楚,但能猜到一些。   不说别的,就说前几日廖威他们的下场,穆琼就知道一定很惨。   但他并没有拦着傅蕴安。   一来,是这事傅蕴安到底是为了他做的,二来,则是因为廖威等人,也算得上是罪有应得了。   按照傅蕴安审讯出来的情况,那些当初收了钱打劫他的人,可没少做别的恶事,而这些人若是留着,他们残害百姓的事情,只会做得越来越多。   但这两人被抓,穆琼并没有多开心。   别的不说,就说廖威,他做的很多恶事,其实是在林大少的授意下干的,结果林大少一句话,就将他打落尘埃。   这个时代没有健全的法律,也没人在乎法律,有权有势者就可以肆意妄为……想想也挺悲凉的。   穆琼可一点都不觉得,林大少做过的恶事,会比廖威来的少。   而这会儿的很多一开始嚷嚷着要改革的人,最后之所以放弃了,就是因为他们发现,自己也成了应该被推翻的人……   有几个人舍得放开手上的富贵,推翻自己所处的阶层?   正是这情况,让穆琼愈发清晰地意识到,他要多帮助一些百姓。   而他有那么多事情要做,穆家的族人什么的……何必花时间去报复他们?   他自己过得好,就已经能让这些人寝食难安了。   当然了,最重要的是,穆琼不想傅蕴安去做这些,更不想傅蕴安做过头。   傅蕴安看着穆琼,叹了口气:“你就不怕他们找你麻烦?”   “他们有本事找我的麻烦?”穆琼笑起来。   “也是。”傅蕴安也笑了,只要他和穆琼够强,何必怕这些?   穆家族里的人,确实没本事找穆琼的麻烦,也一点都不想找穆琼的麻烦。   他们这会儿,就希望能讨好穆琼,让穆琼大人不记小人过,别迁怒他们。   穆道齐更是一咬牙,就采用了族人的建议,准备将穆家祖宅的宅子送给穆琼。   等穆琼扫完墓,回到聚拢了很多人的祠堂门口,穆道齐就来送房契了,他强颜欢笑地劝穆琼收下。   穆琼笑着收了房契,然后就看到穆道齐心疼不已的同时,又松了一口气。   穆道齐挤出一个笑容来:“昌琼,我们以前也是被那姓吕的蒙蔽了,大家都是想让你回来的……”   穆道齐絮絮叨叨说了很多话,中心思想就只有一个——劝穆琼回来。   他已经打听到,那些士兵是林少帅手下的人了。   他们赶出去的人,竟然能跟林少帅搭上话……穆道齐现在已经后悔死了。   早知道穆琼这么有本事,他一定不把人赶走!毕竟收了钱不办事,穆永学也不可能从北京跑来找他麻烦。   倒是林少帅……这地儿,谁敢不听林家的话?   “我早就改了名字了,也绝不会回来。”穆琼道。   穆道齐脸色一变。   穆琼见他这样子,觉得挺好笑,又道:“这房子我收了,再回赠给族里,以后就在这房子里办个学校,免费让族里的孩子来读好了。至于办学所需的各种开支,就从祭田里出。”   “祭田?”穆道齐一惊。   “祭田是我爷爷,我太爷爷捐出来给族里所有人的,现在拿来造福族里,难道不是应该的?”穆琼道:“还是族长想要私吞?”   穆道齐没想全私吞,却也是打算藏下许多的,现在被穆琼这么一问,他脸色更难看了。   周围听到了这话的族人们,却兴奋起来。   谁不想让自己家里的孩子读书?   穆琼扫视了一圈周围的人,大声道:“就这么定了,明年我还会来扫墓,到时候自会过来看看。对了,办学校花费不少,前期就要靠族长你们慷慨解囊了——当初吕绮彤让你们把我们赶走,应该是给了钱的?”   穆琼似笑非笑地看着穆道齐。他知道,穆道齐还有其他一些人,之所以愿意帮穆永学,是因为他们能从中得到好处,比如祭田的产出。   而现在……穆琼决定不把这些给他们了。   曾经赶走朱婉婉一行的,以穆道齐为首的人,这会儿脸色一阵青一阵红的。   至于穆家那些普通的族人,一个个却兴奋起来,他们甚至已经打定主意,一定要好好监督穆道齐等人盖学校了!   这祭田的产出,也一定要全部用在学校里!   还有吕绮彤用来买通穆道齐等人的钱,一定要让穆道齐他们拿出来! 第196章 回上海   当初朱婉婉朱玉还有原主被穆家宗族赶走的时候, 族里绝大多数人,其实是同情他们的。   相比于常年不在苏州的穆永学, 他们跟朱婉婉三人相处更多, 自然也就站在朱婉婉他们这边。   不过,他们并没有为朱婉婉据理力争。   正如一个非常有名的文人写的“楼下一个男人病得要死,那间隔壁的一家唱着留声机, 对面是弄孩子。楼上有两人狂笑;还有打牌声。河中的船上有女人哭着她死去的母亲。人类的悲欢并不相通,我只觉得他们吵闹”……很多人是难以理解别人的痛苦的,更不愿意去管别人的闲事。   更何况,朱婉婉三人当时绝望伤心,但那时穆家的普通族人, 并不觉得他们有多惨——朱婉婉还有亲戚,穆昌琼是读过书的, 就算离了穆家, 兴许也比他们过得好。   正因为有着这样的想法,他们任由穆道齐把人赶走了,没人去反抗穆道齐。   但现在涉及自身利益……穆道齐如果不愿意办族学,穆家族人一定会找他麻烦。   族长的权利其实很大, 能干涉不少事情,但若是他跟所有族人的利益对立,那他就行使不了自己的权利了。   穆琼知道,这族学, 穆道齐就算再不想办,也一定要办。   而他, 应该还会被穆家那些普通族人感激。   当然了,他并不稀罕这份感激,后续的事情,他也没空去管。   从穆家宗族这边离开,天已经黑了。   朱婉婉上了汽车,就拿出祭品来,问穆琼要不要吃。   穆琼早就饿了,当然是要吃的,他拿了个鸡蛋剥了,然后又将之掰开,递到副驾驶位置上去。   傅蕴安直接吃了里面的蛋黄,而他又把外面的蛋白吃了。   他吃鸡蛋没什么偏好,傅蕴安却只喜欢吃蛋黄,他们平常都是这么吃的。   而这时候,朱玉拿了一只粽子来吃——朱婉婉买了一些粽子和团子来做祭品。   他们自己吃的同时,朱婉婉又拿出一些,将之分给和他们一道来的人。   现代,很多人在清明这天去祭拜之后,会将祭品留在坟地,毕竟值不了多少钱,不过这时候,大家都是带回去吃的,有些穷苦点的人家,甚至凑不齐祭品。   事实上,就算把祭品留在坟上了,也不过就是被别人捡去吃而已,因而即便是有钱人家,也不会这么干,多半就是把祭品给下人们吃了。   众人回到苏州的时候,时间不早了,同时,已经有人准备了热乎乎的饭菜,烧了热水等着他们。   又吃了些东西,洗了个澡,穆琼就和傅蕴安一起回了房间。   穆琼已经把《蜕变》写完了,就拿出《换身记》写了点。   这里没有电灯,只有油灯,写东西挺不舒服的,穆琼写了没多少,就放下笔,早早地上了床。   “我明天要去见林少帅。”傅蕴安道。   “有生意要谈?”穆琼问。   傅蕴安道:“是的,他想要西林和枪。”   穆琼闻言一点都不奇怪,这两样东西一样能救命,一样能杀人,都是再重要不过的。   “蕴安,除西林以外的杀菌药的研究,做得怎么样了?”穆琼问。   抗生素可不止青霉素一种,它的种类非常之多,同时,不同的抗生素,能杀死的细菌也不同。   比如说,鼠疫是细菌引起的传染病,但青霉素是没办法对症治疗的,必须要有其他的药才行。   穆琼还没暴露自己“天幸”这个马甲的时候,就以天幸的身份跟霍少帅说过这件事。   “我一直都有找人研究,但没有研究出来。”傅蕴安道。当初跟着他研究西林的那些人,现在一直在研究其他的抗生素,可惜他们并没有研究出成果来。   毕竟他们手上人太少了!   穆琼也知道这个国家,最缺的就是人才,而没有人才,想要研究出什么,又何其艰难?   “将来,还是要多送一些人去国外学技术。”穆琼道:“现在,这个世界正在发生剧烈变化,我们一定要想办法跟上去。”   傅蕴安点头认同,又有些无奈:“合适的人才太少了。”   “确实。”穆琼点了点头。   其实像收音机、手电筒之类的东西,制作的技术含量都不高,可惜他们没有相关的人才去研究。   穆琼这么想着,又对傅蕴安道:“我写在《我的百年后》里的东西,我觉得都是有可能出现的,等以后我们手上有了足够的人,一定要想办法将之一一研究出来。”   他和傅蕴安如果长寿一点,指不定能活到九十年代,智能手机兴许玩不上,但电视机电脑什么的,应该能享受一下。   说起来,霍英就非常长寿,比傅蕴安大了一岁的他,一直活到一百出头,九十几岁的时候,还在四处建学校建医院做慈善。   “好。”傅蕴安点头,又道:“我已经让人去研究你说的电池还有别的一些东西了,可惜暂时还没有眉目。”   “慢慢来吧。”穆琼道。穆琼对数理化这方面的东西了解不多,只记得像手电筒这样的东西,出现的还算早,他就跟傅蕴安说了,让傅蕴安找人研究。   可惜要把东西研究出来并不容易。   “确实应该慢慢来……此外……”傅蕴安有些迟疑。   “怎么了?”穆琼问。   “我想把研究所建到山西去。”傅蕴安道:“正如你说的,西边那场战争迟早会结束,到时候,英法两国必然会把目光重新放到上海。”   穆琼深以为然:“那就建到山西去!”   按照他了解的历史,第一次世界大战之后,英法等国因为经历了一场惨痛战争的缘故,都不愿意再打仗,努力修生养息。   而他们修生养息的方法,就是努力生产各种工业品卖到各个国家去,而中国,就是他们用来倾销各种商品的最主要的国家之一。   此外,他们还更加“努力”地往中国卖各种毒品圈钱。   在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中国的工业是得到了一定发展的,面粉厂之类的工厂,赚了很多钱,但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这些工厂立刻就被国外的工厂挤垮了。   现在他们顾不上中国,顾不上西林,但等以后,肯定会动手。   上海这地儿之所以安全,是因为这是英法两国的地盘,一旦英法两国要对他们出手,这里就是最危险的地方了。   其实把研究所搬到山西去,是有必要的。   穆琼一点都不想他们研究出来的东西,便宜了列强。   至于给霍家……这本来就是霍家研究出来的。   而且好歹是自己人。   清明这天,穆琼和傅蕴安一起见了林少帅。   林少帅很是热情好客,甚至找了自己的姨太太出来陪他们,又请了一些美艳的戏子来陪客。   穆琼对于有戏子作陪这事,已经习惯了,但是得知那位在裹胸外面披了一层薄薄的纱,挨过来给他们倒酒的女子是林少帅的姨太太,还是有点震惊。   但他也不能说什么,林少帅高兴就好。反正傅蕴安是不可能多看那姨太太一眼的,而林少帅……林少帅长了一张马脸,一点竞争力都没有。   在婉转的昆曲声里,傅蕴安目不斜视,跟对方谈妥了合作。   又过了一天,傅蕴安和穆琼,就坐上船,往上海而去。   这次,跟他们同行的人多了两个,正是方天枼和费康榆——他们两个,下定了决心要去上海闯一闯。   同一时间,林大帅给远在山西的霍大帅发了一封电报,并且,《蜕变》这本书,也刊登到了结局。   这本书比《留学》和《丝乡》都来的要长一些,有二十八万字左右,而故事的最后,阿秀是真的发生了蜕变了。 第197章 《蜕变》登完   现代的有些人, 不明白为什么一些写女性出轨或是追求爱情的小说,会成为世界名著, 那是因为他们对这个时代, 了解太少了。   在女性饱受压迫的环境里,写女性追求爱情,其实已经是一项壮举了。   女性主义方面的启蒙小说, 很多都跟爱情有关。   婚姻自主,这是很多女性为之奋斗一生,才慢慢给现代的女人争取到的。   《蜕变》里的阿秀女扮男装在学校里教书,日子过得挺艰辛的,同时, 就算她装扮地再像,总归还是有破绽。   她的一个同事, 发现了她的秘密。   这是个非常温和的男老师, 他帮阿秀遮掩,还教阿秀读书。   阿秀努力学习,汲取各种知识,同时, 她也爱上了这个男老师。   阿秀曾经结过婚,有了孩子,但她并不爱自己的丈夫,现在和这个男老师在一起, 她才知道爱情是什么。   她总是惦记着对方,哪怕不经意间的一个对视, 也能让她高兴大半天。   而她也第一次得到了来自别人的珍视和爱。   这位男老师会帮阿秀搬书,会在她因为忙碌顾不上吃饭的时候给她带一碗馄饨,还会在她被人针对的时候,挺身而出为她说话。   两人越走越近,但阿秀在爱上了这个男老师的同时,却也是非常理智的,她很清楚地知道,自己在方方面面都比不上这个男老师。   但她没有退缩,没有自怨自艾,反而努力让自己变得更好。   她开始写文章赚钱,她开始学英文,一点一点地让自己变得更好,更出色。   然而,事情不可能是一帆风顺的,那个男老师的家中,竟然已经有了妻子,而他的妻子,带着一个孩子千里迢迢找了来。   阿秀如遭雷劈,她舍不得放弃自己的爱情,但又清晰地意识到,她如果和自己爱的人在一起,将会伤害到另外一个女人。   在这一刻,阿秀庆幸自己和男老师之间的事情,并没有挑明——她决定压抑自己的感情。   而那个男老师,也同样痛苦挣扎。   倒是那个男老师的妻子什么都不知道,只以为阿秀是自己丈夫的同事,看到阿秀一个“大男人”带着孩子艰难生活,她主动提出可以帮忙带孩子。   阿秀很感激她,同时也发现,男老师的妻子,是跟自己以前的小姐一样的人。她们贤惠善良,以夫为天,但正是因为这样,反而跟丈夫说不上话。   阿秀咬了咬牙,将自己是女子的事情告诉了男老师的妻子,说自己跟丈夫失散之后,不得已才会在此地教书,又让那男老师的妻子跟自己一起学习。   那男老师的妻子被震惊了,觉得阿秀离经叛道,也因此发现,自己的丈夫对阿秀的感情不一般,她很愤怒,不愿意再见阿秀。   阿秀是失望的,但她还是找到了男老师的妻子,跟她长谈:“我知道你对我很防备,怕我抢走你的丈夫,但越是这样,你越是应该让自己强大起来。 ”   “你只有改变自己,才能跟上你丈夫的脚步。”   “当然,你变强大,不应该只是为了跟上你丈夫的脚步,而应该是为了你自己。”   “当你足够强大,拥有强大的心灵,你甚至不需要依靠你的丈夫。”   “女人不应该一辈子都为了一个男人患得患失。”   ……   阿秀说了很多,但男老师的妻子并不认同,根深蒂固的一些观点,并不是一朝一夕就能改变的。   倒是阿秀,越来越坚定了。   她发誓,自己一辈子都不要落到这样的地步,她不愿意每天疑神疑鬼防备周围的女人把自己的丈夫抢走。   男老师的妻子并不认同阿秀的话,但她很善良,倒也没有对阿秀做什么。   她甚至开始做一些改变,试着学习,可惜这并不是容易的事情,她要做家务,要带孩子,其实并没有太多时间学习。   阿秀发现了这一点,忍不住叹气,但很快,她就没空惦记着这些了——她的丈夫找到了她。这个男人现在过得并不好,他一开始试图哄骗阿秀,让阿秀把赚得钱全部给他,但阿秀不愿意,他恼怒之下,干脆就将阿秀是女人的事情宣扬开来。   阿秀丢了学校的工作,同时,她写的小说也因为她是女人而受到抵制,而她丈夫得意洋洋地要把她带回家去。   阿秀在男老师的帮助下从她丈夫的手上逃脱,登报离婚,最后,她更是坐船去了另一个地方,决定重新开始。   她最后告诉自己:“我不知道我的未来如何,我只希望我是自由的,希望我属于我自己,而不是其他人。”   阿秀的未来,是充满变数的,但她坚韧不拔,心灵强大,已经学到了很多知识,只要不遇到意外,总能把自己的日子过好。   这个结局其实跟穆琼一开始想好的有区别,他最初的时候,是想给阿秀一段美满的爱情的,但写到最后,却又觉得,女人一定要靠婚姻才能得到幸福,这件事本身就挺悲哀的。   这个时代的小说,鲜少有以女性为主角的。   这样剖析女性的心理,站在女性的角度写一个女人的奋斗史的小说,更是少之又少。   不仅如此,跟以前的小说相比,这一部小说对女性的自强自立,更是推崇。   一所女子中学,一个女学生看完《蜕变》,忍不住就落下泪来。   这样的一部小说,真的会给女性太多太多的感触了。   “我真的很羡慕阿秀。”   “如果我能嫁给我喜欢的人就好了。”   “我原本,是打算毕业之后就嫁人,不去工作的,但现在……就算嫁人了,我也该工作。”   “我们要让自己强大起来,不要把自己的幸福,全部寄托在男人身上。”   ……   一些人会有这样的感触,但大多数人,还真的就只是看个热闹。   “喜欢阿秀的那个老师挺好的,阿秀怎么就没有和他在一起?”   “这个故事怎么能这样就没了?应该继续往下写才对!”   “阿秀可以再找一个喜欢她的人。”   ……   一时间,怎么样的评价都有,少不得又有一些人上蹿下跳地批评穆琼。   不过那些,穆琼压根就不会在意。   他的作品,是不可能讨好所有人的,这点他早就清楚了。   船夫把穆琼等人送到上海,收了船钱,就喜滋滋地离开了,而穆琼将方天枼和费康榆带到了江新春送给他的宅子里,让他们暂时住在那里。   出了一趟门回来,不管是穆琼还是傅蕴安,都有很多事情要做。   于是当天晚上,傅蕴安去处理手上的各项事务,至于穆琼,则和霍安妮商量办学校的事情。   穆琼建的教室宿舍楼,最高也就四层,需要打地基,但绝没有现代盖房子那么麻烦,再加上他给钱大方,又找了很多工人的缘故,现在房子已经盖得差不多了。   不过窗户啊门啊之类,是还没有装上的,但就算这样,再过两个月,也能弄好了。   也就是说,今年夏天,这三所学校就能开始招生。   穆琼对这样的进度非常满意,为了有空忙招生的事情,在《蜕变》连载完之后,他甚至没有写新书。   穿越之后,他一直不间断地写小说,纵然年轻,也有些累了,他是想要休息一下的。   “明天我和你一起去工地看看,然后我们先招收一些老师顺便给老师做一些培训,再招收学生。”穆琼对霍安妮道。   霍安妮点头:“是该这样!穆哥,我认识一些人,可以帮你问问,看有没有人愿意来当老师。”   “好。”穆琼答应了。   穆琼和霍安妮,是在傅蕴安住处吃饭的地方谈事情的,而他们正谈着,傅怀安回来了。   傅怀安一看到穆琼,表情就克制不住地有点扭曲。   “你怎么了?”穆琼好笑地看着傅怀安。   傅怀安想说“没什么”,但到底没有憋住:“穆……穆老师,你跟我三哥到底是什么关系?”   “伴侣关系。”穆琼道。   “可是你们两个都是男的啊!”傅怀安道。   “龙阳之好自古就有。”穆琼又道。   穆琼看起来淡定极了,傅怀安看着穆琼这样子,忍不住疑惑起来。   难道这事很常见?他会不会……太大惊小怪了?   “你还小,很多事情不知道,等以后长大了就知道了。”穆琼拍了拍傅怀安的肩膀。   傅怀安立刻就炸了:“我哪里小了!我这个年纪都可以结婚了!我娘都已经在帮我相看了!”   穆琼:“……”才读初高中的年纪,竟然已经开始找对象了……   霍安妮:“……”老爹对她逼婚不成,竟然盯上傅怀安了,真是厉害了!   同一时间,山西霍家。   霍大帅这几天挺忙的,去跟人干仗了。   这一仗他干赢了,不仅如此,还得了些好东西,霍大帅挺高兴的。   回来之后,看到从上海送来的信之后,他就更高兴了。   这信,是他安排在上海的人给他寄来的,而信里没说别的,就说了一件事——霍安妮和穆琼走得很近。   信上详细地说了霍安妮和穆琼一起办学校的事情,又说穆琼和霍安妮两个人总是同进同出,现在上海这边,很多人都把他们当做一对。   霍大帅看得喜笑颜开。   这个穆琼,霍大帅也是有所耳闻的,而他第一次听说,是从傅怀安的信里。   傅怀安在信里把穆琼夸了又夸的时候,他对穆琼的印象就很好了——当时穆琼不知道傅怀安的身份,却仍然愿意对傅怀安悉心教导,让傅怀安在教育月刊上登文章,这绝对是个好人!   后来,看到穆琼写出来的书越来越多,他对穆琼的印象,就更好了。   霍大帅自己没什么文化,因而最喜欢的,就是文化人。当然了,他只喜欢那些没架子的文化人,仗着有文化看不上他的人,那就有多远滚多远了!   霍大帅挺欣赏穆琼的,当时就琢磨着,以后可以请穆琼来山西坐坐,和穆琼一起拍个照什么的,但那时候,别的他是没想过的。   结果现在,竟然有人告诉他,说穆琼跟他的女儿走得很近。   不愧是他的女儿,眼光真不错!   这穆琼自己有文化,家里头人又少,简单的很,他女儿嫁过去,日子肯定是好过的!   虽然之前霍安妮在山西的时候,霍大帅嚷嚷着要给霍安妮招赘,但也只是说说而已,他有个优秀的大儿子,孙子都有了,哪怕二儿子三儿子真的要绝后,也用不着女儿招赘个男人回来顶立门户。   当然了,如果能招赘也不错……女儿如果在眼皮子底下搁着,也就受不了欺负了。   这么想着,霍大帅拿着信去找霍夫人了。   霍夫人回国之初,霍大帅也是去霍夫人的房里睡过的,但他每次去,都跟自己的妻子不欢而散,渐渐地就不去了。   他后院里有好几个姨太太,去了外面,也总有貌美如花的年轻女子伺候着他,自然不乐意去自己妻子那里讨不自在。   霍大帅去霍夫人那里的时候,霍夫人已经上床睡觉了,但听说霍大帅来了,她立刻就爬了起来。   “相公,你来了。”霍夫人高兴地看着霍大帅。   霍夫人四十多岁,脸上已经生了很多皱纹,不过霍大帅平日里在军营,再丑的人都见过,对妻子的容貌倒是并不如何在意,这会儿就笑道:“是啊,我来了,有好消息要告诉你。”   “什么好消息?”霍夫人问。   “小溪在上海谈了个对象。”霍大帅道。   霍夫人却并不如何高兴,又问起霍大帅详细情况来。   霍大帅当即说了。   这会儿霍大帅面前的人如果是他的那些姨太太,一定在察言观色之后,顺着霍大帅的心意,夸上一番穆琼,但霍夫人从来都不是会讨好霍大帅的人:“那个穆琼的家世,配不上安妮吧?”   霍大帅一愣,穆琼家里确实并不显赫,现在他更是连宗族都没有,但真要细说,他自己是泥腿子出生,那穆琼好歹是书香门第出来的。   而且穆琼会写书,精通英文法文,真不算差了。   “安妮怎么能嫁个这样的人?我看安妮真要嫁,也要嫁给林少帅这样的!”霍夫人又道。   霍大帅的眉头当即皱了起来:“你胡说什么!那姓林的小子,是能嫁的吗?”霍大帅虽然女人不少,但轮到自己女儿的时候,就不愿意把她嫁给那些花心的男人了。   更何况,他们这些军阀,表面上再怎么称兄道弟,私底下其实也没多好,指不定什么时候就要打起来了。   这种情况,把自己女儿嫁过去,这不是给自己找麻烦,让自己女儿跳火坑么?   “怎么不能了?两家门当户对……”霍夫人道。   “狗屁的门当户对,小溪不能嫁给那种人。”   “你是不是看不起我们娘几个?觉得小溪配不上别人?”   “老子的种,老子犯得着看不上吗?”   “那你为什么要把小溪嫁给一个被家里赶出来,一无所有的?”霍夫人委屈极了,那穆琼就算有名气,就算写小说能赚钱,能有个几万家产顶天了,跟他们家肯定不能比,她是无论如何,都不愿意让自己的女儿过苦日子的。   霍大帅很是受不了自己妻子这样子,他懒得跟自己的妻子多说,就只道:“反正要是安妮喜欢,这事就定了!”   他说完,头也不回地就走了。   霍夫人见状,顿时急了,赶紧追上去,但霍大帅铁了心要走,又哪里追得回来?   霍大帅最后去了最年轻的姨太太房里,惹得霍夫人摔了几个花瓶。   这动静,霍庸在房里也听到了一些。   “娘有点生气,我们要不要去看看?”霍庸的妻子道。   “不用。”霍庸道,他小时候也管过,因为他父亲身边有姨太太而吵闹不休,但现在早就不闹了。   他就是觉得,他父亲这么折腾,挺麻烦的。   换做他,既然都有老婆了,肯定不给自己弄几个姨太太惹麻烦。   女人么,睡起来不多都那么个样子?   而只有一个女人的话,人家肯定不会跟他闹脾气,多省事!   另一边,曾经最为受宠的二姨太居住的院子里,二姨太也没睡。   “二姨太,夫人又跟大帅吵起来了呢!她真是太会折腾了,弄得大帅还有那些孩子都不喜欢她。”二姨太身边的一个小丫鬟幸灾乐祸的。   她觉得那位夫人,实在有点傻。   少帅对少夫人很看重,她非要去找少夫人的麻烦,谁都知道二少爷最忌讳别人说他残疾的事情,她总要把这事拿出来说,三少爷就更不用说了,她总抱怨三少爷被别人养得不亲她……   “闭嘴!”二姨太道:“夫人是你能编排的?”   那丫鬟顿时不敢说话了。   二姨太又道:“其实夫人也是个可怜人,越是没人理会她,她越是爱折腾……不过这世道,哪个女人不可怜?想要过得好,也就只能自己争一争了。”   二姨太说着,目光就放到了自己面前摊开的大众报上,这上面,是连载中的《蜕变》。   她儿子对那楼玉宇非常推崇,楼玉宇的文章,她也就拿了来反复看,看着看着,竟有种豁然开朗的感觉。   然后就有点看不上霍大帅了。   她还是好好顾着自己儿子吧!她儿子现在小小年纪,就已经写书出版了,以后兴许比那楼玉宇还厉害!   而她总要比得过朱婉婉。   一夜过去,第二天,太阳照常升起,霍家照旧闹哄哄的。   霍大帅吃了早餐,突然得知林大帅给他发了电报。   好好的,林大帅怎么就给他发电报了?霍大帅有些不解,当即让人拿了过来。   “清明霍三少陪穆琼来苏州扫墓过从甚密?”霍大帅看着电报有点不解:“姓林的突然给我发这么一条电报是啥意思?他就不能多写几个字?”虽然这时候很多人发电报为了省钱没几个字,但他们不缺钱啊!这么没头没尾的,什么玩意儿!   霍庸手一僵。   霍大帅又满脸气愤道:“这些混小子,能耐了啊!过清明不回来就算了,还陪着别人去扫墓!”   霍庸:“……”   “对了大海,听说你小妹跟那个穆琼走得很近,她是不是看上穆琼了?”霍大帅又问。   “……”霍庸:“父亲,这是没有的事情。”   “真没有?这消息不是都已经传的沸沸扬扬了?”霍大帅道。   “真没有。”霍庸道:“父亲,我们去书房详谈。”   林大帅发那电报,估计是看出什么来了。   当然了,就算看出来了,人家也不会做什么,这种事情,也没什么大不了的。   只是别人都发电报过来了……他三弟和穆琼的事情,肯定要跟他爹通个气。 第198章 办学   吃过早餐, 霍庸就跟着霍大帅进了书房。   霍大帅的书房里放着很多珍贵的古籍和价值连城的字画,但这些东西, 都是用来装样子的, 平日里霍大帅除了角落里的那些个春宫图,一本都不会看。   进了书房,霍大帅就道:“你之前说的斩钉截铁, 说你妹妹跟那穆琼没关系,是因为你妹妹喜欢的不是穆琼是别人?”   “不是。”霍庸道。   “那是怎么回事?”霍大帅问。   “穆琼是三弟的,跟小溪没关系。”霍庸表情淡淡的。   “什么叫穆琼是蕴安的?”霍大帅想也不想就问,死死地盯着自己的儿子。   “三弟和穆琼情投意合,已经决定白头到老了。”霍庸道。霍庸对自己三弟, 非常了解。   他这位三弟早慧、聪明,可惜没能生活在合适的家庭里。   他曾经去找傅家的下人打听过, 得知傅家那边, 对他弟弟非常苛刻,刚会说话就开始教他背书,一旦背不好,就要挨打挨饿。   他和霍英, 就算摊上了一个并不如何慈爱的母亲,小时候也没受过苦,惹了事也能跑回家找娘,他三弟却不同。   傅家的老爷夫人对这个不是自己的骨肉的孩子, 并不如何上心,一直都让乳母照顾, 又愿意乳母和他太亲近,因而总是换,硬是让他从小没个亲近人。   大约就是这样,别人对他三弟好一分,他三弟能给人还十分,对感情更是看得很重。   那穆琼对他三弟着实不错,各种照顾,他三弟又喜欢他……他三弟肯定是不愿意放手的。   霍庸表情平静,霍大帅却已经如遭雷劈。   他儿子说了什么?!他三儿子跟那穆琼情投意合?   他们不都是大男人吗?狗屁的情投意合!   虽然霍英早就给霍大帅写了信,告知了这件事,但霍大帅之前并没有太当回事,甚至还怀疑三儿子喜欢男人这事儿,是二儿子为了不被他责骂胡扯的。   在他看来,他二儿子可比三儿子不着调多了!   直到现在事到临头,他才着急了。他三儿子竟然真的喜欢男子,他这是打算断子绝孙?   “岂有此理!”霍大帅想也不想就道:“你快点把你三弟给我弄回来!”   “父亲,三弟不过是喜欢男人而已,也没什么。”霍庸道。   “什么叫没什么?喜欢男人这像话吗?男人又不能生孩子!”霍大帅道。   “女人也不一定就能生孩子了。”霍庸道。   霍大帅已经冷静下来了,他突然看向霍庸:“蕴安的事情,你早就知道了?”   霍庸也不瞒着:“是。”   “他和那个穆琼,到底是怎么回事?”霍大帅又问。   “他们两人在一起很久了。”霍庸道:“蕴安已经认准他了。”   “你为什么不拦着?”霍大帅看着霍庸平静的样子,气不打一处来:“你就巴不得你的弟弟都没有孩子,不能跟你抢是不是?”   霍大帅这话,就有点诛心了,好像霍庸是为了少帅的位置,故意让弟弟喜欢男人似的。   “你可以这么觉得。”霍庸并无多少惧意。   他们兄妹四个,他是最早回国的,回国已经好多年了。   靠着霍大帅的看重,和两个弟弟暗地里的支持,现在霍大帅手底下三分之一的军队,完全是由他掌控的,再努努力,甚至可以弄到二分之一。   而且,那种儿子抢皇位,老爹把儿子弄死的事情,也就戏文里说说,搁现实,更多的是父母整天嚷嚷着“我们的东西将来都是你的”,然后把好东西给儿子。   至少,霍大帅就是特别看重儿子的。   他知道他就算真要跟霍大帅对着干了,霍大帅也不会把他怎么样。   “你……你……”霍大帅确实不会把儿子怎么样。   他这么拼是为了什么?还不是为了儿子孙子?   而且,那话只是他的气话,他很清楚,他儿子不是这样的人。   霍庸他们三个的感情好得很,比跟他好多了!   “父亲,要是没事,我就先走了。”霍庸道。   “等等。”霍大帅道:“你去跟你弟弟说说,让他就算不喜欢男人,也给自己留个后,就算对着女人硬不起来,把那东西弄出来放进女人身体里,照样能有孩子……”   “父亲,三弟如果要孩子,我自然帮他要,要是他不要,那就不要了。”霍庸道。   刚出国最艰难那会儿,他想着自己是大哥,应该要照顾好弟弟妹妹,承担起自己的责任来,就出去跟着一些人瞎混,混点吃的,顺便带点回家。   但事情哪那么简单?   他当时才多大?又是华人,真混起来之后,完全就是受欺负的,那时候,他想要养活自己都难。   后来,他凭着一股狠劲打服了一些人之后,却又不小心染上了大麻。   他当时,曾见到身边很多像他这样的人,他们堕落,他们沉迷于大麻酒精和女人,他们四处游逛,早早透支自己的身体,最后或是因为染病,或是因为斗殴,最终悄无声息地死在街头。   他以为自己也会这样,他更觉得这样没什么。   那时的他是不去想未来的,只想着当下,活一天算一天。   是他三弟把他拉了回来。   霍庸平静地看着自己的父亲,他三弟很聪明,知道自己想要什么,既如此,又有什么好拦着的?   “算了,我管不了你们!”霍大帅道:“你……你多生几个孩子吧!”   “没问题。”霍庸道,但没怎么放在心上。   孩子又不是他想生就有的。   而且生了不养,那也没什么意思。   霍庸从书房里出来,就遇到了自己的母亲。   霍夫人道:“大海,你可不能让你妹妹跟那个穆琼在一起,他根本就不能给你提供助力!你妹妹长得好看,咱家现在也起来了,就算是当皇后都是没问题的。”   “这世上已经没有皇后了!”霍庸懒得理会自己的母亲,出门去了。   虽说小皇帝还在紫禁城里住着,还有一堆人想着要光复,有一堆人想着要巴结,但他三弟说过,这小皇帝成不了事。   那天幸给他除了很多练兵养民的法子,事实证明,这些都是很有用的。   比如说建路。他找人弄了些泥路出来,就已经让无数百姓感恩戴德了,用水泥建了几条大路之后,更是发现做什么都方便很多。   又比如招收穷苦百姓家里的女孩来做护士……他当时想着要一劳永逸,干脆以十个银元一个的价格,从闹灾的地方买了将近一千个女人回来,然后教她们一些简单的知识,还有给人包扎伤口什么的,又把她们送到军队里……   他军队里的士兵,士气顿时足了不少,并且这些女人,很快就被他手底下那些娶不到媳妇儿的士兵瓜分干净了,全都成了他手下的官兵的婆娘……有了婆娘,这些人对他还忠心很多。   霍庸琢磨着这事儿 ,可以继续弄。   霍家这边的事情,穆琼并不知道。   第二天一大早,他就开始忙着招老师的事情了,而他做的第一件事的,就是在报纸上刊登招聘启事。   但招聘启事并不一定能让所有人都看到,他要招的人还不单单是给人上文化课的,更有能教导这些学生技术的。   如此一来,要忙的事情也就多了。   穆琼将自己要做的事情一一写下整理好,然后又去拜访了魏亭,问办学经验。   魏亭的大学已经建成招生,穆琼曾去过一次,这是第二次去。   魏亭的大学,非常朴素。   绿化这种,基本是没有的,就是一栋接着一栋灰扑扑的房子,但虽然环境很差,这里的人的精神面貌,却都非常好,一个个的眼里,都闪烁着求知的光芒。   穆琼知道,魏亭虽然把学校建得很破旧,但学校里的老师,却都是有本事的好老师,是他从各个地方或是找来,或是挖来的。   在这里,老师教导学生们各种知识,教学生们做科研,培养出许多人才来,还在研究一些东西,比如说点灯什么的。   穆琼往里走,很快就来到了魏亭的办公室。   魏亭的办公室不大,而里面用的桌子椅子,就是他之前在平安中学用的——那桌子是他还在魏家的时候拿出来的,堪称价值不菲。   而这也是办公室里难得的值钱的东西了,放在办公室里,一看就很有排场。   穆琼进去的时候,魏亭正在跟人说话。   “物理化学这些学科,都是很重要的,但我们教不了学生太多,学生毕业后要找工作也难……”一个跟魏亭差不多大,四十来岁的中年男子有点发愁。   “就算这样,该学的也要学。”魏亭很坚定,然后就看到了穆琼:“穆琼,你怎么来了?”   “我有事想要请教校长。”穆琼道。   “那要麻烦你等一等了。”魏亭道。   “我左右没事,不怕等。”穆琼笑道。   魏亭和那人又聊了起来,穆琼这才知道,他们是在发愁一些学理科的学生将来的出路。   现在国内,学物理化学生物这些知识的人,学成之后除了当老师,几乎没有其他出路。   国外,好歹有各种实验室还有财团什么的要招人,国内……学物理的能做什么?   魏亭和那人说了一些话之后,那人就告辞了,而这时候,穆琼已经琢磨着等回去,要将之告诉傅蕴安,让傅蕴安设法招揽这些学生了。   搞研究,要的就是这些人!   “穆琼,你找我是为了什么事情?”魏亭问。   “校长,我是想问一些办学方面的事情。”穆琼拿出自己带来的笔记本,就开始询问各种问题。   魏亭一一回答,而穆琼少不得做起笔记来。 第199章 束胸   此时, 全国上下兴起了一股办学潮,各个地方都有有识之士在办学。   不过一般来讲, 这办学, 都是有政府支持的。   尤其是一些小地方,多半是政府方面为了政绩之类,请一些有文化的人来办学, 而办学所需的各种花费,也都是政府出的。   但穆琼想要得到政府的支持,却很难。一来上海这边不缺学校,二来他这样办学根本就是往里扔钱,没个收益, 政府方面根本不会同意。   所以他什么都要自己来。   魏亭在办学方面很有经验,在办平安中学之前, 就他就帮着政府办过学校, 后来又办了平安中学,再后来还办了大学……   穆琼跟他聊过,颇有种受益匪浅的感觉,笔记也记了不少。   而这一聊, 很快就到了吃晚饭的时候。   “时间不早了,穆琼,你要不要跟我一起去食堂吃点?”魏亭问。   穆琼答应下来。   魏亭带着穆琼,就去了这所大学的食堂。   这所大学的食堂也是一栋灰扑扑的房子, 而这里出售的,就是米饭和菜, 其中菜有咸菜油渣豆腐汤、咸鱼、咸鸭蛋三种腌制品,又有两样炒时蔬,以及一道大荤——梅干菜烧肉。   当然了,若是另外出钱,还能让这里的厨子单独做小炒,就是厨子的手艺很一般,肯定不怎么好吃。   魏亭要了炒时蔬和梅干菜烧肉,又让厨子给他炒了两个鸡蛋,就坐到了穆琼对面。   一路上,一直有人跟魏亭打招呼,也有人看也不看魏亭,一边往自己的嘴里扒饭,一边看书。   穆琼隔壁桌上,就有个学生把卖得最便宜的咸菜豆腐汤倒在饭碗里,一只手拿着勺子吃饭,另一只手拿着笔在一个本子上写着什么。   “这边的很多学生,家里都不宽裕。”魏亭道。   此时一些知名大学,学费收的并不高,公派留学生这一类,更是完全由国家出钱的,但一些学生家中虽不贫困,却也没有太多钱,从小受到的教育,就比不上那些有权有势的富裕人家的少爷,自然是考不上好大学的。   魏亭的大学,算是给了这些人一个机会。   而他们在魏亭的大学念过书之后,若是想要深造,还能去考更好的大学甚至想法子出国。   当然了,这些人虽然家中不宽裕,但也不至于太穷,在学校里之所以吃饭都吃最便宜的,主要是为了省下钱买书什么的。   “校长的所为,让人敬佩。”穆琼道。   “你这样夸我,是不是变着法子夸自己?”魏亭笑道:“你不也在办学校?”   “我们确实做了好事,应该相互吹捧一下。”穆琼笑了。   魏亭哈哈一笑,又道:“穆琼,你的《蜕变》写地很好,怎么不继续写了?”《蜕变》这本书,魏亭还挺喜欢的,他在阿秀的身上,看到了朱婉婉的影子。   他喜欢这样的女子。   她们自强自立,不会像菟丝花一样依附在男子身上,可以跟他并肩而行……   不过,正如阿秀不需要结婚一样,朱婉婉也不需要。   而他也不是书里的那个男老师,他太忙了,送碗馄饨都没空。   “还不是太忙了。”穆琼叹气。   “也是。”魏亭道:“你以后不如写些短篇投稿,稿费更高。”   穆琼答应下来。   魏亭的大学,没有装电灯,毕竟电灯太贵了。   不过即便如此,学生们依旧会挑灯夜战,穆琼和他在食堂吃过饭往外走的时候,就看到很多学生拿着书和油灯往教室那边跑去。   魏亭和穆琼一起离开了学校,前往孤儿院。穆琼要去找傅蕴安,而他要去接魏圆圆。   两人走到门口,已经有汽车在外面等着了,开车的正是之前在傅家拉黄包车的那位。   傅蕴安身份一暴露,原本的黄包车司机立刻就开起了汽车,也是厉害了。   “穆琼,你买车了?”原本想要去叫辆黄包车的魏亭惊讶不已。   “这是霍家的车。”穆琼道。   “你跟霍家的关系,当真不错!”魏亭道:“我听说你要娶那霍小姐?”   “怎么会有这样的传言?”穆琼有些惊讶:“我跟那霍小姐并无关系。”   “没有这事?”魏亭也有些惊讶,然后便道:“若是你没有这样的想法,还是跟霍小姐保持距离为好,这世道,对女子总是更为苛责,而且还会引人误会。”   穆琼知道霍安妮不会误会,也不在乎所谓的名声,但他还是道:“确实应当如此。”   汽车很快就到了孤儿院。   孤儿院的第一批孩子,如今的模样已经跟刚来时大不相同,而最近,朱婉婉时不时的,就会带他们去外面瞧瞧。   一直让这些孩子待在孤儿院里,是不合适的,而让他们见见外头的人的生活,还能让他们更珍惜现在的生活。   这年头,甚至是有“捡尸人”这样的行当的,负责将或是饿死,或是冻死在路边的流浪汉,或者死后家里人无力安葬,干脆扔到外面的尸体捡去埋掉。   能进入孤儿院的孩子,其实已经非常幸运。   “爹地!”魏圆圆一看到魏亭,就冲了出来,一头扎进魏亭的怀里。   魏亭立刻就将她抱了起来,笑着问她今天都做了什么。   魏圆圆叽叽喳喳地说个不停。   魏亭的父亲年前来来找过魏圆圆,没成功之后,就回老家去了,这么些日子下来,魏圆圆更开朗了,她每日里笑盈盈的,非常讨人喜欢。   魏亭接了女儿就走了,穆琼则是去找傅蕴安了。   自从他和傅蕴安的事情在傅怀安面前过了明路,两人在家里就再不遮掩了,每日里同床共枕,不过在外面,两人都很克制,在不知情的人眼里,也就是感情特别好而已。   当然了,若是有心人去查,就能查出很多事情来了。   没过几天,霍大帅就收到了上海送来的“情报”,里面详细写了他三儿子和穆琼的事情。   他三儿子总是给穆琼送礼物,曾和穆琼一起被追杀,最近一直同进同出不说,清明节还陪着穆琼去苏州扫墓,按着穆家那边的族人的说法,他儿子还磕头了!   霍大帅之前早就气过了,这会儿倒是没怎么气了,但要他马上接受,这却也是不可能的。   不过,霍大帅能走到如今这地步,不可能真是个莽夫……霍大帅找到了自己那个一直在努力说服他不要把女儿嫁给穆琼的妻子:“你如愿了,小溪不会嫁给穆琼。”   “真的?”霍夫人喜形于色。   “当然是真的,那穆琼和蕴安搞在一起了,不会娶小溪。”霍大帅道。   霍夫人没听明白。   霍大帅就给她解释了一下。   霍夫人这下懵了,哭天抢地起来。   霍大帅瞧见她这样,少不得有点心虚。以他对自己妻子的了解,他的妻子,肯定要去折腾儿子了。   不过他不想跟儿子对着干,就只能让妻子上了。   “你别嚷嚷,难道你想让所有人都知道?”霍大帅道。   霍夫人立刻就不哭了,霍大帅见状,又告诫了她一番,让她一定不能泄露出去。   霍夫人只能含泪答应,然后一晚上没睡。   她这个三儿子回来后一直跟她不亲近就算了,竟然还做出这种事情来,要是惹了他父亲的厌恶,这可如何是好?   她男人除了她生的三个儿子,还有别的儿子呢!而且,她男人也就四十多岁,就算是再生几个孩子,也是没问题的。   霍夫人一时间悲从中来,泪流满面。   霍大帅突然觉得,自己是不是用了什么昏招了,这人真能让他三儿子回心转意?   霍家这边的事情,穆琼并不清楚。   清明过后,希望月报再次上市,而这一期的希望月报上,自然又是有《变身记》刊登的。   上一期正好刊登到李学业爬墙去找赵翠,结果赶上来了月事,差点被吓晕过去。   这样的一个结尾,不知道吊住了多少读者的心,便是宋明理这样对《变身记》这部小说恨之入骨的人,也忍不住想看后面的内容。   因而,希望月报一上市,就被抢购一空。   人们迫不及待地看起后面的内容来,然后就发现……用着李学业的身体的赵翠,做了一件“丧心病狂”的事情。   赵翠对李学业,是恨之入骨的,但她不会将李学业怎么样,毕竟李学业用的,是她的身体。   她思来想去,最终一狠心,干脆将李学业关起来,并且睡了李学业——她想要一个属于自己的孩子!   而且,她害怕哪一天自己和李学业的身体会交换回来,既如此,让“自己”怀有身孕,就是非常保险的事情了。   穆琼写这段的时候,觉得有点掉节操,不过对赵翠来说,这确实是一条最好的道路。   当然了,对李学业来说,就有点惨了。   他这会儿,就要亲自感受下生儿育女的痛苦了。   李学业早就有儿女了,他之前从不把女人怀孕生产当回事,曾经他院子里的一个佣人怀了他的孩子一尸两命,他还嫌晦气,又有他的小妾怀孕后因为身体不适没伺候好他的母亲,被他扇了巴掌……   现在,他要亲自感受一番了。   李学业倒是想要反抗,甚至逃了出去,但他一个“女子”,根本求助无门,反倒是受了惊吓,险些被不怀好意的人占了便宜,还是赵翠一直找人盯着他,才把他救了回来。   李学业最后……还真的怀孕了。   而这个时候,李学业的母亲来了。   李学业的母亲,一直都是不喜欢赵翠的,觉得她不安分,最近“赵翠”疯了,惹出很多事情来,她更是变着法子磋磨……   这故事,看情节,是又好气又好笑的,但穆琼写的时候,一直努力将之写得欢快。   比如李学业心心念念想要自己的母亲救他,结果他母亲不仅不相信他的话,还各种折腾他……   傅蕴安作为这本书的第一个读者,看的时候,就被震惊了:“没想到你对这婆媳之间的事情,竟然如此了解……”   “以前看过不少……”穆琼道,在现代的时候,偶尔看看电视剧,或是逛逛论坛,就有很多素材了——那时候想要获取各种信息,真的太简单了!   傅蕴安却想到了别处:“你祖母……”穆琼的那个祖母,对儿媳妇很不好?   穆琼知道傅蕴安想歪了:“我祖母人还是不错的,除了后来病得严重的时候,早年对我母亲一直不错。是我一直善于观察,小时候见识了不少事情。”   “原来如此。”傅蕴安道。   傅蕴安看过之后,也就这么问了一句,但看这故事的女子,却有不少感同身受。   “我那婆婆,也是这样的,总是看我不顺眼。”   “我丈夫在家里,她便置办好酒好菜,等我丈夫不在家,她便连做饭都不肯。”   “我跟婆婆但凡有点冲突,我丈夫总是站在我婆婆那边……”   ……   哪怕是现代,婆媳矛盾也严重得很,更别说这个时代了。   此时的女人,都是不出门工作的,可不得整天在家中斗来斗去,抢男人的关注?   当然了,也有人站在婆婆这边,觉得现在很多儿媳妇,当真是不尊重当娘的!   同时,这故事里的东西,也让一些男人叹为观止。   他们怎么都想不到,竟然还有这样的事情……   “人生百态,不外如是。”   “天幸对这后院的种种,当真是刻画的入木三分,让人感慨。”   “我们身为男子,真缺了一份对女子的同理心。”   ……   当然了,能有所反省的,还是少数人,绝大多数男人……看地火冒三丈。   “这天幸写的东西,真的是越来越胡闹了!”   “他这写的什么乱七八糟的!”   “楼玉宇天幸这些人,总是胡编乱造,弄得现在的女子一个个越来越不像话!”   ……   一时间,报纸上又多了许多批评天幸的文章。   上海这地儿,算是全国最开放的地方之一了,但即便如此,绝大多数人,思想还是老派的。   这年头,哪怕是国外,女人都没有什么权利,更别说国内了。   而这,跟经济发展也有很大的关系。在经济不发达的地方,天生在体力上属于弱者的女性,太吃亏了。   天幸之前的两部小说,是有许多人喜欢的,但到了现在,这却引来了很多人的反感。   不过,有人反对,却也有一些人支持,而这个时候,上海的天气,一天比一天热了。   这时的女子,很多已经摆脱裹脚带来的痛苦了,但她们还需要束胸。   所谓的束胸,一般是从女子的发育期开始的,她们的母亲在她们开始发育的时候,会用一块长条的布条缠住她们发育起来的胸部,缠上一圈又一圈,这种布,称之为“束奶帕”。   女子要是不裹胸,会被认为是淫荡的,会被人看不起,不仅如此,所有的女子,都以贫乳为美。   但即便这样,女人们还是会想尽办法装扮自己。   十里洋场的一些妓女,为了好看,用花布裹胸,再在外面穿上一层纱衣,将自己弄得极为诱惑。   同时,她们还会刻意将袖子裤子做短,做成中袖中裤,露出小腿或者手臂来。   此时的衣服大多宽大,再加上裹胸什么的,女人的身形,那是一点都看不到的,但这么一折腾,情况顿时就不一样了。   而青楼女子这样的装扮,很快就被那些新潮女子学会了,还有一些穿洋装的女子,放开了束胸……   这一切,无疑惹恼了更多的旧派人士,这些人在报纸上,都不再攻击楼玉宇或者天幸了,甚至开始攻击起那些女子来。   作者有话要说:   1918年夏天:上海市议员江确生致函江苏省公署:“妇女现流行一种淫妖之衣服,实为不成体统,不堪寓目者。女衫手臂则露出1尺左右,女裤则吊高至1尺有余,及至暑天,内则穿粉红洋纱背心,而外罩以有眼纱之纱衫,几至肌肉尽露。”   1920年,上海政府发布布告,禁止“一切所穿衣服或故为短小袒臂露胫或摹仿异式不伦不类,并称其“招摇过市恬不为怪,时髦争夸,成何体统。”“故意奇装异服以致袒臂、露胫者,准其立即逮案,照章惩办。”照此公告,女子只要穿着低胸露乳、裸露胳膊、小腿的服装,就将面临逮捕入狱之灾。   *********   民国时期有个很有名的运动,叫“天乳运动”,感兴趣的亲可以百度一下~   我文里就架空了…… 第200章 招聘   报纸上很热闹, 但穆琼暂时没空管。   一来,他已经习惯这个社会如此了, 二来……他忙着招聘老师。   穆琼办的学校都是很基础的, 因此找老师也容易。   此时的人找老师,基本只看学问,但穆琼除了看老师的才学以外, 却更注重老师的品德,所有的老师,他打算一个个测试过。   毕竟一旦招进来品德不好的老师,最后可能会让学生受到伤害。   而把老师招到之后,他还打算将这些老师好好培训一番。   到了招老师这天, 穆琼一大早,就来到了自己新建成的学校。   魏亭的大学占地并不大, 他的学校占地面积倒是很大, 而这一方面是这里地价便宜,他就多买了一些,另一方面,则是这学校, 他是打算扩建的。   学校里已经建起了很多房子,一些工人正在往墙上刷拌了切得非常碎的干草的石灰,此外,桌椅什么的, 也已经有人去做了。   穆琼和霍安妮两个人,是在一栋已经刷好了石灰的房子里面试老师的。   这房子虽然刷好了石灰, 地上却还是泥地,如今,教室里摆了一些刚刚做好的课桌椅子,而讲台上,则摆了四张椅子。   穆琼、霍安妮、方天枼和费康榆四人,如今就坐在椅子上。   方天枼和费康榆来上海之后,一直帮着穆琼处理学校里的事情,穆琼跟他们接触过之后,已经决定让他们帮忙管理除女子技术学校以外的两所学校了。   至于那所女子技术学校,霍安妮已经大包大揽,表示要当校长了。   穆琼是在报纸上登了广告的,招老师的时间正是今天上午,这会儿,他正在整理自己面前的一些卷子。   这些卷子,是他拿来测试那些老师的。   他的学校只教国文和数学两门课,里面有一些是给国文老师做的卷子,还有一些是给数学老师做的卷子,除此之外,穆琼还准备了一张问答卷。   那问答卷上,问的都是面对学校里发生了什么什么事情,你会怎么做,比如第一道题,就是:“有一学生,在学校受人欺凌,该如何?”   最后一道题,则是:“你对这三所学校,有何看法?”   这些题目,是没有标准答案的,不过前来应聘的人回答之后,总归能从中看出他们的情况来。   事实上,这卷子,霍安妮还有方天枼以及费康榆三个人,就是做过的,他们做过之后,穆琼还跟他们长谈过一次。   “你对老师的要求还真高!”霍安妮看到穆琼手上的纸张,就忍不住道。   “对教书育人的人,本就该有高要求。”穆琼道。这个时候的老师,是有很大权利的,至少体罚学生,在此时就是天经地义的。   穆琼没打算彻底改变如今的教育状况,他也改变不了。但他不希望自己学校的老师做得过了。   而他之前跟霍安妮方天枼等人详谈,谈的就是这方面的事情。   “穆琼这样小心,是应该的。”方天枼也道,其实方天枼最初的时候,一直觉得老师打学生,那是应该的,不打不成器,不过听穆琼举过一些例子之后,就觉得这样确实不合适了。   并不是所有老师都品德高尚的,他也知道,这世上有些人以虐打别人为乐,若是学校里不小心进了这样的老师,他们又没注意到,最后必然会有学生受苦,他们想要为学生创建的美好环境,兴许还会变成地狱。   费康榆赞同地点头。费康榆家境好,相貌出众,从小到大,那些老师都对他客客气气的,但他曾见过对着他的时候慈祥和蔼的老师,面对另一个家中无权无势的学生的时候,冷若冰霜。   而他们这三所学校招收的学生,还不单单是无权无势那么简单,也就是说,那些学生很可能受了委屈,也不敢吱声。   三人说过之后,就有老师陆陆续续地来了。   穆琼对老师的要求不低,给老师开的薪水也就不低,在此时很多小学老师一个月薪水只有七八元的时候,他给的薪水是十二元,还说了只要表现好,每月月底和年底,都会有奖金。   穆琼之前在平安中学当老师,一个月拿的是二十元的薪水,算中学老师里薪水低的了,但此时能当中学老师的人很少,能当小学老师的人却很多,十二元也就不算少了。   但凡来应聘的,问明白他们打算教什么之后,穆琼就会给他们一张数学卷或者语文卷,再给他们一张问答卷,让他们在教室里做。   教室里的桌椅足足有五十来套,一时间竟是坐满了人,一些来晚的,只能在门口等着,等里面有人做完卷子出来了,再进去做。   “诸位前来应聘,学校会管一顿午饭,至于结果,下午就知晓了。”穆琼跟每个来应聘的人,都这么说。   交通通讯不便,大家来一趟不容易,他是需要尽快把人选出来的。   这些人全都没意见,但也有些人看到坐在上首的霍安妮之后,就皱起了眉头。   但即便如此,大家依然认真地做起卷子来。   穆琼看着这些穿着长衫的应聘者,有些失落。   他招聘的时候,特地写了一条“不限男女”,可现在来应聘的人里,一个女人都没有。   穆琼看着这些来应聘的人的时候,这些来应聘的人,也看着穆琼。   楚世清就很关注穆琼。   楚世清是看了报纸上的招聘广告之后来应聘的。   他住的有点远,近来手中拮据又雇不起黄包车,只能坐电车。   花了两个铜元坐电车,之后又跟人问路,走了一个多小时,方才来到这里的他,毫不意外地来迟了,这会儿正站在教室外面等着。   从窗外往里望,看到负责招聘的人年纪很小不说,里面竟然还有一个女子,他少不得有点好奇。   当然了,他身边的人,就不单单是好奇了。   “这学校里主事的,竟然是些年轻人!”有人不满道。   另一人道:“里面竟然还有女子!让一个女子来看我们的卷子,这是何意?”   “兄台莫急,这次招老师的三所学校里,有一所是女校,有女子在场不奇怪。”   “我等的卷子,总不可能给个女人看。”   ……   这些人看到穆琼方天枼等人年轻,就已经不满了,再看到霍安妮这么个女人,心里更是有气,不过虽然如此,却没人甩袖就走。   他们既然来这里应聘了,就说明需要这份工作,没有傲气的本钱。   不过,虽然不走,他们相互之间,却少不得会抱怨一番。   也就楚世清不在意。   都要饿死了,还在意这做什么?   人家楼玉宇先生,为了赚钱吃饭,可是去过西餐厅端盘子的,他这算什么?   楚世清正这么想着,就听到有人道:“你们别乱说了!”   “什么乱说?”等在外面的人有人皱眉。   “你们知道坐在中间的那个最年轻的男子是谁吗?”那人道。   “是谁?”这些人好奇。   “我来之前打听过,这三所学校是楼玉宇出资建造的,你们说中间那人会是谁?”   “楼玉宇?”有人惊呼道。   楚世清更是惊喜。他极其喜爱楼玉宇的小说,没想到竟然有机会见到楼玉宇!   外面等着的那些原本有些不耐烦的人,得知穆琼的身份之后,就都安静下来。   而这个时候,第一批进去“考试”的人,已经陆陆续续做好卷子了,而他们交卷之后,楚世清等人,便来到里面,做起卷子来。   楚世清家中,原本是有点钱的,因而他读了不错的小学,只是小学毕业,他就没钱读书了,最后就进了一家药铺做学徒。   原本,当学徒久了之后,他是有机会学医的,不想他的老师,竟然得了伤寒不慎去世了。   而他老师的儿子,跟他关系并不好,就直接把他扫地出门了。   楚世清当了几年学徒,只学会了认药材,想去当医生是不行的,至于去别处谋个职位,一时间又找不到。   正因为这样,几天前瞧见报纸上招聘老师的广告,看到上面写了只要有能力,不需要文凭,他就毫不犹豫地来了。   楚世清这几年虽未上学,但一直没忘了学习,现在来应聘,想到之前在外面跟他聊过的人,多是来应聘国文老师的,他便说自己可以教数学。   “你把卷子做了吧。”穆琼给了楚世清一张数学卷子,还有一张问答卷。   “好。”楚世清有些激动地说道,接过卷子,又拿了一只铅笔,就去座位上做起来。   那张数学卷子,他做着觉得不难,至于那张问答卷子,却让他有些奇怪,不过他还是按着自己的想法,一一答了。   做完卷子,楚世清就被带到了另一个教室里休息,而这里,少不得有人在说卷子的事情。   “那卷子上的题目,都是什么乱七八糟的!”   “当个老师,还要管学生那么多事情?”   “我在最后提了意见,那启蒙学校,就不该让女子入读!男女七岁不同席,让男男女女在一起读书,像什么样子?!”   “这楼玉宇跟那天幸,都将祖宗礼法忘一边了,实在过分!”   “真是一代不如一代。”   …… 第201章 升级   到了中午, 所有来应聘的人,便都做过卷子了。   说实话, 穆琼对这些来应聘的人, 还挺失望的。   这些人里绝大多数思想都很古板,而且整个上午,一个来应聘的女子都没有。   因此, 他们怕是招不到足够的老师。   穆琼等人一边“监考”,一边批改手上的“卷子”,这时已经看过很多卷子了,但并没有看完,眼看着时间不早了, 穆琼就吩咐身边的人先给那些来应聘的人送去吃食,至于他们, 就等看完了卷子再去吃饭。   穆琼给这些老师准备的饭菜, 还算丰盛。   每人一片带着肥肉的红烧猪大排,一个煎鸡蛋,再加上两个素菜一个汤,一点都不怠慢了。   楚世清吃着饭, 只觉得今天这一趟哪怕白跑了,也是值得的,他们这顿饭搁外面,少说也要花一毛钱才能吃上。   这么想着, 他当即狼吞虎咽起来。   只是,楚世清很满意, 周围却有很多人不满意,而最让他们不满意的点,莫过于他们的卷子,竟然给个女人看了。   一个女人,凭什么看他们的卷子?   这些人里的其中几个,都已经气急败坏了,越说越生气,之所以没有闹起来,还是因为他们想要这工作。   他们这些来应聘的,很多连中学都没读完,甚至有些压根就没有接受过新式教育,一份月薪十二元还有奖金的工作,他们都是舍不得放弃的。   而他们一边抱怨穆琼等人,一边还不忘把饭菜吃得干干净净。   在没有形成大规模的养殖场的现在,不管是新鲜猪肉还是鸡蛋,价格都不便宜,普通人家是没得天天吃的。   楚世清看到他们这样子,觉得挺好笑的。   等楚世清等人全部吃完,下人们将碗筷收走,穆琼就来了。   今天上午来应聘的,一共有一百十一人,而穆琼从中选出了五十二人。   “诸位,我们学校需要的老师已经选出,便是这名单上的。”穆琼将一份名单张贴出来,又道:“这上面的人,还请留一下,其他人可以先离开。大家过来不容易,我让人准备了礼品送给诸位,诸位走的时候可以带走。”   穆琼对这些来应聘的人,都是很客气的,毕竟这时候的读书人很值钱,一个个还心高气傲。   哪怕这些被他刷下去的没什么学问不说,思想还很古板,他也不想得罪他们。   穆琼给落选的人准备的礼品,是用纸包好的两筒糕点,虽不值太多钱,但也算是一份心意。   有人看过那名单,没在上面看到自己的名字,拿了糕点就走,但也有人脸色难看地看了名单好几遍,不甘心地提出质疑。   在楚世清看到上面有自己的名字,喜形于色的时候,就听到身边一个已经年过半百,蓄着长须的男子道:“我曾办过私塾,教过许多学生,为何上面没有我的名字?”   楚世清注意到,这人正是之前一直抱怨的人之一。   而这人提出质疑之后,又有其他人道:“我认识名单上的这人,他论学问远不如我,为何他被选上了,我却落选了?”   “这到底是怎么选的?全凭你们喜好?”又有人咄咄逼人。   穆琼以前没怎么遇到过这种事情,这会儿眉头微皱:“诸位,我选老师,只选合适的。”   “什么合适的?你是楼玉宇吧?你写文章尽写些乱七八糟的事情,现在招聘,也由着自己的性子乱来!耍弄我们!”   “我们的卷子,你竟然让女子批阅!”   “女人就该在家相夫教子,这种让男女一道前来上学的学校,真该禁了!”   ……   这些人一个个满脸恼怒,穆琼心里更加不悦。   他这次招聘,可以说是放得很宽了,所有刷下去的,都是一眼就能看出大问题的……   这时,那最初提出质疑的中年男人大声道:“道不同不相为谋!这种学校,定然是办不好的,告辞!”   “等等。”穆琼道。   “何事?”那中年男人问,怒意之下,藏着许些期待。   “这张卷子是阁下的吧?”穆琼拿出一张卷子给那中年男人看,他对这人和这卷子,有印象。   “确实。”那中年男人道。   “阁下虽办过私塾,学问也可以,但根本不会教人,阁下这样的人,我们学校是万万不敢要的。”穆琼道。那张问答卷里共有十道题,而看这人的答案,他是觉得不管学校里的孩子遇到了什么问题,都该打!   他是请老师不是请牢头,怎么能要这样的人?   “你!”那中年男人气急了:“你一个男人,弄个什么女子学校,还免费给一群女子读,也不知道是想要做什么勾当,我是断然不会跟你同流合污的!”   他说完就要走。   穆琼道:“心思龌龊之人,果真看什么都是龌龊的!”   那中年男人气得脸都红了。   穆琼之前并不想跟这些人闹僵,这时候倒是不在意了,也不想跟这些人废话:“这是我的学校,怎么招人自然听我的,诸位榜上无名的,还请尽快离开!”   那些提出质疑的人,不一会儿就走了个干净,甚至有一个已经选上的,都走了。   而最让穆琼无语的是,这些人走之前,竟然还有人不忘带走他送的糕点。   穆琼:“……”   好在,那些留下来的,看着都还不错。   穆琼跟这些人说明学校的待遇,又跟他们签了契约,然后给他们一人一本印刷好的写明了培训时间和一些注意事项的小册子,这才让他们离开。   而把所有人送走之后,他们几人才开始吃午饭,吃的时候,霍安妮忍不住道:“那些人真是可笑,口口声声说女子不能看他们的卷子……他们的学问,比得上我吗?”   霍安妮的国文兴许比不上这些人里的某些人,但她的数学,绝对是吊打在场所有人的,便是穆琼,也比不上她。   毕竟穆琼没有正经上过学,霍安妮却是在国外上过大学的,理科成绩还挺好。   “这世道就是如此。”穆琼道。   霍安妮听到穆琼这话挺不高兴的,结果这时,穆琼又道:“所以,我们要努力改变这世道。”   霍安妮点了点头。   而这个时候,一个女人的声音响起:“请问,是这里在招聘老师吗?”   穆琼抬起头,就看到了两个跟自己差不多岁数的女子站在不远处,而问话的,正是其中一个皮肤偏黑的。   “是的,我们这里要招老师。”穆琼毫不犹豫地说道,跟着两个女生聊过之后,才知道她们都是上海人,曾经在女子学校读过小学,而这次她们会来应聘,还跟穆琼有关——她们看过穆琼的小说,便想做出点事业来。   这两个女生的到来,对穆琼称得上是意外之喜,而更让穆琼惊喜的,还在后面。   在这两个女生跟穆琼签订契约后,陆续又来了几个人,这些人多是男的,因为种种原因来晚了,其中却也有一个女子,而那女子……竟是穆琼在现代时听过名字的。   顾世培,一个名字像男人的女人,也是一个在历史上留下了名字的女人。   她出生于书香门第,从小受到很好的教育,相貌出众又学识过人,未出嫁前就拥有许多爱慕者,不想遇人不淑,最后竟是嫁了个喜欢家暴的男子。   此时的女子,遇到家暴男,基本都是忍了,但顾世培没有忍着,她非常坚决地离婚了。   虽然穆琼在《蜕变》里写了登报离婚这样的操作,可实际上,这时候离婚是非常少见的,女子提出离婚,就更惊人了,顾世培干了这样的事情之后,就被夫家赶走了,娘家也不留她,最后竟是无家可归。   但她并未气馁,她进入一个由女子办的报社工作,写了很多文章,还找到了一个有共同语言的男人,跟对方结婚了。   就是……顾世培找的这有共同语言的男人,之前是有妻子还有孩子的,那人为了跟顾世培结婚,最后跟原配妻子离婚了。   他们恩爱一生,原配和原配的妻子也和他们生活在一起,穆琼都不知道该怎么评价好。   但有一点是肯定的,那就是顾世培的文章,写的是真的好。   穆琼平常事情很多,若不是见到了顾世培,根本想不起她来。最近没人离婚,他也没听人说起过顾世培,这会儿,顾世培恐怕还没跟她第一任爱家暴的丈夫离婚。   顾世培脸色苍白,看着很是可怜,但穆琼并未跟她多说,最后公事公办地跟她办了所有的手续。   这世道,众人皆苦。   招聘过后第三天,穆琼就组织了那些男老师进行培训,结果,培训当天,报纸上讨伐女子的事情,就闹得更大了。   还有人把他,还有他这次办的学校拎了出来批评,说他让一些十五六岁的女子免费去读书,不知道存着什么心思。   而骂的人多了,反抗的人自然也有。   一些人骂女人不知检点,就有一些人骂那些人见到露出个胳膊,就想到全身,又想到睡觉,最是让人恶心。   双方就那么在报纸上骂了起来,骂得不可开交,很多穆琼上辈子崇拜的这时候的文人,都下场了。   作者有话要说:   鲁迅先生说过的:一见到短袖子,立刻想到白胳膊,立刻想到全、裸、体,立刻想到生、殖、器,立刻想到性、交,立刻想到杂、交,立刻想到私生子。中国人的想象惟在这一层能够如此跃进。 第202章 演讲   穆琼在现代的时候, 去看民国,一度觉得民国时期, 所有的文人都是先进的, 是开放的,可实际上并非如此。   此时,绝大多数文人都很古板。   培训是上午九点报道的, 这天穆琼一大早出门,七点多就到了学校,此时那些招聘到老师都还没来,他就看起报纸来。   然后就看到那些自己在现代时就很眼熟的文人都发文章力挺自己,为女子说话, 更多的人却在反对。   报纸上乌烟瘴气的一片,穆琼很快就将之放在一边不看了, 也就是这个时候, 他招聘到的男老师们,陆陆续续来了。   这次的培训,只针对那些男老师,至于女老师, 全部由霍安妮负责。而霍安妮除了要给招聘到的女老师做思想工作,还要努力多招一些女老师回来。   穆琼出面招女老师不容易,就算那些女孩子自己愿意,他们的家人也是不愿意的, 但由霍安妮出面,这却是非常容易的——那些女孩子的家里人为了跟霍家搞好关系, 肯定是愿意让女儿跟着霍安妮做事的。   更何况,女校老师这样的工作,称得上体面了。   “你们先在这里签个名,填一张表格,然后去住处整理一下东西,十点在外面操场集合。”穆琼将手上的表格给那些老师,让他们填写。   接下来的时间里,这些老师会住在学校里,进行为期十天的培训,而这培训,主要针对思想方面的。   为了能把事情办好,穆琼特地从霍英的工厂里请了个特别擅长对工人做思想工作的人回来,而后期的培训,都是要交给这个人还有方天枼费康榆的——他时间不多,不可能整天待在学校里。   不过今天,他肯定也要说点什么。   那些应聘的老师来了之后,穆琼先让他们带着行李去安顿好,然后在十点左右,将所有人聚拢到一起。   他在学校的广场上发表了讲话。   “能在这里看到诸位,我很高兴。”穆琼道:“以后,我们就是同事了,将一起努力!”   “这三所学校,是由我出资建造的,现在已经花了四万余元,而接下来,恐怕也不能给我带来收益。我知道你们一定很好奇,好奇我为什么要建这样的学校,现在我可以告诉你们,我就是希望能给这个国家,多培养一些人才。”   “孩子是一个国家的未来,多一个识字的,有见识的孩子,这个国家的未来,就能多一分光明。”   “我的力量很微小,但我愿意竭尽全力,为自己的祖国做点什么。”   “我们教导的,不单单是孩子,还是未来。”   “现在,列强对我们的国家虎视眈眈,他们已经侵占了我们很多土地,以后还会侵占更多,若是我们不能站起来,我们的子孙后代,就可能永生永世,都要弯着腰!”   “而想要站起来,不能只靠一小部分人,只有众志成城,才能顶起属于我们的一片天!”   ……   穆琼说了很多。   他希望这些老师,可以帮他管理好这个学校,而想要这样,就要给这些老师的工作,赋予更深层次的意义。   他说的话,现代的人听了也许不觉得有什么,但在这个时代……那些站在穆琼面前的人,一个个热泪盈眶,面露激动。   楚世清就是其中之一。   他来学校应聘,最初只是为了能有个糊口的工作,但这一刻,他突然意识到自己的工作,是神圣的。   他之前不明白,楼玉宇先生为什么要让那些穷人免费读书,现在却明白,这确实可以改变很多人的命运。   “我希望将来,所有人都能吃饱饭。我希望将来,所有人都能不挨冻。我希望将来,所有的孩子都能上学。”穆琼最后道。   “我希望将来,所有人都能吃饱饭!我希望将来,所有人都能不挨冻!我希望将来,所有的孩子都能上学!”在场所有的老师,都大声道,声音越来越大。   学校里有工人在忙活,这边的动静,吸引了很多工人的关注,而这时候,这些工人也激动起来,甚至跟着喊起来。   一时间,学校里到处都是“我希望”的声音。   一栋刚建好还没粉刷的房子后面,傅蕴安看着远处的穆琼,听着耳边的阵阵声音,笑了起来。   穆琼这样……挺好的。   “我们走吧。”傅蕴安道。   “三少不过去看看?”孙大林问。   “不用。”傅蕴安道:“我们去二哥那里。”   傅蕴安的心情挺好的,不过他的好心情,只维持到来到霍英的工厂。   他刚到霍英那里,手下人就给他递来了一封信,信是他的母亲找人写了寄来的,上面说他的母亲得了重病,让他马上回去。   傅蕴安:“……”如果他没有提前知道自己的母亲因为自己喜欢男人的事情哭了好几天,说不定就信了,现在的话……   他大哥说了,他母亲没事,就是天天担心他爹会再弄出别的孩子来,   “给大哥发个电报,让他若是有要事,直接给我发电报。再给母亲送点吃的用的捎回去。”傅蕴安道,然后扔开自己母亲的信不管了,看起别的信件来。   而这个时候,穆琼却是跟那些招聘到的老师一起吃饭。   用崇高的理想激励了这些人之后,穆琼又跟他们讲了校规。   穆琼的校规定了不少,里面有一条,那就是不论老师还是学生,都不能打人:“现在,别的国家都在打我们,都这样了,我们一定不能再自己打自己。若是有学生不好好学习或者闹事,可以告诉我,调查之后让他退学,打人就不必了。”   “确实应该如此!”那些老师纷纷赞同。   穆琼松了一口气,他对体罚这事,真的是不赞成的。而且他这相当于是做慈善了,需要体罚才肯学习的学生,要来何用?   穆琼在学校待到了下午三点多,看着时间不早了,就去了平安医院。   平安医院里非常热闹,里面还有不少洋人。现在是春天,感冒多发季节,很多人患感冒,偏偏这时候一些严重的感冒会要人命……   没钱的人病了只能硬撑着,有钱人却都来医院了。一些特别有钱的人,还不惜花大价钱购买西林来治疗感冒。   穆琼觉得,自己有必要把自己上辈子的写过的,因为抗生素滥用出现可怕的超级细菌,这种细菌还席卷全球的故事提前写出来。   当然了,现在不着急。   就西林现在这稀罕劲儿,没人能滥用。   穆琼直接去了傅蕴安的办公室。   傅蕴安不在办公室里,穆琼问了人,才知道傅蕴安去霍英的工厂了。   “穆先生,你稍等一下,三少应该很快就回来了。”这边伺候的人对穆琼道。   穆琼等了一会儿,傅蕴安果然回来了。   自从暴露身份,傅蕴安就不再像以前一样整天挂着温和的笑容,但他在穆琼面前,一直表现地很温和,可这会儿,他的脸色着实有些难看。   “蕴安,怎么了?”穆琼问道。   “我得到消息,英法两国秘密从山东带走了八万多劳工。”傅蕴安道:“我们的国家也参战了,派遣战士加入战争,这是应该的。就算是派遣劳工去,也情有可原,但秘密将人带走,这就不对劲了。”   傅蕴安看到自己母亲的信的时候,有些不高兴,但跟这件事一比,那事真算不得什么了。   穆琼眉头一皱。   第一次世界大战,十多万中国劳工被带去英法两国的事情,他是知道的,甚至之前以天幸的身份跟霍三少通信的时候,他就提过。   当时,他告诉霍三少,英法经历过年战争之后,人口应该会变少,缺少劳动力,而缺了劳动力的他们,说不定会从他们国家带走一些人,带去做工甚至……当炮灰。   只是,他能提醒但管不了。甚至就连傅蕴安乃至霍大帅,也管不了这件事。   带走劳工这事,是如今最上面的人点头的。   “你觉得他们想做什么?”傅蕴安问穆琼。   “他们想要我们给的好处,但不想给我们好处。”穆琼道。   第一次世界大战,中国是战胜国,当时很多中国人前往巴黎,希望身为战败国的德国侵占的山东等地,能还给中国,结果,他们的要求被彻底无视,最后这些地方,全都成了日本的。   英法两国将劳工的事情彻底隐瞒,说到底,就是不想给他们的国家任何好处。   傅蕴安也想到了这一点,心情顿时变得很糟糕。   “你让二哥尽快把工厂搬去山西。”穆琼道,他隐隐有种……风雨欲来的感觉。 第203章 两部作品   穆琼是直接称呼霍英为“二哥”的, 傅蕴安听到之后,原本糟糕的心情变好很多:“二哥已经派人去山西建工厂了, 还运了不少机器过去。”   “那就好。”穆琼道, 想到劳工的事情,眉头又皱了起来。   傅蕴安又道:“其实,英法两国从我国带走劳工, 也不一定是坏事。”   穆琼一愣:“怎么说?”   “战争的本质就是争夺利益,这场战争也不例外,而以如今的情况来看,英法这边的赢面更大。”傅蕴安道:“那些劳工已经被带走了,事情不能更改, 我们现在要做的,是设法从中得到利益。”   傅蕴安说话的时候, 脸上什么表情都没有, 只一双眼睛深深地看着穆琼。   他们的国家想要从这场战斗中得到好处,就不能没有付出,而那些劳工,可以是他们国家的付出。   穆琼深吸了一口气。   他知道傅蕴安这么想是对的, 只是心里到底有点难受,沉吟片刻,他道:“想要得到最大的利益,这件事就要公开。”   在原本的历史上, 这些劳工,是秘密运往英法两国的, 以至于英法两国的普通民众,很多都不知道这些中国人的存在。   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有人画画庆祝,他在画里画了23个战胜国的人和国旗,唯独没有中国。   “是的。”傅蕴安道。   “蕴安,你能帮我收集一些跟山东劳工,跟这场战争有关的资料吗?我要写文章。”穆琼道。   傅蕴安想也不想就道:“没问题。”   他说完,又拿出一些纸张给穆琼:“我这里,已经有一部分资料了。”   看着傅蕴安的资料,再结合自己的记忆,穆琼对此时的情况,也有了足够的了解。   就在这一年,在美国和日本的游说下,中国加入了第一次世界大战,以此换取这些国家给予的经济支援。   同时,英法两国开始在山东招聘劳工。   之所以选山东,一来是他们觉得山东人高大强壮,最能干活,二来则是因为山东此时已经被日本占了,好操作。   他们骗不识字的中国百姓说要带他们出国打工,骗他们签下契约,将他们装船运走……   穆琼苦笑,又道:“如果可以……我们应该为他们争取一份公平,并尽早把他们带回来。”   当时,很多劳工跟英法两国签订的,是打工三年的契约。   可实际上,只过了一年,第一次世界大战就因为当时双方资源耗尽死人太多而结束了,然后这些劳工没法回家,不得不待在埋葬了他们很多同胞的异国他乡,帮着侵略了他们的祖国,还欺骗了他们的强盗重建家园。   “这是应该的。”傅蕴安道。   两人都没什么心情吃晚饭,尤其是穆琼。   民国时期,真的非常乱。   报纸上随时随地,都有不好的消息,总是吵嚷个不停。   穆琼刚穿越过来的时候,还觉得有点难以接受,现在却慢慢习惯了。   哪里发了洪水,哪里出现了瘟疫,哪里的军阀在打仗,全国各地,几乎时时刻刻都有许多人非正常死亡。   就算是在上海,他建了孤儿院,救了一些在外面流浪的孤儿,让他们得以活命,但之前的那个冬天,路边依然会有孩童的尸体。   穷苦人家的孩子病了之后,看不起病,很容易就会夭折。   又因为孩子死了,是不能办丧事的,也办不起,很多人家就会直接把孩子的尸体扔了……   至于老人,挨不过冬天那就更正常了,同时,因为贫穷,此时凶杀案之类的也很多。   一开始只想偷一把米,被人发现之后杀人全家这样的惨案,穆琼都在报纸上看到过。   正是这一切,让穆琼在得知英法两国如同历史一般,从山东带走了许多劳工的时候,虽难受,但不至于不能接受。   可是,自己的祖国被欺压,自己的同胞被当成炮灰消耗品,这实在不是什么令人愉快的事情。   所以穆琼现在打算写小说,他也只能写小说了。   穆琼当初为了对付日本人,曾以旅顺大屠杀幸存者的身份来写文章,这次用的方法也差不多。   穆琼最终决定以一个美国人的身份,来写这部小说。   在一战期间,有很多洋人同情中国劳工,还有人跟中国劳工成了朋友,甚至有劳工留在欧洲,娶了那里的女人为妻……他以一个美国人的身份来写这部小说,更容易让人接受。   穆琼打算以一个来中国购买西林送去欧洲的美国人上了一艘载满中国劳工的船为开头,然后写这个人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中遇到的种种感人的事情。   为了能让这部小说顺利在欧洲出版,他不能只写中国劳工不说,甚至还要在小说里美化一下英法两国的人,不写太多劳工们遇到的苛待。   没错,这部小说,要想办法在欧洲出版。   劳工的事情,在国内大肆宣扬,除了让国内的人群情激奋以外,没有其他好处。只有让英法两国的普通民众知道中国人的付出,这样才能让这两个国家的上层,不能抹杀中国的功劳。   穆琼随便吃了点晚饭,就在平安医院写起大纲来。   但他并没有马上开始写小说,毕竟他对战争不够了解。   即便他写小说一直胡编乱造,也是要在一定的事实上编造的。   穆琼这天和傅蕴安一起回家的时候,时间不早了,甚至朱婉婉和朱玉都已经到家了。   “哥!”朱玉看到穆琼,立刻走了过来:“哥你太棒了!”   “怎么说?”穆琼看到亭亭玉立的朱玉,低落的心情好了很多。   “哥,我现在不用裹胸了,真好!”朱玉道。   “你之前裹胸了?”穆琼一惊。他一直都知道民国时期的天乳运动,也知道那时候闹得挺厉害的,甚至有女人光着身子游行或者在演讲中当众扯开自己的衣服露出胸口——在这个时代,保守的人非常保守,开放的人……那是特别开放。   或者说,他们是被压抑地久了,就不得不这样来反抗。   但他之前其实一直对裹胸的具体情况不了解,毕竟他是个男人,压根就不会注意这些。   一直到了最近,看了报纸,他才知道裹胸原来这么严重,但他一直以为朱婉婉和朱玉,应该是没有裹胸的,毕竟朱玉年纪小,至于朱婉婉,她身材娇小,一开始穆琼瞧见她的时候,她还很瘦,一直平胸……   “我们当然裹胸了。”朱玉道:“我是半年前开始穿小马甲的,一直很疼,最近终于不穿了。”   “玉儿!”朱婉婉瞪了女儿一眼,在她看来,这种话是不好在穆琼面前说的。   “娘,这些没什么好羞愧的,我觉得没必要避而不谈。毕竟正是因为我们不说,别人才不知道我们的痛苦。”朱玉道,又看向穆琼:“哥,其实裹胸对我和娘来说,算是好的,我们只要穿个紧一点的马甲,就没事了,但对长得比较丰满的女子来说,真的非常不友好……偏偏大家又觉得,不裹胸的,胸大的,都是不知廉耻的乡下人。霍姐姐之前和一个朋友一起回国,两人都没有裹胸,就被人当面说是村下妇,霍姐姐骂回去了,但她的朋友立刻就去买了小马甲来穿……”   早在1915 年,《妇女杂志》创刊号里,就刊登了上海一位女学生的文章,该女生觉得,裹胸的危害,堪比缠足。   裹胸这种行为,其实在清初是没有的,到了清朝末年才出现。   不知道从何时起,很多人觉得女子胸大便是丑陋,女子就开始裹胸,以平胸为美,并将不裹胸的女子,称为村下妇。   大意就是,只有那些生活在农村,生活穷困的女人,才会不裹胸。   如此一来,女人们可不得为了不让人觉得自己失礼而裹胸?   “旧弊仅伤人之足,今弊更伤人之胸及肺。”这是报纸上时常出现的话,胸小的女子还好,一些胸大的女子将自己勒得太紧,那是会弄出毛病,甚至危害生命的!就算不那么严重的,被这样裹紧,也呼吸困难。   以前的欧洲过分地追求细腰,因而束腰,很多女子受害,而裹胸其实也没什么区别。   穆琼之前,一直觉得像这种斗争,不是一朝一夕能成功的,因而报纸上虽闹得厉害,但他没管太多,在做了自己该做的事情之后,就去忙学校的事情了,但现在,他觉得他有必要多出一份力。   别的不说,天乳运动后期,政府发布的“但凡有人束胸,就要罚款五十元”的规定,若是能提前几年出现,就是极好的。   穆琼突然发现,自己越来越忙了。   不过这也不是坏事。   要忙的事情多了,他也就能不惦记那些劳工的事情了——他早就知道这件事,却无力改变,甚至现在都没有帮他们争取什么,挺让人难受的。   穆琼这天躺在床上,又冒出一个想法来。   他要写一部《女儿国》,就写一个国家,女子为尊,女子喜爱细腰的男子,男人们就各种束腰,以盈盈不足一握的腰来邀宠。 第204章 《女儿国》   《女儿国》这书, 穆琼最终决定用朱世安的笔名来写。这文章他打算写得讽刺,写得一针见血, 既如此, “朱世安”犀利的文风,就是最合适的。   同时,因为是朱世安写的, 文章可以短一点,两三万字就足够……他现在,也是没空写长篇的。   文章开篇,是一个名叫冯启的民国男子,被炸弹所伤, 他以为自己会死,没想到竟然醒了过来, 还来到了一个全然陌生的, 被称为大齐的地方。   这大齐的百姓的穿着打扮,还有房屋建筑,瞧着跟明朝相似,但这里跟明朝, 又是截然相反的。   这里的女子,俱都身材高大,武力惊人,便是怀孕生子, 也并不影响她们的行动,在生产之后, 她们还能很快恢复。   反倒是男子……这里的男子,一个个都长得娇小可人,貌美如花。   正因为如此,这个地方,是女子为尊的,女主外男主内。   而冯启穿越的男子,是一个女富户刚从乡下接回的儿子,而这人的长相身材乃至名字,都跟冯启本身一模一样。   那女富户早年家中贫困,就娶了一个乡下男人。生了一个儿子之后,她外出闯荡,又娶了个貌美如花的富贵公子哥儿,就把乡下的丑男人给忘了。   不久前,这富户后来生的儿子的定亲对象,一个秀才小姐不慎摔下马摔断了腿,不能再参加科举没了前途,这富户舍不得把自己千娇万宠又貌美的小儿子嫁过去,就想起了乡下的大儿子,最终将冯启从乡下接了来,打算李代桃僵,把冯启嫁给那断了腿的举人小姐。   然而,冯启的长相,在女富户看来,实在有点不能看。   他的皮肤跟大户人家的儿子相比,显得粗糙黝黑,不仅如此,他还身材壮硕腰肢粗大……女富户为了让他能“好看”一点,就不给他吃东西,又找来工具,将他的腰缠得极细。   原本的冯启很自卑,想要跟弟弟一样美,私底下还加倍苛待自己,结果就这么被折腾死了。   他死了之后,他的壳子里,就住进了穿越而来的冯启。   以上是背景,故事由此开始。   穆琼第二天起床后,就去了学校,然后开始写这个故事。   他昨晚想故事情节,推敲用词用句,一直想到了很晚,但今天却还是莫名地精神,一口气写了三千字,才放下手上的笔。   而这个时候,已经上午十一点,快吃午饭了。   如今的穷人,一天是吃两顿的,不过有钱人一直都是一天三顿,穆琼在吃上一向不亏待人,因而在学校里培训的老师和在学校里工作的工人,十一点半左右,便都能吃上午饭了。   当然了,双方吃的东西,是不一样的,那些工人吃得相对差一些,那些老师吃的却着实不错。   穆琼走出自己的办公室的时候,老师们上午的培训已经完成了。他本以为他会看到那些老师在教室里高谈阔论,没想到过去的时候,竟看到所有的老师都在认真看书,而他们看的并不是什么高深的书籍,而是此时的小学课本。   穆琼站在窗外,有些惊喜。   教室里,楚世清正认真看书。   他以前从没教过书,但课本背得滚瓜烂熟的,毕竟他总共也就没几本书,那课本来来回回看多了,可不就会背了?   而此时,他一边看书,一边琢磨着要怎么让学生更快地学会书上的内容。   楚世清看了一会儿,就拿着课本去问人了:“周老师,这句话该怎么解释?我知道这句话的意思,但不知道要怎么说。”   读书百变其义自见是有道理的,一些成语什么的,看到别人用了,结合上下文之后,大致就知道意思了。   但作为老师,是要给学生解释的,可不能只自己知道,偏偏楚世清不知道要怎么解释。   这会儿,他就在询问有经验的人。   那周老师当即解释起来,而他一解释,楚世清立刻就开始做笔记,周围人也一样——他们大多学问一般。   等解释完,周老师道:“我家中订了教育月刊,等下我就捎信回去,让人将那那些刊物拿来,上面有很多知识,大家都该看一看。”   “我借来看过几本,上面有些故事,是该给学生们讲讲的!”楚世清立刻就道:“周老师,多谢。”   来这里当老师的,多是家中没多少余钱的,他们都看过教育月刊,但每一期都买的却几乎没有,这时候纷纷跟周老师道谢。   道过谢,他们就继续看起书来,一点都不急着吃饭,甚至没有注意到站在窗外的穆琼。   穆琼往里走,在讲台上备课的方天枼才算是看到了他:“你怎么来了?”   “我还想问你们呢,怎么不去吃饭?”穆琼道。   “大家都想着多学一点。”方天枼道:“你是不知道,昨天晚上我们聚在这个教室里,一直学到了晚上九点多。”   “大家都这么努力?”   “不止,就连外面的工人都很努力,昨晚他们主动加班了。”方天枼道。   穆琼走到教室外面,就看到一群穿着破旧衣服的工人,正热火朝天地干活。   几个女人抬了两个木桶过来,喊他们吃饭,他们还道:“等我们干完了手上的活再吃!”   这些人说着,又干起来。   而此时,又有几个身材瘦削的女人带着几个木桶来到教室门口:“穆先生,方先生,饭菜送来了。”   “怎么送过来了?”穆琼惊讶。学校是有食堂的,那些工人的饭食会送到工地上,但老师们,按理都是去食堂吃的。   这几个女人听到穆琼的问话,有些害怕地面面相觑,最后,其中一个胆子比较大的朝着穆琼拘束地笑笑:“食堂路远,怕浪费了先生们时间。”   哪用得着这样?穆琼正这么想着,就听到身后有人道:“那就多谢了,这样是能快些吃完,省下时间继续看书!”   他们说着,各自过来拿了碗,先盛一碗饭,然后拿一块红烧肉,一勺菜,就吃起来,吃得飞快。   穆琼看到他们这样,轻笑了一声,也去拿碗吃饭。   穆琼吃饭算快的,但他吃好的时候,外面的工人,已经有半数吃完饭在干活了,而新招聘到的老师,也有不少已经放下碗筷学习起来。   这些人一个个,都充满干劲。   在这样的年代里,人们总是更容易相信希望。   穆琼吃过饭四处走了一圈,然后发现不过一日,那些工人就做了很多活儿。   看如今这情况,要不了一个月,学校就能全部完工了,毕竟他要建的房子,并不如何讲究。   而等房子盖好,就能开始招生了,在此期间,最好再多招聘一些老师回来……   穆琼正想着招生的事情,突然从旁跑出一个人来,朝着他就跪下了,又磕了两个头。   “你这是做什么?”穆琼一惊。   “穆先生,我有事求你!”那人道:“穆先生,我有个孩子,能在你的学校里读书么?”   这人是个泥瓦匠,他一双手黑乎乎的满是皲裂,一张脸因为风吹雨打,让人看不出他的年纪,他小心翼翼地看着穆琼,浑浊的眼睛里满是希冀。   “你把孩子带来给我看看。”穆琼道:“学校招生,是要看看孩子的情况的。”   这学校里招到的老师,都是没什么经验的,穆琼琢磨着,先招一些学生回来教他们读书和规矩,也是件好事儿。   这时候的学生,可不是现代那些三四岁就去读幼儿园熟悉学校的孩子,他们刚来读书的时候,肯定会因为不知道学校的规矩而不知所措,但若是每个班有熟悉学校的孩子照顾一无所知的孩子,那就好很多了。   “先生,我也有个儿子。”   “先生,我家也有孩子……”   很多工人走出来,就要下跪。   穆琼道:“你们不用下跪。家里有孩子的,都可以带来学校,不论男女,学校都是收的。但若是孩子学不出来,或是调皮捣蛋,那我肯定是要把人送走的。”   这是应该的!虽然穆琼说了不用下跪,但这些人高兴之下,还是下跪磕头。   又有人问:“穆先生,这学校咋还招女娃子?”   穆琼道:“女孩子心细,很多工厂要女工。来我这里读书的女学生,我们会教她们织毛衣之类的手艺。”   那些人顿时惊喜起来,这学校,竟然还教手艺!   穆琼又道:“女子来学校学本事都不收钱,还包吃住,只是在我的学校做的针线活之类,那都是不给工钱的。”   “学手艺,本来就不用给工钱。”   “穆先生真是大好人!”   “我一定让我家的女娃子来!”   ……   这些工人一个个高兴极了。   此时的有钱人家,很讲究贞洁,女子露个小腿都是不体面,不过穷苦百姓倒是不讲究——吃都吃不饱了,谁还讲究这个?   等穆琼将三所学校要招的都是怎么样的人的事情告诉他们之后,这些人就纷纷给家里递消息了。   他们之中年纪大的,大多已经有了孩子,而那些没成亲的,也有弟弟妹妹侄子侄女。   这小学要招的学生,怕是不会太多,他们急着把孩子送来。 第205章 服装生意   穆琼在现代的时候从未上过学, 但他从自己的妹妹那里,还是了解到不少学校里的事情的。   他妹妹从幼儿园开始, 读的就是当地最好的私立幼儿园, 小学直接升到该私立学校的小学部,后来的初中高中,也都是这样的, 至于大学……她在高中的时候,就已经申请到了国外名牌大学。   穆琼当时听妹妹讲过一些他们学校招生的情况,别的不说,就说那所小学招生,不仅要面试学生, 还要面试家长,可以说是非常讲究了。   而从她妹妹拍给他看的照片里可以看到, 她就读的学校里的学生, 无一不是穿着得体,看着非常精神的。   但现在,穆琼面试的这些学生却截然不同。   时间已经进入五月,天气也热起来, 按照穆琼的习惯,这时节就算是天天洗澡,也是用得着的,但这些被工人们带来的孩子, 一个个看着都是很久没洗澡的,身上满是脏污, 甚至散发出一股股味道来。   他们的脸很粗糙,头发纠结在一起,偶尔还会爬出虱子来,指甲里黑乎乎的,跟那些送到孤儿院里的来的孤儿没什么区别。   每个孩子,穆琼都问了几句,然后就注意到这些孩子全都畏畏缩缩的。   穆琼暗暗叹气。   这些孩子现在最缺的,恐怕不是教育,而是自信。   所有的孩子都很瘦,衣服也很破,穆琼面试过之后,发现这些孩子大多智商是没有问题的,却也有一个特别笨,十来岁了话都说不清楚。   这特别笨的,穆琼当然是不要的,至于剩下的,他将他们留下之后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带他们去洗澡,又专门找了个剃头匠来给这些孩子剃光头。   孩子们集体居住,一个孩子有了虱子所有的孩子都会得,与其让所有的孩子都得,还不如一开始就全部剃光头。   这次被工人们带来的孩子,一共有九十几个,穆琼将他们安顿好,就继续写起《女儿国》。   《女儿国》剧情很简单,不过就是冯启在那个女子为尊的地方经历的种种罢了,但讽刺意味非常浓。   比如说别人说冯启:“你这么粗的腰,还有脸走出去?”   “这天下的男子,都是要嫁人的。”   “你竟然跑出家门去,简直不知廉耻。”   ……   如今报纸上很多骂女人的话,在这《女儿国》里,都落到了冯启身上。   而冯启奋起反抗,想要逃出家门,竟是毫无作用。他周围的女子全都在欺压他,不把他当回事不说,就连周围的那些男子,也都觉得他有病。   冯启最后被折腾地奄奄一息的,抬上了花轿,嫁给了那断了腿的秀才,结果刚嫁过去,就被嫌弃太难看,最后那女子整日跟身边的小厮厮混,完全不理他。   冯启气坏了,这时候,众人又对他说:“女人一向难以满足,多几个男人是正常的。”   “你自己没本事,管不住自己的女人,还有脸委屈?”   “男子就要贤良淑德!”   ……   冯启一个在民国时有夫人有姨太太还有红颜知己的大男人,最后就那么“凋零”在了后院里。   文里是详细写了怎么束腰的。这束腰的写法,穆琼参照了十九世纪欧洲女子做的种种来写的,写得特别真实,也提到束腰会让人死亡甚至晕厥,影响寿命,但即便如此,为了能讨好女人,这大齐的男子,还是全都从小束腰。   就连冯启,嫁人前嫁人后,就被逼着束过好几次,因为他太“粗壮”的缘故,还用了金属来帮他束腰,确保他的腰够细。   可以说是很凄惨了。   学校里的第一批学生开始适应学校生活的时候,穆琼的《女儿国》写完了,而他写完后,先将之给了傅蕴安看。   “这文章,写得真不错。”傅蕴安看得倒抽了一口冷气,觉得腰有点疼。   当然,这文章好,主要是因为将如今这社会对女子的压迫,清晰而又淋漓尽致地写了出来。   自从发现自己喜欢男人,傅蕴安就时常思考,对女子的看法也慢慢改变,现在看到这穆琼这文章,更是感慨。   穆琼在外面谦虚,在傅蕴安面前可不会:“那是,我写得能差么?你要不要亲我一口,奖励我一下?”   傅蕴安笑着亲了他一口,又道:“这文章,不适合让楼玉宇发表,是不是要用天幸的笔名发?”   “不了。”穆琼道:“天幸一直写些不着边际的故事,这文章其实是讽刺类的……用朱世安的笔名发。”   “也好。”傅蕴安道,他知道穆琼有个专门用来骂人跟人争吵的笔名叫“朱世安”,但因为朱世安的文章这里登一篇那里登一篇的非常乱,以至于都没有看全过。   这会儿,他琢磨着要让人去将之集齐,好好看看。   结果,正这么想着,霍英来了。   霍英穿着西装,残缺的那只手上戴了手套,一进来就道:“上海政府真是疯了,他们竟然下令,若是有女子穿着遮不严实的衣服上街,就要被抓起来!”   穆琼:“……”   穆琼问了问,才发现政府颁布的这命令,跟历史上在1920年颁布的那一条一模一样,也就是时间提早了一点——“故意奇装异服以致袒臂、露胫者,准其立即逮案,照章惩办。”   不许女人露胳膊露小腿,露了就要坐牢……这种在现代人看来简直有病的规定,在这个时代粉墨登场了。   穆琼一时间不知道该说什么好,只是隐隐的,他是有些高兴的。   因为有时候,压迫地越厉害,越是能凝聚起一股反抗力量来!   如果只是报纸上相互骂一骂……书生造反十年不成,怕是要拖上好几年,才可能有个结果,但现在这么一来……   穆琼觉得,接下来必然有一场硬仗要打。   而在这场战争里,他们也应努力贡献自己的力量。   “二哥,我这里有一门不错的生意,你要不要试试?”穆琼问霍英。   “什么生意?”霍英问。   “服装生意。”穆琼道。这时候还没有旗袍,但类似的衣服已经有人穿了——一些读过书的女子想要像男人一样,就学着男人穿长袍,而不穿原本上衣下衣分开的褂子。   说起来,政府方面说的奇装异服,就是包括了这种女人穿的长袍的。   这样的长袍到底没有旗袍好看,穆琼觉得霍英可以找些人作旗袍出售。   除此之外,胸罩生意也可以试试……   此时国外已经有胸罩了,但国内是没有的,在原本的历史上,这东西传入国内的时候,甚至被称为义乳,然后一边被人骂,一边卖得火爆。   穆琼觉得,现在准备一些旗袍还有胸罩放着,过些日子拿出卖,应该能赚不少,更重要的是,这其实也是在支持那些勇于反抗的女子。   霍二少支持那些女子,就是霍家支持那些女子……这能让那些反抗的女子轻松很多。   而霍英虽然这时候会被那些老古板骂一骂,但到了后世,定然会被人赞誉。 第206章 《换身记》完结   霍英不知道穆琼就是天幸, 但穆琼很有想法,这一点他是知道的。   现在听穆琼说起服装生意, 霍英当即来了兴致:“你给我说说。”   穆琼就说起了旗袍, 他没什么艺术细胞,画不了太好的图,但简单画个图样还是没问题, 画过之后,穆琼就道:“这样有点像长袍的衣服,我觉得那些女子,应该会非常喜欢。”   “这衣服看着确实不错。”霍英眼睛一亮,但很快又道:“不过这种衣服, 最好还是要量身定做,卖成衣卖不了多少。”   穆琼听霍英这么说, 也意识到了这个问题。   此时的有钱人, 衣服都是量身定做的,可不会随随便便去买成衣穿,至于这时候的穷人……穷人哪有钱买成衣?人家都是买布回家自己做!   当然了,会这样主要还是因为这时候没什么人卖成衣, 形成规模的成衣工厂更是不存在。   穆琼突然想到了什么:“二少,你要不要试试生产缝纫机?”   在上个世纪,就已经有人发明了缝纫机了,这会儿, 上海这边就已经有被称为“洋机”的缝纫机存在了。   但此时的“洋机”全是进口的,特别昂贵不说, 坏了还不好修。   穆琼记得,缝纫机这东西生产起来并不难,正因为这样,几十年后,缝纫机自行车才会成为结婚时的大件之一。   而他之所以想到缝纫机,还是因为自己的母亲……他的母亲曾经告诉他,在他母亲小时候,他们家有一个当时很稀罕的缝纫机,结果坏了之后没法修,他外公只能带着缝纫机去大城市找人修,而当时还很小的他的母亲,有幸被他外公带着去了大城市。正是那一趟“修缝纫机之旅”,让他母亲见识到了外面的世界,坚定了走出去的决心,才最终通过不懈努力考上了好大学。   穆琼觉得,以眼下的技术,那种在七八十年代风靡全国的脚踏缝纫机应该是可以生产的,再不济,这会儿从国外买来的,更简陋一些的缝纫机,总归可以生产。   “这就不用你操心了,哈哈,我已经在研究了。”霍英道,相比于生产产品,生产机器,这才是最赚钱的,这一点,霍英有非常深刻的认知。   别的不说,就说这缝纫机,因着国外打仗,现在很难进口,便是一台一百个银元都卖得出去的!   “能研究出来吗?”穆琼问。   “能!”霍英很自信:“这东西用久了会坏,早几年,就已经有人学着做一些配件自己修了,我把那些人找了来,让他们研究缝纫机,已经有眉目了。”他当初是从日本等地弄了些有经验的师傅回来的,想要制作机器,而最先研究的,就是缝纫机、纺织机、脱壳机这些简单的。   “若是有足够的纺织机,完全可以生产成衣!”穆琼道,成衣市场绝对是非常大的!   “那是。”霍英点了点头:“若是有机器,制作衣服的成本能降下来,到时候卖成衣一定能赚不少……我去催催那些工人,让他们快些把缝纫机弄好!”   “除了旗袍,我觉得还有一样东西能卖。”穆琼道。   “什么?”霍英问。   “就是胸罩。”穆琼简单介绍了一下胸罩,然后就看到霍英和傅蕴安两个人,都吃惊地盯着自己。   “你怎么会知道这种东西的?”霍英问,傅蕴安的表情也很严肃。   “……”穆琼无奈道:“我最近一直在查资料,看到国外有这样的东西……我写的《女儿国》里关于束腰的资料,就是那时候查的。”   “我在国外的时候没见过这种胸罩,不过应该真的有。”霍英放松下来:“我看她们的胸,都特别大,可不像国内,除了妓院就见不到几个身材好的!对了,女儿国是什么?”   傅蕴安听穆琼说起《女儿国》,有些哭笑不得,然后直接把穆琼写的稿子递给了霍英。   霍英兴致勃勃地看了起来,然后越看,表情越纠结:“这都是什么鬼东西!”   “这是穆琼的新小说。”傅蕴安道。   霍英无语地看着穆琼:“你发这东西出去,就不怕别人骂死你?”   “没事,我用朱世安的笔名发。”穆琼道。   朱世安的文章,全是讽刺类的,还动不动在报纸上骂这个骂那个,仇人无数,已经被骂习惯了。   “你厉害。”霍英道:“不过看了这个,仔细想想,那些女人也挺惨的,怪不得整天闹腾。”   霍英对女人,要说多尊重肯定是没有的,不过看了这《女儿国》,换位思考之下,他有点同情那些女人了。   “她们这也不算闹腾,只是不想被压迫。”穆琼道。   “行,你们这些人,总是想得不一样。”霍英道:“对了,这文章要不要我帮你去投稿?你自己去投稿不方便吧?”   “那就麻烦二哥了。”穆琼道,朱世安的稿子,他之前一直都是让郑润泽帮忙投稿的,不过现在,让霍英去投稿也可以。   霍英拿着稿子就走了,他想让手底下的人抄了几份,又让人拿着他的名帖,把这稿子往好几个地方送过去。   所有收到稿子的人,都有点一言难尽。   没想到霍二少竟然是个一心帮助女子的人,真是看不出来!   霍英告诉穆琼的,上海这边的政府要颁布奇葩命令的事情,是他通过内部人员得知的,外面的人都还不知道。   这时候,倒是另一件事先发生了——《换身记》完结了。   《换身记》的结尾,是赵翠彻底取代了李学业。   她以李学业的身份做了很多事情,很多人跟她交好,认可了她。她跟李学业曾经的一些朋友绝交,又有了新的朋友。   而这个时候,李学业怀孕了,他很痛苦,但没人理解他。   甚至于,他的妻妾,明明已经感觉到不对,甚至猜到真相了,但她们都装作不知道。   毕竟,赵翠版的李学业,可比以前的李学业来的好!   她们虽然爱过对李学业,但那份爱早就因为李学业的花心消磨完了,自然不可能为了李学业出头,为李学业去得罪她们的衣食父母赵翠。   在李学业找到她们,跟她们说起从前,让她们帮忙的时候,她们只会说:“赵姨娘疯了,把她关到院子里去。”   这一切,赵翠是知道的。   而她这时候,已经决定要做点什么了——“如今这世道,我必然是要做点什么,为百姓说话的,不然就白做这一回男人了!”   故事完结在这里,而若是没有意外,赵翠以后一定会努力成为一个好官。   《换身记》这文,在连载期间就已经引起很多人的关注了,现在完结了,引起的轰动更大。   一时间,无数人在议论。   最多的,当然是骂的:“天幸此文,不顾伦理,理当封禁。”   “看此等邪书的女子,就该早早休弃,必不能让她们乱了家里规矩!”   “《换身记》之恶臭,臭不可闻!”   ……   上海政府,一群人聚在一起议论。   那新出的禁止女子穿“奇装异服”的规定,有些人其实是不赞同的,但这会儿看过《换身记》,他们却动摇了。   他们一点都不希望家里的女人变成赵翠这样。   “若是不能制止如今这风气,以后必当男不男女不女!”   “此时有许多女子极不安分,若不管教,今后定会出事!”   “女子就该相夫教子,定不能让她们乱了伦理纲常!”   ……   一群人议论着,当下坚定了原先的打算。   而一所女子中学里,这时候却有人在演讲。   “诸位女同胞!天幸先生的《换身记》,大家应该都看了!谁说女子不如男?我们应当努力,为自己争气!”有人慷慨激昂地说着。   这中学里,并不是所有的女学生,都觉得女人不比男人差的,很多人一直觉得,自己是女人,本来就比男人差。   但此时听着演讲,看到周围人一个个满脸激动,她们想法,却慢慢变了。   她们……也许真的不比男人差! 第207章 《女儿国》登出   《换身记》这文, 有人骂,当然也有人夸。   一些有识之士, 纷纷为《换身记》说话:“《换身记》此书, 讽刺意味极其浓厚,但凡男子,都该看看, 然后审视自己。”   “如今很多男人,真的是连女子都比不上。”   “《换身记》不单单是一部为女子说话的小说,它更是在警示如今之男子!”   ……   上海的一家由女子办的报纸,妇女报更是加印了一期,然后上面通篇都是对《换身记》的溢美之词, 当然了,也提到了《蜕变》, 鼓励女子自强自立。   穆琼这天在学校忙完, 去孤儿院看朱婉婉的时候,就看到朱婉婉正跟几个来做义工的妇人聊《换身记》。   “这书我看着,只觉得好看,没想到现在惹出这么多事来, 我丈夫还因为我看了这书跟我闹矛盾。”   “那些男人,这是怕了,怕遇上这样的事情!”   “仔细想想,这女子, 当真不比男人差什么,我女儿读书, 可比她堂哥厉害多了。”   ……   此时的中年女子,面对如今这运动,多是不发声的,便是年轻女子,发声的也是少数。   事实上,如今为女子说话的,大部分是男子。   没办法,女人们就算想要为自己说话,也没有机会——一些大的报刊杂志,编辑都是男人,大多不收女子的投稿。   更别说受教育的女性,还是极少数了。   很多女人,甚至是跟着男人在抵制《换身记》这一类文章的。   好在,跟朱婉婉交情不错,还把这份交情维持下来的女子,并不是那种唯唯诺诺以夫为天的。   而除了朱婉婉,朱玉也在给孤儿院里的孩子们读《换身记》。   用来教孩子们读书的教室里,朱玉坐在讲台上,拿着希望月报声情并茂地读着,而下面,孤儿院里一群年纪相对大一点的孩子,全都认认真真地听着。   这书,绝大多数孩子就是当个故事听的,但也有一些孩子若有所思 。   孤儿院里,女孩子是少数,而被送来的女孩子,年幼的也就罢了,年长一些的,刚来的时候总是下意识地让着周围的男孩——如今这世道,基本上家家户户,都是让女孩让着男孩的。   但在孤儿院里待久了,这些女孩子却慢慢变了,毕竟在这里,压根就没人要求她们让着男孩。   最近,听朱玉读了很多鼓励女子读书的文章,还有《蜕变》和《换身记》这样的文章之后,她们的变化,就越来越大了。   这会儿朱玉读完,就有一个十来岁的女孩子道:“我以后不嫁人了!”   朱玉道:“不嫁人挺好的,以后就不用被人管东管西了!”   朱玉这话一说出来,几个女孩子认真地点头,那些男孩,一个个却幽怨极了。   穆琼进来刚好瞧见这一幕,有些同情那些男孩。   朱玉长得非常漂亮,又有文化,是孤儿院里一大群男孩子的女神。   现在女神说不嫁人挺好……他们肯定伤心。   但穆琼是很满意这情况的。   不用担心自己的妹妹早恋,这多好啊!   穆琼正这么想着,就听到魏圆圆道:“其实不嫁人,可以娶一个!我爹让我娶一个男人呢!”   魏圆圆小朋友真是人不可貌相!   魏亭也够洒脱了!   “哥!”朱玉看到穆琼,高兴地打招呼。   “你们在说《换身记》?这书确实应该好好读读。”穆琼道:“古往今来,之所以一直男子为尊,是因为男子力气大,能做的事情多。女子生来体弱就算了,还不得不养育子女,花去她们诸多时间,如此一来,话语权自然掌控在男子手里。但以后,这个世界上会有机器代替人力,男女之间的差距会慢慢变小,女人也能赚钱养家,到时候,女人便也有话语权了。”   穆琼给这些孩子说了些道理。   他不是专门研究女权的,说的就只是自己的感受,不过他觉得,这应该是有道理的。   说起来,上海这地儿,到了后世重男轻女的情况不严重,其中有个原因,就是这里工厂多。从民国中后期开始,越来越多的女人有了工作,能养活自己,她们也就不可能对男人逆来顺受了。   孤儿院里的孩子们若有所思,几个年纪大的女孩子,更是激动。   平常孤儿院里安排下来的活儿,她们做得不比男人差,她们也是能赚钱的!而她们既然能赚钱,自然可以不看男人的脸色过日子!   穆琼在孤儿院里待的时间并不长。   看过朱婉婉朱玉之后,他就去了医院,然后便从傅蕴安那里得知,他写的《女儿国》,后天会在好几个报刊杂志上同时登出。   “二哥把你的文章往好几家报纸杂志送了,谈过之后,最后定了后天同时刊登。”傅蕴安道。   《女儿国》这文章有三万多字,此时的报纸杂志因为技术问题,字印得很大,现在这些报刊杂志答应一起刊登……杂志也就罢了,报纸恐怕是要增加纸张的。   他们愿意这么折腾,肯定是因为霍英。   “帮我谢谢二哥。”穆琼道。   “好。”傅蕴安笑道。   《女儿国》确定刊登时间之后,穆琼就又把时间全花在学校里了。   他要招的学生,都是穷苦百姓家里的,因此他没有在报纸上刊登广告,这一天,倒是去附近的村子跑了跑,告知了村民们这件事。   这边盖学校的事情,那些村民都是知道的,现在听说这学校要招生,他们都很高兴,不过对于送女孩子上学这事,他们有些犹豫,就怕遇到坏人,骗了他们家里的姑娘。   穆琼对此并不意外,也没多说什么,只想着等霍安妮有空了,让霍安妮带着那些女教师去走一趟。   他一个大男人去招女学生,是不太合适的,但霍安妮出面,那些百姓想来就愿意了。   一天的时间眨眼就过。   第二天一大早,穆琼是在傅蕴安的床上醒来的。   两人早就已经如同夫妻那般生活在一起了,就是他们总是很忙,即便日日睡在一起,也很少胡闹,一般都是相互用手解决一下。   当然了,这也是穆琼为了傅蕴安的身体着想,作为承受方,被折腾的多了,对身体是不太好的。   他是希望和傅蕴安长长久久的,自然不能伤了傅蕴安。   穆琼一醒来,就发现傅蕴安紧紧挨着他,都把他挤到床的最里面了。   此时的床为了装蚊帐,多是三面围起的,穆琼一开始主动睡外面,结果傅蕴安特别喜欢挤他,险些把他挤下床,他就改成睡在里侧了。   然而睡在里侧的后果,就是他常常被挤到角落里去……   傅蕴安说是以前一直一个人睡,不习惯跟别人一起睡,可实际上……他整天往别人身上挨,还喜欢把人紧紧搂住。   一点没看出有什么不习惯的。   穆琼并不讨厌这样,就是夏天了,有点热。   “醒醒。”穆琼推了推傅蕴安。   “嗯……”傅蕴安睁开眼睛,然后很自然地朝天仰睡,顺便放开了穆琼。   也不知道是不是热的,他的脸色有点红。   穆琼坐起身来,又弯下腰亲了他一口:“起床了。”   说着,穆琼拿起放在床里侧的柜子上的手表,又道:“已经五点了。”   此时的床的里侧,很多是带柜子的,可以放些小东西,穆琼把手表戴在手腕上,又拿过另一只手表给傅蕴安,然后就从傅蕴安身上爬过去,到了床的外侧下了床。   床头的矮柜上放着两个搪瓷杯,地上放着一个热水壶。穆琼从在两个杯子里都倒了点热水,然后自己喝了一杯,又把另一杯给了傅蕴安。   傅蕴安接过水一饮而尽,穿好衣服之后就和穆琼一起下楼,然后去了厨房旁边专门用来洗漱的房间刷牙。   刷好牙,两人去厨房喝了碗米汤,然后就在院子里锻炼起来。   不知道傅蕴安的身份的时候,穆琼一直都是跟着黄杨二人锻炼的,但傅蕴安的马甲掉了之后,他却开始跟着傅蕴安安排的人锻炼了,甚至还试过枪。   然后,在他的坚持下,傅蕴安也跟着一起锻炼起来。   傅蕴安的体力不算好,但也不差,至少比现代那些整天宅着的人好多了 。他现在每天跟穆琼一起锻炼,最初几天有点累,如今却已经适应下来了。   不过他的运动量,是比不上穆琼的。   练了半个小时,傅蕴安就去洗澡了,等他洗完澡,穆琼还在练着,他就先去了饭厅,拿了报纸来看。   申报头版头条,就是“故意奇装异服以致袒臂、露胫者,准其立即逮案,照章惩办”这么一个规定的解说。   傅蕴安是不喜欢露出身体的,就算是夏天,也把长袍穿的整整齐齐的,但看到这么一个规定,他还是本能地不喜欢。   这件事傅蕴安早就知道了,并未多看,他把申报放在一边,拿了大众报来看。   大众报上面,是有刊登《女儿国》的。   政府要求使用标点之后,上海这边是最先响应的,而这还跟穆琼有关。   有教育月刊珠玉在前,上海这边的报刊杂志都很乐意使用标点。   大众报就已经使用标点了,因而读起来非常通畅,傅蕴安将已经看过一遍的《女儿国》重新看了一遍,有些佩服穆琼的奇思妙想。   傅蕴安正看着,傅怀安打着哈欠从楼上下来了。   因为每天晚上都会去孤儿院给孩子们上课的缘故,傅怀安晚上睡得挺晚的,他这个年纪的年轻人又最喜欢睡觉,早上就总是起不来。   “三哥。”傅怀安叫了一声,打了个大大的哈欠。   “喝杯水。”傅蕴安递给他一杯水,又把手上的报纸递给他:“这里有个不错的故事,你看看。”   “是谁写的?”傅怀安一边问一边接过报纸,看到上面“朱世安”这个名字,就道:“原来是穆老师写的!”   朱世安这个笔名,穆琼并没有瞒着家里人,只是让他们不要说出去而已。这会儿,知道是穆琼写的文章,傅怀安顿时来了兴致:“穆老师写的《蜕变》完结之后,我一直在等他的新书,没想到他竟然用朱世安的笔名写了!”   傅怀安一边说一边看。   看到冯启穿越到那么一个地方,他觉得非常好笑,但看着看着,他又不单单只觉得好笑了,还觉得……浑身发冷。   这是个什么地方啊!那里的人,怎么做得出来这样的事情?!   这两年,傅怀安长大很多,已经能看清背后的一些东西了,这会儿才看了一个开头,心情就有点低落:“我早就知道,裹脚束胸之类,都是害人的,也知道这社会,对女子总是格外苛刻,但一直只有个朦胧的概念,现在……”   傅怀安现在,有种被人当头浇了一盆冷水的感觉。   他原本有点困,现在还一点不困了。   他几乎迫不及待地看起下面的内容来。   这时,穆琼锻炼完洗好澡过来了,而他一过来,就坐下喝了一口自己面前的豆浆,又好奇地看向傅怀安:“怀安在看什么?”   “《女儿国》。”傅蕴安道。   傅怀安这时候也抬起头来,纠结地看着穆琼:“穆老师,你写的时候,不觉得腰疼吗?”   “不觉得。”穆琼笑道,吃起早餐来。   傅怀安也拿了个包子啃,一边吃,一边看穆琼的《女儿国》。   看到冯启一直挨饿,他不知道为什么,竟然觉得手上的包子特别好吃……   傅怀安看《女儿国》的时候,很多订了大众报的人,都在看《女儿国》。   一栋洋房里,一个二十出头的年轻女子拿着大众报在叹气:“最近没有楼玉宇先生的文章,这大众报,就觉得没什么看头了。”   “现在大众报上的文章,跟以前相比已经好太多了。”这女子的丈夫道:“时不时就有那么一篇能看的。”   他一边说,一边还拿起了旁边的《申报》。   而刚拿起来,他就忍不住道:“荒谬!”   “什么荒谬?”这女子凑了过去,然后就皱起眉头:“竟然出来这样的规定……这……”   “这上海,估计又要热闹一阵子!”女子的丈夫道。   两人都有点生气,但也无可奈何,而那女子深吸了几口气,顺手拿过大众报,就想看点上面写得很松快的文章,放松一下心情。   而她这一看,就看到了《女儿国》。   这名字挺有意思的,让人想起西游记里的女儿国,而作者的名字……   “朱世安?这不是那个,总在报纸上骂人的?他也写小说了?”   “朱世安去写小说了?莫非是缺钱了?”那男子很是好奇,凑到女子身边去看。   然后这一看……   两人都倒抽了一口冷气。   那男子更是哈哈大笑:“这小说写得好,果然是朱世安的风格!”   那女子也道:“我虽不曾裹脚,却一直束胸,这束胸当真很不好受,总觉得透不过起来,想做点什么也没劲儿……跟这束腰,其实没什么区别。”   “这书,那些不赞成女子放脚放胸的男人,都该看看!夫人,你快给我拿纸笔来,我要写文章!”   “好。”这女子立刻就拿了纸笔给自己的丈夫,又道:“我也来写一篇!”   《女儿国》这文章,并不单单只在大众报上连载,而看到这文章的,也不单单只这对夫妻。   震旦大学,一个男学生拿着大众报冲进教室,就喊道:“我在大众报上看到了一篇好文章,你们要不要看?”   “我也看到了一篇好文章,正想给你看!”另一人道。   两人手上拿的刊物不同,但相互一对照,上面刊登,却都是《女儿国》。   某个女子中学。   前几日《换身记》完结之后,这学校里,就有女学生发表了演讲。   这所学校是教会学校,一些反对英法两国的演讲被禁止,这样的演讲,学校倒是并不禁止。   于是,在演讲过后的这几天,学校里的女学生们,都在议论着那场演讲。   学生们都是住校的,不能出去,但每天早上,都有人将她们订的报刊杂志送到她们手上,这会儿,她们就看起报纸来。   看到政府的命令,这些女学生都气坏了:“这是什么意思?凭什么男子穿衣打扮没人管,我们女子就要被人管?!”   她们聚在一起,越说越生气,而这时候,又有人道:“你们快来看!这里有一篇很有意思的为我们说话的文章!”   这些女子纷纷凑过去,然后就看到了《女儿国》。   “这小说,看起来当真解气!”   “若我们所处的世界,是这样的就好了!”   “这朱世安的名字,我之前见过好几次,当时只觉得他说话着实不客气,现在一看,他真是不错!”   “楼玉宇先生,天幸先生,还有这位朱世安先生还有别的很多人,都在为我们说话,我们也不能让他们失望!”   “我们……是不是应该组织一场游行?”   ……   这些女学生一开始气愤极了,很大声地说话,但说到后来,大家却都放低了声音,然后小声讨论起来。   游行这样的事情,她们是不好大声嚷嚷的。   《女儿国》这文章虽短,但却狠狠地打了那些觉得女子不能放胸,就该安静待在家中的男人的脸。   这天早上,某些思想老旧的古板男人在看到申报上的消息之后,是很高兴的,还有人趁此机会,教育起家里人来,一栋古色古香的大宅里,就有个瞧着五十多岁的男子,正在训斥自己的儿媳妇:“你看看你都是怎么带孩子的,大的到年纪了,也不知道要让她束胸,这小的,你竟然让她穿短袖子的衣服!”   那儿媳妇被公公训斥,羞地说不出话来。   如今那西洋历已经到了六月,上海的天气热得很,她小女儿才四岁,爱跑爱跳总是满头大汗的,她就拿出去年夏天做的薄褂子来给她穿,结果去年的褂子有些短了,就露了胳膊。   至于她的大女儿,今儿个十三岁,最近正在长身体,胸口总是疼,她就只让她用肚兜,没让她用很紧的马甲,毕竟她大女儿几乎不出门。   结果就因为这两件事,她公公竟然这么训斥她……   这儿媳妇脸红地抬不起头来。   那公公却有点洋洋得意:“以后你万不能这样!若是再出现这样的事情,我就让老大休了你!”   那儿媳妇打从心底涌起一股委屈来,却不敢说什么,只能把委屈往自己的肚子里咽。   那公公“指点江山”了一番,心情舒畅地继续看报纸,然后就看到了《女儿国》,他的表情顿时扭曲起来。   偏偏,他那跟着些不着调的人,学了些不着调的东西的小儿子这时候还拿着另一份报纸道:“爹,我看到一个很不错的故事,叫《女儿国》!哈哈!这故事你该看看!”   “你这混账!”那当公公的,跳起来就骂。   那儿媳妇看公公这么生气,顿时对那叫“女儿国”的文章感兴趣起来。   她没读过什么书,认的字不多,但喜欢听故事。早些年,她时常给小叔子准备各种吃食,让小叔子给她还有小姑子讲故事,现在小叔子大了,她又让儿子给她讲故事,是听过西游记,知道里头有个女儿国的。   正故事,莫非跟那西游记里的女儿国有关?   等她儿子有空,她定要让儿子给她和她的女儿讲讲。   这样的事情,在很多地方都有发生。   《女儿国》这个故事,更是在极短的时间里,就被整个上海的读书人知道了。   不管是喜欢的还是讨厌的,不管是夸的还是骂的,总归都看过这文章。 第208章 招生   到处都在讨论《女儿国》的时候, 穆琼正在给自己办的学校的老师洗脑……不,培训。   他跟这些老师谈理想谈未来, 把这些人说得情绪激动心情激荡, 然后顺便把自己的一些想法灌输给他们。   这一切做起来并不难。   在现代,多少读过书,还有电视机手机等诸多了解世界的工具的人, 依然会被传销什么的欺骗,这时候的人,就更好骗了!更何况他并不是欺骗他们。   穆琼跟他们正说着,霍安妮带着十多个女子来了。   这些女子,大多都是跟霍安妮差不多年纪, 青春年少的,这会儿, 她们的脸色都不太好看。   任谁一大早起来, 得知以后穿衣服政府都要管了,脸色都是好不起来的。   “穆大哥!”看到穆琼,霍安妮的脸色好看很多,一双眼睛还亮了起来。   那个不能穿“奇装异服”的规定让她很生气, 但《女儿国》这故事,却让她很解气。   在《女儿国》这个故事里,冯启因为天热,卷起了自己的袖子, 然后就被他的妻子骂不知廉耻!   只是,解气之余, 她其实也有点悲哀。   冯启经历的一切,正是无数女子正在经历的……   “安妮。”穆琼朝着霍安妮笑了笑。   霍安妮很想跟穆琼说说《女儿国》,但想到穆琼的这个马甲,别人是不知道的,最终只能忍了:“穆大哥,我今天是带她们来熟悉一下环境,顺便去附近的村子招生试试的,我们先去我们的宿舍了。”   “好。”穆琼道,又朝着霍安妮身后的女子鞠了一躬:“多谢诸位愿意来学校帮忙。”   那些女子纷纷还礼,其中好几个都红了脸,瞧着有点激动。   她们已经知道了,眼前的人是楼玉宇!   上海的女子,少有不喜欢楼玉宇的,她们自然也喜欢楼玉宇,可惜楼玉宇很少跟人交际,她们以前没怎么碰到过,现在难得碰到,自然心情激动。   一行人很快,就来到了三所学校里的女子技术学校。   这女子技术学校,占地是最大的,也是最先建好的,这会儿已经全部完工了,只是课桌椅子之类,没有全部备齐。   教学楼和宿舍都是高高的砖瓦房,在穆琼看来灰扑扑的,但在此时的人看来,却非常新式,这些女子都很喜欢。   不过这会儿,他们更关注穆琼。   跟着霍安妮一道来的人里,有沈家的大小姐,沈绍成的妹妹沈绍音,这时候,这姑娘就问:“安妮,都说你和楼玉宇先生走得近,你们是不是……”   她没有把话说全,但那意思,再清楚不过了。   霍安妮闻言,当下道:“我们没关系。”   “当真?”沈绍音有点兴奋:“那我……我……”   “当然是真的。”霍安妮道:“不过你也别打楼玉宇的主意了,我知道他心里头有人了。”   “楼玉宇先生心里有人了?我没听说啊!”沈绍音道:“他年纪又不大,之前日子过得苦,应该也没空……咳咳。”沈绍音胆子挺大的,但说到这些,却也少不得红透了一张脸。   霍安妮见状有点警觉:“绍音,我跟你说实话吧,我一开始挺喜欢他的,还让我哥帮着介绍,可他亲口告诉我,他心里有人了。”   霍安妮都这么说了,那多半是真的,沈绍音一时间失落极了。   跟在后面的女孩子里,还有其他人同样失落。   楼玉宇这样的人,谁不喜欢?可惜已经有主了。   她们都是大家小姐,做不出来明知道人家心里有人,还贴上去的事情,只能放开了。   霍安妮见状松了一口气,然后就带她们去了老师办公室,和她们聊了起来,聊着聊着,还说起了《女儿国》。   这些女子里,有人已经看过《女儿国》了,但也有人早上出门急,并未看过这书,霍安妮就让人把书拿来,给她们看,跟她们讨论。   看着这故事,这些女孩子都一阵痛快。   而沈绍音看着看着,却是道:“这位朱先生能写出这样的文章来,对女子定然是十分怜惜的,若是能见见他,讨教一番就好了。”   霍安妮:“……”沈绍音这神往的样子……这是不喜欢穆琼,喜欢上朱世安了?   然而这是不可以的。   霍安妮道:“朱世安先生的文章,我都喜欢,他特别会讽刺人,可惜他已经有了……妻室。”三哥莫怪!她这是为了让人不惦记三嫂,才这么说的!   “朱世安先生有妻室了?”沈绍音吃惊。   “是的,我二哥跟他关系很好,对他的事情很了解。”霍安妮道:“说起来,他这文章,还是我二哥帮他投稿的。”   沈绍音更失落了,又道:“楼玉宇先生这么年轻,都有喜欢的人了,朱世安先生更是已经成亲,都说天幸先生年纪不小,兴许孩子都好几个了……唉!”   这年头,有名又没结婚的文人还是很多的,但沈绍音作为一个小姑娘,是不太关注那些过于理论的东西的,她喜欢的是各种小说,于是,她最熟悉最喜欢的文人,就是这三个了。   在场的小姑娘,好几个都跟沈绍音想法一样。   也就只有顾士培道:“其实像郑润泽郑先生这样的人,也是极好的。”   沈绍音当即打听起来,顾士培就挑拣着自己知道的事情,说了一些。   众人又议论开了,议论了一上午之后,就一起去了食堂吃饭。   食堂的饭菜对她们来说有些简陋,但这些小姑娘没人挑剔,她们高高兴兴地吃了饭,然后就去了附近的村子。   之前穆琼去跟那些村民说要招生,男女不限的时候,那些村民只一个劲儿地问男孩子读书都是怎么读的,但现在霍安妮去了,专门说要招女生之后,却有很多人家心动了。   这学校,那男女一起读的小学也就算了,到底是要交学费的,但那女子技术学校,却是免费读,还管饭的!   而且按照这些大小姐的说法,去了还能学一门手艺!   这可是打着灯笼都找不到的好事儿!   毕竟自家的闺女要是学了手艺,能赚钱了,那比嫁出去还好呢!   霍安妮把这消息告诉了周围的人之后,又带着手底下的人,去看那些被工人们送来学校读书的女孩子了。   而这个时候,穆琼却已经离开学校,去了平安医院。   英法两国在山东招劳工的一些具体信息,已经送来了,同时,穆琼也得知,英法两国还在继续招劳工。   “山东不是我们的地盘,我们只能弄到消息,但拦不住,就连那边的报纸媒体,我们也管不了。”傅蕴安道。那么多劳工被带走,一去不回,他们的家人也不知道要如何生活下去……   “我知道。”穆琼道,深吸了一口气,慢慢看了起来。   霍家安插在山东的间谍,很多是没什么文化的,这些信息也就很乱,写的时候还喜欢用方言,很多穆琼要连猜带蒙才能知道意思。   好在他理解力很强,倒也拼凑出很多信息来。   等看完,穆琼低下头,就用英文流畅地写下了一些话。   他用天幸的笔名写的《我在百年后》和《传染》,已经被人翻译成英文,在美国出版了,而翻译的事情,穆琼是不管的。   这次写劳工,写第一次世界大战的书,他一开始是打算写中文,然后让人去翻译的,但仔细想过之后,穆琼又改了主意。   翻译和一开始就用英文写作,到底是不一样的,而在这时候,要找一个靠谱的翻译还不怎么容易,既如此,还不如他直接用英文来写。   他在现代的时候,看过很多这个时期英法两国的作者写的小说,最近又看了一些,用英文写个小说,还是没问题的。   他甚至还可以让自己从西方人的角度来写。   傅蕴安看到穆琼动笔,又看了一眼,很快就意识到穆琼想做什么了。   他从国外带回来很多书,自己没空看,倒是穆琼一本本的,全都看过了。   当然了,穆琼看过,这没什么,穆琼看过之后,竟然能用英文写文章,这才是值得敬佩的。   接下来几天,穆琼几乎没去教育月刊那边,不是忙着学校里的事情,就是忙着写新小说,偶尔还要以朱世安的笔名发表几篇骂人的文章,可以说是很忙了。   而这个时候,上海的女子,越来越不满那条规定,时不时的,就有人演讲,或者游行。   政府方面遇到这情况,一贯的应对方法,就是把人抓了,而这样的事情,他们没少干。   可是,他们以前抓几个男人没事,现在这些演讲的,这些游行的女人,却是轻易不能抓的!   这年头能读书的女子,哪个没点来头?而且,男的抓了也就抓了,第二天家里人领回去的时候,不会跟巡捕房过不去,你抓了几个女学生,人家家里当天晚上,就能闹到巡捕房来。   巡捕房一时间被折腾地焦头烂额的。   甚至于,英法两国的一些女性,都不高兴了。   此时西方各国,对女子也是有诸多要求的,但有一件事,女人做了是没关系的——穿短袖。   那些夏天穿的洋装,多是露胳膊的,现在不让人露胳膊……   不过,巡捕房警察局再厉害,也管不到洋人头上,所以这些洋人虽然抱怨,但也不会去抗议。   于是,就只他们国家的人一直这么吵吵嚷嚷的。   上海政府部门,那些颁布了命令的人,又坐到了一起。   他们的脸色都不太好看,心情也不好。   他们希望能让那些不安分的女人懂事一点,没想到最后,那些女人反而更疯了,还有一些男人也不知道怎么回事,竟然帮那些女子说话。   至于《女儿国》这本书,就更让他们膈应了。   那朱世安,绝对是故意跟他们作对的!   政府这边,是有些专用文人的,这些日子,这些专用文人没少在报纸上跟朱世安等人打笔仗,还联系了一些报纸,让那些报纸只刊登他们的文章,但这没用!   那些上蹿下跳的人,反而上蹿下跳地更厉害了!   “这朱世安到底是谁?你们查到了吗?”有人问。   “查不到,只知道跟那郑润泽是好友,他早期的文章,都是郑润泽帮他投稿的。”有人道:“他应该还跟霍家有关系,这次《女儿国》的稿子,是霍英帮他送去的。”   “又是这两个家伙!”一个中年男人愤怒地拍了一下桌子。   郑润泽这家伙,他们一直都是很讨厌的,这人办的杂志总说些大逆不道的事情,他们没少封,然而郑润泽有些背景,有时候惹了事,就躲租界不出来,甚至躲到别人家里去,这别人,必然还是有点来头的,他们也拿他没办法。   至于霍英,这人就更不用说了。   霍二少啊……谁敢不把他当回事?   偏偏这霍二少,还总跟他们过不去。   之前非要去得罪日本人就算了,后来又折腾出很多事情来,而现在那些女人闹事,更是跟他有很大关系。   那个写什么《换身记》的天幸,就是他手底下的,现在这个朱世安,他这也是摆明了要护着!   “郑润泽那家伙已经破罐子破摔了,抓他也没用,霍二少那里,我们要不要拜访一下?”有人道:“这些事情,本来就是跟霍二少没关系的,他牵扯进来做什么?”   “拜访肯定没用!”一个年纪不小的人冷哼了一声:“霍英的脾气,比他那个爹还臭。”   “那要是不管,这事肯定越闹越厉害。”   那年纪不小的人道:“那就管一管!我得到消息,霍英这家伙得罪英法两国了。”   “真的?他不是靠着那西林,跟英法两国走得很近吗?”有人道。   “他只肯出售西林,不肯把生产西林的方法交出来,你们觉得英法两国的人,能真的跟他交好?”那人又道:“我得到消息,英法两国以我们加入了战争,跟他们是同盟为由,要求我们交出西林……”   这人慢慢地说了起来,周围人听着,表情各异。   最后,这人又道:“我们现在,便是对霍英做点什么,也没妨碍。”   “我们能对霍英做什么?”一个三十来岁,很胖的男人道:“你们就不怕霍英找你们的麻烦?”   这些人顿时都沉默下来。   就算英法两国在算计霍英又怎么样,他们还是不能得罪霍英啊!   “可以给他一些小教训……那个楼玉宇,不是在办学校?”有人道。   楼玉宇这人,他们也是不太喜欢的。   他虽然还算安分,但之前那《蜕变》,也算是这一系列事情的导火索。   更何况,看楼玉宇的文章,很容易就能看出,他是一直在鼓励那些女子做些离经叛道的事情的。   “之前有人说楼玉宇跟那霍小姐有暧昧,但据说是假的。”   “可那学校,有霍小姐参与!”   “霍家不见得愿意让他们的小姐办这学校……”   ……   最后有人道:“你们想那么多做什么?我们说这学校不合规定,将之封了,他们又能如何?即便霍家生气了,大不了我们再解封。”   此话非常有理,这些人当即做了决定。   只不过,他们这些人商量好,刚散开去,立刻就有人把消息递出去了。   江凤鸣来找穆琼的时候,穆琼正在招生。   这年头招生什么的,都是自己来的,正好这时候已经有一些教学楼建成了,穆琼干脆就先开始招生了。   越早培养出学生来越好,他总觉得时间很紧迫。   招生持续一整天,而招生的方法,就是让附近村子的人,将他们的孩子带来,穆琼带了人一一看过。   “这孩子太小了,女子技术学校是不收的,可以让她读小学。”穆琼对一个带着个看着不过五六岁的女孩子来报名的人道,然而那人并不愿意出一学期不过两元的学费,带着孩子转身就走。   穆琼叹了口气,继续看下一个。   “我们学校不收已经成亲的学生。”   “这孩子是不是生了病?有病的孩子我们不收。”   “你尽管放心,我们办这学校,是为了做善事,不会害你们的孩子。”   ……   穆琼认真地跟每个带着孩子来报名的家长说话。   那些在学校里做工的人,还帮着穆琼说话:“穆先生是好人呢!你们尽管放心!”   “让孩子多学点是好事,将来能为国家做贡献!”   “告诉你们,穆先生就是楼玉宇先生,可厉害了!”   ……   可惜的是,这些从乡下来的人,很多并不知道为国做贡献是何物,至于楼玉宇先生,他们大多也是不知道的。   倒是附近棚户区的人,很多都听说书先生说过楼玉宇,得知穆琼是楼玉宇,他们顿时放心很多。   穆琼招收了很多学生,而招收之后的第一件事,就是让那些孩子在学校里剃光头。   不论男女,都要剃。   没办法,这些孩子的头上,几乎个个都长着虱子。   这样的要求,跟那些有钱人提,肯定会被打出去,但这些穷人,他们却都愿意,只是时不时有人问:“只是剃光头,不出家吧?”   “不出家。”穆琼非常肯定。 第209章 去工厂   这些带着孩子来找穆琼的百姓, 都是家中贫困,并且没什么见识的, 他们的孩子, 一个个看着也畏缩不像样。   好在看这些孩子的样子,就知道他们一定听话。   所有的孩子都剃了光头,其中就读启蒙小学的, 都被父母领了回去,但来读技术学校的年纪大些的孩子,穆琼做主,直接让他们在学校里住下了。   不仅如此,他们不论男女, 还都收到了一套新衣服,穆琼让他们在分别去男女浴室洗过澡之后, 换上新衣服。   新衣服是穆琼花钱让霍英手底下的人做的, 用的最结实的蓝色土布,不论男女,所有人的衣服都一个样——上身短袖衬衫,下身是到膝盖的裤子。   如今外头有规定, 女孩子不能穿短袖短裤,但穆琼准备这样的衣服,倒也不是专门跟政府过不去——他之前找霍英帮着做衣服的时候,政府那边还没有这规定。   而他之所以选择做成一个样, 不过是为了省事,至于为什么做短袖……上海的夏天热得很, 不穿短袖穿什么?还省布料!   说起来,上海政府颁布那么一个命令,好似所有人以前都穿长袖……其实并非如此。   穷苦百姓家里,年纪小的孩子,不论男女,年幼的时候夏天都是直接光膀子的,有些下面穿条开裆裤,有些开裆裤都不穿。再大一点的,光膀子的也随处可见。   成年男人同样光膀子,女人倒是不光膀子也不穿短袖,但那是不是因为保守,纯粹是因为她们没有短袖,干活的时候,谁不把袖子捋起来?   因而这会儿看到穆琼给的新衣服是短袖,不论男孩女孩,都没有意见,一个个拿着衣服爱不释手的。   也就穆琼有点汗颜。   这衣服的料子非常粗糙,在他看来,穿着绝对是非常不舒服的。   而且,为了确保大家都穿得下,衣服都做地挺大,又因为用贝壳做的纽扣不便宜,这衬衫的扣子都是布做的……后世的校服时常被人抱怨,但真要说起来,绝对比这衣服好看。   但这些孩子,都是一年都不见得能穿一回新衣服的,尤其是女孩子,有些人长这么大,从没穿过新衣服。   现在拿着衣服,她们一个个开心极了。   “这衣服真好看!”   “是全新的呢!”   “我们洗个澡换上衣服,一定很好看!”   正说得兴高采烈的,冷不丁有人道:“都是光头,能有啥好看的?”   确实……都是光头啊……   不过也没啥啊!过几个月,头发就长出来了!孩子们还是很乐呵的,等到了中午,去食堂吃了顿饭之后,他们就更高兴了。   也就是这个时候,江凤鸣来了。   “穆琼,你这学校,瞧着不错啊!”江凤鸣道。   “托福。”穆琼笑道,短短半年时间,这学校就能办起来,少不了各方支持,江家就是帮了他不少忙的。   “我可没做什么,倒是你,你的钱全扔进去了吧?”江凤鸣有些感慨地看着学校里的那群光头。   “还好。”穆琼笑道,他从穆永学那里弄来的钱,差不多全扔进去了,不过后续就不需要他出什么了。他现在吃大户,傅蕴安决定把平安医院的收入的三成,拿来资助办学。   不仅如此,以后职业技术学校的孩子学了手艺,开始干活之后,也是有收入的。   穆琼已经决定等以后有钱了,就再多建点房子,多招点学生了。   “你这学校是办得不错,就是要防着点小人。”江凤鸣道。   “怎么说?”穆琼问,江凤鸣这明显是话里有话。   江凤鸣也不隐瞒,直接把有人要封了学校的事情说了。   穆琼的眉头皱了起来。   江凤鸣道:“他们应该是明天过来的,我给你出个主意吧。你把这些学生全带去霍二少的工厂如何?”   穆琼听说有人要封学校,正在想对策,就听到这个建议,也觉得是个好主意。   这学校要被封了,带孩子留在这里肯定是不行的,而若是让这些孩子回家,少不得要闹得人心惶惶,不如就带他们去霍英那里。   如此一来,不仅能躲开那些人,还能让这些孩子长长见识,知道工厂是什么样子的。   霍英那边的工人的生活条件挺好的,为了将来能进工厂干活,这些孩子一定会努力。   穆琼这么想着,当即做了决定。   穆琼办的启蒙小学,最后招了两百个男孩子,五十个女孩子,这些孩子都回家去了。   至于两所技术学校,男子学校招到了四百个学生,女子技术学校则招到了两百多个学生。   说起来,想来学技术的男孩子,其实远超四百个,不过后来穆琼不收了——虽然这两所学校,都是住得下两千名学生的,但现在他人手不够,就先少招一点了。   现在,穆琼让人去附近的村子说了一声,说是读小学的,一个月后开学,至于学技术的,先带他们去工厂看看。   楼玉宇的名号,在这些百姓眼里是不怎么好用的,但是霍英的工厂,即便是乡下人都是知道的。   毕竟这会儿,出嫁的时候买一个霍英工厂生产的搪瓷杯子或者搪瓷脸盆当陪嫁,这可是再体面不过的事情。   现在听说他们的孩子能去霍英的工厂,他们一个个激动极了,不停地叮嘱自家孩子,让他们一定要好好学,等学会了,就给家里做个搪瓷杯子。   无意中听到的穆琼:“……”   穆琼是去过霍英那里的,知道他那里有不少能一次住几十个人的大通铺房子空着,要住下这些学生没妨碍,不过吃食,他决定自己带过去。他买了很多粮食放在学校里,本来就不可能将之留下。   于是,当天傍晚五点多,一群光着脑袋的孩子,就穿着同样的衣服,背着粮食,浩浩荡荡地去了霍英的工厂。   这一个个都是光头,还都是没发育的孩子,路上虽遇到了不少人,但没人发现这些孩子里还有女的,也就没人过来找麻烦。   等走到霍英那里,时间不早了,天都黑了。但霍英的工厂里的工人,却还在读书……穆琼也不急着带孩子去看那些工人的生活,他带着他们将粮食放好,然后就找屋子安顿下来。   这个晚上,这些学生有担心的,有害怕的,也有兴奋的,一个个到了很晚才睡着,第二天也就不可避免地有点起不来,最后,还是霍英工厂里的工人早上出操时喊口号的声音,将他们吵醒了。   “品为众人之口,质乃斤斤计较!”   “工厂是我家,努力为大家!”   “不要小看自己,我们有无限可能!”   ……   霍英工厂的工人,都是穿统一服装的,因着是同一批人生产的,样式跟穆琼带来的这些学生穿的校服非常像,现在他们聚在一起,统一喊口号,声音震天响不说,还听得人心情激动。   穆琼带来的这些学生,一个个热血澎湃的。   与此同时,有人带着警察,往穆琼的学校赶去。 第210章 天天吃肉   穆琼办学校, 该走的程序都是走过的。   不过政府的人要封,总归有理由。   宋明理拿着扇子, 让黄包车车夫拉着自己, 然后带着一群警察,就往穆琼办的三所学校赶去。   他是在政府部门工作的,这个给楼玉宇找麻烦的活儿, 就抢着接下来了。   黄包车不是宋明理包的,而是路上叫的,因着那些警察走不快的缘故,黄包车夫拉车的速度也不快,甚至有空跟宋明理说话:“先生, 你们要去的,是那新建的学校?”   “你知道那学校?”宋明理有些好奇, 因着不知道穆琼的学校叫什么, 他报的是个大范围的地址。   “当然知道,我就是那儿的人呢!”那车夫道:“那学校建得可气派,还免费让人读书,楼玉宇先生当真是个好人!”   这车夫言语间, 对那学校非常推崇,宋明理不免有些不满:“气派又如何,这楼玉宇一个大男人建学校招收女学生,还不知道存了什么龌龊心思!”   “先生你别乱说, 楼玉宇先生能存着什么心思啊!”那车夫有点不高兴了,帮着解释:“我们乡下的女娃子, 一个个可没什么看头。”   而且……昨天楼玉宇先生招生后,竟然让所有的女娃娃都剃了光头!   那些十来岁的女孩子本来就又黑又瘦,又剃了光头……他昨天拉客的时候瞧见了,一个个都不能看。   人家楼玉宇先生总不能花几万大洋买地建学校,最后就为了这么一群女娃子吧?   他真要喜欢这样的小姑娘,还不如直接花钱跟人买,那样年纪小长得还丑的女孩子,十块钱一个随随便便就能买一堆。   “他要是没有歪心思,能这么大方地花钱盖学校?”宋明理嗤笑了一声,盖个学校,少说也要几万大洋,楼玉宇一个写小说的,靠写小说日子过得不错,这他是信的,但靠写小说赚几万块钱就难了,赚了钱还白白扔出去,他怎么都是不相信的。   这世上,怎么可能有这么蠢的人?   “人家这是做好事呢,为国家做贡献。”那黄包车车夫道。   他每天到处拉黄包车,见识到的东西,总比那些土里刨食的人多,还认识不少人,知道不少消息。   之前楼玉宇先生跟他们学校里的老师说的话,他也知道一点。   他是打从心底里敬佩楼玉宇先生的。   “为国家做贡献?这种话,也就你这样的人会信,我看楼玉宇这人阴险的很,煽动了一堆人闹事之后,自己就躲起来!”宋明理道:“他那学校,也不知道是存了什么心思办的,幸好很快就要封了,不至于让百姓受害!”   “楼玉宇先生的学校要封了?”那黄包车车夫愣了。   “自然!”宋明理有些得意。   黄包车车夫默默地加快了速度。   宋明理并未发现问题,那些跟在后面的警察倒是发现车子“跑了”,只是大夏天的,他们穿着制服热得很,实在不想跑着追,就坠在后面跟着。   车夫跑出一段之后,宋明理终于发现了问题:“你跑太快了。”   “是有点快……先生你下车等一等他们?”车夫停下车子。   “我就不下车了。”宋明理道,结果他刚说完,那车夫竟然拉着他用力一拉,就把他从黄包车上拉了下来,这也就算了,把他拉下来之后,那车夫还拉起车子就跑。   “你干什么?!”宋明理怒道。   “老子不伺候了!”那黄包车夫道,眨眼间跑没影了。   宋明理到底是当官的,他不敢对宋明理做什么,但不想再拉着宋明理了!   宋明理被那车夫扔在原地,整个人都懵了,怎么都想不到,这么一个黄包车车夫,竟然敢扔下自己跑了。   后面的警察跟上来,瞧见这一幕也有点懵:“宋先生,这是怎么了?”   “那车夫竟然扔下我跑了!你们快去追!快去把他抓起来!”宋明理气得吹胡子瞪眼的。   “宋先生,那人跑太快了,我们追不上。”警察道。就算他们追得上,也不想追啊!   “那你们想办法把他抓起来!”宋明理道。   “宋先生,上海那么多黄包车车夫,怎么找人啊!而且你也没怎么着。”那警察又道。   上海的黄包车是有数的,若是真要抓,那黄包车车夫肯定抓得住,但宋明理人好好的,也没损失钱财,他们干啥费着功夫。   当然了,宋明理要是愿意给他们千儿八百的,那他们帮宋明理去抓一抓人也是可以的。   但宋明理肯定不愿意啊!   宋明理也认识到了这一点,最终只能忍着怒火往前走,走得满头大汗的。   被一个黄包车车夫针对,这让一直以来自视甚高的宋明理特别生气,不过很快,他就想开了。   楼玉宇比他更倒霉。   他那学校,已经弄得差不多了,听说还招了学生,这时候被封,他的损失肯定不小!   宋明理这么想着,走路都有劲了。   穆琼办学校的地方位置挺偏的,因而宋明理等人到的时候,已经上午九点多了。   这时间,按理学校里热闹的很,然而穆琼的这三个学校,竟然安安静静的。   放着课桌椅的教室都锁着,有些刚建好的教学楼则连门都没装,就那么敞开着。   “人呢?”宋明理瞧见这情况有点傻眼,这里的人都到哪里去了?   跟来的警察对这情况倒是不意外:“跑了吧!”他们以前接到命令,去封报社什么的,常常遇到这种情况,早就习惯了!   “跑了?有人通风报信?”宋明理道:“竟然有人做出这种事情来!我们一定要将那通风报信的人抓起来!”   “宋先生,我们就是来贴个封条的,你折腾那么多事做什么?”跟来的警察不满。   这有人通风报信,不是很正常的么?他们没少遇到!而且他们是来封学校的,又不是来抓人的,人不在就不在呗,省事儿!   “你们把那些锁砸开,搜搜看!”宋明理道。   “宋先生,弄坏了东西,肯定是要赔偿的,宋先生你要是不在乎,那可以砸。”有警察从旁边拿了块砖头递给宋明理。别人家砸了也就砸了,这学校,听说霍家的小姐还掺和了一脚呢!   宋明理脸都黑了:“有辱斯文!”   宋明理这次过来,是为了看好戏的,可惜压根就没看到什么好戏,不仅没看到,还受了一肚子气。   这也就算了,他和那些警察封了学校来到外面,还有附近的村民对他们指指点点的,一副厌恶的样子。   宋明理在乎名声,更在乎别人的看法,这会儿少不得黑了一张脸。   而这个时候,穆琼却带着手底下的学生,在参观霍英的工厂。   穆琼带到霍英的工厂的学生,都是第一次见到那么大的工厂,一个个激动极了,眼睛眨也不眨地看着那些比他们大不了多少的工人。   而那些工人,被一个个小光头专注地看着,干活更卖力了——他们一定要好好表现!   “你们只要好好学习,以后就能在这样的工厂里工作,每个月拿好几个大洋的工钱!”穆琼道:“如果你们学得好,还能当管事,甚至去开工厂都是可以的!”   那些学生的眼睛都亮了起来。   穆琼笑笑,带着他们在工厂里慢慢走着,顺便鼓励他们。   事实上,都不需要鼓励,这些孩子已经很激动了!   时间眨眼,就到了中午。   今天早上,为了方便,穆琼是让人熬了一些粥,又买来肥肉熬猪油,炒了咸菜给所有的孩子一人一勺子这么吃的,到了中午,他让人煮了白米饭,然后除了猪油炒咸菜以外,又给这些孩子煮了一大锅的红烧豆腐,豆腐里还放了油渣。   这些孩子,一个个吃得格外满意。   然后等他们吃完,穆琼就带着他们,去了霍英工厂的食堂。   霍英的工厂里有好几个食堂,新来的工人吃的其实跟穆琼给那些学生吃的差不多,但已经学了一些技术的工人,吃的着实不错,穆琼带这些孩子去的,就是这些人吃饭的食堂。   每人一块红烧肉,两只放在红烧肉里烧的油豆腐,还有一碗炒青菜,咸菜汤更是想吃多少随便盛……   以前连吃饱饭都难的学生,一个个眼睛都绿了,不停地咽口水。   而更让他们激动的,是这些吃饭的人,很多都只有十七八岁!   他们再过个几年,是不是也能跟这些人一样?   一个十来岁的女孩子忍不住道:“我以前就希望,长大了能天天米饭咸菜汤吃到饱,现在……我以后要是能天天吃肉就好了!”   穆琼听到了她的话,拍了拍她的肩膀。   这些孩子的目标能从吃饱饭变成天天吃肉,也算是有进步了! 第211章 反击   穆琼将这些孩子带到霍英的工厂之后, 除了带他们参观霍英的工厂,还借用霍英工厂里教室, 开始给这些孩子上课。   霍英工厂里的工人, 都是晚上才上课的,白天的时候,教室正好可以借给他们。   穆琼对自己的这些学生要求比较高, 希望他们能学到比霍英工厂里的工人更多的知识,因而购买了不少学习用具回来。   捧着崭新的书本,这些学生更感激了——他们一定要好好学习,这样才能回报楼玉宇先生!   而穆琼,他看着这些孩子们感激地样子, 让人在他们吃的米饭里,放了很多黑芝麻。   这些孩子剃光头以前, 头发里不仅长虱子, 所有人的头发还都是稀疏枯黄的,更剪得乱七八糟——虽然古代讲究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但其实年纪不大的孩子,都是把头发剪短的, 尤其是男孩子,毕竟穷人没空打理头发。   方天枼和费康榆两个人都很有本事,又招聘了很多老师,再加上还有霍英安排的教导这些孩子技术的工人帮忙……穆琼倒是没什么事情了。   但他并没有闲下来。   他一直在写那本描写第一次世界大战的书。   这本书, 他是用自传的方式写的,写作者在一路上遇到的一个个故事, 而开篇第一个故事,名字就叫“失望”。   书里的“我”远渡重洋来到中国,是想参观一下在以前的某些游记里被描写的美丽富饶的国家的,没想到最后却失望了。   这里的人,跟“我”想象中的完全不一样,他们一个个对“我”点头哈腰的,那巴结的样子,甚至让“我”不自觉地自傲起来,开始看不起他们。   当然,这样的情绪,是隐藏在字里行间的,并没有直白地写出。   第二篇则叫做“帮助”,写的则是“我”看到很多人生活贫困,然后开始帮助这些人,同时也认识了不少人……而其中,“我”依旧有点高高在上。   穆琼并没有刻意美化自己的国家,但也没有一味丑化,他写这个国家的人巴结“我”,他也写在“我”遇到的有见识有文化的文人和美丽的女子。   第三篇则叫“劳工”。英法两国在中国招聘劳工,是一个骗局,但“我”并没有这么写,“我”写了,这个国家的百姓为了生计,主动去英法两国当工人,甚至在里面加入了一些煽情的场景,让人觉得这些劳工很伟大。   ……   “你这么写,我看着有点不舒服。”霍英看过穆琼的作品,眉头微皱。   他在国外生活多年,英文的小说,倒是可以轻松阅读。   “这书要能出版才行。”穆琼道:“我以后会再写一部小说,专门写劳工的血泪史。”   说到最后,穆琼也有点失落。这个时代,死的人真的太多了,偏偏,他难以阻止那些死亡。   “这是个好主意。”霍英道,然后想起正事来:“对了穆琼,我这次来找你,是有个好消息要告诉你。”   “什么好消息?”穆琼问。   “我的工厂,已经可以生产缝纫机了!”霍英道。   穆琼有些惊喜:“能让我看看吗?”   “当然可以!”霍英道。   缝纫机是自己工厂的秘密,霍英原本是不让别人看的,但穆琼是自己人。   他带着穆琼,就去看了刚研究出来的缝纫机。   穆琼对缝纫机这东西没什么研究,也看不出什么来,只是觉得霍英做的这个缝纫机,有点粗糙了。   但即便如此,这也是缝纫机,能将之做出,这是一个巨大的进步!   “我之前就从别处买了五十个缝纫机回来,现在我们自己也能生产缝纫机了,让那些工人赶工,每天可以生产出一台缝纫机来,到时候你说的成衣店,我们就能开了。”霍英道。   每天只能生产一台?穆琼觉得这速度真的很慢,不过对这个时代,要求也不能太高……   穆琼看过霍英生产的缝纫机,就又去写小说去了,他的学校被人封了,他肯定是要有点反应的。   他打算以楼玉宇的名义写个短篇发表,这个短篇的名字,就叫《揣度》,写的是有个老大爷看一个无依无靠的寡妇可怜,给了那寡妇一点吃食,却不慎被人看到,结果所有人都觉得他跟那寡妇有一腿。   流言愈演愈烈,都说那寡妇很好上手,就有流氓对那寡妇动手动脚的,调戏那寡妇。   那寡妇无奈之下,只能跳河自尽,而那老大爷被儿子指着鼻子骂“老不修”,被儿媳妇冷待,就连孙子都看不起他,说他是穿破鞋的,他晚景凄凉,最后一根绳子把自己吊死了。   流言猛于虎。   如今在报纸上,有人污蔑他他建学校不怀好意,他这也算是给自己辩解了。   至于他的学校被封这件事……穆琼并未太担心。   一来,他已经给自己因为推广标点认识的北京教育部的人发了电报,二来……霍安妮已经把事情大包大揽下来,说是肯定会把这件事解决好。   相比之下,穆琼对现在热火朝天女权运动更重视。   可惜的是,历史上,这是断断续续拖了好几年,才彻底成功的。   穆琼纠结的时候,傅蕴安把自己的手下找了来。   平安医院的某个房间里,他交代了一些事情给手下:“你们去找一些妓女,年老色衰没什么活儿能接的就行,给她们一些钱,让她们去政府部门附近游行。”   “三少,这怕是没什么用。”那手下道,如今游行的人可不少,也没见有什么用。   “让她们别穿衣服。”傅蕴安道。   那手下一惊。三少不愧是三少,这么一折腾,肯定会让事情越闹越大……   那手下将事情答应下来就走了,傅蕴安又叫来另外一个人:“你去联系一下江家,让他们帮忙……”   傅蕴安吩咐了许多事情下去。   这运动,他原本是不打算管的,但那些人竟然欺负到穆琼身上,连穆琼的学校都找理由封了。   当然了,他也知道,那些人这么做其实是在试探霍家,既如此,他当然要有所回应。   傅蕴安把事情全部安排好,就离开平安医院,前往霍英的工厂,与此同时,他的手下已经来到十里洋场,开始找合适的女人了。   此时上海的妓院,足足有数百家,妓女的数量就更多了,足有一万多,甚至在新中国成立时,上海妓女的数量达到了三万人。   这些女人,顶尖的自有人捧着,过着纸醉金迷的日子,但更多的女人,其实过得并不好。   她们有些本身姿容就不好,只能接待没有妻子的黄包车夫这样的底层人士,也有人在年老色衰之后,一点生意都接不到。   几乎每天,都有没生意做的妓女病死饿死。   也正是因为这样,这些女人一般都过着今朝有酒今朝醉的生活,也不拿自己的身体当回事儿。   傅蕴安花钱让她们去办事,她们答应地快极了,甚至还帮着去叫更多的人。   毕竟人越多,大家伙儿就越安全。 第212章 赔罪   穆琼带着那些学生到了霍英的工厂之后, 直接就在这边住下了。毕竟这里离他的住处挺远,过来的时候又有点晚了, 回去不方便, 更别说他还要照看着那些学生。   不过住了一天之后,穆琼就打算回去了。   这边的居住条件并不好,虽然他和学校的老师住的是管事们住的单人宿舍, 条件还算不错,但到底没通水电,更重要的是,这里没有傅蕴安。   这天晚上,穆琼等那些学生全都安顿好, 正要离开,傅蕴安来了。   “蕴安, 你来了?”穆琼有些惊喜。   “嗯, 来看看你。”傅蕴安笑道。   穆琼带着傅蕴安进了自己的房间,又给傅蕴安倒了一杯水。   “你的学生们怎么样了?”傅蕴安直接坐在了床上——这给管事住的单身宿舍极小,里面就一张床床一张桌子,要在桌上写东西, 还要坐在床上才行。   “他们都挺喜欢这里的。”穆琼道,说了这两天的事情。   “那可以让他们多住一段时间。”傅蕴安道:“至于你,就别住这里了。”   “你想我了,要我回去住?”穆琼笑问。   “不是, ”傅蕴安道,“我在这边, 有个不错的房间。”   霍英当初买了不少地,都有这么多地了,他当然不可能委屈了时常住这边的自己。在这边,他是专门给自己盖了房子的,还给傅蕴安留了房间。   那房子外面看着灰扑扑的,里面却装修得着实不错。   傅蕴安的房间里铺满了厚实的羊毛地毯,里面放着一张宽大的雕花木床,床尾摆了一个沙发,跟卧室相连的,还有一个书房,书房里书桌椅子书架一应俱全,不过大概是因为傅蕴安很少在这里住的缘故,倒是没几本书。   此外,这里还有通了水装了抽水马桶的厕所和电灯。   “你的学生在这里,你以后就住在这边吧。”傅蕴安道。   “你呢?”穆琼问。   傅蕴安正色道:“当然也住在这里。”   穆琼笑起来。   穆琼之前都是跟自己学校的人待在一起的,吃住和其他老师一样,不过傅蕴安来了,他也就不跟那些人一起住了。   他很利落地从给管事住的类似单身公寓的单间搬走了,第二天,又春光满面地去了自己的学生那里。   “穆琼,你昨晚回家了?”方天枼好奇地看着穆琼,他昨天晚上有事去找穆琼,结果穆琼不在他的房间里。   “没,我就是换了住处。”穆琼道:“你知道的,我跟霍二少有点交情……”   “差点忘了这件事!”方天枼道:“穆琼,你可要维持好和霍二少的关系,我们学校被封的事情能不能解决,还要看霍二少呢!”   “我会的。”穆琼笑道。   接下来几天,穆琼一直呆在霍英的工厂,都没出去,但他写的《揣度》,倒是发表了。   最近有不少文人给穆琼的三个笔名,还有其他文人泼脏水,甚至还捏造出一些莫须有的事情来污蔑他们,尤其是穆琼,有人说他建学校是别有用心的,更有人将他不认父亲的事情拿出来大说特说,甚至还有人说穆永学和朱婉婉离婚,是因为朱婉婉水性杨花。   很多人信了,议论的人不少。   就在这时,《揣度》发表了。   那些之前跟人谈论各种花边新闻的人,只觉得脸上火辣辣地疼。   不过,这几天上海发生的最引人注目的事情,绝不是报纸上发表了什么什么文章,而是……竟然有一群女人,光着身子破坏了政府部门的一场活动。   这些女人突然出现,不穿衣服从活动现场跑过,顿时就将活动现场搞得一团乱。   那活动的组织者,就是当初下了那条不许女子穿“暴露”服装的人,而这么一折腾,他的脸都被丢尽了,倒是上海的记者,全都疯狂了,纷纷拍照。   这件事闹得挺厉害的,第二天,几乎上海所有的报纸的,都在说这件事,便是北京等地,也有报纸刊登了这件事,言语间还笑话着上海。   穆琼是吃过早餐,去找方天枼等人的时候,在方天枼那里看到的——霍英的工厂是订了很多报纸的,每天都会送一份过来。   “这些女人也太大胆了……”穆琼道,他知道在天乳运动发生的时候,一些女子做了些让人震惊的事情来反抗,但现在看到,还是被惊到了。   “也不知道这些女人都是什么人。”方天枼同样震惊。   “有报纸说这些女人,都是妓女。”   “原来如此。”听到这么一个答案,穆琼倒是理解了,不过……“这些女人会这么做,多半有人组织,也不知道背后的人是谁。”   穆琼不得不承认,这做法还挺有用的,只是到底有些危险了,可能会害了那些女人。   但这种事情,他也插不上手……穆琼跟方天枼聊过之后,继续写短篇。   连载的长篇起效慢,这种时候写了也没什么意思,倒是短篇能很快发表,他就专心写短篇了。   穆琼这次写的短篇叫做《驯象》,这文先写了大象的体重和力气,说豺狼虎豹之类,都是不能跟大象争锋的,然后笔锋一转,又说在南地,有一种驯象人。他们给小象套上枷锁,让它不能逃跑,这小象长年累月下来,就不敢逃了,任人驱使。   这类文章,现代很多人看过,看了怕也不觉得有什么,但在这个时候,人们自然可以解读出许多意思来。   别的不说,古往今来,女人身上,套了多少枷锁?   就说乡下,男孩子干什么都行,女孩子却这不行那不行的,比如说吃饭的桌子,男孩子爬上去没事儿,女孩子爬上去却是晦气。   等女子来了月事,就更晦气了,很多东西不能碰。   而除了《驯象》,穆琼还打算写些别的短篇。   这类文章短,少的一千字,多的也就两三千字,他脑海里素材又多,一天写一篇是没有问题的。   当然了,他只能在短时间里这么干,长时间让他这么写,他肯定也是受不了的。   穆琼这么想着,又动手写了个大纲。   穆琼正在写文章的时候,宋明理却遇着事情了。   他好好地在路上走着,突然有人从旁边冲出来,就往他头上倒了一桶泔水。   那泔水臭得不行,将他从头淋到脚,宋明理立刻就吐起来,而等他回过神,往他身上倒泔水的人,早就已经扔下泔水桶跑得没影了。   同样的事情,好几个人都遇到了,只不过有些人被倒了泔水,有些人被倒了屎尿之类。   江新春的人倒是想倒一样的,可惜一时间不好找……   对宋明理这样的人来说,被人兜头浇一桶泔水,那是比被人打一顿更让人难受的,毕竟当街遇到这种事,简直丢尽了他的脸面。   他一回家,就被气病了,偏这时候,他家里竟然还被扔进来很多死老鼠。   宋明理之前说是被“气病”,其实也是装的,但这会儿见到死老鼠,他是真的病了,被吓病了。   他突然想到,他封的三所学校里,那所女校是霍家的小姐管着的。   报纸将那霍小姐说成温柔贤淑的名媛,弄得他差点忘了,那霍小姐是霍老虎的女儿。   霍老虎那可是个狠人!他的儿女……霍家的老大据说跟他一样狠,霍家的老二连日本人都敢针对,霍家的老三和霍家小姐……怕也没那么简单。   宋明理被吓出一身冷汗来,而跟他有同样遭遇的人,就算没有被吓病,也都被吓到了。   他们这次不过是被倒了泔水粪便,若是再跟霍家作对,下次会不会被人打一颗枪子儿?   霍英工厂的教室里,响起郎朗读书声。   一些年纪不大的男孩女孩,都捧着书,认真地读着。   挂钟到了整点,老师就说了下课,接下来有十分钟的时间让这些孩子上厕所休息之类,十分钟后,就开始下一节课了,而下一节课,会上到下个整点。   这些孩子,都是贫苦人家出生的,以前一直到处野,自然也就坐不住,可这几天穆琼给他们描绘未来,他们又见识到了工厂里的工人管事的生活,就开始希望自己也能过上好日子了。   于是,绝大多数人就开始用功读书,而在绝大多数人用功读书的时候,剩下的人自然也安安分分的。   下课的时候,这些学生去上了个厕所,喝点水,就都回到座位上,认真学习起来,拿着手指反复描写书上的字,一个个认。   男孩子都这样,女孩子就更不用说了,下课的时候,甚至是没几个女孩子去上厕所的,霍安妮甚至不得不强制性要求她们喝水——她们常常为了更多的时间来学习,连水都不喝。   这些女孩子,不见得思想都被纠正了,她们有些用心学习,只盼着以后能嫁好,但她们用心学了。   霍安妮带着自己的好友,教这么一群女孩子,越教心里感触越深,也越来越敬业,甚至又拉了几个闺蜜过来。   也就是穆琼,建了学校之后,管得就不多了,只是时不时地给学校里的老师和学生做做思想工作,培养他们积极向上的情绪。   穆琼还琢磨着,要找人写个校歌出来,在这样的年代,激昂的歌曲是很激励人的,哪怕很多人唱不到调子上。   这日,穆琼又在写短篇,结果才写到一半,就有霍家工厂的管事来找他了:“穆先生,外面有人找你。”   “是谁?”穆琼问。   “是几个官老爷,说是来赔罪的。”那管事的道,话说得客气,眼里却分明没什么尊重。   穆琼还当来找自己的,是自己的朋友,没想到竟然会是来赔罪的官员,不免惊讶。   不过惊讶归惊讶,他还是很快出去见了人。   来赔礼的,自然不是那几个被对付了的官员,而是一个一直以来,都跟霍家走得挺近的官员。   这人看着挺严肃,看到穆琼,倒是笑了笑,用一口纯正的苏州话道:“穆先生,你的学校是我们封错了,我这次是来赔罪的。” 第213章 旗袍   此时的人都很在乎同乡, 这人专门跟穆琼说苏州话,也是想跟穆琼拉近关系。   可惜穆琼并不是这个时代的人, 听到苏州话没觉得有多亲切——他最熟悉的还是现代的普通话。   不过, 穆琼对眼前的这个官员还是很客气的。   他不想跟政府方面正面冲突。   一来他本身不喜欢当面跟人起冲突,二来他没兴趣仗势欺人。   穆琼和这官员说了几句,气氛还挺不错。   这个官员松了一口气:“穆先生能理解, 那就太好了,还望穆先生能在霍二少面前美言几句,让霍二少莫要再……”他说到一半,就不说了。   穆琼知道霍英必然是做了什么的,只是这种事, 他不会直接答应:“霍二少的事情,我是插不上手的。”   “是我要求太多了。”这个官员道:“不过那些被泼粪的也就罢了, 那些妓女再闹事, 肯定不会有好下场。”   穆琼心里一惊。泼粪的事情他是不知道的,这妓女闹事又是怎么一回事?   穆琼没有细问,将这官员送走后,就回去翻报纸了, 还真在一张小报上看到了有人被泼粪的新闻。   他以为霍英会花钱,会用权势来解决这次的事情,没想到他竟然耍阴招……不过这样的招数,确实省钱省力。   至于妓女闹事……穆琼几乎立刻就翻到了刊登有女子光着身子游行的新闻的报纸。   他暗叹了一口气。   将学校已经解封的好消息告诉学校老师之后, 穆琼主动去找了霍英。   霍英正在用缝纫机做衣服的地方。   霍英以前买的加上最近生产出来的,这屋子里足足有六十台缝纫机, 而每台缝纫机面前,都有女工在做衣服,旁边还有两个年纪不小的裁缝正在裁剪布料。   穆琼过去之后,就发现大部分女工在做洋装,还有小部分的女工是在做旗袍,旁边甚至还挂了成品。   霍英这边做的旗袍,是中袖的,下面的长度也到了小腿,但跟清朝时旗女穿的真正的旗袍却又大不一样——这衣服是收腰能显现出女子曲线来的。   “穆琼你来了,我正打算让你看看……你说的就是这种衣服吧?我瞧着确实挺好看,那些女人一定会喜欢。”霍英道。   “二哥你已经开始做这衣服了?”穆琼有些惊讶,现在还不许穿这样露胳膊又露小腿的衣服。   “凡事都要提前准备。”霍英道:“那不能穿奇装异服的规定,就要没了,等这规定一没,上海的女人一定会变着法子穿短袖子的衣服,正好天气也热起来了……不过这衣服放胸穿才好看,偏这年头,很多女人就算想要放胸,家里人也不让。”   那条规定是不能长久实行的,穆琼很清楚,毕竟这个国家正处在剧烈变化之中。至于放胸则要慢慢来……在原本的历史上,一直到十年后,政府方面出台了“束胸者罚款五十元”的规定之后,才终于没人束胸了。   现阶段的话,敢于放胸的人总会放的。自己思想跟不上,或者不敢违抗家中男子的命令的女子,一定要束胸穆琼也没办法。   穆琼笑道:“这可真是一件好事!今天有人来找我,说我的学校解封了,这事还要谢谢二哥。”   “不用谢。”霍英笑道。   “要的,找女人游行,给那些人泼粪,也挺费工夫。”穆琼道。   霍英哈哈大笑:“那是!不过这些不是我做的,你要谢去谢蕴安。”   “好。”穆琼道,转而又聊起了旗袍。   霍英对生意上的事情非常在行:“我先让师傅设计几个版型出来,然后这边所有的女工,就全部改为做旗袍了,我琢磨着再过半个月,我的店就能开起来!”   “二哥这店,定然能开好。”穆琼道。   此时,油和糖都是挺金贵的东西,各种各样的加工食品更是不存在,因而胖子非常少,年轻女性更是极少有胖的,因此成衣店的成衣,只做一个码数就行了,还挺简单。   客人真要觉得不合身,一般都会自己去改改……当然这个一般都是改小。   “那是!”霍英道,然后拿了件旗袍,又对穆琼道:“我和你一起去找安妮,这件衣服是给安妮的,让她给我做个活广告。”   霍英拿着衣服,直接就去找霍安妮了,当天晚上吃晚饭的时候,霍安妮就穿上了旗袍,她还特地带着霍英,跟学校的老师一起去了霍英工厂的员工食堂吃饭。   霍安妮十七八岁的年纪,正是最美的时候,她一直生活在国外,因为饮食习惯的问题,发育的还很好,再加上她是从国外带回来了合身的内衣的……这旗袍穿在她身上,当真是好看得不行。   穆琼现代的时候,什么美女图片没见过?自然不至于见霍安妮穿个显身材的衣服就惊讶,态度自然的很,但工厂里的其他人,反应就很大了。   那些年纪不大的工人,一个个看得眼睛都直了,然后又一个个面红耳赤,至于穆琼招的那些老师,他们大多看了一眼,就不去看霍安妮了,过会儿又忍不住再去看一眼。   也就只有霍英这个当哥哥的,还有一些年纪大的,还能神色如常。   一时间,整个食堂里,竟是鸦雀无声。   “安妮,你这衣服真好看!”   “是啊!真的太好看了!”   “这衣服是哪个裁缝做的?我也想做一件!”   “我也要!就算不能穿出去,我也要做一件自个儿在屋里穿!”   ……   女校的老师们,一个个羡慕地看着霍安妮身上的衣服,就连其中几个年纪不小的,也一样。   “这衣服是我哥手下的工人做的,我跟他打个招呼,让他免费给你们做。”霍安妮道。   “安妮,谢谢你!”这些女孩子纷纷道谢。   霍安妮道:“不用谢。不过这衣服我哥是要拿来卖的,现在他的店还没开起来,所以你们的衣服就算做了,暂时也不能穿出去,免得被别人学了去。”   “这没问题!”这些女老师纷纷道。   她们就这么挤在一起,说起女孩子的悄悄话来,又有人道:“安妮你穿这衣服,真的特别好看,我看那些男人,都看呆了!”   霍安妮有些得意,又将这得意强压下:“等你们穿上,一定跟我一样好看!”   霍安妮国外长大,不怎么会谦虚,但她这样子也不讨人厌,女孩子们讨论地更热烈了。   沈绍音突然道:“安妮,你说楼玉宇先生已经有了心上人,我之前还有所怀疑,现在算是信了。”   “嗯?”霍安妮不解。   沈绍音道:“你这么一个大美人儿,他竟然都没看几眼!”   沈绍音这么一说,霍安妮也发现了这一点。她嫂子还挺不错的么,见到她这么个大美人都不多看几眼。   等等,她嫂子既然喜欢男人,那看到美女肯定不多看啊!要看到帅气的男人也不多看,才值得夸奖……   霍安妮撇了撇嘴,对沈绍音道:“所以你死心吧!”   “肯定死心,”沈绍音道,“看楼玉宇先生的文章,就知道他只会一心喜欢一个女人,我是没指望了。”   女孩子们还在聊天的时候,穆琼已经吃好了,而他正准备离开,就看到傅蕴安来了。   “三少。”工厂里的人纷纷跟傅蕴安打招呼。   傅蕴安朝着他们点头,直接向着穆琼走去,表情柔和下来。   “蕴安,你吃了吗?”穆琼问。   “还没有。”傅蕴安道。   “那是回去让人做点,还是在这里吃?”穆琼又问。   “在这里吃就行。”傅蕴安道。   霍英一般是不在食堂吃的,不过今天霍安妮想要炫耀衣服,就把他拉来了,穆琼自然也来了,而他们既然来了这里,便也没挑剔,吃的跟其他人一样。   今天有梅干菜烧肉、炒豇豆和炒茄子三个菜,也足够了。   穆琼帮傅蕴安拿了饭菜,又让厨房的人削一根黄瓜,凉拌了送过来——最近天热,傅蕴安的胃口一直不太好,挺喜欢吃这一类凉拌小菜。   傅蕴安果然挺喜欢凉拌黄瓜,倒是梅干菜烧肉和那两个炒菜没吃完,前者是因为有点肥,至于后者,则是因为味道不好——这两样说是炒菜,其实是加水煮透的,自然不好吃。   茄子和豇豆剩的不多吃不完就不要了,那肉可不好不要,见傅蕴安不吃了,穆琼自然地接过傅蕴安的筷子,就将肉夹起,一口吃了。   沈绍音原本很关注穆琼,得知穆琼有了心上人之后,又把注意力放到了傅蕴安这个霍三少身上,然后就瞧见了这一幕,总觉得怪怪的……   不过浪费食物不好,帮着吃了也没什么……是吧?   穆琼那么干的时候还真没多想,事实上,他心里一直有事儿。   吃完饭,和傅蕴安一起回到住处,穆琼就说了学校解封的事情。   “恭喜。”傅蕴安道。   “这还要多谢你,是你帮了忙。”穆琼道,想了想,干脆直接问了:“蕴安,那些女人没受伤吧?”从霍英那里证实了这件事之后,他心里就一直惦记着,现在这么问,是询问,也是表达自己的想法。   “你知道了?”傅蕴安问。   “嗯。”穆琼点了点头。他是不太能接受这样的事情的,毕竟不可控的因素太多,若是出什么事情,比如有人开枪……那些女人可就只有死路一条了。   但他也不好怪傅蕴安。   毕竟傅蕴安这么做,也是为了他。   “我有让人保护她们,她们都没事。”傅蕴安道。   “谢谢。”穆琼抱住傅蕴安亲了一口。   傅蕴安松了一口气。 第214章 卖疯   这天晚上, 穆琼又被挤到了床边。   傅蕴安在霍英工厂的这个房间是西式装修的,用的床虽然是雕花木床, 但跟旧式三面围起的床大不一样, 这床两边都是悬空的。   穆琼被这么一挤,差点就掉下去。   他抱着傅蕴安往床中间挪了挪,然后就有点睡不着了。   他突然意识到, 他和傅蕴安的一些想法,其实是不太一样的。   傅蕴安并不是他一开始以为的善良无私的人,生于的这个时代又是上位者,傅蕴安的思想观念,跟他到底有差别。   别的不说, 就说这次,花钱雇妓女去游行, 就是他做不出来的。   毕竟若是有意外, 很可能会死人。   这样的差别,其实他跟很多人都有,像霍英江新春这样的人,跟他的差别更大, 不过傅蕴安是他的伴侣,他的感触少不得更深一些。   但他也不能去怪傅蕴安,因为站在傅蕴安的立场上,这样的做法, 真算不得错。   而且他自己也不是什么圣人,他知道江新春江凤鸣不是好人, 也照样在交往。   身处这个时代,总有很多事情要习惯。   他唯一能做的,也就是不做违背道德的事情。   穆琼的学校已经解封了,但他没有马上带着学校里的孩子回去。   那三所学校的房子虽已建好,就剩下桌椅门窗之类尚未装好,他打算等这些全都弄好了,再带着孩子们回去。   穆琼这一等,就等了半个月。   这半个月的时间里,上海政府悄无声息地废除了之前的那条规定,再没人去抓那些“奇装异服”的女子。   与此同时,天气也越来越炎热。   上海街头,几乎所有的黄包车车夫都开始打赤膊,穿长袍的男人开始把袖子卷起,至于女人们……   正如霍英所说,在那个规定消失之后,女人们,尤其是那些有机会读书的年轻女子,开始变着法子穿短袖子的衣服。   而这,可以说是一种无形的抗争。   女学生们将校服的袖子往里折起一段,用线缝好,露出小臂,而那些名媛,更是专门新做了短袖的衣服,还有人穿着华丽的洋装招摇过市。   一时间,上海的裁缝们的生意,都特别好。   也就是这个时候,穆琼带着学校的老师和学生,从霍英的工厂离开了。   他们是一大早离开的,经过一个月的教学已经有了秩序的学生们排成长长的队伍,跟着老师们往前走。   他们都穿着新衣服,一个个昂首挺胸,模样跟一个月前,已经大不一样。   穆琼刚收下这些学生的时候,他们全都又黑又瘦,他又给他们提了光头,这一个个看着,就更不上相了。   但现在,这些学生都胖了。   穆琼给他们吃的伙食算不上特别好,但管够,而且每顿都有豆制品和猪油,隔三差五还给吃肉,营养挺均衡的,再加上夏天长得快……几乎所有的孩子,都胖了。   每天大部分的时间都待在教室里,没空到处跑,他们还白了。   还有就是头发,穆琼虽然为了卫生让他们剃了光头,但还是挺注意他们的头发的,特地买了芝麻什么的放在饭里煮给他们吃,因而现在,所有的孩子都已经长出一截头发了,这新长出来的头发,还乌黑发亮的。   他们看着,那是一个比一个精神。   穆琼对他们的样子特别满意,他们自己也对自己的样子格外满意。   “我现在要是回去,我娘说不定不认识我了!”   “这一个月过得真好,好像在梦里一样!”   “以后我们还能这么吃吗?”   “穆校长的钱会不会被我们吃光?可惜我舍不得少吃。”   ……   这些孩子你一言我一语地说着,声音越来越大,这时候,一个腰上系了一根腰带的孩子道:“别说话了,走路的时候抬头挺胸,注意点!”   这些孩子都不说话了,同时有些羡慕地看着他腰间的腰带。   他们这新衣服很挺括,但到底有点宽大了,穿着肯定不能说好看,可要是扎上一根皮带,那就帅气了!   可惜皮带并不是所有人都有的,要做事麻利又聪明的人,才能得到皮带作为奖励。   不仅如此,得到了皮带的人,还能当班干部,管理班里的孩子。这实在是再威风不过的事情。   孩子们这么想着,不说话了,将队伍排得更整齐。   不过,他们还是克制不住地往左右两边看。   他们这样的孩子,很多都是没怎么离开过村子的,别说租界了,就连上海县城,大家也都没去过——这时候的家长,是不会有带着孩子去城里玩或者长见识的想法的,为了省事,他们就算有事要进城,也不会带孩子。   可先在,穆琼带着这些孩子,正往上海县城走,还专挑豪华路段走。   这是穆琼要带他们见见世面,也是顺便宣传一下……   路上的行人,几乎全都注意到了这些学生,而他们先看到的,就是由穆琼方天枼等人带着的男子技术学校的少年么。   “这些学生都是什么人?”   “我们这边有穿这样的校服的小学?没听说过啊!”   “你们当然没听过了,这是楼玉宇先生建的那两所技术学校的学生,听说这些学生,都是免费读书的!”   ……   人们议论起来,又有些敬佩地谈论着。   虽然之前曾有人污蔑穆琼,但绝大多数人是不相信的,他们喜欢楼玉宇的作品,坚信楼玉宇是个好人。   现在看到这么一群学生,更觉得以前报纸上的一些言论,都是污蔑,是别人见不得楼玉宇好。   那些人实在太可恶了!   “楼玉宇先生当真是我辈楷模!”   “也不知道他钱够不够用!”   “我想去捐款。”   “也不知道他们还要不要老师……”   ……   一些年轻人,之前觉得职业技术学校这样的学校听着就不靠谱,因而不愿意来教书,但现在心态却变了,惦记着想要来学校当老师。   当然了,受到关注的,并不单单只有学生,还有跟着一起走的女老师。   穆琼这次带孩子们绕远路,可不单单是为了给自己的学校打广告,也是为了给霍英的店铺打广告。   霍英的成衣店今天已经开门了,万事俱备只欠东风,而他们选的东风,就是学校的女老师。   霍英让手底下的女工,给学校的女老师全都订做了旗袍,霍英又从自己手底下的女工里选了一些长得漂亮的,让她们换上旗袍打扮一下和这些老师一起走……   很多年后,中国改革开放,某一年的春晚上,有人穿了一件紧身毛衣,展露出自己的身材,结果看呆了全国的人。   即便有人觉得有伤风化,更多的人却觉得好看。   而在这个时代,霍安妮等人穿旗袍给人的冲击力,绝对比穿紧身毛衣大多了!   尤其是,为了好看,也为了支持放胸,这些女孩子都穿了义乳,也就是胸罩。   穆琼带着男子技术学校的学生走过之后,夸了穆琼一番的年轻人,就看到了后面由女老师带领着的女子技术学校的学生。   他们的鼻子突然有点痒。   那些跟在学生旁边的,莫非就是那个女子技术学校的女老师?怎么……这么好看!   女子裹脚束胸,都是为了“好看”,那些男人,也都吹捧这样的女子,但他们吹捧,大多只是随大流而已。   穆琼觉得,除非是有特殊嗜好,不然应该没人会喜欢扭曲变形的脚,还有被捆久了变形的胸。   后来政府方面下令必须放胸之后,当时的电影明星穿着义乳旗袍拍的照片被抢购一空,贴出去的广告都被人偷偷撕下带回家藏起来,就能看出来绝大多数男人的审美了。   所以,早上他看到自己学校的女老师的装扮之后,甚至特地让霍英找了一些人跟着,保护她们,免得被人冲撞了。   这一点,暂时来看是他多虑了,但这些女老师很受欢迎,这却是毋庸置疑的。   穆琼看到,很多人都看呆了。   几个来采访的记者,对着他拍了一张照片之后,就一直把相机对准那些女老师了。   男人们这样子,女人们就更不用说了。   现在是暑假,穆琼的铁杆粉丝之一,读女子中学的李珍瑶正好有空,住得又不远,就特地赶过来了。   她一开始来,是想看看楼玉宇的,毕竟她已经很久没看到穆琼了,但真的来了这里的之后……她的注意力全放在霍安妮等人身上了。   “珍瑶,这是什么衣服啊!太好看了吧?”李珍瑶的闺蜜杨瑜君忍不住道。   李珍瑶连连点头:“是啊,太好看了……莫非这是给女校老师穿的衣服?可惜之前我忙着毕业的事情,没有去参加招聘……”   李珍瑶不久前,刚刚从中学毕业。   穆琼的学校招老师的消息,她是看到了的,但那时候她没毕业,还怕父母不同意,就没去……现在她有点后悔了。   “我也想去当老师。”杨瑜君道,她胆子不小,这时候甚至叫住了一个女老师:“姐姐姐姐。”   “有事?”那个老师笑着看过来。   “姐姐你的衣服是哪里买的?”杨瑜君问。   “鸿兴路的霓裳成衣店有卖。”那个女老师道。   霍英让她帮着打广告,而她是很愿意的。   杨瑜君得到这么一个确切的消息,顿时激动了,拉着李珍瑶的手就道:“珍瑶,我们快去买吧!”   “不着急吧?”李珍瑶还想跟着队伍再走一会儿。   “怎么会不着急!去晚了兴许就买不到了!”杨瑜君道。   “应该不至于?”李珍瑶不觉得一件衣服,还会买不到。   “以前楼玉宇先生的书,印那么多份,不还是有人买不到?这衣服肯定不至于做了成千上万件,要是不早点去买,肯定买不到!”杨瑜君道。   杨瑜君这么一说,李珍瑶也急了:“那我们快点走!”   不得不承认,杨瑜君的决定,是非常正确的。   李珍瑶和杨瑜君是赶到霓裳成衣店的时候,这里已经有好多人在了,都是来买旗袍的。   而周围挂着的旗袍,眼看着就要卖完了!   杨瑜君和李珍瑶两个人不敢怠慢,连忙一人抢了一件。   杨瑜君抢到的旗袍是墨绿色的,她并不喜欢这个颜色,但再抬头的时候,已经一件旗袍都没有了,后面再来的人,便是想买都买不到。   一时间,只剩下穿着旗袍的店员依旧笑眯眯的:“诸位已经买了旗袍的,可以去后面的试衣间换上我们的衣服。”   “没有买到旗袍的,可以量了尺寸,在我们店里定做。”   “我们有自己生产的缝纫机,做旗袍做得又快又好。”   ……   现代的人,都喜欢纯手工缝的衣服,这时候的人倒并非如此。   因为机器少,大家伙儿还挺喜欢用机器做的衣服的,那些没买到旗袍的,当下一个个报上自己的尺寸,要求定做。   而杨瑜君和李珍瑶两个,在付钱之后,却是拿着衣服,去了试衣间换衣服。   换上衣服出来,外面有一面一人高的大镜子,而杨瑜君看到镜子里的自己,几乎立刻就被惊艳了。   墨绿这颜色虽看着有点老气,但她皮肤白,竟是好看极了。   她再也舍不得换下身上的衣服了。   而跟她一起买了衣服的人,有些原本不好意思在外面换衣服,但现在看到她穿上之后这么好看,拿着自己的衣服,就急匆匆进了试衣间……   不一会儿,一个个穿旗袍的女子,就从试衣间里出来了。   旗袍这衣服,是有点挑身材的,不过这时候没几个胖子,大家穿上之后,竟然都挺好看。   比穆琼记忆里要保守很多的,中袖裙长开叉小的旗袍,在短短一天的时间里,就风靡了上海。 第215章 汉奸   穆琼的队伍还没有回到学校, 就已经有很多女子穿上旗袍,走在上海街头了, 成了一道靓丽的风景线。   同时, 穆琼的学校的知名度也大增。   之前穆琼不管是招老师还是招学生,都没有招满,现在他琢磨着可以再招一次, 多招一些老师,也多招一些学生。   太阳大起来了,穆琼还看了看时间,对方天枼道:“我们回去?”   “是该回去了。”方天枼道,已经十点多了, 这时候回去,正好赶上吃午饭。   两人说定, 就带着手下的孩子往学校走去。   此时, 他们的队伍旁边,已经跟着很多人了。   其中最多的是孩子。上海县城那些无所事事的孩子,这会儿都跟在队伍旁边,羡慕地看着队伍里跟他们差不多大或者再大一点的孩子。   其次就是上海这边的普通居民了, 他们一边看热闹,一边打听着穆琼的学校,已经有人琢磨着要把自己的孩子也送进去了。   另外,就是一些年轻男女乃至记者了, 这些记者其实都是霍英请来的,主要是为了旗袍造势, 这会儿他们都对穆琼挺客气。   穆琼一边走,一边跟记者聊了聊,宣传自己的学校,正在这时,队伍的后面突然乱了起来。   “怎么了?”穆琼皱眉。   “我去看看。”方天枼道,说完就往队伍后面走去。   方天枼已经去了,穆琼就带着学生在原地稍作等待。   结果,他等了没一会儿,方天枼又急急忙忙回来了,表情有些无奈:“穆琼,顾世培的丈夫找来了,这事……”   方天枼明显不知道要怎么处理这件事……穆琼道:“我去看看。”   顾世培是个后世留名的人物,穆琼对她一直很关注。   不过他来了这个时代之后,已经见过很多名人了,不至于太稀奇,再加上顾世培是女子,他跟她太亲近容易让人误会,他也就没有刻意打听。   在原本的历史上,没有他的插手,顾世培一样能离婚,获得新生活,现在他这边给了顾世培一份能养活她的工作,她没道理过得更差。   不过现在顾世培的丈夫来了,总要去看看……穆琼往队伍后面走去。   队伍的后面,一群人围着一男一女,那女的正是顾世培,而那男的,是个相貌堂堂穿着长袍的男子,应该就是顾世培的丈夫。   这会儿,他正带着怒气拉着顾世培,跟顾世培说话:“你都离家出走一个多月了!快跟我回去!”   “你……我不回去!”顾世培的脸色有些苍白,想要远离那男人,却又被牢牢拉住。   “我们找了你一个多月,担心你出了什么意外,你倒好,穿着这么一身衣服跟人说说笑笑的……”那男人满脸不满。   “你放开我!”顾世培眼里闪过惧意。   “这是怎么了?”穆琼问。   “你问我怎么了,我还要问你怎么了!”顾世培的丈夫看向穆琼:“我的妻子离家出走一个月!我找遍了上海都没找到人结果跟你们在一起……你们要给我一个说法!”   顾世培的丈夫长得还挺英俊,这会儿虽然一副怒气冲冲的样子,但也并不让人讨厌,事实上,围观的人都是站在他那边的。   毕竟按照他的说法,顾世培都不跟家里说一声就离家出走,这样的行为实在不对。   如今,不知情的人在对着顾世培指指点点不说,便是跟顾世培很熟悉的那些老师,也有些懵——她们知道顾世培已经结婚了,但顾世培不怎么跟她们说她家里的事情——难道顾世培真的是偷偷溜出来的?   “我写信了。”顾世培哆嗦着嘴唇道。   “我连张纸条都没看到!”顾世培的丈夫更生气了,他叹了口气,又缓和很多:“爹娘一直很担心你,你跟我回去吧!”   “小姑娘,跟你丈夫回去吧。”穆琼招聘到的老师里那个年纪不小,颇有威望的周老师劝道。   周围其他人也劝:“顾姐姐,你回去吧。”   “顾老师,你请两天假,回去看看吧。”   “你出来确实很久了。”   ……   但顾世培不愿意回去。   顾世培一只手被自己的丈夫拉着,另一只手却是拉着一个女老师,表情格外坚定:“我不回去。”   那个被顾世培拉着的女老师年纪不大,这会儿也有点茫然,但她并没有放开顾世培,倒是对穆琼道:“校长……顾老师她不想回去。”   穆琼若不是在后世的时候,看过资料,知道顾世培的第一任丈夫是个喜欢家暴的,这会儿肯定会觉得顾世培不对。   离家出走就算了,家里人找来了还不愿意回去……实在不应该。   但他知道顾世培的丈夫家暴,也就明白顾世培为什么不愿意回去了。   他甚至可以清楚地看到顾世培隐藏的恐惧。   “这位先生,之前我们学校的老师要住校一个月,这件事每个老师都是通知了家里人的,我让人帮忙送了信之后,还确认过是不是都送到了。”穆琼道:“顾老师的信,我们也是送了的,明明白白地交到了你们手里。结果这一个月,别的老师的家人都来看他们了,顾老师的家里人完全没来,现在你又这样……”   “我没有收到信!我一直在找人!”顾世培的丈夫道。   穆琼又道:“你确定?上海所有的报纸我都订了,这一个月里,上面没有哪怕一条找顾老师的消息。”   顾世培的丈夫脸色一变,周围人也意识到不对了。   倒是顾世培这时候冷静很多:“穆校长,我来你的学校上班前,就跟他说了,要跟他分开一段时间,后来也写了信告知……他是知道我在哪里的,他肯定没有找我!”   顾世培今年二十一岁,结婚已经两年了。   婚前,她一直觉得自己的丈夫不管哪里都好,但结婚之后,她却发现自己被骗了。   她丈夫控制欲极强,她穿什么吃什么,全都要管,还不许她跟人交往。   起初她被哄住了,觉得自己的丈夫是因为爱自己,才会这样,当真不出去参加那些她婚前常会参加的聚会了——虽然她参加的聚会去的全是女子,但期间大家少不得会聊起男人,让她丈夫不高兴。   结果这一切,竟是让她的丈夫变本加厉起来。   她的妹妹来找她,带给她两本书,结果一眨眼那书就不见了,被她的丈夫撕了。   她丈夫的姐姐来家里,她出去接待,结果没说几句话,就被她丈夫赶回屋里,她丈夫怕她跟大姑姐“学坏”。   这样的事情不胜枚举,她很快就意识到不对了,想要反抗,然后她丈夫就打了她。   她被惊到了,但她丈夫给她认错,说以后一定不这样,她也就原谅了他,而之后,两人也确实好了一阵。   但很快,她丈夫就又开始做出这样的事情来。   吵架、挨打、求饶、和好,好一阵再吵架……如此循环下来,她觉得自己都变了。   她成了惊弓之鸟,甚至开始害怕跟外面的人接触,因为一接触,就可能引发一系列可怕的后果。   也就是这个时候,她丈夫都不认错了,直接告诉她,说所有的一切都是她的错。   顾世培几乎精疲力尽,直到之前过年的时候,她回到自己父母家里,才算是得了片刻安静,又看了一些书,整个人终于好了很多。   楼玉宇先生和天幸先生的书,让她下定决心要摆脱这一切,最终,她在自己妹妹的帮助下,从家里跑了出来,开始当老师,而她的丈夫,竟然没有来抓她……   这段时间,是她结婚以后过得最幸福的一段时间。   今天穿着旗袍走在街上,她更是觉得自己好似又回到了没结婚的时候。   然而她丈夫找来了!   顾世培看到自己丈夫的时候,毫无疑问被吓到了,甚至都不太敢说话,幸好,楼玉宇先生过来了!   看到穆琼,她莫名地有了力量。   “这位先生,顾老师不愿意跟你走,你先回去吧。”穆琼道:“如果你有什么事情,可以明天来我的学校。”   “她是我的妻子,你们不让她跟我走算什么?”顾世培的丈夫冷冷地看着穆琼。   穆琼道:“她是你的妻子,却也是独立的人,她已经成年了,知道自己在做什么。”   穆琼对顾世培的丈夫,打从一开始,就是存了偏见的。   这不单单是因为他家暴,更是因为这个名叫岳宏卫的男人,他是个汉奸。   现在虽然看不出什么,但二十年后,日本人入侵上海,他却是帮着日本人做了很多事情,不过在诸多汉奸里,他算不得多么有名,因为他命不长,抗日战争期间就去世了。   这个时代的汉奸之类,除非是做了什么大事,被改编成电视剧,这样才能在后世人尽皆知,比如说宋彦秋,要不然……他们的知名度,肯定是没有那些文人大的。   顾世培的文章,就算课本上没有,考试做阅读理解什么的,孩子们多半能看到,岳宏卫呢?那个年代那么多的汉奸,除非专门研究历史的,不然普通人,也就是在查顾世培的资料的时候,会看到他的名字了。   然后……大家对他家暴这事,兴许还比他是汉奸这事,印象更深,毕竟他家暴赶走了如花似玉才高八斗的顾世培。   “是的,我自己能做主!”顾世培道。   岳宏卫一副恼怒的样子:“顾世培,我已经对你诸多忍让,你要出去聚会,要去工作我都同意了,可现在你竟然不回家了,还要离婚……”   顾世培一愣。她虽然早就有了离婚的念头,但因为娘家人不同意的缘故,并没有下定决心,也没跟岳宏卫说过,只给岳宏卫写信说要先分开一段时间。   现在岳宏卫这么说……岳宏卫这是骗人!   穆琼也意识到不对了。   岳宏卫在半路拦下顾世培,这所言所行,倒像是故意往顾世培身上泼脏水。   果不其然,围观的百姓都对顾世培指指点点的,便是学校里的那些老师,怕也对顾世培有了误会。   纵然此时到处都有女子嚷嚷着要解放,要权利,但就眼下这事儿,大家都是指责顾世培的。   “这位先生,你不要颠倒黑白在这里胡说。”穆琼道:“你自己有了相好的想要离婚,还反过来往妻子身上泼脏水,这样的行为实在令人不齿。”   “你胡说什么!我清清白白的!”岳宏卫道:“你是我妻子的什么人?这样诬陷我。”   “你妻子在女子职业技术学校教书,这学校的校长是霍小姐,跟她一起教书的,都是上海的名媛,她更清白。”穆琼道:“岳先生你说你一直在找你的妻子,为什么之前不登报不报警,倒是今天来拦着我们了。”   说完,穆琼又道:“把这位岳先生带走。”   穆琼之前让霍英安排了人跟着,现在这些人倒是派上用场了——他们很快出现,然后就带走了岳宏卫。   “我们走。”穆琼道,又去了队伍前面。   而顾世培这时候,终于松了一口气。   穆琼在岳宏卫往顾世培身上泼脏水的时候反泼了回去,而他说的话,霍安妮沈绍音等人都信了——原来那岳宏卫是有了别的女人想要离婚,这才说顾世培坏话的!   “顾姐姐,对不起,我之前不知道情况,还劝你回去。”沈绍音道歉。   那岳宏卫长得还挺不错的,她之前对他很有好感,就劝顾世培回去了。   顾世培道:“没关系……他……他惯会装样子,骗了很多人。”没想到岳宏卫竟然在外面还有别的女人!要不是楼玉宇先生说了,她都不知道。   “是啊!”那个之前一直拉着顾世培的女老师道:“顾姐姐不回去,是有原因的!那个男人会打她!”   “还有这事?”霍安妮惊了。   “当然是真的!我是看到了顾姐姐身上的伤,才知道的!”那女老师指着顾世培的胳膊道:“你们看,那里还有疤呢!”   顾世培穿的衣服,袖子比其他人的要长一些,几乎把小臂整个遮住了,这是她自己要求的。   而这会儿,霍安妮捋起她的袖子,就在她的小臂上看到了几个伤疤。   如果是别的伤疤,也不能说一定是岳宏卫打的,但那伤,是用香烟烫的。   这样的伤,定然是男人留下的,而能在顾世培身上留下这样的伤的人,要么是她父亲,要么是她丈夫。   她父亲就算有满肚子的火气要发,一般也不会往自己如花似玉的女儿身上招呼,既如此……   “你丈夫实在不是个东西!”   “你不回去是应该的,一定不能回去。”   “怪不得你刚才在发抖……”   ……   这些女老师纷纷道。   顾世培虽然已经结婚了,但年纪并不大,这时候眼眶一红,不免感动。   她曾告诉自己的父母,说岳宏卫打她,结果她父母竟是反过来怪她不听话……   正是因为这样,渐渐地,她就不愿意跟人说这个了。   可现在,有人安慰她了。   之前,楼玉宇先生还帮了她……   顾世培一咬牙,终于下定了决心,决定要离婚。   岳宏卫找过来这件事,穆琼只当是个意外,并未多想。也就不知道被霍英的人拉走的岳宏卫,很快就回了家,找到了家中住着一个三十多岁的男子。   这男子看到岳宏卫,就道:“宏卫,你回来了?你妻子带回来了吗?”   他说的是东北话,口音非常纯正,听到他的询问,岳宏卫道:“抱歉,山本君,我没能把她带回来,也没打听到什么消息。”   “无事,我们可以慢慢来。”山本爽朗一笑:“我还有别的准备,我们一定能得到西林。”   “有山本君在,一定能马到成功!”岳宏卫道。   “这事还要你帮忙才行,毕竟你对上海比较熟悉。”山本又道。   “我一定竭尽全力!”岳宏卫道。   山本满意一笑。   土肥原四郎遇害,这仇日本方面一直记着。   只是当时他们跟德国起了矛盾,英法两国又以他们加入了一战为由,让他们出人参加一战,他们事情太多,一时间就顾不到上海这边。   在穆琼所知的历史上,日本是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中获利最大的国家。   当时,英法两国虽然打了胜仗,但国内的资源快被打完了,法国更是连国内的人都死了无数,损失其实挺惨重。美国呢?他们损失虽然没英法两国大,但借给英法两国的钱,出的一些物资,也同样没了。   也就只有日本……   一战前,日本和德国,这是国力不可同日而语的两个国家,那时候若是日本敢去打被德国占据的山东的主意,肯定会被德国给轰了。   但在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趁着德国和英法两国打地不可开交,他们占了山东。   不仅如此,他们还接了很多来自英法两国的订单,将他们国家的经济发展了起来。   当然了,那时候他们还是不敢彻底得罪德国的,因而他们虽然占了山东,但对抓到的德国俘虏非常友好,不敢怠慢,直到后来德国战败……   成为胜利国之后,他们多方活动,最终利用后来的巴黎和会,彻底得到了山东,发展地更加迅速。   现在,第一次世界大战正再发生,而日本方面……他们正在努力从中牟利,并为彻底占据山东而努力。   眼前的这位山本君,就是从山东来的一位日本间谍,论级别,他比土肥原四郎还要高一些。   并且,跟土肥原四郎光明正大地在上海活动不同,他是秘密在中国活动的,在中国还有名有姓有身份,如果他不说,别人根本就不知道他其实是日本人。   他的中文名名叫高盛希,出生东北,家境优越,有很多朋友,一直奔走在抗日前线……之前他在山东活动的时候,甚至加入过不少山东的反日组织。   当然,他现在离开山东了,在办成了一桩大事之后。而他办成的大事,就是给英法两国送去很多劳工。   在欧洲的战争中死去的人越来越多,随着时间的推移,战争双方都开始寻找外援。   比如德国,就曾经以归还山东为条件,试图得到中国的支持,让中国加入他们这一方。   但当时中国觉得自己太弱小,拒绝了,并最终选择了中立,同时,德国方面对中国也没太重视,很快就将这件事搁置了,再接着……山东就被日本占了。   等到今年年初,在英法两国还有日本的多番游说之下,中国终于加入到战争中去,不仅如此,还同意往英法两国派遣劳工。   而能这样,高盛希是在其中出了大力的。   原本英法两国想要的,是日本军人和日本的工人,但他们日本方面,是不愿意送太多自己国家的军人和百姓去英法两国的,他也就把主意打到了中国身上。   他成功了。   当那些中国劳工坐上远渡重洋的轮船,日本方面压力就少了很多,他们也终于空出手来,管上海这一摊子的事情。   上海实在是个繁华的城市,他们早就有心在这边发展了,可惜英法两国一直将之牢牢把持,除了美国,其他国家根本就没有插手的机会。   眼下这些国家没空管上海的事情,他们正好可以有所动作,此外,西林也是他们非常想要的东西。   英法两国的军需订单按理都是日本的,结果霍英仗着有西林,抢走了他们诸多订单不说,还从西方国家弄来很多机器。   想到霍英做的那些事情,高盛希的脸色就有点难看。   他和岳宏卫商量起来。   岳宏卫的身份,跟高盛希差不多。   今年二十三岁的岳宏卫,其实是日本人。   二十二年前,日本方面已经盯上中国了,高盛希的父亲更是已经在中国活动。   当时岳宏卫的父亲在某地当官,总是针对日本人,高盛希的父亲一怒之下,就买通土匪袭击了岳家,并将岳宏卫父亲出生不过数月的孩子和妻子绑架。   之后,他一边勒索岳家的钱财,一边从自己国家找了个相似的婴儿将岳家的孩子替换,而那个日本婴孩,就是岳宏卫。   岳宏卫的父亲花了一个多月,才将妻儿赎回去。   在土匪那里,“岳宏卫”一直是被土匪找来的奶娘照顾的,因而他的“母亲”并未发现他的不同,等被送回岳家,这个可怜的女人更是因为在土匪窝里住了一个多月,被认为已经失身,最后“病”死了。   岳宏卫就这么在岳家生活下来,一直到十多岁,高盛希这边的人联系上他,他才知道自己原来是日本人,然后就一直为高盛希做事了。   他是高盛希的人,土肥原四郎的事情也就完全没有插手,因而江新春也就没有查到他身上。   这次,高盛希来了上海,就住在了他家。而他们今天得知穆琼带人离开了霍英的工厂之后,原本是打算将顾世培带回来,逼问霍英工厂的事情的,可惜没能成功。   不过这本就不是他们的计划,只是临时起意而已,倒也无妨。   他们是安排了别的人潜入霍英工厂的,若是实在不行,他们甚至不排斥使用武力。   高盛希和岳宏卫就这么商量起来。   而这个时候,穆琼已经带着自己学校的老师和学生回到了学校里。   他们一回到学校,就有校工带来了饭菜,而穆琼一边吃,一边有了个不错的想法。   楼玉宇这个笔名,进来写了些短篇,但一直没有长篇连载。   这会儿,他已经把能写的短篇写完了,是时候写个长篇了。   至于写什么……今天遇到岳宏卫,倒是让穆琼有了想法。   不如就写个汉奸好了!   他还可以把历史上有名的汉奸做过的事情拿出来写写……对了,当时日本还往中国派了一些间谍,男女都有,其中挺有名的,就有个叫高盛希的……这也可以写。 第216章 间谍   此时的一些人, 写文章挺慎重的,反复推敲, 写完一篇文章, 会觉得很疲惫。   但穆琼不一样。   经历过节奏很快的现代社会,追过日更一万的小说,那时他的寿命还注定不长……这一切让他写小说什么, 一直都是想写就写的,还写得很快。   当然,这也跟他年轻有关。   年纪轻身体好,自然能多写点。   他当即琢磨起来。   在后世抗日战争期间,国内是出现了很多汉奸的, 但现在写小说,却不能写二十年后的事情, 还是要写现在的。   然后就是故事的主角……如果是以汉奸为主角的讽刺小说, 那最好还是写短篇,可以用朱世安的笔名去写,现在他要写长篇,就不好这么写了。   穆琼想了许久, 最终决定另辟蹊径,写日本间谍!   并且从日本人的角度写,就写一个日本间谍,是如何在中国活动的。   就是这样的小说, 让楼玉宇去写不太好,很危险……正好天幸的《换身记》已经完结, 不如就用天幸的笔名写。   至于楼玉宇这个笔名……他就写点教育相关,较为轻松的小说好了。当然了,这个可以缓缓。   穆琼拿出笔,将自己记得的日本间谍在中国做的一些事情一一记下。   穆琼在现代的时候,看过一部意大利人写的书,那部书名叫《日本在华的间谍活动》,里面写的,全都是作者的亲身经历。   这书的作者,曾在军阀手下工作,军阀被日本人暗杀之后,因为家人被日本劫持,而加入日军特务机关为日本人工作,接触了很多秘密。   他对日本的所作所为一直很痛恨,也正是因为这样,他后来逃到上海并写下了这本书……   这书主要写的,是抗日战争时期的事情,而穆琼还看过其他的一些资料,也因此得知,在甲午战争之前,日本方面就已经派间谍在我国潜伏了。   就他所在的这个年代,东北华北等地,早已布满日本间谍,拉起一张庞大的潜伏网来。   甚至于,除了官方的一些间谍,日本的右翼组织还以各种身份来到中国,他们表面上是商人、教室、医生乃至共产党,实际上却全都是间谍!   正是他们在中国收集的信息和绘制的地图,为后来的抗日战争提供了情报支持——战争打响的时候,日本方面对中国哪里有军队哪里是河流之类的事情了如指掌,又哪能不赢?   穆琼是厌恶这些间谍的,不过现在,他打算以一个日本间谍为主角。   至于这个日本间谍的名字……穆琼想到了高盛希。   这位在后世可是赫赫有名的,干过不少大事,策划了很多犯罪事件,甚至正是他,在东北大肆贩卖毒品谋取暴利。   抗日战争结束时,他甚至被评为甲级战犯。   穆琼不知道这时候高盛希是不是已经在中国了,但鉴于他对这个人着实讨厌,自己的小说的主角,就叫常胜西了。   至于故事情节……   穆琼想到了自己最近一直在写的中国劳工。   傅蕴安和霍英给他弄来了很多跟中国劳工,跟山东有关的资料,偏偏在他那部用英文写的小说里,很多不能写,干脆这时候拿来用好了!   山东现在被日本人占着,他完全可以写常胜西在山东进行种种间谍活动的故事。   既然是故事么,情节他就随便编好了,还能把抗日战争期间日本人干过的一些事情编一编写进去……   他一直擅长这些。   穆琼越想越激动,越想写想写,很快就动起笔来。   主角常胜西的日本名,名叫川岛亲雄,他很小的时候,就被自己的父亲送到东北,拥有中国的身份,年纪大一点,就开始为大日本帝国收集情报。   这小说,是以常胜西的角度来写的,开篇就是常胜西从东北来到当时还被德国人占据的山东,然后就抒发内心情感,打从心底觉得,中国人占着这么一块地方太浪费了,这地方,就该属于他的国家。   然后,常胜西就开始四处活动,打探山东的地形,探查德国人的情报……   这书并不好写,要把历史上日本间谍在中国活动时做的种种事情放在这时候的山东去写,是有些困难的。   但越是这样,穆琼越是想写。   因为这书写成了,他的国家的人看过之后,就了解日本人的手段了,也有了防备。   当天晚上,穆琼就找到了傅蕴安,将自己的想法告诉了傅蕴安。   “我想写的就是这些,不过要融合进现实很难……”穆琼有些纠结。   傅蕴安却是不敢置信地看着穆琼。   “怎么了?”穆琼问傅蕴安。   “我父亲手下,也是有特务机构的。”傅蕴安道:“这里面很多人,都是我在管着。”   “然后?”穆琼问。   “我觉得你比我手下最厉害的特务还要厉害。”傅蕴安道。   听了穆琼说的东西之后,他觉得自己手底下的特务都不合格,需要特训。   穆琼的脑子,都是怎么长得?竟然能想出这么多法子来……   而他想出了这些东西,竟然打算拿来写小说!   这么想着,傅蕴安道:“你说的这些,我觉得可以给我留着以后用,不要写在小说里。”   穆琼道:“这些肯定是要写在小说里的,我能想出来的东西,别人也能想出来,日本人说不定就已经想出来了……我这样写出来,还能警醒一下大家。”   对情报工作这一块,他其实一知半解,而傅蕴安手上的特务机构,跟日本人肯定也不能比。   既如此,他们自然不能敝帚自珍,而应该将这些信息公开,让全国的人都知道。   三个臭皮匠顶个诸葛亮,兴许国内各个势力的特务机构一起学习,最后能跟日本人平分秋色?   傅蕴安对穆琼很了解,现在听到穆琼这么说,一点都不意外,而他也不打算反对。   这本来就是穆琼想出来的,穆琼想让更多的人知道,那他就帮穆琼,让更多的人知道好了。   而且……说实话他也想对付这些侵略者。   “我在上海这边,也是有几个人的,你如果有疑问,可以给他们写信询问。”傅蕴安道,霍家在上海这边,也是有特务的。   “好!”穆琼答应下来。   穆琼精神百倍地研究新书的时候,霍英正盯着手底下的人,加班加点赶制旗袍。   这旗袍生意,太好做了!   夏天的旗袍,用的布料也无非就是竹布之类,花不了多少钱,但一件旗袍可以卖五个大洋……这可是好几倍的利润!   霍英纵然已经很有钱了,遇到这样赚钱的生意,还是有点兴奋。   兴奋之下,他就想要找人说说话。   “蕴安他在哪里?”霍英问身边的人。   “穆先生今天很早就来找三少了,三少就和穆先生回家去了。”霍英身边的人道。   霍英:“……”   霍英最后只能找霍安妮说了一通,炫耀了一番。   “哥,你能赚这么多,还多亏了我穿着旗袍给你打广告!你给我一点钱呗!”霍安妮伸手要钱。   霍英:“我之前不是给过你钱了吗?怎么又要?你一个女孩子,花钱怎么这么厉害?”他对霍安妮一直很大方,霍安妮来了上海之后,他都给过好几千了。   “女孩子怎么就不能花钱厉害了?还有,我可没乱花,我的钱都放进学校里了!”霍安妮道:“我的女子职业技术学校,打算再招一千个学生,那要多少钱啊!对了,学生的衣服哥你帮我做一下……”   “你真败家!”霍英道,话虽然这么说,却直接拿出一张一万的庄票给了霍安妮:“这钱你拿着慢慢花,学生的衣服就缓缓吧,现在我手上没有工人帮你做衣服……唉,我赚的钱,都不够你们花的。”他爹他大哥他弟弟妹妹全都跟他伸手要钱,他也很凄惨了。   “哥,你给我布料,我让我学校里的女孩子自己做!”霍安妮道。   “行,我给你写个条子,你自己去拿布。”霍英道。   “二哥你真好。”   “那是!”霍英道:“你大哥三哥都有了媳妇忘了兄妹,现在也就我们两个相依为命了。”   兄妹两个顿时有点惺惺相惜。   而这个时候,高盛希却已经在岳宏卫的引荐下,开始认识上海这边的人了。   半个月后,高盛希就认识一大堆人了,这个出生东北的人,得到了很多文人的喜爱。   与此同时,上海穿旗袍的女子越来越多,穆琼也已经写出两万字来。   正好新一期的希望月报即将上市……穆琼就把稿子给了傅蕴安,让希望月报直接刊登。   这样的一本书,肯定是越早面试越好!   巧了,希望月报即将上市这会儿,高盛希正跟人说起天幸:“上海的文人,我最敬仰楼玉宇先生和天幸先生,若是能见到他们就好了!”   作者有话要说:   这章提到的《日本在华的间谍活动》这书,是真的有的,人物全部胡诌。 第217章 《特务》   高盛希不管是对楼玉宇还是对天幸, 都没有好感。   尤其是天幸,他更是厌恶。   《传染》一书抹黑了他的国家, 他是很想弄死天幸的, 可惜的是,他并不知道天幸是谁。   这次来上海,他定要设法弄清楚天幸的身份!   这么想着, 高盛希又夸了几句。   高盛希接触的,可不是宋明理这样顽固不化的人,事实上,他接触的都是一些进步青年,甚至其中还有很多人, 是发表过反日言论的。   在高盛希看来,从这些人身上, 可以得到更多的情报。   正因为这样, 在高盛希表达过对天幸和楼玉宇的推崇之后,这些人纷纷响应,开始夸奖这两人。   “楼玉宇的小说,当真写的不错, 看问题的角度也独特,年轻人就是容易接受新思想!”   “天幸的文章看似荒诞,但每一篇都发人深省。”   “可惜他们最近都没有新作品问世。”   “他们今年,都已经有过作品问世, 足够勤奋了!王兄,你之前说要写一部自传, 可写了?”   ……   众人聊了起来,便是这场聚会的发起者都道:“天幸先生的文章当真不错,每一部都好,那《换身记》更是给了我当头一棒。”   这人已经娶妻,偏偏跟妻子没有共同语言,不久前,他克制不住地跟自己的一个女学生越走越近。他一直不觉得自己有错,但看过《换身记》,他的想法却变了。   他想过之后,最终决定再给自己的妻子一个机会,他给自己的妻子读《换身记》,读《蜕变》。   起初,他的妻子很愤怒,甚至反过来骂他,但在他跟自己的妻子实话实说,告诉自己的妻子,要么做出改变,要么离婚之后,他的妻子却是毫不犹豫地选择了改变,并做出了努力。   他还挺欣慰的。   至于他的女学生……他劝对方去楼玉宇的学校应聘,当老师了。   她读了很多年的书,学识比很多男子还要出众,早早嫁人生子实在浪费,理当为这个国家做些贡献。   众人正说着,高盛希问:“诸位可认识这两位?能不能将我引荐给这两位?”   “天幸是谁没人知道,不过楼玉宇我是认识的。”郑润泽也在这个聚会上,听到高盛希的话便道:“他人不错,就是不爱出来跟人打交道,你若是想要认识他,我倒是可以帮忙。”   “那就多谢了。”高盛希道。   郑润泽又道:“后日就是个不错的机会,霍二少要举办宴会,他跟霍二少关系不错,到时候肯定会去,正好我手上有请帖。”   高盛希当即答应下来,他正愁没机会接触霍英!   聚会结束之后,高盛希便和岳宏卫一起离开。   两人走到外面,高盛希就问:“你妻子的事情,现在如何了?”   “我去学校找过她,但并没有见到人。”岳宏卫道。   岳宏卫那次半路拦人之后,又去学校找过顾世培,结果那女子职业技术学校的门口的人,竟是不让他进去。   “你要尽快把这件事处理好。”高盛希道:“你的妻子不安分,这样的女人,你打从一开始,就不应该娶她。”   岳宏卫的神情复杂难辨,最后点了点头。   “你要做的,是尽快坐稳岳家继承人的位置!”高盛希又道。   岳宏卫的表情坚定起来,又道:“这件事,还需要山本君的帮助。”   两人小声说了些话,然后才分开。   高盛希刚来上海的时候,是住在岳宏卫那里的,但最近却已经搬出来了。这一来是为了避免岳宏卫的身份暴露,二来则是岳宏卫跟他妻子的那一摊子事情,让他有点担心。还有就是,他有很多事情其实是瞒着岳宏卫做的。   他知道岳宏卫的身份,有岳宏卫最大的把柄,确定岳宏卫不会背叛他,但岳宏卫到底不是他的心腹。   高盛希租了租界一栋小楼作为自己的落脚点,他回到自己的住处,就看到那里已经有人在等着了。   “事情办得怎么样了?”高盛希问。   “我们的人已经接近了霍安妮,但霍英和傅蕴安不好接近。”那人道。   “那就去接近霍英手下的人,和傅蕴安手下的人。”高盛希道。   “是!”那人道。   高盛希又问:“你们有没有查到天幸的消息?”   “没有。”那人道:“我们查到,之前曾有人以‘慎言’的名字,长期和化名霍安的傅蕴安联系,甚至在我们的邮局,也投递过信件,但近来,这样的通信已经中断了。”   “继续调查。”高盛希道:“你汇报一下其他情报。”   那人立刻就汇报起各种情报来,最后道:“山本君,我发现了一件事。”   “什么?”高盛希问。   “霍英和楼玉宇,兴许是情人?”   “你确定?”高盛希有些惊讶。   “山本君,这只是推测!”那人道:“我们派了不少女人接近霍英,霍英都视而不见,但他对是穆琼一直另眼相待,我查到,在霍庸来上海期间,他送了穆琼一套住宅,他还给穆琼的学校投了不少钱。”   “你继续派人看着。”高盛希道。楼玉宇这人,他虽然不喜欢,但并没有对付的想法。   这样的文人,在这个国家有很多,他不可能一个个去对付,有这功夫,还不如在那些军阀还有政府官员身上多下点功夫。   至于那些文人……他挺乐意看这些思想各不相同的文人相互争斗的。   不过,霍英是他重点关注的对象。   如果霍英喜欢男人,要不要找个男间谍接近霍英?   高盛希琢磨过后,最终打算慢慢来。   他刚来上海不久,做事不得不小心一些,最好等两天后,见过霍英一面再说。   高盛希这么想的时候,位于霍英的工厂附近,新建起来的希望月报编辑部,大家都在加班加点地印刷希望月报。   这地方,也不能说是希望月报编辑部了,如今他们已经成立了出版社,出版了不少书,主要出的,就是天幸和楼玉宇的书,出版之后,还通过霍家的网络,很快卖到全国各地。   天幸和楼玉宇,这两个名字,现在已经被无数人知道了。   希望出版社招了很多新人,其中有不少,都是从霍英工厂的工人里挑的,这会儿,这些年纪不大的工人,正在忙碌着干活,装订书籍。   “这一期的希望月报上,竟然有天幸先生的文章!”   “我定要买一期。”   “我也买!”   “小路你买了看得懂吗?”   “你别小看我,我已经认识很多字了!”   ……   这些十六七岁的少年你一言我一语地说着,还有人道:“我现在认识很多字,还看了很多书,等以后,我也要去写小说。”   其他人纷纷鼓励,也起了心思。   能写小说的人,在他们看来都是很厉害的,谁不想写小说呢?   这些人都是负责装订的,虽说认识些字,简单的文章连猜带蒙也能看看,但看长文有些困难,这会儿又非常忙,没空去看手上的书,因而虽然知道他们装订的希望月报上有天幸的文章,但并没有看过。   但出版社的编辑之类,却都看过,这会儿这些编辑还都在讨论着。   “天幸先生的这本书,怕是又要惹恼日本人。”有人皱眉道,想到之前编辑部被砸的事情,就有点担心。   “惹恼又如何?不惹恼又如何?日本人反正对我们没好心。”另一个人道。   “这小说我看了,里头怕是写了不少真事……是该让人看看的。”又有人道。   穆琼的这部小说,起名为《特务》,而文章名字下面,第一行字就是“本故事纯属虚构”。   不过,虽然上面写了这么一句话,但看看文章内容,却没人觉得这是虚构的。   穆琼近来看了很多山东那边送来的情报,其中很多情报的书写者文化程度不高,是用国文来写山东话的,弄得他写小说的时候,也带着一股子方言的味道,再加上他确实按照自己收集到的情报写了一些真事,看起来就更真实了。   “确实!那些日本特务,实在太可恶了!”其他人纷纷点头赞同。   第二天,新一期的希望月报,就被送到了报贩和书店老板的手里。   书店老板已经很有经验了,拿到书翻了翻目录之后,立刻就找来红纸,写下“天幸先生新作”几个字,让人张贴到门口去。   果不其然,刚张贴出去,立刻就有人来买书了。   天幸之前的那部《换身记》虽然在那些思想古板的人看来不讨喜,但故事绝对新颖有趣,大家还是喜欢看的,现在他有新作品问世,自然要去买来看看!   郑润泽一大早去工作的路上看到消息,就马上去买了,然后毫不犹豫地翻到《特务》看起来。   “主角竟然是个日本人……”郑润泽看得眉头一皱。   作为一个爱国青年,故事的开篇,是让他有些不舒服的。   幸好,主角虽然是一个日本人,但天幸在写作过程中,没有丝毫洗白,倒也不至于让人对文章有意见。   《特务》的主角常胜西给自己起名为胜西,是“胜过西边”的意思,简洁明了,而他到了山东之后,就以中国人的身份活动起来,并且第二天,就设计了一场惊马,让自己的马车撞了一个德国官员的马车,并借此认识那位德国官员……   按照常胜西的说法,如果安排的,是救了那个德国官员之类的事情,说不定会让对方怀疑他别有用心,这样主动去得罪对方,再借着赔礼道歉拉近关系,才不会被人防备。   当然,前提是要对那德国官员有所了解。   这故事的节奏很快,而且跟天幸之前的小说靠着新奇取胜不同,这里头计谋一个接着一个,主角可以说是阴险狡诈至极。   郑润泽买书之后边走边看,看的并不详细,看了一段之后,就不得不回过头去看前面,这才能看懂主角到底想做什么。   这样的一部书,看得郑润泽毛骨悚然。   可惜,正在他看到紧要关头的时候,故事戛然而止。   郑润泽拿着书,愣在路上。   有这样的感觉的,不止郑润泽。   在现代的时候,宫斗宅斗各种斗的小说不用说,权谋类的探案类的小说也多得很,但在这个年代,这类小说是很少的。   而穆琼写这么一部小说的时候,不仅参考了各种经典案例,还用了一些他在现代看过的侦探小说里的东西。   这些东西一弄出来,这故事就显得更高大上了。   “这常胜西实在阴险!”   “没想到竟然有这么多的手段可以用!”   “日本特务在我国竟如此猖獗?”   ……   众人议论纷纷。   而这个时候,一大早出门,又对天幸非常关注的高盛希,也买到了希望月报。   他跟周围人一样,最先看的,就是天幸的文章,而他刚看,眉头就皱了起来。   这主角的名字,让他觉得怪怪的……他的名字,就是“胜西”的谐音。   而等他接着看下去……   小说主角做的事情,跟高盛希自己做的事情,还是有所区别的,但高盛希看着,却依然觉得不对,甚至于主角的某些做法,在他看来太熟悉了!   他自己,就会做这样的事情!   高盛希跟郑润泽一样,停在半路,仔细看起这篇文章来,等看完,他又看了一遍。   而等将之看过两遍,高盛希立刻就去找了他的国家安排在上海这边的联络员。   “立刻给国内发电报!告诉他们,组织里有内奸!”高盛希想也不想就道。   虽然只看了一个开头,但他已经感觉到不对了。   他的组织里,一定有内奸!   还有,这个天幸……莫非不是什么医生,而是特务?   作者有话要说:   话说《特务》这部小说的内容,智商不够编不出来了 第218章 间谍   新一期的希望月报售卖的前两天, 穆琼又招了一次学生。   现代的学校,一个学校的学生动辄几千人, 大学更了不得, 一所大学,因为人多,甚至是可以带动周边经济发展的。   但在这个时候, 学校都很小,学生也很少,有几间屋子几个老师百来个学生的小学,已经不算小了,偏远地方, 一个老师都能办起一所小学来!   偏偏穆琼的三所学校,招生招得特别多。   男子职业技术学校, 最后招满了一千人, 分成二十个班级上课,女子职业技术学校也同样招了一千人,启蒙小学招的要少一些,却也招了六百人。   这样的办学规模, 堪称巨大,钱自然也流水一样花了出去……好在有霍英支持,很多东西都能低价购买,穆琼倒也负担得起。   比如说学校用的课本, 去外面买是很贵的,但霍英手底下的出版社自己印刷, 就便宜多了,还有粮食,霍英手底下的船队帮他们从外地买来的粮食,比外面要便宜很多。   当然了,穆琼也在努力节约开支,比如说让学生在学校的空地上种菜种土豆什么的。   他们国家后来的开国领导人,在革命期间还自己种地呢,他手底下的这些孩子,自然也可以这么做。   这还能推广一下土豆。   上海这边的农村,这会儿种土豆的人是非常少的,但在穆琼看来,土豆真的是一种很不错的农作物,产量还高。   就算上好的田地舍不得拿来种,屋前屋后种一点也是可以的,又能当菜又能当饭,多好?   穆琼对学校的学生,要求挺高的,尤其是技术学校这些学费全免的学生,他们早上五点就要起床,六点就要上课,第一个小时自己复习,接下来两个小时,一个小时学语文一个小时学数学,学完了再去学技术,下午则要做工,晚上还要上思想教育课……一天下来,是没有什么空闲的。   但这些人里,抱怨的寥寥无几。那几个抱怨的,还是原本家境不错父母还很宠爱的,这样的人,穆琼直接让他们回家去了。   他这学校的定位很明确,是用来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底层百姓的。   最初的那批学生,进学校已经快两个月了,虽然学校的伙食也就那样,一般就是主食加点咸鱼蔬菜,但因为吃得饱,饭菜还有油水,他们都胖了点。   技术学校解封正式开始上课之后,就出台了一系列的规定,其中就包括放假安排——这两所学校每过两星期放一次假,每次放假放一天半。   希望月报发售这天,正好是放假的日子。   虽然就要放假了,但学校还是管中午这顿饭的,上午十一点多,学校里雇的做饭的女人,就抬着饭菜来了。   吃的是米饭,每人还分到一块两指宽的咸鱼,两块红烧豆腐干和一碗咸菜和毛毛菜一起煮的汤。   这边将刚出芽不久的菜苗统称为毛毛菜。种地的时候,种子一般会多撒点,并且可能不那么均匀,有些地方的菜苗就会挤在一起,这时候,需要将多余的菜苗拔掉。   他们学校就把地里多余的菜苗匀出来做汤了。   学校的学生拿到饭菜之后,几乎所有人,都把咸鱼放在一边,然后就着汤和豆腐干吃饭。   咸鱼很便宜,但普通农家是不会去买菜的,就吃自家地里种的菜,本地的河流虽然能抓鱼,但一般人没有工具不会抓,自然也就不能天天吃鱼,咸鱼那是过年才有的吃的。   他们要把咸鱼带回家里去吃。   学生们吃饭的时候,老师带着鸡蛋来了。   霍安妮就带着十个鸡蛋,进了自己的班级。   她班上的女生,都已经把饭菜吃得干干净净的,那碗没洗过,看着却跟洗过的一样干净,而看到她,大家都安静下来。   霍安妮道:“你们已经结束了为期半个月的学习,这半个月里,有些人的表现特别好,能得到奖励……”   她报出十个名字来,然后一人给了一个鸡蛋。   那十个顶着寸头的女孩子惊喜极了。   她们之前可不知道,原来表现好,还能拿鸡蛋!   虽然在农村很多人家都会养鸡,但油盐酱醋都是要用鸡蛋换的,还要攒钱给家里的男孩子娶媳妇盖房子……便是家里的男孩子,要吃个鸡蛋都不容易,更别说她们这些女孩子了。   “你们继续努力,下次还会有这样的奖励。”霍安妮把十个鸡蛋发下去。   几个鸡蛋的奖励,在霍安妮看来太少了!   之前穆琼提出的时候,她还说她可以捐钱,给孩子多一点的奖励,毕竟这些孩子虽然大多很笨,但真的非常非常努力。   但穆琼拒绝了,说是给孩子们的奖励太多,不利于可持续发展。   她也就只能给几个鸡蛋。   结果,就这么几个鸡蛋,竟然让她的学生这么高兴,没得到鸡蛋的孩子,一个个还斗志昂扬的……霍安妮挺感慨的。   吃好午饭,又分了东西,学校就放假了。   校门口是有几个来接学生的家长的,但数量非常少,绝大多数学生,都是自己回家的。   男子职业技术学校的陈阿牛就是自己回家的,也不能说是自己回家……他是和村里人一起回去的。   走出学校的时候,陈阿牛有些不舍。   在学校里的日子,是他有史以来过得最开心的。   他父亲生病早逝,去世前为了看病还卖了家里的地,而他的母亲又带着家里的钱改嫁,他只能跟着爷爷奶奶还有叔叔一家一起住。   他爷爷奶奶不喜欢他母亲,连带着也不喜欢他,他的叔叔一家就更不喜欢白吃白住的他了。   他平常在家里,吃饭都是不敢多盛的,家里有点好菜,他一般见不着,就算见着了,也不能夹来吃。   吃饭的时候盛多了,他叔叔会直接给他一巴掌,而家里有好菜他去夹,他婶婶会用筷子扎他的手。   他一直都想离开那个家,想着等自己大一点,就去城里打工。   正因为这样,技术学校要招生的事情出来,他们村里很多人还在犹豫的时候,他就抢着去报名了。   他觉得,这是他做过的,最正确的决定。   这么想着,陈阿牛拉了拉自己的衣服,昂首挺胸走进自己的村子。   他们这一行人刚走进村子,就引来了很多村民的围观。   “那些去读书的小娃子们回来了!”   “他们的衣服真不错!”   “他们的头发都长出来了。”   “这些孩子看着,都像是城里人了!”   ……   在这样的声音里,陈阿牛的头抬得更高了。   他很快,就回到了自己家中。   “你……阿牛?”陈阿牛的奶奶震惊地看着眼前精神的少年。   “胖了……”陈阿牛的爷爷拿着旱烟杆,憋出两个字来。   而陈奶奶紧接着又道:“你读这个书挺好的,这样我就放心了。”   陈阿牛看着他们,眼眶一热。   陈阿牛在这个家里,一直都是隐形人,他的爷爷奶奶叔叔婶婶会问他的堂弟这一天都做了什么,开不开心,但从来没人会问他。   可这天,所有人都围着他转,问他学校里的事情。   “我们学校可好了,教很多东西,吃的也好。”   “我们老师说了,我们要学三年,三年之后,我们就能去工厂干活了。”   “等以后进了工厂,我就有工资了。”   ……   一下午,陈阿牛来来回回地说着,而他的叔叔婶婶还有堂弟妹,也都认真听着。   他婶婶甚至破天荒的,给了他一把自家炒的南瓜子。   陈阿牛紧紧握着那把南瓜子,然后从口袋里掏出一个鸡蛋来:“我在学校里表现好,老师还给了我一个鸡蛋。”   陈阿牛的堂弟妹们,口水都要留下来了:“我也要去读书!”   “我也要去!”   ……   陈阿牛的婶婶见状,一巴掌打在儿子的头上:“你年纪还不到,嚷嚷有个什么用?”   “婶婶,你把鸡蛋切了,给弟弟妹妹分了吧。”陈阿牛把鸡蛋递过去,制止了自己的婶婶继续打人。   他的叔叔婶婶对他不算好,但他能理解他们。家里一直挺穷的,自然不乐意养他。   可就算这样,他们也没有饿死他或是赶走他,他很感激。   陈阿牛的婶婶顿时喜笑颜开,没一会儿,就端出切成好几块的鸡蛋,还给了陈阿牛一块最大的。   陈阿牛的眼眶又红了。   这天晚上,陈阿牛的婶婶,主动给陈阿牛添了饭,夹了菜。   之前陈阿牛每天要吃要喝,偏偏因为年纪小干不了什么活儿,她自然是不喜欢陈阿牛的,但现在陈阿牛一个月也就回来两三天,以后还能拿工资,她对陈阿牛的态度,自然也就变了。   陈阿牛礼貌地道谢,又拿出中午藏着的咸鱼,给了堂弟。   陈阿牛的婶婶更高兴了:“阿牛现在真的大变样了,特别有派头,像个城里人!”说完,她还让儿子女儿多学着点。   陈阿牛见状,愈发深刻地认识到,老师跟他们说的,他们可以改变自己的命运,是真的。   他要改变自己的命运,他要让自己的孩子,成为真正的城里人!   几乎所有的孩子,都得到了家里人的热烈欢迎。   还有一些原本父母不怎么愿意让她们去读书的女孩子,改变了父母的看法。   霍安妮班里的一个女生,父母就是不乐意让她去读书的,但她这次回家,她父母看到原本又黑又瘦的她白了一些胖了一些,就觉得读书也不坏了。   等知道她以后去工作,一个月能拿四五块钱,更是绝口不提不让她去读书的话。   一个月四五块,一年就有五十块钱了!嫁出去拿彩礼,谁家愿意给这么多啊?还不如让她留在家里,多工作几年!   就算以后要嫁人……他们的女儿一年能赚这么多,嫁人也好嫁啊!   穆琼学校里的学生跟家人们一起说话吃饭的时候,看到《特务》这篇文章的人,却越来越多了。   此时,远在北京,有人想要拥护小皇帝复辟,而上海这边,一些有识之士正联合起来反对,此外,还有很多杂七杂八的事情发生。   而这些人,闲暇之余,也看到了《特务》。   “这样组织,若是我等也有一个……”   “我们应该组建这样的特务组织!”   “这能帮我们办成很多事情!”   ……   这些人看到《特务》,议论纷纷,更有人道:“若是天幸先生愿意帮助我们,我们必然能如虎添翼!”   其他人纷纷点头,可惜点头过后,众人却又很无奈——没人知道天幸是谁。   这时,被这些人请来的,魏亭的老师齐老先生道:“天幸此人,有极高的政治文化素养,应该还出过国,背景也不简单,若是可以,我们应当跟他接触一番。”   “我们都是想见他的。”一人道。   “天幸虽神秘,但霍家人,应当是知道他的,明日霍英要举办宴会……”   这些人面面相觑,然后有人问要如何参加那宴会,又有人表示,自己家里是收到了请帖的。   他们都对宴会期待起来。   第二天。   穆琼学校的学生,有些还在家里和家人待在一起,但也有一些,在家待了半天,这天就回学校了。   放假的时候,学校是不管学生伙食的,他们就帮着做工,然后蹭饭。   穆琼这日是去了学校的,他打算在学校的空地上盖个珐琅厂,也就是搪瓷厂,然后让学生在工厂工作赚钱,结果他刚去,就看到学校里的一些学生换上了他们的旧衣服,正在帮着盖房子。   穆琼看到他们那兴致勃勃的样子,琢磨着还能在学校里盖点别的工厂。   现在他们国家,真的是什么都缺。   当然了,有些工厂是不能盖的。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后,列强为了赚钱会往他们国家倾销一些商品,以至于他们本土的很多工厂,都直接倒闭了……   穆琼慰问了一下这些主动加班的“童工”,就看到霍安妮带着两个女老师来了:“穆校长,你要不要跟我一起回去?”   “好。”穆琼答应了,今天晚上他要去参加霍英举办的宴会,是该早点回去。   “走吧!”霍安妮道。   是有车来接霍安妮的,霍安妮和两个女老师挤在了后座上,穆琼则坐在副驾驶位置上,然后这车子,就载着他们回了家——霍安妮一直住在傅蕴安那里,跟穆琼同路。   一路上,霍安妮都在那两个女老师一起聊天。这两人一个是顾世培,另一个则是个新招进来的娃娃脸女老师。   顾世培她未婚前是上海的名媛不说,本身学识也非常出众,霍安妮一开始是因为同情她,才和她接触的,慢慢地却跟她成了好友。   至于另一个女孩子,那个女孩子叫唐素婷,是从北京搬来的,她性格很好,家里又比较困难,霍安妮就总是帮她,慢慢地也跟她走近了。   这会儿,霍安妮正说着晚上的宴会的事情:“今天晚上我二哥举办的宴会,有很多人会去,还有很多好吃的……”   穆琼随意听了几句,就知道霍安妮定然是邀请这两个女孩子去参加宴会了。   果不其然,那个北京来的女孩子问起宴会的情况来,而霍安妮则一一解释。   穆琼没有插入她们的谈话,只是在心里想着《特务》后面的内容。   这书写起来挺费脑力的,他写得有点慢,偏偏又想快点将之写出来……   车子很快就到了他们的住处。   穆琼近来很少回自己以前的房间住,一直住在傅蕴安这里,衣服也放在傅蕴安这里,进屋之后,直接就往楼上走。   霍安妮住在宅子的另一边,也带着自己的两个好友往楼上走——傅蕴安的房子外面瞧着不大,里面倒是另有乾坤,楼梯都有两个。   “安妮,穆校长跟你住在一起?”唐素婷惊讶地问道。   “没有,我们两家就是挨着。”霍安妮道,不愿意多说。   唐素婷见她不想说,也就不问了。   今天晚上的宴会,是霍英为了庆祝旗袍大卖举行的,当然了,穆琼觉得他举办这么一个宴会,主要还是为了推销自己的产品。   据他所知,质量一般的成品旗袍,虽然让霍英赚了不少,让让霍英赚的最多的,还是高端定制旗袍和……胸罩。   前者,霍英是直接给上海的大户人家送了消息的,然后就有了一大批的顾客,至于后者……顾客来的时候推销一下,可不就卖出去了?   这年头,光明正大地卖胸罩,还是不行的,会被人骂死,但私底下……放胸的女人在不裹胸不穿小马甲之后,总要找点替代品的,而肚兜……哪里有胸罩好用?   在极短的时间里,胸罩就流行开来,而且一只胸罩买十块二十块都有人要……   当然,这跟穆琼无关。   化妆品什么的,他能买给朱婉婉用,但这种东西,他是不能去买的……朱婉婉能骂死他。   穆琼上楼之后,换上了一件做工精细的长袍。   他平常穿衣服不怎么考究,不过去参加宴会,还是要讲究点的,穆琼又打理了一下自己的头发,然后戴上了手表。   他准备好下楼,就看到霍英也来了。   “你这衣服看着不错。”霍英瞧见穆琼,当即道:“不过你还是穿西装更好看,下次你来我那边,我让我手底下的裁缝给你做几件。”   “不用了。”穆琼道:“西装我一年穿不了几次。”   “准备几件也没什么。”霍英道,他觉得自己的弟媳妇有点糙了,天天锻炼练出肌肉就算了,还不打扮……再这么下去,这还是弟媳妇吗?   “那就做一件吧,不用多做,我兴许还能长。”穆琼道。他这两年长高不少,说不定还能再高点。   已经比穆琼矮了一些的霍英:“……”   霍安妮带着两个好友下楼的时候,就看到霍英在和穆琼说话。   “安妮,后面两位……是你朋友?”霍英的目光在霍安妮身后的两人身上扫过。   “是啊二哥!”霍安妮给霍英介绍了自己的朋友,又道:“二哥你怎么在这里?”   “来接你们啊!”霍英道:“安妮,二哥那边新进了一批好布料,你要不要做新衣服?”   “要!”霍安妮想也不想就道。   “明天我就让人去给你量尺寸。”霍英道,完了又看向一直站在旁边,特别没有存在感的傅怀安:“小怀安啊……你想不想要新衣服?”   “想要!”傅怀安毫不犹豫。   霍英道:“你还小,还在读书呢,穿着打扮随意点好,还是不要做了。”   傅怀安:“……”   霍安妮同情地看了傅怀安一眼,顾世培则有些吃惊地看了一眼霍英。   之前傅蕴安和傅怀安的身份没有曝光的时候,一直有传言说霍英弄死了他爹的小儿子,后来傅怀安的身份被人知道,大家才知道那是谣言。   等后来霍英的出版社出版傅怀安的书,还帮他卖到全国各地……大家更是觉得,霍英是个好哥哥。   没想到这个好哥哥私底下是这样的。   “怀安年轻正在长身体,衣服有点短了,还是给他做几件。”穆琼道。傅怀安这两年长得飞快,衣服一下子就短了,他娘大老远从山西送来的衣服都是短的,他是真的缺衣服。   自从和傅蕴安在一起,穆琼管傅怀安就更多了,少不得要操心一下。   霍英还是给穆琼这个弟媳妇面子的:“行吧……那让人给他也量一量尺寸。”   傅怀安看到霍英这样,挺高兴的,当即对穆琼道:“谢谢穆老师!”   “谢你哥吧。”穆琼道。   傅怀安撇撇嘴没说话,又跟穆琼道:“穆老师,我那里有我新写的稿子,你帮我看看吧!”   “好。”穆琼答应下来。   傅怀安又道:“穆老师,天幸先生的新小说你看了吗?虽然才一个开头,但真的写得太好了!我也想写这样的小说!”   “你可以试试。”穆琼道。   时间还早,两人就一起去了傅怀安的房间。   傅怀安的房间里挺乱的,尤其是那书桌,上面杂七杂八放了很多书,还放了各种笔、玩具、零食,甚至还有一面镜子。   他从中翻出一些稿纸,然后递给了穆琼。   穆琼接过稿纸,又道:“你二哥虽然喜欢找你麻烦,但还是把你当成自己人的,你别跟他置气。”按照他从后世得到的消息,傅怀安后来是学坏了的,这些日子,穆琼就挺注意他的心理健康的。   值得庆幸的是,傅怀安性格开朗,本性不坏,还听得进他的话。   “我知道。”傅怀安道:“穆老师,我觉得我二哥就是你说过的那种傲娇。”   穆琼:“……”他之前跟傅怀安说写小说要注意人设,没想到傅怀安记的还挺牢的,连他顺嘴一提的傲娇都记住了……   不过,傅怀安对霍英,怕是有什么误解。   不管是霍英还是傅蕴安,他们的好脾气都是冲着家里人的,在外面……在某些人眼里,霍二少那可是杀人不眨眼的。   不过傅怀安这么想也好:“你这话也没错,他总归不会害你。”   “那是!”傅怀安道,他当初怕霍英主要是因为他娘总担心霍英害他,他少不得就担心起来。   但现在看了很多书,又接触了很多人之后,他就不怕了。   现在甚至觉得他二哥挺好的……   要不是他二哥,他的书哪能卖遍全国?他现在也是挺有名的文人了!   而身为一个有名气的人,他不该跟自己哥哥斤斤计较!   穆琼并不知道傅怀安的想法,倒是认真看了傅怀安写的新书。   傅怀安打小不爱学习,但没少看闲书听戏什么的,这两年看的书更是多,他写的小说内涵不去说,故事情节当真不错。   穆琼看过稿子,就道:“你现在的小说,还需要全部写完后,修改一下才好给人看,但再过一两年,你应该就能在报纸上连载自己的小说了。”   他觉得,傅怀安有成为靠写小说天天下馆子在北京买四合院稿费用金条算的天赋,如果他能坚持下去的话。   傅怀安高兴极了,他突然道:“穆老师,我不想上大学了。”   “为什么?”穆琼问。   “我不喜欢读书!”傅怀安理直气壮的。从小到大,他就没喜欢过读书。   虽然这一年来,存着要去留学,不能比几个哥哥差之类的想法,他努力读书了,但其实并不喜欢,相比之下,他还是喜欢看小说写小说。   “你不喜欢读书,可以不读,你的选择,本来就比别人要多,不过你不读书,将来想做什么?”穆琼问。   “写小说啊!”傅怀安毫不犹豫:“我还可以当老师,教孩子国文。”这年头,中学毕业也算高学历了,当个老师挺简单。   穆琼略一思索,道:“这是没问题的,不过你现在国文水平其实不高……如果你不想继续读书,可以找个国文老师。”这时很多非常有名的文人,都是收学生的,还会悉心教导,找这么一个老师,能学到的肯定比去学校学到的来得多。   “穆老师,你收我做学生吧!”傅怀安道。   “我水平不够,哪能收学生?我自己还想去找个老师呢!”穆琼笑道,他虽然写小说挺厉害,但其实还有很多不足,甚至于有些繁体字都不认识……他一直都在看书,也想过要给自己找个老师。   两人正说着,霍英的声音在楼下响起:“你们好了没有?”   霍英已经不耐烦了,穆琼将手上的稿子折起,道:“这稿子的修改意见我过几天给你,我们先下去吧。”   傅怀安当即点了点头。   两人下楼的时候,霍安妮带着两个朋友已经上了汽车了,霍英就带着傅怀安穆琼上了另一辆车,顺便将傅怀安赶去副驾驶座位上,自己则和穆琼一起坐在后座上,聊起了成衣生意。   “成衣生意,是大有可为的,就说这旗袍,送去其他城市,就能大赚一笔,现在最大的问题,其实是缝纫机太少。”穆琼道。   “现在缝纫机的生产量已经上来了,一天能生产三台,不过会用缝纫机的女工太少。”霍英道,他工厂里的女工,基本都是那些男工人的家属,而现在有点不够用。   “你可以来我们学校招女工。”穆琼道。   “也是……我可以直接去安妮那里盖个工厂。”霍英惦记着要帮帮自己的妹妹。   别的不说,他妹妹的那些女学生,一定要让她们都有工作!   两人就这么商量起来。   后面的车里,霍安妮身边的唐素婷,心里翻江倒海一般。   那穆琼,果真跟霍英关系不浅,穆琼不止住在霍家,霍英还很听他的话!   此外,霍英和傅怀安的关系,倒是不如外面说的那样好。   唐素婷是高盛希培养的高级间谍之一,这次接近霍安妮,是有诸多任务的。   她正摩拳擦掌打算大干一场的时候,高盛希却在纠结。   霍英的宴会即将开始,他的身份可能已经暴露……他到底要不要去?   作者有话要说:   文章这个时期,张勋拥清废帝溥仪复辟等等,然后当时在上海的孙先生组织了护法运动……当时的事情真的很多,不过民国文不能写政治,全架空了←←。 第219章 外交官   高盛希这几天, 有点寝食难安。   他反复研究《特务》这本书,然后一边觉得自己这方怕是出了内奸, 一边又觉得, 自己想多了。   真要有内奸,为什么没人来抓他?   不仅如此,他在山东的组织, 也没有受到影响。   但如果说没有内奸……这天幸,又怎么会写这么一本书?   又或者,天幸其实只知道个大概,写这本书,是为了引蛇出洞?   高盛希不想退缩, 觉得自己应该设法查清楚具体情况,但又觉得自己应该小心谨慎。   高盛希在山东时, 曾认识一个中国文人, 那人是郑润泽的好友。正是靠着这人的关系,来了上海之后,他便和郑润泽搭上了线,两人的关系还越来越好。   之前郑润泽答应了高盛希, 要带高盛希去认识穆琼,这天便提前来了高盛希这里:“高兄,宴会即将开始,我们早些动身?”   “郑兄, 真不好意思,我怕是不能去参加了。”高盛希道。   “怎么了?”郑润泽问道。   高盛希捂着肚子, 面露难色:“我吃了不该吃的东西,今天……”   郑润泽见状,只当是高盛希刚来上海,吃坏了肚子:“高兄,此事可大可小,你还是去医院看看。”   “我会的。”高盛希道。   郑润泽又关心了几句,便告辞离开,去参加宴会了。   他跟霍英,原本是没什么交情的,这样的宴会一般也不会去参加。但近来霍英做了不少让他敬佩的事情,他对霍英的印象越来越好,倒是起了结交霍英的心思。   郑润泽来到宴会举办地点的时候,穆琼等人早就已经到了。   霍英的宅子位于寸土寸金的地方,不够大容不下太多人,因而霍英是跟人租借了一栋大宅来办宴会的,这宅子院子非常大,甚至能停数百辆马车,来再多人也不怕。   大宅的门口有士兵守着,大宅里面,也是五步一岗十步一哨,还有很多士兵巡逻。   这个时代,老百姓在方方面面都是没有保障的,顶层人士却能用金钱买来自己的安全。   他们仿佛生活在不同的世界。   傅蕴安有事还没过来,穆琼就找了一个角落坐下休息,而他刚坐下,就听到有人道:“如今这社会,侠以武犯禁,文以儒乱法……韩禛,你要守住本心,不管做什么事情,都要想想,你做的事情,对这个国家到底是好是坏。”   侠以武犯禁,文以儒乱法?穆琼觉得,这话还是有点道理的。   此时的军阀,无疑是在以武犯禁,至于此时的文人……他们的出发点也许都是好的,做的事情就不一定了。   穆琼看过去,就发现说这话的,是个拄着一根手杖,看着五六十岁的老人。   这人的头有点秃,剩下的头发也是花白的,眼角满是皱纹,脸上还有一道疤,这会儿正在跟一个二十来岁的年轻人说话。   “老师,我会的。”那叫韩禛的年轻人道。   “你做事要无愧于心,也莫要太在意外物……”这个老人缓慢而又有力地说着。   那年轻人一一应是。   “老先生你好。”穆琼主动跟这个老人打招呼。这老人跟那年轻人说话,是在教导那年轻人,而他的话都非常正确,倒是让穆琼有了认识他的想法。   “年轻人你好。”这老人道。   “我叫穆琼,是教育月刊的总编,老先生贵姓?”穆琼先介绍了一下自己,又询问对方的身份。   “你就是穆琼?”那老人问,和那年轻人一起看向穆琼:“楼玉宇?”   “是的。”穆琼道,同时也有点不解——这老人看他的样子,像是对他有意见……   “我是岳朝郢。”那老人道。   穆琼听到这名字,算是明白对方为什么会这么看他了!   岳朝郢,不就是岳宏卫的父亲吗?   岳宏卫那日半路想要拦下顾世培没成功之后,又来过学校。   穆琼当时让人拦着他不让他进门,然后就找人打听了一下岳宏卫。   他这才知道,岳宏卫的父亲,竟是个很有名的外交家,是清末最为有名的外交大臣的左右手。   不过,岳宏卫的父亲早就已经退下来了,同时,他的名声也不太好。   而这并不奇怪。   清末,清政府跟外国人签订了很多条约,这些条约无一不是割地赔款的。   说实话,这些条约的签订,其实不能怪签字的人,也不能怪那些外交家,按照穆琼的了解,当时参与谈判的外交官,绝大多数,都是在努力为国家争取利益的。   但民众在愤怒之余,很容易将各种情绪发泄在那些外交人员身上。   岳朝郢……据说就曾在签订了某个丧权辱国的条约之后,被人打得头破血流。   然而,当时他和他的上司,其实已经尽力了。   穆琼以前看民国史的时候,就觉得里面的人的好恶,不能按着自己的想法随意判断,来了这个时代之后,更觉得如此,这时候对岳朝郢,倒也不像某些人一样,觉得他是个卖国贼。   这个国家,可不是外交家想卖就能卖的。   “岳先生你好。”穆琼道。   “我不好。”岳朝郢毫不犹豫地说道。   穆琼闻言一愣,而这时候,岳朝郢又道:“你年纪轻轻,就已经有所成就,前途不可限量,应当也不缺红颜知己,为何要插入到别人的夫妻感情中去?”   “岳先生为什么这么说?我从未插入到别人的夫妻感情中去。”穆琼道。   穆琼前后一琢磨,就知道岳朝郢肯定是误会他和顾世培了。   “拿你为何不让我儿媳妇回家?”岳朝郢皱眉。   穆琼看向岳朝郢,想到对方曾经的职位以及对方经历过的大风大浪,也不隐瞒,直接实话实说了:“不是我不让顾小姐回家去,而是顾小姐不愿意回去,至于原因……岳先生可知,令郎喜欢打人?”   岳朝郢听到穆琼叫顾世培“顾小姐”,就很不高兴,听到后面的话,更是毫不犹豫道:“胡说八道!我那儿子一直胆小,哪里会打人!”   穆琼道:“顾小姐也来参加宴会了,岳先生若是不信,可以去问问。”   穆琼的脸上没有丝毫心虚,岳朝郢见状,也有点狐疑了,当即道:“我自会去问,若是你敢欺骗我,我定不轻饶!”   穆琼道:“我从不骗人。”   穆琼一开始对岳朝郢的印象不错,但这会儿,那好印象却已经消失了。   别的不说,就说岳宏卫又是家暴又是个汉奸……他的家庭教育,怕是有问题的。   岳朝郢很快就就带着韩禛离开了,应该是去找顾世培了。   也是这时候,穆琼突然想起,那韩禛似乎也是个外交家,在民国中后期参与过许多谈判。   穆琼又站了一会儿,就看到朱婉婉和魏亭一起从门外进来,身后还跟着朱玉和魏圆圆。   旗袍在极短的时间里成为上海的流行服饰,今天来参加宴会的人,多是穿旗袍的,而他的母亲这会儿,也穿着一件暗红色的绸缎旗袍。   朱婉婉的身材很好,旗袍便给她增色不少,整个人瞧着很是光彩照人是。   穆琼过去打招呼,才知道她的旗袍,是傅蕴安找人给她量了尺寸之后,让人做了给她送去的。   “蕴安对我可惦记了,哪像你,几天都见不着一回。”朱婉婉道。   穆琼有些尴尬。他确实有几天没见朱婉婉了,之前带着学校里的孩子去霍英工厂的时候,更是很长时间没跟朱婉婉见面。   但那也不能怪他,他实在是太忙了。   朱婉婉其实也没真的怪穆琼,很快就跟穆琼聊起了别的,比如说朱玉跳级了,下半年就要读六年级,还有魏圆圆,也要读一年级了。   穆琼安静地听着,这些家长里短的事情,听着让人觉得安心。   不过他们聊天的时间并不长,聊了一段时间之后,朱婉婉就去找自己的朋友了,就连朱玉,也去找霍安妮了。   她们早已不是最初那两个,什么都靠穆琼,什么都依赖穆琼的女孩子了。   穆琼就和魏亭聊起办学经验来,魏亭还称赞了穆琼一番——穆琼的三所学校一共招了两千多名学生,以后甚至可能会增加到七八千人,这在此时,堪称壮举是。   魏亭虽然一心觉得,他们国家要多培养顶尖人才,但也不觉得穆琼做的有错——不论如何,重视教育总归是没错的!   两人正聊着,郑润泽来了。   各自打了招呼,郑润泽就和穆琼聊了起来,聊着聊着,还道:“穆琼,我有个朋友想要认识你,可惜身体不适,没能过来。”   “是谁?”穆琼好奇地问道。郑润泽的朋友……兴许也是哪个名人? 第220章 宴会结束   穆琼对郑润泽这样的人很敬佩, 对郑润泽的朋友,自然也很好奇。   郑润泽并不知道他的想法, 这时候道:“我那朋友叫高盛希, 他是东北人,来这边游学的。”   “……”穆琼:“高盛希?”   穆琼最近整天琢磨《特务》这本书,高盛希这个名字, 自然也是时常想起的。   不过他虽然看过很多文献书籍资料之类,知道高盛希这个人,但具体这人从哪年开始活动,他却是不知道的。   没想到这人现在已经开始活动了,更没想到, 这人竟然已经接近了郑润泽。   “你知道他?”郑润泽问。   穆琼道:“‘盛极必衰’的盛,‘邀功希宠’的希?”   “是的。”郑润泽道, 同时也有点纳闷, 盛极必衰邀功希宠什么的……穆琼似乎不喜欢高盛希?   穆琼又问:“他现在住在哪里?”   郑润泽也不是笨的,这会儿自然看出穆琼的态度有问题了:“怎么了?”   穆琼对郑润泽是信任的,又担心郑润泽被骗了,当下道:“霍二少查到, 日本的特务组织里有个人叫这个名字。”   郑润泽当即一惊,随即又想起那部名为《特务》的小说来:“天幸先生的小说……”   “天幸先生的小说,是有原型的。”穆琼道。他给主角起名为常胜西,是因为知道高盛希这个人, 但后来,他也想过要不要不用“常胜西”这个名字。   毕竟若是用了这名字, 高盛希有很大的可能会改名字,这么一来,以后就不好抓人了。   但仔细一想,他又觉得没有关系。   日本间谍可不止高盛希一个,没了一个高盛希,还可以有赵盛希李盛希,便是那些非常著名的事件……不能炸铁路嫁祸给中国人,他们可以炸大使馆;不能找失踪的士兵,他们可以找失踪的商人,没什么区别。   他只是一个文人,干涉不了太大的事情,只能做点力所能及的事情,比如将之写出来,提醒一下别人。   “没想到还有这种事情!”郑润泽皱眉:“怪不得高盛希之前很积极地要参加这次宴会,今天又突然找机会不来,他应该也看了《特务》了!”   在现代,文人就是文人,一般是不搞政治之类的东西的,但在这个时代,要当个纯粹的文人很难,大多数文人,都是不单单搞学问的。   毕竟国家太缺人才了。   而且自己的国家这么个样子……有几个人能置身事外?   至少郑润泽就不行。   郑润泽对特务是深恶痛绝的,当即将高盛希的事情全都告诉了穆琼。   穆琼越听,越觉得这个高盛希,就是自己记忆里的高盛希,当即道:“郑兄,这高盛希的事情,你以后就当不知道,今日我们两个说过的话,你也当没说过,免得被他盯上。”   郑润泽感激地点头,他虽然气愤,却也是注意自身安危的,自然也就担心今日的事情若是泄露出去,高盛希那边会找他的麻烦。   现在穆琼让他当做不知道,那他就当做不知道好了。   两人聊完,傅蕴安来了。   傅蕴安的身份没有曝光之前,就是上海非常受人欢迎的人,他的身份曝光之后,大家对他就更热情了。   不过他整日待在医院里,鲜少出门,近来还不接诊了,以至于大家都接触不到他,现在在宴会上看到,少不得有很多人上去攀谈。   傅蕴安的脸上一直挂着笑容,看着很温和,跟穆琼最初认识他时的样子没什么不同。   大概是他这样子让人觉得他很好说话,他身边的人越来越多了。   “蕴安,我有事找你。”穆琼道。   这样的场面,傅蕴安是应付的过来的,但穆琼知道他不喜欢。   穆琼直接带着傅蕴安上了楼。   这边在办宴会,但楼上是不许别人去的,一直有人守着,而这会儿,提前来了的霍英,就在楼上待着。   注意到穆琼的去向,唐素婷目光一闪,也走了过去。   结果,她刚走近楼梯就被拦住了:“小姐,您不能过去。”   唐素婷腼腆地笑笑,又回到了宴会大厅。   同时愈发肯定一件事——那穆琼跟霍家的关系,必然不浅!   穆琼的身份,他们是调查过的,他今年不满二十,行事作风充满少年人的朝气和意气风发,比如说跟自己的父亲闹翻,又比如说愿意拿出很多钱来,办孤儿院办学校。   但真要说他有多厉害,那肯定不至于……这不过就是个二十岁不到有点激进的进步青年而已。   这样一个人,霍家对他那般看重,把他当自己人,还能是因为什么?   他们也许能从他入手,查探霍二少的事情。   唐素婷很快又回到了霍安妮身边。   穆琼这时候,正在二楼和傅蕴安说话。   “蕴安,郑润泽发现了一个人有点可疑……你手上有没有人手,秘密调查一下他?”穆琼问。   “是什么人?”傅蕴安问。   “他叫高盛希,是东北人,曾经在山东待过,不久前来了上海。他来了上海之后,就一直打听霍家和天幸的事情,还想认识我,郑润泽因此答应了他要带他来参加这个宴会,但他今天,却又突然不愿意来了。”穆琼道:“我听郑润泽的描述,就觉得他不太对劲。”   “我会派人去查的。”傅蕴安道,就凭穆琼说的那些,不能说那个高盛希一定有问题,但去查一下也无妨。   他最近正打算好好训练一下手下人。   霍英这次邀请的人非常之多,等时间到了,穆琼跟着霍英下楼的时候,就在人群里看到了很多熟面孔,也有很多陌生的面孔。   而其中绝大多数的女子,都是穿旗袍的,应该还穿了胸罩,身材一个比一个妙曼。   穆琼这样的身份,那些来参加宴会的商人会夸他几句,但也不会太在意他,至于那些文人,推崇他的自然对他很热情,却也有人对他很有意见,并不待见他。   穆琼对这些都是无所谓的,干脆再次找了个角落待着。   结果他刚坐下,岳朝郢就来了,这次他的身边,没有跟着韩禛。   岳朝郢的表情有点凝重,他来到穆琼身边,道:“穆先生,我是来道歉的。”   穆琼没想到岳朝郢竟然会来道歉,有些惊讶。   岳朝郢又道:“我之前一直在国外,没有好好教导宏卫,没想到他竟然会变成这样。”   岳朝郢脸上满是愧疚。   穆琼道:“岳先生若是要教育他,现在也为时不晚。”穆琼不知道岳宏卫现在有没有成为汉奸,但很明显,眼前的岳老先生是很爱国的,让岳老先生盯着岳宏卫一点,岳宏卫兴许就不会走错路了。   再不济,让岳老先生早点看清岳宏卫的真面目也好。   “是该好好教育。”岳朝郢道:“惯子如杀子,偏偏……穆先生,我还有事,先告辞了。”   岳朝郢也不逗留,很快就离开了。   过了一会儿,韩禛来了。   “穆先生,之前很抱歉,我的老师错怪你了。”韩禛道。   韩禛在历史上,是个很有名的外交家,而在此时,因为信息流通不畅,外交家的作用是非常大的,而他们也是对国外的情况最熟悉的一群人。   穆琼最近一直在担心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后的事情,这时就和韩禛聊起来。   也是问过之后,他才知道岳朝郢之前一直待在国外,而韩禛是岳朝郢的学生,一直在跟着岳朝郢学外交知识,至于岳宏卫,他一直待在国内,是由岳朝郢的父母照顾的。   岳朝郢早年丧妻之后,就一直没结婚,只有岳宏卫一个儿子,正因为这样,岳朝郢的父母对岳宏卫非常疼爱,要星星不给月亮。   韩禛话里话外,还是帮着岳宏卫的,觉得岳宏卫是没经历过什么事情不懂事,又太在乎顾世培了,才会不许顾世培出门,甚至闹到打人。   好在韩禛承认打人是不对的,不然穆琼都没办法跟他继续聊下去。   穆琼和韩禛聊过,大众报的李总编又来了。   “穆琼,你已经有些时候没写新书了,有没有什么想法?”李总编见到穆琼,笑着问道。   穆琼还真没什么想法,他最近太忙,根本没空写东西。   “我那里读者给你的信,都有几千封了,全是催你写新书的!”李总编又道。   穆琼道:“这样吧,下个月我写一篇登上去。”他其实一直想写个小说,跟人谈谈教育的重要性,下个月去写一写也无妨。   学校那边事情虽多,但他已经打算交给霍安妮等人去管了,《特务》这书他反正写不快,就慢慢写好了,至于那写劳工的文章,已经写了不少了,暂时还用不上……   下个月,他完全可以空出手写点别的。   李总编满意地离开了。   穆琼这边一直有人来来往往的,但绝对没有霍英那边人多。   有意思的是,这次霍英那边,很多人不是冲着霍英去的,而是冲着天幸去的,拐弯抹角地打听天幸的消息。   “抱歉,我并不知道天幸先生的真实身份。”不管是谁来问,霍英都是这样的说辞。   但没人相信霍英的话。   霍家这么帮着天幸,能不知道天幸是谁?   所有人都觉得霍英是在骗人,对此,霍英也挺无奈的。   不过他一向不给人面子,有人追问个不停,他能直接怼回去,因此别人也不敢多问。   同样的,傅蕴安那边,也有人问起天幸。   傅蕴安道:“我一向不管这些,天幸先生是谁,我是不知道的。”   大家都信了。   傅蕴安一个军阀之子,隐姓埋名在上海勤勤恳恳地当医生,还参加义诊什么的……没人觉得他这么做,是别有用心,大家普遍觉得,他是真的不爱权势,就喜欢当医生。   跟他一样的,还有他那个弟弟,这个之前据说死在霍二少手里的霍四少,大家都是关注过的,然后就发现他沉迷于给孤儿院的孩子当老师以及写童话……   很显然,这位也是不在乎权势的。   相比之下,还是霍二少这人,阴晴不定喜怒无常心思深沉……上海这边的事情,恐怕都是他策划的。   霍英并不知道别人的想法,他这会儿……正有点不高兴。   在宴会厅里待得烦了,他找了个机会出去透透气,结果就遇到自己妹妹带来参加宴会的两个女人里的一个,在跟人争执。   娃娃脸的唐素婷满脸愧疚,不停地道歉:“对不起对不起,都是我不好……”   “你道歉有什么用?你知道我的鞋要多少钱吗?!”唐素婷对面的女人满脸愤怒。这女子名叫焦芸韵,是杭州人,前几年刚搬来上海。   她家中并不宽裕,这次为了来参加宴会,又是做旗袍又是买鞋子,花了不少钱,也让她心疼地不行。   眼前的人在她的皮鞋上踩了一脚也就算了,她还清楚地感觉到这人在她的脚上碾了碾……这人是故意踩她的!   焦芸韵自然就跟她吵了起来,偏偏这人不仅不认错,反而一直哭哭啼啼的……   焦芸韵快要被气死了!   正生气呢,一抬头突然看到面色不善的霍英从不远处走了过来,一张脸刷地白了。她是知道霍英的身份的,现在被霍英看到这么一幕,要是霍英对她有意见,那可能会让她的家里人也倒霉。   “真对不起……”唐素婷还在说着。   “没关系。”焦芸韵咬牙道。   两人心思各异,但都关注着霍英,然后就看到霍英直接从她们身边走过去了。   被人打扰了,霍英有些不高兴,干脆就换了个地方。   见状,焦芸韵松了一口气,突然又意识到了什么,讽刺地看向唐素婷:“你是想勾搭人吧?可惜人家根本就不把你看眼里!”   “你误会了。”唐素婷道,匆匆离开了。   霍英这人……有人给他介绍自己的女儿就生气,去妓院让头牌给他弹一晚上的琴,现在又这样……   霍英回到宴会上,直接去找自己弟弟了。   之前那两个女孩子之间有什么弯弯绕绕,他是一点都不好奇也一点都不在乎的,有那功夫,他还不如琢磨着多赚一点钱。   傅蕴安也乐得跟霍英在一起,有霍英在,就不用担心被人缠上。   这场宴会,举办地非常热闹,霍英还谈成了不少生意,接了一些旗袍和缝纫机的单子。   旗袍本来就已经风靡上海了,这场宴会一办,接受这衣服的人就更多了。   哪怕一些老顽固还在嚷嚷着说穿这样的衣服有伤风化,在女孩子们都穿的情况下,他们也无力反对。   霍英的生意更好了,他的工厂的知名度,更是又上了一个台阶。   宴会结束,霍安妮找人送她的两个好友回家,而穆琼和傅蕴安,也一起回到了霍家。   时间不早了,但如今天热,两人还是一道洗了个澡。   然后从洗澡的房间出来,他们就看到了傅怀安。   傅怀安还别有意味地问:“哥,你和穆老师一起洗澡,感觉怎么样?   他话音刚落,傅蕴安就道:“来人,四少晚上吃多了要消消食……盯着他去外面跑上两刻钟。”   今天晚上跟着去参加宴会,结果一直在吃的傅怀安:“……”   穆琼:“……”这房子……不行啊!别的不说,大家洗澡都要到楼下浴室洗,就很不方便。   公用的浴室,他啥也不能做就算了,竟然还被误会。   穆琼当天晚上,就跟傅蕴安提议了。   傅蕴安道:“这房子后面的洋房也是我的……让他们去那里住。”   后面那洋房是傅蕴安的,这事儿穆琼也知道,不过……“他们?”   “安妮一个女孩子,跟我们一起住不方便。”傅蕴安道。   穆琼深有同感,也很赞成。   不管是傅怀安还是霍安妮,都是没怎么接触霍家内部的事情的,做事也就不那么严谨,比如今天,霍安妮就直接把她的朋友带回来了。   他们都不会拦着霍安妮这么做,但这样的事情,还真不合适。   “这事要你出面。”穆琼笑道。   “这是自然的。”傅蕴安道。   然后第二天吃早餐的时候,他就宣布了这件事。   “三哥,你要赶我走?”霍安妮带着控诉道。   “不是赶你走,你住在这里……我们不方便。”傅蕴安道。   霍安妮:“……”所以这是嫌自己碍眼了对吧?   傅怀安:“……”早知道昨天晚上就不取笑三哥了……他想跟穆老师一起住啊,他跟他姐都不熟!   霍安妮和傅怀安都有点不乐意,但在家里,傅蕴安决定的事情,别人是改不了的。   傅蕴安当天,就雷厉风行地把弟弟妹妹给弄了出去,然后又找了人去盯着高盛希。 第221章 《换子记》   傅蕴安忙着的时候, 穆琼也在忙着。   回家的学生都回来了,学校里又有一堆事情。   好在有方天枼霍安妮等人帮忙。   穆琼躲在办公室里, 先看了傅怀安的新文, 写了修改意见,划出了一些不太通顺的句子,然后又开始写《特务》。   《特务》这本书, 迟早跟《传染》一样惹来日本人的不悦,既如此,能快点写完,就快点写完好了,免得多生波折。   《特务》的主角常胜西专门培养了一些女间谍, 让她们去接近目标人物,偷取情报, 还建立了专门的审讯室, 审讯被他们抓捕的人。   同时,在一场场的战役中,栽赃嫁祸之类的手段,他也玩得很熟练。   穆琼还让他回忆了一些经典案例……他有些案例文里写不了, 干脆就写在回忆里了。   穆琼写了三千字,一下午就过去了,他将稿纸贴身收好,离开学校回家。   如今局势挺紧张的, 他跟傅蕴安在外面也就很小心,他都不怎么去医院找傅蕴安了。   穆琼的这一天, 过得跟往常没什么不同,高盛希却更担心了。   高盛希从小接受特殊的训练,整个人非常敏锐,他突然发现……有人盯上他了!   之前高盛希还觉得,自己的组织出了内奸,可能是他想多了,但这会儿,他突然意识到这是真的,要不然,现在又怎么会有人盯着他?   至于为什么之前没人跟踪他……有可能是对方没有注意到他,也有可能是这些人那时候藏得很好。   既如此,他之前做的事情,可能都已经被这些人发现了!   高盛希提心吊胆了一整天,这天晚上,是拿着枪睡觉的。   土肥原四郎死得很突然,是被枪杀的,死前还没有受到过刑讯……那些人的行事作风特别干脆,甚至不管不顾上来就杀人……   高盛希想到这里,突然惊醒过来。   他原本还想着,在那些人发现了他的身份之后,可以借此机会传递一些错误的消息给盯着他的人,但这会儿,他放弃了这个念头。   他不能死在这里!   大半夜的,高盛希偷偷翻墙溜走了。   第二天,因为没了碍事的弟弟妹妹,和穆琼好好温存了一番的傅蕴安刚起床,就被告知高盛希跑了。   因为昨晚闹得过了,早上特地上了点药膏,这会儿觉得凉飕飕的坐着不太舒服的傅蕴安:“……”   高盛希这人,是穆琼让他去盯着的,但他其实没怎么上心,结果才一天功夫,这人就跑了……   “他去哪里了查得到吗?”傅蕴安问。   站在傅蕴安面前的人面露惭愧:“我们暂时找不到他的踪迹,但已经有好几个人见过他了,可以慢慢找。”   傅蕴安知道自己手底下的人并不特别专业,但即便如此,能从他们眼皮子底下跑掉,那个高盛希怕也不简单。   这人,莫非真的是间谍?真的是日本间谍?   穆琼写的《特务》,很多人看了之后都当真了,觉得日本那边,说不定真有这么一个厉害的情报网络,但傅蕴安原本其实是没当真的。   他觉得日本人就算弄了这样的组织,应该也没有穆琼写得那么厉害。   毕竟他很清楚,很多案例,是穆琼跟他还有其他人讨论出来的,并不是真实的。   但这会儿高盛希逃了。   日本人竟然已经往上海这边安排间谍了!   傅蕴安突然意识到了情况的严重性,同时也不免觉得……穆琼的运气真的太好了。   他随便一写,主角竟然就跟现实中的特务撞了名字……   傅蕴安当即让人去找高盛希,又写了一封信,让人给穆琼送去。   穆琼这天照旧在学校里写《特务》,正写着,突然收到了傅蕴安的信,看过之后就有点无奈。   高盛希竟然就这么跑了……以后也不知道能不能抓到。   还有就是,这信上是简单写了高盛希来了上海之后的一些活动的,其中就包括他跟岳宏卫走得很近的事情。   穆琼知道岳宏卫在抗日战争期间当了汉奸,但还真不知道,原来他这会儿,就已经跟日本人走得很近了。   也不知道他知不知道高盛希的身份……   穆琼想过之后,提笔给韩禛写了一封信。   高盛希这么一躲之后,他是间谍的事情,也就不需要隐瞒了,穆琼直接将之告诉了韩禛,说岳宏卫的朋友,是一个外国间谍,让他们注意一点岳宏卫。   穆琼写了信,让人送去之后,就没管这件事。   他写《特务》写的头疼,想写点轻松的小说,就开始琢磨起答应李总编要写的小说来。   而这部小说,穆琼其实早有想法。   他打算写的小说,叫《换子记》。   此时有一些诸如龙生龙凤生凤,老鼠的儿子会打洞之类的说法,数千年的封建王朝,让底层的百姓,都非常认命。   他们总觉得自己一辈子,就该在土里刨食。   某些上层人士,则看不起底层百姓乃至一些暴发户,觉得自己生来高贵。   而《换子记》的故事,就是一个佣人被主母苛待,愤恨之余,竟是想出了一个恶毒的法子,偷偷把主母的孩子跟一个农户家里的孩子换了。   十五年后,农户家的孩子进入主人家,当起了佣人,竟是成了鸠占鹊巢的小少爷的书童。   这家的主母并不宽厚,一向脾气暴躁,动辄打骂下人,这小少爷,便也不把身边的佣人当人。   那农户一家都很老实,再加上没什么背景,他们养出来的孩子,便也唯唯诺诺。   主人家的少爷从小就读书,自然学识渊博,农户家养出来的孩子呢,却大字不识一个。   当然了,穆琼想写的,可不止这两人的区别。   在这个小说里,还有个那富户跟外头的女人生的孩子,抱回来养在主母身边。那主母对自己的孩子,也就是那个被换了的小少爷要求极高,每天逼着他背书,但对那从外面抱来的孩子,却非常纵容,什么都依着他。   至于为什么要这么做……这主母自己说了:“我对他好,他做错事也不责罚一句,就是想让他做更多的错事,我这不是在宠他,是在害他!”   穆琼这次打算写一大家子人,里面怎么样的人都有,而每个成年人的行事作风,跟他们小时候的经历和受到的教育,多多少少有关系。   比如说不被父母喜爱的,便克制不住地讨好父母,又比如被父母溺爱的,便习惯了父母为他付出,林林总总什么人都有。   这故事听着挺复杂,但穆琼觉得还挺好写。   这样写大家族的书和影视剧,他看过不少!   说起来,他之所以写这个,就是因为好写……穆琼提笔就写了起来。   穆琼花三天功夫,写了一万字的《换子记》,而这个时候,他们依然没有抓到高盛希。   倒是高盛希是间谍的事情,最终传了出去。   这事传出去之后,之前跟高盛希走得近的人都很气愤,其中不少人都在报纸上发表文章,跟高盛希划清界限。   这其中,还包括岳宏卫。   继高盛希之后,岳宏卫的日子开始不好过了。   那天在宴会上,从穆琼那里得知只言片语之后,岳朝郢就去找了顾世培。   顾世培也不隐瞒,将岳宏卫的所作所为全都说了。   岳朝郢知道顾世培没有说谎,因而当天晚上回家之后,就叫来岳宏卫教训了一顿,然后又把岳宏卫看管起来,让岳宏卫认错。   等高盛希的事情出来,他对岳宏卫看得就更紧了。   岳宏卫对岳朝郢这个父亲,一直都是不亲近,甚至厌恶的。   他小时候会这样,是因为无意中得知,他的母亲是因为他的父亲,才会死去。   等后来不喜欢岳朝郢,却是因为知道了自己的真实身份。   他其实并不是岳宏卫,而是一个冒牌货……得知这么一个事实之后,岳宏卫对岳家,就没有丝毫归属感了,只盼着岳家除他以外的人都早早死掉,好让他可以独掌岳家。   他理所当然地不喜欢岳朝郢,偏偏这时候,他又不能违抗岳朝郢。   不仅如此,高盛希暴露的事情,还让他无比恐惧,就怕自己不小心也暴露了。   若是别人知道他其实是日本人……   想到大街小巷贴着的一些反日的言论,岳宏卫一阵恐惧。   他开始睡不着觉了。   同时,躲躲藏藏的高盛希,也一样睡不着觉。   不过即便如此,高盛希依然做出了一些安排。   高盛希的安排还没见到成果,穆琼的《换子记》就在大众报上登出了。   这小说非常狗血,但同样的,也非常勾人。   从上帝视角知道佣人换了孩子的读者,少不得惦记着想看真相大白。   至于那些总能从穆琼的小说里看出点别的意义来的人,这时依然能从中看出新旧观念的碰撞之类的东西,同时,也有人提到了教育。   教育不单单是教人读书认字,还有做人。   父母对孩子的言传身教,是至关重要的。   这些道理,其实古往今来不知道多少人说过,但很多人就是没当回事,尤其是那些在这个动乱年代突然富裕起来的人。   别的不说,此时的一些军阀,就是不知道要怎么教育孩子的。   当然了,还有一些女子,看问题的角度非常奇特:“都说女子不能接受教育,他们却不想想,那些孩子都是有女子教养长大的,绝大多数男人,并不管家中事务……一个没有文化女子,她教养出来的孩子,又是怎么样的?”   穆琼的小说里戏份很足的主母,就是个没有读过书的,性子也不好,所以她的心里只有争宠,整天惦记着让儿子争家产,其余事情却一窍不通,有人跟她说起“革命”,她甚至好奇地问这是不是新的布料。   这样一个人,确实挺让人唏嘘的。   岳朝郢就道:“娶妻娶贤,当真是至理名言!”   岳朝郢虽然看着很老,但其实还不到五十岁。他的父亲两年前已经去世,但他的母亲还在世,是和岳朝郢一起住的。   岳家以前家境其实很一般,后来岳朝郢拜了一个好老师,当上外交官,家里才好起来,老太太自然也是没读过什么书的。听到岳朝郢这么说,就只关注到了“娶妻”两字:“你要娶妻?娘帮你相看去!”   岳朝郢无奈极了,又觉得有点可悲。   他的母亲,跟这故事里的当家主母,真的没什么区别。   当年,他连累自己的妻儿被土匪抓去,好不容易救了回来,他母亲竟然在私底下骂他的妻子。   他妻子在土匪那里担惊受怕了很久,本就已经成了惊弓之鸟,再被婆婆这么骂,又听婆婆说什么“宏卫有她这么一个娘,以后出去一定会被人取笑”之类,一时想不开就上吊了。   他一直很愧疚,他母亲倒是毫不在意,只想着让他续娶。   而这世上,像他母亲这般的女子,不知道有多少!   之前岳朝郢还觉得,那些女子整天为了衣服读书之类的小事闹腾个不休是不应该的,在这个国家尚且四分五裂的年代,不该去折腾这些,但现在……他突然觉得,女子的教育,确实应该重视一下。   “我都这么大年纪了!还娶什么妻!”岳朝郢道。   “隔壁的赵老爷,都七十了,还娶了第九房姨太太!”岳朝郢的母亲道:“你怎么就不愿意娶妻?不愿意娶妻也就算了,对宏卫也不上心,宏卫的媳妇儿跑了,你也不帮他找回来!”   岳朝郢的母亲已经年近七十,却还中气十足。   “他做出那样的事情来,我是不好意思逼着人家小姑娘回来的。”岳朝郢道。   岳朝郢和自己的母亲争论起来,岳宏卫在旁边,却已经浑身发冷。   这《换子记》,光一个名字,就已经让他害怕了!   之前那《特务》,是照着高盛希写的,名字也差不多,这《换子记》,怎么像是冲着他来的?   他父亲突然对他很不好,甚至不让他出门,是不是已经知道什么了?   岳朝郢越想越害怕,甚至忍不住发抖起来。   穆琼可不知道,自己的小说还能造成这样的后果。   他这会儿,正准备《特务》的第二次刊登。   这小说他又写了四万字,但希望月报还没到发售的时候……然后傅蕴安就让希望月报提前印刷,提前上市了。 第222章 学习   穆琼不得不承认, 当特权阶级的感觉很好。   别人投稿之后,还要担心能不能刊登, 他呢, 写完之后人家杂志竟然提前印刷了……   所以,一些原本一心想要帮助百姓的人,最后发现自己的行为可能会损害到自己所在的阶层的利益, 就做不到最初那么无私了。   这个时代那些从头到尾一心为民的人,都是值得敬佩的。   希望月报编辑部的人在大热天的晚上,不顾蚊虫的叮咬加班加点,终于将新一期的希望月报印刷出来装订好,又送到了报贩和书店老板的手里。   第二天, 希望月报就售卖起来。   在上海这地儿,天幸已经很有名了, 都不用怎么宣传, 自然有很多人去购买希望月报,看他的文章。   之前《特务》第一次刊登的时候,因为字数不多,情节也就没有完全展开, 但现在第二次刊登,情节却已经展开了。   不仅如此,还进入了高潮阶段。   不过可惜的是……就在紧要关头,突然没了……   纯粹把这个故事当小说看的人, 都有点心塞。   “这故事竟然在最要紧的时候突然没了,我还想知道这常胜西, 接下来要用什么手段得到情报呢!”   “吗啡能减缓消化系统的运动,延长食物在胃里的时间,他竟然能想到用这样的方法来让人不能判断死者的死亡时间,太厉害了!”   “火柴头里的白磷,竟然也能拿来毒杀人!”   ……   《特务》这本书写了间谍,也写了一些推理小说的桥段,涉及一些物理化学方面的知识。   这些知识,有些是穆琼在现代的时候看过记下的,也有一些是他到了这个时代之后,从书籍报纸上看到的。   这时候的人挺大胆的,而且大概是法律什么不完善的缘故,他们什么都做得出来,连把猿猴的睾丸移植到人身上这样的事情都敢去试试看,因而穆琼有时候,会在报纸上看到一些令人惊叹的事情。   “天幸的学识当真渊博!”   “我之前狭隘了,一心觉得他应该是个医生,现在看来……他也许是学化学或者物理的。”   “不一定,兴许下次,天幸先生又写出含有别的知识的小说!”   “我觉得天幸先生,说不定就是我们国家的一个特务!”   ……   众人议论纷纷,一个个拿着书看个不停。   傅怀安就是其中之一。   主角常胜西不是个好人,他一边忍不住大骂常胜西,一边又忍不住看下去。   “这日本人着实可恶!他们的组织也让人讨厌!若是我们的国家,也能有一个这样的组织就好了!”傅怀安看过《特务》,甚至专门来找了穆琼:“穆老师,我觉得我还是要继续学习考大学的,我以后要多学点东西,然后为国做贡献。”他想当一个特务!   之前傅怀安说他不想读书,要写小说为生的时候,穆琼还想着,让他走这么一条路也不错,结果没几天,傅怀安的心思就变了……少年人果然没定性。   穆琼道:“你若真有这样的想法,就好好读书。”   “我会的!”傅怀安道:“我现在成绩很好,再读一年中学,就可以试试去考大学了!”   “你脑子聪明,肯定能考出……对了,我有事要跟你说。”穆琼道。   “穆老师你有什么事情要跟我说?”傅怀安问。   “就是间谍的事情,这特务写的,并不全是假的,那些日本人,确实在我们的国家安插了很多间谍,”穆琼道,“你的身份不简单,他们说不定会安排间谍来接近你,你要小心。”   傅怀安震惊地睁大了眼睛,然后……就跃跃欲试起来:“穆老师你放心,我一定会打起精神来,一定不让人骗了!”   “好。”穆琼道。   穆琼很快就把傅怀安打发走了,以至于都不知道,傅怀安回去之后,不仅将《特务》反复看了好几遍,还找来了一些相关的书研究,然后默默观察身边的每一个人……   对傅怀安这个年纪的少年来说,找间谍这样的事情,真的太刺激太有趣了。   穆琼并没有太在意傅怀安,事实上……他最近遇到了一点麻烦。   他们学校里的老师之一,跟霍安妮关系不错的唐素婷,似乎是喜欢上了她。   一直以来,穆琼跟人相处,尤其是跟女子,都是注意分寸的,再加上他整日宅着写小说,不怎么出去玩,对眼下很流行的咖啡馆沙龙之类,更是一点不感兴趣,倒是没怎么招惹过桃花。   但最近在学校里呆久了,学校里还有一群女老师……他敏锐地感觉到了不对。   穆琼的三所学校里的老师,女老师的质量,是远超男老师的,这些女老师绝大多数家境都很好,她们这样的人,对那些男老师自然看不上,但穆琼就不一样了。   一起吃饭或者说点事,这些女孩子的目光,总是落在穆琼身上。   好在此时的女子大多是矜持的,倒也没什么事情,但唐素婷……   唐素婷其实也很矜持,并未清楚明白地跟他说过什么,可今天含羞带怯地来借书,明天为表感谢送点吃的,偶尔遇到了,一双眼睛就直勾勾地盯着他……穆琼也是恋爱过的,知道唐素婷的这些表现是什么意思。   不过,当初傅傅蕴安做这些,他虽然一开始有点为难,后来其实挺喜欢的,但唐素婷……   唐素婷十七八岁的样子,在外人看来跟他差不多年纪,但对他来说就是个小姑娘,搁现代还在上高中!   别说他喜欢男人,已经有傅蕴安了,就算他喜欢女人,也对这样年纪的小姑娘没兴趣。   只是人家小姑娘没明说,他也不能直接拒绝,只能在对方找他借书的时候说自己的书要用,在对方送来吃食的时候,当面送给那些学生。   但唐素婷竟然不为所动,平日里只要有机会,还就要夸一夸他……   穆琼干脆从学校搬走,回到了教育月刊编辑部这边。   学校那边已经不用他天天盯着了,有空再去看看就好,待在教育月刊编辑部不仅没人打扰,还能时不时去找傅蕴安,对他来说,其实日子过得更舒服。   穆琼这样的做法,让唐素婷有点懵。   唐素婷是高盛希从小开始培养的间谍之一,在接近霍安妮之前,她已经出过别的任务了,完成地非常好。而接近霍安妮,也比她想象中的,要简单很多。   这一切让唐素婷有些自得,没想到紧跟着,就接连栽跟头。   试图接近霍英不成功也就算了,竟然连穆琼也接近不了。   唐素云觉得这一切有些不可思议。   那霍英不喜欢女人也就算了,这穆琼分明是有些怜香惜玉的,为什么也对她避之不及?是怕被霍英发现?   可她之前勾引过的一个男人,哪怕是靠老婆发家的,非常怕老婆,不也在私底下跟她往来?   唐素云走不通穆琼的路子,只能继续在霍安妮身上下功夫。   只是霍安妮对霍家的事情不了解不说,也不是真的什么都不懂,一些事情是无论如何都不会跟她说的,她在霍安妮身上,也就得不到多少有用的消息。   不过,唐素云倒也不急。   她的潜伏任务是长期的,一直在霍安妮身边待着,总能得到消息……   唐素云这边没什么进展的时候,高盛希那边也很纠结。   “山本君,《特务》这本书,我们要不要联系支那人,将之封禁?”高盛希的一个手下问。   高盛希拿着希望月报没说话。   希望月报里写的,跟他们现实中的,还是有差别的,至少他们当初侵占山东,并没有花这么多功夫。   但其中有些东西,却又让他觉得非常熟悉。   高盛希已经确定了,自己的组织里,必然出了内奸!   “要如何封禁?像之前封禁《传染》一样?”高盛希嗤笑了一声。   他知道这件事成不了,至于原因……还跟他有关。   他说动了中国政府往英法两国派遣劳工,看在这批劳工的份上,英法两国如今对中国的态度是非常友好的,他们是不会帮忙。   而他们现在和英法两国,乃至中国是同盟,也不能因为一部小说就大动干戈,毕竟人家都说了,这故事是虚构的。   当然了,最重要的是,霍家是站在天幸这边,帮着天幸的。   “山本君,若是不将此书封禁,莫非我们要任由支那人抹黑我们?”高盛希的手下很不满。   高盛希道:“此书还是要等他写完!我们说不定能从这本书里找出内奸的踪迹,此外,这书也很值得学习。”他反复翻开这篇小说,可是从中学到了不少的!   高盛希虽然心里恨极了天幸,但最终还是决定静观其变,然后继续往霍英的工厂安插人手。   高盛希这边虽然遇到了麻烦,行事总体上还是比较顺利的,岳宏卫那边就不一样了。   岳朝郢之前一直在俄国待着,没看过穆琼的小说,之前在宴会上误会了穆琼之后,才将穆琼的小说拿来看。   《留学》之类的小说,让岳朝郢感触很深,但那些书,都不如《换子记》给他的印象来的深。   岳朝郢觉得,自己的儿子就跟故事里那个被养在主母名下的私生子一模一样,已经被惯坏了!   岳朝郢对岳宏卫越来越严格,然后就发现,岳宏卫身上,真的有很多问题。   就算岳宏卫身上的问题再多,这也是自己的儿子……岳朝郢虽然不喜欢岳宏卫,但还是尽力教导,天天给岳宏卫讲道理不说,还不许他出去。   这一切,无疑让岳朝郢的母亲,岳宏卫的奶奶有些不满。   这位老人是把岳宏卫当是宝贝的,哪里受得了岳朝郢对自己的宝贝孙子这么严格?   这样的事情,已经不是第一次发生,而之前,岳朝郢每次都退让了。   岳宏卫已经二十多岁,这二十多年来,岳朝郢也不是一直在国外的,在国内总共也待了四五年,他在国内的时候,每次都想好好教育岳宏卫,但每次都被自己的母亲拦住了。   他还起过心思,想把岳宏卫带去国外,教导岳宏卫外交,但他的母亲觉得太辛苦,同样不愿意。   若不是这样,他也不会收韩禛为弟子,悉心教导。   但这次,岳朝郢铁了心了。   “你怎么这么狠心,你这是想要了我的命啊!”岳朝郢的母亲哭道。   “娘,你是不是不喜欢宏卫的娘,连带着就不喜欢宏卫,然后就非要将他养坏?”岳朝郢问。   “你怎么会这么想?”岳朝郢的母亲脸色一白,她当初虽然不喜欢儿媳妇,还说了儿媳妇不少坏话,但其实没想把人逼死,后来得知儿媳妇死了,她也很愧疚,这些年常觉得不安。   她对岳宏卫这么好,除了疼爱孙子以外,其实也是因为因为觉得对不住他。   “书上是这么写的!”岳朝郢道:“古时候那些当家主母,看小妾生的儿子不顺眼,就一味纵容他们吃喝玩乐,不叫他们学东西,时间长了,这些人便都养废了,只有她自己那从小逼着读书的孩子有所成就。”   岳朝郢的母亲满脸狐疑,岳朝郢这时候,却是拿出自己当外交官的本事,跟她说道起来。   岳朝郢的母亲对儿子的话还是很相信的,被这么说过之后,还真的不管岳宏卫了,只躲在自己房间里默默心疼。   她儿子也不过就是盯着她孙子读书而已,也没什么……   岳朝郢的母亲想得简单,却不知道岳朝郢并不单单只是盯着岳宏卫读书,眼看着岳宏卫竟对自己的国家毫不在意,他甚至上手打了!   他打得其实不重,但岳宏卫几时受过这种委屈?   他知道自己的身份虽然已经好些年,但之前高盛希并未让他做过什么事情,一直以来,他都是顺风顺水的岳家小少爷……   岳宏卫忍不住担心起来,怀疑是不是自己的父亲知道了什么,才会对他这样……   几乎一眨眼,就九月了。   在孤儿院待了很久的魏圆圆小朋友,成了朱玉读的小学的一年级学生。   她早上由魏亭送去学校,下午放学后,则跟着朱玉回孤儿院,然后在孤儿院吃个晚饭,等着魏亭来接她,日子过得很规律。   穆琼的生活,也过得规律起来。   全国各地,时不时地就有不好的消息传来,占着北京的人又换了。   有些人之前还掌着权势,一眨眼,又被逼着去天津租界做寓公了 。   外面还总有这样那样的灾情发生,比如刚过去的夏天,便又是水灾又是瘟疫的。   不过就算外面洪水滔天,上海这边依旧歌舞升平,穆琼依然每天写稿子。   这日,穆琼的学校招的第二批学生正式开始上学,穆琼就去了,去参加开学仪式。   之前那次开学,弄得很简陋,并且因为学校被封之类的事情,莫名其妙就开学了。   但这次却不同,这次开学在霍安妮等人的策划下,举办地非常盛大,邀请了不少人,其中就包括政府官员之类。   穆琼一大早就去了,是和霍英一起去的。   “你们那学校,我还没去看过,这次可要去好好看看!这次是不是又有很多光头?”路上的时候,霍英就问。   “是的。”穆琼道,剃光头是个很好的灭杀虱子的方法,他就继续用了。   “我今天定要好好看看你办的和尚学校!”霍英哈哈大笑。   霍英说到做到,一到学校就去参观了。   至于穆琼,他到学校不久,岳朝郢和韩禛就来了。   岳朝郢来找穆琼,是想让穆琼学外交:“现在我们的国家,缺少外交人才!你有很好的外文基础,也有很好的文字功底,我觉得你能成为一个出色的外交家。”   在这个时代,外交家们时常不能面对面交谈,只能发公文,文笔还挺重要,尤其要会抓重点。   穆琼一愣,随即又有点心动。   他来到这个时代之后,虽然没有放弃学习,但其实有点吃老本。   他之前跟傅怀安说他想要找个老师,说的是真心话,一点都不掺假。   他觉得自己需要继续学习,也需要增长见识。   “岳先生,我是乐意学习的,只是我将来,不一定会成为一个外交家。”穆琼道。他是真心喜欢写作的,他以后的主业,肯定是写作,自然也就不可能成为专业的外交家。   但他又确实想学一些外交知识,第一次世界大战即将结束,他希望自己的国家,不要付出了很多,成为了战胜国,却没有得到丝毫利益。   此外,他写的那本跟劳工有关的书,也需要更多的理论支持。   “只要你愿意学习,就是好的!”岳朝郢毫不犹豫地说道。   穆琼的文章他都看过,知道穆琼是个爱国的,既如此,他就会用心教导。   这个国家,多一个人才,就多一份未来。   此时有些外交家,因为害怕被民众厌恶,就推卸自己的责任,不肯去谈判,又有人一些外交家得了列强的好处,竟然反过来游说自己的国家的人……他希望以后能出几个有点用处的外交官。   穆琼和岳朝郢聊天的时候,霍英在继穆琼之后,被人勾引了。   还是个……男人。   霍英对穆琼学校里的学生,都是很喜欢的,毕竟这些人,将来很多会成为他的工人,帮他赚钱。   这一个个的光头,可都是钱啊!   霍英在学校里闲逛,然后就遇到了一个模样非常英俊的年轻男子。   那男子十七八岁的样子,皮肤白净眼角带笑,看着就讨人喜欢……当然了,霍英一点都不喜欢他。   因为他看到霍英,就抛了个媚眼。   霍英鸡皮疙瘩都起来了! 第223章 国外出版   霍英对傅蕴安这个弟弟非常重视, 得知傅蕴安喜欢男人之后,还专门研究过这方面的事情, 甚至找了几个戏子来陪自己。   然后就意识到……他是受不住的。   他最后就只让人买了个戏子送给弟弟。   现在眼前的男人没有那些戏子的脂粉气, 但那带钩子的眼神……   霍英转身就走。   “二少,你等等!”那人却连忙跟了上来。   “你认识我?”霍英问。   “你是大名鼎鼎的霍二少,谁不认识啊!”那男子道, 笑得妖娆。   有人出两百个大洋让他勾引霍二少,他肯定是要卖力的。   当然了,最重要的不是两百个大洋,而是勾搭到霍二少之后,他能过上的富贵生活。   霍英皱眉看着他。   这人又道:“二少, 我是崇明坊的,一直很仰慕你。”那种弯弯绕绕玩感情的勾引, 适合年纪轻心思单纯没经历过什么事情的人, 或者年纪大就想跟小年轻玩一场感情游戏的人。   霍英这样的人,各种暗示明示见多了,别有用心往他身边凑的人更是不少,怕是不喜欢别人刻意的接近, 更别说他的身份还不光彩了,既如此,不如就打直球。   “把他给我送到那个什么崇明坊去,什么玩意儿……”霍英对上这人的笑容, 只觉得自己胳膊上的汗毛已经根根竖起,想也不想就道。   霍英话音刚落, 他身边跟着的保镖就去抓那男子,结果那男子竟然朝着霍英扑过去:“二少,我是真心喜欢你的!”   霍英只觉得一股香味扑面而来,忍不住就打了个喷嚏,甚至忘了抬脚踢人……   霍安妮的好友之一,上海巨富沈家的大小姐沈绍音之前挺喜欢穆琼,但穆琼已经有了心上人,她就琢磨着要换个目标,这次看到霍英,她便跟了上来。   她父母一直想让他哥帮忙撮合她和霍英,她就想看看霍英是什么样子的。   结果……   沈绍音有点懵,竟然有男子对霍二少投怀送抱……莫非霍二少一直不结婚,是因为喜欢男子?   霍英打完喷嚏,他的保镖也把他身上的人拉开了,然后他就对上了沈绍音复杂的目光。   霍英:“……”   沈绍音:“不好意思,打扰了。”   沈绍音转身就跑,霍英忍不住骂道:“真是见鬼了!”他觉得他要去找穆琼聊聊,穆琼的学校里,怎么什么人都有?!   霍英气愤地去找穆琼了。   “二少,你没找人问问他是怎么进来的?”穆琼问,他很肯定,自己并没有邀请这样的人来学校,现在这人突然出现还冲着霍英去……这到底是巧合,还是别有预谋?   “我已经让人去问了。”霍英道,他一向惜命,遇到这种事情,当然是要调查一下的!   “那就好,我们还是小心为上。”穆琼道。   霍英不想再谈这个,这时候就问:“我刚才好像看到岳朝郢从你这里出去了,你认识岳朝郢?”   提到岳朝郢,霍英有些激动,看着兴致勃勃的。   穆琼道:“见过两次。”   “岳朝郢这人可不好接近,只见过两次,他就专门找你说话?”霍英有点好奇。   “岳先生想让我学外交。”穆琼道。   霍英听得又惊又喜:“还有这种好事?”   穆琼好奇地看向霍英,霍英道:“岳朝郢这人,很多人都想拉拢他,但都没成,你能跟他学外交,这可是好事!”   “他很厉害?”穆琼问。   “厉害啊!而且他这样的人,人脉就不少,不过听说他身体不好,已经决定要退下来了。”霍英道:“你要跟他学外交,我一定帮你好好筹备一份拜师礼!”   “那就麻烦二哥了。”穆琼道,看霍英这态度,明显是想要跟岳朝郢交好的,应该也知道岳朝郢的喜好,既如此,让他去准备拜师礼也好。   “不麻烦。”霍英道:“都是自己人!”   霍英已经迫不及待地想要去跟傅蕴安说一说这个好消息了!   俄国那边最近乱的很,到处闹着要革命,也正是因为这样,什么都缺。   霍英私底下曾卖给他们一些西林,赚了不知道多少钱,他还非常敏锐得意识到,若是能跟那边搭上线,以后怕是会财源滚滚来。   而想要跟俄国方面打好关系,就要找跟俄国关系好的人,而跟俄国关系好的……这不就是岳朝郢吗?   还有外交啊……霍英其实也很想去学一学,虽然他觉得自己的脾气不适合搞外交,但了解一下那些人都是怎么想的却很不错。   上午十点,开学仪式正式开始。   在那些已经学了一段时间的“老生”的带领下,新生们在操场上站得整整齐齐的,而穆琼等人,则会来到学校操场边的高台上,开始讲话。   第一个上去的就是穆琼,穆琼上去之后,才意识到自己没有喇叭。   他只能用力喊了……   穆琼的稿子并不长,讲的时间也不久,至于内容,也不过就是些激励的话,对他来说,也算是老调重弹了,但那些学生听得很认真,整个操场上安安静静的,一点声音都没有。   他说完之后,还掌声如雷。   穆琼说完,就换成了别人上去说话,而他来到台下,就听魏亭道:“你们学校砌的这个台子当真不错,我也要去我们学校弄一个。”   “这台子砌一个并不费什么功夫,校长明日就能去弄一个。”穆琼道。   接下来,方天枼等人纷纷上台讲话,便是请来的政府官员,也上台发表了讲话。   穆琼的学校正式开学,三年后,第一批识字的工人,就能从学校毕业。   穆琼的心里还挺感慨的。   而在穆琼感慨的同时,最新的希望月报,被送去了很多城市。   在霍家的努力之下,如今很多大城市里,都能买到希望月报,同时,很多人都会去看看希望月报,更会关注天幸。   某个军阀,就很喜欢天幸。   《传染》这本书,他看得痛快极了!   现在天幸有了新书……他让人直接把书整理好给他看。   他的手下,没过多久就把从希望月报上剪下,然后重新装订的《特务》给了他。   “特务?那天幸还想写一写特务?他之前写的东西,都是不着边际的,他写得来特务?”这军阀道。文人么,都是没怎么见过市面的,写点风花雪月的东西没问题,但是真刀真枪的东西,却是不懂的,既如此,写什么特务?   这军阀带着点轻视翻开了书。   然后就看得停不下来了。   若是他有一个这样的情报网络,何愁大事不成?   这个军阀几乎立刻就站了起来,恨不得马上就去建立一个这样的情报网络才好。   他要让手底下的人好好看看这书,学一学,然后照着弄一个!   他越想越觉得自己就应该这么做,想着想着,突然意识到不对。   这书他能看到,别人也能看到,既如此,他惦记着建立情报网络的时候,别人是不是也这么干了?   单靠这书不行啊!最好能把天幸这人给弄到手!   他想也不想,立刻就让人给霍英发电报去了。   看到《特务》这本书的,当然不止这个军阀,事实上,还有很多人,也看到这本书了。   山东,一个反日组织,就看到了这本书。   这书里写了很多真实的山东的事情,里面的人说话,还带着股山东味儿,让他们特别亲切。   有人道:“天幸先生对山东非常熟悉,说不定是山东人!”   又有人道:“我也这么觉得!他对日本人深恶痛绝,这心思也跟我们一样!”   这些人越说越高兴,但突然有人打断了他们的话:“现在的问题,不是天幸先生是不是山东人,而是这日本特务组织,是不是真的有?”   所有人都沉默下来。   他们的表情,还越来越凝重。   他们大多是土生土长的山东人,一直在山东活动,对山东非常熟悉,而正是这一切,让他们肯定了一件事——在山东这块土地上,是真的存在日本特务的。   只是,他们之前并没有当回事,日本人觊觎他们的地方,因而派出探子,这挺正常的,他们看到了日本探子会将之赶走,但别的也就没有了。   可现在,他们突然意识到他们做得还不够。   他们应该重视起来,重视那些日本探子!   “这故事的主角叫常胜西,我突然想起一个人来。”突然有人道。   其余人也都想到了一个人:“高盛希?”   他们不约而同地想到了高盛希,只是……“高兄他跟日本人是有仇的,肯定不会是日本探子!”   “之前我家里出事,还是高兄帮忙的,我相信他。”   “高兄运气也太差了,名字的读音,竟是跟那常胜西一样。”   他们正说着,突然有人从外面进来了,那人也是他们组织的一员,而这会儿,这人的表情非常难看。   “孔兄,你脸色怎得这么难看?出了什么事?”有人问。   “有人给我寄了一些上海的报纸,还给我写了信。”这人道。   众人不明白这人为什么突然这么说,都等着他继续往下说,然后就听到这人道:“给我写信寄报纸的是郑润泽,他跟我说,高盛希是间谍。”   这人就是郑润泽的朋友,他之前得知高盛希要去上海之后,怕高盛希人生地不熟地被欺负,就给郑润泽写了信,让郑润泽照顾高盛希。   结果……高盛希竟然是个间谍!   他一时间悔恨万分。   这么想着,他当即将信件和报纸拿出,递给众人看。   郑润泽写的信件不去说他,那报纸……上面刊登的,便是被高盛希蒙骗的人跟高盛希划清界限,痛斥高盛希的文章。   在场的人都看得气愤不已。   他们不久前,还觉得高盛希倒霉,名字竟然跟一个恶人撞了,没想到一眨眼,竟得知高盛希当真是个恶人!   不,最要紧的不是这件事,而是……   “那日本特务,竟然都混到我们中间来了?”   “既如此,我们的所作所为,日本人莫不是全都知晓?”   “我们一定要小心防备,一定不能再出现这样事情!”   ……   这些人越想越担心,担心之于,却也升起斗志来!   山东这边的抗日组织看到了这篇文章的时候,山东这边的一些日本人,同样看到了这篇文章。   他们之中,有些人是看过《传染》,知道天幸的,自然觉得天幸写这书,实在是居心叵测。   但也有人并没有看过《传染》……   一个刚来中国不久的日本将领,看到了手下送来的情报里夹杂着的希望月报之后,惊喜万分:“这天幸,是我们国家的人?他的文章写得太好了!常胜西是我们国家的英雄!”   送情报过来的属下:“……”   “我觉得这篇文章,应该翻译成日文,送回国内,让国内的百姓知道我们有多么厉害!”   属下:“……”他的上司,是不是脑子有问题?   这个将领的脑子并没有问题,事实上,这么想的,还不止他一个。   就算是一些看过《传染》这本书,厌恶天幸的日本人,看《特务》的时候,也克制不住地喜欢这本书。   他么之中,同样有人怀疑天幸是日本人。   “他的《传染》,背景就放在日本,看得出他对日本很了解。”   “这次他又写了这么一本书……”   “他也许是我们国家的!”   ……   这样的议论,甚至就连高盛希都知道了。   高盛希是坚信,天幸对日本并不友好的。   既如此……天幸有没有可能,是叛出他们国家的人?   穆琼压根就不知道,日本人竟然对他产生了这样的误会。   在开学典礼过后几天,他选了个好日子,带着自己的拜师礼去了岳家。   这个年代,贫富差距很大,同时有学问的人,哪怕自己原本家境一般,也能靠着自己的才学,赚到很多很多钱。   别的不说,医生律师什么的,收入就是非常高的。   岳朝郢原本家境一般,他十几岁的时候,为了赚钱给一个神父当向导,没想到竟是得了一个机缘,最后不仅从那个神父那里学到了很多知识,还被这个神父推荐,免费进入一所教会学校读书。   他从教会学校毕业后,甚至还跟着这位神父出国,在国外读了大学。   他就这么彻底改写了自己的人生,岳家以前不过是乡下小有余钱的家庭,现在却已经是大家族了,在上海这么个寸土寸金的地方,也有个大宅子。   只是突然富贵,岳朝郢又常年不在家,岳家的家风很一般——岳朝郢有两个兄弟,两个姐妹,这些人都没读过书,在岳朝郢出息前,他们都是普通百姓,嫁娶的也是普通百姓,现在突然富贵了……   这些人和他们的子女,少不得有各种各样的毛病,有人赌钱亦有人抽大烟。   岳朝郢如今在管教儿子的同时,也管教了一番自己的子侄,更有点庆幸。   他的薪水很多,但因为国内钱钞有些乱,便没有全部寄回家,而是在国外的银行存了起来,这一切好歹让他不至于被家里人败光了家产……   岳家的宅子挺大的,不过江南这边城市里的宅子,占地也就那样,只是大多设计地很精巧,弯弯绕绕地能让人不小心迷了路。   当然了,穆琼这会儿并没有感受到这一点,他进门之后,直接在最外面的大堂里等着了。   他等了一会儿,岳朝郢就来了。   穆琼拜师这事,是早就跟岳朝郢商量好的,而他带来的拜师礼,有肉条之类传统的礼物,也有非常实在的银元,以及几坛子好酒。   霍英特地去打听了岳朝郢的喜好,而按照霍英打听出来的情况来看,岳朝郢喜欢喝酒,还千杯不醉。   他平常在外面,是很克制的,在家中却喜欢小酌一番。   岳朝郢果然很喜欢穆琼送给他的酒,他收了拜师礼,就道:“你以后可以每日来我这里学习。”   “岳先生,我还有诸多事情要做,怕是只能每日上午过来。”穆琼道。   “那也够了。”岳朝郢道。   穆琼和岳朝郢说定,就离开了岳家,第二天一大早起来,锻炼过后,又直接来了岳家。   岳朝郢还没起来……   “老师他习惯晚睡,早上起的也就很晚。”韩禛给穆琼解释,又道:“师弟可以先与我一道看书。”   穆琼当即答应下来,然后,韩禛就给了他一本书。   说是书,其实是一个笔记本,穆琼拿到手翻开,就被惊住了。   这笔记里,密密麻麻都是手写的字。   “这是老师写的跟外交有关的书,师弟可以看看,我这里还有一本我写的读书笔记。”韩禛又给了穆琼一本书。   穆琼接过书,看到里面密密麻麻的字,更是敬佩。   手写的书,看起来总归比印刷的要费力,好在不管是岳朝郢还是韩禛,他们的字都很端正不说,还都用了标点。   至于里面的内容……   岳朝郢的那本书,记录的竟然是他经历过的一次次谈判,里面甚至还有不少机密之事。   比如说里面写到,一个丧权辱国的条约即将签订,打算签约的外交官却因为怕被人怪罪,最终称病不敢下笔。   又比如说,里面提到他们彻夜不眠,斟酌每个词语的用法,以便可以在谈判中打动对方。   其中还夹杂了一些诸如他国外交官的喜好禁忌之类。   都说“弱国无外交”,但弱国,却也不能放弃外交。   毕竟没有了外交,便没人在国际上为这个国家发声了!   穆琼看了一小时的书,岳朝郢才过来,而岳朝郢来了之后,也不跟穆琼讲解什么大道理只是问:“假设,广州排外严重,大街小巷贴满赶走列强的纸条,又有一外国人在广州出事,此人的国家认为,会造成这样的后果,全因为广州不肯处理那些排外的人,要求将所有那些涉嫌排外的团体全都抓捕归案……遇到此事,你要如何做?”   穆琼一愣。   穆琼和岳朝郢学习的时候,他的《传染》,已经在美国印刷好,准备上市了。   这是个资本主义的国家,只要有利可图,资本家们并不会在乎要出版的是自己国家的书,还是其他国家的书,尤其是……这本书真的很好。   美国德林出版社,一些人正在开会,而其中一个并不看好《传染》的编辑,正在说着自己的观点:“《传染》是中国人写的,我们的读者不一定喜欢看,我觉得我们不应该将那么多的宣传经费花在这么一本书上。”   立刻就有人赞成:“我也这么觉得,我们应该推我们自己国家的小说!”   “你们看过这本书吗?”主编问。   那两个反对的人都没看过,其中一个道:“我不觉得我需要去看一本这样的书。”   “不,你需要!而且我相信,你看过之后,就不会觉得我的决定有错了!”主编斩钉截铁地表示。   那些站在主编这边的人一起点头。   反对的两个人满脸狐疑,这时候,主编又道:“这本书,我们一定要马上开始宣传,并且要用我们全部的力量去宣传,我们要在所有的报纸上登广告!我相信,我们一定不会亏本!”   “你疯了!”那个反对的人不敢置信地看着主编。   “不,我没疯。”主编道:“我们遇到了一桩天大的好事,遇到了一个绝佳的时机,我们一定要把握住!”   “什么绝佳的时机?”那个反对的人一边有些不耐烦地翻书,一边问。   “西林。”主编道:“媒体披露了西林的存在,所有人都在议论这种神奇的药物!”   “这本书还跟西林有关?”反对的人惊呼。   要说最近美国最热的东西是什么,大家肯定会提议西林。   就在不久前,有报纸报道了西林的存在,同时报道的,还有一些原本患了绝症的人被西林治好了他们的病的消息。   而这样的报道一出来,就立刻引起了广泛关注,其他报纸纷纷跟进,这时候,哪家报纸不报道西林,那就是跟不上潮流!   同时,不管是普通百姓还是富豪,都开始谈论西林。这种神秘的,能救人的药物,在他们看来太神奇了!   “当然!这本书是研究出西林的公司的人写的!这本书写的,就是西林!”主编道,他对军阀什么的了解不多,只知道西林是霍英的公司生产的,而这本书,也是霍英的公司出版的。   这书兴许就是他们专门找人写了,宣传西林的!   反对的人这下再也不反对了:“如果真是这样,我们应该多印刷一些!我相信,这本书一定会火遍整个美国!” 第224章 大事   如今在美国, 报刊杂志已经发展地非常好了。   母语是英语的人,学习英文其实并不难, 至少比母语是中文的人学习繁体字简单多了, 再加上此时美国也在大力推广教育,认字的人就越来越多了,而认了字之后, 这些人自然会购买书籍报纸。   这时候,美国的普通家庭,都已经有买报看报的习惯了,也正是因为这样,当报纸刊登了西林的存在, 全美国的人,便都知道了这么一种东西。   美国的某个小镇上。   一大早, 老乔治就起来了, 而他的妻子起得比他更早,已经给他准备好了面包和洋葱汤。   老乔治用面包蘸洋葱汤吃,吃了两口,突然惊喜道:“今天的汤里放了腌肉!”   “是的。”老乔治的妻子道。   老乔治喜气洋洋的, 吃饭的速度也慢了下来,细细品味加了腌肉的洋葱汤,顺便拿过旁边的报纸来看。   “今天的报纸上写了什么新鲜的事情吗?”老乔治的妻子问,她是不认识字的, 想要知道报纸上的内容,便需要依靠老乔治:“上面有没有说起西林?”   “我正在看。”老乔治道, 他也很想知道有什么新鲜事,更想知道西林的事情。   老乔治一手拿着面包,另一只手指着报纸上的字,一个一个慢慢地读……   老乔治并没有正经上过学,只是跟人学了认字,阅读对他来说,是比较困难的,他偶尔会遇到不认识的字,然后就含糊着省略过去了。   报纸上依然有西林的消息,说是某个富商的女儿得了猩红热,然后他高价购买西林,将自己的女儿治好了。   老乔治的妻子听得红了眼眶:“如果我们也有钱,如果西林能早出现几年,我的珍妮……”老乔治的大女儿珍妮,是得了猩红热去世的。   “我们没钱,那时候也没有西林。”老乔治道:“不过,以后我们的孩子的孩子,兴许能用上这种药品。”他们除了珍妮,还有别的孩子。   “是啊!可惜它太贵了!怎么就不能便宜一点?”   “现在在打仗,什么不贵?如果战争结束,我相信它的价格一定会下来。”老乔治道。   两人说了几句,老乔治就继续往下看。   然后……   “报纸上说,生产西林的那个神秘的东方公司,出版过一本书,是写西林的,现在在我们的国家,也能买到这本书了!”老乔治突然道。   老乔治的妻子问:“这本书叫什么?”   老乔治道:“传染。”   老乔治吃过早饭,就从家里离开,去挖矿了。   他换上衣服,提上一盏用来检测矿洞里是不是有足够的空气,外加用来照明的矿灯,给自己戴上一个厚厚的帽子来避免在矿洞里撞到头,然后就和其他人一起下了矿洞干活。   一边干活,他们一边聊天。   矿上的监工竟然买了一整只的烤火鸡回来,一个人吃了一整天这样的事情,他们早就聊过了,工会的人又做了什么,还有战争之类,来来去去也就那些,于是,他们就又聊起这几天最为火热的西林来。   “我听人说,这是一种东方人的巫药,是他们用了很多可怕的东西来熬制的!”   “我也听说了,据说味道非常古怪。”   “那些都是谣言,你们竟然也相信?西林明明是注射的,怎么可能有味道。”   ……   他们说着的时候,老乔治道:“我今天早上出门的时候看了报纸,听说有一本写西林的书出版了,你们知道吗?”   “还有这件事?你是从报纸上看到的?”有人问。   “是的。”老乔治道:“报纸上写了这件事!”   “写西林的书,一定很有意思,老乔治,你要不要去买来读?”有人道:“如果你买了,一定要告诉我们它都写了什么!”   “老乔治,我不认识字,你到时候可一定要给我读一读。”   “老乔治你是一个很有学问的人,你一定会去买的吧?”   老乔治虽然好奇,但之前并不打算去买,但现在被人恭维着,却起了买书的打算。   虽然买书要钱,但也不是特别贵,更何况,到时候这些人想要听他讲故事,怎么着都是应该把中午的黄油给他享用的。   在美国,像老乔治这样看到了广告的人,非常多。   一开始,出版社是花钱做广告的,但后来,一些报社甚至都不需要出版社花钱,就报道了这本书,说这是一部非常棒的科幻小说。   与此同时,各个城市的书店里,都能买到这本书了!   《传染》如果在现代出版,就只是一部灾难片,很难引起轰动,但在这个时代……这部小说,同时还是科幻小说。   它描绘了一个光怪陆离的未来,仔细想想,这个未来又是有可能的。   总而言之,这是一部非常吸引人,让人想要迫不及待地看下去的小说。   继西林这种药物之后,《传染》这本书,也飞快地在美国流行起来。   出版社赚了许多钱,不停庆祝的时候,一些在美国接受教育的华人,也激动起来。   他们国家的小说,竟然被翻译成了英文,在美国大受欢迎!   所有的华人,都有种与有荣焉的感觉。   “没想到天幸先生的书,竟然能走出国门!”   “我真想见一见天幸先生。”   “我已经买了书,又买了一些报纸寄回去了。”   ……   当然了,这本书不单单只在美国受欢迎,它甚至被人带去了英国,然后在英国流行开来。   英法两国战场上的士兵,如今已经有一些人用上西林了,还被西林救了命。   他们之前并不知道西林是怎么来的,现在才知道,原来西林竟然是中国人发明出来的。   这时候,一批批的中国劳工,刚刚到达英法两国不久。   英法两国的普通人虽然看不上这些衣着破烂,看着畏畏缩缩的劳工,但对他们还是很友好的,英法两国的士兵,也对这些劳工不错。   毕竟这些人是来帮他们的,他们看到这群人的样子,还少不得有点同情这些人。   在原本的历史上,随着时间的推移,一些英法两国的士兵开始将在战场上产生的各种情绪发泄在劳工身上,克扣劳工的伙食,双方才会起冲突,劳工们的待遇才会越来越差,但即便如此,事后这两个国家的普通百姓聊起这些劳工的时候,还是有很多人喜欢他们的,觉得他们勤劳善良。   现在,在双方关系还很不错的时候,英法两国的人知道了西林,看到了《传染》。   战场上的一条壕沟里,一些中国劳工正在挖战壕,而一个英国人在看着他们。   这些黑眼睛黑头发的人非常勤劳,都不用他盯着,就会把战壕挖好,这个英国人非常喜欢他们,总是跟他们说话,让总跟他待在一起的中国人的英文都好了很多。   这天,他又说起来:“嗨,伙计,你们知道西林吗?知道《传染》吗?”   这些劳工都不知道。   这个英国人也不在意,继续说起来:“你们的国家,真是一个神奇的国家,我小时候看马可波罗的游记,就很想去你们的国家看看,后来听说那里并没有那么好,我才放弃了这个打算,现在我又想去看看了!可惜这该死的战争,总是打不完!”   这些劳工听他喋喋不休地说话,同时默默地记下了《传染》这本书。   当初出国前,英法两国许诺了这些劳工很高的薪酬,但实际上他们拿到手的并没有那么多,不过就算这样,此时的他们,也是有薪水的。   他们中有些人把钱全都攒了起来,打算带回家去,却也有人在看到自己的同伴死在船上,或者在挖战壕的时候被炸死之后,不再存钱,倒是今朝有酒今朝醉,有什么钱一下子就花光。   也因此,他们认识了附近小镇上的居民。   这些居民对他们本来就不错,而这会儿更友好了,都是因为西林。   这些远在异国他乡的劳工,竟是莫名地感受到了一种慰藉。   《传染》这本书在国外大受欢迎的时候,穆琼还在学外交。   越是学,穆琼越是能感受到,国家与国家之间错综复杂的关系,还有各种利益纠葛,比如说,当初列强会扶持清朝,帮助清朝组建水师,在中国建铁路,其实未尝没有防备俄国,封锁俄国的意思。   而岳朝郢最了解的,无疑就是俄国的情况了,事实上,穆琼对俄国如今的情况,也是了解的。   就在这年的十一月,俄国爆发了十月革命,而正是这场革命,让中国的某些人,坚定地走上了某一条路。   而十月革命带来的,还不止这些。   按照一些民国时期的书籍的记载,十月革命爆发后,大批的俄国贵族带着仆人开始逃亡,而他们中很多人,都是往中国逃的。   他们带着大批钱财来到天津上海的租界居住下来,甚至买下了上海租界的一条街,生活非常奢靡。   可惜的是,这些失去了土地,没有收入来源的贵族的奢靡生活维持的时间并不长,几年后,他们中的一些人就破产了,一些男人甚至不得不去军阀手底下当兵。   至于女人……无疑就是流落风尘了。   在二十年代,有些军阀手底下,竟有数千俄国人组成的士兵,而上海天津的风月场所,时常能看到俄国女人。   彼时一些俄国女人自称是俄国皇室后人之类,还赚了不少钱。   霍英很想跟岳朝郢接触,但他是个知道分寸的,并没有贸然去找岳朝郢,只让穆琼帮着打听消息,穆琼就把岳朝郢跟他说的俄国的一些情况说了出来。   至于即将到来的革命之类……穆琼是不跟霍英的,毕竟就连岳朝郢,都不知道这些。   这天,穆琼上午在岳朝郢那里学习,下午待在希望月报编辑部写文章,然后又去医院接了傅蕴安,和傅蕴安一起回到家中。   两人回家之后,在傅怀安霍安妮搬走之后,用空出来的房间做的书房里继续办公。   此时的家具都是可以搬动的,布置个书房真的很简单。   办公过后,两人一起洗了澡,然后才回到房间里。   傅蕴安如今有平安医院做掩护,不需要大晚上还去办公见人,生活真的规律了很多。   “我有洁癖,受不了脏乱的环境喜欢洗澡,没少被我哥说太讲究……没想到你比我还要讲究。”傅蕴安对穆琼道。   他算是一个很喜欢洗澡的人了,但是跟穆琼一比,又比不上了。   之前冬天的时候,穆琼只要在家又有空,就会每天洗澡,现在夏天了……他是早上洗一次,晚上洗一次。   跟他身边有些男人夏天都能几天不洗澡相比,穆琼真的特别讲究。   “爱干净还不好?”穆琼笑道。   “当然好。”傅蕴安道,说起来……他当初认识穆琼的时候,穆琼要是一副邋遢的样子,他兴许不会看上穆琼……幸好穆琼爱干净,他们没有错过。   傅蕴安正这么想着,穆琼抱住了他:“刚才洗澡的时候,我看到你很想要……”   傅蕴安:“……那只是自然反应!”   穆琼轻笑了一声,直接把人压倒了。   终于结束,傅蕴安静静地躺着,不太想说话。   他和穆琼,都不是喜欢没事找事的人,因而挑明身份之后,两人相互体谅,日子过得很是平静。   而他是喜欢这样的平静的,甚至于这样的平静,总算是让他有了家的感觉。   和穆琼在一起之前,他并无把握两人会一直在一起,可现在,倒是有了信心,甚至有时候还会恍然大悟,突然意识到……原来家是这样的,原来夫妻之间,该这样。   “蕴安,我有事要跟你说。”穆琼突然道。   “什么事?”傅蕴安问。   “我琢磨着,俄国那边要有大事发生!”穆琼道。   傅蕴安不解,然后穆琼就从床上坐起来,分析起了俄国的形势。   穆琼之前以天幸的身份跟傅蕴安通信,说一些国内国际的形势的时候,因为担心暴露自己无知的一面,一向都是言简意赅说得很少的。   当然了,当时他这样子,被傅蕴安当做是高冷了。   现在就不一样了……   托岳朝郢的福,穆琼现在对俄国的情形非常了解,再结合自己知道的历史知识,说起来的时候也就有理有据,头头是道。   傅蕴安听得很认真,很受震动,同时也少不得有些自豪敬佩——他的男人,当真了不得!   傅蕴安看着穆琼的目光,更喜爱了。   也是这一看……他突然意识到,这会儿穆琼是一件衣服也没穿,坐在被子上的。   这形象……   傅蕴安:“……”之前那种觉得自己男人简直聪明绝顶举世无双的心情,突然没有了……   穆琼这时候又道:“由此推断,俄国怕是不日就要爆发革命!革命之后,百废待兴……”   穆琼滔滔不绝地说起来。   傅蕴安却听得不是很认真,目光总忍不住往穆琼的关键部位飘。   穆琼:“……”在床上谈事,好像不太合适……   话说,要不要再来一次?   他现在可是最精力充沛的年纪呢……   第二天一大早,穆琼照旧很早起床,下楼锻炼去了。   负责教导穆琼的人好奇地问:“穆先生,三少呢?”平常他们三少,可都是跟穆先生一起来锻炼的,只不过一般来讲,穆先生锻炼的时间要长,而他们三少锻炼的时间要短。   穆琼道:“他不太舒服,今天不练了。”   负责教导的人敬佩地看了穆琼一眼。   这宅子里的人,都是傅蕴安的心腹,而事到如今,这些心腹都已经知道他们三少和穆琼到底是怎么一回事了。   二少一心觉得,穆先生是他们三少的媳妇儿,但他们都知道,并不是这样的。   毕竟每个月都要休息几天的,从来都不是穆琼,而是他们三少……   这人这么想着,就听到穆琼让厨房那边做点三少喜欢的粥……   更确定了呢!   穆琼早上锻炼前,都会稍微吃点,锻炼好之后休息一下洗个澡,又会大吃一顿,一般还会吃很多蛋白质。   今天早上,他的早餐就是一整只的烤鸡。   鸡皮上的油已经烤掉很多,散发出浓郁的香味来……穆琼扯下鸡翅,将两个鸡翅中给了慢吞吞地喝着南瓜粥的傅蕴安,然后就开始吃鸡。   这时的鸡都不大,他拿一整只鸡当早餐,还能额外喝点粥,吃点凉拌菜。   “要是让人知道楼玉宇是这么吃早餐的……”怕是会觉得幻灭?傅蕴安有点感叹,慢吞吞地吃那鸡翅中。   “他们一定会说真性情。”穆琼笑道。   果然是穆琼会说的话……傅蕴安笑起来。   自己的小男友意气风发的,真是看着就喜欢。   相比于穆琼发愁这个发愁那个,他更喜欢穆琼这么一副样子,可惜的是,穆琼生在了这个年代。   两人吃完,穆琼出发去岳朝郢那里,傅蕴安则是去了霍英的工厂。   霍英已经慢慢地将西林的生产设备和懂相关知识的工人全部送去山西了,还有一些技术工以及珍贵的机器,也都被他送去了山西,但他的工厂里的工人,却不减反增。   这几年,只要没有人找茬,随便生产点什么出来都能赚钱,他正在努力搞生产。   傅蕴安去的时候,霍英正在开会,他等了一会儿,才等到霍英,然后两人就一起去了顶楼谈事情。   霍英居住的房子的顶楼是个开阔的平台,在这里说话不用担心被人听到不说,还能顺便俯视整个工厂……霍英很喜欢这种感觉。   傅蕴安直接说了穆琼昨晚上跟他说的事情。   霍英惊了:“这些,你是从哪里得知的?”   “是天幸先生说的。”傅蕴安道。   “天幸先生知道的,竟然比穆琼这个拜了岳朝郢为师的人要多!”霍英道:“穆琼这是白学了!”   傅蕴安:“……”   霍英又道:“天幸先生知道那么多俄国的事情……他会不会是岳朝郢?”   傅蕴安:“……”   “不,他不可能是岳朝郢,岳朝郢没这个本事!”霍英很快否决了自己的怀疑,又感叹了一句:“天幸先生的情报网络,当真厉害。”   霍英之前就一直坚信,天幸之所以知道那么多的事情,都是因为他手上有个强大的情报网络,而看过《特务》这本书之后,他就愈发肯定这一点了。   天幸手上,说不定有一个遍布全国乃至全世界的情报网络!   又或者,就是天幸是一个遍布全世界的大组织里的一员!   傅蕴安附和了一句:“天幸先生,确实很厉害。”   “要是我能跟天幸先生见个面,受他教导就好了。”霍英道。   傅蕴安想到昨晚上跟“天幸”说话的场面,莫名地有点脸红。   同时也有点为穆琼委屈。   穆琼是天幸,这件事若是让别人知道,对穆琼是有很大好处的,可惜不能让别人知道。   傅蕴安这么想着,特地在霍英这里弄了些霍英让厨子做的卤牛肉和白切羊肉带走,打算拿去给穆琼吃。   穆琼每天上午,都会跟着岳朝郢学习,但他并不久待,岳家吃饭前就会离开。   岳家的情况挺复杂的,而且他们一家子人都是在一起吃饭的,他觉得自己留下,吃着怕是不痛快。   岳朝郢也不留他,自己家里一大堆的事情,岳朝郢并不想让穆琼知道。   穆琼离开岳家,就去了平安医院和傅蕴安一起吃饭。   中午的饭菜很丰盛,那卤牛肉的味道更是很好,而且穆琼吃的出来,这是霍英的厨子做的。   傅蕴安对牛肉没有偏好,霍英是不会特地给他们送这个的,既如此,这牛肉肯定是傅蕴安帮他要来的。   穆琼吃得很开心,然后将里头筋多的给傅蕴安——傅蕴安对牛肉称不上喜欢,但筋多的牛肉,他很乐意吃。   两人高高兴兴地吃了午饭,刚吃完,傅怀安突然来了。   傅怀安满脸焦急,一来就道:“三哥,穆老师,我发现了一件大事!”   “什么?”穆琼问。   傅怀安道:“我姐身边的那个唐素婷,是间谍!” 第225章 到来   傅怀安自从看了《特务》, 就整天想着要成为一个厉害的特务,建立一个强大的情报组织, 还专门找了些资料学习。   又因为穆琼提醒他注意身边的人, 他还开始仔细观察身边的每一个人,看他们是不是间谍。   傅怀安上学放学,都是跟着人的, 霍英还在学校里安插了两个老师看着他,他身边的人更是一个个全都调查过,所以他在自己身边,没发现什么异样。   然后他就开始关注霍安妮身边的人。   至于他为什么会这么做……他最近一直跟霍安妮住一起,不关注霍安妮又能去关注谁?   他整天盯着霍安妮身边的人, 然后就发现唐素婷有些习惯,跟她的身份不相配。   而且, 唐素婷总是来找他姐, 有事没事粘着他姐,还找他打听消息,瞧着很像是别有用心的。   “你确定?”穆琼想也不想就问。   傅怀安道:“我确定!我开始怀疑唐素婷之后,就找人在她经过的地方, 用日语聊天,结果她停下脚步认真听了!她还在我面前说我二哥的坏话,想要挑拨我和二哥的关系……”   傅怀安一口气说了好多疑点,只一点没说, 那就是唐素婷……还想勾搭他。   不过,他可是要做特务的人, 唐素婷以为几句关心几个媚眼就能让他上钩,也太小看他了!   “唐素婷这人是有点可疑,她之前还几次三番向我示好。”穆琼道。傅怀安不说他没多想,傅怀安一说……他就想起这事来了。   傅怀安:“……”之前唐素婷勾搭他的时候,他心里头还暗暗高兴来着,觉得唐素婷有眼光,甚至还想着要不要劝唐素婷回头是岸……没想到唐素婷勾搭的竟然不止他一个!   傅怀安觉得气急了。   然而这还不是结局。   当天晚上,傅蕴安把霍英霍安妮都叫了回来,直接说了这件事,然后霍英道:“唐素婷是安妮曾经带回家来的两个女人里年纪小些的那个?”   霍安妮道:“就是她。”   霍英摸了摸自己的鼻子道:“之前她还想勾引我来着!不过这种小把戏我见多了,没理会。”   傅怀安:“……”所以是勾引不到他二哥和穆琼,才跑来勾引他的吗?太可恶了!   傅蕴安道:“今天晚上,就让人把她抓起来。”   “不先找人盯着她?”霍英问,这个唐素婷如果真是间谍,背后肯定是有人的,找人盯着她,说不定能抓到幕后的人。   “要是又被她跑了怎么办?”傅蕴安道,若是之前,他也会选择找人盯着唐素婷,但现在……高盛希直接就跑了,他可不希望唐素婷也跑了。   更何况……这女人勾引霍英就算了,竟然还勾引穆琼!   傅蕴安的脸色有点难看。   他一直防着有人接近穆琼,自以为已经做得很好,没想到在自己看不到的地方,还是有人这么做了。   “也好。”霍英道,傅蕴安做的决定,总是对的。   “二哥三哥,对不起。”霍安妮道歉,她觉得唐素婷有点可怜,平常就总帮着她,没想到唐素婷竟然是间谍。   她的一片好心,竟然喂了狗!   当然,她生气之余,更多的还是愧疚。   她竟然一不小心就被人钻了空子……幸好唐素婷没来得及做什么,不然她一定后悔死。   “没事,你以后注意点就好。”傅蕴安道。   “三哥,我身边的那些朋友,要不你都帮我查一查吧?”霍安妮又道。   “你那些朋友,多是上海的名媛,身份肯定是没问题的,你以后注意点,别轻信来历不明的人就行了。”傅蕴安道。   霍安妮点了点头。   傅蕴安又道:“怀安这次很警觉,非常不错。”   傅怀安闻言,高兴地挺起了胸膛。   霍英不满道:“不过就是瞎猫碰上了死耗子……”   然而……没人理会霍英的话。霍安妮很感激傅怀安,穆琼则是跟着傅蕴安夸了他一番。   傅蕴安是个雷厉风行的,说了要抓唐素婷,立刻就让人去抓了,还直接喊来手下,处理事情去了。   霍英倒是没事了,就问:“要不要一起打牌?”   “要啊!”霍安妮毫不犹豫,傅怀安也跃跃欲试:“要!”   穆琼:“……我不会。”不管是扑克牌还是麻将,他都是不会的。   他上辈子根本就没玩过这些,这辈子就更不用说了,他没那时间。   霍英道:“这个很简单,我教你。”   行吧……穆琼答应下来,而霍英很快就让人拿来了一副扑克牌。   他们不过是打发时间,霍英就玩了很简单的二十一点,也就是起源于法国的“黑杰克”的玩法。   这玩法还挺讲究运气的,至少对他们这些平常不怎么玩的菜鸟才说,运气至关重要。   霍英坐庄,然后他今天运气好得不行,竟是赢了又赢。   傅蕴安忙完回来的时候,穆琼已经输掉了几十个大洋,霍安妮更是欠了霍英八千大洋,这会儿道:“我压八千!”   “霍安妮你这是耍赖!赢了跟我要钱,输了就空口押注……”霍英无语道,霍安妮一开始是拿了本钱出来的,输完之后就开始空口押注,先说压一元的,输了两回欠他两元,就说压两元,又输了总共欠他四元,就说压四元……上一盘她压四千输了,欠了八千,这一盘直接就说自己压八千了!   她只要运气好赢了,之前的赌账就一笔勾销,这也太舒服了!   霍安妮安慰他:“二哥你消消气,你就这么想好了,我要是输了,不也要找你要钱给你?”   霍英:“……”   傅蕴安道:“穆琼输了?穆琼身边没什么钱,二哥你也看不上他的小钱,把钱还给他吧。”他说着,直接把霍英面前的那一堆银元推到了穆琼面前。   霍安妮和傅怀安两个人眼巴巴地看着那堆钱——里面还有他们输的呢!   霍英直接把牌扔了:“不玩了。”他三弟弄走的这堆钱,里面还有他的本钱呢!   偏这时候,穆琼还对傅蕴安道:“我要钱做什么,这些钱都给你。”   “我不缺钱。”傅蕴安道。   “但你是咱家管钱的。”穆琼道。   霍英霍安妮傅怀安:这个“咱家”,肯定是不包括他们的!   傅蕴安最后收走了所有的赌资,当然了,他没忘把霍安妮和傅怀安的钱还回去。   霍安妮花钱大手大脚的,又很舍得给学校里的孩子买东西,平日里总是没钱。至于傅怀安……傅怀安的书是他们自己的出版社出的,然后按着霍英的指示,以卖到其他城市去路费很贵为理由克扣他的版税,给傅怀安的钱挺少的,傅怀安其实也很穷……   当天晚上,唐素婷就被抓了起来,还从她的住处搜到了一些东西。   穆琼在得知唐素婷当真是间谍之后,就没管这件事了。   《换子记》越来越火爆,他忙着写小说。   穆琼用楼玉宇这个笔名写的小说,一开始的《留学》,是一篇很适合轻松阅读的小说,在短时间里,就帮他积累了很多读者,但他后来的小说,受众就不像《留学》那么广了。   不管是《丝乡》还是《蜕变》,看得人虽然很多,甚至比《留学》连载的时候要多,但这是因为他名气大了……其实这些小说,有些人是不喜欢的,比如说那些不赞成女子抛头露脸的人。   但《换子记》不同。   这部写大宅门的,涉及了很多事情的小说,几乎所有人都喜欢看。   “也不知道那两个孩子的身份,什么时候才能被人发现!”   “那个被捧杀的小少爷,也不知道能不能醒悟过来!”   “这爹娘,可真是枉为父母!”   ……   人们议论纷纷,聚在一起看《换子记》的时候,霍英也看了这书。   霍英本身并不是喜欢读小说的人,再加上最近很忙,《换子记》都刊登了很长一段时间了,他才拿来看。   而他这一看,就愣了。   这《换子记》,很多人看了都深有感触,而他也是其中之一。   他的母亲,和书里的那主母,是有点相似的,可悲又可笑。   霍英苦笑了一下,就将书放下了,没想到这时候,突然有人从外面进来:“二少,大少发来了紧急电报。”   霍英没说话,接过电报就看起来,然后这一看,脸就黑了。   这电报是他大哥发来的,上面说他的母亲已经出发来上海了,让他想法子快点把人送回家。   霍英突然有种大事不妙的感觉,毕竟他那母亲,可是很会折腾的。   霍英想也不想,立刻就让人把这个消息送去给了傅蕴安。   傅蕴安得到消息的时候,正在审讯唐素婷,他的手下一直在逼唐素婷说话,但唐素婷就是不说,他的手下已经琢打算要用刑了。   他原本只是过来看看的,并没有打算出手,没想到突然得到这么一个消息……   “我来吧。”傅蕴安道。   傅蕴安一开始让人去抓唐素婷的时候,并不确定唐素婷是间谍,事实上,他让人去抓人,也是为了验证唐素婷的身份。   他的人去的时候,唐素婷想也不想就选择了逃跑,她的身手还非常好……傅蕴安的手下,立刻就确认了她是间谍。   傅蕴安一直隐藏在暗处,这会儿突然走出去,让唐素婷惊了惊。   唐素婷一直都觉得,霍家在上海这边,主事的人应该是霍英,至于傅蕴安这个当医生的霍三少,她几乎没怎么关注过。   让她想不到的是,被抓起来之后,她见到的竟然是霍三少。   不仅如此,眼前的傅蕴安,跟她之前跟在霍安妮身边见过的那个看着很温和的傅医生完全不一样。   傅蕴安的表情很冷,一双眼睛更是幽深一片,让人不敢多看。   这样的傅蕴安,让唐素婷打从心底升起一股寒意来。   霍三少隐藏地很深,而隐藏的这么深的霍三少,肯定很有手段……   “我是个医生,你应该是知道的。”傅蕴安坐在唐素婷面前,把玩着自己手上的一把手术刀:“我很喜欢给人动手术,我享受那种把人开肠破肚的感觉,更喜欢将人抽筋扒皮,你要不要试试?”   唐素婷一句话都不说。   傅蕴安笑了笑,让人将唐素婷仰面朝天绑在一张长凳上,又让人蒙住她的眼睛,然后就在她的手上划了一刀。   血一滴滴滴下,落在水桶里,发出“滴答滴答”的声音来。   唐素婷被蒙住了眼睛,看不到自己手上的伤口,克制不住地恐慌起来。   傅蕴安平静地开口:“果然是女孩子,皮很薄,我要看看里面是肥肉多,还是瘦肉多……”   “人的骨头真的很可爱,还可以做很多东西……”   “你觉得你的肉,狗会喜欢吗?”   ……   “不要!你想知道什么?我都告诉你!”唐素婷终于崩溃了,霍三少用这样平静的声音说这样的话,让她。   傅蕴安将手上的刀子扔下:“总算还算识相!”   傅蕴安将唐素婷交给了自己的手下去审问,转身就离开了。   傅蕴安走了,他的几个手下则审问起唐素婷来,很快就问出了很多消息。   他们将之全部记下,一起离开了审讯室,然后又一起在审讯室的门口停下,面面相觑,过了一会儿,终于有人问:“三少……他真的这么厉害?”   “你怎么什么都信!”旁边的一个人一巴掌打在这人脸上:“三少就是糊弄人的。”   崩溃的唐素婷的手上,确实有伤口,但一点都不大,甚至那飞快而又不断的滴血的声音,都是他们拿着茶壶弄出来的。   “三少这法子真好,我们可以记下来,学习一下!”   “这一招应该是攻心的……三少真厉害!”   “以后有什么事情,我们应该多请教三少!”   “之前三少不是说我们可以和天幸先生通信吗?我们还能请教一下天幸先生。”   ……   这些人议论的时候,傅蕴安却是去了孤儿院。   之前穆琼给孤儿院捐了不少钱,朱婉婉用这笔钱买了孤儿院外面的地,又盖了房子租出去,就让孤儿院有了一笔固定收入,也能收留更多的孩子了。   傅蕴安去的时候,朱婉婉正在帮忙照顾女婴,一边照顾,她一边还不忘背英文。   朱婉婉的英文已经学得不错了,发音也很标准,傅蕴安看着她,想起她以前在平安中学听课的样子来。   “蕴安,你来了?”朱婉婉看到傅蕴安,打了个招呼:“今天比较忙,我没空招呼你,你要是渴了,就去办公室倒水喝,我桌上还有些零食。”   “我不渴。”傅蕴安道,在旁边看着朱婉婉熟练地照顾孩子。   傅蕴安看了一眼周围同样忙着照顾孩子的女人,问朱婉婉:“朱姨,你当初带着穆琼和阿玉刚来上海的时候,生活过得很艰苦,你那时候是怎么想的?”   “还能怎么想?就想着一定要让两个孩子活下来。”朱婉婉道。   “朱姨,你能给我讲讲吗?”傅蕴安又道。   “这有什么不可以?”朱婉婉道。   朱婉婉慢慢地说起那时候的事情来。如果是以前的她,肯定是不愿意把自己经历过的丢脸的事情告诉别人的,但现在已经不一样了。   朱婉婉见识多了,倒是可以平静地说起以前的一切了。   她说自己是怎么给人洗衣服赚钱的,又说当时他们吃什么穿什么:“琼儿那时候病得厉害,瘦得只剩下一把骨头,偏偏我只能熬面糊糊给他吃……”   傅蕴安问朱婉婉那样一个问题,是想要知道一些朱婉婉和穆琼的事情,想要知道,突然流落到人生地不熟的地方,别人都是怎么做的。   朱婉婉做得非常好,而穆琼,则是让人心疼。   傅蕴安听着穆琼的事情,郁闷的情绪消散一空,就只顾着心疼了。   穆琼那时候,受了多少委屈!   “不过后来琼儿病好,我们的日子就好过起来了,琼儿在西餐馆找到工作之后,我们还能吃上肉。”   傅蕴安少不得想起穆琼那时候的样子来,他当时还请穆琼吃猪排,当然了,后来穆琼,也请他吃了。   傅蕴安一边和朱婉婉聊天,一边和朱婉婉一起照顾那些女婴。   新收来的女婴里,有一个是豁嘴儿,上面的嘴唇是裂开的。   这样的婴孩很多,而其中很多人,都不能活下来。   一些病情严重的孩子,是没办法吮吸母乳的,自然活不下来,而就算症状轻的……此时很多人,都是不停生养,有很多孩子的,这样不健全的孩子,如果是第一个,如果是儿子,兴许还能被养大,如果不然……很多人家就会直接把她溺死了。   这个孩子被扔了,又被捡到孤儿院,称得上是命大了。   傅蕴安莫名地有些怜惜:“这样的孩子,兴许动个手术,能让他们正常一点……”如果将裂开的唇部缝合,这孩子能不能长好变好?   傅蕴安琢磨起手术的事情来。   朱婉婉突然想到他是个医生,又想起别的孩子来:“孤儿院里有很多孩子身体不好或是有病,蕴安,你帮我看看他们。”   傅蕴安应下了。   得知自己的母亲要过来,傅蕴安的心情并不好,但看过这些孩子之后,他的心情却立刻就恢复了。   他其实已经很幸运了。   傅蕴安待在孤儿院里的时候,霍英正在到处找他。   霍英在给傅蕴安送了消息之后,又想到最好跟傅蕴安通通气,顺便把自己当初写信说自己也喜欢男人的事情告诉傅蕴安,免得到时候露馅。   结果,他去找傅蕴安,竟然找不到了!   一下子找不到傅蕴安,霍英有点急了,立刻就去找了穆琼。   “蕴安身边一直有人跟着,他应该没事。”穆琼安慰道,话虽然这么说,却也少不得有点着急:“我们去找找。”   “好。”霍英道:“他身边跟了好几个人,总不可能被一网打尽连个传消息的人都逃不出来……他应该是找地方散心去了……会不会去看戏了?”   穆琼听说傅蕴安去看戏了,有点不高兴,他跟傅蕴安相处久了,才发现傅蕴安对戏曲兴趣不大,既如此,他去看戏是为了什么就昭然若揭了。   不过这会儿他最关注的,并不是这一点:“散心?蕴安遇到了麻烦?”   “也不是麻烦,是我们的娘要来上海了。”霍英道。   “伯母要来上海了?”穆琼又惊又喜。他这是要见家长了?   “是啊,她够烦的,还跑来上海……”霍英道。   “二哥,那是你的母亲。”看到霍英说话很不客气,穆琼提醒了一句。   “你自己对自己的父亲那么不客气,还来提醒我?”霍英皱眉。   “二少,你的母亲……她做了什么?”穆琼问,霍英这么说……难道他母亲做了什么不好的事情?   霍英看了他一眼,最后道:“算了,直接告诉你原因吧,免得你最后做出让蕴安不开心的事情来。”   霍英也不骗人,当即说起来:“我那个母亲,她是个很传统的女人,以夫为天,有些人喜欢这样的女人,可这样的女人,不见得是个好母亲。”   他母亲长得好看,他父亲那时候能娶到她,是因为家里比村里其他人要多几亩地。   但就算这样,当灾害来临,多了几亩地也无济于事。   他父亲把家里的钱换成粮食藏好,带着一些活不下去的同乡出去找出路,而他们的母亲,则留在家中,生了第三个孩子。   其实那时候,也不是养不起,只是养着比较困难,他母亲就把他刚出生的三弟送人了。   “那傅家对蕴安很重视,我一开始看到蕴安的时候,还嫉妒他从小能受到那么好的教育,看着像个小王子一样,跟我完全不一样,我后来才知道,傅家其实对他并不好,天天逼着他读书就算了,背不出文章,就让他饿肚子,他还那么小,刚被我爹带回来的时候,胃竟然就坏了,后来才慢慢养好的……”霍英慢慢说着。   穆琼着实被惊了惊。   这些事情,是穆琼完全不知道的。   傅蕴安竟然吃过这样的苦头……他突然想到,傅蕴安很喜欢被他拥抱触碰,这兴许就是因为,在他小的时候,没人这么对他。   “然后大概是没养过,蕴安的性子又跟家里人完全不一样,我娘很不喜欢他,他几次三番往我娘身边凑,我娘都不理他。”霍英又道,这些事情都很遥远了,他有些已经不记得了,但也有些记得很清楚。   比如在国外,他娘因为蕴安不肯把赚到的钱给她,就骂蕴安是养不熟的白眼狼,又说不是自己养的,果然就不好,觉得蕴安一定惦记着养父母……   他母亲是个嘴上不把门的,又笨,这样伤人的话,不知道跟蕴安说了多少,当然了,也跟他,还有他大哥说了。   那些在国外的日子,实在不怎么美好。   他们之中年纪最大的人,竟然只知道把自己的情绪发泄在他们身上。 第226章 拼音   霍英看到穆琼满脸心疼, 又道:“其实这些也没什么……我们的娘最不应该做的,是在那个时候, 一次又一次地打击我们。”   他们当时, 是坐了快半年的船,才到达欧洲的,到了那里之后, 又因为被骗身无分文,举目无亲。   大概就是因为这样,他们的母亲觉得他们父亲已经不要他们了,觉得他们的父亲厌恶他们,是故意把他们扔出国的, 就希望他们死在国外。   她恨上了他们的父亲,连带着也讨厌他们。   几乎每日里, 她都在抱怨, 都在咒骂。   她不停地说他们父亲的坏话,咒骂他们父亲的姨太太,觉得他们的父亲,是因为有了别的女人别的儿子, 才会不要他们,她甚至讨厌他们这些她生下来的孩子。   霍英想到那时候的事情,就觉得窒息。   他不愿意出门,和自己的母亲朝夕相对, 不知道听了多少这样的话。   别人呢?他大哥一开始虽然跑出去混,但还是知道分寸的, 不过就是为了口吃的给人跑跑腿而已,但他每次回家,他们的母亲都又是咒骂又是哭诉,他渐渐地就不愿意在家里待着了。   还有蕴安,他一开始不懂英文也不懂法文,只能去教堂之类的地方,利用别人的同情心得到一些食物,一些钱。   他从小读书,出国的时候已经跟个小大人一样了,还一直觉得自己是个君子……在出国前,哪怕被他们欺负了,他也仰着小脑袋不计较,但饿得狠了,他到底低了头。   结果他辛辛苦苦弄点吃的回家,他母亲还会骂他,骂完了又开始说他们会一起死在国外之类的丧气话。   她还不停地抱怨他们,觉得都是因为他们没用,不讨他们父亲的喜爱,才会被扔到国外。   他们那时候可不知道他们的父亲当时其实遇到了很多麻烦,他们的父亲也从不跟自己的女人孩子说这些……就这么听多了他们的母亲的话,除了蕴安,他和他哥都相信了。   要不是这样,他哥后来也不会不要命地乱折腾。   “那时候我们家,就是社会底层,幸好有些人心好,蕴安又讨人喜欢……”霍英道:“大概就是这样吧,蕴安挺乐意帮人的,回国之后,明明忙得很,还给人义诊什么的。”   “我之前都不知道。”穆琼的声音有点低沉。   “蕴安他心思重,肯定不爱说。”霍英道:“我跟你说这些,就是想让你了解一下我们家里的事情,以后要是蕴安和我们的娘吵起来,你站在蕴安身边就行了。”   穆琼郑重地点头。   傅蕴安的母亲在当时,明显是精神状态出了问题。   他能理解她,但还是不喜欢她的行为。   怪不得,傅蕴安各方面条件都不错,却很自卑。   穆琼一直觉得傅蕴安挺奇怪的,还跟傅蕴安谈过,当时傅蕴安说他是因为知道自己的性向才自卑的,现在看来……这跟傅蕴安的母亲,也有关系。   霍英说傅蕴安不相信他母亲说的那些话……其实不见得。   那时候的傅蕴安,大概很清楚自己要是相信了,他们就完了,一直告诉自己不能相信,这才会不相信。   但他无疑是受了影响了。   受影响的也不止是他,霍庸穆琼接触的少,没看出什么来,但霍英……霍英对外人一直很防备就算了,对傅怀安的态度,就能看出来他受了影响。   这个时候,同父异母的兄弟非常多,绝大多数人都是不在乎的,眼下霍英很有出息,他哥哥已经很明确地成了家里的继承人,在这样的情况下,他完全没必要看傅怀安一个还没长成的少年不顺眼。   可他就爱找傅怀安的麻烦。   不过他应该也清楚,傅怀安碍不着他什么事情,所以没对傅怀安做什么。   想到这里,穆琼又想到了霍英一直以来,极力隐藏他那残疾的手的事情。   霍英当时总被自己的母亲嫌弃,所以才会这样吧?   穆琼和霍英聊完,霍英手下的人就已经找到傅蕴安了。   傅蕴安竟然待在孤儿院!   穆琼和霍英一起过去,就看到傅蕴安正在给那些孩子说医生:“当医生很好,当了医生,可以救很多人……不过医生不是什么人都能当的,想当医生,要先把书读好。”   孤儿院的孩子满脸向往。   此时穷苦人家的孩子,从小就没见过市面,不会有梦想,更没有为之奋斗的目标,也就很难有出息,但不管是孤儿院里的孩子,还是穆琼新办的学校里的孩子,都认了字,都有机会看报纸了解这个世界,他们若是足够努力运气又好,肯定能改变自己的人生。   “蕴安,你一直在这里?”穆琼问。   “我从这里路过,就进来看看。”傅蕴安道。   “蕴安今天给孩子们看病了!”朱婉婉道:“对了,就要吃晚饭了,你们要不要留下吃?”   “好。”傅蕴安答应了,穆琼和霍英自然也答应了。   他们坐下没多久,傅怀安就来了。   看到霍英在场,傅怀安撇了撇嘴,然后就朝着傅蕴安跑了过去:“三哥三哥,那个唐素婷怎么样了?”   “我也不清楚。”傅蕴安道。那会儿唐素婷已经要招了,但他懒得听走了……   傅怀安并不知道这一点,只当唐素婷这事是自己二哥经手的,看了眼霍英就不问了。   傅怀安不问,穆琼也没问,在得知了傅蕴安曾经的遭遇之后,他现在就只想对傅蕴安好一点,再好一点。   不过他能做的,也就是给傅蕴安夹菜之类了,而这些事情,他以前其实也在做……   到了这天晚上,傅蕴安的手下送来唐素婷的审讯报告,穆琼才知道唐素婷原来是他们国家的人,只不过她从小被日本人收养,长大后又做了间谍。   穆琼有些庆幸,此时日本在中国的间谍活动还没有二十年后那么猖獗,唐素婷年纪又不大,当初培养她的时候,还是打算让她用美色去勾引高官的,因而她受不住刑讯。   但同样的,她知道的事情也不多,只知道自己是高盛希的手下,而高盛希其实姓山本,名叫山本贤英。   不过,她说了一些自己以前的事情,比如那些人是怎么培训她们的,甚至提到,像她这样的人有不少,跟她一起训练的,就有十几个。   她还说了一些她做的任务,比如说发现了霍英和穆琼的关系之类。   傅蕴安:“……”这些人竟然怀疑穆琼跟他二哥有关系,这都是怎么想的?   穆琼就在傅蕴安身边,正好看到了这些,也觉得很无语。   这时候的日本特务,还不够厉害啊……高盛希折腾这么久,竟然就只查到了这么一点无关紧要还不正确的情报……   “可惜她不知道高盛希在哪里。”傅蕴安忍不住皱眉。   穆琼也觉得可惜,他们手上没有高盛希的照片,现在再要抓到高盛希,可不容易!   穆琼对高盛希挺防备的,毕竟高盛希可是个史书留名的大间谍。   然而,现在的高盛希,可不是二十年后那个经历过很多事情,老谋深算的高盛希。   他现在不满三十岁,纵然在父亲的带领下,早就接触了特务组织,但到底没那么厉害。   尤其是,他现在在一个他完全不熟悉的地方。   他们日本在上海安插的人手,都已经被连根拔起,这里的势力,还有不少都是亲近霍英的……   更别说他还暴露了身份!   躲在一栋民房里的高盛希,其实一直担惊受怕的。   《特务》那本书让他心里没底,总觉得支那人很厉害,而最近这一桩桩的事情……   支那人抓他也就算了,他们花了很多功夫才安插到霍安妮身边的唐素婷,竟然也很快就被抓了!   发生了这样的事情,他们再要找人接近霍安妮,可就没那么容易了!   “一定是我们内部有奸细,如若不然,唐素婷不可能那么快暴露!”高盛希对自己的心腹道,然后又一次清理自己的组织。   唐素婷本身就是中国人,没有他们国家的女人的一些习惯,是跟她同批的间谍里最出色的一个,若不是有奸细……高盛希不觉得唐素婷会这么快被抓。   高盛希忙着抓奸细的时候,《传染》在国外已经成了畅销书。   这时候科技还发展地不怎么样,科幻小说更是没什么人写,后世那些有名的科幻奖项,都还没出现,在这样的背景下出现一部质量挺高,还很容易看懂的科幻小说,自然备受追捧。   当然了,这本书能火,主要还是靠西林,它其实是沾了西林的光的。   然后……就跟一开始欧美的科学家觉得这本书里写的西林的制作方法是正确的,并且怀疑天幸是一个医生或者细菌学家一样,普通的读者,也都这么觉得。   “听说西林就是天幸发明的!”   “这个天幸太厉害了!”   “那些传染病好可怕,我才知道,细菌都是那么传播的,我一定要在我家修一个厕所!”   ……   没错,这会儿在欧洲,一些普通百姓家里,是没有厕所的。   在中国,再多的粪便,也能被热爱种地的农名消耗掉,但欧洲……以前可是出过整个城市被马粪“淹没”的事情的,他们对处理粪便不怎么在行,那些普通人家里,也就并不装厕所。   不过这会儿,很多人倒是起了心思。   普通百姓是这样想的,一些做学问的人,却开始研究起书里别的东西来,比如这本书里提到的医学知识,还有社会背景之类。   而他们研究的时候,少不得又想办法弄到了《我在百年后》,然后一起研究。   “《传染》和《我在百年后》里描写的那个社会,正是我们的努力目标。”   “这两本书里的一些东西,是有望被研究出来的!”   “我觉得那些科学家,还有那些政治家哲学家,都应该看看这两本书。”   ……   于是,没过多久,《我在百年后》便也跟着出版了。   这些事情,穆琼这会儿还不太了解。   他这两天,就只是把自己的写作地点,从教育月刊改为了平安医院。   他想多陪陪傅蕴安。   而傅蕴安对他这样的行为,无疑是非常满意的,两人一时间好得蜜里调油。   之前因为很忙,大晚上都不见得能做点什么的两人,甚至大白天的,还在休息室里擦枪走火了。   傅蕴安被穆琼掀翻在休息室的床上的时候,甚至有点反应不过来。   不过感觉还挺好的。   之前两人做这事,一直中规中矩的,很少有花样……今天这事让他觉得很刺激。   穆琼也觉得很刺激。   之前他一直觉得傅蕴安很厉害,现在突然发现傅蕴安也曾有很弱小的时候,便油然而生一股心疼……   结束之后,傅蕴安简单做了清理,红着脸穿裤子。   “反正也没什么事情,你休息一下。”穆琼道。   其实事情还挺多的,就是不着急……傅蕴安想了想,最后到底还是躺下了。   他确实很想休息一下……   傅蕴安休息的时候,穆琼把休息室收拾干净了,又拿着床单去洗。   霍安妮过来的时候,就看到穆琼在洗床单。   “穆琼,你是不是做了什么对不起我三哥的事情?我三哥竟然让你洗床单!”霍安妮有些震惊,这种事情,怎么都该是佣人做的……   “顺手洗一下。”穆琼淡定地把床单晾好,又道:“你是来找蕴安的?”   “不是。”霍安妮道:“我是来找你的。”   霍安妮确实是来找穆琼的,为了学校里的事情。   学校里的学生都很努力,但他们认字的速度很慢,这也就算了,很多人学了后面的字,就忘了前面的字。   “现在孩子们的学习进度很慢,你有什么法子能让他们学快一点吗?”霍安妮问。   穆琼眉头微皱。   认字对那三所学校里的学生来说,确实不是容易的事情,事实上,孩子们学认字很慢这件事,他早就发现了。   这其实挺正常的……谁让这时候的字,都是繁体字?   穆琼从小就学的简体字,但挺喜欢繁体字的,毕竟那一个个复杂的繁体字很有意思,简化之后,像“爱”这个字,就没有了里面的“心”,还挺可惜的。   不过他也不得不承认,繁体字学起来要难,尤其是对那些完全没有基础,以前甚至见不着几个字的人来说。   简体字的出现,不就是因为国家希望所有人都能认字,希望文字不再是上层人才会的东西?   这时候的一些学者,甚至就因为觉得繁体字学起来很难,一直呼吁要废除汉字……   便是此时最有名的一些文人,也觉得汉字误国,耽误开启民智,应当改学其他。   当然了,穆琼不是这样想的。   “这些孩子还没办法自学,书上很多字他们都不认识,他们只会方言,不会国文,学起来真的很困难。”霍安妮又道。   穆琼正琢磨以后要怎么办,就听到霍安妮的话,心里一动。   他想到了拼音。   其实到了现代,孩子们不学拼音其实没啥事,毕竟普通话盛行,大家一般不用担心读错字,手机上下个字典类的APP,还能让人听标准发音。   可这个时候,各地都是习惯用方面的!   甚至一些小学的老师,教书的时候都直接用方言教!   如今上海的读书人,哪怕是学问很高的,也有很多不会说国语,或者说国语的时候口音很重。   而这些,让孩子们的学习更困难了。   习惯了方言的他们,现在不单单是学认字,还是再学一门新的语言,这也就算了,老师的读音都不准,他们的读音,又会怎么样?   如果推广拼音,别的不说,至少可以让大家的读音准一点。   还能让孩子更好地认字、自学。   而且……穆琼记得,民国时期,已经有人在研究拼音了,甚至还公布过一版后来被废弃的拼音。   穆琼若有所思。   霍安妮道:“你在想什么?”   “在想能让孩子们的学习变简单的方法。”   “能想出来吗?”霍安妮问。   “这事不容易。”穆琼道,他觉得,他想要做点什么,最好还是先了解一下这方面的情况。   听穆琼这么说,霍安妮很是失落,而这个时候,孙大林来了。   “有什么事情?”穆琼问。   “穆先生,小姐,夫人接到了!”孙大林道。   霍英虽然对自己的母亲很不满,但那到底是他的母亲,得到消息之后,他就派人在火车站守着,等他们的母亲到来了。   这时候的火车非常不准时,联系起来又不方便,因此若要去火车站接人,往往要等很久。   当然了,一般没人会自己在那里傻等,都是让下人轮班在火车站守着的,有时候要守上好几天才能等到人。   而现在,他们等到了霍英傅蕴安的母亲,霍盛平的妻子,大名范珍珠的霍夫人。   负责等人的人把人接到之后,还打了个电话回来。   “她这么快就来了?”霍安妮一愣。   在范珍珠的几个子女里,霍安妮是跟她关系最好的了,但也没好到哪里去。   她们关系真要好,当初范珍珠要回国的时候,霍安妮也不会坚持留在国外。   “我去跟蕴安说一声。”穆琼道。   穆琼的母亲来了之后,会被送去霍英的宅子,现在他就要去问问傅蕴安,看傅蕴安愿不愿意回去。   穆琼进休息室的时候,傅蕴安已经起来了。   傅蕴安是听到了霍安妮的声音才起来的,见穆琼进来,就问:“安妮走了?”   “没有。”穆琼道:“是孙大林送了消息过来,说是你的母亲已经到了上海了。”   傅蕴安眉头微皱。   他跟自己的亲身母亲,关系实在不怎么好,要不是这样,他之前也不会一直待在上海不愿意回去。   不过那到底是他的母亲。   “我们一起去看看。”傅蕴安道,想了想又道 :“我一个人过去就行了,你回家吧。”   “我跟你一起去。”穆琼道。   “我娘见了你肯定会生气,她刚来,我们还是不气她了。”傅蕴安道,他并不知道自己的二哥已经把他的老底全都抖露出来了,这会儿有点不想让穆琼去见自己的母亲。   朱婉婉性格很好,脾气也好,还通情达理,虽然不赞成他和穆琼的事情,但就算是最初的时候,也没有口出恶言。   他的母亲就不一样了。   傅蕴安很清楚,穆琼要是去了,肯定会受委屈,而他是不想让穆琼受委屈的。   穆琼是想陪着傅蕴安的,但仔细一想,又意识到自己真要跟着去了,事情指不定会变得复杂,就没有坚持,只道:“我在家里等你。”   “好。”傅蕴安笑起来,听到“家里”两个字之后,竟然就不那么难受了。   傅蕴安和霍安妮一起去了霍英的宅子。   他们到的时候,范珍珠已经先一步到了。   傅蕴安带着霍安妮进去,立刻就有一个茶杯砸在了他身上,里面的红茶溅出来,在他的衣服上晕开一大片水渍。   傅蕴安眉头微皱,他知道接下来,就要面对自己母亲不停地咒骂……   果不其然,紧接着,他就听到自己的母亲道:“你这个不要脸的,我怎么生了你这样的混账,你是想要了我的命啊!”   傅蕴安面无表情。   范珍珠又道:“我怎么就生了一群讨债的,日子好不容易好过一点,你们竟然就闹出这种事情来!你们怎么这么恶心,你们怎么不去死了算了……”   这种话,以前傅蕴安听了,总会不好受。   他一直想要个家,但每次回家,面对的都是这些,一度让他很绝望。   但他这会儿很淡定,一点没在意。   这里又不是他的家,只是他二哥的一栋房子。   穆琼还在家里等他。   也不知道今天晚上家里会吃什么……粥应该是不会少的,毕竟之前他们……咳咳!   傅蕴安走神了。   作者有话要说:   当时那时代,鲁迅先生都说过“汉字不灭,中国必亡。不首先除去它,结果只能自己死。”这样的话…… 第227章 见家长   范珍珠生在乡野, 长在乡野,从小到大没少听人骂街。   她也挺会骂人的, 更会撒泼打闹。   这会儿, 她就一边哭,一边骂。   “娘!你别说了!”霍安妮忍不住道。   但范珍珠要是愿意听她的,那就不是范珍珠了:“凭什么不让我说?你们这些人, 就是欠骂!你也不是个省心的,一个大姑娘不好好在家里待着,竟然跑去教书,简直伤风败俗!”   “娘!”霍安妮有些难堪,哪有当母亲的这么骂女儿的?   范珍珠也不去管她, 又去看傅蕴安:“你这人是不是有病,竟然不喜欢女人喜欢男人!早知道你是这样的人, 我就该把你生在马桶里, 一盆水下去把你淹死!”   傅蕴安只当没听见。   他已经找了个位置坐下了,有人给他上了茶,他就慢慢喝着。   见他这样,范珍珠更生气了, 也更伤心了,拿出手帕就捂住了自己的脸:“我怎么这么命苦……”   傅蕴安也觉得自己的娘挺倒霉的,她这样的女人,就该嫁个普普通通的男人, 然后安安分分地过一辈子,兴许还能做个疼爱孩子的母亲, 可偏偏,她生在乱世,她嫁的男人还不安分。   当然了,只要她愿意睁开眼睛好好看看这个世界,她还是能过好的,但她不愿意。   范珍珠正闹腾着,霍英来了。   霍英一进门,脸色就阴沉下来。   “大江,你可算回来了!大江,你可要好好管管你弟弟,他这做的是什么混账事啊!竟然不愿意成亲……不成亲他以后可就没人养老了!”范珍珠一见霍英就道:“无论如何,你都要让他结婚!”   “只要有钱,还用怕没人养老?”霍英吊儿郎当地说。   “你怎么这么跟我说话!”范珍珠怒了。   “我不是一直这么跟你说话的吗?娘你放心,就算我和蕴安不结婚,我们也不用担心没人养老。”霍英道。   “你说什么?”范珍珠一愣。   “我说就算我和蕴安两个一辈子不结婚不生孩子,也不会没人给我们养老。”霍英道:“对了娘,我也喜欢男人……爹是不是没跟你说?”   范珍珠又抓起一个茶杯朝着霍英扔过去。   霍英躲开了:“娘你这么生气做什么?不就是喜欢男人吗?又没什么。”   范珍珠看着霍英那毫不在意的样子,险些被气晕过去。   傅蕴安惊讶地看向霍英,他知道霍英肯定会帮自己,但没想到霍英竟然会说这样的话。   霍英对上自己弟弟的目光,露出个笑容来,有他在,好歹能帮弟弟分担点火力……   可惜的是,范珍珠的火力很猛,甚至因为霍庸的刺激更猛了,于是霍英和傅蕴安两个人,就被骂了个厉害。   好在他们都不在意,只管自己喝茶。   范珍珠气急了要动手,还有人拦着。   其实如果骂人的不是范珍珠,霍英早让人把人丢出去了,可偏偏,这人是范珍珠。   范珍珠再怎么样,也是他们的娘,早年他们的父亲没有发家,他母亲带着他和他大哥,还有小妹生活在乡下的时候,对他们挺好的。   霍英看范珍珠骂得差不多了,就让人把晚饭端了上来。   范珍珠终于停了下来,傅蕴安却道:“我先走了。”   “你不留下吃?”霍英道。   “我有点饿。”傅蕴安道。   如果饿了,不该选择留下吃饭吗?霍英正这么想着,突然又想到——有他们的母亲在,他们别想好好吃饭。   他直接让傅蕴安离开了。   范珍珠很生气,但拿霍英和傅蕴安没办法。   最后就只有范珍珠霍英霍安妮三个人一起吃,但桌上的饭菜却非常丰盛。   范珍珠以前过过苦日子,现在日子好过起来之后,对口腹之欲就非常重视……当然了,霍英本身也是这样的。   吃饭的时候,范珍珠还在说着:“大江,你就算有一只手不好使,也不用找个男人过日子……”   霍英扔下筷子:“我吃饱了,先睡觉去了。”他说着,直接就上了楼。   范珍珠见他这样,更加伤心,对霍安妮道:“安妮,你看看你哥,他这做的都是什么事儿!”   霍安妮只管埋头吃饭,不管其他。   范珍珠就一个人在那里念叨:“我一定不能让你二哥三哥走上弯路!我要好好帮他们寻摸一下,看有没有合适的姑娘。”   霍安妮依旧埋头吃饭。   “你二哥不像你大哥那样受你爹器重,是该娶个家里有钱的媳妇儿的!偏他一只手残了……”   霍安妮还是埋头吃饭。   “还有那个穆琼,这人当真恶心,竟然扒着你三哥不放……”   霍安妮没法好好吃饭了:“娘,你胡说什么呢!”   霍安妮对穆琼的印象很好,她也知道自己的三哥有多么看重穆琼,她母亲怎么能这样说?!   “我说穆琼,你这么生气做什么?你是不是也被这个人骗了?”范珍珠气坏了。   在范珍珠看来,穆琼什么都没有,就是个缠着她的儿子,想要攀高枝的。   “娘,你知道穆琼是什么人吗?他笔名楼玉宇,是个很厉害的文人!”霍安妮道,像穆琼这样有名的文人,就算是她父亲,也是要礼遇的!   “一个文人,再厉害又能怎么样?他又没当官!”范珍珠和女儿吵起来。   两人吵了半天,也没吵出个所以然来,霍安妮气得不行,不再理会范珍珠,直接出门去了。   霍英这边大家吃晚饭的时候,穆琼和傅蕴安也在吃晚饭。   正如傅蕴安所想,他们晚上有粥喝。   穆琼让人用撇了油的鸡汤熬了粥,又让人做了一些清淡的小菜,当然了,对他来说这样的饭菜有些不够,所以他让人把用来熬汤的鸡也端上来了。   “这鸡是熬过汤的,肉不好吃了吧?”傅蕴安看着穆琼吃鸡肉,眉头微皱。   “挺好吃的,没什么影响。”穆琼道,他就是想吃点肉,顺便给天天锻炼的自己自己补充一点蛋白质,口味差点没关系。   这么想着,他将鸡骨头拆出来,又把煮久了看着不讨人喜欢的鸡皮扔掉,直接吃鸡肉。   傅蕴安看他吃得高兴,自己的胃口也好了。   “你娘是个怎么样的人?”穆琼问。   傅蕴安道:“她不太好相处……你先别见她,等我把我们的事情跟她说了,她接受了,你再去见她。”   穆琼看着傅蕴安,轻笑了一声:“好。”   傅蕴安不想说家里的事情,他就当不知道好了。   吃过晚饭,穆琼继续写文章,傅蕴安则处理别的事情。   处理着处理着,傅蕴安突然对穆琼道:“穆琼,唐素婷招出来,说高盛希对岳宏卫很信任,他觉得岳宏卫应该也是他们的一员。”   穆琼闻言有些惊讶。   他知道二十年后的岳宏卫,是个汉奸,但一直以为现在的岳宏卫,应该还没有成为汉奸。   可唐素婷竟然这么说……   “穆琼,你最近一直在岳家读书,这件事,你怎么看?”傅蕴安问。   穆琼道:“我虽然每天都去岳家读书,但是很少碰到岳宏卫,跟他不熟,但我并不喜欢他……蕴安,你找人跟着他吧。”   傅蕴安道:“好。”穆琼不喜欢的人,常常不是什么好东西,找人跟着岳宏卫未尝不可。   两人正说着,霍安妮来了。   霍安妮过来,也没别的事情,就是专门过来跟傅蕴安说一声的:“三哥,娘很不喜欢穆琼,说不定会去找穆琼的麻烦。”   “我知道了。”傅蕴安道,问清楚具体情况之后,就把霍安妮送走了。   而把人送走之后,他又找人找来了一个年轻女子,让那女子去范珍珠身边,看着范珍珠:“你要劝着她一点,别让她做糊涂事,必要的时候,就强制把她带回家。”   “是,三少!”那女子应了一声。   傅蕴安挥挥手,就让她离开了。   同一时间,霍家的宅子。   之前进了房间的霍英,又从房间里出来了。   这宅子是他的,宅子里的人也都是他的,霍安妮一走,就有人把霍安妮和范珍珠的对话告诉了他。   霍英站在楼梯口,冷漠地看着范珍珠。   “你总算出来了……”范珍珠话音未落,就被霍英打断了:“你听我说。”   霍英紧接着又道:“我过来,是想告诉你一件事。我和蕴安喜欢男人的事情,别人是不知道的,爹说不能让人知道。”   霍英这话,前半句是真的,除了家里人,确实没人知道傅蕴安喜欢男人的事情,至于他……他都不喜欢男人,当然更没人知道这件事了。   至于后面那句,他爹都气坏了,倒是没说过不能让别人知道这样的话。   “然后呢?”范珍珠问:“你爸还说了什么?他是不是让你们改?你们怎么就不听话?”   “……”霍英:“娘,这事要是让别人知道,我和三弟都要惹上大麻烦,到时候爹肯定会讨厌我们,说不定还会眼不见为净把我们赶走甚至赶出国去,到时候为了避免我们照顾不好自己,说不定还会让你跟着一起去。”   “我不去!”范珍珠想也不想就道,国外的生活,对她来说就像噩梦一样,她这辈子,再也不想去国外。   “那你就把秘密守好,千万别让别人知道我们喜欢男人。”霍英又道。他怕自己的母亲出去乱说,出去找穆琼的麻烦,只能提前想办法。   范珍珠之前还想着要去穆琼那里闹一闹,现在听到霍英这么说,顿时打消了自己的念头。   霍英这话是没错的。   现在没有外人知道她两个儿子的毛病,悄悄改了就没事了,不会影响到什么,可要是让别人知道她两个儿子的毛病……   以后她的两个儿子,恐怕就得不到她丈夫的喜爱了!别人也会一直议论她的儿子!   她这次过来,之所以没有把自己看中的觉得可以嫁给傅蕴安的女孩子带来上海,就是因为怕这些女孩子知道傅蕴安的事情之后乱说。   她一定要先让两个儿子改过来,再想别的!   第二天一大早,穆琼照旧去找岳朝郢学习。   岳朝郢知道的事情很多,他虽然决定要退下来了,但依然跟很多人有联系,拥有一个强大的关系网。   而这会儿,他正在把这些慢慢交给韩禛这个学生。   “老师,这些怎么不交给宏卫?”韩禛问,岳朝郢对他倾囊相授,已经让他很惊喜了,这样的人脉,岳朝郢应该留给自己的儿子才对。   岳朝郢原本也是想将人脉交给自己儿子的,事实上,在不知道岳宏卫家暴这事之前,他已经在向自己的朋友介绍自己的儿子了。他教导韩禛很用心,但最重视的,肯定还是自己的儿子。   可是,自从知道自己的儿子家暴,把儿子带回家之后,又发现他的很多想法不对之后,岳朝郢就放弃了这个打算。   他的儿子对自己的国家没有归属感,这些人脉要是给他,他兴许会折腾出什么事情来!   不过就算这样,岳朝郢也还是惦记着自己儿子的:“我既然给你了,这些就是你的了。不过我也有个不情之请,宏卫他将来要是有什么事情,希望你能帮帮他。”   这样的请求,岳朝郢跟很多人提过。   他年纪不小了,还有病,怕是活不长,他现在就担心自己没了之后,自己的儿子过得不好。   穆琼见岳朝郢这样,心情挺复杂的,不过就算这样,有些话他还是要说的:“老师,我有件事想跟你说。”   “什么事?”岳朝郢问。   穆琼道:“老师,霍二少抓到了一个间谍,那人说宏卫也是他们组织的一员……当然这个消息并不一定准确。”   穆琼这么说,只是想提醒一下岳朝郢,没想到岳朝郢听了之后,表情当即沉了下来。   岳朝郢当了多年外交官,简直是个人精儿,自己儿子有问题,他早就发现了,因而现在听到穆琼的话,他立刻就知道了原因。   他的儿子,说不定真的是间谍。   岳朝郢道:“穆琼,你帮我去跟霍二少说一声,就说我一定会看好宏卫。改日,我还会登门拜访。”   “好。”穆琼答应下来,同时也松了一口气。   岳朝郢这样子,明显就是知道岳宏卫的问题的,这样一来,他也就不用太担心了。   穆琼学了一上午,就离开了,岳朝郢等他离开,却是去了自家后院。   他上午教导两个学生的时候,一直都是不让自己的儿子跟着的,毕竟他儿子什么都不懂,跟着只会给他添麻烦。   但下午,他都会亲自教导自己的儿子,给自己的儿子讲道理,让他多读书。   不过今天,岳朝郢没空跟自己儿子多话,他一过去,就让人把岳宏卫身边的两个下人叫来,然后解雇了他们。   “先生,先生求你不要解雇我们。”这两人连连求饶,说自己的艰苦。   跟着岳宏卫,这可是个不错的差使,钱拿得不少不说,活儿还不累!   岳宏卫的脸色也有点难看:“爹,你不能赶走他们!他们是跟着我一起长大的!”   这两个下人,是岳宏卫的心腹,他现在被岳朝郢关在家里,全靠这两人才能联系外面,才能和高盛希通信。   “我已经决定了,他们必须走。”岳朝郢道,又看向那两个下人:“我会给你们每人十个银元,你们可以去别处找活儿干。”   岳朝郢答应多给十个银元,已经非常不错了,但那两个下人还是一直求饶,岳朝郢干脆就让人把他们赶了出去。   接着,岳朝郢又叫来一个自己从俄国带回来的,人高马大的俄国仆人,用俄语让对方盯着岳宏卫,不许岳宏卫出门,为了保险起见,他还让人把岳宏卫住的那个很小的院子给锁了起来。   岳朝郢这么做,是为了让岳宏卫跟那些日本人彻底断了联系。他还打算以岳宏卫的名义,发表一些反日的文章,如此一来,岳宏卫自然能跟那些日本人断地干干净净的。   而他这样的打算,并没有告诉岳宏卫。   身边的心腹被带走,自己被关了起来,旁边还有一个语言不通的俄国壮汉一直盯着自己……岳宏卫越来越怕。   岳朝郢,是不是已经知道他的身份了?   岳家的事情,穆琼并不清楚。   这日从岳朝郢家中离开,他并没有去找傅蕴安,而是去拜访了几个学识渊博的人。   然后,从那些人那里,穆琼就得知,清朝末年的时候,就已经有人给汉字注音,以此来认汉字学汉字了。   当然了,这些人的注音并不是拼音,而是像中国人学英文,在“apple”上面标一个“阿婆”那样的“注音”,用本国文字来标注汉字。   此外,这时候的政府,已经找了人整理这样的注音方法了。   穆琼得知这些,又对照了一下自己在现代的时候看过的资料,也就知道具体情况了。   在民国时期,出现了由外国人的注音方法演变而来的韦氏拼音,政府甚至推广过,只是这种注音方法并不好用,流传也不广。   于是就出现了……外国人用这样的注音来写中国人的地名人名之后,中国的某些文人学者竟然看不懂,不知道人家写的是什么的情况。   这甚至在后世闹出很多笑话来。比如当时民国这边的一个大人物,国外的作者在自己的书写他的时候,用了这种拼音来写他的名字,但后世的人翻译这本书的时候,竟然不知道这个人是谁,直接音译了……   就连孟子被这么一折腾,都成了“门修斯”——当时国外的一个学者写了一本书,在里面引用了孟子的一句话,中国的学者又将它翻译成中文,翻译的时候以为“门修斯”是国外的一个名人,同样直接音译了……   毫无疑问,这样的注音方法,是不太合适的。   如果可以,穆琼希望可以快点推广汉语拼音,但汉语拼音要推广并不容易,尤其是在这个连广播都没有的时代,不仅如此,这还不像标点一样,他写篇文章,就能将之全部解释清楚。   汉语拼音,怎么说,都要先教一部分人学会才行!   同时,还有一个问题,那就是他的拼音,其实学得很一般。   他并没有系统地上过学,都是让家教教的,虽然学了拼音,但后来没怎么巩固,渐渐地就忘了一些,等学了英语法语之类,对拼音就更不熟悉了。   当然了,他看到拼音,是会拼的,但让他完整地将拼音全部写出,声母韵母整体认读音节全部标注出来,却有点困难。   不过,他其实也不必一上来,就拿出一个完整的方案。   他的国家能人辈出,兴许他起个头,别人就能将之补充完整。   这么想着,穆琼拿过一张信纸,就开始给之前合作过的教育部的官员写信。   当初为了不让穆永学得逞,穆琼曾和这个官员合作,让对方推广标点,而那事之后,这个官员时常会写信给他,还给他送过礼物。   现在,穆琼就说了一些自己对拼音的想法,并且写下一些拼音,用汉字标注读音,然后将信寄了出去。   穆琼很忙,这一忙,就把傅蕴安的母亲给忘了。   但傅蕴安的母亲,却一直惦记着穆琼。   因为霍英的警告,她不敢去穆琼的学校闹事,但她想要见见穆琼。   这天晚上,范珍珠就上了汽车,让人把她送去傅蕴安的住处。   范珍珠来上海的时候,身边是跟了两个伺候的女佣,还有一些保镖的,而今天早上,傅蕴安安排的女佣,也到了她身边。   她就这么带着三个女佣,到了傅蕴安的住处。   霍英安排的女佣道:“夫人,女人这辈子,最重要的就是儿子,你可不能跟儿子生分了!”   “我也不想跟他们生分,但他们跟我生分!”范珍珠道,她其实挺好哄的,傅蕴安安排的人,不过短短一天,就把她哄好了。   “既然生分了,夫人就想办法把关系重新搞好,别跟他们对着干……”这人没办法打消范珍珠的念头,就想让范珍珠别对穆琼太苛刻。   “不是我跟他们对着干,使他们跟我对着干!”范珍珠又道。   这人:“……”   而这个时候,外面的动静,让穆琼走了出来。   作者有话要说:   2008年,有人翻译国外的书的时候,把“蒋、介、石”用韦氏拼音的原文为“Chiang Kai-shek”的名字翻译成了“常凯申”   在之前,还有人把孟子翻译成了门修斯 第228章 几百万   穆琼白天一般是不在家的, 不过今天正好在家。   《特务》又要开始刊登了,他就趁着最后的时间, 将稿子修改了一遍, 然后又用属于天幸的字迹来誊抄。   他刚忙完,就听到了外面的动静,走出去后, 就看到一个身形微胖,五官不错但脸上皱纹很多的中年妇人带着三个女佣从外面走了进来。   她穿着一件特别老气的褂子,头发全部往后梳起,露出发际线后移的脑袋来。   这是一个旧式的中年妇女,应该也是……傅蕴安的母亲。   眼前的女子的眉眼, 跟傅蕴安很像。   穆琼没想到会突然见到对方,不免惊讶, 但很快就冷静下来。   傅蕴安派去照顾范珍珠的那个女人, 被范珍珠当成是霍安妮派来的。   范珍珠对上海非常陌生,对这个会山西话又了解上海的女佣也就非常信任,这会儿,她对这个女佣道:“他就住在这里?”   “是的, 三少住在这里。”   “他是个傻的吧?放着大房子不住,住这么个小房子!”范珍珠嫌弃道。   范珍珠前些年虽然受过苦,但自从回国,那日子就越过越好了。   别的不说, 她在山西住的房子,那是非常大的。   但上海这地儿不同, 这里的房子都很小!   “这房子不小了。”穆琼接话。傅蕴安明显是不想让他跟自己的母亲见面的,但既然都见到了,他总不可能不理会这位霍夫人。   范珍珠抬起头,就看到一个身材高大的年轻男子从屋里出来。   这人个子挺高,穿着一件浅色的竹布长袍,大概是有些热的缘故,将袖子卷了起来,露出精瘦看着就有力的胳膊,手腕上还戴着一块手表。   “哪里不小了,我住的屋子,院子就比这房子大!”范珍珠用带着浓重口音的国文道,又问:“小伙子,你是?”   穆琼的样子,是很讨长辈喜欢的,范珍珠第一次见到他,就很喜欢他。她觉得这人应该是自己的三儿子的朋友——她那三儿子虽然不正常,但很会交朋友,这一点她也是佩服的。   穆琼时常跟霍英身边的管事打交道,对山西话很了解,倒也能听明白范珍珠说的是什么,他笑了笑道:“我是穆琼,您是蕴安的母亲?”   范珍珠怀疑自己听错了:“你是穆琼?”   范珍珠想象中的穆琼,应该是跟那些戏子一样,把自己折腾地跟个妖精似的男人,结果……眼前这个大小伙子,是穆琼?   “是的,伯母。”穆琼笑道。   范珍珠之前还对穆琼和颜悦色的,现在却变了脸色,几乎立刻就要发作。   但看了看周围,她又忍住了,只对穆琼道:“我们找个空屋子,我有话跟你说!”   因着怕别人知道自己儿子的毛病,她特地强调了空屋子。   穆琼笑笑,把她带到了堂屋里,又让下人们都出去。   “伯母要跟我谈什么?”穆琼问。   “我要跟你谈我儿子的事情!”范珍珠道:“你跟我的儿子,就是蕴安,是不是在一块儿?”   穆琼从霍英那里知道了很多范珍珠的所作所为,但还真不知道,原来范珍珠已经知道他和傅蕴安的事情了。   不过知道了也好,穆琼直接应了:“是的。”   “你好好的一个男人,为了钱跟另一个男人在一起,你是怎么想的?你对得起你家祖宗吗?”范珍珠道。   穆琼:“……”这话可真不好听……他和傅蕴安在一起,可不是为了钱,他要是惦记钱,也不会整天往外散财。   “你现在还年轻,以后总要娶媳妇生孩子的吧?你快点跟蕴安分了!”范珍珠又道。   “我不会娶妻生子。”   “你这种糊弄人的话,我是不相信的,你这样的人,我了解的很,你们就是趁着年轻,出来捞点钱!”范珍珠鄙夷地看着穆琼,她这人没见过市面,对这世界的了解,全部来自各种八卦,而男人跟男人的事情,她就只知道有些男人会捧戏子。   “伯母,你误会了。”穆琼道。他这会儿有点生气,但不是气范珍珠这么说他,毕竟他自己清楚,没有这样的事情。   他气的,是范珍珠说话竟然这么难听……蕴安在她那里,怕是受委屈了。   “什么误会?你敢说你和蕴安在一起,不是为了钱?”范珍珠冷笑了一声:“这样吧,我给你一万银元,你离开蕴安!”   “我和蕴安在一起,还真不是为了钱。”穆琼道:“还有……一万银元,伯母你不觉得太少了?”   穆琼怎么都没想到,来了民国后,他竟然还能碰上被人甩支票这样的情节。   不,范珍珠真要甩,甩的应该是庄票……   “一万你还嫌少?你也别太贪心了!”范珍珠道。   “一万真不多,我虽然不是大富大贵的,但花一两个月写本书,也能赚个一万。”穆琼道:“我办的杂志,都不需要我花什么功夫,一个月也能给我两三千的纯利。”   托傅蕴安的福,他的书卖到了全国各地,甚至还有书在国外出版了,教育月刊也不单单只在北京上海杭州苏州卖……赚得可不就越来越多了?   可惜都被他花了……   穆琼琢磨着,自己还是要攒点钱才行,毕竟他身份男人,还要养家。   范珍珠愣了:“你写个书,能赚这么多?”   “伯母不知道?”穆琼道:“还有,伯母你知道蕴安的身价吗?”   范珍珠当然是不知道的:“他就是个大夫,能有什么钱?”   “蕴安的医院,一个月赚个一万没什么问题,他还有别的收入,一个月怎么着都能赚好几万 。”穆琼胡编乱造——他对傅蕴安的收入,其实是不了解的。   “好几万?”范珍珠被惊住了。   别看她是军阀的妻子,但因为本身不太靠谱,霍大帅是不敢给她太多钱的,一般一个月给她一千,随便她折腾。   范珍珠的衣服吃食,都不需要自己花钱,这钱就都存了下来,琢磨着要拿来给儿子娶媳妇用。   一万大洋对她来说着实不少,她没想到自己看不上的儿子,竟然能赚这么多。   “所以伯母你想让我离开蕴安,怎么都要给我个几百万吧?”穆琼道。   范珍珠:“……”   推门进来的傅蕴安:“……”   “当然了,就算你给我几百万,我也不会离开蕴安。”穆琼立刻表忠心。   傅蕴安得知范珍珠来找穆琼了,就急匆匆赶了回来,结果一进来,就听到穆琼在那边说什么几百万。   虽然没有听清前因后果,但傅蕴安也能猜个大概。   穆琼说就算给他几百万也不会离开自己,傅蕴安是相信的,毕竟穆琼这人,一直不怎么在意钱……他好笑地看了穆琼一眼,又看向自己的母亲:“娘,你怎么来了。”   范珍珠还被“几百万”震撼着,这时候下意识地就问:“你一个月,真能赚好几万?”   傅蕴安的医院因为有西林,赚得挺多的,此外,霍英也会每个月给他钱,加起来好几万是有的。   但他开销也大,养手底下的人,买买国外的东西,再多的钱扔下去也瞧不见,偶尔还能赚上不少。   他的母亲突然这么问,应该是穆琼说了什么……傅蕴安道:“能。”   范珍珠突然有点茫然:“你爹呢,你爹一个月赚多少?”她一直觉得当官的才有钱,但琢磨着一个月几千一万也不少了,毕竟他家的下人,月例一个月就几块。   现在她儿子都赚这么多,她丈夫那不得一个月几十万?   “爹他要养兵,还要靠二哥给钱。”傅蕴安道。   “啥?”范珍珠的认知被颠覆了,她一直觉得她丈夫,那是再厉害不过的了,毕竟去北京,听说还能见着皇帝……可现在,她丈夫还要她儿子给钱?   范珍珠顿了一会儿,突然道:“你们赚这么多钱,怎么不找个女人结婚?没有孩子,这钱将来要怎么办?”   穆琼:“……”他突然觉得,他对傅蕴安的母亲的态度,有点太好了……   “这年头世道这么乱,有了孩子又能如何?”傅蕴安道:“我无论如何,也不会娶妻生子。”   “我也是。”穆琼对上了傅蕴安的目光。   他们两个就这么相互望着,气氛好得不行。   但是范珍珠又怒了:“霍蕴安,你真是个白眼狼,赚这么多钱,一分钱也不给我!你是不是把钱给傅家人了?”   穆琼和傅蕴安之间暧昧的气氛立刻就消失了,傅蕴安对穆琼道:“抱歉,我母亲脾气不太好。”   “没事。”穆琼道。   两人一起忽略了范珍珠。   范珍珠其实也挺可悲的,她什么本事都没有,也什么都不懂,身边的人都管不好,就算有心闹腾,在她的两个儿子并不纵容的情况下,她也翻不出什么浪来。   傅蕴安很快就把她送了回去。   等把人送走,傅蕴安又道:“你不用在意我娘,她很快就要回去了,而我们会一直待在上海,碰不到一起。”   傅蕴安以前,对自己母亲的感觉一直很复杂,虽然不喜欢,但还是忍不住靠近。   毕竟这是他的母亲。   而且,他母亲虽然有时候不讨人喜欢,但也有些时候,她会给霍安妮唱童谣,会给他们准备食物。   正因为这样,他们兄妹几个,是不会真的不理她的。   但现在,他那种期盼母亲多看自己几眼的情绪淡了。   其实没有母亲,也不影响他什么。   就算范珍珠不想走,傅蕴安坚持要把人送走,范珍珠也是没办法的……而傅蕴安,他已经下定决心了。   “好。”穆琼应了一声,又亲了一口傅蕴安:“你要是有什么事情……可以告诉我。”   傅蕴安点了点头,但张了张嘴,到底没说自己家里头的事情,只道:“我一个月赚不了好几万。”   穆琼笑起来。   傅蕴安要把范珍珠送回山西,但最后没成。   那天从傅蕴安这里回去之后,范珍珠就开始装病,还不吃东西……虽然不管是穆琼还是霍英,都知道她是在装病,但范珍珠又哭又闹又绝食,他们实在拿她没办法,就只能以她病了为理由,不让她出门,又在她身边多安排了几个人。   范珍珠的到来,并没有影响到穆琼什么,他的日子还是照过,而几天后,《特务》就又一次在希望月报上刊登了。   希望月报几乎立刻就被抢购一空。   “这个常胜西真的太阴险了,竟然想出这样的法子来!”   “这些日本人太可恶了!”   “也不知道是不是真有这样的人!”   ……   看书的普通百姓议论纷纷。   至于一些文人,却惊叹不已:“天幸竟然写一个恶人……当真与众不同。”   “这常胜西的种种做法,让人毛骨悚然。”   “这样的书,也不知道天幸先生是怎么想出来的,太厉害了!”   ……   当然了,也有人看这书,不是为了消遣的。   江家。   江新春看过前面两期的《特务》之后,就交代了书店老板,若是再有印着《特务》这本书的希望月报出来,让书店老板立刻送来。   江新春可是上海的地头蛇,谁敢不听他的话?于是一大早,书店就把书给他送来了。   他让人炸了一碟子臭豆腐,一边吃一边看。   《特务》这本书里的一个个案例,是非常值得学习的。   江新春不爱看书,之前还一直觉得看书学知识不靠谱——那些书都很难看懂就罢了,他的天下是他打出来的,他知道的种种事情,也是他在打拼中摸索出来的,他可不觉得看书有用!   那些嚷嚷着“之乎者也”的书呆子们,也没见干成什么事情!   不过,自从上海这边开始刊登一些好理解的白话书,他渐渐地也就会看点闲书了。   毕竟这些书好懂。   结果,他看闲书,竟是从中看出不少东西来!   江新春很想弄一个跟《特务》里的间谍组织一样的组织来。   同样有这个想法的,还有江凤鸣。   江新春把臭豆腐吃完,手上的书也就看完了,而这个时候,江凤鸣来了:“爹,我有事求你!”   “你有什么事情要求我?”江新春饶有兴致地看着江凤鸣,他儿子以前,还从来没有跟他说过“求”。   “爹,你给我一些人手,再给我一点钱吧!”江凤鸣道。   “你想做什么?”江新春问。   江凤鸣之前一直不知道自己想做什么,有点迷茫,才会每天吊儿郎当地不干正事,但这会儿,他已经有了明确的目标了。   他想要组建一个强大的情报网络!   他的组织,一定要比日本人的组织更厉害!   江凤鸣说起自己的想法来。   江新春不置可否,一直看着他。   江凤鸣被看得心里没底,正纠结呢,江新春道:“钱和人我都会给你,你好好干。”   江凤鸣高兴地应了一声。   同一时间,很多人跟江家父子一样,在研究《特务》这本书,就连藏在上海活动的高盛希也不例外。   《特务》新的一期有很多内容,主角办成了很多事情,而这些事情,高盛希那是越看越熟悉。   哪怕其中很多事情,他们其实并没有干过。   “我们队伍里的奸细,还没有找到?”高盛希问。   “还没有。”高盛希的手下道,他们最近一直在查奸细的事情,弄得人心惶惶的,可惜什么都没有查出来……高盛希的手下也很无奈。   高盛希这时候,却是看向了自己的手下。   他们一直查不出奸细,会不会这奸细,其实是他身边的人?   高盛希的脑海里闪过这么一个念头,越想越担心,不过他很快,就告诉自己这是不可能的。   “岳宏卫那里有消息吗?”高盛希又问。   “没有,他应该是被他的父亲关起来了,我们现在联系不上他。”   “那暂时就不要联系了。”高盛希道,突然又想到了什么:“我们在霍英的工厂,有几个人了?”   “一共有三个人。”那人道。   霍英的工厂,都是去外地招贫苦百姓的,他们事先并不知道这些人要去哪里招工,自然没办法把人安插进去,只能想别的办法。   幸好,因为有些员工把家里人带来了上海的缘故,他们总算安排了人混进去。   可惜人数不多。   高盛希点了点头,眉头皱起。   这人还是太少了……   高盛希在看《特务》,其他的日本人也有在看的,而除了日本人,其他国家的人,也都看到《特务》了。   英法两国的人就很喜欢这本书:“这本书,我们一定要快点翻译出来,寄回国内!”   “这书非常棒!”   “那些德国人真倒霉!”   “我相信这书要是出版,一定有很多人去买。”   ……   英法两国的人很喜欢这本书,但也仅止于此了,而有些人,在看到这本书之后,已经炸了。   一个德国人在看过之后,就忍不住骂起来:“卑鄙无耻的日本人!”   那些日本人真的太可恶了!   他们原本是打算把山东还给中国,让中国出兵帮他们的,结果日本人突然对他们动手!   日本人突然对他们动手也就算了,竟然还用阴谋诡计,不正面较量!   这德国人简直恨死了日本人。   其实根本没用那么多阴谋诡计的日军:“……”我们也是看了书,才知道原来我们国家的特务这么厉害的!   《特务》这本书的讨论热度过了两三天降下来的时候,穆琼收到了北京发来的电报。   那个当初推广了标点的人,邀请他去北京。   来回的车费会报销,这也就算了,他去了北京,还能拿钱。   这人可以说很有诚意了,而他这么做,就是为了拼音。   穆琼给他写的信很厚,里面写了很多拼音知识,并且讲解了拼音的读音和拼写方法,当然了,这个读音,穆琼是这样标注的:a(阿),o(喔),e(呃)……   接到电报之后,穆琼有些犹豫。   他来到民国之后,就一直呆在上海,最远也就去过苏州,现在要去北京……害怕之类的情绪,他肯定是没有的,但他担心离开了上海,上海这边的一摊子事情他会顾不上。   孤儿院、教育月刊、学校……他虽然不怎么管事,但还是很关注,关键时刻会给点建议的,现在总不好把这些全部扔下。   还有就是他正在写的连载,不管是《换子记》还是《特务》,都没有写完,尤其是《换子记》,这书穆琼是仔细写慢慢写的,书不会太短,短时间里也就写不完。   穆琼这一犹豫,就一直没想好要怎么办,结果没过多久,他就收到了另外一封电报。这封电报还是之前那人发的,在电报里,他道歉说自己之前太着急了,考虑不充分,又说穆琼要是不方便,他可以来上海。   这人对拼音,真的很重视。   也是,这个时候,在这个国家,是有很多人想要救国的,也努力寻求各种方法,大家对教育更是无比重视……   接连来了两封电报,自己要是不回复,这人说不定就要来了……穆琼回了一封电报,让对方派几个人过来跟自己学习,又说自己所知的拼音并不完善,需要有人重新研究过。   北京教育局。   穆永学原本在教育局,风头是很盛的,前途一片光明。   但如今,他却成了个笑话。   之前他没少在办公室里说自己的儿子不成器,又一再夸楼玉宇,结果,楼玉宇竟然就是他儿子!   办公室里的人都很同情他,也都觉得他很倒霉,然后就暗暗笑话他。   这些人甚至还暗自警醒,发誓一定要公平对待每个子女,免得像穆永学一样倒霉。   这日上午九点,教育局的工作人员陆陆续续来了。   他们很多人的手上,都拿着报刊杂志,并且,几乎所有人都拿了《希望月报》,也就只有穆永学进来的时候,什么都没拿。   “老穆,你没买希望月报?”有人问。   穆永学没说话。他知道他的同事,有很多在暗地里笑话他。   他是个爱面子的,遇到这种事情,理所当然地就不愿意跟那些同事说话了。   穆永学这样子,大家也觉得没趣,就不理他,自己讨论起来,讨论的当然就是《特务》了。   北京这边聚拢了很多进步青年,天幸和楼玉宇的书是很有市场的,之前上海那边的女人嚷嚷着要解放的时候,北京这边的年轻女子同样做出了抗争。   不过这是个长期过程,一次两次并不管用,如今一番抗争下来,也就只是让北京的两所大学,愿意招收女学生而已。   但这已经是一个很大的进步了!   在之前,女子可是没有机会读大学的!   众人正讨论着,就看到他们的上司蔡兆炎来了。   蔡兆炎就是跟穆琼通信,之前还推广了标点的人。   之前他各方面都跟穆永学差不多,两人什么都要争一争,而最后,是他好运赢了。   他今天来的时候,喜气洋洋的,众人一看,就知道他肯定遇到好事了。   少不得就有人问起来,问蔡兆炎为什么这么高兴。   蔡兆炎哈哈一笑:“是有个好消息,不过现在我还不能说!”   他这么说着,看向穆永学。   穆永学之前一直是风度翩翩的,可现在不仅整个人看着不像以前那么整齐,瞧着还有点虚……   听说穆永学在外面找了个相好的……这是在相好的身份,花费了太多力气?   真是的,都一大把年纪了,竟然还干出这种事情来……   蔡兆炎莫名地有些惋惜,但很快又觉得,穆永学这是自作自受——这人也不知道是怎么想的,那么好的儿子都不要! 第229章 教拼音   蔡兆炎打量的目光, 穆永学是感受到了的,感受到后, 他少不得眉头皱起。   他觉得蔡兆炎这么看他, 肯定是在笑话他。   这么一想,穆永学就有点生气,想到昨晚的事情, 就更生气了。   当初从上海回到北京之后,穆永学跟吕绮彤大吵过一架,至于吵架的原因,便是钱。   吵过之后,他因为不满吕绮彤, 就在外面找了个女人。   那女人名叫巧巧,只有十八岁, 生的花容月貌, 还会讨好人,唯一的缺点,就是以前家里穷,没读过什么书。   穆永学年轻时, 觉得自己没办法跟这些没读过书不能交流的女人待在一起,因而他对朱婉婉的不喜一日胜过一日,哪怕朱婉婉是他的妻子,他认识吕绮彤之后, 也没再碰过朱婉婉。   但这会儿,他突然又觉得……这女人没读过书, 也不是坏事了。   巧巧没读过书,于是特别崇拜读书人,他随便说点什么,巧巧都奉为至理名言,还总是用崇拜的目光看着他……   在巧巧面前,他有找回了年轻时意气风发的感觉。   同时,他也发现,教导巧巧读书,是很有意思的事情,看着巧巧认真地描画他的名字,他的心都热了!   穆永学就这么每日跟巧巧待在一起,都不愿意回家去了。   他身上虽然没有什么钱,但每个月几百块的薪水,足够让他过得舒舒服服,再把巧巧养得娇俏了!   而巧巧,也是真心跟他过日子,有了他之后,就再没看过别的男人,后来他把巧巧赎出来,租了一个院子安顿巧巧之后,巧巧更是将他当做了天地,一心一意伺候他。   穆永学之前除了朱婉婉和吕绮彤,没有过其他女人,认识了巧巧之后,方才知道女人竟然这么好,少不得沉迷其中,一开始他还记得家里人,就算不满吕绮彤,吕绮彤让几个孩子跟他要钱的时候,他还是会给的,但跟巧巧在一起久了,他就把钱全给巧巧了,让巧巧攒着买房子。   吕绮彤拿了他那么多钱,反正是不缺钱的。   不久前巧巧怀孕之后,穆永学更是心中得意,觉得自己再厉害不过,   然而就在昨天晚上,吕绮彤找上门来。   昨晚上的混乱,穆永学都不想回忆。   吕绮彤要钱,而他也怕吕绮彤把事情闹大,丢了脸面,最后商量了一晚上,才商量出一个结果来,那就是他以后每个月给吕绮彤一百五十元,而吕绮彤要接纳巧巧。   如此一来,巧巧就是他过了明路的姨娘了!   穆永学为了这些一晚上没睡,今日少不得衣冠不整,还忍不住打瞌睡……他靠在桌上,就迷迷糊糊睡了过去。   蔡兆炎见穆永学这样,更同情了。   至于其他人,这时候却是忙起公务来,而其中几个年轻人,做事更是认真。   倒是那些跟蔡兆炎穆永学这样年纪大的,好些都有些随遇而安的样子,上班的时候,就只看看报纸喝喝茶,又或者,就聊天讲一讲子女,比如说孩子的学业之类。   “我家那小子,不肯好好读书,我就想把他送去日本,让他吃点苦头!”   “现在去日本可不大好,如今同样是留学生,大家都喜欢从西方回来的!”   “还有,最近山东那边一直在闹腾你们也是知道的,还有《传染》和《特务》这两本书……还是别去日本了!”   “这我也知道,只是去欧美的船票不便宜,更别说到了那边之后花销还很大……”   ……   这些人一边叹气一边说,虽说有公费留学生可以考,但考得上的人真的很少,自己花钱去,又很贵。   去日本倒是便宜,但如今这情况……   这些议论,蔡兆炎也都听在耳朵里。   他对自己手底下的人不干活光聊天,是有些不满的,但也没有太生气,他能理解这些人。   他们这年纪的人,经历过的事情太多了,从大清走到如今的民国就算了,现在这北京城做主的人,还三天两头的换。   如此一来,他们哪能踏实做事?   但有些事情,还是要做的。   他总是想自己努力一点,多挣一挣,给自己的孩子挣出一片天地来。   他也想让这个国家好一点,再好一点,这样他的子孙后代,便能过得幸福。   蔡兆炎将几个踏实做事的年轻人叫了过来:“我这里有一趟差事,要去上海办,你们谁愿意去?”   蔡兆炎没说这差事是什么,但这些年轻人里两个很有拼劲的人,却纷纷道:“我愿意!”能去上海看看,多好!   “那……”蔡兆炎看了这两人一眼,最后道:“那你们就一起去吧!”   其实蔡兆炎自己都想去,但他这边事情多,不好过去。   蔡兆炎让不想去的回去,然后就给这两人交代起任务来,说了学拼音的事情。   这两人闻言,都有些兴奋,这兴奋一方面是因为拼音,另一方面,则是因为这一趟去,能见到楼玉宇。   那可是楼玉宇!他们都是看过楼玉宇的书的,很想见见楼玉宇,更想知道穆永学的儿子是怎么样的。   得了任务的两个人很高兴的时候,那几个之前很犹豫,因为种种原因没有说“我愿意”的人,都后悔了。   蔡兆炎都不肯跟人说这一趟是去做什么的,明显这事儿很重要,他们竟然放弃了……   不过到了现在,后悔也没用了。   他们后悔确实没有用了,因为蔡兆炎第二天,就让他选中的那两人南下了,同时也不忘给穆琼发了电报。   穆琼没想到蔡兆炎动作竟然这么快,苦笑了一下,就拿出笔记本,开始将自己知道的拼音一一写下。   他在现代的时候,使用电脑的时候是用拼音打字的。   虽说用拼音打字比用五笔打字慢,但他们写小说的,码字除了手速还讲究脑速,一边打字一边还要斟酌词句的用法还有情节之类。   而他的脑速……一小时想个两千字也差不多了,既如此,码字的速度也就没有必要非要多快多快。   而正是托他习惯用拼音的福,那些拼音,他都是记得的,只是有些韵母戴帽子不带帽子之类的事情,他早就忘了……   好在这些可以让那些人去完善。   穆琼拿着字典,一个个地写字,再给那些字注音。   这事儿,穆琼是抽空做的,五六天过去,也没把常用字做完,只照着字典做了几百字,而这个时候,蔡兆炎安排的人来到上来了。   蔡兆炎找来跟穆琼学拼音的,其中有一个人穆琼不认识,但另一个人……那人又是个穆琼曾经在史书上见过名字的。   这人写过很多文章,也很有名,虽然晚年受了点波折,但好歹后来的日子又好过了,而且挺长寿的……   穆琼见到对方,又听了对方的自我介绍之后,微微愣了愣,然后就笑着把人请到了屋里。   时间紧迫,穆琼也不耽搁,当即跟他们商量好,说是以后每天下午,在他的家中教他们拼音。   穆琼原本是想要在别处教他们拼音的,但后来仔细一想,又觉得那样安排浪费时间——若是在别处教人学拼音,他少不得要到处跑,在家里就不一样了,省了路上来回的时间,好歹能让他在教过这些人拼音之后,立刻开始写作。   要做的事情太多,他只能放弃去医院陪着傅蕴安了。   穆琼的这个决定,那两人都没有意见,还很快就在附近找了一个旅店,安顿下来。   第二天一大早,穆琼起来之后照常锻炼吃早饭,然后就去了岳朝郢那边学外交。   他去的时候,岳朝郢还没有起来,他就先跟着韩禛学习,学了一会儿等岳朝郢来了,再向岳朝郢询问一些他不太懂的东西,并跟岳朝郢聊天。   外交这样的东西,是要多听多看多实践的,穆琼这会儿不能实践,就只能多听岳朝郢说了。   岳朝郢嗓子不好,总是捧着个搪瓷杯子,上午的时候,里面一般泡着他喝惯的安吉白茶,到了下午,就改为菊花茶。   穆琼跟着学了一上午,在岳朝郢倒掉白茶去泡菊花茶的时候告辞,而他到外面的时候,已经有包车在等他了。   他上车回家,随便吃点东西,他的学生就来了。   穆琼的普通话还是很标准的,不过他上辈子是南方人,就不怎么分得清前鼻音后鼻音,好在蔡兆炎找来跟他学习的那两人,都是地道的北京人,国文说得非常好,能分得很清楚。   也因此,穆琼的教学很轻松。   看到自己的学生在“w“下面注音“乌”,不停地背诵,穆琼想到了自己刚学英语的时候做的事情……   穆琼教导这两个学生,是很用心的,有些他不懂的地方,就跟他们一起探讨。   而这,无疑让他的两个学生很感动,也很敬佩。   他们来之前,很想见到穆琼的同时,也是有些担心的,就怕穆琼不好相处,毕竟……从穆琼对待穆永学的样子来看,他脾气很大。   但穆琼实际上非常好相处,平易近人。   这日教学结束,其中一人就道:“穆先生,你跟我们想象的,完全不一样。”   “你们觉得我是怎么样的?”穆琼笑问。   “我们觉得你应该不好相处。”那说话的人道:“之前在北京教过你读书的老师,就说你不爱说话。”   原主是在北京读过书的。   因为穆永学不靠谱,他被迫读了小学。   这年头的人读书都晚,学不出还会留级,在普通点的小学里,十七八岁的学生不少见,可偏偏,穆永学让他跟着他弟弟去读的小学,是一所很不错的小学——吕绮彤给自己孩子挑的学校,能差吗?   在这样的好学校里,自然鲜少有一大把年纪还在读的。   于是,原主就成了学校里年纪最大的学生之一,再加上还有个异母弟弟也在学校里读书,就总被人用异样的目光看。   原主对学校非常排斥,干脆就不理会任何人了,便是上课也不听,就只自己认真看书,学中学里的知识,毕竟小学教的,原主其实早就会了。   而且那时候,原主还是惦记着想要考上北大预科班的。   而正是原主这样的做法,让穆琼完全没有露馅——原主没有朋友,北京城里认识他的人对他的了解就是不爱理会人但成绩很好,每次考试都是第一名,还一直看中学的书……   这样一个人,能写出那样的小说来似乎也是正常的。   这些人得知他如今的情况,一点都不会怀疑,只会强调一句,说他被穆永学耽搁了。   那跟穆琼搭话的人,很快就把这些都跟穆琼说了。   穆琼都快忘了穆永学了,但这时候听人说起,还是多关注了一下,甚至问了一句。   然后就得知穆永学竟然有了吕绮彤以外的女人。   穆永学和吕绮彤一直说他们是真爱,没想到这份真爱,竟然这么快就没了。   穆琼觉得挺没意思的。   见穆琼不感兴趣,那跟穆琼说话的人也不说了,转而说起了别的,倒是让穆琼了解了不少北京的情况。   “穆先生,我母校的学生,一直想请你去母校给他们做个演讲,可惜两地相隔太远!”这人道。   “我要是有空去北京,一定去。”穆琼道。   穆琼每天教导两人学拼音,这两人又很努力,再加上他们国文说得好,不过四五日,他们就把拼音学全了,还巩固了一下。   而这么学全之后,他们不免感慨:“穆先生,你想出来的这拼音,比之前的那拼音,要好用多了!”   穆琼也是这么觉得的,这时候已经有了的拼音要是很好用,后来也不会改了!   不过……“这拼音,不是我想出来的。”   “不是穆先生想出来的,是谁想出来的?”那些人不解。   穆琼道:“这拼音,是很多人一起想出来的,我不方便透露他们的身份。”   那两人更不解了,但穆琼没有过多的解释,他们只能自己琢磨——莫非想出拼音来的人身份不对?   穆琼这时候又道:“这拼音,你们推广的时候,不用写我的名字,直接以国家的名义推广就行。”这拼音不是他想出来的,他实在不好窃取别人的劳动成果。   说起来,要不是推广拼音,应该能改变现在各地语言不同的情况,他也不会厚着脸皮把东西拿出来。   那两人虽然不解,但穆琼都这么说了,他们到底还是答应下来,然后少不得就觉得,穆琼实在是个无私的人。   这两人从穆琼这里离开,就感慨起来:“我之前虽然崇拜穆先生,但总觉得他年纪还小,有些被过誉了,现在来了上海,真的见到他,才知道外面对他的评价,还是不够好。”   另一个人也道:“我也这么觉得。穆先生写的书不去说他,就说他开办学校的事情,就让人敬佩。”   他们两个这些日子只每天下午跟着穆琼学习,就趁着上午和晚上,好好逛了逛上海。   而他们逛上海的时候,少不得听说了很多跟穆琼有关的消息,其中就包括穆琼办学校的事情。   他们甚至特地去穆琼的学校看过,并且靠着身份进去参观了一番……看到那些孩子认真读书的样子,他们的心情都很复杂。   要是这个世界上,多一些穆琼这样的人……   他们想到这里,很快就苦笑起来。   这个世界上,能这么无私的,有几个?   这两人一边聊一边走,先给蔡兆炎发了一封电报说他们要回去了,然后当天晚上,就上了火车。   这样虽然会很累,但他们可以早一点把拼音带回去!   火车上很挤,坐着很不舒服,但这两人的心情,却一直很激动,闲暇之余,还不忘拿出拼音来看,默默背诵。   蔡兆炎没有提前把拼音透露出去,是因为怕这东西不合用,最后白忙活一场平白被人笑话,拼音本身是不用保密的,他们也就大大方方地看着,结果火车里的人,都当他们在学外语,甚至还有人上来搭话,问他们学的是哪一门外语,让他们哭笑不得。   这两人回北京之后,穆琼就轻松多了。   但高盛希却一点都不轻松,甚至受到了来自国内的责难。   日本国内,希望他能尽快把西林的制作方法拿到手。   此外,他们还训斥了高盛希,觉得是高盛希不够谨慎,才让他们抢夺山西时做的种种事情泄露了出去。   高盛希:“……”   虽然他觉得《特务》这本书很熟悉,甚至在里面看到了跟自己做过的事情相似的情节,但这本书,真的是虚构的!   他们拿下山东,靠的是枪,不是特务!   他这样的特务,在当时做的主要的事情,其实是测绘地图打探消息之类。   不过,就算高盛希这么说,别人也是不太相信的,至少日本国内,有些人就不信。   他们有人觉得高盛希做得不够光明,应该要受到训斥,但也有人觉得高盛希做得很好,他们应该想办法培养更多的特务。   当然了,不管他们是怎么想的,他们一致觉得,高盛希现在最应该做的,是尽快拿到西林的制作方法。   “西林要是那么好拿,英法两国早就拿到手了!”高盛希忍不住道。   英法两国就算因为打仗之类的原因,对霍英很宽容,但他知道,他们私底下,肯定是派了人去弄西林的。   就算英法两国的政府没有这么做,英法两国的商人肯定也这么做了。   但他们明显什么都没得到。   上海是英法两国的地盘,他们早就知道西林的存在了,都没有弄到西林,他来了上海才几个月,又哪可能弄得到西林?   高盛希想了想,最终给国内发电报,说了自己的想法,他觉得,他的国家可以和英法两国联合起来,向中国政府施压,让中国政府交出西林——现在中国是他们的同盟国,应当为战争多做贡献!   高盛希这个想法,是很不错的。   以如今的情况来看,他们若是真的这么干了,再许诺一些利益,中国政府肯定会同意!当然了,政府虽然会同意,但霍家不一定同意。   只是,日本方面,却是不想这么做的。   毕竟真要这么做了,西林肯定不会只有日本知道,怕是英法两国,还有美国之类的其他同盟国,都能知道西林的制作方法。   而他们想要独吞。   高盛希的提议,并没有被通过,那边只是催促高盛希,让他尽快弄到西林。   对此,高盛希只能听令。   高盛希发愁的时候,霍英却是离开了上海。   他有一笔大生意要做。   从天幸那里得知俄国要爆发革命之后,他就让人收集了很多很多的粮食棉花,打算去俄国一趟。   那些闹革命的人闹完之后,肯定缺各种物资,而他们抄了贵族的家,应该是不缺钱的……这时候,自然要快些过去,狠狠地赚他一笔。   还有就是那些贵族了,闹起来之后,那些贵族肯定要逃命,他可以帮他们逃到中国,然后收取保护费!   霍英越想越觉得这是个好主意,恨不得立刻出发才好,然后他就立刻出发了。 第230章 中毒   霍英出发的时候, 已经十月了。   上海连下了几场雨,气温降下来很多, 那些穿旗袍的女子, 就在旗袍外面加了披肩。   穆琼发现,这时候的人的创新能力,真的很强。   比如, 他对民国时期旗袍的印象,是很贴身的那种,很能秀身材,可实际上……旗袍出现才几个月而已,市面上就已经出现很多不一样的款式了。   贴身的不贴身的, 盖袖的中袖的,就连领口, 民国的女人和裁缝, 也玩出很多花样来。   不仅如此,一些老裁缝给人量身定制做旗袍的时候,竟然是用一整块的布裁剪缝合的……   穆琼不得不承认,这样做出来的旗袍很好看, 但多少有点浪费布料……当然了,这时候的有钱人,也不在乎这么点布料。   这个时代,女人能穿的衣服很少, 好看的更少,于是旗袍就越来越受欢迎了, 成了流行服装,这会儿上海这边家境好的女子,不管是胖的瘦的,都穿旗袍。   而这时候大家穿旗袍,同样的也没有后世那么讲究。   别的不说,这会儿天冷了,穆琼就看到他学校里的女老师,有人在旗袍里面配了裤子。   这日,穆琼又去了岳朝郢那里。   他早上要锻炼什么的,虽然起得早,但到岳家的时候,基本上已经八点多了,而他每次过去,韩禛都已经在了。   穆琼今天过来的时候,就看到韩禛在翻译一本俄文书。   穆琼向他点头示意,然后就拿出几本书来,开始自学。   两人学到九点多,岳朝郢才起来。   岳朝郢醒来后直接进了书房,就连早餐,都是让人端到书房里吃的。   他在国外住了很多年,但饮食习惯并没有被国外同化,事实上,他跟出国前相比,更喜欢国内的清粥小菜了,并且每顿都要让人炒个绿叶蔬菜,就连早餐也不例外。   这时节蔬菜不多,但岳朝郢喜欢,那总归是有的,他今天的早餐是一小碗粥,一个自家做的拳头大小的肉包子,还有一碟子凉拌毛毛菜,一碟子蒸咸菜,一碟子腐乳,以及一碟子炸花生。   他一边吃,一边和穆琼说话:“听说霍二少去了俄国?”   穆琼道:“是的,昨天刚走。”   岳朝郢道:“近来俄国乱得很,沙皇都自身难保,随时可能会发生动乱……他去做什么?”   岳朝郢今年之所以会回国,就是因为俄国太乱了。   第一次世界大战,俄国也是参加了的,而这个国家跟所有的其他的参战国一样,死了很多人。   也正是这场战争,激化了这个国家本就非常尖锐的社会问题。   今年3月8日那天,妇女们喊着“把战壕里的丈夫还给我们”走上街头抗议,接着又演化为工人起义和士兵哗变,最后,沙皇竟是不得不退位。   而自那之后,俄国就是临时政府和苏维埃两个政权并立了。   岳朝郢便是在这场革命之后回国的,回国之后,他还陆陆续续收到了很多来自俄国的消息。   “越是乱世,越是能发财。”穆琼也不隐瞒。   “可太乱了,兴许就要丢了命,前几个月,俄国的临时政府还开枪杀死了很多游行者,当时整条街,都被鲜血染红了……”岳朝郢说起这事,很是唏嘘。   “老师,国内也不安全。”穆琼道。   俄国那边是挺乱的,但说实话,他们的国家并没有好到哪里去,甚至更加糟糕。   人家有两个政府,而他们国家这会儿,却是各个军阀各自为政的,他就听傅蕴安说,他的父亲正在铸造他们山西独有的银元。   岳朝郢听到穆琼这话,笑道:“这倒也是……我本来还想再为这个国家出出力的,可到底还是自私,到底还是不想死,然后就回来了。”   “老师,你就算回来了,也可以继续出力……你可以去大学教书。”穆琼道。   岳朝郢的学识是没话说的,他虽然没有国外名牌大学的毕业证书,但穆琼觉得,他完全有能力当一个大学教授——他在欧洲和德国,都住过很多年,见识过很多东西,称得上是一个宝库,有很多知识可以教给别人。   他甚至还懂好几门外语!   穆琼现在除了跟着他学外交,就还在学俄语。   “这是个不错的主意。”岳朝郢道:“我也不好坐吃山空,最好还是有点收入……”   岳朝郢话说到一半,突然捂住肚子,冷汗直冒。   岳朝郢年纪不大,不过五十来岁,放在现代还要好些年才退休,但他大概是常年在外奔波熬坏了身体,看着像是已经七十岁不说,身体状况也不好。   “老师,你怎么了?”穆琼和韩禛纷纷询问。   “没事,就是胃有点疼。”岳朝郢挥了挥手道,他有胃病,今天大概是吃多了,胃突然疼了起来……   岳朝郢眉头紧皱。   岳朝郢身体不好,时常生病,现在突然胃疼并不是什么让人惊讶地事情,但穆琼还是觉得有些不对。   岳朝郢的脸色不知为何,竟是有点发黑,不仅如此,他的手也颤抖起来。   傅蕴安是医生,穆琼时常在平安医院待着,见过各种症状的病人,为了写《特务》还专门了解过有毒的物质,岳朝郢这会儿的表现,他看着怎么像是砷中毒?   砷中毒就是字面意义上的,接触了砷之后中毒。当然了,一般人没听过这种物质也不了解它,不过砒霜,估计所有人都听过。   而砒霜之所以毒,就是因为里面含有砷。   砷这种东西无色无味,在古代可是一种很好用的毒品,穆琼写《特务》的时候,就专门写过。   穆琼并不敢确诊,但岳朝郢的状况很不好……“老师,我们马上去医院。”   岳朝郢道:“不过是胃病,我躺下休息一会儿就好了,用不着去医院。”   如果岳朝郢真是中毒,哪是卧床休息能好的?穆琼道:“老师,去医院吧!”   “真不用。”岳朝郢道,见穆琼满脸坚持,又道:“要不找个医生回来,帮我看看吧。”   这时很多人,都是不乐意去医院的,主要是去了往往也没什么用……穆琼看到岳朝郢的脸色越来越黑,直接把自己的怀疑说了出来:“老师,你可能中毒了!”   “中毒?”岳朝郢捂着肚子,满脸震惊。   “中毒?”韩禛也一脸的不敢置信。   “老师你先喝点水,把肚子里的东西吐出来。”穆琼给岳朝郢一大杯水,中毒的人进行急救,最有效的方法,就是催吐。   穆琼看着不像是骗人,岳朝郢也不耽搁,接过水就喝,喝了之后,都不用穆琼多话,他就用手抠了抠自己的喉咙。   岳朝郢将自己刚吃下去不久的早餐全都吐了出来,然后又往自己的肚子里灌水,吐了第二次。   他是经历过大风大浪的,之前穆琼没说中毒的时候,他只当自己是不小心吃坏了肚子,但穆琼说他是中毒之后,他便也有了这样的怀疑。   早些年也不是没有人想要下毒弄死他。   岳朝郢吐了两回,腿一软差点摔倒,幸好穆琼和韩禛一直在他身边,最后扶住了他。   岳朝郢被扶住之后,只觉得头晕目眩,眼前发黑,几乎立刻就要晕过去。   “我们去医院。”穆琼道,和韩禛一起,驾着岳朝郢就往外走。   “老爷这是怎么了?”他们一离开厨房,岳家的下人就注意到了他们,不解地追了过来,询问原因。   “老师他病了,要去医院!”穆琼一边说,一边扶着岳朝郢出了门。   他来岳朝郢这边学习,是有包车送来的,拉车的黄包车车夫还一直在门口等他,这会儿出门后,穆琼就道:“韩师兄,你扶着老师,坐到车上去。”   韩禛着急得很,也不多问,扶着岳朝郢就做到了车上,而这时候,穆琼又对车夫道:“去最近的医院!”   车夫拉起来就走,还不忘道:“先生,你天天来来回回的平安医院,就是最近的……你都不知道?”   穆琼还真不知道平安医院是离这里最近的医院:“那就去平安医院,快点。”   车夫加快了速度,而穆琼则是跟在车边跑了起来。   不到十分钟,他们就来到了平安医院。   平安医院门口的护卫对穆琼,还有穆琼每日乘坐的黄包车以及车夫是很熟悉的,看到这情况就知道必然有急事,也不拦着,直接就让穆琼一行人进去了。   到了门口,韩禛扶岳朝郢下车,穆琼却是立刻就找了医生,然后众人七手八脚地把岳朝郢弄进了病房,搬到一张病床上。   “这样子,应该就是中毒。”有医生来看过,得知已经催吐之后,就给开了维生素C注射液,给岳朝郢注射。   这会儿医疗水平很低,医疗手段有限,而注射加了维生素C的注射液,算是一种被广泛应用的治疗手段了。   遇上伤寒什么的,他们一般也就是给病人吃点维生素,别的就没有了……   当然了,现在有了西林。   岳朝郢开始注射注射液之后,穆琼就松了一口气,而这个时候,得到消息的傅蕴安来了。   傅蕴安穿着白大褂,一进来就问:“这是怎么了?”   穆琼道:“我的老师,好像中毒了。”   傅蕴安学的是外科,其他方面医学知识,他平日里时常看书是了解过一些的,但并不精通,这会儿看了看岳朝郢,就只道:“是怎么中毒的?”   “我也不知道。”穆琼道。   而韩禛这时候,终于清醒过来,他一个高大的年轻人红了眼眶不说,还一把抓住了傅蕴安的袖子:“大夫,你一定要救救我的老师!”   傅蕴安连忙扯回自己的袖子,有点尴尬:“我不是主治医生。”   韩禛没听明白傅蕴安的话,什么叫“主治医师”?   穆琼道:“这位是平安医院的院长傅蕴安,他擅长外科,对老师的情况怕是不怎么了解。”   韩禛之前在宴会上,其实是远远见过傅蕴安的,之前是太着急了,才会没注意,光看着白大褂了,现在听到穆琼这么说,他立刻就认出了傅蕴安,尴尬道:“原来是霍三少,抱歉,我太着急了有点失礼。”   “着急是应该的。”傅蕴安道,然后立刻就吩咐了人,让人把一个老中医请来。   他这么吩咐过之后,没一会儿,那老中医就来了。   中医是很讲究经验的,而经验这东西,无疑是年纪越大就越多的。   那老中医看过岳朝郢的情况,又问了穆琼和韩禛一些问题,然后便道:“他应该是吃了砒霜,这样子我以前见过。”   岳朝郢竟然真的是砒霜中毒?   穆琼虽然早有猜测,但还是很震惊,毕竟岳朝郢这些日子吃东西都是在家里吃的,而不久前的早餐,更是他家里人给他准备的……   “大夫,现在要怎么办?”韩禛问。   “我开个药,让人熬着,等他醒了就喝两碗排排毒。”那老中医道。   西医不知道要怎么治疗砒霜中毒,其实他们中医也不知道,但排毒的药方,倒是有的。   不过这药,也就对中毒不深的人有用。   岳朝郢要是醒不过来,那就没命了,要是能醒过来,吃点药固本培元排排毒,总能养好。   穆琼向那个老中医道了谢,然后立刻就让人去抓药煎熬。   “到时候两碗水煮成一碗就行了。”那老中医道,提着自己的药箱就离开了,而他离开后,穆琼和韩禛又看了看岳朝郢的情况。   岳朝郢的呼吸很平稳,应该没事……   正这么想着,穆琼就看到岳朝郢睁开了眼睛。   “老师,你醒了!”穆琼有些惊喜,岳朝郢能醒过来就好。   “我这是在医院?”岳朝郢松了一口气了:“我是怎么了?”   “老师,你应该是吃了砒霜。”穆琼道。   岳朝郢闻言,本就因为中毒显得很难看的脸色更难看了:“当真是中毒?我今日就只在家中吃了早餐……”他昨天还好好的,今天是突然中毒,肯定是因为早餐有问题。   岳朝郢深吸了一口气,很不好受。   穆琼见他难受,便没继续说什么,而这时候,岳朝郢道:“韩禛,你去我家看看,看有没有别人中毒,若是有人跟我一样,马上把人送到医院。”   韩禛应了,很快就跑了出去,而这个时候,岳朝郢又看向穆琼:“穆琼,今日之事,还多亏了你。”要不是穆琼提醒,他肯定想不到中毒上面去,只会以为自己胃病犯了,然后去床上躺一会儿。   而他真要这么做了 ,说不定就在睡梦中死去了!   岳朝郢想到这里,一阵后怕。   “老师,我也是正好了解过,才知道。”穆琼道。   “这样的事情,是该多了解一下 ……”岳朝郢的脸上闪过挣扎,随即道:“穆琼,我还有事情要拜托你帮忙。”   穆琼道:“老师你尽管说。”   岳朝郢道:“帮我报警。”   此时很多人出了事不爱找警察,岳朝郢没有自己去查,而是找警察,还挺让人惊讶的。   但穆琼知道,这事儿恐怕还真要警察才能办好。   岳朝郢死了,岳家很多人都能得到好处,而想要害岳朝郢,并且有机会给岳朝郢下毒的人,多半是其中之一。   这些人都是岳朝郢的亲人,岳朝郢自己是不好查的,只能找警察。   穆琼立刻就用医院的电话报了警,而没过多久,他就看到穿着警服的江凤鸣带着人过来了。   “你去当警察了?”穆琼问。   “是啊。”江凤鸣笑道,他之前是看不上警察这个职业的,但看了《特务》之后,他想要组建一个情报网络。   既如此,警察这职务也就并不惹人厌了——当警察并且在巡捕房发展自己的势力,这绝对是一个不错的主意。   更别说,租界的巡捕房里,很多人都是江家的手下,因而他很是混得开了。   江凤鸣这会儿,是真心实意喜欢上了当警察的,还对穆琼道:“穆先生,以后你有什么事情,尽管来找我!”   “那就多谢了!”穆琼道。   江凤鸣道:“不用谢。”   江凤鸣简单和穆琼寒暄了两句,就去问岳朝郢事情的来龙去脉了,问完今天的事情,还问了一些江家的情况。   岳朝郢出息之后,他的兄弟姐妹就有点学坏了,这些人的子女,更是整日游手好闲,花天酒地。   最近这段时间,岳朝郢对这些人下了狠手,逼着自己的侄子侄女读书不说,原本每个月给他们的钱,也断了。   岳朝郢觉得,应该是这些人想要他手上的家财,才会对他动手。   岳朝郢说了很多,说得非常详细,就连前几天他逼着侄子戒鸦片和自己的兄弟吵了一架的事情也说了。   他怀疑这事跟自己的侄子有关,毕竟他那个侄子,对他很是厌恶。   岳朝郢中的毒,是他兄弟那个抽大烟的儿子下的?穆琼听了岳朝郢的话有些唏嘘,抽了鸦片的人,有些真的六亲不认!   江凤鸣弄清楚情况就离开了,岳朝郢却又有些撑不住了,但他一直等到韩禛回来,得知没有其他人中毒,才松了一口气,又道:“你们两个,帮我照顾着一点宏卫。”   他说完,就迷迷糊糊睡了过去。   岳朝郢睡过去的时候,江凤鸣已经去岳家查案去了。   这还是江凤鸣第一次查案,他挺兴奋的,下定决心要查个水落石出。   至于穆琼,却是花钱雇了一个医院方面培养的护工照顾岳朝郢,然后又让人搬来桌椅,在岳朝郢的病房里写《换子记》。   《换子记》这部小说,他已经写到高潮部分了,小说里那两个被交换了的孩子的身份,终于暴露了!   穆琼很喜欢写这样的情节,写得非常快,而他写了一千多字,就到了中午。   穆琼让人给韩禛送来饭菜,自己却是去傅蕴安那里吃的。   跟他学拼音的人走了之后,他下午便又待在平安医院了,午饭也是在这里吃的,因而傅蕴安特地让人准备了他喜欢吃的饭菜。   穆琼吃了一口牛肉,有些惆怅:“我天天锻炼,富含蛋白质的食物也没少吃,没想到还是没多少肌肉……”他上辈子很瘦弱,刚穿过来的时候也是个竹竿,还挺羡慕那些健身达人的身材的,可惜他自己虽然一直锻炼,但并没有多少肌肉,胳膊和腿还是细长的。   当然了,他这样说话,也就是随口抱怨,倒也不是真的就想练出大块肌肉了。   傅蕴安:“……”穆琼身上已经硬邦邦的了,他还不够?   穆琼又道:“对了蕴安,你娘怎么样了?”   “她一开始装病,然后现在真的病了。”傅蕴安无奈道。   他的母亲大概是不死心,就装病留下来了,结果她虽然装病,但不忌口,然后就因为吃多了海鲜拉起肚子来,接着又不知道怎么的,突然发烧了……   她就这么病了,被折腾地去了半条命。   见她这样,傅蕴安也不可能逼她回去……反正她接触不了外面的人外面的信息,他就让她在家好好养病了。   当然了,现在必须忌口。   穆琼和傅蕴安一边吃饭一边聊天,吃过之后,穆琼去看了看岳朝郢,便又回来陪傅蕴安了——岳朝郢病了的消息已经传了出去,很多人闻讯赶来,现在那边人挺多的,已经不需要他看着了。   不过,到了下午,得知岳朝郢醒了,穆琼还是过去了。   穆琼过去的时候,岳朝郢正在喝粥,他的手止不住地抖,因而喝得很慢。   他这样子也不知道是身体没恢复,还是中毒后遗症……穆琼有些担心,而他正担心着,江凤鸣来了。   江凤鸣那张路人脸上满是严肃,他从外面进来,就对岳朝郢道:“下毒的人,我已经抓到了。”   虽然岳朝郢觉得下毒的人应该是自己的侄子,但这时候还是问:“是谁?”   江凤鸣同情地看了岳朝郢一眼:“岳宏卫。”   “你说什么?”岳朝郢听到这话,顿时懵了,下毒的是他的儿子?怎么可能?! 第231章 现实版《换子记》   这些日子, 岳朝郢很敏锐地发现,他的儿子跟他想象的不一样。   以前他回国不多, 见儿子在自己面前很是乖巧, 学业上虽说不是很出色,但也不差,还是很满意的, 可最近一段时间的相处,却让他发现自己儿子的很多想法都有问题。   不过这一切虽然让岳朝郢对自己的儿子很不满,但他更多的,却是自责。   子不教父之过,岳宏卫会变成这样, 跟他没有坚持把孩子带在身边好好教导有很大的关系。   他该把孩子带走的,他其实一直知道, 他的母亲不会教导孩子。   不过到了现在, 愧疚也已经没用了,岳朝郢就想着在自己还活着的时候,多教导自己的儿子一点,再给儿子铺铺路, 就算不能保证他一辈子顺遂,总也要让他过得好一点。   于是,他把儿子关起来严厉教导,去给顾家, 给顾世培赔礼道歉,又将自己的多年积蓄分开存起来, 还拜托了穆琼和韩禛将来照顾着一点岳宏卫。   甚至之前中毒前,他还想着他可以去大学教书,在上海培养出一点人脉来,好让别人在他走后帮着点他儿子。   结果现在,江凤鸣告诉他,给他下毒的是他儿子?   “这不可能!”岳朝郢并不相信。   虽然他儿子受了日本人的蛊惑,竟然觉得他们的国家迟早不行,觉得就像当初满人入关一样,让日本人过来没什么……但这到底是他儿子!   他儿子总不会想让他死!   “按照我查出来的情况,事情就是这样的。”江凤鸣道:“我去了之后,先去查的是你的侄子,但他鸦片瘾发作被捆在房间里,也没地方弄砒霜,倒是你的儿子……他以前去买过砒霜。”   江凤鸣如果是个普通警察,恐怕跟岳朝郢一样,会觉得是岳朝郢的侄子下的毒。   毕竟岳朝郢的这个侄子,确实是有点混账的,他今天过去的时候,这人鸦片瘾发作,正在家里大骂岳朝郢。   但他除了警察,还是江新春的儿子。   早几年,他一直在上海混,对上海这地儿,对上海的人,那是无比了解的,碰巧,岳朝郢的侄子他见过。   这就是个软蛋,一点用没有,欺软怕硬窝里横……江凤鸣不觉得他有胆子下毒。   果不其然,查过之后就发现,他根本没有作案条件,倒是岳宏卫形迹可疑。   而且,在岳家的人都很着急,就怕岳朝郢出事的时候,岳宏卫的神态不太对。   江凤鸣想也不想,就封了岳家的大门,又让人去查□□的来路……这一查,还真查到一件事,那就是岳宏卫以前买过砒霜,不仅如此,他的人还在岳宏卫的房间里找到了砒霜。   “他是我儿子,他不可能害我。”岳朝郢道。他一直跟岳宏卫不亲近,也知道岳宏卫不喜欢他……谁让岳宏卫的母亲,是因为他才去世的?   可就算这样,他儿子也不至于想要杀了他。   杀了他对他儿子,有什么好处?   “这我就不知道了,现在他只是嫌疑人,要弄明白到底是怎么回事,还要等几天。”江凤鸣道,更同情岳朝郢了。   他今天在岳家,压根就没在岳宏卫身上看出他对岳朝郢的担心来。   岳朝郢道:“那就麻烦你们了!你们一定要把事情查清楚,还宏卫一个清白。”   岳朝郢已经从穆琼那里得知江凤鸣的身份了,知道这是江新春的儿子。   他虽然是个小有名气的外交家,但无权无势也没什么钱,如今在上海如日中天的江家,是不可能针对他的,既如此,江凤鸣也不会骗他。   想到这些日子自己儿子眉眼间挥之不散的戾气,还有偶尔透露出来的对自己的不满,岳朝郢隐隐觉得,今天他的中毒,兴许还真是他儿子折腾出来的。   但他还是不愿意相信。   “我们会的。”江凤鸣道。   他们正说着,突然有人从外面踉踉跄跄地冲进来,来的正是岳朝郢的母亲,她的身后,还跟着两个下人。   岳朝郢中毒被穆琼和韩禛带走后,岳家人也是很着急的,偏他们不知道岳朝郢去了哪里。   最后,岳朝郢的母亲得了消息,就让下人去附近的大夫那里询问。   岳家是习惯了找中医的,并不去医院,一时间倒是没找到平安医院去,再然后,韩禛就回去了,说了岳朝郢的事情。   岳朝郢的母亲立刻就让人收拾东西,要去看岳朝郢,但岳家其他人都不积极,岳朝郢的母亲让小儿子出去雇一辆马车回来,她那小儿子还一去不回。   岳朝郢的母亲正等着呢,江凤鸣来了,然后岳家人就出不去了,直到江凤鸣把岳宏卫带走,她才跟着出来。   岳母坐马车来了平安医院之后,立刻就跑来了岳朝郢的病房:“老大,你没事吧!”   岳朝郢见到自己的母亲,声音嘶哑道:“娘,我没事。”   “到底是哪个天杀的,竟然给你下毒!”岳母哭道:“老大,家里出事了啊!警察说下毒的是宏卫,竟然把他抓走了!他们一定抓错人了,你可一定要把宏卫救出来。”   岳母满脸着急,说完之后,才发现站在一边的江凤鸣,又道:“就是他,就是他把宏卫抓走的!警察,宏卫怎么可能会害他爹呢?你们是不是抓错人了?”   江凤鸣其实脾气挺好,但一再被人怀疑,还是有点不高兴,不过他也没跟个老太太计较,只对岳朝郢道:“岳先生,我们先走了!你放心,这事我会好好查清楚!”   江凤鸣走了,岳母却还在病房里念叨着岳宏卫是冤枉的,又让穆琼去买水果,让韩禛去买饭,把两人给支了出去。   等两人走了,岳母又让跟来的下人出去,然后就对儿子道:“老大,宏卫怎么都不可能害你,是不是有人想害他,给你下毒嫁祸给他?”   “这事等警察慢慢查。”岳朝郢道。   岳母又道:“你对你的学生,比对宏卫还好,说不定就是养大了他们的心,弄得他们来害你……”   “这不可能!”岳朝郢想也不想就道,韩禛的人品,他是信得过的,甚至比自己的儿子还要相信,至于穆琼……穆琼他也是相信的,更何况,穆琼完全没有理由害他:“娘,是他们救了我!要不是他们,我现在说不定已经没命了。”   “他们也许就是给你下一点点的毒,然后救你……让你感激他们。”岳母道   “那毒的下在粥里,计量不小,我喝的不多又及时催吐,才保下一条命!”岳朝郢道,他胃不好,牙齿也不好,因而吃东西很慢,那时候又在跟穆琼说话,各种吃食都只吃了一半,才侥幸保下一条命来。   岳母会这么说,全因为岳宏卫被抓以前是这么嚷嚷的,现在儿子一解释,她就打消了怀疑,然后又道:“那会不会是……会不会是老二?”   她不想怀疑自己的儿子,但觉得也有可能。   她大儿子对侄子不好,她二儿子心里怨气很大,她那孙子每次鸦片瘾发作,更是会在家里骂骂咧咧,咒骂岳朝郢。   “应该不会。”岳朝郢道,他虽然也有过这样的怀疑,但很快就觉得不可能。   相比之下,他儿子受了日本人的蛊惑欺骗因而给他下毒更有可能。   会不会……他儿子不知道砒霜会吃死人,然后在他的粥里放了?   岳朝郢虽然一直说自己的儿子不可能给自己下毒,但其实已经有点怀疑了……   穆琼并不知道岳朝郢的想法,岳家的事情,他也没插手,只让岳朝郢好好养病。   岳朝郢心里装着事情,少不得有些发愁,但也因为心里装着事情,他积极配合医生,倒是很快就让自己的身体好转不少。   两天后,岳朝郢就提出想要见一见自己的儿子。   这当然是没有问题的,穆琼找了一辆汽车,带着韩禛岳朝郢,还有岳朝郢的母亲,一起去了巡捕房。   巡捕房里,江凤鸣正跟人一起打麻将,他们一边打麻将一边抽烟,弄得屋里乌烟瘴气的。   见到穆琼等人,他道:“是来看岳宏卫的?”   “麻烦江少了。”岳朝郢递过去一个装了庄票的信封。   江凤鸣将信封往麻将桌上一扔,道:“我带你们过去!”   江凤鸣说完,带着穆琼等人就往前走,前往关押人贩的地方。   他走在前面,穆琼等人还没见到岳宏卫,就听到了岳宏卫的声音:“江警官,我真的没有下毒,我怎么可能下毒害我的父亲?这是有人陷害我!”   穆琼听到岳宏卫的话,眉头微皱。   他虽然不去管岳家的事情,但还是了解了情况的,而按照他知道的情况来看,这下毒的,应该真的是岳宏卫。   岳宏卫这是被日本人洗脑了?竟然连这种事情都做得出来……   穆琼对岳宏卫的印象本就不好,如今对他害人这件事,已经没有多少怀疑了,但岳朝郢等人,却还是不愿意相信的,现在听到岳宏卫的话,都有点动容。   一行人转过一个弯,就见到了岳宏卫。   岳宏卫已经被抓起来两天多了,虽然江凤鸣没有给他用刑,但他还是很狼狈的——牢房的条件可不好!   大概是巡捕房的人懒得给犯人倒马桶,穆琼一进来,就闻到了一股尿骚味。   见到岳宏卫这样子,岳朝郢有些心疼,结果岳宏卫看到岳朝郢,竟是瞳孔一缩,有些不敢置信:“你没事?”   岳朝郢的脸色当即沉了下来。岳宏卫这态度,这话,是很不对劲的,而这一点,就连岳朝郢的母亲,都意识到了:“宏卫你怎么说话的,你爹当然没事!”   岳宏卫也意识到自己说的不对了,但没太在意,见到岳朝郢活着,他就有种大势已去的感觉了。   在岳宏卫看来,岳朝郢关着他,对他态度大变,不把人脉和钱交给他,应该就是知道了他的身份。   高盛希的身份都能泄露,他的身份被人知道,真的再正常不过!   至于岳朝郢当时没有对他做什么……岳宏卫觉得,这应该是因为岳朝郢还没有百分百确定的缘故。   他越想越觉得是这么一回事,要不然,岳朝郢为什么会让他读《换子记》?   岳朝郢跟这时候的很多父亲一样,是不会表达感情的,他跟岳宏卫又非常生疏,这才会让岳宏卫有了这样的怀疑,而这么怀疑之后,岳宏卫饱受煎熬,最终决定先下手为强。   他看周围人的态度,就知道岳朝郢并没有把他的身份告诉别人,既如此,只要岳朝郢死了,他是不是就安全了?   还能理所当然地继承岳家!   他就下毒了。   砒霜这种毒,他听高盛希讲过,很多人中毒之后,并不知道自己中毒了,常常稀里糊涂就死了,被家人当做发了急症……岳朝郢最好就是这样!   就算岳朝郢死后,别人发现了他是中毒死的……岳宏卫觉得,应该也没人会怀疑到他身上。   只是岳宏卫没想到,他竟然很快就被抓了。   但他当时,还是没绝望的,他给岳朝郢下的计量很大,岳朝郢必死无疑,而等岳朝郢死了,他奶奶肯定会把他从牢里弄出去。   岳宏卫就这么等着,结果等来了活生生的岳朝郢。   砒霜那么毒,岳朝郢却好像没事一样,岳宏卫突然怀疑起来,怀疑这次的事情是岳朝郢设计的。   岳朝郢说不定早就知道他想下毒了,然后将计就计假装中毒,就为了能把他抓起来!   岳宏卫死死地盯着岳朝郢。   岳宏卫这态度……穆琼总算知道,江凤鸣为什么会觉得是他下毒的了。   “岳宏卫,你跟高盛希勾结在一起就算了,竟然还给老师下毒,你还是人吗?”穆琼问。   岳宏卫还是强撑着:“我没有。”   “你别狡辩了,你的身份,我们都已经知道了。”穆琼道:“你和高盛希,联系了多久了?”岳宏卫是汉奸,这点毫无疑问,就不知道他是什么时候开始当汉奸的,还有这次的事情,是不是高盛希指使的?   穆琼想了很多,岳宏卫却误会了:“你们果然知道了!”   穆琼隐隐感觉到不对,岳宏卫说的,跟他说的好像不是一件事……“我们当然知道了,不过之前还没确定,现在倒是确定了。”   他这话说的模棱两可,也是想看看,能不能让岳宏卫说出点什么来。   没想到岳宏卫还真说出什么来了:“岳朝郢,你这个老王八!假惺惺的不是好人!哈哈,你一定很难受吧,你儿子也不知道在哪里……”   岳宏卫前些年,压力一直很大。   他原本,一直是岳家少爷,是家里最尊贵的人,很有优越感,虽然因为自己母亲的事情跟岳朝郢不亲近,但隐隐的,也是有点敬佩自己的父亲的。   他甚至还想着,等长大了,要成为跟自己父亲一样的人,为国家做贡献。   谁曾想,等他长大一点,竟然得知自己并不是岳朝郢的儿子。   他惶惶不可终日,每天都担惊受怕,都快憋出毛病来了。   现在觉得自己的身份暴露了,他还挺高兴的,甚至一阵轻松——他终于不用伪装了。   但岳朝郢听到他的话,却如遭雷劈——岳宏卫这是什么意思?什么叫“你儿子也不知道在哪里”?   他的儿子,不就是岳宏卫吗?   岳朝郢几乎立刻就想质问,又硬生生把自己已经到了喉咙口的话吞了回去。   他是一个外交官,知道谈判技巧,很清楚这种时候,必须要冷静。   岳朝郢能冷静,他的母亲却冷静不了:“宏卫你说什么胡话!”   已经把所有的一切都撕开了,岳宏卫也就不怕了,他也不去管自己的奶奶,只盯着岳朝郢:“你最好放了我,要是你放了我,我就告诉你你儿子在哪里!”   “你知道我儿子在哪里?”岳朝郢顺着岳宏卫的话问。   岳母还懵着:“你们在说什么?”   韩禛更懵,他的老师来之前还在说岳宏卫不可能害他,这是怎么了?   也就穆琼清醒一点……他想到了自己写的《换子记》。他一直觉得,自己写的这部小说很狗血,没想到现实竟然更狗血……   岳宏卫可不知道他们想的,他这时候只想保住自己的命:“我当然知道你儿子在哪里!当初他们把我跟你的孩子换了之后,你的孩子就由我的父母养着了!”   岳宏卫这话是为了活命胡诌的,他是日本人,但是个孤儿,根本没有父母,而岳朝郢的儿子……他们怎么可能好心养大岳朝郢的儿子?   就算想要从小培养间谍,花钱买些五六岁的孩子还不简单?别说在这个国家买了,就连在日本,也不难买,谁乐意去养个婴儿?   岳朝郢的儿子,当时就死了。   岳宏卫这话一出来,岳朝郢就克制不住地晃了晃。   岳朝郢虽然之前在岳宏卫的事情上有点糊涂,但他并不笨,事实上,他非常聪明。   听到岳宏卫这话,他东平西凑之下,差不多就已经知道到底是怎么一回事了。   他儿子还在襁褓里的时候,和他的妻子一起被土匪绑了,怕是那时候,有人换走了他的儿子。   他很喜欢穆琼的《换子记》,却没想到自己竟然也遇上了这种事情。   怪不得他儿子对《换子记》这么排斥,他还当他是因为顾世培的事情厌恶穆琼才不愿意读……   岳宏卫看着岳朝郢,岳朝郢也同样看着岳宏卫。   他猜到岳宏卫说的,应该是假话了。   结合之前岳宏卫的行事作风往深处想,他甚至猜到,那孩子应该是日本人换的。   他是外交官,对特务之类的事情有所了解,自己在国外的时候,也会刻意收集一些消息,正因为这样,一直觉得天幸的《特务》写得夸张了。   日本人的特务,哪能那么厉害!   结果,人家就是那么厉害!   他的儿子,竟然二十多年前,就被换了!   要不是霍英那边揪出了高盛希,他说不定会一直被蒙在鼓里……要知道,当初他儿子跟高盛希走得很近的时候,他对高盛希的印象还挺好的。   而他那时候,甚至一心想要把儿子培养成一个合格的外交官。   岳朝郢一阵后怕,要是他真的那么做了,要是他们的国家,出了一个是间谍的外交官……   “你快让他们放了我!不然你儿子会出事的!”岳宏卫道。   岳朝郢还是看着岳宏卫。   这越看,他越觉得不对。   岳宏卫跟他,真的一点都不像,也不像他的妻子,甚至有些地方,他跟他们是既然不同的。   这个人,恐怕真的不是他的儿子。   岳朝郢几乎已经肯定了这件事,但一时半会儿,他还是做不出什么决定来,最后深吸了一口气,转身就走。   穆琼等人都跟着出去,走出一段之后,满脸茫然的岳母捂着胸口问:“老大,我是不是做梦?我怎么听宏卫说,他不是你的儿子?”   “娘,你不是做梦,他就是这么说的。”岳朝郢道,浑身发颤。   岳母直接就晕了过去,韩禛连忙扶住她,然后就看到岳朝郢也晕了……这次穆琼扶住了岳朝郢。   这事情乱的……穆琼无奈极了,又有点庆幸。   幸好他提前揪出了高盛希,让高盛希这边的人乱了阵脚,如若不然,还不知道最后会发生什么事情……   穆琼这边一团乱的时候,北京的蔡兆炎,等到了那两个南下学拼音的人。   他立刻就让这两人说起拼音来。   那两人学得很好,很快就给蔡兆炎说了起来,还一个字一个字拼给蔡兆炎听。   “这拼音当真不错!”蔡兆炎惊喜万分,又写出一句话来,让他们将拼音写出来。   这两人当即照做。   蔡兆炎一时间两眼放光,盯着那串拼音道:“汉字太过繁琐,应当弃用,但要让所有人都改用英文,却又很难……这拼音实在是好东西!我们可以弃用汉字,改用拼音!”   蔡兆炎越想越觉得这是个好主意。   至于穆琼……穆琼要是知道……说不定会后悔把拼音拿出来了…… 第232章 铤而走险   蔡兆炎忙得很。   之前推广标点, 就已经很不容易了,要完全普及标点, 少说也要再过个十年, 这拼音定然更加麻烦。   并且,没有当权者的支持,这事儿绝对是办不成的。   然而恰恰因为这样, 他升起了无穷斗志。   一时间,蔡兆炎看着竟是年轻了一些,但之前跟他并驾齐驱的穆永学,这会儿却是带点颓废地打了个哈欠。   他的妻子和妾室天天在家里闹事,这个说那个故意找麻烦, 那个就说这个欺负自己……这样的争风吃醋让穆永学隐隐有些得意,却也耽搁了他很多时间, 他以前每天早晚, 好歹是会看看报纸看看书的,但最近他都不看什么了。   穆永学惦记着自己那个还没出生的孩子,有些无心工作。   蔡兆炎却是带着那两个下属去拜访了很多人,跟人讨论拼音。   一时间, 北京的文人,很多都知道了拼音,也讨论起拼音来。   穆琼专门给蔡兆炎发了电报,说拼音不是自己想出来的, 这事蔡兆炎是相信的。   标点国外是有的,穆琼改了改用来当句读, 并不稀奇,但拼音这样的东西,必然是要很多人一起研究,才能研究出来的。   这恐怕还真不是穆琼一个人想出来的。   但这拼音是穆琼拿出来的,这点毫无疑问。   蔡兆炎也没瞒着跟他讨论拼音的人:“这拼音,是我手底下的人去上海跟穆琼,也就是楼玉宇学来的。拼音应该是他跟另外一些人一起研究出来的,他们将之贡献了出来,让我们研究。”   “原来如此!现在的年轻人,真了不得!”听了蔡兆炎解释的人纷纷道,又有人说:“以楼玉宇的性格,不想掺和进来也正常。”   现在大家啥事都要吵一吵争一争,有些人是热衷于此的,但也有些人并不喜欢这样的争吵。   看穆琼平时的行事,就知道他是个很低调的人,不爱掺和到各种事情里去,只默默做事,他们也没必要打扰他。   这些人继续活动起来,一心为了推广拼音而努力。   就算废汉字改拼音这件事成不了,推广拼音也能让国文有个统一的读音,这是利国利民的好事!   北京的事情,穆琼并不清楚。   岳朝郢的身体本就没有大好,受了刺激之后立刻就倒下了,又回到了平安医院住着。   岳朝郢前些日子对穆琼的教导非常用心,穆琼肯定要照看着他一点,于是就开始了每天吃过早餐,就和傅蕴安一起去平安医院,然后在平安医院待一整天的生活。   这一天的时间里,他有大半天的时间会陪着岳朝郢跟岳朝郢学习,剩下的时间,就待在傅蕴安那里写小说。   这天来到平安医院,穆琼就往岳朝郢的病房走去。   岳朝郢以前整天跟那些俄国贵族打交道,养成了晚睡晚起的习惯,但这些日子住在医院里,每天早早地有人过来让他睡觉,倒是把他的作息给改了过来,穆琼到的时候还不到八点,他已经在吃早餐了。   他的面前放了一只炕桌,上面摆了一碗粥,还有一碟子凉拌海带,一碟子花生,一碟子炒鸡蛋,而他正慢慢地喝着。   韩禛也在吃早餐,不过相比于岳朝郢,他吃的就丰盛多了,除了粥还有肉包子,配粥的小菜的样式也不一样,是咸菜和腐乳。   韩禛把咸菜倒在粥碗里,一边啃肉包子一边喝粥,看到穆琼才停下,然后打了招呼。   穆琼也跟他打了个招呼,然后就将自己带来的纸笔放在了旁边的书桌上。   岳朝郢住的这个病房,是傅蕴安专门让人收拾的,里面摆了两张床给韩禛和岳朝郢睡,此外还放了两个书桌,给韩禛和穆琼用。   韩禛并不是上海人,他是跟着岳朝郢来上海的,现在岳朝郢生病,他干脆就住在病房里了,穆琼注意到,他桌上正在翻译的俄文书,一晚上过去又翻过了好几页。   穆琼坐下写了点《换子记》,而他没写几个字,韩禛就吃完了,坐在旁边的位置上继续他的翻译。   倒是岳朝郢吃得很慢,他其实没什么胃口,但为了自己的身体着想,还是坚持把所有的食物都吃完了。   岳朝郢吃完后不久,穆琼雇的来帮着做杂事的护工,就把碗碟全都端走了。   岳朝郢和韩禛的饭食都是医院提供的,吃过之后要把碗碟还到医院的厨房里去。   护工走了之后,岳朝郢就开始给穆琼讲课。   他现在精力不济,讲的也就不是什么高深的东西,只讲一些自己的所见所闻。   “俄国普通百姓的生活并不好过,那里的冬天很冷,贵族壁炉里的炭火是不断的,但穷人时常有饿死的,那边的百姓在冬天过去之后去走亲戚,有时候甚至会发现亲戚一家,已经全部冻死在了屋里……那边的条件很恶劣,但也因为这样,百姓都非常强壮。他们一年里能种植的时间并不长,粮食总是不够吃,就会结伴去打猎……”岳朝郢说的时候,有些词汇还会说俄文。   穆琼听得很认真,有些自己不能理解的,就在本子上随意记上几笔。   技多不压身,他是该多学几门语言的。   穆琼学语言,只要自己将之理解了,理顺了,就能学得很快,进度还是很不错的,而这日,岳朝郢陆陆续续讲了一上午,那护工就端来了岳朝郢和韩禛中午的饭菜。   岳朝郢的午餐依然是粥和几样清淡的小菜,韩禛的就实在多了,有满满的一盆饭和一大块红烧肉,还有红烧豆腐和时令蔬菜。   当然了,穆琼吃的更好——他去了傅蕴安那里,那边的桌上,足足有六道精致的菜肴。   “岳先生的情况怎么样了?”傅蕴安问。   “老师他还惦记着家里人,一直在努力养病,已经好得差不多了。”穆琼道,岳宏卫竟然不是岳朝郢的儿子……这事儿出来之后,穆琼很怕岳朝郢受打击出事,但岳朝郢比他想象中要坚强多了。   “那就好。”傅蕴安道:“对了,我哥发电报回来,他就要进入俄国了。”   “这么快?”穆琼道:“蕴安,你一定要提醒二哥,小心为上。”   “我会的。”傅蕴安道。   穆琼和傅蕴安聊着霍英的时候,霍英已经来到俄国境内了。   他们国家和俄国的关系一直不好,清朝那会儿,双方没少打仗,屈辱的条约也是签订过的。   对曾经的霍英来说,俄国和日本其实没什么区别,不过现在日本招惹了他一回,他对日本的厌恶,就超过俄国了。   当然了,就算这样,他对俄国也是不喜欢的,但这份不喜欢,并不影响他过来赚钱。   这会儿的俄国挺乱的,普通人过来,怕是一不小心就会被抢了,但霍英身份不简单,又带了很多人,受到的待遇就截然不同了。   俄国现在的两个政权,还有其他一些势力,都联系上了他。   畏寒的霍英在自己身上裹上厚厚的皮毛,琢磨着最好还是早早把东西卖了快点回去——他可受不了这地方的冬天!   而且,据说战争随时会发生……霍英是想要靠着战争发一笔战争财的,但他并不打算将自己置于险境。   这么想着,原本还想晾这些势力几天,然后再把东西卖个高价的霍英,直接联系了天幸说的会在斗争中胜利的那方,然后把带来的物资全都卖了。   给那个注定会胜利的政权卖个好也不错,这样等他们胜利了,说不定还有更大的生意等着他!   霍英这么想着,卖东西签合约的时候,也就很爽快。   霍英惦记着要好好结交这个政权,方便以后继续做生意的时候,坐在霍英面前跟霍英做生意的那个人,已经对霍英感激不尽了!   他们现在虽然占据上风,但轮财力,肯定是比不上那些贵族的,结果霍英竟然不跟那些贵族交易选择了他们……   这霍英真是个好人,说不定还是赞同他们的思想的,他们一定要结交好这个朋友!   这人这么想着,当即又跟霍英下了个订单,想要购买粮食棉花。   霍英喜出望外,当即答应下来,还顺便推销了一番自己在上海周边收购来的蚕丝:“蚕丝除了可以做漂亮的丝绸,还能用来制作轻便保暖的棉袄,缝在军装里面是很不错的……”   俄国最近物资短缺,这人想过之后,干脆给霍英下了个定做军装的订单。   霍英拿到订单之后,就马不停蹄地离开了俄国,路上的时候,还把他手底下的管事全都叫到了身边,嘱咐他们很多事情。   “以后俄国这边的生意,我不会再出面,全由你们来!”   “这事你们要保密!我们这一定要悄悄地来,免得最后被人盯上。”   “你们想办法让他们多买那些空有个名头不实用的东西,把他们的钱榨出来!”   ……   霍英说着说着,又提到了天幸说的,可能会仓惶出逃的俄国贵族:“过些日子,那些俄国贵族怕是要逃,你们可以把他们弄到上海来,这可都是肥羊,手上有的是钱,就该宰了!”   宋彦秋挺有本事的,爬升的速度很快,这次也被霍英带上了。   他之前虽见过霍英,但没跟霍英说过几句话,现在突然听到霍英这么说,受了点惊吓,迟疑地问:“我们还要宰人?”年纪不大又读多了圣贤书的宋彦秋觉得这事儿不能做。   霍英闻言,有些无语地看向宋彦秋:“你是猪啊!我说的宰是宰客的宰,是让他们买东西!”他是个生意人,可不干打家劫舍的事情!   宋彦秋松了一口气。   霍英看了宋彦秋一眼,琢磨着这人还是经历的太少,竟然还能误会……   不过年纪小就代表可塑性高,他胆子还很大,竟然敢在这种场合发问……   霍英喜欢有主见有见识,还对自己忠心耿耿的人,这会儿就琢磨开了,琢磨着一定要好好培养一下宋彦秋。   穆琼对此事一无所知。   他要是知道,说不定会被惊掉了下巴——宋彦秋在原本的历史上,可是个杀人不眨眼的恶魔土匪!   结果现在,这个恶魔土匪竟是在担心,担心以后去俄国做生意会遇上土匪,还在琢磨要怎么才能躲开俄国的土匪。   宋彦秋的脑子灵活的很,没过多久就想出一个法子来,他就跟霍英提建议,建议霍英招募俄罗斯本地的男人来保护他们。   “这个主意不错,你去办吧!”霍英道,然后不再跟他们说话,而是躲进了自己屋里。   天气越来越冷了,他有点不舒服!   霍英早点把东西卖了,确实是个好主意。   公历十一月七日,俄国爆发了革命,当然了,因为按照俄国的历法,这天是十月,因此这革命,又被称为十月革命。   革命爆发的时候,霍英已经离开俄国了,而上海这边,对遥远的俄国的情况,那是一无所知的。   这天,江凤鸣找到了穆琼。   那天穆琼等人去见过岳宏卫之后,江凤鸣曾经找过岳朝郢一次,问岳朝郢有没有想好要怎么处理岳宏卫。   岳朝郢当时就给了四个字——“公事公办”。   虽然自己的亲儿子被换走了,但岳宏卫要是乖巧听话,就算哪天岳朝郢知道了真相,也不会把他给怎么了。   就算是养狗,养久了也是有感情的,更别说是个人了。   但岳宏卫……他竟然想要下毒害死自己。   别说岳朝郢了,就连一直把岳宏卫当心肝宝贝看的岳朝郢的母亲,都心冷了,这个老太太那天虽然晕了,但其实没什么事情,而她醒来后,立刻就回家吃斋念佛去了,说是要赎罪……   对恨不得自己去死的岳宏卫,岳朝郢是无论如何,都做不到宽容以待的,离开了巡捕房,冷静下来之后,他已经不把岳宏卫当自己儿子了。   而江凤鸣从岳朝郢这里得了准信,立刻就对岳宏卫动了刑。   岳宏卫是高盛希的父亲埋下的一颗棋子,他们对岳宏卫,是抱了很大的希望的,因此不怎么联系岳宏卫,于是,岳宏卫之前过的生活,也就跟上海这边的家境跟他差不多的人家的少爷一个样。   这样一个人,又哪里受得住刑罚?江凤鸣都没用什么刑,他就把自己知道的全都说了。   而江凤鸣从他嘴里得到了一些消息之后,不仅抓住了一个隐藏起来的日本间谍,竟然还差点抓到了高盛希。   可惜的是,最后还是让高盛希跑了……   “江少,你过来,是事情有了新进展?”穆琼问。   “这倒不是,我过来其实是想提醒你,让你小心点。”江凤鸣道:“那个高盛希最近被我追得到处躲,我怕他会铤而走险做点什么。”   穆琼同样担心,当下道:“多谢你的提醒,我会注意。”他跟傅蕴安一起出门,是不用担心的,身边总有很多人跟着,不过以后他若是需要独自出门,一定要带上几个人。   穆琼还是很惜命的。   江凤鸣说高盛希被他追得到处躲,这是真话。   江家是上海的地头蛇,江凤鸣一手巡捕房一手江家,要找个人那可比别人简单多了!   高盛希这些日子,过得跟丧家犬差不多。   他们不敢随意出去买吃食,不敢住好点的地方,还丢了不少东西——他们原本手上有些设备,可以发电报跟上海以外的人联系,现在早就没了。   高盛希成年后做过很多任务,但从没这么狼狈过,但恰恰因为这样,他愈发不肯服输。   高盛希乔装改扮,偷偷见了手底下的一个人:“你给我的消息准确吗?霍英当真离开上海了?”   “是的,他离开上海了,之前他在上海的时候,是时常来工厂转悠的,但现在,已经一个多月没人见过他了。”   “都一个月了,为什么现在才说?”   “之前不敢确定……”那人有些尴尬,他没说其实不单单是因为不确定,还有别的原因……他没弄到西林,甚至连跟西林相关的信息都没有查到,担心只跟高盛希汇报这么个消息,高盛希会不满。   高盛希也懒得管这些,他皱起眉头思考了很久,最后道:“我们……不如玩一把大的!”   霍英不在,他又被人盯上了,再这么下去迟早会暴露,在这样的情况下,他与其再按兵不动慢慢查探,还不如铤而走险干一票大的。   高盛希很快就做了决定。   按照探听到的消息来看,霍英盖的工厂,是围着一个核心区域建造的,形成一个圆,而那个圆的中间被人严密看守,西林应该就在那里。   高盛希想要弄点事情出来,然后乘乱摸进去看看。   高盛希这么琢磨的时候,霍英的工厂的正中间,原本生产西林的地方,穆琼看着空荡荡的屋子问傅蕴安:“二哥真打算把工厂都搬去山西?” 第233章 各方反应   “二哥打算把所有涉及技术的工厂, 都搬到山西去。”傅蕴安道。   穆琼很快就弄清楚霍英的打算了。   霍英很重视技术,别的商人买了缝纫机回来, 做衣服赚钱的时候, 他已经让人研究缝纫机了。   而在之前的一年里,他更是利用西林,换来了很多珍贵的机器, 还有一些技术,以及技术工人。   这些机器、技术还有技术工人,在这个时代的这个国家,是非常珍贵的。   上海虽然很安全,但在这里, 最顶层的是英法两国的人。   别的不说,就说这儿的有些会所, 不是洋人根本进不去。   当然了, 最近这几年算是最好的时期了……欧洲在打仗,英法等国对各个殖民地的控制,也就放松了。   霍英手上,如果只有制作缝纫机之类的技术, 他就算一直在上海待下去,也是没关系的,但他的手上还有西林……   早些日子,霍英就已经把西林的生产设备, 还有负责生产的工人全都送去山西了,最近, 傅蕴安又将另外的一些机器还有技术工人送去了山西。   这事儿他都是让心腹办的,办得很隐秘,甚至没有坐火车而是用的船和马车,外面的人压根就不知道。   “二哥以后,是不是不待在上海了?”穆琼又问。   傅蕴安笑道:“是的。”   他二哥一开始来上海,是为了看他,后来在上海待着,一方面是这里方便跟国外联络,另一方面,则是因为天幸在这里。   他们那会儿从天幸手上得到了西林的制作方法,总不可能跑到山西去研究。   不过现在情况变了……如今想要西林的人太多,要是继续待在上海,他们肯定保不住西林。   穆琼知道傅蕴安的想法,这时候道:“其实西林这东西,霍家不一定能保住,就算霍家保住了,其他国家的人也能将之研究出来。”   青霉素的成分也就那样,这会儿说不定已经有人在培育它了,只不过一时间研究不出量产的方式而已。   要知道在原本的历史上,青霉素面世之后,又过了好些年,产量才总算得到提升。   “这我也知道。”傅蕴安道,突然看向穆琼:“穆琼,如果我想用青霉素的制作方法换取一些东西……”   穆琼道:“其实我一开始,是想直接登报,将青霉素的制作方法彻底公开的。”   傅蕴安吃惊地看着穆琼。   “后来觉得不能便宜了洋人,又见二哥二话不说就拿出那么多钱给魏亭建学校,觉得他人不错,才决定联系他。”穆琼道。   傅蕴安觉得太巧了……他二哥并不是一个爱搞慈善的人,当初给魏亭那么多钱办学校,其实是有多方考量的。   一方面,是因为得知他跟魏亭关系不错,又在魏亭身边见到了穆琼,另一方面,则是因为他二哥刚来上海,想要树立一下自己的形象。   一个愿意花钱办教育的人,给人的第一印象,总归不会差。   “当时我还想着,要是二哥不相信,或者想要对我不利,就把西林彻底公开。”穆琼又道。   傅蕴安:“……”他当初特别不解,不明白天幸为什么要把这样神奇的东西给他,后来知道穆琼就是天幸之后,就觉得穆琼应该是怕麻烦才会把西林给他们。   现在才知道,原来穆琼那时候竟然是想把西林彻底公开的。   穆琼又道:“所以,你想用西林换东西,尽管去做就好,只是最好能惠及天下百姓。”不管是西林还是拼音,在穆琼看来,都不是他的。   高盛希惦记着西林,穆琼和傅蕴安在谈论着西林的时候,英法两国的人,也在惦记着西林。   之前英法两国并没有出手抢夺西林,一来是战争太激烈拖住了他们,二来则是他们觉得,他们国家的人,肯定能把这种华人都能做出来的东西研究出来。   然而他们想错了。   他们国家的科学家虽然也培养出了一部分西林,但一直做不到量产。   这也就算了,西林在他们的国家,名气还越来越大!   欧洲经历过很多次瘟疫,老百姓对细菌的恐惧,是深入骨髓的。因为害怕酵母菌伤害自己的身体,都能不吃面包的人,在得知出现了可以杀死细菌的药物之后,自然是迫切地想要得到的。   而《传染》这本书的出现,更是将民众这样的情绪推至顶点。   《传染》这本书挺可怕的,代入感特别强。   后世的人看了丧尸电影鬼故事什么的,会心生恐惧担心自己也遇上这样的事情,这时候的人看了《传染》,也同样心生恐惧担心会出现这样的传染病。   于是,有钱人变着法子购买西林,囤积西林,也就将西林的价格炒地越来越高,同时,那些真正需要西林的人,比如说战场上受伤的战士,他们却得不到西林。   而这一切,让英法两国的士兵都愤怒起来。   “不是说西林会优先供给在战场上受伤的战士吗?西林呢?”   “我们在前线流血流汗,凭什么西林最后留给了那些蛀虫?”   “我们要西林!”   ……   如今英法两国参战的士兵,很多是因为理想和爱国才上战场的,他们的意见,政府不可能忽视。   英法两国的人一边发布公告,说西林断货是因为他们没有购买到足够的西林,又表示他们一定会从遥远的东方购买来足够的西林。   这样的公告,总算是安抚住了那些士兵,然后,英法两国的人就联系了中国这边的人,要求这些人弄到西林。   英法两国在中国,是有外交官的。   这两个国家一度非常辉煌,尤其是英国,之前可是日不落帝国!他们自然不像日本,惦记着派特务去偷……   他们了解过情况,得知霍英一直不愿意交出西林之后,立刻就联系上了如今的政府。   他们表示,中国既然已经加入了他们这一边,那就该有所表示,比如说西林这样的东西,就该共享。   他们这样的要求,是让政府这边的人非常愤怒的——这些人带走了那么多劳工也就算了,竟然还想要西林!   这战争又不是发生在他们国家的!凭什么让他们出人又出钱?   然而,英法两国也没这么傻……他们在打了一棒子之后,立刻就给了一颗甜枣。   他们紧接着又说,只要中国这边提供西林,他们愿意给中国诸多帮助,甚至派来一些专业人才,帮助生产一些新式武器。   政府这边的人,立刻就心动了。   这会儿的政府,背后的人可都是军阀!对他们来说,再没有比武器更重要的东西了!   更何况西林不是他们的,把别人的西林交出去,能换来自己的武器……这是多好的事情?   双方你来我往谈过之后,政府这边立刻就决定,要配合英法两国,让霍英交出西林的制作方法。   他们当即联系起霍英来,结果却得知霍英并不在上海……最后,一支由政府官员和英法两国的外交官组成的队伍,坐上了南下的火车。   而这个时候,岳朝郢已经出院了。   江凤鸣从岳宏卫的嘴里得知了很多消息,自然也得知,岳朝郢的亲生儿子,已经没命了。   得知这个消息的时候,岳朝郢大受打击,又晕了一次。   这个国家的人,一直都是将子孙后代看得极重的,现在突然没有了孩子……穆琼很怕岳朝郢会撑不住。   但岳朝郢又一次撑住了,只是言语间,对日本人的恨意几乎遮掩不住。   不仅如此,岳朝郢回到岳家之后,还对家里的几个侄子更加严厉,便是对几个兄弟,也不假辞色,竟是将他们关在了家里。   岳朝郢的两个兄弟自然是不满的,结果他们刚表达出一点自己的态度,岳朝郢就让他们滚出去——岳家这宅子,是岳朝郢某次回国的时候买的,是属于他的!   岳朝郢这样的态度表达出来之后,他的兄弟立刻就不敢闹了,跟鹌鹑一样缩着脖子乖乖听话。   他们其实并不想这样,甚至去找了他们的娘说情,但岳朝郢的母亲现在每天吃斋念佛,别的什么都不管,压根就不帮他们说话。   这个老太太性子并不好,所以早些年,才会整天数落岳朝郢的妻子,最终让那个女子自尽……可真要说起来,她也算不得大奸大恶的人。   至少,她一直很愧疚。   而现在闹出这样的事情来……她觉得这一切,都是她做错了事情的报应!   岳老太太已经打定主意,余下的岁月里,要日日烧香念佛了。   岳家的事情,穆琼都是知道的,也知道岳朝郢为什么要这么做——他放心不下家里人,就想让家里出个有出息的,好歹不至于他没了之后立刻败落。   岳朝郢对侄子上心,对穆琼和韩禛,就更上心了,尤其是韩禛。   韩禛虽然年纪不大,但已经跟着岳朝郢学习了好几年,这时候还有“一日为师终身为父”这样的说法,他和岳朝郢早就跟亲人一样了,现在瞧着,甚至开始像亲父子。   而岳朝郢在教导他们之余,还一直看书看报纸,了解国内情况。   了解着了解着,某一日,岳朝郢突然道:“日本人对山东很是觊觎……我一定不能让他们得手!” 第234章 众人来到   日本人对山东很觊觎, 这并不是秘密,事实上, 在《传染》这本书惹怒了日本人, 引来他们的抗议,穆琼为了辩解又以山东百姓的身份写了几篇控诉日本人的文章之后,上海有点见识的人, 便都知道日本人在觊觎山东了。   岳朝郢,肯定也是早就知道的。   现在他突然这么说……穆琼问:“老师是有想法了?”   “也不能说是想法……”岳朝郢苦笑:“西方的战争快要结束了,英法两国应该能赢,到时候我们的国家,也就能成为战胜国, 自然可以将山东讨回。”   岳朝郢这个说法是没错的,事实上, 这会儿山东那边, 已经有很多人在奔走了。   日本是在战争开始并加入战争之后,以德国是敌对国为理由对德国开战,然后抢夺了德国在山东的殖民地的。   正因为这样,今年他们的国家也加入战争, 和日本成为同盟国之后,便一直有人想要说服日本人退兵,将山东还给他们。   不过,毫无疑问他们一直在做无用功。   到嘴的肥肉, 日本人又怎么可能吐出来?   甚至于,就连最后战争结束, 中国也没能要回山东,以至于都没在合约上签字。   穆琼是知道这一切的,更知道日本后来还会侵华……“老师,就算我们的国家成了战胜国,也不一定能要回山东。”   “这就不得不寻求外援了!英法两国经历过战争之后,需要修生养息,他们会设法从我们的国家谋取利益,但并不会来侵略我们,倒是日本,迟早对我们动手……我们可以许以利益,让英法两国帮我们!”岳朝郢道:“这会损失我们国家的一些利益,但就算我们不这么做,这些国家怕是依旧会从我们的国家掠夺财富。   岳朝郢觉得战争就要结束,以及对西方列强的看法,都是非常正确的,可以看出他见识不凡,不过他虽然想得很好,这事情要操作起来,却很难。   列强是不会把他们的国家看在眼里的,也不会在意他们的请求。   这次,穆琼没开口,倒是韩禛说话了:“老师,你说过列强都是猛兽,我们的国家却是一块肥肉,我们又要如何让他们听到我们的声音?”   “有人去了,他们就能听到声音了。”岳朝郢道:“我要去欧洲。”   “老师,你的身体……”韩禛皱眉看着岳朝郢,岳朝郢的身体很不好,这样子去欧洲,他怕是还没到地方,就已经没命了!   “我会养好身体再走。”岳朝郢道,表情极为坚定。   穆琼见他这样子,突然觉得这主意不错。   别的不说……若是岳朝郢真的能加入到和谈中去,至少可以让后来参加和会的中国代表团,不至于成了一盘散沙。   历史课本上,寥寥几笔写了巴黎和会,中国代表团不签字的事情,但穆琼看过相关的文献资料,却得知当时代表团做出这样的决定,在一定程度上,是为了顺应民意,也知道当时,因为国内政权的混乱,代表团里的人分成了好几派。   当时,有些人是想要签字的,放弃签字虽然痛快,虽然让民众满意,却会损失国家的利益——当时要是签了字,他们多少还是能分到一点利益的,不签字就什么都没了,还会惹怒列强。   而且,那时候日本方面,曾经威胁过,说是中国代表团要是不签字,就要屠杀山东百姓。   一部分人主张签字。   但绝大多数人觉得签字太过屈辱。再加上当时国内很多人关注着这件事,民众都很愤怒,觉得不应该签字,他们也就不愿意签字。毕竟,这字一旦签下,他们就可能被骂成卖国贼,没办法在国内立足。   最后,有些人装病逃避,有些人义愤填膺,最终在跟政府方面联系过之后,一起做出了“不签字”的决定。   当然了,穆琼是个俗人,他也觉得,与其在签字之后,期盼列强给予的许些利益,还不如不签字来的痛快。当然,他对当时的具体情形并不了解,这也只是一家之言。   之后,岳朝郢大概是有了盼头,他的精神一日好过一日,身体也慢慢好了起来。   不仅如此,他还分了家,在给了他那两个兄弟一些钱之后,将人分了出去。   然后,岳朝郢又把房子卖了,然后花钱租住在卖了的房子里,开始整理自己的资产。   他这是孤注一掷,打算带着自己所有的财产前往海外。   穆琼和韩禛都没有劝他。   韩禛是要跟着去的,而穆琼,则是拜托傅蕴安给岳朝郢找了随行的医生和保镖。   这世道乱的很,不多带点人,是不好乱跑的。   此外,穆琼还将他写的那部纯英文小说给了岳朝郢:“老师,这是天幸先生写的书,当然,这书不能署天幸先生的名字……这书您看看,应该是有点作用的。”   岳朝郢对天幸,是非常喜欢的,这时候接过书,就看起来。   他起初看得皱眉:“这真是天幸先生写的?为何写成这样?”   “老师你看了后面就知道了。”穆琼道。   岳朝郢把书往后翻,看了一会儿,就明白穆琼为什么要给他这本书了:“这书是非常有用的!等到了欧洲,我一定会将它出版!”这书能让英法两国的普通百姓知道中国劳工的所作所为,挺好的。   “霍家在欧洲也是有点人手的,老师可以和他们合作。”穆琼又道。   “好。”岳朝郢道:“替我谢谢霍二少……等等,我亲自去拜访霍二少。”   “二少他现在不在上海,但很快就要回来了,到时候老师可以去见他。”   “行,那我就多等几日!”岳朝郢点了点头,又道:“对了,我还一样工作要交给你。”   “什么工作?”穆琼问。   “你和我一道把这本书翻译成法文。”岳朝郢拿着穆琼刚写好的英文书道,在国外出版,总不能只出英文版!   穆琼:“……”对一个作家来说,翻译自己的小说真的很没趣,他更愿意用别的语言,把自己的故事重新写一遍。   但这会儿,他显然不能这么做……穆琼接过书,努力翻译。   穆琼和岳朝郢进行翻译的时候,英法两国来上海找霍英的代表团,已经来到上海了。   一路舟车劳顿,他们到达上海之后,就找了一个大酒店安顿下来。   与此同时,霍英也来到了上海。   上海的天气已经彻底变冷,霍英将一个放了炭火的小铜炉抱在怀里,下了火车。   火车上的气味很难闻,哪怕他包了一节车厢,不许自己身边的人抽烟,火车里浑浊的空气依然让他很不好受,正因为这样,他下火车的时候,是充满期待的。   但被外面的冷风一吹,他又觉得火车上不错了……   霍英钻进等候在车站旁边的马车,才长出了一口气。   这特制的马车里,是烧了炭火的,那炭火就放在马车的座椅底下,人坐上去之后,只觉得浑身上下暖洋洋的。   “你们快带人去我的住处,给我盘个炕!”霍英吩咐身边的人,他回来的时候,带来了会盘炕的人,打算让人在上海给他盘几个炕出来,让他可以好好过冬。   霍英身边的人应下了,霍英又道:“去平安医院。”   他这趟赚了很多钱,可以送点去给他的弟弟……他弟弟手底下的人特别会花钱,他不多给点,花光了他弟弟的私房就不好了!   在霍英的补贴下,私房钱越来越多的傅蕴安:“……”   霍英到达平安医院的时候,俄国发生了革命的事情,终于上了上海的报纸。   普通百姓对其他国家的事情一点都不在意,甚至对如今管着这个国家的人,也并不在意,他们关注的,就只有自己的肚子。   但那些文人,那些年轻人,却都对此很关注,讨论起这件事来。   甚至就连一直不怎么跟人接触的穆琼,也收到了好几张拜帖,邀请他去讨论这件事。   穆琼全都回绝了。   这样的讨论,讨论不出什么事情,他这会儿,正跟着岳朝郢,很用心地学俄文。   他不是搞政治的料,不如就多学点东西。   穆琼这一日,在岳家待到了下午两点多才离开,然后直接去了平安医院,而他一进入傅蕴安的房间,就见到了霍英。   霍英看到穆琼挺高兴的,招呼起来:“穆琼,听说你在学俄语……我带了几个俄国人回来,送一个给你,你可以跟着他学俄语。”   送?穆琼听到这样的说法有些无奈,然后看向霍英身后那几个因为听不懂中文满脸茫然的俄国人,这些人应该是一家的,里面有一男一女两个中年人,还有几个应该是他们的子女的年轻人。   “就让他教你吧。”霍英指着一个年轻的小伙子道,突然又想到了什么,然后指尖一动,转而指向那个中年妇女:“就她!”   以前应该很胖,但现在瘦了,以至于皮肤松弛眼袋很深的中年大妈还是满脸茫然。 第235章 英法来人   穆琼问了霍英, 才知道这一家子俄国人,是霍英从俄国带回来的, 而他们是某个贵族家里的管家以及他的妻子。   霍英离开俄国的时候, 那边的革命尚未爆发,但局势早已非常紧张,沙皇被人看管起来, 一些以前作威作福压榨百姓的贵族,还被绳之以法。   眼前这一家子的人服侍的贵族,就是被推翻的“倒霉鬼”之一,而那贵族被“暴民”抓起来之后,这家人就开始流浪了。   他们没有自己的土地, 财产全部被抢走,日子过得很是艰难, 原本胖乎乎的女主人, 现在脸上的皮都耷拉下来了。   “这家人世代服侍俄国贵族,全都受过教育,那俄语说的,应该比岳朝郢还要纯正, 你好好跟着学,一定能学会俄语。”霍英道。   “那就多谢二哥了。”穆琼道,岳朝郢就要出发去欧洲了,他正愁自己学了一半的俄语要怎么继续。   霍英想了想又道:“这当老婆的既然已经送给穆琼了, 这当老公的,蕴安你收着吧!他们都懂厨艺, 会做俄国菜,就是不太好吃……哦,那个烤肉的味道还是不错的。”霍英收下这家子人之后,一开始想要过一过俄国贵族的生活的,但语言不通!   虽然他带了翻译,但那翻译总不可能一直跟着这些仆人,再加上路上不方便……迄今为止,他是什么都没享受到的,也懒得去折腾这个了。   “多谢了。”傅蕴安没有拒绝,穆琼很喜欢吃肉,要是这人会做烤肉,那么留在身边也挺不错。   还有就是俄语,他也想学学。   霍英见傅蕴安答应了,就让自己身边的俄语翻译将他的决定告诉了那两个俄国人。   穆琼听到那俄语翻译告诉那对中年夫妻,让他们以后为他和傅蕴安工作,然后那对中年夫妻就朝着他和傅蕴安鞠躬,又问翻译他们的子女要这么办。   这对中年夫妻带着四个孩子,一个看着二十来岁的年轻男子和四个十一二岁到二十岁年纪的女孩,那男孩长得很英俊,那三个女孩子更是长得非常漂亮,甚至不像是这对中年夫妇的孩子……现在听说自己的父母要为傅蕴安和穆琼工作,他们有点不安,不想跟自己的父母分开。   那翻译把他们的担心告诉了霍英。   霍英道:“你告诉他们,他们这几个年轻的,以后要为我工作,当俄语老师教导我手下的工人。”   那翻译很快就把霍英的话告知了那家人。   那家人喜形于色,再没有一丝不满,甚至开始不停地道谢,并且用各种各样的语言来赞美霍英。   那些话,穆琼有半数完全不知道他们在说什么,剩下的半数,也要连猜带蒙才能弄明白意思,他试着用俄语问他们,为什么这么感激。   那家人没想到穆琼竟然懂俄语,那中年男子微微顿了顿,然后道:“霍先生是一个令人尊敬的绅士!”   对这家人来说,霍英实在太好了!   霍英捡了他们,给他们吃穿,但没有让他们压榨他们让他们做很多事,甚至没有对他们的女儿出手……天知道他们之前为了护住三个女儿,花了多少功夫!   见到霍英之前,他们的女儿甚至不得不在头发上脸上涂了马粪。   后来,看到霍英对他们很友好,霍英身边的人也都很正派,他们的女儿才终于把自己洗干净了。   但来了上海之后,他们却又不可避免地有些担心,就怕霍英会把他们的女儿当做礼物送给别人……   他以前一直服侍贵族,是听说过一些关于这个国家的事情的,据说他们国家的女人在这个国家很受欢迎,一些人以有他们国家的女人当妾为荣。   结果,霍英并没有这么做!   霍英还让他们的孩子去当老师!   那可是老师啊!他们感激极了。   之前的俄国,阶级观念还挺强的,至少,像他们这样的仆人,一般来说一辈子都要当仆人,他们的女儿想要当老师,更是不可能的。   这人跟穆琼说了很多,考虑到穆琼的俄语不好,还一直用简单的语句来说,又配上了肢体语言。   “他们在说什么?”霍英问翻译。   那翻译立刻就将这些人的感激和感谢转述给了霍英。   霍英:“……”他对老毛子不感兴趣,才没碰那些女人,没想到就这点,竟然让他们这么感激……   霍英于是多嘱咐了一句:“以后别让人欺负了那几个孩子。”他在俄国的时候,见到了很多生活困苦的人,最后选择救这家人,全是因为他看到那对夫妻在保护他们的孩子。   霍英手下的人应下了,然后看了一眼那四个孩子。   还真是孩子!这四人的年纪,比他们的实际外表小多了,里面最大的,是个女孩子,他们一开始都以为她怎么都该二十多岁了,结果才十七岁……   这么一群半大孩子,是该看着点,就是这样的人……能当好老师吗?   “二哥怎么想起来要让他们当老师的?”穆琼问。   霍英道:“我要培养一些懂俄文的人帮着做生意。”按照天幸的说法,以后应该会有俄国贵族逃到他们的国家。   而那些俄国贵族来了他们国家之后,不可能待在穷乡僻壤的地方,肯定会选择租界居住。   天津和上海,应该是他们的首选居住地。   霍英觉得,自己有必要多培养一些懂俄文的人,帮着自己做生意。   想到这里,霍英突然又想到了:“对了,除了让他们教别人学俄文,也让人教教他们中文!这几个人学会了中文,也能帮我干活!”   霍英很快就安排好了这些俄国人的生活,然后又问傅蕴安:“蕴安,娘怎么样了?”   霍英离开上海前往俄国之前,范珍珠病着,但现在都过去好久了……   “她的病一直没好全,就一直在家里待着。”傅蕴安道。他母亲早年受过苦,现在年纪又不小了,身上少不得有点病痛,而这次来了上海之后,大概是受了刺激又水土不服,她就一直病着,都陆陆续续病了几个月了,同时坚持不懈地想要劝他“改邪归正”。   傅蕴安每个星期,都会去她那里坐坐,而每次过去,基本上都是在听她喋喋不休地念叨让他娶妻生子。   “我过些日子就要回山西了,到时候把她带上。”霍英道。他要回山西一趟,等过年的时候,再来上海陪傅蕴安。   “辛苦二哥了。”傅蕴安道,又忍不住问:“二哥,你对自己的将来,有什么打算?   他知道霍英没有他这样的喜欢男人的毛病,但不知为何霍英一直都对女人避如蛇蝎。   “我将来要多赚钱,当世界首富!”霍英的目标大得很。   傅蕴安失笑:“我想问的是二嫂……”   霍英道:“女人有什么好的,耽误我赚钱!”   他说完,站起身来:“我刚回来,有很多事情等着我去做,就先走了!”   霍英说完就跑了。   傅蕴安原本只是随口一问,霍英这态度,倒是真让他有点担心了。   穆琼见到霍英这样的态度,倒是并不如何奇怪,毕竟上辈子的“霍爷爷”,那是一辈子没结婚没有孩子,最后将所有的钱全都捐了出来的。   霍英已经回来了,穆琼就给岳朝郢送了信过去,而岳朝郢当即表示,希望能快点拜访霍英。   正巧霍英刚从俄国回来,也乐意见一见岳朝郢,于是第二天下午,穆琼就陪着岳朝郢,去见霍英了。   霍英是在他的工厂里的,他们的马车在工厂门口停下,一下车,穆琼就觉得身上暖和了一些——今儿个的太阳,当真不错!   时间过得很快,不久前,才是阳历九月,开学的日子,一眨眼,就已经十二月,快迎来圣诞节了,天气也变冷了。   好在这几日阳光灿烂又没什么风,大家倒也不冷,进了霍英的工厂以后,还能看到工厂里每个工人的脸上都洋溢着笑容。   这里的工人,是霍英让人从各个受灾的地方带回来的,来的时候,他们都面黄肌瘦的,现在倒是都胖了,因为都是长身体的年纪,还都高了。   穆琼之前带着自己学校的学生在这里住过,因而所有的工人都认识他,这时候他们一个个的,笑着跟穆琼打招呼:“穆校长好!”   “你们好。”穆琼朝着他们点头,往霍英的办公室走去。   岳朝郢看着那些工人,挺感慨的:“早就知道霍二少开工厂帮了很多人,没想到他做的比我想象的更好……这些工人的状况,看着挺不错的。”   韩禛道:“虽然有人说霍二少是奸商,但在我看来,霍二少是个大善人。”   岳朝郢和韩禛对霍英的印象都很好,见到了霍英之后,态度自然也很好。   而霍英虽然不爱跟人应酬,但对有本事的人,还是敬重的,双方也就相谈甚欢,说了很多俄国方面的事情。   霍英刚去了一趟俄国,又从“天幸”那里知道了很多俄国还有西方的事情,说起国际形势来头头是道还有独特的见解,让岳朝郢对他刮目相看。   两人说着说着,岳朝郢就说了自己想去欧洲的事情。   这件事,霍英是非常支持的,岳朝郢在去俄国之前,跟英法这些国家也打过交道,甚至还有一个法国官员说他是一个值得敬佩的华人……他在欧洲,是认识一些霍英根本就接触不了的人的。   霍英又在岳朝郢前往欧洲的队伍里加了几个人,打算到时候想办法给自己弄点好处。   双方越聊越高兴,结果这时候,一个管事进来了:“二少,有几个洋人来了!他们的身份贵重,我们不敢拦着,人已经进来了。”   与此同时,高盛希也混进了霍英的工厂。 第236章 放火   霍英听说有人来找自己, 立刻问:“来的是谁?”   那管事道:“二少,那被人围在中间的我并不认识, 只是那带人来的……”管事的说了几个名字, 里面有英法两国在上海的掌权者,还有上海政府的官员。   这些人,不说霍英了, 就是没怎么接触过顶层人士的穆琼和回国不久的岳朝郢,也是知道的。   岳朝郢和霍英谈得意犹未尽,这时候就道:“二少有客人来,我就先去别处等等,我们可以等下再谈。”来一趟也挺麻烦, 他是打算谈个尽兴的。   “好,那就劳烦岳先生等一等我了。”霍英道, 又看向那个管事的:“你招待好岳先生。”   “是, 二少。”那管事的应了,带着穆琼等人,就从这屋子的侧门离开了。   而他们离开后不久,英法两国的代表团, 就来到了霍英面前。   霍英看到这些人,心里“咯噔”一下,暗道“终于来了”。   与此同时,穆琼和岳朝郢被那管事的带到了一间书房里, 那管事的还很快端上来了一些茶点吃食,当然也少不了茶水。   送来的吃食有糕点水果瓜子蜜饯这一类常见的, 还有卤鸡爪之类的小吃,连筷子都配上了。   这些东西色香味俱全,但穆琼等人都没心思吃,穆琼道:“老师,你觉得英法两国的人来这里,是为了什么?”   岳朝郢反问:“你觉得他们是来做什么的?”   穆琼道:“他们应该是为了西林来的。”   西林出现已经很久了,但英法两国一直到了现在才做出反应,已经有点晚了。   当然了,这并不奇怪。   这年头交通不便,信息流通不畅,药物这样的东西,更是需要时间检测的,更别说他们还在打仗……   来来回回折腾上一段时间之后,时间可不就过去很久了?   “没错。”岳朝郢道:“这样的东西,肯定会让人觊觎,也不知道霍二少有没有保全它的方法……这是我们国家的宝贝,一定不能轻易让人夺走。”   “二少应该是有办法的。”穆琼道,他话虽然这么说,心里却没底。   霍家是军阀,有些权势,政府方面也要给霍英面子,但列强是不一样的。   他们是完全不把这个国家看在眼里的,又哪会在意这个国家里的一个军阀?   列强如果真的对霍家有了意见,等他们空出手来,霍家肯定要倒霉。   穆琼突然想到,西林既然很宝贵,既然很多人都想得到西林,在即将到来的和谈里,能不能作为筹码?   死亡人数超过五千五百万的第一次世界大战,一共持续了四年。   现在已经是17年年底了,而明年,第一次世界大战就会以德国投降结束,紧接着,和谈就要开始了。   现在的中国,什么都缺,跟这时候的列强相比,大概就是他穿越前,他们国家和一些非洲国家的区别。   而越是这样,他们就越应该为自己发声,为自己争取。   就算短时间里他们不能站起来,不能挺直了自己的背,但总该一直努力,努力站直,也要想办法避免让列强继续从他们国家谋取利益。   第一次世界大战之后,列强为了恢复自身,大量往中国倾销商品和毒品,可是狠狠地给了这个国家一拳的。   当然了,他想要用西林来换取利益,最要紧的,就是要想办法在接下来的十个月里,保住西林。   穆琼这么想着,陷入沉思。   至于岳朝郢,他这会儿心情挺差的,就怕霍英保不住西林。   “我们出去走走?”岳朝郢提议。他们什么都做不了,这时候干坐着让人难受,还不如去外面走走。   “好。”穆琼点头应了,韩禛也没有意见。   穆琼在霍英的工厂,本就是什么地方都能去的,岳朝郢是霍英的贵客,只要他不乱去不许别人去的地方,也没人会拦着他。   那被霍英吩咐了照顾他们的管事,最后带着他们,好好参观了一番霍英的工厂。   这工厂比最初的时候,已经大了很多,生产的产品也更多了,就说纽扣,便多了些花样。   穆琼是看着它一点点变成这样的,现在看到了一点不觉得稀奇,但岳朝郢却很高兴:“这工厂当真不错,要是能多几个这样的工厂,何愁我国的工业不兴?”   “我们的工业想要兴盛,还是要有技术,以及能让工厂好好扎根的土壤。”穆琼道。这个国家却技术不说,那些官员真的太腐败了……   穆琼和岳朝郢边走边聊,说了很多话,而走到一个地方的时候,岳朝郢突然道:“那边的人,瞧着不太对劲!”   岳朝郢是低声说的,说完之后还道:“就是左手边离我们二十步远,躲在人后的那个人。”   穆琼听到岳朝郢的话,找机会往那边看了一眼,果然发现有点不对。   他当初为了让霍英多培养一些识字的工人,以天幸的身份建议霍英招工的时候招年纪不大的少年,而霍英照做了。   他的工厂要的工人,是能做精细活儿的,那些少年正合适!便是有些活儿需要力气大的……力气大的年轻人也不是没有,只要饭菜管够就行。   正因为这样,他们一路过来看到的工人,年纪都不大。   但那个被岳朝郢指出不对的人,年纪却有点大了。   不仅如此,他的皮肉太太过细嫩了。   这些工人就算条件好了很多都养胖了养白了,但他们毕竟是贫苦出生的,平常的工作也不轻松,瞧着总归有点糙,手上也满是老茧,但那人看着,一点都不像是经了风霜的。   穆琼这么想着,又看了那人一眼。   那人大概是意识到了不对,想要多开,而穆琼这时候毫不犹豫地指着他说道:“把那人给我抓起来!”   周围的工人突然被穆琼这么命令,是有点反应不过来的,不知道穆琼到底要猪啊谁,结果这时,他们中的一个人竟然转身就跑……他们下意识的就追了上去,将那人抓住了。   “这是奸细?”那个带着穆琼等人过来的管事见状一惊。   “审讯一下他,再问问其他工人到底是怎么回事。”穆琼道。   那管事的立刻就照办了。   霍英手底下有本事的人不少,前几个月因为看了《特务》的关系,他还培养了一些这方面的人才,现在穆琼这话一出来,立刻就有人把这奸细去审讯了。   这被抓住的人并不肯招供,但问过工厂其他的工人之后,那管事的却发现了一件事,那就是潜入到霍英的工厂里的人,怕是不止眼前这一个!   他立刻就让人去抓人,而与此同时,霍英正在跟英法两国的人讨价还价。   霍英是铁了心不肯把西林交出去的。   这样赚钱的东西,他舍不得给出去!   但他又不能这么说,只能跟这些人东拉西扯拖延时间,同时也有点着急。   讨价还价这样的事情,拖延的了一时拖延不了一世,他接下来可如何是好?要不要干脆躲回家去?   但他可以回家,傅蕴安又该如何?   霍英一边担心,一边继续应对自己面前的人。   而这个时候,穆琼那边,他们顺藤摸瓜,已经揪出来十来个间谍,有意思的是,这十来个人,竟然还不是一群的。   这些人有些是国内其他势力派来的,却也有些是日本人或者被日本人培养过的中国人。   穆琼一直觉得霍英的工厂管得很严,应该不会被人渗透,没想到还是避免不了,而抓了这些人之后,穆琼还发现这些人里有两个日本方面的间谍,是今天刚混进来的。   他们今天……有任务要做?   穆琼有了这样的怀疑,但没能从这两人的嘴里问出什么来,只能隐约猜到今天刚混进来的,不止他们两个。   穆琼站直身体,看向霍英工厂的中心位置。   那里,原本是用来生产西林的地方,放满了东西,还有一些人在那里忙活。   但几个月前,那里的生产设备和人,就都已经被搬走了,只留下一些固定的,不好搬动的培养池什么的还留着。   当然了,那并不是个空房间,这会儿,那里放着一些刚从山西运来的西林,还有一些霍英的工厂用得上的比较珍贵的原料。   这些间谍,肯定是冲着西林来的,尤其是日本人,他并没有将所有的日本人都抓住,现在说不定已经有人潜入到那空屋子里去了……   穆琼和岳朝郢是下午来拜访霍英的,这么折腾了一番,天已经暗下来了。   穆琼让人将那些间谍捆起来,然后就让那管事的去准备饭菜,还交代了岳朝郢的喜好。   而交代过后,看到岳朝郢并没有注意到这边,他突然道:“你找几个信得过的人,把中间那地方烧了,嫁祸给日本间谍。”   穆琼知道,英法两国多半是冲着西林来的,而霍英暂时没有应对英法两国的方法。   他挺担心的,而见到这些间谍之后,他突然有了个主意,还是个很不错的主意。   “穆少……”那管事的一惊,放火烧自己的厂?这怎么行。   “你们三少让你们听我的。”穆琼道,又解释了一句:“让人以为……西林相关的一切,已经被人烧光了。”虽说这法子只能解当下的燃眉之急,但勉强还是能用用的。   那管事的立刻就懂了:“是,穆先生。”   穆琼又道:“这件事一定要保密。”   那管事的点了点头,立刻离开了。   而这个时候,高盛希凭借着自己高超的本事,终于潜入到霍英工厂的中心去。 第237章 死无对证   霍英虽然已经将西林的生产设备全部搬走, 但对这个曾经用来生产西林的地方,还是严密看守的, 高盛希为了进来, 花费了不少功夫,光前期的踩点,就花了几个月。   他拿着枪, 带着两个手下小心翼翼地进去。   他已经做好了一进去,就被人发现的准备,但他并不如何害怕。   在这种地方,只要劫持到一个合适的人,他就不会有事, 可以等人来救他。   就算没有劫持到合适的人……他的身上带着定时炸弹,霍英手底下的人, 一定不敢轻举妄动。   投鼠忌器, 他身上定时炸弹若是爆炸,可是能将这一片工厂炸翻的。   高盛希给自己想好了退路,却没想到进去那个防守严密的地方之后,竟然看到漆黑一片。   高盛希一时间都懵了, 跟着他一起进来的两个人,也有点傻眼。   他们在外面的时候没看到这边的房子有灯光透出,但并不觉得奇怪,只以为是霍英手底下的人将窗户全都遮挡严实了, 没想到进了里面,竟发现这里当真没开灯……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走!”高盛希低声道, 带着人小心翼翼地往前挪动,怀疑自己是不是还没有来到真正的核心位置。   又或者……生产西林的地方,其实在地下?   高盛希和他的手下四处摸索的时候,霍英的管事给正在谈话的霍英等人重新上了茶。   给霍英端茶的时候,他的手指微微动了动——这是霍英早就跟他们约好的暗号。   霍英面不改色地接过茶,打开茶杯后看了一眼杯盖。   杯盖上写了四个字——“火烧库房”。   霍英不动声色地做了个动作。   那管事很快就离开了,好似他真的只是个来上茶的下人。   而这个时候,英国的代表还在侃侃而谈:“我的国家和你的国家是同盟国,我们应当好好合作……”   类似的话,这人已经说了不少了,他还说英法两国和中国,一直以来都是友好合作的。   狗屁的友好合作,谁不知道英法两国这些年一直在坑中国?霍英心中腹诽不已,面上倒是没有表现出来,只道:“能与贵国成为同盟,我深感荣幸,只是……”   “你有什么问题?”英国代表用英文直接问。   霍英道:“我们是盟友,日本却还侵占着我们的土地,我的同胞还被奴役着……”   英法两国的人一时语塞。   霍英又道:“你们也知道,我跟日本人有过矛盾,我特别讨厌这些人!”   霍英说到日本人,就仿佛打开了话匣子,不停地说起来,甚至让人插不上话。   英法两国的人:“……”   “若是你们让日本人将青岛还给我们,我一定将西林送给你们。”霍英道。   霍英是舍不得把西林给出去的,说这话是因为知道手底下的人就要有所动作了。   英法两国的人却不知道他的想法,他们小声交谈起来,眉头紧皱。   霍英提的这个要求,想要完成可不容易!   不过他们也理解,他们看了《传染》,来到中国之后,还看了他们国家的人翻译的《特务》……虽然他们也知道其中某些内容是假的,但还是觉得日本人实在太可恶了。   毕竟就算有一部分是假的,总也有一些是真的,据说之前日本人因为《传染》游行抗议的时候,可是有一些山东人写下自己的亲身经历抗议的……   “诸位,时间已经不早了,我为诸位准备了丰盛的晚餐,诸位要不要和我一起去吃点?”霍英这时候又问。   英法两国的人沉思片刻,都点了点头。   众人一起往外走去。   天已经彻底黑了,但霍英几个月前买了个发电机在自己的工厂发电供电,顺便卖电给周围的人,因而他的工厂里,还是有着光亮的。   “我让人给诸位准备了各色中国美食还有西餐,诸位可以尝尝。”霍英道。   霍英觉得自己国家的食物,比其他国家的食物美味多了,但他也知道,其他人并不是这样想的。他当初在欧洲居住的时候,一些白人是鄙视他们的食物的,觉得他们的食物非常肮脏,不能入口。   他并不觉得奇怪,有一次他跟几个黑人打交道,那些人用他们的食物来招待他,那食物也让他避之不及,不敢尝试。   因此,他特地让人去附近正宗的西餐馆买了几份西餐回来——就算他打从心里厌恶这些人,面上却也不好失礼。   当然了,最好那管事的动作快点,这样他就不用陪着这些人食不知味地吃饭了。   霍英正这么想着,就看到不远处,自己曾经百般保护的地方,窜起一阵大火来。   他手底下的人动手了!   霍英忍不住对那个管事刮目相看。   他一直觉得这个管事虽然听话,但没什么胆子,因而只能留在他身边,听他的命令做事,没想到他想错了。   这个管事着实聪明,想出这样的方法来也就算了,竟然这么快就能执行下去……   只是现在被他用来当库房的地方,是一个人都没有的,等最后大火被扑灭,英法两国的人总归能发现不对……   霍英心里闪过很多念头,但其实只是稍稍愣了一会儿。   然后,他立刻就看向英法两国的人,怒道:“是不是你们动的手?”   说完,他才像是意识到了什么,然后立刻就让人去灭火:“灭火!快去灭火!”他一边说,一边还往火场那边跑去,跑得全无风度。   霍英的样子看着太着急太担心了,英法两国的人见状都有点担心,同时对眼下的情况也有些不解:“上帝!这到底是怎么了?”   “怎么会突然发生火灾?”   “不会有事吧?”   ……   这个时候,因为各种公共设施很糟糕,建筑还大量使用木料,火灾也就总是特别严重,17世纪,甚至有一场持续了好几天的大火,差点把整个伦敦给烧光了。   这会儿,霍英往着火的地方跑去了,但代表团的人,却默默地后退了。   “那是什么地方?”一个英国人问。   那个随同而来的政府官员以前是来过霍英的工厂的,早就猜到西林应该是在霍英工厂的中间位置生产的,这时候脸色难看:“那里好像是生产西林的地方。”   “什么?”英法两国的人都被吓了一跳。   “上帝,这火一定要快点熄灭!”   “到底是谁做的?”   “那人竟然做出这种事情来,简直丧心病狂!”   ……   这些人议论纷纷,担心起来,但也有人怀疑上了霍英,觉得有没有可能是霍英自导自演。   但很快,他们又否定了这个可能。   他们这次是秘密过来的,来之前没让任何人知道,霍英不可能提前布局。   代表团的人都在外面等着,盼着那火能快些熄灭。   但这是不可能的。   在得到霍英的示意之后,那管事的就将他们买来,给发电机发电用的汽油浇在了那库房周围,然后一把火把库房给点燃了。   这火大得很,肯定灭不了。   就是可怜了他们放在里面的东西了……好在因为不愿意让人进出,他们存在里面的东西不多,损失了也不至于特别心疼。   那火确实灭不了,正因为这样,高盛希快要疯了。   他潜入到那漆黑一片的房间里之后,就小心查探起来,而他这一查探,就发现里面一个人都没有,只存放了少许东西。   他在其中找到了一些玻璃瓶,这些瓶子里装的,应该是西林!   所以,霍英的西林,根本就不是这里生产的?这里其实只是个幌子?   高盛希有种被骗了的感觉,忍不住暗骂了几句,然后决定离开了。   结果,就在他决定离开的时候,突然有人打开了门,又开了灯。   高盛希带着两个手下,立刻找地方躲了起来,然后就看到那些人搬了一些也不知道是昏迷还是死了的人进来。   高盛希隐隐觉得不对,但这种时候出去无疑是自寻死路,他只能继续潜伏,然后……这房子外面,就被点燃了。   高盛希:“……”   这房子周围一圈都被点燃,很快,这用了大量木材的房子便也被点燃了……   高盛希将自己身上带着的定时炸弹解下,想要找地方逃走,但他之前进来的门已经被反锁,那些窗户,还都是被钉死的。   之前被带进来的人都没死,只是昏迷而已,很快就有人醒了,他们和高盛希一样绝望,然而这时候,想要出去已经不可能了……   霍英建的用来生产西林的地方挺大的,现在,那栋房子已经成了一个巨大的火堆,在黑夜里格外耀眼,也在这个冬天的晚上,让霍英工厂里的人身上暖洋洋的。   普通工人是不知道具体情况的,这会儿一个个情真意切地提水救火,而霍英则是在演戏,生动地演出了悲痛欲绝的感觉。   与此同时,那管事的正在跟几个帮他办事的人说话:“那些间谍让他们活着不好办,所以才放火烧了,这事你们这辈子都不能说出去,说出去就没命了!”   那几个帮着把抓到的间谍送进库房,又帮着放火的人连连点头。   那管事的又说:“你们还有你们的家人,以后可以去山西干活,那里可是个好地方,你们去了那里,一定能享福!”   这些人连连点点,一个个喜滋滋的。要知道,只有最好的工人,才能去山西工作,他们撞大运了!   而那管事的,却是立刻让人把这些人送去了山西。   到了山西把他们往新建的全封闭的生产西林的工厂里一放,他们就算想把这事儿往外说,也没地儿说去。   当然了,那里正如他所说,确实是个福窝,吃的穿的都跟地主老爷一样了! 第238章 后续   大火烧起来的时候, 穆琼等人已经吃上晚饭了。   穆琼之前特地给管事的交代岳朝郢的喜好,其实只是为了找机会跟管事的说话, 但那管事的听进去了, 最后给他们端上来的饭菜,很符合岳朝郢的喜好。   岳朝郢夹了几筷子,道:“我不挑食, 不该麻烦人家的……”   穆琼道:“先生是客,总该好好招待。”   岳朝郢道:“你也是客,哪有客人这么说的?”   “也是……不过就是让他们炒几个青菜而已,真不算什么。”穆琼笑道,岳朝郢的喜好……就是爱吃菜啊!   他们正说着, 外面突然传来了一个正处于变声期的少年的沙哑的喊声:“不好了!着火了!”   岳朝郢闻言一惊,立刻往外走去, 然后就看到了不远处的火光。   “怎么烧起来了?”岳朝郢急了, 突然又意识到不对……“那地方是之前那管事带我们避开的地方!”   他们之前参观了霍英的整个工厂,独独漏了那里没有去……虽然招待他们的管事什么都没说,但岳朝郢也已经猜到那边不一般了。   他没心思吃饭,道:“我们去那边看看!”   那边没什么好看的, 屋子里空荡荡的,就存了少许西林……穆琼作为出了放火这个主意的人,对如今这情况是非常清楚的,但他不能将之告诉岳朝郢, 只能跟了上去。   岳朝郢很快就来到了英法两国的代表团所在的地方。   岳朝郢年轻时,曾在英法两国待过许久, 认识那边很多人,这会儿碰到的代表团的人里,竟然也有他认识的!   他当即灵活运用英法两国的语言,跟他们打起招呼来。   岳朝郢说的话,是带着口音的,但不会让人听不懂,甚至于因为他在换气咬字方面有些特殊缘故,每句话都说得非常清晰,让人下意识地去听他讲话。   穆琼知道现代那些学表演,学话剧的人,是要专门学发音,让自己的台词说得更好的,而岳朝郢说话,就像是受过特殊训练的一样。   只是,岳朝郢越是跟这些人聊,脸色越难看。   穆琼知道他为什么会这样——英法两国的人说话的时候,透露了那着火的地方,是霍英用来生产西林的厂房。   岳朝郢也顾不得继续跟那些洋人说话了,他对那些救火的人道:“这种时候,还救什么火?快进去救人!”   如果那里真的是生产西林的地方,那里面最珍贵的,应该就是那些人了!   人活着,西林换个地方照样能生产,人没了,西林说不定就没了!   岳朝郢这话一出来,就有人想要去救人,然而就在这时,突然从火灾现场传出一阵轰然巨响。   是爆炸!   穆琼被吓了一跳,同时忙不迭地扶住了岳朝郢——爆炸声来的太突然,岳朝郢差点摔倒了!   岳朝郢只是差点摔倒,离得近的霍英,那是确确实实地摔倒了。   爆炸带来一股巨大的冲击波,将一些梁子砖块往四周推去,离火灾很近的霍英,甚至还被一截点燃的木头给砸中了。   “靠!”霍英连忙从地上爬起来,飞快地脱了自己被木头点燃的外套往外跑,一边跑一边在心里暗骂:他手底下的管事是疯了吧?竟然还在里面放了炸弹!   不过这也有好处,能让人觉得,里面的研究员都被炸地尸骨无存了!   霍英这么想着,心情总算好了点,跳个不停的心脏也终于缓和下来,舒服很多。   “二少,你没事吧?”穆琼问道。   “我没事。”霍英道,发现自己跑到了代表们所在的地方,霍英擦了一把脸骂道:“那杀千刀的!要是让我知道是谁放了炸弹,我一定让他不得好死!”他刚才差点就没命了!   霍英被气坏了,而他用脏兮兮的手擦了一下自己的脸之后,他的脸还变黑了……   英法两国的人:“……”他们之前还怀疑这一切是霍英自导自演的,但现在,已经确定事情绝非如此了。   霍英刚才真的很危险,他的衣服都着火了……要是提前知道里面有炸弹,霍英无论如何,都不该离火场这么近!   但就算这一切并不是霍英做的,现在这情况,也让霍英有理由不给他们西林……   甚至有可能,西林就这么毁在一场大火里了!   代表团的人脸色难看极了。   救火的人,这会儿却在扑灭周围人身上的火——这爆炸虽然没有炸死外面的人,但因为火星四溅的缘故,很多人身上都着火了!   所幸他们为了灭火,很多人手上都提着水,往身边人身上一浇就能把火灭了。   就是大冬天的,穿着湿透的衣服着实不太好受。   “这么一炸,什么都没了……”霍英看着火场里的残垣断壁喃喃道,满脸失落。   “霍先生,那里是什么地方?”英国的一个代表问。虽然他们早有猜测,但还是要确认一下。   “那里是生产西林的地方,研究出了西林的人就住在里面……现在这么一来,怕是里面的设备都被烧光了,里面的人都被炸死了。”霍英的脸上有着不少灰印,整个人看起来很是颓丧。   而那些代表们,听到霍英的话,一个个也同样失落。   有人问:“西林的生产技术,肯定在别处有备份,对吧?”   “没有。”霍英道:“都这样了,我就说实话吧,西林并不是我研究出来的,是别人研究出来的,他找我合作,然后他负责生产西林,我负责销售,所得的收益除去成本我们对半分。所以,西林是生产的,我完全不知道。”   周围人都不太相信。   霍英这时候,干脆伸出手道:“我真的不知道西林是怎么做出来的,我要是骗你们,就让我天打五雷轰!”   现代的人不把发誓当回事,这时候的人还是很迷信的,霍英这样说,那些代表便信了大半。   事实上,霍英说的也确实是真话……他哪里知道西林是怎么生产出来的?这玩意儿的研究,是他弟弟带人做的!   “要不是这人不肯离开上海,我也不会一直待在这里,早就回山西了。”霍英又道。   周围人更相信他的话了——西林这样的地方,确实是在自己的地盘研究更让人放心。   霍英在骗人的时候,火势慢慢地小了起来。   又有霍英手底下的工人齐心协力地灭火,没一会儿,大家就能借着星星点点的小火,看清火场里的情况了。   他们甚至还能闻到一股股烤肉的味道。   穆琼只觉得有点恶心,下意识地捂住了口鼻,同时脸色也不太好看——那个管事在放火之前,还往里放了人?   穆琼有点难受,代表团那些一直没有吃上晚饭的人,这会儿已经有人捂着嘴巴干呕了。   “有人被烧死了!”几个进了火场查看的士兵道,然后没一会儿,就拖出来好几具尸体。   因为之前的爆炸,这些尸体是不怎么完整的,让人的心都揪了起来。   但揪心的,主要是穆琼这样没见过“世面”的。那些个士兵完全不把这些尸体当回事不说,便是岳朝郢韩禛,也冷静地很。   岳朝郢从大清一直干到现在,经历过很多风风雨雨,之前虽然捶胸顿足,百般可惜,但现在接受了现实,他倒是很冷静了。   “里面有没有地下室之类?兴许还有人活着……”岳朝郢道。   “那里没有地下室。”霍英道,而他说完,就看到那些士兵又拖了一些尸体出来。   这些尸体完整多了,其中有一具还特别完整……   霍英手底下的士兵道:“二少,这人躲在别人身下……”   霍英听到这人说话,确定这人已经死透之后,立刻就道:“这就是那个跟我合作卖西林的人!”   原来这就是研究出西林的人,怪不得周围人会保护他,让他在那样的大火里,也还完完整整的。   可是,就算他没有被烧伤,没有被炸死,那么大的火,那么大的烟雾,他还是窒息死了。   所有人都无比惋惜地看着这个人——这人很有能力,可惜英年早逝,甚至让西林的培育,都变得艰难很多。   霍英的某个手下:“……”这人的脸上虽然一脸的灰,但他还是认出来了!   这是高盛希啊!这是二少一直在找的高盛希啊!   这张脸他记得特别牢,就算这人化成灰,他也能认出来,更别说这人还没有化成灰了!   不过二少说什么就是什么……   霍英指鹿为马之后,就放松很多,同时也有点奇怪——他手底下的管事,是从哪里弄来这些人的?   他这工厂里,可没有暗牢之类的地方,也没关着什么可以烧掉的恶人。   霍英手底下的管事,也奇怪着——眼前的这个人,他不认识啊!这人到底怎么跑进去的?该不会闹鬼了吧?   有点迷信的管事都被吓到了!   穆琼这会儿,却是觉得这场面有点让人难以接受。   他虽然见过很多死亡,但这死亡,还是有点惨了……   这会儿,也就岳朝郢很冷静:“报警吧!”就算警察可能没什么用,但这么大事情,肯定要报警。 第239章 又一年   这事儿确实不小, 不仅发生了火灾,还死了人。   当然了, 最要紧的不是这些, 而是这一把火,竟然还将生产西林的工厂给烧毁了!   这个消息,已经被工厂里的工人所知晓, 这会儿,这些工人一个个的,脸色都很难看。   他们真心实意地为霍英难受。   “要是我们动作快点,是不是就能把火早点扑灭了?”   “我们应该多存点水的。”   “我之前因为怕火,拎了水都没浇到该浇的地方, 真不应该。”   ……   霍英工厂里的工人,多是没了土地的农民——越是受了灾害的地方, 越是有地主趁此机会, 大肆兼并土地。   自古以来,农民没了土地,下场就不会太好,霍英给这些人一份工作, 甚至可以说是救了他们全家的,他们对霍英,自然感恩戴德,这会儿甚至有不少人抹起眼泪来。   霍英瞧见这一切, 心情挺复杂的,他其实是在用这些人给自己赚钱, 但这些人,却对他真心实意。   霍英突然意识到穆琼为什么喜欢帮助别人了。   这样的感激,还真让人挺喜欢的。   霍英立刻就喊来了管事,让管事去安抚这些人,又让人给参与救火的工人,一人发了一块大洋的压惊费。   下了这样的决定之后,霍英还大声道:“虽然西林没有了,但托大家的福,我的工厂没着火!以后工厂会正常开工的,大家不用担心!”   都这种时候了,霍二少竟然还惦记着我们,他人真的太好了!这些工人更感激了。   霍英虽然面上看着很痛心,心里其实一点感觉都没有,毕竟他很清楚,他实际损失并不大。   倒是今天过来的代表团,还有岳朝郢等人,是真的心疼不已,甚至在那片废墟上巡视起来。   而越看,他们越是坚信,这里是生产西林的地方。   别的不说,那一个个砌好的池子,应该就是用来盛放培养液的。   有人已经拿出笔记本和笔,照着描画起来了——这些东西带回他们的国家去,兴许可以让他们国家的科学家快点研究出西林的量产方法来。   霍英有心想拦,但想了想又放弃了,反倒是装模作样的,让自己手底下的人同样去描画这些图形。   将要交代的全部交代好,霍英借口整理仪容,就往自己的住处走去。   那个放火的管事连忙跟了上去。   “之前到底是怎么回事?”霍英问。   “二少,是这样的……”这人立刻就把事情的来龙去脉全都说了。   霍英道:“原来是穆琼出的主意!他的鬼点子就是多!”他就说他的这个手下没有这样的本事……   那人道:“穆少挺厉害的,要不是他,我也发现不了那些间谍!”   霍英听这人说起间谍,当即问:“那些间谍你全都弄去烧死了?”   “没有,我只是将那些别的军阀派来的间谍推进去了,那几个日本间谍,我还关着。”这管事的道,其他军阀派来的间谍,就是想要西林,也没什么好审问的,又不可能放走,他就直接把人弄死了,但那些日本间谍……想到日本特务的厉害之处,他没敢自己做主。   “你挺聪明!之前你抓间谍动静不小,这事儿是瞒不住的,这些间谍也要交出去……”   “二少的意思是?”   “等下警察来了,你就把那几个间谍交出去,把这事儿全部栽赃给日本人!”霍英道。   这管事的当即应了。   两人少不得又说起了火场里人数变多的事情……   霍英道:“那些日本间谍肯定是冲着西林来的,估计你没全抓住,剩下的跑进那房子去了,不过他们也够倒霉的……”   这确实是有可能的,那管事的连连点头。   霍英交代好,就把他打发走了,又让人给自己打水——他要洗脸换衣服。   结果,他要的水刚端上来,就有人进来了,那人道:“二少,外面有人求见!”   “是什么人?”霍英问。   “是柯老四。”那人道。   这柯老四霍英是有印象的,是他手底下挺有本事的一个人,而这柯老四最大的本事,就是会认人,但凡是他见过的,他就能记住。   现在柯老四找自己,肯定是有事儿,霍英当即把柯老四叫了进来。   然后就听到柯老四道:“二少!火场拖出来的尸体里,那个没怎么烧坏的,是高盛希!”   霍英:“……”   霍英当即让柯老四去弄坏高盛希的脸,然后有些无奈。   高盛希在上海潜伏了很久,江凤鸣这个地头蛇都拿他没办法,没想到现在竟然就这么烧死了……   真的挺好笑的。   霍英拧干毛巾给自己擦了脸,又换上一身厚厚的衣服,这才往外走去。   巡捕房的人平日里有啥事,总是最后来的,但今天倒是来的很快,霍英出去的时候,江凤鸣已经带了人在查看现场了。   与此同时,霍英手底下的人,也带着那几个被抓的日本间谍出来了,说是火灾前抓到的人,结果火灾发生之后大家忙着救火,就把这些人忘了……   这个晚上,霍英的工厂里,很多人一夜未眠。   当然了,穆琼等人不在此列。   巡捕房的人来了之后,穆琼就劝岳朝郢早点去休息,毕竟岳朝郢身体不好。   岳朝郢对西林很关心,穆琼刚劝的时候,担心他会不同意,没想到他想错了……岳朝郢竟然一点不反对:“那我就回家去了。”西林没了,他确实挺难受,但这事都已经这样了,事实已成,他倒是不纠结了。   “老师,时间不早了,你这时候回家,还不如在这边休息一下?”穆琼道。   岳朝郢道:“这边大家都忙着,不好麻烦他们。”   “岳先生,不麻烦,这边有客房,直接就能住。”傅蕴安从外面进来,笑着说道。   这边发生了这么大的事情,他不可能不知道,急急忙忙就过来了。   傅蕴安都这么说了,岳朝郢倒也没拒绝,毕竟大晚上的回家确实很折腾,甚至很危险。   傅蕴安见岳朝郢答应,立刻就让人给岳朝郢安排了住处,还让人去端吃食。   “我们之前没吃完的,给我们热一热就行了。”岳朝郢闻言立刻就道。   傅蕴安笑着应了,但端上来的除了荤菜,几个素菜都是重新让人炒的。   几人一起吃了东西,傅蕴安就让人把岳朝郢和韩禛送去了客房,然后又和穆琼一起去了他的房间。   今天下午英法代表团的人来找霍英这事很突然,以至于霍英没来得及交代下面的人通知他,又因为霍英手底下的人并不认识代表团的人,也没想起来要告诉他,于是,直到这边发生了火灾,他才急急忙忙赶来。   所幸没什么事情。   当然了,后续还有很多事情要处理……   傅蕴安让穆琼留下休息,自己却离开了。   穆琼知道这事自己是插不上手的,也不多想,只从书架上拿了一本《春秋》来看。   他最近,一直在给自己充电。   在现代的时候,他最多看看《古文观止》,《春秋》这样的书是不看的,一方面看不懂,另一方面则是没兴趣。   但来到这个时代之后,他倒是开始看这些书了,还有另外的一些史书,他也会看。   这一看,穆琼就发现以前的自己,读书太少了。   别的不说,就说这历史……他在现代的时候,看一些白话文的历史故事之类,其实有些是错的。   至少奸臣忠臣这些,后世人的评价就不一定对。   而且,越是看史书,越是会发现,要治理一个国家不容易,好心办坏事这种事情,更是时不时地就会出现在历史里。   而这个时代,好心办坏事的人也有不少,他该引以为戒才对。   穆琼看了一段时间的书,傅蕴安就回来了,表情很是轻松。   “没事了?”穆琼问。   傅蕴安点了点头,笑道:“没事了。”那几个被他们抓住的日本间谍,可是货真价实的,现在英法两国的人坚信,放火的是日本人。   本来眼看着霍英就要松口,生产西林的工厂突然被炸毁,工人也被烧死……虽说霍英手上,兴许还是保留着西林的生产方法的,但霍英一口咬定什么都没有,他们也没办法。   英法两国的人很生气,但这会儿,他们还在打仗,他们所有人,都不想打仗。   这种时候他们不会把中国怎么样,也同样不会把日本人怎么样。   这些人,也就只失望而归了,倒是日本那边,需要防着。   “过几天,我二哥就会遇到日本人的‘袭击’,然后他会为了安全,回山西去。”傅蕴安道:“以后在山西生产出来的西林,我们会私底下买卖。”   之前,因为不敢跟英法两国对着干,他们将西林出售给英法两国的时候,价格其实并不高。   但以后私底下偷偷卖,他们就可以把价格定得很高了。   穆琼见傅蕴安高兴,亲了他一口,心情也好了,然后问:“蕴安,西方的战争大概要不了多久就会结束,到时候就会进行利益分配……如果那时候把西林拿出来,也许能为这个国家,争取到一些利益。”   英国法国美国,这些国家迟早能把西林研究出来,到时候西林可就不值钱了,不如在此之前,好好利用一下西林。   “那就拿出来。”傅蕴安道:“我之前就想过这件事了。”他曾经问穆琼,能不能把西林拿出来换取一些东西,当时就有了类似的考量。   当然了,他这么做,倒也没有为国为民的伟大思想,他纯粹是想要个好名声。   他和穆琼决定在一起了,两人是要过一辈子的,这事儿短时间里,肯定瞒得住,时间长了,却总会被人看出来……   他不希望以后的史书里,他们要背上骂名。   穆琼看着傅蕴安笑起来,然后直接把人扑倒了。   傅蕴安:“……”今天已经很晚了,他还挺累的,并不想要!   他的小情人处处都好,就有一点不好——体力太好了。   他自认身体不差,但还是有点跟不上。   接下来几天,穆琼并没有关注霍英那边的事情,他一直在忙活岳朝郢出国的事情。   岳朝郢把自己的房子,卖出了一个极高的价格。   穆琼帮着处理这些事情的时候,才发现这年头买房,实在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不仅有很多程序,还要交一笔不少的税。   不仅如此,这时上海这边的人,买了房子都是不卖的!   北京那边连年动荡很多人搬走,又有一些前朝贵族落魄了,最后不得不卖房,因而很多人都能在北京买房,但上海这地儿,很少有人卖房子,一旦有人卖,还立刻就会被有权有势的人买走,然后这些权贵,就坚决不卖了——这年头的租金着实不低,还年年涨,大家都留着房子收租。   怪不得民国时期,很多知名文人在上海只能租房居住,甚至有些人租不到好房子只能租亭子间。   他之前买房那么轻松,果然全靠了傅蕴安……穆琼摸了摸自己的鼻子,在火灾发生十天后,送岳朝郢和韩禛上了轮船。   此时去欧洲,有好几条路能走,速度最快的,就是去俄国坐铁路,但这会儿俄国正乱着,没人会这么干,也就只能选择长时间乘船了。   岳朝郢的队伍在霍英塞了不少人之后,变得浩浩荡荡的,而这无疑让穆琼放心很多。   而另一件让穆琼觉得放心的事情,则是之前来跟霍英谈判,想要从霍英的手上拿到西林的制作方法的英法两国的两个代表,跟岳朝郢乘坐同一条船回去。   这两人身边,也是带了不少人的,最后这艘船上便有了很多保镖下人,岳朝郢也就更安全了。   穆琼把岳朝郢送走后不久,上海这边就发生了一件事——霍英遇袭了!   霍英遇袭,他手下的人还透露出来,说这是日本人干的……再加上之前已经传开的,日本人抢走了西林,又烧了霍英生产西林的工厂的事情……   上海的人一时间更厌恶日本人了。   而霍英,他则是借此机会,以担心自己会遭遇不测为理由,带着自己的母亲,急急忙忙离开了上海。   离开前,霍英劝傅蕴安一起离开,但傅蕴安拒绝了。   上海这边,最好还是要有人看着。   霍英把范珍珠带走了,这事让傅蕴安轻松不少,他甚至高高兴兴地开始准备起过年的事情来。   穆琼都觉得他闲得有点不对劲:“蕴安,你最近没有什么要忙的?”   傅蕴安道:“我给自己培养了一些人手。”他不可能什么事情都自己去做,事实上,他早就开始培养人手了。   只是这事办起来不容易,需要的时间也多,因此他最近才办完。   穆琼见他这样,都有点羡慕了。   他其实也培养了人手接手他手上的活儿,现在孤儿院学校教育月刊,其实都不用他看着,但他要写小说,就闲不下来……   好在,《换子记》他已经写完了,至于《特务》,也已经在收尾了。   《换子记》这个故事,其实写的是一部豪门兴衰史。   故事后面,两个被掉包的孩子终于各归各位,但曾经因为织布染布发了大财的大户人家,却因为国外便宜的布料大量倾销到他们国家,铺子出了问题,最终破产。   两个曾经错位的年轻人,最后各奔前程,故事里的每个人,都有了各自的下场。   这个故事,穆琼主要是是为了教育写的,里面新旧两种教育带来的不同的影响,全被他写了出来。   比如在新式学堂读书的人,跟一直在私塾里读书的人,双方的表现,就是截然不同的。   此外,里面也写了一些诸如父母将子女当成个人所有物这样的事情。   看过之后,有些人开始反思自己对孩子的教育,但也有人就是看个热闹,纠结的是男主角竟然没有结婚……   《换子记》穆琼提前写完了,等刊登完,却还要等些时候,《特务》这书却不一样。   这本书,穆琼写完之后,傅蕴安立刻就让希望月报增加了一期,然后直接将之刊登出来。   《特务》这本书的结局,是日本占了山东。   而高盛希,他在向自己国家的人汇报的时候,说这只是一个开始而已。   这一期的希望月报,卖的比之前的更好!   之前,很多人都是借了别人的书来看的,但现在结局出来了,他们少不得要买上一份。   “这只是一个开始而已……天幸先生的意思……”有人倒抽了一口冷气。   “我也觉得,这只是一个开始,那些日本人,现在不就在上海猖狂着?”   “他们想要的,说不定不止山东。”   “日本当真野心勃勃!”   众人议论纷纷,对日本人的意见更大了,就算是那些觉得日本人其实跟满人没区别,让他们占了中国也不错的人,也对日本人不满起来。   这情况,日本方面也是知道的。   不过这会儿,他们顾不上这个。   日本方面一直在努力联系高盛希。   英法两国的人,都觉得是日本人放火烧了霍英的工厂,日本方面也是这么觉得的。   日本在上海这边的人,一开始得到这个消息的时候,是欢欣鼓舞的,觉得高盛希实在太厉害了!   但随着时间的推移,他们一直联系不上高盛希,就有点着急了。   更别说英法两国的人,还开始对他们不客气起来,甚至让他们必须派兵前往欧洲。   日本方面忙着跟英法两国谈判,忙着找高盛希,一时间倒是没空关注这个天幸了。   很多事情,第一次出来的时候让人愤怒,第二次第三次大家就没感觉了,日本方面现在就有点这样。   先是《传染》再是《特务》,他们淡定了。   就算这些支那人意识到了什么,又有怎么关系?他们压根就不把这个国家放在眼里!   日本方面一直找不到高盛希,有人怀疑高盛希在得到东西之后,潜逃了,但也有人怀疑高盛希可能他已经遇害了!   他们的队伍里出现了内奸,先是高盛希的身份泄露,接着岳宏卫等人出事,现在高盛希也失踪了……   一定是他们队伍里的内奸干的!   这些人更加用心地找起内奸来。   而这时候,时间早就已经进入18年了,穆琼也迎来了自己的又一次生日。   上次生日遇到了一场称得上惊心动魄的伏击,这次生日穆琼也就不折腾了,干脆在家里过。   自家人一起吃点东西,也挺好的。   当然了,为了热闹一点,穆琼还是请了一些好友的,比如说魏亭盛朝辉方天枼,就连顾世培也来了。   上辈子,顾世培和岳宏卫离婚的事情,虽然在后世是被人称赞的,但在这个时代,她是被人诟病的,甚至被人当面骂荡妇淫妇,就连她的父母,也不愿意原谅她。   但如今,情况就截然不同了。   岳宏卫出事之后,岳朝郢亲自拜访了顾世培的父母,将所有的事情和盘托出。   得知岳宏卫的真实身份,顾世培的父母对自己的女儿心疼不已,就算不赞成顾世培在外面教书,但因为觉得顾世培太可怜了,也没有拦着她。   同时因为岳宏卫被枪毙,顾世培都不用离婚,就直接恢复了单身,岳朝郢还把她的嫁妆,和岳宏卫的财产全都给了她!   原本的历史上,顾世培为了离婚净身出户,又回不去娘家,日子过得要多惨有多惨,但现在……顾世培一下子就成了一个富婆。   穆琼之前还担心她会被爱情冲昏头脑,再去找个有妇之夫,聊过之后却发现自己多虑了。   顾世培有钱又有工作,交的朋友还是霍安妮这样的,又看了他写的书,现在眼光高的很,一般男人肯定看不上。   这也挺好的……   这天晚上,客人们分成了两桌,男客一桌,女客一桌。   两桌的饭菜都很丰盛,还多了一些稀奇菜式——穆琼让霍英送给他和傅蕴安的那对俄国夫妻做了些俄国菜。   他们做了烤肉,还用番茄做了改良版的罗宋汤……当然了,罗宋汤这个译名这会儿还没有,傅蕴安直接管这个汤叫番茄汤。   因为酸酸甜甜的,他还挺喜欢。   就是大冬天的,番茄不好弄,他们之前其实也就吃过一次,这会儿是第二次。   众人一边吃,一边聊天,少不得又惋惜了一番西林。   盛朝辉更是道:“之前得知西林能治梅毒,我的一些朋友,就整天花眠柳宿了,没想到现在西林没了……他们这些日子都在家里修身养性。”   “你这些朋友,还是别交了!”魏亭严厉道。   盛朝辉:“……”早知道不说这个了!   “你看看你,年纪也不小了,整天到处混,也不结婚……”魏亭又说起来。   盛朝辉被盛父折腾过之后,鸦片这东西是坚决不碰了,但依然有点吊儿郎当的,他性格如此,改不了。   “穆琼也没结婚,三少也没结婚!”盛朝辉被魏亭说了许久,忍不住叫屈。   “他们是忙于事业才不结婚的,跟你能一样?”魏亭想也不想就道。   盛朝辉:“……”其实他也在忙事业……教育月刊现在都是他管的!   “而且穆琼这样不抽烟不喝酒的,最讨女孩子的喜欢了,只要他点个头,大把的女孩子等着他挑!”魏亭又道,穆琼如今的条件,真的非常好,当然了,他年纪不大,结婚不着急。   盛朝辉不得不承认这一点,有点郁闷。   “我跟你说,男人还是要结婚的,结了婚就定下来了……”魏亭大概是喝了点酒,有些醉了,竟是滔滔不绝地说起结婚的事情来。   盛朝辉很想说你也没结婚,但想到魏亭死了三个妻子的事情,到底还是没开口。   至于傅蕴安……他一点都不想听这些话,直到穆琼偷偷凑到他耳边说:“我其实已经结婚了。”   他立刻就高兴起来,但也有点郁闷。   他跟穆琼的事情,是不能让人知道的。   傅蕴安惦记着自己和穆琼的事情不能让人知道,却不想第二天,穆琼竟然就跟另一个男人闹了绯闻,一起上了报纸。   那个人就是霍英。   报纸上信誓旦旦地说穆琼和霍英有一腿。   傅蕴安:“……”为什么不说他? 第240章 八卦   报道这个消息的, 是上海的一家名叫消闲报的小报。   民国时候有很多小报,就靠报道一些小道消息或者绯闻来赚钱, 这家报纸就是其中之一。   他们会编造一些捕风捉影的八卦刊登在自家报纸上, 也会派人去采访一些人,写一些引人注目的消息发表在报纸上,比如他们上一期, 报道的就是上海一个公子哥儿为了某个知名女妓要死要活的香艳事情。   那公子哥儿其实没什么来头,那女妓也算不得顶尖,内行人都知道,这样的消息多半是那女妓为了提高自己的知名度给自己打广告,才故意让报纸刊登的, 但老百姓相信了。   现在,报纸上说霍英和穆琼两人断袖分桃, 这些老百姓也相信了。   没办法, 这报纸说的……好像真的就有这么一回事一样!   什么霍英为了穆琼,一掷千金办孤儿院,什么霍英为了穆琼,帮穆琼把他的小说卖到全国, 什么霍英为了穆琼,允许穆琼办的学校里的学生到自己的工厂里住着……一桩桩一件件,报纸上刊登了很多事情。   一个老旧的,出售一个铜元一壶茶的茶馆里, 一群人聚在一起,正一边喝茶一边聊天, 聊着聊着,一个报童来了:“报纸来了,你们要的大众报消闲报来了!”   茶馆里的人顿时振奋起来。   来这里喝茶的,都是上海的底层人士,而他们之所以每天早上聚在这里,除了喝茶聊天以外,还因为这茶馆的主人,一个曾经在大商行当过掌柜的老人,每天都会给他们念报纸。   听他念报纸,是很多来这里喝茶的人唯一的消遣。   老人拿到报纸,先念起大众报上的《换子记》来。   这个故事,是大家伙儿一直都在追的,老人一念,大家就都安静下来,认真地听。   也是凑巧,今天正好刊登到结局。   老人一个字一个字地念报纸,念了许久,才将今天的三千字念完,而等他念完,便有人道:“这家人真够惨的了,这下变成穷人了!”   “这有钱人家,日子也不好过啊!”   “我们没钱也挺好的,至少遇不到这样的糟心事。”   ……   听这些穷人这么说,那掌柜的有些好笑——人家就算落魄了,肯定也过得比这些人好。   而这时候,大家还在聊天:“楼玉宇写的故事,真的是每一个都好看1”   “他挺有本事的!”   “不知道他接下来会写什么。”   ……   众人正聊着,那掌柜带在身边的七八岁的小孙子突然道:“爷爷,这报纸上,写了楼玉宇先生的事情!”   “哦?”掌柜的有些惊讶,而那些来听故事的人,则都好奇起来:“还有楼玉宇先生的故事?快念快念!”   之前楼玉宇写的《我的这两年》和《我的母亲》,他们都是反复听了很多遍的,听过之后,还对楼玉宇特别有好感。   “不是楼玉宇的故事,是消闲报刊登了楼玉宇先生的一些事情。”那掌柜的道。   “那更应该念念!”那些人纷纷道,消闲报一直很受他们的喜爱,他们就爱看上面刊登的有钱人家的恩怨情仇,并乐于议论这些。   那掌柜的当然不会得罪自己的这些衣食父母,当即念了起来:“《霍二少楼玉宇二三事》……”   茶馆里的人一个个听得目瞪口呆:“没想到楼玉宇先生,竟然跟霍二少……”   “我之前还说要我有这么个儿子,我会开心死,现在看来不见得……他这是不要媳妇儿?”   “什么不要媳妇儿?人家有钱,照样能娶媳妇生孩子!”   ……   掌柜的:“……”这报纸就是登些八卦的,不曾想这些人都信了不说,还担心起别人的子孙后代来……   消闲报这样的小报,穆琼一直都是不看的,一开始完全不知道这件事。   这日早上,他照常去了教育月刊编辑部,然后就开始看即将印刷发售的教育月刊选中的稿件。   这些稿子都挺不错的,穆琼正看着,盛朝辉来了:“穆琼!你上报纸了!”   “哦。”穆琼应了一声,完全没当回事。   他时不时上报纸,有时候被人骂有时候被人夸……到如今,他是一点都不觉得上报稀奇了。   “报纸上说你有龙阳之好!”盛朝辉又道。   “你说什么?”穆琼一惊。   他和傅蕴安的事情,莫非被人知道了?   “哈哈,报纸上说你跟霍二少有分桃之情!哈哈!”盛朝辉哈哈大笑。   穆琼:“……”说他跟人断袖也就算了,为什么要把他和霍英扯在一起?多尴尬啊!   而且……明明他跟傅蕴安在一起的时间更长。   穆琼和傅蕴安的想法,在这一刻同步了。   盛朝辉这时候,却还在笑着:“他们也太会胡扯了!霍二少只是喜欢你写的小说而已,怎么可能跟你断袖分桃……哈哈!”   盛朝辉跟穆琼在一起的时间还是很长的,知道穆琼和霍英虽然关系不错,但也仅止于此,反正他是不相信穆琼会跟霍英有一腿的。   霍二少就算喜欢男人,也该去喜欢那些好看柔美的花旦啊?总不可能看上穆琼这么一个大老粗吧?   咳咳!穆琼以前跟他身边的黄杨两人练过武也就算了,后来还开始跟着霍家的人练,现在一个都能打他好几个了……   穆琼道:“他们确实太会扯了!”   “就是,说你跟我有一腿,更可信一点吧?”盛朝辉又道:“我们两个认识地更久,还总是待一起。”   穆琼:“……”   穆琼从盛朝辉的手上抢过报纸,看了之后,觉得上面的故事写得着实不错。   这小报上写八卦的人文笔挺好的,把他和霍英的爱情故事写得荡气回肠不说,还知道很多别人不该知道的消息。   比如说范珍珠来了上海这事儿。   范珍珠是秘密来上海的,来了之后,因为她不爱出门,后来又病了,一直待在家里,以至于没几个人知道她来了上海,可这会儿,报纸上还就写了这事儿。   还说是因为霍英和他的事情被霍家发现,范珍珠才会来上海的,而这次霍英离开,是回家负荆请罪了。   穆琼之前曾经编故事坑过日本人,没想到这会儿,竟然也被别人编故事坑了……   “这故事写得不错吧?”盛朝辉问。   “是不错。”穆琼道,收起报纸就往外走。   “你要去哪里?”盛朝辉问。   “隔壁!”穆琼道。   “又去找霍三少啊……”盛朝辉有些感慨。穆琼和傅蕴安的关系真的太好了,恨不得整天黏在一起才好,如果这报道说的是穆琼和傅蕴安的风流事儿,他指不定就相信了。   不,就算这报道说的是穆琼和傅蕴安的事情,他也没法相信。   他刚认识穆琼的时候,穆琼还有点瘦小,但现在越来越魁梧了,这样的人,怎么可能是二椅子?   人家就是关系好而已……之前他一个男性朋友结交了一个比他大二十岁的男性友人,还跟人假装恋爱写情书呢,这么一看,穆琼和霍三少,真的很清白了。   盛朝辉这么想着,溜达着出去了。   教育月刊这边早已走上了正轨,他要忙的事情不多,平日里就常常出去玩……不,开拓市场!   新世界游乐场这样的地方,盛朝辉已经熟得不能再熟了,他还总能在这些地方认识一些外地来的人,然后把教育月刊推荐出去……   不过自从霍家帮着把穆琼的书运到各地去之后,他的用武之地就不多了。   今天,盛朝辉溜达着溜达着,偶遇了一个出手大方非常有钱的乡下来的土包子,然后就忽悠起对方来:“孩子是未来,再穷不能穷教育,一个地方,要是孩子没教好,那地方就完蛋了!”   “你看过楼玉宇先生新作《换子记》吗?教育那是最要紧的!”   “要搞好教育,可以让孩子多看看教育月刊,只会之乎者也,又能有什么本事?”   ……   如果穆琼在这里,如果穆琼听到了这个“土包子”的自我介绍,就会知道,眼前的这个“土包子”,其实是某个最近刚刚崛起的军阀的独子。   不过在历史上,这位小兄弟运气不太好。   他喜欢玩乐,鸦片女人都沾,最后不过二十多岁,就一命呜呼了,而这个军阀在独子死后,就有点疯了,干出了很多丧心病狂的事情……   当然,现在穆琼不在这里。   不仅如此,这个“土包子”还和盛朝辉一见如故,越聊越高兴,并觉得盛朝辉说的,都是至理名言——只会之乎者也,确实算不得本事啊!   他就看不进去那些“之乎者也”的书,但教育月刊这书他看得懂!   另外,楼玉宇先生他也是很欣赏的。   “楼玉宇先生的书还有教育月刊,我家那边也是有得卖的,还有一个小先生写的书也很好看,是个叫傅怀安的……”这人跟盛朝辉讨论起来。   盛朝辉当即道:“既然这样,你要不要定一点教育月刊?到时候每个月新刊一出来,我立刻让人给你寄过去!”   这个军阀少爷,就这么被盛朝辉拉去买书了。   上海这边负责接待这个小少爷,打算带着这个小少爷去大上海最繁华的地方玩一圈儿,把这个少爷伺候舒服好捞点好处的人:“……”   这个军阀少爷财大气粗,最后直接给了盛朝辉两万大洋,让盛朝辉以后每月给他寄书,一应开销都从里面出。   这可真是只大肥羊!盛朝辉激动了,发现这个小少爷满身土气,一点不懂上海这边的新鲜玩意儿,偏又很喜欢玩之后,就开始带着对方玩儿。   对于玩乐,再没有比盛朝辉更精通的了,更棒的是,盛朝辉虽然爱玩,但知道分寸。   比如说,鸦片这东西,盛朝辉是不碰的:“这是害人的东西,洋人把他们弄来我们的国家,是想害我们。”   他这么说着,顺便带那小少爷去了上海的一处救济所,上海这边,抽鸦片烟抽到倾家荡产的人挺多的,他们无家可归,便都住在救济所里,偶尔趁着一些药铺义诊的机会,去骗些混了鸦片的药丸子吃——这时候的药铺,很多都会出售这样的止痛丸。   救济所里那些抽鸦片烟的人,那是要多惨有多惨!他们混住在一起,地上满是屎尿也不在意,见有人来了,就知道伸手要鸦片,那伸出来的手上,还带着大片溃烂……   本来听说鸦片很好玩儿的小少爷,被吓到了。   此外,女人盛朝辉现在也不碰了“那些花枝招展的花国状元总统花国副总统花国总理是漂亮,但看看就算了,轻易还是不要碰……最近生产西林的工厂没了,得了病可没东西救你!”   盛朝辉说着,又带着这人去看那些得了花柳病的女人。   这些女人的模样,看着比那些抽了鸦片烟的人还要惨,下面都烂了……   涉世未深的小少爷都有心理阴影了!   盛朝辉以过来人的身份拍了拍他的肩膀:“外面的女人,还是不要乱碰,那是伤身又伤钱啊!以后看上喜欢的,娶回家里再碰……当然了,带你去花楼见见世面是可以的!”   他就这么把小少爷拉去喝花酒了……   盛朝辉这边的事情,穆琼并不知道,他去了平安医院之后,就对傅蕴安道:“这报纸上的文章算不得什么,对我影响不大,但这写文章的人,知道的太多了,怕是有内幕。”   “我已经让人去询问了。”傅蕴安道。   这张报纸,他比穆琼先看到,然后就让人去报社调查了,不过这会儿,去调查的人还没回来。   “是该问问!”穆琼道。   然而,他们最后什么都没有问出来——那消闲报的主编,竟是昨晚连夜跑了,剩下的人则一问三不知。   不仅如此,接下来几天,还有别的报纸登了这样的报道,这消息还越传越广……   “别人都早早结婚,好几个姨太太,霍二少现在还是光棍呢!”   “他身边还从来没女人!”   “楼玉宇先生也没结婚。”   “莫非他们……”   ……   便是一些文人,也议论起来。   霍英在上海拒绝了不少跟他套近乎的女人,甚至让其中一些人当众丢了面子,这些人之前都绕着霍英走,现在霍英不在,报纸上又刊登了这样的事情……   她们信誓旦旦地告诉别人,说霍英喜欢男人,当初才会对她们不客气。   之前还鄙夷她们的人,这会儿竟是开始同情她们了。   仔细想想,她们确实挺倒霉的,不过是跟霍英示个好,就被霍英当众下面子……   这事儿,最后竟是愈演愈烈。   不过这时期,说保守很保守,说开放又很开放,再加上霍英和穆琼都挺有本事,还都帮了很多人,大家说起这事儿来,倒是没有多少鄙夷,反而觉得是一桩风流韵事。   当然了,也有一些一直讨厌穆琼的人,觉得抓住了穆琼的辫子,于是就开始上蹿下跳黑起穆琼来……   这些人甚至在报纸上发表文章,说穆琼其实一点本事都没有,能有如今的名声,全是因为霍英。   不过他们的话,也没多少人信,毕竟霍英来上海的时候,穆琼就已经有点名气了。   而且穆琼的小说,实打实的在那里呢!   这日,穆琼去震旦大学找一个岳朝郢推荐给他的教授询问问题,就听到学校里,有人在说自己的事情。   其中一个方脸年轻人道:“这些人说楼玉宇先生没本事……真是可笑,他们写得出那么好的作品吗?”   另一个矮个年轻人道:“就算这样……楼玉宇先生跟霍二少这般,到底有些不合适。”   那方脸年轻人又道:“这事还不知道是真是假呢!是吧?”   那方脸年轻人最后的“是吧”,问的是正好路过的穆琼。   穆琼:“……” 第241章 澄清   面对两个好奇的学生, 穆琼道:“楼玉宇和霍英,绝对没有这样的关系!”   那方脸年轻人从穆琼这里得到一个肯定的答案之后, 当即看向那矮个年轻人:“看到了吧, 大家都这么觉得!”   那矮个年轻人还是有点疑惑:“要是没有这样的事情,为什么会有这样的传言?为什么他们不澄清?”   穆琼闻言有些无奈:“这种消息,本来就只是八卦小报乱登, 过些日子便没人记得这一茬了,若是刻意澄清,反倒是让人议论纷纷。”   “兄台好见识!”那方脸年轻人道:“这是很有道理的……对了兄台,你叫什么名字?也是这所大学的学生?”   “我不是这所大学的学生。”穆琼笑道:“我叫穆琼。”   “这名字跟楼玉宇先生的真名一样啊哈哈……”那方脸年轻人哈哈一笑,笑完又觉得不对劲, 尴尬地看着穆琼。   穆琼补了一句:“我笔名楼玉宇。”   方脸年轻人:“……”   矮个年轻人:“……”   穆琼笑着问道:“请问经济系的周教授的办公室在哪里?”   这两人晕晕乎乎地指点了一个地方,穆琼道谢, 往那个方向走去。   留在原地的方脸年轻人道;“没想到竟然会碰到楼玉宇先生……楼玉宇先生脾气真好, 我们这么议论他他也不生气。”   “是啊!”那矮个子连连点头,有些羞愧。   他竟然相信了小报上的消息,然后在背后议论别人……真的太让人羞耻了!   幸好楼玉宇先生并不怪罪。   这两人的想法穆琼并不清楚,他这会儿按着他们的指点, 来到了他要找的周教授的办公室。   穆琼之前在岳朝郢家中,就已经见过这周教授了,对方在国外留过学,年纪不大, 是个很开明的人,以至于一看到穆琼, 就取笑道:“穆琼,最近你的风流韵事,传得挺广的啊!”   “周教授,你就别取笑我了。”穆琼苦笑。   周教授道:“哈哈……不过你就没想过要澄清一下?”   穆琼把之前跟外面的人说过的话,又说了一遍。   周教授道:“你这话是在理的,这事儿确实解释不清……任它传去吧,等过几年你结婚有孩子了,自然就没人说了。”   穆琼笑了笑没回答,他是不可能结婚的。   而且他没澄清,也是因为想知道幕后的人到底是谁……傅蕴安一直在查这件事。   他们都觉得,这是有人在针对他们。   还有就是,这年头那么多的新闻,恐怕要不了多久,就没人记得他这件事了。   穆琼来见周教授,是想要借几本书来看。   此时的书,都是非常珍贵的,国外带回来的各种先进书籍珍贵,祖上传下来的少见的古籍更珍贵,有些书甚至只此一份,拥有者都不让别人看,就怕别人抄了去。   周教授的书是他从国外带回来的原文书,看得出来他非常爱惜,书上都是包了书皮的,他将书递给穆琼,道:“你看了之后若有不懂的地方,可以来问我。”   “那我怕是要一直麻烦你了。”穆琼笑道,翻开了书:“我觉得我可能很多都看不懂。”   穆琼翻开之后,就发现这书干干净净的,只是某些地方标注了一些页码。   周教授道:“我做了笔记,这是我做的笔记的页码,你要是不嫌弃,可以把我的笔记带去一起看。”   “那就多谢了。”穆琼道。   穆琼拿着书跟周教授告别,就去了孤儿院那边。   已经年底了,孤儿院这边的孩子正在准备过年。   孤儿院的人手一直不太足,这时候的孩子,又是可以当大人使唤的,因而朱婉婉把很多活儿交给了孤儿院里年纪大一点的孩子去做,穆琼过去的时候,就看到几个十二三岁的男孩正把腌制好的咸肉一块块挂在屋檐下晾晒。   这边到了年底,养猪的会杀了猪卖,而大家伙儿买了猪肉回来,就会抹上盐腌制,在晾晒起来,而除了猪肉,有些人家还会腌鸡肉,做酱鸭。   这些腌制品,常常要吃到过清明。   孤儿院的孩子除了腌咸肉泡笋干准备年货以外,还在缝制新鞋子。   让孤儿院的孩子在大年初一全换上新衣服是不太可能的,但朱婉婉买回来一些碎布,煮了浆糊让孩子们纳鞋底,争取让孤儿院里的孩子,在大年初一这天全都穿上新鞋。   穆琼这会儿,就看到年纪大一些的孩子正在纳鞋底,年纪小的,则在旁边煮浆糊,还有人偷吃。   当然了,偷吃的孩子,很快就会被教育:“院长又不会饿着你,你用得着吃浆糊吗?”   “我就是忍不住……”一般这么干的,都是新来的孩子,他们被饿怕了,不管见到什么都想往嘴里塞。   “忍一忍吧,等下有好吃的呢!你现在吃饱了,等下就没肚子吃好吃的了!”   这孩子说的好吃的,是咸肉饭。   这天中午,朱婉婉用咸肉和干豌豆煮饭,快煮好的时候,再放进去很多青菜拌匀,香喷喷的咸肉饭就煮好了。   穆琼对这种烂乎乎的饭是没兴趣的,本着不能挑食的心态,才吃了两碗,但孤儿院里的孩子都很喜欢这种加了肉的饭,就连没长牙的小女孩儿,也张大嘴巴,让人给她喂了一大碗。   穆琼看过孤儿院,又去了一趟学校。   他的学校已经临近放假了。   半年多过去,学校里的学生看着更精神了,不仅如此,建在学校里的工厂,也已经开始有收益了。   学校步入正轨了。   穆琼在学校里看自己的学生的时候,傅蕴安那边,他已经抓到了散播穆琼和他二哥的绯闻的消闲报主编。   “这稿子不是我写的,是别人写的,他给了我一千大洋的庄票让我将之发表,我就答应了……”这个主编这会儿后悔地不行。   他虽然是主编,但却是别人雇来的,每月不过拿十二个银元的薪水。   上海房租贵,吃饭也贵,这钱他每月拿到手,到下个月的时候,基本上就已经不剩什么了。   正因为这样,见到一千个大洋,他立刻就心动了。   有了这么多钱,他完全可以回老家买地,当个富家翁!   至于这可能会得罪霍英……霍英离开上海了啊!   而且,他回老家去了,霍英要找到他也不容易。   当然了,这主编,现在已经知道自己错了。   他想的太简单了!   就算霍二少不在,不还有霍三少么!而且人家还比他以为的更有本事!   他后悔不迭,整个人瑟瑟发抖,同时知无不言言无不尽,就怕没回答好,霍三少会一怒之下把他扔海里去。   都说霍三少是个心善的大夫,脾气好得很,可他瞧着……这霍三少真的是要多可怕有多可怕。   “你收的钱呢?”傅蕴安问。   这主编忙不迭地将贴身藏着的庄票拿了出来:“在这里。”   傅蕴安示意身边的人去拿了那庄票,又道:“把人扔出去。”   他不是什么杀人恶魔,更没有对这种其实什么都不知道的小人物动手的喜好,弄明白原因之后,把人扔出去也就算了。   只是……幕后那人编造这样的消息,到底是为了什么?   不管是为了什么,一直让这个消息流传也是不合适的……想到这里,傅蕴安突然又道:“等等!”   那个在傅蕴安说了“扔出去”之后,放松很多的主编一下子脸色煞白,抖得更厉害了,就怕傅蕴安反悔,又要弄死他。   “我有事让你做。”傅蕴安道。   “三少你尽管吩咐!”这人道,虽然他不知道傅蕴安想让他做什么,但这种时候,他除了听傅蕴安的以外,别无选择。   傅蕴安道:“你回去之后,多写几个跟《霍二少楼玉宇二三事》一样的故事,发表在你们的消闲报上。”   那主编先是一愣,随即又意识到,这样的故事要是多了,大家肯定就不关注穆琼和霍英的事情了。   只是……这主编小心翼翼地看向傅蕴安:“我们要写什么?”   “可以写沈老爷和魏老爷相爱相杀什么的……你等着,我明天就让人把故事大纲给你送来,你润色一下,写了就刊登。”傅蕴安道。   沈绍成的父亲和魏亭的父亲是生意对手,两人的关系不太好,见面总要怼几句,之前穆琼得知这件事的时候,说过“相爱相杀”,傅蕴安就记住了。   他觉得可以让人写写这种。   不过他一时半会儿,说不出来太多,别的故事还是要让穆琼去想。   他觉得穆琼一定能想出很多故事来!   当然了,最重要的是……最近穆琼把《特务》和《换子记》都写完了,挺闲的,然后就天天想着折腾他……他觉得他应该给穆琼找点事情做。   傅蕴安当天晚上,就把自己的这个打算告诉了穆琼。   穆琼笑道:“好主意!不过这故事,还是不写我们上海的人好了,免得最后出事……我们可以写外头那些有名的人,还要写得够夸张,让人一看就是假的。”大家发现消闲报之类以前刊登过他和霍英的绯闻的报纸开始刊登另外一些乱七八糟的新闻,肯定觉得是他们胡说八道,到时候就会觉得他和霍英的事情也是胡说八道了。   他还能顺便黑一黑   “你能想出几个故事来吗?”傅蕴安问。   穆琼道:“这有什么难的!”某人对某人求之不得,某人和某人因爱生恨,某人和某人秘密恋爱……这样的故事他随便想想,就能想出一大堆来!   就是故事的主角要好好想一想……他可以黑那些让人厌恶的人,但不能乱写那些英雄。   “那你想几个,写个大纲。”傅蕴安道。   “没问题!”穆琼想也不想就应下了。   这种故事,让他去写他兴趣不大,但只是写大纲的话,他还是很乐意的。   穆琼很快就写了七八个大纲出来,甚至还在里面写了一些他觉得有趣的片段细节。   穆琼写完一个大纲,傅蕴安就看一个大纲,然后被惊得目瞪口呆。   穆琼真的太会想了……   “你怎么这么能编?”傅蕴安忍不住问。   “我这算不得什么。”穆琼道:“比我会编的多了去了!”他以前看小说,还有人写穿越来到这个时代之后,把这个时代所有的厉害的男人都收入麾下当小弟,还有把这个时代所有有名的女人,全都娶回家当老婆的。   那才是真的会编!   傅蕴安觉得穆琼太谦虚了。   穆琼这样都不算会编,那要怎么样,才算会编故事?   同样对穆琼编故事的能力敬佩不已的,还有消闲报的主编。   他不知道写大纲的人是会,他只是有点怀疑——霍英和穆琼的故事,该不会是这人想出来的吧?   毕竟这人,真的太会想了!   要是他们消闲报有这样的人才,兴许销量还能超过大众报!   当然了,到时候肯定是不能让这人写这种的。   这故事里的,一个个可都是大人物啊!他怀疑他要真的这么登出去了,会人人喊打。   但他又不能不登。   他怕霍三少,就连他的老板,都怕霍三少。   不,不该说老板,而应该说前老板。   今天他从霍三少那里回来,他前老板就拍着他的肩膀,说消闲报已经是霍三少的了,让他听霍三少的。   所以他现在的老板,其实是霍三少。   这么想着,消闲报的主编埋头写了起来。 第242章 少帅   消闲报的主编很拼, 连夜赶工,以至于他写的文章, 没两天就见报了。   同一件事, 他还写了两篇不一样的稿子,一篇自己发,一边交给傅蕴安派来盯着他的人, 然后拿去给别人发。   然后,报纸上突然就出现了一个耸人听闻的八卦——原来某个官员天天骂某个军阀,是因为喜欢对方?   “没想到还有这样的事情!”一些百姓是见什么都信的,惊得目瞪口呆。   “这两个人是谁?干什么的?”也有一些老百姓压根就不认识这两个人。   “简直胡说八道!这报纸真是越来越不靠谱了!”更有一些有识之士道。   上海有点见识的人一开始看到穆琼和霍英的八卦,是半信半疑的, 现在却一点不相信了。   这种报道的东西乱七八糟的报纸,估计说的全是假话!   想也是, 霍英帮过的又不是只有穆琼, 他还拿了很多钱给魏亭办学校呢,难不成他跟魏亭也有一腿?   “哈哈,这个报纸太好玩了,之前说穆琼和霍英有一腿也就算了, 现在竟然说姓王的暗恋程大帅!”盛朝辉拿着报纸,哈哈大笑。   “你说什么程大帅?”昨晚上和盛朝辉一起去喝花酒听小曲儿,又学了打牌玩到后半夜,刚刚醒来的某个土包子少帅问道。   如果没有意外……程大帅这不是他爹么?有人暗恋他爹?   土包子程少帅好奇极了。   盛朝辉伸手招呼对方:“你快来看, 这报纸上有个很有意思的故事。”   程少帅应了一声,过去看报纸, 然后这一看,就被惊住了。   那个天天跟他爹过不去的人,竟然喜欢他爹?   这世上,竟然还有这样的事情?   其实挺单纯的程少帅都懵了。   “你怎么这副表情?该不会相信了吧?”盛朝辉拍了一下程少帅的肩膀:“这都是假的!”   “假的?”程少帅不解,忍不住问:“如果是假的……他们怎么敢写这种?就不怕被……被程大帅找麻烦吗?”   “他们胆子挺大的,之前还编造霍英和穆琼呢!也不怕霍英找他们的麻烦。”盛朝辉道:“当然了,他们敢这么做,主要是因为……程大帅见到了这个,应该不会太生气。”   “为什么?”程少帅不解。   “明显这个消息传开来,更生气的应该是姓王的啊!程大帅要是把这报纸寄给姓王的,那姓王的估计会气死。”盛朝辉道,那姓王的官员很不讨人喜欢,办过很多奇葩事儿,他说起这人的时候,也就很不客气。   程少帅深有同感,连连点头:“对对,我也这么觉得!”   程少帅觉得这故事写得真的很有才,有必要寄给自己的父亲让自己的父亲看看,然后就真的去寄了……   程少帅身边的人:“……”   盛朝辉可不知道自己身边的这个人是少帅,他第二天,又拉着程少帅去玩儿电影去了。   最近,有人从国外弄了点拍电影的设备回来,而盛朝辉是非常喜欢这些新鲜玩意儿的,就去找那人了,想让那人把自己拍下来。   他们两个找到了那个拥有拍电影的设备的人,跟着折腾了一天,都兴奋地不行。   尤其是程少帅。   见识过这东西之后,程少帅莫名地喜欢:“我想要拍电影!”他不仅要拍电影,他还要演电影!他要让几百年后的人,都知道他,都看到他!   程少帅之前一直挺迷茫的,他不喜欢读书,也不喜欢打仗,他爹还不敢让他上战场,只想让他好好活着……   在这样的情况下,他就觉得自己的日子过得挺没意思的。   但跟盛朝辉在一起久了,他突然觉得人生非常有趣,他还想活成盛朝辉那样——能整天玩就算了,还有一份自己的事业!   盛朝辉的教育月刊办地多大啊!全国那么多人知道他的名字,多厉害!   他觉得,自己怎么都要比盛朝辉更厉害一点,而且只记住他的名字有什么意思?   程少帅琢磨着要花钱让人拍几本电影,他来演,还要写上他的名字,然后弄到全国去放,让全国的人都认识他!   一直觉得干啥都没意思的程少帅越想越激动,越想越兴奋。   盛朝辉也觉得这是个好主意:“你这个主意不错!这东西很多人都没看过,都愿意花钱来看,我们拍几个好看的故事放给别人看收门票,应该能赚不少!”   “我也这么觉得。”程少帅道,霍英很会赚钱,他老听到别人夸霍英说他不成器,是有点不服气的,现在……他也有了赚钱的法子!   盛朝辉道:“不过这拍什么故事,要好好想想……要不我们去问问穆琼吧。”   “其实可以拍我们昨天在报纸上看到的故事,就是程大帅的那个,我可以演程大帅!”程少帅兴致勃勃的。   盛朝辉用看疯子的眼神看着程少帅:“你疯了!不怕程大帅弄死你?”   程少帅:“……”不怕,他爹肯定舍不得弄死他!   程少帅和盛朝辉商量拍电影的时候,报纸上又刊登了另一个胡扯的八卦。   穆琼还是很小心的,不会去得罪那些手上有枪的人,因此这次的两个主人公,是两个官员,其中一个是汉奸,另一个则是个赫赫有名的贪官。   当然了,这会儿他们的名声还不错……   这故事一出来,上海的文人更是无奈了。   这些人真的太会编了!   而到了这时候,就算是普通百姓,也恍然大悟了:“这些故事,都是编的吧?”   “肯定是编的,我以前见过楼玉宇,高高大大的一个人,怎么可能跟霍二少在一起!”   “原来都是编的啊……我还当真了……”   “行了,都别惦记着这些了,过年的东西准备好了吗?”   ……   已经年底了,如今各种各样的新闻很多,再加上消闲报之类的报纸,又报道了很多乱七八糟的故事,渐渐地,已经没什么人议论穆琼和霍英的事情了。   傅蕴安放松很多,然后少不得疑惑了一番。   所以说……幕后的人这么做,到底是为了什么?   傅蕴安百思不得其解,却不知道幕后的人这么做,其实只是为了泄愤。   高盛希不知所踪,虽然有些人觉得他是叛逃了,但他培养的忠心手下,并不这么觉得。   他们觉得,高盛希可能已经遇害了。   至于动手的人是谁……肯定是霍英!   他们向上汇报了这件事,希望上面的人想法子对付霍英,然而上面的人并没有同意不说,他们还被狠狠地训斥了一顿。   霍英遇袭了,而上面的人觉得这是他们做的。   他们死了很多战友,还有人在找他们,最近一直东躲西藏的,根本什么都没做!   这些人憋屈地不行,当即决定要真的对霍英动个手,但霍英已经离开上海了……   他们无奈之下,干脆就将霍英和穆琼的事情散布出去当做泄愤。   反正他们不缺钱。   靠着贩卖鸦片等物,他们的手上,积攒了大笔财富。   当然了,只是散布这件事,太便宜霍英了……   “霍英对穆琼很看重,他都不在上海,依然让他的弟弟护着穆琼……最近那些小报编造假故事,肯定就是为了澄清霍英和穆琼的事情!”   “霍英很看重自己的弟弟还有穆琼,我们要不要对他们动手?”   “他们很小心,要动手很难。”   “他们身边的人……”   ……   日本人特务聚在一起商量事情的时候,穆琼和傅蕴安正在享受霍英让人在上海这边砌的炕。   在下面烧上火,炕上暖洋洋的不说,屋子里其他地方也暖洋洋的,实在太让人舒服了,傅蕴安是很喜欢的。   当然了,更喜欢的是穆琼。   天冷了之后,傅蕴安就不太乐意跟他胡闹,但现在又热了……   有时候傅蕴安觉得太热,甚至还会只穿一件薄薄的衣服或者干脆不穿。   就算不能干点啥,这样的傅蕴安,抱着也舒服啊!   穆琼和傅蕴安在上海的炕上谈天说地的时候,山西,霍大帅收到了程大帅发来的电报:“听说你二儿子跟楼玉宇有一腿?”   霍大帅:“……”这是假的!跟楼玉宇有一腿的是他的三儿子,不是他二儿子!   当然了,现在最大的问题不是这个,而是……姓程的这是想要取笑他吧?谁给他的胆子?   霍大帅当即发电报:“听说姓王的喜欢你到不可自拔?”   程大帅:“??”这是什么意思?说的反话?   他正这么想着,外面有人来了:“大帅,少帅又寄东西回来了!”   程大帅当即喜笑颜开:“快拿过来,给我看看!”他儿子可孝顺了,去了上海之后隔三差五给他寄东西,书啊报纸啊什么都有,还关心起他们这里的教育来……真不愧是他儿子!   霍英跟楼玉宇的事情,就是他从他儿子寄回来的报纸上看到的,那报纸早几天就寄来了,不过他忙得很,今天才看完。   程大帅拆开包裹,就看到了一份差不多的报纸。   莫非上面又有霍英的故事?程大帅好奇地看了起来。   然后……这都是什么鬼! 第243章 新一年   一转眼, 又是大年夜。   如今孤儿院那边已经不需要朱婉婉寸步不离地守着了,这天朱婉婉也就没有过去。   她一大早起来, 就开始准备各种吃食。   普通人家, 一般年前好几天就开始准备吃食了,但她之前没空,也就到了今天才开始折腾。   而过年的吃食, 鸡、鱼还有猪肉都是少不了的。   朱婉婉花了点钱,让人在昨天送了一只农家养的鸡过来,一大早,就让穆琼帮她抓着,她来杀。   “太太, 这可使不得……还是我来杀吧!”傅蕴安雇的厨娘不安地说道。   “你不用管我,我就是闲着没事想自己弄弄。”朱婉婉笑道, 又回过头去看穆琼抓鸡。   他们家买的鸡, 是一只散养的大公鸡,一看就知道已经养了很久了,怕是有十几斤重。怕一直捆着会伤了它,昨晚朱婉婉就解开它脚上的草绳将它关在柴房了, 这会儿它扇动着自己的翅膀上蹿下跳“喔喔”直叫,非常不好抓。   穆琼花了不少功夫才抓住它,然后就发现这鸡的力气比他想象的要大很多。   怪不得还有“手无缚鸡之力”这么个说法……   当然了,他一只手就能把这鸡的鸡翅膀抓得牢牢的……穆琼抓紧鸡翅膀, 又把鸡脖子拿过来用大拇指扣住,然后对朱婉婉道:“把刀给我。”   都不用朱婉婉帮忙, 他就抹了这鸡的脖子,把鸡血放在了碗里,准备等下做鸡血羹。   过过苦日子之后,他都不习惯浪费了……好吧,这时候一般也没人浪费。   杀了鸡之后,要用热水浸泡一下那只鸡,然后给鸡拔毛……而在此之前,朱玉把鸡翅膀上那些漂亮的毛全都要走了——她要拿去做毽子!   给鸡剃毛这事儿,穆琼主动接手了,朱婉婉就在旁边切泡开的笋干和海带,朱玉负责清洗新鲜的蔬菜。   傅蕴安过来的时候,就看到这三人忙得热火朝天的,倒是他的厨娘站在旁边,有点不知所措。   傅蕴安见状,对那厨娘道:“这里不用你帮忙,你回去休息吧。”   那厨娘点了点头,很快就回去了。   等她走了,傅蕴安问:“我能做什么?”   傅蕴安实在不像是能下厨的人,但朱婉婉还是道:“你去剁肉馅吧,我们等下要炸丸子。”   当初缺油水的时候,朱婉婉做肉丸子巴不得里面肥肉多点,不过现在不缺油水了,她就不爱吃肥肉了,准备的猪肉是瘦肉多肥肉少的,还削了一些荸荠,打算剁碎了放进去。   以前大家这么干是为了省肉,现在她这么干,则是为了好吃。   他们分工合作,朱婉婉最后做了不少吃食,还在大厅里摆了个桌子,祭拜“年菩萨”。   烛火摇曳着身姿,融化出串串烛泪,他们就坐在院子里,一边晒太阳一边啃甘蔗吃煮熟的荸荠。   朱婉婉还讲了很多以前的事情。   晚上,他们又热热闹闹地吃了年夜饭。   这一天挺折腾的,但穆琼心情不错,当然了,心情最好的绝不是他,而是傅蕴安。   傅蕴安以前一直都是不期盼过年的,但和穆琼在一起之后,他突然觉得过年特别有意思,守岁也让人心情愉快。   他们家没有什么亲戚,大年初一还是一家人聚在一起吃吃喝喝聊天,到了年初二,才开始跟魏亭等人走动。   去年年前,魏老爷子曾经来上海想要带走魏圆圆,今年也来了,但他面对魏亭的时候态度强硬,魏亭也跟他倔着,两人最终不欢而散。   不过,最后魏亭还是回去了——魏家送信过来,说魏老太太病了,魏亭就算对父母不满,这也是他的父母,他便带着女儿回去了,但让穆琼没想到的是,他年初二竟然就回来了。   穆琼很好奇,魏亭苦笑了一下,道:“我也不知道他们到底是怎么想的。他们是想让我回去的,但我真回去了,又把我往外赶……你们是不知道,我一回去,就发现家里坐着两个来瞧我的十七八岁的大姑娘和她们的家人。”   穆琼:“……”   “我被他们围着当猴儿看了半天!”魏亭叹气。   穆琼觉得这还挺有画面感的……   “我一直想跟他们好好沟通,可惜他们固执己见。”魏亭又道:“算了,不说这些了。”   魏亭和穆琼聊了聊就离开了,但把魏圆圆留下了。他还要去拜访其他人,带着魏圆圆是不太合适的,干脆就让朱婉婉帮忙照顾了。   正月里,街上很多店铺都是关门的,开铺子的掌柜有不少都回乡过年去了。   但还是有很多人留在了上海的。   沉迷电影的程少帅就是其中之一。   然后,原本相互看不顺眼的程大帅和霍大帅,突然有了共同语言——家里的臭小子,竟然留在上海不回家!   尤其是霍大帅,更是怨念:“丑媳妇也是要见公婆的,那个穆琼我还没见过……”他虽然一开始对穆琼很不满,但是在管不了儿子,也就只能捏着鼻子认了,安慰自己说这个穆琼总比那些妖妖娆娆的戏子来的好。   听到霍大帅这么说,霍夫人脸色煞白,唯恐霍大帅不高兴。   霍庸完全不当回事,只顾吃饭。   霍英道:“你可以去上海见啊!”   霍大帅听到霍英这么说,狠狠地瞪了霍英一眼。   霍大帅以前什么都没有的时候悍不畏死,现在有权有势了,却开始怕死……不,开始变得谨慎。   没有天大的事情,他是不会离开自己的地盘的。   霍大帅虽然对傅蕴安不回家过年这事有些怨念,但还是给傅蕴安寄了很多东西。   这年头大家不管做什么,节奏都很慢,过年的时间也就很长,很多人离过年还有一个月的时候就开始忙活过年,然后要一直过完正月,才算是过好了这个年。   当然了,并不是所有人都这样。   蔡兆炎正月初四,就从北京出发了,来上海找穆琼。   拼音的事情,尚未完全推广,但他已经让很多人开始学了,并打算从北京上海两地开始逐步推广。   现在,北京那边已经有很多人了解拼音了,不需要他一直盯着,他就带了两个助手,来到上海。   他来上来,是想要在上海推广拼音,也是想要见一见穆琼,邀请穆琼去北师大当名誉教授。   此时国内大学的教授,多是国外大学毕业的,相比于这些人,穆琼的学历有点低了,但当个名誉教授却是没有问题的。   穆琼拿出了拼音,蔡兆炎觉得无论如何都是应该给他一点奖励的。   蔡兆炎坐火车,一路风尘仆仆地到了上海。   他来上海之前,就是联系了自己在上海这边的好友的,他的好友也早就派了人等着他了,于是他很快,就被黄包车车夫拉到了自己的好友家中。   “兆炎,好久不见!”蔡兆炎的朋友见到蔡兆炎很是惊喜,然后又极力邀请蔡兆炎去参加一个文会:“那文会是齐老先生办的,很多人都会去!”   齐老先生?蔡兆炎来了兴致。   齐老先生非常有名,还教出了很多有名的学生,便是蔡兆炎,也曾受过他的指点。   现在齐老先生举办文会……蔡兆炎当即决定要去看看。   决定去看看的,还有穆琼。   齐老先生是魏亭的老师,这几年他时常遇到,还不止一次向齐老先生讨教问题,对齐老先生是很敬重的。   这次齐老先生要办文会不说,还亲笔写了帖子让人给他送过来,他是无论如何,都要去看看的。   近来齐老先生很喜欢马褂,平日里都爱穿着,他这次举办文会,很多人投其所好去买马褂来穿,傅蕴安就问:“穆琼,你要不要也去买件马褂?”   穆琼道:“我还是算了,我觉得穿马褂怪怪的。”长袍是这时候的人的日常穿着,但马褂却带点礼服性质,一般场合大家是不穿的。   当然了,穆琼不穿,主要是不太习惯,也懒得重新去做一件。   穆琼到底还是穿着长袍就去了。   到了文会现场,穆琼看到了很多穿着长袍马褂的人,也看到了正和魏亭聊天的齐老先生。   齐老先生果真是穿了马褂的,就连魏亭都穿了……穆琼过去打了个招呼。   齐老先生笑眯眯地应了,又上下打量了一番穆琼。   “我身上有什么不对?”穆琼忍不住问。   “没有,我就是有点羡慕!年轻人火气真旺。”齐老先生道:“我这年纪,就觉得穿再多也还是冷。”   “所以老先生就穿了马褂?”穆琼心里一动。   齐老先生点头:“是啊,外面多一件套着,暖和很多,还不漏风。”   穆琼看着齐老先生身上那件并不宽松还挺厚实的马褂,觉得这衣服应该是挺保暖……   穆琼和齐老先生说话的时候,远处,却有人酸溜溜地说道:“这个楼玉宇,真是喜欢哗众取宠,今天大家都穿马褂,就他不穿。”   “也不知道他说了什么,让齐老先生那么高兴……真是会哄人!”   “要是他不会哄人,霍二少能对他那么好?能那么帮他?”   “就算偏远地方,都开始卖他的书了……人跟人就是不一样!” 第244章 穆教授   穆琼的身份不为人知的时候, 嫉妒穆琼的人并不多。   当时所有人都觉得楼玉宇肯定是个背景不凡的,自然不会去嫉妒他。   但穆永学来过上海, 穆琼的身份被众人知晓之后, 却总有一些人看不惯穆琼。   齐老先生身份贵重,今天来参加文会的人,很多都是想要得到他的指点的, 但齐老先生并不好接近,之前一直在跟他的几个学生说话。   他们眼巴巴地看着齐老先生,惦记着想要跟齐老先生说话,但根本没有换来齐老先生哪怕一个眼神,这也就算了, 穆琼竟然一进来,就被带到了齐老先生面前……   他们不说酸话就怪了!   虽然有些人心里很酸, 但也有些人很崇拜穆琼——楼玉宇有真本事, 还又是办孤儿院又是办学校的,做了不少实事,他们对他非常敬佩。   此外,还有一些人本身地位不低很有身份, 又受到良好的教育,穆琼在他们眼里,只是个出众的晚辈,他们对待穆琼也就很平和, 甚至直接把穆琼当做欣赏的晚辈来看。   齐老先生是这样的,蔡兆炎的好友李衍一也是这样的。   李衍一是震旦大学的教授, 酷爱读书,家里的藏书甚至是按照几面墙来计算的,在他看来,楼玉宇的书虽然及不上天幸的,但也非常不错了。   而他喜欢楼玉宇的书,不单单是因为故事好,又或者寓意好,他喜欢楼玉宇的书,主要是因为楼玉宇的书给他一种耳目一新的感觉。   从古至今,他们的文化已经传承了数千年,而现在,这文化正在遭遇质疑,甚至被某些人全盘否定。   李衍一却不想这样。   他承认,流传下来的文化里有很多糟粕,但其中却也有精华,他是希望能取其精华去其糟粕的,可惜一直找不到合适的方法。   直到楼玉宇、天幸等人横空出世。   从他们的小说里,李衍一找到了一条崭新的出路。   文化,也是需要与时俱进的,文化,更不应该只是精英阶层的。   也许可以将原有的一些打破,揉碎,挑拣,然后组成一个新的,能让所有人接受的文化来……   李衍一看过楼玉宇天幸等人写的白话文小说之后,已经在考虑要把那些复杂的文字简单化了。   任何一种文字,想要普及,就必须简单。   他曾去过国外,看到国外的孩子,读上一两年的书,就能看懂绝大多数词汇,能独立阅读,不可谓不羡慕,要知道,他小的时候,学了两三年,依然看不懂父亲书房里的大部头书,而那些复杂的字……他日日勤学苦练,练了五六年,才总算将之写得能看。   在这个国家,要培养出一个能看书的人不容易,他希望这一切简单一些,希望知识不再是被上层垄断的。   李衍一带着蔡兆炎进入文会,就看到了正和齐老先生聊天的穆琼,当即对蔡兆炎道:“你看到齐老先生身边的那个年轻人了吗?他就是你很推崇的那个楼玉宇。”   “原来他长这样子!”蔡兆炎有些惊讶。蔡兆炎和穆永学同事多年,对穆永学是很熟悉的,知道穆琼是穆永学的儿子之后,便觉得他的模样,应该跟年轻时的穆永学差不多。   然而真见到了,他却发现自己想错了。   穆琼和穆永学,眉眼之间是有相似之处的,但整体看着,却又完全不同。   他记得十年前的穆永学,意气风发自信满满,现在的穆永学,则萎靡不振暮气沉沉,而不管是年轻时的穆永学,还是现在的穆永学,都没有穆琼身上温润如玉,让人如沐春风的气质。   当然了,气质这东西玄之又玄,也可能是他本就对穆琼极有好感,才会这么觉得。   但不说气质,穆琼在长相上,也是甩了穆永学一大截的,个子还比穆永学高。   蔡兆炎忍不住又一次感叹——穆永学运气怎么这么好,竟然生出了一个这么出色的儿子!   蔡兆炎这次来上海,本就是为了找穆琼,现在看到穆琼,就想过去和穆琼聊聊,但没成功——李衍一被人认了出来。   李衍一在上海很有名,很多人过来跟他打招呼,李衍一笑着应了,少不得又向人介绍了一番蔡兆炎。   相比于李衍一,蔡兆炎的社会地位更高,那些来找李衍一说话的人,都跟蔡兆炎聊了起来,然后,又有李衍一认识的人来找李衍一。   李衍一和蔡兆炎,竟是被隔开了,蔡兆炎身边还围了不少人。   蔡兆炎一心惦记着穆琼,这会儿被人拖着聊了一会儿之后,就问起穆琼来:“听说那位就是楼玉宇?他在上海盖了学校?”   “蔡先生怎么问起楼玉宇了?”有人问。   蔡兆炎随意找了个理由:“我与他父亲是同事。”   跟蔡兆炎说话的人听蔡兆炎提起穆琼的父亲,突然想到了一件事。   据说……蔡兆炎和穆永学的关系很不好!   就算穆永学和穆琼父子不和,他们也是父子,蔡兆炎怕是不喜欢穆琼的。   这人对穆琼一直很不满,觉得自己处处比穆琼出色,却没有穆琼的机遇,是上天不公,这时候便道:“楼玉宇啊……他在外面的名声,应该很不错吧?”   “怎么说?”蔡兆炎皱眉,这人说楼玉宇在外面的名声很不错,言下之意……是楼玉宇在上海的名声不好?   不会啊!他的手下明明说了,穆琼在上海很受欢迎。   “楼玉宇和霍二少关系匪浅,这件事,全上海都是知道的。”那人道。   “这又怎么了?”蔡兆炎更不解了,楼玉宇能和霍英交好,这是他有本事,难道这还不好?   “蔡先生有所不知,楼玉宇和霍英断袖分桃……霍英为了支持楼玉宇,帮他印书帮他卖书,又帮他造势……”这人说了不少穆琼的坏话。   正好有几个跟他一样不喜穆琼的人,跟他一起过来找蔡兆炎了,这时候少不得添油加醋一番。   蔡兆炎越听越生气。   这些人是当他对穆琼一无所知,跑他面前说穆琼坏话来了?   真是岂有此理!   他跟穆琼一直都是有联系的,坚信穆琼不是这样的人,还有就是……穆琼写的小说,虽说为了抓人眼球亦或者赚钱,有些地方在他看来不尽如人意,但绝对是好书,至少能写出那样的书来的人寥寥无几。   “原来还有这种事情?”蔡兆炎隐含着怒气。   郑维新从旁边路过,正好听到这边的对话,连忙道:“这位先生,你不要听信他们的胡说八道,他们都是污蔑!”   “什么污蔑?报纸上都写了!”那些人反驳。   “报纸上还写姓王的对程大帅情根深种,难道这也是真的?”郑维新冷笑道。   那些人一时语塞,其中一个对蔡兆炎道:“蔡先生,我们说的肺腑之言,这些事情,总不可能是空穴来风。”   另一个道:“确实如此!蔡先生,楼玉宇如今不过弱冠,就有那么大的名声,难不成还是靠他自己的。”   又有人道:“楼玉宇不过写些风花雪月的东西,又用霍家的钱做人情做些慈善而已,真要说功绩,那是一点没有的。”   “他学历低,也不知道多读点书,一门心思想着赚钱……”   ……   这些人你一言我一语,话语里的不满压根就遮掩不住。   郑维新冷笑道:“你们自己没本事,就知道眼红别人,也真是可笑!”   “你胡说什么?我们有什么好眼红他的?”其中一人道,又看向蔡兆炎:“蔡先生是吧?”   “哦……”蔡兆炎表情淡淡的:“楼玉宇开办教育月刊,率先在刊物里使用标点,这叫没有功绩?”   那些人顿时语塞。   蔡兆炎又道:“至于你们说他学历低……我这次来上海,要办的事情之一,就是邀请穆琼担任北师大的名誉教授。”   那些人不敢置信地睁大了眼睛。   北师大那可是全国最好的大学之一,多少人想考考不上?   穆琼这样的年纪,比北师大很多学生都要小,他竟然要当北师大的教授了?   这怎么可能!   这些人不敢相信,郑维新这会儿,却是忍不住笑起来。他之前见蔡兆炎跟这些人说话,在帮穆琼辩解之余,对蔡兆炎也是有些意见的,觉得蔡兆炎是个听信别人的胡话,拎不清的。   没想到最后,蔡兆炎竟然给了他这么一个惊喜!   郑维新的笑声让那些背后说人坏话的人难堪极了,这边的情形,也引来了周围人的注目。   穆琼已经跟齐老先生说过话了,见到郑维新就过来打招呼:“你怎么也来了?”他跟郑维新,是早些年去义诊的时候认识的,后来郑维新还进了平安医院当老师,两人可以说是很熟了。   不过郑维新一个医生,怎么跑来参加文会了?   “我是来玩的。”郑维新道:“穆教授,好久不见!”   穆琼:“??”什么穆教授? 第245章 听课   穆琼满头雾水, 蔡兆炎见状笑道:“你就是楼玉宇吧,我是蔡兆炎。”   “您是蔡先生?”穆琼有些惊喜。他在现代的时候, 是不知道蔡兆炎这个人的, 但来到这个时代,因为拼音的事情跟蔡兆炎有接触之后,他跟蔡兆炎的来往, 就多了起来。   而正是这样的来往,让他对蔡兆炎有了很多了解。   蔡兆炎出生于大家族,是个办实事的,做事也踏实,在穆琼看来, 他比某些空有个名声的人来的好多了。   “通信许久,还是第一次见面……你比我想象的出众多了。”蔡兆炎对着穆琼笑道。   “蔡先生过奖了。”穆琼笑道。   穆琼和蔡兆炎相谈甚欢, 那些之前对穆琼不满的人, 见状却更加不忿,终于有人意有所指道:“楼玉宇先生,霍二少真的帮了你很多,你可要好好伺候他!”   这事儿, 之前在报纸上闹得沸沸扬扬的,但还真没人当面讽刺过穆琼。   郑维新闻言,当即就要发火,但穆琼先开口了:“霍二少是帮了我很多, 我很感激。不过你说伺候……你是看了那什么消闲报了?那都是胡说八道。”   “胡说八道?”那人讽刺地笑道。   “那确实是胡说八道,”穆琼好脾气地说道:“我不喜欢霍二少这样的, 我喜欢霍三少这样的。”   穆琼说的是真话,但他也知道,别人不会相信。   有些事情,你越是大大方方地说出来,大家越觉得是假的。   果不其然,穆琼这么一说,郑维新当即哈哈大笑起来,蔡兆炎也笑了:“穆琼,你真会说笑!”   郑维新笑够了,就道:“是啊穆琼,你竟然说到院长头上去了,小心院长发火!”傅蕴安是平安医院的院长,郑维新是管他叫院长的。   “你觉得你们院长会跟我发火?”穆琼问。傅蕴安要是知道,怕是只有高兴的,绝不会生气。   “那倒不会,院长他脾气好,跟谁都不发火。”郑维新道。   “那不就成了?”穆琼笑了笑,其实傅蕴安才不是脾气好,他只是在外人面前比较会装而已……   穆琼表现地太坦然了。   之前没见过他的时候,还有人对他和霍英的事情半信半疑,但这次见了他,又听到他这么说……   他们都坚信,那什么消闲报报道的东西,绝对都是假的!   穆琼真要和霍英有什么关系,哪能在这样的场合说出这样的话来?而他敢这么说,甚至敢用霍三少开玩笑,不仅可以看出他跟霍英没关系,还可以看出,他和霍家的关系是真的很好。   当然了,他们坚信霍英和穆琼没关系,也跟穆琼的长相有关。   穆琼长得很英俊,很有男子气概,而此时的人总觉得,两个男人在一起,必然有一个是妖娆妩媚的。   霍二少大家都见过,气场强大的很,穆琼更不像是会雌伏人下的,既如此,他们又能有什么关系?   “消闲报真的太可恶了,胡乱编造谣言!”郑维新道。   魏亭走了过来,正好听到了这话,就道:“确实如此!这报纸太会扯了,弄得我胆颤心惊的……霍二少曾经给了我不少钱盖学校,我现在挺担心,真怕那天起来在报纸上看到我和他也被人编排成了一堆。”   魏亭这担心,当然不是真的担心,他这么说,完全就是为了帮穆琼澄清。   穆琼感激地看了魏亭一眼,周围人却笑起来,还有人道:“老魏,你比霍二少还要大上十来岁,你可真有脸说!”   众人都笑起来,也就之前针对穆琼的人,这会儿满脸尴尬。   偏这时候,蔡兆炎还道:“对了穆琼,有件事人还没跟你说……我这次来上海要做的事情之一,就是邀请你担任北师大的名誉教授。”   穆琼有些震惊。   他两辈子都没正经上过学,竟然有人邀请他当教授?   “我学历不高,怕是不能胜任。”穆琼当即道。   “这事我跟人商讨过,我们是一致同意的!本身北师大的教授之中,就有没有上过大学的,你只是担当名誉教授而已,有何不可?”蔡兆炎道。   虽说现在的大学教授,基本都接受过大学教育,但也有些人其实没有正经读过大学。   但这又如何?人家虽然没有读过大学,但学识一点都不比那些读过的差!   “我还年轻……”   “你虽然年轻,但已经做了许多比你年长的人都做不到的事情了。”蔡兆炎道:“我这次来上海推广拼音,还要你的帮助。”   穆琼一愣,担心蔡兆炎说拼音是他拿出来的。   拼音并不是他想出来的,他并不想冒领别人的功绩。   好在蔡兆炎以为穆琼是怕麻烦,才会不想说的,倒也没有提起这件事,只是跟人说起了拼音。   给孩子注音,这事很多人都想过,现在蔡兆炎说有了一套非常合适的注音方法,大家都很感兴趣,最后所有人聚在一起,都讨论起拼音来。   这场文会,竟是莫名地成了“拼音”的主场。   穆琼还表示,自己办的三个学校还有孤儿院的学生,都可以马上开始学拼音。   蔡兆炎闻言,突然道:“你学校里的学生,可有认字多的?”   穆琼道:“有,有些孩子天赋极高,认字很快。”   穆琼开办的三个学校里,是出了几个天才的,不过短短半年,他们就认了很多字。   穆琼对这些学生很看重,已经在琢磨着要把他们送到平安中学去读书了。   “既如此,不如就让这些学生跟着我学习拼音,等他们学好了,再去教授别人。”蔡兆炎道。   拼音对认字,是有极大帮助的,但现在也存在一些问题,其中最重要的一点,就是会拼音的人少。   “好!”穆琼立刻应了。跟着蔡兆炎学拼音,这对那些孩子来说,是有很大好处的。   文会结束的第二天,穆琼就将蔡兆炎带到了自己的学校,又将那些较为出色的学生全都带到了蔡兆炎面前,让蔡兆炎教授他们拼音。   这些学生一共有五十来个,其中有半数是女子,蔡兆炎走进教室,少不得一愣:“这男女一个教室……”   “蔡先生,我的学校里有一所女校,上海还有别的女校,最好还是能多些可以教授别人拼音的女子。”穆琼道。   蔡兆炎觉得男女在一起学习不合适,但穆琼这话也在理,这些孩子年纪又不是太大,便答应了。只是虽然答应了,在接下来的上课时间里,他少不得多关注了一下这些少男少女,就怕自己的课堂上会出什么事情。   但蔡兆炎很快就意识到自己想多了。   这些学生一个个如饥似渴地学习着,男生压根就不看身边的女生一眼,那些女生的眼里,更是只有他这个糟老头子。   蔡兆炎顿时放下心来,安心教学。   而穆琼,在蔡兆炎教过这些学生之后,他还会帮着巩固,纠正这些学生的发音,让他们将拼音学得更好。   他还语重心长地对这些孩子说了肺腑之言。“你们学会拼音之后,先教授自己学校的同学学拼音,以后,还有机会去别的学校,教别的学校的学生学拼音,在那里,你们甚至可以跟着上正常的课程……学拼音对你们来说,是一个改变你们的命运的机会,希望你们能抓住。”   这些孩子学习的时候,便更认真了一些。   他们这样子,让穆琼挺欣慰的。   就是傅蕴安有些郁闷。   那次文会之后,他很快就知道了穆琼在文会上说的话。   虽然没人相信,但那样的话,可以说是说到了他的心里的……傅蕴安有心跟穆琼好好温存一番,结果穆琼去忙拼音的事情了,又被蔡兆炎拉着商量各种事情,常常很晚才回家。   倒是他最近很空……傅蕴安干脆收拾东西去了穆琼的学校。   这两天,蔡兆炎忙着联系上海这边的人,编撰一本带有拼音的字典,那教授学生拼音的工作,便全部交给了穆琼。   他这会儿过去,正好可以听穆琼讲课,顺便还能学一学拼音。   对学习新的东西,傅蕴安一直都是很感兴趣的。   只是……傅蕴安走近教室,突然发现教室外面围了好多人,他从教室窗户往里看,就看到穆琼正在讲课的教室里,除了原本的学生以外,竟然还坐满了来旁听的人,这些人里有穆琼学校里的老师,还有一些从别处来的年轻男女,将教室的后面甚至过道挤得满满当当的。   而窗外的人,应该是里面挤不下了,才会不得不在外面听课的。   站在傅蕴安身边的一个人看了傅蕴安一眼,默默地移开了一点位置给傅蕴安听课,却一句话都不说。   人太多了,这时候大家要是还说话,就会让人听不清穆琼在说什么,偏偏学拼音,最要紧的就是发音。   因此,哪怕人非常多,大家也自觉地安静。   当然了,他们会这样,主要也是因为不认识傅蕴安,把傅蕴安当成了来学拼音的普通年轻人。   傅蕴安:“……”   穆琼讲课讲到一半,无意中往窗外一看,就看到了傅蕴安。   他笑着打开教室门,对傅蕴安道:“蕴安,里面还有位置,你进来吧。”   里面还有位置?傅蕴安跟了进去,然后就看到穆琼指了指讲台后面给老师坐的椅子。   这教室里虽然挤满了人,但讲台上的位置还是空着的,这椅子更是整个教室里最好的一把——毕竟这是给老师坐的。   “蕴安,我还有半小时才下课,你在这里坐一下等我吧。”穆琼道。   “好。”傅蕴安应了,但他不好意思坐在讲台上,想了想,干脆就把椅子搬到了讲台旁边,在讲台旁边坐了下来。   这里离穆琼很近,而且……好歹背对着后面所有的学生。   穆琼见状,忍不住笑起来。   这位置……一向都是被老师特别关注的差生坐的? 第246章 俄国菜   虽然多了个傅蕴安, 但穆琼依然很认真地给在场的人上课。   他的拼音说的比蔡兆炎还要标准,但他教导的学生, 绝大多数人的拼音却说不标准, 什么古怪的读音都能念出来,他只能一遍又一遍地给他们示范。   一节课上下来,穆琼的嗓子都有点哑了, 连忙喝了一口菊花茶润喉,又道:“这节课就上到这里,下课。”   穆琼说了下课之后,教室里的学生便立刻说起话来。   “今天教的拼音,我有一个说不好, 等下你教教我吧!”   “我们一起练。”   “昨天我有事没来上课,昨天的课你能给我补补吗?”   ……   有人说着学习上的事情, 也有人好奇傅蕴安的身份:“被穆校长叫进来的那个年轻人是谁?”   “他应该是穆校长的朋友吧, 能认识穆校长,真的太好了。”   “我好像在哪里见过他。”   ……   傅蕴安很少参加聚会,身份暴露后更是深居简出,一般的病人都不接待了, 因而很多人都不认识他。   但还是有人认识他的,来听课的女教师沈绍音就认识他,听到有人好奇傅蕴安的身份,她道:“那是霍三少!”   一开始把穆琼当做目标, 得知穆琼有了心上人之后打算观察一下霍英,结果不小心又撞上霍英跟一个男人拉拉扯扯, 只能继续找目标的沈绍音看着傅蕴安,突然觉得……霍三少也很不错啊!   霍三少是医生,脾气还很好,一定很体贴……至少肯定比霍二少好相处多了!   沈绍音现在每天回家,都被父母催结婚的事情,弄得她现在看到个出色的男人,就忍不住要去想一想,想这个男人跟自己配不配。   现在……霍三少这不就是挺配自己的么!   沈绍音的视线全在傅蕴安身上,沈绍音身边的人也一样,还有人克制不住地倒抽了一口冷气。   穆琼把人叫进来的时候,他们就好奇那人是谁了,没想到竟然是霍三少!   大家伙儿正惊讶着呢,穆琼和傅蕴安已经离开教室了。   “蕴安,你怎么来了?想我了?”穆琼轻笑道   “今天正好有空,就过来看看。”傅蕴安正色道。   虽然傅蕴安这么说,但穆琼是不相信的,他笑了笑道:“最近要忙的事情很多,忽略了你……我们出去吃俄国菜?”   傅蕴安答应下来:“好。”   于是,等沈绍音从拥挤的教室里出去的时候,穆琼和傅蕴安两个人早就已经没影了!   最近,上海这边开了一家非常豪华的俄国餐厅,这餐厅不仅里面的装修全是俄国贵族喜欢的风格,就连外面的招牌,都是俄语的,里面甚至请了几个俄国招待……当然了,那些俄国招待,据说只负责招待外国人。   这家餐厅一开出来,生意就非常火爆。   上海这边的有钱人热衷于尝试各种新鲜东西,哪怕很多人喝不惯咖啡,咖啡馆依旧热闹,这家俄国餐厅也一样。   虽然绝大多数人并不觉得俄国菜多么好吃,但大家都乐意去尝尝,还愿意请人去那里吃饭……毕竟瞧着就高档。   不过,这家餐厅生意好,并不单单是因为上海本地的有钱人都去吃饭了……如今餐厅的消费主力,是俄国人。   年前,就有一些俄国贵族逃到了上海,最近,逃来的俄国贵族还越来越多了。   这些人手上带着大量钱财,并且生活奢靡,他们来了上海之后,不是用高出市场价很多的价格购买了上海洋人聚集区的房子来住,就是高价租了那里的房子来住,然后就开始了挥金如土的生活。   他们是逃难逃出来的,有些人带齐了仆人,却也有很多人没有把仆人带上,于是,便有一些人天天在这家俄国饭店吃饭。   这饭店是霍英手底下的人从俄国弄了几个厨师回来开的,现在日进斗金,赚的钱一点不比他们做旗袍生意赚的多。   饭店开了有些时候,但穆琼和傅蕴安还没有去吃过,今天既然有空,正好可以去尝尝。   虽然他们家里有两个霍英送的俄国佣人,但因为食材有限,这两人会做的才又不多的缘故,他们吃过的俄国菜其实不多。   两人坐汽车来到餐厅门口,就看到几个身材高大的俄国男子带着几个或胖或瘦的俄国女子往饭店里走去。   这些人看了他们一眼,高傲地仰起头,就往里面走去,然后直接上了楼,一副高高在上的样子。   穆琼看着他们,愈发想让自己的国家快些强大起来。   穆琼和傅蕴安走在这些俄国人身后,他们进去之后,立刻就有十七八岁的店员拿着菜单过来,然后给他们安排了一个楼下靠窗的位置。   傅蕴安在位置上坐下了,对穆琼道:“这家餐厅有两层,上面那层只接待洋人,吃的东西跟楼下一样,但价格比楼下至少贵一倍。”那些洋人不想跟他们一道,就让他们单独在楼上吃贵的好了!   “好主意。”穆琼知道这店是傅蕴安开的,轻笑了一声,然后拿着菜单开始点菜。   鱼冻、肉冻、熏鱼、鱼子酱、蘑菇汤、烤肉……他一口气点了不少,又交代:“每样菜的分量少一些就行了。”他们点的太多,分量要是再多,就吃不完了。   “是,穆先生。”那店员笑着应了。   “你怎么会认识我?”穆琼又问,他和傅蕴安一进来,这店员就能叫出他们的名字,他还挺好奇的。   “穆先生,我之前是在二少的工厂里干活的,哪能不认识你?”那人道,去年,穆琼可是带着他学校里的学生,在他们工厂住了很久的。   “原来这样,你在这边工作感觉如何?”穆琼问。   “这边肯定比工厂要好,要是我能学好俄语就更好了。”那店员笑道,见穆琼没有继续问的意思,鞠了一躬就离开了。   没过多久,穆琼和傅蕴安点的饭菜就被端了上来。   俄国菜味道都很浓重,还很油腻,穆琼不挑剔,傅蕴安却不太喜欢。   不过,他对几个冷盘还有酸甜口的汤是喜欢的,倒也吃了不少。   两人吃饱喝足,少不得聊了聊俄国现在的情况。   傅蕴安手上掌控着霍家的情报网络,对俄国的情况很了解:“那边发生革命之后,很多俄国贵族逃到了东北天津还有上海,还带去了很多财富,现在有不少人都盯着他们手上的钱。”   “这些贵族,怕是有很多是守不住钱的。”穆琼道。   “那是。”傅蕴安赞同地点头。   这些俄国贵族,跟他们国家前朝留下的贵族是一样的。   他们之中也有有本事有出息的,但绝大多数人,却已经习惯了受人供养不知进取。   不仅如此,这些人还爱面子,并且极力维持自己的脸面,于是……他们国家的前朝贵族靠着典当古玩字画为生,这些俄国贵族也不逞多让。   “对了穆琼,我还得到一个消息。”傅蕴安道。   穆琼问:“什么消息?”   “俄国那些正在闹着的革命者,是日本人支持的。”傅蕴安低声道。   “原来你是说这个……日本人会后悔的。”穆琼道。   这个时期,日本并没有对中国动手,其实还有一个原因,那就是他们在跟俄国打仗。   当时日本方面并不能占据上风,就有一个非常出色的日本特务想出一个好法子来对付俄国——给俄国的革命者金钱上的支持。   这个特务成功了,在他的帮助下,俄国真的就乱了起来!   这个特务也失败了……本来在沙皇的统治下,俄国的军队挺腐败的,连日本人都打不过,结果等新的政权上台,人家立刻就铁血了起来……   穆琼知道,后来日本那边是吃了不小的亏的,甚至于欧洲各国全都如临大敌惧怕俄国。   穆琼和傅蕴安聊俄国的事情的时候,高盛希的手下,也在说着这件事。   “国内现在只顾着俄国那边,根本不管我们。”   “山本君肯定已经出事了,我们要为他报仇!”   “该死的支那人!”   ……   高盛希在抗日战争期间做出了很多事情,创下“赫赫威名”,但在这个时候,他年纪还轻,其实还没有多大名气,日本方面看不上中国,对在中国的土地上活动的高盛希,也没太在意。   相比之下,他们更看重俄国。   这时候,日本方面最厉害的间谍和特务,基本都在俄国活动,而现在俄国乱了,他们的目光更是全都放在俄国。   他们野心勃勃,想要从俄国咬下一块肉来,就算没有对中国放开手,也只关注东北青岛等地,可没空去关心上海。   更别说还有英法两国施压了。   高盛希的手下,一直都没能得到来自国内的援助。   这些人越说越生气,一个个都想去找霍英拼命,结果这时候,拿了他们给的糖块,在外面帮他们放哨的他们房东的小女儿跑来了:“阿叔阿叔,我看到有一群人往这边过来了呢!”   “知道了,给你糖。”其中一个人又给了那个小女孩儿一块糖儿,然后和其他人相视一眼,立刻就爬墙跑了,连屋子里的东西都没收拾——江家的人一直在抓他们,他们可不能被人抓到。   拿着糖的小女孩儿把糖藏在怀里,疑惑地看着这些人爬墙离开,又出门去了,一出门就看到一群沙船厂的工人来这边的小饭店吃饭来了。   沙船厂的叔叔们都挺好的啊,不知道租住在他们家的叔叔为什么一听到有人来了就要跑……   不过她也没太纠结,有的吃糖就很好了!   小女孩儿没多想,她的父母回到家,得知这件事之后,却是立刻就被吓了一跳,然后马上就把这件事告知了巡捕房那边。   那些人八成是罪犯,窝藏罪犯是要被抓起来的,他们还是快点将之检举出来比较好! 第247章 《爱德华游记》   穆琼除了教授学生学拼音以外, 还要协助蔡兆炎修订字典,为里面的文字注音。   这个时候是有字典的, 而注音多是用“蔡, 音‘菜’”这样的方式,而现在,他们打算在原有的基础上, 给这些字增加拼音注音,让学生可以更方便地自学国文。   这是一个非常浩大的工程,主要是人手不够标准难定,毕竟这时候大家都习惯说方言,便是一些文学大家, 国文也说得不标准。   但这又是非常有意义的。   穆琼在现代的时候,了解过这个时代。   对中国文学来说, 这个时期是黄金时代, 此时中央政权濒临崩溃,所有人也就能畅所欲言,文学甚至可以被重新规划安排。   比如说,一个文人, 在这个时候,是可以创造词语的,而散文诗歌之类的题材,也是这个时候出现并被划分的。   生于这个时代的人, 只要有足够的才华,就能成为中国近代文学的开创者之一。   不说别的, 就说这研究拼音以及修订字典……   搁现代,一群人聚在一起修订字典,这就是个笑话,学校也不可能随意让人教来路不明的拼音,但在这个时候,这样的事情还真能做。   就是……穆琼在修订字典期间,发现自己的学问,当真有点差——他竟然很多字都不认识。   因着这个,他暂停了写作,每天看字典背字典,还将傅怀安翻译的《安徒生童话》找来,然后慢慢注音。   既然有了拼音,那肯定要有注音的读物。   而《安徒生童话》这本书,是很适合作为注音读物的——这些故事都很好理解不说,上面的字还都不难。   这份工作做起来并不轻松,幸好,穆琼很快就有了帮手。   在现代,小学一年级的学生学拼音,也就学上一两个月,现在穆琼教人拼音,跟他学的人最小的也有十多岁不说,他们这段时间还只学拼音……   不过半个月,就有一批人出师了,分担了穆琼的工作,并且在工作中继续巩固他们学到的拼音。   人手多了之后,他们除了给《安徒生童话》注音以外,还将教育月报上发表过的最好的文章选出来,然后一一注音——这些文章,是非常适合识字不多的人看的。   在这样的忙碌中,时间过得飞快,一眨眼,就到了草长莺飞的春天,树上的桃花开满了,很快又谢了。   上海郊外踏青放风筝的事情屡见不鲜,很多人相约去郊外游玩,可惜穆琼一直没空,就连傅蕴安,空闲的,能跟着学拼音的时间的也不多。   傅蕴安将很多事情交给了手下人去做,但总有一些事情需要他亲力亲为,比如说医院里的事情,又比如说手底下的人遇到了麻烦。   比如最近,他的船队遇到海盗的事情,就让他挺烦的。   海上一直都是有海盗的,就连英法两国的船,每年都会有那么几艘被劫持被抢劫,更别说他们国家的船只了。   不过这样的事情,傅蕴安的船队以前没有遇到过。   他的船都是大船,又是好几艘船组成的船队,在那些海岛柿子挑软的捏,是不会对他的船队动手的。   但最近,几群海盗联合在一起,竟是将他的一个船队扣押了。   傅蕴安琢磨着,这些海盗的背后怕是有人支持,当然了,他也不会坐以待毙。   傅蕴安忙着联系自己认识的人,把自己的船队给捞出来。   而这个时候,岳朝郢一行人,经过长途跋涉之后,终于来到了欧洲。   海上的生活是让人痛苦的,几个月的时间里,他们几乎吃不到新鲜的蔬菜和肉,每天都以各种腌制品来下饭。   岳朝郢在上海的时候,吃饭必须要有绿色蔬菜,尤其喜爱小青菜,但在船上,这些基本上是见不着的。   好在他早就习惯了,对饭菜一点都不挑拣,最多也就是在有豆芽的时候多吃几口饭——在上船之前,霍英派来的经验丰富的水手,是带了很多绿豆黄豆上船的,时不时的,就发一点豆芽给大家吃。   这一路要走好几个月,这些日子里,岳朝郢几乎每一天,都在翻译修改穆琼写的那部写了劳工的书,这本书的英文版和法文版,最终在他的修改下越来越完善。   甚至于,这部书的名字,岳朝郢都定下了,最后定名为《爱德华游记》。   终于看到目的地,跟着岳朝郢来到欧洲的韩禛满脸激动。   韩禛在俄国待过很久,但从未来过欧洲,这几个月的船上生活,几乎折腾掉了他的半条命——一开始的时候,他几乎每天都在吐,硬生生瘦了二十斤。   以前他挺喜欢腌制品的,觉得非常下饭,但并不喜欢自己的老师热爱的炒青菜,不过这会儿……韩禛每天晚上做梦,都是在吃青菜。   “终于到了!老师,终于到了!”韩禛激动道。   岳朝郢点了点头,表情有些复杂。   船员用粗粗的绳子将轮船固定在码头上,又在轮船和码头上架上一块甲板,他们就顺着甲板,来到了码头上。   整个人好似还在晃荡着,根本不能在地面上踩实,但这感觉,却又出乎意料地好……韩禛深吸了一口气,跟在岳朝郢后面,去了伦敦。   战争还在进行着,中国又太弱小,他们还不是代表政府来的……岳朝郢和韩禛并没有受到什么招待,但岳朝郢并不在意。   这样的冷遇,他早已不是第一次受到。   岳朝郢的身体很不好,伦敦的阴雨天气时常让他膝盖疼痛,但他一声不吭,努力去拜访一个又一个的英国人。   对方对他态度不错,他就竭尽全力去维持这段关系,对方对他态度不好,他也反复去拜访对方——就算不能找到助力,这也能让他对英国的上层人士有所了解,能让他摸清这些人的想法。   岳朝郢在笔记本上将自己了解到的英国的情况一一记下——这些,都是非常宝贵的资料。   当然,他也没有忘了设法出版《爱德华游记》。   不过这件事,他并不是亲自去做的,而是通过霍英的关系,找了一个英国人,让对方拿着书去找出版社的。   这本《爱德华游记》写的非常有趣,开头写的是中国,中间写的是航行,后面写的却是战争,里面还穿插着一个又一个感人的小故事。   小人物的小故事是穆琼最擅长写的,因而这些小故事,有些让人哭泣,也有一些让人会心一笑。   惨烈的战争中,躲在地下室里的小姑娘将自己的面包交给受伤的士兵,忠诚的猎犬保护主人,蹒跚的老太太将小孙子护在身下,用自己的身体给小孙子挡炸弹……   故事里写的都是平凡的人,他们却做出了不平凡的事情。   当然了,其中还有很多跟中国劳工有关的故事,比如某个英国人曾经给了中国劳工罐头吃,后来他在战场上遇到危险,中国劳工奋不顾身地救了他。   类似的故事,林林总总,穆琼写了很多。   他的每个故事,都写得简单易懂又煽情,这样组合起来的一本书……   霍英推荐的人将之拿到出版社,出版社的人看过之后,立刻就被感动了。   战争太残酷了,老百姓每天看着报纸上的死亡人数,会觉得没有希望,伤心麻木。   如今,政府方面一直在设法安抚百姓,甚至要求报纸出版社之类,宣扬一些英雄人物。   只是,这样塑造出来的,有些完美,战无不胜的英雄人物,其实挺假的,倒是眼前的这本书……   “这位爱德华先生真是太让人敬佩了,他一定一直待在前线,才能写出这样的故事来!”   “这个故事,让我想起了我那死在战场上的未婚夫的,他跟故事里的人乔治一样,战死前给我留了一句话,说他永远爱我。”   “真希望我的儿子,在战场上也能遇到充满善意的人。”   “这场该死的战争,为什么就不能早点结束?”   ……   出版社的人一致觉得,《爱德华游记》是一本好书。   他们并没有见到作者爱德华,但他们坚信,是真的有这么一个美国人的,这个人以前在中国,后来又回到欧洲,然后就一直待在战场上。   这是一个非常高尚的人!   “这本书,我们会马上出版。”   “让百姓看一看这本书,是很有必要的。”   “所有上战场的人,都是英雄!”   ……   出版社的人对这本书的评价很高,很快就敲定了出版事宜,甚至很快就开始准备出版。   岳朝郢还没认识多少人呢,《爱德华游记》就出版了。   出版社甚至还在电台打了广告,吹了一番这本书,说它是一部描写战争的,感人肺腑的纪实小说。   此时的英国,男人们在前方打仗,女人、孩子、老人则在后方工作。   她们的生活大多过得并不好,但依然记挂着自己的亲人,对战争更是无比关注。   偏偏这时候信息流通不畅,报纸上只有冷冰冰的数字和一些让人没有安全感的口号之类……这些人虽然想要了解战争,但找不到合适的机会。   现在有了这么一本书……很多人都去买来看了。   一开始翻开,发现写的竟然是中国,他们觉得受骗了,但这书里的中国挺有意思的,他们便继续看了下去。   这一看,他们就放不下手了。   “原来,这场战争中,竟然还有中国劳工帮忙。”   “我昨天花了一晚上的时间把这本书看完了,也哭了一晚上。”   “原来我们的士兵,在前线是这样的。”   “我是一个生产肉罐头的工厂的工人,看到里面的士兵吃完罐头之后用罐头烧水,看到他们用罐头布置陷阱,我觉得亲切极了,我一定会好好工作。”   ……   人们议论纷纷,相互推荐,这本书的销量顿时高了起来。   也就是这个时候,英国政府方面,也注意到了这本书。   一开始,他们是有点担心的,怕这本书写了他们不想让百姓知道的事情,但看过之后,他们就意识到他们多虑了。   除了中国劳工这一点以外,这本书的其他内容,都是没有问题的。   而中国劳工的问题,也不是大问题。   他们确实是秘密把这些劳工弄来欧洲的,但这么多人到了他们的国家,其实根本就藏不住。他们的国家的人,有很多早就已经知道这些中国劳工的存在了,他们已经没有必要继续隐瞒。   更何况,这个爱德华在小说里,说这些中国劳工是自愿来帮忙的……让普通民众这么认为也挺好的,不是吗?   至于其他的一些,比如说这个爱德华好像很讨厌日本人之类……英国政府也没当回事。   个人喜好么,有一点也算不得什么,他们其实也很不喜欢日本人。   要不是日本人插手,他们说不定已经弄到西林的量产方法了!   正好,英国这边很想让《传染》这本书的热度降下来……他们干脆就示意了电台报社去宣传这本书。   很快,报纸上就出现了《爱德华游记》里的一些节选故事。   报纸本就是选了这本书里的精华来刊登的,看报纸的人,自然也就觉得这个故事非常好……这本书卖得更好了!   普通民众节衣缩食来购买这本书,在这个堪称悲凉的时期寻找一些精神上的慰藉,就连贵族,也开始购买这本书。   不知道有多少有钱的夫人小姐,在看了这本书之后泣不成声,然后捐出去许多钱。   之前《传染》那本书,就已经让中国劳工的处境好了很多了,现在这本《爱德华游记》出来,中国劳工受到的待遇就更好了。   甚至有人专门去找这些中国劳工道谢:“谢谢你们对这个国家的帮助。”   “感谢你们的到来。”   “上帝会保佑善良的你们。”   ……   这些洋人依然不怎么看得起中国人,但他们的感激,却也是真心的。   最后,也就剩下那些中国劳工满头雾水——这到底是怎么回事?这些洋人怎么突然对他们这么好?他们最近吃的面包松软了很多不说,竟然还有肉汤喝了!   如今也是有不少中国人在欧洲留学或者游学的,那些劳工大多不认字不看报,不知道到底是怎么回事,但那些留学生,却是知道的。   他们看过《爱德华游记》之后,少不得有点埋怨,觉得这个爱德华骗人——别的不说,那些劳工,肯定就不是自愿来的。   但他们也敏锐地意识到了,这对他们国家,是有利的。   其中一个一直试图游说英法两国,让他们帮中国从日本手上要回青岛的人,来拜访岳朝郢的时候,就说起了《爱德华游记》。   “岳先生,您看过《爱德华游记》吗?这本书虽然美化了英法两国的卑鄙行为,却能让英法两国的百姓对我们国家产生好感,倒是间接地帮助了我们。”那人有些激动。   这人跟岳朝郢是老相识了,岳朝郢是相信他的人品的,又需要他的帮助,这时候道:“这本书,是我从国内带来的,也是我找人将之在英法两国出版的。”   “岳先生?”那人满脸吃惊。   “我们想要在国际上有话语权,想要别人帮助我们,就要先让别人了解我们。”岳朝郢道。   “先生大善!”那人敬佩道。岳朝郢真的太聪明了!竟然能想出这样的方法,写出这样的书来!   岳朝郢道:“你不用夸我,这法子不是我想出来的,这书也不是我写出来的。”   “这书是谁写的?”那人问。   岳朝郢道:“天幸。”   “原来是天幸先生的大作!”那人的脸上露出崇敬来:“若是能见一见天幸先生就好了!”   “我也想见一见他,若是能回去见他一面,我就死而无憾了。”岳朝郢道。   “老师!”韩禛听到岳朝郢的话,吃了一惊,岳朝郢好好的,说什么死?!   “好了,不说这个了……关于这本书的来历,你们出了我这扇门之后,千万不要告诉别人。”岳朝郢道。虽然这件事就算传了出去,别人也不一定相信,但最好还是不要传出去。   那个来拜访岳朝郢的人,还有留在岳朝郢身边的韩禛纷纷应是。   岳朝郢这时候,却是拿出自己从中国带来的书,然后开始做翻译。   他翻译的,是穆琼的《丝乡》和《蜕变》。   很多洋人的书被带到他们的国家出版,甚至因此影响了他们国家的人的思想……既如此,他们国家的书,是不是也能在国外出版,进而影响到国外的人?   穆琼的这两本书,写的故事国外的人同样能看懂的,毕竟他们曾经历工业革命,他们的女性,更是正在努力为自己争取权益。   岳朝郢这么想着,更加认真地翻译起来,还把霍英派来的人拉壮丁了——霍英派来跟着他的人里,有些人国文学的很一般,英文却学的非常好,完全是可以帮他翻译的,翻译之后,他们还可以相互校对,取长补短。   岳朝郢相信,要不了多久,这两本书就能出版了。   只是……这版税,他是不能给穆琼了。   欧洲物价贵,需要钱的地方又多,他卖了房子带来的钱和自己以前的私房在送了几次礼之后就花得差不多了,现在甚至在花《爱德华游记》的版税,等以后,怕是还要花穆琼这两本书的版税。   岳朝郢正在打穆琼的书的版税的主意,就被告知,又有人送钱来了。   《爱德华游记》里的爱德华,按照穆琼的设定是一个美国人,而现在,有眼光很好的美国商人看中了这本书,打算买下这本书的版权,送去美国出版。   与此同时,法国那边,也有出版社联系了岳朝郢找的代理人,希望能出版这本书。   岳朝郢为了让这些公司帮他宣传,要了不高的版税,却在宣传方面提了很多要求,要求这些出版社竭尽全力帮他宣传。   对此,所有的出版社都不意外。   这个“爱德华”能远去中国买西林,肯定是个不差钱的,自然不在乎版税,至于为什么要求他们大力宣传,肯定是为了名声!   谁不想要个好名声呢?有了好名声,以后不管是做生意还是从政还是从商,都能得到好处。   当然了,这人真的挺不错的,他们很乐意帮他宣传!   这些出版商很乐意帮“爱德华”出版他的书,而英法两国的政府,已经在琢磨着等以后,可以给“爱德华”颁发一个奖章,给予一些奖励了。   他们喜欢这个可敬的美国商人。 第248章 戒烟药   穆琼在《爱德华游记》里写的“我”, 是个很普通的人,他有自己的小偏见, 他会抱怨旅途无聊, 他会不着痕迹地去欣赏一个美丽的女孩,也会在面对炮弹的时候拔腿就跑。   比如说这部小说的后面,就有写到:“我见到炮弹朝着我飞过来, 转身就跑,它在我身后爆炸,我往前一扑趴在地上,感觉到无数碎石泥土落在我的头上身上,将我埋了起来……我觉得我的心都要跳出胸腔了, 泪水从我眼眶里涌出,染湿了我脸下的泥土, 我无声地呐喊出声:‘我活下来了!我没有死, 我活下来了!”   此时报纸上报道的英雄,都是悍不畏死的,爱德华却不同,他是个普通人, 但恰恰因为这样,他更加讨人喜欢。   他曾经学过医术,但一开始是个商人,见过战场的惨烈之后, 才开始上战场,当一个军医。   他虽然害怕死亡, 却也会在危险的时候背着队伍里年纪最小的士兵逃跑,他虽然恐惧炮火,但也会冒着枪林弹雨帮人包扎伤口……   爱德华这个人,一时间有了很多粉丝,甚至还有人开始寻找爱德华。   欧洲的事情,穆琼一无所知,他这会儿,还在忙着拼音的推广,或者说,是国文的推广。   一个国家,若是连语言都不能统一,真的很不方便。   现在那些年纪大的,就算去学国文,也已经学不好了,但不管是穆琼还是蔡兆炎,都希望那些孩子可以说好国文,希望这个国家的语言可以统一。   清明时节雨纷纷,这年清明,穆琼又去了一趟苏州,祭拜自己的祖父祖母。   他当初做的事情,是有成效的。   他让穆家的族长办了族学,因而穆家宗族里的人都对他非常感激,他在穆家的名声,竟是越来越好。   不过,即便如此,他也只在苏州待了一天,便回到了上海。   上海这边,有很多事情需要他去做。   穆琼回到上海后不久,就遇到了一桩事情——上海商会的会长捐赠了很多金银给他的学校。   近来,因为欧洲那边顾不上中国的缘故,他们国家的商业蓬勃发展,到处都有人办工厂,而商人们为了自保,最后就聚在一起,组成了商会。   古往今来,这个国家的商人地位一直很低,而商人们为了寻求庇护,习惯于给人送钱,比如说给当官的送孝敬,又比如说修桥铺路建族学之类。   上海的商会建成之后,这样林林总总的事情做了不少,这次给穆琼学校的捐赠就是其中之一,同时还有商人提出,可以让穆琼的学校毕业出来的学生,以后去他们的工厂或者商铺工作。   穆琼自然不会拒绝,但也说了,那些学生的去留,都由那些学生自己决定,他并不会干涉。   当然,他也不会白拿这些商人的钱——他将这些商人的名字刻在石板上,立在了学校里。   让学生形式主义地去表达感谢,穆琼觉得没有必要,但让学生知道感恩,穆琼却觉得有必要。   他的学生,应该是知恩图报的,而不应该是一群白眼狼。   这社会,最少不了的就是吃饭,等事情商量完,那些商人就邀请穆琼去吃俄国菜。   鉴于最近俄国菜正时兴不好定位子,还贵,他们这样的邀请,可以说是对穆琼非常看重了。   穆琼欣然前往。   穆琼在上海这边陆陆续续认识了不少人,但多是文人,还真没怎么跟地道的商人相处过,这会儿和这些商人一起吃饭喝酒,他才意识到商人和文人的不同。   那些文人,聊天的时候关心的都是国家大事还有思想文学,这些商人,聊天的时候关心的都是各地物价生意往来。   不过他并不讨厌,也不觉得俗气,还挺感兴趣的,毕竟这些都是素材。   而且,他从不觉得商人就低人一等了。   穆琼这样的态度,无疑赢得了这些商人的好感。   绝大多数时候,商人都是任人宰割的,即便他们这些家财百万的商人也不例外,所以,他们努力交好那些有权有势的人,团结在一起组成商会……但他们依然不怎么受人重视,尤其不受文人的重视。   他们给穆琼的学校捐钱,其实也是为了交好霍二少霍三少——虽然霍二少和穆琼的风流韵事是假的,但霍二少和霍三少是关系极好的朋友这件事,却在霍三少去穆琼学校听课之后被所有人知晓。   他们以为穆琼会跟别的文人一样看不上他们,却不想穆琼比他们以为的,要好相处很多。   穆琼的态度让这些商人都很高兴,对穆琼也多了些亲近:“楼玉宇先生,你的小说我一直都很喜欢,家里的孩子也爱看!”   “我也一样,我是做生丝生意的,先生的《丝乡》我反复看了好几遍,最终下定决心,去买了一些机器回来!”   “看先生的小说,我学到了很多东西。”   ……   这些商人都是非常擅长说话的,夸奖穆琼的时候特别真挚。   “诸位夸奖了。”穆琼道。   “并不是夸奖。先生的小说有很多都是发人深省的,我最喜欢的是《换子记》,看过之后,我关心了我家那臭小子,这才发现他竟是被养歪了!”一个姓孙的商人道:“他现在才十七八岁,就已经沾染上鸦片了,以后还不知道会变成什么样子……先生可有什么法子管一管他?”   穆琼在《换子记》里,写了不少教育孩子的事情,以至于这个商人,这会儿竟是来跟穆琼讨要主意了。   穆琼听他把自己儿子吃鸦片的事情当众说出来,周围人还一副见怪不怪的样子,心里少不得有点沉重。   此时抽鸦片烟的人非常多,正是因为这样,大家倒是很坦然了。   蔡兆炎为了修订字典,请了一些文人来帮忙,而其中一些,每天都会定时聚在一起抽鸦片,言谈间提起鸦片来,是云南的好还是印度的好,他们一清二楚各有所好。   穆琼道:“鸦片不是什么好东西,肯定是要戒的……若是你愿意,可以将你儿子送来我的学校,那学校是封闭式的,里面绝对没有这种东西,可以帮助戒烟。”除了帮助戒烟以外,这种人有时候就该吃点苦。   穆琼的学校还是办的不错的,但里面的条件在这些商人看来,实在有点艰苦了,这商人舍不得儿子吃苦,一开始有点迟疑,但考虑过后,却一咬牙道:“那就多谢穆先生了。”   “不用谢。”穆琼道,这些人给他捐了不少钱,他是愿意帮帮他们的。   于是第二天,就有一个看着就桀骜的少年连同五千大洋,一起送到了穆琼面前。   穆琼直接就把这位孙少爷,安排到了他学校的精英班里。   这学校里的孩子,一个个都是不怕吃苦的,怕吃苦的那些,早就被他送回家里去了,而精英班里的学生……别说不怕吃苦了,他们那是争着抢着想要吃苦!   这些人是喝水都嫌浪费时间的,毕竟喝了水,还要上厕所呢!   穆琼觉得,把这个小小年纪吃鸦片的人送到这个班级,应该能然他有点长进。   穆琼把人送去的时候,跟学生说了这人的父亲先前捐了五千大洋,为了让孩子来学习又捐了五千大洋的事情,希望大家能看顾着他一点,当然了,看顾归看顾,他们不需要做太多。   他们是学生,最重要的还是学习,若是有人成绩下降,那肯定要离开精英班的。   穆琼说了不少话,然后又给了班里的每个学生一本注音的《安徒生童话》,一本注音的《教育月刊精选》,便让那孙少爷留在了班级里。   精英班里的学生拿到崭新的书本之后,一个个如获至宝,对那孙少爷都挺友好的,但也仅止于此了。   他们在穆琼的反复的教导下,都认准了一件事,那就是知识改变命运。   这人家里有钱又如何,这样的有钱人,一直都是不把他们看在眼里的,他们与其去巴结他,不如多看点书!   他们之前的那个精英班的学生,被穆琼安排去学了拼音,现在都已经被分派到一些小学里教拼音去了!这些人若是趁着这机会努力读书考个中学……以后是可以当老师的。   那可是老师啊!比他们当工人不知道体面了多少!   精英班的学生,都是以自己的前辈为目标的,自然没工夫搭理孙小少爷。   尤其是在发现这孙小少爷学习不好以后。   这人据说从小就有老师单独教他读书,这么好的条件,竟然还学地乱七八糟的……将来还不知道会变成什么样子!   他们再怎么努力巴结他,将来最多也就能去孙家当个管事,而他们凭自己的本事,同样是能当管事的!   精英班的学生清醒得很,一门心思读书,结果才读了半天,就看到孙小少爷毒瘾发作了,在教室里又哭又闹的。   精英班的学生考虑了一下,把孙小少爷扶到教室后面:“你在这里休息……”   “我不休息,你们放我出去!我要回去,我要鸦片!我爹不是给了你们一万大洋吗?你们给我鸦片,不然我让我爹我把钱要回去!”孙小少爷不依不饶,挣扎不休。   精英班的学生不耐烦了,他们扔下这位同学,转身就回到了自己的座位上,然后继续学习。   班里的人一个个目不斜视地看着手上的书,压根就没人管那个涕泪横流,又哭又闹的孙小少爷。   孙小少爷终于受不了了,他冲到一个同学面前,抢过对方的书就是一撕……   然后他就被打了。   那学生突然暴起,一拳打在他脸上,把年纪轻轻就抽大烟把自己身体都弄坏了的孙小少爷给砸得晕头转向的。   砸完之后,那个学生才着急了:“对不住,我不是故意的,我就是有点着急……”   孙小少爷:“……”你不是故意的你是有意的!   为什么会这样?这些穷鬼不应该都跑来巴结他的吗?他娘明明说了,到了这个学校之后,他可以把自己不想干的事情,全都交给自己的同学来干!   结果呢?这些人就知道学习学习,根本没人帮他干活就算了,竟然还打他……   孙小少爷留下了悔恨的泪水。早知道他就不来了,一定不来!   打人的学生去找了老师,结果老师竟然只教育了他几句,不仅如此,还赔了一本新书给他。   这个本来以为自己闯了大祸的学生晕晕乎乎地回到教室里,然后突然意识到了一件事——这孙小少爷,恐怕并不如何重要。   既如此……他们就继续学习好了。   精英班的学生忽略耳边的哭泣声,一心读书,就连他们的饭菜被送来了,他们也没有急着去吃饭,而是一个个轮流去盛饭,一个人盛好饭之后,还会提醒一下下一个,免得下一个忘记。   小少爷:“……”这个世界上怎么会有这样的人!他们不觉得读书无聊吗?他们打算一直这样读下去吗?   这些学生当然不可能一直这样读下去,事实上,吃过午饭,他们就一起去学校的工厂干活了。   穆琼挺重视精英班的学生的,安排了最好的老师来教导他们,给他们安排的课程也比其他人多,但即便如此,他们依然要干活。   “你们在干嘛?”毒瘾过了被同学带到工厂的孙小少爷满脸茫然。   “做工。”之前打了他的人道,这人对孙小少爷有些愧疚,倒是多照顾了孙小少爷一点。   “你们不是学生吗?为什么还要做工?”孙小少爷不解,虽然不想承认……但事实是,他的这些同学,年纪都比他小。   “请老师教我们读书,给我们吃饭哪个不花钱?我们要是不做工,穆校长哪来那么多钱养我们?”这个人道。   “我爹捐钱了!”孙小少爷想也不想就道。   “我知道,谢谢啊!因为商会捐了钱的缘故,穆校长打算多盖几个楼,多招一点学生呢!”这人朝着孙小少爷咧嘴一笑。   孙小少爷有点不是滋味。   这位小少爷的事情,穆琼是关注的,但也没太上心,毕竟他太忙了。   隔了好几天,他才想起来问一声,然后就得知这孙小少爷依旧不太适应学校里的生活,主要是毒瘾戒不掉。   “那就让他慢慢住着吧,反正花不了多少钱。”穆琼道,他不能保证这孙小少爷一定会学好,但既然那位姓孙的商人把孙小少爷送来了,那他怎么着,都是要让孙小少爷把鸦片烟戒掉的。   清明之后,天气就一日比一日热,穆琼和傅蕴安睡炕觉得不够通风不舒服,就换了房间,继续睡床。   “这床有点小了。”穆琼躺在床上,忍不住道。   这时候的床大多都是一米五的,不算小,至少睡两个人足够了,但他觉得……完全可以把床做大一点。   “哪里小了?”傅蕴安略尴尬,他有个挤人的毛病,穆琼说床太小了……应该不是床小了,而是他太会挤人了。   “整个都小,三边还围了起来,看起来就更小了。”穆琼道:“之前那个炕就大多了,在上面怎么折腾都行!对了蕴安,趁着夏天,把我们那个装了炕的那个房间改造一下吧,可以把那张炕扩大,布满整个房间。”   傅蕴安:“……”整个房间都是床?穆琼想干嘛?   傅蕴安最后转移了话题:“穆琼,我最近赚了不少钱。”   “从那些俄国人手上赚的?”穆琼问。   “不是。”傅蕴安道:“是从那些海盗身上赚的。”   穆琼惊讶地看着傅蕴安,傅蕴安道:“那些海盗扣押了我的船,我就找人端了他们的老窝。”   海盗再厉害,也比不过军队……当然了,偶尔那些海军会客串一把海盗,这个就没法说什么了。   原本那些海盗是零零散散的,就算傅蕴安想要对付他们一时半会儿也找不到……但现在这些海盗自己聚在一起扣了他的船队,这不是正好给他机会,让他一网打尽吗?   傅蕴安也就当仁不让地动手了。   他不单单是个商人,做事可比那些商人果断多了。   穆琼听傅蕴安说了来龙去脉,道:“那些海盗是该清理一下……如果可以,你就多买几艘船,以后做海上贸易吧。”   刚穿到这个时代的时候,穆琼没时间想太多,从未关心未来,但现在他已经在这个时代扎根了,却少不得会考虑将来,考虑自己的后路。   这个国家,注定会经历一番动荡,他并不是大公无私完全不在意自己的人,他是希望过上好生活的。   既如此,就要早做筹谋,比如说早点组个船队,将来去香港做个船王什么的……   “我手底下已经有不少船了,不过你都这么说了,那么再多买几艘,也是可以的。”傅蕴安道。   穆琼闻言,亲了他一口。   又过了几天,穆琼去自己的学校的时候,刚进校门,就见到了孙小少爷。   孙小少爷刚来的时候看着光鲜亮丽,现在瞧着就狼狈多了,白嫩的脸上还有不少伤痕,据说都是他毒瘾发作自己抓出来的。   穆琼遇到他的时候,他正好又发作了,正打着哈欠在校门口哀求保安放他出去,而见到穆琼,他立刻就冲过来抱着穆琼的腿哀求起来:“求求你,求求你放了我吧!求你放我回家去!我要大烟!我给你钱……”   他说话有点语无伦次的,杂七杂八什么都说。   然而不管他怎么哀求,穆琼都无动于衷:“你们把他拉开,绑起来。”这样的瘾君子他已经不是第一次见,都淡定了。   “住手!”穆琼的人正要把那小少爷给绑起来,突然有人大声喊道。   穆琼转过头,就看到一个穿着旗袍的中年女子在校门外虎视眈眈地看着自己。   穆琼并不认识对方,眉头微皱,看向那女子身边的学校保安。   “穆校长,这是孙小少爷的母亲,她说要来看看孙小少爷……”门口的保安道,他们学校是有围墙的,门口也有人守着,不许外人随便进去。那孙少爷的母亲来了,他正想找人去通知穆琼呢,不想就让人家撞上这么一幕……   “孙夫人。”穆琼叫了一声。   那孙夫人瞪了穆琼一眼,看着自己儿子红了眼眶:“娘的心肝啊!你受苦了!娘马上就接你出去!现在外面有卖戒烟药呢!你吃了就能把烟瘾给戒掉了!”   “戒烟药?”穆琼听到这女子的话,却是一惊。   这世上,哪有什么戒烟药?!   百年后的现代,科技那么发达,但还是连戒香烟的药都没有的,更别说戒鸦片的药了。   “对,戒烟药!”那中年女人道:“那戒烟药特别灵,吃了就不想吃鸦片了!你让我儿子跟我回去,他要回家去戒烟。”   “他不能回去。”穆琼道:“至于你说的戒烟药……别是比鸦片更毒的吗啡!” 第249章 吗啡   民国时期鸦片泛滥, 抽鸦片的人非常多,即便是一些声名赫赫的人, 很多也是离不了鸦片的。   但是, 虽然离不开鸦片,这些人却也是知道鸦片的害处的,也都想戒烟。   但想要戒烟何其困难?有几个人能忍受自己戒烟时的痛苦, 又有几个人能忍受自己戒烟时的失态?   鸦片价格对上海的有钱人来说还不贵,瘾头不大的,买一角钱的鸦片,就能应付上一天,便是瘾头大不说还追求味道正, 喜欢某些特级烟土的,一天的花费也不过几个大洋……在这样的情况下, 大家就更戒不了了。   但他们又是想戒的……   于是, 就有人开始利用某些人这样的心态,出售戒烟药。   而所谓的戒烟药……有些纯粹是骗人的,却也有一些,其实是弄了一些鸦片的替代品给毒瘾发作的人用。   吗啡就是其中一种。   吗啡在鸦片中含量大概为百分之十, 在上个世纪,有人从鸦片里提炼出了它,然后就作为镇痛药使用至今,在如今的欧洲战场上, 仍然有很多战士使用,傅蕴安的平安医院里, 也是配备了这种药物的。   穆琼还记得,他刚认识傅蕴安的时候,傅蕴安被一个瘾君子缠上,就是因为傅蕴安手上有吗啡。   在民国时期,有很多人为了戒鸦片使用吗啡,当然了,这些人的下场都不好,后果就是瘾头越来越大。   同时,也是在这个时代,有人将吗啡包装成“戒烟药”,谋取暴利。   穆琼的表情凝重起来,他看向孙夫人,问道:“你说的戒烟药,是哪里卖的?”   “是在西门头卖的,报纸上都登了!”孙夫人拿出一张报纸给穆琼看,又问:“吗啡是什么?”   孙夫人看到自己的宝贝儿子受苦,心疼地不得了,但她也是有点见识的,知道不能得罪穆琼,因此这会儿态度倒也还行。   穆琼接过报纸看起来,然后就看到报纸上将那戒烟药写得神乎其神,说是只要服用这戒烟药,便是不会再想着鸦片,多服用一段时间,还能自然而然将鸦片瘾戒了。   “吗啡是鸦片里提炼出来的,这东西比鸦片更毒,吃了它就不惦记鸦片了。”穆琼道:“孙小少爷再坚持一段时间,就能把鸦片瘾戒了,这时候我是不会放他走的。至于你说的戒烟药,我马上就去看看!”   “你凭什么不放人?你凭什么这么欺负我儿子?”孙夫人急了。   但穆琼并没有去管她,他吩咐了人把孙小少爷关到宿舍去,又让人去给那位姓孙的商人带个话,告诉对方戒烟药是假的,想要戒大烟,必须学盛朝辉。   他不在乎那人相不相信,现在他就急着想要去一趟西门头,看一看那戒烟药。   穆琼这么想着,立刻就出了门。   他如今在外面来去,都是坐汽车的,这会儿出门之后,就上了汽车,然后将报纸上的地址报给了司机。   车子很快来载着他,来到了目的地。   此时的地址都不怎么详细,穆琼到了地方之后,还以为要找一会儿,才能找到他要找的店铺,结果……他想多了。   他刚到那里,就看到一家铺子门口排着长队,排队的人一个个神情激动,挥舞着手上的钞票抢着买戒烟药。   穆琼从车上下来,正好看到一个穿着打了补丁的衣服的衣服的中年妇人紧紧拽着几枚银元在排队,她一边排队,一边还含着泪问身边的人:“这戒烟药真的有用的吧?我儿子吃了戒烟药,是不是就不抽大烟了?我家里实在供不起了……”   “吃了戒烟药一定会好的,报纸上都说了!”另一个人道:“我男人自从开始抽鸦片,身体一天比一天差,等吃了戒烟药,他一定会好的。”   穆琼的目光从这两个妇人身上移开,看向队伍里的其他人。   这里有双眼含泪的年迈老人,也有满脸希冀的年轻人,当然了,也有一些明显是被支使来买药的下人。   皱了皱眉头,穆琼大步往屋里走去。   他一进去,就看到里面摆着一溜柜台,柜台后面站着伙计,这会儿,那些伙从箱子里拿出一盒盒的药来,时不时高声道:“戒烟药一个银元一盒,只收银元!”   而排队的人也不含糊,轮到自己之后,立刻就将银元拿出来:“我要四盒!”   “我要两盒!”   “我要五盒!”   ……   伙计收了银元,就往身后的一块木板上一扔,然后就会给出药品,偶尔有那么一块银元落在木板上以后发出的声音不对,听着像是假的,他们就会把那块银元找出来,进行下一步的检测,确定银元的真假……   “这些戒烟药来路不明,有很大的可能是假的,大家不要上当受骗!”穆琼来到柜台前,拦住了几个捧着钱准备往前送的人。   “你是谁?干嘛拦着我们。”   “报纸上都说了,怎么可能是假的?”   “我邻居昨日买了这戒烟药,吃了之后确实不惦记鸦片了。”   ……   “我叫穆琼,笔名楼玉宇。”穆琼道:“我在报纸上刊登过几篇文章,诸位既然看报纸,应该是知道我的。”   其他地方的普通人,不知道穆琼这么个人挺正常的,但上海这地儿,现在不知道穆琼的,还真没几个。   毕竟这会儿,上海的说书先生,说的都是穆琼写的故事——对普通人来说,相比于天幸那些神神鬼鬼的故事,还是楼玉宇的故事更让人有代入感。   那些急着买药的人都是一愣,那店里的一个伙计却道:“穆先生大驾光临,有失远迎,我马上去找掌柜的过来。”   穆琼没有去管那个伙计,只对那些来买药的人道:“我对医术也有些了解,知晓鸦片靠吃药是戒不掉的,若是有吃了之后不惦记鸦片的药,那多半是这种药的毒害比鸦片还要来的重!诸位慎买!”   那些等着买药的人都是一愣,终于有人道:“怎么会呢!这是你乱说的吧?就算以前没有戒烟药,现在说不定已经有了啊!”   “他们说戒烟药不多,几天就会卖完,你是不是想自己买不给我们买?”又有人道。   穆琼道:“我说的话句句属实,我已经找大夫来检查这药到底是什么了,请诸位等上一等。”   穆琼知道这时候有人拿吗啡当戒烟药卖,但并不确定这家店卖的是吗啡,因而,他特地找人通知了傅蕴安,让傅蕴安找几个医生过来,检查一下这些药物。   如果这些药真的是吗啡,他肯定不能让人在这里卖!   不管是鸦片还是吗啡,在这个鸦片可以合法种植甚至被人大肆种植的时代,成本都很低,可这售价……这吗啡小小的一份就要一个大洋,相当于三四百块钱,这是暴利。   穆琼一来就报出了自己的名号,他身边还跟着两个保镖,这些来买戒烟药的人都迟疑起来,不再闹腾。   他们有些家里很穷,买戒烟药的钱对他们来说不是小钱,自然不能浪费。   还有一些倒是不差钱,但这样的人重视身体,穆琼说这药可能比鸦片更糟糕,他们自然迟疑。   鸦片都抽了那么多年了,就算暂时戒不掉也没什么,可要吃了不好的东西害了自己的……那他们哭都来不及!   在穆琼的劝说下,这些人都不买了,后面的人见着队伍不动了问起话来,还有人给他们解释。   也就是这个时候,这家店的掌柜的来了。   掌柜是个四十来岁,挺着个不小的肚子的中年男人,他一来,就朝着穆琼作揖,又拿出一个包着庄票的布包给穆琼:“穆先生,有失远迎,实在抱歉,这是我的赔礼,您拿着喝茶。”   “不用赔礼。”穆琼没有收。   那掌柜的苦了脸:“穆先生,我这做的也是小本生意,您高抬贵手……”   “我已经找人问过了,不过两三天的功夫,你已经卖了三四万,这算什么小本生意?”穆琼道。   “穆先生,我再给你两千……”   “我不缺钱。”穆琼道。   那掌柜的脸色青一阵白一阵的:“再多一千,我也是帮人卖的……”   穆琼没有理会他,只是看向门口处——傅蕴安来了。   “蕴安,你来来看看,看这是什么东西。”穆琼道,拿出一个盒子给傅蕴安。   那是个纸盒子,中间放了用锡纸包着的粉末,而这粉末,就是所谓的戒烟药。   傅蕴安将之打开,检查了一番,最后拿出一个打火机将之点燃,拿了柜台上的铜茶壶的壶盖扔进去。   纸盒连着锡纸包连着里面的粉末,都被火焰点燃,化为灰烬,飘出一阵烟来。   穆琼在傅蕴安将之点燃的时候,就拉着傅蕴安后退了两步——毒品的烟,吸了也是不好的!   正这么想着,穆琼就闻到了一股淡淡的苦杏仁味儿,还挺好闻的。   穆琼和傅蕴安躲开了,但铺子里伙计却没躲开,那掌柜的这时候更是道:“穆先生,我好好地开门做生意,你来找茬就算了,还烧掉我的商品,这可不是君子所为!”   穆琼没回答,只问傅蕴安:“这东西到底是什么?”   “很有可能是吗啡,纯度应该不高。”傅蕴安道,又点燃了一包,继续扔在那铜壶的壶盖里。   那掌柜的见状,怒不可遏,但傅蕴安却一点表情也没有,至于穆琼,他只觉得空气中的苦杏仁味儿又浓了一点,同时还觉得……莫名地有些高兴。   也就是这个时候,那个离茶壶有点近的伙计,突然傻笑了起来……   作者有话要说:   之前看到过记录,说是焚烧毒品,有个记者去采访,闻到味道之后整个人就不正常了……   不过这种是轻微的,大概就是喝醉酒的感觉,不会上瘾。 第250章 刺杀   穆琼在现代的时候, 曾经看过一个视频采访。   那个视频采访,拍摄的是一个记者采访焚烧毒品的警察的经过, 而就在采访途中, 那记者突然像是喝醉了一样,控制不住自己的表情开始傻笑。   穆琼当时很奇怪,然后就听到那个警察很淡定说记者是闻到了毒品的味道, 受了点影响才会这样,还说回去睡一觉就好了。   警察见怪不怪,但穆琼被震惊了,还觉得毒品的危害实在太大——只不过闻到一点味道,就这么失态不能控制自己, 实在可怕!   最可怕的是,都这样了, 竟然还有人吸毒!   当然了, 那时候毒品离他很遥远,因而他看过视频之后,也就将之扔到脑后了,可现在……   他见到了现场版的。   “你就算是楼玉宇, 也不能不让我们做生意,你怎么不走?”那伙计看着穆琼,痴痴地笑:“嘻嘻,我要赚很多很多钱, 然后娶个漂亮的媳妇儿……嘻嘻……”   “这是吗啡,不能用来戒鸦片。”傅蕴安道:“吗啡是从鸦片里提炼出来的, 十斤鸦片大概能提炼出一斤吗啡来,他们本质上没有什么不同。”   傅蕴安身上还穿着白大褂,一副医生打扮,他这样子说的话,无疑是让人信服的,更别说还有事实摆在这些老百姓面前了——那个伙计,这会儿的样子明显不对劲!   铺子里还有铺子门口的老百姓都气坏了,他们以为的戒烟药根本就不是戒烟药不说,竟然还是一种比鸦片更毒的东西……   一些满怀希望来买戒烟药的人,立刻就炸了:“你们太过分了,怎么能这么坑人!”   “我昨天吃过这戒烟药了,会不会出事?你们把我的钱还给我!”   “你们太没良心了,竟然骗人!”   ……   众人你一言我一语,愤怒极了。   当然,并不是所有人都愤怒的,排队的人里,竟有人道:“这吗啡看着挺有意思的啊……可以试试!”   不过,这种不差钱并且对毒品都有着很大的好奇心的人,到底还是少数,绝大多数人这时候都是很生气的,这个铺子顿时乱了起来。   甚至还有人趁乱往柜台里跑……   “把他们拦住!”穆琼想也不想就道,他是不敢高估人性的,尤其是瘾君子的人性。这些往柜台里跑的人,也许有人是太过愤怒想要发泄,但肯定也有人是想趁乱抢钱乃至抢吗啡。   穆琼和傅蕴安身边都是带了人的,这些人手上还有枪,他们出面,立刻就将那些乱起来的百姓全都拦住了。   “这里的事情,我已经通知巡捕房了,要不了多久巡捕房的人就来了,你们有什么委屈,可以跟他们说。”穆琼道:“现在大家先出去,不要挤在店里。”   穆琼之前除了让人去找傅蕴安以外,还让人报警了,这边的事情,他打算交给巡捕房来解决。   傅蕴安闻言,看了穆琼一眼,暗叹了一口气。   这样的事情,巡捕房不一定愿意管。   别的不说,就说跟巡捕房关系匪浅的江新春……他不仅自己抽大烟,还做鸦片生意,并不是什么好人。   不过穆琼这么做,倒也没错。   江新春虽然手上不干净,但不会拿吗啡假做戒烟药欺骗百姓,这家店肯定不是江新春手底下的,让江凤鸣带着巡捕房的人来查一查,也是好事。   穆琼和傅蕴安很快就控制住了场面,把挤在店里的百姓缓缓往外疏散,那个把吗啡当戒烟药卖的掌柜,则是脸色煞白,额头冒汗。   穆琼并没有去管这个掌柜的,他对傅蕴安道:“这吗啡的效果当真强劲,之前别人抽大烟我闻到过烟味,影响并不如何大,但这次……我挺想大喊几声的。”   他这时候有种亢奋的感觉,就跟喝醉了差不多,而这样的失控感觉,他非常厌恶。   “我们先回去吧,你好好休息一下。”傅蕴安闻言担心道。   穆琼笑了笑:“不用……”   “砰!”一声枪响打断了穆琼的话,与此同时,穆琼感觉到背上一疼,火辣辣的好似他整个人要爆裂开一样……   “啊!”   “杀人了!”   “快跑!”   ……   刚才还井然有序的百姓顿时瞬间乱了起来,与此同时,又有枪声接连响起,震的人耳膜生疼。   穆琼想也不想,下意识地环抱住傅蕴安,用背对着子弹射来的方向:“快躲起来!”   傅蕴安的反应很快,拉着穆琼就往柜台后面躲,而与此同时,穆琼的左肩膀上又是一疼,还有子弹从他身边呼啸而过,嵌到这家店的墙上。   这些子弹也不知道是冲着他来的,还是冲着傅蕴安来的,但对方这样不管不顾地开枪,却是伤到了铺子里还留着的普通百姓和伙计的,穆琼分明听到有人惨叫起来。   但他管不了那么多了,这种时候,他最多只能护住傅蕴安。、   两人躲到了柜台后面,一屁股坐倒在地。   厚实的柜台挡住了子弹,他们的保镖也已经拿出枪来,朝着子弹射来的方向开枪并护着他们,他们暂时安全了。   意识到这一点,穆琼放松了一些,然后就感觉到温热的液体从自己的肩膀上背上滑落。   他中枪了,还中了两枪。   以前看过的抗战片里的情节,在他身上出现了。   穆琼伸手摸了一把火辣辣地疼的背部,就发现那里已经湿透了,而疼痛,似乎是从骨头里钻出来的,他哪怕只是呼吸一下,都觉得疼,都能感觉到血又涌了出去。   写《爱德华游记》的时候,他曾经写过爱德华中枪的情节,当时他特地写了自己上辈子心脏病发作,濒临死亡时的感觉,被傅蕴安说写的很真实。而现在,他又有了这种濒死的感觉,但跟之前,又不一样了。   他上辈子死的时候,其实没有遗憾,甚至有种解脱的感觉。   他死了,就不用再承受各种痛苦了,他的父母也不用整天担心他,为他彻夜难眠,妹妹更是可以轻松一点,挺好的不是吗?   可这次是不一样的。   极短的时间里,穆琼想了很多,也无比确信一点——他不想死。   傅蕴安对他的心思,他再了解不过,也很清楚傅蕴安是个死心眼的人,而这样子死心眼的傅蕴安,在他死后会怎么样?   还有朱婉婉和朱玉,她们现在虽然有了自己想做的事情,可以不靠他生活,但她们两个女人,在没有了他之后,又会在乱世里经历什么?   另外,学校,孤儿院,报社……这些又会变成什么样子?   他不想死。   事到如今,他跟这个时代早就已经密不可分,甚至于这个时代给予他的羁绊,已经比现代更深了。   “穆琼,你怎么了?”傅蕴安很快就意识到穆琼的脸色不对了,想到之前的事情,他脸色煞白:“你中枪了?”   “是的,你帮我看看。”穆琼尽量自己的呼吸,趴在了傅蕴安的腿上,伤口的疼痛他是可以忍受的,现在他最担心的,是自己可能会没命。   天已经很热了,穆琼穿的很薄,现在,他的衣服已经完全被鲜血浸透,上面还有两个枪孔。   穆琼中枪了,还中了两枪。   傅蕴安的手抖了起来,他心里是排斥去看穆琼的伤口的,但又知道穆琼的伤口一定要尽快处理……他毫不犹豫地撕开穆琼的衣服,检查伤处。   他的手克制不住地颤抖,直到看清伤口的情况,才松了一口气,一把抱住了穆琼:“你没事,没事!”   那两枪打在穆琼背上,都不是要害,虽然凶险,但穆琼没有生命危险。   这真的太好了!   傅蕴安报了穆琼一下,立刻就放开穆琼,然后从怀里拿出伤药,就倒在穆琼的伤口上:“我先给你止血,等回去了,再去动手术取子弹!”   “我就说我一定会没事……”穆琼笑了笑,忍不住“嘶”了一声——上药还真有点疼,他觉得自己面前黑黑白白的一片,脑子都有点不清醒了。   之前被绑架那一次,穆琼就有种生死关头走了一遭的感觉,如今这样的感觉更甚。   他虽然以天幸的马甲写了不少让人恨得牙痒痒的小说,但他穆琼这个身份,其实没做什么,按理没人跟他有深仇大恨,想要弄死他。   但他还是遇到了刺杀。   穆琼突然想到了那位在他的学校里戒毒的孙小少爷的父亲之前跟他说过的一些关于商人的事情。上海商会的前一任会长,在去年曾经被人绑架,最后花了很多银子才赎回来,而他家花掉那么多银子之后,就有点一蹶不振的了,他也没能继续当商会会长。   此外,还有个商人回老家给儿子办喜事,结果喜事办到一半,突然来了一群劫匪,将他全家杀了个干净。   更有人买了船做生意,遇到海盗不仅船没了,人也没了。   这样的事情,穆琼听过很多次,在报纸上也时常看到,因而格外注意自身安危,结果他已经出入带保镖了,竟然还在租界出了事……   穆琼闭上了眼睛。   “穆琼,你别睡,我马上带你回去动手术!”傅蕴安急了。   “我没事,就是休息一下。”穆琼睁开眼睛朝着傅蕴安笑了笑。   这一刻,他无比清晰地认识到,身处这个时代,待在这个国家又不愿意舍弃这个国家,那么想要明哲保身,想要安安稳稳,并没有那么简单。   要是在这个时代,想要好好活下去就能好好活下去,历史上的傅蕴安也不会早逝,历史上的魏亭也不会被暗杀。   “那人手上有枪!把人抓起来!”江凤鸣的声音在外面响起,穆琼这才注意到,外面已经没有那么乱了。   他和傅蕴安待在柜台后面,周围有他们的保镖护着,也已经脱离了危险。   “三少,穆先生,你们没事吧?”江凤鸣吩咐了手下人去抓人之后,立刻就来到柜台后面,询问穆琼和傅蕴安。   然后……他就看到了坐在地上,紧紧挨着的穆琼和傅蕴安,这两人的表情姿态,明显有些不对劲。   尤其是霍三少那样子,跟死了老婆没什么两样了。   这还是那个找他做事的时候冷冰冰的霍三少吗?   江凤鸣:“……”   江凤鸣之前就很奇怪,不明白霍家的两个少爷为什么对穆琼这么看重,现在倒是明白了。   之前穆琼好像说过他喜欢霍三少不喜欢霍二少?那会儿所有人都以为他是开玩笑,现在看来,他说的是真话,千真万确的真话。   不过这跟他不相干。 第251章 寻找爱德华   “开枪的人应该在楼上。”穆琼听到动静, 缓缓道,当时情况很危急, 但他还是注意到了开枪的人的位置。   “人跑了, 不过我已经让人去追了。”江凤鸣道:“外面有车,你们快去医院。”   穆琼很快就被送到了平安医院,进了手术室。   之前傅蕴安腿上中弹, 直接自己动手给自己取了子弹,但这次……他找了别人给穆琼动手术。   他是医院里外科手术动的最好的人之一,可现在受伤的是穆琼,他虽然能冷静,却不敢轻易动手。   他怕自己控制不好自己的手术刀。   “范医生, 麻烦你了。”傅蕴安朝着动手术的人深深地鞠了一躬,然后伸手按住了穆琼。   动手术的范医生今年三十多岁, 因为为人比较内向不会钻营, 名气不如他大,但给人动手术的技术并不比他差。   他早些年每天在医院待着,还找时间给人做义诊,手术经验极其丰富, 但这两年因为事情太多太忙,给人动手术的次数就少了,虽然不至于生疏,但也并不比范医生做的好, 交给范医生他是放心的。   这时的枪威力没后世的枪那么大,穆琼被打中的又是背部肩膀, 因而情况并不如何糟糕,至少这会儿他还是清醒的,只是有点晕晕乎乎的,难以集中精神。   不过就算这样,他还是坚决拒绝了傅蕴安给他注射吗啡的建议,要求直接动手术。   即便使用一次吗啡并不至于上瘾,他也不想使用这种害人的东西。   傅蕴安没办法,也就只能给他喂下止痛药,然后再和其他人一起按住他,避免他在手术过程中乱动。   穆琼可以感觉到傅蕴安按着自己的手有些抖,笑了笑道:“有西林呢,我不会有事的。”如果没有西林,受伤之后就算伤并不严重,也可能会因为感染丧命,但现在他们有西林。   穆琼觉得,自己的死亡率挺小的。   “我知道你不会有事。”傅蕴安道,手总算稳了一点。   而这时候,那范医生已经开始动手了。   取子弹的速度比穆琼想象的要快,也比穆琼想象的要疼,当然了,最疼的其实并不是取子弹,而是伤口缝合。   那针一针针扎进肉里的感觉着实不怎么好受,而止痛药根本就没有作用。   穆琼一直觉得自己怕是要熬不下去了,可事实是……他坚持了下来。   总不能让傅蕴安担心。   取出子弹之后,穆琼就被送到了傅蕴安的休息室里。   他的伤并不致命,但比傅蕴安之前那次腿上中弹要严重很多,失血也更多,一时间浑身无力,只能趴着。   而他这么趴了一天之后,傅蕴安就带了消息给他:“刺杀你的是日本人,那家店卖的吗啡也是从日本送来的,可惜那个刺杀你的人跑得太快,还没抓到。”江凤鸣的人去追的时候,那人已经从屋顶上跑掉了。   穆琼眉头皱起:“又是他们!”   “他们这次对你动手,应该是因为你跟我还有我二哥走的很近的缘故。”傅蕴安道。   这个时代,刺杀的事情屡见不鲜,但刺杀,一般都是针对那些重要人物的,却不会对他们的子女动手。   比如说要对一个军阀势力动手,一般会选择直接弄死那个军阀或者他手下大将,却不会找他子女的麻烦。   这一方面,是这时的人约定俗成的规定,毕竟所有人都有亲人,要是开了对别人的情人动手的先例,自己的亲人也要倒霉,另一方面,则是因为那个军阀死了,他手底下的势力说不定就变成一盘散沙了,但他的儿子死了……愤怒的军阀会干出什么事情来,还真没人知道。   正因为这样,那些日本人并没有对傅蕴安开枪,却趁乱想要杀死穆琼。   穆琼的死能震慑霍家,却又不至于跟霍家彻底撕破脸……对日本人来说,对穆琼动手是个很好的选择。   傅蕴安将自己的分析跟穆琼说了。   穆琼道:“他们想的倒好!”   傅蕴安的眼神暗了暗:“你放心,我一定帮你报仇。”   傅蕴安从小到大,都非常理智,遇到什么事情,最先做的事情都是权衡利弊。   但穆琼在他面前出事,他实在理智不起来。他宁愿自己出事,也不愿意穆琼出事。   “谢谢。”穆琼道,他也会想办法给自己和傅蕴安报仇。   傅蕴安又道:“穆琼,等你的伤好了,我们去山西吧。”   “不,我不去山西。”穆琼道。   “你要留在这里?”傅蕴安问,开始琢磨着要多弄点人手回来,保护穆琼。   “暂时留在这里,至于以后……过些日子再说。”穆琼道。   他是想要见见霍家人,得到霍家人的认可的,但现在他没空。   他……想去欧洲。   当初傅蕴安和他被人绑架,傅蕴安甚至因此受伤之后,他就有了一些念头。   只是那时候他还太过弱小,时机又差,因此即便想做什么,也做不了。   但现在,时机已经差不多了。   要不了多久,第一次世界大战就会结束,明年三月,巴黎和会就会召开。   他希望在那场和会上,自己的国家可以不用拒绝签字,屈辱退场。   他写《特务》,他抹黑日本,是想让英法等国对日本的印象变差。   他写《爱德华游记》,是想帮助那些劳工,也是想让自己的国家,在战争结束之后,不至于被遗忘。   按照他原本的打算,就算没有岳朝郢,他也会找人想办法在英法两国出版这本书,他甚至早已打定主意,要去一趟欧洲。   认识岳朝郢,对他来说是一个意外之喜,他一度想着,不如不去欧洲了。   有些事情,完全可以交给别人去做,他一直待在上海也挺好的,至少安全。   事实证明他想的太简单了。   “租界虽然安全,但不是百分百安全……”傅蕴安想要劝穆琼,他宁愿放弃自己辛辛苦苦在上海这边经营的势力,也不想穆琼再遇到这样的事情。   “这世道,就没有一定安全的地方。”穆琼笑道。   他要去欧洲,是希望能在巴黎和会召开之前,做点什么。但现在战争还没结束,这时候跟傅蕴安说这些要解释很多东西,他也就没提。   傅蕴安有些迟疑。   穆琼这时候又问:“除我以外受伤的人,都怎么样了?”当时那枪是冲着他来的,但应该是误伤了周围人的。   “有个伙计被打中了胸口,现在情况很凶险,不确定能不能活下来,还有两个来买药的人受了比你轻的枪伤。”傅蕴安也不隐瞒:“除此之外,还有人在逃跑的时候因为摔倒之类的原因受伤,我给了钱,都已经打点好了。”   穆琼又问了几句,傅蕴安全都说了,最后看到穆琼脸色不好看,才道:“你先休息,我不多说了。”去山西的事情,他可以以后再劝,现在……他只想把那些伤了穆琼的人大卸八块!   穆琼受伤的时候,欧洲,《爱德华游记》这本书却是越来越火了。   不管是贵族还是平民,几乎都知道这本书,看过的人也有不少。   “爱德华算不得英雄,但我觉得他比英雄更可爱。”   “不知道爱德华现在哪个军队服役。”   “我也想知道爱德华现在在哪里。”   ……   这本书是用第一人称来写的,还写的非常有代入感,因而,几乎所有的人,都觉得爱德华是真实存在的。   到最后,竟是有人发动了一个行动——寻找爱德华。   英法两国的军人,都开始自发地在自己身边寻找起来,想要找到爱德华,而报纸也一直报道这件事,对爱德华非常在意,非常上心。   岳朝郢:“……”   爱德华这个人,是不存在的,但岳朝郢并没有阻止这一切。   这些人越是找不到爱德华,越是会对爱德华好奇,他们越是对爱德华好奇,越是能宣传这本书。   岳朝郢还挺希望“寻找爱德华”这件事,能全民一起去做的。   他不着痕迹地推动这件事,甚至还亲自写了几篇跟中国劳工有关的文章发表在报纸上。   英法两国的报纸是不乐意刊登中国人的文章的,但最近中国劳工非常引人注目,他们到底还是将之发表了。   对此,岳朝郢是很高兴的。   他愈发用心地翻译起穆琼写的小说来。   而这个时候,《特务》这本书,被英法两国在中国做生意的人带到了欧洲。   《传染》这本书写地很好,但它写的是百年后,虽然很多人因为这本书对日本有了个“侵略者”的印象,但真要说多么讨厌日本人,那肯定是没有的。   他们的国家,也没少去侵略别的国家。   《爱德华游记》这本书里,主角曾和日本人接触,而他对日本人的评价很不好,这倒是影响了不少人,让他们对日本人也有了一定的固有印象。   现在,又有了《特务》这本书……   跟《传染》不同,《特务》写得非常真实,很多人看过之后,就跟《爱德华游记》一样,都当真了!   至少,出版社方面看到《特务》这本书之后,就觉得是真的:“上帝啊!日本人竟然做了这些事情?他们太可恶了!”   “这本书是写《传染》的作者写的,虽然现在《传染》这本书的热度降下来了,但这本书应该也能卖的不错。”   “这是一部非常有趣的小说,我觉得可以出版。”   ……   出版社这边商量起来,最终决定要出版《特务》,此外,一同被带到欧洲的《换身记》,也被出版社看中了。   “这个天幸真是满脑袋的奇思妙想,他的故事都特别有意思。”   “原来中国是这样子的,没有遍地黄金,也不是特别落后。”   “看在那些劳工的份上,我应该对他们友好一点。”   “这样的官员,在我们国家也有……”   ……   出版社反面下定决心要出版天幸的几部小说,岳朝郢这边,穆琼的几部小说,也在他和其他人的通力合作之下,被翻译了出来。   可惜的是,因为时间紧迫,岳朝郢又不是专门的文字工作者,因而他们的翻译并不完美。   “这几本书,你找人帮忙校对一遍,再去出版。”岳朝郢最后把翻译稿给了韩禛,让韩禛找英法这边文笔不错的人帮忙修改一下稿子。   至于他……   最近天气很炎热,战况早已不如前几年那么火热激烈,最重要的是,各个国家已经死了太多人了。   战争恐怕就要结束了。   等战争结束,就该开始各种各样的谈判了,他还要多了解一下英法两国的情况。 第252章 电影   穆琼被人刺杀这件事, 在上海引起了广泛关注,上海的报纸, 几乎全都报道了这件事, 与此同时,有人用吗啡伪装成戒烟药卖的事情,也被全上海的人知晓。   “那些人太可恶了, 竟然用害人的东西伪装成戒烟药!”   “楼玉宇先生真是个好人,也不知道他会不会有事。”   “那些洋人真不是东西,把鸦片这样的东西往我们国家卖!”   “希望楼玉宇先生不要有事。”   ……   当然了,有人愤怒,却也有人并不当回事。   一家聚集了很多上海的浪荡子的戏院的包厢里, 就有人一边分享上好的烟土,一边抱怨:“那吗啡我试过, 比鸦片更带劲儿, 偏那楼玉宇多事,把人家一窝端了,现在我想买都没处买。”   “他兴许是看人生意好,要把这生意抢过来, 哈哈!”   “霍三少好大的阵仗,楼玉宇跟霍家,怕是真的关系不浅,嘻嘻!”   ……   这些人正说着, 他们的包厢门突然被人踹开了:“你们在胡说什么?!”   这些纨绔公子哥儿转过头去,就看到两个年轻人正站在包厢门口, 不满地看着他们,这两人身后,还跟着几个带着一些稀奇古怪的工具的下人。   “盛朝辉?”这些人里的一个认出了过来的两个年轻人中的一个,有些尴尬:“哈哈,我们是开玩笑的。”他们都知道盛朝辉和那楼玉宇关系很好,在盛朝辉面前说那楼玉宇的坏话,是不太合适的。   “你们不知道玩笑不能乱开吗?”盛朝辉冷笑了一声。   他身边的人也道:“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可笑!”   盛朝辉身边的人就是沉迷拍电影的程少帅。   他和盛朝辉两个人花了半年时间,才在玩乐之余把拍电影的一系列准备工作全部做好,为了能拍好电影,他们甚至特地去学校学习了一番,还每天来戏院观摩别人演戏。   今天,他们一边看人演戏,一边商量着要去看望穆琼的事情,结果正说着话,突然听到隔壁包厢有人污蔑穆琼,少不得愤怒起来,脾气不太好的程少帅,还一脚踹开了包厢门。   那些个纨绔被盛朝辉和程少帅这么说,都是有点不服气的,但他们能在上海这地儿顺顺当当地做个逍遥快活的纨绔,就说明人家不蠢。   “盛少,我说话不过脑子,你大人有大量别跟我计较。”   “我那是抽了大烟,不太清醒说的胡话。”   “楼玉宇先生的小说我是最喜欢的,刚才我正想为先生说话呢!”   ……   这些纨绔赔着笑,一个个向盛朝辉认错,还有人主动提出,要帮好盛朝辉两人付来此地玩乐的钱。   盛朝辉见怪不怪。不管是他还是穆琼,都不好惹,这些人倒是识时务,而他们这样子,他倒也不好计较了。   程少帅有点反应不过来——这些人怎么这么没骨气?!   跟着盛朝辉从戏院里离开的时候,程少帅就忍不住问:“盛朝辉,那些人怎么就这么认错了?一点骨气也没有!”   “这些瘾君子能有什么骨气,我当初抽大烟的时候,抱着穆琼的大腿讨饶的事情都干过。”盛朝辉道:“不过他们这么怕,主要还是因为霍三少。”   穆琼是前天受伤的,他得到消息之后,立刻就去看了,但被傅蕴安的人拦着没见到人,然后……整个上海县城就风声鹤唳起来,谁都知道霍三少生气了,掘地三尺都要把刺客给找出来弄死。   “说起霍三少……楼玉宇也挺倒霉的,刺客要杀霍三少,最后他给人挡了枪。”程少帅道。   盛朝辉赞同地点头,按照傅蕴安的说法,刺客本来是要刺杀他的,结果不小心伤到了穆琼……穆琼也很倒霉了。   盛朝辉和程少帅两个人很快就来到了平安医院。   前两天傅蕴安不让人见穆琼,今天倒是没管的这么严,两人很快就被带着往穆琼所在的地方走去。   而这个时候,穆琼正在吃傅蕴安给他准备的食物——鸡肝鸡血羹。   鸡肝剁碎,鸡血切成小块,加入鸡丝鸡蛋煮汤,又补血又有营养。   “盛朝辉要来看你。他身边的那人,是程大帅的儿子程鑫。”傅蕴安在盛朝辉进门之前,就把盛朝辉还有他带来的人的身份说了。   程鑫在上海的事情,别人不知道,他却是知道的,程大帅还给他发过电报,拜托他照顾自己儿子。   “程鑫?”穆琼听到这个名字有些惊讶。   这位程少帅在后世还挺有名的。   娶了名媛为妻,把知名影星带回家当姨娘,开着飞机上天……这是个非常能折腾的人,而这么能折腾的一个人,鸦片自然也是沾的。   然后他最后就被自己给作死了,而他作死自己之后,只有他一个儿子的程大帅,也开始作死。   程大帅甚至在他死后,成了一道“独特”的风景线。   前脚刚跟甲商量好要去对付乙,转过头又去跟乙商量,一起去对付甲。   刚投靠某个势力,转眼又反悔,刚跟人订了合约,第二天就毁约。   他干这些,如果是为了自己的利益也就算了,偏偏他还不是!他纯粹就是想让别人跟他一起倒霉,他甚至还留下一句名言——“我儿子都没了,你们凭啥这么高兴?”   他这么折腾,最后死了很多人,自己也给折腾完蛋了,还有很多势力被他这根搅屎棍弄得元气大伤,也很厉害了……   穆琼还想过,将来要设法护好了程少帅,让他不要死,只是,那是好几年后要做的事情,现阶段……程少帅应该还在逍遥快活地当他的少帅,怎么就跟盛朝辉在一起了?   “程鑫是秘密来上海的,盛朝辉应该还不知道他的身份,不过他们两个玩得挺好的。”傅蕴安又道。   穆琼点了点头。   现实跟他知道的历史,早已有所不同,程鑫如果不是无可救药,其实早点认识他,让他改过挺好的……   穆琼正这么想着,就看到盛朝辉和一个身材微胖,看着挺老实的年轻人一起走了进来。   历史上有名的纨绔子弟竟然长这样……穆琼还挺惊讶的。   更让他惊讶的是,这位程少帅在接下来的时间里,竟是将他夸了又夸,说是很喜欢他的小说。   穆琼不动声色地和盛朝辉还有程少帅聊了起来,然后就发现此时的程少帅还很单纯,没沾染那些乱七八糟的东西,程少帅还有个单纯的理想——他想当电影明星。   当然了,现在连电影明星这个词都没有,国内都还没人拍电影。   “当电影明星确实不错,能让所有人都认识你!我觉得电影这东西,以后会越来越被普通人接受……”穆琼跟盛朝辉还有程少帅说起电影的广阔前景来。   程少帅听得心驰神往。   穆琼又道:“你们要拍电影,这是个好主意……要不要我写个剧本给你们?”   穆琼是不喜欢写剧本的,毕竟框架太多。   但那是在现在,在这个时代……这不是他怎么写,别人就只能怎么演么?那他一点都不排斥写剧本。   而且这时候的电影都很短,常常只拍个十来分钟,写起来挺简单的。   “楼玉宇先生愿意给我们写剧本,那真的太好了!”程少帅很是激动,盛朝辉倒是有点担心:“会不会影响你养病?”   “不会影响我养病。”穆琼道:“我不亲自写,我口述,让别人写。”   穆琼想写的剧本,是跟鸦片有关的。此时很多人,还没有认识到鸦片的害处,他觉得他可以拍个相关的短电影,就是这电影要吸引人去看,却也不能只写鸦片。   有几个人乐意反复看一部教育片?   “那就麻烦你了!”盛朝辉道:“唉,电影都没有声音,剧本怕是不好写。”   穆琼道:“没什么不好写的,至于没有声音……把台词写下来,放电影的时候让人在旁边念不就行了?还可以用留声机。”   “穆琼,你太聪明,太有想法了!”盛朝辉闻言惊喜道,他怎么就没想到还能这么干?   他最近一直拿戏剧和电影比,觉得电影没有声音,到底不如戏剧好看,要拍也麻烦,但如果可以找人在旁边配音……   盛朝辉得了这么一个注主意,高兴地不行,当即决定拜托穆琼写一个剧本。   穆琼也不含糊,很快就想出一个大概来:“这电影要让人喜欢,还是要情节有趣,就这样吧,主角可以是一个穷光蛋,某天突然捡到一份行李,并换上了行李里的衣服,不想竟因此被误会是国外回来的某个大少爷,被有钱的商人请回去做客,并因此过上了纸醉金迷的生活,还见识到了鸦片的危害,他最终醒悟过来,确定自己跟这个世界格格不入,回到了自己的生活里。”   这样一个故事,真要说有趣,也没有太有趣。   但此时的电影篇幅很短,穆琼不可能塞很多情节进去。   倒是这样一个简单的故事,他可以放进去很多笑料填充,让人想要一看再看,另外,上层人士的生活,肯定是让老百姓好奇的,那些老百姓肯定也乐意多看看。   穆琼这么想着,当场想出几个笑料来,比如说有人请主角吃饭,主角什么都不懂,把螃蟹整个嚼着吃了还嫌弃肉少,众人惊呆,然后主角说,国外的人是这么吃的。   又比如主角不会用抽水马桶,把抽水马桶当成脸盆洗脸,结果后来有人拜访,在他这里上了个厕所……   当然了,跟鸦片有关的也不能少,请主角去做客的商人,可以是鸦片不离手,不管干什么,都要先抽两口的。又比如跟主角一起逛街的时候,商人的儿说路边的乞丐,曾经是一个大少爷,可惜抽鸦片抽高兴了,被人骗得倾家荡产,还说那乞丐当年发达的时候,家里的狗都有鸦片瘾。这也就算了,这少爷一回家就开始抽鸦片,而他的猫趴在他的身上,满脸迷醉。   穆琼说了一些,就已经让盛朝辉两眼放光了,他立刻就拿笔记录起来:“穆琼,你再说几个!”   傅蕴安:“……”   傅蕴安:“穆琼要休息,你还是先离开吧。”   傅蕴安毫不客气地将还想跟穆琼好好探讨一番的盛朝辉赶走了。   穆琼:“我其实没事,动动脑子又不费什么力气……”   “那你说,我来写。”傅蕴安道。   穆琼笑了起来。   穆琼失血不少,他说是没事,但傅蕴安把盛朝辉赶走之后,他到底还是迷迷糊糊地睡了过去。   等他睡着了,傅蕴安才从病房里出去。   他很快就来到另外一个房间里:“人抓到了吗?”   傅蕴安对面的人面露喜色:“三少,人已经抓到了。”   高盛希的那些手下之前能藏好,是因为他们没有大张旗鼓地去抓,但现在情况不一样了。   他们在报纸上刊登了通缉令,找了人大街小巷地告诉百姓让他们留神,还在火车站派了人检查……   一时间,整个上海的风气都为之一清,而他们在抓到了一些在别的地方犯了事躲到上海来的人,抓到了一些小偷之后,终于将那几个在高盛希出事之后,一直藏在上海的日本间谍抓住了。   这些人直接就被送到了傅蕴安这里。   “带我去见见。”傅蕴安道。   傅蕴安离开后,穆琼稍稍睡了一会儿,很快却又醒了过来,然后又一次想起了未来。   来到这个时代之后,他没有想过要发展自己的势力,一方面,是他上辈子一直宅在家里写小说,根本就不擅长这些,另一方面,则是因为他知道未来,觉得那样做没有什么意义。   不说别的,就说霍家,霍家现在风光无限,但后来,不还是只能逃到租界当个寓公?   而霍家的结局,已经算是不错的了。   至少到了百年后,霍家还是存在的,有不少人,可是直接就消失在历史里了。   这时的军阀光派系就有十几个,每个派系还出过不止一个军阀,加起来足有几十上百个军阀,现代的人知道的,又有几个?   他那时候觉得,他能改变一些人的生活,就已经很不错了,更伟大的事情,他不觉得自己做的了。   但现在,他的想法有些变了。   人生短短数十载,不该畏首畏尾,还是该做点什么的。   他办了学校和孤儿院,有很好的基础,他还知道未来,他完全可以从现在开始,为自己,为傅蕴安好好规划一个未来。   人就不能过得太安逸,还是要逼一逼自己才行。   作者有话要说:   昨天说今天争取完结,是因为觉得自己可以大发神威,一天写个好几万……   事实证明高估自己了……   不过完结确实快了,因为民国不能写政治,所有涉及政治尤其涉及国家和国家之间的这种,是不能写的,比如战后谈判这种。   之前前面写嗨了稍微涉及了一点就被警告过来着,要不是这样主角也不会一直没离开上海都不换地图去北京逛逛。   *****   说真的这文其实也多灾多难了,大纲在开文前其实全盘推翻过一次,最初的时候我放预收名字叫《执笔救国》,想着完全架空来个爽的,后来得知就算完全架空照样不能写政治还有打仗,这个题目更是直接就能被和谐掉,于是立刻改啊改。   后来就把男主穿越的年代提到我党还没成立的时候了,原本要上战场的傅蕴安改行当医生(一开始的感情线其实是这样的,当少帅的傅医生看上了“家穷貌美”的穆琼,想要和对方发展出一段“纯洁”的感情,结果后面的发展方向跟他想的不一样,他竟然被吃了咳咳……傅少帅决定冷静几天,顺便三顾茅庐请自己非常敬仰的天幸先生出山帮自己,正好穆琼觉得要坦白一下就让人来见自己了。最后,傅少帅恭恭敬敬地去找天幸先生,结果见到了自己的小情人……)   最后,完结应该就是这几天了,番外的话有不少,该交代的都会交代一下。我还想写诺贝尔奖,写主角趁着金融危机去美国买地买小岛,写主角培养一大批人手生意做遍全世界,还有掉马被人知道楼玉宇和天幸是一个人之类的事情,就连主角要写的小说,也有几篇还没写TT。   这些全都放番外写,主要也是为了避开政治之类,顺着写下去特别容易踩雷,我番外截取一段写就没事~ 第253章 说服   今年一月, 有人另立政府,成立西南联合会。   今年二月, 有两个军阀打了起来, 又有一个新的军阀出现。   今年三月,某个后世投靠日本的军阀骨干纵兵殃民制造出一场血案来,还出卖采矿权给洋人。   今年四月, 南军和北军打得如火如荼。   今年五月,在某些人的排斥下,大元帅辞职,离开广州来到上海。   今年六月,某个军阀将领诱杀了另一个军阀的大将, 南北两军终于坐在一起,宣布罢兵休战。   今年七月, 俄国的苏维埃政府在国内引起广泛关注, 大元帅致电苏维埃政府,希望合作。   ……   穆琼养伤的时候,看了很多新闻报道,还有傅蕴安从各地收集来的情报。   越看, 他心里越沉重。   这一场场的战争,在新闻里,在情报里,只是简简单单的几句话, 但在背后……不知道死了多少百姓。   这年头的军阀,有霍家这样只想当土皇帝, 因而对治下百姓不错的,却也有打到哪里抢到哪里,一心抢钱的。   穆琼养伤之余,以朱世安的笔名,写了几个短篇发表,多是骂鸦片的,也有写百姓在战争年代的生活的,至于素材……傅蕴安身边的那些士兵,就已经能给他提供很多素材了。   这些人里,甚至有被拉壮丁之后,不知道自己家在哪里,以至于想回家都回不去的。   朱世安这个笔名,陆陆续续已经发表了很多短篇,他用词犀利,什么都敢说,很得年轻人的喜爱,最近穆琼隔几天发个短篇,更是让他多了许多粉丝。   不过穆琼没空关心这些。   他最近一直在为自己出国做准备。   岳朝郢出国前,他就已经换了一些英镑法郎,最近又换了一些,还让傅蕴安身边的人帮他换了一些金条。   这一切,傅蕴安自然都是知道的。   “你想出国?”这天晚上给穆琼上过药之后,傅蕴安直接问。   “是的。”穆琼没有隐瞒:“过些日子,我应该会出国一趟。”   “我和你一起去。”傅蕴安毫不犹豫地说道。他能猜到穆琼要去做什么,也打定了主意要和穆琼一起去。   岳朝郢不久前发了电报回来,告知他们欧洲的战况已经逐渐明朗,而这个时候,需要有人在国际上为他们的国家发声,就算不做这些……去欧洲学习一番,对穆琼来说也是不错的。   穆琼看向傅蕴安,笑道:“好。”一边说着,他一边还搂住了坐在他床边的傅蕴安,一双手有点不安分。   傅蕴安默默地把他的手拉开了——都受伤了,还是别胡思乱想了!   穆琼的伤还没好,霍英就来了上海。   他到达上海的时候是晚上,一来就直奔平安医院。   医院的休息室里,傅蕴安和穆琼正在是看各地的情报,一边看,穆琼一边给傅蕴安分析未来的走向。   他知道历史,再加上旁观者清,倒也能说的头头是道,至于他不懂的地方,他也不隐瞒,直接就说自己不知道。   说着说着,霍英就来了。   “蕴安,你带着穆琼,跟我回山西。”霍英一进来就道,得知有人刺杀傅蕴安,不小心伤了穆琼之后,他就担心地不行,偏偏当时他手边有事走不开,到了现在才来上海。   而来了之后……他当然是要把自己的弟弟还有穆琼带走的。   山西是他们霍家的地盘。他弟弟在上海可能会遇到危险,但去了山西,肯定就不会遇到这种事情了!   “哥,我要去欧洲。”傅蕴安道。   “去那边做什么?那边正在打仗,去那边太危险了!”霍英道。   “我也不是马上去,等战争结束了去。”傅蕴安道。   霍英眉头微皱:“最近山东那边有人在组织,要带人去欧洲……你也是为了这件事?”   早在几年前,日本就打败了盘踞山东的德国人,但他们并没有完全接手德国在山东的权利。   德国当初是得到了很多权利的,其中包括收税,采矿等等,日本方面虽然将德国击败,但当时他们并不确定在欧洲战场上德国会输,也就不曾将这些权利完全接手。   但就在不久前,所有原本属于德国的权利,全都到了日本的手上。   也正是因为这样,山东那边的一些爱国人士非常不满,一直在抗议。   “差不多吧。”傅蕴安道。   “这事掺和进去,对我们没有什么好处……”霍英皱眉,他要是日本人,到嘴的肥肉肯定不会吐出去,至于英法两国……他要是英法两国,这种事情肯定懒得插手,要是日本方面愿意付出点什么,他兴许还会帮日本。   正因为这样,他觉得那些抗议的人,恐怕都是在做无用功。   而他们掺和进去,也是毫无意义的。   “二哥,就算现在没有好处,长远来看,也是有好处的。”穆琼道。   “有什么好处?”霍英撇嘴。   “历史会记住我们。”穆琼笑道。   霍英道:“这算什么?被历史记住又有什么意思?我们活着的时候活得痛快就行了。”   “二哥,人生还有几十年,你确定你能一直过得痛快?”穆琼道。   “你什么意思?”霍英皱起眉头有点不高兴,穆琼这是咒他啊!   “二哥,现在整个世界发展的特别快,很多新兴事物出现,所有的一切都在更新换代,我们的国家在接下来的几十年里,很有可能会迎来大动荡,想要保全自己,目光要放长远。”穆琼道。   “穆琼,那些大事儿,我肯定比你清楚,你不用跟我说这些。”霍英皱眉,完全没把穆琼的话放在心上:“你好好写小说就行了,管这些做什么?”   霍英觉得穆琼想太多了。   还有就是,穆琼才多大?能知道多少事情?这会儿一脸严肃地说国家大事,这不是开玩笑么?   他弟弟真的是太宠穆琼了……穆琼的手上竟然还拿着他们收集到的机密情报……这些东西,哪是能给小孩子看的?   霍英压根就没有掩饰自己的想法的意思,穆琼见状,少不得有些无奈,却不觉得奇怪。   霍家现在如日中天,霍英正春风得意,哪可能去想后面的事情?即便想了……他肯定也不觉得他们家会落魄。   至于听他的话……在霍英眼里,他恐怕只是个文笔不错的年轻人,霍英肯定不会把他说得话当回事。   穆琼是打算用西方各国迟早能研究出来的西林换取一些利益的,这事儿还要霍英同意……穆琼想了想,最后道:“蕴安,你把纸笔给我。”   傅蕴安不明白慕青为什么要纸笔,但还是将纸笔给了穆琼,然后就看到穆琼拿着纸笔,写了起来。   穆琼的字写的龙飞凤舞的,这笔迹……是天幸的。   傅蕴安一愣。   霍英这时候,却是凑了过来:“你直接跟我说就行了,干什么还要写?你写的都是什么?”   霍英话音刚落,就愣住了。 第254章 正文完结   霍英看到穆琼的字, 就已经懵了。   穆琼这字……跟他以前见过的天幸的字一模一样!   霍英虽然没读过什么书,但见识还是有的, 甚至很有眼光, 要不是这样,他的生意也不会做得那么大。   而天幸……这是个他非常敬佩,非常关注的人, 既如此,天幸的字迹,他自然是记得的。   哪怕到了后来,他弟弟都是把天幸的信件誊抄过之后再给他看的,他也一直记得天幸龙飞凤舞的字。   穆琼……竟然写出了天幸的字!   穆琼就是天幸?   霍英有点反应不过来。   天幸将西林这样的珍贵的东西送给了他们, 他在信里对国内形势还有国际形势的分析,还全都成真了。   国内的, 天幸某人应该会如何如何, 那人当真如何如何了,天幸说某个军阀会如何如何,那个军阀当真如何如何了。   至于国际上的……他不说以前的,就说最近的……天幸给他分析了俄国的情况, 那俄国,不就真的按着他的说法来了?   在霍英的眼里,天幸就是个隐士高人,那些汲汲营营争权夺势的政客, 在他看来都没有天幸厉害。   他一直觉得,天幸应该是个翻手为云覆手为雨的大佬, 手底下有一个比他写的《特务》更厉害的组织,那个组织说不定还遍布全世界……   这样的天幸,怎么可能是穆琼?   霍英立刻就看向自己弟弟。   傅蕴安的眉头微微皱着,对上自己二哥的目光之后才舒展开,然后道:“二哥,穆琼的身份还要请你保密,哪怕是父亲和大哥也不能说。”   穆琼是天幸这件事,知道的越少越好,他们的父亲,肯定是要瞒着的。   他们大哥在傅蕴安看来倒是值得信任的,但穆琼既然没提起,那还是瞒着比较好。   事实上,就连霍英,按照他的打算,也是要瞒着的。   人心易变,现在他的两个哥哥确实将他看的很重,但几年后,几十年后呢?   傅蕴安心里想了很多,霍英却是有点感动。   他三弟对他,竟然比对他们大哥还要信任!这么重要的事情,他三弟竟然只告诉了他,都不告诉他大哥!   等等,现在最关键的,不是这件事,而是……   霍英几乎脱口而出:“穆琼是天幸?!”   傅蕴安点了点头:“是的。”   霍英:“……”   霍英:“蕴安,你没骗我?”他弟弟莫不是为了给穆琼贴金,才编出这样的谎话来?   霍英从小就喜欢暗中观察别人,后来又见了各式各样的人,自认很会看人,而穆琼这人,他也是观察过的。   穆琼很聪明,很能接受新事物,还非常善良……他对穆琼的评价很高,也很喜欢这个“弟媳妇”。   但他不相信穆琼会是天幸。   天幸这么厉害,明明是穆琼拍马都比不上的!   “二哥,我没有必要骗你。”傅蕴安道,然后将穆琼之前跟他说过的解释告诉了霍英。   霍英过了好一会儿,才消化了这件事,然后又道:“这还是不对……天幸能写出《特务》来,他手上这穆都该是有个组织的,穆琼他有什么?”   “这本是我看着穆琼写的,我还提供了很多资料。”傅蕴安道。   霍英:“……”   霍英挥了挥手,道:“我要想想是。”   “二哥你好好想想,有什么事情我们明天再说……穆琼该休息了。”傅蕴安道。   霍英就这么被自己的弟弟请了出去。   到了外面,被外面的热风一吹,霍英倒是清醒了很多。   穆琼就是天幸,这事儿也不是不可能的……   穆琼的想法很多,特别聪明,编故事提笔就来,朱世安既然能是他,天幸当然也能是他。   没想到他“弟媳妇”竟然这么厉害!   霍英一时间又是自豪,又是激动。   不过,激动过后,他突然又想到了一件事……   他弟弟跟穆琼在一起,他坚信穆琼是“弟媳妇”,之前发现了一些了不得的事情也没当回事,但如果穆琼是天幸……那他弟弟和穆琼……   霍英的表情差点绷不住。   霍英纠结了一晚上没睡,将傅蕴安誊抄了给他的天幸的信件,还有天幸的小说看了又看。   穆琼在最初的《我在百年后》里,就写到了男人和男人……所以穆琼这家伙,跟他弟弟一样,喜欢男人吧?   看得出来,他还不是个花心的……他弟弟的眼光当真不错。   就是……怕是吃亏了。   霍英辗转难眠了一晚上,第二天一大早,就去找穆琼了。   傅蕴安有事要做,穆琼接待了霍英,和霍英长谈了一番。   “西方的那场战争结束之后,必然会迎来利益的分配。”   “我们国家根本就不被他们放在眼里,能参与到这场分配中去,就已经是幸运了,但肯定分不到什么。”   “甚至于,就跟之前签订的二十一条那样,说不定这又会是一个让我们屈辱的条约。”   “但我们不能坐以待毙……”   ……   “所以你打算怎么做?”霍英问。   穆琼笑了笑:“我要出国。”   霍英这次倒是没有拦着:“你要什么人,要什么东西,尽管跟我说。”   “二哥,我要西林。”穆琼道。   霍英脸色一变。   穆琼又道:“西林这东西,英法等国迟早会研究出来,若是不趁此机会,用它换取利益,以后他说不定会一文不值……”   这些道理,霍英不是不懂,不过按照他原本的打算,是觉得自己哪怕只能多卖一年西林,也是好的。   但现在这么跟他说的是天幸。   这东西本来就是人家的,他哪能占着不放?   霍英想了想,很快做了决定:“我那边存了很多西林,你们这次出国,把它们全都带上,去欧洲给我卖个好价钱!”   “二哥你尽管放心。”穆琼道。   “对了,你觉得欧洲的战争,大概什么时候会结束?”霍英又问。   “大概今年年底,我是说公历。”穆琼道。   “那我马上就去扩建西林的生产线!赚钱除了奇货可居,还有薄利多销!”他多生产点西林出来,就算卖的价格可能会变低,也卖的多了,兴许赚的更多!   这么想着,霍英又看向穆琼:“你能弄出西林来?能不能弄出别的来?要是你能想出来,以后赚了钱,纯利我们五五分!”   他弟弟还是很厉害的,一直把穆琼抓的牢牢的,也对穆琼真心实意。   既如此,给穆琼钱,就是给他弟弟钱,霍英还真没什么舍不得的。   要是穆琼敢对不起他弟弟……他们霍家那么多的兵,也不是白养的!   穆琼很快就跟霍英商量好了所有的事情,然后就开始做更多的准备。   他的伤好了之后,在自己的学校里待的时间就多了,最后选出了二十个合适的孩子,征得了这些孩子还有他们的家长的同意之后,就将他们收为学生,带在了身边。   他还会带着些人出国,去看看外面的世界。   穆琼收学生这件事,几乎没有遇到阻力。   所有的孩子都乐意跟着他,那些家长更是没有意见。   这二十人里,十个是男孩,十个是女孩,那些男孩的家长,对穆琼的要求,称得上是惊喜万分的。   这年头,穷人家想要把孩子送去给人当学徒,都是不容易的,他们的孩子能跟着穆琼这样的人学东西,那简直就是天上掉馅饼!   至于那些女孩子的家长……他们有些误会了,怀疑穆琼看上了他们的女儿,但即便如此,也没人反对。   在他们看来,他们的女儿能跟着穆琼,就算没有名分也是没关系的,毕竟……好处肯定少不了!   这些女学生的家长的心思,穆琼是能看出来的,他没当回事,只是在后来跟这些女学生长谈了一次,告诉她们自己绝对没有这样的心思。   这些女学生,都是他刻意挑的很有主意很刻苦的,他相信她们知道怎么样才是最好的选择。   当初岳朝郢要出国,准备工作就做了很久,穆琼这次也一样。   而等他的准备工作全部做好,也联系了船队之后,西方终于传来消息。   那场波及了许多国家的战争,结束了。   国内都在欢呼,南北两方的政权,都第一时间给出了反应,派了外交官出国。   中国面对国外各个势力的时候,一直处在弱势,很多人都想凭借这次的事情,为自己的国家争取到一些利益。   穆琼也终于做好了全部的准备,打算扬帆起航。   出发前,穆琼去找了陈老板。   他刚来上海的时候,陈老板帮过他很多,这份恩情他一直都是记着的。   这些年,他也曾帮陈老板打听过他的儿子,可惜一直没有消息……这次他要出国,就专程找了陈老板。   陈老板毫不犹豫地将自己的铺子交给了张掌柜打理,然后带着全部家当,跟着穆琼上了前往欧洲的船。   和穆琼同去的,还有魏亭和他的女儿,以及朱婉婉和朱玉。   穆琼这次出国,连学生都带上了,当然不可能忘记自己的母亲还有妹妹。   他一直觉得,人应该多见世面,既如此,有这样的机会当然不会忘记自己的母亲和妹妹。   至于魏亭……魏亭是主动要求跟去的,他对欧洲很了解,他要去,穆琼求之不得。   当然了,跟他一起去欧洲的人里,最少不了的就是傅蕴安了。   这是他的伴侣,他最爱的人。   大船缓缓地离开上海的港口,海岸线慢慢消失在他们的视线里,穆琼看着眼前一望无垠的大海,心里油然而生一股豪气。   他上辈子缠绵病榻,这辈子的之前几年,也一直待在上海,现在,他终于扬帆起航。   作者有话要说: 正文就到这里吧!明天的番外会交代一下欧洲的情况么么哒~然后别的该有的番外都有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