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兄 作者:鬼策 文案: 重生为一窝狼崽子中的一只,在广袤而无情的大草原上挣扎求生,还被自己的狼兄弟看上,“狼生”真是寂寞如雪。 PS:这文就是为了满足我写兽兽H,人兽H才出现的,我实在忍不住内心的BT,雷者慎入。 内容标签:不伦之恋 重生 魔法时刻 晋江金牌编辑评价: 重生为一窝狼崽子中的一只白毛狼,在广袤而无情的大草原上挣扎求生,温饱尚未解决竟招来了桃花,不但被自己的狼兄弟看上,而且还招惹到一头“金毛狮王”,难道动物界也流行耽美?做人的时候都没遇到过同性恋,做狼了,居然能见识一下动物间的同性行为,及跨物种的同性行为?故事视角新颖,切入点独特,通过人的思维狼的眼睛的角度描写大自然的物竞天择适者生存,展示动物为了生存而进行的战斗所释放的力量、勇气和智慧,既把动物中你死我活的弱肉强食展现的触目惊心,又把恋人未满君意缠绵的感情描写的生动形象残酷中透露着脉脉温情。 第1章 一窝狼崽 这是春末的某天,刚刚下了一场小雨,草原被洗刷一新,万物复苏,欣欣向荣。 也就是在这天,我终于睁开了眼睛,我看到自己身边躺着三只暖呼呼的小东西,这是我的三个兄姐。 我给它们编了号,老大、老二、老三,我是这窝狼崽的老四,个头最小身体最弱的一只。 我能够存活下来并不容易。 经历了一个严酷的寒冬,母狼没有足够的奶水抚育我们,其他三只比较强壮的狼崽占据了优势,它们凭借本能驱逐那些和自己抢夺生存资源的兄弟姐妹。 我饿得奄奄一息,连呜咽声都渐不可闻。 直到有天,我被其中一只拱到了母狼的身体下,我闻到了奶水的带点腥味的气息,虽然已经极度虚弱,但是凭着本能,还是迫不及待的把头凑过去。 母狼爱怜的舔着我毛茸茸的身体,而我则急促的喝着,差点呛到。 母狼既是伟大的也是残酷的,它可以毫不犹豫的为了狼崽与敌人拼命,但是对于狼崽们之间为了生存进行的争斗却并不关心。 我终于活了下来,靠我其中一个兄弟的怜悯。 个头最大的一只注意到我睁开了眼睛,它高兴的看着我,铺头盖脸的就伸舌头舔了过来。 我只能被动的接受它表示亲热的行为。 我知道,它是四只狼崽中的老大,也是最强壮最聪敏的那只,更是帮助我活下来的那只。 它黑色的眼睛湿漉漉的,能够看到我的倒影。 我和其他几只狼崽长得不太一样,有一身与众不同的白色皮毛,草原上并不是没有白狼,只是非常稀少,纯白的更是罕见,母狼之所以不太重视我,也有这个原因,我的毛色太醒目,这决定了我并不容易存活下来。 而老大则是一身光滑的银灰色皮毛,他比我早几天睁开眼睛,已经随着母狼到外面的世界去过——我偶尔可以闻到他身上沾染的青草的味道。 在我没有睁开眼睛的时候,我就已经模模糊糊的感觉到,我所处的世界已经与我记忆中的完全不同,那个世界的亲朋好友,高楼大厦,手机电脑,渐渐远去,越来越模糊,在那个世界我是一个极平凡普通的人,到了这个世界,终于有了异于常人的地方。 对于当人还是当狼,我并没有特别的喜好,我相信命运。 睁开眼的第二天,母狼就把我们带出了地下洞穴,让我们在附近玩耍,而它则在旁边警惕着周围的一切风吹草动。 在草原上,你必须时刻保持警惕,就算是再强大的动物,也有各种各样隐藏的敌人,尤其是对于没有防护能力的幼仔,天敌更是成倍的增加,成年期不构成威胁的动物也可以置你于死地。 我颤颤巍巍、跌跌撞撞的走出低矮的洞穴,四肢几乎无法撑起身体。 这个身体还是太虚弱。 我看着其他三只狼崽在我身边轻快地走动,老大在和一只昆虫互博,它想用爪子拍住那只虫子,却屡屡不能如愿,这让它有点焦躁。 但是很快,它就镇定下来,全身伏地,嘴和耳朵向两边拉开,悄悄地挪过去,在靠近虫子的时候一跃而起,扑了过去。 它逮住了那只虫子。 它是个天生的猎手,我有点羡慕它,同时也暗暗决定,一定要尽快让身体强壮起来。 大草原上没有侥幸,没有同情,你只有依靠自己,才能活下去。 其实这样也很好,记得当人的时候,总是有各种各样的欲望和目标,一山更比一山高,你得为了家人和自己不停的努力,我常常觉得喘不过气来,而现在,我只要让自己活下去就可以。 老大把那只虫子拍了个半死,然后扔到我面前,像一个邀功的孩子,得意的看着我。 它银灰色的皮毛沾了些草屑,看起来却非常精神。 老二老三围在它身边,老二是一只有点娇气的小母狼,而老三则是只莽撞的小公狼,他们好像都默认了老大的领头地位。 我没有理会它,它总是喜欢黏着我,有时候实在烦了,我只好呲着我的乳牙恐吓它,只有这样,它才会稍稍退开,过一会儿又黏了过来。 我努力让自己的腿不颤抖,试着走了几步。它就在旁边看着我。 老二跑了过来,一掌把那只小虫子给拍飞了,它好像有点生气老大对我的在意,我有点好奇,难道它也会嫉妒吗?而天真的老三则乐颠颠的向那只虫子扑去,它从一开始就跟在老大身边,看着它如何逮住这只小虫子。 这时在几步远扬着头注视四周的母狼紧张的站起来,快速的跑过来,叼起我们的后颈把我们一个个扔进了洞穴的干草上。 今天的放风时间结束了。 接下来的几天,风平浪静,母狼每天都会出去一会儿,出去之前,它会把洞穴堵住,只留下一个通气孔。 每次它出去,我都会很担心,因为它现在是我们唯一的依靠,如果它出了意外,那我们必死无疑。 我不知道其他的狼崽是不是和我一样担心,只是每当母狼不在身边的时候,我们都会很安静,尽量不发出任何声音。 在地下洞穴中,我们蜷缩着靠在一起,吸取彼此的温暖。颇有些生死相依的感觉。 就连娇气的老二都一声不吭,只有等母狼回来之后,整个的洞穴才会充满着欢乐的气氛。 狼崽们长得很快,大自然的严酷让我们尽量缩短着幼年期,只有这样,才能尽可能的提高存活率。 基本上来说,我们在二周内就可以睁开眼睛,虽然要吃五、六个月之久的奶,但是一个半月的时候就可以吃一些碎肉,因为到这个时候我们的食量已经相当大,单靠母狼的奶水,已经不足以喂饱我们,三、四个月大的时候,成年狼就会开始教我们如何狩猎。 如果不出意外,半年之后,我们将学会自己找食物吃,一年半之后,我们将离开母狼身边,开始独立生活。 第2章 生存压力 很快,我就可以吃一些肉食。 因为狼崽无法吃下大块的碎肉,所以母狼会把捕猎回来的小动物——大部分时候是野兔——撕成小块,但是即使是这样,对于我虚弱的脾胃来说,依然无法下咽。 我羡慕地看着我的兄姐们争抢着母狼扔在地上的肉食,老大当仁不让的抢到了最大的那一块,它把肉衔着,跑过来,扔到我嘴边。 我看了看它,把头偏了过去。 它黑色的眼睛看着我,软乎乎的前爪推了推我的身体,看到我无动于衷的样子,好像有些着急,绕着我直打转。 我眯着眼,懒洋洋的晒着太阳,舒散着自己蓬松的白色皮毛。 它有些不知所措,恹恹的趴在我身边,啃着属于自己的那小半只野兔。 我看它吃得很香,咽了咽口水,只能装作不在意的样子,谁让自己没赶上个好身体,抢不过就算了,连吃都吃不下。 老大好像注意到了。 从以前开始,我就觉得老大和老二、老三不太一样,它可以轻易感觉到我的情绪,并且好像能懂得我的一些举动的含义,我不知道这是一种智慧的体现还是仅仅属于长期相处下来,互相已经熟悉所产生的默契。 我感觉到老大凑了过来,睁开眼,就看到它把几块极小的黄豆粒大小的肉沫吐在了我嘴边,应该是它故意从筋骨相连的肉块上撕扯下来,咬烂嚼碎了。 它想让我吃这个? 我疑惑地看着它,它还真把自己当成我的第二个妈了。 我没有嫌弃它的口水,一小口一小口的咽了下去,我需要食物让自己尽快强壮起来。 有肉食的时候并不多。 从我有记忆起,母狼就是单独一个,我们的父亲并没有在她身边。 一般的狼对伴侣都很坚贞,出现这种情况,只有可能是他已经出意外死了,留下了母狼和我们这些遗腹子。 哺乳期的母狼虽然凶狠,体力并不好,尤其是现在食物比较缺少的季节,它只能捕捉一些野兔和地鼠,更何况它也不敢离地下洞穴太远,如果出了意外,来不及返回救我们。 缺少了公狼的帮助,母狼要独自抚育我们,是一个挑战。 目前为止,靠着一些运气和小心谨慎,我们存活了下来。 但是这种好运能持续到什么时候,我不知道,我只记得任何动物的幼仔成活率都不会太高,这是自然的法则。 有时候我从洞穴中探出头,就可以看到母狼卧在附近的一个小丘上,抬着头看着不知名的远方,非常孤独的感觉。 更多的时候,它会呆在洞穴中,躺下,我们四个凑在它腹下,享受着它甜美的乳汁。 老二、老三互相推挤着对方,用还没有杀伤力的牙齿互相撕咬着玩,试图抢占最好的地盘,它们不敢打搅老大,而我则乖乖地趴在老大身边。 母狼不会制止狼崽间的这种玩闹,甚至是鼓励的,我猜想,这种玩闹大概也是一种锻炼。当然,如果它需要安静的时候,你还这么吵闹的话,它会毫不留情的叼着你的后颈把你扔到洞穴的另一头,过一会儿,调皮的小狼崽又会悄悄的爬回来。 老二和母狼的感情大概是最好的。母狼经常疼爱地舔着它的皮毛,目光温柔地看着它,而它则爱娇的蹭着它的身体,那副画面非常美好。 这个时候,老三往往也会凑过去。 老大则一直对与母狼的互动兴趣缺缺,它最早减少喝奶次数吃肉食,至于我,身为人时还没有淡忘的记忆,让我对这种行为敬谢不敏,我挨靠着老大昏昏欲睡,而他对这种情况明显很满意,学着母狼的样子,时不时的舔弄着我的皮毛,让我不耐烦地在旁边滚来滚去着躲闪。 我们的食量越来越大,母狼的捕猎渐渐不能应付我们四个,我们经常半饥半饱。 看着我们饥饿的眼神,它很焦躁,只能把越来越多的时间用在捕猎上,虽然成年狼并没有天敌,但是单独行动的时候,大型动物,比如角马,羚羊,野牛等,它并没有把握在短时间内捕捉到。 偶尔的时候,它只会带回来一些腐肉,看起来像其他肉食动物吃剩下的,这个时候我就知道,它今天没有捕到任何猎物。 它越来越瘦,皮毛也渐渐没有光泽,而老二、老三还是那么快乐,每次等它回来的时候,就嗷嗷地小声叫着,索取食物。 有一天它出门去寻找食物的时候,我发现一直紧跟着我的老大也消失了。 我嗅着老大熟悉的气息,走出洞穴,看到它跟在母狼的身后不紧不慢地跑着,母狼回过头看了它一眼,竖着耳朵,背毛直立,呲牙想赶它回去,老大停了下来,静静地看着母狼,它们对视了一会儿,也不知道为什么,母狼对它接下来的跟随行为突然没有异议。 我知道老大要开始人生中的第一次捕猎和学习。 我不安的在洞穴中等待着它们的归来。 虽然老大在同年龄的狼崽中算非常强壮和聪敏的,但是它毕竟太小了,才两个半月大,这个时候的狼崽应该待在安全的洞穴中,享受着父母的照顾,和兄弟姐妹打闹。 可是我理解老大,它想尽快长大,独立,也许早点出去会有风险,母狼不堪重负,食物不够,狼崽们的身体只会越来越虚弱,早一点出去也意味着更大的机遇和空间。 我趴在门口,鼻子时不时嗅一嗅,等待着从空气中传来熟悉的气息。 快天黑的时候,它们终于回来了,老大轻快地跑在前面,母狼的口中叼着两只野兔,看起来收获不错。 它看到我,高兴的嗥叫一声,扑了过来,我知道它成功了,不管是协助了母狼的猎食,还是自己亲自猎到了食物,总之,它达成了自己的目标。 我为它感到骄傲。 头一次,我没有反抗它的舔弄,它毫不客气的舔了我满脸的口水。 它用嘴咬住母狼撕裂的野兔的咽喉,大口喝着鲜血,之后,野蛮的把野兔撕碎,把其中半只叼到我面前,现在我已经不用它咬碎嚼烂肉才能吃下去了。 今晚是许久不曾出现的盛宴,我们每个都吃得很饱,老三的肚子圆滚滚的,今天应该会有个好梦,至少不用半夜被老二因为饥饿发出的呜咽声惊醒。 第3章 捕猎学习 草原上的生活既有艰辛也有平静。 遭遇噩运时,它们会拼命反抗,直到用尽最后一丝气力,没有喋喋不休的抱怨,更没有逆来顺受的妥协。 用尽一切办法活下去,无论处于何种境况。 每当吃饱了,我徜徉在厚如毯的草地上,绵延千里,五颜六色的花点缀其间,会沉醉在这片美景中。 偶尔会看到成群结队的动物,比如野马,羚羊,在不远处出没,天生的狩猎本能让老大它们蠢蠢欲动,它们会模仿母狼靠近猎物时小心翼翼的动作,在接近时,猛地扑过去。 但是我总觉得这些食草动物其实很容易就分辨出这些笨拙的动作到底有没有危险。 母狼会跟在老大们它们身后,在羚羊试图反击的时候,站出来护住老大它们,如果不这样,仅仅是羚羊的角或者它们的后蹄就可以让老大它们受伤,甚至死掉。 草原上没有软弱的动物,用句人类的俗话形容就是兔子急了也咬人。 其实狼并不是一种独居动物,它们当然有当独行侠的时候,但是更多的时候,它们会几只或者十几二十只组成一个群体。 成群的狼在草原上杀伤力巨大,基本上没有动物可以抵挡,我不知道为什么母狼脱离了狼群,也许狼群的形成是有条件的,或者狼群已经迁徙到了远处。 母狼教我们如何捕猎食物,不单单是教我们捕猎的技巧,也教会我们四个如何合理分工,如何分配捕猎到的食物。 为了训练我们,最开始,母狼会捉回一只活的兔子,扔在地下洞穴的洞口,我们三个站在那儿,好奇的看着我们的食物。 老二冲上去,试图一口咬一块下来,它已经习惯了送到口边的食物,以为这只兔子和以前那些肉块一样。 那只本来已经吓得动弹不得的野兔蹭地站起来,老二吓得往后一退,嗷的一声,与那只野兔面面相觑,很明显,它们都对这种情况感到有些不知所措。 强烈的求生欲使这只野兔清醒了过来。 它毫不犹豫地转身往后,弹着两只强劲的后腿向前冲去。 可惜老大银灰色的矫健身影出现在它前方不远处,半个多月的时间,一直跟随母狼捕猎,它的捕猎技巧已经相当地好,只欠缺成年狼的力量和速度。 野兔猛地刹车,掉转头,又往来路跑去。 被自己的食物吓到的老二,大约有些恼羞成怒,野兔逃走之后,它身为肉食动物的捕猎本能终于觉醒,和老三一起追了过来,我也摇摇晃晃地跟着后面。 母狼和老大把这只野兔囚禁在一个无形的牢笼中,防止它逃脱。 而我们三个则使尽浑身解数去逮住它,奔跑,潜伏,靠近,扑倒,腾转,这是个游戏也是个试炼。 这只可怜的兔子被我们玩得精疲力尽,慌不择路,甚至跑到了我们的地下洞穴中去了,里面狼这个天敌的气息又立刻把它逼了出来。 这种训练方法虽然很有效,但是对这只野兔来说,不失为残忍。我一边想一边看着这只经历了太多惊吓,反应已经有些迟钝的兔子,跑到了我身边。 看着近在咫尺的食物,觉得不能再用人类的思维想下去了。 我现在是一只狼,我要活下去,那么就只有捕猎!这种带着人类思维的同情或者怜悯,没有存在的必要,因为我也可能是别人眼中的食物,大自然既残酷又公平。 所以,我扑倒了野兔,伸出细细的尖牙咬住野兔的咽喉,野兔发出一声悲鸣,鲜血涌入我的喉管,甜美的滋味,我甚至不需要去想下一步该怎么做,我的本能接管了身体,只要顺应它。 老大轻快地跑了过来,黑亮的眼睛看着我,舔着我还沾着血迹的嘴角,我有些受不了的偏过头,就算我是头狼,还是头小公狼,也是有禁区的。 老二、老三围在我身边,老二看起来有些不服气,它低着头,看着走过来的母狼,撒娇的扑过去。 我摇摇头,开始慢条斯理地扯着那只野兔,这是我第一次逮到猎物,虽然是训练性质,但是从母狼的意思可以看出来,这只野兔的食用优先权属于我。 可是很快,老三就耐不住了。刚刚剧烈的活动,消耗了大量体力,老三饿了,它悄悄地伸嘴过来,试图把那只野兔抢过去。 还没等它付诸行动,就被母狼凶狠地叼着后颈甩了出去,落在三米远的地方,发出委屈的呜呜声。 母狼在靠这种严厉的惩罚告诉它捕猎时食物分配的规矩,在狼群中,优先享用食物的是那些捕猎到食物的狼和身强力壮的狼,老弱病残只能等它们吃完了之后,才能吃它们剩下来的那些食物。如果违背这一点,很有可能会被其他的狼咬死或者驱逐出狼群,那么等待它们的就只有死亡。 我有些担心地看着老三,它晃动了一下身体,把身上沾着的草甩下来,然后胆怯的慢慢走了过来。 看到母狼并没有进一步的惩罚行动,就放心地站在我旁边,眼巴巴地看着我,等着我吃完,在它这种强烈的视线下,我有些食不下咽,只能撕咬下一块兔肉,然后把其他的扔到老三跟前。 老三看了母狼一眼,这一次它没有阻止,它急切的啃咬着那半只野兔,这时,老二也跑了过来,两个人的头凑在一块,一只灰头灰脑一只灰白色的脑袋上有个黑色的圆点,很好辨认。 今天的训练结束了。 我看到趴着的母狼竖着耳朵,警觉地站起来,它非常紧张地发出低低的压在喉咙底的叫声,我们听到之后,立刻跑过来围在它身边,它一边回头一边带着我们跑回洞穴。 我顺着它的视线看过去,远处,有一只和我们体型相似的动物站在那儿,正看向我们这边,它发现了我们! 草原逐渐被昏暗笼罩,三三两两的寒星出现在天幕,这个时节的风还很冷。 夜晚的草原比白天更加危险,一般这个时候,母狼都会守在洞穴,我们听着远处夜鸟发出的鸣叫声,不知为何,夜晚鸣叫的鸟,声音都比较难听,尤其以夜枭为最,不经意间听到,绝对可以惊出你一身冷汗。 不管明天如何,至少今天我们还活着,还能汲取彼此身上的温暖。 第4章 豺狗 这几天母狼的行动有些不对劲。 它还是经常外出捕猎,却用严厉的撕咬阻止老大的跟随,以前往往会耗费大半天时间的捕猎,现在很短的时间就返回洞穴。 老大也开始紧张,它总是目光犀利的坐在洞穴门口,时不时侧耳倾听外面的动静,一有风吹草动就发出低声的咆哮,好像在警告什么。 母狼连续三天空手而归,只好启用存货喂养我们,也就是以前食物有剩余时埋在地下的那些,它拖着一只半腐烂的野兔跑回了洞穴,把它扔在我们面前。 虽然这些食物很恶心,但是饿得狠了的时候,什么都能吃下去,身为野生动物最大的好处就是不用担心食物不清洁导致生病。 我隐约听到附近有些嚎叫,本能在警告我,这些嚎叫非常危险。偶尔从洞穴探出头,就可以看到许多似狼又似狗的动物在周围活动,体型比狼要小,动作非常灵敏。 我突然打了个冷战,想起了这种动物的名字,这是豺狗,也叫红狼。豺狼虎豹用于形容动物中最凶猛的食肉猛兽,而豺狗排在第一位,基本上,有豺狗出没的地方,狼虎豹会回避,为什么呢? 因为豺狗凶狠、残暴而贪食。 他们习惯群攻,总是先用锋利的爪子把猎物的眼睛抓瞎,一般锁定猎物之后,会把猎物团团围住,前后左右一起攻击,抓瞎眼睛,咬掉耳鼻、嘴唇,撕开皮肤,然后再分食内脏和肉,或者直接对准猎物的肛门发动进攻,连抓带咬,把内脏直接拖出来。 他们并没有其他食肉猛兽对猎物的尊重,往往在猎物还活着的时候,就会围上去撕咬它身上的肉,把它活生生的一点点的吃掉。 它们一般不会挑战其他食肉猛兽,因为这是两败俱伤的行为,但是见到落单或者老弱病残的猛兽也绝对不会客气。 我打了个寒颤。 走过去,坐在老大身边,它亲昵的蹭了蹭我的脖子,然后继续看着洞穴外。 母狼就在我们不远处。如果被豺狗盯上,是非常难摆脱的,拼死一战的结果只会是我们最后落败,因为数量比较多的豺狗群不会在乎伤亡,它却不能不在乎我们这些狼崽的性命以及如果它死掉的话,我们将面临的处境。 所以它在谨慎的抉择。 但是豺狗群不会给它多少思考的时间了,有几只豺狗已经跑到了距离母狼几米远处。 这可能是最后一个平静的夜晚,也是我重生到这个世界以来第一次正面碰到的危机。 夜晚。 万籁俱寂,但草原上并没有表面那么平静,各种夜行动物依然在悄悄活动,在各个角落上演着一幕幕悲喜剧。 母狼在凌晨的时候出去转了一圈,黑暗中绿色的狼眼不停地闪着寒光。 巡视了一遍之后,大概是觉得满意,因为豺狗一般在晨昏活动,所以要离开只能在这种时候。它走过来,挨个的舔了舔我们。 我看着它瘦削的身体,慈爱的舔舐,温柔的眼神,有些伤心。 其实我一直都没有摆脱掉那种身为人时自命为万物之灵的无聊自尊,觉得自己居然变成了一只野兽的孩子,要叫这只没有智慧的野兽为母亲,感到不能接受,我刻意回避着这一切。 但是这些都不能改变那些事实,是它生下了我,是它拼命在草原上捕猎养育了我,很多次看到它伤痕累累的回来,蜷缩在洞穴的角落舔着自己的伤口,在我们凑过来的时候,忍着疼痛舒展身体喂养我们。 它是我的妈妈。 母狼跑在最前面,我们跟在它身边,老大稍稍落后。 这是一条逃亡之路,我们必须赶在豺狗发现之前逃出它们的狩猎圈,让它们再也没办法追踪我们的气息。 鸟鸣虫叫,窸窸窣窣声不绝于耳,轻软的草丛,坚实的土地,第一次做这种事,让老二和老三有些兴奋,它们还太小,没有察觉到随之而来的危险,摇头晃脑的跟在母狼身后,时不时想脱队去旁边发出奇怪声音的黑暗中探险,不过立刻被老大阻止了。 我摇摇头,这孩子,非得被老大抽才知道收敛。 前面走着的母狼突然停了下来。它回头看了我们一眼,我们四个靠在一起,周围有一些像灯笼一样的眼睛在发出恶意而贪婪的光芒,豺狗群跟上来了,并且包围了我们! 豺狗们发出一种嘶哑而又尖利的嚎叫,好像在召唤什么,不久,周围的草丛中就发出各种各样的声音,它们的叫声预示着一场狩猎的开始。 母狼低低的吼叫着,呲着雪白尖利的牙齿,而我们这些小狼崽则四散开来,现在只有分散,才有可能趁着夜色逃脱。 我知道自己白色的皮毛在夜色中太显眼,既然已经面临如此险恶的境地,那就不如吸引豺狗的注意力,让母狼和其他兄姐有逃命的机会。 我是这么打算的,但是一直注意我的老大突然狠狠地把我扑倒在地,咬着我的咽喉让我在地上滚了几圈。 母狼转过头焦急的看着我们,驱赶着一直在试图靠近它的老二、老三。 老大狠狠地回过头,看了母狼一眼,然后叼着我的后颈,用目光示意我跟着它走。豺狗群看到我们的动静,蠢动起来,四只豺狗围住了母狼,其他三只开始追杀隐没在黑暗中的狼崽。 幸好这群豺狗的族群并不大,只有七到八只。 母狼和四只豺狗混战在一起,不远处,传来老二的一声惨嚎,让母狼的攻势立刻一乱,一只豺狗咬住了它的前腿,让它惨叫一声,低下头,带血的狼嘴一咬,撕开了这只豺狗半张脸。 这是我看到的最后一幕。 我和老大并排急速跑在黑暗中,用尽所有力气,只求一线生机。 跟在我们后面的那只豺狗紧跟不舍,豺狗是一种和狼一样有耐性的野兽,体力也很好。 老大的动作始终坚定的朝着某一个方向走去,也许那里有能救我们的东西,我相信它绝对不会盲目逃走。 但是没等到老大想去的目的地,我们面前就跳出了另外一只豺狗,前后夹击,看来这群豺狗是打定主意要赶尽杀绝了。 如果狼有面部表情的话,我现在大概就是在冷笑吧。 我和老大一左一右往前冲去,前面那只豺狗大概没想到两只狼崽也敢这么嚣张,它跳起来,嘴就冲我咬下来,果然是一贯的知道怎么找猎物的弱点下手,我比老大弱,所以它找上了我。 后面那只豺狗很快就能赶上来了,我们必须在这之前解决掉眼前这只,否则前后夹攻,我们能逃出去的机会就极小了。 我引着这只豺狗继续往前跑,老大跟在后面,猛扑上来,豺狗感觉到了身后的危险,往旁边一躲,我回头,胡乱咬住了它的腹部,我的捕猎经验极少,现在又处在黑暗中,能咬到就不错了,狼崽的咬劲不够,所以豺狗身上的伤口并不深,腹部又不是要害,给豺狗造成的伤害并不大,现在只能坚持要死不松口。 我的前腿被那只豺狗咬住,剧痛让我牙关紧咬,我们撕咬成一团,谁也不松口。 老大扑了过来,准确的咬住了豺狗的咽喉,让它呜了一声,松开了口,我的前腿终于解放出来了。 黑暗中的搏斗迅速结束,这只豺狗被老大咬成了重伤。 我和老大继续在黑暗中前进。 因为我的前腿受伤,我们的速度慢下来了,我有些着急,想让老大自己先逃,它没有理会我,急起来,甚至试图咬住我的后颈,学着母狼的样子把我叼起来,它的力气太小了,只能持续一小会儿。 我听到不远处有淙淙的水声,老大也听到了,它精神一振,立刻叼起我的后颈拼命往前跑去。 那里有一条河。 过了河,就是另外一群猛兽的领地,在那里我们暂时安全了。 第5章 邻居 水流湍急。 幸好我们有天生的游泳本能,姿势虽不太好看,胜在实用,但是到了水里,没有像人类那样灵活修长的手,又不可能一直用嘴叼着我的后颈,我和老大被水冲散了。 冰冷的水渐渐麻痹我的身体,前腿的伤口不停地流血,被水冲刷着,我的意识渐渐不太清醒,只能拼着本能拼命地划动四肢。 北方有微弱的晨光划破黑暗,将要没顶的恐惧使我迸发了最大的潜能,不管怎么样,都要活下去,否则母狼的牺牲就白费了。 第二天,我是被温暖的太阳唤醒的。 老大躺在我身边,用舌头温柔的舔舐着我前腿的伤口,它看到我醒过来,高兴地凑过来蹭着我的脸,带着一股血腥味。 像这种三不五时的行为,我开始时还抗议,到现在,已经习惯成自然了。 这里是一截枯树上的树洞,洞口狭窄,仅我们身体大小,阳光斜斜的照进来,我眯起眼,想起昨天晚上自己在水中挣扎然后晕过去的事,当时以为获救的可能性极小,没想到,却还能享受这美好的阳光。 老大的银灰色的顺滑皮毛纠葛成一团,被粘身草的种子勾住,满是草屑和泥泞,很狼狈,与他一向优雅而从容的形象相去甚远。 它肯定找了我很久,沿着河,闻着风中不存在的气味,为了某个可能不停的搜寻。 现在只剩下我们两个了。 我的肚子咕咕的欢叫起来,唉,我叹了口气,不管遭遇什么变故,只有饥饿感永远这么始终如一。 如果我现在是人的话,一定是脸红耳热的状态,我发誓我没有看错,老大的眼中带着些揶揄和调侃的意味,也许是我想多了,心里有鬼,自然看什么都觉得不正常。 老大站起来,抖抖毛,甩掉身上那些脏物,身挺高,腿直,神态坚定而闲适,耳朵直立向前,它还是幼狼的样子,却已经隐隐散发出一种王者的睥睨四方的气势。 我看看自己的前腿,有些沮丧,行动不便的后果就是未来几天都要靠老大猎取食物,它自己未成年,现在还带着我这个拖油瓶,前途堪忧。 可我知道,老大对我不明原因的执着,使他根本不可能放下我。 我静静地蜷缩在树洞的角落,学着母狼受伤时那样,舔着自己的伤口。 过不久,老大嘴里叼着一只鸟回来了。 我囧着一张狼脸,它是怎么逮到鸟类的?它把鸟放在我身边,亲昵的凑过来,翻着肚皮,像要表扬的小孩,狼翻肚皮表示亲昵讨好也代表着绝对的信任,它甚至在母狼面前都没做过这个动作。 我轻轻地舔着它腹部,白色的暖暖的绒毛,上面还有些血迹和草屑,把血迹和草屑舔干净之后,才开始吃它带回来的那只鸟。 很小的时候,我们靠母狼的奶水补充水分,后来,母狼会带我们去地下洞穴不远处的一个浅水坑喝水,但是那个地方只能满足极少量动物的饮水。 大部分的动物都会聚集到附近的那条河边上喝水,尤其是在干旱的季节,遍布草原的大大小小的水坑水潭干枯,只剩下断流的河留下的饮水点。 喝水是一件极度危险的事儿。 河里潜伏着大量的鳄鱼杀手,而旁边则有食肉猛兽在虎视眈眈,大部分动物在喝水的时候都保持着一种随时准备逃走的姿势。 河道中不用担心天敌的河马在烂泥中打滚,在河水中浸泡。鳄鱼狰狞的身体模拟着一截截枯木在河水中漂浮、移动。 时而有一群大象来到河边吸水,甩着长鼻,在空中喷着水花。 老大决定带着我跟在象群后面去河边喝水,因为没有动物能威胁它,所以大象对其他动物的靠近非常无所谓,当然如果你暴露了强烈的攻击性,象群也会毫不犹豫地用它的长鼻子把你甩出去。 我们小心翼翼的夹杂在象群中,尽量保持着低调的作风。 很快就到了河边。 有时候我觉得大自然真的很奇妙。相依相存的共生关系,在某些时候能达到微妙的平衡,可怕的鳄鱼浮在河马和象群身边,鳄鱼鸟笃定的站在鳄鱼背脊上,安详地跳来跳去,时不时主动飞进睡着的鳄鱼大张的嘴里去啄食它牙缝中的残食剩饭。 这边懒洋洋的狮子躺在那儿晒太阳,那边却有胆小的兔子喝一口水,警惕的看一下四周,也有一群群的羚羊、斑马、野牛结伴来喝水。 在吃饱喝足的时候,猛兽们都是好说话的,何况,一般的猛兽也没有储藏食物的习惯,都是饿了才去猎杀。 狮子是草原上的王者。我有些着迷地看着这个狮群的头领是一只美丽的雄狮,长长的金色的鬃毛,一直延伸到背部和腹部,在太阳光的照射下,像由黄金凝练而成,让人不得不惊叹大自然的鬼斧神工。 我的目光引起了那只狮王的注意,它转过头,看了我一眼,我浑身僵硬。 以前住的地方并没有遇到过狮群,以这条河为界,这个金毛狮王的领地应该是河这边,一个狮群的狩猎范围往往非常广阔,因为狮群数量有些达到二十多只,食量又多。 老大安慰的用湿漉漉的舌头舔着我身上的水珠,在白天看过去,狼崽时,黑色的眼睛渐渐变淡,现在已经是深棕色,这样的眼睛看起来更加温柔而深邃,当然,这也许只是我一厢情愿的错觉。 这就是我们未来一段日子的邻居。 金毛狮子站了起来,雄伟的身体非常有压迫感,它一动,周围正在喝水的动物们作鸟兽散,它慢慢地走到河边,喝了几口水,我立刻往象群那儿躲过去,它看了我一眼,我顿时怒从心头起,那目光是什么意思,在嘲笑我吗? 也许我真的生病了,我现在老觉得这些野兽也是有表情和情绪的,只是你不知道如何与它们沟通,我一遍遍说服自己,这些想象都是幻觉,只是因为你寂寞了,所以才想在周围寻找能与你交流的生物。 做一个野兽很好,但是如果带着前生的模糊记忆,那就只能称得上悲惨了,所以我强迫自己忘记以前的一切。 但是,在某些时候,依然感到孤独,即使是老大的体温也无法温暖。 第6章 新家 时间在不知不觉中,开始往深秋的方向移去。 在一整个夏天丰富的食物供养下,大部分食草动物都养得瞟肥体壮,趁着草还没有枯黄的时候,拼命进食,来储备更多的能量迎接即将到来的严酷考验。 老大用嘴叼着一些药草回到了树洞,这些药草都是我以前采来治疗母狼身上的伤口,旧居附近的小山丘就有这个,老大曾经跟在我身边,看我用嘴啃断那几株草的茎秆,衔着,咬碎,把碎末和汁水涂抹在母狼的伤口。 这些药草的生肌止血的功效很好,我本来也想去找这个回来为自己治疗,但是怕遇到意外,只好放弃这个打算。 没想到老大居然还记得我做过的事,记得这种药草。 我看着它,银灰色的皮毛,好像月光揉碎了掺杂其中。它很美丽,我轻忽了它的智慧。 老大舔着我的伤口,有些痛,更多的是舒服的麻痒,然后小心翼翼的把药草涂抹在上面,药草沁入血肉中,带来一阵清凉的感觉。 我闭着眼睛任它动着。 我们现在已经四个多月大了,虽然比不上成年狼的体型,却也有小时候在老家看到的土狗那么大。 老大现在外出,总能带回来点什么,有时候是兔子野鸡,也有时候是地鼠疣猪,有一回居然还带回了一窝鸟蛋。 狼的恢复能力很强,几天之后,我的伤口就好得七七八八了。 这个时候,我开始考虑我和老大应该把新家安在哪。 现在这个临时的窝并不太安全,离狮群太近,自从上次之后,又遇到了那只金色狮子几次,那只金色狮子不知道是吃饱了还是有其他什么原因,没有和我们发生冲突,甚至连狮群里其他狮子想攻击我们的行为都被它阻止了。 但是我们不能寄希望于这头狮子偶尔的大发慈悲,所以我决定搬家! 说干就干。 打定主意之后,我趁着第二天太阳刚升起不久的时候,把窝在旁边树荫下休息的老大叫起来,它高兴地跑过来,不明所以的蹭着我的颈部,我有些哭笑不得,一般都是它主动粘着我,我嫌它烦了的时候,会叫两声让它离我远点,像这种主动亲近它的次数,非常少,难怪它这么激动。 我也蹭了蹭它,安抚了一下它激动的情绪。 自从看到老大学着我的样子采药,治疗伤口之后,我就开始试探老大的智慧到底有高,它能不能理解我的意思呢? 我低低的叫了两声,示意它跟着我。 老大摇了摇尾巴,欢快的跟了上来,我叹了口气,摇了摇头,这孩子,要是把你卖了也这么欢实吗?什么都不考虑就跟着走。 我们不像人类搬家是一件劳心劳力的事儿,只要我们愿意,随时都可以启程。唯一要留心的就是选择居住的地方是否是其他狼群或者靠近食肉猛兽的领地。 一山不容二虎,要么我们让步,要么他们离开,争斗迟早会爆发。当然,以我们现在的情况,肯定只能默默查探,然后选择一个三不管地带好好生活。 我们在草原上奔跑,狮群的领域很宽广,我们只能尽量离他们狩猎的中心远点。 跑了三个小时之后,我们试着把速度放慢,开始留意周围的环境。 草原上高草繁茂,大树稀疏,就好像一块黄色地毯上的小花,灌木树林与草地犬牙交错,我决定这次把家安在灌木树林中。 中间我们停下来一次,老大和我合作抓到了一只野兔和一只地鼠,我还找到了一窝野雉的蛋,美美的吃了一餐,用爪子揉了揉脸,舔干净爪子上的血迹,我们开始继续前进。 大草原广袤无垠,好像无论怎么奔跑也看不到尽头,我很想在某个时候,做一次穿越草原的旅行,在这个世界这么久,我还没有看到人类,也不知道这个世界是否就是我原来在的,如果能找到人类的踪迹,至少能做出一个判断。 但是想到自己现在是一头狼,估计人类也不会乐意看到我,也许迎接的会是刀枪剑戟或者枪支弹药,想到这儿,又觉得能不能看到人类也无所谓。 在以前的世界,原本就没有很大的牵绊,唯一遗憾的大概就是再也见不到福利院的院长,以及一直资助我上学的小学班主任,没有回报他们就离开了那个世界,实在很愧疚。 在那个世界,虽然遇到了很多不开心的事,被父母遗弃在路边时的恐惧和伤心,其他人歧视和异样的目光,人情冷漠,世情如霜,却总有人会向你伸出手,告诉你,这个世界并不如你想象中那么寒冷。 我边跑边胡思乱想,老大有些不甘心我的沉默,一直在旁边绕来绕去,试图引起我的注意。 我终于回过神,看到他银灰色的皮毛,在阳光下,近似透明的深棕色眼睛里委屈的眼神,我有些失笑,可惜狼不能发出笑声,否则我一定会大大嘲笑它这种孩子气。 我让它缠上来,无奈的让它舔来舔去,好吧好吧,我知道了,我无奈的叫了两声,它满意的继续在前面跑起来。 它执拗的要跑在我前面,我知道它是担心前面未知的地方有危险。 它大概已经知道了我的意图。 遇到一些路边的枯树、洞穴或者适合于安家的地方都会停下来,打着圈,引我过来看。 我看了看,摇摇头,它就会知道这个地方不行,得继续找。 一直跑到傍晚,我看到前面不远处有一片比较大的灌木林,决定到那儿去碰碰运气,就算那儿没有适合安家的地方,作为今天晚上临时的住所也不错。 这片灌木林比较大,我们冲进去的时候,惊飞了许多在这里栖息的鸟儿,我舔舔嘴,这些可都是食物。 我看到一丛荆棘里面钻出来一个红色的影子,一闪而过,眨眼间,就不见踪影,那个荆棘那儿有个缺口,我试探的往里面走,制止了老大跟上来的动作,让它在外面警戒。 这条荆棘道很小,如果我现在不是幼狼,估计也进不去。 通道七拐八弯,终于停在了一个树根前,树根下有个缝隙,我又钻进去,看到几个红色的东西在那儿紧张的看着我,这里住着一窝红狐! 我看着那窝小狐狸,考虑要不要动手把这个隐蔽性极强的洞穴抢过来,看看周围,这里可以算得上一个洞天福地了,绝对不用担心半夜睡觉的时候,会有敌人爬进来。 但是看看那群叽叽叫着的小狐狸,毛绒绒乎的身体胖乎乎的,圆滚滚的黑眼睛惊慌地看着我,我——好吧,我不忍心。 我退了出来,看到等在外面的老大不见了。 有些紧张的闻了闻空气,没有熟悉的那些有危险的野兽的气息。 用前爪抓挠着地面,我已经习惯于和老大相依为命,如果失去了它,那我会很伤心。 正等得不耐烦的时候,就看到老大银灰色的身影急速地冲过来,头凑过来蹭着我,然后往前走,我跟在它后面,从它刚才的动作就知道它有了新发现。 果然。 我眼前这个地方很不错,这是一个岩石与地面自然形成的洞穴,虽然没有刚才那个红狐洞的隐蔽,但是更加舒适和宽大,我很满意,同时也决定从红狐洞那儿移植一些荆棘栽种在岩洞门口。我喜欢那些荆棘。 从外面叼了些干草和树叶回来,铺在地上,这个小小的窝就成了。 第7章 托孤 在找到适合的新家之后,我和老大开始了巡视。 我们在灌木林中心发现了一个小水坑,大约是地下水,这个小水坑的水质清冽甘醇,水坑虽不大,却比较深,这个发现让我很高兴。 在这个有一半时间处于干旱燥热期的草原,水是最重要的东西之一,这个水坑就是个水下探照灯,足以吸引着一批批动物前仆后继,不顾危险的过来饮水。 这也意味着我和老大可以守株待兔,捕猎那些前来饮水的小兽。 在这个灌木林中,唯一的肉食性动物就是那一窝红狐,它们并没有对我们构成威胁。在最开始的试探过后,我们达成了默契。 偶尔外出捕猎的时候,我们可以看到红狐们一闪而过的身影,狐的防备心很重,也很机敏,它们有很强的预感和躲避危险的能力。 我暗中观察它们的一举一动,企图从中找到些什么规律和办法。 我们渐渐熟悉起来,小红狐已经可以出洞玩耍,我很喜欢它们娇憨可爱的样子,它们还小,皮毛没有像它们的父母那样——因为生活的艰难,红狐父母原本应该艳霞般明丽的红色皮毛变成了没有光泽的枯红色——而是像一簇跳动的火焰,却一点威胁感都没有,只会让人觉得暖暖的。 这些小家伙很调皮,胆子也很大。 有一天,我正在灌木林中无所事事地闲逛,看到前面一个圆呼呼的红球滚了过来,停在了我面前,一双骨碌碌的黑眼睛镶在那张小小尖尖的脸上,看起来懵懂又可爱。 它的父母大概还没有教会它怎么识别敌人。 所以才会这么莽撞的冲到我面前,我站在那儿,想看它会有什么反应。 它有狐族特有的谨慎,慢慢地挪过来,我稍有动静,就立马窜回去,这样磨蹭了许久,大概是看我一直都没有动静,它终于跌跌撞撞地走到了我跟前。 它蹲在那儿,艳丽的绒毛耳朵动了动,伸出粉红色的小舌头就打算舔我的脸。 这个可犯了忌讳。 被我赶到旁边躲起来的老大立刻跳了出来,小红狐吓得往后一缩,滚动着就想逃走,可惜,速度比不过老大,被老大用爪子按在地上,吱吱直叫。 我觉得老大在欺负小孩,不过看小红狐四肢朝天,翻着肚皮的样子,又实在觉得可爱。 我走过去,舔了舔小红狐腹上的绒毛,这是狼群之间表示无害和亲密的动作,不知道用在小狐身上,是否有同样的效果。 不过看小狐狸慢慢镇定下来,不再慌乱的吱吱乱叫,效果——应该还可以吧?! 它敞着肚皮,老大也收起锋利的爪子,用脚上厚厚的肉垫揉着小狐狸的肚子,让它在地上翻来滚去。看来,老大是玩上瘾了。 不过这可是那对红狐的心肝宝贝,要是被它们看到了,准会发生冲突的。 我把胖乎乎的小红狐从老大的爪子下救出来,它得救似地敏捷地翻身站起来,却不立刻逃跑,而是站到我身后。 我有些惊讶地看着这一幕,实在想不明白,这小红狐怎么会把我当成它的保护者,不过它的直觉倒是非常敏锐——本能让它感到我比老大安全。 接下来的几分钟,我们三个组成了一个临时的小队,一起在灌木林中散步。 小红狐在我们身边跑来跑去,我每次看到它圆滚滚的身体,就会惊讶,以它的体型,速度怎么能这么快? 欢乐时光并没有持续很久。 一会儿之后,察觉到孩子失踪的红狐父母找了过来,一道红色闪电掠过,小红狐已经不见踪影,远远只听到它吱吱的叫声,好像在抗议父母的行为。 我笑了笑,走到老大身边,两个人并肩跑了起来,悠闲时光过去,到捕猎的时间了。 其实现在灌木林中的水坑已经可以提供给我们果腹的猎物,但是那种捕猎并不能提高我们本身的能力,所以大部分时候,我们还是会到外面去寻找猎物。 三天之后,我和老大正在草原上训练自己的捕猎技巧。   我看到红狐一家子在不远处,四只小红狐跟在父母身后,大约是到了训练它们生存能力的时候了。 草原上的动物生命中最重要的课程,都是从实践中体验和学习到的。 阳光散发出炙热的高温,万里无云,这个时候食肉猛兽都在昏昏欲睡,对小红狐来说,是最安全的时候。 但是意外往往在最不经意的时候发生。 当天空出现几个黑点的时候,我第一反应是飞机,然而立刻反应出来,不可能是飞机,因为没有呼啸的引擎声。 那几个小黑点慢慢盘旋着下落,在还离着几百米远的地方,猛扑了下来。 我和老大立刻往灌木林中跑去。 红狐父母发出尖啸声,警告和呼唤四散在附近的小红狐,但是空中杀手的速度实在太快了,根本来不及反应。 几乎是眨眼间,就有三只小红狐被那几只冕鹰雕用硬如弯钩的爪子抓住,飞掠到半空中,红狐父母跳起来试图阻止它们的行动。它们成功了,有一只冕鹰雕因为小红狐的挣扎,没来得及飞上天,被红狐父母咬住了翅膀。 一声尖锐的鹰啼声响彻云霄。 其他几只冕鹰雕俯冲下来,狠狠的啄向为救孩子而死不松口的红狐父母。 那二只从空中扔到地上的小红狐一动不动地躺在那儿,看来已经没救了。 丧子之痛使红狐父母更加疯狂。 两方来来去去,染上鲜血的红狐,皮毛终于恢复了应有的艳丽夺目,但这已经是最后的舞蹈。 我看到了结局。 压抑着自己想从灌木林中跑出去的冲动,我告诉自己,这个结局是自然选择的结果,你没有必要去干涉,你不是救世主,救得了这个,救不了下一个,草原上最不需要的就是这种廉价的同情心。 但是无论怎么说服自己,我还是为自己躲在灌木林中旁观,让这一幕悲剧发生在自己眼前而羞惭。 我耸拉着尾巴,不想再看。 回到了新家之后,依然情绪低落,老大半躺在我身边,轻轻舔着我的脸,蹭着我的脖子,我知道它在安慰我。 它深棕色的眼睛是那么温和,好像能够包容我所有的懦弱和自私。 我很想问它,你能了解这一切,是吗? 它没有回答,只是用温润的眼睛看着我。 我摇摇头。 半夜的时候,洞穴旁响起了一阵轻微的声音。 我和老大立刻惊醒。 对视了一眼,谨慎小心地走出洞口。 就看到公红狐叼着一只胖乎乎的小狐狸躺在我们洞穴门口。 看到我们,它把嘴里叼着的小狐狸放在我们面前,用嘴把它推向我们,小狐狸吱吱叫着,一直往公狐狸身边靠。 公狐狸生气了,狠狠地咬了它一口。 它委屈地捂着小爪子,瞪着天真的眼睛,不明白它的父母为什么要这么做。 我闻到了浓郁的血腥味。 公狐狸看着我们,嗷嗷的叫着,比狗的声音脆一点,音域也小一点。 它在哀求。 我走过去,叼起小狐狸,放在脚边,舔了舔它的脸,得到了安慰的小狐狸高兴了起来,想跑到公狐狸身边去,却又怕公狐狸生气,只好在边上瞪着圆溜溜的眼睛看着自己的父亲。 公狐狸挪过去,舔了舔小狐狸的毛,然后头无力的垂下。 它死了。 我把公狐狸埋在了洞穴附近,让它能看着小狐狸长大。 第8章 三人行 现在正在大草原上丰收的季节,连空气中都飘散着甜美的浆果的气味。 偶尔想换口味的时候,我会去找一种有点像野生草莓的浆果吃,味道酸甜,是我在大草原上吃过的野果中味道最好的。 以前找到了浆果,可以自己独吞,老大不喜欢吃这些,但因为我喜欢,有时候它会留意草地上的浆果丛,在我生气的时候,也会带些浆果回来讨好我。 现在呢? 我苦闷地看着蜷成一团的红球,它正大口吞着老大带回来的浆果,吃得完全没有形象,紫红色汁液顺着长长的嘴角流下来。 我自己还是只幼狼,居然就要带崽了。 幸好它已经不用吃奶,不然还真的不好养,我和老大没有产奶的这功能,总不能抓只母斑羚回来强迫它喂食吧。 小狐狸的食性和狼差不多,大部分时候以肉食为主,但偶尔也会啃食植物的浆果,甚至是昆虫之类可以填腹的东西。 吃完了地上一堆浆果,它打了个饱嗝,懒洋洋地爬过来靠在我身边,我舔干净它那张脏兮兮的脸。 它适应得很快。 前几天还老是对着公狐狸的坟转来转去,趴在那儿吱吱呜呜地叫,后来大约知道,自己无论如何撒娇,公狐狸也不会再出现,也就慢慢不去了。 公狐狸送它来的第二天,我们出去捕猎,把它留在家里。等我们带着食物回来的时候,却发现洞穴内空空如也,小狐狸早就不知去向。 我们搜遍了整个灌木林,都没看到小狐狸圆滚滚的红色身体,只能得出结论,小狐狸大概偷偷跑出去,遇到危险,回不来了。 这让我有些沮丧。 恹恹地回到洞穴,嗅着小狐狸留下的气味,正自责应该留下来陪着小狐狸的时候,老大突然站起来,跑了出去,我们并不是什么时候都一起行动的,捕猎的时候,也会分开,所以对它突兀的动作,并没有过于上心。 几分钟之后,我远远地看到老大嘴里叼着一个红色的圆球回来,我激动地站起来,果然是失踪的小狐狸! 老大把它一甩,小狐狸在空中华丽的打了个转,蓬松的尾巴在空中划个圈,轻巧地落在我面前。 我瞪着它,它好像不知道自己做错了什么,睁着圆圆的黑眼睛看着我,开心的扑过来,就打算和我玩。不要以为这样,我就会放过你!我心里恨恨地说,但是看到它无辜的样子,又觉得心软,算了,反正找也找回来了,它还小,有些事不知道是正常的。 可第二天,它又不见了的时候,我终于炸毛了,这小家伙玩上瘾了是吧! 我看到老大打算跑出去找它,决定跟在后面,看小狐狸到底去了哪儿。 当看到老大钻进那条隐蔽的荆棘道时,我沉默了。 原来,它是回家了。 我看到老大叼着它走出来,它耸拉着头,使劲地挣扎,想跳下去。 我跑过去,小狐狸看到我,高兴地吱吱叫着。 我示意老大把它放下来,它滚动着跑到我面前,蹭着我的腿,我舔了舔它暖暖的红毛,轻轻咬着它的颈部,把它吊起来,往洞穴走去。 它在我嘴里并没有挣扎,很安静。 回到洞穴的时候,我把特意抓到的野鸡撕开递给它,它迟疑的吱吱叫了两声,好像在询问着什么。 可惜,我们不能用语言交流。 我只能舔了舔它的脸,安抚了一下。 第三天,我和老大捕猎归来的时候,小狐狸跑出洞穴扑到我面前迎接我们。 它没有再回去。 小狐狸很会看人眼色。 平时和我比较亲近,跟在我屁股后面跑进跑出,睡觉的时候也喜欢靠着我,一红一白,色彩鲜明,让昏暗的洞穴都生动起来。 不过,很明显它知道自己的衣食父母是谁。只有在进食的时候,它才会主动靠近老大,每次只要老大回来,小狐狸就会跑过去,谄媚地看着它。 我伤脑筋的是小狐狸的教育问题。 它已经到了跟随父母出去学习如何生存的时候,但是就连我和老大,都在小心谨慎的摸索。 一旦走错一步,就会万劫不复,所以如非必要,绝对不会冒险。 经过千万年的进化,每种动物都有其独特的生存方式,它们的身体进化得适合那种的独特的生存方式,比如獴,它们的主要食物来源是蛇,所以身体就有了抗毒能力,再比如豹子有个爬树的特殊技能,而同是猫科的狮子,却因为强悍的身体,在进化过程中逐渐抛弃了这个本能。 如果带着小狐狸外出捕猎,幼兽的模仿能力都极强,很快它就能变得不像狐也不像狼,夹在中间,既没有狼的体力耐力,又没有狐的狡诈多变,一旦小狐狸成年之后离开我们,它的生命就会岌岌可危。 我在这边担心的时候,小狐狸还没心没肺的在地上跑来跑去,它想抓住地上那只肥嫩的虫子,那只虫子弹跳力惊人,小狐狸扑到半空中拦截,却屡屡失败。 老大懒洋洋地躺在旁边,尾巴一扫一扫,嗤笑地看着小狐狸在那儿自得其乐。 阳光透过稀疏的树林洒下一个个光晕,我眯着眼,突然间觉得这是在自寻烦恼,我应该相信小狐狸。 沉寂的午后,被一群不速之客打破。 我看着一大群狒狒如蝗虫般冲进了灌木林,呼朋引伴,许多母狒狒身上挂着小狒狒,而成年的公狒狒则担任着护卫的工作。 我不喜欢狒狒。 它们太吵闹,尤其是小狒狒,很喜欢惹麻烦。 它们爬到高大的树上,采摘那些果实,食物丰富的时候,它们就挑食得狠,比如那只站在无花果树上的狒狒,一大串果实,仅仅吃了一颗,剩下的全被它扔到地上了。 作为一只半路失怙,挣扎求生,过惯了苦日子的幼狼,我觉得这简直是不可饶恕的浪费行为。 我和老大在洞穴附近的那一小片草坪乘凉。 舔了舔爪子,我计算着这群狒狒离开的时间。狒狒群并没有固定的住所,很多时候,它们都是在食物丰富的地方停留,吃完了这个地方就换另外一个地方,更多的时候,它们会尾随象群。 但是我想错了,看来它们是打算在这住下来。 我们又暂时多了一个嘈杂的邻居。 唯一的好处就是,多出了上百个警示灯,狒狒们只要一发现任何危险,就会发出尖啸,足以撕痛人的耳膜。 第9章 豹子 漫长的旱季在不知不觉间来临。 青翠逼人的草逐渐枯黄,河床断流,形成一个个大大小小的湖泊或水塘,在干燥的烈日下,面积用肉眼可见的速度快速缩小,烂泥沼泽地与水坑交错。 一部分逐草而居的动物开始了已经延续成千上万年的迁徙,留下的动物则渐渐焦躁,食物日益短缺。 食草动物们不放过地上任何还含有一丝水分的枯黄的草叶,干瘪或者腐烂的果实,它们啃食一切可以吃的东西,包括坚韧的树皮以及地下的根茎,甚至连荆棘都不放过。 小型动物慢慢销声匿迹,难以捕猎,我和老大开始把目光放到以前不会考虑的大型动物身上,比如角马、斑羚等。 这需要极大的耐心以及完善的计划,我们必须迅速捕杀猎物,之后在最短的时间内把猎物拖回家,因为旁边大型的食肉动物虎视眈眈,如果遇到狮群,那猎物十有八九会被抢走,遇到老敌人豺狗则更危险。 这一次我们的目标是一群斑羚。 我们小心翼翼的甄别哪一只斑羚身体比较弱容易捕到手。大部分情况下,我因为一些莫须有的坚持,不会选择小斑羚,这使我们的捕猎更加艰难,我们只能选择年老体弱的。 捕猎往往是一个很长的过程。如果是狼群的话,可以选择围猎,但现在只有我们俩,所以只能谨慎地选择确定的目标,然后一击即中。 捕猎成功率对于草原上任何食肉动物都非常重要,因为大草原上酷热的气候,能量消耗极大,野兽们的体力往往不足以维持多次的捕猎行动,所以捕猎失败或者猎物被抢走,往往意味着死亡。 我和老大趴伏在草地上。 锋利的草叶偶尔划过湿润的鼻尖,引起一阵刺痛。 老大借助草丛的掩护,悄悄地接近那只我们选定的斑羚。 它一点也不知道危险近在眼前,正啃食着地上那些枯草还带着些微绿意的茎秆。它的角缺了一只,是和另外一只公斑羚为了争夺一只母斑羚打斗时被扭断的。 对于失去一只角的公斑羚来说,它不但失去了那只美丽的母斑羚,还将面临食肉猛兽的另眼相看。 我们一前一后接近这只公斑羚,一直到它终于发现周围的气氛有些不对,天性的警觉使它的注意力终于从食物转到了周围的环境,它扇了扇耳朵,开始慢慢向斑羚群靠近。 不能等了。 正当我决定扑杀的时候,老大已经准确的判断了进攻时机,它猛地跳起来,锋利的牙齿毫不留情地咬住那只公斑羚的脖子,血涌出,周围的斑羚群一阵骚动,四散奔逃。 我跑过去,就看到老大雪白尖利的牙齿深深的陷入公斑羚的肌肉,公斑羚倒在地上,抽搐了几下之后,死了,老大傲然地站在猎物的身体上。 看到我跑过来,它立刻跳下来,亲热的和我碰了碰头,我们开始处理猎物,首先是用最快的速度进食,然后撕下猎物身上容易携带的部分。 浓郁的血腥味将很快的把其他食肉猛兽以及食腐的动物引来。 今天的运气不错,只有一群秃鹫过来争抢食物,但是我知道,这种情况不会持续很久。 我们带着战利品回到了灌木林中,小狐狸欢快的跑出来迎接我们,它舔了舔我,又跑过去蹭了蹭老大,然后眼巴巴地看着我们拖回来的食物。 这种养宠物的感觉其实挺好的。 我看着它,想起了以前福利院里的那只小土狗。 那只狗刚出生不久被遗弃在路边,我去上学的路上发现了它,把它带回了福利院,所有的孩子都很喜欢这只幼小又没有丝毫自保能力的可爱生物,最后院长提议投票决定小狗的去留,结果可想而知,小狗成了我们中的一员,一直到我离开福利院,它已经老态龙钟,还是得到福利院所有孩子的喜爱。 小狐狸对附近的狒狒群非常好奇。 应该说,它对所有没看到过的生物都保持着旺盛的好奇心,偏偏又极其胆小,总是偷偷跑到狒狒群旁边观察这群从来没见过的邻居。 偶尔会有小狒狒离群玩耍,看到它红色的身影之后,会过来一探究竟,两只幼仔面面相觑,很容易就产生一种奇怪的气场。 不管怎么说,小狐狸交到了一些新朋友,虽然这些新朋友往往喜欢用长长的前肢折磨它艳丽的皮毛,而且它们的长辈,那些咧着大嘴尖叫的成年狒狒,非常可怕,但是这都阻拦不了小狐狸那颗热情的心。 它们偶尔还互相帮对方梳理皮毛以及清理上面的寄生虫,狒狒之间经常用这种方式表达友善。 我第一次看到这种场面的时候,觉得不可思议,这算什么?跨物种交流吗?狐狸和狒狒之间应该没有共生关系吧?算了,我摇摇头,既然连自己这种异类都出现了,那喜欢和小狒狒玩的狐狸又算得了什么。 只是,我没有想到,这种玩伴关系,终究要付出代价。 已经习惯跟我们住在一起的小狐狸,很久没有自己独自行动,晚上也老老实实的窝在家里睡觉。 在它和小狒狒搭上线的第四天晚上,它趁着我们没注意溜了出去。 夜晚的丛林非常危险,是豹子的捕猎时间,其他白天没有找到食物的猛兽也不死心的继续在狩猎。 我现在算知道那些为孩子操心的父母是什么心情了!一边担心,一边恨不得把这些调皮鬼暴打一顿。 在小狐狸跑出去不久,我警觉的醒过来,就看到身边那个暖呼呼毛茸茸的小东西已经不见踪影,赶紧站起来,把老大唤醒。 我们开始在危险的夜色中寻找离家的小狐狸。 第一个目的地显然是小狐狸的旧家,那个已经荒废的地方被几只土豚占据了,我们突然的到来,吓得那群土豚哼哼直叫,如果是平时,我不会介意趁着现在捕杀明天的食物,但是现在,完全没有这个心情。 转过头,跑出去,我想了想,决定去狒狒群附近查探一下。 还没等我们走近,就听到一阵骚动传来,狒狒们发出尖锐的厉啸,上百只狒狒从睡梦中醒了过来,那片灌木林炸开了锅,几只狒狒从我们身边匆匆忙忙地跑过去。 有狒狒遇袭了,它们在警告同伴赶紧逃命。 我感到一阵心惊,不祥的感觉在脑子里不停地打转。 我和老大加快了速度。 突然我停住了脚步,抬头看向树林。 两个黑黝黝的影子站在那儿。 第10章 小狐狸没有了 老大一声狼嚎,凌厉而疯狂,它站在夜色中,眼睛闪着微光,狠狠地看着那两只站在高处,趾高气昂的动物。 它在用这声嚎叫呼唤小狐狸,小狐狸并没有做出任何回应。 这时,我耳尖的听到从树上传出几不可闻的吱吱叫声。 老大听到这个声音,更加疯狂起来,它拼命抓着眼前这颗高大的树,爪子与树皮发出噼啪的爆裂声。 一轮明月从云层后露出脸,银色的月光洒向大地。 借着明亮皎洁的月色,我清楚地看到两只豹子站在树上,嘴里咬着两个小小的猎物。 是小狐狸,和一只小狒狒。 小狒狒的身体已经毫无反应,而小狐狸则还有极轻微的颤动,它的头朝下,肥肥的身体被豹子的大嘴咬着,短小的四肢轻轻在空中划着,渐渐无力地垂下来。 温热的血从它们的牙缝中溢出,掉落在我面前。 我的双眼赤红,但是却拿着两只野兽毫无办法,只能一边发出威胁的咆哮一边绕着那棵树打转。 看到这一幕,我知道小狐狸已经没救了。 不甘心,哪怕是万分之一的希望,我也不会放弃。 豹子们并没有在意我们的威胁,毕竟它们会爬树,这让它们有恃无恐,甚至连躲避都不用。 我和老大对视了一眼,最后我开始不动声色地往后退,老大弓着背站在树下。 助跑,垫脚,起跳! 一气呵成,我和老大的默契发挥得淋漓尽致。我借着助力终于跳到了树上,很好,离那两只豹子仅半米距离。 拼了。 我重重地伏低,跃起,抓向那两只豹子。 那两只豹子大概从没遇到过这种情况,立刻有些惊慌失措,这棵树离其他树比较远,试图跳过去的话,它口中叼着猎物,加了负重,也难以保持平衡,所以它们扑通一声跳到了地上。 一直等在树下的老大立刻猛扑了过去,利齿凶狠的咬向那只叼着小狐狸的豹子。 豹子柔韧的肌肉猛地收缩,老大险险地咬到了它的后腿,剧痛让豹子惨嚎一声,口中叼着的小狐狸掉了下来,摔在了地上。 另外那只一同跑下树的花豹早就窜到了隔壁那棵树上,远远地看着这边,然后,头也不回的窜到了黑暗中。 受伤的这只花豹,也趁着我和老大的注意力被小狐狸吸引过去的时候,瘸着脚爬到了旁边那棵树上。 小狐狸躺在地上,小小的一团。 就是在几个小时之前,它还抖着蓬松的红毛,扑过来向我们撒娇,明亮的黑眼睛骨碌碌的乱转,不知道在想什么坏主意。 几个小时后,它冷冰冰地躺在地上,无声无息。 老大轻轻地舔了舔小狐狸身上的血迹。 我看到小狐狸的身体微不可查的动了一下,巨大的惊喜差点让我脚一软,坐到地上。我跑过去,拱了拱小狐狸的头。 小狐狸睁着眼睛,张大嘴,微弱的吱吱叫了声,如果狼能流眼泪的话,我现在已经泪流满面。我知道这是回光返照,它的伤势太重,即使是有人类的医疗条件,估计也无力回天。 我凑到它面前,宠爱地舔了舔它的脸。 它伸出小舌头,也舔了舔我的,看了老大一眼,眼睛终于慢慢地不舍地闭上。 小狐狸的身体还很温暖,皮毛顺滑,我们把它养得很好。 旁边失去了孩子的母狒狒哀哀的嚎叫着,声音穿透夜空,凄凉无比,连月色都染上了一层悲伤。其他的狒狒围在那只母狒狒身边,好像在安慰她。 我却连看一眼小狐狸的勇气都没有。 老大叼起小狐狸,我们慢慢地走回家。 我和老大刨了一个坑,我找了些干草铺在坑底,做了个小小的窝,小狐狸很娇气,稍微有点硬的地方都不肯睡。 老大叼着小狐狸的尸体走过来,把它放在那儿,它小小的红色身体蜷成一团,像睡着了一样。 把小狐狸埋在公狐狸的身边,它们终于可以团聚,只是我辜负了公狐狸的托付,希望它能原谅我。 之后的几天,我都有些神思恍惚。 脑子里乱纷纷的,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面对小狐狸的无能为力,使我开始正视自己的处境和身份,我是一头狼,那么,我是否真的甘愿作为一头狼就这么混混沌沌活下去?每天为了生存而捕猎,时刻注意危险,然后在某个时刻,被其他食肉猛兽杀死吃掉。 这是大草原上的循环。 而我,一开始也让自己接受这个循环,但是,我真的能眼睁睁地看着老大被其他猛兽捕杀吗?我真的能一直过着只为食物奔忙的日子吗?当我再长大一点,我真的能强迫自己去追求一只母狼,然后生下一窝狼崽吗? 面对大草原,我是那么无能为力,保护不了任何自己重视的东西。 在我陷入惘思的时候,老大依旧每天出去捕猎,带着或多或少的猎物回来。 它看着我蹲在小狐狸的坟前,时不时呜呜的叫着,安慰我,更多的时候,它安静地陪在我身边。 直到三天后,老大带着一身的伤口回来,我才终于醒过来自己到底在做什么! 我把养家糊口的事儿全交给了老大,它也只是一只半大不小的幼狼,喂饱自己尚且不容易,何况还加上一个我,而且一直以来,它都是宁肯自己饿着,都要先让我吃饱。 我愧疚地看着它。 一遍遍地舔着它的伤口,为它疗伤,到外面找了些药草回来,涂在它的伤口上。 我已经失去了小狐狸,绝对不能再失去老大。 它银灰色的皮毛上的血渍被我舔干净,我看着它趴在那儿,任我舔着,好像颇为享受的样子,觉得有些庆幸,幸好有它一直在我身边。 我决定为小狐狸报仇,一定要找到那只要死它的花豹,就算我知道它也是为了生存,大草原上的猎杀也并不是残忍,只是一种自然法则,依然无法阻止我内心的仇恨。 我需要发泄。 而最好的发泄就是复仇。 第11章 金毛狮子 要复仇首先要找到敌人。 一般的动物都有个特定的狩猎范围,以及特殊的狩猎习性,根据这些特征去找,只要它还没死,那么迟早能找到踪迹。 豹因为体型不大,又会爬树,一般都会选择在树林中生活,它们与猎豹不同,虽然都有一个豹字,但其实相去甚远,至少猎豹不会爬树。 我和老大不急不忙地在附近巡视,那只咬死小狐狸的花豹左后腿受伤,在养伤期间,它会尽量利用自己独特的谋生技能,捕获猎物,避开危险,这也就意味着,它会更加谨慎,不会轻易露面,发现它的难度也会加大。 不过,狼是一种极有耐心的动物。我们可以在捕猎的过程中,一旦锁定了目标,就锲而不舍,长途追击,经常把爪子都磨破了,留下道道的血迹,仍然奔跑不止,一直到捕杀到猎物为止。 烈日炎炎,植物被晒得焉头焉脑,而动物们则在树荫下昏昏欲睡。 我和老大在附近的一片灌木林中坚持不懈的寻找着花豹留下的痕迹。 狼的嗅觉灵敏得不可思议,我们可以根据很细微的变化判断周围发生了什么事,也可以根据风中传来的一点点气息判断敌人的位置。 只是现在的季节,一丝风都没有,空气沉闷而滞留,时不时还能闻到周围传来的腐败的气息。 酷热的天气足以使一部分年老体弱的动物毙命,而食肉猛兽捕获的新鲜猎物也会在极短的时间内发出腐败的气息。 偶尔的时候,我们会分开行动,比如现在。 我吐着舌头,眯着眼睛,有点头晕眼花的在太阳下慢跑。 虽然现在这个时候野兽们大多在休息,但是也不能排除有一些带着幼崽或者还没有捕获猎物的野兽在旁边窥视着一切有可能的目标,所以必须打起精神,时刻保持警觉。 当我穿过一小片树林,看到眼前这一幕,顿时觉得如同一盆冰水当头浇下,太有震撼效果了。 眼前是两只正在交配的狮子,而那只趴在雌狮身上的雄狮看到我出来,只是用一种意味深长的目光扫了我一眼,然后继续挺动着腰,快速抽插的的狮子有一身炫目的金色鬃毛,正是那只有一阵没见的金毛狮王。 我张大嘴,一动不动的看着它们重叠的身影,顿时有一种恼羞成怒的感觉,它们都不在意,为什么我却有一种被围观的感觉?这也太倒错了。 但是这种现场版的冲击性太强了,我半天没反应过来。 一般的动物都是旱季快结束或者雨季开始的时候交配,而狮子可能是比较例外的生物,它们全年都可以发情。 囧着一张狼脸,看着那只金毛狮王施施然地从雌狮身上下来,那只雌狮还半趴在地上,腿直颤抖。 它踱着方步向我走来,我是跑呢还是不跑呢?这个念头在我脑子里打架,我的理智告诉我,这个距离,跑也没用,狮子可以很轻易的捕杀我。 我看到狮子眼里戏谑的笑,它闻了闻我的脖子,我从小狐狸那儿知道,也许可以有跨物种的交流,但是我从来没想过要和一头狮子有这种关系。 它一爪子啪的打在我背上,我脚一软,差点被它的巨力打趴下,我呲牙威胁它,它不动声色的伸头想咬住我的脖子,我从它爪子下拼命挣扎着爬出来,蹭地蹿到对面,扬起爪子,拱着背,低声咆哮。 不要以为我不是狮子,就不了解内情,刚才它这动作怎么看怎么像动物世界里雄狮打算与雌狮交配时的经典动作,咬脖子,是为了防止雌狮在交配过程中反抗雄狮。 这家伙疯了吧,想交配也不看清楚对象,连头狼都不放过,还是只公的。 它退后了一步,我一点也不放松的盯着它,最终它放弃了这个打算,我看到它满是欲望的眼神渐渐平静,终于没那么暴躁,才算放心了点。 结果就是我在前面走,金毛狮子亦步亦趋的在我屁股后面跟着。 我也不知道它为什么跟着我,头疼得看着后面玩潇洒的金毛狮子,这家伙不用去管理它的狮群吗?它应该是附近最大的狮群的狮王,没这么多时间让它闲情逸致吧? 正当我懊恼自己的坏运气,打算转一圈,摆脱这只金毛狮子,然后回家的时候,我闻到了一丝刻骨铭心的气息,是那只花豹! 我立刻戒备起来,首先要小心,绝对不能惊跑了它,其次是要布置一个完美的陷阱,让它无路可逃。 我转过头看着身后的狮子,伤脑筋,该怎么和一只狮子交流呢?如果让它继续跟着我,那只花豹估计会立刻逃之夭夭,狮子是花豹的天敌。 我只好一步一回头的离开那片树林,暗暗地记住路径,等离开这只狮子之后再和老大来这里围猎,短时间内,这头花豹应该不会离开这片丛林。 我故意拖着这只狮子绕了个很大的圈子,在草原上漫无目的的走着,因为有头狮子跟在后面,狐假虎威,倒是不用再担心会有其他危险,只要担心身后这只狮子时候会突然发飙。 一会儿之后,我找到了一个突兀地耸立在草原上的大树,趴在树荫下,狮子也靠着我,卧在我身边。 我懒洋洋地用尾巴驱赶着蚊蝇,一只跳到我鼻尖上的小虫子弄得我打了个大大的喷嚏,旁边的狮子发出了一声明显的嗤笑,我扭头愤愤的看了它一眼。 午后的时光在半睡半醒的状态下,很快就过去,橘红色的太阳渐渐落下山头,黄昏来临了。 一直静静地卧在旁边的狮子终于耐不住,站了起来,我心里暗喜,故意装作不知的埋头大睡。 它站起来眺望着远方,不知道在看些什么,慢慢地走过来,舔着我的脸和鼻子,我的鼻子很敏感,被这么舔着,让我难以忍受,无奈之下,只好睁开眼。 我站起来,和它并肩站在一起,它突然扬起头,一声惊天动地的狮吼在广漠的草原上响起,好像在告诉所有人,草原之王就在这里,它将开始巡视自己的领土。 第12章 狼与狮 优雅强壮的金狮慢条斯理地在草原上漫步,时不时往后吼一声,好像在警告着什么。 我沮丧的跟在他身后,没错,它警告的就是我!我有意无意的放慢脚步,想趁着离他距离稍远点的时候,转身逃走,但是每次在我稍有意向的时候,它就会准确地回头看我一眼,在那种威严的目光注视下,我那点小心思荡然无存。 随着时间的推移,我看着太阳一点点的往地平线头也不回的狂奔而去,不由得开始焦虑起来。我没有在约定的时间回去,老大肯定已经在到处找我,而且那只花豹也不知道是不是还留在那片灌木林。 可是这头顽固不化的狮子根本不理会我的低声咆哮,只自顾自的巡视着周围的一切。 在它发出那声震撼人心的狮吼不久,三三两两的狮子从远处奔跑过来汇合到一起,几只母狮带着一些小狮子跑到了它身边,那几只小狮子怯生生的看着它,依靠着各自的母狮,在看到我之后,立刻显示了狮子的本性,从刚刚胆怯的样子,立刻露出尖利的乳牙,很明显,它们很乐意在我身上磨磨牙。 它们的举动被金毛狮子的一声怒吼给阻止了,冲在最前面那只小狮子被它一爪子拍飞,落在旁边的母狮身上。 一只体态优雅的母狮试图靠近金毛狮子,我看着它熟悉的棕色毛发,记起它就是那只与金毛狮王交配的母狮。 可惜,金毛狮王看起来对它的示好没有什么兴趣,也有可能是它的欲望已经得到发泄,暂时也不想制造新的后代。 狮群的围猎开始了。 我看着它们寻找到了一个斑羚群,然后一拥而上,很顺利的逮到了两只斑羚。 我兴致勃勃地看着它们的一举一动,它们在草丛中的埋伏,每一个跳跃,每一个撕咬,在头脑里模拟着如果是我遇到这样的敌人,我该怎么应对,如果是体型比较娇小的母狮,那么我还是有生存的机会,但是如果是年轻的雄狮,则很难从它们的尖牙下脱身,也许应该看看当时的地形,机会并不是没有,只是很难。 捕获的猎物被拖回来,幼狮们聚拢过来,金毛狮子一声狮吼,慢慢地站起来走过去,它咬住那只比较大的斑羚,把它拖到我面前。 我目瞪口呆地看着它,难道它的意思是让我吃这只斑羚? 我不明白它的意思,何况周围那一群狮子虎视眈眈的目光也让我坐立不安,我毫不怀疑,如果不是有金毛狮子在这,我早就被它们撕成碎片。 它冲我吼叫,我很郁闷地看着它,你叫得再凶又有什么用?动物王国友没有通用语,如果是老大,我还能凭借同种和长期共同生活的默契,基本自如的交流。 它看了我一会儿,便转头在那只斑羚身上撕咬下其中一只后腿,一甩,带着血沫和碎肉落在我蹲立的前腿边,然后低头开始吃起剩下的斑羚来。 其他狮子看到狮王开始进食,立刻一拥而上,围着另外一只斑羚开始进食。 我没有和自己过不去,毫不客气地开始大嚼眼前的食物,饱餐了一顿。 两只斑羚对于狮群来说显然不够,它们还必须继续狩猎,才能满足狮群的需要。 原本这个时候,金毛狮子应该身先士卒的,但是今天它没有这个打算,而是寸步不离的跟着我。 最后,我妥协了。 如果它一定要跟着,那就让它跟着好了,如果能借助它的力量,围剿那只花豹就更好,我相信它也不会放过任何猎物。 所以我开始往和老大约定的地方跑去。 我刚刚开始跑的时候,金毛狮子以为我要逃跑,一声怒吼在我身后响起,我停下来,低低的咆哮着,试图和它交流,然后一边走一边往后看,它好像终于有点明白过来,追上来,亦步亦趋的跟在我身后。 我看着后面它的狮群,为它们有这么不负责任的狮王感到遗憾。 这个时候已经是天色昏暗,稀薄的雾气慢慢在丛林草地间升起。 我无暇欣赏眼前这每看一次都要赞叹一回的美景,心里牵挂着那个一直把我当成生活重心的老大。 我一边跑一边在对着夜空嚎叫,声音在广阔的草原上慢慢扩散,我相信这些嚎叫一声会被老大听到,它会找到我。 有人惧怕狼吼,而有人则觉得狼吼代表着生命与孤寂,其实这都是人类加注在狼身上的想象,狼吼,对于狼来说,只有一个作用,与同类交流,动物们不会做一些无聊的举动,不会伤春悲秋,不会对花流泪,不会对月伤怀,我们的一切都是实用主义,一举一动都是为了更好的生存。 平时,我是不敢这么叫的,因为怕招来不可测的危险,不过既然现在身后有这个保镖在,那么总要让它发挥一点功用,否则我不是白牺牲了。 也不知道跑了多久,一直到一轮圆月出现在天空,我的喉咙快嘶哑的时候,我终于听到了从远处传来的一声回应。 我高兴极了,连忙又吼叫了几声,确定了方位之后,立刻往那个方向快速奔跑而去。 不久之后,借着月色,我看到了一个乘着月光而来的优雅身影。 那是老大。 它也看到了我,我看到它的速度又加快了不少,十分担心它会不会过快,导致脱力。 它跑到我面前,我立刻闭上眼睛,果然不出所料,劈头盖脸下来的就是一阵狂舔,我的整个脸,脖子都被舔了个遍,它还不知足,为了安抚它,我只能勉强忍耐。 但是我忍耐,不代表我身后跟着的那只金毛狮子会忍耐。 一声狮吼出现,我看到老大的身影飞到了半空中,它在半空中强行翻了个跟头,轻巧的落在了我身前不远处。 老大银灰色的背毛竖起,锋利的尖牙露出,弓着背,咆哮着,跃跃欲试的就打算与金毛狮子干一场。 而金毛狮子很明显,还没有把眼前这只未成年狼看在眼里,它只是懒懒地抖了抖自己金色的长鬃毛。 这种明显的轻视动作,更是让老大暴躁不安。 完了,它们快打起来了。 我赶紧跑过去,舔着老大的脖子,安抚它躁动不安的情绪,间或回过头冲着金毛狮子吼一声,这个情况我有想到过,但是没想到会这么严重,老大第一次没有在我的舔弄下平息怒气,反而更加烦躁。 而那只金毛狮子也不甘寂寞,原本懒散地样子也不知道受了什么刺激,怒吼一声,夜鸟都被它的吼声惊飞,扑愣愣地在旁边的灌木林中乱飞。 我看着这两个对峙中的猛兽,头疼不已。 第13章 围猎 猛兽之间的搏斗,除非一方死亡,否则不会终止。 如果是金毛狮子死了,我倒是觉得无所谓,但是现在强弱之势非常明显,为了老大,我也不能让它们继续这么跟斗鸡似地互相瞪眼。 老大到底还年幼,还没有学会冷静克制,尤其是在今晚明亮的魔性的月光下,更加躁动,眼睛闪着红色的光芒,它在我的压制下,不停地咆哮着,濒临疯狂。 我有些不知所措。 这是我第一次看到一向比我沉稳的老大失去控制,它一直扮演着一个合格的大哥角色。 我以残存的人类理智自诩,从来没有从内心深处认同它是自己的兄弟,但这只是因为我受了二十多年的“人类乃万物之灵”这种教育,放不下架子,过不了这个思维的坎儿而已。 实际上,我从生下来开始,身体虚弱,一直都是它在照顾我,即使是现在,我的体型和体能比起老大,也差了不少。 月光在周围的草木上洒下一层银粉。 正当我胡思乱想的时候,老大趁着我没注意,一跃而起,向金毛狮子猛扑过去。 两个很快就战成一团,金毛狮子用戏耍的态度和老大缠斗,而老大则全然一副拼命的架势。 平时它并不是这么不讲策略,遇到强大的敌人,会主动避让,审时度势,绝不意气之争,在草原上,莽撞只会让你成为猛兽利爪下的猎物。 扬起头,对着月亮一声狼嚎,我跳到它们中间。 痛死我了! 老大来不及收回的嘴咬住了我的脖子,而金毛狮子的利爪划破了我的腹部,我可以感觉到血从伤口汩汩流出,我恨恨的冲着它们一阵狂吠,都顾不上自己是狼还是狗了。 我的血,终于让它们停下了彼此的攻击行为,早点这样该多好。 其实我从来没有奢望它们之间能和平共处,但是老大也应该体会到我的良苦用心,如果不是被迫,我至于和只狮子亲密相处吗?你见到过草原上有这种奇景吗? 我恨恨的趴在地上,老大在旁边舔着我的脖子,我看着它恢复平静的眼睛,叹了口气,这孩子,刚才的反应就好像一个独属于自己的玩具被人不经同意拿走了一样,以后,等我们都长大了,离别就是必然要面对的事,它这个样子,我怎么放心。 金毛狮子站在我旁边,老大又开始跃跃欲试,我挣扎着站起来,怒吼了一声,如果这两个再继续打下去,我就自己独自出发去找那只花豹的麻烦了! 眼不见为净。 幸好,大概是看出我的情绪非常不好,它们终于识相的安静了下来。 我休息了一会儿,等伤口止住血。 这么晚,也找不到草药,只能等明天再处理伤口了,不过这个伤口倒也不是没有用处。 我站起来,冲着老大低低的吼叫了几声,它很快就反应过来,跟在我身后。 至于金毛狮子,它爱跟不跟。 我们悄悄地在可以把我们完全淹没的草原中穿行。 动物极少迷路,它们有各种各样的办法找到路径,即使横跨整个大陆,或者飞越苍茫大海,它们也能准确的找到自己的归途,那些迁徙的候鸟,据说体内有特殊的结构能感应地球磁场,所以永远不会迷失方向。 而狼,则在极小的时候,就由母狼教导怎么确定目的地,怎么在迷路的时候联络同伴,我们用各种各样的东西加强自己的记忆,遗传让我们具有了发达的嗅觉,敏锐的眼睛使我们能观察并且用周围特别的景观作标记,我们甚至知道利用太阳和星辰定位。 我目标明确地往那个小灌木林走去。 从现在这个地方跑到那儿,大约要一个小时,为了节约体力,所以我们必须匀速前进。 身边的两只虽然已经没有打斗,但是时不时依然有些小摩擦,会互相吼几声,咬几下,大部分是因为它们对我过分亲近,比如狮子太靠近我的时候,老大就会竖起背毛,咆哮着威胁它。 每当这个时候,我都会威吓的露出自己其实没有什么威力的尖牙。 在靠近那片灌木林的时候,我停下了脚步,老大和金毛狮子则分散开来,在路上我不停地和它们沟通,老大还好,金毛狮子,我只能说,也许,大概,可能它明白了我的意思?好吧,其实我一点把握都没有,只能祈祷它不要坏我的事。 在靠近树林的时候,我故意在一棵无花果树光滑的树皮上蹭了蹭,让腰腹的伤口裂开,鲜血一滴滴地落在地上。 我深信,这鲜血的味道会吸引来夜行野兽的注意,它们不可能抵挡得住一个受伤的动物就在它们触手可及处这种强大的诱惑。 在大草原上,受伤就意味着危险,大部分受伤的动物都活不下来。 我慢慢地在灌木林中踱步,甚至有心情去欣赏那些月色下绽放的花朵,大草原上的花大都色彩艳丽,就好像大草原上的动物一样,鲜明生动,绚烂多姿。 灌木林中到处都有细细簌簌的声音,昆虫们不甘寂寞的鸣唱着,对于它们中的绝大多数来说,生命已经进入尾声,正在用最后的力气演奏着属于自己的乐章。 我看似悠闲,实则调动着全身上下的每一个细胞,观察着周围极细微的举动。 花豹是夜行动物中的杀手,它们靠着爬树的能力,悄无声息的出现在路过树下的动物头上,来一个突袭,攻击猎物的颈部或口鼻部,令其窒息,它们的嘴咬力不够,往往不能直接咬死动物。 它们动作无声无息,最适合搞突然袭击。 虽然我身后还有两个后盾,但是如果我不小心一点,很可能在后援跑来之前,就被突袭的花豹给杀死。 突然,我听到一个树枝折断的喀嚓声,非常细微。 来了! 那只花豹正在谨慎的观察我,是不是身体虚弱到它能猎杀的程度,我故意脚步缓慢拖沓的在草丛中穿行,有些慌慌张张,时不时呜咽两声,那种在黑暗中毫无保障的惶然感觉,我相信自己可以骗过这只花豹。 它唯一保命的东西就是它会爬树。 只要它从树上下来,那么,它的死期就到了。 果然! 它上当了。 我看到一个黑影从我头顶的树上扑下来。 三声吼叫在寂静的夜中传来,让夜晚立刻变得嘈杂起来,老大银灰色的矫健身影飞快的跑过来,它跃到半空中,狠狠地往那只花豹的身上抓去。 金毛狮子的吼叫则生生吓破了花豹的胆,它楞了大约三秒钟。 三秒钟足够决定生死。 我一扭脖,咬住了它的颈,老大和金毛狮子随即赶到。 花豹死了。 我制止了金毛狮子打算进食的举动,而是翻看花豹的后腿,很好,没找错仇人,它的左后腿有一个还没好全的伤口,是老大的杰作。 老大跑过来,看也不看地上的花豹一眼,它舔着我嘴角的血迹,我知道它在安慰我,我转过头不再看地上的花豹。 其实报完仇,也没让我真的释然。 只是一阵空虚,再多的血腥,也挽回不了那只胖乎乎的小东西,复仇只是给自己找点事情做,让自己有个目标,不至于在那个惘然的时候迷失。 这天晚上,我和老大没有返回在灌木林中的家,而是在草原上露营。 我和老大从来没有这样做过,对于我们这些草原次等捕猎者来说,草原上还有很多危险,比如狮子,老虎,土狗群,除非依托狼群,否则我们过夜的时候,多数会寻找一个隐蔽的场所。 天上群星闪耀。 我躺在软呼呼,还带着白天酷热暑气的草丛上辗转难眠。 一只狼失眠?真够可笑的,我在心底自嘲。 旱季才刚刚开始,我们已经五个多月大了,过完这个旱季,我和老大就差不多可以在草原上独立生存,不用再这么胆战心惊,到那个时候,我该何去何从? 我想去看看这个世界,想知道自己身在哪里,想知道有没有和自己一样转世重生却保留了记忆的动物或者人。 胡思乱想的时候,老大鬼鬼祟祟的凑过来,我眯着眼,看着它银灰色的皮毛好像融入了月光中。 它紧紧靠着我,老大总能察觉到我情绪的波动,也许它知道,我迟早有一天会离开它,所以现在才这么亲昵的靠过来。 你要是能说话该多好?我看着它明亮的眼睛,在心底做梦,想象着某天老大突然冒出了几句人类的语言,也许它会说,“老弟,不要东想西想了,当人的时候还没想够吗?当人的时候都没想出个名堂,何况是当狼,好好当条有出息的狼,比整天想着变成半狼半人有前途多了。” 我被脑子里的想象雷翻了,赶紧用爪子在眼前晃了晃,把那只叉着腰,半直立的老大给赶走。 睡吧,睡吧,明天又是新的一天。 我们要去寻找自己的同类,建立一个狼群,共同度过来到这个世界后第一个严酷的旱季。 第14章 寻找狼群 我一向是个行动派,变成狼之后,没有后顾之忧,更是可以轻车简从,随时出发。 现在刚刚进入旱季不久,已经大约半个月没有下一滴雨,再过一两个月,进入旱季的中期,草原枯败树木衰亡,河流枯竭,滚热的尘土嚣然而起,为了抢夺水源,狒狒敢跟鳄鱼拼命。 植被枯萎,直接导致草食动物的大批死亡,食肉动物也将疲于奔命,大草原的生物链一环扣一环,什么动物都将面临大自然的严酷考验,它们只有一个念头——活到下一个雨季的来临——到那时,第一场雨落下,万物复苏,极短的时间内,草原就会一片繁荣。 为了能活下去,依靠群体的力量是最好的选择,尤其是并不特别强大或者幼小的动物。 在生存困难的时候,草原上猎食动物大多会选择组成临时性的群体,它们相对于单独捕猎的动物占的优势更多,生存下来的几率也就越大,比如鬣狗群,豺群,野狗群等,甚至连花豹,猎豹都会三五成群的临时聚集在一起,组成一个群体。 狼群同理,当公狼和母狼决定在一起繁衍后代的时候,它们通常会离开狼群,单独生活,但是到了生存困难的季节,则会回到狼群,组成比较大的群体。 当我和老大把家安在那片灌木林的时候,我发现过其他狼的踪迹,不过它们的行踪不定,而且那个时候食物丰富,后来又带着小狐狸,就把这件事暂时放下。 我抬头望了望头顶炽热的太阳,觉得不能再拖下去了。 摆脱金毛狮子并不困难,只要放松它的戒心,耐心等待。 狮子每天至少花十六个小时的时间睡觉,而且睡得很酣。 第二天,我故意盯着烈日在太阳下漫步,整整走了一天,金毛狮王好几次停下来冲我怒吼,但是我装着有听没有懂,继续前进。肚子饿了的时候,就懒洋洋地去捕猎,期间失败了三次,到后来,金毛狮王实在看不下去,直接出手,捕杀了一只鹿。 吃饱喝足之后,精神又来了,我继续在草原上游荡,其实这样消耗体力的行为很累,但是为了能顺利离开金毛狮子,也只能出此下策。 期间,我们去河边喝水,看到了一场精彩的遭遇战,一只母瞪羚成功的从一只鳄鱼嘴里救下了自己的小瞪羚。 我看着左边的金毛狮王时不时的张大嘴,打着呵欠,时不时抖两下鬃毛,提起精神继续走,有点内疚,毕竟人家也没做什么,还帮我捕杀了那只花豹。 在这期间,老大一直都比较平静,看来我昨天的安抚还是有效果的,也有可能是看我腰腹上的伤口还没愈合,白色的皮毛上还染着些没有舔干净的血迹。 一直到夜晚,星星已经缀满夜空的时候,我终于停下了脚步,金毛狮王眼巴巴地看着我,确定我终于不再发神经之后,兴冲冲地吼叫了一声,立刻趴在了一堆厚厚的枯草上。 我在旁边老老实实的卧好,把头搁在前爪上,打算睡觉。 地面还是比较热,老大在旁边一遍遍的舔着我的毛,试图把我毛上的血迹全部舔干净,我动了动,翻了个身,拒绝它再继续这么做,现在天气太干燥,它这么持续的舔舐,很容易脱水。 它呜咽了一声,因为我的拒绝而沮丧地扭过头,埋在自己的前爪间。 我看着它这可怜又惹人爱的小模样,不觉叹了口气,只好凑过去,敷衍地蹭了蹭它的脖子,老大很好哄,立刻掉转头,亮闪闪的眼睛看着我,我不自觉的又舔了舔它的眼睛。 它闭上眼,满意地趴在那儿,摇晃着尾巴。 我哭笑不得,你又不是狗。 半夜的时候,我轻轻把老大唤醒,最后看了一眼熟睡的金毛狮王,然后头也不回的,离开了露营地。 终于能甩开金毛狮子,老大非常兴奋,它在草原上撒开腿狂奔了一气儿,本来还打算对着月亮狂嚎一番,被我轻轻咬住脖子制止了,我可不想招来一群不速之客。 我们绕了个大圈子,在天亮的时候回到了灌木林,离开两天的窝让人充满了亲切感。 可惜,这个地方也呆不久了,我有些遗憾的想着。 我们睡到下午,旱季干燥的风把周围混杂的味道吹来,我意识到要在辽阔的草原上寻找到一小群狼,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我和老大并肩站在一个山丘上眺望着远方,从那儿,隐隐约约传来同类的气息。 我和老大往北方迁移,一边在路上捕猎一边寻找着同类的踪影。 让人高兴的是,我们走的方向并没有错,路上遇到的狼群留下的痕迹越来越明显,就在昨天,我还发现了地上一堆新鲜的粪便,这说明,我们离狼群越来越近了。 我有些迫不及待想见到这些同类。 我没想到,我第一次遇到狼群就看到了一场大战。 那是在离开金毛狮王十天以后。 一群狼与一群鬣狗对峙,不远处的地上躺着一只角马的尸体,看起来那就是引起纷争的原因。 鬣狗在人类的眼里,是一群猥琐而又令人讨厌的动物,主要是外型不讨喜,怪模怪样,脑袋过大,最让人厌恶的是,它们进食的时候,会发出类似人一样“吃吃”发笑的声音,而且习惯于夜间活动,你们可以想象,大半夜的,突然在大草原上听到这种声音,该是多么令人胆寒,难怪人类会极尽所能的抹黑它们。 地面上血迹斑斑,看起来刚刚已经经过一场大战,两只鬣狗一只狼倒在血泊里,而旁边对峙的野兽身上也带着伤,它们一边互相警惕对方的一举一动,一边在同伴的舔舐下止血。 谁也没有撤退的打算,一旦有一方表现出怯懦的情绪,并且打算转身逃跑,就会遭到另一方的疯狂攻击,只有极少数跑得快的才能幸免于难。 狼群的数量比鬣狗群稍微少点,但是气势一点也不弱,几只成年公狼站在最前面,冷静从容的看着鬣狗们慢慢围拢过来,它们竖起坚硬的背毛,张开大嘴露出狰狞的利齿。 一场大战迫在眉睫。 我和老大对视了一眼,觉得这是个很好的打破平衡的机会。 我们悄悄地绕到鬣狗群的后面,我准确地咬住一只鬣狗的后腿把它拖拽住,而老大则疯狂地扑上来,咬住旁边一只鬣狗的咽喉。 几乎在我们进攻的同时,同为狼的那种不可言传的默契感,立刻使被围住的狼群发动了攻击。 战斗在一瞬间爆发,并且很快就结束了。 将近十只鬣狗,在不到两分钟的时间里,死伤大半,受伤的鬣狗呜咽不止,其他的鬣狗看到形势不对,立刻突围消失在了草原上。 得到胜利的狼群开始大声嚎叫起来,好像在庆祝胜利。 那群狼亲热的跑过来,与我们打招呼,狼群的见面礼很奇怪,都是互相嗅闻对方身上的味道,所以往往就看到一群狼鼻子凑到对方面前闻来闻去,我很怀疑,是不是如果味道不对,就会立刻撕咬起来? 不过,还好,没有发生这种情况。 这群狼闻过之后,没有什么表示,开始收拾战场。 把那匹角马以及地上的鬣狗咬在嘴里,拖走。 狼的嘴力道非常惊人,能够咬住比是自己体重十倍的猎物,即使是比较长距离的运送,依然可以带上比较多的负重。 我和老大也随便拖了点猎物跟在狼群后面,刚才这几只狼,狼王并没有在里面,如果狼王在的话,刚才的战斗也许不需要我们的帮忙,也能轻松获胜。 这里离主狼群并不太远,行进了大约半个小时之后,我们终于看到一群跌跌撞撞跑上来迎接的母狼和幼狼。 当然,还有站在不远处的岩石上的狼王。 狼群通常拥有简单而有效的组织结构,经过打斗,最强壮的公狼会成为狼王,大部分情况下,小狼群基本上是由单一家族构成,而大的狼群,则可能是由一个或者数个家族构成。根据草原上的食物分布情况,形成的狼群有大有小。 一般的狼群都排斥孤狼,除非你带来一个家族,它们才会欢迎你的加入,所以我对是否能加入这个狼群并不太有把握。 狼王远远地看到外出捕猎的狼群归来的时候,就站了起来看着这边。 在夜色中,它的目光就好像指明灯一样显眼,毛好像是黑色的,个头很高大魁梧,充满着彪悍凛然之气。 它跳下岩石,所有的狼围在猎物面前,等待狼王的指示,没有狼王的示意,它们不敢先进食。 依然是老规矩,我们摆出顺服的样子等待着狼王的审核。 它是一只精悍的黑狼,看起来精力充沛而且睿智精明,它看着我和老大,冲着我们低低咆哮了几声,绕着我们走了一圈。 我嘴角抽搐的看着这只黑狼走到我面前,居然低下头闻了闻我的下体,这算什么?难道我是公是母不是一目了然的事吗? 它闻了一下之后,又嗅了嗅周围的空气,最后,掉转头,走到角马旁边,大口的进食起来。 再也没有什么反应。 我眨眨眼,这是怎么回事? 最后我觉得既然没有驱逐出领地,那就是默认我们加入的意思。 第15章 黑狼王与老三 狼群三三两两的分散在附近的草丛和土洞里,静悄悄地沉睡着。偶尔的时候可以看到某只被某名的动静打搅的狼站起来,四顾看着周围漆黑的夜色,扇动耳朵,然后又趴回去继续睡。也可以听到幼狼争夺靠近母狼身边的位置而起的短暂的争执,往往被吵醒的母狼狠狠地咆哮一声之后又归于宁静。 漫长的一夜终于过去了,清晨的微风唤醒了这些酣睡的野兽。我和老大躺在狼群的外围,看着朝阳的血色慢慢洒满整个草原。 今天狼群不用去捕猎,昨天的猎物足够狼群吃几天。 我们看着和我们差不多大的幼狼跟在母狼后面撒欢,它们处于狼群的庇护下,又生长于食物丰富的时节,还没有真正体会到大草原的危险。 为了生存而进行的战斗才是智慧和知识的真正来源,母狼所能教给它们的只是一些守则和经验。 它们对我和老大这两个突然冒出来的外来者很感兴趣,尤其是我,白色的皮毛,特别惹眼,它们在我周围徘徊,我懒懒地半卧在地上,对它们幼稚的好奇心爱理不理。 老大则在我身边发出一些示威的低吼。 突然,我看到不远处有只眼熟的幼狼,有些不敢相信的站起来,我眼睛没花吧,那个灰色的脑袋上的小黑点。 老大跟着我站起来,我慢慢地向那只小狼靠近,它正趴在那儿津津有味的舔着自己的爪子,一副意犹未尽的样子。 它一脸懵懂地看着我,有些畏缩和不知所措,明显不知道自己做错了什么的。它土灰色的皮毛上有几块丑陋的伤疤,营养不良的瘦削身体,看起来是在狼群中没有得到足够的食物。 我低低的吼叫着,用记忆中特有的母狼呼唤我们的节奏。 它迟疑着,很明显,这个吼声勾起了它的回忆,它站起来,看着我们,然后慢慢地回应着这个吼声,激动地扑上来。 我被它扑倒在地,它使劲的舔着我的脸,蹭着我的脖子,然后又转头扑到老大身上,老大被它的大力冲退了几步,最后险险的站住。 我没有想到,在这个狼群里能遇到失踪已久的老三。 意外之喜。 我们三个在一起打闹了很久,终于慢慢平静下来,如果是人类的话,我们肯定有很多的话要说,比如在那个危险的夜晚,老三到底是如何度过的,又如它又是怎么加入这个狼群的,而现在,我们只是紧紧依靠在一起,静静体会和分享生存的喜悦和重逢的快乐。 我开始观察这个狼群。 黑狼王很年轻,刚刚成年,还没有固定的配偶。 狼是一种很忠贞的动物,大部分的狼只会有一个伴侣,所以它们选择伴侣的时候,往往非常慎重,必须确定彼此间情投意合之后,才会在一起。 狼群大概有七只成年公狼,五只成年母狼,十只半大的幼狼。 黑狼王的首领地位并不稳固,有两只特别强壮的成年公狼明显有些不服气,时不时对它的指示有些异议。 我猜测大概再过不久,狼群会再发生一次争斗,如果黑狼王不能一次性清理掉所有的威胁,那么它的首领地位就岌岌可危。 黑狼王还太年轻,虽然有成为首领的力量和勇气,但是还没有足够的威严和手段。 老三紧紧跟在我和老大屁股后面,从前天真活泼的神态早就荡然无存,它一边畏畏缩缩的躲着周围其他的狼,一边警觉的东张西望,如果不是因为认出它脑门上的小黑点,我简直不敢相信,眼前这只看起来肮脏又怯懦的狼,是老三,我的兄弟。 圆圆的太阳在天空中唯我独尊的发散着光和热,整个草原如同一只炒锅,冒着腾腾的热气。 我吐着舌头躺在一片树荫下,苦闷的用前爪扒拉着面前的那堆半死不活的草丛,这日子太难熬了,狼群也已经把狩猎时间改在清晨和夜晚。 黑狼王在聚居地周围慢慢巡视,慢慢地朝着我们三个休息的地方走来。 我一直都不太清楚黑狼王对我和老大的态度,它既没有明确赞同我们留下,但是也没有明确反对,后来我看了看狼群的组成发现,也许黑狼王本身也是外来者,它用强力杀了前任狼王成为了这个狼群的首领,正因为如此,它才不排斥非家族成员。 它躺在我们附近,老三屁颠屁颠地跑过去献殷勤去了。 黑狼王对老三并不太耐烦,时不时对它凶狠的呲牙,想吓走老三,老三在这一点上特别坚持,完全不见平时的怯懦,被吓跑或者被咬走了,过一会儿,又完全忘记了一样的凑过去锲而不舍的对黑狼王献殷勤。 我打了个寒颤,莫名的想起了人类中那些死缠烂打的蟑螂角色。 偶尔黑狼王终于发火了,长长的一声狼吼意味着,如果你再继续在我眼前碍眼,那我不会介意杀了你,在这种实质的威胁下,老三才会沮丧的回到我和老大身边,发一会儿呆,然后趴在一边睡觉休息。 在大草原,最难以捕猎的动物,除了大象,就是野牛,这些散布在整个草原的野牛群往往非常庞大。这次,黑狼王选定的捕猎目标就是野牛群。 这是我第一次参加狼群的围猎,就我看来,选择这种高难度,耗时良久的目标,不如选择一些更容易的目标,可惜狼王不是我,我也不理解为什么黑狼王要这么做。 成年野牛的体重超过一吨,是世界上体型最大的几种动物之一。单独的狼根本不可能把一只野牛扑倒。为了弥补体积对比的弱势,狼群需要精确的配合。 黑狼王带着狼群在野牛群中穿梭,野牛群并没有对我们的到来有任何表态,这种庞然大物的敌人并不多,所以对于危险的感觉很迟钝。 我们仔细打量着每一头野牛,寻找着野牛的弱点。 狼的一举一动都非常小心,因为大草原上没有真正平和的动物,大象和野牛的杀伤力也非常强大,稍不留意,死在牛蹄和牛角下的可能是我们这些惊扰者。 我们必须不停的试探攻击,让牛群奔跑起来,聚集在一起吃草的牛群很难辨识哪一头身体比较弱容易捕获。一旦我们确定目标,那我们先要做的就是试图把这头牛和野牛群分开,一旦目的达成,那么狼群就可以使这头野牛彻底丧失生存的权力。 这需要耗费几天甚至更长的时间,我们围着这个牛群,持续保持着对牛群的压力,消耗着野牛的能量和意志。 这是一个很长的过程,极其考验耐性,如果捕猎成功,那么我们可以得到一周多的食物。 黑狼王确定了目标,那是一只看起来有点虚弱的老野牛。它年纪大了,动作有些迟缓,铜铃大的眼睛疲倦而无力,生命的光辉在它身上渐渐消逝。 我们配合着驱赶着野牛群,小心躲避着野牛的蹄子,一般情况下,野牛不会暴走,那头老野牛看起来并不笨,没有轻易上当,它躲开了两只狼的围攻,跑回了野牛群,这一次,它安全了。 第一次的尝试失败了。 饥饿使我们更加坚持到底,第二次的驱赶开始了。 两天之后,那只老野牛终于轰然倒地。我们成功了。 接下来是盛宴。 这一次是狼群倾巢出动,所有的幼狼都跟在成年狼后面学习怎么捕猎。 我也受益良多,毕竟一直以来,我和老大都是依靠不能在草原上讨生活,很多东西,母狼还没来得及教我们。 到了食物分配的时候就没有那么高兴了。 黑狼王独享了那只野牛后腿上的肉,之后成年公狼和占优势的母狼一拥而上,各自撕咬着满意的部位,剩下的那些才是幼狼们的食物。 这并没有什么不公平,在大草原上,公平从来不是平均分配,也不是极端的弱肉强食,强壮者是弱小者的食物来源,需要它们有体力继续去捕猎,所以它们得到最多的食物,而弱小者也因此能得到果腹的食物活下来,这才是真正的公平。 所以我们三兄弟站在旁边,等着成年狼们吃完。 终于等到它们吃完的时候,我们正要前去进食自己那一份,却被几只成年母狼拦在眼前。 老三呜呜叫着往后退,好像已经吃过亏。 这算排外? 我看着眼前目光凶狠的母狼,它们护着身后的幼狼,那些饥饿的幼狼已经围着那只野牛在进食。 我总算知道为什么老三看起来那么瘦削了,原来如此,它是这个狼群中最外围的成员,只能得到一些食物残渣,或者什么都得不到。 老大有些躁动不安,它从来没有遇到过这种情况,也没人教过它什么叫规则和礼让。 我在考虑是不是要离开这个狼群而去,毕竟我可以容忍一部分的规则,让自己和其他幼狼处于同一阵营,但是我绝对没有办法容忍这种区别对待。 这时,黑狼王一声怒吼,它冲到我们面前,对着那几只母狼恶狠狠地吼叫,那几只母狼有些不甘心的往后退,但是还是没有完全让开。 黑狼王仰头嚎叫。 一阵阵回音响彻整个草原上空,母狼在这种威慑下终于让开了。 然后,黑狼王看也不看我们一眼,回到刚才站立的土堆上,那儿有一颗倒下的枯树,它站在枯树上。 我看了它一眼,决定接受这个好意。 而老三早就在黑狼王出现的那一霎那,就神不守舍,现在正梦游似地跟着我们走过去进食。 第16章 内斗 大部分时候,我和老大都会积极参与狼群的集体狩猎,但是为了补充食物的不足,我们也会悄悄离开狼群,捕食一些小动物。 我们并没有带上老三,它太虚弱,尚缺乏独立生存的能力,捕猎的技能也不太高,因为营养不良毛色非常黯淡,甚至开始脱毛,能看到里面蒙着灰尘的皮肤。 每次我们的临时离去,都让老三焦躁不安,也许是上一回母狼的突然离开让它缺乏安全感,只有看到我们回来的时候,它才会从不停的来回走动中解脱。 我们总会带回一些肉给它,看着它急哄哄的撕咬肉块的样子,我有些心酸,老大则一脸不屑地看着老三,打了个喷嚏,注意着四周的情况。 养了一阵子之后,老三长了个子,体重也增加了不少,皮毛也开始有了光泽,相比较其他的幼狼,至少看起来差不多了。 这时,我们开始带着老三一起去狩猎,多一个帮手就多一分安全。 狼群通常都有自己的狩猎领域,并且有狩猎专用的通道,基本上都是沿着水源或者植被丰富这些猎物出没频繁的地方,根据猎物的多少,这些通道有些只有几里长,而有些时候,则长达一百公里。 而我们则偷偷出去捕猎的时候往往都会避开这些猎物多的场所,而选择比较荒僻的地点。 这是我和老大长期单独狩猎得出的经验,猎物多的地方,竞争者也多,像我们这些次等猎食者,往往会成为其他猛兽的目标,只看到美味的食物,却没有看到随之而来的危险,那不是智者所为。 所以我们宁肯花费更多的时间去寻找猎物,也不贪图便宜。 刚开始,老三并不了解,它随着狼群狩猎惯了,我也懒得解释,反正它只要跟着我们就行了,像这种经验,时间久了,自然就了解了,幸好,它还算乖巧。 我们一般都挑选中小型动物,饿得狠了的时候,也就什么都不挑了,我和老大吃过一种陆地龟,当老大逮到那只倒霉的乌龟的时候,它眼馋的把它扒拉来扒拉去,就是挑不到下嘴的地方,那只乌龟严严实实的缩在壳里,最后我用锋利的爪子解决了这一难题。 就在我们忙碌的为生存努力,尽量让自己尽快成长的时候,狼群那些不安定的因素终于开始爆发了。 母狼们对黑狼王不满,因为它偏袒了我们这三个外来者,在狼群中,母狼的地位很高,一般小型狼群,都是由一头公狼和它的伴侣领头,其他的都是它们的后代。 母狼的态度也间接煽动了那些原本就躁动不安的公狼。 而年轻的公狼们,荷尔蒙让它们热血沸腾,身强体壮的都跃跃欲试,它们都想成为狼群的领袖,不但可以吃到最好的食物,还能占有最强壮的母狼产下自己的后代。 这一天晚上,黑狼王又要带领着狼群出去狩猎。 但是狼群并没有随着它的嚎声行动起来,几只母狼坐在外围,冷眼看着眼前这一幕,对于它们来说,谁胜谁负并不重要,自然法则规定了,它们只会也只想属于最强者。 那两只一直不平的年轻公狼站在黑狼王二十多米远的地方。 黑狼王察觉到了气氛微妙的改变,不动声色的站在那儿,它扬起头颅,藐视地看着那两个挑战者,气势惊人。 就连幼狼都察觉到了周围诡谲的气氛,缩着尾巴躲在母狼身后。 我和老大站在不远处,我希望黑狼王取得胜利,老三在我们身边呜呜的低声叫着,我知道它在担心黑狼王,但是现在这种级别的争斗不是我们能干涉的。 狼王的角逐是体力、耐力、技巧和智慧的比拼,一对一的战斗,狼群里的公狼只要觉得自己实力够,都可以向狼王挑战,当然,如果失败了,就要付出生命的代价。 两个挑战者中的其中一个前进了一步,看来它打算先上。 这只公狼的体型与黑狼王相当,在黑夜中,两只眼睛冒着绿光。 它低低的咆哮着,绕着黑狼王开始打转,寻找着合适的攻击角度,双方都在观察对手的一举一动,稍有异动就会引来致命的一击。 黑狼王平静地站在那儿,就当大家都以为它在等待对方出招的时候,它主动攻击了。 黑狼王骤然加速,冲向公狼,公狼动作敏捷的转身躲让,被黑狼王伸爪一拌,正按在它的后腿上,打得它一个趔趄,抓住这个机会,黑狼王又猛地一扑一撞,公狼被掀翻在地,它再也没有站起来,迎接它的是黑狼王张开的血盆大口,一击锁喉。 公狼拼命惨嚎挣扎着,但这只是让黑狼王的利齿越陷越深而已! 不久之后,黑狼王松开已经一动不动的公狼,沉稳得站在那儿,好像刚才那勇猛而充满攻击技巧的一幕根本算不了什么似地。 而我早就被黑狼王矫健的身影吸引住,这才是真正的狼,足以在草原上称雄。 公狼抽搐着,嘴里冒着血沫,脖子上喷涌而出的鲜血在地上形成一个黑乎乎的水洼。 黑狼王的表演让现场的气氛发生了极大的改变,另外那只公狼看到同伴的死亡,开始退却。 我已经看到了它的命运。 果然,之后的打斗简直是一面倒,刚才那只公狼还与黑狼王斗了几个回合,而这只公狼,一个来回就被黑狼王咬伤了后退,呜咽着瘸着腿下了场。 黑狼王威严地看着周围的狼群,等待着其他的挑战者。 在他的目光下,其他的成年公狼纷纷退却,但是黑狼王并没有放松,它需要整个狼群认同它首领的地位,每一只狼都要表态。 最后所有的公狼都主动翻倒在地,露出肚皮,尾巴紧紧贴着臀部,这在狼群中是一个绝对臣服的动作。 周围的母狼静悄悄地看着这一幕,再也没看向失败者一眼,而是用热切的目光看着黑狼王,真正的首领在这一刻诞生了。 圆月当空,黑狼王对着月亮一声长长的嚎叫,好像在抒发心里那种畅快淋漓的感觉。 老三怯生生的走过去,站在黑狼王身后不远,看着它矫健的身影在夜色中的剪影。   黑狼王感觉到了它的靠近,只是冷冷地看了它一眼,然后继续盯着天上那轮皎洁的月光。 我一直不明白老三为什么对黑狼王有这么深的感情,后来才知道,原来是因为老三是黑狼王救回来的,在快要饿死在大草原,被一只鬣狗攻击的时候,是路过的黑狼王把它从鬣狗的嘴里面救了下来,并且和它分食了这只鬣狗,让它活了下来,从那以后,老三就寸步不离的跟着黑狼王,一直到加入这个狼群,拥有了比较稳定的生活。 老大眼睛发亮地看着这一幕,每个狼心里都有一个狼王的梦,看来黑狼王让它有了对手的感觉。 虽然我们没有语言的交流,但是我知道老大具有普通狼所没有的智慧,它从来没有把自己当成那些朝生夕死,盲目活着的动物,它期待着更广阔的天地,迫不及待的想用自己锋利的爪子,尖锐的牙齿,敏捷的身手,在这个草原上自由来去。 而今天,它看到了一个新的模式。 我看着他兴奋的样子,琢磨着,这家伙不会是想当狼王吧? 总得来说,这次内斗的结果我很满意,毕竟如果黑狼王失败,那么带来的最坏结果很可能是我们被驱逐出狼群。 不过对于黑狼王来说,可能结果并不是那么令人欣慰,内斗是一种消耗品,两只成年公狼一死一伤,那只重伤的公狼很快就落在了狼群后面,估计不久之后,就会被自然淘汰。 少了两个主力,狼群要养活这么一大群幼狼变得比以前更加艰难。 之后的几次狩猎,证明了内斗是世界上最愚蠢的行为——四只幼狼死在了狩猎中。 虽然幼仔的成活率原本就很低,但是如果不是因为这次内斗,也许它们能活得更久一点,毕竟最严酷的时节还没到来。 不过目前来看,我发现另外一个麻烦又追上来了。 在一次狩猎的时候,我听到了一声极其熟悉的狮吼声从远处传来,当时让我一惊之下,已经到口的跳兔刷的一声又蹦出了老远。 难道随着食物的缺乏,狮群的领地扩大了? 要知道每一个狮群的领地区域都相当明确,要扩大领地只能战斗,虽然那只金毛狮子实力超群,但是也没到这地步吧?我记得以前那个狮群的领地相当广阔了,它巡视一遍都要整整一天的时间,虽然我觉得它根本没把巡视领地当回事,一天有十几个小时在睡觉,仅有的清醒时间,还要捕猎,吃东西,喝水,玩耍,与母狮子交配,与其他雄狮打斗、我甩甩头,决定抛开这个问题,追上那只跳兔,一爪子把它按在地上生活还在继续,不管将来如何。 第17章 虚张声势 大草原上的黑猩猩饿得皮包骨头,有气无力的攀在树上,搜寻着仅存的果实。 狼群花费更多的时间寻找猎物,防备其他猎食者的偷袭和争抢,幼狼们迅速成长起来,渐渐显出经过血腥洗礼才会有的彪悍之气,它们的眼睛冷静而又凶狠的看着周围的一切,学会评估危险的等级,捍卫领地和猎物。 外界的危险教会幼狼们谨慎,生存的压力告诫幼狼们不要过分胆小,那意味着饥饿,随之而来的就是无可避免死亡。 在大草原残酷的竞争中,没有逃避的余地,只有强者才有生存的权利。 黑狼王为了弥补主力猎手的不足,开始寻找和吸收周围的流浪野狼加入狼群,在一个月之后,有三只看起来潦倒困窘的毛发脱落打结的公狼加入了这个临时部落。 随着时间的推移,我渐渐弄清楚了狼群周围的环境。 我们的周围还散布着三个比较大的狼群以及几个小家族狼群,食物渐渐短缺,而我们现在的领地并不丰饶,我们不得不扩大狩猎领域,开始与狼群短兵相接,当然,还有那交叠在同一领地的其他猎食者。 其实除了扩大领地这个办法之外,还可以驱逐领地内的其他猎食者,不过这将会发生一场无可避免的大战,狼群并没有很大的优势。 这是什么情况? 我目瞪口呆的看着眼前这一幕,一群狮子和一群狼正面面相觑。 狼群在发现了一群斑马之后,黑狼王用复杂的嚎叫声指挥狼群形成一个半包围圈,追赶了斑马群几十公里,总算把斑马群驱赶到一个大泥坑边,眼看就可以得到丰厚的回报了,结果杀出了个程咬金。 狼群和狮群都很安静,斑马群躁动不安,前有狼后有狮,处境险恶,很多斑马开始慌乱起来,不再集群,而是一哄而散。 在这种情况下,诡异的平衡顿时被打破,狮群和狼群保持了暂时的默契,开始向看中的斑马进攻。 我叹了口气,看到那只熟悉的金色狮单独就猎杀了一只小斑马,然后咬着猎物,抬起头,用一种高深莫测的眼神向我看过来。很明显,它一早就注意到了我。 它的出现,让老大开始暴躁起来,它追逐着一只老斑马,像闪电一样扑上去,前爪狠狠地撕下斑马腹部的一块血肉,与黑狼王一起,张开血盆大口咬住老斑马的脖子用力将它扳倒。 斑马轰然倒地,老大站在斑马身上,扬起头,一声长长的狼嚎。 这一次,狮群和狼群都有了属于自己的猎物,并不需要为食物发生争抢。 草原上经常出现螳螂捕蝉黄雀在后的情况,狮子是最常见的抢劫者之一,而且几乎无人能够反抗。 我看着金毛狮王进食完小斑马的内脏,然后转过头优雅的向我走来。 等待已久。 也许我真的对上回的悄悄离开心怀愧疚,居然对着它,感到有些难以面对,天知道,我干嘛对一只狮子有这种复杂的情绪。 金毛的接近让整个狼群处于一种极度紧绷的气氛,黑狼王发出几声长短不一,含义丰富的吼叫,让狼群迅速集结,开始防备狮群的突袭。 而其他的狮子注视着狮王的动静,放下正在吃的食物,默默关注着这边的情况,我毫不怀疑,只要金毛发出命令,即使食物充足,它们也会毫不犹豫地扑向狼群。 但是让人跌破眼镜的是,金毛狮子并没有发动袭击,一声震天的狮吼响起,狮群纷纷放松警戒,继续低头进食。 那只金毛狮子走过来,站在我面前,上下打量着我,它一爪子伸过来,就把我掀翻在地。这个动作让周围的狼群咆哮着想冲上来,又摄于周围狮群的威胁不敢轻举妄动。 老大从斑马身上跳下来,飞速的扑向金毛狮子,被我的怒吼声阻止了,我可不想再看到它们两个争斗。一头狮子要和一头狼打,这不是自寻死路嘛。 而且,我也确定眼前这头金毛狮子在发泄完它的怒火之后,会放了我。 金毛用金棕色的眼睛严肃的看着我,然后低下头,慢条斯理地舔着我的腹部白色的皮毛,甚至连掩在白色绒毛中的下体都没放过,全部仔仔细细的舔了一遍,我看着黑狼王和老三诧异的视线,恨不得用爪子掩住自己的脸,太丢人了。 可我又不敢躲,谁知道会不会惹怒这只庞然大物,它一个劲的舔着我的脖子、耳朵和脸,舔来舔去,简直没个完了。 食腐的秃鹫慢慢聚集,在天空中徘徊,很快就发现了下面的血腥,它们伸张翅膀,慢慢地落下来,小心翼翼的靠近着地上的猎食者和它们的猎物,想趁它们不注意抢一两块碎肉残羹。 草原上的猎食者们的进食速度很快,因为猎物很可能在下一秒就不再属于你,所以必须尽快把猎物吞进肚子。 狼群吃不完一整只斑马,我们小心的把它撕碎,把它带回营地。 但是这一回谁都没有这个心情。 因为狮群并没有放我们自由离去,金毛狮王慢悠悠地跟在狼群后面,这始终是对狼群的一大威胁,即使我确定金毛狮子不会伤害我,但是其他狼呢?而且不仅仅是金毛狮子,还有狮群里的其他狮子,它们一般都跟随狮王在大草原上游荡。 我只好暂时离开狼群。 阻止了老大的跟随,我走向与狼群前进的相反方向,等着那只金毛狮子跟上来。 舔了舔爪子,我再一次感叹,没有共同的语言,不能交流是多么让人丧气的事,你说,让我拿这只狮子怎么办? 这个问题我考虑了一整天,这一次我没有像上回那样,故意到处乱走使狮子极度疲惫。 同样的计策不用第二次,草原上高度智慧的生物不会给你这个机会,你如果一而再的试图贬低它的智商,那么,迟早你会为自己的生命而哭泣。 我可能是今天草原上最郁闷的生物。 金毛狮王倒是非常悠闲,靠在我身边,一遍遍的舔着顺着我的毛发,我则时不时换个边让它继续舔。 很快,天完全黑下来了。 我把头放在狮子厚实的前腿上,昏昏欲睡。 炎热的草原,植被荒芜,水源稀缺,任何动作都需要消耗大量的能量,所有的动物都抓紧一切时间和机会休息,以便恢复和保持体力。 狮群里的狮子三三两两的在附近休息游弋,这个狮群比半个月前见到的时候又多出了好几个成员,应该是外来雄狮加入了狮群的缘故,一般来说,一个狮王能够做几个月到几年的首领,它们必须时刻保持巅峰的体力,才能应付挑战者,包括狮群内部成长起来的新生代以及外部的流浪狮子。这个已经快是近三十只狮子的超级狮群了,这么大的狮群,在草原上没有任何敌手。 小狮子在打滚撒娇,我看着其中一只毛色金黄,特别蓬松柔软的,莫名觉得,它和我身边这只金毛狮子很相像,也许是它的孩子? 几只母狮看顾着幼狮,我看到有几只母狮的腹部鼓鼓的,应该是怀孕了。 一只娇小而美丽的母狮试图接近金毛狮王,金毛狮王被它吸引了,母狮散发的荷尔蒙足以使雄狮失去理智。 接下来的情节发展已经让我整个面部扭曲了。 虽然我有点感觉,但是从来没想到这事儿会真发生在自己身上。 你说,做人的时候都没遇到过同性恋,做狼了,居然被只公狮看上,不,不是看上,而是实打实的打算上你。 我是听说过动物间也有同性行为,只不过动物学家没告诉我,还能有跨物种的同性行为! 它被那只美丽的母狮勾起兴致之后,一声低吼吓跑了母狮,转过头,就死死的盯着我,就好想看一块上好的牛排一样。 哥们儿,你看清楚啊!我不但不是你的同类,我还是个公的,最重要的是,老子还是个未成年!你至于这么饥不择食吗? 可惜,我愤怒的内心咆哮,金毛听不到,它只是用闪着浓浓情欲的眼睛看着我,像是寻找着下手的部位和机会一样。我看到它的小弟弟精神奕奕的探出头,站了起来。 我站起来,龇牙咧嘴的咆哮着,就怕它一时发狂,把我就地正法。 幸好,这只狮子还没失去理智,考虑了一会儿之后,它站起来,冲着我低低咆哮了几声,然后找那只勾搭不成的母狮去了。 我松了口气,紧绷的神经终于松懈了下来,之后是极度的疲惫,周围慢慢安静了下来,我有些迷迷糊糊的睡着了。 第二天,我是在一阵舔舐下清醒的,睁开眼就看到一双被太阳照着更显耀眼的金棕色大眼,是昨晚上看到的那只小狮子,它在趴在身边,兴高采烈的看着我。 别问我怎么知道它很兴奋,从它的神态动作都可以知道。 旁边是那只懒洋洋的睁着眼看着这一幕的金毛狮子,它倒是没有阻止小狮子靠近我。我抖抖毛,站起来,打算回狼群。 金毛狮子拦在路上,我冲着他低低的吼叫,决定不再妥协,离他太近实在太危险了,不但要担心自己的小命不保,还要担心自己的后门失守。 我们对峙了很久。 最后,金毛狮子终于让路了,不过我知道这是有条件的。 我飞奔着跑回狼群,隔着老远就看到老大站在狼群的营地的边界等着我,它旁边是趴在地上打瞌睡的老三。看到我回来,老大快速的迎了上来。 我们两个亲热了一阵,还是亲人好啊!我感动万分的看着老大。 这之后,狼群附近总能看到金毛狮子的踪影,而我时不时就要离开狼群去安抚一下那只躁动的狮子,告诉它,我还没逃跑,还在这附近。 这只金毛狮子不会给我第三次机会了。 所以,如果要离开的话,还是等旱季过去再说。 第18章 人类 八个月的漫长旱季才过了三个月,最严酷的时候还没到来,我和老大半岁了。 这只不能迁徙的老水牛在吃完草返回河流的时候,被狼群截住,成为了狼群的食物。 黑狼王醒目的站在最前方,老三紧跟在他身后,那几只新加入的公狼,有些躲躲闪闪地停在不远处,它们还没有完全融入这个狼群,也许要等到它们与群里的母狼成双成对,有了自己的后代之后才会对狼群有归属感。 我和老大是狼群的异类,虽然是未成年狼,却享有成年狼的一切优待,因为我们在捕猎过程中的强悍表现,使得狼群的规则不得不在我们面前让步。 刚才在捕猎这只老水牛的时候,是我用计让这只水牛的前蹄陷入了一个地坑中,结果被狼群找到了可趁之机。 我和老大进食完毕,这只水牛够大,狼群所有成员都可以吃得很饱,今天不用专门替老三去寻找其他食物。 老三终于黏完了黑狼王,往我们这边走来,总算想起我们这些兄弟了,我用鄙视的眼神看着他,可惜以这家伙的理解能力,完全不能明白我的意思。 它摇晃着尾巴,看着眼前那只小蝴蝶出神,我记得它小时候很喜欢玩这些小把戏,一个人都可以自得其乐很久。 它一边恋恋不舍的看着黑狼王,一边斜眼看着那只飞来飞去的蝴蝶。 我叹了口气,这家伙,还太小了,没心理上断奶,总把黑狼王当成自己第二个妈,也不看看黑狼王对它根本是爱理不理,虽然一直没把它驱逐出狼群还允许它跟在身边,那也只是基于同类的一点点情谊。 它到底什么时候才会长大? 进食完毕之后,我悄悄离开狼群,向着某个金色的影子跑去。 金毛狮子卧在老地方打盹儿,看到我跑过来的声音,也只是懒洋洋地睁开眼看了看,然后继续睡自己的大头觉。 我也在离它不远处趴下来,也开始打起瞌睡。 这就是金毛狮子强迫我过来之后的经常状态,狮子是号称“睡神”的生物,连带着我也开始有这个倾向,有事没事就趴在那儿养神。 突然我抬起头,周围的异动让我有些不安,我看到不远处,有些鬣狗和野狼在游荡。 最近,草原上的生物开始出现异常,我们附近的小狼群有几个被清洗了,只逃出来几只幸存者,而我一直以为是草原上的鬣狗群、野狗群或者猎豹群做的,但是看情况,没有这么简单。 凶狠丑陋的鬣狗们也开始躁动。 它们好像受到了什么威胁似地,开始倾入强敌狮群的领地,不顾狮群对鬣狗群的威胁,两个群体的互斗造成了严重的伤亡。 在一场遭遇战中,因为雄狮在巡视边界领地没有在狮群中,几只母狮在争斗中死去,当然,鬣狗群更是损失惨重。 这使金毛狮子大发雷霆,它觉得这是对它的一种挑衅,而没有保护好狮群的成员,更是自己的失职。 狮群和鬣狗群成为死敌,只要遇到了必然要大打一场。 金毛察觉到周围的动静,终于懒洋洋地睁开眼,在看到鬣狗时,立刻清醒了过来,看来,仇恨是最好的兴奋剂。 金毛狮子站起来,扬起头,其实雄狮并不经常参与捕猎,除非是猎食大型动物,因为它们头背部长长的鬃毛不利于隐蔽,往往还没靠近,猎物就察觉到,逃之夭夭了。 金毛嗅闻着空气中不知从哪传来的血腥味,渐渐眼睛中的杀戮气息消失,涌上来的是一片凝重之色。 它冲着我吼叫了一声,然后一边嗅着空气中的血腥气,一边奔跑起来,我紧紧跟在它身后。 金毛狮子以前所未有的小心翼翼查探着周围的一切,我被它影响着也开始变得谨慎。 这一跑就是一天一夜。 路上,我们遇到了一个迁徙中的象群,然后它们被两头我很熟悉的人围住,那是人类。 我和金毛趴在远处一个茂密的草丛中,看着前方的一切。 一头长着长长象牙的大象一声悠长的叫声响彻云霄,它身边跟着的是一头年轻的小象。 我一方面因为终于看到人类的踪迹而兴奋,另一方面,对于他们捕猎的举动又非常恼火,因为我也是可能的捕猎对象之一。 那些人类拿着一些传统的武器,刀枪箭矢,全都是冷兵器,谢天谢地,如果他们手里有枪或者其他更厉害的武器,这两头象只怕早就横尸当场了。 很快,我就察觉到,它们的目标并不是捕杀大象,获取象牙,而是想活捉它们! 我不知道为什么人类想要捕捉活的大象,也许是卖到动物园?或者给某些达官贵人当坐骑?但是现代社会应该已经没有这种现象了吧?或者是想活取象牙却放过象一条性命? 种种胡乱猜测在我脑海里此起彼伏,乱糟糟的让我脑子一团乱,突然我意识到什么,眯着眼,看着远方那一群人的衣着。 他们皮肤是橄榄色,有些是红色,裸着上身,下面穿着一件奇怪的仅盖着屁股的裙装,有点像我在书上看过的古埃及那种“努格白”,而有些是用兽皮制成。 这不像我记忆中非洲大草原的居民,不但肤色不像,连穿着都有很大的差异。远远的我听到他们叽里呱啦不知道在说些什么,但是却不是我熟悉的任何一门语言。 也许我真的穿到异时空了,我茫然的想着,原本我还存在着万一的想法,要是我还在原来的世界,那么我是不是可以寻找让自己恢复人形的方法,然后重返人类世界,现在看来,都不可能了,即使回去了,又如何,熟悉的一切已经荡然无存,也就失去回去的意义了。 一个领头模样的人坐在一匹马上,发号施令,不知道在叫嚷着什么,那些围着象群的人纷纷退回来,围成一圈,看着我和金毛狮子埋伏的地方。我们被发现了。 考虑了一下,我决定去把那两只象救下来,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那只成年母象是我和老大去喝水时跟随的象群的首领。 滴水之恩涌泉相报,何况现在是同仇敌忾的时候。 我让金毛狮子悄悄绕到队伍的后面,而自己则远远的站出来吸引他们的注意力。 那个领头的人,看到我兴奋地哇哇乱叫,也不知道他在高兴什么,他指着我,对着手下的人就是一阵噼里啪啦的鸟语。 我眯着眼,冷静地看着它,看到那个金色的影子已经潜伏在他们咫尺间,我仰头一声长啸,用S形的跑动路线向着他们冲去。 那头母象也把鼻子挥起,甩落,发出战歌,“喔——” ,而金毛狮子则在我们的掩护下,迅捷地窜入人群中,所向披靡,如果不借助远程工具,贴身近战,人类远远不是野生猛兽的对手。 那个领头的人脸色大变,不顾手下人的性命,驱赶着那匹在狮子的吼声中腿直发软的马逃之夭夭了。 回去的路上,我们两个一直保持沉默,接下来该怎么做,势必要好好想想。 草原上有一部分动物是逐草而居,他们不能离开青草,所以随着旱季来临,他们会随着雨水的踪迹不停地在整个大陆上迁徙,包括象群和牛羚。象群能闻到好几英里外的空气中隐含的水汽,然后用势不可挡的劲头往那个方向走去。 也有一些动物完全没办法迁徙,因为身体构造或者其他原因,它们会呆在原地,听天由命,当然,进化让它们能适应干旱的气候,除非气候过于反常,而他它们也必然经历一次自然淘汰,身体虚弱或者运气不好者将无法存活。 狼群还好,只要环境允许,完全可以跋涉千里,但是狮群却不一样,狮子爆发力强劲,耐力却并不好,尤其是不满一岁的幼狮,完全不适应长途迁徙。 但是要躲避人类的袭击,那么就必须迁徙到比较远的地方,狮群和狼群都别无选择。 就在我焦虑的思考着解决办法的时候,金毛狮子早就做出了反应,好像对这种情况虽然早就预料,但是还是事发突然只好尽快采取备案中的办法一样。 它仰头一声长啸,呼唤它的狮群,而我,则悄悄离开它身边,我必须尽快告知黑狼王这件事,狼的皮毛并不为人类所喜爱,所以危险应该不大,至少在我的印象里,只要躲开就行了。   我与黑狼王进行了艰难的交流,却发现它的反应和金毛狮子一模一样,好像早就对这种事情有了准备,看来,人类的捕猎活动早就形成了一定的规律,他们早就习惯了。 自然法则排斥不同物种的杂交,也不赞同抚养其他物种的幼仔,蛇有蛇道,鼠有鼠窝,大家各行其是,像杜鹃鸟那样的卑鄙者,实属罕见。 我也不打算违反这个自然法则。 小狐狸的死让我至今难以释怀,半睡半醒的恍惚间,我总觉得那暖暖的一团还窝在我身边,我还可以看到那亮晶晶的圆滚滚的眼睛。 我总觉得小狐狸之所以遇到意外,就是因为我和老大违反了这个法则,可是,如果不这样,那么失去父母的小狐狸大概也会死去,我思考了许久,想到脑子打结,还是没想出个因果,也许,到最后,我们能做的也就是“尽人事听天命”。 我再也不想经历类似的悲痛。 所以当金毛狮子把那只失去母亲的金黄色小狮子叼过来——它的母亲在与鬣狗的战争中死去了——扔在我面前的时候,我立刻往后退了三步,有些惊恐地看着小狮子欢乐地跌跌撞撞地一扭一扭地走过来,试图靠近我。 这种还在吃奶的生物,太可怕了,基本上有奶就是娘,给什么吃什么,问题是我没奶! 我悲惨的大叫一声,龇牙咆哮着威胁那只懵懂的小东西不要靠近我,可惜,它完全没有把我的威胁放在心上,我一爪子撩开它,又扑上来,一爪子撩开它,又扑腾过来,我火了,咬着它的小脖子把它扔到它父亲身边,它又屁颠屁颠地跑过来,我—— 我彻底无力了,谁让我对幼仔无能为力呢。 旁边的金毛一脸得意的看着我被小金毛缠上,在小金毛缠着我的时候,放心的倒头大睡,好像完全不担心我把小金毛扔在这,自己偷偷跑掉。 不得不说,它对我某些方面的了解让我咬牙切齿。 这是迁徙前最后的欢乐时光,小金毛不知道能不能熬过长途的旅程,我宽容的让小金毛趴在我的背上玩耍。 第19章 流氓不怕死 清晨,黑狼王站在那块石头上迎着朝阳,最后一次审视着自己的领地,黑色的皮毛在阳光下闪着光。 等狼群聚集之后,它矫捷地跃下,带领着狼群开始了迁徙。 狼群默默跟在它身后,幼狼们被护在狼群中间。 我和老大并没有随着他们行动,而是在前面探路,昨天救下了象群的首领之后,我们和象群建立了良好的关系,所以我们打算和草原上最庞大的动物一起行动,借助它们的掩护和力量得到最好的保护。 这可能是草原上最大的奇观。 狮群、狼群和象群并肩前进,在共同敌人的威胁下,达成了和解。 我给母象的首领起了个形象的名字“大个子”,她的儿子就叫“小个子”。 这名字很简陋,我知道自己没有取名字的天赋,也只能自我安慰名字只是个代号,叫什么无所谓,只要有个代称就行了,何况,它们不知道也不会介意我在心里怎么叫它们。 大个子伸长鼻子把那只小金毛狮子卷起来,放在了自己宽阔的背上,小金毛明显被吓坏了,傻不愣登的趴在那儿,半天没敢动,后面终于被小心翼翼活动四肢,四顾张望,在看到不远处的我和金毛狮子时,高兴地嗷嗷叫了起来,把我吓了一跳,就怕它激动地从象背上摔下来,那么高,而且很可能被大个子的粗腿踩住,赶紧冲它吼了一声,以示安抚。 小金毛大概也意识到自己现在的位置不容许随意撒欢,爪子牢牢地巴在“大个子”身上,狮群里还有几只小狮子,它们和不愿意离开的母狮留在了原地,我看着它们逐渐消失在树林中的身影。 草原上的离别没有悲伤的气氛,生离死别时时刻刻在上演,我们为现在的每一刻竭尽全力,所以在分别时就没有遗憾与不舍。 象群在带路,它们习惯了迁徙,会自动寻找雨水的踪迹,那里有丰沛的水草以及甜美的果实,以及大批逐草而居的动物。 将近一个月的时间,我们都在大草原上到处游荡,从北到南,我看到了许多以前没有见过的风景。 放眼望去,到处都是令人目不暇接的动物、茂草、树林、鲜花,像一座座城堡一样的猴面包树矗立在广袤的草原上,每遇到一处,都让人欢欣雀跃,色彩鲜艳的昆虫,猛扑向陆地捕食毒蛇的大雕。 有水的地方就会围聚着许许多多的动物,那个时候我们就可以饱餐一顿,不过为了不刺激象群,我们都会避开它们猎食。 我躺在水坑边不远处的大树下乘凉。 这里是中途的一个休息点,中午的烈阳高照,在这种情况下,即使是耐力惊人的狼也扛不住,只能停下来休整。 小金毛焉头焉脑的趴在那儿,这几天把它折腾得够呛,趴在象背上不能随意玩耍和跑动,让它如坐针毡。 虽然每天有母狮给它喂奶,但是因为在迁徙中,食物和体力消耗过大,母狮的奶水不够,它也顶多就喝个半饱。 小金毛迅速失去了活力,就算被放下来,也没有了到处玩耍的力气,只能一步步挨靠在我身边开始打瞌睡。 我感觉不太好。 即使在大草原上跑了这么远,我还是时刻有一阵危机感,这种危机感让我对象群慢吞吞的速度极为不满,它们每天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寻找食物以维持庞大的身体的需要。 但是金毛狮子和黑狼王并没有听我的意见,甩开象群,自由行动。 老三好不容易养得比较光滑的皮毛在连续一个月的迁徙行动中又变得脏乱不已,灰蒙蒙的一只,连肋骨都清晰可见,整个身体就剩下一双眼睛还精光四溢。 黑狼王不知道在想什么,开始允许一只刚刚成年的母狼接近,也许它们现在正打算培养感情,为了能在旱季过后繁衍后代做准备。 老三非常讨厌母狼与黑狼王的亲密行为,时不时对着母狼一阵咆哮,捍卫自己的宝物一样的行为,我密切注意着这一切,在母狼不耐烦想攻击老三的时候把它护在自己身后。 母狼并不敢明目张胆攻击老三,狼群里的其他同类都知道,老三受到我和老大的保护,而黑狼王对我们则非常宽容,它们必须考虑不顾一切行动之后的恶劣后果。 我觉得老三这样下去,迟早会悲剧,在人类中同性恋只占人群的百分之三到百分之五左右,这其中还有一部分是出于感情或者其他原因,而不是天生的对异性完全无能为力的同性恋,在动物中,比例只会更低。 遇到那只对我感兴趣的金毛狮子已经让我震惊,想也不可能在这么小的圈子内再遇到同样的事情。 不过我始终相信,这只是老三青春期——狼也能用这种词形容这一特殊时期吧?——的迷茫,过了就好了,它会与一只小母狼相亲相爱,然后生一窝小狼崽。 在疲惫的迁徙中,我的预感得到了证实。 今天出去侦查的那两只狼到现在还没有回来,这是从来没有的情况,这附近并没有能够威胁它们的大型食肉猛兽,我嗅到了空气传来的危险气息。 这使我开始考虑,要不要脱离狼群,草原非常广阔,狼群分散开来,更有利于隐蔽和躲藏,现在这样轰轰烈烈的前进路线,象群对周围植被的洗劫,留下的粪便,踩踏大地的震动能在十几里外被其他生物感觉到,有经验的猎人可以轻而易举的找到我们。 但是在我犹豫不决的时候,老三的失踪让我别无选择。 老三是和一只公狼外出寻找那两只失踪的狼时失踪的,连续四只狼失去联系,使得狼群开始躁动不安。 我在一处灌木林——这是选定的休息场所——中来来回回的走来走去,时不时看着远方的地平线,那里始终没有出现老三瘦削的身影。 不祥的预感让我的血管都突突的跳动。 我决定不再等待下去了。 把跟在我后面的小金毛扔给不远处的“大个子”的时候,黑狼王走了过来。 经历了一个多月的迁徙,它看起来有些疲惫,但全身的气势在与狮群的对抗中,越来越威严,我们用特殊的语言进行了短暂的交流。 狼群不会抛弃同伴。 奔跑在草原上,掠过树木的枝桠,落日的余辉洒满我们全身,即使知道前路艰险,而我们丝毫无惧。 我们沿着老三它们留下的气味轻装前进,不再躲避,而是进攻! 狼有一个很好的习惯,会在自己经过的地方留下一种特殊的气味,以便确认领地以及回家。我们终于找到了其中一只狼,不过是它的尸体。 几只秃鹫站在它的尸体上,大半天前还活蹦乱跳的生命开始回归自然的怀抱,我们绕着它打了几个圈,算是祭奠,然后离开了此地,继续寻找其他有可能幸存的同伴。 不久之后,我们就找到了人类的宿营地。 看到他们的时候,我瞳孔不自觉的收缩,这与我们刚开始碰到的那群人有很大的不同,那群人一看就是乌合之众,而现在这群人,却秩序井然,手中的武器也更加锋利,这些人应该是军队。 他们围着一个帐篷安营扎寨,巡逻的人交错而过,警惕的看着周围的丛林,一有动静即三五成群的拿着盾牌、长矛和利剑,往草丛中戳刺。 人类居然派军队到草原捕猎,这是为什么? 营地中间有一个巨大的笼子,我看到那几只失踪的狼被困在里面正焦躁不安的发出低低的咆哮声,它们果然被抓了,还好,看到的不是它们的狼皮和狼牙。 老三也在其中,它默默地趴在一边,突然,它好像发现了什么似地,猛地站起来,眼睛看着我们这边,仰头一声长长地嚎叫。 我看到它的腰腹那儿有一个血淋淋的撕裂开来的口子,不大,但是足够触目惊心,老三受伤了。 失踪的四只狼,在那个笼子里只剩下两只,其中一只还受了伤。 这叫声是在向我们示警,让我们离开这里,它发现了我们。 我示意老大和黑狼王暂时离开,我们必须从长计议。 我们悄悄地尾随着这支军队,寻找着可乘之机。 他们好像也不急,只是不紧不慢的跟随着前面的象群大部队,偶尔遇到一些落单的,也尽量抓活的。 当然,如果威胁到他们的生命,他们会毫不犹豫的痛下下手,而草原上的猛兽从来没有束手就擒的习惯,必然有一番生死搏斗,所以一路上,我们看到许许多多的猛兽尸体,他们剥下了有价值的皮毛,吃掉一些肉,而剩下吃不完的则随便丢弃在路上。 一大群的食腐生物尾随着他们。 被他们抓到的猛兽或多或少都带着伤,奄奄一息的关在笼子里,军队里的人会给他们中伤势比较轻的治疗,而伤势比较重的,则任其自生自灭。 军队好像只要这些野生动物活着就好,并不提供食物,只是偶尔的时候,会把一些零碎的肉扔进笼子里,然后在一边看着那些争抢的猛兽起哄。 老三原本就比较瘦弱,根本抢不到什么食物,眼看着饿得又瘦了许多,但是它精神很好,头始终扬起,专注的观察着周围的一切,我知道它在寻找着我们的影子,而且我也深信,它能感觉到我们就在不远处。 没有足够的食物补充营养,伤重的猛兽大多因为伤口感染很快死去,尸体被捡出来扔在营地外。 其实我也不清楚它们到底是因为伤口感染而死,还是因为本身就不自由毋宁死所以甘愿舍弃自己的生命。 如果它们在旷野中受这种伤,很有可能痊愈并且成功活下来,但是在这个笼子里,无一例外的全都死掉了。 血腥和腐臭的气息弥漫着整个大营。 第20章 大战 这是个窒闷炎热的夜晚,没有一丝风,丛林在夜色中静默着。 我把头搁在前爪上,看着树林间影影绰绰、忽隐忽现的身影,阵阵如同耳语的窸窣声、低吼声传来,狼群隐蔽在这片树林中。 每只狼都感觉到了大战前夕风雨欲来的紧张和兴奋感,野生动物的野性让它们无所畏惧,你也许可以找到怯懦的狼,却永远找不到一只背叛狼群临阵脱逃的狼。 我舔着自己的爪子,磨砺自己的尖牙,准备好武器,明天的午夜,敌人最松懈的时候,我们将去营救我们的同伴。 老大从灌木林中向我走来,我抬起头,看着它矫健的四肢敏捷的闪避着那些荆棘,它消失了大半个晚上,在这种非常时刻,让我非常担心。现在看到我不善的眼神,它识趣的摇晃着尾巴讨好地看着我。 我看着它在夜色中如同明灯一样的眼睛,也许在人类看来会觉得很恐怖很可怕,但是我却觉得很温暖。 我叹了口气,孩子大了,有自己的生活了,没准就是和哪只未成年母狼花前月下去了。 我怏怏的扭过头,不理会它的讨好。 老大也反常的没有纠缠,只是静静地趴在我身边,我有些奇怪,扭头,就看到它的眼睛一直在看着我,看到我终于转过头,他亲昵的伸出湿漉漉的舌头舔了舔我的眼睛。 可惜,这家伙没有理会我复杂的心情,而是心情大好似地缠了过来,与我打闹嬉戏了起来。我们滚动着压平了附近的草丛,互相撕咬着,攻击,跳跃,飞扑,最后它被我推倒在地,咬住脖子,我盯着它的眼睛,还不认输? 我觉得他眼睛里好像带着一种纵容的笑意。我苦恼的用爪子蒙住眼睛,肯定是我眼花了,它怎么可能有如此人性化的表情。 玩了一会儿,把白天残留的精力发泄完毕,我们终于疲累的躺下来,互相舔了舔脸,蹭了蹭脖子,算道了晚安。 整个白天,狼群都没有外出,饿了就吃昨天狩猎到的食物,全部都在树林中养精蓄锐。 象群在不远处的河边玩水,甩着长鼻子互相喷水花,狮群则在不远处小心的喝水,我以前以为狮子不会游泳,后来看到一只落水的狮子在水里划拉着爬上岸才知道,它们不是不会游泳,而是讨厌水把它们的毛弄湿,雄狮落水之后,蓬松的长鬃毛黏在背上,确实很滑稽。 刚吃饱了奶水的小金毛滚动着跑到我身边玩耍,不久之后,“小个子”也跟着它来到了这里,我稍微挪动了点地方,以防止被这只还在吃奶的小象一脚踩死。 小金毛和小个子关系很好,虽然小个子一开始很不满小金毛趴在它妈妈的背上,但后来两只幼仔又不知道因为什么,关系变得跟铁哥们儿似地,形影不离,甚至小个子还想把小金毛弄到自己背上。 大个子没有随着象群一起浸泡在水中消暑,它站在河边,把鼻子探入水中,仰着头,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大象是草原上最聪明的动物之一,它们有一种古老的智慧传承,庞大的体型造成的无敌效果使得它们的性格相当平和。 我逗弄着小金毛,让它追着我的尾巴跳来跳去,小象则在旁边眼巴巴的看着小金毛和我,有些不明白这个游戏有什么好玩的,它一直想把小金毛带到河里一起去玩水,可惜小金毛不领情,在河里哇哇乱叫,终于在母狮的帮助下爬上岸之后,再也不肯让小个子接近它一步。 这个插曲让我笑了半天。 平静而安宁的白天很快就过去了,夜幕降临。 象群今天只前进了三十多里,这还属于很容易追踪到的距离,所以人类的营地并没有随之移动。 我们在夜色的掩护下悄然前进,大草原的广漠大地敞开它的胸怀容纳着它的子民。在跑动中,我甚至可以感觉到大地的脉动,风从耳边掠过,远处传来一阵阵旷野的呼唤,那是一种让人既激动又平和的声音,生长于斯的动物们,都能倾听到。 我们绕过地上的一只黑猩猩的尸体,平均算下来,人类想活捉一个动物,那么必然要杀死七八个牺牲品。 人类的营地一片安静,中间的火堆噼啪作响,几个守夜的人正站在一起点燃了一种特制的烟草提神,白色的烟圈升到空中,渐渐消散,偶尔可以听到他们交换着只言片语,抽完一根烟,彼此捶打了一下对方的肩膀,又开始了惯例的巡逻。 我们最好在不惊动其他人的情况下,先解决掉这几个人。 黑狼王站在最前面,它融入了夜色般,几乎毫无声息的悄悄往那几个人身边靠近,老大和另外几只狼紧随其后。 我看到一个黑影从空中一跃而起,一个守夜的人被扑倒在地,连哼都没哼一声,就被黑狼王死死的咬住了喉咙,连挣扎都没挣扎一下就死掉了。 但是也仅仅是黑狼王这边特别顺利,其他的狼并没有黑狼王那么厉害,几声惨叫和示警声传来,整个人类营地骚动起来,衣衫不整的人们抓着手边的武器从帐篷里跑了出来,睡眼迷蒙的如同无头苍蝇一样到处乱走。 响彻夜空的狼嚎声更是让他们心惊胆战,夜风中传来的血腥味让野兽们发了狂一样的攻击。 而我则游走于整个营地,用尽各种手段扑灭那些照明的火堆,用嘴叼着木棍把火堆扒开,用爪子刨着土坑把火熄灭等等,没有光,我们也能精确的击杀敌人,而人类却成了睁眼瞎子,只能束手就擒。 军队就是军队,最开始的慌乱之后,中间那个帐篷里传来一声声严厉的呵斥,和一阵高亢的号角声,衣衫不整的军队拿着武器围在那个帐篷附近,背靠背,开始应付突袭的狼群。 一开始取得优势的狼群,慢慢与人类的军队形成了对峙的状态。 狼群的数量太少了,最开始趁乱杀了许多人,但是相对于军队的总人数,这些损失还是可以接受的。 我跃到那个关押着老三它们的大木笼子前,老三高兴地扒拉着栏杆对我们大声吼叫,应和着狼群的嚎声,被关押的猛兽们也躁动起来,在笼子里乱哄哄的走来走去,发出各种各样、此起彼伏的嘶吼声,身体强健的还撞击着木笼子想逃出来,这些巨响让军队开始惊慌失措。 我解决完了火堆之后,跑到木笼子前,先舔了舔老三的毛,安抚了一下它。 幸好人类并没有在这个木笼子上用的锁,而是用的插销,我冲那些撞击笼子的猛兽们狂吼一声,它们的冲撞使笼子的插销越来越紧,它们好像搞清楚了我的意思,纷纷后退,我满意的点点头,我就说动物其实都很聪明。 使出吃奶的力气,用牙齿拔着那个插销,没有手就是不方便,我忍着嘴巴的剧痛,在努力了半晌之后,终于迎来了胜利的曙光,那个插销“砰”的一声扔在了地上。 门开了。 猛兽们一哄而出,敌人就在眼前,仇人见面分外眼红,它们第一时间所做的不是逃跑而是报仇。 生力军的加入使得战线终于出现了一点松动,这只小队的指挥官急吼吼的大声呵斥着那些有些退意的士兵。 其实这个指挥官的决定没错,如果撤退的话,这只小队绝对会全军覆没,被猛兽们一个个蚕食掉。 正当战线还持续胶着时,远处传来了震天响的地动,这声音是如此熟悉,我立刻高兴地对着天空长吼了一声,是大个子它们来帮忙了。 金色的影子从黑暗中像太阳神一样出现,长长的鬃毛在跑动中迎风飘动,与它并肩而行的是老大好像融入了月光的银灰色身影,紧随它们其后的是一只只勇猛的狮子。狮群也来了。 这场战争毫无悬念的结束了。 只有那个指挥官在狮群出现的时候回到了帐篷里,再也没有出现,不知道用什么特殊的办法逃走了,我把那个帐篷翻了个底朝天也没发现任何密道。 我们大获全胜,被囚禁的动物们在曙光中四散而去,老三和那只狼则重回了狼群,我看着老大和金毛狮子同时出现,才意识到昨天晚上老大到什么地方去了,它们悄悄地结成了联盟。 战场是血腥而残酷的。 残破的士兵尸体被扔得到处都是,秃鹫闪动着黑色的不祥的翅膀落在营地各处,它们高亢的鸣叫着,庆祝着这场盛宴。 我躲开了后续那些残忍的场面,猛兽们不会放弃那些食物,而要我吃曾经的同类却绝对不可能。 我让老三跟在我后面,查看它那狰狞的伤口,那些伤口已经有些发炎溃烂,白色的蛆虫隐约可见,看上去惨不忍睹,我知道,我必须想办法救老三,否则以它的伤势,必死无疑。 营地里的火堆还冒着青烟,我眼睛一亮,想到了一个好办法。 我让正在啃食一头花豹内脏的老大跟着我找来了许多的枯草和树枝,放在还有热度的灰烬上,我小心翼翼的用嘴吹着,把自己弄了个灰头土脸之后,枯草终于冒出了一丝火花。 火又重新点燃了。 周围的猛兽们吓了一跳,纷纷避让,火对于它们来说,是个天敌。 老大强忍着恐惧试图把我推离那堆小小的火焰,我没有理会它,继续往那堆星星之火上添加燃料。 很快,火堆熊熊燃烧了起来。 我强忍着疼痛,衔来一根火棍,来到不远处的老三旁边。 我用目光警告他,忍着,然后把火棍狠狠地按在了老三的伤口上,它发出一声凄厉的长嚎,身体一阵阵剧烈的颤抖。 我知道你很疼,但是如果不这样,你会死的,我看着它,它四肢在地上猛烈地抓挠,爪子蹭破了。 一次又一次,一直到我确定,那个伤口上腐败溃烂的部分已经被我清理干净之后,我才把准备好的草药敷在它的伤口上。 我舔了舔它,好了,好了,痛苦不会再有了,你会平安无事,会健康长大。 第21章 黄雀 满嘴被火烫伤的燎泡和被木头刮破的伤口,让我这几天坐卧不宁,连喝水都龇牙咧嘴,更不用说进食。 反倒是老三,野生动物强悍的生命力在它身上表现得淋漓尽致,第一天还像草原上缺水干死的枯树,第二天就可以大口大口的吃着送到嘴边的肉,第四天已经可以到处撒欢了。 我嫉妒的看着它跑来跑去的样子,深感无奈,一边小口小口的吞咽着被老大撕成碎末的肉沫。老大原本想把食物吞进肚子里之后再吐出来喂给我吃,在我的强烈反对下,只能作罢。 夜袭的成功暂时解除了危机,但是以我对人类的了解,他们绝对不会就此退缩,留给我们休养生息的时间并不多,很快,战斗又将来临,而这一次,将更加危险和残酷,因为吸取了教训的人类不会再轻敌。 我们依旧随着象群在草原上迁徙,天气炎热干燥,每天只有晨昏的时候,会比较凉爽,也只有那个时候,才会启程赶路。 昨天,狮群发生了一次小小的暴动。 有一只雄狮想挑唆两只母狮跟它一起离开狮群,被大怒的金毛狮王狠狠地教训了一顿,两只雄狮的打斗难得一见,过程精彩万分,我在旁边看得非常高兴,唯一不太满意的就是金毛狮王赢了之后,得意洋洋的用震痛人耳膜的狮吼炫耀着自己的武力值。 失败的雄狮被驱逐出狮群,成为了流浪汉,也许它会在外面被其他猛兽杀死,也许会碰上其他的狮群去争夺狮王。 其实我能理解它为什么在金毛狮王地位很稳固的时候挑战它,狮子不适合长途迁徙,它们早已经疲惫不堪,对持续的没有尽头的行动失去了耐性,它们宁肯呆在原地,如果遇到了人类猎手,要么生要么死,都是一个痛快,不用经历这种漫长的折磨。 可惜,它们这一次的领袖和一般狮子的脾气不太一样,不但暴躁而且很有远见,不会轻易的动摇。 经过那天晚上的合作之后,狼群和狮群的关系并没有好转,反而随着危险的离去有些剑拔弩张。 同样是食肉猛兽,在食物日渐稀少的情况下,想要和平共处确实难了点,所以我们和狮群会尽量分立两边,保持着守望相助而不过分接近的距离。 狼群里多了些伤残,所以黑狼王必须率领狼群在更宽阔的领域里寻找食物。每天为此奔忙,常常让我累得无法思考。 当停下来休息的时候,懒惰的金毛狮王会叼着小金毛来到我身边,把小金毛扔给我,好像我是临时保姆一样,天真的小金毛在它父亲的血盘大口下乐呵呵的挥动着四肢,扭来扭去地挣扎着,我只好一边苦笑一边看着它。 自从我知道金毛狮王居然有想上我的意思,就下意识的避开它,对它的接近也丝毫不假以颜色,要么它走要么我走,但是现在,它学乖了,居然知道拿小金毛当挡箭牌。 我想起了以前在灌木林住的时候,看到公狒狒们打架,弱小一方的公狒狒都会抓一只婴儿狒狒挡在身前,让那只进攻的公狒狒投鼠忌器,原本以为这是狒狒群体特有的现象,现在才知道,狮子也会这招。 阳光下,小金毛柔软的毛发闪闪发光,它是一只漂亮的幼仔,有着小狮子特有的淘气和骄傲,有时候过于顽劣,从不知道什么是危险,大而无畏,我很喜欢它。 看到它就想到了与母狼一起生活的那几个月,我们躲在温暖黑暗的地下洞穴中忐忑不安的等待着母狼的归来,不敢越雷池一步,一举一动都小心翼翼,何曾有它这么大胆过? 也许这是因为小狮子是未来的王者,而小狼崽,则是草原未来的独行侠。 狼群分散开形成了一个大约60码半径的不规则圆圈,虎视眈眈的看着那群还在埋头大嚼着半青不黄的草叶的牛羚,这是附近最大的一群牛羚,它们将与庞大的成千上万的牛羚汇合,横跨过大陆的两条河流之后到达水草丰美的另一块平原,在那里度过旱季,到了春季的时候,它们又将回归。 昨天我就发现它们了。 老大伏在草丛中,精光四溢的眼睛眨也不眨的盯着那群活动美食。 而我则躲在老大身后,这几天我的嘴还没完全好,大部分时候都承担着围捕的任务,杀手的部分都交给了黑狼们以及老大它们。 地面的炽热让我时不时小幅度活动一下身体,出门前故意在泥地上打了个滚,白色的皮毛变成了惨不忍睹的脏污,不过也只有这样才能给我更好的掩护。 为了这次捕猎,狼群除了重伤员,几乎全部出动,我被太阳晒得有些头晕眼花,心脏阵阵紧缩,危险即将来临的预感让我焦躁不安,但是怎么看眼前也不会有什么很大的危险。不就是一群牛羚吗?以前比它更大的动物都捕猎过。 我安慰着自己,试图平静下来。 牛羚们悠闲地踩踏着枯草,两只公牛羚为了一片比较青翠的草丛起了争执,弯弯的双角互相碰撞着,激烈的打斗起来。 好机会!打吧,打死打残才好,这样不用费什么功夫就可以捕捉到猎物了。 可惜,我的心声没有被神听到,那两只牛羚用角互相格斗了一会儿之后,突然互相退让了一步,决定分享那片草地。 我扼腕。 看来草原之神从来不希望它的子民有这种捡便宜的侥幸心理,可是,偶尔让捕猎轻松点,也不会怎么样吧,我嘀咕着。 狼群进攻了,黑狼王和老大从草丛中站起来,以最快的速度逼近那只我们看中的牛羚,受惊的牛羚立刻聚集到一起,开始惊慌逃跑。但是那只目标牛羚在慌乱中跑错了道路,被老大尾随着堵截在了一颗面包树旁,随着老大一跃而起,黑狼王以及其他两只狼随即赶到,一阵尘土嚣起,掩住了混战中的身影,很快,一切见了分晓。 老大嘴边犹带着血迹,高兴地向我跑过来。 但是异变在天空发生了。 我看到几个黑色的模糊的影子悄无声息的接近着狼群,是人类的轮廓,好像裹在一层黑雾中,他们突兀的出现在空中,一动不动的漂浮着,我注意到,他们三个人围成了一个圆圈,刚好把狼群困在其中。 我仰天发出一声嚎叫示警,狼群面面相觑,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老大不知所措的看着我,我冲过去咬了它一口,示意它跟着我。 漂浮着的影子也越来越清晰,狼群终于反应过来,一哄而散,向各个方向逃走。 一声冰冷的不屑的哼声在耳边响起,狼的五感特别敏锐,我注意到落后我一肩的老大消失不见了。 急刹车,停下狂奔中的脚步,扭头,就看到老大停在了不远处,好像被什么透明的东西拦住一样拼命挣扎着。 而那三个人彼此对望,点了点头之后,双手举起比划着一个个复杂的手势,随着他们的比划,一个个古奥难懂的符号形成一圈圈的波纹从他们脚下向四周延伸,我看着一只只逃走的狼被那些波纹命中之后,惨叫一声倒在了地上。 我第一时间不是惊讶于他们的手段,见识过现代武器,这些力量即使很诡异,比起恐怖的原子弹氢弹之类的还是不够看,但是我不能不担心老大的安危。 那些波纹已经离我们很近,我跑回去,狠狠地撞着那个困住老大的透明的屏障,但是丝毫用处都没有,老大急得在里面团团转,不停的咆哮着,用爪子挠着地面,我知道它想让我单独逃走。 我看着它温柔的深棕色眼睛,摇摇头,只有这一点我做不到。 即使在我失踪的时候,它也从来没放弃过我,而现在,我也不能丢下它不管,我仰着头,看着那三个人,眼睛被阳光照射,微微眯起,不就是人类吗?我当了二十几年人,难道还会怕你们! 没有想到会在这里分别,如果就这么死去的话,我真不甘心! 还有很多事想做,想和老大、老三,也许还有黑狼王以及狼群的同伴,如果金毛狮子愿意放弃它的歪念头,那么把它和小金毛也算上,在草原称王称霸,横行无忌,快乐生活。 那么多乱七八糟的点子现在都来不及实现了。也不知道狮群是不是遇到了同样的危险。想来,对付它们应该比对付我们要困难得多,不过依照这回人类偷袭的诡异手段,只怕金毛狮子它们也没办法幸免。 人类为什么一定要和自由生活在大草原上的动物作对呢?我想不通他们捕捉这么多动物做什么,这已经大大超过了正常狩猎的范围。 波纹袭来,一阵剧痛从全身的每一个角落袭来,打断了我的胡思乱想,我看了先我一步倒在地上的老大一眼,失去了知觉。 第22章 在路上 老大在清晨的阳光中懒洋洋地打了个哈欠,起身抖了抖被夜露打湿的皮毛,飞溅起的细小水沫在渐渐温暖的淡金色阳光下反射着夺目的光泽。 我用尾巴甩打着那些阴魂不散的蚊虫,即使在不断行驶的马车上,这些蚊虫都能紧紧跟上不掉队,让人不得不佩服它们的顽强。 昨天上午我醒来之后,发现自己和老大被关在一辆马车上的木笼里,环顾了一下四周,不出所料,黑狼王、老三以及狼群中的其他成员都被活捉了。 幸运的是,我们都还活着。 还活着就好。活着就有希望。 老大在我之前就醒了过来,看到我睁开眼睛,兴奋地跑过来蹭着我的脖子,我发现它的爪子和脸上到处都是伤痕,再看到笼子上深深的抓痕,就知道,在我醒来之前,它一直都在和这笼子过不去。 我安抚的靠着它低声呜咽,舔着它受伤的爪子,老大平静了下来,趴在那儿让我随意的靠着,有一下没一下的梳理着我的皮毛。 马车剧烈的摇晃着,在浓密的枯草上碾出两行深深的车辙,顺着平坦的草原渐渐消失于视野中。 我允许自己走神了一小会儿,之后,集中精神开始观察周围的一切。 很快,我就知道那个即使在炎热的天气也一丝不苟的穿戴着全副软盔甲,腰间挂着一把锋利的长剑,表情沉毅的英俊男人就是这只队伍的首领。 光是他身上浓厚的血腥杀戮之气,就可以知道,这是个极其厉害的角色,完全不是以前遇到的那个小队首领能比拟的。 但是他并不是这只队伍中最特殊的人,最特殊的角色应该是坐在车队最后面那三辆马车上的人物,他们并不经常露面,大部分时候都躲藏在马车内。 士兵们不喜欢他们,因为他们总是提出各种各样的无理要求,并且态度极其傲慢,我经常可以听到照顾我们的士兵胆怯、忌讳而又不满的抱怨。 我开始通过观察他们的一举一动,认真学习他们的语言,很快,我就知道那个首领的名字是“雷纳德”,是一个小城邦的将军。 从他们的行动可以看出来,那三个抓住我们的人并不是他们的同伴,而是类似客卿或者雇佣的关系,总而言之,我牢牢地记住了那三个人的样子,有机会,我不会介意报这个仇。 而我们的身份,更类似于货物而不是猎物。 草原在渐渐离我们远去。 天边飘来一片黑云,天阴沉沉的,看起来好像要发怒了一下,可以闻到前方久违的潮润的雨水气息,气温也稍微下降了一点。 车队停留在原地,打算午休。 我听到后面传来骂骂咧咧的声音,还有老三委屈的呜咽声,赶紧提起因为马车的摇晃而有些萎靡的精神,抬起头,就看到那个专门投放食物的红色皮肤,长相粗野的士兵正踹着老三那个笼子大声咒骂。 一群正闲得无聊,没事也打算寻衅的士兵围上来,他们对着老三以及其他几只半大的狼指指点点,嬉笑连天,其他笼子的狼都站起来看着这一幕,黑狼王低低的咆哮着,好像在威胁着这些无礼的人。 老三的伤口才刚刚长好,腰部一大块丑陋的伤疤,加上以前的伤口,整个身体长满了疤瘌,皮毛也东缺一块西少一块,瘦小的身体,看起来很是让人心痛。 但这只是我的感觉而已。 那个粗野的士兵跑到旁边找来了一根树枝,用佩刀削尖,拿在手里就往老三那个笼子里捅,老三蜷缩着到处躲闪,几次差点被他刺中。 我赤红着眼站起来,发出愤怒的咆哮,老大平静地站在我旁边,暗色的眼睛发出血红的光芒死死地盯着那个士兵,狼群骚动了起来,所有的狼发出此起彼伏的咆哮声,整个营地顿时一阵混乱。 “轰隆,轰隆——” 天空一阵响亮的雷声响起,大雨倾盆而至。 雨水冲刷着我的皮毛,我站在那儿,仰头长啸,黑狼王在旁边附和着我的啸声。 士兵手中的树枝被吓得掉在了地上,恼羞成怒的捡起那根树枝,就往我们这边走来,当看到我的时候,他愣了愣,我轻视地看着他。 首领被这场骚动引了过来,严厉的眼瞪着这群兵士,那个手里还拿着尖头树枝的粗野士兵涨红着脸,辩解着,指着老三他们所在的笼子。 首领沉思了一眼,看了看老三,好像在做什么决定。 我知道,如果他们是做动物买卖的话,老三的外表注定了他并不讨喜,很容易被他们淘汰,而他们也绝对没有放生的意思。 我和老大一声咆哮,拼命的冲撞着笼子,马车在我们的撞击下猛烈的发出哐啷的巨响,受惊的马扬起前蹄,凄厉的嘶鸣起来,周围的狼嚎声响彻了营地,应和着天空的巨雷、闪电和暴雨,整个一末日景象。 那个首领看着这一幕,手一挥,制止了那个粗野士兵的啰嗦,训斥了几句之后,转身离开了这里,走之前,他深深地看了我一眼。 我傲然地回视他。 雨水洗净了我上回在泥坑里打滚沾上的泥泞和草屑,复原了我的本来面目,我是一头醒目的稀有的白色的野狼! 我对着老三的笼子叫了几声,它高兴地抬起头,回应着我,然后又冲着黑狼王那边叫唤了几声,黑狼王一个喷嚏,不屑地转过头,装作没看到。 老三没有介意,只是舒展着瘦弱的身体,也学我洗了个澡。 一切恢复了平静。 第二天,换了一个照顾我们的人,这个士兵寡言少语,做事认真负责,除了不利于我学习语言以及了解这个队伍的动向外,其他我都很满意。 这之后几天,时不时就有几个士兵走过来看看我,把我当稀奇物品一样的观赏着,我现在总算体会到动物园里被人围观的动物的暴躁感。 甚至连首领雷纳德每天都会抽空看看我们,兴致来了的时候,会亲自动手投放食物,他感兴趣的看着我,偶尔的时候,伸手试图摸我的头,被我侧头躲过,用锋利的牙齿逼退,然后无奈的笑笑,说了几句什么。 老大趴在我身边,冷冷的看着雷纳德的一举一动,它随着年龄的长大,越发内敛和深沉——除了在我面前,要不是总和我打闹玩耍,同以前一样死死地黏着我,我都要觉得自己面对的是一头学哲学的狼。 只要我在他身边,就算把它关在笼子里,它都能悠闲自在,好像一点也不在乎。 我们在草原上走了十天,白天太阳酷热的时候休息,晚上天气凉爽的时候则加紧赶路,走走停停,草原渐渐地留在了我们身后。 这天,我们经过了一个土著的聚居点,那里有一个小小的贫瘠的村落,我们停留在这里,受到了土著村民们的热烈欢迎,满面灰尘的士兵更是激动地高声欢呼,我们被留在了用栅栏围起来的一个小广场。 衣着褴褛的村民们满脸谄笑,捧着劣质葡萄酒、各种时兴瓜果、黑麦面包以及烤肉款待士兵,士兵们大声说笑,大肆吃喝,时不时揩一下土著少女们的油,而首领雷纳德则被村长迎接到家中亲自接待。 圆月高挂。 我怏怏趴在地上,想起雷纳德离开之前特意检查了一遍木笼,我悄悄弄松的插销被他发现了,他拿着那个插销,若有所思的看着我,然后招来了两个士兵守在了笼子附近。 一个绝好的逃脱机会就这么浪费了。真是狼算不如天算,我叹气。 老大不明所以的看着我,它舔着我的皮毛,亲热的安慰着情绪不太好的我,这家伙就是这点好,总是能轻易地察觉出我的情绪波动,有时候我真怀疑是不是我们一母同胞,所以有了奇妙的心电感应。 突然我竖起耳朵,察觉到了什么动静,我和老大抬起头,看向村落那个方向,一个人影慢慢地挪了过来,是一个十七八岁的小男孩,有一张秀气微黑的脸庞,修长细瘦还没有长成的四肢,手里端着一个大盘子,上面放满了食物和两大瓶酒。 士兵们笑嘻嘻地迎了上去,应该是村里的大人派他过来送东西的。 他好奇的看了看我们,在看到我的时候眼睛一亮。 指了指我,噼里啪啦地询问着那两个士兵什么。 那两个士兵一边大口大口灌着酒,一边信口回答着,少年悄悄地向我们靠近,手毫不胆怯的伸进笼子,想摸我的头。 我没有躲,因为这个少年是无害的,他明亮的灰蓝色眼睛羞涩而腼腆,闪着热情而好奇的光芒,他的手很温暖,我让他摸了我一下之后,甩开了他的手。 他失望地看着我,然后对着我叽里咕噜一阵鸟语,指了指老大,又指了指我,双手兴奋的比划着,很久之后,我才知道,原来这小子在对我们说一个神话故事。 可惜,当时我听不懂,只是在他的滔滔不绝中打了个哈欠。 他闭上嘴,总算想起来我们存在着不可逾越的种族差异和语言障碍,一步一回头的离开了宿营地,回到了村落。 我们在这里休整了三天,之后重新启程,在第十八天的时候,我们来到了一个人类的城市。 第23章 自由城邦 红色的岩石筑成的高大的城墙,一条人工挖掘的护城河环绕着城墙缓缓淌过,里面的水是引入的海水,宽大的吊桥在眼前缓缓落下,可供五辆马车并排行驶的宽度足以满足任何需要。 空气中弥漫着散发阵阵调料芬芳气息的烤面包的香味,也能够闻到家禽家畜那腥臊难闻的气味,经过的街道上,到处都是行色匆匆的人群,穿着风格迥异的服装,操着口音不同的语言,不同肤色的人们正在讨价还价,在他们身边有各种各样的艺人,跳舞,变戏法以及玩弄一些小魔术,周围的观众偶尔发出一阵喝彩,扔在地上的作为打赏的钱币叮叮当当作响。 这是一座典型的商业繁荣的古代小城。 我们的到来也没有引起他们过多的关注,在街上到处乱跑的孩子们尖叫着跟在我们,被士兵们用刀剑威吓着逃走,而大人则相互交头接耳,议论纷纷。 我闻到了海的气息,果然,随着车队的行进,穿过一条极长的走道,我们来到了一个海港,大大小小的船只停泊在那儿,舢板与小舟夹杂,胖胖的笨重的商船与灵活的精悍的战舰并列,水手们唱着粗哑的号子,码头一片噪杂,货物和人不停地上下,繁忙而拥挤的码头,代表着活力与财富。 进入城市之后,那三个神秘人物被几个士兵护送着消失得无影无踪。 人类城市杂乱而无序的各种噪音和气味,让狼群躁动不安,它们绕着笼子不停的走来走去,对着那些好奇的注视着自己的人类呲牙咆哮,凶暴的样子往往使人毛骨悚然。 雷纳德把我们暂时安置在海边的一栋围墙很高的房子里,里面应该是专门用来关押抓回来的动物,一个个笼子并排放在宽敞的院子里,满是前任居住者留下的气味、毛发、食物残渣以及没有完全打扫干净的粪便等污物。 野生动物都需要广阔的自由活动空间,以及各自的地盘,对于其他猛兽留下的气息都很排斥,所以为了把我们全部赶到这些笼子里花了很长一段时间。 只有我,以及跟着我的老大,没怎么反抗的就听从安排了,识时务者为俊杰,无谓的反抗只是浪费精力和时间而已,毫无必要,我捡了一块比较干净的地方蹲下,看着黑狼王与院落主人的对峙。 骄傲的黑狼王表情冷静的看着那个肚子圆滚滚,穿着绸缎长袍,手里拿着根鞭子的中年男人,他挥舞着鞭子啪啪的打在笼子上,鞭稍透过空隙钻入笼中打中了一只狼的前腿,那只狼被激怒了,冲到笼子边对他咆哮着,眼中冒着凶光。 那个中年男人猥琐的笑了起来,好像遇到了什么好玩的事儿,我冷眼旁观,这种优势者对于弱势者的凌虐,屡见不鲜,借着笼子的保护,这个男人虚弱的勇气才终于有了张扬的空间。 他狠狠地挥动着手中的长鞭,不停的抽打着,怒骂着,笼子的狼每一个身上都有了数道鞭痕,但是它们丝毫没有胆怯,鞭打让它们更加暴躁,而不是屈服。 看到这一幕的时候,我才发觉,原来我始终无法摆脱我人类的心理和想法,我会思考,会权衡,会放弃,会屈服,会妥协,而他们则更为纯粹。 对峙继续进行了下去,在旁边的雷纳德突然和他说了什么,那个男人考虑了一下,放下了手中的鞭子,黑狼王它们终于能够留在现在的笼子里。 笼子下有几个木质的转轮,他们把笼子从马车上卸下来,放在了院子里。 雷纳德走到我面前,看着正悠闲地观察周围环境的我,一路上,我也没给他什么好脸色看,不知道为什么,他就是对我越来越注意,但是作为被囚禁的对象,更何况他还破坏了我的逃跑计划,我对他可没什么好感。 但是想到他在旅途中救了老三,我又觉得也许他并不是那么坏,对人类来说,对我们这些动物讲仁慈,讲道义,原本就是可笑的事情。 这么想了一遍,我终于稍微有点释怀,他是敌人,但不是最坏最该死的那个。我舔了舔爪子,下了结论。 他那张稳重沉毅的英俊脸庞在我瞳孔中放大,我这才注意到,在我走神的时候,他凑到了笼子前,脸都差点靠在笼子上了。 他不怕我,也不惧怕其他的狼,他见多识广,我相信丧命在他手上的人比我捕杀的猎物也少不了多少。 一般的士兵都会注意与笼子保持距离,曾经有个士兵靠得太近,半张脸被一只狼的爪子撕破了。 他深邃的眼睛与我对视,我不知道他看出来了什么,或者他以为自己看出来了什么,总之,他直起身,然后与跟在他后面的胖男交谈了几句,这一句中我能听懂一个词——“我的”。 老大警觉的看着他,用冷静而杀气四溢的眼神,他看着老大,好像看到了什么奇怪的现象,又指了指老大,和身后的胖子说了几句,胖子连连点头应和。 对他势在必得的目光,我感觉很不好。 事实证明,我有奇妙的第六感。 当天晚上,我和老大吃完他们送来的午饭——一只整羊——之后不久就失去了知觉,等我醒过来的时候,发现自己又换了个地方,这个地方是一个整洁漂亮的花园,而我,也没被放在笼子里,而是关在一个空荡荡的房间中! 房间用一道青铜制成的栅栏一分为二,一边是我现在呆的部分,另外一边,则看起来像个卧室。 我闻到了熟悉的气味,是那个雷纳德! 他为什么要这么做? 我想不明白,难道想把我单独留下来驯养成自己的宠物?像我这种特别的白狼当宠物倒是可以当成一个在贵族中互相炫耀的玩物,可惜,我不愿意,也不会让你如意。 想到发现我失踪的老大会怎样的暴躁,我更是坐立不安,上一回我晕倒,他就撞笼子把自己弄得遍体鳞伤,而现在,我完完全全失踪了,它肯定会发狂!我简直不敢想象,它会遇到什么事,人类遇到这种情况,肯定不会想到安抚动物的情绪,而是直接干脆的杀了它解决麻烦。 我把我这边垂落下来的亚麻织成的精致长窗帘撕成了碎片,墙壁上的挂毯也毫不客气的毁了个一干二净,在雷纳德回来之前,这半边房间已经不能见人了。 晚上,雷纳德终于回来了。 穿着比以前那身软盔甲华丽许多的贵族长袍,精致的宝石扣子和黄金腰带,让他从一个铁血的军人变成了一个风度翩翩的贵族。 他看着我那边一团乱的情况,哑然失笑,丝毫也没有生气的样子,一直以来面无表情的严肃脸孔第一次轻松地笑了起来,他指挥身后的侍从拿来了一大盆鲜肉。 我看着他,背毛竖起,疯狂地咆哮着,我是一头狼,不是狗!你无法圈养我! 他不以为意的打开栅栏下的一个狗洞大小的小门,把那盆鲜肉推了进去。 我理都没有理,只是站在那儿,死死的盯着他。 他席地坐在那盆肉附近,不停的发出一个奇怪的音节,重复了十几遍之后,我才意识到,这是他给我起的名字,类似“伊克”的发音。 我暴躁的听着他在那儿说话,不停地在室内走来走去,走累了之后,就走到离他最远的角落趴下来休息。 他尝试了一会儿发现与我沟通毫无效果之后,有些失望。 这之后的夜晚很平静,他看了会儿书,之后熄灯上床睡觉。 第二天,我没有进食,他没有觉得意外。 第三天,我没有进食,他开始生气。 第四天,我没有进食,他找来了那个胖子商量。 第五天,我没有进食,他坐在栅栏前和我说了一会儿话。 第六天,我没有进食,他没有回来睡觉。 第七天—— 第八天—— 野兽可以连续一个星期不进食,但是十天半个月的话,那也只能饿死。 我已经有点奄奄一息,但是我没有后悔,因为我知道,老大肯定比我现在的处境更严峻,只有我的坚持让雷纳德放弃,才能把老大救回来,我所希望的是,一切都不会太迟。 第十天的时候,他终于又回来了,脸色有些憔悴,他不顾仆人的害怕拆掉栅栏,端着一盘鲜肉走到我身边,而这个时候,我已经没力气攻击他了。 他抚摸着我白色的皮毛,说着我听不懂的语言,他想驯服我当他的宠物,到最后,却不知道是谁驯服了谁。 他挑了一块很小的肉递到我嘴边,试图给我吃下,我扭过头,无声的拒绝。 他苦笑了一声,又说了一句什么,我听到了一个熟悉的音节,“——送回——” 我终究得到了胜利,我终于抬头看了他一眼,与他的眼睛对视,我想告诉他,我有同伴,有要去的地方,我向往自由,我想念大草原,这里不是我的归宿。 希望他能理解。 他看着我,眼睛闪着奇妙的光彩,又伊克伊克的叫了起来,好像很激动,我头疼得趴下,很想告诉他,我觉得这个音节不好听。 这个晚上,雷纳德打了个地铺睡在我旁边,第二天,他把我送回了那个院子。 老三和黑狼王看到我回来,发出高兴的咆哮声。 我回到了原来那个笼子,就看到遍地鳞伤的老大晕迷在了地上,边上是一块已经变质的肉。 我舔着它的伤口,没有注意到雷纳德是什么时候离去的。 老大在我持续不停的舔舐下,终于慢慢清醒了过来,看到我的时候,它愣了愣,不敢置信的想站起来,虚弱的身体让它脚直发软,它轻轻的靠过来,缠着我,不停地嗅闻舔舐。 看着它兴奋的样子,我摇头,这家伙,真是个大麻烦。 第24章 蛮族少年 老大晕晕乎乎的坐在笼子里,无神的眼睛没有焦距的看着墙壁上小小的通风口,它晕船了。 我满头黑线的看着它,从来没想到原来动物也会晕船。这还是我第一次看到一向沉静强悍的老大这么软弱无力的样子,好比看到一个一直装大人装成熟的小屁孩终于表现出他这年龄该有的言行举止一样。 我看着它勉强撑着的蹲坐在那儿,一个浪头打过来,船大力摇晃了一下,“啪”一声,老大暖呼呼的身体又不可抗拒的倒在了我身上,我懒洋洋地趴在那儿等着接住它,蹭了蹭它的脖子,它回头瞪了我一眼,又挣扎着坐起来。 我用爪子捂住眼睛,尽量忍住在地上打滚大笑的冲动,这真是——太可爱了。 在这条船上,装载了大量的货物,从活物——奴隶与动物,到商品——油料与粮食,塞得严严实实,整条船就好像春运期间超载的客车一样,臃肿不堪,摇摇晃晃,吃力的在海洋中前进,让我经常怀疑我们可能会葬身在这无边的大海中,永远回不了草原。 狭小的船底、炎热的气候、污浊的空气,时刻威胁着我们这些舱底乘客的性命,疫病往往在不经意之间就流行了起来。 每天都可以看到水手们捂住口鼻下到货舱,一个个清点着那些活物,发现染病的奴隶和动物就立刻抓住,抬出去,然后再也没看到他们回来,我知道,它们都被活生生扔到了海中成为了鲨鱼的食物。 无声的沉默和恐慌在活物们中蔓延 那些瘦骨嶙峋的奴隶们用异域的语言互相倾诉,在泪水中醒来又睡去。而动物们则非常暴躁,极狭窄仅能容身的笼子让它们不停的抓挠,吼叫,直至精疲力竭,脚爪迸裂,无力的卧倒。 我与黑狼王尽力安抚着狼群,在这个时候,黑狼王作为已经被承认的狼王的魅力终于显现出来,即使在这么恶劣的条件下,它依然冷静而克制,双眼闪着智慧而诡谲的光芒,它时不时的吼叫两声压制住狼群的躁动。 我们必须尽量节约体力,保持平和的心境,虽然我不是精神胜利法的推崇者,但是我同意积极向上的心态对身体健康,以及防止疫病有好处。 同船的有各种各样的动物,包括像狼、豹子、老虎这些猛兽,也有像火鸟、绿皮鹦鹉这样有着绚丽尾羽,极具观赏性的鸟类。 我很讨厌那只呱呱乱叫的绿皮鹦鹉,它简直没有一刻是安静的,而那只漂亮的火鸟则讨喜得多,它大部分时候都收拢尾羽安静的挂在笼中的一角。火鸟的尾羽非常艳丽华美,就好像把大草原那些浓墨重彩全部浓缩在了身上一样。 火鸟因为稀少而美丽,所以很珍贵,它独享了一个比较宽大的笼子,每天都有专人清理它的笼子,放上干净的食水。 每天早晨,它都会伸展开它美丽的尾羽,轻轻的用尖尖的长嘴梳理整齐,优雅的在架子上走来走去散步,自从我发现这一规律,就每天叫醒老大,准点守候这一值得期待的时刻。 火鸟从来没有在那些水手面前展开过尾羽,我不止一次看到那些水手敲着它的笼子,大声呵斥,它都爱理不理的低着头装没听见。 渐渐地,火鸟好像发现了我的偷窥,我们达成了一种不可言说的默契,它会等到我醒来才梳理自己的羽毛,而我则会帮它注意水手们的动静,在他们跑进来之前,叫一声示警,它就会立刻收拢那华丽的尾羽。 我给它起了个名字,叫小火。 我们乐此不疲的玩着这个游戏。 在持续航行了十天之后,这条老旧的破船终于又熬过了一次旅程,把我们平安的送到了目的地。 这是罗斯帝国的首都,号称万都之都的圣洛克城。 如果前面雷纳德所在的那座城邦是商业都市,那么,这座城市就是一切的中心。 巨大无比的码头,原本庞大的商船成了小不点儿,淹没在周围的船海里,艰难的按照指示灯靠近码头卸载货物。 抬头就可以看到高踞在城中山丘之巅的华丽宫殿,俯瞰着整个圣洛克城,我彷佛看到了帝国的建立者站在那儿,望着属于自己的领地,手随意的划拉一下,一座辉煌的城市由此崛起。 再一次接触到这种大都市的气息,让我整个人都兴奋了起来。 码头搬运工们小心翼翼的走入货舱,打开笼子,驱赶着奴隶们下船,之后,才轮到我们这些动物,对付我们,他们更是谨慎,我看着他们战战兢兢的动作,就知道,这些人只怕吃了不少苦头。 驯服野生动物,稍不注意就会祸及自身,而有些动物,永远不会被驯服。 一个年幼的搬运工跌倒了,被旁边的监工一鞭子抽过来,他痛得在地上打滚哀嚎,周围的其他奴隶默默看着这一幕,我注意到他们眼中的隐忍、愤怒与悲伤。 他们的额头上有一个形状像马蹄的烙印,那代表着他们奴隶的身份,也代表着他们的主人的徽章。 没错,我现在所在的世界是一个奴隶制时代,这是个完完全全的异时空,不知道为什么,也许是早有心理准备,我很平静的接受了这一切。 我们被直接运送到了附近的一个市场。 跟随我们一起而来的胖子一边擦汗一边喃喃咒骂着,看到我和老大经过的时候,表情犹豫了一下,最终挥挥手,招来了一个下仆,吩咐了几句,我听出来是要把我们先放一边。 经过这么久,配合周围的环境、表情、动作,我已经可以知道他们一些简单对话的大概意思。 市场上人潮汹涌,摩肩接踵,堆积如山的货物,因为没有地方存放只好随意摆放在地上,卖主就坐在旁边招揽着生意。 很明显,这个市场是分区的,这一区主要是奴隶与动物买卖,把人与动物等同,可以想见,奴隶低下的地位。 不过这里大部分都是奴隶,只有小部分的动物,而且大都是猛兽或者观赏性强的动物,我甚至还看到了一个摊位上正在出售草原上最美丽的沙砾树。 胖子监督着搬运工们把我们放进一个栅栏里,奴隶们的手脚用绳索好像串烧一样绑在一起,他们惧怕的看着我们,因为被关在我们附近而胆战心惊,其中一个年幼的小孩被吓哭了。 在这个分区的中间,摆放着几个高高的木台,那里时时刻刻都在进行着奴隶的拍卖。 现在左边那个高台上站着一群浅橄榄肤色的蛮族,蛮族是雷纳德对他们的叫法,就我看来,虽然没有自觉,但是语气中的轻嘲还是显而易见的。 但是蛮族其实不容小觑,他们有强健的身体,纯洁的意志,无论男女老少,都是名副其实的武士,只是他们文明发展程度不高,又没有一个领袖的引导,所以这支强大的力量还隐藏在暗处,但是谁知道什么时候会爆发。 毕竟就我学过的历史来看,蛮族入侵颠覆更高级文明——从西方的古埃及文明的断绝到中国的蒙元、满清,是很常见的事。 我有些惊讶的看到那群蛮族里面有个眼熟的少年夹在其中,赫然就是我们被押送的途中经过的那个蛮族村落给看守送食物,并且对着我一阵叽里呱啦的清秀少年。 在短短的时间内,他就褪去了稚气和青涩,现在站在那儿的,是一个已经成长的蛮族武士。 以前热情单纯的眼睛现在变得深邃而内敛,他沉默的注视着、观察着周围的一切,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也许其他人看不出来,但是见过他一面的我清楚的看出,他的眼中满是不甘、不屈。 他抬起头,目光炯炯的看着眼前那群正在出价的商人和奴隶主,好像对他们不屑一顾。 他鲜明挑衅的态度立刻引起了下面几个奴隶主的怒火,他们指着他怒骂着,拍卖台上的监督立刻气愤的一鞭子抽向他,他终于缓缓低下头,好像终于屈服了似地,那几个奴隶主满意的点点头。 突然,他好像想起了什么,头猛地抬起,眼睛急切的向四周搜索,他看到了我。 我们四眼相对,我平静地与他对视。 他低下头,偷偷地拉着身边同伴的绳索,让他注意看我这边。 那些正不忿的蛮族陆陆续续的把头转向了我们这边,当看到我的时候,他们的眼睛都亮了一下,但是随即那些火花又熄灭了。 很明显,也许我带有他们那个民族传说中某个有名人物的特征,所以蛮族少年把我当成了救星或者精神支柱,他想让周围的同伴也能从我这儿得到勇气和鼓励,以面对接下来的残酷生活。 但是我并不是他们的部落之神,他们看到连我都处于与他们相同处境的时候,只怕会更加失望和丧气。 蛮族少年沉默了,但是依然不放弃的看着我,似乎想从我这得到支持。 我想了一会儿,站起来,看着天上那轮炙热的太阳,发出一声长啸,周围安静了下来。 我温和而又严厉的看着他,希望他能明白。 希望从来不能靠别人的施舍,也从来不能从他人处得到,只有依靠自己。 老大和黑狼王也走了过来,我们三个并排站在那儿,他们随着我的目光看着那个蛮族少年,他们领导着狼群集体发出了一阵响彻云天的大吼。 这一幕,让那群站在高台上,任人指指点点,出价拍卖的蛮族起了一阵小小的骚动,虽然很快就被监督镇压了,但是我知道,他们的眼睛重新充满了生机和活力。 蛮族少年咧开嘴笑了,爽朗大气的笑,刚刚的屈服好像一阵轻烟一样消散不见,他重新充满了勇气和力量,不过这一次他学会了隐藏。 第25章 命运 拍卖会进行得很顺利,数之不尽的奴隶一批批的被赶上高台。 哈克——也就是那个胖子,喜笑逐开的晃动着钱袋里的金币,他已经把所有同船而来的奴隶卖出去了,那几个美貌的异族女奴都得了个好价钱,现在只剩下我们这些动物了。 我们被扔在那个空出了许多地方的栅栏里,等待着不能自主的命运的到来。 老实说,我厌恶透了这种感觉。 唯一让我心情好点的是,在船上有些焉头焉脑的老大终于恢复了精神,正懒洋洋的卧在我身边,把头搁在自己的爪子上闭目养神,它对周围的那些大声噪杂,不论是奴隶的惨叫,动物的哀鸣或者商客的喧嚷都毫不在意。 就好像还身在草原,我们刚刚捕猎到了一头瞪羚,美餐了一顿之后,开始享受悠闲的休憩时光,打打瞌睡、追逐打闹、互相舔舐、奔跑跳跃,快意而自由。 哈克笑嘻嘻的陪着一个买主来到了栅栏外,肥肥的肚子随着走动的步伐一颤一颤,一步一低头,正和那个买主解释着什么那个男人肤色蜡黄干瘪,有一双像蛇一样阴森的眼睛,我看到他的第一眼就觉得这个人不是个善茬。 他一边听着哈克的介绍,一边绕着栅栏走来走去,很快,他就做出了选择。但是很明显,他的这个决定让哈克有些为难,那个男人蜡黄色的脸阴沉沉的看着哈克,嘴里飞快的吐出一连串的话,转身就打算离开这里。 哈利急得在旁边跳了起来,赶紧拉住他。他妥协了。 生意谈成了。 哈克的脸色却并不好,很明显,这个结果并不理想,但他已经没有后悔的余地。 我们就这么被当成商品卖出去了。 很快,一群裸着上身,肌肉结实的陌生男奴就来到了栅栏前,他们左脸上烙了一个交叉的剑戟图案,一个个训练有素,对付每一种动物都很有经验,食物与长鞭并用,很快,栅栏就被清理一空。 宽大的石头砌成的整洁平坦的街道,两旁是高高低低类似古罗马风格的建筑,随处可见庞大的被几个人合抱的雕刻着各种图案的柱廊撑起的公共建筑,路边很多无事可做的游民三五成群的围成一团高谈阔论,或者在某些建筑中进进出出。 最让我惊讶的是,我居然看到了世界上最古老的职业——妓女——光明正大的在街上拉着生意,她们体态丰腴,穿着暴露,画着浓妆,媚笑着看着过往的行人,一旦发现有人多看了她们一眼,就会一拥而上。而周围的人却见怪不怪,满脸镇定在妓女们中走过,遇到纠缠不清的妓女也会毫不客气的怒斥,惹来周围一群吃吃的笑声。 车队在城中缓慢的穿行,我看到了巨大的公共浴场、剧院以及竞技场、斗兽场,还有无数的供奉着光明神以及其他神祗的恢弘的神庙。我也看到了夹杂在这些光明面下的阴影,那些狭窄的街道上低矮的房子,衣衫褴褛的人们目光呆滞的看着周围的一切。 我们在一座建筑物的后门停了下来。 蜡黄脸的男人踩着男奴的背从马车上下来,吩咐了周围跟随的仆从一句,离开了这里。 我们被送入了那个建筑物的一楼。 血腥的气味迎面扑来,让人差点窒息,我从来没有闻到过这么浓厚的血腥味,这只有成年累月屠杀成千上万的动物才会有这么浓烈味道。 这味道渗入了石墙中,即使外表洗刷干净,而永远不会消散。 我终于知道这里是什么地方,也终于知道我们将面临什么命运。 这里是斗兽场,或者说是竞技场,而我们,就是即将上场的祭品。 穿行过一个个的格子,里面有些空着,有些有动物住着,在看到有人经过的时候,它们站起来,走到笼子边,吼叫着,或多或少的带着伤,缺了半只耳朵或者半截尾巴还算轻的,有些少了一只眼睛瘸了腿。 我不寒而栗的一一看过去,心里阵阵发凉。 我们被关在最里面并排的四个笼子里。 晚上,照顾我们的男奴往笼子里扔了半只牛羚,第一次,我看到食物没有丝毫的食欲,那只牛羚全身伤痕累累,两只角,一只是陈旧性伤痕,被折断了,另外一只是新伤,被整个齐根断掉。 如果我没有猜错,它是刚刚斗兽场上的牺牲品。 老大看我碰也不碰那个食物,不解的看了我一眼,走过来,趴在我身边,舔舐着我的脸,梳理着我的毛发,我苦笑的看着他,冲它低低的吠叫了几声,想让它不要理我,自己先吃。 老大没有理我,反而安静的靠在我身边,呜呜的安慰着我。 我叹气,我没有过多的选择,如果不吃东西,没有体力,那么面临残酷的争斗时,必将不能幸存。 只是,现在,此时此刻,我不想违背自己的心意。 月光从栏杆外照射进来,给地上撒了层银粉。 我听着外面震耳欲聋的喧哗声,“杀了它,杀了它!”“你个垃圾,快点干死它。”“必须死!”各种疯狂的喊叫好像让人进入了一所疯人院,野兽的嘶吼声几乎被淹没在这些噪音中。 我听到看守这里的那两个男奴正在讨论今晚上的战况。 “怒牙一定会赢的,它一直都赢。” “我押了暴君,一赔一百的比率啊,而且暴君也已经连赢了五常。” 那个男奴一声嗤笑,“五场算什么,怒牙已经连赢十场,对手连像样点的伤口都没在他身上留下。” 对话还在继续,那两个人蠢蠢欲动,很想到斗兽场去旁观,可惜,他们职责所在,只能骂骂咧咧的听着那些喧哗声猜测着场中的动静。 从他们的话里我知道,我所在的斗兽场叫“命运”,是城里四大斗兽场之一,其他三个叫胜利、战神、菲尔蒂斗兽场。 “命运”的意思是斗兽场上的生物的死活将由所有的观众集体决定,他们让它生则生,让它死则死,充分满足了人的残暴和控制欲望。 我被这些喧哗声和吵闹声弄得疲惫不堪,周围的动物也被远处野兽的嘶吼、人类的疯狂感染了,变得躁动不安。 老三蜷缩在角落里,它今天和我们关在一个笼子里。 我猛地下了决心,站起来,走到那堆冰冷而散发着异味的肉面前撕扯下一半,大口咀嚼吞咽,老大和老三也走了过来,也低下头慢慢开始吃着自己的那份。 我要活下去,我暗暗在心里发誓。 午夜的时候,一群人在走廊上匆匆忙忙的奔跑着,今天的生死搏斗终于结束了,还幸运的动物们被送了回来,重新关押了起来。 我对面那个笼子关进来一只漂亮强壮的老虎,照顾它的人小心翼翼的在栅栏外驱赶着它走入笼子中,它不耐烦的回头怒吼着,看起来非常不忿于这种待遇。 那个男奴关上门,往里面扔了一只羊,急匆匆的离开了这里。 在男奴离开之后,那只老虎趴在了地上,看都没看那只羊,我可以感觉到,刚刚经历了一场生死搏斗,他现在迫切需要休息,他很疲累。 黑夜终于过去,无可阻挡的黎明终于来临。 死寂的黑暗中,我一次次的回忆着我在路上看到的一切,也许逃生的路就在这些不起眼的线索中。 我们来到这里之后,并没有立刻被送上斗兽场,因为长途旅行的原因,大部分的动物都需要休养,恢复体力,精神萎靡的动物之间的争斗会引起观众的不满。 五天时间,我了解了方方面面的情况。 原来斗兽场不止有动物,也有奴隶,不止有野兽之间的搏斗,奴隶之间的死战,野兽与奴隶之间的血腥表演,为了添加乐趣,更会让一群动物与一群人类进行混战,总之,越精彩越不可测的搏斗越能引起观众的兴趣。 只有你想不到的,没有斗兽场做不到的。 甚至还有午夜场的小规模情欲表演,只要你提出要求,斗兽场的人就能准备出各种奇奇怪怪的配对,人与人,人与动物,动物与动物,雌性对雄性,雄性对雄性,雌性对雌性,各种恶心事层出不穷。 为了满足和安抚这个城市里面的人因为空虚和堕落引发的各种变态心理,帝国的统治者们鼓励这些斗兽场、妓院以及其他类似场所的存在。 对面的笼子里叫做“怒牙”的老虎实力非常强大,它总是能战胜对手,但是他参加搏斗的场次过多消耗了太多的精力,而且对手也越来越强大,这五天时间,它的身上开始陆陆续续多了一些伤口,明黄色的光滑皮毛上有几个地方被爪子和武器撕开了一些口子,血迹黏在皮毛上,它却连舔干净的想法都没有。这对于爱干净的猫科动物而言是不可想象的。 我知道,它已经是强弩之末。 再这样下去,它迟早有一天会倒在斗兽场上。 而且斗兽场上的观众不喜欢看到不败将军,对于他们来说,如果早知道你要赢,那还有什么刺激性? 我没有想到,我第一次出现在斗兽场上时就会遇到这种情况。 第26章 狼群的养成 斗兽场几乎全天开放,每天晚上都会上演最精彩的搏斗,而人比较少的上午和下午则会有优惠,半价提供一些比较简单的表演。 这和圣洛克城人的生活习惯有关,这里的市民习惯丰富的夜生活,普遍晚睡晚起,常常要到下午一两点钟才会施施然从床上爬起来,召唤奴隶伺候梳洗,依躺在长榻上让奴隶喂食早餐,休息了一会儿,觉得养好神之后,他们会长时间泡在私人浴室或者公共浴池,这里不单单是洗澡休闲的地方,更是重要的社交场所,一直待到晚上,吃完晚饭,精彩的夜晚开始向他们敞开。 这种生活习惯从贵族渐渐蔓延到富裕的平民,从帝国的首都蔓延到边境的小城,整个帝国都沉浸在一片懒洋洋地奢靡气氛中,失去了锐气和活力。 第六天的上午,照顾我们的男奴把我们从房间里带出来,引着我们沿着用青铜制成的简陋栏杆隔离的甬道走着,弯弯曲曲的通道,地上满是污黑的残留血迹。 很明显,这个通道是专门用来让出场猛兽使用的。 黑狼王与老大并肩走着,我稍稍落后它们一肩,老三紧紧跟在我身后,而其他的狼群成员则分散在左右。 我突然意识到,黑狼王居然能容许老大和它并肩同行?这在狼群中可不是一个常见现象,一般来说,狼群只会有一个绝对权威,那就是狼王,其他成员必然是臣属地位。 这是什么时候发生的事?我纳闷地看着眼前这一幕。 也许这是强者对强者的认同?我猜测。 我们到了一个小房间里,透过下方的木栅门,我终于第一次看到了罗斯帝国的斗兽场。 这是一个近似圆形的巨大建筑,中间是二个足球场大小的表演区,周围是阶梯状逐渐升起的座位,密密麻麻的排列着,高度相当于我原来所在时代的十几层的高楼,据我粗略估计,绝对可以容纳下上万人,建筑宏伟、大气,一如我进入圣洛克城看到的那些高大的建筑。 我猜测着他们把狼群聚集到一起,难道是打算进行一场混战吗?说实话,我不喜欢混战,混战往往意味着极度不可测的风险。 我紧张的用爪子挠着地面,老大跑过来舔了舔我的爪子,我看着它日渐长成的身体,它的体型已经与成年狼相差无几,唯一的区别也许就是肌肉的强健程度,银灰色的皮毛更是漂亮,柔软而又有光泽,跑动起来的时候,迎风飘动。它是很美丽的动物。 老三也不甘示弱,我用前腿碰了碰一直呜呜叫着的老三,这家伙的胆子还真是小。 还没上场呢,光听到外面的人声喧哗就已经让它心惊胆战了,看来是被一路上虐待它的人类给吓坏了,以前还只有几个人,现在是成千上百个涌到它面前,也难怪它情绪有些失控。 它躲在黑狼王身后,瘦弱的身体几乎完全被黑狼王遮住。 说实话,我最担心的就是它,它如果大一点还好,现在还这么小,如果在草原上,如果没有失去母狼,那我们现在还在它的庇护下生活。 开场的号角吹起,宏亮的声音意味着一场血腥盛宴的开始。 外面太阳高高爬在半空中,阳光细碎的撒在地上,这么美好的天气,我却要被迫和一群不相干的人或动物拼命,想想真是命运的捉弄。 把我们关住的栅栏门缓缓打开,黑狼王一声长啸,所有的狼都站在它身后,对于我们来说,只有依靠在一起,把后背交给自己的同伴,才有生存的机会。 人群看到这一幕的时候,发出了几声欢呼,稀稀落落的鼓掌声响起。 我扫了周围人一眼,就连斗兽场也等级森严,虽然只要交了钱,连奴隶都可以进来观看搏斗表演,但是他们只能站在最远的位置。 斗兽场对面也有一些半埋在地下的房间,从里面走出来一群一手拿着简易藤制盾牌,一手拿着剑戟的角斗士,他们穿着薄薄的盔甲,我毫不怀疑自己的爪子可以轻易撕破这些已经破旧的玩意儿。 我看了看周围躁动的狼群,从前天开始,照顾我们的男奴就没有投放食物,饥饿的狼群开始把目光投向一切活物,它们贪婪的眼睛注视着那群小心排列着阵势的人。 我们没有悲天悯人的情怀,但是我们也绝不嗜杀和滥杀,一般情况下,我们只捕猎果腹的猎物,不讲究口味,不偏食,也绝不浪费。 在我们吃饱了的时候,最弱小的动物都可以在我们身边安全的跳舞。 一点一滴都是草原的恩赐,而我们,也属于草原恩赐的一部分。 那群人类数量比我们少,而且我明显注意到他们中的大多数年纪都比较大,有一些还身有残疾。 一个人稍微健壮点的中年男子大声呼和着,指挥着他们排兵布阵,我看得出来,这个中年男子很有经验,如果依照他的指挥,这只疲弱队伍的战斗力会强大很多,可惜这些人都已经被吓傻了,慌乱起来,根本不顾及配合。 只有少数几个意志坚定,头脑清醒的人跟在那个中年男人身边,围成一圈,开始警戒的看着我们。 第一眼我就知道,擒贼先擒王,打败这只队伍,只要把那个中年男人一举击杀就够了。 我走到黑狼王和老大身边,蹭了蹭它们,用我们狼族特有的交流方式发出长长短短的低低的呜咽声,眼睛锁定那个中年男人,把我的想法传递给他们。 其实黑狼王和老大很聪明,但是不能指望它们如同人类那般狡猾,会使用各种阴谋和计策。它们也许在战斗的过程中能意识到应该先杀了中年男人,但是那可能要厮杀一阵之后才会。 用最快最好损失最少的办法达到目的,才是上策。 它们明白了过来,四只精光四溢的狼眼看着那个中年男人。 那个中年男子在目光的盯视下,也许是意识到自己引起了狼群的关注,不禁往后缩了一步,但是几乎是立刻,他又坚定的往前走了两步。 在这个斗兽场,不能退,只有战! 我赞赏的看了他一眼,他是个真正的武士。 他急切的往后命令那些还散乱不堪的人,人类的对群体的归附感,让他们下意识的听从了他的命令。 双方都在试探着接近。 狼群在黑狼王的指挥下安静的站在斗兽场中央,我们习惯主动出击,在这里,你也没有攻其不备出其不意的余地,横跨过整个斗兽场的时间足够让对手做好充足的准备。 角斗士们开始唱着古老的战歌,用剑戟敲着盾牌,发出富有节奏的响声,这响声就好像战神的呼唤,血液随之沸腾,渴望酣畅淋漓的战斗。 中年男子喊叫了一声,扬起盾牌,迎接着狼群的冲击。 我留意着他的一举一动,别急,你才是我们的主要目标。 我们没有理会那些有些松散的队伍,而是目标明确的指向了中年男子,他身边的那些角斗士们也没有放过,很快,效果就出来了,那些看到我们不主动攻击他们的年老角斗士们放缓了攻势,而围绕着中年男子的角斗士们看到这一幕,再加上狼群的疯狂攻击,开始胆怯,只要他们中有任何一个手慢了一点想放下,我就长啸一声,让狼群暂时放过他。 孤家寡人,大概就是形容目前的情况吧。 我有些悲哀的看着那个中年男子,他还在尽力战斗着,我知道他将战斗到最后一刻,绝不屈服。 那些看台上的人的狂热呼喝声,我觉得越来越遥远。 结果很快就出来了。 中年男子倒在了地上,我看到他眼睛圆睁着怒视这个天空,深蓝色的眼睛是一片悲哀。 战斗毫无意义的继续下去,开始了狼群一面倒的屠杀。 当我们占据绝对优势,角斗士们再也无法对我们造成威胁的时候,黑狼王一声长啸,狼群停止了攻势,围聚到他身边。 看台上的人发出嗡嗡嗡的声音,好像对眼前这一幕感到不可思议,越来越大的质疑声响起,“解释!解释!”“全部杀光,一定要全部杀光!” 我看到那个蜡黄脸的斗兽场主坐在视野最好的贵宾席里观看着场中发生的一切,他站了起来,手平举,然后那些看到这一个手势的角斗士们开始痛哭了起来,他们提起武器,完全丧失了战斗力和生存意志,却还是强行向我们进攻。 我痛苦的看着这一幕。但却无法阻止,只能眼睁睁的看着这一送死行为的发生。 原本以为他们的性命至少能够保留,结果却还是一样。 我们这些野生的动物甚至都比看台上的人更有良知,虽然我们中的绝大多数根本不知道良知这个词的意思。 第一场搏斗表演就这样结束了。 随后几天的上午,我们都进行了类似的表演,对手是人类奴隶角斗士或者零散、小群的猛兽,有些时候,我们杀光了敌人,而有些时候,则能点到即止。 我感觉出来,这更像是一场场的演习或者训练,而不是生死搏斗,因为对手和我们之间总是有些差距,虽然这个差距在渐渐缩小。 狼群也有了第一个牺牲者,一头刚刚成年的母狼被一个角斗士用长枪刺死了。 第二天,几头陌生的狼被塞入了我们的房间,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这个斗兽场主想养成一个强悍的狼群。 我从男奴的闲言碎语中知道了为什么要这么做的原因,四个斗兽场每个季度的大比试快开始了,上一回“命运”输给了“菲尔蒂”的一个斑鬣狗群,这一次,斗兽场主伯特想一雪前耻。 第27章 意外 传说,魔鬼都是带着牙齿出生的。 我努力地啃着眼前的木栅栏,锻炼自己的咬合力,磨砺自己牙齿的锋利度,这个磨牙的动作是每一只幼狼的本能,就好像吃奶一样,进化让我们的一切,包括身体构造、生活习性,都更适合生存这一目标。 对面那头老虎被我的噪音惊醒,然后用不屑一顾的眼神鄙视的看着我,我淡淡地看了他一眼,继续埋头苦干。 有什么好鄙视的,这家伙大概完全忘了自己小时候做过和我一样的事。 蜡黄脸的斗兽场主伯特每天早上都会让所有在斗兽场工作的奴隶集合在院子里训话,呵斥、鞭打几个玩忽职守的奴隶,偶尔也会奖赏几个立了功特别听话的。 他们把斗兽场里的奴隶角斗士叫做“畜”,而把我们这些猛兽统称为“兽”。 陆陆续续有几只狼被赶入了我们这个超大的笼子,狼群最开始的融合有些困难。 旧的成员排斥它们,黑狼王想征服他们,而这些狼都是身体强健的正值壮年的公狼,它们好斗的天性使得这一融合过程变得血腥而暴力。 第一天彼此还相安无事,虽然在争夺食物的时候发生了一点小纠纷,但是那几只外来户退让了,它们聚集在一起,形成一个小圈子,对抗着狼群。 它们和狼群的成员都在互相观察着对方,如果狼群表现出足够强大的实力,那么它们会妥协退让主动加入狼群。 我舔着爪子看着那只杂色皮毛的狼鬼祟的走到我旁边,飞快的抢走了地上一块带着残渣的骨头。 我懒洋洋地看了它一眼,没有追究这个举动。 为了让我们能用尽全力去战斗,食物的投放少得可怜,你只要战胜了斗兽场上的敌人,才能享用这些猎物,斗兽场上时刻注意情况的男奴也会控制我们,不让我们吃得过饱,以至失去战斗的欲望。 饥饿让人疯狂,人类深知这个道理。 那五只狼估计在来到我们这笼子时就饿坏了,今天与我们一起去参加搏斗,耗费了大量体力,终于能够享用那群野牛的时候,被占据数量优势的狼群排斥,等轮到它们的时候,维持秩序的男奴早就开始清场,所以它们现在很饿。 这只狼叼回了那块骨头,立刻引起了那群狼的争抢。 我看着它们撕咬成一团,这个时候,投放食物的男奴终于走了过来,手里提着一个木桶,里面放着新鲜的野牛肉。 血腥的味道吸引了所有狼的注意力。 那几只狼小心翼翼的靠近着栏杆处,企图占据一个有力的地形,黑狼王拦住了它们,高大的身体居高临下的看着它们,目光满是威严和挑衅。 战斗不可避免。 我和老大也站起来,走到黑狼王身边,防备着那几只狼一拥而上。 目光的对视还在继续,它们彼此评估着对手的实力,窥伺着可能的进攻机会,这个过程可以很长也可能很短,比如现在,就属于很短。 因为黑狼王主动发起攻击了。 它黑色的矫健身体半跃起来,猛扑向体型最大的那只浅棕色皮毛的狼,那只狼粹不及防之下,只能拼命躲闪,其他四只狼也蠢蠢欲动,被我们阻止了,想过去先过我们这关吧,现在是狼群主导权的争夺,可不兴群殴这套。 在这边纠缠的时候,那边的战斗已经迅速结束了,黑狼王把那只狼扑倒在地,含着那只狼的脖子,鲜血从它的下颚流出,那只浅棕色毛的狼呜呜叫着。 黑狼王慢慢的放开它,它翻身站起来,还有些战栗,然后又卧倒翻出肚皮,尾巴纵向卷曲朝背部,这是臣服的标志。 好的开始是成功的一半,其他四只狼也一并被黑狼王收拾了。 战斗结束,终于可以进食,黑狼王允许那五只狼加入最先进食的那一批,看起来,它们对于这种待遇很满意,狼吞虎咽的把肉块囫囵吞下。 吃到六七分饱的时候,我低低的吼叫一声,黑狼王和老大随即长啸一声,把那些还在抢食的狼吓走,强迫它们放下已经抢到的肉块。 那几只一直站在角落看着这边的小狼高兴地跑过来,开始了新一轮的争抢。 这可能是其他狼群没有的现象吧,强迫狼群忍住饥饿,但是从长远看,这些牺牲都是值得的,斗兽场不再是草原,每一分战斗力都是珍贵的,把那些小狼饿着,很快,它们就会死在斗兽场上,对于狼群来说,这些只要再经过一段时间就能成为狼群主力的生力军就这么失去了,实在很可惜。 所以我才想出了这个主意。 抓紧一切时间在斗兽场上吃到最多的食物,然后投放的食物,大部分被狼群主力吃掉,以便保持体力,省下一部分喂食小狼。 我转过头,看向那个半途过来巡视的斗兽场主伯特,他蛇一样阴沉的黑色眼睛专注的看着这一幕,里面满是空虚的兴奋与嗜虐,他的眼中充满了惊奇,很明显,这种情况出乎他的意料之外。 他感觉到我看着他,终于拉回看着狼群进食的视线,转而开始观察我。 四目相对,我知道这个人属于人性的最恶劣者,而他呢?他从我的目光中看到了什么。也许什么都没看到,谁会想到一只狼也能具有和人一样的思维。 被对手低估,是一种可以利用的优势。 接下来的几天,是磨合期。 那几只狼完全融合还需要一段时间的配合,而且它们还不习惯这个狼群内部特有的规则,比如食物的分配,也不能理解在斗兽场上采用的各种战术要求的配合。 幸运的是,狼是纪律性很强的动物,习惯群体生活,大部分时候,它们都会听从指挥,虽然偶有反抗和不满,也很快就被黑狼王或者老大镇压了。 它们也开始习惯于听老大的指挥,因为老大有一次在它们的挑衅下直接把它们全打趴下了。 总的来说,情况还算不错,狼群的配合越来越娴熟,主力的增加也极大的减轻了黑狼王和老大的压力。 站在斗兽场上,我撕开一只野狗的脖子,它发出最后一声悲鸣,结束了生命。 我抬起头,看着那些观看斗兽场搏斗的人类,让我不解的是,这几天,人渐渐增多,最开始,座位上稀稀落落的坐着那么一两百个人,最少的时候,甚至只有几十个,专门的贵族席位更是一个人都没有。 而现在,我粗略估计了一下,有一千多个。 他们中的有一些还打着哈欠,看起来一脸没睡醒的样子,与身边的朋友交头接耳,指指点点,那些介绍的人兴奋地挥动着手脚,好像在强调着什么。在看到搏斗开始的时候,他们的注意力渐渐被场上的形势吸引住。每当看到什么情况,就窃窃私语,互相求证。 我没有继续关注他们。 我注意的是五天前开始出现在斗兽场贵族席位上的那个少年。 他有一张在贵族中引为时尚的苍白的脸,容貌精致,脸上扑着粉——这也是贵族中流行的玩意儿,长长的淡棕色头发被细心的卷曲垂在两肩,略有些神经质,坐下来之前总是要左右看看,半遮着自己的脸,可惜的是,他生活经验实在太少了,他身上那件华贵的,只有大贵族才能穿的紫红色长袍就已经暴露了他的身份。 就连那些照顾我们的男奴都知道他是谁,第一大臣的独生子,母亲是帝国尊贵的公主,前任皇帝的妹妹,身世显赫,却被保护得太好,看起来有些单薄和稚嫩。 他专注的看着我们,视线随着我们的一举一动,或是紧张,或是放松,或是激动,或是振奋,本来有些颓靡的神态渐渐清朗起来,总算没有那么浓的脂粉气,看起来像个十几岁的少年。 我莫名的开始觉得,他可能是一个转折点。 几天之后,斗兽场主开始加大了训练的力度,我想他根本不在乎狼群的伤亡,对于他来说,伤亡就是一种淘汰,反正总有新的狼可以补充进去。 可惜,他根本不了解,狼群之间的默契和配合不是两三天就能熟练的,就好像一个人类社会的技工培养,也不可能一蹴而就。 大多数狼群靠着血缘关系的纽带聚拢着一群核心成员,而现在呢? 我舔着老大身上的一个伤口,今天遇到的那群野狗非常的强悍,他们应该还没有被驯养很久,还带着大草原上的气息,狂野而凌厉的攻势一度让狼群狼狈不堪。 其中一只母野狗死死的追咬着老三,被我拦了下来,我们两个转头又开始追杀它,结果半路上被一只成年公野狗偷袭,就在不远处的老大猛的扑过来,为我挡了这一击,自己却翻倒在了地上,被另外一只正虎视眈眈的土狗袭击,前腿受伤了。 我呜呜地叫着,不安地看着它,它已经很久没受伤了。 它湿润的眼睛温和地看着我,舔了舔我的嘴,血迹被它舔干净了。 第28章 结束之序章 老大的伤势并不算严重,如果在草原上,凭借着野生动物强悍的生命力,敷上药草,可以在很短的时间内复原,但是在目前的情况下,恢复的速度大大延迟了。 每天上午都有激烈的搏斗表演,又总是得不到足够的食物补充体力,老大在斗兽场上出现了几次危险,靠着狼群互相之间的掩护和支持险险的躲了过去,我和黑狼王都把大部分注意力放在了老大身上,一旦情况不对,就会立刻赶过去支援。 这种过度保护并没有得到老大的理解和支持,它总是一脸郁卒地看着我们,强烈反对我们企图挡在它身前的行为。 虽然这种不合作的态度,每次都在我低低的咆哮声威胁下销声匿迹,但是它深棕色眼睛深处,我还是看到了气馁与不甘。 我摇摇头,老大那高傲的自尊心不容许自己处于被保护的弱势地位。 但是现在绝对不是逞强和任性的时候,我可不希望它死在这个斗兽场上。所以只能尽量安抚它,比如在它别扭的时候顺顺它的毛,舔舔它的脸,蹭蹭它的脖子。 今天的观众依然在逐渐增加中。 我看见那个贵族少年涨红着脸,激动地看着我们跑出地下候战室,在看到老大受伤的前腿的时候,脸色又有些发白,在老大遭遇危险的时候,低低的发出一声尖叫,然后又彷佛意识到了什么,赶紧捂住嘴,左右看了看,目不转睛地看着斗兽场。 我看着同样跑出来的对手,脸色很不好,居然也是狼群。 那群狼与我们的数量差不多,领头的是一只灰黑色的健壮的公狼,它的伴侣,一只棕色夹杂灰色的母狼,体型略小于它。 两群狼虎视眈眈的看着对方。 场上陷入了一片怪异的寂静,这是我们从来没有想到过的场面,我们从来没有在斗兽场上遇到过同类。 对面的狼群也在犹豫,不知道是不是该进攻,他们早已经习惯了这种每天的例行公事,也有可能是正在观察我们的实力。 狼群敏锐的感觉告诉它们,这场战斗无可避免。 斗兽场上的长时间的对峙终于引起了观众席上人类的不满,他们纷纷叫骂起来,“进攻,进攻!”“这是怎么回事,解释,快给解释。”“如果再不开始,那就退票!” 喧哗声越来越大,这也引起了狼群中某些成员的躁动,它们不安的走来走去,神经质地看着不远处的对手。 这个时候,一头羊被赶进了斗兽场。 平衡被无耻的诱惑打破了。 混战也许开始于两个狼群的某个成员的一下碰撞或者轻咬。 既然无可避免,那就战吧! “嗷——” 一群长长的咆哮声响彻了整个斗兽场,狼群用富有节奏感的嗥叫开始了进攻的序幕。 其实这种硬碰硬的搏斗方式并不是狼群最擅长的,狼群最擅长的是隐蔽的伏击,以及长时间的追杀,就直接的单打独斗来说,草原上有很多动物能杀了我们,但是就诡战以及群战来说,我们可以与任何群体一战。 但是面对同样习性的狼群,彼此知根知底,有些计策就不适用了。 那只头狼经验非常丰富,它看出来老大在狼群中的地位,一开始就把目标锁定在了老大和黑狼王身上。 局面顿时有些失控。 伤势还没有全好的老大,被凌厉的攻势逼得有些捉襟见肘,我眼前的对手也很强悍,这种情况下,也只能干着急。 那只公狼的伴侣与一只很年轻的狼合作围攻老大。 老大左躲右闪,敏捷的逃过了几次攻击。 突然意外发生了,旁边一只狡猾的母狼猛地扑过来,老大狼狈的躲过去,这个动作让它本来打算跃起的动作被打断,那只母头狼的血盆大口已经近在眼前。 我愤怒的嗥叫一声,疯狂地逼退眼前那只纠缠不休的公狼,转过身,不去管身后那只公狼是不是会偷袭,就打算去把老大救回来。 但是让我意外的是,一直被逼得满场乱窜,最后对手都暂时忽略它的老三出现了,它呜呜地叫着,用身体当武器,撞了过去,母狼的身体被它撞偏了。 这一个迟滞,让老大得到了喘息的时候,它在地上打了个滚,站起来。 它安全了。 老大绝对不是一直处于被动的狼,它聪明,狡猾而且很有心计,在捕猎过程中,会抓住一切稍纵即逝的机会。这是它天赋的优于其他狼的本能。 它趁着那只母狼攻势被打断,还来不及调整的一两秒钟,已经猛扑了过去。 一声惨嚎,那只母狼的脖子上被老大撕下了一块肉。 我转过身,开始专心的应付我的对手。 老大那边已经不需要我的帮助,大局已定,以我对老大的理解,它会得到最后的胜利,即使又会添些伤口。 这场混战持续的时间比较久。 但是也到了该结束的时候了,黑狼王与头狼的王对王的战斗终于见了分晓,灰黑色头狼的尸体被黑狼王踩在脚下,它长啸一声,所有的狼都停了下来。 看到眼前这一幕,对手的狼群默默的围到头狼的身边,母狼呜咽着舔着它的伤口。 胜负已分。 这一次,我们没有享用猎物,只是聚拢在黑狼王和老大身边,看着对面悲伤的狼群。 兔死狐悲物伤其类。 稀稀落落的声音在观众席上响起,有些人又在叫嚷,想让战斗继续下去,直到一方全部被杀死,而有一部分则举起手,这是允许双方活下来的动作。 我走到老三身边,舔了舔它的毛,之后又看着身上填了两道浅浅的伤口,正流着鲜红色血液的老大,它昂然站立在那儿,不知道在想着什么。 感觉到我在看着它,它跑过来,摇晃着尾巴,轻轻地蹭着我,舔着我白色皮毛上的血迹。 这一天之后,老大再也没拒绝我们的临时保护,甚至在有自己无法应付的情况时,会主动退让,寻求帮助。 我知道,这是它终于明白了现实的残酷,也明白了我的苦心。 我想让它活下来,而它,也想为我,或者为自己活下来。 斗兽场主伯特特别关注狼群的搏斗表演,每天上午都会亲临现场观看斗兽场的血战,平时也会在笼子前巡视,阴沉地看着笼子里的狼群,目光闪烁,诡异。 我注意到他的目光一直在看着狼群里的那几只体型比较小的幼狼,尤其是外表比较难看,也更瘦弱的老三。 我心里有不祥的预感,老三好像也感觉到了他的恶意,有些瑟缩的躲在狼群里,我慢慢站起来,挡在老三前面,目光平静地看着伯特。 一次两次,他好像终于意识到了我的目的。 老三在斗兽场上的表现并不出色,它胆子比较小,性格也比较绵软,不是被逼到极限不会露出狼特有的血腥残酷的一面,再加上体型的限制,这让它在斗兽场上险象环生,唯一让我放心的是,它逃跑的技术练得还不错。 我并不觉得这有什么不好,人类自有其不同的个性,而动物也一样,它虽然胆小,却绝不怕事,性格虽怯懦,但坚韧隐忍。 也许因为它是我的兄弟,所以我的评价里难免有些偏心,我喜欢它。 我可以把伯特的想法猜个八九不离十,伯特要训练出一个强大的狼群,那么必然会想到剔除掉狼群里面的弱小分子,补充进强壮的成年狼,但是我决不允许伯特有把它清理出狼群的举动。 狼群不会放弃群体里的老弱病残,总是会尽量照顾它们,会记得留下部分肉食。 我不知道老大和黑狼王是否意识到了这一点,也或者它们只是看到我这种举动,虽然觉得莫名,但是出于对我的信任,它们也自动的站在我身边。 老大只是看着我,偶尔的时候扫一眼还站在栅栏前的斗兽场主,而黑狼王则更为直接一点,它挑衅而又直接的看着伯特,我毫不怀疑,如果没有这道栅栏拦着,就算黑狼王刚刚吃了一头美味的疣猪,也会毫不犹豫地杀死眼前这个男人,啃食他的血肉。 隔壁的老虎怒牙最近这几天日子很悠闲。 那个吸血鬼伯特居然放了它几天假,而且还提供了足够的肉食,让原本有些疲惫不堪的老虎,在短短几天的修养后,就恢复了体力。 甚至还有专门的医生给它开了药,它的伤口用肉眼可见的速度快速复原着。 原本有些杂乱毛躁的明黄色夹杂黑色条纹的皮毛开始顺滑光亮起来,猫科动物爱干净的天性也终于回归了,它开始挑剔有些脏的房间。 不过最让我无语的是,这家伙居然开始有闲心观察我们,看到我和其他狼在比它宽大的笼子里跑来跑去,锻炼身体,锻炼捕猎技巧,时不时就吼几声。 震耳欲聋的吼声总是引起狼群的一阵惊慌,打乱了我们的节奏。 在怒视它的时候,它就懒洋洋趴在栏杆边,不屑的看着你。 我知道了,它孤家寡人的待在笼子里,寂寞了,无聊了,空虚了,可是,它也不能老找茬吧? 考虑到它是只老虎,我放弃了和它沟通的打算,和金毛狮子的交流已经很困难了,更何况与一只跨物种跨地域的老虎。 在这里,时间过得特别慢,大草原上的日升日落,总是让我不觉得时间的流逝。 第29章 结束之金毛 狼群的训练在三天前终于告一段落。 斗兽场主伯特取消了每天上午的试炼,却每天提供充足的肉食投放到笼子中,确保每一只狼都能够吃饱。 我很高兴我们能得到这来之不易的休息时间,在上一次与那个狼群的搏斗中,大家多多少少都带了些伤。我想这也许就是原因。 精明的生意人对于有价值之物总是会善加利用、保管以及修补,以便能发挥其最大的价值。 我趴在地上,把一块肉扒拉到爪子间,懒洋洋地啃起来。 论起进食速度,我可能是狼群中最慢的,其他狼从出生起就习惯抢食,而我呢,吃奶的时候抢不过,是老大帮我抢,后来和老大单独生活的时候,它也总是让着我,加入狼群之后,就算在狼群中没吃饱,我们也总能自己捕捉到猎物。 我琢磨着,这算不算运气太好了? 老大舔着爪子,温和地看着我,深棕色的眼睛透着些笑意——如果狼有表情,会笑的话。 对面那只老虎在休息了几天之后,又开始了每天晚上的搏斗表演,因为恢复了体力,养好了伤口,所以它的战绩一直保持着不败。 看着它翘得越来越高的尾巴,越来越不屑的眼神,每天在笼子里轻快地散步,时不时吼几声释放过剩的精力,我就嘴巴抽搐,至于这么得瑟吗? 我观察着斗兽场一切能注意到的地方,发现这个地方的守卫非常森严。“畜区”与“兽区”分别位于东西两侧,彼此分开,除了在斗兽场上,平时我们看不到那些奴隶角斗士。 偶尔野兽们比较安静的时候,我可以听到那边传来的弱不可闻的声音,在训练的角斗士们喊叫着,咆哮声,武器的碰撞声,还有时不时可以听到的惨叫声。 “兽区”沿着一条宽大的走廊,两边是一个个大大小小带着青铜栅栏门的房间,走廊被高高的青铜圆柱分割,两边留下了小道给野兽们进出,而中间则是留给人类的走道。 兽道空闲的时候,男奴们会从那儿给野兽们投放食物,而斗兽场主伯特则从来没有使用过兽道,他总是隔着两层结实的青铜栅栏远远地看着猛兽们。 胆怯者总是会确保自己留在最安全的地方,我不屑地想。 这里的野兽并不太多,基本上都是些猛兽,比如狼、狮子、老虎、鬣狗、野狗、豹子等,偶尔也有大型食草动物,比如野牛,犀牛甚至大象。 动物数量远远没有奴隶角斗士多。 我从男奴哈兹特口中得知,原来这个世界,一个正值壮年的男奴仅值两头羊的价格,而一头老虎,则需要五百到一千头羊才能买到,所以斗兽场主们总是会尽量保全猛兽的生命,因为价格太贵,而且数量稀少。 走廊的一头是封闭的,而另外一头,兽道上的青铜门常年封闭,只能通往斗兽场,而人道则隔了十米左右,建了两道厚重的青铜门,在第二个青铜门的入口,分别在两边的兽道栅栏上开了一道小门,以便让管理的男奴在有需要的时候能自由进出。 防备如此严密,看来曾经得到过血的教训。 我曾经试探过我们这个房间上挂着的那把结实的青铜锁,觉得并不是没有办法打开,后面必须通过三道门才能逃出去,如果我是人类的话,还能拿把刀子挟持人质,而现在呢?而且逃出去之后,面对庞大的圣洛克城那高高的城墙,以及肯定会随之而来的追捕,也是个难题。 事在狼为,我也只能默默安慰自己,等待着一线生机。 今天晚上,我原本以为可以听着斗兽场上那些野蛮的喧哗和狂热的欢呼睡过去,没想到,刚进食完毕,男奴哈兹特就打开栅栏门,然后自己随着栅栏门的摇动迅速躲在后面并且把栅栏与兽道的青铜圆柱锁好。他开始用各种手段驱使着狼群走出房间。 难道今天晚上斗兽场的主角是我们?我疑惑的想。 事情出乎我的意料之外,外面是一个个笼子等着我们,我们分批进入了不同的马车,当马车驶离的时候,我看到那只喜欢捣乱的老虎怒牙也紧随我们之后进入了一个单独的笼子。 斗兽场主伯特骑着一匹高大的马,居高临下地看着男奴们紧张的动作,在他的注视下,所有的男奴连大气都不敢出,小心的加快着速度,深怕旁边虎视眈眈的监工手中的皮鞭落在自己背上。 车队在宽阔、整洁而又平整的街道上行驶,这是事隔一个月之后,我再一次呼吸到新鲜的空气。 在斗兽场,狭窄的房间里窒闷的空气,各种脏污的气味,斗兽场上累积的血腥味,以及狂热的人群散发的不明气体,都让我快窒息。 我看了看周围的狼群,它们都专注地看着周围的一切,在笼子里走来走去,我知道,它们和我的感觉一样,我们渴望回到草原,即使时时刻刻面临着危险,但那才是我们的生活。 星空浩瀚,繁星点点,天幕无有尽头,我想念这自由的空气。 车队进入了一个类似于“命运”的建筑里。 几乎是一踏进这里,我就知道,这是另外一个斗兽场,我听到哈兹特与前来迎接的奴隶互相打着招呼,他们身穿一模一样的短袍,唯一的区别就是脸上的烙印,属于伯特的奴隶脸上烙着一个天平,而菲尔蒂斗兽场的奴隶们脸上的标志则是一朵四瓣花。 圣洛克城的四大斗兽场每个季度必定举行的比试,今天晚上正式开始了。由于过去的大半年一直都是菲尔蒂斗兽场取得胜利,所以按照惯例,这次的比试场地就在这里。 在伯特与菲尔蒂斗兽场主携手走了之后,周围的男奴们好像获得了解放,他们一边忙着手中的事,一边交头接耳交换着彼此的情报。 我听到菲尔蒂斗兽场的男奴在炫耀他们所有的狮子和斑鬣狗群,前面三次的胜利都是这群凶残的斑鬣狗为他们得到的。 至于那头狮子,是最近一个多月才崛起的新秀,不过实力非常强大,连那群斑鬣狗在它面前都畏畏缩缩,所以这次的王牌并不是那群斑鬣狗,而是这只勇猛的狮子。 我很喜欢听这些八卦,虽然他们肯定有些夸大其词,比如这群斑鬣狗在上一次的比试中,斗败了一整个狮群。 一听就是谎言! 斑鬣狗的食物大部分都是被狮群抢走而且往往不敢与其争抢,只会远远地看着狮群大摇大摆的吃着它们捕获的猎物,期望着等狮群吃完后,能得到一些食物残渣和骨头。 斑鬣狗是一群可以把猎物骨头都吞进去的食腐动物,而狮子则往往挑剔得多。 除非是遇到一只或者少量母狮,斑鬣狗绝对不会与狮子作对,相反,它们会主动避让,尤其是面对雄狮的时候,更何况是一整个狮群。 我听着他们的夸夸其谈,越听越离谱。 菲尔蒂斗兽场与命运的规模差不多,甚至连内部结构都有些雷同,区别在于菲尔蒂的建筑更加浮华和夸张。 散布在墙上的石刻,随处可见的壁画,穿插在每一个有空地的角落的雕塑,在我看来,如此繁复而累赘的装饰,不但起不到美化的作用,反而会使得整个建筑显得极其可笑,滑稽而又庸俗,充满着暴发户的气息。 在经过一阵手忙脚乱的调度之后,我们终于来到了目的地。 斗兽场上灯火通明,无数熊熊燃烧的火炬照亮了整个斗兽场,座无虚席,这是我第一次看到夜晚时的斗兽场,不得不说,非常的震撼人心。 人类拥有如此强大的力量,那么优于动物的能力,却花费在最残酷最不值最无能的地方。 人声鼎沸,嗡嗡声不绝于耳。 所有人都在等待着搏斗的开始,今晚上迎来了期待已久的四大斗兽场季度比试,这吸引了比以往更多的人前来观看,当然,票价也随之高涨,我抬头看了看,最末等的席位都站满了人。 目光转向贵族席位,搜寻了一下,很快,我就发现了那个贵族少年的身影,这次,他不是孤身一人,他的身边有两个衣饰华贵,态度高傲的中年男女,那应该是他的父母。 斗兽表演开始的信号想起来了,宏亮的呜呜声响彻全场,周围的人群渐渐安静下来。 听到声音,狼群习惯性的站了起来,围拢在黑狼王和老大身边,看着栅栏外。 但是我们这个房间的铁栅栏并没有拉开,而是旁边的门打开了。我长出了一口气,原来今天晚上并不是我们上场,虽然逃不过,但是能提前见到对手,也是个优势。 伯特让狼群提前进入这里,大概也有让我们熟悉环境和对手的意思。 我听到一声熟悉的狮吼声从对面响起。 蹭的一声,我猛地站起来,我没听错吧,这是金毛狮王的叫声? 我跑到栏杆前,死死地盯着对面,老大和黑狼王紧随我之后,而老三也愣头愣脑的学我们走了过来。 熟悉的金黄色身影轻快地跑到场中央,长长的鬃毛起起伏伏,它看起来并没有什么变化。在跑到一定距离后,它停了下来,扬起头,又是一声狂野的吼叫,好像在告诉所有人和动物,它才是真正的王者。 第30章 结束之进攻 一群狰狞而又凶恶的动物蜂拥着跑到了斗兽场上,我瞳孔收缩,居然又是一群斑鬣狗。 看来是胜利斗兽场场主看到菲尔蒂斗兽场依靠那群凶残的斑鬣狗连续取得了三次胜利的桂冠,所以自己也培养了一群斑鬣狗,当做秘密武器。 这确实是个好计划。 斑鬣狗对待敌人非常凶残,对付同类也毫不手软,它们在出生的时候,还没睁开眼睛就会杀掉自己的兄弟姐妹,减少竞争者。 这群斑鬣狗的数量居然超过了二十只! 斑鬣狗是草原上仅次于狮子的猎食者,连狼群看到它们都不敢轻易地起冲突,它们因为其贪婪凶猛的性情,成为草原上最让人憎恶的动物之一。 它们是唯一能够把骨头都嚼碎的食肉动物,其强悍的咬合力,甚至连狮子都心有余悸。 一般情况下一只雄狮可以同时应付十只左右的鬣狗,雄狮们总是会选择攻击鬣狗群中最活跃的那个,如果斑鬣狗的首领在的话,那就会擒贼先擒王,但是要在一个庞大的鬣狗群中准确的认出首领也不是件容易的事,这需要敏锐的直觉和精明的判断力。 我在房间里走来走去,时不时看一眼场中的形势,非常愤怒,这明显不公平! 要一头狮子对付二十只鬣狗,这是毫无竞技精神的单方面的屠杀。 我对自己摇摇头,我真糊涂,在斗兽场想什么竞技精神!这是对竞技精神的侮辱。 斑鬣狗群很明显还震慑于遗传留给它们的对于雄狮的惧怕,但是我知道,以斑鬣狗群一贯的作风,只要知道对手处于弱势,那么它们会毫不犹豫的一拥而上,把对手撕碎。 我看着金毛的一举一动。 它看起来还是那么自信而猖狂。眼睛随意地看着对面那群还有些畏缩的对手。 那是看死物的眼神。 它散发出来的压迫感使得斑鬣狗群一阵骚动。 金毛慢慢地接近着斑鬣狗群的边缘,我看到它的样子就知道,它要进攻了! 是的,进攻! 绝对不能让斑鬣狗群反应过来它们的数量优势,否则的话,斑鬣狗群的集体行动会立刻让金毛身陷重围,结局也就不言而喻了。 它一声暴怒的狮吼声响起,好像在谴责眼前这群应该臣服在它脚下的斑鬣狗群对它王者尊严的挑衅。 斑鬣狗群因为这一声大吼又开始了有些骚动,有些成员开始胡乱跑动。 一头公斑鬣狗不小心离金毛太近了! 机会来了。 金毛狮子毫不犹豫的猛扑过去,“咔嚓”,一个清脆的响声传来,那头体型比较小的公斑鬣狗头垂下,干脆利落的断气了。 金毛嘴衔着斑鬣狗的尸体,头一甩,把尸体扔到了斑鬣狗群的中心。 斑鬣狗群一哄而散。 追击开始了。 金毛狮子尽量让自己躲开包围圈,一个个的收拾着那群斑鬣狗,而斑鬣狗的凶残渐渐被死亡的阴影和血腥味唤起,开始拼命的围追堵截。 狮子的攻击方式原本是破坏猎物脊椎附近的神经,使得猎物直接瘫痪或者死亡。一般来说,这种攻势对付越大的猎物越有效。 在斗兽场上的金毛狮子却完全没有遵循狮子的传统狩猎模式,而是采取一切可以攻击的手段,锋利的爪子毫不犹豫的撕开围堵者,踩着它的尸体跳出包围圈,也毫不吝惜自己庞大的身体,直接的冲撞打乱斑鬣狗的攻击。 我看得出来,金毛狮子的攻击虽然勇猛,但是相对于数量占优势的斑鬣狗群,已经渐渐处于下风。 金色的鬃毛被鲜红的血液浸透,不知道是对手的还是自己的。 它金色的眼睛被战斗的激情逼得通红,好像要发出实质的火焰。 绕着斗兽场跑来跑去,过多的运动量让体能原本就是爆发性的狮子,动作开始变得有些迟缓。而这一迟缓带给它的又是一道血淋淋的伤口。 它寻找着机会,眼睛依然冷静而沉着,满身的血迹不过是它王者的徽章。 观众台上此起彼伏的呐喊声,助威声,咒骂声不绝于耳,时不时一声集体的惊呼,那肯定是金毛狮子又遇到了一次险况。 面对外表丑陋的斑鬣狗与美丽的金毛狮子,以及不公平的比赛,观看的人不自觉的都站在了金毛狮子这边。 转折点终于来了! 金毛狮子突然掉转头,疯狂地冲向斑鬣狗群的左翼,它的目标是其中一个斑鬣狗。 这一幕让观众席上的人类又是一阵喧哗,好像在高声喊叫着,“回来!回来!” 我和老大、黑狼王专注地看着它的行动。 这绝对不会是无目的的找死行为。 果然,它在一群斑鬣狗的围攻下,撕开了那只母斑鬣狗的喉咙,它的尸体沉重的甩在地上。 旁边的斑鬣狗群一哄而散,斗志完全散失。 太好了。 原来金毛发现了这群斑鬣狗的母首领! 形势开始好转,不久之后,就变成了金毛狮子对斑鬣狗群单方面的追杀。 狼群为金毛助威的吼叫声响彻了整个斗兽场。 金毛狮子原本在追杀的动作停了下来,它掉转头,兴奋地横过了斗兽场跑到了我们这个半埋在低下的房间栅栏前。 前爪搭在栅栏上,它高兴地看着我,我身后的老大前进一步,冲它龇牙咧嘴的低低咆哮着,它们两个还是这么不对盘,即使在这遥远的地方再次相见。 它身上一滴滴的血顺着金色的长毛淌下,它的眼睛已经恢复成了明亮的金色,还是那么炽烈而奔放的眼神。 我只好走过去,如果不给它点什么的话,这家伙肯定会忘了自己还在斗兽场上,不远处,有两只不怕死的斑鬣狗正鬼鬼祟祟的往这边靠近。 伸出头,舔了舔它的伤口。 我看到坐在对面的一个男人站起来,不停地跳来跳去,指着金毛开始咒骂,好像在不满着什么。 金毛对这个声音非常的敏感,立刻回转头,连我都没有再顾及,愤怒的一声大吼,吓得那两只斑鬣狗倒退一步。 动物也有尊严,它们能从对方的举动中得知你是善意还是恶意,是轻视还是尊重。 金毛一直都是大草原上的王者,从小,它的家族就纵容它的顽劣,助长它的骄傲,而它逐渐强大的力量也让它拥有了无与伦比的自尊心。 我知道,金毛狮子在这个斗兽场上一定受了很多的委屈。 它的一举一动告诉我,如果有可能的话,它将会踏平这个亵渎它尊严的地方,以及轻视和侮辱它的人类。 短暂的相聚很快被打断。 金毛狮子匆匆地舔了舔我,蹭了蹭我的头,转身又投入后续的战斗。 很快就结束了。 金毛狮子恋恋不舍地看着我们这边一眼,然后头也不回的昂首走向自己的方向。 斗兽场表演的第一场结束了,菲尔蒂斗兽场再次取得了一次胜利。 简单清理了一下现场之后,斗兽场的司仪宣布第二场即将开始。 这一次是人类角斗士之间的战斗,战神与胜利斗兽场之间的比试。 我对人类之间的搏斗也很感兴趣,不过老大和黑狼王却对此兴趣缺缺,而有些害怕人类的老三早就躲在一边黏着黑狼王去了。 两队穿着轻盔甲,拿着木制盾牌和剑戟的男奴角斗士开始整装列队。 随着斗兽场之间对于观众源的争夺,为了吸引可看性,斗兽场往往会训练这些男奴角斗士的武技,教会他们怎样排兵布阵,甚至在小小的斗兽场上表演着各种各样的有趣实战,比如命运斗兽场前一阵就打起了“水战”的广告。 他们引入了河水,把整个斗兽场布置成为一个庞大的水战对垒现场,然后让两队奴隶坐着战船,开始战斗。 这个创意吸引了很多的观众到来,让伯特赚了不少钱。 这一次虽然没有那么多的噱头,但是从那个队伍的阵型和成员来看,可以说是精英尽出,训练有素。 一个个凛然彪悍的男奴角斗士,威武的站在那儿,倒是很有些军队的架势。 可能也正是因为他们的气势引起了观众席的注意,被各种各样的奇怪搏斗宠坏了的观众开始关注他们的行动。 我看到一个熟悉的身影。 那个清秀的蛮族少年赫然在列!他原本还有些纤细的身体,已经布满了一层薄而有力的肌肉,裸露出来的胳膊和大腿上可以看到交错的伤痕。在他身边,有几个略熟悉的面孔,如果没有记错,那是他蛮族的同胞。 他目光沉毅而克制,我看到了一些无奈和必胜的光芒,没想到,在这个斗兽场上会看到他。 当时他应该是被一个奴隶大地主买走了,怎么会来到这凶险的斗兽场? 不管怎么说,我希望他能活下来。 年幼的还没有绽放的生命不应该夭折在一片黑暗的污泥沼泽中! 第31章 结束之尾奏 第二场奴隶角斗士之间模拟军队的阵战型搏斗,持续时间比第一场要长很多。 野兽之间的搏斗即使再讲究战术,结束的时间也很快。 它们之间的攻击快速、准确而致命,猛兽间的血斗往往在一两个照面间就已经胜负立分,猛兽们基本不依靠外界工具,也没有人类那些花样繁多,技巧过于细致的搏斗技,更不会用复杂而又迂回的计谋去算计对手。 蛮族少年所在的一方惨胜。 他伤痕累累的身体上又填上了一些新伤口,但是这丝毫没有妨碍他黑色的眼睛中勃勃的生气,他和旁边同样伤痕累累的同伴用剑戟敲着盾牌,唱着一首不知名的蛮族歌曲。 苍凉而又悲壮的歌声,我彷佛从这首歌中看到了拼死战斗的蛮族战士们,挥舞着手中的利器,忘我的冲向敌人,男儿到死心如铁恨不马革裹尸还,战死沙场的时候最后望一眼天空,魂魄回归眷恋至深的故土和亲人身边。 这既是一首战歌,也是一首安魂曲。 对面还活着的几个奴隶角斗士也放下手中的武器,安静的聆听着这些好像可以穿透灵魂的声音,他们绝望的目光渐渐平静,彷佛终于安然接受了自己的命运。 两只原本是敌手的队伍达成了一种奇特的默契和理解,他们默默看着对方,在彼此的眼中,他们看到了同样的痛苦和悲伤。 也许是这首战歌的影响,也许是之前那场血腥的战斗已经满足了观众对于血腥和杀戮的渴望,总之,这一次没有传来“杀光”的大叫声。 今天晚上的搏斗表演随着这首战歌终于结束了。 我们并没有返回命运斗兽场,而是留在了菲尔蒂。 一整个晚上,就听到隔壁的隔壁的隔壁住着的金毛狮子一声赛过一声的狮吼。 我知道它是在用这大吼声寻找着我们,本来不想在这应该安静休息的夜晚制造噪音,但是它的锲而不舍让我甘拜下风。 在金毛连续吼了二十几声之后,我终于投降,发出了一声回应的咆哮。与此同时,老大也用比我大得多的声音嚎叫起来,它愤怒地在房间里跑来跑去,好像对这个总是不停骚扰着大家的金毛狮王不满到了极点。 我安抚的顺着它的毛。 我是你兄弟,那是个熟悉的异族,还是个对我心怀不轨的,我们不跟它一般见识。 果然那边立刻安静了下来,我松了口气,正当我以为就这么完了的时候,一声比刚才分贝更高的狮吼响起,本来已经稍微平静的野兽,又骚动起来。 我愤怒的咆哮了一声,作警告,让它别这么吵了。 从金毛的声音中可以听出来,意外看到我,它非常兴奋。 不知道金毛是不是也是被那些奇怪的人给抓住的,它们的捕捉难度应该比狼群更高才对。 金毛听出了我的不满,终于意识到了自己引起了混乱,已经休息的男奴被吵醒了,正骂骂咧咧地往这里查看。 我们用比较低的咆哮声交流着。 其实你要说真的交流了什么,那是真没有!这就好像一种是西洋乐,一种是中国古典乐,虽然都是音乐,处于不同文化背景下成长起来的人也许可以粗略的听出音乐的美好,但是想一通百通,深入理解和欣赏另外一种,总是极其困难的。 这混乱而紧张的一晚,终于在我和金毛狮子有一搭没一搭的互相咆哮“聊天”中结束了。 第二天上午,我们迎来了一个奇怪的访客。 那个贵族少年不知道通过什么方法被获准参观整个斗兽场的内部——当然是在男奴的保护下。 我听到他要求跟随的男奴让他能从兽道近距离的“观察这些可怕的猛兽”,我隐隐听出他声音中的期待和兴奋。 在半威胁半利诱下,男奴终于同意了。 我可以听到他在每一个房间前都停下来看一会儿,不时发出小小的惊呼和低语,他询问着男奴们这些猛兽的名字、习性等,好像是一个初次看到猛兽的孩童。天知道,他已经看了不知道多少场斗兽场的血腥表演,至少狼群上午的搏斗,他绝大部分都没有错过。 终于走到狼群的房间前,他隔着栅栏激动地看着我们。手紧紧握在栏杆上,眼睛眨也不眨。 今天他没有穿那件显眼的紫红色长袍,而是一件赭色的亚麻外套,蜜色的头发,浅色的眼睛,脸上也没有依照贵族的习惯擦粉,一张干干净净,缺乏血色的白净漂亮的脸。 他在我们房间前看了许久,以至于身后的男奴忍不住开始小心催促,他才一步一回头的离开这里,继续往前走。 我的直觉告诉我,他的主要目的是我们,近距离观察猛兽是个借口,在其他猛兽房间的停留也是个幌子。 我不知道他为什么对狼群特别感兴趣。 但我觉得这种兴趣应该并没有恶意,这个少年人虽然和其他人类一样到斗兽场看竞技搏斗,我更愿意把他这种行为理解为从小培养出的一种习惯——他把这个斗兽场看成了生活环境的一部分,从他出生以前很久就存在,而且以后也将继续存在下去——和对周围人的跟从,他在斗兽场上从来没有高举起自己的双手投下死亡的判决,反而总是那稀少的仁慈者的一部分。 总的来说,得到他的关注并不是件坏事,他背景很强大,这也许能在以后的某些行动中起到不可预期的作用。 我眯着眼躺在那儿,老大和老三一左一右的靠着我,而黑狼王则在房间里来来回回的慢慢踱步。 前天,我们和几只熊在斗兽场上迎面相撞。 在这之前,负责前期准备的男奴把几只关在一个小笼子里的毛乎乎的浅棕色小熊放在了我们的房间,待了整整一夜,那几只可怜的还在吃奶的小熊呜呜叫着,还撒了尿。 第二天我们就尝到了人类这么做的目的,那几只熊闻到了我们身上幼仔的气味,发疯了一样的攻击我们。 作为陆地上肉食类动物中体型最大的熊,疯狂的爪子,粗壮的可以暂时直立的四肢,强悍的咬合力,非常厚实难以突破防线的皮毛,给我们带来了很大的麻烦。 幸运的是,在经过了这么多次的战斗之后,我们早已经有了对付各种各样突发情况的冷静和办法,最后,胜利的是我们。 三天之后,就是季度比试的决赛。对手是金毛狮子和狼群。 第32章 结束之暴动 罗斯帝国每年有无数的节日和庆典,几乎每一天你都可以找到庆祝的名目。 各种大大小小的神祗的象征日,甚至连遥远的异族神,比如黑色大陆上的阿比亚人信奉的暴风神洛索斯,它的象征日即在罗斯历九月十日;国家大事的纪念日,比如罗斯帝国的前身罗斯城邦的建城日;历代帝国伟人、名人、奇人的祭典日,比如罗斯帝国第八位皇帝夏尔·罗斯,打败了当时最强大的对手哈兹帝国,把罗斯帝国的领地扩张到了极限。 频繁的竞技和庆典活动,极大的转移了民众的注意力,被剥夺地产的公民越来越多,他们从帝国各地汇集到圣洛克城,成为了一股势力庞大、人数众多的流民集团,时不时就走上街头,呼喝着伸张自己的正义,抗议帝国的黑暗统治。 虽然罗斯帝国一年三百六十五天,天天有节日,时时有庆典,但是最重要的节日是罗斯人信奉的主神赛尔特的诞生日。 在这一天,所有的人,甚至包括地位低下的奴隶,在主人的允许下——通常情况下,主人都会同意——都能参与到庆典中来,同享神的荣耀和恩典,这是一个全民狂欢的日子,一个可以肆无忌惮的日子。 斗兽场主们之所以把比试的决赛安排在今天,自然是想借助这个节日的魔力,扩大影响力,单单是门票的分成,他们就能大赚一笔。 从昨天晚上开始,我就处于一种极度的焦虑状态。这种情绪也影响到了老大和老三。老大开始暴躁起来,时不时发出低低的吼叫声,而老三则紧张的抓挠着坚硬的地板,神经质的看看我,又看看黑狼王。只有黑狼王还镇定如常,目光深远而宁静的看着不知名处,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时间用恒定的速度慢慢流逝,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晚上很快来临了。 斗兽场上可以用人山人海来形容。 金毛狮王与狼群的传奇早就传遍了圣洛克城每一个人的耳朵中,他们期待看到一场传奇与传奇的对抗。 狼群早已经进入等候上场的房间,斗兽场中央正在进行热身的一些表演,斗兽场主为了增加娱乐性,请来了圣洛克城有名的滑稽戏团,他们用可笑的化妆与滑稽的动作模拟着搏斗的猛兽和奴隶角斗士。 我冷冷地看着这些,观众因为滑稽的表演发出阵阵震震翻天的笑声和跺脚声。我感到一阵恶心,他们用来取乐的是别人的血和命。 终于快要到今晚上表演的高潮,滑稽戏团退了下去,主持站在高台上,宣布着今晚的重头戏开演了。 栅栏被打开。 我脚步沉重地随着狼群走了出去。 命运真是捉弄人! 狼群居然与金毛狮子在残酷的斗兽场上狭路相逢,与陌生的人或动物搏斗,我还可以冷静对待,但是金毛狮子不行! 我们曾经如此熟悉,在面临人类威胁的时候,我们曾经并肩战斗,它死缠烂打的纠缠,它协助我们猎杀那头豹子,它指挥狮群救下狼群的成员,它与我们守望相助,它是小金毛的父亲,它金色的鬃毛随风飘扬,气势惊人,骄傲而又嚣张。 它是对手更是朋友。 我却要被迫与它进行生死搏斗,我只想咒骂老天和建立斗兽场的变态,这都是从哪儿得到的灵感才能想出这么残忍而变态的主意。 对面的金毛狮王原本轻快地脚步在看到我们的时候停了下来。 它站在离我们不远处,有些不知所措,很明显,他没有想到对手会是我们。 狼群与狮子面面相觑,半天没有动静。 周围的观众从开始的等待,到后来终于不耐烦起来,发出阵阵的喧哗声,他们原本期待一场精彩而致命的厮杀,而现在场上的主角们却只是平静的对视,丝毫动手的打算都没有。 一头羊被赶上场。 他们打算故技重施,通过对食物的争夺引发狼群与狮子的搏斗。 可惜这一次他们失算了,金毛狮子一声怒吼,被吓得腿软的羊被咬死甩到了三米远外,飞溅的血滴洒满了附近的地面。 狼群没有丝毫动静,而金毛狮子杀死那只羊之后也再也没有理会。 金毛狮王终于动了,它轻轻的往前走了一步。 出于天性,除了我、老大和黑狼王,其他的狼群成员集体往后退了一步。 狼群的其他成员,对于黑狼王和老大的不动声色,开始不安起来,他们不明白为什么面对一个强大的敌人,黑狼王和老大没有像以往一样对他们发出各种命令的咆哮,也没有先带领他们主动进攻。 金毛又往前走了一步。 这一次,连老大和黑狼王都紧张起来,他们背毛竖立,摆出防备和攻击的姿势。 金毛停了下来,它金色的眼中有些悲伤。 我知道它是用这一步步的接近来试探我们的反应,它没有散发杀气,但是在这个斗兽场上,我们对于彼此的信任到底又能留下多少呢?更不用说在草原上,我们原本就是对手和敌人。 狼群与金毛狮子进退维谷。 观众耐心尽失,他们开始往斗兽场上扔各种各样的东西,骚动越来越大。 我看到坐在专门席位上的那四个斗兽场主正交头接耳的讨论着该怎么解决场中的局面,他们争辩着,一个个激动起来,面红耳赤,手挥动着。只有阴森的伯特还稳稳地坐在那儿,他突然插了一句话,那三个斗兽场主又讨论了一下,好像终于达成了一致。 我闻到了阴谋的味道,不知道他们又想使出什么诡计,引发狼群与狮子的大战。 突然,我闻到了一阵烟火味。怀疑自己嗅觉失灵,我又仔细的闻了闻,没有错,混杂着各种异味的空气中那股烟火气越来越明显。 场中的人还没有发现异常,前世的时候,我家附近的商场曾经发生过一起火灾,那个时候我正在家中看电影,当时我就闻到过类似的味道。 我开始振奋起来,如果这是真的,那么一切都将改变! 我开始让黑狼王和老大镇压和安抚狼群中不稳定的因素,那些还没有完全融入狼群,没有见过金毛狮子的新成员正蠢蠢欲动。 我们没有白等! 突然场中不知道谁喊了一句,“起火啦,起火啦!”,这个声音渐渐被发现情况不对的人们注意到,警告的声音越来越大,逐渐传遍全场,引发了大骚动,在一个比较封闭的圈子里,起火绝对是一件致命的事。 没有人再关注场中的局势,人群开始推挤,为了保命,他们不惜践踏一切挡住自己冲向出口的障碍,尖叫声、哭泣声、惨嚎声响彻了整个斗兽场,这些声音更引发了人群情绪的崩溃,他们更加蜂拥着挤向出口。 甚至有些不怕死的,或者挡住别人的路被扔进斗兽场的,或者为了防止踩踏自己主动进入斗兽场的人类翻过了护栏,直接出现在了狼群和金毛狮子的面前。 这些人类无一例外的被狼群和狮子毫不客气的夺去了生命,他们的惨叫声终于制止了这些疯狂逃生的人。 浓烟渐渐从斗兽场的各个角落涌出,噼噼啪啪的爆裂声夹杂着崩塌声,我畅快的看着这一幕。 老天,我再也不咒骂你了,你是好样的! 一个人突然从等待入场的房间里跑出来,拿着盔甲和剑。狼群早就杀红了眼,立刻扑过去打算杀了他,我看到那个熟悉的人影,一声长啸,拼命赶在狼群前,制止了它们的行动。 是那个蛮族少年!他本来被凶猛的狼群吓得脸色苍白,连续倒退了六七步,在看到我的时候,他松了口气。 他高兴的挥舞着盔甲和剑,嘴里呼呼喝喝的胡乱喊叫着,通用语与蛮族语混杂使用,我只从他那一串话语中听到了几个关键词,“逃走!” 我高兴得发出一声长长的嚎叫,狼群围拢过来,我又冲着金毛狮子一声叫喊,它犹豫了一下之后,也跟了过来。 我们随着他进入了通道,沿着熟悉的进入斗兽场的兽道奔跑,在很短的时间内,就看到那两扇大门已经被打开,男奴哈兹特焦急的站在那儿,正踮着脚紧张的看着这边,在看到跑过来的蛮族少年和狼群时,立刻习惯性的躲进门后。 蛮族少年捶了捶他的肩头,又捶了捶自己的胸口,好像是让他不用担心的意思。看来他们早就熟识,或者至少他们两个是一伙的。哈兹特脸色铁青的看着这一幕,狼群环绕着蛮族少年我看到一路上所有的笼子都是空的,里面的猛兽早已经被全部放了出来,斗兽场已经火光熊熊。 综合目前的形势,我可以作出准确的判断,这是一场由奴隶角斗士引发的暴动,他们利用这个一年中最重要的节日,在这一天中,守备松懈,奴隶也能得到有限的自由,他们开始了抗争之路。 史载这次奴隶起义为第一次角斗士起义。 正在狂欢的人群大概永远也想不到,今天不是他们的狂欢,而是动物和奴隶的狂欢! 第33章 混乱 因为不熟悉地形,所以出了斗兽场之后,我们依然跟着蛮族少年往前跑。 城中被到处点上了火,滔天的火光映得整个天空微红。一路上,只看到平时整洁平静的街道上一片混乱,地上扔满了各种各样的东西,商品、食物、衣服、武器、残肢断臂、尸体……,还有影影绰绰的人在不远处窥伺和躲藏,不时从远处或近处传来一声声惨叫。 偶尔可以看到一两只猛兽在啃食着地上的尸首,或者看到一些犀牛、角马之类的动物悠闲地在街上闲逛,时不时停下来吃掉在地上的食物或者啃食街边的绿树和草地。 蛮族少年目标明确的往一个方向狂奔,他时不时侧过头看看跟在他身边的我,嘴里高兴地哇哇乱叫,前几天看到他还一脸成熟稳重的样子,现在却像孩子般露出毫不遮掩的兴奋神情。 我听到他喊我“扎克斯”,又是一个不太好听的名字,不过看起来也不是他帮我起的,而是一种早已流传的象征名。 终于到了目的地,那是一个小广场,广场上人潮涌动,大部分是角斗士,小部分是跟随的奴隶,居然还有一些女人混杂其中,她们手中也拿着自己能拿到的最锋利的武器,比如菜刀之类的。 起义的领导者是那个站在高处正发表演讲的一个强壮的角斗士,“不反抗就没有生路,帝国早已经走向末路,兄弟姐妹们,难道你们还打算继续过着这种屈辱的日子,那些人——那些禽兽不如的人,践踏我们的尊严,剥夺我们的自由,他们把我们的生命用来取乐,今天,我们团结起来……” 激烈而精彩的演讲还在继续,人群被煽动得热血沸腾,阵阵赞同和喝彩声传来。 狼群和狮子的到来引起了一阵混乱,打断了那个首领的演讲,他的脸色铁青的看着听众注意力转移到了被狼群围着却丝毫危险都没有的蛮族少年。 少年领着狼群继续前进,拥挤的人群纷纷避让,他们差点吓得作鸟兽散,但是狼群在我们的控制下并没有攻击他们,至于金毛狮子,它在路上杀了一只角马,吃完了它的内脏,已经饱了,没有必要也不屑于杀死这些衣衫褴褛的人。 角斗士和奴隶惊奇地看着这个不可思议的组合,嗡嗡的议论声不绝于耳。 少年冲到那个领导者的身边,他的身边站着我,他转过头大声地对着人群说了一句,“看到了吗?罗斯帝国的暴政甚至连这些猛兽都站在我们这边,这只白狼,是我们民族的创始神扎克斯的化身,它将引领我们毁灭这个腐朽的帝国,让所有和我们一样,曾经饱受苦难和折磨的人得到自由和尊严。”他挥舞着手臂大喊:“必胜!” 人群沸腾了。 “必胜!” “必胜!” “必胜!” 看来我们起到了很好的作用,我看着群情澎湃的奴隶们喊着激昂的口号,他们的斗志被充分的调动了起来,效果比刚才的演讲更好。 不过,旁边那个暂时被忽略的领导者脸色可不太好,这个蛮族少年太质朴了,完全不懂得做下属的艺术,像这种出风头的事情怎么能自己来做呢? 首领开始重新拿回权力,他接过话头,开始指挥那些角斗士往城门处转移,等这些慌乱的统治者回过神,那么想突围而出就不容易了。 可惜还是迟了。 一群全副武装,穿着重铠的城内卫队把通向城门的几条道路封锁了,他们拿着明晃晃的铁刃,等着那些反叛的奴隶送上门来。 在整个卫队的前面,一个骑着高头大马的男人一副吊儿郎当的样子,他没有穿着重铠,只穿着一副华丽的上面缀满了宝石和各种无用的饰物的轻铠,英俊的脸,一副酒色过度的轻薄样子。 如果不是在这种情况下看到他,我肯定会以为这个男人是个华而不实的花花公子,贵族们那些在军队中混资历的纨绔子弟。 那个领导者把蛮族少年坎迪拉到一边,窃窃私语了一句,坎迪点点头,一脸期待和兴奋地看着他。 他带领着在他回来后陆续跟在他身后的族人以及一批角斗士,吩咐了他们几句,他们领了命令之后立刻分散开来,绝大部分人等待着。 不久之后,那些分散的奴隶们驱赶着一些动物走了过来。 难道他们打算让这些动物打头阵,冲散城内卫队严密的防卫,撕开一个口子,让他们能顺利出城?虽然作为动物的一员,我感到严重的不爽,但是从人类的角度,不得不说,办法是好的。 坎迪指挥着他们从队伍的另一侧发起了进攻,血战开始,那个花花公子似地家伙这时才展现出与他的外表截然不同的强悍的实力,指挥着手下那一群人拿着盾牌步步推进,自己更是身先士卒。 我们被包围了。 坎迪神情紧张地拼命挥动着手里的剑。他们的计划应该是用坎迪和动物们吸引住这些城内卫兵的主要注意力,然后暴动的奴隶主力从后面发动进攻,双方合围,绞杀他们。 我眉头紧皱的看着这一切,总觉得不太对劲,刚才那个领导者最后寓意不明的笑容,让我想到了有些很不好的事情,比如背叛,比如舍弃,比如保存主力。 周围倒下的奴隶和动物越来越多,尸体成山,堵住了道路,肉搏战中一寸阵地的输赢都要争抢几次。 我想现在圣洛克城人肯定会很后悔他们为了取乐和真实感而训练那些奴隶角斗士,他们教会了奴隶角斗士学会使用武器,学会排兵布阵,学会基础搏斗技巧。他们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 角斗士们的技巧都是在实践中得到的经验,比起这些也许一辈子都没上过真正的战场,依靠着平时的训练强化技能的士兵,战斗力可谓强了不止一个档次。 但是这种战斗力的差异被装备的的差别抹平了——重装铠甲的城内卫队与完全没有盔甲或者只穿了一件破烂的轻盔甲的角斗士,数量上城内卫队也占据了优势,不久之后,局面开始有利于城内卫队。 坎迪焦急的左顾右盼,他在等待着那些同伴的信号,可惜,我的猜测对了,那个信号没有如约出现。 几个蛮族同伴走了过来,低声询问,坎迪沉默了,他可以给那个暴动领导者想许多个没有来的理由,但是从内心深处,他知道,自己这伙人被可耻的抛弃了。 他们成了弃卒,陷入重围之中,就好像被一群猫戏耍的老鼠,那个骑在马上的花花公子,脸上溅着一些血丝,微笑着把一把剑插入一个奴隶角斗士的胸口。 狼群里有几只狼也被杀了,其他多多少少带着伤,我们比奴隶们更可能在这场战斗中活下来,因为我们体积更少,动作更敏捷,只要有一丝空隙,我们就能见缝插针的从包围圈中逃出去。 但是也仅限于逃出这次战斗而已,如果继续待在圣洛克城,等那些奴隶冲出城去,或者暴动直接被镇压,城内秩序恢复,还躲在城内的猛兽们无一例外的会击毙。 我用嘴拉了拉坎迪的衣角,他低下头看着我,满脸无奈和愧疚,还有对于被同伴背叛的痛恨的伤心。我往前走了几步,回过头,示意他跟着我,他几乎没有任何犹豫的就跟在我身后。 我仰天一声长啸,老大、金毛狮子和黑狼王围在我身边,对着天空那轮明月,也发出了一声声高亢的震耳欲聋的吼叫,狼群还有其他一些动物聚拢到了我们身边,这是第一次,我们与人类同一战线,但我们不是为了人类,而是为了自己。 不自由毋宁死!即使战死也绝不重回斗兽场! 我们几个领头往前冲,用尖刀阵型插入那个我观察了许久的城内卫队的薄弱环节,那个方位刚刚抽调走了一部分的军队,应该是去拦截奴隶暴动军的主力去了。 奴隶们挥动着自己的武器紧跟其后,落在后面的人,不肯争先的人,只有被随后追来的城内卫队杀死,所以只能拼命前进,不能后退,也无法后退。 我们的战术成功了。 当突围出来的时候,奴隶的数量大概只剩下五分之一,而动物的伤亡则稍微少点,在我们拼杀的路上,留下了累累的尸骨。 突然我听到一声熟悉的嚎叫声。 转过头一看,本来一直跟在我们身后的老三,在我没有注意到的时候落在了后面,它的脚在刚才的战斗中受了点伤,所以我一直都很注意它,刚刚为了突围拼命厮杀的时候也没忘了把它放在队伍的最中央——那里是最安全的地方。 我的心跳在看到那一幕的时候暂停了。 慢镜头从我的视网膜上滑过,一把刀劈中了老三的腰,几乎把它切成了两半,血汹涌而出。 我不知道自己吼叫了没有,下一个记忆是扑到了那个拿刀的士兵身上,尖牙狠狠地咬住他的咽喉,他的喉间发出咯咯的声音,腥热的血液灌入我的口中。 我放下他的尸体,看着躺在地上的老三,它满是疤瘌的瘦削身体,躺在自己的血泊中,他看着我,眼中都是痛苦和不舍,却没有悲伤。 那是什么样的眼神啊,我轻轻地走过去,舔着它,回忆在刚出生时,身边那几个暖暖的小团,儿时的朝夕相伴,它的天真可爱,重逢之后,它战战兢兢害怕与胆怯的神情,还有满身的伤痕,在我们身边时,他逞强的不愿完全依赖我和老大,渐渐恢复了一点开朗。 忍受了那么多的苦难,走到了现在,却停在了这个地方,甚至连一点点缓冲和留恋的时间都没有给我们留下。 他看着我和老大,又看看黑狼王,老大静默地看着他,第一次,他主动走过去,舔了舔老三的眼睛,黑狼王仰头一声长啸,好像在为它送行。 它终于恋恋不舍的闭上眼。 我走过去,狠狠地撕下它伤口处的一块血肉,连皮一起吞进了肚子里。 别怕,老三,我不会留下你,跟着我,不管前路多么艰险曲折,我一定会带你回家,回到我们魂牵梦萦的草原。 第34章 贵族少年 忘记悲伤,我们往城门口冲去,一路上遇到了一些零散的还没有来得及组织的士兵,还有一些惊慌失措的市民,他们害怕地看着暴动的队伍跟在一群杀气腾腾的猛兽后面,连看的勇气都没有,更遑论阻止。 就在我们快冲到城门口的时候,我发现情况不太对,危险的预感在警告我,不要再往前,我咆哮一声,队伍停了下来。 坎迪气喘嘘嘘地跑过来,不明所以的看着我,我发现他看我的眼神已经完全不是看动物,而是看某种怪物,或者也许他真的把我当成他们民族信奉的神的化身。 我冲着他低低的叫了几声,他挥挥手,叫来了几个奴隶,让他们到前面看看情况,顺便探路。 等了一会儿之后,那几个奴隶没有返回。 我意识到情况不妙,看来,城门已经被城内卫队占领了,不知道那些暴动的奴隶和角斗士有没有逃出城。 现在怎么办呢?整个圣洛克城就好像是一个大水池,我们就是误入这个水池的小鱼小虾,不管我们怎么拼命挣扎,游遍池塘的每一个角落,都无法摆脱这个狭小的空间,或迟或早,我们都会被抓住。 突然我想起来来圣洛克城时的海港,带着腥味的风从西方传来,那里还有一线生机。 坎迪看到我转过头看着西方,眼睛一亮,我知道,他也想到了这一点,此路不通,那就找另外一条路,只要我们能靠近海港,那里有那么多的船只,总能找到机会抢到一艘船,无边的大海会成为我们最佳的屏障。 掉转头,急行军又开始了。 这一次是坎迪带路,他好像对整个圣洛克城的地形都非常熟悉,遇到前面有军队的时候,都会绕开走其他的路,我们跟着他在圣洛克城的大街小巷中穿行,不久之后,终于听到了海浪的拍击声,还有码头特有的噪杂声——虽然是深夜,但是海港依然人来人往,商人们就好像不知道疲倦的工蚁,不断游走在整个已知世界,赚取那永远赚不完的金币。 等近了我才看清楚,这里之所以一片忙乱,还有一部分原因在于军队已经来到了此地,他们呵斥着那些不听话的商人,推搡着那些正在工作的奴隶,稍有反抗的即视为暴动者的同伙,格杀勿论。 我们停下来,悄悄地靠近海港。 军队虽然已经来到了这里,但是因为海港上原本就拥挤不堪,所以并不是没有可乘之机。 跟在坎迪后面的那几十个奴隶面面相觑,他们走过来,靠近坎迪,在他耳边窃窃私语,不知道在说些什么,从他们畏缩的眼神,基于我对人性的了解,他们想干的事和奴隶暴动的领导者所做的事是一样的,舍弃我们这些猛兽,利用奴隶的身份悄悄潜伏过去,趁机夺取船只。 坎迪坚定的摇摇头,他明知道这是唯一可行的办法,但是在看了我们一眼之后,他拒绝了这个提议。 “我们已经被同伴舍弃,难道现在还要学那些无耻的人一样,也舍弃这些与我们一起战斗才逃出来的同伴吗?”坎迪目光平静地看着那个领头过来游说的奴隶。 那个奴隶涨红了脸,有些语塞,然后又强辩道:“这些不是同伴,它们是一群猛兽,谁知道他们会不会突然间反咬我们一口。” 坎迪轻蔑的看了他一眼,“你看,它们会吗?它们比哈兹特那伙人有人性多了。” 激烈的争论还在继续。 最后,他们一拍两散,决定分头行事。 坎迪和几个同族的人继续留下,其他的奴隶在短暂的犹豫之后跟随那个过来说话的奴隶往另一个方向走去。 不久之后,海港那儿传来一阵惨叫,离开的那群奴隶被发现了。坎迪脸色有些黯然,虽然那些人与我们分道扬镳,但是天性比较淳朴的坎迪还是希望他们能够安全逃脱,没想到悲剧发生的这么快。 我沉思着,如果要把狼群和狮子带到安全的地方,那么还有一个地方可以去,那就是拍卖市场,那里应该还有无数等待拍卖的奴隶和猛兽在等待我们的到来,我们将打开困住他们的枷锁。 既然已经是这样了,那就把这个狂欢继续下去吧。 我领着狼群,金毛狮子走在我旁边,坎迪他们跟在我们身后,潜伏在黑暗中,往记忆中市场的方向摸去。幸好,这个地方是开放式的,只用了一个简陋的木质栅栏隔开。 我们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冲向那些毫无防备的人,凡是遇到胆敢反抗的人都毫不客气的一口咬上去,坎迪他们跟在我们身后,帮那些奴隶打开锁链,替那些动物砸开笼子,总之,整个拍卖市场一下子陷入一片混乱,阵阵哭爹喊娘的叫声传来,到处都是鸡飞狗跳的骚动。 坎迪他们脱下身上显眼的角斗士专用的软盔甲,剥下身边几个商人的衣物套在身上,而我们则混在那些动物里面,开始进行浑水摸鱼的逃亡之旅。 随着骚动的人群渐渐往海港码头靠近。 军队在那边严阵以待,他们看着这些猛扑过来的野兽,以及被动物追杀而四处奔逃慌不择路往码头跑的奴隶,有些不知所措,这些饿了好几天的猛兽可不是好惹的。 太好了,他们的阵型被这一阵冲击给打乱了。 狼群、狮子还有坎迪他们终于在这一片混乱中终于找到了机会靠近了码头,一艘小型帆船近在眼前。 自由,近在咫尺之间。 这一次,挡在我们面前的不是别人,而是那个贵族少年,以及站在他身后的用长长地黑斗篷把全身遮得严严实实的神秘人物。 第35章 后魔法时代 贵族少年一脸无奈和歉意的看着跑得口吐白沫的我们,转过头,用恳求的眼神无声的哀求着黑衣人。 虽然挡在前面的只是两个看起来手无缚鸡之力的人,但是我们却不敢轻举妄动,猛兽们对危险的直觉非常敏锐,那个一动不动,低着头,从斗篷兜帽的边缘用无力的眼神看着我们的黑衣人,是个实力很强大的对手。 我们谨慎的停留在三米外,情况危急,留给我们犹豫的时间很短。 海港的军队随时会发现我们,我们必须尽快做出选择,是杀掉眼前这两个拦路虎,还是在本能激烈的危险预警下掉头另寻出路。 坎迪和他的蛮族同伴却没有想这么多,他们奇怪的看着戒备的狼群和金毛狮王一眼,抽出藏在长袍下的刀剑,毫不迟疑地挥动着就往那两个人身上砍去。 在刀剑快要接触到他们的身体时,他们身体一歪,带着不可思议的困惑眼神,软倒在了地上。 我们几个互相用眼神商量了一下,几乎立刻一致决定往后退。前面这个人太诡异太危险了,刚刚连他使用的是什么攻击手段,以猛兽的眼力都没看清楚。 但是,已经来不及了。 我们身后那条长长的码头道路上传来军队整齐划一的跑步声,还有轻快地马蹄声。 我回过头一看,那个花花公子领队的军事素质以及对形势的判断力都很不错,在很短的时间内追踪到了我们的行动轨迹,但是,他还是慢了一步,如果不是半路杀出个这两个程咬金,我们早就逃之夭夭。 他英俊轻浮的脸上带着贵族特有的傲慢矜持的笑,扬起手,军队在他的手势指挥下停了下来,他高声喊道,“兰斯,真是太巧了,命运让我们在任何不可能的地点都能相遇,你不觉得这是缘分吗?我们不应该辜负命运女神罗木瑞的美意,接受我的爱意吧,我从三岁那年见到你就已经对你一见钟情……” 我满头黑线的听着这个花花公子在这种情况下还能滔滔不绝的倾诉衷情,各种让人起鸡皮疙瘩的甜言蜜语好像万花筒一样从他嘴里倾泻而出,且完全不带重样。 他身后的士兵表情虽然有些扭曲,但是大体上还比较平静,看来是早已经习惯了自己的上司这种脱线的行为。 可怜的是对面这个被迫在大庭广众之下听着情话的贵族少年兰斯。 他涨红着脸,手发着抖,嘴唇哆嗦,好像想说什么,但是又不知道说什么的样子,只能哽着这口气,我看他羞窘的快要晕倒了。 反倒是我,本来紧绷的情绪完全放松下来了,情况已经没办法再坏了,除了码头两边黑乎乎的海面,我们无路可逃。 或者战或者死,老大、金毛狮王、黑狼王好像也看出了眼前的形势,原本全神戒备的身体也恢复成了平时轻松地样子。 金毛狮王终于抓住机会,凑了过来,铺头盖脸的对着我一阵狂舔,弄得我满脸都是它黏答答的口水。老大不满的走过来,不顾体型的差异,拼命挤开它的脑袋,亲热的蹭着我的脖子,黑狼王一脸鄙视的看着这一幕,然后也见怪不怪的扭过头低低吼叫着安抚狼群的情绪。 在经过激战和逃亡之后,狼群只剩下三分之一的成员,损失惨重,而现在,我们大概都要折损在这里。 那边的情话终于告一段落,花花公子领队好像终于想起来为什么贵族少年兰斯会出现在这里,他迟疑的说。“兰斯,亲爱的,虽然我很高兴我们俩之间这种亲密的感应,不过你能告诉我,你为什么会出现在这个危险的地方吗?” 他求助的回过头看着黑衣人。 一直保持沉默的黑衣人终于开口说话了,他用一种节奏非常奇特,带着远古韵味的声调说着完全让人无法理解的语言。 这不是通用语,也不是坎迪所说的蛮族语。 花花公子在听到那简短的几句话之后,好像触及了什么遥远的早已经被他扔还给老师的记忆,他冥思苦想了一会儿之后,终于想起来是在哪里听到过这种语言。 顿时,他的脸色严肃起来,手再次挥起,以不容置疑的语气命令道:“所有人后退五百米。” 整齐的脚步声传来,军队有条不紊的后退,阵列变幻,后军变前军,前军变后军,动作迅速的撤到了五百米开外,然后保持队形等待着下一个命令。 这个花花公子治军很有一套,至少做到了令行禁止。 他跳下马,把手放在胸口,微微俯身,说:“城内卫队首领利德尔·塞因茨伯里见过大人。” 黑衣人微微点头,轻声说,“这里不再需要城内卫队,不过我需要你派些人协助我活抓这几只动物,其他的,任你处置。” 这一回他使用的是通用语,他手指着我、老大、金毛狮王。 我慢慢从老大它们的包围中站出来,在看到他刚才无声的攻击手段时,我没有想起来的往事刚刚终于回想了起来,在大草原上使用一种诡异的方法抓住我们的那三个人,他们身上散发出来的气息与这个人很相似,他们是同一类人,唯一的区别就是这个黑衣人的实力和等级不是那三个人能望其项背的。 这个人需要活捉我们,虽然我目前不知道这是怎么回事,但是这是一种可以利用的情况。 我放慢脚步,用平静的目光一直看着那个黑衣人,一步一步的接近他,一边发出低低的咆哮声,我用嘴衔着坎迪的衣服把他往船那儿拖。 那个花花公子紧张的跳起来,很明显,虽然他知道也许那个黑衣人很厉害,但是他还是害怕自己的意中人被野兽所伤。 但是贵族少年兰斯制止了他,他用严厉的眼神阻止利德尔的靠近。 老大和金毛狮子虽然不知道我在做什么,也凑热闹似地跑过来帮我的忙,我对着那张着血盆大口就打算一口咬下的金毛狮子吼了一声,它低着头,下意识的把原本大张的嘴闭上,用咬小金毛的力道衔着一个蛮族的手臂,拖着它,跟在我身后。 我们把那几个晕倒在地的蛮族堆在船边,然后跑回来,我一声长啸,走到黑狼王身边,蹭了蹭它的脖子,低低的呜呜叫着与它进行狼族特有的交流,它转过头,对着残存的狼群下着命令,狼群围了过来。 我看着黑衣人,我确信,那个黑衣人能明白的意思。 他一直眼睛眨也不眨的专注地看着我的一举一动,原本平静无力的眼神渐渐激动起来,就好像衰朽的身体剩余的全部生命力在这一刻燃烧了起来一样。 他对着我点点头,然后召唤花花公子利德尔过来,吩咐他把这些人和动物全部运到那艘船上,并且当着我的面要求他把“把这些狼和人运回他们原来所在的地方。” 利德尔满脸不解和不情愿,但是好像有什么东西约束着他,让他不敢反抗,但是我从他的眼睛深处看到了对这个命令的不以为然。 这种情况让我觉得很有趣。 承载着黑狼王、狼群以及坎迪和他的蛮族同伴的船只已经顺利开出海港,渐渐变成了一个黑点,最终消失在视野范围内。 夜色渐渐退去,黎明的曙光已经在海平线出现,灰白色的水面平静而深邃。 黑衣人在看到我们坐上了马车之后,就自行离去,他好像很不习惯与人群打交道,一直安静的站在一边,能用简单的动作指示的就绝不开口,就算要开口也尽量用最简略的字句交待完事情。 护送我们的是花花公子利德尔和他的城内卫队。 骑着马跟着的是花花公子利德尔厚颜无耻的纠缠着贵族少年兰斯,可怜的兰斯,在众目睽睽之下被这样示爱,还只能强作镇定,让自己把眼前这个男人当做疯子和神经病。 利德尔锲而不舍的说着情话,看到兰斯没有反应之后,终于改换了战术,“嗨,亲爱的兰斯,刚才那个人真的就是传说中的那个吗?” 兰斯微微点头。 利德尔有些迟疑,“我一直以为那只是传说而已,你知道,他们最后在历史上出现是在三百年前,天啦,当年老师让我背下那段话的时候,我一直以为那只是阿尔特老头在喝醉了之后的呓语!” 兰斯抬起头,看着利德尔,“他们从未灭绝,只是隐藏到了历史的背后而已。” “可是,这是为什么呢?”利德尔做出夸张的表情,“你知道,一般的平民和贵族看不到真正的罗斯帝国史书,但是我们从帝国图书馆中可以看到那些辉煌的历史,他们虽然一直人数稀少,但是每一佼佼者都是极厉害的人物,甚至可以建立或者颠覆一个小国家,就连我们罗斯帝国的建立,据说都曾经得到过他们暗中的支持,虽然我一直觉得这有些夸大其词,让我对史书的真实性充满了怀疑。这么厉害,为什么会集体消失呢?” 兰斯不安的扭了扭身体,“我也不清楚,历史总是模糊而不可测的,如果所有真相都能被我们知道和发现,那大贤者都要向我们礼敬了。” 利德尔点点头,突然他好像又想起了什么似地,他严肃地看着兰斯,用悲伤的语气说,“哦,兰斯,你居然偷偷认识了这样的人,在我不知道的时候,我一直以为我们亲密无间,无话不谈,无事不知,我把自己所有的事都告诉了你,甚至连自己今天几点起床,吃了什么东西,见到了什么人都一一禀报,而你呢?真是太伤我的心了。” 我一边听着他们之间的谈话,一边深深同情着这个兰斯。 兰斯满头黑线看着他夸张的表情,“是他主动找上我的,在我十二岁的时候,据说是因为他发现我身上有轻微的魔法波动,不过这么多年了。”兰斯苦笑地看了看自己白皙的双手,“我连一个法术都学会。” 他转过头,低声告诫利德尔,“这件事你不要再问了,你问我也不会告诉你,我如果说了——不,我已经答应了要永远保守一些秘密直到死亡那一刻。” 利德尔举起手,“好吧好吧,我知道了。” 他轻快地哼着歌,“秘密,秘密,谁都有秘密,亲爱的美人儿,你的秘密是什么,难道是你的芳心终于为我所动?如果是这样,那么我亲爱的,你不应该再折磨你可怜的仰慕者,你看他悲伤而深情的眼睛,他把一切都奉献给你,哦,秘密,秘密,到底是什么秘密,亲爱的美人儿,你的秘密是什么,如果你打算拒绝我,那请不要告诉我,永远保守这个秘密……” 在这个难听的歌声陪伴下,我们出了圣洛克城,来到了郊区一所低调而奢华的别墅前。 第36章 豹耳美男 为了躲避城市生活的喧闹,有钱的罗斯人会买下郊区的一大块土地,在上面建起他们的隐居之所,这成为了贵族中的一种流行,之后为有钱的奴隶主、商人效仿。他们会对自己的别墅极尽雕琢之能事,附带有私人浴池和美丽花园的宽敞住宅以及挂满绘画作品的墙壁。 通常情况下,别墅的房间很小,配置的家具也极其简单,比如主卧室,可能仅仅只有一张床以及一张脚踏,罗斯人把大笔的钱财花在了这些简单家具的材质上,竭力追求珍贵的木料、象牙和金质的家具,他们也会购买或者延请有名的艺术家在每一个房间装饰上壁画和镶嵌图案,有时候甚至过于绚丽和繁复。 原本我以为这栋被树林遮了个严严实实的别墅也是这种类型,但是进了大门才知道,这里与普通的罗斯别墅有天壤之别。 没有所谓的花园,一条石道穿过天然生长,未经任何修整的树林,转了几个弯之后,可以看到一栋别墅。 经过简单加工的木质和石质材料在工匠巧夺天工的技术下,天衣无缝的盖成了一座简单大方的建筑,里面的墙壁和石头地板,只是稍微打磨了一下,尽量保留了建筑材料的本来面目,懂得欣赏的人会觉得具有一种质朴原始的美感,不懂得欣赏的会觉得这屋子是个粗劣的半成品。 整栋建筑就好像故意与传统流行相背离一样。 我们被安排在了中庭旁边的一间空屋子里。 利德尔在纠缠了一阵子之后,终于恋恋不舍的离开了这里——圣洛克城的烂摊子还等着他去收拾。 我们三个在经过了几个月的流离之后,再一次聚在了一起,至少现在,我们还有叙旧的时间。 金毛狮子懒洋洋地走到宽大的窗边,明媚的阳光洒在了它的金毛上,熠熠生辉,闲适而自在的样子,好像正身在自己的王国。 而老大则完全相反,它躺在房间的另一头,银灰色的皮毛在阳光映衬下有些黯沉的房间里流动着温暖的色泽,头搁在前爪上,闭着眼,不知道在想些什么,只是隔一会儿会睁开眼,看看我,好像在确定我的存在。 而我,则在与它们呈三角的地方休息。 这是个相当无奈的选择。 金毛狮子厚颜无耻的接近,总是让老大暴躁不已,经过了斗兽场洗礼之后的老大,身上的血腥味和杀戮气更重,也越发的不冷静,两个人凑一起,简直就是个悲剧的序幕。 为了防止悲剧真的发生,我只能强迫它们隔离,也禁止它们靠近我一米内。虽然对不起老大,但是无奈之举,也只能暂时从权了。 房间内静谧而安静,窗外就是野生的树林,空气中传来难以言述的美妙的气息,熟悉而令人感动。 突然,金毛狮子一跃而起,从窗户里跳了出去,我吓了一跳,赶紧跑过去,就看到它得意的看着我,一只脚踩住了一个白乎乎的东西——那是只兔子。 它轻轻把那只兔子咬在嘴里,又跳回房间,然后兴冲冲的把那只兔子放到我脚边。 我囧着脸看着金毛狮子献宝一样的神情,难道它要把这个东西送给我当礼物?虽然以前也吃过它捕杀的猎物,但是活的猎物却是第一次收到。 这让我想起了曾经看到过的雄性动物向雌性求偶的时候,必然要耍的各种花招,曾经看到过雄性燕鸥在找到自己喜欢的伴侣时,会尝试喂食对方小鱼,如果母鸟接受,那么就代表着求偶成功。 这只可怜的兔子还活着,瑟瑟发抖的趴在三个猛兽中间,两腿一伸,就一动不动好像死了一样。 我知道它在装死,这是很多小动物的求生本能。 老大也慢悠悠的走过来,看了看那只兔子,趁着金毛狮子还在向我得瑟的时候,以闪电般的速度把那只装死的兔子一口咬死,然后“啪”的一声,甩到了窗外,一股血线在空中划过。 一片沉默。 就在我全神戒备,等着劝架的时候,金毛狮子突然转过头,又施施然的趴到窗边,继续晒太阳去了。 至于老大,也在它离开之后,回到了自己原来待的地方。 我看着这一幕,觉得原本美妙而宁静的气氛变得那么诡异,老大的醋劲真不是一般的大,而金毛狮子居然也忍了? 宁静的下午时光不知不觉中流逝了。 这栋别墅的住客肯定很少,以狼敏锐的嗅觉和听觉,我猜测,这整栋别墅顶多只有三个人类存在,其中还包括那个贵族少年兰斯。 我等待着把我们弄到这里来的正主儿的再次出现。 他并没有让我们等很久。 夜色刚刚降临,朦朦胧胧的天空挣扎着发散着最后一点光线。被黑斗篷裹得严严实实的黑衣人再次出现在我们面前,他双手拢在袖中,帽子终于微微掀起,露出一张苍老而干枯的脸,岁月无情的在他脸上划满了道道沟壑——他已经快要离开人间,进入神的领域。 他身后的那个人年纪比他稍小,但还是同一个时代的人,态度恭谨,微微弯着腰,看起来应该是他的奴隶或者仆人。 仆人手中捧着一个盘子,老人拿过盘子上的一个圆球,用满是斑点的枯瘦的手摩挲着球面,嘴里低声念着一些奇怪的词语,我听得出来,就是在码头上他曾经使用过的那种节奏非常奇特,带着远古韵味的不知名语言。 随着他的话语,一道道乳白色的光芒从圆球上发出,他拿起这个球轮流对着我们三个照了一番,脸色随着乳白色光芒的盛放或者萎缩,一时喜一时忧。 最后,他把圆球放在了仆人端着的盘子上,手一抖,圆球差点滚落下去。 看来,刚刚那不知名的法术让他精力耗尽了,现在连站着都勉强,他轻声对着后面的仆人说,“哈里克,你说,它们是不是神赐给我们的礼物,赛尔特神终于开始怜悯我们这些可怜的信徒。” 仆人深深一鞠躬,低声说,“是的,伊格内修斯主人。” 自从照过那个圆球之后,他就不再注意我,而是用专注而狂热的眼神一直盯着老大和金毛狮子。老大和金毛狮子在他这种热烈的目光下,开始不安起来。 我猜测,这个伊格内修斯需要的东西没有在我身上找到,而老大和金毛狮子则可以满足他的条件。我的本能并没有警示我,也就是说,他至少并没有想杀死老大和金毛狮子的念头,这让我稍微安心了点儿。 他看了一会儿之后,走了出去,吩咐哈里克给我们准备好食物。 随后不久,哈里克把一头肥嫩的羊赶了进来,顺便,还扔进了一只死掉的兔子——我认出来就是老大杀死的那只。 第二天一大早,老大和金毛狮子就被他们强行带出了房间,不知道关到这栋别墅的哪个地方去了。 贵族少年兰斯也出现了,他涨红着脸,看着老大和金毛狮子,不过不知道为什么,没有了昨天看到的歉意和内疚,反而满脸激动,好像在紧张的期待着什么事情的发生。 我单独留在了房间里。 我很想偷偷地跑出去看看老大和金毛狮子到底在哪儿,但是找遍了整栋别墅,都没有看到一个人影,我看了看粗糙的石地板,难道这栋建筑还有个地下部分? 即使我一再告诉自己,我的直觉不会出错,这个伊格内修斯不想杀了老大和金毛,但是连续几天失去它们的踪影,甚至连一点点气息都没有闻到,让我开始不安起来。 也许我的直觉出错了呢?这种情况并不罕见,直觉这种东西本来就是神乎其神。 我翻遍了别墅的每一个角落,闻遍了别墅的每一寸地板,最后终于找到了那个隐蔽的地点,老大它们的气息是在中庭那个赛尔特神像下消失的。 守在那个入口,我焦急的等待着它们的讯息。 现在已经没有人看守我了,我可以在这附近自由活动,只要我愿意,远远地逃走都没有任何问题,但是强烈的牵绊在这儿,让我寸步难移,每天除了去树林捕猎,就一动不动的守在那里。 头顶那棵树上传来一阵极其轻微的窸窣声,我警觉的抬起头。 前几天出去捕猎的时候,我就发现,这片树林中还有一个食肉猛兽存在,它也发现了我,之后一直在观察我的一举一动,在我狩猎的时候躲在旁边偷看,在我守住入口的时候,在我头顶饶有兴趣的观察。 我本来非常紧张的防备着它,但是后来,我开始有些放松,首先是因为它的体型并不大,并不是像金毛狮子那样的大型猫科动物,威胁性比较小,其他,它的表现实在太过于怪异,好像完全没有一般的食肉猛兽领地被其他猛兽闯入而有的暴躁感,也没有想冲上来和我大打一架的冲动。 它只是观察,然后一点一滴,慢慢地靠近我。 五十米、四十五米、四十米、三十米、二十米、十米,以及到了今天,就在我头顶上的树枝上,身体被浓密的叶子遮住了。 它从树上轻轻松松的跳下来了,落地无声。 我目瞪口呆的看着他,或者它,这真是我重生到这个世界之后遇到的最不可思议最诡异最可怕的一幕了! 这只黑色的应该是猎豹的生物,它变成了一个人,不,半人,它有极其美丽的身体和脸,头上却突兀的留着两只豹耳,长长的尾巴也垂在臀后。 我看到它在对我微笑。 赛尔特神啊,我难道疯了出现幻觉了吗? 第37章 人 这个半人半豹的生物,好像不太习惯用双脚走路,动作非常小心,但是却带着猫科动物与生俱来的轻灵与优雅。 它侧着头看着趴在地上,对它的靠近不为所动的我,竖立在黑色齐肩短发中的尖尖的耳朵扇了扇,赤裸的身体好像男体的美神维纳斯。 它慢慢地走过来,无声无息,轻轻地坐在我身边,我看到它毫无遮掩的下体在黑色草丛中晃动,禁不住呻吟了一声。 它长得实在超越种族,超乎国界,一举一动都具有一种蛊惑人心的魅力,天真、无邪而诱人,但我清楚的感觉到,在它那双淡绿色的眼睛深处,是毫不掩饰的嗜血猛兽的眼神。 我和它有同样的气息,即使它看起来很诡异。 我们沉默的坐了一会儿,它终于有些耐不住性子,挪动了一下雪白修长的身体,看着我,“你——你——叫——叫什么名字?” 我吃惊地看着它,没想到它居然会说话,虽然好像幼儿牙牙学语一般。 我当然没有回答,只是看着它的眼睛。 它偏头,眼睛一眨也不眨的看着我,“你——不会——说话?” 与我学会的通用语有很大的不同,不管是发音还是词汇,感觉它的发音更为正统而原始,也更加复杂。 我不想在这个奇怪的生物面前表露出什么异常,装作什么都不懂得看着它。 它失望的摇摇头,轻声说,“明明——感觉到了的——父亲说过的——” 它轻轻地站起来,四肢着地,在我的眼前,由一个半人半豹的生物变回了那头黑色的猛兽,它很漂亮,有一身像缎子一样光滑柔顺的黑色皮毛,在阳光下,可以清晰的看到结实而平滑的肌肉在皮毛下像水一样的流动。 我想我看错了,它并不是一头猎豹,也不是一头豹子,它与我看到过的类似动物有一些很明显的差异,它更像是以前的世界里美洲大陆特有的一种大型食肉动物,美洲虎,也叫美洲豹。 当然,实际上也并没有黑豹这个物种,它只是对猫科动物中的黑色变异个体的总称。 简单地说,这只黑色的野兽和我一样,都是自然界中的异类,也许还是个偷渡者,不过它是偷渡了一整片海洋,而我偷渡了整个时空。 我对它黑色的漂亮皮毛很有亲切感,毕竟能看到一个活到成年的变异猛兽不容易。 它暴躁的把尾巴甩来甩去,好像对着空气在发火。 让我不明白的是,它明明对我不能说话不理解它的意思很不满,却也没离开这里,而是一直待在我身边。 后来我才知道,如果一个人或者一只野兽从出生不久,就再也没看到过同类或者近似同类的生物,那么如果身边出现一个,它就会紧紧抓住不放,好像幼仔在这个世界上睁开眼会把第一眼看到的生物认作自己的妈妈一样。 在这之后的几天,它都会悄悄地跟在我身后,搞出各种各样的恶作剧。 在我捕猎的时候,故意惊扰我的猎物,我失败了数次,开始有些生气,对着得意洋洋的站在树上的黑豹呲牙威胁,它挑衅的看着我,我决定不和一个智商只有幼儿水平的家伙一般见识。 转过头,就往树林外走去。 饿就饿吧,反正狼饿个几天也不会怎么样。 我躺在赛尔特神像下那个入口附近,空闲时间太多就容易胡思乱想,脑子里充满了各种不好的想象和猜测,比如老大和金毛狮子被剥了皮,被吊在墙上鞭打,被买到马戏团等等等等。 突然,我感到一点温热的东西滴落在我身上,是血。 我抬起头,就看到黑豹嘴里咬着一只野猪摇摇晃晃的站在树杈上,“啪”的一声扔在了我面前,然后一跃而下,站在我面前,好像做了坏事之后讨好的孩子一样看着我。 我摇摇头,这孩子,完全不懂为人处事的艺术,纯粹凭着自己的喜好在玩,玩过头了,玩出火了,又开始想着补救。 我们进行着这种无聊的互动,到后来我干脆不去捕猎了,它看我不去,刚开始没反应,后来自己屁颠屁颠的去抓了一头羊给我。 除了第一次见面,它一直在我面前保持动物的形态,如果我们两个能交流,我很想让它变成人,然后把它为什么可以变身的原因告诉我,还有,它为什么如此小心谨慎,不把自己暴露在这个地方的任何人类面前。 哈里克曾经在别墅出现过几次,这种时候,小黑——我为黑豹取得名字——总是会立刻窜入树上或者林中,黑色的身影与周围的阴影融为一体,不分彼此。 它竭尽全力的躲避人类,如同瘟疫。 但是就我看来,它自己可能也并不明白这种行为的意义,只是有人告诉过它,要这么做,所以它一直牢牢的遵守这个规则而已,它还试图让我遵循同样的规则,在我跟着哈里克转来转去,试图找机会进入地下建筑的时候,焦急的在周围五十米内徘徊。 我可以理解为什么那个人或者动物要这么教育它,它实在太独特,能变成人的动物,而且具有如此诱惑人的外表,我想,人类会为它疯狂,它会成为珍奇的收藏,会成为某些具有变态嗜好的人类的禁脔,会永远被禁锢在笼子里再也不得自由,也许还会成为疯狂科学家的最好实验对象。 我想起了那个黑衣人伊格内修斯。 在这段时间里,城内卫队首领利德尔来过一次,依然是打扮得像只开屏的孔雀,身上挂满亮晶晶的宝石和饰物,在看到空无一人的别墅的时候,脸色哀怨得好像被贵妇人放鸽子的登徒子,最后,他对着兰斯的床唱了一首歌词极其恶心人的曲子,留下了一封散发着香气的信封之后,怏怏不乐的离开了这里。 他刚刚离开,我就毫不客气的走进了兰斯的房间,用爪子撕开信,看了起来。 看这封故意用贵族特有的华丽花体写的信对我目前的识字水平来说很有难度,我把信叼到别墅的书房,在那里找到了字典——这里是我在等待期间的休闲处。 一个一个的对照着那些词汇,根据上下文猜测着意思,刨开那些太过于夸张而让人有些反胃的情话,终于把这封信的大概意思弄清楚了。 首先,造成了小麻烦的奴隶角斗士暴动在他的英明领导下,已经被彻底镇压了,起义的领导者全部斩首,尸体被——(这一段划掉了,大概是觉得太血腥的场面描述不适合给他心目中美好单纯的情人看。) 其次,他最近很忙,不能经常来看他了,因为圣洛克城加强了日常的巡逻和防备,他们还要一个个的排查可疑的奴隶和游民,总之,他忙得晕头转向,当然,即使在这种情况下,他也没忘记每天给他一万个吻。 最后,那个神秘人物交待的,运送那批人和动物回家乡的船只,在靠近提尔的海域,遭遇风暴翻船了,无一幸免,希望兰斯能转告黑衣人这件遗憾的事情。 我的手一抖,不敢置信的看着信封上的字迹,又看了一遍,白纸黑字写得清清楚楚,不容我逃避。 默然沉寂片刻,深深地叹息一声,我原本以为黑狼王能再次自由的奔驰在草原上,蛮族少年坎迪和他的同伴能与家人重聚。 却不知,再美好的愿望也抵不过命运的无常。 正在沉思的时候,听到一个极轻微的声音传来,我悄悄地把信吞进肚子里,然后趴在窗台边,晒太阳。 几乎是刚刚趴好,就看到一个熟悉的黑色影子蹿入了屋子,小黑高兴地左顾右盼,跳上宽大的书桌,优雅而强作威严的踱步,在桌子上留下了几个明显的梅花形脚印。 它伸出前爪,翻开了我摊开在桌子上忘记收好的字典,看了几眼之后,兴趣缺缺的放下,轻巧的跳下书桌,走到我身边,开始了日常的例行活动。 小黑是夜行生物,并不喜欢在阳光下行动,更不用说晒太阳,但是为了跟着我,它居然也不在意这些了,把圆溜溜的绿色眼睛眯成一条缝,它摇晃着尾巴,拍一下我,又拍一下自己。 我任它玩着,它太寂寞了,需要用这种幼稚的方式表达亲热。 这种日子整整过了半个月。 时间的流逝速度让人觉得好像蜗牛在慢慢地蠕动,幸好有小黑在,否则的话,我大概早就暴躁得开始用血腥和屠杀来平息血管中那些不安的液体。 这一天,阳光很好,从树叶间漏下的细细碎碎的阳光温暖而动人。 小黑躺在我身边,正在研究一株花,最后它不耐烦了,一爪子把那朵无辜的花拍了个粉碎。突然,它警觉的抬起头,之后,看了我一眼,过来蹭了蹭我,转身,用闪电般的速度蹿到了树上,我感觉到,它在以极快的速度离开这个附近,而且远远不止以前的那个五十米的范围。 到最后,我已经完全感觉不到它的气息了。 我知道它不会突然间这样,眼睛牢牢地盯着神像下的入口。 那个神像的底座盘旋着移动开,露出一个黑乎乎的通道,里面传来隐约的脚步声和交谈声。 我看到了一个有着金色长发,修长健美的身体的年轻男人走出了洞穴,紧跟在他身后的是一个沉静温和的银灰色头发的男人。 他们都很俊美。那个金发男人看起来像阳光的化身,走出洞穴的时候,张扬着肆意的笑,看上去好像一切都尽在掌握中,而那个银灰色头发的男人,气质内敛而温和,看上去有些忧郁。 他们给我的感觉是那么熟悉,又那么陌生。 我站起来,正对着他们,跟在他们身后露面的是那个黑衣人和兰斯。 我想,事情将从这一刻开始转变,我与他们之间划下一道不可逾越的鸿沟,我的兄弟,以及我的朋友,它们变成了人类。 第38章 狼与狮与人狼人狮 犬科动物因为灵敏的嗅觉,在辨认各种气味方面非常出色,我们可以在时隔多年之后准确的认出自己偶遇的血亲,本能让我们避免了近亲交配这种情况的发生。 所以即使老大和金毛狮子已经变成了人,我还是可以立刻认出来,他们的味道没有变,更何况有黑豹这个例子在前,我对于他们的变身也有了一些心理准备。 我已经习惯于狼的生活,但是从我内心深处,我还是向往和留恋人类的身份,在没有希望变回去的时候,还能闲适自在的过自己的日子,在有了希望又落空之后,巨大的落差让我差点难以承受。 我开始怨恨起来,怨恨无常的命运,怨恨这个突兀出现的伊格内修斯老头,甚至有那么一瞬间,我连老大和金毛狮子都恨上了,虽然我的理智告诉自己,他们很无辜,我这种迁怒很不公平,谁在乎呢? 但是我这种纷杂的情绪真的只是怨恨吗? 我知道,不是。 更多的是即将被抛弃、被遗忘的恐惧。正因为曾经是人类,我才更清楚人类的想法。即使有“众生平等”这句话,但是有几个人类会真的以为自己与动物“平等”? 我无法忍受老大和金毛可能会把我当宠物对待的可能性,以及他们居高临下、俯视我的眼神。 我强作镇定地站在那儿与他们对视。 老大和金毛狮子有些不知所措的站在那儿,他们大概还没有适应角色的转变,不清楚在这种情况下,应该怎么与我相处。 很快金毛反应了过来,他大踏步地走过来,一把将狼形的我抱在怀里,把脸埋在我柔软的白色皮毛里,深深地吸了几口气,狠狠地揉着我头,轻轻地捏扯着我的耳朵,回头看着后面那三个人,大笑着说,“变成人类唯一的好处大概就是有这双手。” 老大浅棕色的眼睛一直温和地看着我,他好像在考虑着什么,最后终于下定了决心,他脸上露出痛苦的表情,连一直很善于忍耐的他都面部扭曲,从喉咙深处发出嘶吼声,可以想象这是怎样剧烈的疼痛。 我看着他全身渐渐长出银灰色的毛发,脸拉长变形,四肢着地,他变回了自己的狼形。 身后的伊格内修斯用苍老的声音说了一句,“欧纳斯,只此一次下不为例,记住你的承诺。“老大沉默的看了身后的伊格内修斯一眼,点点头。 我记得欧卡的词义是无边的海洋。 它跑到金毛脚边,金毛把我放下,手却没有放开,还是松松的抱着,老大等了一会儿,只能有些恼火的看了他一眼,金毛露出阳光般的无赖笑容作为回应。 它凑过来舔着我的皮毛,蹭着我的脖子,就好像以前一样。 我有些不知所措,不知道老大是什么意思,难道它是想用这种行动告诉我,一切都没变,自己还是和以前一样吗? 老大果然是老大,它能准确的感知到我的情绪,它知道,我的退却和迟疑。 我们两个亲亲热热的腻了一会儿。 唯一不和谐的地方就是金毛那双一直在玩弄我的皮毛的手不停地在我身上爬来爬去。 突然我感觉到了什么,愤怒地把头扭过来,冲着金毛大叫一声,他那只下流的手居然在我下体摸来摸去,我拼命地挣扎着想从他的手里逃出来,他的手像铁钳一样纹丝不动,但我并不是没有办法,如果我咬他一口的话—— 他看着我盯着他手腕的眼神,终于识趣的把那只放肆的手拿回来,带着遗憾的语气说,“哎,从以前,我就觉得小白狼的那里很诱人,可是暂时还没什么用处。等你再长大点儿,我会教你一些好玩的事。” 我不用你教!那个是生物的本能。我愤愤地想。 旁边的伊格内修斯苍老的脸有一瞬间绷紧,他用难以忍受但不得不忍受的强调说,“欧罗斯,注意你的言行。” 斯卡,是辽远的天空。 这两个名字倒是起得非常贴切而生动。 不管怎么说,我的伤感确实被老大和金毛的这些举动冲淡了不少,当然,如果金毛不这么无耻的话,我会更高兴点。 我看着他毫不掩饰的猥琐表情,一副随时可以发情的样子,幸好他有张看起来很正直的阳光帅哥的脸,否则,只怕它变成人类只会成为人类中女性的灾难——也许还包括男性。 老大警告的看了金毛一眼。 金毛举起手,表示自己没有其他不良举动了,他听话的把我放开。 老大最后一次舔了舔我的毛,然后稍微退开了一点儿,站在那儿,慢慢地伸展开四肢,全身骨骼发出“喀嚓喀嚓”的爆响声,它痛苦的仰头,全身抽搐,无声的长啸一声,之后,一个全裸的修长身体伏在了青翠的草地上,银色的长发覆满了他的背部,他微微抬起头,伸出虚弱的手,安抚的摸了摸我的头。 身后的兰斯给他披上了一件长袍。 他挣扎着坐起来,微笑的看着兰斯,用温柔低沉,带着圣职者洁净感觉的声音说:“谢谢。” 兰斯脸一下子变得通红。 我莫名的对这一幕有些不爽,以前老大是我一个人的,现在我看着他变成人站起来,成为一个即使在人类中,也极其耀眼的存在,他的身边注定会围绕着无数的人,吸引着无数人的目光,得到他们的仰慕,仅凭他的外貌和气质,他就可以得到常人难以企及的东西。 而我,将会成为他生命中一个什么角色呢? 我强迫自己不去想这些。 如果注定只能陪伴着走一段路,那么就这样吧,至少有一点可以肯定,他们变成了人之后,我回到草原的希望就可以实现了,以狼的形态穿越海洋和大陆,这个任务实在艰巨了点儿。 之后的一段时间,虽然大部分时间我们都待在一个房间里,我们单独相处的机会并不多,伊格内修斯严格禁止他们随意变回动物的形态,也让自己的老仆哈里克以及学生兰斯时时刻刻盯着他们,以防他们犯规。 这对于习惯于用动物形态生活的老大和金毛来说,非常不适应,即使在地下的大半个月时间,他们已经经历过魔鬼式训练,但是他们还是会做出各种各样的只有动物时候才会做出的动物,比如喜欢吃生肉,直接用嘴进食,偶尔会突然四肢着地行走,发火的时候习惯性对空咆哮,龇牙咧嘴,以及对猎杀和血腥毫不掩饰的兴趣和渴望。 相比较而言,金毛的语言能力比老大强,当老大还在牙牙学语的时候,金毛已经可以使用较为流利的日常对话,但是老大其他方面却比金毛进步快得多,因为老大的性格更加沉稳和安静,所以用于学习的时间更多,而金毛狮子总是会把兰斯和老仆哈里克送来的书在短时间内撕成碎片。 伊格内修斯为了让他们尽快适应人类的身份,给他们找来了各种各样的教师,对他们进行系统的贵族式的全面教育,传统的“七艺”,包括文法、修辞、辩证、算术、几何、音乐以及天文,以及现在富有的罗斯年轻人中热衷的剑术、马术、拳击和击剑。 可以想象他们的文化课程学得有多差,很多老师都对这两个空有外表,实则顽劣和愚钝的学生感到绝望,纷纷辞职不做了。 伊格内修斯只好自己兼任了两门课程,其他的老师则像铁打的营盘流水的兵,不停的换来换去,而身体锻炼方面的课程,则稍微让老大和金毛感兴趣一点——虽然也只是相对于文化课程来说的。 不过如果想到他们才刚变成人,那么他们的表现以及接受能力已经相当可圈可点,可以与人类中的高智商人群相提并论了。 因为老大和金毛坚决不肯让步的关系,所以我也可以留在房间里旁听——有三分之一的老师是被我的存在吓跑的,不是每个人都有勇气和一头狼近距离接触。 对于这一点,我感到很高兴,虽然自己也许永远也变不成人,但是能有了解这个世界,认识这个世界的机会总是让人高兴的事情。所以我听得比那两个无所事事、心不在焉的人更认真。 但是我怀疑伊格内修斯之所以同意我留下,不是因为老大和金毛的支持,而是我对他们的控制能力,只要他们稍有躁动,我就会低声咆哮着阻止他们,因为我的关系,多少老师在惹毛了他们之后还能活着走出这栋别墅啊! 那些老师习惯了人类学生对他们的尊敬,也习惯了对学生的呵斥和严苛,拿对人类的一套,对待完全不懂人类规则,只凭本能喜好行事,本质还是野兽的老大和金毛,这是一种找死的行为。 每隔一天,伊格内修斯就会把他们带到圣洛克城去一次,看戏、吃饭、见朋友等等,让他们感受人群的气息,能够掩饰住猛兽的天性,融入人类社会。 原本空荡荡,没有什么人气的别墅一下子热闹起来,甚至伊格内修斯还召集了许许多多的工匠,把这栋原始风格的别墅整饬得和其他华丽的别墅一样了,外面也用一道高高的围墙圈了块地儿,修了个小巧精致的花园,赛尔特神的神像也擦拭得干干净净,一道喷泉的水不停地洗浴着他的身体。 我不明白伊格内修斯为什么要这么做,但我总觉得他这么大费周折的劳心耗神的举动,不会没有原因,而且这个原因我不太乐意看到。 我已经很久没有看到黑豹了,每天我都会抽时间,单独在宽广的树林中寻找着他,大部分时候,我会感觉到它的气息在我身边不远处徘徊,但是它从来没有真正现身过。 虽然它没有出现,但是每次只要我一出现不久,它的气息也就随之出现,这让我知道,它在看着我的一举一动。 我们同样是边缘人群,他是个智商大概相当于人类儿童的半人半兽,而我则是个具有人类灵魂的野兽,在某一点上,我们同病相怜。 我放不下这个孩子,它的眼神是那么寂寞。 而我也清楚的知道,我每天在树林中的游荡,给了它多大的安慰和喜悦。我想,我没剩下多少的同情和怜悯大概全都用在它身上去了。 第39章 风雨欲来 伊格内修斯也许是觉得自己太老了,已经没有慢慢等待果实成熟的时间和耐心。 他把课程排得满满当当,除了睡觉和吃饭,几乎每时每刻都会有一个礼仪教师跟在老大和金毛身边,对他们的一切言行举止进行矫正。 学习强度之大,大概也只有记忆中的高考能相提并论。日复一日的枯燥学习即使是普通的人类都受不了,何况是野性未除的老大和金毛。 有时候我看着一边打着瞌睡一边听着礼仪老师念叨的老大和金毛,就觉得在某种程度上而言,自己没有变成人类是相当幸运的一件事,但是反过来一说,我原本就是人类,要重新学习这个社会的规范以及基础文化,应该会是比较轻松的事情。 这种速成的方法在我看来效果并不太好。 老大和金毛的一举一动确实越来越像一个人,但是也仅仅是“像”。从本质上来说,他们只是在学习如何模拟成一个人类而已。 那些教师一遍又一遍向他们灌输人类社会的通行规则,让他们不断重复,利用肢体行为的惯性,把这些东西刻印进他们的行为中,再加上他们出众的外表,如果没有比较亲近的接触以及敏锐的洞察力,他们还是很有欺骗效果的。 至少得到人类中的女性的欢心毫无问题。 在所有的课程中,我最喜欢历史;在所有的老师中,我最喜欢历史老师白胡子老头阿尔特。 他也曾经是利德尔和兰斯的老师。兰斯对他的态度极其恭谨,每次都会亲自接送他往返于这所郊区别墅与圣洛克城的住所间。 一个老师好不好,或者说,一个老师的水平到底如何,从他的学生对他的态度就可以轻易得出结论。 阿尔特已经很老了,他曾经是一个奴隶,由于从小表露出来的出众的聪明才智,被宽容的主人恩准在劳动之余的时间学习一些知识,以便将来能当一个秘书或者书记员,但是他的发展远远超乎了预计,最后,他不但同上层阶级的罗斯人一样,掌握了罗斯文,甚至还可能掌握了更为古老和神秘的艾尔基文。 他的主人不忍心他被埋没,释放了他,给了他自由。 他游走于整个帝国以及已知世界,甚至是传说中的地方,有人认为他到过隔着死亡之海的黑色大陆。每到一个地方就与当地的贤者进行交流和学习,等他年纪渐老的时候,回到了罗斯帝国,成为了一名老师,他渊博的学识和高尚的品德传遍了整个帝国,无数的学生慕名而来。 他有一双浸透了沧桑的浑浊的眼睛,如果你以为他眼睛半瞎了,人也就糊涂了,好糊弄了,那么你就大错特错了。 我很怀疑,他也许是所有教师中最了解老大和金毛本质的一位。 他上课都是用讲故事的形式,他一直在试图纠正老大和金毛的一些观念。 前天,他们之间发生了一场激烈的辩论。 事情的起因在于金毛的一句话。 那天,他们刚好说到了罗斯历史上的一次征服行动。那是一个极其顽强的对手,整个征服行动耗费了整整一百年才得到最终的胜利。罗斯人为了发泄心中的怒火,把那个城邦夷为了平地,并在上面撒上盐,诅咒这个城邦的后代以及任何可能的继承者。 金毛听完了之后,鼓掌赞赏这种斩草除根的态度,“我觉得与其做这种无用的诅咒,不如直接杀掉所有可能的敌人,比如那些洛基人以及他们的后代。” 这对于金毛来说,是理所当然的结论,狮子在打败了前任狮王之后,会杀死狮群中带有前任狮王血统的小狮子,把所有不利于自己地位的威胁抹杀在萌芽状态,同时这也有利于它本身的后代繁衍——失去了小狮子的母狮很快就可以再次怀孕生子。 但是这句残酷的话,让阿尔特震惊了。 他满脸无奈地看着满不在乎的金毛,眉头紧咒,转过头问老大,“欧卡,你认为呢?” 老大干脆利落的回答,“我赞同斯卡,不过我以为手段应该更为隐蔽。” 我感觉阿尔特快晕倒了,对于这两个学生毫不掩饰的冷酷。 他摇摇头,慢慢地说,“你们该知道什么是同情和怜悯,什么是温情与慈悲,血腥和杀戮换来的永远是仇恨和隐患,而不会带来和平与安宁。” 金毛大笑起来,“噢,阿尔特老师,你真应该去斗兽场看看,去奴隶农庄看看,那里可没有一点点的同情和怜悯,更没有什么温情与慈悲。” 他冲着老大和我眨眨眼,接着说,“老师认为这样的人类还有救吗?那些在斗兽场上被强迫进行厮杀供人取乐的野兽,如果某天反抗的话,会不会做出比罗斯人对洛基人所做的更残忍的事?” 阿尔特沉默了一会儿,“有多少人疯狂,就有多少人清醒,斯卡,不要太偏激,人类也许自大,也许残忍,也许健忘,也许有无数的缺点,但是我们终究会回归平和。” “也许会如您所说,但是法则早就规定了,所有生物都自有其界限,过界者终究会自食恶果,在草原上,我们——不,那些动物,遵循着这些残酷的法则,自由的生活,而人类却认为自己可以把这种法则玩弄于鼓掌中,或者完全无视它,我想,反噬已经出现了。”老大微笑着轻声说。 我知道老大所暗指的是什么,如果他能变成人类,那么,动物与人类之间一面倒的局面必将会改变。 阿尔特沉痛的摇摇头。 老大和金毛早就习惯于阿尔特的悲天悯人,说实话,如果不是遇到阿尔特,他对人类的印象只会停留在斗兽场上那些疯狂的叫喊以及震天的跺脚声上。 从阿尔特身上,他看到了人类的另外一面,虽然在他看来,这一面太软弱无力,以至于给人极度理想化的印象。 不过,也许所有的贤者都是这样,他们活在远超乎现实世界的道德和思想水平之上,在自己理想的国度中,创造一个想象中的世界,并且用这些理念或多或少的去影响现实中的人,引导或者矫正他们偏差的方向,比如柏拉图的《理想国》。 从这一天之后,阿尔特改变了自己的教育方向。 他不再试图改变老大和金毛的本质,而是让他们把这些残酷的想法放到现实中去考虑,他开始给他们分析和讲解上位者和统治者的种种手段和措施的目的以及最终效果,告诉他们,应该学会从大局出发,思考如何稳固地位和统治。 我觉得奇怪的是,为什么要教老大和金毛这些,难道他认为老大和金毛注定是什么不平凡的人物,绝对可以出人头地,为了防止他们用血腥残暴的手段残害民众,引发战乱,所以预先让他们学习如何在残酷与稳定之间取得平衡? 我对自己的这个猜测感到很滑稽,至少从目前来看,老大和金毛还仅仅只是两个人身兽心的奇怪生物,他们甚至连融入人类社会都还没完全做到。 也许,阿尔特有些过于杞人忧天了。 我坐在华丽的马车上。 马车在罗斯帝国四通八达的道路上飞驰。我想起来,这还是我第一次坐马车没有被关在笼子里,不禁觉得有些好笑。 金毛兴致勃勃地看着窗外飞掠而过的景物,他总是有强烈而旺盛的好奇心,金色的眼睛,在某些时候,像纯挚的孩子,坦率而热情。而老大则轻轻闭着眼睛,把头枕在我腹部,银灰色的头发像水一样流泻在我白色的皮毛身上以及地毯上。 我现在越来越看不透老大了,以前他的一举一动就好像清澈的泉水一样,目的和情绪一目了然,而现在,他就像他的名字——欧卡——那样,情绪越来越深沉和内敛,深棕色的眼睛虽然依旧温暖,但是我再也不能轻易察觉到他的情绪波动。 难道我和他之间,终于也产生了那种以前让我对金毛很无奈的种族差异吗? 昨天,伊格内修斯突然决定要带老大和金毛做一个长途的修学旅行,期待在这之后,他们能够把所学到的东西融会贯通,真正了解人类社会的结构和生活,而不仅仅是知道圣洛克城中的那些事,不管是戏剧、宴席、聚会、洗浴或者其他,都与最普通的民众的生活相距过远。 这个旅行也是在阿尔特的建议下进行的,他认为这种实践活动,有利于矫正老大和金毛对于人类的一些印象和观念的偏差。 不过,伊格内修斯的目的地非常明确,他的目标是横穿罗斯帝国的东部,达到最边境的行省,在那里,他与一个人有个约定,现在终于到了能实现的时候了。 当然,这并不是最重要的目的,阿尔特曾经提及,帝国目前形势不太妙,前不久圣洛克城发生的奴隶角斗士的暴动虽然很快就被镇压了,但是随之而来的却是在多个行省发生了奴隶和平民的武装暴动,而长期的宿敌盖尔特人抓住这一机会,开始新的一轮对莫尔省的抢掠和入侵更是使得帝国的现状雪上加霜。 风雨飘摇中的罗斯帝国,正面临重重危机,而我不知道,伊格内修斯是什么立场,是打算火上浇油,浑水摸鱼亦或是力挽狂澜? 第40章 我的名字叫塞莱斯 罗斯帝国幅员辽阔,横跨整个帝国的行程使我们不知不觉中经历了气候的剧变,越往北走,气温就越低。 伊格内修斯提及等我们到达目的地的时候,应该已经是深冬,严寒覆盖着整个大地,光秃秃的树林里会留下银白色薄雪。 对于习惯炎热气候的我们来说,这种气温真是够呛,虽然我身上有一层厚实的皮毛,但是还是有全身快被冷空气冻僵的感觉。 我长时间待在马车上,老大和金毛同样不习惯这种低温气候,穿上了厚实的冬衣,外出的时候更是会加上一件遮风的长斗篷。 我成了他们争抢的对象,因为我身上很暖和,最后他们达成了一个简单的协定,轮流抱着我睡觉。其实如果能选择的话,我宁愿自己单独待着,但是考虑到如果我不上他们的马车,就只能劳动自己的双腿,那也只能暂时忍耐了。 金毛狮子变成人之后,虽然依然和以前一样纠缠不休,只要我出现在他面前,必然要动手动脚,但是情况还是有了一些变化。 罗斯帝国为了维系庞大的领土,让政令和信息能够得到及时畅通的传达,修建了发达的公路交通系统,即所谓的“四方大道”,使得整个罗斯帝国成为了一个整体,总长度据说有将近八万公里。 路面下填满了砾石,上面铺着石板,并且用原始的混凝土或者灰泥浆修筑加固,填满空隙,非常坚固耐用。 这些道路大都是军民两用,主要干道平均高出地面两米左右,有一些地段的主干道宽度达到十二米,完全可以供步兵进行阵型演练,而两边略斜的堤道,又可供指挥之用。 罗斯从一个小城邦发展到一个庞大的帝国,他们全民皆兵,所有的一切,社会经济、政治制度和风俗习惯等都是为了战争服务,都适应着征战的需要,一开始是为了反抗其他强大城邦的奴役和剥削,到后来不可避免的开始征服周围的城邦和民族。 这是一架庞大的战争机器。 人们往往聚居在道路的两旁,形成了一个个大大小小的村落或者城镇,每到一个地方,都需要补充物资或者就地休息。 每到一个地方,老大和金毛的出现都会引起围观,热情奔放的乡间少女,羞涩腼腆的城镇女孩,带着青春的美好气息,毫不掩饰的对他们投来爱慕和诱惑的目光,有些甚至是直接的勾引。 金毛天性中对于繁衍和交配的强烈欲望使得他非常高兴看到雌性围绕在他身边,我怀疑,如果不是我们身在旅途,或者——也许是我太自大了——因为我的缘故,他早就已经乐不思蜀,在一路上播下无数的种子,。 不过我觉得奇怪的地方在于,为什么他能毫无障碍的接受人类的女性?但是考虑到,他对我毫不掩饰的兴趣,我就没有继续深究这个问题了。 相比较早已经性成熟的金毛狮子,老大则比较平静,我计算了一下时间,我们离狼的性成熟期还有好几个月,虽然现在他变成了人类,但是年龄看起来只比金毛稍小了点,如果按照人类的发育情况看,这个年纪虽然不能说完全性成熟,但是要做些爱做的事还是没问题的,那么,在这一点上,老大到底是像人,还是像狼呢? 这个问题比金毛为什么能接受人类女性更有深度和难度,也更有思考的价值和意义。 毕竟这直接关系到老大的终身大事。 按照狼的习性,他很可能娶狼随狼,娶人随人,一旦他结婚,或者有了意中人,那么我们相处的时间和空间就会越少,到最后,也许真的只留下一段像做梦一样的回忆。 一路上,我都在不停的胡思乱想这些杂事,倒是很难打发时间。即使在旅途中,伊格内修斯也没放松对老大他们的教育,每天必定要有大量的时间用于学习,他甚至会布置一些奇怪的任务,比如他会要求老大他们住进一个贫苦的农户家中,待上两到三天,与他们同吃同住,同进同出,穿同样的衣服,做同样的事情,之后,再交上来一个简略的报告。 在他们忙碌的时候,我就有大把的时间去做自己想做的事。大部分时候,我都会利用这个机会,跑到树林里去捕猎,锻炼自己有些生疏的技巧。现在老大他们都吃熟食,连带我都跟着吃起了熟食,他们还喂我吃面包!我当时狼脸都快变形了,饶了我吧,我是头狼,不是人,不要把我和你们等同起来,我只喜欢也只想吃吃肉,生肉,自己捕猎到的肉! 每天我站在树林中,咬死一只猎物的时候,温热的鲜血涌入喉中,我才会有一种真正活着的感觉。 我想,我终究只属于旷野,我终究成了一个真正的动物。 外面寒风在树林间呼啸而过的声音鬼哭狼嚎似地传来,我们停在了一个小镇上,住进了镇上最好的旅店。 窝在马车上整整一天 ,不管是人还是狼,都已经有些精疲力尽,伊格内修斯更是看起来脸色枯败,好像深秋的树上留下的最后一片摇摇欲坠的孤零零的树叶。 我实在很担心他还没到目的地就因为旅程的过度劳累而倒下,但是每次他都能在第二天准时出现在我们面前,让人不得不惊叹他顽强的意志,他用以支撑那孱弱身体的精神到底是什么呢? 老大抱着我躺在床上,一床棉被松松的盖在我们身上。 他修长的手指漫不经心的梳理着我的毛发,深棕色的眼睛目光涣散,很明显,早就不知道神游到什么地方去了。 老大与聒噪的金毛是两个极端,他相当沉默,除非必要,平时几乎不开口说话,而且相当的惜字如金。一种温和宁静的气氛在房间中无声的蔓延开来,我懒懒地趴在那儿,又鬼使神差的想起了那个疑问。 不禁动了动,隔开一点空隙,想趁机偷偷观察一下。 但是我的动作引起了老大的注意,他回过神,看着几乎已经脱离他手臂的我,眉头皱了皱,手一伸,又把我抓了过去,搂紧。我无奈的叹了口气。 他低声笑了起来。 这是我第一次听到他笑出声,声音温柔而低沉,好听得很,这一刻我知道,他是真的很高兴。 他对着别人的时候,几乎没有什么表情,虽然很多人喜欢他那张表情僵硬的脸,但是我知道,他根本没有放任何情绪在上面,或者说,他不觉得有任何值得在意的东西,而正是这种一视同仁的淡漠态度,居然让很多人认为他非常平和。 他轻声说,“塞莱斯,塞莱斯,塞莱斯——” 一连串的叠音从我头顶传来,我不解的抬头看着他,他微笑的看着我,抚摸着我的脖子,“这是我给你起的名字,塞莱斯,意思是‘唯一’。”他低下头,用自己的脸贴着我的脸,用几不可闻的声音说,“我的塞莱斯。” 我的心猛地一跳,那温柔的声音几乎穿透了我的灵魂,直达我内心最深处,留下了一个不可磨灭的烙印。 我几乎有些不敢抬头看他此时的表情。 但是我还是鼓起勇气仰头看着他,他侧躺着,银灰色的长发顺滑的垂下,我们无声的对视着。 “你要是能说话该多好。”他用五指梳着我背上的毛,“不,不会说话也没关系,就像以前那样。”他叹了口气,“塞莱斯,我的塞莱斯,你知道吗?”他喃喃自语着说,“我觉得自己变了,我害怕这种变化,我怕我会忘记做狼的感觉,忘记我们相依为命的时光,忘记我们曾经是彼此的唯一,到那个时候,你该怎么办,我又该怎么办呢?” 他看着我,大概是觉得自己这样想有些无稽,轻声笑了起来,“你是草原上最聪明的动物,你说,我们该怎么办才好?” “像那头狮子一样直接可以吗? ”他低声自问,我满脸黑线,学谁不好,学那头没品位的狮子。 他摇摇头,突然说,“你不会喜欢这个,自从我学会人类的思考以来,我就一直在想,也许比起我们,你反而更像人类。” 这句话他只是随口乱说的吧,我看着他满脸认真的表情,有些惊讶他思维的敏锐。 其实过多的思考并不是一件好事,动物凭借着本能以及借着本能累积的经验和智慧生存,而只有人类学会思考万事万物,从问出“我是谁,我从哪里来”这句话开始,人类与动物之间就开始了截然不同的进化之路。 越像人也就代表着回到草原的可能性越低。 他的手慢慢收紧,力气大得快把我的腰搂断了,我痛得低低的吼叫出声。 他稍微放松了点,但是还是紧紧地抓着我,用坚定而不容置疑的声音说,“先试试伊格内修斯的办法,就算不行,我也绝对不许你离开我身边,我们从母狼的腹中就注定了要永远相伴。你是人是狼都不重要,也许是狼更好。” 我按照老习惯,在他情绪不太稳定的时候,舔了舔他的脸,蹭了蹭他的脖子,当做安抚,他非常人性化的叹了口气,“我总怀疑你能听懂人类的话。” 我沉默,我确实能听懂,不过这一点没必要让你知道,你也不需要知道。就目前的情况来看,我听不听得懂人类的话,对事情的发展根本无关紧要。 第41章 小火与杀戮 太过于沉浸在自我中,往往会陷入自怜自哀的情绪中不可自拔,会忽略周围人的变化和感受,把一切不想看到的情况都归咎于其他人,这是我从那天晚上老大的话里得到的一些感受。 他看起来沉稳冷静,但是考虑到他实际年龄以及骤然面临的剧变,他受到的冲击应该是甚过于我,而我居然一直都没有想到这一点,反而在他迷茫的时候,刻意疏远与他的关系,只是为了保护自己虚弱的内心。 当他暗自烦恼,苦苦思索着如何平衡这种关系的时候,我却选择了逃避。 我暗自唾弃自己。 不就是要上演一场动物与人之间的真情八点档吗?如果我能放下一些东西,那么,又有什么是做不到的呢?更何况,只要老大没有表露出那些我臆测中的疏远,或轻视,那我根本不可能主动离开他——即使以狼的身份待在人类的世界并不是一件美妙的事。 金毛的坦荡,或者该说是毫不在乎的本性流露,也许才是最正确的做法。 过了五天,伊格内修斯再次把老大和金毛安排进了一个农户家中生活,这里已经相当靠近莫尔省,大概是最后一次比较长时间的停留了。 这一次,我选择了跟在老大和金毛他们身后。 金毛惊讶地看着,“白狼,你也来?诶,居然放弃自由捕猎的机会跟我们去过那种无聊的生活。” “塞莱斯。”老大在旁边轻声说。 “什么塞莱斯?”金毛挑眉重复问。 “它的名字,塞莱斯。” 金毛惨叫一声,把我和老大吓了一跳,他指着老大气愤地说,“我本来想叫它皇后的!” 我用诡异的眼神看着他,他居然能把这么难听的绰号,对,只能说是绰号,连个名字都算不上的词安到我头上,他果然是头没有变化完全的人狮,脑子还处于狮脑与人脑的夹缝,并且明显偏向于狮脑。 金毛陶醉的看了我一眼,“我第一次爱上的狮子也是白色的,它真是漂亮,让我至今难忘,我曾经想和它建一个属于我们自己的狮群,可它在一次与鬣狗群的大战中为了救我而死去了。” 越说到后面,金毛的声音越低,到最后,好像陷入了某种回忆,他原本粗鲁而帅气的脸渐渐变得温柔而动人。 原来,就算是头种狮也曾经有过纯情的时候。 我选择性的忽略了他话中的另外一层意思。 这一户农家是典型的罗斯帝国的农民家庭,拥有十几亩属于自己的土地,养活着一大家子人,包括两个老人,他们的三个儿子以及他们各自的妻儿,所有人挤在三间矮矮的石屋中。 如果不是亲自住到这种房间,你永远不能体会那种拥挤而窒闷的感觉。 前世就有特定的词汇“鸽子笼”来形容这种居住条件,但是那至少卫生设施要更好点,但是在这里,我觉得我宁肯住在荒郊野外。 很明显,金毛非常不乐意进行这种实践,老大也皱着眉头看着眼前这张分配给他们的黑乎乎的床——这间房子甚至连个窗户都没有。 按照伊格内修斯的吩咐,他们必须住在这里,而他们也没打算做阴奉阳违的事。 房间因为常年不透风,所以很潮湿,而且弥漫着一股极其怪异的味道,我刚闻到的时候,只觉得自己的鼻子大概都要坏掉了,这比在草原上闻到的秃鹫还没来得及吃掉的腐肉气味更奇异。 老大和金毛必须睡一张床,让两个不对盘的人,这么朝夕相处确实困难了点,所以我被选为缓冲点——被强迫睡在了他们中间,还有一个原因在于,给他们提供的被子很薄,已经基本失去被子的功能了。 窗外风呜呜的叫着,我们听着同在一个屋子住着的那三兄弟的老二一家三口聊着天,一边喝着稀薄的黑麦粥,今天有客人来,所以原本的浓粥里面加入了难得的肉末。 我们听着他们谈论着日常的生活,他们把我们当成了喜欢新奇和自虐的富有市民,为了体验从未尝试过的生活而来到这里借宿。为了我们手中闪亮的银币,他们热情的回答着我们的问题。 老大和金毛交替询问着一些奇怪的问题,比如他们种了些什么,平时的生活怎么样,附近都有什么邻居等。 其实就我看来,这些问题没什么意义。 就我们一路上遇到的情况就可以粗略估计出来,他们大半种的应该是大麦,小麦,玉米这些常见的主食,大概还自己种点菜,在土地的间隙,会种点迷迭香之类的调味或医疗用的香料,如果还有余力的话,也许会种点苹果或者葡萄。 他们的回答果然如我所料,不过这家人运气很坏,今年的葡萄收成不太好,酒的价格也不高,他们已经有了负债,如果情况继续恶化,在不久之后,他们将会被迫出售自己手中的土地,到了连土地都没有的时候,也就只能卖身为奴还债了。 罗斯帝国里有相当一部分奴隶的来源就是债务奴隶,当然,最大的来源还是战俘以及专门的捕奴者从异族劫掠过来的人。 我觉得他们迟早会卖身为奴还债的,大部分处于困境中的农户都没有逃过这种必然的命运。 第二天,我们随着这家里的男人去帮附近的大农场收割牧草。 枯燥而繁重的劳动,让懒惰的狮子开始暴躁起来,我趴在旁边的收割好的牧草堆上,懒洋洋的看着他金色的眼睛中充满着让人难以忽视的怒火,整个人就好像燃烧起来的火焰,就差最后那么一点火星让他燃烧起来了。 火星很快不负重望的出现了。 前方不远处传来了一阵喧哗声,是这个农场的主人来视察奴隶和劳工的工作进度了。 这是附近最大最富有的农场,上千的奴隶在这里为他们的主人不停歇的工作,衣不蔽体食不果腹,还要时刻面临着鞭打的危险。 我看着那个奴隶农场主穿着厚实的镶着毛边的长袍,十个手指上戴满了宝石戒指,虽然称不上肥胖,但是那满是肉感的身体依然可以看出来平日的养尊处优。 他领着身后的一群人慢慢的走着,在经过金毛和老大时,停了下来,眼睛眨也不眨的看着他们。 我看到他在询问着身边的人什么事情。 顿时有不好的预感,不会是我想得那样吧?这个扭曲的罗斯帝国,把同性之间的关系当成了一种时髦,这种最开始是为了稳固军队关系的异常取向,原本只存在于小范围内,但是渐渐被某些寻求刺激的人推广到了整个帝国,他们以拥有一两个出色的男性情人或者男性宠物为荣。 这一路上已经遇到了数次类似的事情了。 那些不长眼睛的——也许是眼睛太好了,看中了老大和金毛,试图把他们抢过去据为己有,到最后往往横尸当场。 伊格内修斯的意思是,自己的事自己处理,如果老大和金毛因为杀人而被通缉和追捕,他不会插手。所以老大和金毛只能变回原形之后行动,这种行为得到了伊格内修斯的默许,也许他清楚地知道,弦不能绷得太紧,适当的放松有益于得到更好的结果,更何况,他也很担心,过度压制老大和金毛狩猎的本能,会不会某天自己被不耐烦的他们撕成成碎片。 对老大和金毛来说,这是个有趣的娱乐,足以释放平时累积的压力。 我囧着脸看着老大和金毛毫不反抗的被人抢走,躲在不远处跟着他们进入了一栋奢侈的别墅,趁着人不注意,从旁边钻入了别墅里面,埋伏在灌木丛中,等着晚上那场闹剧的到来。 这种等待实在有些百无聊赖,但是我已经打定主意跟着老大和金毛,一直到我觉得跟烦了为止。 这个别墅范围还算广大,灌木林足够藏下一只百人小队,我听着鸟鸣虫叫,感受着冰冷的大地传来的厚重的气息。这里和草原不同,草原奔放,无情却又热烈,即使同样是野外,也许是雏鸟效应,我依然认为草原才能有归宿感。 这里可以生活,但不是家。 我抬起头,穿过灌木之间那些隐约的缝隙,看着中庭那里的人来人往,突然我看到了一个很熟悉的东西,我用爪子揉了揉眼睛,我没看错吧? 为了确定一下,我悄悄地趴伏在地上,一点点的靠近中庭旁的灌木篱。 那只鸟!那只极漂亮的脚被锁链拴在笼子上的火鸟!太眼熟了,难道是我在船上遇到的那只?我曾经给它起了个名字,小火。 骄傲的火鸟,我们在船上玩着躲躲藏藏的展羽游戏。 周围的人终于散去了,我趴开灌木林,露出头,冲着那只火鸟低低的叫了两声。 它立刻转过头,看着我,激动地挥动翅膀在笼子上扑棱着,看到它的反应,就知道我没认错了。 可怜的孩子,居然横跨了一个大陆辗转流落到了这里,既然碰上了就是有缘,我会救你的。我安抚的叫了两声,在人来之前,又把头缩了回去,等待黑暗的到来。 初冬,天阴沉沉的,冷得让人心里发战,大家都早早的回到家中享受温暖,过着一天中最舒服的一段时间。 这个农场奴隶主也做着同样的事,我听到了不远处传来的惨叫声,抬头望天,这天可还没黑呢,就开始饱暖思淫欲了。 别墅里面一片混乱,所有人都跑到了后院里,前面空无一人了。 我跳出来,跑到窗台上,把嘴伸到小火那儿,它扑棱着翅膀努力往我这靠,我费尽力气想解开那快扭成麻花的金链,这个实在太考验技术了,我张开的嘴都快冻僵了,那链子才开始松动。 一二三,终于成功了,小火用脚踢开链子,欢快地飞到空中盘旋了几圈,然后落在我背上,我们要赶去和老大他们会合,然后回到伊格内修斯那儿,这个地方又待不久了,也许还要趁夜离开。 但是,我发现这回的情况大概要发生变化了,因为伊格内修斯气急败坏的闯入了别墅,一张苍老的脸气得发青,他看都不看我一眼,直扑别墅后面那处混乱的地方。 我不紧不慢地跟着他,他现在赶过去也没用了,按照老大和金毛的速度,早就处理完毕了。现在过去,大概还可以看到老大和金毛如何耍弄那些打算杀了他们的人。 事情果然如我所料,我从窗外看过去,室内一片狼藉,那个农场主的尸体残破的扔在一堆软枕间,旁边的地毯被血染成了黑色。而老大和金毛则大模大样的趴在房间里与那些奴隶和下仆对峙。 伊格内修斯看到这一幕,猛地停下脚步,身体摇摇晃晃的看起来好像快晕倒了。 但他到底是个经历了无数风霜的人,很快就镇定下来,嘴里念念有词,手从衣兜里不知道掏出了什么,一股烟雾极快的弥漫了整个房间,香味从这里一直传遍了大半个别墅。 凡是闻到这个气味的人,几乎是立刻抽搐着倒在了地上,全身发黑,很快就蒙神宠召了。 伊格内修斯杀光了这栋别墅的人。 第42章 生命就像葡萄美酒 马车在石板路上疯狂的狂跑,别墅冲天的火光被我们远远甩在身后,大火把一切痕迹都清理的一干二净。 伊格内修斯那双无情的干枯而苍老的手如往常一样拢在袖中,他总是端坐的身体精疲力竭的靠在车厢上,哈里克捧着一杯温热的葡萄酒送到他嘴边,他叹了口气,就着哈里克的手喝了两小口,然后摆摆手。 哈里克把几乎还是满杯的葡萄酒收了回来,拿出热毛巾擦拭着伊格内修斯的双手以及脖颈。 在这个过程中,伊格内修斯又开始用古怪的腔调念着什么,这回我听出来,就是阿尔特老头曾经和我们说过的艾尔基语。 即使是学识渊博的阿尔特,凭借着惊人的才智,在浩如烟海的书籍中细心的搜寻,终于从找到的一鳞半爪的资料中推断出了一些简单的发音和句式,而伊格内修斯却能流利的运用这种早已经失传的语言,真是一件怪事,难道他是这些语言的主人的直系后裔? 伊格内修斯轻声吩咐着老大和金毛,让他们在以后的行程中不要找麻烦,尽量忍耐,在不久之后,他们将会有无数的机会去发泄自己的狩猎本能。 老大和金毛可有可无的点点头,对于他们来说,这种娱乐的趣味度并不高,一点危险的感觉都没有,在草原上,每一天都必须小心翼翼,危险的预感随时都会来临,而面对一个色欲熏心的人类——不是为了捕猎食物而进行的单方面的屠杀是一件让人相当无奈和沮丧的事情。 小火被带到马车上之后,就一直缩在一张毛毯里,有几根艳丽的尾羽漏了出来。 自从它被救出来之后,就再也没怎么搭理过我了,甚至连让我期待的眼神都没注意到,这家伙还是一如既往的目中无人,就算和你是朋友,也是这副德行,完全不懂得什么是谦逊和礼貌。 老大只是看了它一眼之后,就对它再也没什么兴趣了,反而是金毛,对它身上的那身漂亮的羽毛很在意,总是想伸手拨弄一下,被惊扰到的小火毫不留情的对准它的手,就狠狠地啄过去。 就算在草原上,火鸟也是很稀有的,它们太漂亮太醒目,却缺乏必要的自保手段,这在草原上几乎是致命的弱点。 在赶了一天路之后,我们终于来到了莫尔行省的省城莫尔斯城。 在经过这么久的旅行,见多了城镇之后,就会对千篇一律的景色感到厌倦。 罗斯帝国的特色就是所到之处尽皆罗斯城镇。 罗斯帝国的设计者以整齐划一的风格建造城市,通常是先规划棋盘式的街道,之后,再把标志性的神庙,剧院,浴场,道路,以及户外公共场所,在大型城市,也许还有著名的罗斯斗兽场,散布在城镇中几乎是固定的方位。 圣洛克城与莫尔斯城的区别在于,圣洛克城更大更繁华更穷奢极欲。 可以说,罗斯帝国在一遍又一遍的重复建造相同的城市,建造了上千次,至少在我们这一路上,就看到上百个双胞胎城市,帝国的建立者用这种方法在整个帝国散播罗斯形象,并且取得了极大地成功。 罗斯风格的建筑在整个帝国成为了权力与秩序,荣耀与辉煌的象征,即使在已经有些混乱和日薄西山的现在。 我们把车厢门打开,看着这座城市,道路两旁挤满了大大小小老老少少的人,有些就倒在地上,很快就被清理街道的人像扔垃圾一样扔在一辆马车上,不远处的天空冒出一股股浓烟,鼻子里都是烤肉的味道——他们在焚烧尸体。 在富有的镶嵌着宝石的马车旁的是把手指放入嘴中吮吸的饥饿的瘦骨伶仃的小男孩。 不过,这副景色几乎在任何一个地方都可以看到,也包括我原来所在的世界。 对于老大他们来说,这副景色并没有丝毫触动,开始的时候,他们惊讶于人类社会极大的反差,也曾对于一个强壮的穷人与一个瘦弱的富人之间的对比感到不可理解。 在野生动物们看来,他们之间唯一的差别在于大自然赐予的身体,如果你运气不佳领到了一具差的或者坏的,那很可能在刚出生时,就已经被淘汰掉了。 不过后来老大和金毛大概也想通了,他们的结论是,这种情况和我们差不多,不过比我们更不公平。 他们只会冷静的看着这些人,没有同情或者怜悯的情绪,当然,更没有厌恶或鄙弃。 我们进入一栋高大的建筑里,一个人迎了出来,伊格内修斯在哈里克的搀扶下颤巍巍的跳下马车,在看到那个人的时候,铁青的脸色终于有了一些缓和,他轻声说:“洛夫,好久不见。” “伊格,我还以为上次的见面就是永别,没想到,还能有机会再看到你。”这个小个子男人年纪和伊格内修斯差不多,瘦小精悍,有一张满布风尘的黑色的脸。 他们两个手挽着我,躲到一边说话去了。 我跳下马车,小火跟着我飞了出来,它华丽的尾羽立刻引起了周围仆从与奴隶的注意,我叹了口气,原本按照伊格内修斯的意思,是要把与那栋别墅有关的所有东西都清理干净,不过,在我的强烈抗议下,他只能放弃了这个念头,不过看着他阴森的眼睛,我毫不怀疑,如果我稍微放松警惕,他会毫不犹豫的痛下下手。 那天晚上,他杀人时几乎毫无表情的样子让我印象深刻。 我让小火一路上都待在马车上,但是现在到了目的地,也离开那个地方很远了,再让一只鸟待在一个那么狭窄的封闭的空间实在太过于残忍了点,所以我让小火跟着我下了马车,可是看到它引起的骚动,我觉得这可能不是一个好主意。 晚上的时候,我们被领着到了旁边一栋建筑去参加一个晚宴。 原本我是不能也不想去参加的,但是小个子的洛夫看到我听话的样子之后,两眼发亮,立刻和伊格内修斯商量把我也带上,他的理由让伊格内修斯同意了。 所以,现在,我站在老大和金毛中间,听着小个子洛夫把他们介绍给这个行省的总督布雷迪大人,我莫名觉得他十个指头上戴满了戒指的风格与某个人很神似。 圣洛克城的人们对葡萄酒和橄榄油贪得无厌,也是帝国境内最精美奢侈品的鉴赏家,在这里,你依然可以看到这种风格,不过大部分当地人,换成了啤酒和牛油。 布雷迪大人很可能想与圣洛克城的习惯保持一致——这是整个罗斯帝国地方行省贵族的嗜好,也正是这个嗜好让圣洛克城的人更加自大起来,开始盲目的刷新习惯和风俗。 他炫耀着自己收藏的精美葡萄酒,他的口头禅是“生命就像葡萄美酒”。 我看到他手中玻璃杯上晃动的红色液体,再看到总督府外就有的那些饥肠辘辘的人,觉得这实在是一个极大地讽刺。 小个子男人洛夫与布雷斯总督亲热的谈着话,不善交谈的伊格内修斯也勉强着站在那儿,虽然我从他眼睛深处看到了对布雷斯总督的不屑一顾——这种从骨子里透出来的清高和自傲与小火简直有得一比。我看到布雷斯总督脸上笑成了一朵花,看来洛夫给了他什么好处,洛夫应该是这个行省里很有影响力的人物,布雷斯总督频频点头,洛夫招招手,让我们过去。 老大和金毛按照贵族的理解礼貌的向布雷斯总督行礼。 布雷斯总督圆圆的眼睛看着他们,再惊奇的看看老老实实跟在他们身边的我,大声说,“洛夫,我相信你说的话了,这真是我从来没见过的出色人物,他们会大有作为的,这里就有让他们大干一场的机会。我发誓会让他们得到重用。” 洛夫谦逊的躬身,“这两个家族的后背就劳烦您照顾了,我们将不胜感激,有任何要求您尽管提出来,他们两个是我们家族的希望所在。” 布雷斯总督拍拍洛夫的背,“当然,当然。” 他一把拉过身边的仆人,吩咐了几句,很快,那个仆人就领着一个衣着华丽的姑娘过来了。 “我亲爱的蕾蒂,快来认识一下你洛夫叔叔的侄子,他们可都是青年才俊,一定会让你满意的。”布雷斯总督在看到这姑娘时候,眼睛都快笑没了。 这个叫蕾蒂的姑娘相貌并不算出色,但是却有一种贵族女子特有的高高在上娇柔做作的气势,她用嗔怪而羞涩的眼神瞪了自己的父亲一眼,然后用标准的贵族淑女礼节向老大和金毛行礼。 老大回了个标准的绅士礼,而金毛则用一种更为放荡的姿态回了个夸张的鞠躬礼,这个动作极大地取悦了这姑娘,她看着金毛,眼睛斜望着冷静而温和的老大,脸更红了。 突然她看到我,惊叫了一声,差点让人耳膜刺破。 金毛走过来,蹲下,一把将我搂在自己怀里,不停地揉搓,我决定忍。 蕾蒂掩住自己的嘴,听着金毛解释着什么,呃,金毛说我是他一起长大的兄弟,我们喝一个妈妈的奶水长大的,那个时候他刚生出来,太弱了,被无情的母亲扔在了旷野,是被一头母狼叼回去养大的,而我则是他的兄弟。 ——这真是一个让人感动得眼泪哗哗的故事。 蕾蒂的眼睛都湿了,两眼闪着母性的光辉怜惜的看着金毛。 诶,涉世未深的姑娘啊,你怎么能被这头狮子给糊弄住,你难道看不到他眼神深处的戏谑吗? 无聊的宴会还在继续,外带了认识异性的机会,不久后,老大和金毛就被打扮的花枝招展的女人们围住了,虽然老大一脸厌烦,不过金毛却是如鱼得水——他好像天生善于与女性打交道。 而我则在想着那个大干一场的机会。 第43章 边境战争之从军 穿盔甲有一套繁琐的程序,首先你得在最里面贴身穿上一件粗毛或者亚麻制的白色里衣——如果你有钱的话,当然可以是更精细的衣物,戴上绑住脖子的领巾,之后,才到了穿上装甲胄的时间。在冬天,把一件冰冷沉重的盔甲套在身上,是一件非常考验人意志和决心的事情。 好了,你已经穿上盔甲了,终于可以佩戴武器,标准的装备是把短剑斜跨在腰间,系上腰带,然后,你可以拿过鉄盔,把它套在头上,然后你左手拿上盾牌,右手拿上长枪,一个威风凛凛的战士形象塑造成功了。 如果你认为一个士兵的装备到了这一步就算完了,那你就大错特错了。 你还得背上简单的行囊,包括你吃饭的碗,喝水的水囊以及一切你所需要但又必须尽量简省以节约空间的杂物。 当然,如果你是贵族的话,最后这个步骤完全可以省略,因为你可以带上几个奴隶和下仆,把这些琐事都交给他们去做。 我看着老大和金毛站在那儿,手忙脚乱的穿着盔甲,时不时在太看不下去的时候,把他们需要的东西叼到他们脚边,让他们能在尽量短的时间内感到集合地点。 我没有想到布雷斯总督所谓的大干一场的意思是让老大和金毛两个去从军。 罗斯帝国的老朋友盖尔特人每年的例行入侵时间又到了,在过去的几年里,罗斯军队与盖尔特人互有胜负,总体上来说,在庞大的国力支持下,罗斯军队暂时占据上风,固守着自己的营盘,并且还能时不时夺回一两个要塞。 在参加完晚宴的第二天上午,小个子洛夫就来到我们正在玩耍的庭院,告知老大和金毛必须尽快赶到军队的集合点,在那儿,他们将成为一名很有希望和前途的重步兵。 重步兵是罗斯军队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因为罗斯军队有让服役者自备武器的传统——我很怀疑这个传统的由来在于国家无力承担所有人的全副重装备的费用,所以一般来说,能够装备上全副重装备以及马匹的只能是贵族或者富有骑士阶层。 小个子洛夫把自己手中四个健壮的男奴交给了老大和金毛,以便让他们在军队中的生活能够更为舒适。 当然,在这之前,小个子洛夫和伊格内修斯苦口婆心的试图说服老大和金毛放弃让我跟着他们的打算,可惜,在其他任何事情上都可以商量的老大和金毛,唯有这件事,一点商量的余地都没有。 要么,我也跟去。 要么,大家都不去。 我在旁边听得直皱眉头,一头狼怎么可能跟到军营中去,我只怕还没走到营地门口,就被那些军人给逮住,然后剥皮吃肉了吧! 在这件事情上,老大和金毛没有道理可讲。 我能充分理解老大,他从以前开始,就很害怕我突然间的失踪或者离开,每次在等待的过程中都会狂躁不已,完全无法控制自己,只有在见到我的时候,他才能冷静下来,我原本以为他变成人之后,能够稍微长进点,但是看这个情况,完全没有任何变化。 至于金毛,大概是怕我留在人类的地盘,总有一天会被那些害怕的人类给杀了吧。 最后,伊格内修斯妥协了,他答应让我跟在军队的随军人员中,由那四个男奴照顾,我看着站在旁边战战兢兢的看着我的那四个奴隶,不由得摇摇头,他们估计会以为这个安排是因为主人有随时牺牲他们的打算吧。 尽管老大和金毛对于不能把我时刻放在视线范围内表示不满,但是伊格内修斯已经不打算再做出任何让步,所以他们只能勉强同意了。 温水浴池里,老大和金毛站在浴池中间,清洗着自己的身体。 我也用着狗刨式在浴池中游来游去,有些羡慕的看着那两个人模人员的家伙,就在不久前,他们还和我一样,但是现在,他们健美修长的身体已经让周围伺候的奴隶羞红了脸。 金毛把以前及腰的长发剪短了,对于自己的鬃毛十分珍惜的金毛,差点在理发师剪断他长发的时候,激动的露出原形。 在草原上,有一身浓密而色泽光亮的鬃毛,对于一头雄狮来说,是多么重要啊,多少母狮为了他漂亮的鬃毛神魂颠倒。 老大的银灰色及肩长发还算符合标准,就没有变动,他躺在浴池边的石床上,闭着眼睛,不知道在思考着什么,俊雅的脸庞粘着几根湿湿的发丝,看上去实在很惹人遐思。 金毛一把抓住我,把我按在水中。 我恼火的回过头冲他呲牙,威胁着他放开我。 他咧开嘴一笑,一头短短的金发根根竖立,看上去嚣张而又帅气,他拿过旁边用来清洗身体的香皂,粗鲁的在我身上一阵乱抹,一边陶醉地说,“我真想念我那身漂亮的皮毛,现在也只能摸摸塞莱斯的了。” 你又不是变不回狮子的原型,只是你怕麻烦又怕痛还怕引起不可测的后果而已! 我咆哮着想挣脱他,但是在水中使不上力,只弄得水花四溅,让金毛更加高兴的大笑起来而已。 我黑着脸,以前只觉得他无赖,现在才知道,他不但无赖还幼稚。 终于,老大来救我了。 他把我从金毛手中抢过来,轻柔的搓洗我的皮毛。 我在他温柔的手中,有些昏昏欲睡。 金毛看着我们,突然有些不满似地,划开水走过来,也开始有一点没一点的在我的皮毛上玩着。 军营就在莫尔斯城外不远处。 我把小火留在小个子洛夫那儿,它是只很珍贵的鸟儿,又是老大和金毛亲自拿过去的,他应该会好好照顾它。 等这边的事情忙完,老大和金毛能够适应人类生活之后,我会回到大草原,到那个时候,我会和它一起回去。如果黑豹愿意的话,我也会把它带上,那里没有人类,它应该可以自由生活而不是像现在这样,躲躲闪闪,担心受怕,我走的时候曾经和它告别,不知道它有没有理解我的意思,我只知道,当马车离开那片广大的树林的时候,跟在后面的它就停住了脚步,原本我以为它那么粘我,会一直跟上来的。 草原,才是我们的归宿和故土,我想小火也很想念那儿,正是回去的信念让酷爱自由的它坚持了下来,我希望小黑也会喜欢那儿。 庞大的军队驻扎在莫尔斯城外,中午时分,营地里一片忙乱,大量的无头苍蝇一样的新兵被老兵和军官呵斥着,让他们跟在自己身后回到分配给自己的小队。 老大和金毛稍微好一点,他们直接被这个军团的军团长接待,把他们安排为自己的左右手,当然在我看来,这只是卖布雷斯总督一个面子而已,大概以为老大和金毛是什么混军功的贵族子弟,想必他已经收过不少这样的贵族子弟。 把他们放在自己眼皮子底下,一是为了不让这些贵族子弟有什么危险,二是为了让他们不至于干涉军队内部事务,削夺自己手中的兵权。 我看着老大和金毛依依不舍的被人带走,而我则留在了整个营地的最后面,让那四个男奴包围在中间,来来往往的人群不停地看着这里指指点点,而那四个男奴则紧张的看着我,生怕我会一个不小心把他们撕成碎片。 混乱持续了好一阵。 第一声号角响起后,整座营盘在老兵们的指挥和带动下,被迅速有效地拆除了。 第二声号角响起后,那些被拆除的帐篷以及各种装备辎重被打包装上骡马或马车上。 第三声号角响起后,乱糟糟,奔来跑去的士兵寻找着自己的番队,整理好歪歪扭扭的队形,拉拽着那些不知道该怎么做的新兵,进行着最后的准备工作。 一个传令兵站在一个高台上,大声询问“你们准备好上战场了吗?” 士兵们轰然作答,“准备好了!” 连问三声,队伍开始慢慢朝着既定的方向前进。我看到老大和金毛穿着盔甲,坐在马上,两个人腰杆都挺得笔直,看起来倒是有那么点军人的影子,他们年轻英俊的脸上有些兴奋,这对于他们来说,这大概总归是一件新奇而刺激的事,比起天天跟着伊格内修斯学习,枯燥的旅行或者被迫住到农家去体验生活之类的无聊事情无疑要有吸引力得多。 我们将开赴战场,在那儿,我们将经历人类历史中最残酷最血腥也最常见的一幕幕人间悲喜剧,不管是出于什么目的。 第44章 边境战争之遇袭 罗斯的军队以纪律和忠诚闻名于世。 从军团成立那天开始,就是一部高效率的战争机器。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军团数量和规模的增长,罗斯本土已经没有足够数量的成年男性公民可供征召入伍,他们只能从各个军团驻扎地补充进一些得到罗斯公民权的当地人。 这造成了两个后果,第一,军团对罗斯帝国的归属感和忠诚感降低;第二,军团整体素质下降,虽然依靠严格的训练,军团的战斗力依然强大,但是已经不能与昔日的罗斯军团比肩。 一个军团通常由六十个百人队组成,一个百人队的人数算上特殊作战人员在内大概就是八十到一百二十人左右。每个百人队由一个经验丰富,深受信任的百夫长指挥,通常情况下,六个百人队组成一个大队,每十个大队组成一个军团。但是在通常情况下,大部分军团都没有满员配置,各种各样的减损使得帝国的军团长期处于低配额状态。 尤其是最近,帝国各地起义和暴动不断,三十个成制式的军团为了扑灭这些火苗而疲于奔命,很多军团减员甚至达到一半以上。 军团的指挥官都纷纷要求得到休整的时间,补充兵力,训练新兵,但是,在目前的形势下,只能继续高负荷运转。 老大他们所在的莫塔亚军团原本在莫尔省南部镇压一起奴隶暴动,这些处于绝境下爆发出强大战斗力的奴隶让莫塔亚军团损失惨重。 与此同时,盖尔特人得到了帝国内部发生内乱的消息,抓住机会开始例行的劫掠和入侵,他们垂涎富裕的罗斯帝国已久,时时刻刻盯着罗斯帝国的一举一动,就好像草原上的鬣狗那样,一旦闻到猎物腐烂的味道,就会一拥而上,用强而有力的下颚把猎物的骨肉嚼成碎片。 长期驻守莫尔省的莫塔亚军团只能分兵两线作战,造成的后果就是两边都难以支撑,面对半个军团的兵力,蓄谋已久的盖尔特人不费吹灰之力就突破了以往要耗费大量时间和精力才能闯过去的防线,长驱直入莫尔省境内,连续洗劫了数个城镇,造成死伤无数。 在艰难地扑灭了奴隶暴动之后,莫塔亚军团终于能够全力对付盖尔特人,但是这个时候军团指挥官才发现,盖尔特人已经不是当日的吴下阿蒙,机动性极强的盖尔特人依靠自己强悍的骑兵横扫整个莫尔省,失去了要塞和边防线,依靠重步兵方阵作战的莫塔亚军团陷入了被动。 军团指挥官巴尼特在帐篷里恼火的走来走去,他狠狠地咒骂着这让人难测的命运。他是三年前才调到莫塔亚军团担任指挥官的,之前一直在帝国首都担任职位清闲俸禄却优厚的近卫队副队长,为了自己堂兄,也就是堂堂帝国第一大臣争权夺利的需要,不得不跑到这荒僻的行省,担任一个军团的指挥官。 开始的时候,一切都很好,虽然莫尔斯城比不上圣洛克城的繁华,但是布雷斯总督和他具有相同的爱好,他们尽量保持着圣洛克的习惯和时尚,纵情享受着各种各样的美食和奢侈品,以及布雷斯总督提供的风情万种的美貌女奴,大部分时候他觉得在莫尔省比在圣洛克城更为自由和放任。 但是这种美妙的生活被该死的奴隶角斗士暴动破坏了,他对着空气挥着拳头,想象着自己把暴动的领导者杀死的样子,额头上冒出了一滴滴的热汗,这种想象让他感觉好了点。但是很快,他又被不断进来通报的传令兵给弄得心浮气躁。 以上的一切推测都建立在我看到巴尼特的一举一动,外加脑补的基础上。 一大早,巴尼特就把老大和金毛叫了过来,很感兴趣的问起了他们带来的宠物——也就是在军中纷纷议论的白狼,然后让他们把我带过来让他看一下,他不相信人类能够完全驯服一匹野狼。 人类当然做不到,只有变成人的野兽可以做到,而且这也不是驯服——狼不可能被驯服,而是作为朋友暂时陪伴在他们身边。 当然,这些话我都不能和巴尼特解释,他虚肿的脸上那双无神的眼睛看起来也不具有了解这种事的智慧,他只是羡慕的看着我,对能拥有我这样的宠物的老大和金毛不由得更加另眼相看。 他走来走去,对跟在后面的书记官大声吼道,“快点给我把求援的信息发出去,如果帝国首相不在半个月内派出至少两个军团的援军,那我不能保证盖尔特人不会直接冲到圣洛克城去洗劫!” 他愤怒的说,“他们拖着不肯派援兵,难道他们以为靠莫塔亚军团就可以把盖尔特人打发回家吗?一定又是该死的哈里斯在搞鬼,他恨不得我死在这里!” 我满头黑线的看着他团团转,外面的新兵才刚刚征召入伍,正在老兵的带领下做着简单的强化训练。 这些被种种谎言骗来的炮灰,根本想不到他们即将要面临的是什么。 秉持着平时多流汗,战时少流血的精神,老兵们不要命似地操练着这些懵懂的新兵,依靠这些刚刚放下农具的士兵,想要打败经验丰富的盖尔特人实在不可想象,近半个月的时间,他们用魔鬼般的训练强度想让这帮子新兵能尽快成熟起来,但是目前看来,仓促的训练,远远达不到预期的效果,过于严酷的训练,反而让很多人当了逃兵。 逃走的士兵被抓回来,被活活鞭打致死,尸体被绑在营地外的树干上,警告着那些有些小心思的人,不要存有妄想。 原本按照金毛和老大的地位,是可以逃过这种严格的新兵训练,但是在伊格内修斯的坚持下,他们不得不妥协,也开始融入整个军营的日常生活中,除了偶尔的时候,能够借由巴尼特的召见而得到短暂的休息,其他时间,他们都在冰冻的泥地上摸爬滚打,一天下来,即使是以他们强悍的野生动物的体力,也精疲力尽。 在士兵们每天训练之前,他们都要发一个简短的誓言,第一种是宣誓效忠帝国,第二种是百人队的队员互相宣誓:绝不背弃战友而保全自己的性命。 老兵们一遍又一遍的让新兵们重复这个誓言,试图让他们了解在军队中同伴的意义和作用:只有能把背部放心交给战友的军队,才是真正强大的军队。 不久之后,老大和金毛主动搬离了有男奴照顾的营地,住进了提供给新兵的集体帐篷,我想,这个举动代表着他们开始真正理解军人的意义和职责。 不过,随着他们的离开,我开始感到有些寂寞。 男奴们并不敢虐待我,但是因为不想惹麻烦,我也尽量不离开帐篷附近,对于已经习惯自由的我来说,这种拘束的生活简直是度日如年。 幸运的是,这种生活并没有持续很久。 军团接到了帝国皇帝下达的命令,他们将尽全力阻止盖尔特人继续在帝国境内肆虐,等待与其他军团会合之后,一起围剿盖尔特人,在这个战略目标实现之前,军团必须把他们限制在一定的范围内。 当听到这个命令的时候,巴尼特又是一阵怒骂。 按照老大的说法,盖尔特人的习惯是从不在一个地方过多停留,抢完就走,但是从传来的消息看,这一次盖尔特人与以往有所不同,他们把一部分兵力驻在了原本属于罗斯军团的要塞和边防线——这些有着坚固的堡垒和城墙的地方成为了盖尔特人的前线基地,他们决心最大程度的利用这些地方。 巴尼特并不打算真的实行这个命令,在他看来,连敌人都找不到的战斗根本无法展开,而他也没打算主动去寻找这些盖尔特人,既然援军就快来了,那么在这之前,按兵不动是最好的选择。 至于那些被劫掠的城镇,被屠杀的帝国民众,这是战争,总要有牺牲的不是吗?只要牺牲的不是自己。 很明显,帝国内部并不是一块铁板。 有许多人在给盖尔特人通风报信,因为盖尔特人在不久之后就主动找上门来了。 这天晚上,很冷,天阴沉沉的,风刮得只剩下光秃秃的树枝哗哗作响,我躲在帐篷里,啃着男奴送进来的半只羊,不知为什么,有些心不在焉,一种不知名的感觉涌上心头。 作为一只野兽我有很强的对于危险的预感,这是我们为了生存而逐渐养成的本能。每一次这种感觉出现的时候,我都会严阵以待,有的时候,你会发现,只是虚惊一场,但是也有些时候,你会发现,你的预防起到了很好的效果。 不怕一万就怕万一,仅有一次的疏忽都可能要了你的命,谨慎总是一件好事。 因为天气的原因,今天的训练比较早就结束了。 大部分士兵都缩在帐篷里休息,只有一些巡逻的士兵在寒风中瑟瑟发抖。 我坐立不安起来,走出帐篷,闻着从风中传来的讯息,那股子血腥味挥之不去,我的预感越来越强烈,到最后,我终于坐不住了,决定去找老大和金毛,让他们保持警惕。 我悄悄的绕过那些因为寒冷而感觉迟钝的卫兵,目标明确的找到了老大和金毛的帐篷。 里面总共住着十个人,我直接闯进去,老大和金毛正被一大群士兵围着,不知道在说着什么,哄笑声不停地传来。 老大和金毛的人缘很好,金毛狮子天生就具有一种领袖的魅力,而老大,他沉稳内敛的气质,也足以吸引人围聚到他身边来。 我的到来,使得场面立刻冷静下来,他们主动让开了一条路——这几乎已经成了习惯了,毕竟所有人都知道我是他们的宠物,而且我也曾经不止一次出现在这帐篷里找老大他们。 我跑到老大身边,蹭着他的脖子,他轻轻抱着我,习惯性的也蹭了蹭我,金毛侧过身,毫不示弱的把手放在我脖子上不停的顺着毛。 我挣脱他们的手,低低的咆哮着,焦躁不安的在帐篷里转来转去。 自从他们变成人之后,就渐渐失去了属于动物的那种直觉,虽然还是比绝大多数人类好,但是比起我,就这一点来说,他们已经是个人类了。 老大和金毛不知所措的看着我,不明白我到底在暴躁什么,我看他们一脸不明白的样子,心里直叹气,这种莫名的预感又不是百分百的准确,我现在开始怀疑自己的决定。 到睡觉的时间,我也没有离开老大和金毛的帐篷,而且也坚决不让他们睡觉,每当他们打算脱下身上沉重的盔甲准备休息的时候,我就咬住他们的手,几次之后,他们终于意识到了什么。 互相看了一眼之后,金毛走出了帐篷,而老大则把那些昏昏欲睡的新兵同伴叫了起来,凭着他的威信,他们一边打着哈欠一边听话的穿起盔甲,金毛随后也走进帐篷,看来他已经把附近自己熟识的新兵都叫了起来。 黑暗中蕴藏着致命的危险。 第45章 边境战争之突围 轻盈的白色雪花从黑色的天幕上缓缓飘落,原本应当是美不胜收的景色。 半夜的时候,盖尔特人果然来突袭了。他们伴随着飞雪和寒风在这初冬的冷夜中杀来,以千钧之势冲入了莫塔亚军团的营盘里,挥舞着手中的利剑和长枪,见人就砍,酣睡中的士兵被马蹄声、惨叫声惊醒,在黑暗中如同无头苍蝇一样乱窜。 盖尔特人骑在马上,发出“哦呜”的高声怪叫,俯下身,刀剑一路削过,只看到一股股的血花喷溅而出,与雪花一起落在地上,混到泥水中,留下一具具来不及反抗的士兵的尸体。 所有人都在声嘶力竭的吼叫、哭喊、求救,没有丝毫准备的莫塔亚军团完全失去了抵抗的勇气。 军团指挥官巴尼特早在得到盖尔特人袭营的消息时,就在亲信随从和奴隶的掩护下突围而出,而其他的高级军官要么对现状有心无力,要么也早早的开始准备后路。 正所谓兵败如山倒,你跑我也跑。 我叹了口气,看着眼前这一片混乱。 唯一庆幸的是,我对危险的预感又一次发挥了作用,老大和金毛至少能做出有效地抵抗,不至于也被这股黑暗的洪流淹没。 他们这一百多个人集结起来,主动围在老大和金毛身边,按照训练时候的阵营摆出一个小巧的方阵,盾牌被挡在方阵前,长矛兵掩护着盾牌兵一步步的往前推进。 老大和金毛肩并肩站在方阵的最前方,金毛完全没有其他士兵的慌张和恐惧,一脸兴奋地看着眼前的盖尔特轻骑兵,舌头舔了舔唇,我毫不怀疑,他在想念还流着温热的血的鲜肉的味道。 而老大则低调得多,虽然我从他利落的动作,专注的眼神中也看出了对战斗的狂热,以及对杀戮的热情,黑色的鲜血顺着他银灰色的短发滑落。 他们两个的表现稳住了那一批新兵的情绪,他们渐渐从恐慌中回过神,开始意识到,在这个战场,没有人能救他们,也不会有人来救他们,救援只能来自于他们自己。 战斗空前惨烈,他们只能凭借着不屈的意志与盖尔特人厮杀,空气中弥漫着浓厚的血腥味。 老大和金毛想让我躲到他们身后,但是这怎么可能呢?让一只狼逃避战斗,受其他人或者兽的庇护是一种侮辱,虽然我可以理解他们是想保护我,但是不打算接受这种无聊的心意。 我比人类更加敏锐的感觉,更加快捷的动作,更加灵活的身手,都可以派上大用场。 我低着头,一边躲避着那些无处不在的刀剑和马蹄,一边毫不留情的撕咬着那些马匹的腿,咬伤了就立刻跑,绝不停留。受伤的马拼命嘶叫,踢腾着,试图把身上的骑手掀了下来,而老大和金毛则紧跟在后,默契的给狼狈的盖尔特骑兵补上一刀。 其他的士兵开始学习这种做法,不管三七二十一,先攻击那匹坐骑,只要下马了就好解决了。 金毛挥动着手,指挥方阵不停地变换阵型。 严格的训练终于还是取得了一些成果,至少他们能够按照金毛的喊叫和手势准确的做出动作。 “长枪兵准备!”老大高声喊道,一排长枪兵立刻在盾牌的掩护下走了出来,标枪如雨水一样的投射过去,一阵惨叫声传来,当手中的标枪投射出去之后,他们立刻退了回来。 士兵们举起手中的盾牌,开始往前推进,他们开始与落马的盖尔特人进行贴身肉搏,用剑和斧头互相砍杀着对方的头盔和铠甲。 当前排的士兵在与敌人进行白刃战的时候,后面的长枪兵也毫不示弱的投掷着标枪或者在阵型的空隙偷袭那些盖尔特人。 我注意到老大和金毛领导的这一个区域开始成为战斗的中心,越来越多的在黑暗中盲目厮杀和反抗的士兵注意到了这里,他们或者单独,或者三五成群,甚至是百人队的队长带着残存的手下纷纷往这里聚集。 金毛是个人来疯,看到人逐渐增多,也越来越兴奋,完全没有意识到自己只是个新丁,连百人队长都不是,用不容置疑的口气命令这些残兵剩勇听从自己的指挥,而这些人居然也毫无异义的服从了,甚至连那些经验丰富的百人队长都开始协助他的指挥整理着队形。 三四个百人队长的加入,让队伍更加井然有序,恢复镇定和勇气的士兵们,在与盖尔特人的对抗中也越发勇猛有力。 输了就是死,那还不赶快拼命? 老大则一边毫不留情的挥舞着手中的剑收割着敌人的生命,一边注意着我的身影,每当我意图冒险的时候,他就会大叫一声,“塞莱斯!” 这个时候,我就知道,我应该放弃心里面那个念头,回到他附近,否则的话,他会扔下对手跑到我身边来。 即使形势稍有好转,但是面对一开始占据优势的盖尔特人,情况依然不容乐观,我们必须尽快突围,否则的话,等盖尔特人集中力量对付老大和金毛,肯定会是个九死一生的局面。 我看到老大跑到金毛身边,和他低声说了几句,金毛连连点头,他抬头看到我正看着这边,立刻扬起手,冲我挥动了一下,露出一个灿烂的笑脸,即使在冰冷的雪花中,他的金毛依然温暖而耀眼。 我当时脸就黑了。 我总怀疑这家伙没太把这场突袭看得过于严重,也许在他充满勇气的心里,只有他能杀死对手,而对手不可能战胜他。 就好像在草原上,他几乎没有遇到过敌手那样。 金毛找到跟在身边的那三个百人队长,吩咐了他们几句,那三个百夫长回到属于自己的队伍,高声大叫,“尖刀阵型,列队,准备!” 整个队伍立刻开始了迅速的变形,老大和金毛站在阵型的最前方,那里正好是尖刀阵型的“刀尖”位置,旁边的士兵盾牌向外,开始用“龟甲”混合“尖刀”的阵型慢慢跟着老大和金毛向前推进。 他们尽量把一些还能走动的受伤的士兵放在队伍的中间,如果运气好的话,他们也许能够在阵型的保护下逃过一劫,当然,更大的可能性是在急速行军以及惨烈的厮杀中死去。不过,即使是这样,老大和金毛这个举动依然让大多数士兵感动不已。 他们实践了自己的誓言:绝不背弃战友而保全自己的性命。 这其实只是老大和金毛的本能而已,在大草原上的时候,老弱病残的成员依然能够得到其他成员的照顾和保护,绝对不会轻易舍弃,这对于维护整个种群的团结至关重要。 在生死一线的战斗中,老大和金毛不自觉的把这些士兵划归了群体的一员,那么按照规则,当然不能随便丢弃。 能带上就带上,实在跟不上队伍的,那就给他们留下一把刀,在死之前杀死最后一个敌人,至少为其他同伴的生路贡献出最后一点力量。这是何等的悲壮的场面,但是对于老大和金毛来说,却是理所当然的事情。 突围要的就是速度,和为了一线生机拼命地劲头。 刚好,这两样老大和金毛都有,所以他们突围的过程还算顺利,盖尔特人的防线并不是无懈可击,在恶劣的天气下,他们的行动同样也受到了极大的限制,而这一点的,对于老大他们的行动却是个优势。 在黎明来到之前,老大和金毛终于带着残存的士兵摆脱了盖尔特人的追击。 军队在一片小树林中休息,他们精疲力尽的靠着树休息,老大严厉斥责了几个想生火取暖的新兵,燃烧而起的烟很可能会引来盖尔特人的追兵,他们也许还在附近徘徊。 地上积了一层细细的薄雪,悄无声息的融化在冻土里,只等待气温稍微回暖,就会化为一片潮湿而冰冷的泥泞。 在其他人休整的时候,我在附近侦查敌情,在落满了雪的树林中跑动,注意着周围的一切不平常的动静,经验告诉我,现在很安全。 我把消息带回去,老大摸了摸我的脖子,然后站起来,低声传令下去让休息中的士兵立刻集合整队,准备出发。 死亡的阴影还在头顶盘旋,要等到彻底安全的地方才能放心休息,现在,继续上路。 到下午的时候,他们终于遇上了几个逃亡中的军官,跟随他们回到了莫尔斯城郊,在那里,巴尼特建了一个临时驻地,收留那些逃出来的士兵。 经过初步估计,十个不满员的大队现在只剩下一个半,其中的半个还是巴尼特的亲随,而剩下的那一个,绝大部分都是跟随老大和金毛冲出包围的那群士兵。 巴尼特在营地里唉声叹气,叫苦连天,时不时神经质的怒吼着,怨愤着命运女神的不公,他恐惧着这次惨败可能招致的惩罚,罗斯帝国对于失败者,尤其是战场上逃跑的将军可没有宽容的传统——虽然最近已经没有帝国初期那么严苛,但是两天后,他得到了一个好消息,他的堂兄,帝国第一大臣再一次帮自己没用的堂弟擦了屁股。 他不但保住了自己的小命,还保住了自己的官位,他被授命继续征召新兵,进行训练,以便迎接不久之后的大战。 这一次巴尼特学乖了,同时也因为底下几个有经验和实力的百人队队长的强烈要求,把在这次夜袭中表现出色的老大和金毛安排为自己真正的左右手。 深谙政治的巴尼特明白,帝国皇帝不会给他第三次机会,如果再次惨败,那么将不会有这么好的运气逃过惩罚了。这个暴躁的皇帝很可能听信他在朝堂上的敌人,把战争的失败全怪罪到他头上,到时候,他可能唯有死路一条。 巴尼特虽然胆小怕事,纵情享乐,贪污腐败,毫无军事才能,但却有一个很明显的优点,那就是知道要把自己不擅长的事情交给擅长的人去做,尤其是这件事需要承担极大地责任的时候。 老大和金毛各自组建属于自己的亲卫队,并且掌握了整个军团的实权,因为不管是新兵的征召,还是日常训练,都是由他们亲自进行。跟随他们逃出来的那五百三十个士兵成为了他们的死忠,对他们唯命是从,他们分散在整个军团中,有许多优秀的士兵被选出来担任了重要的百人队队长的职责,经过一次严酷的战争的洗礼,这些原本可能还是新丁的士兵迅速成熟起来。 我默默地注视着这一切的发展,想到了在莫尔斯城中的伊格内修斯,他是不是预见了这种情况的发生? 我曾经找到机会跟着老大和金毛回到了小个子男人洛夫的那所豪华住宅,老大和金毛送回了两个男奴。我看到小火活蹦乱跳的在后院中飞来飞去,看到我,它高兴的扑过来,收起羽毛,熟练地站在我的背上,嘴一下又一下的啄着我的背。 他骄傲的在我头顶转着圈,我再一次看到了那令人难忘的美丽的尾羽,绚烂而多彩。 旁边的仆人惊叹的看着这一幕,我从他们的话里就知道,小火很显然从来没有在人前显露过自己华丽的尾羽。它就好像守着宝物的龙,唯有它承认的对象,才能得到它的青眼,看到那独属于草原的最美的场景之一。 第46章 边境战争之温暖 白雪皑皑,擎天的山峰矗立在眼前,想到要翻越这么一座高山,就有些绝望,唯一让人安慰的是,这座山至少没有珠穆朗玛峰的险峻程度。 我跟在老大身后,深一脚浅一脚的在雪地中艰难的前进,而我的情况比他稍微好一点,雪地有时可以给狼提供一种便利,我们向外张开的爪子,厚厚的肉垫,就像雪地里专用的鞋,使我们能够从表面平实的雪地上滑过,另外我们体重比人类的成年男人轻,四肢着地,使我们的受力面积增大,这也有利于我们在雪地上的行走。 雪地反射着暗淡的太阳光,明晃晃的有些刺眼,我微眯着眼,伸出舌头,白色的热气从嘴中喷出,至于为什么我们会出现在这座山上,那说起来就是一个很长的故事了。 事情的起因在于帝国皇帝美好的战略蓝图被盖尔特人无情的摧毁了。 三个军团的围攻都没让他们回老家,反而被他们各个击破,眼看着盖尔特人在帝国境内越发嚣张,一路烧杀抢掠,以征服者之姿出现在各地,联合那些暴动的奴隶和平民,形成了一股庞大的力量,同时他们还依靠着边境线上那些堡垒和要塞当后援,进可攻退可守,等到帝国反应过来,他们才是最大的威胁的时候,这个威胁已经像毒瘤一样在帝国生根发芽了。 几个军团指挥官在皇帝的高压威胁下开始坐立难安,手头的兵越用越少,敌人的势力却越来越大,他们带着几个高级军官开了个碰头会,商量着到底该怎样才能把这些该死的蛮族赶回去。 最后他们决定派出一部分兵力去偷袭盖尔特人的后方,断了他们的后路,然后两路合围,至于这个艰巨的偷袭任务到底交给谁,三个军团指挥官展开了激烈的争论,一个个有理有据有节的讲事实摆证据,只要这个送死的任务不落在自己头上就好。 面对这个死局,他们只能用投票这个最原始又最公平的办法来决定,莫塔亚军团指挥官巴尼特不负众望,痛饮了几瓶罗尔斯葡萄酒之后用醉醺醺的眼睛精确地抽中了“偷袭任务”这个头奖。 虽然他在拿到那根签子的时候,立刻就清醒了过来,但是事实已经成立,他如果不照做,那么另外两个军团指挥官会毫不犹豫的把这件事报告给帝国皇帝,进而把战争失利的责任推到他头上。 但偷袭盖尔特人的堡垒和要塞,本来就是成功希望非常渺茫的一件事。 去,是送死,不去,是等死,面对这个两难的局面,巴尼特非常恼火的在营地里走来走去。 原本跟着他来到这里的金毛正在外面的小酒馆与其他军团的高级军官们一起狂欢,老大变成人之后,成了个地道的宅男,不太喜欢人群,正窝在房间里看书,而我则趴在他脚边懒洋洋地打瞌睡。 太阳也很应景的从厚厚的云层后露出半张脸,是这一阵子难得的愉快时光。 就在大家各找各的娱乐,正开心的时候,就被巴尼特十万火急的召集了过去,他急吼吼的把情况告诉老大和金毛,让他们想点办法,不去肯定是不行的,但是也不能白白送死吧。他手上的军团只剩下一半的兵力,要是全搭进去,肯定会全军覆没,到时候,大概会成为帝国有史以来第一个手中没有一兵一卒的军团指挥官,众人的笑柄,他会被心狠手辣的堂兄毫不犹豫的舍弃。 金毛用右手撑着那张阳光而英俊的脸,有些心不在焉,他喜欢直接的战斗,对于这些政治的弯弯道道并不感兴趣,所以完全没有注意听巴尼特的哀嚎。而是凑过去,和老大一起研究那张比较详细的军事地图。 相比较我所看到过的卫星拍摄的地图,这些地图实在非常粗糙,只是描述了一个大略而已,在边境线上,是一串红红绿绿的标志,红色的代表着一个要塞,绿色的代表着一个堡垒,我看到老大标出来的那一块区域,那里就是盖尔特人进入罗斯帝国的通道,他们现在占领了那一片罗斯帝国建立的防线,边上是山川的标识。 山川后,就是盖尔特人的土地,一百多年前,曾经有一位强大的将军,征服了大半个盖尔特人的领土,征服的过程是漫长而艰难的,一直遭到盖尔特人的强烈反抗,在几十年之后,帝国觉得这样的僵持毫无意义,得到的利益完全比不上消耗的军费开支,他们与盖尔特人协议,用赎买的办法把占领的土地交还给盖尔特人,最终,盖尔特人再次得到了自由。 金毛指了指那座雪山,说,“也许我们可以从这座山绕过去,直接进攻盖尔特的后方,他们倾巢出动,现在那儿应该没有什么兵力。” 老大摇摇头,修长的手指在地图上划了一道横线,“不,应该更复杂点,我们主要是夺回要塞和堡垒,只要用佯攻把他们引出来,之后再在这里设下埋伏。”老大的手指点了点一个阴影,如果我没有看错的话,那个标志代表着一个山谷。 金毛轻轻鼓掌,“不错,不错,这个办法很好,哈斯山谷是个好地方,是最方便也是最好走的一条路,在那儿我们完全可以把他们一网打尽。” 他们在极短的时间内就敲定了战术,巴尼特也毫无保留的支持他们。 既然要翻越那座山到盖尔特人的老巢去,那么肯定要找条能让军队通行的路,金毛想亲自去探查路线,但是被老大否决了,老大以自己性格更适合做这件事为理由决定由他去查探行军路线,而金毛则在后策应,如果我们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返回,那么金毛就来找人,或者干脆地放弃这个计划。 而我理所当然要跟在老大身边照顾他,所以,现在就面临了这种情况。 这座被冰雪覆盖的山峰,最大的危险不是寒冷的天气,而是被厚厚的积雪掩盖的冰隙,雪山上最危险的地方就是冰隙,即藏在雪中的冰河大裂缝,小的冰隙也许只有不到一米的小坑,而大的冰隙则可能深达数百尺。 这也就意味着一旦失足掉下去,就没有生还的可能。 我小心翼翼的走在老大前面,用脚掌感觉着底下的积雪是否有异样,如果没有,就让老大跟过来,如果有,则绕开这个地方,走另外一条路。 老大非常紧张的看着我的一举一动,就怕我一个不小心就掉进冰隙中,刚刚一个冰隙没有察觉,我差点陷进去,是绑在我们身上的绳子救了我,幸好,这种意外也仅仅发生了这么一次。 老大原本是打算变回狼形和我一起探路,被金毛阻止了,如果变回狼形,那么在短时间内,老大将体力耗尽,疲惫不堪,动弹不得,反而得不偿失,不如就采取现在这种方式,到万不得已的时候,再尝试变回原形的办法。 快要傍晚了,我们已经在这座山上走了大半天,白天的阳光令雪地变软,让行动更加举步维艰,随着海拔的增加,我们开始出现高山症的症状,呼吸急促,头疼欲裂等等。 在过去的几个小时,我总以为翻过这座山岭,就会出现柳暗花明又一村的景象,会看到树线,甚至也许还会看到一个小山村,听到隐约传来的狗吠声。 可是无情的现实打破了我的幻想,我只看到又一个更高的山岭出现在我面前。 开始起风了,山上变得更冷。我往下一看,眼前只有一座空荡荡的巨大深邃雪谷,这座雪谷虽然很美丽,但却是我现在最不想看到的景色。 老大停了下来,皱着眉,看着眼前的景色,“我们得在天黑前找个地方休息,晚上太危险,也太冷了。” 我们找到了一个避风的地方,老大开始用手中的武器在雪地上挖个洞,今晚,我们将睡在这个雪洞中。 老大的行动非常迅速,不久之后,一个雪洞初步形成,他跳进去,修整着雪洞的顶部,把它弄得平整,为了防止晚上气温降低使雪层受挤压,以至雪洞崩塌或空间压缩,雪洞必须够大,能够完全容纳我们两个,并且还有多余的地方。 天渐渐黑了。 在天黑之前,雪洞终于挖好了。 我们吃过冰冷的晚餐,那些冰冻的肉块实在太难下咽,而且很难撕咬开,老大只好用刀子一点点的削下来喂给我吃。 我们两个跳进雪洞,老大放下背上那张厚厚的羊皮袄,半躺在那儿,向着我伸出双手,我轻轻一跃而起,跳上床,自动自发的让他能轻松的抱住我。 雪洞里一片黑洞,可以听到外面寒风在山谷间呼啸而过的声音,这里还是很冷。 躺在雪洞中并不是一件舒服的事,寒气无孔不入,老大紧紧地抱着我,摸着我的毛,脸埋在我的毛里。 在狭窄的雪洞中,我艰难的侧过头,舔了舔他冰冷的脸颊,他在黑暗中低声笑了起来,然后低声说了句,“反正没人看到,我们偷偷变回来吧。” 身边的老大发出剧烈的颤抖,我在黑暗中瞪大眼睛,感觉到他的手渐渐变形,光滑的皮肤长出了厚厚的柔软的毛,它发出一声低低的咆哮,之后是剧烈的喘息,老大变回了狼形。 狼形的老大精力耗尽,瘫倒在那儿半天不能动弹,我们重叠着躺在一起,我轻轻舔舐着它的皮毛。 恢复了一点力气的老大铺头盖脸的就舔了过来,让我满脸都是它的口水,就好像要把这一阵子没有舔舐的份儿今天全补上一样,它亲昵的蹭着我的脖子,我实在受不了了,只好低低的吼一声,拒绝这种过度的亲热。 老大发出低低的呜咽声,好像对我的拒绝很委屈似地,停了一会儿,又蹭了过来,这回稍微收敛了点,只是安静又温柔地梳理着我的皮毛,这么狭小的空间里还要做这么大的动作,顿时显得非常拥挤,但也许正是这种拥挤让我感觉到心口微微发热。 好吧,不管怎么说,动物身上那层厚厚的皮毛在这么寒冷的天气里确实比人类光溜溜的身体要实用得多,我感觉到雪洞中的温度开始上升,这里开始变得温暖。 第47章 边境战争之受伤 顶破那层雪墙,我从黑乎乎的雪洞中冒出头,冷空气冲散了仅有的一点温度,全身微微抖了一下,淡金色的阳光打在雪地上,今天是个好天气。 用前爪扒拉住厚厚的积雪,我挣扎着从雪洞中跳出来,老大也紧跟在我身后爬了出来,他还保持着狼的形状,银灰色的皮毛光滑而柔亮,紧贴着清晰流畅,线条分明的肌肉,它站在雪地中,抖动了一下身体,嘴里咬着一个包裹,里面装着我们随身携带的装备以及它人形时穿着的衣物。 老大犹豫了一下之后,断然决定把包裹留在原地,继续以狼形前进。 我们一前一后的在雪山上奔跑,留下一个个浅浅的脚印。 昨晚上新降的雪让我们失去了方向感,对于这个陌生的雪山,即使是一头野狼,我们要辨别方向也并不容易。 寻找方向的最佳办法就是登上这座山顶,站在山顶可以很清楚地看到树线就在下面不远处——但是不要被这种错觉骗了,实际上这个“不远处”距离你所在的地方还有一段很遥远的距离——森林里有动物可以捕猎,也是因为这个,老大认为我们可以扔掉包裹,我们的野外生存能力让我们不需要这个。 雪山上很宁静,苍鹰悠然自得的在天空中绕着圈。 与喧闹而热烈的草原不同,这里有一种与世隔绝的孤独感,让人觉得不可能有生物在这里生存,这当然是不可能的事,至少刚刚我们还看到不远处一个白色的雪团在地上滚动,那应该是一只雪地狐,白色的皮毛是它最佳的保护色。 化为狼形让速度加快了一些。 我们在中午的时候已经登上山顶,在仔细观察了周围的环境之后,我们确认了方向,开始准备下山。 虽然一直保持着警惕,但是我一直以为在这座雪山应该没有什么对我们有威胁的东西,毫不留情的事实向我证明了一个真理:永远不要心存侥幸,你之所以活下来,一直都依靠着老天给的运气以及自己的努力,缺一不可。 一头棕熊突兀的出现在了我们面前,并且用毫无善意的目光死死的盯着我们。 棕熊虽然是一种适应力很强的动物,从荒漠到高山都有出没,甚至连冰原地带都能勉强生存,但是一般来说,它们更喜欢居住在茂密的森林中,那里食物丰富,也更有利于隐蔽和躲藏。 现在居然在雪山上出现了一头棕熊,更倒霉的是,居然被我们碰上了。 这头棕熊站起来足有一人半高,夏秋季节养成的厚厚的肥膘和浓密的皮毛让我们的杀伤力剧减,而它的尖牙和利爪却可以对我们构成致命的威胁,前爪一挥可以击碎野牛的脊梁,而且还可以连续拍几下。 老大安静地站在那儿,它总是这样,在面对敌人的时候,总是冷静而克制——即使实力相差悬殊。 它深棕色的眼睛温柔的看了看我,然后舔了舔我脸上的冰渣。 棕熊嗷嗷叫着扑了过来,声音响彻了整个雪山。 我们狼狈地在地上翻滚躲避着它的攻势,我知道老大想让我先走,但是我们从出生以来,任何事情,任何危险都是一起面对,现在当然也一样。 伸出锋利的爪子撕破棕熊的身体,可惜仅仅给它造成了一点小伤口,张大嘴狠狠地咬住它后背,钢丝般的硬毛扎入口腔中。 我想起了以前在斗兽场的时候,也遇到过棕熊。 这些大个子,因为庞大的体型造成的视觉冲击,深受斗兽场上观众的喜爱。 我听说,因为罗斯帝国延续了几百年的斗兽场上的需求,草原上的阿特拉斯熊被人类捕猎一空,现在已经绝种。而这头突兀的出现在其生活范围之外的棕熊,也许就是出于同样的理由,为了躲避捕猎而藏身于雪山,却因为雪山上稀少的食物,而不得不在冬眠期也出来觅食。 棕熊的前肢挥动划动空气带来的呼啸声在我耳边响起,我感觉到身体飞到了空中,鲜血滴溅在白色的雪地上,分外显眼。 刚才棕熊给了我几乎是致命的一击,它的爪子撕破了我肚子上,我低头一看,白森森的肋骨都清晰可见。 重伤让我陷入恍惚中。 我听到老大发出一声愤怒的咆哮,一个黑棕色一个银灰色的身影在旁边纠缠,我很想告诉它,快逃走吧,不要管我了,但是嘴巴张合了几下,只吐出一些血沫。 一阵轰隆隆的巨响在雪谷中回响,我看到铺天盖地的积雪从山顶向下滚落,不由得怀疑,难道自己现在就已经步入通向死亡的走廊了吗? 看来事情不是我想象中的那样,棕熊停止了攻势,疑惑地抬起头,看着不远处的雪山顶。 老大趁着这个机会跑到我身边,我的伤口被冷空气冻结,血已经差不多止住,但是我知道,以我的伤势,如果没有尽快得到休息和治疗,那么,很快就会因为失血太多,体温过低而死亡。 它呜呜叫着舔着我的脸,浑然不觉周围的危险,我低低的叫了几声,让它注意不远处那雷鸣般的轰隆声。 快走,雪崩了! 也许是刚刚棕熊和老大发出的咆哮声引起的,也许是其他原因,不管怎么说,雪山上最大的杀手就是雪崩,也许跌入冰隙你还有求生的希望,而面对雪崩,则完全非人力所能。 老大看了看四周,低下头,深棕色的眼睛继续专注的看着我,舔舐着我的脸,然后衔着我的脖子,迅速的拖着我往一面雪壁走去,雪地上留下了一道明显的血迹。 那头棕熊早就被巨响吓跑,它们原本就是一种胆子比较小的动物,我看着不远处以不可阻挡之势席卷而来的雪崩,绝望的闭上眼,神到头来还是没放过我这个异类,可为什么要把老大也搭上。 第48章 边境战争之重来 昏迷的时候,对时间的流逝失去了感知,也许昏迷了很久,也许只是一瞬间。 我感觉到有个温暖的东西一直陪在我身边,偶尔的时候,会失去这种温暖,每当这个时候,我会不自觉地陷入更深的黑暗里,直到温暖重来把我唤醒。 阳光有些刺眼,我微微眯着眼,看着从洞顶漏进来的一缕淡色的阳光,在我身下,是一个简陋却尽量让其舒适的窝,垫着厚厚的树叶,最上面放着一层铁线莲——这是一种干燥而柔软的攀缘植物——以及一些杂乱的还沾染着血腥的皮毛。 我轻轻挪动了一下身体,低下头,看着那个狰狞的伤口,上面胡乱的涂着一些绿色的汁液,我囧着一张狼脸,老大难道在这里也找到了我们在草原上曾经用过的药草?亦或是,它找到了味道相似的?这很值得怀疑。 我等着它回来。 老大并没有让我等很久,在我又一次陷入昏睡的时候,我听到了它熟悉的脚步声。 它敏捷的跳下洞穴,跑到我面前,温暖的深棕色眼睛狂喜的看着我,这种喜悦是如此的巨大,以至于让老大不知道如何自持,它定定地站在离我不远处,很久都不能动弹。 直到我用低低的呜咽声惊醒了它,它才从那种不可置信中走出来。 它试探的舔舐着我的脸,我闭着眼,想起在草原上,我也曾经有一次从昏迷中醒来,第一眼就看到老大躺在我身边,不停地用舌头温柔的舔舐着我前腿的伤口。 此时此景与那个时候别无二致。 我听到老大在我身边焦急的呜咽声,它看到我闭上眼,又开始着急。 我无力的睁开眼,安抚着它,让我睡吧,等我再次醒过来,一切肯定都会好起来的,我舔了舔它脖颈下银色的绒毛。 我承诺你,我一定会醒过来,为了所有这一切。 老大叼着半只冰冻的小羚羊回来了。 我看得出来,这并不是它捕获的猎物,因为小羚羊身上并没有老大撕咬的伤口,并且小羚羊的僵硬程度也告诉我,这并不是刚刚捕杀的,如果我的猜测没错的话,这只小羚羊应该是这场雪崩的产物。 老大把冰冻的肉撕下来,一点点的喂给我吃,好像又回到了幼年的时候让老大喂食的情景。 进食过程持续了很久,因为我必须非常缓慢和小心的咀嚼和吞咽才不会扯痛我的伤口。 艰难的吃完,我喘息着躺下,我看着老大偏着头想了想,然后跳出洞穴,疑惑的看着他,不知道它想做什么。 看到老大狼形的时候,我完全没有联想到它已经具有了人类的智慧,所以看到老大嘴里叼着一个雪球回来的时候,我有些吃惊。 也许并不是我没有联想到,而是我选择性的忽略了这一点而已。 它把雪球咬碎,推到我嘴边。 难道这是打算让我吃下去,给我补充水分吗? 我嚼着这些冰冷的雪团,不得不庆幸自己现在是一只早已经习惯野外生存的动物。 老大躺到我旁边,毛茸茸的身体靠过来,非常熟悉的温度,适宜而温暖,它用爪子轻轻拨弄着我的身体,把我轻轻翻动了一下,极小心的舔着我的伤口周围,那些绿色的不明汁液也被它毫不在意的舔掉。 它在用母狼教给我们的最原始的办法处理着我的伤口。 第三天的时候,野生动物强悍的生命力再次发挥了作用,我终于可以颤巍巍的走出洞穴。 我站在半山腰上,不远处就是树线,眼前是一幕劫后余生的惨象。 这绝对是我这辈子见过的最惊人的景象。 强烈的雪崩,使这一面的森林受到了毁灭性的打击,大自然强大力量的冲击,把所有这些树的树皮都剥了下来,积雪以每小时二百四十公里的速度把挡在眼前的一切东西都消灭的一干二净——那些树被滚落的积雪撞得粉身碎骨,就好像人类轻轻折断了一根树枝那样。 我沉默的看着眼前这一切,老大就站在我身边,好像对于这惊人的一切都没什么感触似地。 我不知道在这场雪崩中我们是怎么活下来的,也不知道老大是怎么把我救下来并且把我弄到安全的地方,更不知道它是用狼形还是用人形做到这一切的,我无法询问它。 有时候我也会想,是不是干脆把自己的灵魂曾经是人类这件事告诉它比较好,但是不能启齿的别扭和无法言说的心理让我回避这一切。 ——如果我不能变成人,那么就让我作为一头纯粹的狼活下去吧。 到我终于能活动的时候,我们已经在山上耽搁了好几天,不知道等候消息的金毛是不是急得开始跳脚了,以他急躁的性格,很可能已经来到雪山到处搜寻我们的踪迹了,我不相信他会选择放弃这个计划。 我们开始下山。 老大动作熟练地在前面开路,想到那头小羚羊,可以猜到它不是第一次下山了,为了在寒冷的雪山寻找食物,它肯定找遍了许多地方。 跳过倒下的树干炸裂的松树,泥土被掀了起来,掩盖了地上厚厚的积雪,整个地方看起来白一块黑一块的,非常狼藉。 我们小心翼翼的走在路上,注意着周围的动静,到这个地方之后,不但要小心幸存的饥饿的猛兽的袭击,还要担心人类猎人的捕猎。 但是当我看到眼前这个庞然大物的时候,不禁发出一声绝望的呻吟。 老天爷不待这么玩我们的,居然又是那只棕熊! 虽然它看起来现在状态很不好,全身上下都是伤口,有些地方的皮毛翻了开来,都可以看到下面厚厚的脂肪,但是正是因为这些伤口,让它现在更加凶暴。 它大概是难得在这片遭到了雪崩袭击的森林中看到个活物,两眼放光的就扑了过来。 惊人的吼叫声响起,老大立刻进入了战斗状态,而作为伤员的我,却只能在边上旁观,还得非常小心的躲避棕熊的袭击,让老大不用分心照顾我,我在旁边仔细的观察着,寻找着可乘之机。 老大目标明确的盯着棕熊身上的伤口,它扑过去,狠狠地撕咬着它暴露的伤口里的脂肪和血肉。 剧痛让棕熊仰天大吼一声,猛地一甩,把老大抛到了半空中,老大轻巧的在空中打了个转,落在地上。 这场战斗并不势均力敌。 在平时,我们绝对不会轻易招惹类似熊这种生物,通常情况下,它们的性情都相当平和,当然,这要排除带着小熊崽的母熊,大部分的熊崽在凶暴的母熊的保护下都会很安全,它们最大的敌人是公熊,公熊为了让母熊能够再次进入交配期,会主动杀死熊崽,实际上,大概又百分之六七十的熊崽都丧命在公熊手中。 老大采取了游斗的办法,利用自己身体的灵活躲闪着棕熊的利爪。 让一只狼对付一头熊还是太勉强了,首先体型差距就更过大。 我担心的看着眼前这一幕,不过在看到某个金色的影子出现时,就放松了大半。 金毛狮子来了。 老大也注意到了金毛狮子的到来,它继续和棕熊绕着圈子,给慢慢接近这里的金毛制造机会。 近了。 金毛狮子雄壮的身体一跃而起,血盆大口深深地咬进棕熊的脖颈处,老大也趁着这个机会,伸出锋利的爪子狠狠地撕裂棕熊身上最大的伤口,血喷溅而出。 雄狮的攻击方式永远是那么直截了当,尤其是攻击大型动物的时候,习惯性的攻击猎物后半部,破坏猎物脊椎附近的神经,导致猎物瘫痪,而且它还喜欢擅长跳上猎物背部,用自身重量将猎物压倒,对这种攻击方式来说,雄狮的体重越高越有效,这对于金毛来说完全不是问题,我在草原上还没见过比它更强壮的雄狮。 棕熊倒在了地上,伤痕累累,一半是因为雪崩,一半是因为刚才的战斗,致命伤在脖子那儿,血正汩汩地流出。 金毛站在棕熊身上,抖了抖浓密的金色鬃毛,一副很冷的样子,背上还绑着一个包裹,它打了个喷嚏,晃了晃自己的头,看起来很不爽的样子。 它跑过来,看了看我身上的伤口,小心的蹭了蹭我,舔舐着我的皮毛。 然后,我看到它倒在地上,一阵剧烈的颤抖,金色的长长的鬃毛在很短的时间内就收了回去,小麦色的皮肤裹在修长柔韧的骨肉上,金毛变成了人类。 我每次看到变形的过程的都觉得世界真奇妙。被唯物主义教育出来的大脑完全不能想象这其中的原理。 金毛一骨碌站了起来,毫不在乎的裸着身体,只不过我看他在这种时候完全没有了草原之王的威严——它很怕冷,正手忙脚乱的往身上套着包裹中的长袍。 金毛一边穿衣服一边说,“幸好我来得及时。喂,灰狼,快点变回来,他们快来了。” 他们大概指的是和他一起来寻找我们的士兵吧。 即使伊格内修斯给他们起了名字,金毛和老大依然不太习惯用这些称呼对方,大部分时候,他们都默认说话对象,在没人的时候,就互相“灰狼”“狮子”的喊。 老大不紧不慢地走过来,我看着它慢慢变成人形,银灰色的头发搭在白皙的肩膀上。 他穿上金毛带来的长袍,“路已经找到了。”他轻声对金毛说。 金毛冲着我无赖的伸出双手,笑得阳光灿烂,“嗨,白狼,需要我抱你下山吗? ” 我脸一黑,立刻扭过头不去看那张脸,我注意到旁边有悉悉索索的轻声响动,轻轻走过去,老大和金毛跟在我身后。 我看到一个棕色的圆球躲在一棵倒下的树与地面形成的浅洞中,正小心翼翼的探出头左顾右盼,在看到我的时候,立刻把头缩了回去,洞太浅了点,撅着的屁股露了出来。 那只棕熊是只带着幼崽的母熊,这只独自留下的幼崽很难生存下来。 我犹豫的看了看它,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 金毛感兴趣的凑了过去,拎着小熊崽的脖颈就把提了起来,从它的大小判断,这应该是只出生不久的小熊崽,它还在吃奶。 我对于幼崽实在不感兴趣,但是母熊的尸体就在旁边,是我们杀死了幼崽的庇护者,从动物的角度来说,这是物竞天择,自然让我们互相争斗,胜利者才能活下去,我不直接杀死幼崽只可能是我已经吃饱了,而从人类的角度来看,我必然对这只幼崽有某种程度的义务和责任。 我叹了口气,看了看老大和金毛,老大倒是无所谓,金毛耸耸肩膀,“好吧,既然遇上了,那就带上你。” “草原之王”的威严让小熊崽有些不安,它在金毛的手中不停地挣扎,我看着它可怜兮兮的样子,觉得应该把它从金毛的手中抢救下来,但是考虑到我现在的状况,也只能无能为力看着小熊崽一眼。 后续的士兵不久之后就赶到了。 他们惊叹的看着地上那只庞大的棕熊尸体,纷纷用敬佩的眼光看着老大和金毛,金毛把手中的小熊崽扔给其中一个士兵,让他好好照顾,我看着那只可怜的呜呜叫着的小熊崽。 它四肢划动着想挣脱士兵的束缚,眼睛看着倒在地上的母熊,我不知道它是否理解这种生离死别。 自然界每时每刻都会上演这样的剧目,母熊在寻找食物的时候有多执着,在保护小熊崽时有多拼命,失去的时候,就会觉得越残酷,也许就是这样,温情与残酷是对双胞胎,它能让你更深刻的体会对立面。 我们很快就下了山。 在山脚下,度过了在这座雪山的最后一页。 篝火燃起,烤肉的香味传来,士兵们小声的谈笑,小熊崽被拴在我身边,正蜷缩成一团。 老大把杉树枝扔进开水中泡好,然后把碗放在我面前,我低头喝着这种传统雪地的传统饮料,一股青涩味直冲咽喉。 接下来还有更严酷的情况要面对,那些盖尔特人的留守人员可不是好对付的,他们从婴儿时期就开始培养起来的好战欲,足以让其男男女女都能挥刀上阵,如果不是这样,那么一百多年前的征服也不至于半途而废。 对付这样的民族,最好的办法其实是教化,用文明褪去他们的野性。 第49章 边境战争之狼王 到处都充斥着绝望和将死的气息。 伤者衣不蔽体,用肮脏的绷带胡乱的捆扎着伤口,他们大多躺在一个略为干燥的地方,因为仅剩的帐篷已经被重伤员们占满了,这就是仅有的给伤员的优待,周围都是冰冷的泥地,混合着泥浆和血水,污浊一片,耳边是痛苦的哀嚎以及无声的悲叹。 一匹受惊的战马挣脱了缰绳在临时营区内发足狂奔。 金毛懒洋洋的站在营区中间,肩头扛着一把长枪,他把那把长枪拿在手中试了试手感,嘴角带着特有的粗鲁却又极其阳光的笑容,用力一甩,长枪脱手而出,那匹马应声倒地。 附近的士兵走过去一看,这匹马的脖子居然被长枪射了个对穿。 金毛走过去,长腿踩了踩那匹马,吩咐周围的士兵,“今天我们吃马肉。” 周围的士兵一阵欢呼。 而此时,老大正在帐篷内对着地图冷着脸想办法脱困。 这是我们下山之后的第十天。 老大和金毛的计划进行得很顺利,我们带着四个满员大队的兵力翻越了雪山,出现在盖尔特人的后方,虽然遭遇了顽强的抵抗,但是我们的突袭依然取得了极大地成功。 消息放出去之后,正在帝国境内肆虐的盖尔特人主力果然着了慌,他们开始往边境集结,而边境要塞和堡垒里固守不出的盖尔特人则立刻派出了大量兵力去驰援后方,迎面正撞上一击得手立刻撤退,正等候在路边的老大和金毛,展开了一番恶战。 一切都按照老大和金毛的预想在进行,如果莫塔亚以及其他军团的行动接着跟进的话,那么也许真的会大获全胜,可惜,总有一些喜欢内斗的白痴把机会白白浪费。 三大军团的兵力用过家家酒的速度追赶着盖尔特人追击老大和金毛这四个大队的军队,时不时还因为恶劣的天地,糟糕的路面状况而休整一下,造成的后果就是老大和金毛反过来被盖尔特人合围了。 老大和金毛尽量鼓舞着士气,每天每日,他们都要求士兵尽量保持整齐的队形,恐惧可能会让他们慌乱、瘫痪或者疲惫,而齐整的队形有利于保持一定的士气和凝聚力。 他们和士兵同吃同住,背负着同样重的装备,踩着烂泥浆和雪地在丛林或荒野中艰难的前进,在每一次盖尔特人来袭的时候都身先士卒,拼杀在最前线,把自己的后背交给其他士兵,同样,也拼命守卫每一个正在血战的同伴,不得不说,一个成功的统帅的基本素质,老大和金毛已经具备了。 但这些并不是最终的解决办法,盖尔特人切断了军团的补给供应,或者说,军团并没有努力给围困中的军队提供补给,总之,军队的食物已经告罄。 他们只能吃掉眼前一切能送进嘴的东西,如同蝗虫过境般,连松树的树根、树上的嫩芽苞和蚂蚁窝中的蚁卵都没放过,军队中能吃的牲畜已经快吃光,仅存的那些是因为拖着必要的装备而得以幸存。 如果再不能脱困,那么士气迟早会崩溃。 老大和金毛在仔细研究过地图之后,决定掉头直入盖尔特人后方,先打乱他们的合围计划,之后再绕道雪山回罗斯帝国境内。 现在的问题在于怎样才能冲出包围圈。 后面的盖尔特人虽然实力较弱,但是相对于已经损伤惨重的军团,还是占据优势。 我看着老大愁眉不展的看着地图,银灰色的头发划过肩头垂落在两侧,俊秀的脸在火把的照耀下带着一层薄晕的光,十分柔和的感觉。 其实还有一个办法,我想起了中国古代的一个战术,决定就用这个办法试试。 我走过去,咬了咬老大的铠甲,他回头看着我,“怎么了,塞莱斯,你饿了吗?” 他蹲下来,抚摸着我的头,若有所思的说,“也许可以把狮子杀死的那匹马要一点过来。” 我满脸黑线的看着一脸担心的老大,用狼特有的呜咽声与他交流,我要出去狩猎,这个信号必须发给他。他皱着眉头,满脸不赞同,但是我坚决的看着他,最后他无奈的摇摇头,一如既往的妥协了,“必须尽早回来。” 他怕我不明白,又压低喉咙模拟狼的吼叫给我命令。 狼的同类之间有一种独特的直觉,我们理解彼此意图的本领让人类难以解释,这是从幼年开始就进行的一种非刻意却时刻不停的训练。 我转过身,离开了帐篷。 冰冷的空气充塞着胸腔。 我用奔跑体会着自由的感觉和旷野的气息。 对着天空,发出一声声狼吼,这是一种宣示也是一种召唤。 我在寻找这儿的同类,我曾经在夜晚听到过它们的嚎叫,那嚎叫曾经不止一次让我血液为之沸腾,很想跑出去与它们相见,都是老大和金毛阻止了我的冲动。 狼非常谨慎小心,神秘莫测,它们在夜晚发出的嚎叫是夜行的人们最感恐惧的事。 这种恐惧,以及对狼群的力量的崇拜,使得很多民族把狼当成了自己的守护神,盖尔特人中最强大的一支,他们的部落图腾就是狼。 不停的召唤起了作用,我听到了远处的呼应声。 狼群在那个方向。 我掉转头往那个方向跑去,慢慢的兴奋起来,我要去做一件每一头公狼都想做的事儿——成为狼群的领袖。 寂静的森林,你可以听到积雪从树枝上落下发出的扑簌声,小型动物,也许是松鼠,在林间穿行的窸窣声,以及猛兽们靠近时候空气无声的沉滞。 一只接着一只的狼出现在我面前。 它们打量着我这个外来者,目光中露着警惕。它们的体型看上去稍微大一点,但我宁愿相信这是因为它们比我们厚实的皮毛带给人的错觉。 这看起来是一个很庞大的狼群,和我们应对旱季一样,面对严寒,它们聚集起来,我数了数,居然有快三十只。 这个数目既让我高兴,又让我忧虑。 我小心翼翼的凑过去,用低低的咆哮和嗅闻表示着自己的善意。 狼群有些疑惑,但是并没有表示出敌意,这让我很满意。 我看到了它们的头狼。 那是一头棕黑色的强壮公狼,比周围所有狼都高达的身体,腿细长强壮,它用审视的目光看着我这个外来者。 我接受着它的审视,并且用毫不示弱的目光看着它,胆怯者在狼群中将成为可有可无的小角色,你必须证明你自己。 它抬起头,一声嚎叫。它接受了我加入狼群。 我看到三三两两的狼从周围的树林中钻了出来,刚才的估计错误了,看来这个狼群比我想象中的更大,加上未成年的幼狼,数目达到了五十只。 我们亲亲热热的熟悉了一下彼此,对于我这个外来者,只要最初的考验通过,那么狼群都会很自然的接受。 我有些愧疚,因为我的目的并不单纯,但是想到老大和金毛的处境,又不得不硬下心肠,至少我能够为它们提供一顿丰盛的大餐。 我们并肩在森林中奔驰,在冬季,要找到食物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我们需要在比平时更为宽广的范围内寻找那些隐藏起来的猎物。 在饿的厉害的时候,我们甚至会啃食路边残存的干瘪的野果或者草根。 总的来说,狼是一种很耐饥的动物,可以几天几夜不吃不喝,当然,我们吃起来的时候,食量也足以让人瞠目。 狼群今天的运气很差,整整跑了一圈,都没有捕捉到什么猎物,仅有的一头迷路的小麋鹿也仅仅够狼群塞牙缝而已,连作为主力的成年公狼都无法保证,更不用说母狼、幼狼或者年老的狼了。 我看到有一次狼群非常接近老大他们的营区,但是在靠近的时候,被头狼的一声长吼唤回,这个首领头脑非常清醒,绝对不会做出让狼群有去无回的行动。 一夜过后,终于迎来了黎明。 破晓时分,暗淡的惨白色光线从云层后有气无力的照射整个大地。 奔走了一夜的狼群开始了短暂的休息,它们三三两两的在雪地上寻找着合适的地方趴下,如果能够找到一个树洞的话,那就算运气很好了。小狼们围在母狼身边,开始了照常的玩闹,它们并没有随着狼群外出,而是留在了狼窝中,现在正是精力充沛的时候。 我悄悄地站起来,慢慢走到头狼的身边。 它注意到了我的接近。 发出了低低的咆哮声威吓着让我走开,但是我没有理会这种威胁,我们两个的情势引起了狼群的注意,它们纷纷从休息的地方跑出来围在我们身边,默默地看着眼前这一幕。 这一幕偶尔会在狼群中上演,每一任狼王都是在争斗中诞生,也是在争斗中死亡。 棕黑色的头狼目光严肃的看着我,终于意识到了我不是闹着玩的,它没有再发出那种威胁的咆哮声,而是直接跳下树桩,面对我,摆出了迎战的姿势。 说实话,我并不是很有把握,它比我的体型大了许多,而且看起来战斗经验很丰富。 但是我别无选择。 战斗一触即发。 我想起了黑狼王,它曾经那么从容而镇定的迎接了狼群中的挑战,而且毫不费力的把那些反抗镇压了下去,威严的样子让人印象非常深刻。 头狼的攻击非常凌厉,锋利的爪子,尖锐的牙齿,让我有些手忙脚乱。 我们在雪地上战成一团,它想尽快解决这桩挑战它地位的麻烦事,而我呢,则想把战斗时间拖长,越长对我越有利,因为狼群已经有很长一段时间处于饥饿状态,即使是头狼,它的体力和耐力也并不是最巅峰。 我在那一小片树林间绕着圈子,这并不是通常的战斗方法,但是谁也没规定一定要用你死我活的正面血拼一决胜负。 头狼被我的游斗激得有些冒火,它愤怒的咆哮着。 很好,它的脚被突出地面的树根绊了一下,机会来了,我一跃而起,扑到它背上,紧紧咬着它的脖子,温热的血冲入我的嘴中,头一甩,头狼沉重的身体倒在了地上。 战斗形势逆转了。 我开始了猛烈的进攻。 不得不说,与一头狼打斗是一件非常痛苦的事情,因为它们的忍耐力通常都很强,即使受了伤,也能坚持下来。 血滴落在地上,我知道头狼已经是强弩之末。 我并不想杀死它,但是考虑到狼群的稳定,又不得不这么做。 当我咬住它的咽喉的时候,看着它黑色的眼睛,倒映着我白色的身影,在心底深处,我说了一句“对不起”。 我站在头狼的尸体身边,抬头发出一阵狼吼,向狼群宣布,新的狼王诞生了。 狼群围绕在我身边,表示着臣服,而棕黑色的头狼已经成为了过去。 我带领狼群在旷野中奔驰,这一次是全部出动,五十二只狼集体行动,黑压压的一群看起来颇有气势。 我让狼群停在原地等待,而自己冲入了军营,我把老大和金毛带到附近的山岗,让他们看到隐藏在不远处的狼群,老大脸色一变,古怪的看着我,而金毛则笑了起来,“塞莱斯,好样的,如果我们回不去了,你在这当个狼王也不错。” 老大沉默了半晌,他到底是领会了我的意思,“也许我们可以利用这件事。” 然后开始和金毛咬耳朵,我在旁边把他们的计划听得清清楚楚。 我回到了狼群,用低低的吼叫告诉它们,我们将有一次大行动,那里将会有丰盛的食物。 我和化为狼形的老大带领着狼群在黑暗的旷野中奔跑,金毛带领着蓄势待发的军队在不远处等候。 当我们出现在盖尔特人的营垒时,只听到此起彼伏的惨叫声,我甚至看到有些光着膀子,手臂或胸口纹着一个狰狞的狼头的盖尔特人跪在地上,正在向着部落保护神祈祷。 可惜,我不是他们的部落保护神,而是他们的死神。 他们用绝望的眼神看着我。 五十多头狼的冲击力足以让整个营垒陷入混乱,被狼群惊吓的马匹在整个营地疯狂乱窜,踢起了篝火,火光点燃了帐篷,正当盖尔特人终于能有效地反击的时候,金毛带领的军队来了。 冲杀声不绝于耳,镔铁交击声,战斗的嘶吼声,狼群的嚎叫声,人类绝望的呼喊声,种种声音交织在一起。 到最后,一切归于宁静。 胜利最终属于我们。 老大在一个帐篷中变回人形,虚弱的骑着马,指挥着军团的士兵把所有的敌人全部就地处死,不管是受伤的、投降的或者被俘的,然后尽量把马匹带上,争取一人一匹马,带不走的粮草全部烧光。 在我们身后留下的,是一个飘散着臭味,堆满了尸体,火光冲天的废墟。 狼群损失也相当惨重,总共有十八头狼在黑暗中被杀死,还有十二头狼或轻或重的受了伤,它们跟在我身后,继续着旅程。 三天后,我们终于绕回了罗斯帝国境内。 在暂时休息的营地里,我们迎来了一个意想不到的客人。 作者有话要说: ——如果没有离开草原,那么现在我和老大正过着什么生活呢? 这是一件很值得想象的事情。 小白躺在我不远处,经过这么多流离的日子,我们终于长大到能比较安全的生活在草原上。 它也不再弱小。 不过,其实我很怀念以前小白只能依靠我的时光,那个时候,只有我和它,虽然很危险,但是那种危险却总是伴随着让人沉溺的甜蜜。 小白实在太不解风情,我有些哀怨的看着它,它正在和那头死缠不放的狮子纠缠。 我讨厌那头狮子,但是我打不过它,不过不要紧,总有一天我会找机会让它尝尝惹恼我的恶果。 小白走了过来,它舔舐着我的皮毛,蹭着我的脖子,这是我们例常的亲热。 可是小白不懂我的亲热到底是什么意思,它总以为这是两头狼之间必然会有的亲昵表示。 它也不想想,我什么时候对狼群的其他狼做过同样的事? 虽然这一点让人很懊恼,但是我喜欢小白,它柔软的白色皮毛,明亮的眼睛,欢快的动作,它温顺却有倔强的性格,总之,它的一切都吸引着我。从小时候开始我就发现它对我不同一般的意义。 我舔着它的皮毛,渐渐地顺着它纤细的腰线往某个地方滑去。 说实话,我这阵子对这个地方非常感兴趣,我知道,我快要到发情期了。 我得想个办法,让小白同意我做某些事情。 我暗自寻思着。 如果它不同意,那该怎么办呢?这个念头在我脑中一闪而过,我沉吟了一下,决定先不考虑这个可能性,就算它不同意,我也一定要让它最终同意。 那个地方散发着迷人的气味,比狼群中的母狼更吸引我。 软软的器官乖巧的趴伏在柔软的白色的细毛中。 我小心的看了看小白,它还是一动不动的躺在那儿,好像没有察觉到我的小动作,这让我稍微放心了点。 我凑过去,闻了闻,不行了,我感觉到自己的下腹也一阵骚动,难道我的发情期提前了吗?还是小白的气味太有刺激性了? 干燥的草原,即将迎来雨季,干枯的草丛,有气无力的灌木林,精疲力尽的动物,一切都在等待着大自然给予的新生。 我试探着伸舌舔了舔那个器官,小白全身一震,抬起头看着我,我满脸无辜地看着它,它怀疑的看了看我,最后又躺了下去。 我把前腿轻轻搁在它身上,然后再次低头去舔舐那个地方。 小白不是很大力的挣扎了起来,我不清楚它到底有没有生气,但是我决定在它正式发火抗议之前都继续做这件事。 那个暖呼呼的东西在我的舔舐下不停地颤抖着,也许是小白全身在抖? 我顺着那个长条状的器官舔来舔去,天啦,我觉得我快忍不住了,我可能成为草原上第一条性早熟的狼!因为我感觉到我下腹部那个器官正在探出头。 我想象着,如果我能和小白交配的话,那该是多么美好的画面。 可惜,这个想象被无情的现实打断了。 远处传来一声愤怒的狮吼。 小白原本微弱的挣扎在听到这个声音之后激烈了起来,它恼火的吼叫着,我知道,如果我再不放开它,那我就没好下场了。 心不甘情不愿的把前腿放下来,小白从地上翻爬起来,冲着我吼叫了几声。 我看着它,低着头,做忏悔状,在低头的瞬间, 我看到小白那个被我舔得湿漉漉的地方正微微收缩,如果我没看错的话,那个反应难道和我的反应一样? 它终于开窍了吗? 我的春天终于要来了吗? 但愿如此! 第50章 狼 伸展开肉垫,顺着山坡厚厚的积雪滑下来,顺带着打了几个滚,浑身沾满了雪,用力抖动了一下身体,甩落身上的残雪,我看着身后跟着的十几只狼。 积雪很深,我们搜寻着一切可能找到的食物,不管是秋季残存下来的野果还是瑟缩着躲避寒冷的动物。 这里是莱斯河。 当然,从这一片银白色你已经看不到河流的形状了,它的水面被冰冻,之后又被连续不断的降雪掩了个严严实实,但是熟悉地形的人会知道,这里就是到了春季万物解冻的时候,水流清澈鱼儿肥美的莱斯河。 即使它大部分河面被冰封,但是冰层以下,湍急的河水依然在时刻不停的奔流,所以你在这里行走的时候必须万分小心,因为水流的作用,也许看起来很结实的冰层早已经只剩下薄薄的一层浮冰,踩上去的结果就是溺毙在零度以下的河水里。 这里总是有一些急急忙忙的水獭在四处活动,它们整个冬季都在外面,我看着它们一起一伏的在积雪上跳动着,它们寻找着小片没有被冰封的河面,稍有动静,就会扑入最近的裂缝中钻入水下。 我眼馋的看着这些胖乎乎的水獭,即使在冬天,它们依然不缺少食物,河里的鱼足以养活它们整个种群。 在这个地方到处都可以看到掠食动物,食腐动物,以及投机分子,像草原上的旱季一样,每一种动物都使劲浑身解数,力求活过寒冷的冬季。 我百无聊赖的在冰雪中漫步,意外的发现脚下的冰层里有一样奇怪的东西。 一条在冰下埋藏了一整个冬季的冰冻鱼。 我用爪子刨开冰层,把那条冰冻鱼弄了出来,丢给了身后那三只饿得瘦骨嶙峋的幼狼,它们立刻争抢成一团,边上的几只成年公狼打算上前把那条鱼抢过来,被我低低的咆哮声阻止了,它们刚刚已经吃掉了小半只冻死的小羚羊,这次的食物,不属于它们。 羽毛泛着蓝紫色光芒的渡鸦在头顶盘旋,瞅准机会直扑下来,抢食着漏掉的一星半天的鱼肉、鱼骨以及内脏,它们“呱呱”的叫着,总能在达到目的的同时置身事外。 这种飞禽和草原上的兀鹫类似,是这片荒原的清道夫。 一般来说,我们都能与它们和平共处,虽然有时候,难免觉得它们的叫声让人厌烦。 我们在整个荒野森林中不停地巡猎,填饱着我们的饥饿的肚子,这是第一次,我意识到当一个首领实在不易,你不单为自己而活,还要为整个狼群考虑。 今天的运气还不错。 因为我们找到了一群山羊。 不过这种山羊动作非常敏捷,我们必须得非常小心才能得到我们想要的结果。 我们把幼狼留在了原地,怕它们不太熟练的毛躁动作惊扰了这群得来不易的猎物。 我们呈扇形散开,锁定了相对更容易到手的小山羊以及老山羊,但是我们的行动仍旧需要谨慎,在这种寒冷的天气捕猎到山羊一点也不容易,尤其是在饥饿让我们乏力仅凭耐力支撑的时候。 悄悄地潜伏过去,我的毛色让我能更接近那群山羊。 屏住气息,成败在此一举。 我猛地站起来,扑向山羊群,其他狼群纷纷跟随我的动作,山羊群被我们惊扰了,试图往山上跑去,被我埋伏在那儿的几匹狼截住。 捕猎行动并没有持续很久,结果很快就出来了。 我们捕猎到了两头山羊。 看着那两头羊,我满意的点点头,至少未来一周的食物不用担心了,而春季,已不远。 我们把山羊拖到了窝附近,用冰雪把它们埋起来,让它们能保存得更久。 但是在我们这么做的时候,一头年轻的棕熊出现在我们视野内。 从我最近的观察来看,这个荒野森林中剩下的棕熊已经不多了,它们是狼群在这个荒原森林唯一的掠食对手。 它看着狼群捕获的食物。 这头熊非常年轻,刚刚成年或者接近成年,也许正是因为年轻,所以更加大胆。 棕熊往往想要什么,就一定要弄到手,现在它看上了我们的猎物。 我希望它能够识趣点,毕竟,我们这是一整个狼群,如果争斗起来,它讨不了好,而我们也必将会有损伤。 狼群与熊对峙着,大概是意识到了什么,年轻的棕熊愤怒的咆哮了一声,悻悻的离开了。 我松了口气,说实话,我不想与它起冲突,狼群正在休养生息,我希望它们都能够安全度过这个寒冷的冬季。 夜晚的森林分外寒冷。 若有似无的雪花从空中飘落,我站在一棵被积雪压倒的枯树上,想着这种生活还能持续多久。 在跟随老大和金毛的队伍安全转移到罗斯帝国境内之后,我们遇到了前来寻找我们的伊格内修斯——以及小火。 这对组合让我深感惊讶,因为我记得伊格内修斯一点也不喜欢这只羽毛过于艳丽,与他阴沉作风完全不相的火鸟,但是现在,小火飞在他头顶不远处,偶尔的时候,还会落在他肩头稍作休息,当然,时间不能很久,第一是因为伊格内修斯会满脸不耐,第二他老了,已经没有那么大力气去扛着一只火鸟还能轻快地前进。 伊格内修斯翻下兜帽,露出越发苍老的脸,他脸色很不好,手已经像包裹着一层皱巴巴的皮的细木棍,他来到之后,立刻喝了一大杯温热的罗尔斯葡萄酒,休息了几个小时之后,才开始与老大和金毛密谈。 从他口中我才得知,为什么老大和金毛会面临前不久的艰难处境。 老大和金毛在去莫尔省的路上最后杀掉的那个大奴隶农场主,其实是莫尔省总督布雷斯的弟弟,原本伊格内修斯清理了那栋别墅,不至于泄露是他们所为,但是偏偏这只独一无二的火鸟暴露了这一切的真相。 不管布雷斯总督是认定了他的弟弟是伊格内修斯一行人所杀,还是他们仅仅是半路捡到了这只逃出来的火鸟,对于他来说,能够复仇的对象就在眼前,他当然会毫不客气。 他用大笔金钱贿赂了几个军团的指挥官以及其他的高级军官,至于莫塔亚军团的指挥官巴尼特,嗨,他们是老朋友了,这种小事当然是不在话下,何况他还许诺,一定会让巴尼特与这件事脱掉干系。 愚蠢的巴尼特相信了这件事,不但没有给予支援,甚至连补给都顺势断掉了,毕竟有盖尔特人这个借口在。 而留在莫尔斯城的小个子男人洛夫也被布雷斯总督用盖尔特人的内应与奸细的罪名逮捕了,家产全部被没收,布雷斯总督非常开心,他是这件事的大赢家,他不但解决了杀害自己弟弟的仇人,还得到了大笔的金钱和土地。 他端着手中的葡萄酒,摸着没收之后归自己所有的黄金和珍宝,不由得高喊了一句,“生命果然如同葡萄美酒一样香醇。” 可惜,他并没有得意很久。 巴尼特的行为传到圣洛克城人,让一直庇护他的堂兄,第一大臣埃尔登·多明戈斯终于对他绝望了,何况还有他唯一的儿子兰斯在耳边不停的与他谈论那两个年轻人如何力挽狂澜,并且是其导师的庇护人,完全值得相信,而他的妻子帝国公主也向皇帝进言。 结果就是正在莫尔斯城享受美酒佳肴的巴尼特被召回圣洛克城,经过简单的讯问之后,被流放到了荒凉的斯巴特岛,在那儿,只有石头垒成的潮湿阴暗的屋子以及几亩贫瘠的土地在等着他,而他也仅仅被允许带一个奴隶上路。 老大和金毛则被任命为莫塔亚军团指挥官的接任者,他们将担负起防守莫尔省边境线的重任,新的莫尔省总督也即将上任,至于布雷斯,他的命运比巴尼特稍微好一点,不用被流放,仅仅被剥夺了全部的财产。 其他两个军团的指挥官被严厉的谴责了,不过基于他们以往的功绩以及帝国目前的情况,他们被保留在了现有的位置上。 总的来说,结果还算不错。 我对于伊格内修斯深感佩服,他大概从很久前就在琢磨着这一切了。 不过这些都和我没什么关系,我花费大部分的时间与狼群待在一起,每天仅仅只在军营中出现那么一小会儿,让老大和金毛知道我并没有失踪。 我想他们懂得我为什么要这么做。 也知道,在不久之后,我将离开他们,带领狼群在这个荒野和森林中度过整个冬季。 因为这是我欠狼群的,即使这种偿还非常微不足道。 在情况稳定之后,他们为了不让我离开,试图提供猎物喂养整个狼群,但是被我拒绝了,我不认为狼群应该接受这种施舍。 它们是森林和旷野的产物,由其他人提供食物是对它们的侮辱。 第51章 发情期之狼王的争夺 在不经意间,我慢慢减少着回到营地的时间。 老大和金毛很忙,他们接手了巴尼特的烂摊子,莫塔亚军团在他的手下,从以前赫赫有名的铁血军团变成了一堆腐败的军官和兵痞聚集的泥潭,他们必须剔除掉那些不守军纪或者不利于管理的害虫,填充进自己信任的手下,把整个军团牢牢掌握在手心里。 这耗费了他们大量的时间,与此同时,他们还要分心对付不死心的盖尔特人。 在这种情况下,他们没有时间和精力顾及我,也许我的逐渐消失让老大很不安,金毛也察觉到了,他不止一次一边看着我,一边与老大交头接耳。 回来营地的那一小段时间,我会去看看小熊崽。 它被圈养在一个用树篱围成的小院子里,前一阵子跟着军队转移,有一顿没一顿的,差点死在乱军和饥饿中,被雨水打湿了皮毛之后,可以很清楚地看到身上嶙峋的骨架,瘦得很凄惨。 现在,终于长胖了许多,老大和金毛专门安排了人喂它,它的主食是牛乳、羊乳或马乳,间或加点浆果之类的东西,胖乎乎的一团,看起来非常憨态可掬。 小熊崽是那种可以把任何东西都当成玩具,进而玩得不亦乐乎的动物。 我经常看到它被喂食的士兵逗得团团转。 幼崽总是能引起人的爱怜。 小火与小熊崽相处得很好。当然,这个很好在我看来,是小火在欺负这只看起来傻不愣登的小熊崽。 它趾高气扬的站在小熊崽头顶上、背上,逗着它,在引起它兴趣之后,又扑棱棱飞走,剩下小熊崽在地上傻傻的看着它,在小熊崽终于放弃这个追逐它的时候,又飞回来,之后,再次重复上面循环,乐此不疲。 到了晚上的时候,会睡在同一个帐篷里,怕冷的小火会挨着小熊崽暖呼呼的身体,而在这个年龄段还没有丝毫杀伤力的小熊崽,也丝毫不在意的任它趴在自己身上。 在小火生气的时候,就会狠狠地把小熊崽的头啄得满头包。 有时候看着觉得小熊崽实在有些可怜,不过我是绝对不会去解救它的,毕竟,如果让小火转移了注意力,那下一个倒霉的,有极大地可能性会是我。 何况,在我看来,它们俩之间的这种行为,是一种亲密友爱的表示——小火对自己不喜欢的事物向来不在意,更不用说故意去逗弄了,至于小熊崽,它只要有人陪它玩,就会很开心了。 熊崽的成长期足足有两年半,也就是说,至少要等到那个时候,才能把小熊崽放回到它母亲曾经生活过的森林。 这是一个很漫长的过程。 仅有一次,小火跟在我后面回到了狼群,它艳丽的羽毛让整个狼群对它虎视眈眈,我很怀疑如果不是我阻止,小火会被它们用尽各种办法拿下吃掉。它跟了我整整一天,在我带领狼群捕猎的时候,高高的飞在半空中。 阴霾的天空中只有那一抹亮色,看到它,才让我想起草原,那逐渐在记忆中远去的热烈的气息。 在天黑之前,小火消失在了我的视野范围内,我知道它返回了营区。 在日复一日的捕猎中,你可以感觉到,春的脚步正在慢慢走近。 荒野和森林悄悄地染上了鲜艳的色彩,植物们披上了鲜绿的新装,点缀着星星点点的花朵,而那些远走他乡过冬的动物和飞禽也回来了,万物欣欣向荣,同时,也躁动不安。 周围的动物们正在安顿下来,造窝的造窝,筑巢的筑巢,它们用各种各样的手段寻找配偶,就连那只偶尔可以看到其踪迹的年轻棕熊都在寻找着它的配偶,虽然我觉得依照棕熊目前稀少的数量,找到的可能性很低,连附近唯一的母熊都已经在这个世界上消失。 麋鹿和山羊们也不甘示弱,雄性们用长着角的头部以及强健的腿互相攻击,在扭动身体变换方向的同时,它们也必须做好自我保护,否则的话,一旦受伤,那么还没等它们依靠强大的愈合能力恢复,就已经成为掠食动物的美餐。 狼群也开始从为了度过严寒的冬季而拼命求生的行动中恢复了过来,开始了一年一度的交配季。 狼群内的许多成年单身公狼会悄悄地离开狼群,到附近的狼群去寻找伴侣,因为同一个群体中的母狼,或多或少都与它有血缘关系,自然法则让它们避免近亲相奸。 偶尔会有陌生的狼跑来嗥叫,一岁大的母狼和幼狼,就会出来迎接,如果可以,它会取悦狼群中所有的狼,当然,它最后的目标肯定是找到愿意做自己配偶的母狼,但是如果它想与母狼单独约会,那就要取得整个狼群的同意。 一般情况下,我都会同意,除非我认为那只公狼太孱弱,不足以提供优秀的基因。 我眉头紧皱,看着在身边打转的那几只漂亮的母狼。 说实话,我的天性非我的意愿所能逆转,母狼身上散发的气息让我开始蠢蠢欲动,我不知道,下一刻自己是不是会丧失理智。 作为狼群的领袖,我有很多的选择,刚刚成年或单身的母狼都不会拒绝我的示好。 但是我过不了自己心理上的坎儿 有时候会觉得,如果能失忆了,当条纯粹的狼,也没什么不好,我看着身边这条有着修长优雅体型的棕色母狼,它的眼睛是漂亮的琥珀色,没头没脑的想。 这种快要丧失理智的想法,让我心头一惊。 我开始意识到,我该卸下狼王的责任离开这里了,否则的话,或迟或早,我会选择一个伴侣,然后成为一个真正的狼王留在这片荒野。 在离开之前,还有一件事要做,新的狼王必须在我走后诞生。 在最近的一次捕猎行动中,我把目标定在了一群麋鹿身上。 很不幸,我被其中一头强壮的公麋鹿踢中了腰腹部,身体在空中打了个转,滚落在不远处的草地上,所有跟随捕猎的狼都看到我艰难的从地上站起来,脚有些发软,跌倒了好几次。 这头因为发情期而暴躁不已的公麋鹿也没讨到好,最终在狼群的围攻下丧命。 我啃食着它的内脏,为之后要发生的事做着万全的准备。 事情果然如我所料。 狼群中没有虚弱的狼王,更没有受伤的狼王,狼王必须时刻保持在最佳的状态,一旦出现病弱或受伤,那么其他的狼会毫不犹豫的取而代之。 它们并没有立刻向我发动进攻,而是在我身后小心的观察。 狼群察觉到了这种异常的气氛,整个群体从发情期的躁动中稍微平静了下来,它们关注着这一切,因为这直接关系到狼群未来的生死,它们既不需要一个无能为力的老狼王,也不需要一个不能服众的新狼王。 一切都将在毫不留情的战斗中见分晓。 我装作一瘸一拐的躲避着狼群的视线,独自在不远处、属于狼王的洞穴中休息,舔着自己的爪子,我想这个洞穴我估计已经不能享受太久了。 释放出的信息应该已经足够,现在只要等着第一个挑战者的到来,我需要做的就是保住自己的命,以及不让挑战者过于轻松取得胜利。 我没有想到第一个挑战者是它。 这头才刚刚成年的灰狼试探着向我进攻,我有些哭笑不得,其实荒野中的狼并没有草原上的狼那么善于战斗,毕竟在这里,它们的天敌比较少,而在草原上,任何一种掠食动物都可以成为狼的敌人,狮子,豹,鬣狗,野狗,鳄鱼等等,还包括那无处不在的毒蛇。 我曾经亲眼看到一头雄狮被一条黄金眼镜蛇咬伤,如果是人类的话,估计会当场暴毙,狮子强悍的体能让它没有当场死亡,而是摇摇晃晃地走到了一个水潭边,毒液让它感觉非常干渴,不停地啜饮池中的清水,如果给它足够的时间,它应该能够随着循环系统的作用把毒液化解或排出体外,但是很不幸,它遇到了一头趁火打劫的鬣狗,结果可想而知。 这头小灰狼不是我的对手。 我威严地看着它,最后,它在我的目光下退却了。 这个选择是正确的,我不想因为争夺狼王造成狼群过多的损失。 一头强健的棕色皮毛的成年狼跳到了我面前,我眯着眼看着它,这个对手不错,是我看中的狼王潜在选择之一,兼具了体力以及一定的智慧。 好吧,来吧,让我看看你到底有多厉害,是不是有足够的勇气和能力来承担狼王这个责任! 它猛地朝我扑过来,动作迅速而直接,不给我一丝一毫躲避的余地。 它的一举一动告诉我,它是个优秀的狩猎者。 我往旁边挪动了一下,它咬住了我的前腿,很痛,但是我没有躲闪,而是扭过头,狠狠地咬住了它的脖子。 战斗陷入僵局,我们缠斗成一团。 最后,我一个甩动,终于让我们两个紧紧咬住的嘴松开了。 鲜血从伤口处汩汩地流出来,滴落在黑色的土地上。 我不能把它伤得太厉害,因为也许它还要应付接下来的挑战者。 正在我仔细思考着该如何进行这场战斗的时候,一声熟悉的怒嚎让我震惊得当场傻站在那儿,成了一个活生生的靶子。 第52章 发情期之坚决不做标题党 正在与我战斗的公狼没有放过这个机会,猛地扑上来,淬不及防之下,我被它凶狠的咬住了脖子,我甚至可以感觉到它尖利的牙齿撕破我的皮毛陷入我的血肉中。 一声痛苦的嘶吼从我喉间溢出。 一个银灰色的影子一闪而过,眨眼间,那头棕色的公狼已经惨叫一声,放开我,狼狈的退了开去。狼形的老大站在我面前,深棕色的眼睛关切地看着我,它舔了舔我脖子上的伤口流出的鲜血,转过头,静静地看着那头正在原地打转绕着圈想看看自己后腿伤口的棕色公狼。 我喘息着站起来,走到老大身边,蹭了蹭它,挡住了它盯着那头公狼的视线。 这原本就是我刻意为之的一场战斗,那头公狼没有错,反而值得夸奖,战斗中有利于自己一方的机会一闪而过,而它,抓住了。 老大偏过头,一言不发地看着我,我们进行着默契而无声的交流,最后,它退让了。 那头被它的目光逼视而胆怯的又往后退了几步的公狼,尾部纵向卷曲朝背部,它转过身,离开了这个圈子,因为老大的打岔,它失去了竞争狼王的资格,或者严格点说,它丧失了勇气。 我头疼的看着这一幕,难道这意味着老大无意中成为了狼群的狼王? 几头母狼试探着往这边走了几步,有一只特别大胆的刚刚迈入成年期的母狼踏着轻快地脚步走到老大身边,冲着它“呜呜”叫了两声。 这个声音意味着这头母狼在向老大示好,如果老大愿意,可以随时与它约会。 原本冷静克制的老大突然暴躁了起来,它扭过头,狠狠地咬住那头在它身边转来转去,并且试图舔着它皮毛的母狼的耳朵。 这只自从进入发情期就备受公狼恭维和追捧的漂亮小母狼从来没受过这种冷遇,高傲的自尊心让它冲着老大低低的咆哮了一声之后,转过头走了。 其他几头母狼在看到这种情况之后,也自觉自发的散开了。 我看到那头漂亮的灰色小母狼几乎是立刻接受了那只一直在它身边转悠讨好的强壮公狼,躲到森林中享受两人世界去了。 如果是人类的话,可能会鄙夷这种近似于水性杨花的行为,而在动物之间,它们的欲望和情感是如此直接的受到本能和荷尔蒙的驱使——拒绝、放弃与接受都很干脆。 雌兽会毫不在乎的站在两只或更多只为了争取到与它交配的机会而互相拼命的雄兽旁,冷静的旁观着血腥的战斗场面,一直等到胜出者站到它面前,之后也许就是直接的干柴烈火,偶尔的时候,会先一起玩闹一会儿培养培养感情。 大部分动物之间只是露水姻缘,等过了交配季节,甚至等交配刚刚完成,它们就会分道扬镳,比如棕熊。只有少部分动物会组成一个比较稳定的家庭,一起养育后代。 在这一点上,我还是比较喜欢狼的习性。 也许是因为它们对配偶的忠诚,对后代的尽责让我想起了曾经度过的身为人类的时光。 我已经不是狼王。 在这一点上,我也无法说服老大让它留下,继续实行我的计划,而我也不敢继续让老大待在有许多母狼在的地方,那些躁动的荷尔蒙气息让它开始坐立不安。 我不知道身为半人半狼的身份是不是让它开始改变择偶的目标,比如从一只漂亮的母狼转移到了一个美丽的人类女子身上,或者这种复杂的身份,让它对服从本能与狼群中的母狼交配感到难以接受,所以才会对母狼不假辞色。 它呲着牙威胁着那些试图靠近自己的母狼,也顺便赶走了想接近我的。 那只眼睛是琥珀色的母狼趁它不注意悄悄地凑近,舔了舔我脖子上的伤口,被它的咆哮吓得落荒而逃,让我哭笑不得。 我们趁夜离开了狼群。 快要离开狼群领地的时候,我站在荒野中,回头望了一眼那在黑暗中无声矗立的森林,在这里,我度过了一段艰难却又充实的时光,也许,我再也不会回来。 再见了,狼群的伙伴们,希望你们能在这片荒野和森林中自由的繁衍生息。 在罗斯帝国修筑的大道旁,被树木遮得严严实实的一片青翠的草地上,老大又一次在我面前进行了痛苦的变身过程。 他气喘吁吁的用双手撑着草地坐起来,银灰色的长发被汗水打湿粘在白皙的脖颈上,柔韧修长的身体上布满了细小的汗珠,他温柔的抚摸着一直警惕地守在它身边的我,低声说:“谢谢” 。 我舔了舔他的手心。 他大概觉得有些痒,立刻把手缩了回去。 老大穿上衣服,休息了一会儿,恢复了部分精力之后,我们开始启程出发。 原本我以为我们是直接回军营,但是一会儿之后,我发现路不对,在一个三岔路口,老大往莫尔斯城的方向拐弯。 在不远处,已经有两个牵着马的士兵在等着他。 老大骑上一匹黑色的骏马,笔直的腰杆,他总是这样,一举一动都不负伊格内修斯派来的那些老师的辛勤教导,举止端正而优雅,自然且得体,有的时候,我觉得他比有些人类更像人,比如伯特之流。 在一天之后,我们回到了莫尔斯城。 出乎我意料之外的是,迎接我们的不单单有金毛,还有一个意想不到的人物,那个有着一张精致而苍白脸孔,常年被脂粉和假发包围的贵族少年兰斯,他纤细的身体依然单薄,裹在宽大的长袍中看起来轻飘飘的没有丝毫分量。 他热情的看着我们,当然,主要是看着老大,从以前开始,我就知道,他从老大还是狼形的时候,就对他抱着很大的莫名的兴趣。 兰斯也从来没有掩饰过这一点。 金毛看着老大有些不解的样子,解释说:“兰斯是新任的莫尔省总督。” 听到这个消息,不禁让我感叹,什么叫朝中有人好办事!这就是例子啊,这才多大的孩子,就给了个行省总督的位子让他坐,也不怕他坐不稳根本无法处理行省中错综复杂的政务。 不过我想,兰斯虽然看起来软弱,但是应该没有我想象中那么无能,毕竟他作为第一大臣以及帝国公主的儿子,从小见到的明争暗斗和血雨腥风应该不少,而他的父亲也应该派了一些信任的手下跟在自己儿子身边辅佐他。 兰斯磕磕巴巴的把情况简略的和老大说了一遍,然后邀请他和金毛明天到总督府一叙,就边境安全问题交换一些意见和看法。 我们回到了小个子洛夫那所豪华的庭院,这里原本被前任总督布雷斯没收了,随着他的倒台,一切财产又还给了原主人。 洛夫在监狱中受了不少罪,现在正在莫尔斯城郊的别墅休养,这所庭院被他送给老大和金毛,当做他们回莫尔斯城时的住所。 他们现在已经是一个军团的指挥官,如果没有符合其身份的住所,那么很难在那群势利眼贵族中立足,虽然老大和金毛不在乎,但是伊格内修斯却会为他们考虑周全。 夜晚。 我和老大躺在豪华奢侈的浴室中享受着久违的热水澡。 水汽蒸腾,我闭着眼睛,放松四肢浮在水面上,白色的毛在微微起着波澜的水面上飘动。 老大躺在玉石床上,半边身体浸泡在水中,也闭着眼睛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他变回人之后,因为处于发情期而躁动不安的情绪稍微平静了点,至少从表面上,我已经看不出任何发情期对他产生的影响,不过以老大对情绪的掌控能力,我很怀疑,他是不是把这种躁动深深埋在了心底深处。 我怕他会失控,因为我觉得我的情绪已经隐隐在失控的边缘。我没有想到本能的力量是如此强大,如果有一条母狗在我面前走过,我有可能会不自觉的向它靠近,一想到这种画面,我扑通一声钻入水底。 草原之神啊,让这该死的发情期快点过去吧! 在窒息之前,我从浴池中跳出来,浑身抖动着把身上的水甩干,水珠四溅,我走到老大身边,舔了舔他的脖子,示意他应该起来了。 老大身体轻轻颤抖了一下,手不自觉的摸了摸我刚才舔过的地方。 他一言不发的站起来,拿过旁边的奴隶递过来的干净毛巾,帮我擦干皮毛。 他用修长的手指梳理着我半干的皮毛,有一下没一下的顺着,我莫名的觉得他的动作让我身体有些微微发热,这种温柔的撩拨动作,难道也能让我发情吗? 身为一个野生动物,我睡觉都很轻,随时都会被周围一点点不同寻常的动静惊醒,何况,这动静是如此之大。 老大躺在我身边,一只手在我身上不停地摸来摸去,另一只手伸到被子下某个地方不停地摩擦。 我木然着一张狼脸看着这一幕。 这大半夜的,不用这么吓人吧? 老大,他居然在自慰! 身为一只狼,我看着他白皙的皮肤微微泛红,轻轻闭着眼,喘息着的温和俊雅的面孔,居然觉得异常的尴尬,当然,让我最难受的还是那只在我身上不停的游动的手。 老大察觉到了我细微的挣扎,睁开眼,在昏暗的灯光下,一向明亮而温柔的深棕色眼睛,此时目光却朦胧而又灼热得惊人。 我与他沉默的对视。 他完全没有被我抓住利用我做这种事情的羞赧,而是眼睛眨也不眨的看着我,都快把我身上看出一团火来了。 我懊恼的闭上眼,决定今天晚上自己找个地方单独去睡觉,这地方不能待了,我可不想当老大的自慰工具。 不过还没等我从床上爬起来,就被老大扑倒在了床上,他把我压住。 那个硬邦邦的部位紧紧地抵在我身上。 他把头埋在我柔软的皮毛中,用低沉而沙哑的声音不停地喊着,“塞莱斯,塞莱斯,塞莱斯——” 喊得我全身都快鸡皮疙瘩了——如果我能起的话。 我的嘴被压在枕头里,只能发出“呜呜”的抗议的声音,那个火热的器官在我身上充满威胁感的摩擦着,让我觉得下一刻,老大可能就会失去理智,直接从我用尾巴紧紧护着的部位冲进去。 老大在我耳边叹了口气,从我身上下来,双手却紧紧地抱着我,不放我离开。 他在我身上蹭来蹭去,那个火热的器官抵着我的小腹摩擦,双手在我身上不停抚摸,不久之后,我感到老大全身紧绷,一股温热的液体濡湿了我腹部柔软的毛发。 他抬起头,从旁边拿来一条丝巾,轻轻地把我腹部那些腥涩的液体擦拭干净。 擦完之后,他抱着我,脸埋在我的脖子上,叹了口气,“塞莱斯。” 这一刻,我无比庆幸自己是头狼,不能说话,不用做出任何表情,甚至任何反应都可以没有,只是低着头看了看自己的腹部一眼,不满的低低咆哮了几声,然后继续睡觉。 我听到耳边传来一声微带苦涩的笑声。 “塞莱斯,对不起,我会继续等待,到你懂的时候。”老大低声在我耳边说。 有些事情,你很难让我相信,就比如现在这种情况,我不明白,到底老大是出于荷尔蒙的冲动而发泄一下,还是—— 那个想都不能想的念头在我脑海中一闪而过,瞬间就被我否定。 这太不可思议了,无法想象这种情况会发生在老大身上,在我内心深处,它是个很重要的存在,是我的兄长、伙伴,但是我从来没想过那些粘人的举动中有其他的含义存在。 从前,我把它当做大草原上无数生灵中的一员,即使它是我的兄长,我们从小朝夕相处形影不离,在无情而残酷的生存斗争中相依为命,但我依然觉得和它之间存在着无法跨越的距离,那是本质的不同。 现在,它变成了人类,曾经的那道无法跨越的鸿沟也许真的有了可以填平的希望,但却又产生了一道新的巨大的障碍,人类与野兽之间怎么可能会有对等的交流!何况我从来没有想过他可能会对我有那种心思。 今晚的事情,我会当做没有发生过。 等发情期过了,也许老大就会恢复正常。 第二天一早,在吃早餐的时候,金毛看到老大的时候,就一阵大笑,“可怜的欧纳斯,发情期对于你来说,应该是个痛苦的煎熬吧。” 他戏谑的看着老大脸上那两个很明显的黑眼圈,金色的短发竖立在他头顶,衬着他脸上英俊而阳光的笑脸,十分的嚣张,也十分的欠揍。 老大没有理会他,直接走到桌边,静静地坐下开始用餐。 金毛蹲下来,手指摸着冒出胡渣的下巴,一脸正经的观察着我,我被他故作严肃的表情弄得全身发麻。 他突然伸出头,摸了摸我脖子上的毛,之后,又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用另外一只手摸到了我的屁股上。 我顿时像被人狠狠的咬了一口似地跳起来,低头,毫不犹豫地咬向那只下流的手。 他惨叫一声,吓得我赶紧松开口,却看到他扬起那只被我咬出了几个伤口的手,对老大说,“一看塞莱斯的反应,我就知道,你对他做了什么。” 他装模作样的摇摇头,“太没有人性了,太没有人性了,而且很没有兄弟情。” “喀吱——”一个刺耳的声音传来,老大用餐的刀叉划过餐盘。 老大慢条斯理地摆正面前被弄歪的餐盘,抬起头,阴沉着脸看着金毛,金毛收敛起脸上轻浮的笑,“协议还有效吧?” 老大点点头。金毛坐到自己的位置上,手撑着头,“那就好。” 然后,大呼小叫着说,“塞莱斯,今天有你喜欢的烤羊腿,来一只怎么样?” 他躬身把那只热腾腾的烤羊腿放在我的盘子里,我看了他一眼,开始低头进食。 金毛刚才提到了协议,什么协议? 第53章 帝国双壁之金毛 金毛身穿紫红色的披风,骑着马巡视着营地。 这是罗斯帝国边境线上数以百计的由从前临时替代帐篷的营房逐步巩固加强而形成的永久性营地之一。 帝国皇帝们把那些退伍的老兵安置在这些营地周围,老兵们在这里安家落户,形成了一个个固定的聚居点,他们不但是帝国边防线的第一道铁壁,更是帝国稳定的兵源供给点。 他的速度并不快,足以让我与他并肩而行。 那天晚上之后,也许是要逃避什么,他第二天就离开了莫尔斯城,开赴紧邻着莫尔省的科考利亚行省去镇压那里的一起农奴暴动。 他并没有和金毛争让我跟着谁,这是第一次老大主动让我离开他身边,临行前,他单膝着地,紧紧地抱着我,吻了吻我脖子上的毛,然后,头也不回的跨马离开。 我看着他挺拔的背影消失在视野中,有些伤感,命运真的很爱捉弄人。 留在莫尔省的金毛日子也不好过,他要继续招募新兵、训练军队,更要防范盖尔特人的偷袭,对于兵力捉襟见肘的莫塔亚军团来说,这些任务实在不堪重负。 不过军人的天职是服从,对于从来就是王者的金毛来说,至少是目前需要服从。 金毛翘着腿坐在帐篷里,眼前是一排等待检验的应征者,对于其他军团的指挥官来说,大部分情况下,他们只要招到人就可以了,具体的招募工作会交给手下的副官去执行。 但是金毛并不这么认为,在狮群中,除了幼崽,主力都是强大健壮的成年个体,体力衰退、意志薄弱或受伤的个体会在血腥的生存斗争中毫不留情的被淘汰掉。 他用目光审视着这批胆战心惊的应征者,他们中的大部分年纪都在二十岁以下,以人类的年纪来说,还非常年轻。 基本上他只要看一遍,就会做出决定,有些身材高大,体魄强健,看起来雄纠纠气昂昂,一看就是个好苗子的应征者被刷下来了,而有些个子矮小,非常平凡,甚至有些木讷的应征者却被留下。 很多次,站在金毛身后的副官都忍不住想站出来反对金毛的决定,可是在他刚要开口说话的时候,金毛就懒洋洋的举起手,制止了他的行动——他甚至连头都没有回。 也许人类并不了解金毛为什么这么做,我却很轻易地就了解到金毛这么选择的用意。 他在用野兽的本能判断眼前的人是否具有作为战士的潜质。 我趴在他身边,他一只手往下探,抚摸着我的皮毛。 他也会参考我的意见,如果我感兴趣的看着眼前的应征者,那么金毛就会让他留下,如果我连看都懒得看一眼,他就会挥挥手直接让这个应征者退场。 面对一头狼和一个目光凶残,略带着兴奋的军团长,大部分人在我和金毛的目光下根本连抬头的勇气都没有,有几个大概从来没看到过野生动物,居然脚软的倒在了地上,被直接拖了出去,而有些则能勉强站在那儿,极少数能撑着抬头挺胸,任凭我们的打量着,而这有些人通常被直接留下,被金毛重点关注,他会记住这些表现比较镇定的人的名字,也许以后用得上。 花了一整天的时间干这个,到了晚上的时候,金毛叹了口气,疲倦的揉了揉眉心,终于转过头,看了身后的副官一眼,“就这么多人?” “是的,军团长阁下。”副官毕恭毕敬的回答。 “明天继续在莫尔省全境招募,这么点人怎么够,连预定人数的三分之一都没到。”金毛没好气的说,很明显,他对于应征者的质量和数量都很不满意。 我满脸同情地看着那个可怜的欲言又止,憋得满脸通红的副官,他估计从来没遇到过这么挑剔的军团指挥官,居然把三分之二符合条件的应征者给刷了下来,剩下的那三分之一合格者中,还有许多是刷下来的太多,为了凑数,金毛才勉强同意他们留下来的。 他亲自担任新兵大队的指挥官和训练官。新兵训练任务都很繁重,他们必须熟悉各种常用的兵器,比如短剑,盾牌,标枪等等,各种格斗技巧,阵型变换,还有体力强化训练以及互相之间的配合练习。 新兵们通常住在一起,熟悉彼此的一切,在朝夕相处中增进友谊,甚至有些军团鼓励士兵间的超友谊关系,但是后来他们发现,这种鼓励并不是在任何情况下都适用,毕竟争风吃醋也会坏事。 金毛在一次早晨的宣誓上说,“没有战斗是不流血的,我们要做到的是训练的时候就像不流血的战斗,而战斗的时候就像流血的训练。” 下面的士兵用注视偶像和神灵的或崇拜或狂热的眼神看着他,而我则满头黑线,这句话是盗版自他昨天晚上看的一本书,原版是“他们的演习就像不流血的战斗,而他们的战斗就像流血的演习”,他倒是会活学活用。 金毛是一个可以和士兵打成一片的统帅。他可以毫不在乎的与士兵们说着下流淫秽的荤话,也可以互相开些私人的小玩笑,兴致来了的时候,会和几个士兵一起做个现场的格斗表演,他粗鄙而放肆的笑容极其富有感染力,总是能打动许多人的心。 太阳高高挂在天上,发出的光和热却无私的照拂着整个大地,让人们以为太阳很温暖,自己和太阳很亲近,而实际上,太阳在遥不可及的远方,而且炙热无比,你永远无法靠近他半步。 金毛就是这样一个具有欺骗性的人,或野兽。 营地的人大部分都知道我是金毛的跟班——我实在不想用宠物这个词,我从来没咬过人,甚至连叫都没见过一声,所以对我的态度都很好,当然这其中还有一部分人原因在于某些人误认为我是条狗。 我刚刚从营地外的荒野中回来,每天我都会到外面闲逛一会儿,金毛也从不阻止,刚刚不小心滑入一个泥潭,现在满身泥水,白色的毛被染成了黄褐色,也许是这种误认让我陷入了现在的处境,我看了看围上来的几个贼头贼脑的人。 他们垂涎的表情让我回想起上辈子遇到的那些毒死或者捕杀家狗、野狗,就为了炖个狗肉火锅的人,说实话,我极其厌恶这种人,因为我小时候养的那条狗就是这样在一个夜晚消失得无影无踪。 他们扔过来一块煮熟的牛肉。 我用前腿踢了踢那块肉,有些不屑的看着眼前这几个人,他们不会傻到以为我会被这种低级的伎俩给骗到吧?别说我对熟肉的兴趣没有生肉大,就说这块肉上那股刺鼻的草药味儿,能瞒过我的鼻子吗? 出于强烈的食欲,虽然第一步计划失败了,但是他们没有放弃。 看着围上来的几个人,我有些无语,为了不给金毛惹麻烦,我尽量低调,不想伤人,但是,如果有人把我看成一块肥肉,那就不要怪我用草原的法则来处理这件事了。 战斗结束的很快,这些偷猎者大概从来没有遇到过这么强力的反抗,有些惊呆了,在我扑上来,咬住第一个人的咽喉的时候,其他几个人吓得把手中的棍棒都扔在了地上,脸色煞白,面面相觑,四散而逃。 而那个被我扑倒在地,咬住咽喉的男人,则在巨大的恐惧下屎尿齐流,全身筛糠似地颤抖,紧闭着的眼睛不停地流着眼泪。 我的牙齿微微陷入他的皮肤,温热的血液流淌从破裂的伤口中流淌到了地上,我考虑着,这一口到底是咬下去呢还是放过他算了? 很快,我发现这个问题不用想了,因为纷乱的脚步声从小巷那头传来,看来,那些逃走的人喊救兵来了。 我松开口,站在那个人胸口上,镇定地看着那些救兵出现在我面前,即使遇到围攻,我也有足够的自信能够逃出去。 当那个骑着马的有着一头金色短发的男人出现的时候,我发现也许不用我做什么了。 金毛坐在马上,扬起手,冲我打了个招呼,“嗨,塞莱斯,你怎么弄得这么狼狈。” 我低头看了看自己脏兮兮的皮毛,甩了甩身上已经快干涸的污泥,谁都会有失算的时候,就算你是草原之王,不也有变成落水狮的时候?当然了,他肯定不会想起这一点的,所以他在马上笑得前仰后合。 跟在他身后的那几个偷猎者大概终于察觉到情况有些不对,有一个察言观色比较行的悄悄地在往后退,金毛手一抬,他立刻被一个跟随的士兵阻止了。 金毛跳下马,走到我身边,一脚踩在那个人的胸口,“就是你敢动我的塞莱斯?” 金毛摇摇头,“好臭。” 他转过头命令跟着来的副官,“把这几个人都给我弄到前线去修工事,你不是老喊着那边缺人吗?”他脚动了动,示意这就是人,“这几个人给你了。” 我看着那个苦着脸的副官,他大概又想哭了。 他要的是士兵,听话的,经过专业训练的士兵,而不是这些城镇游民。 不过指挥官的命令是无法违抗的,他只能让士兵们把这几个人捆起来,押着往营地外的工事走去。 日子在这些小插曲中过得很快,不久之后,金毛接到命令,他必须前往莫尔省与科考利亚省的边境去收拾一群还在嚣张得抢劫的盖尔特人。 莫塔亚军团休整的时间结束了。 第54章 帝国双壁之狮心军团 两只军队隔河相望,雪山上融化的积雪汇入莱斯河,让这条温柔安静的河流变得湍急而浑浊。 这就是我们目前面临的境况,盖尔特人靠着春汛的莱茵河躲避着帝国军团主力的攻击,现在要调集大量的船只渡江又耗时耗力,暂时形成了一个僵持的状态。 这里总共聚集了将近两个罗斯军团的兵力,加上各自的联合军团,共计有将近一万五千人,组成了一个集团军,由帝国皇帝直接任命的将军担任总指挥。 这个将军叫亚特,年近六十,两鬓斑白,从他坚毅的眼神可以看出,他不是那些尸位素餐的贵族将军,而是在战场的血腥厮杀中一步一步爬升到现在的位置,就我看来,可以用几个词形容这位老当益壮的将军:正直端方、经验丰富、因循守旧、固执己见。 金毛曾经建议派出一部分兵力绕到下游的浅滩处过河潜伏起来,与这边正在准备渡江的主力前后夹攻,但是被老将军以过于冒险否决了。 金毛与这位老将军起了一点冲突,最后两个人不欢而散,谁也没能说服对方,看到金毛因为没有得到顺从而暴怒的样子,我差点以为他会直接变回原形咬死这位老将军,但是他只是冷冷地看了一眼上司之后,敬了个礼,转身走出了帐篷。 看来,在人类社会久了,金毛也知道了什么叫妥协。 我跟着金毛走出帐篷前回头看了一眼,亚特将军用手扶着桌子,脸色有些苍白,显然正在为刚才的对峙心有余悸。 我有些庆幸,这位老将军并不是一个心胸狭隘的人,相反,他虽然固执守旧,但却具有军人特有的大度豁达的品质,不会因为与下级军官之间的意见分歧而暗中下绊子。 现在的问题是,按照我对金毛的了解,他不可能会放弃自己的计划,肯定会暗中自顾自的行动。 我的猜测没有错。 在最近几天,金毛巡视的时候都会故意跑到很远的地方,打着捕猎的幌子查看地形。 在河流边缘生长着茂盛的草木和树林,一只有着一张老成持重面孔的乌林鸮站在一棵树上打着盹儿,它应该整晚都在忙着狩猎,连旁边叽叽喳喳,不停地飞来飞去的知更鸟都没能吵醒它。 它们曾经被人类当成了某种可怖的森林小妖,我觉得半夜的时候走在树林间,突然听到它那凄厉的叫声之后再看到这张类似人脸的鸟脸,确实会给神经带来极大地刺激。 金毛一边检查着自己上一回设下的陷阱中有没有猎物闯进去,一边仔细观察着河流。 他为了装得像个样儿,甚至还请教了军营中曾经是猎人的士兵怎么布置机关,设置陷阱,对于他这种不务正业的行为,亚特老将军很有微词,有一次甚至当面责备了金毛,可惜都被金毛当成了耳边风。 我怀疑他当晚就会写一个报告给帝国皇帝,要求撤换掉这个吊儿郎当,满脑子奇思怪想的军团指挥官。 金毛吹了声口哨,“嗨,塞莱斯,就是这儿了。”他指着前方不远处说,那儿有一片浅滩。 金毛走过去,开始脱掉身上的衣服,他穿着罗斯军团士兵穿着的那种普通胸甲,是用皮革缀以重叠的薄薄的近似圆形的青铜片或铁片制成的,脚上也绑着脚甲。 我看着他一件接着一件的往地上扔着衣服,甚是豪迈,但是当看到他连身上最后一件蔽体的衣物都脱掉的时候,就有些惊讶了,难道他打算裸泳? 看到金毛光溜溜的身体,看来他就是这么打算的。 身在野外,金毛毫无顾忌的伸展着肢体,转过头对着我呲着一口白牙,笑着说:“还是这样最舒服。” 他迈开大步往河里走去。 我在跟与不跟之间挣扎了三秒钟,最后决定,还是跟着吧。 春天的河水非常冷,踏进去的时候打了个寒颤。 我游在金毛的身边,他的泳姿居然已经脱离狗刨式进化到类似自由泳阶段了,他是在莫尔斯城那宽大的浴室中练出来的吗? 莱斯河并不太宽,在我们力尽之前终于爬上了岸,金毛也没有开始时那么爽快,而是不停地颤抖着跺脚,终于知道冷了吧?还以为自己那身厚厚的毛还在呢,居然敢这么嚣张,我在心里默默念。 我们忍受着刺骨的冷意,金毛穿上带过来的湿透了的农民装着的短袍,我们开始在这片树林中进行查探。 这里距离盖尔特人的营地有二十多公里,但是我们依然不敢冒险生火烤干衣物和身体。 我们大略查看了周围几平方公里的情况,确定没有盖尔特人的踪迹,我跟在金毛身边,他穿着粗糙的用一整块羊皮做成的鞋子,在满是荆棘、树根、草丛、泥地的森林中磨破了,脚掌鲜血淋漓。 金毛微微皱着眉头,依然用稳定而毫不迟疑的步伐向前走着,就好像什么痛觉都没有似地。 我想起以前在草原上,曾经看到一头狮子,因为脚掌被一根粗大的荆棘刺伤,无法自从取出,后来伤口化脓,死在了一头远不是它对手的猎豹口下。 狮子的脚掌很容易受伤。连比较锋利的石块都能在它们的脚掌上留下深深地伤口。 在天黑之前,我们游回了对岸。 金毛穿上冰冷沉重的盔甲,摸了摸我冰冷的湿漉漉的皮毛,不发一语的走在我前面,我知道他已经精疲力竭。 穿过树林之后,我们拴在那儿的马匹看到我们回来了,打了个喷嚏,周围那一小片草地已经被它啃得只剩下光秃秃的紧挨着地面的草根。 金毛骑上马,我们用最快的速度返回了军营。 原本以为马上能休息了,结果亚特老将军觉得应该锻炼一下两个军团之间的配合熟练度,决定进行一些联合训练。 他命令一半的士兵混杂在一起进行十公里的负重急行军,看到骑着马从外面回来的金毛,脸色一沉,手一指,金毛看了他一眼,默不作声的走到队伍前面,认出他的军团士兵立刻分散开来,把他围在正中间。 我想跟上去,金毛阻止了我,吩咐了身边跟随的侍从官一句,就带领着队伍出发了。 我跟在侍从官身后,他领着我进了帐篷,燃起了一堆炭火,然后端来了我的餐盘,上面放着半只羊,这是我的晚餐。 在我昏昏欲睡的时候,金毛掀开帐篷走了进来。 金毛把盾牌立在墙角,拿下头盔,取下胸甲,解开脚上绑着的金属片,整个人放松的躺在椅子上。 罗斯军队的盾牌是一种长圆形的凸面体,高约一点二米,宽约零点六米,可以把大部下身体遮住,用木头制成,上面一般蒙着兽皮,并且用金属条加固。 这是非常沉重的一件装备,带着它,再加上身上的盔甲以及其他一些必备品急行军,绝对是一种考验。 侍从官从外面端了一盆热水进来,金毛把脚放进去的瞬间,嘴里念念有词,我听出来是在咒骂着什么。 他泡了一会儿之后,把脚拿出来,我轻轻走过去,他的脚真是惨不忍睹,布满了大大小小的伤口和水泡,我舔了舔他的伤口。   这一夜在金毛被疼痛折腾的辗转反复中度过了。 我们的头顶上,夜空挂着几点寒星,半个月亮悬在空中,我们带领着军队在柔和而朦胧的月光中前进,林木像鬼怪一样扑面而来,夜行鸟类发出让人毛骨悚然的叫声,所有人都安安静静地屏住呼吸,埋头赶路。 树林里已经被先遣队清理出了一条狭窄的小路。 大雾在林间蔓延开来,可以看到树木的上半部分屹立在那些滚滚流动的白色浓雾上,只要动作稍微慢一点,前面的人就会被这片浓雾吞噬,再也难觅其踪影。 金毛和我站在河边,一个个士兵从我们身边走过。 他们迈入河水中,在黑暗的河面上靠着两根坚固的绳索涉水而过。 那两根绳索也是金毛带着先遣队设置的。 这片浓雾出现得很及时。 我们如同鬼魅般在午夜出现在了盖尔特人的营地。 战争血腥而残酷,士兵们挥舞着锋利的科里亚短剑,重重的砍在那些睡眼朦胧的敌人身上,将胳膊或者其他身体部件从敌人身上剁下,全身血肉模糊,内脏暴露在外。 我跟在金毛身边,看着眼前这一幕幕血腥的场景,有时候觉得,只有大规模的战争才能让人真正体会到什么叫残酷,让人难以忍受,到最后要么崩溃,要么麻木。 难怪以前还有专门的“战争后遗症”这个词汇来形容在战场上是受到极大地刺激而出现心理异常的士兵。 古代人在这一点上稍微好一点,他们至少还刚刚脱离原始社会不久,不但是生活,连骨子里也还保留着那些野性。 一个军团士兵把一面旗子插在了被砍倒的盖尔特人军旗上,那是一头威风凛凛的狮子,它用睥睨的神态看着脚下的生命。 这一夜创造了一个奇迹,金毛用半个军团的兵力灭掉了盖尔特人近万人,而自己的损伤却几乎可以忽略不计。连老将军亚特都叹服不已,不得不感叹,也许又一个天才将领横空出世。 狮心军团的名声响遍了整个帝国,盖尔特人也记住了这个血腥的教训。 第55章 帝国双壁之洛蒂亚公主 宽大的桌子上放着一封信,封口处用的是一只栩栩如生的狼形印章,这是老大从科考利亚寄过来告知近况的信件。 金毛歪在一旁的长榻上睡觉,虽然变成人后,他没有再像以前那样一天中绝大多数时间都在瞌睡和酣睡中度过,但是只要有可能,他总是抓紧一切可以利用的时间睡上一觉,这可能是他永远也无法摆脱的身为狮子的习惯之一。 我趴在旁边,有些心急于知道老大的消息。 科考利亚行省那边传来的消息并不太好,老大带去的半个军团并不受重视,在大集团作战中,难免身不由己的会去执行一些困难的任务。 科考利亚行省原本就是一个多事之地,那里是罗斯帝国最后征服的领土,距离帝国的中心有着漫长而遥远的距离,他们有自己的语言、文字、风俗和传统,同化程度很低,只要有可能,那里就会想脱离罗斯帝国自治。 而现在,很多科考利亚人认为机会来了,帝国内乱频繁,外患不断,自顾不暇,甚至连几百年来战无不胜的军队都在盖尔特人的冲击下溃不成军,是时候把那些骄傲的、贪婪的、腐败的、乖戾的罗斯人赶出去的时候了。 罗斯帝国曾经看起来永恒不朽的权力和荣耀终将衰落,而科考利亚人将尽全力去让这种情况尽快变为现实。 老大在上一封信中,隐晦的提到了这一点,他从自己接触到的科考利亚人以及军队一举一动中看到了他们蓄积已久的不满,认为科考利亚本土的军队正在蠢蠢欲动,好像在酝酿着什么阴谋。 我希望他不会一语成谶。 我站起来,跳上那把宽大的扶手椅,上面刻着花神普鲁斯与众位林中女仙在森林中饮酒作乐的浮雕,前爪搭在桌沿,悄悄地看了金毛一眼,他金色的长睫毛安静的在脸上投下一片阴影,睡得很熟。 我把那封信从桌子中间扒拉过来。 我看着那个仰头长嚎的狼头,想起了老大和金毛两个人分别把自己统帅的那半个军团叫做狼群与狮心。 狼群代表着诡谲多变,团结而又迅疾如风的风格。 而狮心,让我想起了草原上的雄狮,勇敢坚定,极其骄傲而不懂畏惧,当然,偶尔的时候这种勇敢会让他们吃够苦头,它们会攻击大型动物,仅仅为了尊严被冒犯,这使得它们常常受伤。这群鲁莽而又让人仰视的草原之王。 我用爪子把信纸从信封中掏出来,即使时间隔了很久,我敏锐的嗅觉依然让我在这张薄薄的纸上闻到了独属于老大的气息。 字如其人,老大的字也像印刷体一样端正严谨,在字尾的笔画处又比较圆润,我放佛看到了老大在牛油灯下拿着象牙笔或金属笔在纸莎草纸上涂涂写写。 在圣洛克城的时候,他们通常用的是那种可以重复使用的写字板,写字的人可以用笔硬尖的一头在涂蜡的平面上刻划着罗斯字母,而用扁平的那头涂抹笔误用企鹅再抹出新的平面。 纸莎草纸并不经常使用,因为价格比较贵,非常容易腐坏,不好保存,通常重要的东西还是会使用蜡制写字板誊写一遍。 罗斯人用的墨水通常是含有章鱼墨汁的溶液,不管是用什么书写,要辨认这些字迹总是相当困难的,我几乎可以想象后世的史学家们愁眉苦脸的样子。 老大会仔细斟酌用词,尽量让字母之间留下间隔,而金毛则认为主要意思到了就可以,并且书写的时候丝毫不考虑阅读者的能否辨认出内容。 我看了看信的内容,情况还不错,奴隶暴动已经被控制在了一定的范围内负隅顽抗,而那些科考利亚人也安分守己的待在自己的家园没有轻举妄动。 老大的信非常简短,几行字交代了一下情况之后,用比较小号的字体在下面又填上了几句话,是在向金毛询问我的近况,并且告知金毛要好好照顾我。 当看到最后那句话的时候,我差点从椅子上跌下去,这是什么意思,什么叫“不要让任何母狼、母狗,或任何雌性靠近它。” 我弄出的声音让金毛醒了过来,我赶紧把那张微微掀开的纸莎草纸塞进信封。 我可不希望被金毛发现一头狼在看信。 虽然他是从野兽变成人类,对这件事的接受度也许会比较高,但是我想,从未接受过任何转变的我,居然也能拥有人类的思维,这件事很怪异,不好解释。 金毛拿起那封信,三两下匆匆看完,他幸灾乐祸的大笑起来,“可怜的灰狼,现在大概被那些念头折磨得毛都要掉光了吧!” 那晚大败盖尔特人之后,盖尔特人只逃出了大约三分之一的兵力,他们回到了边境线的要塞严防死守,无论用任何办法都坚决不出来对阵。 罗斯帝国高明的建筑技巧使得这些要塞成为一个坚固的易守难攻的堡垒,而现在他们必须想办法打败自己,才能赶走这些盖尔特人。 这真是个难题。 趁着战斗的间隙,金毛跟随亚特将军回到莫尔斯城去见一个重要的神秘人物。 金毛在回到莫尔斯城之后,第一时间回的不是那所别墅,也不是去见兰斯总督,而是拐到了一个偏僻的小巷子里喝酒。 我跟在他身后,满头黑线的看着他与这所小酒馆的老板娘调笑。 怪不得要到这里来,这个老板娘——很漂亮,身材高大丰满,五官艳丽明媚,最重要的是,她有一种大方豪放的态度,也许在卫道士眼里显得轻浮,但却没有给人淫荡之感。 她绝对吻合金毛对女人的口味。 很明显,被老板娘吸引来的狂蜂浪蝶不止金毛,这个小酒馆座无虚席,老老少少的男人聚集在这里,大声谈笑,还有一些故意穿着平民的装束也掩不住那股贵族气派的人混在其中。 老板娘看到金毛,眼睛一亮,立刻迎了上来,这种热情的态度立刻引起了周围人的不满。 而对于金毛来说,这一切都是理所当然的。 他喝着老板娘送上来的自酿的玉米酒,顺便递一杯到我嘴边,温热的酒液顺着我的喉管一冲而下,顿时觉得像着了火一样。 这酒够味!我赞一声。 会喝酒的“狗”引起了周围人的一阵惊叹。 我也已经差不多习惯三不五时被周围人围观了。 老板娘很忙,只能在忙碌的间隙走过来与金毛说几句话,然后又被周围人的高声叫嚷喊了过去。 谈论的无非是最近怎么没来,还想喝点什么之类的正常话题。 金毛大有一醉方休的架势,高纯度的酒不要钱似地往嘴里灌,我现在很怀疑,他是被这个小酒馆的美酒吸引过来的,而不是妩媚的老板娘。 不然的话,为什么他的眼睛死盯着桌子上的酒,只有酒没了的时候,才会敲着桌子要人再送过来。 就在他将醉却还未醉的时候,兰斯派来找他的人寻来了。 那些人面露难色的看着死抱着酒瓶不放的金毛,最后还是被命令所迫,只能一边请求一边扶着金毛离开了小酒馆,就这样,金毛也没忘了把桌上那瓶酒拿在手中。 在离开酒馆不远处,金毛甩开那几个侍从,金色的短发根根竖起,好似燃烧的火焰,他一口气把酒瓶中的酒一饮而尽,把酒瓶往地上一扔,大声说,“走吧。” 然后带头走在前面,完全看不出刚才醉醺醺的样子。 那几个侍从被他的转变弄得摸不着头脑,只有我知道,金毛不希望别人发现他的身份,所以才会顺从地跟着他们出来。 他们紧跟在金毛身后往总督府走去。 在他们踏上总督府的台阶时,听到从不远处传来一阵疯狂的马拖着车厢压过路面发出的巨响。 是谁在莫尔斯城内纵马? 我们停下来注意着这个不速之客,如果没有猜错的话,这个声音应该与那个神秘的客人有关。 马车前后,被二十几个全副重甲的士兵包围,他们的胸甲不是青铜或铁那种暗沉的颜色,而是明晃晃的金黄色。 那辆马车由八匹纯白色的马拉着,白色的车身上镶嵌着各色的宝石,华贵而优雅,黄金制成的车灯擦得闪闪发亮。 整个队伍奢侈得让人难以想象。 这真是最好的打劫对象。 金毛吹了声口哨。 马车停了下来,那些士兵整齐划一的跳下马,他们从后面跟随的比较低调的马车上拿下一卷卷白色的印着百合花图案的地毯,从八架马车下一直铺到了台阶上,一直延伸到总督府内。 这个出场仪式真够让人震撼的,也很会摆谱,我在心里评价着。 兰斯已经快步走到我们身后,低声说,“是洛蒂亚公主的车驾。” 一个侍女从马车上探出头,甜甜一笑,她走下马车站在旁边,打开车门,举起自己的手。 一只美丽的好像百合花一样纤细修长的手轻轻搭在了侍女的手臂上。 从马车上出来的,是一个身穿类似欧洲中世纪宫廷盛装那种华丽感觉的裙子的女人,她头发看似随意实则经过精心打理的垂在肩头,戴着金百合花纹的皇冠。 她很美丽,还是个少女,正用冷静的浅咖色眼睛好奇的看着眼前的一切。 这就是传说中帝国皇帝的继承者,帝国皇帝没有儿子,只有三个女儿,她是帝国皇帝的长女,如果没有意外的话,她将与一个男人结合,两个人共同治理这个国度。 这是帝国皇帝的打算,他对这个长女甚为宠爱,罗斯帝国历史上并不是没有这种先例。 我在这一群跟随的士兵里面看到一个熟悉的影子,尤其是当他看着兰斯时那几乎喷出火花的炽热眼神,是圣洛克城的城内卫队首领利德尔·塞因茨伯里。 这个让印象深刻的人物,即使穿着那身明晃晃的黄金制成的盔甲也没忘记在上面挂上一些明亮的宝石,整个人如同一只华丽的孔雀,花枝招展。 兰斯低头用标准的贵族礼节迎接着洛蒂亚公主的大驾光临。 我藏在人堆里,耳尖的听到利德尔在经过兰斯时,低声说了一句,“我终于又见到你了,亲爱的兰斯。” 兰斯的脸一扭,当做没听到,跟在了洛蒂亚公主身后。 第56章 帝国双璧之老大 迎接洛蒂亚公主大驾光临的除了供其检阅的军容整齐、士气旺盛的军团士兵之外,还有盖尔特人与科考利亚人暗中联合,策划叛变的消息。 被金毛的狮心军团大伤元气的盖尔特人在边境线上虚晃一枪之后,窜入了科考利亚行省境内,与科考利亚人一拍即合。科考利亚人为主力的帝国第十八军团全员叛变,熊熊的战火从科考利亚行省一路燃烧,与圣洛克城里的混乱局势遥相呼应。 这个时候的圣洛克城正陷入一场全民参与的案件中。 这个案子可以用一句很简单的话来概括“有多少奴隶就有多少敌人”。 事情起因于某天早上,人们发现圣洛克城的治安长官在自己家中被人谋杀了。 这起案件之所以引起轰动的原因在于,首先,被谋杀者是一个知名人物,其次,谋杀他的不是他那些阴险毒辣的政敌,也不是被他上了却没给钱的妓女,而是治安长官家中的一个奴隶。 根据罗斯帝国的法律,杀人的那个奴隶必须偿命,而且将要为这件事买单的还不止他一个人。 连坐法规定,被奴隶杀害的主人家中的所有奴隶都被认定有罪,必须同时处死。 而这个治安长官非常富有,在圣洛克城郊外还有一片丰饶的农场,他拥有整整一千名奴隶,包括刚刚出生的婴儿在内。 过于庞大的被牵连人群,引起了圣洛克城的激烈辩论,是否应该仅仅为了一个人的犯罪行径而处死一千个人呢? 支持者的逻辑在于一个奴隶难道真的能够在不露出一点马脚的情况下杀死自己的主人吗?难道没有任何一个奴隶曾经发现过他的这种企图吗?他是怎么穿过重重地人群走到主人的卧室中刺杀他的?奴隶们之间都有自己特有的圈子和联系暗号,支持者认为刺杀主人的那个奴隶必然得到过其他奴隶的帮助,应该严厉镇压这种潜在的反抗倾向。 “只有让他们知道痛,才能让他们听话。”支持者如是说。 而反对者则认为这种法律过于严酷,而他们更担心的是,这种做法会激起奴隶的恐惧和怨恨。 这件事的影响逐渐波及到整个帝国境内,所有的奴隶都在关注这件事的进展,而最后的发展也没有让他们失望,包括刚出生的婴儿在内的这一千个奴隶在三个月之后被赶赴了刑场,他们被集体坑杀在被刺杀的治安长官的那个农场里。 主犯的尸体被挂在圣洛克城门外示众。 我很怀疑,洛蒂亚公主之所以在这个敏感的时刻离开圣洛克城,就是要躲避这件事对她的影响。 不管怎么说,帝国皇帝的金百合印章盖在了那张文书上,一切都成定局,帝国风雨飘摇的时代来临了。 虽然就我看来,自从我来到人类的社会,这个帝国就从来没有安宁过。 用忧心冲冲地阿尔特老头——他是洛蒂亚公主的老师之一,此次随同她一起来到莫尔行省——的观点来看,这是因为过多观看残忍的斗兽场“竞技”,使得罗斯人变得更贪婪,更爱挑衅,更着迷于享乐,更残酷而失去人生来具有的善意和人性。 我对这些观点都不予置评,一个帝国或政权的衰落绝不仅仅是单一的原因,有的时候,它就是有个寿命的期限,就好像人类的生老病死一样自然而平淡。 “旧时代的车轮在旋转,同一根轮辐还会转回来的。过去所发生的一切,将来还是要发生的。” 我对这件事唯一满意的一点在于大概很快就可以看到老大了。 看上去天真可爱的洛蒂亚公主被金毛那张阳光野性的脸迷住了,见惯了涂脂抹粉,矫揉造作的贵族,天然具有侵略性的金毛引起了洛蒂亚公主极大地兴趣,她就差每天围着他转了。 而这一点,让金毛暴躁不已,他向来对于雌性缺乏必要的容忍和退让,完全不具备绅士精神这种可贵的品质,在他看来,合得来则大家可以好好做个爱增进一下了解,合不来,则我走我的阳关道你过你的独木桥。 母狮们都有强烈的自尊,她们自由而独立。这让金毛对待人类女性也用同样的态度,所以即使被金毛迷住的女性,在接下来的相处过程中,估计也很难接受他的直接和粗鲁。 金毛曾经在我面前暴躁地说,他宁可去和二十只鬣狗混战,也不愿意面对一个娇滴滴,用纤细白皙的手拿着柄精致的象牙扇装模作样的贵族少女。 从圣洛克城返回的伊格内修斯在看到金毛对洛蒂亚公主的不假辞色的时候,他把金毛唤入室内之后,与他在争论着什么这房间隔音效果不错,他们的声音也刻意压低,让我听不大分明。 不一会儿,金毛满脸怒意的冲了出来,在甩上门的时候,说了一句,“我会用自己的办法兑现我的承诺,不要试图控制我!” 看到我抬起头看着他,他脸色缓和了下来,半蹲在我面前,脸蹭着我的脖子,低声说:“要是没变成人就好了,真麻烦。” 他抬起头与我对视,我从他眼中看到了从未见过的复杂,“等有些事结束之后,回草原吧。”他抚摸着我的皮毛说。 伊格内修斯站在门边,依旧穿着那身黑色的斗篷,双手拢在袖中,帽子微微掀起,露出干枯而苍老的脸,他的眼睛有些浑浊而无力。 我从他身上感到了一种深切的急迫感,他想抓住生命最后的那点时光去完成一件向往已久的夙愿。 从他枯瘦的身体中散发出来浓重的沧桑和疲惫感,那不仅仅是他的愿望,也是背负在他身上的无数代、无数人的。 在得到命令前往科考利亚行省支援老大他们时,金毛立刻前往营地整装待发,准备出发,而洛蒂亚公主也带着自己的侍从,跟随在后。这就意味着,集团军的名义上的总指挥从亚特老将军转到了洛蒂亚公主头上,虽然实际上洛蒂亚公主根本不插手任何军团事务。 我们的行军路线并不是秘密,在进入科考利亚行省的时候,就遭到了伏击。 同样用罗斯帝国的方法训练出来的军队,带着愤怒和仇恨的科考利亚人以及被收编的奴隶,在震天的怒吼声中从路边的茂密的树林中冲出来,让我们措手不及。 亚特老将军迅速做出反应,以洛蒂亚公主的车队为中心展开了重重防御,而金毛则率领着他那半个军团在敌人的攻击中往前推进,试图突围出去。 密集的标枪雨在头顶上乱飞,面对面短兵相接,锋利的剑从刁钻的角度砍入对手的身上,血肉横飞。 那个看起来娇柔天真的洛蒂亚公主跳下马车,手中拿着一把寒光闪闪的短剑,“刺啦”一声割裂了自己碍手碍脚的长裙之后,她笑起来,满意地说:“这样轻松多了。” 确实是这样,放弃行动不便的马车之后,整个军团的行动速度加快了少许。 但是形势依然不容乐观,这次的伏击看起来是蓄谋已久。 科考利亚人煞费苦心,用许多虚假的调兵遣将投放了很多烟雾弹,让在科考利亚行省境内作战的集团军失去了准确的判断,以为他们的主力还在于他们的对峙中,而实际上,他们悄悄把主力埋伏在了边境线上,等着伏击过来支援的军团。 面对明显优势于自己的强悍兵力,亚特毫无办法,他只能命令战斗力最强的狮心军团护卫着洛蒂亚公主全力突围,剩下的军团则拖住敌人,吸引他们的注意力。 我跟在金毛身边,白色的皮毛已经被血浸透了,刚刚被对面的士兵砍了一剑,不过他也没什么好下场,几乎是在同时被我咬住咽喉,死在了战场上。 说实话,不管是身为狼,还是作为人,我已经厌恶这种对我来说毫无意义的厮杀了。 我完全可以趁乱离开战场,但却无法抛下金毛独自在这个修罗场上战斗,所以只能继续麻木的攻击眼前的敌人。 不是你死,就是我亡,没有第三条路可以走。 失血过多让我状态有些不好,动作逐渐变得不太灵活,几次险险的避过致命的攻击。 金毛一边挥动着手中的短剑,一边焦虑的注意着我的动静,我知道如果我们真的很难从战场安全撤离的话,他会毫不犹豫的抛下被保护的洛蒂亚公主,直接带着我和自己的军团士兵突围出去。 就在这艰难的时刻,我听到后方传来一阵骚动。 一个熟悉的声音传来,“塞莱斯,欧罗斯!” 金毛笑了起来,沾着血的头发在阳光下像黄金拉成的细丝,他把短剑从对面的士兵身上拔出来,高声回答,“嗨,我们在这里。” 不远处的老大,正慢慢的突破人群壁垒向我们这里靠近。 终于,他来到了我们身边。 两个月没见,老大没有什么变化,不,也许更加沉静。 他明明在与人对砍,却没有带丝毫的凶暴之气,反而带着一丝也许非常致命的优雅,银灰色长发滑过肩头,在解决完周围的那几个敌人之后,他跑到我面前,单膝点地,毫不顾忌我身上的被鲜血浸透的湿漉漉的皮毛,一把抱住我。 我以为与我两个多月没有见面的老大会有些淡忘我们之间曾经深厚的情谊。 在草原上,到了成年,我们必然会面临分离和冷淡,幼崽时期的相互依靠,打闹玩耍,亲昵舔舐,终究会成为过去,也许连记忆都会消失,只会凭着本能在以后可能的重逢中认出彼此亲近的血缘。 其实,我一直在等待着这个时刻的到来,就好像我很清楚,如果不是出了意外,在我们成年之后,母狼会毫不犹豫的把我们赶走一样。 但是老大也许是因为变成了人类,所以这种身为狼的本能行为消失了。 他搂紧我的双臂,深沉的叹息,都告诉我,他在分别的时候,强烈的思念着我。 老大抬起头,深棕色的眼睛透着温柔的喜悦,他担心的看着我还在流血的伤口,大脑一热,已经遵循狼的本能低下头舔了上去。 在众目睽睽之下。 我无语的看着这一幕,不知道老大的头脑中,狼的本能和逐渐养成人类的习惯,到底哪一方占了上风。 我安抚的舔了舔他的脸。 好吧,我也很想念你。 不过,现在,让我们先忽略这个问题,科考利亚人锋利的短剑已经朝我们砍来。 第57章 帝国双璧之重回圣洛克 老大的突然出现打乱了科考利亚人的部署,他们阵脚大乱,局势开始逆转。 老大和金毛的军团士气大振,开始了反攻。 胜利如期而至,科考利亚的军队如同潮水一样退却,留下满地狼藉的尸体。 在激烈的战斗过后,金毛搭着老大的肩膀,正和他说着什么,而老大则微微皱着眉头仔细地在听。最后,他轻轻摇头,好像对金毛的话不以为然或不太赞同。 我趴在一块比较干净的草地上,舔着自己身上的血迹和伤口。 草叶在混着血腥味儿的轻风中摇曳,阳光洒在我的身上,非常温暖。 伤口已经被我清理干净,看着那个狰狞的伤口,大概会在我身上留下一道永久的伤疤,我的毛啊,我哀叹一声。 老大走了过来,手中拿着不知道从哪儿找来的药草,放在口中嚼碎之后涂在了我的伤口上,而金毛则在旁边看着他。 他们坐在我旁边的草地上,看着周围的士兵忙来忙去,收拾战场,时不时有副官跑过来询问他们一些事情,然后他们会下一些简短的命令。 他们自然而然的态度,不假思索的指令,那种一切皆在掌握中的自信,让我意识到,他们开始融入自身的角色——不管这个角色最开始是一种本色表演还是故意装扮而成。 不远处,穿着半截裙子,露出白皙的大腿却坦然自若的洛蒂亚公主正在亚特的陪同下往这边走来。 老大站起来,敬了个礼,躬身说:“愿赛尔特神与您同在,让殿下受惊了。” 洛蒂亚公主行了半个屈膝礼,优雅地说:“愿赛尔特神与你同在,我得感谢你及时的来到才让我。”她冷咖色的眼睛看着周围的士兵,接着说:“以及我们,平安无事。” 这种礼仪性的对话还在继续,我听得有些昏昏欲睡,而金毛早就已经不耐,不过在洛蒂亚公主尽兴之前,他必须得在旁边陪着,满脸恭敬的亚特正死死地盯着他,就怕他又做出什么惊人的举动。 亚特在这种战争中手被砍伤了,医务兵用干净的白布把他的手吊在胸前,鲜血从白布中渗出,他古铜色的脸一片苍白。 洛蒂亚公主正一脸严肃的询问着最近的战况以及科考利亚行省的形势。 帝国的官员们总是能把一些情况给隐瞒住,直到情况无可再坏的时候,才会乱纷纷的互相推卸责任,从很早开始,皇帝要是想知道点什么实情,那就必须用亲信的手下去下面走走看看。 不管怎么说,到了晚上我听到了一些好消息,洛蒂亚公主因为这次的大胜,给老大和金毛弄了个贵族的爵位,还赏赐了一块很大的土地,他们现在是西斯廷伯爵和奥尔特伯爵了。 而在我看来,最重要的是他们将分别担任因为作战不利而被撤换掉指挥官的第七和第二十军团的指挥官,而他们目前手中的半个军团作为那两个军团的补充和后备,继续由他们亲自指挥。 亚特因为受伤的关系,被调回圣洛克城休养,集团指挥官的重任交给了金毛。 在一夕之间,老大和金毛手中握有了四个军团的兵力。 我记得中国有句名言叫”枪杆子里出政权“,而罗斯帝国也有一句与之呼应的谚语,“要想获得最高权力就必须习惯在刀尖跳舞”。 我们停留在了附近的一个小镇上。 小镇的行政官主动把自己宽大的别墅让出来给洛蒂亚公主下榻,而金毛和老大则留在城外的军营中。 一连串的繁杂的交接和清点工作让金毛和老大忙得脚不沾地的到处跑,亚特老将军躺在帐篷里,脸红脖子粗的扯着喉咙与金毛吵架,两个人差点就拔刀相向了,不过就我看来,这也许算是男人的友谊? 一直到午夜的时候,终于稍微轻松了点。 老大熟悉的脚步声在帐篷外想起,他端着一盆热水走了进来。 我走到他身边,蹭了蹭他的脚,罗斯帝国的军装实在太省布料,这种并不算暖和的天气,居然脚上也是光溜溜的。 他一只手端着盆子,俯下身,摸了摸我的头。 原本我以为这盆水是他用来洗脸的,没想到,他拧干布巾,冲我招招手,轻声说:“塞莱斯,过来。” 我跑过去,他用热毛巾擦拭着我脏脏的皮毛,用手指梳理着那些凌乱纠结的部分,一点点的理顺,把皮毛上残留的鲜血、灰尘、粘土、草屑等等一些想都想不到的东西全部擦干净。 整盆水变成了黑红色。 他召唤侍从进来,又换了几次水。 最后一次的时候擦完,水终于清了。 我一动不动的让他忙着,偶尔的时候,顺着他的动作挪动一下身体就算是帮忙了。 热水挺舒服的,当然,他温柔的手指更舒服。 第二天,我跟着他们去小镇见洛蒂亚公主。 小镇上家家关门闭户。 这个小镇并不是罗斯帝国建的那成百上千个同样风格的城市,而是保持了原汁原味的科考利亚粗野而实在的建筑风格,在经过的时候,你可以看到有人在微微打开的窗口,门口躲躲闪闪的看着军队经过。 大部分人露出惊慌的神色,而有些则用刻骨仇恨的目光盯着路过的行人。 这真不是个好现象。 铺张浪费的政府,贪婪无耻的官员,日益苛刻的捐税,帝国对于行省的剥削从不曾掩饰,也许以前还能靠强大的武力威吓住这些不乐意的民众的反抗,而现在,他们不再隐藏自己的愤怒。 洛蒂亚公主用一句很简单的话对老大和金毛下了个命令, “我希望下次见到你们的时候,是在阿吉斯,愿赛尔特神与罗斯同在。” ——阿吉斯是科考利亚行省的首府。 为时长达一年的镇压行动开始了。 老大和金毛率领军队转战在科考利亚以及周边的几个行省。 盖尔特人与科考利亚人的联合,使得叛军的战斗力与普通的奴隶暴动完全不同。 战争进行的异常艰难,而金毛和老大得到了洛蒂亚公主的全权支持,在半年之后,一次打败让对此负有无可推卸的责任的集团军总指挥被一道命令革职,回到了圣洛克城,留下的空缺交给了在这场漫长的战争中绽放异彩的金毛。 这些都是我听兰斯和伊格内修斯聊天中知道的。 在那次受伤之后,老大和金毛用不容置疑的强硬态度把我送回了莫尔斯城,我当然没有同意这种临阵脱逃把他们留在如此危险的地方的事情,但是卑鄙的老大利用我对他毫无防备的心理,用一块加了强效迷药的肉顺利的达成了自己的心愿。 当我醒过来的时候,已经离莫尔斯城不远了。 一切已成定局。 所以我现在每天都在院子里无聊的发呆,偶尔出城去捕猎。 夏天来临,庭院中开满了雏菊、紫苑还有些不认识的花草。 按照老大和金毛的意思,园艺师们并没有刻意的栽种一些奇花异草,而是移植了大量荒野和森林的野花野草,树林也任由它们生长着,唯一要注意的就是不要让它们喧宾夺主,把道路以及建筑给掩盖或损坏了。 这里是熊崽的乐土,它现在整个处于放养状态,等它饿了的时候,自然会从这些茂密的花草树木中走出来,不过它通常并不太爱去那些地方,因为小火不喜欢。 我看着小火逗弄着熊崽,衔着一串葡萄飞在熊崽头顶,而小熊崽则跟着它的飞行轨迹打转,过了一会儿之后,大概是转得实在太晕了,“啪嗒”一声摔在了草地上。 小火从空中落在小熊崽身上,可怜的小熊崽,即使看到近在眼前的葡萄,也没力气伸出手拿了。 看到这一幕,我乐得在旁边打滚。 小火傲然的站在我身上,把葡萄扔在地上。 我用爪子扒拉了一下,不太感兴趣的咬了一颗,直接吞进了肚子里。 我不知道小火对目前的生活是不是满意,它偶尔的时候会飞到无人之处默默地度过半天,任凭小熊崽去呼唤的叫声和胡乱的找寻,每当那个时候,我都会房顶找到它,它站在那个神像头顶,看着远方,翅膀微动,在一瞬间,你会有它可能会一飞冲天的冲动,但是到最后,它总会默默平静下来,飞进阁楼里,展开尾羽,在房间中不知疲倦的飞来飞去,直到精疲力尽,它会停在窗台上,冲着我发出清脆的叫声,好像在与我诉说着什么。 它是一只飞行能力不强的火鸟,它没有远渡重洋的能力,如果没有人帮助,它也许注定要在遥远的异乡凋零而死。 熊崽已经半岁多了,长胖了许多,也许再过一阵子,就不能让它这么在院子里自由走动了,这会引起仆从们的恐慌。 我等待着老大和金毛的归来。 从春到夏,从夏到冬,第二个发情季节都快来临了,他们还没有回来! 这天,我跑到莫尔斯城外的一片树林中,逮了两只獾回来,在快要到别墅门口的时候,我闻到了熟悉的气息。 我扔掉衔在口中的猎物,往里面冲去。 不远处那两个熟悉的身影正等候在门口,看到我的时候,他们快步往这边迎了过来。 金毛高声大笑,短短的金色头发长了许多,看上去比以前更野性,“我们回来了,塞莱斯。” 老大深棕色的眼睛蒙上了一层雾气,他单膝点地,抱着我,脸埋在脖子上的皮毛里,低声说:“我来接你了。” 他们终于得到了最后的胜利。 叛军被剿杀,暴动被镇压,整个帝国又一次迎来了宁静。 正如洛蒂亚公主所说,他们在科考利亚行省首府阿吉斯迎接了她的巡视。 “帝国双壁”的名声传遍了罗斯的每一个角落,所有人都知道,罗斯帝国出现了两个不得了的人物,他们的故事被吟游诗人传唱,引为传奇,成为各种各样的离奇古怪又不可思议事件的主角。 圣洛克城在等待着他们的凯旋。 第58章 酒神的乐园 一路风平浪静。 我趴地毯上,老大头枕在我身上,正在假寐。 将近十个月没有见面,我和他的关系似乎有变化,又似乎什么都没变。 就一头狼而言,我对这种感觉有些不知所措。在我们的生命中,十个月已经是一段非常漫长的时间,足以经历无数的生死考验,新出生的小狼崽都已经快要长大成人,而草原也已经轮回了一季。 而对于人类而言,十个月意味着什么呢? 那不过是幼年时一个短暂的瞬间,青年时一段狂放的日子。 但即使是这样,十个月的距离也足以影响些什么吧。 老大动了动,好像要醒过来的样子,结果只是翻了个边,继续睡,我有些无语的看着他被银灰色的头发遮住的半张俊雅温和的脸。 一切都很安静,除了车轮倾轧路面的声音,马蹄声,士兵盔甲、兵器、盾牌碰撞声,偶尔的说话声。 突然老大含含糊糊得说了一句什么。 我没听太清楚,挣扎了一下。 他终于抬起头,半坐起来,抚摸着我的皮毛,重复了那句话,“很快就可以了,塞莱斯,很快你就可以和我们一样。等我们回到圣洛克。” 和你们一样? 我听着这句不可思议的话,难道是说我也能和他们一样变成人形吗?伊格内修斯不是在测试的时候,发现我不具有那种体质吗? 我的疑问没有传递给老大。 他深棕色的眼睛温柔的看着我,眼里是没有掩饰的喜悦和期待。 说完这句话之后,他调整了一下姿势,又继续躺下了。 金毛跳上车,走了进来,踢了踢老大的腿,对他霸占我的行为表示不满,老大睁开眼看了他一下。 “嗨,灰狼,告诉你一个不好的消息。”金毛挥了挥手中拿着的东西。 老大懒洋洋的看了他一眼。 “我们得当个展览品,在圣洛克城游街了。”他把信递给老大。 我趁着他们不注意瞄了一眼,原来是帝国皇帝的信函,里面命令他们在进入圣洛克城的时候听从礼仪官的安排,进行一场凯旋的游行。 老大看完信之后,把它随手扔在旁边。 “哎,灰狼,有时候我真怀疑你变成人的时候,喉咙被卡住了。”金毛把双手放在脑后,躺在我旁边,慢悠悠地说。 老大的个性是比较沉默,不喜欢说话,但那也是相比较交游广阔,如鱼得水的金毛而言。 “这样也好。”老大终于做出了回应。 金毛点点头,“对我们的计划确实没什么坏处。” 他们又开始了一些闲聊,大部分都是金毛在说,而老大偶尔发表点意见。 而我呢,则张开嘴打了个哈欠,开始睡觉。 在冬季即将结束时,我们踏上了回程,当我们到达圣洛克城的时候已经是三月份。 胜利的军队受到了圣洛克人的夹道迎接。 我从来没有亲眼见到过像这样热烈的气氛以及疯狂的人群。 罗斯帝国的人喜欢和崇拜英雄式的人物,他们毫不吝惜的把赞美和颂扬这些英雄的诗歌不停地传唱。 对于荣耀、财富、奴隶以及各种随着战争而来的奖品的渴望驱使着罗斯人把一个小小的村落式的小城邦变成了一个庞大的帝国。 帝国的历史上有无数曾经光辉灿烂的人物,他们开疆扩土,带来了无尽的财富和奴隶。 老大和金毛带领着部分士兵沿着古老的凯旋路线前进,宽敞整齐的大道旁挤满了欢呼的人群,维持秩序的城内卫队士兵组成了一道人墙。 他们穿过大竞技场,之后又继续穿过罗斯广场,圣洛克城的人们把鲜花、橄榄枝条、绸缎以及其他表示敬意的东西扔到凯旋的队伍身上。 两边的窗口中,一个个美丽的少女把象征着爱意和仰慕的花环投给那些英俊阳刚的将士。 士兵们随便伸手就能抓到一个在头顶上像雨水一样落下的花环,以至于到最后,每一个人头上、脖子上都挂上了好几个。 金毛黑着一张脸走在最前面,他刚刚被一个花环砸在了脸上,周围人发出一阵善意的哄笑,而二楼窗台上发出一声尖叫,“啪”的一声,窗户被关上了。 他僵着脸,随手把花环丢给旁边的副官,可怜的副官已经快成为一个移动的花树。 老大表情比较自然,时不时还向着周围欢呼的人群示意。 这种凯旋的游行仪式原本被老大和金毛拒绝了,但是帝国皇帝觉得圣洛克城以及整个罗斯帝国需要一场盛宴,所以命令他们必须遵照礼仪官的安排。 老大和金毛讨厌这座城市。 圣洛克城从来没有给我们留下过任何好印象。 不管是身为野兽时候被驱赶着在斗兽场上进行你死我活的争斗,还是变成人之后在圣洛克城中看到的日常懒散而奢靡的贵族生活,都是如此。 这段折磨人的噪杂的行程终于快要结束了。 因为罗斯帝国的皇帝奥尔雷特一世将在不远处接见凯旋者,所以围观的群众被隔离在了一个比较远的距离。 在民众眼中,奥尔雷特一世是个欢乐的胖子。 他热衷于各种娱乐活动,尤其喜欢夸张的庆典,在这一点上,他是一个完全的圣洛克人。在他统治的将近二十年时间里,几乎把所有的时间都花在了舞台、宴会、斗兽场以及竞技场的乐事上,可想而知,他的政务处理是多么的糟糕。 罗斯的贵族非常厌恶奥尔雷特一世,但是圣洛克城的贫民却同情他,因为他不但带给了他们那么多欢乐,而且免费给他们提供果腹的面包和劣质葡萄酒。 圣洛克城的人喜欢让自己过得快活,对于让自己不快活的人和事通常都缺乏必要的宽容。 就比如现在跟在他身后的那一大群衣饰华贵的贵族,有一部分的脸上就很是不以为然。 有一个看起来有些脸熟的人身边聚集了一群人,与旁边那一小群人之间泾渭分明,还有一些人则两边都不靠近。 奥尔雷特一世胖乎乎的身体居高临下的坐在一个装饰着金百合花的椅子上,而那个椅子连同托着它的平台被一头大象驮在背上。 第一眼看到这头大象的时候,我就有一种熟悉感,它甩了甩鼻子,我闻到了熟悉的气息,立刻把它认了出来。 其实我没有想到,与大个子的再会是在这种场合。 我一直以为它肯定留在了草原上,穿行于草丛与稀树之间,随着季节的变化,在广阔的草原上不停地迁徙。 而现在,它巨大的头上戴着一个缀满了各色宝石,掺入金线织成的锦缎织成的华贵的视频,宽阔的背上不见了小金毛,而坐着一个看起来很滑稽的人类。 很明显,大个子也认出了我,它有些激动地把鼻子甩来甩去,却没有进一步的动作,只是用温和的眼睛亲切地看着我。 它旁边的几个象奴紧张的看着它的一举一动,有一个伸出手轻轻地摸了摸它的鼻子,塞给它一个苹果。 看来他们很怕老大暴走。 其实大象是一种脾气很温和的动物,所以才会被他们这样驯养,而我以为,要把野生的大象驯养起来,绝对花费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 我没有理会那正装模作样的与老大和金毛交谈的奥尔雷特一世。 老大和金毛有些不自在的看了一眼大个子,如果我没有看错,他们应该也已经认出了这个老朋友,而且对于在这种情况下的见面感到有些愤怒。 我注意到奥尔雷特一世感兴趣的看了看我,用手指着我,与老大和金毛说了什么。 他对老大和金毛的回答并不满意,只是不以为然的摇摇头,然后宣布,凯旋狂欢正式开始。 接下来连续两天的狂欢,不仅仅是为了庆祝老大和金毛的凯旋,也是为了庆祝酒神节。 在大广场的高台上,奥尔雷特一世装扮成酒神巴尔罗斯,戴着挂有葡萄枝条编成的皇冠,葡萄的卷须垂下来与他戴着的金色假发混在一起,他端起一杯葡萄酒,在众人面前一饮而尽,然后高高举起杯子,围观的群众一阵热烈的欢呼,等待已久的狂欢和放纵的酒神节开始了! 老大和金毛是如今炙手可热的新贵,据说还得到了洛蒂亚公主的青眼有加,罗斯帝国的权贵们都在看着他们俩,心里在打什么主意就不清楚了。 他们接到了许多的宴会邀请。 就连帝国第一大臣以及他的死对头财政大臣莫里斯·阿尔特都向老大和金毛抛出了橄榄枝。 老大和金毛谁也不拒绝,挨个参加,当然,也完全不表态。 沾他们的光,我也成为了一个知名人物,所有的圣洛克人都知道了凯旋归来的将军身边有一只形影不离的白狼,而且还在以前的谣言基础上继续添油加醋,比如金毛曾经说过我和他喝同一个母亲的奶水长大的,现在变成了,金毛是被我的奶水喂大的,所以我们现在才这么亲密! 我的天,难道他们眼睛瞎了吗?我是一头公狼! 第三天,他们被奥尔雷特一世邀请参加了一个晚宴,而且是在奥尔雷特一世当皇子时候就建成,之后一直扩大规模,添加内容,所有圣洛克人都希望一游的丁芬鲁花园——它被人称为“酒神的乐园”。 我也跟着去了。 这是一个足以让人瞠目结舌的花园,奥尔雷特一世不愧是享乐的行家,他发挥了自己丰富的想象力,在花园中分成了各种各样的袖珍场景,有草原,有高山,有森林,你可以这里看到春夏秋冬的变迁,也可以看到帝国各地的奇花异草、珍禽异兽。 而奥尔雷特一世就站在那儿,肥硕的身体裹在一身紫色长袍中,黄金的绶带穿过胸前,他张开双臂欢迎自己邀请来的客人。 客人们聚集在一栋别墅里,特意选出来的外貌出色的奴隶侍候在左右,随时听候吩咐,不管是客人提出什么要求他们都必须满足。 奥尔雷特一世不但是个社会活动家,同时也是个美食家——这从他肥胖的身体就可以看出来,他提供的食物千奇八怪,比如具有蛮族风味的用火烈鸟舌做成的主菜等等。 我把老大和金毛丢在那个奢侈华丽的大厅中享受着美食,还有勾心斗角,而自己开始在这个宽广的花园中乱逛。 这里面真的是什么动物都有,我甚至看到了一头老虎,在发现它之后,我立刻停下来,进入了战斗状态,结果它尾巴一甩,连看都没看我一眼,转头就钻入了旁边的树林里。 我呆了片刻。 这大概是养久了,食物充足,已经没有猎食的必要,以至于失去了攻击性吧? 这个疑问存在了我心中。 突然,我眼前一亮,在一片树林旁边,居然出现了我眼熟的景色。 这难道是稀树草原的模拟版吗? 我震惊的看着眼前这片望不到头的草地,还有灌木林,以及在这上面悠闲踱步的角马、长颈鹿、羚羊,甚至还看到一只跳兔鬼头鬼脑地从草地上露出头,在看到我之后,受惊的缩了回去。 看到这些动物的时候,我不但感到非常亲切,更油然而生一种捕猎的冲动。 不过,我还是决定放过它们,遇到几个家乡的动物不容易。 我慢慢地在草地上走着,脚掌陷入草丛的感觉让我有些高兴。 我听到了河水的声音。 循着声音走过去,一条清澈的河流出现在我面前,还有在河对岸的树下睡觉的长着金棕色鬃毛的雄狮。 它听到了我的脚步声,懒洋洋地睁开眼,眼睛是熟悉的金色,不过它的眼睛更近似它的鬃毛颜色。 我想我知道它是谁。 而我也确信,金毛最好永远也不要看到它。 第59章 生或死 它站起来,抬起头嗅闻着闯入者的味道,有些迟疑地看着我。 我不知道它是否能够认出我,我们分别的时候,它还在母狮的怀中喝奶,而现在,它已经长成一头看起来非常雄壮的成年狮子,与金毛的体型不相上下——它像它的父亲。 当初的小狮子,爱撒娇也爱乱闯,总是做出一些让母狮担心不已的事情,比如小小年纪就敢去挑衅野狗,最后只能跳到树上等待着母狮营救。 它曾经与我非常亲密,被它父亲当成接近我的工具,叼来放在我面前。它喜欢在我身上爬来爬去。 我一动不动地看着它,雄狮的领域感通常都非常强,我不知道它会不会冲过来攻击我。 它走了几步,发出一声警告似地大吼,转身离开了这里,走入了旁边的灌木林中。 这一刻,我无比痛恨自己过于敏锐的视力。 我清清楚楚的看到,它尖锐的牙齿被挫平,锋利的爪子被拔掉。 那些人类为了能够安全的圈养它,卸除了它赖以生存的武器。 这是何等的悲哀。 可我不能责怪它在这种屈辱下不知反抗,它被抓住的时候还那么小,就好像被扔在狼群中的人类婴儿,最后会成为半人半狼的“狼孩”。 我希望小金毛能忘掉我这个误入者,不要想起幼崽时的那些记忆,这样,它会生活得更快乐一点。 我对这个“酒神的乐园”已经没有一丝兴趣。 我回过头,往来路跑去。 当我回到别墅的时候,宴会正到高潮。 宾客们躺在黄金象牙装饰的长榻或长椅上,靠着缀着流苏的软枕,被跪在两边的奴隶伺候着进食,他们唯一在做的事情就是动动嘴,高谈阔论。 奥尔雷特一世拍拍手,整个热闹的大厅立刻安静了下来,“我的朋友们,让我们来点刺激的东西佐餐吧。” 周围的宾客大声附和他的提议。 皇帝的提议谁不会同意呢? 奥尔雷特一世低声吩咐了旁边的侍从一句,那个侍从领命而去。 不一会儿,在大厅中央的喷水池边,那个小台子被一个紫红色的帷幕掩住,你可以听到后面有人在跑动,还有兽吼声。 他们在做着表演的准备。 宾客们好奇的等待着答案的揭晓。 这种吊人胃口的行为总是能起到效果,有些宾客甚至放过了手中搂着的美丽女奴,而专心的看着那个台子。 我心神不宁的趴在老大和金毛身边。 低低的呜咽着,咬了咬老大的小腿肚,他惊讶地看着我,伸出手摸了摸我的头,大概是以为我感到了同样无聊和焦躁。 金毛则在旁边一杯接一杯的喝着葡萄酒,一边喝一边咕哝,“我还是比较喜欢罗黛的玉米酒。” 罗黛就是莫尔斯城那个漂亮的小酒馆老板娘。 那边传来一声惊呼。 帘幕被慢慢拉开,看来表演让人很满意。 当看到小台子上那三个生物的时候,我蹭地一声站起来,瞠目结舌,立刻神经质地转过头,看着拿着酒杯的金毛。 他轻轻摇晃着酒杯的动作,在看到台上的表演的时候,立刻凝滞。 在台上,小金毛正在两个衣着暴露,装扮成角斗士的性感女奴挑逗,或挑衅的动作下做着扑腾的动作。 从他们配合的熟练度看,这肯定不是第一次的表演。 小金毛敷衍着回应女角斗士们的动作,那与其说是模拟角斗表演,不如说是一场为了满足某些人下流兴味的猎奇向情色秀。 “啪”金毛手中的金杯被摔在了地上,骨碌骨碌的滚到了小台边。 这引起了小金毛的注意,它转过头,把注意力从旁边的驯兽师和女角斗士转移到了金毛身上。 一人一兽,金色的眼睛对上金棕色的眼睛,隔空相望。 金毛的眼睛好像要滴出血来,一根根坚硬的金色发茬竖立,他浑身充满着狂暴的气息。 我从来没有见过金毛这个样子。 那是极度的愤怒。 小金毛在他的目光盯视下,开始瑟瑟发抖,它不明白为什么这个感觉上有些熟悉的人类能够发出这么让它害怕的气息,但是这种气息勾起了它已经快要忘记的回忆。 ——它出生的那片草原,它曾经是未来的草原之王,骄傲而不可一世。 旁边的驯兽师因为它突然停止表演而着急起来,如果表演失败,那么他们肯定也会受到严惩,甚至在喜怒无常的奥尔雷特一世的迁怒下丢掉性命。 他们挥动皮鞭。 皮鞭与空气摩擦,发出“噼啪”的响声。 这个响声惊醒了小金毛,它抬起头,看着那两个驯兽师。 不知为什么,这种平静的眼神突然让那两个已经熟悉它的驯兽师害怕起来,已经快要挥下的皮鞭尴尬地举在半空中,驯兽师的经验告诉他们,就在刚刚那一小段时间,发生了什么异变,让一向温顺的狮子变得不受控制。 他们进退两难。 面对一只拔掉了利牙的狮子,与一位举起屠刀的皇帝,他们很快就做出了决定。 小金毛看着金毛,仰头一声震天的吼叫,连天花板都被它撼动。 它跳下表演台,疯狂地冲向坐在最中央的奥尔雷特一世。 眼看着气势汹汹,目光凶狠的小金毛扑了过来,奥尔雷特一世只会发出疯狂的尖叫,他肥硕的身体连躲避的本能反应都做不到。 周围的人纷纷躲闪,大声喊着“快救皇帝”,“侍卫,侍卫,在哪里?”,周围一片噪杂。 四周守卫的士兵拿着武器冲入大厅,赶来护驾。 我悲哀的看着小金毛自寻死路的行为,为骄傲和尊严而战。 一道身影敏捷的闪过几个挡路的宾客,手里拿着一把锋利的短剑,狠狠地扑向突然发狂的雄狮。 是金毛。 奥尔雷特一世瑟缩地躲在一个奴隶身后。 我看到金毛拦在了小金毛的面前。 他高高举起手中的剑。 用毫不犹豫的动作刺向小金毛的脊椎。 小金毛轰的一声倒在了地上,它侧着头,鲜红的血汩汩而流。 我看到金毛握着剑柄的手被血浸透,微微发抖。 他伸出手,摸了摸小金毛长长的鬃毛。 小金毛金棕色的眼睛安静地看着他,伸出舌头,舔了舔他的手,头一歪。 它死了。 我好像又听到了那首属于草原的诗: 旷野发出深沉的呼唤 她的子民 竖起耳朵倾听 嗅着风中传来的危险而自由的气息 那是战斗的檄文 雄狮在怒吼 鬣狗发出“咿咿咿”的笑声 黄昏来临 幼崽们追逐嬉戏 这里不是天堂 流淌在血脉中的野性在诉说 这里是我们的故乡 这是老大在圣洛克城学习时的习作,不知为什么,明明是如此粗糙而幼稚的诗歌,我却记得如此深刻。 奥尔雷特一世看到已经没有危险,气息败坏地跳出来,怒骂着那些驯兽师和护驾不力的侍卫。 他让人把小金毛的尸体赶紧弄出去。 我悄悄地尾随在他们身后,看到他们把小金毛抬到后院里,“大个子”巨大的身体就站在不远处,它闻到了血腥味,焦躁的甩着鼻子。 它看到了那一行人。 巨大的震动传来,那些人看着气势汹汹的大象,有些怕这些平时温顺的动物也像这只狮子一样发狂,赶紧扔下手中的小金毛,一哄而散。 “大个子”用鼻子碰了碰我,发出一声高亢的象鸣,“喔——” 他卷起小金毛的尸体,慢慢地往花园走去。 我跟着它来到那片虚假的草原,一头年轻的小象从灌木林中走出来。 它跑到“大个子”身边,疯狂的踩踏着地面,地面发出轰隆隆的振动,这种带着特殊频率的振动让我知道,它在为小金毛哀悼。 “大个子”把小金毛放在地上,“大个子”用长长的象牙掘土,“小个子”用鼻子卷起土朝小金毛身上投去。 不一会儿,小金毛已经被土、石块、树枝和枯草掩埋。 “大个子”一边甩着鼻子,一边“喔——喔——”的叫唤。它们两个在这个土堆踩踏,不一会儿,原本的土堆成了一座坚固的“坟墓”。 “大个子”和“小个子”围着坟墓转了几圈,和小金毛做着最后的道别,它们在为小金毛举行象葬。 草原上的大象不但会掩埋同伴的尸体,也会掩埋其他动物的尸体。 传说,象葬会让被掩埋的动物得到永远的安息。 我咬了一朵雏菊放在了已经被踏为平地的小金毛的埋骨之所。 然后,蹭了蹭“大个子”和“小个子”,它们用鼻子回应着我。 金毛和老大会把你们救出来的,我在心里默默说。 之后,我转身离开了这里。 那边的混乱已经理清,被打断的宴会在彼此的心不在焉中草草结束,宾客们正在陆续离开“酒神的乐园”返回圣洛克城。 我们坐在马车内,他闷着头一言不发的坐在角落里,手上还有残余的血迹。 我走过去,慢慢地把那些血迹舔干净,他一动不动,一直那么嚣张而野性的充满变化的脸,现在表情一片空白。 我不知道该怎么安慰他。 这种事情无法安慰,也不需要安慰。 我们都悲哀而又愤怒于自己的无能为力。 这种感觉只有面对远远强大过自己的力量时才会出现。 金毛动了动,低下头,埋在我的脖子那儿,过了一会儿,他抬头看着我,用冷静而残酷地声音说:“我得把那些人全杀了。” 第60章 疑似黑狼王 之后的几天气氛都很压抑,金毛一改往日嚣张而粗野的作风,终于抛开单纯依靠本能的行为方式,开始审慎的考虑一些问题,让我奇怪的是,虽然他依旧自我中心、我行我素,但却会好好地与老大商议一些事。 这样很好,金毛是个具有领袖气质的人,但同时他也是个很冲动的人,那天他居然能够控制住自己没有当场发飙,我已经很惊讶了。然而,我还是有些担心。 在战场上,面对敌人的时候,他凭借天赋和敏锐的直觉能够轻易地抓住战斗的契机,得到胜利,而在这个另类的战场,种种错综复杂的利益冲突和人情纠葛他难免会有些应付不过来,在这一点上,沉稳冷静的老大比他的表现要好些。 受到惊吓的奥尔雷特一世病了一场,连续的庆祝活动终于开始偃旗息鼓,对于这一点来说,我感到很高兴。 我听奴隶们兴奋地谈起,为了庆祝这个胜利,从帝国各地加紧运来了五千多头各种猛兽以及其他动物,在几天的狂欢之后,绝大部分动物都死在了斗兽场上,成为了战神洛克斯的祭品。 他们一边摇头,一边遗憾地说,可惜东部草原上那种凶暴的阿特拉斯熊现在已经找不到了,不然的话,斗兽场上的表演会更激烈。 我面无表情地听着他们的谈论,对于他们热衷并沉迷于这种残酷的表演感到不可理解。 洛蒂亚公主也在不久后回到圣洛克城,她的归来自然也没有被刚刚从重病中恢复过来的奥尔雷特一世放过,洛蒂亚公主是未来的帝国继承者,当然应该利用各种机会在民众中得到个好名声。 她的归来,以及奥尔雷特一世身体的虚弱,都让一件重要的事情提上了议事日程,或者说,引起了各方的明争暗斗,那就是洛蒂亚公主的婚姻问题。 她芳龄已经十八岁,即使按照平民的标准,也早就可以找一个适合的贵族青年结婚了,只是因为她的婚姻问题太过于敏感,同时她自己对此也不置可否,并没有明确表态,而宠爱女儿的奥尔雷特一世则顺从了自己女儿的意愿。 而现在,已经到了必须解决的时候。 作为一个公主及未来的帝国继承者,即使表面上她可以在全国无数的才俊里面挑选,但实际上,她的可选目标并不多,更不用说挑一个自己喜欢的。 有多大的权利,就必然要承当相应的义务,我想,帝国公主的教育早已让她明白这一点。 事实上,洛蒂亚公主作为帝国继承人的位子也并不稳固,她并不是奥尔雷特一世的嫡女,而是私生活混乱的奥尔雷特一世与一位侍女生下的孩子,当时奥尔雷特一世的第一任皇后没有生育,所以抱养了这个女婴,但是她随后不久就病逝,而第二任皇后兹梅里却生了两个女儿,不管是兹梅里皇后还是朝堂中官员,要求另立继承者的声音从未断绝过。 所以洛蒂亚公主迫切需要一个强大的势力作为她的靠山,如果她不能依靠自己的力量建立自己的势力范围的话。 筹码在她手中,而她将要下注。 最有可能的人选是第一大臣罗特·艾尔波特的儿子兰斯·艾尔波特和财政大臣莫里斯·塞因茨伯里的儿子利德尔·塞因茨伯里,当我听到老大这么说的时候,感到有些不妙,如果是这样的话,不管洛蒂亚公主最终做出什么决定,那个爱兰斯爱得发狂的利德尔都会痛苦吧? 原本兰斯的优势并不太明显,虽然他的父亲是第一大臣,他的母亲是前帝国公主,但是面对在强势、狡猾、阴狠的莫里斯执掌下的塞因茨伯里家族,艾尔波特家族权势在逐渐萎缩。 这也是为什么那个明明没什么能力的巴尼特会委派为军团指挥官的原因,可惜,被他弄砸了,这件事让罗特·艾尔波特气得拍桌痛骂,不过很快,他就知道,也许因祸得福了。 炙手可热的新贵老大和金毛因为与伊格内修斯及他的弟子兰斯的特殊关系,很明显,在这场权势的交锋中站在了艾尔波特家族这边。 这个谜底将在一个星期后,奥尔雷特一世的生日那天揭开。 在他生日的前夕,各地以及各个附属国都会派来专门的官员或使者前来祝贺,偶尔上街的时候,我可以看到络绎不绝的旅人穿行于街道,他们穿着各种各样的服装,说着带浓重口音的罗斯语,马车上装满了奇珍异宝,后面拖着一串奴隶。 通常的时候,我会完全忽视这些车队,但是今天这个车队,让我不能不在意,因为骑着高头大马,领着那支队伍前进的是两个熟人。 自由城邦提尔的将领雷纳德,以及我以为已经葬身大海的蛮族少年坎迪。 一年多没见的蛮族少年意气风发,橄榄色的清秀脸庞已经没有少年的稚气,修长的四肢矫健有力,曾经少年纤细的体型变成了男人健壮的躯体,他灰蓝色的眼睛依旧热情,却不再羞涩和腼腆,正左顾右盼不知道在寻找着什么。 也许是寻找着曾经在圣洛克城的记忆,即使这记忆并不美好。 他没有发现站在人群中的我,我很高兴能再次看到他,这个善良而勇敢的男孩,哦,不,现在应该是男人,他能够活着真是太好了,只是可惜了与他同船的黑狼王以及狼群的其他成员。 我并不以为他依靠命运女神的眷顾活下来了这种幸运,其他人也都能拥有。 我以为我们可能没有机会再见了,作为一头狼,如果我突然间出现在他面前,这反而是个惊吓吧。 但是没想到,第二天我们就碰上了,雷纳德和他站在老大和金毛宅邸大门口的时候,我差点觉得是他们找错了地方,老大和金毛对他们的热情欢迎让我知道,他们是应邀而来。 坎迪看到我,激动得两眼闪着泪光。 我尴尬地看着他半跪在我面前,低低的用蛮族语说着什么,好像是在祷告还是还愿?我记起来,他曾经说过我是他们民族之神扎克斯的化身,难道这孩子还真把我当半神的存在了? 雷纳德也在第一时间注意到了我,他还好,军人的硬朗作风让他只是看了几眼之后,就开始与老大和金毛交谈。 我好想问问坎迪是怎么从那场风暴中活下来的?又是怎么变成了雷纳德的随从? 从金毛与雷纳德的交谈我知道,他们前天晚上一个酒馆里面一见如故,昨天又互相认识了对方的真实身份,都觉得有必要交这个朋友,金毛更是大力邀请他前来聚一聚,按照金毛的说法,他们有很多共同点。 他们三个人进入大厅,而情绪亢奋的坎迪却自动要求留下来,陪着我。 老大和金毛看了他一眼,点头表示同意,并吩咐仆从给他一些精美的食物以及葡萄酒。 我不知道老大和金毛是不是还记得这个少年,他们在那个混乱的夜晚曾经相处过一段短暂的时间。 坎迪伸出手,用两只手指点了点我的额头,然后又把手指放在自己额头上,见面仪式终于结束了。 他看到我对他的蛮族语毫无反应之后,终于换回了罗斯语,听到他讲罗斯语,我中断进食的动作,抬起头看着他,他得到我的反应,高兴得看着我。 我终于从他絮絮叨叨的汇报中得到了一些信息,综合上下文,再加上我的推测,他的遭遇大概是这样的,那天晚上,遭遇了风暴,幸运的是,他们正要前往提尔补充物资,所以离岸边并不太远,船沉没的时候,他被黑狼王救了下来,之后,他被提尔城的守卫发现,顺理成章的留在了提尔的军队中,成为了一名雇佣军人。 他还告诉我,黑狼王就在提尔城附近的科尔斯山,放假休息的时候,他会提上半只羊,去那座山上寻找自己的“狼兄弟”——自从被黑狼王救了之后,坎迪就把它当成自己的兄弟了。 他和雷纳德是作为提尔城的使者前来圣洛克城的,在这里将停留半个月,作为一个半独立的商业城邦的使者,他们也不改本色,随船带来了大量的货物。 提尔城每年都要缴纳大量的金币给罗斯帝国,才能换来自由港的地位,不被帝国直接吞并,虽然即使是这样,也处处受到限制。 老大他们三个谈了一整个晚上,从三个人的神情看,最后的结果大概不错,雷纳德送给了老大和金毛一个提尔城的胸扣,那是提尔城发给贵宾的标识。 我看着金毛坐在主位上,一脸不耐烦的处理着事务,老大今天一大早就出门,不知道干嘛去了,平时这些事都是他在管。 我听着老管家在抱怨底下的人消极怠工,一个奴隶偷窃了一个金盘,天啦这种行为真是太可怕了从来没见过;听着从农场赶来的代管在诉说着奴隶们互相在窃窃私语,也许在搞什么鬼,而且不服管教,和以前那些顺服的奴隶天差地别;连跟在金毛身边的军团副官都不甘示弱的报告军队中有人不满意过重的负重和训练,要求加薪—— 每天都有人在哀叹今时不如往日,末日即将来临,也许我们都将要到冥神堤丢斯那儿报到。 (每天都有人在哀叹今时不如往日,末日即将来临,也许我们都将要到冥神堤丢斯那儿报到。每天都有人在哀叹今时不如往日,末日即将来临,也许我们都将要到冥神堤丢斯那儿报到。这里因为修改错误,把61章的修改内容错放到60章,造成字数有误,只能先用这几句话填着系统才让我更改,不过不影响后来的购买,此章购买点数还是我初次更新的字数。每天都有人在哀叹今时不如往日,末日即将来临,也许我们都将要到冥神堤丢斯那儿报到。每天都有人在哀叹今时不如往日,末日即将来临,也许我们都将要到冥神堤丢斯那儿报到。这里因为修改错误,把61章的修改内容错放到60章,造成字数有误,只能先用这几句话填着系统才让我更改,不过不影响后来的购买,此章购买点数还是我初次更新的字数。  之后的几天气氛都很压抑,金毛一改往日嚣张而粗野的作风,终于抛开单纯依靠本能的行为方式,开始审慎的考虑一些问题,让我奇怪的是,虽然他依旧自我中心、我行我素,但却会好好地与老大商议一些事。 这样很好,金毛是个具有领袖气质的人,但同时他也是个很冲动的人,那天他居然能够控制住自己没有当场发飙,我已经很惊讶了。然而,我还是有些担心。 在战场上,面对敌人的时候,他凭借天赋和敏锐的直觉能够轻易地抓住战斗的契机,得到胜利,而在这个另类的战场,种种错综复杂的利益冲突和人情纠葛他难免会有些应付不过来,在这一点上,沉稳冷静的老大比他的表现要好些。 第61章 秘密 眼前可以说是树林也可以说是花园的地方,杂草丛生,树木葳蕤,它们正自由自在、无拘无束的生长,这让我知道,自从我们离开之后,伊格内修斯又让一切恢复了原状——那个未经任何人工修整的宽广的花园以及自然质朴的别墅。 我不知道老大和金毛为什么一大清早就把我送到这儿来,但是我很清楚,他们的匆匆离去肯定是有原因的,至于那些原因,我就懒得深思了。 身为一头狼,身为一个习惯了当狼的人类灵魂,我发现我的思维已经有了退化的趋势。 不知道是因为狼只要依靠本能和经验生活,还是因为狼的大脑与人类的大脑到底是有差别,导致兼容出现了问题,总而言之,思考对于我来说,开始变得困难,或者该说是——我开始慢慢忘记了还有思考这回事。 对于这种改变,如果是刚刚到这个世界上的我,也许会对这种情况感到极其焦虑,甚至可能会寻求各种办法解决这件事,比如背诵圆周率来训练记忆力之类的。 而现在,我趴在庭院中那个喷水池旁边,伸出舌头,无聊地打了个哈欠,觉得这种日子也不错。 一部分原因在于,这个改变的过程不易察觉且非常漫长,等到你发觉的时候,你早已经适应这种改变,并且把改变后的自己视为了正常状态,水滴石穿,绳锯木断,慢火煮青蛙。 也许终有一天,我会变成一头完全的狼。 我竭力忽视在我旁边捣乱的小熊崽,思索着这个严肃的问题。 “嗷——”的一声,我放弃地站起来,把压在我背上的小熊崽弄下来,它傻乎乎的看着我,丝毫不觉得以它现在的体重玩这个游戏不太适宜。 看着它明亮的黑眼睛兴奋地看着我,很明显,是为终于引起我的注意感到很高兴。 可是我不是熊保姆。 我继续趴在地上,把头埋在前爪中间。 它胖乎乎的身体笨拙的围着我转来转去,自从来到这里之后,小火就天天玩失踪,每天钻入树林中,不到天黑不回来,失去玩伴的小熊崽转头把目标对准了我。 熊崽用肥肥的爪子挠着我的毛,我只好时不时转过头用嘴轻轻咬一下那只爪子,结果它觉得这样它挠我咬的游戏很有趣,玩上瘾了。 我一边和它玩,一边想着小黑的事。 我回到别墅已经两天,小黑都没有主动在我面前现身。 我在树林中整整找了它一天,我可以感觉到它的气息,它还在这片树林中,甚至就在离我不远处,但是它拒绝出现在我面前。 我知道,它大概因为我离开这么久的时间而在闹别扭。 我仰起脖子,发出一声声低吼声,呼唤它,它没有做出任何回应,后来我累了,放弃这种行为,只能等它什么时候气消了自动出现在我面前。 现在这栋别墅没有任何人类,伊格内修斯和他的仆人哈里克不知去向,它可以以任何形象,随时随地出现在我面前。 我听到附近传来一声轻微的树枝被压断的“喀嚓”声,警觉地抬起头,小黑就在那儿,它黑色的身体与那片阴影融为一体,可我能轻易感觉到它的存在。 我发出低低的呜呜声,试图与这只敏感的大猫交流。 它终于做出了回应,从浓密的树枝中跳下来,变成人形,踏着悄无声息的优雅的步伐向我走来。 它站在离我不远处,赤裸着身体,头上的豹耳趴在细软的头发中,尾巴卷在腰间。 透明的泪水从淡绿色的眼睛中滚落,它有些不知所措地伸出手,擦了擦脸,伸出舌头舔了舔流过嘴角的泪水。 它还是个孩子,即使它的身体看起来已经像个成人。 我走过去,蹭了蹭它的腿,它蹲下来,抱着我,发出无声的哭泣,一字一顿地说:“好——久——我——以——为——再——” 那么委屈。 我舔了舔它的脸,把它被泪水涂花的脸清干净。 它被我舔得有些痒,一边躲闪一边发出细细的笑声。 等平静下来之后,我仔细看了看它,这么长的时间,它得人形并没有什么变化,至少表面上是如此。 它坐在草地上,我趴在旁边,小熊崽看起来已经很熟悉它的气息,对它的来到并没有强烈的反应,看来,在我回到别墅前,它们也许已经有了接触。 接下来的几天,它寸步不离的跟着我,连睡觉都没离开过。 树林中只有我们两个大型野兽,我们一起玩闹,一起捕猎,一起奔跑,它玩得很开心,黑色的身影动作迅即如闪电,在树林间穿梭,以人类的视力,大概只能看出一个黑色的不明物体。 第三天的时候,我们已经走遍了整个树林,那天,我们追赶着一头羊,来到了树林的边缘,那头羊穿出了树林,跑到草地上,往对面的那片树林冲去。 我毫不犹豫地跟了上去,却被一声悲鸣阻止了。 小黑并没有跟上来,它只踏出了一小步就突兀的倒在了地上,浑身颤抖,爪子拼命抓挠着地面,鲜血迸裂,身体剧烈地撞击着旁边粗大的树干,倒在了地上之后,又开始翻滚起来。 它痛苦之极,甚至连大声咆哮的力气都没有了。 我感激跑了回去,不停地在他身边绕来绕去,焦急的呜呜叫着,却无计可施,它的情况看起来很糟糕。 它看到我返回来,急喘着气,挣扎着说,“别——别——走。” 原来它以为我刚才追那只羊是又要离开吗?我舔了舔它皮毛上的血珠,安抚着它。 这个突如其来的急症并没有发作很久,三分钟之后,小黑恢复了平静,昏迷在了那里。 我看了看四周,轻咬着它的后颈把它带回了树林中那个小水坑旁的草地。 又快速的返回别墅,叼来了一个杯子,艰难的舀了一杯水小黑的嘴上,水都顺着它的嘴流到了草地上,我有些沮丧,但很快又振作起来,继续我的喂水行动。 它看起来很糟糕,顺滑光亮的黑色皮毛上满是刚才撞击树干留下的伤痕,爪子更是鲜血淋漓,我把它的伤口舔干净,又抓了一只小野猪放在旁边,开始静静地等候着它的清醒。 也许很久,也许只是一会儿,小黑终于醒了过来,它睁开明亮的淡绿色眼睛,在周围寻找着,在看到我的时候,终于放松了下来。 我走过去,轻轻舔了舔它,它低低地叫了两声,然后就试图站起来。 我看着它摇摇晃晃的样子,有些担心,刚才那么严重的发作是不是代表着小黑得了什么重病? 它往前面走着,转头看着我,我叼起着那头小野猪跟在它后面。 它的目的地很明确,就是树林中间的那片小灌木丛。 我们趴伏下来,穿过灌木丛形成的小径,时不时被旁边的荆棘勾住皮毛,忍着疼痛终于爬到了尽头,那是个小小的岩石洞穴。 里面并不宽大,但是干燥温暖,看得出来,这里是小黑真正的窝,我以前还一直以为它就睡在树上。 小黑走到旁边,颤抖着身体,变回人形,以前他在人形和兽形之间的变换看上去非常轻松,就跟吃饭睡觉一样简单自然,而刚刚那个转变却非常艰难,它甚至发出了痛苦的低吼声。 它在旁边那一堆杂物中扒拉,好像在寻找着什么,一会儿,它终于找到了自己需要的东西,那是个褐色的小瓶,它拧开瓶子,伸出舌头,小心地倒了了一滴液体在舌尖上。 小黑趴在旁边,用手抱着我,“别——走——” 我默默地看着他,舔了舔它的脸,当做回答。 这个寂寞而又敏感的生物,一个人生活,一个人捕猎,一个人疗伤,一个人自言自语,一个人生老病死。 它喝过药之后,即使勉强打起精神想和我说话,但是药效发作得很快,它几乎是立刻就睡着了。 我环顾了一下四周,发现刚刚它翻乱的一堆东西里面露出了一块写满了东西的羊皮纸。 好奇地走过去,原先我以为小黑虽然会说话,但并不识字,看来我猜错了。 当我看清楚那张羊皮纸的时候,我发现也许我并没有完全猜错,这张羊皮纸记录了一些事,上面的笔迹说明记录者并不是一个人,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应该是小黑的父辈们。 以下是羊皮纸上内容的一些节选,通过这几个片段,也许我们就能勾勒出整件事情的基本轮廓。 “我永远也回不了家了,这个可怕的人抓住了我和艾蜜,在我们身上做着各种各样的实验,我们忍受了无穷无尽的痛苦,最终,我们如他所愿,变成了人类,可他还是失望了,因为变成人形的我们并没有魔法力,我恨他,看到他失望我真是太高兴了。” “他在我的血液中施了一个强力的魔法,从此以后,凡是带有我血统的后代,永远也无法离开这个地方。” “据我以及我父亲、祖父的观察,魔法在逐渐消失,所以这些强大的魔法师们惊慌失措,他们寻找着各种各样的办法试图挽回这种颓势,不惜任何代价。” “我们是他们的希望,他们想从我们这些天生具有魔法力的生物上得到启示,不管是人还是动物,只要能让魔法永存就好,这些疯子来回地折腾我们,我快疯掉了,他们甚至为了繁衍我们的血脉,精选了许多同类——或近似同类的动物——与我们交配。” “从祖先跨越重洋来到此地,已经过了一百五十年,十几代的杂交,让血脉越来越淡,我的兄弟姐妹中,仅有我变成了人类。他们也渐渐地不那么重视我们,毕竟我们除了能变成人,其他没有丝毫帮助,不过他们依然没有放弃,即使希望极度渺茫。” “作为尤为纳尔大人的宠物,我唯一对他隐瞒的事实大概就是我能够变成人类,我学会了人类的语言甚至简单的书写。我是隔了一百年之后,唯一一个变成人类的黑豹,原因大概在于我的父母是近亲,现在我有了自己的孩子,它很漂亮,但是我很担心它,因为它的母亲是我的堂妹。我的担心成为了事实,它真的能变成人类,只不过是个半人。我决定离开尤为纳尔大人,带着我的孩子隐居在这片广阔的树林中。” “我可怜的孩子,它是那么天真无邪,并不知道自己是世上唯一的异类,它已经没有一个同伴,而我也即将死去,愿神与它同在。” 羊皮纸到此结束,没有后续记载。 我默默地看完,有些吃惊于里面曝露的事实,难怪刚才小黑在走出树林的时候会变成那样,原来是源自血脉中的某种魔法的作用。 三百年前发生的一切历历在目,我仿佛看到无数与小黑看起来一模一样的黑豹在眼前一一走过,然后消失在时间的洪流中。 魔法师还真是一群有着坚定信念,百折不挠精神的人。 伊格内修斯也在做着与他几百年前的同伴一样的事,也许他会认为很有希望,想想看,过了三百年之后,他居然又一次成功的把两只野兽变成了人,不过他注定也会失望,至少目前看来,老大和金毛还没有变成魔法师的趋势。 第62章 本能 伊格内修斯和他的贴身仆从在某个初春的早晨匆匆赶回了别墅,他整天呆在那栋地下建筑中,不知道忙些什么,偶尔出来透透气的时候,总是带着浓重的药草味。 哈里克恭谨地跟在他身后,寸步不离,他总能在第一时间察觉到伊格内修斯最细微的需求,然后即刻递上他所需要的一切。 伊格内修斯经常在那条卵石铺成的小道上散步,两边是遮蔽着天空的粗大树枝。 我并没有刻意回避他,所以我们会在这条幽静的小径上偶遇,他会停下脚步,陷入沉思当中许久的他抬起头,看着我。 目光对视的时候,我能感觉到他目光中微微的痛苦挣扎,以及难以言喻的解脱。 我们之间从来没有亲近过,他视我为无物,而我则小心的观察着他,这个行将就木的老人身上有太多的秘密,他的一举一动都带着深意,就比如他收兰斯为徒这件事,我不相信是因为兰斯身上有所谓的魔法天赋,我更愿意把原因归结于他显赫的家世背景。 他处心积虑的策划了许多的事情,牵动着一条隐蔽的线,以达成自己的目的,手段残忍而冷酷,但不知道为什么,我依然觉得自己能在一定程度上理解他,正如他背负的那些无形的负担散发出来的沉重感。 原本我以为这一次的偶遇也只会擦肩而过,不会有任何的意外。 但是,伊格内修斯叫住了我,他用带着特有节奏感的苍老声音轻轻喊道:“塞莱斯。” 原来他知道老大为我起的名字。 我刹住正在奔跑的四肢,回头看着他,有些犹豫要不要对他做出任何回应。 他半蹲下,轻轻向我招手,身后的哈里克身体微微紧绷,不太赞同的看着他,看来哈里克比较正常,没有忘记我是只危险的野兽。 我慢慢地走过去,在离他三步远的地方站住,他想说什么? 伊格内修斯干枯的脸上微微带着一点笑意,比平时看起来温和得多,至少看起来像一个普通的老人,而不是一抹来自异界的幽灵。 “它很聪明。”他看着我的眼睛说,不过我认为他这句话是对身后的哈里克说的。 “是的。”哈里克勉强的回答。 他颤巍巍的在哈里克的搀扶下站起来,抬起头,“我的生命将寄托在它体内。” 哈里克默不作声并没有回答,伊格内修斯轻轻摇头,“哈里,走吧,我们还要做最后的准备,在欧纳斯他们来到前。” 我看着他们转过拐角,仔细思索着伊格内修斯前言不搭后语的话,最后没得出什么结论,而小黑从头顶的树上跳到我身边,它看到我专注地看着这条小径,也随着我的视线仔细地看着其实什么东西都没有的地方,看了一会儿,大概是觉得无聊,走过来,抬起左前爪挠了挠我的脸,这一招很有效,我立刻往后退了一步。 兰斯曾经来过一次,满脸心事重重的表情,他很尊敬伊格内修斯,所以在很多事情上都会询问伊格内修斯,倾听他的分析和意见,这一次,他大概又一次陷入了某种困扰,比如有关于他的婚事。 他在别墅住下,我注意到,别墅书房的灯整整亮了一个晚上,他和伊格内修斯彻夜长谈,第二天,他带着熬红了的眼睛走到马车旁,好像下定了某种决心似的踏上马车。 马车在小径上疾驰而过,从车厢内扔出了一个纸团。 我跑过去,咬着这个纸团回到了树林里,又是利德尔写给他的情书,一如既往的花言巧语,华丽的词藻层出不穷,不过字里行间的深情厚谊还是可以让人轻易感觉到。 “要是你爱我,就好好注意身体;要是你不爱我,那你也要正儿八经地装得像那么回事儿”,这么一句简单的话,让人觉得有些感动。 我知道心思细腻,胆怯柔弱的兰斯不会抛弃一切选择他,正如一直以来他们的关系一样,他单方面的狂热追求、热烈的爱情并不是没有打动兰斯,可那还不够。 金毛来看过我一次,那是个阳光很好的下午,我正和小黑在树林中追逐打闹,就听到一声狮吼在空中响起,整个树林都好像被震动了一样,我吓得倒退一步,这好久没听到过的草原之王的咆哮真是让人措施不及,本能反应让我的背毛直竖。 我循着声音跑过去,就看到一头金色长鬃毛的狮子正趴在赛尔特神像的基座旁,正仰头又打算长吼一声。 它看到我,立刻站起来,跑过来,金色的长鬃毛随着它的动作起伏,它走过来闻了闻我的脖子,使劲地蹭了蹭我的身体,舔着我的皮毛,我到现在还有些没反应过来,金毛怎么会变回狮子来这里。 虽然这里确实是个很隐蔽的地方,伊格内修斯和哈里克是他的创造者,和庇护者,一定会好好保守这个秘密,但是很久以前伊格内修斯就很明确的反对老大和金毛随意变回兽形,认为这会让它们难以融入人类社会。 它相比较我而言算庞大的身体横躺在我身上,把我压得动弹不得,我龇牙威胁它,它懒洋洋地没有理会,我快喘不过气来了,拼命挣扎着想爬出来。 我侧头狠狠地咬住金毛的前腿,想让它走开,结果它也只是一爪子啪的打在我背上,让我当场痛得大叫,它的前腿自然也就借着这个机会得救了。 也许这对于金毛是个有趣的游戏,但是我对这种逗弄已经开始来火了。 在我真正发火前,金毛终于挪开了庞大的身躯,翻到了旁边的草地上,它慢慢地站起来,大吼一声摆出战斗的架势,向我冲过来。 我们展开了你来我往的战斗练习,不得不说,它虽然还是很厉害,但攻击已经没有以前那么直接有效了。 这是很久没有过的能称得上战斗的打斗,虽然带着玩闹的性质,但我们并没有给彼此留有余地。 斗得兴起的时候,要克制住攻势很难。 金毛的身上被我弄了两个血淋淋的伤口,当然我也没好到哪去,前腿被他咬了一口,腿骨都差点断了。 时间过得很快,转眼前,下午的时光快要过去。 穿着黑衣的哈里克站在我们旁边,躬身说,“欧罗斯大人,时间到了。” 金毛不耐烦的咆哮了一声,然后好像无可奈何似地晃了晃头,开始变回人形。 他小麦色的身体迎着夕阳,金色的头发丝丝发亮,金毛赤裸着身体,手臂上一个显眼的伤口,大大咧咧地冲着哈里克抱怨,“嗨,我说哈里克,你太古板了,稍微通融一下不要紧的。” 哈里克恭敬的回答,“这是伊格内修斯大人的吩咐。” “我知道了,知道了。”金毛不耐地挥挥手,“只是想放松一下而已,我快憋疯了,再不让我发泄下,我会直接咬死那些喜欢耍心眼的人类,塞莱斯,要是你也会觉得我这个办法比与他们勾心斗角简单有效得多。” 哈里克跟在金毛身后往别墅走去,我走在金毛身边,其实我不这么觉得,既然是在人类的地盘,当然只能按照人类的规则,如果用野兽的本能来行事——不敢想象。 金毛看看我,抓了抓我的脖子,和我说,“明天灰狼会带好消息回来,我们终于等到这一天了。” 第63章 变身 第二天傍晚时分,天上飘着细雨,现在还是初春,雨水还带着寒意,沙沙地落在树林里,我站在窗口仰望着天空。 天阴沉沉的,云层厚实的盖住天幕,不停地翻滚着,在草原上从来不会有这样连绵的小雨,总是倾盆大雨落下,云层把蓄积的雨水倾斜掉之后迅速的飘走。 金毛靠坐在我身边,和我一起看着窗外,这里正对着门口,可以看到那条通往外界的小道。 他摸了摸我的皮毛,用一种意味不明的语调说,“塞莱斯,你在等灰狼?” 我听到他的话,回头看了他一眼,扭过去,又继续看着日渐黑暗的那一边。 我并不仅仅是在等老大回来,也是为了安抚树林中的小黑,我站在这儿,它就能感觉到我的气息,它的伤还没有完全好,我不希望它在这种寒雨的夜晚到处跑动,虽然野生动物的体质确实要比人类好很多,但并不是无坚不摧。 我耳朵动了动,马车声从远处传来,我动了动,往门口走去,金毛懒洋洋地躺在那儿,抬起手,说了句,“和我跟灰狼打声招呼。” 我满头黑线地看了他一眼,然后冲向雨中,马车碾过路面发出的声音越来越近,很快,就来到了别墅前的空地。 老大从马车上跳下来,他穿着一件深色的斗篷,手中小心翼翼地拿着一个盒子,看到我的时候,他蹲下来,用空着的那只手抚摸着我被雨淋湿的皮毛,“塞莱斯,我回来了。” 我们回到别墅,我以为还躺在那个房间休息的金毛就站在大厅那儿等候着老大。 老大冲他点点头,金毛的神色明显好像松了口气似地。 他拉响旁边那个召唤铃,不久之后,哈里克无声无息地出现在了门边。 他看见老大的出现,没有丝毫意外的样子,只是微微低着头,一如既往的恭谨,用嘶哑的声音说,“欧纳斯大人,东西带来了吗?” 老大点点头,把手中的木盒示意给他看,哈里克慢慢地走过来,伸出双手,接过那个漆黑的木盒,好像很不情愿却又不得不这样做,他轻轻地摩挲着木盒,转身往屋内走,边走边低声说,“明天上午。” 老大和金毛对视一眼,然后转过身,单膝跪地,抚摸着我的皮毛,脸蹭了蹭我的脖子,我发现他在微微发抖。 这个夜晚让人觉得很漫长,作为动物,我很少做熬夜这种事的,但是今天晚上,却不得不这样做。 一张桌子,老大和金毛分立两边,而我则蹲坐在一旁,桌子上放满了酒瓶,他们一杯接着一杯,好像喝水一样的把那些上等的葡萄酒灌进口中。 没有人说话,连一向话比较多的金毛都沉默不语,他们拿起旁边的堆着的酒瓶直接往嘴里倒酒,两个人都是海量,即使刻意想把自己灌醉,也不是件容易的事。 喝到半路,金毛擦了擦脸上的酒渍,闷声说,“如果——” 老大打断他的话,用不容置疑的口气说,“没有如果。” 金毛狠狠地灌了一口酒,接口道:“对,没有如果,一定会成功的,我们不是都成功了吗?” 我听着他们的话,一头雾水,他们侧过头盯着我,我在他们的逼视下,不觉有些紧张,前爪挠了挠地板。 老大也没忘记我,在我专用的喝水杯中倒入了满满一杯的葡萄酒。 对于这种液体,从以前开始,我就很有兴趣,但是个性使然,虽然喜欢喝,但是从来不过量,浅尝辄止,我甚至还尝试过自己酿米酒,可惜挑战失败,出来的液体淡得根本没有一点酒味儿。 每次我喝完,老大就会立刻把我的杯子填满,一次又一次,到最后,我也不记得自己喝了多少。 生平第一次醉倒。 当我睁开眼睛的时候,老大和金毛已经消失不见,自己身在一个陌生的地方。 我看到伊格内修斯站在我面前,哈里克跟在他身边。 伊格内修斯的手拢在袖中,今天没有穿那件带帽子的斗篷,而是穿着一件黑色的长袍,如果你细看,就会发现,他所穿的黑袍所费不赀。 他低着头,不知道在想些什么,哈里克站在他身边,竭力的在劝说他,“伊格内修斯大人,请您再想想。” 伊格内修斯缓缓地把手拿出来,举起,阻止了哈里克的游说,他用低柔的声音说,“哈里克,我累了。” 哈里克单膝跪下,吻着他黑袍的边,“那请让我跟随在你左右。” “不行,哈里克,你忘记我说的话了吗?你还有你的使命。”伊格内修斯轻轻摇头说。 哈里克激动地抬起头,“我的使命就是保护您,追随您,而不是——” “哈里克!”伊格内修斯微微提高音调,打断哈里克的话,他看着在他的呵斥下低着头的哈里克,轻轻叹了口气,“哈里克,你知道我的一生是为了什么,我把这个任务交给你,不要让我失望。” 他闭着眼,等待着哈里克的回答。 半晌之后,哈里克终于才终于用并不坚定的声音做出了承诺。 “那让我们开始吧。”伊格内修斯满意地点点头。 让他们忙碌的对象是我,而我则躺在一个五星阵型中央,我侧过头看了看四周,并不惊慌,因为在这里还有老大和金毛残留的味道,他们曾经来过这里,并且停留了很长一段时间。 这个空旷的大厅,有数个足球场那么大,天花板上刻满了星辰的图案,周围的墙壁也全雕刻着壁画,粗略的看一眼就可以知道,这些壁画都是一个个的故事,栩栩如生,好像里面的人物要走过来。 在我的头顶,与我相对的是一只巨大的眼睛,明明是个壁画,却好像具有生命和魔力一般,看久了,连灵魂都会被它吸走。 我知道老大和金毛为什么昨天晚上那么异常了,他们与伊格内修斯之间有什么协议,他们帮伊格内修斯做一些事情,而伊格内修斯则帮助他们把我变成人类或类似其他的存在。 我不安地看着伊格内修斯沿着这个巨大的五星阵型走动,每到一个尖角处,就放下一块什么东西,用那种节奏非常奇特,带着远古韵味的艾尔基文念着咒语,随着他的走动,五星阵型开始渐渐发出微光。 等他终于绕着走了一圈之后,他抬头看着那只巨大的眼睛,高举着双手,然后一步步的走向阵型的最中央——走到我的身边。 而哈里克则随着他的动作跪在阵型外,用痛苦的眼神看着他,泪水顺着他刚毅的脸庞流下。 随着伊格内修斯踏入阵中,巨眼开始发散着强烈的光芒,与地面五星阵型发出的白光交相辉映。 其后,是无穷无尽,放佛永远没有尽头的痛苦。 我的灵魂,和我的肉体不停地被碾碎、重组,我从不知道这个世界上有如此的酷刑,这是一种我宁愿死去也不愿意再次承受的痛苦。 第64章 传承者 这是一个海洋,温暖的、黑暗的、无所不在的包容在周围。 从脑海深处传来一声声的喃喃低语,一遍又一遍的重复,让人厌烦不已。 我躲在一边,竭力想控制自己不去注意这个声音,但是很明显,这个声音就好像这个海洋一样,无孔不入,到最后,我终于败下阵来,放弃似地任凭这个声音出入我的大脑。 当一切结束,那个声音终于消失了的时候,我松了口气。 我睁开眼睛,看到自己躺在一张床上,在我旁边,哈里克正躬身察看我的情况,看到我睁开眼睛,他站直身体,用微微沙哑的声音说:“塞莱斯大人,一切还好吗?” 我点点头。 我摊开自己的双手,那不再是毛绒绒的爪子,而是五根类似人类的手指,但却有很大的不同,我的五指如钩,指甲尖锐而锋利——那还是属于野兽的武器。 而我的声带很明显,变形的时候也发生了一点误差,说话的时候,非常艰难才能吐出音节。 唯一庆幸的是,外貌至少看起来还像个人,没有出现如同小黑那样的异变,只要藏好我的爪子和我的脚就行。 哈里克拿过一把梳子,把我睡得乱糟糟的头发理顺,我抓过一把看了看,是白色的毛发。 伊格内修斯从我醒过来之后就再也没出现过,我曾经询问过哈里克,他默然不语。 看起来,他虽然细心的照顾着我,却并没有打算听从我的命令。 他搬来了一堆堆的书籍打算教会我读书和写字,我用令他惊叹的速度掌握着这一切。 这当然不是因为我天赋惊人,而是因为我早就已经粗略涉及过这些课程。 重新变成人并没有我曾经想象过的那么激动人心,反而觉得有些无趣,也许是因为变成人之后一直窝在这个地下建筑的原因。 我可以在整座建筑中走来走去,哈里克从不限制我的行动,当然那条通往外界的大门始终关闭着。 这里是一个大厅连着八条通道,通道旁边是一个又一个的大同小异的房间,绝大部分房间空荡荡的,小部分的房间有一些家具摆设或其他物品,只不过这些物品已经非常陈旧,有一些已经朽坏。 我最感兴趣的是这些房间中的魔法实验室,里面各种各样的器具让人目不暇接,空气中还残留着魔法材料的味道,闭上眼,可以看到一个个穿着长袍的法师在这里专注的进行魔法实验。 偶尔的时候,我会做梦。 梦里面,那些人把我叫做传承者,他们告诉我,我要完成传承的任务,否则的话,必然会遭到惩罚。 我并没有把这些梦当成无稽之谈,反而开始审慎的思考什么是传承者。 我翻阅着各种书籍,试图从里面找到些蛛丝马迹,也向哈里克询问过什么是传承者,他含糊其辞的应付着我。 他是个不善于撒谎的人,所以我能肯定他知道一点真相,却隐瞒了起来。 我没有找到关于传承者的任何资料,却意外的在一本魔法书上看到了有关于小黑身上的血脉禁咒的内容。 我把这些内容牢牢地记在脑子里,也许我可以尝试让小黑和他的后代摆脱这个咒语。 我并不能肯定自己是否能做到这一点,因为我发现,我变成人形之后,和老大、金毛一样,并没有丝毫的魔法力,施展不出任何的法术和咒语。 我与他们唯一的区别在于,我的手脚变形并不完全。 我们并没有在地下建筑里呆很久,至少肯定没有像老大和金毛那么久,在我能与哈里克进行简单的对话之后,他就点头同意让我离开这里,并且宣布,我将成为这栋别墅以及周围树林的合法的继承者和所有者。 当我走出地下通道的时候,刺眼的阳光让我微微眯起了眼,一时间有些不能适应。 我看到两个模糊的影子在我面前,努力地眨了眨眼,就看到老大和金毛冲了过来,他们激动地看着我,老大把目光转向跟在我身后的哈里克。 哈里克冲他点点头,“欧纳斯大人,一切正常。” 老大缓和了紧绷的情绪,明显放松了下来,他摸了摸我的毛发——不,我的头发,深棕色的眼睛温柔地看着我。 金毛反应更直接一点,顶着那头金灿灿的毛发凑到我面前,绕着我打了个圈,上下左右的仔细地看了一遍,之后满意地点点头,评价了一句,“很美。” 然后扭头过来就想亲我的嘴唇,我伸出五指,用锋利的指甲抵着他的颈动脉,他愣了愣,退了一步,把我的手抓过来。 老大也看到这一幕,脸色大变,一把拽住我的另外一只手,严厉地看着哈里克,用冷静的声音问:“这是怎么回事?” “您知道,塞莱斯大人与你们不同,这是不可避免的一些误差。”哈里克躬身回答。 我扯着嗓子,艰难地说,“没——没关系。” 我是真的觉得无所谓,对于我来说,变成人,或者维持兽形,都没关系,如果让我选择的话,我宁愿保持着兽形过一辈子,也许残酷,也许血腥,但却简单而又宁静,可我不能不考虑老大。 吃晚饭的时候遇到了一点麻烦,看着摆上来的餐具,我觉得自己面前就是一出惨剧。 我把餐具弄开,直接用手抓起餐盘中的肉就往嘴里送去,我的爪子要握着刀叉切割肉块比较困难,而我也完全没有勉强自己的打算。 老大和金毛看了我一眼,金毛若无其事地看着我,“我怎么看都觉得塞莱斯吃的那块肉比较好吃。”他突然说。 这块肉太大了,很难咬动,而且我还不习惯嚼碎食物,而是哽着脖子硬生生的把那块好不容易扯下来的肉吞了进去,噎得我半天缓不过气来。 金毛赶紧递过来一杯酒,我灌了进去,总算好了。 老大则用刀切开盘子里的肉块,送到我盘子里,人类的牙齿不同于野兽,经过漫长的进化,早已经失去了锐利的犬牙和门牙,咬合力也退化了许多,对于大块的肉没有撕咬的力道,直接吞下去也不容易消化,所以就算直接送进嘴里,最好也是小块的肉。 仔细想想,其实并没有很久,但我却几乎完全忘记了身为人类时一些自然而然的事情。 饭后,金毛离开了房间,不知所踪,我赤着脚在房间里走来走去。 为了变成人,我失去了很多东西,比如我也许永远不能跑步,也不能跳跃,大家可以想象一只狼爪变成人脚的时候发生意外会成为什么样子,脚趾很长,脚掌过短且有些畸形。 我坐下来,看着自己的脚发呆。 老大坐在我旁边,握住我的脚,抬头看着我,“塞莱斯,别怕。” 我轻轻摇头,“我——不怕。” 他以为我是因为刚刚变成人类而在惶恐不安,大概当时他也体会过类似的心情,所以才这么安慰我。 他用手顺着我的头发,我开始觉得有些困了。 打了个哈欠,老大的手一顿,收了回来,“想睡了吗?” 我点点头,说实话,以前当狼的时候,想睡可以随时趴在地上睡觉,当人的时候,却要受到各种约束,至少我不能躺在大厅或饭厅里睡觉了。 我站起来,就打算往旁边的床上倒下去。 老大一把拉住我。 我回头,疑惑地看了他一眼。 他抓住我的手,让我把手举起来,然后把我身上的外袍脱了下来,我脸立刻红了,完全忘记脱衣服才能睡觉这回事了。 我推开他的手,想自己来,笨拙的扯着长袍,却怎么也脱不下来,面前的老大还在看着我,而这边却纠结成一团,一来火,“刺啦”一声,我直接用爪子划破了衣服然后撕开了它,把它扔在了地上。 老大满脸无奈的看着我。 我看了看自己的爪子,我也很无奈。 他握住我的手,“好了,撕了就撕了吧,睡觉吧。” 我躺在床上,他睡在我身边,呼吸相闻,光溜溜的手脚都碰在一起,有一种很奇妙的感觉。 本来睡意很浓,但是到了床上之后,反而睡不着了。 老大侧过头看着我,“睡不着吗?塞莱斯。” 我点点头,他伸出手,摸着我的脖子,我蹭着他的手,他笑了起来,“塞莱斯,你会想找一头母狼吗?” 为什么一下子说到这个话题了?我迟疑了一下,不知道该怎么回答。 他亲了亲我的嘴,然后轻声说,“塞莱斯,我喜欢你,不要去找母狼,我们,就我们俩,永远在一起好不好?” 虽然早有预感,但我没想到,他现在就把这个问题直接摆在了我面前,说实话,我还有些理不清自己对老大到底是什么感情,像他所说的相伴一生、不离不弃的爱情吗? 我当然喜欢老大,甚至依赖着他,但是这是人类中能够结成夫妻的那种爱吗? 我并不确定,如果以性冲动为标识的话,那肯定不是,因为看到老大的时候,我并没有与他交配的想法。 这个问题困扰着我。 老大看着我,有些沮丧,勉强的笑了笑,“不要紧,这个问题可以慢慢想,我们还有时间。” 我凑过去,在他脸上舔了一下,之后又亲了一下,我所能够做到的只有这个。 第65章 番外之宿命(上) 时间要追溯到四十年前,那个时候伊格内修斯刚刚出生不久。 也许你会觉得很奇怪,伊格内修斯看起来并不止四十岁,说句不礼貌的话,他看起来像已经有七八十岁——也许还要更老。 但这并不奇怪,不是吗? 生命的苦难总是会加速时间在某些人身上的流动,催生着他们头上的华发、额间的皱纹、佝偻的腰身。 他出生于一个极其古老而神秘的家族,而且在某一些领域享有盛誉。当然,这个家族在现世的生活中从来都是低调而不起眼的,他们躲避着周围人的视线,隐遁于市井乡野间,在历史的洪流之下小心翼翼的活动,祈望着曾经的辉煌能够重现。 当伊格内修斯出生的时候,他的父亲把他带到家族长老那儿,进行着例行的检查,他私心里并不愿意这个孩子会成为那个例外,但是世事难料,偏偏就是他的儿子成为了继任者。 家族长老抱走了他。 从此以后,他和他的妻子再也没有见到这个孩子,直至他们死去,他的妻子在临死前紧紧抓住他的手,口中喊着那个孩子的名字——阿尔罗特。 这个他们寄托了最美好希望的名字——幸福。 希望你幸福,不管你身在何方,这是伊格内修斯父母唯一的希望。 然而,也许他们的孩子注定一生都将背负着沉重的负担,从未知晓何为欢乐。 伊格内修斯慢慢地长大,他从小就处于几个黑衣人的照顾和教导下,他们用最严苛的方式教育他,把他扔在花园中,从不与他说话,甚至连肢体接触都没有,但是他们允许他和动物们玩在一起。 这种隔绝的状态一直持续了七年。 在这之前,伊格内修斯从来不觉得自己和旁边的动物有任何区别,他以为自己也是其中的一员,动物的一员,他在其中生活得很开心,那是他一生中唯一美妙的时光。 他七岁的时候,被带回了那栋别墅——这栋别墅将成为他居住的地方,却不是家。 枯燥的学习,严厉的斥责,古奥的内容,铺天盖地地向他袭来,把他淹没,他曾经也像一个野惯了的孩子那样哭闹、逃跑,什么手段都使遍了,却丝毫作用都没有。 每一次的反抗,带来的都是严酷的责罚以及愈加冷漠的对待。 被鞭打对于伊格内修斯而言,就好像吃饭喝水一样平常,他瘦骨嶙峋的身体常年布满了伤痕,从未曾间断。 那几个黑衣人告诉他,这是他的宿命。 他不能逃避,也不可能逃避。 伊格内修斯不明白为什么这会是他的宿命。 彼时他还年轻,生命在他眼中充满着活力和色彩,他像其他普通的少年一样,觉得命运女神眷顾着他,他是众神的宠儿。就算女神不眷顾又怎样呢?他还那么年轻,拥有许多的可能,在每一年,每一天,都会有转折点在等待着他,向左或向右,都将由他自己做出决定。 生命的意义正在于这一个个出于自由意志的选择中。 渐渐地,也许是天性,他开始被书中的内容所吸引,他如饥似渴的学习,徜徉于那片从远古累积起来的知识的汪洋大海,乐此不疲,日以继夜,他迷醉于魔法的奥秘,并暗自决定要永远当成那些人非常高兴地看着这一幕,但是很快,他们就失望了,因为轮到实践课的时候,一切还是没有丝毫改变,这个孩子也许有天赋,但是那个天赋少得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这种事已经不是第一次发生。 他们并没有放弃,只要有天赋就可以,不论多少,传承就能继续。 在伊格内修斯成长的岁月里,他的几个导师接连的死去,到了他十八岁的时候,最后一个老师也倒了下去。 老师在去世前,眼神复杂的看着他,流露出从未有过的慈爱和关怀,他断断续续地向他说了一个真相——为什么学习魔法,成为一个魔法师,寻找让魔法光复的办法并把魔法传承下去是他的宿命的原因。 伊格内修斯第一次握住一个人类的手。 老师冰冷的枯瘦如柴的手躺在他的手心,就好像把什么东西交托到他手上一样,他跪在床边,一天一夜之后,他站了起来,埋葬了老师,开始踏上了孤独的旅程。 他是这个世界上仅存的魔法师,而且还是个魔法天赋低得几乎可以忽略不计的魔法师,如果是在魔法昌盛的时代,也许他连成为魔法学徒的资格都没有。 在他眼里,人类和动物是同样的存在,人类之间也没有高低贵贱之分,只分为两种类型,有魔法天赋和没有魔法天赋。 他走遍已知世界的每一个角落,寻找着可以传承的对象,可一无所获。 他曾经在凄风苦雨的夜晚露宿于小镇的街头,蜷缩着身体看着雨水一滴滴的溅落;也曾经在月明星稀的晚上躺在野外的草地,抬头仰望着天空中闪烁的繁星。 他走过冰天雪地的极北之地,也到过酷热难当的南国边境。 他可以与每一个人交谈,却从来不曾融入环境,没有人能走近他的身边,他也从来不认为自己需要任何人。 他可以对着路边的一条狗温言细语,却不见得会对与自己一样的人类和蔼可亲,一切只凭他当时的心情。 有的时候,他会想起那些已经逝去的同类,他们是否和他一样,都沉浸在自己以及魔法的世界中,以至于抽不出一点时间和精力去顾及现实中的一切。 在他二十三岁的时候,他终于找到了一个具有天赋的孩子,他非常珍惜这颗稚嫩的幼苗,小心地照料,细心地教育,周详地辅导,举凡他所能做到的一切他都尽力而为,虽然表面上依旧冷漠。 然而,也许这不是一颗可以用来传承的幼苗,而是一颗毒草。 这个孩子喜欢的不是魔法本身,而是魔法所能带来的利益,当伊格内修斯发现这件事情的时候,他毫不犹豫的决定要铲除这根毒草。 他和自己的学徒之间展开了一场决斗。 他没有想到的是,学徒从来没有想过要进行一场公平的决斗,他暗中对他下了毒,即使在这种情况下,他依然重创了学徒,而自己也身受重伤。 伊格内修斯倒在泥地上,看着血液从自己体内溢出,身体感觉越来越空,越来越冷。 他并没有后悔,也没有遗憾,即使没有完成传承的任务。 他只是觉得有些累了。 这么多年独自旅行,忍受永无边际的孤独,然后再遭遇无耻的背叛,在这一刻,他开始对一切都产生怀疑。 为什么那么伟大而辉煌的魔法文明会在三百年前突兀的消逝? 为什么会出现传承者? 这些问题在他脑海中一闪而过,他却已经无力去寻求答案,死亡的阴影笼罩着他,模糊中,他看到一双明亮的眼睛温柔的看着他,他茫然地伸出手想触摸那抹温暖,却有心无力。 当伊格内修斯醒过来的时候,身边有一堆温暖的篝火,以及一个沉默的男奴。 这个奴隶救了他。 他勉强支撑着坐起来,看着这个脖子上烙着一个奴印的男奴,他看着火堆正在发呆。 他咳嗽了一下,抚着急促喘息的胸口,“是你救了我?” 男奴低着头说,“是的,大人。” 他皱着眉头问:“当时,你看到我旁边还有人吗?” 男奴摇摇头。 伊格内修斯没有继续询问他其余的事情,甚至连他的名字都没有问,这个人救了他,他会给予适当的报答,也仅此而已。 但是,当第二天,一群人把他们团团围住的时候,他还是有些犹豫了。 原来这个男奴是逃奴。 罗斯帝国的法律对逃亡奴隶的惩罚非常严厉,这个男奴如果被抓回去,十有八九会被处死。 这个男奴之所以被抓住,是因为他没有丢下重伤的自己逃走,所以才会被抓捕的人追上。 他看到这个男奴默不作声的随那些凶神恶煞的人推推攘攘,没有求饶也没有向他求救。 鞭子划破空气的声音让伊格内修斯的身上隐隐作痛,这时,他终于往前走了一步,决定插手这件事。 原本他的意识是这个男奴救了他,那么,他就想办法让他得到自由,没有想到的是,他从奴隶主手中高价把男奴买下来之后,得到自由的奴隶却不愿意离开他的身边。 结果就是他身边多了一个沉默的尾巴。 这个被他起名叫哈里克的男奴追随着他,用行动证明了他的忠诚可信。 开始的时候,伊格内修斯并不习惯身边有一个人紧紧跟随,但是这个叫哈里克的男奴非常沉默,像空气一样,几乎察觉不到他的存在却又无所不在。 他从开始的排斥到后来的习惯并没有想象中那么难受以及花费过长的时间。 第66章 偏执狂 我从地下建筑里搬出来一堆书放在书房,把窗户敞开,坐在那儿心不在焉地看书。 这些书全部都是用艾尔基文写成的,内容极其深奥,以我目前的水平,连最粗浅的内容都很难弄明白,但是我是一头耐心很好的狼,母狼教会我什么是忍耐。 身边没有任何人可以请教,伊格内修斯看起来从未考虑过让哈里克知道这些魔法方面的知识。 也许是魔法师的个性及职业特色使然,流传下来的书籍几乎没有关于基础理论和简单实践方面的内容,相反,倒是一些让人看得云里雾里的高深理论写满了整本书,书页里面所有空白的地方,任何可以留下一个字的边边角角都被后来阅读这本书的魔法师留下了各种感言,还有后来者对前辈的不屑和痛斥,我甚至还看到了一本书上有两个人在对骂。 老大和金毛已经在我回复人形的第二天就匆忙离开了别墅,因为奥尔雷特一世的生日既洛蒂亚公主的订婚典礼在即,他们还有许多的工作要做。 小黑几乎没有任何怀疑的就接受了我的人形。 对于动物来说,也许重要的不是外形,而是气味。 它绕着我打了几个圈,然后也变成了人形,满脸兴奋地看着我说:“我——我们一样了。” 它指的是我的爪子以及我那发声困难的喉咙,半人半兽的外形与他相似。 我满脸黑线的看着他光溜着身体在屋子里晃来晃去,拿过一件外袍套在他身上。 它拉扯着身上的衣服,黑色的尾巴从长袍下摆处露出一点尾巴尖儿,耳朵傻傻的支愣着,不太明白我为什么要给它穿上这层“皮”,不过它虽然觉得有些不便,倒也没有强烈反对,反而很好奇的拉扯着衣服,跌跌撞撞地在屋子里走来走去。 我赞叹的看了它一眼,小黑实在很好看,我都有点担心如果我真的解除了它身上的血脉束缚,让它能自由来去是不是一件好事,人类看到它,很难不起觊觎之心。 但是我想到小黑曾经那么渴望走出去的眼神,以及它的先辈们留在那张羊皮纸上渗透着血泪的想望,就不再犹豫。 我把书打开摆满了整个书房,逐字逐句的对照着,终于弄清楚了其中的细节,值得庆幸的是,解除这个血脉咒语的方法并不需要施展魔法,而只要熬制一剂汤药即可。 经过数百年的光阴,药剂上列出来的清单上的材料也许已经发生了一定的改变,但总还是有迹可循,最让我苦恼的是,里面提到了需要“魔法的血液”这一种材料,我翻遍了所有的书籍,都没有对这一点做出任何解释。 当我终于通过老大和金毛拿到了需要的材料之后,躲进了伊格内修斯曾经用过的实验室,在那里有成套的魔法用具,我小心翼翼的依照书上的步骤把材料一点点放进了坩埚,用特定的方式进行搅拌,在需要放入“魔法的血液”这一材料时,我按照自己的猜测,拿出一把锋利的短剑,划破自己的手腕,鲜红的血液滴入坩埚中。 几乎是立刻,好像是加入了硫酸一样,里面的液体发生了剧烈的反应。 有反应就好,我松了口气,不管怎么说,这个所谓传承者的身份还是有点用处的。 我用不太方便的爪子端着那碗黑乎乎的成品来到房间,小黑懒洋洋的趴在那儿,正百无聊赖的撕咬着我摊放在地上的那些书籍,我目瞪口呆的看着满地的碎纸屑,气得差点抓狂。 它还睁大无辜的绿眼睛看着我行动不便的冲过来,高兴得打算扑到我身上,我赶紧往旁边一躲,“小黑,停下。” 它听话的站在那儿,我叹了口气,看了一片混乱的房间一眼,决定还是不和它生这个气了,我把碗放在书桌上,示意它变成人形,然后让它把那碗魔药喝下去。 它端着那碗黑色的液体,犹豫了一下,很明显对这个东西的味道不太感兴趣,看到我眼睛紧紧地盯着它,最后,它很人性化的闭上眼,用壮士断腕的表情把魔药一口子喝了下去。 然后哐啷一声,摔倒在了地上。 我赶紧跑过去,摸着他的额头,还好,应该是药效发作晕过去了,我坐在小黑身边守着它。 这个时候,我看到消失了一整天的哈里克出现在了门口。 他对地上的哈里克视而不见,只是看着我,恭声说:“塞莱斯大人,这是伊格内修斯大人留给您的信,他让我在离开之前把这封信交给您。” 我接过他递过来的信封,“你——要走?” “是的,塞莱斯大人。”哈里克的目光透过我,望着不知名的远方,“伊格内修斯大人太孤独了,我想用余生继续陪伴在他身边。” 我沉默了一会儿,点点头,“你——去吧。祝——你——幸福。” 他收回目光,像岩石一样刻板僵硬,从来没有丝毫表情的脸上带着一丝明显的微笑,“会的。谢谢你。塞莱斯大人,愿神与你同在。” 他躬身,然后离开了房间。 我等了一个晚上,小黑才终于从昏迷中醒了过来,醒过来之后,看起来没有丝毫异状。 我带着它,穿过树林,来到了那条隐形的分界线旁边,“试——试试。”我低头和它说。 小黑点点头,我跨过分界线,在另一边等着它,小黑尝试着伸出一只前爪,慢慢地落在地上。 没有反应。 它半晌没有动静,我用手拍了拍它的头,它专注地盯着自己爪子的头抬起来看着我,“好了。” 我安抚的顺着它的皮毛,它趴在地上一下子滚过了那条线,然后站起来,扑倒我,拼命地舔着我的脸,高兴得嗷嗷大叫。 我也伸出爪子揉着它的头,和它在草地上滚来滚去。 这个时候,我觉得有一种奇怪地感觉在心头涌起。 小黑也从我身上离开,脸朝着森林,头微微低着,爪子微曲,这是黑豹防御敌人的姿态,看来我的感觉没错,确实有什么东西在看着我们。 我从地上站起来,看着那些被浓密的树木掩盖的地方。我可不希望小黑被人发现,即使它现在是兽形。 当我看到那个银灰色的身影出现在不远处的时候,不觉松了口气,原来是老大,他面无表情地看着我们这边,深棕色的眼睛第一次失去了温度,反而一片冷清。 第一次看到他这种表情,不知道为什么让我觉得有些可怕,我带着黑豹慢慢往那他那儿走去,扯着嘶哑的喉咙艰难地叫了一声,“哥——哥哥” 他目不转睛地看着我,又看了看紧紧跟在我身边的黑豹,勉强点点头,“回去吧。” 我和黑豹跟在他后面,这是黑豹第一次在人类面前露面,它有些害怕,但是看到我没有反抗,就有些进退两难,我蹲下来,和它说,“一起。” 它蹭了蹭我的手心,这才放心的跟在了我身后。 我们回到了别墅,老大和我来到小客厅,我结结巴巴的把小黑生活在树林里,并且可以变成人形的事告诉了他,他一言不发地听着,小黑就在他眼前变成了半人半豹的形态,我给它套上了衣服。 然后牵着它的手,让它先坐在一旁的椅子上等待。 老大想让我离开这栋已经没有其他人存在的别墅,哈里克走后,没有人给我做饭,而我也不可能再去捕猎或自己做饭,而且他和金毛也很担心我独自在这里生活会发生一些意外。 在说到“意外”这个词的时候,他的语气加重,然后看着小黑。 我很想告诉他,小黑从来不是意外,我们才是闯入他生活空间的外来者,但是老大并没有给我时间解释这些细节。 他拿过一件很长的斗篷,披在我身上,指挥着在外面等候的仆从进屋来收拾一些我需要的东西。 小黑在旁边坐立不安的听着我们的谈话,以它敏感的心灵以及幼儿的智商,能轻易察觉到空气中对它怀有敌意的因子,它担心的看着我,我为难的看着它。 “它——一起。”我指了指小黑。 老大坚决的摇摇头。 “它——不走,我——也——不走。”我更坚决的回答他。 老大的脸色更加阴冷,那种表面的温和已经消失得无影无踪,而我则毫不示弱的与他对视。 在这件事上,我不会退让,自从回来之后,看到小黑那副可怜兮兮的样子,我就一直心怀内疚,我不敢相信,如果它再一次被抛下,会发生什么事。 现在他又可以离开这座树林,也许它会自己跑出去寻找我,而且我相信以小黑的个性,绝对会跑到外面来,就好像那一次我在它面前走出那条无形的分界线,它明知道会受到严惩依然跟在我后面结果身受重伤一样。 不管怎么说,把它带在身边,比让它到处乱跑要安全得多。 老大看着我,眼睛眨了眨,原本阴冷的神色消散了许多,他最终点头同意了我的做法。 我以为他是真心的同意了这种做法。 后来才知道,他从来没有真正同意过这样做,从见到小黑那一刻开始,他就像除掉它——在我视线范围外。 第67章 一点意外 奥尔雷特一世躺在象牙制成的长榻上,旁边的侍从举着用金帛做成的华盖。 这位皇帝热爱各种角色扮演,这次他扮演的是主神赛尔特,头上戴着雷火交加的黄金王冠,手握权杖,他被人抬着游遍圣洛克城的每一个角落,与民同乐,周围的那些圣洛克城人向他抛洒着鲜花和彩带,欢呼声随处可见。 他们期待的不是这个皇帝,而是随后的那些疯狂而又精彩的竞技和娱乐。 明天就是正式的狂欢,而今天则是个简单的预演。 我穿着长袍,一只手拢在袖中,另一只手死死地抓住跟在身边的小黑的手,他穿着斗篷遮住了大半张脸,尾巴被我用绳子捆在了腰间,我们两个藏在人堆里看热闹。 从别墅搬到圣洛克城内之后,小黑豹就处于兴奋状态,他从来没有见到过这么多人、事、物,对所有的东西都充满了好奇心。 我告诫他,不要在其他人面前变成人形,不要随便乱跑,圣洛克城不是一个治安良好的地方,不管是贵族还是贫民。 贵族阶层的有些人为了找乐子,带着奴隶,伙同自己的子弟和朋友在夜晚的街头胡作非为,而那些大街小巷中还有许多的小偷、抢劫者、杀人犯在窥伺着落单的每一个人。 偶尔的时候,这两波不同的人会狠狠的干上一架,大部分时候,那些潜藏在黑暗中的坏家伙们会躲开那些为了找乐子而全副武装出门的贵族子弟,以免引起严重的报复。 几乎每天早上,街头都会有几具新鲜的尸体摆在那儿,向人们昭示着危险和恐怖。而那些制造恐怖和危险的人,却从未真正被抓到。 圣洛克城的每一位母亲都会告诫自己的孩子,在天黑之前一定要回家,否则厄运就会降临到你头上。 小黑豹并不是很能理解这些东西,在郊外别墅那儿,他虽然不能离开,但在那片树林中却可以自由来去,到了这里,活动范围小了许多不说,还要受到比以前更多的束缚,他很不适应。 但幸运的是,他还算听我的话。 为了奖励他的听话,我会时不时带他出去逛一逛。 其实老大和金毛对于这一点也不太赞同,因为我的手脚变形不完全的缘故,如果被人看到,也许会引来不必要的猜测和麻烦,但我有自己的想法,如果变成人形就意味着我永远要躲躲闪闪,那这件事到底有什么意义? 何况,按照伊格内修斯留下的遗书,我也许根本就活不了太久了。 在这么有限的生命里,我希望能过得稍微开心和放纵一点。 这件事我并没有和老大和金毛提及,以免他们过分担心。 像今天,就是小黑的放风日,他一大早就站在我床头等着我带他出去玩。原本因为今天有游行,所以我想改日再去,但是看到小黑期待的目光,又有些不忍心。 他已经够忍耐了,我不想再让他失望。 人潮一阵骚动,原本我们站在一个人比较少的地方,结果被蜂拥过来的人群推挤着往那边的街道走去,我听到人群的阵阵欢呼声,大家高喊着“迪克利斯”“迪克利斯”,他们拼命挥舞着自己的手,想引起站在那辆游行的马车上的男人的注意。 原来是这个圣洛克城的明星人物,他是圣洛克城有史以来最成功的马车比赛的赛车手,马车比赛对于圣洛克城人来说,就好像以前的足球运动一样,风靡一时。 我尽量挣脱开这些迪克利斯的狂热追随者,这么拥挤的人潮实在太危险了。 但是意外发生了,一个高大的男人强硬地想从我和小黑豹之间穿过去,我牢牢牵着他的手,被那股蛮力冲开了,当我急忙想再次抓紧小黑的手时,刚刚还在眼前的小黑豹就这么消失在拥挤的人群中了。 这实在太糟糕了。 我顾不得其他,扯开嘶哑的喉咙拼命呼喊着小黑的名字,然后我的声音淹没在周围的喧嚣中,几乎无人留意。 当人流终于过去的时候,原地只剩下我,我在附近的街道仔细寻找着小黑的踪影,周围的气息太多太杂,作为人类,我的嗅觉已经失去了狼的敏锐,我握紧拳头狠狠地捶向旁边的墙面,太大意了,太不小心了。 我沿着街道一遍遍地寻找着小黑的踪影,不停的高声嘶喊让原本就有问题的声带就好像碎纸片一样直接失声了。 我掐着自己的喉咙,嘴里只能发出“呼噜呼噜”的空气进出口腔的声音。 回到家,我把整栋房子带花园翻了个底朝天,都没有看到小黑的踪影。 我终于确信小黑一定是出事了,否则的话,他要么会留在原地等我,要么会回到这儿。 在房间里找到一块蜡板,用行动不便的手握住笔,在上面写了几句话,交代了一下事情的经过以及自己的去向,然后递给旁边的仆从让他们转交给老大和金毛。 我躲在房间里,摊开手,看着自己的爪子,然后苦笑一声,喝下伊格内修斯提前为我准备好的魔药,一阵骨骼的剧烈噼啪响动,我倒在地上,全身发抖,锋利的爪子在厚厚的地毯上留下十个坑洞,幸好喉咙已经失声,否则的话,肯定会发出极其尖锐可怕的惨叫。 这种变身的过程实在太痛苦了,全身的筋骨血肉好像被揉碎了重塑。 过了一阵,我才终于能跌跌撞撞地站起来,然后躲开仆从跳出门。 此时天色渐晚,宽阔整洁的街道上行人稀少,即使偶尔出现一些,也是三五成群或者行色匆匆。 我来到失散的地方,嗅闻着小黑残留在这儿的气息,然后沿着那似有若无的味道开始搜寻。 夜幕渐渐降临,那些游荡在黑夜中的食腐动物们开始出没。 这些食腐动物是比草原上的鬣狗更凶残的类型,至少鬣狗是为了生存,而他们是为了取乐。 我追踪到一个小巷中,小黑豹的气息就消失在这里,我躲在一旁看着那扇好像是虚掩的门,等待着机会的到来。 不一会儿,在夜色中一群拿着武器的人围着几个衣着华贵的男人走了过来,他们互相低声聊着天,走进了那栋房子。 我的耳朵扇了扇,如果我刚才没有听错,他们谈论的是今天临时接到的信息,这里的主人给他们全部送了金色的帖子,这意味着今晚有一个极度稀罕,甚至从未有过的货出现。 我断定他们口中的货就是小黑。 在焦躁不安的等了许久之后,终于看到三三两两的人群从里面出来,彼此兴奋地交谈,大部分人满脸的遗憾,等这部分人散去之后,我终于等来了期待已久的目标。 一顶两人抬的小轿上的正是小黑,他全身包在一块白色的毯子里,瘫软的坐在那儿,我从他的呼吸频率就可以感觉到,他现在的状况不对。 尾随着这群人在大街小巷中穿行,这群人对于圣洛克城的夜晚了解得很清楚,准备也很充分,手中拿着利器,警惕地注意着周围。 他们围着那顶小轿,上面坐着的那个黑色头发的男人满脸猥亵的笑脸,正兴奋的把手伸进小黑身上裹着的毯子了,不停地摸来摸去,小黑虚弱的挣扎被他看做一种助兴的娱乐。 看着这一幕,我努力强迫自己要冷静,要克制。 那个黑发男人为了能尽快回去满足自己的淫欲,命令自己的随从抄近路,进入前面那条阴暗的巷子。 就是这里了,我跃上旁边的矮墙,伏在黑暗中,等待着他们的到来。 我并没有很大的把握,因为那群人的数量太多,而且个个看起来训练有素,但是也不会退却,不管怎么说,我也绝对不可能丢下小黑不管。 当队列在我面前经过的时候,我一跃而下,扑到了那个坐在小轿的男人身上,狠狠地咬住他的咽喉,利爪也毫不留情划破他柔软的肚腹。 他甚至连惨叫都没来得及发出,就已经命丧当场,看到他那张惊慌恐惧的脸,我想起了他就是圣洛克城人狂热追捧的对象——那个出色的马车赛车手迪克利斯。 命运真是奇怪,因为他的出现,小黑和我失散,而现在,他又买下了被拐卖的小黑,被我杀死。 小黑看到我,满脸的怒气和不愿立刻变成了喜笑逐开,“塞——塞莱斯!” 我在周围人的刀剑劈砍中低低地咆哮了一声,算是回答。 情况很不妙。 小黑现在行动不便,虽然他露出尖牙,挣扎着从小轿上爬下来打算帮我的忙,但是手脚明显使不上力,而且他现在的样子实在太惹人遐思了。 几近完美的五官还有耸拉在头顶的耳朵就够引人注目了,更不用说,他身上那半遮半掩的衣物,雪白修长的大腿从白色的长袍下露出来。 不过对于他现在这种诱惑力我感到很满意,因为他极度吸引人的外表,那些人都没有攻击他,反而有几个被他扰乱了心神,给了我可趁之机。 虽然我咬伤了好几个人,但身上也开始挂彩。 就在我左右难支,快要被那些人围住堵截的时候,不远处传来了许多人的跑动声。 我闻到了熟悉的气味。 老大银灰色的身影从远处像闪电一样扑来,狠狠地撞向那个把剑高高举起,正打算向我砍下的男人,他被撞得一个踉跄,还没等他站稳,等待他的是老大咆哮的大吼,以及尖锐的利齿。 踏踏踏的脚步声传来,人形的金毛带着几个人冲进了这个小巷,那些男人大吼大叫着让他们赶快过来帮忙,他们大概以为人类总是会联合起来对付野兽吧,等待他们的是金毛手中的锋利的短剑。 这个冲击让余下的那几个人斗志尽丧,互相对视了一眼,开始往后撤退。 金毛看了我一眼,对着我呲着一口白牙笑了起来,然后像砍菜切瓜一样的用短剑刺向那些企图逃跑的男人,而跟在他身后的那几个人只是看了这边一眼,然后闷头战斗起来。 我松了口气,走过去,舔了舔小黑,他正试图提起地上掉落的一把短剑,刺向那个刚才猥亵他的黑发男人的尸体,看起来如果不这样的话,就难以消除他心中的仇恨。 我苦笑的看着他孩子气的举动。 然后转过身,看着慢慢走过来的老大。 他整个身体散发着一股生人勿近的气势,目光凛然,简直要给我一种错觉,他身上那银灰色的皮毛都要在空气中燃烧起来,他这么一步步走过来,让我也跟着紧张起来。 他的样子让我想靠近他的动作都迟疑起来。 老大走到我和小黑身边,一爪子把本来就虚弱的小黑掀翻在地。 我目瞪口呆的看着他幼稚的行为,感到有些不可思议,这叫什么事儿? 老大转过头盯着我,看着他布满了血丝的眼睛,很明显,他的情绪已经有些失控,我直接倒退了一步。 老大转到我身后,紧紧趴在我身上,我已经被他身上那股暴烈的气息惊住了,所以没有太在意他的行动,等我想阻止他显露明显意图行动的时候,已经来不及了。 老大爬在我身上,两只有力的前腿紧紧地抱住我的腰,勃起的下体厮磨着我屁股上的皮毛。 这个时候我才意识到,该死的,现在是我们的发情期,本来情绪就不稳定的老大,因为这件事发狂了。 这一回老大没有再给我任何逃避的时间和机会,就在我终于反应过来打算挣扎的时候,他直接插入了我的体内。 那儿平时除了排泄之外没有其他用途的地方传来了撕裂般的剧痛,我闻到了血腥味。 我却连惨叫都叫不出来。 老大进出的频率极快,嘴巴也不示弱,不是地啃咬着我的皮毛。 我在和老大交配这件事就好像一块砸在我头上的巨石,我整个人都懵了,只能随着老大的动作不停地前后摆动。 更不用说旁边的小黑以及结束战斗正朝着这边走来的金毛,他们的目光简直让我无地自容! 而我却已经连挣扎的力气都没有了,金毛让跟着得人先回去,然后默默地守在我们不远处。 我仰起脖子,老大灼热的器官还牢牢地钉在我的体内。 狼下身的时间并不长,但是射精的时间却非常久。 整整二十分钟的时间,老大一动不动的趴在我身上,他的情绪终于恢复了正常,正温柔的一下一下的舔着我的皮毛。 这个时候,我连愤怒的力气都没有了,只能软绵绵的站在那儿,等待着老大从我体内退出来。 终于,最后一股热流涌入我的体内,老大把软下来的器官抽出来,他凑过来打算舔我的脸,我头一摆,躲开了他的动作。 他一愣,目光闪动,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然后走到旁边,变回了人形,剥下那个黑发男人的外袍套在身上,他毫不吃力的把我横在肩头背起来,头也不回的往巷子口走去。 经过金毛的时候,我看到他的目光复杂的难以形容,他静静地看着我们经过他的身边,连金色的头发都放佛暗淡了起来。 他站起来,扛起在地上跌跌撞撞地走着的小黑,跟在了我们后面。 这个夜晚,快要过去了。 明天早上,迪克利斯的尸体会被人发现,而我也意识到,有些东西改变了,而有些东西则再也回不来了。 在这之后,我因为后面的伤口在床上躺了一天,强硬的拒绝了老大在旁边的照顾,我直接告诉老大,在我没有想清楚之前,我不想看到他,而他失去了温和的表情,变得僵硬的脸则更加显得冰冷。 而金毛曾经偷偷跑进来,在他要说话之前,我做了一个禁止的动作,在蜡板上刷刷写下几个字:我不想讨论任何有关于那件事的问题。 他傲慢冷静的站在那儿,微微点头,“我也不是来和你说那件事的,我只是要告诉你,我对你与灰狼对你是一样的,他虽然先下手为强了,但并不意味着我会直接退让。” 他一脚跨上床,我防备地看着他。 一边在心里暗暗唾弃自己这种风声鹤唳草木皆兵的心理,一边暗叹着为什么连做个动物都不能简简单单,要面对这么复杂的感情纠葛。 他金色的眼睛专注地看着我,俯下身,垂下的金发擦过我的脸,有些痒,他在我额头上吻了一下,然后不等我推开他,主动退开,他一直都是那么嚣张而随性,从未用如此认真的语气与我交谈过,金毛慢慢地说,就好像在这句话里凝聚了他所有的力气,“你是我选定的伴侣,我以身为狮王的荣誉发誓,我将忠诚于你,绝无二心。” 说完这句话之后,他用手拿过我的一缕头发,在上面轻吻了一下,然后头也不回的离开了房间。 叹息了一声,我疲惫的闭上眼睛,我感觉到了他的真诚,然后我终究无法回应他的感情。 第68章 同门 那天一大早利德尔就带领着城内卫队把血案现场封锁起来。 相比较死有余辜的迪克利斯,我更担心受到惊吓,从回来之后就再也没有变回人形的小黑,以及仆从间悄声谈论的在街头巷尾出现的那个谣传——有个长着猫耳长尾的绝色美少年出现在圣洛克城,迪克利斯的死就是它或他干的。 桃色艳闻,名人死亡,再加上诡异的美人,十足十的火爆话题组合,一夜之间,好像整个圣洛克城都在谈论着这件事。 人们纷纷涌上街头,互相打探着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他们围在城内卫队的首领府邸前,叫嚷着要严惩凶手。 一个竞技明星的死亡引发的骚动甚至让城内卫队束手无策。 这是一个没有英雄可供人们敬仰的时代,就好像以前那个浮躁的年代一样,娱乐明星们比那些默默无闻,埋首于研究和工作的伟人们更引人注目,为人所崇拜。 外面的混乱对我没有什么影响。 第二天,我能起床之后,就跟着金毛出去拜访雷纳德和蛮族少年坎迪。 我想把小火托付给他们,在他们返回提尔的时候顺便捎上,送回草原。 提尔城内专门为罗斯帝国供应各种动物的商人经常外出捕捉动物,从草原到沙漠,从高山到大海,为了寻找财富,他们踏遍了所有渺无人烟的角落。 我不想评价或阻止这些事,商人只是满足这些需求的工具,真正的根源在于罗斯帝国已经畸形发展的竞技角斗场。 小火在我头顶悠闲地飞着,时不时落在我肩头稍作休息,它美丽的羽毛,优雅的身姿,吸引了所有路人的目光,他们艳羡地看着我,为我能拥有这样的宠物而嫉妒不已。 没有人知道,小火是我的朋友,不是宠物,它是骄傲的火鸟。 到达雷纳德暂时下榻的旅店,才发现我们来得不凑巧,他正在会客。 我看着大厅中央站着一个穿着华丽斗篷的男人,认出来是那三个在草原上施了魔法让我们被抓住的男人中的一个。 他干枯的脸上长着一双细小的眼睛,好像从来没有睁开过似地,即使他脸上带着做作而不自然的笑容,衣着整洁华丽,举止恭谨而不谦卑,依然给人一种阴冷而残忍的感觉。 我在他身上感觉到了一种熟悉的波动,这种波动让我想起了伊格内修斯。 那封信上的内容清楚地浮现在了我脑海中,伊格内修斯让我注意一个人——马尔罗斯——他曾经的学生,和现在的敌人。 这个人依仗着粗浅的魔法,当上了一个小型雇佣兵团的首领,上一次在草原上就是被提尔城商团雇佣去捕捉动物的。 这次意外的见面真是不凑巧。 伊格内修斯在信中让我提防马尔罗斯,他称其为“卑鄙无耻的蛆”。 我小心的观察着他的一举一动,他曾经是伊格内修斯寻找的传承者,但是后来他放弃了魔法,而专门研究起伊格内修斯认为的旁门左道来,那些小幻术、小魔法之类被伊格内修斯不屑的评价为“尽是些耍花腔的东西”。 这个人或许品格低劣,但是传承者身上背负的东西太过于沉重,如果拒绝接受的话,并不让人意外。 雷纳德匆匆结束了与马尔罗斯的交谈,马尔罗斯随之离开,在经过我身边的时候,他细小的眼睛看了我以及我头顶的小火一眼。 我并不想引起他的注意,也无意为伊格内修斯报仇,所以我把手拢在袖子中,低着头,看着地板上的图画。 坎迪站在雷纳德身边,在看到我们进来时,他兴奋地冲了过来,高声怪叫,“是火鸟,天啦,没想到在这里能看到火鸟!” 他惊叹地围着小火团团转,不知为何,向来对人很不屑的小火对他的围观并没有表示反感,反而用翅膀扇了扇他的脸,坎迪摸着被小火碰到的脸傻笑。 草原上的传说,被火鸟青睐的人,将得到天神的赐福。 之后,他又好奇地看着我,这是我第一次以人类的形态出现在他们面前。 金毛不太情愿向雷纳德介绍我,和他谈起了事情。 坎迪出乎本能的意识到,我和他并不是初识,但却对我又没有任何印象,所以他看着我的时候,表情很困惑。 我冲着小火招招手,让它停在我的手臂上,扯着还嘶哑着的喉咙,断断续续地低声说:“跟着——他,回——家吧。” 小火侧着头,黑色的眼睛专注地看着我,用尖尖的嘴啄了我的手臂一下。 我对坎迪轻轻一笑,“保护——它,我——可以——信任——你吗?” 他迷惑的点点头。 我让他举起手,让小火跳到他手臂上,微笑看着坎迪小心翼翼的模样。 总算解决了一件事情。 这些时刻盘踞在心头的约定让我寝食难安,我想起了被圈养在庭院中那个大笼子里的小熊崽,它已经快成年,而我却不知道从小被人类喂养,他是否还有野外生存的能力。 放与不放都是一个问题。 不出所料,与金毛和老大关系良好的雷纳德答应了我们的请求,我们随即告辞回家。 在庭院里,小火飞向小熊崽所在的方向,而我则漫步在花香四溢的花园中。 在水池边看到了正闭目沉思的兰斯。 伊格内修斯的死亡对于兰斯是个极其沉重的打击,尤其是在这种混乱而艰难的时刻。 利德尔的哀求经常让他像被人追杀一样的逃到老大和金毛这里。 多数时间,他静静地站在花园的水池边,看着水中鲜嫩的荷叶发呆,他并不是想要别人的理解、同情或开导,只是需要平静一下情绪,以及一点属于自己的空间。 他为了争取元老院的支持而费尽周折,那些顽固而狡诈的老头,就好像利德尔一样难以应付。 虽然元老院的实权在帝国历代强大的皇帝制约下,已经缩小了许多,但是仍然是一股不可小觑的势力。他们绝大多数都是大贵族出身,本身就拥有巨大的财富,从战场上退下的军团指挥官中的一部分也会加入元老院,这意味着他们在军事上也拥有发言权,同时元老院还控制着一部分的公共事务。 他们是一群烦人的老家伙,总是有各种各样的抱怨和指责,许多的阴谋就是从他们的交头接耳中产生的。 一部分元老想要维持陈旧不变的罗斯共和国传统,包括保持军队的纯洁度,简朴而克制的生活,这些冠冕堂皇的话下面最重要的一点却始终没有人提及,那就是贵族的各种特权。 另外一部分元老院的议员虽然也出身贵族阶层,但是他们却试图与普通公民保持某种利益上的一致,以便得到他们的支持。 罗斯帝国的继承者必须得到他们的投票认可,在继承者非常强大的情况下,这种认可会变得可有可无,而继承者实力并不强大且拥有强力竞争者的情况下,这种认可就显得重要起来。 现在元老院的态度非常微妙,野心勃勃、手腕强硬的兹梅里皇后与沉迷于竞技和娱乐的奥尔雷特一世之间的角力,让他们拿着手中的砝码犹豫不决,最重要的是皇帝本身的态度并不坚定,他虽然喜爱长女洛蒂亚公主,但是性格软弱无力,有些惧内。 他察觉到我的走近,睁开眼看了我一眼。 我冲着他扯动僵硬的面部肌肉,笑了笑,当狼当久了,差点脸人类丰富的表情都忘记该怎么展露。 然后坐到另外一个拐角的长条石凳上,小黑跟在我身边,我抚摸着他,它舒展着四肢,换着地方让我抚弄它光滑的皮毛。 突然小黑半趴起来,头扬着,我顺着它的目光看过去,在阳光下闪动着光泽的狼形的老大快速的跑了过来。 它在离我三步远的地方停下,好像有些犹豫,又有些胆怯似地,只是用深棕色的眼睛温柔地看着我,我叹了口气,他实在太聪明了,知道以人类的模样接近我,肯定不会被接受,所以变回了狼形。 我安抚了一下因为老大的靠近而有些不安的小黑,拍了拍它的头,老大的目光一直都没有离开过我的手。 我举起自己的手,看了看,确实难看了点。 我把手递给老大,他高兴地凑过来,舔了舔我的手指,我立刻把手缩了回来。 他有些失望,垂着头,可怜兮兮地趴在我脚边。 其实他在我心目中,一直是威严、沉默、温柔、强大的象征,这样示弱,我反而有些不适应。 对狼来说,那种行为其实很正常,尤其是在发情期难以克制情欲的时候,雄性强行交配并不算罕见,而且狼形的时候,本能往往会占据上风。 然而,我曾经是人类,老大正在学习成为一个人类,这种过度脱离常轨的行为就难以让人接受。 我告诫自己不要心软。 我一边想着这些事情,一边无意识的摸着小黑的皮毛,老大在旁边看着,突然蹭过来,呲着牙,威胁着小黑。 小黑害怕的往我那个方向躲了躲。 其实黑豹的战斗力并不比狼弱,但是一直生活在那个平和的树林中,小黑身上没有那种从血腥生存竞争中闯出来的杀气和威势,面对老大,它本能的选择了避让。 我哭笑不得地看着自己落空的手,小黑刚刚跳到了石凳后,把自己那个位置让给了老大。 老大满意的低低咆哮了一声,得意地舔了舔自己的前爪。 无奈之下,我站起来,阻止老大的跟随,慢慢地走回房间。 原谅,还没到时候。 第69章 宿命之番外(下) 伊格内修斯站在这片废墟中,只看到断壁残垣,荒凉满目。这是他在长久的旅行中找到的不知道第几个存在魔法痕迹的遗址。 他并不指望能在这片被烈火焚烧过的土地找到什么线索,只是抱着万一的希望在废墟上施展着一种简单的寻觅魔法气息的法术。 这一次,法术并没有如同以往那样,湮没无声,而是很快就有了反应。 他激动地跑起来,却被脚下的石块绊倒,一直紧跟在他身后的哈里克扶住了他,等站稳之后,他立刻甩开哈里克的手,连看都没看他一眼,继续往那个方向跑去。 那个有反应的地点是个花岗岩的平台,被火烧成了黑色,伊格内修斯不顾脏污,手在那个平台上一阵乱摸,不久之后,他终于找到了那个开关,把手掌放在上面,全身的魔法力疯狂的涌向那儿,平台发出“吱嘎吱嘎”让人耳朵发酸的声音,一个黑乎乎的通道出现在那儿。 紧闭了三百多年的密室终于迎来了暌违已久的访客。 伊格内修斯拒绝了哈里克的跟随,带着一些黑面包和水就走了下去。 整整一个月之后,他满脸憔悴,一身疲累的从地下走出来,栽倒在了一直守候在通道口的哈里克身上,晕了过去。 从那个密室出来之后,伊格内修斯更为沉默寡言,他很快结束了长期的旅行生活,回到了圣洛克城的郊外别墅,闭门不出,整天把自己关在房间里,翻阅着那些落满了厚厚灰尘的书籍。 有天,当他晕晕沉沉地从地下室出来的时候,温暖的阳光让他决定在花园中停留一会儿,他站在水池边,看着水面的倒影。 水中的这个人,不到三十岁,却苍老得如同四十出头的人,他摸了摸自己的鬓角,那儿已经出现了一缕缕银丝,时间已经不多了,他默默叹息了一声,悠远如同从时间那头传来。 第二天,他从圣洛克城中带回了一个苍白瘦弱的小男孩,那个小男孩称呼他为老师,开始跟随他学习,间或,伊格内修斯会教他一些魔法方面的知识,但并不热衷。 这个孩子有着极其显赫的家世,他崇拜自己渊博的老师——神秘而看似无所不能。 即使像伊格内修斯这样淡漠的人,面对那样纯稚而热情的目光,也不能不为之动容,他不自觉地回避这个孩子的视线,因为他接近兰斯的目的并不单纯。 如果真如那个遗迹中留存的手稿中所说,魔法的消逝与罗斯帝国有关,那么他一定要查清楚这件事。 罗斯帝国的建立者奥尔特一世是一个强大的,不容许任何人干涉或分享其权力的独裁者,他与隐隐居于众生之上,不受约束的法师公会之间矛盾重重。 当还需要法师公会的时候,奥尔特一世把这种杀意隐藏了起来,然而他从来没有真正打算与这些让人厌恶,自视甚高的法师们分享权力,平起平坐。一旦他强大起来,他就用尽各种办法消灭这些不臣服在他威严下的法师,而法师内部也并不是铁板一块,他在法师公会内部找到了一个同盟。 背叛也许仅仅是因为一个微小的理由。 这个理由甚至让后来研究这段历史的人哑然失笑。 没有人能猜测到这一切到底是如何发生的,等法师们回过神的时候,魔法之源已经消失得无影无踪,就如同“圣树”对于精灵族的意义一样,魔法之源的消失,代表着魔法师们失去了魔法力的来源,一夜之间,他们发现再也不能随心所欲的使用法术,而过了不久之后,他们更加恐慌的发现,具有魔法潜质的学徒数量在急速减少。 正在他们乱成一团的时候,奥尔特一世的大军已经兵临城下,他派出鹰犬剿杀那些四处躲藏的魔法师,焚毁那些魔法建筑,失去了强大的力量,仅存孱弱的肉体,魔法师们就好像待宰的羔羊,毫无还手之力。 然后魔法师们终究是一群极聪明而智慧的人,在极端困难的环境下,他们保存了魔法的火种,查清楚了一些事情背后的真相,并且给以后的魔法师们留下了指引。 传承者就是这么出现的。 每一代都必有一个人,被选中,成为传承者,身负着把魔法传承下去,并且寻找“魔法之源”的重任,考虑到“魔法之源”消失,具有魔法天赋的人会越来越稀少,因此那些殚精竭虑的魔法师们想出了一种生命魔法,以施法者的生命为代价,把自己身上的魔法力转移到选定的没有魔法天赋的传承者身上。 传承者必须完成传承的使命,拖的时间越久,他将承受越多的苦痛和折磨,生命被快速的消耗,却无法终结自己的生命,即使想尽办法死去,灵魂也永远得不到解脱。 永坠地狱也不过如此。 伊格内修斯第一次从老师那儿知道这件事的时候,他觉得这不是传承,而是一种诅咒。 当他迈入三十岁的那天清晨,他第一次感觉到了这种诅咒的威力,全身上下如同被蚂蚁啃咬的蚀骨疼痛让忍耐力像他这么强的人也痛得在地上打滚。 太痛了!太痛了!太痛了! 他抓着头发,撞击着墙壁,守在他身边的哈里克死死地抱住他,阻止他这种自虐的行为,他愤怒地咬住哈里克的肩膀,鲜血直流。 最终,他痛晕了过去。 当他从昏迷中清醒的时候,哈里克站在旁边,赤裸的肩头上一个狰狞的伤口,深可见骨,他疲累地撑起身体,轻声说:“你离开吧。” 哈里克跪在床前,“请让我跟随在您身边,主人。” 伊格内修斯厌倦地说:“以后这种事会经常发生,也许你会被发狂的我杀死。” 他低着头,惨白的手无意识的抓紧盖在身上的被子。 突然他感到自己的手上一阵温暖,惊讶地抬起头,却看到是哈里克大胆的伸出手覆在他的手上。 哈里克的手有着厚厚的茧,粗大而充满着力量。 他坚定地看着自己的主人,坚定地说,“即使如此,我也想跟随在您身边,因为——”他没有说下去,只是用炽热的目光看着伊格内修斯。 “哈。”伊格内修斯仿佛承受不住般,用手捂住眼睛,轻叹了一声,不再提这件事。 时光如流水,将近十年的时间转瞬间过去了,越发频繁的发作,让他知道,留给自己的时间,也许已经不多了。 他的计划进行的很顺利,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他发现,兰斯并不是一个合适的载体,他太软弱,太温文,就好像温室中的花朵儿,禁不起一丝风吹雨打,他不禁开始疑虑,如果让他成为传承者,他是否能承受这种痛苦和压力?而且他对政治没有丝毫的兴趣,也不符合他想进入罗斯帝国权力最核心的要求。 他迟疑了。 就在这个时候,兰斯连续很多天不停地和他说起在斗兽场上看到的一切,那两匹狼以及它们领导的狼群,“它们看上去简直就是一个军队!”他是这么评价的,这让一向对这些东西不太感兴趣的他起了兴致,和兰斯一起去看了一场斗兽表演,让他震惊的是,从那头银狼身上散发出来的极淡却不容错辨的魔法气息。 他想起了在地下室里面,有整整一面墙的书籍是讲的如何把具有魔法天赋的动物变成人类,从而延续魔法世界,他觉得,也许自己也可以尝试一下。 伊格内修斯救下了那些狼,顺便还得到了一个意外之喜,原来有魔法气息的动物并不只有银狼,还有那头狮子。 他把它们变成了人类,但是他失望了,虽然转变魔法成功了,但是变成人类的两个动物却失去了魔法气息,他们变成了普通的人类。 他并没有特别的失望,长久以来,他就不断地尝试和寻觅,已经习惯了种种的失望。 他看着那两个还未脱离兽性的人类四肢着地,咆哮着,冲撞着笼子,眼神中是毫不掩饰的仇恨和愤怒,暴虐而嗜血,根据那些书籍中提供的信息,他很快有了第二个计划。 他与这两个野兽约定,他们帮他去寻找“魔法之源”以及只有罗斯皇室中才有的一种珍贵材料,而他则利用这些将另外那只白狼也变成人类。 通过这几天对它们的暗中观察,他很轻易地就得出结论,要控制这两只野兽很简单,只要能掌握住那头白狼就行,那是他们唯一的弱点。 这两头野兽果然如同那些书籍中所记载的那样:凡是具有魔法气息被转变成人类的野兽,通常都具有出色的能力,短短的时间内,他们就开始习惯人类的生活,并且具有强大的学习能力和高度的聪明才智。 有他们辅佐兰斯,他的计划成功的可能性就极大了。 事情正如他所预料的那样发展着,那两只野兽不负他所望,甚至是取得了超出他预计那样的成功。 兰斯在他们的扶持下,终于开始接近权力的最核心,甚至有望与帝国公主联姻,成为帝国未来的继承者。 他穿着黑袍,站在帝国的阴影中看着这一切。 在不断地讨价还价以及外界不断增强的压力下,洛蒂亚公主终于同意触犯皇室流传下来的禁忌,以那个隐秘换取兰斯他们的支持。 伊格内修斯终于得到了他的前辈们疯狂寻觅的东西,然而—— 他把那个暗沉的圆球捧在手心,一切都太迟了,“魔法之源”已经快要消散,他可以感觉到它的哀鸣声。 长久以来的期望,深入骨髓的执念,在这一刻崩塌。 他并没有特别的悲伤或绝望,只是感到空虚,是的,空虚,好像身体和思想完全被掏空了似地,轻飘飘的,连叹息声都显得多余。 伊格内修斯想,就让一切苦难都在他手中结束吧。 他决定用这个残存着些许魔力的“魔法之源”去打破这个传承自血脉和魔法力的魔法咒语。 他选中了那头白狼作为载体,一方面是为了完成自己的承诺,另一方面,是因为他的魔法力量不够,并不能直接让“传承者”这个魔法失效,而必须寻找一个载体。 伊格内修斯看着拦在眼前的哈里克,他用痛楚而热切的目光看着自己,好像知道自己将要进行的冒险——以生命为代价。 “哈里克,不要阻止我。”他轻声说。 哈里克跪在他脚边,抬头痛苦地看着他,“不,我做不到,主人,我恳求您,不要这样做。” 伊格内修斯沉默了一会儿。 那时不时的焚身之痛已经快让他无法忍耐,让他对未来的每时每刻都充满着恐惧,不知道那痛苦会在什么时候突然降临在身上,他受够了,也忍够了,他渴望宁静和安息。 他犹豫地伸出手,第一次主动把手放在哈里克的头上,他的头发硬硬的,有些扎手,却温暖。 “哈里克,我累了。”他用几不可闻的声音说。 哈里克慢慢站起来,他放下手,却被哈里克的手抓住,紧紧握住,隐隐作痛。 “那么就让我跟随在你身边,无论您身在何处。”哈里克坚定地说。 “这回不行。”伊格内修斯摇摇头,“我将要去的地方,你无法跟随,那是永恒之所。” 哈里克把他的手放在自己的胸口,伊格内修斯苍白枯瘦的手指可以明显感觉到他有力的心跳,“您不明白我的心吗?不管是哪儿,不管是哪儿!”他强调着,“永恒之所也罢,其他地方也罢,我的心都无处可去,唯有您所在的地方,才是它的归宿。” 伊格内修斯的指尖微微发红。 他把手收回来,拢进袖中,“不,哈里克,你还有必须要完成的事,在那之后,如果你依然决定跟随我,那么——” 哈里克默然看着他了他片刻,“一切都听主人的吩咐”,他低下头恭声说。 “走吧。”伊格内修斯迈开无声的步伐,像滑动一样在大理石地板上前进,哈里克紧紧地跟随在他身后。 他看着挣扎在阵法中的白狼,它是一只野性而又优雅的美丽生物,它仰着头,无声的嘶吼着,这不是伊格内修斯第一次看到变身的场景,然而却一样震撼。 他怜悯地看着它,它是最后一个牺牲者,也许它会恨自己吧,给了它人类的身体,却剥夺了它的未来。 他留给他的东西也许可以帮到它,希望它的聪慧足以解决那些事。 伊格内修斯在心底微微叹息,慢慢往阵法中心走去,吟诵着传承自古远过去的的咒语,在他被光圈吞没的时候,他终于忍不住回过头,看向那个一直默默跟随在他身后的人。 他苍老憔悴的脸露出一丝笑意,这痛苦而漫长的一生,还是有那么一个人让他懂得了一些东西,比如感情,比如相守,比如一切的一切。 第70章 刺杀 圣洛克城迎来了又一个黎明,一场盛宴即将拉开序幕,你可以感觉到城市上空中漂浮的那些鼓噪的因子。 一大早,我的侍女就喜气洋洋的走进来,拉开窗帘,她把镶着黄金、珍珠以及祖母绿宝石的项圈箍在我的脖子上,并且退后一步,用赞叹的目光审视一番。 人类总是喜欢用各种累赘的东西装饰自己。 我穿上斗篷,在她遗憾的目光中,把她的心血遮了个严严实实。 我注视着镜中的自己,灰色的斗篷兜帽垂下,露出一些银白色的长发,手拢在袖中,步伐缓慢而无声,乍一看,多么像伊格内修斯。 我躺在花园中,手里拿着一卷羊皮卷,至今,我都没有习惯这种珍贵发黄的“书籍”,我不是没有想过让这个世界的人学会印刷术或造纸术,但是我为什么要这么做呢? 我不想当什么改变历史的人物,也不觉得有这个必要。 我喜欢看着历史的洪流顺着它固有的轨迹缓慢而无声的流淌而过,正如日升月落。 当然,归根究底的原因是我懒,既然能享受在花园中看书晒太阳的悠闲日子,为什么要让这一切改变呢? 可惜,命运注定了这种美好的时光只会倏忽而逝,一阵阵急切地脚步声突兀的出现在我的听觉范围内,那纷乱杂沓的声音好像在告诉我,有什么事情发生了。 我把羊皮卷放在桌上,站起来,看着花园转角处出现的人影。 老大带着一群侍从急匆匆地向我走来。 他有一头迷人的银灰色长发,深邃柔和的棕色眼眸,轮廓优雅的脸,总是带着适宜的笑容,做起任何事来都显得举重若轻,作为一个领导者,他总是能让人信赖和安心,几乎没有人能察觉到他在这个外表伪装下的急躁和残酷。 “什——什么事?”我在他走近之前问。 老大试图扶住我的手臂,我推开了他,我虽然行动确实不便,但还没到这个程度,他说:“奥尔雷特一世在庆典上遇刺身亡了。” 我一惊,这个消息太让人意外了,我赶紧问,“具体是怎么回事?” 老大皱着眉头,显然,奥尔雷特一世遇刺的情况也让他有些不解,“一支从广场上射出的箭,射穿了奥尔雷特一世的胸口,就在他要宣布继承者消息的时候,我觉得,那支箭很奇怪,那个距离和角度,即使是最厉害的神射手也做不到。” 是很奇怪,在这么严密警戒,有着重重守卫的场合,居然能发生这种事,这让我不得不怀疑,刺杀的人用了什么特别的方法,才能做到这种不可能的事。 我想起了前几天见到的那个雇佣兵首领,伊格内修斯曾经的弟子——马尔罗斯,他那双细长的阴冷的眼睛仿佛就在我眼前。 就在我思考这个可能性的时候,老大已经拉住我,“我们必须尽快离开圣洛克城。” 哦,是的,是的,现在圣洛克城对我们来说,已经不是安乐窝了,它很快就会变成一个泥坑,兹梅里皇后不会放过这个一网打尽的机会,这场刺杀只是一个序曲,更加残酷的斗争在后面。 我叫来老管家,吩咐了他一件事,看着他按照我的吩咐把事情办妥,之后,再跟随老大往雷纳德所在的别馆走去。 金毛已经等候在那里。 别馆内已经忙乱成一团,大家都在准备出行,再过一阵子,等利德尔手下的城内卫队处理了广场上的那场混乱以及一些必要的后续之后,肯定会立刻封锁圣洛克城,到时候,想出去就麻烦了。 老大把我带到一个空房间,让我不宜久站的脚能得到休息,我看着他有些不安的走了几步,有些疑惑地问:“怎么了?” “我不能跟你一起去提尔,我得前往莫尔行省去召集留在那儿的军团。”老大低声说,“而且必须立刻出发。”他补充说。 我点点头,示意自己知道了,只是说了一句,“一切小心。” 他有些不可思议地看着我,“塞莱斯,难道你没有什么要对我说的吗?” 我想了想,又说,“一路平安”。 他叹了口气,轻轻抚摸着我的头发,低头在我额上轻轻吻了一下,“狮子会和你一起前往提尔,好好照顾自己,不要让我担心。” 他深深看了我一眼,在他那样的目光下,我几乎无法保持镇定。 我看着老大将要走出门的修长身影,有些克制不住的喊了一句,“我——” 老大立刻回头,走了回来,有些期待的看着我,“你想说什么?” 动物的时候,可以毫不犹豫地舔舐它全身上下的皮毛,可以和它嬉戏打闹,为什么变成人之后,反而疏离,变得怯懦、谨慎了呢? 我在心里问自己。 这是一个很难把握的度,取决于你的情商,而不是智商以及学校的教育。 你必须在兄弟和情人之间小心翼翼的保持平衡,当然,我绝不会暧昧,然而,当某个界限被挑明,那么兄弟之间算正常的举动也将不再合适,而且难免会产生一种尴尬和回避的情绪。 “我在提尔等你回来。”我犹豫迟疑了半天,终于憋出了这句话。 当然,老大的表情明显有些失望,他不太满意,然而也知道不能过于逼迫我——他前面的莽撞行为还没有得到我的原谅,于是,他点点头,握住我的手,紧紧的,然后离开了房间。 随着老大的离去,房间内顿时一片寂静。 我走到庭院里,小火正在喷水池中穿梭着飞来飞去,看到我过来,它扬起头,高声鸣叫着向我冲了过来,艳丽的尾羽展开,在阳光下耀眼而夺目,在我头顶盘旋一阵之后,落在了我的肩膀上。 它用尖尖的嫩红的喙轻轻的啄着我的脸和头发,红色的眼睛专注地看着我,好像能够体会我现在黯然低沉的心情。 我把它安置在了一个笼子里,蒙上了一层黑布,这让小火很不乐意,它狠狠地啄了一下我的手,我苦笑了一声,谁让它这么惹人注意,如果不遮掩一下,全圣洛克城的人会立刻发现我们逃跑了。 即使雷纳德用了最快的速度整理行装,但是当我们一行人走到海港的时候,发现还是来不及了。 利德尔的行动力太快了,他可能在第一时间就封锁了圣洛克城的城门以及海港,现在城内卫队的士兵正逐个的检查着进出的人群,人人怨声载道却没有人敢在城内卫队明晃晃的刀剑下公开抱怨。 雷纳德一行人本身来说,当然并没有不合法的地方,他们停留在了市场旁边的驻地,那儿有一个小小的庭院是他们通常用来歇脚和卸货的地方。 在路上,不断有消息传来。 事情果然如我所料,当天下午,兹梅里皇后就宣布,刺客已经被抓到,并且供认了幕后主使者,让整个朝堂哗然的是幕后主使者居然是洛蒂亚公主,她宣布逮捕洛蒂亚公主并且将她交给长老会议进行公审。 现在的问题在于,情况并不明朗,不知道兹梅里皇后是否把老大和金毛当成洛蒂亚公主的同党也放在了通缉的名单上,如果没有,那么当然可以大摇大摆的离开圣洛克城,如果有,那不是正撞在枪杆上吗? 我们只能等待,雷纳德派坎迪到前面去探探情况。 第71章 海盗 在圣洛克城逃亡并不是第一次了,所以我很有些驾轻就熟的感觉。 坎迪打探来的消息并不太妙,毫无疑问,城内卫队的士兵们有他们的目标,他们目的明确的一个个排查着进出的人群。 金毛说洛蒂亚公主并没有被抓住,已经逃亡,而兰斯则被家族囚禁了起来,因为他曾经企图帮助洛蒂亚公主,并且坚定地隐瞒她的行踪,目前,他被城内卫队暂时关押了起来,直到嫌疑的洗脱。 我得说,兰斯虽然有些软弱,但毫无疑问,是个具有绅士精神的男人。 当然,我并不担心他的安危,有利德尔和他的家族在,他也许会受到些折磨,但性命应该无碍。 我们窝在这个小小的院落,与各种圈在笼子里的动物为伍,作为同类,我站在院子里的时候,他们一般不会大吼大叫,而每当雷纳德他们进入院子里透气的时候,迎接他们的往往是一阵阵愤怒的嚣天的的兽吼。 这件事让他们百思不得其解,当然更让他们难以理解的是,每当金毛走入院子时,笼子里野兽们的骚动、戒惧。 第二天,两个穿着斗篷,遮着脸的人躲躲闪闪的找到了这里。 我走出去一看,居然是兰斯和他的一个侍从,他一进来就拉下兜帽,清秀的脸苍白,憔悴,看起来又瘦了许多,好像能被风吹倒似地削瘦,手指骨节突出,他手放在斗篷外,“我是来帮你们离开这里的,这是我唯一能做的事,也是洛蒂亚公主心愿。” 他与金毛、雷纳德开始商量起细节,而我在一边听着,越听越不对劲儿,不自觉的插了一句,“你不跟我们一起走?” 兰斯勉强笑了笑,“我的家族在这儿。” 我懂了,不管怎么说,他都走不了,兹梅里皇后以及塞因茨伯里家族不会放过他的家族,他必须留下来斡旋,作为一个根深叶茂的大家族,也许一些妥协和利益退让,能够让家族得到保存,何况,他与利德尔之间那些说不清道不明的纠葛,也让他的立场很微妙。 我们决定分成两路,他作为明路,吸引城内卫队的注意,而我们则趁着这个混乱的机会悄悄溜到出航的港口,其实如果我和老大变成兽形的话,离开圣洛克城不是问题,但是接下来要解释这些事情就麻烦了。 兰斯带着一群人遮遮掩掩的往港口走去,当然引起了城内卫队的注意,他们一个个检查着,在检查到兰斯前,兰斯从斗篷下抽出一把剑,刺向那个士兵,立刻有人把他认出来了,“是兰斯大人,快,拦住他!” 兰斯带着那群随从转身就往码头跑去,他们身型都差不多,又都穿着长长的斗篷,分散开来之后,就很难分辨清楚到底谁是谁,这也让守在这儿的城内有些焦头烂额,必须分出大量的人手去搜查兰斯的踪影,必然会造成其他方面的漏洞和疏忽,这边我们给金毛变换了一下外貌,给他戴上了假发、贴上了胡子。 金毛自然是不屑与这些花招的,作为自然界的最强者之一,他喜欢正面对抗,习惯用利爪去撕碎眼前的敌人,而不是这样躲躲闪闪,即使是逃跑,那也只能是“战略性撤退”,而不是“丧家之犬”。 但是在我的压制下,他只能任凭侍女们折腾,最后终于让她们满意了。 站在我面前的是一个有着常见的黑发,黑须的高大男子,金毛摸了摸嘴上的胡子,“怎么样?” 我点点头,“不错。” 他终于不再纠结于他一直认为很难看的胡须,在这一点上来说,金毛还是没有脱离狮子的习性,雄狮子对于自己那身毛极其爱护,一般来说,浓密而茂盛的鬃毛意味着这头狮子年轻,活力,强壮,往往更容易得到母狮的青睐。 而想要吸引异性,保持吸引异性的魅力,是雄性的本能。 其实即使是失去了太阳般耀眼的金发,金毛依然是个惹人注意的人,他不自觉散发出来的气势足以使他从周遭的人群中脱颖而出,成为焦点。 我也戴上了一个黑色的假发,扮成一个奴隶混杂在队伍中,奴隶数目庞大,比较不引人注意。 突然,我看到眼前一个熟悉的身影,城内卫队的首领利德尔亲自来到了港口。 他今天没有穿往常那种花哨而又华丽的服装,而是一身简洁而高贵的骑士装扮,胸口带着几个金色的胸章,一个士兵正在向他报告着什么,他满脸严肃地听着,我看到他的目光一直盯着不远处那片混乱,那是兰斯所在的方向。 看惯了他夸张的装扮和言行,陡然间看到这么正常的利德尔,还真有些不习惯。 也许这才是真正的他。 塞因茨伯里家族果然个个不容小觑,兰斯不是他的对手,他会被利德尔吃得骨头渣子都不剩下的。 在海港的那一面,一个信号灯在半空中闪烁,兰斯终于被发现了,利德尔脸色一沉,立刻骑上马往那边跑去,而在这边的我们,也通过了松散的检查,顺利的上了船。 因为要装载大量的货物、奴隶、牲畜和野兽,所以总共有三艘船只停靠在岸边等待着雷纳德一行人。 提尔是已知世界最大的商业都市,除了万都之都的圣洛克城。 而我们的目的地就是那儿,一切的起点,也许也是终点。 因为我和老大是装扮成奴隶,所以并没有和雷纳德在一艘船上,而是上了最后那艘最小最旧的船只,灯塔上传来了信号,水手们的呼喊声此起彼伏,下面的船舱中,划桨的奴隶们正在努力地让这艘船动起来,一切都很顺利。 我站在船头,看向港口,一群人围着兰斯,他穿着的那件斗篷已经被扯了下来,蜜色的长发乱蓬蓬的盖着脸,他的双手被扭在身后,利德尔骑着马一直跑到他跟前才停下。 不用再看下去了。 金毛握住我的肩膀,强迫着把我拉回了房间。 “别多想了,这是他自己的选择。”金毛沉声说。 “我知道。”我低声说,即使知道,但是依然不得不为那个在斗兽场上脸色苍白,满脸惊惧看着我们的少年而伤感。 海面水天一色清爽明朗,我们可以看到一些海豚在海面上自由而快速地跳跃,它们忽而沉入海面,忽而飞身跃出,在半空中甩着尾巴,连溅出来的水珠都优雅得惊人。 无事可做的水手们正在钓鱼,金毛被他们围在中心,正与他们讨论和学习着一些海钓的秘诀。 他才到船上两天,就已经和水手们打成了一片,成为了他们的“铁哥们儿”,能够让他们把一些在海上讨生活的“诀窍”倾囊相授。 他们决定要逮住一条大鱼,把一条粗绳从船上扔下海,末端挂着一个大钩子,钩子上穿着半只羊。 新鲜肉类的血腥味很快就吸引了鲨鱼们的注意,它们迅速地围了上来,逼近了船只。 我可以清晰的看到它流线型的身体在暗色的海水中一闪而过,尾巴露出水面,那是让人呼吸都要屏住的死神的象征。 当然在这个时候,它的出现只会让水手们欢呼,毕竟这才是他们的目标。 他们兴奋的议论着,一会儿,它就找到了那个鱼钩,并且丝毫没有考虑的就张开大嘴把作为鱼饵的那半只羊吞了下去。 它上钩了。 水手们七手八脚的把粗绳拉出睡眠,那条鲨鱼出了水之后,挣扎得更加厉害,但是有经验的水手自然有办法制服它,他们用另外一根绳子,在末端打了个活结,套住它的尾巴。 现在它成了瓮中之鳖,丝毫动弹不得了。 不一会儿,它就被拉到了船上,成为了俘虏。 两个水手拿着斧头,把它的头尾砍下来,血流满了整个甲板,让船长大呼小叫着吼骂了一通。 这个小小的插曲让金毛深感兴趣,他和水手们商量,下回再海钓的时候,一定要让他亲自试试,水手们答应了他这个请求。 但是随后的下午起风了,波涛让整艘船摇摇晃晃,前面的那两艘大船已经不见踪影。 它们的航速比这艘旧船快,看来是已经驶出了很远了。 临近黄昏,海面上被夕阳照得一片金色,波光粼粼,厨子们已经准备好了大餐,就是今天上午钓上来那条鲨鱼。 一切都有条不紊的进行着。 但是就在这个时候,站在瞭望台上的那个水手突然惊慌失措的跑下来,“船长!船长!不好了!” 他气喘吁吁的跑到船长面前,“船长,有三艘船,刚从岬角出发,肯定是海盗,他们借着陆风,比我的速度要快,在今晚之前,一定会追上我们的,他们发现我们了!” 这个消息在瞬间传遍了整个船只,水手们面面相觑,个个吓得脸色苍白。 随着罗斯帝国实力的衰落,伴随的不仅仅是陆地上盗匪的增多,边境线上入侵者的家具,还有海上,这些“清道夫”们不甘寂寞的演出。 而且这些演出往往是血腥的。 很多海盗会把船上除了年轻女性之外,所有人都杀死。 人人谈之色变,海上的恶魔。 第72章 接舷战 海盗是航海术的孪生兄弟,就好像自从有了路就出现了土匪路霸一样。 我想起以前曾经看过的一部风靡一时的好莱坞电影《加勒比海盗》,强尼·戴普另类夸张而又不是迷人本色的演出强化了人们脑海中关于海盗的浪漫形象,他是如此蛊惑人心,以至于无数的女人——也许还有男人——期望自己来这么一场奇遇。 然而,当你真正面对一群海盗来袭的时候,脑海中只会有一个念头,怎么从他们的刀剑下逃出去。 此时四顾都是一片茫茫大海,你所乘坐的船只就好像是个小小的随时可能沉没的孤岛。船长在舱室里紧张的走来走去,瞭望台上的水手拿着粗制的望远镜正在不停的观察着紧紧咬在我们后面的海盗船。 如果运气好的话,我们也许仅仅会丢掉所有的货物,运气不好,那么我们就会葬身大海,喂食那些刚刚被我们捕捉上来的鲨鱼。 我想它们肯定会很乐于接受这份意外的礼物。 这主要取决于跟在我们后面的海盗到底是哪种类型的,就好像流氓分为有文化的流浪和没文化的痞子一样,海盗也分为几种,有一种是只要货物,船上的人只要不反抗,那么就可以留下一条命,有钱的俘虏付了赎金就可以重获自由,而没钱的则会被卖为奴隶,而另外一种海盗则会杀光船上所有的人,然后不光是货物,连海船都成了他们的战利品。 我看到那个水手急匆匆地从瞭望台上下来,走到了船长室,看来他已经相当确定跟在我们身后的海盗到底是那一拨了。 船长命令传令兵吹响了备战的号角,所有的水手以及随船人员都齐聚在甲板上。 长着浓密黑胡子的船长站在一个酒桶上,他高举着双手,大声说:“我的兄弟们,我的水手们,告诉你们一个不幸的消息,我们遇到了海上的恶魔,是的,有一群海盗盯上了我们,我们别无选择,只能拿起手中的武器,告诉那些狗娘养的,想要从我们这里夺走我们的货物,我们的船只,就必须踏过我们的尸体,战斗吧,我的兄弟们,阿罗特神与你们同在。” 水手们一反平时的粗野和吵闹,安安静静地听着他的讲演。 他们与船长对视,良久之后,他们举起手中的刀剑。 即使遇到的是比较“温和”的海盗,这些船员、水手们也不会直接竖起白旗投降。 无数个世纪以来,几乎每一场普通船队与海盗船的相遇,惨烈血腥的场面都足以把平静的海面掀翻。 过了一会儿,船长悄悄地来到我和金毛的房间,他用一种很刻板的语气和我们说,“来的是‘黑盗’,是最凶残的海盗,我无法保护你们,这个。”他扔过来两把剑,“愿阿罗特神保佑你们。”说完之后,他匆匆地离开了房间。 看来,我们的运气差到了极点,尾随我们的海盗,是在海盗中也被人唾弃的‘黑盗’,他们会杀光船上所有能动弹的人。 金毛走过去,用脚轻巧地把剑踢到半空中,再用手精准的接住,“这把剑不错。” 我把一直拢在袖子里的双手伸出,在昏黄的灯光下,我努力地尝试着拾起地上那把剑,然而,我的手就好像我的狼爪一样,对于握住一样东西这种动作,无能为力,更不用说挥动它去砍人。 最后,我放弃了。 把用双手捧着的剑扔在地上,金毛走了过来,用他的手抓住我的手——也许只能称之为爪,“塞莱斯,战斗的时候,你可以变成狼形。” 我点点头,这是个好主意,在海盗来袭的时候,不会有人注意到一个小小的随船人员,我可以变成狼形,然后狠狠地咬死那些阻挠我们行动的碍事者。 金毛看上去有些高兴,他在房间里走来走去,喋喋不休,“我真是想念你优雅的白色身体,那总是——能让我‘性奋’起来,噢,别用这么不可思议的眼神看着我,那只是因为我对你太着迷了,在草原上,我们只会对自己喜欢的母狮子产生这种冲动,而我,几乎时时刻刻对你有这种感觉。” 我僵着脸听着他的胡言乱语,谁来把他的嘴堵上? 船上到处充满了紧张的气氛,在夕阳还没有落下的时候,船长就命令厨房准备了丰盛的饭菜,让所有的人,都分到了足够的面包和肉,当然,还有必不可少的劣质葡萄酒。 金毛抽出长剑,慢慢地把属于我们的那份面包和肉切成碎片,递到我的餐盘里,中国古代有个传统,犯人临刑的时候会给吃上一顿饱饭,让他在黄泉路上不至于做个饿死鬼,没想到,在这里,我也有了类似的体验。 看来,不管是哪个时空,人们都认为饿死是最可怕的酷刑。 我们站在船尾,大海在渐黑的天色下泛着黑色的波澜,海盗船已经清晰可见。 我的视力很好,几乎可以清楚的看到船头上站着一个身材高大的男人,他双手握着一把出鞘的大刀,正在朝聚集在舷边的海盗们大声吆喝,不知道在喊叫着什么。 我猜测,也许在做着战前动员。 他好像察觉到了这边的动静一下,猛地把头转过来,用好像老鹰看着兔子一样的狩猎者的眼神看着我们。 好像我们是他的囊中之物一样。 也许他的猜测并没有错,但是事情永远不会那么简单。 在罗斯帝国实力日渐衰落,曾经让他们闻风丧胆的帝国舰队,成了“软脚虾”,不再构成威胁,他们把整个内海变成了海盗的乐土。 在这种情况下,商人们只能自行组织起来,他们依托于提尔城,建立了海上武装护送队,并且尽量让自己的商船拥有一定的武力,这些措施起了一些有限的作用,足以让他们能从小股海盗的偷袭中脱身,但是,面对强大的海盗团,这种自卫行为,只能说聊胜于无。 我们这一次的出行,一来因为圣洛克城的内乱导致海上护送队无法集结,二来我们太赶时间了,没有等待与其他商船一起出行互为照应。 总之,这次的航行,是冒了极大的风险,而命运女神罗木瑞并没有眷顾我们,这么快就被海盗们发现并且追上。 然而,我们并不是完全没有任何准备,这条船上的船员和水手都属于提尔城商会,他们都是训练有素的水手和战士,不管是航海,还是对付海盗,都有自己的一手。 甲板上,水手和船员们忙忙碌碌,各司其职,海盗攻击的最终一幕就是接舷战,这往往决定着这一场遭遇战谁能够胜利。 海盗船近了。 笨重的商船速度比不上海盗船,所以一旦被海盗盯上,就很难脱身。 我们看着海盗船越来越近,船上的气氛也越来越紧张,很快,我就能够看到海盗船的旗帜以及船首像,那面红色的旗帜上绣着一只黑色秃鹰,而船首像则是海神罗姆赛尔拿着黄金权杖的雕像。 当海盗船逐渐靠拢的时候,几乎是在同时,船长发出了进攻的命令,从商船上往海盗船上发射出雨点般密集的箭、梭镖、标枪和投石。 而海盗们也毫不示弱,立刻还以颜色,他们疯狂的大叫着,大笑着,那种野蛮、张狂、血腥而又残忍的哄笑和喊叫,让商船上的人慢慢地有了些怯意。 海盗们疯狂的投射往商船上投挂钩,试图与商船接舷,跳到商船的甲板上直接来肉搏,商船上的水手们则拼命的想延迟这种时候的到来,因为只要给凶悍的海盗们逮到机会,他们将不可抵挡,最好的可能也就是两败俱伤。 我躲在奴隶中间,扒在窗户上看着外面激烈的战斗场面,火光冲天,商船上不知道什么地方着了火。 金毛挥舞着剑拦着海盗们射过来的武器,“乒乒乓乓”的撞击声,不绝于耳,我紧张的看着他的一举一动,就怕有什么不长眼的箭会射在他身上,幸运的是,他身为野兽的直觉还依然存在,总能在危险来临的时候,险险的避过。 只要有一条挂钩没有及时被清除,这些不要命的海盗就会怪叫着,争先恐后的往商船上爬,只要有一个海盗爬上了商船,那么,就大势已去。 船长在甲板上奔走着,怒吼着。 但是他依然无法阻止那些猴子一样的海盗们沿着绳索往商船上爬。 金毛用着几乎是跳舞一般的轻盈而优雅的步伐在甲板上收割着海盗的人头,很快,他就引起了海盗们的注意。 那个身材高大,满脸络腮胡子的海盗头子拿着大刀就冲他砍了过来。 金毛微微眯着眼,我看得出来他很享受这场酣畅淋漓的战斗。 金毛和老大很少能找到势均力敌的对手,往往只能在一大群人的围攻中体会一把激情,而这次,强悍的海盗头子大概终于让金毛体会到了久违的战斗的快感。 他兴奋地站在那儿,手好像没用什么力气似地握着剑,而那个海盗头子则绕着他转圈,看起来好像对着一个蜷起来的刺猬,不知道从哪下手。 这两个人就这么站在白日化的战斗中开始了旁若无人的对峙。 在我这个房间,大概有二十个被关押起来的奴隶,他们紧紧的依靠在一起,其中有几个在喃喃自语,我仔细听了听,原来是在念祈祷词。 他们的脚被铁镣铐住,对于船长来说,他们就和船上运载的橄榄油和葡萄酒一样。 这些奴隶满脸顺服,对于即将遭遇的一切,他们抱着听天由命的态度——也许,他们也只能这样。 这里面,唯有我没有上脚镣,我偷偷地捏住衣服里的那个瓶子,里面装着能够让我变身的药剂,但是,我现在还不能确定是不是到了该变身的时候。 突然,我感觉到船舱底下好像传来了一点异常的响动,我想起来了一件事,脸色一变,立刻攀到了窗户前,喊住了一个急匆匆跑过去的水手,“船下,船下,有——海盗。”我尽量用一个个的短语表达我的意思,还好,他听明白了。 他朝我挥了挥手,我看到他朝着船长跑过去。 这群经验丰富的海盗,接舷战只是他们的转移我们注意力的手段,他们在我们的船底下暗渡陈仓,受过专门训练的潜水者趁着月黑天高,潜入海中,他们在水下悄悄地靠近我们无法动弹的船只,割断了我们的锚,破坏船只的龙骨,也许还会在船底下凿个洞,迫使商船上的人立刻投降。 我再也顾不上隐藏什么,悄悄地挪到了房门口,打开门,跑了出去。 时间已经不多了,如果确定船只进水,那么,很快,惊慌失措的水手们大概就会溃不成军,因为他们已经无路可退。 我走到船的中间,那儿,船长告诉我,有一条用来逃生的小船挂在商船上,这条小船平时用处并不大,但是,现在,也许能救我们一命。 海盗们不会放过那些勇于反抗,并且杀了自己这么多同伙的人。 我不顾手的不便,用尽所有的手段终于把船放下了海,手被磨出了许多的伤口,鲜血淋漓,拿起一早就放在旁边的海螺,吹了起来,“呜呜——”的声音响彻了夜空,这是告诉正在战斗的金毛,我们该走了。 我听到了一声惨叫,然后是海盗们的怒吼声、喧哗声,看起来是在和海盗头子的战斗中,是金毛取得了胜利。 但是这依然是一场实力悬殊的战斗,指望着让一个,或两个人去力挽狂澜是不现实的,尤其是处在这变化莫测的海面上,我们没有胜算。 金毛一边格挡着那些追着他跑过来的海盗,一边往我这儿跑,我看到他的黑色假发已经掉了,露出了一头金灿灿的短发,他的脸上被溅上了一些血滴,可他毫不在乎。 他看着我,“嗨,白狼,我们可以出发了。” 我有些不稳的站在那儿,感受着船只越来越明显的倾斜,这船,离沉没不远了,而外面的战斗也已经偃旗息鼓,看起来,海盗们已经快要取得最后的胜利。 而跟在金毛身后的那三个海盗悍不畏死的追了上来,我往侧边一躲,利爪伸出,狠狠地划下去,其中一个的咽喉立刻被我撕开了一个口子,血喷涌而出,他喉咙发出一个古怪的声音,眼睛鼓出来瞪着我,好像觉得不可思议一样,慢慢地倒在了地上。 我看着脚边的尸体,叹息了一声,这双手虽然拿东西不方便,但是并不代表它杀人也不方便,上面锋利的指甲,可以轻易的破开皮肉。 我先跨上了小船,金毛拿着剑紧随其后,这时,在船上,金毛跟随着水手们学的那些东西终于发挥了作用,他划着桨,无声的把船只推往了那一片黑暗中。 这时,从船上传来了喧哗声,“有人逃走了,有人逃走了。” 我们几乎立刻被人发现了,很快,但是绝大部分海盗正在紧张的搬着那条即将沉没的船上的货物,没有时间理会我们,而有些不长眼的追杀上来的海盗们,也被我和金毛迅速的解决掉了,很快,他们就决定放过我们。 也许是因为这些靠海吃饭的海盗们,正在心里嘲弄我和金毛,就凭这条小船,我们能逃到哪儿去? 内海上,稍大一点的风浪就会把我们吞没,更不用说,内海的天气就像怀春的少女,天知道,她什么时候会翻脸。 我很清楚这一点,但是,只要有一线生机,就不放弃,这是在草原上生存下来的动物们都有的意志。 尽最大可能求生,不管在何种情境下。 第73章 荒岛 在夜色的掩护下,我们的小船终于逃脱了那些海盗的追捕。 金毛放下了船桨,瘫倒在了船舱里,一整个晚上不间断的划桨,即使是体力充沛的金毛也累垮了,我让他躺着休息会儿,自己拿着那个粗劣的望远镜,开始四处张望。 我触目所及,除了海水还是海水,没有看到一艘船,更不用说陆地了。 太阳很大,炙烤得人身上隐隐发疼,但是我们没有丝毫遮蔽的东西,我看着金毛不舒服的侧着身体,试图躲避直射在脸上的阳光,他有着浓密的金色长睫毛,给脸上打下了一些阴影。 我脱下身上那件长袍,举起来,挡住照在他脸上的阳光,希望能让他睡得稍微好点。 这只小船是一条经过改造的长舢板,并不适合海上航行,大部分这种类型的舢板都被渔民们用于近海捕鱼,这条舢板甚至都没有经过最简单的改造,比如加个小舱,所以我们只好被太阳曝晒,连个遮阴的地方都没有。 我清理了一下小船上的东西,里面有一些饮用水和食物,能够让我们支撑好几天,但是,我们还是必须尽快找到陆地或者其他的船只。 大海就像个坏脾气的孩子,谁也不知道,此刻的风平浪静,是否能够延续到明天。 海水湛蓝,远处有海豚优雅的跃出水面,还可以看到鲸鱼浮出海面换气时喷出的水柱,我努力打起精神,思索着所剩不多的记忆里面,关于如何在四顾茫茫的大海中寻找方向的知识,想了许久之后,我终于放弃了这种无谓的努力,我所能够回忆起的,仅仅是太阳东升西落,以及永远指示着北方的北极星。 对于目前的情况来说,这些常识明显已经不太够用,并且我也不明白我们现在大概的位置,也就不清楚往哪个方向航行才能到达最近的陆地。 我回想起在商船上看到那些水手们身上花花绿绿的纹身,他们用各种各样的纹路去祈求那渺不可及的运气,当时我还不以为然,而现在,我深刻的了解了水手们为什么会这样做。 面对大海的时候,人太渺小,有的时候,你真的只能把命运托付给那不可知的存在。 金毛很快就醒了,他抓了抓自己粗硬的头发,有些不耐烦地爆了个粗口,狠狠的诅咒着那灼热的阳光,把海水扑在脸上洗了洗,他随手抓过身边的衣服擦干脸上的水渍。 睁开眼,发现那件衣服是我的外袍之后,他把衣服扔给我,“穿上,别晒伤了。” 在大草原的时候,我们身上那层皮毛,充分的为我们阻拦了阳光的炙烤,而现在,人类光秃秃的皮肤,毫无遮拦,我确实感觉到自己离晒伤不远了。 我看到金毛手里拿着一个什么东西在看,有些眼熟,“这是什么?”我耐不住好奇心地问。 “战利品。”金毛有些得意的炫耀着。 我才想起来,这是那个海盗头子身上戴着的鱼骨链子,这个链子粗犷而戴着海的味道,看起来不太像那个海盗头子的品味,我有些喜欢这个小工艺品。 金毛看了我一眼,把那个链子挂在了自己脖子上,他野性的外表,古铜色的皮肤,与这个鱼骨链子很相称,我不得不承认,他戴着这个比我更适合。 金毛看了看我清理好的东西,大部分都是食物,他在里面翻翻捡捡,居然让他找到了一瓶酒,金毛高兴地咧开嘴,牙齿雪白晃眼,他冲着我说晃了晃酒瓶子,“喝一点?庆祝我们死里逃生。” 说完,他仰脖就猛灌了一口进去,我想了想,把酒瓶拿过来,也喝了一大口,昨晚的惊魂体验让我现在心有余悸,喝点酒提提神也好。 我和金毛讨论了一下我们目前所在的方位,按照金毛从水手们那儿打听到的情况,我们现在的位置离提尔还很相当远,唯一的希望大概就是像珍珠一样散落在内海中的阿尔群岛,无数大大小小的岛屿分布在那个狭长的岛屿带上。 金毛满怀信心的说,幸运的话,我们很快就可以看到一座小岛。 事实证明,海洋不是两只菜鸟能玩转的,虽然我们万般小心,随时注意航行的方向,一直朝着北方前进,但是三天之后,我们还是没有看到除了我们之外,漂浮在海上的任何东西,这让一开始还满怀希望的金毛有些懊恼。 为了保持体力,我们轮流休息,太阳的炙烤让我们脱水,但是我们不敢浪费一星半点的淡水,即使我们已经很节省,经过了三天时间,所剩已经不多。 我舔了舔干裂的嘴唇,把脚泡在海水中,让自己稍微凉快下,偶尔的时候,可以感觉到海鱼们试探着碰触我的脚,我懒洋洋的晃了晃,吓走它们。 开始的两天,也许还有力气和它们捉迷藏,想尽办法把它们弄上船,改善一下伙食,我和金毛对于生吃鱼,虽然不太感兴趣,但也不至于吃不下去。 但是现在,力气随着太阳的热力,逐渐的消失,我们一动不动的躺在船上,等待着夜晚的到来。 对于这种境况,惫懒的狮子比起隐忍的狼来说,感觉更加难以忍受,在大草原上,雄狮几乎是无敌的存在,它们从来不需要忍耐,所以在进化的过程中,它们适应环境变化的能力反而比其他动物要低。 这是自然母亲在暗地里使了手段,雄狮是她的宠儿,然而,却并不溺爱。 金毛四肢摊开的倒在那儿,晕头晕脑,一副快要挂掉的样子,我用脚踢了踢他,他轻轻挪动了一下自己的身体,眼睛微微睁开一条缝,我拧开一个水袋,递给他。 他好像终于清醒了点,猛地挥开我的手,嘶哑着喉咙说,“别把水浪费在我身上,我一时半会儿还死不了。” 我拧紧袋子,懒得和他争辩什么,如果不多给他喝一点水,我估计我们还没获救,他就已经变成狮子干了。我可不想看到他因为脱水和中暑倒在了我面前。 风平浪静没有维持多久,在第五天的时候,我们很不幸的遇到了海上的常客——风暴。 风暴来的那天,晚霞特别的美丽,艳丽得刺眼,看上去非常不祥。 果不其然,到了傍晚的时候,开始刮起了大风,越刮越猛,海面波涛汹涌,浊浪滔天,倾盆的雨从天空倾泻而下,雷鸣闪电,看上去好像到了末日一样。 海浪好像随时会将我们吞没,几丈高的巨浪涌起在我们头顶,我们的小舢板被推上浪头,高高抛起,再落下,它随时都有可能会倾覆,沉入海底,再也浮不上来。 海水猛灌进我们的小舱中,我和金毛用绳子把自己绑在了船上,再拼命地把船内的积水给弄出去,但是我们的动作远远跟不上倒灌进的海水和雨水的速度,然而,我们依然徒劳的,机械的继续着手里的工作。 这个可怜的小舢板好像再也经不起摧残一样,我听到了它吱吱呀呀的声音,这声音在提醒我们,它已经承受不住,快要散架了。 这是第一次,我感觉到了死神在冲着我狞笑,我的脑子一片混乱,满脸的海水,在闪电袭来的时候,透过密集的雨幕,我看着对面的金毛。 他抬头看着天,短短的发茬居然没有被这么大的暴雨压伏,还是一根根的,硬帮帮的直竖着,我在这种恐慌中,看到金毛用手擦了擦脸,然后解开了身上的绳子。 我挥动着双手,想阻止他莽撞的行为,在这么大的风暴中,如果没有一个依托的东西,那么,几乎是立刻,就会被这凶恶的大海吞噬,连渣都不会剩下。 金毛用手紧紧抓住船沿,我看着他好像要飞出去的身体,紧张得心都快跳到嗓子眼了,他趁着稍微平静了一点儿的空当,猛地朝我扑过来,抓住我的身体,我不由自主的伸出手抱住他,就怕一松手,他就掉到海里去喂鱼了。 他用那根绳子绑住我和他的腰,把我们两个紧紧系在一起,在一片雷声滚滚中,我听到他大声的在我耳边说,“这样我们就不会走散了。” 舢板快要沉没了,我听到它垂死的呻吟。 又是一个巨浪把我们连人带船抛到了半空中,晕头转向的时候,我才发现,我们被倾覆的舢板压在了海面下,在剧烈摇晃的海水中,我用利爪扯碎了绑住舢板的绳子,和金毛踩着水,浮到了海面上。 风暴才开始不久,而我们已经丢掉了我们的栖身之所。 这个混乱的夜晚到底是怎么过去的,我有些记不清了,在整个风暴肆虐期间,我只知道拼命地挣扎着不被海水淹没。 每一次都觉得这是最后一次了,我没力气了,死就死吧,有什么大不了的,谁没有一死?我们从出生开始,也不过就是走在通向死亡的路上,现在只是早一点而已,然而,到了下一次的时候,我依然会鼓起最后一点勇气,拼尽最后一点残存的力气,继续求生的努力。 我不忍心让那双温柔的深褐色眼睛失望,老大要是知道我死了,那该有多伤心,即使他现在渐行渐远,我依然觉得,自己的存在对于他来说,是特别的,还有一直不肯放弃,在我脱力的时候,拉着我浮出水面的金毛,他那昂然不屈的斗志让我也振奋了起来。 我们在大海中、风暴中,挣扎,挣扎,不管下一次如何,至少这一秒钟,我们会用尽全力。 到我终于清醒的时候,我感觉到身下是一片温暖的细沙,睁开干涩的眼睛,忍着全身的剧痛,我抬眼看了看四周,这是个海岸,我们得救了。 我想起了金毛,系在腰上的绳子不知道什么时候断掉了,我慢慢爬起来,看着四周,这片白色的沙滩上没有金毛的影子。 抖了抖身上的毛,把那些粘在皮毛上的细沙去掉,看着自己撑在地上的四肢,我才想起,昨天的风暴中,为了能活下去,我喝下了变身的药剂,现在已经是狼形了。 我四肢发软,踉踉跄跄的在沙滩上走着,四处张望着,寻找着金毛的身影。 这片海滩很美,白色的细沙,旁边是稀稀落落的灌木丛,欧石楠属、岩蔷薇属的植物密布了触目所及的整座岛屿,凭我的感觉,我知道,这座岛屿很小,也许仅仅只有几平方公里的大小。 走过了这片小小的白色沙滩之后,就看到犬牙交错的礁石堆海岸,那些奇形怪状的珊瑚礁有一些露出了海面,而有些则悄悄潜伏在海底,没有经验的船只,很容易就会触礁。 我想起了暴风雨中的海上,那只被暴怒的海水撕碎的舢板狠狠地砸向了我,是金毛挡在了面前,替我承受了这猛烈的撞击,他当时就吐了一口血,还满不在乎地大声说,“我们会活下去。” 我绕着这座岛走了一圈,终于在一片礁石中,发现了金毛半浸泡在海水中的身体。 我用嘴扯着他的衣领,把他扯离了海水,拖到了海滩上。 金毛一动不动让我折腾着,我用嘴撕开他的衣服,他的胸口上凹陷下去一块,看起来应该是骨头断了。 一直神采飞扬,总是带着坏坏的笑容的脸上,嘴唇青白,双眼紧闭,我知道,如果不能让他得到及时的医治,也许,金毛会活不下去了。 我趴在他身边,休息了一会儿,然后用最古老的办法,舔着他的伤口,想让他感觉好受点。 他的胸口微微起伏,有时候猛地一个哆嗦,我就会也跟着颤抖一下。 此时此刻,天气放晴,没有风,这是一个让人心旷神怡的金色黄昏,我怅惘地看着地平线上的夕阳,久久不能自己。 半晌之后,我终于恢复了一些力气,站了起来,我跑到前面已经观察好的悬崖,那儿有许多的海鸟筑巢。 悬崖边、海面上还有半空中,都可以看到那些海鸟忙忙碌碌,来来去去,这里是它们的乐土,它们时而猛扑入海水中捕食,时而盘旋在悬崖上低鸣,还有一些懒惰的就在旁边的沙滩礁石上跳来跳去。 我静静地趴在那儿,耐心的等待着。 我现在精疲力尽,除非能一次成功,绝不会轻举妄动,否则惊动了这些海鸟,引起它们的警觉,再要靠近它们就困难了,而我,已经没有那么多体力和时间去等待下一次的机会。 我慢慢地贴着地面向那些自由自在的海鸟爬过去,我想尽量的靠近它们,抓鸟是个高难度的捕猎活动,成功率并不高,靠得越近,捕捉到的可能性就越高,只是相对的,被发现的机会也越大。 但是这次我的运气很好,也许是因为这些海鸟从来没有见到过像我这种猎食者的缘故,我的靠近,丝毫没有引起它们的警觉。 我看准了一只猎物,那是一只肥大的海鸟,正昂首挺胸的在那儿啄食着被海浪冲上岸的小鱼。 我猛的站起来,用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扑过去,那只海鸟被我紧紧咬住,发出聒噪的叫声,周围的海鸟群立刻被惊动了,它们冲上了天空,顿时,天空黑压压一片。 海鸟的鲜血浸润着我的咽喉,我留恋的看了那些海鸟一眼,决定不贪多,赶紧跑回了金毛躺着的地方。 他还是一动不动的躺在那儿,没有一点苏醒的迹象。 我叼着那只海鸟,尖利的牙齿刺入它的血肉中,让温热的血液滴落在金毛微微张开的嘴中,我相信以金毛强悍的生命力,一定会醒过来,或迟或早的事,我只需要耐心的等待,以及,好好的照顾他。 第74章 误上贼船 太阳即将沉入海面以下,在天黑之前,我必须找到一个暂时安身的地方。 我跑遍了附近所有的角落,终于让我找到了一个满意的地方,那是一片岩壁形成的凹陷,大概人半弯着腰的高度,二米宽。 我用爪子把里面堆积的泥土刨掉,露出岩面,再钻入灌木丛中,叼来了一些松软的树枝和树叶,铺在地上,草草的做了一个窝。 我拖着金毛沉重的身体,尽量让他少受颠簸,慢吞吞的把他移到了这个临时的避难所,在我这么来回折腾的时候,金毛的眼睛微微睁开了一下,我高兴的低低的吼叫了两声,然而,他只是用茫然的目光看了周围一眼,然后又沉沉的睡去。 我知道,他刚刚并没有真正清醒。 我吃完了半只海鸟,舔了舔嘴,这点肉当然不太够,但是我必须留下一些,也许金毛过会儿就会醒过来,那个时候,他就急需要肉补充体力。 外面天已经全黑了,繁星闪烁,浪涛有节奏的拍击着海浪,好像情人温柔的絮语,时而可以听到海鸟的鸣叫声。 我把头搁在自己的前腿上,尖着耳朵,注意着周围的风吹草动。 虽然白天的时候,我翻遍了这座海岛的大部分地方,没有发现对我有威胁的大型动物,但是在这个陌生的环境中,我依然不敢有丝毫的大意。 这只被我抓到的海鸟就是个警示,没有发现并不代表没有。 我舔了舔自己的爪子,回过头看了看金毛,他呼吸急促,脸烧得通红,我对此束手无策,只能期待着明天到岛上找找看,有没有用得上的药草,如果有淡水就更好了,能够清洗伤口,降低体温。 在这种焦虑中,黎明终于来到了,天空泛着微白,我走出了窝,抖了抖身上的毛,用叼来的树枝把岩壁那儿遮得严严实实,左右看了看,觉得满意了之后,才跑开。 我在灌木林中穿行,这里的植被并不茂密,叶质坚硬,树皮粗厚,为了防止水分流失,表面都有一层蜡质,间或有些花,比如风信子,我仔细的寻找着,终于在一片比较茂密的灌木丛中发现了一个小水坑,汩汩的冒着地下水。 我高兴地叫了一声,把头浸在了冰凉的水中,直到再也忍不住之后,才把头伸出来,甩了甩,水珠四溅,我看到水坑边有一些小动物的足迹。 不动声色的留意着这一切,我用在海岸边发现的一个烂陶罐装满了水,带回了岩洞。 在某些方面,相对于人类的身体,动物有着无可比拟的优势,但是在喂水这个动作面前,即使人类时候那种残缺的手,也比现在用嘴叼着个陶罐要容易。 我把水浇在金毛脸上,身上,然后再撕下一片衣服,用嘴叼着擦了擦他的身体。 我得承认,这些照顾人的活,我做得不太顺手,毛躁的动作让金毛微微呻吟了一声。 听到他的声音,我赶紧放轻了手劲。 金毛睁开了眼睛,刚醒过来,大约还有些恍惚,目光无神地看着我,一会儿之后,终于有了焦点,他皱着眉,好像说了句什么。 我动了动耳朵,努力地想听清楚他到底说了什么。 等到终于明白了他说的话之后,我脸色有些难看,因为金毛说的是,没死,也快被我弄死了。 这只嚣张的狮子,太不知道感恩了。 金毛陷入了时而清醒时而昏迷,他清醒的时候,会半靠在岩壁上,努力的吃着我弄回来的食物。 幸好这座无人岛,对于我们这些野兽来说,有着许多的猎物,灌木林中的獾和兔子,礁石上的海鸟,海滩上的牡蛎等等。 吃下这些食物,对于狼形的我来说,当然是毫无问题,但是,对于人形的金毛来说,茹毛饮血,就困难了点——人类的脾胃早已经适应了熟食——但是他现在连变身的力气都没有。 我看着他满脸痛苦的撕咬着手里的半只鸟,想了想,就跑了出去。 我想起了那些海鸟筑巢的地方好像有许多鸟蛋,生吃的话,应该没什么问题。 运气不错,我找到了好几个鸟蛋,把它们弄回了岩洞,叼到金毛面前,我才发现,金毛已经倚着墙睡着了。 他的烧还没有退,连呼吸都带着热度。 等他再一次醒过来的时候,我叼来了几根木棍,用脚在地上划拉着,写了一些字,他喘着气看着我写的东西,问:“有用?” 我点点头。 他伸出虚弱的手,把衣服撕成了布条,然后把那几根木根绑在了自己的胸口,做了一个简易的夹棍,用牙咬着打了个结,他脸色惨白,额头渗出了细密的汗珠,全身因为剧痛而微微发抖,他嘶哑着喉咙,断断续续地说,“要——要是——能喝杯提尔斯葡萄酒——就好了!” 金毛的伤好得很慢,也许是太重了,完全没有以前那种恢复速度,几天之后,他才终于能够拄着个拐杖走出岩洞。 我们两个来到那片白色海滩,看着一望无际的大海,金毛佝偻着背,脸色焦黄,带着病态的红晕,以往的神采飞扬只剩下憔悴,我知道,他的伤并没有得到好转。 他需要医生和药物的治疗,我们必须寻找救援。 我在沙滩上写了些字,让金毛看着,金毛点点头,同意了。 我们在沙滩上呆了一会儿,看着满地的螃蟹横行,它们瞅着周围没有危险就爬出洞穴,然后在沙滩上匆匆忙忙的爬来爬去,忙忙碌碌,寻觅着食物,然后被卷过来的海浪带走,冲刷着不知道到哪去了。 我在树林中找到了一些枯枝,以及干草、树叶,带回了岩洞边,金毛坐在那儿等着我。 我看着他用了整整一个小时,笨手笨脚的钻木取火,终于,那几个火星落在了干草上,火点燃了。 金毛兴奋的看着这一切,对于还野性未退的狮子来说,火无论在什么时候都是一个神秘而危险的东西,遗传基因中的刻印让他永远对火敬而远之。 金毛往火堆上扔着枯枝败叶,火熊熊燃烧着,在这么热的天气里,还站在一堆火旁边,金毛汗如雨下,我让他退开点,站在旁边的石头上,往火堆中扔着树枝。 我们把树林点着了,这些表面有着蜡质的树木,非常结实,一会儿之后,一股滚滚的浓烟就冒上了天空,噼噼啪啪的爆裂声不绝于耳。 只要这附近有船只经过,应该都不会忽略这个信号。 等了两天,金毛已经越来越虚弱,他清醒的时候越来越少,虽然这两天因为大火的缘故有充足的肉食,但是他还是没有抵过伤口的恶化。 我在他身边都能闻到一股淡淡的腐败的味道,他的伤口在发炎。 我毫无办法,甚至都不敢去舔他的伤口,只能在他身边团团转,如果金毛就这么死了怎么办?如果我们永远离不开这个荒岛怎么办? 这个时候,我不可遏制的想起老大,如果是他,会怎么做?他总是能够冷情的分析形势,然后找到解决问题的途径。 我很少做梦,但是流落到这个荒岛之后,我做了好几个梦,每个梦里面都是我和老大在草原上相依为命时候的生活,但是每一个梦都以老大,或自己被猎杀这种荒谬的场景结束。 从梦中惊醒的时候,我都会嘲笑自己,原来死过一次的人,还是会怕死。 也许我不是怕死,而是又有了不可割舍的牵挂。 睡不着的时候,就能听到金毛只有在昏迷中才会发出的痛苦的呻吟,他只有在这个时候,才会诚实的显露承受的痛苦。 每天,我都要花大量的时间站在这座小岛的最好处,那个悬崖上,瞭望着远方,看是不是有船只路过这里,每一次都失望而归。 本来以为今天也会是这样,当天边那个黑点出现的时候,我简直不敢相信,等到它越来越近,终于看出来是一艘船的轮廓的时候,我仰头长啸了一声,转身往悬崖下冲去。 金毛还在昏迷着,我毫不犹豫的狠狠的咬了他的手臂一下,他呻吟了一声,终于醒转了过来,有些不太清醒的看着我在他身边兴奋的摇晃着尾巴。 我用脚在地上写了个“船”字,他看到了,无神的眼睛立刻亮了起来,立刻想站起来,但是虚弱的身体不允许他做这样激烈的动作,我把木杖叼给他,他拄着木杖走出了岩洞。 我们来到了海滩上,那艘船越来越近,我们的希望也越来越大。 船上的人看到了我们,他们在靠近海岛的地方放下了一艘小船,船上坐着四个男人,划着桨往我们这来了。 我和金毛激动地看着他们。 那四个男人跳下了船,踩着海水走到了我们身边,带头的那个粗壮的男人,“嗨,是你们把这岛给烧了?” 金毛喘着气,咳嗽了一声,点点头,“我们的船遇到风暴沉没了,只有我,和我的同伴活了下来。”金毛摸了摸我的毛,好像在做个说明,他话里的同伴就是我。 他并没有说我们是遇到了海盗才遭难的。 那个男人点点头,但是看起来好像无动于衷的样子,也没有邀请我们上船,我感到他和一般的船员和水手有些不太一样,这让我有了点不妙的预感。 果然,他吐出已经嚼得稀烂的烟草,“啧,看你一副快死的样子。” 金毛有些恼火,不过他忍了下来,“请——救救我们,只——只要让我们随便搭到什么港口就可以。”他勉力地说。 那几个男人哄笑了起来,好像听到什么可笑的话一样。 我们安静地等他们笑完,金毛把腰上系着的袋子打开,把里面的几颗宝石倒在了手心,“这——是报酬,只——要让我们——平安——到达最近的海港,你——你们还可以——得到更多的宝石、金币。” 那个男人眼睛一亮,把那些宝石拿在手里,看了又看,还用那口大黄牙咬了一下,最后好像确定是真货之后,他终于开口了,“把他带到船上。” 旁边那三个男人立刻过来搀扶着金毛,金毛挣扎了一下,用手指着我,“带上——它,报酬——双倍。” 那个男人吐了一口唾沫,好像看个疯子一样的看着金毛,不过谁会嫌钱多呢?我跟在金毛的后面,我们上了小船,之后又用吊框回到了大船上。 那个和金毛谈判的男人,走到其中一个穿着特别华丽的男人面前,嘀嘀咕咕,不知道说了些什么,围着我们的那群人,个个满脸杀气,目露凶光,看着我们就好像看着什么美味的羔羊。 金毛好像异常都没有发觉那样,慢慢地挪到了那个衣着华丽的男人面前,“我——我是提尔城的商人罗伊德·拉塞尔斯,我的命——是你救的。” 这个男人应该就是这艘船的船长,看起来比较容易沟通,他仔细打量着金毛,以及一直紧跟在金毛身边的我,点点头,“我听铁锤说了你们的情况,你先休息吧,在大海上我们谁都有可能被海神耍弄。” 金毛捂着胸口,痛苦的说,“恐怕——我还——需要——你们船上——的医生——” 那个男人喊了一句,立刻有个人跑过来,他指了指金毛。 我们被带到了一个狭窄的舱室,里面有一张木板床,一个提着药箱的老人走了进来,他一边看着金毛的伤口,一边摇头叹气,“这伤口太重了,你居然还活着真让人意外。” 金毛闭着眼,浑身滚烫,已经陷入再一次的昏迷。 我听到门外有人在说着什么,大概是那个船长和他的手下,那个手下向船长建言,把那个受了伤快要死的男人扔到海里喂鱼,船上有重病的人不吉利,而另外一个则说这个男人刚刚出手就是几颗宝石,看起来很阔绰,应该是条大鱼,应该救活了他要求赎金,而那个船长则什么都没说。 我想,我们的运气相当不好,这大概是艘海盗船。 第75章 海盗之国 金毛病得很重,也许是因为暂时脱离了危险,在荒岛上勉强支撑着的身体,在上了船之后立刻跨了。 他高烧不退,全身滚烫,船上的医生也只是粗懂医术,对他的状况无能为力,只能胡乱熬了些草药,撬开金毛紧咬的牙灌下去,他拆掉了金毛自己草草包扎的绑带,换上了两块平整的夹板,再牢牢的捆紧以矫正金毛断裂的骨头。 金毛的胸口剧烈起伏着,嘴唇起着燎泡,喉咙里发出咕哝咕哝的声音。 我趴在他的床沿,每当有人进来的时候,就直起身体警觉的看着他们的一举一动,船长派了那个医生照顾金毛,虽然所谓的照顾也仅仅是弄点草药,以及在想起来的时候,给金毛喂点水或稀粥,其余的时间,就把金毛扔在房间里自生自灭。 对于这群海盗来说,我们只是有可能给他们带来丰厚赎金的人质,死了就死了,他们不会费心去救治金毛。 第三天的时候,船长过来看了看金毛,他大概已经询问过那个医生病人的情况。 我看出他在掂量着金毛是不是能活下来,如果病情还是没有好转,那不如现在就把这个半路上船的累赘扔到海里喂鱼,还能节约一点淡水和食物。 我清楚的知道他的恶意,站起来,挡在床前,弓着背,竖着毛,呲着牙,冲着他低声咆哮着,只要他真打算动手,我不介意拉几个垫背的当陪葬品,经过那么多次生死关头之后,我早就已经练就了一副亡命徒的凶狠心肠。 他被我吓了一跳,赶紧往后退了一步。 看到他后退了之后,我又趴了下来,继续守在床前。 船长用奇怪的眼神看着我,他找来一个水手,指着我,嘀咕了几句。 我已经没有力气去想这些了,几天没有进食,那个负责照顾金毛的医生很明显没打算兼顾一下我,也许是因为我在他动作粗鲁的折腾金毛的时候对他低吼了几声,所以他怀恨在心。总之,他没有给我任何食物。 而我还必须时时刻刻保持警惕,这也耗费了我大量的体力,我闭着眼,动了动耳朵,腥腥的海风无孔不入的钻入我的鼻子里,我不由自主的想起在荒岛上的时候,曾跳到海里去抓鱼,那条鱼并不大,不过肉很鲜美,让人回味无穷。 我鼻子动了动,好像又嗅到了那条鱼的味道,抬起头,就看到门口站着个水手,手里倒拎着一条鱼,他把鱼扔到我面前。 鱼还是活的,在船板上蹦来跳去,我伸出前爪,准确的按住了它。 侧着头,看着那条鱼渐渐地不再挣扎,终于安静了下来,我抬起头看着门外的那个水手,他正在看着这边,我们两个对视了一下,那个水手也许是遵照船长的吩咐给我一些食物。 我用爪子把那条鱼翻过来覆过去的玩了一下,再侧眼看看船上的金毛。 最后,我叼起那条鱼站起来往门口走去,站到那个水手面前,把那条鱼扔到他脚下,然后走了回去,趴下,继续守在金毛的床前。 接下来的几天,不断的有闲着没事做的水手往房间里扔各种食物,鱼、面包、腌肉,连船上很少见的蔬菜和水果都出现过,我一概不予理会。 这当然不是因为我也病了,实际上,我感觉我现在饿得可以吃下一整头羚羊,但是我必须得这么做。 在金毛的病情好转之前,我必须拖延一点时间让海盗们忘记要处理他这件事,也许,引起他们的兴趣是一个办法。 一条紧守着主人,忠心护主,不为任何食物所动的狼,即使是这些见多识广的海盗也会感到惊奇。 这件事的代价是我被饿得头晕眼花,几天的时候,我暴瘦了一圈,白色的皮毛开始大把大把的脱落。 金毛如果再不清醒过来,也许在他死掉之前,我就要被饿死了,作为一对难兄难弟,这种携着手死掉的场景可并不怎么美妙。 某天,海浪颠簸着船只,让我有些恶心,饥饿的胃在向我张牙舞爪的咆哮,我蜷缩成一团,努力的让自己保持一定程度的清醒,就在这个时候,我感觉到自己的背上好像落下了一个温暖的东西,蹭的坐起来,就看到金毛睁开了眼睛,正在向我微笑,他削瘦的手垂在床边,手指微微动着,刚刚就是他在抚摸我的皮毛。 金毛,终于醒过来了。 我大声的吼叫引来了那些水手,他们看到金毛醒过来之后,立刻喊来了医生,匆匆忙忙,也许正在与别人做个小赌的医生低声抱怨着,检查了一下金毛的身体,然后下了结论,金毛会活下来,并且慢慢恢复健康,虽然以后可能会—— 这个消息让我高兴的咆哮起来,顺便也忽略了他的后半句话,只要能活下来就够了。 金毛半靠在床上,经过这么长时间的病痛折磨,他瘦得很厉害,几乎快皮包骨头,暗淡的金发下是那张惨白没有一丝血色的脸,然而,他的眼睛却还是明亮有神的,透着股不屈的野性和活力,我可以感觉到他矫健的四肢,迟早会再次的充满力量。 金毛躺在床上喝着肉汤,他的胃口并不好,持续的低烧完全毁了他的肠胃,但是为了能尽快好起来,只能强迫自己把能吃下去的东西全吞下肚。 一旦开始进食,金毛的病情每天都以看得见的速度在好转,野生动物强悍的生命力在这里得到了淋漓尽致的体现。 我趴在床边,啃着一条鱼。 饭后,金毛大概是已经在床上躺腻了,想活动活动,他试探着把脚放下地,努力地撑着虚弱的身体让自己站直,我看到他痛苦的皱紧眉头,大概是胸口那断裂的骨头还没有完全长好的缘故。 我呜呜叫了两声,让他不要太过于勉强,如果剧烈的动作扯裂了刚刚长好的伤口,后果不堪设想。 金毛用手碰了碰自己的胸口,喘着气说:“塞莱斯,别担心,我可没有那么弱。” 他慢慢的走出了房间,到了外面的甲板上,我跟在他后面。 也许是因为金毛病得东倒西歪的样子,更可能是因为我们在这艘船上插翅难飞,船上的海盗们并没有对我们的随意走动过多的防备,金毛大概也早就看出来这艘船并不是普通的船只。 他在甲板上走了一会儿,累了,就扶着旁边的一个桅杆,稍作休息。 海风徐徐的吹来,蔚蓝的天空,深绿的大海,忙碌的水手,一切都风平浪静,你会觉得这一切可以持续到永远。 金毛和旁边的水手漫不经心的交谈着,我知道,金毛在套话,他想知道这艘船的目的地在哪儿。 很快,我们就知道这艘船是在回航的路线,我们将要去的地方是米特拉斯岛,船长说,在那里,可以找到来自已知世界的各个地方的人,我们可以去寻找提尔的商人,把我们的信函带回去,以便能尽快把剩下的报酬付给他们。 金毛边听边点头,一脸顺从而感激的样子,金毛说:“一切但凭吩咐。” 不管在这艘船上的是海盗还是普通商人,我和金毛都不介意他们索取高额的报酬,如果金币能够换回我们的性命,何乐而不为? 只要这些海盗别横生枝节,那么所有人都会满意。 我们的船很快就到了米特拉斯岛。 从罗斯共和国开始,罗斯人就不得不煞费苦心的对付海上的抢劫者,往往疲于奔命,而且因为当时罗斯共和国本身也在急剧扩张,所以海盗们趁着这个间隙猖獗了起来。 罗斯帝国建立之后,强大的实力让他们开始能扫荡那些神出鬼没的海盗们,整整两百多年的时间,整个内海,只剩下一些小股的不成气候的海盗,然而,随着帝国的动荡,海盗们就好像逢着春雨的韭菜,割了一茬又一茬,他们甚至有了专属于自己的岛屿和港口。 米特拉斯岛就是其中的一个港口,我曾经听老大和一个罗斯舰队的指挥官提及过,他当时喝得醉醺醺的,大声嚎叫着要把米特拉斯岛上的海盗,还有那些不要脸的商人们斩尽杀绝。 米特拉斯岛对于海盗来说,是个乐土,环绕着岛的不是悬崖峭壁就是深深浅浅像地雷一样埋伏在水底的礁石,让船只们根本无法靠近,在它附近,是无数纵横交叉的小岩岛,如果没有航海图或者熟悉的向导,就连一只大型船队都会像掉到细盐中的白沙那样,消失在其中。仅仅只有一个环礁的深水港口适合船只的进出。 这个岛,以及它旁边大大小小林立的岛屿上,满山坡都是适合于造船的树木。 种得天独厚的地方,自从被海盗发现之后,就被他们牢牢的占据,即使是罗斯舰队横扫整个内海的时候,他们也没有放弃。 米特拉斯岛是个很神奇的地方,在这里,海盗们,以及原本是他们猎物的商人们和谐的融在了一起,商人们为海盗们提供各种各样需要的物品,从葡萄酒,到妓院,从武器,到船只,应有尽有,而岛上最大的生意,当然就属于奴隶贸易。 海盗们掳掠来的人,十有八九会带到米特拉斯岛上出售,渐渐地,米特拉斯岛变成了一个混乱的城市岛,各方势力交杂,所有的海盗都把这里当成了自己的老巢。 在进入港口之后,我们就被软禁在了船上,门口站着两个海盗,前一天还和你大声说笑,称兄道弟的人,此时,绷着脸凶神恶煞的守在门口。 我和金毛倒也并不在意这种待遇,当时在船上的时候,与海盗们打成一片,也只不过是权宜之计,当然没有人会以为肉票和绑匪之间会产生真正的友谊。 海盗船长下了船,到了晚上的时候,不知道从什么地方领着两个商人来到了船上,介绍给我们说是提尔的商人。 那个一脸精明像的商人好像对这种情况毫不奇怪,不管是对着船长,还是金毛,都一脸笑意,一边听着金毛的叙说,一边频频点头,“当然,当然,我会尽快转告雷纳德将军,你大可以放心,是的,当然,是最快的速度。” 他转过头对着船长点点头,表示事情已经办好,只要等雷纳德派来送赎金就可以交割清楚。 对于提尔城的军队首领雷纳德将军,内海中的每一个人都耳熟能详,船长大概没有想到自己随便救上来的人,居然和他有关,这时才清楚,自己钓上了一条大鱼。 金毛掏出雷纳德给的印鉴在那张羊皮纸上按了一下,又写上自己的名字,然后把那张羊皮纸递给了那个商人。 商人看着病歪歪的金毛,也许是有些同情,在快要离开的时候安慰了金毛一句,“米特拉斯岛上有自己的规定,只要付了赎金,就会放人,没有人敢坏了‘风暴’定的规矩。” “风暴”是一个海盗,是米特拉斯岛地下的帝王,传说,他麾下的海盗船,仅仅三层划桨战船就有二百艘,而罗斯帝国庞大的舰队,也仅仅只有三百艘的三层划桨战船。 他是海盗的王者,是海盗律令的制定者,他消灭了一切的反对者,集合了许多零散的海盗,聚成了一个庞大的海盗舰队,让内海的海盗们越来越难以对付。 他甚至曾经围困了圣洛克城,被战舰封锁的海面,一直等到罗斯帝国的皇帝付了大笔的赎金之后才撤退,自此之后,“风暴”的大名响彻了整个罗斯帝国,成为母亲们用来恐吓不听话的孩子的工具,“风暴”来了,这句话一出,所有的孩子都会停止胡闹。 以米特拉斯岛为中心,“风暴”建立了一个无形的海盗之国。 当听到那个商人的话,船长的脸色有些不太好,他自从听到金毛说出自己是提尔城的雷纳德的属下,就一直用一种带着杀气的目光看着他,那个商人对此当然是茫然无知,然而,我和金毛立刻就察觉到了这一点。 船停靠在港口,我清楚的听到了旁边的船只上的水手们互调笑着,说着下流的笑话,时不时大声唱着歌,他们唱的并不是常见的属于水手们的歌曲,而是不知道哪个海盗即兴创作的海盗之歌:我们是海盗,凶猛的海盗。 左手拿着酒瓶,右手捧着财宝。 我们是海盗,有本领的海盗。 美丽的姑娘们,请你来到我的怀抱。 我们是海盗,自由自在的海盗。 在骷髅旗的指引下,为了生存而辛劳。 我们是海盗,没有明天的海盗。 永远没有终点,在无尽海上飘荡的海盗。 第76章 不可测 天空碧蓝如洗,海鸟成群结队的飞过,远远近近,传来水手们欢乐的歌声。 我和金毛躺在甲板上,晒着内海的太阳,旁边是忙碌着准备再一次出海“捕猎”的海盗们。 金毛的身体已经恢复了一大半,能吃能喝,能跑能跳,甚至能提起兴趣和海盗们讨论这座岛上哪里的女人最够味。 海盗们和我们说着从酒馆那儿听来的各种消息。 在我们与世隔绝的这段时间里,罗斯帝国已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很有“山中方一日,世上越千年”的倒置感。 洛蒂亚公主因为叛国罪而逃亡到了莫尔行省,在那里,她凭借着莫塔亚以及其他几个军团的支持,建立了一个流亡朝廷。 她宣称在圣洛克城继位的她的妹妹伊丽莎白公主为僭主,不承认她的统治。 人们把这两个对立的政权分别叫做东罗斯和西罗斯以示区别。 从建立那天开始,这两个政权就开始了殊死的战争。 洛蒂亚公主领导的西罗斯仅仅保有罗斯帝国原有领土的西部五个行省,然而,这五个行省却拥有最强大的兵力。而且他们的军团领袖,欧纳斯·拉塞尔斯,有着神出鬼没的战术,也足以让他们立于不败之地,并且慢慢扭转不利的局势。 老大的名字就是欧纳斯·拉塞尔斯。 硝烟弥漫于整个罗斯帝国,然而,此时此刻的米特拉斯岛,依然宁静而安详。 这也许是因为越乱的时代,对于海盗们来说,越适合生存。那些在战争中流离失所的人们,那些贫困或破产的人们,会源源不断的加入到海岛的行列,却没有其他的势力来干涉他们的“买卖”。 金毛躺在我身边,用手遮住脸遮挡刺眼的阳光。 看起来我们非常自由,但是实际上,旁边的海盗们时时刻刻盯着我们的一举一动。 我们被严密监视着。 我和金毛好像什么都没有察觉那样照常生活着,我跟在金毛身后,看着他与那些海盗们嬉笑聊天,学了一口海盗们的口头禅和只有他们才了解的行话。 然而,背地里,我们则观察着每一条能够逃跑的路线,进行着准备,前面考虑到金毛的身体,才没有采取行动,而现在,我们已经没有后顾之忧。 金毛用手有一下没一下的顺着我的毛,我懒洋洋的看了他一样,把头搁在前爪上,闭上眼,继续打瞌睡。 他好像有什么心事,金毛的思维就好像狮子那样,简单而直接,没有那么多弯弯道道,而现在,他金色的眼睛蒙上了一层阴霾,好像有什么特别忧虑的事情困扰着他。 我没有问他到底是什么事,这关系到他王者的骄傲。 相较于老大,其实我对金毛更加不了解,也许是因为跨越了种族,我知道狮子的习性,但是我不知道它们的思想。我可以轻易地从老大的一举一动中探知他的情绪,即使他刻意隐瞒也没用,但是我无法理解狮子的一些言行。 当然,经历了这么多风雨,他成为了我的朋友,但是,也没人规定,你对自己朋友的一切,都应该了如指掌。 夜晚来临,海风把白天的燥热吹散,繁星点点闪烁,浩渺无垠。 那个帮我们传消息的商人终于回到了米塔拉斯岛,他领着两个奴隶,抬着个箱子,来到了船上。 叫肯迪亚的商人笑容可掬的看着船长,搓着手,“这就是赎金。”他指了指那两个箱子。 船长挥挥手,立刻有两个海盗走过来,把箱子打开,里面满满当当都是晃得人眼花的金币,一个海盗没忍住,拿了一块金币放在嘴里咬了一下,他咧开嘴,露出一口黄牙, “是真的,黑斧头船长。” 肯迪亚好像觉得这个行为是理所当然的一样,他冲着那个海盗点头,然后期待的看着船长,以及站在他身后的我们。 银货两讫,这是岛上的规矩。 只不过,这一次,事情注定不会那么简单。 船长一挥手,那个拿着金币的海盗立刻把手里的金币扔到了箱子里,船长走上前,“只能算你运气不好。” 他的话才说完,就抽出了吊在腰上的剑,狠狠的刺进了肯迪亚的胸口。 肯迪亚吃惊地看着他,“你——你——毁约。”他好像一点也不害怕,只是用手抓着那把剑,“‘风暴’不会放过你。” 船长把剑抽出来,鲜血喷到了他的手上,“只要他能追上我们。”船长狞笑着说。 那些海盗大概也没料到这个情况,他们目瞪口呆的看着船长干脆利落的杀了那个商人,然后再把那两个企图逃跑的奴隶也杀了。 倒垂的剑尖上还滴着血,船长大概也很激动,他满脸戾气的说,“我不会放过任何与提尔的雷纳德有关的人。”他用剑指着那群海盗,“你,你们,要么和我一起逃亡,要么就留在这等‘风暴’处死。” 船急速消失在海洋深处。 所有的海盗都沉默不语,只有船长直挺挺的站在甲板上,迎着风。 我听到海盗们好像在议论船长的弟弟也是个海盗,在一起清剿行动中,被雷纳德率领的提尔商会护卫舰队给杀了,他一直都想报仇就是苦于找不到机会,这次,他终于能一场夙愿。 因为黑斧头船长撕毁赎金约定的行为,直接得罪了米特拉斯岛的“风暴”,在内海上,得罪了“风暴”就等于与死神有了个不见不散的约定。 海盗们对黑斧头船长把他们拉下水为自己弟弟报仇的行为愤恨不已,我很怀疑,在他还没有报仇之前,就已经被这群海盗给杀了,仅仅依靠着几个忠于他的手下保持着岌岌可危的平衡。 他把我和金毛当成了诱捕雷纳德的鱼饵。 我怀疑,他早在知道雷纳德与我们有关的第一时间就把这个消息传给了雷纳德,他唯一的失策大概就是贪婪的本性让他打算先捞一笔赎金。 让自己腹背受敌的愚蠢做法,我在心里给他这种寻死的行动下了个简单而明确的结论。 虽然如此,但是在此之前,我和金毛也并不好过,虽然不知道他为什么没有立刻杀了我们,但是,我估计,我们也活不了太久了。 在黑夜中,在无垠的大海上,命运开始往不可测的方向进发。 第77章 “狩猎”之游戏开始 阿尔群岛散落在整个内海中,如同在地上滴溜溜打转的玻璃珠子,无数大大小小的岛屿、礁岩分布在这个狭长的岛屿带上,海盗们很喜欢这个地方,错综复杂的航路可以让船只轻易的迷失方向。 这里就好像陆地上的原始森林,只有属于这片森林的土著居民才能弄清楚它的脉搏。 海盗们可以在这些林立的小岛上选择一个荒岛作为自己的地盘,阿尔群岛中的大部分岛屿还处于未被开发的荒芜状态,一旦海盗们选定这个岛屿作为自己的巢穴,那么,他们就会在小岛的交通要道上,设下层层机关,随时准备应对侵入小岛的外人。 像这种小岛上,一般不会有什么正规的建筑物,海盗们为了保持巢穴的隐蔽性,既不会请工匠们到小岛上来,也不会从外面运送各种物资到这里来,他们往往会选择居住在岛上那些比较隐蔽的天然山洞里面。 他们会稍微修葺整饬一下山洞,往石壁上挂上抢劫自阿利亚商船的华丽织锦壁毯,地上铺着北方奥罗克商人给他们送来的长羊毛地毯,地上横七竖八的放着来自斯文特的高脚黄金酒杯,当然,还有必不可少的,成桶的莫尔斯葡萄酒。 我们现在脚下站的这座小岛很明显就是这种类型的海盗巢穴,这座岛上植被丰富,树木郁郁葱葱,在黑暗中看上去像一个趴伏着的怪兽。 黑斧头船长大喇喇的站在船头,我注意到,他自从到达这座小岛之后,一直紧绷的神经终于放松了下来,好像这座小岛有什么魔力使他不再惧怕“风暴”的报复一样。 被绑得结结实实的金毛被这群嘻嘻哈哈的海盗们推搡着,说实话,我很想冲上去狠狠的给他们一点颜色看看,但是想到在船上的时候,我们两个商量的那些办法。 小不忍则乱大谋,我在心里默默地念着这句话。 然而看到金毛苍白的脸色,踉跄的脚步,我还是焦躁起来,无法发泄的怒火让我只好拼命的吐着舌头“呼哧呼哧”的大声喘息。 黑斧头带着海盗们陆陆续续的跳下船,我们的脚下是一片黑乎乎的沙滩。 海盗们在沙滩上燃起了一堆熊熊的篝火。 黑斧头站在一片突起的礁石上,一只手叉着腰,一只手玩着一把锋利的弯刀,围成一圈的海盗们举着火把,他大声说,“兄弟们,游戏又开始了,老规矩,凡是找到,或杀死猎物的人,将单独获得这次战利品的十分之一。” 下面的海盗兴奋的把火把在空中乱划,看起来他们很热衷于这将加一些个“游戏”,黑斧头摸了摸脸,“不过,今天,我将加一些筹码,获胜者将得到我那份战利品,让我们把这个夜晚加进血与火。”他指了指自己身后浓密的黑黝黝的树林,“这里,是我们的地盘,现在,把‘猎物’送过来。” 金毛被他们推上去,站在了那堆篝火边,他的金发在篝火的照映下成了金红色,瘦削的脸棱角分明,他站在那儿,即使什么都不做,即使略显得病态,还是有一种睥睨众人的气势,也许正是被他这种气势所慑,海盗们陷入了一片沉默。 火噼啪响着,爆出一个个不详的火花,迷信的海盗们相信,这种大祸临头的预兆,他们开始交头接耳,窃窃私语。 黑斧头船长跳下礁石,一脚把那堆篝火踢飞,他大笑起来,“我们连海神的怒火都不怕,还怕这火神这个小把戏?” 也许是他的举动,让那些海盗们又燃起了斗志,他们叫起来,挥动着手里的刀剑,有一个海盗甚至当场脱下了裤子,尿在了地上的火把上,让周围的海盗们又是一阵狂笑。 夜深了,他们把从船上搬下来的葡萄酒和肉一扫而光。 金毛靠坐在礁石边,低着头,好像已经睡着了一样,在这个时候,自然没有人给他送食物过来,而我则只能远远地看着他,如果我表现的和他过于亲密,那么,为了降低“游戏”的难度,他们会先杀了我,或者先把我关起来。 一个小海盗在众海盗的起哄声中,有些犹豫的走过来,把酒瓶递到了金毛的嘴边。 金毛看了他一眼,露出一口白牙,对他微笑了一下,这个年轻的海盗顿时脸有些红了——幸好在周围红色火光映照下,每个人的脸都红通通的,所以并没有人察觉,然而,我和离他最近的金毛却看得一清二楚。 我在心里感叹了一声,即使在这种处境下,金毛依然在散发着无人可挡的荷尔蒙。 金毛用嘴咬着酒瓶,狠狠地灌了一口进去,溢出的金黄色酒液顺着他的下巴,淌过了他的脖子和胸口,他叼着酒瓶,一口气把里面剩下的酒全喝光了,然后把空酒瓶甩在了地上,再对那个小海盗说了句,“谢谢。” 小海盗拾起那个酒瓶,低声说,“不用谢。”他用渴望的眼神看着金毛,“我叫阿特。” 金毛点点头,“可惜我们是对手,否则的话,我可以请你喝最好的莫尔斯葡萄酒。” 不远处,有人在叫小海盗,这个刚脱离孩童不久的小海盗匆匆回头看了一眼,然后往金毛手里塞了个东西,之后,转身跑到了海盗中间。 金毛把那个东西藏在了没有人能看到的阴影中,我觉得那应该是把小匕首,看来,这个小海盗天良未泯,亦或者是,他仅仅因为不想看到金毛就这么死掉。 吃饱喝足的海盗们,剔着牙,走到了金毛身边,他们粗鲁的把金毛弄醒,给他松绑,黑斧头船长一只手叉腰站在那儿,“逃吧,在这个岛上,只要你能坚持到第二天中午不被我们找到,那么,你就自由了,如果被我们找到了——”他晃了晃手里的弯刀,意味不言而喻,周围的海盗们哄笑起来。 金毛活动了一下被绑得麻木的身体,对于黑斧头的这句话,稍微有点脑子的人都不会信。 这座岛是这群海盗的地盘,他们对这里的一草一木都很熟悉,闭着眼睛也能走遍全岛,在这种情况下,你想安然脱身?除非你杀光他们。而且即使你能坚持到第二天,这群已经背信弃义过一次的海盗,对于第二次毁约,也不会有任何心理障碍。 金毛毫不犹豫的走向那片树林,在他身后,是四十多个海盗凶残的目光,还有我,紧盯不放的视线。 第78章 “狩猎”之反击 我安静地趴在火堆边,一根绳子从我的脖子上,蛇形状绑在了离我不远处的那棵树上。 海盗们早就满脸兴奋的拿着刀剑到树林中去“捕猎”金毛去了,纷纷闹闹的沙滩上留下了一地的狼藉,只有那个叫阿特的小海盗留在了原地,正在整理着一些东西。 他看了我一眼,站得远远地,把一块牛肉丢在了离我不远处。 阿特很怕我,也许是因为他比那些习惯了杀戮他人的海盗更懂得危险的涵义。 我用尖锐的牙齿撕咬着那根绳子,他们为了怕我挣脱,绑得很紧,倒刺扎进我的嘴里,我可以感觉到血顺着下巴流下,在旁边已经微弱的火把下,白色的皮毛染上了一块块的黑色。 我必须得抓紧时间,即使金毛原来是野兽,身处在这片树林中,他未曾消失的野兽的直觉可以给他带来一些优势,他能够更好的隐藏,更好的发现,也更好的反击,然而,他大病初愈,我很怀疑他现在是否有变身的体力,更重要的是,在他的周围,有四十多个左右凶残的海盗在虎视眈眈的寻找着他的踪迹。 树林给不了他太久的庇护,迟早,他会被那些海盗发现。 我焦虑的看着树林深处的黑影,那儿仿佛潜伏着一个魔鬼,不久之后,就会露出狰狞的真面目。 绳子在我锲而不舍的撕咬下,终于断了,花了我不少时间,我感觉我的口腔好像被磨烂了,疼痛难忍,但是,我依然能够干脆利落的咬断一个人的喉咙。 比如现在。 阿特从海盗船上搬了些东西到海滩边,我从暗处猛扑过来,把他按在了自己的利爪下。 他脸色惨白的看着我,使劲的挣扎着,我吼叫一声,尖锐的牙齿刺入他的喉部,他哭喊着,犹带着稚气的脸上全是眼泪,我觉得自己咬不下去了,我毕竟没有猎杀人类幼崽的经历。 我放开了他。 阿特连滚带爬的躲到了一个酒桶后面,我看着他露出酒桶的腿,想了想,扑过去,狠狠的咬了一口,他痛得晕了过去。 我可以放他一条生路,但是这得在保证他不捣乱的前提下。这一口,足以让他在短时间内完全丧失行动能力。 我边跑边对着天空大声吼叫,声音传得很远,我希望能够被金毛听到,告诉他,我来了。 穿过带刺的灌木林,我嗅闻着空气中的味道,寻找着金毛的踪影。 这个岛并不大,在我挣脱绳索的那段时间,他们跑出去的范围应该不会很远,我需要按耐住内心的焦躁,细心的搜索,尽量在最短的时间内赶到金毛身边。 黑乎乎的密林对于我来说,没有丝毫的阻碍,凭着本能和我瘦长的身体,我可以轻易的在其中奔走。 但是,也许是离开人类的世界太久,又或者是在草原上,我只要对付同为捕猎者的狮子、鬣狗们地攻击,所以我忘记了,人类还能设下重重陷阱。 我的脚踏上了一个机关,我察觉到异常,立刻往旁边一跳,“嗖嗖”的划破空气的声音,几只冷箭从不远处飞来,贴着我的身体射在了旁边的树干上。 如果我是人,现在我的额头上,大概全都是冷汗。 情况比我想的更恶劣,我忘记了这个岛是这群海盗的巢穴,他们在这座岛上设下了无数的机关和陷阱,就等着猎物自动落网。 这座岛已经被这些海盗们变成了一座布满了陷阱和机关的死亡之岛。 我的速度慢了下来,我必须用鼻子不停地嗅闻着周遭的一切,那些陷阱上也必然带着人类的气息,我必须把他们找出来破坏掉或者绕过去。 这浪费了我许多的时间,严重拖慢了我寻找金毛的进度。 然而,这个时候,从远处传来了一声惨嚎。 我竖着耳朵听着,那儿,金毛肯定在那儿,我兴奋的朝着声音的方向跑过去。 不光是我,我还可以听到远远近近的,有杂沓的脚步声往那个方向而去,是那些听到惨叫声的海盗,他们也听到了自己同伴的叫声,对这些人来说,这就像是指向金毛的明灯一样。 我的速度比他们快,在半路上我甚至遇到了一两个海盗,但是我没有停下来杀了他们。 一会儿之后,我到了目的地。 空气中弥漫着浓厚的血腥味,周围的树枝被折断、碾压,还有地上那具海盗的尸体,都昭示着这里曾经发生过一场惨烈的厮杀。 我低低的吼叫着,金毛就在这附近,我沿着他的气味往前跑去,走了不到二十米,就看到金毛倒在那儿。 他的背上插着一只箭,我赶紧跑过去,舔了舔他的脸,他的手上还紧紧抓着那把匕首,我用爪子狠狠地拍着他的脸,已经陷入半昏迷的金毛终于清醒了过来。 他龇牙咧嘴的爬起来,“运气有点差。”他挣扎着看了一眼背后的箭,对我说。 他把匕首咬在嘴里,“嗨,塞莱斯,你必须帮我一把。”他指了指背后那支箭,“把它拔出来。” 我看着他血肉模糊的后背,一时间有些不确定,这支箭拔出来之后,他是不是会因为失血过多而死掉。 但是已经没有什么时间让我犹豫了,我用嘴咬住那支箭,一甩头,一股温热的血溅在了我脸上,金毛咬着匕首的嘴发出一声闷哼。 我舔了舔他的伤口,他脱下身上那件已经被荆棘和灌木挂烂了的衣服,草草的绑住了伤口,用力在胸口打了个结。 金毛喘息着,站起来,暗淡的月光穿过树林,落在他身上,我可以看到他咧开一口白牙在微笑,“我绝对,绝对,会让他们终生难忘的。” 反击正式开始了。 我和金毛配合默契,在这片树林中,是我们的天下。 我潜伏在树林中,寻找着落单的海盗,金毛跟随在我身后不远处,每当我们发现一个目标,我就会立刻狠狠地扑过去,偶尔的时候,首先行动的是金毛,他的匕首用得很好,偷袭总是能得手,即使被那个海盗发现了又如何?我的利爪和尖牙随时恭候在侧。 一个又一个海盗的惨叫声在夜空中响起,惊起了几只在树林中睡觉的野鸟,它们发出各种各样的尖叫声,表达着自己被人惊扰了的愤怒。 陆陆续续,也许有八个,或者十个海盗死在了我们的利爪下。 肆意的杀戮终于引起了海盗们的警觉,他们不再单独行动,而是三三两两的聚集在一起,而且有一些海盗开始往沙滩走去,看来是打算放弃了这次“狩猎”的丰厚奖励。 在我和金毛的威胁下,即使依旧在追猎我们的海盗也在不自觉中往沙滩那个方向走去。 夜色快要褪去,东方开始微白,这个紧张的夜晚快要过去。 这个时候,我听到了从海滩那儿传来的喧哗声,有一条船已经抵达了这座海盗岛,就是不知道是敌是友。 不光是我们,那些海盗们也在观望着。 这个意外的闯入者,以一种凛然的姿势矗立在海面上。 我站在一个山丘上,可以清楚的看到在微白的天色下,那艘船的样子,以及在它的桅杆上高高扬起的黑色旗帜。 那些退到海滩上的海盗们又狂奔着往树林中逃了过来,我可以听到风送过来的他们的低语声,他们惊慌失措的样子,让我和金毛躲在一片岩壁后,终于有了休息的时间。 金毛后背的绑带早已经被血渗透,我看着他喘着粗气一屁股坐在地上,但是他还在笑,野性而张狂的笑容,“塞莱斯,看来我们的运气没有坏到底,我觉得那艘船上的人是那个‘风暴’。” 我用低低的吠叫同意着他的判断,走过去,舔了舔他手上的伤口,金毛摸着我的头,顺着我的毛发,我趴在他脚边,警惕的注意着周围的风吹草动。 这两拨人就在我们的眼皮底下打了起来,黑斧头手下的海盗们占据了地利,他们尽可以利用熟悉的地形与这群对手周旋,然而,那群外来者实力也不容小觑,他们有个高明的指挥官,把他们排列成品字形的队列,互相照应,首尾兼顾,一点点的往树林深处扫荡而过。 黎明时分,在这座黑斧头以为万无一失的小岛上,时不时传来一声凄厉的尖叫,给本来就透着股阴森可怕气息的荒岛增添了更多的恐怖。 我压抑着血液中对于狩猎的冲动,在原地用爪子抓挠着地面,把那些杂草全掀翻在地,现在不是松懈的时候,鹬蚌相争渔翁得利,但是我们永远不知道,这群外来者会不会转而成为另外一批企图“狩猎”我和金毛的人。 失血过多的金毛,开始晕晕沉沉,虽然他努力振作精神,时不时和我说几句话,但是我知道,他撑不了太久了。 外面的追猎还在继续,我们看不出谁输谁赢。 空气中传来了血腥味和嘶吼声,我舔了舔嘴,觉得有些饥饿。 太阳从海平面爬起来,一点点的攀升到半空中,炽热的光线洒遍大地,毫不留情的炙烤着它俯瞰下的一切生灵。 这场始自夜晚的追猎终于落下了帷幕,胜利者拖着一个个海盗的尸体聚集到了海滩上,一个高大的男人站在他们面前,好像在说着什么。 我看到那群人又往树林中跑去,然后,就听到一阵阵的呼喊在空气中飘荡,“罗伊德·拉塞尔斯大人,罗伊德·拉塞尔斯大人,罗伊德·拉塞尔斯大人,雷纳德大人在这里。” 陷入昏睡的金毛被这个声音吵醒,他张开金色的眼睛,抬起手,挡住阳光,“好像有人在叫我。” 我大声的吼叫了起来,看来,这群后来者是我们的朋友。 金毛扶着石壁站了起来,一步一步的往外走去。 一种不详的预感顺着我的脊梁慢慢地爬到了脖颈,我好像听到了什么响动,直直的扑上去把金毛撞倒在了地上,不知道从何处射来的一支冷箭就那么插在了金毛原来站着的地面。 我怒吼一声往树林深处追了过去,那个偷袭者是黑斧头,看来在半夜的厮杀中他成了漏网之鱼,躲藏在这附近,在看到我们的时候,毫不犹豫的下了毒手。 打斗并没有持续很久,已经穷途末路的黑斧头惊慌失措之下,接连失误了好几次,很快,我就结束了这场意外之战,他的尸体就倒在了地上,黑色的血液浸入土地。 死在了属于自己的海岛上,也许他会觉得满意。 我头也不回的跑回了金毛身边,这边打斗引起的动静吸引了那些寻找我们的人的注意,很快,我们的面前就围过来了三个人,他们小心翼翼的凑过来,“是罗伊德·拉塞尔斯大人吗?” 金毛虚弱的点点头,“带我们去见雷纳德。”金毛有气无力的说。 雷纳德就站在那片沙滩上迎接我们,站在他身边的是蛮族少年坎迪。 金毛在走到他们面前的时候,雷纳德迎上来,金毛摆摆手,笑了起来,“嗨,有什么话等会儿再说,先来个医师吧。”说完,立刻倒在了地上。 一阵手忙脚乱之后,金毛被抬到了船上,一个医师拎着个箱子匆匆走进了房间。 我舔着自己的爪子,坐在金毛的床边,这个房间温暖而整洁,床上铺着干净的亚麻床单,被金毛身上流出来的血染成了斑斑点点。 金毛昏迷了一天一夜,才醒过来。 他醒过来的时候,我正啃着一块带肉的骨头,听到他的呻吟声,立刻抬起头,就看到他正瞪着我,明显对于我居然能在他的病床边大嚼很不满。 对于这一点,我确实有点心虚,只好叼起骨头讨好的看着他。 金毛没有像以往那样耍无赖,他若有所思的看着我,最后好像下定了决心一样,他对我说,“塞莱斯,也许我永远不能变回狮子了。” 他的声音平静而没有丝毫的起伏,好像这件事无关紧要,只是闲聊中顺带提及的一件小事一样。 我嘴里叼着的骨头,骨碌碌的滚落在了地上。 我猜到了他也许不能变回狮子,却没有猜到这个时间是永远。 第79章 谈判桌 我看着金毛,他正躺在床上大吃大喝,一手拿着酒瓶一手拿着鸡腿,丝毫没有看出刚刚突然间扔过来一个爆炸性消息的样子。 我不知道对于已经逐渐习惯人类模样的金毛而言,能不能变回狮子这一点是否依然非常重要。 我从他金色的眼眸中没有看到丝毫的沮丧或悲伤,他的眼睛清澈,没有丝毫的情绪,即使在看起来快乐的吃喝中依然如此。 我想,金毛也许意识到,从此刻开始,他永远脱离了野兽这个范畴,以后,只能作为一个人类生活下去。 这对于他来说,是个极大的冲击。 他的人生面临了一场席卷而过的龙卷风,地面片瓦不存,所有的一切都毁灭殆尽,他需要重建一个新的基石和目标,而不再是以前那种完成使命随时可以抽身离开的状态。 就在我正努力消化吸收金毛突然扔过来的爆炸性消息的时候,从门外进来了两个人,是雷纳德和风暴。 风暴是个三十岁左右的英俊男子,肤色微黑,四肢矫健,眼睛像大海一样深邃明亮,头上绑着根黑色的带子,左脸上有道十字形的旧伤,他是天生的吃海洋这碗饭的那类人。 这个人就是我们此次远行想寻觅的同盟者之一,海盗们的无冕之王。 这是一个严肃的三方会谈,讨论的也许是整个罗斯帝国的未来命运。 金毛寻找着从陆地到海上的同盟者,他和老大打定主意要断送掉罗斯帝国,为了这一目标,不遗余力。 他们开始了密谈,无外乎就是各种各样的讨价还价。 风暴很明显不是那些头脑简单,四肢发达的海盗类型,他非常冷静,甚至到了冷酷的地步,对于付出和得到之间是否能划上等于号或者小于号非常的在意。 对于他来说,罗斯帝国的内乱已经是个大好的消息,他完全可以乘着这个机会横行整个内海,没有任何的势力会是他的对手,即使是残存的罗斯舰队或提尔商盟。 然而,他既然坐在了谈判桌的对面,那也就是说,金毛提出的条件里面有他想要的东西。 这个野心勃勃的风暴,他想要一片独属于自己的势力范围,建立属于自己的海盗帝国。 对于金毛来说,这就好像在草原上划分各自势力范围的狮群一样,他对自己所需要的领土寸步不让,而对于其他的地方,你们爱怎么样就怎么样,所以到最后,就是代表提尔的雷纳德和风暴在唇枪舌剑——这两个人才是真正的针锋相对。 最后达成的协议可以说双方各让一步,也许提尔的雷纳德让的那一步稍微大点,他所代表的提尔商盟的必须向风暴提供保护费,从而换取在内海上的自由通行,当然了,他缴纳的保护费也意味着将得到风暴手下的海盗的保护,风暴承诺会清洗内海上的小股海盗,为他们的商船保驾护航。 谈判并没有持续很久。 金毛把条件摆在那儿,就看你接不接受,而风暴早就有了计划,只等着他们点头同意,只有雷纳德不减商人本色,在那些细节方面一遍遍的提出异议,进行商讨,完善条款,最终,他们在那张薄薄的纸上签下了各自的名字。 我们回到了米特拉斯岛。 岛上依然忙忙碌碌,一片繁忙的景象,罗斯帝国的混乱局势丝毫没有波及到这里——也许让这里更加充满了活力和生机。 金毛拿着一张纸给医师让他配齐上面所有的药剂,这份单子是我交给他的,我需要变身的药剂,伊格内修斯留给我的那瓶药剂已经遗失在了海洋上。 这些药草非常少见,有些甚至闻所未闻,也许是魔法时代才有的药草,沧海桑田之下,早已经绝迹,然而,我们依然不能放弃仅有的一点希望。 我的运气不错,提尔城的商人果然能够把这世界上的任何东西都送到你的手上——只要你付出足够的金钱。 我和金毛两个人在码头上散步,看着那些曾经是海盗的人变身成为水手、船夫、搬运工,他们看起来中规中矩,一点也没有海盗的凶残。 但是,当你转到那些街道上,那些在酒馆和妓院买醉的海盗们,才是他们生活的真正写照。 像所有生活在刀尖上的人一样,海盗们习惯于过一天算一天,并且不惜一切代价寻欢作乐,他们可以毫不在乎的把自己用命换回来的钱财随意的挥霍掉。 就好像他们生活的目标就是尽快把抢来的钱财吃光喝光,然后再跳上船去寻找新的猎物。 他们往往身穿华服,手上戴着贵重的宝石戒指,成群结队的逛着酒馆和妓院,这儿,是他们在陆地上的归宿。 我看着金毛混在他们中间花天酒地,看着他换着一个又一个小酒馆以及任何的其他能够提供酒的地方,他的酒量让那些海盗们都侧目。 他和海盗们勾肩搭背,像好兄弟一样逛着马路,醉倒了,就在地上随意的一躺。 我跟在他后面,紧紧地看着他,在旁边试图抢劫他的时候,露出尖牙威胁着那些不怕死的海盗们,大部分情况下,这些抢劫者会悻悻的放弃,而有的时候,则需要我用一些暴力的手段让他们清醒清醒。 这天我终于拿到了那瓶药水,喝下去之后,忍耐过那阵必然的剧痛之后,我终于又变回了人类的模样。 穿上放在旁边的衣服,套上那件黑色的斗篷,把手拢在袖中,我沿着那条熟悉的街道找到了金毛。 他喝得醉醺醺的,正在酒馆里大喊大叫,和那些海盗一起捶着桌子吆喝着要那个舞娘再跳个舞,那个风情的舞娘站在桌子上,白皙的脚踝上挂满了叮叮当当的银铃铛,每一步都带着特有的韵律。 大概是我的打扮与这个酒馆格格不入,我的出现让整个酒馆陷入了短暂的沉默,那些海盗不怀好意的看着我。 其中一个跳过来,用一把小匕首指着我,“走错地方了吗?年轻人。” 我有些厌恶,这整个房间充满了一种不见天日的阴湿气氛,夹杂着酒味、尿骚味、脂粉味、汗臭味,足以让一个习惯于正常环境的人产生瞬间的晕眩。 我不动声色看着眼前这个不知死活的海盗,看着他挑衅的神色,然后再看向拿着酒杯,正往嘴里灌进一口葡萄酒的金毛。 他把杯子往地上一摔,走过来,用手揪住那个海盗的后衣领,指着我说,“他——是我的人,你——滚!” 语气很冲,这些没事都要找事的海盗们蠢蠢欲动,一场混战果然不可避免的开始了。 我看着酒瓶在空中乱飞,舞娘们尖叫着躲到柱子后面,这些醉汉很快把整个酒馆弄成了个垃圾场。 我伸出手,抓住还在死命揍着一个海盗的金毛,这个海盗早已经不是刚才那个挑衅我的。 他抬起头,他用一种惊喜的语气喊道,“塞莱斯。” 我无奈的看着他,“回去了,你也闹够了吧?” 金毛摇晃了一下,“好,我们回去,嗨,塞莱斯,我现在觉得,当个人也挺不错的,我他妈的干嘛还老想起以前在草原上那些日子,当个野兽有什么好?连自己的命运都掌握不了。”他一边念叨着一边跟着我往外走。 而我则不停地应和着他的话。 走到街上,周围的酒馆里吵吵闹闹,街上反而行人稀少。 金毛安静了下来,在我们快要到住所的时候,金毛拉住我的手臂,看着天空,“喂,塞莱斯,我再也看不到草原的天空了吗?” 我想了一会儿,“我想是的。” 他笑了起来,“那,你会留在这里吗?” 我想,对于这个问题,我回答不了,所以我只好保持沉默。 他又笑了笑,最后说,“其实到哪都差不多。” 明明是笑着的,不知为什么,我却觉得有些悲伤。 第80章 提尔城与黑狼王 金毛的糜烂生活终于遭到了报应,这报应不是来自于那些喝得醉醺醺的海盗,而是来自于他旧伤累累的身体。 在那场风暴中,断裂的肋骨扎进了他的肺里,流落到荒岛上,他凭借着强悍的身体硬撑了过来,但是依然还是留下了隐患,之后,在那场荒岛“狩猎”中,他又被一支冷箭射中,旧伤裂开。 他的身体就像是个高度运转的机器,已经留下了不可挽回的磨损,过度透支的身体再也无法支撑起变身时的剧烈反应。 他丧失了狮王们赖以生存的强健的体魄,所以才一时难以接受这个事实,变得这么颓丧。 我不知道该怎么安慰他,对于草原上的野兽来说,失去了健康的身体,也就意味着死亡。 我曾经看到过一只仅仅是脚掌被荆棘刺伤的母狮,她试图瘸着腿去捕猎,结果无数次的徒劳而返,最后,她只能无奈的趴在一丛密不透风的灌木丛中,眼神落寞的看着那些尖利的虎尾兰叶子——也许是预知到了自己的命运,几天之后,我发现它被几只鬣狗盯上,在那之后许久,我再也没有在附近看到过它的身影。 所以我宽容了他的放纵,他需要时间去接受这件事,找到一种新的生活方式,在这一刻,我庆幸他变成了人类,毕竟,人类才有可能在失去健康的身体下存活。 我们在米塔拉斯岛上停留了好几天,在把一切事项解决之后,我们决定离开这里前往提尔城,风暴给我们安排了一个送行的晚宴。 对于突兀的出现在众人面前的我,他们并没有询问,好像我理所当然应该出现在这儿一样。 这个晚宴不同于在圣洛克城那些讲究品位和格调的奢靡宴会,这里处处透着海盗的气息,那种暴发户以及亡命之徒所特有的豪爽和放纵,衣着暴露的女人们坐在你身边,伸手给你倒酒,中间是请来的舞娘在跳着异族风情的舞蹈,我毫不怀疑,当酒酣耳热的时候,场上的男人们会拉住身边随便哪个女人就地性交。 性交是人类发明的词,我更愿意把这种纯粹遵循身体本能而进行的行为叫做交合。 风暴坐在大厅中间,他的左右分别是金毛和雷纳德,这场晚宴唯一让我惊讶的地方可能在于风暴身后坐着的那个小海盗,居然是阿特。 他安静的坐在那儿,腿上还捆着绷带,也许是因为我总是盯着他,阿特在我的逼视下,不自觉的往后缩了缩。 金毛往前说了句什么,风暴大笑起来,他一把拉过阿特,“哦,阿特是我的小黄蜂,你知道,总有些时候,需要刺一刺那些不听话的。” 看来,阿特是风暴安插在黑斧头身边的间谍,难怪他会给金毛那瓶酒和那柄匕首。 面对风暴,黑斧头迟早是他盘子里的菜,随他拿捏,狡猾的海盗们还没学会这些招式。 阿特腼腆地笑着,一眼看上去,就好像那些在农庄里勤勤恳恳干活的少年一样,憨厚朴实,看到对面走过去的农家少女会面红耳赤的低下头拼命耙草。 我想风暴大概早就把自己的手下安排到了内海中那些大大小小的海盗团体中,就等着时机到来,一举收服了他们。 坐在我旁边的女人大概有些按耐不住,她温热的身体向我靠过来,滑腻的手像蛇一样的缠上我的手臂,我赶紧往旁边躲了躲,却被她把斗篷给扯开了一点。 被遮住的银色头发漏了出来,这种罕见的发色,配着我这张脸,总是能吸引人的目光,比如我身边这个大概知道自己做错了事的女人,掩着嘴,惊讶地看着我。 我笑了笑,把斗篷的兜帽拉上,旁边的女人在看到我的脸之后,不知道为什么,不再动手动脚,然而,坐在旁边的金毛脸色有些不好,他冲着那个女人勾了勾手指,直直的看着她,那个女人好像被蛊惑了一样,忘记了在我这边的职责,而靠到了金毛那边。 被女人围绕的金毛,就好像狮群中被众母狮环绕的雄狮,带着种被宠坏的种马气息,我得承认,我这种说法并不客观,应该说,他是个万人迷。 原本我以为这场宴会就会这么继续下去,但是事情往往会在平静的时候再掀起一些波澜,让你知道,生活从来不是那么缺乏刺激。 比如现在,从门外走进来的那三个眼熟的男人,就让我差点没当场站起来。 居然是失踪了很久的伊格内修斯的徒弟马尔罗斯,以及他那两个手下。 哦,赛尔特神在上,这个男人,难道无处不在吗?为什么走到哪儿都能遇上他? 虽然他的职业是佣兵,但是难道在这里,也有他派得上用场的地方吗?按照这个人对金币的虔诚信仰,也许在这里,他也能找到付得起巨额费用的金主。 马尔罗斯眯着那双细小的眼睛,脸上带着做作而不自然的微笑,走到风暴跟前,微微鞠了一躬,他的举止依旧带着必要的恭谨,然而,我从他那冰冷的眼睛深处,可以看到他的不以为然,以及对眼前这位海盗之王的蔑视。 马尔罗斯也许不是个真正的魔法师,但是,魔法师那种古怪的自傲,以及对世人的轻视,在他身上得到了完全的继承,并且因为他会那些足以威胁到一般人的小把戏,而让这种潜藏在他内心深处的蔑视变本加厉。 风暴站了起来,他举起酒杯,朝着大厅喊道,“让我们欢迎远道而来的客人,魔牙的马尔罗斯!” 下面的海盗们嚷嚷起来,他让马尔罗斯和他的手下坐到了我旁边,这让我有些不太自在。 我和马尔罗斯之间那种说不清道不明的联系,伊格内修斯对他的憎恶影响到了我,以至于我可以感觉到平时安静的魔法能力开始了隐约的骚动。 一个魔法师能够轻易地发现周围其他魔法师的踪迹,除非那个魔法师用了特别的法术或药草遮盖了自身的气息。 我们两个都算不上魔法师,但是我们身上那些微弱的几乎可以忽略的魔法力,依然在发挥着自己的作用,马尔罗斯坐下来之后,就用那双细长的眼睛观察着我,那阴冷的眼神像蛇一样的舔过我的全身,我不知道,他是不是察觉到了什么不对劲。 马尔罗斯拿起酒杯,“阁下,你让我想起了一个故人。”他这么说,“你身上带着他的气息,哦,你连那种像祭司一样的不为任何事物所动的神情都有些像他。”马尔罗斯笑了起来,“每次看到他,就想了神坛上的金冠。”他摇摇手指,“但是,你绝对不要被他骗了,这个人绝对不是和平鸽,而是冥神堤丢斯。” 我不动声色的听着他的话,举杯回了他一礼,喝了一口酒之后说,“你——说的——这个人——很可怕。” 马尔罗斯笑了起来,“没什么可怕的。”他做了一个用刀划下的手势,“当你揭开他那故作正经的假面具,底下。”他哼哼了两声,底下是什么不言而喻。 我觉得喉咙有些干渴,只好又喝了一大口酒,我不知道他为什么要在我面前提起伊格内修斯。 也许我身上真的还带有伊格内修斯传给我的魔法力的气息,马尔罗斯熟悉这种气息,这勾起了他的回忆,让他开始喋喋不休,一点也不像刚开始那个阴冷的雇用兵头目。 那种回忆大概不太美好,我可以想象,常年四季板着脸,严厉而不近人情的伊格内修斯,与本来就开始滑向歪道的不良少年间,那些不可避免存在,并且不断恶化的矛盾和摩擦。 正在我身边喝酒的金毛,突然把一个女人推到了马尔罗斯身边,指着他懒洋洋的说,“亲爱的梅丽莎,给他倒点酒,让他见识见识米特拉斯岛上女人的魅力,你看,在这种宴会上,这位客人居然只能找一个男人闲聊,你,你,还有你。”金毛用手指点了点身边那三个女人,“难道不觉得他无视你们吗?” 那几个女人笑成一堆,丰腴的乳房在布料很少的衣服中若隐若现,立刻把马尔罗斯的目光吸引了过去。 我在心里松了口气,我怕再谈下去,也许自己真的会说出些不应该说的话。 宴会在继续中,到了后面,果然如我所料,场面开始混乱了起来。 金毛从女人堆里站起来,拉住我的手臂,走到风暴面前辞行,我们经过一对正沉浸在那种最原始的韵律中的男女身边,慢慢的走出了大门。 经过十天左右的航行,我们终于来到了提尔城。 两年多以前,我和老大被抓住之后,就是从这里踏上了前往圣洛克城的旅程,然后遇到了许多惊心动魄的事情,我从一头还未完全成年的白狼,变成了现在这样,只能把手藏在衣袖中,行动不太方便,外加口齿也不太清楚的人。 提尔城依旧没有变,红色岩石筑成的高大围墙,那条护城河也依旧在静静地流淌,宽大的吊桥上是来来往往的人群,马车把整个道路塞得满满的,昭示着提尔城的繁荣。 才刚刚安顿下来,我就要求坎迪带着我到附近那几座高山上去会一会许久不见的黑狼王。 提尔城附近的气候有些像草原,都是那么炎热和干燥,那座山很高大,矗立在那儿,看起来好像不远,等到真的走在路上的时候,才发现,没有一天的时间,也许根本到不了那地方。 想想也是,适合野兽居住的地方,必然远离人类活动的领域,人类像蝗虫一样蚕食着整个大地,可以栖息的森林、草原、沼泽面积越来越少,这是无可奈何却又必须面对的现实。 坎迪带着我在一个猎人进山时休息的木屋落脚,我们把简单的行李放下,坎迪生起火,开始做饭。 木屋的墙壁上还挂着猎人留下的野味,坎迪毫不客气的走过去,取了一块肉下来,熬了一锅稠粥,也许这是猎人们的惯例。 坎迪告诉我,黑狼王早已经在玛库斯山脉中建立了一个新的狼群,并且成为了狼王,他领导的狼群成为了整个玛库斯山脉最庞大最让人害怕的一股势力,每一个进出玛库斯的猎人都会小心谨慎的躲避着狼群。 然而,坎迪却一点也不害怕让人谈之色变的黑狼王,他对我说,是黑狼王在那次事故中救了他,后来,也是他把黑狼王带到了玛库斯山脉,之后,他们成了朋友。 我静静地听着他说着黑狼王的传奇,说它如果叼起猎人带进山的孩子把他丢在这个木屋前,说他如何成为狼群的领袖,说的绘声绘色,活灵活现,好像亲眼看到了一样。 我带着笑听着他说的这些故事,频频点头,在我的鼓励下,他越说越起劲,黑狼王开始被他神化,做出了许多让人觉得不可思议的事。 半夜的时候,我听到外面的山林中此起彼伏的狼嚎声。 旁边的坎迪还在熟睡,我悄悄推开门,走了出去,外面是一轮明月,给整个世界扯了一层朦胧的白纱。 这个时候,我感觉到了一阵剧痛,就好像全身揉碎了重造一样的痛楚让我跪在地上,全身抽搐,手拼命抓挠着地面,喉咙深处发出无声的嘶吼,只一会儿功夫,我就好像被水里捞出来一样,被汗水浸湿了的头发垂落在我的颊边。 我听到了轻轻地踩着枯草的声音,抬起头,就看到不远处,一个黑色的影子站在那儿,绿色的眼睛闪着幽光。 那是黑狼王。 我撑着地面,慢慢地站起来,不知道为什么,有些想大笑。 在它的身后,陆陆续续的钻出来几头狼,它们散在黑狼王身边,虎视眈眈的看着我。 黑狼王弟弟的朝着它们吼叫了一声,那些狼呜咽了几声,好像有些不甘心,慢慢地往树林深处走去,边走边回头看着慢慢走向我的黑狼王。 高傲的黑狼王,站在离我三步远的地方,与我对视,不知道过了多久,我的脚隐隐有些发麻,它终于走了过来,我一动不动的随它绕着我转了几圈,嗅闻着我衣服的下摆,最后,它伸出舌头舔了舔我的手背。 我的手微微动了动。 黑狼王在前面带路,而我则慢慢地跟在后面。 幸好,今晚的月色很好,树枝投下绰约的阴影,但并没有带来过多的阻碍。 我们并没有什么目的,黑狼王就好像是带领我这个新成员去巡视领地,潜伏狩猎一样。 它在半路上捕获了一头羚羊,精准的咬住了羚羊的脖子,羚羊有力的后腿踢腾着,最后渐渐失去了力气安静了下来。 黑狼王把这头羚羊的内脏全部吃掉了之后,把剩下的肉留给了我。 它低吼了一声,示意我到前面来进食。 我苦笑了一声,对它摇摇头,它好像有些不理解,但是也没有强求,只是继续带着我往树林深处走去,也许是要去狼群的栖息地。 但是我的脚已经到了极限,我停下了脚步。 它回头看着我,低低的吼叫着,好像在催促着我一样。 它依然把我当成了狼群的一员,我很高兴的发现这一点,但是我不能和它走。 我用人类的声带模拟着狼的吼叫,试图和它交流,但是也许是我的模仿能力太差了点,黑狼王有些焦躁了起来。 我只好停止了低吼,看着它,然后慢慢地转身往来路走去。 良久,我的身后没有任何动静。 当我走出了大概一百米距离之后,我听到了快速的跑动带来的风声,正要转过身去看看到底发生了什么,却被一条黑影猛扑过来,摔倒在了地上。 黑狼王居高临下的看着我,绿色的眼睛闪着血腥的的光芒,它的尖牙在月光下发出白光。 我眼看着它把头低下,嘴就咬向我的喉咙。 死在黑狼王的嘴下,与死在焚身的痛苦当中,不知道哪一个更加悲哀。 第81章 与兽同行 面对黑狼王的咆哮和尖牙,我只能庆幸自己还保留着敏捷的应变能力,我用手肘狠狠地撞向黑狼王的头,脚瞪起踢向它脆弱的腹部。 黑狼王往旁边一滚,已经躲过了我的攻击。 它站在我面前,安静地就像这夜色,仿佛刚才凌厉的攻击根本没有发生过一样。 我有些不明白它为什么要突然攻击我,只能小心的防备着它的突袭。 但是,它没有再扑过来,只是来回走了两步之后,转身,窜入了那片黑暗的密林中。 留下我的在原地,等了好一会儿,周围没有任何的异动,只有风吹动树叶的飒飒声,夏虫聒噪的唧唧声,以及夜枭捕猎时的呱呱声。 这些噪杂的声音带来的不是心烦气躁,而是从内心深处弥漫开来的平静。 我回到木屋的时候,露水已经下来了,一点点细小的水珠落在叶尖上,还没得太阳出来,就已经被蒸发干净。 在坎迪准备早餐的时候,我告诉他,自己暂时不打算回提尔城,想在玛库斯山上住一阵。 我挥手阻止了他急匆匆想要说出口的劝阻的话,拿过一块树皮,在上面刻了几句话,“交——交给罗伊德·拉塞尔斯。” 坎迪把这件木屋中的一些生活用品一一直给我看,等我熟悉了之后,向我行了一个礼,才揣着那块树皮返回提尔城。 等他的背影终于从视野中消失,我才终于松了口气,挺直的脊背微微佝偻着,整个人就好像被掏空了一样,觉得非常疲惫,我无精打采的坐在木屋前的那棵枣椰树下。 这棵树还很年轻,高大笔直的树干,树叶是羽状复叶形,上面结满了青色的椰枣,正等待着成熟的季节到来。 接下来的几天里,我一动不动,渴了就喝几口冷水,而饿了,说实在的,我没有一点饥饿的感觉,坎迪临走前为我准备的食物在第三天终于坏掉了,发出腐败的臭味,我把它扔到了不远处的树林里。 这短短的时间里,我觉得自己似乎瘦了许多,全身上下的肌肉全缩水不见了,长袍松垮垮的,白色的头发打着结,每天睡醒的时候,都可以在头枕着的地方看到一把把脱落的头发。 我捻着一根头发看了看,没有丝毫的光泽。 黑狼王一直在我不远不近的地方徘徊,偶尔的时候,我可以看到它黑色的矫健身影从树林中一闪而过,忽远忽近的狼嚎声惊吓了附近的动物,让它们胆战心惊。 在没有察觉的时候,我对黑狼王的动静开始紧张。 我必须为我的怯懦感到羞耻。 因为在经过了几天的思考之后,我终于摸清楚了黑狼王那天为什么要突然攻击我,它也许有些怀疑我到底是不是那头白狼,它用战斗的方式去鉴别这之间的差异,我希望自己当时差强人意的反应并没有让它失望。 我已经活不了太久。 虽然哈里克把伊格内修斯的遗书交给了我,上面提到了让我摆脱痛苦的办法,但是那个办法就好像海市蜃楼一样,看上去真实,却不可接近。 第四天的时候,当我从又一波的痛苦中缓过劲儿,睁开被汗水蒙住的眼睛,眼前是一道黑色的身影。 黑狼王站在我面前,用温热的舌头舔着我的脸上的汗水。 它感觉到了我强烈的痛苦,正用草原上的动物们特有的疗伤方法安慰我。 我抬起虚弱的手,想摸摸它的头,但是在靠近它的时候,它一龇牙,往后一跳,我只好把手收回来。 我忘了,这是那头骄傲的黑狼王,它可不是那种能随便你摸来摸去的野兽。 它离得远远地看着我,黑色的皮毛光滑柔顺,我看到它叼着一只兔子扔到了我身边,然后转身走近了树林中。 我站起来,走过去,拎起那只兔子,绝对不辜负它的好意。 把那只兔子剥皮,清洗干净,涂上盐巴和一些香料,用木棍叉起来,升起一堆火,把兔子放在那上面烤,不一会儿,就闻到了一股强烈的香气。 我许久没有感觉的胃好像也受到了点吸引,但是依然没有吃下去多少。 看着还剩下一大半的烤兔子,我决定让它物尽其用。 削砍了一个树枝做了个木杖,我看着自己的脚掌,再一次叹息一声,现在可不像以前那样,可以随地乱钻了,说起来,还是当狼方便,可惜,药水有限,再说给身体造成的负担也太重,能不用就要尽量少用。 我沿着那天黑狼王带着我走的路,慢腾腾的挪着。 半路上的时候,遇到了一头狼,那头狼用绿幽幽的眼睛看了我一会儿,掉头跑掉了。 我左右看了看,觉得自己拄着木杖,看上去处于虚弱状态的样子,应该是狼最好的狩猎目标,但是它果然放弃了这个打算。 也许是因为它太小心,觉得还可以继续试探一下,或者,黑狼王在我身上留下的味道警告了它。 不知道走了多久,我觉得自己的脚已经被地下的荆刺扎破了好几道口子,痛得一颤一颤,狼群的栖息地一般都选在比较隐蔽的地方,因为它们需要在这里养育幼崽。 终于,我看到了希望的曙光,黑狼王出现在了我面前,它幽深的绿色眼睛看着我,好像不理解为什么我会出现在这里。但是它也没有阻止我的靠近。 黑狼王看来对这群狼建立了绝对的领导权,那几头试图攻击我的年轻公狼都被它的吼叫给吓得夹着尾巴往后退了回去。 我就在狼群旁边住了下来,每天就在狼群的巢穴里转来转去,开始的时候,狼群对我充满了戒备,但是过了几天,当我全身上下都染上了狼群的气息之后,它们就完全对我放松了警惕。 几只幼狼甚至成为了我的朋友。 这里猎物比较丰富,又缺少其他的竞争对手,因为并不像在草原上那么严酷,这几只幼狼一个个都胖乎乎毛茸茸的,它们调皮的在我身上爬来爬去,当我不堪其扰的时候,我会拎着它们的脖子把它们送回到母狼身边,这个时候,那只母狼会懒洋洋的看了我一眼,转过身,就去舔弄这些不听话的小东西。 我试图弄清楚的是,这几只幼狼是不是黑狼王的孩子,但是观察了几天,还是没得出结论,黑狼王依旧和在草原上一样,骄傲而孤独,它成为狼群的领袖,守护整个狼群,接受流浪的孤狼,养育未来的狼群成员,却不知道为什么,始终没有一个与他并肩的伴侣站在它的身侧。 但是大部分时候,我都会坐在自己选来当窝的地方,安安静静的睡觉,或者该说是,不得不进行的沉睡。 每一次睡着,我都不知道,自己下一次能不能醒来。 大部分时候,当我醒来的时候,都能在不远处看到黑狼王在不远处,或站,或趴,那几只幼崽则在他旁边嬉闹,它们互相追逐,撕咬着对手的皮毛,试图把它们掀翻在地,偶尔的时候,一个的力气用大了,另外一个被弄痛了的幼狼尖叫起来,这个时候,黑狼王就会走过去,咬住那只调皮的幼崽的脖子,把它甩到一边,让它自己去反省。 但是,仅仅只过了那么一小会儿,幼崽就会悄悄地爬回来,混入嬉闹的幼崽的行列,却以为没有任何成年狼注意到自己的举动。 我在这里过得很快乐,就好像回到了草原上一样。 如果有可能的话,我想,死在这里,也是个好选择,至少,可以离老大,近一点,还有金毛和黑狼王。 但是,到了第七天的时候,我从某次昏睡中醒过来,就看到黑狼王正焦急的在我旁边走来走去,是不是用爪子推推我,用舌头舔着我的脸,想把我弄醒,如果我再不醒过来的话,它可能就会毫不留情的咬下去了。 我看着它尖锐的白牙在我面前闪着,赶紧往后缩了缩。 它对着我低低吼叫了好几声,我从它的低吼声中察觉到了危险的预警。 在这个玛库斯山脉,难道也有这个强大的狼群的敌人吗? 我站起来,黑狼王在我前面小跑着,时不时停下来让我能追上它的脚步。 我们穿过狼群的栖息地,那里已经空荡荡的,连幼崽都已经消失不见,我看了看地面,脚印虽然杂乱,但是没有其他野兽或人类的足迹,应该是被成年狼转移了。 黑狼王虽然已经尽量放慢了速度,但是我还是很难追上,当我气喘吁吁的扶着旁边一棵树停下来的时候,我冲着它摇了摇头,示意自己没力气了。 能够让狼群躲避的危险应该足以威胁到我的生命,但是我的身体已经达到了极限,它拒绝听从我的命令,而我只能无奈的待在原地等待它恢复过来重新充满力量。 黑狼王焦躁的在原地来来回回的转来转去,时不时看我一眼,再看看我们身后的树林,好像那里随时会有敌人跑出来一样,这让我的神经越发紧绷。 它走过来,用嘴衔着我的衣摆,想把我拉走,但是,仅仅狼的咬力是本身体重的十倍,但是,面对我这么个“庞大活物”,想要拉着我跑,明显有些不现实。 我做了个手势,让它先走,去赶上那些已经先撤走的狼群,但是黑狼王好像没有看懂我的手势一样,它走到我旁边那棵树边,趴了下来。 它这种坚决与我共存亡的举动,让我感动不已,也让我急了起来,如果只是承担自身的危险,那么也许我会不在意接下来可能发生的事,但是加上旁边的黑狼王,我就再也不可能那么超脱。 我不喜欢拖后腿,或仅仅因为自己的原因让他人遭遇不测。 所以我深呼吸了几口,激烈的气流冲击着我的肺,让我感觉到了一波波的针扎一样的刺痛,但是这么做了几次之后,我好像感觉到自己的力气回来了一些。 我住着那根木杖,开始继续往前走,黑狼王侧过头看了我一眼,继续在前面带路,只不过这一次,它的速度更慢。 我们穿行在稀疏的树林中,我愁眉不展的看着身后,自己留下的种种痕迹,折断的树枝,木杖的碾痕,杂乱的脚步等等,不管跟在我们身后的是什么,它们都可以轻易的循着这些像指路明灯一样的路标找到我们的藏身地。 我们的速度实在太慢了,终于被后面的人追了上来。 当那几个牵着猎犬的猎人出现在我们面前的时候,我转头看了黑狼王一眼,难道它避开的就是这些猎人吗? 他们虽然拥有精良的武器,但是人数才区区五个人,绝对不是狼群的对手,甚至黑狼王单独一个就能把他们各个击破。 猎人看到我突兀的出现在树林中,愣了愣,但是随即,他们就把手一挥,指挥那些猎犬向黑狼王围了过去。 也许他们把我当成了爬山的旅人,被黑狼王困住,正要小命不保吧。 我看着他们小心翼翼的向黑狼王靠近,我朝着黑狼王挥挥手,它看了我一眼,终于转身往森林深处跑去,那些猎人走过的身边,追了上去,其中一个在经过我的时候,匆匆说了句,“这里很危险,快点下山到安全的地方去。” 我摆摆手,示意自己知道了,但是依然跟在了他们后面。 眼看着这群不知死活,不知道依仗着什么的猎人深入到树林的最深处,对狼群紧咬不放,好像不达目的誓不罢休。 那个断后的人察觉到我跟在后面,劝了我几次,都被我微笑的当做没听懂的糊弄过去了,最后,他大概也没办法,看我也没造成什么麻烦,也就警告了我一下之后默许我跟在后面了。 我发现他们好像在等待着什么一样,并没有特别急切的冲上去和狼群拼命。 这种做法,很熟悉,我脸色有些不好,这勾起了我对于草原上那次被人类抓住的回忆。 果然,在不久之后,我身后就走来了四五个男人,是“魔牙”佣兵团,领头的马尔罗斯阴冷的眼睛因为看到意外出现在这里的我,而微微眯起。 他干枯的手里拿着一个圆盘,上面有微弱的魔法波动,他本来僵硬的脸上露出一丝笑容,“塞莱斯阁下,你怎么会出现在这里?”他看了看四周,摇摇头,一脸不赞同的表情,“这么危险的地方。” 我点点头,“我——在——这里——休养。”我随便指了个方向,“木屋。” 他点点头,“我听说了你身体不太好,不过这里,可不是个好地方。”他用一种很刻意的语气说,“圣洛克城的郊外,尤其是有一片树林,那里,才是休养的好地方。” 我好像没听出来他话里的意思,“圣洛克——即使是——郊外——也太噪杂了——” 他慢慢向我靠近,那身华丽的长袍丝毫没有掩盖住他身上的阴冷和残忍的气息,他好像终于有些不耐烦,对于那些言语的试探,“我想,你肯定认识伊格内修斯那个老头子吧?”他站在离我不到半步远的地方,用肯定的语气说。 他用那只鹰钩鼻在四周装模作样的嗅了嗅,“我从第一次看到你,就闻到了伊格内修斯的臭味。” 他还真是彻底的“尊师重道”。 鉴于他和伊格内修斯之间的仇恨,我怀疑,如果他确定我和伊格内修斯有关系,那么,会毫不犹豫的向我下毒手,现在还在迟疑的原因是顾及到老大和金毛,以及他可能的雇主提尔商城的雷纳德,甚至可能会想到了风暴。 我在心里喃喃的咒骂着伊格内修斯丢给我的烂摊子,不但把那种可悲的“传承者”传给我了,还顺带着捎上了一个死敌。 我对马尔罗斯的话不置可否,他拿着那个圆盘在我面前晃来晃去,好像很得意,“我知道那个老头子已经死了,哼,我有个一直想要的东西,那个死老头当年把我骗去当他的学徒的时候,曾经说过要把那个东西传给我,后来,我们——决裂了。”他贪婪的伸出舌头舔了舔嘴唇,差点碰到自己的鼻子,“那个东西能让我成为一个真正的法师——这个世界上唯一的一个。” 我想了想,在伊格内修斯的遗物里面,没有这个东西,我懒得和他周旋,“那个——树林——你可以——去找——所有的——。”伊格内修斯的东西我全部没动,如果他想要的话,可以全部拿去。 “不,我感觉到了,那个东西就在你身上。”他用眯起的眼睛阴冷的看着我。 在我身上? 我身上除了那点伊格内修斯传给我的,我不需要的魔力之外,没有任何与魔法有关的东西。 我想起来,当年伊格内修斯找他当学徒的原因就是为了找个“传承者”,那么,他所许诺的东西,那个能成为真正的魔法师的东西,不会就是“传承者”的身份吧? 没想到,就这个烫手山芋也有人抢。 我很想交给他,但是却无能为力,因为我已经失去了传承的能力,宿命将在我这里做个了断,但是这个解释,对于执念已深的马尔罗斯来说,太无力了,他不会相信。 我想了想,“可以——给你——但是——”我指了指不远处那个过来喊他们的猎人,“放过——这个——狼群。” 马尔罗斯没想到我会提出这个要求,他挥了挥手,立刻他的手下退了回来,“我答应你,现在,你就跟着我走吧。” 我慢慢地走在他们中间,他们前前后后的围住我,当终于走出那片树林的时候,我看到了黑狼王站在远处的山顶那块风化的石头上,正看着这边。 第82章 兼职海盗 我为马尔罗斯提供了一个去处。 他虽然强烈的憎恨着伊格内修斯,但是伊格内修斯依然在他身上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记,这印记使他从内心深处相信着伊格内修斯有着不愿意让他知道或承继的力量和财富。 马尔罗斯始终认为,伊格内修斯作为那些强大的魔法师们的唯一传承者,不可能只有那么一点微薄的力量,一定有什么东西,是伊格内修斯故意隐瞒下来的。 他疯狂的崇拜着那些已经逝去的魔法师,在那个时候,他们站在众生之巅,俯瞰着那些蝼蚁一样的普通人。 他想要成为一个真正的魔法师,一个强大的魔法师,而不是像现在这样,只会些被伊格内修斯嘲笑为“小把戏”的魔法,只能带领着一个小型佣兵团,不,他是伟大的魔法师的继承者,他怎么可能甘心只能做些抓捕没有智慧的野兽这种低下的工作。 我们在提尔城外的一个小浅滩上等候着船只的到来,马尔罗斯坐在我旁边,这里应该是那些渔民或海盗们使用的地方,很小,乱石嶙峋,海浪击打着礁石,溅起了许多的水沫,被风一吹,就迎面扑来。 这个浅滩的海水很浅,因此只能驶进来一些小船只。 入夜的时候,马尔罗斯吩咐手下点亮了一盏风灯,摇曳不定的火光为即将都来的接应者提供了一个微弱的标识。 一个模糊的影子出现在海面,就好像个贼一样,偷偷摸摸的往我们这边靠近。 一直摆弄着那个圆盘的马尔罗斯看到那艘船出现的时候,立刻站了起来,旁边的两个手下举起手里的灯,在空中划着圈,为这艘船指明方向。 那艘船靠岸了,马尔罗斯看着我,我无奈的站起来,踩上船员放下的跳板。 当我第一眼看到这艘船,进入船舱的时候,我就被看到的东西给震惊了,这里很脏,很臭,到处都是蟑螂,以及各种各样的虫子,那几个穿着破破烂烂,一脸蛮横相的船员也像臭虫一样,脏兮兮的。 旁边堆起来的木桶里有什么东西在动,我看过去,这一刻我觉得视力太好也不是件好事,一只足有五六公斤重的老鼠从里面探出个头,望着我们这些外来者,它跳到了地上,转了个身,发了一下恶,大摇大摆的走掉了。 从踏上这艘船开始,马尔罗斯脸上那种做作而不自然的笑容总算消失了,他很适应这种环境,有种到了自己的地盘那种安心感。 船在黑暗的大海上摇摇晃晃的前进,发出吱吱呀呀的,让人酸倒牙的声音,好像随时会散架一样,我闭着眼睛捡了块稍微干净的地方坐下。 长时间的航行让人精疲力竭,船上糟糕的食物也让我的身体越来越虚弱,我睡着,比醒来的时间更久。 我告诉马尔罗斯,自己已经活不了太久,如果他不达成我的心愿,那么,就不要指望一个将死的人会屈从于任何威胁,严刑拷打,相较于我现在正遭受的折磨来说,都是些毛毛雨而已。 马尔罗斯对我毫无办法,最后只能同意了我的提议。 于是,我们踏上了这次旅程。 ——也许是最后的旅程。 这条船上不光有我们这些乘客,还有一些打算运往圣洛克城的猛兽,它们待在船舱的底层,我可以听到它们的嘶吼声,还有浓烈的腥臭味。 我从他们的交谈中知道,虽然罗斯帝国陷入内乱,烽烟四起,但是这丝毫没有让圣洛克城人对斗兽场的兴趣减少分毫,反而让斗兽场的生意更加兴旺发达。 末日的气息让人们开始无止尽的狂欢,在杀戮和血腥中麻痹自己的神经,为了安抚那些贵族以及将要赶赴沙场成为炮灰的民众,西罗斯的统治者也竭力提供各种的娱乐活动,当然也包括倍受欢迎的角斗表演。 马尔罗斯的生意很好,海盗横行的内海让野兽和奴隶的价格开始上涨,波及到其他的商品,以往一个金币也许能买到四口之家一个月的口粮,而现在,仅仅能买到三七天的粮食。 民不聊生,上层阶级却还在奢靡的宴会、残暴的角斗中醉生梦死。 这些脏兮兮的水手满口污言秽语,我觉得他们应该不止是单纯的商船或黑船的水手,如果遇到好机会,他们也很乐于临时假扮一下海盗,捞一笔意外之财。 这艘船的航速很慢,也许需要半个月的时间才能到达圣洛克城。 这天早上,我们刚吃过一锅烧糊了的碎肉汤,肉有些走味了,上面浮着一些黑面包块,每个人拿着一个木碗排着队走过来,那个手指甲缝里都是黑泥的厨师拿个勺子,“哐”的一声舀了一勺汤倒进碗里,浓腻的汤汁四溅。 我们前方的海平面上出现了一艘船,船上的人立刻紧张了起来,或者该说是兴奋了起来,马尔罗斯和这艘船的船长跑到了船头,仔细的观察着远方那艘船的情况。 那艘船也看到了我们,但是并没有躲避,而是直直的冲着我们航行了过来。 中午过后,原本只能看到一个小黑点大小的船只,现在已经可以看到大略的形状。 船上的人摩拳擦掌,天堂有路你不走,地狱无门偏进来,送上门的肉岂有不吃的道理。 船长拿着油腻腻的破烂望远镜,不顾马尔罗斯的阻止,一定要拦截那艘船干一票,“哦,马尔罗斯,你胆子变小了,你没看到吗?那艘船是阿罗普斯特那些撇脚商人的运输船,我们可以不费吹灰之力的搞到那艘船,他妈的,你可以在旁边看着。” 马尔罗斯有些无奈,他现在只想赶快到达目的地,一点也不希望看到任何节外生枝的情况,何况,那艘商船在这片内海上看到其他不熟悉的船只居然没有立刻逃走,而是迎面驶过来,不太对劲,他把这些理由和船长说了,只遭到了船长的嘲笑。 那艘阿罗普斯特船越来越近,船长吩咐水手爬上桅杆,在上面系上了一块迎风招展的白布,这是海上通行的求助的标识。 这艘船犹豫了一下,也许是我们这艘船破破烂烂的样子太具有欺骗性,它终于在船上水手拼命的挥手召唤下驶到了我们身边。 两艘船靠得很紧,那艘船的船头站着几个看起来就像是商人的男人,他们正埋头互相说着什么,看到这边的船只要求接舷,就和旁边的几个水手商量了一下之后,同意了。 一切都很顺利,船长和那些半路海盗们摩拳擦掌,打算大干一场,他们把武器藏在衣服里面,靠着一块长木板跳到了那艘商船的甲板上,然后狞笑着抽出武器。 他们的好运也就到此为止了,那几个满脸市侩气的商人看着他们手里高高举起的锋利的武器,不慌不忙,甚至还大声笑了起来,随着他们的大笑声,从船舱里跑出来几十个凶悍的男人。 不光是数量,还有气势也完全压倒了这些脏兮兮,衣着破烂的意图抢劫的兼职海盗。 我站在这边的船上,摇了摇头,这还真不知道是谁抢谁。 站在我旁边的马尔罗斯拧着我的手,狠狠的咒骂了一句,“蠢货。” 可惜,无论他如何愤怒,依然于事无补,兼职海盗们看到正版货之后,像打了霜的茄子,一个个耸拉着脑袋焉了下来,连反抗都没有,就放下了手里的武器直接投降了。 解决了船上的兼职海盗之后,那几个商人以及跟在他们身后的海盗把目光转向了我们。 此时,船上已经只剩下我,马尔罗斯及他的手下,还有几个年老体衰,已经不适宜战斗的水手。 对于这种早已遭遇过一次的情况,我当然是丝毫感觉都没有,只有马尔罗斯还在做着垂死挣扎,但是现在的形势已经没有他考虑选择的余地了。 那艘伪装成商船的海盗船早已经派了许多的海盗跳到了这艘船上。 他们骂骂咧咧的巡视着战利品,“我呸,这艘船穷得只剩下老鼠了。” 我们被他们团团围在中间。 马尔罗斯紧紧的拽着我,就好像拽着块盾牌一样,这个时候,我在想是不是应该采取一点行动,告诉他,虽然我现在很虚弱,但是也不是任人拿捏的软柿子。 就在我这么考虑的时候,从那边的船上又过来一个人。 当我看到那个熟悉的身影的时候,顿时有些呆了。 风暴,就站在离我不远处。 果然,马尔罗斯抓着我的手越来越紧,他阴沉沉的目光看着周围的海盗,看到风暴的时候,他的脸色一变,“风暴,你这是什么意思?” 风暴用手指摸了摸脸上的伤疤,指了指我,“你把我的客人掳走了,总要给我个交代吧?” 马尔罗斯干枯的脸鼓了鼓,他一把抓过我,“好,我可以把他交给你们,不过。”他指了指,那些被五花大绑的兼职海盗,“他们,你必须放了,让我们走。” 风暴眼睛亮闪闪的,“马尔罗斯,几天不见,你胆子变大了,敢和我讲条件了。” 马尔罗斯冷哼了一声,他老奸巨猾,当然明白,现在他手里唯一的筹码就是我,而看起来,风暴带着这么一大群手下就是专门为我而来,他当然要坐地起价。 风暴又摸了摸脸上的伤疤,他抬起头,同意了刚才马尔罗斯提出的要求。 船上的海盗们纷纷退回到了那艘伪装船上,而那些兼职海盗则被推搡着扔回了这艘破船。 风暴很托大,大概是因为在内海上从来没有遇到过敢于反抗自己的人,他低估了马尔罗斯作为一个亡命徒的搏命劲头。 马尔罗斯对魔法师力量的渴望超过了一切,眼看着就要得到不属于尘世的力量,却被眼前这个粗鲁的海盗头子破坏,我几乎可以听到马尔罗斯咬牙切齿的声音。 他抓着我的手,走到了那块木板前,作势要把我推上去。 但是他接下来的动作却让所有人都震惊了,一把锋利的匕首架在了我脖子上,他毫不犹豫的划破了我脖子,血汩汩的流出,我一阵头晕目眩,这让我本来就已经频临极限的身体更加雪上加霜。 马尔罗斯疯狂的大笑起来,“我不会把他交给你们,现在。”他把滴血的匕首在空中指着,“你,还有你的手下,全给我退回去。” 风暴的脸色顿时青了,一向表现得恭恭敬敬的马尔罗斯出乎意料的反应让他在手下面前出了点糗,他手一挥,大概就打算强攻,但是很快,又忍了下来。 局势发生了逆转,马尔罗斯抓住了风暴的弱点,志得意满的狂笑着。 我的脖子上被那把刀架着,很痛,却一点也不害怕,因为我感觉到了某个熟悉的让人安心的味道就在旁边,他绝对不会让我遇到危险。 果然,在离马尔罗斯不远处的那个木桶后,以极快的速度窜了个人出来。 那个人用精确的计算,在完全不可能的角度,把手里的长剑砍中了马尔罗斯拿着匕首的那只手的手臂。 马尔罗斯还紧紧握着那把匕首的手,飞到了半空中,划了道弧,落入了大海。 在进攻敌人或猎取食物的时候,如果隐藏在草丛中或者猛然从树上、岩石上跳下,就更容易得手。 与这一次同时发生的是,我用手肘狠狠地撞向马尔罗斯的胸口,让他踉跄着往后退了一步,然后再用全身的重量狠狠的砸到他身上,让他狂吐了两口血之后陷入了半昏迷。 站在我面前的那个偷袭者是老大。 老大没有什么变化,只是那头银灰色的长发剪短了一些,现在只到了肩膀,依旧那么安静,只是更加内敛沉穆,就好像一瓶美酒,随着时间的流逝,变化得更加复杂,却也越发香醇,散发着淡淡的致命的吸引力。 老大深棕色的眼睛从看到我那刻起,就没有离开过我,我暗暗叹了口气,他这么明显的态度,很容易让人察觉到他的感情。 面对这突如其来的见面,我完全不知道该怎么反应,一直放在心里默默想念的人突兀的出现在自己面前,而我却仅仅只是对着老大笑了一下。 风暴走到老大身边,笑着拍了拍他的肩膀,看来两个人早就决定要兵分两路,以防出现意外情况了。 一个海盗走过来,拖住昏迷在地上的马尔罗斯,就打算把他推到海里去喂鱼。 马尔罗斯撞在了旁边的桅杆上,发出“嘭”的一声闷响,不过这倒是让原本已经昏迷的他恢复了一些意识。 他看到自己将要面对的命运,挣扎着嘶吼起来,“塞莱斯,我可以告诉你怎么活下来,伊格内修斯曾经透露过。” 我在心里咒骂了一句,老大听到他那句话,立刻喊住了那个海盗,走到了马尔罗斯身边,提起他的衣领,用没有起伏的声音,低声问,“你刚才那句话是什么意思?” 马尔罗斯因为失血过多而惨白着脸,毫不在乎的看着老大,“他快要死了,你不知道吗?” 他用还不断滴着血的断臂指着我。 第83章 蛮族之遗民 这是一片沼泽,水深至膝,我们在这里已经艰难的行进了整整三天,当终于能脱离这个潮湿、充满了吸血虫的地方时,我们都松了一口气。 此时已经是我们踏上旅途的第五天,我们要寻找的是一个隐藏在这片大陆上的蛮族。 十天前,当马尔罗斯扔出了那个爆炸性消息后,我就知道,我再也无法隐瞒自己身体的异状,无奈之下,只好在老大沉默的逼视下,把这件事简要的解释了一下,当然,是在尽量大事化了小事化无的前提下。 最终的结果就是老大留下了马尔罗斯的性命,以当我们的向导找到那个能救我的蛮族为条件。 老大写了封信请风暴代为转交给金毛,金毛将在随后赶往西罗斯去统帅那里的军队,而这边的事情则全数交托给老大,这是在金毛的强烈要求下做出的决定,老大也并不了解为什么金毛要这么做,但是他很乐于接受这个安排。 当我被马尔罗斯带走的时候,黑狼王一直远远的跟在我们身后,当我们登上那艘破船离开提尔的时候,它带领着一些狼来到了提尔城内,引起了极大的骚动,它找到坎迪,并且把他和金毛带到了那个浅滩。 随后就是寻找线索,以及用最快的速度告知海盗之王风暴。 如果要在内海上寻找一个人,风暴绝对不会让你失望。 当老大到达米特拉斯岛的时候,就听说了我失踪的消息,于是,就一直在岛上,或随同那些海盗一起,在整个内海上搜寻那艘破船的踪迹,最后,终于在第五天发现了我们。 据马尔罗斯交代,那个蛮族是他在大陆上捕猎动物的时候,无意中碰上的,凭借着他身上微弱的魔法力,以及伊格内修斯曾经透露的只言片语,他断言这个不知名的民族绝对与三百多年前的魔法师们有关。 这个民族的图腾非常特别,不是普通蛮族流行使用的动物、植物,而是在魔法中得到广泛应用的五芒星,正是这一点,引起了生性多疑的马尔罗斯的怀疑。 他死皮赖脸的在他们的聚居地生活了一段时间之后,终于怀揣着满心的疑惑离开这个地方,无法解开的疑团一度困扰着他,直到许久之后,才渐渐的被他淡忘,当性命被威胁的时候,才终于想了起来。 经过了沼泽之后,我们来到了一个湖泊,乘上了一个独木舟,小船在经过了宽阔的湖面之后,进入一条支流的狭窄的水道。 水道两边是高高生长的水生植物,把水道完全封闭,却留下了一个天然的不易察觉的通道。没完没了的划桨,使得这个旅程变得越来越单调和乏味,炎热把我压抑得透不过气来。 划桨的是老大,失去了一只手的马尔罗斯和被疼痛折磨导致异常虚弱的我,都没有这个能力。 老大的学习能力很强,刚开始还没掌握诀窍,让独木舟在湖面上原地团团转,尝试了几次之后,他可以用轻巧的动作让这艘船破开湖水前进,安静的像落下的树叶一样。 从进入这个水道开始,马尔罗斯就处于一有任何风吹草动,立刻紧张兮兮的状态,这个佣兵头子,好像对即将要去的地方感到有些不安,甚至可以说得上恐惧。 他甚至恳求老大给他一件武器,并且保证,如果他有任何异动,老大可以直接把他杀了。 但是老大只是看了他一眼,没有回答,我知道老大的意思,也许他不在乎马尔罗斯的突然袭击,却担心我。 看来我们寻找的查尔特人,绝对称不上和平和友善。 这条隐蔽的水道,连连绵绵,七曲八弯,好像没有尽头那样。 老大时不时停下来,注意的倾听着周围的动静,他看了看四周浓密的水生植物,轻声说,“有人一直在跟着我们。” 我点点头,表示自己也察觉到了这一点。 我们的武器就放在脚边,我把剑拿在手里,警惕的环顾四周,但是除了层层叠叠的树叶之外,没有看到任何的生物。 这个地方安静地出乎人意料。 水面荫凉,透着股阴森和诡异。 偶尔的时候,凭着我敏锐的听觉,我可以听到周围的树叶发出了簌簌声,但是当我立刻望过去的时候,却只看到了轻轻摇晃的树叶以及叶缝间的阴影。 老大的深棕色眼睛,在这片树荫下,变成了黑色。 经过了那么久的时间,马尔罗斯的记忆变得不太可靠,他一会儿指着这边,一会儿指着那边,我们在复杂的水道里穿行。 我很怀疑,马尔罗斯是故意引导我们往错误的方向走,因为他胆怯了。 在问了两次,得到不确定的答案之后,老大再也没有说话,他完全把马尔罗斯的叫嚷当成了空气,并且用冷静克制的目光看着他,说了一句,如果他有任何不满意的地方,现在就可以离开,跳水还是什么,都无所谓,他不会阻止。 他只是侧耳倾听着周围的动静,并且往那些动静最大的地方驶去。 这个办法很实用,很快,我就发现我们周围的那种轻微的簌簌声越来越密集,就好像有越来越多的人在我们看不到的暗处观察着我们。 我们走对了方向。 越往那个方向前进,老大划桨的速度就越慢,而马尔罗斯额头上的冷汗一滴滴的滑落,干枯的脸上一片潮红,他的手抓着船沿,好像随时准备弃船逃跑一样。 但是,实际上,我们都处于无路可退的地步,送我们来的土著早就说过,这些水道里有一种小型食人鱼,千万要小心,如果跌入了水里,很可能会被蜂拥而上的食人鱼在短短的时间内啃食得只剩下一副骨架。 这些食人鱼是在几百年前才出现的恶魔,他们就有祖先曾经被这种食人鱼吞噬掉了。 原本还算宽阔的水道越来越狭窄,渐渐的,连这艘独木舟都难以通行,我们寻找着上岸的地方。 在离我们大概十几米的地方,有一条不太明显的小径,那儿,应该经常有动物,或者人走过,虽然经过了小心的掩饰,却欺骗不了我和老大。 我们把独木舟靠过去,上了岸,老大把独木舟拖了上来,藏在了旁边的草丛里。 马尔罗斯不情不愿的走在最前面,我随后,老大则拎着把长剑跟在最后面。 我们不得不弯着腰走在这条路上,因为周围的树木太过于茂密,树枝搭下来,让这条路时有时无,然而,总有些痕迹告诉我们,这条路经常有人使用,比如旁边这根折断的树枝,那边被蹭破的一块树皮,这里被踩断的几根草等等。 这条路并没有很远,我们就来到了一个青翠的草坪。 这个草坪近似于正圆形,与周围的密林之间界限分明,就好像有道无形的屏障,把那些郁郁葱葱,生命力极其强劲的树阻拦在了外面一样。 老大站在我身边,低声说,“就是这里了。” 我点点头,因为我看到陆陆续续的从那片丛林中走出了一些人,他们呈半圆形站在了我们面前。 他们大部分都只在胯部穿了件遮羞布,身上也没有任何金属或其他装饰品,只有一些密密麻麻的图腾和纹身。 我看着那些图案,觉得很眼熟,那似乎是我从魔法书上看来的阵法以及与魔法有关的图形,比如站在最中间的那个人胸口上的圆形阵法,上面刻满了密密麻麻的艾尔基文字,那是独属于魔法师们的繁杂文字,非常难以掌握。 他们用来自卫的武器是箭矢和长矛,其顶部上是磨尖的兽骨、鱼骨以及木片。 他们的长发散乱的披于颈后,绝大部分人的长相,一点也不粗蛮,甚至可以称得上端正,透着些残存的文雅。 老大站到我前面,防备的看着眼前这些人,他慢慢的摊开双手,表达自己的善意和和平,他用通用语说了一句,“我们是远道而来的朋友,为了请求你们的帮助而来,我这位朋友面临着不幸,只有你们,英勇的查尔特人能够帮助我们。” 然而,他的话没有引起他们的正面反应,反而让他们受到了惊动一样,那些手拿着箭矢的人,张满弓,已经想要与我们一战。 我听到对面的一个人说了一句什么话,他的语言并不是通用语,也不是未知的蛮族语,而是我们曾经学习过的一门功课——艾尔基文。 因为罗斯帝国的清洗,这门曾经广泛流传的语言遭到了毁灭性的打击,仅仅留下了极少的一些资料供后人研究,艾尔基文的发音失传了,通过几代人的努力,也仅仅是了解了这门语言的一部分发音。 我应该想到,既然他们是魔法时代的遗民,那么,会艾尔基语应该是理所当然的。 我努力的吐了几个单词,老大折断一根树枝,在地上写了几个由艾尔基文字母组成的断句。 然而,经过几百年的发展,这个与世隔绝的民族所使用的艾尔基语也发生了极大的改变,他们的发音与我学习的艾尔基语有了很大的不同,我不确定他们是否能够听懂,而艾尔基文,似乎那些魔法师为了故意标榜自己的智力一样,他们把艾尔基文设计得异常复杂,以防止普通人也能轻易的掌握它。 我看着对面的人一片茫然,他们愣了愣,似乎对于我们的举动非常意外,在等待了之后,得到了无法理解的反应之后,他们终于不耐烦起来。 嘴里意义不明的喊叫着,声音在丛林中引起了共鸣,并没有传出很远,对于战斗的节奏,我和老大非常熟悉,我们非常清楚的感觉到,这些人,他们就要进攻了。 第84章 蛮族之星火 僵持局面被一只吹箭打破,这个属于丛林的部落非常的善于战斗,马尔罗斯高举着双手乌拉乌拉的怪叫声,也没有让他们停下手里的武器。 老大挡在我前面,用长剑劈砍着那些射过来的箭矢和长矛,还有那些让人防不胜防,从躲藏在旁边的大树上的查尔特人手里射来的细小吹箭或吹管。 眼看沟通无望,我们且战且退,老大一方面要保证我们的安全,一方面也不想因为杀了这些查尔特人,从而使得我们这次的行动失败,所以行动上难免有些束手束脚。 这些顾虑的后果就是我们两个都中了吹管和吹箭,很快,我就觉得头晕眼花。 我冲着老大喊,“有毒。” 他回过头看着我,脸色有些苍白,他毫不犹豫的虚晃了一把之后,拉着我退到了森林里面。 我们在森林里面狂奔,我被老大用力扯着,跌跌撞撞的跟在他后面,我们的身前、身后、身边都有查尔特人的身影一闪而过,那些暗箭从刁钻的角度射过来,虽然我尽力躲闪,还是又中了一支吹箭。 我觉得恶心,身上发冷,毒性已经在我身上发作,不知道什么时候会倒下来。 本来跟在我们身后的马尔罗斯已经不见了踪影,不知道到底是被俘了、被杀了还是走散了,而我们已经无力顾及。 老大的手心冒汗,一直干燥温暖的手掌变得滑腻而冰冷,我知道,他身上中的吹箭比我更多,激烈的运动使得血液中的毒性发作得越快,但是老大并没有停下脚步,甚至都没有回头看一眼,也许他从来就属于不到最后一刻,绝不会放弃的类型。 我们是旷野的生物,对于草原,对于树林有一种天然的归属感和亲切感,但是跟在我们身后的查尔特人也像我们一样,是尚未被文明同化的自然之子,他们熟悉这片森林,这里就好像是他们的家园一样。 在这种情势下,我们逃跑的行动也就越发艰难。 天空下起了雨,豆大的雨水砸在我们身上,皮肤隐隐发麻,老大仰头看着天,雨水顺着他的脸,沿着线条优美的脖子没入了衣服内。 我也和他一样,仰着头,拼命的喝着雨水,身上的衣服也脱下来,吸饱了水的衣服被我们拧干,流下的水也进了我们的口中。 也许这是来自草原上的土办法,喝到足够多的水,也许可以稀释体内的毒液。 不管有没有用,至少这场及时雨让我们的逃跑顺利了一些,雨水破坏了我们留下的脚印。 我指了指前面,那是一颗巨大的无若木,我看到那棵树离地面不太远的地方有个不显眼的树洞,也许我们可以暂时在那儿躲避一下。 老大了解了我的意思,三步并作两步的爬到了那棵树上,他探头到里面看了看,冲我挥挥手,示意我过来。 我走过去,他用衣服当绳子让我爬到了洞口,里面刚好勉强能够容纳两个成年男子的体积。 我们的衣服都在刚刚脱了,现在全身赤裸。 老大火热的身体紧紧的贴着我的,这让我想起了我们之间那次匪夷所思的肉体关系,让我有些不自在的挪动了一下。 而坐在我对面的老大好像丝毫没有意识到现在这种尴尬的状况一样。 他深棕色的眼睛看着外面的暴雨,过了一会儿,才把目光收了回来,脸色依旧有些不太好,不过总算稍微放松了点。 就在我尽量与他拉开距离的时候,他伸出手臂把我圈在了他的怀里,“别动,这样会暖和点。”他低声说。 确实,刚刚有些凉意的身体,渐渐恢复了一些热度。 他把下巴搁在我的肩膀上,温热的呼吸吹过我的耳朵,我听到了一声叹息,“塞莱斯,你还欠我一个解释。” 我听到这句话,顿时有些发呆,老大,在这个时候突然提起这件事,不太好吧?我们外面有一大堆的追兵,饥寒交迫,应该首先考虑这些问题,而不是追着我问为什么一直把自己的身体状况瞒着他。 我拉过他的手,在他手心写了一句话。 我没有给出任何解释,只是单纯的写了几遍,对不起。 让你担心,让你失望,让你猜疑,这些都是因为我那些自私的想法。 我总以为,自己可以找个地方安静的死去,却忘了考虑你的感受,也许我从以前,到现在,都是那么一个没心没肺的人,不像他,安静,沉稳,温柔,可靠,忠诚且始终如一。 他反过来握着我的手,“我接受你的道歉。只不过,没有下一次了。” 我点点头。 这是个承诺,只是我有些担心,那些意外,或必然发生的事情,总是会打乱早已拟定好的一切。 就比如人生,计划永远赶不上变化。 周围太安谧了,让我一直勉强压抑的睡意终于控制不住的浮了上来,我打了个哈欠,往后动了动,找了个好位置靠着,我可以感觉到香甜的梦境在向我招手,于是我喃喃的和老大说,“我——睡一下,叫——我。” 老大紧了紧自己的手臂,点了点头,我终于撑不住睡死了过去。 当我醒过来的时候,早已经天黑,而且我发现我们也已经不在那个树洞里面。 旁边到处是走来走去的查尔特人。 中间是几大堆熊熊燃烧的篝火,周围是一排排的树屋围着一座单独的,长方形的大木屋,上面盖满了无若木的树叶。 女人们在烧烤着食物,她们在孩子们的帮助下吧捕猎到的野兽放在用三根木棍系在一起制成的简易三角架上烘烤,熟了的肉,不使用任何器具,仅仅等它们稍微凉了一点,就递给身边的男人或小孩让他们直接用手大片大片地撕着吃。 虽然人很多,但是并不吵闹,进食的过程非常的有序,没有人抢先,也没有争抢,肥美的肉先给老人和小孩,再接下来就是成年的男人,最后进食的是女人。 他们完全忽视了我们的存在,就好像我们只是他们进食过程中的布景一样。 失踪的马尔罗斯被绑着扔在了我们对面,他缩在那里,时不时有查尔特人走过去,狠狠的唾他一口。 而我们的待遇则稍微好一点,我用眼睛询问着老大。 老大摇摇头,“你睡着后不久,我们就被查尔特人发现了,他们中间有个老人看到了我写在地上的艾尔基文,他决定听一听我们的解释之后,再决定是否把我们献给神灵。” 所谓的献给神灵,大概就是活人祭祀吧。 我没有想到,我居然会睡得这么死,发生了那么多事情,我却一点感觉都没有。 也许正是因为我的毫无反应,让老大没有丝毫反抗的就跟着查尔特人来到了他们的聚居地。 查尔特人并没有虐待我们,一个女人走过来,用一块树叶包着一块肉送到了我们面前,甚至还包括了一碗自酿的木薯酒。 老大把那些肉撕碎,递给我,我得承认,除非用刀子,以我现在虚弱无力的状态,确实没有办法把那些并没有完全烤熟的肉撕开。 肉很鲜美,涂满了散发着浓郁香味的香料,比圣洛克城那些价值千金的香料更加醇正。 进餐完毕后,我看到那些吃饱了的查尔特人手拉着手围坐在火堆边,在那三个呈品字形的火堆中间,有一个高台,一个头上戴着羽冠的老头爬了上去,开始了一场由强烈的复仇心理驱使而异常激情的演说。 “所有的人,每一天,都必须回想一遍我们的仇恨,那些忘掉仇恨的人,必然会被神,我们的神所遗弃,在久远的以前,那些罗斯人追杀着我们的祖先,把他们赶尽杀绝——” 这个老头在讲述一段历史。 虽然这段历史他讲得很隐晦,但是我根据已经了解到的信息,推测出了这里曾经,和正在发生的事情。 三百多年前,被逼着走投无路的魔法师们,逃到了未知世界,在这里,他们遇到了一个蛮族部落,从前,不屑与普通人交往的魔法师们,不得不依靠自己仅存的魔法能力得到了这个部落的尊奉,成为了他们的先知,与神沟通的对象,甚至有些魔法师成为了某些部落的现世之神。 他们潜伏在这个罗斯帝国无法企及的地方,教化这些蛮族部落,甚至与这些蛮族部落的女人交合生下孩子,完全融入了这里,他们创立了一整套严格的生活习俗,甚至演变成为了一种宗教。 这种宗教让这些部落对罗斯人——这些曾经追杀过他们祖先以及先知的人——抱持着无比的仇恨,并且世世代代做着杀去罗斯为祖先以及先知报仇的准备。 为了加强这些仇恨倾诉的效果,魔法师们给他们准备了一种能引起幻觉以及强烈情绪的药草,每天早上,以及临睡之前,父亲们所做的最重要的是一件事就是促使自己呕吐和向自己的儿女倾诉他们传承自祖辈的仇恨,而祖母和母亲们,则把草药熬成汁,递给自己的丈夫和儿孙,让他们在这种狂热的迷幻状态中反复体验那种强烈的情绪冲击。 一遍又一遍,一年又一年,每一个查尔特人都满怀着愤怒,平时,他们把怒火发泄在自己的敌人以及外来的闯入者身上,毫不留情的酷刑会吓破这些人胆。 魔法师们把复仇的希望寄托在这上面,也许他们知道希望很渺茫,当时的罗斯帝国看上去不可战胜,让他们这些曾经的强者只能逃到这种文明所不能企及的所在。 但是,只要种下了星火,迟早会烧遍整个原野,这是一句俗谚,魔法师们也相信这一点。 查尔特人是他们留下的种子,在这里,在这个还没有被世人发觉的地方,魔法没有停止自己的运转,而是以独特的方式存在了下来。 也正是在这里,我身上那种疼痛和衰弱,才有可能得到救治。 第85章 蛮族之仪式 献祭、跳鬼魂舞、神圣的符咒伴随着能引起幻觉的药草,组成了这场仪式。 有专人往那三个火堆上投放药草,浓烟滚滚,凝而不散,慢慢往周围的人群弥漫过去,每个人都如痴如醉的陶醉在幻景之中。 男人们狰狞着脸,眼睛血红,青筋暴跳,就好像在与敌人殊死搏斗一样,到最后,必然是高举着双手,发出胜利的欢呼。就连小孩也在体会着大仇得报的畅快淋漓。 族中的巫师坐在高台上,闭上眼,念着带有某种奇异节奏的神秘咒语,一个一个的男人依次走到巫师脚边,单膝跪下,仰着头,祈求着巫师赐予神力和恩典,在绝大部分情况下,巫师都会同意他们的请求,把清凉的水洒在他们的头顶。 偶尔,巫师会拒绝施法,这种时候,遭到拒绝的男人,会沮丧的跳下高台,拿上武器,一个人默默走入丛林。 我在吸入了这些草药之后,神智也受到了极大的影响。 我变成了狼,回到了草原上,我几乎能感觉到太阳的炙烤,以及独属于草原的浓烈的味道,茂盛得足以把我淹没的草丛,你必须谨慎对待的灌木林,容易受惊四散而逃的羚羊群,还有我的“老朋友”,那些凶残而丑陋的鬣狗。 我潜伏在草丛里,一动不动,也许是在等待着一个捕猎的最好时机,也许是在与我的敌人战斗。 我能感觉到周围的风吹草动,那时有时无的窸窸窣窣的声音意味着目标越来越近,我告诉自己,不要急,再等等,这个距离、这个角度都不完美,我需要忍耐,于是,我继续伏在地上,一点点的往那个地方挪动。 狼的感觉灵敏到让人难以想象,我们可以根据最细微的变化判断周围发生了什么事情,有什么东西在接近。 我知道自己可以成功,我强壮、机敏且经验丰富,我知道在什么时候该做什么事,从不冒任何无意义的风险,从不虚骄狂躁,所以,我才能在时刻充满着危险的草原上活下来。 当我从草丛中跳出来,扑向那个目标的时候,我看到自己的身体跃在半空,利爪伸向的猎物却是自己最熟悉最亲近的人——老大银灰色的皮毛在阳光下几近于白色。 他抬起头,用一种纵容的目光看着我,没有躲避,更没有反抗,他完全接受了命运的安排,不管我会对他做出什么事。 我惊慌失措了起来,完全不能理解,为什么自己的击杀目标居然会是老大? 我拼命地想控制自己的身体,往旁边偏移,但是我的身体有自己的意志,它毫不留情的扑倒了老大,我的嘴咬住了老大的脖子,滚烫的鲜血浸润了我的喉咙,我的爪子撕开了它的肚子,它银灰色的皮毛上全是血,汩汩地流出,形成了一个血坑。 我杀了老大。 如果狼能流眼泪的话,我觉得自己肯定在痛哭。 当我喘着粗气,终于从那个噩梦中跳出来的时候,我简直不敢直视老大的眼睛。 老大的血,老大的肉,好像还在的胃里,我忍不住爬起来,在地上狂吐。 太恶心了!太恶心了! 为什么自己居然会有一个这么可怕的幻景。 我摸不准自己的心理,老大拍着我的背,我冲他摇摇头,让他离我远一点,现在的我很可怕,没准哪天我发了疯,梦里面的那一切就会成真。 我推开了他靠过来的身体,扔掉他递给我的手巾。 老大的手拍了个空,他深棕色的眼睛有些不能理解的看着我,大概觉得我被疼痛折磨得有些失常,他并没有介意我的暴躁。 老大的脸色很温柔,我不知道他在这个草药引发的幻景中看到了什么,但是总归是美好的事情,才能让他的眼睛里都带着少见的笑意。 我闷声不吭的坐在旁边,眼睛茫然的看着那三个火堆,耳边是巫师带着韵律的吟唱,久远而神秘,我突然觉得眼前的一切都让人厌恶,不管是那些早就已经死掉却阴魂不但的魔法师,还是这些被魔法师利用的部落民和他们的后人,统统都是。 这种焦躁感从内心深处蒸腾起来,渐渐发酵,让我越来越难以控制住那种破坏的冲动。 我的手指颤抖着,压抑在心底的野兽开始挣脱锁链,它探出头,看着这个新奇而又陌生的世界,发出了第一声咆哮。 一股淡紫色的火焰在我中指尖燃烧,我着魔一样的看着,老大也发现了我的异状,他一把抓过我的手,想把火焰熄灭,但是这股火焰就好像被魔鬼附身了一样,不管是用衣服扑灭、水浇熄或直接把手指埋入土中,都没有丝毫用处。 它依旧燃烧着,却没有丝毫热度。 我知道这是魔火,是我体内的魔法力自发运行的结果。 那个巫师奇特的吟唱,还有周围蒸腾的草药烟雾,就好像是个触发剂,它们让我体内的魔法力蠢蠢欲动,最终,形成了一个小小的魔焰。 老大的手紧紧的抓着我的手腕,他一脸凝重的看着那团火,再看看我,他的脸在那团紫色的魔火下,闪着一股诡异的光,让他原本端正而英俊的脸庞,染上了一层邪气。 一个查尔特女人尖叫起来,她一边看着我的手,一边连滚带爬的上了高台,跪伏在巫师面前,指着我,噼里啪啦的说着什么。 巫师一直紧闭的眼睛终于睁开,他看向我们这边,站了起来,朝着我们走了过来。 在他的命令下,这场属于夜晚的仪式开始走向了尾声,查尔特族人带着面具,围着那三个火堆跳起了原始而又奔放的“鬼魂舞”。 巫师站在我面前,看着我的手,他并不老,甚至可以称得上年富力强,脸上画面了复杂的花纹,看起来就像个普通的蛮族部落酋长,但是他的眼睛充满智慧。 他说话像吟唱,“我感觉到了你体内的力量,我的孩子,你是被迫害者的遗民,命运把你引领到查尔特,这里,是我们所有人,像你,和我,这样的人,最后的庇护所,和归属地。”他说。 我喘着气,体内力量的流逝让我头晕眼花,我觉得乏力,我勉强笑了笑,“恐怕让你失望了,我不是那些被迫害者的遗民,我只是个被迫接受命运的人。” 巫师摇摇头,好像不太赞同我的话,“不,是命运选中了你,你成为了‘传承者’之一。” 我有些惊讶的看着他,“‘传承者之一’?传承者不是只有,且仅有一个吗?” 巫师神秘的笑了笑,“我的孩子,难道你认为我们伟大的祖先,那些聪明无比的魔法师们,会把所有的鸡蛋放在一个篮子里吗?” 巫师抬头仰望着天空。 布满星星的原野,一群一群的星宿,流星飞溅着火花,燃亮了黑暗,划过银色的深渊。 巫师感叹着命运的无常,“魔法师们准备了许许多多的种子,在几百年的时间里,我的先辈们看着许多的种子就这么消失在黑暗中,也看到了许多的种子挣扎着存活了下来。” 老大皱着眉,“你这是什么意思?” “你们肯定以为我们查尔特人是个封闭的野蛮部落吧?”巫师笑了起来,“几百年以来,我们派出了无数的部落民进入你们的世界,小心的观察和看顾着那些种子,包括伊格内修斯在内。我们继承祖先们的遗志,等待着那个时机的到来,以血还血的复仇,现在,也许时机终于快成熟了。”他淡然的抛出了一个让我们惊讶的名字。 我和老大面面相觑,对于这些魔法的隐秘,我们的兴趣并不大,如果不是偶然间与伊格内修斯扯上关系,也许,我们永远也不知道这个世界上还有这么一群潜伏在历史阴影中的人。 “既然他是你们中的一员,那么,你能救救她吗?”老大沉声问。 “我可以救他。”巫师说。 我和老大顿时狂喜,看来这趟没有白来,虽然受了点罪,但是值了。 “但是。”巫师接着说。 我实在憎恶这种转折句型。 我看着他,“但是——什么?” “你身上的传承并不完整,如果把你治好,意味着种子又少了一颗,这是不能允许的情况。”巫师说,“你必须把魔法力留下来,并且。” 他示意旁边一个少女走过来,这个少女大手大脚,丰满健壮,毫不羞涩的看着我和老大,“你必须把你的种子种在她的肚子里,让它生根发芽。” 我看着这个少女赤裸平坦的腹部,“——” 这是我想的那个意思吗?我用震惊而怀疑的目光看着巫师。 老大的脸色已经铁青,差点就要站起来打这个巫师一顿,而那个少女听到这句话低下了头,用眼角的余光看着我,一脸顺从。 巫师用看种马的眼神看着我,就好像在品评我的生殖能力一样,他点点头,“种子越多越好,具有魔法力的人,往往能留下带有魔法血统的后代,当年的魔法师们,也是这么做的。” 他好像觉得这个传统非常的理所当然。 但是,我觉得自己受到了侮辱,就算我想要做爱,也不想和别人硬塞给我的对象,更不想在他人的命令和指使下进行。 巫师也许察觉到了我的不乐意,他并没有立刻勉强我们同意,而是站起来,“你们好好考虑吧,仪式将在明天晚上进行。”说完之后,转身离开了这片空地,走近了那栋单独的,长方形的大木屋。 一片死寂。 我可以听到旁边老大粗重的喘息声,他好像在压抑着自己强烈的情绪以及无处发泄的愤怒。 而我,则疲惫的躺在地上,轻轻的闭上眼睛,我听到自己好像说了句,“我们——回去吧。” 老大用手插入我的头发,不太温柔的梳理着,“不,我们要留下来,塞莱斯,不管怎么样,我都要你活下来。” 我的头发被扯得有点疼,不过这种轻微的疼痛却让我迅速的遁入了睡眠中。 第86章 蛮族之又一点意外 一个昼夜很快就过去。 黄昏来临,乳白色的烟雾弥漫于整个丛林,鸟儿归林,扑棱棱的翅膀声时而响起,外出狩猎的男人们陆续回到了部落,他们互相炫耀着手里的猎物。 我住在一个茅棚里,棚内相当干净整洁,泥地用过扫帚清扫过,内部陈设井井有条,角落里放着一个巨大的陶罐,里面装满了木薯酒,需要饮用的时候,就可以随时取出并加水搅拌。 在棚外,站着那个少女,她就像尊门神一样,从昨天晚上开始就守在那儿,周围走来走去,不停劳作的女人在经过的时候会停下来,和她说说话,时不时的发出一阵哄笑声。 那笑声带着一种不可言说的意味,我觉得她们的话题里肯定有我。 我不知道该如何像这个还只能说是女孩的女人解释,对于她来说,能够为了部落奉献自己,生下“传承者”之子,是一个极大的荣耀,只有部落中最强壮最美丽的女人才能享有这种殊荣。 而我则痛苦的蜷缩在那儿,忍受着体内魔法力不停冲撞造成的剧痛。 为了止住这让人崩溃的疼痛,我只好吃下一些查尔特族人用来毒杀鱼类的植物。 他们会有这种植物的根部捣碎了放入藤篮内,然后把篮子置于河流或湖泊中,鱼中毒后会被迫浮游到水面,这个时候,就可以轻易的用工具把它们全部捉上来。 我把那些根块含在嘴里,苦涩的液体充满我的口腔,让我唇舌麻痹,不久之后,这种毒液进入身体,我整个人的神经都开始麻木,手脚不听使唤。 我挣扎着爬起来,老大不在茅棚里。 外面已经燃起了篝火,每天晚上都会进行的仪式快要开始。 老大掀开草帘走了进来,他脸色平静,银灰色的长发垂落下来,遮住了他半张脸,他深棕色的眼睛因为某种情绪变成了黑色,他站在我面前,弯下腰,好像知道我无能为力的状况,把我抱了起来。 我想起在草原上,他也曾经用还弱小的身体,叼着我的脖子,摇摇晃晃的,把我带回窝。 这一次,只不过从嘴巴换成了手臂。 他把我放到昨天那个位置。 食物的香味传来,肉块、木薯酒、黑面饼还有一些水果陆陆续续的摆在了我们面前,比昨天的更丰盛。 有几个男人走了过来,他们与老大交谈,说着一些狩猎的心得,我这才知道,原来老大与他们一起去狩猎去了,并且他高超的捕猎技巧让这些查尔特人也非常另眼相看。 老大递给我一个木头制成的杯子,上面雕刻着线条简单利落的图案,里面是一种散发着香甜气息的饮料。 “这是——什么?”我问。 旁边站着的查尔特人解释说,这是一种贵宾才能享用的美酒,用森林中少见的罗姆果酿成。 在传说里,罗姆果是神留下的种子,服用它的人,能够获得与神沟通的能力。 我宁愿相信,这又是一种能够引起幻觉的烈性药。 我看着这杯散发着浓郁香味的美酒,半天下不了决心,我很怕这种效果强烈的药又让我经历昨天晚上的噩梦。 在那个噩梦里,我居然杀死了老大。 也许是看出了我的犹疑,旁边的查尔特人开始窃窃私语,对于这个心胸并不宽大的部落来说,这种类似于拒绝示好的行为,足以引发一场不大不小的纷争。 老大把那个木杯拿过来,把那些液体倒了一大半给自己,把剩下的那部分递还给我,然后,一扬脖,把那些酒喝了个一干二净。 他干脆利落的动作引起了周围人的喝彩。 鲜红的罗姆果酒溢出他的嘴角,老大轻挑的用嘴角舔了舔,然后冲着那个一直盯着他的女人笑了笑。 那个女人眼睛都直了。 我从不知道原来老大也能这么勾引人。 我把剩下的那小半杯酒喝完,把杯子还给那个查尔特人。 巫师站在高台上,宣布仪式开始,“从今晚开始,我们将祈祷,一个灵魂即将来到我们中间,祖先的灵魂会附身到我们的女人的腹中。” 周围的人欢呼起来,那个被选中的少女站在台上,带着献祭者特有的狂热。 巫师把带着符咒的水洒在她额上,然后,指着我那个方向,那个女人慢慢地向我走来。 我一阵胃疼。 那个女人就在大庭广众之下,脱下了自己的上衣,裸露出健美的胸部。 我看着她赤裸的胸,紧实的腰,丰满的臀,就那么大大方方,自自然然的展现在我面前,不可遏制的生理反应让我狼狈不堪。 说实话,我没有想到,在这种情况下,我居然还有提起兴致,难道说,男人的欲望就是这么脆弱? 我口干舌燥,简直不敢正视眼前的景象,只好闭上眼,一遍又一遍的让自己冷静。 这个时候,我感觉到一双手摸到了我脸上。 女人,不要以为我现在行动不便就不敢把你怎么样? 虽然我们会为了一头美丽的母狼拼命撕咬争斗,但是还从来没有被母狼侵犯的公狼,我可不想成为第一个。 我恼火的睁开眼,却看到那个在我脸上摸来摸去的居然是老大。 他用一种痴迷的眼神看着我,几近于疯狂, 抚摸的动作很轻柔,但是却带着不可言说的淫秽意味。 这让我想起了在圣洛克城那个夜晚发生的事情,但是现在不是发情期,老大的情绪也并没有不稳定,现在这种情况到底是怎么回事。 我的嘴微微张开,吐出的不是质问,而是呻吟。 赛尔特神在上,那个该死的巫师给我喝得罗姆果酒不是致幻剂,而是催情药。 难怪我感觉不太对劲。 于是,我现在面临了一种尴尬的困境,要么就被强迫与一个陌生的女人发生关系,要么就接受被催情剂迷失本性的老大。 老大的手顺着我的脸,滑入我的脖子,在我的锁骨处流连。 而那个女人已经走到了我身边,跪在我脚边,正摸着我的小腿。 我被毒杀鱼类的植物麻痹的身体,被罗姆果酒侵蚀的神经,注定了我无法反抗。 我眼看着老大抽出一把刀架在了那个女人身上,冷冷的吐出一句话,“要么走,要么死。” 那个女人尖叫一声,转身跑开了。 老大抱起倒在地上的我,回到了茅棚里。 我觉得全身软瘫在那儿,心底却好像有一把火在烧一样,难受得在地上翻滚。 老大站在那儿,喘着气,他用颤抖的手摸着我的头发,轻轻的喊着我的名字,“塞莱斯。” 我仰着头,看着他。 他的眼神并没有我想象中那么混乱,反而非常清亮,“你必须明白,我无法忍受,无法忍受。” 我懂,我也无法忍受。 你什么时候见过配种的野狼? 他顺着我的头发,摸到我的脖子,刷拉一声拉开我的衣服。 滚烫的嘴唇落在我全身上下每一处,他在膜拜我的身体,我残缺的手,畸形的腿,他都没有放过,每一处他都细细的看着。 我摊开手脚,感受着每一处被他引发的激情。 他撕咬着我的身体,尖锐的牙齿在我身上各处留下一道道的痕迹,渗出许多的血丝,我麻木的身体却欢迎这种粗暴的行动,因为只有这样才能让我感到一丝痛楚和愉悦。 他拉开我的双腿,把身体置于中间,我感觉他火热的器官一寸寸的压入我的体内,撑开我的身体,充满,再抽出。 传承自远古的律动,快速而激烈。 原本应该是极度痛苦的行为,但是在催情剂和毒剂的作用下,居然成为了一种不可思议的快乐。 我听到自己的大叫声,这叫声又刺激了老大,让他更加凶猛的进攻。 我知道有许多查尔特人在屋外看着,但是我不在乎,此刻,老大的坚实和臂弯就是一切。 我突然明白我为什么会做那个梦,说到底,我并不是一个多么冷淡而克制的人。 我们两个的汗水交融在一起,就好像我们的身体结合在了一起那样,我想,这一次我无法再说服自己,一切都是个意外,一切都是个梦境。 因为这种感觉是那么真实。 真实得让人心底发疼。 然后,我的身体就真的疼了起来。 这个时候,我被老大翻了过来,压在身上,他握着我的腰,在我身后进出着。 我的手死死的抓着那床草甸,身体被猛烈的摇晃,头紧紧的抵着我的手臂,那股力量又开始在我身体内窜动。 我的身体一阵收缩,让还在我体内的老大发出一声闷哼。 当快感和痛楚交替进行,我也就越来越难受 我的异状被老大察觉,他不太清醒的头脑终于冷静了下来,一股热流射入我的体内,我再也无法忍耐,仰着头,发出一声大叫。 变身开始了。 我几乎可以看到自己的手臂渐渐变成了狼形的前爪,看到自己修长的腿慢慢变回了狼的强劲有力的后腿,白色的长发缩短,嘴巴慢慢拉长。 一会儿功夫,我就变成了一头白狼。 我趴在那儿,头搁在前爪上,用爪子蒙着眼睛。 在这种时候变身,全天下最没有情趣的可能就是我吧。 但是老大可能更不能用常理推断,他从脚边那堆凌乱的衣服里面拿出了一瓶药,喝下去。 我就那么眼睁睁的看着他变回了灰狼的样子。 刚变身的它异常虚弱,但是刚刚恢复了一点力气,它就歪歪斜斜的站起来,走到我面前,趴下,舔着我的脸,脖子,和全身上下的皮毛。 渐渐的,这种舔弄又变了味。 我看到他在我下、体处徘徊,闻着,嗅着,我怎么从来就不知道老大会这样下流和猥琐? 它看来是打定主意不浪费这个机会,以及这个夜晚。 趁着我还在那儿躺着的时候,它趴在了我身上,又冲进了我的身体。 我哼了一声,无可奈何的向他敞开身体。 这是催情剂的作用,我在心底下了个连自己都不太相信的结论。 第87章 蛮族之预言 混乱的夜晚随着流动的星星终于过去了。 丛林的雾气在阳光下渐渐消散,我睁开眼,可以听到外面的查尔特人正在互相打着招呼。 这是个美好而充满希望的早晨。 我有些疲惫,连手指都懒得动一下。 老大躺在我身边,头枕在我的脖子上。 它醒了过来,深棕色的眼睛看上去有点湿漉漉的,还不太清醒的看着我,伸出舌头就舔了过来。 这种态度太自然,没有尴尬,没有疑问。 让我也有点混乱,以为像这样的早晨已经发生过无数次。 老大亲热的蹭了我一会儿,低低的呜呜叫着,有点撒娇的意味。 我不太舒服,老大留下的东西从我体内缓缓流了出来,粘在了我的皮毛上,当然,还有我自己的,我有些不太情愿的承认着。 老大毫不犹豫的舔着我身上那些脏乎乎的地方,我稍微挪开了一点,它又凑过来。 我对它龇着牙,威胁着,它好像看出我的色厉内荏,毫不在意的继续埋着头舔了过来。 没有办法的情况下,为了躲开它,我只好尝试着站起来。 我被动的趴在那儿,开始努力的撑着我的爪子。 腿微微有些颤抖,但是最终我还是勉强着站稳了。老大跟在我身边,尾巴微微的摇动着,我想让它变回人类的模样。 昨天晚上,到了后面的时候,我撑不住,陷入了昏迷中,所以不清楚这些查尔特人是否看到了我和老大变身的样子,而老大,我看了它湿漉漉的眼睛一眼,估计也没有注意到,或者它压根就不在乎是不是会被看到。 我冲着老大低低的吼叫着,它有些不解的看着我。 最后,我只好在地上划了几个字,它居然有些委屈的看着我,走过来,使劲的舔着我的皮毛,蹭着我的脖子,它光滑的银灰色毛发柔顺光滑,犹带着残存的情欲的味道。 过了一会儿之后,老大终于腻完了,开始了变身的过程。 它仰着头,无声的吼叫着。 这种转变从来都不容易,会耗尽你全身的气力,就好像把一个泥人打碎了重塑一样,痛苦而漫长的过程,所以老大和金毛才极少这样做。 我看着老大虚弱的躺在那儿,毫无防备,他好像是从水里捞出来的一样,全身上下被汗水浸透,我走过去,舔了舔的手。 他伸出手,摸了摸我的头,“塞莱斯,为什么变成人的时候,你的距离会变得那么遥远?” 我侧着耳朵,有些不明白他说这句话的意思。 “人的时候,你会拒绝我。”老大话里带着不易察觉的失落和悲伤。 其实,狼形的时候,那些舔舐,那些爱抚,我也只是当成了狼群之间的友爱,虽然老大对我过分亲热,但是我并没有想过,这其中会有其他的含义。 现在想起来,是我想得太简单。 像老大这种性格,如果它对一个同类过分亲热,不管它是母的,还是公的,那都只有一个可能,那就是,它把对方视为自己的伴侣,而狼,对自己的伴侣往往都是忠诚且充满了独占欲的。 我们两个在草原上相依为命的时候,过得很艰难,但是彼此依靠的感觉很好,那段时光也是最快乐的,我想,如果让我回到那个时候,我会很高兴。 我不介意与它生活在一起,成为彼此的伴侣,即使这种组合有些奇怪,但是这个世界上奇怪的事情多了,连天上的恒星都可能消逝。 不管是以前,还是现在,我都没有特别执着的人,不管是男人,还是女人,生活太平淡,日子像温吞水一样慢悠悠,又不易察觉的过去,等我恍过神的时候,才发现,自己的生命里居然从未出现过那个注定应该特殊的存在。 我很在乎老大,甚至到了爱的程度,这是从未有过的感情。 我搞不清这种感情到底是兄弟之情,还是其他。 与它之间那种匪夷所思的肉体关系我还是有些排斥,但却从未觉得恶心。 老大站起来,穿上衣服,走出茅棚,我跟在他后面。 站在门外等候的是那个德高望重的巫师,这让我和老大都很惊讶。 他看起来并没有因为昨晚的意外而暴跳如雷,而是非常耐心的坐在门口不远处,正与几个查尔特人低声交谈,当看到我们的时候,那种交谈立刻停了下来。 他对我们招招手,示意我们过去。 对于狼形的我,他没有丝毫的惊讶,看来,他应该从魔法师留下的知识中知道了魔法师曾经能够把野兽变成人类。 围在他身边的那几个男人身穿的衣服与其他查尔特人不同。 他们披散的头发在脑后扎成了许多的小辫,脸上和身上涂满了战神的面彩和装饰,身上仅仅裹着缠腰布,手里拿着藤条和木板做成的盾牌以及锋利的长矛。 他们是战士,是查尔特人中的精锐。 我紧张起来,全身伏低,门牙露出,背毛竖立,冲着他们低低的咆哮着。 这些查尔特人的名声可并不好,是出了名的好战部落,他们没事都要找你的麻烦,何况,现在我和老大算是违背了约定。 然后,情况出乎我们意料。 巫师并没有任何举动,反而是招了招手,那些战士立刻用举起长毛敲着手里的盾牌,开始唱起了一首祭歌:当神奇的野兽出现在天空。 黑夜将尽。 白昼来临。 勇猛的狼为养父。 那银灰色的狼皮感到喜悦。 它统率起整个的部落。 修建了御敌作战用的城墙。 并且根据自己的名字。 把部落的民众叫做查尔特人。 对于这些说法。 我不限定时间和空间。 它们将主宰到永远永远。 当他们唱完了之后,巫师带着神秘的微笑,说了句,“这是我们查尔特人的先知基姆尔涅斯留下的《预言纪》。” 巫师跳下由四个查尔特人抬着的轿子,他指着我和老大,“你们就是查尔特部落的希望,那神奇的野兽,你们既是人,也是兽,‘帝国双壁’之一在这里。”他笑起来,带着狂热,“预言就要实现了,实现了。” 周围的查尔特人全部欢呼起来,只剩下我和老大面面相觑,不知道这巫师在搞什么鬼。 不管怎么说,危急好像解除了,巫师没有计较我们的行为,反而好像是有求于我们。 过了一会儿,等他们安静下来,巫师开始缓缓解释这些事的时候,我才明白,他们在发什么疯。 那些魔法师来到这里之后,利用残存的魔法力,计算着日月星辰的运行,他们得出了一个疯狂的结论,在久远的未来,将会有因魔法师而变成人类的野兽来到这里,他们会带领着查尔特人让罗斯帝国覆亡。 我听到这个传说的时候,开始觉得荒诞不堪,但是后来一想,既然我都能来到这个世界,老大都能变成人,那么,利用魔法知道一点模糊的未来有算得了什么呢? 毕竟,即使是我,阅读了伊格内修斯收藏的魔法书籍之后,也仅仅只能感叹,自己也仅仅是摸到了魔法的边,也正因为如此,我才能体会到魔法文明的博大精深。 罗斯帝国的覆亡只是个时间问题。 万事万物都有其兴衰起落的必然规律,罗斯帝国只是到了末路而已。 不管查尔特人插不插手,罗斯帝国的灭亡都是不可逆的正在进行的事实。 加上查尔特人的介入,也许会,也许不会加快这个进程。 对于老大来说,罗斯帝国灭亡当然是件好事,他从对这个帝国没有任何好感,摆脱了伊格内修斯的束缚之后,他更是直接卷入了罗斯帝国的内战,虽然有身不由己的成分,更多的,也是因为从一开始,就已经存下了想毁灭这个帝国的念头。 以救治我为条件,老大和巫师达成了协议,他将带领查尔特人的战士走出这片丛林,用罗斯人的血为那些魔法师祖先们复仇。 原本巫师是想把我留在查尔特部落中医治,但是老大坚决不同意,也许是那首预言诗的魔力,巫师居然没有强迫我们。 在查尔特人的神庙里,我被锁在一个暗室中,在我的面前,是一个发着淡蓝色光芒的滴溜溜直打转的圆球,它飘在半空中。 我喝下了一杯巫师特制的药剂,长久以来,困扰我的虚弱和疼痛突然间消失不见。 当然,这仅仅是这个药剂的效果,实际上我的身体状况并没有得到任何的好转。 圆球就像个调皮的孩子,始终不肯被我抓住,我在空中徒劳的抓着,它却几次从我爪下逃走。 我都几乎怀疑这个圆球是有生命的。 时间渐渐过去,眼看着这个圆球还是没有就范,我也有点累了,干脆趴在那儿,开始打起了瞌睡。 圆球看我没有动静,慢慢的向我靠了过来,它浮在我面前,在那儿转来转去。 我趁着它没有防备的时候,把嘴巴伸过去,一口咬住了它,吞了下去。 翻江倒海的感觉不过如此。 我拼命忍耐着好像全身血液往那个圆球狂涌过去的感觉,这是必然的过程,就好像伊格内修斯把他的魔法力灌注到我的身上,而现在,要把它移出去,只会比当初更难以忍受。 痛苦是必然的,然而,我可以忍耐。 许多过后,我觉得体内终于平静了下来,张开嘴,那个圆球从我喉咙深处滚了出来。 它发出的淡蓝色光芒越发耀眼。 我伸展开四肢,慢慢的,让身体变化,这次的变身就好像被温水浸泡一样,没有不适,反而有些懒洋洋的困意。 打开门,老大就站在那儿等候。 他看到我,眼睛一亮,把一件衣服披在我赤裸的身体上。 老大拥住我的肩膀,“总算可以放心了。” 我笑了笑,是啊,总算可以放心了,我想起那个巫师悄悄和我说过的话,我想,不管是我,还是老大,选择的时刻,终于快要到了。 第88章 大军压境 我们来到查尔特人聚居地的时候,仅仅三个人,而离开的时候,却带领着整整一万的士兵。 至于马尔罗斯,他违背了与查尔特人的约定,私自带人闯入部落,因此被强制留在了那里,终身不能踏出查尔特一步,这对于野心勃勃的马尔罗斯来说,大概是最可怕的酷刑。 离开的时候,我仿佛都可以感觉到他嫉恨的目光像烈日一样灼烧着我的背脊。 如果要报复,那就放马过来吧,我和老大从不惧怕这些。 这些查尔特人有着优秀的身体素质、丰富的战斗经验,但是他们以前是无拘无束的蛮族猎手,散漫而无纪律是他们的集体特征,何况面对老大这个突然降临在他们头上的领导者,虽然巫师的命令不能违背,但是,如果老大不显示足够的视力,也难以驾驭这些野性未除的蛮族。 老大采取的办法直接而有效。 在某一次命令传达却没有得到有效执行的时候,他命令所有的士兵就地宿营,各个百人队派出他们最勇武的战士来到老大面前。 老大站在一个坡地上,高声宣布,所有的人,可以单人,也可以组队挑战他,如果他输了,那么他心甘情愿卸下统帅的职责,转而成为副手。 最开始的时候,这些查尔特战士还有些犹豫,但是渐渐的,好像一锅煮沸的水,慢慢的,他们开始骚动起来。 查尔特,原本就是一个极其好战的民族。 陆陆续续的有人站出来,老大沉稳而安静的站在那儿,银灰色的头发就好像一缕月光流泻而下,你无法看到他的眼神,却可以从他整个人那儿知道,站在你面前的是一个强者。 一个查尔特战士一手盾牌一手长剑,围着老大转着圈,寻找着进攻的空隙,过了一会儿之后,他大概发现,也许他很难找到有把握的机会。 但是身为战士的荣耀,不允许他投降或后退,他大吼一声,长剑砍向了老大。 我觉得老大虽然看起来非常冷静克制,但是他其实相当兴奋,他闪过贴身而过的长剑,手腕一翻,一把匕首已经刺入了那个查尔特战士的手腕。 惨嚎声想起,战斗仅仅持续了一个照面,几乎还不算开始,就已经结束。 所有人都惊呆了,那些自诩武艺高明的查尔特人再也不敢托大。 原本,他们对于外面来的人,都持有一种轻视的态度,认为那些人的四肢钝化,直觉衰退,血性丧失,但是现在,老大的出现颠覆了他们的认知。 老大的动作干脆利落,往往一击即中让对手完全丧失了反抗的能力。 他不会手下留情,那把滴血的匕首,以及那个查尔特人几乎断成两截的手腕就是证据。 老大挥挥手,立刻,一个随军医师走了过来,把那个查尔特人扶下去疗伤。 然后,老大就站在那儿,等待下一个挑战者。 那些查尔特人窃窃私语,似乎在商量着什么,他们发生了激烈的争吵,有一个查尔特人站起来,气冲冲的离开了场地。 而剩下的那六个则围成了一个小圈子,开始慢慢向老大靠近。 老大的前后左右被堵了个结实,我站在旁边,看着场上的气氛,丝毫没有紧张和害怕的感觉,如果老大连他们都对付不了,那么也就辜负了我们在血与汗中得到的经验和教训。 一个战士终于出击了,他拿起盾牌狠狠地朝着老大撞过去,而旁边的两个战士则扑上去用剑砍向老大的胸口和大腿,他们的配合相当默契,看来在狩猎的时候没少合作过。 老大果然的断则了突围,躲开那个撞过来的盾牌,跳出了包围圈,用匕首狠狠地刺向旁边的一个战士。 六对一的战斗,也仅仅只持续了几分钟,结果是老大手臂被划破了一道口子,而他的对手,则一死五伤。 我走上去,把草药洒在老大的伤口上,用干净的布条紧紧的捆住他的伤口。他微微皱着眉,看起来我的动作太粗鲁了,让他感觉到有些疼痛。 但是唯有如此,才能止住血。 又一个查尔特战士走了上来,不过这一次却与前几次不同,他向老大行了个礼,盾牌放在胸口被敲击,头低下,这是查尔特人对勇者表示的敬意。 篝火熊熊燃烧,旁边的查尔特人高声喝彩或欢呼,到了后面,挑战不再是挑战,反而有了陪练的性质。 到最后,老大倒在地上,举起双手,笑着说,今天到此为止,而旁边的查尔特人则意犹未尽,但是却顺从的站了起来,一个个向老大行礼之后,才返回了各自的营地。 看来,这次老大的收服很成功。 这些查尔特人其实非常单纯,他们愿意跟随的永远是最强大的那一个,把实力证明给他们看,就可以得到他们的认可。 老大回到帐篷里。 在那些战士面前,始终冷静而面无表情的老大,看上去像个战神,现在,终于疲态尽显。 脱下衣服,他身上那些大大小小的伤口全部暴露了出来,在地上摸爬滚打,让那些伤口上全部都是泥土和灰尘。 我走过去,不自觉的伸出舌头舔了舔他肩头上那个皮肉翻开的伤口。 老大诧异的看着我,我这才想起来,我现在是人类的样子。 变成人的时候,我从来没有做过类似的举动。 我有些尴尬,只好拿过烈酒,胡乱的倒在他的伤口上。 剧痛让老大忘记了刚刚的疑惑,而我则松了口气。 我们在原地停留了一个月左右。 在这期间,雷纳德派来的使者带来了大量的粮食和武器,让我们补充了物资,而老大则一头扎进了训练查尔特的工作中。 按照罗斯军队的建制,十人一小队,十个小队组成一个百人队,他们被称为“死神军团”。 严厉而一丝不苟的操练,绝对不能有丝毫违背的军纪,让这支查尔特猎人组成的军队战斗力越来越强大。 老大是“平时多流汗,战时少流血”这句格言的坚定信奉者,他通晓罗斯帝国军队的种种细节,也非常明白其弊端,因为在训练查尔特人的时候,尽量避免出现类似的情况。 当散漫的战士集合体终于渐渐有了军队的雏形的时候,老大决定开拔。 真正的铁血军团只有在实战中才能够形成,操练始终只是操练。 这一次,我们的目的地是埃尔克行省。 那里是罗斯帝国的粮仓,供应着罗斯帝国百分之六十的粮食,在那里,东罗斯帝国派驻了最强大的军队以及最得力的指挥官。 这个指挥官是我们的老朋友——原圣洛克城卫队首领利德尔·塞因茨伯里。 第89章 随风而逝 整个埃尔克行省烽烟四起,处处都是战车碾过的痕迹。 利德尔明白我们属于异地作战,所以打定主意用拖延战术,想让我们在疲于奔命中丧失战斗力,进而一举消灭我们。 他的整体战略是正确的,然而,圣洛克城的统治者们失去了等待的耐心。 从一个月前开始,内海上的海盗终于打破了长久以来的散漫而无目的的劫掠行径,他们好像一夜之间扭成了一个庞大的团体,进退有序,消息灵通,他们控制着内海的主要海域,劫掠甚至焚毁运往圣洛克城的粮食和财物。 东罗斯的统治者们开始的时候,还以为这只是那些海盗又一次的劫掠高峰期,只要帝国舰队打击一下他们嚣张的气焰,一切都会恢复平静,可是他们错了,帝国舰队甚至连那些海盗的影子都没抓到,反而被偷袭了几次,损失惨重,帝国海上交通的安全以及圣洛克城的粮食供应,遭到了严重打击,饥荒开始悄悄的蔓延。 不管怎么说,有着强大舰队护卫的运粮船虽然屡遭劫掠,但总还是有一部分能够安全抵达圣洛克城的港口。 在这种时候,埃尔克行省却因为陷入战乱而无法持续供应粮食,这对东罗斯来说,是个极其沉重的打击。 他们给利德尔施加了强大的压力,让他不惜一切代价也要尽快恢复埃尔克行省的正常。 老大抓住了这个机会,从开始的追击到后面不紧不慢的躲避,根本不给利德尔一绝死战的机会,只是借机四处骚扰,偶尔来个接触战或突击战,悠闲得好像在自家花园散步。 利德尔是个聪明人,他知道老大的打算,却不能不顾及圣洛克城那边的反应,所以他只能尽力而为。 在整整玩了一个月捉迷藏之后,利德尔和老大终于正面相逢。 他们在埃尔克行省的罗多高地展开了一场生死战。 两队对阵,前面是密集的轻装弓箭手和投石兵,前面和侧翼是骑在马上或乘坐战车的贵族队伍和战士,双方严阵以待,等等待着冲锋的号角响起。 我看到利德尔一身戎装站在军队的中间,他骑着一匹白色的马,身上依旧穿着挂满了各色宝石的黄金铠,从远处看简直金光闪闪,让人眼花缭乱,他歪歪斜斜的坐在马上,甚至还有兴致对我挥挥手,打了个招呼。 许久未见,他好像越发玩世不恭,脸色不太好,苍白,好像随时会虚脱的样子。 也许是因为兰斯从圣洛克城逃亡莫尔行省之后,与洛蒂亚公主结婚,他们携手并肩作战,不管是出于感情,还是政治的需要,洛蒂亚公主甚至把大权的一半交给了他,两个人共同称王。 对于深爱兰斯的利德尔来说,这个打击太大,以至于让他一蹶不振。 那些一直忠心跟随他的将领和士兵,也陆陆续续的离开了他的身边,或者战死沙场,或者投敌叛国,还活着的,也留在了圣洛克城。 而因为放走兰斯而被变相流放到埃尔克行省的利德尔,除了酒,什么都已经不需要。 利德尔扬手,号角吹起,战斗开始了。 两军开始接近,弓箭手和投石兵连续不断的向敌人进行骚扰性投射,一直到战车或骑兵向敌人发起冲锋。 老大指挥下的轻装部队,穿过重步兵之间的空隙转移到阵营的侧翼和后备,发起了进攻。 混战中的双方互相撕咬在了一起,地上越来越多的尸体和伤兵被踩踏,时而向前,时而退后,一寸一寸的争夺着阵地。 利德尔并没有亲自上阵,而是站在不远处的高地上,有些漫不经心的看着战场的动静,而我则和他遥遥相对,至于老大,早在战斗一开始就已经投入了厮杀中。 距离很远,所以我无法看清楚他的脸,也就无从知道他的表情。 我不知道他是否在乎这场战争的胜利。 或者他早已经知道,罗斯帝国的命运无法挽回,自己也不想再进行徒劳的挣扎。 只是身为统帅的职责,让他站在这儿,指挥这场战斗,并且尽力取得胜利。 我看着那片刺眼的金黄,悄悄的举起手,在我身后的传令兵立刻跑了起来。 命令一道一道的传下去,我和老大准备的伏兵出现在了利德尔军队的后方,那儿立刻引起了一阵剧烈的骚动。 偷袭的轻骑兵发起了冲击,把敌人还保持整齐的队列打乱。 局势发生了改变,这场战斗变成了一方对另一方的追击。 原本站在那儿观望着战场的利德尔看到这一切,高声叫喊起来,他拔出剑砍死了几个后退的士兵,滴血的剑尖指着那些人,喝令他们继续前进,死守不退。 同时,自己也驱赶着战马投入到了战斗中,统帅的行动让本来开始动摇的军队又恢复了一些稳定。 然而,这些举动并没有力挽狂澜,利德尔的失败无可避免。 战斗从上午一直持续到了黄昏。 夕阳照在战场上,到处是残肢断臂,到处是呻吟惨嚎,到处是血肉横飞,尸体堆积成山。 查尔特人秉持着部落的习惯,在每一个俘虏身上补了一刀,直到这件事被老大发现予以阻止。 这场战斗,埃尔克行省的守卫军全军覆没,仅仅留下了一小部分逃窜到了隔壁行省,而老大统帅下的查尔特人及其他民族的联合军队,则损折了三千人。 老大巡查着战场,我则不紧不慢的跟在他身后。 皱着眉头,在刚才那场混战中,我并没有发现利德尔逃走。 他那身华丽的穿着实在太过于显眼,想要逃脱我敏锐的视线不太可能,我断定,他要么就是换装撤退了,要么就是被埋在了这一堆堆的尸体下面。 突然,我听到前方不远处一阵叫喊。 我和老大赶紧跑了过去。 利德尔躺在那儿,半边身体被压在一具尸体下面,他的肚子被破开,连内脏都可以清楚的看见。 我单膝跪在他身边,他还没有死,不过也快了。 我取了一点水,浇在他脸上,等了一会儿,他终于醒了过来。 利德尔先是茫然的睁开眼看着四周,好像有些困惑于自己身处的环境,良久,他的目光有了焦点,他看着我,勉强露出了一丝微笑。 “没有想到——我们会在这种——情况下再见。”利德尔用几不可闻的声音说。 我不知道该说什么,按理说,我们是敌对的关系,但是不知为什么,我对这个男人,却是尊重的。 他抬头看着天,“你说——兰斯——现在在做什么?” “——” 其实他并不需要我的回答,他只是在想象,想象着,在同一片天空下的兰斯,现在的一举一动,鲜明而生动。 “我希望——他能幸福,我——始终不能——给他幸福。”他激动的咳了一声,鲜血从他口中涌出,他却还是咧开了嘴,无声的笑着。 他用力扯着脖子上那根银链,“给他,请——帮帮我。”他断断续续的说。 我把那根链子从他脖子上扯下来,这是一根朴素的,没有任何装饰的百合花形状的链子,与他一贯的华丽风格完全不相符。 链子从利德尔指间划过,他有些留恋不舍的微微动着手指,直到手指僵硬,再也没有丝毫动静。 我叹息了一声,站了起来,老大扶住我的肩膀,好像在安慰着我。 我吩咐人把利德尔的尸体好好的安葬,他值得如此。 我握着手心里的银链,默默的在心底说。 利德尔已经随风而逝,在远方的兰斯,你是否知道? 第90章 合围 战士们穿上皮革上缀以重叠的青铜片或铁片的沉重胸甲,整装待发。 几百艘三层划桨战船列在港口,密密麻麻,看上去气势惊人,决战来临前的紧张在每一个忙碌的角落都可以感觉到。 每一个战士的脸都绷得紧紧的,杀气腾腾。 这是埃尔克行省会战后的第三个月,整个埃尔克行省已尽在我们掌握之中,甚至连旁边的两个行省也已经被我们攻下大部分。 东罗斯帝国三分之一的领土已经易主,而它赖以生存的内海早已经成了禁区。 我摸着手腕上的银链,看着码头上的喧闹,畸形的手骨凸出,比以往更加明显,我拉下衣袖,拢住手,把它掩住,转身面对走过来的老大。 他和我并肩站在一起,因为我说话比较辛苦,所以大部分时候,我们之间都是沉默着的,偶尔的时候,老大会说几句话。 这种沉默并不尴尬,也不突兀,似乎是理所当然应该如此,也许是因为我们早已经习惯于用行动去表达一切,而不是依靠空泛的语言。 老大把手伸过来,紧紧的握住我那只畸形的右手,“出发了。”他说。 我点点头,跟着他,慢慢的往下面走,登上了那艘最大的头舰。 碧蓝的海一望无垠,无数的船只扬帆起航,去赶赴一场关于死亡的盛宴。 我们的目的地是阿兹特岛,那儿是进攻圣洛克城的最佳地点,退可攻进可守,死死的扼住了圣洛克城的咽喉,是整整耗费了一个月的时间才终于从东罗斯的帝国舰队手里夺过来的。 风暴为了这场战争足足损失了一百五十艘三层划桨战船,让他大呼小叫的要求补偿他的损失,否则他要退出联盟不干了。 这当然是一种毫不掩饰的威胁,不过不管是西罗斯的洛蒂亚王后和兰斯王,还是提尔城商盟,都打算部分的满足他的要求,狡诈的风暴也见好就收,并没有得寸进尺,双方的联盟关系得到了“良好”的维持。 老大率领的查尔特部落以及提尔商盟的联合军队将与西罗斯的军团会合,制定一个完整的进攻战略。 西罗斯的指挥官是兰斯,当然,实际指挥者是金毛。 转眼间,我和金毛已经分别了将近一年的时间,一直在战火纷飞中度过的时光,丝毫没有感觉到它的无情流逝。 我很高兴能够见到他。 这次的海上航行可能是我最放心的一次。 不用担心海盗,不用担心天气的骤变,简直可以当成一趟内海十日游了,我甚至有闲心组织一部分战士和水手去钓鲨鱼。 看着日升日落,看着一群群的海豚优雅的跃出水面,溅起一股股花朵般的浪。 以前觉得海面有些一成不变,而现在才发觉,原来海洋无时不刻不在变化,这种变化是那么巨大而不可忽视,我很奇怪,为什么自己以前都没有注意到。 当然,大部分时候我都选择躺在甲板上,一动不动的晒着太阳,我在细数着时间。 老大很忙,但是只要他闲下来,就算仅仅只有十几分钟,他也会找到我,坐在我身边。 让我奇怪的是,无论我躲在船上哪个角落,他都能准确的找到我,也许这船上所有人都是他的暗探。 我之所以要躲着老大的一个重要原因在于,他变得越来越让人难以忍受。 这个变化是从在查尔特部落的时候开始的,而到最近,越发变本加厉。 比如现在。 他坐在我旁边,靠过来,手在我身上摸来摸去,就好像变成狼那个时候一样,他轻轻舔着我的脸,我的耳朵,我的脖子。 我被他舔得全身发麻,或者该说是全身发热。 只好狼狈的推开他,他就坐在地上,深棕色的眼睛满带着温柔的笑意,然后趁我没有防备的时候,一把抓住我的脚踝,我本来就站不太稳,当即扑倒在了地上。 他毫不犹豫的爬过去,覆在我身上,继续着刚才那些舔舐的动作。 我哭笑不得的看着他端正的脸,居然隐隐带着些任性的痕迹。 他除了舔舐,并没有其他的动作,沿着我的脖子舔到挨近胸口被衣服遮住的地方之后,他看了那件长袍一样,转头放弃,又沿着原路舔了回去。 老大似乎打定注意要让我意识到,不管是人,还是狼,他都要做一样的事。 可,身为一个人,和一头狼,当然是不一样的,我几次看到冒冒失失闯进来看到这一幕的卫队士兵那五颜六色的脸,都替他们感到难受。 有这种不知检点,立志把狼和人混淆的统帅,真是不幸,我在心里感叹着。 就在这种持续的、不间断的折磨中,我们终于来到了阿兹特岛。 远远的,我就看到金毛站在码头正等候着我们的到来,他阳光般耀眼的金发不但带着太阳的光辉,还带着太阳的热烈,在他旁边的是,是穿着戎装的兰斯王,他成熟了许多,现在看起来就是个略带着文弱的年轻贵族,脸色依旧有些苍白,但是身体却强健了许多。 我冲金毛挥挥手,旁边的老大看到这一幕不知道处于什么心理,把我挥动的手紧紧的抓住,好像宣告所有权一样的,看着金毛。 金毛无奈的耸耸肩,不甘示弱的走过去,不顾老大难看的脸色,给了我一个欢迎的拥抱,然后故意在我耳边低声说,“塞莱斯,我真怀念我们在那个荒岛上的生活,就我们两个,真是天堂般的地方。” 场面冷了那么一小会儿,兰斯一如既往的过来打圆场,他说了几句场面话。 我走过去,把手腕上的银链取下来,递给他。 他的脸白了,然后微笑着接过那根银链,“谢谢你带来的礼物。”兰斯用温柔的声音说。 我看着他不动声色的脸,想从上面找到一丝的异样,然而,兰斯始终那么礼貌而克制,举止没有丝毫可指摘的地方,就好像那根银链真的只是我作为一个朋友送给他的见面礼。 只是,当他转身离开的时候,我看到他的衣摆上有一滴鲜红的印记,那是血的味道。 那是他拿着银链的手。 当天晚上,联盟的四方进行了一个秘密的会议,包括西罗斯的兰斯,风暴,提尔商盟的代表雷纳德以及军团的领袖老大和金毛,我作为一个古怪的参与者,也有幸当了回旁听。 无外乎就是各种资源的分配,任何的安排,风暴继续封锁内海,而老大和金毛则将从两个方向对圣洛克城展开攻城战,这将是一场艰巨的战斗,必将耗费无数的人力和财力,当然,他们也没有忘记开始规划战场胜利之后的各自应该得到的罗斯帝国的遗产,包括领土和人口都进行了粗略的分割。 圣洛克城的统治者们困兽犹斗,城门紧闭,坚决不肯接受任何投降的条件。 而这个时候,我则打算悄悄潜回圣洛克城近郊,那个我们曾经居住过的树林和别墅,在那里,有小黑,当然,还有那头傻乎乎的棕熊。 第91章 像孩子般天真 我站在船沿,看着黑黝黝的海水在月光下闪着粼粼波光,一条小船悄悄停在那儿。 老大和金毛站在我身边,我打定主意要趁着大战前夕去看看小黑,他们用各种借口想阻止我,也许称得上莽撞或危险的行动,然而,正如他们有自己无法推卸的责任,我也有一定要去做的事。 金毛抓了抓凌乱的金发,打了个响指,立刻有两个战士走了过来,他低声吩咐着什么,而老大则把那瓶新配置的变身药剂递给我,“这个也许用得上。” 我点点头,小船无声的驶入了黑暗中。 那个瓶子被我放在口袋里,沉甸甸的,就好像是压在我的心口上。 我们在后半夜的时候到了目的地,选择上岸的地方是个极偏僻的乱礁湾,周围是浓密的树林,海浪拍击着礁石,溅起了无数的水沫。 我看着跟在身后的两个随从,冲着他们打了个手势,他们看起来不太明白的样子,我叹了口气,其实我的初衷是我一个人去就可以了,但是与金毛和老大妥协的结果就是带上了他们两个。 一个白发苍苍的残疾老头儿,有几个人会在意呢? 我们昼伏夜出,专捡一些偏僻的林间小路走,饿了就吃点干粮,渴了就喝点凉水,在躲躲闪闪了两天之后,终于来到了圣洛克城近郊的那座树林。 万幸,没有引起任何人的注意,也许是因为圣洛克城早已经城门紧闭,它周围村庄和别墅中的罗斯人基本上全部撤到了城内。 我命令那两个随从等候在原地,悄悄的走入了树林里。 树林中充满了一种让我熟悉的气流,我对这里非常熟悉,石板铺就的道路上因为长久无人照拂而长满了茂密的及膝高的杂草。 林子里静悄悄的,不管有没有主人在,这里都充满了生机和活力。 我被一块石头绊倒,一个踉跄,差点跌倒在地,赶紧扶住了旁边的一棵树,其实今晚的月色不错,道路依稀可见。 在这个静谧的夜晚,周围好像就剩下我急促的呼吸声。 我并不太担心小黑的安全,这个树林还有着魔法的残迹能够保护它,这也是我放心把它留在圣洛克城的原因。 小黑不管是人形还是兽形,都太显眼,它从小到大就没有离开过这片近郊的树林,这里没有它的天敌,没有人类的侵扰,所以它不管是生存能力,还是对外界的了解,都几乎是一片空白。 不知道走了多久,以前认为这个树林太狭窄,简直让我施展不开手脚,而现在,却觉得这里实在太宽广,以至于让我跌跌撞撞的在草丛里走了大半个晚上还没到目的地。 幸好,当快到下半夜的时候,我终于看到了那栋别墅。 上面爬满了藤蔓,荒草丛生,庭院中的赛尔特神像上满是鸟粪和灰土,下面那个秘密通道早已经被哈里克封死,他把自己与伊格内修斯埋在了这儿。 我踏进空旷的大厅,循着记忆走到了曾经属于自己的房间。 那儿只有一张床,厚厚的床帏拉下,我轻轻的走过去,我伸向那厚重的帘幕。 突然,“唰啦”一声,床帏被什么东西划破,被扯了下来,直接向我压了过来。 我眼看着自己被埋在了一堆挤满了灰尘的布料中,狼狈不堪,还要被另外一个东西死死的压在地上动弹不得。 不过,这倒是让我稍微安心了点。 那个东西摸索着,用手使劲的压住我的胸口,我咳嗽了起来,这家伙是想谋杀吧? “太久了。”一个带着哭腔的声音愤愤的说。 我挥动着被困在布料中的手,想举起来安抚它一下,可是却徒劳无力,灰尘呛进了我的肺里,让我喘不过起来,我只好胡乱的动来动去,总算稍微挣脱了一点,我把手放在它的手上,“对——对——对不起。”我断断续续的说。 然后就是一声嚎啕大哭突兀的响起。 我摆脱那个床帏,就看到小黑坐在旁边,耸拉着耳朵,尾巴在地上扫来扫去,眼泪一颗颗滚落,像个孩子一样的表达着自己的委屈。 我也不知道该说什么,只好笨拙的拍着它的头,安慰着它。 它寂寞得太久了,每一次让它单独留下来,我都内疚不已,不知不觉间,它好像成为了我不可推卸的责任一样。 我苦笑起来,把它拉过来,本来想用那个床帏帮它擦干眼泪,但是看了看那让我直打喷嚏的布料,放弃了这个打算,我拉着小黑到了外面的庭院,那儿的小喷泉虽然已经干涸,但是水坑却还蓄着一些水。 我把水泼到它脸上,它大概觉得很好玩,有点高兴起来,一声不响的任我摆弄着。 我左看右看,也没看到小棕熊的踪影,“小熊呢?” 小黑不满的扭头,半天才回答我,“那个笨家伙在树林里。”它得意的向我邀功,“那个笨家伙想逃出去,结果被外面的人打伤了,是我救了它。” 我的手一停,又摸了摸它的头,“小黑很厉害。” 小黑赤裸着身体,大大方方没有丝毫羞赧的站在那儿,在月光下,就像月光之子一样的美丽动人,充满着自然的几乎让人无法抵挡的魅力。 我告诉小黑一直以来发生的一切,不管它听不听得懂。 也许它根本不用听懂,它只是问了一句,“这回——会带上我吗?” 小心翼翼的、近似于祈求的、任命的语气。 我点点头,“如果——你愿意。” 它跳了起来,尾巴卷上了的树枝,我看着它乐不可支的样子,不知道自己的决定是对还是错。 我看着圣洛克城的方向,想着还必须要办的事,有些心事重重,“怎么了?”小黑问。 “——现在——圣洛克——进不去了。”我回答他。 小黑笑了起来,“可以——进去。”它拉着我的手,开始往外跑,我赶紧拉住它狂奔的脚步,我现在的样子可禁不住这种速度。 它看着我的脚,半跪下,摸了摸,有些伤心的抬起头,“不能好了吗?”它问。 我回答,“很快——就好了。” 小黑告诉我,其实圣洛克城绝对不是铁板一块,它有很多的隐秘通道与外界相通。 至少在这所别墅里,就有一个秘密通道与圣洛克城直接相连,那是历代的传承者们花费了无数的时间、金钱和人力才挖出来的。 这个通道,甚至连伊格内修斯也并不知情,小黑也是它父亲偶然间告诉它才知道的。 它带着我到了别墅的大厅,扭动着墙上的一块浮雕,吱吱呀呀的响声过后,一个圆圆的洞口就出现在了墙上,仅仅能容纳一个单瘦的人通过的洞口,却让我兴奋不已。 我并没有立刻进去,而是拉着小黑进房间,打算睡一觉。 漫长的一夜过去了,清晨的微风吹过大地。 第92章 番外之关于老大 我有几个兄弟姐妹,然而,我真正在意的却仅有一个。 当我第一次睁开眼睛,靠着仅从洞口处透过来的微光,我看到自己身边紧紧的挨着三个暖呼呼的身体,其中两只闭着眼睛,互相缠斗着,好像在较着什么劲。 连眼睛都没睁开就已经开始竞争,这就是狼的生活。 只有睡在最里面那只白色的幼崽,一动不动的躺在那儿,好像已经死掉了一样。 我悄悄的爬过去,用爪子推了推它,它轻轻的哼了一声,粉色的鼻子抽动了一下。 它还活着,不过离死也不远了。 我舔了舔它的毛,爬回了母狼腹下。 又过了一天,其他两只幼崽也睁开了眼睛,只有那只最小的、白色的幼崽没有丝毫变化,它太弱了,连寻找母狼的力气都没有,只是偶尔会发出一丝不甘心的、细不可闻的声音。 我犹豫了很久,最后还是爬了过去,用爪子把它推到了母狼身体下,挤开那两只不肯放弃地盘的幼崽,它们的力气没有我大,斗不过我,只能不甘心的呜呜叫着躲到了一边。 我看着眼睛也没有睁开的幼崽,头在四周碰来碰去,最后终于找到了目标,它急切的进食着。 我轻轻凑过去,它好像感觉到了我的气息,偷偷的往旁边挪了挪,我紧紧的贴上去,它又往旁边挪了挪,这样往复了好几回,它委屈的呜呜叫了两声,把头埋在爪子间,我凑过去,舔着它白色的软毛,心里充满着一种由衷的快乐。 我想,我喜欢自己这个最小的兄弟。 我自封为它的保护者,并且以此为荣。 它太弱小了,所以很难凭自己的力气争抢到食物,经常饿得奄奄一息,我只好抢夺其他幼崽的食物或者把自己的食物省下来给它。 原本我以为它是个很软弱的家伙,但是很快,我发现我错了。 它渐渐的长大了,就好像急切的想长大想变得强壮那样,它拒绝我的保护,坚强的靠着自己的力量站起来,争抢着属于自己的那份食物。 它很聪明,我总觉得它黑色的眼睛中充满着一种让我无法理解的情绪,这和其他两只幼崽截然不同。 我时刻注意着它的一举一动,它白色的皮毛非常显眼,正是因为如此,母狼并不重视它,因为白色的狼在草原上太难生存下来。 我发现我的目光很难离开它。 下了一场小雨后的草原,绿色的草叶上满是雨水。 我们聚集在洞口不远处,观望着这个陌生而新奇的世界,母狼不在窝里,我有些按耐不住,急切的想了解外面的一切。 我伸出两只前爪,探出洞口,外面好像没有任何异常的反应,这让我更加兴奋。 母狼在的时候,从不允许我们走出洞穴,它总是用严厉的咆哮、粗鲁的撕扯告诫我们一定要遵守规矩。 可外面的一切吸引力实在太大了。 我小心翼翼的爬出了半个身体,风吹拂而过,外面的草地开满了鲜艳的花朵。 我甚至看到不远处有只兔子在跳来跳去,这让我兴奋的完全顾不上惹恼母狼的后果,跑了出去,向那只兔子追了过去。 然后我就听到后面呜呜的叫声。 我回过头一看,小白狼跟着我爬出了洞穴,正跌跌撞撞的跟在我后面,我看了看那只兔子,又看了看连路都走不太好的小白狼,权衡了一下,最后,还是回了头。 我跑回小白狼的身边,舔着它的皮毛,它甩着头,慢慢的往回走,边走边回头看着我。 我知道它想让我跟它回洞穴,看着它坚定的眼神,我放弃了追猎兔子的计划,乖乖的跟在了它后面。 到了洞穴门口才看到,另外两只幼崽也不甘示弱的站在洞穴门口,正互相追咬嬉戏着。 我龇着牙威胁着它们,它们停下了追逐,留恋的看了外面一会儿之后,爬回了洞穴。 母狼回来了之后,不知道用什么办法知道了我们偷偷跑了出去,它大发雷霆,狠狠地惩罚了我们一顿,被我连累的小白狼乖乖的躺在那儿,母狼毫不犹豫的咬了它一口。 我扑在它身上,挡住母狼的撕咬,舔着它的伤口,它看了我一眼,闭上眼睛,好像精疲力尽了一样。 这个意外的小插曲并没有阻止我们的好奇心,很快,母狼就发现无法再让我们老实的待在洞穴中。 它开始主动的让我们走出洞穴,去接触外面的世界。 它训练我们注意分辨各种情况,认识各种敌人和猎物,学习捕猎的技巧,对于我们来说,这一切都充满着新奇和刺激,当然了也处处有危险。 母狼放任我们在草地上玩乐,然而我们玩乐的机会并不多,因为母狼并没有太多的时间陪伴我们,它带来的食物越来越少,我们必须尽快长大,否则的话,迟早会面临险境。 我们往往会扭打成一团,这一方面是为了强化彼此的关系,另外一方面,也是我们的天性决定了我们必须用这种办法确立各自的地位。 我成为了当然的领袖。 我跳过去,骄傲的在小白狼旁边转来转去,它懒洋洋的看了我一眼,舔了舔我的鼻子,这是它第一次主动的接近我。 让我高兴的在地上打了个滚,压坏了一朵野花。 当时我在想什么呢? 现在的自己已经不太记得了,只记得那个时候自己心里眼里全部都是那头白色的幼崽。 它弱小、倔强又坚强的样子让我觉得这个兄弟足以成为我的伙伴。 我们在失去了母狼之后,开始相依为命,在充满着危急的草原上,我们利用自己的耐力、智慧和策略寻求生存。 永无止尽的觅食,与大型猎物进行较量,看它们如何反击,还有那些难缠的邻居,凶暴的对手,比如鬣狗和狮子,发生了许多的冲突,也遭遇了许多的危险。 我们应付了所有的挑战。 然而,那种源自年少时的情感却丝毫没有退却。 随着时光的流逝,反而越来越深刻,我开始分不清自己到底是把塞莱斯当成兄弟,或者其他。 我们渐渐长大,原本以为在草原上的生活会不用那么时时刻刻提心吊胆,却没想到遭遇到了那些人类的捕猎者。 有的时候,我痛恨这件事,有的时候,我却又由衷的感谢。 因为正是这件事让我开始思考,思考一些从未想过的事。 比如我对自己的兄弟那种充满着独占欲的感情。 直到某一天,我做了一个美妙的梦。 在那个梦里面,塞莱斯被我压在身下,他的样子很动人,他的气味让我疯狂,当醒过来的时候,一切都开始改变。 我懂得了,原来那些情绪,那些行动,都只是因为爱。 这个故事始于年少,终于现实。就如同四季更迭一般——自然、且不带一丝一毫的缺憾。 第93章 番外之关于金毛 正午的太阳像燃烧的火球一般散发着炽烈的热度,草原上的树木茂草失去了生气,恹恹的垂下头。 长着金棕色蓬松鬣毛的雄狮懒洋洋的躺在树荫下,一只烦人的牛蝇在它面前“嗡嗡嗡”的飞来飞去。 它被吵得有些心烦气躁,尾巴一甩,想把牛蝇赶开,可这只牛蝇并没有那么容易受威胁,最后,即使是懒惰的雄狮也觉得必须给它点颜色看看了。 它仰起头,一声狮吼,一股气流把那只牛蝇冲出老远。 世界终于清静了,雄狮满意的翻了个身,不一会儿,又陷入了昏沉的睡眠中。 狮群中的雄狮主要的职责是保护狮群中的母狮和幼狮不被其他雄狮或猛兽威胁,它每天会拿出少量的时间用来巡逻其他绝大部分时间都在不停的打瞌睡中度过。 雄狮就是这样一种懒惰的物种。 到了临近傍晚的时候,雄狮终于站了起来,它伸了个懒腰,开始慢吞吞的往河边走去。 它到河边喝了点水,然后走到今天中午剩下的猎物面前开始吃了起来,旁边是几只丑陋的食腐秃鹫,雄狮假装向它们扑过去,把它们惊得四处乱飞,整个地方顿时乱成了一团,天空落下一些黑色的羽毛。 这头可恶的雄狮只是想赶走这些影响自己胃口的家伙而已,并没有打算真正攻击它们,等把它们惊走之后,它又低下头继续着自己的晚餐。 等到餍足之后,它才甩着尾巴,开始了例行的巡视领地的工作。 今天和往常一样,无聊,没有什么新花样。 它吓走了一只年轻的流浪雄狮,把两只正在鬼鬼祟祟的看着狮群的斑鬣狗追地狼狈逃窜,其中有一只被它咬伤了前腿,撕下了一大块肉,可它并没有吃下去的兴趣,把那块肉扔给了后面的小狮子。 它打了个哈欠,趴在草地上,打算继续睡觉。 但是,今天注定和往常的每一天都有所不同,在不远处,它看到了一个白色的影子出现在视野范围内。 它坐起来,专注的看着那个白色的身影。 在草原上,极少能看到白色的动物,何况是白得这么耀眼的,简直就是个活动的目标,让人垂涎三尺,它舔了舔自己的嘴唇,想起了遥远的、模糊的记忆中留下的那个白色的伙伴。 那是一头小母狮子,漂亮、强壮,除了一身白毛,几乎无可挑剔,然而,正是因为这一身白毛没有让它活很久。 它刚刚成年的时候,就在一群斑鬣狗的围攻下死掉了。 当时,它还只是一头刚成年不久的年轻雄狮,只能眼睁睁的看着悲剧的发生,却无能为力。 它很喜欢这头白色的小母狮子,觉得它与众不同,甚至曾经过想过,等自己长大了就要成为狮王然后让它为自己生下小狮子。 从此以后,它就特别痛恨斑鬣狗这个讨人厌又恶心的对手,每次只要碰上了,就必定与它们展开一场血战。 它并不觉得自己是为了给那头小白母狮子报仇,因为它连小白母狮子到底长什么样子都已经忘记了,只记得它有一身白毛。 它只是单纯的不喜欢这个在进食的时候喜欢发出奇怪叫声的邻居! 现在,眼前这头白色的狼勾起了它快要遗忘的回忆,引起了它强烈的兴趣。 它看着那头白狼小心谨慎、探头探脑的观察着周围的情况,突然站起来想吓吓它。 可惜雄狮张扬的鬣毛轻易就让它暴露了目标,那头狼猛地停下,目光看过来,然后头也不回的转身狂奔着逃走了。 它遗憾的看着那个白色的影子越跑越远,本来还在考虑着是不是要追上去,但是它很懒,再说,现在已经距离已经这么远了,狼的速度又很快,它打了个哈欠放弃了这个追逐的打算。 这头狼既然出现在这里,它的领地很大,早晚会碰上的。 它的想法没错,因为第三天,它就又碰上了那头白狼。 那个时候,它正骑在一头母狮身上进行着某种激烈的运动,正在最紧张最刺激最爽的时候,就看到那头白狼出现在了草丛里。 它明显有些被眼前的情况吓呆了。 雄狮眯着眼,一边激烈的运动着,一边观察着眼前这头看起来木头木脑的小白狼,它应该还未成年,不过,雄狮大吼一声,让小白狼倒退一步,它从母狮的身上下来,迈着慵懒的脚步往小白狼那儿走过去。 小白狼很识时务,并没有转身逃走,在这个距离,没有什么动物能够逃脱雄狮的追猎。 雄狮围着小白狼嗅来嗅去,闻了闻它的脖子,然后一爪子拍在了它背上,让它毫无选择的趴在了地上。 雄狮感到有些兴奋,它觉得刚刚与母狮子的交配似乎还没有让它尽兴,现在,它看着小白狼,又有了一种奇怪的冲动。 对于雄狮来说,随时随地都可以发情,母狮子也基本上不会拒绝它的求欢,所以,它毫不犹豫的想趴在小白狼身上继续这场原始的律动。 可惜,小白狼并不合作,它拼命挣扎着,让雄狮那比天还高的骄傲受到了一点小小的打击,自己居然被拒绝了? 它心不甘情不愿的放过了小白狼,决定还是要慢慢来,不管怎么说,它看上这头小白狼了。 它懒洋洋的跟在小白狼身后,就好像散一样,它可以感觉到小白狼正烦恼不已,而这让本性恶劣的雄狮更加兴致勃勃。 小白狼边走边停,似乎毫无目标,而雄狮也断然放弃了自己最爱的睡眠运动,选择了与小白狼亲密接触培养必须的感情,以便在不久之后,它能顺利接受自己的感情,当然,最重要的是,它想要和小白狼交配。 小白狼龇着牙,非常不满的看着雄狮,而雄狮则满脸无赖的看着它,最终,还是小白狼没有拼过雄狮的厚脸皮,败下阵来。 雄狮走过去,舔着小白狼的皮毛,耐心而温柔,似乎颇为深情。 雄狮觉得这是草原之神在满足自己的愿望。 看,这头小白狼是多么漂亮,性格是多么暴躁,尤其是在自己的逗弄下,快要抓狂的样子简直让人着迷。 雄狮在小白狼的带领下,在草原上兜着圈子,它当然知道小白狼不可能把自己带回巢穴,不过它不在乎,它的鼻子很灵,可以轻易就找到它。 血色的夕阳洒落在草原上,小白狼的白色皮毛看上去像镀了一层金光,它们不知不觉的走到了狮群领地的边缘,再过去,就是一群斑鬣狗的领地。 它们的运气不太好,刚走到边界不远,前面就出现了一群斑鬣狗,带头的居然是附近斑鬣狗的头领,那头特别丑陋特别凶狠的母斑鬣狗。 雄狮不知道是该高兴呢还是该紧张,因为它早就想找这个头领的麻烦,可它一直都非常小心,从不单独外出,也从不深入到狮子的领地。 斑鬣狗头领看到雄狮出现在自己的面前,本能的感觉到不对,它旁边的鬣狗们蜂拥上去,想用压倒性的多数取得胜利。 可惜,雄狮打破了它的如意算盘。 一百多米的距离,在雄狮的冲刺下,立刻就缩短为零,雄狮伸爪子一挥,正好按在头领的尾巴上,让正在跑动的头领一个不稳,战斗的机会稍纵即逝,雄狮猛地一撞一扑,让头领直接翻倒在了地上,然后张开血盆大口,咬住了头领的脊椎,一击即中,头领立刻毙命。 旁边的斑鬣狗被这场迅捷的扑杀惊呆了,头领的死去使得它们完全丧失了战斗力。 三只正在围攻小白狼的斑鬣狗在随即而来的雄狮闪电般的扑杀下一哄而散,不过仍然有一只死在了它的口下。 雄狮得意洋洋的站在那儿,嘴里还滴着血,它不屑的把斑鬣狗的尸体丢给食腐的兀鹫以及土狼。 小白狼好像被它的英姿震慑住了,它抖了抖金色的鬃毛,骄傲的转身向小白狼走去。 它没有听到小白狼在心底偷偷的说了一句,“臭屁的金毛狮子。” 第94章 焚烧斗兽场 小黑趴在我旁边,睡得很沉。 我躺在床上,手枕在脑后,望着天花板上的那个关于天体运行的图画,回想起在阿兹特岛上的一切。 老大他们在对岸占领了一座低矮的山丘,他命令战士在这儿建立一个建议的兵营。 营地中一片忙忙碌碌,那些经验丰富的战士按照习惯和命令,开始围绕着兵营挖掘壕沟,构筑栅栏,把挖出的泥土对方在紧靠栅栏的地方,增加栅栏的厚度和坚固程度,如果攻城战旷日持久,那么,这个简易的城墙还会得到不断的加固,以便能够有效的防止地方投掷兵器的袭击。 各种攻城的武器都陆续准备就绪,攻城槌、攻城塔架、云梯以及各种抛石机、弹射器,还有巨大的覆盖着厚重皮革的盾牌车等等。 我看着老大和金毛忙忙碌碌,在地图上指指点点,讨论着哪个进攻点最适合。 老大忧心忡忡,因为筑有高大城墙的城堡要塞很难被攻破。 在我看来,就比如兵法中所说:上兵伐谋,其次伐交,其次伐兵。下兵攻城,攻城之法不得己。如果双方都准备充分,那么攻城战将会旷日持久,双方都精疲力竭,尤其对于进攻方来说,非常不利,往往会招致整体战局的失败。 除了采取围困城池使得城内饥荒蔓延,迫使对手投降之外,在历史上,往往只能通过突然袭击、收买反叛者或类似特洛伊木马这种智取的手段取得过一些攻城战的胜利。 我把这些话告诉了金毛和老大,罗斯帝国从来就不是铁板一块,那些动摇的权贵们会大开方便之门,毕竟,东罗斯和西罗斯又有什么区别?提尔商盟庞大的财力、西罗斯洛蒂亚王后高官爵位的许诺、攻城战日益紧张导致城内混乱不堪以及一点点的武力威胁,往往能达到意想不到的效果。 而现在,加上这条小黑告诉我的密道,我几乎可以确定,圣洛克城不再是块难啃的骨头。 天亮了之后,我回到与那两个随从约定好的地方,他们正躲在草丛里等候着我。 我把一封信交给他们,让他们带回阿兹特岛转交给自己的统帅,然后带着寸步不离的跟在身后的小黑回到了别墅。 我让小黑带着我去找小熊。 它黑色的身影在树林中出没,就好像一片阴影一样不易察觉且与周围融为了一体。 棕熊虽然体型庞大,但是普遍都比较胆小,我听小黑说,自从小熊被外面的人类吓了一回之后,就再也不肯离开这片能够保护自己的树林,虽然这片树林没有足够的食物,常常让它处于半饥饿的状态,它宁肯舔着自己的爪子睡大觉。 这家伙制造的动静快让整个树林的小动物全逃走了,让小黑也只能跟着饿肚子,因为棕熊的胃口实在太大,这片树林虽然够广阔,供养两个大型的食肉猛兽还是相当勉强。 我听着小黑的唠叨,仔细的注意着周围的情况。 终于在一片窸窸窣窣的声音后发现了小熊的踪迹。 可能已经不能叫它小熊了。 我看着眼前的大块头,这和我印象里面圆滚滚,毛发光滑的小熊差太远了。眼前的棕熊在我面前半站立着,很瘦,皮毛干枯纠缠成在一起,只有那张脸还是一如既往的憨态可掬,看起来有些可怜兮兮。 它警惕的看着我,过了一会儿,它嗅了嗅空气中的味道,冲着小黑扬了扬爪子,威胁的吼了一声,然后,转身大摇大摆的离开了这里。 它看起来过得还不错,这让我放下了心。 我们在别墅等了三天时间。 在这三天里,我和小黑在整个树林里到处乱逛,它在前面轻快的跳跃奔跑,而我则在后面慢腾腾的跟着,时不时坐下来休息会儿。 这和以前我们两个人捕猎的时候有点像,唯一不同的是,这次,去捕猎的只有它,而且猎物也相当稀少,有时候一整天,我们的收获也就一只兔子,运气不好的时候,还什么猎物都碰不到。 老大带来了一小队扮成普通罗斯农夫的战士乘着夜色悄悄的来到了这里。 他告诉我,他们已经在圣洛克城收买了几个内应,可以分批把这些战士送进城,潜伏起来,等到需要的时候,与外面攻城的军团配合,制造混乱,如果有机会的话,夺取城门。 而我则希望这个时间越快越好,一想到缺少食物的人类会做出什么事,我连在睡梦中都会跳起来。 我们沿着那个阴暗潮湿,散发着强烈霉味的密道慢慢走着,密道很矮,我们连腰都直不起来,只能半弯着前进,到了最狭窄的地方,甚至只能跪在地上爬行。 这条密道不知道是多少年前挖的,时不时有些地方塌陷了一块,所以先由老大带来的战士清理通道,塌陷的地方并不多,只用了一天的时间就把通道修理好,老大带着几个战士沿着那条密道走了一遍,他告诉我,密道的出口是一所别墅中的枯井,相对来说,很安全。 他搞清楚地形,确定了路线,联络了内应,把一切都准备好了之后,才宣布潜入行动今晚进行。 到了夜晚,我们摸黑走入了那条密道。 在黑暗中走了不知道多久,前面的战士又停了下来,终点已经到了。 此时的圣洛克城已经陷入了熟睡,在地道里,我们可以听到石砌路面上传来的军队行进时整齐的踏步声,那是彻夜巡逻的城卫队。 密道的出口位于一个贵族的别墅,而我们那几个内应刚好就在这所别墅的不远处,那天,他们聚集在一起,开了个小小的晚宴,觥筹交错,酒酣耳热的时候,内应派出了几个侍从悄悄来到了花园中扔了十几套衣服到了枯井中。 这些换上衣服,爬出枯井的战士,就装成侍从的样子大模大样的跟着内应回到了他的别墅,并且藏在了他家中的地下室中。 这种潜入的过程持续了好几天,终于,整整一百个战士都到了圣洛克城内。 最后,终于只剩下我、老大和小黑。 我们躲在密道里,看着枯井的窄小的天空,等候着深夜的到来。 我们的目的地是“酒神的乐园”,在那儿,有我们的老朋友——大象“大个子”和他的儿子在等着我们。 从内应那儿得到的消息,“酒神的乐园”还存在着,里面的动物虽然已经疏于照管,但是暂时没有生命危险,那些饥饿的人还没有把目光转向这里,也许是皇家残存的威严在阻止他们,也许是因为他们根本没有想过这里还有许多的动物,更也许是因为他们还没有弹尽粮绝。 “酒神的乐园”面积太大,而现在的圣洛克城早已经把一切能调集的人力都集中到了城防那儿,所以你可以随便找个缺口或者爬过高墙进去。 这里依旧很漂亮,各样各样的美景随处可见,高山、森林、草原、湖泊、沙漠、戈壁,只不过也可以明显看到因为无人照管而衰败的迹象。 那些水流开始干涸,草木开始枯萎,动物们也不再那么悠闲,而是如同惊弓之鸟,我甚至看到一只老虎在追猎一群鹿,这在以前,大概是不可能出现的情况吧。 我沿着记忆中的方向走着,变回狼形的老大,和变成黑豹的小黑跟在我身后,虽然我没有变回方便行动的狼形这一点让老大很奇怪,不过庆幸的是,他并没有追问,大概在他看来,如果不用忍受变身时那种剧烈的痛苦,是一件好事吧。 我没有解释什么,这里已经没有以前那么安全,我们必须小心,既不能引起骚动,又要顺利达成目的。 在黑暗中,有许多眼睛在盯着我们,评估着我们的实力,一旦我们有任何露怯的地方,它们大概就会一拥而上。 小黑冲着那片黑暗张牙舞爪的威胁着,而老大则丝毫不在意它们,也许是因为这些被圈养太久的野兽,即使在饥饿这种本能的驱使下,也远远不是它的对手。 我在经过一片草地的时候,停了下来,绕着那个草地转了三圈,这里是“小金毛”的埋骨之所。 默默的哀悼了一下小金毛,我继续往前跑去,果然,在不远处,我看到几个像小山一样的身影,“呦呦”象鸣声响起。 这里已经形成了一个小小的象群,大象小象加起来足足有十只左右。 我走到“大个子”面前,它还是那么温顺,看着我走过来也镇定如常,我伸出手,摸了摸它长长的鼻子,还有鼻子旁的象牙。 “啪”的一声,它甩开了我的手,打了个喷嚏,然后又把鼻子伸到我的肩膀上,最后它把我卷起来放到它的头上。 太棒了,“大个子”果然是“大个子”,它还记得我这个草原上的朋友。 “大个子”甚至用鼻子轻轻拍了拍老大的背。 小黑在象群中跑来跑去,它对这些庞大的生物相当好奇,此时正跃跃欲试的想和它们过过招。 这些脾气温顺的大象并没有对它幼稚的挑衅行为动怒,反而还把鼻子甩来甩去,逗着它玩。 我们在这里度过了一个愉快的夜晚。 “大个子”带领着象群在整个“酒神的乐园”中游走,寻找着食物,对于大象来说,附近所有能吃的东西早已经被它们啃食干净,就连那些花草都没有放过。 我看着象群走过的地方,被践踏的不成样子。 我、老大还有小黑悠闲的跟在它们后面,我必须保护它们,让它们能够安全的回到大草原上,虽然在这个战乱的世界里,要做到这一点并不容易。 但是,只要配合好,一切都是有可能的,我边走边想,慢慢的脚步就慢了下来。 跟在我身边的老大也停了下来,它舔了舔我的手,我回过神,笑着对它说,“老大,也许我们可以这么做。” 如果是这样的话,攻城战应该会更加顺利。 这注定是个彪炳史册的夜晚。 当天晚上的圣洛克城原本像个熟睡的少妇,却在夜半的时候,被个粗鲁的闯入者惊醒。 四个斗兽场“命运”、“胜利”、“战神”、“菲尔蒂”同一时刻燃起了熊熊大火,那火焰就好像是被魔鬼点燃的一样,发出刺鼻的气味和滚滚的浓烟,连水都浇不息。 作为点火者之一,我当然知道这是我专门从城外运进来的石油,我看到“命运”斗兽场的主人伯特蜡黄的脸激动得脸颊泛着病态的红,正挥舞着双手大声诅咒着防火的人,顺便责骂那些慢腾腾的抬水过来灭火的奴隶。 我看到老大悄悄的绕过去,走到他背后。 然后用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把他扑倒在地,还没等他把头扭过来看看偷袭者是谁,老大已经死死的咬住了他的脖子,血汩汩流出,他抽搐了一下,染满了血腥和罪恶的双手终于无力的垂下。 火势越来越大,波及到周围的建筑,半个圣洛克城陷入了滔天的烈焰中,无数的人在尖叫、哭喊、挣扎、吵闹,人们聚集在街头广场,惊慌失措,仿佛末日的景象。 一股股的潜流分散在了各处,斗兽场中剩余的猛兽和角斗士奴隶们被不知名的人物放了出来,开始在圣洛克城乱窜。 一切都乱套了,城卫队们竭力维持着秩序,然而,原本就因为最近的战争压力极度不安的人群疯狂了,完全不受控制,就连城卫队锋利的刀剑也无法阻止他们的哭嚎。 就在这么混乱的时刻,焦头烂额的城卫队统领发现,更大的麻烦还在后面。 连地面都被震动的巨响从远处狂奔而来,本来在他的努力下,终于得到控制的局面彻底崩溃了,人人哭爹喊娘的四散逃命,他拼命的呵斥着自己的手下,就算要血洗那些平民也要让圣洛克城安静下来。 但是当他看到迎面跑过来的那些东西时,不自觉的倒退了一步,然后喝令城卫队组成队列阵型阻止那群发狂的大象,而自己却悄悄的退到了旁边的房间内躲了起来。 我坐在“大个子”指挥着象群前进的方向,城门就在前方,我们势不可挡。 旁边早已经潜伏在城内的战士混在人群中,此时也慢慢的围在了象群四周,不停的偷袭着那些被象群吸引了全部注意力的城卫队士兵们。 象群身上穿着我特别为它们赶制的战甲,里面是浸湿的厚重皮革,上面缀以重叠的青铜片或铁片,连大象腿全部覆住,让整个大象成为了一座移动的铁塔,城卫队投射过来的长毛和箭矢,对象群几乎没有杀伤力。 城门就在眼前,城门外是喊声震天的冲锋声,那是金毛在指挥着军团在进行攻城战。 攻城战已经持续了一天一夜,到了大家都最疲惫的时候,圣洛克城方面,守城用的长矛、箭矢、擂石、滚油等武器已经用得差不多了,强弩之末,只差最后一击。 那些趁着战斗间隙休息的士兵靠在墙角,正打算抓紧时间假寐一下,没想到却被眼前这一幕不可思议的景象惊呆了。 十头大象一个接着一个的猛撞着城门,坚固的城门重重的颤抖了一下。 我命令潜伏的战士全部站出来保护这些大象,清楚四周对它们造成威胁的目标,而那个城门在连续的强力撞击下,终于慢慢的出现了松动。 也许是上百下之后,城门终于哐啷一声,破开了一条裂缝。 门外传来一阵欢呼声,几乎是立刻,几根巨大的铁棍伸进了裂缝中,卡住了出口,城门被渐渐的打开,我看到这一切,立刻走到“大个子”身边,它用鼻子把我卷起来放在背上。 一声悠长的象鸣响起,那些还在撞门的大象立刻停住了动作,围到了“大个子”身边。 我们往旁边一所宽大的别墅里面退过去,前面开路的战士早已经把让别墅的主人暂时“同意”我们当个临时客人,我把“大个子”它们安置在这里,等待着外面那场混战的结束。 城门一破,也就代表着东罗斯最后的一块阵地被摧毁。 金毛率领着联盟军以摧枯拉朽的姿势消灭了城内所有还在抵抗的军队和势力。 到了第二天早上,整个战斗就已经结束。 城内弥漫着大战后特有的悲伤和萧条的气氛,城内各处隐约可以看到未尽的烟火。 我走到街头,可以看到那些抚尸痛苦的妇女和小孩,处处都可以看到激战的痕迹,连石头路面上都是刀砍剑削的印记。 而这些,已经不再是我关心的事情,即使他们的痛苦有一部分是因为我的计划造成的。 罗斯帝国再度合二为一,因为是双王并力的政权,因此,新建立的帝国改了个名字,利兹帝国。 历来双王政治都持续不了很久,我相信,这一次也不例外。 这位深具谋略、可屈可伸、野心勃勃的洛蒂亚公主不可能与人共享权力,迟早,一场内斗还会发生,只不过在政权还没有稳定的时候,一切还太早。 我让老大派人把棕熊送回了雪山,请雷纳德派专人把“大个子”以及它的象群送回草原。 路途非常遥远,而我只有耐心的等待。 我计算着路上需要的时日,再想想自己还剩下的时间,有些着急,时不时就逮住老大或者雷纳德问问情况。 小黑始终以豹形跟在我身边,我摸着它柔软的皮毛,还是下不了带它走的决心,如果它留在那座树林中,至少能够平平安安,但是它好像知道了什么一样,连睡觉的时候,都跟我寸步不离,一有风吹草动,立刻抬起头,用黑亮的眼睛牢牢地盯着我,让我与它对视的勇气都没有。 我心虚,因为我又在考虑让它单独留下。 最终,我决定和它谈一谈,把所有的利弊告诉它,让它自己的权衡,结果不出我所料,它甚至没有听完我的话,就用爪子死死的按住我的手,坚决表达着自己一定要跟随的愿望。 我叹息了一声,摸了摸它的头,“好吧,我们一起走。” 它高兴的摇晃着尾巴,我看着它的样子,心情也稍微好了点。 用点诗意的话来形容我现在的状态,应该可以用离愁。 想起查尔特族巫师对我说过的话,当我失去身上的魔法力,也就意味着我永远也无法再变成人,随着我身上魔法力的消逝,我会越来越难以维持人类的外表,直到某一天,我变回狼。 这一天,已经不太久了,我看着自己的手,上面长满了白色的浓密的毛发。 以前的时候,我可能会为了老大和金毛的意愿,只要他们需要,我不管是人还是狼的样子,都会陪在他们身边。 而现在,我决定不再勉强自己。 我不想被人当成一个宠物,更不想在人类中挣扎,接受他们的逗弄。 具有人类思维的野兽,实在太过于悲哀。 我想回到草原上。 那儿的一切,让我能体会到生命的脉动,我几乎可以闻到自由的气息。 金毛在新帝国混得如鱼得水,我看着他得意洋洋的样子,就仿佛看都那只耸拉着金色鬣毛,骄傲的对着天大吼狮子。 此时此刻,他正带着一脸做作的笑容向我走过来,我面无表情的看着他。 他野性阳光的脸嬉笑着,“怎么样?” “什么——怎么样?”我不明所以的问。 他自恋的摸了摸自己的脸,陶醉的说,“刚刚有人说,我这个笑容特别迷人。” 我淡淡的说了一句,“那——人——眼瞎了。” 金毛瞪大眼,用一脸不可思议的表情看着我,“塞莱斯,你怎么了,这不像你,你应该扭头就走的,你居然——”他帅气的脸凑过来,“我知道,你被我迷住了。” 我毫不客气的推开他的脸,转身往门外走去。 金毛在我身后高声喊着,“送那只棕熊的人回来了。” 我停了停,又继续往前走。 老大正在和那个风尘仆仆的手下聊着,看到我过来,他招了招手,“已经平安抵达了。”他说。 我点点头,对那个侍从说,“辛苦——谢谢。” 那个侍从诚惶诚恐的退了下去。 老大抓住我的手,我几乎是条件反射的把他的手甩开,然后又觉得这个动作太过火,掩饰的拉了拉袖子。 老大并没有在意,只是把想拉住我的手,转而放在了我的肩膀上,他深棕色的眼睛若有所思的看着我,“我觉得你好像有什么事情在瞒着我,塞莱斯,是不是?” 我摇摇头,“没有。”我说。 他没有追究,只是把头低下,轻轻的碰了一下我的嘴唇,然后把头扭开,轻轻的咳嗽了一声,我可以看到他白皙的脸微微红了起来。 他连更过分的事情都做了,却会因为这样一个轻吻而脸红。 我真不知道老大是纯情还是在某些方面特别固执和保守。 几乎是在同时,雷纳德派人来告诉我,他已经把“大个子”和象群送回了草原。 我终于可以放心的离开了。 用了整整一个晚上,涂涂改改,写下了两封信,本来觉得自己可以下笔千言,到了最后,却什么华丽的辞藻都写不出来。最后,到了黎明的时候,羊皮纸上还是一片空白,而墨水早已经干涸。我又倒了点水进去兑了点墨汁,用鹅毛笔蘸着墨水,开始在羊皮纸上刷刷的写着。 用最简单的语言交代了一下事情的来龙去脉,以及自己的决定,并且表达了歉意。 把这两封信装进信封中,用火漆封上口子,在上面分别写下老大和金毛的名字,我留恋的看了一眼这个房间,然后头也不回的门外等候已久的小黑走去。 我当天晚上就带着小黑踏上了回草原的船只。 一切终将结束。 或者,这个结束只是另一个开始。 第95章 番外之草原生活 夕阳下的大草原,壮丽而辽阔。 我们来得正是时候,此时是草原上的雨季,猎物丰富,我们可以乘着这个时间习惯草原生活。 这片草原每时每刻都充满着翻天覆地的变化,旱季的时候草原上一片萧条,大片大片的灌木林枯死,所有的生灵都躲避着烈日的威严,相当一部分动物都将在这个严酷的季节死去。 而雨季的时候,则草木茂盛,如果连续几年雨量充沛,那么很快就会看到一个又一个茂密的林地凭空出现,动物们成群结队的在林地中寻觅着食物。 也许草原上最吸引人的地方也正在这里,它既提供最美味的猎物,也用最严酷的环境迫使你时刻保持旺盛的斗志和精力。 小黑对一切都充满了好奇心,这有些时候让我深感头疼。 它对草原上的一切都缺乏认识和了解,我努力的教会它在草原上生活所需要注意的一切。 我让它时刻保持黑豹的样子,它油光水滑的黑色皮毛,也许在不久之后,就会变得难看起来,这对过分注重外表的小黑来说,会是个严重的打击。 它第一次看到同类,那是一头美丽的母花豹。 它有着黄褐色的优美身体,身上长着大块的云黑斑,正潜伏在一棵树上,虎视眈眈的看着下面的一群嬉笑打闹,发出尖声怪叫的猴子。 小黑兴奋的冲过去想和自己的同类——也许是同类——打个招呼,但是我拉住了它,这是一只正在捕猎的母花豹,它的眼睛紧紧的盯着自己的猎物,当一只猴子经过树下的时候,它猛地飞扑而下死死的咬住了猎物的脖子,然后再用极快的速度叼着那只猴子爬回了树上。 地面只留下了一滩血迹,还有惊慌失措的猴群。 动作完美,无懈可击,堪称一门捕猎的艺术,我看着小黑,它眼睛闪闪发光,跃跃欲试,好像也有冲动要一试身手的样子。 相比较而言,能对我们造成威胁的草原食肉猛兽并不多,但是每一种都十分危险,花豹只能排在第四位,前面几名是狮子、鬣狗群、野狗群以及土狼群,然后才能轮到花豹。 至于花豹的近亲猎豹,则基本上不用担心,它个头娇小,爪子也不能伸缩,没有强大的攻击力,单打独斗几乎用不着害怕,然而,猎豹偶尔的时候会聚群,如果你单独外出猎食的时候,一次遇到四只猎豹,那么也只能转身避开。 四只猎豹一起围攻,即使鬣狗或母狮都难逃劫难。 不过基本上来说,相较于其他凶猛的草原猛兽,猎豹可以说得上温顺,除了狩猎的时候,一般不主动攻击,因为缺乏攻击手段,所以它们辛苦捕回来的猎物经常被更强的掠食者抢走,比如鬣狗,有时候是狮子,大概是因为如此,猎豹才会越来越少见。 我把这些告诉小黑,当然了,连猎豹都没有见过的它,无法分辨与花豹在外形相似的猎豹,我只能尽力把这些常识灌输进它的大脑,让它记住。 我十分确定小黑不属于猎豹,因为它的爪子非常锋利且能够自如的伸缩,这一点很好,因为相对于其他的猫科动物,猎豹的生存能力并不强。 在我们身边,狒狒、羚羊、斑马、长颈鹿、野牛、角马、犀牛,还有各种小动物,比如钻在草丛里的野猪,一闪而过的跳兔。 小黑舔着自己的爪子看着这些动物,很明显,它已经把它们全看成了自己的猎物。 它对捕猎大型动物很感兴趣。 为了给它个教训,我决定让它去试试和角马较量一番。 我们跟在了一群角马的后面,这是一个很大的角马群,几百头角马聚在一起啃食着地上的青草。 小黑趴在树上,而我则躲在树后的的草丛中,我们小心翼翼的观察着,看能否找到这群角马的薄弱点,一般来说,都会选择年幼的角马或者老角马。 我犹豫了一下,看着树上小黑垂下来的黑色长尾巴,不知道是不是应该让它印象更深刻一点,但是想了想,还是暂时放弃了这个念头。 饭要要一口一口的吃,小孩子也要一点一点的教。 我看到小黑对一头小角马起了兴趣,它专注的盯着那头小角马,我几乎可以想象它的心理活动,“过来一点,再过来一点。” 母角马就在不远处,随时注意小角马的动静,它时不时低下头啃一口青草然后再迅速的抬起头寻找正在附近玩耍的小角马。 这让小黑有些扫兴,因为这意味着它很难逮住小角马落单的机会。 不过,它的等待并不是没有用处。 小角马被一只疣猪吸引了注意力,慢慢的向他靠近,疣猪看着不停的靠过来的小角马,哼哼唧唧的转身往后走,但是小角马大概从来没见过这么奇怪的东西,它决定跟上去看个究竟,这也让它离角马群和母角马越来越远,并且越来越接近小黑潜伏的树。 就在它跑过去的时候,小黑从树上跳了下来,狠狠的扑向小角马。 受到惊吓的小角马立刻撒开腿就往角马群那边跑去,边跑还边发出大叫声。 听到叫声的母角马迅速的跑了过来,用蹄子和头使劲的撞向小黑,被母角马的凶狠吓住的小黑有些呆住了,我赶紧跳出来,龇着牙装模作样的小角马扑过去。 无法兼顾的母角马只好放弃了小黑那边,转身又往我这边狂奔过来。 而这个时候,我早已经用最快的速度跑开了,过了一会儿之后,等角马群恢复了平静,我回到了那棵树下,就看到小黑紧紧的趴在树上,明显还处在震撼之中。 我撞了撞那棵树,小黑看到我,从树上跳下来,蹭着我的身体。 我舔了舔它的毛,安抚着它受到惊吓的神经。 这一课看来上得不错,以后它不会再轻易的去挑衅这些大型动物了,不过下一次,不,还要再过一段时间,我也告诉它,怎么样才能去捕猎这些大型猎物。 到了旱季的时候,什么都可以成为食物。 即使是面对攻击力强劲的大型猎物,我们也有办法让它们成为我们利爪下的尸体,只是在没有必要的时候,不会去冒险。 这是我们来到草原的第十五天。 夕阳如血洒落整个大地,我和小黑走在回家的路上。 那儿是我和老大曾经的窝,我找寻了好久才找到,还让一只胆小的土豚落荒而逃,其实我本来想如果它喜欢这里的话,就把这洞穴让给它,旁边还有个洞穴足够让我和小黑居住,但是它看起来是个独行侠,不喜欢身边有任何打扰自己安静生活的邻居,对此,我也只能表示遗憾了。 夜晚的灌木林中充满了各种声音,足以伴人入眠。 我却辗转反侧,不知道自己在想些什么。 小黑趴在旁边的树上,这个时候跳了下来,躺在我旁边,心满意足的蹭着我。 它的体温很温暖,可是不知道为什么我却感到寂寞。 到了第二条早上,在太阳还没有出来的时候,草原的风吹过整个大地,唤醒了所有沉睡的动物。    崭新的一天开始,而我也已经摆脱了那种莫名的情绪。 我和小黑现在活动的范围是一个狮群的领地,这个领地相当广阔,所以到目前为止我们还没有碰上这个领地的所有者。 一般来说,掠食者们对于在自己的领地上出现的其他掠食动物都极不友好,很多时候,甚至会先下手为强,把这些掠食者杀掉。 相比较来说,我还是喜欢和狮子做邻居,至少这些猛兽不会无缘无故攻击其他掠食者,除非你对它确实造成了威胁,或者它实在太饿了。 而斑鬣狗却像一群疯子,它们可能是草原上唯一愿意浪费体力,仅仅因为你闯入了它的领地或者被它迎面碰上又被发现己方占优势的掠食者。 在小黑没有适应草原生活前,我极力避免和这些大型的掠食者发生任何正面冲突。 当然,看到落单的斑鬣狗,我也不会放过这个机会,它们不光没有狮子的力量,没有猎豹的速度,没有猫科动物的利爪更不会爬树,甚至连体型都与普通的掠食者完全不同,但是它们的综合特性,还有那张咬合力超群的利嘴、凶残狡诈的个性、群聚的习性使斑鬣狗成为了草原上最可怕的掠食者。 我必须让小黑明白这个对手的可怕。 一头斑鬣狗发现了我们,它试探着往这边跑了过来。 我看着它的头几乎贴到地面,样子实在很猥琐。 这个时候,小黑站在我身后,斑鬣狗有些犹豫的看过来,可能它也不明白,一头狼为什么会和一头豹子这么亲密的站在一起。 天生的狡诈和谨慎让它停下来脚步,保持着观望。 而我则给小黑下达了进攻的命令,这是个很好的实战对象。 小黑兴奋的狂奔了过去,才短短的时间,它就成长了许多,全身上下,每一处的线条都几近完美,充满着爆发力。 除了偶尔的莽撞之外,它已经是个出色的掠食者。 斑鬣狗发现了小黑的企图,它没有选择正面交锋,而是转身,毫不犹豫的逃跑了,这种逃跑的举动让小黑更加兴奋,它全力追了过去。 越过一片片的草丛和灌木,追逐战持续了许久,我远远的跟在后面,面对豹子的速度,斑鬣狗到了后面已经有些力不从心,然后我却焦急的发出一声怒吼,小黑猛地停了下来,不明所以的看着我。 我急切的召唤着它,它犹豫了一下,最终还是听从了我的话,放弃了就快要到手的猎物,往我这边跑了过来。 但是已经有点晚了,几只斑鬣狗出现在了不远处,那只被追逐的斑鬣狗找来了自己的同伴。 看着虎视眈眈,目露凶光的斑鬣狗,我知道,一场恶战在所难免,而且很可能凶多吉少。 小黑站在我旁边,好像点评一样的看着前面丑陋的对手。 我舔了舔它的脖子,让它小心。 五只斑鬣狗围着我们,看起来它们信心十足,已经把我们视为囊中之物,用滴着口水的嘴冲着我们。 说实话,我也没有把握全身而退,但是面对战斗,我从不胆怯,来吧,让我看看你们的实力。 战斗在一瞬间爆发,五指斑鬣狗围城一个圈向着我和小黑扑了过来,拼命撕咬着。 我和小黑尽力躲避着它们凌厉的攻击,并且用各种可能的办法回击它们。 这些经验丰富的斑鬣狗并没有被我们的计策迷惑住,死死的咬住我们不放。 我瞅着机会,咬住了一只斑鬣狗的后腿,让它狂叫一声,而这个时候,旁边的两只斑鬣狗立刻向我扑了过来。 眼看着就要咬在我身上,我只好咬住那只斑鬣狗和它在地上打起了滚,好不容易逃脱了这次攻击。 而旁边的小黑更是险象环生,它的身上已经被一只斑鬣狗咬伤,大量的鲜血从伤口淌出。 这是它在草原上第一次受伤。 我着急的大吼一声,就想扑过去救它,但是却被另外三只斑鬣狗拖住,自顾不暇。 就在几乎要绝望的时候,我看到了一道熟悉的银灰色身影出现在我面前。 它用闪电般的速度咬住了一只斑鬣狗的脖子,我听到了骨头折断的脆响,它把斑鬣狗的尸体往旁边一甩,紧接着就扑向了另外一只,激烈的战斗让我没有时间去思考这意外的一幕,转头就去解救小黑的危机。 局势得到了逆转,我们获得了胜利。 我们迅速离开了战场,以免斑鬣狗会循着气味追来。 我看着与我并肩跑在一起的老大,几乎以为自己在做梦,但是这不是梦,我可以感觉到它矫健的四肢轻快的跑动,可以看到它被风吹起的银白色毛发,可以看到它仰头发出的一声长啸。 等到了安全地点之后,我让小黑爬到树上去休息一会儿。 老大站在我旁边,深棕色的眼睛温柔的看着我,它凑过来舔着我的皮毛,蹭着我的身体,就和以前一样。 我不知道为什么有想哭的冲动,然而,我只是和它按照狼的习性互相蹭着,攀打着,舔着。 老大回到了草原。 它没有像我解释什么,也没有再变成人类的样子,好像在罗斯帝国发生的一切都只是过往中已经逝去的部分。 它在我身边,就好像天经地义,理应如此那样。 或者它从未离开。 它的样子有些憔悴,银灰色的皮毛上满是泥土和草屑,到处都打着结,我看着它狼狈的样子,笑了起来。 它好像感觉到了我的笑意,走过来,舔了舔我的脖子,我们轻轻的撕咬着,就像回到了幼时。 老大用眼睛,用舔舐,用各种行动在诉说着什么。 我想,我懂。 也许明天我们会面临更多的问题,但是那种弥漫在我心底的寂寞,却已经消失不见。 那种无名的空虚,终于被填满。 第96章 番外之关于老三 一只土灰色皮毛额头上有个白色斑点的小狼从远处走来,胆战心惊的注意着周围的一切风吹草动,稍有不对,它立刻伏下身体藏在那些茂密的草丛里面。 它身上伤痕累累,到处都是疤瘌,背脊上一块皮肉被撕开,这是昨天晚上那些凶残的敌人留下的。 伤口中有讨厌的蚊蝇在绕着飞,它躺下来,努力的伸着头,想舔舔那个让它疼痛难耐的伤口,可是却怎么也够不到。 它有些委屈的呜呜叫了几声,却在听到附近一个声音之后,立刻闭上了眼睛。 母狼已经离开了它,兄弟姐妹们也消失不见,现在,只剩下它一个。 它怕得要命。 背上的伤口散发着腐败的臭味,它觉得很痛,只能循着记忆胡乱的啃食了一些草,它不知道自己吃的东西是否真的对伤口有用处,只是本能驱使它,让它不停的在草地上嗅闻着,然后把一些不知名的草吞进肚子里。 短短的时间,它就瘦的连肋骨都凸了出来。 它越来越虚弱,连走路都有些跌跌撞撞,这么久的时间,它只抓到了一只地鼠,还有路上捡回来的半只腐烂的羚羊头。 它知道自己不能再这么躲藏下去,必须去寻找食物,否则的话,他不被其他掠食者杀死,也会活活饿死,然后尸体被那些秃鹫、蚂蚁吃掉。 然而,它还是很害怕,外面那些凶猛的掠食者,时时刻刻的出现在它四周,危险的气息无处不在。 小狼一边呜呜的低声叫着,一边慢慢的从洞穴中探出头来,它鼓足了勇气,终于决定要主动出击去寻找食物。 它瘦削的身体藏在草丛中,努力的不发出任何声音,稍有动静立刻躺在地上一动不动的装死,这一招已经让它逃过了几次危机。 它有些漫无目的,在经过一群羚羊的时候,它舔了舔自己的嘴,咽了咽口水,它仅仅吃过一次羚羊肉,那是母狼带回来的,印象中味道非常的鲜美。 然而,现在,它只能留恋的看一看,它还小,又带着伤,别说羚羊,就连一只幼年疣猪都可以轻易的欺负到它,把它吓得落荒而逃。 它边走边吃着地上的浆果,聊胜于无的食物,让它饥饿的肚子稍微得到了一点满足。 偶尔的时候,它会用爪子抓住那些跳来跳去的肥美的昆虫,迫不及待的把它们吞下去,原本狼就什么都吃,不过更喜欢吃肉而已。 它决定把目标放在比较容易捕捉的跳兔和地鼠身上。 草原上到处都是机会,只看你能不能抓住,它虚弱的身体让它错过了好几次,有一次,它眼睁睁的看着一只跳兔从它的爪子下逃走,“嗖”的一声消失在了草丛中。 它懊恼的打了个喷嚏,转身开始寻找下一个目标。 然而,这个时候,一只贪婪的野狗出现了。 精瘦的野狗站在它面前,粗壮强健的狗腿左右摇摆,发现眼前的小狼之后,它看了左右一眼,没有发现其他狼群的踪迹,这让野狗兴奋了起来。 眼前这应该是只落单的幼狼。 在草原上,失去父母庇护的幼崽,几乎无一例外的会夭折,即使有父母保护着,绝大部分幼崽也活不到成年。 动作灵活的野狗立刻往小狼这边冲了过来。 小狼察觉到了危险,呜呜叫了一声,落荒而逃,不过它的速度远远比不上这只成年野狗,眼看着就要被野狗赶上。 草原上随处可见的捕杀即将上演。 这个时候,一只黑色的野狼出现在了这只狼狈的小狼面前。 它一声长吼,成功的吓住了那只野狗。 野狗权衡了一下,最后夹着尾巴逃走了。 这是小狼第一次在草原上看到同类,它高兴的跑过去,亲热的想蹭一蹭那只野狼的脖子。 然而,那只野狼冷冷的看了他一眼之后,转身,就打算离开。 小狼愣了愣,不知道为什么看着那只野狼快要消失的背影,觉得有一股极大的恐慌感。 它决定跟上去,那只野狼走到一半停了下来,在它的脚边放着一头小羚羊,应该是刚刚才被猎杀的。 小狼眼巴巴的看着黑狼慢条斯理的吃掉了大半只羚羊,然后趴在旁边开始休息。 它不知道自己是不是也能分到一点食物,黑狼没有任何表示,它就不敢轻举妄动,然而,它实在很饿,食物的诱惑不可抵挡,它只好悄悄的爬到黑狼身边,乖乖的坐着,眼睛直直的盯着那小半只羚羊。 它有些委屈,低低的呜呜叫着。 黑狼睁开眼,好像有些不耐烦一样,把那半只羚羊叼过来扔在它面前。 小狼立刻高兴的跳了起来,它拼命对着黑狼摇晃着尾巴讨好的看着他,然后低着头开始狼吞虎咽的进食。 它把那小半只羚羊全部吃了下去,瘦削的身体上那圆滚滚的肚子,看起来有些畸形。 它舔了舔自己的爪子,小心的往黑狼身边蹭过去,在离它几步远的地方趴下,它打了个哈欠,觉得很累很困,慢慢的,它睡着了,这是长久以来它第一次能安心的睡一觉。 但是,还没等它真的睡着,就突然间惊醒了过来,它抬起头,往四周看看,黑狼还在原地休息,它放了心,又趴下继续睡觉。 就这么睡睡醒醒的,它却非常满足。 它从这个时候开始,就一直跟在黑狼身后寸步不离。 不管黑狼对它态度如何,吼着它,呲牙威胁它,毫不留情的撕咬着它,都没有半点离开的打算。 它觉得黑狼对自己很好,看起来态度恶劣,但是每一次,不管猎物多少,都会留下一部分给自己,有的时候,甚至连黑狼自己都没有吃饱。 它们在草原上流浪,它渐渐的长大,艰难的生活让它全身上下到处都是伤疤,皮毛一块一块的脱落,但是看到前面那头黑狼,它就觉得安全而满足。 直到某一天,它们遇到了一个狼群。 它们想加入这个狼群却遭到了拒绝,黑狼非常愤怒,直接咬死了狼群的头狼,成为了这个狼群的新头狼。 在狼群中,它们终于得到了许久未有的安定生活,不再时刻担心着草原上那些不可测的危险。 然而,小狼还是喜欢黏着这头已经成为狼王的黑狼。 它们的关系依旧是一个死皮赖脸的靠过来,一个不假辞色的推开,乐此不疲。 生活就这么继续下去了,如果一直不变的话,那该多美好。 第97章 最后的谢幕礼 这是不知道多久以后的事情。 短命的利兹帝国仅仅持续了数年时间,就又一次爆发了内乱。 洛蒂亚王后与软弱的兰斯王决裂,不想再把手中至高无上的权力与任何人分享,即使是与自己的丈夫。 这次的战乱并没有持续很久,短短一年时间,洛蒂亚王后的军队就被帝国元帅统领的铁骑击溃。 仁慈的兰斯王并没有计较自己妻子的绝情,只是把洛蒂亚王后流放到了内海的一个小岛上,依旧让她能过着舒适的生活。 但是遭到沉重打击的兰斯王却自此一病不起,不久之后,就病逝了。 他和洛蒂亚公主并没有任何后代,因为把王位直接传给了帝国元帅,也就是缔造了帝国传奇的元帅——罗伊德·拉塞尔斯,史称拉塞尔斯一世。 他继位之后,觉得利兹帝国这个名字太难听,大笔一挥,把帝国名字改成了——金色帝国。 一个新的时代开始了。 这个皇帝让整个国家的臣民都又爱又恨,他们恐惧他,敬畏他,崇拜他。 人们把他叫作“金狮王”。 他是一个凶残的魔鬼,是一个铁血的战士,在某些时候,却也异常的仁慈和温和。 他特立独行,不但表现在他处理政务时的草率和漫不经心,也表现在他迎娶的王后的身份上。 “金狮王”在那些大臣们日以继夜的唠叨下,终于决定在送上来的众多美女中选择一个成为自己的王后,但是,最后他选定的人去却让所有人跌破眼镜。 他远赴莫尔行省向一个小酒馆的老板娘求婚,并且最终得到了她的同意,让她成为了帝国地位最高贵的女性。 那个老板娘虽然长相艳丽,但已经是个三十五岁的老女人,除了酿得一好酒,没有任何其他特长,然而,却得到了“金狮王”由衷的宠爱,让帝国的少女们芳心碎了一地。 每个人都在诅咒着这个出身下层,举止粗鲁的女人,然而,这个女人却毫不在意,她为“金狮王”酿了最好的葡萄酒,为他跳着酒馆中粗俗而热情的舞蹈,让“金狮王”常常能开怀大笑。 “金狮王”是个狂热的好战分子,他把分裂的帝国重新统一了起来,并且四处用兵,在他的有生之年,帝国的版图甚至比当年罗斯帝国时候更加广阔。 曾经的同盟者风暴肯定很后悔自己帮助了这个未来的强劲对手。 对于“金狮王”来说,无法容忍任何在他所认定的领地内任何与自己作对,或对自己挑衅的人和势力,所以风暴的海盗国也没有幸免。 有谁能够容忍在自己的地盘上有一股强大的,能随时威胁到自己心脏的力量? 在联盟战争中得到了阿尔群岛以及罗迪克半岛的风暴,在十几年后,不但丢掉了自己辛苦建立的帝国,甚至还踏上了那些海盗祖先的老路,死在了一场激烈的海战中。 终其一生,“金狮王”都在不停的战斗,他用铁腕的手段统治着帝国。 那些曾经在罗斯帝国拥有发言权的长老权贵们,在他面前俯首帖耳,不敢有丝毫异议,而他手下的军团,则对他忠心耿耿,愿效死力。 也许“金狮王”只对提尔商盟稍微宽容点,他准许了提尔商盟享有自由贸易权,不过必须在帝国的武力监管下。 不管怎么说,曾经的联盟,早已经在风云变幻中,成为了过去。 在国家面前,没有永恒的朋友,也没有永恒的敌人,只有永恒的利益,以及永不止息的扩张之心。 “金狮王”不喜欢待在艾斯洛克城,他不是在征途中,就是在巡游帝国的旅途中。 每年,他都会准时的到达内海的南海岸,在那儿,往纵深走大约半个月,会有一些蛮族的部落,他会在那儿停留几天。 为了能够让“金狮王”更加舒适的享受这段旅程,帝国修筑了一条宽阔的大道直通那些部落。 每当这个时候,“金狮王”就不容许任何人打搅自己,他会爬到一个小山丘上,看着远处的草原,三三两两的动物正在那儿悠闲的啃食着草叶。 他往往一看就是一整天,直到天黑了,才会从山上下来。 只要跟随过“金狮王”的人都知道,此时,他往往心情都不太好,就连王后都无法给他任何安慰。 他会安静的坐在那儿,一杯接着一杯的喝着葡萄酒,面前放着两个杯子,他会给那两个杯子倒上酒,就好像前面坐着两个不存在的人一样,自言自语说着一些话,哭一阵笑一阵感叹一阵咒骂一阵。 “金狮王”的身体算不上很好,年轻时候的旧伤让他失去了健康,医师们总是苦劝他要节制,然而,“金狮王”总是哈哈大笑几声,告诉那些医师,“如果不能自由放纵的生活,那么,生命还有什么意义?” 某一年,他依旧坐在那个山顶上,面前摆着许多的酒瓶。 他用草原上的血色夕阳当成了下酒的饭菜,醉眼朦胧的时候,他好像看到远处两个熟悉的身影。 “金狮王”猛地站起来,好像失了神一样。 那是两头狼,在夕阳下,看得并不太真切,也许是白色和银灰色。 那两头狼看着这边,仰着头,大吼了几声。 “金狮王”觉得那好像与记忆中的声音重合了一样,顿时,他的眼睛微微有些湿润。 这是一个正在发生的传奇。 作者有话要说:应求的3P番外: 两只狼加一头狮子是否能够和平共处并且相敬如“冰”,对于很多人来说,这是个根本不用回答的伪命题,而对于这三个来说,却是个真命题。 雄狮亚成年的时候会被迫成为流浪者,一直到真正成年之后,它们会找到某个狮群把那里已经衰老的狮王赶走取而代之,直到下一代年轻雄狮的到来。 而金毛则在身强体壮,称雄整个领地,连斑鬣狗看到它都要望风而逃的时候,离开了自己的狮群,选择重新成为了一只流浪狮。 生活变得不太容易,没有狮群的母狮供养,它必须改变自己懒惰的习性,开始自己亲自捕猎。 白狼趴在它旁边,老大则离得稍微远一点,虽然它们之间现在看起来相处的不错,然而,谁也不知道,下一刻,这两个掠食者会不会暴起攻击对方,所以还是保持一点距离以策安全。 性格高傲,甚至称得上自大的金毛,就算捕猎也一定要选择最难的大型动物,比如野牛、河马、长颈鹿等。 它站起来,看着一群群的野牛从它们不远处经过,往那边的河流走去。 庞大的野牛群践踏着草地,滚滚的灰尘涌起,从远处看,就好像是个土黄色的云层。 金毛站起来,兴奋的看着这些猎物,野牛肉引起了它的兴趣。 它打量着那些野牛,最后选定了最大最强壮的那只野牛,它有着一对弯弯的大角,铜铃大的牛眼,看起来威胁性十足。 白狼看了跃跃欲试的金毛一眼,闭上眼,不去理会这头吃饱了撑着,没事也要找点事的雄狮。 而远远看着这边的老大,一脸看白痴的表情盯了金毛一眼,看到它真的打算动手一试之后,干脆利落的站起来,走到了白狼身边,舔了舔的脖子。 它们两个站起来,走到了一棵大树下休息去了。 金毛果然的瞄准了那头野牛,向它发起了进攻,野牛群被惊动了,受到惊吓的野牛像疯子一样在草原上到处狂奔。 白狼看着远处雷鸣一样的声音,暗暗庆幸自己躲得够远。 金毛朝着野牛扑了过去,一个漂亮的侧咬,脖子上立刻被它撕开了一道口子,剧痛让野牛直起身体,“哞哞”的惨叫起来,它低着头,把角对准金毛,使劲的冲了过来。 金毛不慌不忙的躲过野牛的攻击,扑到野牛的背上,沉重的分量加上冲力,让野牛的前蹄一软,跪倒在了地上,金毛抓住这个机会,利齿狠狠的咬到了野牛的脖子上,脊椎被它的牙齿死死的格住,很快,这头野牛就陷入了瘫痪。 重达一吨的身体“砰”的一声倒在了地上。 金毛获得了胜利,它站在野牛的尸体上,发出一声狮吼,传出老远。 它撕下一大块野牛肉,兴冲冲的拖到白狼面前。 白狼用前爪捂住眼睛,一脸惨不忍睹的样子,看上去有点滑稽,这头狮子把它当母狮在追求着,让它实在哭笑不得。 不过它也没拒绝这份好意,草原的法则可不包括拒绝送上门来的食物。 它啃食着地上鲜美的野牛肉,而旁边的老大则懒洋洋的扫了扫尾巴,转身离开了这里,它也饿了,不过它可不会吃这头蠢狮子捕来的猎物。 狮子半趴在旁边,专心的看着白狼,等它把所有的野牛肉都吃完了之后,就慢慢的站起来,凑过去。 它低着头在白狼身上嗅来嗅去,舔着它的脸,它的鼻子,让白狼不堪其扰,只好龇着牙威胁它。 狮子有点委屈,它们是全年发情的动物,现在它已经好久没有与母狮子交、配过了。 当然了,它现在也不想什么母狮子,它只想要眼前这只白狼。 可这只白狼是块硬骨头,对它的求欢从来就是以尖牙利爪回应。 不管是它茂盛浓密的金色鬣毛,强健的身体,还是充满雄性气息的怒吼,对于一头狼来说,都没有丝毫吸引力,因为它是一头狮子。 不过,金毛并不死心,它在白狼身边转来转去,寻找着任何的可乘之机。 它死死的盯着白狼被尾巴遮住的下体,那里似乎散发着无穷的诱惑力,让它有些神魂颠倒,它不自觉的忘记了某些规则和禁忌,把它凑了过去,舔了舔白狼屁股上的毛。 “嗷——”一声惨叫传来,金毛捂着脸跳开,看着白狼扬着爪子用凶狠的目光警告着它。 它的脸被白狼划破了一道口子,流了点血。 金毛把脸埋在自己的爪子间,半天没有动静,白狼在旁边不安的动了动,难道自己刚才那一下真的用力过猛? 它站起来走到金毛身边,试探的用前腿推了推它,金毛还是没动,这让白狼更加良心不安。 它把头凑过去,舔了舔它浓密的金色鬣毛,和脖子。 这个动作终于让别扭的金毛动了动,仿佛觉得不太够一样,它动了动身体把肚子露出来。 白狼想了想,觉得自己还是应该满足一下它的要求,免得它一直这样,好像被欺负了。 它顺着金毛的身体舔舐着,弄得自己口干舌燥,满嘴毛,但是看起来金毛还算满意它的服务,终于把买进脚掌的头轻轻抬了起来。 白狼趴在地上,有一下每一下的梳理着金毛凌乱的长毛。 这个时候天色已晚,夜空繁星点点,蚊虫在旁边嗡嗡的飞来飞去,不过对于有着浓密毛发的野兽来说,这些小虫子除了烦人一点,并没有其他让人恼火的地方。 金毛趴在地上左思右想,怎么也睡不着,它被体内无法遏制的冲动控制着,它想和白狼交、配,这个念头就好像魔障一样在它脑子里不停的转来转去,然后它开始想象白狼被它压在身体下面的情景,然后它发现自己冲动了。 狩猎归来的老大拖着一只羚羊回到了我们暂时停留的地方,一边撕咬着猎物一边看着那只鬼鬼祟祟的狮子悄悄的往白狼那儿挪动。 白狼还没有察觉到危机的到来,只有老大眯着眼,看着春、情勃发的狮子正拼命的找机会达成目的。 不过,白狼可没有容易就范,何况,这不是狼的发情期,它对交、配没有任何意愿,而白狼的性格,强迫它的人,大概是找死。 老大一边吃着自己的晚餐,一边等着看狮子悲惨的下场。 金毛轻轻的蹭着白狼的脖子,舔着它的皮毛,看它没有反对的样子,就继续往下,往下,它拱起白狼的身体,白狼大概是被它舔舐得很舒服,没有任何反抗的翻过身,仰躺在那儿。 金毛舔着它满是柔软的腹部,上面是白色的柔软的细毛,顺着下腹往下,它没敢轻举妄动,而是又沿着那个方向舔了上去。 看白狼没有反对,它就沿着这个方向来来回回的舔来舔去。 到最后,白狼不知道是不耐烦了,还是因为其他原因,腿一蹬,就打算翻个身站起来。 然而,这一回,金毛却没有听它的话,而是死死的把它压在自己身下,粗糙的舌头卷起了白狼腹部的那个器、官,那股味道让金毛鼻子使劲抽了抽,它用粗糙的舌苔舔着那个器、官,不顾身下白狼的挣扎。 金毛打定主意,这次一定要达到目的,因为它快要憋得爆炸了,如果白狼事后要咬死它都可以,现在,它只想做那么一回。 白狼的腹部被它的口水黏得湿嗒嗒的,那个被它舔了半天的器官终于有了动静,好像变硬了一些,金毛兴奋的加把劲继续干了起来。 既然白狼有反应,那么就说明它有希望。 至于怎么开始的并不重要,反正白狼也绝对不可能主动让他做,那么,就只好它主动了。 它卖力的舔着白狼,顺着那个器、官的轮廓往后一直舔过去,一直到那个唯一的入口处。 白狼的尾巴紧紧的贴着那个部位,不过金毛毫不在乎,用力的把舌头伸过去,探进了那点尾巴与屁股间的那点缝隙。 白狼的那个器、官早在它不懈的舔舐下,激烈的抖动着,过了一会儿之后,终于把藏了许久的液体迸发了出来。 金毛的舌头一卷,把那些液体吞进了肚子里,它用自己坚挺的腹部摩擦着白狼的腹部,过了一会儿之后。 刚刚发泄出来的白狼有些力竭,躺在那儿,暂时无法反抗金毛在自己身上的折腾,它本来背毛竖立,全身警惕着金毛进一步的动作,然而,当看到金毛只是磨蹭着自己身体的时候,又稍微放松了下来。 就在它放松身体的刹那,一股巨大的力量冲进它的体内。 白狼发出一声惨叫,愤怒的扭过头,死死的咬住金毛的脖子。 不过这一切已经来不及了,城门失守,大局已定,金毛终于达成了愿望。 白狼发出粗重的喘息声,这个喘息声吸引了不远处的老大的注意。 它趁着夜色跑过来,就看到眼前这一幕,它皱着眉头,看着被压金毛压在下面动弹不得的白狼,头一次有了轻微的迟疑,说实话,这么久了,它也没有再与白狼有过任何的亲密接触,眼前的金毛狮子疯狂的举动,绝对足以刺激它沉睡的欲望,它感觉到内心深处有一股骚动,让它没有采取行动,而是继续在旁边看着。 如果现在它上去阻止的话,被打断的金毛不可能从白狼的身体里退出来,而之后就算两个人来个生死大战,结果也只能是两败俱伤。 最后,老大愤怒的吼了一声,转身跑开了。 过了许久之后,那边终于平静了下来,老大到底有些不放心,又跑了回来,就看到白狼趴在地上,旁边的金毛早已经被它咬得连毛都缺了许多。 金毛都快变成秃毛狮子了。 看来白狼火气很大,金毛不敢反抗,只能乖乖的趴在那儿任他发泄心中的愤怒,不过大概是看到金毛最在乎的鬣毛已经被自己咬得差不多了,白狼慢慢的松了口。 金毛赶紧讨好的凑过去,舔了舔白狼的脖子。 白狼一个爪子划过去,“嗷——”的一声,金毛发出了一声惨叫,它又受伤了。 白狼站起来,脚步有些不稳的往老大走去。 它趴在老大身边,老大凑过去,闻了闻它身上那带着腥涩味的气息,舔了舔它。 白狼受了伤,尤其是后面,老大小心的舔过去,到了后面的时候,有些犹豫,对它的戒备大概比对金毛的戒备要小很多,所以白狼并没有阻止老大舔着自己后面伤口的动作。 只能说,它太高估老大对刚才的事情的接受能力了。 老大粗糙的舌头舔干净那儿的血迹,它蹭着白狼的脖子,身体,白狼全身僵硬的发现,自己下面被一个硬硬的东西抵着。 低下头一看。 它再看看四周,现在是旱季,早就应该过了发情期,为什么老大还会出现这种离奇的反应? 老大摩擦着它的身体,低声呜呜的低声叫着,好像很难受的样子。 不过白狼也没好心到贡献自己的身体让老大蹂躏的地步,它只是趴在那儿,在心底狠狠的咒骂着不知道存不存在的神明。 然后感觉着老大的器、官使劲的在它身上磨蹭着,还用力的按住它的身体,想让两个人的那个地方凑在一起摩擦。 白狼觉得这简直是一大酷刑。 它抬头看着天,天空繁星闪烁,地上虫鸣兽吼,多么宁静的夜晚,除了发生在自己身上的事。 第二天,当老大和金毛醒过来的时候,它们发现白狼不见了。 惊慌失措的两只决定分头寻找,可找遍了方圆十几里都没有白狼的任何踪影。 正孤独的在草原上狂奔的白狼在心里狠狠地说,不跑是白痴。 白狼离家出走了。 —————————————————————————————————— 本文到此结束。 谢谢大家一直以来的支持和鼓励。 本来有很多话想说,也想说一些关于这篇文的话,不过当要打这个结后语的时候,却又不知道说什么好了。 这篇文写得相当艰难,我的文笔并不好,每一章我都要仔细检查很多遍,把那些重复的用词句子全部挑出来再重写一遍,每当这样的时候,我就对自己没什么信心,然而,某种东西还是驱使我继续写下去,终于到了完结的这一天。 这篇文是我暌违四年之后的第一篇完结文,有许多的缺点,也有很多的遗憾,因为笔力的问题,我想写的东西并没有完全表达出来。 然而,只能等待下篇文再改进了。 接下来我会努力的更新,有兴趣的朋友可以去看看。 最后,希望看文的各位生活愉快,开心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