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学霸之路 作者:渔小乖乖 文案 作为曾经的高冷学霸,沈旭辰现在只是个普通宅男而已。 有房淋不着,有钱饿不着,日子看似不错,可惜唯一的亲人正身陷囹圄。 如果可以重回高中,带着一个学习系统,你要怎么做? 【苏苏苏,将男神之路进行到底!b( ̄▽ ̄)d】 内容标签: 重生 业界精英 情有独钟 搜索关键字:主角:沈旭辰,程以华 ┃ 配角:沈秉忠,顾望舒 ┃ 其它: 晋江编辑评价: 带着一个学习系统回到高中,沈旭辰作为曾经的学霸,立志要在这一世进化为学神。认真踏实,勤勉努力,诚以待人,严于律己,沈旭辰拥有系统却不依赖系统,一步步走得很稳。在这个过程中,承诺不对直男出手的他没想到自己竟然被一位直男盯上了。天才而中二的少年默默伸出了自己金光闪闪的大腿,面无表情地问:“要抱吗?” 两个学霸如何谈恋爱?本文中,温和的小受一直认为自己是重生的老鬼,因此把身边的同学都当孩子看。中二小攻一直认为自己是真正的天才,因此把身边的同学都当凡人看。两个人的理智都大于情感,但爱情总是来得这般出其不意。作者对人物的刻画生动饱满,对情节的把握亦十分到位,于是,当小攻小受互动时,画面感极为强烈,简直萌翻! 第一卷 恰同学年少 第1章 汾水镇 汾水镇是个经济落后交通不便的小镇子。镇上的初中不大,全校师生加在一起才四百人左右。 今年,也不知道是不是陆家(这片地方有百分之九十的人都姓陆)祖坟上冒了青烟了,这届初三学生里考上县里重点高中的竟然有十一个之多!再加上还有一个达到了最低资格线多花点钱也能买进县重点的学生,这意味着镇初中往县重点送了十二个学生!要知道往年最多的时候也没超过四个啊! 这十二个学生中,最让人羡慕的就是老沈家的两个孩子了,姐弟两个一起都考上了重点高中,排名还十分靠前!邻居们,尤其是那些家里还有孩子在读书的邻居们,都忍不住去老沈家给自家孩子求了几本旧书供起来,好沾一沾喜气。 老沈是京都人士,大名叫沈秉忠,是个老派的知识分子,穿中山装的时候一定会在胸前口袋里别两支钢笔的那种。 当年文革时,年纪尚轻的沈秉忠抱着妻子的骨灰盒被下放到了汾水镇底下的牛兰村,接受贫下中农再教育。大概是因为这里山明水秀景色宜人吧,等十年动乱过去了,沈秉忠也没有回京都去,反而留在汾水镇的初中里当了一个普通的英语教师。 十几年前,在机缘巧合之下,沈秉忠收养了一对无父无母的龙凤胎,当成自己的孙子孙女养大了。 龙凤胎里的姐姐叫顾望舒,姓氏随了老沈早逝的妻子,这也是老沈对爱妻的一种纪念。弟弟叫沈旭辰,随了老沈自己的姓。姐弟俩出生差了半个小时。因为龙凤胎是异卵,所以姐弟两个长得并不像。姐姐的长相更清秀一点,弟弟的长相反而偏艳丽了一点。如果不特意说明,外人还真看不出他们是亲姐弟。 在镇上很多人眼中,顾望舒和沈旭辰就是那种典型的“别人家的孩子”。他们从小就懂事,成绩一直很好,性子也乖。这里头,弟弟沈旭辰的成绩更好一点,但姐姐的性格更好一些。 初中三年,沈旭辰一直是年级第一,顾望舒一直是年级第二。中考的时候,姐弟两个人依旧包揽了年级第一第二,不过沈旭辰难得被自己的姐姐反超了一次,成了第二名。虽然他们在自己学校是前两名,但汾水镇是教育弱镇,在怡湘县全县大排名中,顾望舒才排到了第四十一名,沈旭辰则在五十名开外了。 五十名之内有奖学金,顾望舒拿到了一百块钱。这一百块钱是附在一张汇款单上随着重高的录取通知书一起寄过来的。 顾望舒看着汇款单,心里有些得意,这可是她靠着自己的成绩拿到的钱!不过,想到沈旭辰还在生病,顾望舒就把心里的高兴劲儿压下去了。她拿起属于沈旭辰的录取通知书,朝书房走去。 姐弟俩的关系一直不错。因为顾望舒的先出生的,而沈旭辰在娘胎中被多闷了一阵子,所以顾望舒的身体素质一直比沈旭辰好。因此很多时候都是顾望舒在照顾沈旭辰。 小的时候,顾望舒能跑能跳了,沈旭辰还躺在床上不会走,也站不稳,三天两头地生病。再加上女孩子发育比较早,沈旭辰一直比顾望舒矮小。于是,在面对沈旭辰时,顾望舒总有一种天然的保护欲。 这么一来,沈旭辰的性格就被养得有些娇,身为女孩子的顾望舒反而比较早熟懂事。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从初三的某一天开始,沈旭辰似乎就开始和顾望舒单方面闹别扭了。顾望舒一方面觉得莫名其妙,另一方面又觉得生气。 但是,这种为期小半个学年闹别扭的情况在前两天改变了! 前几天某个早上醒来,沈旭辰忽然变得很亲近顾望舒了!等沈旭辰做小伏低了两天,顾望舒心里什么气都消失了。到底是亲姐弟,顾望舒的性格又很爽利,于是姐弟俩便这么和好了。 顾望舒暗自将沈旭辰前段时间的别扭归结于青春期的叛逆了。 只是,沈旭辰虽然不别扭了,这两天却又开始生病了。他一直在发烧,低烧。 沈家的房子是学校分配的,产权属于学校,几十年的老房子了,房型很小,两室一厅,算上阳台总共才六十多平米,屋子里的采光很差。因为顾望舒是女孩子,就独自住了小卧室。沈旭辰则随着沈秉忠住了带阳台的书房。 因为空间不大,书房里放的是上下铺,就是学校里常用的那种。平时都是沈旭辰睡上铺,沈秉忠睡下铺。汾水镇上穷,镇初中里的床都是木头做的,一动就吱吱呀呀地响,其实很影响睡眠质量。 顾望舒走进书房,轻手轻脚地把椅子搬到床前。然后,她踩在椅子上,把自己的脸凑近上铺,小声地问:“沈旭辰,你舒服点没有,要不要喝点水?”姐弟俩毕竟是双胞胎,相差不大,因此在一般情况下,互相都叫对方全名。 沈旭辰睁开眼睛,就看见顾望舒这副担忧的模样,他不免有些心酸。在重生之前,他已经很久很久不曾见过这么生动活泼的顾望舒了。 作为同胞兄弟,沈旭辰一直都知道,顾望舒是一个坚强的人。坚强,在某种意义上意味着好强不服输;好强,在某种意义上意味着不折手段往上爬。所以,在最后的最后,在被残酷的现实伤害得鲜血淋漓之后,顾望舒因为经济犯罪把她自己送进了监狱。而进了监狱之后,顾望舒就拒绝了沈旭辰的探视。 不管未来怎么样,现在的顾望舒还只是一个故作坚强的小女孩而已,透过她坚硬的外壳,仿佛可以触摸到她那柔软的内心——这颗心还没有被残酷的现实磨砺得坚冷如冰。她本可以一直保持着这份柔软的! “不,不用喝水。我已经感觉好多了……怎么,录取通知书来了吗?”沈旭辰吸了吸鼻子,看着顾望舒手上的信封,问。 说到录取通知书,被重点高中录取总是一件让人觉得高兴的事情。顾望舒的脸上不免露出了笑容。她将信封递给沈旭辰,说:“对啊!我的已经拆开看过了,我在七班呢,这是你的。你快拆开看看!不知道我们还能不能被分到一个班!”姐弟俩从小到大都在一个班呢,有时候还是同桌。 沈旭辰也忍不住笑了起来,还好他是在中考结束之后重生回来的,否则就只能对着中考傻眼了,毕竟他早已经把初高中的知识忘光了。就算他曾经是个学霸,但是习惯用电脑打字的他现在已经连握笔写某些常用字时都会卡壳了啊! 沈旭辰摇了摇头,对顾望舒说:“你帮我拆开吧,我也想知道自己在几班。”不出意外的话就是在六班了,这是他上辈子所在的班级。 “我刚刚接到陆苗苗的电话,她爸爸要请我们几个考上重高的同学吃饭,就在镇上最好的那个饭馆里。不过,因为你还在生病,我就给拒绝了。”顾望舒一边拆着信封,一边说,“反正陆欢也不去,听他们村里的人说,他出门旅游了。” 陆欢……沈旭辰眯了眯眼。 沈旭辰当然记得陆欢,不仅仅是因为陆欢也考上了重高,而是因为这是顾望舒暗恋过的人。或者说,对于这个年纪的顾望舒而言,这是她正暗恋着的人。 青春啊青春,总是由一段似有若无的暗恋开始的。等上了高中之后,这段暗恋就该无疾而终了。 陆欢的爸爸是个小包工头,一年能赚个二三十万,对于汾水镇上的人而言,这是个天文大数字!陆欢的小学是在城市里读的,初中才转回来,因此和一般的农村孩子相比,眼界要开阔不少。初中正是情感懵懂的时候,因为陆欢家境好,性格好,成绩好,谈吐好,长相自然也不差……因此学校里有很多人暗恋他。 顾望舒是个特别敢爱敢恨的人,她的暗恋……和明恋也差不多了。至少,这件事情沈旭辰知道,顾望舒的几个闺蜜知道,估计陆欢也知道。 此刻,见顾望舒提起陆欢,沈旭辰并没有顺嘴说下去。他瞧了一眼通知书,看见自己果然和上一世一样被分在了六班,说:“悦悦,我听说,重高刚开学的时候就有一场摸底考呢,所以暑假里我们好好看书吧,争取摸底考的时候能考个好分数!你知道的,我中考没有考好,连前五十名都没有进去……我还想考第一呢。” 悦悦是顾望舒的小名。望舒是月亮的别称。悦、月同音,悦又有愉悦快乐的意思,因此就做了小名。沈旭辰其实也有个小名,叫阿虎。因为他小时候太容易生病了,沈秉忠叫他阿虎,是希望他能像猛虎一样健硕勇猛。 华国最好的两个大学分别是华大和国大。华大偏文科一些。国大偏工理科一些。顾望舒是个一心想上国大的学霸,对学习充满了积极性。所谓学霸是不认为中考考完了之后就可以恣意玩耍的。 此刻,听到沈旭辰这么说,顾望舒颇有认同感地点点头,说:“那好吧,从今天开始……额……还是从明天开始吧,我们每天都抽出四个小时的时间来看书好了。你要快点好起来啊!我一个人看书挺没意思的!” 对学生而言,每天学习四个小时不算多。不是顾望舒不愿意花更多的时间来学习,而是他们的暑假本来就过得很忙。 沈秉忠是个讲究“新思想、旧传统”的文化人,在他的坚持下,顾望舒和沈旭辰都点亮了书法的技能。平时上学时课业繁重也就算了,但在寒暑假,姐弟俩个每天都要写好几篇大字。顾望舒在水墨方面的天赋更高一点,因此她还在沈秉忠的教导下学习国画。而沈旭辰则学了古琴。 嗯,中二期的沈旭辰一度觉得学古琴很娘炮,因此学得十分不甘不愿。 沈旭辰笑了笑,说:“嗯……我觉得我的身体明天就能好了。” 等明天,他的身体就改造好了。 第2章 任务栏 说来奇妙,沈旭辰不仅仅重生了,他身上还自带了一个学习系统。学习系统在开启时,附送了一个新手礼包,新手礼包很寒酸,只有一支初级基因改良液。这几天的低烧就是改良液发挥作用时的副作用。 按照沈旭辰原本的想法,他是打算把这支改良液偷偷用在沈秉忠身上的,因为来自未来的他很清楚,按照上辈子既定的轨迹,沈秉忠的寿命只剩下不到一年的时间了,是猝死的。 毕竟是经历过文革的人,沈秉忠的身体在早年时被毁得太厉害了,就像一棵被蛀空的树,表面上看着不错,但内里已经坏了。所以,只要来场稍微大一点的风,或者下场稍微久一点的雨,那树就会倒了。 沈秉忠的去世对双胞胎而言是一种超乎想象的打击,直到现在,沈旭辰都记得当时那种天塌了一般的感觉。双胞胎们整整两年都没有从伤痛中走出来。 要知道,对于沈旭辰和顾望舒而言,沈秉忠是亲人,是师长,是教导者,是领路者,是保护伞……是任何人任何事物都无法代替的。家不是一间屋子,家是一种爱,有沈秉忠的地方才是他们的家,沈秉忠一去世,他们就无家可归了。 所以,沈旭辰由衷地希望沈秉忠能长长久久地活下去。 只是,根据系统中提供的使用说明,沈旭辰发现系统附送、奖励的东西只能用在系统持有者(也就是沈旭辰自己)身上,只有在系统商店中花积分购买的东西才可以被用在他人身上,而这种购买过程也是有限制的。 积分能从做任务的过程中得到。 沈旭辰现在的积分为零。他现在的身份是学生,因此主职业任务就是学习。 现在,系统的任务列表中有三项日常任务。 【主职业日常任务:认真学习四小时,奖励10积分(必完成,未完成将开启惩罚模式)】【巩固才艺技能日常任务一:认真练习书法一小时,奖励2积分(可选)】【巩固才艺技能日常任务二:认真练习古琴一小时,奖励2积分(可选)】【巩固才艺技能日常任务三:认真练习钢琴一小时,奖励2积分(可选)】这几天因为沈旭辰的身体还在改造,所以任务栏暂时是不可开启的灰色状态。 沈旭辰觉得这个系统还挺智能。十五岁的他只点了书法和古琴两个技能,但上辈子读大学的时候,他还特意去学了钢琴。结果这三个技能就都出现在任务列表中了,可见系统针对的是一个人的灵魂,而不是身体。 只是系统智能归智能,积分却给得太吝啬了,照这么看,沈旭辰每天辛苦七小时,也不过才能得到18个积分。而鉴于汾水镇上找不到钢琴,沈旭辰最终每天只能拿16个积分。 系统的开启和关闭可以通过意念来操纵。当系统开启时,沈旭辰的眼前会出现一个透明的大屏幕,这个屏幕是他人不可见的。而当他需要进行操作时,可以直接在脑海中下达命令,十分方便。不过,对于已经习惯使用触屏智能手机的沈旭辰而言,他总会下意识地伸出手指,在系统屏幕上点来点去。 嗯,这个习惯一定要尽快改掉,否则被人看到他的手总在半空中点来点去,人们会把他当成神经病的。 系统商店中的东西很多,大部分都是便宜的只需要几个积分的生活用品。新鲜瓜果蔬菜、御寒衣物和金银珠宝等都被归为了生活用品,其中金银珠宝栏呈不可开启状态。与生活用品相对的就是特殊用品。特殊用品还被分了级,沈旭辰现在可以查看购买的是一级特殊用品,二级或以上的特殊用品栏呈不可开启状态。 特殊用品的科技含量似乎很高,但大部分特殊用品似乎并没有什么用。比如说,号称可以将你放出的臭屁变成玫瑰花香味的内裤,发明这个的人是猴子请来的逗逼吗?还有如可以在深海、太空等极端环境中正常使用的高精度手表,听上去十分高大上,但其实也没什么用,沈旭辰作为体娇肤嫩的地球人,这辈子都不会有机会去深海或者太空了。 沈旭辰翻找了好一阵子,才根据沈秉忠和顾望舒的需要,找到两个对他们而言比较有用的商品。他自己因为服用了基因改良液的缘故,身体和大脑已经开始优化,所以并不需要这些了。 一个是初级身体修复液,直接作用于身体,可以修复身体暗伤延缓衰老。使用者只有在第一次使用修复液时才会有效。购买的话,需要一千积分,这个可以给沈秉忠用。 一个是初级智力开发液,直接作用于大脑,可以提高大脑的开发利用率,根据个人的素质不同,可以提高0.7%~2.5%不等的开发率。购买的话,需要一万积分,这个可以给顾望舒用。 重活一世,沈旭辰最大的心愿就是希望沈秉忠能长命百岁,希望顾望舒能平安喜乐。 只是,沈旭辰现在只能从每天的日常任务中获得16积分,积攒1000积分需要63天,也就是说,他需要花两个多月的时间才能买到身体修复液。考虑到沈秉忠的身体状况,沈旭辰只觉得这两个月的时间真是漫长啊,他很焦躁心急。 至于需要10000积分的初级智力开发液,积攒那个需要两年多的时间,时间也是够久的,沈旭辰觉得自己能把花儿都等谢了。不过,话也说回来,就算没有智力开发液,顾望舒也是个聪明的人。 沈旭辰记得上辈子时,顾望舒高考的时候虽然有些发挥失常,没有如愿考上国大,但上省大是绰绰有余的。在大学里,她还继续准备考研,最后因为专业的缘故,没有去国大,转而去华大读了研究生。 “你想什么呢?这么入神?我刚问你,你的笔记本放哪里了?”顾望舒站在椅子上,趴在沈旭辰的床头,问。 “应该在木箱子里?我记不太清楚了……对了,爷爷去哪里了?”沈旭辰感觉自己已经大半天没瞧见沈秉忠了。 “他去庙里拜菩萨了……昨天不知道是听谁说的,说你一直发低烧不见好是因为被什么脏东西缠上了,爷爷急得没办法,只好带着香烛果盘去了庙里。”顾望舒无奈地说。 想着沈秉忠平日里对封建迷信那一脸不以为意的态度,沈旭辰有些囧,又有些感动。这么一个老派的知识分子,他该是有多着急,才会急病乱投医去了庙里啊! 一直到了傍晚,沈秉忠才回来。 沈秉忠今年已经六十三了,因为早年辛苦,都已经头发花白、皱纹横生了,但即使如此,他依然是个帅老头子。见沈旭辰果然精神些了,沈秉忠心情很好,说:“乖孙子,晚上爷爷给你包饺子吃!”沈秉忠炒菜煲汤的厨艺不行,但可能是北方人的缘故,他很擅长做面食,什么饺子啦、馅饼啦、包子啦……他都做得很好。 于是,当天晚上,大家一起快快乐乐地吃了饺子。 第二天,沈旭辰醒过来的时候,发现自己的身体果然好了,前所未有地好。他动了动手脚,觉得从生理到心理都很轻松。看了眼放在床头的闹钟,这才刚刚六点,但是睡在下铺的沈秉忠已经起床了,上了年纪的人总是觉轻。一般这个点,沈秉忠都已经在楼下晨练了。 沈旭辰穿好衣服,就把随身听找了出来。这年代刚刚开始流行mp3,但是在汾水镇上却少有人买得起,同学中只有两三个人有,大部分人听的还是随身听。沈旭辰把随身听别在裤兜上,插上英语磁带,决定一边听英语,一边去晨跑。 心念一动,系统立刻就有了反应,任务列表里面顿时多出了一项日常任务【巩固生活技能日常任务一:认真锻炼身体一小时,奖励2积分(可选)】。 沈旭辰高兴坏了,虽然只有两个积分,但多了一项任务就意味着他可以更早地拿到身体修复液,意味着沈秉忠的身体健康得到了更多的保障。反正暑假的时间比较空,他决定每天都要坚持锻炼!一切为了沈秉忠的身体修复液! 沈旭辰喝了一杯清水就下了楼,他从住宅区开始慢跑,一直跑到学校,然后绕着学校的操场跑圈。 镇上的初中真的不大,基础设施也不好,操场上的跑道是用煤饼渣滓铺的,一圈只有两百米,跑道中间的椭圆形空地是泥地。 现在是暑假,学校里没人,操场中间的泥地被人开垦出来用来种菜了,绿央央的刚冒了头。听说每年新开学的时候,校长都要和开菜地的人家扯皮,拜托他们把菜收走,把操场恢复原样,唉。 沈旭辰本来就很喜欢慢跑这项运动,现在身体经过初级基因改良液的作用,他觉得自己跑起来似乎更轻松了。当然,一个小时匀速跑下来,他还是会觉得累的,但这些都在可接受范围之内,和以前相比真是轻松太多了。 看来,基因改良液的作用之一就是使他的各项素质提高。这种提高的有限度的,并没有把他瞬间改造成超人。 改良液还有另一个作用,就是激发身体的潜能,给你创造成为超人的可能性。只是可能性而已,如果你真的想要跑得更快、跳得更高、变得更聪明、真正意义上成为超人,那你还是得经过辛勤的锻炼和不懈的努力。你搏来的才是你的,改良液只增加潜力,不能把一个懒汉变成一个天才。 这就好比,一个原本月薪一千的人,某天撞了大运,在某位行事严谨的权势者的帮助下,拥有了一个月薪百万的工作。如果他从此认真工作辛劳付出,那么他就能真的得到这一百万,甚至还能升职加薪。但如果那人从此懒惰倦怠不思进取,那么他就得不到薪酬,甚至还有可能失去这个工作。 多劳多得,这很公平。 第3章 修复液 沈旭辰的英语不错,但他已经忘记课本内容了。跑步的时候连带着听英语磁带,这一小时的时间不光算是锻炼身体的,也被系统算在学习时间内了。这让沈旭辰觉得很有效率。 等沈旭辰结束锻炼回到家里的时候,顾望舒已经把早饭做好了。 顾望舒是个爱操心的,看见沈旭辰带着一脑袋热气从外面回来,她忍不住说了沈旭辰一顿:“你怎么出去跑步了?身体才刚好,最需要休息,你别再瞎折腾。” 虽然只比沈旭辰大了半个小时,但顾望舒一直都是沈旭辰的“小家长”。她性格中有强势的一面,如果沈旭辰只有十五岁,在逆反心理下,他可能会觉得她很烦。但沈旭辰已经是成年人了,他便觉得顾望舒很可爱,毕竟这是他唯二的亲人啊! “我是觉得没事了才下楼跑步的。悦悦,你明天和我一起跑吧,多锻炼锻炼,气色能好一些。生活作息规律了,你脸上的痘痘也会消掉一些。”沈旭辰笑嘻嘻地说。 “真的啊?”顾望舒忍不住摸了摸自己的脸。 女孩子都是爱美的,即使顾望舒自认为不是个“只在意外表的”、“肤浅的”女孩,但在成为学霸的同时,不意味着她不希望自己能变美一些。 顾望舒长相清秀,身上带着书卷气,皮肤好的时候倒也能称之为美女——反正二十五六岁终于学会如何打理自己的顾望舒是个典型的江南气质美女——只可惜现在的顾望舒皮肤不好,不仅暗黄无亮,还长满了痘痘。都说一白遮百丑,同样的,皮肤黄了,也能让人变丑。 中考前,班里有个自觉很狂傲酷霸拽的男生甚至当着很多人的面大声说:“考不上重高又怎么样!重高里的学生都是成绩好的,长得都和顾望舒似的,一个美女都没有,我才不愿意去呢!” 这话实在伤人。 顾望舒现在只是个青春期女孩,她再怎么坚强,这话还是会伤到她的。等后来,顾望舒结婚的时候,身为新娘子的她那天很漂亮,但她还提到了这件事情。 她说,她早忘了说这话的男孩子的名字,但她一直都记得他那轻蔑至极的语气,这让她日后在面对那些很优秀的男孩子时,总会有那么一点点小小的小小的自卑。即使,顾望舒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很可能都没有察觉出自己的自卑,但这还是对她的生活造成影响了。也因此,她在感情问题上一直都是被动的。 想到那些还未发生而他也不准备会让它们再次发生的事情,沈旭辰信心满满地说:“悦悦,你就听我的,我给你安排作息时间和饮食搭配。等到九月份开学的时候,你一定会变成大美女的!” 顾望舒的身体看上去很好,至少比沈旭辰好多了,一年到头也并不怎么生病。但重生的沈旭辰知道顾望舒现在的身体其实很虚,贫血、低血糖、低血压的症状都有一些,脾胃也不甚好。趁着中考结束的暑假时间长,他希望能帮顾望舒好好调养一下。 顾望舒有些不好意思地瞪了沈旭辰一眼:“你少贫嘴,我再怎么变也变不了大美女啊!” “你不相信的话就等着瞧好咯!”沈旭辰笑嘻嘻地说。 他想得很清楚,高中对顾望舒而言是一个全新的环境,班上的同学都是陌生的。如果顾望舒在进入高中时给人第一眼的感觉就是个清秀小美女,再加上她性格爽朗大气,还是个学霸,那么她一定会受欢迎的。这么一来,顾望舒一定会慢慢把那一点点小自卑消除掉的! 其实没怎么抱希望的顾望舒不理沈旭辰了。她把粥端到桌子上,又把昨天晚上剩的饺子煎了,又切了点小菜,然后直接打开厨房中的窗户朝着外面大声喊:“爷爷!早饭做好了!你快回来吃饭!”声音传出去老远,惊起树上的小鸟数只。 瞧着顾望舒那豪迈的样子,沈旭辰忍不住摸了摸鼻子。他早该明白的,即使顾望舒变白变美了,她也成不了萌妹子,她永远是S系的御姐女王啊! 吃过早饭,等拿起课本复习的时候,沈旭辰发现,课本上的知识,他是真忘得差不多了。 语文的话,毫不夸张地说,他拿起笔时连字都不知道怎么写了。 英语要好一点,因为他在英国留过学,听说读写四项里面,他至少会听说,但语法规则什么的就记得没那么细致了,要知道华国人的英语试卷那是连母语是英语的人都有可能考不及格的啊! 数学的话,代数还可以,几何就要命了,谁还记得那些定理知道辅助线怎么画啊! 至于物理、化学、生物,甚至还有一点点地理组合在一起的自然科学科目,沈旭辰更是只能呵呵了。 好在初三下学期基本上都是复习时间,各科老师们总结了好几份复习材料,只要大家把这些复习材料吃透,基本上初中的知识点就都记得了。再加上沈旭辰原本就是个学霸,他自己的笔记做得非常好,看笔记也觉受益匪浅。 本来就是学过并理解了的东西,虽然忘记了,再学一遍也不难。而且,连着复习了几天,沈旭辰发现自己的记忆力好了不少。这大概也是基因改良液的效果吧,虽然达不到过目不忘的逆天程度,但看书的时候真的是事半功倍。而且,随着他看的东西越来越多,大脑的潜能仿佛被激发了一样,记忆力变得越来越好。 趁着有同学去市里面玩,沈旭辰用自己的私房钱(这都是以前靠着春天采茶叶寒暑假给人做家教慢慢攒出来的)托他们带了一些阿胶回来。把阿胶块用黄酒泡了,然后加红糖隔水蒸,蒸出来的糖浆的一样的东西是最补气血的。这东西是给顾望舒准备的,沈旭辰让她每天睡觉以前都喝上一大勺。 说真的,阿胶的味道真不好吃,沈旭辰光闻着就觉得够了,但他知道这对身体内虚的女人而言是个好东西。至于顾望舒,她虽不信阿胶的效果真那么好,但因为是花钱买的,她舍不得浪费,再加上又是沈旭辰的心意,她也就每天都按时吃了。吃了小半个月,顾望舒毛糙的头发就变得柔顺黑亮起来了。那以后,沈旭辰就叫她减少了用量,变成隔一天吃一回,免得她上火。 现在沈旭辰每天能获得18个积分,他仍觉得不够,就又点亮了一个“吹箫”的技能。 为什么是吹箫呢?因为沈秉忠除了古琴之外,就只会吹箫。 沈旭辰和顾望舒姐弟俩的兴趣课老师就是沈秉忠,自然是他会什么,他们就学什么。 汾水镇上条件落后,顾望舒倒是少女心萌动想学小提琴,沈旭辰对钢琴——他上辈子一直到了上大学时才终于能学钢琴——也有兴趣,可架不住沈秉忠不会啊,他擅长的也就是书法、国画、古琴和吹箫四样。而汾水镇上那么落后偏远,双胞胎要拜别人为师也拜不到。 说真的,沈旭辰总觉得,沈秉忠该是那种带着一身故事的人,只是沈秉忠从来都不说,那么作为小辈也不好问什么。沈秉忠对自己妻子的感情很深,比如说箫,其实那是他妻子擅长的,直到妻子去世之后,沈秉忠为了纪念妻子才拿起箫开始学起来。只是,学了箫又如何,和他琴箫相合的那个人早就不在了。 沈秉忠刚来汾水镇的时候才二十多岁,等动乱过去,他也才三十多岁,拾掇好了就是一副仪表堂堂的模样。再加上他又是老师,虽然赚得不多,但颇受人尊敬,算是体面人。这么多年过去了,不是没有人动过心思要给沈秉忠说媒,但沈秉忠都毫不犹豫地回拒了。时间久了,大家也都知道沈秉忠心中还念着亡妻。 沈秉忠每天都要细心地把妻子留给他的箫擦一遍,有时候喝了点小酒,他还会跑去妻子的坟前,一坐就是大半天。他这大半辈子都在怀念那个人。而他对感情这般忠贞的态度显然也影响到了沈旭辰和顾望舒两个人。 见沈旭辰是真心想要学习吹箫,沈秉忠特意去乡下找了个老手艺人,帮沈旭辰求做了一支。那老手艺人做得最好的乐器其实是二胡,不过箫也做得不错。 点亮吹箫的技能之后,沈旭辰终于在开学之前攒够了1000积分,如愿在系统商店中买到了一支身体修复液,偷偷掺在沈秉忠的开水杯里,亲眼瞧着他服下去了。沈旭辰从重生开始就悬着的心终于能放下了。 不过,从这以后,系统商店中初级身体修复液的价格就变成了10000积分。 原来,为了不破坏时空的稳定性,只要系统持有者把系统商店中的特殊用品用在别人身上,那么他下一次购买该物品的时候就要十倍加价,下下次再十倍加价,上不封顶。普通生活用品不被包括在这个范围之内。 沈旭辰觉得这也没什么。他是个自私的人,他的世界小得就剩下沈秉忠和顾望舒两个人了,加价就加价吧,反正他也不需要买那么多给另外的人服用了。 第4章 开学了 很快就到了九月份开学的时候。 重点高中在钱湖镇上,离汾水镇很远,所以开学之后他们就要住校了。钱湖镇听上去也是个镇子,仿佛和汾水镇差不多,其实汾水镇根本不能和它比。钱湖镇比较繁华,是怡湘县中最繁华的地方。从汾水镇去钱湖镇时,要先坐一个小时汽车去码头,然后再坐六个小时的船,才能到达。 开学那天,沈旭辰和顾望舒没有让沈秉忠送。沈秉忠年纪大了,用他自己的话来说,他有点受不住离别。虽然沈旭辰和顾望舒是去上学,但这也是他们第一次离开家,要半年之后才能回来。沈秉忠嘴上不说,心里多多少少有些失落。 姐弟俩各自手上推了一个大箱子,背上背了一个装着被褥的大包袱到了码头上。码头上全是学生。不仅仅是十二个考上了重高的学生要去钱湖镇上读书,那些考上普通高中的或者选择去职高读书的,都要去钱湖镇上。 钱湖镇是怡湘县中的教育中枢,镇上有一所重高,两所普通高中,两所职高。 “哇,悦悦,你变得好漂亮了,我刚刚都没认出来!”顾望舒的好朋友之一陆沁雅凑了过来。她也考上了重点高中。陆沁雅在正常情况下是个萌妹子,嗯,在怒火冲天的情况下也能进化成金刚版女汉子。 上一世,陆沁雅大学毕业后就去了外企,出国交流的时候,因为上司种族歧视,她忍无可忍之下,直接把那个像熊一样的长满了体毛的上司给踹了,正踹在男人那最脆弱的部位上。那男人反咬一口要控告她故意伤害。陆沁雅在国外人生地不熟,只好求助到了顾望舒头上。因为顾望舒当时是法律系的高材生。 只是,那男人的种族歧视言论未曾公开,而他出具的验伤报告又证明了陆沁雅的暴力,所以陆沁雅一度非常被动。最后整件事情闹得非常大,大使馆那边有人出来交涉,又有做好事不留名的黑客把那男人各种恶心的黑料都放到了网上(好孩子别学,这是违法的),陆沁雅才安然脱身,甚至在网上火了一把,被戏称为夺命腿女神。那个企业不得不替自己的高管道歉,并辞退了那个男人。 “哪有你说得那么夸张,就是痘痘消下去了而已。”顾望舒摸了摸自己的脸,觉得有点小得意,“再说了,明明老婆大人你才是最美的啦!” 顾望舒在学校里有一个后宫,陆沁雅是她的大房老婆。她们当然不是在搞百合,只是觉得这样比较好玩而已,这个年纪的女孩子似乎都爱玩这个。陆沁雅肤白腰细,的确是个大美人,还是个非常非常养眼的气质美女。 “啧啧,你这皮肤真是好得不止一点半点。”陆沁雅笑眯眯地说,顺手在顾望舒脸上抹了一把,占足了便宜。 顾望舒把陆沁雅拉到一边,悄悄地说:“都是我弟弟的功劳啦,暑假的时候,他又是弄什么蔬菜水果汁给我喝,又是弄什么蔬菜水果面膜给我敷……嘿嘿,你没觉得我弟弟的皮肤也好很多了吗,他和我一起弄的。” “哇哦!”陆沁雅又忍不住惊呼了一声,她朝不远处的沈旭辰看了一眼,说,“你弟弟变得更帅了啊!我怎么觉得他这一暑假长高了不少呢!而且啊,说实话,你弟弟以前有点凶,我都怕他呢,现在瞧着却不阴沉了。” 沈旭辰的长相不差,以前是因为性格原因把长相盖过去了,但现在他非常绅士地站在那里,就连陆沁雅这样个性大方的“疯婆子”都忍不住红了脸。 顾望舒郁闷地点点头:“可不是,他现在变得可啰嗦了,以前都是我管他,现在轮到他管我了。他现在有一米七八了!从小到大,一直都是我比他高的……谁知道,过了一个暑假,他猛窜了一节!而且,看样子,他还有得长!”顾望舒有一米六六,在南方的女孩子中已经算是高个子了。 沈旭辰身上此刻穿着的衣服是顾望舒新给他买的,因为长个子后,很多旧衣服都穿不了了。汾水镇虽然穷,东西却卖得比外面贵。顾望舒把她那一百块钱的奖学金都花了,又花了一些私房钱,给沈旭辰买了两件T恤和一套运动服。 “哈哈,你嘴上说着嫌弃,其实心里高兴坏了吧?我哥哥也特别啰嗦,但谁叫我是他宝贝妹妹呢!对啦,陆苗苗一定后悔死了,她那个时候暗恋你弟弟,结果陆欢又在追她……她觉得你弟弟没有陆欢帅,就选择了陆欢……哼,要我说,你弟弟帅多了!”陆沁雅笑道。 即使顾望舒曾经对陆欢颇有好感,但在这种时候,她必然是要站在自己弟弟一边的,这可关乎到立场问题!顾望舒点点头,说:“可不是,我弟弟最帅了!反正我弟弟也瞧不上陆苗苗,随她喜欢谁好了!对了,我弟弟和我一起捣腾面膜的事情,你可别给我说出去,我弟弟会不好意思的。” “安啦安啦,我嘴巴最严实了!”陆沁雅说。 “是啦是啦,要不我怎么娶你做我大老婆呢!哈哈!”顾望舒笑着说,“对了,听说重高开学的时候有摸底考,你暑假一定没看书吧?我整理了一份复习资料,等上了船,就拿给你,你赶紧先翻翻看,争取摸底考的时候不丢人!” “我真是太爱你了!”陆沁雅忍不住在顾望舒脸上亲了一口。汾水镇底下的村子都不富裕,可能是穷人孩子早当家吧,学生们反而很努力。 两个美女互相亲来亲去的样子实在太养眼,只可惜沈旭辰并不感兴趣。他在初中里的好朋友不多,所以现在也没人找他叙话。他不动声色地把周围的人打量了一遍。他看到陆欢了,但一错眼就掠过去了,以他成年人的目光再看陆欢,这简直和只开屏的公孔雀没什么两样,骄傲得让人不忍直视。 不知道双胞胎是不是真的存在着心电感应,即使沈旭辰和顾望舒长得并不像,但他们的审美总是差不多的。 如果沈旭辰没有重生回来,那么这个年纪的沈旭辰也是暗恋陆欢的。这种暗恋的情感其实非常薄弱。沈旭辰之所以熬得很痛苦,并非是爱这个人爱得死去活来,仅仅是因为他意识到了自己的性向。 小镇上的风气非常保守。为着自己与众不同的性向,沈旭辰极其惶恐不安,家里没有电脑,镇上也没有图书馆,沈旭辰缺乏对同性恋的科学认知,他一度认为自己是有问题的,他由此变成了一个非常敏感阴沉的人。 在这种情感的压抑中,沈旭辰开始嫉妒起自己的同胞姐姐,只因为性别不同,姐姐可以肆意地表达自己的爱恨,他却只能将一切埋在心底。 所以,中二期的沈旭辰并不愿意和顾望舒亲近。而因为顾望舒的强势,他们之间的裂痕会越变越大。以成年人的眼光来看,这种别扭其实是很不必要的,但处在青春期的他们却走不出自己的画地为牢。 等沈旭辰终于过了漫长的中二期之后,顾望舒却已经不需要这个弟弟了——她仿佛已经强大到不需要任何铠甲了,即使这种强大中透着几分虚张声势。恩,这辈子一定不能这样,沈旭辰在心里对自己说。 码头上的船都不大,这么多学生一起挤上去,船舱里又热又闷。大家放好行李,便又都挤到船头上去了。怡湘县经济落后却也有落后的好处,最难得的一点就是县里的环境非常好。站在船头放眼望去,蓝的是天,绿的是山,清澈的是水,大家都觉得心旷神怡。 “喂,沈旭辰,你在哪个班啊?”沈旭辰正看风景的时候,身边忽然响起了一个声音。 沈旭辰朝说话的人望过去,是个圆脸的女孩子,如果没记错的话叫陆多朵,也是顾望舒的好朋友。听顾望舒说,陆多朵很会照顾人。 沈旭辰笑了一下,说:“我在六班,悦悦在七班,你呢?”六班和七班看似只相差了一个班级,似乎是在隔壁班,但其实一层楼上有六个班级,六班恰好在二楼最左边紧靠着教师办公室的教室,七班则在三楼最右侧的第一个教室,这意味着沈旭辰和顾望舒其实相隔挺远的。 陆多朵失望地说:“我在十四班……我都问过了,就我一个人在十四班。还是悦悦运气最好,她和老三还有陆丰年都在一个班。” 顾望舒、陆沁雅、陆多朵还有另一个女生(没考上重高)四人结拜了姐妹,顾望舒是老二,陆沁雅是老三,陆多朵最小。这关系也是有点乱,比如说陆沁雅又是顾望舒的结拜妹妹,又是她大老婆。这年纪的女孩子似乎就爱玩这个。 “我听说我们这届有十八个班,我们才十二个人,都不够分的。”沈旭辰说。 陆多朵睁大了眼睛:“哇,那悦悦和老三的运气实在太好了一点吧!” “反正都在一个学校,你要想悦悦了,要见面也是很方便的。”沈旭辰安慰她说。 陆多朵还是提不起精神,闷闷地说了声“嗯”。 第5章 室友们 和陆多朵的聊天就像是个引子,短短半个小时,有不少人轮番来找沈旭辰聊天。尤其是考上重点高中的那几个,更是几个人几个人凑在了一起。不管他们在初中里相处得好不好,等去了钱湖高中,就只有他们十二个人是汾水人。在没有融入新集体之前,他们自然会下意识变得亲密一些。 等到了钱湖镇时,已经是下午了,沈旭辰是重生的,自然对钱湖镇上的公交系统很熟悉。他先指点去别的高中的同学如何坐车,然后就带着一帮去重高的人上了520路车,这车的终点站就是钱湖重点中学。 近两年,随着钱湖重高的名气越来越大,高中的占地面积也在不断扩张。高一年级的教学楼就是新建的,在学校的最南边,他们和高二高三的教学楼隔着一整个学校。所以,这届高一的学生和其他年级的学生关系并不亲密,毕竟相隔得太远了,两个学部之间有二十来分钟的路程呢!高中生的时间都是很紧张的,谁天天有空往对方学部跑啊? 沈旭辰这届学生其实挺可怜的,他们之所以能使用新教学楼,是因为新教学楼旁边的操场等地方还在施工。也就是说,新教学楼区域相当于是个正在半施工的建筑工地。机器一开动起来,噪音很大,灰尘也很大。一直等到这届高一读高三时,建筑工程才彻底结束。 而等沈旭辰他们毕业离开学校之后,这栋“遗世而独立”的新教学楼就留给每一届高三的学生用了,好让他们有个安静的不受打扰的学习空间。 回到陌生而又熟悉的校园,沈旭辰先帮着顾望舒和陆沁雅两个人把她们的行李搬到她们住的寝室里。顾望舒住10号寝室楼307室。陆沁雅住309室。帮顾望舒她们把行李放好,姐弟俩就暂时分开了。沈旭辰自己的寝室是12号寝室楼501室,没有电梯,每天爬五楼是件郁闷的事情。 一个寝室里住八个人,沈旭辰看了看门口贴着的名单,发现他的室友和记忆中一样,并没有改变。室友全是六班的,单号住上铺,双号住下铺。 一号床叫江山,是个胖子,大家都叫他江大山或者江大胖,他是那种典型心宽体胖的人,性格非常好,很喜欢自嘲,衣橱里藏了很多零食。 二号床叫路求真,是钱湖镇上人,寝室里就属他家境最好了,他父亲是某银行行长,母亲是个企业家。路求真本人还是个洁癖男。 三号床就是沈旭辰自己。 四号床叫万明海,是个书呆子,但成绩一般,无论是在寝室里,还是在班级中,他都没什么存在感。他非常勤奋,让人敬佩,为人很务实。 五号床叫徐锐,他并非是怡湘县里人,是动用关系从市里转过来的,性格非常好,用个被用烂了的词来形容就是温良如玉。听说他还是副校长的远房侄子。 六号床叫管凯威,对,就是和后世某个男明星同名了,学霸一枚,沈旭辰重生前,每次考试都和他分数咬得很紧。他是班里的物理小王子。 七号床叫蒋浩,是班草!是运动健将!是班长!就是成绩差一点,他是花钱买进重高的。六班总共五十三个人,他的成绩基本上排在五十名之后。 八号床叫马顺涛。沈旭辰曾一度和他是同桌,但两个人的关系很僵。马顺涛的性格有些偏执,虽然在大是大非上三观没问题,但真心不好相处。 沈旭辰是寝室中最晚一个到的了。他拎着行礼推门而入的时候,管凯威的妈妈正招呼着大家吃水果。见到沈旭辰后,那个打扮相对时髦的女人把手上洗干净的水果往沈旭辰的方向推了推,说:“来来,同学,吃个水果。” 沈旭辰一怔,瞧着这盛情难却的样子,他顺手就拿了个苹果,大大方方地说了一声:“谢谢阿姨。”他不记得上辈子有没有这一幕了,就算有,他一定会谢绝了别人的好意的。因为,他害怕自己今天拿了别人的吃的,明天却还不起。只拿不给,不是一件好事,是会被人说闲话的。 钱湖重点高中里有百分之五十的学生是从下面农村里考上来的,有百分之四十的学生是钱湖镇上的北山初中里考进来的,还有百分之十就是怡湘县外慕名而来的学生了。 虽然有将近一半的人都是下面农村考上来的,但农村和农村是不一样的。怡湘县内有二十三个乡镇,两千多个大小村子,村子有穷的,也有很富裕的。汾水镇底下的农村就特别穷。 可以说,寝室里的八个人中,沈旭辰的家境是最差的。 沈秉忠当教师的工资并不高,才一千出头,加上奖金也不到两千。他需要供养两个正在念书的学生,得把他们每学年的学费存出来,所以沈旭辰在高中里一个月的生活费只有三四百,刚刚够他在食堂中吃饭的开销。 虽然曾经的沈旭辰并没有因此自卑过,但对待钱的态度不同——比如说沈旭辰从不去小卖部、周日半天假也不去网吧,也不见他买水果零食分给大家吃等——使得沈旭辰和自己的同班同学间是有距离感的。 少年人在处理人际关系时总不够圆滑。沈旭辰不愿意做伸手党,殊不知他在很多事情上的一再拒绝却让人觉得他不好接近。因此,沈旭辰在高中时并没收获几个朋友。 当然,这都是上一世的事情了,这一世的沈旭辰会有更好的处理方式。他有一个全新的开始,自然也会有一个更好的结局。 “我叫管凯威,是桐坪乡初中毕业的。这是江山,卢家乡的,这是马顺涛,大岭镇的。其他人也都到了,不过他们吃饭去了。”管凯威主动和沈旭辰搭话。 管凯威这个人其实和顾望舒有点像,性格里有强势的一面。喜欢他的人会觉得他很有人格魅力,而事实上管凯威的确很有领导人素养,所以他在班里混得很开。他要喊一声打球去,半个班的男生都会跟他走了。但总有看他不顺眼的人,就好比现在,沈旭辰以自己上辈子对马顺涛的了解发誓,“被介绍”的马顺涛此刻一定觉得管凯威很自以为是。 “哈哈,叫我江大胖就好了!”江山在一边乐呵呵地插嘴。 “同学你好。”马顺涛神色淡淡地打了个招呼。 “嗯,大家好,我叫沈旭辰,汾水初中毕业的。我刚刚去教室报道时,老师已经关门吃饭去了,所以我只看到了贴在教室门口的寝室名单……听说晚上要集合,几点啊?”在沈旭辰看来,管凯威、江山都是个不错的人,心眼大,够义气,可惜沈旭辰上辈子和他们关系平平,他觉得这辈子可以拉拉关系。 其实马顺涛也还可以,这人品格上没有什么原则性的问题,但是他那性格太别扭了,你永远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说的哪个字眼做的哪件事情会让他不高兴。和这样的人做朋友太累。 “晚上七点,不用着急,你还可以洗个澡吃个晚饭再过去。”管凯威说。 “谢谢。” 又说了一阵子话,管凯威就跟着他妈妈去吃饭了。他本来是想要请大家吃饭的,但沈旭辰要收拾行李,江山已经吃过了,而马顺涛单方面把管凯威拉入黑名单了,所以最终他也没请成客。管凯威离开后,没一会儿,马顺涛就说他要去二楼找初中同学了。寝室里只剩下沈旭辰和江大胖两个人。 江大胖是个话唠,几番话说下来,很快就把自己的祖宗十八代都说给沈旭辰听了。他虽是卢家乡人,但有个姑姑嫁到了钱湖镇上。周末放假的时候,他可以去姑姑家。他还说,他姑姑的厨艺很好,什么时候可以带点菜来给沈旭辰尝尝。 沈旭辰的东西带得很齐,连盆都自备了一个,就塞在被褥里。因为有被褥作为保护,那塑料盆还好好的,没有被挤碎。他解开包袱,先用盆接了水,把床铺擦了一遍,然后才把草席、被褥依次铺好。他又把分配到的柜子擦了一遍,把自己的私人用品也归置好。他暑假里猛然窜了个子,很多衣服都不能穿了,所以他带的衣服不多。放好衣服,柜子里还有一大块地方空着。 江山很羡慕地看着,说:“你这里还能放不少东(ling)西(shi)啊!” 等干完了自己的事情,沈旭辰顺手把公共区域也打扫了一遍。寝室里放了四张上下铺的床之后就没什么空地了,因此沈旭辰打扫卫生的时候,江山虽然觉得自己光说没干活,很不好意思,但他也没凑上来添乱。否则,两个人若是一起扫地,那真是转不开身了。 等沈旭辰扫完地,江山连忙抢过四大堆垃圾,说:“垃圾我去丢吧!” 丢垃圾的地方距离寝室楼有点远,在学校的中部。学校把那个大垃圾房承包给一户专门捡垃圾的人家了。学校那么大,只有这么一个垃圾房。 第6章 谈美女 忙完了一切,沈旭辰瞧着差不多了,就去顾望舒的寝室找顾望舒。正式开学之后,男女生是不可以去异性寝室的,但今天刚开学,家长们人来人往,学生自然也不需要避讳。 顾望舒是个自来熟,这么一会儿功夫,她已经和寝室里刚见面的室友们聊得热火朝天了。 “哎,你怎么来了?”顾望舒看见沈旭辰时眼睛一亮。 沈旭辰和顾望舒的室友们打了个招呼,把管凯威妈妈给的苹果递给顾望舒:“喏,室友给的苹果,省给你吃了。” 顾望舒没和他客气,接过来就咬了一口。 沈旭辰笑了笑说:“你把饭卡给我吧,我正好要去给饭卡充钱,顺便帮你充了。” “一起去吧,我们刚刚也说到要给饭卡充钱呢!”顾望舒的一个室友说,“我叫管梅。” “沈旭辰。”沈旭辰微笑着说。 管梅用手肘撞了顾望舒一下,对着顾望舒挤眉弄眼的。顾望舒知道她是什么意思,连忙说:“你可千万别误会,这是我弟弟,不是男朋友。” 沈旭辰摸了摸自己的鼻子。 往饭卡里充了钱,沈旭辰直接带着顾望舒和她的室友们去了第三食堂,说:“我问过学长了,学校里的四个食堂中,这个第三食堂的味道最好,不过分量会给得少一点。对了,打开水的地方在那边,一壶开水一毛钱,刷饭卡就行了。悦悦,你等会儿记得去买个热水壶,上面用黑色马克笔写好个人信息,防止到时候被人误拿。你们女孩子需要用开水的地方多,再懒也不要忘记打开水。” 管梅眼睛发亮地瞧着沈旭辰,说:“哇,你真厉害,这么一会功夫就找到学长打探消息了。” 沈旭辰嗯了一声,没怎么说话。难道他要说这其实都是自己上辈子的经验吗?他一边吃着饭,一边忍不住感慨,果然还是高中好啊,学校食堂的饭菜并不贵,一个荤菜加一个素菜才三块钱左右,饭是管饱的。 吃了饭,沈旭辰把顾望舒拉到一边,细心嘱咐她说:“寝室的厕所里是没有热水的,你不要贪图方便洗凉水澡。实在热得难受,就多打几热水壶的热水,兑着凉水擦擦身。等到周日放假的时候,我带你去外面的洗澡堂。也不贵,洗一次澡才三块钱,不限时间的。可千万别小瞧了这个问题,若是寒气凝在身体里,你以后每个月就难受了。” 顾望舒上辈子就气血不足体质偏寒,高中的时候也不曾注意,等后来想要孩子时吃尽了苦头。好容易身体养好了,后来又出了一大堆事情,以至于顾望舒一直都没孩子。沈旭辰自己作为GAY是不打算有孩子了,而顾望舒很喜欢孩子,所以沈旭辰希望她这辈子能得偿所愿。 听着沈旭辰念念叨叨个不停,甚至还提到了女孩子每个月的小问题,顾望舒有些脸红。她瞧着沈旭辰的样子,忽然意识到,在过去的这个暑假里,弟弟不仅仅是长高了,他也长大了。他已经足够懂事坚强,都仿佛可以成为姐姐的依靠了。他们本就是这世间最亲密的人,因为他们还未曾来到这个世间时就已经在子宫里依靠着对方了。 “嗯,我都知道了,你也要照顾好自己。”顾望舒说。 姐弟两个人相视一笑。 虽说沈旭辰还特意提醒顾望舒不要洗冷水澡,但他自己作为男生,却没这方面顾忌,回到寝室就立刻去冲了凉,换了身干净的衣服。 夏天的衣服也不难洗,用洗衣粉泡一会儿,再揉出来漂干净就行了。等沈旭辰把衣服晾好,距离去教室集合的时间也差不多了。沈旭辰站在寝室的阳台上望过去,可以看见整幢教学楼灯火通明。 再没有比这一刻更清楚地认识到,他已经重回高中了。 沈旭辰背着书包就离开了寝室。书包里有几本记录了初中知识的笔记本,还有几本全新空白的笔记本以及他用习惯了的学习用品。 从寝室走到教室需要十五分钟左右,等沈旭辰到了教室时,教室里已经坐了一大半的人。大部分人都是和自己的认识的人坐在一起的,比如说自己的初中同学,也比如说今天刚认识的室友。管凯威就和江山坐在一起,瞧见沈旭辰立刻朝他挥了挥手:“沈旭辰,来这里坐!” 沈旭辰接受了这份好意,拎着书包坐到了管凯威身边。他发现501寝室的人几乎都坐在这里,只有马顺涛不在。沈旭辰四下看了看,发现马顺涛正和自己的初中同学一起坐在教室的那一头。趁着老师没来,大家都在聊天。501寝室的人又来了一场寝室内部的友好亲切的自我介绍。 “话说,你们发现了没有,我们班的美女特多哎!”路求真推了推眼镜,语带骄傲地说。他是个非常绅士的人,但脱去绅士的那张皮,他就是个流氓。可惜,大部分人都被蒙蔽了,觉得他又绅士又高傲,能晓得他真面目的,只有寥寥几个而已。 提到女孩子,蒋浩顿时来劲了,这人已经迫不及待地把猥琐摆在脸上了:“你们都是下面乡镇考上来的不知道,我们北山中学共有八朵金花,看见教室中间坐着的那群女生了没有,八朵金花里头,我们班就占了两朵,运气好到爆了!分班时不知道走了什么狗屎运!”北山初中是钱湖镇上的初中,每年能往重高输送四五百名学生。 “你说话小声点,别被宋甜听到了,她那个人特别凶。”路求真也是北山初中毕业的。 “对对对,宋甜太凶了,难怪她倒追王珂,王珂都不愿意接受她!还是齐清舒好。” “王珂喜欢说话嗲嗲的女生,他喜欢我们初中的陶老师!” “喜欢老师?这么重口?” “你不知道,陶老师娇娇嫩嫩的,才一米五,很可爱的啦!” “……”沈旭辰真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他印象中,501寝室的这些人没有这么八卦猥琐的啊! “王珂是谁?”江大胖问。 “哦,你不认识,也是我们北山中学毕业的,现在在13班吧。” “别说话别说话,宋甜看过来了!她很凶的,大家快把目光移开,装作我们是在看风景!” “话说,班里的学号是不是按照成绩排的啊?”带着酒瓶底眼镜的万明海问。 蒋浩拿过名单一看,他的名字挂在倒数第二名。蒋浩颇为无所谓地说:“看样子是按中考成绩排的了。哇,那我们寝室岂不是有好几个学霸了,沈旭辰你是4号,管凯威是5号,路求真是10号,前十里头,我们寝室竟然占了三个!太牛掰了!” 沈旭辰笑而不语,重活一世的他还知道徐锐也是学霸。只不过徐锐是从外县转过来的,没有经过本县的中考,因此他的名字挂在最后一名。 同寝室的另外七个人中,沈旭辰上辈子最熟悉的就是徐锐了。徐锐是个很具有包容性的人,没什么脾气,不爱计较,不管是谁都能和他成为朋友。沈旭辰曾经很羡慕徐锐,因为他在人群中永远做不到像徐锐那么从容。 没过多久,班主任就来了。六班的班主任是个年轻的女老师,姓宋,教数学。宋老师个子小小的,一米六的身高,估计还不到九十斤。她才教了三年的书,今年是第四年,是第一次当班主任。看得出来,她充满干劲但又有些紧张。 沈旭辰挺喜欢这个老师的,因为她非常有责任心。 开学第一件事情就是排座位,男女生在走廊上从低到高站成了两排,然后按照身高依次走进教室。可能是考虑到早恋问题,女生都和女生坐,男生都和男生坐。 宋老师是个讲究一视同仁的人,比如说排座位,她从不按成绩排,都是按身高排的。再比如说,当学生犯错时,同样的错误同样的惩罚,从不会因为某个人成绩好一点就放过,也不会因为某个人的成绩不好而加重惩罚。她是个难得不怎么偏心的老师。 沈旭辰在班里算个子高的——南方人的身高实在是伤不起,班里男生暂时还没一个上一米八的——他站在队伍的最后,觉得自己这辈子无论如何都不会和站在队伍中排的马顺涛坐一起去了。他和马顺涛实在是合不来,因为马顺涛爱钻牛角尖,而沈旭辰看似柔和骨子里却很倔强。两个人不凑在一起还好,凑在一起估计要天天吵架。 班里女生的数目是单数,女生两两坐了之后,还有一个不算高的女生被剩了下来。她应该是被排挤了,也或者是她自己太有个性,不愿意和人扎堆。否则按照个子排的话,她应该早坐下了。 沈旭辰回忆了一下,他依稀记得这个女生姓蒋,叫蒋香,有时候很没有存在感,有时候却很……怎么说呢,根据沈旭辰后来的经验,蒋香她应该是个腐女。可惜这个时候宅文化还不普及,钱湖镇上的信息又相对滞后,所以蒋香平时颇有些“曲高和寡”的意思,班里女生都觉得她太花痴,而男生都觉得她怪怪的。 第7章 摸底考 沈旭辰的座位在倒数第二排,同桌就是蒋浩。前排坐着姜艺和蒋香。姜艺是个白白净净的男生,说话时细声细气的。蒋香则从坐下时就开始发呆了。后排坐着江山。因为班里有五十三个人,势必有个人会被剩下,而江山体积大,宋老师索性就安排他一个坐。 能坐在沈旭辰旁边,蒋浩似乎特别开心,说:“以后作业就靠你啊!” “没问题!”沈旭辰表现得十分大方。 宋老师站在讲台上说了很多注意事项和学校安排,最后说:“明后两天,学校会组织摸底考试,考场安排就贴在一楼的布告栏里,大家自己注意一下。这里需要说明的是,实验楼在老教学楼那边,分到实验楼考场的学生最好在考试之前就去认认路,免得到时候耽误了考试。新楼就是我们现在用的这栋教学楼了。” 这个消息一出,底下哀嚎一片。 “你们不要叫,我们省是教育大省,高考的竞争压力非常大,所以高中的学习任务是很重的。以后每个月都会有一次月考用来检测大家的学习情况,你们要做好准备。好了,接下来的时间,大家按照座位顺序依次上讲台来做个简短的自我介绍吧。你们可以把自己的名字写在黑板上,加深同学们的印象。有想当班干部的同学,希望你们可以多多自荐,临时班委就在你们中产生了。”宋老师说。 沈旭辰记得班里所有的人,即使有些印象模糊了,经过他们的自我介绍,他也能重新找回印象。 班里的一号是个短头发的女生,叫万宝珠,是个性格非常开朗的女孩子。大家显然都知道一号代表着什么,这意味着,按照中考成绩来算万宝珠是班里成绩最好的。所以在万宝珠说想要当学习委员的时候,全班学生都一起鼓掌,于是学习委员就这么定下来了。 “王楷书一定不高兴了,竟然被个小丫头片子压在头上。他那个人最傲气,总是一副老子天下第一的拽样。我不喜欢他。”蒋浩小声地对沈旭辰说。王楷书就是班里的二号,看上去是个乖乖牌好学生,但其实为人很小气。宋老师点了他当自己的课代表。 宋甜自荐了纪律委员。她是班里最漂亮的女生。当然,这是直男们的看法。在沈旭辰看来,还是齐清舒更好看一些。 宋甜是小辣椒那一款的,长相偏艳丽,身材发育也很好,拥有张扬的性格来相得益彰。齐清舒是小龙女那一款的,很有点古典美,也很压得住气场。除了这两个之外,班里漂亮的女生还有不少。怡湘县出美女,这话真不是吹的。 现在,漂亮的女生自荐成为了纪律委员,男生们真是又爱又恨! 生活委员是一个叫宋睿明的男生,因为他自我介绍的时候说“我是个很细心的男人”,“男”字加了着重语气。宋老师就笑着让他当了生活委员。生活委员需要管钥匙、班费等东西,还要管班级卫生,非细心的人不能胜任。 文娱委员是一个叫许敏旻的女生,说话的时候很有些古灵精怪。看得出来,这女孩子挺会打扮的,她的头发一定做过离子烫了,天生的头发不可能有这么直的。 蒋浩在底下小声地点评:“许敏旻这人有点装。她以前和宋甜是好朋友,但现在她们根本不说话了。我觉得宋甜虽然凶了点,但不像是那种背后阴人的,所以一定是这人有问题。” 沈旭辰有一搭没一搭地听着蒋浩的分析,却没有把蒋浩的话放在心里。用他成年人的眼光来看,这个年纪的女孩子嘛,纵然有点骄纵,但能做出什么坏事来呢,没必要非给人上纲上线。不过,蒋浩的性格向来是有些嫉恶如仇的,他喜恶分明倒也不能算是坏事。 管凯威和沈旭辰记忆中一样成了体育委员。 蒋香很酷,她站在讲台上,自我介绍的全部内容就七个字:“大家好,我是蒋香。”这话说完,她就离开了讲台。因为太有个性了,宋老师都不知道该如何给她圆场,只能笑哈哈地叫了下一名同学上来。 轮到蒋浩时,这孩子挤眉弄眼尽力卖弄风情,最后在全班的哄堂大笑中如愿当上了班长。他回到座位后就轮到沈旭辰了。 “大家好,我是沈旭辰,旭日东升的旭,星辰大海的辰。我很荣幸能成为六班的一员。在今后的学习生涯中,我希望大家可以一起努力,一起进步,一起以六班为荣。谢谢大家。”沈旭辰这自我介绍也很简短,都没有说自己的爱好性格等,只能算是中规中矩。不过,因为练过毛笔字的缘故,当他在黑板上写出自己名字时,那字非常潇洒漂亮,和蒋浩的丑字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宋老师笑着开了一句玩笑:“看样子以后出黑板报不用发愁了。” 沈旭辰笑了笑,语气温和地说:“板书的话,是没问题的,但我不会画画。” “那也很不错了。”宋老师说。 等整个班里所有人都做完自我介绍,鉴于第二天还有一场摸底考,再加上学校方面的确有意识在安排学生们尽快进入学习状态,宋老师就让大家自习。沈旭辰在下课时去了趟数学办公室,把自己的学费交了。这本来是下午交的,但他来得比较晚,没赶上宋老师在班里的时候。 一直到晚上九点四十分,代表晚自习结束的铃声才响起来,大家才能陆陆续续离开教室,回寝室睡觉去。 学校有两套作息时间,现在执行的是夏季作息。晚上熄灯的时间是十点十分,熄灯之后就不能说话了,会有老师查寝的,第二天早上的起床时间是五点四十分。中午有一个半小时的午睡时间。午睡是在寝室里睡的。 第二天是摸底考。虽然不用上课,但基本作息还是要守的,大家在五点四十起床后,需要在二十分钟之内洗漱完毕赶到操场。做完早操是早读时间。早读结束后是早餐时间。吃过早餐之后,大家就不用回教室了,可以直接去考场。 考试是单人单桌的,一个考场有二十多个考生。顾望舒在第二考场。沈旭辰在第三考场。两天的摸底考很快就过去了,沈旭辰感觉自己暑假的复习很到位,卷子都答得不错。考试的间隙,沈旭辰和顾望舒就在走廊上聊会儿天,顾望舒应该也考得不错。 第四天开始正式上课。 对了,沈旭辰这届高一新生是没有军训的,因为去年军训的时候,普二高里有个学生猝死了,以至于今年各大学校的压力都非常大,索性就把军训取消了。 高一的课程很重,学生们要上包括语数外物化生政史地在内的九门主课。除此以外,每周还有三节体育课,一节信息课,一节音乐课,一节阅读课。晚上的时间是不用上课的,全部用来自习。 在新学期的第一堂课上,任课老师们一般都没有选择正式开始讲课。他们选择和同学们聊聊天,说说高中的重要性,也说说自己对这门课的要求。时间若有剩余,他们也愿意和学生们说说梦想啊未来啊等比较高端的话题。老师们说得轻松,学生们听得也轻松。 地理老师除外。 地理老师是个四十岁左右的中年妇女,看上去干瘦干瘦的,衣着打扮十分干练,头发梳得一丝不苟。她一进教室,随手委任了一个课代表之后,就开始上课了。她是这么说的:“学校排课排得非常不合理,地理这学期的任务这么重,但在课表上每周却只给我排了这么几节课,所以我们不能浪费时间,希望你们已经把心收回来了,现在开始上课。” “这个老师看上去真厉害。”蒋浩小声地说。 “我觉得……她还好,放心,她一定没有我们班主任凶。”沈旭辰有上一世的经验,老神在在地说。 到了第五天,摸底考的试卷就批改好了,并且还陆陆续续发下来了,老师们的效率就是这么高!摸底考的卷子和中考的卷子是一样安排的,语数外三门满分一百五,自然科学满分一百八,政治历史合为一门满分一百,总分是七百三。大概是为了不打击学生的积极性,卷子批改得有点松。 沈旭辰看了看自己语文的卷子,语文作文竟然给了满分。作文是半命题似的,给的材料颇有些禅意,什么缺憾是一种美啦,不圆满也是一种圆满啦。沈旭辰强大的阅读量在这种时候就发挥作用了,他选取了李商隐的一句诗,起了个《残荷听雨》的题目,洋洋洒洒把作文纸的空格都写满了。 “我靠,你不是人啊,语文竟然考了147!”蒋浩偷瞄了一眼沈旭辰的分数,忍不住大叫起来,“数学呢,英语呢,卷子快给我看看,你干脆一次性把我打击个够吧!” 数学嘛,自然是满分的。 英语嘛,自然也是满分的。 蒋浩对着沈旭辰做了一个赶鸭子的动作,说:“你快走开,我不想和你做朋友了!” 第8章 有积分 等上语文课的时候,语文老师那个和蔼的老头子佯装严厉地说:“这节课,我们用来讲卷子。看样子,一个暑假的时间把大家的心都玩散了,这次的卷子并不难,可平均分却低得不可思议,我们班里这么多人,上一百三的竟然只有两个……当然,也是有考得好的同学的啦,在这里,我要表扬一下沈旭辰同学,他这次拿到了147的高分,是我们年级的第一名。沈旭辰同学是哪位,站起来让我看一下。” 顿时觉得羞耻度太高……沈旭辰深吸一口气,顶着一副面瘫的表情站了起来。 没想到羞耻度还可以更高的……讲作文的时候,语文老师发了一叠打印纸下来,说:“在你们中,我发现了一篇写得非常出彩的作文,就给大家打印出来了,人手一份都好好看看。你们要学习学习人家的立意和构思。啊,下面有请沈旭辰同学,把他这篇《残荷听雨》给大家读一遍,其他同学都好好感受感受。” 到了下午,另外两门综合科目的成绩也下来了。沈旭辰总分七百二十四,妥妥的班级第一。 管凯威按着计算器算出自己六百八十九的总分,忍不住把计算器糊到了沈旭辰的脸上,严正言辞地问:“说,你到底是哪个星球派来的间谍!你来地球到底存在着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 蒋浩在一边哈哈大笑:“太好了,终于不是我一个人被沈旭辰打击了!” 在管凯威和蒋浩的调笑声中,沈旭辰简直激动得要哭了! 当然不是因为他考了班级第一,甚至是年级第一。 而是因为他一下子获得了550积分!550积分啊!足足550个积分啊! 原来除了做日常任务以外,参加考试也是可以得到积分的。因为考试是主职业学习生涯中的重要事迹。在重要事迹中取得显著成绩就有积分可以拿。 高一全年级有一千一百多名学生,沈旭辰考了第一名之后,能获得110个积分。而摸底考考了五门,沈旭辰每一门都是第一,所以他最终获得了550个积分! 感谢天,感谢地,感谢重高每个月都有一场考试! 沈旭辰觉得自己很快就能攒够积分给顾望舒买智力开发液了! 有了这五百多个积分的进账,沈旭辰一下子变得财大气粗了起来。他花了一个积分,在普通生活用品那一栏买了三个苹果,自己吃了一个,另两个拿在手上去了三楼。 系统商店中的普通生活用品是可以无限制提供给别人的,并不遵循特殊用品的加价原则。而系统中买到的苹果除了甜一点、营养价值高一点,并没有别的什么惊人效果,拿给别人吃也不会露馅。 沈旭辰刚走到七班门口的时候,顾望舒正在发作业。她的室友管梅率先瞧见沈旭辰,立刻叫了一声:“喂,顾望舒,沈旭辰在外面等你!” 顾望舒是化学课代表,正在收发作业。她一回身见沈旭辰正站在门口,立刻把手上的化学作业全部分给了别人,自己快步走出了教室。她瞧见沈旭辰显然也很高兴:“你怎么上来了?听说你这次很猛啊,总分多少?” “呐,拿两个苹果给你吃,你分给陆沁雅一个吧。我差六分就满分了,你呢?”沈旭辰把手上的苹果递给顾望舒。 “天呐,你实在是太猛了!我之前只知道你语文一门考得很好,我就不行了,语文作文只有48分,扣了12分呢!我总分六百九十九,我们班里没有比我更高的了,不知道在年级里能排第几。” 顾望舒是个颇有些心高气傲的人,但是当她知道自己班里的某个长相不起眼的男生在初中的某次数学竞赛上拿了满分之后,顾望舒就努力调整了自己的心态。要知道,那份竞赛试卷的满分是一百二十分,顾望舒当时也参加了竞赛,她只拿到了二十七分啊。可见人外果然有人,天外果然有天,做人不能太自以为是。 “应该也不差了,我们年级有十八个班呢!”沈旭辰说。 顾望舒点点头,不紧不慢地吃起苹果来,顺便和沈旭辰聊了聊生活中的琐事。 没过多久成绩就出来了,全年级的大排名就贴在一楼的布告栏里。顾望舒是年级第六,全年级有五个上七百分的。第一名自然是沈旭辰。第二名是九班的一个女生,叫卢晓月。第三名是三班的一个男生,叫程以华。对于这个叫程以华的男生,沈旭辰上辈子听过不少关于他的传说,他是他们这届的理科高考状元。 沈旭辰由此一战成名。 这不仅仅是因为沈旭辰考了年级第一,还因为他的分数实在是太恐怖了,差六分就满分了啊!这是什么概念!百分之九十多的学生光语文作文就扣了不止六分啊!当然,也有人忍不住暗戳戳地想,沈旭辰算什么,他不过是暑假里复习得比较好而已,要是我暑假也好好看书,指不定成绩会怎么样呢…… 等各科老师们把摸底考的试卷讲评完之后,暑假对学生们的影响就慢慢过去了。大家逐渐步入了正常学习的轨道。沈旭辰身上那个年级第一的风头也很快就过去了,实在是因为一次考试代表不了什么,再说重高里最不缺的就是会读书的学生。 当然,高一年级里也隐隐有风声说,考第一的沈旭辰是个大帅哥。 说句实话,钱湖重高之所以备受推崇,是因为它的一本上线率高于百分之八十,也就是说班里大多数人在高考的时候都是能考上一本的,这意味着大家至少在学习这块上都不是什么笨蛋,就看谁更努力一点了。 不过,真正的尖子生又另说,天才之所以是天才,是因为他们比普通人优秀太多,而不是优秀一点点。重活一世,沈旭辰已经知道自己这届学生有多么卧虎藏龙的了。 比如说,有个叫程以华的,就是数学方面的天才。钱湖重高的月考难度偏高,数学虽然满分一百五,但很少有人能拿满分。当年级数学单科第二名的人只能拿到一百三十多的分数时,程以华作为第一名竟然还能拿到满分,光数学一门课就可以和别人拉开一二十分。他回回拿满分,回回留下传说一般的背影。 再比如说,顾望舒在理综方面的成绩也很猛。高二之后有理综,满分是三百分,顾望舒在大部分时候都能考年级第一,次次接近满分。没错,作为沈旭辰的姐姐,顾望舒一个妹子就是靠着理综碾压了大部分男生的。她的英语和语文反而是弱项。 而若是撇开学习来说,学校里有一技之长的学生就更多了。别的都不论,沈旭辰班上就有个钢琴十级的,就是生活委员宋睿明。宋睿明非常低调,要不是某天宋老师说漏了嘴,大家还不知道他某次请假是为了去参加市里的中学生才艺大赛呢。等高三庆祝校庆的时候,宋睿明还和别班的一个女生一起四手联弹表演了一首狂想曲。 所以说,做人呐,可以为自己骄傲,但却不能自傲。因为,人外有人,天外有天,这真不是一句空话。 高中生活很快就稳定下来了。 每天早上五点四十起床,晨操,晨读,吃早饭,上午课程,吃中饭,午睡,下午课程,晚跑,吃晚饭,上晚自习,睡觉。钱湖高中的管理比较严格,所有学生必须住校(包括高一九班那个因为幼时疾病导致行动不便生活自理能力比较差的特别生),一周只放周日下午半天假。 没错,只有半天假! 周一到周五理所当然是要上课的。周六上午也是正常上课时间,下午则有一场非正式的小考试。这考试是轮着来的,上周是语文,这周就是数学,下周可能是化学,都由任课老师自己商量。考完试一般是四点左右,剩下的时间就能自由活动了,但是学生不可以离开学校。晚上要正常上晚自习的。 到了周日时,上午是自习时间,人必须待在教室里。中午开始放假,大家可以离校,但是晚上七点之前必须归校,满打满算只有七个小时的假。晚上要正常上晚自习的。 因为只有半天假,住在钱湖镇上的同学还可以每周回家一次,但底下乡镇考上来的学生就只能一学期回家一次了。 沈旭辰和顾望舒每周都会给沈秉忠打个电话,他们两个约好了时间,一般沈旭辰是周四打,顾望舒是周一打,这样的话,沈秉忠基本上每隔三四天就能接到一通电话,老爷子不会那么寂寞。 哦,对了,钱湖高中是禁止使用手机的,但学校里有很多公用电话亭,寝室楼里每一层也有一个电话。沈旭辰和顾望舒都没有手机,他们买了公用电话卡。 至于沈旭辰和顾望舒之间,他们虽然在不同楼层上课,一般也不会在一起吃饭,但沈旭辰做了物理课代表,他们倒是时常能见个面。因为物理、化学和生物的任课老师在同一间特大的办公室里办公。而顾望舒是七班的化学课代表。姐弟俩各自收发自己班的作业时,有时候赶上凑巧了,会在办公室里碰到对方。 第9章 背字典 沈旭辰慢慢和班里的人熟了起来。不过,因为男女身高差的缘故,沈旭辰周围差不多都是男生,因此他和女孩子基本说不上话,除了坐在他前排的蒋香。但他和蒋香之间的交流也不算多。 说起来,高中时期的男女生已经有非常鲜明的性别意识了,他们一般都不好意思主动去和异性说话——如果某个学生在异性中人缘特别好,那么恭喜那人,他不是脸皮特别厚,就是别人根本没把他当异性看。比如说蒋浩,他把两样都占齐了,既不要脸,女孩子也把他当自己人看,所以他女人缘特别好。 当然,这也是因为怡湘县整体比较落后保守的缘故。要放在城市里,这年代的男女生才不会不好意思呢。最近这些年,在学校里打情骂俏的学生比比皆是,穿着校服在洋式快餐店里亲吻的学生也不在少数。 总之,钱湖高中的学生还是比较容易羞涩的。这么一来,和沈旭辰关系最好的就是他同寝室的几个人。因为他们时常会凑一起去食堂吃饭。而吃饭的时间是最适合吹牛侃大山顺带培养感情的。 马顺涛和万明海不和他们一起。马顺涛总和他初中同学搭伙。而万明海为了挤出时间多看点书,他总是会错开用餐高峰期,等食堂里没什么人了才去吃饭。寝室里的人知道他是书呆子,也不好硬拉着他,耽误他看书的时间。 开学第三周的时候,学校里的各大社团都开始面对高一新生疯狂招新。 因为钱湖高中课业较重,所以并没有话剧社、登山协会等比较耗费时间的社团。学校里最大的社团是文学社,文学社每隔两个月会出一期社刊,而这本社刊因为经费的问题虽然不够精致,但会面向社会公开发行。沈旭辰以前就是文学社的,在里头浑水摸鱼了两年,最后好歹捞上了一个副社长当当。 这一次,沈旭辰并没有打算加入什么社团,因为他的时间很有限,他要抓紧时间完成日常任务啊!蚊子腿再细也是肉啊!因为在学校里实在不怎么方便,沈旭辰都已经放弃书法、古琴的每日练习了,他只能利用每天傍晚上晚自习之前的时间去远离教学楼的小操场练习吹箫。 “要疯掉了,今天作业这么多,还要预习明天内容,时间怎么够啊!”蒋浩抓着自己的头发,愤恨不平地说,“这才开学第三周啊,学习任务就这么重!不知道的还以为是期末了呢。我不管了,我用彩笔在书本上随便画几道吧,就当是预习过了。” 为了让学生们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几乎每一科的老师都要求大家要课前预习。他们会在上课前的几分钟抽查预习成果,碰到答不上来一看就知道没有预习的学生,老师们是不会放过这个批评教育的机会的。老师们或许是好意,只是学生们却叫苦不迭。 老师你只教一科,我们要学九科啊! 每天作业那么多,还要抽时间预习,谁忙得过来啊! “辰子,你数学做完了吧?最后一题借我抄一下!”蒋浩忍不住推了推沈旭辰。晚自习总共有三节课,第一第二节课都是疯狂赶作业的时间。 沈旭辰从一堆做好的作业中抽出数学递给蒋浩。他现在的学习效率特别高,读过大学的他更擅长自学,因此现在当老师在上面讲课时,他就在底下顺便把这节课对应的练习册上的作业做掉了。偶尔当老师讲到重要注意点时,沈旭辰当然也会听一下,他把一心二用发挥到了极致。 这么一来,沈旭辰的空闲时间就比一般的学生多了很多。他便试着扩展自己各科目的课外阅读量。 其实高中成绩很多时候拼的就是题量,这种题型我做过,你没做过,当考试的时候,我就能花最少的时间把题目做出来,那我就赢了。尖子生之所以成为尖子生,有时候只不过是站得高看得远罢了。 沈旭辰太清楚这一点了。反正时间剩着也是剩着,不如用来多看看书,多做做题。他最近的课余时间都在背超级大本超级厚的牛津字典。记忆力好果然很占便宜,他背得速度很快,掌握的知识点却很牢固。 “沈旭辰,有人找!”坐在后门口的那个男生压低声音喊道。现在是晚自习时间,教室里很安静,所以即使那个男生压低了声音,大家还是听到了动静。除了少数几个专心致志写作业的,其余的人都下意识地转身往后看。 走廊上站着一个小个子美女。 蒋浩立刻对着沈旭辰挤眉弄眼起来,要不是时间不对,他甚至想对着沈旭辰吹口哨了。 沈旭辰拿作业本在蒋浩身上拍了一下:“是我不认识的人,你瞎起哄什么。”他推开椅子朝后门走去。 走廊里有阵阵凉风,空气比教室里清新了不少。钱湖高中的教室里没有安装空调,四个吊顶的大风扇呼呼呼地吹着,发出嗡嗡嗡的声音,更让人觉得烦闷了。而且,电风扇吹出的风也是热的。 “同学你好,我叫宋云容,是高二十五班的。”小个子美女微笑着说。她是瓜子脸,眼睛水汪汪的,说话时总面带笑容,左边脸颊上有一个小酒窝若隐若现。 “学姐好。”在陌生人面前,沈旭辰保持着自己那副温和却面瘫的模样。 高中的美女才是真美女啊,没有整容,没有化妆,松松垮垮的校服加一个普普通通的马尾辫,这么简单的装扮都无损她的美丽。可惜沈旭辰是个gay,他对女人只有单纯的欣赏,生不出一丝的暧昧来。 “是这样的,最近社团在招新,你是清楚的吧?我是广播站的站长,因为有一个学长升了高中后退出了广播台,所以现在台里的双语美文共赏栏目就缺了一个人。我认识你们高一的英语教研组组长方老师,她向我推荐了你,所以……如果可以的话,我希望你能过来试试。”宋云容说。她的声音非常好听,很容易让人对她产生好感。 上辈子是没这回事的,因为上辈子沈旭辰学的就是哑巴英语,这是落后封闭地方的学生的通病,一直等他读了大学,他才慢慢有机会锻炼自己的口语,再等后来去英国留了学,口语更不是问题了。 托上辈子后来的福,沈旭辰现在的英语说得非常溜,而因为他记忆力颇好在背辞典的缘故,他的词汇量也很大。经过几节课上的发言,英语老师早已经将他视为自己最得意的学生了。 听到是方老师的意思,沈旭辰就不好拒绝了,再说……就在刚刚系统也有了动静,原来参加社团活动也是能获得积分的吗?沈旭辰便点点头,说:“好的,我可以试试,你们是怎么安排的?” 见沈旭辰答应了,宋云容很高兴,她说:“明天下午六点钟,吃过晚饭之后,你来我们高二的教学楼一楼大厅,到时候我会带着广播站的几位老成员和你见一见面,顺利的话,这周能给你做个简短的培训,下周一就是你首秀。” 等沈旭辰和宋云容谈妥,回到教室的时,坐他周围的男生都对着他悄悄竖起了大拇指。这年纪的男生似乎格外喜欢凑热闹,尤其是男女之事上。更别说,宋云容本来就是个让人心动的大美女,也怪不得这群饿狼们都激动了。 “快坦白,刚刚那美女到底是谁?你们聊了好一会儿!我还看见她对你笑!”蒋浩迫不及待地问。 沈旭辰只觉得好笑,解释说:“那是高二的学姐,教英语的方老师让她来找我的。” “学姐又怎么样!学姐也可以追嘛!沈大才子,你这么英俊潇洒、风流倜傥、才比子建、貌似潘安……以下省略一万字……你一出手,什么女人追不到!我悄悄告诉你,这几天下课的时候,宋甜总是在偷偷看你……”蒋浩一脸兴奋地说。 沈旭辰颇为无语:“我觉得宋甜是在看你吧?她是纪律委员,你那么爱说话,她盯着你是为了防止你破坏纪律啊。” “蒋浩!现在是自习时间,请你不要再讲话了!”沈旭辰的话音刚落,坐在讲台上的宋甜就直接瞪了蒋浩一眼,点名批评了蒋浩。身为纪律委员的她,一般在上自习课时,都是坐在讲台上的,方便管理班级纪律。宋甜估计没听清蒋浩具体说了什么,否则就不只是瞪一眼这么简单的了。宋甜是个大美女没错,但她性格也超级辣。 蒋浩拿起一本书把自己的脸遮了,然后学着宋甜的样子,小声而夸张地嘀咕着:“现在是自习时间,请你不要再讲话了!哼,她以为她谁啊!” 沈旭辰默默地看了蒋浩一眼,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坦白地说,蒋浩真的长得挺帅的,那种类似于谢霆锋、陈冠希一类的不羁的帅,不愧是六班的班草啊。但是沈旭辰总觉得,这个人怎么就让人觉得他那么欠揍呢! 第10章 程以华 下了第二节晚自习,作为物理课代表,沈旭辰走上讲台,清了清嗓子,说:“请大家把物理作业交一下。”教室里乱糟糟的,他的声音很快就被淹没了。小组长们在收作业,女孩子们在叽叽喳喳聊天,后排的几个男生凑在一起不知道在看什么,不一会儿发出了阵阵起哄声。 不出五分钟,作业就差不多收集了。沈旭辰数了数,发现还有三个人没交。他把这三个人的名字记在本子上,写上日期,然后扬了扬手上的本子,说:“我去办公室交作业了,没交的同学等下自己交到办公室去,记得把本子上的名字划掉。” 沈旭辰抱着一堆练习册去了理综办公室。理综办公室在三楼。沈旭辰出了教室右拐爬楼梯就到了。只是,他正上楼梯的时候,有个人像一阵风似的从楼梯上卷了下来。沈旭辰避闪不及,怀里的练习册掉了一地。 “对不起。”那人低声说,立刻低头弯腰,帮着沈旭辰把地上的练习册捡起来。 “没关系。你赶时间?那你去忙吧,我自己捡就行了。”沈旭辰说。 大概是看到了练习册上写的班级,那人又说:“你是六班的?你们班主任叫沈旭辰去一下数学办公室。” “我就是沈旭辰。”沈旭辰说。 “啊?”那人这才抬头看了沈旭辰一眼,他笑了笑说,“我是程以华。” 数!学!天!才!程!以!华! 理!科!状!元!程!以!华! 神!一!般!的!传!说!程!以!华! 沈旭辰的脑海中刷出了一排排的感叹号。 其实,真说起来,沈旭辰和程以华不熟。沈旭辰在六班,程以华在三班,他们的任课老师没有重叠的(一班二班同一批老师、三班四班同一批老师,以此类推)。上一世,沈旭辰是一个阴沉的生活在自己小世界里不愿意出来的对别人漠不关心的人,他的交际圈非常窄,很少和人交心,连自己班上的事情都知道得不多,更遑论外班的事情了。 而程以华呢,他在高一下学期似乎遇到了什么事情,休学了一整年。等复学了之后,他再没有来过学校,大家自然就忽略了这个人。只是,他虽然不来学校,却选择和沈旭辰同一届参加了高考。也是等出了高考成绩,程以华是省理科状元,沈旭辰才一下子意识到,原来自己还有这么一个牛掰的同学。 钱湖高中历届考生那么多,在程以华之前,毕业生中最好的成绩是出了一个全省文科第十四和一个全省理科第二十九名。 要知道,怡湘县毕竟是经济弱县,即使钱湖高中在怡湘县内非常有名,但和省内的其他几所全国都知名的重点高中比起来就毫无优势了。怡湘县的孩子都很努力,因此一本上线率很高,但尖子生总是不够冒头。 在这样的情况下,程以华这个从不来上课的状元简直惊爆了大家的眼球。因此,沈旭辰都忍不住关注了一下他。 沈旭辰所谓的关注就是留心听了一下大家关于程以华的言论。但其实,他自己并没有和程以华说过话。甚至,如果走在大街上,他和程以华打了个照面,他都不一定能认出对方来。 不管脑内剧场如何延伸,沈旭辰脸上依然毫无表情,十分淡定地从程以华手上接过了练习册,说:“你是三班的吧……谢谢你,我交完作业就去数学办公室。” “嗯。”程以华说,一错身就下了楼朝三班走去了。看样子这也是一枚高冷的男子啊! 说真的,程以华长得还行嘿,就是太瘦了,长手长腿都和竹竿似的,看着有几分不协调感,一下子就给他拉低了不少外貌分……等过了青春期抽条,估计就能长好了。沈旭辰漫无边际地想着,站在理综办公室门口喊了一声报告。 六班的物理老师姓严,是个机智活泼(误)貌美如花(大误)的中年大叔。他行事严谨,上课的风格却十分活泼,在学生中的人气很高。等沈旭辰把作业放到严老师的办公桌上,顾望舒也拿着一叠化学作业站在门口喊了报告。姐弟两相视一笑。沈旭辰转身去了数学办公室。 班主任宋老师只是找沈旭辰聊天天而已。她就是想问问大家能不能适应各科老师的教学方式,再问问生活中有没有遇到什么困难。她是第一年当班主任,没什么经验,所以总是害怕自己的工作没做到位。 关于这一点,沈旭辰上一世就有所了解了。那会儿,他不太融于集体,宋老师就总是找他聊天谈心,言辞恳切地开导他。在沈秉忠过世的那段时间里,宋老师更是没少关心她。 可以说,宋老师是那种非常负责的老师,但是,这个年纪的正值青春期的学生大概不喜欢她那种死盯着的管理方式吧,因此宋老师在班里的口碑并不好。等到了高二的时候,她不当班主任了,只是作为一个普通的任课老师,她反而就能和班里人打成了一片。 宋老师和沈旭辰聊了十几分钟,就让沈旭辰回去了,顺便让沈旭辰把宋甜叫到办公室里来。 离开数学办公室时,已经是上课时间了,走廊上空空荡荡的,沈旭辰慢慢走回教室。他本来是习惯从后门进出的,但因为还要叫宋甜去办公室,他难得从前门走了进来。宋甜坐在讲台上,沈旭辰走到她身边,敲了敲桌面,小声地说:“班主任叫你去。” 宋甜连忙推开椅子站起来,结果动作太急了,文具盒掉在了地上,咣当一声,里头的文具散落一地。班里的人都下意识地朝他们看过来。沈旭辰本来还想绅士一点,帮宋甜把文具盒里的东西捡起来的,见状,直接摸了摸自己的鼻子,走回自己位置上去了。他还是不习惯被这么多人同时注视着啊。 第二天,因为广播站的事情,沈旭辰吃过晚饭就去了高二的教学楼。他到得比较早,过了一刻钟,宋云容才带着两个副台长出现。 双语美文赏析栏目的直播时间是每周一下午大扫除的时候,栏目时长四十五分钟,中间可以放一两首歌(中英文都行)。沈旭辰的普通话非常标准,英语口语也不错,再加上性格落落大方没什么拿不出手的,他加盟广播站的事情就这么定下来了。不过,因为担心他不会使用播音室的设备,或者紧张出错,宋云容会先带他几期。 这么一来,沈旭辰就没法参加班里的大扫除了。 周一大扫除时,学校里安排了纪检卫生组进行检验,活干不到位是要扣班级卫生分的,因此大家都要好好打扫卫生,活儿都不轻松。沈旭辰个子比较高,他和徐锐一起被安排了擦窗户的任务。沈旭辰只好找徐锐商量了一下,问徐锐愿不愿意大扫除时一个人干两个人的活,而他可以在徐锐周五值日时帮着干回来。 “这有什么,你只管去广播站好了,窗户我一个人擦完全来得及!”徐锐特别好说话,不是个爱计较得失的人。 “你别担心啦,就算徐锐来不及,我们也会帮你干的。大不了少打一会儿篮球嘛,501寝室就算这么团结友爱!”江大山说。 江山的嗓门太大,他一说话,半个教室的人都能听见了。坐在教室中排的马顺涛忍不住朝后面看了一眼,那眼神格外意味深长。 江山皱了皱眉头,指着马顺涛的背影,问沈旭辰:“他刚刚那一眼是什么意思,不会是在鄙视我吧?” “我觉得,他是在认为你没法代表501。作为501的一员,他显然不喜欢被你代表了。”路求真从背景中飘过。 “路子,你说这话是什么意思!” “我没什么意思。我只是不喜欢马顺涛而已。”路求真苦着脸说,“马顺涛每次带朋友回寝室的时候都直接坐在我的床上,我已经提醒很多次了,他就是屡教不改……我快受不了了!我妈说我太难搞,每周都要把床单带回家去洗一次,她是不知道我们学校里有多脏啊!”路求真是个无可救药的洁癖男。 江大山睡在路求真的上铺,闻言把自己挂在路求真身上,大方地说:“不如我和你换下床铺?睡上铺的话,别人就不会坐你床铺了。” “啊啊啊啊啊,你一身都是汗啊,拜托你不要压在我身上啊!”路求真忍无可忍地尖叫起来,那样子,仿佛胖子是个超级病毒似的。也就胖子心宽,并没有介意。 “你就和个小娘儿们似的!”江大胖虽然口里唧唧歪歪,却动作迅速地把自己从路求真身上摘了下来。路求真那一点洁癖有时候是挺烦人的,但既然住在同一寝室了,大家还是相互理解比较好。 别的什么都不说,就说路求真使用的毛巾吧,洗脸的一块,洗头的一块,洗澡的一块,洗屁股的一块,洗脚的一块……估计女孩子都没他分得这么细的。还有,路求真的茶杯不能让人碰,即使他的茶杯是有盖子的,即使别人只碰了杯子的手柄,路求真都受不了,他会把茶杯中的水倒了,仔仔细细把茶杯洗一遍,然后重新弄点茶喝。 第11章 开小差 几个人正在后门口,一个女孩子的声音在他们中响了起来:“沈旭辰同学,我有一道题不会做,可以请教你吗?” 沈旭辰扭头一看,是蒋香。每次看到蒋香被人排挤的时候,沈旭辰就忍不住心中唏嘘,这女孩就是生错了年代啊,等再过两年,当宅文化以风卷残云之势屠戮众多少男少女之后,蒋香一定会很受欢迎,因为大家都是活在二次元的嘛。哪里会像现在这样疑似“曲高和寡”,以至于在班里人缘不怎么好。 坦白地说,钱湖镇再怎么发达,那也是相对而言的,它毕竟位于省内的唯一一个贫困县之内(Z省很富裕,但Z省内的怡湘县却很穷,山太多,水更多,路不好,可见要致富先修路是真理)。因此钱湖镇上的电脑普及率并不高。 如果说二次元是一朵鲜花,电脑就是那牛粪,没有牛粪的鲜花是得不到营养的,所以和外面相比,钱湖镇上的网络文化就像个新生的婴儿一样刚刚冒出了一点苗头。 沈旭辰并不讨厌蒋香,即使这女孩子这两天总是两眼冒着绿光地瞧着他和管凯威,不知道心里YY着什么呢!(不明真相的人就会觉得蒋香对着班里两位帅哥在发花痴,因此真的怪怪的啊。)沈旭辰接过蒋香的练习册一看,是一道物理题,他花了一分钟时间就帮着蒋香把思路理清了。 “谢谢你啊!”蒋香千恩万谢地走了。 路求真瞧着蒋香的背影,压低了声音,闷闷地说:“你们知道吗,其实她以前挺受人追捧的,是不是一点都看不出来?她妈妈和我妈妈是好朋友,总是问我她在学校里的情况,有没有被欺负啊,有没有和某个男生走得特别近啊……我都不知道该怎么说。你们说女生为什么都不喜欢蒋香?我看着她挺好的啊!弄得我现在每次见到她妈妈都觉得好愧疚啊,明明不是我的错……” 路求真可能就是随口抱怨两句,也不需要别人回答。他转而看向沈旭辰,又说:“对了,我从蒋香爸爸那里知道的内幕消息,偷偷告诉你……明年可能会建一条从钱湖镇到汾水镇的高速公路,真建成的话,沈旭辰你回家就方便了,有没有很激动啊?” 沈旭辰耸了耸肩:“不管走水路还是陆路,反正我一学期只能回家一次。” “那倒也是……对了,你玩游戏吗,周末一起去网吧怎么样?”路求真兴致勃勃地问。 “你受得了网吧那乌烟瘴气的环境?”沈旭辰斜了路求真一眼。 “我知道有一家网吧环境很好的,就是机子有点少……离学校特别远,怎么也不会被老师抓到的!”路求真说。 沈旭辰犹豫了一下,他现在和路求真等人关系不错,不想太脱离集体,便说:“……我没玩过游戏,家里没电脑,以前只有在信息课上才能摸到电脑。”十五岁时候他的确还没玩过游戏,但以后就难说了,宅男能不玩游戏吗? “哎呀,这有什么,到时候哥罩你!那就这么说定了啊!周末的时候我们一起去!”路求真显然有些兴奋。 寝室的八个人里,路求真已经问过管凯威和徐锐了,那两只家境都不错,家里都有电脑,自然也会玩游戏,能凑到一起。至于江山,他周末要去姑姑家给表弟补习功课,没有空闲时间,是个可怜的娃。蒋浩的话,因为的体育特长生,周末有训练任务也走不开。至于万明海,那是个非常非常爱学习的人,路求真觉得蛊惑他去玩游戏是一种罪过。还有一个马顺涛,他本来就不合群,总是喜欢凑到别班去找初中同学,路求真干脆就没问过他。 几个人没说一会儿就上课了,大家立刻散了,各回各的位置做好。 这节课是历史。 老师在上面讲课时,沈旭辰在下面假装听得很认真。 很多人都觉得学理科的是聪明人,成绩差的都去学文科了。沈旭辰觉得这是一种大错特错的误解。 沈旭辰就是那种典型的文科学不下去但学起理科来却很顺利的人。他真心觉得理科很简单,一就是一,二就是二,只要把概念理论吃透,做题的时候万变不离其宗,永远都是那么几个知识点,任你出什么刁钻题型,反正只要抓住了解题思路,就实在太简单了。可是文科呢,政治到底是什么鬼!历史要背的东西那么多!答案写上一大堆,最后没一条戳中得分点的,太悲剧! 在沈旭辰看来,文科学的好的人才是聪明人啊,他们擅长玩弄文字,进化到最后就变得很擅长玩弄人心和政治……最后理科高材生毕业后大都去了研究所,然后给这帮文科高材生们打工。 ——这样的想法固然偏激了一点,总而言之,沈旭辰一直觉得文科很难学。 虽然沈旭辰从上一世开始就是个学霸,但他面对历史和政治这两门课时,什么都没学进去。还是等他大学毕业了,后来又遭遇一些事情之后,整天宅在家里无所事事,他才慢慢地对历史产生兴趣,自己找了不少正说历史、戏说历史的书来看,终于对中外历史有了个较为系统的概念。 好在沈旭辰这一世记忆力好了很多,学起历史来,只要发挥自己超强的记忆力就行了,记住课本内容,记住老师讲的重点,记住答题的要点,考试的时候应该比较容易过关。反正,他也只要坚持一年就好了。但对于政治,沈旭辰依然很无能为力,他觉得政治比历史难学多了。他只好疯狂做题,只希望考试的时候都能做到自己熟悉的题型。 重生到现在,学习是基本上没问题了,就缺钱了。沈旭辰默默地盘算着。 重生前有一段时间,沈旭辰因为时间多,也混在网上写过文。他的笔名是“主刀小医生”,从来没火过,因为沈旭辰作为男频作者,他竟然没有耐心写长文!这不是搞笑么?他的小说大都是二三十万字左右就完结了,连上架的资格都没有!沈旭辰那会儿又不缺那个钱,便把写文纯当自娱自乐的了。 说到写文……这两年似乎是网文高速发展的时候吧? 沈旭辰心念一动。 沈旭辰现在缺钱,他却没有赚钱的途径。一是因为他手上没有本金。二是因为他住校,没有手机,没有电脑,没有自由时间。 房地产现在已经被炒热了,但房地产入门台阶被弄得很高,虽然知道现在投资房地产能大赚一笔,但那都是有钱人玩的。打个比方,投一百万以后能收益一千万,投一千万以后能收益一亿,看似能赚很多钱,但这种好事情和沈旭辰这种身上拿不出一千块钱的穷人一点关系都没有。人家土豪根本不带你玩! 股票的话,沈旭辰现在还不满十六周岁,开不了户。而就算能开户了,他在学校里信息接收不即时,玩起来也太累。再说,沈旭辰上辈子不是读金融专业的,他重生前没有炒过股,真要炒股也得摸索前进。 彩票、古董捡漏也轮不到沈旭辰,沈旭辰从不知道自己会重生,他从来就没关心过这个啊!坦白地说,沈旭辰现在连自己高考那一年的作文题目都忘记了,他哪里还能知道别的!他从来都不是一个合格的重生者。 哦,倒是可以尝试着去赌球,但现在也不是世界杯年,等着吧! ……其实靠写网文赚钱也不靠谱,沈旭辰想。他倒是每天能挤出两三个小时来用于码字,但是学校里不准携带手机电脑,他没有码字工具啊,总不能写在纸上吧……等等,写在纸上?话说他可以向纸质杂志投稿啊! 重高管理很严,老师们个个都是灭绝师太。班里流行的课外读物就是各类文学杂志。这是老师们唯一不收缴的课外书。重生前,高中时的他每周都会去报刊亭用两块钱一本的价格淘上一两本过期杂志。优美散文或者有点深度的小杂文都是可以投稿的。沈旭辰毕竟不是真正的高中生,他的阅历和笔力都要远高于高中水平,投稿的话,还是比较有机会被选中的。 说干就干,沈旭辰打开抽屉,把自己摸底考时的语文作文《残荷听雨》翻了出来。他觉得这篇文章修改修改之后应该能用。 “沈旭辰!” 沈旭辰一激灵,动作迅速地站了起来。 坐在前排的姜艺默默把书本往旁边挪了挪,他用手指点着书本上课后一问。 沈旭辰眼尖,心里谢过姜艺的紧急救场,就着那个问题开始侃侃而谈。 历史老师狐疑地看了沈旭辰一眼,说:“回答得不错,你坐下吧。我知道在座的大多数学生以后都是要选理科的,但是,别以为选了理科就不用读历史了,高考不考历史,会考也是要考的,希望大家都能用心听课。再说,以史为镜,可以懂得很多做人的道理。无论你们日后从事什么行业,多读读历史总是有帮助的。” 老师前半截话的言下之意就是说沈旭辰刚刚没有用心听课了。即使沈旭辰的心理年龄是个大叔,见大家的目光都放在自己身上,他也忍不住老脸通红。 第12章 被告状 虽然觉得对不起历史老师,但是等沈旭辰坐下之后,他才听了几十秒,注意力便再一次转移了。 显然,向纸质杂志投稿是可行的。不过,沈旭辰觉得稿费应该不会很多。但一来积少成多,二来学校中还有诸多竞赛,要是能在竞赛中获胜,那么,他还能拿到奖学金。这些钱应付日常的基本开销一定是够了,说不定还有剩余能给顾望舒买几件新衣服,总不会让顾望舒沦落到像上辈子一样一天只吃两顿的地步——上辈子当沈秉忠去世之后,姐弟俩实在过了一段苦日子。 最重要的是高考,如果沈旭辰能在省内名列前茅,甚至能成为省状元,那么大学学费就不用他自己掏了,反正奖学金就够用了嘛。而等他进入大学之后,赚钱的途径也就多了起来。所以对沈旭辰而言,最艰难的也就是高中三年而已。 他本来就是学霸呢,现在还有了一个系统,男神(什么鬼)和星途大海正等着他去征服! 很快就到了周末。 周六下午的小测验时间轮到物理,但物理才上了没几节课,那点内容完全不够出一张试卷的,物理老师便直接把这两节课的时间用来上课了。课一直上到下午四点,等物理老师拿着教案离开教室时,管凯威迫不及待地在班里吼了一嗓子:“去打篮球哦!”班里几个玩的比较好的男生立刻呼啦啦都跟着管凯威走了,包括沈旭辰在内。 沈旭辰的身体素质比以前好了很多,篮球打得很不错。他现在在班里打后卫。不过也不一定,大家本来就是随便玩玩,尽兴就好,有时候人数不够时,他也服从安排。 九月的天气本来就有些闷热,沈旭辰很快就出了一身汗。玩了半个小时,他下场换了另一个同学上场。等在一边的顾望舒递给他一瓶冰矿泉水。 “你怎么在这里?”沈旭辰问。 “我就在那边打羽毛球,结果同学有事先走了。本来也想走的,正好就瞧见你在打篮球,所以就去食堂给你买了一瓶水。”顾望舒说。她的脚边放着一副羽毛球拍。 “那我陪你打羽毛球去吧!”沈旭辰接过水却没有喝,他把冰凉的矿泉水瓶贴在自己脸上。 顾望舒有些犹豫:“你不打篮球了吗?这些人都是你们班的吧,你跟着我去打羽毛球会不会不太好?” “这有什么,那几个都是我同寝室的,大家玩的好,那有那么多顾忌的。只要和他们说一声就好了。你先去羽毛球场吧,我马上就过来。” 沈旭辰跑去和蒋浩说了一声,就一路小跑到顾望舒面前。学校的羽毛球场挺小挺烂的,说是羽毛球场,其实只不过是在水泥地中间隔了网而已。顾望舒的球技一般般,但只要沈旭辰给她喂球,她基本上都能接得到。 沈旭辰就故意欺负顾望舒,饶有兴致地瞧着顾望舒满场地跑来跑去。 又一次顾望舒接空之后,一个矮个子的男生朝顾望舒走了过去。他们站一起说了一会儿。顾望舒似乎有些犹豫,那个男生双手合十对着顾望舒拜了拜,卖得一手好萌。顾望舒忍不住笑了起来,对着沈旭辰招了招手。 “这是我们班的林轩,他和朋友打球的时候不小心把的毛球打到下水道里去了,又没有带备用的,所以想和我们共用一个羽毛球打双打,你觉得怎么样?”顾望舒问。 林轩个子不高,瞧着比顾望舒还矮一点点,倒是一脸机灵样。 听到是姐姐的同班同学,看样子和姐姐的关系还算不错,沈旭辰便点点头说:“行,那就打双打吧。怎么分组?” “当然是我和你一组了,否则就我那点水平,还不被你们欺负?”顾望舒非常自觉地和沈旭辰站成了一对,她对沈旭辰的球技非常信任。 林轩朝着草坪挥手,扯着嗓子大喊:“程以华,你快过来,我们打双打!” 程以华? 林轩对着顾望舒笑了笑,说:“那是我的初中同学,现在在三班。悄悄和你说哦,他是个非常闷骚的人!” 闷骚? 沈旭辰眯了眯眼,就看见程以华慢吞吞地站起来,慢吞吞地朝他们走过来。 林轩和程以华一组,程以华很快就意识到顾望舒是个弱的,死命盯着顾望舒打;沈旭辰以眼还眼,死命盯着林轩打,这家伙的水平和顾望舒差不多,可能比顾望舒还要差一点,但他体力比顾望舒好。 顾望舒和林轩都被欺负得够呛。顾望舒毕竟是女孩子,很快就气喘吁吁了。她甩着球拍,说:“不行了不行了,我想起来,好像还有衣服没洗呢,我要回寝室去洗衣服了……” 沈旭辰截了球,接过顾望舒手上的球拍,朝林轩走过去。他把球和球拍都递给林轩,说:“那我也不打了,这个球和球拍本来就是你们班的,你拿去和你朋友一起打吧。” 程以华朝沈旭辰看了一眼,沈旭辰想着他和程以华好歹也是有过一面之缘的了,便笑着对程以华点了点头,却也没有说什么,就离开了。 沈旭辰和顾望舒一起朝寝室楼走去。他拿起放在一边的矿泉水,仰头猛灌了一大口。顾望舒在一边小声地问:“你有没有积攒起来没有洗的衣服?我在你们寝室楼底下等你一下,你去把衣服拿下来,我帮你洗了吧。” 沈旭辰顿时就被呛住了,他赶紧说:“悦悦,在你心目中,我是这么懒的人吗?天地可证,我的衣服都是当天换下来当天洗的!” 顾望舒笑着说:“反正你在我心目中也不勤奋!我听说,男生的脏衣服能放到发毛,那多恶心啊!还有啊,我听林轩说,他洗衣服时都是直接用洗衣服泡上一个多星期,最后漂漂干净就算完了……那多费衣服啊!” 沈旭辰忍不住翻了个白眼:“顾望舒同志,我郑重地告诉你,你不能戴着有色眼镜来看我。别的男生是别的男生,我是我,我一直是个很爱干净的人!哦,对了,说到洗衣服……现在是夏天,衣服都比较容易洗,等到了冬天的时候,你换下来的毛衣就别自己洗了,上次我带你去过的那个澡堂里提供洗衣服的业务。” 南方的冬天格外冷,又没有暖气,寝室的自来水管中流出来的只有冷水。到了那个时候,洗衣服真是一件非常痛苦的事情。诚然,学生们可以去食堂打开水。但寝室到食堂的距离不算短,还要来回爬楼梯呢,你得来回几次打多少热水才够洗衣服的啊?在沈旭辰记忆中,顾望舒就是因此生了冻疮的,手肿得和萝卜似的。 顾望舒抿了抿嘴唇,温柔地笑了起来:“我知道啦!” 林轩刚走到他们身边——姐弟俩退出后,林轩要和程以华打一对一,程以华站在那边场地没动,林轩则走到了这边——看见顾望舒这么温柔的样子,就像是见了鬼一样,他十分欠揍地嚷了起来:“哎呦我的化学课代表哦,你竟然也会有这么娇羞的表情!你在班里敲男生脑袋的事情,你这……嗯……朋友知道吗?!” “说什么呢你!再乱说我揍你啊!”顾望舒立刻收起了脸上温柔的笑意,一脸凶狠地对着林轩挥了挥拳头。 瞧着顾望舒这副活力四射的样子,沈旭辰忍不住笑了起来。 沈旭辰想起读小学时的一件事情了,那个时候他的个子比顾望舒矮。有一次,也不知道是为了什么事情,有个男生要欺负沈旭辰时被顾望舒看到了。顾望舒一怒之下就把那个男生给揍……揍哭了。那个男生趁着小学老师不注意,哭着去了初中部,找到沈秉忠,一脸委屈地说:“呜呜呜……你们家的悦悦打我……” 那是顾望舒人生最彪悍的事情之一。 第二天是周日,501寝室里的大部分人本来是约好一起去网吧打游戏的,结果计划赶不上变化。周日上午共有四节自习课,下了第三节自习课时,路求真、沈旭辰、管凯威和徐锐被班主任一起叫进了数学办公室。 “你们是不是打算今天下午去打游戏?”宋老师直接开门见山地问。 四个男生面面相觑,都没有说话。这种时候,谁承认,谁就是傻【哔——】。 宋老师叹了一口气,苦口婆心地说:“你们都是聪明的孩子,在班里成绩都不错,老师希望你们能够专心在学习上。今天下午是放假了没错,按理说这段时间是由你们自己支配的,但老师觉得,你们可以做一些更有意义的事情嘛。老师也是从你们这个年纪过来的,你们要是约好了去打篮球,老师绝对不拦着你们,但是网络游戏是会让人上瘾的,它会慢慢毁了你们的,所以老师希望你们可以更理智地选择自己的课余活动……” 四个男生一起低下了头,看着自己的脚尖。他们多年的学生经历告诉他们,在老师说话的事情千万不要插嘴,否则老师会说得更起劲的。路求真悄悄挪了挪地方,小心翼翼地把自己的大半身体藏到了沈旭辰的身后。身为洁癖男,路求真担心宋老师说话太激动时,会把唾沫溅到他身上。 第13章 禁手机 半个小时过去了,宋老师还在喋喋不休:“这一个月很快就要过去了,月考也马上就要来临了,老师希望你们能保持自己的成绩。尤其是你,路求真,你这个月的学习状态十分不对,别的科目的老师已经找我反应过很多次了。对了,我还有事情要告诉你们,从下个月开始,各项竞赛的辅导班也要展开了,各科老师们会牺牲自己的时间利用晚自习免费给竞赛班的学生上课……” “别的科目我不知道,但在数学这一门学科上,你们四个人,我都是非常看好的。” “可光有我看好是不够的,你们自己也得把成绩做出来,整个年级有十八个班,数学竞赛辅导班只招四十个人,平均到每个班只有两个人,你们要是不争气,老师也没办法……”宋老师喋喋不休地说。 路求真不以为意地撇了撇嘴。但他低着头,老师看不到他的表情。 宋老师的训话又持续了十多分钟,等她终于放他们回去时,第四节自习课都上了一半了。离开了数学办公室,路求真立刻把脸拉长了:“一定是马顺涛告的密!他这个人有够无聊的,都读高中了,还做老师的狗腿子!” “也不一定是马顺涛。”沈旭辰非常客观地说,“我们在教室里也聊过去打游戏的话题,指不定被谁听了去。” “我还是觉得马顺涛的可能性最大,看样子以后还得背着他说话。”路求真咬牙切齿地说。 徐锐犹豫了一下,问:“那我们今天下午干什么去?” 路求真耷拉着肩膀,说:“我得回家……你没听宋老师说吗,她还要给我爸打电话!” 闻言,沈旭辰、徐锐、管凯威依次充满同情地抚摸了路求真的狗头,气得这个洁癖男哇哇大叫。 快走到教室时,沈旭辰忽然想起一件事情来,把徐锐、管凯威和路求真拉到一边,小声地说:“既然班主任在班里有探子,你们三个人都要注意一下了,使用手机的时候千万别被人看见。” 钱湖中学是严禁携带使用手机的,但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总有一小部分人在偷偷使用手机。徐锐是因为家里远,当初来上学时,家里人就主动给他买了手机。管凯威则疑似有个外校的女朋友,所以晚上要躲被窝里给女朋友发短信。路求真则纯粹是因为有钱,任性。 其实在学校里使用手机是件非常苦逼的事情,因为没法充电。 寝室里是没有插头的,什么电器都用不了——你要真大手可以躲过查寝的老师把电风扇拆了自己捣鼓出个插座来那也算你牛叉——教室里虽然有插座吧,但谁敢把手机带教室里去啊。倒是有人在教室里偷偷给mp3充电的,但mp3和手机的性质不一样,被发现了也没什么,赶上老师心情好,他们也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默认了学生提供的“用mp3是为了练习英语听力”这种站不住脚的理由。 能充电的也只有周日下午放假的时候了,要么让住镇上的同学帮着带回家充,要么只能去网吧了,大家为了能用手机也是操碎了心。而为了省电,管凯威的手机大部分时间都关着,到了晚上熄灯之后才开一会儿,和女朋友聊上几条短信就赶紧关机。哦,对了,现在班里人还都不知道管凯威有个在外校的女朋友呢,只有沈旭辰仗着前世的记忆早早洞悉了一切。 听了沈旭辰的话,其余三个人都心有戚戚。学校对手机的管制是非常严格的,基本上就是发现一个没收一个,还要被迫接受批评教育,赶上严查的时候,发现一个就全校通报批评一个。徐锐是个性子极好的乖学生,他犹豫了一下,说:“要不我以后就不用手机了,反正学校里公用电话亭那么多,我完全可以用公用电话打给家里。” “总之你们自己小心一点就好。”沈旭辰说。 路大少爷的心情更不好了:“哼,那个告密的人最好别被我逮到!”他心里其实已经认定告密的人是马顺涛了,只是因为没有实质性的证据,他不好意思死咬着马顺涛不放而已。他又不是女孩子,看在同寝室的份上,事情不到不可挽回的地步时,他都不会直接就闹腾开去,那只能是白白丢了面子。 下午去打游戏的计划泡汤了,沈旭辰倒也没觉得有多失望。他早过了爱玩爱闹的年纪,身上有着成年人的自制力,索性就留在教室里,开始琢摸着投稿用的文章该怎么写。 周日的假从中午十一点半一直放到晚上七点,不过班主任宋老师要求晚上六点钟之前就要全员到齐,所以放假的时间满打满算只有七个小时。班里的人大都出去玩了。但吃过中饭之后,教室里又陆陆续续来了一些人。其中一个就是沈旭辰同寝室的万明海,他大概是想抓紧一切时间多看一点书吧。 还有几个女生也在,她们开了教室里的电视(平日里,只有在学校实行冬季作息时间时,因为没有了午睡,中午午休的时间,大家都在教室里,这电视才可以开,并且只能看一档节目《新闻三十分》,这是为了让学生了解一些时事,而等新闻结束,电视就必须立刻关上)。她们搜了好几个台,似乎没找到什么好看的节目,只好在一边叽叽喳喳地说话。 不知道是聊到了什么,女孩子们一起尖叫了起来。万明海忍不住抱怨说:“教室是学习的场所,你们就不能小声一点吗?吵死了!”他是个不解风情的书呆子,一点面子都不给那些女生。 “现在又不是上课时间,你若是觉得吵,可以回寝室啊!”有一个女生很不客气地反驳了一句。 万明海四下看了看,说:“沈旭辰也在看书。”他是个笨嘴拙舌的,这句话的言下之意就是把沈旭辰拉到他那一边成了同盟,似乎觉得这样就可以把这些女孩子们说服了。 提到沈旭辰,女孩子们似乎有些不好意思了。 没办法,这个世界是看脸的,谁叫沈旭辰长得帅呢。 说起来,沈旭辰现在的性格比之他以前要阳光开朗很多,但这也是针对男生而言的。除了对顾望舒比较特别以外,沈旭辰两辈子都没学会怎么去讨好女孩子。 大概是因为早早意识到自己喜欢男人吧,也可能是被顾望舒带偏了审美,反正沈旭辰永远欣赏不了“白莲花”、“绿茶”、“小白花”等类型女孩子的魅力,他所欣赏的是硬派的事业型女人,比如说女权主义者(非极端主义),比如说女强人,比如说班里现任的学习委员万宝珠。 这么一来,沈旭辰在面对女性的时候,就比较拘谨了。他绅士,他自律,他不和女孩子开玩笑,他不对女孩子另眼相待。开学已经有些时日,沈旭辰和班里的大多数女生都没有说过话。所以,对于女生而言,沈旭辰这个人就十分高冷了,宛如一朵高岭之花!偏偏沈旭辰长得帅,女生们还愿意把目光放在他的身上。 万明海虽然不太懂得人情世故,但此刻却是一步阴差阳错的好棋——他把沈旭辰推了出来,青春期的女孩子们有着超强的自尊心,她们都不愿意在优秀的异性面前丢人。这些张扬的女孩子们可以对着万明海强词夺理刁蛮任性,但在沈旭辰面前,她们却下意识地做出了几分淑女姿态。 见沈旭辰似乎很认真地在写什么,女孩子们对视一眼,虽然仍有些不服气,声音却小了很多。 其中一个女孩子主动朝沈旭辰走过去,问:“喂,沈旭辰,你怎么不出去玩啊!” 这要是蒋浩,他一定会反问一句“你不是也没出去玩”,他这个人最爱和女生贫嘴,和女生关系极好,简直是女生之友。但沈旭辰不是蒋浩,他抬头看了那女生一眼,知道这个女生叫许敏旻,是班里的文娱委员。沈旭辰低下头,声音淡淡地说:“因为有些事。”看似回答了,其实什么都没说。 许敏旻却不以为意,她直接一屁股坐到沈旭辰前排姜艺的位置上,侧过身来看着沈旭辰,笑吟吟地问:“哎,你物理成绩那么好,能不能教教我?” 沈旭辰头也不抬地说:“上课认真听讲,课后认真完成作业,就行了。” “真没有别的什么秘诀?”许敏旻歪着头,眨了眨眼睛,好奇地问。 “没有。” “好吧……天才和凡人果然是不同的。”许敏旻似乎不介意沈旭辰的冷淡,语气夸张地叹了一口气,“你现在在干什么呢?做作业吗?” “不是。” “敏旻,你快过来,十八班的那个帅哥就在楼下,你快过来看!”站在床边的那群女生中的一个,忽然高声叫道。 许敏旻哎了一声,三两步跑到窗边。 “帅哥?谁啊?”另一个女生问。 “喏,就是十八班的章烨。” “我瞧瞧我瞧瞧……切,还以为有多好看呢,长得也就那样吧。还没有我们班的沈……蒋浩帅!” “你可不能这么说,怎么也要给许敏旻一点面子嘛!我告诉你哦,章烨他不是外人,他现在算得上是我们班的亲属啦!我没说错吧,许敏旻?” “你们不要瞎说,我和章烨才没有关系。” “你敢说章烨不是在等你?快看快看,他发现我们了!” “许敏旻你就认了吧,我看章烨对你挺尽心的,上次你那什么的时候,他还给你泡红糖水。” “真的啊?看样子是个好男人哦!” “你们再乱说,我就不理你们了!” …… 女孩子们其实已经刻意压低了说话的声音,但架不住沈旭辰耳力好,依然把她们谈话的内容听得一清二楚。 沈旭辰手上的笔被他自己不小心折断了。 第14章 纯牛奶 十八班章烨!好得很! 上一世读高中的时候,沈旭辰和顾望舒都与章烨不熟,毕竟班级隔得远,整个年级一千多个人哪里能一个个认得过来? 到了读大学的时候,章烨和顾望舒同城,这个人渣先使尽十八般武艺追到了顾望舒,让人觉得他一颗真心可鉴日月,等顾望舒都快要和他订婚了,他却和另外一个女人滚上了床,还理直气壮地认为“这是男人都会犯的错误”。顾望舒是个烈性的眼里容得不沙子的人,要不是沈旭辰拦着,她当场就能拿刀把章烨那玩意儿给割了。 章烨是顾望舒真正意义上的初恋,他追了顾望舒两年,他们在一起一年,他毁掉了顾望舒对爱情的一切美好的观感。如果不是他,顾望舒就不会错过赵君野,不会抱着将就的念头嫁给王郁泽,不会被王郁泽拖着入了监狱。 就算顾望舒最后入狱是她自己的选择造成的,但是在护短的沈旭辰看来,如果没有章烨……如果没有章烨……沈旭辰摊开手,断掉的笔掉在了桌子上。掌心被裂开的笔杆划开了好大一口子,血沁了出来。 他重生了。 沈秉忠还活着。 顾望舒会很幸福。 心中虽然恨极,但只要章烨这一世不来招惹顾望舒,沈旭辰就不会动他。 望这个人能……好自为之。 沈旭辰眯了眯眼睛。能重活一世简直就是赚的,所以不如开心点,别为人渣坏了心情。 不再理会那群吵闹的女生,沈旭辰专心致志地写起文来。一下午的时间,他写了两篇小杂文。因为是要投纸质文学的,所以杂文的字数不多,一篇才八百字,另一篇只有六百字。沈旭辰对自己写的东西很满意。 吃完晚饭,沈旭辰去学校的小卖部里买了一叠稿纸。只要把下午写的两篇小杂文抄到稿纸上,就可以投稿了。沈旭辰对自己的文笔还是有信心的,再加上他写得一手漂亮的字,作为一个重生带着金手指的说不定还带着主角光环的男人,多投几次稿总能被录用一次吧? 再次回到教室,沈旭辰开始埋头专心抄文,没过多久就听见说有人找他。沈旭辰回头一看,顾望舒正拎着一箱东西,站在后门那里向他招手呢。 “我今天下午和陆沁雅逛了一会儿超市,看见纯牛奶在促销,挺实惠的呢,就给你买了一箱,你放寝室里慢慢喝吧。”顾望舒把牛奶递给沈旭辰,说。 沈旭辰接过牛奶,心中忍不住感慨了一句,他这么优秀可爱懂事的姐姐不知道最后会便宜谁,这辈子一定要让她嫁得如意郎君呢!沈旭辰从衣兜里拿出一个苹果,递给顾望舒,说:“喏,你最爱吃的苹果,有没有很感动?” 苹果是在系统商店中花积分买的。其实牛奶也可以在系统商店中买,完全不需要顾望舒破费。但沈旭辰什么都没有说,因为顾望舒给的就是她的心意。在重生的沈旭辰眼中,顾望舒这个亲人就和他女儿似的。但沈旭辰也清楚,在顾望舒的心中,她虽然只比自己大了半个小时,她也是姐姐。身为姐姐,顾望舒总有着姐姐的责任感。 “哇,我最喜欢吃你给的苹果了。话说你这苹果是哪里买的啊,比一般的苹果好吃呢!”顾望舒笑嘻嘻地接过沈旭辰手中的苹果。 沈旭辰摸了摸自己的鼻子,说:“……同学那里敲诈来的。” 顾望舒颇为不认同地看了沈旭辰一眼。 “男生的友谊你不懂啦,我的作业给他抄,他拿苹果孝敬我,很公平的!”沈旭辰信口开河,“对了,你在这里等我一下,我去教室拿点东西给你。” 沈旭辰拎着牛奶跑回教室。他把牛奶放到课桌底下,然后在课桌中翻找了一会儿,找出一本课外辅导书来。沈旭辰拿着这本书又跑出教室,递给等在走廊中的顾望舒,说:“你要是把课文背熟了,那等英语晨读的时候就可以读读这上面的文章,对你做完形填空和写作文都有帮助。” “你不用?”英语是顾望舒的弱项。 “我已经看完了,这本书我都背下来了,所以你拿回去慢慢用吧。” “你不是吧?开学还不到三个星期哎,你就把这本书都背下来了?” “嗯……我是天才嘛!” “……”弟弟什么时候变得这么臭不要脸了,这么自吹自擂真的没问题么,身为天才的姐姐,顾望舒觉得自己压力好大。 姐弟俩个又聊了一会儿,顾望舒才拿着辅导书回她自己班级去了。沈旭辰走回教室里,蒋浩贼兮兮地凑了上来,说:“我今天得知一个天大的消息!许敏旻喜欢你,你知不知道?” 沈旭辰斜了他一眼。 蒋浩非常猥琐地笑着:“许敏旻虽然长得不算特别漂亮,但身材是真好!你就没想法?” “你脑子里除了这些低级趣味,还能装点有用的东西吗?”沈旭辰毫不客气地问。 “这可不能怪我,是许敏旻自己说的!她亲口和三班的一个女生说的!” “你英语作文还没有写吧?第一节晚自习下课要交的,动作快点吧!” 蒋浩哀嚎一声,再不八卦,翻出英语作文本开始苦思冥想。见他安静下来了,沈旭辰又开始埋头抄写文章。他在心里计划好了,不管有没有效果,以后每周都要写一篇文章来用于投稿,投中最好,投不中就当练笔了。 快上晚自习时,后门处又有人找沈旭辰,这回是广播站站长宋云容。宋云容是来提醒沈旭辰的,毕竟明天就是周一了,而周一下午是沈旭辰加入广播站之后的首秀。作为广播站站长,宋云容有必要关心一下新成员的准备情况。沈旭辰的稿子早就写好了,面对宋云容的提醒,他表示自己准备到位随时可以接受组织的检验。 准备一充分,沈旭辰第二天的首秀就非常完美。因为是少年,所以沈旭辰的声音是清亮的;但因为上一世的阅历摆在那里,他的声音中又透着一股沉稳。广播中传出的声音其实有一点点失真,但沈旭辰的中文咬字清晰,他的英文是正宗的伦敦音,即使全校师生都忙着在搞大扫除,总有人会因为沈旭辰的声音停下手上的动作,稍微听上一阵子。 节目的间隙,沈旭辰放了一首OASIS乐队的歌。 音乐响起来时,沈旭辰关掉麦,拿起杯子喝了一口水。宋云容在一边对他悄悄竖了个大拇指。沈旭辰抽空查看了一下系统,这么一会儿功夫,他拿到了三十积分。大概是因为全校师生都能听到广播站的节目,比较有影响力,因此积分比较高?嘿嘿,看样子社团活动挺赚积分的,那他要不要把文学社也报名了?不知道他们现在还招不招人啊。 九月份很快就过完了。 十月一日是国庆节,这时候的国庆节,大部分官方机构还是放七天假的,但学校非常吝啬,只给了三天假。三天假就三天假吧,有假期总比没假期好,结果假期结束之后的第三天就是月考。一个好好的假期都让人过不安生。住在镇上的同学因为比较方便,基本上都直接回家了,而从下面乡镇考上来的同学大多数都选择留校。 沈旭辰索性就没离开过学校。钱湖镇就那么点大,他上辈子已经玩遍了,这辈子实在提不起兴头来再玩一遍。沈旭辰的自学进度远快于老师的上课进度,他已经在看高二的物理了,而课本当然是从物理老师那里借来的——课代表和任课老师的关系总比一般学生要亲密得多。三天时间,他把高二第一学期的物理看完了。 假期结束之后,学校的作息时间改了,改用冬季作息时间表。冬季作息和夏季作息最鲜明的区别就是,冬季作息是没有午睡的。倒是有午休时间,学生不能去寝室,要留在教室里,如果你困得不行,午休时在桌子上趴一会儿也行。晚上就寝的时间提早了二十分钟,早上起床的时间变晚了三十分钟。 大家都还没有习惯新的作息时间,月考就到来了。 月考的考场是根据上一次考试的成绩安排的。沈旭辰上次的摸底考考了年级第一,自然被分到了第一考场的第一号座位。顾望舒坐在第六号座位。沈旭辰这次没给顾望舒带苹果,他给顾望舒带了一根棒棒糖,是在学校的小超市里买的。 糖分的摄入可以缓解人的紧张,棒棒糖又恰好是顾望舒爱吃的青苹果味。顾望舒果然十分惊喜,她难得显出几分小女人姿态,撒娇着对沈旭辰说:“辰辰,我就知道你最最最最好了!” 沈旭辰赶紧把身上的鸡皮疙瘩抖落一地。 顾望舒哈哈大笑起来,声音十分清亮。等在考场外的人都忍不住朝他们两个看过来,似乎很好奇这对亲密的疑似情侣的男女竟然敢这么张扬。 第一场考的是数学,距离开考还有半个小时。即使是尖子生也需要临时抱下佛脚的,大家手上几乎都拿着书本或者小册子,就连顾望舒一边吃着棒棒糖,一边还忍不住翻了翻自己的改错本。沈旭辰却只拿了一个透明笔袋,无所事事地站在顾望舒身边,看上去十分潇洒。 第15章 三千米 钱湖高中的理科卷子一直出得很难,数学尤为如此,不仅题目难,题量还不少,一百二十分钟的考试时间真需要争分夺秒,谁要是走个神发个呆估计就来不及答题了。好在沈旭辰已经在自学后面的课程了,所以选择题中的一道超纲题对他而言并不算难。大题的最后一题是拔高题,沈旭辰思考了十来分钟,终于有了思路。等他把整张卷子都做完时,时间才过去一半。 花二十分钟,沈旭辰把整张卷子检查了一遍。他很快就无所事事了,忍不住在草稿纸上写写画画用于打发时间。他画了一个Q版的沈秉忠,又画了一个Q版的顾望舒,正在画Q版的自己时,监考老师从他身边走过去,步子停了停。大概见他把卷子写满了,老师也没说什么,不一会儿又走开了。 考试结束后,除了要去卫生间的,大家都没有离开考场,因为接下来还要考一门。毕竟一共要考九门呐,学校里把时间利用到了极致,一个上午要考掉两门。没一会儿,监考地理的老师就抱着装着试卷的档案袋出现了。老师一来,即使现在还是休息时间,考场里还是一下子安静了不少,连走动的人都不多了。 沈旭辰百无聊赖地转着笔,等着开考。 “……喂,数学大题的最后一题的答案是不是特别奇怪?”就在这时,有一个不甚熟悉的声音在沈旭辰的耳边响起。 沈旭辰抬头一看,额,这不是程以华吗?说起来,一般对答案这种事情不都是找自己好朋友对的吗?话说,我们就互通过名字,上次打羽毛球时都没有互相说过话?要是我热情回答,高冷的程以华会不会当我是自来熟呀? 沈旭辰将脑海中的刷屏清空,微微一笑,说:“你是说最后一小问吗?我的答案是带了根号的,老长的一段,看上去特别不像正确答案。我猜这题应该是我们学校的老师自己出的,他们出题的时候大概没把数字凑好?” “哦,我和你一样。”程以华面无表情地说,然后就十分高冷地转身回他自己座位去了。他坐在三号座位,和沈旭辰之间就隔了一个女生。 程以华的个子很高,但人很瘦,偏偏穿了一件非常松垮的T恤衫,整个人瞧上去仿佛能被一阵风吹跑了。而因为人瘦的缘故,就显出他的脑袋大了,头发软趴趴的,一个一米八的汉子愣是被沈旭辰瞧出了几分可爱。 沈旭辰忍不住偷笑起来。 九门科目全部都考完已经是第三天上午了。按照班主任的嘱咐,大家在结束最后一门考试后,都回了教室。趁着班主任还没来,大家都在对答案。 学习委员万宝珠的座位上位置一群女生。大家七嘴八舌地问她某道题目的答案是什么。不一会儿,可能是万宝珠说了什么,一群女生都发出松了一口气的长吁声。当然,这里头也夹杂着某些女生非常郁闷的声音。 宋甜一脸绝望地攥着齐清舒的手,语速飞快地说:“刚刚那场考试,我竟然没做完啊!最后一道大题没有做!完蛋了完蛋了,这次肯定考砸了。” 齐清舒毫无诚意地安慰着宋甜,说:“得了吧,我已经和你做了十五年朋友了,哪次你说自己考砸了,结果不都考得比我好?” “这次不一样!这次我的预感来得格外强烈!”宋甜神经质地在走道里来回磨着步子。 齐清舒语气轻松地说:“安啦安啦,你觉得试卷难,别人也一定会觉得试卷难的。所以我们不要盲目地追求分数,而应该去追求排名。只要你名次没掉下来,考多少分又有什么关系!” 宋甜揪着自己的马尾辫,忧伤地说:“……你这话说得很有道理。但是,你看看万宝珠,你再看看沈旭辰,我总觉得哪怕是卷子难得让我们傻眼了,他们也会拿到让人觉得恐怖的高分的!” 齐清舒回头朝坐在教室后排的沈旭辰看了一眼,淡定地从抽屉里拿出一盒牛奶,一边吸着,一边说:“他们和我们不是一路子的,他们一定是想要考华大或者国大的吧?而我们的目标是省大。大家不构成竞争关系。要我说,我宁可他们考得更好一点,这样一来,日后高考的时候,他们就不会和我们争夺省大的学生名额了。” “你……真是太睿智了,我竟无言以对。”宋甜决定不再回想试卷上的内容,她很快就又精神起来了,握着齐清舒的手一阵猛摇,“啊啊啊啊啊,竟然是我最爱喝的草莓牛奶啊!你是故意馋我的吧!还有没有?我也想要喝!” “喏,抽屉里,你自己拿。”齐清舒朝着课桌努了努嘴。 男生中对答案的人不多,但也是有的。王楷书拿着计算器,似乎在预估自己的考试总成绩。而马顺涛则凑在女孩子那堆里,时不时地问下某道题的答案。还有一些男生围在管凯威的座位上,似乎把管凯威当成自动答题机了。沈旭辰的周围却相对安静,大概是因为蒋浩是学渣,而无论是沈旭辰,还是姜艺、蒋香,都没兴趣对答案吧。 等了一会儿,还不见宋老师来班上。沈旭辰觉得无聊,就用方格稿纸和蒋浩下起了五子棋。这种下棋的方法十分方便,方格稿纸就是天然的棋盘,都不用再画棋盘的了。沈旭辰拿笔画X当棋子,管凯威拿笔画O棋子,一局定胜负,在纸上你来我往。 别看蒋浩学习成绩不怎么样,他在计算着方面却有着天然的敏锐度。两个都很擅长布局的人下起五子棋来总很耗费时间。等班主任来了,他们两个还没分出胜负。反正他们坐在后排,老师不太注意他们。于是当宋老师说话的时候,沈旭辰和蒋浩还继续玩着。 “同学们,下下周周四开始,学校将开展秋季运动会,我等下把表格放在体育委员管凯威那里,希望同学们能够踊跃报名。”宋老师说。她很有话唠倾向,为了调动学生们的积极性,她花了大半个小时的时间鼓励大家报名。 管凯威苦着一张脸。看样子他十分清楚,不管宋老师说得有多天花乱坠,班里也是没多少人报名的。 毕竟是高中了,大家心中自有计较,哪会像小学生那样被老师一鼓动就出头。再说了,钱湖高中毕竟是重高,考进来的大多都是在初中学习靠前的人,一般这样的人在体育方面自然要差上一点。对于自己不擅长的事情,大家自然都提不起兴致。当然,大家还是挺喜欢运动会的,因为不用上课。 这么一来,管凯威这个体育委员可就惨了,为了把人员凑齐,在接下去的一段日子里,他少不得要到处求爷爷告奶奶追着班里人跑了。 果不其然,但宋老师离开之后,管凯威站在讲台上,拿着报名表吆喝了半天,班里没一个人报名的。 “我听说数学成绩已经下来了。”坐在沈旭辰前排的姜艺转过来说。 “这么快?我们刚刚才把最后一门考掉。”沈旭辰说。 姜艺说:“数学是第一门考的嘛!你没看见刚刚宋老师把王楷书叫走了吗?她一定是叫王楷书登记成绩去了。哎,你觉得你考得怎么样?”王楷书是班里的数学课代表。 沈旭辰摇了摇头,说:“等成绩下来就知道了。” 管凯威还在讲台上吆喝:“各位大少爷大小姐们,我求求你们了,你们就报个名吧!”因为他夸张的语气,班里好多人都笑了起来,但还是没有一个主动报名的。 沈旭辰看管凯威可怜,主动站起来走到讲台上,拿过管凯威手上的报名表,在三千米、一千五百米和跳远三项项目后面写上了自己的名字(每个人限定报三项运动,每个项目最少需要两个最多需要三个运动员)。 管凯威见沈旭辰把最没有人愿意报的两项长跑都给挑走了,他激动得都快哭了——好吧这是夸张的说法——恨不能直接对着沈旭辰叫爸爸。 “求求各位了,你们不需要像沈旭辰那样有着革命战士一样的觉悟,不如先把简单的项目都报上名吧。田赛容易些,跳远、跳高、掷铁饼都费不了多少时间,哪怕是到时候去走个过场呢?径赛里头,短跑也很方便啊,几十秒的事情。”管凯威像个推销保险的一样推销着体育项目。 好在管凯威在班里的人缘不错,有了沈旭辰打头,别的学生碍于交情也都纷纷挑走了一些项目。只是,男生中报长跑的始终只有沈旭辰一个人,女生那边干脆没有人报名长跑。大概是为了硬性培养学生们吃苦耐劳的精神,学校方面反而对长跑很重视。长跑的报名人数不够是要扣班级德育分的。 管凯威咬了咬牙,干脆自己勾了一个三千米,这样一来男生三千米这个项目就符合最低人数要求了,但一千五还差个人。最后还是蒋浩凭着兄弟义气挺身而出,把一千五给勾了。女生那边更难搞,管凯威对着班里的姑奶奶们一个一个求过去,希望她们中能有壮士挺身而出把长跑给报了。 第16章 有问题 等大家中午吃完饭回到教室,数学试卷就已经发下来了。 沈旭辰拿起自己的卷子一看,分数是139。他忍不住皱了皱眉头,怎么考得这么差?不应该啊,难道是哪里粗心做错了吗?把卷子翻了一遍,沈旭辰发现自己最后一大题上打了个大叉,扣了整整11分。最后一大题总共有14分,沈旭辰只拿到了第一小问的3分,后面几问,他连步骤分都没拿到。 沈旭辰把试卷翻了出来,他又仔细研究了一遍,发现自己的解题思路是没有错的,或者说就算他做错了,他琢磨了半天,却还没意识到自己究竟是哪里做错了。看样子是自己入局者迷了,得去问问别人。 沈旭辰跑到管凯威的位置上。刚说明自己的来意,管凯威也不小气,主动给出了自己的试卷,说:“我最后一题也没做出来,考试的时候时间来不及了。” 班里几个尖子生中,沈旭辰问了相熟的几个男生,他们最后一题都没来得及做。沈旭辰索性把自己的解题思路对着管凯威讲了一遍,说:“我这样解题没问题吧?你看出问题来了吗?” 管凯威盯着草稿纸盯了半天,说:“……你这么做,好像没有错啊。” 沈旭辰非常郁闷:“看样子我把你也迷惑了。说真的,我实在是没看出自己哪里错了。” 管凯威指了指坐在教室前排的万宝珠,说:“你要不要去问下学习委员?我刚刚仿佛听到有人说她的数学成绩上了一百四了,那她应该把最后一题做出来了吧?” 沈旭辰犹豫了一下,他和班里女生都没怎么打过交道。 管凯威推了沈旭辰一下:“去吧去吧。” “我忽然想起来,我可以去问悦悦……”沈旭辰自言自语道,灵机一动跑出了教室。 大概是沈旭辰常来七班吧,坐在七班后门的那个人都已经看着沈旭辰面熟了,沈旭辰还没说什么,那人立刻就朝教室中喊:“顾望舒!有人找!” 顾望舒立刻跑出了教室。 她数学拿了147分,就做错了一道选择题。见沈旭辰问她最后一题怎么做,她又跑回教室拿了稿纸,直接在阳台上给沈旭辰讲起题目来。顾望舒的解题思路很鲜明,沈旭辰皱着眉头听了一会儿,指着其中的一个公式,问:“你这里怎么就直接用了这个公式?” “额……这不是明摆着的么……你看,前面这两个步骤已经把限定条件算出来了,所以这里可以直接套用这个公式……” “哦……等下,你这步存在漏洞,你看,这里需要的条件应该是大于等于,可是按照你的步骤算下来,只有大于啊,所以这个公式根本没法直接套用。” 顾望舒歪着头想了一会儿,说:“你这么一说,我也糊涂了。” 沈旭辰摸了摸自己的鼻子,把自己的和顾望舒的两种解题方法在心中过了一遍,说:“我明白了,不是你我的问题,是这个题目本身就存在漏洞。真计较起来,还是我解题的方法更正确,虽然繁琐,但是我的方法把漏洞补齐了。我等下去办公室问下老师吧。” 大中午的,老师们估计都在午休,沈旭辰也不好意思这时候去打扰他们。等下午的课程快开始了,他估摸着老师们已经结束午休之后,才带着卷子去了数学组办公室。 沈旭辰才走到门口,就听见一个男老师用一种不太高兴的声音说:“我哪里错了?我哪里错了?是你见过的题目多,还是我见过的题目多?明摆着是你的思路有问题。” “可是您看,这里应该是这样的……”这声音听上去有些熟悉啊。 “我不看!你那种错误的解题方式有什么好看的?你只要照着我的方法做就行了!正确答案就明明白白地放在这里,你难道还没有看明白吗?” “您这个根本不是正确答案!这里明摆着是有漏洞的!”这声音在据理力争。 “你是老师,还是我是老师?你别再给我钻牛角尖了。我告诉你,你少在我面前瞎叨叨!你根本就没有这个资格!你以为你是谁啊!我教了二十多年的数学了,就没见过你这么固执的学生!” “……” “无话可说了吧?以后上课的时候认真一点,不要太自以为是。我开始教书的时候,你还没有出生呢!” “我还是坚持认为你的解题思路存在漏洞,或者说,这道题目本来就没出好,是有漏洞的。”这声音中已经带着一点怒气了。 “随便你吧,我就没见过你这样的学生,既然你这么厉害,以后我上课时就别听了,作业也别做了……就算你作业交上来,我也不会再批改了。” “随便你好了,了不起啊,哼。”程以华终于忍无可忍地把手上的卷子一甩,头也不回地离开了办公室。他走到门口时,正撞上刚刚赶过来的沈旭辰。 见沈旭辰手上也拿着数学试卷,程以华顿时多了几分同仇敌忾的情绪,说:“你也发现最后一题有问题了吧?老师就是群傻【哔——】。”少年耶,被消音了耶,你高冷的形象呢? 沈旭辰走进办公室时,发现办公室内的气氛有些凝重。 程以华的数学老师显然气得不轻,正在和别的老师抱怨说:“现在的学生真是越来越不懂事了,尊师重教都不懂,个个拽得和什么似的!真以为自己是天才啊,水一浇,凤凰就变山鸡了!这种人走上社会之后一定会吃亏的!亏得不是我自己家的孩子,要是我儿子,我直接就上手揍了!” 宋老师低着头不说话连眼神都没有乱放仿佛很认真地在备课。她是年轻老师,在这个办公室里资历最浅了,因此轻易不会多说什么。 沈旭辰走到宋老师身边,将卷子递给她,压低了声音说:“老师,我觉得这题有问题。”他把自己的方法和所谓的正确方法都写在了纸上,把存在漏洞的步骤圈了出来,不用再多说什么,宋老师就能一目了然。 宋老师点点头,同样压低了声音说:“把试卷放在这里,我会好好看看的,你先回去上课吧。” 下午上课的时候,大家都昏昏欲睡。看样子,没了午睡之后,大家下午都不怎么精神。 教生物的老师也是个年轻女老师,她无奈地放下手上的书本,说:“你们这样子一点效率都没有……这样吧,全班起立,大家一起唱首歌吧。” “老师,你说唱什么?”蒋浩一下子来了精神,大声喊道。 “总要选一首大家都会唱的吧?”生物老师说。 “老师,你挑一首呗!”蒋浩又喊了一句。 生物老师摇了摇头,说:“我跟不上潮流啦,你们听的歌,我都没听过。” 最后,大家一起站起来吼了一首《义勇军进行曲》,估计把整栋楼都震动了。男生们有种莫名的激动,声音越吼越大,最后隔壁五班的老师都特意跑到六班后门口探头探脑的。生物老师就站在那里抿着嘴笑。 等到了晚上,物理老师把沈旭辰叫去了办公室。原来物理试卷也已经批改完了,沈旭辰作为课代表,他的任务就是把分数登入电脑,然后算出班级的平均分。对于会使用Excel表的沈旭辰而言,这工作不难。 登记之前,沈旭辰先把卷子翻了一遍,不一会儿就找到了自己的卷子。他是满分,班里还有六七个满分的。 见到他的动作,物理老师满意地说:“你们六班满分的人数是全年级最多的。” 作为物理课代表,沈旭辰与有荣焉。只是,等他把平均分算出来之后,物理老师却忍不住皱了皱眉头。 别的班的平均分暂时还不知道,但严老师是教五六两个班级的,五班的平均分也已经算出来了。明明六班的尖子生更出头一些,没想到六班的平均分会比五班少了一点八分。这可是平均分啊!平均分要算到小数点后面四位,少零几分都要命了,结果竟然少了一点八分!五班和六班简直不像是一个老师教出来的! 物理老师很郁闷。 沈旭辰也觉得郁闷。 等沈旭辰怀着沉重的心情回到教室时,又有两门课的卷子被发了下来。月考的卷子都是老师们自己出的,语数外三门满分都是一百五,物化生政史地的满分则都是一百,所以总分有一千零伍拾分。 蒋浩从自己的抽屉里把沈旭辰的卷子拿出来,递给他,说:“刚刚王楷书想要看你的卷子,被我给收起来了。” “他想看就随他看呗!” “不能给他看,他这个人最那什么了……他会盯着你的卷子使劲瞧,最后给你瞧出个错别字啦、小格式错误啦……反正总会给你瞧出一点错误来,然后他就来劲了,拿着你的卷子去让老师给你改分。他总做这种事情!我和他读一个初中,那个人的尿性,我最了解了!”蒋浩愤愤不平地说。 沈旭辰有些无语。记忆里,王楷书的得失心是挺重的,这孩子在班里的人缘也不好。上一世,六班男生中成绩最好的就是管凯威、沈旭辰和王楷书三个人,结果三个人里头,人缘最差的就是王楷书,连整天阴阴沉沉的沈旭辰的人缘都比他要好一点。 第17章 平均分 一般月考结束之后,接下来两天的上课内容就是讲试卷。 第二天,宋老师讲到数学试卷最后一题时,特意说道:“昨天有同学和我说,这题目存在问题,我后来仔细研究了一下,发现他的判断是正确的,所以这道题的正确答案不作数。但因为各班的分数都已经登记好了,不会再修改,所以某些同学会吃点亏。你们放心,这只是一个小小的月考而已,高考的卷子是不会出现这种问题的。” 宋老师在某些方面是个极有原则的人,对就是对,错就是错。她会承认自己的错误。她会把自己和学生放到同一位置上。关于这一点,沈旭辰上辈子就了解了,所以他对宋老师一直怀有好感。不过,他也承认,宋老师批评学生时,话实在太多了。 “当然,这道题目还是有人做了出来的,就是我们班的沈旭辰。只是他提供的过程很繁琐,还用了一些朝纲的知识。下面我把沈旭辰同学的解题方法抄到黑板上,你们看得懂的就看,看不懂也没关系,反正这道题目本身存在问题,运用到的知识点已经很偏了。”宋老师说。 等抄完解题步骤,下课铃就响了起来,宋老师站在教室门口抖了抖自己袖子上的粉笔灰,说:“对了,还有一个消息要告诉大家,数学要成立一个竞赛辅导班,希望大家根据自己的实力积极报名。在不影响自己学习进度的基础上,我作为数学老师,十分支持你们去挑战自己。有意向的同学可以去王楷书那里报名。王楷书,你今天晚自习之前把名单给我。” 路求真小声地说:“上次还和我们说每个班限定人数,现在又说积极报名了……” 沈旭辰看了路求真一眼,说:“我觉得你对宋老师存在偏见,她其实挺负责的。” “我就是不喜欢看她那副指手画脚的样子!”路求真说。 月考的总成绩很快就出来了,以数学139分来计算,沈旭辰九门课程的总分是1021,排年级第一。论单科的话,除了数学,沈旭辰都是第一,就连他最不擅长的政治都不例外。这次月考为他赢得了990个积分(在系统中,他的数学成绩被判定成了满分,因此也是第一)。 沈旭辰现在已经是个小土豪了,但他为了给顾望舒攒智力开发液,根本不敢随意挥霍积分,只是隔两天花一个积分给顾望舒买三个苹果。 两次大考的成绩奠定了沈旭辰在班里乃至在年级里的学霸地位。就连顾望舒都没料到这个弟弟能如此生猛。虽说沈旭辰在初中里也一直都是考第一的,但初中里才两百多个学生,高中一个年级有一千多名学生呢。 顾望舒倒是没什么嫉妒的情绪,反正在她印象中,弟弟一直比她聪明。 这一次月考,六班在尖子生这块赢得十分漂亮。年级前十,六班进了两个(还有一个是万宝珠,她是年级第十名)。年级前五十名,六班进了七个。 但从班级平均分而言,六班却算是考得十分糟糕。最好的是数学,可能因为是班主任的课程,数学受到了重视,在十八个班中,六班的数学平均分排第三名。但其余的课程都不行。历史的平均分是第十一名。化学是第十二名,和英语一样。语文是第十四名。生物是第十五名。地理的是第十七名,和政治一样。物理是最后一名。 和六班形成鲜明对比的是五班,五班的各科总体平均分都名列前茅。而五班六班是同一批老师教的!除了班主任不一样,师资力量完全相同! 宋老师都快懵了,她又是新老师,又是第一次当班主任,精神压力很大,见六班考得这么差,宋老师恨不得能时刻盯着六班,班规订得越来越严格。但这么一来,班里某些人也越来越讨厌宋老师了。 从开学到现在不过才一个多月的时间,是个人都能看得出来,宋老师的体重锐减了,身高恰恰一米六的她大概只有不到八十斤——她本来是个健康的运动型美女。于是,班里一部分人对宋老师又产生了微妙的同情。 月考过后,大家就要忙活运动会的事情了。听说沈旭辰在秋季田径运动会上报名参加了两项长跑运动,顾望舒表示难以理解。 她特意来六班找了沈旭辰,十分忧心地说:“你从小就爱生病,三四岁的时候时不时就要打针,都把屁股打肿了,你晚上只能趴着睡;读幼儿园的时候,你每个冬天都要挂盐水,我还穿一条裤子呢,你得把毛裤都捂上了……” “读小学的时候,你比同龄人矮一个头,运动会上永远只能当拉拉队;读初中的时候,你总是恹恹的躲在角落里不爱说话……你现在却对我说,下下周开运动会的时候,你要参加长跑,还是两项!Are You Fucking Kidding Me?” “悦悦,女孩子说话不要那么粗俗。还有,身为男人,我必须给你一个忠告,千万不要有事没事翻旧账啊,你未来的男朋友会受不了的。”沈旭辰嬉皮笑脸地说。 顾望舒才不理会沈旭辰的玩笑话,她深深吸了一口气,问:“你老实告诉我,你在班里是不是被排挤了?是不是班里人逼你报名的?都读高中了,他们不会还这么幼稚,看成绩好的人不顺眼吧?” 顾望舒之所以这么问,是因为沈旭辰身上有过前科。他读小学的时候就遭遇过校园暴力,因为同学们知道他无父无母是野孩子,可他偏偏成绩特别好很受老师们的喜欢,于是,一群长得比他高大的男生把他堵在了男厕所里。 “悦悦,你想哪去了……我现在身体可好了,暑假的时候不还每天都出去跑步吗?是我自己主动报名的,你到时候只管给我喊加油就好了!”沈旭辰忍不住摸了摸顾望舒的头发。 从小学到初中,顾望舒一直有个外号叫霸王龙,因为她会把欺负她的或者欺负沈旭辰的人一个个打回去。沈旭辰是个对整个世界都缺乏安全感的人。对他而言,若这世上还有什么不可辜负的,除了沈秉忠,那就只有顾望舒了。即使这个姐姐只比他大了半个小时,即使她有时候霸道冷酷不近人情。 顾望舒用怀疑的眼光打量沈旭辰,她犹豫了一番,才说:“随你吧,反正你要记得,千万不能逞强,你要是跑不下来就在中途假摔好了。” 沈旭辰笑了笑,从兜里拿出一枚苹果递给顾望舒。 因为要开运动会了,班里再一次忙了起来。体育委员每天都忙着求人,不求大家在运动会上创造多好的成绩,只求大家能把运动项目报满。别的班干部们也很忙,他们要想口号,要订班服,要设计开幕仪式。又想震撼出场,又得考虑现实,这着实比较难办,最后宋老师提议在开班会时集思广益。 江大胖翘着二郎腿,唾沫横飞地说:“不如就男的穿西装,女的穿旗袍,整得和民国黑社会似的,就像电影里演的那样!我连口号都想好了,六班六班,非同一般,顺我者昌,逆我者亡!多带感啊!” 沈旭辰把脸埋进了胳膊里,他不想承认自己和这逗比是一个寝室的。 “衣服不太好弄啊,就算是向外面的剧团借,也不一定能借到这么多人的啊……不如大家都穿校服吧!” “不行!不能穿校服!毫无特色!” “索性每个人都穿得不一样好了!” “那样会不会太乱了?” “乱又怎么样?二十一世纪最缺的是什么?是个性!” 站在班主任的立场上,宋老师并不希望学生们在开幕仪式上穿得不一样。一来显得乱。要知道开幕仪式结束后紧接着就是团体广播操比赛,到时候整个高一年级十八个班放在一起比,打分的老师就站在主席台上,哪个班的动作整齐,哪个班的分数就高。如果大家穿的衣服不一样,首先就会给人一种乱糟糟的感觉,分数肯定不会高了。二来嘛……宋老师担心学生们之间会产生攀比的情绪。 只是,趁着宋老师这一犹豫的功夫,班里的讨论方向已经彻底歪掉了。 “对啊,穿得不一样也挺好,钱小猴、江大胖、方猛子和徐锐四个人正好组成一个西天取经团,就让他们化个妆好了!” “我们班美女多,一定要惊爆别班的眼球!” “衣服可以自己做啊,我们就用塑料袋、纸片来做,又环保又有创意!” “时间来不及啊,五十多个人呢,那么多衣服哪里做得出来!” “如果大家真想玩cosplay的话,衣服不是问题!”在班里一直没什么存在感的蒋香忽然冒头出了一句。 “cos……p……play?” 蒋香推了推那副夸张的占据了她小半张脸的眼镜,说:“就是角色扮演啊。古风或者童话风格的衣服可以去剧团借,我妈妈在剧团里有认识的人。日漫美漫风格的话,我会想办法弄到的。不过,鉴于时间有限,大家要考虑下自己的身材,借来的衣服可能会不太合身。” 事情就这么愉快地决定了。 第18章 运动会 班里的人顿时分成了三类。一类兴致勃勃地琢磨自己穿什么,怎么穿;一类不在乎自己穿什么,表示自己愿意服从班级安排;一类不在乎自己穿什么,还十分讨厌麻烦,所以迫切希望大家能把他们当成路人给忽略了。 站在最前面举班牌的宋甜穿了可爱女仆装。 江大胖四个人果然组了个西天取经团,江大胖是老猪,徐锐是唐僧。 几个关系比较好的女生组了个七仙女,是汉服古装。 还有几个懒得在脸上画角色还原妆的男生也全部都选了不同风格的汉服。 路求真穿了身蝙蝠侠套装,这孩子财大气粗又有洁癖,便直接自己掏钱购买了一套崭新的衣服。 管凯威成了怪盗基德,他小心翼翼地护着自己的衣服,就怕一不小心把白衣服弄脏了。 蒋香成了爱丽丝梦游仙境里的爱丽丝,她还弄了几身带头套的玩偶装,专门给班里那些兴致不高打算做路人的人穿,也颇有童趣…… “拜托拜托,我这儿有套衣服只有你能穿了!你就试一下吧!”蒋香双手合十地拜托沈旭辰。 “……只要不毁我三观就行。”沈旭辰说。他其实对腐女在某些方面的三观不怎么抱希望。 “放心吧,衣服不露肉也不卖丑,是我根据一部小说中的人物性格自己动手设计的。”聊到自己喜欢的领域,蒋香变得很健谈,“原型就是中世纪的骑士装,我还修改了不少细节,某些处理可能不够精致,但是我自己很喜欢啦。”她从袋子里抽出一件衣服,红黑色,制服,金属扣,有披风,看上去无比华丽。 蒋香向沈旭辰展示着自己的衣服:“你的身材没问题,衣服大小不用改了。就是我准备的靴子可能有点大,你可能需要垫两双厚鞋垫。对了,这是吸血鬼的装扮,你到时候还要装一副犬牙,有问题吗?” “当然有问题了!”路求真凑了过来,“你这也太不公平了吧,竟然就给沈旭辰一个人准备这么帅气的衣服!我还是你的青梅竹马呢,有福利吗?” “你死开!沈旭辰能表现出吸血鬼的优雅,你能吗?有你这么逗比的吸血鬼吗?”蒋香毫不客气地把路求真推开了。 这衣服是蒋香自己做的,是她特意为她好友写的一本耽美小说中的主角设计的。蒋香从小DIY的能力就特别强,入了圈子之后更是如鱼得水,如今在网上也是一个圈了不少FANS的巨巨,当然现实生活中她还是一个躲在班级角落里喜欢在心里默念“这群愚蠢的凡人”的中二。 开学第一天,蒋香第一眼看到沈旭辰的时候,沈旭辰正站在教室后排倚在窗边看风景。蒋香当时就觉得这衣服特别适合沈旭辰。她一面对着沈旭辰流口水,一面在心里默默检讨自己:耽美大神啊,我知道YY真人是不道德的,但是你既然把沈旭辰这么好的一个素材摆到我面前了,我不YY一下就太对不起自己了。 沈旭辰拿起衣服在自己身上比划了一下,别说路求真了,就连沈旭辰自己都觉得蒋香果然是偏爱他,这衣服又华丽又有型,上身之后一定十分帅气。只是cosplay的最终目的不是帅气,而是还原度,若是还原度不行,再高的颜也白瞎。 所以,沈旭辰有些犹豫地说:“吸血鬼的话,是西方面孔吗?那会不会要画很浓的妆?而且吸血鬼是血色眼珠吧,是不是还要戴美瞳?”他一点都不想戴美瞳啊! 蒋香摇着头说:“不用不用,我这套衣服是根据一本小说中的吸血鬼形象设计的,是东方面孔。本来小说就没有具体的人设,你本色出演就行了。” “小说?什么小说?名字说出来,我也去看看!”路求真在一旁说。 蒋香再一次把路求真推开:“你死开啦!这里没你的事情!” 等到举行运动会开幕式的那一天,六班的人或骄傲或羞耻地在别人炯炯有神的注视下整队出发去了大操场。从教学楼到操场的这段路上,六班引起了无数人的围观。沈旭辰不喜欢成为别人眼中的焦点,这让他有一种羞耻感。 宋老师跟在六班身后。她默默地擦了擦头上的冷汗,觉得自己这下子肯定又要被年纪主任叫去谈话了。 入场仪式从高一年级开始,每一个班级列成一个方阵,从百米冲刺跑道的这头开始行进,经过主席台时,全班高声一起喊口号。在这个过程中,主席台上的主持人会朗诵由各班自己提供的入场词。 很快就轮到了六班。 “下面是高一六班的健儿在向我们走来。这是一个紧张、团结、严肃、活泼的集体,他们与众不同,他们特色鲜明,他们展尽风采永不服输!比蛟龙入海更逍遥,只为显飒爽英姿;比鹰击长空更霸气,只为争一代天骄。张扬的是个性,不屈的是信念,无悔的是青春,拼搏的正少年!” 六班已经走到主席台前,在体育委员管凯威的号令下,全班一起吼出了口号:“低调低调,六班驾到,不要掌声,只要尖叫。” 话音刚落,别的班集体果然发出了阵阵尖叫,大家激动得仿佛要把天都给捅破了。谁也没想到六班竟然有这么大的手笔,大家忍不住捧腹大笑,又忍不住心向往之。等到下一个班上场的时候,这阵喧嚣还没有过去。主席台上的主持人不得不放下入场词,花几秒时间叫大家安静。 教师席上,某个老师非常同情地拍了拍宋老师的肩膀,说:“小宋啊,看样子你带的这届孩子很难搞嘛!” 宋老师抑制了要捂脸的冲动,无力地从牙缝中挤出一句“呵呵”。 入场仪式之后是团体广播体操比赛。 六班是别想要冠军了,用年级主任的话来说,整个班级穿着奇装异服就和群魔乱舞似的。但六班的人却个个很高兴。此刻的他们还不知道,他们不仅仅是在今天吸引了眼球,更是为以后开创了一个新时代啊! 正因为有了他们的“别具一格”,学校以后的秋季运动会开幕仪式上才出现了种种奇思妙想。而因为平时课业太紧张了,开运动的时候,老师们也不很拘着学生。于是,日后的学生们八仙过海各显神通,他们的创意或搞笑,或蠢萌,或奇葩,或酷帅,终成为钱湖高中的一景。 结束广播体操比赛之后,各个班级有序地回了自己的活动场地。看台上的位置有限,基本上都被高三占领了。高一六班被分配到的活动场地在跑道的边缘,正靠近沙坑的地方。这里是一片草地,没有座位,所以大家在早上时就把自己教室里的椅子搬过来了。 沈旭辰找到自己的椅子,从椅子下面翻出一个装着衣服的塑料袋来。这里头装着运动短袖和短裤。等高三团体广播操比赛结束后,高一男子三千米长跑就要开始检录了,他总不能穿着制服去跑步吧?所以他早早地就准备好了衣服和跑鞋。 大操场距离艺术楼比较近,沈旭辰打算去艺术楼中的厕所换衣服。 “等等,你换衣服之前先让我拍张照,好不好?”蒋香拿出自己的数码相机,满是期待地看着沈旭辰。 沈旭辰摸了摸自己的鼻子,点了点头:“不过你得快一点,我等下还有比赛。” 蒋香欢呼一声,指着不远处的林荫道,说:“就去那里照!我已经在心里构思了好几遍了,不会占用你太多时间的。” 不得不说,蒋香在摄影方面可能真有一套,很会抓拍,基本上不需要沈旭辰特意摆POSE。事实上沈旭辰也不会摆POSE,对于这种需要考验羞耻度的事情,他向来不擅长。 不过十来分钟,蒋香就对沈旭辰比了个OK的手势,说:“行了,你去换衣服吧。” “等下,同学,麻烦你一下,你能帮我们两个拍张照吗?”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的顾望舒揽着沈旭辰的胳膊,笑着对蒋香说。 “你怎么来了?”沈旭辰小声地问。 “我偷偷跑过来的,嘿嘿,你今天真是帅呆了!”顾望舒笑得一脸荡漾,小声地回答说,“每个女孩子心中都有个王子梦啊,还好你是我弟弟,不管以后便宜了哪个女人,我都能享一辈子眼福。” 站在远处的蒋香见沈旭辰不反对,便主动教他们摆起了POSE,说:“你们两个面对面站着,对,那位女生麻烦稍微低下头……沈旭辰你脸上的表情宠溺一点……宠溺一点啊,不是让你笑得那么白痴啊!请把你咧开的嘴闭上,谢谢!好,保持不动啊,一,二,三,OK!再来一张,我们换个姿势……” 顾望舒扎着马尾辫,穿着校服,一脸的青春洋溢,这个年纪的女生真是漂亮啊。沈旭辰额前的碎发被风吹起,不知道是不是阳光太过耀眼,他忍不住眯了眯眼。他们这副亲密的样子何止是入了相机呀,更入了不少人的眼。 第19章 破纪录 等沈旭辰换好衣服回到班级活动区,管凯威作为体育委员正在分发号码牌。 说是号码牌,其实是一块印有数字的布,代表着运动员的身份。沈旭辰分到了419这个数字,他一面觉得这个号码太羞耻,一面只能认命地把号码用别针别在胸前。上一世,他不曾参加运动会,自然也拿不到号码牌。不过,就算是上一辈子的自己也拿到了419这个数字,那会儿他还不知道这个数字代表的某种意思呢! 果然,成长啊,果然是一个掉节操的过程。 不一会儿就到了检录的时间,六班报名男子三千米的只有沈旭辰和管凯威两个人。管凯威显然有些紧张,苦着脸说:“要不是因为我当了体育委员不得不以身作则,我真不想跑三千米……我是知道自己的,我的爆发力还行,但耐力绝对不行……” 沈旭辰拍了拍他的肩膀,说:“是男人可不能说不行。不管怎样说,三千米能跑下来就算不错了,坚持到底就无愧于心了。” “你这么说是没错,但我心里没底。”管凯威没有get到沈旭辰话中的槽点,他紧张地在脸上抹了一把。不一会儿,也不知道想了些什么,他忽然又提起了一些精神说:“哎,刚刚和你在树底下拍照的那个女生是你女朋友吧?你可真高调,前面好些人看见了呢,小心班主任找你聊天。” “悦悦不是我女朋友。” “你这样不行啊,瞒着我就不够兄弟了啊!她来班里找你,我都瞧见好多次了!本来是等着你自己坦白的,谁知道你硬是能忍着不说。” 沈旭辰一脸无奈地说:“真不是我女朋友,那是我姐姐,一母同胞的。” 管凯威惊呆了,好一会儿才问:“你姐姐和你读一个年级啊?” “因为我们是双胞胎啊!” “那你们怎么长得一点都不像呢?” “龙凤胎本来就不像的,龙凤胎是异卵。有些龙凤胎长得像是因为巧了,但我和悦悦大概是集了父母身上不同的部位长吧。”沈旭辰说。 “哇哦,龙凤胎啊,我长这么大还没在现实生活中见到过双胞胎呢!你瞒得真够紧的,平时也没见你说有个龙凤胎姐姐。” “你们也没问啊。”男生之间本来就不如女生那样会时常交换小秘密。 管凯威勾着沈旭辰的肩膀,说:“你姐姐成绩也很好吧,那你们父母不是超欣慰的!” 沈旭辰笑了笑,没说话。 检录完毕,运动员们被工作人员带到了跑道内的草坪上。沈旭辰四下看了看,高一年级参加男子三千米的选手有四十多个,比赛快开始时,四十多个人乌泱泱地都挤在了起跑线上。 发令员一声枪响,一个男生就如离弦的箭一样飞了出去。 沈旭辰没去抢第一,按照自己的节奏挤在一群人中匀速超前跑着。一圈之后,沈旭辰排在了十来名左右,原本第一圈领跑的人已经慢下来被别人赶超了,这是在人意料之中的事情,以冲刺跑的速度可坚持不了四百米。这人一开始跑那么快,是故意来扰乱别的选手的节奏的吧? 沈旭辰觉得自己的身体素质果然变好了不少,他经过顾望舒所在的七班时,竟然还能听清楚她的加油声。 第二圈结束时,沈旭辰变成了第七名。他的速度从开跑到现在始终没有改变过。但别人却越来越慢。 第三圈结束时,沈旭辰变成了第四名。这下子,整个六班都激动了,他们疯狂地为沈旭辰喊着加油。 还剩最后一圈时,沈旭辰已经成了第二名,记圈员往沈旭辰手里塞了根红布条。 沈旭辰的呼吸至始至终都没有变过,因为他一直跟着自己的节奏在走。但既然还剩下最后一圈了嘛……沈旭辰开始疯狂加速,他很快就超过了第一名。就算第一名也开始加速,但已经于事无补了,他被沈旭辰甩下了。 最后,沈旭辰以赶超两百米的绝对优势获得了第一。 “破纪录了!比之前的校记录快了十一秒!”有人在高呼。 六班派了人在终点等着,沈旭辰还有余力,他接过淡盐水喝了一口,也不需要人扶,自己走回了班级。其实沈旭辰还可以更快的,但他觉得像这样就刚刚好。 拿了第一,破了纪录,快了十一秒,既彰显了自己的实力,却又不会让人觉得他太过奇异想把他拉到实验室里解剖了。 破校记录是有额外分数拿的,这下子六班的人都把沈旭辰当功臣了,大家围在他身边七嘴八舌地说着话。 管凯威虽然没有拿到名次,但他好歹是全程跑下来了。被班里人扶着走回来时,他忍不住对着沈旭辰的胸口捶了一拳,说:“好小子,你深藏不漏啊!” 沈旭辰捂着自己的胸口,佯装受了重伤,眯着眼回答说:“我以前身体不好,没参加过运动会,我自己也不知道自己这么能跑。”这话要说在女生中说指不定会让人多想,觉得你就是在装B,但几个关系好的男生们却觉得是这个理。 又过了半个小时,广播里公布了男子三千米的比赛结果,并叫前三名的选手上主席台领奖。许敏旻作为班里的文娱委员,主动揽了拍照的工作。等沈旭辰登上领奖台时,许敏旻对着他一阵猛拍。 沈旭辰觉得自己举着金牌拿着一束假花站在台子上的样子实在傻透了。 第二天,沈旭辰还有一场一千五要跑。一千五毕竟要短一点,大多数班级都凑齐了三个人。所以共有五十多个参赛选手。学校怕选手之间太过拥挤发生意外,就把五十多个人分成了两组进行比赛。沈旭辰在第二组。 估计都听说了沈旭辰昨天破纪录的事迹,轮到他这组跑的时候,大家都下意识地跟在了沈旭辰身后。长跑领跑的人会吃亏一些,沈旭辰瞧着大家裹足不前的样子,索性就跑第一去了。 沈旭辰体力好得很,最后跑完时,两组成绩一综合,他又是第一名,照样破了校记录。 下午是跳远比赛。 每个选手有三次机会。沈旭辰第一次跳时踩线了,成绩作废。他第二次跳时就有意识收敛了一下,结果没踩到板,但跳出的成绩仍是不错,竟然被他排到了第四,顺利进入了决赛。 决赛还是三次机会,沈旭辰第一次和第二次都踩线了,只有第三次成绩能用。最终他获得了第二名。 没有破纪录,没有获得第一名,沈旭辰松了一口气。他在这次运动会上风头出得太大了。长跑破了两项纪录还能说明他耐力好,要是三级跳再破纪录,不免会有人想到他在运动方面天赋秉义——这和他高中之前的形象不符。 至此,沈旭辰所有的比赛项目都比完了。 沈旭辰回到班级时,蒋香也刚比完了一项正在喝水。 看到沈旭辰,蒋香立刻放下水杯,说:“那个女生……就是昨天和你一起照相的那个女生,她受伤了。她和我一样参加了八百米,结果有个女生撞了她一下,她就摔倒了,估计现在已经被人送去医务室了。” 顾望舒受伤了?沈旭辰匆匆对蒋香说了声谢谢,拔腿就朝医务室跑去。 医务室在学校的行政楼。刚跑到医务室门口,沈旭辰就听见了里面传出顾望舒的声音:“轻点轻点……医生麻烦您轻点……嘶……” 沈旭辰推门而入时,正看到校医在帮顾望舒膝盖上的伤口消毒。 顾望舒看到沈旭辰,脸上的表情一下子生动了起来,抱怨说:“讨厌死了,我跑得好好的,结果就被人给撞了,你看,胳膊上膝盖上都擦破了。唉,也不知道会不会留疤。”胳膊上的伤还算轻的,膝盖上却破了一大块皮,看上去就很疼。 沈旭辰皱了皱眉头,说:“知不知道是谁撞你的?” 虽然运动会号称是友谊第一比赛第二,但总有些三观被狗吃的人会不折手段去争夺冠军。就比如说长跑吧,如果一个班里有三个人参加,其中一个是种子选手,那么另外两个人就有可能会想办法把别班的种子选手撞倒,以增进自己班种子选手获得冠军的几率。这种事情不是没有发生过。 顾望舒点点头:“我知道是谁撞的,我已经让我们班的人去查了,估计很快就能知道那人是哪个班级的了。”扶她来医务室的就是她在班里的两个好朋友,此刻,那两个朋友又跑回操场去了,就为了查出撞人的是哪个班的。 “医生,开一盒润喉片。”医务室里又进来了一个人。 “同学你等一下,我先帮这位女同学处理下伤口。”女校医头也不抬地说。 沈旭辰背对着门口站着,听到声音也没回身看,只是稍微让了让身子,好让那个人走进来。沈旭辰蹲在顾望舒面前,说:“如果那人是不小心的,那我们就自认倒霉。但如果那人是故意的……” 顾望舒叹了一口气:“真是故意的又能怎么样,我们还能把她吃了不成?最多告诉老师,让老师把他们班的德育分给扣了。” “别的不说,不管是不是故意的,总要让她向你公开道歉吧?而如果她是故意的,必须得让她背个通报批评!”沈旭辰说。 顾望舒笑了笑:“嗯……这件事情我自己处理吧,你别太担心了。” 第20章 好朋友 “沈……旭辰?”有人迟疑地叫了沈旭辰一声。沈旭辰下意识地抬起头。 那人看清楚了他的脸,松了一口气,说:“没想到真的是你。” 原来刚刚进门要润喉片的是程以华。 沈旭辰站了起来,和程以华打了个招呼,问:“你也不舒服吗?” 程以华指了指自己的喉咙:“没什么大毛病,就是一到秋天嗓子干。” 除去上辈子的印象不说,沈旭辰这辈子见过程以华最初两面后,就对他有了一个“高冷”的印象。但是今天的程以华仿佛格外热情,比如说他竟然会主动问候沈旭辰,还愿意顺着沈旭辰的话聊下去,即使两个人的一问一答都很没营养。 当然,这种热情是相对于程以华本人而言的。反正,在不明真相的顾望舒看来,这个和自家弟弟认识的人十分高冷啊。 “沈旭辰,这是你朋友啊?”顾望舒笑着问道。 朋友?彼此之间说了还不到十句话算朋友吗?如果他说是,程以华会不会觉得自己被冒犯了?沈旭辰摸了摸自己的鼻子,略微停顿了一下,没等到程以华的反驳,他才开口说道:“你忘记了?他就是上次和我们一起打羽毛球的那个人,三班的程以华。这是我姐姐,七班的顾望舒。”后一句是对程以华说的。 程以华看了顾望舒一眼,问:“你们是双胞胎?” 顾望舒兴奋地点点头:“没错!你还是第一个一眼就看出我们是双胞胎的人?以前就算是我们和别人说我们是姐弟,人家都不一定能想到我们是双胞胎!哈哈,我和沈旭辰是长得是不太像啦!” “你们的眉毛很像。嗯,气质也像,你们身上偶尔会有一种民国文人的气质,像老派的知识分子。”程以华说。没等顾望舒回答,他看向沈旭辰,又问:“你参加数学竞赛辅导班吗?” 沈旭辰有些诧异,看样子他没有产生错觉,程以华是真的在和他聊天。 说真的,在沈旭辰看来,程以华这个人和别人相处的时候,总是似近实远的,他在刻意保持着某种距离感——大概是因为天才的世界凡人不可及吧!也或许,天才眼中的世界和凡人眼中的是不一样的吧。 程以华虽然不至于情商为负,但他骨子里就带着某种高傲。这种高傲不是自傲,而仅仅是一种“你们不懂我在说什么”的表现。 那么,现在问题来了,为什么程以华此刻好似主动在拉进他们俩个之间的距离呢?他沈旭辰也是凡人啊!(大概是因为脱离中二期太久了,身负系统的沈旭辰至今还觉得自己很普通。) 也许是因为福尔摩斯的生活中到底还是会有个华生? 御手洗洁生活中会有个石冈? 霍桑身边会有个包朗? 谁知道呢! ——殊不知在程以华心中,他们两个在一起对抗了恶势力(月考最后那道数学题的历史遗留问题)之后就已经是好朋友了。 ——什么,好朋友会经常见面?他们两个在数学的海洋中神交已久! ——什么,好朋友会凑在一起说话?他们两个此刻不正是在说话吗? ——没错,在程以华看来,他们早就是关系很好的好朋友啦么么哒! 如果沈旭辰知道真相,他一定要哭了!什么好朋友啊,我们明明还只是熟悉的陌生人而已啊! 见沈旭辰没回答,程以华又问了一遍:“你会参加数学竞赛辅导吗?” 沈旭辰犹豫了一下,决定实话实说:“我打算把理科的竞赛班都报了。” 竞赛也是考试的一种,考试就可以拿到系统积分!拿到系统积分就可以在系统商店中买买买了!所以沈旭辰不愿意放弃理科竞赛中的任何一项。 只是,竞赛班是利用自习时间把十八个班报名的尖子生凑到一个班里上课的,因为自习时间有限,所以这几门课竞赛班的上课时间会有重叠,你要上一门课,势必要放弃另一门。因此,学校方面是不赞同学生们把几个竞赛项目全部报名的。 程以华也想到了这一节,他安慰沈旭辰说:“别担心,你只要完成竞赛班老师布置的作业就行了,去不去上课不重要。如果你题目不会做,可以问我。”因为竞赛班老师的上课方式就是讲作业,透过讲题的过程讲方法,你要是所有题目都会做了,自然不用去上课。 沈旭辰也知道这一点,这是他敢把理科科目都报了名的原因。 程以华又说:“等下去我寝室?” 沈旭辰再次诧异地看了程以华一眼,他不知道话题是怎么变成这样的!为什么你看上去很自然而然的样子?什么叫去你寝室啊!同学你这话很像约炮知道不?这很破坏你高冷的形象知道不? 见沈旭辰不说话,程以华解释了一下:“我寝室里有不少竞赛辅导书。” “哦。”沈旭辰应了一声。 见沈旭辰答应了,程以华只觉得目的达到了,他这才有闲心观察别的事情。看着顾望舒的膝盖,秉着好朋友的姐姐也是我姐姐的原则,程以华关(gao)切(leng)地问:“这是怎么弄的?” 顾望舒只能郁闷地把自己的倒霉事情又说了一遍。程以华皱着眉头听着。他很赞同沈旭辰的观点,认为不管那个女生是不是故意的她都应该要先道歉,其他的账另算。 不多时,顾望舒的伤口就处理好了。沈旭辰扶着她走出医务室,程以华拿着一盒润喉片寸步不离地跟着。 沈旭辰看着程以华面无表情的脸,小心翼翼地说:“要不,你先忙你的事情去吧。” 程以华抬头朝天空看了一眼:“就快要到吃晚饭的时间了。” 这话说得没头没脑的,沈旭辰想了一会儿,才意识到程以华是在等他,好等会儿一起去他的寝室。 “喂,顾望舒!”三个人正说着话,一个短发的女生从操场的方向跑来,远远就喊出了顾望舒的名字。 那女孩气喘吁吁地跑到顾望舒面前,先朝沈旭辰和程以华看了两眼,见他们没有避让的意思,才一脸愤慨地说:“天啊,你竟然受了这么重的伤?我前面去上了个厕所,回来后才知道你被撞了。撞你的是我班里的钱嘉云,她实在是太过分了!刚刚我还听见她的好朋友问她是不是故意撞你的。结果你猜怎么着?钱嘉云很嚣张地承认了,她还说,她就是看你不爽。太欠揍了!你到底怎么惹到她了?” 顾望舒先谢过这位短发女生,说:“谢谢你啊,吴晓珍。要不是你,我还不知道是谁撞我的呢。不过,我不认识那个叫什么钱嘉云的啊,连她的名字都没听过,她为什么要撞我?” “她发神经呗!”吴晓珍不以为然地撇了撇嘴。 顾望舒仔细想了想,还是觉得很茫然。吴晓珍是十七班的。整个十七班,顾望舒就认识吴晓珍一人,实在想不起来自己怎么得罪那个叫钱嘉云的了。 吴晓珍又看了沈旭辰一眼,大概已经认出这是开幕仪式中那个惊艳八方的军装帅哥了。她拍了拍顾望舒的肩膀,语气中抑制不住自己的幸灾乐祸,说:“既然有人照顾你,我就先回操场了。对了,你要是去找钱嘉云对峙,千万别说出我的名字啊,钱嘉云是个神经病,我可得罪不起她。拜托了!” 顾望舒点点头。吴晓珍松了一口气,很快就跑远了。 沈旭辰颇为无语地说:“你怎么认识这么一号人的?”这女孩子是自己和钱嘉云有仇拿着顾望舒当抢使吧?她一定巴不得顾望舒和钱嘉云对上。 顾望舒叹了一口气:“前段时间不是社团招新吗?我就报名了文学社,竞选时,她就坐我旁边。她是十七班的。她说的那个钱嘉云,我是真的一点印象都没有。”七班和十七班不在一个楼层,学生之间就不怎么交流。 没过多久,顾望舒在班里的朋友也递了消息过来,撞她的人果然就是吴晓珍口中的钱嘉云。 顾望舒的同班同学去质问过钱嘉云了,钱嘉云只说自己看顾望舒不顺眼,没别的原因。事情仿佛又陷入了僵局。 有人说,小孩子是一群最天真又残忍的恶魔。沈旭辰觉得中学生其实也差不多,这个年纪的他们最希望向世界证明自我,因此喜欢自以为是,以为自己会是世界的中心,以为太阳是围着他们转的。那个叫钱嘉云的大概就是如此。伤害别人在他们看来或许是一件很酷的事情。 顾望舒这样子也不好再去操场了,沈旭辰直接把她送到了她们寝室的楼下,嘱咐顾望舒要好好休息之后,沈旭辰目送顾望舒上了楼。待顾望舒的身影消失在楼梯转角,沈旭辰的脸立刻就黑下来了。他犹豫了一会儿,看向程以华,问:“我要去找我们班的同学,你要一起吗?” 程以华点点头,默不作声地跟在沈旭辰身边。 第21章 钱嘉云 沈旭辰打算去找蒋浩。蒋浩有个八卦鼻子,他总有自己的消息来源,是个狗仔的好苗子。只是,沈旭辰没有在自己班的阵营中看到蒋浩。他找了好一会儿,才看到蒋浩正在操场那一头对着一个高二的学姐大献殷勤。 沈旭辰把蒋浩提溜出来,拖到一边,开门见山地问:“十七班的钱嘉云,你知道是谁吗?” 蒋浩在每个班都有朋友,他似乎很容易和别人熟悉起来,身为八卦爱好者的他总能轻易从别人口中把“秘密”掏出来。所以,想要知道什么小道消息,就去找蒋浩啊,准没错。沈旭辰平时不怎么爱听蒋浩在自己耳边讲八卦,但看在是朋友的份上一直忍着没说他,可现在就指着蒋浩的八卦里能有些线索了。 听了沈旭辰的问题,蒋浩用一种不可思议的目光打量着他,说:“你不是吧?你条件这么好,怎么就看上那个小太妹了?” 沈旭辰忍不住白了他一眼:“没和你开玩笑,正经事儿呢。就这个叫钱嘉云的前面跑步时把我姐姐给撞了,但是我姐姐说不认识她。” 顾望舒的身份在管凯威那里挂了号,就相当于同寝室里的路求真、徐锐、蒋浩和江大胖都知道了。现在班里那几个和沈旭辰玩得比较好的男生都知道沈旭辰在七班还有个龙凤胎姐姐,虽然姓氏不一样,长得也不像。 不过,因为男生们普遍不八卦——就算蒋浩是个例外他也不会出卖被他认同的好兄弟的信息——而且他们几个人算是组成了一个小圈子,圈子嘛总是有些排外的,外人就并不十分清楚沈旭辰和顾望舒的关系了。 蒋浩想了想,说:“钱嘉云那个人……她是六年级时转到镇上三小的。她爸爸是我们这儿人,但她的户口不落在我们这儿,所以她上学要交借读费。她爸爸似乎是上门女婿,在家里没什么发言权,反正看钱嘉云话里话外的意思,她挺瞧不起自己爸爸的。她本来是在她妈妈那边读书的,但在之前的学校里弄出事情来了,好像是把一个女生打得内脏出血了吧,所以她只好转到我们这儿来读书了……” 这整一个瘟神啊,读小学时就能把同学打得内脏出血了,顾望舒到底怎么惹到她了? “对了,钱嘉云喜欢章烨,你应该不认识章烨,是十八班的一个男生,个子挺高的,很喜欢装。章烨和她……咳咳……似乎那个过了,不过章烨背地里挺瞧不起钱嘉云的,他总和自己的兄弟说,这女的就是倒贴,他乐得白玩。你随便打听打听就知道了,这话在男生里传得到处都是,算不上秘密。” “还有消息说啊,钱嘉云和章烨那一群朋友都那个过了,别看这女的在别人面前很嚣张,其实在章烨那群人面前就一公交车……她也真是,长得还算可以吧,家里又不缺钱吧,偏偏就为了一个章烨,初中的时候闹过自杀,后来为了能得到章烨的认可,竟然愿意跟着一帮男生……咳咳……那啥……你懂的……” 怡湘县很偏,思想都趋于保守,对于绝大多数人来说,高中时就和人上床是一件非常不可思议的事情。甚至于,学生中虽然有一些偷偷谈恋爱的,但更多的女孩子其实都不怎么爱和异性说话。别看蒋浩平时谈到女人时那么猥琐开放,等他现在真说到这种事情时,他都觉得不好意思。 上辈子临死前还是个处男的沈旭辰也忍不住咳咳了好一会儿。 听到章烨的名字,沈旭辰就抑制不住心中的怒气,这就是个人渣!想到上辈子章烨追过顾望舒,还劈腿对顾望舒造成过伤害,他忍着恶心,语气不善地问:“有没有可能是章烨想要追我姐,露出那么一点意思被钱嘉云知道了,所以她才会……” “不,绝对不可能!章烨才瞧不上你姐姐呢!”蒋浩想也不想就脱口而出,等他意识到自己说错话了,又赶忙补救,“辰子,我不是那个意思!你姐姐当然很好了,成绩好,性格好,清秀佳人不是?但是章烨喜欢的不是你姐姐那种类型,他喜欢大波妹,大波,你明白吧?”蒋浩在自己的胸前比划了两下。 沈旭辰眯了眯眼睛,很好,看样子章烨上辈子读大学时要追顾望舒肯定不是因为看上顾望舒了。这意味着章烨不仅仅是在谈恋爱时出轨,也许在这段感情中,欺骗从一开始就存在了。 但这是为什么呢? 就算是富家子弟想找个穷人妹子玩玩游戏,章烨追顾望舒的那两年可是用尽了心思和功夫啊!要不是他那会儿显得太过真心,顾望舒又怎么会答应他?那么,章烨花那么大力气扮纯情真诚好男人是为了什么呢?他想从顾望舒身上得到了什么?坦白地说,顾望舒的自身条件的确很优异,但这样的女孩子也有很多啊,而顾望舒和沈旭辰作为孤儿,身上应该并没什么利用价值吧? 蒋浩继续说下去:“再说了……章烨一直很花心,钱嘉云也是知道并认可这一点的。我也是搞不懂钱嘉云到底在想什么,她明明天不怕地不怕吧,偏偏就怕章烨不理她。为了让章烨满意,章烨追别的女孩子时,她偶尔还帮个忙……就和我妈看的狗血电视剧似的,似乎能被章烨当个小猫小狗玩意儿似的养在身边,她就心满意足了。对了,章烨最近在追我们班的许敏旻,许敏旻的身材就很有料哦!” 许敏旻是班里的文娱委员。线索似乎又断了,看样子在蒋浩这里是问不出什么了。沈旭辰抑制着心中的火气正打算要离开。 就在这时,蒋浩忽然拍了拍自己的额头,恍然大悟地说:“我想明白了!整件事情一定是这样的!许敏旻喜欢你,她误会你和你姐之间的关系了,以为你们两个是情侣,就想要找个人教训教训你姐。于是,她找到自己的爱慕者章烨,求他来办这件事。章烨又找了钱嘉云……辰子啊,一定是你太红颜祸水了,你姐姐才有了无妄之灾啊!” 这都什么和什么啊……沈旭辰哭笑不得地说:“你的脑洞如此清奇,你怎么不去做编剧?” “……我觉得他说得有道理。”一直沉默的作为布景板的程以华忽然开口说道。 “嗯?”沈旭辰示意程以华继续说下去。 “我刚刚看到章烨和一个身材很丰满的女孩子走到哪里去了。你们听。”程以华指了指旁边的小竹林,做了个嘘的动作。蒋浩安静下来,侧耳一听,好像没听到什么啊,他有些摸不着头脑。沈旭辰也侧耳一听,他听见风中隐约传出一男一女的说话声,听得出来正是章烨和许敏旻的。 “我帮了你……七班那个……” “等下……晚自习……现在……别……” “那……要不要……七班那个……” “看她……不顺眼……” 虽然只能隐约听清楚几个字,但意思已经很明显了,看样子果然是许敏旻找了章烨,章烨又找了人,所以顾望舒才会受伤。渣男贱女现在这是在论功行赏?沈旭辰袖子一撸,正要冲上去,程以华赶紧把人拉住了。 “你别冲动,你手上什么证据都没有。你现在揍了他们,容易被反咬一口。”程以华说。 话是这么说没错……但只要想到上辈子的事情,新仇旧恨加在一起,沈旭辰的心情根本没法平静下来。 蒋浩看看沈旭辰,又看看程以华,问:“你们到底听到什么了?我怎么什么都没听到?你们都是顺风耳吗?” 沈旭辰这才觉得奇怪,他是服用过基因改良液的,所以身体素质达到了最优,听觉能力因此比一般人要好……怎么程以华也能听到?难道说,天才不愧是天才,不光在智商上碾压了众人,听力也高人一等? 程以华拉着沈旭辰的胳膊离开了小路,一边走一边解说:“章烨的小叔章建民在省里有人脉,现在还在任上。他爸爸章建生要差一点,但在县里也是挺牛啊。章烨平时很会做人的,就算蒋……”他顿了一下,显然是忘了蒋浩的名字。蒋浩也不在意,赶紧把自己的名字说了,帮程以华提了下醒。 程以华继续说:“……蒋浩说他和某个女生不清不楚,但也只是说说而已,根本没有任何实质性的证据。章烨虽然为人傲气了些,人缘却还是很好,你就该知道这人不简单。所以你最好不要和他正面对上。” 蒋浩在一边猛点头,虽然程以华这话不是对他说的,但他觉得很有道理。 沈旭辰当然也觉得程以华说得有道理,小不忍则乱大谋,自古民不好和官斗。在社会上打滚历练过的沈旭辰很清楚,他现在只是一个穷学生而已,算上沈秉忠,也只是个穷教师,他们真要和章烨争个鱼死网破,不是做不到,却要付出高额的代价。如果说章烨是老鼠,他和顾望舒还有沈秉忠那就是玉瓶,为了打老鼠伤到玉瓶是不值得的。 再说了,从某种意义上而言,章烨也算是个有分寸的人。所以,他就算是要讨美人欢心,在学校里也只会选择小打小闹,不会真的弄出什么大事来,从这个角度来说,顾望舒是安全的。 而且,凭着章烨的骄傲,如果他知道许敏旻利用他去打击一个女孩子,是为了另一个和这女孩子关系颇好的男生,那自觉带了绿帽子的章烨还会继续帮着许敏旻并纵容着她吗? 这么看来,许敏旻很快就会自食恶果了。 第22章 亲父母 蒋浩以为沈旭辰是在生许敏旻的气,因为这些事情明显是这人搞出来的,章烨不过是帮凶而已。但程以华却很敏锐地意识到,让沈旭辰更厌恶的人是章烨。 也是,对沈旭辰而言,许敏旻这事是挺恶心人的,但看在顾望舒没什么大事的份上,他还不至于器量狭小到和这个自以为是的女孩子斤斤计较。反正,等章烨知道真相后就够许敏旻受的了。沈旭辰也不会同情许闵敏,都已经是十六岁可以拿身份证的人了,总要为自己做的事情负责。 “我妈妈常说,身处高位时更要谨言慎行,若是德不配位,那么迟早会跌下来。”程以华用自己的方式安慰着沈旭辰。 章烨现在不过是仗着他家里人的势,如果哪天他借不到势了呢?能养出章烨这样的人的家庭,必然也不是什么谨言慎行的家庭。就算章烨的父亲或者叔叔很有能力,迟早有一天,章烨也会成为他们的把柄。 沈旭辰点了点头。上一辈子的事情,只有他一个人记得,他就算要报仇,也不会急在一时。而且,多行不义必自毙,这句话也有道理。别的都不说,沈旭辰最起码是看过新闻的,知道十年二十年后哪些有权有势的人会落网。就算他什么都不做,章烨的小叔日后也是被清理的人之一。 当然,上辈子看新闻时,沈旭辰还不知道那个从怡湘县走出去的叫章建民的人就是章烨的小叔罢了。他只是因为这个人出自自己的家乡,才特意记了一下。现在听到程以华提起章烨的家庭背景,沈旭辰才把两件事情联系起来看。 这么一想,沈旭辰就慢慢把心头的火气压下去了。 话说回来,程以华怎么知道章烨家的背景的,莫非他也有来头? 像是察觉到了沈旭辰心里的想法,程以华忍不住解释了一下,说:“我大舅舅是开公司的,华越。公司做大总需要积累一些人脉。偶尔他也会和我说些这方面的事情。” 华越啊!沈旭辰顿时肃然起敬。 华越是去年上市的公司,这并不是重点,重点在于这是怡湘县内第一家暂时也是唯一的一家上市公司。并且,来自未来的沈旭辰还知道,这家公司现在瞧着不算多起眼,但在十年后,它发展得非常好! 原来程以华是有钱人的外甥啊!不过,这是程以华舅舅家的产业,和程以华其实没什么关系。沈旭辰也不会把二者混为一谈。 很快就到了吃晚饭的时间,沈旭辰本以为程以华会先和他一起去食堂吃晚饭再回寝室。没想到程以华直接把他带到了寝室。程以华的寝室和沈旭辰在同一栋楼,只不过他在二楼。 刚走上二楼,立刻就有一个漂亮的女人迎了上来,冲着程以华打了招呼,叫了一声:“阿华!” 那女人又看向沈旭辰,很自来熟地说:“这就是阿华的朋友吧?这两天常听阿华提起你,果然是一表人才啊!我很高兴认识你!你们今天有口福了,我带了好多好吃的来呢!”女人看上去很年轻,她手上拎着一个超级大的保温饭盒。她是个非常亲切的人,见人就有三分笑,对沈旭辰非常热情。沈旭辰猜这应该是程以华的姐姐。 沈旭辰笑着打了招呼:“你是程以华的姐姐吧?姐姐很漂亮啊,就像明星一样。”这年代在怡湘县内夸女人是明星绝对是大大的褒义,意思是赞美女人又漂亮又时尚。 听到沈旭辰这么说,那女人果然很高兴,她忍不住捂嘴笑着,说:“我不是阿华的姐姐,我是他小舅妈。本来,今天是阿华妈妈送饭来的,结果半个小时之前,她接到临时通知不得不回部队去了,所以就由我送饭来了。你们放心,饭菜全部是阿华妈妈做的,保证是你们爱吃的。” 听到妈妈不能来,程以华似乎有些失望,他孩子气地吸了吸鼻子。 “你妈妈是军人啊?”沈旭辰诧异地问。 程以华摇了摇头,又点了点头,说:“她是军医。我爸爸是军人。” 沈旭辰顿时肃然起敬:“真棒。” 沈旭辰打出母腹就被沈秉忠收养,从未见过自己的生父,因为生父在他出生以前就牺牲了,他甚至都没有见过生父的照片,根本不知道他长什么样。但他对这位从未见过面的生父是有孺慕之情的,因为沈秉忠从小就教育他和顾望舒,告诉他们,一个为国家牺牲的人是值得敬重的。 所以,沈旭辰也对军人们移了情。 沈旭辰生父叫陆见星,生母叫姜小月。沈旭辰名字中的“辰”字就应和了陆见星名字中的“星”字。而顾望舒名字中的“望舒”二字也应和了姜小月名字中的“月”字。 由此可以看得出来,沈秉忠在给双胞胎取名字时是真用心了。这两个名字不仅仅继承了沈秉忠和他妻子的姓氏,也继承了双胞胎生父生母的名字。这名字里带着双重的爱意。 而沈旭辰和顾望舒的名字还有第三层意思。他们虽然是龙凤胎,但生日却不是同一天,因为顾望舒是凌晨十二点之前生的,而沈旭辰是凌晨十二点之后生的。生在午夜之前,正是夜色最深的时候,若有月亮就圆满了,因此叫望舒;生在午夜之后,正要期待黎明,无论如何太阳总会升起的,因此叫旭日。 双胞胎的父亲陆见星是个可怜的孩子。陆见星是汾水镇落山村的人,他生母早逝,陆父后来又娶了一个,那女人又给陆父生了两个儿子一个女儿。有后娘就有后爹,陆见星四岁的时候,陆父就在继妻的怂恿下把他过继给村里的一个年纪很大的鳏夫做儿子,根本没尽过抚养的义务。 陆见星养父家里很穷,那人虽对陆见星不错,但也是心有余而力不足。陆见星十六岁的时候,养父自觉身体不行了,他怕陆见星穷得娶不上媳妇,就去别的镇给陆见星聘(其实相当于是买)了个媳妇,那媳妇就是姜小月。 养父去世之后,当时还不到十七岁的陆见星机缘巧合之下去参了军。他能吃苦有毅力,两年后进了特种部队。如此又过了九年,陆见星和姜小月的日子便好过了,家里甚至盖起了新房子。在一村子的黄泥房中,他们家的砖瓦房格外醒目。眼看着日子越过越美,可惜老天爷不开眼,到了陆见星参军的第十年,年仅二十七岁的他在出任务时牺牲了。 消息传来时,姜小月正怀胎六个月。她和陆见星聚少离多,好容易才怀了这么一胎,结果孩子快生了,孩子父亲却回不来了。姜小月当时就崩溃了。偏偏陆见星的继母(其实不能算是继母了,因为陆见星被过继了)眼馋他们家宽敞明亮的房子,就以肚子太大、月份不符、怀着孽种的理由把姜小月赶出了村子。 那继母还拉着村里的一个赖皮叫陆三的做了伪证。陆三本来就是块天不怕地不怕的滚刀肉,他得了便宜,就很不要脸地表示自己就是奸夫。 落山村在大山里头,村民贫困而又愚昧。那会儿又不兴照B超的,农村里还都是找接生婆接生的,再加上陆三的伪证,姜小月的性子又实在太过软弱,她百口莫辩之下,竟真的大着肚子被赶出了落山村。而姜小月之前是被自己娘家人远远卖到汾水镇做媳妇的,娘家也回不了,最后竟然无处可去,只好住到了镇上的破庙里。 当时,姜小月身上还有一点钱,吃喝不成问题。只是,种种事情一刺激,她的胎没养好,生产时赶上早产加难产了。要不是路过的沈秉忠连带着另外几位老师动作迅速地把姜小月送去了卫生院,大概沈旭辰和顾望舒这对双胞胎就活不下来了。 穷乡僻壤的卫生院中的基础设施很不好,主治大夫是个老中医。在卫生院里,姜小月从傍晚挣扎到午夜,最终难产而亡,临终前只来得及看了孩子们几眼。她把孩子托付给了那几位好心的老师。沈秉忠就这样收养了双胞胎姐弟。 在弄清楚姜小月被赶出落山村的经过之后,沈秉忠给镇上派出所里的一个老民警递了两条好烟。没多久,陆三就被抓进了派出所。再过几天,陆见星的生父继母连带着他那三个弟妹,一大家子都被抓进了派出所。陆三因为有偷鸡摸狗的案底,最后被判刑了。继母那些人倒是拘留了几天就被放出来了,因为不好定罪。 但落山村的人不知道拘留和判刑的区别啊,他们只知道那一大家子都进过派出所,就一定不是好人,姜小月一定是被陷害了。很快,那一大家子就在村里待不下去了,村里人当初能态度强硬地把“通奸”的姜小月赶出去,现在自然也能把蹲过局子的他们赶出去。继母那一家子只好全家一起去了外头,听人说是去南面打工了。 沈秉忠这才带着双胞胎去了落山村,把陆见星和姜小月的房子又收回来了,用一把大锁锁了门,任由那房子空着也不给人住。 别的孩子一般都男孩像母,女孩肖父,但双胞胎却相反。村里的老人都说沈旭辰长得很像陆见星,也像陆见星的生母,也就是沈旭辰的亲奶奶。而顾望舒则随了姜小月的模样。别的都不说,只说双胞胎的长相,他们就给姜小月洗了白。 事情到此就结束了。沈旭辰和顾望舒日后再也没有回过落山村。 在双胞胎成长的过程中,沈秉忠一心一意爱着他们,一心一意抚养着他们,让他们衣食无忧,教他们懂事明理。所以,双胞胎从不觉得自己没有父母就缺乏爱了。而且,等他们到了记事的年纪,沈秉忠慢慢就把一些事情都告诉了他们。 所以,沈旭辰和顾望舒从小就知道,他们的爸爸是个英雄,而他们的妈妈也很爱他们。也所以,即使陆见星和姜小月夫妻在双胞胎的生活中从未出现过,但是双胞胎依然很爱他们。 第23章 好朋友 程以华开了寝室门,小舅妈把饭菜一一摆了出来。因为屋子里空间有限,他们就把饭菜摆在了阳台上。 这个时间点是饭点,大家都去食堂吃饭了,因此寝室里没有别的什么人。沈旭辰大致看了一下,猜程以华应该睡三号床。不仅是因为三号床的被子叠得很有军队范儿,还因为三号床的床头累了一堆的书。 以沈旭辰变态的视力,他很清楚地看到了欧几里得、欧拉等几位数学先贤者的名字!还是英文的!程以华不会打算把这几本英文专业书借给他吧?呵呵,这种专业英语不是一般人能看得懂啊!他要是说自己看不懂,会不会很尴尬? 饭菜是两人份的,像是知道沈旭辰会一起吃。 沈旭辰正有些摸不着头脑,就听见小舅妈说:“阿华啊,你之前不是和你妈妈说,你在学校里交了一个好朋友吗。你妈妈让我转告你,她很高兴。她上次参加超市抽奖,运气超好,得了个二等奖,奖品是个mp3。你已经有一个了,这个放在家里也是浪费,不如就送给你朋友吧。” 小舅妈一边说着,一边从包包里取出一个长方体的小盒子。程以华嗯了一声,接过盒子递给了沈旭辰。 沈旭辰一脸茫然地看着程以华伸到自己面前的手。等等,画风转得好快啊,我好像一时间没跟上少年你的思路。你小舅妈和你一唱一和的意思是,我们已经是好朋友了吗?关系已经好到可以告知家长并让家长如此激动的份上了吗?我们明明没有说过几句话啊?是这个世界太玄幻,还是我不久前失忆了?我根本不记得我们之间的关系有任何突破性进展啊? 沈旭辰摸了摸自己的鼻子,他莫名地觉得有些尴尬。他的第一反应就是推拒:“这、这个太贵重了。我不能收。” “友谊是不能用金钱来衡量的。”程以华义正言辞地说。 少年,你说得如此理直气壮,我一时之间竟然不知道该如何反驳才好。 小舅妈捂着嘴在一边笑着,好一会儿才出来打了圆场:“阿华说得没错,同学你就收下吧。我们阿华只是性格有些内向而已,他心是很好的。而且啊,这mp3我们也是白得的不要钱,你看盒子上还写着那个超市的名字呢。运气转嫁哦!你就当是收下阿华妈妈的好运气了。” 程以华又把手上的盒子往沈旭辰的方向递了递。如果我不收就一定会伤了你的心……这是什么鬼即视感?沈旭辰默默接过了礼物,在心里盘算着该怎么还一份等价值的礼物给程以华比较好。 不得不说,程以华的妈妈手艺果然超级棒,一闻到饭菜的香味,沈旭辰就觉得自己饿了。程以华吃饭的时候很安静,看得出来他教养很好,每一口都细嚼慢咽,偏偏吃饭的速度还不算慢。倒是小舅妈总在抓紧时间和沈旭辰说话,似乎要帮程以华把这个“好朋友”给抓牢了。 不多时,沈旭辰知道了不少关于程以华的事情。 程以华的父亲是军人,他的母亲是军医。父母常年有任务,根本没时间照顾孩子,所以程以华从小就寄住在外公外婆家。他的外公外婆都是退休的老教师。 程以华有两个舅舅。大舅舅是华越的老总,大舅妈也在华越工作,大舅舅家的大表哥比程以华大了四岁,正在魔都读大学。小舅舅是老来子,只比程以华大了十岁,目前是大学讲师,才结婚没多久,暂时没有孩子。小舅妈是专业的戏剧演员,唱京剧的。她起了个手势,摆了个俏皮的姿态,用唱京剧的腔调说:“小女子这厢有礼。” 沈旭辰眼睛一亮,咬着一块排骨,问:“你唱的是荀派青衣?” 小舅妈摇了摇头:“其实我是学梅派青衣的。你懂这个?” “我爷爷喜欢听京剧,所以我了解一些。”沈旭辰这话其实是谦虚了。他算得上是个票友,虽然一定比不上小舅妈专业,但装扮上之后,也是能登台演出的。 “没想到这里也有人喜欢京剧啊?”小舅妈是北方人,只不过嫁到了南方而已。怡湘县这一片地方一直很保守,保守就意味着没有突破,年轻人不爱听戏,年老的呢都钟爱越剧,因此京剧没什么市场。 “我爷爷是北方人。”沈旭辰忍不住解释了一句,“他是文革时被下放到我们这里来的。他收养了我。我爸爸也是军人,不过我从来没见过他,因为他在我还没有出生的时候就牺牲了。”沈旭辰很少会和别人说起自己的家事,但今天不知道为什么,竟然愿意如此轻描淡写地说出自己的秘密。 或许是因为饭菜很香? 或许是因为程以华有一对军人父母? 或许是因为小舅妈太过亲切? 或许是因为天才程以华在交朋友这件事情单纯得像个笨蛋? 谁知道呢!沈旭辰低下头咬了一块排骨,把自己眼中的泪意逼回去了。 程以华果然十分体贴,什么都没有说,只是把他爱吃的那道竹笋腊肉往沈旭辰的方向推了推。小舅妈也没有像一般人那样对着沈旭辰充满怜悯——不是说这种怜悯不好,只是沈旭辰和顾望舒都不需要——她轻声地说:“那你一定很为你父亲骄傲。”她的语气中带着一种莫名的坚定。 沈旭辰点点头。 小时候,总有人跑来双胞胎面前嚼舌头,比如说他父亲狠心啦好好的去当什么兵竟然没有尽过一天父亲的责任,比如说他母亲傻啦知道丈夫牺牲了就该堕胎另嫁的何必为了孩子拖累自己……但沈秉忠把他们教育得很好,沈秉忠教了他们什么是家国大义,教了他们什么是母爱撼天。所以,沈旭辰很为自己的父母骄傲。 小舅妈悠悠地叹了一口气,说:“我小爷爷牺牲在抗美援朝的战场上,我叔叔牺牲在抓歹徒的过程中,我大堂哥……是特种部队的,据说要不是他的战友以命换命,他当时也活不下来。我还有一个亲弟弟,他现在也入了特种部队,秘密的特种部队,连番号都不能说。我们都瞒着我妈呢,骗她说,我弟弟只是个勤务兵。” 沈旭辰顿时对小舅妈的家庭肃然起敬。 正说着话呢,寝室里有人吃完饭回来了。小舅妈侧过身擦了擦眼泪,顺势收了话题。 吃过饭,小舅妈收拾了餐具,就准备回去了,临走前她还叫两个男孩子要好好相处。程以华和沈旭辰把小舅妈送到了楼下,然后程以华把沈旭辰赶去了教学楼——即使是开运动的日子也是要上晚自习的——他自己要亲自把小舅妈送去学校大门口。 沈旭辰哭笑不得地朝教学楼走去,程天才你忘了把你用来当幌子的参考书拿给我了! 临上课时,沈旭辰去七班找了顾望舒。关于章烨、许敏旻等人的事情,沈旭辰把自己得到的消息全部分享给了顾望舒。 知道自己被喜欢沈旭辰的女孩子视为了情敌,顾望舒也是哭笑不得。沈旭辰又借机说了章烨不少坏话。不管章烨日后还会不会追顾望舒,反正顾望舒都不会再接受他了,因为顾望舒对章烨这个人已经有了难以磨灭的坏印象。 “钱嘉云那边……她无故推你的事情,老师们估计都知道了,她要是向你道歉,你就接受。至于许敏旻,只要章烨知道真相,她就不会好过。章烨的话,我们扳不倒他,只能装作不知道他在这件事情中的作用了。”沈旭辰摸了摸顾望舒的头发,一脸歉意地说,“也是我没用,让你受了委屈,却没法让罪魁祸首罪有应得。” “哪有你说得这么严重……我其实也没受多大罪。这件事情就让它过去吧。”顾望舒笑了笑说,“至于那种纨绔子弟,我们不找他麻烦,他以后也会玩脱的。老天有眼,我们等着就是了。” 姐弟俩互相安慰着。 “不过,明明是姐姐却被当成情敌,我也是蛮无辜的呢。”顾望舒笑着说道,“我事先声明,像这种嚣张的女孩子,我是永远都不会承认她作为我们家中的一员的,所以你以后找女朋友时,一定要擦亮眼睛。” 沈旭辰含糊地应了一声。怎么办啊,亲爱的悦悦,你永远都不会有弟妹了,因为我喜欢男人! “在这个问题上,你可千万别掉以轻心。要是你日后找的女朋友人品不怎么样,我就带着爷爷搬出去住。” “喂喂,这话应该由我说吧,你是女孩子,更容易吃亏点,所以日后找男朋友时,必须要经过我的检验!”沈旭辰连忙反击。 出乎这对姐弟的意料,事情在第二天就有了结果。 钱嘉云那么桀骜难驯的一个人竟然拎着不少水果还有两百块钱的营养费主动找顾望舒道歉了,道歉的过程十分诚恳,让不少认识她的人都大跌眼镜。道歉完了之后,钱嘉云就到六班找了许敏旻,直接一个大嘴巴子抽上去了。她的力道很大,许敏旻半张脸立刻肿了起来。 没过多久,“许敏旻搬弄是非在钱嘉云面前说顾望舒坏话才使钱嘉云推了顾望舒”这个真相就传得全校皆知了。钱嘉云是这么说的:“……也是我没弄清楚。顾望舒那么好一个人,要不是许敏旻那婊子利用我嫉恶如仇的性格说顾望舒喜欢欺负人,我才不会推她。许敏旻太恶心了。” 第24章 名望值 沈旭辰原本以为,是蒋浩把许敏旻的消息传出去之后,章烨厌了许敏旻,才示意钱嘉云这么做的,当众给了许敏旻难堪。结果,等到了第二天吃晚饭的饭点,程以华家的小舅妈又往学校里送了一大罐清淡补血的汤,示意程以华交给沈旭辰再转交给顾望舒之后,沈旭辰才忽然意识到,程以华一定在这里面发挥了作用。 “我只是让我大舅舅给章烨的爸爸打了个招呼。”程以华非常无辜地说。 虽然程以华说得轻松,但这事儿涉及到了顾望舒,能这么顺利的解决,沈旭辰非常感动。他已经觉出了程以华身为朋友的心意。可以说,沈秉忠和顾望舒就是沈旭辰的软肋,程以华这次愿意为顾望舒出头,沈旭辰就难以拒绝他的接近。 #土豪我们要做一辈子的好盆友# #抱住土豪的大腿感觉自己萌萌哒# 运动会结束后,老师那边关于这次事件的处罚也下来了。鉴于顾望舒的伤不算轻,钱嘉云和许敏旻都被通报批评了。这种处罚比记过处分要轻一些,但是很丢人,毕竟老师是在周一国旗下讲话时,当着全校师生的面点了她们的名字的。 钱嘉云是个痞子,她觉得无所谓。许敏旻却回到教室时就开始趴在桌子上哭了。真是早知现在何必当初呢? 至于章烨?在明面上,整件事情一点都没有牵扯到他身上去。 至于沈旭辰?虽然隐约有人传小话说,许敏旻是看不惯沈旭辰和顾望舒的关系太好才陷害顾望舒的。但没人跑到沈旭辰面前来求证实。 这件事情就这么算是彻底过去了。 又过了几天,班主任宋老师便再次找沈旭辰聊天去了。这一次是以批评为主的,但可是怕学生的情绪反弹吧,宋老师也没敢直接批评,只是言辞闪烁地说了几句似是而非的话。 沈旭辰无语望天,说:“老师,你说的女生是七班的顾望舒吧?我们没有早恋。” “哈?”宋老师端着一副“你是我的得意子弟我试图努力相信你但我明显不信”的表情。 “顾望舒是我姐姐。”沈旭辰说。 “哦。”宋老师示意沈旭辰继续说下去。 “一母同胞的双胞胎姐姐。你不相信的话可以查看我们的家庭住址及联系人电话。我的姓是随了我爷爷的,顾望舒随了我奶奶。”沈旭辰放出了终极炸弹。 “哈?”宋老师有些尴尬地推了推眼镜,“那什么……老师之前不是怀疑你们,只是班里传出了一些流言,因此才不得不找你谈话……对了,这儿还有一件更重要的事情,我听你别的科目的任课老师说,你报名参加了好几个竞赛辅导班?时间上安排得过来吗?毕竟日常课程已经很紧张了。” 从数学组办公室里走出来,沈旭辰忍不住叹了一口气。 上辈子怎么没有人怀疑他和顾望舒的关系?哦,想起来了,上辈子他还处在中二期呢,基本上是不会主动去七班找顾望舒的,姐弟见面时都有一种莫名的尴尬。再说了,上辈子的处在高中时期的他,个子不高,性格阴沉,在班里没什么好人缘,谁有那个闲功夫去关注他呀? 十月过半,天气很快就转凉了。 天气一凉,学校方面就强制要求学生穿校服了。按规定,在周一至周五,所有学生都必须要穿校服。只要纪检人员逮到一个不穿的,就会扣相应班级的德育分,还会把名字贴在一楼布告栏里。当初订校服时,每个学生都被要求订了两套,正好够换洗。所以,什么衣服没晾干啦,这种理由是不能用的。 对于这项规定,沈旭辰和顾望舒都觉得无所谓。他们都没什么衣服穿,就算学校不硬性规定,他们在大多时候也都穿着校服。还别说,这校服丑归丑,料子却很舒服,而且质量好非常耐穿。 对于十五岁的没见过世面的沈旭辰而言,钱湖重高的环境非常好,十个汾水初中也比不上。但对于重生的沈旭辰而言,钱湖高中的住宿条件就实在太差了。寝室内虽然有卫生间,也有洗澡的地方,但却不提供热水。所以,气温虽然降了下来,沈旭辰却依然洗着冷水澡。他觉得凭借自己如今的身体素质,估计大冬天洗冷水澡都不成问题了。 当然,身体素质再怎么好,每天晚上脱了衣服冲进冷水中时依然是需要意志力的。 不光沈旭辰坚持在洗冷水澡,其实大部分男生都是这样的。男生嘛,每天老老实实去开水房打热水的人实在不多。尤其考虑到打开水的队伍太长了,每次打个开水都需要排半个多小时的队伍,男生一般都没有这个耐心。所以临近就寝时,整个男生寝室楼充斥着各式各样的鬼哭狼嚎声——都是冲冷水澡给刺激的。 听说隔壁寝室里,还有人偷偷在柜子中藏了一瓶二锅头,每次洗澡之前先猛灌一口。路求真觉得这是个好方法,就计划着下周把他爸爸酒柜中那瓶昂贵的葡萄酒带来寝室。 501寝室里,就万明海一个人会每天坚持去打开水。他总是随身带个小本子,本子上或是记着单词,或者记着语文字音字形,或者记着理科公式。排队的时候,他就把本子拿出来背,倒也不算浪费时间。 万明海不是多么小气的人,寝室里其他不打开水的人若是偶尔问他讨一杯水喝,他都是同意的。就是有一次,马顺涛不知道是要干什么,用了他整整大半壶的水,他的脸才黑了一次。对于万明海而言,他虽然每天都去打开水,但也只打一次,马顺涛把大部分水都用了,他自己就不够了,自然会觉得郁闷。 高中的学习生活是千篇一律的,学生们很快又迎来了一场月考,然后是期中考试。沈旭辰都发挥得不错,没人能夺走他年级第一的位置。 等过了期中考试,沈旭辰终于收到了某本杂志的回复。他之前寄出了不少稿件,终于有一篇杂文被杂志社录用了。杂志社特意给他寄了一本样刊过来。 蒋浩是班长,负责班级的信件收发。下课时,他那个大嘴巴一广播,很快班里的人就都知道沈旭辰的文章在正规的杂志上发表了。那本样刊被同学们竞相传阅。等回到沈旭辰手中时,已经过了几节课了。 沈旭辰也很高兴,这种大杂志在给稿费的时候一般都比较慷慨,他这一篇千字小杂文得了五百左右的稿费,虽然和日后的稿费不能比,但这比他现在一个月的生活费都要多呢! 有了钱就有了动力,沈旭辰兴致勃勃地进行创作去了,恨不得能立刻写出十篇百篇好文章用于投稿。 样刊杂志很快就被班里人翻烂了。沈旭辰也不介意,等正式刊物发行之后,他特意买了两本,一本给沈秉忠寄过去了,一本送给了顾望舒。他不在乎别人是怎么看他的,但他一直都想成为沈秉忠的骄傲,想成为顾望舒的依靠。 在这以后,沈旭辰又陆陆续续地收到了一些杂志社的回复。大部分稿件都是被录用的,也有一些会被退回来。退回来没关系,他换家杂志社再投就是了。沈旭辰的小金库就这样慢慢充实起来了。而他在班里,乃至在学校里,也慢慢有了个“大才子”的称谓。 临近圣诞节的某天,每日只负责发布日常任务的系统忽然有了不一样的动静。沈旭辰拉开系统一看,发现系统中多了一个版块,上面写着“名望值”三个字。此刻,名望值后面跟了一个数字“1”。 名望值是个好东西,因为这么一个名望值就给沈旭辰带来了一万积分。 一万积分! 一!万!积!分! 饶是沈旭辰这么淡定的一个人,脑海中都被这一万积分刷屏了。 除了积分之外,系统似乎还开启了一项新功能。沈旭辰决定临睡前再研究这个。他现在要研究的是名望值,这可是刷分利器啊! 名望二字很好理解,是指人在其它的人心中的份量以及声望威信。 那么,名望值是怎么来的呢? 沈旭辰在钱湖高中是个风云人物,他主持广播站的双语栏目,他每次大考都是年级第一,他体育成绩也特别棒运动会时打破了校记录,他陆陆续续在知名杂志上发表了多篇文章,他长相帅气听说性格也很好……因此学校里几乎所有的人都认识他。 但名望值肯定不是这么得来的。因为沈旭辰又不是今天才成为学习里的风云人物的,而名望值是今天才冒出来的新玩意儿。 沈旭辰的眼睛从放在手边的杂志上滑过,这是他刚刚拿到手的又一本样刊,上面刊登了一篇他写的散文。因为不是小说,沈旭辰也就懒得取笔名了,他都是用真名投稿的。“沈旭辰”三个铅字方方正正十分好看。 难道说名望值和他发表的文章有关? 如果名望值真是这么来的,那想要拿到名望值还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沈旭辰在心里数算了一下,他直到现在已经陆陆续续发表了十几篇文章了,这些杂志的发行量都不低,发行量大(毕竟现在还没到纸质媒体没落的那几年),阅读受众很广,一定有很多很多人看到了沈旭辰的文章,但是他的名望值只增加了一点。 可见,名望值是个稀罕物。那一万积分真不是好拿的。 不过,秉着“能重生就是赚的,积分有一点是一点”的小农心态,沈旭辰还是觉得很满足。 第25章 小黑屋 因为积分够了,沈旭辰就马不停蹄地用积分在商场中兑换了一支初级智力开发液。这是他从获得系统那天起就一心想要给顾望舒兑换的东西。他本来以为自己至少要攒上一年积分呢。 智力开发液直接作用于大脑,可以提高大脑的开发利用率,根据个人的素质不同,可以提高0.7%~2.5%不等的开发率。别小看了这么一点开发率,大脑那么精细的玩意儿,能多开发一点都会有不可思议的效果。 开发一点点,智商大飞跃。 购买到手的开发液只有一滴,被包裹在胶囊内,看上去很像是感冒胶囊。沈旭辰仔细阅读了一下使用说明,发现服用者在服用开发液之后会昏睡至少八个小时,至多十七个小时。昏睡时间的长短意味着开发率的高低。 想到第二天就是周日了,沈旭辰心中有了计较。 这两天天气转凉,冷风起了,早上从寝室里走出来时,裸露在外面的皮肤就像是被刀子割着一样。一直觉得自己身体健壮如牛的顾望舒竟然也感冒了。好在她成绩好,平时读书也用功,因此在老师那里很占便宜。比如说她想要请假去寝室睡觉,他们班主任直接把周六晚自习的假给批了,还附送了周日上午自习的假。 顾望舒的班主任是教语文的,托沈旭辰的语文老师那爱炫耀的福,沈旭辰在语文组办公室也很有人气。沈旭辰便去了语文组办公室,找到了顾望舒的班主任,说:“老师您好,我是顾望舒的弟弟,听说顾望舒生病了,想要去给她送感冒药。请问您可以给我开张假条,让我能去一下她的寝室吗?” 当然没问题!老师们已经基本上都知道沈旭辰和顾望舒是双胞胎了。现在是上课时间,寝室里几乎没有人,因此一个男生去了女生寝室也没大问题。沈旭辰很容易就拿到假条了。他立刻跑着离开了教学楼。 宿管阿姨帮沈旭辰打开了顾望舒寝室的门。顾望舒正捂在被子里睡得昏天暗地呢。沈旭辰先去阳台找到了顾望舒的开水瓶,瓶子里的水是满的,还热着。看样子是顾望舒同寝室的人帮她打的。以小见大,沈旭辰觉得顾望舒的室友都很不错。他也就放心了很多。 沈旭辰晾温了一杯热水,把顾望舒叫了起来,哄着她把装着开发液的胶囊给吃下去了。 顾望舒很快又睡着了。沈旭辰帮她掖了掖被角,离开了女生寝室。他又特意去七班找到了管梅。在顾望舒的那堆朋友里,沈旭辰和陆沁雅的关系最好,毕竟是同乡嘛,但陆沁雅和顾望舒不在一个寝室里住着。沈旭辰只好找了管梅,因为管梅是顾望舒的同寝室友。 “我刚让她吃了药,药劲可能有点大,等你们晚上回去睡觉的时候,她可能还不会醒。你们不用管她,就让她睡吧。明天早上也不用叫她,等她自己睡醒吧。”沈旭辰说。 他算了算时间,现在是晚上七点,就算顾望舒要昏睡十七个小时,也不过是睡到明天中午,他明天上午再去一下顾望舒的寝室装作要照料顾望舒,就能把这件事情遮掩过去了。 管梅拍着胸脯叫沈旭辰放心,说一定会把顾望舒照顾好的。 因为给顾望舒的智力开发液已经买好了,沈旭辰终于不用再攒着积分不舍得花了,要知道沈旭辰从前几回考试中拿到了不少的积分呢。他好容易才有了一种农民翻身做土豪的感觉。晚上下了晚自习时,他躲进厕所隔间,拉开系统商店,在生活用品那一栏挑了一个药香小枕。 系统商店出品必是精品,系统商店中的苹果都比外面买的苹果好吃无数倍,这个有助于睡眠的药香小枕自然也作用非凡。商品介绍上写了,这个小枕头会大幅度提高使用者的睡眠质量。 沈旭辰拿着药香小枕离开了教学楼。他没有直接回自己的寝室,而是特意去了二楼,找到了程以华。沈旭辰看着程以华那浓重的黑眼圈,把药香小枕递给他,说:“你是不是睡眠质量不好?这个小枕头挺有用的,你今天晚上试试枕着这个睡。” 程以华接过这娘兮兮的小枕头,说:“我不是睡眠质量不好,我只是睡的时间比较少而已。不过,既然是你送的,那我今晚就枕着试试好了。对了,这颜色真幼稚。” “……”要不是我习惯了你的说话方式,我真以为你是在嫌弃我的礼物啊! 每天晚上熄灯之后,程以华还会打手电看书。对程以华而言,看书就是一种放松休息的方式,他喜欢这种方式。比较极端的日子,程以华一晚上只睡四个小时,因此第二天都是一副没精打采的模样。而他看的书自然都不是课内书,除了比较高端的专业工具书,他偶尔也会看些别的。他最近就在读易经。 也就是说,虽然沈旭辰每次都考了年级第一,似乎比程以华要牛掰,但其实程以华只花了非常非常少的时间在学习上,大概只有沈旭辰学习时间的六分之一。真要说效率的话,沈旭辰根本比不上程以华。 哦,对了,自从程以华那次和他的数学老师闹翻之后,他果然就再也不上数学课,再也不做数学作业了。那个数学老师在办公室里骂过很多次。但谁叫程以华有个性呢,事情闹到年级主任那里去,最后程以华依然我行我素。 沈旭辰忽然想起了一件事情,拉着程以华的胳膊,问:“话说,上次你送给我的那个mp3,我没什么用,能借给顾望舒用吗?她英语不是很好,我想下些英语文章的音频放mp3里,让她每天睡觉前听一听。” “那是你的东西,当然由你自己决定,你为什么要问我?”程以华觉得非常奇怪。 我不是怕你哪天在顾望舒那里瞧见mp3,觉得我不够重视你妈妈送的礼物?果然还是我想多了啊!沈旭辰意识到,在为人处世上,程以华的思维方式非常直线。这并非是单纯,也并非是情商不够,他只是懒得计较而已。 这样挺好的,和这样的人做朋友,不觉得累呢。 临睡前,沈旭辰研究了一下系统随着名望值开启的新功能。 新功能的名字叫做小黑屋。 这个名字一听就很邪恶,沈旭辰默默地把脑海中瞬间涌出的“S那个M”、“蜡烛那个皮鞭”、“口塞那个高跟鞋”通通甩出去,静下心来仔细研究了一下小黑屋的使用说明。小黑屋关的不是人本身,而是人的精神体。使用小黑屋功能时,外人会觉得你只是在睡觉而已,其实你的精神体已经进入异空间了。 异空间和现实空间的时间比默认为1:1,这意味着,你的精神体在异空间度过一小时,现实生活中也默认度过了一小时。在该状态下,小黑屋免费使用。 提高这个比例是要扣积分的。2:1时,也就是指精神体在异空间度过两小时现实生活中才过去一小时,每小时(以现实时间计时)扣40积分;3:1时,每小时扣60积分;4:1时,每小时扣80积分。以此类推。也就是说,你想拥有更多的时间,那就要花费更多的积分。 虽然这是个烧积分的功能,但是不得不说,它很实用。 精神体所在的异时空是受精神体控制的,精神体就是小黑屋的“神”。打个比方,如果你想要练琴,小黑屋中就会立刻出现一架琴;如果你想要练球,小黑屋中就会立刻出现场地、模拟队员等。所以说,小黑屋就是个提高宿主技能水平的利器!而且,开启适当的时间比例还能让宿主拥有比一般人更多的时间。 理论上,现实生活中的东西不能带进小黑屋中去,小黑屋中的东西也不能带出来。比如说,你在小黑屋中写的毛笔字就没法拿到现实生活中来。 但如果你在小黑屋中写毛笔字时,所用的工具并不是自己形成的,而是花积分买的,宣纸是花积分购买的,毛笔是花积分购买的,墨汁是花积分购买的,那么最后的成品是可以拿到现实生活中来的。 总而言之,想要好好使用小黑屋,那就多多花费积分吧! 沈旭辰心念一动,只见眼前一亮,他发现自己正处在一片白茫茫的雾气中。这应该叫小白屋吧! “要有阳光。”沈旭辰很zhuangbility地打了个响指。 阳光立刻就出现了。虽然不知道在没有太阳的情况下,阳光到底是从哪个方向照进来的。 “要有绿地,鸟鸣和小茶几。”沈旭辰又打了个响指。 绿地出现了,小茶几出现了,鸟鸣声也从遥远的地方传来。 “小茶几上要有一台电脑。” 电脑也如他所言那样出现了。沈旭辰试了试,发现用这电脑是没法上现实生活中的网络的。但能有电脑也不错了,因为有了电脑,他就可以码字写网文了。 码字写网文意味着可以让更多人看到他的文章,意味着他可以增加名望值,意味着他能获得大量积分。最次最次,他总能赚点钱吧?这两年可是网文的高速发展期,凭着他的阅历和文笔,他一定能写出不少好小说来的。 哦呵呵呵呵呵……等等,这么中二女王笑的人一定不是我! 为了能把自己在小黑屋中创造的文字拿到现实生活中去,沈旭辰不得不花积分在系统商店中的一级特殊用品那一栏买了一台笔记本电脑——等他上大学时就不需要再在现实生活中买电脑了,直接把这台电脑拿出去用就是了——又买了一个U盘。这样一来,他就可以在小黑屋中码文,并且把码完的文存进U盘里带到现实生活中去。 第26章 捐助款 沈旭辰知道自己的尿性。他上辈子也开过笔名,只可惜因为他不写长文,更新时间也不固定,所以笔名根本没火起来。别的男频写手的完结文都有几百万字,就他,一部小说最多写了三四十万字就完结了。他写十部小说还没有别人一部的字数多呢。所以,沈旭辰这辈子不打算写男频文了。 再说,这两年男频方面正流行种马升级流,沈旭辰这种有感情洁癖的人很不喜欢种马,所以他决定要往女频文方向发展。 当然,让沈旭辰去写女性言情文,他也是不会写的,毕竟他不是女孩子且还不是直男,对于女孩子的心理把握很不到位——他是GAY不代表他就把自己当女人了。 他想写的是男主言情文,也就是站在男主角度去写的言情文。沈旭辰连创造笔名发文的网站都想好了,就是上辈子很有名的一家女性向站。 坦白地说,女孩子在花钱看网文这方面远没有男孩子大方,所以就网络收益这一块,女频作家是比不上男频作家的。但是,一来谁叫沈旭辰写不来主流男频文呢,二来沈旭辰也没指望靠写网文发大财,只要能稍稍改善一下他大学毕业前的生活,他就心满意足了。沈旭辰没指望一辈子都靠这个吃饭。再有一个,男频文可以卖游戏改编权,女频文却更容易卖出影视改编权,种种利益还是要看日后如何。 想干就干。 沈旭辰先离开了小黑屋,把时间比例调成4:1,才重新进入。他打算第一篇文就写男主穿越到异世大陆去的类型,有矮人,有精灵,有教廷,有战争,有斗气,有魔法。 异世大陆好发挥啊,沈旭辰完结驾驭得住。如果要写穿越到真实历史上的某一点,那他还要花费大量时间去收集资料,这对于他这种住校的高中生而言是非常不现实的。他所欠缺的就是时间啊,小黑屋中的电脑竟然不联网啊! 沈旭辰很快就给自己的新文起好了名字,中规中矩,就叫《影帝的异世冒险》。 男主角穿越前是个人前高冷沉默人后吃货逗比的演员,最大的梦想就是成为影帝→提高自己的片酬→赚更多的钱→买更多的好吃的→人生圆满了。万万没想到,他洗个澡闭个眼冲头发的功夫就穿越了,光屁溜地出现在异世大陆的旷野中。 离开小黑屋的时候,沈旭辰已经把大纲写好了。他算了算,凭着他的手速,不出一个月左右,他就能把这部小说写完。而鉴于沈旭辰要住校,只有周日下午能外出上网,他打算把全文写完了之后再去网吧上传。 第二天是周日,上午自习时,沈旭辰先去顾望舒的寝室瞧了瞧顾望舒,顾望舒还睡着。沈旭辰怕她醒来时肚子饿,就用塑料袋装了面包和牛奶挂在顾望舒的床头上。他取了一张便贴纸,上面写了几行字,就贴在塑料袋上。想来等顾望舒睡醒之后,她看到这张便贴纸,就知道这是沈旭辰给她准备的了。 回了教室之后,沈旭辰开始写竞赛班的作业。正写着,有个别班的学生在六班门口探了头,大声地说:“沈旭辰在吗?年级主任叫他去。” 沈旭辰只得放下手上的笔,起身朝年级主任的办公室走去。班里的人都怀着一种悲壮的心情目送沈旭辰远去。 年级主任姓卢,是个非常严厉的中年妇女,无论是长相还是气质,都很像《我为歌狂》里的冷主任。她一般不找人聊天,而一旦找人聊天了,都是以批评为主的。别说学生了,连一些年轻老师都怕她。沈旭辰暗中揣测,思来想去,觉得很可能是自己进女生寝室的事情叫她看不顺眼了。 等到了年级主任办公室,沈旭辰才意识到根本不是那么一回事情。 年级主任笑容满面地说:“沈旭辰来了,你坐,我给你倒杯水。我刚刚叫学生去叫你时,特意嘱咐过那人了,让他悄悄去叫你,不惊动别的人。所以你不要觉得不好意思,也不要有任何心理负担,这事儿没有别人知道的。” “……老师,我自己倒水就好了。”沈旭辰面上恭谨,心里却很无语。主任啊主任,刚刚那人显然没有领会你的意思啊,他根本就没有做到“悄悄”啊,他站在门口那么一喊,现在全班都知道我来你办公室了。 年级主任笑眯眯地瞧着沈旭辰,又说:“你呢,是个好苗子,老师们都是知道的。我接下来说的这话也是为你好,你千万千万不要有什么想法。” “等你到了我这个年纪,你就会明白,人生在世都有起起伏伏的时候。就好比说,你的家庭情况现在是差了一点,但是你日后一定会成为对社会对国家有用的人,这是谁也没有办法否认的。” “等下有位大老板过来,他想要在我们学校资助一位学生。我们老师开了个会,决定把这个名额给你了。你千万不要觉得接受资助很丢脸,其实,这是很正常的事情,等你日后有能力了,你也可以回馈社会的嘛!”年级主任又说。 “我听万老师说,他们班上的顾望舒同学都没有一件像样的羽绒服来过冬,他十分心疼。你和顾望舒是一家人,她是女孩子面皮薄了点,所以我就只找了你来。” “等下不管那大老板捐了多少钱,你们家里总可以多多少少减轻一点负担的。这是好事,男孩子要拿得起放得下,你千万不要觉得丢脸。” 我正打算下午去给我姐买羽绒服,要是早知道这周三会气温骤降,我上个星期就应该给她买好的。沈旭辰在心里说。他积攒了不少稿费,直接给钱,顾望舒是绝对不会要的,但换成衣服,她总要收下的。 沈旭辰其实并不觉得贫穷让他丢脸,只是他现在有了稿费,基本生活已经可以维持了,因此他组织了一下言语,说:“老师,我非常感谢你们的关照。我知道学校对我和我姐姐都是非常看顾的,对此,我真的十分感动。只是,我有幸在各大杂志上发表了一些文章,现在赚得稿费也有小几千了,生活质量改善了很多。因此关于这次的捐款,我想让给其他更需要帮助的同学。” 上辈子,沈秉忠去世后的那段日子,沈旭辰和顾望舒吃过不少苦头。家里的房子是属于学校的,沈秉忠作为教职工一去世,沈旭辰和顾望舒就没有住的地方了,只能回落山村去。而且,他们两个都是学生,毫无生活来源。家里仅剩的钱就是沈秉忠留下的那张存折,只有两万六。看似不少,可衣食住行加学费都是要钱的。那段时间,要不是有好心人的帮助,他们姐弟俩真不知道该如何撑过去。 有过那么一段经历,沈旭辰并不觉得接受捐款会伤害自尊。因为,作为还没有走上社会的学生,贫穷本身不是他们的过错。只是,对于现在的沈旭辰而言,他是真的不需要被捐款被资助了,因为他已经有信心能把日子过好了。 年级主任又和沈旭辰聊了一阵子,她见沈旭辰是真的有所规划的,便接受了沈旭辰的建议,决定把这个名额让给另一个家庭困难的学生。 在沈旭辰离开之后,主任心中颇有些感慨。在她看来,沈旭辰远比一般的孩子更明白自己想要的是什么。这非常难得。果然还是穷人孩子早当家吗?学校里不乏这么可爱的孩子们呢! 坦白地说,钱湖高中里,家境贫寒的学生并不少,他们一般都是底下农村里考上来的,赶上父母目不识丁都在地里刨食的,若是交通方便还好,总能找到一些出路,若是交通不便,那真有可能连一年的学费都凑不齐。 等沈旭辰回到教室,班主任宋老师正站在讲台上说话,只是底下没几个人在认真听的。 沈旭辰站门口喊了一声报告,班主任一点头,他就进了教室。 “……你们都要注意一点,别以为现在是高一就可以玩。其实,高一才是高中三年中最重要的一年,因为高一是打基础的一年,基础不打好,等上了高二再追进度就来不及了。所以,今天下午放假,你们也不要玩疯了。尤其是男生,别一个个偷偷去网吧。我实话告诉你们,以后每个周日的下午都会有老师轮流去镇上的各大网吧查人,查到一个就记过一个,绝不姑息。”班主任仍在说些陈词滥调。 等沈旭辰坐回自己的座位上,班主任说的话也告一段落了。班主任让学生们继续自习。她在教室里走了一圈作为巡视。走到沈旭辰身边时,她悄声对沈旭辰说:“刚刚传达室给我打了电话,说你亲戚给你送东西来了,你待会儿记得自己去取。” 沈旭辰不由地觉得奇怪,他在钱湖镇上没有亲戚啊。而且,他前两天才给沈秉忠打了电话,没听说沈秉忠要来镇上啊?哪里冒出的亲戚给他送东西来哦?但宋老师的样子又不像是弄错了的。这事儿总让人觉得有几分奇怪。 等下课时,趁着课间休息的时间,沈旭辰飞快地跑去了传达室。 第27章 老师们 到了传达室,沈旭辰问了门卫。好嘛,果然有他的东西呢,满满的两大袋子,一袋子是衣服,一袋子是书本。衣服有两件,一件男款的黑色羽绒服,一件女款的棕色羽绒服,都是新的,但被人很细心地把吊牌剪掉了。那一袋子书是各科老师们前两天公布名单让学生们这周末自己上书店买的书,一共两套。 沈旭辰在放书的大袋子里找到一张小纸条。纸条上写着:美好的未来等着你们去创造!落款是三个字“老师们”,具体是哪个老师也没写。 显而易见,班主任宋老师口中的“亲戚”就是指老师们了。 因为钱湖高中实行住校,所以家长亲戚们等来学校给学生们送东西是很常见的事情。如果正赶上上课的时间点,门卫是不被允许往学校里放人的,所以来人一般都把东西存放在传达室。 班主任宋老师之所以拿着亲戚当幌子,就是为了主动给沈旭辰找个借口。这样一来,当同学们问起来的时候,沈旭辰就可以说,这是亲戚给他买的东西,而不是老师们资助的。如果沈旭辰还只是个十五六岁的孩子,那么这种举动既解了他的燃眉之急,又让他在同学里保留了面子。可以说,这是一种非常温柔的善意。 而沈旭辰不只是十五六岁,在社会上跌打滚爬过的他更清楚这份情谊的难能可贵。沈旭辰吸了吸鼻子,提着两袋东西朝教学楼走去。 所以说,即使高中生活这么艰苦,即使老师们都特别喜欢唠叨,上一世在沈秉忠去世后,沈旭辰最怀念的就是高中生涯,因为这里有那么多美好如初的感情,无论是来自同学的,还是来自老师的。 如果沈旭辰是女孩子,他真打算在高中找个男朋友算了。放眼望去,高中里男神多得很,又优秀又纯情,又前途远大又谦虚内敛,只要好好经营,初恋能谈一辈子呢!只可惜沈旭辰偏偏是男的,他也就歇了“勾引”高中生的心思,因为大家明显都是直男,他总不能刻意去把别人掰弯吧?同性恋的生存压力太大,即使沈旭辰不是个高尚的人,但他也没有自私到去把直男拖到这个小团体里。 GAY毕竟是少数,但高中里也不是没有GAY。等高二文理分班之后,沈旭辰的同班同学里就有一个,那孩子还暗恋沈旭辰的室友路求真呢!只可惜,曾经高中三年,沈旭辰就发现了这么一个同类,这仅有的一个同类还恰好是他不喜欢的娘C类型。所以,沈旭辰自重生后就歇了在高中找男盆友的不靠谱想法。 中午下课时,顾望舒已经清醒了。她的感冒症状好多了,就离开寝室,来了教学楼,正在赶作业。沈旭辰把羽绒服和一套参考书给她送去。 据顾望舒说,她是早上十点醒的。沈旭辰算了算时间,顾望舒应该昏睡了十五个小时左右,看样子开发液在她身上的效果还算不错。估计顾望舒会很快察觉到她的记忆力反应力等等越来越好了。 “哇,这衣服挺漂亮的,还是名牌啊!”顾望舒从袋子中取出那件羽绒服,说。 “……你喜欢就好。”沈旭辰摸了摸自己的鼻子。亲爱的悦悦,你这反应和日后某部天雷滚滚的偶像剧中的女主角似的,要我怎么和你说,这牌子其实一点都不大牌啊,只不过是钱湖镇上没大牌而已。 把衣服放回袋子里,顾望舒又顾不上高兴了,她忧心忡忡地问:“这是你买的?花了不少钱吧?” 沈旭辰便将事情的起因经过细述了一遍。 顾望舒的眼眶立刻就红了,倒是没有哭。她顿时觉得手上的衣服沉甸甸的。沈秉忠把她教育得很好,她自立坚强却又懂得感恩,她自尊自爱但又不会过分敏感高傲。顾望舒郑重其事地说:“老师们真好,我们一定要好好读书,要成为一个能对自己负责,也能对社会负责的人。” 沈旭辰忍不住摸了摸顾望舒的头发,说:“等我们毕业了,也可以常回高中看看的。那时候呢,就可以给老师们带点东西啊。虽然老师们一定不图这个,但终究是我们的心意。” “你说得没错。”顾望舒用力地点点头。 沈旭辰又说:“你知道的,我的稿费攒了不少,本来是想要今天下午出去给你买衣服的,但既然你有一件了,我们不如给爷爷买一件?还有啊,你千万不要和我客气,反正钱赚了都是要花的,所以等过年时买新衣服,你和爷爷的新衣服,我都包了!” “……那是你自己赚的,你也对自己好点。”顾望舒瞧着沈旭辰身上的校服,心中不是滋味。 “我是男孩子嘛……再说,我们两个何必分你的我的,你拿到奖学金时,还不是给我买衣服了?” 顾望舒犹豫了一下,说:“既然这样……给爷爷买两套羊毛衫羊毛裤吧。他原本穿的那几件都越洗越薄,已经有破洞了,估计已经不保暖了。至于外套和鞋子,我们不用给爷爷买,他喜欢让镇上的老裁缝给他做。” 沈秉忠作为老派的知识分子,是很要脸面的。里面的衣服穿得破一点没事,但他每年会给自己做一身外衣和几双布鞋。而且,沈秉忠很爱惜东西,要不是那几件羊绒衫实在太旧了,比双胞胎的年纪还大呢,他也不至于把衣服洗破了。 “行,都听你的。” 姐弟俩正说着话呢,程以华用单肩背着双肩包,慢悠悠地晃到了七班门口。他一下课就去了六班,结果没找到沈旭辰,就猜沈旭辰是往七班来了。果不其然。 “下午上我家?”程以华问。 “哎?”这邀约来得好突然,沈旭辰觉得自己没做好准备呢。 “走吧。”对程以华而言,不反对就意味着答应,他转身就去了楼梯口。 “等等……”我还没有答应你好不好! “快点。”程以华站在楼梯口催了一句。 顾望舒笑眯眯地看着这一幕,推了沈旭辰一把,说:“去吧去吧,玩得开心点。我这周也有事情,因为生病请了假,有很多作业要赶呢。所以,等下周,我们再一起去给爷爷买衣服。” 沈旭辰就这么迷迷糊糊地跟着程以华出了校门,上了公交车。 程以华的家在钱湖镇上的老城区,钱湖高中的前身钱湖私塾就坐落在这里。等下了公交车,他们两个人还要走上一刻钟的路。沈旭辰和程以华并排走着,他们顺着一个大斜坡往上走,又拐几个弯上了小路,才终于见到小区。程以华的外公家姓秦,秦家就住在一片老旧的居民楼里。这种楼里没有电梯,最高层也只有六楼。 程以华拿着钥匙开了门。他家在六楼。六楼是复式楼层。 沈旭辰本来想买些水果的,只是程以华说他家里没人,买了水果也是浪费,就没让他买。知道程以华不喜欢假客气,沈旭辰便两胳膊提着两爪子跟着他进了门。秦家大概是不差钱的,所以屋子里的装修不错,既富贵又典雅。 屋子里果然没人。 程以华的外公外婆常年在外面旅游,这个时间据说正在热带的某个国家里玩,已经两个多月没着家了。这对老头子老太太浪漫着呢。 程以华的小舅舅在省大当讲师,和小舅妈大部分时间都住在安城(Z省的省会城市),平时不怎么待在钱湖镇上。 至于大舅舅和大舅妈,他们夫妻俩倒是住在这里,但他们白天时一般都待在公司。现在公司正处于上升期,两位工作狂恨不能以公司为家了。 程以华的房间在楼上。他直接就把沈旭辰带去了他的房间。 房间的面积不算大,规划却很合理,所有的空间都被利用起来了。床的构造很像是大学寝室里的那种床,上面睡觉,下面就是书桌。放床的那一面墙边还放着衣柜。除此以外的另外三面墙都是书架,书架直接从墙脚跟一直通到天花板。书架上摆满了书。 程以华开了电脑。他的电脑开机特快。不一会儿,程以华打开浏览器,开了一个网页,版面看上去很像门户网站。 程以华示意沈旭辰坐下,他站在沈旭辰的身后,说:“你慢慢看,我去做午饭,你有什么忌口的吗?” “你会做饭?真厉害!不过,还是我和你一起做吧。”沈旭辰随口夸了一句,但他作为成年人,怎么好意思让人家小孩子做饭给他吃呢。 “不用你帮忙。”程以华摇了摇头,说。 正说着话呢,沈旭辰瞧着那有些陌生的门户网站,叫出了这个十分陌生的名字:“佐佑网?”话说,他怎么不记得后世还有这么一个门户网站啊?难道是被市场淘汰了? 程以华点了点头:“……还记得五十七天前,你说的话吗?” “……”谁还记得五十七天侃的大山吹的牛皮啊? 沈旭辰和程以华的教室相隔不远,他们下课的时候能一起凑在走廊中说说话。程以华的思维方式太高端,且他的阅读面非常广(从三岁开始,他就手不释卷了),即使沈旭辰重生一世,阅读量可能勉强比得上程以华的,但专业性一定不如程以华。因此,被程以华打击了无数次的沈旭辰只能拿着未来的东西忽悠程以华了。 程以华给沈旭辰提了个醒:“关于未来网络文化的发展预测。” “……然后呢?”说起来,这几年恰好是网络文化高速发展的几年啊! 第28章 谈股份 在这个时期的华国,网络经济完全不受重视。那些拥有着很好创意的年轻人根本拉不到投资。被沈旭辰点醒后,程以华用手上的资金收拢了几个目前完全没有人看好的工作室。在这样的基础上,他创办了属于自己的网络文化公司。而那些工作室中的某些人才也被吸纳为新公司的小股东了。 如果没有程以华这一手,这些工作室最终会在几年后被国外势力注资。而把日后会成为网络媒体巨头的公司交托在外国人手里,这是非常可惜的,也是非常危险的。 程以华推了推眼镜:“简单地说,我将你说的内容完善整理了一下,以此为基础,重新构建了发展框架,吸纳收拢了一批人才……佐佑网就是在这样的情况下被我创立出来的。首页是新闻,注册账号之后就可以点评时事了。” “你再看这里,这里点进去是微言,取微言大义之意,每条微言最多一百四十个字,具体的操纵方式和你说的一样。” “再看这里,这里点进去是原创小说音乐漫画网,简称佐佑原创网,不同入口分别对应了小说、音乐和漫画网,这三个小网站虽然都属于佐佑原创网,但其实它们是各自独立的。” “现在网站库存的书、歌曲和漫画,大部分都是向别的网站或者作者购买来的完结版,连载的比较少。不过,在小说和漫画方面,因为我们网站注重作者签约福利,出版运营模式也十分成熟,并且还创立了手机阅读平台,所以这个月已经陆续有作者签约了……至于音乐方面,我们也和专业的娱乐公司有合作。” “等等,你的意思是这个网站是你创立的,并且盈利了?”沈旭辰好容易才找到自己的声音。 程以华摇了摇头:“目前还处于亏本状态,估计亏损状态还会持续一段不短的时间。佐佑网毕竟成立的时间不长,广告商们都还在观望,这是可以理解的。产业链的成熟也需要时间。” 沈旭辰张大了嘴巴。他开始心虚了。哪怕是在未来,网络传媒成了一块超级大蛋糕,表面风光无限,但很多人都不知道,网站本身其实是不盈利的,甚至是亏损的。沈旭辰作为一个彻头彻尾的非专业人士,以他在这方面一些浅薄的见识来看,他很清楚后世的某浪、某酷之所以赚钱,是因为它们上市了,不断地吸引拉拢投资。这才是真正的资金来源。光靠网站广告?呵呵,领导只能带着员工一起喝西北风了。 而关于金融投资这种事情,沈旭辰当然很佩服那些金融从业人员。但沈旭辰本身却不喜欢这种虚拟经济。在这方面,他承认自己有些偏激。他认为很多所谓的投资其实就是在博傻,一如十七世纪的荷兰郁金香泡沫,大家都在赌会有人买走自己手上的郁金香,只要你不是最后一个,那你就是个聪明人。 在这样的情况下,程以华却被他几句话忽悠地投资网络文化了……沈旭辰真担心到时候程以华赔得脱裤子。 只是,还没等沈旭辰说什么,程以华又接着介绍说:“你再看这里,这里是论坛通道,给注册用户灌水聊天用的,按照我的构想,最好日后能向全能型论坛转型。我很看好论坛模式的发展前景。” “还有这里,这里是小游戏版块,除了有连连看等比较经典的小游戏之外,我还根据你所说的话,自己编写了一些小程序,创造了好几款市面上还没有的小游戏……它们果然是杀时间利器啊,虽然都比较简单无聊,但却能吸引人玩上很长时间。” “至于大型游戏……我现在手上人才太少了,所以这一块暂时还没有被列在计划内。但是,我非常看好大型游戏的发展前景。短则半年,迟则两年,我会组建一个工作室的。” 网络公司就这点好,大家都不用集中在一起办公,想soho就soho。当然,为了未来的发展,公司本身也有固定的办公地点,而这些事情都是由程以华的姑姑负责搞定的。程以华毕竟只是个高中生,适合在网上装一装高人,但现实生活还不足以让人信服。 “等等等等,你待会儿再向我介绍你的网站……你先回答我,你到底投了多少钱在这上面?”沈旭辰听得心惊胆颤的,他虽然是重生的是有见识的是脱离低级趣味的是品格高尚的(已经不知道在说什么了),但他真的没想到自己身边的同学中竟然隐藏着一位各种意义上的壕啊!还是被他的话忽悠成自主创业以后可能会亏亏亏亏亏亏的壕啊! 程以华思考了一会儿,才说:“我从小到大存起来的零花钱都投上去了。哦,主要还是我这七、八年短期炒股的收益。你知道,我对数字一向很敏锐,所以炒股的收益很不错。再加上银行贷款……唔,舅舅也借了一些钱给我。还有,这个公司是我和堂姑姑一起弄的,她也投了钱。她主要负责人事这一块。” 呵呵,自主创业这种事情,果然是有钱人家的孩子才能说干就干的。沈旭辰更担心了。他深吸一口气。 仿佛知道沈旭辰要说什么,程以华的嘴角翘了一下,说:“没指望佐佑网赚钱,它只是一个工具。我需要这个工具。我真正看好的是游戏行业的发展前景。目前还是单机游戏的天下,但正如你所说,页游、网游很快就会发展起来。虽然我不是一个掌控欲极强的人,但把一个有巨大发展前景的工具握在自己手里,这是一个正确的选择。” “你真的明白自己在做什么,是吗?”沈旭辰严肃地问。 程以华点点头:“没错。你完全不用担心。如果不是看好我的选择,舅舅不会借钱给我,堂姑姑也不会想要投资。亲兄弟明算账,哪怕他们想要支持我,也不会白白把钱放在一艘注定沉没的船上。” 想了想,程以华又说:“对了,我现在拥有佐佑网绝大多数的股份。除此之外,堂姑姑手上也捏着一些股份。公司还以吸纳人才为目的,有了几个小股东。嗯……为了你的创意,我觉得你也值得拥有一些股份,可以从我的股份中匀出一些,出于公平考虑,可能不是很多……合同已经拟定好了,就放在电脑桌面上。你可以现在打开研究一下。” 程以华说话的时候,沈旭辰顺手就点进微言里去了,这其实就类似于后世的微博。沈旭辰注意到已经有好几个人气明星注册了微言,甚至还有一个歌坛天后! 啊啊啊啊啊,佐佑网不是才刚刚创立没多久吗,怎么就把这些明星吸引过来了啊?程天才你到底是怎么做到的!难道我重生的金手指不是系统,而是程天才吗? 听到程以华提起股份的事情,沈旭辰愣了一下,才赶紧反驳说:“给我股份?不用了吧?我什么都没有做啊,虽然创意是我提供的,但是投资和运营都是你们负责的啊!我就不要股份了,如果你不介意的话,以后等你发财了,就多请我吃几顿饭吧。” 说真的,在沈旭辰看来,程以华给那些小股东股份,是应该的。因为重生的沈旭辰很清楚,有创意的不是他,而是那几位工作室险些开不下去一直拉不到投资几年之后才会拉到一笔来自国外的投资的年轻人。他们本来会在几年后一飞冲天,现在因为沈旭辰的横插一杠,他们被程以华收拢了。 程以华的目光从屏幕上挪到了沈旭辰的脸上,好一会儿,才应了一声:“好。”他顺手拿过鼠标,默默地把桌面上的某个合同文档移到回收站里去了。正常人会衡量股份和几顿饭之间的价值,但程天才不会,听见沈旭辰那么说,程以华就这么应了。从今天开始,沈旭辰吃的饭都被他承包了! 其实关于佐佑网,程以华还有很多地方没来得及向沈旭辰介绍,他就像是个终于完成了作品的艺术家,迫不及待地向自己的缪斯女神(?)展现自己的作品。但是沈旭辰的肚子已经饿得咕咕叫了。程以华只好把网站的事情暂且放到一边,他领着沈旭辰去了厨房。 程以华动作利索地翻出一条印着卡通猪的粉色围裙给自己系上。他打开冰箱,指着里面的菜问道:“你想吃什么?自己挑,我给你做。” “你什么菜都会做吗?”沈旭辰一脸稀奇地问。 程以华犹豫了一会儿,才点点头,说:“一般正常的菜都会吧。” 既然程以华这么说了,沈旭辰就着冰箱里的菜毫不客气地指了两样。他觉得自己不能什么都不干,就揽了洗菜的工作,一边洗菜,一边问:“微言不是才创立没多久吗,怎么现在就有那么多明星跑来注册了?都是挺有名的明星呢!” “堂姑姑是新芽娱乐的总裁,她公司里的明星都强制注册了。”程以华把一块从冷藏室里拿出的肉放进温水中解冻。正是因为堂姑姑人脉广,再加上程以华直接收拢了几个工作室,所以网站才发展得这么迅速,完全不用为人才发愁。 新芽娱乐不就是四小花旦、亚洲小歌王、影后温柔等人的东家吗?十年以后,新芽娱乐可是华国第一大娱乐公司! #哇,又发现一只野生的土豪# #一大波土豪正在来袭# #本以为是小富的同学瞬间化身土豪金,我该以什么姿势漂亮地抱上大腿,在线等,挺急的# 作者有话要说:  文中一切勿与现实靠拢,平行时空,平行时空。文中对风投等事情的看法属于角色,不属于作者。沈旭辰是个真正穷过的、没什么野心的、喜欢脚踏实地的人,他被老派知识分子养大,思想中有很多传统的东西,所以他认为虚拟经济都是泡沫经济,并且完全不看好,这是可以理解的。 第29章 程大厨 知道程以华的堂姑姑是新芽娱乐总裁以后,沈旭辰不由地想到了后世火了好几年的各类选秀节目,又想到日后很有市场的真人秀,又想到后世非常成熟的造星模式……他一边仔细地洗着菜叶,一边问程以华:“你对你堂姑姑的工作了解得多吗?她的公司有没有什么合作得非常好的电视台?” 程以华正淘米焖饭呢,听见这话,头也不抬地说:“叔祖母……也就是堂姑姑的妈妈,她手上有草莓台的股份。你问这个干嘛?” 沈旭辰舔了舔嘴唇,干巴巴地说:“佐佑网的股份就算了,因为我真没出什么力,我哪能厚脸皮占你的便宜。不过,如果我手上有几个比较好的娱乐行业策划案,你堂姑姑或者叔祖母看着可行的话,她们会不会付我钱啊?” 坦白地说,在华国,大家对专利或创意的保护意识,相对而言是比较弱的。哪怕沈旭辰很爱国,他也承认,华国在这方面足以被别的国家诟病。大环境如此,沈旭辰就没指望靠着创意赚大钱了。即使重生一世,沈旭辰依然觉得自己成不了生意人。但是,赚点小钱总是行的吧?好歹能尽快改善一下家里的生活啊! “不如你先写出来?到时候我和她们谈,在谈判这方面,她们都不如我。”程以华一脸真诚地建议。 “嗯……我抽时间写。”沈旭辰说,“对了,我最近有写文的打算,不如我直接在佐佑原创网开个笔名吧?” “行啊,要是质量不错的话,到时候我让编辑给你大封推。”程以华很高兴。 “哈哈,你都不知道我写的是什么就给开了后门真的没问题吗……果然抱了大腿的感觉就是爽啊!话说,你现在一边住校读书,一边弄网站,忙得过来吗?在学校里又不能上网又不能带手机,别人有事情要联系你怎么办?” 程以华说:“从下周起,我就可以带手机了,这是校领导和老师们所允许的。本来我是打算直接申请走读的,可是学校方面强制性要求所有学生都住校,申请一直下不来。校领导还拿九班的那个学生举例子。她身体那么不方便都只能住校。我当然也不能例外。” 九班有个学生因为幼时疾病,四肢相对而言僵硬,生活自理能力很差,走路什么的都需要有人扶着。但即使这样,学校也一视同仁,要求她住校了,只不过特意把她的寝室安排在一楼。这么一来,程以华想搞特殊?没可能! “能带手机也不错啊。现在的手机都可以上网了吧。”沈旭辰安慰他说。虽然现在的手机本身还没有拥有后世智能机的那么多功能,但使用起来已经算方便的了。 说到手机,又不得不提手游的市场潜力了。大家都以为在单机游戏之后将要火爆的是页游。但没想到,网页游戏还没火上几年,手机游戏一下子异军突起了。嗯,等智能手机开始普及之后,他一定要提醒程以华做好准备,尽早在手游这片市场中分上一大块蛋糕。沈旭辰在心里如此想到。 程以华又特意解释说明了一下:“公司的创立者是我,但管理者不是我,我只要在大方向上把握住就行了,其他的事情都可以让底下人去做。人事有堂姑姑帮忙。运营方面,大舅舅那边请了专人帮我打理。不过,我还需要时不时处理一些技术性和方向性的问题。大舅舅和学校领导商量了一下,学校方面准许我带着笔记本电脑去上课。但笔记本要存放在班主任那里。手机的话,我可以带在身上。” 他把肉从温水中捞出来,虽然还没有完全解冻,但这个状态的肉是最好切的。程以华动作利索地把肉切成丝。他的手艺果然不错,别的不说,只说这刀功,就超出沈旭辰一大截,动作又快,肉丝又大小合适、薄厚均匀。程以华把切好的肉丝放在碗里,又放了一些淀粉,倒了一些酱油和黄酒,搁了一点姜末蒜末葱末,腌起来。 “为什么要加淀粉?”沈旭辰好奇地问。他的厨艺只能说是差强人意,比一般的宅男要强一些,自己弄吃的没问题,招待客人也不会丢脸,但绝对绝对不会让人觉得惊艳。 “让肉质嫩一点。”程以华说。 “从妈妈那里学来的小技巧?”沈旭辰还记得上次吃到的饭菜,程以华妈妈的手艺实在太好了! 程以华深深地看了沈旭辰一眼,说:“是书上看的。妈妈总从我这里学走一些技巧。我觉得我的厨艺比妈妈好,但妈妈说,她做的饭菜里有妈妈的味道,于是当她在家时,她会抢着下厨。” “呵呵,做人不能太优秀了,否则你以后一定找不到女朋友的!”沈旭辰开玩笑说。 “你是在说你自己吗?”程以华反唇相讥。 ……我本来就不需要女朋友啊。沈旭辰在心里反驳说。 等沈旭辰洗完菜,程以华嫌他碍事,就把他赶出了厨房。沈旭辰就站在厨房门口看着程以华大展厨艺。程以华的水平着实不低,锅里很快就冒出了香气。不过二十来分钟,他就动作迅速地整出了四个菜。 沈旭辰吃得非常满足。吃完午饭,他很自觉地把碗筷收拾了。 回到程以华的小房间,程以华找了一部笔记本电脑给沈旭辰玩,他自己就坐在那台台式机面前,对着键盘敲敲打打。沈旭辰偶尔会朝他的电脑屏幕看一眼,发现程以华在玩编程。沈旭辰就默默地把自己的目光收回来了。 沈旭辰跑去佐佑原创网注册了一个叫“九日星辰”的笔名,然后又用自己的笔名注册了一个微言账号。等注册完了,沈旭辰才忽然意识到,这个时候的他连企鹅聊天账号都没有啊!于是,他又赶紧注册申请了一个企鹅聊天账号。上一世,他拥有的第一个企鹅号就是十位数的,由此可见他接触网络的时间有多么晚。 放假的时间过得飞快,很快就到了下午五点,他们该返校了。因为中饭吃得晚,两个人都不饿,便只去楼底下的小店里各自要了一碗小馄饨吃。怡湘县的馄饨都是小馄饨,馄饨皮中只包了一小粒肉馅,混着一点点紫菜,一点点虾皮,煮成了一碗。汤中飘着一点点葱花和香油。两个人因为不饿,这一碗馄饨吃着倒是刚刚好。 上了公交车,程以华忍不住打了一个哈欠,整个人显得无精打采的,说:“真无聊啊。”他这样子真像是个不想去上学的学渣,不知道的人,还以为这人的成绩总是吊车尾所以产生了厌学情绪呢。 “你是指上学很无聊?”沈旭辰问。 程以华看了沈旭辰一眼,什么话都没有说,但他的眼神分明在说“这不是明摆着的吗”。 “那你没有想过要跳级吗?”沈旭辰又问。 “妈妈不允许。她认为,什么样的年纪就该干什么样的事情。她还认为住校能帮助我交到更多朋友,但其实我并不需要。”程以华说,“不过,我四岁的时候就知道,一旦妈妈下了决心,我根本说服不了她,还不如老老实实听她的话。爸爸什么都听妈妈的。所以我按照她的要求老老实实上学……好在她管不了我上课的时候看什么书。” “比如说各种原版的深奥的数学工具书?” 程以华点点头,又摇摇头:“数学,只是我这两年比较感兴趣的科学而已。当然,以它的魅力,也许永远等不到我对它厌倦的那一天了。不过,我最近在看华国古代典籍。很有趣。”他这话显得非常中二。不过,他中二归中二,似乎在某些方面很听妈妈的话呢。这么一看,他倒是个乖孩子,绝对没有因为智商高就反社会了。 “呵呵。”即使有了系统加持但依然认为自己是凡人的沈旭辰忍不住对身为天才的程以华开了嘲讽。 到学校时已经挺晚的了,沈旭辰和程以华没有时间回寝室,就直接去了教学楼。他们在六班后门口分开了。沈旭辰刚进教室,管凯威就冲到了他面前,一脸期待地问:“物理竞赛班的作业做好了没有?给参考一下!我发现老师出的题都是不给人做的,越来越变态了,整整三道大题我就做出了一小问。” 沈旭辰对着摆放在自己桌子左上角的那一堆习题册努了努嘴:“你自己找。” 管凯威叼着一支笔就开始翻找起来。不一会儿,他就找到了自己想要的。管凯威见沈旭辰把卷子上的所有题目都填满了,松了一口气,又故作酸溜溜地说:“你这动作太快了,每次都没怎么看你写作业,但你偏偏就都做完了。” 沈旭辰不置可否地拉开椅子坐下,他打开课桌,忽然发现里头有东西。 管凯威眼睛快,抢着说:“等下等下,这不会是情书吧?” 第30章 想未来 应该就是情书了,樱花色的信封上什么都没有写,但用手一摸就知道信封里装着一封厚厚的信。这种信封在学校外面的精品屋有卖,虽然不能用于正规的寄信业务,但其实卖得很贵,女孩子似乎都很喜欢这玩意。信封上还散发出了一阵又一阵的清香。沈旭辰从抽屉中取出稿纸便又把抽屉关上了,再没有看那信封一眼。 “你不好奇吗?快拆开看看啊,到底是谁写的!”管凯威兴致勃勃地说。 沈旭辰看了他一眼,摇摇头:“没兴趣。” “没兴趣也要拆开看看嘛!万一是某个大美女写给你的呢?”管凯威继续怂恿着沈旭辰。 沈旭辰再次摇了摇头:“大美女也没兴趣。我是不会打开看的,省的日后尴尬。因为,不管是谁,我都不会接受。”沈旭辰不喜欢暧昧,他也不希望自己会给别人错误的暗示,因此,他从一开始就把自己的态度弄得很坚决。 “哪有你那么多道理。”管凯威说。 沈旭辰笑了笑:“天下不平,何以为家?虽然我们才高一,但日子过得很快的,作为高中生,我要为高考努力呢。所以,不管是谁写的情书,我都不会接受对方的。既然如此,我为什么还要拆开看呢?为了不伤害人家女孩子的情谊,而我又肯定不会回应,那么,当做这件事情没有发生是最好不过的处理方式了。” “谈谈恋爱也没事吧……”管凯威嘟囔着。他是有女朋友的。他的女朋友是他初中同学,两个人从初二时就在一起了,期间也磕磕绊绊吵过嘴,但一直都没有分开。那个女孩子没有考上重高,只上了一所普通高中。所以他们两个人过起了如牛郎织女一般的苦逼日子,只有在寒暑假时能见面了。只是,管凯威和他女朋友的感情非常好,他们会时常聊短信,也会写信。 沈旭辰又摇了摇头:“反正我是没打算早恋的,绝对不会。”他不打算把性向挂在口上,就咬死了自己不会早恋。性向是他的隐私,不挂在口上,这不意味着他在骗人。因为,他不会为了隐藏性向,就刻意去耽误女孩子。所以,此刻他才会这么坚决地把自己的态度摆出来了,省的还有姑娘吊在他这棵弯树上。 说真的,在目前这种大环境下,真跑去大街上高喊一声我是同性恋,爽快是爽快了,但也挺作死的。沈旭辰是一个很现实的人。 至于早恋这种事情,沈旭辰其实不支持也不反对。 在他看来,如果你只是想感受下萌萌哒恋爱氛围,想给自己一个甜甜的或青涩的回忆,想要轰轰烈烈来一场不让自己后悔,从来没有想过未来,也从来没有期待过一个完美结局,那就在青春期谈一场恋爱吧。但沈旭辰本人对于恋爱和婚姻的态度太认真。他毕竟是被沈秉忠带大的孩子,沈秉忠用言传身教告诉他什么叫做忠贞不悔。所以,他不会抱着玩玩的心态去恋爱。 如果要恋爱,行,没问题,我要先学会对自己负责,然后我可以做到对你负责。 没过多久,值日班长就开始点名了。虽然还没有到上晚自习的时间,可教室里一下子就安静了下来。想到白天的事情,沈旭辰开始在稿纸上起草着娱乐策划案。 沈旭辰忽然开始后知后觉。 一下午的时间都和程以华待在一起,当程以华爆了家底时,沈旭辰虽然吃惊但也很快就镇定了。 反而现在和程以华分开了,沈旭辰心中的震惊才慢慢地慢慢地扩大了。 说起来,上一辈子时,程以华在高一下学期的某一天忽然选择了休学(具体是什么时候,沈旭辰想不起来了,毕竟那会儿他和程以华是真的不熟)。虽然是休学,但等程以华复课之后,他并没有选择留级,而是跟着沈旭辰这一届一起考试的。只是,从休学之后,程以华再也没有来过学校。会不会是因为他那时也已经开始大手笔创业了? 人和人其实是不能比的。很多所谓的教育学家都在批判华国的应试教育。但作为农村里走出来的孩子,沈旭辰很清楚,有了应试教育,他们这类人才有了出路。 对于那些父辈们有路子的天之骄子而言,也许成绩不能代表什么,反正到时候总会有工作的,说不定还能直接出任CEO迎娶白富美呢。但对于钱湖高中里的很多学生而言,他们不努力学习,就走不出这一片贫穷而保守的地方,就只能一辈子出卖苦力。他们在父辈那里借不到任何助力,他们只能靠自己拼搏。 上一辈子,沈旭辰就靠着自己的努力,差一点点成为人生赢家了。 大概是因为沈秉忠猝死的缘故,这让沈旭辰有了执念。所以,高考之后,沈旭辰选择读医。本硕七年连读,又出国交流了几年,从上解剖课就生理性恶心到对着尸体淡定地吃泡面,沈旭辰做了大量的准备耗了大量的努力去成为一名优秀的外科医生。 差一点点就走上人生巅峰了呢,可是,一场有预谋的抢劫袭击让沈旭辰的右手粉碎性骨折。 因为救助及时,沈旭辰的右手恢复得比较好,手上的伤对日常生活没什么影响,但他再也不能拿手术刀了。这意味着,沈旭辰再也不能成为一名外科医生了。也好在是老天有眼,最后恶人都罪有应得,幕后黑手入了监狱之后,沈旭辰获得了巨额赔偿。他有房有车有存款,身为孤家寡人一个,索性就做起了宅男。 只是有时候午夜梦回,沈旭辰总觉得自己活得太过失败。 沈秉忠早逝是遗憾,顾望舒入狱是遗憾,事业刚起步就被摧毁是遗憾,没有爱人是遗憾……当然,沈旭辰偶尔又觉得会产生这种想法的自己也是真矫情,他饿不着淋不着冻不着,说到底日子过得也没有那么不堪。 重活一世,如今看到程以华把佐佑网弄出来了,沈旭辰忍不住把自己上一世的人生经历又想了一遍。也许,他也是该好好规划一下今生的人生了,既然重生了,总不能像上辈子那样,虽然衣食无忧,但却一事无成吧? 从商?沈旭辰很清楚自己不是做生意的料。即使重生的他知道很多商机,但他的性格适合守成,不适合开拓。 从政?上辈子沈旭辰宅在家里的那几年,正赶上政治动荡呢,一大批的贪官污吏被下了监狱,隔断时间就有个官员自杀,闹得人心惶惶的。官场那种地方不是他这种人玩转得了的吧? 继续从医?这辈子沈秉忠的身体棒棒哒会长命百岁哦,再加上辈子被同行陷害,所以沈旭辰似乎已经找不到当初学医时的激情了。再说,医患关系也是个大问题,沈旭辰这么自私的人,他这辈子只想活得轻松点。 …… 这个不行,那个不行,沈旭辰拿着笔在纸上慢慢划拉着。所以,等他高考之后,到底该选什么专业啊!不如还是到时候再说?毕竟还有两年多呢,说不定到时候就忽然灵光一现有了目标呢?目前还是为了高考而努力吧。 就现在而言,既然他已经在佐佑网上开了笔名,总得先把小说写完吧……一个脚印一个脚印踏实地走下去,也许最后就水到渠成了呢?沈旭辰把划得乱七八糟的稿纸揉成一团丢进了纸篓里。他丢得挺准,正好三分入洞。 晚自习下课时,程以华又来找沈旭辰了。他递给沈旭辰一张卡片,说:“这是我自己刻录的饭卡,你可以把它当成我的饭卡的副卡。以后,你去食堂吃饭的时候,就刷这张卡上的钱。” “!”沈旭辰傻兮兮地瞧着程以华,疑心自己是不是听错了。 钱湖高中饭卡的技术含量很低,只是在一张银行卡大小的卡片上打出了一些不规则的小方洞,当然每个人的饭卡上的小方洞数目、排列都是不一样的,机器就通过这些小方洞辨别身份。这么一来,有些机智的男生就能给自己的饭卡刻录副卡了——只要打出一样的小方洞就行。那些男生一般都是把副卡给自己女朋友用的。 沈旭辰其实挺瞧不起这种男生的,因为他们的生活费也是来自父母。怡湘县这边富裕的人家不多,那些男孩子们用父母给的钱养女孩子,给父母增加负担,还以为自己很男人,这着实让人无语。 话说回来,此刻,程以华这话是什么意思? 程以华见沈旭辰不接,主动把副卡塞进了沈旭辰手里,说:“白天的时候答应过你了,以后都由我请你吃饭。” 虽然知道程以华在与人交往时一直奉行直线原则,但沈旭辰还是觉得卡烫手极了。他赶紧又把卡塞回了程以华手里,说:“那……那什么,你的公司不是还没有开始盈利吗?等、等你盈利了之后再、再说。” 程以华皱了皱眉头,他思考了一会儿,又说:“饭卡里充的都是我自己的钱,我靠短期炒股,赚了不少。” 第31章 被迁怒 “……你还是把卡收回去吧。我很认真在拒绝,完全没有欲拒还迎的意思,你快看我真诚的眼睛!这么说吧,等你公司开始盈利之后,我一定会从你那里敲几顿大餐的。吃大户是传统嘛!但现在实在没必要。”沈旭辰说,“再说,你是男人,你应该理解男人的自尊心,我怎么可以花你的钱?”后面这句话是用玩笑般的轻松语气说的。 程以华默默把副卡收起来了。他似乎不怎么甘心,便说:“晚饭只吃了一碗小馄饨,我有点饿了,现在一起去第四食堂吃夜宵吧?我请客。” “这个可以有。走,吃夜宵去。”沈旭辰知道不能和程以华过分客气。 两个人并肩走了一会儿,快走出教学楼时,程以华忽然说:“刚才……就是我们站在你们班教室后门那里说话时,你们班有个女生用很奇怪的目光看着我们。是那种很激动很高兴的目光,但是我好像不认识那个女生。” “……”沈旭辰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他该如何向直男解释,那种目光之所以激动,是因为蒋香心中燃起了汹涌澎湃的腐女之魂啊。呵呵,这年代的直男还不知道世界上存着腐女这种神奇的生物吧?那还是不要说了。 学校中只有第四食堂会供应夜宵,偏偏高中生正是汲取营养长个子容易肚子饿的年纪,所以食堂中挤满了人,比白天的食堂更挤。沈旭辰瞅准一支队伍,赶紧带着程以华排了上去。其实,有好多想吃夜宵的同学会一听到晚自习下课的铃声就以百米冲刺的速度冲向食堂。沈旭辰两人到得算晚的,所以队伍已经很长了。 “但这也不能怪沈旭辰啊!”隔壁的隔壁的隔壁的队伍中,一个女孩子的声音忽然响起。 其实,那个女孩子的说话声音并没有很响亮,再加上食堂中到处是人,她的声音淹没在人潮中更不会让人觉得明显了。可偏偏沈旭辰耳目聪明,再加上因为听到了自己的名字,沈旭辰便下意识地朝她站的方向望过去。沈旭辰不认识这个女孩子,却认识这个姑娘身边的友人宋兰。宋兰是十班的班长,一个成绩不错为人大方的姑娘。 “我知道这不能怪他,但还是免不了会迁怒啊。”宋兰叹了一口气,“你瞧那个大老板说的什么话,我学给你听。哟,我可是冲着你们学校成绩最好的学生来的,我在一楼看到你们的月考成绩了,第一名听上去应该是个男孩啊?怎么换成这个女孩子了……你们该不是骗我的吧?”宋兰学的这口吻欠揍极了。 之前那个女孩子又连忙安慰自己的朋友,说:“你的成绩也不差啊,年级二十多名,班里前三呢!我们学校的前五十都稳稳能进省大,这可是华国排名前十的学校!” 宋兰气愤地说:“年级主任也是这么说的,她说我成绩也不错,平时读书也很努力,是个好学生。结果,那大老板听都不听,直接就来了一句,啧啧,我要资助的是最优秀的学生!他还用那种奇怪的眼神打量我,好像我不是个人,只是个货物一样。年级主任平时多厉害啊!为了给我争取这笔助学金,一直在低声下气说话。要不是我不愿意辜负年级主任的心意,我当时就想摔门走了,谁受得了那大老板一副傲慢无礼的样子!” “这也太过分了吧……” “没错,我是没有沈旭辰优秀,沈旭辰能考第一,我只能考二十几名,但是我活该受这样的侮辱吗?”宋兰的声音一开始是愤怒的,说着说着却又带出了几分哽咽,“我家里是穷了点,但是我、但是我……” “好了好了,别说了,我懂的,我都懂的。”女孩子努力安慰着自己的友人。 过了一会儿,宋兰的情绪缓过来了。那个女孩子便问:“那……那个老板最后捐钱了吗?” 宋兰摇了摇头,说:“什么都没有捐,他一口咬定只资助最优秀的学生,说我才二十几名完全不够优秀。年级主任说,沈旭辰不需要别人资助。结果那个大老板就一脸上当受骗的样子。等他走了以后,年级主任向我道歉,还说,她一开始是和这个老板的秘书联系的,对方只说要资助学校中品学兼优但家境贫困的学生,并没有指定谁……至于受资助的人,一开始老师们确实定了沈旭辰,但这只是学校内部协商,还完全没有公布。” “我觉得那个老板压根就没打算真的捐钱,真换做沈旭辰,他估计也一样能挑刺。他可能只是想在我们这些穷学生身上找点优越感吧!” “也许吧……事后,年级主任一再安慰我,还说是自己工作不到位才让我受委屈的,我倒是没怪她。我只是觉得,我以后若是有钱了想要回馈社会,我一定静悄悄地捐款,不求谁知道,也不求谁感恩,只要有人获益,我就心满意足了。我不以我家的贫困为耻,但我也不希望因为这事像一块案板上的猪肉被人挑三拣四。”宋兰说。 沈旭辰收回了目光。其实这里头没他的事,他还是觉得有一点点歉意。没想到他拒绝接受捐赠后,会让一个女孩子遭受这样的极品。但歉意归歉意,沈旭辰却没什么表示。他若这会儿冲上去对宋兰说抱歉,估计宋兰会很尴尬。 过了十来分钟,沈旭辰前面的人一个个减少,他终于排到窗口了。男生嘛,正是半大小子吃穷老子的年纪,一不怕长肉,二不怕消化不良,沈旭辰和程以华一人各自点了三碗紫米粥,然后呼噜呼噜一口气全吃完了。 说真的,学校的紫米粥熬得非常香,即使沈旭辰不爱吃甜食,他对于食堂的紫米粥依然爱得深沉。就算是为了这一块钱一碗的紫米粥,沈旭辰都觉得,高中时代果然是最美好的时代。 睡觉前,沈旭辰开了小黑屋,继续写他的《影帝的异世冒险》。 因为在洗澡中突兀穿越,身为演员的男主角光屁股出现在异世大陆上,他只能用叶子蔽体,却因此被路过的佣兵们当成了崇尚自然的卡亚帝国的遗民。卡亚帝国已经被灭国了,这个国家的遗民自然就是奴隶。 为了生存,男主角不得不开启了影帝模式,靠着嘴炮和演技征服世界(或者说是被世界征服)。他宣称自己其实是人类和高贵优雅爱喝酒也爱吃素爱自然也爱自由的绿地精灵所生的混血儿。 在这片魔法和斗气共存的大陆上,男主角很快就觉醒了魔法。听上去很高大上,但其实他觉醒的魔法是大家公认最废柴的水系,杀伤力不行,治愈力又不如光系和木系。而且,男主角的魔力储能非常低,他的功能只相当于是女孩子化妆包里的保湿小喷壶,喝水都不够的。 对于大陆上的人来说,魔力储能是个固定值,也就是指一个人的魔法潜能。这意味着男主角这辈子都没法释放大型魔法了。但男主角没有放弃,他觉得小喷壶也是有尊严的!他只是没找到适合自己的魔法使用方式而已! 好在,即使是保湿小喷壶,但魔法师因为稀少而受人尊敬。男主角因此被佣兵们当成客人收留了。 现在剧情已经进展到,身为每天只喝一点晨间露水只吃两片菜叶的“半精灵”的男主角终于馋得受不了了,只能自己偷偷挖陷阱抓兔子烤肉吃。好巧不巧,佣兵中有两个娘炮,他们因为某些原因一直紧盯着这位“半精灵”,这下子,他们终于抓住了男主角的马脚——精灵是不沾荤腥的,半精灵在吃了肉之后也会呕吐。 这个娘炮二人组,是佣兵团中的外围成员。一个爱哭鼻子,是光系魔法师;一个狂傲酷霸拽,是个拥有黄金斗气的大剑师。男主角平时也注意过他们两个人。现在有种种迹象表明,这两个娘炮中有一个是女扮男装的。 问,男主最希望哪个是女扮男装? 答,长得漂亮的那个。 哈哈,开玩笑的。 “我假装不知道你们中有一个是女扮男装的,你们假装没看到我吃肉,如何?”男主角说。 “可以。”大剑师点头,眼睛肿闪着绿光,“但是这只兔子,你必须分给我们四分之三。” 这也太狠了……男主心疼不已。只是,在面对战斗力惊人的大剑师时,身为保湿小喷壶的男主角没有任何反抗之力,只能默默地把烤得金黄焦脆的兔子进献了。 从小黑屋中退出来,沈旭辰伸了个懒腰。按照现在的进度,后天就能写到两个娘炮的真实身份了。原来,他们正是被通缉的卡亚帝国的最后的贵族遗民。爱哭鼻子的是卡亚帝国最后一名王子。狂傲酷霸拽的是王子表姐,也就是王子舅舅的女儿,换句话说,是卡亚帝国的女公爵。他们把身为“遗民”的男主角当成了自己的属民。 作者有话要说:  关于宋兰这一段,犹豫了好久,添上吧,怕占字数,不添吧,终究意难平。这是小乖读书时的亲身经历,唉。我很感谢在我生命中,那么多帮助过我的爱我的人。也许,我也该感谢那些伤害过我的。无论是好的坏的,都在成就一个今天更优秀的自己。 第32章 排骨汤 没过几天就是圣诞节了。 圣诞节、情节人等泊来的洋节,其实都是小年青、小情侣们过的节日。上辈子一直单身且自觉得已经不年轻的沈旭辰就想不明白,为什么身边的同学都这么激动,莫非就因为可以利用这些节日告白?他收到好几个节日苹果,都是用彩色玻璃纸包装好的,趁着没人的时候被放到了他的桌子上。问了半天,也没有人出来承认送了苹果。 现在的小女生们都太羞涩了,远没有几年后的女生豪迈。蒋浩就曾吐槽过,他从小到大也收到不少情书了,但里面竟然有不少是没有署名的!话说,不敢署名你写毛情书啊! 苹果倒是圆润可爱,散发着水果特有的清香。沈旭辰把苹果分给了自己周围的人,他自己一个都没留。不是他故意辜负别人的心意,实在是他吃惯了系统商店中买的苹果,嘴巴已经被养叼了,总觉得别的苹果都太难吃了。再说了,其实沈旭辰最喜欢的水果也不是苹果,他之所以总是用积分买苹果,仅仅是因为顾望舒喜欢而已。 到了周日时,沈旭辰想到的那几份娱乐策划案已经写好了。他先在纸上列了大纲,然后用小黑屋中的电脑打出来,就存在U盘里。下午放假时,沈旭辰特意去了学校外面的打印店,把策划案打印了出来。 沈旭辰把策划案交给了程以华,带着一点点玩笑地说:“你都拿去吧。兄弟我能赚多少钱就靠你了啊!” 程以华翻了翻手上那一叠厚厚的稿子,很容易就瞧出了沈旭辰的用心,这些策划案写得非常详实。不仅创意非常好,而且可行度也非常高。程以华把稿子收好,深深地看了沈旭辰一眼,开口时却提起了别的:“大舅妈说家里买了排骨和莲藕,她出门前已经用高压锅煮上了……你要不要和我一起回家喝排骨莲藕汤?” 这个必须要啊!沈旭辰很兴奋:“走走,那就上你家去吧!” 沈旭辰把策划案全部交给了程以华,完全没留后手。 这一是因为沈旭辰的确很信任程以华。程以华这个人固然高冷、固执、小中二……但他其实是个非常真诚的人。只不过,世人需要先想办法敲开他那个不知道什么材质做成的坚固的心门,才能看到他内里的柔软。 沈旭辰的性格向来是“你信我一分我信你十分”、“你对我好一分我对你好十分”的。因此他不会也不愿意去怀疑程以华这个他已经认定的朋友。 当然,这并不意味着沈旭辰是个好相处的人。恰恰相反,沈旭辰其实是那种比较薄凉的人。 沈旭辰的原则其实是“来者不拒,去者不留”。别看他现在这么信任程以华,但说句真的,如果哪天程以华忽然离开了,那么沈旭辰也不会有多伤感。你对我好的时候,我可以百倍对你好;你想要离开了,好吧,那远走不送。这是一种从骨子里透出来的冷漠,偏偏世人都被蒙蔽了,以为沈旭辰又豪爽又义气。 关于策划案,二来沈旭辰也没指望它们能换多少钱。 即使沈旭辰结合后世的娱乐模式写出来的策划案可行性非常高,盈利前景也十分可观,但沈旭辰知道,每个大的集团公司内部都是有自己的优秀创意团队的。一个既没有人脉势力也没有金钱投资又不是他们公司内部职工高管的人,就好比说是他沈旭辰,他的策划案根本卖不动价格。也许看在程以华的面子上,新芽娱乐的那位堂姑姑愿意出个三五千,了不起就三五万,这已经是相当不错的了。 除去共同创业的情况,人家作为一个已经发展成熟的大公司,让他们为你一个点子分出股份来,这种事情在现实生活中可能也会有吧,但绝对绝对不会常见。生活毕竟不是小说,不是你穿越异世之后做一套广播体操都会被视为天人的,也不是你重生之后就突生了王八之气从此各路豪侠都会拜服在你脚下供你差遣的。 综上,沈旭辰很放心地把企划案交给程以华了,完全不担心程以华为着自家亲戚来坑他。 再说……他们家炖的莲藕排骨汤也十分好喝呢。沈旭辰在心里默默地想。 “元旦怎么安排?”吃完饭以后,程以华忽然问。据说学校在元旦时会放一天假呢,虽然只有一天,但也是假期啊!蚊子腿再小也是块肉。学生嘛,不管有多成熟,或者有多中二,总是期待假期的。 吃饱喝足的沈旭辰非常自觉地开始收拾桌子,听见程以华这话,他想了一会儿,说:“天气这么冷,不想出去玩,我还是待在学校里吧。” “中午还好吧?一般中午的阳光都挺暖和的。”程以华说。 南方的冬天没有暖气,学校方面也不给开空调,因此教室里也是冷的。 平时上课时还好,毕竟人多,窗户和门都关起来,虽然不透风,闷着不舒服,但教室里多少能存住一些热气。可一到放假的日子,教室里没什么人了,空荡荡的,有时候真冷得叫人跺脚,即使你穿着羽绒服也没有用。反而屋子外面如果没有风而有阳光的话,会暖和一点。 “好吧,我承认我就是懒得动。”沈旭辰说,“有空闲时间不如多看看书呢,你上次给我推荐的那几本原版书就都很不错……不过,里面有一本是法语的,是你拿错了吗,我根本看不懂啊!” 听到沈旭辰说他不会法语,程以华似乎颇觉失望,说:“你可以学习一下法语,反正也费不了多少时间,挺有意思的。” 在程以华心中,他隐约把沈旭辰和自己归为了一类人。毕竟从小到大这么些年,还少有人能跟上程以华的思路呢,所以沈旭辰是个非常难得的存在。于是,程以华自己会的东西,他总下意识地认为沈旭辰也是会的。 程以华的妈妈老打趣他,说这儿子估计还没学会说话时就敢在心中诽谤“一群愚蠢的人类”了。由此可见,幼年的程以华是多么不可爱。不过,儿子太聪明虽说让父母少了很多乐趣,但程爸程妈对着孩子的关爱也不是假的。正是因为家庭和睦其乐融融,程以华才养成了如今这样的性子,看似高冷,其实是个心软的孩子呢。 当然,因为智商颇高的缘故,大概程以华这辈子都脱离不了中二期了,也很难有什么知心朋友——成为朋友的前提是有共同语言吧。 要不是沈旭辰忽然出现,大概在程以华的人际关系列表中,依然没有点亮“知己”这一栏吧。 而现在,身为灵魂之友的万能的知己,竟然说他不会法语……程以华忽然觉得很不可思议。说句实话,法语又不难学,果然还是该督促一下知己,让他多学一门技能吧? 但,要是知己反过来督促自己写作文怎么办? 天才的程以华永远都弄不明白,他的语文作文为什么从来都是42分不会再高了啊,明明写得有理有据不能更严谨了啊!求改卷老师你们好好看一看啊! 关于程以华心中的想法,沈旭辰其实并没有琢磨得那么透,他哪知道自己竟然会有这个荣幸让程以华觉得棋逢对手啊,毕竟沈旭辰脱离中二期很久了,身为成年人的他一直都认为自己是个很接地气的凡人呢。 所以,沈旭辰抓了抓自己的头发,带着对天才的怨念,说:“据说法语是世界上最难学的语言,你这么说,我觉得压力好大啊!” 程以华诧异地看了沈旭辰一眼,说:“你中文学得那么好,文言文都不在话下,难道还怕法语?” “这是两码事!我从小生活在中文环境里,母语学起来当然简单了!” “对我而言是一样的。”程以华说。 “像你这样才不正常吧。”沈旭辰无奈地叹气。 程以华抱着笔记本倒在了沙发上,一边查找着资料,一边说:“不管怎么说,学校里的功课,你完全应付得来。剩下那么多时间,你不会觉得无聊吗?所以,你可以利用空闲时间再学一门语言。说不定等你高中毕业时,就又会有一门精通语言了……嗯,这已经是比较保守的估计了。两年才学一门新语言,啧。” “您真高看我啊,谢谢您嘿!”沈旭辰把洗干净的碗碟放回柜子里。 沈旭辰走回客厅,见程以华那张脸都快黏在屏幕上了,赶紧说:“喂,你注意些用眼卫生吧,坐直了看!” 程以华孩子气地撇了撇嘴,果然坐直了。 沈旭辰把垃圾都装进垃圾袋里,朝大门走去。 站在鞋架处,沈旭辰回身看着程以华,说:“谢谢你的招待,我得先回学校了。” “哦。”程以华的目光都没有从他的电脑屏幕上移开。沈旭辰先回学校也没关系,反正他们很快又会在学校里见面的。程以华才不觉得自己其实有一点点喜欢粘着沈旭辰呢。 沈旭辰拎着垃圾袋下了楼,他把垃圾丢进大垃圾桶里,就朝小区大门走去。他之所以要提前回学校,是因为寝室阳台上正晒着被子,得趁着下午四点钟气温回落之前把被子收进来,不然被子就白晒了。 南方就是有这点不好,气候比较潮湿,如果不时常晒晒被子,再厚的被子也不暖和。湿气渗进被子里,还容易让人得皮肤病,比如说疥疮。沈旭辰虽然是地地道道的南方人,但他上辈子在北方生活了很久,都变得不怎么习惯南方湿冷而又没有暖气的生活了。 第33章 升级了 钱湖镇其实真不大。从钱湖高中到程以华的家,虽然要坐好几站公交,但如果选择走路的话,也不过是大半个小时的路程而已。沈旭辰决定走着回学校。这当然不是为了省钱。其实这会儿坐公交车非常便宜,沈旭辰的衣服上别着胸卡,作为学生,他还能享受半价,坐一次公交车只需要五毛钱。五毛钱还是花得起的。 沈旭辰只是想要一个人静静地走走而已。 其实,沈旭辰是个非常习惯享受孤独的人,大概是因为他曾有一个漫长的孤独的青春期吧。沈旭辰很喜欢拥有独属于自己一个人的时光。 就好比说现在,沈旭辰一个人走在人来人往的大街上。他不会觉得无所适从,只会觉得从身到心都放松下来了。 “也许以后该找份清闲一点的工作,每年最好都能有一段时间让我到处走走停停……嗯,也许教师就不错,有寒暑假呢。”沈旭辰自言自语。他虽然重生了,还拥有一个系统,但坦白地说,他似乎没多大野心呢。 或者说,沈旭辰也不是没有野心,但作为一个良民,他又不想推翻政府,也不想成神成圣,那他还可以干什么呢?无非就是赚够花的钱,然后让沈秉忠老有所依,让顾望舒安有所乐,除此之外他还需要做什么呢? 想要成为汤姆苏的是中二期的他,不是现在重生的他。打遍怪兽无敌手的是凹凸曼,而不是他;拯救世界的是某个内裤外穿的家伙,也不是他。说白了,沈旭辰只是缺乏一个“远大”的目标而已。 【嘀——察觉宿主生活态度消极,系统将开启hard模式,自动为宿主选择人生目标。(●—●)】【系统全面升级中。(●—●)】 【升级后会出现更多新功能,尽请期待。(●—●)】你以为弄两个圆点中间连一条横线你就是大白吗?求系统君你别卖萌啊!hard模式是什么鬼啊!千万别弄出什么奇怪的新功能来啊!我错了还不成吗!我真的错了啊! 沈旭辰终于意识到那句“不作死就不会死”果然是一条智慧箴言了。他tmd竟然觉得日子过得太闲了,这下好了吧,系统自动升级了,还会自动给你选择目标全程包邮哦亲,要是它选的目标是成为世界第一美女,那是不是他应该麻利给自己一刀啊? 还有,如果完成不了任务,谁知道系统会不会弄出什么惩罚措施来?小说中不都是那么描写的吗,有些系统非常强势,宿主完成不了任务就必须接受惩罚,从此丧权辱国主权尽失! 求不要啊……站在热闹的大街上,午后温暖的阳光洒满一身,沈旭辰却觉得自己的心都凉了。 而沈旭辰越是心急,系统更新的时间却越长。系统停留在“升级中”的页面上,许久都没有动静。 等沈旭辰回到了学校,等沈旭辰收好了被子,等沈旭辰回到教室开始上晚自习,等沈旭辰下了晚自习,等沈旭辰熄灯就寝……他打开系统页面时,系统还显示着正在更新中,整个页面就像卡死了似的。因为等待的过程如此漫长,沈旭辰不免变得焦躁起来。过了午夜,他才好容易睡着了,然而睡得却十分不踏实。 万籁俱静,沈旭辰忽然惊醒过来。 沈旭辰第一反应就是拉开系统页面。谢天谢地,更新终于结束了。 沈旭辰收到了一封来自系统的信。看完信,沈旭辰心中一直以来的担忧终于消失了一点。 原来,自重生以后,沈旭辰的生命就掌握在系统手里,一旦他借助系统的力量进行犯罪,那么他立刻就会迎来真正的死亡,这是系统筛选宿主的必要过程之一。而现在,很显然沈旭辰已经通过了系统的考验。 知道真相的沈旭辰不免觉得有些别扭,甚至有些冷汗淋漓,毕竟这意味着他曾在自己不知晓的情况下命悬一线!不过,仔细想想,沈旭辰倒是可以理解系统的行为(理解不意味着百分百认可)。虽然这么说有些自夸,但真的不是每个人都会像沈旭辰这样,在重生并拥有了系统之后,还能如此淡定无害的。 有些人啊,一有了特权就会产生野心,有野心其实没什么,但野心会滋生贪婪,而贪婪会操纵欲望,欲望会使人迷失,最终让人失去人性,得来毁灭。七宗罪原本就来自于人类的劣根性。 而有些人啊,一开了金手指就会觉得自己成了上天的宠儿,以为自己成了审判者,以为自己可以凌驾于法律之上,以为自己无所不知无所不能,以为自己可以轻易给他人定罪,以为自己可以肆意玩弄他人的命运。 这样的人最终都是要被系统淘汰的。 如沈旭辰这样的系统持有者,他们的重生原本就借助了系统的力量。系统不负责杀戮,但只要系统把自己的力量收回,这些人就无法在时空节点中生存了,那么等待他们的只有死亡。 注意,这里是说,有野心不算什么。所以,如果你能控制住自己的野心,而不是被自己的野心反控制住了,那么宿主借助系统的帮助登上巅峰成就未来变成人生赢家,这并不算违反系统原则。 这里也说,不可以玩弄他人的命运。玩弄是指用不严肃、不尊重的态度对待人或事物,是戏耍、戏弄、搓楞。而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人们的命运——比如说沈旭辰给沈秉忠服用身体修复液延长他的生命——并不在“玩弄”之列。 各个平行空间中都会有系统持有者。而综上所述,能通过系统考验的一般都是理智勤奋、积极向上、尊重生命的人。 毫无疑问,沈旭辰是其中的一朵奇葩,他之所以通过了系统考验,竟然是因为系统觉得他不思进取啊——别人是能控制野心,他是完全没野心了有木有!(不思进取和懒惰是两码事,沈旭辰只是没野心,但他依然在认真读书、认真做事。懒惰的人则都躺在床上等天上掉馅饼。) 尊重生命这一点,沈旭辰倒是做得很好。 【宿主这么闲,系统君都看不下去了,好嘛。(●—●)】等下……系统这次更新升级之后的变动是不是有点大?明明系统君以前不会卖萌的啊!莫非更新之后成智能了?沈旭辰看着系统页面上显示出的那行字,发现自己好像知道了什么。 【根据宿主的实际情况,系统君精心挑选了几个主线目标,必须要完成的哦!】【主线目标一:事业有成(勇敢的少年啊,去成为你爷爷的骄傲吧!)】【主线目标二:家庭美满(这是来自母亲的祝福,即使她这一生只和你相处了短暂的几小时)】【主线目标三:精神充实(夜半醒来时不空虚,自省己身时不愧疚,总结一生时不庸碌,生命终结时无后悔。)】【主线目标四:名望值max!】 这也太敷衍了吧!沈旭辰觉得自己头疼胃疼脚趾头疼全身都疼。 事业有成?什么叫有成?以年薪算,以职位算,还是以成就算?以年薪算,多高的年薪算事业有成?以职位算,爬到多高的位置算事业有成?以成就又该怎么算? 家庭美满?什么叫美满?就算他找到了另一半,在华国gay也结不了婚,两个人同居算家庭美满吗?而且,他不打算要孩子,就算可以代孕,他也不想要啊,没孩子能给好评吗! 精神充实?这点倒是要求明确了,但这是在培养圣人吗?是个人就会有七情六欲好不好,他的精神世界再充实,也免不了偶尔会空虚、会愧疚、会后悔啊! 最后,名望值max又是什么鬼?你倒是给个具体数值啊! 【日常强制学习任务增加中……请宿主就自己的学习方向及时作出选择(若宿主在规定时间内未作出选择,系统将默认第一项)。】系统又恢复了中规中矩,再也不卖萌了,仿佛之前萌萌哒都是沈旭辰的错觉。 【日常强制学习任务请选择:1、语言类;2、运动类;3、乐器类;4、表演类…20、手工类……】想到白天的事情,沈旭辰点了语言类,多学门语言似乎并不是什么坏事。 【语言类学习任务请选择:1、法语;2、德语;3、俄语;4、希伯来语…87、阿尔巴尼亚语…299、精灵语…367、克林贡语…908、巴宰语(绝迹语言)……】沈旭辰的手从法语上拂过,他犹豫了一会儿,才选了德语。 【日常强制任务已生成:德语学习一小时(必完成,完成可获20积分,未完成将随机失去五感之一,为期三十六小时)】从现在开始,沈旭辰每天将会有两项必须要完成的日常任务。一个是主职业任务,作为学生,他每天必须学习四小时;一个就是刚刚生成的学习德语的任务。 按照系统说明来看,等沈旭辰把德语彻底学会掌握之后,这个学习德语的任务就会自动撤销,但与此同时他又必须要重新选择一项新的学习任务。也就是说,从此以后,沈旭辰每天都会有一小时用于学习新东西,这是强制性的。 每天一小时看上去不多,可是长期坚持却很难。而且,系统还开启了惩罚措施,如果沈旭辰做不到,他将会有足足三十六个小时会失去视、嗅、味、触、听五感之一。和整整三十六个小时的不方便比起来,他还是坚持每天认真学习新知识比较划算。毕竟,谁知道那三十六个小时里会遇到什么事情,失去五感之一,人会变得很变动。 沈旭辰只得安慰自己,前一世,他在网上看到过一个老人的报道,那位老人从退休之后才开始学习外语,结果短短几年就掌握了好几门外语呢。还有老人快百岁了还去学跳伞和蹦极。他们没有系统,仅靠着自己的自觉性,都能学有所获,他一个带金手指的人难道还做不到吗?再说,等他以后老了,他可以当之无愧的说,自己这一生是活到老学到老了。这么一来顿时高大上了有木有!似乎也不错呢! 知识就是力量嘿,多学点总是好的,自重生后越来越乐观的沈旭辰心满意足地把系统合上了。 第34章 洗内裤 现在已经是凌晨四点了,很快就要天亮了,但沈旭辰还可以小睡一觉。他懒懒地打了个哈欠,正要把眼睛闭上,忽然听到了卫生间里有淅淅沥沥的动静。 沈旭辰一激灵,睡意立刻就没有了。他很快意识到,那应该是水声,谁这个时间点洗东西啊?沈旭辰从床上探出身子,借着星光,模模糊糊看到路求真的床上被子掀开着,他人似乎不在床上。 寝室里安静极了,显然大家都在熟睡。江大胖还发出了轻微的鼾声。 沈旭辰等了一会儿,还不见路求真从卫生间里出来。他担心路求真身体不舒服,总不能就那样放着路求真不管吧。沈旭辰蹑手蹑脚地从床上爬下来,轻手轻脚地走到卫生间。 路求真正背对着卫生间的门,在水池里搓洗着什么。沈旭辰小声地叫了一句:“喂!你没事吧?” 黑暗中冷不防冒出一个说话声,路求真被吓了一大跳。他回身看到沈旭辰,脸立刻就涨红了,期期艾艾地说:“没、没事……我把你吵醒了?对、对不起。”好在夜色够黑,寝室晚上熄灯之后就不准开灯了,路求真在暗中松了一口气,他觉得自己脸上那尴尬的表情应该没有被沈旭辰看到。 偏偏沈旭辰的视力好极了,夜视能力也比一般人强!所以,路求真转过来时,沈旭辰一眼就注意到,他手上正拿着一条湿漉漉的内裤,是条亮色花纹的紧身弹力小内裤,看上去极其骚包。 沈旭辰心中不由生出了几分尴尬。 艹,重生之后,沈旭辰还没有遇到过这方面的事情,最多早上起床时有一点尴尬的反应罢了,这让他差点忘记了,青春期的男孩子都是特别容易激动的。想来路求真刚是做了什么带颜色的美梦吧。 果然是活力四射的少年啊,大半夜洗内裤什么的~沈旭辰摸了摸自己的鼻子,说:“……你没事,我就睡觉去了。” “等、等等……”不知道路求真是不是被他自己刚做的梦吓到了,此刻见着沈旭辰,想着自己平时和沈旭辰关系不错,也不怕沈旭辰笑话,路求真索性破罐子破摔了。他把洗净的内裤拧干水,示意沈旭辰和他一起去阳台聊聊。 路求真动作利索地把内裤晾好。然后,他把寝室和阳台之间的门关上。 做好这一切,路求真懒懒地趴在阳台的围栏上,整个人郁卒地叹了一口气,神色莫名地和沈旭辰说:“你……你都猜到了吧?可是,你一定猜不到我梦到谁了!啊啊啊啊啊啊,我竟然梦到了……竟然梦到了……太难以理解了啊!我都不知道该怎么说了。” 阳台上的光线稍微好一点,他们能看到彼此,路求真的脸上的一副想要死的表情。 莫非梦里是个男人?这是要对我出柜的节奏吗?话说一直没看出路求真也是gay啊?一定是还在挣扎吧?沈旭辰小心翼翼地安慰路求真,说:“别想太多,梦里的事情也不是你能控制的。” 男孩子之间互相讨论自己的春梦对象,这种事情不算少见。但是沈旭辰上辈子太过阴沉没什么朋友,所以他其实是第一次和朋友讨论这个。他觉得有些无措。 没注意到沈旭辰那小小的紧张,路求真又叹了一口气,说:“但这也太恐怖了……我明明最讨厌那个人了……每次看见都忍不住生气……结果做这种梦的时候就梦到那人了,啊啊啊啊啊啊,最郁闷的是,我竟然还能觉得爽啊!看到那人的脸,我竟然没有吓醒,这太不可思议了!为什么我会这么饥不择食?难道我有问题?” 额……路求真最讨厌的人?不会是马顺涛吧?说起来,路求真和班里男生的关系都不错,他虽然有些洁癖却不是什么小气的人,但他就是很讨厌马顺涛,路求真总在背后说马顺涛是马屁精、告密精。 沈旭辰一脸同情地看着路求真,这是什么事儿啊,梦到自己不喜欢的人就算了,马顺涛他还有一张长满痘痘的脸啊!不带任何夸张地说,那痘痘都红得要爆浆了,看上去真的挺恶心的!人家是脸上长了痘痘,马顺涛是痘痘下长了个脸啊(这是路求真的原话)。不过,话又说回来,对着这张脸还能高潮(从路求真起床洗内裤这一举动可以得出结论),这难道才是真爱? 沈旭辰非常凌乱地发现,路求真和马顺涛之间是小说中很常见的相爱相杀模式啊! 见沈旭辰一脸难以置信的表情,路求真认为他已经猜到自己的春梦对象了,于是就叹了第三口气:“别说你不信,我自己都不敢相信啊!这叫我以后怎么面对那个人啊……” “……反正他又不会知道,你过好自己那关就是了。”沈旭辰说。 “抬头不见低头见的……”路求真有些犹豫。 夜色如水,这都已经是冬天了,气温很低。阳台是露天的,漏着风。沈旭辰只在睡衣睡裤外面披了一件外套,他觉得有点冷。路求真显然也觉得冷,都忍不住吸了吸鼻子。两个人对视一眼,决定把这个话题速战速决。 “你平时都不和马顺涛说话的,所以又没什么关系。” “宋老师还特喜欢找我去聊天,但我还能直视她那张脸吗?” ↑↑↑↑↑↑↑↑以上两句话是沈旭辰和路求真异口同声说的。 坏事了,坏大事了!说出去的话就像泼出去的水。沈旭辰恨自己嘴快。他尴尬地转开了视线。路求真眯起眼睛面色不善地盯着沈旭辰,问:“是什么原因让你觉得……我会梦到……啊……马顺涛,为了他半夜起来洗内裤?” “总之,洗内裤的原因是有很多的,也许是因为梦到自己讨厌的人忍不住想尿他一身所以……尿了?”沈旭辰小心翼翼地说。 路求真的脸色更差了:“所以我是尿床了吗?恶不恶心啊?你这么说,我更想揍你了!得了,别给我转移话题!你是不是我兄弟啊!竟然会认为我和……啊……和马顺涛做那种事情?马顺涛那张脸配上个女人的身体能看吗?能看吗?” 也不一定要配上女人的身体啊,直男还是太单纯了。沈旭辰腹中诽谤,装模作样地叹了一口气,语重心长地说:“这是一个小小的失误……谁叫你平时人缘那么好,唯一被你挂在口上不喜欢的人就是马顺涛了,所以,你老说你梦到了讨厌的人,我能不联想到他身上吗?总之,是你之前说的话太让人误解了。” 路求真瞪了沈旭辰一眼:“我有时候也会说讨厌班主任的!” “是是是,你是讨厌宋老师,可你刚不梦到她了吗?说明你潜意识里还是承认她的魅力的。”沈旭辰笑嘻嘻地说。他必须要尽快找点话题把自己之前的失误给盖过去,省的路求真恼羞成怒把他灭口了。 路求真果然不咬着沈旭辰不放了,他又叹了一口气,说:“这都是什么事儿啊,宋老师明明没胸没屁股,人还那么凶,管我们又管得那么严……时时刻刻盯着我们,她都不谈恋爱的吗?果然还是没人要嫁不出去了吧!” 沈旭辰小心地接了一句:“那是因为宋老师负责任,她为了我们牺牲自己的私人时间了。” 路求真白了沈旭辰一眼:“每次说到宋老师,你都帮着她说话!你都快比马顺涛还狗腿了!” 这是因为我透过现象看到了本质,这岂是你们这些幼稚的孩子们能达到的境界?沈旭辰在心里反驳说。他还知道,等这届学生读高三的时候,宋老师就要结婚了。她丈夫是她的大学同学,长得高高大大的,好像是个公务员。所以,无论路求真是不小心梦到宋老师的,还是别有用心的,这小屁孩都没戏! 青春啊青春,美好的青春总是伴随着一场无疾而终的暗恋而开始的! 被沈旭辰那无厘头的猜想一打岔,路求真忽然就释然了,不就梦到了班主任吗,好歹那也是个女的,虽然她男人婆了点,但总比梦到马顺涛好吧?路求真心里舒爽了,嘴上仍不愿意饶过沈旭辰,说:“为了抚慰我那颗被你吓坏的心脏,你明天得请我吃饭!我不和你说了……快冻死了,我要进去睡觉了。” 两人各自钻回被窝,感觉没过多久呢,起床铃就响了。沈旭辰还好,他身体素质不错,虽然前一晚没怎么睡,但整个人瞧起来还算精神。再说,系统更新成功之后,沈旭辰松了一口气,都说人逢喜事精神爽,他的精神状态自然也不错。路求真就不行了,他整个人都仿佛笼罩在一片具现化的阴影中,死气沉沉的。 洗脸刷牙的时候,蒋浩诧异地盯着路求真。过好一会儿,他终于忍不住了,非常欠揍地问:“嘿,路求真你这是怎么了?怎么像是被狐狸精吸了精血似的?要不要去下医务室?” 沈旭辰正刷牙呢,一口牙膏沫就喷了出来。 第35章 看照片 在501寝室中,江山永远是最晚起床的那个。 当大部分人都已经洗漱完毕,快要离开寝室时,江山才刚刚掀开被子。因为喜欢赖床,江山也练就了一身节约时间的本事。比如说,晚上睡觉时,江山只脱了外衣外裤,这样一来,等起床时,他只要给自己套上校服裤就行了。再比如说,江山能在几十秒内搞定洗脸刷牙梳头全部事宜。 于是,等沈旭辰等人匆匆忙忙地赶往操场时,江山也一边穿着校服上衣,一边抖着身上的肥肉,朝操场跑过去了。 晨练的内容是和季节挂钩的,当天气热时,大家就按班级排好队伍做广播体操。当气温下降时,大家就按班级列成方队进行晨跑。现在是冬天了,自然要晨跑。 晨跑结束后便是早自习,这天沈旭辰作为课代表被物理老师叫去了办公室。物理老师是个严谨帅气的中年大叔,他桌子上放着豆浆和包子,看样子也才刚刚到学校,还没来得及吃早饭呢。 “方老师生病了,要做一个小手术,他请了一个月的假。所以,接下来的一个月中,七班、八班的物理课程都由别的老师代课。我分到了给七班的代课的任务。因为七班和你们班的课在时间上有一点冲突,所以我和你们班主任商量了一下,你们班周一早上的第一节物理课改数学,物理课挪到第三节。这个月都这样安排,你去通知下班里的人吧。”物理老师一边解着帽子、围巾、手套,一边说。 于是,好巧不巧的,在路求真非常不想见到宋老师的这一天,上午第一节课反而就是数学了。 看得出来,路求真似乎困得不行,他都已经控制不住自己的身体,眼睛自己就闭上了。不一会儿,路求真靠着毅力艰难地把眼睛睁开。没坚持几秒钟,眼睛又自己闭上了。路求真在睡与不睡间挣扎着。沈旭辰毫无同情心地偷乐。 “路求真!”宋老师一声喝。 路求真整个人一激灵,把椅子弄翻了,他一屁股蹲坐在了地上。全教室的人都朝他望过去。好一会儿,路求真才从地上爬起来。他拍了拍裤子上的灰土,垂头丧气的不敢看宋老师。 “你晚上做贼去啦?才第一节课就困成了这样?现在清醒点没有?要是还没有清醒就站着上课!”宋老师毫不客气地说。她等了一会儿,见路求真没坐下,便又说:“拿着书站教室后面去,别挡着你身后的同学看黑板。” 路求真拿着书晃悠悠地去了教室后面,看上去似乎很丧气。 到了下课时,宋老师前脚刚走出教室,蒋香后脚就找上了沈旭辰。她把一个信封递给沈旭辰。站了半节课的路求真忍不住凑了上来,贱兮兮地问:“喂,这不会是情书吧?蒋香你可以啊,竟然敢对我兄弟下手。” 蒋香随手拿起一本书,对着路求真的脑袋敲了一下,说:“说什么呢你!小心我告诉你妈妈,说你在学校里不好好读书,上课时间都用来睡觉了!”因为父母关系比较好,蒋香和路求真算得上是青梅竹马。 蒋香那一下打得不重,路求真也没躲,只是嚣张地嚷嚷着:“嘿,你去说啊!你要敢说,我就告诉你妈妈,说你早恋!” “懒得和你说话。”蒋香不理路求真了,她转身看着沈旭辰说,“这是上次运动会时,我给你拍的照片。本来早应该给你的,只是我有点忙,直到上周末才从去洗印店,照片也是才洗出来。照片中有你个人的,也有你和七班那个女生的合照,都给你洗出来了,合照洗了两份。你看看,我照相技术特不错,没有一张废照片。” 要是蒋香不说,沈旭辰都快忘了这件事情了。运动会时,他穿了一身吸血鬼制服,造型相当拉风。沈旭辰打开信封一看,里面果然装着一叠照片。他没细看,随手把信封放进抽屉里,笑着对蒋香说:“没想到你还特意给洗出来了谢谢你啊!对了,洗这些照片要多少钱啊,我等下把钱给你。”这种事情总不好叫女生破费。 蒋香连忙摆手:“不、不用了!是熟人那里洗的,没花多少。你就别和我客气了。说句实话,你那些单人照,我自己都留了一份。你不介意吧?” “嘿,没看出你这么大方啊,以前暑假找你抄作业时,你都要收我的钱!果然还是沈大公子魅力无边啊……”路求真在一旁不死心地说。他平时都挺有绅士风度的,轻易不让女孩子们难堪,在学校女生中人气很高,就是不知道为什么他总喜欢追着蒋香犯贱。 沈旭辰忽然意识到,相爱相杀的不是马顺涛和路求真,而是蒋香和路求真。 蒋香瞪了路求真一眼,没好气得说:“是啊是啊,也不知道是谁,小时候打翻了花瓶,怕挨揍就让我顶罪;也不知道是谁,小学里迷上了游戏机,叔叔阿姨卡着你的零花钱,你就从我这里骗走了不少;还不知道是谁,初中的时候被学姐追拿我当挡箭牌,害我被那嚣张的女人关在了废弃教室里……” 沈旭辰忍不住笑了起来:“原来路大少爷也有这么多黑历史啊!” 路求真急得跳脚:“你这丫头这没良心,过去的事情还提它干什么?真计较起来,我可待你不薄啊。别的不说,就说初中你生病那次,那会儿你还是个一百多斤的小胖墩呢,是谁背你回家的?” 体重是女孩子的禁区,戳到必急。路求真显然又在找死了。蒋香再次拿起书对着路求真的脑袋拍了一下,这次多用了几分力:“是啊是啊是你啊没错啊,短短十分钟的路,你歇了二十次啊,真是厉害啊!” “还不是因为你太重了。”路求真小声地嘟囔。 “你——说——什——么?”蒋香假装掏了掏耳朵。 “哇,上课厕所回来就看见有人在打情骂俏哦!”一个更贱的声音插了进来,蒋浩兴致勃勃地说。 “谁打情骂俏了!你闭嘴!”路求真和蒋香异口同声地说。 蒋浩用手指了指路求真,又指了指蒋香:“看!你们都这么默契了,都夫唱妇随了,还问我?简直是明知故问!” 路求真和蒋香对视一眼,他们两方的对峙暂时结束,转而一起追着蒋浩打。 为了别人“夫妻”和谐,蒋浩今天也是蛮拼的呢! 课休时间快结束时,沈旭辰才找到机会和蒋香说话:“洗照片的钱,你不要我就不硬给了,等周末的时候,我请你和路求真吃饭吧。至于我的照片……你要留就留着吧,别用来做一些奇怪的事情就可以了。” “等下,为什么还要请路求真?”蒋香嫌弃地看了路求真一眼,“你要是觉得两个人不好,可以叫上七班的那个女生啊!” 沈旭辰摸了摸自己的鼻子,不好说昨晚上的事情,他只能含糊地说:“我正好也欠了他一顿。反正你们关系好,索性就一起请了。” “谁和他关系好。”蒋香撇了撇嘴,却也没有反对。 第二节课是语文。语文老师很看好沈旭辰,大概是相信沈旭辰的自学能力吧,语文老师一般不管他上课干什么。沈旭辰从抽屉里把照片拿了出来,一张张仔细看了看。 蒋香的拍照技术真心不错,构图很好,采光也不错,沈旭辰觉得她把自己拍得更帅气了,每张照片都很有感觉。即使心理上已经不是青葱少年了,沈旭辰依然忍不住自恋了一把。 有顾望舒的那几张也拍得相当不错。大概是暑假调养得当吧,也有可能是得益于系统苹果的营养,顾望舒的面色白里透红,头发乌黑发亮,整个人瞧上去神采奕奕。这让沈旭辰很有成就感,以他的心理年纪来看,顾望舒这个名义上的姐姐其实和他女儿也差不多了。而且,沈旭辰这两天注意到,顾望舒似乎还长高了一些。 上辈子,顾望舒自初二之后就不再长高了,一直都是一米六六的个子。这辈子,她说不定能长到一米七呢!但一米七的她会不会就不好找男朋友了?至少在江南这一片地方,高个子的男人实在不多,沈旭辰班上还有不少男生不到一米七呢!沈旭辰又忍不住担心起来。直男们似乎更喜欢软软矮矮的萌妹子啊? 沈旭辰想起上辈子看到的一句话来。说啊,女孩子个子高有高的好处,虽然做不成萌妹子了,但找个高个子的男朋友不会瞧着不协调,找个矮个子的男朋友呢,又不用担心后代身高。这么一想也挺好。 ……如果是赵君野的话,顾望舒长到一米七五都没关系。沈旭辰在心里说。只是不知道赵君野如今身在何方。上辈子,顾望舒是在读研究生时遇到这个人的。 沈旭辰其实很看好赵君野,无论是长相,还是性格,那都是个真男人。比起章烨,他不知道好了多少倍。上辈子,赵君野和顾望舒总是阴差阳错少了些缘分。这辈子,也不知道他们还能不能在一起。 无论如何,沈旭辰都不会让顾望舒嫁给她上辈子的丈夫王郁泽了。那个人太阴险,太深沉,即使他爱着顾望舒又如何,顾望舒总归是被他拖进监狱的。希望命运这个调皮的小混蛋能给力一点,若是顾望舒和赵君野能在最恰当的时间相遇,那就好了。 想完了顾望舒,沈旭辰又忍不住想到了自己。 第六感 圈子里不是没有真爱,但那太少了。国外可能还好点,在大部分欧美国家,不管人们心里怎么想的,他们一不敢表现出种族歧视,二不敢表现出对同性恋的歧视。所以同性恋可以活在阳光下,遇到真爱的可能性自然更高一点。出柜是被鼓励和祝福的。因为,这是一种诚实的表现,对自己诚实,对世界诚实。 但在华国,别看十几年后网络文化那么开明,其实在现实生活中,gay的生存空间依然小了一点。再加上,当一部分gay努力争取权利的时候,还有很多gay在骗婚(骗婚的人中甚至不乏得了a字开头那个病的)。他们口上说着世道不公,手上做的事情却更让人看不起。上辈子,沈旭辰已经见过了这个圈子里太多的黑暗。 所以,沈旭辰其实对自己的未来伴侣并没有抱多大希望。他是个有精神洁癖的人,与此同时,他还是个容易知足的人,这意味着他其实并不介意自己一个人对着片子撸一辈子。但是,现在系统里有个该死的主线任务,为了“家庭圆满”,他必须努力去找另一半! 沈旭辰在纸上写写画画。 他对未来伴侣是有要求的,就算系统拿刀架在他脖子上,他也要宁缺毋滥。首先,那人的长相必须要让他看得顺眼,合眼缘才能在一起,毕竟这是一辈子的事情,经不起将就。其次是性格,那人必须要有责任心,要内敛,要有内涵,要专一,要大气,要尊重生命。第三点也是很重要的一点,那人的家庭必须开明。 实实在在过日子时,两方的家庭的非常重要的。一辈子那么长,沈旭辰只想过得轻松些,不想和对方的父母玩宫斗。沈旭辰可以保证自己会尽半子的义务,那么,他也要求对方家庭可以尊重人。做人啊,都是以心换心的。 …… 看着纸上罗列出来的这么多要求,沈旭辰更烦了,他觉得自己可能真要孤独终生了。这样的男人哪里那么容易找啊!沈旭辰把纸揉成一团丢了。或许他可以找个年纪小的已经明确性向的玩一把养成?可那样会不会太邪恶了一点? “唉,连影子都没有的未来伴侣啊,但愿你方向感好一点,不会因为迷路而和我不遇。也但愿你时间观念好一点,不会错过我最美好的年华,姗姗来迟。”沈旭辰在不知不觉间,写下了一句非常文艺的话,这是他在杂志上看到过的。 蒋浩正觉得无聊呢,伸着脖子就给瞅到了。他扑哧一声笑出来,小声地揶揄沈旭辰,说:“你一直说不要早恋不要早恋,我还以为你是真不要早恋呢,原来你是看不上我们学校里的这些啊……沈大才子也思春,你猜这个消息能卖多少钱?” 我能说,其实是她们性别不对吗?那些来自可爱小女生的情书,我当然不用考虑就都给毙了。但要是有个可爱的小男生给我写情书,我说不定会愿意考虑考虑几秒钟的。沈旭辰盯着蒋浩,说:“……这是书上抄下来的好词好句,你相信吗?” 觉得沈旭辰的语气有些危险,蒋浩挪了挪屁股,不怎么相信地说:“对,是好词好句。你说什么就是什么了。” 第三节课下课时,有一段做课间操的时间。做完操,沈旭辰跑去七班,把合照给了顾望舒一份。 顾望舒特别兴奋,她兴奋却不是因为照片,而是因为物理老师。顾望舒攥着沈旭辰的手,说:“严老师好帅啊!虽然这么想有些对不起方老师,但是,我好希望严老师能一直当我们班的物理老师啊!我们班女生都集体花痴了!”顾望舒班里的物理老师生病了,本来只教五班六班的严老师,现在也给七班代课。 “严老师……是比较有……比较有魅力。”沈旭辰还是第一次见到顾望舒在聊起一个男生时会有这么激动的模样。说起来,严老师就是后世网络上那种所谓的大叔,收入稳定,性格沉稳,处事成熟,长得老帅老帅的。 青春期的孩子们中,女生明显比男生要成熟,以至于很多女孩子都瞧不上身边和自己同龄的男生,只因为觉得他们太幼稚了。而和那些男生相比,严老师这种大叔自然能引得女孩子们尖叫。 顾望舒依然很激动:“原本你在我心目中是最帅的,但是自从严老师给我们上了课之后,我决定要把你挪到第二位了!说起来,你还是物理课代表哦!真是太幸福了,每天都能和严老师近距离接触!” “喂喂,你不是吧?真激动成这样了?爷爷该多伤心啊,你小时候还说过,长大了要嫁给像爷爷那样的人的。”沈旭辰打趣说。 顾望舒白了沈旭辰一眼:“夸张!夸张懂不懂?我只是需要夸张这项修辞来表达我激动得无以复加的心情!我们班里的女生都眼冒红心了!” “我下次去理综办公室的时候,会记得替你们向严老师表白的。” “别别别,我刚开玩笑的……你可千万别给我们找事啊,我们只在私底下偷偷欣赏严老师。”顾望舒赶紧说。 沈旭辰恍然大悟:“说白了,还是你们叶公好龙呗!” “屁!我们把严老师当成了一朵白莲花,只可远观不可亵玩,懂不懂?” 沈旭辰忍不住咳嗽了起来,放几年后,白莲花什么的可不是什么好词语。他收了咳嗽,一脸认真地教育顾望舒,说:“女孩子不要屁来屁去的,会显得粗俗。你可以豪迈霸气,但千万不能粗俗了。否则等回家的时候,爷爷一定会念叨你的!” 沈秉忠作为老派的知识分子,他希望孩子们既新潮又传统。新潮是指能接受新的思想,而传统是指男孩要有责任心能担当,女孩要自尊自爱不粗俗。 “凭什么你们男人可以说,我就不可以?再说了,班里女生都这么说的。”顾望舒表示不服。 “你别冤枉我,我虽然是男人,但我一般不说脏话的。所以,你也别说脏话了。只有在我能做到的基础上,我才会要求你啊,悦悦。” “好吧,我尽量改正。”顾望舒可有可无地应了一声,“对了,这两天我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就和突然开了窍似的,学起来觉得特别顺利。”她平时学习的时候也不是不顺利,但做题时总会遇到一两道卡壳的,毕竟钱湖高中的作业难度不小。只是,这段时间,她就和打通了任督二脉似的,做起题来就没有卡壳的时候。 沈旭辰心知是大脑开发液发挥了作用,那玩意儿花费了他整整一万积分啊,总得物有所值吧?不过,沈旭辰不打算把重生啊、系统啊等事情告诉顾望舒,所以他只是笑着说:“那还不好?说不定你就是开窍了呢!” 顾望舒犹豫了一下,见身边都是人,她把沈旭辰拉到了楼梯口,才遮遮掩掩地说:“不光是这样……我最近对人的情绪感知也特别灵敏,尤其是恶意。” “打个比方吧,我和管梅的关系一直很好,我以为我们是朋友呢。但最近我忽然觉得管梅其实不怎么喜欢我……我一开始觉得是自己多想了,谁知道管梅竟然真的在背后说我坏话,她竟然说我装!我装什么了我?” “还有……我不是竞选成功,当上文学社副社长了吗?高二有个学长也是文学社的成员。最近几次的例会上,我总觉得他、他在嫉妒我。刚开始产生这种想法时,我得是自己太自恋了,我怎么可以随便认为别人在嫉妒我呢?但最后事实证明,他是真的嫉妒我,只因为我作为高一新生抢占了一个副社长的名额,而他只能是个干事。” “还有昨天……下午放假时,我和陆沁雅出去玩,我们在路上遇到了一个神色紧张的女人。她说是来钱湖镇上寻亲的,但是亲人没找到,钱也丢了,都已经好几天没吃饭了,所以想问我们要个十块钱吃饭。那女人看上去可怜极了。” “这事儿要搁在以前,我肯定就给钱了。但昨天,不知道为什么,我就是觉得那女人在骗我们。于是,我对她说,有困难找警察,我可以帮她报警。结果她一听我这么说,立刻脸色大变,把我和陆沁雅骂了一顿,就跑走了。陆沁雅都惊呆了,她这才意识到那女人是有问题的。” “……总之,我现在对人们的恶意感知特别敏感啊!再加上总觉得自己最近读书时更顺了,所以我身上一定发生了什么。”顾望舒神色怪异地说。 系统提供的初级智力开发液是直接作用于大脑的,而大脑那么精细的玩意儿,谁也不知道多开发一点,会产生什么神奇的效果。沈旭辰摸了摸自己的鼻子,说:“我觉得……不管这种情况是怎么产生的,总归是好事。你对别人的恶意感知度高了,别人就没法伤害你了。毕竟,这个世界上多得是知人知面不知心的家伙。” 顾望舒神色激动地瞧着沈旭辰:“你能这么说,我实在是太高兴了。我之前一直担心你会不相信我说的话。阿虎,你觉得,我会不会是在不知不觉的时候被外星人抓走做过实验了?它们还在事后消除了我的记忆,否则我怎么会……” 还没等顾望舒说完,沈旭辰就忍不住咳嗽了起来。悦悦,你的脑洞如此清奇,我也是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了。 第37章 吵架了 快上课时,沈旭辰跑着回到了自己教室。他从后门走进班级时,发现班中的氛围不对。大家本来都好好在说话,结果见他走进来,同学们一下子都安静了。整个教室人的目光都集中在沈旭辰身上,下一秒,那些目光又迅速移开。 沈旭辰摸了摸鼻子,动作飞快地坐回自己位置上。他用胳膊肘撞了撞蒋浩,悄声问:“大家这是怎么了?” “就在刚刚,你不在教室里的时候,许敏旻和马顺涛吵架了。”蒋浩说。 “这关我什么事情?”沈旭辰不解。 “他们是因为你吵起来的。”蒋浩说。 “……我没听错吧?他们还能为我吵起来?”沈旭辰更加不解。 自从运动会上顾望舒被推那件事情发生之后,沈旭辰就再也没和许敏旻说过话。事实上,是许敏旻先找人欺负了顾望舒,所以她是过错方,然后她才会被校方通报批评。 照理说,真相大白之后,许敏旻在面对沈旭辰时,应该感到愧疚和尴尬才对。但她却偏偏从此理直气壮地恨上了沈旭辰,一有机会,总要对着沈旭辰指桑骂槐地说上一两句阴阳怪气的话。 娇滴滴的小姑娘们也许是有任性的权利,但任性过了度,就变得不讨喜了。沈旭辰虽然不至于为了许敏旻几句话就找许敏旻麻烦,但他是真的不喜欢这个姑娘。这样一来,两个人虽然是同班同学,却根本没什么交流。 至于马顺涛,他虽然也是501室的。但在寝室里,马顺涛向来不怎么合群,除了睡觉,马顺涛在一天大部分时间里都是和非寝室成员在一起的。这么一来,虽然沈旭辰和马顺涛之间没什么龌龊,但他们也着实没什么交情。 现在,有人告诉沈旭辰说,许敏旻和马顺涛因为他吵起来了。沈旭辰是真的百思不得其解。 蒋浩含含糊糊地说:“许敏旻说了不少关于你的坏话,马顺涛听不下去,就和她吵起来了,声音一大,全班都知道了。他们两个还差点打起来。后来有人去叫了班主任,宋老师就把他们两个都叫到办公室里去了。对了,姜艺也帮你说了好话。” 沈旭辰正待细问,上课铃声就响了起来。沈旭辰只好把口中的话咽了下去。 这是第四节课,也是上午的最后一节课,上完这堂课就可以去吃饭了。地理老师一如既往地发挥了她节约时间的优良作风,进教室后什么废话都没说,直接开始上课。沈旭辰注意到,教室的中排还空着两个座位。很显然,许敏旻和马顺涛两个人都还没有回教室。 又过了一分钟,马顺涛才跑着回到教室。看他的神色,不像是被宋老师狠狠批评过的。估计是在办公室里听到上课铃声,宋老师才放他回来。地理老师问清楚了马顺涛会迟到的原因,听说是班主任找他有事,便也没有多说什么。 五分钟后,宋老师亲自提着许敏旻来到了六班前门口。 宋老师先一脸歉意地和地理老师打了招呼,才语速飞快地对班里的人说:“占用你们地理课的几秒钟时间,我要和你们说个事情。这节课下课时,你们先不要走,全部留在教室里,我有话和你们说。” 照理说,这个决定会让全班哀嚎一片,因为班里很多人都是等着一下课就冲去食堂的。要是不动作快一点,食堂里会排起老长的队伍。但是,宋老师的话刚说完,大家都没怎么顾得上抱怨,他们又齐齐看向了沈旭辰。 沈旭辰越发觉得莫名其妙。 而宋老师的脸变得更黑了。 宋老师来去匆匆。许敏旻虽然回到了教室,但她明显心情不好,整个人又趴在了课桌上。地理老师看了她几眼,见她一直没什么反应,虽然皱了眉头,却也没有多说什么。说起来,地理老师真是个高冷的人,她最常说的一句话就是,希望你们自己能努力学习,如果你们自己都不想要,没有人能逼着你们上进。 地理课过半时,蒋浩传了一张字条给沈旭辰。蒋浩的字本来就不好看,字条还涂涂改改的:“我们都知道许敏旻是乱说的,就连马顺涛都听不下去了。你不要难过,也不要为这种不值得的人生气,我们501永远是你的好兄弟。” 沈旭辰朝蒋浩看了一眼。可能是字条上的内容带了一些柔情吧,蒋浩明显不好意思了,把自己整张脸埋在地里课本里。沈旭辰在纸条上加了一句,又把纸条还给他:“谢谢。不过,许到底说什么了?” “她说了你家里的事情,都是乱说的……好在马顺涛的一个初中同学和你的一个初中同学现在是同班同学,他可能从你的初中同学那里听了一些关于你的事情,就说许敏旻在胡扯。许敏旻不服,又说了你不少坏话。你放心,没人相信她说的话。而且,姜艺也帮你说话了。姜艺的外公家是汾什么镇的,总之和你家是一个镇子。” 沈旭辰顿时明了了,许敏旻可能是拿他父母双亡的事情来说事了吧。他虽然不怎么和同学说家里的事情,但那只是因为他不想交浅言深而已,作为男人,他不觉得这种事情有什么好说的。但他其实从不为这种事情感到羞愧。也就是说,他虽然厌恶许敏旻的行为,但自觉许敏旻的行为伤害不到他。 事实上,是沈旭辰想得简单了,许敏旻说得非常难听,远比他认为的要难听。 许敏旻最近认识一个在职高读书的男生,叫陆宝马。陆宝马显然对许敏旻有意思,非常舍得在许敏旻身上花钱。许敏旻虽然瞧不上陆宝马那肥硕如猪的长相,但却乐意接受陆宝马的殷勤。 上周末,许敏旻又和陆宝马见面了,两个人在奶茶店里消磨时间。也不知道怎么回事,许敏旻就提起沈旭辰了,她对着陆宝马大说特说地抱怨了一番。她也没说沈旭辰的名字,只说班上有这么一个男生,非常自高自大,非常目中无人,还说这个男生追求她不成更反过来陷害她。这么断断续续说了有半个小时的吧,陆宝马听得火冒三丈。 等许敏旻终于说出沈旭辰的名字,陆宝马又问出沈旭辰是汾水镇上人,他一下子就冷笑了起来,说:“我还以为是谁啊!不就是那个杂种么!本来,他还应该叫我一声堂哥的,但是啊,因为他是野种,是他妈妈和一个赖皮偷情生下来的,所以不能算是我们陆家的人。他自己就是垃圾,还有什么脸敢在你面前趾高气扬的?” 原来,陆宝马真是沈旭辰血缘上的堂兄。 沈旭辰的父亲叫陆见星,陆宝马的父亲则是陆见星的异母弟弟。当初,陆见星的生父、继母并他们所生的二子一女都被赶出了落山村。这虽然是他们罪有应得,但他们背井离乡后,日子很不好过,就因此反过来恨上了陆见星、姜小月夫妇。又因为陆见星夫妇都亡故了,他们就恨上了顾望舒和沈旭辰姐弟。 在陆见星牺牲后,明明是他那继母想要侵占他家房子,才捏造姜小月偷情的事情的,也因此被赶出落山村的。等他们离开落山村之后,这家人因为恨意难消,却真的咬牙切齿地诅咒,口口声声把顾望舒和沈旭辰骂成了野种。 陆宝马当时还小,他从小就在外面长大,一直到读高中了才回到钱湖镇上。平时听自家奶奶骂得多了,他自然而然就认定了“真相”。也因此,他拍着胸脯向许敏旻保证,说沈旭辰就是野种。 于是,等许敏旻回到班里,就幸灾乐祸地和同桌说起来沈旭辰的“身世”。她先着重强调了野种二字,再由此上升到沈旭辰的人品问题上,“和他母亲一脉相承的贱”,最后总结说:“他可真有脸!哼!”这语气有多蔑视就多蔑视。 马顺涛就坐在许敏旻的后桌。他的某个初中同学和沈旭辰的某个初中同学现在是同班,沈旭辰的身世在钱湖镇上不算什么秘密,因此马顺涛也知道了一些。见许敏旻再胡说八道,他听不下去了,就和许敏旻吵了起来。许敏旻不服气,她觉得自己有人证,便直接尖着嗓子,把所谓的“真相”吼了出来。这下好了,全班都知道了。 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这时候,姜艺忍不住站起来说了句公道话。他虽然不是汾水镇上人,但他外公家在汾水镇上。当年那事闹得太大了。知道姜艺和沈旭辰同班之后,姜艺的妈妈想起旧事,也忍不住唏嘘感慨了几句,因此姜艺也知道一些往事。 再然后,马顺涛和许敏旻都被宋老师叫去了办公室。 也就是说,现在全班都知道沈旭辰父母双亡了,甚至因为许敏旻的话,一些人还半信半疑,在心中揣测着他会不会真的是野种。人都是这样的,看热闹不嫌事多,哪怕是马顺涛和姜艺都保证,说沈旭辰的生母在当时被陷害了,但他们依然会因为许敏旻的话动摇。 地理课下课时,宋老师已经等在教室外面了。等地理老师走出教室,她就走了进来。她先对沈旭辰说:“你去下我的办公室,在那里等我。”沈旭辰知道宋老师是打算用回避的方式,来维护一个青春期男生的自尊,就照做了。 第38章 斥流言 等沈旭辰离开了,宋老师将全班学生环顾了一遍,才一脸肃容郑重其事地说:“你们都不是三四岁的小孩子了,都应该要成熟了。所以,我不希望你们人云亦云,缺乏自己应有的判断力。关于沈旭辰的身世,我本来是不打算说的,因为这是他的隐私。而我们作为有思想有道德的人,就要学会尊重别人的隐私。” “但是,现在鉴于某些同学非常不妥当的行为,我决定还是要把事情的真相说出来,免得半遮半掩的,让某些人的自以为是伤害到同学。” “我刚刚和沈旭辰的监护人通了电话,那是一位非常睿智的老人。” “沈旭辰的生父是烈士,是为国家牺牲的,是为了人们包括在座的各位的安定生活牺牲的。而他的生母,也是一位伟大的母亲,因为难产而去世。沈旭辰和他的父亲长得非常像,而他的双胞胎姐姐,也就是七班的顾望舒同学,和他们的母亲长得非常像。这在汾水镇上不算什么秘密,只要是汾水镇上的人,都知道这一点。” “那么,为什么会有人造谣说些难听的话呢?” “……就是为了一栋房子,那户人家就想尽了恶招,要把善良的人逼上绝路。好在老天有眼善恶有报,他们最后都被抓了起来。直到现在,还有一个主犯被关在监狱里,没有放出来。”宋老师说。她在这里偷换了一下概念。事实上,那个叫陆三的赖皮是因为偷鸡摸狗被判刑的,那几年正赶上刑罚严厉,以至于陆三被判了很多年。 见班里的学生若有所思,宋老师顿了一下,又说:“这就是事情全部的真相了,我不希望再有同学去沈旭辰面前说三道四的,即使是善意的,也不要。在这里,我想对大家说,沈旭辰是个非常优秀的学生,这一点有目共睹。所以,他不需要大家的同情,他需要的仅仅是大家的尊重。好了,你们吃饭去吧,许敏旻再来一下我的办公室。” 宋老师带着许敏旻从前门走了。班里的人面面相觑,一时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这个年纪的孩子,虽然有些天真的邪恶,但他们中的大部分还都是善良的。江山拍了桌子,大声招呼道:“走走,大家快吃饭去!”于是大家一起行动起来,拿着饭卡朝食堂冲去了。宋老师说得对,我们应该尊重沈旭辰,所以大家还是该干嘛干嘛吧! 蒋浩冲出后门的时候,看到三班那个和沈旭辰关系不错的尖子生正等在门边。他冲程以华打了个招呼,说:“沈旭辰被班主任叫走了。你等他一起吃饭吗?不如你先去吧!” 程以华对着蒋浩点了点头,将手插在校服裤的口袋里,慢悠悠地下了楼梯。不一会儿,程以华放在裤子口袋里的手机震动了。他现在可以光明正大地在学校里使用手机,便掏出手机,把新收到的来自小舅妈的短信看了一遍。 这边,沈旭辰刚走到数学组办公室门口就被人截住了。七班的班主任万老师领着顾望舒正站在数学组办公室的门口。万老师是教语文的,人看上去非常和善。她笑着对沈旭辰说:“走,老师带你们去外面的饭店吃好吃的!” “啊……这多不好意思啊!”顾望舒也是到这时候,才知道万老师的目的的。她立刻不好意思地叫了起来。 万老师把手放在顾望舒的背心,像是环抱着她一样的,带着她往前走去,说:“这有什么不好意思的?老师请你们吃饭怎么了?这只能证明我们师生关系好。走吧,再不走就来不及了,现在没有午睡,中午午休的时间太短了。” 万老师自己没有车,就带着两个学生打了个的。他们并没有去多好的饭店,只找了家看上去比较干净的。 等吃完饭了,万老师才说出了自己的目的:“……也就是说,现在学校里已经有人知道你们的身世了。不管他们说什么,希望你们都能把心态放平和一点。老师送你们一句话,今天所遭遇的好事坏事都在成就明天更优秀的自己。老师相信你们,你们也要相信自己。“仅仅父母双亡还不算什么,最糟糕的是许敏旻说得那番话。不管宋老师们如何说明真相,总会有人在背后拿着谣言继续嚼舌头的。有时候真不能高估人的本性。谣言之所以成为谣言,就是因为制造谣言的成本太低了。宋老师和万老师作为双胞胎的班主任,很担心那样不堪的谣言会伤到孩子们。 顾望舒眨了眨眼睛,向万老师保证说:“老师,您说得对,我会努力的,无论什么。“沈旭辰也点了点头。 回到学校时,午休已经过半了。沈旭辰从后门走进教室时,大家都在安静自习。虽然有人回头看了他一眼,但大部分人的神色还算正常。 沈旭辰在心中非常感激宋老师干脆利落的处理手法,否则要是等谣言蔓延开了,再有人站出来说明真相,那也晚了。若真到了那样的地步,沈旭辰自己不觉得什么,他毕竟重生一世,心性坚定。但他舍不得顾望舒受谣言之苦,他也舍不得自己的父母被人不断得拿出来说事,被人污蔑他们死后的声名。 下午课间,同学们起初在沈旭辰身边还有些束手束脚的,但见沈旭辰还和原来一样,他们慢慢也就放开了。也许是因为沈旭辰平时和班里大部分男生的关系都不错,男生们的态度更坦然一点。至于女生们,身为女性的她们本来就更容易产生同情怜悯的情绪,因此她们不至于像小学里的学生那样看不起沈旭辰。这样就够了。 ……要不要教训一下许敏旻呢? 虽然宋老师第一时间把沈旭辰支了出去,但他还是知道了许敏旻在班里说的话。那话真是说得非常过分。联想到许敏旻一贯以来的表现,沈旭辰更不待见这个人了。虽然系统对于宿主存在着一定的限制力,宿主不能为所欲为,但对许敏旻小惩大诫应该还是没问题的吧?否则,系统不是要把宿主都逼成圣母了? 沈旭辰的处事原则向来是这样的,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忍他一忍,人再犯我……呵呵,灭他丫的。 虽然,在宋老师的教育下,在午休快结束时,许敏旻回到教室向沈旭辰道了歉。她的道歉仿佛极有诚意,双眼通红,声音哽咽,但她那点小心思根本瞒不过沈旭辰的眼睛——这人显然并没有真正意识到自己的错误,也许还在心里想着日后如何报复呢。 而且,换句话说,难道许敏旻真诚道歉了,沈旭辰就必须接受并原谅她吗?伤害已经造成了,如果道歉有用,那还要警察干嘛? 沈旭辰打开系统商店,想看看有没有什么适合用在许敏旻身上的道具。这一看,沈旭辰才注意到,在昨天系统升级之后,特殊用品中的二级用品已经开启了。沈旭辰立刻翻回生活用品栏,结果发现金银珠宝那一栏依然没有开启。 明明金银珠宝没什么技术含量,但却还是没有开启,这大概是为了防止宿主养成好逸恶劳的习惯? 在二级用品还没有开启的时候,沈旭辰一直以为二级用品是一级用品的升级版。比如说一级用品中有初级身体修复液,那么,二级用品中就该有中级身体修复液吧?没想到,二级用品和一级用品毫无关系。 二级用品全部是来自魔法位面的商品(沈旭辰这才注意到,原来一级用品全部都是来自科技位面的商品)。也就是说,二级用品不一定比一级用品贵,也不一定比一级用品高级,只是来自不同位面而已。 沈旭辰不甚仔细地查看了一下。二级用品大致上分成了两类。一类是炼金产品。一类是魔药。 每种魔药的功能都不一样,作用时间长短也不一样。但它们都卖得很贵,最便宜的魔药是治疗近视眼的,而这都需要100积分。 好在花积分买到的魔药都是瓶装的,最大的瓶子能装100毫升左右的魔药。这意味着,每买一瓶魔药,都可以反复使用很多次。因为当使用魔药时,往往只需用上滴上数滴就可以了。这么算下来,倒也不显得贵了。 沈旭辰注意到,一级用品中的科技商品大都是初级或低级的,再要么是科技含量很高但其实没什么卵用的。与此同时,二级用品中的魔法商品也一样,都是一些低级的生活化用品,真正的高级魔药或炼金产物要么根本不在商品名单内,要么就是拥有诸多限制,于是依然没什么卵用。 也许,等系统继续升级后,才会解锁更多的好东西? 沈旭辰花200积分买了一瓶霉运药水。因为这药水是要用在别人身上的,所以在沈旭辰购买之后,霉运药水的价格自动涨到了2000积分。通过阅读使用说明,沈旭辰知道,霉运药水的作用就是降低一个人的气运,药水用得越多,运气就越差。使用方法是把药水滴在某个人的身上。当然,如果能让那人口服了,那么药水的效果将会更显著。 在晚自习上讲台收作业时,沈旭辰从许敏旻身边走过,不动声色地在她衣服上滴了一滴霉运药水。只用了一滴,如果许敏旻没做过什么亏心事的话,那么一滴药水的作用估计就是让她遇到“到了食堂才想起自己忘带饭卡”这类一点都不严重的倒霉事。 第二天,沈旭辰听说女生寝室里出了事情。 原来,女生中也有人在偷偷使用手机。上个月,一个叫冯丽的女孩子的手机被人偷走了。冯丽不敢声张,更不敢告诉老师,因为她害怕老师知道她有手机后,会给她一个处分。结果,昨天,许敏旻从柜子里拿衣服时,不小心把柜子里的东西带了出来,属于冯丽的手机掉在了地上。 许敏旻是小偷。 许敏旻和外校男生谈恋爱的事情被人告发了。 鉴于手机的特殊性,小偷那件事情只在学生中流传,但因为后一件事情,许敏旻被请了家长。一直都以为许敏旻家境不错的同学们,第一次见到了许敏旻的父母,一对因为劳累而过度苍老的中年人。 第39章 二十万 很快就到了元旦,学生们期待元旦很久了。学校没有那么不近人情,竟然真的给了一天假期。虽然只有一天,但聊胜于无啊;虽然晚上还要赶回来上晚自习,但好歹早上能睡懒觉啊! 沈旭辰说好要请路求真和蒋香吃饭的,他索性又叫上了顾望舒和程以华。 五个人一起去了家煲仔饭馆。这是蒋香要求的。蒋香说那家的煲仔饭格外好吃。虽然蒋香也许是为了给沈旭辰省钱才点名来这家煲仔饭馆的,但是,这家煲仔饭的确挺好吃,而且分量极大。沈旭辰点了一份竹笋肉丝。这竹笋是小竹笋,才手指般粗细,手掌般长,趁着春天发新芽的时候掐了晒成干,做菜炖汤都特别香。五个人都吃得心满意足。 吃完饭,路求真和蒋香一起打车回家了。沈旭辰、顾望舒和程以华三个人则在大街上走着消食。程以华忽然说:“有件事情忘记告诉你们了。” “嗯?什么事情?”顾望舒随口接道。 程以华看了眼沈旭辰,说:“你那几个策划案……堂姑姑看过了,她非常感兴趣。这里有张卡,是堂姑姑给的,里面有二十万,后续分红会慢慢打进卡里的。” “怎么有这么多?”沈旭辰大吃一惊。 “也是赶巧了。堂姑姑太年轻,她虽然是新芽集团名义上的最高决策人,但她手上的权利其实受到了很大的制约。公司里有一些股东仗着自己辈分高、资历深,在压制着她,使得堂姑姑很多决策都施展不开。你的策划案刚好解了堂姑姑的燃眉之急,若是因此盈利的话,她在公司中的威望会一下子提升很多。堂姑姑不缺这点钱,她缺的是资历和威信。”程以华说。 再说,程以华也为沈旭辰争取了不少权益。不过,堂姑姑说的那句玩笑话“你对这次的事情未免也太上心了些,且还把从我身上新学去的营销手段反过来都用在了我的身上,简直就是胳膊肘往外拐,若你是闺女,我都怀疑你是看上人家了”程以华是不打算让沈旭辰知道了。没什么好说的啊。 沈旭辰有些激动地接过银行卡。二十万块钱,够他在钱湖镇买套房子的了。 有了钱,沈旭辰心里一下子计划开了。他知道,沈秉忠其实早已经到退休的年纪了,不如就让爷爷退了吧。他们可以在钱湖镇上买套房子。钱湖镇上环境好,非常适合养老。等沈旭辰和顾望舒上大学时,沈秉忠住在钱湖镇上,各种设施都比汾水镇上方便齐全,沈旭辰心里也更放心些。 “你们在说什么呀?还有,这银行卡里真有这么多钱?”顾望舒犹豫再犹豫,终于忍不住问道。 沈旭辰非常简洁地解释了一下:“我写了几个策划案,正好被程以华的堂姑姑看上了。他那位堂姑姑是开公司的。这张卡是报酬。” “可是……那么多钱,真没问题吗?”对于一个月的生活费只有三四百的顾望舒而言,她实在想象不出,比她还小一点的沈旭辰竟然靠着写东西赚到了二十万!那可是二十万!二!十!万! 沈旭辰求助般的看了程以华一眼。程以华淡定地对顾望舒说:“你放心,这是合法收入。” 顾望舒一脸崇拜地看着沈旭辰。这个弟弟太厉害了! 程以华看了双胞胎一眼,又说:“我还有一件事情要告诉你们……”哪怕他一如既往地高冷,沈旭辰还是从他语气中听出一丝慎重。 就在这时,马路上,一辆车缓缓开到他们身边停了下来。那是一辆非常朴实的车,造型也不够创新。但车子的牌照不是本地的,而是来自京都的。程以华停了步子,不再说话了。沈旭辰和顾望舒看程以华停了下来,他们便也停了下来。 车门打开,后座上走下来一个中年男人。那男人穿着便服。虽然他已经有意识收敛了,但依然气势逼人。沈旭辰站在程以华身后,偷偷打量了一番,觉得这个人应是个久处上位的。 “邹叔叔。”程以华向这人打了个招呼。 被程以华称之为邹叔叔的人点头应了一声,然后目光直直地看向沈旭辰。沈旭辰下意识地对他笑了一下。程以华语气平淡地给双方做了介绍:“这是小舅妈的堂哥,邹叔叔。这是我的同学们,沈旭辰和顾望舒。”小舅妈的堂哥是小舅妈的娘家亲戚,而程以华作为秦家外嫁女的儿子,他们之间其实已经没有什么亲戚关系了。 邹叔叔看了下手表,说:“这个时间点……你们已经吃过饭了吧,叔叔请你们喝茶吧。” 沈旭辰和顾望舒对视一眼。沈旭辰立刻说道:“我和悦悦就不去了。” “一起去吧,邹叔叔是特意过来找你们的。”程以华说,“我刚才想告诉你们的就是这件事情。没想到邹叔叔来得这么快,所以,还是由邹叔叔亲自和你们说吧。” 双胞胎父亲那边的亲戚太不是人,母亲那边的亲戚也不会再联系。对于双胞胎而言,他们唯一的亲人就是沈秉忠。所以,他们不可能认识这么壕的人啊……沈旭辰和顾望舒怀着满腹心思上了车。要不是他们都认识程以华,而且顾望舒没有在这位邹叔叔身上感到恶意,他们还真不敢上这个车。 沈旭辰知道程以华的小舅妈是北方人,这位邹叔叔既然是小舅妈的堂兄,那么他也应该是北方人。想到沈秉忠其实也是北方人,沈旭辰皱着眉头,莫非这个人是为了爷爷来的吗? 等等……沈旭辰脑海中灵光一现,他忽然想起程以华的小舅妈曾经说过的话了。 那天,小舅妈往学校里送饭时,在聊天的过程中,小舅妈曾经说,她有一个当过特种兵的堂兄,要不是这位堂兄的战友以命换命,这位堂兄也许就活不下来了……如果小舅妈口中的堂兄就是指邹叔叔的话…… “你和你父亲长得非常像。”邹叔叔忽然对沈旭辰说道。 沈旭辰明白了,这位邹叔叔很可能是自己父亲的战友。 顾望舒好奇地问:“请问……你见过我们的……嗯……爸爸吗?” “事实上,我和你们的父亲曾经是并肩作战的战友。”邹叔叔说,“陆见星同志是位非常优秀的战士。很可惜……在我们合作的最后一次任务中,我方有人泄密,任务虽然成功,但在撤退时却遭到了敌人的围击。当时,我已经受了重伤,你们父亲也好不到哪里去。我以任务小队队长的名义,命令他丢下我,独自撤退。结果……” 结果,陆见星没有放弃自己的战友,他把更大的生机留给了邹齐。十几分钟后,增援部队赶到。一部分人继续搜救陆见星,一部分人火速将邹齐迅速空运到的京都某军医院进行抢救。邹齐的伤势非常严重,进急救室前,他只来得及挣扎着说出陆见星的名字。 邹家是军政世家。邹齐是邹家这一辈的继承人。邹齐提到陆见星,底下的人立刻行动起来。不久后,陆见星的消息传来——他已经牺牲了。而等邹齐被抢救回来并彻底清醒,已经是半个月之后的事情了。他得知陆见星牺牲的消息时,第一反应就是要替陆见星看顾他的家人。 当时,邹齐自己还不能下地,他便派了人去做这件事情。结果,当底下的人到了汾水镇落山村时,正赶上姜小月百口莫辩被赶出落山村之后。如果他们到得再早一点,姜小月还没有被赶走,村里人还不会众口一词说姜小月通奸;如果他们到得更晚一点,沈秉忠已经替双胞胎讨回了公道,他们也会知道真相。但是,他们偏偏是那个最要命的时间点到的。 消息传回京都时,邹齐大怒!他的战友在保家卫国时,战友的妻子竟然如此不检点!现在战友已经牺牲了,他能忍住气不拿那对奸夫淫妇大卸八块就已经是仁慈的了。邹齐从此再也没有问过汾水镇的事情。 三年后,邹齐终于痊愈。他用陆见星的抚恤金,又自己添了不少钱,成立了一个名为星星的基金,专门帮助退伍兵再就业。 一直到几天前,程以华在教室外面听到宋老师的话之后,给邹宓(就是程以华小舅妈)发了个短信。邹齐从堂妹口中得到了线索,才开始重新调查整件事情。他这才知道,原来自己的战友还有一儿一女。如果他那个时候办事再仔细些,说不定战友的妻子也不会早逝。 “不愧是陆见星的儿子女儿,你们非常优秀。你们的父亲一定会以你们为荣的。”邹齐说。他不是个情绪外露的人,但沈旭辰依然能感受到他话语中的欣慰和愧疚。 顾望舒的眼眶已经红了。她从来没有见过自己的父亲,此刻从父亲战友的口中听到父亲当初的英雄经历,她再也克制不住内心的情绪。 沈旭辰反而若有所思。如果没猜错的话,邹家就是那个邹家了,邹老将军是开国元勋。京都大大小小有几十个世家,邹家在其中算是非常低调的一家了,他们在十几年后的动乱中安然无恙。至于邹齐,看得出来他是个非常重义的人。如此一来,沈旭辰上辈子很多百思不得其解的事情也就有了答案。 章烨为什么会追求顾望舒?章家的人一定是先于邹家之前,知道了邹齐和陆见星之间的战友情,知道邹齐欠了陆见星一条命,知道拿住顾望舒就在一定程度上拿住了邹齐的软肋。章烨的父亲毕竟是在怡湘县内当官的,而他的小叔搭上了京城来的人,说不定就能弄到一些隐秘的消息。 再比如说,后来那个雇佣混混打碎沈旭辰右手手骨抢了沈旭辰进大医院机会的人明明有些势力,事实上沈旭辰在右手受伤后,一开始求人主持公道时,也屡屡受人白眼遭人推脱,但为什么不久之后,那人就被丢进了监狱里?他的家庭还付出了巨额的赔偿?很可能是邹家在背后施加的压力吧。 至于为什么上辈子邹齐没有来找过沈旭辰,大概是因为当他知道双胞胎的身份时,顾望舒已经嫁给王郁泽,并被王郁泽连累得进了监狱了吧?王郁泽虽然只是王家的旁系子弟,但他毕竟是王家的人。 就连沈旭辰不是搞政治的,他都知道,本来王家是有个内定太子的,可惜最后那太子倒了,包姓胖子成了新一届主席。邹家是和胖子一路的人,当然不能和王家扯上关系,因此只会选择暗中看护双胞胎。 ……想清楚这些事情之后,沈旭辰忍不住偷偷叹了一口气。程以华狐疑地朝他看了一眼。 第40章 战友情 车子开了四十多分钟,一直开到钱湖镇外的某个高级度假村里。这里距离z省的省会城市安城已经不远了。度假村环境清幽,客流量却很少,一看就是只有有钱人才来的地方。没过多久,车子开进了一家中式茶楼里。 司机是个非常沉默的小伙子,估计是个当兵的?(他的身材非常棒,穿衣显瘦,脱衣则一定会有肌肉,作为一个有欣赏眼光的gay,沈旭辰在心里补充说)。邹齐领着孩子们往前走的时候,司机就一声不吭地跟在邹齐身后。 在询问过孩子们的口味后,邹齐要了几盘点心,点了一壶绿茶,又给顾望舒叫了一壶花茶。他语气和蔼地对顾望舒说:“绿茶性寒,可能不太适合你们女孩子。这儿的花茶也不错,香味自然,不会过分浓郁,你可以试试。” 有一点点隐形大叔控的顾望舒顿时对邹齐好感倍增,整个人都不自觉变得淑女起来了。但沈旭辰是重生的老鬼,又因为上辈子的事情,他对邹齐其实有些说不清道不明的戒备。于是,沈旭辰依然提着心。 邹齐很擅长聊天,他的知识面广,而且他已经结婚并育有一子,作为一个孩子的父亲,他真的很擅长和孩子们聊天。当然,阅人无数的他很快就看出来了,虽然顾望舒表现得很早熟,但在双胞胎中,更不能把之当孩子看的人其实是沈旭辰,即使沈旭辰大部分时间都沉默着。 “我第一次见到你们父亲时,是军区大比的时候,你们父亲代表他当时所在的连队参赛……”邹齐显然是有备而来的。他和陆见星的关系想必一直不错,所以很多关于陆见星的事情,他总是能信手捏来。他还带来了一些陆见星的照片,虽然只有一张证件照,一张上台领奖的照片和几张脸都涂成花了的集体训练照,但对双胞胎而言,这无疑是非常大的慰藉。顾望舒立时就捧着照片哭了一场。沈旭辰也低着头,虽然没有哭,眼眶却红了。 等茶水蓄了一次,邹齐才说出自己的目的:“……所以,我想认你们做干儿子、干女儿,希望你们可以给我这个机会。” “这……”顾望舒一下子迟疑起来。她虽然对邹齐观感不错,更从邹齐口中知道了不少关于父亲的事情,忍不住把邹齐当成了长辈。但是这么一会儿功夫,她也已经看出来了,邹齐不是一般人。所以,对于邹齐的提议,顾望舒隐约觉得不够妥当,她心里是想要拒绝的,却又不知道该怎么开口。毕竟,邹齐非常真诚,顾望舒没有在他身上感受到一丝恶意。说句题外话,顾望舒现在非常相信自己的直觉。 就在这时,今天话格外少的沈旭辰忽然开口了,他一脸认真地看着邹齐,说:“邹叔叔,我们可以感受得出来,您非常真诚。只是,我们同样能看得出来,您一定不是一般人。如果我们的父亲还在世,他一定不会愿意看到我和悦悦挟恩求报的。” 上辈子的那些事情,谁是谁非,谁对谁错,谁需要负责,谁需要赎罪,沈旭辰已经不打算去深究了。因为,这世上的很多事情本来就不会非黑即白,是无法用简单的是非对错来判定的。 但沈旭辰必须要承认一点,他父亲陆见星的牺牲源于自己的选择,源自于他对战友的忠诚和对军队的忠诚,所以邹家其实不欠双胞胎什么;同样的,双胞胎其实也不打算和邹家牵扯上什么,沈旭辰是真心不希望这辈子顾望舒身边再围上几个章烨之流了。 顾望舒不懂这里头的牵扯,她只是单纯觉得沈旭辰说得对,便点了点头。 邹齐没说话。这些天,他心里充斥着愧疚,他痛惜当初派人调查的时候没有更仔细一点。要是当初更仔细一点的话,战友的妻子一定能平安生产,战友的子女也不会在失去父亲后又失去母亲。这么一想,他就觉得心里非常难受。 所以,当邹齐得知陆见星还有一子一女的时候,他发誓自己一定会看顾他们,会把他们当成自己的孩子养大。如果孩子们不成器,那就丢到军营里去磨练几年,总要叫他们前程无忧;如果孩子们很成器,那就任他们自己发展,总要保他们安全无虞。 邹齐设想得很好,只是,他根本没想到现在的这种局面——双胞胎们其实不需要他。 “无论如何,我们都要谢谢您,谢谢您告诉我们那么多关于我们父亲的事情。”顾望舒说。如果说双胞胎之前对陆见星只有一个平面的印象,那么邹齐说得那些往事和带来的照片,无疑将这个形象立体化了。 邹齐笑了一下,说:“在部队的时候,陆见星是我们中最小的一个,我们都把他当弟弟看。即使你们不同意我的决定,但在我心里,你们也已经是我的家人了。对了,我听说你们成绩很好,那现在想过要考什么大学了没有?会考虑来京都吗?”对于优等生而言,考大学这个话题自然还不错。 提起想考的大学,顾望舒顿时有些不好意思了,她有些骄傲又有些无奈地说:“我是想考国大的……我特别向往国大,但以我现在的成绩看,有些悬……也不知道等高二文理分科之后会不会好一点。要是我的成绩有他们两个那样优秀,就一定没问题了。”顾望舒带着怨念地看了程以华和沈旭辰各一眼。 话题重新热络起来了。沈旭辰喝多了茶,起身说了句抱歉,就去了卫生间。等他上完厕所,走出卫生间时,他看到程以华正站在洗手池边,似乎在等他。 “你也上厕所?”沈旭辰问。 程以华摇了摇头,他犹豫了一下,说:“邹叔叔人不错……你为什么要拒绝他。”虽然沈旭辰没有明确拒绝,但“不愿意挟恩求报”的言下之意就是拒绝和邹家有联系。大家都是聪明人。 沈旭辰正洗着手,闻言头也不抬地说:“看他家世显赫,而我和悦悦只是普通老百姓,只是不想招麻烦而已。” “麻烦?邹家人都不错,很低调,很和善。”程以华说。 “邹家掌门人都亲自来了,我当然相信他的诚意。我说的麻烦不是指来自邹家的。”沈旭辰擦干了手,看着程以华说,“邹家既然是个大世家,必然有很多人想要巴上去,却求而无门的。我们只是不想成为这些人眼中待价而沽的商品而已。” 上辈子的章烨已经把他恶心够了。再说了,邹家虽然低调,但它的存在总会挡了一些人的路。那些人不敢找邹家直系麻烦,还不敢找沈旭辰和顾望舒麻烦吗?沈旭辰已经在社会上跌打滚爬过一次了,他懂得成年人之间的规则,他不希望顾望舒因此受到什么伤害。而既然不愿意承担相应的风险,自然也不能白要这一份助力。 总之一句话,沈旭辰不愿意和邹家牵扯上。 “可是……”程以华皱了眉头,“邹叔叔既然都已经来找你们了,在有心人眼里,你们的存在就不是秘密了。他们自然而然会掂量你们的价值。如果邹家表现得对你们十分看重,那些人反而不敢做什么。所以,我觉得,你拒绝邹叔叔的行为并不是非常明智。” “……”被程以华这么一说,沈旭辰便觉得自己之前因为上辈子的经历一叶障目了。此刻,被程以华点醒之后,沈旭辰心中顿时多了一些警醒,却又偏偏有些不服气。 看着程以华一脸无辜的表情,沈旭辰忍不住在程以华脸上揪了一把,怪笑着说:“你又给我讲道理了,我还没有怪你把我和悦悦的事情告诉邹叔叔呢。” 程以华没料到沈旭辰会“偷袭”,他捂着自己的脸,傻兮兮地说:“就算我不说,迟早也会有人查到的,谁知道他们会做什么。所以,还不如把事情直接摊开放在明面上,反正你和顾望舒都吃不了亏。” 再次想到上辈子章烨的事情,沈旭辰不得不承认程以华说得很对。他推着程以华往卫生间外面走去,嘴里小声嘟囔着:“你这小子真是直觉惊人。” “以我对邹叔叔的了解,他已经决定好的事情,必然不会轻易改变主意的。所以,你瞧着吧,他等下一定还会再提起认干亲这件事情的。他那么会说话,你们也许一不小心就同意了。”程以华说。 和程以华聊过之后,沈旭辰又抽空给沈秉忠打了个电话,心里重新有了计较。于是,在邹齐的坚持之下,等到吃晚饭的时候,沈旭辰、顾望舒和邹齐三人之间终于达成了一致。邹齐会和他妻子孔得蓉一起以夫妻双方共同的名义将顾望舒收为干女儿。对,只有顾望舒,没有沈旭辰。暑假时,沈旭辰和顾望舒会去京都。 为什么没有沈旭辰?因为在这之前,沈旭辰特意找了邹齐,两个人私底下将话说得很明白。 沈旭辰说:“悦悦作为一个女孩子,她需要一个母亲的角色来教导她。” “至于我……我喜欢男人,天生的,改不了的。这样一来,成为邹家的义子,反而对我而言是一种限制。我不愿意被一堆人盯着自己的私生活,想必邹家也不愿意日后在这种事情上成为别人口中的谈资。”其实他当然还有别的更重要的原因,只是觉得这个理由比较容易说服对方而已,反正也不是假话。 “对了,我的性向问题,你先别告诉悦悦,也别告诉我爷爷。悦悦还太单纯,根本没有这方面的概念,我以后会自己慢慢和她说的。”沈旭辰特意强调了一句。要是邹齐敢对他的性向指手画脚说三道四,他自然不会接受邹齐的“好”。 “这是你的隐私,我不会告诉别人的。”邹齐深深地看了沈旭辰一眼。这孩子还不到十六岁,他却已经弄明白什么是自己想要的了——不仅仅是指性向问题。若是陆见星泉下有知,想必也会为这一双儿女骄傲吧。 第41章 攒积分 等三个学生回到学校和邹齐说再见时,已经是晚上了。好在邹齐的司机之前已经帮他们向校领导请了假,他们三个虽然没有赶上晚自习,却也没有被批评。 邹齐离开前留了非常详细的联系方式,把自己的家庭住址和工作单位都写上了,还把自己妻子的手机号码也写上了。鉴于双胞胎们都没有手机,他们就留了汾水镇家里的电话号码。家里的电话是固话。双胞胎们大部分时间都不在汾水镇而在钱湖镇学校里。这样一来,联系起来必然不怎么方便。 要不是学校硬性规定学生不能带手机,邹齐都想直接带着孩子们去买两只了。也不是邹齐小气,可是他作为大人,总不能主动怂恿孩子们触犯校规吧?要是他把两个好学生给带偏了,说不定陆见星会大半夜给他托梦!不不不,他不能这么说话,作为党员,他不能这么迷信。但不管怎么说,他都不敢带坏了孩子对不起兄弟啊! 就在这时候,程以华默默站了出来:“我有手机,老师也是知道的。邹叔叔要联系他们的话,直接给我发短信就是了。”鉴于学生们有上课时间,打电话一般接不到,但短信联系是没问题的。 邹齐眼睛一亮,顿时觉得程文化的儿子真tmd有眼力劲儿! 程文化就是程以华的爸爸。 邹齐的旁系堂妹邹宓嫁给了程以华的小舅舅秦瑭,那么邹家旁系和秦家就是亲戚了。即使邹齐和邹宓关系不错,但这年代的婚姻关系没有古时候那么紧密,所以邹家直系和秦家的关系其实算不上紧密,只是知道有这么一家人而已。这样一来,邹家直系和七拐八拐的程家更是连亲戚情分都没有了。 在这样的基础上,邹齐作为邹家直系虽然敬同军队体系中的程文化是条汉子,但他们还真没什么交情。 不过,就冲程文化这儿子养得好,回头也得找程文化喝几斤白酒!反正都是军队体系的,交情就是喝酒喝出来的嘛!邹齐使劲拍了拍程以华的肩膀,把程以华疼得龇牙咧嘴。 几个人在学校门口站了大半个小时,终于舍得说再见了。 沈旭辰忍不住用一种非常隐晦的目光把那个司机小哥又看了几遍。 千万别误会,沈旭辰当然不是看上那个司机了,他只是喜欢这类型的男人而已。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即使是正常性取向的男人,他们在路上遇到符合自己审美的女人时,也会忍不住把人家仔细打量几遍。 沈旭辰作为gay,他就喜欢司机小哥这种一脸正气、眼神坚毅、身材结实、屁股挺翘、非常男人的男人!自然忍不住多看几眼! 元旦过后,很快大家就要迎来又一场月考了。在考试的压迫下,班里的学习氛围不得不浓厚起来。就连许敏旻的事情都没有传上多久。只是,即使大家都埋头读书了,班里的男生和女生之间依然还是爆发了一场小规模的战争。 战争的起因是教室后门的开启与否。 众所周知,由于六班的座位是按照身高排的,所以坐在后门附近的都是男生。男生们觉得教室里太闷,往往会把教室的后门大敞着。这样一来,女生们不乐意了,她们总能感觉到冷风从后门灌进来,以至于坐在前排的她们都冻得瑟瑟发抖。 于是,男生们要开门,女生们要关门,几个人竟然吵了起来。 “前门关着,所有的窗户都关着,屋子里这么闷,空气质量这么差,我就不能开个后门通个风吗?”这是男生们的观点。 “大家都快冻死了!本来教室里就够冷的,你们还打算把后门大敞着,屋子里一点暖气都存不住了!能不能不要那么自私!”这是女生们的观点。 “班里已经有人感冒了,再不通风,到时候我们健康的都要被传染上了!”这是男生们的观点。 “就是因为你们开着门,才会有人冻感冒的啊!”这是女生们的观点。 “你们女生太霸道!” “你们男生太自私!” 虽然加入战争的男女生只有那么几个,大部分人即使心里有所想法也闭口不言,但班里的气氛依然变得十分僵持。 当然也有男生想关门,有女生想开门的,只是身在集体中未免被排挤就必须要表明自己的“正确”立场,所以大家都不说而已。于是,当男生们把门打开,不一会儿就会有女生跑来把门关上。女生回座位去了,男生们又把门打开。那门非常可怜,整天噼里啪啦的,竟然还没坏掉。 没过几天,宋老师不知道从哪里知道这件事情了。她当下又定了一个新的规定。下课十分钟时,全班学生必须去走廊上站着,班里的门窗全部打开用来透气。等到上课时,大家就把门窗全部关上。这样既保证了通风问题,又确保了上课时,大家不会冻着。 也许在宋老师看来,这是难得比较两全其美的方法了,但其实男女生们都觉得不够满意。不过,大家都在一个班里读书,势必会有不同的意见,除了妥协、理解和包容,还能有什么办法呢? 在这场战争中,沈旭辰属于始终保持沉默的那群人。好在不管通不通风、冷不冷,他现在身体素质非常好,轻易不会因为感冒病毒而中标。沈旭辰在查看系统商店时,还在生活用品那一栏找到了暖宝宝。这东西暂时在钱湖镇上没有卖的。沈旭辰就用积分兑换了一大盒,只说是托杂志社的编辑在外地买了寄回来的,分别给了顾望舒和程以华一些。 顾望舒在每天上晚自习时,都会隔着秋衣在肚子上贴一片,一直能暖到晚上睡觉。她舒服得都快哭了。至于程以华,他暂时没有给出用户体验,但他又拉着沈旭辰去吃了好几次夜宵。 沈旭辰现在过得很充实,他在系统的鞭策下,每天都要学习德语。 而为了能多攒一些积分以备不时之需,沈旭辰每天也会争取多做一些可选任务,比如说他还坚持每天吹一小时的箫。而因为学校里有晨跑和晚跑,再加上一周之内某几天会有体育课,男生们也愿意用课外时间打篮球,所以每天锻炼身体一小时的任务也能完成。临睡前,沈旭辰回去小黑屋中写小说。 当然,与此同时,沈旭辰没有忘记自己作为学生的身份,他没有把课业拉下来。而经过一直以来不懈的脑力锻炼,他已经几乎能做到过目不忘了。与此同时,他也没忘记继续写一些小散文和小杂文投纸质杂志。 一月二十号是沈旭辰的生日。顾望舒的生日在前一天,是一月十九号。姐弟俩个虽然是才差了半个多小时出生的双胞胎,但他们的星座都不一样。顾望舒是摩羯座的最后一天,沈旭辰是水瓶座的第一天。 虽然沈旭辰不相信星座,但他觉得这样的事实很有趣。和人侃大山的时候,他可以吹嘘说,你们造吗,我有一个同胞姐姐,我们是同龄的哦!而我姐姐是摩羯座,我是水瓶座,你们猜这是怎么回事? 双胞胎的生日在年初,算是大生日。所以当初上学时,沈秉忠就给他们提早了一年。这样一来,虽然双胞胎在年份上要比大部分同班同学小上一年,但其实真算起月份来也没差多少。 因为都是第一年做同学,所以其实大家都不怎么清楚同学的生日。而沈旭辰又是向来不爱过生日的人。这么一来,沈旭辰根本没收到什么生日礼物——没有错,双胞胎甚至都没有给对方准备礼物,只因为他们没有这个习惯。 要说没有生日礼物倒也不对,因为沈旭辰收到了一个来自系统的生日礼包。打开礼包一看,里面只有一小瓶五颜六色的糖果。 沈旭辰阅读了一下礼物说明,发现这糖果很像《哈利波特》中的比比怪味豆,在入口之前,你永远不知道自己吃到的会是什么口味。要是不小心吃到鼻涕口味的、牛屎口味的……沈旭辰忍不住打了个冷颤,这也太可怕了! 而且,服用这糖果还会产生一些副作用。某些味道好的糖果会给使用者套上一个为期半小时的增益buff,如集中注意力、心情愉悦等。某些味道糟糕的糖果则会给使用者套上一个为期半小时的减益debuff,如身体机能减半等。 这礼物根本没有什么用吧! 所有的糖果都长得一样,香味也一样,只除了颜色有一点差异。而且,每颗糖果的颜色都很漂亮。所以,沈旭辰根本看不出来哪颗糖果是好吃的是有益的,哪颗则是味道糟糕的是有害的。 这么一来,沈旭辰才不会冒着风险去吃糖果呢! 沈旭辰只好把礼物丢在了系统附送的格子空间里。对了,上次用剩的霉运药水也放在那里。 很快,高一第一个学期便结束了。 在期末考试中,沈旭辰又考了第一,这次的第二名是顾望舒。不知道为什么,算上上一次月考,程以华已经连着好几次没有考好了。当然,说没考好也不对,他的成绩依然有年级前二十,只是没有理想中那么耀眼罢了。 第42章 寒假了 寒假只有两周多一点,过了年初十,学生们就又要回来上课了。他们没赶上回家过小年夜也就罢了,竟然也没法在家里过年宵!这才是高一啊!钱湖高中的校领导们真是无情无义无理取闹! 当然,不去计较这个令人绝望的事实,同学们还是非常高兴的。 和程以华说再见时,沈旭辰把自己写完的《影帝的异界冒险》存在u盘里交给了他。沈旭辰家里没有电脑,他想让程以华帮他发文。程以华自然答应了。 鉴于钱湖镇上的货品比汾水镇上要多要全,沈旭辰手中又有钱,他和顾望舒便决定先在镇上采购一番,把年货买齐了再回去。给沈秉忠打了个电话,告诉他会晚点到家后,两个人一起去了商场。 先买了过年要穿的新衣服,再买了一些糖果、水果等招待客人用的吃食,又买了一些烟花爆竹……等沈旭辰和顾望舒赶到码头时,他们已经和大部分坐船回家的学生错开了。 沈旭辰和顾望舒提着大包小包上了船。天气太冷,这个时节坐船的人都窝在船舱里,没有人会去甲板上吹风了。沈旭辰和顾望舒的票买在一起,他们紧挨着对方坐着。船舱里非常挤,味道也很不好闻。 沈旭辰小声地和顾望舒商量着说:“……我觉得爷爷可以退休了,他现在之所以还坚持给学生们上课,是因为我们仍住着学校的房子。如果,我们在钱湖镇上买一栋房子,爷爷就不用那么累了。” 顾望舒已经知道沈旭辰身上有钱了。听他这么说,她立刻表示赞同:“上次你就提过这个话题,我后来仔细想了下。我觉得……要是爷爷不在汾水镇上,我们就和汾水镇没什么感情了。” 这是实话。双胞胎们没有亲戚,他们唯一看重的人就是沈秉忠。 “等日后我们上大学了,工作了,成家立业了,我们根本不会留在汾水镇上。所以,让爷爷从汾水镇上搬出来是个不错的决定。别的不说,钱湖镇至少比汾水镇方便太多了。”顾望舒说。 “既然你也答应了,那等回家以后,你就多劝劝爷爷。要是你不劝着,他一定会坚持把钱存起来的。他舍不得买房子。”沈旭辰说。沈秉忠虽然是个知识分子,但显然他对经济投资并不在行。因为有两个孩子要养活,沈秉忠就像是个一心求安稳的妇人,主张把所有的钱都存进银行吃利息。 顾望舒笑着说:“我知道啦……你太纵着爷爷了,他有时候就和个孩子似的,要多管管才好。我去年才努力叫他戒了烟,这几次打电话回家时,总能听到他在咳嗽,他大概是又复抽了吧……哎,喝点小酒无所谓,但吸烟太伤身了。” “好的,顾妈妈。遵命,顾妈妈。”沈旭辰摇头晃尾地说。 顾望舒忍不住笑了起来。 到了汾水镇的码头上,沈秉忠正站在那里昂首以待。汾水镇的码头是没有侯船室的,只有一块露天的大石头,正处在风口上。石头旁边插着一个指示牌,看上去十分简陋。 时间已经是傍晚了,冷风起了,年轻人都觉得冷,偏偏沈秉忠像是不觉得。当他看到双胞胎时,整个人都激动起来了。他从石头上小跑下来。等双胞胎踩着木板上岸时,沈秉忠还搭了把手。 从双胞胎手中接过几个小包,沈秉忠忍不住小声地埋怨道:“你们也真是的,怎么回家还买这么多东西?你们还是学生呢,又没有上班……等你们工作了,再买东西孝敬我不迟。” “爷爷,这里都是年货,我们可没有浪费钱买些虚而不实的东西。”沈旭辰赶紧表明自己的清白。应该是身体修复液起到了作用,沈旭辰总觉得沈秉忠瞧上去比大半年前年轻了很多。 沈秉忠瞪了沈旭辰一眼:“就知道是你这小子领着头的,悦悦从小就节俭,不和你一路的。我知道你这半年赚了不少稿费,但你日后还要娶媳妇呢……” “爷爷,那还早着呢,我连大学都没有上,娶什么老婆!”沈旭辰赶紧抢着说道,“赚了钱总是要花的。钱嘛,是赚来的,不是省下来的。” 听了沈旭辰的话,沈秉忠摇头晃尾叹息着说:“你们年轻人没吃过苦……” 知道双胞胎今日归家,沈秉忠早早就拜托了镇上一个开小三轮的。那人见祖孙三个聊得开心,坐在小三轮里挥着手,喊着说:“沈老师,回家再聊天哦!天气冷,你们就别在风口里站着啦!” “就来就来,小广啊,今天真是麻烦你了。”沈秉忠动作利索地带着双胞胎上了三轮车。 开三轮车的那人叫陆广开。看到双胞胎手上那一大堆东西,他忍不住笑着对他们说道:“你们这是从学校回来吧?不知道的还以为你们做生意去了!” 沈秉忠闻言面带嫌弃隐约又带了一点骄傲地说:“小广,你是不知道啊,我刚也说他们来着。阿虎这小子有好几篇文章发表了,赚了一点稿费,他不存着,全给家里买了东西了。小孩子家家的还是不太会过日子啊。” “有文章发表啦?到底是文化人,真厉害,才读高中就知道赚钱了……最关键的还不是这个钱,名声好啊……哈哈,是发在报纸上,还是书本上?到时候我也去买一份,揣在兜里,遇见人时,就指着名字给别人瞧瞧,说这孩子是我们镇上走出去的,多威风!”陆广开一边发动车子,一边说。 沈秉忠摇了摇头:“话也不能这么说……什么名不名的,读书才费钱呢。去年还和他们两个读一个班的学生,好几个初中毕业就出去打工了,听说也能赚不少钱。哎……也是他们两个争气,读得下去,我才一直供着。” 其实沈秉忠这话说得很违心,但他也没办法,谁叫现在镇上已经有人在说闲话了呢。这片地方的人一直很矛盾。他们非常尊重读书人,而且还把读书人的位置抬得很高,似乎人人口中都能诌出那句“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但与此同时,他们又觉得那些初中毕业出去打工赚了多少多少钱的人才是真正厉害。 因为双胞胎的身世,他们从小到大听了太多的闲话。沈秉忠堵不住别人的嘴,只好慢慢改了自己的性子。有些不好听的话,沈秉忠这个做家长的说在了前头,那么别人自然要反过来说好话了。 陆广开倒是个有见识的人,闻言便说:“沈老师你这话说得不对啊……我倒宁可我家那臭小子能考得好高中啊,家里难道还真指望他打工赚得那点小钱吗?你们家两个,现在是费钱了呢,但等大学毕业,那就不得了了啊……多读点书总是不错的,什么科学家啊、文学家啊、这个家那个家的,又有名又有钱,沈老师只管享后福吧!” 陆广开这话说得熨帖,沈秉忠笑了笑,没再接话。一路上颠颠簸簸,等天彻底黑了时,他们才终于到了家。沈秉忠想要留陆广开吃饭,但人家正急着往家里赶,赶忙拒绝了。沈秉忠只好多付了三块钱的车资。 沈秉忠不太会炒菜,但面食做得非常好。家里已经把包子蒸上了。双胞胎能赶上吃热的。他们吃完饭又洗了澡,然后和沈秉忠围着火盆坐着,祖孙三个一起聊聊天。 屋子里没有暖气,也没有装空调,唯一的热源就是火盆。说是火盆,其实就是个大的铁盆子,原本是洗脸用的。火盆里装上半盆灰,里头埋上炭,架在四四方方的木头架子上,能暖好一阵子。祖孙三个人一人坐了一个方位。 顾望舒把新衣服拿了出来。沈秉忠心里高兴,口中依然忍不住埋怨浪费钱。顾望舒撅着嘴说:“爷爷,这都是阿虎的心意。阿虎可等着你表扬他呢!” 先说成绩,再说了班里的事情,又说起了邹齐,还说沈旭辰发表的那些文章,又说顾望舒在文学社中的工作……最后,沈旭辰拿出了银行卡,递给沈秉忠,说:“爷爷,我之前写了几个商业策划案,被人看重了,这张银行卡是他们给的报酬。之前一直没和你说这件事情,是因为电话里说不清楚。” 听了沈旭辰的话,沈秉忠也没觉得怎么样。他以为银行卡里了不起就几千块钱呢。 沈秉忠拿火钳拨了拨火盆里的炭,说:“啊,那这钱你自己存着吧。对了,爷爷前面在车上的话都是说给别人听的,你们两个不要往心里去。爷爷希望你们能好好读书,努力考个好大学,甚至还能去留学……读万卷书,行万里路,这对你们有好处。” 沈旭辰朝顾望舒看了一眼。顾望舒立刻笑着说:“爷爷……读书的时候特别想爷爷。” “爷爷也想你们……” “那爷爷搬去钱湖镇上住,好不好?阿虎赚了不少钱,我们在镇上买房子吧?”顾望舒忽然给沈秉忠投了一个雷。 沈秉忠疑心自己听错了,说:“你们口气不小……买房子需要多少钱,你们知道吗?” “知道……我已经问过行情了,钱湖镇上的房子,差一点的,六七万就能买到,好一些的也就十来万吧……再好一些的,当然还有更贵的,但我们买十几万的就不错。”沈旭辰说,“这张银行卡里有二十万,买了房子,还能剩下一些。” “你们怎么会有这么多钱的?不会拿了邹家的钱了吧?”沈秉忠不太高兴地问。 “爷爷,阿虎刚刚不是说了么,这是他给公司写商业策划案拿到的钱。”顾望舒撅着嘴说,“公司按照他的策划案能赚大钱呢,他们厚道,也就不吝啬回报了。要我说,这二十万,阿虎也拿的心安理得,因为人才是最值钱的。” 沈旭辰把事情原原本本地向沈秉忠说了一遍。一直等火盆里的炭都烧成灰了,他们才终于离开客厅去睡觉。出乎沈旭辰的意料,沈秉忠问清楚了钱的来源之后,竟然非常赞同在钱湖镇上买房子。 沈旭辰仔细一想也就明白了沈秉忠的想法。这位老人是怕自己万一去世,现在住的房子会被学校收回,那双胞胎们就没有家了吧。既然如此,那还不如尽早把房子买了。反正那房子是可以住一辈子的,钱花出去不算亏。 第43章 课外书 在农村里,春节期间最忙的任务就是要走亲戚了。但是沈秉忠、沈旭辰和顾望舒都没什么亲戚要走,所以他们大部分时间就都窝在了屋子里。 沈秉忠在某些事情上一直很严厉。即使天气这么冷,双胞胎们依然七点左右就要起床了。在寒暑假期里,他们必须要每天坚持练习毛笔字。用沈秉忠的话来说,顾望舒性子急,沈旭辰性子独,都需要好好练练字,以便能学会静心养性,能懂得一张一弛之道。 练字剩下的时间,顾望舒画几张国画,沈旭辰练会儿古琴,然后还要用来完成寒假作业。 因为热岛效应,汾水镇比钱湖镇更冷。即使屋子里从早到晚都点着火盆,双胞胎依然需要时不时对着手和气,以便能让手暖过来。沈旭辰恨不能以头抢地,他以前怎么没觉得南方的冬天这么难熬啊! 三天时间把寒假作业做完之后,沈旭辰又开了一篇新文,这篇是关于未来星际的。他空闲时间多,又因为服用过基因改良液,虽然是初级版的,但他现在手速非常快,时速差不多就有六千,所以一天几乎能写两万字左右(别的时间还要用来完成系统任务),因此到开学的时候,新文也已经有了三十多万字的存稿了,就差个收尾就能完结。 为了买房子,沈旭辰特意提早两天到了钱湖镇上。 男人买东西的时候讲究速战速决,即使是买房子这么大的事情,在上学期做过功课的基础上,沈旭辰也只用了两天就搞定了。他买的房子离钱湖高中不远,附近还有一所初中和一所小学。房子是居民楼,在三楼,房龄有六七年了,是二手房。 虽是二手房,但前户主只简装过,很少住在这里。一百五十平米左右的房子只卖十四万多一点,来自后世的沈旭辰恨不得能再多买几套。 办理过户手续需要时间,重新装修也需要时间,所以房子虽然到手了,却还不能第一时间入住。 好在沈旭辰也不急。沈秉忠作为老师,总要有始有终把一个学年上完,因此他还要留在汾水初中里再教半年书。既然如此,这房子只要在暑假前整修完,都是来得及的。草草算了下,装修也花不了太多,大头都在家用电器上。 想到后世的家用电器都升级换代多少次了,电视越来越薄,电脑越来越轻,空调越来越静,洗衣机动力越来越足……可它们反而越来越卖得便宜。现在的家电都死贵的,沈旭辰只能安慰自己说,有失有得。比起便宜的房价来,家用电器贵就贵点吧。 开学前的头一晚,沈旭辰去网吧选择包夜。 包夜有包夜的好处,一晚上只要八块钱,沈旭辰觉得很值。而且,他也不光是为了省钱,实在是太久不曾上网,他确实需要上网了解一下讯息。春节期间,网吧里很冷清,零零散散坐着几个打游戏的。不远处还有个正大光明看AV的,屏幕上是白花花的肉。那人还朝沈旭辰笑了一下,露出一口黄牙。沈旭辰被恶心到了。 开机后,沈旭辰第一时间注意了一下佐佑网,发现一个寒假没注意,这个网站的整体流量一下子就上去了。他点开原创网,《影帝的异界冒险》果然被挂在一个不错的榜单上,全文已经更新到三分之一处了,刚入v没多久。沈旭辰用密码登陆了后台,看了下收益,发现整体收益并不高,虽然收订比很不错。可见原创网的流量还是差了一点,比不上已经经营得非常红火的微言。 “你现在正在非翔网吧?” 耳机中忽然发出叮咚的提醒声,屏幕上跳出一个小窗口。沈旭辰收到了一条站内短信,来自总boss的。 沈旭辰赶紧回复了一条:“你怎么知道的。” 对了,说到回复,就不得不提输入法,说到输入法就不得不提,现在佐佑网提供了佐佑拼音输入法。虽然这个输入法还没有大面积普及开来,但用过的年轻人都说好。 “刚查了你的ip地址。你什么时候来钱湖镇上的?为什么不来找我?”大boss问。 “昨天到的。大过年的,你家里都是长辈吧,我没带礼物,还是不去你家了。”沈旭辰说。按照汾水镇上的习俗,正月里去别人家,必须要带上一包烟、一对酒、一包红枣和一包糖。当然,凭着沈旭辰和大boss的关系,他也不是舍不得这个钱。只是,沈旭辰从小到大一直不用在过年时走亲戚,所以他总觉得大过年去别人家里怪怪的。 “你今晚在网吧包夜?”大boss问。 “嗯。” “妈妈想见见你。”大boss说。他有个习惯,在说到自家亲戚时,总是会省略“我的”这两个字。 “明天就开学了,她要是陪你去报到的话,应该能碰到吧。” “哦。”大boss说,说完就没声音了。 过了半个多小时,沈旭辰正聚精会神收集着资料呢,有人在他身后拍了拍他的肩膀——沈旭辰凭着自己超强的反应能力避开了。他回头一看,程以华正裹在一件大羽绒服里,盯着他的电脑屏幕看呢。 “你怎么来了?”沈旭辰问。 “你不愿意去我家,我只好来陪你了。”程以华理所当然地说。 于是,这天晚上,就着窗外零零散散的鞭炮声,两个长胳膊长腿的大小伙子就在网吧不甚舒服的长沙发上挤了一晚上。 虽然沈旭辰是个gay,但他对程以华没什么心思,再加上大冬天两个人都裹得非常严实,于是等他们第二天醒来时,他们之间也没有小说中的那种或旖旎或尴尬的氛围。沈旭辰只觉得自己腰酸背痛,难受得龇牙咧嘴。 去学校报到时,沈旭辰终究是没见到程以华的妈妈。她又被紧急任务召回部队去了。 沈旭辰觉得有一点小失望,听程以华说过那么多关于他妈妈的事情,其实沈旭辰还挺期待和这位睿智的干练的女性见面的呢。 开学后,沈旭辰的日子过得越发低调起来。 除了读书和考试,高一下学期也没什么特别的事情。四月初有个春游,除此之外就没有别的活动了。说是春游,其实就是踏青。大家被一辆大的中巴车带到目的地,一起爬爬山,一起在小溪里玩玩水,一整天就过去了。 沈旭辰一直保持着年级第一的成绩,顾望舒大部分时间都能考第二。程以华则在年级前十几名左右,一直表现得不像是他应有的水准。有几次程以华的数学成绩都考得不算很好(和他自己比),他们班被他打过脸并还在继续打脸的数学老师逮住了机会,在办公室里就着程以华的成绩冷嘲热讽了很久。沈旭辰听到过一次,转身就写了举报信塞校长信箱了,只说这老师没师德。 沈旭辰已经把英语牛津辞典背完了。他现在的记忆力非常好,即使整本辞典那么厚,他依然把里面出现的单词啊、词语啊、例句啊等全部掌握了。 这其实是非常恐怖的一事情,但谁叫沈旭辰重生时就接受过基因改良液的改造了呢,这件不可能的事情,他偏偏只花了小半年的时间就完成了。 沈旭辰现在开始背《成语辞典》和《新华字典》。 身为一个华国人,大家似乎在幼儿时期就掌握了这门非常难学的语言。其实不然,千万别小看了《成语辞典》和《新华字典》这两本看似基础的工具书。如果你真的很仔细去看的话,你一定会开始怀疑人生的!原来中文这么博大精深,其实大家有很多知识点没有掌握啊! 除了工具书,沈旭辰也在试图扩展自己的课外阅读量。他在系统商店中买了一个叫“银河一号电子书”的阅读工具。这个阅读工具可以模拟现世中存在的任何一本书。 打个比方,如果沈旭辰想看《华国古兵器大全》,那么银河一号就会变成《华国古兵器大全》。哪怕是沈旭辰当着别人的面读这本书,别人看到的也会是《华国古兵器大全》。沈旭辰还可以在书上做笔记。而只要是沈旭辰看完的书,银河一号就会自动生成阅读索引。等日后沈旭辰从索引中找到这本书时,笔记也会自动浮现。 这就等于沈旭辰拥有了一个随身便携式的图书馆! 出于版权考虑,如果沈旭辰用银河一号看网文,那么他的收入里也会被扣掉相应的钱返还给作者。如果是用电子书看纸质书,若这本纸质书是宿主身边最近的图书馆可借的,则不扣钱;若是图书馆里不可借,那么则扣掉书的价钱,代表宿主买了该本书。 有了银河一号之后,沈旭辰花了大量的时间来看课外书。他并不担心会影响自己的成绩。因为对于掌握高考需要的知识点,沈旭辰只需要每天花上四个小时完成系统强制任务就够了,他的自学进度甚至已经远超老师们的上课进度了。 除了读书以外,沈旭辰还继续向纸质媒体投稿。随着被录用发表的稿件越来越多,再加上网文的影响,到了高一学年结束的时候,沈旭辰的名望值又增加了三点。 说到网文,《影帝的异界冒险》一文有三十多万字,连载结束时,沈旭辰拿到了一千多块钱,算下来千字只有三块钱。而这份收入里面还有四百块钱是全勤奖。这意味着网文投入和产出完全不成正比,沈旭辰花了更多的时间,反而拿到了更少的钱。但是,话也说回来,网文的传播量更广,对于增长名望值是有益处的。 在《影帝的异界冒险》完结之后,那篇描写未来星际的文被定名为《征途》也开始在佐佑网连载了。《征途》结束后,沈旭辰开始连载《骑士》。 《骑士》的主角是有历史原型的,名叫迪昂·德·鲍蒙,人称骑士迪昂,又被称之为欧罗巴剑圣。当然,沈旭辰只是借用了这个原型,事实上,他依然是用架空的风格写的。他甚至没有用迪昂这个名字。毕竟,沈旭辰要写的是小说,他写的不是传记。但出于尊重,沈旭辰在简介中点名了自己小说主角的原型。 其实,在动笔写《骑士》之前,沈旭辰原本打算要写的是一部以时佩璞先生为原型的小说。 这位美丽的男性间谍是一位京剧演员,他在那个特殊的年代,男扮女装和一位法国驻华大使馆的职员布尔西科相恋,两人展开了长达二十年的交往关系。时佩璞更是策反了布尔西科。 这二十年中,他们发生过性行为,但对方始终没有意识到时佩璞的真实性别。甚至于,在两人密切交往后,时佩璞更告诉布尔西科,已经怀了他的儿子。后来,时佩璞收养了一位被亲生母亲卖掉的儿童(这个孩子来自新疆,所以长得像混血儿),冒充是他和布尔西科的孩子,布尔西科都没有怀疑。 直至时佩璞的间谍身份暴露被抓,布尔西科才知道他的真实性别。布尔西科不能承受这份欺骗,他们的关系因此断裂。 这段感情让沈旭辰唏嘘感慨,很让他有动笔的冲动。只是,他都已经在列大纲了,才忽然意识到,时佩璞先生如今还活着。 在沈旭辰重生之前,当他知道时佩璞的事迹时,先生已经去世了。但是,现在他重生了呀,在这个时间点,时佩璞先生尚在人世,正定居伦敦。这样一来,如果要以时佩璞先生为原型来写文,那么出于尊重和道义,沈旭辰必须要征求先生的同意。而沈旭辰如今是无论如何都联系不上时佩璞先生的。他只好放弃了这个故事。 继续说《骑士》。 《骑士》的原型迪昂·德·鲍蒙是个爱国者,是饱学之士,是欧罗巴剑圣,他忠诚,他自洁,他在语言、文学、经济学上有很高的造诣,他曾为国家做出了重大贡献,成为龙骑兵连队的队长。他的一生满是传奇。 但是,对于这位传奇人物,当时人们的关注点往往不在他美好的品格上,也不在他高超的剑术上,更不在他为国家做出的贡献上,人们的关注点往往只肤浅地落在“迪昂到底是男人还是女人”之上。人们甚至为他的性别开了赌局,赌金逐年累积最后竟高达二十八万英镑。 之所以会引发人们在这方面的关注,是因为迪昂的生涯前四十九年以男性的身份活着,后三十三年以女性的身份活着。 在迪昂小时候,他被他那充满恶趣味的母亲打扮成了女孩子,而他非常适合女装打扮。等他二十多岁时,为了某项政治活动的胜利,他更是换上女装伪装成了女仆莉亚·德·博蒙。他甚至以莉亚·德·博蒙的身份轰动了整个伦敦社交界。 后来,因为种种原因,迪昂遭遇了无数的排挤和暗杀。再后来,他更被当时的国王算计,被迫做出了“我是女人”的回应。等他回到祖国后,无聊又无耻的国王命令他脱下龙骑兵制服终身女装,更为他举办了永久女性仪式。 迪昂近六十岁的时候,他穿着女装费力地提着裙子,在所有人都不看好的情况下,在剑术上大胜当时的伦敦最强剑士年轻的圣·乔治。 迪昂晚年生活潦倒,于八十二岁剑伤复发去世。人们向来对他的性别说三道四冷嘲热讽,等他去世后,对赌局心存疑虑的人们委托外科医生对他的遗体进行了解剖。 第44章 分科了 沈旭辰要写的就是这么一位传奇的人物。不过,因为他的小说是架空的,所以沈旭辰在文章中加入了很多自己的内容。比如说,他在文里隐晦安排了几条感情线。 之所以说是隐晦,因为读者完全可以把主角和某个龙骑兵战士的感情理解为忠诚的战友情,也可以把主角和某个文豪之间的惺惺相惜理解为志同道合的知己之情……这一点都不突兀,人的感情本来就是复杂的。当然,在沈旭辰这个作者的眼里,主角唯一爱过的并为他终身守节的就是那位牺牲了的龙骑兵好友。嗯,这是个秘密。 所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基者见基。按照沈旭辰的计划,他这篇文可以被大多数人归为无cp类型,但是在腐女们眼中,这当然是一篇感情线不那么明朗的耽美文。 没错,预料到日后耽美文化火爆性的沈旭辰正在暗示程以华在分类上增加一个耽美版块。腐宅文化或许是可以让佐佑原创网(包括文学、漫画、音乐在内)在短时间内异军突起的重要元素之一。 等沈旭辰把完结稿的《骑士》交给程以华,让他帮自己传文时,已经是高一下学期快结束的时候了。 对于学生而言,高一快结束时,最重要的问题就是,大家正面临文理分科的选择。 学校方面把学生们高一所有的大考考试成绩加起来分别算出该学生的文理平均分,再用这个分数分别给大家进行年级文理科大排名,以便给学生们做分科参考。 赶上文理排名差异特别大的学生,分科是件很简单的事情。比如说江山,他的理科可以排上全年级两百名左右,但文科要排到五百名了,他毫无疑问要选理科。赶上早就在心里有了抉择的学生,分科也很简单。比如说路求真,他的文科排名竟然比理科还好了两名,但他早就知道自己更喜欢理科了,所以也选了理科。 沈旭辰也是早决定要读理科的,因此他这里并不难办。反倒是顾望舒那里稍微纠结了下。顾望舒本来是打算要读理科的,结果老师们轮番找了她聊天,告诉她,在全省大排名中,钱湖高中的文科尖子生竞争力更强,所以如果顾望舒想要考国大或者华大,那自然还是读文科比较好。 国大对顾望舒的诱惑力很大。但与此同时,顾望舒也是个比较固执的人。所以顾望舒纠结了两天,最后不管老师们如何说,她还是报了理科。 有顺利的,当然也有不顺利的。比如说隔壁班有个男生,文科成绩特别好,远胜于理科,他本人也更喜欢文科,对理科一点兴趣都没有,偏偏他的家长强制性要求他必须要读理科,连老师站出来调解都不管用了。再比如说,顾望舒班里也有个女生,从小就立志要成为一名医生,她是打算要读理科的,可惜理科成绩不如文科好,只能犹豫着。 文理分科结束后,高一学年就结束了。 这半个学年似乎过得非常快。 沈旭辰和顾望舒没有回汾水镇。因为他们在钱湖镇上买的房子已经装修好了。沈秉忠辞了工作,已经把家搬到了钱湖镇上。不过,沈秉忠是个闲不住的,他很快又找到了一份新的工作,在钱湖镇的兴趣辅导班里当了一位书法老师。这个活儿比较轻松,赚的钱却比他在汾水初中当老师的工资要多。 新家的面积很大,有一百五十平米。沈秉忠、顾望舒和沈旭辰一人一个房间,除此之外,家里还有一个书房。卫生间有两个。客厅的面积也不小。阳台朝向不错。冬天大部分时间里都能照到阳光。厨房里还有一个小阳台。 沈旭辰按照沈秉忠的审美,装修风格选了中式简约风。空调、洗衣机、热水器等电器也全部装上了。客厅里有电视。书房里有一台式电脑。对了,沈秉忠和顾望舒的衣橱里,沈旭辰还给他们放了小半柜子的新衣服。 沈旭辰甚至亲自给顾望舒买了胸罩! 这当然不是因为沈旭辰变态,而是因为沈秉忠根本不懂这个,连带着顾望舒对于这些女性的东西都很茫然啊! 家里没有个女人作为长辈就是不行啊! 听说不及时戴上合适的胸罩,以后会有胸外扩、胸下垂的危险啊! 沈旭辰一直劝顾望舒自己去买,但顾望舒平日里这么彪悍的妹纸,她竟然害羞啊!羞得都不打算理睬沈旭辰了啊! 一个大男人去买胸罩太尴尬了,所以沈旭辰把程以华拉上了啊! 这一点千万不能让顾望舒知道啊!否则当她恼羞成怒的时候沈旭辰就完蛋了啊! 好吧,但愿顾望舒永远都不会知道这一点。 暑假一开始,《超级新星》这档节目就大热了。事实上,在六月份时,草莓电视台就展开了华国第一档全民选秀节目《超级新星》的宣传活动。钱湖高中实行住校,学生们缺乏消息来源,大家的态度不算热切。等学生们在七月份放暑假时,他们忽然发现这个栏目已经在全国范围内掀起热潮了。 虽然是第一档全民选秀节目,但是因为沈旭辰那富有前瞻性的策划案,节目的选拔过程非常顺利,盈利模式也十分成熟。选拔赛是在几大赛区同时进行的,因为规划合理,不会给观众过分冗长的感觉,也不会让观众产生审美疲劳。广告植入得很有技巧。观众的短信参与能激发全民参与的热情,但又不会降低比赛的专业性。 沈旭辰只稍微关注下就移开注意力了。他本人对娱乐圈并非特别感兴趣。 沈旭辰对自己的系统商店更感兴趣。他是个比较有规划的人,因此早就看好了一些要买的东西。好容易攒够了四万积分(其中有三万是来自名望值的奖励,剩下一万是平时努力积攒出来的),沈旭辰终于把某个觊觎很久的魔药买到手了。 考虑到要努力赚名望值,要扮猪吃老虎,要成为人生赢家走向巅峰……沈旭辰买的是一瓶被称之为“光明之泉”的魔药。 光明之泉很贵,但它贵得有道理。 大部分魔药的作用都是具有时效性的,时间短一点的可能只能维持几分钟,时间长一点的最多能维持几个月。无论长短,总会有个时限。但光明之泉的作用是没有时限的,它的作用是终生的,这一点非常难得。 光明之泉能激发服用者的光系元素亲和力,在魔法位面,这是给光系魔法师服用的圣阶魔药。 服用光明之泉以后,如果服用者的魔法境界很低,那么他能一次性提高好几个境界;如果服用者的魔法境界已经很高了,那他也能得到一定几率的突破;而如果是一个非光系魔法师的人误服了,那么光明之泉也有一定几率让这个人变成光系魔法师。当然,一般不存在误服的情况,因为光明之泉实在是太珍稀了。 越是高明的魔药对服用者越是有限制,光明之泉也不例外。如果一个人的内心十分黑暗,性格十分扭曲,那么这瓶昂贵的难得的在魔法位面上让人趋之若鹜的光明之泉就不会发挥它应有的作用。 沈旭辰的内心自然不黑暗,他的性格也不扭曲,所以光明之泉对他而言当然是有作用的。但他作为一个普通(主)位面的普通人,身边缺乏魔法元素,所以在服用光明之泉之后,他也成不了光系魔法师。 折中一下,服用过光明之泉的沈旭辰就仿佛成了一块光能电板,每当他觉得身体疲惫、心情不好时,只要晒晒太阳或晾晾月亮,恢复力杠杠的,立刻就生龙活虎了,而且永远都晒不黑。 (以上这一点对于完成系统提供的【主线目标三:精神充实】很有帮助,这也是沈旭辰选择购买这瓶魔药的主要原因。他不能保证自己永远不会陷入某种不好的情绪中去,只能努力提高自己的调节能力。) 与此同时,沈旭辰还仿佛自带了男神光环,亲和力会有所提升,在人际交往中简直无所不利,还深受小动物们的喜爱。 再有一点,沈旭辰的身体素质进一步提高,他的感知能力更强大了。 除此以外,沈旭辰还获得了一个略显鸡肋的辅助性小异能——光明祈福术,这个异能只能作用在他人身上。当沈旭辰集中注意力对一个人就某件事情表示祝福的时候,那人就会在该事件上增加一定的气运,使得他更容易取得成功(本来就会成功的事情变得更顺利,本来不一定会成功的事情增加了成功几率)。 为什么说光明祈福术很鸡肋呢?因为增加的气运和沈旭辰的精神力有关。 沈旭辰的精神力虽然远高于一般人,估计现在已经没有人类能和他比肩了,但他依然没有超脱“人”的范畴,这意味着沈旭辰在施展光明祈福术之后,能给别人增加的气运是非常非常有限的。如果沈旭辰和那人的关系不是非常亲密无间,那么他的祈福术也只能起到一个心理安慰的作用。 不过,鸡肋就鸡肋呗,这能力听上去很高大上嘛!沈旭辰十分阿q地想。他想找程以华试验一下祈福术的效果,结果打电话给程以华时,那小子的电话一直都处在关机状态。沈旭辰这才意识到,他和程以华已经很久没联系。 第45章 京都行 一直到七月份,沈旭辰依然没联系上程以华。 七月中旬,应邹家的邀请,沈旭辰和顾望舒一起去了京都。 邹齐虽然工作繁忙,但平时总会抽出一些时间来关心下双胞胎。大半年过去,顾望舒对邹齐熟悉了很多。这一次去京都,顾望舒甚至是有点开心和期待的。她生命中缺乏父母的的关爱,对着“父亲的战友”,尤其是个细心体贴成熟有担当的“父亲的战友”,自然会有移情。 邹家的房子是四合院构造的。能在京都的中心地段拥有一套四合院,那或者是财力或者是身份的一种象征。邹家开国的那位老将军还活着,邹齐是他的大孙子,也是邹家的现任家主。邹齐的妻子是孔家大小姐,叫孔得蓉,是孔家现任家主的堂妹。因此,这段婚姻算是联姻性质的两情相悦。 邹家的低调在于邹家人全部坚持从军,不从政。虽然华国军政不分家,但军队体系和政治体系到底还是不一样的。而且,邹家人大多数是从底层爬上来的,同一时期在高位的只有一人,其他人一般都待在基层工作。 就好比说邹齐,他当初加入特种部队时,没人知道他是邹家的大少爷,他的功劳是用血汗铸就的。再比如说邹齐的父亲,当初也是一条铁骨铮铮的汉子,后来因公丢了右手,如今他领着妻子就跟着邹老爷子住在疗养院里,修身养性。 邹家三位辈分最高的长辈之所以住在疗养院里倒也没什么龌龊的原因,全然是因为邹老爷子的身体不太好。邹父如今残疾,和邹母两个人留在老爷子身边照顾,倒也是全了孝道。而且,说是疗养院,其实一点都不像医院,那一大片地方风景秀丽,除了疗养院本身,附近还零零散散有好多小别墅。邹父邹母甚至住了一座小洋楼,平时也有个知根知底的佣人服侍着。 沈旭辰和顾望舒到京都的第二天,邹齐就带着他们上疗养院见邹老爷子以及邹父邹母去了。因为是邹齐恩人子女,又是本分人家,所以三位长辈给的见面礼都不轻,其中有两块上好的玉石,以示邹家的重视。 邹齐和妻子孔得蓉育有一子,叫邹铎。这名字其实有点拗口。邹铎现在十二岁,下半年要升初中了,比沈旭辰和顾望舒小了四岁。别看邹铎年纪小,他到底是在资讯发达的大城市中长大的,因此在某些方面懂得要比顾望舒多多了。大概是因为沈旭辰现在亲和力很强吧,邹铎这天不怕地不怕就怕爹娘的熊孩子对他很是喜欢。 孔得蓉是个非常……非常得体精致的女性,穿旗袍唐装,喝下午茶,精通中俄德法四国语言。顾望舒很快就成为孔得蓉的脑残米分了。见状,沈旭辰也松了一口气。既然顾望舒没有在孔得蓉身上感到恶意,那么说明孔得蓉是真心接受他们姐弟的。这意味着孔得蓉对顾望舒的友好关心(可能还有日后的教育和提携)不是停留在表面上的。 因为孔得蓉和邹铎都表现出了一副接受的姿态,所以不过才几天功夫,顾望舒身上的拘谨就消失了。 孔得蓉喜欢带着顾望舒去逛街,然后把沈旭辰丢给邹铎招待。也许是因为邹家的高调吧,不出几天,圈子里的人就都知道邹家多了一位很受重视的义女,是邹齐的战友遗孤。当然,也有那种自己不干净就看谁都不干净的人,在心里暗戳戳地认为,这个所谓的战友遗孤莫不是邹齐的私生女吧? 听到这种传言,孔得蓉带着顾望舒参加好友茶会的时候,便若无其事地说:“这姑娘啊,又孝顺又懂事,脑子活,心眼实,我实在喜欢得很。要不是年岁不对,我真想替邹铎定下了。不过,做不了媳妇做女儿也好,我白得个贴心小棉袄,心里也是满足的。”她是真心觉得顾望舒不错,做女儿刚刚好。 几位好友闻言顿时知道了孔得蓉的意思,给见面礼时都没有吝啬。这两天,已经在礼仪方面被孔得蓉调教过的顾望舒,大大方方地收了礼,一点都不显局促。 孔得蓉在一旁笑语嫣然地瞧着。 没错,做女儿是刚好。 孔得蓉是个相当聪明的人。 怎么说呢,即使邹铎和顾望舒年龄相当,孔得蓉只怕也不愿意让顾望舒做儿媳妇。她们那样的人物,对于儿媳妇总是有些特殊的要求的。顾望舒是很好,但她身上也缺了很多孔得蓉想要的东西。 但做女儿就正好了。只做女儿的话,孔得蓉是真心喜欢顾望舒的。 这些话说出来就伤了情分。但大人的世界都是这样的,也不能说孔得蓉虚伪。 作为义母,孔得蓉很真心,她愿意在物质上满足顾望舒,也愿意给予这个女孩子母亲般的教导。她愿意在未来帮顾望舒扩展人脉。她甚至可以做顾望舒的依靠。 鉴于邹齐工作繁忙,双胞胎在京都并没待上多久,过了小半个月,他们就打算回家了。临走前,邹齐给了他们一人一把钥匙,说:“这些年,因为不知道你们的存在,陆见星的抚恤金一直放在我这里。我看你们现在衣食无忧,就不把这钱给你们了,索性一人给买了一套房子。房子是保值的。等你们来京都读书时,正好就能入住了。” 即使这两年房价还没飙到天上去,三环、四环之间的房子也不便宜。陆见星那一点抚恤金肯定是不够的。但邹齐把话说到了这份上,双胞胎真不知该如何推辞了。 到了z省,当双胞胎下了飞机正要赶往火车站时,他们差点没被一个人吓死。 “你怎么会跟在我们身后的?”沈旭辰没好气地问。 顾望舒对邹齐、孔得蓉夫妻很有好感,连带着对邹铎这个活力四射的熊孩子也爱屋及乌。可是,别说沈旭辰此刻脾气不怎么好,对于邹铎的出现,她也吓出一身冷汗啊。 “我让人帮我买了飞机票,然后偷偷跟着一个四十岁左右的女人上了飞机……哎呀,我舍不得哥哥姐姐啦,所以想去哥哥姐姐家里玩嘛。”邹铎拎着行李,一脸无辜。 沈旭辰赶紧提溜着这熊孩子找了个公用电话,指着电话对邹铎说:“现在、立刻、马上给你家里人打个电话。” “我有手机的……”邹铎小声地说。 “那你倒是快打电话啊!” “手机没电了嘛……”邹铎噘着嘴说。他看沈旭辰的脸色都快变了,赶紧又加了一句:“你放心,我不是离家出走,我在桌子上放了字条的,爸爸妈妈一定知道我来找你们了。” 不管邹铎怎么说,沈旭辰还是亲自给邹齐打了电话,得了邹齐的许可之后,他才带着邹铎回了钱湖镇。 放暑假的时候,城市里的孩子们在干什么呢?上各种补习班?上网? 农村孩子能干的事情就多了!他们夏天可以去小溪抓鱼找螃蟹,可以去山上躲猫猫,可以帮家里人喂鸡赶鸭养猪下地……邹铎简直要玩疯了。这个城市里长大的孩子看什么都新鲜。 邹铎精力旺盛,每天天不亮就起床了。大中午别人都在午睡,他还能顶着太阳东奔西跑的。等到三周后,勤务兵来接他时,邹铎已经黑成了一块炭。勤务兵那个老实孩子差点没敢认。 顾望舒捶着自己酸软的腿,松了一口气,终于能把精力旺盛的熊孩子送走了啊!说起来,女人的体力难道真要差一点吗?沈旭辰明明也陪着邹铎一起玩啊,大太阳底下来来去去,怎么就觉得沈旭辰没有累的时候呢? 当然,除了玩,沈旭辰也押着邹铎读书了,否则不好向邹家交代啊。沈旭辰认真学习的时候,邹铎也要完成暑假作业或者预习初中课程;沈旭辰练习毛笔字临帖时,邹铎也需要临帖。估计是被邹齐训的,邹铎的服从性很高。只要他静下心来学习,那么效率还是不错的。所以,总得来说,这孩子还算可爱,就是精力太太太旺盛了。 邹铎回京都后,暑假就只剩下小半个月了,程以华依然不见踪影。 沈旭辰陪着顾望舒看了几期《超级新星》。他虽然不追星,却很看好其中的一个选手。那位颜值很高的男性选手今年二十,叫赵云恩,乐器专精,雅能拉小提琴,动可敲架子鼓。比赛到现在,他已经表演过五项乐器了。赵云恩的歌唱得也非常好,自己能写歌,作词作曲都没问题。他会英语和法语,外文歌也不在话下。 当然,以上都不是重点,重点在于沈旭辰知道赵云恩这个人。 在沈旭辰的上辈子,赵云恩是先混了国际再来混国内的。他在二十六岁时以华国人的身份于参演的第一部电影《影子杀手》中的主角身份获得了奥卡多影帝,以一个国际影帝的身份正式出道。国内的人这才一下子知道赵云恩这个人。 此后,赵云恩在华国影视圈混得如鱼得水。与此同时,他在国际上依然混得很开。他多才多艺,不仅戏演得好,很多时候还包揽了电影的插曲创作。有不少八卦媒体暗示赵云恩来头很大,路子很广。值得一提的是,赵云恩的父母都是华裔,非华国人,但赵云恩却拥有华国国籍。他虽然从小在国外长大,但他非常爱国,对华国文化有一种狂热甚至盲目的崇拜。 这辈子,因为《超级新星》这档栏目的横空出世,没想到赵云恩竟然提前六年出道了。沈旭辰之所以有耐心陪顾望舒看这档节目,全然是因为他算赵云恩半个米分。 所谓半个米分,指的是沈旭辰不应援、不追新闻、不跪舔,米分得十分低调。但只要有赵云恩参演的电影上映,他都会掏腰包去电影院贡献票房。值得一说的是,赵云恩选片的眼光不错,基本上就没拍过烂片。 想到赵云恩上辈子是以国际影帝的身份出道的,这辈子却是以选秀明星的身份出道的——不是说选秀明星不好,但这身份档次也差得太多了——沈旭辰的心里就有一种自觉对不起男神的惴惴不安,因为这种结果完全是源于他那些策划案引起的蝴蝶效应。唉,但愿赵影帝这一世也能顺风顺水迅速走向巅峰吧,否则沈旭辰偶尔会想要分分钟切腹的啊! 第46章 生意外 快开学时,消失了一整个暑假的程以华终于联系沈旭辰了。 “你终于舍得联系我了?我还以为你已经被外星人抓走了啊!本来以为我住到钱湖镇上后,暑假里能找你玩了。没想到你那么干净利落地消失了两个月。”沈旭辰开着玩笑。 程以华把沈旭辰的话自动加工理解了一番,然后不紧不慢地说:“我也挺想你的。我们明天约时间见个面吧。你定个地方。”他的声音从电话里传来,带着一点点失真感。 “我随便,还是你定地方吧。”沈旭辰说。 “那cfk?”程以华问。 钱湖镇因为小,镇上只有一家洋快餐店,cfk脱离了它形影不离的好基友,独自开在钱湖镇上最繁华的十字路口处。在这个年代,哪怕是大城市里,cfk都是大人奖励孩子们考试获得好成绩的去处,更遑论是在钱湖镇上了。cfk完全是有钱人吃的玩意儿。当然,也是学生们过生日或小情侣们约会的好去处。 沈旭辰不喜欢cfk,他的胃是彻彻底底的华国人的胃。八大菜系或清淡或麻辣,无论怎么极端,他吃着全然没问题。但一吃舶来的洋东西,什么洋快餐啊,什么牛排咖喱啊,哪怕是高雅如法国大餐,沈旭辰的胃都要抗议一番。 身为土包子的沈旭辰,人生中第一次吃cfk时是在初三。 当时的班主任说了,如果学生们考得好,他就去钱湖镇上买cfk给大家吃。结果大家都考得不错。班主任重诺,果然买了好多份薯条。只是,从钱湖镇到汾水镇路途不短,沈旭辰吃上薯条时,薯条已经彻底冷了潮了。 沈旭辰觉得很难吃。沈旭辰的同桌用一种“你不懂欣赏”的眼光看着他,劝着他说:“你应该沾着番茄酱吃。” 沈旭辰朝那粘稠的一点点挤出来的番茄酱看了一眼,更不想吃了。 再后来,沈旭辰第二次吃cfk时是在大学,他点了一个汉堡……第一次吃到沙拉和黄油的沈旭辰,差点就吐了。 两次体验都不怎么好,所以甭管cfk的受众有多么广,脑残米分有多么多,沈旭辰对它实在无感。 “我不喜欢cfk……”沈旭辰理直气壮地说。 “中心广场的奶茶店?”程以华又问。 “两个大男人去喝奶茶?你不觉得太娘了吗?”沈旭辰说。 “书店?”程以华又问。 “可是,在书店里没法聊天啊。你约我出去,难道就为了彼此沉默着看一下午的书?”沈旭辰继续反驳。 “……那你说地方吧。”程以华说。 “我随便啊。”沈旭辰脱口而出。 “……”程以华深吸了一口气,他确定沈旭辰没法隔着电话线揍自己,便试探着说,“有没有人曾告诉过你,你这么麻烦,很像女孩子哎!” “你tmd才像女孩子!”沈旭辰已经忘记了自己要以身作则正教育顾望舒不能随口说脏话了。 “你看,你这样发脾气撒娇的样子更像女孩子了!”程以华忍不住笑了起来。他心情很愉悦。 你tmd才发脾气!你tmd才在撒娇!沈旭辰恨不得能把手里的电话隔着电话线糊到程以华脸上去。 两个毫无创意的大男人最后决定一起去压马路,压完马路逛超市。 第二天,沈旭辰早早到了见面地点。他站在原地等了好一会儿,正等着程以华时,眼睛余光瞄到了一个高个子男生。那男生似乎一直在看着沈旭辰。正如有些女孩在被男人行注目礼时会忍不住摆出更优雅的姿态来,沈旭辰作为一个gay,被一个男生欣赏着,他也下意识地挺胸抬头——不能让自己的仰慕者失望啊。 过了几秒钟,沈旭辰才彻底反应过来,他猛得转身,用手指着那个高个子男生:“艹,你这变化也太大了吧!” 一个暑假没见,程以华黑了很多,一身小嫩肉都成古铜色的了。头发更是剃成了板寸。而且,程以华的眼神中还多了点什么,整个人凌厉了不少。如果说,以前的程以华是个标准书生,那么现在的程以华像是个…… “你当兵去了?”沈旭辰脱口而出。 程以华摸了摸自己的板寸,忍不住提起嘴角,说:“你看出来了?我暑假去了妈妈那里,探亲。正赶上新兵训练,我就和他们一起练了。这头发还是我自己理的,用刮胡刀剃的,是不是挺有型的?” “训练挺苦的吧?” “是有点……”程以华像是想到了什么,语气停顿飘忽了一下。 “嘿,那你跟着他们新兵训练,能摸枪不?”沈旭辰兴致勃勃地问。男人对于军械总是有种天生的热爱。 程以华摇了摇头,部队里有规章制度,他作为编外人员根本摸不到枪。不过很快程以华又得意了起来。他向沈旭辰展示着自己胳膊上的肌肉,又拍了拍自己的肚子,说:“你摸摸我身上的肉,肌肉全练出来了,我现在不用特意绷着都特别硬。” 程以华穿着一件白色条纹t恤,衣服很宽松,身材一点都不显。沈旭辰伸出一根手指头在程以华的胸口戳了一下,嘿,手感还真不错。他又忍不住摸了摸程以华的肚子。程以华整个人往后躲了一下。 沈旭辰伸着手呆呆地望向程以华。 程以华咳了一下,说:“那什么……很痒,不给你摸了。” 沈旭辰恼羞成怒地缩回手:“我本来就没想摸,还不是你一直在炫耀肌肉!” 八月份的阳光特别好,天气有些热。可能快开学了吧,路上人挺多的,学生们趁着假期最后的时间放纵一下。沈旭辰和程以华两个人在大街上走着。因为街道不宽,偶尔避让行人时,他们的肩膀会互相碰撞一下。 街两边是商铺,大广播里放着音乐。音质并不好。 沈旭辰听得出来,有好几家店都正在放《超级新星》的选手们唱的歌。几个小女生从他们身边走过,口中也在叽叽喳喳聊着昨天的比赛。可见这个节目是真的非常火爆。沈旭辰心里有点小得意。 “你暑假怎么过的。最近看了什么新书没有?”程以华问。 “去了趟京都,带熊孩子感受了下乡土气息……对了,我一直在自学德语,现在交流不成问题了!”沈旭辰洋洋得意地说。按照沈旭辰的心理年龄,他本不应该这么喜欢卖弄的。但谁叫程以华作为一个天才,总是有意无意地用智商碾压他呢,沈旭辰作为带着重生加金手指的成年人,也忍不住想要用智商反碾压程以华几回。 “德语?挺值得学的。在某些尖端科学方面,德国人一直走在世界前列。”程以华表示赞同。对于程以华而言,学习一门新的语言就是掌握一门新的工具。他常常是为了尽可能全面而透彻地掌握某种新知识而去学习新语言的。 沈旭辰忍不住笑了一下。 “等开学后,我们就有更多的时间用于交流了。”程以华说。 “开学?你还去学校吗?”沈旭辰随口问道。在沈旭辰的记忆里,程以华是从高一下学期的某一天开始休学的,从此再没有来过学校。但是,沈旭辰重生后,程以华并没有休学。沈旭辰一直觉得奇怪呢。 程以华看了沈旭辰一眼,像是不明白沈旭辰为什么会问这个问题。他说:“当然要去学校啊。而且,有件事情,我计划很久了,一直都没和你说,现在终于成功了。我和学校方面沟通过了,等开学后……” 事情是在几秒钟之内发生的。程以华那一直让他引以为傲的脑子都快要转不动了。上一秒,他还在和沈旭辰聊天。下一秒,沈旭辰就推开了他,把他整个人护在了自己身后。程以华从来不知道沈旭辰的速度竟然有这么快。 沈旭辰忍着胸口的疼痛,对着持刀人猛踹了一脚。那人飞出三米远,脑袋正撞在垃圾桶上,立刻就不动了。 沈旭辰这才松了一口气,他环顾四周,没有再看到可疑分子,便扯起嘴角对程以华笑了一下。要不是他的身体被改造过,估计他今天要废在这里了。 “快打电话叫急救!快报警!”程以华像是才反应过来一样,立刻上前一步,横腰搂住沈旭辰。 程以华看着沈旭辰胸口插着的那把刀,整个脑子都空了。他知道现在不能轻易挪动沈旭辰,要打电话让专业的医护人员赶过来。 然后呢?然后他该怎么做? 沈旭辰会不会有事? 那把刀插的地方有点偏,这个位置一定不会是心脏,所以沈旭辰会没事的,对不对? 路人们也被这几秒钟的事情惊呆了,好在这时候的人都没有后世人那般冷漠。除去报警和叫救护车的,有几个年轻一点的小伙子还凑上去,把那个已经昏过去的持刀行凶者给绑了起来。绳子由旁边服装店的老板提供。 “别怕,我、我会没事的。”沈旭辰虽然已经没有足够的积分用来购买治疗用品了,但他不久前服用过光明之泉。现在阳光那么猛,他恢复力惊人,所以一定会没事的。更何况,那把刀插得不深,也不在要命的位置。 第47章 命中劫 程家祖祖辈辈都在地里刨食。程老爷子也不例外。别看他现在爱附庸个风雅什么的,其实他本质里就是个大老粗。程老爷子在十八岁的时候就娶了媳妇,是附近村里有名的美人儿。一年后,妻子难产去世了,只留下一儿子。程老爷子给孩子取名叫程革命,然后把孩子托付给别人照顾,自己一挽袖子出去干革命了。 程老爷子是个敢打敢拼的,杀鬼子时特别不要命,在革命队伍中的地位自然也不断攀升。新中国成立后,程老爷子刚过不惑,位高权重,便又娶了一个媳妇叫孙战萍。孙家有钱有势。孙战萍又给程老爷子生了一个儿子叫程新国。 程老爷子一直没忘记自己的长子,等他辗转找到程革命时,程革命都已经娶妻了。孙战萍那边对程革命挺不错的,因为程革命大字不识、为人憨厚,根本没法对程新国造成威胁,她乐得做个贤良淑德的后母。后来,程革命和他妻子都过不惯城市里的生活,便又回了老家。有程老爷子看顾着,程革命的日子过得还算不错。 程革命和妻子生了程文化。程老爷子知道长子已经培养不出来了,就把心思放在了长孙程文化身上,时不时就把孙子接来自己身边住一阵子,和小儿子养在一起。程文化只比程新国小了三五岁,这两人名义上是侄叔,其实更像同辈人。等他们长大后,程文化去了军队。而程新国在程家、孙家的看顾之下,选择从政。 在程文化的内心深处,他并未觉得自己是京城程家的大少爷。所以,娶妻的时候,他娶了自己心爱的姑娘,而不像程新国那样选择联姻。甚至于,在程文化和妻子秦钰都忙着工作没时间看顾孩子时,程文化选择把孩子放在了岳家,而不是把孩子送到京都里去。程文化的这种想法显然也影响到他的儿子程以华了。 程以华作为程家第四代中的第一人,他从不觉得自己是京都程家的人。在他看来,京都程家指的是他太爷爷(程老爷子)、太奶奶(孙战萍)、叔祖父(程新国)、叔祖母(杨悦)和堂姑姑(程秀妍)一家人。 当然,程以华对京都程家的人还是有感情的,程老爷子很疼他,孙战萍很和蔼,程新国、杨悦夫妻都对他不错,比他大不了几岁的程秀妍更是和他关系密切。 要说程老爷子那样的大家长式人物为什么同意把曾孙程以华养在秦家呢?原来,在程以华刚出生的时候,程老爷子曾找人给程以华算了一卦。 那位高人说程以华本是一飞冲天之命,奈何小人作祟,命中将有一劫,这劫若不能安稳过去,会于寿数有碍。所以那几年京都势乱,程老爷子就默认程文化夫妻把程以华养在钱湖镇上的行为了。 如果沈旭辰没有重生,他就不会和程以华成为朋友。 如果他们没有成为朋友,程以华就不会知道双胞胎其实是邹家家主的恩人的子女。 如果邹齐没有因此找到双胞胎,他就不会对程以华心生感激。 如果邹齐没有对程以华心生感激,那么邹家和程家虽然关系友好,却还不到互相了解然后亲密合作的地步。 如果邹程两家没有合作,那么程文化在完成秘密任务时就不会那么圆满,其中的主犯之一会逃脱追捕并选择报复。 在沈旭辰的第一世,程以华之所以会休学,是因为他被绑架了。 绑匪用程以华的性命来要挟程文化放人。虽然后来被救回来了,但程以华在那些丧心病狂的绑匪手中受尽折磨,两条腿都被废了,再不能行走。从此,程以华的性格变得很阴郁,他还患上了轻微的被害妄想症。 因为智商太高,给程以华治病的心理医生都被程以华绕晕了,所以程以华的心理疾病一直没有被治好。他拒绝出门,拒绝和陌生人交流。秦钰辞了工作,一心一意在家里看儿子,才终于让他的情况有所好转。即使后来程以华也算功成名就,但他从不出现在人前,他的生活已经被毁掉了。 这一世,因为有了沈旭辰,蝴蝶的翅膀扇啊扇,引起了一场大风暴。 首先一条就是邹程两家开始合作友好。于是,程文化在事情陷入泥沼后,第一时间用秘密线路联络了邹齐。当兵的其实多少有点痞,最遵守规定的是他们,办事不拘一格的也是他们。在邹家隐秘的帮助下,那个胆敢和境外反华组织合作并贩毒的小家族很快就被整个儿控制住了,甚至还钓出了一条藏在幕后的大鱼——那人本来是几年后被抓的。 只是,可能程以华命中注定有一劫吧,虽然坏人已经无法大手笔地绑架程以华用以威胁程文化了,但有人穷途末路狗急跳墙想拉着程文化的儿子陪葬。如果沈旭辰反应不够快,那刀是冲着程以华的心脏去的。 现在,程以华毫发无伤。他坐在急诊室外,将脑袋埋在两腿之间。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每一秒对程以华而言都是一种折磨。他的衣服上都是血,那是属于沈旭辰的血。 秦家大舅和舅妈在第一时间赶了过来。 大舅给沈秉忠打了电话。没过多久,沈秉忠和顾望舒也来了。沈秉忠神色焦急,顾望舒脸色铁青。他们不好冲着秦家人和程以华发脾气。沈旭辰又在急诊室里没出来。沈秉忠和顾望舒只好将心中的气愤、恐慌、担忧、焦躁等情绪统统压下去,强迫自己尽量冷静地等在急诊室外面。 “安城的专家医生正朝这里赶过来。”秦家大舅说。 别人家的孩子在急诊室内生死不明,秦家大舅根本不敢浪费时间,他反应迅速地联系了程以华的父母,让他们动用自己的人脉请了专家医生。从安城到钱湖镇,限速很厉害,正常开车需要两个小时左右,但如果军方牌照的车可以超速行驶的话,那么医生们在一个小时不到的时间里就能赶到了。 沈秉忠胡乱地点了点头,眼睛还盯着急诊室门上的灯,一个眼神都没有施舍给秦家大舅。 程以华一动不动地坐在那里,整个人仿佛已经成了一个僵硬的雕塑。 仿佛过了很久,又仿佛才过去一会儿,急诊室的大门终于打开了。沈秉忠、顾望舒和秦家大舅舅妈一起围了上去。程以华却恍然未觉,他依然僵硬地坐在那里,头埋在两腿之间,整个人仿佛失去了灵魂。 钱湖镇上人口不多,环境安稳,从未出现过这么恶性的袭击事件。医生们虽然很专业,但着实好多年没遇到过伤得这么严重的伤者了。 主刀医生走出急诊室时忍不住偷偷松了一口气,见家属们围了上来,他语速飞快地说:“手术非常成功。病人运气很好,那刀卡在了骨头上,没有弄伤内脏。伤口已经顺利缝合了,接下来二十四小时是观察期……可能会有术后反应。如果这二十四小时能安稳度过,那么基本上可以肯定病人没有生命危险了。” 程以华这才动了一下。他整个身体就像是生了锈的机器。程以华摇摇晃晃地站起来。他朝急诊室冲过去,然后很快被人架住了。医生拒绝家属的探视,家属们只能隔着玻璃看着躺在病床上的沈旭辰。 很快,程文化和秦钰风尘仆仆地赶了过来。这对在各自工作单位说一不二的夫妻不断朝沈秉忠鞠躬道歉,又一再表示感谢。到了晚上,孔得蓉作为邹齐的妻子也带着邹铎赶到了。邹铎是自己要跟来的,他很喜欢沈旭辰这个又能陪他玩又懂得超级多的哥哥。 大家一夜未睡。 第二天中午,沈旭辰终于醒了过来。麻醉药的作用过去了,但沈旭辰依然觉得自己的身体似乎不太受控制。作为曾经的医科高材生,他知道这种现象是正常的。沈旭辰觉得胸口很疼。沈旭辰艰难地转过头。 隔着玻璃窗,沈旭辰看到了等候在外面的人。他扯起嘴角笑了一下。不一会儿,医生和护士们就都赶到了。沈旭辰闭上眼睛。 “病人恢复得很好,他的伤口愈合能力比一般人要强上很多。” “注意术后休养。顺利的话,病人不会留下什么后遗症。” “考虑到病人的年纪,你们要注意调节病人的心情,可以给他做个心理疏导。” 从医生口中得到了肯定的话,大家都松了一口气。沈秉忠在面对程家人、秦家人时,终于不再摆一张臭脸了。他其实也知道这件事情不能怪别人。 程以华有错?不,他只是有个秉公执法一心为国的父亲而已。程文化有错?不,他只是尽忠职守对恶势力坚决不妥协而已。有错的是那些犯罪分子,是那些该挨枪子的人! 不过,顾望舒就不会这么想了。她再怎么成熟,也不过是个未成年人。她觉得这一切都是程以华的错,沈旭辰是因为程以华才受的伤!所以,顾望舒不会给程以华好脸色看。她甚至像一只护崽的母兽,拒绝程以华靠近沈旭辰的病床。 身为程以华的母亲,秦钰特意向单位请了假。此刻在病床上躺着的那个少年都是为了救自己儿子受的伤,所以秦钰觉得自己有责任要照顾好他。她是医生,懂得专业的护理手法,也知道该怎么给沈旭辰安排饮食。当然,秦钰完全可以花钱雇人做这些事情。但是,作为一位母亲,她唯有亲自上手才能表达自己的感激。 第48章 小媳妇 “你不进去陪着他吗?”看着程以华在病房外面磨磨蹭蹭,秦钰问。她的工作一直很忙,每年能陪在亲人身边的时间非常有限。不知不觉间,儿子已经长得比她还要高了。 程以华摇了摇头。他用脚尖在地上蹭了蹭,犹豫了一下,才说:“……妈,你给列个他可以食用的单子吧,我回家做饭,到饭点就给他带过来。” 想到儿子厨艺比自己还好一点,秦钰点了头,说:“行,我马上就给你列,注意点也会写清楚的。你别太担心,我前面和几位专家医生聊过了,沈旭辰的状况比我想象中要好很多。” 程以华又摇了摇头,不知是什么意思。 有个高智商的儿子注定要少了很多为人父母的乐趣。只要程以华不说,秦钰早已经弄不懂程以华在想些什么了。秦钰叹了一口气,拍了拍程以华的肩膀。 等程以华拎着保温杯回到医院时,可能是因为沈旭辰已经开导过顾望舒了,顾望舒虽然还臭着一张脸,但总归没有拒绝程以华进入病房。沈旭辰对程以华笑了一下,他现在不敢有太大的情绪波动,因为怕牵扯到胸前的伤口,但微笑是没问题的。不过,因为肌肉僵硬,他笑起来的样子一点都不好看。 程以华默默地把食物摆出来。 沈旭辰现在需要被喂食,因为他抬胳膊也会牵扯到伤口。 顾望舒霸道地把程以华挤开了,二话不说抢了喂食的工作。 程以华就在一边不错眼地看着,然后抓住一切时机凑上去帮沈旭辰擦个嘴儿洗个手儿,像个可怜的小媳妇。 沈旭辰没吃多少就不想吃了。 他现在虽然人已经躺在病床上了,但每天的日常任务不能不完成。一小时学德语,四小时学习,每天必须要有五个小时用于完成强制性任务。好在沈旭辰有小黑屋,把时间比例设置成1:1的话,是不消耗积分的,因此沈旭辰在大部分时间都把精神体放在了小黑屋中。 这么一来,在外人看来,沈旭辰大部分时间就都在昏睡了。 “这是正常的,每个人的自我修复方式不一样。病人在睡眠中能得到更好的修复。”专家们在仔细检查了沈旭辰的身体之后,信誓旦旦地向家属们保证。 因为沈旭辰恢复得好,家属们反而好像没什么事情做了。几天后,孔得蓉带着邹铎回了北京。程以华的爸爸程文化也回军区了。顾望舒不是铁人,等她终于因为洗澡等事情离开医院时,程以华才如愿以偿地能近距离守在沈旭辰身边。沈旭辰从小黑屋中出来时,正看到程以华一张放大的脸。沈旭辰眨了眨眼睛。 “我……我想去楼下晒会儿太阳。”沈旭辰说。 程以华面无表情地站起来,在问过秦钰的意见之后,向院方借了把轮椅。程以华小心翼翼地把沈旭辰抱到轮椅上,推着他去了一楼的小花园。 阳光洋洋洒洒地落下来,沈旭辰觉得舒服极了。服用了光明之泉以后,他现在就像是一株植物,阳光是他生长所需要的养分。只要能待在阳光下,他甚至可以感觉到自己的伤口处的细胞正在不断地更新分裂生长。 “你不要自责。”沈旭辰安慰程以华,说。 程以华摇了摇头,不知道心里在想什么。 “佐佑网怎么样了?还有我的小说,《骑士》的反响如何?”沈旭辰换了话题。他其实很清楚,对于程以华这么有责任心的人而言,只要沈旭辰一天没恢复生龙活虎,程以华就一天不可能不会自责。 “《骑士》的题材偏冷,但不久前引发了一次收藏爆发,一下子增长了五百多个收藏。我稍微注意了下,好像是网上有人在某个小圈子论坛中提到了你的文。对了,你的作者收藏也涨了四十多个。”程以华喜欢拿数据说话。 “哦,挺好的。一口吃不成胖子,有现在这样的成绩,我就十分心满意足啦。按照我的写作速度,也许等我读大学的时候,我就成为大神了。”沈旭辰说。 因为是完结之后发文的,沈旭辰基本不存在断更的情况,再加上他构思新颖,肚子里有货,写出来的东西有情节有内涵有新意,因此“九日星辰”这个笔名的死忠读者一直稳定增长着。 更重要的一点是,沈旭辰很多产,基本上旧文完结马上就开新文,自然让读者们很满意,这使得他的读者不易流失。再加上佐佑网给沈旭辰开了后门,只要沈旭辰保证质量,他们给的榜单都很不错。照这么写下去,沈旭辰迟早能写红了。 而在网文的高速发展期,花三年左右的时间若是能成为大神,沈旭辰真的非常知足了。他最喜欢增长名望值了,一个名望值就代表着一万积分啊! 晒了一个小时左右的太阳,程以华按照秦钰的嘱咐,要把沈旭辰送回病房去。程以华一直是个非常有时间观念的人。 沈旭辰一脸怨念地看着程以华:“我想再晒一会儿太阳……” “不行。妈妈说,你不能在外面待上太多时间。”程以华说。 “晒太阳真的很舒服,我想再晒一会儿。”沈旭辰使劲睁着自己的大眼睛,努力让程以华看到他内心深处的渴望。 程以华默默转开了脑袋,说:“不行,要听妈妈的话。” 要是恢复太快了,说不定医生们会怀疑……可见晒太阳虽然很有帮助,但还是要有所控制。做人必须要低调,否则人体实验室在等着你啊!想到这个,沈旭辰松了口,说:“那好吧,我们回病房吧。” “如果……我可以再陪你十分钟,十分钟后,我们无论如何要回病房了。”程以华说。 “行,十分钟就十分钟吧。”沈旭辰闭上眼睛,努力享受今天最后十分钟的“光合作用”。他毕竟不是真正的植物,月光对他而言也是有作用的,并不是非要太阳光不可。大不了等大家都睡着以后,他再爬起来享受月疗好了。 没过几天就开学了。鉴于沈旭辰现在这个身体状况,他顺利请了病假。 因为程以华的坚持,他也拿到了假期。 沈旭辰的脑洞一直很清奇,一不小心就想到了,后世妻子生产时丈夫也是有产假的,这和他们现在的状况挺像的呢。啊,呸呸呸,一点都不像!妻子生产是个什么鬼!这个脑洞必须差评! 秦钰知道自己儿子的智商,完全不怕耽误几天的课程,要不是她压着,程以华早几年就想考大学了。所以,她没有强迫程以华必须去学校,那假条,还是她亲自跑了学校,帮程以华拿到的。 说真的,秦钰这些年一直压着程以华循序渐进地读书,就是怕这儿子被养成了高分低能。所以,秦钰一直主张让程以华和同龄人多交流交流。不负所望,程以华不是果然交到一个好朋友了吗?沈旭辰也是个好孩子,就算没有这次的救命之恩,秦钰都很为自己儿子交朋友的眼光自豪。 顾望舒只好一个人不甘不愿地上学去了。临走前,她狠狠地瞪了程以华几眼。 沈旭辰的一日三餐照样还是程以华负责的。程以华秉着少食多餐的原则,把大部分时间都耗在厨房里了。即使是清淡的病号饭,程以华也做得十分美味,秦钰都忍不住跟着咽口水。沈旭辰觉得自己一定是长胖了。 一直到十月份,沈旭辰才终于被允许去上学。 “亲爱的同桌,我好想你啊!”蒋浩夸张地向沈旭辰敞开了怀抱。 升了高二以后,因为涉及文理分科的事情,班里的人员稍微变动了一下,但变动得不多。而因为个子比较高的缘故,沈旭辰还是坐在教室靠后排,同桌依然是蒋浩。 路求真毫不客气地把蒋浩的手拍下去了:“你小心点,沈旭辰刚出院,可经不起你那毛手毛脚的。” 沈旭辰在街上被人刺伤的事情闹得很大,怡湘县的本地新闻都有所报导。虽然那个本地台基本上没什么人看。在公开报导中,因为某些特殊的原因,那个行凶的人被当成了精神病,他刺人的动机自然被弱化了。程以华压根就没出现在新闻中。所以,知道“真相”的同学们都很同情沈旭辰,觉得他运气不好。 沈旭辰笑了一下:“没关系的,我已经好了。” 班里好多同学都围了上来,对着沈旭辰七嘴八舌地说话。管凯威也凑了上来,仔仔细细将沈旭辰打量了一番,说:“嘿……你这最起码胖了五斤啊!你那下巴都有圆的迹象了!不知道的还以为你是坐月子去了!” 坐月子是个什么鬼哦!沈旭辰哀怨地朝程以华看了一眼,还不是因为程以华的厨艺太好了。 哎?程以华怎么还在这里? 沈旭辰立刻转身对程以华说:“要上课了,你快回自己班里去吧。我这边没事,你就放心好了。” “你让他回哪里去?他也是我们班的啊!”江山忍不住叫了起来。 “啊?”沈旭辰茫然地看着自己的同学,周围的人都点了点头,证实江山说得没错。程以华骄傲地挺起了胸膛。 第49章 华承杯 沈旭辰赶紧把程以华拖到教室的一角,问:“到底怎么回事?你怎么和我一个班了?我的身体真的没事了,你犯不着这么紧盯着我继续照顾我。” 不仅是成为同班同学了,我们现在还住进同一寝室了。程以华在心里默默地说。 他们这个年级共有十八个班。文理分科以后,一班到十二班是理科班,十三班到十八班是文科班。所以,一班到十二班的学生中,选择理科的保持不动,选择文科的被抽出来,塞到六个文科班中去了。同理,在十三班到十八班中,选择文科的学生保持不动,选择理科的被抽出来,塞到十二个理科班中去了。 这意味着,就算文理分科了,高二六班的大部分学生都还是来自于高一六班的原班人马,只不过少了十几个文科生,多了十几个从十三班到十八班中抽调过来的学生。 这么一来,程以华是无论如何都到不了六班的,他既然选择了理科,那本应该还是三班的学生。而现在,程以华不仅到了六班,甚至因为万明海选了文科的缘故,程以华还占了原本属于万明海的床位,成了沈旭辰的下铺。 “不是因为你受伤的这件事情。”程以华老老实实地承认,“事实上,读高一的时候,我就已经在准备了。我本来暑假时想和你说的,但是没赶上。” 沈旭辰闭了闭眼睛,然后猛然张开,恍然大悟了:“怪不得你高一连着十几次考试都没有尽力发挥,一直让自己落在年级十几名之后……你是不是觉得,如果你一直考年级前三的话,当你高二想换班时,你们班主任会不同意?” 程以华点了点头。他的确蓄谋已久了。事实上,在高一第一学期的后半学期,他就打算要换班了。和数学老师合不来是一个原因(不得不说那老师真恶心,程以华见到他就觉得自己要像女孩子一样生理痛了),更重要的是,三班里没有沈旭辰啊。 沈旭辰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 501寝室的成员没怎么变动,就少了个去读文科的万明海,多了个程以华。程以华睡下铺,因为一个多月的时间没来学校,他的床上被室友们堆满了东西。等程以华销假之后,室友们才急急忙忙把床铺整理出来了。沈旭辰的床铺因为是在上铺才幸免于难。 不一会儿就上课了。沈旭辰不好继续追着程以华问。不管怎样,程以华都已经是六班学生了,这是改不了的。 沈旭辰销假的时机非常巧,第二天就是高二学期的第一场月考。当然,对于学霸而言,月考真是小事啦,大家不用在意的啦!沈旭辰用年级第一的成绩证明了自己即使缺席一整个月江湖地位依然如故的霸气。 这次的年级第二是程以华,他把顾望舒甩到身后去了。 对沈旭辰而言,有个不太好的消息。文理分科之后,考试排名也就分开算了,沈旭辰考了第一之后拿到的积分少了三分之一,因为和他竞争第一的考生减少了三分之一。要知道自从兑换了光明之泉以后,沈旭辰就是一穷二白的啊,他简直要对这个分科的世界绝望了。系统君,敢大方点么? 即使沈旭辰觉得自己已经恢复健康了,但他依然是班里的“熊猫”。知道他胸口动过手术,一直很吝啬开假条的班主任直接给他开了整个学期的假条,这意味着沈旭辰在这一学期里都不用进行晨跑、课间操和晚跑了。 值得一说的是,六班换班主任了。新班主任也姓宋,但却是个男的,教英语,看上去是个非常和气亲切的三十岁上下的小年青(学校里有很多年纪大的老师,三十岁真不算资历老的)。 高一时候的班主任小宋老师继续带六班,但她不当班主任了,只做数学科目的任课老师。为了以示区别,我们把小宋老师叫成宋数学,把现在的班主任叫成宋英语。宋英语这个人没什么脾气,尤其和宋数学比,他简直就是菩萨了!就算当面碰上学生违纪违规,宋英语也往往是呵呵一笑就过去了。 不过,沈旭辰倒是很清楚,这位新班主任宋英语其实挺蔫儿坏的(比如说他在班级企鹅群里有小号,学生们竟然连着两年都没发现什么不对,清理了很多次也没有把老师的小号清出去),学生们的那点心思根本瞒不过他。当然,这老师同样也很负责,和高一时严厉的班主任宋数学比起来,他简直就是在实行老子的无为而治,偏偏六班的学习风气和学生们的积极性都比高一时好了不少。 江山十分眼馋沈旭辰的假条。因为不用晨跑的话,这意味着沈旭辰每天能多睡一会儿。当然,沈旭辰没有赖床的习惯,他每天依然是在起床铃响起后,就第一时间起床的。喜欢赖床的江山真恨不得能和沈旭辰换一换。 除此以外,沈旭辰现在的伙食也非常好。秦家特意请了一个保姆,一日三餐往学校里送饭。既然送了,多一份少一份就没差了,连着程以华和顾望舒都吃上了好的。沈秉忠不愿意占别人家这个便宜,每个月都会交给秦家保姆一些买菜的钱。食堂里总是人山人海,他们三个人坐在某个小角落里吃,倒也不会让人注目。 两个学霸销假之后,六班的学生们从此生活在了水深火热之中。 本来吧,有沈旭辰一个就够打击人的了。沈旭辰上课基本不听(因为他的自学进度远超老师们的上课进度),自习课基本不用于做作业(上课时当堂完成了),就寝后基本不打手电(其实都去小黑屋中努力奋斗了)……偏偏这人一直都是年级第一啊,兄弟们不服气的只管把袖子撸起来,咱们一起揍这小婊砸! 现在吧,有了程以华,他和沈旭辰加在一起,打击起人来就是双倍的了。 程以华上课基本不听(他在打瞌睡),自习课基本不用于做作业(他作业基本靠抄,遇上大家都不会做没处抄了,他才会自己动笔),就寝后倒是打着手电挺努力的(你敢把你看的书封面漏出来么?敢么?母猪产后护理是什么鬼?)……总的来说,程以华这货比沈旭辰更欠揍,因为沈旭辰起码看上去像个好学生,程以华呢? 就连沈旭辰近距离围观过程以华在学校中的生活之后,都有一种风中凌乱的感觉。 高二之后,学校里的竞赛活动一下子多了起来。鉴于怡湘县穷且落后,钱湖高中的学生玩不起机器人、动力帆船什么的,所以钱湖高中会组织学生参加的竞赛就只剩下全国高中生数学(化学、物理、生物、征文等等)大赛了。这种比赛就靠笔试。学校方面只要组建几个考场,安排下几位比较权威的监考老师,基本上不用再准备别的什么了。 而且,这种比赛和大部分学生都没什么关系。省级比赛的时间特意定在周日。大家在自习的时候,很可能参加竞赛的学生就已经把考试考掉了。过段时间,教学楼一层的报告栏里贴了张荣誉名单,大家才恍然大悟:哦,原来前段时间有某某竞赛啊,原来这竞赛是校级省级的啊,原来某某同学再创佳绩了啊。 十月份快过完的时候,沈旭辰被班主任叫去了办公室。 宋英语从抽屉里取出一张报名表,交给沈旭辰,说:“我注意到你有一套自己的学习方式,所以就算给你安排了别的事情,也不怕耽误你学习。因此,我在网上给你下了这张报名表,你要是有兴趣的话,可以报名参加一下。” “华承杯全国高中生风采大赛?”沈旭辰看着手里的报名表,把那一行大标题念了出来。 宋老师见沈旭辰似乎有些兴趣,很高兴地说:“对……风采大赛每隔三年举办一次,这一届叫华承杯。让你参加这个比赛其实是我的私心了,因为学校方面并没有关注过这个比赛。你也知道,我们学校学生的状况啊……怎么说呢,大家都是好孩子,很勤奋也很聪明,但可能是在小地方待习惯了,很少有能压得住场子的。” “就拿自主招生来说吧,明明每年笔试都能过好几个,可一到面试全被刷下来了……是我们学校的学生太差劲吗?不是的,只是大家见的世面太少了,接受到的讯息也太少。其实等他们上了大学,立刻就变得不一样了!” “话说回来,关于这个比赛,作为你的老师,我非常相信你的能力。你完全可以去试试!” “省级资格赛在这学期期末,是以笔试为主的,但也有包括英语命题演讲和语文半命题演讲在内的面试,到时候我给你批一周的假,尽够。” “如果顺利的话,全国大赛在明年暑假,按照比赛流程,需要的时间相对而言比较多。初赛就占了七月份的时间,决赛的话要到八月中旬了。本来高二升高三的暑假里,学校是强制性要补课的,但以你的成绩,其实不怕耽误……要是你真进入国家级比赛,校领导是一定会放行的。”宋老师其实都已经计划好了。 沈旭辰在心里盘算了一下。先不说全国赛,只说近在眼前的省级资格赛。笔试的话,自己肯定是没问题的。为了能在各项竞赛中拿到最好的成绩(以便拿到系统积分),沈旭辰已经把高中课程都自学完了。而且,每天必须要完成的学习任务,他根本就没有浪费过。再说,沈旭辰的课外阅读量也不是盖的。 至于演讲,英语的话,沈旭辰相当有自信,口语利索,词汇量大,背完了整本牛津词典的他还怕什么? 语文的话,就更不成问题了。沈旭辰那么多作文难道是白写的吗?那么多稿子难道是白投的吗?唐诗宋词汉赋是白背的吗?成语词典、新华词典是白翻的吗?那么多历史典故是白记的吗?国内外经典名著是白看的吗?基因改良液是白吃的吗?银河一号是白买的吗…… 肚子里既然有货,普通话又标准,长相也不吓人,还怕什么? 所以,不如报名试试? 第50章 石灰水 在沈旭辰思考的这段时间里,宋老师又从抽屉里拿出一张纸,放在桌子上摊开。 宋老师指着纸上写的东西,对沈旭辰说:“这是我整理的历任冠军的名单。你看这位,是思贤杯的冠军获得者,前年进入外交部的,媒体对她高度赞扬,称她作为一名亲切睿智的东方女性给外交部注入了全新的活力。你再看着几位,这位是强国杯冠军获得者,保送上了华大,四年读完了博士,现在某研究所工作。这位是上一届齐礼杯的冠军获得者,高中毕业就直接出国了,当时手上握着好几个世界顶尖大学的offer……” 知道宋老师是真的用心了,沈旭辰点了头,说:“行,我这就回去把报名表给填了。” “我和你说这么多,不是为了增加你的心理负担,我只是想告诉你,你已经很优秀了,但是你的眼界不能只放在钱湖镇,或者是怡湘县这么小的地方。你要多出去走走。世界很大,机会很多,路在脚下。”宋老师说。 沈旭辰又点了点头。 当沈旭辰回到教室,程以华正趴在他位置上睡觉。沈旭辰走过去推了推程以华:“你昨天晚上又是几点睡的?” “可能三点吧……阿虎,我想吃苹果。”程以华懒洋洋地给了沈旭辰一个眼神。在医院里,程以华常听见沈秉忠和顾望舒这么叫沈旭辰,他很快就学上了。 沈旭辰叹了一口气:“在抽屉里,你自己拿。话说,你就不能把作息改改吗,晚上好好睡,白天再看书啊。反正你上课也不听。”和程以华住进同一寝室后,沈旭辰终于知道程以华的黑眼圈是怎么来的了,难怪他之前送了系统商店中买的药香小枕头都不管用。 程以华翻出苹果,咔嚓咔嚓地吃了起来。这苹果是沈旭辰在系统商店中换的,不光是顾望舒,现在连程以华也成为系统苹果的脑残米分了。 “这是什么?”程以华瞄到了沈旭辰手上的报名表,问。 沈旭辰懒得解释,直接把报名表递给程以华了。程以华的阅读速度非常快,他扫了几眼后,就差不多把整张纸的内容看完了。看完之后,程以华表示自己不感兴趣,又把报名表还给了沈旭辰。 程以华啃完了苹果,还不舍得把位置还给沈旭辰,一直到上课铃响,他才慢吞吞地站起来,懒洋洋地回了自己的座位。程以华顺手把啃得只剩下一点点的苹果核丢进了垃圾桶。 这一节是化学课。升高二以后,六班换了一小半的任课老师。化学老师就是新换的,新化学老师是个有着地中海发型的小老头子。才给六班上了不到两个月的课,化学老师在班里的地位就已经超过身为中年大帅哥的物理老师了。 为什么化学老师如此受欢迎呢?因为他非常非常幽默。他最喜欢冷着一张脸讲笑话。不,可能不是笑话,因为当学生们笑起来的时候,他总是一脸莫名其妙的表情,眼神中透露出“我艹你们在笑什么”“年轻人真的很无聊哎”这样的讯息。也就是说,化学老师是个不自觉的幽默人士。 “程以华!”化学老师面无表情地叫出了这个名字。 学生们立刻哄堂大笑。沈旭辰默默把自己的脸埋进了胳膊里,又来了,所谓化学老师和程以华之间不得不说的故事又来了啊! 不知道为什么,化学老师很不喜欢程以华,明明程以华成绩这么好,对吧。不喜欢就无视吧,偏偏化学老师每次上课时,都要在程以华睡着后,一脸嫌弃地把程以华叫起来回答问题。注意,是睡着后。如果程以华这一节课没有睡,那么化学老师会无视他整节课。 程以华朝黑板扫了一眼。黑板上的题目是化学老师自己出的,关于几种气体分别或者依次或者混合加入澄清石灰水中的反应。几道题的题干看上去几乎一样,但其实它们中有几个字眼的变动,这就使得它们的答案完全不一样。 这里说句题外话,化学老师水平很高,非常喜欢自己出题目,他教了几十年的书,对考点把握得极其到位,出题的水平非常有一套。即使是临时出题,化学老师也能把摩尔数值、化学方程式的配平数值在几秒钟之内安排得刚刚好,这样学生解题的时候就不会出现什么数值奇怪的答案了。 程以华几乎没怎么思考,就分别给出了几道题的答案。沈旭辰朝自己的草稿纸看了一眼,程以华的答案和他一样。 “程以华说得对不对?”化学老师面无表情地问。 “对。”底下有几个学生零零散散地说,声音中透着一股不确定。 “错啦……”化学老师瞪着那几个说对的人,把“啦”字拖得很长。 沈旭辰又朝自己的稿纸看了一眼,他的答案和程以华是一样的,他觉得自己的解题思路完全没有问题,那么,老师其实是在诓大家吗? 很明显,除了沈旭辰以外,别的几个学生也是这么认为的。当下,就又有几个零零散散的声音说:“老师,没有错啊!” “哎呀,我说你们错啦,就是错啦。”化学老师露出了一脸不耐烦的表情,他做起这个表情来实在是太逗了,底下人又忍不住一起笑了起来。化学老师是老师中的卓别林,他面无表情说话的样子引人发笑,他脸上表情一多,无论做出什么样子来,大家又继续笑。很多时候,学生们也不知道自己在笑什么,但大家就是想笑啊。 化学老师转身指着黑板上的题目,问:“这是什么?这是澄(deng)清石灰水!我是你们的化学老师,不是来教你们语文的。程以华刚就念错了。你们偏还说他是对的。澄(deng)清石灰水,不是澄(cheng)清石灰水。”【注解1】……我以后可以很自豪地对朋友说,我的语文是化学老师教的。底下的学生们纷纷忍着笑。 “程以华坐下吧。”化学老师终于舍得让站了已经十分钟的程以华坐下了。 沈旭辰回头一看——高瘦高瘦的程以华坐在最后一排——他发现程以华虽然睁着眼睛,但他显然已经魂游天外了。 程以华最近好像被某个假设迷住了,那是世界七大数学难题之一,是二十世纪数学的制高点。至今尚无一人给出一个令人信服的关于那个猜想的合理证明。现在数学界里有很多定论的前提都是“如果某假设成立……”,因此无论这个猜想是被证明还是被否定,都足以在数学界引起轰动。总而言之,这个猜想十分高大上。 沈旭辰跟着看了几本超厚的论著之后,就拒绝和程以华一起看书了。沈旭辰和程以华不一样,他对数学没有生成浓烈的兴趣,没有兴趣自然就没有动力。而程以华呢,数学在他眼里,是一位高妙绝伦的美人儿,这让他很有兴致。 不过,程以华的喜爱总是很单纯又很随性。怎么说呢,他喜欢数学这个美人儿,但这个美人儿却又不是他生活的全部。别看他最近沉浸在某猜想中,整天脑子里不知道在想些什么,但其实他没有产生丝毫要攀登这座数学高峰的雄心。也许过段时间,他感兴趣的东西就又变成另外一个了,就像个不断更换心爱玩具的小孩子。 越和程以华相处,沈旭辰就发现自己越不懂这个人。他永远都不知道程以华在想些什么,不知道他的兴趣在哪里,除非程以华自己说出来。 下课后,沈旭辰把风采大赛的报名表填写清楚,然后拿去英语组办公室交给了宋老师。回班级的路上,他和许敏旻擦身而过。上辈子,没有这么多事儿,他们做了三年同学,没交情也没交流,可能就知道班里有这么个人。这辈子,因为许敏旻的闹腾,后来她自食恶果,结果在六班待不下去了,文理分科时就选了文科。 沈旭辰注意到许敏旻的头发是做过了的,很直,直得有些不自然。 钱湖高中对学生们的仪容仪表查很严,女生们不准烫头发染头发,甚至不准让头发披散着。不过,有女生会偷偷去烫个离子烫,头发拉直了,倒也挺好看的。虽然明文规定不准披头散发,但毕竟是寄宿学校,女生们总会要洗头的吧?洗完头,头发还是湿的,总是要披着的吧?披着的时候就显出烫过离子烫的头发的好看了,直直的,不毛糙,一低头,一甩发,都是柔情啊。 只是,学校里做头发的女生不多。校纪校规是一方面,最重要的是离子烫挺贵的,在怡湘县内,一般的高中学生谁舍得花一个月的生活费就只为了做个头发呀?想到上次许敏旻被请家长时,那对来学校的衣着陈旧神情木讷皮肤黝黑手掌皲裂的中年人,沈旭辰就忍不住摇了摇头。不知父母恩啊! 谁的日子都是自己过出来的,许敏旻自然也是如此,随她怎么过吧。沈旭辰很快就把这件事情抛在了脑后。 【注解1】我当年念书的时候,这个字是念deng的,语文练习册上也是这么写的,deng才是标准答案,虽然大家都习惯念cheng,就连老师们也不例外。现在不知道了。汉语词典什么的再版都不一样,比如说shui服和shuo服。 第51章 大叔控 程以华和双胞胎一起吃完晚饭。保姆把碗筷收拾好,很快就离开学校了。顾望舒没留太久,她还有衣服要洗,匆匆回了寝室。剩下程以华和沈旭辰对视一眼,沈旭辰说:“我要去大操场那边练习吹箫,你呢?” “一起去。”程以华说。 沈旭辰便和程以华并肩走着去了操场。 天已经渐渐黑了下来,大操场位置偏僻,这时候并没什么人。程以华脱了校服上衣,把衣服垫在草坪上,说:“你就坐在这里吹箫吧,我去跑步。”他本来不是个爱锻炼的人,但可能是因为暑假时跟着新兵被操练过吧,他也许是不舍得自己练出来的肌肉(沈旭辰猜的),因此现在每天都会注意运动量。 沈旭辰取下箫的罩子。以前,他常一个人跑到偏僻的地方练习吹箫。那个时候因为没人注意,他完全可以把箫放在系统的格子空间里,到了地点再把箫拿出来。可现在不行了,程以华喜欢跟着他,他要是凭空变出一支箫的话,会吓到人的。 好在程以华这个人并不烦人。他总有自己的事情要做。就好比现在,沈旭辰一心一意地吹着箫,程以华就沿着跑道慢慢地跑着。谁也不耽误谁。 什么,刚吃过饭以后最好不要进行剧烈运动?高中男生都是不信这个的——就算信也不会按照这个准则去养身的——班里好几只篮球爱好者都是一放下筷子就抓紧时间跑去篮球场的。再说,程以华的慢跑倒也不能算是剧烈运动。 一个小时过后,沈旭辰收起箫。天已经完全黑了下来,操场那么大,沈旭辰已经看不见程以华的身影了。 这附近都是树。钱湖高中历史悠久,即使老校区弃之不用,这里已经算是新校区了,但校园内的树也有了二三十年的历史,郁郁葱葱,很是繁茂。沈旭辰觉得有些冷。好在因为箫声停了,他只等了三五分钟,程以华就跑到他面前了。 程以华的头上都是汗水,沈旭辰递了一张餐巾纸给他。程以华胡乱地擦了汗,捡起地上的衣服,就和沈旭辰一起走回了教室。 从大操场到新教学楼要跨过大半个学校。虽然现在还不到上晚自习的时间,但校园里已经几乎没有学生走动了。进入高二以后,很多班级的老师都会要求学生们提前到教室进行自习的。也就是沈旭辰仗着宋英语脾气好,再说,他还真不缺这一点学习的时间,因此每天都会在晚饭后去练习一下吹箫。 一到晚上,程以华就变得特别有精神。整个晚自习的时间,他都没有睡觉。除去抄作业花了小半节课,剩下的时间,他都用来自己和自己下棋了,下的还是围棋。他有一副浓缩版的围棋棋子,只需要小半张课桌就能把棋盘铺下了。 蒋浩盯着程以华看了好一阵子,看他自得其乐很有一套。蒋浩收回目光时又看了眼沈旭辰手中的《西方绘画史》,沈旭辰正面带欣赏。蒋浩再看了下自己手里密密麻麻写满字的作业,终于忍不住用头敲击课桌桌面。明明自己才是学渣啊,看在学渣都在认真写作业的份上,请问那边两个学霸你们就不亏心么?! 很快又到了周末。《超级新星》已经进行到了十强决赛,每周五晚上会现场直播一集比赛,每一集都会淘汰一名选手。不过,都已经是十强了,即使是被淘汰的选手,他们实力也很强,新芽娱乐也会和他们签约。这意味着程以华的那位堂姑姑手里掌握了一批有实力又有fans基础完全由她掌握的新人。 顾望舒现在一直在追这个节目。虽然因为要住校赶不上周五晚上的直播,但她可以在周日下午上网搜直播视频看。家里安了电脑就是方便。 和沈旭辰不同,顾望舒最喜欢的选手不是赵云恩,而是一个叫纪明哲的男选手。这位选手在一众选手中“鹤立鸡群”,不是因为他高,而是因为他年纪大。别的选手平均年龄二十二,纪明哲都二十九了。 “……你一定是大叔控。”沈旭辰忍不住说。 “大叔控怎么了?我们班里有好多女生喜欢严老师呢!那个叫冯倩倩的,你有印象不?小圆脸,看上去特别乖的那个!她还给严老师写了情书呢!不过,严老师没理她。她还说自己是不会放弃的。”顾望舒手舞足蹈地说。 沈旭辰忍不住皱了眉头:“你不会也喜欢严老师吧?” 严老师其实是五班六班的物理老师,但因为七班物理老师之前开刀动手术,他也就帮七班代了一个多月的课。没想到七班的女孩子那么……那么豪迈。那个冯倩倩喜欢上某个老师的传闻,在年级中并不算什么秘密。估计严老师也很头疼吧,作为物理课代表,沈旭辰知道严老师已经在计划明年离开重高去普高交流支教了。 顾望舒瞪大了眼睛瞧着沈旭辰,一脸诧异地说:“怎么可能!虽然我也的确觉得严老师很有魅力,但他是已婚的,我怎么可能喜欢一个已婚的男老师!我才不像冯倩倩那样想不开呢!” 听顾望舒这么说,沈旭辰暗中松了一口气。大叔控就大叔控吧——毕竟顾望舒的生命中缺乏了一个父亲的角色,所以她可能潜意识里会喜欢成熟的男人——只要三观还在就好。 “……选择这个小剧本,是因为想拍一个属于外公外婆的故事。” “虽然剧本上的时间背景是民国,远远早于我外公外婆相识相恋的年代,但剧本里的故事和他们很像。外公早早去世了,外婆守了他一辈子,念了他一辈子。她现在就住在宾尼法尼亚大学附近,每天都会捧上一束花步行去学校,因为那是她和我外公相识的地方。他们的爱情让我很感动。”电脑中传出赵云恩说话的声音。 作为赵云恩的半个米分,沈旭辰忍不住把目光投向了电影屏幕。 顾望舒赶紧解释说:“他们这一期的比赛内容是微电影。选手自己挑选剧本并担任主要角色,然后节目组会安排导演拍出一部二十分钟左右的微电影。这一期的特别评委竟然是影后温柔啊!不愧是影后,打分很客观,给的点评也很到位。你喜欢的赵云恩挺厉害的嘛,网上说,影后对他评价相当高。” 主持人说了什么。赵云恩忍不住笑了起来。大屏幕上适时放出了一张黑白女人照,照片上的女人很清纯很恬静。赵云恩回头看了大屏幕,笑着说:“这是我妈妈年轻时候的照片,他们都说我妈妈和我外婆长得很像。” 沈旭辰觉得那照片上的女人有些眼熟。 随着赵云恩的介绍,沈旭辰很快就恍然大悟了。没想到赵云恩的妈妈竟然是沈思女士。沈思女士是华裔,现居美国。她是钢琴家,师从钢琴大家莱斯利大师。 沈旭辰上辈子学钢琴那会儿,忍不住关注了很多当代的钢琴艺术家,其中就有沈思女士。等他在国外留学的时候,还特意跑去纽约听过沈思女士的演奏会。 “……下面请欣赏由赵云恩带来的微电影《流年》。”电脑中,主持人终于结束了访谈。 屏幕切换,下一秒就响起了淅淅沥沥的雨声,随着一个穿着民国军官衣服的年轻人缓缓出现在屏幕上,大屏幕上用水墨般的纹路打出了“流年”二字。 沈旭辰转身离开了书房。 “阿虎,你不看啦?”顾望舒在他身后吊着脖子喊。 “不看了,洗澡要紧!”沈旭辰说。他早就觉得自己的身体已经没事了,但程以华依然拦着他不让他洗冷水澡。于是,在学校里的日子,沈旭辰最多只能打点热水兑着冷水往身上浇。整整七天才能回家好好洗个澡啊!他都觉得自己快要臭啊!沈旭辰恨不得能把周日一下午的时间都耗在浴室里。 沈旭辰喜欢用偏凉一点的温水洗澡。他闭上眼睛,感受着花洒中的水从头顶浇下来,整个人立时就打了一激灵。把全身都浇湿后,沈旭辰摸了一把脸,睁开了眼睛。他不喜欢沐浴露,喜欢香皂,这可能和他上辈子养成的习惯有关。毕竟,在沈秉忠去世之后,他是过了好一阵子苦日子的人。沐浴露那么贵,够买好多块香皂了呢! 有人说,洗澡的时候,人人都是歌唱家或者思想家。沈旭辰一定不是歌唱家,所以他是思想家。沈旭辰喜欢在洗澡的时候思考东西,也不强制性要思考什么,整个脑袋放空,然后想到什么是什么。 书房中,明明是隐性大叔控的顾望舒却被赵云恩饰演的一点都不大叔的年轻军官帅出一脸血。怪不得网上看过节目的人都说影后温柔对赵云恩的评价相当高呢,还邀请赵云恩参加她下一部要拍的电影,原来赵云恩的演技这么好啊。当他看着女主的时候,眼里的哀伤都要溢出来了,明明……明明他什么多余的动作都没有,这就是所谓的眼中有戏吧? 被剧情感动的顾望舒吸了吸鼻子。 下一秒,那个号称要在浴室里待上一下午的阿虎只穿着一条裤衩冲了过来:“悦悦,快把视频倒回去!再给我看一眼赵云恩妈妈的照片!快!” 第52章 赵云恩 顾望舒顺从地把进度条往回挪了挪,她忍不住开起了沈旭辰的玩笑:“原来阿虎喜欢这样的女子呀……可惜君生我未生,我生君已老啊。” “这是我妈妈年轻时候的照片,他们都说我妈妈和我外婆长得很像。”电脑中,赵云恩看着大屏幕说。照片是黑白的,照片上的女人穿着旗袍,整个人优雅而安静。 沈旭辰的瞳孔猛然一缩。他没有理会顾望舒的话,忍不住在书房中转起了圈子。 “你到底怎么了?”顾望舒把视频暂停,好奇地问。 沈旭辰冲到顾望舒面前,一手扶着顾望舒的肩膀,一手指着屏幕说:“她叫沈思啊!沈思!和我一样,姓沈!和爷爷一样,姓沈!” “姓沈怎么了?这世界上姓沈的人多得是!我们班里还有一个叫沈来玉的女生呢!” “不是这样的……爷爷有个特别宝贝的小箱子,你知道不?那小箱子放在哪里了?”沈旭辰急匆匆地问。 上辈子,沈秉忠去得很突然。双胞胎在给沈秉忠料理后事时,都是浑浑噩噩的。和大城市里不一样,汾水镇上仍实行土葬,入土之前要先停灵。邻居们见双胞胎不顶事,还特意嘱咐了他们,要在沈秉忠的棺材里放上一两件陪葬之物,最好都是生前惯用的普通东西。 那时候,双胞胎整理遗物时看到一个小箱子。那箱子没有上锁。沈旭辰打开看过,箱子里满满都是信纸,满满都是沈秉忠写给他已去世的妻子的情书。除了这些应该寄往天堂的情书以外,箱子里还有一本黑壳子的笔记本,笔记本是四十多年前的,里面有一张结婚证书,还有一张女人的照片。 就是那张照片!照片上是个穿新式旗袍的年轻女人。在照片的背面,沈秉忠用钢笔写着“吾妻挚爱:泽瑶”。 那个箱子以及箱子里所有的东西都随着沈秉忠下葬了。虽然沈旭辰当时只是匆匆看了一眼,为了尊重隐私,立刻就把箱子合上了。但沈旭辰以自己如今超强的记忆力发誓,照片上的女人和赵云恩的妈妈沈思长得几乎一样! “什么小箱子?我不知道啊!”顾望舒也跟着着急了起来。 沈秉忠现在有个单独的卧室,那小箱子一定是放在他卧室里了。他是个闲不住的人,来钱湖镇后又找了一份新工作,在兴趣班给学生们上书法课,周末刚好排了课。沈秉忠要在兴趣班里待上一整天。所以他现在不在家。 更何况,就算沈秉忠此刻在家,沈旭辰也不打算把自己的发现告诉他。所谓希望越大失望越大,在事情没有彻底弄清楚之前,沈旭辰都不敢把这件事情告诉沈秉忠。现在只能谢天谢地感谢沈秉忠不喜欢看电视不关注娱乐节目了。 “你是说,你以前无意间在爷爷的小箱子里看到过奶奶的照片,奶奶长得和赵云恩的妈妈一模一样?可如果奶奶还在世的话,爷爷不会不知道吧?会不会是你想多了?这世界上其实也不缺长得像的人吧?再说,也有可能是表姐妹堂姐妹什么的……赵云恩的外婆也许就是奶奶的姐妹啊!”顾望舒震惊归震惊,思维条理还在。 沈旭辰不得不承认顾望舒说得有道理,他立刻朝客厅跑去。家里的固定电话就放在客厅中。沈旭辰语速飞快地说:“我现在打电话给程以华,看看能不能从他堂姑姑那里要到赵云恩的联系方式。只要能和赵云恩联系上,那么事情的真相就很清楚了。因为,其实只要简单地对对名字,这事儿就能知晓十之五六了。” 程以华那边接电话接得很快。 “《超级新星》的十强选手赵云恩,你知道不?你能从你堂姑姑那边帮我要到他的联系方式吗?”沈旭辰开门见山地问。顾望舒就站在他身后,竖起耳朵听着。 程以华停顿了一下,才淡淡地说:“不能。” “为什么?应该很方便的吧!《超级新星》的节目是新芽娱乐主办、草莓台承办的,你堂姑姑那里怎么可能没有选手的联系方式呢?”沈旭辰急切地说。 “你很喜欢赵云恩?你追星?”程以华说。 “额……其实是这样的……”沈旭辰三言两语把事情的经过说了一遍,“……我觉得赵云恩的外婆和我爷爷之间一定有某种联系,要是能弄清楚就好了。因为战争,多少家庭流离失所了,爷爷说他已经没有亲人了,但也许是他弄错了呢?这些年,我爷爷身边就只有我和悦悦,其实我也希望真心爷爷能找到亲人。” “原来是这样么……那我帮你问问堂姑姑吧。”程以华说完就挂了电话。 几分钟后,程以华的电话又打了过来,他语速飞快地说:“我要到了赵云恩助理的手机号码。他们每个选手现在身边都跟了一个新芽娱乐提供的助理。我把号码报给你,你注意记一下,助理姓关。” 和程以华道了谢,沈旭辰就挂了电话。他看着写在纸上的助理号码,和顾望舒对视了一眼。顾望舒鼓励他说:“你给这位助理打电话吧,试试看,说不定真能帮爷爷找到亲人呢!” 沈旭辰觉得自己出了点汗,握着听筒的手心显得有些粘腻。他不紧不慢地拨了号,听筒里传出了嘟嘟嘟的长音。沈旭辰紧张极了。 “喂,您好,我是关戴。”听筒里传出一个年轻男人的声音。 “喂,你、你好,是这样的,我想找赵云恩,请问可以让他接一下电话吗?”沈旭辰佯装淡定地问。 摄影棚内,关戴忍不住拿开手机,瞧了眼屏幕上的电话号码。这是个固话,看区号应该是z省打来的,难道是有人想找赵云恩拍片子?不对啊,听对方的声音很年轻啊,应该不会有这么小的决策人吧?所以还是fan的可能性更大一点? 关戴这个号码是新芽娱乐提供的工作号,代表着某种官方身份,因此即使觉得对方是fan,关戴也不敢拿大,便非常有礼貌地说:“您好。非常抱歉,赵云恩现在正在进行集训,没有时间接电话,您看?” “这样啊……那请您帮我给赵云恩带一句话,可以吗?”电话那头,沈旭辰松了一口气,也不知道是因为失望,还是因为没那么紧张了。 “您说。”关戴很有耐心地说。 “是这样的,我想问一下,赵云恩的外婆,或者他外婆的亲人中,是不是有一位叫顾泽瑶的女士,顾是看顾的顾,泽是泽被苍生的泽,瑶是瑶池的瑶。如果是,那么麻烦您转告他,我们这里有一位叫沈秉忠的老先生,沈是沈阳的沈,秉是秉公执法的秉,忠是忠诚的忠。谢谢了!”沈旭辰说。 “好的,等赵云恩结束集训后,我会和他说的。”关戴的眼睛余光已经瞄到赵云恩从卫生间中走出来了,便匆匆挂断了电话。 关戴把手机塞回兜里,将手中的那瓶水递给赵云恩。其实,赵云恩根本没有在集训。关戴之所以那么说,只是担心fan事儿多罢了。 赵云恩接过水,拧开瓶盖,喝了几口。 关戴佯装无意地问:“云恩啊,前两天你在直播中说了你外公外婆的爱情故事,我在观众席上也听得很羡慕啊。话说,你外婆很厉害吧,那个年代的女人能出国留学就不简单啊!我能知道她的名字吗?” 赵云恩看了关戴一眼,说:“怎么想起问我外婆的名字了?为尊者讳,我可不能说。” 有一个非常奇怪的现象,某些早年全家移民出国的华人,即使他们的后代已经没有华国国籍了,但他们依然很严谨地守着老派华国家族的规矩,对家里的小辈约束得很厉害。反而很多生活在国内的华国人,随着改革开放的春风吹满大地,外面的新思想传了进来,一些老的规矩都丢了。不能说哪种现象更好。 赵云恩的父母都是华裔,他从小在国外长大。但无论是母家,还是父家,规矩都很严苛。什么食不言寝不语啦,什么老人还没动筷子小辈就不能吃饭啦……违反了规矩是要挨打的。因此,赵云恩还真不敢把外婆的名字挂在嘴上。 关戴脑子一动,从兜里取出纸笔,递给赵云恩,说:“不能说,那就写吧,我就是好奇呗!” 虽然是公司给随机分配的助理,但通过几个月的相处,赵云恩和关戴的关系还算不错。见关戴真好奇得很,赵云恩便接过纸笔,写下了他外婆的名字,但每个字都故意少写了一笔。 关戴吊着脖子瞧着。他忽然一把抓住了赵云恩的袖子:“竟然真的叫这个名字?我的天啊!那你一定知道一位叫沈秉忠的老先生吧?” “沈秉忠?” “对啊,沈是沈阳的沈,秉是秉公执法的秉,忠是忠诚的忠。”关戴把沈旭辰的话复述了一遍。 赵云恩仔细想了想,摇了摇头,说:“没什么印象……你怎么忽然问我这个了?” 关戴赶紧把刚才接到的电话说了一遍。他特别强调说:“那人把你外婆的名字说对了!我还以为是看过节目之后来寻亲的呢!当然,也有可能是你外婆当年的同学、爱慕者什么的。不过,既然你没印象的话……” “也不一定……我去打个电话问下我妈妈吧。”赵云恩说。 “现在美国是凌晨吧?”关戴随口提醒了一句。 赵云恩拍了拍关戴的肩膀,说:“你说得对,那我晚上再打,等我妈妈起床了再说。” 第53章 小姑娘 沈旭辰和顾望舒一直提着心,两个人窝在客厅的沙发里等着电话。在等待中,时间仿佛过得很慢。只可惜,等到了傍晚,他们俩个都不得不要回学校了,电话依然没有响起过。 “会不会是我们弄错了?也许他们就是毫无关系的人呢。”顾望舒小声地说。 沈旭辰摇了摇头:“我也不知道。” “那……会不会是赵云恩的集训还没有结束?可是我们马上就要去学校了呀,等他再打电话过来,接电话的人就是爷爷了……我怕到时候爷爷太激动……”顾望舒依然很小声地说。 沈旭辰犹豫了一下,说:“要不,我们干脆向爷爷坦白吧?”沈旭辰之前给沈秉忠服用过身体修复液,所以沈秉忠现在的身体状况很不错,人都越活越年轻了,总应该有一定承受力的吧? 顾望舒咬了咬嘴唇,好一会儿,才断断续续地说:“让爷爷知道也好……说白了,这本来就是爷爷自己的事情……我们两个替他拿主意,这样不太好吧?” 他们马上就要回学校了,这事儿可不能再犹豫……沈旭辰从沙发中站起来,说:“这样吧,我现在去兴趣班找爷爷,索性就把这件事情和爷爷说清楚了。这样等我们回学校时,万一赵云恩那边打电话过来,不论是什么消息,对爷爷而言,总不会太突兀。” “……可是,万一不是呢?万一那些人和爷爷没有关系呢?如果爷爷还有亲人在世,他早就去找了呀,怎么还可能在汾水镇上待了一辈子……我们给了爷爷希望,然后又让他失望,这太残忍了吧?”顾望舒小心翼翼地说。 就在这时候,电话铃声突兀地响了起来。沈旭辰和顾望舒面色一喜,沈旭辰赶紧扑向了电话。可惜,根据来电号码显示,这电话是程以华打过来的。沈旭辰虽然觉得失望不已,还是接起了电话。他以为程以华是要问他什么时候去学校。 “我刚刚黑进了资料库,”程以华懒洋洋的声音从电脑中传了出来,“赵云恩的外婆是顾氏集团创始人顾子廷的亲妹妹,顾泽瑶女士。顾女士现年六十二岁,曾于1963前后在宾尼法尼亚大学留学,夫早逝,生有一遗腹女,也就是赵云恩的妈妈沈思女士。在沈思女士的出生证明中,我找到了顾女士丈夫的名字。因为档案是英文的,所以我只能获得一个拼音,倒是和你爷爷的名字拼音一模一样。” 石!破!天!惊!种种线索加在一起,虽然还不能百分之百地肯定,但也八九不离十了。沈秉忠的妻子顾泽瑶其实没有死!他们只是在动乱中因为某种原因失散了,然后都误以为对方死了! 沈旭辰和顾望舒对视一眼,两人立刻换衣服穿鞋拿起包下楼打车去了兴趣班。 听着沈旭辰和顾望舒你一言我一语说出事情的真相,沈秉忠先是不可置信,然后是嚎啕大哭。 当年,沈秉忠的家庭并不富裕,他父母都是老师,家里还有一个妹妹。沈秉忠争气,读书成绩一直很好,更是获得了公费留学的机会,在美国认识了同样出国留学的顾泽瑶。顾家是名门望族,祖上出过很多大官。好在已经是新社会了,穷小子和白富美的爱情得到了家庭的支持,他们回国后就立刻结了婚。 沈秉忠是工科专业的高材生,他打着报效祖国的名义回国,就留在京都某著名大学里当了教授。可惜,好日子没过几天,文革就开始了。沈秉忠忧心远在老家的家人,就把娇妻托付给了岳家,自己急匆匆赶回了老家。谁曾想,等他偷偷回到老家时,却已是家破人亡。 沈家祖上出过一个国民党,即使那位老祖宗早死利落了,但这是沈家的原罪。再加上沈家全是知识分子,动乱一开始,他们就被打倒了。许是不堪受辱,许是文人风骨,沈母领着沈小妹跳湖自尽。沈父把妻子女儿的尸体带回家之后,一把火把家给烧了,他在火光中大哭大笑,自然也没有逃出来。 沈秉忠忍着悲痛为父母和小妹料理后事,然后就是被抓、被批斗。再然后,京都递了消息过来,顾家也家破人亡了。同样是一把火,顾家人无一生还。 沈秉忠至此心灰意冷。他带着妻子的遗物,一辈子都窝在了汾水小镇上,当着一个高不成低不就的英语老师,没有人知道他曾是工科专业的高材生,没有人知道他曾经满心抱负一腔热火。当初,汾水镇不通车、不通电话,简直就是与世隔绝了,也就是这十来年才发展起来。你可以说沈秉忠傻,但他心中的全部热情的确随着家破人亡而熄灭了。 沈旭辰实在不放心让沈秉忠一个人留在家里等结果,因为沈秉忠的情绪非常不稳定。他只好打个了电话给程以华,让程以华先去学校顺便帮他请个假。他扶着沈秉忠回了家。沈秉忠将自己的小箱子找了出来。爷孙两个一起窝在客厅的沙发里等着电话。沈秉忠取出了自己的结婚证书和妻子的照片,沉思着,不知道想些什么。 晚上七点多,电话终于响了。 沈秉忠的手都在颤抖。沈旭辰不忍心,就开了免提。 “我、我……我是赵云恩。”电话里传出一个略显紧张的声音,看样子赵云恩那边也很激动啊。 沈旭辰忍不住笑了起来,说:“我叫沈旭辰……额,我是爷爷收养的。我爷爷叫沈秉忠。”他主动说出自己是被收养的,也是不希望那边误会。沈秉忠用一生的时间在爱着他的妻子,不应该被误会。 “对、对,我刚给妈妈打了电话,我外公是叫这个名字。我妈妈现在很激动。你们家里的电话似乎没有开通国际业务……对了,你们可以上网吗?下个软件就可以实现跨国交流了,很方便的。”赵云恩的普通话很标准。因为要避讳,再加上他们一直都认为沈秉忠已经死了,所以其实赵云恩一直都不知道外公叫什么名字。 半个小时之后,沈秉忠坐在书房中的电脑前,看着屏幕中的顾泽瑶。两个人相顾无言,也许有一肚子话要说吧,却是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沈秉忠明明之前都激动得不能自已了,可一看到顾泽瑶,他就平静下来了。 即使是个老太太了,顾泽瑶女士依然十分优雅。她被沈秉忠看得羞涩了起来,摸了摸自己的头发,又摸了摸自己的脸,小声地说:“……我都老了。” “不,在我眼里,你还是那么漂亮,还是个小姑娘。”沈秉忠脱口而出。 沈旭辰站在一边,觉得自己的眼中有些湿意,又觉得很想笑。谁说老一辈不会说情话的?沈秉忠这话说得可比小年青们的情话还夸张呢!不,也不能说是夸张,也许沈秉忠心里就是这么想的。他念了一辈子的那个人,永远是他心里的小姑娘。 沈旭辰轻手轻脚地走出书房,还把书房的门给关上了。 老一辈在交流感情,小一辈的赵云恩也忍不住又给沈旭辰打了电话:“我妈妈已经买好飞机票了,她和外婆会在第一时间回国的。”和沈秉忠这个大半辈子没出过汾水镇的人相比,顾泽瑶和沈思回国自然要方便很多,她们都是有护照的。 当初,顾家也几乎是家破人亡了,只有小一辈的顾泽瑶和顾子廷在国际友人的帮助下,偷偷被送出了国。顾子廷是顾泽瑶的亲哥哥,也就是沈秉忠的大舅兄。 顾家是名门望族,顾子廷是嫡系长孙,对于顾家的长者而言,只要顾子廷还活着,顾家就还在。所以,顾子廷当时带走了顾家几乎全部的家财。这些年,顾子廷在美国创立了顾氏集团,是欧美华人中的领头羊。顾泽瑶身为外嫁女儿,不参与顾氏集团内部事务,但她每年能得到一些分红,这保证了她和女儿沈思衣食无忧。 “本来,家里人还不怎么同意我当明星的,我报名参加《超级新星》都是瞒着他们的。但是这次可是因为我,外公外婆才顺利重逢的!爸爸妈妈就没有理由反对我了。”赵云恩洋洋得意地说,“我爸爸都听我妈妈的。” 沈旭辰忍不住笑了起来,他上辈子是赵云恩的半个米分,自然知道赵云恩对外塑造的形象一直很高大上,没想到二十岁的赵云恩会是个小话唠。他笑眯眯地说:“要是你不加入娱乐圈,那该是个多大的损失啊!我可是你的fan哦!” “真的吗?哈哈,算起来,你应该是我表弟啦!下次见面的时候,我送你《超级新星》的纪念品!”赵云恩高兴地说。 沈旭辰的眼睛眯了起来,他略有些得寸进尺地问:“那……你能不能顺便再帮我要个纪明哲的签名?悦悦,哦,就是我的双胞胎姐姐,她是纪明哲的fan。” “当然没问题啦,我和纪哥的关系还不错!”赵云恩不带犹豫地说。 沈旭辰松了一口气。从赵云恩的表现来看,沈秉忠多出来的这些亲人似乎不讨厌他和顾望舒。这就好。他们虽然为爷爷能找到亲人感到高兴,但其实也担心万一爷爷的亲人和他们这两个收养的孩子关系处不好怎么办。 第54章 去参赛 等到周末,沈旭辰和顾望舒再次回到家中时,家里已经多了一个人。优雅得如画上走出来的顾奶奶,穿着一身手工订制的旗袍,披着一件纯色小坎,笑眯眯地看着他们两个,热切地说:“你们就是悦悦和阿虎吧?都是好孩子,来,让奶奶好好瞧瞧!” 顾望舒的手脚立时不知道该怎么放了。沈秉忠一脸鼓励地看着双胞胎。沈旭辰攥着顾望舒走上前,两个人齐齐地叫了一声奶奶。顾奶奶兴高采烈地立刻掏出了两个大红包。沈秉忠在一旁高兴地说:“你们奶奶还给你们带了礼物,我给放在你们房间了,快去瞧瞧。” 沈旭辰回房间时,拆了红包,里面是六百块钱。再看了看礼物,礼物倒是花了不少钱,无论是钢笔还是电子产品,都是不便宜的。沈旭辰松了一口气,红包好歹没给多,是按照怡湘县这边的礼给的,这说明顾奶奶没见外,真甩个一两万出来,双胞胎就该惶恐了。礼物呢,费了一番心思,价格也不低,却也显出了顾奶奶的重视。 沈思也给双胞胎们准备了礼物。她是沈秉忠的亲女儿,算是双胞胎的姑姑。因为还有演出任务,她只在钱湖镇上留了一天,就又飞去京都然后出国了。主要是事发突然,沈思这半个月的行程是已经确定了无法更改的。 估计半个月以后,沈思就可以带着丈夫赵晖来钱湖镇上长住了。反正钱湖镇上风景这么美,空气这么好,生活节奏这么慢,沈思是钢琴演奏大师,赵晖是音乐创作大师,他们可以留在钱湖镇上找灵感嘛! 沈思甚至动作迅速在钱湖镇上买了房子,就在沈旭辰他们房子的同一栋同一单元,沈旭辰他们住三楼(当时考虑到沈秉忠年纪大了下楼方便),沈思就买了四楼的。现在楼上正装修着呢。 只在家里待了半天,沈旭辰就快受不了沈爷爷和顾奶奶之间的米分红泡泡了!年龄算什么,六十多岁的老爷子老太太照样可以一边秀恩爱一边虐虐沈旭辰这种两辈子的单身狗。在沈爷爷面前,顾奶奶永远可以保持着一颗米分嫩的少女心。同样的,在顾奶奶眼中,沈爷爷永远是她的骑士,是她的王子。 顾望舒都快羡慕死了。 顾奶奶就这样在钱湖镇上住了下来。女人永远比男人心细,顾奶奶一来,顾望舒的生活质量就直线升高了。如何正确戴胸罩啊,如何保养皮肤啊,如何护理小日子啊……有了顾奶奶的教导,顾望舒这个从小没妈的女孩子终于知道该如何对自己好一点了。沈旭辰虽然是男孩子,但多少也跟着沾了光。 临近寒假时,沈旭辰要赶去安城参加华承杯全国高中生风采大赛的初赛。 自从报名参加了这个比赛以后,沈旭辰就特意上网搜索了不少信息,他想好好了解一下这个比赛。但他发现,在网上,关于这个比赛的信息很有限。只知道,以前是不设初赛的,全国各地的参赛选手齐聚京都直接参选决赛。当然,名义上说的全国各地,主要的参赛选手还是京都各大高中的学生。除此以外,一些全国知名高中也会派出一两名参赛选手。 也就是说,这个比赛一点都不接地气,难怪沈旭辰之前都没听说过。像z省这么大的每年有四十几万高考考生的一个省,往年只有安城一中、安城外国语高中等非常有名的学校会出现一两名参赛选手。有些省份甚至没有学生参加。也就是说,这一次设置了省级初赛的华承杯才是真正意义上的第一次【全国】高中生风采大赛。 因为是第一次设置初赛,所以初赛的比赛方式无迹可寻,谁也不知道评委们会如何出题。 z省的初赛在省会城市安城举行,具体的比赛地点设在了省大大学内。沈旭辰对那一片地方还算熟悉。他又不是真正的孩子了,因此打算一个人去安城,不需要家长陪同。沈秉忠却不乐意。在沈秉忠看来,去外面参加比赛是一件重要的事情,怎么可以没有家人参与呢?最后两方妥协,大家决定由沈秉忠、顾泽瑶陪着沈旭辰去安城,但爷爷奶奶会提前回来,毕竟顾望舒还一个人留在学校里。 比赛为期一周,一直从某周三进行到下周三。主办方安排了选手的食宿,但来往的车费是不报销的。而且,主办方只安排了选手的食宿,不负责招待家长。沈旭辰只好又给主办方打了电话,问清楚选手下榻的酒店之后,他在附近最好的酒店中给沈爷爷和顾奶奶订了一个房间。从很多细节看得出来,主办方其实没什么经验,事情办得一点都不漂亮。 周二下午,沈旭辰就赶到安城了。主办方给选手们订的是省大学校内的招待所,沈旭辰和一名叫高乐唯的男生同住。除了他们两个以外,需要住招待所的选手总共才九个人,其余的选手都是安城本土高中的学生,他们都不需要住酒店。沈旭辰在核对了自己的身份信息之后,拿到了一张时间安排表,上面还附送简易地图。 听说沈旭辰是怡湘县的,高乐唯显得十分诧异。他摸了摸自己的后脑勺,说:“我其实就是来走个过场的……哈哈,反正我也没指望能获得什么好名次。听说安城的学生都很厉害啊,有一个十一岁就读高中了,还代表国家参加过国际奥赛!” 周三是个小型开幕式,在省大的三号阶梯会议室中,先某某省领导发言,再某某教育厅领导发言,再某某校领导发言……反正声势还挺浩大的,等领导们依次发完言,一上午的时间就过去了。沈旭辰假装听得很认真。他注意了一下人数,这个阶梯教室里坐了三百多名学生吧,难道都是参加初赛的选手吗? 周三下午是第一场考试,考试时间为四个小时。沈旭辰拿到试卷一看,简直要惊呆了,整整三百道题啊,虽然都是选择题,但平均四十八秒一道题,这科学么?而且,这三百道题包罗万象,有高中课内的知识点(文科理科都有),也有不少超出大纲的东西,这太考验学生的阅读面了。 沈旭辰飞快地在答题卡上涂着答案。这张试卷的满分是三百分,也就是一题一分。感谢沈旭辰那远超一般高中生的逆天阅读量,感谢系统的强制学习任务,他觉得自己拿两百八十分是不成问题的。沈旭辰没打算藏拙。通过和程以华的相处,沈旭辰知道自己的表现还在世人的可接受范围之内——这个世界本来就是不乏天才的。 考试结束,饶是沈旭辰都忍不住松了一口气,这种考试强度太费神了! 回到招待所,高乐唯正苦着一张脸趴在床上。见沈旭辰回来了,高乐唯忍不住抱怨说:“太变态了!这才是第一场考试啊,我觉得自己一定会被淘汰的……我只做到两百题,后面整整一百题啊,看都没来得及看啊!而且,就算是做了的题,也有不少是猜的!对了,你做了多少题。” 沈旭辰正在脱鞋子,闻言,他用一种玩笑般的语气说:“我都做完了,你相信不?” “绝对不相信!哎,你干嘛脱鞋子,我听说晚上有自助餐,有生鱼片哦!我还没吃过生鱼片呢,我们一起去吃吧!”高乐唯挤眉弄眼地建议。 “我不能吃那个,会拉肚子的……”沈旭辰的胃就是彻彻底底的华国人的胃,不仅吃不来cfk,日系的菜也是吃不来的。 高乐唯失望地说:“这样啊……那我和朋友一起去吃了。我刚认识了一个新朋友,住在我们隔壁房间的那个叫廖博洋的,他是和我一个县的!不过,我们不在同一个学校。我已经和他约好要一起回家了。” “行,你和你朋友一起去吧。我先休息一会儿,待会儿再去。”沈旭辰换好拖鞋,就进浴室洗脸去了。等他洗完脸走出来,高乐唯已经离开了。沈旭辰拿出银河一号看了会儿书,就到了和沈秉忠约好的时间。他便和爷爷奶奶一起吃饭去了。 饭馆是顾奶奶精心挑选的,招牌菜都很不错。他们一共三个人,就点了四个菜一个汤,沈旭辰都快吃撑了。沈秉忠也没问他考得怎么样。虽然沈秉忠对沈旭辰有信心,但他也不得不承认,怡湘县在很多方面是落后了一点,因此沈秉忠已经做好心理准备,觉得沈旭辰是来走个过场的了。 凡事都是重在参与嘛,尤其是年轻人,更要多走走,多看看。沈秉忠就是这么想的。 吃完饭,沈旭辰又陪着爷爷奶奶在招待所附近走了走,以作消食。等沈旭辰回到自己的房间时,高乐唯和他新认识的朋友正在里面聊天。沈旭辰原本正打算拿钥匙开门,听到屋子里的说话声,他的动作停住了。 “……哈哈哈哈,你听他吹!还说什么吃生鱼片会拉肚子,我看他是故意在你面前装吧?怡湘县里来的穷鬼,别说生鱼片了,我猜他连cfk都没吃过。” “你这么说过分了一点吧?”这是高乐唯的声音。 “我说的本来就是实话。听前几届的学长们说,怡湘县里出来的人都超没见识的,他们参加自主招生面试的时候,连话都说得哆哆嗦嗦的,一个个怕主考官怕得要死!你的室友也是吧?” “没啊,我室友还挺不错的,我看他的样子,似乎挺自在的。” “估计是知道自己没什么希望所以破罐子破摔了吧……要不就是故意在你面前装的。” 第55章 演讲赛 沈旭辰不打算继续听了。说人坏话者那么张扬,他这个被说者难道还会觉得不好意思?沈旭辰又不是软包子,他若无其事地开了门。高乐唯原本是坐着的,见他进来,一下子站了起来。他面露尴尬地对沈旭辰笑了两下。 沈旭辰对高乐唯点了下头,算是打了个招呼,却没有理会另外一个人。高乐唯赶紧领着那人去房间外面了。隔着房门,沈旭辰还听见那人在非常不服气地喊着:“被他听见就听见呗,难道我还怕他?” 沈旭辰忍不住扯起嘴角冷笑了一下。少年人,不要太自以为是哦,否则是会被打脸的呐! 那三百道选择题的考试用的是答题卡,所以是机器改卷的,因此分数出来得很快,当天晚上就有了结果。虽然主办方并没有公布每个学生具体拿到了多少分,但这场考试的确淘汰了一大帮的学生,最终确认通过的只有三十人。沈旭辰猜主办方是录取了前三十名学生,也就是说不管大家考得如何,他们只录取前三十名。 据沈旭辰所知,他们一起住在招待所的九个人中,就有五个人准备打包回家了。(被淘汰的人其实也可以一直住到比赛结束,但大家都是高中生,学习繁忙,那几位被淘汰的人都想尽快回去)。高乐唯也被淘汰了,不过,他打算和廖博洋一起回去,因此还留在招待所里。廖博洋就是那个说沈旭辰坏话的人,他倒是通过考试了。 周四一天是演讲环节。三十位学生出现在阶梯教室里。他们先通过抓阄决定演讲的先后顺序。然后按照次序继续抓阄,决定自己的演讲方向。每个人只有五分钟的准备时间,而他们的演讲时间被限定为十到十五分钟。 主办方的安排还是挺合理的,上一位选手演讲结束后,评委有五分钟的时间给选手打分,下一位选手正好趁着这五分钟的时间抓阄确定自己的演讲方向并进行准备。评委打分是不即时公布的。 沈旭辰是十一号,这个数字在中段靠前。沈旭辰一开始觉得自己运气极好,因为中段靠前意味着自己又没有开场压力,评委们又还没有进入审美疲劳。但沈旭辰很快就意识到自己错了,十一号被安排在了下午进行演讲,这意味着他是下午时第一个参加演讲的选手。众所周知,像这种比赛,第一个选手的分数总不会太高的。 主持人正在介绍评委,某某大学教授,某某大学副教授,某某作家,某某文化协会成员,某某政协退休老干部……总共才三十个人的比赛,评委竟然有二十个!沈旭辰觉得很不对劲。 很快,就轮到第一位选手上台演讲了。这是一个爽朗大方的女孩子,她穿着安城第一高中的校服,扎着马尾辫。其实今天大部分选手都穿着校服,沈旭辰也是,大家的校服都一样丑。一号选手抓阄抓到的关键词是“英雄和普通人”。于是,女孩子演讲的中心主题是“时势造英雄,普通人也可以成为英雄”,是个非常有想法的女孩子。 沈旭辰觉得这女孩子的表现还算不错,身为第一个,她竟然没有过于紧张,说话时没有出现太多的无用音节,比如说“额”和“嗯”。她应该是受过专业的朗诵训练的,语速拿捏也很不错。而且,女孩子的肢体语言很得体到位。总之,这个女孩子可以打高分! 接下来的选手有表现好的,也有表现一般的,但的确没有表现差的。看样子,选手中果真是卧虎藏龙啊。这还只是初赛呢,怪不得每一届风采大赛的冠军都是人中精英了。 中午有一个半小时的午休时间,吃中饭的时间也包括在内了。因为比赛时间紧,沈旭辰没有和沈秉忠夫妻俩个出去吃,而是选择了招待所的自助餐。吃饭的时候,廖博洋莫名其妙地瞪了沈旭辰几眼。沈旭辰不由得哑然失笑,这叫什么事儿啊,背后说人坏话的人反倒成了大爷了。 午休过后,沈旭辰是第一个演讲的选手。他将手伸进那个不透明的箱子里,随意抓了个纸条,打开一看,上面写着“传统和创新”这五个字,这就是他演讲时需要体现的关键词了。从他打开纸条开始,主持人就按下了手中的秒表,他有五分钟的准备时间。 沈旭辰低着头,默默思考着自己的演讲思路。因为是被老派知识分子带大的,沈旭辰骨子里其实是个比较传统的人,但他也必须承认,创新是时代进步的需要。没有创新,就没有人类的进化史;没有创新,就不会产生那么多思想的瑰宝。 五分钟时间很快就过去了。沈旭辰坦然地走上讲台。 “大家好,我是来自钱湖高中的沈旭辰,我演讲的主题是‘在继承中进步’。” “想必在座的各位都知道林微因,这是一位很有魅力的女士,她与梁思成感情甚笃事业相助,她让徐志摩心向往之,她让金岳霖终身未娶……有人曾用‘江浙人、北京话、新思维、旧传统’这十二个来形容林微因,这是一个很有意思的说法,而我觉得这样的形容很到位。由此可见,传统与创新是可以并存的,新思维和旧传统加在一起会形成一种独有的魅力……” “……很多东西不能丢弃,那是孝义廉耻,那是文人风骨,那是国之脊柱。” “……有些东西不能丢弃,所以才有汉朝的‘犯我强汉者虽远必诛’,才有宋朝的‘华夏民族之文化,历数千载之演进,造极于赵宋之世’,才有唐朝的万邦来朝,才有明朝的‘天子守国门,君王死社稷’,才有近现代的革命先烈用鲜血染红了国旗!” “……正是如此,才有楚辞中那一句……的诘问!正是如此,才有汉赋中那一句……的高呼!正是如此,才有唐诗中那一句……的豁达!正是如此,才有宋词中那一句……的感慨!” “忘记历史意味着背叛,丢掉传统意味着你抛弃了五千年的历史文明带给你的坚实根基!那位被称之为浪游者在法兰克的文学思想家曾说过,聪明的年轻人以为,如果承认已经被别人承认过的真理,就会使自己丧失独创性,这是最大的错误。我深以为然,所以我觉得,我们要学会的首先是继承,然后在继承中创新!” “……犹太人数次被灭国,又数次复国。他们被统治,被奴役,被杀害,他们被迫远离故土,他们流离失所几百年,但当他们复国的时候,他们依然保持着自己的信仰和习俗。正是这种韧性和坚持让他们成为了一个不屈的,一个让人敬畏的,一个科学家、思想家辈出的民族!” “传统留给我们的是精神,创新带给我们的是思想,我们要在继承中进步!” “……” “最后,我想用一首自创的五言绝句来结束我的演讲……” “谢谢。” 沈旭辰的演讲持续了十三分钟,不长不短,在规定范围之内。他承认自己是在炫技,他引用了数量极多的典故,用了大量的排比,理所当然地也加入了自己的思想。他炫耀了自己的知识面,也炫耀了自己的舞台爆发力。他几乎没有停顿过,唯一停顿的那次是在等着听众的掌声。当沈旭辰走下讲台的时候,评委给的掌声持续了很久。 说真的,如果沈旭辰是个很自大的人,这样的表现其实是不讨喜的。毕竟华国以谦虚为美,太张扬的人容易让人觉得厌烦。但沈旭辰偏偏是个重生的老鬼,他身上的沉稳是那些少年人根本不曾具备的。这样一来,大家既被他的精彩表现折服,又被他的人格魅力折服,简直就是大丰收! 沈旭辰的出色表现给后面出场的选手造成了不小的压力。廖博洋是十四号。沈旭辰丢给他一个挑衅的眼神。少年人啊,本来不打算和你一般见识的,但谁叫你太欠揍了呢,辱人者人必辱之。果然,廖博洋的脸色变得更差了。 阶梯教室的后排阴影中站着两个人,其中一位已经头发发白,另一位则相对而言显得比较年轻。 在沈旭辰从讲台中走下来的过程中,年轻的那位对年老的说:“王老,这就是那位在昨天的考试中拿了两百九十一分的孩子,没想到他演讲也这么出色。我看过他的资料,实在想象不出,他竟然是怡湘县中走出来的孩子。” 怡湘县是贫困县,它已经给人一直保守无趣的固定印象了。而且,根据往年的经验来看,怡湘县的孩子的确都很会读书,也很会考试,但也只是这样了。那儿走出来的学生哪怕是优秀的,也像是考试机器而已。 被称之为王老的老先生颇为不赞同地摇了摇头,说:“不,这没有什么好奇怪的。我认为,只有那片未被污染的山水才能养育出像这样带着灵气的孩子来。他说得很对,我们不能丢掉那些传统的东西。最后那首诗是点睛之笔,做得极好啊!现在的高中生啊,已经不耐烦去学什么平仄的了,哪里还能现场作诗呢?” 年轻的那位没想到王老对沈旭辰的评价这么高,他愣了一下,又连连点头称是,说:“这些优秀的学生的确让我们眼前一亮。现在有些崇洋媚外的人,故意写些似是而非的东西来抨击我国的教育体制,说我们教出来的孩子只会考试,不懂思考……真应该让他们来这里看看!” 王老叹了一口气,说:“国家太大,人口太多,牵一发而动全身,教育体制一时间是无法大改了,只能慢慢完善。好在,我们还有很多优秀的学生,他们会是这个国家的希望。” 【沈旭辰的演讲内容,要是不放在正文里,觉得怪怪的。虽是作者君原创,渣得连诗词歌赋都凑不齐,但也显注水,这里便送大家一千字。】很多时候,才华是一个人进入某个小圈子时最好的名片。 因为沈旭辰的演讲很精彩,所以吃晚饭时,不少参赛选手都主动跑来和沈旭辰打招呼,并且和他聊天。沈旭辰依然是那副淡定的模样,大部分时间都微笑着,碰到女孩子时会更有绅士风度一些,碰到男孩子时会更放得开一些。 这样的男孩子实在太讨喜,女生们原本就有些异性相吸的意思,而男生竟然也生不出嫉妒。当然,这是对大部分人而言的。哪怕是人民币呢,也不会人人都喜欢。也有人一直看沈旭辰不顺眼,首当其冲的就是廖博洋。 周四是英语圆桌会议。 三十个学生随机分成五组,六人一组。六个人坐一桌,就某个问题进行讨论,评委们就围着他们坐着,根据他们的表现打分。一个问题讨论结束以后,再次进行随机分组,以同样的模式继续就另一个问题进行讨论。上午来两轮,下午来四轮,也就说,所有的学生必须参加六轮讨论。如果其中一轮表现得不好,没关系,你还有五次机会。同样的,只有一次表现好也是不够的,大家要争取在每一轮中都有让人眼前一亮的表现。 沈旭辰是不怕的。 虽然这么说有些欺负人,但沈旭辰来自后世,自然知道这种模式在日后的招聘面试中很常见。他现在和一帮真正的高中生一起参加比赛,多少有些仗着经验“欺负”后辈的意思。当然,既然重生已经是既定事实了,那这就是他的优势,沈旭辰还不至于非常圣母地故意表现差点。他从来就不是那么“伟大”的人。 在这样的小圆桌模式中,讨论时,选手需要找到机会表现自己,让自己脱颖而出,好让评委们看到你的长处,但与此同时,你又必须要有风度,评委们也看重选手的团队协作能力。一味抢着表现是非常不讨喜的。可以说,这样的圆桌会议考验的不仅仅是学生的英语口语能力,更是考验学生的逻辑思维能力和个人品性。 当然,在这个时候,这种模式还是十分新颖的,没看有几个选手都懵了么? 第一轮分组后,沈旭辰所在的小组有四名女同学和包括他在内的两名男同学。六个人坐在一张长方形的小方桌上,评委就围着他们近距离坐着。评委们给出的讨论题目是“对于学生而言,电脑是实用性更大,还是娱乐性更大”。讨论时间为四十分钟。讨论结束后,每一组有五分钟的观点陈述时间。 讨论一开始,沈旭辰就笑眯眯地用一口流利的英文说:“我觉得,我们六个人应该有所分工,一个主持者加计时人员,一个记录人员,一个最后的观点陈述人员。我自荐做计时人员,如何?” 第56章 被小偷 还可以这样……大家都愣了一下,然而并没有人提出异议。 沈旭辰接着说:“既然你们没有意见,那么我的安排如下:三分钟的思考时间,二十四分钟的集体讨论时间,八分钟的总结归纳时间,最后五分钟留给观点陈述人员做准备。我们现在开始吧。”沈旭辰解下了自己手腕上的手表,放在了桌子上。 这一轮的讨论题目并不难,哪怕需要用英语讨论,对这帮优秀的学生而言,也并没有什么难度。三分钟后,所有人都在踊跃发言。沈旭辰是个非常好的主持者,在他的安排下,没有一个组员被冷落了。和另外那些乱糟糟的、抢着发言、争着表现的小组一比,沈旭辰这组里有计时人员,有记录人员,自然顺当很多。 到了第二轮讨论时,大家学乖了,各组都用了沈旭辰的办法,都有了组织条理性。但是,第一个做这件事情的人注定会被人铭记,而后面跟着做这件事情的人最多只能得个不功不过的评价而已。 而英语口语本身就是沈旭辰的强项,六轮讨论中,他无论是提出的观点,还是运用英语的能力,都让人眼前一亮。因为具备能力而显得自信,因为自信而让人注目。在最后几轮讨论中,甚至绝大多数组员都推举沈旭辰作为最后的观点陈述人员。 周五周六两日是才艺表演,据说是不记录分数的,但观众们中有不少就是这几天的评委们,选手们的表现如何自然会被他们看在眼里。沈旭辰把古琴和书法结合起来,表演了一个古意盎然的节目。 周一周二两日就没什么任务了,有两位老师带着选手们在安城各大旅游景点中参观游玩。沈旭辰总觉得有人在盯着自己,因此即使是游玩,他也不敢放松,地上有垃圾就捡,看到老奶奶过马路就扶,中午吃统一快餐时也没剩下……当然,他做这些事情时显得非常自然,毕竟他平时也是个会注意自己言行的人。 事实上,也的确是有人在盯着沈旭辰。确切地说,暗中有人在观察着这些孩子们。在这些天中表现极其好的几个孩子,都被人重点盯着。 参观完某位名人的故居时,时间已经临近傍晚了。两位老师组织着选手们坐上来时的大巴,好一起回省大去。大巴是中大型的客运车,装三十个学生和两个老师绰绰有余。这两天,大家到处玩时都是坐这辆车的,每个人都有个固定的座位。 “我钱包里的钱不见了!是我刚发的工资,有两千多块呢!哎呀,惨了惨了,我的手机也不见了!”一个姓杨的老师忽然惊呼了起来。 “怎么会这样?你再找找!”另一个姓于的老师建议说。 杨老师一脸惊慌地说:“前面下车去参观名人故居时,我忘记拿包了,包被落在了车上。现在回来,钱包里的钱和手机就都不见了。你看!钱包都空了!” 大巴司机是个中年人,闻言立刻说道:“老师你可不能怀疑我,我和你们学校合作那么多次了,哪次贪小便宜了?” “可是我的钱也不能是无缘无故不见的啊!师傅,你一直在车上没下去过吧?你知不知道中途谁回来过?” 大巴司机一拍大腿,说:“你还别说,中途真有学生们回来过,有三五个吧。当时,我就站在车子外面吸烟,也不知道他们是回来干什么的。” 学生们都哗然了,司机师傅的意思是,他们中有人偷了老师的东西? 杨老师焦急而又狐疑的眼光从学生们的脸色扫过,说:“你们……偷东西是犯法的,老师给你们一个机会,如果有谁不小心拿错了老师的东西,请主动站出来。老师会原谅他的。但如果……”两千多块钱加一个手机,在这个年代不是小数目了。杨老师都急得语无伦次了。 学生们面面相觑。 沈旭辰反应快,第一时间就摸了摸自己的书包。不一会儿,他松了一口气,书包里没有多别的东西,可见他没有被人陷害。也不怪沈旭辰会如此谨慎,只是听司机师傅话里的意思,学生们是有嫌疑的,那么第一时间洗清嫌疑就非常重要。老话说得好,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啊。 “老师,我刚看见沈旭辰摸他自己的包了!”廖博洋忽然高声说道。 转瞬之间,车里人的目光全部都集中到了沈旭辰的身上,有怀疑,有嫉妒,也有事不关己的。 沈旭辰恨不得能把廖博洋这熊孩子揍一顿。他神色坦然地站了起来,说:“刚刚我下车参观的时候,书包也落在了车子上。我怕自己的东西也被偷了,所以想看一看。虽然我书包里没什么值钱的东西,但小心点总是好的。” 沈旭辰当然不能说是怕自己被陷害了,那样显得他心机太深沉。 “哼……”廖博洋用鼻子响亮地喷了气。 “这样吧,既然车上的人都有嫌疑,而老师心地善良不愿意报警……”一个扎着马尾的女孩子站了起来,“我们所有人都先下车,然后一个一个上车,准许每个人单独在车上待五分钟。如果真的是某个人不小心拿错了东西,就用这五分钟的时间,悄悄把东西还给老师,放回老师的包里。怎么样?” 这个扎马尾的姑娘就是演讲时抽中一号的那位姑娘,名叫高欢。 沈旭辰觉得高欢说的方法很好。只要那个偷东西的人抓住机会,他的确可以不动声色地把赃物还回来。这个年纪的高中生可能会做错一些事情,如果那个人能将这次的事情引以为戒,以后再不犯错,那也不枉杨老师选择私了。 廖博洋不服气地说:“凭什么呀……明明东西是某个人偷的,却让所有人陪着他担着嫌疑。我看还是报警算了,反正我清清白白不怕警察来查。” 廖博洋的口气虽然冲,但却把一些人说服了。的确啊,高欢说的方法虽然好,但如果真按她的方法做,那最终还是不知道谁是小偷啊,这反过来意味着谁都有可能是小偷,自己不也担了嫌疑了吗?凭什么要给真正的小偷担了风险啊!这个年纪的高中生都是很自我的。 杨老师看着一车子的学生,无奈地说:“老师是真不想把这件事情闹大……但老师是要养家的,两千多块钱不少,这件事情我也不能当成没有发生过。这样吧,要么用高欢刚才讲的那个方法,要么报警,大家举手表决。” 沈旭辰还是赞成高欢的方法。 廖博洋一看支持报警的人少,立刻用怀疑的眼光打量着那些不支持报警的人,说:“啧啧……你们不愿意报警,不会是心虚吧?” 沈旭辰实在是忍不住了,说:“这样吧,我们折中一下。就按高欢的方法来,但与此同时,杨老师也待在车上。那个误拿东西的人总要亲自向苦主杨老师道个歉吧?如果一轮下来,杨老师依然没拿回自己的钱包,那么就报警。” “事实上,也不一定是学生拿错了东西。司机师傅下车抽烟时,车门的开着的,学生能回来,路人也能来。”沈旭辰又说。 除了廖博洋,那些支持报警的人都勉强接受了沈旭辰的方法。因为,按照沈旭辰的方法来,即使别人不知道,杨老师一定会知道小偷是谁。只要杨老师知道了,那么他们这些无辜受牵连的人多少也能找补回一点清白来。以后若是有人就此事胡乱说话,好歹他们可以把杨老师请出来。 也许小偷本身会不满意,但谁叫你违法犯纪了呢。 一场风波就此消散。 大家正要下车然后依次上车时,杨老师忽然扑哧一声笑了出来。不光她开始笑,连另外一位老师和司机师傅都一起笑了起来。选手们面面相觑。沈旭辰忽然起了一个念头。 “同学们,老师要为刚才的事情说声抱歉。不过,老师的东西其实并没有被偷,刚刚只是一个小小的测验,为要看看大家的临场反应。”杨老师笑眯眯地说,“大家的表现都十分不错。想必大家已经明白了,我们这样的安排是为了……” 果然如此……沈旭辰皱了皱眉头。他可以理解老师们的这种行为,但说句实话,他心里却不怎么舒服。毕竟,让一车的学生担上小偷的嫌疑,哪怕事情很快就澄清了,这也不是什么让人觉得愉快的经历。老师们太肆无忌惮了。 但既然是测验的话……沈旭辰回忆了一下自己的举动。在刚刚那场测验中,表现最好的应该是那个叫做高欢的女生吧。沈旭辰自己无功无过,或者还是功多一点?而如廖博洋那样虽然也不能说是错的,可他太咄咄逼人了,估计在老师们眼里会不得好吧。没办法,大人就是这么虚伪呢,总想让孩子们又聪明又谦虚,又讲原则又得学会包容……真是的! 第二天就是周三,所有选手就该回家了。 这天晚上,忽然有人要请沈旭辰吃饭。 沈旭辰面带怀疑地看着来人,谨慎地说:“……我在安城不认识什么人。”爷爷奶奶已经回钱湖镇去了,因为顾望舒还在钱湖镇上呢,等顾望舒周末放假时,总不能让她一个人在家吧。 来人哭笑不得地掏出自己的名片。 沈旭辰面无表情地说:“名片也是可以造假的,根本代表不了什么。如果你真的身份合法,完全可以先联系本次大赛的组织老师,然后通过他们认识我。只要老师出面,我应该不会拒绝一顿饭。再见。” 来人哪里知道沈旭辰会是这个表现啊,他反应不及只能眼睁睁看着房间的大门合上了。他对着门发了一下呆,然后走到一边,掏出手机打了个电话:“柴主任,那孩子贼精明……” 柴天睿年轻气盛,挂了电话时便觉得有些不高兴,对坐在他身边的长者说:“王老,您看这……” 王老不以为意地摆了摆手,说:“那孩子说得对,是我们唐突了……算了,我这次出来,并不打算惊动太多人,就不和大赛组织老师联系了。反正,观那孩子的表现,一定能获得参加决赛的资格,到时候再见面也不迟。” 柴天睿连连说是。 第57章 同床了 被人惦记着的沈旭辰睡了一个好觉,第二天在安城逛了半天,买了不少特产,就坐上了回钱湖镇的车。他到家时,洗澡水已经热上了。等他洗完澡,饭也熟了,是顾奶奶做的。 说真的,顾奶奶的厨艺不咋滴,她煮茶弹琴的手艺比做菜好。沈爷爷呢,干脆只会做面食,别的菜式都一般般。但是,这就是家的味道啊。沈旭辰吃饱喝足,开始给爷爷奶奶讲自己这两天的经历。 讲到小偷事件时,沈旭辰不以为意地撇了撇嘴,说:“用这种方式来检验学生们的应变能力……也太无聊了吧!要知道,当听说自己可能有嫌疑时,有个小女生都快被吓哭了。我觉得主办方一点都不讲究人权。” “这事儿的确是不厚道啊。”沈秉忠客观地说。 沈旭辰伸了个懒腰,颇为讨巧卖乖地说:“这次大会的举办方不怎么样,像我这样的外行都能看出一大堆问题来。不过,怎么说也是第一届嘛,不完美倒也情有可原。我觉得自己表现还不错,笔试肯定没问题啊,就是面试的成绩,评委们没有当面公布……但我是谁呀,我可是你们的亲亲孙子,表现得非常抢眼,一定拿到了高分!” 沈秉忠在沈旭辰肩膀上拍了一下,说:“别骄傲!” 沈旭辰嘿嘿了两声:“对了,我怎么觉得家里这么香呢?” “你奶奶在阳台上养着花呢。”沈秉忠说,“你这鼻子真灵,昨天有盆开花了。” 顾奶奶笑眯眯地接了一句:“这季节,精贵的花种不好养活,我养的那些盆栽都很普通。就是看着有趣,生意盎然的。我就喜欢家里热热闹闹的,哪怕多几盆植物也好。” “过段时间,气温还会再降一些……家里没有暖气,奶奶能习惯吗?”沈旭辰问。 顾奶奶仍是笑着:“能习惯,我还觉得这里山好水好空气好呢。”她和沈秉忠差点就错过一辈子了,现在恨不得一天甚至是一刻都不要分开。毕竟,到了他们这个年纪,也不奢求什么,只求平平安安健健康康不再分别。 第二天,沈旭辰去了学校。对于他能请到一周的假这件事情,同学们大都很羡慕。沈旭辰赶紧把从安城带回来的零食分给大家,试图用零食堵住大家的嘴。也是现在的宋英语管得不如高一时的宋数学严,零食是可以带进教室的。要换做高一,逮着一个在教室吃东西的人,宋数学能对着全班同学念上一整节课。 “比赛怎么样?”程以华问。 “觉得还行,就是不知道评委们的评审标准是什么。”在程以华面前,沈旭辰没敢说大话。 程以华点点头,继续趴在桌子上睡觉。 沈旭辰看不过眼,非常调皮地在程以华的腰间戳了一下。男人那地方可不能随便让人摸,程以华立刻捂着腰,抬起头,满脸无辜地看向沈旭辰。他脸上的黑眼圈真能赶上国宝熊猫了,这用力朝沈旭辰一看,睡眼惺忪中又闪出几朵生理性的泪花,竟然硬生生地被沈旭辰瞧出几分可爱来了。 沈旭辰嘿嘿一笑,说:“你就不能改下作息吗?晚上睡得少,真的很伤身体,可能现在的你还不觉得,但别仗着年轻就任性啊。要我说,反正你上课也不听,索性就在白天上课时看课外书,别占用晚上的时间了。” 程以华翻了个白眼。他已经养成夜猫子的作息习惯了,一到晚上就和贼似的,别提有多精神了。 临近期末,没几天就考试了,班里的气氛有些紧张。对于华国的学生而言,只要不是升学考,一般情况下,寒假前的期末考试比暑假前的期末考试重要多了。因为考完了就是春节啊,春节是要走亲访友的,七大姑八大姨都爱问成绩,超级讨厌的呢。 沈旭辰回自己的位置坐下后,不断有人过来向他请教题目。 晚自习结束后,睡了一天的程以华神采奕奕地拉着沈旭辰去吃宵夜。沈旭辰赶紧拦住了他,说:“零食其实没有分完,寝室里还有不少,我们今天不去食堂了。” 江山听到这话,忍不住给了沈旭辰一拳:“兄弟,你真够意思啊!” 501寝室的人正要一起往寝室楼走去,蒋香忽然拦住了他们,忐忑不安地说:“那……那什么,我们一起走吧,你们把我送到女生寝室楼底下,好不好?” 路求真皱着眉头问:“你怎么了?” “啊……那、那什么,钱方原提醒我说,姜正浩要打我,所以,我有点怕,不敢落单,想和你们一起走。”蒋香抱着书,面色紧张地说。 路求真的脸彻底黑了:“他凭什么打你?” 蒋香无奈地一耸肩:“我的同桌不是钱琳吗?我和她处得不好,不想和她再做同桌了,就去找了班主任。其实,我也没在老班面前说钱琳坏话,虽然她那人是有点……动不动就哭啊,好像全世界都对不起她似的,烦死了。我和老班说,自己的物理成绩不好,就想和个物理成绩好的男生成为同桌,也好在学习上互相帮助一下。” 江山不解地问:“姜正浩就因为这么一点破事打你?你又没说钱琳坏话。” 姜正浩和钱琳是一对情侣。他们这一对特有言情小说即视感,钱琳是个乖乖女型的,姜正浩则是小混混型的。姜正浩在班里的人缘还算不错,至少表面上不错,但转过身大家都不太爱和他玩,因为觉得他太傲了。 真的特别傲,他走路时永远是抬着头的。偏偏他不是帅哥,成绩不好,家世一般,唯一的“亮点”就是能打,听说和职高的学生关系不错,在道上有路子。但姜正浩对钱琳是真好,无比好,像孝子供着亲妈似的。 偏偏钱琳也不是什么大美人,爱哭,特敏感,自命清高,人缘非常差,对姜正浩这个正牌男友也不够好,总是对着姜正浩呼之即来挥之即去,总是为了一点点小事情闹腾不已,总是作天作地作死的样子。姜正浩明摆着不是个脾气好的人,但对着钱琳的无理取闹竟然都忍下来了。 这就是真爱啊……围观了姜正浩如何哄钱琳的画面的六班众只能这么感慨。 蒋香郁闷地说:“分班以后,我们班的女生人数不是偶数了吗?正好女生一对一成为同桌。我想要和男生坐,那钱琳就被剩下了,她也只能和男生坐。于是,姜正浩不乐意了,他不喜欢钱琳和男生成为同桌……他觉得这事儿都是我搞七搞八弄出来的,所以要揍我。” 宋英语其实知道姜正浩和钱琳正疑似谈恋爱,所以他是不会把这两个人安排成同桌的。这样一来,钱琳只能和别的男生坐,而这简直就是在挑战姜正浩的占有欲。 “我去……”管凯威无语极了。他觉得一个男孩子要是因此找女孩子麻烦,简直太low了。 蒋香抽了抽鼻子:“我觉得姜正浩不是在危言耸听,他还叫我周末放学路上小心点。他那人就是个神经病。” 沈旭辰安慰蒋香说:“走吧,今天我们先送你回寝室。明天,我们再找姜正浩谈谈。放心吧,有我们在,他不敢打你的。”因为路求真的关系,501几个人和蒋香的关系都还算不错。他们把蒋香送到女生寝室楼底下,蒋香立刻像兔子似的冲进了女生寝室。看着她慌不择路的背影,路求真忍不住笑了起来。 回寝室一起分吃了零食,没多久就到熄灯的时间了。 程以华正要拿出小手电筒,继续进行自己丰富的夜生活。沈旭辰赶紧出手拦住了。沈旭辰小声地说:“别看书了。听我的,从今天起养成准时睡觉的好习惯,行不?” 程以华整个人往床里缩了一下,说:“我睡不着。” “闭上眼睛就能睡着了。要不要我陪你谁啊?”沈旭辰开玩笑说。 程以华嘿嘿一笑:“好啊,要不把手电筒还给我,要不就陪我睡吧。” 沈旭辰也不在意,果真就把程以华往里面推了推,掀开被子躺下了。大冬天的,寝室里没有暖气,也没有空调,哪怕是睡觉,大家都是穿了秋衣又穿了线衫的,裹得别提有多严实了。沈旭辰虽然是gay,但他对程以华没什么心思,加上他觉得两人都穿得不少,就非常坦然地挤进程以华的被窝了。 当然,如果这是夏天,大家都穿得少,沈旭辰一定会注意避嫌的,绝对不会和个男人挤一床。 学校的单人床不大,两个男生睡一起挺挤的。沈旭辰没有去小黑屋,很快就睡着了。程以华睁着眼睛,不知道在想什么。他以为自己一定睡不着的,毕竟这完全不符合他的作息习惯。但沈旭辰的呼吸声就近在耳边。程以华听了一会儿,也有了困意。 等程以华睡熟以后,沈旭辰蹑手蹑脚地从温暖的被窝中爬了出来。他动作迅速地爬回了自己的床,抖开冰冷的被子往里钻。哎呀,哄熊孩子睡觉太不容易了,这鬼天气,真是冻死阿虎了! 第58章 打群架 第二天,程以华提前醒来没看见沈旭辰,吓了一大跳,还以为自己半夜把沈旭辰踢下床了呢。后来发现沈旭辰是回自己床睡了,程以华松了一口气,内心深处却又有点小郁闷。 501寝室的人一直惦记着要找姜正浩聊聊,但上午时一直没找到机会。等到中午吃饭时,沈旭辰吃到一半,江山忽然冲了过来,压低了声音说:“不好了,路求真和姜正浩打起来了,他们约在大操场看台的后面,这个时间正在打呢,听说姜正浩去别的班里叫了不少人过来。” 沈旭辰闻言,拔腿就跑。程以华自然紧跟其后。留下顾望舒一个人收拾饭盒。乖乖牌好学生顾望舒犹豫着要不要去告诉老师,转念一想,打架的人里头有沈旭辰的朋友,而现在沈旭辰和程以华都跑过去了……她还是不要告诉老师了,不如多叫些男生去帮忙。对于护短的人来说,原则这种东西随时可以丢弃! 等沈旭辰和程以华赶到时,果然看到十几个男生正在打群架呢。沈旭辰深吸一口气就冲上去了,程以华慢了一步,竟然没拦住沈旭辰。他的脸顿时就黑了,眼冒杀气地朝那群混战的男生看了两眼,立刻一撸袖子也冲了上去。 到底上辈子是医科大学的高材生,沈旭辰虽然没打过架,但他手非常黑,专门挑着痛处打,偏偏每一拳都不致命。程以华呢,假期的时候跟着兵哥哥操练过,体力、反应力都不错,他们两个一加入,路求真这方立刻反败为胜,开始压着姜正浩那边打。 等到形势彻底一边倒了,程以华把沈旭辰攥出了战斗圈,劈头盖脸地斥责:“你不要命啦?!几个月前,你才因为刀伤进过医院,自己怎么一点都不注意!你想帮路求真,让我来啊,我还打不赢这几个人吗?非要你自己冲上前去?” 沈旭辰嘿嘿一笑:“我的伤口早长好了,一点后遗症都没有。”他这话是真的,他现在可是能靠着“光合作用”活着的男人啊! 程以华不满沈旭辰的态度,觉得沈旭辰冥顽不灵,就拼命瞪着沈旭辰。沈旭辰装作没看见,转身朝那群还在混战的人喊着说:“够了啦,都是一个学校的。那边的人别负隅顽抗了。路求真,你也可以收手了,到底什么事情,两边都先坐下来,好好聊聊。” 也许是沈旭辰的话起了作用,路求真胡乱用袖子擦了一把脸,对姜正浩说:“按我们说的,你输了,以后不准找蒋香麻烦。” 姜正浩意味深长地朝沈旭辰和程以华站的方向看了一眼,语带不屑地说:“你们行啊。” “本来就是打群架,又不是单挑,我们怎么不行了?”程以华抓着沈旭辰的胳膊,一用力把沈旭辰攥到了自己身后,呛声道。 停下动作,路求真才终于觉出疼来了,他按着自己的肚子,瞪着姜正浩,放狠话说:“姜正浩,我告诉你,这件事情本来就是你没事找事。蒋香是个女孩子,你但凡是个男人,就别去找她麻烦!要我说,你真舍不得钱琳,就自己去找老班谈啊,让老班给你们两个安排成同桌啊!自己没本事,光知道找女人麻烦,你有没有种啊!” 这话说得太不客气,眼见着大家又要打起来了。 管凯威赶紧站出来打了个圆场:“那什么,打架归打架,这事儿了了,大家还是同学。”他这个人身上带着一些痞气,但其实很知道分寸。管凯威虽然帮着路求真打了架,但心里早就在想退路了。 其实,两帮人都没打算告诉老师,因此只要打得不严重,这架打完,这事儿也就算过去了。在场的毕竟都是重高的孩子,一群生活在象牙塔中的还没怎么接触过社会的孩子,打群架也像过家家。虽然打在身上是真疼,但都没想要把事情真闹大了去。 姜正浩从地上站起来,拍了拍身上的灰,说:“我明白了,你们都是老师眼中的乖宝宝嘛,不想破坏自己在老师眼中的好形象嘛……我的确看蒋香不爽,但不至于动手打她,最多口头上警告警告她。至于你,路求真,今天要不是你先二话不说给我一拳,这架也打不起来。你们放心,闹不到老师那里去。” 姜正浩再怎么混,他对钱琳是真好。如果事情真闹到老师那里去,那么在场的人就都要被处分。到时候,钱琳又该生气了。 “我们走,”姜正浩招呼着他那帮人,“去小卖部,我请大家吃东西。” 几个人走了,留下的都是站在路求真这边的。路求真毫无形象地龇牙咧嘴:“啧啧,真疼……老子这辈子第一次打群架……听姜正浩瞎说,明明是他先威胁我,说要连着我一起揍。有本事揍啊,于是就打起来了。” 管凯威开始招呼那几个外班的帮着打群架的人,非常义气地说:“谢谢你们啊,周末大家一起吃饭。”这几个外班的都是管凯威叫来的,就他认识的人杂一些。路求真哪里认识愿意在老师眼皮子底下打群架的人啊。 路求真赶紧接过管凯威的话头,点着头说:“对的对的,周末大家一起吃饭,我请客。老根人家,大家随便点!这次真是谢谢各位了。”老根人家算是钱湖镇上偏中高档的饭店了,一桌饭席吃下来,没个五六百打不住。也就是路求真仗着家里有点钱,这笔钱,他还不看在眼里。再说,他对自己人向来很义气。 管凯威走到沈旭辰面前,上上下下将沈旭辰打量了一番,打趣说:“嘿嘿嘿嘿,真看不出来啊,原来你打架这么猛啊……刚刚我看到你给九班的那个男生一拳,他顿时就起不来了,在地上躺了二十几秒。” 沈旭辰摸了摸自己的鼻子,悄悄对着管凯威摇了摇头。你再这么夸下去,程以华会吃了我啊!当我是兄弟,就不许再提我刚刚打架的事情了啊! 管凯威看了黑脸的程以华一眼,笑了笑,又回身招呼他在外班的那些朋友们去了。好容易大家才散了。501寝室的几个先陪着路求真回寝室换了衣服——这位洁癖男想起自己在地上滚了几圈,脸上还有灰尘,顿时觉得受不了了。 等几个人回到教室时,午休都快结束了。蒋香跑到路求真面前,小声地问:“你们中午哪里去了?我听说你和姜正浩打架了?” “哪有?我怎么会打架!我、我和管凯威、沈旭辰他们一起打篮球呢。在小操场这边打篮球会被老师们看见,我们就一起去大操场了。”路求真说。 蒋香狐疑地看着路求真。 路求真开始翻找自己的作业,一边找,一边不耐烦地说:“好啦,你快回自己座位去吧,我还有一大堆作业没有做呢,没空和你说话。” 管凯威等人倒也不拆穿路求真。蒋香半信半疑地走了。 毕竟临近期末,什么都没有期末考试重要。呜啦啦的,复习时间结束了。呜啦啦的,考试又结束了。呜啦啦的,寒假到来了。呜啦啦的,整个学校空了,学生们都回去享受假期了。哦,不对,高三的学生还留在学校里补课呢。 轰轰烈烈进行了大半年的《超级新星》终于落下帷幕。作为华国第一期真人选秀类节目,它绝对做到了全民关注,可以说,十强的选手还未出道就收获了一大批的fans。只要他们后劲足,再加上经纪公司规划合理,不愁他们在娱乐圈站不住脚。 赵云恩以绝对的优势获得冠军。顾望舒最喜欢的大叔纪明哲是第四名。这两位也是所有选手中运气最好的,因为他们在比赛的过程中就被《大魔法》的导演看中了,顺利加入了该剧组。《大魔法》是贺岁片,等影片上映时,《超级新星》的选秀热潮还没有过去呢,赵云恩等人若是表现好,完全可以趁着这个势头一飞冲天。 其中,纪明哲只是客串,他在剧中的戏份并不多。赵云恩就了不得了,因为他的角色是男三,戏份很重。 《大魔法》的导演是著名导演胡晋北,人称胡金杯,因为他一手捧红了好几个影帝影后。女一饰演者是影后温柔,男一饰演者是当红小生陈良,男二饰演者是实力影帝霍泽,可谓是群英荟萃。在这样的情况下,赵云恩饰演男三,简直是捡了大便宜了。当然,这也是对赵云恩实力的一种肯定。 重生的沈旭辰知道《大魔法》票房的很给力。这意味着赵云恩的事业绝对能迎来一个漂亮的开门红啊!当然,再漂亮,逼格也是远不如沈旭辰重生之前的那一世了,毕竟那时的赵云恩是在七年后以国际影帝身份出道的!国际影帝! 快过年时,沈思和她丈夫赵晖来了钱湖镇,陪着沈秉忠和顾泽瑶夫妇两一起过年。沈思推了明年的工作,作为女儿,她打算在钱湖镇上陪着父母住上一年。反正,沈思已经在钱湖镇上买房了,就在沈旭辰他们房子的楼上一层。 沈思是钢琴大师,她很像顾奶奶,整个人婉约优雅,如同从江南水墨画中走出来的一样。她也有严谨的一面,这一点显然是随了沈秉忠。赵晖是个音乐创作大师,他生于富贵,长于富贵,醉心文学和音乐。别看赵晖已经四十多岁了,有个赵云恩这么大的儿子,但他整个人仍非常富有童心,满心的风花雪月。他眼中的世界是单纯的,是美妙的,是不乏美感的。 可以说,无论是沈思,还是赵晖,他们都是非常好相处的人。 你看,就算是这一年发生了这么多这么多的事情,沈秉忠依然是双胞胎的爷爷,他没有被妻子抢走,没有被女儿女婿抢走,没有被外孙抢走。反而是双胞胎多了一位奶奶,又多了姑姑姑父,又多了一位表哥。 真是美好呢。 第59章 傻甜白 赵晖很喜欢沈旭辰。等看到家里的那一堆杂志——每一本上面都有沈旭辰发表的文章哦——赵晖更喜欢沈旭辰了。他把沈旭辰的文章都仔细看了一遍,觉得这个男孩子有思想有深度有内涵,就和他本人一样(此乃赵姑父原话)。 沈思每天都要练习钢琴,很快,整栋楼的人都知道楼里住着一位钢琴大师了。沈思很注意练琴的时间,倒也不会扰民。每当赵晖找沈旭辰聊文学的时候,沈思就在一边笑眯眯地看着。虽然都是搞艺术的,沈思却不像赵晖那么纯粹,她身上有精明的一面。于是,这对夫妻的相处模式是“大女人和小男人”型的。 性格强势的顾望舒看得若有所思。 见着沈思和赵晖之间的相处模式,顾望舒对日后的婚姻隐隐有了期待——她觉得找个像赵晖这样一心只有艺术的人就不错。这样一来,家里的事情都是女方拿主意哦!永远不会吵架哦!把丈夫当个小白脸,哦不,是当个艺术家养着,你就是女王了哦!要是小白脸不听话,大不了就换一个呗! 沈旭辰简直欲哭无泪。赵君野啊赵君野,我上辈子时,你和我姐姐有缘无分,估计这辈子我姐姐也和你没什么戏了。因为,我姐姐她已经进化了啊! 总而言之,沈家这个年过得很热闹。以往只有双胞胎陪着沈秉忠三个人过年,虽然温馨,却也冷清。但现在家里一下子多了三口人,连天气都仿佛没有往年那么冷了呢。再加上,等赵云恩歇了工作,他也会来钱湖镇上过年。 不过,赵云恩作为娱乐圈新人,工作非常繁忙。直到除夕的前一天,他才结束工作,回到钱湖镇。这还是因为他放弃了参加草莓台跨年晚会的机会,否则他整个春节都不能回家了。一来也是经济公司通情达理,二来也是中央台的春晚如今还能保证收视率而地方台只能捞点汤喝,否则赵云恩放弃这个机会,一定会被公司私下调教的。 赵云恩给顾望舒带了纪明哲的签名册,把小姑娘高兴坏了。他给沈旭辰带了影后温柔的签名照,沈旭辰抽了抽嘴角,在心里表示自己其实更想要霍泽的,霍泽可有男人味了! 南方春节并不吃饺子,但也有别种美食。在钱湖镇这一片地方,他们春节除了会做梳子饼、粒粒粿等面食吃,还会做米羹吃。所谓米羹其实是一种大杂烩。 大米混着红辣椒大料等调料加水泡了,用石磨(现在多用机器了)磨成米浆,因为辣椒搁得不少,米浆是红色的,散发出一种辣而呛人的香味。把米浆倒入锅中煮,然后加入各种晾晒而成的菜干,加入鲜嫩的白豆腐片,有些人家还会加入猪小肠……最后做出来的东西就是米羹。这是当主食吃的。 沈家不常做米羹,因为沈秉忠不会种菜晒菜干,也不会自己做豆腐。他本身又是北方人,还是习惯大年夜吃饺子。于是,以往住在汾水镇上时,沈秉忠一般都是自己多做些饺子,然后用饺子去向邻居换一盆米羹吃。 沈旭辰最爱吃米羹,百吃不腻。 到了钱湖镇上,自己做米羹的家庭就少了,一般都是去小饭店买着吃的。沈家也去小饭店买了。那小饭店离家不远,老板很憨厚,舍得给好料,价格却不贵,东西也很干净。沈秉忠干脆抱了自家的锅子去,买了一大锅回来。 这东西,顾奶奶习惯清淡吃不习惯,赵晖不爱吃辣也吃不习惯,沈思和赵云恩却很给面子,一人连吃了两大碗。最后,在沈旭辰的竞争之下,赵云恩又抢了半碗。吃饱喝足以后,赵云恩抱着肚子,摊在沙发上,舒服得直叹气。 “太、太好吃了,回国果然是对的。”赵云恩说。 赵云恩本来是回华国做短期学术交流的,看到《超级新星》的宣传,脑子一热就报名参加了。原本,赵家人一定不会支持他进入娱乐圈,顾家人则不支持不反对冷眼旁观,偏偏赵云恩因此帮外公外婆团聚了,这么一来顾家人就都站在他这边了。赵家那边……他再在堂姐赵云华那里敲敲边鼓,事情也就成了。 家家有本难念的经。 赵家在赵晖这一辈有两个男丁,他们是双胞胎。为了确保继承人的地位,在观察了两个孩子的性格之后,赵晖的大哥赵曲被当成继承人养大,而赵晖的性格则被刻意引导成了现在这副毫无野心满脑子艺术的样子。 等娶媳妇的时候,赵曲和某集团的嫡长女联姻,到了赵晖这里,他娶的沈思背后虽然也站着一个顾氏,但沈思毕竟不姓顾啊。好在沈思也没什么野心,所以事情本来很简单,他们这对小夫妻只管拿着分红,然后一心一意为艺术添砖加瓦就行了。 偏偏到了赵云恩这一代,问题出现了。赵曲精子活跃性低,和妻子结婚多年,用尽手段也只生了一个女儿赵云华。赵晖反而生了一个儿子。赵老爷子思想偏激,觉得女孩不能继承家业,便打算把赵云恩定成这一辈的继承人。 赵曲或许无所谓,但赵曲的妻子不甘心啊!赵云华也不甘心啊!再有,“得了便宜”的赵云恩也不甘心啊!赵云恩只想和父母一样,每年拿个分红就行了啊! 赵云华虽然是女孩子,但各方面的能力要比赵云恩高出很多。她现在已经二十七了,还没有结婚,甚至还没有未婚夫。这原因之一便是,她只要嫁出去了,赵老爷子就绝对不允许她继续留在赵氏工作。现在,她不嫁,赵老爷子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赵云恩知道,赵云华其实早有打算,她这辈子都不会嫁人,她打算去精子银行高价买个优质精子,做个试管婴儿,生个赵姓的儿子。当然,这事儿目前还在酝酿阶段,真等赵云华把儿子生下来并得到赵老爷子的认可,怎么也得有五六年吧。 现在,赵云恩进入了娱乐圈,成为了一个“戏子”,赵老爷子恨不得能将他逐出家门。但赵云华却是非常满意的,为了让赵云恩在娱乐圈中的路走得更加顺利,赵云华很愿意用手上的资源给赵云恩开绿灯。 总而言之,对赵云华而言,只要赵云恩一心一意做他的明星,那么他们还是好盆友、好姐弟。 “……锅里剩的那些,能给我留着么,我想明天热了吃。”赵云恩一脸祈求地望着沈旭辰。每个人的追求不一样,也许如赵云华那样强大而精明的人,她想要的是整个赵氏,但赵云恩其实只是个爱吃爱玩也爱掌声的傻甜白啊! 沈旭辰惨无人道地拒绝了:“不!能!这是我的宵夜,我今天晚上就把米羹全部吃光光!” 表兄弟两个为了一点米羹,斗了半个小时的嘴。顾望舒非常无语的看着他们俩,只觉得智商正常的自己实在太寂寞了。她朝左边看去,沈爷爷正在给顾奶奶敲核桃吃,顾奶奶笑得可甜蜜了;她又朝右边望去,沈思和赵晖将头凑在一起正一人一句在念《圣经·雅歌篇》。呵呵,单身狗更寂寞了,有木有! 吃完年夜饭等春晚开播的这点时间里,双胞胎先给京都邹家打了个拜年的电话。然后,沈旭辰又给程以华打了个电话。程以华这个年是在京都过的,一直要到正月初八才会回钱湖镇。而正月初十,学校就开学了。 初六,《大魔法》上映。 钱湖镇上只有一家老电影院,从来不放新片子,只放几十年前的老片子。为了看《大魔法》,沈家人一起坐车去了安城。到底是省会城市,安城要热闹得多。赵云恩作为全民选秀走出来的明星,走在大街上时,特意用围巾把半张脸围上了。但即使这样,他们一行人的关注度依然很高——都怪沈旭辰也有一张招蜂惹蝶的脸。 “咦,你是六班的沈旭辰吧?你好,我是一班的章烨。” 沈旭辰眯了眯眼,朝声音的来源望去。章烨正和他朋友一帮人站在一起。那几个人估计都是有钱的,从衣着就能看出来,他们脸上都带着一点青涩的张狂。文理分科的时候,章烨选了理科,所以现在是一班的学生。 说真的,虽然在沈旭辰的上辈子,章烨对不起顾望舒,但沈旭辰不是一个喜欢生活在仇恨中的人,所以他其实很久没有注意过章烨了——只要章烨不来招惹顾望舒就好。 “你也是来看电影的吗?要不要一起?”章烨笑着问。 沈旭辰摇了摇头,说:“我和家人一起……还是不打扰你和你朋友们了。” “那好吧,开学见。”章烨倒也不死缠烂打,只目光从顾望舒身上划过。 “开学见。”沈旭辰可有可无地点了下头。 章烨又对顾望舒笑了一下:“开学见。” 顾望舒还记着高一运动会时的那件事情,对章烨的观感并不好。但伸手不打笑脸人,顾望舒便也点了下头,说:“开学见。” 第60章 野心家 不愧是被媒体称之为胡金杯的导演,胡晋北执导的《大魔法》非常好看。在沈旭辰的上辈子,这部电影一直存在他的硬盘里,因此沈旭辰其实对这部片子非常熟。但上辈子,这片子里是没有赵云恩和纪明哲的,两辈子的版本就出现了不少差异。沈旭辰看着也觉得很新奇。 在《大魔法》中,胡导似乎很偏爱赵云恩。赵云恩在这片子里名义上是男三,其实戏份比男二也不差什么了。 看完电影,赵云恩直接坐车离开了安城。他要工作去了。说起来,前段时间一直都是《大魔法》的宣传期,赵云恩能回家过年,其实是放弃了很多通告的。若不是新芽娱乐如今已经知道了他的家世,估计这种不听话的演员,早就被经纪公司警告了。 沈旭辰一行人则回到了钱湖镇上。一路上,顾望舒还在花痴纪明哲,不断地说着纪明哲好帅。 听着顾望舒第十一次重复纪明哲回眸一笑百媚生,沈秉忠故作忧伤地说:“悦悦啊,小时候,你不都总说爷爷是最帅的吗?还说以后长大了要嫁给一个像爷爷这么好的人。现在爷爷老了,唉,就听不到你夸爷爷了……” 顾望舒赶紧凑上去,笑嘻嘻地说:“爷爷现在还很帅啊!” 沈旭辰也学着沈秉忠的样子,故作酸溜溜地说:“高一开运动会的时候,你还说我就像王子一样呢……现在,哼,一路上尽夸别人了,也没见你夸我呀!” 顾望舒捂着脸说:“没办法,小辰辰呀,虽然你现在很霸气,但我对你小时候弱鸡的样子太熟悉了……以至于现在完全崇拜不起来啊!” 车里的人都一起笑了出来。因为欢乐,大家就不觉得路途遥远。他们很快就回到了钱湖镇上。冬日的天黑得快,大家打开单元门走进楼道时,整个楼道昏昏暗暗的。顾望舒“啊”了一声,楼道中的感应灯亮了。 爬上三楼时,大家注意到三楼的门外站着一个人。 沈旭辰大吃一惊,两三步走上前,急急忙忙地问:“你怎么在这里?不是说今年在京都过年,要到后天才回来吗?” 原来,在楼道里站着的正是程以华。 南方的冬天是非常冷的。哪怕温度不过刚刚零下,但因为是湿冷的缘故,即使穿着羽绒服,大家依然觉得暖不起来。沈旭辰上前一步,摸了摸程以华的手。他的手果然冰凉冰凉的。 程以华先笑着向沈家几位长辈问过年好,才对沈旭辰解释说:“遇到点事,我就先回来了。”他的脚边放着几个礼品盒和一个行李箱。估计是从京都回来后就直接来沈旭辰家门口等着了,连他外公外婆家都还没有回过。 对于程以华,沈家人并不陌生。沈秉忠连连招呼程以华进屋子。沈旭辰小声地问:“你在楼道里等了很久了吧?怎么不打个电话给我?” 程以华说:“我的手机没电了。对了,这是我从京都带回来的特产,知道你们都不爱吃烤鸭,嫌那个太腻,我就没买烤鸭,买了一些稻香村的点心和张一元的茶叶。” 沈旭辰从程以华手里接过礼物。沈秉忠又从沈旭辰的手里接过去。一看茶叶,沈秉忠乐了,高高兴兴地说:“哟,张一元的茉莉花茶呀,这个我爱喝……几十年没喝了,这次真是谢谢小华啊!我这就去把水烧上,先泡几杯,大家都尝尝。” 很快,茉莉花茶就端上来了。顾望舒诧异地说:“闻着倒是很香,但这明明就是茶叶啊,为什么要叫茉莉花茶?” 沈旭辰端起一杯茶,塞进程以华手里,叫他暖着手。听到顾望舒这话,沈旭辰笑了,道:“这大概就是南北方差异了吧。北方的茉莉花茶就是指这种带着茉莉花香味的茶叶,原料是绿茶,不是茉莉花花瓣做成的茶。” 顾望舒恍然大悟。 喝了一会儿茶,顾奶奶体贴地说:“阿虎,带你朋友去房间里玩吧。你们小年轻,一定有自己的话要说。” 沈旭辰的房间不大,放了一张床,一张书桌,一个衣橱和一个小书架。因为沈旭辰现在有银河一号,看书非常方便,所以,小书架上并没有摆什么课外书,只放了沈旭辰的学习课本和两盆仙人掌。 男生和男生之间不会特别注意,沈旭辰指了指自己的床,说:“你就坐床上吧。” 程以华四下打量了一会儿:“你屋子收拾得干净。” 沈旭辰谦虚地说:“本来东西就不多,才不显得乱。”他的生活自理能力在宅男中算是不错的,但还没到让人夸赞的地步。若不是房间小,东西少,他也有本事把房间弄得乱糟糟的。沈旭辰很有自知之明。 程以华指着小书架上的一本册子,问:“这是相册吗?” 沈旭辰把册子取下来,递给程以华:“是相册……不过照片不多。以前,还住在汾水镇上时,我们一家都没有照相的习惯,所以相册中就只有几张证件照和集体照。反而现在来钱湖镇了,方便了很多,再加上我同学里有不少喜欢拍照的,赶上运动会啊,学雷锋做好事啊,班里都会有人拍照。” 程以华已经把相册翻开了,正如沈旭辰所说的,的确没几张照片。摆在第一页的是张证件照,看得出来,那个时候沈旭辰年纪还不大,穿着一件深蓝色的小棉袄,对着镜头露出了甜甜的笑意。小旭辰瘦瘦的,脸很白,剪着娃娃头,看着像个秀气的小姑娘。 沈旭辰摸了摸自己的鼻子,说:“这是我一年级入学时拍的证件照,也是我第一张照片。年纪再小一些的就没有了。” 程以华觉得有些可惜。一般的孩子都会有满月照、百岁照、周岁照,程以华自己就有。露着小雀鸟的,裹着米分红色襁褓的,穿着花裙子的……虽然这都是一些黑历史,但不得不说,翻看照片的时候,总觉得很有趣呢。本来以为沈旭辰也会有这样的黑历史……真是可惜啊,看不到小时候的沈旭辰是什么模样了。 沈旭辰似乎察觉出了程以华的想法,笑着说:“没有小时候的照片也好……听我爷爷说,我小时候三天两头生病。脑袋很大,身体很小,有时候全身都是浮肿,脸上会长出通红的疙瘩……可丑可丑了。一直到了四岁,我的身体才稍微好了一些,但还是比不上悦悦健康。她小时候胖嘟嘟的,比我可爱多了!” “我小时候脑袋才大呢……”程以华嘟囔了一句。那个时候,所有人都把他的聪明归功于他的大头了。真是的,这些人多无聊啊,如果脑袋大就聪明,那地球上的智者怎么不是大象啊! 沈旭辰忍不住笑了起来:“有照片吗?下次记得给我看看你的大头照啊!” 程以华应了一声,又把相册翻了几页。小学毕业照上的沈旭辰个子瘦瘦小小的,蹲在第一排,看上去可怜极了。初中毕业照上的沈旭辰个子也不高,站在第三排的最右边,整个人略显阴沉。然后就是高一运动会上,蒋香给沈旭辰拍的那些照片了,穿着得体的制服装,看上去像个中世纪的童话里走出来的王子。程以华指着这几张照片说:“你行啊,男大十八变,你是越长越好看啊!” 不一会儿就把整本相册看完了,程以华又往前翻,找到那几张穿制服的照片,说:“这些照片中,你给我一张吧。” “这多不好意思啊……这些照片太、太汤姆苏了。”沈旭辰觉得自己微笑着的嘴角有些僵硬。 程以华直接把照片从相册里取了出来,说:“给我吧……等开学了,我就不和你一个班了,留个照片当念想呗!” “嗯?怎么说?”沈旭辰被程以华的话弄得糊涂起来了,没听说高二下学期要重新分班啊,为什么程以华会说两个人不在一个班了呢?他这一好奇,就顾不上程以华的动作了。程以华迅速拉开羽绒服的拉链,把照片放进了自己衣服的内兜里。 程以华重新把拉链拉好,面无表情地说:“我要提前一年参加高考,等开学了,我会跳到高三年级。” 沈旭辰顺势坐在了程以华身边,好奇地问:“你不是说,你妈妈一直不同意你跳级吗?怎么忽然就说要提前参加高考了?”按照程以华的学习进度,他十岁上大学都不成问题,但是秦妈妈一直担心自己的孩子会高分低能,因此强压着程以华如普通学生一样,一年一级地往上读。没想到,这时候忽然就松口了。 “过年时,有个人来太爷爷家里拜年。那个人是某研究所的主要负责人之一。我想进那个研究所。太爷爷很支持我,用他的话来说,有多大能力,就要尽多大责任。他一直说,既然我这么聪明,再加上自己又有兴趣,就更应该进研究所为国家效力。以前,我很少去京城……但是,去年你帮我挡了一劫,太爷爷觉得我命里那劫已经过去了,现在就希望我能够尽快去京城。”程以华依然面无表情地说。 “某……研究所?”沈旭辰抓重点的能力非同一般。 程以华低声说:“不能说,保密级别非常高。我现在只模糊知道一点研究方向,但除非我签订保密协议正式加入该研究所,否则我也什么都不知道。”而且,要进那个研究所,不光需要过硬的专业知识和创新的能力,还需要通过严格的政审,毕竟科技才是第一竞争力,各大国家在高新技术方面的确卡得很严。 “听着很牛叉啊!” 程以华点点头:“研究所隶属于军部,里面的人都是有军衔的。” 有些事情,也许沈旭辰永远都不会知道。就比如说这次风采大赛的省级初赛,其实好几位选手身后都有人脉势力。那个叫高欢的,母亲就是省教育局的。那个叫廖博洋的,听说和京都某家有些关系。大人的世界总是这么现实肮脏,哪怕沈旭辰表现得这么好,可是分数不是直接公布的,谁知道最后确定决赛选手时会不会有黑幕?毕竟,高欢等人的表现也不差啊! 这次,若不是王老有心,正好全程观看了沈旭辰的表现……有些事情就难说了。前些天,程以华陪太爷爷下棋时,就这些事情多少都听了一耳朵,才发现原来自己一直不屑一顾的权势竟然是这么有用。于是,少年人的心里第一次种下了一颗名为野心的种子。 第61章 星际迷 沈旭辰当然不知道程以华心里是怎么想的,但他很看好程以华的选择,就用力在程以华肩膀上拍了两下:“不错,真不错,那我提前祝你前程似锦了啊!” “对了,你想要进研究所的话,那你的公司怎么办啊?”沈旭辰又问。 程以华慢慢摩挲着相册的封皮,说:“我不是高中毕业就直接进研究所啊,毕竟哪个研究所会只收高中学历的人……按照我的计划,今年就参加高考,报一所位于帝都的学校,挑个特殊专业。然后就可以慢慢接触那个研究所的人了。”提前参加高考并没什么,以他的心理素质,不存在高考失误的情况。 想了想,程以华又说:“啊,之前说研究所隶属于军部,倒也不十分正确,严格来说,它还是独立的,不过研究的方向……我太爷爷矗在那里,我家毕竟是有些路子的。如果我表现得不错,个人能力又让人眼前一亮的话,也许等我读研究生的时候……当然,如果我更厉害一点,也许不用等到读研究生,就可以进入研究所实习了。” “你告诉我这些,没关系的吗?不是说有保密条例吗?” 程以华笑了笑:“其实,很多大学都有一些特殊的专业。这些专业往往不会写在招生手册上,老师们只会在私底下单独联系学生,然后参考学生的意愿,看能不能录取一部分极其优秀的学生。这并不是什么秘密,该知道的人都会知道的,不该知道的人用心打听一下也会知道了。真正需要保密的东西,别说我还什么都不知道,就算我知道了,我也不会告诉你的。瞒着你,是为你好。” “比如说间谍、特工之内的?”沈旭辰好奇地问。 程以华点了点头,又摇摇头说:“也许没那么神秘,但是的确有些大众所不知道的专业存在。国家需要各方面的人才嘛。即使现在是和平时期,但很多国家不希望看到华国一步步强大起来,没有硝烟的战争无处不在。” 沈旭辰点了点头,若有所思地说:“这种事情……需要政审吧?看样子,我是没什么希望了,因为奶奶的缘故,我现在有海外背景,应该是通不过政审的。” “也不好说,说不定真需要你的时候,反而海外背景会成为帮助呢?”程以华说,“当然,我只是这么说说而已。前面说到哪里了?哦,我高中毕业以后会去京都,那个时候,公司的事情,我还是可以统管一下的。等我忙不过来时,我会聘请一位职业经理人。有叔祖母和姑姑帮忙,找个值得信任并有能力的职业经理人不算什么难事。” 程以华的公司现在针对的主要是网络传媒这一块,佐佑网涵盖了门户网站、微言、论坛等内容,还包括了文学、漫画和音乐在内的原创版块,可以说在网上独占了鳌头。因为走在时代的前列,现在别的网站都只是在模仿佐佑网而已。 而且,程以华还打算开创游戏工作室。目前,游戏的市场主要针对单机游戏,程以华想先一步抢占页游市场。而等页游火了,用沈旭辰的话来说,他们还可以继续抢先一步拓展手游市场。坦白地说,因为具有惊人的前瞻性,程以华的公司就等着大赚特赚吧。 沈旭辰点了点头:“你安排得很好。” 程以华抬头看着沈旭辰,一脸认真地问:“之前佐佑网……你一直说自己没什么功劳,因此不敢有股份。那么游戏公司呢?据我所知,游戏这一块,不管是页游,还是手游,在设计创立游戏的过程中,本身就是需要有策划的存在的。你有那么多奇思妙想,在公司发展的初期,我需要多多仰仗你……怎么样,我们来定个合同吧,游戏公司的股份,你总不会还要往外推吧?” 沈旭辰张了张嘴,正要说什么。 程以华又赶紧抢着说道:“我是一定会努力进入研究所的。因为保密条例的存在,我日后的手机、电脑都会被监听、监看。即使本人离开研究所,身边也会被配上勤务兵,是保护也是监视。真到了那种时候,我不可能再负责公司的事情了。但哪怕有职业经理人管着,也还需要一位真正的老板坐镇啊……我信任你,我希望你可以成为那个老板。” “我知道了。你若是真看重我,那么我必不负信任。”沈旭辰说。他也觉得自己没必要矫情,毕竟游戏的策划案不必他之前随口一说的网络前景。真把策划案一个个拿出来,那他拿股份也拿的理所当然。 沈旭辰很看好游戏公司的前景。 程以华能以高中生的身份把公司开起来,一是因为他是数学天才,通过炒股积累了雄厚的资金。二是因为有京都程家撑着,没有人敢给他使坏,再加上程杨联姻,因为杨悦这个叔祖母的存在,程以华想要什么专业的管理人才,可以向自己的堂姑姑借(程以华很英明地让堂姑姑跟着喝了汤,得了实惠的利益,堂姑姑自然要卖他一点面子,再加上两家关系本来就不错)。可以说,程以华的成功是不可复制的。 综上所述,只要有程以华这个招牌在,沈旭辰的点子就能直接变成钞票。沈旭辰不得不再一次感慨,他重生之后的运气实在是太好了。 两人聊了好久。一直到顾望舒在外面敲门,叫他们出来吃饭。沈旭辰才恍然意识到,两个小时的时间就这样过去了。沈旭辰摸了摸自己的鼻子,说:“都说酒逢知己千杯少,话也是一样。说得投机,就察觉不到时间的流逝了。都这个点了,也耽误你回家了,不如你就在我家吃饭吧。” 程以华抿着嘴角笑了一下:“家里没人,我今晚其实是打算住你家的。行不?” “当然行啊,反正我的床够大。”沈旭辰坦然地说。 程以华自带的行李箱中有睡衣,吃完饭,休息了一会儿,他就去洗澡了。等他从浴室里出来,沈旭辰正在铺床。 “在干嘛呢?”程以华问。 沈旭辰指了指床,说:“给你拿了一床新被子出来。等下你睡新被窝,我睡原来的这个。你喜欢睡里面,还是睡外面?” 程以华垂下眼睑,说:“都行。我行李箱里有笔记本,之前下了几部老片子在硬盘里。你也快去洗澡吧。等你洗完了,我们一起躺被窝里看电影。” “都是什么片子啊。”沈旭辰随口就问。既然程以华说都行,沈旭辰就把自己的被子铺里头了。沈旭辰没有半夜爬起来上厕所的习惯,睡里头挺好。他把被子叠起来放,等睡觉的时候,人钻里头睡,这样会暖和很多。 “最近在看《星际迷航》……” “真的啊,我也爱看那个,你都存了哪些,电视剧还是动画片还是电影?” “全部都有,不过tos和tas存在另外一个移动硬盘里。”程以华说。 沈旭辰羡慕极了。他可喜欢《星际迷航》了,上辈子,作为无所事事的宅男,他甚至还打算学习外星语来着的。沈旭辰朝着程以华伸手做出瓦肯人见面时会做的个那个手势,然后说出了瓦肯人的问候语:“gandprosper。对了,你知道这句话怎么翻译吗?” “生生不息,繁荣昌盛。”程以华觉得这个问题太简单了。 沈旭辰一边打开衣橱,寻找自己的睡衣,一边说:“这个翻译太官方了啦……你不觉得有句华国祝福语很应景吗?” “那句?” “寿比南山,福如东海。哈哈哈哈哈……” 这其实是后世微博上的一个段子。沈旭辰当时看到就乐喷了。一想着科学严谨合乎逻辑的瓦肯人见面就互相道“福如东海,寿比南山”,实在是反差萌啊。程以华侧着头想了一下,虽然很搞笑,但这样翻译还真是没错。他也忍不住乐了。 程以华在沈家一直住到了开学。他大舅一家带着外公外婆出国玩去了,小舅今年在小婶家里过年,父母呢,又赶着会部队去了,因此家里没什么人。虽然是同床,却不是共枕,而且各自有各自的被窝,因此沈旭辰没什么放不开的。 当然,偶尔沈旭辰也会有些小小的担心。 不知道日后当程以华知道沈旭辰的性向时,他再想起如今同床的日子,会不会觉得别扭。唉,身为gay,有时候就有这方面的顾虑。以沈旭辰的性格来看,他是没法和女孩子成为闺蜜的,因此他的朋友们绝大多数还是男孩子,与此同时他还喜欢男孩子。就是不知道等这群兄弟们知道真相时,他们愿不愿意依旧当沈旭辰是兄弟了。 开学以后,程以华果然跟着高三一起上课了,这在年级中又引起了一片轰动。高三所在的教学楼是老教学楼,高二所在的教学楼是新教学楼,两栋教学楼之间隔着整一个学校。看似不方便,但其实程以华和沈旭辰依旧能天天见面,因为程以华并没有换寝室!他还睡在沈旭辰的下铺。 不光每天晚上都能见面,其实他们在中饭和晚饭时,还能见两面。 鉴于程以华升高三了,即使他作为高智商儿童,在学习方面从来没有让家长操心过,但以华国家长对高考的重视,秦妈妈并没有辞退那个送饭的保姆——这保姆一开始是为沈旭辰服务的,谁叫沈旭辰为程以华挡了一刀受了重伤需要补充营养呢。送一个人的饭也是送,送三个人的饭也是送,因此沈旭辰、顾望舒的中晚饭还是和程以华一起吃的。 一点都没觉得我们分开了,吃饭时见面,睡觉时见面,傍晚我去大操场练习吹箫时,程以华也会在操场上跑步……沈旭辰摸了摸自己的鼻子,总觉得自己好像被白白骗走了一张照片啊。 第62章 督查生 开学一周之后,沈旭辰收到了来自“华承杯·风采大赛”主办方的信件。信件上告诉他,他已经顺利通过z省选拔赛,将于八月份代表z省前往京都参加决赛。具体的比赛流程,信件中并没有说。但是,信件中说了,在比赛过程中,食宿全部报销,主办方还会负责来回的车费。约莫七月底,沈旭辰将会收到由主办方寄来的飞机票。 得知这个好消息,宋英语高兴坏了。他很是欣慰又很是得意地对沈旭辰说:“老师知道你一定行的……决赛中汇聚了全华国众多优秀的学生,这是一个很好的锻炼过程,也是一个绝好的机会。” 高兴归高兴,宋英语并没有张扬,因为他不想给沈旭辰太大的压力。于是,学校里没几个人知道这件事情。 沈旭辰早已经把高中课本上的知识学完了——如果他想要跳级,也是没有问题的——他现在的课余时间很多。在系统的鞭策下,沈旭辰开始学习大学课程。嘿嘿,等以后读大学的时候,如果他能像《犯罪心理》中的瑞德博士一样,获得好几个学位证书,想想看,也是很威风的呢! 系统强制开启的每日学习任务【德语学习】已经彻底完成,这意味着沈旭辰的德语学习已经出师了。新的强制任务需要开启,这一次,沈旭辰没有选择语言类的强制任务,他选择了运动类中的太极剑一项。也就是说,沈旭辰现在每天都需要练习一小时时间的太极剑。这在学校里不是很方便,好在他拥有小黑屋,躲在小黑屋中练太极剑,效果杠杠的呢。 沈旭辰已经不缺钱了,但“九日星辰”这个笔名还再继续码字。沈旭辰写的文都不会很长,在三十万到五十万字之间。他现在平均两个月完结一本小说。算不上高产,但十分稳定。因此他的读者一直持续增长着,而这为沈旭辰赢得了很多名望值。一个名望值就意味着一万个积分啊! 因为校方安排,沈旭辰成了新学期第二周的督查生。督查生就是检查学生卫生、纪律、学习情况的学生,拥有扣分的权利。 作为督查生,看似威风,其实很辛苦的。在大部分同学吃饭的时候,督查生要先在食堂里维持秩序,检查有无插队的情况,因此他们吃得比一般同学晚。在熄灯以后,督查生也要先检查就寝纪律,也就是说他们睡得也比一般人晚。还要检查早读课纪律,检查大扫除情况,检查自习课纪律……种种事情加在一起还占据了很多学习的时间。 沈旭辰不怕被耽误学习的时间,但脱离中二期很久了的他也不喜欢麻烦。因此,他这个督查生当得颇为不甘不愿。 也许是怕督查生徇私舞弊,督查生检查纪律卫生的时候一般都是两两一组的,每一天的组合都不一样。这天,沈旭辰就和高二年级十班的一位叫徐征冬的男生分到一起了。徐征冬是一位特别有喜剧天赋的人,他长着一张喜剧演员的脸,让人一看见他就忍不住发笑。 一看见沈旭辰,徐征冬就颇为兴奋地说:“也许你不知道我是谁,但我可崇拜你了!每次月考之前,我都恨不得能把你的名字写在纸上挂在墙上,然后点个三炷香,对着你的名字虔诚下拜,就希望能因此多考点分数。” 沈旭辰的额头出现了三条竖线:“……不至于吧。” “嘿嘿,不拜不安心啊……对了,你前两天是不是给‘唯你静听’栏目写过信啊?”徐征冬又说。 “什么?”沈旭辰没听明白。 徐征冬带着一脸“哎呀我什么都知道了你就不要隐瞒了”的表情,说:“就是‘唯你静听’啊,调频104.5兆赫,你给栏目组写了信a姐姐读到了你写的信,你还点了一首《江南》送给我们学校里某位方姓女孩子啊!话说,你一定是在暗恋吧?真不知道那位方姓的女孩子有什么魅力呢,让你这么一个大才子偷偷暗恋……嘿嘿,我真的很好奇,不过你放心,我是不会探究你的隐私的。” 这都什么和什么啊……沈旭辰什么都没有听明白。 看着沈旭辰的表情实在不对劲,徐征冬呐呐地说:“你真的什么都不知道?总不会是别人冒用你的名头给栏目组写信吧?” 钱湖高中管理严格,熄灯之后,学生们就不能说话了。因此,学生们的娱乐非常单一。就算大家不甘心早睡,也只能捂着被子打打手电,或者听歌打发时间。这两年,拥有mp3、mp4的人渐渐多了起来,但更多的人还是在用录音机和磁带听歌。录音机这种东西,在钱湖高中算的上是人手一部了。 磁带听腻了怎么办?我们可以开启收音机功能啊!在这样的情况下,安城各大小电台的深夜档栏目,基本上都被各个高中的学生承包了。 a姐姐主持的“唯你静听”栏目是受欢迎程度最高的a姐姐声音柔美清澈,很适合主持深夜档情感类节目。她在节目中读的说的那些文字,带着一点点淡淡的忧伤,带着一点点寂寂的烦愁,带着一点点涩涩的暧昧,带着一点点轻轻的快乐……有时候她可以很睿智,有时候她可以很俏皮,有时候她可以很知心,有时候她可以很优雅……总之,一直很文艺。 无数自诩文艺的人都被greta姐姐征服了。 咳咳,以上这段话听着好像是在黑greta姐姐,但它们确确实实出自greta姐姐的脑残米分徐征冬口中。不说徐征冬了,就拿沈旭辰班里的人来说,估计有半个班级的人都是greta姐姐的忠实听众,剩下的也多多少少听过她的节目。唯一没听过的就是沈旭辰,上辈子他不舍得买收音机,这辈子他熄灯之后就去小黑屋了。 “为什么要冒用我的名字?很有意思吗?会不会是同名同姓?”沈旭辰觉得很无语。 徐征冬猛得摇了摇头,说:“绝对不是。那封信的署名是来自钱湖高中的沈旭辰。我们高中就你一个沈旭辰啊!一定是有人冒用你名字写的!谁这么可恶啊!” “这事儿没法查,就算了吧。”沈旭辰说。 徐征冬一脸愤慨地说:“怎么能就这么算了?听greta姐姐读完那封信,我们都以为你是在暗恋某位方姓女生啊!这是在坏你清白啊,你知道么!” “可是……我总不能写信给栏目组,说某年某月你们栏目组收到的某封信,其实不是我写的,而是别人强加在我头上的吧?多麻烦啊!”沈旭辰是真的不介意。这种事情,不去理会就好了。 徐征冬叹了一口气:“你说得也是……” 沈旭辰拍了拍徐征冬的肩膀,说:“走吧。我们现在要去寝室抽查卫生,快点检查完,就可以快点回教室了。” 检查完卫生,沈旭辰要留下来写情况反馈,徐征冬就先回了教学楼。现在学校里用的还是冬季作息表——一直要到五一劳动节放过假之后才会改成夏季作息表——中午没有午睡时间,但实在累得难受了,大家可以在教室的桌子上趴一会儿。徐征冬就是赶回去睡觉的,他要是不趴一会儿,整个下午都会没精神。 服用过光明之泉的沈旭辰表示,只要晒会太阳就可以萌萌哒了,中午不用歇! 等沈旭辰终于忙完了督查生的工作,已经快到下午上课的时间了。这个时间点的校园是十分安静的,路上看不到来来往往的学生。三月的天,阳光那么好,沈旭辰停下步子,眯起眼睛抬头望天,一时之间,他什么都没想,又觉得想了很多。能活在这么温暖的阳光下,他忽然觉得很幸福呢。 为了享受阳光,沈旭辰绕了一点远路。路过电话亭时,沈旭辰听到有人在哭。他用眼睛的余光一瞄。正哭着的还是个熟人,正是高一时的高二也连任了的学习委员万宝珠。 出于绅士风度,沈旭辰不知道是该装作无视给女士留点面子比较好,还是该递上纸巾不让女士一个人哭泣比较好。他正犹豫着,万宝珠已经看见他了。万宝珠胡乱地擦了眼泪,挤出一个笑容,打了个招呼说:“沈旭辰。” 沈旭辰叹了一口气。他从兜里取出一包纸巾,递给万宝珠,说:“你……还好吧?出什么事了?” 这一问,万宝珠的眼泪又快掉出来了。 丝毫不嫌弃地上脏,沈旭辰陪着万宝珠坐在了路牙子上。想到班里最近的传闻,沈旭辰咳嗽了下,非常认真地说:“……那什么,我觉得,如果一个男人真的喜欢一个女人,他是绝不会让自己的女人流泪的。学委大人啊,你这么优秀,放古代都能干掉皇帝自己当女王呢,何必为一个不值得的男人哭泣。女孩子总要对自己好一点。” 说真的,沈旭辰并不擅长安慰别人,尤其不擅长安慰女孩子。万宝珠却被他逗乐了,她仔仔细细地擦干了眼泪,嗓音沙哑地说:“不是因为失恋,班里人乱说的。我最近很难过,是因为我爸爸妈妈离婚了。我奶奶很重男轻女,从我记事起,她就和我妈妈不对付,因为嫌弃我妈妈生了一个女孩。我们家又是居民户口,不能生第二个。但我爸爸很好,他是个非常老实的人,只会笨拙地对我、对妈妈好……” “因为奶奶和妈妈不对付,爸爸就带着妈妈出去打工了……除了过年,他们一般不会回来。爸爸说,这辈子只会有我一个孩子,不管我是男孩女孩,他都会给我百分百的爱。那么好的爸爸,那么好的妈妈,我都不知道为什么他们要离婚!” “妈妈说,她早就过不下去这样的日子了……可是,奶奶对她不好,但有我,有爸爸,还不够吗?我们现在又不和奶奶一起住!她为什么要离婚?她为什么不要我了?”万宝珠的眼泪又掉下来了。 别人家的事情,不好胡乱评论啊。沈旭辰听得出来,万宝珠对她妈妈的感情也很深,但可能是因为离婚这种事情是她妈妈提出来的,所以万宝珠现在对她妈妈有些怨气。沈旭辰犹豫了一下,说:“你都说了,你爸爸妈妈很爱你……也许是有什么你不了解的,离婚是两个人的选择……无论如何,你得好好的,日子总是要过下去的。” 第63章 心太大 沈旭辰的安慰技能等级为负呢。见他支支吾吾地说了几句安慰的话,然后干脆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只沉默地陪自己坐着,万宝珠叹了一口气,说:“我要是像你一样是个男孩子,就好了。就没这么多事情了。” “不能这么想啊,学委大人。我觉得,你不能把父母离婚的原因归结到自己身上。你很优秀,你会保持这种优秀,总有一天,你的优秀会一巴掌打在那些轻视你性别的人脸上。”沈旭辰说。 万宝珠抬眼看着沈旭辰,沈旭辰帅气的脸上满是认真。万宝珠揉了揉眼睛,轻轻地说:“谢谢你。” “要是心里一直很难过的话,就去大操场跑步吧。总之,要加油哦,学委大人。” “嗯。”万宝珠点了点头。 “对了,刚刚听你话里的意思,你爸爸应该很爱你和你妈妈。现在离婚了,不管出于什么原因,你爸爸一定很伤心,要不,你打个电话好好安慰一下他吧。”沈旭辰忽然说道。他一边说,还一边对着万宝珠发动了光明祈福术。 光明祈福术是沈旭辰服用了光明之泉后获得的技能。这个据说能增加别人气运的技能其实非常鸡肋。以沈旭辰现在的精神力来看,他发动这个技能所产生的效果微乎其微。但沈旭辰还是发动了这个技能,因为他忽然想起了一件事情。 上辈子,沈旭辰不知道万宝珠父母离婚的事情,但他却知道进入高二之后的三月的某天,万宝珠的爸爸因车祸去世了。据说,万宝珠的爸爸虽然死亡了,但他却是事故的主要责任人,是万宝珠的爸爸恍惚间没看路,才会被车撞的。万宝珠因此请了一周的假。等万宝珠复课以后,她一下子沉寂了很多。 沈旭辰记得很清楚,有一节语文课,语文老师很正经在讲课文,万宝珠忽然失态嚎啕大哭。她太悲伤了。哪怕那个时候的沈旭辰与万宝珠毫无交情,都觉得不忍心。以至于现在的沈旭辰想要做点什么。 也许,万先生是因为离婚的事情伤心欲绝,才会神情恍惚没有看路?沈旭辰不知道万先生身上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他只好劝说万宝珠多给她爸爸打打电话。也许,女儿的鼓励会让那位万先生重新振作起来,从而避免一次车祸? 不知道沈旭辰心里的波涛汹涌,万宝珠单纯觉得沈旭辰说得对。她站了起来,拍了拍身上的灰土,说:“你说得没错,我光顾着自己伤心了……妈妈离开了,爸爸一定很难过,我会一日三顿给他打电话的……妈妈那里,我也想问清楚了,问她为什么不要我了……就像你说的,我这么优秀,妈妈怎么舍得……” “既然你要打电话,那我先回班级了。你……总之,一切都会好的。”沈旭辰真诚地祝福万宝珠。 回教室的路上,沈旭辰有些沉默。这世界上,每天都在上演着悲欢离合,有些是沈旭辰知道的,大部分却是他所不知道的。沈旭辰不是superman,他能做的事情太有限了。但是,他有一个重生的优势。 如果能让万宝珠的爸爸避免车祸,这是不是意味着沈旭辰还可以做更多?比如说,那场意想不到的大地震,再比如说那场损失重大的爆炸……还有很多类似的事情呢……如果,告诉他们灾难发生的准确时间;如果,在灾难发生时,现场的人已经撤离了……沈旭辰觉得自己胃疼,他到底该怎么做啊。他总不能大喊一声,我是重生的,所以大家都听我的吧? 如果他自私,他只管过好自己的日子就可以了;如果他博爱,他可以冒着被送进实验室或者疯人院的危险告诉别人未来的事情用以拯救他人。并非彻底自私,又并非全然博爱,沈旭辰就陷入了两难的境地。 “……我该好好想个法子。”沈旭辰对自己说。 吃晚饭时,因为沈旭辰还要督查就餐秩序,所以程以华和顾望舒特意多等了二十分钟。待沈旭辰完成督查生的工作以后,程以华才打开保姆带来的保温饭盒,把一道道菜取出来。今天有沈旭辰爱吃的梅菜扣肉啊! 食堂里闹哄哄的,沈旭辰三人也没有什么食不言的规矩。顾望舒饿坏了,一边往嘴里扒着饭,一边问:“沈旭辰,你心情不好吗?督查生的工作不顺利?” 闻言,程以华也抬头看了沈旭辰一眼。 自从服用智力开发液之后,顾望舒对身边人的情绪感知就十分敏锐。沈旭辰知道瞒不过她,只好转移话题说:“没什么……对了,刚知道一件事情,你们平时听‘唯你静听’吗?这是一档电台节目。和我一起搭档的那个督查生告诉我……” “竟然有这种事情?这么听着,这封信说不定是那个方姓的女生自己写的呢,就为了……为了意淫!”顾望舒面色复杂地看着沈旭辰,“一肚子出来的姐弟,为什么你的行情那么好,而我!一个风华正茂的美少女,我竟然一封情书都没收到过!” 程以华忍不住喷了饭。 顾望舒斜了程以华一眼。 程以华赶紧说:“那什么……高一的时候,我班上有个男生暗恋顾望舒。”这句话是对沈旭辰说的,程以华又转过来看向顾望舒,问:“方聪,还记得不?因为同是化学课代表,你们当时虽然不是一个班,但还挺熟的。” “你说方大头啊?他暗恋我?不可能!”顾望舒说。 程以华忍着笑:“方聪当然暗恋你了,我们整个班都知道。有一天,他对你说,有人怀疑你们关系不正常……这其实是一种隐晦的试探,结果你想也不想,爽快地回了一句,哪里不正常了,我一直当你是兄弟呢,清者自清。哈哈哈哈哈,方聪大受打击。” 顾望舒显然也想起这件事情了,脸红了一下。她低头拼命扒着饭,轻声说:“谁知道他那么说是在试探啊……这么不干脆,一点都不男人,我的确看不上。” “问题就在这儿了,你这么强势,一般的男生不敢追啊。”沈旭辰也笑着说了一句,“不过,强势点也挺好的,我家的白菜可不是那么容易拱的。” 吃完晚饭,顾望舒先撤了。作为女孩子,顾望舒还要回寝室整理内务呢。程以华和沈旭辰则在校园里散步消食——即使是在分秒必争的重高,学霸们想如何悠闲,还是能如何悠闲的。学校的林荫道一年四季都很漂亮。春天有新芽,夏天有绿荫,秋天有桂香,冬天有意境。沈旭辰很喜欢这条路。 “其实,你们姐弟俩挺像的。”程以华忽然说。 “嗯?” “你们的心都很大,别人暗恋你,你也不知道。”程以华说。 没想到程以华会说这个,沈旭辰有些不好意思。他摸了摸自己的鼻子,很不要脸地说:“没办法,太受欢迎了……总不能不许别人暗恋我吧。不过,我为人很正派的,我从来不给人暧昧的暗示。” 实在是沈旭辰本身太优秀了,长得帅不说,成绩还优异,运动也厉害,性格虽然不够大方,但对女生绝对绅士。以前沈旭辰没钱时,他的衣着可能寒酸了些。但沈旭辰现在并不缺钱了,顾奶奶亲手帮他和顾望舒打理衣着,他能差到哪里去?这样的沈旭辰简直就是三流言情小说中走出来的王子!这样的男生摆在眼前,还不许人家姑娘心生暗恋了?更何况,现在姑娘们的暗恋大都是很单纯的,没什么占有欲,也没什么企图心,只是萌萌的暖暖的好感而已。 程以华停下步子,仔细观察了一下沈旭辰的脸,笑着说:“……你说得对,受欢迎可不是你的错,只能证明大家的眼睛都没瞎,都看到了你的好。嗯,听你的意思,你对待感情的态度应该很认真。” 沈旭辰点了点头:“你看我爷爷就知道了……没找到奶奶之前,我爷爷一直以为奶奶已经去世了,但他依然从青年守到了白发苍苍。我很羡慕爷爷奶奶,像他们这样,一旦爱了,就是一生,不存在背叛,不存在欺骗,不存在三心二意。也许,你们会觉得我太过理想化了,毕竟这个社会越来越浮躁了,相对而言的,真爱也越来越少了……但我却觉得,感情是不能将就的,没有真爱大不了就单独一生咯,人又不是非要拥有伴侣才行的。你说呢?” 程以华不可置否地接了一句:“心存期待,总是没错的。” 天色渐渐暗了下来,沈旭辰拉着程以华往回走。看着影子在路灯下渐渐拉长,沈旭辰忽然说:“你刚刚说我和悦悦心太大,所以,别人暗恋我们,我们不知道。我觉得,你的心也挺大的啊。你还笑话我们。” “别人喜欢我或者讨厌我,与我何干?我只知道,我喜欢谁,讨厌谁,就足够了。”程以华霸气而又淡定地说。事实上,他也的确是这样的人。他看似谦虚(这归功于他有个好妈妈,在秦妈妈的教育下,他好歹会给别人留点脸),实则狂傲(这种骨子里带的东西,是秦妈妈多少苦口婆心都改变不了的)。 “那你一定喜欢我。”沈旭辰大言不惭地说。不然当初你不会主动和我交朋友啦。 程以华的嘴角抽搐了两下,他叹息着问:“……我现在开始讨厌你还来得及吗?” 第64章 不吉利 沈旭辰做督查生的最后一天,发生了一件大事。 在一般情况下,学校熄灯之后,接下来的半个小时之内,都会有督查生查寝。二十至四十分钟后,督查生们陆陆续续结束工作去睡觉。接下来,查寝的就只剩下值周教师了。教师到底人少,有时候会有照看不过来的情况。因此,摸清了规律的学生们都知道,如果想要在熄灯后小小地违反校规,那就等半个小时之后吧。 但是,这天,高三女生寝室某栋楼出现了意外状况。有个女生在熄灯后十五分钟左右突发急症。女督查生发现情况后,紧急联系了沈旭辰等男督查生。沈旭辰只好亲自去了女宿舍楼,然后把那个突发急症的女生一路背去了医务室。 也是沈旭辰现在体能很好,把一个百来斤左右的女孩子从四楼背下来,又一路背到医务室,他也没觉得有多累。那个女生疑似慢性肠炎急性发作。医务室的老师当不得大用,大家又赶紧联系了那个女生的班主任。 等事情顺利解决,已经是熄灯之后一个多小时了。沈旭辰领着超负荷工作的督查生回各自寝室楼休息。也是这么巧,当大家安静地路过高一某男生宿舍楼时,三五个男生腰上系着绳子正小心翼翼地从二楼阳台上翻下来了。 沈旭辰等人就站在一楼,眼睁睁看着那几位蠢哒哒的孩子陆陆续续从楼上滑下来,一逮一个准。 呵呵,这群为了去上网吧不要命的熊孩子哦!从阳台上翻下来多危险啊!沈旭辰用对讲机联系了值周老师,这几位熊孩子就被值周老师拎走谈话了。 “胆子太大了吧!”两个女督查生小声地说。 徐征冬看了她们一眼,压低了声音说:“这有什么!我们年级也有半夜翻出去上网的,只不过没有被老师抓到而已。” “真的假的?你们男生太胆大妄为了吧!” 徐征冬笑了笑,说:“不过,这次高一被抓到了……我们高二年级可能也会被供出来,以后他们想要再半夜翻墙去网吧,那可就难了。也是这群高一的孩子没经验,才熄灯多久啊,就敢爬上爬下了。若是过了午夜再行动,就不太容易被抓住了。” 沈旭辰若有所思地看了徐征冬一眼。不过,很快就到沈旭辰住的寝室楼了,他便也没有再说什么,朝大家挥挥手,转身就进了楼。熄灯后的校园万籁俱寂,沈旭辰轻手轻脚地打开了门,室友们大都已经睡着了。 程以华还没有睡。沈旭辰在卫生间洗脸的时候,程以华就下了床,跟在沈旭辰身后。早春还有些冷,程以华特意披了件外套。为了不吵醒别人,两个人动作迅速地把卫生间的门关上了,多少能阻隔点声音。 卫生间很狭小。两个大男生挤在里面,沈旭辰觉得有点转不开身。程以华只好往蹲坑的位置移了移。沈旭辰用毛巾裹着水龙头,往脸盆中放水,以减轻水流敲击在脸盆中发出的声响。 程以华小声地问:“今天怎么回来得这么迟?” “高三那边有个女生得了急症,我们把她背去了医务室……回来的路上又碰上几个不要命的,直接从二楼跳下来,估计是要去网吧的。就拖到现在了。你怎么也还没睡?我不是让你别熬夜,早点睡觉的吗?”沈旭辰说。 程以华无所谓地耸了耸肩:“等你回来一样的。对了,我今天特意听了一下‘唯你静听’栏目,又听到你名字了。” 沈旭辰正要刷牙,闻言放下手里的牙刷,说:“怎么又提到我的名字了?我们学校的人这么无聊吗?” “这一次是某个吴姓女生在直播中发短信过去的,大意是说自己生日快到了,以沈旭辰的名义祝自己生日快乐a还感慨说,真是美好的暗恋啊。”程以华面无表情地说,“貌似昨天也有人用你的名义写信……我觉得,这事儿或许会成为一个潮流,说不定以后很多暗恋你的女生都会给‘唯你静听’写信、发短消息。” “不是吧?难道要把我的名字玩成一个梗?”沈旭辰只觉得一只只拉风的草泥马从自己的眼前踩踏而过,尴尬综合症都要爆发了呢。 程以华带着些许讽意地说:“恭喜你,很快就要出名了。不,应该说,你已经出名了。” 沈旭辰呵呵笑了两声,赶紧低头刷牙洗脸。 第二天,那几个半夜溜出去的高一男生就被通报批评了,据说还请了家长。从这天起,一向财政紧张的学校又花钱雇佣了一批保安。也是从这天起,保安将实行二十四小时巡逻制。没有办法,学校必须对学生的人身安全负责。 整个三月份,沈旭辰是掰着手指数着日子过的。他已经不记得上辈子时,万宝珠的爸爸是什么时候去世的了,只记得应该在三月下旬。沈旭辰只好每天似有意似无意地提醒万宝珠要多关心一下她自己的爸爸,要多给她爸爸妈妈打电话,要多提醒万先生保重身体。 万宝珠不喜欢把自己的家事到处讲。出于自尊心,哪怕班上的人都误以为万宝珠是因为失恋了才失魂落魄,万宝珠也不愿意解释其实是因为父母离婚。在这样的情况下,沈旭辰当然要为她保守秘密。于是,即使沈旭辰和程以华关系很好,沈旭辰也没有把真相告诉程以华。万宝珠倒是对沈旭辰十分感激。 好容易,整个三月份过完了,万先生的噩耗没有传来,看样子万先生遇车祸而亡的命运终于改变了。沈旭辰松了一口气。结果,整个班却都传起了沈旭辰和万宝珠的绯闻。 也是沈旭辰以往面对女生的时候太高冷,以至于这些日子,他多关心了一下万宝珠,就让人觉得他对万宝珠与众不同。所有的感情都是从与众不同开始的嘛,再加上这个年纪的学生对那些情情爱爱的事情格外上心,于是别说班上其他人了,就连同寝室的几个,他们都暗戳戳地以为,沈旭辰大概是真的看上万宝珠了。 面对这种状况,沈旭辰忍不住苦笑了起来。这种情况下,他否认也没有用,因为越是否认越会让人起哄。再说,现在万宝珠还没有站出来说什么,沈旭辰要是急匆匆地否认,那也太没有风度了一些,到时候会让万宝珠难做。 沈旭辰只能私底下说没这回事,然后明面上离万宝珠远一点,最后寄希望于时间能把流言冲淡了。估计万宝珠也是这样想的。果然,等他们两个人很有默契地不怎么说话了,他们之间的绯闻也就渐渐没多少人提了。 时间过得飞快,当沈旭辰的太极剑出师,他重新选择【运动类-街舞】作为自己的每日强制学习任务。每个宅男都要一颗耍酷的心。沈旭辰现在的身体素质越来越好,学习街舞不费力,再加上还有小黑屋的帮助,沈旭辰觉得学得很快乐。 当然,为了不浪费自己已经学会的技能,沈旭辰开始尝试性地翻译一些德语著作。刀越磨越利嘛。他现在通过系统的强制性学习任务get了德语和太极剑两项技能。虽然目前只有两项,但以后会越来越多的。不说每天都把这些技能拉出来溜溜,但隔三差五总要使使。学以致用才是王道啊。 程以华一模时,沈旭辰在设计并完善佐佑网络文化公司未来的发展路线。没办法,程以华已经明确表示游戏公司是和沈旭辰合作的了,沈旭辰觉得自己必须严正以待。 程以华二模时,沈旭辰在写游戏工作室发展案。未来的游戏工作室打算挂在佐佑名下,不单独注册。如果准备顺利,人才招揽到位,工作室随时可以开起来。 程以华三模时,沈旭辰在完善游戏工作室发展案。 当沈旭辰的街舞学得差不多时,程以华的高考就快要来临了。沈旭辰每天早上起床时,都会给程以华刷一个祈福术。虽然没什么卵用,但好歹是沈旭辰的心意啊。程以华依然很淡定,淡定得都不像高考生。他最近迷上看武侠小说了,以每天干掉一本武侠杂志的速度,让别的高三生羡慕嫉妒恨。 这时候,高考还是实行先填志愿再考试的原则的。程以华只填了第一志愿。大概是因为他本来就是提前一年参加高考的,老师们竟然没有就他这种狂傲的行为找他去谈心——估计老师们都以为程以华考不上第一志愿还可以再复读一年。 高考那天,高一、高二年级放假。沈旭辰原本还想发挥一下朋友爱,亲自把程以华送进考场的,结果程以华翻了个白眼,说:“不就是一场考试么……搞得好像我要上战场似的。你还和个小媳妇似的送我,多不吉利!” “谁和个小媳妇似的了?”沈旭辰一口老血差点喷了出来。 电影里,那些上战场的士兵总是一去不返。现实中,高考一结束,程以华就彻底失踪了。 第65章 被采访 从秦妈妈那里打探到消息,程以华似乎去了某个保密级别很高的训练营。因为保密级别高,所以秦妈妈都不太了解具体情况。沈旭辰觉得程以华太欠揍了,临走前竟然都不向自己道个别!总不会连道别的时间都没有吧。 高考成绩出来的时候,老师们又兴奋又无语。 学校里出了个高考状元,多令人振奋啊。结果竟然没有人能联系上这位状元,多令人无奈啊。好在,怡湘县因为经济条件落后,并不流行举办谢师宴,因此对于程以华的不告而别,大多数老师并没有觉得自己被忽视了,他们还是很以程以华为荣的,只有少部分老师觉得程以华这学生太不尊重人了,怎么能说不见就不见了呢? 作为怡湘县第一个省状元,县里的电视台还特意派人到学校中采访。结果,因为怎么都联系不上正主,主持人只好把各位任课老师轮番采访了一遍。看着高三组们兴高采烈的样子,高二组们集体咬牙切齿——要是程以华不跳级,这个状元就是我们这届的啊! 高考结束后,高一高二年级复课。 复课第一周,走进校门口时,看着那条写着“热烈祝贺我校程以华同学荣获z省高考状元”的横幅,沈旭辰忍不住在心里扎起了小人。说失踪就失踪,哪有这样当兄弟的啊。 复课第二周,501寝室里原本属于程以华的那张床已经慢慢积满了杂物。对于程以华的不告而别,沈旭辰其实已经不生气了。有那么一些时候,他忽然意识到,自己似乎有点不习惯没有程以华陪在身边了。 复课第三周,有三个扛着摄像机的人出现在钱湖高中。近段时间,由于程以华的一鸣惊人,其实来学校采访的记者有很多。但是,这一次,这三位带着摄像机的人竟然不是为了程以华来的,他们是为要采访沈旭辰来的。 被班主任宋英语从教室中叫出来时,沈旭辰还觉得奇怪呢。等到来人做了自我介绍,沈旭辰更觉得奇怪了,问:“开学初,我收到了信。信上不是说,主办方会在七月底把飞机票寄过来么……怎么现在就……” 金飞鸿笑着说:“其实是这样的。风采大赛举办了很多回,以往都是在决赛时才会录制成节目,然后在国家台教育频道播出。说句实话,这毕竟是学术方面的比赛嘛,关注的人不是很多。这次,大赛想要提高关注度,就采取了全新的模式。具体什么模式,我的权限不够,现在还不知道,可以肯定的是,这次大赛全程都会被录制。到暑假时,国家台会专门安排一个频道,开设一个全新的栏目,对大赛进行全方面的宣传报导,并时时跟进。” 沈旭辰微微皱了眉头,问:“所以,你们是国家电视台的工作人员吗?请问,我可以看下你们的工作证吗?” 这反应不对啊,这孩子太冷静了吧。金飞鸿心里觉得诧异,倒也没觉得被冒犯,从兜里掏出工作证,递给沈旭辰,说:“这是临时工作证,因为我们目前还都只是实习生。我叫金飞鸿,这两位是我的搭档鲍意、谈向洋。” 宋英语赶紧提了一句:“沈旭辰,这几位先生的工作证是真的,我已经在办公室里上网帮你查过了。” 沈旭辰点了点头,把工作室还给金飞鸿,面上带了一些笑意,说:“很高兴认识你们,金先生,鲍先生和谈先生。那么,请问一下你们来的目的,需要我配合什么吗?” 金飞鸿笑着说:“是这样的,我们需要将你的学习生活日常录制成一些小短片。你应该看过《超级新星》吧?在节目直播过程中,有时候主持人会在大屏幕中放一段早先录好的vcr,我们要拍的就类似于这个,以便让观众更清楚地全方位地认识你。” 因为沈旭辰是学生,再加上风采大赛的性质,因此栏目组要拍的vcr主要就是针对各个选手校园生活的,所以要赶在暑假开始前趁着学校都还在上课,赶紧拍。所以金飞鸿一行人才会在六月底就赶到钱湖高中。 沈旭辰有些迥然。他不是一个很擅长暴露在公众目光下的人。可是,听金飞鸿的意思,这一届的风采大赛会在国家台某频道全程直播,这意味着他很可能在某段时间里都要一直生活在全国人民的注视下……沈旭辰摸了摸鼻子,故作淡定地问:“听您的意思,这次大赛似乎准备得很隆重啊……” 金飞鸿笑了起来:“我比你大不了几岁,别您啊您啊的了。和你说实话吧,这次大赛狠抓宣传就是因为上面的人发了话。我们要宣传的不仅仅是大赛本身,还有文化,还有教育,还有情怀和理念。” 沈旭辰若有所思。 ——真正说起来,这也是沈旭辰重生带来的蝴蝶效应了。若不是他的策划案,新芽娱乐和草莓台不会这么迅速完美地推出《超级新星》,而正因为《超级新星》获得了空前的成功,让某些人看到了舆论、宣传等的重要性,于是这次的风采大赛才会采取全新模式。现在的主流媒体流行唱衰,过分贬低国内,过度歌颂国外。这其实是不对的。宣传部教育部的一些人想以华承杯为点,辐射出一些健康的积极的论点来。华国的少年,明明还是很朝气蓬勃很有希望的嘛! 金飞鸿又说:“我们会在钱湖镇上停留一周左右,可能还需要上你家拜访一下。拍摄内容很随意,基本不会影响你上课,你如往常一样就是了。” 沈旭辰点了点头。 一直没怎么说话的宋英语这才笑着说:“行了,沈旭辰你快去上课吧。有事情会再通知你的。我现在带金先生几位去下食堂,他们一路风尘仆仆,都这个点了,还没有吃饭。”金飞鸿几个都是实习生,虽然是国家台的,但都不敢摆谱,一心一意要把工作干好,因此在见到沈旭辰之前,都还没来得及吃饭。 事情很快就传开了。哪怕是在繁华的城市里呢,若是有剧组在大街上拍偶像片,都会有一大群人围观。更何况是在经济贫困发展落后的怡湘县,听说有电视台的人因为沈旭辰的缘故要常驻校园,学生们恨不得都疯了。 本来沈旭辰在学校里就已经挺有名气的了,这下子他彻底成了稀有品种大熊猫。别说同年级的,就连远在校园另一边的高一生都恨不得能跑到沈旭辰面前,好好观察一下他。也是因为这年代,可以上电视,对于大多数人来说都是一件不可思议又极富有吸引力的事情。 听说那些人是国家台的工作人员,国!家!台!不是那个一天中有十八个小时都在放粗制滥造歌曲mv的根本没什么人看的怡湘县电视台。 听说那些人会在学校里随机采访学生,让大家聊聊对沈旭辰的看法,说不定采访片段以后会在国家台播放……真是要疯了!被采访就等于能上电视! 听说沈旭辰这一次会代表z省去京都参加比赛…… 各种或真或假的小道消息在校园里飞速流传。如果一个人比旁人优秀太多,那么估计大家连嫉妒之心都生不出来了,唯剩下仰望。一时之间,沈旭辰仿佛成了天上的月亮,可望而不可即。当然,讨厌他的人还是有的。有人暗戳戳地想,如果被采访的人是自己,那么他一定要揭露沈旭辰又高傲又装b还早恋的真面目……哼,说不定因为自己说了真话,电视台的人会更看重他,而不是沈旭辰呢! 就连老师们都不淡定了。九班的班主任就曾酸溜溜地对宋英语说:“你倒是厉害啊,不动声色地就让自己班上的学生去参加了初赛……不过,话也说回来。学生嘛,最重要的还是成绩。程以华要是不跳级,你就是他班主任,他一拿状元,你的奖金可了不得了。”言下之意就是说沈旭辰现在大出风头没什么用。 宋英语也不恼,仍是那副老好人的模样,笑眯眯地说:“程以华能拿状元是他自己争气,我满打满算只带了他一个学期,本来就不敢居功。至于沈旭辰……国家这几年一直提倡素质教育,我们要积极响应国家号召啊。”更何况,沈旭辰的成绩本来就不差啊,他都没有考过第二名啊。当然,最后这句话太拉仇恨,宋英语只在心里说说。 而这个时候,受全校瞩目的沈旭辰同学,正拉着顾望舒在学校实验楼的废弃教室里聊天。实验楼开放使用的教室不多,更多都是不用的。遇到几个窗户没关严的,只要从窗户里爬进去再从里面把门打开,就可以躲进教室里了。 “没事啦没事啦,到时候你就把别人都当成大白菜、胡萝卜好了。底下只是坐着一群蔬菜啊,这么想想,是不是没那么紧张了?”顾望舒安慰沈旭辰。 沈旭辰抓了抓头发,说:“其实,也不能说是紧张……只是,当我一面对镜头的时候,我就会有种莫名的羞耻感啊……” “为什么会有羞耻感?你又没做错什么。”顾望舒很不解。 沈旭辰茫然地说:“……这就是宅男的奥义吧。” 这都什么和什么啊。从未接触过岛国二次元文化的说到动漫卡通只能想到大头儿子小头爸爸的顾望舒根本听不懂沈旭辰在说什么啊。 第66章 做助理 对于沈旭辰能参加风采大赛决赛这件事情,学校方面表示很重视。但重视归重视了,学校方面却是真穷啊,前头刚多花了不少钱请了保安,新操场也正在建设中,实在拨不出多少专项资金来。于是,为了表示重视,仅仅是校方几位主要领导请金飞鸿三人、沈旭辰外加沈旭辰的班主任宋英语一起吃了个饭。 饭是学校食堂吃的,特意开了小灶,味道不错,分量也足,就是拢共没花多少钱。 身为重生的老鬼,沈旭辰在为人处事上当然要比正常的十六七岁学生老练很多。他很清楚,别看金飞鸿等人是实习生,但在钱湖高中的拍摄任务却是由他们三个人主导的。也就是说,金飞鸿等人的主观意识将决定vcr的内容方向。 沈旭辰也不求金飞鸿在vcr中把自己过度美化了,他只求金飞鸿别看自己不顺眼,把自己刻意抹黑了。这么一想,沈旭辰在面对金飞鸿等人的时候,态度更加坦然。而只要沈旭辰态度坦然了,他想讨人喜欢,这是很容易的。 说真的,原本重生后的沈旭辰就是讨喜的,因为他身上带着成年人的克制与内敛。而服用了光明之泉后的沈旭辰变得更加讨喜了,因为他会给人一种温润无害的感觉。无害的美好的优秀的事物,只要不是心存恶念的,谁人不喜欢呢?优秀然而谦和,这是一个人在面对陌生人时最好的自我介绍。 吃吃饭,聊聊天,微微笑,联络联络感情,刚刚好。 到底是专业的,金飞鸿等人很快就在学校里收罗了足够的素材。接下来,他们需要前往沈旭辰家中进行拍摄。离开钱湖镇的最后两天,金飞鸿等人还在沈秉忠的带领之下去了一趟汾水镇,毕竟汾水镇才是沈旭辰生长的地方。 暑假很快就来临了。高二升高三的暑假,按理来说,学校方面是要强制性补课的。为了高考争分夺秒嘛!但沈旭辰是特殊情况,再加上他的成绩本来就让老师们很放心,因此学校索性就不要求沈旭辰来学校了。也就是说,虽然风采大赛是七月底开始的,但沈旭辰整个七月份都不需要去学校。这让他身边所有的准高三生都羡慕不已。 “我刚刚给赵哥哥打了个电话,”顾望舒说,“你不是害怕面对镜头吗?好吧好吧,你不是害怕,只是觉得不自在……但在我看来是一样的嘛。赵哥哥说,他现在正在影视城拍戏呢,每天都要面对镜头。你不正好有空吗?要不去赵哥哥身边待几天,感受一下被镜头锁定的氛围?说不定等你习惯了,也就不觉得被镜头包围有多难受了。” 顾望舒口中的赵哥哥就是指赵云恩。他如今在娱乐圈混得风生水起。《超级新星》让他获得了超高的国民认可度,再加上他有实力,有颜值,有情商,又有后台,经纪公司又靠谱,如今赫然就是娱乐圈中的一颗小太阳啊。 沈旭辰有些犹豫。 顾望舒眼珠子一转,转身跑开了:“我这就去给赵哥哥回电话。说定了哈,你就以助理的身份待在赵哥哥身边呗,感受一下被镜头包围的生活!对了,记得帮我要张陆丘然的签名!” 两天后,沈旭辰拎着行李出现在了z省宁上城的长途汽车站。怡湘县内没有火车站,一般怡湘县人出远门都会先坐汽车到安城再进行转车。而安城离宁上城不是很远,走国道的话,约莫是四个小时的车程。 关戴一边琢磨着赵云恩那句“我表弟下午五点左右到,你瞧着最帅的那个就是了”,一边站着出站口打量着来来往往的人。好一会儿,出口处的人流已经稀稀拉拉了,关戴依然没有看到什么帅气的男生。 会不会是错过了……关戴正想着,一个单手拉着小型行李箱的男生出现在了他的视野中。那男生个子高挑,皮肤白皙,长相引人注目,虽因为年纪的缘故看着有几分些许青涩,但不得不说,这些许青涩丝毫没有破坏那人的气质,反而因此,那人看上去更像是个安静的美男子了。 关戴眼睁睁地看着美男子朝自己走来。美男子微微一笑,问:“是关大哥吗?我是沈旭辰。前面人太多了,我不习惯人挤人的,所以多等了一会儿,等别人都走得差不多了才出来。累你久等了。” 关戴是赵云恩参加《超级新星》时,新芽娱乐安排到他身边来的助理。关戴是个很有责任心的人,为人很细心,手腕也不错,待赵云恩正式和新芽娱乐签约后,因着赵云恩的支持,关戴也由他的临时助理转为正式助理了。经纪人没办法二十四小时跟在艺人身边,现在替赵云恩打理大部分琐事的人正是关戴。 饶是在娱乐圈看多了美人,关戴也惊呆了。这一秒,他因为职业关系,脱口而问:“嗨、嗨喽,沈旭辰是吗?你有没有兴趣加入娱乐圈?” 沈旭辰笑了一下:“我即将是高三学生了,目前只想好好念书,暂时不考虑别的。” 关戴这才神魂附体,一下子想起沈旭辰是赵云恩的高材生表弟。他略有些不好意思地说:“刚纯粹是职业习惯……那什么,那我们走吧,车子停在那边,这个点赶过去,云恩估计刚刚歇工,正好一块儿一起吃完饭。” “行,都听关大哥安排。”沈旭辰微笑着说。 赵云恩正在拍的是一个古装戏,叫《仗剑行侠》。赵云恩演的正是其中的男一号,一个看上去亦正亦邪总是有意无意被卷入各种扑朔迷离的案件中的江湖剑客。这部戏的暗线是皇子夺嫡,整个故事背景铺设得非常大,朝堂纷争是贯穿全戏的主线,与此同时剧情又被分割成了一个个看似独立实则互有牵扯的案件小单元。 沈旭辰到达剧组的时候,赵云恩正在卸妆。 起先,大家看见关戴身后跟了个漂亮的男生,还都以为那是新芽娱乐要捧的新人,没想到男生走到赵云恩身边,清亮亮地喊了一声表哥。得,原来是赵小男神的亲戚!果然是基因好吧,哥哥是国民小男神,没想到弟弟也长得这么抢眼!这好处都被他们一家子占了吧?任谁也没想到,其实赵云恩和沈旭辰之间并没有直接的血缘关系。 见到沈旭辰,赵云恩显得很高兴。他一扭头,化妆师连连呼叫:“别动别动,正在卸眼妆,小心别弄到眼睛里去。”赵云恩只好老老实实地把头转回去。古装戏就是这点麻烦,上妆、卸妆都要花时间。 卸好了妆,赵云恩带着沈旭辰去吃东西。 赵云恩是个吃货,所谓吃货都带着美食雷达。即使白天拍戏已经很累了,赵云恩仍带着沈旭辰往巷子里钻:“这家的面超级好吃,好吃到哭!老板娘自己酿制的小菜,我恨不能一顿吃掉两缸子……对了,你爱吃面吗?” 沈旭辰点点头。他自小在沈秉忠面前长大,对北方面食接受良好。不过,看着眼前长长的队伍,沈旭辰迟疑了一下,问:“我们这样没关系吗?你会被人认出来吧?” 赵云恩头上戴了个鸭舌帽,不以为意地说:“天色这么暗,谁会一直盯着我的脸瞧?大家都饿着肚子盯着美食呢!再说,我们又不在这里吃。店里位置太少了,我们打包带回去。你在这里等着,我记得巷子那边还有个卖臭豆腐的小摊子,也超级好吃,我去买点回来。” 赵云恩往前跑了两步,又退回来,说:“不行,还是你去买臭豆腐吧。” “为什么啊?我又不认得路。”沈旭辰说。 赵云恩把帽檐抬高了一些,对着沈旭辰抛了个媚眼,说:“这家面馆的老板娘可喜欢我了,一直夸我长得俊,每次我在她这里买一碗面,她都会给我捎带两小碟的酱菜!别人都只有一小碟。而我可以有两碟!他们家的酱菜超级好吃!让你在这里排队就没有这个福利了!你快去买臭豆腐,这个巷子走到底,然后左拐弯就能看到了。快去快去!” 沈旭辰的嘴角狠狠抽搐了两下,所以大明星的美貌颜值只值一碟酱菜么? 买吃的地方离住处不远,面条被带回旅馆里时依然热乎乎的。吃饱喝足,沈旭辰从自己的小行李箱中翻出一个小盒子。把小盒子往赵云恩手里一塞,沈旭辰神秘兮兮地说:“这是给你的礼物。” 赵云恩打开小盒子,忽然娇羞一笑,翘起兰花指,扭扭捏捏地说:“这、这太突然了……” 沈旭辰很没有形象地翻了个白眼。这辈子近距离地接触了上辈子的男神之后,沈旭辰才明白为什么男神只可远观不可亵玩,不是因为他逼格高,而是因为他是猴子派来的逗比啊!沈旭辰走上前,把小盒子中的圆环取出来,说:“回神了回神了,这可不是求婚戒指,这是……” “乳环?”赵云恩兴致勃勃地问。 沈旭辰迅速用双手捂住胸口,做出一副良家妇女反抗恶霸的模样来,义正言辞地说:“喂喂喂,你够了啊,再这样下去,我会以为你是在调戏我的!” “……”身为房间中的第三者,关戴非常无语。我这么大个的人矗在这里,那边两个开着三俗玩笑的逗比,不要当我不存在啊! 第67章 炼金物 “所以,这到底是什么……”赵云恩用手指拨弄着小圆环,好奇地问。 沈旭辰取出圆环。这小东西看似是个戒指,但其实不是戒指,它比戒指要厚一点。它其实是个炼金产品,沈旭辰从系统中兑换出来的。它最主要的功能是改善睡眠质量。当使用者入睡时,他仿佛可以在梦中闻到一种味道。那味道很淡,淡得不会让人心生反感,但又确实很好闻,像春天的草木味,像夏天的阳光味,像秋天的风吹过的味,像冬天那苍远天空的味。而当使用者醒过来时,他又什么都不会记得。 圆环不仅仅是助眠的。还能缓解疲劳,帮助调养身体,促进皮肤深层滋养。正适合赵云恩这种忙碌的职业艺人使用。在魔法位面,这东西发明之初,是某位炼金术师给自己某位男宠的礼物。她希望男宠能在睡眠中调节身体,从而时刻保持美貌。啊,希望赵云恩永远都不会知道这一典故。额,他应该是没机会知道了。 赵云恩现在是事业上升期,每天都要赶通告。最近这段时间,他每天的睡眠时间不足四小时,很多时候只能在飞机、火车、保姆车内打个盹。所以,沈旭辰就给他准备了这个。他希望赵云恩能在繁忙之中保证睡眠质量,保持身体健康。 沈旭辰把圆环塞到赵云恩手中,说:“这是我特意给你求的护身符!你把它挂钥匙扣上就行了。虽然我们是文化人,不讲迷信,但怎么说也是我的心意。再说了,我当初求这个东西的时候,就想着助你事业顺利!图个好意头嘛!” “哇,这个礼物太贴心了。”赵云恩高兴地说。 沈旭辰笑了笑,故作神秘地说:“偷偷告诉你,求这个东西可不容易,毕竟心诚则灵嘛,我想着你是我表哥,才能耐得下性子一遍遍地求。换上别人,我才没有这个闲工夫呢!你要是觉得这东西有用,可得藏好了,别让他人知道了。” 这圆环有自毁功能,一旦被人用工具拆卸,魔法阵立刻失效,变成普通银环。因此沈旭辰其实不担心这东西会让人看出不妥来。但他依然不会大幅度兑换,因为虽然第一次兑换没花多少积分(沈旭辰一直在积攒积分),但若一直兑换,按照十的倍数加价原则,沈旭辰很快就会兑换不起了。他只会为自己身边亲近的人兑换东西。 赵云恩对华国文化十分信服(简直都要全无理智走火入魔了),他对于道家玄学的东西非常推崇,再加上娱乐圈这个圈子中多多少少都是讲究这一套的。因此,赵云恩郑重地收起了圆环,说:“亲爱的表弟,太感谢你了。” 第二天,沈旭辰就随赵云恩一起出现在《仗剑行侠》的片场了。他名义上是赵云恩的助理,但因为没什么经验,其实大部分关键性的工作还是关戴在做。沈旭辰只要跟着赵云恩跑进跑出,给赵云恩打打扇子、递递水、拎拎包就行了。也因为沈旭辰一直待在片场里,他很快就和现场的工作人员熟悉起来。 《仗剑行侠》是一部男人戏,虽然也有女主、女配的存在,但沈旭辰觉得陆丘然扮演的三皇子才是真正意义上的“女主”嘛。救男主与危难之中,伪装身份与男主相交,和男主一起亡命天下,得了天下负了他……这些统统都是三皇子干的事情。为了让全剧的狗血来得更猛烈些,最后女主都黑化领便当了啊!只剩下男主和男配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啊! 当赵云恩拍戏的时候,沈旭辰就坐一边瞧着。他围观了两天,发现导演拍的全是赵云恩和陆丘然的对手戏。 赵云恩不必说,日后的影帝妥妥的。陆丘然作为新生代实力偶像,他的演技也不赖。陆丘然虽然是演偶像剧出道的,但他为人勤勉,虽年纪轻轻就已小有名气,但依然苦苦磨练演技。强强联合,他们两个的戏拍得十分顺利,很少有ng的。导演一直是一副笑模样。 拍戏的过程其实非常辛苦。 七月初,天气已经开始闷热了。《仗剑行侠》却是古装剧剧组,演员个个都要里三层外三层地裹着。头套也很厚重,赵云恩的后脑勺上捂出了不少痱子。近距离围观的沈旭辰却觉得十分搞笑,因为演员上半身穿得严严实实,一本正经地说着角色台词,可是下半身不被摄像机拍到的地方却穿着短裤拖鞋,别提有多出戏了。 不过,这一观摩,沈旭辰的确学到了不少东西。至少,他已经能搞清楚在面对摄像机的时候要如何站位了。而且,当看到赵云恩骑在长条板凳上演跨马逃亡的戏之后,沈旭辰觉得自己的尴尬综合症被治愈了很多。他再尴尬总不会比赵云恩这种略显傻逗的演戏方式更尴尬了吧?果然有对比才会有收获啊。 自觉已经混了脸熟,待这天中午收工时,沈旭辰乐颠颠地跑到了陆丘然面前,捧出纸笔,一脸期待地说:“丘然哥,我家姐姐可喜欢你了,能不能求你给个签名啊。” 陆丘然脾气很好地笑了笑,二话不说,接过纸笔就签了名。把纸笔递还给沈旭辰之后,陆丘然竟摸着下巴打量起沈旭辰来。沈旭辰被他看得快发毛了。忽然,陆丘然一把揽住沈旭辰的肩膀,转头高声问导演:“喂,梁导,我找到我弟弟了,你觉得这孩子怎么样?” “你放开我弟弟啊!那是我弟弟啊!”赵云恩用手托着戏服的衣摆,站在不远处跳脚。 梁导眯着眼睛将沈旭辰打量了一会儿,一挥手说:“下午开工的时候,让化妆师给他上个妆!我估计效果应该不错。” 陆丘然松开沈旭辰,调皮地对着梁导鞠躬行礼:“我替我弟弟谢谢您了嘿!” “等下,丘然哥刚刚说的是戏里的角色吗?我演不来的……”沈旭辰欲哭无泪。 陆丘然拍了拍沈旭辰的肩膀,说:“我都听你表哥说了,你来剧组不就是为了熟悉被摄像机包围的氛围的吗?那还不如亲身上戏演一段。只有真正面对摄像机了,你才会知道,其实暴露在公众视野中也就那样,没什么大不了的。放心啦,是个小配角,用来耍帅的,不需要多少演技。你长得好,很适合上妆,到时候一定会过关的啦!” 说完,陆丘然又在沈旭辰的肩膀上用力拍了两下,然后笑呵呵地走了。 赵云恩赶紧把沈旭辰拉到一边,解释说:“陆丘然这说法不错,对你而言,这的确是个好机会。我们这是单元剧,差不多十集破一个案子。按照进程,我们现在本应该在拍都城拐卖案,结果却先拍了六王遇刺案,这是因为拐卖案中的一个早先定好的重要配角演员临时爽约了,一时之间找不到替代的人,导演只好先拍下面的剧情。” “重要配角么?我真的演不来啊!”沈旭辰连连摆手。 “一开始的确是该单元中的重要配角……但是,因为演员不好找,编剧就临时改了戏,现在七皇子那角色成了一个无时不刻出现在别人口中,但实际上只出场了三次的大boss了。”赵云恩解释说,“只有三场戏,其中一场还是弹古琴的,这刚好不就是你擅长的吗?拍手部特写时都不需要文替了。你完全可以试试。” 沈旭辰苦着一张脸:“要是演砸了……” “先试试嘛,说不定你其实有演戏方面的天赋呢?”赵云恩压低了声音说,“陆丘然之所以向导演推荐你,觉得你外形合适是一方面,还有一方面是因为他和柯荣有仇……听说柯荣有意要演七皇子。如果真让柯荣来演,剧本就要用改编前的了,这意味着在整个都城拐卖案单元中,七皇子才是主要的角色。陆丘然不愿意让柯荣捡这个便宜,所以才故意把你推出去。哪怕是为了给柯荣添堵,陆丘然也会好好给你带戏的,到时候你跟着他的感觉走就好了。” “那导演怎么就真同意了?柯荣那么有名气,让柯荣加入剧组不是更好吗?”沈旭辰又问。 赵云恩说:“之前,编剧还没来得及修改剧本也就算了……待编剧把剧本修改完,七皇子的戏份大幅度减少,但梁导反而觉得改过的剧本更好。柯荣却是冲着原剧本来的,这意味着剧组用柯荣就要用原剧本,不用柯荣就可以用更好的剧本……导演也两难啊。正好陆丘然把你提溜出来了,那就让你试试呗。”他一边说,一边接过工作人员发的盒饭。 虽然是个正宗吃货,但并非没有美食就不能活。中午的休息时间不长,为了方便,赵云恩就跟着剧组一起吃盒饭。趁着没人看见,赵云恩把自己不爱吃的青椒通通夹到了沈旭辰碗里,还美其名曰让正在长身体的沈旭辰营养均衡。沈旭辰顶着满脑袋黑线问:“喂,你的形象呢?有本事夹青椒,有本事你把鸡腿也夹给我啊!” 赵云恩恍若未闻,迅速夹起鸡腿,三口两口就啃完了。 第68章 客串吧 杨茗茗是赵云恩的米分丝。自从知道赵云恩加入了梁导的《仗剑行侠》剧组,杨茗茗就一直磨着自家姑姑,想要以实习的名义待在剧组中,以便能和男神朝夕相处。杨茗茗表示自己一定会踏踏实实干活,绝对不捣乱,还免费劳作不要工资,只求组织给个近距离接触男神的机会。哦,值得一说的是,杨茗茗的姑姑是杨紫女士,而杨紫女士一直是梁导剧组的御用化妆师。 虽然很迷恋赵云恩,但杨茗茗是个有素质的低调的米分丝,只要让她一个人静静地欣赏美男就好了。加入剧组后,杨茗茗每天都能和男神朝夕相处,她强抑制住内心的激动,没有尖叫,甚至没有上前打扰,只拿出手机默默地围观着。而且,因为杨紫特意提醒过,杨茗茗拍了超多照片之后,也只是自己一个人默默萌着,没有随意往外传。 当然,为了以后也能迅速掌握男神的动态,杨茗茗很有“心机”地“勾搭”了关戴。她也不求关戴多做什么,只求和关戴成为朋友之后,以后能第一时间得到些条件许可范围内的料。鉴于杨茗茗真的很诚心,关戴现在和她关系还真算不错。比如说,赵云恩的表弟要来剧组给他当助理,这个消息,杨茗茗就知道得比一般人早很多。 听说赵云恩的父母都是华裔,那赵云恩的表弟会不会是混血儿啊……杨茗茗在心里畅想着,混血表弟君一定也长得很帅啊,哎呀呀呀,福利实在太好了! 第一眼看到沈旭辰的时候,杨茗茗惊呆了。这是一个自带光环的男生啊!虽然表弟君不是混血,但杨茗茗一点都不失望,因为表弟君实在是太好看了!这种好看是不带侵略性的。像精致的瓷器,漂亮又带着韵味;像初生的太阳,光明又不过于灼热;像晨间的微风,他从你身边而过,给你留下了一声远方的鸟鸣,一缕野花的馨香,一片云彩,一个还未及醒来的梦。 杨茗茗偷偷地花痴着表弟君。 男神拍戏的时候,表弟君会坐在一边看书。有几次,杨茗茗晃悠悠地从表弟君身边走过,想知道表弟君在看什么。呵呵,物理前沿期刊是什么鬼,每个汉字我都认识,但连在一起完全不知道书上在写什么。杨茗茗忧伤地发现,自己的智商似乎不太够用。不知道表弟君缺不缺腿部挂件,自带食物上过大学还能自己赚钱的那种。 当知道表弟君要试戏时,杨茗茗高兴地跳了起来。她姑姑是剧组中的王牌化妆师,但这样的化妆师不会轻易出手。别说表弟君只是要试下戏而已,就算表弟君真要演戏了,他那点戏份,都不够杨紫女士出手的。趁着杨紫在给赵云恩补妆,杨茗茗走到杨紫身边,故作淡定地问:“杨姐,梁导说要给赵先生的表弟装扮一下,我给画吧?” 剧组里的人都管杨紫叫杨姐,杨茗茗虽然是借着姑姑的手混进剧组来的,但她进来以后就没有攀亲,因此也跟着大家叫杨姐。杨紫看着杨茗茗眼中的精光闪闪,心里好笑,只说:“恩,你的水平挺不错的,要不就试试吧。对了,别想当然,要先研究过剧本,知道七皇子的妆应该怎么画的吧?” “我知道,剧本已经看过很多遍了!”杨茗茗拍着胸脯保证说。 赵云恩连忙说:“给我弟化妆的时候,就用我的化妆品吧。”他的化妆品都是自带的。虽然杨紫女士准备的化妆品也不错,但赵云恩自带的当然更好。赵云恩不缺这个钱。剧组里有人因此偷偷说赵云恩不够平易近人,但是赵云恩能用品质更好伤害性更小的化妆品,为什么不用?赵云恩觉得,犯不着为了迎合他人而和自己的皮肤过不去。杨紫女士都没有说什么,偏偏有些人见不得别人好。 “好的!我一定圆满完成任务!”杨茗茗高兴极了。男神和表弟君能共用化妆品,这感情果然够铁! 在《仗剑行侠》中,七皇子是个悲剧式的角色。他是三皇子的同母兄弟,出生时,正值后宫奸妃当道,才出生就被偷出了宫,作为孤儿被极乐楼收养。所以,在剧中,七皇子出场时不是七皇子,而是西北来的考生白念卿。白念卿是都城拐卖案中的小boss,为了养父的命令,他策划了拐卖案,想通过控制大臣们的子嗣来控制各位大臣……但迫于良心的谴责,七皇子在行动中故意漏出破绽。 最终,三皇子与白念卿相认。白念卿很聪明,一知道自己的真实身份,他立刻就想明白了,他一直认作恩人的养父(也就是大boss)其实是自己的仇人。养父一直以白念卿为诱饵,诱使三皇子踏入必死的陷阱。白念卿早先漏出的破绽,养父大boss早看出来了。大boss隐而不动,就是想要将计就计干掉三皇子。万分危急的情况下,为救三皇子,七皇子身死。用七皇子的话来说,知道这世上还有个哥哥在牵挂自己,自己死而无憾。 总之,这个角色集狗血与悲情于一身,是很有观众缘的。 在修改过的剧本中,白念卿的存在感极强,一直出现在别人的口中,但他实际上只出场了三场戏。这极大彰显了白念卿的神秘。说是三场戏,严格论起来应该是三场半戏。有个地方,白念卿只出现了鼻子以下半张脸,台词只有一句冷哼。 七皇子应该是个苍白无害的少年人形象,第一眼看上去绝对不会让人想到这是个boss。杨茗茗的专业素养还是不错的,从假发到衣袍,再弄妆容,她动作麻利有条理。很快,沈旭辰版的七皇子就出现了。 沈旭辰睁开眼睛朝镜子看去。一瞬间,他差点没认出自己来。沈旭辰眨了眨眼睛,面前的镜子仿佛成了一个时空之门,一个从古代走来的少年正对着自己眨眼睛。杨茗茗一边收拾着化妆包,一边得意洋洋地说:“很不错吧?有没有觉得自己很适合古装啊。你的五官可塑性很高,化妆师最喜欢你这种了。” “嗯?”沈旭辰不解。 “有些人的脸特别适合上妆,有些人就不那么适合了。你知道国家台的主持人印慧秀吧?她是不是特大气特端庄特漂亮?其实她没上妆的时候就是一张路人脸。别人化了妆虽然也很漂亮,但差别绝对没有印慧秀大。你和印慧秀是一类的。”说完就觉得话中带了些歧义,杨茗茗又赶紧描补说,“当然,你和印慧秀其实也不一样。你本来就长得漂亮。不不,那什么,我的意思是好看,长得好看。” 这年代,夸男生一般不能用漂亮这个词。 沈旭辰不好意思地笑了一下。 笑得太犯规了……杨茗茗在心中大喊,面上一派镇定。 果然,当梁导看到沈旭辰的时候,也忍不住眼睛一亮。电视剧的拍摄没有电影那么讲究,一般这种只出场几个镜头的角色找群演就行了,不是非要明星不可的。见陆丘然有意提携,沈旭辰的古装扮相又真的过关,梁导这边并无什么意见。知道沈旭辰有古琴基础后,梁导反而觉得是意外之喜了。 “你们快看那边,快看啊快看!那个是谁啊,也是明星吗?”一个探班的姑娘忍不住使劲推着自己身边的同伴。 当几个姑娘把目光落在沈旭辰身上,大家都激动了。 “不知道啊……是新人吗?看上去好帅!” “天呐天呐,赵云恩在和他说话!他是赵云恩同公司的师弟吗?” “说实话,新人的古装扮相比赵云恩的还有味道!要不是知道这是在剧组,你告诉我说他是穿越过来的,我都相信啊!我们去找个工作人员问一问新人的名字吧!” “不行,我们之前答应过关助理的,不可以随意在剧组中走动。而且,你们忘记了,我们其实是来看赵云恩的吗?” “赵云恩拉着新人走过来了,啊啊啊啊,我好激动啊!怎么办怎么办,心脏要跳得飞出来了!” “安静安静,给赵云恩留点好印象,要让他知道我们是有素质的米分丝!” 拍戏间隙,赵云恩拉着沈旭辰朝自己的米分丝走去。米分丝们来探班一次不容易,赵云恩一直很尊重并珍惜米分丝的付出,所以做不出把米分丝晾在那里不理的事情来。他穿着厚厚的戏服,虽然很热,后背都出汗了,但依然强打起精神,做出一副神采奕奕的模样,走到米分丝面前,笑着说:“你们好!天气这么热,大家辛苦了吧?我已经和关戴说过了,让他请你们喝水。” 沈旭辰却是不怕热的,他享受着阳光的照射,然后笑眯眯地看着赵云恩在那里耍帅。姑娘们都挺可爱的,抢着对赵云恩说不辛苦。 赵云恩的时间不多,才和米分丝说了一两分钟的话,导演那边就开始挥手了。米分丝们恋恋不舍,其中一位抢着说:“……最后一个问题,请问那是你同公司的新人吗?他叫什么名字啊?以前有什么作品吗?” “哈,这是我家里的表弟!”赵云恩笑着说,“他还是学生哦,主职业就是学习啦。因为是暑假,他来剧组陪我。结果,就被导演一眼相中了,所以会在剧中客串一个角色。表弟,来,和lady们打个招呼!” 沈旭辰站在原地,笑着挥了挥手。姑娘们一起尖叫了起来。沈旭辰下意识地摸了摸自己的鼻子。 拍戏的过程对沈旭辰而言很顺利。这并不是因为沈旭辰天赋秉义,说到底还是因为扮演这个角色的难度并非很大。对沈旭辰而言,最难的一幕戏就是死在三皇子怀里的戏。但是三皇子的扮演者陆丘然演技好,很容易就把沈旭辰带过去了。真正尝试过拍戏之后,沈旭辰那点宅男镜头恐惧症很快就被治愈了。 在剧组待了十五六天,沈旭辰回到了钱湖镇。 第69章 补袜子 “学校补课一直到八月二十号,接着会放十天假,然后九月一号正式上课。也就是说,八月底,我还有十天的假。那个时候,你还在帝都吧?到时候我去找你吧。正好我也已经很久没有见过干妈了,说真的还挺想她的。”顾望舒一边看着沈旭辰收拾行李,一边说。正值周日,平时要补课的顾望舒此时也在家。 沈旭辰觉得行李中还差包内裤,但当着顾望舒的面又不好意思拿,就把行李箱合上,说:“行啊,我觉得比赛在八月底应该能结束了。到时候,我就陪你在帝都玩两天。要不要去看下国大或者华大?我们还可以站在门口拍个照。” “不去大学……想要去大学的话,明年凭自己本事考呗,光在门口拍照有什么意思。”顾望舒毫不犹豫地说,“对了,你之前换下来的袜子……我收衣服的时候,看见你晾在阳台的袜子上有个洞,就顺手给你缝上了,倒是不影响穿的,你还要不?” 顾望舒一直是个很会过日子的人,缝衣服是她四岁左右就获得的技能。哪怕现在家里富裕了,其实不差这点小钱,她依然很简朴。沈旭辰也是个惜福的人,就说:“那可谢谢你了。我这次出门就不带破袜子了,穷家富路嘛。不过,以后都是可以穿的。你帮我放在衣橱里吧。” 犹豫了一下,顾望舒又说:“对了,你还记得章烨吧?高一时是十八班的。他还害我在运动会上摔了一跤,虽然动手的人不是他。上个学期,他总是来我们班找人,似乎是他有个兄弟在我们班里吧。然后,不知道怎么回事,现在年级里一直在传我和他的绯闻,挺讨厌的。章烨认识的人又多,那些人每次从我身边走过都要起哄。前两天,我们不是补课么?那帮人又在走廊上起哄,结果被文科班的一个老师听到了,我被那老师劈头盖脸训了一顿。” 从顾望舒口中听到章烨的消息,沈旭辰就忍不住想起上辈子的事情。他正要叫顾望舒小心章烨那个人,就听见顾望舒说自己被老师训斥了。沈旭辰咽下口中的话,转而问:“为什么训你啊?是哪个老师?那老师怎么想的?” 提到这个,顾望舒就觉得郁闷:“那老师和疯子似的。我都说了,这不关我的事情,是他们男生自己要起哄的。结果那老师竟然说苍蝇不叮无缝的蛋,硬要说我自己不自重,才会招惹男生。气死我了。他是老师,我又不好甩袖而去,结果他就站在楼梯口,骂了我半个多小时。” “是哪个老师啊?” “不是很清楚,只知道是文科班的……就是那个头顶头发秃了,他就把下面的头发留长,然后反梳上来把头顶盖住的老师,听说是教政治的。”顾望舒说。也是因为这两年沈旭辰变化太大,已经慢慢由“弟弟”的角色转化为“男人”的角色了,所以顾望舒才会对着沈旭辰抱怨。以前,顾望舒有什么事情都只会自己扛着。 沈旭辰也觉得生气,说:“这老师太过分了。他这话是在强词夺理,女孩子优秀一点自然会有爱慕者,哪里就不自尊自重了?我最烦这种人了,古时候女人缠小脚什么的全是这种自以为是的卫道士迫害出来的。还有,章烨那个人太邪,他哪里是真喜欢你呢,指不定心里在算计什么!那帮男生总对着你起哄,也不是好事儿……这样吧,我给你的班主任打个电话,让他出面,找那几个男生的班主任聊聊。至于章烨那边,你千万别理他。” 顾望舒点点头:“你帮我和老师说说也行……我本来想自己出头的,但这种事情没凭没据,到时候若被反咬一口,我还徒惹一身腥。有时候想想,大家对女孩子真的是太过苛责了。至于章烨,你放心,我现在对人的情绪感知很敏锐,是不是在骗我,待我够不够真诚,我都能感受得出来。哪怕他面上装得再好呢,我其实很明白,他就是想要利用我。” 自从服用过智力开发液以后,顾望舒对情绪的感知能力就很强大。虽然没到某些小说中那效果惊人的程度,但的确是不容易被人骗了。想到这一点,沈旭辰松了一口气,说:“这就好……章烨之所以围着你转,应该是因为我们和京城邹家认了干亲。他的爸爸和叔叔都打算更进一步,估计想踩着你铺一条路往上爬吧。” 顾望舒做了一个要呕吐的动作,说:“这人真恶心。” 沈旭辰摸了摸顾望舒的头发,笑了:“可不是么……”上辈子,章烨狠狠伤害了顾望舒;这辈子,他是一点机会都没有了。 沈旭辰又和顾望舒聊了一会儿,顾望舒心中的郁气散了很多。然后,沈旭辰给顾望舒的班主任打了个电话,将各种情况反映了一下,班主任非常重视。毕竟顾望舒是他们班上的一号,平时学习态度好又不多事,高考时是要冲击华大或者国大的,对于这样的学生,哪怕是再公正的老师也忍不住会偏爱两分。在这样的情况下,一切打扰顾望舒念书的“恶势力”都必须被打倒。 趁着顾望舒去洗澡的功夫,沈旭辰赶紧把内裤收拾了塞进行李箱中。然后他从系统中兑换出一个拇指大小的防狼电棒。这个电棒做得十分精致,看上去就像是一只小巧的手电筒,而它也的确有手电筒的功用。电棒顶端还有环扣,可以挂在钥匙串上。而只要把电棒的一头从套子中拔出,对着目标狠狠一戳,就能起到把歹徒电晕的作用。沈旭辰打算把这个防狼电棒送给顾望舒防身。 沈旭辰出发去京都。这年代还没有开通高铁,从安城坐火车到京都,最快的也需要一天一夜。好在主办方舍得花钱,沈旭辰拿着主办方提供的飞机票坐了飞机。待他在京都飞机场下了飞机,那边自然会有人来接应。光这么看,沈旭辰就觉得此次国家级的比赛比当初省级的安排妥当很多。 到达目的地时,沈旭辰吓了一跳:“话说,你怎么在这里。” 程以华非常无辜地指了指自己胸卡,说:“我是志愿者。” “这么喜欢不告而别,你是言情小说中的女孩子吗?”沈旭辰放下手中的行李,将双手交叉放在胸前,抬高了下巴,毫不客气地问。 程以华低声笑了一下,说:“一见面就咄咄逼人,你才是言情小说中的女孩子吧。” 两个人很没有营养地吵了几句嘴。最后,程以华率先投降,从地上拿起沈旭辰的行李拎在手里,说:“走吧,我带你去坐大巴。你们这次共有三十四个参赛选手,十六个女生十八个男生,来自全国各地。三十四位选手统一住在一栋别墅中。屋子里已经安装好了不少录像设备,要小心哦。与此同时,等你们正式入驻以后,还会有工作人员扛着摄像机对你们进行长时间跟拍。” “你说什么?”沈旭辰觉得这太超乎意料了。 程以华很没有诚意地笑着:“安心安心,不会拍你洗澡上厕所的画面的。” 男女选手各住了四个房间。女生是四人一间。男生多两人,于是两间住四人,另两间住五人。房间分配已经安排好了,沈旭辰住的就是五人间。另外,主办方还统一给选手们准备了两套制服,并规定大赛期间,大家必须穿制服。这制服很像民国时期的学生装,男生是改良版的中山装,女生是浅蓝立领斜襟上衣加过膝玄色长裙。上身效果挺不错的,男的俊朗,女的端庄。 程以华陪着沈旭辰把行李放好。看着沈旭辰从兜里取出手机,程以华挑高了一边眉毛,说:“买手机了?你怎么之前都不和我说?” 沈旭辰没好气地说:“你有脸怪我吗?是谁自高考以后就彻底消失不见的?我怎么都联系不上你,如何给你我的手机号码?”钱湖高中是禁手机的,沈旭辰也看不上这个年代的手机,就一直没有买。但他这次一个人出远门参加比赛,沈秉忠怎么都放心不下,因此前两天就给他买了一支手机。直板,小屏幕,非触屏,对沈旭辰而言,这手机也就只能打打电话发发短信玩玩贪吃蛇了。 程以华不说话,只睁着一双黑白分明的眼睛,直勾勾地看着沈旭辰。 沈旭辰很不争气地心软了,说:“我手机里目前只存了家里的电话……你是第二个。我现在打给你。” 程以华从兜里取出自己的手机,屏幕很快就亮了。程以华把电话按掉,然后把沈旭辰的号码存储好。他若无其事地说:“你手机里不存号码,那有什么用啊……连万宝珠的号码都没有吗?” “我要万宝珠的号码干什么?万宝珠有手机吗?”沈旭辰随口一问。 程以华面无表情地说:“听说你喜欢万宝珠……” “你听谁说的?”沈旭辰瞪着程以华。 程以华继续面无表情地说:“寝室里的人都这么说,江大胖、路求真、管凯威……他们都这么说啊。” “谣言止于智者,他们那么说了,你就相信了?我们俩什么关系,你怎么跟着人云亦云,都不亲自问问我!” 作者有话要说: 程程第一次整个暑假没见人,是因为(他也许可能意识到了),辰辰不喜欢白面书生。于是,他跟着新兵操、练去了。回来后,彻底大变样。辰辰都差点没认出来。但是辰辰根本没多想。 程程这一次又是很久几天没见人,是因为他觉得辰辰喜欢万宝珠,于是会有一番心路历程。 程程是闷骚啊。程程什么都不会说。除非他觉得万无一失了。 第70章 鹦鹉男 看着沈旭辰气得跳脚的模样,程以华微不可见地笑了一下,慢悠悠地说:“对了,刚才忘了和你说了,所有选手会在今天傍晚到齐,你记得观察一下他们,知己知彼百战不殆。还有,我虽然是志愿者,但我只负责前期的工作,今天是我当志愿者的最后一天。从明天开始,我也只能在电视里看见你了。要加油啊!” 沈旭辰被成功转移话题,果然不揪着喜不喜欢万宝珠的事情不放了。 其实,沈旭辰倒也没有真生气,但作为一个gay,总被人误以为和个女孩子有关系,感觉怪怪的呀。 知道程以华就要走了,沈旭辰哼唧了两声,不知意味地说:“咦……那我们才见面,你又要走了。”本来还以为在大赛过程中,身边会有一个熟人陪着呢。 程以华无辜地说:“之前,我参加了一个为期十五天的封闭式训练,然后就来风采大赛做志愿者了,接着我还要去部队……我老爸的一个下属专门负责操练我。” “够忙的啊。”沈旭辰感慨了一句。 程以华摘下代表志愿者的胸卡:“我这就要走了……你趁着现在选手还没有来齐,休息一下吧。电话联系不方便,我那边不好随时将手机放在身上,你这边也不能随时盯着手机……所以,记得给我发短信。” “行,短信联系。”沈旭辰说。 到底是男生,又是重生的老鬼,程以华离开后,沈旭辰也并非很失落。他换上主办方准备的衣服,开始在别墅中走动起来,顺便观察一下地形——至少该知道逃生通道在那里,虽然不太可能会出事,但每到一个新地方就观察一下,这是每个谨慎的人该做的。 也许每一个经过了不正常死亡的重生者都会变得谨慎吧?若不然,那人的心就太大了。 选手们没有到齐,但别墅中有很多工作人员。一楼是公共活动区,现在就有不少人在走来走去。遇到人的时候,沈旭辰会礼节性地微笑一下。大部分工作人员都很友好。担心沈旭辰会肚子饿,有位女性工作人员还建议沈旭辰去厨房拿吃的。一般情况下,厨房中二十四小时常备食物,生的食材和熟食都有。 厨房中,一个女孩子在烤面包。沈旭辰听见她在对别人说:“我一直想在厨房中装上烤箱,但我家厨房太小了。没想到大赛主办方这么大手笔,直接安排我们住在高级别墅中……这烤箱简直是意外之喜,面包快熟了,你们要不要尝尝?” “哇,我觉得你超级厉害,竟然还会烤面包……我一点厨艺都没有!”这是另一个女孩子的声音。 “你才厉害呢,我在机缘巧合之下亲眼看过你画的油画,就是那副《早春》。那种蓬勃的生命力跃然于纸上,太震撼了!当时,我听说画家和我同龄,整个人都傻了呢。你就是我的偶像!能在大赛中遇见你,实在是太幸运了!”前头的那个女孩子又说。 油画啊……听着真高大上。沈旭辰更真切地意识到,每一位选手们都不可以小觑。 和沈旭辰道别后,程以华晃悠悠地走出了别墅。 没走出多远,一个衣着非主流的男孩子凑到了程以华面前。这男孩子原本是百无聊赖蹲在路边的,见到程以华以后,一下子跳了起来,飞速跑了过来,看上去像是一只萌嗒嗒的宠物犬。他挑染了刘海,一缕蓝的,一缕黄的,一缕红的,一缕紫的……就那么点半长不短的刘海,硬生生染出了一道彩虹。远远看过来,那刘海就像一只花里花哨的鹦鹉。而这个男孩的确很有成为鹦鹉的潜质,啰啰嗦嗦的,语速还很快。 程以华懒得听着男孩说什么,示意男孩把手伸出来。然后,程以华把代表志愿者的胸卡放在了男孩的手心。 “咦,你不需要了吗?”鹦鹉男问。 “不需要了。”程以华说。 鹦鹉男苦着一张脸:“那怎么办啊……做志愿者需要注意仪容仪表,你不代替我去了,我就得把刘海剪了……这是我昨天晚上刚接好的!总不能就让我美一天吧?” “你竟然去接发?窦叔叔不拿皮带揍你吗?”程以华说。 窦天真,也就是鹦鹉男洋洋得意地说:“我这不是昨天就没敢回家么,我爸爸还没见过我的新发型……师父父父父父,求求你了,你再帮我做几天志愿者呗,我看你挺乐在其中的!让我再美两天吧,你看我这发型多么漂亮帅气有个性啊!” 程以华耸了耸肩:“你的审美……我无话可说。行了,我可帮不了你了。我最近忙得很,连着一个多星期每天只能睡四个小时,才挤出今个儿一天时间……我现在就要赶回去,肯定是没时间做志愿者了。你要是还认我这个师父,就乖一点,把发型整整好,老老实实去做志愿者,顺便帮我照看下我的朋友。” “哎?师父的朋友?也是大神吗?”窦天真兴致勃勃地问。 程以华笑了一下:“恩,他很厉害的。” 有句话说的是,不到京城不知道世家。别看窦天真这一副没心没肺不着调的模样,他其实是窦家的人。当然,窦家目前主事的人是窦天真的大伯,而窦家在窦天真这一辈的领军人物正是这位大伯的儿子窦天勋。窦天勋争气,眼看着前途光明,于是窦天真这个隔房的侄子相对而言就被放养了。窦天真的父亲和程以华的父亲关系不错。 窦家是邹家那一派系的。一直以来,窦邹两家关系颇好,共同进退。这两年,起先是因为沈旭辰顾望舒的缘故,再后来又有几番合作良好,于是程家和邹家的关系也愈发好起来。有邹家在其中穿针引线,窦程两家自然也有了些许交情。窦天真就这样成为了程以华的“跟班”。说跟班倒也不确切,因为他们的地位是平等的。 当然,以上这些都是大人眼中的看法。少年们的世界要单纯得多。对于窦天真而言,他是心甘情愿跟着程以华“混”的,纯粹是因为他对程以华服气。家族与家族之间的纵横捭阖与他无甚关系。他之所以拜程以华为师,是因为程以华是“壹”。而“壹”是程以华在黑客世界中的代号。这可是壹啊,多酷炫啊! 等程以华坐上车扬长而去,窦天真才忽然想起什么,对着车离开的方向大喊:“师父父父父,你忘了告诉我你那朋友叫什么名字了!” 下午六点多,最后一名参赛选手到达别墅。主办方的几位领导和《华承杯·风采大赛》栏目组的几位负责人一起请所有选手吃了饭。这栏目组的人其实就是电视台的人。这次大赛,主办方与电视台合作,声势格外浩大。国家台教育频道已经以大赛的名字开了一档暑期新节目,正要推出。如沈旭辰这种平时压根不怎么看电视的人也就罢了,只要是经常看电视的,都知道关于这届比赛的宣传广告已经在国家台循环播放很久了。 中学生风采大赛不同于头脑风暴、记忆大比拼、超级大脑等节目。风采大赛的选手们首先是学霸,然后他们可能会有各样的才艺。也就是说,学霸是重点,在这样的基础上,别的能力与才艺都是锦上添花。 沈旭辰拿到了主办方为每个人提供的赛程安排表,是一本不厚不薄的小册子。在小册子的扉页,写了一段话,大意是说友谊第一比赛第二,这次大赛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展现当代中学生的德才兼备素质与能力并重的风采balabala…… 按照册子上的安排说明,从明天开始,沈旭辰等人在别墅中的日常活动都会被跟拍。然后,每个白天的内容会被剪辑成一个五十分钟的节目,在第二天傍晚播出,这有点类似于真人秀。与此同时,所有的比赛安排都在晚上。五十分钟的节目播出结束后,紧接着会播出选手们的比赛过程。 也就是说《华承杯·风采大赛》这档节目会于每天新闻联播结束后的七点四十分在国家台教育频道准时放送,先播放五十分钟的日常(今天播昨天的,明天播今天的,全部延迟一天),日常放送结束后,晚八点半将播出比赛内容(同样是今天播昨天的,明天播今天的,只有最终决赛时才是直播)。 比赛实行淘汰制。 按照安排,前四天比赛过后,栏目组将会在第四天淘汰积分最末的八名选手。这八名选手虽然被淘汰了,但他们还有最后一场告别比赛。八名选手会随机分成两组,要对一个议题进行辩论。第五天,全员休整。第六天,被淘汰的八名选手进行辩论比赛。之后,八名选手搬出别墅,正式与栏目组道别。接下去四天继续进行比赛,然后再次淘汰积分最末的八名选手,如此往复。 三轮过后,当大赛只剩下最后十名选手时,比赛内容改变。淘汰原则也改成每天淘汰一至两位选手,最终择出冠军。 沈旭辰的阅读速度很快,将整本册子翻完根本不需要多少时间。他感觉手机震动了一下,还以为程以华给自己发短信了。等他掏出手机一看,才知道那条短信原来是个中奖信息。恭喜你中了一千万和一台苹果手机和一台笔记本电脑。沈旭辰哑然失笑,总觉得编辑这种手机短信的骗子们对乔布斯是真爱呢,不管他们设置了多高的奖项,最终都会偏执性地捎上一台苹果出产,也是挺逗的。 想了想,沈旭辰主动给程以华发了一条短信:在干什么? 第71章 你也是 程以华从洗衣机中取出手机残骸。他面无表情地指着死不瞑目的手机尸体,问程文化:“爸爸,把衣服洗成这样,你心里一定很自豪吧?毕竟,能做出这种事情的人,一百个里头也出不了一个啊。” 程文化高冷地哼了一声:“有本事以后自己洗衣服啊!” 程以华同样高冷地回望着程文化:“我本来就是要自己洗的,是谁用一脸‘孩子你不需要爸爸了吗都不给爸爸一点表现的机会’的表情看着我!” “哥,秦姐电话……”程秀妍在客厅中喊了一句。 正在和儿子对峙的程文化一秒钟变哈士奇,乐颠颠地跑去客厅:“哎,我来了我来了……” “妻奴……”程以华看着老爸一阵风似的背影,在心里默默吐槽着。他拨弄了一下手机零件,这是没法修了。程以华把电话卡取出来,把手机残骸丢进垃圾桶。他决定明天用程文化同志偷偷藏在《单向度的人》中的私房钱去买台新手机。 “我们聊天的这会儿功夫,你已经看了六次手机了,是在等女朋友的短信吧?”沈旭辰的室友之一闻舒阳忽然问道。 沈旭辰把毫无动静的手机放回衣服口袋中,摇摇头说:“不是。” 这个房间里住着五个男生,除了沈旭辰以外,剩余的四个全部戴眼镜。而除了闻舒阳看上去有几分邪气以外,另外三个看上去都像是乖乖牌的好学生。 年纪最小的是杨恕,才十三岁,长得白白净净的,一路跳级读到高二,再开学就要读高三了。他虽然高分却非低能。才相处了这么一会儿,沈旭辰就看出来,其实杨恕的情商挺高的。用杨恕自己的话来说,他是个书呆子,只喜欢看书,没别的兴趣才艺了。 智若愚和曲锐一见如故,因为他们两个都是某款电子竞技游戏的忠实爱好者。据说,智若愚已经打入国服前三了,好多职业俱乐部想要挖他。曲锐的游戏水平要菜一点。但曲锐刚代表国家去国外参加了国际机器人大赛。智若愚和曲锐是那种非常典型的理工男,简直就是动漫中可以拯救世界的终极技术宅。 闻舒阳是个挺帅气的小伙子,就是周身带了几分阴郁。他非常毒舌,疑似有洁癖(不是有洁癖就是自我领域意识十分强),很注重衣着和发型。在做自我介绍时,当沈旭辰笑着说曲锐的名字很像自己学校一个室友的名字,闻舒阳立刻冷哼了一声,怪声怪气地说:“都什么年代了,这种搭讪的手法早过时了。” 沈旭辰作为一个重生的老鬼,包容心肯定是有的,但他又不是抖m,因此只笑了笑,没怎么理会闻舒阳。 很快就到了睡觉的时间。沈旭辰从行李中取出洗漱用品就去了卫生间。他正刷牙时,卫生间里又进来一个人。沈旭辰也没理会。咔哒一声,卫生间的门从里头被反锁上了。沈旭辰这才抬头朝来人看去,是闻舒阳。 闻舒阳背靠着卫生间的门,将手交叉放在胸前,说:“你也是吧。” 沈旭辰转过头,把口中的牙膏沫吐掉,又好好漱了下口。他取过毛巾洗了脸。等一切都料理好了,沈旭辰这才认认真真地看向闻舒阳,问:“然后呢?” 闻舒阳笑了一下,说:“我对你挺感兴趣的。” “谢谢。不过抱歉,我对你不感兴趣。”沈旭辰淡淡地说。 意识到沈旭辰可能想要离开卫生间了,闻舒阳不自觉地握上了门把手。两秒后,他很丧气地苦笑了一下,身上所有的刺都仿佛在一瞬间变得软趴趴的没多少攻击力了。闻舒阳在脸上抹了一把,垂着头说:“抱歉,我最近有些……前面不是故意针对你的,我只是、只是……” 沈旭辰挑眉看着闻舒阳:“你只是厌恶这一点,你接受不了,所以在面对同类时,你的第一反应是攻击。” “不,不是这样的!你什么都不知道!”闻舒阳身上的刺又一下子全部张开了。 “是的,我不太清楚。但我觉得,如果你问心无愧,那么何必用别人的价值观来惩罚自己?可以让开了吗,我要出去了。”沈旭辰面无表情地说。这还是他从程以华那里学来的,面无表情真是个好表情。 闻舒阳愣了一会儿,然后,他忽然笑了。他一边将反锁的门打开,一边说:“你是一个很奇怪的人……就像、就像中世纪那些三流海盗口中的海妖,不自觉地吸引人,然后诱人吐出心中的隐秘……我应该是个很谨慎的人才对,虽然最近的确很烦,但又怎么会主动和你说这些呢。果然你身上是有一种特别的吸引力吧。” 沈旭辰没说什么,面无表情地出了卫生间。特别的吸引力什么的,呵呵,难道是服用了光明之泉以后的副作用吗?会让人觉得自己无害单纯好相处值得信任?所以,不如利用优势以后去学点心理学,然后做个知心哥哥,按分钟收费?似乎是个发家致富的好方法呢! 杨恕正趴在床上看书,见着沈旭辰从卫生间中走出来,他透过沈旭辰的肩膀又看见闻舒阳还待在卫生间中,便羡慕地说:“你们关系真好!就像我班里的那些女生,上厕所都要约一起。” 这熊孩子……沈旭辰被杨恕噎得说不出话来。 沈旭辰早早就睡了。他每天都有一个系统强制任务,如果不按时完成,系统将会施行惩罚的。今天因为车马劳顿的,任务还没有完成。沈旭辰就闭眼躺在床上,让意识体进入小黑屋。在小黑屋中做学习任务一直很有效率。 第二天,沈旭辰六点不到就醒了过来,这符合他在学校中养成的生物钟。他睁开眼睛,借着微弱的壁灯,注意到杨恕、曲锐和智若愚都在睡觉,而闻舒阳已经离开房间了。 白天的时间是随便选手自己安排的,也就是说你一觉睡到晚上都没事,但考虑到会有摄像机进行跟拍,估计没有选手会这么做。毕竟,要是你一觉睡整天这种事情真在电视中播出来了,那就在全国人民面前丢了脸。 沈旭辰轻手轻脚地完成洗漱。他离开房间,去厨房找了点吃的。厨房中有熟食也有食材,沈旭辰煮了一点粥,然后就着一包榨菜吃了起来。他无意表现自己的厨艺,虽然厨房中是有摄像头的。沈旭辰觉得自己还是怎么舒服怎么来吧,谁会大早上的又蒸包子又煮饺子啊,忒麻烦了些。 正吃着早餐,跟拍沈旭辰的摄影师出现了。还是个熟人呢。正是当初去钱湖镇上拍沈旭辰校园生活的三人之一鲍意。沈旭辰向鲍意打了招呼。鲍意笑了笑没说话。他本来就不是一个很爱说话的人。当初去钱湖镇上时,所有说话的工作都让金鸿飞做了。 吃完早饭,沈旭辰去了活动室,他打算在活动室中打发这一天的时间。这也给鲍意减少了工作量,因为活动室中有三个固定摄像头。只要沈旭辰在活动室中,鲍意就不需要寸步不离地跟着他。沈旭辰看了一上午的书,姿势都没有换一个。中午去厨房吃了点现成的。下午,他仍打算用书本耗时间。 鲍意对沈旭辰的印象颇好。看着沈旭辰如此“不思进取”的模样,鲍意忍不住替他着急了起来,小声提醒说:“其实别墅里什么都有,你可以练会儿毛笔字或者弹一弹古琴,再不济……你同屋的闻舒阳很有语言天赋,目前已经掌握了四国语言,我记得你擅长德语?你可以和他进行德语对话。” 每天五十分钟的日常放送,说白了就是给选手一个展现自我的机会。你有什么才艺就大胆地拿出来!栏目组想拍的主要就是这个。 沈旭辰笑了笑说:“鲍哥,我不急着表现……晚上比赛时,我会加油的。” 他是真不需要急着表现。现在有三十四位选手,日常放送才五十分钟,平摊到每位选手身上才一分多钟,根本体现不出什么,所以势必有些人的镜头多些,有些人的镜头少些。抢镜头什么的,若是动作太过,锋芒太露,未免不讨喜。 既然已经参加比赛了,沈旭辰就想要谋求利益最大化——必须趁着在电视上露面的机会增加更多名望值!这样一来,沈旭辰就希望自己能表现好点,不说成为万人迷吧,至少会让大部分人喜欢。于是,索性他前期低调点,只要他能坚持到最后,等选手们被淘汰得越来越少,他的镜头自然会变多。到那个时候再表现也不迟。 见沈旭辰心有成算,鲍意也就不再说什么了。 比赛场地距离别墅有二十多分钟的车程,是将某个大学的体育馆改建成的舞台。三十四名选手坐大巴到达比赛场地。 比赛共三关。第一关必答题,所有选手在答题版上写下答案,答对加一分,答错不扣分。第二关是抢答题,答对加一分,答错扣一分。第三关是互答题,互答题的难度偏高。在第三关中,积分最末的十名的选手(挑战者)可以挑战前二十四名选手(应答者),每位挑战者只有一次机会。应答者答对则应答者加两分,挑战者扣一分;应答者答错则应答者扣一分,挑战者加一分。 中学生风采大赛要立足于中学生,所以,比赛中的所有问题都来自于高中知识,其中有百分之二十会很偏门,有百分之二十会超纲。与此同时,不管选手是文科生还是理科生,大赛方面都将一视同仁,因此各种问题包罗万象,除去语数外,既有物化生,也有政史地。 这一点对纯文科生或者纯理科生(如曲锐)而言会有难度,但沈旭辰阅读面很广,他并非很担心。事实上,强中自有强中手,除了沈旭辰,不少选手都不是很担心呢。 第72章 陆沁雅 钱湖高中部有四个食堂。因为是暑假期间,整个学校只有高三年级上课,因此学校只开放了第三食堂。整个年级的学生涌进一个食堂中,于是,食堂一如既往地挤。闹哄哄的,人挤人,大家的心情都变得焦躁起来了。 因为沈旭辰和程以华都不在,顾望舒一个人觉得太浪费了(另外也觉得有些不好意思),也就没让程以华家的保姆继续送饭。她跟着陆沁雅一起在食堂中排队吃饭。 “第一场比赛是今晚播出吧?”陆沁雅手里攥着一本小小的英语词汇字典,本来是打算排队时背几个单词的,却压根什么都看不进去。她也是汾水镇上人,是顾望舒的老婆大人兼死党,因此对沈旭辰的比赛进程也十分关心。 顾望舒用力地点点头,说:“没错,第一场比赛应该是在昨天,但节目组会晚一天播出。我觉得,这毕竟是较为学术的大赛,讲究的是个人实力,不像《超级新星》那样还要考虑场外支持率什么的,因此他们不直播也没关系吧。啊,我现在好紧张啊!” “我也好紧张!我好想看电视啊……”陆沁雅一脸激动地说,“我们在学校里,又没有手机,又不能看电视,都不知道沈旭辰表现如何,真想回家啊……要是在家里,我一定让七大姑八大姨都一起来电视机面前给你弟弟加油。” “哈哈,你可别这么说,阿虎会紧张的。我偷偷告诉你哦,他为了克服镜头恐惧症,前段时间特意跟着我们表哥去某个剧组实习了。”顾望舒笑嘻嘻地说,“别看他是我弟弟,但我其实对他没抱很高的期望,毕竟我们怡湘县是个小地方。之前有个暑假,我去京都玩了,发现城市里的孩子懂好多东西。我们不走出去,见识永远是不够的。” 陆沁雅跟着叹了一口气:“你这话说得没错。” 顾望舒是真对沈旭辰不抱希望吗?不是的,她只是学了沈秉忠,自己先把丧气的话说完了,这样外人就无话可说了。顾望舒这个护短护得没原则的“母老虎”听不得别人说沈旭辰不好,索性自己先抑,然后等着沈旭辰后扬。 排在顾望舒旁边那支队伍中的一个男生忽然朝着顾望舒打招呼,说道:“那个……顾望舒,那个、我是管凯威,咳咳,我是沈旭辰的室友,沈旭辰是我好兄弟。” 因为不在一个班,顾望舒和沈旭辰那帮室友们的关系就属于“我知道你你知道我我们互相不熟”这种。见管凯威主动和自己打招呼了,顾望舒便也笑着回道:“啊,我知道你。你篮球打得很好。沈旭辰常和我说起你们的。” 管凯威立刻就坦然了,微笑着说:“是这样的,今天晚上,辰子应该在电视中出现了吧……我们每个班都有电视,但老师管着不让开,于是我们想去找班主任聊聊。如果班主任答应了,我们就可以看电视了!你要不要和我们一起去找我们班的班主任?到时候,你可以来我们班看,就坐辰子的位置好了!” 顾望舒有些意动。 其实,每个班里都有一台电视,但是校规规定大家每天只能看中午的新闻三十分,以便让学生们能够了解时事。除此以外,别的时间段,电视绝对不能打开。违反规定是要扣班级德育分的。当然,如果班主任同意就不一定了,班主任毕竟有些特权。 管凯威继续说:“我们班主任其实人很好的,比较尊重学生。辰子这次多给学校长脸啊,能参加国家级的比赛,又能上国家级的电视台,说不定我们身边这辈子都不会出现第二个辰子了!我们都不想错过他的表现啊!对吧,江大胖?还有路求真、徐锐,你们都一起说说!我们是不是特别期待看到辰子的节目?” 路求真也在一边劝道:“顾望舒,你毕竟是辰子的亲姐姐,到时候你和我们一起去找老师,多说说好话,我觉得老师一定会答应让我们看电视的!” 顾望舒不是什么扭扭捏捏的人,很快就做出了决定,爽快地说:“行吧,我和你们一起去。大不了就被老师骂一顿呗。说不定运气好,老师真能同意呢。” 在顾望舒和六班男生说话时,陆沁雅就文文静静地站在一边。嗯,虽然陆沁雅的长相的确偏文静,但她其实根本不是什么文静的人呢。现在这么淑女,一定有问题啦。顾望舒若有所思。 吃完饭,顾望舒拉着陆沁雅沿着小路走回教学楼。她开门见山地问:“你是不是喜欢个叫管凯威的呀。” 陆沁雅四下看了看,见这条路上只有她和顾望舒两个人,便点点头,抑制住语气中的激动,说:“是啊……难道你不觉得他很帅吗?”她是个女汉纸,在自己的好朋友面前,没什么不可以说的。 顾望舒叹了一口气:“你把心收收吧,管凯威有女朋友了。他女朋友是外校的。我听沈旭辰说,管凯威和他女朋友很恩爱。他们都已经约好了,高考时管凯威努力争取报省大,而他女朋友就努力报考省大旁边的传媒学院。”有些事情长痛不如短痛。顾望舒是真的为陆沁雅好,索性就把事情真相挑明了。她不希望陆沁雅在管凯威身上越陷越深。 陆沁雅的脸白了一下。她注意管凯威不是一天两天了,因此很清楚管凯威身边没什么玩得好的女同学,却没想到管凯威还有个外校的女朋友。陆沁雅咬了咬嘴唇,说:“反正管凯威也许都不知道有我这个人,我就继续默默喜欢着呗。我不是想做小三,也不是想要撬墙角,我就默默喜欢他。我也可以努力考省大的……” “你别这样……”顾望舒不由地难过了起来。 陆沁雅的嘴唇被她自己咬得发白:“没关系的,我也不是诅咒他和他女朋友分手,我也不会打扰他的生活,但我自己心里是不会轻易放弃的……想开点,也许哪天我忽然又不喜欢他了呢。”喜欢或者不喜欢,这不是人的理智能控制的,否则这世上就不会有那么多痴男怨女了。陆沁雅唯一能做到的事情便是,在管凯威有女朋友的时候,她永远不会主动去介入他的人生,永远不会让管凯威知道自己的心意,就装作是个陌生人吧。 顾望舒搂住陆沁雅的肩膀,一时之间却也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 作为努力学习型女汉纸,陆沁雅伤心归伤心,很快又打起精神回教室写作业去了。她当初在汾水初中是名列前茅的,但在钱湖高中就不显了,成绩在班里算是中等稍微偏上一点点,排名在班里介于十至二十名之间。这样的成绩想要考省大是有一点点险的,因为z省的省大十分奇葩,好几次它在省内的分数线比在省外的分数线还要高,谁知道它明年会不会又抽风啊! 为了长期作战,也为了父母的期许,陆沁雅一心一意想要上省大。 快上晚自习时,管凯威按约定来七班找了顾望舒。因为陆沁雅的关系,顾望舒看着管凯威时不免有些神色复杂。 果然,宋英语那边十分好说话。不过,宋英语自诩是个讲究民主的老师,他让七班的学生集体表决,如果想看电视的人占多数就开电视,如果不想看的人占多数那就不开电视。结果,当然是想要看电视的人多啦!不说沈旭辰在班里人气超高,对于这个年纪的孩子来说,哪怕打开电视机让他们看广告,他们也宁可要开着电视。 七点四十分,《华承杯·风采大赛》准时开始。全班都瞪大了眼睛看着电视屏幕。 七点五十分,一位女选手和一位男选手在活动室内下象棋,棋局十分精彩。但钱湖高中七班的学生都盯着两位选手身后看——沈旭辰就如布景板一样,融入了活动室的背景,在看书呢。头都不抬一下!真想给差评!你不知道我们钱湖高中六班所有的人加上你姐姐都在等着看你一个正脸吗! 八点二十分,好好好,我们知道你们选手有多么厉害了,行行行,我们知道你们选手有多么有才有艺了,这个会拉小提琴,那个会念莎士比亚二十四行诗……但求求节目组给我们看一眼沈旭辰,可以么?除了做背景的那几分钟镜头,我们竟然再也没看见过沈旭辰了啊!你知道我们等得有多心急吗! 八点半,蒋浩看着坐在自己身边的顾望舒,笨拙地安慰她说:“那什么……我觉得五十分钟毕竟太少了,可能今天没轮上辰子,说不定明天或者后天,辰子的镜头就多了。” 顾望舒在心里咆哮着,我不需要安慰啊,我当然知道我弟弟有多么优秀了!但她知道蒋浩是好心,就淡定地微笑着,说:“没事的……比赛开始了,看比赛。” 第一关,必答题,必答题分选择题、判断题和填空题。 宋英语抱胸站在教室后排,对全班学生说:“大家都是高中生,电视中主持人出题时,你们也可以试着做一做。” 于是,电视中,女主持人微笑着报出一道题。七班中开始充斥着各种声音。 这个说:“啊啊啊,这也太变态了,三十秒怎么够啊!最起码要给我一分钟啊!草稿纸草稿纸,我得笔算啊!” 那个说:“啊啊啊,这考的是地理吧?文科的东西啊!连这个地名的专有名词我听都没听过,还做个p题啊!《三字经》我只会背前四句啊!” 这个说:“这道题我知道,不就是蒙提霍尔悖论吗!沈旭辰一定能答出来!当时他还给我讲过这道题!” 那个说:“嘤嘤嘤,我都觉得自己的物理是体育老师教的了,为什么我都不会做啊……严老师,我真对不起你!” 第一关结束,沈旭辰满分位于第一,和他并列第一的还有另外六名选手。 在六班的五十多位学生中,他们大部分都和沈旭辰做了两年同学,少部分也和沈旭辰做了一年同学,他们一直知道沈旭辰是学霸,是年级第一,他们一直都知道自己和沈旭辰之间存在着差距,但只有这个时候,他们才第一次如此清晰地意识到,沈旭辰站的地方比他们高出太多了!满分啊!虽然电视节目中,这局过后一共有七个满分,但是六班的学生很清楚,如果让他们来答题,他们只能回答出几道,这已经是看在他们心态比较好的情况下了。 “这就是天才了吧……”有人喃喃自语。 宋英语咳嗽了一下,高声说:“这就是阅读的重要性。知识就是力量!沈旭辰的课外阅读量非常大,他平时付出了很多的努力,所以他现在能取得这么好的成绩。你们要清楚,学海无涯,这不是一句空话。虽然说,我们现在的学习目的仿佛是为了明年的高考,但老师想要告诉你们,活到老就要学到老,这样你才能接触到一个无限宽广的世界。这世界上没有天才,只有不懈的努力才能换来远胜于大多数人的成绩!” 班主任这话一说,大家也就想起了沈旭辰平时日那手不释卷的模样,于是对于沈旭辰的优秀似乎也不那么意外了。万宝珠小声地说:“但天才还是存在的吧,沈旭辰各方面都很优秀啊,他又不是那种只知道死读书的书呆子。” 第73章 拼资源 电视中,大赛还在继续进行。第二关,抢答题,抢答题统一为论述题。 沈旭辰脸上一直挂着淡定至极的笑容。每一次每一次,主持人说的“请抢答”三个字刚刚收住尾巴,沈旭辰的爪子就啪地按上了抢答器。呵呵,服用过初级基因改良液的身体哦,谁的反应速度有他快?别的选手只能茫然地看着沈旭辰不断抢答不断得分不断傲视群雄。摔,还给不给别人表现的机会了! 电视机前,六班的学生全部捏着一把汗,看着沈旭辰每次连思考都不用——其实在主持人念题目的时候沈旭辰就在思考了——每次在抢答成功后立刻说出了答案。整个第二关就成了沈旭辰一个人的表演时间。 第三关,互答题,这一关什么题型都有,题目难度偏高。由挑战者提出挑战目标,由应答者抽取题目编号。挑战者由前两关得分最末的十名选手充当。一名挑战者有一次挑战机会。应答者若回答正确,则可以被一直挑战。应答者若回答错误,则不再充当应答者,别的挑战者将略过这位选手继续挑战别的选手。 也许是因为沈旭辰第二关表现太猛,几位挑战者都忽略了沈旭辰。毕竟,这种时候还是要找个软柿子捏比较好,碰到硬茬子,还得扣分。于是,在第三关中,沈旭辰又成了一个安静的美丽的背景版。 节目结束时,沈旭辰以绝对的优势领先成为积分第一。 宋英语松了一口气,他觉得沈旭辰应该能顺利挺过前几次的淘汰赛。在这之前,他不敢对沈旭辰报以太高的期许,因为每一位选手都那么优秀,期许有时候就是压力。但宋英语衷心希望沈旭辰可以走得远一点,再远一点。 “他们穿的制服真好看……民国风呢,要是我们的校服可以变成这样就好了。”电视关掉以后,有个女生羡慕地说。 “或者变成岛国那边的校服样式,也很好看的!以前一直觉得沈旭辰很帅,没想到沈旭辰穿上制服以后会更帅啊!要是他穿上西装……活脱脱一个现代版的白马王子!” “我们明明有那么久远的历史,我们明明有那么壮阔的河山,我们明明有那么璀璨的文化,为什么我们的校服要这么丑?” 宋英语咳嗽了两声。班里议论的声音顿时小了下去。宋英语慢吞吞地说:“如果你们对校服的样式不满,那就好好读书,争取以后考上公务员,进入教育局。等你们在教育局里成为了内部人士,掌握了实权,以后要穿什么校服,还不是你们说了算。” 全班一起哄笑了起来。有个男生高喊:“嘿,真有那时候,我要把校服往丑了整,多年媳妇熬成婆,好不容易当上教育局局长,不把孩子们丑哭了,让他们受一受我们现在的罪,那多没意思啊!” 宋英语也跟着笑了起来。 还是那句话,才华是你进入一个优秀的新圈子时最好的名片。第二天,当沈旭辰再次坐在活动室里看书时,别的选手都会主动和他打个招呼了。 可以说,这里的每一位选手都非常非常优秀,而高中生这个年纪,有很多人又恰好是处在上天入地唯我独尊的中二期。也就是说,绝大多数选手身上都带着一种自然而然的傲气。傲气与傲气对撞,有时候就或多或少会呈现出一种一山难容二虎的状态。但沈旭辰整个人是温和的,他可以不带嫉妒地去欣赏任何人,也能被任何人欣赏。 四轮比赛过后,积分最末的八名学生淘汰。沈旭辰零失误遥遥领先。等八名学生的辩论表演赛结束后,他们搬出了别墅,别墅中就剩下二十六名选手了。如此往复,每次淘汰八名选手,最终只留下了十名选手。 “大家好,我是栏目组的外景主持人,你们可以叫我黄老师。从今天开始,我们的比赛方式会越来越多样化。现在,每位选手上前一步,从箱子中抽取一个信封。今天的比赛任务就装在信封中。大家请注意,每个信封中都会有一个号码牌,获得相同号码牌的选手为一组,共分成五组。预祝你们合作愉快!”黄老师笑眯眯地说。他是知名主持人,与此同时还是某大学的某小语种常任教授。 沈旭辰打开信封。他获得的号码牌是3。与此同时,信封中还有十块钱。今天的比赛任务就是以这十块钱为起始资金,在晚上六点之前赚到更多的钱。参赛者不可以使用手机,不可以向父母朋友求助,必须要凭自己的能力赚到钱。 “看样子,我们挺有缘的。我也是3号。”闻舒阳走到沈旭辰身边,说。 沈旭辰他们的寝室很给力,总共五个人,结果沈旭辰、闻舒阳和杨恕三人都进入决赛了。智若愚和曲锐作为典型的理工男因为偏科太严重,分别在第一轮和第三轮被淘汰了。在风采大赛中,那些已经被淘汰的孩子,只能说他们是不太适合这种比赛模式,但其实他们本身都是非常优秀的孩子。只要不出意外,他们日后一定会在自己擅长的领域大放光彩的。 “有什么主意没?”闻舒阳又问。 沈旭辰朝左边望去,刘筱梦(就是那个油画画得超级棒的女孩子)正在和自己的同伴商量,她似乎想要去游客比较多的地方,通过给游人画铅笔素描或者钢笔速写赚钱。这的确是个不错的主意。 沈旭辰看向闻舒阳,打量了一番,问:“你……会唱歌吗?” 被沈旭辰的目光看得炸毛了,闻舒阳瞪大了眼睛说:“你干嘛?我可不卖身!” 沈旭辰把闻舒阳拉到一边,两个人嘀嘀咕咕商量了十多分钟。然后,沈旭辰朝节目组的人点点头,表示自己已经想到方案了,欢迎节目组跟拍。 不像后世,京都地铁目前还是很便宜的,全程两块钱,随你坐到哪里。沈旭辰和闻舒阳研究了一下线路,就进了地铁站。买了票以后,他们身上只剩下十六块钱了。八月份的京都很有些闷热,节目组提供的统一制服好看归好看,但实在太热了。别墅或比赛场地有空调还不觉得,现在地铁中人挤人的,闻舒阳很快就出了一头汗。 闻舒阳把外套脱了,搭在手臂上,又把衬衫的扣子扯开了两个。他的样貌实在不错,这样子又带了一点放浪不羁的味道,有多女孩子偷偷看他。相比之下,沈旭辰就太乖了。古人说相由心生,这话确实不假。单论外貌的话,其实沈旭辰的外貌更抢眼一些,但沈旭辰内敛谦和,就没有闻舒阳身上的那种侵略性了。 节目组的人尽心尽责跟拍。因为是出外景,沈旭辰和闻舒阳身边跟着的工作人员比平时多了好些,有的负责扛摄像机,有的负责收音,还有的负责记录,总之他们一群人站在那里,不知道人还以为这是在拍偶像剧呢。 沈旭辰和闻舒阳在南北楼下了车。南北楼是京都中一个非常繁荣的偏平民化的商业街。街道两旁的建筑古色古香,很有晚清四合院的特色。因为是假期,南北楼汇聚了天南地北的游客,街上摩肩接踵,非常热闹。 沈旭辰在一家名为“秋日私语”的慢吧面前站定了脚。这家慢吧开在拐角处,拐角的地方可以清理出一片空地来。他问闻舒阳:“一路走来,你觉得这家如何?” “可以试试。”闻舒阳说。 沈旭辰便进了酒吧。他找到了酒吧的老板,开门见山地说:“你好,我是华承杯风采大赛的选手,我身后的这些都是工作人员。我们现在正在进行一项比赛,具体情况是这样的……” 酒吧老板是个三十岁左右的女人,黑长直,穿着棉麻布衣,很有气质。她眯了眯眼,笑着说:“所以,你们是想要在我的酒吧中打工吗?” 沈旭辰点点头,又摇了摇头,说:“我们来谈个生意吧。我们的节目时长一百二十分钟,而我们一共有五组选手,平均每组选手可以得到二十四分钟左右的镜头。” 每天的日常放送原本是五十分钟。但因为今天更改了新的比赛形式,晚上就没有知识竞赛了。这么一来,日常放送的时间势必要延长。也就是说,节目组会把选手们今天的表现剪辑一下作为一档完整节目在明晚播出,足足一百二十分钟。 沈旭辰笑眯眯地说:“如果,我们选择了您的酒吧,那么在明晚的节目中,您的酒吧最起码可以出场十分钟的时间。您打算抓住这个宣传的机会了吗?如果你愿意,那么我们可以来谈下广告费的相关事宜了。啊,这可是国家台!” 酒吧老板舍不得做广告?没事,找下一家就是了!沈旭辰完全不担心。因为是国家台,所以这是卖方市场,总会有人舍得为这个广告投钱的! 跟拍的工作人员目瞪口呆,原来还可以这样?国家台的广告费是很贵的! 沈旭辰回头,对着摄像机狡黠一笑。这有什么不可以?合理利用资源呀!他们现在是风采大赛的选手,这个身份就是他们的资源!是他们的优势!利用一切可利用的! 闻舒阳上前一步,对酒吧老板说:“如果您有意的话,接下来我们可以谈论合作细则了。”他是一个观察力非常敏锐的人,平时很喜欢读侦探小说。虽然做生意不同于破案,但利用对方的心理层层逼近,大道还是相通的吧? 第74章 闻舒阳 闻舒阳负责谈论细节,沈旭辰负责把握大方向。这年代,国家台教育频道在晚八点左右的广告费大致(或者说是明面上)应该是每五秒钟九千元人民币左右。随着时间的增多,这个钱应该是指数型上涨的。在这样的基础上,沈旭辰和闻舒阳将广告费定为八万元人民币,这其实是非常优惠的价格。 当然,这八万元是沈旭辰和闻舒阳的心理价位。谈判时,他们不会第一时间暴露自己的心理价位。也许是他们运气比较好吧,碰上一个舍得花钱的大老板,最后他们以十二万元人民币成交。 钱到手后,沈旭辰偷偷对着镜头说:“闻舒阳太厉害了。他负责谈判时,我一直非常紧张,但他反而很游刃有余。这个价位比我们的心理价位高出很多。我觉得这都是闻舒阳的功劳。” 事情当然不是这样就结束了。南北楼这边的酒吧,一般都会有驻场歌手。酒吧老板让酒吧中的工作人员把钢琴搬到了外面,就放在街道拐角处。这个位置相当好,但摄像机拍摄时,正好可以把酒吧的名字拍进去,而这就是广告。沈旭辰和闻舒阳对视一眼。沈旭辰在钢琴前坐下。而闻舒阳拿起了话筒。 沈旭辰选择南北楼的酒吧,而不是那种更热闹的酒吧一条街,是因为南北楼白天的人流量就很大。他们需要在晚六点前赚足一笔钱。可酒吧一条街的热闹是从晚上八点开始的。 闻舒阳头上戴着一对毛茸茸的猫耳朵,看上去萌萌哒。他闭了闭眼睛,开始清唱一首法语歌曲。他唱歌时的声音比平时说话时更低沉一些,缱绻的法语从他的嘴唇中吐露出来,带着一种说不上来的文艺和忧伤。 街上来来去去的人那么多。很快,闻舒阳身边就围了一圈人。有些人选择静静聆听,有些人听了一会儿便离开了,有些人听了一会儿进了酒吧。但这些都和闻舒阳无关。他就那么闭着眼睛,哪怕是站在喧嚣的人群中也像是站在无人的旷野,他唱着自己的歌,慢慢地慢慢地说着自己的心事。 闻舒阳很有语言天赋,他会好几国语言。一首法语歌之后,他又换了一首日语的。在他唱累的间隙,沈旭辰的钢琴曲就会补上。 沈旭辰上辈子是好好学过钢琴的。这辈子因为还是学生一直住校的缘故,虽然在现实生活中一直没机会练习钢琴,但他有小黑屋呀!在小黑屋中练习技能很给力呢! 而且,沈爷爷和顾奶奶相认以后,师承莱斯利大师的钢琴家沈思女士就成了沈旭辰的姑姑。有这么一位姑姑在,当沈思在家中练琴时,沈旭辰有机会就在一旁听着,自然受益匪浅。所以,沈旭辰目前弹的钢琴虽然在业内人士看来还有很多不足,但已经足够糊弄外行人了。至于弹琴者融入的感情,这原本就是不分业内业外的。 再说,颜即是正义! 别说沈旭辰的钢琴,闻舒阳的歌声都不错,就冲他们俩个是帅哥,就有不少人愿意掏出手机、相机来对着他们拍拍拍。一个帅哥就够抢眼了,两个帅哥站一起,那杀伤力绝对是一加一远远大于二啊!闻舒阳开玩笑似的在自己脚边放了一个收小费的筐子,没想到不一会儿时间,里面就被人陆陆续续投了钱。 沈旭辰眼睛一亮,仿佛看见了一条发家致富的金光大道在自己脚下徐徐铺开,便也在钢琴架子上摆了个小筐子。 闻舒阳站着唱了个把小时,酒吧老板拿了一个高脚椅出来,让他可以坐在高脚椅上唱歌,免得他站得太累。闻舒阳笑眯眯地道了谢。闻舒阳会唱很多国外民谣,有时候他也会哼一哼国内的流行歌曲。 累的时候,闻舒阳就关了话筒,认真地看着沈旭辰在那里弹琴。闻舒阳无疑是对沈旭辰有好感的,这种好感不是源于爱情,不是源于欲望,他只是很羡慕地在沈旭辰身上看到了一种自己所没有的轻松写意。 有趣的是,他们还遇到了好几拨《华承杯·风采大赛》的忠实观众。 晚上六点,累了一天的沈旭辰和闻舒阳开始清点自己的小费。南北楼的人流量就是大,这一天功夫,竟然被他们俩个赚到了六千多的小费。太不可思议了!虽然卖艺与乞讨有本质的区别,但沈旭辰的心里还是生出了一种很囧的想法:怪不得后世有人说魔都的乞丐月入几万,住别墅,开宝马…… 比赛结束,沈旭辰和闻舒阳又一起挤了地铁回别墅。虽然他们现在不缺打车的钱了。 沈旭辰和闻舒阳商量了一下,他们决定把今天得到的所有收入都以栏目组的名义捐给希望工程,用于帮助贫困学生使得他们能够获得受教育的机会。不管他们是想要作秀,还是真心实意,工作人员都很佩服。因为沈旭辰和闻舒阳的捐赠会在节目中播出,而这一定会号召观众慷慨解囊。 对于那些在贫困地区真正受到帮助的人而言,这就是一个改变命运的机会。 回到别墅,随便吃了点东西,沈旭辰和闻舒阳就回房间休息了。只要选手回到房间,工作人员就不会继续跟拍。闻舒阳出了一身汗。他觉得自己都快臭了。而沈旭辰作为一个可以进行“光合作用”的人,情况要比闻舒阳好很多,便让闻舒阳先去洗澡。闻舒阳却认为沈旭辰是在谦让,他对沈旭辰的好感真是一直在增长。 等沈旭辰也洗完澡,杨恕还没有回来。 沈旭辰从包里翻出手机——今天比赛禁止使用手机,沈旭辰就没有把手机放在身上——果然看到程以华发过来的短信。沈旭辰迅速回了一条。 “你去照照镜子看看自己的嘴角吧!都笑成那模样了,还敢说不是在给自己那一位发短信?”闻舒阳挑了挑眉毛,说。说完以后,他才觉得自己刚刚的语气似乎又太过讽刺了。于是赶紧把目光左右移动,一会儿放在这儿,又放在那儿,整个人看上去很不自在。 沈旭辰没理会闻舒阳的话,放下手机,说:“说了不是就不是,是我一哥们。” 闻舒阳哼哼了两声,说:“这就好比是一姑娘,说,讨厌啦,他只是我认得哥哥而已……你相信男女之间有纯粹的友情吗?” “难道没有?”沈旭辰反问。 闻舒阳不知意味地说:“你可真单纯。” 沈旭辰走到闻舒阳身边坐下,说:“来,我给你充当一次知心哥哥吧,你到底遇到什么了?” 闻舒阳的脸迅速黑了。他很久没说话。沈旭辰也不催他,沉默地陪着。 其实沈旭辰不擅长安慰人。但他觉得闻舒阳也许需要一个口子宣泄一下。通过这些天的相处,沈旭辰知道闻舒阳不算是什么坏人,无非就是骄傲了些,无非就是遭遇了什么事情所以心里阴暗有时候像刺猬了些。 好一会儿,闻舒阳才嗤笑一声,说:“眼瞎了碰到一个人渣……我以为他是喜欢我才向我告白的,原来他早就看出我对他有意思了,而告白不过是为了抓住我的把柄,好从我手上拿走保送名额。我妈妈家里算是教师世家,一家子中有很多当老师的。我们校长就是我外公以前的学生。看在我外公的面子上,校长没有把事情公开,但我家里人却全部知道我喜欢男人了。我爸爸妈妈现在天天吵架,因为我爸爸觉得我是个神经病,他想要把我送去电击治疗。” 沈旭辰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他喃喃地说:“你看上去挺精明的,怎么就……” “所以才说是眼瞎了呗。”闻舒阳自嘲般地摇了摇头,“你不知道吗,恋爱中人的智商都是负数。” 沈旭辰想了半天,憋出一句话:“谁年轻的时候没遇到过几个人渣呢……” 闻舒阳扯起嘴角,笑了一下:“得了,我也不指望你安慰我了。我就是觉得对不起我妈妈。我一直想成为她的骄傲,没想到最后还是我这个做儿子的伤她最深。至于我爸,他现在巴不得没有我这个儿子。” “可是,你妈妈没有怪你啊。你为什么不和你妈妈好好谈一谈呢?”沈旭辰客观地说,“你妈妈不认为你是神经病,她接受了你的选择,认同你的性取向,这多么难能可贵啊。你妈妈真的既在乎你又理解你!像我们这样的人,很多终其一生都不会得到家人的祝福,你能得到二分之一,其实已经很幸运了!” 沈旭辰说的这些,闻舒阳其实都知道。只是,日子都是自己在过,身在局中时,就算知晓了大道理,心里却不一定会畅快。闻舒阳当然知道性向是没办法改变的,可是当他看到妈妈被七大姑八大姨嘲笑,当他看到妈妈为了自己和爸爸一再吵架,他便觉得自己还是错了……他是同性恋,但在这个时候,他厌恶自己是个同性恋。 “古代,在男人和女人之间,女人要守三从四德、要裹小脚,这是女人的错吗?不是。十六至十九世纪,在白人和黑人之间,黑人被残酷剥削和压迫,这是黑人的错吗?不是。”沈旭辰缓缓地说出了后世网络上的那一句名言,“曾经由男人来决定女人能否受教育,白人决定黑人能否活下去。后来我们都认为这是荒诞的。但现在却由异性恋来决定同性恋能否相爱。这难道不荒诞吗?如果你仅仅只是爱上了一位同性,那么你没有做错什么。” 第75章 传奇呀 “没想到沈旭辰还会弹钢琴,实在是太帅了……” “难道不应该说他那个收广告费的创意太棒了吗?闻舒阳都在采访中说了,这个主意是沈旭辰出的,他只负责谈判而已。” “其实我觉得那个搞旧物拍卖的也不错,要不是沈旭辰这组另辟蹊径,他们赢定了。” …… 自从沈旭辰进入前十,钱湖高中的校领导紧急决定,每个班都可以在相应时间打开电视收看《华承杯·风采大赛》。于是,“沈旭辰”这个名字再一次风靡了整个年级(哪怕有人不待见沈旭辰,但也绝对不放过可以看电视的机会,准高三狗嘛,能躲懒就躲懒,就是这么没道理)。 说真的,估计校领导们之前都没想到沈旭辰竟然可以一路走得这么顺畅。据说,校长在看电视时,曾不可思议地问了一句:“这孩子真的是我们学校培养出来的吗?”当然,这只是据说。不过,考虑到怡湘县中的孩子们参加名校自主招生时总在面试环节折戟,校长若有此问,好像也不是很难以理解。 这年代,电视媒体就是比纸质媒体酷炫。沈旭辰努力了两年在各大正规青年杂志上发表了无数文章,与此同时还笔不停缀地写网文,也不过增加了十几个名望值。而现在,随着《华承杯·风采大赛》连播几期,不过个把月时间,他的名望值就如坐火箭般的蹭蹭蹭往上涨。这天,名望值终于突破一百大关。 系统再次升级。这次升级并没有耗费多少时间。升级结束后,小黑屋的功能进一步拓展,小黑屋与现实的时间比默认为2:1了(之前是1:1,若提高比例则将消耗积分)。在2:1的情况下,使用小黑屋将不消耗积分。也就说,以后沈旭辰进入小黑屋后会比一般人多一倍的时间。一倍的时间什么概念?!他的生命长度增加了! 与此同时,一级特殊用品也就是科技用品中增加了不少新商品。以前,一级特殊用品多为初级、低级的,现在多出了对应的中级商品。虽然,这些中级商品都贵得离谱,价格约为初级商品的十至一百倍。所以,名望值突破一百大关所带来的积分完全不够花啊。不过,商品种类的增多总是好事。也许,随着系统的不断升级,以后还能买到高级的、特级的?看样子,为了一直都能买买买,沈旭辰赚积分的行为永远不能停歇啊! 沈旭辰还注意到,系统又开启了一个新的版块,名为“影响力”。背过好几本厚字典的沈旭辰很清楚影响力的意思。它表明了一种试图支配与统帅他人的倾向,个人可以通过品格、才能、知识、情感等去影响别人。浅显地说,影响力就是用一种为别人所乐于接受的方式改变他人的思想和行动的能力。 按照系统规定,当名望值达到一百后,影响力版块就会显现。但影响力与名望值是不一样的,有名望不一定有影响力。所以,目前整个影响力版块都成灰色。沈旭辰戳了一下,系统君说【未达成开启条件】。 既然戳不动,沈旭辰就把影响力版块丢在一边不理会了。 随着时间的流逝,比赛继续进行。当参赛选手剩下八个人时,节目组将八人随机分成两组,就“在当前华国,应试教育比素质教育更重要”和“在当前华国,素质教育比应试教育更重要”展开辩论比赛。比赛要求选手用全英文进行。 这个话题一直是社会热点。支持素质教育的认为,应试教育只能培养出考试机器和高分低能,会让孩子丧失了创造力,所以华国新一代的少年才不如国外的。支持应试教育的认为,华国大部分人口都落在农村,而对于很多农村的孩子而言,应试教育体制下的高考是相对而言比较公平的,是一个让他们跃出“农”门的机会。 主办方其实也不要求两组学生一定要辩个对错是非出来,幕后的人主要是想通过这一整场大赛,通过这一场辩论,引发全社会的思考。哪怕改革是势在必行的,但华国那么大,在教育这一块的改革只能徐徐图之。我们不能盲目信任推崇国外,我们也不能固步自封,我们要在少年人这一代身上看到希望。 在比赛中,沈旭辰流利的英语和严谨的逻辑让他赢得了满堂喝彩。 当大赛只剩下三位选手时,国家台一套的某访谈节目对三位选手进行了访谈。这年代,主流媒体的宣传总喜欢立足于“平民英雄”,立志于挖掘英雄背后的故事,让观众干了一碗又一碗的鸡汤。轮到沈旭辰时,主持人果不其然提到了他的身世。仿佛,有了“父母双亡”、“家境贫困”等词语的加持,沈旭辰整个人就会变得更blingbling似的。 尽管知道现在苦情还很有市场,但沈旭辰真的苦情不起来。 他笑眯眯地说:“虽然是这样没错,但在过去的十七年中,我和我姐姐所拥有的爱并没有比别的孩子少一分。我很感谢我的爷爷,他是我的家人,是我书法、古琴、箫等才艺以及学业以及人生的学习导师。尤其是人生,爷爷让我学会了爱和感恩,学会了谦卑和坚持,学会了忠诚和心怀希望。我永远感谢我的爷爷,我永远爱他。” 电视机前,沈秉忠摘下老花眼,偷偷擦了擦泪水。他嘴硬地抱怨:“这臭小子,当着全国人民的面,说这么煽情干什么!” 顾奶奶笑眯眯地给沈爷爷递了帕子,说:“你就嘴硬吧……多好的孩子啊,遇到他们,何尝不是我们的幸运呢。” “而且,我家里的生活条件现在已经很不错了。我爸爸的战友一直很照顾我们。”电视中,沈旭辰又说,“还有,不知道您知道赵云恩,就是现在非常火的那个明星,他算是我表哥啦。整个事情是这样的,当初……” 沈旭辰对主持人讲起了故事,重点讲得是爷爷奶奶的坚守以及神奇般的重逢。他很有私心地借着国家台这个平台,把自己的表哥赵云恩推了一把。当然,沈旭辰做得极有分寸,不会让人觉得他是在刻意帮赵云恩拓展知名度。毕竟,国家台的便宜也不是好占的。 花三分钟言辞简洁地讲完故事,沈旭辰就主动把话筒递给了另外两名选手。接下来的时间,他大都笑眯眯地听着主持人和另两位选手聊天,不会抢着表现,但问题落在自己身上时也能迅速大方地回答。 之前于学校中拍的vcr在这个节目中起到了作用。轮到沈旭辰时,沈旭辰笑着看向大屏幕。 “沈旭辰?篮球打得超好的!有一是一有二是二,不玩虚的。” “是我们年级的学神,完全不知道他的脑子是怎么长的。” “和他不熟,但总觉得他有点高冷吧!” 以上来自于对男生的采访。 “非常有绅士风度!多才多艺!他的毛笔字写得很好!听说每天傍晚还会去大操场练习吹箫!” “我很喜欢他在校园广播站主持的双语栏目,可惜马上就要升高三了,他就要退出广播站了……” “印象最深的是他高一的时候跑一千五和三千米,破了校记录啊,简直太厉害!” 以上来自对女生的采访。 “非常自律的一个学生,自学能力很强。” “很有规划性,他很清楚自己在做什么,要做什么。我对他非常放心。” “他是我的课代表,工作很负责。至于学习的话,只能说他是一个非常勤奋的孩子。他很聪明,但他所取得的成绩都源于自己的努力,这一点是毋庸置疑的。” 以上来自对老师的采访。 “从小就懂事……小时候总是生病啊,我就说这孩子太可怜了,打针打得屁股都肿了,没法睡觉哇。老沈就让他趴在自己肚子上睡。老沈对这两个孩子是真好啊,也好在孩子们都孝顺。听说还赚钱了,写文章啊,我不懂这个,总之是赚钱了,就给老沈买衣服穿。哎呦,老沈没白疼他们。我们都说老沈好人有好报啊!” “不爱说话,没他姐姐活泼。他姐姐嘴甜。不惹事,别的小子都皮,就他文文静静的,爱看书。” “老沈好人啊,好人有好报,都等着他家孩子考大学当状元呢,可了不得!” 以上来自对汾水镇上人的采访。 看着老师同学们对自己的评价时,沈旭辰只是觉得有些苏得不好意思。他发现自己重生以后似乎无意间就活成一个大写的“苏”了呢。而等看到汾水镇上人在镜头中出现时,也不知道怎么回事,沈旭辰一瞬间想起了很多东西。上辈子这辈子交织在一起,沈旭辰的眼眶中忽然有了些许湿意。他并没有哭,只是这一瞬间,情绪波动真的有点大。 也许,没有重生过的人永远无法了解沈旭辰此刻内心的复杂。他终于走出来了呢,从沈秉忠的离世走出来了,从顾望舒的入狱走出来了,从自己的庸碌无为走出来了。上辈子的一切终于不再成为他内心的困固。 很多年以后,也许人们还会想起,那个名为沈旭辰的传奇从《华承杯·风采大赛》开始。 第二卷待莲子清时 第76章 赵君野 八月底,钱湖高中的补课终于告一段落。 距离九月份开学还有几天,顾望舒拎着几件衣服,非常豪迈地一个人坐车去了京都。关于顾望舒一个人出门这件事情,其实沈秉忠一开始是拒绝的,但他后来又琢磨着,他自己在顾望舒这个年纪都能一个人出国留学了,而温室中的花朵是永远都长不大的,于是也就同意了让顾望舒一个人去京都这件事情。当然,出门前的嘱咐是少不了的。 这个时节,高铁还没有开通呢,从安城去帝都只能做普通火车。顾望舒买了卧铺的票。因为正赶上快开学的时候,所以顾望舒所在的车厢里,就有一个要去京都念大学的新生,而那个新生还自带了父母。除此以外,顾望舒的车厢中还坐着一对中年夫妻,看着不是什么富裕的人家,据说是妻子生病了,病了好些年了,做丈夫的要带她去京都看大医院、看好医生。 新生叫李诺。他和他的父母都穿着一身名牌,尤其是李妈妈整个珠光宝气的,很像是圣诞节超市门口用作装饰的挂满了小灯泡的圣诞树。虽是暴发户,但他们看上去并不狂傲,相反是那种很好相处的人。李诺比较安静腼腆,一直低着头在打游戏。李妈妈大方爽朗,李爸爸则笑眯眯地守在一边,看上去是个关心妻儿的好男人。 那对要去看病的中年夫妻,丈夫给妻子买了卧铺票,而自己是站票。他把妻子安顿好,还得走回座位车厢去。顾望舒听见那个做丈夫的细心嘱咐自己的妻子:“面包和牛奶就放在袋子里,你要是肚子饿了,就赶紧吃。这种天气,放到明天就坏了,千万别舍不得。我就回座位车厢去了,不然等下乘务员也得赶人。我听人说啊,座位车厢和卧铺车厢之间隔着餐车,里头有乘务员检票,我回去以后就过不来了……你一定要记得吃东西。” 热情地李妈妈赶紧说:“大哥,你放心回去吧。我们和大姐一个包厢,一定帮你把大姐照顾好!别的不敢说,要是大姐想喝水,我帮着打个热水啥的,完全没问题!” 那位中年男人对着李妈妈千恩万谢,转头又叮嘱了自己妻子几句。等车开动以后,他才离开卧铺间。 虽然出门前沈秉忠一再强调要有防人之心,但旅途那么长,顾望舒很快就和车厢中的人聊起来了。听到有人问自己是哪个大学的,顾望舒赶紧摇头,说:“我下半年才读高三呢,是去京都玩的。” “你还是高中生啊?第一次出远门吗?你家里人怎么放心?”李妈妈诧异地问。她家是个儿子呢,都不放心孩子一个人去念大学。在她看来,顾望舒是个姑娘,家里人更应该小心看顾才是。 顾望舒笑着说:“我爷爷送我上车的,等到了京都,那边也有人接我。所以没关系的。” 大家在火车上过了一夜。到达京都时,李诺的妈妈依然不是很放心,特意对顾望舒说:“姑娘,我们和你一起走吧,等看到你亲人了,我们再离开。” 顾望舒接受了这份好意,反正沈旭辰就在出站口等着她,而大家离开火车站时都会经过出站口,算不上很麻烦别人。她对别人的善意总是很珍惜。看李诺行李太多,顾望舒还帮忙拎了一件。李妈妈空出一只手,就帮那位来京都看病的大姐提了行李。先陪着大姐在站台上找到大哥,他们才一起出了站。 出站口非常挤,但顾望舒一眼就在人群中看到沈旭辰了。果然高个子的帅哥就是有优势! 顾望舒的脸上带出了笑容。好容易检完票,顾望舒挤出栅栏,三两步跑到沈旭辰面前,说:“沈旭辰!啊,还有邹铎,我很想你啊,小弟弟!你有没有想我?”邹铎就是邹齐的儿子,如今算是顾望舒的义弟。 “不要叫我小弟弟,我已经是读初三的成熟男人了。”邹铎皱皱眉,故作不高兴地说。他今年跳了一级。 李诺一家三口也已经出站了。李诺的妈妈看了沈旭辰好几眼,问:“姑娘,这就是你亲人啊……” 顾望舒高兴地说:“对,这两个都是我弟弟,这是大弟弟,这是小弟弟。” 李诺妈妈忽然叫了一声,兴奋地说:“哎呀,这不是沈旭辰吗?我说怎么看着这么眼熟!我一直追着看你的节目!昨天晚上是大决赛,可惜我们是在车上度过的……本来还想到宾馆再看转播的,你和我说说,是冠军不?” “当然是冠军了!我哥哥可厉害了!”邹铎抢着说道。他这个年纪正是崇拜英雄的时候,在他看来,沈旭辰简直无所不能,因此他是沈旭辰的头号脑残米分。 李妈妈显然也是沈旭辰的脑残米分,兴奋地边搓着手边说:“太好了太好了……你可真厉害,我一直告诉我们家诺诺,让他向你学习!他那个人不爱看书,就是喜欢玩游戏,好在高考时撞了大运了,成绩还不错……我本来是拦着他玩的,但看节目时,发现和你一起住的那几个男生都爱玩游戏……现在也就不怎么拦着他了。” 李诺站在一边,好奇地打量着沈旭辰。听见妈妈提起了自己,李诺也不生气,对着沈旭辰腼腆一笑。 沈旭辰看李诺觉得有几分眼熟,一时之间又没想起来在哪里见过,便也只是笑了笑没说什么。 顾望舒小声地对沈旭辰说:“阿姨在车上挺照顾我的……” 沈旭辰赶紧向李诺的妈妈道谢。 “不用不用,我也没做什么啊……”李诺的妈妈爽朗地笑着,“我要送我儿子去学校了,我们来之前查过地图,坐车很不方便,索性就打车去了……” 听到李诺的妈妈提起了李诺的学校,沈旭辰一下子想起了什。他不动声色地盯着李诺看了两眼,眼里闪过几道明悟的光芒,笑着对李妈妈说:“不管怎么说,还是要谢谢你们的。我和望舒打算考京都的学校,运气不错的话,明年也会来京都上学……不如这样吧,我们先加个联系方式,以后可以约出来一起玩。” 李诺不好意思地说:“我、我现在还没有京都的手机卡。要不,留个企鹅号?” “行,就留个企鹅号吧。”沈旭辰把自己的企鹅号给了李诺。然后他们就分开了。李诺一家去打车,沈旭辰则牵着邹铎带着顾望舒去坐地铁。反正顾望舒没什么行李。而京都的交通太过拥挤,坐车远不如坐地铁方便。 因为是火车站内部的地铁站,地铁中的人非常多。很多人都提着大包小包。沈旭辰领着顾望舒艰难地挤了上去。而邹铎,别看他年纪小,他毕竟是地地道道的京都人,早习惯在高峰期挤地铁了,反而是适应最好的。 和邹家走近了以后,沈旭辰和顾望舒才知道,并非每个豪门世家的孩子都会有专车接送的,至少邹家不是。生活永远不是玛丽苏校园小说,按照家族身份来说,邹铎在他们学校应该也是个f4那样的人物吧,但他每天依然需要自己挤地铁去学校。虽然,邹家可能不缺这么一辆车。中二期的邹铎一直很羡慕小说中那些可以开着直升飞机去学校的男主角,他希望自己也能这么闪亮登场一次。 上了地铁,顾望舒碰到了熟人,就是同车厢中那对来北京看病的中年夫妻。 妻子也记得顾望舒,还对顾望舒笑了一下。 地铁行了几站,顾望舒忽然用力把旁边的人一推,然后上前一步,抓着一个人的手,大叫:“小偷!” 沈旭辰吓了一大跳,赶紧挤上去护着顾望舒。 地铁门恰在这时开了,那个被顾望舒叫做小偷的人挣脱了顾望舒的手,用力朝地铁门跑去。顾望舒急得大叫,声音非常尖利:“快抓住那个人!他偷了叔叔阿姨的钱!那是阿姨用来看病的钱!”原来,那小偷偷走的正是那对中年夫妇的钱。也是巧了,顾望舒因为一直关注着这对中年夫妇,才会撞破小偷偷东西的举动。 顾望舒赶紧跟着跑下了地铁。这是换乘站,上车下车的人非常多。小偷一下子跑进了人群。顾望舒急得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千钧一发之际,站台上的一个年轻小伙子突然动了。他的动作非常迅速专业,两三步跑上前,一脚踹飞了小偷,趁着小偷爬不起来的时候,这人又迅速跑过去,三两手把小偷给制伏了。 当顾望舒跑到小偷面前时,那个小伙子已经从小偷身上把赃物搜出来了。沈旭辰和邹铎领着那对失主夫妻姗姗来迟。丈夫接过小伙子手中失而复得的救命钱,一再鞠躬感谢。丈夫擦了擦头上的冷汗。他们家本来就不富裕,要是这看病的钱被偷了,妻子就只能等死了。这是救命的钱啊!救命的! 沈旭辰认出了这个制伏小偷的小伙子。对此,他只能感慨说缘分这种东西真奇妙啊。 这小伙子就是赵君野。上辈子,沈旭辰并不知道赵君野是如何认识顾望舒的,但他知道赵君野喜欢顾望舒。可惜,当赵君野笨拙地想要追求顾望舒时,顾望舒已经是章烨的女朋友了。凭着赵君野的性格,他在知道顾望舒有男朋友后,不可能再纠缠下去。后来还发生了很多事情,总之赵君野和顾望舒之间似乎总阴差阳错少了缘分。再后来,顾望舒心灰意冷,经人介绍相亲认识了王郁泽,也就是她后来的老公。再再后来,顾望舒被王郁泽拖着入了监狱。 刚重生的时候,沈旭辰曾经想过,在顾望舒认识的那些男人中,最靠谱的应该是赵君野。沈旭辰还一度想帮顾望舒、赵君野牵线搭桥呢。但重生几年后,沈旭辰这种想法渐渐就淡了,毕竟顾望舒的人生还是需要她自己去经历的。 因为蝴蝶效应,也许顾望舒这辈子压根就见不到赵君野呢!沈旭辰有时候会这么想着。 然后,就在这一时,就在这一刻,沈旭辰眼睁睁地看着赵君野帮顾望舒制伏了那个小偷。 啊,多么美好的相遇! 第77章 礼物哦 赵君野比顾望舒大了八岁,今年已经二十五了。他是军校生,开学读大三。看上去是个很普通的大学生。但沈旭辰知道,赵君野是十九岁那年考上军校的,二十一岁大二结束后,他服从组织安排伪造身份去某地方当了卧底。今年,他圆满完成任务。为了防止卧底身份泄露后被打击报复,赵君野接受组织保护,现在重逢校园读大三。 “真是谢谢你了,今天要不是你,如果这小偷跑了,叔叔阿姨们都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了……”顾望舒对着赵君野一再道谢。 “你们是一起的?”赵君野问。 “不是不是,我们是来京都看病的,和这姑娘坐了同一辆火车……”中年夫妻中的丈夫连忙解释,“都是好人啊,谢谢谢谢你们!好人有好报,菩萨保佑你们大吉大利啊!” 看到事情这么顺利完美地解决,沈旭辰也替这对夫妻高兴。他就站在一边笑眯眯的不说话。他其实有心想要教育一下顾望舒,尽管顾望舒这次是做了大好事,但她太鲁莽了。那个小偷说不定是有团伙的,现在顾望舒把自己暴露了,万一被打击报复了怎么办?沈旭辰希望顾望舒在有侠心的同时能更谨慎些。当然,沈旭辰是不会当着外人的面教育顾望舒都,他会给顾望舒留足面子。 地铁中的巡警很快就赶到了。赵君野把小偷交给了巡警。沈旭辰等人陪着做了一通笔录,回到邹家时都已经下午了。 毕竟只是萍水相逢,虽然顾望舒心里非常感谢赵君野,但也只是这样了,她压根就没想过要问赵君野的联系方式。甚至,要不是一起做了笔录,顾望舒连赵君野的名字都不会知道。这一点还不如李诺呢,至少沈旭辰还问李诺要了企鹅号。 对了,之所以沈旭辰看李诺眼熟,是因为沈旭辰上辈子读大三时,某大学发生了一起丧心病狂的投毒案。被害人就是李诺。他是因为获得保研资格而被室友嫉妒从而毒害的。沈旭辰记得这件事情发生后,李诺的校内网账号上被无数大学生网友点了一排排祭奠的蜡烛。还记得,那阵子,校内网上非常流行一句话,叫“感谢室友不杀之恩”。 说真的,沈旭辰上辈子接触了那么多资讯,有很多已经想不起来了,而有些的就算还记得却也无力改变。这次,要不是李妈妈那么热情,又放心不下顾望舒,亲自把顾望舒送到沈旭辰面前,让自己儿子李诺和沈旭辰打了个照面,也许沈旭辰根本想不起来李诺被毒害的事情。毕竟,沈旭辰重生不是为要做救世主的。 而因为李妈妈的一时善心,沈旭辰想起了那件还未发生的事情,他主动要了李诺的联系方式。以后,沈旭辰一定会想办法阻止那件惨事发生的。 回到邹家,一走进客厅,沈旭辰就看见程以华正襟危坐着。沈旭辰诧异地问:“你怎么会在这里?” 程以华从脚边的礼盒中取出一个中等大小的礼品袋,一边递给沈旭辰,一边说:“正好今天有空,爸爸派我来邹家做客……恭喜你获得华承杯冠军,我给你准备了礼物。拆开看看。” 正要给茶添水的邹家保姆嘴角抽搐了一下。 两个小时之前,程家这位少爷来得突然,而邹先生和他太太孔女士这个点都要工作不在家,邹铎少爷又跟着沈少爷(即沈旭辰)出去了,保姆原本是想要打电话给太太的,总不能让客人上门却无主人招待吧? 结果,保姆刚表露了这个意思,程家少爷立即拦住了她,只说自己是来邹家看望朋友沈旭辰的,不必再麻烦主家了。保姆心里也不太敢打扰先生太太的工作,就只好给程家少爷泡了一壶茶,让他干坐着。 没想到现在沈少爷回来了,程家少爷又说是来邹家做客的,看朋友倒成了顺便了。邹家保姆一时之间真不知道说什么才好。当然,保姆心中的这一番心理活动并不为人所知。笑眯眯地和顾望舒、沈旭辰等人打了招呼,保姆就去厨房准备吃的了。她记得几位少爷小姐都还饿着肚子啊。 顾望舒见到程以华也觉得高兴,笑眯眯地打了招呼说:“好久不见。” 程以华对顾望舒笑了一下,回道:“好久不见。”他向来对于女孩子没什么耐心,但顾望舒毕竟是特殊的。在程以华的认知中,顾望舒的脑袋上贴着一个“沈旭辰双胞胎姐姐”的标签,其次才是一个女孩子。 “你也真是的,高考一结束,你就不见了。成绩出来后,很多记者跑来学校想要采访你,结果根本碰不到人。”顾望舒开玩笑似的抱怨着,“还有人想要找你拍广告的,好像是某个保健营养品吧?钱副校长把他赶出去了,说我们学校的学生绝对不接虚假广告。我还蛮喜欢钱副校长的。” “对了,我还不知道你报了哪个大学呢!”顾望舒又说。 程以华一边用眼睛地余光看着沈旭辰拆礼物,一边佯装淡定地对顾望舒说:“报了华大。” 顾望舒一脸羡慕地看着程以华。邹铎也一脸羡慕地看着程以华。顾望舒又看了邹铎一眼,忽然伸手在邹铎的脸上掐了一下,微含酸地说:“你是京都人,考华大、国大的分数线比我们都低,你努力一下一定能考上的吧!唉,一想到这个,我就觉得好不公平啊……虽说,我也懂,政策上可能是为了限制人口什么的,但终究还是意难平啊。” “这个世界本来就没有那么多公平可言啊。”邹铎故作深沉地说。他这个年纪最爱装小大人了。 顾望舒等人说话的时候,沈旭辰就在一边拆礼物。先拆了袋子,这种袋子很像是精品屋中那种一块钱一个的礼品袋,又结实又漂亮,但沈旭辰总觉得华而不实。拆完了袋子,里头还有两层花花绿绿的包装纸。拆完了包装纸,里头还有一层透明的软袋子。但这个时候,已经可以看得出礼物的样子了,是一只毛茸茸的可爱的q版兔子。 没想到程以华会送自己这个…… 沈旭辰狐疑地看了程以华一眼。 他觉得程以华不像是喜欢这种毛绒玩具的人啊。 难道说,程以华把自己的隐藏属性捂得太严实了,以至于他沈旭辰一直以来都看走了眼? 还是说,在程以华看来,他沈旭辰像是会喜欢这种毛绒玩具的人? 察觉到沈旭辰在观察自己,程以华觉得有些……有些心虚,他避开了沈旭辰的目光,看向顾望舒,非(tou)常(qi)淡(suo)定(hao)地说:“我那里留有高中全套笔记,还没有送人……你要的话,我整理一下,回头给你寄到学校。” “这可真是太好了!谢谢你!”顾望舒果然喜出望外。 沈旭辰从程以华身上收回视线,他一用力,把最后一层包装纸撕掉了。 沈旭辰决定要好好检查一下这只兔子。 沈旭辰猜这只毛绒兔子应该会另有玄机。 说不定兔子中藏着一支手枪呢! 说不定兔子本身是个拥有某种黑科技的高仿生电子伴侣呢? 说不定兔子外形也只是一种包装,也许把兔子解剖了,真正的礼物才会出现? 只是,把兔子翻来覆去仔仔细细彻彻底底地捏了一遍,沈旭辰遗憾地发现,这就是一只可爱的q版的毛绒兔子。非常卡哇伊的那种,应该深受女孩子喜爱。 所以,到底是程以华的身体中藏着一颗少女心,还是在程以华看来,他沈旭辰就是个小姑娘? 沈旭辰手里捏着兔子,用一种不太确定的语气,小心翼翼地问程以华:“这是你给我挑的礼物?” 程以华不知道想起了什么,他的眼神乱了一下,点点头,说:“额……我亲自挑的,你觉得怎么样?” “好可爱啊……”顾望舒朝兔子扑过去。 沈旭辰把手举高了一下,避开了饿虎下山一般的顾望舒。看着程以华一脸期待的样子,沈旭辰艰难地咽了下口水,结结巴巴地说:“还、还行吧,谢谢你的礼物。” “你喜欢就好。”程以华干巴巴地说。 又聊了一会儿天,保姆阿姨就开始布置饭桌了。本来以为沈旭辰等人会回家吃中饭,因此保姆阿姨早就把饭做好了,结果沈旭辰等人因为捉了小偷要做笔录耽搁了时间,早先做好的饭菜就冷了。好在,邹家不喜浪费,饭菜热过一遍就能继续吃。 三人吃着一人看着会太尴尬,问过程以华的意思,保姆阿姨特意给他准备了一套碗筷。于是,其实已经吃过中饭的程以华还陪着沈旭辰等人喝了一碗汤。 一直在邹家待到下午四点,程以华才起身回家。在地铁中,程以华给他堂姑姑打了一个电话。虽是姑侄,但其实程秀妍比程以华大不了几岁。她如今接过了自己母亲的事业,成为了新芽娱乐的总裁,手上握着半个华国娱乐圈。 “姑姑,今年六月二十一日,你拉着我逛街时,在那家名为‘米分米分米分红’的店中看到的那只毛绒兔子,你真的觉得它很像我,是吗?” “什么?六月份的事情我哪里还记得?我不是你!等等,不会是那只兔子吧?哦哦,想起来了,就是那只啊……对啊,挺像你的,我一看到它就想起你来了,哈哈哈哈哈哈。” “没事了,我挂了。”程以华松了一口气。他虽然偶尔会鄙视程秀妍的智商,但他从不会鄙视程秀妍的眼光。 被挂了电话的程秀妍觉得有些莫名其妙,大侄子突然来这么一句是什么意思啊?青春期的孩子总是一惊一乍的。 想到那只兔子,程秀妍又乐了。 可不是像程以华嘛,一看到那只兔子,程秀妍就想起(划掉)(重点)两三岁时候(重点)(划掉)的程以华了,一样都是大大的脑袋贱萌的表情啊,实在太欠揍了! 第78章 见王老 风采大赛虽然已经结束,但沈旭辰这张脸在短时期内还很有辨识度,他索性就宅了起来。倒是顾望舒,因为补课在学校里圈了俩月,现在就如撒欢的兔子似的,拉着邹铎在京都大大小小的胡同里乱窜,又陪着孔得蓉逛了两次街。 离开京都的前一天,邹齐夫妻带着顾望舒、沈旭辰和邹铎去疗养院看望邹老爷子。不管怎么说,既然双胞胎都在京都,他们作为小辈总要去拜访一下老爷子,这是应有的礼数。也说明邹家没把双胞胎当外人。 碰巧老爷子那天有客人,一个儒雅的约莫六七十岁上下的老头子正陪着邹老爷子聊天。 沈旭辰觉得那老头子瞧着眼熟,仔细一想,哟,这不是那位有名的文化大师兼教育学家兼慈善家吗? 犹记得这位文化大师姓王,年轻时脾性耿直,那一支笔恨不得写尽天下不平事。笔起托江山,笔落惊风雨。与此同时,他还颇有远见,某些言论在当时会被人诟病,可现在的人回头望去,却又不得不赞叹他的明智。王老身上有着宁直不屈的文人风骨,就因为这说一不二的脾气,他在当时触犯了很多人的利益。最后,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某些势力牵扯过大,还是某些心中有鬼的世家对他进行打压,总之,他有十多年左右淡出了公众视野。 当然,哪怕王老一生颇为传奇,最让沈旭辰感慨却不是他的人生经历,而是王老一辈子都在低调做慈善。 面对这样的老人家,沈旭辰顿时觉得有些拘谨。这和心理年纪无关。 王老打量了沈旭辰一番,笑着说:“小小少年有志气,我看了你的比赛,很棒!希望你能继续努力,保持优秀,为国家的建设和人民的幸福做出自己的贡献!” 沈旭辰的背挺得直直的。 邹老爷子笑了,打趣说:“这孩子来看过我很多次了,偏只有这次这么拘谨。润宽啊,你把小朋友吓到啦!” 润宽是王老的字。王老也忍不住笑了。他年轻的时候是急脾气,小孩子们都怕他,虽说这些年改了很多,讲究静心养气了,但积威犹在,家里的小辈依然不敢当他的面放肆。相比较而言,沈旭辰这样略显拘谨的表现已经算是比较好的了。 王老笑着说:“年初时,我去了趟z省,当时正值z省举办风采大赛的初赛。他们邀请我去看。我就去了。当时就觉得这小子表现得不错。我都这个年纪了,也任性,还想请这孩子出来吃饭,做个忘年交的。结果,他以为我是骗子,给拒了。” “哈哈哈哈,你润宽也有今天!”邹老爷子抚掌大笑。 沈旭辰也想起来有这么一回事了。他摸了摸自己的鼻子,觉得有些尴尬。 王老又看向沈旭辰说:“有警戒心,挺好的。当时,的确是我唐突了啊。” 沈旭辰对王老好感大增。 王老又和沈旭辰说了好几句话。考虑到沈旭辰的年纪(谁能猜到这其实是个重生的老鬼呢),王老并没有说得很深入。他只是鼓励沈旭辰要继续努力,毕竟国家的未来是掌握在年轻人手里的。即使沈旭辰对政治这种东西并不感冒,听完王老一席话,沈旭辰也不免觉得心潮澎湃。 身为宅男,沈旭辰上辈子接触了太多的资讯,他其实痛惜那一场大地震吞噬了无数人的财产和生命;他其实痛心日后某国拿着华国的历史和传统用来申遗;他其实痛恨某大型慈善组织拿着无数好心人捐的钱却不做一点实事……他其实深爱着这片土地,他希望这个国家会变得越来越好。 以前,沈旭辰不认为自己能改变什么,因为他不喜欢政治,也不想去从政。但在这一瞬间,沈旭辰忽然明白了,其实,这个可爱的国家不属于政客,她属于每一个华国人。就像王老,他不是政客,但谁也不能发否认他的影响力。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沈旭辰知道自己不是救世主,也成为不了超人,但他可以慢慢地慢慢地做自己想做的事情,然后慢慢地慢慢地通过自己的努力来影响世界。 随着滴的一声,系统中的影响力版块正式开启。 离开疗养院时,沈旭辰郑重地向王老鞠了一躬。 第二天,沈旭辰和顾望舒与邹家告别,回到了钱湖镇上。 第三天,双胞胎在安城下了火车直奔钱湖镇,下午又立刻赶往学校报到。报到当天就要开始上晚自习,好在沈旭辰是服用过光明之泉的人,他并不觉得有多累。顾望舒就惨了。 整个暑假的补课时间,沈旭辰都不在,他的课桌已经被各式各样的试卷、作业纸、复习资料给淹没了。等沈旭辰把桌子上的东西略整理一番,他打开抽屉时,一封封米分色的情书都要溢出来了。 蒋浩酸溜溜地说:“如果把别人写给你的情书论斤卖,你说不定会成为百万富翁呢。” 沈旭辰叹了一口气,他的单人课桌就这么大,已经没空间放东西了。 仗义的管凯威挪出一只纸箱子来,递给沈旭辰,说:“用这个箱子装吧,我们的课桌空间都不够用了,现在这种箱子可是人手一只。你把不常用的书本放箱子里吧,然后把箱子放在脚边就是。” 沈旭辰朝别人的课桌望去,果然每个人的脚边都放着一只纸箱子。大多数都是泡面箱子,也有一些矿泉水箱子。沈旭辰谢过管凯威,开始低头整理自己的课桌。等他全部忙完,已经是半个小时之后了。 看着沈旭辰手中拿一堆还未来得及做的卷子,蒋浩幸灾乐祸地问:“你打算什么时候开始做啊?” 沈旭辰看了蒋浩一眼,淡定地说:“不打算做了,当废纸卖掉吧。” 蒋浩感觉到了一股来自学霸,而不,是学神的恶意。他怔愣了半天,发出一句充满了怨念的我靠。 沈旭辰在位置上坐了下来。他自觉没有因为参加了一场风采大赛而改变什么,但在一群同龄人眼中,“沈旭辰”这三个字所代表的含义终究是不一样了。好在管凯威、路求真等人向来和沈旭辰关系好,见着沈旭辰一如既往,他们很快就调整了心态。而同桌蒋浩,他本来就是个二货。反正他对自己的成绩已经放弃拯救了,因此反而落得轻松。 不一会儿,蒋浩又神秘兮兮地凑近了沈旭辰,说:“许敏旻退学了,你知不知道?” 许敏旻?自高一运动会上,她害顾望舒摔了一大跤后,沈旭辰就对她没什么好感。后来,许敏旻还因为在班中乱传沈旭辰身世的流言,让沈旭辰不忿之下给她用了一滴霉运药水。然后,许敏旻就运气很不好地被人发现她偷手机的事实了。 上辈子,因为没这么多事,许敏旻在文理分科后选择了理科,因此一直是六班的学生。这辈子,她作为一个偷过东西的人在六班待不下去了,便选择了文科。那以后,沈旭辰就没有再关注过她。毕竟,对沈旭辰而言,只要许敏旻不犯到他和顾望舒身上,那只是个无关紧要的人而已。问无关紧要的人是不值得上心的。 蒋浩兴致勃勃地说:“听说是因为怀孕被发现了,也不知道孩子的父亲是谁……暑假时,她去医院堕了胎,因为身体的缘故便没来补课。听说老师们也很犹豫,有些老师觉得她应该退学,省的把好学生们都带坏了,但有些老师觉得让一个女孩子退了学,就是断了她的出路,到底不是很忍心……” “然后她就退学了?”沈旭辰顺嘴提了一句。 蒋浩说:“我听说啊,有个老师建议让许敏旻保留学籍休学两年。我觉得这是个好主意,两年以后她再来读书,谁还记得她这么多破事啊。但许敏旻自己不同意,她在校长办公室里大闹了一场,还说我们的物理老师严老师曾经对她怎么的怎么的……说要去教育局告我们学校!” 沈旭辰疑心自己听错了:“严老师?绝对不可能啊!”他一直是严老师的课代表,对严老师了解颇深。虽然严老师作为一个魅力值max的大叔,学校里似乎有不少女孩子对他有好感(包括顾望舒),但他绝对是个再正经不过的人。 高一时有个女孩子一直给严老师写情书,闹得年级中沸沸扬扬的,严老师就决定去乡镇中的普通高中支教,以避开那位疯狂的女同学。只是,他的教学水平太高了,钱湖高中不舍得放人。于是,高二时,严老师继续带他们这届。 蒋浩叹了一口气:“都知道她是胡说的。她不是还造谣过你对她求爱不成反生恨吗?我看你明明避开她都来不及。可是,我们也知道,高一时,有个冯倩倩老给严老师写情书……现在许敏旻有这么说,两件事情加在一起,你觉得传出去以后,别人还会相信严老师的清白吗?别人会说无风不起浪,会说苍蝇不叮无缝的蛋……这都tmd算是什么狗屁事啊!” 沈旭辰骤然想起他上辈子在微博上看到的一件事情。某个女生号称他们学校的男老师对她性侵,大家都觉得小女孩不会撒谎,无人相信男老师的清白,最后男老师跳楼自杀了。事后证明,那个小女孩就是撒谎的,那个男老师就是清白的。最后,小女孩子因为家里贫困等原因竟然还有人捐款资助,可那个自杀的男老师再也回不来了啊! “最后怎么解决的?”沈旭辰急忙追问。 “最后?反正许敏旻退学了呗!”蒋浩不以为意地撇了撇嘴,“就是可惜严老师了,我们都知道他是清白的,但他还是去乡镇高中支教了,听说一去就三年呢。我挺喜欢严老师的,可惜这下子要换物理老师了,唉。” 第79章 蒋爷爷 新的物理老师姓曾,挺负责的一个老师,就是上课时的风格比较中规中矩,课堂气氛永远都活跃不起来,大家都不是很适应。从职业道德来说,曾老师也是个认真勤恳的好老师,可惜有了严老师珠玉在前,六班的学生就对曾老师没有那么爱了。当然,这也是正常的,新的任课老师和学生们之间势必要有一段时间的磨合,然后才会进入甜甜蜜月期或者……互相折磨期。 沈旭辰不再担任物理课代表。因为,和大多数老师不同,曾老师喜欢点物理单科成绩差的学生当课代表。在曾老师看来,任课老师和课代表之间的关系是非常紧密的,某个物理成绩差的学生成了他的课代表,他也就有更多的时间来督促该学生用功。趁着收发作业时,他还能问问该学生哪道题没听懂,这对该同学的成绩进步很有帮助。 于是,六班的物理课代表就成了马顺涛。 钱湖高中管理很严,那些试图采访沈旭辰的人统统被拦在校门之外了,保安大叔特别负责哦!再加上沈旭辰已经决定要参加高考,于是某些高校招生办的老师也全部沈秉忠拦住了。怡湘县毕竟偏僻而封闭。这么一来,即使沈旭辰用半个暑假的时间上了电视,成为了很多人心目中的不可思议之存在,他的校园生活还是相对而言比较安静的。 额,如果不算上高一、高二年级经常组团来高三新教学楼围观他的话。 开学第一周的班会课上(如果没什么事情的话,班会课其实就是自习课),宋英语笑眯眯地宣布了一件事情:“今年是钱湖高中建校八十周年,学校决定在十月底举办一场大型的庆祝会。每个班都要求出一个节目。当然,因为高三学生时间有限,所以我们的节目简单些就好。校领导们一定能够理解的。养兵千日用兵一时,在座的各位如果有什么才艺,千万别谦虚,都报上名来吧。” 钱湖高中的原身是钱湖私塾,它的成立一直可以追溯到民国时期,可不是有八十年历史了么。 宋英语话音刚落,不知道谁在底下喊了一句:“我们有沈旭辰啊!” 一时之间,很多人都笑着附和:“对对,老师,我们有沈旭辰啊!” “这是集体活动,不能让沈旭辰一个人专美于前,别的同学也要积极表现啊。”宋英语老好人似的笑着说,“我这个班主任一直是没什么创意的,要是你们不出些好主意,那我就民主地决定全班一起排个大合唱了。到时候不出彩可不能怪我。” 学生们一起摇头。江大胖的声音最响亮:“老班啊,一定有很多班级选择大合唱啊,这太没有新意了啊!” “大合唱俗是俗了点,但好排练啊……要是换成话剧什么,太消耗时间了。”万宝珠客观地说。 宋英语点了江山的名,颇有些不怀好意地说:“江山啊,我记得你是学过乐器的吧,要不别的同学唱歌,你给配乐?” 江山的脸一下子涨红了,他用肥肥的双手捂住自己的大脸,夸张地说:“老班,我一直是你的死忠啊,你可不能这么坑我啊!我不配乐!我绝对不要配乐!” 大家一看这里面肯定有乐子啊,追着问:“江大胖,你到底会啥乐器啊?不会是二胡吧?不会是唢呐吧?” 沈旭辰也好奇了起来。他和江山一个寝室的,与江山的关系还算不错,结果两辈子了都不知道江山竟然学过乐器。沈旭辰转过头去看着江山。 江山扭捏了一阵,才破罐子破摔地说:“我小时候有个超级喜欢的表姐。有一天,表姐告诉我她报了一个兴趣班,周末不能陪我玩了。我那个时候还小呢,就哇哇大哭起来,还跑去求我妈妈,说我想要和表姐参加同一个兴趣班……结果、结果,我表姐学的是古筝啊!” 古琴也就算了,古琴其实是一种非常大气的乐器。真的很少有男孩子会学古筝的。当然,这其实还并不是重点,要是学得好,那男女都一样。重点是江山一百八啊,大家能想象一个肉墩墩的粗糙的男孩子戴上假指甲弹古筝的婉约样子吗? 全班一起哄堂大笑了起来。 江山赶紧说:“自打上初中以后,我就没有再继续学了,拿不出手的!” 讨论了大半节班会课,最后大家还是一致决定唱歌吧。合唱虽然俗了点,但毕竟不需要耗费多少排练时间啊。每一只高三狗的时间都是不够用的。哦,沈旭辰那种非人类除外。合唱的曲目也确定下来了,曲子用《献给爱丽丝》,歌词则由班里几个写作比较好的一起填,歌名就叫《献给钱湖高中》好了。这样多少有些新意。而且,这样一来,六班选择的歌曲就一定不会和别的班重复了。 过了几节课,一个叫苏云婷的女孩子出现在六班教室后门口。她是来找沈旭辰的。毕竟不是一个班的,沈旭辰对苏云婷印象不深,只知道苏云婷的钢琴很好。沈旭辰和苏云婷站在教室后门口聊天。 “是这样的,今年不是校庆么,我想表演一首钢琴曲。我知道你古琴弹得很好,也许我们可以合作?来一场不一样的中西合璧的表演。你觉得怎么样?”苏云婷兴致勃勃地说。 沈旭辰摸了摸鼻子,带了些歉意地说:“抱歉……我可能没有那么多的排演时间。这样吧,我们班的宋睿明也弹钢琴,他很牛的,都考到十级了。也许你们可以表演一场四手联弹?” 四手联弹这个主意不是沈旭辰率先想到的,事实上,在沈旭辰的上辈子,本来就是由宋睿明和苏云婷在校庆时一起表演钢琴曲的。那个时候,沈旭辰对于钢琴还是个彻彻底底的外行,他全然被宋苏二人的表演迷住了,好半天脑子里都回荡着狂想曲的旋律,也下定了日后要学钢琴的决心。所以,沈旭辰对这件事情的印象非常深刻。 苏云婷估计没想到沈旭辰会如此干脆利落地拒绝,因为据说沈旭辰是个非常有绅士风度的人。她脸上的表情微微僵硬了一下,很快又笑道:“哦,这样啊,既然你很忙的话……那算了,没事的,打扰你了。再见!” 沈旭辰回到教室。路求真略显猥琐地笑着,他站在沈旭辰的课桌旁边,对着管凯威挤眉毛弄眼,说:“呀呀呀呀呀,这就是所谓的落花有意流水无情啊!” “也好在辰子古板无情趣,否则姑娘们都爱他,没我们什么事儿了。”蒋浩也跟着起哄说了一句,“人家苏云婷特意来找你哎!她为什么想要和你一起排练节目,还不是打算和你单独相处然后来个日久生情吗?结果你一句话把人家推给宋睿明了……这下子,宋睿明也不知道是该感谢你,还是该恨你了。” 沈旭辰摸了摸自己的鼻子,懒得说话。 蒋浩压低了声音,说:“据说,宋睿明喜欢苏云婷……嘿嘿,他现在是该感谢辰子给他创造了机会呢,还是该恨辰子抢走了苏云婷的注意力?” “爷爷,别乱说话啊,苏云婷是我表妹。”宋睿明带着一脸老实忠恳的笑从蒋浩身边飘过,把背后说人的蒋浩吓了一大跳。 沈旭辰好奇地问:“为什么宋睿明要叫蒋浩爷爷啊?” “咦,你不知道吗?哦,对的,你补课时不在。”蒋浩把自己的手搭在沈旭辰的肩膀上,兴致勃勃地说,“暑假补课的时候,我们全班认了亲戚。我是爷爷,宋睿明是万宝珠的四哥,胡悦芳是九妹,那谁是我女儿……” 沈旭辰听了半天,好家伙,这亲戚一认,半个班的人都被牵扯进去了。 蒋浩上下看了沈旭辰几眼,说:“你要不要跟着我们一起玩?我还少了个儿子……” “滚滚滚,少占我便宜!”沈旭辰笑骂道,“你们玩吧,别带上我。” 快上课时,沈旭辰的手机震动了一下。他趁着没人注意,偷偷把手机拿了出来。果然又是程以华发的短信,一条不知道从哪里摘抄下来的冷笑话。沈旭辰看了两眼,回复了一个笑脸:)的表情,就把手机放回口袋中去了。 听听课,做做作业,一天很快就过去了。晚自习下课后,沈旭辰和管凯威一起去吃了夜宵。在第四食堂门口,他们运气很好地遇到了顾望舒和陆沁雅。沈旭辰和顾望舒打了招呼,还以为顾望舒会过来和他们排一起正好能聊天呢,没想到顾望舒打完招呼,就拉着陆沁雅去远远的那头队伍排着了。 管凯威的饭卡上打了洞,正好可以用细绳子穿了挂在钥匙扣上。沈旭辰注意到管凯威的钥匙串中还挂了一只很眼熟的兔子。他仔细一看,可不就是和那只程以华送给自己的毛绒兔子一模一样么!只不过一个是大的毛绒玩具,一个是小的钥匙挂件而已。 见沈旭辰盯着自己的钥匙看,管凯威有些不好意思地笑了,说:“你是不是觉得这兔子很娘?没办法,这是我女朋友送的,她的外号是兔子。她要求我天天把兔子带在身边,用她的话来说,见兔子如见真人啊。” 咳咳咳咳咳……沈旭辰被自己的口水呛到了。 第80章 呵呵哒 当沈旭辰和管凯威吃完夜宵回到寝室,马顺涛正追着徐锐请教物理题目。看样子,曾老师的计策挺好用的,尤其考虑到马顺涛的性格,他的确是一个喜欢被人看重的人,因此在马顺涛成为物理课代表以后,在老师的关心和信任下,他果然就对物理上心了。虽然他的成绩并没有一下子显著提高,但在学习物理时的态度却明显热诚了很多。 在501寝室,马顺涛一直是最不合群的那个。 虽然男生不会像女孩子那样,连课间上个厕所都要约一下,可是基本上关系好的人都会一起去食堂吃饭,然后一起打篮球。马顺涛却从不和501的室友一起,任何空闲的时候,他都喜欢去别的班找自己的初中同学。当然,他这种行为也不能说是错的,只是大家的习惯不一样而已,就好比说沈旭辰,他之前也更习惯和程以华一起吃饭。 只是这么一来,哪怕都在一个屋子里睡了两年了,马顺涛还是和同寝室的几个人走得都不近。沈旭辰等人虽不是故意要冷落马顺涛的,但他们几个关系更好,和马顺涛却没什么话说,于是有时候寝室的氛围就怪怪的,很多时候总会平添几分尴尬。 结果,这两天借着请教物理题目,马顺涛倒是和501中的其他人亲近了很多。 这也算是曾老师重新选课代表以后的另一个意外之喜。 因为程以华提前毕业了,所以现在沈旭辰的下铺空着,上面堆了一些杂物。又忍不住想到管凯威钥匙串上的那只兔子了,沈旭辰的眼神从那些杂物上一掠而过。他晃了晃脑袋,打开柜子,取了衣物,就匆匆跑去卫生间冲了个冷水澡。男生冲澡都是一两分钟的事情,沈旭辰擦干身体,套好了一件背心和一条平角内裤,才从卫生间中出来。 平角内裤这种东西吧,挺土的,但上身却很舒服。 沈旭辰自觉是个重生的老鬼了,他不讲究什么花不花哨、流不流行的,只求穿着舒服就好。青春期正是发育的好时候,可得注意点,要是把大宝贝勒坏了,以后的性福生活上哪儿找! 虽然离熄灯还有几分钟,沈旭辰还是爬上了床。占着寝室的制高点,沈旭辰又用毯子挡了一下,别人就看不到他在用手机了。沈旭辰打开短信编辑器,一个字一个字地敲出了一句话:“你的外号叫兔子?” 想了想,沈旭辰又把这句话改成了:“你是不是有个外号叫兔子?” 犹豫了一下,沈旭辰不知道想起了什么,又把这句话一个字一个字删掉了。 删除时,沈旭辰多按了一下删除键。手机自动退出短信编辑页面,正好停留在短信箱页面,程以华发的一排排冷笑话其实一点都不好笑呢。沈旭辰想了想,又重新开始编辑短信,还是那句话:“你是不是有个外号叫兔子?” 几番折腾了一下,熄灯的铃声响了起来。 路求真还没有上床,动作迅速地把灯关掉了。 屋子里一下子暗了。 沈旭辰把手机塞进毯子中。 马顺涛抖开了被子,打算钻进被子中去打手电,以继续做物理题。 江山以往总是沾着枕头就睡着了,想必今天也是如此吧。这个胖子整天嘻嘻哈哈的,好像从来都没有烦心事。 想起自己的短信还没有发出去,沈旭辰抖开了毯子。 他整个人钻进毯子里。 手机屏幕又亮了,沈旭辰看着自己编辑好的短信,终究还是没点发送键。 九月的天其实很闷热,在被子里打手电的马顺涛都快热得受不了了,一开始他还五分钟出来透一次气,很快就变成三分钟一次、一分钟一次了。沈旭辰体质好一点,而且他现在的身体似乎不太爱出汗,他就捂在毯子中,把程以华发给自己的短信从头到尾翻了一遍,虽然,那些冷笑话是真的一点都不搞笑呢。 手机的电量不多了。沈旭辰觉得自己纠结来纠结去,根本纠结不出什么结果来。这么扭扭捏捏根本不是他的性格啊!他又不是自恋狂天雷玛丽苏,他自己都不打直男的主意,难道直男还会反过来注意自己?最终,沈旭辰彻底略过了兔子的问题,编辑了一条新的发短信发给程以华,说:“手机没电了,学校里不方便充,周末再联系。晚安。” 然后,关机,睡觉。 第二天起床时又是好汉纸一枚! 好吧,本以为第二天起床时又是好汉纸一枚,结果第二天整个高三年级都是被吓醒的。在学校里生活了两年了,起床的铃声一直很舒缓,结果这天猛然换成了嘹亮的军歌。整个学校中所有的喇叭都在吼着“一二三四一二三四像首歌”,吼完了就吼“前进前进前进我们的队伍像太阳”,吼完了再吼“团结就是力量”…… 江山是被吼醒的,他睁着惺忪的眼睛,茫然地问:“怎么了?世界末日了?” “大概是高一年级开始军训了吧。”管凯威端着洗漱用品从江山的床边经过。 “军训?我们学校还有那玩意儿?”江山又问。 路求真也迷瞪瞪地下了床,一边穿鞋一边说:“以前是有的,后来我们这届学生的前一届,在普高中有个学生军训时猝死了,所以我们这届就取消了……现在,高一他们又开始了吧。” “呵呵,学弟学妹们真让人同情……”江山其实很没同情心地说。他重新躺回床上,用被子捂住了耳朵,自欺欺人地继续睡觉。 “咦,沈旭辰怎么还在睡,以前不都是他起得最早吗?”正在穿裤子的蒋浩看向沈旭辰的床。然后,大家都在赶时间,没有人回答他的问题。 徐锐正在床上乱翻,翻了好久没找到裤子,他又低头朝下铺看去,果然裤子掉到下铺了。徐锐穿着一条内裤从上铺爬下来,捡起校服裤正要往身上套,看了眼又觉得不对劲,忍不住朝卫生间的方向吼了起来:“管凯威,把我的裤子还回来!你把我的裤子穿走了!快点脱下来还给我!你的在这里!” 管凯威从卫生间中冒出一个头,他正在刷牙,含着满口泡沫,含糊地说:“不急、不急,等我刷完牙……我说怎么今天的裤子变长了呢,还以为是裤腰带松了……”管凯威虽然帅,个子却不高哩。他比徐锐矮。 沈旭辰终于掀开了毯子。 沈旭辰脸色青灰,头顶上仿佛顶着一片乌云。 沈旭辰稍微一动,感觉到腿间的冰凉,身体立刻一僵。 自重生后,沈旭辰还没有过梦遗。因为,身为心理成熟的男人,他又不是真正处在看到茶壶盖都能联想到女人乳房(哦不,对他而言这个比喻不太恰当)的青春期,再加上他知道合理规划时间然后合理自亵,所以自重生后,他从来都没有被什么奇怪的梦困扰过。 可现在,他是真的做了一晚上的梦啊! 沈旭辰头疼地回想着那个奇怪的梦。在梦中,他遭遇了世界末日。按理说,都世界末日了,稍微有点理智的人都要在身上装点食物清水吧?梦里头,他偏偏不,带着整整一书包的卷纸(这都是什么鬼)踏上了逃亡之路…… 火山啊、地震啊、海啸啊、丧尸啊、妖怪啊、外星人啊……这个梦非常没有逻辑且非常热闹,而沈旭辰在梦里一直疲于奔命。最后,他梦到一个变态医生,穿着一身极能彰显身材的白大褂(为什么白大褂还能收腰?梦果然很没有逻辑啊),带着大大的白色口罩,手里拿着奇奇怪怪的工具…… 沈旭辰是被吓醒的,醒了后,他发现自己梦遗了。梦里那么多奇葩事物,真要找个梦遗对象出来,就应该是那个戴着大口罩的变态医生吧?啊,这真是一个惨痛的事实。沈旭辰用手捂住脸,难道说他是个隐性的m吗?不可能啊,这都在活第二辈子了,他可从来没有发现自己在某种意义上很……很“贱”啊! 一定是我醒来的方式不对,说不定现在还在做梦……沈旭辰使劲晃了晃脑袋。 怪不得今天的起床铃声都不对……果然还是要重新入睡,然后等着真正醒来……沈旭辰双眼放空地想。 蒋浩倒是关心自己的同桌,见沈旭辰又僵硬地倒回枕头上去了,就走到沈旭辰的床边,仰起头问:“怎么了,辰子,不舒服吗?” 听到蒋浩的声音,沈旭辰揉了揉自己的太阳穴,这回彻底清醒了。他恹恹地说:“我、我……不是很舒服……我不去做早操了,你帮我请个假吧。” 鉴于沈旭辰不像是那种会撒谎的人,全寝室都相信沈旭辰是病了。 路求真主动说:“要是真的特别不舒服,就去医务室开点药……等下,我给你带早饭吧。” “校医务室有个p用!上次我胃疼,医生给我开了vc银翘片。我朋友感冒了,医生给他开了vc银翘片。齐清舒那个来了肚子疼,医生还是开了vc银翘片。”在寝室里不怎么爱说话的马顺涛难得说了一句,“我都怀疑是因为医务室的vc银翘片要过期了……你如果去医务室,还不如我直接给你几包vc银翘片呢,我那里还有一整盒没开包的。所以,如果你实在不舒服还是去外面的医院看吧。反正我觉得校医务室各种不靠谱。” 沈旭辰僵硬地道谢。虽然室友们是出于关心,搁平时他一定很感动,但这时候的沈旭辰却头疼不已。 我只是想等你们走了偷偷洗个内裤啊!还能不能让我做个安静的美男子了。_(:3」∠)_ 好容易连最后起床的江山都离开了寝室,沈旭辰才从床上爬下来。他动作迅速地打开衣柜,赶紧跑去卫生间换了条内裤,然后花分把钟时间把内裤洗了晾在阳台上。听着远处操场传来广播体操的音乐声,沈旭辰伸了个懒腰。 “像我这种被天道眷顾的道德楷模,对直男才没有兴趣呢。能在一起过一辈子的只有同类而已。”沈旭辰开玩笑似的对自己说了一句。 第81章 吉祥物 “身体好点了?”宋睿明一脸关心地问。 一上午,这是第二十多个这么问的人了,沈旭辰木着脸点了点头,早知道他就不用身体不舒服这个借口了,以至于现在每次别人一关心询问,他立刻犯了尴尬综合症。沈旭辰现在终于有了一点身为“名人”的自觉了。在上辈子,如果生病了,大概只有顾望舒会关心自己吧?而现在,大家多多少少都表示出了一些关心呢。当然,说到底还是性格改变命运,上辈子高中时的沈旭辰阴阴沉沉的确不讨人喜欢呀,没有人喜欢用热脸贴冷屁股。 “额……昨天苏云婷求你的那事儿……”宋睿明犹豫了一下,说。 沈旭辰看了宋睿明一眼:“你不是说苏云婷是你表妹吗?这么关心她?” “正是因为表妹才关心啊!她妈妈和我妈妈是亲姐妹,所以我们从小一起学的钢琴。”宋睿明也是个难得到了这个年纪没开窍的,“她是她们班上的文娱宣传委员,她们班主任把节目一事彻底交给她了,我看她也挺难办的。” 沈旭辰不解地问:“她们班主任彻底放手不管了?就让苏云婷一个人忙乎?” 宋睿明点点头:“她们班主任特别不靠谱,说弄节目就是浪费时间,不允许全班都参加,只叫苏云婷自己随便搞搞。” “可是,怎么说也是校庆哎!” 宋睿明摊开手,说:“她们班主任外号灭绝师太,开口闭口就是必须抓住一切时间学习,浪费一秒钟都是十恶不赦。比如说,早上起床做早操吧,她们班要求提前十分钟到达操场,然后人手一本书开始读。其实那十分钟能管什么用?但他们班的纪律班长和体育委员都是要点名的。” “灭绝师太?我记得她们班的班主任不是男的吗?难道暑假时换掉了?”沈旭辰又问。 宋睿明笑了一下:“是男的啊,但又啰嗦又婆妈,可不是叫灭绝师太么!” “那你找我什么事情?”看在同班同学的份上,沈旭辰主动问。 宋睿明不好意思地摸了摸自己的后脑勺,说:“我就问问,你是不是真的抽不出时间来排练啊?苏云婷说,曲子什么的都随你选。只要你选定了古琴曲子,她应该基本上都能自己改编成钢琴曲,绝对没什么问题的。” “你们四手联弹不是个好主意吗?”沈旭辰问。 宋睿明又摸了摸自己的后脑勺,说:“还是希望你可以加入一下啊,你又不是不知道自己在学校里如今是个什么样的存在。哪怕当个吉祥物也好啊。” 沈旭辰想了一下,说:“这样吧……你们选定了什么曲子,和我说一下,我自己根据曲子编一套舞,到时候表演街舞吧。就是你们弹钢琴,我街舞,你觉得可行吗?” “哎?你要是没问题的话,我们肯定没问题啊!”宋睿明没想到沈旭辰还会跳街舞。 沈旭辰用力在宋睿明的肩膀上拍了两下,说:“你再和你表妹商量一下吧,要是都没问题,那你们只管选曲子,选好了告诉我一声,我自己私底下练习……这样一来,我们只要在演出前合练一两次就行了。对你们而言也方便,我也方便。如果是古琴和钢琴合作的话,我们还得私底下练无数次……工作量太大了。” 独自在系统小黑屋中练了那么久的街舞,也是时候拿出来吓吓人了。沈旭辰如此欢快地想着。 宋睿明觉得沈旭辰能答应就是意外之喜了,再加上这个年纪的男生原本就觉得街舞很酷,因此一脸期待地点点头。 下午本来是有体育课的,可惜老天爷忽然就变了脸色,先起了一阵风,然后雨点就落了下来。一群被困在书本卷子中的高三狗们痛心地看着窗外的雨,悲从心来。他们现在已经没有除体育以外的副课了,结果好容易轮到一节体育课,竟然下雨了,只能待在教室中自习。老天爷简直不长眼啊! 江山充满怨念地说:“一定是高一那群小崽子们在求雨……他们现在高兴了,不用军训了。”大家深以为然。 结果,吃晚饭的时候,大家到了食堂一看,高一新生们都在食堂中加练着呢,真正做到了风雨无阻。因为食堂里一下子多了人,军训队伍中的一个男生注意力分散了,齐步走时落后了一拍。教官黑着脸把那个男生提溜出来了。 教官严厉地呵斥:“在想什么呢!你跟谁走!” 那个男生一激灵,大声回答:“跟党走!” 教官愣了一下,又喊:“党在哪里?” 那个男生估计已经反应过来了,越战越勇,高声回答:“党在我心里!” 教官一时之间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脸都灰了。围观的高三狗们乐得哈哈大笑。江山更是笑得眼泪都出来了,直呼:“这娃太有才了啊!太有才了!” 沈旭辰现在跟着室友们一起吃饭。程以华都毕业了,沈旭辰当初为程以华挡刀的伤口也早长好了,沈秉忠不愿意再借着程家保姆的方便给自家孩子送饭。哪怕程家愿意,沈秉忠也不好意思。于是,要么沈秉忠给双胞胎请个保姆继续送饭,要么沈秉忠自己往学校送饭,要么双胞胎跟着同学们一起吃食堂。 沈旭辰和顾望舒都觉得不用请保姆,太浪费了。而让沈秉忠天天往学校里送饭,沈旭辰和顾望舒也不舍得爷爷这么辛苦。于是折中一下,双胞胎大部分时间都跟着同学们一起吃食堂。周三时,沈秉忠会来学校一次,给双胞胎送次晚饭。毕竟,家里的菜更香啊。好在他们的家就在学校附近,沈秉忠一来一回费不了什么时间。 说真的,高中食堂的伙食质量还是不错的,而且还便宜。沈旭辰要了一份猪大排和一个素菜,才花了三块七毛。汤是免费供应的。饭也是免费供应的。汤和饭都放在食堂的正中央,大家排队自己打。为了少排一次队,管凯威、蒋浩和徐锐去打六个人的饭,而沈旭辰、江山和路求真则帮他们把菜买好。 晚自习时,六班的几位班委去教室外面开了个短会。沈旭辰不是班委。按照宋英语的习惯,班长都是让成绩落后但做事积极的人当的,学习委员倒是适合沈旭辰,可是万宝珠这个学委当得从未失职,自然也就没沈旭辰什么事儿了。现在,就连物理课代表的位置也随着任课老师改变换人做了,于是沈旭辰在班里无官一身轻。 没过多久,蒋浩回来了。他嘴皮子闲不住,哪怕沈旭辰还什么都没问,就全部都交待了:“这不是教师节快到了……我们平时喝的饮料瓶还有一些废报纸,都在教室后面堆着,每个月卖一次。虽说卖不出什么价,但积少成多也有一些了,就打算给老师们买点礼物。” 怡湘县这边,估计还是穷的,哪怕是教师节,也没多少学生会给老师们送礼物。而就算送了礼物,也一般是贺卡一类的,不值什么钱,典型的礼轻情意重。送礼这种事情根本没有形成风尚习俗。当然,在教师节的当天,当学生们见到老师时,一般都会主动问节日好。 “那你们决定买点什么?”沈旭辰问。 蒋浩笑了两声:“还是我出的主意,就去花店买些花,给老班送一束,别的任课老师每人一支。又不是情人节,又不是七夕的,现在的花不贵,我们买得起。哦,对了,还要再加上贺卡,给老班的那张,全班同学都签上自己的名字……宋英语一定会感动的啦!” “挺好的……”沈旭辰由衷地赞了一句。 九月份很快就过完了,高一新生结束了军训,正式进入了学习状态。作为高三年级的学长,沈旭辰把自己在广播站的工作交接给学弟学妹以后,正式退出了广播站。 在最后一次主持双语栏目时,沈旭辰念了一首短诗,来自他非常喜欢的美国自然诗人罗伯特·弗罗斯特。他选了那首。尤喜欢最后一句,森林中有两条岔路,而我选择走人少的那条,这便导致了所有的不同。 国庆节放假的安排也下来了,高一高二还能放三天假,高三狗们就只有一天假。好在假期是从九月三十日晚上开始的,高三学生们勉强能接受。沈旭辰和路求真等人早早约好了一起去打桌球。刚走到校门口,管凯威的手机忽然响了。用江山的后背挡着,管凯威赶紧拿出手机看了两眼。忽然,他一脸兴奋地朝马路对面看过去。 “我女朋友来了!”管凯威一边对室友们说,一边用力地朝马路对面挥着手。 这个年纪的孩子大都很喜欢围观这种事情。再说,路求真等人本来就很好奇,一直想见识下管凯威女朋友的庐山真面目。于是,几个人簇拥着管凯威过了马路。 “你怎么来了?”管凯威兴奋地问。管凯威的女朋友和沈旭辰等人想象中的不太一样。管凯威在班里其实很受欢迎,大家就觉得他的女朋友应该很漂亮。可事实上,管凯威的女朋友只能说是清秀而已。当然,她看上去性格很好,是个讨人喜欢的姑娘。 “我想给你一个惊喜啊。特意提前一天请了假,我骗老师要回趟乡下老家……结果,正好今天来镇上看看你。”管凯威的女朋友笑着说。 这是要虐死单身狗的节奏啊……沈旭辰等人立刻抛弃了管凯威,让他和他女朋友过二人世界去了,其余的人则按照原计划去了台球厅。在台球厅待到晚上八点,这个时间对于钱湖镇上的高中生而言已经很晚了。沈旭辰才和朋友们说再见,回了家里。 用钥匙打开门,沈旭辰一眼就看见程以华在自己家的客厅里坐着。一瞬间,他差点以为自己开门的姿势不对。要关上门重新再开一遍吗? 正陪程以华聊天的沈秉忠回头看见沈旭辰回来了,略有些埋怨自家孩子,说:“小华等了你一下午了……给你打电话,又是关机。” 沈旭辰低着头脱鞋子,闻言只好说:“手机没电了。在学校里又不好充。对了,程以华你怎么来了。” “想给你一个惊喜。我提前一天请了假,结果火车票还是不好买,今天下午才到安城。”程以华说。 这话听着好耳熟啊……沈旭辰一哆嗦,手里的钥匙掉在了地上。 第82章 自行车 沈旭辰把地上的钥匙捡了起来,顺便收回了那些发射性思维。 程以华是直男,这一点是毋庸置疑的,否则相交这两年,在同一个教室、同一个寝室中朝夕相处过的,沈旭辰不可能什么都看不出来。所以,果然是我自作多情了吧?沈旭辰在心里对自己说。他很快就调整好了心态。 “你吃了吗?要不要再给你弄点?厨房里还有一些剩菜。”沈秉忠问。 沈旭辰摇摇头:“我已经吃过了,爷爷,和同学们一起在外面吃的。对了,怎么没见着奶奶?还有顾望舒呢?” “你奶奶和悦悦一起逛超市去了。你以为谁都是你,这么不着家……悦悦才放学就回来了,在家吃的晚饭。”沈秉忠唠唠叨叨地说,“还是女孩子乖啊,你看你,害得小华在家里等你半天。他从京都回来一趟也不容易。” “爷爷,是我的错,我应该早点和沈旭辰商量的。”程以华说。 “爷爷,我昨天给你发过短信,说我今天先和同学打台球去的。”沈旭辰说。 以上两句话又是差不多时间说的,程以华嘴快了一点。沈旭辰更……不好意思了。 沈旭辰摸了摸自己的鼻子,慢腾腾地走到程以华身边的沙发前坐下,语速飞快地说:“对不起,害你等了这么久……话说,你大学生活怎么样?室友们都好相处吗?听说华大中有很多猫,萌不萌?” 程以华弯身从放在脚边的书包中取出一个盒子,递给沈旭辰,说:“这是送给你的礼物。大学不错。室友们都挺好相处的。没有注意过猫。”想了一下,程以华又添了一句说:“我以后会注意的。” 沈旭辰接过小盒子,一边拆着,一边随口问:“这是什么?” 程以华下意识地端正了坐姿,一脸认真地说:“是手机。虽然你已经有一个手机了,但这个手机充一次电可以使用二十天,你不用担心它在学校里会没有电。我觉得挺实用的。” 沈旭辰拆礼物的手一顿,抬头看了程以华一眼。 程以华正盯着他。 沈旭辰低下头,继续拆礼物,并若无其事地说:“谢谢你,我也觉得挺实用的。不用担心手机会没电的话,以后每天都可以给你发短信了。” 程以华笑了一下:“你喜欢就好。” 都活了两辈子了,沈旭辰从来没有想过要对直男出手。所以,他一直都很克制。这种克制简直可以参考中世纪时的某些苦修传道士在面对心中道义时的坚持与虔诚。沈旭辰不是那种没有爱就活不下去的人,他的理智在绝大多数时候都能胜于情感。 在这样的情况下,哪怕沈旭辰喜欢的是男人,他对身边男性朋友的定义也仅仅是“朋友”或者“兄弟”。他从不会也根本没想过要拿身边的直男来意淫。只是,由于今天心里忽然生出了那某些隐秘的想法,沈旭辰第一次下意识地用gay打量【男人】的眼光来打量程以华。 不知不觉间,程以华已经由一个青春期发育抽条的高瘦男孩长成了男人。他的发型是最简单的板寸,自己在家里用推子就可以推了,都不需要进理发店。他的长相集合了程爸程妈的优点,既有程爸的坚毅,也不失程妈的俊雅。他身材高挑,肌肉匀称,这应该归功于他平时的积极运动,而且他假期还会跟着新兵加练。他就那么坐在那里,抬头挺胸直腰,非常端正,如一柄剑。 沈旭辰的心乱跳了几下。 沈秉忠端着养身茶壶从厨房中走出来了。他给沈旭辰倒了一杯菊花茶,说:“这天气太燥热了,你喝点菊花,解解内热。小华要不要也来点?我自己去山上摘得野菊花,清热解毒的效果特别好。我帮你把杯子里的普洱倒了,重新给你沏点菊花吧?” 程以华把自己喝水的杯子递给沈秉忠,认真地说了声谢谢。 清热解毒啊……沈旭辰赶紧端起茶杯,猛灌了两口。 “小华啊,这都快九点了,要不就别回去了,反正阿虎的床大,你们一起睡。”沈秉忠又念叨着说,“今年年初你还在这睡过,当时你用过的牙膏毛巾,我特意给你收起来放柜子里了,现在找出来还能继续用,挺方便的。” “爷爷!”沈旭辰急匆匆地叫道。正月里天气冷,他们虽然睡一张床,但却睡了不同的被窝,再加上沈旭辰当时心无杂念,因此不觉得有什么妨碍。可是现在天气热,他们要是光溜溜睡一个床……呵呵,这可是会要命的! “爷爷……”同一时间,程以华也叫了一声。 沈旭辰和程以华对视一眼。沈旭辰示意程以华先说。 于是,程以华郑重地说:“不了,我还是回家睡吧。虽然这个点已经没公交车了,但走回去也没多远。” 本来想拒绝的沈旭辰听到程以华先拒绝了,心里不知道该不该松一口气。 不过,最好还是不要在一起睡,这个结果挺好的。沈旭辰抱着水杯,笑着对沈秉忠说:“爷爷,听程以华的,让他回去睡吧。他内衣内裤都没带呢。要是在我们家睡,他洗个澡都没有衣服换的,多不方便啊。你要是觉得不放心,大不了等下我骑自行车送下他,来回也用不了半个小时。” 沈秉忠抢了一句:“小华和你长得差不多,你拿套你的内衣裤给他不就行了。” “我也没有新的内裤了啊!总不能让程以华穿我穿过的吧。”沈旭辰无奈地说,“爷爷,你没听说过一句话吗,牙膏、内裤和内衣,这都是不可以分享的。” “得得,随你们吧。”沈秉忠给程以华的茶杯中添了一些水,然后就提着养身壶回厨房了。菊花茶不适合女人喝,想着顾奶奶和顾望舒就快回家了,沈爷爷决定赶紧煮点枸杞玫瑰茶。 “堂姑姑要订婚了,男方是她幼儿园同班同学兼小学同班同学兼初中同班同学兼高中同班同学。”程以华忽然说。 “青梅竹马呀?”沈旭辰问。 程以华摇了摇头:“虽然从幼儿园开始就是同班同学,但他们其实一点都不熟,充其量就是互相知道班上有这个人。这么多年过去了,他们连大学都毕业好几年了,早断了联系。前不久,经中间人介绍,他们在相亲时遇到对方,才重新有了联系的。” “前不久才有联系,怎么现在就订婚了?你们那样的家庭,轻易不能离婚,那对婚姻的选择不是应该更慎重吗?”沈旭辰又问。 程以华喝了一口水,说:“男方也是京城中的世家子弟。堂姑姑和他的结合算是拥有一定自由度的家族联姻。我和堂姑姑虽然是两代人,但因为年纪相差不大,反而更像是同辈人。同辈人中,有一位选择联姻,剩下的就自由了。就像爸爸,他和叔祖父其实差不多大,叔祖父选择联姻,他就自由了。” 沈旭辰的心脏又是猛然一跳,他笑着说:“那是不是该对你说恭喜?” 程以华淡淡地说:“其实这也有利于家族稳定。我们这一支选择自由婚姻,就不会对叔祖父那一支造成威胁从而取而代之。爸爸常说,尽多少责任才能享受多少权利,和堂姑姑相比,我会幸福很多,所以堂姑姑应得的东西,我不会去抢。当然,万一日后发生什么事情,叔祖父那一支落败了,那我们这一支反而成了程家能够东山再起的希望。” “豪门啊……”沈旭辰一点都不走心地感慨了一句。 忽然,沈旭辰眼神一转,看到程以华的衣服上有个破洞,他指着那个洞,问:“衣服怎么破了?” 程以华低下头看了一眼自己的衣服,果然有个地方被勾破了,他非常淡定地说说:“就破了这么一点点,不影响穿着,没关系的。”他的衣服都是由妈妈负责买的。秦钰作为医生,自己穿惯了制服,给程以华买的衣服也都是各样的运动服,全部不追求样式,只考虑舒适度。有时候,在这方面毫无审美细胞的她甚至会把同样的衣服买上一打,让程以华自己换着穿。于是,不知情的人还以为程以华常年只有一两套衣服换着穿呢。 所以,从穿衣打扮来看,程以华一点都不像是有钱人家的孩子,更别说像一位年轻有为的企业家了。 “虽然是不影响穿着……但女生们也许会觉得穿破衣服的男生很邋遢。”沈旭辰说。 程以华觉得很奇怪地看了沈旭辰一眼,说:“我和她们一点都不熟,她们会怎么想,与我又有什么关系?” 很好……你赢了!沈旭辰觉得程以华应该还没有开窍。 “今天主要就是给你送手机来的。现在已经很晚了,我该回去了。”程以华一口喝干了杯子中的菊花茶,说。 “我送送你。”沈旭辰赶紧跟着起身。 程以华没有拒绝,拎起书包背在肩膀上。 向沈秉忠道了别,程以华和沈旭辰一前一后下了楼。 沈旭辰去自行车棚把自行车推了出来。这辆车还是等他们住到钱湖镇上以后才买的。天气好的时候,沈秉忠会骑着车到处走走。后来,顾奶奶也住到钱湖镇上来了,沈爷爷就把自行车的后座好好整修了一下,铺上了软软的厚厚的垫子,于是这辆车就变得十分适合载人了。沈爷爷平时可喜欢骑车带着顾奶奶到处浪漫了。 沈旭辰本来是大长腿,他跨坐在自行车上,用脚撑着地,显得腿更长了。他对等在路灯下的程以华说:“上来吧,我直接给你送回家。” 程以华微不可见地笑了一下,小声地说:“自行车啊,后座啊……真像偶像剧中的喜欢浪漫的女高中生。” “你说什么?我没听清楚。”沈旭辰问。 “没说什么。”程以华说。 “你刚刚一定说了什么,是不是在说我坏话,看你笑得那不怀好意的样子。” “真没有说什么。” “那你为什么笑得不怀好意。” “……你这么喜欢寻根究底,真像言情小说中的小姑娘。” “放屁,老子纯爷们。你才是小姑娘。” “行行行,好好好,你说什么是什么,能不能把车骑得稳当点?要不然索性我载你?” “我是故意的,谁让你得罪了掌舵人!” “睚眦必报,难道不像小姑娘吗?《倚天屠龙记》里的赵敏就是你这样的!” “……伶牙俐齿,你更像赵敏!” 路边,一只野猫从黑暗中掠过。在人类世界生活了这么久,从来就没见过这么无聊的两个人,喵。 第83章 菊花茶 渴。 实在是太渴了。 沈旭辰在沙漠中艰难地移动着步子。 他一只脚刚从沙子中拔出来,另一只脚又陷了进去。 要是能有一点水喝就好了。 沈旭辰如此想到。 他感觉自己的胸腔内有一团火在燃烧。 这气候是什么时候变成这样子的呢。 别的人又在什么地方呢。 也许是要世界末日了吧。 阳光那么猛,仿佛能把人直接晒坏了。 沈旭辰努力往前走着。 四面八方全是沙子,沈旭辰辨不明方向。他其实根本不知道自己要往哪里去。 但,还是要一直走下去啊! 沈旭辰很快就热出了一身汗,衣服裹在身上可难受了。 要是有一场雨就好了,沈旭辰迷迷糊糊地想到。 就在这时,一滴雨落了下来,正落在他的脸上。 沈旭辰舔了舔嘴唇。 还是渴。 特别渴。 他就要抑制不住心头的那簇火焰了。 有什么想要喷涌而出。 有什么情绪想要呐喊。 就在这时,沈旭辰看到一个人。他疑心自己看错了。 他知道这个人是程以华。 但是好奇怪,程以华的面目怎么会这么模糊,不管沈旭辰怎么努力,他都看不清楚。 不过,这个人一定是程以华,绝对不会弄错了。 他的板寸很扎手。 他的表情是没有表情。 他的身材很挺拔。 他的肌肉……很有诱惑力。 “你怎么在这里?”沈旭辰问。 “你想喝水吗?我这里有。”程以华说。 水啊。 当然想喝啦。 但是哪里有水呢? 沈旭辰盯着一样东西使劲地瞧。 那是程以华的嘴唇。 该死的,怎么会这么性感呢。 沈旭辰艰难地咽了下口水。 他觉得自己更渴了。 程以华轻笑了一下,舔了一下嘴唇。 该死的! 沈旭辰猛然朝程以华扑了过去。 已经忘了事情是怎么发生的了,回神时,沈旭辰发现自己和程以华正毫无逻辑地亲吻着。 沈旭辰疯狂地汲取着程以华口中的唾液。 他的舌头卷着他的舌头。 谁的舌头卷着谁的舌头。 仿佛连呼吸连心跳连血液都纠缠在了一起。 沈旭辰还是觉得渴。 “呵呵……”沈旭辰仿佛听到自己耳边传来了程以华笑声。 好像有哪里不对。 他们不是在亲吻吗?程以华怎么还有功夫笑呢。 总觉得有什么不对。 …… 沈旭辰挣扎着从梦中清醒过来,大口大口地喘着气。他出了一身的汗。短袖衫因为汗液黏在了身上。这让沈旭辰觉得很不舒服。这场梦做得太累了。沈旭辰精疲力尽。小旭辰却非常精神,坚挺着,彰显着自己强大的存在感。 说好不对直男出手的呢!沈旭辰恨不得甩自己一个巴掌。他捂住自己的胸口,那颗不安分的心脏激动得仿佛要从嗓子眼跳出来。沈旭辰深呼吸了几次,才慢慢把呼吸节奏调整为正常。他慢慢平静下来了。 但梦中的渴一直延续到了现实中,沈旭辰现在就觉得很渴。 他想要喝水,整个人却懒得动。 沈旭辰的脑海中仿佛有两个小人在说话。 握着魔鬼叉子的小恶魔用一种张扬的语气说:“呵呵呵呵,不如就拿下他吧,呵呵呵呵。他一定很喜欢你,他一定是为了吸引你,才会努力锻炼身体化成型男的,他还让你用手指戳他身上的肌肉!呵呵呵呵,说不定他还吃过你和万宝珠的干醋,呵呵呵呵。这可不是你自恋,实在是因为他的行动中卖出了太多的破绽。呵呵呵呵,要不是你以前从未想过要对直男出手,说不定你早就发现他对你的心思了,呵呵呵呵。” 有着天使翅膀的小天使用一种忧心忡忡的语气说:“人家明明是直男啊,你这么想会不会太自恋了啊,你们明明只是好朋友而已啊……不过,自恋有什么错呢,他的各种做法的确容易让人误会啊,呵呵呵呵。” 喂,你还记得你是天使嘛!不要乱学小恶魔的笑声啊! 小恶魔继续用一种蛊惑的语气劝说着说:“既然,他能对你出手,说明他已经不是纯粹的直男了啊。所以,勇敢地攻略他吧,这根本没有违反你的道德底线!嘿嘿嘿嘿,反正你已经动心了,为什么不顺应自己的心呢,像你这种老树能开一次花是有多么不容易啊!嘿嘿嘿嘿。” 小天使继续用一种担忧的语气说:“会不会是因为你之前的言行中有过暗示,才把直男掰弯了?说到底这样还是不道德的吧?唉……不过,仔细想想,你似乎一直并没有做出过什么暗示的举动来呀……所以,勇敢的少年啊,不要再有心理负担了,上吧!” 喂,你还记得你是天使嘛?不要跟着小恶魔乱起哄啊! 沈旭辰烦躁地抓了抓头发,一手拍散了小恶魔,一手拍散了小天使。他打开灯,穿上拖鞋,走到厨房去喝水。不知道爷爷泡的那种野菊花茶还有没有剩,他果然该多喝一点清热解毒的野菊花茶,降一下火比较好吧。 菊花茶已经没有了,沈爷爷都把茶具洗出来晾在一边了。沈旭辰给自己倒了一大杯凉白开,咕咚咕咚几口喝完了。他还觉得不够解渴,便又倒了半杯水,继续一口气喝干。很快,他就觉得自己肚子里都是水了。 从厨房走回房间时,沈旭辰觉得自己成了一个装着半瓶水的水瓶。他仿佛能听到自己肚子里的水在晃悠悠地发出声响。这种感觉不太好受。沈旭辰这才意识到自己喝多了水。后面那半杯,他不应该喝的,光喝第一杯就够了。 啊啊啊啊,我为什么会变得这么奇怪啊!连自己要喝多少水都能弄错!我果然是脑子里进水了吧! 用力地把自己扔到床上。沈旭辰睡不着了。他从枕头下摸出手表,看了一眼。现在正是凌晨四点,距离天亮还有好一会儿呢。想到天亮,沈旭辰又忍不住想到,昨晚把程以华送回家以后,他们已经约好了第二天要见面一起玩的。马上就是第二天了,不,应该说现在就是第二天了,等天亮以后,他应该如何面对程以华啊! 说真的,自从沈旭辰的思维模式被管凯威那对情侣带得猛然拐了一个弯以后,他一直很矛盾。 对沈旭辰而言,现在最关键的问题就是,程以华到底是不是正喜欢着自己。 如果不是,那么很简单,趁着自己还未泥足深陷,沈旭辰会赶紧抽身而退。他不会因为自己心中刚刚觉醒的那一点好感,就把那个人拉入同性相恋的深渊——对大多数人而言,的确是深渊没错。沈旭辰又不是没有爱情就活不下去的人,只要程以华对自己没感觉,他一定会及时调整自己的心态,理智控制自己的感情,把那一点点苗头立刻掐灭。 但如果是呢?对于恋爱和婚姻,沈旭辰一直是抱有谨慎的态度的。程以华和他不一样,他是重生的老鬼,程以华是个真正的少年人。那么,他该相信并肯定少年人在爱情方面的心性吗? 回想那些和程以华在一起(做朋友)的日子,沈旭辰无疑是觉得贴心的。 说真的,程以华的思维方式非常成熟,沈旭辰和他相处的时候,其实并没有什么代沟。自重生以后,沈旭辰在很多时候,会自然而然地把身边的同学当孩子看。一开始在面对程以华时,他也是这样的。但是很快,程以华就通过自己的表现,让沈旭辰把他当成自己的同龄人看了,哪怕程以华在某些时候依然是个有些中二的人。 可以说,中二是程以华的一种特质,这个他的年龄无关。沈旭辰有时候会偷偷地想,只要程以华一直是天才,那么他身上那个中二的标签就一直不会被揭掉。因为,天才看世界的角度终究是和大多数人不一样的。 在钱湖高中的一年,沈旭辰几乎和程以华形影不离。他习惯了程以华陪在身边。 这样的陪伴,也许过一辈子,他都不会腻。 但是,程以华的家庭呢?沈旭辰自己是gay,这辈子都不打算结婚生子了,他愿意为自己的选择负责。那么程以华呢?哪怕程以华现在喜欢着沈旭辰,但他本身又不是gay,他原可以是找个志同道合的女孩子结婚生子的呀!如果沈旭辰硬拉着他走这条岔路,日后他的父母也会失望伤心的吧?沈旭辰不想做出这种自私的事情来。 沈旭辰已经是大人了。他不想拿着爱情当借口去伤害别人。 如果程以华本来就是喜欢男人的,那么沈旭辰不担心什么。可问题是,程以华不是啊! 那种“求求你们成全我们纯洁无垢的爱情求求你们不在意别人的看法求求你们别想着孙子孙女了求求你们看在我们真心相爱的份上放过我们”事情,沈旭辰根本做不来。这就是沈旭辰不愿意招惹直男的原因。 如果沈旭辰真的是十七岁的孩子,他可以不顾一切奋不顾身地去爱。 但沈旭辰本质上是个成年人,成年人就别太任性啦。他关了灯,躺在床上,睁着眼睛,望着天花板。 最终,他做好了决定。不去试探程以华,不去暗示程以华,装作自己的心情从未起过波澜,装作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如果程以华只是一时冲动,那么冲动终有一天会平复。 沈旭辰做好了心理准备。可惜,他不知道,程以华永远不按常理出牌呢。_(:3」∠)_ 第84章 告白了 第二天一早,程以华就出现在了沈旭辰家楼下。 沈旭辰握着拳头给自己打足了劲。他作为一个重生的老鬼难道还搞不定一个青春期的小屁孩吗? 所以,当沈旭辰跑下楼出现在程以华面前时,他已经是一副非常淡定的模样了。 沈旭辰笑眯眯地问:“打算干什么去?感觉钱湖镇上没什么好玩的。” 程以华面无表情地建议:“不如去打台球?”他记得昨天晚上沈旭辰和同学们打台球一直到晚上八点多才回家。那沈旭辰应该很喜欢打台球才对。 沈旭辰摇摇头:“昨天晚上去台球厅没事,今天去,很有可能被老师逮住。每逢这种放假时期,老师们都重点盯着网吧和台球厅。”说起来也是奇怪,桌球这种运动在国外应该算是绅士运动吧?但在国内,老师们总是会把桌球与网吧同列,仿佛是不良之所,仿佛是很多混混们的聚集地,仿佛整日里都是乌烟瘴气的。 程以华笑了一下:“你难道还怕老师吗?” “怕倒是不怕,但万一被老师抓住,听他们念叨也觉得挺烦的。”沈旭辰说。 程以华抬头望了一下天,建议道:“要不去广场那边溜冰?今天天气挺好的。” “广场那里人太多了……这种天气,估计会有很多爷爷奶奶带着小孩子,坐在广场中聊天呢。”沈旭辰说,“要不还是去学校吧,大操场那边估计没什么人。作为华大的学生,你如今也算是荣归了,去看看吧。” “行。”程以华没什么意见。 两个人都不赶时间,就慢慢地朝学校走去。沈旭辰问了一下程以华那游戏工作室的发展,程以华说一切都已经走上正轨了,现在同时开了三个项目组,一个是主要针对男性客户群体的修仙向游戏,一个是主要针对女性客户群体的萌系q版升级向游戏,还有一个项目组专门负责佐佑网的小游戏开发。 到底还是工作室人太少了一点,否则资金完全可以再支持几个项目。 “堂姑姑还说要感谢你,你当初的那几个策划案帮了她大忙了。再加上,因为我的缘故,佐佑网在娱乐宣传这方面肯定是偏向新芽娱乐的,因此堂姑姑公司现在的发展势头非常好。网络宣传这一块太重要了。”程以华说。 沈旭辰倒是一点都不觉得这是自己的功劳,因为就算没有他,没有佐佑网,新芽娱乐在十年后照样是华国第一娱乐公司。这一是因为新芽娱乐本来就是老牌公司,资金雄厚,二来则是因为新芽娱乐后台给力,再加上程秀妍虽然年轻,却有手腕,有魄力,有眼光,这样一来,公司想不做大都难。 “你看,当初听了你的话以后,我果断在这方面投资,现在被证明是正确的了。”程以华又说。 沈旭辰正要说什么,他的手机响了。 沈旭辰对着程以华做了一个抱歉的手势,朝旁边走了几步,接起电话:“喂?什么,你爸妈计划再生一个?” 打电话给他的人是闻舒阳,他们在风采大赛上认识,离开京都时互相交换了联系方式。 闻舒阳的语气中没什么阴霾,语气轻松地说:“你也知道,我妈妈其实伤心归伤心,但一直都是理解我的,现在我爸爸也明白了一些。他们打算再生一个孩子,这倒不是为了放弃我。他们就是觉得,在婚姻这一块,以后放我自由吧。我以后不会有孩子了,完全可以把这个未来的弟弟或者妹妹当成儿子或者女儿来养。” “那伯母的身体跟得上吗?毕竟是高龄产妇了。”沈旭辰问。 闻舒阳笑着说:“我妈妈身体还是不错的……我们暑假里在京都比赛时,其实我妈妈就已经偷偷在备孕了。” “那就好,无论如何,还是要恭喜你。”沈旭辰也笑着说。 “哈哈,谢谢你。对了,我打算出国了,那边的学校已经联系好,过两天就走。” “这么赶?” 闻舒阳说:“以前就有过要出国的打算……就是上次和你说过的那件事情,虽然校长那里瞒住了,但私底下却有流言。我懒得再去学校看别人各样的眼色,索性就提前一年走。” “那你在国外也要照顾好自己。”沈旭辰说。 闻舒阳笑了两声:“肯定能照顾好自己,你就等着我学成归来建设祖国吧!说不定,过两年我还能带个金发碧眼的汉子回来!” “等你到了国外,你就会发现,金发碧眼的妹子很有人气,但金发碧眼的汉子却无人问津啊,因为外国人都觉得那样的男孩子太娘了!”沈旭辰也开起了玩笑。 又聊了几句,沈旭辰再一次祝福闻舒阳一切顺利,这才挂了电话。他回头一看,程以华正盯着自己呢。沈旭辰解释了一下:“刚给我打电话的是闻舒阳,风采大赛上认识的,和我住一个屋。人还不错,就是太傲娇了一些。” “傲娇?”程以华不解。 想到这应是几年后才流行起来的词语,沈旭辰解释了一下:“傲娇的意思就是,平常说话带刺显得态度十分强硬高傲,但在一定的条件下,会害臊地黏腻在别人身边。比如说……比如说猫吧,那就是一群非常傲娇的生物!” 程以华抓重点的能力非同一般,问:“闻……闻舒阳么,他喜欢腻着你?” “额,我们两个之间是清白的!”沈旭辰脱口而出。说完了以后,他才觉得这句话的槽点太多,要不要那么像被捉奸时说的话啊!沈旭辰恨不能把脸捂上。 “我相信你们是清白的,因为你说过,你对待感情的态度很认真。”程以华说。 沈旭辰抓重点的能力也非同一般,问:“我说过的……你都相信?” “你在要求承诺吗?这样子真的好像言情小说中的女生啊!”程以华抬头望了望天空,今天的天气真的非常好,天空很开阔辽远,阳光也很温和。知道沈旭辰又要跳脚了,程以华紧接着又说了一句:“妈妈说过,如果真的喜欢一个人,那么与其对他做出太多承诺,不如在行动中表现出来。所以,不要承诺,要用行动表现出来。” 太、太犯规了……沈旭辰原本是一直盯着程以华看的,听到程以华这话,他猛然把视线收了回来,什么话都没有说,自顾自地往前走去。程以华也没有再说什么,落后沈旭辰两步,不紧不慢地跟着他。 有两条路都通向学校。一条是大路,也就是公交车行驶的路。一条是小路,从一片正在建设的工地上穿过去。小路虽然很近,走得人却少。沈旭辰和程以华走的就是小路。不远处,有工人在施工作业。但在这一瞬间,那嘈杂的机械声都仿佛陷在了背景里,一下子变得安静了,沈旭辰根本没有注意到。 程以华是直男! 或者说,程以华在情感方面根本就没有觉醒!在他眼中,无论男女,也许都只是一个符号而已。这和性无关,这和爱也没有关系。 总而言之,程以华绝对不是gay! 沈旭辰默不作声地朝学校走去。程以华默不作声地跟在他身后。 作为一个重生的老鬼,沈旭辰很想干脆一点。这条路上没有别的什么人,他完全可以转过身,拽着程以华的领口,大声地问:“嘿,小鬼,你刚刚这话到底是什么意思!你知不知道,老子是绝对不会对直男出手的啊!” 但是,他不敢。 沈旭辰并非懦夫,还是那句话,如果程以华没有别的意思,这一切仅仅是他自作多情呢?他做好准备正式与程以华分道扬镳然后老死不相往来了吗?如果程以华就是那种意思,他在对自己诉衷情呢?该相信并肯定少年人的心性吗?有时候,我们久久未曾踏出一步,不是因为我们不确定这一步后是万丈深渊还是春暖花开,仅仅是因为我们心态老了,不愿意做出选择而已。沈旭辰就是如此。他已经习惯了程以华作为挚友的身份。他不想破坏这份安定。 每过多久就走到学校了,沈旭辰胸前别着胸卡,程以华看着也像是学生,而门口的保安正在和一位衣着朴素拎着大包小包的中年妇女说话,因此,他们两个很容易就进入了学校。 大操场附近果然没什么人,沈旭辰走到单双杠附近,用手一撑,整个人就坐到了双杠上。程以华没有动,站在双杠底下,抬头看着沈旭辰。 “给你带来困扰了吗?”程以华问。 沈旭辰没说话。其实也说不上是困扰。 “不知道你会不会有一样的感觉,当一个人的理智永远大于感情时,所做的一切事情都非常符合逻辑,在这样的情况下,爱是非常难以理解的。外婆看电视剧时,我永远弄不明白,为什么女人要为了一个不爱自己的男人哭泣,这根本是一种无意义的举动。也不明白,为什么两个追求者,一个完美温柔,一个给予你诸多伤害,最后主角还是会选择那个伤害过自己的。”程以华面无表情地说。 沈旭辰很想点头。他也不理解。他很想对那些痴男怨女们说一句,在爱别人以前先好好爱自己,这难道很难吗? “小时候,妈妈带我去看过心理医生。那个医生说,我很危险。但妈妈愤怒地斥责了医生,反驳说,我只是太聪明了而已。”程以华说,“父母果然都是无条件纵容孩子的,虽然这也不符合逻辑。其实,成为一个正常人并没有什么难度,只要你在该哭的时候哭,该笑的时候笑。而只要你足够理智,表情本身其实都是可以被大脑掌控的。” 沈旭辰坐在双杠上,居高临下地看着程以华。 “说了这么多,只是想表明,我不太能理解爱这种东西。但妈妈说得不错,陪伴是爱最好的表达方式。正如爸爸妈妈们爱我,所以他们永远不会离弃我。”程以华说,“对我而言,记住一本书的内容只需要几天,掌握一门语言只需要几个月,领略数学的魅力也许需要很多很多年……可是你,至于你,离开你这件事情,用尽我这辈子都学不会。” 【滴——察觉到宿主春心萌动,特发送恋爱大礼包,请谨慎使用。】 第85章 白眼狼 “妈妈,我今天向人告白了。”离开钱湖镇的时候,程以华给秦钰打了个电话。 当别的父母都担心自家孩子会早恋时,秦钰就恨不得儿子能尽快有个喜欢的人。此刻,听到儿子告白了,虽说儿子目前还在读大一,秦钰依然高兴得恨不得跳起来。她急切地问:“你怎么告白的,快和妈妈说说!” “我和他说,我其实不太懂感情,但我想把他禁锢在身边一辈子。”程以华说。 秦钰抱着电话傻了眼。儿砸,你确定是在告白,而不是在做变态预告吗? 听到这样的告白,想必人家姑娘一点都不会觉得荣幸,反而会觉得受不了吧,现在的姑娘都很矜贵呢!于是,秦钰小心翼翼地说:“儿子,说话这门艺术呢,我觉得你还可以好好进修一下。告白失败也没有关系,如果你真的喜欢她,那就继续在不造成对方困扰的情况下坚持对人家好……精诚所至金石为开,说不定她哪天就感动了,会愿意给你一个机会。” “他答应了。”程以华说。 秦钰正担心一次告白失败会伤害到程以华那颗脆弱的少男心,还在搜肠刮肚想词语打算好好安慰一下儿子。猛然听到程以华说对方答应了,秦钰愣了一下。这姑娘的心该有多大啊,或者难道这姑娘和她儿子一样也是个奇葩?否则,这么糟糕的告白,人家姑娘还能答应了? 无论如何,告白告捷总是一件值得庆祝的喜事。秦钰乐滋滋地问:“人家答应了?哎呦,这可太好了。她是怎么说的?” “他说,他一直喜欢我,以后会努力爱上我。”程以华说。 事实上,沈旭辰的原话是:“在这以前,我从未想过我们的关系可以换一种方式。而现在,你提供了一种新的可能性。我可以在接下来的日子里,用全新的目光来看待你,以试探我对你的喜欢会不会转化成爱。我始终觉得,两个人若要在一起,并非因为物质,并非因为妥协,并非因为到了年纪不得不为,仅仅是因为爱。” 对于沈旭辰而言,在程以华告白时,他是心动的。可是,光有心动是不够的,身为重生的老鬼,沈旭辰不可能这么草率地处理感情问题,尤其考虑到他一直认为程以华是直男。于是,他在给自己留一条退路。这样,若是几年以后,程以华忽然说厌倦了,或者他忽然成熟了觉得年少轻狂时的告白太幼稚,或者他忽然看透了沈旭辰再也不觉得沈旭辰能吸引他……等到那样的时候,沈旭辰不希望自己太过狼狈。在爱情上,沈旭辰一直是个悲观主义者。 听了程以华的话,秦钰在心里无力地呵呵。看样子,这姑娘果然也很奇葩(非贬义),否则怎么能喜欢上她儿子。真是弄不懂现在的年轻人呢。不过,秦钰一直是位非常民主的家长,因此她说:“额,总之呢,妈妈和你说过的,作为男人,你必须要有责任感。你现在开始谈恋爱了,一定要认认真真地对待这份感情。如果不能保证未来,你就别对人家动手动脚的。而就算水到渠成,也要记得避孕。” “我知道的,妈妈。我一直很认真。”程以华说。 秦钰高兴地说:“对了,什么时候可以把人领回家来啊?你放心,我和爸爸都是非常开明的家长,只要那孩子在大是大非上没有原则性问题,我们绝对不插手你恋爱的事情。” “妈妈,你认识他的。你见过。”程以华说。 “我见过的?我记得你读幼儿园时,有个脸圆圆的特可爱的姑娘非要和你做同桌,结果你嫌弃她连开平方都不知道,把她骂哭了。” “妈妈,我没有骂她,我只是劝她应该多读点书。”程以华说。 “好吧好吧……然后是读小学的时候,有个女孩子给你写情书,结果你在情书里圈出三个错别字,直接还给人家了,又把人气哭了。后来读初中了,有个姑娘难得不怕你黑脸,一直追着你请教数学题目,结果你不解风情嫌弃人家一直重复问你同类型的题,干脆把课外数学辅导班的联系方式给她了。哎呀,你黑历史太多了,数都数不过来,哪里还能有姑娘看得上你。”秦钰笑着说。 “我也看不上她们。”程以华说。 秦钰话语中的笑意越发浓郁:“那就是你高中同学吧……我想想……你读高中以后,我去你们学校的次数就少了,还真没见过你几位女同学呀!啊,不会是顾望舒吧?你和她弟弟沈旭辰是好朋友,和她接触一定也非常多!没错,一定是顾望舒了!之前保姆阿姨每天都给你们送饭,你们一日三餐还在一起吃呢!这是日久生情吧?哎呀,顾望舒那孩子挺好的,我可喜欢了!配你真是亏了!” “不是顾望舒,是沈旭辰。”程以华说。 “沈旭辰?沈旭辰不是男孩子吗?等等!是沈旭辰?!”秦钰傻了。 “妈妈,你没有听错,是沈旭辰。我刚刚对沈旭辰告白了。”程以华说。 一点点茫然迅速转化为震惊和愤怒,秦钰气得直哆嗦:“程以华!你、你混蛋!你小子等着!这次非得好好教训你不可!”秦钰一气之下根本不知道该说什么,干脆啪地一声把电话挂了。 手机里传来嘟嘟嘟的忙音。程以华盯着手机看了一会儿,然后若无其事地把手机塞回书包里。 这边,秦钰越想越生气。这儿子从生下来起就不省心。本来觉得他长大了就好了,不再像小时候那样,整个小脸紧绷绷的,眼神中透着淡漠,让外人看了都觉得怪怪的。再说,儿子都考上大学了,等他毕业就是社会人了,父母哪里还用得着干涉太多?秦钰本来是想得很开的,觉得无论儿子做出什么决定(只要不杀人放火违法乱纪),哪怕他有天忽然看破红尘想要出家当和尚,她都可以举双手双脚支持。 秦钰都已经做了十多年的心理准备了。她知道拥有程以华这个儿子,这意味着她这一生中一定充满了惊喜(或者说惊吓?)。结果,这下好了,果然就是惊“喜”么!喜欢上男孩子了!这儿子还一副若无其事的样子!真的是没法教了!秦钰火气一大,暂时也不想理会儿子,便给程文化打了电话。 那边,看到是老婆大人来电,程文化乐滋滋地拿起了话筒。结果,秦钰隔着电话线劈头盖脸骂了他一顿。 “你儿子现在牛气了啊!你知道他刚刚和我说什么吗?他说他喜欢沈旭辰!要和沈旭辰在一起一辈子!这不是胡闹吗?有他这样做人的吗!程文化,我告诉你,你可得好好管管你儿子不可!他一个男孩子,他有脸喜欢人家沈旭辰?!” 程文化也傻眼了:“那什么,秦首长啊,你会不会听岔了?” “我也希望是自己听岔了!这可是你儿子亲口说的!他亲口说的是沈旭辰!这回我不拦着你打他了,你抽空把你儿子揍一顿吧!不揍,我不足以泄愤!”秦钰的声音扬了起来,几乎是对着电话吼道。 程文化觉得耳朵疼,偷偷把听筒放远了些,揉着太阳穴,无奈地说:“咱家儿子,你也是知道的,从小就固执,揍不管用。要是揍一顿能管好,我二话不说就拿皮带抽了。可是,儿子那脑子太复杂,我完全弄不懂他是怎么想的啊!你说,会不会是因为沈旭辰以前救过他一命,所以他就上心了?” “说这个我更来气!沈旭辰还救过他一命呢,他现在倒好,趁着沈旭辰高中还没有毕业呢,直接就跑去找沈旭辰告白了!沈旭辰现在都还没有成年!三观正是定性的时候!就你儿子那智商,沈旭辰还不得被他带沟里去?要是任由你儿子胡来,咱们对得起沈旭辰么,对得起老沈么!”秦钰继续吼道。 “我觉得,沈旭辰那孩子也挺聪明的……” “人家那么单纯,有你儿子精?!你看看人家沈旭辰,那是一般人吗?几千个人里头也出不了这么一个啊!风采大赛我也是看过的,这孩子长大以后,一定是个了不起的大人物!没错,我是学医的,我相信科学,我知道同性恋没病,但是这社会对同性恋还是极度苛责的,这点我们根本不能否认。沈旭辰眼看着就要前途无量了,程文化你摸着自己的良心说,你能眼睁睁看着自己儿子把这个未来的人才拖入沼泽吗?” 程文化叹了一口气,苦着脸说:“那就赶紧把儿子拦住啊……万一儿子真把沈旭辰带坏了,以后我是没脸见老沈了。” “那也要我拦得住啊!就你儿子,阴奉阳违的本事可是一流的!”秦钰还在气头上,“喜欢男孩子就算了,就他那奇葩的性格,我其实也不指望他会给我带个儿媳妇回家,可他为什么偏偏看上沈旭辰了呢?!他去当和尚也行啊!沈旭辰没成年不说,还救过你儿子一命……哎呀,程文化,我告诉你,你儿子要是把沈旭辰带坏了,那就是白眼狼!” 白眼狼正在给沈旭辰发短信。 “提前一年毕业离开高中,是因为我想早点成为社会人士当家做主,不是因为发现我有些离不开你了所以打算逃避。你别想太多。”白眼狼说。 “昨天晚上,爷爷邀请我时,我没答应在你家睡觉,是因为我觉得未婚同居不好,不是因为我厌恶和你肢体碰触。妈妈一直教育我,要做一个有责任感的人,提倡婚后性行为。你别想太多。”白眼狼说。 “华大放七天假,但我现在就要赶回学校,是因为我有正事,不是因为有个小妖精在华大等着我。你别想太多。”白眼狼说。 啊,有个少女心(什么鬼?)的男朋友,就得心思细腻一点,为我自己点赞!白眼狼如此愉快地想到。 第86章 小混蛋 十一放完假,宋英语大手一挥,全班换座位!这座位是整组整组学生一起换。一三大组交换位置,二四大组交换位置。一时之间,班里怨声载道。身为高三狗,每个人的课桌上、课桌中、课桌底下全部塞满了书本资料还不够,人人都还有一个或两个大纸箱子用于装书,换起座位来,工程量太浩大了。 换完座位,沈旭辰的位置便由第二组教室中间倒数第二排变成了第四组教室边缘靠窗的倒数第二排。沈旭辰临窗而坐,把书本堆高挡住别人的视线,就可以肆无忌惮地玩手机了。当然,手机还是得静音。 看到程以华第一条短信时,沈旭辰笑了一下,回复说:“我没有多想。” 看到程以华第二条短信时,沈旭辰的额头垂下三根黑线,回复说:“你想太多了。” 看到程以华第三条短信时,沈旭辰几乎能想象出程以华那高高扬起的嘴角,他的嘴角抽搐了一下,默默回复说:“……你高兴就好。” 说起来,有个比自己年纪小太多,性格又很独特的准男友,有时候就得要宽宏大量一点,还要时刻包容他那些奇奇怪怪的想法,维护他那颗细腻敏感的心,所以还是顺着他吧。沈旭辰在心里给自己竖了大拇指。不管怎么说,他和程以华虽然脑回路完全不一样,互相都以为替对方着想,但既然都得到了内心的满足……好吧,你们高兴就好。 “沈旭辰!你出名了啊!”蒋香刚从家回到学校,她冲进教室直奔第二组。结果,第二组坐着另一个男生,而沈旭辰正坐在第四组,蒋香这才反应过来,班里换座位了。蒋香连忙对自己的同桌说谢谢:“我不知道要换座位,来晚了,抱歉让你一个人搬这么多东西!” 蒋香的同桌正写着作业呢,头也不抬地说:“别谢我,谢谢路求真吧,都是他搬的。” 闻言,蒋香的神情扭捏了一下,她跑到路求真面前小声地说了谢谢,然后又迅速冲到沈旭辰面前,兴奋地说:“出名了啊!沈旭辰,你出名了啊!” “辰子不是早就出名了么!他都是上过电视的了!”蒋浩插了一句。 蒋香赶紧解释:“之前没什么感觉啊……没看电视之前,我就一直很佩服沈旭辰,在电视上看到他的精彩表现时,我有一种‘原来如此’的感觉,但除此之外并没有觉得有多诧异。有句话不是说,熟悉的地方没有风景,也说先知耶稣在拿撒勒不过是个木匠。同样的,虽然知道沈旭辰应该出名了,可是我之前一直没有直观地感受过啊!” “那你这次怎么感受到了?”蒋浩兴致勃勃地问。其实,对于钱湖高中的很多学生来说,沈旭辰早就是一个风云人物了。参加风采大赛只不过是把这个光环再次扩大了一下,但其实人人都有种“首富又赚到更多的钱了呢却和我们有什么关系呢么么哒”的感觉。 蒋香看了沈旭辰两眼,语气开始飘忽起来:“那什么……沈旭辰啊,我有个微言号,之前把你的照片传账号上了,就是高一运动会时拍的那几张……还有我们三月学雷锋时出去扫大街的照片,你穿校服拿着扫帚的,我也传了……还有你主持双语栏目,我偷偷录了几期,虽然音质不太好,也上传了……还有你的语文作文,我觉得字写得太好看了,于是也拍照上传了……我还发过微言说你在杂志上发表了很多文章……反正好多好多,这个是我小号,本来就只是发了一些学校里的事情,之前没什么人关注的……可是,也不知道是谁,一下子把我这个小号翻出来了……现在小号的米分丝已经远超我大号了……” “不知道的还以为你暗恋沈旭辰呢!把他的消息收集得怎么齐全!”蒋浩说,“你这个微言号叫什么名字,等放假回家的时候,我也去关注下!” 蒋香又看了沈旭辰两眼,小心翼翼地说:“微言账号本来的名字叫,我的同班是个女王……女王……咳咳……女王那什么……不过,不过现在已经改了,现在叫我的同班来自外星。发了沈旭辰照片的那几条微言,评论点赞加转发估计都上万了。其中最火的一条,也是最开始被人转发的那条,评论早已经刷上十万了。” 蒋浩脱口而出一句我艹。 蒋香弱弱地问:“沈旭辰,你、你不介意吧……一开始真的只是自娱自乐的小号……它现在涨米分太快,对比一下我的大号,我的心也是很痛的……” “没关系,这次放假回家,我亲自注册一个微言号,听上去还很挺好玩的。”沈旭辰说。 蒋香松了一口气,语气又飞起来了:“你不介意就好……不过,你的名字现在已经被抢注了,别说沈旭辰三个字了,包括什么我是沈旭辰、我是真的沈旭辰、正版沈旭辰、钱湖高中沈旭辰、沈下划线旭辰等名字也全部已经被人注册掉了。你要是打算真名玩微言,还得好好想个前缀或者后缀。你现在是大火特火了啊!” 沈旭辰其实有个微言号,是用他写网文的笔名开的,名字是“九日星辰”。因为住校的缘故,学校里没有网,他这个微言号并不经常上。偶尔上去了,他也喜欢做些贱贱的事情。 比如某些人常常发一些过于zhuangbility的微言,九日星辰默默转发了,贱贱地拆穿真相,然后添上一个手动再见的表情。 比如某些媒体官方微言账号发一些过于夺人眼球看似不可思议的微言,九日星辰默默转发了,贱贱地公布其实很简单的原理,然后添上一个手动再见的表情。 比如某些公知装得一手好【消音】,总是胡说八道地发一些国外鸡汤,九日星辰默默转发了,贱贱地拆穿看似很完美的谎言,然后添上一个手动再见的表情。 …… 在这样的情况下,九日星辰这个账号的关注度也不低,一部分米分丝来自于九日星辰的读者,一部分米分丝来自喜欢他毒舌冷静干脆利落的打脸行为的人。 沈旭辰暂时不打算公布自己的写手身份,因此他打算再以本名开一个微言号。不过,既然鉴于很多名字都被抢注了,他还得好好想个前后缀。以后,他两个微言号,一个混现实人际圈,一个混二次元,精分得不要不要的呢!这么一想,果然觉得自己还是萌萌哒! 沈旭辰现在急需要积分。上次系统升级后,一级特殊用品也就是科技用品中增加了不少新商品。他之前服用过初级基因改良液,而现在系统商店中就有对应的中级基因改良液卖了。可是,沈旭辰根本买不起啊!中级商品的价格是低级商品的数十倍乃至上百倍啊!兑换一支中级基因改良液,需要一百万积分啊! 沈旭辰的名望值虽然突破了一百大关,按照一个名望值一万积分来看,他的确有了一百万的积分。可是,最开始那些名望值带来的积分,他都已经花掉了啊!于是,当他想要兑换中级基因改良液时,他发现自己少了小十万积分。 十万积分很难攒的,平时接连不断做任务,一天最多只能获得二十来个积分。虽然有名望值这个涨积分的利器,但是名望值本身也很难获得啊。 风采大赛过程中,沈旭辰的名望值猛窜了一节,但电视节目是有时效性的,尤其是这种比赛性质的节目,一阵风过去,国民的关注点就换成别的了。鉴于沈旭辰不是明星,待比赛结束后,他没有别的曝光度,他的名望值虽然还在涨,但涨得很缓慢。 虽然这么说觉得很羞耻呢,但真的好希望能再出一场名啊……只要拥有了足够多的积分,说不定他还能给程以华兑换个什么呢。沈旭辰如此想到。 “那……我以后还能继续在‘我的同伴来自外星’上发布消息吗?”蒋香又问。 沈旭辰还没说什么,蒋浩赶紧说:“蒋香,你这样不行啊!你明明是路家的媳妇,总是盯着沈旭辰做什么!小心你家那位吃醋啊!” “你胡说八道什么呀!不理你们了!”蒋香用眼睛的余光看了一眼路求真,却注意到路求真并没有看过来。她脸上的表情一顿,转身跑回自己座位上去了。 蒋浩对着沈旭辰挤眉弄眼,小声说:“你说,他们要是以后真能结婚的话,是不是该给我包一份特别大的红包?” 沈旭辰也压低了声音,开玩笑说:“他们以后给不给你红包,我不清楚。但是,如果你现在继续欺负蒋香的话,说不定路求真要在球场上虐你了!” 蒋浩一激灵:“咳,你说,路子不是有洁癖么?怎么打篮球的时候又不觉得了?他上次一直自毁似的盯着我……我好想嘤嘤嘤啊。还是辰辰你比较好……我果然还是最最最爱你了!”男生间互相开这种爱来爱去的玩笑很常见。 “你可千万别爱上我,我担心我们家那位会吃醋。”沈旭辰笑眯眯地说。 蒋浩用一种不可思议的目光盯着沈旭辰,确定沈旭辰不是开玩笑的,是真的在虐狗,他这才反应过来,立刻用手捂住胸口,做出一副痛心疾首的表情:“你、你怎么这么突然地就脱单了?我怎么什么都不知道?说好要做彼此一辈子的天使的呢!快说,到底是什么样国色天香的美女,没经过我的允许,就把我们寝室的招牌给偷走了!” 沈旭辰的目光望向天花板,嘴角出现了迷之微笑:“……国色天香算不上,是一个自以为是的闷骚小混蛋。” 蒋·单身狗·浩血槽已空。 第87章 野生君 时间一转就到了周末。沈旭辰以“这里有一只野生的沈旭辰”为名字注册了微言号。为了不掉马,“野生”号与“九日星辰”号的登录密码是不一样的。沈旭辰默默为自己的机智点了个赞。 沈旭辰发了第一条微言并配了图:“大家好,我是沈旭辰。”图片是前不久顾奶奶拍的照片。照片上的沈旭辰正坐在阳台中喝茶,因为阳光太绚烂了,作为画面主角的沈旭辰只照出了一个黑色的剪影。很有意境的一张照片,但没有正脸啊。 发完微博,沈旭辰给蒋香打了个电话。蒋香立刻用自己的大小各种微言号关注了野生君。“我的同班来自外星”第一时间转发了野生君的微博,说:“抓住一只男神本人!”而鉴于我的同伴来自外星的关注量非常多,且这些人原本就是冲着蒋香微言中的沈旭辰讯息而来的,于是野生君的关注量迅速增长起来。 没过多久,赵云恩的官方认证微言就关注了野生君。并且,他很快就给沈旭辰打了一个电话过来。 “阿虎呀,由我和陆丘然领衔主演的《仗剑行侠》已经确定播出档期了,我们最近都在跟随剧组上各大综艺节目跑宣传……你之前不是在剧中客串了一个角色么,剧组方面想要以此为一个宣传点……现在征求一下你的意见。”赵云恩说。 还没等沈旭辰说什么,赵云恩又赶紧添了一句:“你要是不答应也没有关系,毕竟你还是学生,总不能让这些杂事影响你的学习环境。” “我现在全寄宿啊,就按照你们剧组的意思来吧,反正应该影响不到我。”沈旭辰说,“不过,按照我的性格,我以后一定不会以拍戏为生,所以绝对不会加入娱乐圈。表哥,你帮我注意一下分寸就是了。” “行!其实只是借用一下你的知名度,毕竟你现在有很多妈妈米分。”赵云恩说。 别看沈旭辰这阵风似乎随着风采大赛的结束就刮过去了,但其实他给那些看过节目的爸爸妈妈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大家都恨不得立刻能多一个名为“沈旭辰”的儿子。而且,沈旭辰成功引起了某些主流媒体的关注,若是明年他高考失利,保证一大堆报纸杂志会推出标题类似于“伤仲永?华承杯冠军得主高考失误是谁之过”的新闻。 当然,沈旭辰是不会给他们这个机会的。 挂了电话没多久,赵云恩就转发了野生君的微博,并说:“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赵云恩作为一个全民参与的选秀节目中走出来的优质明星,他的微言关注量是惊人的,而他传奇地让分别了小半个世纪的外公外婆成功会面,这件事情已经算不上秘密。再加上沈旭辰自带的知名度,于是赵云恩的很多米分丝都知道他有一位学霸表弟。赵云恩转发以后,野生君的关注量继续以一种恐怖的速度增长着。没过多久,野生君就被微言官方加了验证,介绍栏里写着“华承杯风采大赛冠军得主”。 沈旭辰真的要好好感谢一下蒋香。蒋香的“我的同班来自外星”上不仅有沈旭辰平日里的种种男神表现,还网罗了他参赛风采大赛时的视频资源。于是,哪怕没有看过风采大赛的人,只要进入蒋香的小号微言,立刻就能被沈旭辰的帅气糊了一脸。 哪怕这个年代的网络普及率还比不上几年后,可是网络传播消息的能力是巨大的。沈旭辰的名望值又开始持续增长起来。到了十月底,他就攒够了购买中级基因改良液的积分。 但沈旭辰没有冒然服用。他当初服用初级基因改良液时,因为身体被改良液缓慢改造了,他连续发了一个多星期的低烧。而现在,中级改良液的改良效果一定远大于初级的,沈旭辰不确定自己这次会不会又有持续性低烧的后遗症。因此,他打算忙完了校庆以后,再服用中级改良液。 学校是鼓励学生们打电话回家邀请父母过来参与校庆的。于是,到了校庆这天,校园里出现了不少家长。沈秉忠和顾奶奶穿戴整齐也到了学校。哪怕沈旭辰都上过电视了,而现在不过是一个学校中的校庆活动,沈秉忠依然很郑重。他穿上了一套由镇上裁缝新做的中山装,顾奶奶还是一身旗袍,两个人手挽着手走在校园里,把学生狗们虐了一遍又一遍。 哪怕是南方,十月底也开始冷了。中午有太阳的时候,大家穿着短袖还不觉得有什么问题,但只要过了下午三四点,大家就必须要在短袖外面再套上一件长袖。因此,学校在安排节目表演时,把舞蹈等统一服装的节目安排在了前面,把不要求穿短袖等服装的节目安排在了后面。 舞台搭在大操场。沈旭辰只有一个节目,被安排在四点以后。六班那个集体大合唱在几天前的各年级单独彩排中被筛下去了,因为排演合唱的班级实在是太多太多了。 下午四点左右,天已经渐黑了。沈爷爷怕顾奶奶冷着,特意去小卖部给顾奶奶买了一杯热奶茶,让顾奶奶捧在手心里。顾奶奶抿着嘴对沈爷爷笑了一下。沈爷爷就害羞了。然后,整个六班的学生都被他们这对亮瞎了。 “到沈旭辰的节目了!”班里有个人说道。 苏云婷选定的曲子依然是一首狂想曲。她和宋睿明走到舞台中央,向观众们行了一个礼,然后走向放在舞台偏左边的钢琴。紧接着穿着西装戴着高帽衣着上有几分模仿迈克尔杰克逊的沈旭辰走到舞台中间站定,向观众们行了一个礼。 忽然之间,沈旭辰像个坏掉的机器人,整个人都不一样了。钢琴声就在这时响了起来,这支曲子的开篇音乐舒缓,沈旭辰机械地动了起来。他表演的是机械舞。舞台下面,一堆“土包子们”瞪大了眼睛,个个嘴巴里都可以塞一个鸡蛋了。人到底是怎么变得和机器一模一样的?!当然,也有识货的,不少男生的眼睛立刻就亮了。 钢琴曲的节奏很快就明快起来了,沈旭辰保持一个僵硬的动作不动。待苏云婷和宋睿明的炫技告一段落,沈旭辰才再次动了起来,他摘下自己头上的高帽,开始模仿迈克尔杰克逊那段经典的太空舞步。太、太太帅了!女生们男生们一起疯狂地尖叫。 沈旭辰究竟还能给我们带来多少惊喜! 沈爷爷看了看坐在自己两边眼冒红心只顾尖叫的姑娘们,高兴地对顾奶奶说:“嘿嘿,阿虎是个万人迷,我们以后不愁孙媳妇了!” 舞台上,沈旭辰彻底燃了,他把帽子朝底下一丢,姑娘小伙子们立刻冲上去把帽子给抢了。沈旭辰又脱下外面的西装外套朝底下一丢,姑娘小伙子们又立刻冲上去把外套给抢了。音乐在高潮处戛然而止,沈旭辰一个酷炫大风车结束表演。 顶着同学们的尖叫声下了舞台。苏云婷兴奋地说:“我们这个节目结束后的欢呼声是最大的吧!”她眼尖,注意到沈旭辰的白衬衫上沾了不少亮片。大概是因为沈旭辰做大风车动作时在地上滚过,而地上又留着之前某个节目表演时洒落的亮片。苏云婷伸出手去,想帮沈旭辰把亮片拍掉。 沈旭辰下意识地一躲。苏云婷的手落了空。沈旭辰摸了摸鼻子,饱含歉意地说:“抱、抱歉。” 苏云婷收回手,笑着说:“是我太莽撞了。” 沈旭辰来到舞台下面,开始寻找自己的衣服和帽子。结果,他只找到了衣服,目标更小的帽子完全不知道上哪里去了。而沈旭辰的衣服兜里原本还放着一包纸巾和一枚胸卡的。结果,纸巾也不见了,胸卡也不见了。 校庆结束后,六班的教室外面开始长期汇聚着一批又一批的男生,都是来找沈旭辰学太空步的。沈旭辰倒也教得尽责,把要点和注意事项一点点讲清楚了,又不厌其烦地做了示范,很快就带出了几位徒弟。蒋浩就是其中的一位。再有人来学,沈旭辰就把人全都交给蒋浩调教了。蒋浩挺享受这种万众瞩目的感觉的。 等到周末放假时,蒋香把自己录制的关于沈旭辰、苏云婷和宋睿明三个人的表演传到了微言上,自然又引来了一大批点赞评论转发外加无节操跪舔的。远在京都的程以华默默下载了该视频,然后看着评论里一大批叫老公的人,面无表情地把自己的微言名字改成了“沈旭辰的正牌男友”。 “对不起,该微言名已被占用,请……”电脑页面上出现一行大字。 程以华脸一黑,只好把“男友”两个字删掉,退而求其次地地写上了“女友”。(其实这个被抢注得更快!) “对不起,该微言名已被占用,请……” 程以华头顶乌云,抑制着要给技术部门打电话的冲动,抑制着黑了某些人电脑的冲动,继续面无表情地修改自己的微言名。试了十几个都不成功,最后,他的微言名字变成了“天才如我成功俘获沈旭辰顺利家养”,刚好十五个字,符合微言命名要求习惯(最多十五个字)。 程天才心满意足。 第88章 猫猫猫 “学校里果然有很多猫,真奇怪,我以前怎么没发现呢。”——来自程某人10月4日短信。 “经过观察,我寝室附近的这片区域是属于大花的领地。哦,大花是我取的名字,大花没有承认。大花是只母猫,它身边总跟着一只小猫,我觉得那是它的孩子。”——来自程某人10月10日短信。 “买了一大袋猫粮,堆在寝室里。每天去上课时,我都会在书包里放上一小包猫粮。今天喂猫时,有女学生想要给我拍照,被我严厉拒绝了,非常严厉的那种。”——来自程某人10月13日短信。 “啊,告诉你有女生想要给我拍照,不是打算让你吃醋,我只是刚好在叙述这件事情而已。别想太多了。”——来自程某人10月13日短信。 “天气越来越冷了,听说有一只大黄猫天天趴在教室里蹭课。挺萌的。我去围观过。它叫大黄。我偷偷取的名字。”——来自程某人10月15日短信。 “今天收养了一只猫,捡的,三四个月大的样子,后腿受伤了,很可怜。已看过医生,已打过疫苗,目前养在寝室里。寝室里不准养宠物,正和宿管打游击战,打算搬出去住。”——来自程某人11月1日短信。 “猛然发现自己的兴趣一直未曾改变,养只猫是中华田园猫,养个你是中华田园仔。为自己的专一点赞。”——来自程某人11月1日短信。 “给猫取了名字,叫robert。robertfarquer,我很喜欢的一位大师级航天轨道专家。给它取了这么高大上的名字,希望它能聪明点。现在的它完全听不懂我在讲什么。”——来自程某人11月2日短信。 “猫真的是一种完全没法跟它讲道理的生物。”——来自程某人11月2日短信。 沈旭辰把课桌上的书堆得高高的,偷偷拿出手机翻着程以华发过来的短信,脸上又露出了迷之微笑。蒋浩被虐得不要不要的。他很好奇,到底是怎样的女人竟然有勇气把沈旭辰给拿下了,这么强大的女人需要被好好膜拜! 手机震动了一下,短信又来了。 沈旭辰点开短信一看,程某人说:“已经决定搬出去住,但室友舍不得robert,极力挽留。明明robert并没有给过他好脸色。这大概是你和robert的共同点之一吧,都没心没肺的,但是总能在不经意间征服无数人。” 程以华的打字速度很快,沈旭辰才看完这一条信息,第二条又来了。 沈旭辰索性一起点开,打算看完了再回复。程以华说:“啊,刚刚那条信息,室友是真的舍不得robert,并没有暗喻的意思。我和室友之间是清白的。你别想太多。” “你够了……再恶意卖萌,我就把你关进黑名单里去。”沈旭辰顶着满头黑线回复了短信。 最近班里流行起一个活动,活动的发起人是万宝珠。无论上课下课,女生们都爱拿着一本小册子翻来覆去地看,这册子其实是购物清单,女生们记下自己想要买的东西的编号,然后统一报到万宝珠那里去。有时候,男生也会参与进来。 沈旭辰观察了一下,发现这就是没有电脑版的淘宝。万宝珠收齐了钱,把钱给货商打过去,货商就根据万宝珠提供的单子发货。因为大家买的东西比较多,邮费就免掉了。这样一来,大家都能花比较少的钱买到自己心仪的东西。 蒋香就通过这种方式买到了不少亮闪闪的耳钉。耳钉的做工其实挺粗糙的,但是因为价格低廉,蒋香也没什么不满意的地方。 沈旭辰倒是没什么想买的东西,但他通过这个活动得到了启示。在一个周末,沈旭辰偷偷从系统中用积分兑换了一箱子苹果,然后付了高额的快递费,把苹果寄去了华大。他记得程以华很喜欢吃来自系统的苹果。 程以华对此的表示是……没有表示。然后,过了一段时间,他给沈旭辰寄了一箱子尖端科技前沿外文原版杂志,都是国内买不到的哦,都是非常专业的那种一般人看不懂的哦。沈旭辰抱着杂志泪流满面。有个系统逼着自己好好学习天天向上还不够,现在又多了一个程以华。 十一月中旬,沈旭辰服用了中级基因改良液。果不其然,他又开始发烧了。整个系统页面成灰色状态,在低烧期间,沈旭辰没有强制性任务需要完成。为了不让沈秉忠等人担心,沈旭辰虽然觉得身体难受,却还是强撑着去上课下课,并没有请病假。不知道是因为他演技好,还是因为他的脸色并没有很难看,总之班里人只觉得沈旭辰更沉默了一些,倒没意识到他其实是身体不舒服。 这次的低烧持续了将近一个月,沈旭辰的身体才进一步改造完毕。 和初级基因改良液一样,中级改良液改造的只是一个人的潜力,如果沈旭辰真的想要在体能、智力等方面更进一步,那么他还得继续努力。他目前的体能、精神力等已经到达初级基因改良液所能给他带来的极限了,中级改良液正好得用。 又快到圣诞节了,这天,蒋浩从外面回来,带着一脸“快来问我呀我发现了一个大秘密”的表情,跑到自己位置上,说:“哎,辰子,今天去传达室拣信件时,我看到有一封从京都寄过来的明信片。” 沈旭辰心头一跳,该不是程以华给自己写明信片结果写了什么不该写的话了吧,那就是个随心所欲的小混蛋!他不动声色地问:“然后呢?你看到什么了?” “你猜那张明信片是写给谁的?是写给顾望舒的,就是你姐姐!我看了下落款,是京都军校中的学生寄过来的。他还称呼顾望舒为小望舒,嘿嘿,我差点没笑死。就你姐姐那彪悍的模样,哪里称得上是小望舒了,明明是大大大大望舒啊!”蒋浩笑着说。 京都军校……沈旭辰只能想到赵君野。但是暑假里他们虽然一起抓住了小偷,却没见赵君野和顾望舒交换联络方式啊。再者说了,对赵君野而言,他是个成年男人,顾望舒只是个尚未成年的高中生,他要是这会儿就看上顾望舒了,哪怕沈旭辰记得上辈子的事情,依然会觉得赵君野是个大变态啊! 已经快把顾望舒当自己女儿看的沈旭辰,等有了空就立刻跑去七班找了顾望舒。 “啊,一开始是没有留联系方式啊……但后来几天,你不是不爱动么,我就和邹铎一起出去玩了,公交车上看到一个咸猪手在欺负一个女孩子,我想起你送给我的防狼电棒,就打算……咳咳,然后就被赵君野拦下了,他冲上去给那个男人一拳。”顾望舒兴致勃勃地说。 “运气真是超级好的,没想到当时又和赵君野一辆车呢。赵君野说,我和邹铎上车时,他就看到我了。只不过我没有看到他。我觉得太有缘分了,再加上赵君野又是一身正气,怎么都不会是坏人啊,所以我就主动和他交换了联系方式。说不定我明年要是考上了京都的大学,以后还能找他一起玩呢。” “这次校庆,学校不是发了两张印有学校全景图的明信片嘛,我想着自己没什么外地的朋友,一张就寄给了老大(初中同学),一张就寄给了赵君野。没想到赵君野人真的不错呢,他还给我回寄了一张!”顾望舒笑眯眯地说。 明显顾望舒还没有开窍啊,沈旭辰就放心了。他怕自己嘱咐太多,反而会引起顾望舒的情绪反弹,便跟着夸了几句:“原来是这样。听你这么说,我也觉得赵君野不错。” “是吧?收到明信片时,我好开心啊。以前看到别人交笔友,总是能收到信,其实我也是羡慕的啊。没想到自己有生之年也可以收到远道而来的明信片呢。”再怎么说,顾望舒也只是一个青春期的小姑娘,当然会有自己的小心思。看到别人交笔友会羡慕,看到别人穿着漂亮的衣服也会羡慕,只不过她从不说而已。当然,现在的顾望舒也有漂亮衣服穿啦。顾奶奶和孔得蓉的审美都是久经考验的。 沈旭辰弹了顾望舒一个脑瓜崩,笑着说:“你才多大年纪,就有生之年了……” 顾望舒只顾捂着自己的额头笑:“反正就是这个意思啦……你说,如果我主动给赵君野写信,会不会让他觉得我很麻烦呀?其实有个笔友真的挺好的,每次收到信时都是一次惊喜哦!” “那你就给他写写看吧。不过,我听说军校的进出信件都是需要审核的。”成功进化成姐(nv)姐(er)控的沈旭辰说。因为赵君野是个一身正气的人,所以沈旭辰很放心让顾望舒给他写信。 “没关系,我就只向他请教学习上的事情好了……不怕别人看。”顾望舒说。 赵君野高考结束都好几年了,期间还去当过卧底,你以为他还记得高中里的内容吗?沈旭辰腹谤。因着对赵君野印象还不错,沈旭辰主动帮了一下他,说:“你本来就是学霸,就算真碰到了不会做的题目,请教我不比请教别人方便吗?何必舍近求远呢?不过,我觉得你可以就高考填报志愿的事情和赵君野好好聊聊。” “恩恩,你说得没错,他都是大学生了,在这方面肯定比我们有经验。”顾望舒点头。 第89章 定位器 日子一天天地过着。大学的寒假放得比高中早很多。这天,收到短信说程以华要来,沈旭辰特意趁自习课没老师看着从教室里溜了出来,跑到传达室等着程以华出现。他走到传达室时,正好看到一位早就毕业了的学长(应该是学长吧)拖着一个蛇皮口袋,和保安协商什么。 “我就是想把这只猪腿送给我以前的班主任,放传达室就行了,我不进去。”学长说。 保安很无奈:“现在学校出了新规定,对访客进行严格登记。你这东西我不敢随便揽下来,万一出点什么事情,学校会找我麻烦。这样吧,你说说看你们原先的班主任叫什么名字,我打电话把他叫出来,你亲手交给他。” “不行不行,真把老师叫出来,他一定不收我的东西了。我就想偷偷给他,不给他拒绝的机会。”学长说。 协商了小半天,最后保安还是打电话给了那位老师。嘿,真别说,这老师沈旭辰刚好认识,原来就是他们班主任宋英语。 “宋老师现在是你们班主任呀?”学长一脸兴奋地说,“我是他三年前带过的学生,算是你学长,现在在读省大。宋老师以前很照顾我,见我冬天睡得被子太薄了,他还给我买了一床新被子……今年家里养猪了,刚杀的,我爸妈都记着宋老师的好,就叫我背一只猪腿给宋老师尝尝。我记得他带我们这届时,孩子刚好三岁,他老婆是教地理的,下乡支教去了,就剩他在家看孩子……现在那孩子都该读幼儿园了吧。” “宋老师的老婆教地理的?我都不知道。”沈旭辰说。 学长笑着说:“嗯,他老婆挺严厉的,脾气没有宋老师好。不过,据说人也挺好的,以前有个学生营养不良晕倒过,宋老师的老婆就把自己的饭票都给她了,让那个学生每天吃早饭时加个鸡蛋。”学生们上食堂用饭卡,但老师们还可以用饭票。 正说着,程以华来了。他穿着一件黑色的呢子大衣,整个人显得修长挺拔。沈旭辰的脸上带出了灿烂的笑容,立刻走出了传达室,迎了上去。 程以华皱着眉头看了沈旭辰一眼,说:“你怎么才穿了这么一点?” “我不觉得冷啊。”沈旭辰说。改造后的身体一直棒棒哒! 程以华继续皱着眉头,他解下了自己脖子里的羊绒围巾,亲自挂在沈旭辰的脖子上,一脸宠溺地说:“好啦好啦,我都明白的,你喜欢言情小说中的霸道总裁模式嘛,我知道的。” 少女心又苏醒了→想要模仿言情小说中的情景了→故意穿少点等着我发现→果然还是如他所愿把我的围巾给他系上吧→我就是喜欢纵容他→我果然萌萌哒。这就是程以华设想中的有关沈旭辰的心路历程。 沈旭辰黑着脸:“你可以了啊,快点把你那些不靠谱的脑洞打散啊!” 等程以华和沈旭辰走进传达室时,不明真相的学长一脸羡慕地说:“你们两兄弟感情真好。” “我们不是兄弟……”程以华说。 沈旭辰担心程以华会说出什么惊天骇俗的话来,赶紧踩了程以华一脚:“喂!” 程以华面无表情地接了下去:“……是好朋友。” 笔直的学长并没有多想,仍是一脸羡慕地说:“不是兄弟胜似兄弟啊!” “他是我们学校的学生,去年刚毕业的,可以跟着我进学校里去吗?”沈旭辰指着程以华问保安。 保安看了程以华两眼,总觉得眼熟,但仍是尽责地拒绝:“现在是上课时间,外面来的人禁止进入学校探访。” “刷脸都没有用吗?”沈旭辰开玩笑似的地说,“你看,往前走两步的喜报栏里还贴着他的照片呢。” 保安恍然大悟:“这不是今年的理科状元吗?!” 沈旭辰兴奋地点头:“是啊是啊。” 保安的视线黏在程以华身上,似乎想从程以华身上看出个三头六臂来。然后,他的笑容亲切了很多,看向面露期待的沈旭辰,笑眯眯地说:“不可以进去哦,他已经不是学校里的学生了。理科状元也不可以。” 说这会儿话的功夫,接到电话的宋英语已经从教学楼里走出来了。那个给宋英语送猪腿来的学长,一看到宋英语,远远喊了句:“老师啊,还记得我吧,给你背了只猪腿来!那什么,我就走了啊!”然后,他撒腿就跑。等到宋英语跑到传达室时,那个学长已经不见身影了。估计是怕宋英语拒绝他的猪腿吧。 为了堵那位学生,宋英语跑得太快,结果他还是没赶上,让人给跑了。宋英语进了传达室后,先喘了两口气。然后,他故意板起脸,瞪了沈旭辰一眼:“要是我没记错的话,你现在应该在教室里上自习课。” “我作业都做好了嘛。”沈旭辰并不怕宋英语,嘻嘻哈哈地说。 “程以华,你们华大放假了?”宋英语问。 程以华对宋英语还是有几分尊重的,再说现在沈旭辰还在宋英语手底下讨生活呢,于是他脸上露出了一点笑意,难得多说了几句话:“这已经是放假的第三天了,我一放假就回来了,再晚一点不好买票,春运太挤了。” “老班啊,我们什么时候放假啊……不会一直上课上到年三十吧?”沈旭辰开玩笑般地问。 宋老师笑得很是欠揍:“你急什么,就算我们学校是最晚放假的,但你放心,等过完了年,我们开学一定是最早的。” “……”沈旭辰的眼前有一排乌鸦飞过。 宋英语又看向程以华,说:“大学生活都还适应吧?你本来就是自学能力非常强的学生,应该不会有什么问题。对了,你小子自高考结束后就不见了,现在难得来学校里,要不要去给以前的同班同学现在的学弟学妹们开个讲座?也不用你教他们什么,主要是给他们鼓鼓劲,争取明年高考时创下佳绩。” “老师,这就不用了吧……”程以华如临大敌。 宋英语笑了起来:“怎么高考状元还怕演讲啊?” 程以华苦着脸说:“我的作文分数从来就没有高过。” “老班啊,看我面子上,你就别为难他了。我带程以华在母校中转转。”沈旭辰嬉皮笑脸地说,“自习课我就不去上了啊。” 宋英语点了点头,也不拦着沈旭辰,说:“小心些,别被年级主任逮住。” 沈旭辰带着程以华赶紧往大操场跑去,这是学校里最偏僻的地方。只要没有体育课,大操场上就没有什么人。以前,程以华还没有毕业时,沈旭辰会在晚饭后来大操场练习吹箫,而程以华就会陪着他,沿着大操场的跑道跑步。大操场附近还有一个小树林,林子中间有块空地,平时会有人在这里打羽毛球。 按照大众定义来看,程以华是个非常无趣的人。事实上呢?其实是一般人已经跟不上程以华的兴趣点了。他眼中的世界和大多数人不一样。打个不那么恰当的比方,常混二次元的小姑娘一定会觉得只看肥皂剧的妈妈根本没法理解你有些话中的笑点。程以华也一样,当你都不知道他说的是什么时,你怎么知道他其实是在讲笑话逗你开心呢。 这一点,沈旭辰就能配合得很好。 于是,两个学霸就在冷风中讨论了整一个小时的高深学术问题。 呵呵,学术问题!喂!你们俩个到底是不是在恋爱阶段啊! “对了,robert呢?你回来过寒假了,猫谁看着?”沈旭辰问。 “给它办了一条龙托运服务,明天上午应该能到钱湖镇上了。”程以华面无表情地说,整个人身上透着一股“有钱,任性”的壕气。 “本来还以为我要到明年去京都才能看到robert呢。”沈旭辰说。 程以华忽然笑了一下:“robert也想早点见到另一个爸爸啊。” 太、太犯规了,程以华总是能这么突然地来一下。沈·两辈子处男·恋爱完全新手·旭辰看了看树,看了看天,看了看远方,又看了看地上的落叶,还咳嗽了一阵,才一本正经地问:“说真的,像你这种按说没什么情商的家伙,到底是怎么做到一本正经来调戏我的?” 程以华又笑了一下:“其实,我觉得智商和情商是可以归为一体的。如我这么聪明的人,不存在情商低的情况,只存在我愿不愿意表现出自己高情商的情况。人情世故那种东西,没有我懂不懂的,只有我在不在乎的。” “不过,爱这种东西依然还是难以理解。”程以华继续用一种做学术报告的语气说,“如果感兴趣是爱的起源,如果占有欲是爱的一种表现,那么,我对你的感情是可以归为爱的。” “但爱不能这么草率。”沈旭辰说。 “那是你想得太多了。你这是借口,是一种大人式的软弱。”程以华说。 “你还真是一针见血……”沈旭辰说。 程以华从口袋中取出一个小盒子。 沈旭辰大惊失色:“喂喂,别告诉我,这是求婚戒指!” 程以华顿了一下,笑着说:“啊,果然是这样,你已经点亮了口是心非这个属性,这可是小言女生的标配。不过,抱歉,让你失望了,不是求婚戒指,是手表。手表中装了定位器,希望你不会觉得冒犯。” 沈旭辰什么话都没有说,只是接过程以华手中的盒子,取出手表给自己戴上了。 第90章 变强大 不知道程以华是怎么和沈秉忠说的,自从他放寒假以后,就包揽了一日三餐给沈旭辰送饭的任务,还顺带造福了一个顾望舒。顾望舒起初是拒绝的,但看着沈旭辰那么坦然,她只好相信程以华和沈旭辰的友谊天长地久。 几年后的顾望舒想起这一刻的自己,只怪此时的自己太单纯! 周末时,沈旭辰兴致勃勃去程以华家里看了robert。robert是一只黑猫。沈旭辰以前听一位以个人名义长期救助流浪猫狗的阿姨说过,在猫里头,黑猫的智商算是相对而言比较高的。 大概因为原本就是野猫,robert身上明显带着野性,沈旭辰没敢冒然上手摸它。说真的,robert长得并不好看,大概是因为它现在正是抽条的时候,整只猫瘦瘦小小的,看上去不像猫,反而像一只小老鼠。 沈旭辰不由得想起自己这辈子初见程以华时候他的模样了。那个时候程以华也在抽条啊,整个人瘦瘦高高的。这么一想,沈旭辰对robert立刻多了三分偏爱。果然啊,人类是一种无可救药的生物,爱屋及乌来得这么理所当然。 别看程以华救了robert,其实robert对程以华也是有戒心的。一人一猫相处的时候,真的很像一对更年期遇上青春期的父子。一个试图讲道理,一个永远听不懂(或者装不听?);一个想要立规矩,一个永远在破坏规则;一个想要表达爱和民主,一个对此嗤之以鼻……沈旭辰偷笑了好久。 因为服用过光明之泉,沈旭辰身上亲和力max,又表现得人畜无害,他花了半个下午的时间,竟然能凑近robert,抚摸它的脊背并且挠挠它的下巴了。程以华抱着手臂站一旁看着,贱贱地说:“这么快就互相友好了?不愧是同类!” 然而,无论是沈旭辰,还是robert,都没有回应他。今天的天才程也是寂寞如雪呢。 没过几天就是顾望舒和沈旭辰的生日。本来,沈旭辰这个生日可以和高一、高二时一样静悄悄过的。没想到顾望舒生日那天,她收到了一束由各种颜色各种形状的长柄棒棒糖组成的鲜花。在这个年纪的高中生们看来,这份礼物够别致,够新颖,够浪漫,一下子就在班里引起轰动了。 顾望舒却一点都不觉得高兴,因为这礼物是章烨送的。别说她现在只想好好念书,就算她有恋爱的打算,也不会考虑居心叵测的章烨啊。顾望舒还算是个有分寸的人,她私底下把整束棒棒糖还给章烨了,多少给章烨留了点面子。 当时,章烨整张脸都黑了,估计他根本没想到顾望舒一直以来的冷淡态度,不是在欲拒还迎,是真的无视了他的魅力。章烨这个人从小被人捧得太高了,一路顺风顺水的,只要他想追的女孩子恐怕最后都没有不曾上手的,这样一来就显出顾望舒的特殊了。于是很狗血的事情发生了,据说,章烨发誓一定要让顾望舒成为自己的女人。 当然,还有一个原因是,顾望舒的身体在沈旭辰的调养下,要比上辈子健康很多。女人的美丽都是由内而外的。再加上孔得蓉和顾奶奶的轮番教养,顾望舒和上辈子同龄的自己比,她不仅漂亮了,还有气质了。章烨的誓言其实还建立在顾望舒如今的优秀上。 沈旭辰都笑疯了啊,因为这事真的太过狗血,章烨以为他是叶良辰吗?笑过以后,沈旭辰才顾得上生气。顾望舒原本一直懒得理会那些流言,见沈旭辰真的生气了,她还觉得小题大做,只好费尽心思安慰沈旭辰,说:“我忍忍就可以了,再过半年,等高考结束后,大家都天南地北了,谁管章烨发什么誓!” 总之,因为顾望舒收到了一份与众不同的生日礼物,于是连带着沈旭辰的生日日期也曝光了。生日当天还好,因为大家都是住校生,临时根本拿不出什么礼物。再加上顾望舒等家人之间没有互相过生日的习惯,于是,沈旭辰只拿到了两份礼物。 一份礼物来自系统。系统每年都会提供一个生日礼包。高一时,沈旭辰得到了一瓶没什么用处的糖果。高二时,沈旭辰得到了一支永远不会没水的钢笔,根据使用者的心情变化,钢笔还可以智能改变颜色。听上去很高大上,其实也没什么用。打个比方,沈旭辰用这支钢笔答试卷时,一开始是很正常的蓝黑色字。然后,也许他想到了什么,心情一下子愉快起来了,写出来的字会立刻形成从蓝黑色到红黄色渐变。呵呵,卷面整齐分不打算要了么? 这次,系统提供的生日礼物是一只宠物心情转化器,看上去像个项圈。然而还是没什么用。虽然程以华养了robert,可是沈旭辰敢当着程以华的面把这种前所未闻的黑科技拿出来吗? 一份礼物来自程以华。当天,程以华带了一份蛋糕来学校。鉴于沈旭辰其实不爱吃蛋糕,这个蛋糕并不大,分一分,刚好够沈旭辰、顾望舒和程以华三个每人一口。(顾望舒泪流满面,其实我是爱吃蛋糕的啊!) 等到沈旭辰生日过后的第一个周日,他从家里回到学校时,被自己堆满礼物的课桌吓了一跳。用蒋浩的话来说,光靠着这些补送的生日礼物,沈旭辰都可以去开个精品屋了。 作为重生的老鬼本质是个成年人的沈旭辰,看着这些礼物发了愁。这都已经是高三了,高中只剩下最后半年时光了,很多人的生日都已经过去了,他该怎么还这些送礼物的人一份礼物啊?等到他拆礼物时,他郁闷地发现,这下真的还不了了,因为大部分礼物都是别人匿名送的。 “这就是身为男神的甜蜜负担啊!”蒋浩在一边羡慕嫉妒恨地说。 学校方面果然非常狠,到了农历廿八才开始放假,而正月初三又开学了,高三狗们满打满算只有六天的假。 “大年三十晚上,我约你出来?”程以华问。 沈旭辰现在已经充分了解程以华那与众不同的脑洞了,赶紧说:“我一点都不爱看什么霸道总裁爱上我,所以你别学小说里整那些没用的。什么大年三十晚上带我去郊外放烟花啦,什么在零点跨年的时候接吻啦……我统统不感兴趣。这么冷的天,我只想窝在家里吃热乎乎的米羹。” 程以华抓重点的能力一直非同一般,他摸着自己的下巴,说:“啊……接吻么?” 沈旭辰用手捂住眼睛:“你赢了……” 正在恋爱中的人,那智商是不能指望的,哪怕重生的老鬼也一样。很多时候,人们嘴上说着不要不要,身体却很诚实嘛。大年三十晚上,吃过年夜饭以后,沈旭辰和程以华坐在钱湖镇寂静无人的中心广场上吹冷风。 “你怎么把它带出来了?”沈旭辰盯着程以华的胸……前,问。 robert正待在程以华的羽绒服中,程以华一只手在下面托着它,它的脑袋正抵着程以华的胸口,露在外面。听到沈旭辰的声音,robert软绵绵地喵了一声。 “它怕妈妈。我出门的时候一定要跟。”程以华说。 沈旭辰不太相信:“你妈妈多好的人啊,robert怎么会怕她呢?” “妈妈有一点职业性的洁癖,所以对robert有些敬而远之。当然,这不是重点,重点是妈妈是拿手术刀的人,出于职业习惯,当她初次观察一个生物时,眼神总落在那些好下刀的地方。robert太敏感了。”程以华说。 “也许是因为它以前被人伤害过。你不是说,刚捡到它时,它受着伤吗?” 程以华摇摇头:“看伤口不像是人为的,倒像是被大猫弄的,是被大猫欺负了吧。” robert觉得有些冷了,扭过头,把脸埋进了程以华的围巾中。不远处有人在放鞭炮,听着很热闹。广场上有路灯,在黑暗的冬夜里,那一盏盏浅黄色的灯光中仿佛透出了几分温暖。沈旭辰忽然问道:“你以后想干什么呢?确定要为研究所奉献终身了?不会改?” “啊……比起朝九晚五,我觉得研究所里研究的东西至少有趣。所以挺好的,工资高,福利好,隐性社会地位高。对于特别优秀的研究员,家属还能够获得优待,有没有觉得很开心?”程以华问。 “说的好像我们日后可以结婚似的。” “只要足够强大,就可以制定规则。只要我无可取代,我承认你是我的妻……丈夫,那么即使我们不结婚,即使我们没有孩子,他们也必须承认你的地位。同样的,如果你足够强大,我也可以享受这个待遇。你以后想做什么?” “我啊……想复兴一些东西,文化什么的。简单一些的,比如说国产动漫,难一些的,更深层次的,我暂时还不知道该怎么说。是不是很异想天开?”沈旭辰说。 程以华笑了:“不会啊,我只会觉得你很厉害。” 第91章 高考时 自从沈旭辰帮程以华挡了一刀救了程以华的命之后,两家就成了通家之好。过年时,两家会互相拜年。 按照怡湘县这片的风俗来说,大年初一是给死人拜年的,因此家家户户都要去上坟,不会走亲戚。大年初二是回娘家的。不过,考虑到沈旭辰初三就要上课了,再加上秦钰本来就在自己娘家过的年,因此她初二时拎着年礼上了沈家门。 程文化今年压根没有回家过年,一直待在部队里。所以,他只给沈家打了拜年的电话。秦钰不得不带上了程以华。自从知道程以华对沈旭辰存在着某种心思以后,秦钰就觉得愧对沈家,因此她这次其实是不打算带着儿子来的。可惜,她根本拦不住。 秦钰是上午来沈家做客的。吃过中饭以后,她本可以起身走了。但沈爷爷和顾奶奶都是好客的人,一再挽留秦钰母子吃了晚饭再走。今年,沈思夫妇和赵云恩都在国外赵家过年,因此家里人并不多。整一下午,秦钰就坐在客厅里陪沈爷爷、顾奶奶聊天,顺便看下电视。但她的眼睛余光一直盯着自家儿子。 通过观察,秦钰觉得两个小子绝对没有在谈恋爱。所以儿子之前说的表白什么的,一定是在欺骗自己。秦钰略微放下心来。看样子沈旭辰还没有掉坑里。 ——聪明如她都忘记了,这当着沈爷爷、顾奶奶的面,或者说还当着秦钰的面,沈旭辰作为一个还没有出柜的,他还敢怎么表现? 过了一会儿,沈旭辰起身想领着程以华去自己房间,秦钰赶紧拦下了,微笑着说:“辰辰啊,我难得有假期来看看你们,你也不多陪陪我。来来,坐阿姨身边,阿姨和你好好聊聊天。” 因为秦钰的态度太自然了,所以沈旭辰也没怀疑什么。他对长辈一直是很尊敬的,闻言就坐在了秦钰身边。 秦钰很想提醒沈旭辰注意一下自家儿子那头狼,但又不敢说得太直白,只好隐晦地说:“辰辰啊,马上就要考大学了啊……大学里漂亮女孩子挺多的,到时候抓住机会赶紧带个回来啊,别和小华似的不开窍,看见女生时,三棍子打不出一个屁来。” 沈旭辰点着头,顺手接过程以华帮忙剥好的桔子吃了起来。考虑到是程以华亲手剥的,沈旭辰还分出一半来,递给秦钰,说:“阿姨你也吃点,这桔子甜!” 秦钰看着手里的半拉桔子,心好塞。 做晚饭时,程以华一撸袖子,想主动揽了大厨的活。沈秉忠当然不同意,作为主人怎么可以让客人动手下厨。程以华却一心想表现,说:“爷爷,你就让我来吧,我新学了几道养身的肉菜,正想做给爷爷奶奶尝尝。” 沈旭辰站起来,揽着程以华的肩膀说:“爷爷,没关系的,就让程以华做吧。我去厨房帮他!” 眼睁睁看着两个臭小子一前一后进了厨房,秦钰的心更塞了。 再次开学后,节奏一下子快了起来,黑板上专门辟出了一个角落用于写高考倒计时。班里开始流行起同学录了。沈旭辰也弄了一本。他上辈子没弄过这个,这辈子就不想留遗憾。说真的,同学录这种东西,年少轻狂时,你也许会觉得没什么好在意的。但等你老了,再拿出来翻翻,这满满的可都是回忆。 在别人的同学录上,沈旭辰一笔一划都写的很认真。 三月底又有春游,学校方面估计也怕学生们绷得太紧,竟然真的舍得拿出一天半的时间,让大家去痛痛快快的玩。游玩路线起初还是和高一、高二时一样,但在回学校时,老师们特意带学生们去了一个据说年代久远的古寺。 这寺建在山上,寺里就住着两位和尚,不求什么香火。如果有人想要去寺里,那就要沿着并不好走的台阶,一步一步地往爬,有节节高升的寓意。老师们不强求,只笑着说:“只是求个心安而已,感兴趣的同学可以上去拜拜,不感兴趣的就在底下等吧。” 沈旭辰对鬼神之事向来是心存敬畏但敬而远之的。他就坐在大巴上,看着同班同学一窝蜂似的涌上了山。其实,真信这个的不多,但在高考的重压之下,大家还是忍不住想要求个心安的吧。 然后便是高考。高考还没来临的时候,大家似乎都惧怕它。等它真的来临了,大家就会发现,这也不过是一场考试,没什么大不了的。第二天要考试了,头天晚上,路求真不知道是太兴奋还是太紧张,无论如何都睡不着觉,他索性就打着手电看了半宿的武侠小说,第二天照样淡定地进了考场,这也是真牛人也。 呜啦啦地考试过去了,呜啦啦地成绩出来了。钱湖高中再一次挂起了横幅,这一次是庆祝沈旭辰获得省状元并顾望舒获得省探花的。双胞胎获得这样的好成绩其实在意料之中,但成绩没出来之前,大家总担心期望越高失望越大,因此都憋着忍着。 要知道,分数刚出来时,不光沈秉忠抖着手用电话帮双胞胎查分。宋英语等几位老师也第一时间查了双胞胎的分数。也好在,双胞胎们没有让任何人失望。所有人听到他们的成绩时,第一反应都是如释重负,然后才是欣喜若狂。 钱湖高中的校长都笑得合不拢嘴了。接连两届,两个省高考状元,还有一个探花,对于一个经济欠发达的教育弱县而言,这是多么不可思议的一件事情啊!人过中年已经开始秃头的校长摸着自己圆滚滚的肚子,仿佛已经看到新学期开学时,无数优秀生源涌进钱湖高中时的盛况了。 沈旭辰满意地看着系统,四十万积分入账。感谢z省是教育大省。除此以外,他和顾望舒都拿到了奖金。别的不说,大学四年的生活费是有着落了。 这个新的高考状元比去年那个配合,沈旭辰至少还回学校露了面,也答应把自己的复习资料、笔记本留下来送给学弟学妹们。他还接受了几位记者的采访。由于怡湘县没有举办谢师宴的习惯,沈旭辰并没有请老师们吃饭。他只是精心准备了一些并不昂贵的小礼物,给每位任课老师送了一份,用以表示自己的感激——两辈子的感激。 沈秉忠接电话接得手软。一开始那些电话都是冲着沈旭辰和顾望舒来的。紧接着电话就冲着沈秉忠本人来了。考虑到沈秉忠做了一辈子老师,大家都觉得他能培养出状元和探花,一定有秘诀,因此不乏重点学校打算返聘沈秉忠去任课。沈秉忠想多一点时间陪顾奶奶,他们到了这个年纪就开始和时间赛跑了,因此都拒绝了。 如果说这个还可以理解,那么,某个县政府办公室打电话来想把沈秉忠列为年度感动怡湘县十大人物之一,这就把沈秉忠雷得够呛!用他的话来说,他当初养了这两个孩子也没指望什么回报,现在靠着孩子们来求名利?这不是他沈秉忠会做的事情!于是,沈秉忠一气之下,把家里的电话线给拔了。 也不乏有些找沈旭辰和顾望舒拍广告的,双胞胎都拒绝了。 但有一个广告不好拒绝,是国家台的助学公益广告。 在世人看来,没有沈秉忠,双胞胎甚至不一定能顺利活下来,更遑论成长为优秀的人才了。幸而沈秉忠收养了他们,让他们在物质和精神上都不曾短缺,让他们顺利长大了并在高考中取得了优异的成绩。 这是一个多么适合树立成典型的案例啊!偏偏沈旭辰和顾望舒两个人,男的俊,女的靓,他们的“卖”相又好! 但是沈秉忠对此很不高兴,他不希望双胞胎去拍这个广告。沈秉忠不是没有爱心,但他觉得这是在把双胞胎的伤口揭露出来给别人看。这是不道德的。他不担心沈旭辰,毕竟是男孩子,皮实。但顾望舒是个要脸面的好姑娘。 当初参加风采大赛时,沈旭辰虽曾在节目中提及自己的身世,但这和拍广告是不一样的。在节目上,人们看到的是他们在逆境中成长的姿态。要是真拍成助学广告,人们的关注点就是双胞胎的可怜以及幸运了。 国家台的人一开始态度还是强硬的,对沈秉忠这个监护人的反对颇不以为意。但后来,也不知道是不是邹家出手了。他们就安静了。 没过多久,录取通知就下来了。 一直以来想要考取国大的顾望舒竟然成了程以华的学妹。因为她报了医科,而华大的医学院是国内最好的医学院。所以她舍弃国大报了华大。 人生际遇的不同,真的可以改变很多东西。上辈子,沈秉忠早逝,沈旭辰立誓攻读医科,而顾望舒受尽苦楚立志成为人上人。这辈子,一世安稳,日子过得顺顺利利平平安安,再加上赵君野的鼓励,顾望舒反而生出了几分要造福世人回馈社会的雄心。(啊,虽然这世上总有一些医生没有职业道德,但也总有一些人在最初报考医科时,怀着的是如顾望舒一样的单纯之心,是想要造福世人的。为这些人点赞!) 虽然知道后世医患关系紧张,但沈旭辰并没有拦着顾望舒去实现她的梦想。当然,出于安全考虑,沈旭辰给顾望舒报了一个暑期散打兴趣班,就让顾望舒在成为御姐的路上越走越顺吧! 沈旭辰自己则被国大物理系录取了。 第92章 上大学 这两天,佐佑论坛中最火的那个置顶帖子是“818今年z省的高考状元内有干活亮瞎你的眼”。 点开只看楼主,大家会发现这个楼主真的很给力,他一定是沈旭辰的真爱米分。因为干货太太太多了。第一楼,楼主废话不说,先上了几张沈旭辰的清晰照片,都是从各路微言上扒下来的,三百六十度无死角帅。用楼主的话来说,明明可以用脸吃饭,他却偏偏还要用成绩来虐人,太讨厌了。这几张镇楼照立刻引起了一片人花痴尖叫。 第二楼,楼主干错利落贴出了沈旭辰的高考成绩。他用一行鲜红的加粗的大字表达了自己羡慕嫉妒恨的心情:满分高考状元!满分!这是什么概念!你们知道今年z省的数学有多难吗!你们知道今年z省的英语听力有多变态吗! 第三楼,楼主大手笔地贴出了沈旭辰在高中时的各项比赛成绩。虽然没有什么航模赛,也没有什么机器人大赛,但是关于理科的全国高中生知识竞赛全部有他!在这些比赛中进入决赛并取得成绩都是可以加分的啊!而且,沈旭辰作为烈士直系家属,他其实还能再加二十分。如果不是z省对于高考的加分设了限制,沈旭辰的总分可以达到一种恐怖的高度! 第四楼,楼主甩了好几个视频链接,全部是有关沈旭辰参加风采大赛的。楼主是个有良心的搬运工,他甩的视频非常非常齐全。 第五楼,楼主贴了好多好多张照片,拍的都是纸质杂志。楼主说:这些都是沈旭辰这些年陆陆续续发表的文章,楼主搜集的并不全面,没拍到的应该更多。楼主说,感觉沈旭辰已经可以封神了,如我这样的学渣只能默默哭晕在厕所。然后,楼主甩上了沈旭辰的微言账号链接。 一大帮看过帖子被科普以后成为沈旭辰脑残米分的人涌进了沈旭辰的微言。一大帮原本就是沈旭辰脑残米分的已经关注了沈旭辰微言号的人又反方向爬进了佐佑论坛的帖子中。于是,这个帖子迅速盖成了惊世高楼。 过了一天,楼主又爬回来了,往帖子中加了一楼干货。他又甩了个链接,并说,这一集《仗剑行侠》中有沈旭辰的客串镜头,天啦噜,作为一个出场了三次半的配角,长这么帅还给不给别的演员活路了? 这句话其实是很容易召掐的,把沈旭辰夸得这么好,这不是逼着同剧组别的男演员的米分丝喷么?但古装的沈旭辰确实没有任何违和感,你看着他,那一瞬间什么形容词都想不出来,脑子里只有“美人”二字在不断刷屏。再加上沈旭辰客串的这个角色本身又悲情讨喜,于是这一楼又引起了无数人来花痴。 不出一天,网上就涌出了不少剪辑视频。关于内容嘛,大家都懂的。 有一个叫“萌萌哒布布”的网友甚至跑到沈旭辰的微言底下留言说:“这里是一只苦逼的准高三狗,求学神保佑,愿明年高考能取得好成绩。”这条留言不知道怎么回事被顶上了热门,引发无数人点赞。而这件事情竟然还成了微言的热们话题。 于是,沈旭辰微言的留言区很快就被各种准高三狗屠版了,从此成一代传说。每年都有有一批新增的高三狗来他的微言底下留言求保佑。更有人干脆把沈旭辰当成学神牌锦鲤,每逢考四六级或者各大高校期末时,总会被人拎出来转发求包过。 当然,这都是以后的事情了,现在的沈旭辰还玩笑般的成为了国大的骄傲。 众所周知,作为华国最好的两所大学,华大与国大是互相不服气的,两个大学的学生也由此开始了相爱相杀,每年都要在校内论坛引发几次血雨腥风的大战。当然,这两个学校的原则就是,对方学校只能由我方学校来欺负,若有别的学校不信邪,参了一腿子,绝对会被双方追杀到天涯海角。 招生季嘛,互相不折手段抢生源,每年华大和国大在这时候必要战上一场。而今年无论华大学生如何挑衅,国大都以不变应万变,稳稳利于不败之地。 “我们把你们附属高中的最优毕业生都给抢了,哈哈哈!”华大说。 “哦,我们有沈旭辰。”国大说。 “我们今年请了国际权威专家xxx来校访问,那可是牛人啊!”华大说。 “哦,我们有沈旭辰。”国大说。 “我们的明星校友回报母校,今年会建一栋价值千万的实验楼!”华大说。 “哦,我们有沈旭辰。”国大说。 …… 虽然这是玩笑性质的,但不得不说,沈旭辰的确是在万众瞩目之下进了国大。这么一来,他的名望值又开始疯狂增长了好些,甚至影响力那一栏的进度条都慢慢向前爬了微微一小格。不过,影响力太难增长了,这一点增长幅度,估计得用放大镜看,才能看出变化来。(影响力没有具体数值,只有一个进度条,目前上尚不知道有什么用。) 不过,在暑假期间,沈旭辰本人并没有太过于关注这些。他和顾望舒两个人先回汾水镇给生母姜小月扫了墓,接着又去了烈士陵园给陆见星扫了墓。然后,顾望舒去学散打。沈旭辰则跟着姑姑沈思正儿八经地学起了钢琴。 沈思不知道沈旭辰上辈子是学过钢琴的,这辈子又在系统小黑屋中练过,便对沈旭辰惊为天人。而沈旭辰自家人知自家事,每次沈思夸他时,他都觉得特别受之有愧,因此学钢琴的时候越发用功刻苦了。 沈旭辰一直没有联系程以华。这当然不是因为他们闹矛盾了,而是因为程以华暑期去了某个地方实习,那个地方严禁携带通讯工具。于是,他们不得不断了联系。亏得沈旭辰不是粘人的小女生,否则像程以华这种动不动就失联的,根本就没法给人安全感啊。 自从知道了程以华的心意以后,沈旭辰就已经get了程以华的闷骚属性。作为重生的老鬼,沈旭辰在很多时候都可以包容程以华。因为他很清楚,程以华对他是十分在乎的。 可以说,在遇到沈旭辰之前,程以华从来没担心过自己是个不正常的人,他觉得这无所谓,哪怕心理医生说他很危险呢,他都觉得没什么好在乎的。对他而言,那帮凡人们的看法和他有什么关系呢?而且,程以华有时候甚至很得意,他觉得自己可以伪装得足够正常,让父母不那么担心。谁又能从他的伪装中看出什么不妥来? 程以华觉得爱情不符合逻辑,但他又实实在在地爱上了一个人。而爱上一个人就是一个掉智商的过程。程以华本不在意别人的看法,但是在沈旭辰面前,他却不得不在意。于是,在很多时候,程以华会下意识觉得,如果他没有像正常人那样去爱沈旭辰,那么沈旭辰会不会跑掉?所以,程以华才会想要向一直没有被他看在眼里的凡人们取经。他需要有足够多的样本,从中提取出经验,才能确定什么样的恋爱行为是正常的。 在这样的情况下,沈旭辰猜测,程以华也许可能在某种程度上……刷过小言。 或许真的是情人眼里出西施吧,在沈旭辰看来,这样的程以华真是萌得不要不要的。 八月中旬,沈旭辰和顾望舒到了京都。他们在邹家待了小半个月,就到开学的时间了。 虽然沈旭辰和顾望舒在京城各有一套房子(就是当初邹齐送的,名义上说是用了陆见星的抚恤金),但他们还是决定要住校。不过有房子总是一件好事,至少双胞胎们不用背着大包小包的行李去学校了。开学那天,沈旭辰只背了一个书包,看上去十分潇洒。 领了校园一卡通和钥匙,沈旭辰顺利找到了自己要住的寝室楼。他推门而入时,正看到一个高个子男生指挥着自己的亲戚们:“大哥,把厚被子塞顶上柜子里,现在用不到。二哥,先把床擦干净了再铺草席。小弟,你回来了,交通卡办好了吗?” 沈旭辰主动和那个男生打了招呼:“你好,你和我同一个寝室吧?我是沈旭辰。” 高个子男生眯起眼睛打量了沈旭辰一番,说:“你哪只眼睛看出来我是你室友了?我不是,我弟弟才是。小弟,过来和你的室友打个招呼。” 一个腼腆如小白兔似的男孩羞涩地举起了爪子,说:“你、你好,我是方缘,缘分的缘。很高兴认识你。我、我知道你,你、你是z省的高考状元。” 沈旭辰摸了摸鼻子,对高个子男生说了句抱歉,然后朝方缘挥挥手:“你好。听你口音,你是本地人?” “是、是的。啊,也、也不算是,我是京郊农村的。”方缘说。 “我弟弟比较内向,以后拜托你们多多照顾了!”高个子男生说。他话音刚落,被他叫做大哥、二哥的人也主动和沈旭辰打了招呼,也都语气真诚地拜托沈旭辰多照顾照顾方缘。大哥、二哥看上去就很老实,估计文化程度都不是很高。 “都是一个寝室的,大家互相照顾。”沈旭辰笑着说。他看了高个子男生两眼,又笑着说:“哥们儿,练过吧,身材真好!” “她、她是模特,身材当、当然好。”方缘说。 沈旭辰有些诧异。据他目测,高个子男生最多一米八,虽然不矮,和他三位兄弟站在一起,也显得鹤立鸡群,但离当模特还差一点吧。据沈旭辰所知,男模的经纪公司一般都招186以上的。 高个子男生朝沈旭辰抛了个媚眼:“算你有眼光。” 沈旭辰目瞪口呆。 高个子男生哈哈大笑起来。方缘在一旁无奈地劝说:“姐,你别吓唬人家。” 姐姐?沈旭辰的目光从高个子的板寸发型上划过,又从高个子帅气的五官上划过,最后落在高个子无比平坦的胸部。这怎么看都不像是一个女孩子啊!而且,女模对胸难道没有要求吗?如果女孩子可以帅成这样,那他弯掉的性向完全可以再拯救一下!咳咳,开玩笑开玩笑,玩笑话千万不能让程以华知道。 高个子对沈旭辰伸出手,说:“认识一下,方珍,珍珠的珍。如假包换的女孩子,缘缘的亲姐姐,需要查看身份证吗?” 沈旭辰有些尴尬地和方珍握了手:“抱歉。” “没关系,我总是被人认错。”方珍对着沈旭辰眨了眨眼睛。 不多时,另外两位室友也来了。一位叫欧阳煦,挺帅气的一个男生,性格非常外向,和方缘截然相反,但看上去也是很好相处的人。一位叫霍凯,这名字念快了听上去像活该,他是苗族汉子,据他自己说本来上学就晚,结果还复读过一年,因此要比沈旭辰等人大三四岁,是寝室里当之无愧的老大。 第93章 廖博洋 开学第一件事情就是军训。 九月的太阳那么好,一点都没有要下雨的意思,大家都对即将到来的军训心生绝望。霍凯从行李中翻出好几品护肤品、防晒霜,一边研究着使用方法,一边对寝室里的其他人说:“你们都没准备防晒的吧?用我的就行了。” “你怎么会有这些东西的?快比女孩子都备得齐了吧?”欧阳煦怀疑地问。 霍改大大咧咧地说:“都是我妹妹用淘汰的。知道刚进大学就得军训,所以我妹妹把她不要的护肤品都给我装上了。” “你还有妹妹呀?”欧阳煦是独生子女。 霍凯点点头:“我的父母都是少数民族,按照政策可以生两个。”因为霍凯复读了一年,所以他和他妹妹同一届参加高考。少数民族有预科的政策,现在他妹妹就在民大读预科。从国大到民大,坐车很方便的。 国大的军训一直奉行一定程度上的真枪实战,而且为期一个月。到了军训当天,所有人只准背一个书包的东西,然后由军用大卡带着前往某个保密级别并不高的新兵训练营。物理系也算是和尚系,清一色的小伙子,姑娘并不多。于是这些小伙子组成了一个方队,姑娘们则被抽出来塞进别的系方队里去了。 沈旭辰并不怎么担心。他是服用过基因改良液和光明之泉的男人!自从升入大学,系统方面也做出了相应的调整,现在沈旭辰的主职业任务还是学习,但已经由每天强制四小时改为每天强制两小时了。这意味着系统对沈旭辰的控制变弱了一些,相应的,沈旭辰如果想学更多的东西,自己的自制力必须增加。对了,那个每天一小时的学习任务依然存在。 军训头几天就是站军姿、前后左右转、齐步走、正步走,都是非常考验体力而又很枯燥的内容。女生方正的教官会稍微照顾一下学生,宁可自己辛苦些,也不会让学生们长时间地直面阳光的照射。但男生方正的教官就一点都不怜香惜玉了,一切按照规章制度来,简直无情无义。 好在沈旭辰寝室的四个人的体能都还不错。沈旭辰自不必说,欧阳煦是富二代,他一直是健身房的常客,体能也很不错,至于方缘,虽然看上去白白嫩嫩柔柔软软的,但谁知道脱了衣服以后,他竟然有肌肉!反而年纪最大的霍凯才是相对而言体能最差的一个,但他也比一般的文弱书生要好一些。 一天的训练下来,别的人哪怕体力再好也觉得累,偏偏沈旭辰还是精神奕奕的,真是让人觉得羡慕嫉妒恨。然后,第二天,他就被教官单拎出来,放在方正前面当示范了。 训练营中的澡堂是公共的,没有单独小隔间。洗澡时,赤身裸体的男性不要太多哦!沈旭辰作为gay,虽然别人不知道,但他自己多少会觉得有些尴尬。所以,他一般都刻意地落在最后,等别人洗得差不多了,他才会抓紧时间冲进浴室,找个不起眼的角落,然后速战速决。 这天,沈旭辰照样是拒绝了方缘等人要一起洗澡的邀请。他从行李中翻出一本侦探小说,坐在自己的床位上看了起来。他们在训练营中住的是大通铺,一个超级大的房间中塞了百来个男生。每个人的铺盖就放在地上,一条一条排着,中间只留了一点点走路的地方。 沈旭辰睡的位置在房间内侧靠近里墙的地方,距离大门很远。 “糟糕,我的手表不见了!”房间中段靠外离大门挺近的地方,有个男生忽然惊叫起来。按照正常情况来看,沈旭辰应该听不清楚他在讲什么,毕竟房间这么大,而且来来往往都是人,好多人在讲话,挺喧嚣的。但谁叫沈旭辰听力变态呢。 丢东西的男生把自己的床位翻来覆去地找了一遍,又说:“是真的不见了!连带着我女朋友送给我的手链也不见了。” “贵重物品不是统一上交,让教官帮忙保管了吗?”旁边有个男生说。 丢东西的男生哭丧着脸:“手表和手链本来都是戴着的,但是今天被教官训了,说是身上不准戴任何累赘的东西,我就摘了放书包里。这屋子里住着的都是国大的新生,我哪里知道国大的学生也会偷东西啊!” 沈旭辰微微皱了皱眉头。 “东西贵不贵?”又有人问。 丢东西的男生说:“手链倒是不贵,看着像是红绳上穿了金佛,其实不值钱,是精品屋中买的,但那是我女朋友的心意!手表是卡地亚的,小十万吧,是我考上大学后,我父母送给我的礼物。” “小十万啊!快去找教官吧,还是让教官来处理比较好!”旁人建议说。 沈旭辰有一种不太好的预感,说不上为什么,他总觉得自己身上有事要发生。沈旭辰的视线从自己的床位上划过。他的记忆力很好,而且他现在很擅长图像记忆。在他看来,自己的床是绝对没有人动过的。 那为什么自己会有一种不好的预感呢? 沈旭辰合上手中的书,把书放回了书包中。等等,书包?书包的内层中有个安了拉链的小袋子,沈旭辰用手一摸,果然觉得小袋子中被人装了东西,摸上去很像是一条手链。他又四下检查了一下,发现自己这里只多出了一条手链,那只卡地亚手表依然不见踪影。 沈旭辰眯了眯眼睛,手指一动,手链就被他丢进了系统的格子空间里。想到训练营中说不定有军犬,沈旭辰怕空气清新剂不保险,特意兑换了一瓶去味魔药。做好了这一切,沈旭辰才静心下来思索。到底是谁在陷害他? 沈旭辰可以保证,自开学后,他根本没有树敌。 “王修诚,发生什么事情了?”一个刚洗完澡的男生从外面走进来,问。沈旭辰觉得这个男生有些眼熟。 王修诚,也就是东西被偷的那个人,又气愤又沮丧地说:“我的东西被偷了。” “那快去找教官啊!”刚洗完澡的男生建议说。沈旭辰想起来这个男生是谁了。这个人是廖博洋。这世界真小啊。当初,沈旭辰参加华承杯风采大赛的省级初赛时,遇到过一个特别讨厌的男生,那个男生就是廖博洋。 王修诚点点头,说:“我的确打算去找教官,那手表可不便宜。” 廖博洋四下看了看,凑近王修诚,压低了声音说:“中午午休时,我好像看到沈旭辰在你床前晃荡了一阵子。要是别人,我可能不会在意。但沈旭辰太有名了,他那种小白脸也就靠着一张脸,我就轻而易举地记住了。当时还觉得奇怪呢,他怎么在你床前晃啊,我还以为他认识你呢。” 廖博洋说话的声音不大。哪怕沈旭辰听力变态,他也必须集中注意力,很努力地听,才能勉强听清楚廖博洋说的话。沈旭辰眉一挑,他本来还不知道到底是谁陷害了自己,但现在看廖博洋这么迫不及待地挑拨,已经基本可以廖博洋这个人有问题了。可怜廖博洋还不知道,他说的话都被沈旭辰听在了耳中。 王修诚皱着眉头说:“不会吧,应该不可能是他吧……”沈旭辰是他们这一届的名人,也许沈旭辰还不知道他们,但他们都知道沈旭辰。 廖博洋用自己的肩膀撞了一下王修诚的,说:“我和你是室友,难道还会骗你?” 王修诚下意识地朝沈旭辰的床位望过去,但因为隔着不少人,他看得不是很清楚。他叹了一口气,说:“不管怎么样,我先去找教官吧。” 沈旭辰拿出书本,继续淡定地看了起来。没过多久,方缘三个人洗完澡回来了。他们是同寝室的室友,床铺被安排在一起。霍凯取出小镜子,照了两下,郁闷地说:“涂那么多东西也不管用,还是晒黑了。” 再过了一会儿,教官就来了。毕竟是块小十万的手表,教官也挺重视的,吹口哨命令大家去外面集合。沈旭辰合上书本,从生活用品那一栏兑换了一次性手套。这东西挺便宜的,一个积分就能兑换一大盒。沈旭辰给自己套上一次性手套,然后把手放进裤兜里,揽着方缘几个朝外面走去。 路过廖博洋的床铺时,沈旭辰非常淡定地从系统空间中取出手链,手腕微微一抖,巧劲一使,手链就被他弹进了廖博洋放在床头那堆衣服里。沈旭辰的动作非常快,再加上还有方缘几个人帮他无意识遮挡着,于是根本没有人发现沈旭辰的举动。沈旭辰摘下一次性手套,丢回了系统空间里。 “这个点怎么会集合呢?不会晚上还要训练吧?”欧阳煦郁闷地说。 沈旭辰笑眯眯地说:“我也不知道,看教官他们怎么说吧。” “还是沈旭辰明智,到现在都没有洗澡。要是晚上有训练的话,我们刚刚的澡就白洗了。”霍凯也觉得很郁闷。 第94章 人太坏 教官机智地把这个发生意外的夜晚弄成了联欢会。大家按照方队排好队坐在操场上,各自圈出一块空地,让姑娘小伙子们站起来唱歌。而在大多数学生都不知道的情况下,几位教官带着两条军犬正在细细搜寻王修诚丢失的东西。 沈旭辰还在想之前发生的事情。他当时有一种不好的预感,而正是这种预感让他起了戒心,因此避过了一场陷害。这预感是怎么来的呢?会不会和他服用过的中级基因改良液有关?沈旭辰打算找个机会验证一下。 “快点吧,你们看那边的女生方正都开始唱起来了,你们男生还不赶紧出个节目?”教官催着大家快站个人出来表演。 “教官来一个!”欧阳煦扯着嗓子喊。 “没错没错,教官来一个!”全班男生都扯起嗓子,兴奋地喊了起来。 教官也不扭捏,说:“行,我给你们唱个《军人本色》,等我唱完了,就轮到你们了啊!”这教官的年纪其实不大,说不定比在座的一些大学生还小两岁。但因为当兵的缘故,他看起来就是比大多数男生沉稳。 教官这首《军人本色》与其是唱完的,不如说是吼完的。调调这种东西能吃么?不过,因为他气势足,还真不能说吼得不好听。等他唱完,小伙子们都拼命地鼓掌。教官这才有些脸红,假意咳嗽了两下,说:“到你们了!到你们了!” “下一个让沈旭辰上!” “对对,让标兵上!” 小伙子们又开始起哄了。 就在这时,另一个方队的教官找上了他们的教官,两个人嘀嘀咕咕说了两句话。待另一个教官原路返回,他们的教官笑着说:“臭小子们,女生方队要找我们拉歌,你们可千万别给我掉链子。全体起立,立正,向右转,齐步走。” 女生那边人才济济,一位长相甜美的姑娘站起来,大大方方唱了一首《小河淌水》,她起调时就比较高,高音一上去,真有几分绕梁三日的意思,大家鸡皮疙瘩都起来了。等她一唱完,所有男生女生都拼命鼓掌。轮到男生出节目了,男生们面面相觑几秒,最后怀着死道友不死贫僧的心,一致喊出了沈旭辰的名字。 谁叫沈旭辰是学校风云人物呢? 沈旭辰摸了摸鼻子,站了起来。帅气的男生总是占便宜的,他还没有开口,女生那边就起了一阵阵的欢呼声。沈旭辰唱了《向天再借五百年》。和原唱不同,沈旭辰唱这首歌时也是比较有气势的,但难得又透出了一点点柔情眷恋。 重生的前的沈旭辰是个不折不扣的宅男,重生以后的他在很长一段时间里也没有走出这个模式,但随着一路走来的经历和心态的改变,现在的沈旭辰却有着超强的舞台表现力。哪怕他在歌唱方面的实力完全不如前面那位姑娘,但他却让现场的气氛彻底燃烧起来了! 远处,廖博洋看着这边的热闹,心里嗤笑不已:趁着最后这点时间欢呼吧,现在爬得越高,等下摔得越惨。 要说廖博洋和沈旭辰之间有什么深仇大恨,那一定是说不上的。但廖博洋一直对沈旭辰看不顺眼,这却是真的。当初参加风采大赛初赛时,廖博洋就看不起沈旭辰这个穷乡僻壤里走出来的寒酸小子,谁料到偏偏是沈旭辰一路高唱征服成了风云人物呢? 如果仅仅是这样,廖博洋还不至于对沈旭辰出手。毕竟廖博洋虽然过分自傲又过分小气,但他还没有真正做坏事的天赋。但是廖博洋的一个表哥听说廖博洋和沈旭辰住一个屋子后,又知道廖博洋对沈旭辰很是嫉恨,这位表哥就一直怂恿廖博洋给沈旭辰一些颜色瞧瞧。说是表亲,但廖博洋全家都要巴结着这位表哥家里,廖博洋自然想要在表哥面前表现一番。 刚做了坏事时,廖博洋还有些害怕。可是,此刻的他看着沈旭辰在人群中闪闪发亮的样子,早把那一点点害怕丢到外太空去了。他迫切地希望时间能过得更快一点,他仿佛已经看到了沈旭辰被人指指点点成为丧家之犬时的样子了。 廖博洋根本想不到,王修诚的手链此刻正待在他的衣服里,而训练有素的警犬已经朝他的衣服扑过去了。几位教官领着军犬带着王修诚在所有房间都转了一圈,手链找到了,价值更高的手表却完全不见踪影。 当然不会有手表了,因为手表已经被廖博洋毁尸灭迹顺着厕所的下水道冲走了。廖博洋不是一个笨人,他把不值什么钱的手链放沈旭辰那里,把昂贵的手表毁尸灭迹,其实是有原因的。 按照廖博洋的设想,手链在沈旭辰那里被找到了,沈旭辰就有了偷东西的重大嫌疑。但是,廖博洋毕竟没有那么多时间,因此他不可能面面俱到。假如沈旭辰有完美的不在场证据呢?这样一来,大家就知道沈旭辰必定是被陷害的了。于是,即使有流言说沈旭辰是小偷,但必定也会有人帮忙洗白。 廖博洋觉得这样是不够的。他故意毁了手表。这样一来,哪怕沈旭辰到时候真有证据证明自己是清白的,大家的注意力还会停留在手表上,小十万可不是一个小数目。只要手表一直找不到,这件事情就永远不会过去,就一直会被人提起。到时候只要有心人推波助澜一下,沈旭辰就有麻烦了。 为什么当初许敏旻说沈旭辰坏话时,宋数学会在第一时间站出来帮沈旭辰澄清?因为流言一旦传播开来,不管它有没有逻辑,最后都会成为一柄伤人的利剑。廖博洋的算计就基于这个,如今沈旭辰的地位被抬得太高了,尤其是在网络上,他是学神,是国民儿子,如果这个时候曝出他偷东西呢? 一定会有很多人喜闻乐见,很多人只愿意看到自己想看到的“真相”。于是,不管沈旭辰是不是真的有罪,从此只要提起沈旭辰,一定会有人冒出来给他盖上小偷的帽子。在这样的情况下,价值小十万的手表还一直找不到,那沈旭辰这张白纸上注定要被涂上黑点了。 设想很完美。可惜沈旭辰早早洞悉了真相。 联欢会还没有结束的时候,廖博洋就被教官叫去谈话了。当听到手链是在自己衣服中找到的,廖博洋整个人都惊呆了:“怎么会在我那里,不应该是在……”他还算聪明,这句话说到一半,立刻闭嘴了。站在一边的苦主王修诚却仿佛想到了什么,深深看了廖博洋一眼。 廖博洋做事很小心,他清楚王修诚那里没有自己的指纹,再加上那块手表一定是找不到了,因此他打死不认罪,只说不清楚为什么手链会在自己这里,许是被陷害了?事后,他赶紧给那位表哥打了电话。 也许是那位表哥发挥了作用,也许到底是因为没什么证据,总之廖博洋最后并没有受什么惩罚。但是,从这天起,王修诚直接和廖博洋决裂了。对于莫名其妙损失了一块手表的王修诚而言,很多事情不需要证据,他已经在自己心里给廖博洋定了罪。哪怕王修诚不是多嘴的人,这事儿也会在小范围里传播。 廖博洋希望沈旭辰会遭受的待遇,他自己先遭受了。 军训其实是进入大学以后迅速和同学们熟悉起来的机会,廖博洋现在背着一个疑似小偷的名声,他以后的大学生活会过成什么样,可想而知。 与此同时,沈旭辰依然快快乐乐地参加军训。到了军训的后期,他们还能真的摸到枪!没有男人不热爱武器,沈旭辰虽然是第一次拿枪,但颇为有模有样。可惜,每个学生只发了有限的几发子弹,沈旭辰觉得自己完全没玩够! 随着时间的流逝,军训就快接近尾声。说真的,军训刚开始的时候,学生们个个怨声载道。军训快结束时,学生们反而舍不得了。额,就沈旭辰除外。 军训刚开始时,沈旭辰相信自己的体能,因此开开心心的。军训快结束时,沈旭辰收到了程以华的短信,知道程以华终于从某个保密级别非常高的地方出来了。这意味着,等他们结束军训回到学校,沈旭辰就能够见到程以华了。 虽然教官萌萌哒,同学们都舍不得教官,但沈旭辰更想早点见到程以华啊! 那一边,程以华双手抱起robert,直视着robert的眼睛,一本正经地说:“打个商量,如果你能萌到沈爸爸,让他觉得不忍心离开你,然后愿意搬来和我们一起住,那我就不追究你在我鞋子里尿尿的可耻行为了。否则,我会预约兽医,过两天就把你带去阉掉。你好好考虑一下,不用急着答复我。” 程以华不在家的那些日子,robert一直住在宠物中心。宠物中心有好多漂亮的猫mm,而robert的确也到了要发情的年纪了。当程以华把robert从宠物中心带回家来,这天晚上,发情的robert就在程以华的皮鞋里撒了两滴味道浓郁的尿。呵呵,看着程以华那张面无表情的脸,求robert此刻的心理阴影面积。 第95章 姐妹们 “大家都在排队上车,挤什么挤啊!”有人不耐烦地说。 “就是,又不赶着去投胎!别看见我们都在排着队吗!”又有人符合。 廖博洋涨红了脸:“我没想插队,后面有人撞了我一下!” “谁吃饱了撑的撞你啊!以为谁都和你这样没素质。”王修诚冷笑着说。 廖博洋有心想争辩一下,却发现周围这一圈人都和王修诚关系不错,他一个人可争不过这么多人。廖博洋狠狠瞪了王修诚一眼,说:“你这人也太没品了,没凭没据的,凭什么这么针对我?等回到学校,我会向辅导员反应的!” “谁怕谁啊,我的卡地亚手表被只狗给偷了,我还打算向辅导员反应呢!”王修诚将书包甩到背上,用肩膀蛮横地撞开廖博洋,走开了。 沈旭辰没有在廖博洋身上花费太大力气。上次对付许敏旻用剩的霉运药水还在系统格子间里放着呢。对付廖博洋这种人,不值得沈旭辰费心出手,直接给他撒点霉运药水就可以了。霉运药水么,不作不会死,作了则必死。 今天是军训结束回学校的日子,照样是一排排军用大卡把一批学生拉回了学校。沈旭辰一路上都在看手机。霍凯酸溜溜地说:“你们快看沈旭辰那高兴劲儿,他一定有女朋友了,正在给女朋友发短信呢!唉,长得帅就是占便宜,老天爷都疼爱啊!军训这么久,我们这么多人里面,就沈旭辰一个人没有晒黑,还是貌美依旧!” “弱弱地说,我们什么时候有美貌这种东西了……”一个路人甲吐槽说。 方缘羡慕地看着沈旭辰发短信,说:“真好啊……从小到大,同班女孩子们都把我当弟弟,我姐姐总是叹着气说,我女人缘这么差,这辈子都嫁不出去了……明明我玩美少女恋爱攻略游戏时,都是满分通过的!” “咳咳,你就没觉得你姐姐说的这句话有问题吗?”欧阳煦差点被自己的口水呛到了。通过一个月时间的军训相处,欧阳煦已经把自己几位室友的性格摸清楚了。 方缘就是个特别软和特别呆萌特别简单偶尔还会状况外的人。霍凯的话,可能因为年纪最大,他看上去挺爷们的,性格却颇为事儿妈,很喜欢照顾别人,总口头花花,但其实很纯情。至于沈旭辰,欧阳煦一直是把他当非人类看待的,好在这个非人类不自傲也不中二,是挺温和的一个人。 方缘茫然地看着欧阳煦。 欧阳煦伸出手,一般叹着气,一边摸了摸方缘头上的呆毛,说:“你这么呆……作为室友,我郑重地提醒你,现在的女人都可厉害了呢,你一定会被三次元的女人吃得连骨头都不剩的,所以你就好好和二次元的萌妹纸们相亲相爱吧,争取拿下所有美少女恋爱攻略游戏的最高分!” “喂,你别带坏小缘缘。”沈旭辰将自己的目光从手机屏幕中移开,“缘缘啊,我答应过你姐姐,会好好照顾你的。所以,不要怕,如果你想在三次元谈恋爱,我可以帮你……” “对哦,沈旭辰可以凭着他那张脸引来无数妹纸,到时候沈旭辰吃肉,我们跟着喝汤!这么一想,顿时觉得前景非常光明啊!”霍凯兴奋地说。 沈旭辰满头黑线地说:“我的意思是,我可以陪方缘去图书馆,把所有恋爱秘籍借到手。至于别的方面,我也无能为力了。女人们的心思比航空星轨图还复杂。”然后,他在心里加了一句,程以华的心思比女人们的心思还复杂。 “不会啊,我姐姐就特别直白好懂啊!”方缘呆呆地说。 “这么一说,我家悦悦,哦,就是我的双胞胎姐姐,她的心思也很好懂啊……”沈旭辰若有所思。 “说到心思好懂,必须我那蠢妹子啊,色色色,买买买,宅宅宅。”霍凯摸着下巴说。 方缘、沈旭辰和霍凯三人很有默契地对视一眼。 “必须的,我姐姐是女汉纸!”方缘说。 “悦悦是御姐不解释!”沈旭辰说。 “我妹妹重度宅腐没救了……哦,你们都不知道腐是什么意思吧!看在兄弟的份上,那我就祝你们永远都不会知道好了。那是一种神奇的东西,自从被我妹妹科普过,我整个人都不好了!”霍凯说。 欧阳煦不知道想了什么,正一脸欠揍地笑着:“嘿嘿嘿嘿,都是兄弟,肥水不流外人田,看在我人模狗样的份上,你们的姐姐啊妹妹啊都可以介绍给我啊!”室友们的长相都在及格线以上,姐妹们肯定长得不差啊! 方缘呵呵一笑,没说话。 沈旭辰呵呵一笑,没说话。 霍凯用力拍了拍欧阳煦的肩膀,说:“如果你想追我妹子,我是不介意的。加油吧,勇士!”说不定未来有一天你就被我妹妹掰弯了啊! 快到学校时,沈旭辰接了个电话。因为沈旭辰的手机质量好,霍凯等人都听不见对方说什么,只能听见沈旭辰带着一种迷之笑容说“嗯嗯,快到了”、“行,那个地方我认识,你就在那里等我吧”、“什么,儿子也带出来了”、“好的,那我先挂了”。于是,等沈旭辰挂了电话后,迎接他的就是三张八卦欲爆棚的脸。 沈旭辰摸了摸鼻子,说:“你们都想哪里去了,是我兄弟。” 一听不是女朋友,是兄弟,三人都泄了气。别说方缘和欧阳煦了,就算是霍凯,哪怕他被自己亲妹妹魔鬼似的科普过耽美文化,也不可能第一时间想到自己身边就埋伏着一个gay啊。所谓灯下黑也。 沈旭辰下车之后,第一眼就看到程以华了。 程以华穿着一套运动服,站在大太阳底下。他手上牵着遛猫绳,而猫则趴在他的鞋子上。遛猫和遛狗不一样,狗可以戴项圈,但项圈关不住仿佛练过软骨功的猫,所以得用个疑似小背心的东西给猫套上。 沈旭辰向室友们告别,说:“这两天假期,我就不回学校了。要是有什么事情,你们就给我打电话。我走了啊!”说完,他就朝程以华跑去。 “你怎么在太阳底下等着我?”沈旭辰问。 程以华面无表情地说:“因为robert想晒太阳。” 沈旭辰剩下半截“就算想早点见到我也不用这么急切吧”卡在喉咙里,硬生生咽下去了。有个不按照常理出牌的小男朋友,就得习惯偶尔心塞塞的感觉。沈旭辰把自己的书包递给程以华,弯下腰从程以华的脚背上把robert抱起来,问:“怎么把猫也带出来了?猫不喜欢被遛吧?” “它现在处于发情期,把它丢家里,它会到处撒尿。这已经是我幸存的最后一双鞋子了。别的全部被尿过。最可恶的是,它那尿特别难闻,还不好洗。我那几双鞋子,明明都仔细刷洗过了,但晾干了依然会有味道。”程以华说。 沈旭辰撸着robert的猫毛,淡定地说:“那就把它带去宠物医院阉了吧,对猫也好。听说阉过的公猫性情温顺,患泌尿疾病的概率会大幅度降低,而且寿命会延长。” 程以华用一种奇怪的眼神看着沈旭辰:“你是怎么做到的?这么平淡地说出‘阉’这个字真的没有问题吗?难道你下半身那地方就不会下意识地痛一下吗?” “莫非你会痛?”沈旭辰的视线朝程以华那地方看去。当然,程以华穿着宽松的运动裤,所以什么都看不见。 “我也不会。”程以华说,“但一般人应该会有条件反射的吧。” “哦,我们都不是一般人啊。”沈旭辰说。 眼看着话题又朝着极度没营养又极度诡异的方向一路狂奔了,robert软软地叫了一声,用小脑袋蹭了蹭沈旭辰的手背。 看到这一幕,程以华面无表情地说:“真的很奇怪,当我对着robert说要阉掉它时,它挠了我两爪子,现在手背上的伤口还在呢。但现在你说了同样的话,它却没有攻击你……莫非它觉得对着你卖萌,你就会心软?但对着我卖萌却没有用,所以只能暴力反抗?这么一看,robert还是有点智商的,至少知道严父慈母。” 看了沈旭辰两眼,程以华又迅速非常没节操地改了口,说:“哦,你要觉得是严母慈父,我也没意见。这种口头上的便宜没什么好占的,我都让着你。” “呵呵,那我真是谢谢你了!”沈旭辰连翻白眼的力气都没有了。哼,作为一个重生的成熟男人,我才不和小鬼头计较那么多呢!就让小鬼头自得其乐去吧!沈旭辰如此想到。然后,他突然想到一件事情,问:“一般来说,除了我们这些要军训的,今天应该是正常上课时间吧?你没有课吗?大二不可能这么闲吧?” 程以华难得沉默了一下。 “所以,你逃课了?”沈旭辰拉长了语气问。 程以华摇了摇头,说:“那什么……本来就不是什么特别重要的事情,所以我似乎忘记告诉你了。上学期末,我参加了本科所有科目的结业考试。所以,现在的我已经是一名光荣的研究生了。我们老板很好的,作为他的天才门生,请假还是容易的。而且,老板也说,陪女朋友是大事,毕竟研究所里的单身狗已经太多了,能脱单一个就尽快脱单一个,好给师兄师姐们做个榜样。” 说完,程以华顿了一下,面无表情,却用一种萌萌的音调说:“呐,阿虎,要继续叫我学长啊!要一直叫学长啊!” “学长你好,学长再见。”沈旭辰顶着一张我艹脸说。 第96章 彩虹糖 “走吧,先去我家,晚上带你出去见朋友。”程以华拎着沈旭辰的书包率先朝地铁口走去。沈旭辰抱着robert紧跟其后。两个大长腿男生走在一起,中间还有一只表情酷酷的猫,这简直把过路的姑娘们萌得不要不要的。 “见什么朋友?”沈旭辰问。 “都是京都世家圈子里的,年纪和我们差不多。你以后迟早会有所接触的,我先带你认认脸。”程以华说。 “哦,听你的。等等,抱着猫坐地铁没关系吗?”沈旭辰问。 程以华迟疑地停下了步子:“我不太清楚。” “怎么会不清楚?来的时候是怎么来的?”沈旭辰又问。 程以华说:“打车来的……我知道你一定会说我浪费,所以和你在一起时,我没打算打车。但如果地铁不让猫进的话,我们只能打车了。” 地铁当然是不给进的。这其实在意料之中。有些出租车司机都不愿意接送带宠物的乘客,觉得那个会有味。程以华和沈旭辰只能打了一辆黑车回家。程以华的住处离学校不远,房子是租的,租金颇高。不过,反正程以华壕,不缺钱,因此把一整套屋子都租下来了。九十平米的房子,平时就他和robert住,空得很。 房子本身只有简装过,程以华租了这里后,陆陆续续也添了一些东西。但程以华这个人吧,说真的不是一个很会追求生活品质的人,因此屋子看上去也就那样。只能说,这是一个临时住处,这不是一个家。 沈旭辰把robert放地上,动作麻利地解开了robert身上的束缚。robert伸了个懒腰以后就迅速跑得没影了。沈旭辰看向程以华,问:“有热水吗?我先洗个澡,换身衣服。对了,你的衣服我应该能穿,给我拿一件。我去军训时自带的衣服还没有洗,现在揉成一团丢在书包里呢,没得换。还有,你和朋友们约了晚上几点?” “约了七点,我们六点出门都来得及,反正坐地铁很方便。你去先洗澡吧。等下我们再出门逛个超市,顺便吃个饭。”程以华说着朝卧室走去。他在衣橱里翻了两下,拿出一套运动服,和他此刻穿在身上的一模一样。没办法,程以华的衣服都是秦钰置办的,秦钰只会买运动服,并且为了方便,她经常会将同样的衣服买上一打。 “需要内裤吗?我这里有干净的还未来得及穿过的。”程以华问。 沈旭辰接过运动服在自己身上比划了两下,说:“行,再给我拿条内裤。” 拿着换洗的衣服进了浴室,沈旭辰看了一眼洗手台,然后他忍不住笑了起来。原来洗手台上摆着两套除了颜色以外都一模一样的牙具,只不过一套已经拆封了,一套还装在包装套里。毛巾也是,毛巾架上挂着两块洗脸巾,只不过一块潮潮的,一看就是经常使用的,一块估计才拿出来,毛巾上的折痕都没有消。 “这家伙,一定是希望我搬过来住……”沈旭辰自言自语说。明明什么都准备好了,结果程以华却什么都没有说,这个人简直不能再闷骚了。 男生洗澡的速度一般很快。但沈旭辰参加军训时,因为自觉尴尬,所以总是速战速决,于是这次就好好洗了一会儿,稍微废了一点时间。等他从浴室中出来时,他看见robert正蹲在浴室门口等着自己。 程以华正在给robert弄猫粮。robert或许是因为在流浪时被狠狠饿过,哪怕现在明明已经不缺食物了,它依然控制不住自己的欲望,每一次都会把猫碗中的东西吃得一干二净,就算吃撑了也不会停下来。这样一来,程以华就不敢给robert准备过多食物了,每一次都少少给一点,宁可认着麻烦点,每天多喂它几顿。 “等我洗下衣服,忙完了再去超市。”沈旭辰说。因为个子差不多,他穿着程以华的衣服并没有什么违和感。沈旭辰臭美地照了下镜子。 “不急,你慢慢来。”程以华说,“我顺便把屋子里的地拖一下。” 两个人,一个洗衣服,一个拖地,看上去还真有几分小夫妻过日子的感觉。当然,如果程以华能把地拖得更干净一点就好了。果然在大多数时候是不能指望男生细心做家务的,哪怕程以华是天才也一样,哪怕程以华料理满分也一样。 拖地到底快一点,等程以华弄完,沈旭辰还在漂洗衣服。程以华将手交叉放在胸前,站在卫生间门口,看着沈旭辰在卫生间中忙碌,说:“看样子,以后我们可以共用一个衣柜。”他们互相换着穿衣服绝对没有违和感。 “现在就可以共用一个。”沈旭辰说。他是一个成熟的男人,要懂得维护小男朋友的自尊心。不就是隐晦表明想同居么?小男朋友这么闷骚的人已经把话说到这份上了,他就勉为其难答应吧。 程以华笑了:“你果然喜欢穿着我的衣服……言情小说中的女孩子都是这样的,喜欢穿着男朋友的衬衫在屋子里跑……我没有衬衫,运动衫会不会委屈你了?” “……呵呵,我真的会揍你的,别以为我不舍得,我真的会揍你的啊!”沈旭辰决定收回刚刚的想法,作为一个成熟的男人,他绝对不能再纵容自己的小男朋友了,因为这家伙绝对是给了阳光就灿烂,给了颜色就开染坊啊! 看到沈旭辰炸毛的样子,今天的天才程觉得心满意足了。 一切收拾利索,沈旭辰和程以华去了超市。沈旭辰推了一辆小推车,跟在程以华身后,然后看着程以华在果蔬区挑挑拣拣,不一会儿就往小推车里放了不少新鲜的蔬菜水果。这家超市的地段好,客流量大,因此果蔬都挺新鲜的。 “有点想吃你做的酸辣土豆丝了……”沈旭辰说。 “那就再去拿几个土豆,青椒家里还有。肉菜呢?是买点排骨炖着吃好,还是买点五花肉做红烧肉吃好?或者,你想吃鱼?”程以华问。 “买排骨吧……想喝汤了。”沈旭辰说。 “行。再去买点牛奶吧,上次曾祖父送我一些红茶,我喝着觉得味道还不错,晚上给你煮奶茶喝。”程以华说。 男生逛超市的速度真的很快,两个人在果蔬区称好重,又把其他几样想买的东西拿进小推车,看看时间却没过去多久。程以华带着沈旭辰去零食区转了一下。其实,他们两个都不是爱吃零食的人,但这是两个人第一次逛超市,因此还不打算立刻去结账。就算是学霸又怎样,恋爱中的人都一样无聊。 “去买瓶消毒水。猫尿的味道需要用消毒水洗,才能彻底洗干净。再去买点茶树籽米分,茶树籽米分的去污能力非常强,用来洗碗刚刚好。总觉得洗涤灵什么的对环境伤害太大了。纸巾也需要常备一些,咱们就买那种促销的吧,反正用着都差不多,促销的感觉特别实惠。”沈旭辰建议说。 程以华的目光却落在不远处的酒柜上,说:“买瓶红酒怎么样?你会喝酒吗?” “随便你啊,我酒量还行。”沈旭辰到底没有程以华脸皮厚,把那句“你是不是想着坏坏的事情比如说酒后乱性啊什么的”的吐槽语给咽下去了。 酒柜那边是有导购的。看着程以华和沈旭辰像是要买酒,导购小姐立刻迎上来了:“两位先生需要一点什么?我们这里的红酒种类很齐全哦!你们是打算买什么类型的?我可以给你们推荐一下。” “干的,或者甜的,你偏爱什么口感?”程以华问沈旭辰。 “我们买那种吧,口感不错还便宜,不到三十块钱一瓶呢。”沈旭辰对程以华说。 ↑↑↑↑↑↑又是异口同声的两句话,两个人的金钱观实在差异太大!沈旭辰摸了摸鼻子,觉得这样下去可不行。设想一下吧,很多年以后,别人问,你和程以华为什么分手啊!他总不能回答说,哦,那是因为我们的金钱观不和谐。只听过分手理由是性生活不和谐的,金钱观不和谐是个什么鬼! 于是,沈旭辰真诚地说:“我不太懂这个……你来挑吧。”他上辈子原本打算做个外科医生,所以基本不怎么喝酒,毕竟酒可以麻痹神经,对手上动作的精确性有影响。后来则是没能碰到可以一起喝酒的人,因此他虽然酒量还可以,但对红酒、白酒都不怎么了解,最多知道那种啤酒的口感更好。 一直跃跃欲试的导购小姐闻言正想站出来给帅哥科普一下,另一个帅哥指着几瓶酒说:“这瓶、这瓶和这瓶,都给我包起来。”导购小姐立刻转身取酒了,争取多卖一点拿提成才是正事,帅哥又不能当饭吃! 程以华又对沈旭辰说:“这几瓶酒比较经典,回去的时候,你可以试下口感。以后你就知道自己更爱喝那种酒了。” 沈旭辰强忍着那句“买三瓶好浪费”,微笑着说:“都听你的。” 排队结账的时候,程以华忽然想起来家里没有香叶了。炖排骨得放点香叶才好。程以华便让沈旭辰去拿下香叶,自己继续留在队伍中排着。沈旭辰走了以后,程以华又觉得无聊。他就开始研究收银台旁边那排占地面积不大的柜子上放着的东西。 于是,等沈旭辰拿着香叶回来的时候,就看到程以华对着避孕套发呆,似乎在犹豫到底要不要出手。沈旭辰一下子窘迫起来。现在就考虑这样那样的事,速度是不是太快了一点啊!两辈子的处男有点接受不能啊! 终于,程以华伸出手去了。沈旭辰眼睁睁地看着程以华拿了一盒避孕套……旁边的彩虹糖。 程以华很快就看见沈旭辰了,他见沈旭辰站在那里,知道自己刚刚犹豫要不要买糖的样子被沈旭辰看在眼里了。程天才竭力隐藏的事情竟然就在这一刻暴露了。程以华眨了眨眼睛,故作淡定地问:“啊,这个、这个看上去很好吃的样子……你、你会不会觉得我太幼稚?” “不会,彩虹糖很好,你还可以再拿一包。”沈旭辰面无表情地说。 对不起,是我太污。 第97章 齁甜的 晚六点五十分,沈旭辰被程以华带着出现在了某个高档娱乐所。两个穿着运动服的男生就那么大摇大摆地走了进去。一个服务生正想走上前拦一下,旁边立刻窜出一个人,满脸微笑地迎上前说:“哎呀,你们可算来了,窦天真非让我亲自来门口迎着你们不可!”那个服务生默默把自己伸出来的脚收回去了。 “这是沈旭辰,我朋友。这是……石尚飞。”程以华替他们做了介绍。 “叫我苍蝇就可以了。啧啧,现在流的泪都是当初爹妈起名字时脑子里进的水啊!”石尚飞说。他的名字谐音“屎上飞”,可不是应了苍蝇的意思。因此,这个外号算是从小伴他长大了。石尚飞起先也反抗过、郁闷过,到现在索性破罐子破摔无所谓了。每次认识新朋友,石尚飞都会把自己的外号拿出来调侃一下。 沈旭辰第一次见到石尚飞,又没什么交情,当然不敢这么叫,只好笑了笑没说话。他和程以华并排走着,跟着石尚飞往楼上去。走到一楼、二楼的拐弯处,沈旭辰忽然用眼睛余光看到大门口走进来一个熟人。沈旭辰转头朝那人看了一眼。 一直关注着沈旭辰的程以华也顺着他的视线往门口看,问:“怎么了?” 沈旭辰正要摇头说没事,石尚飞是个机灵的,一边领着他们继续往前走,一边说:“那是王家的公子爷,人家有大志向,向来和我们不是一路的。他旁边的那个,是王家的远房亲戚,今年考上了京都的大学,据说学校还不错,就做了王家公子的跟班。” 沈旭辰心念一动。程以华还在看着沈旭辰。沈旭辰摇了摇头,小声说:“回家再告诉你。” 石尚飞领着他们在一个包厢外面停下步子:“就是这里了,人都到齐了,就差你们。”说着,他推门而入。 包厢中的光线并不暗。一群人坐着。包厢的一边是唱k的设备,另一边则摆着自助餐。沈旭辰略微一扫,便看出屋子里坐了六个人,五男一女,算上石尚飞和他们就应该是九个人。 这包厢本来就是中小型包厢的设计,有沙发、有高凳,但剩下的位置不是很多了。石尚飞走到窦天真面前坐下。程以华却站在原地,暂时没有动。窦天真立刻从座位上跳了起来,顺带还把石尚飞拉起来了,他对着程以华嬉皮笑脸地说:“师父,你和新朋友坐这里!这里位置好!风水宝座!” 程以华对着窦天真点点头,领着沈旭辰就朝窦天真空出来的位置走去。 石尚飞小声地对窦天真说:“搞什么?没看见姚芳菲身边的位置特意空着么,她一定想和程以华一起坐。多好的机会,硬生生被你破坏了!” 窦天真翻了个白眼,同样压低了声音说:“没看见我师父黑着脸么!要我说,姚芳菲实在不识趣,我师父根本看不上她,她何必死皮赖脸的!” “你怎么知道程以华就看不上姚芳菲,怎么说也是个性感的大美人吧?再说,你师父不一直都是这个表情么,哪里黑着脸了?你小子别乱说,坏人姻缘可是要被驴踢的。”石尚飞说。 窦天真已经在姚芳菲身边一屁股坐下了,还不忘教训石尚飞说:“愚蠢!天真!不听老人言吃亏在眼前!你好好跟着我学!别自己瞎捉摸!” 石尚飞小声地嘀咕:“明明你才是天真!” 姚芳菲脸上带着勉强的笑意,求助般的看了自己堂哥姚俊一眼。姚俊赶紧站起来说:“程以华,你和你朋友来得最晚,要罚酒三杯啊!咱不玩那种过火的,就啤酒,三杯啤酒总没问题吧!” 程以华面无表情地点点头,说:“先给大家介绍一下,这是我朋友沈旭辰。他和邹家有旧,按理说应该由邹铎陪着进圈子,不过,邹铎还是个刚念初中的小屁孩,和我们玩不到一起,所以我就冒昧代劳了。” 短短一句话,不管沈旭辰本人究竟是个什么身份,大家都知道不可以小瞧他了,因为沈旭辰背后不光站着程以华这个程家嫡长子,还站着邹铎这个邹家嫡长子。这两位加在一起的分量可不轻。再加上,在座的几个人哪怕不关注新闻,这些日子也没少听到沈旭辰的名字。有道是莫欺少年穷,明知道沈旭辰日后定有造化,自然是要以结交为主的。 窦天真洋洋得意,哼哼,谁说我师父不懂人情世故的,他老人家只是懒得和你们这些凡人计较而已! 一圈介绍下来,沈旭辰对在座这些人的身份就有谱了,其实都算不上是世家的核心人物,但都认真且上进,给个机会说不定就能一飞冲天。 窦天真,虽是窦家嫡系,但家中掌权的是他大伯,当继承人培养的是他堂哥,于是他就被放养了。 姚俊也是如此,是姚家嫡系,但并非嫡系中的嫡系。他在姚家的地位并不如姚芳菲,姚芳菲才是正儿八经的姚家大小姐。但比窦天真幸运的是,姚芳菲没什么野心,反而因着姚俊这个堂哥对自己颇为不错,和姚俊很是亲近,因此姚俊沾着她的光在家中获得的资源都还算不错。 封简就差一点了。不是谁家都太平的,尤其是这种富贵人家。封简他爸明面上就一个老婆,实际上养了五房。大房没儿子,就一个女儿,便和三房联手了。二房据说是封简他爸的真爱,虽然只生了两个女儿,但腰杆直直的。四房就是封简他妈,是个明星,至今活跃在影视圈,明面上并未结婚生子。五房是刚上手的,还热乎着,但没生孩子。封简不是他爸第一个儿子,有权有势的大房还联合了三房一直给他使绊子,这日子过得挺苦逼的。 最苦逼的不是封简,而是石尚飞。他是柴家继子,是他妈妈二婚嫁到柴家带来的拖油瓶。他继爸也是二婚,前头那老婆出车祸死了,但留下一儿一女。那个女儿也就算了,大面上过得去,对石尚飞还不错。但那儿子在老爷子身边长大,一直看不惯石尚飞的妈妈,于是连带着对石尚飞也各种不满。一个家族的继承人对他不满,石尚飞在柴家的日子可想而知。他妈妈嫁进柴家后没有再生孩子,自觉腰板不硬,一直劝着石尚飞忍气吞声。 石尚飞是窦天真的同学,后来做了窦天真的名义上的跟班实际上的朋友,日子才好过一些。 沈旭辰看向程以华,心里微微一动。他大概能理解为什么程以华会和这几个人组成一个小圈子了。首先肯定是因为大家的人品在一定程度上都很过关,其次则是因为大家身份都说得过去,却又都不是世家核心,程以华和他们相交,可以拓展自己的人脉,但这势力组成的一张网偏偏不会在明面上对程秀妍造成威胁。也就是说,程以华虽然和京中程家并无龌龊,但他依然在很小心地在把握分寸二字。 说句题外话,邹铎的身份和这些人是不一样的。因为邹铎是邹家未来的继承人。再说句题外话,哪怕是程以华,和这些人也是不一样的,因为程以华目前的生意摊子已经铺陈得很大了。 这意味着,在这些人面前,沈旭辰的“靠山”非常稳固。 大家都是聪明人。程以华把生意做大,这其实没什么。对很多世家子弟而言,拿个几百万小打小闹一下,都是小意思。最关键的是得看你做的是什么生意。现在程以华手上握着佐佑网,相当于是握着一份操控舆论的利器,这是别人小打小闹能比的吗?京都中那些老人家,但凡听说了程以华的所作所为,谁不赞一句后生可畏? 一番熟识后,沈旭辰干脆利落地自罚三杯,一下子就把气氛弄热闹了。轮到程以华时,姚芳菲站起来,笑眯眯地说:“程学长,我帮你倒酒吧。” 程以华面无表情地说:“不用,我自己来。还有,不要叫我学长,我年纪比你小,叫名字就可以了。” 姚芳菲脸上的笑容又差点裂了。她的确比程以华大了两岁,但架不住程以华跳级得太厉害啊。本来学长是个很好的称呼,又拉近了关系不显见外,又刻意模糊了一下年纪。结果程以华偏偏不按常理出牌。 姚俊又赶紧站起来打圆场,用一种玩笑般的语气说:“芳菲,让程以华自己来吧。他这是和我们不见外呢!他那个人不开窍呢,别指望他能怜香惜玉……你又不是第一天认识他。”后面两句话是他压低了声音对姚芳菲说的。 程以华连喝了三杯啤酒。窦天真立刻狗腿地凑上前,说:“师父,来之前吃过晚饭没?他们这儿的自助餐还不错,我特意点了很多蛋糕,嘱咐他们多放糖了,您看看有没有爱吃的。” 程以华眼神飘忽了一下,最后落在了沈旭辰身上。 沈旭辰笑着说:“有蛋糕吗?行,我去取两块。”哈哈哈哈,亏程以华为了成熟的男人形象,一直拒绝在沈旭辰面前吃甜食。只是,没想到他一直隐瞒得那么好,终于还是没能瞒到底。 既然瞒不住了那就破罐子破摔吧,于是,沈旭辰取回来的加了糖的齁甜齁甜的蛋糕最终都是被程以华吃掉的。 第98章 抱大腿 不到九点半,程以华就起身表示要走了,用他的话来说,还得赶回家去睡觉呢。 在座唯一的女性最有资格说自己要睡美容觉的姚芳菲都没这么大脸,好不好!但程以华这人本来就怪(在一般人看来),他说要走了,还真没有人敢拦。 沈旭辰跟在程以华身后走出来了包厢,问:“我们就这样中途走掉没关系吗?” 程以华看了沈旭辰一眼:“你军训了一个月,应该很累了,今晚早点睡。” 沈旭辰愣了一下,才笑着说:“嗯,是有点累。早点睡挺好的。”虽然他其实根本就不累。真是的,明明程以华这人从来都不会煽情,但沈旭辰的心脏总是会被他时不时的言行挑动一下。 回家的车上,程以华忽然问:“之前……我们刚到会馆时,你在大门口看到谁了?” 沈旭辰没想到程以华还记得这件事,他也没什么好瞒的,便说:“是一个认识的人,不过关系不好。那个什么王家公子,我是不熟的,但王家公子旁边站的远房亲戚我却认识。那人叫廖博洋,现在和我一个学校。当初参加风采大赛初赛时,我就不喜欢那个人,谁知道这次军训……” 听着沈旭辰把事情说完,程以华皱着眉头说:“这事情肯定不是廖博洋一个人搞出来的。廖博洋看上去就是个欺软怕硬的人,如果没有王瑾泽的支持……”王瑾泽就是王家的公子。 沈旭辰点点头:“我也是这么想的。听说王家和邹家不对付,也许是知道了我和邹家的关系,所以王瑾泽才会站在背后指点廖博洋陷害我吧。王瑾泽也不是真把我怎么样了,就是给我找点麻烦,然后膈应邹家吧。” 王家和邹家的敌对可以追溯到邹齐父亲那一辈。当时,王家有个姓戚的姻亲。两家关系一直很紧密。自邹齐父亲把当时戚家某地位最高的人以贪污罪的名义送进监狱了,这仇立刻结下。戚家那边少了那样一个人,世家地位一下子不如从前,从此没落,连带着王家都受了影响。王家自然对邹家怀恨在心。说起来,在沈旭辰的上辈子,顾望舒的老公王郁泽就是王家的旁系。想到王郁泽,沈旭辰对这家人彻底恶心了。 看着沈旭辰郁闷的样子,程以华若有所思。 按照言情小说的情节来看,这种时候应该拥住自己的爱人,然后有一种淡定的语气安慰他说没事儿有我。只是,考虑到前座的司机,程以华并没有做出这种作死的行为,他只是伸出手摸了摸沈旭辰的后脑勺,然后淡定地说:“没事,我们快点回家睡觉吧。那种行事张扬的人,总会有人看不顺眼,然后出手收拾的。”比如我。 沈旭辰并没有把这件事情放在心上,他只是担心顾望舒,便说:“我这边没问题,但他们要是对悦悦出手,那该怎么办?” “他们不敢动悦悦,因为悦悦是邹家正儿八经的干女儿。邹家人护短是出了名的。”程以华说,“所以,你当初亏了呀,为什么不抱住邹叔叔的大腿,顺便也把干亲认了呢?” 沈旭辰笑了两声,故意在程以华的大腿上拍了两下:“又没有什么关系,我这不是牢牢抱住你的大腿了么?” 虽然知道沈旭辰是开玩笑的,但程以华依然对这句话非常受用。 “对了,明天带你去公司看看。公司里的人对你期待已久。”程以华说。他转头看向车窗外。建筑物飞快地朝身后掠去。 “公司?你的公司吗?”沈旭辰顺嘴问。 程以华嗯了一声。 沈旭辰看了司机大叔一眼,然后压低了声音开着玩笑问:“我以什么身份过去?老板娘查岗吗?” 听到这话,佯装深沉的程以华憋不住了,只得把脑袋转回来,严肃地纠正:“是以老板的身份。” 沈旭辰正要说什么,车子停了,目的地到了。车资一共四十三块钱。程以华刚要掏钱,沈旭辰连忙说:“我这儿有零的,你别把整的钱再拆开了。” 两个人下了车,一起朝住处走去。程以华忽然说:“公司的事情,以后都由你负责了,我不打算再过问了。” 这话题起得太突然,之前一点预兆都没有,沈旭辰吓了一跳:“这怎么说?网站本身,我一点都没有参与。虽然游戏那块,我有股份,但是……” 程以华漫不经心地说:“我打算把我拥有的股份全部转到你的名下。要是你对做生意没什么兴趣,那就请一个信得过的职业经济人。” 沈旭辰闻言立刻皱起了眉头:“这没有必要……我很感动你愿意为我这么做,但真的没有必要。说句烂俗却真心的话,我和你在一起又不是图你的钱。” “但是,你需要保障,对么?”程以华说,“我知道你瞒着我很多事情。我一直在想,你之所以不愿意说,一定是因为我还没有给你足够安全感。再说,我今后的确没有多少时间再打理公司的事情了,我现在对于研究所的事情已经逐步上手了。既然这样,还不如把公司全然交托给你。我信任你。” 沈旭辰很难得地沉默了一下。他的确有很多事情瞒着程以华,比如说重生,比如说系统。他不是不信任程以华,但这种神奇的事情真的不知道该从何说起。再说,沈旭辰作为一个重生的老鬼,可以说他的确已经长成了一个糟糕的大人了呢,他通晓大人之间那些心知肚明的规则。这并非是自私,但他的确不愿意用很多不确定的事情来考验人性。 如果可以,沈旭辰一辈子都不会告诉别人,他重生了,他身负系统。 沈旭辰深吸了一口气,说:“抱歉,我瞒着你的事情……现在依然没办法告诉你。公司那边……说真的,佐佑网牵扯得太大了,你真将公司转到我的名下,我也吃不下。程家,我是指你太爷爷那边,他们一定不会准许你这么任性的。” 程以华停下脚步,深深地看了沈旭辰一眼。 沈旭辰低下头,说:“抱歉。” 程以华很久没有说话。 沈旭辰在心里默默检讨。但是,他现在真的不打算说出自己的秘密。 过了好一会儿,程以华忽然开口了:“这没有什么好抱歉的,事实上,我也有事情瞒着你。我现在大概可以稍微理解一点关于爱的定义了。我承认,在面对喜欢的人时,理智有时候的确是不得不屈从情感的。因为,我一直以为我可以理智地将占有欲控制在一种可以让你接受的范围内,但事实上,我刚刚才意识到,它已经在我不知不觉中越过了线,这促使我在做出一些决定时并非绝对理智。我很抱歉。” 也就是说,程以华刚刚才意识到,促使他做出“把股份全部转给沈旭辰”这个决定的,很大一部分是因为他的占有欲。他想用这种方式交换沈旭辰的秘密。这其实是某种形式上的道德绑架,虽然是以爱为名义。 沈旭辰微微讶异地抬起头。他的小男朋友或许比他想象中要成熟很多,毕竟他不仅仅是个中二,他本质上应该是个天才啊。他连忙说:“不不,我很感动于你的付出。应该说抱歉的人是我。真的,你不需要任何歉意。” 程以华的语气中透着一种微不可见的沮丧:“在我很小的时候,对某些东西控制地还不算完美的时候,妈妈带我去看过心理医生。或许那个心理医生的确看透了我的本质。我确实是个危险的人。你得小心一点,如果你打算离开我,那么,在你身上,很可能会发生什么不好的事情呢。我没有开玩笑。” 沈旭辰忍不住笑了起来:“人的理智不可能永远大于感情,除非你的生活中从来没有出现过意外。而我很高兴可以成为这个意外。因为我的存在,使得你这台人形机器在运转的时候少了那么一点点精密,这真是无上殊荣。” 于是,程以华也忍不住笑了起来。他觉得这是世上最动听的情话。 两个人继续往住处走去。犹豫了一下,程以华又问:“不过,你真的不考虑接受我的股份么?我的占有欲蠢蠢欲动,这不是一个好现象。再说,都说男人有钱就变坏,我现在这么有钱,难道你就不担心吗?我现在给你一个机会,你可以把我的钱全部收走,然后定期给我发放零花钱……面对这样的权利,你真的不心动吗?” “那当钱放在我手里时,你就不担心我吗?我也是男人。”沈旭辰开玩笑似的说。 程以华孩子气地吸了吸鼻子,说:“我对你这么好,你不爱我,还能爱谁呢?” 沈旭辰的心一下子柔软了。这回,他沉默了好久,才开口说:“我刚刚仔细思索了一下……也许我可以选择先说出一小部分秘密,这样你会觉得好受一些?”他了解程以华这个人,他知道这个人的固执和真诚。也许,他不该为了那些还未发生的并且很有可能永远都不会发生的背叛,而一直欺瞒程以华。 程以华微笑起来,眼里闪过一丝狡黠。他是个狡猾的猎人,他一直都是。 作者有话要说: 知子莫若母,这就是秦钰担心沈旭辰的原因,因为她的儿子总是能得到他想要得到的。 好在,沈旭辰也真心实意地喜欢着程以华,于是他们就是天生一对,否则他们就是……命案现场。 作者君开玩笑的。2333333333 第99章 大礼包 当初程以华告白的时候,因为沈旭辰心有所动,所以系统派送了一个恋爱大礼包。 哎呀,系统其实挺懂人心的嘛! 沈旭辰特意打开看过,鉴于系统一直以来的吝啬,大礼包中当然只有一样东西。 呵呵,它还好意思说是“大”礼包。 因为是恋爱礼包,礼包中的东西便是一对戒指(也可以转换形态成为一对项链或者一对耳钉),名字叫“珍爱”。这对戒指算是某种科技加魔法的产物,可以让佩戴双方的所有账户进行关联,可以让双方定位,可以通话等等(这属于科技范畴),还可以让佩戴双方互相忠诚(心生背叛者会被ko,这属于魔法范畴)。 沈旭辰之前并没想过要把戒指拿出来。因为他觉得必须互相忠诚这一条太苛责。虽然他不觉得自己会出轨,程以华也不像是会出轨的人,但沈旭辰觉得没必要非用一种强制的手段来保证这个。毕竟,人生那么长,谁知道会出现什么意外呢。 说白了,沈旭辰就是有些患得患失。他可以坦然戴上程以华给自己的安装了定位仪的手表,因为他觉得以自己的年纪足以去包容程以华,但他做不到去操控程以华的人生。他一直是个温柔的人。 可是,如果沈旭辰真要把重生或者拥有系统的秘密说出口,那么前提就是他们必须要戴上这对戒指。 “你真的想好了吗?”沈旭辰一脸认真地说,“我这么问你,不是因为我怀疑你。只是我想给你最后一个机会,郑重地说,你确定爱我,这辈子都不会后悔了?”他在给程以华最后一次机会,毕竟把人永远禁锢在自己身边,这其实是一件很自私的事情。沈旭辰作为一个重生的老鬼,他总是希望自己能包容程以华,而不是命令程以华。 “难道真要把我的心挖出来给你看么?”程以华认真地说。 沈旭辰笑了一下:“那好吧。你喜欢戒指、项链,还是耳钉?” 虽然不知道沈旭辰怎么忽然又说起了这个,程以华仍是认真地想了一下,说:“我当然更喜欢戒指,但是在我的日常中,有很多实验操作,手上不可以佩戴任何金属饰物,因此我很遗憾地把戒指这个选项排除了。耳钉的话太娘,爸爸看到我戴耳钉,一定会用皮带抽我的……那就项链吧。” 沈旭辰从口袋中取出一根项链,说:“严肃而不开玩笑地说,黑魔法产物,戴上这根项链,从此你就是我的人了。” 程以华将这当成了情人间的小情趣,嘟囔着:“没戴上它之前,我也是你的人。话说,这种事情还是要讲究公平的,你也必须是我的人。你喜欢戒指、项链、还是耳钉?今天是来不及了,我下次一定准备到位。” 沈旭辰顿时就给程以华跪了!你的脑洞不是一直很奇葩吗!这么关键的时刻,你的神奇脑洞怎么不发挥作用了?他连忙把项链抢回来,捂在自己怀里,说:“不是这样的……你先听我说,你不是一直觉得我有秘密瞒着你么?说说看,是什么秘密?” 程以华不死心地盯着沈旭辰手里的项链,嘟囔着:“你总是能买到很好吃的苹果……这算不算是一点?我在整个钱湖镇上都没找到过你买的苹果。所以,你拥有一个和小说中一样的随身空间?虽然随身空间这种东西不符合逻辑,但我觉得……” “就算是类似于随身空间的那样的东西吧。”沈旭辰自暴自弃地说,“既然随身空间是存在的,那么这根项链上的魔法也是真实存在的……所以,你真的要戴上它吗?” “原来是这样么……”程以华若有所思地摸了摸自己的下巴。 沈旭辰不错眼地盯着程以华。 程以华只停顿了两秒,说:“我明白了,我很高兴这世界上还有这样的东西,虽然不符合逻辑,但爱情本身就是不符合逻辑的。我乐于接受爱情,我也乐于接受这根项链。”说着,他从沈旭辰的手中接过那根项链,按照沈旭辰的提示,先采集了沈旭辰的指尖血,再采集了自己的指尖血。 项链一下子变得瑰丽起来,看着就很昂贵,好在不女气,吊坠的地方像一枚戒指。程以华把项链挂在脖子里,然后什么都不说,就那么眼巴巴地看着沈旭辰。 沈旭辰连忙说:“我也有。”说着,他取出了一枚戒指。沈旭辰不喜欢脖子里有东西,那样显得束缚,也不喜欢戴耳钉,所以他还是选择了戒指形态。这一次,沈旭辰先采集了程以华的指尖血,后采集了自己的指尖血,然后他把戒指戴在了左手无名指上。 同样的,戒指看上去也很昂贵呢,好在并不女气,和程以华戴着的那个项链明摆着是一对。 一瞬间,他们仿佛触及到了某种法则。然后下一秒,这种感觉消散于无形。 程以华牵起沈旭辰的手,满意地打量了一番。然后,他笑着说:“啊,现在可以亲吻我的新郎了。”说着,他起身在沈旭辰的……额头啄了一下。做完这个动作,他似乎非常得意,飞快地蹿去了厨房,喊着说:“肚子饿了没有?我给你做宵夜啊!” 呵呵,亲个额头就能高兴成这样……果然是小孩子!沈旭辰心里如此想着,然后淡定地朝厨房走去。他站在厨房门口,说:“嘿,你不是想听我的秘密吗?” “但是,不管秘密是什么,现在已经不重要了啊。”程以华说,“我之前想知道你的秘密,是因为我害怕你会因为这些秘密离开我。可是,现在你已经永远没有机会离开我了。于是,对我而言,那些秘密可以永远都是秘密,我一点都不好奇。” 沈旭辰摸了摸鼻子没说话。 程以华打量了一下料理台,说:“想好吃什么了吗?我给你做。” “其实,我不太饿,晚饭吃得很饱。你饿了吗?”沈旭辰说。 程以华摇了摇头:“我也不饿,前面吃了好多蛋糕。” 沈旭辰走上前拍拍程以华的肩膀,说:“那就别纠结夜宵的事情了,我们洗洗睡吧。”虽然是两个血气方刚的大男人,但沈旭辰一点都不担心彼此的贞操呢。就凭程以华纯情得只会吻人额头,就知道这家伙一定没胆子做什么。 匆匆洗漱了一下,程以华又给robert弄了一点猫粮,他们就躺在了床上。床很大,哪怕他们都没有贴着边睡,他们两个人之间空着的地方依然可以竖着放一个枕头。这是夏天,空调的温度打得有些低。他们睡觉时并没脱掉短袖上衣,但这样还是有点冷。沈旭辰便牵过毯子盖在了自己肚子上,顺手把程以华的肚子也盖住了。 黑暗中,两个人都没有说话,只有彼此的呼吸声纠缠在了一起。 沈旭辰慢慢摩挲着手上的戒指,忽然说:“其实,也没什么要隐瞒的……我来自未来,你相信么?”把未来的事情说出来也挺好,一人计短,两人计长,说不定他们可以想方设法帮助很多人把那些未来的天灾人祸避过去。自重生以后,沈旭辰自己的生活已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连带着沈秉忠和顾望舒也过上了完全不一样的生活。但也许,他可以造福更多的人。毕竟,他爱着脚下的这块土地。 听到沈旭辰这么说,程以华不知道想到了什么,犹豫了一下,说:“虽然时空穿梭其实并不符合逻辑,但既然你这么说了……我能冒昧地问你一个问题么?” 沈旭辰以为程以华会问自己未来的事情,就说:“行,你问吧。” “你的母星在那片星系?或者是哪个平行宇宙?你的原型是什么,应该和我们地球人不太一样吧?”程以华接二连三地问,“啊,没别的意思……我是说,你把本体的触角尾巴什么藏起来,压抑本性,辛苦伪装成地球人的模样,这一定不是很舒服吧。那,你以后在我面前就不用掩饰了,放出原型吧,怎么舒服怎么来。不管你变成什么样,我都不会离开你的。毕竟,我喜欢的又不是你的皮囊。” 沈旭辰知道程以华又脑洞大开了,赶紧说:“你为什么会认为我是外星人呢?” “难道你不是吗?以地球的科技水平来看,想要达成时间旅行……” “停停,先别忙着科普。我是地球人,如假包换。我就是沈旭辰,只不过我已经活了一辈子,长成了一个糟糕的大叔,然后在某天忽然重生了,又变成了高中时的我。这么说,你明白了吗?” 也就是说没有外星人可以看了吗……程以华觉得有一点点失望。 沈旭辰忽然想起一件事情,他今天的强制任务还没有完成啊!哎呀,真要命!不完成强制任务是会有惩罚的啊!现在都已经晚上十一点多了,他得赶紧去小黑屋,用积分把时间延长,否则这点时间都不够他完成任务的了。他立刻说:“我有点事情……我先睡了,你也快点睡,等明天早上醒来时,我再向你解释,怎么样?” 听出了沈旭辰语气中的急切,程以华立刻嗯了一声。 于是,沈旭辰就秒睡了。没错,当精神体去了小黑屋以后,在程以华看来,沈旭辰就是秒睡了啊。程以华忽然爬起来,靠着床头坐着。他伸出手,戳了一下沈旭辰的脸,又戳了一下,然后失望地说:“看样子,真的是地球人呢,变不出耳朵和尾巴来了。” 然后,不知道又想到了什么,程以华忽然躺了下来,迅速用毯子盖住了脸。 第100章 吃醋哦 第二天,睡得迷迷糊糊的,沈旭辰忽然闻到一种说不出来的诡异的味道。他立刻就惊醒了,一下子坐了起来。程以华还困着,但显然也闻到那种味道了,只孩子气地动了动鼻子,不满地嘟囔着:“这只该死的猫……肯定又尿了……” robert正蹲在程以华的枕头边上,无辜地喵了一声。沈旭辰定睛一看,好家伙,这小东西在程以华的枕头上尿了两滴。要不是程以华睡相不太老实,把原本属于沈旭辰的半个枕头睡了,说不定robert能直接尿他头发上。 沈旭辰赶紧抱起程以华的脑袋,索性让他整个人都睡到这边枕头上,然后把那个被猫尿了的枕头丢进了卫生间。等他忙完一切,回过身便看见robert蹲在卫生间门口,正看着自己。沈旭辰忽然想起系统送给自己的第三份生日礼物了,那个宠物心情转化器。既然现在已经和程以华说开了,那么把这东西拿出来用也不妨碍什么了。 宠物心情转化器的主要功能就是让主人感受到宠物的心情。是高兴还是忧伤,是舒服还是难受,是苦恼还是愤怒……哪怕是很细微的情绪变化,主人都可以通过转换器的颜色变化了解得一清二楚。 等等,沈旭辰忽然心里一动。这东西这么好用吗?那是不是可以给程以华来一个?谁叫这人的情绪控制能力太强大了,大部分时候都是一脸面无表情!让人搞不懂啊! 除此以外,宠物心情转化器还有一定的医疗功能。比如说,它可以通过改变宠物体内的激素分泌使得宠物能安静平稳地度过发情期,反正也是来自未来的科技。沈旭辰把这功能研究了一下,说白了,就是没什么害处的化学阉割呗,保留robert的作案工具,但因为改变了它体内的激素水平使得它没有这方面的欲望了。 想了想自己日后的福利……沈旭辰收回了刚刚想要给程以华弄一个转化器的想法了。 沈旭辰蹲下身,对着robert呼唤了两声。robert的智商在猫中还算不错,对于自己名字的敏感度很高,立刻撒欢似的朝沈旭辰扑过来。沈旭辰动作迅速地把转化器戴在了robert的脖子里。 robert起初觉得不习惯,用爪子扒拉了两下。只是,因为怎么都弄不下来,robert很快认了命,看上去有些沮丧。沈旭辰去robert的玩具中翻出一根逗猫棒来。随着沈旭辰的动作,robert的注意力迅速被转移了,跟着棒上的羽毛前仆后跃,玩得高兴极了。而这心情变化在转换器上都是有明确显示的。 见宠物心情转化器这么好用,沈旭辰又把系统送给自己的第一份生日礼物翻了出来。那是一瓶糖果,长得一模一样,但有的味道好,还能给服用者增加一个小小的增益buff,有些味道恶心,会给服用者套上一个减益debuff。因为分辨不出哪颗是好吃的,哪颗又是难吃的,所以沈旭辰一直觉得这礼物没什么用。 咦……沈旭辰忽然发现自己似乎能分辨糖果的好坏了。 他打开瓶子,倒出一颗糖果放在手上,用力盯着糖果看。 啊,这一颗应该是好吃的……沈旭辰很快就有了一种强烈的感觉。 他犹豫了两下,终于鼓起勇气,把糖果丢进了嘴里。 果然是好吃的!橘子味!增益buff是厨艺上佳半小时! 沈旭辰又想起当初廖博洋陷害自己时,自己的预感示警了……这就是服用中级基因改良液以后,精神力增加的好处吧。哈哈,看样子是一直错怪系统了,原来系统送的生日礼物不是没有用,而是因为自己的能力还达不到啊。该说系统是未雨绸缪么? 于是,等到程以华终于从床上爬起来时,他就听到沈旭辰在厨房中哼着歌。虽然调子不成调子,但可以听得出来,沈旭辰很快乐。空气中弥漫着一种大米粥的香味。程以华吸了两口,从床上飘到了厨房门口。沈旭辰回身看了程以华一眼,说:“赶紧去洗漱……等你洗完脸刷完牙,我们正好一起吃早饭!” 程以华点点头,又飘去了卫生间。等他终于从卫生间中出来时,他彻底清醒了,走路时也终于脚踏实地了。路过客厅,程以华用眼睛余光看到了robert在猫爬架上上蹿下跳。他发现了什么。他停下步子,定睛一看。咦,猫脖子里怎么也多个项链了?(那叫项圈,不叫项链,真哒!) 程以华瞪了robert一眼。身为一只猫就不要在人类世界里找存在感!项链明明是我才能有的! 沈旭辰端着两碗粥从厨房中走出来,看着程以华站在客厅里,便说:“你愣在这里做什么。去把厨房中的小菜拿出来,顺便再拿两双筷子,我们开吃了。” 程以华哦了一声,老老实实去了厨房。 吃早饭时,程以华还时不时很不甘心地看向robert。沈旭辰顺着他的视线,看到了robert脖子里的项圈,立刻高兴地开起了玩笑:“那个是宠物心情转换器,挺有用的东西,以后robert就不会因为发情而乱尿尿了!我有很多神奇的东西,你求我,我就可以给你开开眼!” 程以华立刻把视线收回来,猛然看向沈旭辰,然后面无表情语气平淡地说:“求你。” ……完全没有被求的成就感。沈旭辰噎了一下,说:“跟你开玩笑的……” 程以华继续盯着沈旭辰。沈旭辰举手投降。 程以华这才垂下眼睑,淡定夹了一口小菜,说:“以后别对robert太好,猫这种生物惯会恃宠而骄。” 我也没有对robert有多好啊,明明喂饭铲屎都是程以华做的……等等!沈旭辰终于意识到,原来搞半天程以华是在吃醋啊。他忍不住笑了起来。 吃完早饭,程以华主动把碗筷收拾了。沈旭辰坐在沙发上,开始研究系统。因为高考时入账了四十万积分,再加上暑假里在网上被人炒翻了天,名望值蹭蹭蹭地往上涨,沈旭辰现在并不缺积分。他打算给程以华兑换点什么。 沈旭辰先逛了一下普通商品用品栏,既然程以华爱吃系统中兑换出来的苹果,那他应该也爱吃系统中兑换出来的别的果蔬。以后他们两个人做饭时,食材都可以由系统提供了。普通商品太多,沈旭辰飞快地浏览着……等下,金银珠宝这一栏不是一直都是不可兑换状态吗?哪怕系统升级了多次都不解锁?怎么现在没有一点点防备没有一丝顾虑就开启了? 沈旭辰一下子坐直了身体。没有错,金银珠宝栏的确开启兑换了!说真的,金银珠宝没什么技术含量,就是值钱。之前不开启,沈旭辰也可以理解,大概是怕宿主太过依赖用系统中兑换出来的珠宝换钱使吧?可是,怎么就突然开启了呢? 【宿主目前所拥有的资产,初步估计已经上亿,所以金银珠宝的兑换已开启。望宿主仍记得努力,且行且珍惜。】系统中跳出一条消息。 哪里来的上亿啊,我又没有买彩票……沈旭辰的目光从系统页面转向厨房。呵呵,他差点忘记了,“珍爱”的作用就是让夫妻(夫)双方的资产共享啊。也就是说程以华现在已经身价上亿了?这似乎不难理解,因为程以华一手掌握的佐佑网已经在短短几年间成了一个庞然大物,再加上游戏这一块的利润本来也是难以想象的。这一亿是把公司算在内了,而不是单指流动资金。程以华现在当然不可能有这么多流动资金。 “顿时觉得自己在吃软饭啊。”沈旭辰苦笑了一声。 话也不能这说,沈旭辰总是忽略他自己在程以华生命中造成的影响。要是没有沈旭辰,程以华就不会抓住创业的机会,甚至他也许都没有健康的身体。反过来,如果没有程以华,沈旭辰哪怕没法因此第一时间和邹家相认,他重生后的这辈子也能走得平稳,不求大富大贵,但一定和顺安乐。 沈旭辰所求的不就是一个和顺安乐吗? 如果注定程以华要功成名就,如果注定沈旭辰是人生大赢家,他们两两结合反而让彼此的人生道路变得更加顺畅。这只能说他们是天生一对。 沈旭辰算了一下他的资产。额,不算程以华那部分的,也不考虑可以从系统中兑换的金银珠宝,只看他重生至今自己赚的钱。 先是赚得稿费,一开始是实体杂志给的比网络小说多,慢慢的网络小说的收入已经远超于实体杂志了,佐佑网的防盗文技术过关,沈旭辰又高产,总收入颇为可观。给新芽娱乐的策划案,前期拿到了二十万,程秀妍厚道(或者说程以华的谈判技巧太高超),后续又陆陆续续拿到了几十万分红。游戏公司的分红,这个倒不是很多,毕竟工作室成立还不到两年的时间,而游戏本身还需要时间开发。 也就是说,沈旭辰现在勉强算是个百万富翁。他本来是打算大学里做一些投资,卖卖手上的小说影视版权,而且世界杯马上就要到了(比赛结果记得可清楚了),还可以买买体彩合法猜猜球什么的……等资金积累得差不多了,就可以创立属于自己的动漫工作室……现在小男朋友这么能干,这不是逼他马上就要上进吗? 第101章 席远征 终究是没去成公司。早饭吃完没多久,沈旭辰就接到了室友打来的电话,说是下周末有迎新晚会,而沈旭辰作为学校的风云人物,最好能出个节目。这样一来,他必须赶回学校,和负责迎新晚会的学长们见个面。 等沈旭辰挂了电话,程以华和robert隔着三米远正大眼瞪小眼。 程以华面无表情地盯盯盯,四五秒钟之后,robert被盯毛了。 沈旭辰又忍不住笑了起来,他发现程以华和robert单独分开时都是高冷傲娇货,一旦凑到一起,他们就变活宝了。 “我得先回学校了。”沈旭辰说,“对了,你要不要搬到我那里去住?其实我那栋房子离学校虽然远了一点,但考虑到地铁线路,你住在那里反而比住在这里更方便。你还省的再往外掏租金。” “你呢?”程以华问。 “我在学校寝室里的床位先留着,本科生毕竟不如你们研究生自由。不过,我保证每周都回家住几天,怎么样?”沈旭辰说。 “那就这样决定吧。既然你有事要忙,就先回学校去吧。你把钥匙给我,下午我打电话给搬家公司,先搬到你那里去再说。”程以华是个非常有行动力的人。 沈旭辰回卧室,从书包中翻出了钥匙,递给程以华,说:“早就把你的那套钥匙配好了。对了,那边虽是装修过了,即刻住人并没有什么问题。但是,这房子毕竟是邹叔叔一手包办的,而且我之前都不在京都,因此家里细节的补充要靠我们慢慢弄了。等哪个周末有空,我们一起去逛家具城,怎么样?” 程以华觉得自己的心情更愉快了。robert可没办法和沈旭辰一起去逛家具城。 沈旭辰回了学校,按照电话里说的地址,径直去了某教学楼的一楼大厅。等他赶到时,果然看到一群男生女生在开会。大学里的女生要比高中时的女生豪迈很多,眼看着沈旭辰越走越近,女生那边发出了一阵阵尖叫。 华大的学生一直戏称国大为“男子技工学院”,就知道国大简直是个和尚庙,里面充斥着各种各样的理工男。这意味着国大的女生是很矜贵的,每一个漂亮的女生后面都有很多追求者。看到沈旭辰能这么受女生欢迎,不少男生都向他投来了羡慕嫉妒恨的目光。 “沈旭辰来了……哎呀,真人比照片上更帅!” “让沈旭辰跳街舞吧!他在他们高中校庆上跳得街舞太帅了!” “别别别,你们忘记我们这次迎新晚会的主题了?还是让他表演别的节目比较好的。至于街舞嘛,反正还有校园舞蹈大赛,到时候让他报名参赛就是了!” “我提议让沈旭辰当主持人!” “哈哈,这个主意好。每个节目的间隙都可以看到他,他在舞台上的时间会变得很长,我们可以多欣赏一会儿!等等,我已经看穿你的险恶用心了,你自己就是主持人之一啊!老实坦白,是不是打着近水楼台先得月的主意!” “一定是这样吧!好啊,你怎么可以把帅哥据为己有!” “哈哈……你们就羡慕去吧,沈旭辰的确是四名主持人之一哦!” 女生们叽叽喳喳地讨论着。男生们都站在一边黑着脸不说话。喂,不要沈旭辰一出现,就把我们集体隐形了,好不好! “不好意思,我之前在校外,赶过来需要点时间。来晚了。”沈旭辰走近了这群人,说。 “没关系,我们应该早一点通知你的。我是席远征,也是这次迎新晚会的负责人。”一个带着眼镜的很有气派的男生向沈旭辰伸出了手。 沈旭辰和席远征握了手。他知道这个人,这是十几年后的企业人新锐,纳税大户,那时候的席远征比现在更加风度翩翩,他的脸经常出现在财经版块。 但沈旭辰不喜欢席远征,因为有传闻说,他最开始是靠着妻子娘家发家的。结果,等席远征功成名就以后,他妻子的娘家已经早几年败落了。从那以后,他的妻子就不常出现在公共场合了。席远征处处表现得很疼爱妻子,但是,沈旭辰作为gay,虽然足不出户,依然有自己的消息渠道。因为是同城,沈旭辰虽然没当面见过席远征,却知道席远征其实就是一个gay,出手阔绰,偏爱漂亮的小男生,分手费给得很大方,圈子里有很多关于他的传闻。 对于所有骗婚的同类,沈旭辰都没什么好感。 “这次迎新晚会的主题是当华国遇上世界,讲究的是华国风与世界潮流的对撞。”席远征推了推眼镜说,“晚会需要新生、老生一起参与进来。在表演的选择上,我们倾向于老生为主,新生为辅。现在,老生的节目都准备得差不多了,但因为新生刚进学校就要参与军训,你们只剩下一周的时间用于准备节目,确切地说应该是六天,因为在正式晚会开始之前,我们还有一次彩排活动,希望会议结束后,你们回去能尽快安排……” 不管沈旭辰对席远征的人品怎么看,这人的工作能力还是不错的。他言简意赅,整个会议持续了不到二十分钟就结束了。一散会,沈旭辰身边迅速围了一群人。沈旭辰还没有说什么,席远征便说:“都散了,别围着沈学弟了。还有,沈学弟你跟我来一下,我有事和你商量。” 沈旭辰看了席远征一眼,是不是该感谢他给自己解围? 席远征带着沈旭辰在校园里走着。学校很大,植被茂密,其实是个适合散步的好地方。席远征一路上就在给沈旭辰普及学校中的各大教学楼的渊源,以及哪个食堂的厨艺最好,要办什么事情应该去哪里……总之,都是新生迫切需要知道的校内常识。若不是沈旭辰有上辈子的记忆,只怕他立刻就要对席远征好感倍增了。 “谢谢你和我说了这么多。都这个点了,耽误你时间了吧?你有什么事情就去忙吧,我也该回寝室了。”沈旭辰说。他这面带微笑的样子落在席远征眼里就颇有些油盐不进的意思了。 席远征的目光闪了闪,看来这位漂亮小学弟的警戒心挺强的啊!他也不为人所难,便说:“其实并没有耽误我多少时间,为美人服务是我的荣幸,无关男女。那么,我先走了,下次聚。对了,刚开始见面时忘了说了,很高兴认识你。” “谢谢。”沈旭辰说。他虽然很有礼貌,却兴致不高,甚至吝啬回一句“我也很高兴认识你”。 回寝室的路上,沈旭辰摩挲着自己左手无名指上的戒指。 自程以华告白以后,虽然他逐渐动心,但到底还留了一点点退路,毕竟他是个理智大过情感的人。之所以留这一点退路,只是希望哪天程以华忽然心血来潮要离开了说不爱了时,他也不至于太过狼狈。但是,现在他已经戴上了戒指,程以华也戴上了项链,他们这辈子都必须耗在一起了呢!既然这样,之前的想法就不能再有了。 是时候考虑出柜的事情了……沈旭辰如此想到。爱情虽然是两个人的事情,有时候也是两个家庭的事情。沈爷爷这里要缓缓说,程以华的父母那边也要缓缓说。估计到时候程家夫妻该恨死他,毕竟这么优秀的儿子却被他掰弯了。沈旭辰硬着头皮往下想,到时候他要把所有的责难都抗住,可不能让小男朋友顶在前面。 回到寝室后,沈旭辰也没把手上的戒指藏着掖着。没一会儿,就被室友们看个正着。欧阳煦伸着手指着沈旭辰的戒指,哆哆嗦嗦地说:“这其实只是一个装饰物,对不对?其实你并没有脱单,对不对?” “抱歉哦!脱单很久了!”沈旭辰笑得很欠揍,举起戒指,用嘴唇碰了碰。 欧阳煦捂着耳朵,一脸“我爱的世界背叛了我”的表情,绝望地说:“我刚刚和我的一位高中女同学说好了……我说沈旭辰是我们寝室的!于是,我那位女朋友很仗义地表示,她愿意带着全寝室和我们寝室联谊!可现在沈旭辰脱单了,我总不能再把沈旭辰拉去联谊吧……啊啊啊,妹子们一定不愿意来了,我就知道,她们就是冲着沈旭辰来的!” “和我一起玩游戏吧,游戏里的妹子很多的!这款新推出的恋爱攻略游戏特别棒,妹子们的胸都画得特别大!前所未有得大!”方缘呆萌地说。但是,他一说完,欧阳煦、霍凯、沈旭辰的目光全部如针一样扎在了他的身上。 方缘瑟缩了一下:“我说错什么了吗?” 沈旭辰立刻冲上前,掐了掐方缘脸上的肉,说:“我们就一天没见!就一天时间没见!我那软萌可爱的小缘缘到底是被谁带坏了啊!是不是霍凯,你最喜欢口上花花了!是不是欧阳煦,你一直觊觎良家妇女!” “我是清白的!”霍凯急忙大叫。 欧阳煦若有所思地说:“对哦,还有二次元的妹纸……据说比三次元的妹纸好哄……” “对啊对啊,我这里还有游戏攻略,欧阳煦,你可以和我一起玩!”方缘笑眯眯地说。 未来的宅男集中营初见雏形,真是可喜可贺呢。 第102章 投资了 沈旭辰已经养成每天晚上睡觉前去小黑屋中关一阵子的习惯了,因此他睡觉的时间比较早。哪怕大学生们都是习惯十二点以后睡的,沈旭辰仍在十点钟左右躺在了床上。他先给程以华打了个电话。结果程以华的电话正在通话中。 沈旭辰等了十分钟左右,再给程以华打,依然还在通话中。沈旭辰倒没有多想,觉得程以华大概是真有事情吧。于是,沈旭辰就给程以华发了一条道晚安的短信。 关上手机,沈旭辰躺在床上,很快就进了小黑屋。于是,在三只玩游戏的室友眼中,沈旭辰简直就是秒睡了。 “是不是生活习惯好的蓝孩子就会长得很帅?至少皮肤一定会好。”欧阳煦若有所思。 霍凯已经懒得吐槽欧阳煦的ln不分了,反正霍凯自己也是前后鼻音不分的。他很有妈妈样地嘱咐方缘:“这个点不要再吃东西啦,对胃不好。”方缘胡乱地点着头。 第二天,大一新生正式开始上课。 沈旭辰起床的时候看到了程以华昨天晚上回复的信息,原来他的手机之所以打不通,是因为他一直在和父母打电话。 刚进大学的时候,很多人都不太适应。因为,大学比高中多了很多自由度,再也没有老师不错眼地盯着你了。于是,很多人上了大学以后,立刻就堕落了。但国大有硬性规定,挂的科目超过一定是数量,校方会把学生劝退,因此大家对学习的积极性要么一直很高,要么不得不保持很高。不过,即使是这样,老师们也管不了你太多,所以一切还是全凭自己。 沈旭辰在学习上的精力用得越发少了。他和程以华不一样,毕竟不是对于研究拥有浓厚的兴趣。所以,他更多的精力放在自己的事业上。他已经在和某动漫工作室接洽了。这个工作室的负责人姓付,付导。 付导这个人,四十多岁了,还特别天真,一心一意要振兴华国动漫,为此夫妻俩干脆没要孩子,就把动漫当孩子了,付出了所有的心血。九十年代,国产动画片的发展还算不错时,付导也算是功成名就,赚了不少钱。但投身华国动漫电影后,因为钱不够,付导卖了房、卖了车,现在的生活虽说不上清贫,但的确不宽裕了。他还舍下脸皮到处拉投资。可是,投资不好拉啊。 华国的影视文化圈有点畸形,并且在接下去的几十年中,会越来越畸形。这个项目,我投个二十万,最后就能收获一千万。而你那个项目,要讲良心啊,要讲情怀啊,要求质量啊,我需要投入一千万,最后才能收获一千万。既然这样,我为什么不投资前一个?我们投资人又不帮助扶贫,我们可是等着赚钱的! 在这样的情况下,于是古装剧越来越粗糙滥制,剧中人穿的衣服都是什么玩意儿啊!于是剧本越写越雷同,似乎只靠炒作就行了,谁管你是不是抄的啊!于是动漫越来越……让人不知道该说什么了,后来国家推出了动漫补助款,于是专门做烂片骗补助款的事情都出来了。还有很多东西都一样,似乎为了钱,什么都是可以丢的,文化就这么一步步被糟蹋得非常厉害。 付导不愿意同流合污。说付导天真就在于此。他的工作室哪怕都无以为继了,他依然不愿意放弃心中的准则,他依然要追求精品动漫,他依然不愿意放弃自己的情怀。也许,很多人都觉得付导傻。但这却是沈旭辰欣赏他的地方。在沈旭辰看来,付导对艺术的追求,就是他身上最可贵,也最让人敬佩的地方。 沈旭辰主动联系了付导。 对于拉不到投资而如热锅上的蚂蚁一样急得团团转的付导而言,这是一个机会。 知道付导爱吃辣,沈旭辰把见面地点约在了一个非常有名的川菜馆,特意订了一个小包厢。出于社交礼仪,见面这天,沈旭辰提前十五分钟赶到了见面地点。没想到,付导竟然先来了。而且,看他手边摆着的水杯,说不定他已经来了好一会儿了。 说真的,沈旭辰进门的时候,付导内心是十分失望的。因为,这个在电话中表示了投资意向的年轻人看上去实在是太年轻了。这样的投资商,一般都是富二代,手上有些零花钱,然后心血来潮想干出一番事业来,其实创业的热情根本保持不了多久。这个年纪的男孩,对,只能算是男孩,他们其实理解不了付导内心的热情和期盼。 付导在内心深处叹了一口气。 沈旭辰不知道付导心情沉重,笑眯眯地作了自我介绍:“付导您好,我是沈旭辰,您叫我小沈就可以了,现在在国大念书。说句真心话,我就是从小看着付导您的动画片长大的!不怕您笑话,小时候家里穷,只有邻居家有电视,我为了每天上邻居家追看《没头脑和小机灵》,给她的儿子补了一整个夏天的课。” 听见沈旭辰这么说,哪怕现在付导背负着巨大的压力,也忍不住笑了起来。 沈旭辰趁机把菜单递给付导,说:“今天可算见到迷糊小光和聪明小天的爸爸了,我内心也是非常激动……来来,付导,我们先点菜,边聊边说。” 小光和小天就是《没头脑和小机灵》中的主人公。这其实是一部带了一点点教学意义的科普性质动画片,当然情节设计得也很有趣。沈旭辰将付导称之为小光和小天的爸爸,付导听了十分熨帖。他虽然依旧觉得沈旭辰太过年轻了,但见到沈旭辰如此看重自己年轻时代的作品,他的内心深处,又忍不住生出了一丝信心。至少,目前看来,这位年轻投资人是了解过他的作品的,是愿意尊重他的作品的。 等菜上齐以后,沈旭辰慢慢和付导聊开了。这一聊,沈旭辰发现,付导果然是一个天真的人,他的内心世界非常理想化,只装着梦想啊、情怀啊等一些非常高大上的事情。他就像一个孩子似的,内心干净弘大,有一个非常广阔的世界。这样的人适合搞艺术,但真的不适合做生意。 当付导说到自己的梦想时,沈旭辰就一直笑眯眯地听着。他偶尔会接两句话,让付导的谈兴更高。于是,饭席过半,付导已经将沈旭辰视为自己的知己,是忘年交了!付导终于忽略了沈旭辰的年纪,一脸感慨地说:“现在,像你这么有想法的人已经不多了!对,我们活在这世上需要吃喝拉撒,但除此以外,我们难道不能去追求一些更高大上的东西吗?古代的人,可以为了理想、为了信念而死,现在的人却逐渐失去这种精神了。太多的人,有太多的人,他们现在只能看到钱!钱有什么用!能让你心灵充实吗?不能!能让你精神温暖吗?不能!” “您能这么说,我实在是太佩服了。我就知道,当别人眼中只盯着能不能赚更多的钱时,付导您看到的却是艺术本身!这一点太难能可贵了!所以付导您带领着您的团队做出来的作品首先要被称之为艺术品,然后才是商品。”沈旭辰适时又夸了付导一句。捧着人说话也是需要技巧的,而沈旭辰精于此道。 付导很喜欢这个说法。在面对投资人时,他失望了太多次了。很多投资人只想着用最少的钱拿到最高额的回报。用世俗的眼光来看,这些投资人的想法没有错,毕竟谁都是要吃饭的啊!可是付导却不能理解。在付导看来,我们要首先加大成本投资,做出更完美的作品,等作品优秀了,再去赚观众的钱!这样才对得起自己的良心!才对得起观众!至于最后赚了多少钱……额,东西好了,一定能卖得出去吧? 如果没有沈旭辰,付导的前几部动漫电影全是精品制作,但最后全部亏得一塌糊涂。而这同样源于付导的天真。他把所有的钱都投入作品本身,于是没钱搞宣传,没钱请专业的营销团队,没钱砸院线……现在这社会,早就不流行酒香不怕巷子深这句话了。你前期宣传都不做,观众听都没听过你的作品,每段时间上映的电影那么多,谁特意来看一部没听说过名字的?付导的失败不在于他的作品不行,而在于他的营销不行。 可以说,付导是抱着一块金砖最后卖出了瓦砾的价。 沈旭辰笑着说:“付导,我对您的专业素养是十分信任的!投资没有问题,但我有一个要求。” 要不是之前和沈旭辰谈得不错,估计听到这话,付导得拉下脸来了。因为,他之前听说过无数次这样的话了,他可忍受不了外行对自己的作品指手画脚。不过,看着沈旭辰那面带真诚的样子,付导内心不十分相信沈旭辰会让他失望,便说:“你是投资人,你有什么要求,只管说。” 沈旭辰继续笑着说:“作品本身,我可以完全不参与其中,毕竟我不是专业人士,只是一个投资人而已,我不会用自己的不专业去挑战你们的专业。但是,之后的营销、宣传,你们的人就不能插手了,得让我来。这么说吧,你们是艺术家,而我是商人,所以,和铜臭打交道的事情,还是全权交给我吧。” 付导愣了一下,没想到沈旭辰提出的要求会是这个。把营销宣传等一系列事情交给沈旭辰,说真的,付导并不反对。首先,他也知道自己是真的不擅长这个,真让他去做,那是强人所难。其次,他相信,沈旭辰作为最大的投资商,投了那么多钱,他不可能故意往差了宣传营销,然后让自己赔得血本无归吧? 于是,双方很快达成共识。 第103章 支持的 没过多久,沈旭辰接到了一个意想不到的电话。 “辰辰啊,是我,这两天正好在京都。我想和你聊聊。你什么时候有空啊?” “我随时都可以的,紧着阿姨您的时间来就可以了。” “行,那就一个小时之后,在你们学校南门口见吧。” “好的,没问题。” 挂了电话,沈旭辰发现自己在接电话的短短不到一分钟里出了一身冷汗。 虽然现在沈程两家关系不错,但秦钰从未主动电话联系过沈旭辰,他们只会在逢年过节见面时聊两句。而且,秦钰工作那么忙,平时很少出现在京都……她现在却特意约沈旭辰见面。沈旭辰没法不多想。他不由地猜测,会不会是秦钰发现了什么……秦阿姨虽然因为职业的缘故,看上去很是高冷,但其实情商颇高。 不怪沈旭辰患得患失。没办法,就算是重生的老鬼,在拐带(你确定?)了别人家的孩子之后,也是难免会很心虚的。于是,当秦钰打电话过来时,那一瞬间,沈旭辰觉得自己的头发都紧张地竖起来了。 秦阿姨说要谈一谈……谈什么呢?站在柜子里的沈旭辰觉得在自己在乎的亲人(比如说岳母or婆婆)面前迈出那一步,实在是太难了。这其实和勇气无关,他不是没有勇气承认自己的性向,但他实在害怕伤害到亲人们。毕竟,这个世界上的绝大多数人都没法在很短的时间里迅速接受在乎的孩子其实是一个gay吧?哪怕,他们其实不歧视gay。 社会的现状就是如此。 所以,曾经的闻舒阳会痛恨自己的性向。因为他自觉伤害到了深爱自己的母亲。 沈旭辰正是看得太清楚了,所以免不了沮丧。他拿起手机,犹豫了一下,终是给程以华打了一个电话。不管怎么说,秦钰是程以华的妈妈,凡事还是应该和程以华商量一下。电话很快就被接通了,听到程以华的声音,沈旭辰刚想说话,猛然间却又觉得程以华的声音听上去不太对啊。 “咦?你感冒了?是不是一个人睡觉贪凉,把空调温度打太低了,又没盖住毯子?”沈旭辰关切地问。 程以华嗯了一声。 沈旭辰一下子心疼起来了,恋爱中的人嘛,哪怕对方只是手指头被针扎了一下,也会觉得是头等的大事,更何况沈旭辰从未听过小男友有这般有气无力的时候啊!他着急地说:“吃药了吗?听你的声音,你这次感冒挺严重的啊!” “我没事……多休息一下就行了。”程以华说。 想到等会儿还要见秦妈妈,沈旭辰犹豫了一下,说:“等下还有点事情……等我忙完了,立刻就回家。有没有什么想吃的?我给你带。” “没什么特别想吃的,我等着你过来给我煮碗粥吧。”程以华说。 “行。那你好好休息。”沈旭辰说,他终究还是没把秦妈妈过来的消息告诉程以华。 挂了电话,沈旭辰换了一套衣服,对着卫生间的镜子整理了一下外形。他深吸一口气,这是要上战场去了啊!室友们看着他如此严正以待,都纷纷打趣他是见女朋友去了。沈旭辰心头正沉重着,哪里有心理会室友们的玩笑话,有气无力地对着三位室友挥挥手:“我出门了……晚上不回来睡,有什么事情记得给我打掩护,下次请你们吃饭!” 等沈旭辰出了门,方缘呆呆地说:“感觉不像是去约会吧……不会是谈分手去了吧?” “喂喂,乌鸦嘴赶紧闭上啊!前两个星期不还好好的吗,怎么会分手!你这话要是被沈旭辰听到了,影响寝室内部团结啊!”霍凯赶紧捂住方缘的嘴。 方缘赶紧呸呸了两声:“我、我什么都没说,就是觉得沈旭辰太沮丧了嘛!” 国大校园很大,沈旭辰走到南门时,虽然还没有到约定时间,但是秦钰很快也到了。秦钰的眼神从沈旭辰左手上的戒指划过,抿了抿嘴唇,没说话。 沈旭辰下意识地把左手往身后藏了一下,说:“伯母,要不要找个地方坐一下。” “不用……听说你们学校环境很美,你就陪我在学校里的林荫道上走走吧。你别紧张,我其实就是想要找你简单地说说话而已。”秦钰笑着说。 看样子不像是兴师问罪来的……沈旭辰松了一口气,他和秦钰两个人并肩在学校里走着。 两个人都没有说话。 过了好一会儿,秦钰才忽然说了一句:“要是我有一个女儿,我一定很高兴你能成为我的女婿。可惜,这世界上的事情总不可能永远十全十美。” “伯母……”沈旭辰一下子着急起来。 秦钰笑了一下,说:“你别急,你听我说完。” 沈旭辰立刻不说话了。 也许是在组织言语,秦钰沉默了几秒,然后她叹了一口气,才说:“我那个儿子吧,从小就和一般人不一样。婴孩时期,特别好带,只要电视机或者收音机打开,屋子里有了声音,他就可以安安静静地听上几小时。我至今不知道那个时候的他到底能不能听懂。然后,他很快就长大了。他开口说话挺早的,识字也早,对数字很敏感,逻辑思维很缜密……大家都说我生了一个天才。” 沈旭辰没说话,等着秦钰继续说下去。 秦钰无奈地笑了一下:“一开始听到别人这么说时,我特别高兴。没有一个父母不希望自己的孩子是个天才,我当然也不能免俗。但是,很快我就发现,有一些事情超出了想象。我不知道别的那些天才儿童的妈妈是不是都和我一样……总之,得知自己的儿子是个天才以后,我的欣喜并没有持续多久。” 秦钰看了沈旭辰一眼,继续说:“他很聪明,真的很聪明。那么一点大的时候,他抱着一本大词典,就可以自己玩一下午。但是,我很快发现,他其实对这个世界漠不关心。他什么都懂,而对于懂了的东西,他不屑于放在眼里。这是很危险的一件事情。那段时间,我真是心惊肉跳的,我甚至带着他去看过心理医生。” “高功能反社会?”沈旭辰说。 秦钰摇了摇头:“不至于那样……他从小就不是一个拥有破坏欲的人,他只是很淡漠。他心中自有一个世界,然后不关心我们这些凡人,没错,是凡人世界的喜怒哀乐。他觉得没意思。你明白吗?我们的世界,在他眼中,是无聊的。而无聊的事物是不值得他付出心力的。这就是我最担心的地方。我的儿子,我宁可他平平凡凡,但他首先必须是一个尊重生命的人,要对生命保持应有的敬畏。” 沈旭辰忽然有些明白,秦钰为什么押着程以华读书时一级一级往上读了。她不希望程以华的世界中只有那些高深的知识理论,她希望他可以学会爱和包容。秦钰是个好妈妈。所以,即使淡漠如程以华依然感受到了父母对他的爱,而这是他和这个世界最大的维系。 秦钰继续说:“很久以前,我在一本杂志上看到过一句话,在爱中长大的孩子才能学会爱。我当然深爱着我的孩子。什么是爱,什么是责任,他若是不懂,没关系,我都可以慢慢教他。然后,他很快就长大了。雏鸟长大都是会飞的,不过我总是很担心他能不能顺利爱上一个人,然后组建一个家庭……毕竟,会被他看在眼里的人,似乎很少。” 沈旭辰笑了一下:“所以……我其实很荣幸?” 秦钰也忍不住笑了起来:“他当初说对你有意思时,我一开始其实很愤怒,因为他在试图把你拉进一个深渊。但不可否认,在我的内心深处,我却有一丝窃喜。如果,真的有一个人可以继我和他爸爸之后成为他与这个世界的羁绊——我曾经认为他不太可能会找到这样一个人——我很高兴那个人会是你,一个优秀的善良的诚恳的孩子,哪怕这对你而言或许并不公平。很抱歉,我只能说,这是一种源于母爱的自私。” 秦钰又说:“其实,现在和你说这些事还显得有些早。但是,你们选择在一起,这条路并不好走。所以,我们做家长的先把支持的态度摆出来,不管怎么说,你们面对的阻力自然少了很多……我当然是希望你们能一直在一起好好过日子的。” 本来想着秦阿姨不是来兴师问罪的就好了,却没想到她还带着祝福……真的没想到程以华的父母这一关这么好过。沈旭辰有一种很不真实的感觉,他觉得自己现在有点飘。他肩膀上无形的重担一下子就卸下来了。看着秦钰眼中的愧疚,沈旭辰诚实地说:“哪怕没有程以华,我的性向依然如此。所以,您不必为此感到抱歉。” 秦钰的目光变得更柔和了,她看向沈旭辰,温和地说:“你真的是一个很温柔的人,谢谢。” “我可以问一下吗?他、他是什么时候告诉你们,他和我……之间的事情的?”沈旭辰略感兴趣地问。 “已经有一段时间了……是去年夏天吧。然后,上周的某一天,他又给我打了电话,表示要往上面递交恋爱结婚申请。我这才知道,你们真正在一起了。”秦钰说,“你知道他未来的工作……所以,他的结婚恋爱都需要打报告。不过,我阻止了他,你应该明白,现在还不到打报告的时候。对外人而言,你在他的人际关系栏中先暂定为挚友吧。你觉得呢?” 沈旭辰是个聪明的人,秦钰这么说,他自然是理解的。现在他和程以华都不够强大,有些事情还是暂且放放。毕竟,就算没有那个报告,他们也不会分开了。不过,想到报告,沈旭辰仍有些担心地问:“不会有影响吗?我的意思是,我的性别……” 秦钰把手放在沈旭辰的肩膀上,拍了拍,说:“你放心,他以后是科研人员。而科研人员很可能这辈子都不会出现在人前。在这样的情况下,他的爱人是女人或是男人,除了我们这些爱着他的人,还有谁会关心呢?只不过,日后等报告递交上去以后,你的行程可能会在一定程度上被监视,你要做好心理准备。当然,这些都是很多年以后的事情了。” 沈旭辰点点头,他不介意为了爱自己的并自己所爱的人做出一点牺牲。 第104章 父子俩 “接下来有什么安排?不如我请你吃饭。”秦钰笑着说。 沈旭辰摸了摸鼻子,说:“前面,我刚给程以华打过电话,他感冒了。所以,我等下要去超市,买点小米什么的,晚上过去给他熬粥。” “感冒了?”秦钰的面色一下子变得古怪起来。自己儿子还能不知道吗,上午见面时还一副生龙活虎的样子,下午就重感冒了?这怎么可能!不会是苦肉计吧? 秦钰整个人都不好了。天啦噜,她那个无表情面瘫中二……自命非凡的儿子竟然无师自通了苦肉计,懂得在伴侣面前装可怜求怜惜了!这是多大的进步啊!话说,这儿子都养了快二十年了,第一次发现儿子的人设有点崩啊!沈旭辰对她儿子的影响真的是……前所未有的大啊!她想静静,别问静静是谁。 其实,还真不是苦肉计。 程以华趴在床上,微微抬起头,用死鱼眼瞪着程文化,说:“所以……你这次揍我,到底是为了什么?别说什么是为我好,我不信!” 呵呵,年轻的小子干不过年老的老子,这种事情说出去也是蛮丢人的。但是,谁叫程文化是个变态啊!快四十岁的人了,一身肌肉比小伙子都结实!而且,他进门之后,二话不说,先把儿子揍了一顿啊!程以华被打得毫无防备。话说,你揍儿子揍得这么狠,你老婆知道吗?你老婆会放过你吗?等你被你老婆踢下床的时候,你绝对会后悔的! 程文化搬了条椅子坐到儿子床前,一边轻轻抚摸着儿子狗头,一边说:“老爹真的是为你好啊!想要把媳妇娶进门,挨顿打算什么!咱们男子汉不怕痛!你也别委屈,我这手算是轻的了,当年你爷爷揍我那才叫疼……哎呀,不过,当时一想马上就能娶到你妈了,我就和吃了止痛药似的……现在回想一下,还是觉得那个时候挺美好的。” “要不是你在那个年代做了先上车后买票的事,爷爷能揍你吗?!”程以华毫不客气地拆着程文化的台,“而我什么都没有做错,你凭什么揍我!还有没有人权了!还有没有王法了!下手这么狠,秦女士一定会要你好看的!” 程文化不高兴地在程以华的头上拍了一下,佯装严肃地说:“说正经的,我在帮你呢!你提你妈做什么!你妈和我这么恩爱,你别老念叨些不好听的,要不然我还揍你啊!” 程以华难得翻了个白眼:“老婆奴……” “嘿嘿嘿嘿,我就当你是夸我了。”程文化又放轻了力道,继续抚摸程以华的狗头,“爸爸来给你讲一下做人的经验……” “别说的好像我以前不是人一样……” 程文化又在程以华的脑袋上打了一下:“爸爸认真和你说话呢,别插嘴。爸爸给你讲一下做成熟男人的经验。聪明的男人啊,往往都是疼老婆的——前提是擦亮眼睛找个好老婆。然后,老婆找的好,疼老婆好处多啊,你看你爷爷,再看你外公,个个都是疼老婆的,家庭和谐,事业顺利,子孙孝敬,他们这辈子过得多顺当啊!还有,当你真正认定一个人以后,你就必须要一心一意。哪怕她哪一天老了,丑了,唠叨了,就摸着良心想想她陪着你走过的这么长的路……没有她能成就你吗?这么一想,心中的爱意真的是永远都不会消退啊……唉,说实话,你妈妈哪怕日后老了,也一定是老太太中最漂亮的……”所以后面的这些话,完全就是程文化同志想对秦女士说的心里话吗? “程同志,鉴于秦女士不在这里,你这段剖白可以不用说了。我听着有些肉麻。”程以华面无表情地说。 程文化这个粗人难得煽情一下,就被自己儿子打断了。他忍无可忍地在程以华的背上拍了一个,正打在程以华的伤口上,把程以华痛得龇牙利嘴。 程以华忍无可忍地说:“程同志,我严肃地警告你,你再打我,我就把你所有藏私房钱的地方统统告诉我妈!你就等着跪键盘跪搓衣板跪仙人掌吧!” “你还敢威胁我?你别高兴得太早,你以为你自己以后就不会有藏私房钱的日子吗?”程文化理直气壮地说,“你看看人家沈旭辰,那么聪明,比你妈年轻的时候厉害一百倍!我斗不过你妈,你难道就斗得过沈旭辰?你现在嘲笑我,以后就等着被我嘲笑吧!哼哼,别到时候一分私房钱都存不住,然后还要回头找我接济你!” “说得好像我没有接济过你似的……”程以华说。 程文化被噎了一下。没办法,儿子太能赚钱了,他还真找儿子接济过自己几回。 “还有,别试图转移话题……说吧,为什么要揍我?看不顺眼就直说!是不是上次妈妈给我织了一件毛衣,却没有给你织?就一件毛衣,值得你记到现在?出手太狠,我现在整个背和屁股都是痛的,都不知道明天能不能顺利下床……”程以华瞪着死鱼眼问。 程文化在自己的脑袋上揉了一把,说:“真的是为你好!我和你妈都知道你瞧上沈家小子了,我们俩私底下琢磨了快一年,觉得拦不住你。唉,我们一路看着你长这么大,心理素质已经足够强大了。沈家小子也是不错,你心里有他,他心里有你,那就这样好了。我们赶紧把沈家小子骗过来,就当我和你妈多了一儿子……想想看,真是不亏啊,嘿嘿嘿,没想到我到这年纪了,还能再多一儿子,真是人生赢家啊……” “打住,什么叫把辰辰骗过来……你语文是跟着体育老师学的啊!”程以华反驳说。 程文化笑了笑:“不就是那个意思嘛!你小子可以啊,都辰辰辰辰叫上了,我和你妈过了半辈子了,我也没叫过她钰钰啊……总之,现在是我们一家三口齐心协力的时候!沈家小子那边,我们不担心,那孩子是个有情有义的,而且那孩子心里有成算。别看他年纪小,他既然决定和你在一起了,我们就不担心他日后主动把你甩了,除非你作死……当然,就你那欠揍的性格,其实挺欠甩的……” “辰辰当然不会离开我。你别这么乌鸦嘴。”程以华说。 “得了,说你胖你还喘上了!”程文化看不得程以华那一脸痴汉的样子,觉得养了快二十年的儿子,简直在一瞬间变成另外一个人了。 “你继续……说说看,为什么要打我?”程以华问。 “要不是你一直打断我,我早说完了。我和你妈商量了一下,你和辰辰(别,你别叫辰辰,那是我叫的——来自程以华画外音)……你和沈家小子,这总行了吧?你和沈家小子的事情,我们是不反对的。你太爷爷那边可能会纠结一下,但是这种事儿吧,我和你妈为人父母的都不反对了,别人最多嘴皮子说点难听的,其实根本影响不到我们的生活。不过,你这边虽然搞定了,沈家小子那边却比较难弄啊……沈老师虽然开明,但都以为自己家辛辛苦苦养大的猪日后是要去拱白菜的,他一定想不到沈猪猪被另一头猪给拱了吧……” “你那什么破比喻!”程以华又忍不住翻白眼了。 程文化赶紧说:“所以啊,我就决定把你揍一顿,揍惨一些……然后,我就舍下这张面皮,亲自带着你去沈老师面前负荆请罪!说不得沈老师看到你这么惨的样子,心一软,就对着你和他孙子的事情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不过,这么一说,顿时觉得自己不是什么好东西啊,尽出鬼主意欺负哄骗他们忠厚老实的沈老师一家了……” 程以华忍了忍,终于忍不住朝着程文化吼了起来:“就因为这个,你揍我?!沈爷爷现在又不在京都!因为辰辰和他姐姐念大学了,不常待在家里,沈老师就带着顾奶奶游遍华国去了啊!谁知道他们现在在哪里啊!白揍我了!下手还这么狠!” 程文化惊呆了:“所以……这是白揍了?” “你动手之前就不知道问问我吗?要是真能过沈爷爷那关,这顿打我认了!你打脸都没有关系!但是现在,我白挨这顿揍了……程同志,我绝对没有开玩笑的意思,你那堆私房钱,我现在宣布,它们正式属于秦女士了。还有,在我伤好之前,别指望我会接济你!”程以华吊着眼睛咬牙切齿地说。 程文化又呆了一下:“儿子啊,咱们有话好好说啊!我这事儿虽然做的不地道,但我的出发点是好的啊……你看在我一心一意为你谋福利的份上……” 程以华在心里默默竖起了一根中指。 程文化灵机一动:“你刚刚不是和沈家小子说你感冒了么……嘿嘿,他等下过来看你,你顺势装下可怜……想当年,你还小的时候,我受了枪伤,你妈妈对我可好了,天天给我煲粥不说,还喂我吃。这么多年,你妈妈最温柔的时候,就是我养伤的时候啊!” 程以华心里一动。 程文化很不要脸地说:“儿砸,看着我的眼睛,我很真诚地告诉你,我是真的在帮你啊!私房钱的事,攒那么点不容易,你可千万给我留一点。” “你这是在鄙视我的智商。”程以华说。 程文化噎住了。很快,他又灵机一动,说:“当年,你妈妈是一枝花,我费了多大劲才赶跑所有情敌最终抱得美人归啊……我看沈家小子身边的爱慕者也不少,你要是帮我瞒着私房钱,我就把我自己亲证有效的打倒情敌三十六式免费传给你。怎么样,这个交易你不亏吧?” “还需要你教我?你这是在鄙视我的情商。”程以华说。 程文化彻底噎住了。妈蛋,这儿子没法要了,免费送给他们沈家好了! 第105章 开屏了 沈旭辰赶回家时,“可怜”的程文化“老”同志已经被他的“不孝子”赶走了,只有程以华一个人在家。(其实,程文化同志是屁颠儿屁颠儿跑走的,他要奔向亲爱的秦首长的怀抱!) 沈旭辰用钥匙开了门,把手上的东西放在厨房,才朝卧室走去。程以华还趴在床上呢。沈旭辰打量了程以华两眼,略有些疑惑地说:“你这样子不像是感冒啊,到底怎么了?” 程以华抱着枕头,把下巴搁在枕头上,郁闷地说:“被爸爸下死手揍了一顿。” “为什么要打你啊?不会是因为叔叔不同意我们在一起吧?”沈旭辰忐忑地问。也不怪他多想,除了这一条以外,程文化真的没理由打儿子啊! 程以华郁闷地说:“他是个急性子,本来想揍我一顿之后,就直接拎着我去向你爷爷赔礼道歉求原谅的,顺便就也把我们的事情定下来了。结果……爷爷这不是不在家嘛,现在又不知道在哪里旅游,所以,我算是白挨这顿揍了。说真的,以后你得多习惯习惯我爸爸没事就抽风的毛病。只要没妈妈看着,爸爸就爱干这种不靠谱的事情!” 沈旭辰又是心疼又是无语,赶紧走到程以华身边查看他背上的伤,语气低沉地说:“想要让爷爷答应我们两个的事情,也不一定就要把你揍一顿啊。我们好好和爷爷讲一讲,让爷爷有一个逐渐适应的过程。他那么爱我,最终肯定会默认我们的关系的。叔叔也真是的,虽然他是为我们好,怎么就这么折腾你啊!” 程以华笑了一下:“没关系的。爸爸下手有分寸呢,疼归疼,其实都是皮肉伤。” 沈旭辰却更心疼了。他在程以华身边坐下,说:“你把衣服脱了,我给你上药。我这里有好药。”他可以从系统中兑换一瓶疗伤喷剂,算是科技产物,并不消耗多少积分。虽然喷剂不能让患者的伤处立刻痊愈,也需要三五个小时的治疗时间,但这远比现世的伤药更管用啊。 程以华抱着枕头,闷声闷气地说:“我现在不敢乱动,一动就疼,你帮我把衣服脱了吧。” 沈旭辰并未多想,轻手轻脚地帮程以华把衣服脱了。程以华是趴着躺在床上的,衣服不好脱,得沈旭辰这边把衣服撸起来,他自己也要配合着,把腹部、胸部依次抬高,才能顺利脱下衣服。沈旭辰的手免不了在程以华身上蹭了好多下。不过,因为沈旭辰一直忧心程以华的伤势,所以他压根就没有多想。 估计程文化用了皮带,程以华的后背肿了好几道,看着颇有些触目惊心。沈旭辰又把程以华的裤子往下拽了拽,果然屁股上也有点伤。他越看越心疼,立刻兑换了一瓶疗伤喷剂,对着程以华的后背喷了起来。喷剂是无色的,带着一种难以形容的不太好闻的药味。 说句题外话,沈旭辰刚刚发现,在系统中给程以华兑换特殊用品,竟然不遵循十倍加价的原则,而是和兑换了给沈旭辰自己用是一样的。看样子,自从他和程以华戴上那对由系统提供的戒指项链以后,系统在某些方面就提高了程以华的权限。虽然,程以华依然感受不到系统,也利用不了系统。 沈旭辰细心地给程以华涂药。 说真的,沈旭辰和程以华两个人在某些地方挺像的,不过一般人轻易发现不了这一点。他们的感情其实都比较淡漠。但沈旭辰淡漠了,他表现出来的却仍是一副温和的模样。程以华淡漠了,就显得高冷了。于是,和沈旭辰比起来,程以华绝对算是个强势的人。而现在,这个强势的人就这么有气无力地趴在床上,看上去可怜兮兮的。哪怕程以华都说了他受的全部是皮肉伤,但那一道道红肿看在沈旭辰眼里,依然让人难受极了。 要是没有这么多道伤,程以华的身材应该是极好看的。他的骨架就长得不错,再加上训练得道,因此身上的肌肉看上去非常匀称。皮肤很好。手感很好。脊沟很漂亮。因为裤子往下拽了拽,股沟也若隐若现。药剂喷上去之后,程以华的后背仿佛蒙上了一层薄薄的防晒油……不知道为什么,沈旭辰忽然觉得有些口渴。 “涂、涂好了,你就这么趴着先睡一会吧,我去给你把粥煮上。”沈旭辰赶紧说。 程以华把整张脸埋在枕头里,低低应了一声。等沈旭辰跑出卧室了,他才抬起头来。不知道是憋的,还是别的什么原因,他整张脸都红了。 药剂的效果真的是非常好,虽说三五个小时后才能让人彻底痊愈,但只过了半个小时,程以华就觉得疼痛的感觉已经减轻很多了。 他索性从床上爬了起来。 他提了提裤子。 他上半身还赤裸着。 程以华的目光从放在床边的衣服上划过。 “不能穿衣服,因为药剂会被衣服擦掉。对,穿了衣服,药剂就白涂了。”程以华自言自语说。 所以啊,他才不是为了色诱呢,才不是呢。 这种没水准的宛若雄孔雀开屏的事情只有老程(程文化)才会做,而他程以华是脱离低级趣味的。 他真的不是为了色诱啊! 沈旭辰刚端着粥和几碟小菜走出厨房,就看见程以华站在那里。他皱了皱眉头,说:“怎么起来了?觉得怎么样了?” 程以华孩子气地吸了吸鼻子,委屈地说:“我肚子饿了……” “这么大的人了,别撒娇。”沈旭辰笑着说,“对了,你怎么不穿衣服?” 程以华眼神飘忽了一下,说:“这不是……万一穿上衣服把背上的药剂擦掉了,不好。” 沈旭辰先把食物放在饭桌上,然后走到程以华身边,在他后背上摸了一把,笑着说:“已经干了,你还是把衣服穿上吧。你坐下吃饭,我去卧室给你拿衣服。” ……剧本的发展不应该是这样的啊!程以华坐在饭桌前,使劲地往嘴巴里扒着粥。程文化同志,你的经验根本不管用,所以,不只现在的私房钱没有了,你连未来的私房钱都存不住了。 吃完饭,沈旭辰收拾了碗筷。他四下看了看,问:“robert呢?我回来这么久了,怎么一下都没看到它。” 程以华面无表情地说:“爸爸揍我的时候,它就躲起来了。” 沈旭辰开始满屋子地找猫。猫窝里没有,床底下没有,桌子底下没有,卫生间里没有,小阳台上没有……找了将近半个小时,沈旭辰才从书架后面把robert拖出来。那么狭小的地方,完全不知道robert是怎么钻进去的,看样子猫这种生物果然都有缩骨功啊。 robert是真的被程爸爸吓住了——那个冷不丁冒出来的大个子能把凶残的黑脸铲屎官制服了,比黑脸铲屎官还凶残——整只猫都有些傻傻的。沈旭辰坐在沙发上时,robert就趴在沈旭辰的腿上一动不动。程以华试图以目光驱赶robert离开沈旭辰的腿。真是的,醉卧美人膝这种事情,我自己都还没有享受过啊! “对了,我找到一个挺有用的东西。我觉得你会喜欢。”沈旭辰说。 程以华立刻从robert身上收回了目光,整个人坐直了。 当初,沈旭辰打算写文了以后,就在系统中兑换了一台笔记本,放在小黑屋里。这样一来,他虽然住宿断网,但是也可以码字了。那台笔记本一直放在小黑屋里,没有接过外网,因此沈旭辰一直把它当成普通笔记本来用。他有时候还觉得奇怪呢,笔记本这种东西,也没什么稀奇的,归在普通用品中就可以了,为什么要放在特殊用品栏里? 现在,沈旭辰上了大学,当然就可以在学校中使用电脑了。当初高考过后,沈秉忠原本就想要奖励双胞胎一人一台笔记本。沈旭辰推拒了,只说想要自己组装一台,就把笔记本从小黑屋中取了出来,连通了外部网络。 神奇的事情出现了!这台笔记本竟然是有ai的,也就是人工智能!连上网的瞬间,ai就被激活了。当然,它的ai还很……单纯,不是科幻小说中那种活灵活现的ai。但就是这样,沈旭辰也觉得太惊喜了。有了这一点点智能,笔记本自动搜索删选信息的能力大大增强了。而且,它的防护能力也是很棒的,凭着现有科技,哪怕是世界上最强大的黑客都没法突破它的防火墙。 对于沈旭辰而言,这一点点ai就够用了。所以,沈旭辰不打算花费积分,把笔记本升级。不过,如果是给程以华用的话,他觉得还是把ai再升级一下比较好,反正他现在还拥有不少积分。 想想看就觉得很棒呢,等程以华日后进行研究时,拥有ai,就仿佛拥有了一个严谨忠诚的助手。很多实验在现实生活中不好操作,智能ai却都可以建立数据模拟模型……等到数据推演得差不多了,再在现实生活中进行实验,成功率自然就大大增强了。而且,智能ai的作用还不仅仅是这样。总而言之,智能ai对于程以华是非常有用的。 看到沈旭辰凭空变出一台笔记本,又听沈旭辰说了只能ai的事情,程以华果然有些意动。他对于一切未知的东西都抱有浓厚的兴趣。 “唯一担心的就是……万一别人怀疑你的笔记本来源怎么办?”沈旭辰又有些郁闷地说了一句。像那种研究所,进出人员都不可以随身携带任何电子设备以及存储设备。如果,非要带入或者带出,那么该设备必须要让专人进行仔细检查。一检查,某些问题说不定就暴露了。 “这个不担心……”程以华说,“总会有办法的。”他知道沈旭辰的秘密一旦暴露,绝对会引起无数人的觊觎心。他们必须要强大到让人仰望,然后才能彻底主宰自己的命运。 沈旭辰笑着说:“我们凡事小心点。不过,我现在的精神力越来越强大了,如果真会发生什么危急的事情,我将会产生一种强烈的预感。别的什么不敢说,逃命是够了。”他上辈子死于非命,这辈子总要福寿安康吧。 程以华认真看着沈旭辰,说:“我不会让你出事的。” 当一个人足以保护自己时,有人对你说:“我可以保护你。”如果你不喜欢这个人,你就会觉得这人真傻逗真惹人厌烦,我需要你保护了吗?真是太自以为是了!但如果你喜欢这个人,你就会觉得很感动。 沈旭辰就被感动了,他真的是无可救药的爱上了这个可爱的小男朋友了。 第106章 汤书鹤 傍晚时喝的那一点粥不顶饿,当程以华觉得自己的后背好多了,他就提议和沈旭辰出去走走,顺便吃点夜宵。沈旭辰并无什么意见,恋爱中的人,哪怕再成熟,总是喜欢守在一起的。 两个人坐地铁去了几个街区外的大商场。路过一个饰品小店时,程以华拉着沈旭辰走进去,挑了两顶一模一样的鸭舌帽。结账付款后,程以华自己戴了一顶,另一顶就随手往沈旭辰头上扣。沈旭辰忍不住笑了起来。 “想好吃什么了没?你别指望我,反正我随便吃什么都可以。”沈旭辰笑着说。忽然,他语音一顿,整个人朝不远处看去。程以华顺着他的视线也往那边看,见是一对情侣。男的很帅气,女的也算漂亮。男的脸上带着一丝纵容的微笑,女的把自己整个人都挂在男朋友身上,更是笑得很甜蜜。程以华并不认识这两个人。 “怎么了?”程以华问。 沈旭辰收回目光,摇了摇头说:“不是什么大事……那个男的,是我们学校的学长,以后也算是人中俊杰了。但是,他不喜欢女的。我觉得他这样不好,明明不喜欢女孩子,却为了这样那样的原因坑害了一个无辜女孩子的一生。我看不起他。”原来,沈旭辰看到的人正是席远征和他的女朋友。没想到席远征这个时候就是有女朋友的。沈旭辰犹豫着,要不要匿名给席远征的女朋友发条信息,让这个女孩子可以免受渣男的欺骗。 见是和沈旭辰无关的人,程以华就懒得耗费心力,他从来不把别人的是非对错放在心上。程以华带着沈旭辰往商场中走去,说:“走吧,我们去三楼看看,听说三楼有很多好吃的。” 过了两天,沈旭辰接到了校方负责迎新晚会的学长给的通知。原来,新生们准备的节目也已经全部报上来了。这意味沈旭辰作为主持人之一,可以根据节目类型、名字和简介来写串词了。这次的主持人共有四位,一对新生男女主持人,一对老生男女主持人。新生就是沈旭辰和一个陶源的女生。老生则是席远征和一个叫乐瑛瑶的女生。 为了保证主持风格可以统一协调,四位主持人约好了时间,在活动室见面。 沈旭辰到得最早,没过多久,陶源和乐瑛瑶也到了。 女生们可能私底下已经花时间交流过感情了,陶源和乐瑛瑶是一起来的,看上去彼此之间很亲热。见到沈旭辰,乐瑛瑶笑着说:“席部长没有你的联系方式。他刚刚给我打了电话,今天下午因为要处理一些私事,可能赶不过来了。所以,台词方面,只能由我们三个人来负责拟定了。席部长也觉得很抱歉,下次会请我们吃饭。” 沈旭辰点点头表示自己知道了,然后说:“行,那我们开始吧。中间的串词先不急,最主要的还是晚会一开始,四个主持人站一起的开场白,你们有没有考虑过,要用什么风格?是端着架子往高大上的方向弄,还是放下身段往可爱俏皮搞笑的方向弄?” “这个……还是高大上一点吧。”乐瑛瑶说。 三个人围着活动室的小桌子,开始拟起台词来。因为沈旭辰那手字最好看,陶源和乐瑛瑶干脆把记录的事情都丢给他了。陶源是个很活泼的人,相对而言,乐瑛瑶则有些高冷。 看到沈旭辰左手上戴的戒指,陶源忍不住问:“沈旭辰……你这个戒指真漂亮,是有女朋友了吗?” 沈旭辰看了戒指一眼,笑着应了一声是。 陶源继续叽叽喳喳地说:“啊,你们怎么都有女朋友了……你也是,席部长也是,尤其是你,刚进大学就有女朋友了,一点遐想的机会都不给我们!你知不知道,前两天,就有人偷偷拍了你的手部照片传到了校园bbs上……现在上面正在争论不休呢,一部分人说你只是戴个戒指玩玩,一部分人说那压根就不是你的手,毕竟照片拍得有些模糊……只有一小部分人相信你已经有女朋友了。我觉得,你女朋友的压力一定很大。” “不会啊,他怎么会压力大。”沈旭辰笑眯眯地说,“只要我洁身自好,只要他相信我,那么不管别人怎么说,我们都能过好自己的日子。” 处在恋爱中的人真的是时时刻刻都在散发着甜蜜蜜的虐狗射线啊!陶·单身·源已阵亡! 中途,沈旭辰去上了个厕所。等他回来时,陶源和乐瑛瑶正在聊天。沈旭辰一直以为乐瑛瑶是个高冷的人,毕竟他们俩个说不上熟。等听到她和陶源聊八卦时,沈旭辰才知道,女神私底下吐起槽来,也是很厉害的。 “席部长那个女朋友……我真是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我在现实生活中见过她一回,说话嗲嗲的,掐着嗓子学娃娃音……这也就算了,那天是我们部门集体聚餐,席部长作为部长肯定走不开啊,结果她一会儿要吃哪家店的蛋糕,一会儿要喝哪家店的饮料,把部长支使得团团转,真是一点面子都没给部长留。”乐瑛瑶一脸嫌弃地说,“她和席部长是高中同学,听说读高中时,就疯狂地追求席部长了。” 陶源捂住嘴巴:“天啊,席部长怎么会喜欢这样的女孩子?” 乐瑛瑶叹了一口气:“我也是弄不懂席部长的眼光……我们学生会有个内部的企鹅群,汤书鹤,哦,也就是席部长的女朋友。她又不是我们学校的,非要加进来围观。加进来就加进来吧,有一天,她在群里说自己在网上被人性骚扰了。虽然我们都不太喜欢汤书鹤,但女孩子遇到这种事情的确挺恶心的,于是我们纷纷安慰她。” “对啊,这种事情,搁谁身上都不舒服。然后呢?”陶源又问。 乐瑛瑶不以为意地撇撇嘴:“安慰了好半天,她可能觉得还不够吧……就把她在另一个群被人性骚扰的聊天截图发群里了。从截图上来看,那两个调戏她的男的的确欠揍,说得很多话都不堪入目。但这不是重点,重点是我们从截图中发现,那就是汤书鹤自己的群啊!汤书鹤就是群主!所以,当一开始那两个男的调戏她时,她完全可以把他们都踢了!不踢,难道还留着过年吗?” “我还能说什么……”陶源满脸无语。 乐瑛瑶叹着气说:“对啊,我们还能说什么呢……她不踢那两个男的,面对那两个男各种不堪入目的话,她只是,哎呀,你们这样太讨厌了,不行,再这样我不会原谅你们了……她只是这么说而已,还截了图发我们群里,这是什么意思啊……真弄不懂部长为什么喜欢这样的女孩子。也许,是因为她比较会撒娇?” 陶源也弄不明白。 乐瑛瑶接着说:“而且,汤书鹤还总是乱吃醋!听说,部长念高中时,班里倡导先进生帮后进生,部长就被分到了一个帮助对象。部长这个人,你也是知道的,非常负责。可能是因为他在这个帮助对象身上花了比较多的时间吧,汤书鹤把那人逼得退学了。那个帮助对象还是个男孩子!谁知道汤书鹤吃什么飞醋!” “有些女孩子就是不希望男朋友在别人身上花费太多的心力吧,不管对方是男的,还是女的。”陶源说。 “最委屈的就是林副部长了。因为学生会的事情,林副部长和席部长总有很多工作需要交接……结果,去年某天,汤书鹤来我们学校,直接找上林副部长,一个巴掌就抡上去了,说林副部长耽误席部长陪她的时间了。林副部长作为男人,又不好真和汤书鹤打起来,气得把手上的材料都丢给席部长,然后辞职不干了。”乐瑛瑶说。 “天呐……”陶源觉得这些事情都太不可思议了。 大概是因为乐瑛瑶和陶源对汤书鹤的印象已经极差了,所以不管汤书鹤做出什么事情来,她们都觉得那是奇葩人有的奇葩举动,因此不会多想。但沈旭辰是个gay,而且,他还知道席远征也是gay,于是他的某根神经立刻被挑动了。他原本一直替席远征日后的妻子不值,但是听乐瑛瑶这么说,沈旭辰情不自禁地认为,那个叫汤书鹤的女孩子应该知道席远征其实更喜欢男人吧?否则为什么总是找席远征身边的男孩子麻烦? 还有,汤书鹤这个名字怎么就觉得在哪里听过呢…… 见到沈旭辰回来了,再加上八卦也说得差不多了,陶源和乐瑛瑶又赶紧开始忙台词。他们三个人一直弄到傍晚快吃饭的时候。沈旭辰看了看手表。 “咦,席部长,你怎么来了,不是说下午有事吗?”乐瑛瑶忽然看向大门口,问。 沈旭辰回头一看,席远征果然来了。与此同时,他的女朋友也来了。汤书鹤挽着席远征,先看了乐瑛瑶一眼,再看了陶源一点,最后用一种不太友好的眼神打量着沈旭辰。 沈旭辰在心里叹了一口气,看样子是没错了,汤书鹤明明知道席远征是喜欢男人的。你说,为什么这个女孩子会这么想不开呢?性向这种东西,难道你真的以为凭借自己的爱、责任和严防死守,就可以让他改变了吗? “事情忙完了,我就来了。你们今天辛苦了,我请你们吃晚饭吧。”席远征笑着说。 乐瑛瑶看了汤书鹤一眼,赶紧摇头:“部长,不要了,我晚上已经有约了。” 被乐瑛瑶科普过汤书鹤为人的陶源也赶紧摇头:“部、部长,我们寝室今天有人过生日,我得赶回去给她过生日,所以……” 沈旭辰自然也不愿意和席远征有过多接触,便也说:“席部长,很抱歉,不过我晚上也已经有约了。” 第107章 做噩梦 夜半,沈旭辰从噩梦中惊醒。 因为程以华挨得那顿揍,沈旭辰这两天都是回家睡的。沈旭辰一下子惊坐起来,自然也把程以华弄醒了。说起来,程以华明明是属于那种贪睡的人,沈旭辰虽然被噩梦吓醒,到底也没弄出太大的动静,没想到程以华还是醒了。 “怎么了?”程以华问。 沈旭辰用手在额头上擦了一下,他发现自己在梦中出了很多冷汗。他苦笑了一声,说:“做噩梦了……” 程以华皱了皱眉头:“你能被什么事情吓成这样?到底梦见了什么?”在程以华看来,沈旭辰算是那种心理承受能力比较高的人,结果他还能吓醒,这个梦太不简单了。 沈旭辰沉默了一会儿,才说:“梦到我上辈子临死前的场景了。” 程以华利索地爬起来,打开了壁灯。屋子里一下子明亮起来了。不过,因为是壁灯的关系,他们也并没有觉得很刺眼。程以华关心地问:“能说说看吗?” 这也没什么不好说的……沈旭辰揉了揉太阳穴,说:“其实我根本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毕竟,那个时候的我,每天的日子都过得一样波澜不惊。然后是门铃响了,说是来查水电费的。我那个时候住老式小区,水电费都是有人专门上门查的。算下日子,的确是到查水电费的时候了。打开门一看,却不是以往来查水电费的那位大姐,而是另一个陌生的中年妇女。我觉得奇怪,就隔着防盗门问了一句。” “那个女的说,她是新来的。我看她身上的确穿着物业管理的统一制服,还带着打印水电费单子的工具,就开门放她进来了。结果,我正领着她往厨房走时,她在我背后捅了我一刀。那个女人和疯子似的,连捅了我好几下……”沈旭辰说。他又想起那个时候的痛苦来了。按说,他是一个男的,在体力方面完全可以战胜那个女的,但是他后背被捅了几刀,所以先机尽失,哪怕咬牙反抗,最后也是无力。 说真的,沈旭辰至今都不明白,为什么那个女的要杀他! 首先,他作为死宅,人际关系简单,只有三五个朋友,都是比较好的人。而他没有情人,所以不存在情杀的可能性。他唯一的仇人就是那个雇佣混混把他的手弄成米分碎性骨折的竞争者。可是,那个人已经进监狱了。而且,在他被杀的时候,这件事情也已经过去很多年了。 其次,他这个人一般不和人结仇。哪怕是网上和人交流,他多少也会注意分寸,看到喜欢的东西才会留言,看到不喜欢的东西直接就撤了,根本不会和某些人似的满嘴喷粪。哪怕是网上购物呢,喜欢的好评,不喜欢的退货,他都没给过差评啊。所以,哪怕是网络,他也没什么仇人啊。 第三,他根本就不认识那个女的。他发誓,自己从未见过那个女的。那么,既然是两个不相干的人,那女的为什么要杀他?总不可能是误杀吧? “最痛苦的,其实不是死亡本身,而是等待死亡的过程。”沈旭辰说。 其实,那个时候的他没有一下子就死掉。那个女的在捅了他好几刀之后,就逃了。沈旭辰痛得已经没有力气呼救。再说,哪怕他叫救命,他对面的那栋房子长期无人住,根本没有人能听得见。沈旭辰只好朝自己的手机爬过去。他不想死。想到还在监狱里的顾望舒,他就不想死。哪怕顾望舒自入狱以后拒绝他的探视,但如果他死了,顾望舒得到这个消息一定会崩溃的。就算为了顾望舒,他一定不能死。 他倒在客厅。他的手机在书房。那段距离真是漫长啊。直到现在,沈旭辰依然认为,等待死亡的那两分钟真的足以让人崩溃。他学过医,他知道自己受伤的脏器是那几个,他知道当血液流失过快时,人每秒钟的变化。他那么清楚地明白,死神的镰刀已经架到了自己的脖子上。 程以华脸上的表情在昏暗的壁灯下看不分明。他压抑着自己内心的情绪,佯装平淡地说:“要不要来我怀里。” 沈旭辰摇摇头,小声地说:“没事的……要不是今晚做了噩梦,其实我已经没把那件事情放在心上了。我去洗个澡。刚刚出了一身冷汗,现在觉得粘腻,很不舒服。” “洗个热水澡,的确会舒服很多。”程以华说。 沈旭辰正要起来,他忽然灵光一现,说:“我想起来了!汤书鹤这个名字我的确听说过!她是汤明明的异母姐姐。而汤明明就是那个雇佣混混把我的手弄骨折的混蛋!”怪不得白天时他觉得汤书鹤的名字听着耳熟。 程以华的脸黑了下。又是骨折,又是被害,沈旭辰上辈子到底经历了些什么!该死的,上辈子的他怎么都不好好保护上辈子的沈旭辰!(讲真,其实上辈子的你们俩个真的不熟_(:3」∠)_) 医科生都是本硕连读的。汤明明是沈旭辰读硕以后转进来的同学。他们两个的关系只能说是一般。一开始,汤明明装了很长时间的高富帅。等到后来,班里传出了流言,说汤明明只是个私生子而已。只不过大房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他在外头才能蹦跶。 毋庸置疑,汤明明和汤书鹤的关系很差。沈旭辰曾听汤明明用很不屑的语气在朋友面前提起过汤书鹤,他直接将汤书鹤称之为“那个婊子”。汤书鹤占着正房嫡女的优势,汤明明占着是他爸爸唯一的儿子的优势,两个人私底下极其不对付。 脑子里的线索都连起来了……沈旭辰现在的精神力一直慢慢增长着,对于自己身上发生的事情,他会有预感。 说来也巧了,今天白天刚近距离见过汤书鹤,他晚上就做噩梦了,他明明很久没有做过那个绝望等死的梦了。沈旭辰猛然意识到,那个杀的人可能就是汤书鹤。他若有所思地对程以华说:“这么说起来,那个跑来杀我的女人,长得有点像汤书鹤啊。可是,按理说汤书鹤只比我大三四岁而已……她跑来杀我的时候,看上去却比我大了十二十岁。” 也不怪沈旭辰没有第一时间把汤书鹤和上辈子的那个凶手联系起来想,因为在沈旭辰的记忆里,那个凶手是个看上去非常疲惫的大妈,发型老旧,脸上也满是皱纹。还有她的那双手,那明显就是一双劳动人民的手啊! 说真的,如果沈旭辰以前不是学医的,看人的时候,会下意识地关注一个人的脸型骨骼轮廓,也许他直到现在都不会把汤书鹤和那个杀害他的人联系起来。因为她们的差别实在是太大了! 看见程以华的大黑脸,沈旭辰赶紧说:“我把事情理一理。首先是汤明明,他认为我是个没什么后台的孤儿,为了和我竞争进大医院的机会,就雇佣混混把我的手打得米分碎性骨折。汤家还算有些势力,不过在邹家——当然那个时候的我完全不知道邹家在背后出了力——的帮助下,整个事情很快水落石出,汤明明入狱,汤家赔了我一大笔钱。” 程以华点点头。 沈旭辰接着分析:“上辈子,我虽然不认识席远征,但我听说过他的事情。他靠着妻子娘家也就是汤家发家。之后,汤家落败,但席远征的发展一直不错。很快,汤书鹤作为他的妻子不再出现在公众场合。席远征在gay圈很有名,总是包养小男生。这意味着汤书鹤私底下的日子一定非常难过。” 程以华又点点头。 沈旭辰继续说:“问题就在这里,汤书鹤会不会觉得我就是那个祸端?虽然她和汤明明关系不好,汤明明进了监狱,她一点都不会心疼,但是,她却可能因为汤家落败而恨我。于是,最终当她日子过不下去了,她就跑来杀我了?” 程以华摇了摇头:“逻辑不通。这一点理由还不足以让她杀人。” 沈旭辰也觉得这有点说不通。席远征一直都是成功人士,这意味着汤书鹤虽然娘家落败了,也并不缺钱。除非席远征私底下总是折磨她,否则她不可能苍老得那么快。既然席远征这么不好,汤书鹤既然都敢铤而走险杀人了,她怎么不干脆把席远征杀了?或者,以目前汤书鹤对席远征的占有欲而言,她一旦有机会,怎么不去杀席远征的小情人?偏偏跑来杀沈旭辰?在汤明明那件事情上,沈旭辰才是受害者啊! 上辈子,沈旭辰其实压根都没见过席远征,也没见过汤书鹤,除了他被杀的那次。 “你先去洗澡吧。”程以华说,“别想太多了,好好洗个澡。明天,我找人把席远征、汤书鹤以及汤明明都好好调查一遍。” 沈旭辰和程以华对视一眼。上辈子的发生的事情当然是上辈子的,这辈子发生的事情才是这辈子的。不过,想要弄清楚上辈子的事情,其实也没有很难。把他们三个人好好调查一下,通过他们的性格和人脉分析他们的心理,说不定就能分析出汤书鹤上辈子杀害沈旭辰的原因了。 “我不审判无辜人。不过,凭着他们的性格,他们迟早会把自己作死的,对不对?”沈旭辰面无表情地问。这个样子的他真的很像神祗,高高在上,无悲无喜。 “我们不审判他们,让法律审判他们。”程以华说。 作者有话要说: 沈旭辰说自己没事了,但其实上辈子的死亡对他而言是很有影响的,所以当初风采大赛初赛王老想邀请他吃饭时,那个来找他的人没有经过老师们的引见,他就拒绝了。当国家台的实习生来学校拍他时,他要查看证件。到了一个新的地方时,他会观察逃生出口。 第108章 弟媳妇 找私家侦探调查也是需要时间的。在调查结果没出来之前,沈旭辰不打算让自己一直背负着仇恨。还是那句话,他现在的生活过得这么好,犯不着为了一群……不正常的人毁了自己的人生。 但这不代表着,他不会报复。他会蛰伏。他会抓住他们这辈子的痛脚,然后让法律来审判他们。 很快就到了迎新晚会彩排的那天,沈旭辰是一个心理素质很强大的人。哪怕已经发现了一些上辈子的真相,而且也十分不喜席远征的为人,但在面对席远征时,他依然很淡定。 只是淡定而已,最多加上礼节性微笑,想要让沈旭辰对席远征热络,那也是不可能的。 彩排的时候,程以华刚好有时间,就默默找了个位置坐在台下看着。沈旭辰的主持告一段落,正打算去程以华面前求个表扬时,就看见一个女生正围着程以华说话。那姑娘各种找话题,而程以华各种沉默。沈旭辰满头黑线。喂,这位姑娘你表错情了啊,你看上的这位帅哥已经是我的人了啊! “你是国大的吗?我不是耶,我今天是来看朋友的……哈哈,我朋友总对我说,国大有很多优质的帅哥,看样子她没有骗我呢!”姑娘说。 “你也是新生吗?会参演迎新晚会吗?准备了什么节目?可不可以偷偷告诉我一下?感觉你们国大的人都蛮有才的!”姑娘说。 “你不爱说话吧?好像有个性的男生都不怎么爱说话呢!”姑娘说。 程以华面无表情地说:“我给你讲个笑话吧。” 姑娘一下子激动起来了!都说烈女怕缠郎,其实反过来也一样,没看见这位酷酷的帅哥竟然搭理自己,还要给自己讲笑话了吗?!也不枉费自己说了这么多话了。姑娘兴奋地说:“好啊,你讲,我听着呢!” 程以华继续面无表情地说:“我们学校呢,有个傻缺。为什么说他是傻缺呢,他的高数竟然挂了。那么简单的高数,他竟然都能挂科,太不可思议了。你说好不好笑?” 姑娘脸色僵硬了一下。作为一个同样挂在高数这颗大树上的人,姑娘实在笑不起来啊。姑娘呵呵了两句,试图转移下话题。 程以华依然面无表情地说:“还有,我不是国大的。我是国大学生的家属。” 围观了这一幕的沈旭辰终于理解秦妈妈说的程以华在一定程度上缺乏绅士风度是怎么回事了。姑娘心里现在一定恨死程以华了。他忍住笑,待姑娘黑着脸走开后,朝程以华走过去。 沈旭辰在程以华的肩膀上捶了一下,说:“可以啊!够招蜂引蝶的。” 程以华还是那副面无表情的样子:“我研究过微表情。观察了一下午,我可以百分百肯定,席远征对你有意思。所以,真正招蜂引蝶的人应该是你才对。” 沈旭辰不在意地说:“首先,我不觉得他对我有意思,因为我从来没有在意过他的想法。其次,就算你是对的,他的确对我有意思,那对我而言又有什么关系呢?他看得上的无非是我的外在的东西……只有你,只有你才完完整整爱着我整个人啊。” 男人肉麻起来也是很厉害的呢。最后一句话,沈旭辰特意凑近了程以华压低了声音说。说话间带出的微弱的气流从程以华的耳朵上爬过。程以华只觉得一阵痒意从耳尖漫入了心里。 两个人对视着对视着,三秒钟以后,全部不好意思地转开了头。 时间过得飞快。迎新晚会完美结束。身为主持人之一的沈旭辰成功在同学们面前刷够了脸。一般的大学都是在刚开学时进行社团招新的,但因为国大新生远离学校进行了整一个月封闭式军训,各大社团的招新统统往后推了时间。沈旭辰收到十几个社团邀请。他犹豫了一下,考虑到自己日后的繁忙程度,就全部婉拒了。 这也没什么好可惜的。社团是大学生展开交际发展兴趣的地方,沈旭辰发展兴趣自有他的系统小黑屋了,而展开交际对于他这种“校园名人”而言,也并非要加入社团不可。反而因为沈旭辰本身不属于任何社团,所以各大社团进行活动时,都可以联系沈旭辰,赶上沈旭辰有时间,说不定能顺利请来当外援呢! 开学第二个月以后,程以华也变得越来越忙了,没有那么多时间再腻在沈旭辰身边。好在大家都是男人,沈旭辰倒是很能够理解程以华的忙碌。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再说,他们所佩戴的戒指和项链是来自系统的产物,哪怕程以华位于某些屏蔽了手机信号的地方,他们依然可以通过项链和戒指来联系。 不管有多么忙,他们每天起床的时候,都会互相道个早安。然后,在每天睡觉的时候,他们还会互相道个晚安。可能连着好几天,他们在一天中都只说了这四个字而已,但他们都不会因为这点事情生气。爱情的力量果然是伟大的啊,在程以华的导师眼中,小程这孩子每天都充满干劲地迎接新一天呢,不愧是他最看重的得意子弟! 沈旭辰是打算修多学位的人,因此每天的时间都排得很紧。在这样的情况下,他还要分出很大一部分心神来,继续给程以华的游戏公司写策划案并招揽人才,与此同时还要跟进付导那边的创作进度,以便能及时进行相关宣传。 近距离旁观了沈男神的快节奏生活,同寝室的三只都忍不住感慨。 有些人明明已经优秀到天怒人怨了,在这样的基础上,他们还远远比一般人努力……他们不成为天骄,还有谁能成为天骄呢? 于是,在沈旭辰的带动下,寝室里的学习氛围非常好。啊,不过逃课也是无可避免的,欧阳煦逃得格外厉害。 转眼便是秋天。秋天是京都一年四季中最美的一个季节。想起顾望舒曾经说过想要去故宫走走,沈旭辰特意看了天气预报,寻摸了一个天气较好的周末,给顾望舒打了电话。结果,顾望舒那边支支吾吾的,竟然说抽不出时间来。 沈旭辰那根名为姐姐控写做女儿控的雷达一下子动了起来。他不动声色地问:“是和室友们约好了一起出去玩,还是和陆沁雅约好了?” 陆沁雅虽然一心想要考省大,但最终却被京都的一所大学录取了,虽然没有国大、华大这么牛逼,但也是很不错的学校。值得一说的是,管凯威也没上省大,最终去了哏都的一所大学。哏都离京都不远,一天时间足够往返了。 顾望舒难得哼唧了两声,说:“不是和她们啦……我和赵君野约好了。暑假的时候,我不是报了一个散打班吗?我觉得没过瘾,赵君野刚好擅长这个,所以我就拜他为师了!周末的时候,我们约在了某个公园,找个没什么人的地方,他教我格斗术。” 想起散打还是自己让顾望舒去练的,就怕顾望舒以后参加工作了会遇到医闹纠纷……沈旭辰在心里无力地呵呵了两声。别家都是大舅子小舅子难缠,换到他们家,他这个未来小舅子竟然还成了赵君野的神助攻……这么想着,总觉得有些不爽呢,我们家的姑娘是这么好娶的吗?! “赵君野真的挺好的……之前还没上大学的时候,我一直给他写信,他每一封都会认认真真回。我觉得,要是我们有个哥哥,估计就是像他这样子的了!”顾望舒语气欢快地说,“对了,这周末,你要不要一起来?我感觉已经很久没见到你了,明明我们学校离得不远。我们从小到大都没分开过这么久呢!” 沈旭辰心里一下子平衡起来了。嘿嘿,看样子,顾望舒也还没开窍呢! 虽然是大一,顾望舒的课程也已经很紧张了。医科生都是上辈子折翼的天使,要背诵记忆学习的东西非常非常多。而且,顾望舒还需要克服一点点心理障碍——为了让大一刚进校门的学生们壮壮胆子,搬运尸体这种事情都是让他们去干的。哪怕顾望舒是个挥着小皮鞭的御姐,她现阶段还是害怕尸体的啊。 沈旭辰上辈子学医,他自己就是这么走过来的,因此很理解顾望舒,一直给顾望舒鼓劲加油。 因为学业紧张,姐弟两的学校虽然相隔不远,甚至邹齐当初送他们房子时,干脆买了同一楼层。但他们依然很多天没见过面了。时间总是凑不上,要么是顾望舒有时间但沈旭辰很忙,要么就是沈旭辰有时间但顾望舒很忙。 沈旭辰也有些想念顾望舒。 “行,那这周末,我在你们学校东门等你。”沈旭辰说。 顾望舒显得很高兴:“太好了……对了,我们寝室有个美女,长得挺漂亮的,性格也不错,她想认识一下你……你会觉得困扰吗?要是没问题,我下次就帮你们约一下。” 沈旭辰开着玩笑说:“你要是存着做媒婆的心思,我当然会觉得困扰啦。因为,我已经有喜欢的人了。” “你说什么?我们只是有个把月没见面吧?不是几年没见面吧?你什么时候有喜欢的女孩子了?我怎么不知道?是和我们一个高中的?还是你在大学里认识的?”顾望舒的嘴巴像机关枪似的爆出了好多问题。 沈旭辰笑着说:“见面时再告诉你。总之,我没有骗你。我真的有喜欢的人了,我想要和他在一起过一辈子。” 明明沈旭辰的语气并没什么波澜,对他了解颇深的顾望舒却立刻感知到了他话语中的认真。顾望舒也忍不住笑了起来:“我以前总是偷偷想,我这么优秀的弟弟不知道最后该便宜哪个幸运的女孩子呢……现在听你这么说,我更觉得那女孩子上辈子一定拯救了银河系。哈哈,说真的,我觉得我身边有一个爷爷,有一个你,实在是加大了我以后找男朋友的难度……因为,我总是会忍不住拿他们和你们比较,然后他们就都被你们衬得不及格啊!” 听着顾望舒的玩笑话,沈旭辰也忍不住笑起来。亲爱的悦悦,希望你到时候不会被自己的“弟媳妇”人选吓一跳才好啊。 第109章 小天后 临近周末时,沈旭辰接到了赵云恩的电话。 赵云恩在娱乐圈中的发展势头一直很生猛。一来,他毕竟是有钱人家的孩子,圈子里那些乱七八糟踩高捧低的事,他遇到的比较少,这可以说是天然优势。二来,经纪公司靠谱,再加上赵云恩本人也有眼光,他加入新芽娱乐之后接拍的戏都比较靠谱,人气上来后就不容易下去。第三嘛,当然就看个人综合实力以及国民接受度了。 沈旭辰有时候会暗搓搓地想,如果他是赵云恩,那他收割名望值时一定会手软啊!赵云恩红得太快了!再加上他又敬业,现在打开电视机,这个台的侠客是他,那个台的少年天子是他,这个台的民国军官是他,那个台的综艺节目还是他!如赵云恩这样的人天生就适合吃娱乐圈这碗饭! 可惜,羡慕归羡慕,沈旭辰却知道自己几斤几两,他根本就不适合混娱乐圈。 “最近学习忙不忙啊?”赵云恩开头第一句话问得就是这个。他虽然从小在国外长大,但却对华国文化接受良好,已经无师自通了华国家长和小辈们聊天时的谈话技巧。不管怎样,看到正在念书的小辈(或者平辈中的弟弟妹妹)先问学习成绩再说!(云恩啊,讲真,这其实不是一个好习惯,虽然沈旭辰作为学霸不介意。) 沈旭辰笑着回答:“我再忙,至少能保证睡眠时间。你一忙,可就连睡觉的时间都没有了。前两天看新闻,你好像又接拍新剧了啊。这回是武侠电影吧?加油!” 赵云恩拍着自己酸软的大腿,说:“别提了,这两天被武术指导老师虐得够呛……当初拍《仗剑行侠》时,虽然也有打戏,但和这次根本不能比,我还得好好练练。”电视剧和电影对演员的要求是不一样的。 “也要注意一下身体,不要运动过度了。”沈旭辰说。 提到自己工作上的事情,赵云恩虽然累,却不怎么担心,语气轻松地说:“放心吧,我都知道的,有专门的营养师盯着呢。话说,你要是有空的话……这里有个mv,你来客串一下吧?怎么样?” “怎么想到我了?我又不是专业人士……上次在《仗剑行侠》剧组客串时,我的表现,你也是看在眼里的。要不是陆哥演技好,能带着我一点,就我那种非专业表现,拍出来也不好看啊!”沈旭辰说。虽然他的确曾经暗搓搓地考虑过要去赵云恩那里蹭一点名望值,但一直都只是想想而已。他很有自知之明,那点渣演技,还是不要去祸害娱乐圈了。 赵云恩满不在乎地说:“演技这种东西,练练不就有了,更何况,留给你的角色对演技要求并不高,出场时间也不多。老实告诉你吧,这次找我拍mv的是个熟人,我真的不太好拒绝啊。”说到最后一句话,他的语气就开始飘忽起来。看样子,他口中的熟人很有问题啊,嘿嘿! “是谁啊?”沈旭辰故意问。 赵云恩四下看了看,这是他的休息室,里面除了他就没有别人了。觉得不太保险,赵云恩又起身把门反锁了,才压低了声音小心翼翼地对着电话说:“是我前女友……都是年少轻狂时犯下的错误,我怎么就惹上那个女魔头了……她马上要出新专辑了,这首《hero》就是新专辑里面的。” “前女友?你的人物百科上根本没有这号人物啊!”沈旭辰的好奇心完全被调动起来了。 赵云恩抱着头说:“你要是答应我会保持平常心,我现在就告诉你她的名字。她叫赛薇亚拉·希尔……” “等等……这名字真耳熟……”沈旭辰疑心自己听错了。 赵云恩仿佛隔着电话线都能看到沈旭辰震惊的表情,痛苦地点着头说:“没有错,就是那位在欧美红透半边天的摇滚小天后……” “总觉得你们两个……八竿子都打不到啊,你们竟然曾经是情侣?!”沈旭辰当然知道这位小天后,她实在是太太太有名了啊!上辈子,沈旭辰作为赵云恩的米分丝,对赵云恩当然也是有所了解的。但沈旭辰从来不知道赵云恩和赛薇亚拉·希尔竟然是认识的。 赵云恩愤愤地说:“赛薇亚拉的叔叔是我妈妈的师弟,都师从莱斯利大师。小时候,我常常和她一起玩的。都怪那时候的我太单纯,赛薇亚拉每天都给我带一个蛋糕,我就答应做她男朋友了……” “等等,那是什么时候的事情?”沈旭辰越听越觉得不对劲。 赵云恩回忆了一下,不太确定地说:“啊,我四岁的时候吧……可能是五岁……反正绝对不超过六岁。因为,我记得很清楚,在我六岁生日的前一天,她和我分手了。我至今还记得她说的分手理由,她觉得我太能吃了,长大后一定会成为一个超级大胖子,而她不喜欢大胖子,所以只能忍痛分手。哼,我现在的身材明明这么好!” 沈旭辰满头黑线:“所以,你说的前女友就是这么一回事吗?呵呵,你们真早熟。” 赵云恩痛心疾首地说:“她手里捏着我写给她的情书,那是我挥之不去的黑历史……每次她求着我做什么事情时,她总拿那几封情书威胁我……现在想想,那个时候的我真傻,为什么我连尿床的事情,或者被一只大蜥蜴吓哭的事情,都会写在情书里啊!” “……我还能说什么呢,你多保重。”沈旭辰面无表情地说。这哪里是前女友啊,这分明就是损友!而且,赵云恩口口声声叫着赛薇亚拉的名字,而不是希尔这个姓氏,说明他们的关系其实很亲近。 “反正我和她之间就是这么一回事。她现在找我参演她的mv,我已经看过剧本了。简单地说,《hero》讲述的是勇士屠龙拯救美人的故事,总之情节很老套,但因为是西幻的风格嘛,可以通过后期弄得很磅礴大气……” 沈旭辰开着玩笑说:“那你打算让我客串什么?总不会是勇士吧?” 赵云恩用一种“少年人你太天真了”的语气说:“不不不,你怎么会是勇士呢,你是那个等着被拯救的美人啊!” 沈旭辰噎住了,好一会儿才说:“那你演什么?总不会是勇士吧?” 赵云恩垂头丧气地说:“不不不,我怎么会是勇士呢,赛薇亚拉最喜欢欺负我,才不会给我这么酷炫的角色呢……我是那条注定会被打倒的恶龙啊!” 沈旭辰停顿了一下,说:“所以,勇士是赛薇亚拉?” “就是这样……用她的话来说,这首歌看似在演绎童话,其实是对社会现状的抨击。凭什么等待拯救的只能是公主?凭什么勇士必须是男士?于是,这首歌其实为女权运动而写。”赵云恩恢复了正常语气,“本来是不想屈服于她的恶势力的,但听她这么一解说,觉得还不错呢……我可是零片酬出演她的mv哦!” 沈·打击表哥小能手·旭辰淡定地说:“从国际名气来说,你就算是零片酬出演,也是你赚了啊!那可是赛薇亚拉!摇滚小天后!拿过格尔美的!还有,说正经的,既然那是赛薇亚拉的mv,我这种娱乐圈圈外人还是不要凑这个热闹了吧?” 赵云恩连忙说:“你先别忙着拒绝,你先听我说。其实,被拯救的王子只有最后几秒钟的镜头,你刷个脸就行了!真的不需要任何演技!我们需要的纯天然的美颜!就和好莱坞早起英雄电影中的女性角色只负责尖叫一样,你只负责美就好了。” 可能意识到自己这么说有点欠揍,赵云恩继续忽悠着沈旭辰说:“本来,这个角色已经确定演员了,但是那家伙作死,前两天因为虐待动物被动物保护组织给告了,国外很看重这个的,要是证据确凿,这家伙根本无法翻身了……赛薇亚拉不可能再找他来参演具有象征意味的mv。” 赵云恩接着说:“想到找你……这其实也不是我擅作主张。《仗剑行侠》播出后,你演的那个配角人气很高,网上不少涌现出了很多剪辑视频吗?我手贱,下了一个前世今生版的存在电脑里,我妈妈看见后,就上传到她在国外的私人社交网页上了……赛薇亚拉就这么知道了你……她现在拿着我小时候写给她的情书威胁我,你身为我的表弟,是不是要帮这个忙?” “……确定只有几秒钟镜头?确定不考验演技?要是不嫌弃我拖后腿,我可以试试。”沈旭辰说。 “我看过剧本的!你唯一要做的事情就是如睡美人那样躺在那里,然后等着公主,哦不,是勇士,等着勇士把你唤醒!”赵云恩说。 沈旭辰摸了摸鼻子,小心翼翼地问:“唤醒?用什么方式?” 赵云恩这个傻甜白难得反应这么快,立刻说:“你想得美!怎么可能是用吻唤醒你!” “不是吻就好,吓死我了。”沈旭辰彻底松了一口气。他虽然没有恐女症,但作为一个gay,和女生接吻还是怪怪的啊。毕竟,他又不是专业演员。再说了,他和程以华都没有亲吻过呢!那个纯情的家伙目前还只是会亲额头! 第110章 你真傻 沈旭辰虽然应下了拍mv这件事情,但因为具体拍摄档期还没有定下来,所以他和赵云恩商量好了,过几天再联系。第二天,就是约好了和顾望舒见面的日子,沈旭辰提前到了华大校门口,没想到顾望舒也提前到了。估计,她特别好奇自己的弟妹人选吧! “先陪你去见见赵君野,看看他是怎么教你的。然后,为了表示感谢,我顺便请他吃个饭,你也一起。等晚上,我再告诉你我喜欢的人是谁。”沈旭辰说。 自从被沈旭辰告知他有喜欢的人之后,顾望舒其实已经在心里翻来覆把人选想过好几遍了。她觉得沈旭辰不太可能会喜欢上他的大学同学,因为沈旭辰在感情方面是个很慢热的人,这开学才多久啊!所以大学同学pass。但沈旭辰也不可能喜欢高中同学啊,因为他读高中时,身边根本就没有玩得比较好的女生。若是有,顾望舒不可能一点都不会察觉到的。所以高中女生也pass。于是,沈旭辰身边根本没有可以发展的女生啊?! 要是程以华是女孩子,顾望舒都觉得沈旭辰喜欢的就是程以华了。没有人比他们两个更合拍了! 此刻,听见沈旭辰这么不干脆,顾望舒盯着沈旭辰,狐疑地问:“你不会是骗我的吧……其实你并没有什么喜欢的人,对不对?” 沈旭辰伸出左手,示意顾望舒看看自己的戒指,说:“真的没骗你,你看,定情信物都戴上了。” “那你为什么现在不告诉我?非要等到晚上?”顾望舒问。 “因为一时半会说不清楚啊……”沈旭辰笑着说,“走吧,你和赵君野不是约定了见面的时间吗?我们快点坐地铁赶过去吧,要是迟到了就不好了。” 进了地铁口,上了地铁,又下了地铁,出了地铁口。这一路上脑内剧场格外激烈的顾望舒终于忍不住问:“你有喜欢的人了,但你喜欢人的身份却有些复杂,三言两语说不清楚……所以,你其实是喜欢上某个有夫之妇了?” 沈旭辰一口老血喷了出来:“你怎么会这么……认为?” 顾望舒淡定地说:“安啦安啦,虽然你这三观有些不正,但看在你是我弟弟的份上,我也懒得说你了……坦白吧,是哪个老女人勾引你了?报上名来,我去找她算账!” 沈旭辰急忙揽过顾望舒,说:“亲爱的悦悦,我发誓,我绝对没有看上哪个已婚老女人。我喜欢的人……他的身份的确不太好说,但我今天就是做好了向你说明的准备的。因此你放心,到了晚上,我绝对告诉你他是谁。现在的话,我们先去找赵君野吧。” 顾望舒抬起头,认真地看着沈旭辰,沈旭辰也认真地回望着她。 过了几秒钟,顾望舒松了一口气,说:“我知道,你是不会骗我的……既然没有什么有夫之妇的话……也就是说,你现在喜欢着一个人,你已经做好了一辈子和他在一起的准备。在道德法律等问题面前,这个人的身份并没有什么不妥。但是,我和爷爷却可能会不太能接受。所以,你觉得很忐忑,是吗?” 这么说是没错……沈旭辰点点头。 顾望舒的脸上带出了笑容:“阿虎,你真傻。既然在道德法律面前都没有问题,又是你喜欢的人,我和爷爷怎么会反对呢?退一步说,哪怕真的违反了法律,悖逆了道德,我们也舍不得怪你啊。如果你杀人放火,我会帮你毁尸灭迹。” 沈旭辰知道顾望舒说的是真话。因为太感动了,沈旭辰反而不知道说什么才好,只好闷声闷气地说:“哪里就到杀人放火的地步了……再说,如果我真的杀人放火了,我才不会让你知道呢,我舍不得你去干毁尸灭迹的事。你呀,就漂漂亮亮地活在阳光下吧!” “……”话说,你们姐弟俩当着我这个军校生的面谈论这种事情真的合适吗?赵君野出地铁口的时候,正好见到顾望舒和一个男生一起走出来。赵君野记忆好,还记得这个男生是顾望舒的兄弟。结果,当赵君野走到他们身边时,就听见他们在说什么杀人放火,在说什么毁尸灭迹。赵君野的额头立刻挂了三道黑线。 “啊,赵、赵君野!”顾望舒才看见赵君野。 沈旭辰也笑着和赵君野打了招呼。 当顾望舒和赵君野说话时,沈旭辰就在一边偷偷地观察赵君野。然后,他很快发现,不光顾望舒把赵君野当成了哥哥,只怕赵君野也把顾望舒当成了妹妹。这两个人之间毫无恋爱的米分红气泡,反而有一种淡淡的亲情环绕。 仔细想想,倒是可以理解,谁叫赵君野认识顾望舒时,她还是个未满十八岁的高中生呢?如赵君野这种道德感杠杠的人,他根本不会让自己有机会喜欢上一个未成年少女啊。这就和沈旭辰当初面对程以华的示好时非常迟钝,是一码事。因为,沈旭辰根本就没想过要对直男出手,于是在面对程以华时,他的理智永远大于情感,所以久久没有踏出那一步。 到了公园,他们找了一个没什么人的角落。赵君野和顾望舒脱了外衣,他开始教她散打。沈旭辰就抱着衣服站一边看着。看得出来,赵君野教得很用心,顾望舒也学得很认真,完全没有借着学散打肢体接触的机会各种吃豆腐……沈旭辰忍不住想笑,如果这两个人日后能成为一对,那他到时候可以好好嘲笑一番了。真是迟钝啊! 中午三个人一起吃了个饭,下午顾望舒又跟着赵君野练了几小时。沈旭辰随身带了两本书,那边练着时,沈旭辰就坐在一边看书。 赵君野抽空看到沈旭辰在看书,忍不住对顾望舒说:“当时看风采大赛的相关访谈时,有一幕是针对邻居的采访。我记得有个街坊说,你们姐弟之间,姐姐比较活泼爱动,弟弟反而特别安静……今天一看果然如此。你弟弟比你沉稳多了。” 顾望舒也朝沈旭辰看去,忍不住笑了起来:“是吧?感觉和个小老头子一样。他现在能不出门就不出门……真奇怪,屋子里有什么好待的啊。” “那你得经常拉他出来走走,对身体好。”赵君野客观地说。 下午四点,双胞胎和赵君野说了再见。回到华大校门口,顾望舒用一种饱含威胁的目光看着沈旭辰:“那么,现在可以告知我,哪位幸运人儿是你心爱的了吗?” 沈旭辰默默鼻子,从自带的两本书中取出一本递给顾望舒,说:“把这本书看完,你就什么都明白了。我没有故弄玄虚,真的,看完这本书,你就都知道了。” 顾望舒接过书,稍微打量了一下。书是用书皮包着的,顾望舒看不到书名。她正要翻开,却被沈旭辰拦下了。沈旭辰说:“你找个没人的地方慢慢看吧。对了,晚饭打算怎么解决?我们一起吃,还是你回去一个人吃?” “我自己解决吧……我还得回去赶作业。”顾望舒说。 双胞胎说了再见,然后各自朝自己学校走去。回学校的路上,沈旭辰并未觉得轻松。他交给顾望舒的那本书,其实是一本关于同性恋的科学基础普及读物。顾望舒生活在那个偏远的小县城,她甚至在读大学之前,都不怎么接触网络,在这样的情况下,她对于同性相爱这种事情,几乎是一无所知的。 沈旭辰亲自挑了这本科学普及读物,上面用浅显易懂的言语阐述了同性恋的概念,并特意说明性向不同并不意味着这个人就是神经病,而且,性向这种东西是无法改变的。 书的最后还用不短的篇幅重点介绍了历史上的一些同性恋名人,以及他们的悲喜剧。沈旭辰希望顾望舒通过这本书在第一次真正意义上了解同性恋这这个群体时就会有一个比较科学系统的认知,而不会像多数人那样认为同性恋=滥交=艾滋病。这样一来,哪怕顾望舒第一时间难以接受自己的“弟媳”是个男的,她至少不会把沈旭辰当成神经病。 上辈子,沈旭辰并没有出柜。 坦白地说,社会对同性恋的接受度一直不是很高。或者,社会的接受度上来了,但大多数华国式亲人却对这种性向的接受度不高。于是,在没有找到爱人也不打算寻找爱人的情况下,沈旭辰懒得出柜。如果有爱人,他愿意勇敢一次。但既然没有,何苦去挑战自己亲人的接受度呢?反正,沈旭辰可以保证,他不会去耽误任何一个无辜的女孩子。 但这辈子不一样啊,他有了程以华,他想要和他在一起,他想要和他一起接受亲人的祝福。所以,出柜是必然的。 不知道顾望舒现在是不是正阅读那本书……不知道她阅读时心里是怎么想的……沈旭辰一时之间有些心烦意乱,他甚至还有些焦躁,就像一头被关在笼子里找不到出路的猛兽。他现在也像是那个等着楼上脱靴子的人,一只靴子已经落地了,另一只却迟迟没有落下。他在等待来自顾望舒的审判。 回到寝室时,也许是沈旭辰的面色并不好,性格大大咧咧的欧阳煦都没有闹他。沈旭辰坐在书桌前,面前放着一本摊开的课本,但是他什么都看不进去。时间走得那样慢,沈旭辰拿出手机放在书桌上,等着来自顾望舒的电话。有那么一会儿,他又觉得很后悔,为什么要给顾望舒那本书呢,为什么不直接在顾望舒面前说出自己的性向呢,如果他当时直接说了,是好是歹,早就有了结果,何必现在这么揪心。 说白了,沈旭辰还是不想见到亲人或失望或无法理解的眼神。 哪怕这样显得很自私,可是,可若是能得到家人的祝福,那该多好呀。 第111章 我理解 晚上九点多,沈旭辰的手机响了一下,是一条来自顾望舒的短信。 “原本我打算用一个晚上的时间好好想一想,明天再和你联系的。但是又怕你多想。我已经认认真真看过你给我的书。也许我在情感上没能第一时间迅速理解这件事情,我需要一个接受的过程,但我想,这并不用花费很长时间。正如我白天所说的那样,若是不违反道德,若是不违反法律,我又有什么理由不站在你这边呢?”顾望舒说。从那个偏远的小山村里走出来,高中时又住校,顾望舒根本不知道这世界上还有“同性恋”一说。 很快,顾望舒的第二条短信也到了:“我很高兴你能对我坦诚。而我将不负你的坦诚。我们永远是最亲的人,对吧?所以,你喜欢的人是程以华吗?” 如果说,在之前那漫长的等待中,沈旭辰慢慢僵硬成了一块雕塑,那么顾望舒的短信就让这座雕塑重新恢复了活力。他身上笼着的那层坚冰立刻就融化消失了。沈旭辰忍不住笑了起来,他从未觉得有这么轻松过。沈旭辰动作迅速地回了一条短信给顾望舒:“我很高兴,也很感激。谢谢你,悦悦。至于我喜欢的人,没有错,是程以华。” 在这一刻,沈旭辰觉得所有的言语都太苍白无力了。他觉得用无数个高兴,无数个感激都不足以形容自己此刻的心情。他恨不得跑出寝室去操场上狂奔两圈,或者干脆跑到程以华面前,揪着他的领子大声喊出心里的喜悦。 “他和你的想法是一致的吗?他和你一样做好了迎接一切考验的准备了吗?我承认他很优秀,但我一直看不透他。我很担心。”这是来自顾望舒的第三条短信。 说真的,在除了沈旭辰替程以华挡刀那件事情上,顾望舒曾经责怪过程以华以外,顾望舒其实一直很欣赏程以华。但欣赏归欣赏,甚至做朋友时都能以他为荣,可是做朋友和做情侣是不一样的。尤其,在顾望舒看来,沈旭辰的态度摆明了很认真,而认真的人总是容易受到伤害。一想到程以华平日里那淡漠的样子,顾望舒一下子担心起来。她怕程以华会伤害到沈旭辰。 人啊,总是这么偏心到无可救药。谁叫顾望舒永远更看重沈旭辰呢。 如果顾望舒仅仅是沈旭辰的挚友,她甚至都不会这么直白地说出自己的担心。她是个聪明的姑娘,知道在别人的感情问题上,自己最好少插手。但是,谁叫双胞胎是这世界上最亲密的人呢,如果顾望舒在沈旭辰面前都不敢表达自己的担心,那他们的感情就太生疏见外了。 沈旭辰当然知道顾望舒为什么而担心,回复短信说:“你放心,我们会好好过日子的。他看上去比较淡漠,其实私底下很在乎我的。”这种话虽然是实话,说出来却总有些淡淡的羞耻感,毕竟他是一个感情内敛的人。沈旭辰抓了抓自己的头发,才点了发送键。 “那就好,什么时候约他出来,我们三个人一起吃个饭。”顾望舒又回了一条信息。 沈旭辰干脆跑去阳台,细心地关上了阳台门,然后给顾望舒打了电话。电话很快就被接通了。沈旭辰说:“悦悦啊,他现在可忙了。我之前忘了告诉你,他已经修完本科课程,现在是研究生了。要是你真打算约他,这个时间得他来定。” 顾望舒不太高兴地说:“再忙,吃个饭的时间总是有的吧。你看我室友,她恨不得能一天二十四小时都和她的男朋友黏在一起。” 沈旭辰好脾气地解释说:“他和我们不一样。他现在名义上是你们学校的学生,其实接受的课程培训都比较……与众不同,很多时候甚至都不在学校里。这和他以后的职业相关。而且,男生和女生本来就不太一样。或者说,情侣之间的相处并非都像你室友那样。我自己其实也很忙,因为我打算修多学位,所以虽然还在读大一,每天也必须争分夺秒。对我们而言,各自在自己的领域中奋斗,知道对方的努力,肯定对方的成绩,哪怕我们很长时间都没有见面,也是没关系的。” 这么一说,顾望舒倒是可以理解了。不过,她仍然坚持说:“总之,我得和他再见一面。你记得安排就好。我得确认他是个可靠的人。” “你又不是没见过他,我们都是一个高中毕业的……” “这不一样。”顾望舒打断了沈旭辰的话,“你们之前只是朋友,但现在却是情侣。我还是想要确认一下,否则我怎么都不会放心。”都说恋爱中的人智商为负,光听沈旭辰那么说,顾望舒依然不足以放心,所以想自己亲自确认一下。 知道顾望舒又开启了小家长模式,沈旭辰摸着鼻子说:“好……既然这样,我会记得这件事情的,等他有空,我们三个人就约了一起吃个饭。” 程以华是真的很忙。也是沈旭辰并没有粘人属性,否则程以华这种伴侣,明摆着无法合格啊。不过,这话反过来说也行,沈旭辰本身是那种非常耐得住寂寞的人,要是他真找了一个特别粘人的小男友,估计他也早就受不了了。年轻的时候就要多奋斗一下,再加上还能通过戒指项链联系,于是沈旭辰和程以华两个人其实都很满意现状。 对于程以华来说,身体是虚的,灵魂上的相交才是真实的。当初,他和沈旭辰交朋友时就是这样。沈旭辰明明认为他们俩个还不熟呢,在程以华看来,他们就已经是挚友了。原因就在于程以华觉得沈旭辰在精神方面和他非常相合。 顾望舒的理解让沈旭辰一连几天都心情好到飞起来。欧阳煦偷偷拍了几张沈旭辰面带微笑看书的侧脸,故意加了光晕,p得模糊一点了,然后发到了校内bbs上。他是用马甲号发的。结果蜂拥而至的妹纸很快就把欧阳煦的马甲给掀开了。作为沈旭辰的室友,欧阳煦一下子得到了很多人的关注,吓得他在很长一段时间内都没有再上论坛。 经这一事,霍凯忍不住嘲笑欧阳煦说:“平时人模狗样整得和个精英似的,动不动就说要出去邂逅妹子。结果现在妹子们都抢着加你校内论坛账号了……你倒好,跑了!你这不是叶公好龙吗?!” 再过了几天,私家侦探关于席远征、汤书鹤和汤明明的调查终于到了沈旭辰手上。 汤明明没什么好说的,他连同他亲妈在几年前被汤书鹤设计赶回乡下去了。看在汤明明是自己唯一儿子的份上,汤爸每个月给他们母子打点钱。除了衣食无忧,汤明明根本借不到汤家的人脉,没有人承认他是汤家的少爷。在这样的情况下,他养成了极度骄傲却又极度自卑的性格,每天卯足劲儿读书,就想要让汤爸后悔,想要逆袭成为人上人,然后对汤书鹤母子打脸。 汤书鹤一直很张扬。她和席远征其实已经订婚了。她自我感受良好,觉得已经把席远征绑在了自己这条船上。不过,汤书鹤依然对席远征身边的人严防死守,尤其是男的。因为,她知道席远征喜欢过男的,也就是那个同一高中被汤书鹤逼得退学的男生。她很自信,大概觉得要是没有男狐狸精勾引,席远征就不会再喜欢男的了吧。 汤书鹤这个人其实没什么头脑,席远征足以把她哄得团团转。她看似把她爸爸交给她用来练手的公司打理得不错,其实都是席远征在背后拿主意。不过,汤书鹤唯一的本事就是会哄她爸爸,可怜的汤爸明明做生意时挺精明的,在女儿面前却屡屡犯蠢,估计真以为自己女儿是商业奇才,以为自己的准女婿是高材生书呆子不理俗世。 席远征家境不好,父早逝,母亲也在几年前去世了。他是被母亲拉扯长大的。但他的母亲脾气不好,因为生活压力逐渐学会了嗜赌酗酒,还打孩子,所以他的童年是在家庭暴力中度过的。在外人看来,席远征品学兼优,长得好,脾气好,能力好。能让大部分人对他抱有好感,这也是他的能力了。私底下,席远征是某同性sm俱乐部成员,有轻微暴力倾向。汤书鹤并不知道这一点。 值得一说的是,席远征和汤明明竟然有联系,而且他们的关系看似还很不错。在席远征提示下,汤书鹤眼中被放逐的不值得一提的汤明明最近开始暗搓搓地刷汤爸的好感度了。 沈旭辰看完这些资料,就立刻销毁了。 沈旭辰现在不打算做什么。他不是圣母,上辈子莫名其妙被汤书鹤杀了,他心里不可能没有愤怒。但是,他不愿意把自己变成和汤书鹤一样的人。既然你看不起那些很low的人,那何必为了报复他们把自己变得很low呢。所以,他暂时不打算做什么。 沈旭辰在等待机会。哪怕有他重生的蝴蝶翅膀,该作死的人还在作死。他会等到一个合适的机会,然后一击必中。 第112章 好运气 这日,又是一节大课上完,沈旭辰抱着课本拿着水杯走出了教室。大课学生多,一下课,大家出教室门的时候,总会你挤着我,我挤着你,被迫推人或者被推。沈旭辰不太习惯人挤人的感觉,因此每逢下课时,都会在座位上继续留一会儿,让别人先走。等到教室中的人走得差不多了,他才会起身离开。 “嘿嘿,沈旭辰,我在这里!终于等到你了!”一个衣着介于非主流和城乡结合部之间的男生对着沈旭辰使劲挥手。 沈旭辰朝这个男生走过去:“窦天真,你怎么来了?来之前也不给我个电话,要是找不到我怎么办?”他知道窦天真身上挂了程以华徒弟的头衔,因此爱屋及乌,对这孩子的观感还不错。当然,前提是不考虑其审美——毕竟这孩子最爱非主流啊,沈旭辰真心欣赏不来。 “嘿嘿,山人自有妙计,我当然知道该上哪里找你。”窦天真洋洋得意地说。 沈旭辰不解。 窦天真不卖关子了,笑着解释:“你该有些身为名人的自觉了!你的课程表在网上全部搜得到。课程表上不光有课程时间安排,还知道你在哪栋教学楼的哪个教室上课。我搜了一下,就知道该在哪里等你了。你这种好好读书的学霸,总不会逃课吧?” 沈旭辰摸了摸鼻子,觉得有些囧。 窦天真看似没心没肺,倒是挺细心的。他特意挑了沈旭辰今天最后一节课下课后,过来找他,并没有耽误沈旭辰学习。沈旭辰便主动说:“都这个点了……你应该还没吃饭吧,我请你吃饭。” “啊,怎么能让你请呢!我有事情拜托你,应该我请你吃饭才对!”窦天真急忙说。 就凭我是你师娘,也应该是我请你啊。沈旭辰在心里默默地说。他不纠结着谁请谁吃饭的问题,一边领着窦天真朝教学楼外面走去,一边问:“你找我有什么事?” 窦天真急忙说:“这不是……我最近一直没联系上我师父,打他电话一直都是无法接通。我就琢磨着,你和我师父关系好,所以打算问问你,你能联系上我师父吗?” “你找程以华啊?有什么事情?”沈旭辰停下步子,看向窦天真。 窦天真是个直觉惊人的家伙。在他看来,师父明摆着是很重视沈旭辰的,因此一些事情告诉沈旭辰并没有什么关系。于是,窦天真老老实实地说:“还不是姚俊那边搞出来的破事。他堂妹叫姚芳菲的那个,不是喜欢师父吗?我都和姚俊说了多少次了,知道他不想得罪自己的堂妹,就叫他干脆别插手。可他偏偏不信邪,上次我们几个人聚会的时候,他就把姚芳菲带过来了……再这么搞下去,这朋友真是没法做了。” 沈旭辰当然记得姚芳菲。这妹子是个白富美,个人条件、家庭条件都挺好的。要不是她看上的人是名草有主的程以华,沈旭辰或许会觉得被她看上去的人运气挺不错。但说真的,没有人喜欢别人觊觎自己的伴侣并付诸于行动,沈旭辰不动声色地问:“怎么了?他们最近又做出什么事情来了?” “我师父那样傲气的人,是能够被人操控的吗?姚芳菲什么都不知道,却已经说动她家老爷子了,打算由两方家长出面,让她和师父交往试试看……姚俊也没把我们当朋友,姚芳菲和他关系那么好,我就不相信他不知道姚芳菲的打算,但他偏偏什么都没说。要不是我机灵……哼,到时候师父被人卖了都不知道!”窦天真不太高兴地说。 沈旭辰仔细回想了一下程以华在女生面前的表现,好奇地问:“话说,姚芳菲到底喜欢程以华什么啊?我觉得,程以华不像是那种会讨女生喜欢的人吧。”说真的,在沈旭辰和程以华两个人中,明明沈旭辰的追求者更多,不过沈旭辰一直特别注意分寸,从来不会给人暧昧的暗示。程以华……就算了吧。 虽然程以华有颜值,还很壕,但他在女生面前那种“目中无人”的表现总是特别欠揍。哪怕程以华不是故意的,也少有女生受得了他的忽视吧?姚芳菲条件不差,身边应该不缺男孩子追啊!她怎么就偏偏看上了对她不屑一顾的程以华了呢? 窦天真翻了个白眼:“我师父那么优秀,那些女人又没瞎,喜欢上我师父不是理所当然的吗?你知道我师父手里捏着那个网站,京城多少世家中的老头子恨不得把他抓回去当女婿、孙女婿?”他的话当然是夸张了的。不过,的确有很多人看到了程以华身上的价值。那些人看到的不是网站本身,他们是在程以华身上看到了一种战略眼光。而这正是程以华让人觉得他不容小觑的地方。 哼,明明提供创意的是沈旭辰,虽然沈旭辰认为这是自己借了重生的优势,因此不敢沾沾自喜。 沈旭辰满头黑线。所以,其实不是姑娘们看中了程以华,是姑娘们背后的家族势力看中了程以华吗?想起程以华很久以前说过的话,沈旭辰问:“程家不是已经有程秀妍女士选择联姻了吗?难道程老爷子还会逼迫程以华娶他看中的女孩子?” 窦天真用一种“你太天真了”的眼光看着沈旭辰,说:“为什么你会觉得家族中有一个人联姻就够了?再说,要不是我看师父真的不喜欢姚芳菲,永远不可能接受姚芳菲,我还觉得姚芳菲挺不错的呢!说不定姚家的长辈到时候顺嘴这么一提,程老爷子一看姚芳菲,哟,这闺女长得不错,知书达理,配得上我家臭小子,那就让小辈们试试吧……反正在大多数庸俗的人看来,交往这种事情,男的又不会吃亏!” 这倒也是啊……华国很多长辈就喜欢乱点鸳鸯谱。 窦天真继续说:“不过,人都有个远近亲疏,我当然是偏心师父的,既然师父看不上,我就觉得姚芳菲这样死缠烂打不可取。所以,我想要联系上师父,让师父尽早做好准备。别到时候家里长辈突兀一提,师父措手不及,说不定就要闹出笑话来了。” 沈旭辰看着窦天真的目光更慈祥了(什么鬼!),他笑着说:“你放心,我若是有机会联系上程以华,我一定把你好意的提醒带到。”他是个谨慎的人,他可不会保证自己一定能联系上程以华,毕竟程以华的常规通讯设备已经屏蔽了。 浑然不知自己已经轻轻松松地把师娘的好感度刷到良好以上了,窦天真还傻呵呵地笑着:“行,你能这么说,我就放心了。总觉得师父解禁后第一件事情就是联系你呢。仔细想想,师父是个那么厉害的人物,你也差不多啊……怪不得你们一直很合拍,我觉得师父一定嫌弃别人笨,只有你能跟得上他的思路了。就像正义联盟里的蝙蝠侠和超人是世界第一好拍档,你们也是华国好拍档啊!” 瞧这傻孩子多会说话啊!沈旭辰十分家长式地摸了摸窦天真的头,说:“你肚子一定饿了吧……走,我带你去吃大餐。你也别和我抢了,怎么说,我也是你师……师、师叔,今天就由师叔请你吃饭吧。” 窦天真还真没和沈旭辰客气,两个人点了不少东西,最后为了不浪费,他们都吃得肚子浑圆。和窦天真分开后,沈旭辰就直接回了寝室。他其实并没有把姚芳菲那件事情放在心上。怎么说呢,不舒服肯定是有一点的,雄性都不喜欢被别人觊觎自家地盘。但是,沈旭辰却不认为这是一件大事。正如窦天真所说的那样,程以华是个愿意被人操控的人吗?不是!姚芳菲找上家长的行为根本是走了一步大臭棋。 唯一让沈旭辰担心的就是程老爷子了,这种说一不二的人物……呵呵,日后要是知道了程以华的性向,真是不好说啊。不过,天塌下来也有高个的顶着。对沈旭辰来说,在程以华的那些亲人中,他最看重的是程文化和秦钰夫妇的态度。在程以华的问题上,只有这对夫妻可以让沈旭辰微微让步了……别人,都免谈! 而以程文化和秦钰的开明以及护崽子属性来看,老爷子若到时候想要指手画脚,他们一定就冲上去了。当然,沈旭辰并不认为自己因此就不用做什么了。他不愿意把所有的问题都推给程以华以及程以华的父母。他会一步步变得足够优秀,变得无可取代,然后让那些反对他和程以华关系的人……无话可说! 一直等到程以华快要出关了,沈旭辰才透过戒指把姚芳菲的事情告诉他。果然,程以华也没有把这件事情放在心上。他更关注的是另一件事情:“你是说,顾望舒已经知道我们的关系了,她还想请我们吃饭?” “你别紧张啦,悦悦很通情达理的。她不反对我们的关系。”沈旭辰笑着说。 “我没有紧张。”程以华面无表情地说,“见面的时候,我是不是可以叫她姐姐了?” “你认真的?我都没当面叫过她姐姐,她就比我大了那么一点点。”沈旭辰说,“而且,你其实比她要大一岁。感觉你叫她姐姐的话,会很别扭啊。” “为什么会别扭呢?”程以华说,“我觉得挺好的。她是你姐姐,我叫她姐姐,这样听上去我们就是一家人了。不对,我们本来就是一家人了。” 沈旭辰忽然说不出什么话来了。程以华总是有这种本事对他会心一击。 于是,等到见面的这天,顾望舒走进定好的包厢,还没来得及说什么,就眼睁睁看着程以华站起来九十度鞠躬,对自己喊了一声“姐姐”。顾望舒顿时有一种风中凌乱的感觉。 其实我比你还小啊,小好几个月呢,我一点都不习惯你的殷勤啊,真的。 其实阿虎都没有这么尊敬地叫过我姐姐啊,真的。 其实……其实你这么自觉,我都不忍心为难你了啊,我那恶毒小姑子的角色还没上演就宣布夭折了么? 还能不能一起愉快地玩耍啦? 第113章 隐于市 在顾望舒面前,程以华再一次证实了他不是没有情商,他只是在大多数时候懒得和凡人们计较而已。 哪怕顾望舒是抱着怀疑忧心忡忡而来的,等她离开时,她已经真正接受了程以华和沈旭辰的关系。当然,这和程以华在情感方面的单纯是分不开的。作为一个非常相信自己第六感的人,如果顾望舒没有感觉到程以华的真诚,她也不会认同他们的关系。 见顾望舒和程以华相处得很愉快,沈旭辰也松了一口气。 吃完饭,程以华和沈旭辰去宠物中心接robert回家。程以华跟着他的导师以及别的一些什么人去闭关时,就把robert寄养了。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沈旭辰非常忙,robert又需要少食多餐,他根本没有时间隔几个小时回趟家给robert弄一点吃的。再说,想到robert那么喜欢赖在沈旭辰怀里,程以华也不愿意留着他们两个朝夕相处。 没办法,程以华作为雄性的圈地盘本能就是这么强大。 robert脖子里戴着宠物心情转换器,因为要寄养的缘故,沈旭辰就把心情转换的功能关掉了。这样一来,外人还以为robert只是戴了一个能区别身份的项圈而已。robert在沈旭辰面前一直是很乖的。不需要用牵引绳,更不需要用笼子,沈旭辰直接抱住robert,调整了一个让它觉得舒服的姿势,然后和程以华两个人朝家走去。 似乎恋爱中的人都一样,只要两个人肩并肩地沿着一条路走着,哪怕彼此之间并没有说话,也觉得氛围暖暖哒。 “这几年你都不用担心,爸爸妈妈已经帮我们打好掩护了。他们对外都说,因高僧算过命,我不宜早娶,因此在我三十五岁之前都不考虑相关事宜。”程以华忽然说。 太爷爷一家,也就是京城这边的程家,除了太爷爷,其余的人其实并没什么资格过分干涉程以华的婚姻。至于程老爷子这个太爷爷,没办法,他到了这个年纪,颇为相信明理一说,因此高僧算命的理由足以糊弄过去了。 秦家这边的亲戚都是知识分子,虽说不怎么相信命理这种东西,但他们都比较尊重隐私。既然秦钰这个亲妈都不急着给程以华讨媳妇,别人就更不会说什么了。至于程以华那对住在乡下的爷爷奶奶,也就是程文化的亲爹亲妈,都是属于那种没什么文化但本身比较豁达的人物。既然大孙子不宜早娶,那就不娶呗。这么一来,程以华至少有十五年的时间来对他们潜移默化。毕竟,他现在还不到二十呢。 而在十五年的时间里,他们可以做的事情太多太多了。正如程以华所说的那样,如果他们成为了对方身边不可代替的存在,别人又能干涉多少呢? 沈旭辰忍不住微笑了起来:“叔叔阿姨真是……绝了。”在现在这个社会,三十五岁还单身的人并没有什么稀奇的。 程以华跟着笑了起来:“他们……他们的确一直很强大。” 回到家,沈旭辰把robert放在沙发上。程以华开始清理猫碗和猫砂盆。沈旭辰犹豫了一下,说:“我最近一直有个想法……几年后在华国的西南部会有一场意想不到的大地震,人员伤亡惨重,财产损失巨大。自重生起,这件事情就一直存在我的心里。一开始,我不知道该怎么做,才能拯救自己的同胞们。慢慢的,我有了一些想法。” “然后呢?”程以华问。 沈旭辰组织了一下言语说:“起初的那些想法都不太成熟,比如说提前一个月拼命在网上发帖子啊……或者,如果我到时候能成为企业家了,就组织文艺汇演,把当地所有居民都汇聚到空旷的广场中……可行性其实都不是很高。但是,我肯定不能讲出自己是重生的这个真相……或者,哪怕我说出来了,别人也会把我当成神经病。” 程以华点点头。 沈旭辰继续说:“后来,我干脆想,既然我知道会有地震的原因是不可言说的,但就让它变成可以言说的就好了。如果,我们能够发明一种能在地震前感知地震发生的仪器……一切用科学来说话,他们就算不相信我,也该相信科学。”以地球目前的科技水平来看,地震预报还是一个世界性的难题,尚无一个国家可通过某种途径或手段来准确预报所有的破坏性地震。但是沈旭辰拥有系统啊!系统中有很多远超出这个时代的科技产品! 程以华若有所思。 沈旭辰认真地看着程以华,说:“我打算好好研究这个……我都已经站在巨人的肩膀上了,一定能研发成功的。”这是防止那场灾难中出现人员伤亡的上策,若到时候什么都没研究出来,大不了他在用中策或者下策。但他现在想要试试上策。 “我可以帮你。”程以华说。他对于一切未知的东西都抱有浓厚的兴趣。他对于那些远超于这个时代的科技也抱有浓厚的兴趣。 沈旭辰走到程以华面前,蹲下,说:“你当然要帮我。我需要你的头脑。” 被心上人需要,这让程以华很是愉悦。他凑过去,正打算干点什么,robert翘着尾巴从沈旭辰和程以华之间走过。要不是程以华反应快,估计他得啃到一嘴猫毛。程以华像是一位被挑战了权威的父亲,瞪着robert。 robert满不在乎地喵了一声。喵喵,真是够了,你们别端着我的饭碗谈情说爱啊,先把碗放下啊,我还等着吃呢,喵喵。 看着程以华和robert又对峙起来了,沈旭辰强忍着笑,把程以华手里的猫碗放在地上,然后牵着程以华站起来,两个人走到沙发前坐下。沈旭辰继续之前的话题,说:“要是我们打算私底下进行研究……我们还得换个房子,然后重新安一套安保系统。” 他们有很多秘密,不能让外人知道。 程以华问:“那你有什么想法没?” “我们现在有两个选择。一是去京郊,向那里的农民买一块旧住宅地基,自己造房子。二是在高档别墅区内买一栋房子然后重新装修。”沈旭辰显然是早有腹稿,“你以后毕竟不能随便离开京都,因此房子还是要在京都买。”自己造房子当然更和心意一点,但那就不能保证自己的邻居是谁了。在高档别墅区买房子呢,私密性当然更好,但却不能完全合乎自己的心意,还得在装修上下苦功夫。 程以华是个非常有行动力的人,听了沈旭辰的想法,他直接拍板说:“就在高档别墅区内买房子吧,大隐隐于市。” 见程以华做出了决定,沈旭辰伸了个懒腰,说:“行,都听你的。对了,你这次有几天假?什么时候走?” “三五天时间总是有的……”程以华说,“明天我陪你去上课吧。” “嗯?” 程以华说:“我看别的情侣都是这样的,一起去上课,一起去上自习,一起去图书馆,然后一起去吃饭。” “那些小情侣们是比较喜欢黏在一起,但我们是成熟男人啊。”沈旭辰随口一说。想到程以华也许是因为自己太忙而自责,沈旭辰又急忙加了一句:“我这个人比较独立,虽然你没多少时间陪我,但我并不觉得有什么不适应的。事实上,我平时也很忙啊。我们是正经过日子,细水长流挺好的,根本没必要去羡慕别人的轰轰烈烈。” “我不是成熟男人,我才刚刚成年。”程以华面无表情地说。 听程以华这么说,沈旭辰并没有在第一时间反应过来他的意思,他茫然地看着程以华。过了几秒,沈旭辰才恍然大悟,问:“你的意思是……你想要去享受一下校园情侣的日常?”艾玛,你不是闷骚么,你不是中二么,就这么痛快地承认自己毛都没有长齐,真的没问题吗? 程以华点点头:“我们在一起的时间比正常情侣少很多。我们都没有正经约会过。” 沈旭辰拍了拍自己的大腿,开着玩笑说:“约会不就是那样么……与其出去人挤人,我还不如和你在家里亲热呢。话说,要不要趴我腿上?平时robert趴在这里的时候,你似乎很羡慕它啊。” 感觉这个问题的羞耻度略高啊……其实很纯情的程以华在面对突然开始耍流氓的沈旭辰时,有一点点不太适应。但他还是勇敢地靠过去了。如程以华这样一米八多快一米九的汉子当然不能像猫儿一样趴在沈旭辰的腿上,但是这不妨碍他把自己整个人挂在沈旭辰的身上,肩膀抵着肩膀,胳膊挨着胳膊,手掌和手掌握住,十指紧握。 沈旭辰又觉得自己有些渴了。 程以华满脸无辜地看着沈旭辰。 沈旭辰偷偷咽了咽口水,说:“要不要……要不要我教你大人的接吻方式?”这话才说完,他的脸立刻就烧了起来。空气中仿佛炸开了一朵朵的花儿。哪怕是爱情中的老手呢,他在面对自己真正心爱的姑娘时,也会变得像新手一样紧张无措。更何况,沈旭辰虽然是重生的老鬼,他在爱情中却是个彻底的新手。他觉得自己心跳加速了。 程以华依然满脸无辜地看着沈旭辰。 沈旭辰把头靠过去,在彼此的嘴唇即将碰上时,他停顿了三分之一秒,似乎在给程以华最后的逃脱机会。然后,他终于吻了上去。这是一个很美好的吻,哪怕彼此的唇舌都很笨拙。沈旭辰伸出一只手,把程以华的眼睛挡住了,然后他也闭上了眼睛。 程以华一直是个非常善于学习的人。这个吻的主导权很快就不在沈旭辰那里了。沈旭辰觉得自己所有的感官都放大了,尤其是听力。那急促的呼吸声,那激烈的心跳声,在他的耳边一丛一丛地炸开。有那么一瞬间,他甚至忘了今夕何夕。 这一个吻持续了很久。 第114章 水仙花 程以华捂着裤裆,兔子似的跑回卧室去了。 沈旭辰彻底愣住了。怎么可以这样!刚刚还吻在兴头上啊!你突然间跑了,却把我丢在这里!人干事? 几秒钟以后,沈旭辰捶着沙发哈哈大笑起来。 没办法,谁让他有个容易害羞的小男友呢。 过了差不多半个小时,沈旭辰才从沙发上爬起来,走到卧室门边,敲着门。 “门没锁,你进来吧。”程以华说。 你都那么害羞地跑了,自我解决的时候怎么又这么豪迈地不锁门呢?沈旭辰一边在腹中吐槽,一边打开了门。然后,他知道自己想错了,因为房间中并无异味。 沈旭辰挑高了眉毛,好奇地问:“于是,你跑进卧室,到底是干什么来的?” 程以华扬了扬手上的书,面无表情地说:“我要看书。” 那是一本超级枯燥超级晦涩超级难懂的纯理论书籍,哪怕沈旭辰是学霸,第一遍啃这种书时还是有些吃力的。嗯,看这种书的确是个排遣欲望的好办法。沈旭辰面无表情地点点头,说:“那你继续看。” 说着,沈旭辰就把门关上了。然后他面无表情地走回客厅。他面无表情地重新坐回沙发上。几秒钟之后,他终于憋不住了,整个人趴在沙发上,用力捶着沙发,哈哈大笑起来。怎么办,单纯羞涩的小男朋友实在是太可爱了啊! 卧室中的程以华又听到了沈旭辰的笑声。他淡定地把手上的书翻过一页,耳尖却觉得有些发烫。 说好了第二天要向正常校园情侣们看齐的,程以华果然跟着沈旭辰一起上课去了。大学的课堂相对而言比较宽松,多一两个旁听生,并没有什么关系,大家都见怪不怪了。所以,程以华出现在沈旭辰的课堂上并不突兀。沈旭辰顺便把程以华介绍给了自己的三位室友。 按照以往的习惯,沈旭辰上课时喜欢坐在教室的中部。前排看黑板太累,后排还是留给那些等着开溜或者玩手机或者睡觉的人吧。但这次带着程以华一起,沈旭辰就挥别室友,坐在了后排角落里。 “怎么坐这里来了?”程以华问。难道要在上课时偷偷做点害羞的事情?(注:程以华认为的害羞的事情,就是在课桌下勾勾手指头什么的,大家都一起保持纯洁哈。) “我知道你睡眠时间不够。所以,等上课以后,我听我的课,你就趴在桌子上睡觉吧。”沈旭辰一本正经地说。 上课睡觉是个好主意,程以华觉得自己仿佛回到了高中课堂里。那个时候的他整个白天都在睡,晚上时却又很精神。后来还是沈旭辰一点一点逼着他改好了作息。想到这个,程以华忍不住笑了起来。 于是,说好陪着沈旭辰一起上课的,程以华整个上午却都睡过去了。中午,他们一起去食堂吃了个饭。下午,程以华继续睡过去了。好容易轮到最后一节课,程以华怎么都睡不着了,低着头玩自己的手指甲,整个人无聊得想要发霉。 沈旭辰转头看到程以华那一副弱智儿童欢乐多的样子,忍不住抽了抽嘴角,压低了声音说:“所以啊,别的情侣那一套不适合我们……以后别跟着他们学。” 程以华强打起精神说:“还、还行。下次再陪你一起上课时,我一定会记得带个软枕头过来的。” 第二天是周六,沈旭辰和赵云恩约好了,要给赛薇亚拉·希尔拍mv。哦,对了,沈旭辰之前和赛薇亚拉通过电话,聊得还不错,交换了叫对方名字的权利。 赛薇亚拉之前因为同一专辑中另一首歌的mv领着自己的团队在华国某著名深山老林中取景。所以,她本人包括她的团队此刻都在华国。再加上,沈旭辰要参演的是西幻风格的mv,不需要自然取景,他那几秒钟的镜头,在铺满绿幕的摄影棚中进行就可以了,因此沈旭辰没必要为了拍这个特意出国。 赛薇亚拉是个非常有个性的女孩,虽然长发飘飘,但当你看到她的第一眼,脑海中浮现出来的词语绝对不会是“漂亮”,而是“帅气”。还有,她的个子在欧美人中其实并不算高,将将一米七吧。但是,当她踩着高跟鞋站在那里,旁边没有什么对比物时,你会觉得她有一米八的气场!她长得像公主,但谁都知道她其实是女王。 自从沈旭辰答应拍mv后,王子的服饰就按照他的身材尺码修改过了。因此,虽然沈旭辰是第一天过来试装,衣服什么却都很合身,并没有出现什么问题。最重要的是妆容。哪怕沈旭辰已经够帅气了,但这对赛薇亚拉而言是不够的,他依然需要画上一个非常浓的妆。真的非常浓,沈旭辰闭着眼睛,觉得化妆师已经往他脸上涂了好几层东西了! 赵云恩的戏份其实在前几天就拍好了,他今天纯粹就是来围观一下沈旭辰的。见沈旭辰那边不得空,赵云恩作为表哥,觉得自己有义务帮表弟招待朋友。于是,他走到程以华面前,笑着说:“嘿,你是我表弟的好朋友吧……有没有喜欢的娱乐明星,我可以帮你弄到他们的亲笔签名照哦!” 按照赵云恩的经验,对程以华这么大年纪的人而言,喜欢的偶像明星的亲笔签名照是个非常好的谈话切入点。可惜,赵表哥不知道程以华他不是正常人啊! 程以华正目不转睛地盯着沈旭辰。知道赵云恩在对自己说话,程以华恋恋不舍地从沈旭辰脸上收回目光,看向赵云恩,面无表情地说:“如果非要找出一个我喜欢的明星来……那就是沈旭辰吧。不过,我和他比较熟,比你更熟,所以不需要你帮我要签名照。” ……那是我表弟,你能比我更熟吗?赵云恩盯着程以华。 ……那是我男朋友,你能比我更熟吗?程以华盯着赵云恩。 几秒钟之后,他们都觉得自己在气势上压过了对方(并没有),然后心满意足地收回了目光。 沈旭辰闭着眼睛等了很久、很久、很久……等得他都快睡着了,他耳边终于响起了那个化妆师说“ok”的声音。沈旭辰强打起精神,睁开眼睛,朝镜子看去。呵呵,化妆术就是这么厉害,沈旭辰已经不认识镜子中的自己了。以头抢地,他没有丝毫夸张,他是真的没看出来镜子里的那家伙和平时的自己有什么相似啊! “太、太完美了。”一个赵云恩,一个化妆师,他们都忍不住转着圈儿围着沈旭辰开始三百六十度欣赏起来。 沈旭辰带着假发套,白色的头发很长,最长的部分已经过了臀部。他的五官在化妆师的巧手下变得更加深刻了,眼睛仿佛更深邃,鼻子仿佛更挺拔,这很符合西方人的审美。他穿着白色的绣着银线的长袍,身材被衬得更加修长挺拔。他看上去那么无害,那么美好。他是希腊神话中爱上自己容颜的纳西塞斯,或是被宙斯带到奥林匹克为众神斟酒的美少年。他是精灵。他是王子。 沈旭辰没有理会赵云恩,他对化妆师点了下头以示礼貌,然后拖着看似飘逸其实沉重的衣服,走到程以华面前,有些忐忑地问:“你觉得怎么样。” 程以华皱着眉头,说:“这样一点都不像你了。还是平时的你好看。” “我也这么觉得。妆画得这么重,是不是看上去很像娘炮啊!”沈旭辰小声地说,美人这个角色果然不好演。他不敢让化妆师听到自己吐槽声,免得人家觉得自己是在抱怨,虽然那个翘着兰花指的真娘炮似乎听不懂中文。 “既然是角色需要,你就忍着点,赶紧拍完赶紧回家。”程以华说。 沈旭辰点点头:“赵云恩说了,就几秒钟的镜头,很快就能拍完的。” 站在他们不远处的化妆师羡慕地看着这对小情侣,用英语问赵云恩:“你的表弟和他朋友……他们是一对吗?” 在国外长大的思想开放的赵云恩第一时间明白了化妆师话中的意思。他的某根脑神经用力蹦跶了一下。莫非表弟和他同学真的是……也不一定吧,说不定只是关系好呢?赵云恩念高中时,他的同学中还有几个在厕所里互相帮忙撸的呢。其实那几个人都是异性恋,只是觉得这种行为比较cool,所以就在厕所里尝试了一下。 这么想着,心思一直很粗大的赵云恩就对化妆师说:“no,他们是同乡,又是高中同学,只是关系好走得比较近而已。” 化妆师高兴地说:“既然不是,那我可以追求他们吗?在美丽的华国来一场美丽的艳遇,上帝果然是眷顾我的。” 上帝貌似恐同啊……赵云恩压低了声音,对化妆师说:“不许你打我表弟和他朋友的注意。华国人比较含蓄,他们受不了你这种开放的态度。再说,我表弟还是学生呢,在我眼里就和孩子一样。” “好吧好吧。”化妆师无奈地耸了耸肩。他的确对那边的两个人挺有兴趣的,但是他不相信赵云恩的话,他依然觉得那两个人是couple,还是那种关系很密切外人根本插不进去的couple。 第115章 搞装修 沈旭辰与赛薇亚拉合作得很愉快,反正他只负责美美美的部分就够了。有颜就是这么任性。 虽说只有几秒钟的镜头,但不知道后期剪辑师会怎么剪辑,沈旭辰一共拍了十几分钟的镜头。而这十几分钟时间,他拍了足足一上午。为了照顾他这个圈外人,别人拍时都是演员配合摄像机,轮到沈旭辰时,却是摄像机配合他。于是,在大部分时间,沈旭辰只管优雅微笑就好了。 程以华一直默不作声地站在一边看着。不知道是不是情人眼里出西施的缘故(简直是得了便宜还卖乖),看久了,他觉得沈旭辰这副浓妆艳抹的样子也有几分顺眼了。(别人都觉得这样子的辰辰更好看,都好看到不似真人了,真哒,_(:3」∠)_) 趁着这几天有空,程以华和沈旭辰顺便把房子的事情搞定了,有钱有人脉就是这么任性。不过,考虑到程以华时不时就要失联一阵子,因此所有的装修工作就都落在了沈旭辰身上。 他们最终买下的房子在京郊的高档别墅区内。别墅是两层楼的,还附送了半个小阁楼,自带小花园。 沈旭辰在阁楼上装了一面玻璃墙。只要再弄个躺椅,以后他就可以趴在这里晒太阳或者月亮了。 作为一个可以光合作用的男人,沈旭辰其实期待有个玻璃房很久了。因此,他把阁楼弄得非常舒适,地上铺着柔软的毯子,整个人趴在上面打滚都没有关系。而且,说不定什么时候兴致来了,他和程以华还可以躺在这里看星星看月亮,从诗词歌赋谈论到人生哲理呢。不过,为了防止夏天日照强烈时,阁楼会变成蒸笼,沈旭辰在那面玻璃墙外面安装了一层隔热隔光效果非常好的挡板,可以手动开启。 二楼是卧室、书房、基础实验室等的所在。沈旭辰和程以华都是那种很注重隐私的人,所以整个二楼都不对外开放。为此,他们甚至把客房都移到了一楼。 其中,二楼最大的房间是书房,并且一间房子被分成了两半,两边的装修风格泾渭分明。一半属于程以华,他没别的就是书多,所以两面墙直接按上了从地上直通天花板的书架,非常壮观,风格宏伟。一半属于沈旭辰,他那一边则显得休闲多了,他平时还可以在这里弹弹琴、练练字。基础实验室,顾名思义,里面会有一些研究器材,可以支持一般的对精密性要求并不是很高的实验。 一楼有客房、会客厅、厨房、游戏健身室和家庭影院等等。 以上都是明面上的。对于沈旭辰和程以华来说,整个房子里最重要的地方是地下室。他们装修时的重点就是地下室。虽然二楼也有基础实验室,但地下室才是他们真正用来搞科研的地方。 于是,地面以上的装修还可以叫靠谱的装修队来做,地面以下的装修就只能靠着沈旭辰一个人慢慢来弄了。毕竟,这是沈旭辰和程以华竭力要隐藏的秘密。好在沈旭辰动手能力max,作为物理系的高材生,自己设计电路、安装个仪器什么的完全不在话下。再说,只要有足够的积分,沈旭辰完全可以从系统中兑换科研器材,静悄悄地就把整个实验室布置起来了,一点都不会惊动别人哦! 当然,如果是大型的研究器材,那沈旭辰也无能为力了。地下室就那么点地方(相对于正规实验室而言),实在是放不下太多东西啊。也不知道系统继续升级以后,还会不会可以兑换修真位面的东西,小说中经常出现的那种乾坤袋貌似挺好用的呢。 除了地下室以外,整个房子的安保系统也需要沈旭辰多费心。他可以直接从系统中兑换出一些科技产品以及炼金产品搭配着给房子弄得非常……非常安全。关键的东西必须要藏好。不能显露在人前的地方也必须被严格地控制起来。总之,万事谨慎些好。 整个装修过程是非常琐碎的。沈旭辰只能在学习之余,一点一点慢慢弄。 一个月以后,当赛薇亚拉的《hero》开始在国外各大音乐网站冲击榜单时,赵云恩又特意给沈旭辰打了个电话,让沈旭辰关注一下这个事情,怎么说他也是参演的人员之一啊。 虽然说,华国网络控制严格,但翻墙这种事情,对于沈旭辰包括沈旭辰寝室的这几只来说都是小意思。赛薇亚拉不愧是摇滚小天后,她的新歌虽然才刚刚放送,点击播放量就一直蹭蹭蹭地往上涨。 沈旭辰戴上耳塞,正要欣赏歌曲,并顺带欣赏一下mv时,欧阳煦从他的身后走过。 欧阳煦是赛薇亚拉的米分丝,他立刻就激动地冲到了沈旭辰的电脑屏幕前,说:“啊啊啊,我的女神!女神的新专辑!这几天只顾忙着期中考了,我竟然把这么重要的事情给忘了!”欧阳煦是那种……逃课逃得很疯狂的人,不能说他不读书,但他在上课这方面确实比较有个性,所以一到考试就需要各种临时抱佛脚。他读大学以后混吃等死养出来的膘在考试周的短短七天中掉了个一干二净。真是可喜可贺。 一直很大方的沈旭辰随手就分了一个耳塞给欧阳煦。 欧阳煦弯着腰,也不嫌累,目不转睛地看着笔记本屏幕。 第一个镜头出来时,欧阳煦就忍不住如少女一般地尖叫起来。 赛薇亚拉太帅了!她身上穿着一件银色的铠甲,手上握着长剑,表情冷酷。当她一步步走向那座被枯枝败叶包围起来的城堡时,一朵一朵的小花儿在她的脚下徐徐开放。她整个人意味着希望,她走过哪一个地方,那一个地方就能从腐烂中开出花儿来。赵云恩饰演邪恶的魔龙,但是他并没有故意扮丑。看来,赛薇亚拉虽然明面上握着小时候的情书“坑”了他一把,其实还是在帮他。因为赵云恩的扮相……太能吸引米分丝了,帅帅中带着一点点张扬的邪气。 整个mv讲述的其实就是勇士与魔龙的斗争。先是心理战术,魔龙摆出了各种诱惑,而勇士无动于衷。然后就是真正的大战。华国人看西方人的打戏都会觉得出戏,因为根本没法和华国的武侠电影比。好在mv另辟蹊径,真正的打斗场面还是少的,勇士与魔龙仿佛在跳一曲你进我退我进你退的探戈,一步步试探,一步步逼迫,一步步战胜,最后勇士握着长剑插进了魔龙的胸口。 其实,感觉勇士和魔龙挺般配的,还是让勇士和魔龙在一起吧……mv快放完的时候,沈旭辰只有这么一个想法。 沈旭辰的镜头出现在mv的最后。被杀死的魔龙,在他的胸口长出了一朵鲜红滴血的玫瑰。勇士摘下这朵玫瑰,亲吻了这朵玫瑰,然后把玫瑰插在了沉睡的王子的头发中。王子慢慢地睁开了眼睛。 欧阳煦又忍不住惊叫了一声:“哎呦,这小白脸长得不错嘛!哈哈,果然值得我女神去拯救的只有美人而已……等等,我怎么觉得这小白脸看着有几分眼熟呢?沈旭辰你快看,是不是长得有点像你?” 沈旭辰面无表情地说:“呵呵,本来想送你一张赛薇亚拉的签名照……不过,你竟然敢叫我小白脸,照片什么就算了吧。” 欧阳煦茫然地看着沈旭辰。几秒钟之后,他才反应过来:“沈、沈、沈旭辰,你、你、你参演了我、我、我女神的mv?在、在、在我不知道的时候?方缘,你快掐我一把!我不是在做梦吧!我离我的女神竟然这么近,就隔着一个沈旭辰的距离!啊,女神就是把那支玫瑰插在你的头发里的吧,沈旭辰,快让我摸一下你的头发……这可是被女神摸过的头发……” “发什么神经,拍mv的时候,我戴着假发头呢。你别瞎摸。”沈旭辰哭笑不得地说。他从抽屉里取出一张赛薇亚拉的签名照,递给欧阳煦。 欧阳煦抱着女神的签名滚一边自个儿美去了。 方缘和霍凯听到动静,全部凑到了沈旭辰前面。 “拍戏有什么感觉?” “拍戏好不好玩?” “你以后打算进娱乐圈吗?” “下次有这种好事,能不能带上兄弟我?我就想去参观一下。” “对了对了,赵云恩是你表哥,你一定能弄到他的签名照吧!嘿嘿,你不送我们几张?” 沈旭辰看了霍凯两眼:“没看出来你追星啊……” 霍凯丢了一个鄙视的眼神给沈旭辰,说:“赵云恩现在多受姑娘们喜欢啊!手上握着他的签名照,我好泡妞啊!话说,沈旭辰你这么不懂姑娘们的兴趣爱好……结果竟然是我们寝室第一个脱单的人,老天何其不公啊!” 我只要懂汉纸的心思就好了,不,确切地说,我只要懂我家小男友的心思就好了。沈旭辰在心里默默吐槽。 “霍大妈,你想要泡妞,别舍近求远啊!”欧阳煦终于从激动中清醒过来了,“我告诉你,沈旭辰这次又得大火特火一次了!他在我女神的mv中演的那个小白……咳咳……王子,姑娘们一定会疯狂爱上的!你赶紧让沈旭辰给你签一百个名字!” “啊啊,那我这里还有沈旭辰的课堂作业!这一张纸是不是可以卖好多钱了!”方缘兴奋地开着玩笑。 “你卖钱干嘛?又不缺钱花!” “我又看中了一款新的游戏,佐佑游戏工作室出的,好像很精良的样子!我要攒钱买正版!”方缘说。 沈旭辰心里一动,问:“你是说最新出的《仙侠缘》吗?”这是工作室近期推出的男性向游戏。 方缘摇摇头:“不不,是《养成大明星》!我要养成一位可萌可御的大明星!二次元的妹子果然最萌了!” 霍凯叹了一口气:“所以,你打算把沈旭辰的课堂作业卖了去养二次元的妹子……别浪费了,作业纸给我吧,我用它在三次元泡妹子。” “我说,你们能不能不要这么猥琐。”沈旭辰插了一句话。 欧阳煦、霍凯、方缘异口同声地说:“闭嘴!你那是饱汉子不知饿汉子饥!” 我、我还没吃上肉呢。沈旭辰摸了摸自己的鼻子。 第116章 技术宅 真被欧阳煦说中了。 在mv中只出现了不到十二秒的沈旭辰再一次火了。 暂且不说国外网站上是如何热闹的,只说华国网络。一开始,是个海外党,看到最后几秒的王子惊为天人,然后特意截了图发了微言造福米分丝。几小时后以后,各种花痴舔屏的人把这条微言顶上了热门。一群群姑娘翻着墙出去看了mv,又翻回来,跑去沈旭辰的微言底下点赞。再然后,洋妞那边也知道了沈旭辰的真身,于是沈旭辰的微言底下开始陆陆续续出现了好多新开的账号用英语或者半生不熟的中文问候的留言。再然后,沈旭辰的老米分们开始给新人们科普他过往的彪悍事迹。 整个网上又掀起了一股名为沈旭辰的浪潮。没办法,有颜,就是这么任性。 沈旭辰看着陆陆续续又开始增长的名望值泪流满面,感谢赵云恩,感谢赛薇亚拉,感谢大家的厚爱,家里装修需要买的东西终于有着落了……积分真是太难攒了! “只有我一个人看mv的时候觉得不对吗?勇士和王子根本不像是一对啊!” “你不是一个人。” “不是一个人1。” 看着姑娘们在自己的微言评论中展开了讨论,沈旭辰默默地在心里10086。 在沈旭辰看来,明明赛薇亚拉和赵云恩更般配啊,不是说他们本人般配,而是勇士和魔龙般配。一个带着生的希望,一个带着死的绝望。他们在mv中互相试探对峙的那场戏,沈旭辰怎么看都觉得像是某种意义上的调情。而他自己演的那个角色,本来就是出来打酱油的嘛。光看mv中的扮相,沈旭辰和赛薇亚拉站在一起,攻受非常分明。而他绝对不是那个攻,呵呵哒。反而赵云恩平时那么傻甜白,在mv演出来的那种邪气却很能压得住赛薇亚拉的气场。 “我已经默默萌上了魔龙x王子,手痒想开同人文。” “强排这对cp!” “那朵唤醒王子的玫瑰是从魔龙的心上开出来的!他一定很爱他!虐哭!” “默默脑补魔龙觊觎王子美色,于是把王子掳来,想要进行强制囚爱play……我果然太污了!” “花半个小时涂了一张同人图,不是很精细,亲们将就看……” “哈哈哈哈哈,这对cp不是很明显的嘛,某人毕竟只客串过某人的戏哦!” 正在窥屏的沈旭辰差点被自己的口水呛到了。 于是,沈旭辰真身上阵发了一条微言:作业都做了么?卷子都写了么?单词都背了么?知识点都总结了吗?老师讲的注意点都记住了么?看大家在我留言中聊得很开心,学长忍不住送你们一条箴言,书山有路勤为径,感觉自己萌萌哒。[手动再见] 然后,沈旭辰心满意足地关上了电脑。 网上,感受到了来自学霸恶意的孩子们纷纷在沈旭辰的微言底下各种打滚卖萌,一时之间,大家都开始用“感觉自己萌萌哒”来造句。我自横刀向天笑,感觉自己萌萌哒。垂死病中惊坐起,感觉自己萌萌哒。回眸一笑百媚生,感觉自己萌萌哒。 估计某些业内人士也很看好沈旭辰在娱乐行业的发展吧,竟然有人带上合同特意跑到国大中来找沈旭辰签约了。沈旭辰当然是拒绝的。 他很有自知之明。作为一个触电两次的人,上一次纯粹是被陆丘然带着入戏,这一次纯粹就是靠脸,老实说这两次都没什么技术含量,所以他勉强还能胜任。但如果真让他去正儿八经地拍戏,先不说他其实并不喜欢过那样的生活,他是真的没有这个实力啊!当然,他也可以成为歌手,他的歌唱得还是不错的,而且他还会很多门乐器,但还是那句话,他并不喜欢过这样的生活。 别看沈旭辰现在一出名就挺高兴的,他其实并不是享受出名这件事情本身,他享受的是出名以后带来的大量名望值。若不是有名望值这个涨积分神器摆在那里,沈旭辰其实更喜欢远离聚光灯,安安静静地做自己的事情。他一直都不是一个张扬的人。 而且,沈旭辰不想做明星,还有一个原因。他知道,程以华已经铁定是要进研究所的了。这意味着,程以华忙起来的时候,会连着几个月几个月的时间都不着家。在这样的情况下,沈旭辰不希望自己也成为不着家的那个人。他喜欢等在原地。这样一来,只要程以华一有空闲,只要他一回家,他们就立刻能够见面。这也说不上是牺牲,反正沈旭辰本来就是个宅男。宅对他而言,是非常简单而且非常放松的一件事情。 嘛,想想漫画中那些最终拯救了整个世界的终极宅男,是不是很带感? 时间过得很快,一转眼就入冬了。北方的冬天,气温降得非常快。当然,因为室内都有暖气,所以大家的日子倒不是很难过。十一月底,忽然就来了一场大雪。那可真是鹅毛一般的大雪,才一个晚上的时间,天地之间就只剩一片雪白了。欧阳煦和霍凯虽然不是第一次见到雪,却是第一次见到这么大的雪,这两个南方孩子激动不已。倒是同样来自南方的沈旭辰依然很淡定,因为他上辈子在北方生活了很多年。 上午有一节必修课,那个微积分老师一进教室就说:“今年的雪真大,我早上送孩子去上幼儿园,走到半路,看着雪这么大,孩子还得去读书……太辛苦了。于是,我就带着孩子逃课打雪仗去了……哈哈哈哈,你们啊,也得多点童心,今天堆雪人了没有?” 一群男生在底下喊:“老师,难得这么大的雪,我们也别上课,一起去打雪仗吧!” 老师笑眯眯地说:“这可不行……你们又不是我孩子,我做不了这个主啊。想想你们交的学费,要努力多学一点,才不会亏本!来来,翻开课本,我们上次讲到第几章了……” 中午时,路面上的雪已经被清扫得差不多了,但路边的花坛、树木、凉亭的屋檐上都还挂着厚厚的雪。下雪天不觉得冷,真正冷的日子是融雪天,因此大家都很精神。 沈旭辰用力吸了一口气,只觉得那阵凉意沁入心脾。有那么一会儿,哪怕他一直是个非常理智的人,他也忍不住遗憾,在如此美景面前,为什么程以华此刻不在他身边呢。他摸了摸手上的戒指。唉,这戒指也不是万能的,他们虽然可以通话,却不能进行画面传输,否则他一定要把周围的景致全部拍下来,与程以华共赏。 见到沈旭辰脸上又一次出现了迷之微笑,同寝室那三只单身狗都觉得……忍无可忍无须再忍。 霍凯从路边的花草上弄了一团雪,三两下捏圆了,朝沈旭辰丢过来。可惜,沈旭辰现在的反应能力是非常惊人的,哪怕他现在正想着程以华呢,依然不妨碍他动作敏捷迅速地避开了雪球。不到一秒钟时间,雪球顺着抛物线砸到了沈旭辰身后的一个女孩子身上。 霍凯立刻跑到女孩身边,鞠躬道歉。 女生笑着说没关系,然后动作迅速地从书包里取出纸笔,递给沈旭辰说:“看我遭了无妄之灾的份上,给个签名吧!” 说真的,沈旭辰在学校中的人气很高。不过,因为沈旭辰在开学之初就表明了自己“名草有主”,手上的戒指自从戴上了以后也没有摘下来过,所以倒是没有多少姑娘不死心地吊在他这棵树上。当然,这不妨碍大家怀着单纯的心思欣赏他。 沈旭辰很囧地给同窗签了个名字。女孩子心满意足地走了。路过霍凯身边时,姑娘还笑着对霍凯道了谢,感谢霍凯砸到她,她才能和沈旭辰搭上话顺利要到签名啊! 霍凯更想拿雪球砸沈旭辰了,有木有! 沈旭辰耸了耸肩,表示自己很无辜。忽然,他感觉手机响了一下,掏出来一看,是管凯威的电话。他走到一边去接电话。 “怎么今天有空给我打电话了?”沈旭辰问。 “我现在……在火车站,你方便吗?你要是方便,我过去找你。”管凯威说。 沈旭辰听着管凯威的声音觉得有点不对劲,就说:“当然方便,你什么时候到,我去接你。”管凯威的大学在哏都,距离京都非常近。 管凯威说:“那怎么也得明天下午了。我现在在安城火车站。” 不知道管凯威怎么又跑到安城去了,沈旭辰却不多问,贴心地说:“行,等你买好票,告诉我一下时间,我到时候去接你。” 第二天,终于见到管凯威的沈旭辰大吃一惊,因为管凯威整个人都非常颓废。沈旭辰还以为管凯威家里出什么事情了。待管凯威一说,他才知道,原来管凯威是失恋了。沈旭辰一时之间不知道该说什么。在他印象中,管凯威和他女朋友的关系一直很好,高中三年分隔两地都一起走过来了,怎么大学才过了半个学期就分手了? 管凯威摇摇头:“本来都说好今年寒假一起回家见父母的……毕竟读大学了,带女朋友回家,我爸爸妈妈想来不会反对。结果她却忽然说要分手。也许是我不够好,明明和她约好了,我会考省大,她就考省大旁边的传媒学院……结果,谁知道今年省大的录取分数线那么变态!又是两地分隔,这次还这么远。我……她说分手时,我立刻就赶过去了,但是没有用。她说,她是真的心冷了才说分手,并没有拿分手来当玩笑。所以,我无论如何都挽回不了了。” 沈旭辰在管凯威的肩膀上用力拍了两下。 管凯威苦笑着:“也许男生是没有女生心细。她闺蜜把我狠狠数落了一顿,我才知道自己这个男朋友做得这么不合格。我觉得她是忽然要分手,但对她而言,要做出这个决定其实已经经历了一个相当漫长的取舍过程。” “走吧,我带你去喝酒。”沈旭辰说。别人的感情上的事情,他不好评判什么,但却可以陪兄弟喝一场酒。 第117章 一起洗 不管男生还是女生,进入大学以后都会有一场蜕变。 别的不说,就拿抽烟喝酒来说吧,可能很多男生在高中时都是乖乖牌的,不会抽烟,也不会喝酒。但一进入大学,烟也就罢了,酒却是一定要学着喝的。蒋浩读了体校,他上次就在高中企鹅群里抱怨,说自己被学长灌酒灌得差点酒精中毒进医院。当然,别的学校的学长可能没这么夸张,但不管怎么说,只要你在大学中有人际交往,作为一个男生,总要多少会喝点酒,哪怕不能喝白的,啤酒也得会吹几瓶啊。 沈旭辰把管凯威带到学校旁边的一个小餐馆,特意找了靠角落不起眼的位置,然后点了几个适合下酒的菜。管凯威不怎么说话,只顾着喝酒了。有些男生就是这样,自责伤心到极处,反而无话可说。他觉得分手的原因在于自己,所以才如此沮丧。沈旭辰不擅长安慰人,就安静地陪着他坐着。对于现在的管凯威而言,他需要的就是兄弟的陪伴。 几杯白酒下肚,管凯威开始哭。说是哭也不对,因为他一点声音都没有,只是眼眶红了。唉,男儿有泪不轻弹,只是未到伤心处。沈旭辰在一边默默地给他递纸巾。 两个小时以后,管凯威彻底醉了。沈旭辰扶着他走出小餐馆。因为他还要结账付款,就让管凯威扶着墙站了一会儿。结果,就这么一会儿功夫,管凯威自己踉踉跄跄跑出去了。沈旭辰赶紧把找回来的零钱往口袋一塞,立刻跑出去追他。 也许真的是醉糊涂了,管凯威对着十字路口的车子使劲挥手,就像个疯子似的,他还对着飞速奔驰的车子迎上去。沈旭辰有些后悔让管凯威喝这么多酒了。他赶紧护着管凯威,拦了一辆的士,把他往车里一塞。 “哥们,这样不行啊,等会儿你朋友吐我车上怎么办?”司机大哥说。 沈旭辰从裤兜里掏出一个特意向之前的小餐馆要来的塑料袋,说:“您放心开吧,我给他兜着呢!” 沈旭辰让司机直接开到了公寓楼下。别墅那边还在装修,所以他平时还是住在这边的。现在管凯威醉成这样,沈旭辰不放心让他一个人去睡宾馆,因此就把人领回自己家了,反正家里还有一个卧室一直空着。喝醉酒的人真是死沉死沉的,还好沈旭辰力气大。 也许是后劲上来了,也许是坐车坐得头晕,管凯威开始犯恶心。沈旭辰赶紧把他带回家。管凯威醉成这样,沈旭辰不放心让他一个人留在浴室里。而沈旭辰作为一个gay,也不好亲自上阵给管凯威洗澡。于是,沈旭辰就把管凯威扶去了客房,将他放在了床上。然后,沈旭辰翻出一块新毛巾来,去卫生间用温热水揉洗干净了,打算给管凯威擦把脸。 结果,等沈旭辰回到客房时,管凯威从床上摔了下来,正趴在地上哭呢。 “清醒点没有?自己擦把脸。”沈旭辰把毛巾递给管凯威。 管凯威胡乱擦了两下,有气无力地说:“兄弟,你带我去卫生间,我想吐……” “去什么卫生间……你就待在自己抱着脸盆吐吧。”沈旭辰说,“觉得好受点了就去睡觉。一觉醒来就万事大吉了。” 管凯威苦笑了两声,却没什么力气说话。 帮着管凯威料理妥当,沈旭辰又跑去厨房煮了一点醒酒的茶,给管凯威灌了半碗下去。做完这一切,沈旭辰就把空间留给管凯威自己了。他带上了客房的门。感情这种事情,得靠当事人自己走出来,哭过、闹过,最后才会坦然。别人真的帮不上忙。 就在这时,沈旭辰仿佛听到了开门声。 他疑心自己听错了。程以华这时候应该还跟着他导师闭关啊,怎么会回家。 难道是因为我今天太想念程以华了,所以产出了错觉?沈旭辰自嘲地一笑。 等等,是真的有开门声。 沈旭辰动作迅速地朝客厅跑去。门一开,程以华就从外面走了进来。见到沈旭辰,程以华显然也很诧异:“要是我没记错,你下午应该是有课的……本来还打算给你一个惊喜。” “现在也是惊喜。”沈旭辰笑着说。这又是十几天没见,他总觉得程以华又瘦了一点。 “这是什么味道?”程以华皱起了眉毛。 沈旭辰抬起胳膊,闻了闻,说:“啊,可能是我身上的酒臭味。今天管凯威来了,他失恋心情不好,我陪着他喝了点酒。对了,他现在在客房中躺着呢。我也觉得不好闻,正打算要去洗澡。” 程以华的目光闪了闪,说:“一起洗。这两天忙得够呛,睡觉时都不敢脱衣服,随便找个地方就能打盹……我也好几天没洗澡了,觉得自己都快臭了。” 一、一起洗啊……沈旭辰直勾勾地盯着程以华,好半天才说:“这、这样不好吧,管凯威还在呢。” “你想到哪里去了,只是一起洗个澡而已。”程以华面无表情地说,“男生一起洗澡很常见的吧。你看外面的那些大浴房,不都是很多人一起洗澡的吗?他们还互相搓背呢。”快看我真诚的眼睛,像我这么单纯的人,我真的是很正直地建议,大家一起洗个澡而已! 好、好像是哦……沈旭辰其实并没有被程以华说服,但他觉得自己作为一个重生的老鬼不能在小男友面前认输,于是他用手握拳放在嘴边咳嗽了一下,非常淡定地说:“那、那我去拿衣服。你、你速度快点。” 浴室的面积其实不小,但是放了一个大洗衣机,又放了马桶、浴缸等等,再挤进来两个男生,就显得有一点点挤了。沈旭辰之前陪着管凯威时,多少也喝了一点酒,虽然喝的不多,但现在被卫生间内的热气一熏,他隐隐约约觉得有点醉。 这是错觉,这是错觉,酒不醉人,美人才醉人。 美人程面无表情地脱光了衣服,他正要一手掀掉小内内,沈旭辰赶紧阻止了他豪迈的动作,说:“你等等、等等再脱。” “现在脱了,省的洗澡时,它湿哒哒地黏在身上。”程以华无辜地说。 你现在脱了,我怕我这个老心脏受不住啊。沈旭辰眼不见为净,立刻转过身去,装作调试喷头中喷出来的水的温度。 借着流水声的掩护,沈旭辰咽了一下口水。 程以华从后面贴上了沈旭辰。 沈旭辰立刻像一只被踩了尾巴的猫一样:“你、你干嘛!” 程以华无辜地说:“衣服都脱了,有点冷。和你一起挤在喷头下,用热水暖暖身子。” 挤在一起洗澡,两个人不可避免会有肢体接触。一直理论经验丰富的沈旭辰和逐渐不单纯程以华都觉得他们互相碰到的皮肤,从那个被碰到的点开始,慢慢燃烧起来了。 沈旭辰觉得自己不能被小男友牵着鼻子走,他应该比小男友更坦然才对!酒壮怂人胆,沈旭辰仗着自己还带着一些酒意,猛然攥着程以华的胳膊,把他撞到了墙上,然后死死地压着他。 沈旭辰盯着程以华的眼睛看。程以华那双淡漠的眼中正迅速地酝酿着一场风暴。 他们的嘴唇黏在一起了。这是一个缠绵而激烈的吻。当沈旭辰回过神来时,他的手已经在揉捏程以华身上肉最多的那部分了。而程以华自然有样学样,揉着他身上肉最多的那部分。 沈旭辰揣着粗气说:“不、不行,屋子里还有别人呢。” 程以华不甘心地在沈旭辰的嘴唇上咬了一口,说:“不许再勾引我了,快点洗澡。” “你这……这真是恶人先告状,明明是你先勾引我的!”沈旭辰瞪着眼睛说。 程以华低声笑了起来:“哦,是吗?我很高兴能成为你眼中的美人。” ……我错了,真哒,我从一开始就错了,毕竟我的脸皮没有程以华的厚,总归是比不过他的。每次调戏他最终都会被反调戏,我应该吸取教训的。沈旭辰开始老老实实地洗澡,虽然某个地方蠢蠢欲动,让他很想把程以华抡床上去。 明明男生洗澡的速度是很快的,结果两个人在浴室里弄了一个多小时才走出来。想到此刻正睡在客房中的管凯威,沈旭辰觉得非常不好意思。他蹑手蹑脚地走到客房外面,把耳朵贴在房门上,好一会儿没听到管凯威有什么动静,他才松了一口气。 沈旭辰回头一看,程以华正拿着手机,面无表情地按着按键,看样子是在发短信。沈旭辰凑过去一看,这短信是发给秦钰的,只见手机屏幕上写着:妈妈,你一直教育我,在爱这方面要尊重对方,但华国没有同性结婚的相关法案,所以婚后性行为这种事情,应该和我无关了。 眼看着程以华就要按下发送键了,沈旭辰赶紧抢过手机,说:“喂,你别连这种事情都和妈妈说,好不好?很羞耻的!” 程以华面无表情地盯着沈旭辰:“不说清楚,妈妈到时候又会让爸爸揍我一顿。” 沈旭辰欲哭无泪:“床上的事情,我们自己知道就行了,不要和别人说。否则、否则,否则你就去睡客房,我一个人睡。” 这个惩罚力度好像很凶残的样子啊……程以华眨了眨眼睛,立刻一脸乖巧地说:“我知道了,我不会说出去的,我什么都听你的。”识时务的孩子有肉吃! 第118章 棉花糖 管凯威醒来的时候,头疼欲裂。他看了眼陌生的房间,低头沉思了好一会儿,才想起自己昨天跑来找沈旭辰求安慰了。这里大概是沈旭辰的住处吧。 一直以来,在管凯威和路求真等人的印象中,沈旭辰这个人非常沉稳,很可靠。所以,在管凯威一时之间不知道该去哪里时,他找到了沈旭辰。也是沈旭辰够朋友,没嫌弃他麻烦。管凯威多少有些感激。 管凯威从裤兜里摸出手机,室友发了好几条短信过来,貌似他有节课点名时不在被记名字了。 得迅速赶回学校去……管凯威想着。他忍着头疼,忍着腰酸背痛,从床上爬起来。他开了门。 空气中弥漫着一种食物特有的香气,实在是太好闻了。哪怕管凯威心理不舒服、身体不舒服,他闻着这香味就有了食欲。 沈旭辰正在客厅里坐着,听到客房有了动静,他跑过来一看,说:“你醒了?快去洗漱!等你弄好了,我们一起吃早饭!对了,卫生间在这边,你跟我来,特意给你准备了一份新的牙杯牙刷和毛巾,你先用着。” 管凯威对沈旭辰说了谢谢。这一声谢谢包含了很多,包括感谢他临时决定跑过来沈旭辰依然招待了他,包括感谢沈旭辰陪他喝酒,包括感谢沈旭辰无声的体谅和安慰……兄弟嘛,有些话不用说得很明白,大家都懂的。 沈旭辰带着管凯威走到卫生间,把属于管凯威的洗漱用品指给他看。 “或者你可以洗个澡,把自己弄得舒服一点。”沈旭辰说,“内裤也是新的,你放心用吧。” 管凯威一个人站在卫生间里看着大镜子,镜子里的他非常颓废,眼睛中带着血丝,黑眼圈浓重,脸色蜡黄。管凯威对着镜子露出了一个难看的笑容。他是真的很难过,但已经溜走的爱情却无法挽回。日子还是要过下去的啊! 刷牙的时候,管凯威注意到,另一个应该是沈旭辰自用的牙杯中放着两只牙刷。想到沈旭辰在高中时就那么受欢迎,管凯威猜测沈旭辰应该是有女朋友了,说不定现在正在和女友同居呢!虽然管凯威自己还是个小处男,不过他也值得,在大学生中,情侣一起住在校外的事情还是很常见的。 沈旭辰的女朋友应该很贤惠吧,管凯威想起自己之前闻到的从厨房中传来的香味了。厨艺如此上佳的女孩子必须值得赞一句贤惠!说不定还很漂亮,否则对着沈旭辰那张招蜂引蝶的脸,估计会很自卑的。管凯威漫无边际地想着。 说起来,沈旭辰这么温和的一个人,他的女朋友说不定很活泼呢,这样比较互补。当然也有可能是大家闺秀型的。男神和女神在一起了,学校里得有多少人伤心得要哭啊!想到这里,管凯威忍不住笑了起来。虽然他自己失恋了很伤心,但如果沈旭辰过得很不错,他也替兄弟开心! 刷完牙,管凯威匆匆洗了个澡。等他打理好自己,走出卫生间时,早饭已经差不多弄好了。沈旭辰示意管凯威坐在客厅里,他得去厨房,帮着程以华把早饭一一摆出来。 “等等,这个我来,我用布拖着,你小心别烫到手。”管凯威听见沈旭辰说。他又忍不住笑了起来。看样子,沈旭辰倒是挺疼他女朋友的。管凯威越来越好奇了,到底是哪位奇女子能够摘下沈旭辰这朵高岭之花,还将他化为绕指柔啊。 管凯威有心要去厨房门口围观一下,又觉得自己应该给沈旭辰的女朋友留个好印象,还是不要唐突了。于是,他犹豫了一会儿,最后还是决定留在客厅中等着。说起来,沈旭辰的年纪比他小一点,那他等下应该称呼他女朋友为弟妹吧?但好像嫂子更上口一些啊。 很快,在管凯威翘首以待的目光中,沈旭辰用布托着一盆粥走了出来。这粥是用大米打碎了慢慢熬的,养胃。考虑到管凯威昨天喝多了酒,这粥他喝着正好。管凯威注意到了沈旭辰左手无名指上的戒指,他越发相信厨房里的那个是沈旭辰的女朋友了。沈旭辰把粥放在桌子上,又跑回厨房中拿碗筷去了。 几秒钟后,程以华端着小笼包和一些下粥的小菜走了出来。 管凯威目瞪口呆。 等等,说好的软萌的弟妹呢,或者冷艳的嫂子呢,说好的系着围裙在厨房中料理早饭的沈旭辰女朋友呢,怎么变成程以华了? 虽然程以华的确围着围裙没错。 沈旭辰已经拿着碗筷走出来了,看着管凯威扬着脖子盯着厨房的方向,笑着问:“你看什么呢?” 管凯威立刻缩回脑袋,老老实实地说:“没、没看什么,就、就是觉得好香啊。” 沈旭辰得意地说:“程以华的厨艺可棒了,轻易不做给别人吃。这次便宜你了!” 管凯威内心更绝望了,早餐果然都是程以华做的,弟妹嫂子什么的原来真是自己的幻想啊。 不过,等到一开吃,管凯威就没时间想东想西了,因为实在太好吃了。明明是最简单的家常小菜,程以华就是有本事弄出五星级的味道。在这以前,管凯威其实已经有很多天没有好好吃过东西了。他一个人就干掉了半盆粥。 吃饱喝足,管凯威觉得不太好意思,就想要帮着收拾碗筷。沈旭辰却把他按在了沙发上,说:“还是我来吧。我都习惯了,他负责做饭,我负责洗碗。” “还习惯了……这真像是一对小夫妻。”管凯威在心里默默吐槽说。 两个小时以后,程以华和沈旭辰把管凯威送上了回学校的车。 “接下来做什么?”程以华问。 “得赶回去上课啊,我已经逃了好几节课了。”沈旭辰摸了摸鼻子说。 “这年头,没逃过几节课,都不敢说自己是大学生。反正逃都逃了,索性今天在外面玩一天吧。”程以华面无表情地怂恿着沈旭辰,“我们都没有约会过。你要是非赶回去上课不可……等到你老了,你一定会后悔的。设想一下,很多很多年以后,满脸皱纹的你坐在火炉旁边,一个劲儿地追悔。为什么在那一天,年轻时候的我一定要去上课呢,却没有抓住和亲爱的华华去约会的机会……真是凄惨的画面啊。” 沈旭辰满脸黑线:“呵呵哒,年轻人,你的脑洞蛮神奇的嘛!还有,亲爱的华华到底是个什么鬼!” 程以华一本正经地说:“啊,这是你心里对我的爱称啊!” “绝对没有……我绝对没有在心里这么称呼你。”沈旭辰恨不得用手捂住脸。 程以华用力地盯着沈旭辰,用力地盯,使劲地盯。 小男友高兴就好,节操什么的反正早就碎成渣渣了……在程以华的注视中,沈旭辰立刻变节。他表情沉重地点了一下头,带着某种羞耻感却郑重其事地说:“你说得没错,我决定从现在开始,在我的内心深处这么称呼你。” 程以华心满意足。 两个明明智商超群有时候却弱智得让人不忍直视的超龄儿童决定……去游乐场约会。因为不是周末,又不是寒暑假这种旺季,再加上下雪天气温低,于是游乐场中并不算十分拥挤,好多项目的队伍都排得不算很长。知道程以华爱吃甜食,沈旭辰特意买了两个甜筒,一人握着一个吃了起来。吃完甜筒,程以华又开始盯着不远处的彩虹棉花糖。沈旭辰狠下心拒绝说:“不准吃那个,都是色素。” 程以华恋恋不舍地收回目光。沈旭辰指着远处的过山车,说:“我们去玩那个吧,好像很刺激的样子。” 程以华摇摇头:“不玩那个。” 沈旭辰忍不住笑了:“你害怕了?” 程以华点点头,认真地说:“你说得没错,我的确有些害怕。我不想尝试这种……会让自己觉得失控的运动。因为,现在的我十分珍惜自己的生命。因为,我还没有活够。”说完,程以华顿了一下,才又添上一句话:“因为,和你在一起的日子,永远都不够。” 太、太犯规了……沈旭辰觉得心里有一团火在燃烧。程以华说情话的技能简直满点! “我猜,你现在一定觉得我情话技能满点。其实不是的,”程以华继续面无表情地说,“只有你,因为你,面对你,我才会有感而发。我所说的一切都不是情话,而是我的真心话。” 早知道就不出来约会了,早知道就应该在家里待着,那样的话,他现在就可以把小男友丢到床上去了……男人在性和爱的问题上会更直接一些,他们也许不会因为性而心生爱意,但他们一定会因为爱而起性欲。沈旭辰现在就想着……各种坏坏的事情。他赶紧把自己的发散性思维收回来,借着宽大的冬衣的遮掩,他的手伸过去,握住了程以华的手,用力捏了两下。 程以华的手掌很干燥。和沈旭辰比起来,他的体温会偏低一点。 沈旭辰一时之间舍不得放开。他四下看了看,说:“那你想要玩什么,鬼屋?” 程以华开始盯着旋转木马。 又到了舍命陪君子的时候了……沈旭辰努力给自己做了心理建设,竭力保持淡定地说:“旋、旋转木马挺、挺浪漫的,我们可以去试试。” 程以华用一种“果然如此”的目光盯着沈旭辰:“你的少女心又苏醒了吗?” “等等,明明是你想坐旋转木马,你刚刚盯了那么久。” “我只是盯着小姑娘手里的棉花糖而已……看上去真的好好吃啊。但是,你不让我吃。”程以华一脸无辜地说。 沈旭辰仔细一看,果然看到有个小姑娘举着大大的彩虹棉花糖坐在旋转木马上。沈旭辰颇为无奈地说:“所以,我们来游乐场到底是为了什么呢……我早该知道的,像你这样的甜食控,我应该带你去蛋糕店坐一下午,点上一桌好吃的,你就该满足了。” 小姑娘:麻麻,这里有一个变态,他想要抢劫我的棉花糖! 第119章 程姑娘 程以华这次有两天假,沈旭辰和他像是连体婴儿似的过了两天。待程以华假期结束离开后,沈旭辰火速报了一个西点培训班,没有时间挤出时间也要上!一切为了满足小男友的口腹之欲! 没办法,沈旭辰作为一个重生的老鬼,上辈子关于食品安全不合格的新闻见得太多了,他总担心外面卖的甜点含有大量各类添加剂或者防腐剂。可是,谁叫程以华这么爱吃呢?沈旭辰觉得还是自己辛苦一下吧。等他拿到了西点师初级证书,以后在家里多做的。这样,让程以华吃到肚子里,他总会更放心一些。 两个人一起过日子,厨房里的一日三餐都被程以华包了。沈旭辰觉得自己的厨艺在这辈子都拼不过程以华了,那就另辟蹊径,在甜点这一块努力一下吧。 西点班里的学员大部分都是女孩子,还都是那种软软萌萌的女孩子,男性只有包括沈旭辰在内的两三只。因为沈旭辰时间很赶,所以他上课时都是来去匆匆的,和班上的人没什么交流。只是,他没有注意同期学员,同期学员却都注意到了他。 几天后,沈旭辰看到自己微言账号上猛增的留言数,正觉得奇怪呢。方缘默默地甩了个链接给他。 一开始是西点学员班里的某位妹子偷拍了沈旭辰的侧脸照片放在了某个论坛里,表示:上个西点班都能遇到超级帅的大帅哥,这个福利实在是太太太太棒了,就算这次上完全套课程,最后什么西点的制造方法都没有学会,也觉得学费完全没有白出呢! 底下一群人各种求西点班的报名方式,都开玩笑似的想去近距离围观男神。 放照片的妹子表示:她亲眼看到帅哥的左右无名指上戴着戒指,每次上课前都会细心摘下来贴身放好,说明帅哥已经名草有主了,因此大家远距离围观就好,千万要忍住那颗骚动的心! 然后,没过多久,某位微言bo主就把这几张照片搬运到了微言上。就像现在路边要是某个美女买奶茶,被人发到网上就会被称呼为奶茶西施一样,沈旭辰这几张低头认真学西点制作方法的照片很快就被冠上了“西点男神”这么一个羞耻的称呼,被各路人马舔屏转发。很快,就有火眼金睛的群众站出来说:“虽然只有侧脸,不过我觉得……这应该是国大校草沈旭辰吧?怪不得看着这么眼熟。” 然后又是一大群人涌入沈旭辰的微言账号,于是就造成了沈旭辰微言留言激增。 现在,对网上的人来说,最关键的问题已经不是沈旭辰去学西点了,最关键的问题是,沈旭辰他竟然有女朋友了啊!否则为什么在左手无名指上戴戒指? 啊啊啊,国民男神现在不才是大一吗!不是据说才刚满十八周岁吗!为什么这么快就有女朋友了,一点儿念想都不留给大众?没有天理啊!都不给我们这些二十四二十七三十一还单身的人活路了啊! 虽然大多数人还在善意地调侃,但立刻有些人开始恶意地嘲弄。 “呵呵,才刚刚读大一就立刻交女朋友了,肯定不是什么好东西,小白脸不就仗着自己一张脸么?” 很抱歉,沈旭辰还真不是就仗着自己一张脸。 “以前一直挺喜欢他的,没想到一读大学立刻堕落了,整天忙着恋爱,不务正业,说不定等四年后就泯然与众人了吧。” 很抱歉,四年以后沈旭辰照样亮瞎你们的眼。 “弄不明白怎么有那么多人舔他臭脚,有什么了不起的,不就是高考时拿了一个状元吗?每一年都有那么多高考状元,没看见几个成才的啊。” 很抱歉,至少沈旭辰拿了一个高考状元呢。 哪怕是人民币,也不一定人人都喜欢,对于网上那些不好的言论,沈旭辰并没有太过在意。他上网发了一条微言,用开玩笑的语气说:本来想偷偷学个西点,给某人一个惊喜的,没想到却被万能的网友们戳穿了。好在某人最近一直关心实验进度,恐怕不太上网,于是我会争取在某人忙完之前,做出一份成功的提拉米苏的! 这是承认他有女朋友了(好吧,性别虽然搞错了,但沈旭辰的确名草有主)!女朋友应该也是个超级大学霸!沈旭辰太浪漫了,还亲自给女朋友做西点!真爱米分嗷嗷叫着,评论一排又一排地刷了起来。更有人在留言中传授制造提拉米苏的小技巧,而这条留言很快就被顶上了热门。 大家仿佛学到了一招,上网搜罗信息的,或者自己有经验的,纷纷在留言中传授制造各类西点的小窍门。有人笑言,想要成为西点大师吗?那就去沈旭辰最新的那条微言底下翻评论吧!你一定会觉得惊喜的! 忙里偷闲上微言的顾望舒也看到了这条微言,忍不住偷偷点了个赞。 日子一天天过着。很快,大一第一学期就过完了。从程以华那里得到的灵感,沈旭辰向学校提交了提前毕业申请,非常酷炫地把所有科目都考掉了,学分够,绩点高,成为一名光荣的国大毕业生。同寝室的三只表示已经对沈旭辰无话可说,只能坚定抱住大腿不动摇。不过,沈旭辰并没有选择离校,他还打算多学点东西,考一考其他学位。趁着年轻时多学点东西总是没错的。 对了,尽管系统一直很吝啬,但是拿到一个学位能得十万积分呢。沈旭辰很满足。 还有,自沈旭辰拿到第一个学位以后,系统中的主线学习任务就消失了,也就是说现在沈旭辰每天只需要完成一个一小时的强制学习任务就可以了,再也没有别的强制性任务。 寒假时,沈爷爷和顾奶奶回到了钱湖镇。他们年轻时分离太久,现在年纪大了就想要一起到处走走看看风景。于是,当双胞胎在大学里念书时,他们就去各地旅游。而双胞胎放寒暑假时,他们就回家。这样一来,家人又可以时常团聚,沈爷爷顾奶奶又能丰富他们的人生。 见到沈旭辰手上的戒指,沈爷爷笑着问:“什么时候把人家姑娘带回家来啊?” 听到这话,顾望舒抱着靠枕,倒在沙发上,强忍住笑。程“姑娘”明明天天来我们家玩! 沈旭辰摸了摸自己的鼻子,说:“爷爷啊,他比较害羞……不过你放心,我们是认真的,以后一定带他回来见你。” “你心里有数就好。你已经成年了,要做一个有责任感的人,要有担当。”沈秉忠说,“处得差不多了就带回来,我也好见见姑娘的父母,这样对姑娘也是一种尊重。” 沈旭辰用力点着头。 沈秉忠又看向顾望舒,说:“悦悦,你也是一样的。你们都读大学了,爷爷不反对你们谈恋爱。但是,你们一定要擦亮眼睛,找对象的时候,一定要看重对方的人品,看看他能不能做到自尊自爱自重,会不会诚以待人,是不是有上进心……尤其是你,悦悦,这个社会对女孩子到底是苛责一些,所以你日后找对象时,还要看他有没有足够尊重你。只有他尊重女性,尊重你,不看轻你,你才能和他过日子。这一点非常重要。旁的那些,家世啊,样貌啊,其实都是虚的。” 顾望舒立刻坐直了身体,说:“是,爷爷说得对,我都听爷爷的。” 程以华现在恨不得是以沈家为家了,一大早就出现在沈家楼下,在沈家待一整天,抢着下厨讨好爷爷奶奶,晚上气温降低太冷了自然而然就留下来睡。待在秦家过年的程文化和秦钰对视一眼,都觉得自己这儿子白养了。 沈旭辰有时候觉得不太好意思,又考虑到程爸程妈平时工作那么繁忙,只等着休年假的日子一家团聚,便催促着程以华回家。而因为程以华最近的粘人指数一直上涨,每次程以华待在秦家时,沈旭辰自然也跟着出现在了秦家。到了秦家,抢着干活的人就变成沈旭辰了。 秦大舅妈和秦小舅妈看着沈旭辰里里外外那么殷勤,都恨不得能凭空冒出一个女儿来,好嫁给沈旭辰。每每她们发出这种感慨的时候,秦·真人生赢家·钰就抱着一杯茶,坐在沙发上,笑而不语。 程以华和沈旭辰时刻待在一起,不光是因为他们感情好,也是因为他们有正事要说。趁着寒假时间多,沈旭辰把系统好好研究了一下。可以从系统中兑换的只有成品,没有材料,也没有相关的知识课本。也就是说,如果他们想要有所作为,只能把兑换出来的东西拆卸了,通过拆卸慢慢弄懂那些超时代的原理,然后再用现有的材料和工具进行替代,一点点弄出成品来。 这很难。 打个比方,你把一台电脑丢到春秋战国时期,让那个时候的人通过拆卸掌握原理再造一个出来,这是不是很难? 好在,如果让春秋战国时期的人来造电脑,是从零到一百的跨度,那么让沈旭辰和程以华研究系统中的初级科技产品,就是从一百到一百二十的跨度(跨度更大的他们先不研究)。从零到一百自然更难,从一百到一百二十,虽然也是进步,却相对而言容易一些。而且,他们现在还拥有智能电脑ai的帮助。沈旭辰耗费了大量积分,给程以华的ai升了一下级,就相当于是给程以华安排了一个非常严谨科学的助手。 无论是和沈旭辰整日待在一起,还是研究那些目前尚未掌握的东西,程以华都觉得非常享受。对他而言,这个年过得真是愉快呀。 第120章 陆来顺 这几天,沈旭辰总觉得有什么事情要发生了。他把自己手头的事情从头到尾捋了一遍,觉得万事都在掌控中,不会出事。他又仔细检查了一下爷爷奶奶的身体,他们健健康康的没病没灾。顾望舒整天都待在家里猫冬,也不像会出事。再看程以华一家,都不像是有事情要发生。沈旭辰就把那种预感丢到脑后去了,他觉得,就算真的会出事,也一定不会是大事,他完全能应付得了。 过了两天,程以华接了个电话。挂了电话,他黑着脸问沈旭辰:“陆来顺病了,中风瘫痪,你有什么想法?” 沈旭辰茫然地看着程以华:“陆来顺是谁?” 程以华的眉头立刻就舒展了:“既然你不在意,那就是一个无关紧要的人。” 陆来顺是陆见星血缘上的亲爹,沈旭辰血缘上的亲爷爷。就是他,当年死了原配又娶了一个,在后老婆的怂恿下,把四岁的陆见星过继出去了,从此不闻不问。等到陆见星牺牲时,他又在后老婆的怂恿下,对于把大着肚子姜小月赶出落山村一事装聋作哑,妄图侵占陆见星的房子,甚至还想弄到那笔抚恤金。最后,事迹败露,他们一家蹲过局子,在村子里待不下去,就举家去南面打工了。 除了陆见星以外,陆来顺和他第二个老婆又生了二子一女。他们都是没什么文化见识的人,又没有什么人脉,在人生地不熟的城市里,陆来顺只能带着老婆孩子一起打零工,日子过得自然辛苦。但经过这么多年的努力,他们好歹是攒下一些家业来,就在某高校附近租了个店铺,一大家子开了个小吃铺子。学生的钱还是好赚的嘛,虽然辛苦劳累,但陆来顺一家多少有了点钱。 因为在城市里吃够了没有文化的苦,陆来顺一家子都寄希望于第三代,希望他们可以好好读书,日后出人头地。可惜,他那两个孙子孙女都不是读书的料。孙女初中没毕业就打工去了。大孙子陆宝马跟着社会上的人不学好,性格又被家长纵得有些好吃懒做,最后只能回到钱湖镇上,花钱塞进学校里去读了一个职高。 其实,职高也是不错的,只要好好学一门手艺,以后找工作不难。西点呀、幼教呀、itcg呀、会计啊……这些专业都不错,只要你用心学,走上社会找个脚踏实地的工作还是可以的。但是陆宝马不是个能用心学本事的人,他在钱湖镇上认识了一批混混,花着长辈辛辛苦苦赚来的血汗钱,装成家世不错的阔少,泡泡妞,泡泡网吧,小日子过得别提有多惬意了。 对了,陆宝马当初还在许敏旻身上花了不少钱呢。后来,他还在许敏旻面前说了不少关于沈旭辰的坏话,许敏旻差点就在学校里传起流言来。 可以说,不用沈旭辰来衬托,陆宝马就是个一无是处的东西。更何况,沈旭辰还那么优秀呢。 现在,沈旭辰和顾望舒一个国大一个华大,两个人品性都很好,眼看着都要前途无量。陆宝马却连职高都没有读完,早几年因为参与校外斗殴被学校开除了。如果陆宝马是个好孩子,那么大小伙子就算没有学历,也有力气啊,哪怕是去工地上搬搬砖呢,每天也有些收入。可是,陆宝马是被无原则宠溺大的,根本吃不了苦,不读书以后,他就跟着狐朋狗友们到处混,完全不着家。 几天前,陆宝马手头没钱了,回家找家长要钱。 这些年,因为陆来顺夫妻早年重男轻女很是偏心,他们生的那个女儿自从嫁人以后就和家里没什么来往了。虽然他们还有两个儿子,而儿子各自娶了媳妇以后就不齐心了。大儿子生了一个女儿,小儿子倒是生了一个儿子也就是陆宝马。这几年,因为陆来顺夫妻眼中只有大孙子陆宝马,大儿子夫妻早就心生不满了。凭什么他们闺女穿旧衣服,陆宝马能穿名牌?凭什么他们闺女几天吃不上一顿好的,陆宝马顿顿大鱼大肉?凭什么他们闺女现在能赚钱孝敬二老了,二老眼里还是只有那个挨千刀的陆宝马? 按说这些年,小吃店也赚了不少吧?陆宝马花得更多!几年前的钱湖镇是个什么样的消费水平?陆宝马每个月都能散出去大几千的钱!在这样的情况下,大儿子夫妻终于忍无可忍,见陆宝马又回来要钱了,大儿子夫妻终于忍不住向陆来顺摊牌,必须要分家! 这一分家就分出事情来了。原来,家里的铺子竟然在几天前被陆宝马给抵押出去了! 这铺子虽然是租的,可是他们前不久刚刚和房东续签了两年的契。别看这铺子不大,大学旁边的铺子一直很热俏,所以租金很高。他们才付了整整两年的房租啊,那是一大笔钱!但现在,这铺子就这么随随便便地被陆宝马抵出去了。来收铺子的人说,要是他们不把铺子交出来,就打断陆宝马的腿。陆来顺夫妻仗着年纪大,觍着脸给那几位小年轻下跪,没有用! 大儿子夫妻真要炸了,他们起早贪黑终于弄出一个铺子来,这容易吗?陆宝马随随便便就给抵出去了,两个老不死的还站在陆宝马这一头,这事情能忍? 正值放寒假,店里没什么生意,几个人将分家大战打得昏天暗地。这头,大儿子夫妻想要追讨自己应得的那部分;那头,小儿子夫妻偷偷从陆来顺手里抠了不少钱出来,塞给陆宝马,让他躲到外地去了。等大儿子夫妻知道这件事情,两家直接打得进了派出所。 陆来顺气得血压飙升,直接中风进了医院,现在估计是瘫痪了。这大过年的,他凄凄惨惨地躺在医院里。 家里一团糟,然后不知道是谁灵机一动,这家人竟然想起沈旭辰来了。 沈旭辰是名人!名人最要脸面!他们现在缺钱,但是可以找沈旭辰要啊,沈旭辰总不能放着自己的亲爷爷不管吧? 天下无不是的父母,或者说,天下无不是的长辈。 无论之前发生过什么事情,现在长辈瘫痪在床上了,沈旭辰这个小辈要不想被唾沫星子淹死,总要表示一二吧? 在城市里生活了这么多年,这家人也长出了一些脑子,他们甚至想找个记着帮忙策划一下,就不信沈旭辰不妥协。陆宝马躲在外省的一个小网吧里,接到父母的电话后,他灵机一动,决定上网揭露沈旭辰的真面目,看沈旭辰以后怎么得意!在那一刻,一想到现在这么高高在上的沈旭辰很快就会被人骂得像地上的烂泥一样,陆宝马激动得连手都要颤抖了。 程以华和沈旭辰现在都有智能ai,于ai而言,它们在网络世界中几乎无所不能。程以华作为佐佑网幕后的老板,他非常偏心地设了一些后门,论坛也好,微言也好,所有关于沈旭辰的消息都会被智能ai过滤。当然,现在网上也有一些人骂沈旭辰,程以华也并不拦截相关消息,因为他和沈旭辰一样,并不看重这个,骂就随便他们骂呗。他真正要做的是防止有人利用网络伤害沈旭辰。 于是,陆宝马想要在网上发帖子抹黑沈旭辰一事,第一时间被程以华知道了。余下的事情,比如说陆来顺一家现在的处境,只要稍作调查就能知道。 听完程以华和自己说了这些事情,沈旭辰沉默了一下。他心中认定的爷爷只有沈秉忠一位。偶尔按照家乡习俗给死人上坟时,沈旭辰也会给那位曾经过继收养了他爸爸的老人烧点香。沈旭辰虽然没有见过这位老人,但念着他对陆见星的好,烧香时,沈旭辰在心里叫他一声爷爷,倒也能叫的出口。至于陆来顺?很抱歉,他真的不知道那是谁。 “请个好一点的律师,告他们破坏我父母的军婚。”沈旭辰面无表情地说,“小时候,我刚出生,拿他们无能为力。现在,既然他们脸皮这么厚,这次非让他们受点真正的教训不可。” 严格说起来,破坏军婚的行为一般是指非现役军人与现役军人的配偶结婚或者同居。像陆来顺一家当初对姜小月的事情,在法律上其实无法定性为破坏军婚罪。但是沈旭辰有钱任性折腾得起,就打算专门雇个律师好好陪他们玩玩,哪怕这些钱最后都打了水漂,沈旭辰也不想让陆来顺一家好过。这种人,不给他们一点颜色看看,他们就真以为地球是围着他们转的了。 程以华觉得这主意不错。只要沈旭辰不在乎,那么对付那些人,甚至不需要他们亲自出手,程以华多打几个电话就能搞定。 “这事儿就瞒着悦悦吧,没什么好说的。要是说出来,真是凭白恶心了大家。”沈旭辰又说。要不是那家人作死,沈旭辰都不一定能想起他们来。顾望舒自然也是一样的。沈旭辰不希望家人在过年的时候被这些人弄坏了心情。 程以华凑过去,在沈旭辰脸上亲了一下,说:“阿虎,你也不要生气了。” 沈旭辰忍不住笑了起来:“我没有生气。”他学着程以华的样子,凑过去,在程以华的脸上啃了一下。 第121章 恶有报 值得尊敬的敌对者,才能称之为对手。而陆来顺那一大家子,根本不配沈旭辰用上一系列阴谋阳谋。 说真的,陆来顺这一家子,骨子里都是最典型的欺软怕硬,他们敢把主意打到沈旭辰头上,无非是觉得沈旭辰年纪小未出校园没社会经验,是个好欺负的。但如果沈旭辰不是呢?就像当初,陆见星还未牺牲的时候,因为工作原因常年在外,姜小月一个人守着屋子,性子其实一直软弱可欺,但他们就是不敢抢,因为他们怕陆见星,哪怕陆见星常年不在家,他们也怕。等到陆见星牺牲了,他们觉得姜小月没有任何靠山了,他们才明目张胆地上手抢了。 这样的人,遇到比他弱的,他能气焰嚣张捅破了天,要是你退一步,他们反而认为你怕了他,然后更加吃相难看地逼进一步。但一旦遇到一个比他强的,哪怕比他强一点,他就开始畏缩了,要是比他强很多,他就开始惧怕了。所以,当律师出现在这家子面前时,听说这样要坐牢,那样要入狱,一家子的骨头都软了。 陆宝马那里更好解决,他那个帖子根本没发出去,就被ai拦截了。这人跟着社会上的小混混们混了这么多年,偷鸡摸狗玩女人的事情也没少做。这次之所以把家里的铺子抵出去,就是因为别人给他设了个套,他“猥亵”某混混的女友时,正好被人逮着了。 这帮混混其实都不是什么正经人,开了家地下的小赌场,骗钱的事情也没少做。以前是他们伙同陆宝马一起给别人设套。这次是因为很久没有肥羊了,赶上陆宝马本身又好色,没什么兄弟义气的混混们就把陆宝马给坑了……以前是没人查他们,但是一旦查了,这些混混都应该去牢房里蹲几年。互相攀扯一下,陆宝马就进去了。 沈旭辰再派人挑拨一下。陆来顺的大儿子嫉恨侄子把家里的铺子抵出去了,小儿子一家又觉得是大儿子想要拿回铺子不顾侄子死活,这才把自己儿子弄进监狱去的……两家打架能打得天昏地暗,彼此间都恨死了对方。 陆来顺是彻底瘫痪了,没钱住在医院里,被两个儿子拉回了家。他们不敢丢下老爹不管,沈旭辰请来的律师正盯着呢。可是,儿子跑不了,老婆跑的了啊。陆来顺的老婆一看自己都这么大年纪了,没享福不说,还要给这个瘫在床上的老不死把屎把尿……可她刚收拾了行李,就被两个媳妇发现了。 大儿媳恨死这个婆婆了,要不是这个老虔婆早些年搞七搞八,他们说不定还能和已经成为富贵人的沈旭辰做一做正经亲戚,败了家的陆宝马又是这老婆子一手养出来的……她原本多少还是有些孝心的,又知道公公婆婆手里有些钱,因此努力巴结着。但现在,钱什么的早给陆宝马早花光了,那点孝心敌得过满腹的怨气?于是,婆媳一顿好打,老婆子就躺床上了。 大儿媳心里有杆秤,这老婆子养在家里,费不了什么粮食,却能干活,当个牲口使总可以啊,所以决不能让她跑了。否则,难道她每天打工都累死累活了,回来还得伺候瘫痪的公公?哪有那么便宜的事情! 一家子互相埋怨,互相憎恨,互相敌对,偏偏他们还无法分开,就让他们一直这么互相折磨着挣扎着过下去吧! 瘫在床上已经彻底动不了的陆来顺,听着儿子儿媳对自己的咒骂,忍着老伴暴力似的照顾,看着两个儿子成了不共戴天的仇人,想着寄予厚望的孙子进了监狱……他偏偏死不了,他偏偏就是命硬,每日都苟延残喘着。 而这些都和沈旭辰顾望舒无关了。 沈旭辰的智能ai中捏着一套引导舆论的方案,如果陆来顺一家就此吸取教训,从此以后就算作天作地作死都作不到他和顾望舒身上来,那就算了。毕竟,他觉得把自己和那一家扯到一起,是挺恶心的一件事情,而舆论这种东西又是双刃剑,小心到时候被某些圣母小清新们的言论恶心到。 但如果陆来顺一家不死心,还想从沈旭辰身上捞好处,那么智能ai会第一时间掌握并引导舆论,用陆来顺一家的卑劣来衬托沈旭辰一家的高洁,牢牢占据道德的制高点。就算到时候陆来顺一家装可怜呢,舆论的重点也会顺势变成“恶有恶报”,多少水军也干不过一个智能ai。相信大部分人还是愿意看到这种善恶终有报的大快人心的故事吧?而且,他能送陆宝马进监狱一次,就能把他们全家都送进去一次。 陆来顺一家战战兢兢,岂知沈旭辰压根没有把他们看在眼里。 正月里,路求真等人约沈旭辰出来玩。 虽然只分开了半年左右,但大家经过大城市的熏陶,变化都挺大的,时髦多了。大家都是年轻人,平时都上网,早知道沈旭辰有女朋友,还愿意为女朋友学做西点了。再加上,沈旭辰的手指上还戴着戒指呢。于是一群男生怂恿沈旭辰给他“女朋友”打电话。 沈旭辰笑着摇头。 路求真又嚷着说:“那给我们看下照片总可以吧?” 沈旭辰摸了摸鼻子,说:“没有照片。”他和程以华还真没有拍过合照。 路求真等人不依不饶起来,沈旭辰只好站起来自罚了三杯。 可事实上,沈旭辰的另一半程以华从始至终就光明正大地坐在路求真等人面前。 见沈旭辰畅快喝完了酒,路求真等人倒也不再追着他女朋友的事情问了。 蒋浩好不正经地说:“哈哈哈,说起来我还是第一个知道沈旭辰有女朋友的,他高中时就和他女朋友谈起来了,我猜应该是和他一起参加风采大赛的女选手。对了,辰子,我们高考结束后,本来有个聚会的,你小子没来……当时好多人大失所望,估计都是做好准备要向你告白的。其实吧,我猜她们也没谁指望你会答应,只是暗恋你几年,总想找个由头让你知道,给自己的暗恋结个尾巴。结果就你小子鸡贼,压根没有来。” 沈旭辰不知道这事儿,只说:“当时,我和悦悦约好了去给父母扫墓,所以只能把同学聚会给推了。” 路求真赶紧说:“你那时没来也挺好的,很多人第一次喝酒就喝醉了,然后哭啊笑啊闹啊,现场气氛一言难尽……唉,都是为了纪念高中的结束啊。” “对了,你们还记得许敏旻不?”蒋浩顺着就转了话题,“我前些日子在电视里看到她了,她现在改了名字叫许梦蝶,自称是从澳大利亚留学回来的,听着特别高端啊。但其实,我们一起做了好几年同学,初中就在一个学校的,我能不认识她?还有,她明明是因为堕胎才退学的,当时连她自己都不知道肚子里的孩子的父亲是谁。结果,在电视里,她说自己从未恋爱过,很期待爱情什么的……我反正是被彻底雷到了。等看完电视,我特意上网搜了一下许梦蝶……嘿,真的还挺能胡诌的,现在一批人叫她宅男女神呢!” 沈旭辰根本不知道这个,回头看了程以华一眼。 程以华摇了摇头,说:“估计是哪个小公司十八线开外的新艺人吧。” 蒋浩连忙说:“可不是十八线开外嘛!我看那期节目时,是某个古装剧组整个剧组一起参加综艺,她在那个剧组里演一个出场了三集加起来一共十几分钟戏的丫鬟。唉,也不知道像她这种小角色,是怎么混得能和主演们一起上综艺节目的。” “行了,别提她了。江山和管凯威今天都是特意从老家赶过来的,咱们别老说不相干的人。”路求真起身给一圈人倒好了啤酒,说,“来来来,大家走一个……虽然上大学以后,大家散在天南地北了,但是好兄弟的一辈子的,干一个!” 聚会结束后,沈旭辰和程以华一起慢慢走回家去。因为喝了一点酒,虽然是啤酒,沈旭辰仍然觉得自己身上带了酒气。程以华喝得少,基本上就是举起杯子沾了沾嘴唇而已。说起来,程以华一般很少在外面喝酒,大概是觉得酒这种东西会让人失控吧,而他讨厌有什么东西会超出了自己的掌控。 沈旭辰走了几步,觉得有些热,便解开大衣,脱了下来,搭在手上。 “我们还没有一起拍过照。”程以华说。 “这个不急,我们有那么多时间呢,以后一起出去玩时,随时都可以拍的。再说,现在手机也能拍照,虽然像素差了一点,到底方便。今天晚上睡觉时,我们就可以挤在一起拍好多张。”沈旭辰说。 程天才被沈旭辰这一手顺毛的功夫弄得心里极为舒坦。 这个年很快就过完了。他们回到京城后,又各自投入到了繁忙的学习任务中。 沈旭辰在完成课业之余,所有的时间都花在装修别墅上了。因为他只有一个人慢慢弄,程以华只有偶尔放假时能帮上忙,所以一直到快要放暑假的时候,他才勉强把整栋房子的各类安保设施弄好。现在,这栋房子看上去没有人守护,但其实在各类高科技的监控下,哪怕是训练有素的特种兵,都无法在不惊动主人的情况下顺利溜进他们的屋子。 屋子里面就更不用说了,进入地下室的权限,只属于沈旭辰和程以华。别人根本进不了。 至于一楼、二楼和阁楼上的装修,因为可以叫专业的装修队来弄,倒是没那么麻烦。而这毕竟是他们俩个以后的家,所以,程以华尽管忙,挑挑拣拣买家具的时候,也是很认真的。 第122章 被质疑 这天,趁着天气好,两个人又都有时间,沈旭辰和程以华约好了一起去盆栽市场看花木。m… 移动网他们想在家里多养一些容易活的绿色植物。沈旭辰已经拿到了驾照,不过考虑到帝都的交通在周末格外拥挤,他和程以华还是选择坐地铁出行。从家到盆栽市场需要换乘一次,到换乘站下车时,沈旭辰看见前面不远处的台阶附近围了一圈人。 沈旭辰和程以华都是那种不爱看热闹的人,但那个台阶是他们出站的必经之路。因此,他们还是顺着人流往台阶走去。走近了一些,沈旭辰听到了大家说话的声音,他花几秒钟提取了一下信息,就知道发生什么事情了。 原来,有一位三十岁左右的女人晕倒过去了。那女人看似白领阶级,衣服、皮包、首饰什么的看上去都比较高级。现在,围观的人虽然多,却没有人敢扶这位女人。 有些人不愿意扶这个女人,是因为他们怕被讹诈。更多的人不敢扶这个女人,是因为她看上去是因为某种病发而晕死过去的,不像是普通的晕倒,整个人非常不对劲。一般这样的人,别人都不可以乱动。否则,要是你好心办坏事,本来人家能救过来的,就被你这么一动,结果变成彻底没救了。这个责任谁担得起? 所以,一些人自发地把女人围了起来,然后打急救电话的打急救电话,跑去找工作人员的就跑着去找了工作人员。 沈旭辰和程以华对视一眼。 沈旭辰赶紧拨开人员走上去,说:“大家让让,我会一些急救措施,让我看看。” 服用过光明之泉的沈旭辰总是很莫名地就让人觉得他值得信任。再加上沈旭辰仪表堂堂,气度非凡,怎么都不像是坏人,因此大家很快给他让出了一条道。 只是,看到沈旭辰这么年轻,还是有一位大爷忍不住问了一句:“年轻人,真的没问题吗?可不能乱动。” 沈旭辰赶紧说:“基本的急救措施,我都没问题。你们谨慎是对的,但有些病人病发以后,不能耽误太久,需要在第一季时间进行急救,否则就危险了。我先给她看看。至少要确保这位女士能等到救护车。” 这话说得没错……大家都焦急地看着沈旭辰的动作。 作为曾经的优秀医科生,沈旭辰立刻判断出了女士现在的情况,而他所有的急救动作都做得非常专业到位。在他的努力下,女士的情况渐渐好转。但就算有沈旭辰的帮忙,大家还是觉得等急救人员的时间变得格外漫长。终于,十几分钟以后,急救人员推着可推式急救床赶到。沈旭辰和那几位急救医生一起,把女士送上了救护车。 见救护车顺利开走,沈旭辰松了一口气。之前围观的都是陌生人,见病人已经被送走了,这群人一下子就散了。沈旭辰和程以华重新走回地铁,顺着人流往自己要去的线路走着。 他们身边,每个人都来去匆匆,似乎只关心自己的目的地。 沈旭辰向程以华简单阐述了一下那位女士的症状,然后小声地总结说:“还好今天我们一起出门碰上了,否则这位女士根本等不到救护车的到来。生命真的是太脆弱了。” 程以华说:“别担心,既然你准确做了急救,那位女士一定会没事的。” 沈旭辰笑了一下,颇为感慨地说:“我只是……刚刚忽然意识到,我似乎还没有对你正儿八经地说过一句我爱你。” 程以华的眼睛微微睁大了。 沈旭辰认真地、小声地、微笑着说:“我……我爱你。” “我也是。我也爱你。”程以华同样压低了声音回了一句,“以后要每天都要互相说一句。” “好。”沈旭辰说。人生有很多无常,不如好好相爱。 两个人相视一笑,一起去了盆栽市场。 考虑到两人平时都很忙,照顾不了太娇嫩的植物,他们买了好几盆生命力顽强的绿萝,还有各种形状好看的仙人掌。绿萝能净化空气,而仙人掌防辐射,都是很不错的植物呢!除此以外,沈旭辰还看中了一棵巴西木,听说这种植物只要记得按时浇水就可以了,能长得很高的。最后,在老板的建议下,他们又要了一些富贵竹,这东西的生命力也很顽强,插在水里不用管它,它能自己活得非常好。 因为买的东西多,老板答应给他们送货上门。 “这些植物都是放在室内的。我刚刚想起来,我们屋子外面还有一小块地,是开发商送的,能弄成小花园,但种花好麻烦啊。”沈旭辰说。虽然是农村长大的孩子,春天也曾上山采茶叶补贴家用,但和身边的同学比起来,沈旭辰和顾望舒算是根本没干过什么农活的。毕竟沈秉忠没什么田地,只在后山自己开了一小块菜园子,种了点应季的好养活的蔬菜。也就是说,沈旭辰其实不怎么会伺弄花园子。 程以华一本正经地建议说:“不如种点菜?撒点韭菜的种子下去,让它们自己长,长大了,看上去就像是厚厚的草坪了……还能吃。” 正在往车上装货的老板忍不住嘴角抽了抽,在腹中诽谤:真是弄不懂现在有钱的小年轻们,要是我能在京都买得起一栋别墅,我非把家里家外弄得漂漂亮亮不可!花园就花园呗,种什么韭菜啊! 沈旭辰忍着笑说:“老掉的韭菜可不好吃……这样吧,不如我们种点果树?树比花草容易养活。我以前还住在汾水镇上时,院子里有一棵柚子树,平时没什么人管它,不给施肥,也没什么人特意浇水,全凭老天爷赏点雨水,结果它长得好好的,每年都能结很多柚子……当然,那柚子不怎么好吃,挺涩的。” “那就再买点树苗吧。”程以华说。 两个人在市场中消磨了不少时间,沈旭辰根本想不到,他救人的事情又闹到网上去了。 最开始,是一个微言名叫“孤岛西风”的人用自己的账号发了视频,重点感慨人心冷漠,各种嘲讽“你国人民麻木不仁”,以至于有一位女士在人来人往的地铁中晕倒了,竟然没有一个人走过去把她扶起来,大家只选择冷漠围观,这个社会真是太恐怖了! 孤岛西风的这个视频拍的就是沈旭辰在地铁站中遇到的那件事情,但这个视频只拍了事情发展的前期,约莫是四十秒左右的镜头时间。随着事情发展,后来有人叫救护车,有人去找工作人员,还有沈旭辰挺身而出,他全部没有拍。也就是说,孤岛西风根本就是在断章取义,就是在唯恐天下不乱,就是在造谣。 这个视频理所当然引起了热议。一开始,大家都在义愤填膺地批判当时过路的、围观的人,为什么就没有一个人去把晕倒的女士扶起来呢?人心真是太冷漠了!社会真是太恐怖了!有钱人真是丧尽天良!(最后这点也不知道是怎么看出来的,大概仇富是永恒的话题?) 当然,也有人看不惯孤岛西风的语气,“你国”是个什么意思?除非你不是华国人,否则有你这么说话的吗! 过了几个小时,事情闹得不可开交时,有一个叫“萌嗒嗒叶子”的账号贴了几张照片,都是沈旭辰给那位女士做急救的场面。萌嗒嗒叶子说:“不要再转那个断章取义的视频了,明明那位女士是犯病了,大家不敢轻易动她,怎么就是人心冷漠了?我当时就在现场,好多人打了急救电话,还有人专门跑去找工作人员。后来,这里有一只野生的沈旭辰挺身而出,给这位女士做了急救。某些故意制造流言的人心里太黑暗了。” 沈旭辰的微言关注量一直是不低的,萌嗒嗒叶子的照片一发,再加上有孤岛西风造谣在前,这个话题立刻被顶上了热门。 然后,没过多久,一批质疑的人出现了。有些人或许是真的出于关心才会选择质疑,有些人却秉着“众人皆醉我独醒”自以为是人云亦云地在质疑。 他们质疑的焦点在于,沈旭辰凭什么给那位女士急救?他又不是专业人士,万一他把那位女士的情况弄得越来越糟糕了,他能对这一条生命负责吗?难道大家以前叫他一句国民儿子,现在叫他一句国民男神,他就真的以为自己无所不能了?他知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这可是一条人命!还有,关注沈旭辰的青少年非常多,要是他的米分丝日后有样学样,拿着自己三脚猫的急救方法,给发病的人急救,出了事情,谁来负责? 很快,一批人涌入沈旭辰的微言,在留言中刷起了各种难听的不堪入目的脏话。 与此同时,沈旭辰的真爱米分、路人米分也在讨论这件事情。 “真是奇怪,明明是同一件事,一开始没有人站出来,于是大家都在骂人心冷漠。后来,沈旭辰站出来给病人急救了,大家又开始骂沈旭辰自以为是,还特意跑去他的微言底下问候他的祖宗。你们到底要哪样?” “在网上说话不需要成本,于是催生出了一批批自以为是的键盘侠,真可怕。” “我觉得国民男神这次也是鲁莽了些,万一他弄巧成拙……这可是一条人命。不过,我依然敬佩他的勇气。换做是我,现在做好事的成本这么高,我是不敢做好事了。” 等到沈旭辰晚上上网时,他才知道自己又火了,这次是黑火呢。 沈旭辰摸了摸鼻子。 第123章 显实力 上学期,沈旭辰已经把本专业的所有科目都考掉了,顺利拿到足够学分,从本专业毕业。这学期,他选择在物理系继续深造(为了研究那些来自系统的高科技,不继续深造不行)。 特殊人才特殊对待,学校方面让沈旭辰直升研究生。也就是说,现在大众普遍以为沈旭辰还在读大一,其实他已经是一名研究生了。与此同时,当沈旭辰知道拿到一个学士学位就有十万积分进账(拿到硕士学位说不定积分更多),一直觉得积分不够用的沈旭辰决定发挥自己上辈子的特长优势,把华大医学部的本硕连读当成双学位给考了。 这件事情,对于一般人而言,根本做不到。 但是,沈旭辰一来有上辈子的优势经验,二来他是服用了基因进化液的人。中级进化液进一步加深了沈旭辰的潜力。和一般人比,沈旭辰现在根本不是人啊!三来,沈旭辰现在还有小黑屋,这意味着他比一般人对了至少一倍的时间。于是,沈旭辰在这学期,把物理系这边的课程稍微放了放,只求跟上一般人的进度,更多时间都花在了巩固医科科目上。 综上,沈旭辰才能在不到一个学期的时间内,把华大医学部的毕业证书拿到手了。 当然,沈旭辰能够破格去考华大的研究生,这本身也是因为特殊人才特殊对待,多少是走了一些捷径的。而拿到硕士学位证书,积分翻了六倍,因为医科是本硕连读,最后沈旭辰一共拿到了七十万积分。如果要购买中级科技用品,七十万积分根本不够什么,但若仅仅是要购买初级的科技用品,七十万积分能用一阵子了。这一下子解了沈旭辰的燃眉之急,他在布置别墅的时候更加得心应手了。 本来以为自己这辈子不从医,所以证书是用不到了,没想到现在却能自证清白……沈旭辰从抽屉里翻出华大认证的毕业证书,用手机拍了几张照片,发到了网上:“谢谢大家的关心。虽然以后的就业方向不一定是医生,但既然学了医,就要有一颗医者仁心。以后若是遇到了类似于今天的事情,我还是会上前帮忙的。” “是我眼花了吗?我记得沈旭辰是国大物理系的啊!为什么这是华大医学系签发的毕业证书?!” “是我穿越了吗?我记得男神还是大一啊大一啊大一,为什么男神已经拿到了硕士学位证书?!” “求高手鉴定,这证书到底是不是真的啊?确定不是假证?确定不是ps的?” “那个说假证的,你484傻啊!上学信网一查就知道了,这分明是真的!你们都让开,让我先抱住男神大腿!” “也就是说,沈旭辰在短短一年时间内修了个华大本硕七年连读的双学位?还顺利拿到了证书?” “告诉你们一件很忧伤的事情。当沈旭辰上大学时,我是他的学姐。短短一年后,我就成了学妹。和沈旭辰同校同专业真是一件备受打击的事情,只能说,有些人生而天才。[手动再见]” “等等,我好像有点搞不清事情的发展了……据说,沈旭辰现在在他的本专业也直升为研究生了。所以,沈旭辰在短短一年时间里到底做了什么?!” “我觉得这事儿不难理解,说不定男神在高中时早就开始自学大学课程了。当初看风采大赛时,我就觉得男神的知识量远超于一般高中生了。当然,不管怎么说,我还是觉得男神超级厉害!” “忽然觉得好励志啊,在我们混吃等死的时候,已经那么优秀了的男神却还在继续努力!不行了,我也得开始奋斗了,否则都不好意思说自己是男神的真爱米分。” “不努力都不好意思说自己是男神的真爱米分10086!” 孤岛西风早就被人骂成了狗,不,不能这么说,狗狗其实很可爱呢,孤岛西风不配和狗狗扯到一起。也已经没有人去关心那群为了喷而喷的喷子了,大家甚至都没有时间去问问他们,你们的脸被打得疼不疼啊。大家都在膜拜男神。 事情在第二天华大官方微言转发认领了沈旭辰的微言之后达到了高潮。 华大官方微言是这么说的:沈旭辰同学是我校医学部的优秀毕业生。他在关键时刻挺身而出,没有浪费平日所学,我们以他为荣。希望在今后的人生旅途中,沈旭辰同学能保持着一颗医者仁心,继续以真诚的爱心去关心别人,以奉献的情怀去面对社会。[爱心] 喷子们都默默退散了。在危急时刻,优秀的医学毕业生如果不挺身而出,那才会被人唾弃吧? 沈旭辰既然有这个能力,他担着风险为那位女士急救,只能说明他的确有一颗医者仁心,的确尊重了生命。否则,他完全可以摊手不管啊! 看到网上又是一边倒夸赞自己的声音,沈旭辰有些……不自在。其实,面对最起初那些质疑的人,沈旭辰并没有觉得被冒犯。那些人说得对,要是外行人拿着三脚猫的本事给人急救,很有可能真的弄出人命来。只不过,后来很多人跟风质疑,又跑来沈旭辰的微言底下说了很多不堪入目的话,沈旭辰才觉得有些生气。 还是那句话,最开始那批质疑的人,他们说的是正确的。 沈旭辰从电脑桌前站起来,去找程以华。这个点,程以华应该在健身房中锻炼身体。果然,当沈旭辰走到健身房时,穿着一条大裤衩的程以华正在做俯卧撑。听到沈旭辰走过来的动静,程以华停下动作站了起来,随手拿过放在一边的毛巾,擦了擦脸上的汗。男人味简直爆表!沈旭辰用眼神把小男友从头到脚“抚摸”了一遍。 “有事?”程以华问。 沈旭辰指着地上的垫子,故作猥琐地说:“我们来玩医生病人的游戏吧?” “你确定?我怕你到时候把持不住。”程以华面无表情地说。 偷偷说,沈旭辰其实早已经发现了,程以华内心戏越复杂的时候,他面上会越……没有表情。于是,沈旭辰学着程以华的语气,非常淡定地说:“我确定,我觉得到时候比较把持不住的人应该是你。”调戏程以华的感觉棒棒哒! “……我还是先去洗个澡吧,我身上都是汗。”程以华说。 沈旭辰点点头:“行啊,你去洗澡……我正好用这点时间把录影装置找出来,因为等下要把全程拍下来。” 程以华的面无表情绷不住了,目瞪口呆地问:“什么?你还要拍下来?节操呢?” 沈旭辰忍不住哈哈大笑了起来:“你以为我要做什么?我是打算在你身上演示下各种急救措施的准确手法,然后放到网上去……你就当是配合我,拍个公益短片吧。”他简短地把网上的事情说了一下。“要给大家带去正确的认知,我觉得自己有这个义务啊。”沈旭辰又说。 “意思就是配合你做假人?没问题……那陪你拍完之后,你是不是要奖励我?”程以华转了转眼珠子,问。 “嗯,你说!这回是想吃提拉米苏,还是想吃芝士蛋糕?” 程以华低声笑了起来。他走到沈旭辰身边,凑近了说:“不要甜点……等到短片拍完后,我们来玩医生病人的游戏吧?” 于是,率先调戏了程以华的沈旭辰再一次被反调戏……都说了,在这种事情上,他脸皮没有程以华厚,脑子转得又没有程以华快,嘴皮子还没有程以华利索,完全是毫无优势啊。 第三天,关注了沈旭辰的人发现男神又发微言了,还是一个视频微言。 在视频中,沈旭辰细心讲解了很多科学的急救措施。有一些需要动作演示的,沈旭辰还让自己的朋友帮忙,让朋友躺在地上,他在朋友身上做了规范的急救动作,一边做一边讲解。在视频的最后,沈旭辰说:“这些科学急救措施,如果能学好了,那在关键的时刻,就可以救下一条命。希望大家有时间的都能好好看一看,学一学。” “学学学,我老公亲自演示,当然要学起来!” “我觉得沈旭辰说得太对了,急救措施学好了,关键时刻能救命。难得看到这么细致齐全的视频讲解,我要好好学习一下!” “男神的朋友也是男神耶!都好帅啊![花痴][花痴]” “让我来悄悄告诉你们,沈旭辰这位出现在视频中的朋友,是沈旭辰前一届的高考状元,华大学生,也是一年时间修完了本科所有课程直升研究生的牛人!为什么我知道得这么清楚,因为我……念高中时,和他们同一寝室啊!感觉拉低了寝室平均智商对不起组织的我_(:3∠)_” 这个讲解急救措施的视频,播放下载量非常惊人,很快又被米分丝传到了各大视频网站上去,同样播放下载量惊人,呈几何式爆炸似的传播开来。 然后,过了几天,沈旭辰惊喜地注意到,系统中那个进度条前进缓慢的影响力终于又往前挪动了一小格。虽然还是一小格,但起码进度条动起来了啊!就像名望值可以带来积分,不知道随着进度条的移动,这个影响力最终会有什么作用呢?沈旭辰隐隐有些期待起来。 几个月后,某位新潮的老师直接把这个视频用在了课堂里,当做标准教学演示视频来用,学生们都很激动。等这事儿被学生传到了网上,自然又引起了热议。 很多年后,这个视频又被翻了出来。看着视频中两位男神年轻默契的样子,大家笑着调侃,都怪这时候的我们太单纯,其实,这个教学视频也是另一种意义上的虐狗视频了吧? 第124章 恋爱季 暑假快来临时,《征途》的预告片开始轰炸各大网站。《征途》就是付导执导,沈旭辰投资的大型动漫电影。在宣传之初,《征途》就打着“精品制作”的旗帜。等到精良的预告片放出来以后,的确引起了一阵热议。沈旭辰不吝啬钱,再加上他还有佐佑网这个资源,又通晓借鉴了后世的一些网络营销手段,把《征途》的势造足了。 《征途》的首映定在八月初,付导带领的团队还在进行最后的赶工。说真的,要做一部精良的动漫,需要很长时间。哪怕现在大家都用电脑作画了,但是把一幅画画好了,这也是需要时间的。 在沈旭辰之前,付导找过好几位投资商,并且他还把自己的房子车子都贴了进去,可以说付导在《征途》上已经花费了几年的光阴。沈旭辰算是投资商中运气不错的,他能陪着电影走向最终上映。而前面的那几位投资商因为支持不下去,中途放弃,就只能算是投资失败了。只从这一点来说,怪不得大家都愿意投资成本小来钱快的项目。 有了假期,沈旭辰想去一趟南边。 系统中的金银珠宝那一栏早就可以进行积分兑换了,但是沈旭辰也不敢随随便便把珠宝拿出来啊!他就打算假装去南边赌下石,买几块石头,不切开,直接带回来,然后再购买一些解石器材放在别墅里,大不了再购买一些珠宝制造工具,反正他现在的动手能力已经max了!过些日子,他再把珠宝成品拿出来,就可以说这是自己赌的并且亲手制造的了。用来卖钱,也就不会让人起疑心了。 因为沈旭辰的重点不是赌石,他只是去那边走个过场而已,因此这趟行程并没有花费他多少时间。 又过了几天,沈旭辰和程以华终于决定搬到别墅中去住。按照他们家乡的习俗,搬去新屋子住时,是要暖暖屋子的,也就是让朋友亲戚来屋子里闹一场。沈旭辰邀请了顾望舒和她的朋友们,邀请了国大的三只逗比室友。程以华邀请了窦天真几人,都是沈旭辰当初见过的,不过没有姚俊、姚芳菲兄妹。至于亲戚,沈爷爷和顾奶奶这会儿又在外面旅行,程爸爸和秦妈妈也忙着工作。所以,沈旭辰这边只邀请了邹铎,程以华则邀请了程秀妍。 这其实是沈旭辰第一次见到京城程家的人。程秀妍的照片虽然经常上各大娱乐财经新闻,但她本人看上去比照片要柔和一些,照片上的她比较冷硬。这是一个聪明的女人,哪怕她或许已经隐约猜到了什么,但她什么都没有说。 在朋友和同学面前,沈旭辰只说是借住在这里的,倒也没有人怀疑什么。客人们都受到了很好的招待。等他们离开时,顾望舒偷偷把沈旭辰拉到一边,小声地问:“这别墅是程以华买的吧?” 沈旭辰知道顾望舒的担心,就说:“我当然也出了钱的,哪里能都用他的?你放心,我现在手头有好几个投资,虽然收入比不上程以华,但也颇为可观了。” 顾望舒笑着说:“你心里有数就好。毕竟你们以后不能结婚,我有时候总忍不住会担心。” 沈旭辰屈起手指,在顾望舒的额头上点了一下,亲昵地说:“这有什么好担心的,别说我和程以华的关系根本就不会出问题。哪怕真出问题了,他把我扫地出门了,难道我就没饭吃了?你要相信,像我这样的男人,放在哪里都是可以发光的。” 顾望舒忍不住笑了起来。她犹豫了一下,又问:“你觉得赵君野这个人怎么样?” 沈旭辰眉一挑,说:“怎么……你看上他了?” 顾望舒的脸红红,她点了一下头,说:“其实……是有一天,我的室友们开玩笑,让我把赵君野介绍给她们。我、我当时不知道怎么了,一想到他和我的某个室友在一起,心里就很不舒服。然后她们就打趣说,说我喜欢上他了。” “那你自己呢?不是别人怎么说,而是你自己,你觉得喜欢他吗?”沈旭辰问。 顾望舒有些茫然地说:“我……我觉得和他在一起很舒服。分开时,偶尔会想他。他送我的东西,哪怕是一张明信片,我也有好好保管啊。如果他喜欢我,我一定会很开心,但是我不确定……他可能一直把我当妹妹看吧。我不知道这些情绪混在一起,是不是就是喜欢。所以,我想问问你,你当初是怎么下定了决心要和程以华在一起的?”在感情方面,顾望舒是个非常单纯的人。否则,上辈子的她也不会被章烨给骗了。 沈旭辰回想了一下,说:“我啊……怎么说呢,我就是认定了他了吧。你和我一起长大,也知道我的很多想法比较成熟,而程以华那个人呢,一般人很难弄懂他的想法,对不对?我那个时候其实是有些悲观的,想着过了几年,要是程以华觉得和女孩子在一起更好怎么办?想着程以华的父母反对怎么办?想着程以华某天忽然厌倦了要分手怎么办?但即使我有这么多担忧,在当时,我还是决定要和他在一起。不顾后果,不计代价,不算得失,冒着风险也要在一起,这大概就是爱了吧?” 顾望舒若有所思:“如果说这是一场赌博,而你赌赢了……我看程以华一直很紧张你的,他才舍不得离开你。” 沈旭辰忍不住笑了:“所以啊,如果你想爱,那就放手去爱。不过,在这个过程中,你也要一直珍惜自己,别伤害自己。这两者其实是不矛盾的。举个不太可能会发生的例子,就算程以华某天真的离开我了,我赌输了,我也会努力收拾好自己的心情,继续加油,继续活得漂亮朝前走,这就是珍惜自己,你明白了吗?你在爱中的付出和你对自己的珍惜,这是不矛盾的,你要掌握好这个平衡。” “但人是情感动物,不可能随时都这么理智。”顾望舒说。 “所以你要找一个值得的人去爱,比如说程以华之于我,比如说赵君野之于你。”沈旭辰说。 待顾望舒离开以后,程以华慢腾腾地走到沈旭辰身边。他通过监视器——屋子里无处不在的监视器——听到了沈旭辰和顾望舒的对话。程以华从后面抱住沈旭辰,微微弯了一下腰,把下巴抵在沈旭辰的肩膀上。“以后不许举那种例子。”程以华委屈地说。 沈旭辰的肩膀动了一下,说:“别整个人压我身上,太沉了。” 程·大型犬·以华的耳朵耷拉下来了。 沈旭辰叹了一口气,说:“是我的错,我以后绝对不轻易说出离开你的话,哪怕是随口举例子也不行。” 程以华满意了:“为了抚慰我受伤的心灵,今天晚上我们一起洗澡吧?” 还真是会见缝插针为自己谋求福利啊,这么厚的脸皮……我好喜欢!沈旭辰捂住脸,觉得自己已经没救了。 暖屋的那天,其实沈旭辰还邀请了赵云恩,但他当时在外地,赶不过来。于是,几天后,赵云恩才带着礼物来恭贺沈旭辰乔迁之喜。赵云恩最近累成了狗。他一到屋子里,就彻底丢到了偶像包袱,整个人呈大字型地瘫在沙发上。 程以华在客厅的时候,赵云恩就哈欠连天地谈论圈子里的事情:“最近在拍一个都市题材的小成本的电影,没天理啊,女主角竟然比我还帅!啊,上次录节目碰到一个天后,真是好人啊,人前人后一个样,我要向她学习……” 程以华去厨房泡茶了,赵云恩立刻精神了,一个鲤鱼打挺从沙发上爬了起来,凑近了沈旭辰,小声地问:“亲爱的表弟,你为什么要和朋友一起住?以后各自找女朋友带回来过夜会不方便吧?” “为什么要找女朋友?男朋友也不错啊。”沈旭辰开着玩笑说。 赵云恩瞪大了眼睛看着沈旭辰。沈旭辰满脸无辜地望着赵云恩。 于是,等到程以华从厨房中走出来时,他看到赵云恩就像一只被人踩了尾巴的猫一样,在客厅里乱窜。 “他怎么了?”程以华问。 沈旭辰笑着说:“有点受刺激。” 窜了一会儿,赵云恩又跑到沈旭辰面前,在程以华的黑脸中,他整个人扑向了沈旭辰。赵云恩有些傻劲,沈旭辰被他压倒在了沙发上。程以华赶紧走过去把赵云恩提起来。 傻甜白才不怕真腹黑呢,赵云恩跳着脚说:“程以华,这是我表弟,你就算是他男朋友,也不能妨碍我和表弟亲近!” “这家伙看出来了?”程以华看向沈旭辰,问。他脸上的表情似乎在表明他其实很嫌弃赵云恩的智商。 从小在国外长大的赵云恩对这种事情接受度良好。不过,毕竟在国内也待了这么久了,赵云恩对国外的大环境还是有所了解的,他兴致勃勃地对沈旭辰说:“表弟啊,我爸爸妈妈是属于那种艺术至上的人。艺术家嘛,你懂的,脑子和一般人不太一样。他们的思维方式是比较直线的。在他们看来,一切美的东西都是值得尊敬的,比如说贝多芬的音乐,比如说莫奈的睡莲,比如说泰戈尔的诗集,比如说罗密欧与朱丽叶的爱情……所以,只要你们是真心相爱的,他们不仅不会反对,还会无条件支持。” “最大的问题可能是在外公那里了吧……不过,你放心,我会帮你的!”赵云恩拍着胸脯保证说。他的外公就是沈旭辰的爷爷。 第125章 表弟妹 赵云恩这个人,虽然傻甜白了点,但做事其实还是很有分寸的,他又不是真的缺心眼。 不过,沈旭辰比较在意沈秉忠,因此忍不住问道:“你打算怎么告诉爷爷?” “很简单啊,循序渐进就可以了。”赵云恩说,“比如说,我可以给外公寄一箱子他爱看的杂志,然后里面夹杂着一两本关于科学解读同性恋的书。比如说,我给外公打电话时,可以装作很无意地提到我的一个喜欢男性的男性朋友。总之,就是用一些有意无意的提醒,慢慢提高外公对同性相爱这种事情的接受度。说真的,在我看来,外公还是很开明的啦,说不定用不了多久的!” 这个方法和沈旭辰想得差不多,他一直是想循序渐进让沈秉忠知道他和程以华的关系的。 见赵云恩还有点用处,程以华打算对赵云恩喜欢粘着沈旭辰的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还是忍不了,程以华走到赵云恩和沈旭辰之间,硬生生地挤出一个屁股的大小,坐下去了。 赵云恩特鄙视地看着程以华:“有必要这样吗?” 目前,让程以华吃醋的头号对象是robert,第二对象就是赵云恩。不知道为什么,就是这么没道理。 妨碍人谈恋爱说不定真会被驴踢呢,赵云恩故作大方地站起来,换了一个沙发躺着,说:“过几天,新芽娱乐会携手草莓台推出一项全新的真人秀节目《明星近距离》,我已经确定要参加第一期了。按照节目的设定,我还应该邀请一位或好友或亲人一起参加,我的经纪人让我问下你,你要参加吗?问你这个,主要是因为,你和我一起去,或者不和我一起去,这会有两种不同的宣传模式。” “什么意思?”沈旭辰问。 赵云恩看了程以华一眼,故意用一种坏坏的语气说:“因为米分丝们都很喜欢看我们俩个在一起啊!要是我们放出消息,我将会带着一位好友参加真人秀,让米分丝们来投票,他们绝对都会选择你啊!如果你到时候又不能去,这不是浪费米分丝们的感情吗?所以,我们事先商量好,你要是愿意和我一起参加呢,我们接下来就让米分丝参与投票选择人员,你要是不愿意呢,那我们就换别的方式。” “真人秀也分很多种吧,这次主要是关于什么的?”沈旭辰问。 “节目组设置任务,我们参与者完成任务,应该就是这样吧。”赵云恩说,“估计都是一些比较趣味性的任务,总之不会很难,毕竟我们明星也是普通人,不是身经百战的特种兵啊。” 沈旭辰想了一下,说:“我可以和你一起去参加……《征途》就要上映了,我正想要给它拉拉票房呢。”说着,他又看向程以华,问:“你觉得呢?” “不是吧?这还要问他的意见?他是你男朋友,又不是你老爹!”唯恐天下不乱的赵云恩在一旁哇哇大叫。 程以华面无表情地说:“情侣间的小情趣,单身狗如何能懂?” 赵·真单身狗·云恩已阵亡。别看赵云恩那么多才多艺,长相好,性格不错,但他这辈子其实只谈过一场恋爱啊,还让女方以嫌他太能吃长大以后会胖为理由被分手了。这是一个忧伤的故事。 得到了沈旭辰的同意,赵云恩的经纪人就开始行动起来了。很快,赵云恩的个人官网上就发布了他即将参加草莓台首档真人秀的消息。作为米分丝,你们希望赵云恩能带上那位好友参加节目?米分丝们都疯狂了,这种时候必须捎上我男神啊! “求小云云带上我家男神。男神平时太低调,只能寄希望于小云云再次成功把我男神拉出来溜溜了。” “带上我老公……哦不,是我男神+10086。自从知道男神有女朋友以后,都不敢当众叫他老公了_(:3∠)_” “必须带上自家cp啊,辰云党顶起!” “辰云党什么鬼!你们能不能不要把他们表兄弟扯在一起?对于你们这种随意拉郎配的行为,我只想说……干得漂亮!” “难道只有我一个人默默萌着男神和男神好盆友吗?(*w╲*)那个讲解急救知识的视频,我翻来覆去看过无数遍,明明男神和他好盆友更配!不过……还是希望小云云能带上我家男神!” 虽然也有米分丝提名别人,但最终沈旭辰的得票高居榜首。等到气氛炒得差不多了,赵云恩特意发了一条微言:咱们兄弟走一个?这里有一只野生的沈旭辰沈旭辰第一时间转发。 然后,米分丝们迅速嗨了。《明星近距离》未播先热,草莓台和新芽娱乐官方都笑得合不拢嘴。 很快就到了节目拍摄的那天,除了赵云恩和沈旭辰这对人气颇高的表兄弟,这次参与节目的还有另外几位明星,共有五组人马。 第一组,受节目组邀请的是一线男星陈良,他在电影《大魔法》中与赵云恩有过合作。他带来的好友是女星童云蔚,这也是米分丝们高票选出来的。陈良和童云蔚出道比较早,他们刚出道时就一起拍了一部爱情偶像剧,获得了当年的最佳荧幕情侣奖。事实上,他们本人也是一见钟情,在戏外谈起了恋爱。可惜,金童玉女的爱情并没有坚持多久,他们很快就分道扬镳了。不过,他们是和平分手,倒也没有闹得很难看过。一转十年过去,不少米分丝们还在可惜他们当年夭折的爱情……这次做节目,这一对也是个噱头啊。 赵云恩偷偷告诉沈旭辰,其实陈良和童云蔚在几个月前就已经偷偷复合了,只是没有让公众知道而已。他们这次一起参加节目,明面上是米分丝们选的,其实是经纪公司想办法推的。想必节目录完以后,他们就可以“顺理成章”地对米分丝们说:“谢谢大家,我们复合了。”感谢一下米分丝,米分丝也心满意足。这样一来,光这个复合的话题,够他们炒作很久的了。 第二组就是沈旭辰和赵云恩。 第三组,受节目组邀请的是一个新人乐队组合中的主唱,米分丝们都叫他大哲,圈子里的人也这么叫他。他带来的好友是最近的绯闻对象,宅男女神许梦蝶……好吧,其实就是沈旭辰的高中同学许敏旻。不过,人家现在改名了叫许梦蝶,人家是从澳大利亚留学回来的海归,人家有着天使般的容颜和魔鬼般的身材…… 第四组又是沈旭辰的熟人,受节目组邀请的是模特方珍,也就是沈旭辰室友方缘的亲姐姐。和赵云恩这些明星比,方珍几乎就没什么名气(业内的名气不算),她带上的是自己的小侄女,一个才六岁大的萌萝莉。方珍还是一副中性化的打扮,穿着皮衣皮裤高靴,十分帅气。不过,她的头发留长了一些,不再是沈旭辰第一次见到她时的板寸了,因此看上去多了一些女性化的特征,没有那么像男的了。 第五组,受节目组邀请的是新人范嘉木,才刚出道,目前只演了一部热剧中的男五。他带来的是圈内好友向学海。向学海也是新人。总之,第五组的两个人在业内业外都没什么名气,不过胜在年轻帅气,倒是挺抢眼的。 《明星近距离》的拍摄时间为七天,全部拍完了才会分几集依次播出。这一期的任务是荒岛求生。也就是说,节目组会把五组选手拉到一个荒岛上,只给一天的食物和一些简单的工具,选手们需要通过自己的努力,在荒岛上生活七天。说是荒岛,其实挺假的,节目组已经事先派人去岛上安排了,选手们到时候生活在工作人员圈出来的安全区内,录制节目的难度并不高。 节目一开始,工作人员就特意提醒了各位选手,荒岛上是没有信号的。如果谁想要联系别人,那就趁着还没有上岛的时候赶紧联系。其实,节目在这个时候就已经开始录制了,大家都心知肚明,知道应该如何表现自己。 见沈旭辰摸出手机,主持人笑着问:“是要联系女朋友吗?”讲真,现在网上大家都很好奇沈旭辰女朋友的身份。主持人也十分好奇呢。 沈旭辰点点头,坦然地说:“是啊,既然有几天联系不上了,那总要向家里的领导汇报一下吧。”说着,他开始低下头发短信。 赵云恩想起了程以华的黑脸,故意说:“他们家领导可喜欢吃醋了……唉,可不得辰辰小心哄着。” 谁都听得出来赵云恩说的是玩笑话,毕竟开玩笑的语气和说真话的语气相差蛮大的。童云蔚甚至接了一句:“女孩子都这样啊,要是男朋友太优秀的话,多多少少会有些担心的。好在,沈旭辰做得很好。在我看来,愿意主动向女朋友汇报行程的男生,都特别棒!” 赵云恩做了一个嘴部拉拉链的动作,回头对着摄像机说:“啊,刚刚那段给我掐掉,不要播。我才想起来,辰辰家的领导厨艺可好了,要是被他知道我在背后议论他,下次就尝不到他做的美食了……我愿意为美食出卖我的灵魂。来,重新拍一段,摄像大哥快给我一个正脸。咳咳,我那貌美如花的表弟妹啊,我会帮你看好辰辰的,所以,下次做那个佛跳墙,非常好吃!” 大家都忍不住笑了起来。 很多年以后,当沈旭辰和程以华出柜的时候,人们想起这一段来,都大呼赵云恩坑爹。说好的贤惠的厨艺上佳的貌美如花的表弟妹呢?大家心目中软软萌萌的表弟妹一秒变成了一个气场两米八的冷峻男子。 第126章 媳妇迷 大家坐上了开往荒岛的船。 “哎呀……不、不好意思。”有一个声音忽然响起。 循着声音望去,就看见许梦蝶整个人趴在陈良怀里,看样子是她刚刚不小心摔了一下,陈良扶住了她。 许梦蝶动作迅速地从陈良怀里爬起来,满脸歉意地说:“我、我……刚刚高跟鞋的鞋跟不知道怎么回事歪了一下。真是不好意思,陈前辈。” 沈旭辰敏锐地注意到,童云蔚的表情有点僵,大哲的脸色也不算好看。没办法,前者是陈良的正牌女友(虽然公众暂时还不知道这个消息),后者是许梦蝶的绯闻男友。现在,许梦蝶和陈良有了互动,他们脸色不难看才奇怪呢。大家都在圈子里混了这么久,每个人脸上都带着几层面皮呢,个个都是人精,谁相信许梦蝶是真摔了啊? 见大家的目光都集中在了自己身上,许梦蝶吐了吐舌头,甜甜地说:“你们这样看着我,我、我好紧张的。” 童云蔚扯起嘴角笑了一下:“这样就紧张了?那你以后还怎么拍戏啊,毕竟拍戏的时候,整个剧组的目光都放在你身上。” 许梦蝶正要说什么,童云蔚完全没有给她这个机会,一回身开始逗方珍的小侄女了,语气温和地对小孩子说:“哎呀,小朋友长得好可爱呢!和姐姐说说,你叫什么名字呀?今年几岁了?告诉姐姐,我们现在录节目呢,你紧不紧张?” 小朋友摇了摇头:“我叫方沛沛,今年六岁了。我不紧张!因为姑姑无所不能超级厉害的!对吧,姑姑?”她的姑姑自然就是方珍了。 方珍眼神温柔地看着沛沛,对童云蔚说:“她的大名叫方睿聪,小名叫沛沛。” 因着和方缘关系不错,沈旭辰对方珍印象颇好,再加上沛沛家教极好,是个讨人喜欢的孩子。沈旭辰忍不住从裤兜里掏出两枚糖果来,先对着方珍示意了一下问:“水果糖,不含色素的,可以给小朋友吃吗?” 得到方珍许可后,沈旭辰把糖果放在手心里,伸到沛沛面前,问:“哥哥给你吃糖果,叫声哥哥好不好?” 沛沛用手捂住嘴巴,笑着摇头。 熟知侄女本性的方珍哈哈大笑起来。 沈旭辰茫然地看着方珍。 方珍对着沈旭辰做着口型,小声地说:“她正换牙呢,这是不好意思了。” 沈旭辰松了一口气:“我还以为沛沛不喜欢我呢。” “我喜欢哥哥的。”听到沈旭辰的话,沛沛依然用手挡着嘴巴,却用力摇了摇头,迫不及待地说,“可喜欢哥哥了……哥哥这么好看,你等我长大了以后做你的新娘,好不好?” 沈旭辰笑眯眯地说:“不可以哦,哥哥已经有自己最爱的人了,已经是别人的王子了,所以不能等着沛沛长大哦。不过,沛沛放心,等你长大了,你一定会遇到一个只属于你自己的王子,然后你就可以成为他的新娘啦。” “那……王子长得比哥哥还好看吗?”沛沛问。 沈旭辰对着沛沛眨了眨眼睛,笑着说:“哥哥保证,你的王子一定是你眼中最好看的人!” 沛沛思考了一下,勉强地说:“那、那好吧。” 船上的人都因为沛沛的童言无忌笑了起来。主持人笑着问:“沈旭辰是因为知道有小朋友来才特意带了糖吗?” 赵云恩抢着说:“才不是呢……这家伙是媳妇迷,衣服兜里永远揣着几颗糖,都是用来哄媳妇的!因为我那表弟妹最喜欢吃甜食了。”赵傻甜白决定要在节目里尽情败坏程真腹黑的形象,哼哼,有本事你来节目组咬我啊! “看来,沈旭辰对女朋友真的很好啊!太让人羡慕了!”主持人夸张地说。 “这样的男朋友请给我来一打!完全不嫌多!”童云蔚跟着开起了玩笑。 赵云恩立刻接了一句:“童姐,你说实话,你是要我表弟这样的,还是要安阳那样的?” 安阳就是陈良的出道角色,他是因为这个角色和童云蔚成为最佳荧幕情侣,并发展到现实的。赵云恩的情商不错,这话题一下子就转移到了陈良和童云蔚身上,考虑到他们两个私底下已经复合,这简直就是给他们递了台阶,他们可以因此在节目中开始互动了。果然,童云蔚闻言立刻看了陈良一眼,然后没说什么,转开了视线,一副余情未了却不多言的样子。陈良对着赵云恩笑了笑,然后就专注地看着童云蔚的背影。呵呵,大家的演技都蛮好的呢! 那边,沈旭辰已经和方珍聊起来了。 主持人好奇地问:“咦,你们以前认识啊?” “方姐的弟弟是我同学,我们一个寝室的。”沈旭辰说。 沛沛抢着说:“圆圆叔叔很厉害的!”她一直管方缘叫圆圆。 说起来,沛沛叫方缘叔叔,叫沈旭辰哥哥,这真的没问题吗? 真人秀中的镜头不是平分给各位嘉宾的,谁的表现好、话题量多,最后播出时,谁的镜头就多。眼看着像方珍这种没什么名气(其实在模特业内还挺有名的)的人都因为弟弟是学霸的缘故和话题王沈旭辰有了互动,许梦蝶不由地焦急起来了。她走到沈旭辰面前,撩了撩头发,娇笑着说:“原来方姐的弟弟也是国大的高材生啊?这可真是太巧了。说起来,我和沈旭辰也是同学呢。” 方珍看了许梦蝶一眼,说:“啊,原来你也是国大的啊?” 许梦蝶被噎了一下。不过,她很快就恢复了战斗力,说:“我和沈旭辰是高中同学。” 主持人看向沈旭辰。沈旭辰笑着说:“听许小姐这么一说,我倒是依稀想起来了。我高一时的确和许小姐同班。不过,在我印象中,许小姐当时似乎不叫现在这个名字。莫非是我记错了?”井水不犯河水难道不好吗?你tmd敢拉着我炒作,我就曝光你的黑历史。 许梦蝶面色一僵,打着哈哈说:“是、是啊……我高二时申请了国外的学校,考试通过后就出去留学了,因此和以前的同学都不太熟了。” 沈旭辰微笑着点头:“原来如此。”然后,再无别的话。 《明星近距离》这档节目虽然是新芽娱乐和草莓台联合承办的,但做生意不能太独,自己吃上肉了,也该给别人喝点汤,所以第一期参加节目的嘉宾明星并非都是新芽娱乐旗下的。确切地说,只有陈良、童云蔚和赵云恩这三个最大牌的是新芽娱乐的。别的娱乐公司,因为不知道节目的前景如何,都只塞了一些新人进来试水。这意味着,沈旭辰不愿意理会许梦蝶时,就可以完全不理会。反正,她又不是赵云恩同公司里的后辈。 很快,工作人员和嘉宾们就在荒岛上登陆了。 节目组提供了帐篷,但嘉宾选手们需要自己搭建。沈旭辰动手能力max,搭个帐篷不在话下,很快就把晚上的住处弄好了。顺便,他还在赵云恩那里搭了一下手,让赵云恩不至于那么狼狈。 方珍男友力max,很快也把自己的帐篷搭好了。她可以和小侄女一起睡,就不用给沛沛再搭一个了。等方珍忙完以后,看到童云蔚正手忙脚乱的,她主动走过去给童云蔚帮忙。 于是,陈良只能眼睁睁地看着方珍抢了自己的活,三两下就把帐篷的雏形弄出来了。 童云蔚在一边兴奋地说:“哇,你真是太厉害了!超赞的!原来这个是这么弄的啊,怪不得我刚刚怎么弄都不对!啊啊,这里我可以帮下忙……等等,你可以教下我,我们一起弄……哇塞,竟然是要这么做的吗?!我太佩服你了!” 陈良看了眼自己的帐篷,怎么弄都不对呢。怪不得女朋友会对着别的女人发花痴,果然还是我太没用了啊! 几分钟以后,方珍走到垂头丧气的陈良面前,帅气地问:“需要我帮忙吗?” 童云蔚笑得连腰都直不起来了:“哎呀我说老陈,你就别觉得不好意思了,就让珍珍帮个忙吧!珍珍刚刚和我说,她是看着你演的戏长大的……” 陈良心好塞,有气无力地辩驳道:“我、我不老,我只是出道得比较早而已。” 节目组给每一组嘉宾准备了两个面包、四包泡面和四瓶水,这能确保嘉宾一天的饮食,当然,你要是省省吃,那也够两天或是三天的。除此以外,锅、调料都是现成的,只是食材需要嘉宾们自己去找而已。 偷偷说,这个荒岛求生与其说是求生,不如说是过家家。沈旭辰根本觉得毫无难度啊。他砍了一根树枝,用刀把一头削尖了,打算去水里叉两条鱼来。 “哥哥要干嘛呀?”沛沛看样子真的挺喜欢沈旭辰的,喜欢跟着沈旭辰到处转。 对于萌萌的孩子,沈旭辰还是很有耐心的,说:“我要去水里叉鱼啊!沛沛爱吃鱼吗?” 沛沛这个年纪的孩子,最喜欢得到大人认可的。她高兴地说:“叉鱼呀?我知道,我们看到鱼以后,要往鱼的下面叉,才能叉到鱼。” “那沛沛知不知道这是为什么呀?”沈旭辰停下手上的动作,蹲下身,让自己的视线和沛沛的视线齐平。 沛沛洋洋得意地晃了一下脑袋,说:“因为光在水面上会折射啊!圆圆叔叔教过我的!” 沈旭辰摸了摸沛沛的马尾辫,用一种非常高兴的语气说:“哇,沛沛真聪明呢!” 完蛋了,表弟好像很喜欢孩子的样子,可是表弟妹不能生啊,听说华国代孕还是非法的……赵云恩忽然开始同情起程以华来了。他决定在接下来的录制过程中,对程以华口下留情。 沈旭辰太了解赵云恩了。知道赵云恩想岔了,他逮着个机会偷偷对赵云恩说:“我只喜欢被家长教育得很听话懂事的孩子。快把你各种不靠谱的脑洞收起来。说起来,你和程以华是截然不同的两种人,为什么脑洞却一样多?” 第127章 方英俊 嘉宾选手合在一起共十个人,其中有四位是女性。 沛沛是小孩子,喜欢跟着沈旭辰到处跑,就不说了。剩下三位女性中,方珍比男生都要酷,不仅是外貌上的酷,她还男友力max啊,童云蔚已经被她迷得不要不要的了!而童云蔚起初还背着偶像包袱,后来跟着方珍混得连形象都顾不得了,笑的时候哈哈大笑,损陈良的时候也不遗余力,总之非常放得开。于是,“哎呀,这个好讨厌”、“帮帮我啦,真的做不来”、“前辈好像很厉害的样子耶”的许梦蝶就显得有些格格不入了。 女孩子柔弱一些、娇气一些,这没什么,但是,如果搭帐篷你嫌太难,找食材你嫌太累,按照节目组设定的游戏项目进行比拼从而获得节目组提供的食材时,你又嫌这样不够淑女……谁还愿意惯着你的小姐脾气! 按说许梦蝶不该是这么娇气的人,怎么说也是怡湘县出来的,谁小时候没帮家里干过农活?她也许是想要在节目中故意这么表现自己吧,说不定这样的形象会很有市场呢。 七天的拍摄一转眼就过去了。 和节目组告别后,沈旭辰回到别墅继续宅了起来。他和程以华一起投入到了繁忙的工作当中。没办法,关于那些来自系统的未来高新科技,他们有太多的理论没有弄懂。哪怕他和程以华加起来有两个人两个ai,他们的工作量依然太大了。 不过,虽然沈旭辰没有把一期节目看得很重要,有些人却觉得这是一个出名的好机会。眼看着自己在七天中的表现成了一个个笑话,估计节目播出后,自己宅男女神的地位将要不保……许梦蝶决定先发制人。 她当天晚上就发了一条长微言,言辞遮掩,只说自己受邀参加了某台的节目,去了以后却发现,节目组的人非常不尊重人,根本是把她当小丑对待了balabala……又说某些被称为男神的人私底下不要太肮脏哦,高中时就乱搞男女关系,一直写信给某电台调戏了很多女生。许梦蝶自称年少时也差点被此人欺骗balabala…… 因为许梦蝶十几天前就发过一条微言,说自己要去草莓台参加节目录制了,言辞间各种高大上,后来又和大哲有过微言互动。因此虽然她在长微博中没有点名道姓,她的米分丝们却都知道那某电台就是指草莓台。于是,一群脑残米分迅速涌进了草莓台的官方微言,在留言中各种谩骂。草莓台的留言区沦陷后,大哲的留言区也沦陷了。用米分丝们的话来说,“我们把梦梦托付给你了,你就是这么照顾梦梦的吗,竟然让梦梦被人欺负了,你还是不是男人了”。 许梦蝶没想到自己米分丝的战斗力这么强,看着一群人捧着自己说话,她起初是有些得意的。但是,没过多久,大哲打电话过来把许梦蝶大骂了一顿。她开始有点慌了。 许梦蝶只好再发微言说:“谢谢米分丝们为我说话,我好爱你们啊[爱心][爱心][爱心]。不过,这件事情就到此为止吧,我已经没事了,希望大家不要再去找节目组的麻烦。梦梦我会笑着面对一切的,继续加油哦!” 白莲花的形象装太久了,米分丝们已经分不清真假。看到许梦蝶的新微言,脑残米分们的战斗力立刻更上一层楼。除了撕草莓台,撕大哲,他们甚至开始撕别的参加节目的嘉宾了。然后,一群脑残米分开始猜测许梦蝶长微言中的某披着男神皮的贱男人是谁。 沈旭辰就这么被卷了进来。 “早知道他不是好东西,这种道貌岸然的家伙,我见多了!不过就是骗骗小姑娘而已。” “不是说这家伙已经有女朋友了,怎么还对我们梦梦动手动脚的?虽然我们梦梦的魅力确实大,但像他这样吃着碗里瞧着锅里也太恶心了!” “呵呵,这种男的,还有这么一批女的上赶着喜欢?这些女的该多脑残啊?为什么像我这么好的男人却连女朋友都交不到?她们只看到了他一张脸,却看不到我的真心,活该被糟蹋!” “从高中开始就不是好东西了啊,啧啧……他那玩意儿是镶了金子了,还是镶了钻石了?比我这18cm的还厉害?” 就这样,沈旭辰的微言留言区被一群粉丝脑残米分给屠了。 别墅地下室里,正在忙碌的程以华和沈旭辰看到了智能ai送过来的消息,对视一眼。 沈旭辰不以为意地说:“她既然这么想红,就让她更红一点吧。” 他本来是不打算对付许敏旻的,毕竟这个女人在高中里就已经为她当初推顾望舒、在学校里传流言等举动付出过代价了。沈旭辰不是那种喜欢把人往死里踩的人。可是,千不该万不该,她不该现在又打算踩着沈旭辰上位了。你以为沈旭辰是好踩的? 为什么许梦蝶对沈旭辰有这么大意见?因为,她觉得方珍那种毫无名气的人就是仗着有沈旭辰照顾,所以在录制节目时多了不少镜头。像那种毫无女人味的人说不定都能趁着这个节目火一次,凭什么她却在录制节目时屡屡失利?许梦蝶不甘心。 再有一个,都是一个高中里出来的,家乡都在那块穷地方,凭什么沈旭辰现在已经很是功成名就了,她却需要陪不少臭男人睡觉才能获得一个上节目的机会?说白了,还是嫉妒而已。尤其是,她当年还喜欢过沈旭辰,又自觉被沈旭辰折辱过,如今看着沈旭辰这般耀眼,她更觉难以接受。 可惜,还是那句话,沈旭辰不是许梦蝶能轻易得罪的。 没过多久,《明星近距离》栏目组在网上放出了节目花絮。花絮中,大家的互动都很有爱呢,有许多米分丝喜闻乐见的内容。除此以外,当然还有某个人的黑料。 有一个场景是这样的,许梦蝶不小心落水大喊救命,当时在她附近是沈旭辰和方珍二人。结果,方珍的反应速度比沈旭辰更快,她立刻跳下水想要救人,然后很郁闷地发现,水明明很浅的,只到她的腰际。方珍把在水中扑腾的许梦蝶扶起来,开玩笑似的说:“是不是脚又扭了?没关系,我扶着你站着吧。” “有谁知道那位穿皮衣皮裤皮靴的御姐是谁吗?给科普一下!我已经爱上她了!” “御姐的微言传送门在此[方英俊的微言链接],大家拿好不谢。很好奇,方英俊是御姐真名吗?” “我看得尴尬恐惧症都要犯了……这女的是想要拉着沈旭辰炒作想疯了吧?故意在沈旭辰面前落了水,要是沈旭辰救了,她湿身往沈旭辰怀里一缩,就有理由和沈旭辰炒绯闻了,要是沈旭辰没救,她就可以在事后站在道德的制高点责怪沈旭辰了,反正不管怎么发展,她都是赢的。哈哈哈哈哈,可惜人算不如天算,没想到我英俊姐先跳下去救人了!我已经爱上英俊姐,谁都不许和我抢!” 英俊姐就是方珍,她的微言名竟然叫方英俊。 “怪不得许白莲的脑残米分一直在沈旭辰的微言底下找茬。某白莲也是神奇啊,自己行事不周丢了大丑,反过来却怪节目组把她当小丑看,真是好大的脸!” “真是一手好算计!不管怎么样,演了无数丫鬟洗脚俾的许白莲这次真是火了,虽然是黑火。” “听说许白莲背后有干爹罩着,是不是啊?哎呀,我好怕怕的!” 几个小时以后,一条长微言又被顶上了热门。这条微言是一位网名叫“方团子今天也要努力啊”的妹子写的。 【我是钱湖高中毕业的,和沈旭辰、许敏旻同一届。啊,许敏旻就是许梦蝶,我不知道她是怎么摇身一变成为从澳大利亚留学回来白富美的,我只知道,她偷过手机,造谣过沈旭辰对她追求不成反生恨,最后因为某些难以启齿的事情退学。不过,我花了一下午的时间,整理了那些散落在时光中的微妙心情,写下这条长微言,不是为要和许敏旻或者她的米分丝吵架。】【我只是还欠了沈旭辰一句抱歉。】 【高中的娱乐很少,每天晚上熄灯后,和室友挤在一起,共用一个耳机听greta姐姐主持的“唯你静听”算是我们难得的休闲时光。那个年纪的我们或许并不真正懂得爱情,却仍免不了被优秀的异性所吸引,于是就有了那些时而苦涩时而甜蜜的心情。如今想想,那个时候的自己真是单纯呀,我不敢看他,不敢和他说话,不敢和别人议论他,只敢把他的名字偷偷写在日记里。】【哈哈,如果不是和他做了三年同学,我真的想象不出,这个世界上竟然还有这样一个人。他就像是来自童话中的王子。他英俊,他温和,他优秀,他几乎无所不能。被他吸引进而喜欢上他是很容易的一件事情,就像我很自然地就喜欢上了夏日里的微风,喜欢上了冬日里的暖阳。当然,他现在已经有女朋友了,而我也该从那段漫长的暗恋中走出来了。】【以沈旭辰的名义给“唯你静听”栏目写信,转而祝福自己,这件事情算是由我开了先河。】【没有错,许敏旻所说的那些都是假的,沈旭辰从未写过信给电台。那些由greta姐姐用柔美的音调念出来的祝福,其实都是我们这些小女生以沈旭辰的名义自欺欺人而已。不过,哪怕是自欺欺人呢,对于那个时候的我们而言,这也是一种莫大的欢欣。】【仿佛这样一来,我与我所喜欢的人之间就产生了一点点微末的联系。】【真是傻得可以呢,那个时候的我们。】 【抱歉呢,沈旭辰。时至今日,没想到会有人利用我们那时候的任性来污蔑你。】【不过,我从未后悔暗恋过这样一个人。因为,他一如既往优秀,他一如既往温柔,他一如既往……如童话中走出来的王子。一字一字敲下这些文字,就当是向过往那些青葱岁月的告别。】【祝福你,沈旭辰。】 【如你这般温柔的人,值得全世界对你温柔以待。】 第128章 投资人 《明星近距离》火了!这一切都在节目组的预料之内!但是,它火的方式却远远超出了节目组的预料。 首先是伪白莲花许梦蝶作死,然后节目组以及沈旭辰真白莲花强势逆袭,这就火了一遍。许梦蝶种种真实黑料都被翻了出来,比如说微整容、学历造假、涉性交易、曾经陷害过哪些人……现在的炒作已经走进了一个怪圈,有些时候炒黑也是一种炒,卖肉也是一种卖,骂名也是一种名,也许许梦蝶想要的就是这个呢?但她的如意算盘打空了,因为消息灵通的人知道许梦蝶得罪了不该得罪的人,她基本上就没有翻身的可能了。 紧接着,“方团子今天也要努力啊”的长微言引发了很多女孩子的感慨,谁在青春年少时没有暗恋过白马王子呢?沈旭辰这个人简直苏到飞起来了!哪怕知道他已经有女朋友了,也不妨碍大家偷偷欣赏悄悄围观啊。 等到节目播出以后,男友力max的方英俊又引发了无数人的膜拜。很多陈良童云蔚的米分丝一开始是期待着他们能够复合才追的节目,结果他们最后全部叛变成为了英俊大人的后宫。 方英俊成为最大赢家。 “哈哈哈哈哈,笑死我了,苏梓还是从了英俊吧!别再看着你们家不靠谱的安阳了。”苏梓、安阳就是童云蔚、陈良第一部戏中的角色。 “安阳的内心也是崩溃的,不如一起从了英俊吧!除了动手能力让人惊叹的沈旭辰,其他人站在英俊身边,就全部变成受了啊!” “虽然表弟妹从未出现过,但单身狗依然觉得有被虐到,沈旭辰太犯规了_(:3∠)_” 因为不知道沈旭辰的“女朋友”到底是谁,网上虽然一直有人发动小型的活动,寻找沈旭辰的女朋友啦什么的,甚至还有人用社交账号伪装成沈旭辰的女朋友,但至今为止,这位神秘的女友大人真的是一点信息都没有漏出来呢。连姓都不知道是什么,于是大家灵机一动都随着赵云恩一起叫“她”表弟妹了。 《明星近距离》播出以后,大家都觉得表弟妹上辈子一定是拯救了银河系,否则……为什么她这辈子会有沈旭辰这么好的男朋友? 很多单身狗都表示自己被虐到了。 比如说,因为表弟妹爱吃甜食,沈旭辰竟然随身带着糖果! 比如说,沛沛童言童语的时候,沈旭辰竟然直接说“我已经是一个人的王子了”,只属于一个人的王子什么的,这也太犯规了! 比如说,每次赵云恩说起表弟妹的时候,沈旭辰脸上都会出现迷之微笑,这就是所谓的“你到底有多好,才会让我一想起你就面带微笑”! 比如说,观众们眼尖地发现沈旭辰有一个习惯性动作,那就是时不时地摸一摸左手无名指上的戒指! 还有沈旭辰和沛沛相处的模式也太赞了,大家都觉得他以后一定是个好爸爸,不如多生几个小旭辰和几个小表弟妹吧!(抱歉哦,表弟妹无所不能,就是不能生孩子,他们觉得二人世界很美好︿( ̄︶ ̄)︿) 太多太多秀恩爱的细节了,哪怕表弟妹没有参加节目,因为沈旭辰的缘故,表弟妹也无处不在。 程以华对此非常满意。这种“全世界都知道沈旭辰和我的关系,但他们偏偏不知道我是谁,他们哭着喊着想知道我是谁,但就是没有人能知道我是谁”的设定太戳中这位中二青年心中的g点了,让他偷偷摸摸一个人先仰天大笑三声。 沈旭辰趁机放出了他是《征途》投资人的消息。他已经看过《征途》的内部放映版了,比他记忆中的那部更好,也许这是因为他这个投资人对于付导的作品极为尊重,再加上资金一步到位,所以,这辈子的《征途》才会更加精益求精吧?从这一点来说,沈旭辰是非常骄傲的。作为一个死宅,他了解二次元的影响力。 很多时候,动漫不仅仅是动漫,是一代人的梦想和希望。 在电影的宣传方面,网络宣传,佐佑网作为华国最大的综合性网站,完全跟得上。电影院院线,程秀妍手里握着好几个合作人的联系电话。实体宣传,还是程秀妍,新芽娱乐和众媒体的关系颇好。掏钱给谁不是掏呢,沈旭辰在策划宣传时,直接锁定了佐佑集团和新芽娱乐,这样一来虽然在商言商,合作宣传费当然还是要掏的,但赚钱的机会都给了自家人。 可以说,只要《征途》能保证质量,那么宣传院线方面绝对不会吃亏。《征途》又趁机丢出了几个新的预告片,每一个的画面都精良,每一个的剪辑内容都热血,再加上沈旭辰还联络了许多纸质媒体人,尤其是负责动漫杂志、报刊这一块的媒体人,总之整个宣传过程搞得非常盛大。铺天盖地的宣传以后,《征途》终于上映。 首映的那天,付导差点就哭了,这一位年过四十的汉子在这一刻单纯如孩童。对于他而言,这不仅仅是一部片子做成了,这其实是一个梦想实现了。他和他所带领的工作室,对于动漫的理解以及形成的风格,都是偏日式的。于是,《征途》这部片子中自然就带了一些日式的热血和澎湃,而这本身也是对付导精神理想世界的一种折射。他的确是个有着满腔的热血的人! 有剧情,有情怀,有画面,有良心,有话题,《征途》理所当然地火了! 也许一部动漫真的不能代表什么,但对于很多不断对国产动漫失望的人说,他们仿佛看到了国产动漫崛起的希望。当年嘲笑着付导异想天开的人只能眼睁睁看着《征途》赚了个盆满钵满。名利二字,更大的名气当然是属于付导这个总导演的,更多的利益却是属于沈旭辰这个投资人的。不过,沈旭辰如今不缺什么钱——他的系统都能兑换金银珠宝了呢——因此,他对付导表示,愿意和付导继续合作。 《征途》完全可以拍第二部、第三部,也可以出系列漫画,还可以拍成一季一季,在网络电视上播出。除此以外,沈旭辰还很看好付导手里的另外几个项目。付导一直是个心宽的,他直接表示今后可以完全跟着沈旭辰干。反正沈旭辰的靠山已经足够了,不怕会倒。 “我还要追加一个要求。”沈旭辰说。 付导如今看沈旭辰非常顺眼,再加上他了解沈旭辰的为人,因此拍着胸脯保证说:“你只管提,别说一个要求了,就是八个十个,我也应了你!” 沈旭辰笑着说:“哪有这么夸张,我完全相信付导您的专业素养,我要提的要求和您的作品本身无关。我只是想说,我要求给工作室的全体工作人员提高工资福利待遇。” 付导呆了一下,过了好一会儿,他才摸着自己光溜溜的脑袋说:“按说,工作室的这些人都是跟着我一起吃过苦的,我当然愿意给他们提高工资福利待遇。但是,我国的业内工资水准就这样,我们要是贸贸然地……这不太好吧?” “我一直知道动漫人很辛苦。真正良心作动漫的动漫人,加班到晚上十一二点是常态,碰上赶稿的日子,甚至会加班到凌晨一二点。可是,付出了这么多,最后他们拿到手的工资却远远不如那些选择做游戏的人。这样一来,等到相关专业的学生毕业的时候,他们会选择哪个?是来勤勤恳恳做动漫?还是去风风光光做游戏?哪怕有情怀在这里支撑着,可是情怀能管多久呢?大家活在世间,无非就是吃喝拉撒衣食住行。在没有面包的情况下,情怀是长久不了的。”沈旭辰说。 付导沉默了。他这个工作室成立至今,来来回回已经换了好几批人了,最开始的那些老人,只剩下他和他妻子,以及一个最初的合伙人了。很多不错的孩子怀着梦想而来,最后因为工作强度太大,工作压力不小,身体劳累过度跟不上……多少孩子来了,又走了。 付导虽然天真,却不是真的什么都不懂。当付出的劳动和得到的报酬不成正比时,还有多少人能坚持下来,要复兴国产动漫呢? 沈旭辰接着说:“我不管业内规定的工资水平是怎么样的,因为在我看来,这太畸形了。我必须要给他们涨工资福利。我不是在破坏行规,我是在告诉大家,有多少付出,我就给他多少回报!我们要对得起这些辛苦劳作的人!” 这一番话说得付导心潮澎湃。他拍了一下桌子,大声说:“好!” 在《征途》以前,大家对沈旭辰的印象就是,这是个学霸。在《征途》以后,大家对沈旭辰的印象则多了,这是个投资人。 在普通大众看来,这种变化没什么大不了的,不过是本来就很耀眼的男神又多了一个光环变得更耀眼了而已。但是,对于不少业内人士来说,他们却实实在在多了一个机会。于是,开始不断有人拿着策划案、拿着梦想和情怀,想要来找沈旭辰谈谈。 在这群人中,有一些,沈旭辰借着上辈子的印象,就可以直接把他们剔除在外了。 华国人太多了,聪明的人也多,小聪明的人更多。在沈旭辰的上辈子,几年后,国家会对动漫等行业推出补助项目,据说是按照每分钟补贴多少钱,结果不少人见有利可图,就照着某些欧美动漫的模式弄出一部粗糙滥制的片子来骗补助款。那种片子……什么都不说了,又是抄袭又是滥制,多少动漫人勤勤恳恳搞出来的一点点业绩就被这些人轻而易举地败光了。以至于,在很多年以后,当人们提起国产动漫时,还在摇头。 有一些,沈旭辰借着上辈子的印象,觉得可以追加投资。还有一些,沈旭辰上辈子压根就没有听说过,他就慢慢判断,以确定能否投资。凭着沈旭辰现在的精神力,他看人的眼光极准,而他又有着超前的思维模式。于是,很快,他就在业内创下了名头。 不少人戏称沈旭辰不仅仅是学神,还是投资之神。 有人估算过沈旭辰的身价,发现这个从穷乡僻壤中走出来的孩子,已经让人不容小觑。 除了付导的工作室以外,这一两年,沈旭辰手上已经逐渐又有了几个合作比较好的动漫工作室。有两个工作室的总体风格是偏美式。而付导的风格自然是偏日式的。正经做中国古风或者水墨动画的工作室其实非常少。 与此同时,沈旭辰越发低调。大部分时间,他都喜欢宅在别墅里,学习学习,考考证书,逗逗猫,“欺负”一下程以华,研究一下来自系统的未来科技。 第129章 哈哈哈 这天,沈旭辰接到了沈秉忠的电话。 其实,他们每周都会通电话。 但这次有点奇怪。 沈旭辰觉得沈爷爷的语气听上去很是游离不定。 “阿虎啊,这事儿啊……爷爷只能和你商量了,暂时没敢让你奶奶知道啊。”沈秉忠忧心忡忡地说。 沈旭辰第一反应就是老人的身体出问题了,不怪他这么想,哪怕沈秉忠服用过身体修复液了,沈旭辰对他上辈子的骤然离世还有心理阴影。沈旭辰整颗心都提起来了,担忧地问:“出什么事情了?爷爷你慢慢说。” 沈秉忠犹豫了一下,说:“倒也不是什么大事……就是你表哥啊,云恩这孩子。唉,我也不知道该怎么说了。” 不是老爷子身体不舒服就好……沈旭辰松了一口气,却又不免觉得糊涂:“表哥怎么了?前两天不还出国拍戏了吗?我看新闻的时候,觉得他一直开开心心活蹦乱跳的啊!” 沈秉忠叹了一口气,说:“你当然不知道了。这事儿……不知道该怎么和你说。一开始,我也不太理解,你说好好的孩子怎么就……但想着这孩子总是一副小心翼翼想要获得我理解的样子,我倒是不敢直接批评他了,只好自己一个人私底下慢慢琢磨。我呀,一个人翻来覆去想了很久,慢慢也回转过来了,觉得这孩子其实挺不容易的。” 沈旭辰彻底糊涂了:“表哥到底怎么了?他闯祸了?爷爷你千万别着急,我们一起想办法解决。” 沈秉忠又犹豫了半天,才缓缓地说:“倒也不能说他闯祸了,他不偷不抢的,对得起天,对得起地,不能说是错了啊。只是,这毕竟……唉,我就想着,要不就顺着他吧,毕竟这种事儿是天注定的,他既然是这样子的,那我们勉强他也不好……我都没敢和你奶奶说,也没敢和你姑姑姑父说,要是他们气急了,云恩这边……唉。” 沈旭辰隐隐觉得有什么不对劲。 沈秉忠又叹了一口气,说:“这事儿只能和你商量了……你们是年轻人,你又学过医,应该能理解。你要是实在接受不了呢,怎么说云恩也是你表哥啊,你多少顾忌着点亲戚情分,别用奇怪的眼神看他。在这种时候,他最需要家人的理解、支持以及鼓励。我告诉你啊,其实呢,这也不是病,是正常的、天生的。要是非逼着他和姑娘在一起,那反而就把一个好好的姑娘给耽误了,这不是作孽么?做人啊,不能这么没良心啊!” 沈旭辰的眼皮用力跳了两下。 没察觉到沈旭辰内心的复杂,沈秉忠自顾自地说着:“所以,我琢磨了这么多天,觉着还是让云恩顺其自然吧。其实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啊,云恩他呀,喜欢男孩子!” 沈旭辰觉得自己要吐血了。 呵呵哒,赵云恩,你到底做了什么,说好是慢慢让爷爷接受同性恋的,结果你却让爷爷慢慢接受了你是个同性恋……这也是本事啊! 终于把憋了很久的心里话都说出来了,沈秉忠大概是觉得舒服多了,语气逐渐去了之前的沉重,说:“阿虎,你怎么看?要不你给出个主意?我现在就是不知道该怎么和你奶奶说啊!其实你奶奶这边也还好,我了解她,她心里很柔软,不会因为这个就对孩子有偏见,说不得就像我似的,慢慢想明白也就接受了……主要还是你姑姑姑父那里,唉,我都不知道该怎么开口。你说,万一他们逼着云恩去喜欢姑娘,那该怎么办?” 沈旭辰面无表情地说:“其实,姑姑姑父那边完全不用担心,他们都是搞艺术的人,他们追求的就是爱情本身。只要是真的、善的、美的,他们就会支持。” “这倒也是啊,搞艺术的人都比较独立特行。”沈秉忠说。 “话说,爷爷啊,表哥做了什么了,你怎么就知道他不喜欢女孩子?”沈旭辰忍不住问。 “这不是明摆着呢。”沈秉忠说,“他专门带了两本关于那方面的书给我看,又和我说了很多国外新闻,都是关于父母开明接受了孩子性向这方面的……他还拐弯抹角地对我说,他的一个朋友就是喜欢同性的。我琢磨着,他可能连伴都找好了,他口中的那个朋友估计就是他的伴。唉,也不知道这朋友人品如何,总要找个人品端方的才行啊……” 沈旭辰深吸了一口气,下定了决心,一字一句地说:“爷爷,其实你弄错了。表哥绝对是直男,他绝对是喜欢女孩子的。” “那他……” 沈旭辰挣扎着说:“爷爷……表哥之所以在你面前说了很多关于同性恋的事情,都是为了帮我。” 电话这边,沈秉忠傻在了那里。 趁着自己现在还有勇气,沈旭辰一股脑儿地说:“对不起,爷爷。但我就是喜欢男孩子,改不了的。我喜欢程以华,我想要和他在一起。你们都以为我交了女朋友,其实是和他在一起了。他父母已经知道了。虽然这么说有些自私,但是……爷爷,你是我心里最重要的人,悦悦也是,程以华也是,我不想放弃你们任何一个。” 好半天,沈秉忠才找回自己的声音,他毕竟已经就同性恋这个问题好好琢磨过了(虽然本以为是同性恋的外孙换成了孙子),听到沈旭辰语气忐忑,他赶紧结结巴巴地说:“也、也好……程以华是个好、好孩子。我、我前面说什么呢,既然你喜欢男孩子,那我要是强迫你去和女孩子在一起,这不是毁了两个人吗?你是我一手养大的,除了我,无人有权利对你指指点点说三道四……哪怕是你姑姑姑父,他们都没有这个权利。而我这些日子都想明白了,你努力过好自己的日子,这就很好、很好了。” 沈旭辰的眼眶有些湿润,他鼻音很重地嗯了一声:“我、我都明白的,我一定好好过日子。” 沈秉忠又说:“过段时间,我去看看你们……你前面说,小华的父母已经知道你们的关系了?他们都接受了?” “是啊……程以华很早以前就和他们说了,他比我有勇气。” 沈秉忠笑了一下:“他哪里是比你有勇气啊,他是比你没心没肺!我算是看明白了,你们两个其实很早以前就在我眼皮子底下暗度陈仓了啊……”他心里终还是有些复杂的,这点复杂的情绪需要他自己慢慢消化,他不希望让孩子心里多想。毕竟,孩子一直都是听话的孩子,做家长的……因为爱着孩子,最后总会或者妥协或者理解。 …… 挂了电话,沈旭辰握着发烫的手机发了一会儿呆。等他终于平复了心情,他赶紧朝地下室跑去。程以华正在地下实验室中,他要把这个好消息告诉他! 实验室中有些杂乱,很多东西拆卸了放在工作台上。这些都是从系统中兑换出来的初级科技产品。沈旭辰和程以华把它们小心翼翼拆卸了,都是为了研究它们的工作原理。这里头有很多超现代的东西,不光理论基础已经超出现代了,需要一点点弄懂,就连很多材料也是现实生活中还没有的,需要研究它们各自的性能功用,然后在现实生活中找代替品。于是,哪怕两个人都是天才,他们研究起这些东西来也颇为吃力。目前的进展一直不大。 程以华正低头看着研究报告,他的阅读速度非常快。不过,因为看得是正经的科研报告,他并没有一目十行那么夸张,但那速度也远超了一般人。 看到沈旭辰匆匆跑进来,程以华忍不住抬起下巴,问道:“你怎么会想到要用这几种材料代替的?” 沈旭辰愣了一下,才意识到程以华正在看他昨天晚上通宵弄出来的东西。沈旭辰说:“之前的构想全部失败了……再这么弄下去,很可能是浪费时间,所以我觉得不如另辟蹊径。不过,你看得这份东西,现在还在设想阶段,这几种材料最终能不能用,还是得看实验结果。怎么,觉得我太异想天开了吗?” “不,恰恰相反,我觉得你是个天才。”程以华赞叹地说。 沈旭辰摸了摸自己的鼻子,说:“先不说那个了……爷爷知道我们的关系了,他说过几天来看我们!” 程以华呆了一下:“爷爷知道了?话说,我工作稳定,收入很高,有房有车,父母开明且不住一起,社会关系简单,无不良嗜好……这样的孙女婿,爷爷应该不会不满意吧?” 沈旭辰正要说什么,程以华看了他一眼,又赶紧说:“我上得了厅堂,下得了厨房,进得了卧房,写得了代码,开得起好车,买得起新房,斗得过二奶,打得过流氓……老一辈眼中的好孙媳妇也就是我这样了的吧?” 自恋的程天才总结说:“没有错,无论是做孙女婿,还是做孙媳妇,我都是棒棒哒!” 沈旭辰捂住脸,有气无力地说:“你高兴就好。” 第130章 【番外】上一世 【顾望舒篇】 今天是顾望舒出狱的日子,她知道一定会有人来接自己。 哪怕他们整个青春期都在莫名其妙地闹别扭,哪怕他们读大学时散在天南地北,哪怕他们彼此太过倔强已经不习惯对方的好,哪怕顾望舒自进了监狱就一直拒绝了沈旭辰的探视。但顾望舒知道,沈旭辰一定会来接她出狱。 顾望舒有这个自信。 因为他们俩个是最亲密的人。自爷爷去世以后,他们就是这世界上最亲密的两个人了,他们在母腹中就相依相偎。如果可以,顾望舒真想重生回去,在那些自己还没有变得冷漠的日子,在那些自己还没有学会不折手段的日子,在那些自己还单纯没有遇到渣男的日子,在那些爷爷还没有去世的日子……她可以用更柔软的方式去对待自己的同胞兄弟,不至于两个人在很长一段时间里都只能渐行渐远。 可惜,人总是要往前走的。 重生这种事情怎么会发生呢? 顾望舒深吸一口气,她依然要向前走。她走出了铁墙。 然后,顾望舒看到了那个来接她的人。 不是沈旭辰。 这简直、这简直是不可能的事情啊,沈旭辰怎么会没有来呢?顾望舒瞪大了眼睛,她了解自己的兄弟,他不会抛弃自己。 “走吧,我带你回家。”赵君野说。 这一路上,顾望舒都在胡思乱想。家,她哪里还有家啊。爷爷去世了,丈夫……走到这一步,自然也是离婚了。财产充公了。 顾望舒很感激赵君野今天来接她,她视赵君野为自己的一个可靠的朋友……但也只是这样了,如果她和赵君野当初真的能成,她最后也不会嫁给王郁泽。只能说他们永远是有缘无分,那么,就算了吧,做一世朋友也挺好。甚至于,赵君野以后总要娶妻生子的,不,或者说,他现在应该已经娶妻生子了吧……那么,顾望舒会远离他的。她已经习惯自己扛着很多事情,并不是非要依赖男人不可的。 在很多时候,顾望舒是个过分薄凉的人。她那些柔软的少女情怀早在她下定决心要成为人上人时散得一干二净了。 车子在一片中档小区停了下来。 “这里是……”顾望舒问道。眼前是景色对她而言是非常陌生的。 赵君野目不转睛地看着顾望舒,他不知道该如何告诉顾望舒那个噩耗。哪怕顾望舒平时表现得很坚强,但如果让她知道沈旭辰已经去世了,她一定会崩溃的吧。她就是那种嘴硬心软的人,她明明很在乎沈旭辰的,很在乎自己唯一的也是最后的亲人。 赵君野犹豫了半天,说:“这是沈旭辰给你买的房子,在三楼,按照你喜欢的风格装修好了……” 终于从别人口中听到了自己弟弟的名字,顾望舒心头一颤,问:“那……沈旭辰呢?他总不会因为我这个姐姐进过监狱,所以看不起我……” 赵君野移开了视线:“他的房子在不远处。你这里是六区,而他自己住在四区。”没办法,沈旭辰和顾望舒见面了就吵,但分开了三天又会惦念,因此这个距离刚刚好。由此可以看得出来,沈旭辰心里还是一直记挂着顾望舒的。 顾望舒咬了咬嘴唇:“我、我想见见沈旭辰。他不可能不知道我今天出狱。” 赵君野实在不忍心,但是人死不能复生,顾望舒总是要接受这个事实的。所以,他沉默了半晌,最终还是缓缓说出了沈旭辰被人谋杀的消息。凶手已经落网,罪犯全部受到惩罚,但是……沈旭辰已经永远回不来了…… 顾望舒不可置信。 顾望舒发了疯似的,不愿意相信这个消息。 顾望舒崩溃似的嚎啕大哭。 顾望舒……哪怕是入狱,哪怕是离婚,哪怕是坐了几年的牢,她都一直坚信着自己还可以继续往前走,因为她心中还有牵挂。可是,她现在终于一无所有了。真是可怜啊,她一无所有了。她的牵挂,她的兄弟,她的家,她的一切……她一无所有了。 沈旭辰,你这个大混蛋,我、我宁可死掉的是我啊,你怎么就把我一个人丢在这冰冷的世间了呢……你怎么就舍得呢……傻傻的我却还以为,哪怕我们在青春期有了隔阂,哪怕我们分开了很多年,我们却还有一辈子的时间来亲近彼此。 我明明那么想你。 我明明那么渴望见到你。 我明明一直、一直爱着你啊,我最亲密的我最爱的弟弟。 我……我……如果一切可以重来,如果能再有一个机会…… 【顾奶奶篇】 终于到了这个时候,若这世间真有生死轮回阴阳两界,你一定还守在奈何桥上吧。你仍是年轻小伙的模样,而我却老了。你仍是那样俊逸,而我却丑了。但你是那么温柔的一个人,你必会在我的羞涩中牵起我的手,就如我们当初恋爱时一样。 有人说,你给了我一时的爱情,然后留给我一世的痛苦。我却说他们太傻太天真。你给我的爱情怎么会是一时的呢……明明,我这一辈子都活在你的爱里。 你是一个很温暖的人,所以在你离开后,我活成了一个很温暖的人。 你是一个很正直的人,所以在你离开后,我将女儿教育成了一个正直的人。 他们说,对于那些已经离世了的人而言,我们这些在世人的微笑会是你们的阳光,所以这些年我一直努力地开心着,连带着你的那份,活得漂亮而优雅。 哪怕……我明明这么想你,念你,眷恋着你。 一直不曾后悔爱过你,爱着你。 一直很是愉悦,被你爱过。 若有来世……若有来世,我还想再遇见你,在我最美好的年岁里,带着羞涩的笑意。 若有来世,我还想再嫁给你,在我最温柔的年岁里,穿上最美的嫁衣。 若有来世,我还想再陪伴你,用尽我一生一世,永远都不要分离。 我……爱你。 几个小时以后,家人们发现顾泽瑶女士已经离世。她坐在藤椅里,膝盖上铺着柔软的毯子,晒着温暖的阳光,整个人走得很安详。 【程以华篇,时间线在顾望舒出狱之前】 程以华又把家里的孩子吓哭了,这回是他表哥的女儿。 四岁的小萌娃好奇地盯着程以华,程以华面无表情地盯回去。几秒钟以后,小萌娃吓得钻进了她妈妈的怀里,哇哇大哭,谁哄也没有用。 表嫂心疼女儿,虽然面上没说什么,心里却忍不住抱怨。老公这表弟太奇怪了,看人的时候都是阴嗖嗖的,别说女儿会怕,她这么大个人了,也是会怕的啊! 程以华忍住了从轮椅中抽出武器的冲动,转动轮椅,走开了。他是倒退着走开的,他不会把自己的后背留给任何人。他觉得哭闹的孩子很吵。他有一百种让孩子彻底闭嘴的办法,或许是一百零一种?呵呵,智商不够的人才会直接用刀子杀人呢。 程以华的房间很幽暗。回到房间,程以华一直紧绷的心弦才放松下来。这里是唯一能让他觉得安全的地方。他闭着眼睛都知道哪里设了陷阱,哪里放了枪。华国枪械管理严格,但这并不妨碍程以华通过某种途径弄到自己想要的违禁品。如果有陌生人胆敢闯进来,那么他可以在零点几秒的时间内,让那个人死无葬身之地。 啊,背过无数法律条文,程以华觉得到时候给自己弄个正当防卫不成问题。 电脑屏幕亮了起来。 “席远征的妻子杀了人?”程以华喃喃自语,“这倒是好玩了,递个消息给邹家吧。就说,席远征当初不知道沈某背景,看上了沈某美色,故意挑唆汤明明动手,打算把沈某逼入绝路,再挺身而出,创造见面机会。结果,没想到沈某背后忽然冒出了一个邹家。席远征很聪明地没有暴露自己,反而在邹家对付汤家之后窃取了整个汤家……然后,多年以后,汤书鹤发现了这一点,呵呵,所以她杀了沈某。啊,真是完美的故事!邹家会喜欢的。” 以上这些话都是程以华编的。但是,他的确将事情真相猜得八九不离十了。 沈旭辰之所以会被汤书鹤杀害……的确是因为美色误人,谁让席远征当初一眼就看上他了呢?席远征私底下和汤明明关系颇好,来过汤明明的学校,曾在惊鸿一瞥中一眼看中沈旭辰了。而沈旭辰对此一无所知。 席远征明面上娶了汤书鹤,背地里却又和汤明明勾结,帮了汤明明很大的忙。当然,席远征也不是真的想帮忙,他只不过想造成汤家内乱好借机上位而已。在汤明明面前,席远征就是个大好人。甚至为了取得汤明明的信任,席远征还在他面前暴露了性向,所以汤明明坚信席远征恨着汤书鹤,迟早要夫妻反目,席远征和自己是利益共同体。呵呵,其实席远征的确恨着汤书鹤,可惜,他眼中只有他自己。 汤明明只不过在席远征面前抱怨了几句。席远征一想起沈旭辰那勾人的样子……就给汤明明出了个坏主意。当然,席远征很注意分寸,他总是点到为止。最后雇佣小混混的主意,还是汤明明自己想出来的。席远征只想着等沈旭辰彻底跌入低谷以后,他再假装和沈旭辰相识……他对自己的魅力很有自信。 结果,谁能想得到穷小子背后还站着一个邹家呢?汤明明入狱以后,席远征察觉到了什么,什么小心思都不敢有了,完全不敢招惹沈旭辰。于是,大家都不知道沈旭辰受伤这件事情的背后还站着一个席远征。 事情到了这一步,原本和沈旭辰就没有关系了。谁又能想到,被席远征家暴折磨了好多年变得有些疯癫的汤书鹤有一天会知道这件事情呢?这女人已经疯了,她觉得所有的一切都是沈旭辰的错,要不是沈旭辰最起初勾引了席远征……她现在还是风光的汤家大小姐,席远征还是得捧着她爱着她。 所以,上辈子的沈旭辰只能怪自己长得太好看?呵呵哒,这操蛋的世界! “席远征惹到你了?”屏幕又亮了一下。 “他没有惹到我,只不过是生意上的合理竞争而已。让我出手对付他,他应该感到荣幸。”程以华面无表情地说。 另一座城市里,正一脸悲痛装作夫妻情深给汤书鹤请最好的辩护律师的席远征忽然有了一种不太好的预感。 第131章 几年后 时间过得很快,在学习、投资、做试验中,几年时间就这么悄然过去了。沈旭辰甚至没能分出精力来感慨一句岁月如梭。 “我们这……是成功了吗?”拧紧最后一个螺丝钉,沈旭辰忽然有一种很不真实的感觉。 眼前的机器长宽高都约莫两米,非常庞大,看上去有几分丑陋。但沈旭辰看着它的目光却宛如在看着一位绝世美人。这几年,除了学业和一些十分看好的投资项目,沈旭辰全部的精力都花在这台机器上。他和程以华为了制造出这台机器,真是费了大力气了!也好在,他们彼此的兴趣都在这上头,沈旭辰又惦记着那场近在眼前的地震,否则真的坚持不下来啊! 其实,要是从系统中兑换一个地震预警器,它的大小只有婴儿拳头那么大。但目前的科技不达标,沈旭辰和程以华按照当前现有材料代替制造出来的预警器,它的体积就不得不扩大了很多倍。这也是毫无办法的一件事情。 比起沈旭辰的激动,程以华要显得平静得多。他围着机器转了一圈,郑重地点了点头说:“从理论上来说,我们的机器是没有任何问题的了。”现在就差实践了。 “我记忆中的那场地震就在今年五月。我们到时候请个假,在四月初开着大卡车,亲自去一趟s省,把仪器带过去。”沈旭辰兴奋地说,“我们已经反复推演过了,要是结果没错,这台仪器的精密度已经达到了我们目前所能达到的最高值,它最早可以提前半个月左右发出地震预警,最晚也能提前两天。” 程以华露出一个微不可见的笑意,跟着点了点头。 沈旭辰用力抱了一下程以华,说:“哈哈,我们竟然真的把地震预警器做出来了!你太厉害了!我们得好好庆祝一下。” 程以华面无表情地接受了沈旭辰的拥抱,他心里是十分高兴的。他手上拿着两叠资料,一叠比较薄,一叠非常非常厚。程以华说:“这里两份总结报告,一份是公布给大众的,一份是往上递交给研究所的,我已经都整理好了。” 为了不暴露沈旭辰的秘密,他们这个小型研究组只有两个人再加两只智能ai。ai就不用说了,为了不暴露它们的存在,它们的功劳将全部被抹去。剩下两个人,沈旭辰和程以华都不是格外注重名利的,再加上他们原本就关系亲密,因此最后的总结报告写得非常顺利,该谁的功劳就是谁的功劳,不会为了署名的问题而内斗。 之所以会有两份总结报告,是因为专业人员和非专业人员的关注点不一样。 对于非专业人员,程以华和沈旭辰只需要告诉他们这个仪器的大致原理是什么,功能是什么并且该如何使用,这就可以了。但呈给专业人员的报告则要复杂得多。 打个比方,如果春秋战国时期有了一台电脑。对于一般人来说,他们只需要了解电脑怎么使用就可以了,至于电脑神奇的来历,他们可以完全不用关心。但对于专门的工匠而言,他们需要知道电脑是怎么制造的,每部分的原材料是什么,这些原材料本身的合成方法又是什么,他们还需要知道这些原材料最终能合成一台电脑,这过程中每一步的原理又是什么……总之非常复杂。而且,这个研究论证的过程是非常漫长的。 哪怕沈旭辰和程以华把专业报告写得非常详尽了,那些专业人士来研究他们的报告,也需要很多的时间。尤其是,他们的报告中有许多超前的内容,哪怕他们把前期推导和数据实验模型都毫无保留地写出来了,专家们进行验证却需要更多的时间。 除非那些人的智商能追的上程以华,否则说句不客气的话,他们验证这份实验报告,或许都需要花费好几年的功夫呢! 还有那些由智能ai建立模型的内容,现实生活中可没有智能ai。于是,在一般人看来,沈旭辰和程以华的某些内容就是建立在某个模型能成功建立的假设上的。既然是假设,就有假设不成立的情况。这样一来,要是没法彻底判断这个模型真的能成功建立,那么他们就没法判断沈旭辰和程以华所提供的理论的对错。 也就是说,哪怕沈旭辰和程以华已经把地震预警器做出来了,但目前除了他们两个,别人暂时弄不懂仪器的原理,这意味着没有几个人会相信这个仪器。越是专家,越是权威,他们越不会相信。 “我们下一步做什么,你想好了没有?”程以华问。 沈旭辰摸了摸鼻子说:“去找你爸爸和你太爷爷。” “你确定?”程以华问。 沈旭辰点点头:“确定。” 其实沈旭辰背后还有邹家。邹家程家旗鼓相当,他们无论找哪个做靠山都十分稳固。但是,话也说回来,在程家这边,程以华到底是程家的嫡长一脉,而邹家那边呢,哪怕邹齐夫妇对双胞胎颇为照顾,但也就是这样了。这么看起来,沈程二人当然和程家的关系更为紧密。程文化也许会愿意为了自己儿子的研究成果冒点风险,邹家那边却不一定……沈旭辰不打算拿这件事情去邹家考验人心。 毕竟,那是一场牵扯颇大的地震,而不是别的什么。 程以华一直很有行动力。沈旭辰做出了决定,他就立刻联系了程老爷子。来到京城也好几年了,沈旭辰还是第一次去见程老爷子。没办法,程以华作为程家少爷都很少回去程家大宅,沈旭辰自然就不跟着凑这个热闹了。 程家人口简单,一大家子都住在一起,就守着个简朴的老宅子。当然,简朴说的是房子本身的装修,要是按地段面积来算钱,这可不便宜呢!程文化和秦钰在这里有客房,但小两口平时都住在各自的单位里,少有的假期还要回钱湖镇上去秦钰的娘家,因此他们出现在这里的时间很少。 于是,在大多数时候,这里就住了程老爷子和他的小儿子夫妇(也就是程以华的叔祖父叔祖母)。 程老爷子年纪不小了,身子却还很硬朗。他如今爱附庸个风雅什么的,穿宽松的唐装,打打太极,喝喝茶,练练字,但性格却并没有因此变得温和多少,依然是那个有恩报恩有仇当场报仇的样子。当然,在沈旭辰这样的小辈面前,又是第一次见面,又是自己曾孙特意带回家来的,程老爷子装也得装出几分和蔼的样子啊。 所以,程老爷子一直笑眯眯地和沈旭辰说话,话题都起得非常高大上。沈旭辰一开始并不了解程老爷子啊,还以为程老爷子就是个文化人呢,就顺着程老爷子那高大上的话题,继续往上添砖加瓦。很快程老爷子其实很薄弱的文化底子就暴露了……沈旭辰忍着笑,又把话题扯了回来,变得更生活化一些,竟也和程老爷子相谈渐欢。 在客厅喝了沈旭辰泡的茶(本来程老爷子想亲自露一手的,但小辈似乎太懂行,他就默默把机会让给了小辈),三人一起转移阵地去了书房。 程以华向来是长话短说的,他从包中掏出那份薄了很多的报告递给程老爷子,说:“这就是我们今天来见您的目的。这也是我们近几年的研究成果。” “那个研究所的?找我干什么?我不懂那个!”程老爷子随手就把报告放在了一边。 程老爷子这个人年轻时没什么文化,但有些聪明,当时正值战乱,他又有骨子冲劲,才创下了如今的家业。等他正儿八经学认字时,已经是新华国成立后,他觉得自己肚子里那点墨水实在不够用,就每天晚上挤点时间出来,跟着自己第二任老婆学的。也就说,程老爷子其实就是个大老粗,哪里看得懂专业的研究资料啊。 程以华面无表情地说:“不是研究所的研究报告。我要是从研究所里把东西带出来,那就是正儿八经的叛国罪了,怎么还能坐着和你聊天。这是我和沈旭辰一起研究出来的成果。” 程老爷子玩了一辈子心计,立刻懂了:“私底下研究出来的啊……你是怕报上去以后,因为你们两个资历太浅,最后功劳被别人占了?呸,哪个兔崽子敢抢咱家的东西!你放心往上递吧,我给你们看着呢。” 程以华满头黑线。沈旭辰也被程老爷子满身的匪气吓了一大跳。不过,程老爷子说的是实话。一个程家也许没什么,但程家所站的这一派,势力还是蛮大的。的确没有人敢捞功劳捞到程以华头上。但,事情的重点不是这个啊。 程以华收起报告,说:“我不和您说了,等小爷爷回来,我们一起说。” “这事儿还要找新国呐?可见是不小。”程老爷子表情严肃起来了。程以华自小生活在钱湖镇上,不是程老爷子看着长大的,这不妨碍程老爷子在一定程度上了解这个曾孙。这个曾孙啊,是个办实事的料! 程以华看了沈旭辰一眼。 沈旭辰笑着说:“这事儿怎么说呢……我们都知道,印度洋板块在以每年约15cm的速度向北移动,使得亚欧板块受到压力,就造成了青藏高原快速隆升。又由于受到重力影响,青藏高原东面沿龙门山在逐渐下沉,且面临着四川盆地的顽强阻挡,造成构造应力能量的长期积累。这么下去,最终压力在龙门山北川至映秀地区将会突然释放……也就是说,很可能会发生逆冲、右旋、挤压型断层的地震。” 程老爷子再怎么不懂地理,最后两个字“地震”,他也是听得懂的。他的表情更加严肃了。 沈旭辰继续笑着说:“说起来,您可能要说我们异想天开了。我和程以华前些年算出s省可能在近期会有一场地震发生,经过缜密计算,我们确定地震很可能就在今年这一年内发生。为了减轻灾难发生所带来的损失,我们在这几年时间里尝试着研制出了一种可以在地震前感知地震发生的仪器。根据地震形成的不同原因,它可以在地震前三天到前半个月左右,提前发出预警……”这话的前半部分其实就是骗骗外行人了,但他说话的重点本来就在后半部分。 程老爷子面色凝重了:“这事果然牵扯不小啊。”先不说两个“毛都没长齐”的年轻小娃娃研制出来的机器,别人信不信任。就算仪器可靠,s省地形复杂,人口众多,要是真会发生地震……这里里外外安排下来,不好说啊。 沈旭辰看了程以华一眼,继续说:“现在最关键的问题是,我们研究出来的这个机器……里面有很多超前的概念,哪怕是让专业的人士来验证,也不是一时半会就能判断出对错的。当然,我和程以华保证我们的研究内容没有任何问题,只是我们没有这么多时间来等待别人的验证了。我和程以华想在今年四月带着仪器走一趟s省。没有地震的预警消息是最好的,如果有……到时候可能需要程家多看顾了。” 第132章 预警仪 哪怕程以华从小到大就是公认的天才,哪怕程以华年纪轻轻身价上亿,哪怕沈旭辰手上已经握了好几个博硕学位证,哪怕沈旭辰是让人惊艳的投资之王……可是,他们的年纪摆在这里。 这样的年纪,实在是不足以让人信任啊。 程新国(程以华的小爷爷,年纪却和程爸爸差不多)私底下找了好几个关系颇好的相关领域内的专家,让他们看过程以华和沈旭辰交上来的科研报告。没有一个人能完全看懂。有一些觉得能做出这么大胆假设并且能写出这样的科研报告的人是天才。有一些却直接怒斥这是异想天开,是伪科学。 在这样的情况下,程家哪怕有心站在程以华这一边,他们……还是缺乏勇气啊。 这甚至不能说程家胆小,因为除了沈旭辰和程以华,就没有人能弄懂他们所提供的东西了。难道大家要质疑那些胡子花白的专业人士还不如两个毛头小子吗?这确定不是一个笑话?哪怕程文化和秦钰无条件站在自己儿子这边,他们也不敢拍着胸脯保证啊!而程家的为难,其实早在程以华和沈旭辰的预料之中。 沈旭辰是这么说的:“对我们而言,你们不反对,就是最大的支持。如果最终没有地震,那就皆大欢喜。但如果仪器到时候发出预警……真的,你们不反对,就是最大的支持了。其余的事情,我和程以华会负责搞定。别的不敢说,钱这东西,我们还是有几个的。我们负责把当地居民汇聚在安全区,这高额的费用,我们全部可以自理。我们只求后方有程家坐镇。到时候,只要你们不反对,就没有人敢浑水摸鱼给我们使乱子。” 程家长辈对视一眼,一时之间也不知道说什么好了。 说万一地震仪出了错误,他们就亏了一大笔钱?这可真是一大笔啊,几千万就这么白白撒出去了!说这两孩子太天真?说他们太忧国忧民?说他们太傻?可万一真的有地震呢?哪怕这概率很低很低,哪怕大家其实都不太相信会有地震发生,但万一真有了地震呢?这不是小事,万一真的有了地震,不说财产损失,到时候死了人伤了人……提前预警总是好的啊! 程以华和沈旭辰的研究报告终究是往上递了。那些老专家们的观点同样是两极分化,一部分人认为能研究出这些东西的人真是天才,当然里面的很多理论还需要时间来慢慢验证对错。一部人却认为这是年轻人的异想天开,这份报告中有太多的假设了,但凡有个模型建立不合理,整个报告就被推翻了大部分,而且报告本身还有一些推翻了现有理论的地方,这样的东西还有什么研究价值? 四月,程以华和沈旭辰带着仪器一起去了s省。 比起家长们的内心沉重,沈旭辰和程以华倒是轻松上路的。退一步说,如果沈旭辰是在平行时空重生了,这个时空不会发生那场大地震,这样是最好的。而如果地震还是照样发生无可避免,他们此行至少挽救了当地的人民群众。这是一件好事。既然这样,他们何必愁眉苦脸地赶过去呢。生活已经如此艰难了,他们不给自己徒然增加压力。 到了s省,为了确保更高的精确度,沈旭辰把仪器按在了他记忆中的震源地带。(其实不靠近震源也是能预警的,毕竟很多年以后,没了沈旭辰的记忆,谁知道哪里会发生地震,只能靠仪器本身来检测。但越靠近震源,仪器的精密度越高。) 接下来就没他们什么事情了,他们只能等待仪器发出预警的那天。 也许等待就是一件会消磨人意志力的事情吧,到了这个时候,沈旭辰终于有一点紧张了。 和沈旭辰比起来,程以华的内心是真的强大,他甚至还有闲心拉着沈旭辰去吃各种美食。 没办法,s省的美食太出名了。 一直到了五月初,距离沈旭辰记忆中的地震不到一周的时间,仪器终于发出了预警。 地震终于还是要来的。 沈旭辰不着急,在来s省之前,他手里已经准备了两套方案,无论地震会不会发生,他只要按照已经准备好的方案行事就可以了。现在,仪器有预警,说明那场灾难无可避免,沈旭辰抛出了第一方案。 感谢程以华是佐佑网幕后的大boss,很快就有一个视频被顶上了佐佑微言、论坛、原创网等网页的首页。 视频是沈旭辰和程以华一起录的,他们大概说了一些关于地震预警仪的设计原理(关键核心部分没有说,反正大家也听不懂,研究所里的老教授们还在争论不休呢),现在仪器在s省发出预警,说明s省内几天后会有一场大地震。 沈旭辰以辰华投资负责人的身份,佐佑集团也发出声明,他们表示会贴钱贴物,希望当地居民能进行紧急撤离。也就说,如果预警是错误的,如果地震没有如期发生,那么一切损失将由辰华投资和佐佑集团承担。 要不是沈旭辰重生了,要不是他们的地震预警器是成功的,他们还真没有底气说出这样的话来。毕竟,他们预警的地域范围把多少人口、工厂给包括了啊!要是最终没有地震呢?!他们得赔多少钱!甚至,这已经不是钱不钱的问题了,要是没有地震,他们现在发布了这个视频,最后还得以制造恐慌的罪名被抓起来呀! 好在,有京城程家坐镇,他们至少能保证,沈旭辰和程以华不会在第一时间被抓起来。怎么也得等几天后结果出来啊。 视频中,沈旭辰是直接露了正脸的,主要的演说人也是他。尚未脱离中二期的程以华并没有怎么露脸。 网上当然是立刻掀起了轩然大波。一开始,大家讨论最多的还是在“地震预警仪是不是真的可靠”这个问题上,但很快讨论的方向就改变了。一群人信誓旦旦地站出来说,地震预警仪是不可能存在的。他们的理由很充分。 第一,如果地震预警仪真的研制出来了,现在就不会是两个年轻人用这种方式来提醒大家注意地震了,一定是国家机器运转行动起来了。可是,国家有关部门现在还什么动静都没有呢,就两个小年轻在蹦跶,逗我们玩? 第二,根据现有理论,地震预警仪根本造不出来。关于这一点,不少专业人士都站出来说话了。讲真的,网络上的大神们真的挺多的。一下子,很多人冒了出来,他们非常专业地表示,两个小年轻在视频中所说的一些原理,现在根本没办法实现啊。唉,说起来,这两个小年轻都是名牌大学的高材生啊,不会是走火入魔搞民科去了吧? 第三,视频中报出来的地震级别也太夸张了啊,几十年没有发生过这样的地震了。大家情感上就不愿意相信会发生这种事情。 此外还有诸多理由,总之,很快网上一边倒的都在说风凉话。 “这是想出名想疯了吧?怎么还没有人把他们抓起来?” “想不明白,有些人明明有钱有名有貌了,为什么非要搞这么一出,这是对自己多自信啊……以为自己是救世主?赶紧丢疯人院里关起来吧!” “现在炒作的手段越来越低俗了。牛皮总有吹破的那天。路人转黑。” “感觉某些人在作死啊……讲真,以前其实挺喜欢他的。” “这是被人下了降头了吧?怎么能做出这么可笑的事情来?地震这种事情,是能够随便说的吗?公众人物就得要注意一下言行啊,现在制造这种恐慌……呵呵,赶紧抓起来吧!不管是派出所,还是精神病院,都是很好的去处!” 当然,站在沈旭辰和程以华这一边的网友还是有的。只是这一小部分网友无论说什么,都会被冠上“脑残米分又出来蹦跶了”的说法。整个舆论行事对沈旭辰和程以华而言不太妙啊。 好在,沈旭辰和程以华早先就料想到了这一步。他们并没有理会网上的人说什么,继续有条不紊地在s省布置着,争取在地震发生之前,把重灾区的群众全部移出来。 为了减轻舆论对家人的影响,沈旭辰早些天就已经和赵云恩通了电话,让赵云恩带着沈爷爷顾奶奶出国玩两天,多亲近一下大自然。也就是说,这两位老人短时期内都不会上网,不会感受到网上的血雨腥风。至于别的人嘛,程文化和秦钰已经知道了他们的计划,而沈旭辰也和顾望舒通过电话。 这世道还是有钱好办事啊。沈旭辰和程以华都不缺钱,动用了一点点关系,跑了电视台。然后,他们雇了人,开始往偏远山村去,把里面的人带出来。相信的地震的人自然就出来了,不相信有地震的,沈旭辰直接说,按人头免费领东西,来一个送两瓶油一斤米……总之,通过各种手段,务必要把重灾区的人都领出来。 与此同时,因为地震波及的范围太大,沈旭辰和程以华还坚持不懈地在网上宣传相关知识。哪怕一开始相信的他们的人非常少,但这世上怕死的人挺多的,很多人一开始不太信,现在依然不相信,但通过沈旭辰和程以华坚持不懈的科普,他们会形成一种想法:不怕一万就怕万一,大不了我就在那个时间点往空旷的地方站一下吧…… 但这是不够的。 距离地震发生的最后三天,又一个视频被顶上了佐佑网首页,与此同时,这个视频还迅速在s省各大电视台内循环播放,并且火速延伸到了其他省份,甚至是国家台。 第133章 地震了 大家都知道,地震发生之前,其实是有征兆的,这种征兆具体体现在地下水异常、生物异常、地声异常、地光异常、地震云、气象异常等。具体来说,就是井水翻沸浑浊,动物焦躁行为诡异等等。 但是,非常可惜的是,这些异常往往不会被人注意到。直到地震发生以后,人们回想之前的场景时,才会恍然大悟,怪不得当时balabala…… 不过,这次因为有沈旭辰和程以华早几天就发出地震预警,于是某些异常当然会被有心人看在眼里。 沈旭辰特意找人把这些异常全部拍了下来,剪辑成一个新的视频。而这个视频的出现,就是一个表明地震真的会发生的非常强有利的佐证。人们不相信地震预警仪,却对这个视频将信将疑。于是,视频一下子扩散开了。 到了这个地步,哪怕还有不少人在质疑,但更多的人却不能继续怀着侥幸的心理了。地震这种事情,杀伤力巨大,一有征兆,就要上心,否则事后谁也担不起这个责任。 托这个拍摄了各种异常的视频的福,国家机器终于运转了起来。 军队出动了。 有了国家一些强制性的命令,很多工作的开展就容易多了。 不光是s省,根据沈旭辰和程以华报告,所有会被地震波及影响的区域,当地的领导人都行动起来了。 说真的,西方很多自由卫士一直在抨击华国的体制。不过,别的暂且不说,只说在灾难面前,华国这种体制还是很……很给力的。军队出动后,群众很快被迁了出来,安置在临时搭建的帐篷里。而这些帐篷、饮用水等等全部由辰华投资和佐佑集团捐赠。 哪怕有不少人依然不相信有地震,哪怕网上不断有公知在喷这是劳民伤财的无意义举动,哪怕当地居民中也有些人认为这影响到了自己的正常生活一直抱怨不休。但不管怎么说,重灾区的人口全部迁出来了。而某些会受到影响区域也做好了相关的防范科普措施。 远在京城的程家诸人也忍不住松了一口气。到了这个时候,他们身上的压力一下子减轻了很多。这些天,他们虽然看似没有做什么,但沈旭辰和程以华能按心意做事,这已经是程家多方努力的成果了。说句实话,前些日子,可是不断有人来程新国面前说三道四的,都认为程新国太纵容小辈胡闹了,小心以后根本没办法收场。 现在,种种迹象表明沈旭辰和程以华根本没有胡闹……程家人都有些激动。他们当然不是期待地震发生,但是既然灾难无可避免……他们开始考虑这件事情能给程家带来的利益了。他们也不是要发这个灾难财,但至少程以华、沈旭辰以及那台地震预警仪……这里面的利益,他们作为程家人,本来就是天然的联盟,如何能放过? 距离地震,还有最后一天。 时间在这一刻变得很慢,又仿佛很快。 入了深夜,沈旭辰却没有睡。自国家方面亲自接手灾前布置以后,他和程以华就已经带着预警仪离开s省了。要知道,等地震发生之后,他们还有很多工作要做,因此,他们已于前一天回到了京城。 “怎么,睡不着吗?”程以华问。 沈旭辰点点头:“总觉得自己做成了一件大事……所以难免会觉得激动。在我没有重生的时候,这场地震造成了几十万人的伤亡,真的太惨重了。” 哪怕程以华早就知道了沈旭辰重生的经历,有了沈旭辰这个实证,他依然觉得重生是一件不符合逻辑的事情。但不符合逻辑就不符合逻辑吧,如果九天之上真有众神在操纵着这一切,程以华很感激他们把沈旭辰带到了自己身边。 所以,程以华凑过去,揽着沈旭辰的肩膀,说:“这意味着,在我们努力之下,我们挽救了无数人的生命?可见,老天爷选择让你重生是有道理的。否则,每天怀着遗憾而死的人那么多,为什么偏偏是你有了一个再来的机会?” 沈旭辰笑了一下:“是啊,每时每刻都有无数人想要吃后悔药,偏偏我可以重来了,我真是一个很幸运的人。”他早已经可以看淡上辈子的很多事情了,他遭受的那些,顾望舒遭受的那些,再或者是沈爷爷遭受的那些,随着这辈子的圆满,他已经逐渐看淡了。所以他此刻才能坦然地说出这样的话来。 “而你把这份幸运带给了别人。哪怕他们永远不知道你为他们改变了命运。只有我一个人知道。你是我的英雄。”程以华说。 这话的羞耻度太高,但沈旭辰已经习惯程以华时不时的神来之语了。他和程以华交换了一个吻。程以华永远都不会知道,他自己也是被沈旭辰的幸运影响到的一个人。他的命运也随着他自己对沈旭辰的关注转了了大弯,然后朝着一个截然不同的方向一路狂奔了。不过,这并不是重点,重点在于,他们活在当下,珍惜当下。 第二天,下午,在那个预警的时刻,地震发生了。 这一场8.0级的大地震,华国零伤亡度过,举世震惊。 不过,大家并没有松一口气,因为大家还要面对余震以及被地震诱发的地质灾害、次生灾害。受灾区的群众在接下来很长一段时间里都没法回自己的家。他们依然住在救助房里。但不管怎么说,面对这场灾难,因为有了预警和防备,华国已经能很好应对了。辰华投资和佐佑集团捐赠了一大笔财物用于安置灾民并日后的灾区重建。 因为沈旭辰和程以华后台强硬,他们捐出来的钱物没有通过某慈善组织的转手,而是直接送达灾区的。沈旭辰特意新建了一个网站,账务面向社会全部透明,任何人可以查询善款的去向。这个网站由沈旭辰的智能ai掌管。它计算力惊人,还不会贪污,真是再合适不过了。日后的辰华慈善基金会在这一刻已有雏形。 地震预警仪证明了它的价值。 这一场地震把世人震撼到了。现在,手上拿着由沈旭辰和程以华联合上交的科研报告的那些专家们已经没有起初那么骄傲了。他们看着这份具有跨时代意义的报告,已经不敢态度强硬地说,这是少年人的异想天开了。哪怕他们心里仍有怀疑,哪怕他们依然没法迅速判定这些理论的真伪,但是预警仪已经在实践中证明了自己的价值。 多少看过这份报告的科研人员忍不住咽了咽口水。如果,如果最后大家能证明这一系列的理论全部是成立的,那这份报告对现在的科技发展而言,也不亚于是一场大地震啊。这些理论最终能成就的不仅仅是一个地震预警仪,它们还可以被用于发展军工,被用于机械制造业,被用于航天业…… 可以说,这批高端人才从这份报告上看到了华国科技在某方面将领先于世界的希望! 某研究所的几位重要人士聚在一起开了个会。想想看写出这份报告的两个人吧,他们两个人加在一块的年纪都比在座的任何一位老牌研究员年轻,但就是这样两个孩子,他们做出了这份报告,又通过这份报告制作出了地震预警仪,救多少人于水火之中!他们甚至没有完善的科研条件!(最后这点是大误!地下室可高级了!) 会议讨论的结果是,研究所将会拨出专项资金,成立专项小组,专门就这份报告进行研究。已经一只脚踏入研究所的程以华毫无疑问成了这个专项小组的成员,而因为这份报告来自他,他虽年轻,还很有可能担任该小组的第二或者第三领导人。但沈旭辰那边,就比较为难了……首先这个年轻人没有表现出对进研究所的兴趣,其次他的政审其实很难通过的。 从陆见星这边来说,沈旭辰作为军烈属,根红苗正,完全没有任何问题。但他的抚养人却是沈秉忠。沈秉忠祖上出过一个国民党,又在文革时受到了严重的迫害,这就比较微妙了。再加上,现在沈爷爷和顾奶奶团聚了,顾奶奶这边又有海外背景。总得来说,如果面对一般政审,沈旭辰这边并没有什么问题。但要是他面对的是非常严格的政审,这……就不好说了。 事实上,沈旭辰压根就不想进研究所。他不想为研究事业奉献终身啊,他的兴趣真的不在这个上面啊。说他自私也好,说他不上进也好,怎么都重生一次了,总要顺着心意活得随心所欲一点吧? 这件事情最后是由程以华解决的。 知道沈旭辰是真的不打算进研究所以后,面对研究所的人,程以华是这么说的:“这次的地震预警仪研究,最大的功劳应该属于沈旭辰,而我不过是做了一些辅助性的工作。你们一开始都觉得我们最后呈交的科研报告很异想天开,事实上,那的确很异想天开。而这些异想天开都来自于沈旭辰。他不在体制内,他的思想没有束缚,所以他常常有灵光一现。如果,你们想要他继续创造奇迹,那么请给他绝对的自由。” ……沈旭辰泪流满面,其实我没有灵光一现啊,其实我只是有了一个系统啊。程以华撒谎的样子,也是很淡定嘛! 第134章 赞赞赞 “一直想要买一份精装纪念版的《征途》用于收藏,不过学生党苦于囊中羞涩,所以只能寄希望于暑假打工攒点钱……结果,昨天母上大人忽然就帮我买了我一直想要的《征途》啊!正版的!精装的!母上大人太好了!我问母上为什么忽然对我这么好,母上说,因为《征途》是沈旭辰投资的,她要支持沈旭辰的事业,所以一口气买了六份,家里的小辈人手一份。嘤嘤嘤,明明我才是正版儿子,在这一刻却感觉拼不过沈旭辰在我母上心里的地位……人生也是寂寞如雪呢。” 以上,来自佐佑综合论坛中某位网友的吐槽。 “哈哈哈哈,楼主你难道不知道吗,沈旭辰如今已经是国民儿子了。咦,等等,我刚刚发现了一个真相,顿时觉得好激动啊,他要是国民儿子,不也是我父母的儿子吗……这么说起来,他就是我亲兄弟啊!哈哈哈,一下子拉进了我和男神之间的距离,有木有!” “都别说话,沈旭辰是我的,前排让我先跪!有些人,明明靠脸就可以吃饭了,他偏偏还是学霸!有些人,明明靠智商就可以完虐世人了,他偏偏还是投资之神!有些人,明明有钱有貌有才已经成为人生赢家了,他偏偏还……能拯救世界!有人说他开了挂,我说呸,这哪里用开挂啊,沈旭辰本身就活成了一个挂!” “我也在攒钱买《征途》,作为学生党,即使人小力微,我也要支持国产良心漫,支持沈旭辰。别的都不说,什么学霸啊学神啊,这离我的生活太远,但就冲这次沈旭辰能和他朋友一起站出来,我就佩服他!他那么聪明,难道不知道万一地震没有发生,他会遭受多大的嘲讽吗?他分明是知道的!但他还是站了出来!有人说他是想出名,呵呵,他要出名也不一定非要这种方法啊,在偶像剧里露露脸不是更方便?” “我的家乡就是这次地震的重灾区……我已经和父母通过电话了,他们现在住在简易房里,辰华投资和佐佑集团捐赠的物资正源源不断地运进来。我真的特别感激。我现在最大的心愿就是好好读书,然后毕业了能进辰华娱乐或者佐佑集团工作!” “难道只有我一个人还在关心地震预警仪吗?之前不是很多专家站出来说,以我们目前的科技,根本造不出那玩意儿吗?这些专家都是有名有姓的,非砖家们可比。现在问题来了,既然大家都认为以目前的科技完全造不出这东西,那沈旭辰和他朋友是怎么把这东西造出来的?我有一个脑洞,其实这一次地震以后,地球灾难频发,人类很快就要灭绝了,然后未来的人为了阻止人口萧条,就开启了时空之门……” “本人是物理专业博士生……之前也觉得地震预警仪被发明出来了是无稽之谈,现在依然这么怀疑着,但是地震tmd真的发生了啊!顿时觉得国家有关部门在下一盘很大的棋,说不定我国在某些方面的科技已经偷偷领先他国几十年了……” “哈哈哈哈哈哈,楼上正解,老祖宗教你们,扮猪能吃老虎!” “不管,反正我老公一直这么帅!” “话说,就没有人知道沈旭辰的那个朋友到底是谁吗?!论坛网友发挥强大的扒一扒能力,也扒不出来吗?” “程程是男神的高中校友,原本是男神同班同学,但提前一年参加高考,是当年的状元,后被华大录取,花一年时间修完本科课程直升研究生。这里有视频链接,是当初男神科普急救知识时拍的,里面做道具假人的就是程程。疑似佐佑集团高层。目前只有这么多消息。为什么叫他程程,而不打全名,因为他的全名在网上会被屏蔽!” “我艹……真的被屏蔽了!这人该多大背景啊!国家主席也没他这么大脸啊!” “这里是时差党,给大家上两张图。第一张是x国某报纸电子版六天前的新闻截图,语气嘲讽,说两个华国年轻人试图制造恐慌,但华国官方竟然不作为balabala……第二章是该报纸电子版昨天的新闻,说这么大的地震,华国官方却说零伤亡,这是绝对不可能的事情。什么叫现实打脸!什么叫垂死挣扎!” “听正在s省当志愿者的朋友说,当地人都心怀感激。” …… 以上,来自该楼中网友们欢脱的吐槽。 前段时间被喷得漆黑的沈旭辰以及程以华在短时期内迅速洗白。大家都觉得,虽然沈旭辰在很久以前就有了一个“国民儿子”的称呼,但现在的沈旭辰才当之无愧是国民儿子。他在地震前以及地震后做的所有事情,都太让人敬佩了。在危急时刻力挽狂澜的平民英雄,在灾难后慷慨解囊的慈善家,这原本就是容易让人崇拜和敬佩的。 沈旭辰的名望值疯狂增长着。到了这个时候,他在华国可以说是人尽皆知了(那种不通水电至今以为国家领导人还是毛大大的偏远山区群众除外),并且绝大多数人对他的观感都非常好。甚至,因为这段时间陆陆续续有关于他的新闻(这些新闻一开始都是讽刺贬低的后期又不得不神奇反转)闹出了国外,因此一些外国人也知道了他。 很快,名望值就突破了一千大关。系统再次升级。这次升级以后,小黑屋功能进一步强大,外界一小时,小黑屋中四小时。这意味沈旭辰的生命长度再一次延长了。除此以外,第二类魔法特殊商品也更丰富了,多了不少中级的。 不光是名望值疯长,系统影响力版面中的进度条也往前爬了一格。虽然只是一小格而已,但和以前那种微乎其微的变动相比,这次影响力的变化算是很大了。而沈旭辰也终于知道影响力增加以后,他能得到的好处了。至少现在,他得到了第一个好处,以后在系统中兑换东西,不管是给自己用,还是给别人用,都一律享受九点七五折。 虽然折扣很低,但便宜了就是便宜了啊,对于已经习惯了系统抠门的沈旭辰来说,他多少还是觉得满意的。也许随着影响力的进一步增加,以后折扣就更多了。 正如沈旭辰在网上大热,他在现实生活中也炙手可热。 除了某研究所外,其他的各大研究机构、各大官方组织现在面对沈旭辰时的心情,也是蛮复杂的。因为多少得到了一点内部消息,一方面,他们很想吸纳这个人才。另一方面,他们又担心真的过度干涉会磨灭了沈旭辰的灵性,那可怎么办? 国士要有国士的待遇,同理,天才也要有天才的待遇。若是处理不当,让天才泯然与众人,那就太可惜了。 不过,因为沈旭辰种种彪悍的事迹摆在这里——不光是这次地震预警仪的事情,他在短短几年内已经修了几个博硕学位和好几个学士学位了——事实上,在地震预警仪被发明出来之前,这些机构就已经纷纷给沈旭辰发了邀请函。 沈旭辰一一婉拒。没办法,身负太多秘密的他还是喜欢自己单干。 超多积分入账以后,沈旭辰继续装修起别墅来了。首先,别墅的警备级别进一步提高了。远超于现代的科技产物和神奇的炼金产物混搭着用,外人再也无法探知别墅中的一切秘密。其次,地下室的私人实验室变得更加高级。为了扩展空间,沈旭辰甚至用上了不少魔法炼金产品。不过,因为现实时空并非是魔法时空,所以这些炼金产品,只能被使用,无法被研究。在魔法物品的帮助下,沈旭辰把地下室扩建了三倍不止。 若说得中二一点,这个处处追求效率和品质的地下实验室已经不再单纯是一个实验室了,它是沈旭辰的宅之基地,是一个能开创新世界的神之领域。它寄托了沈旭辰诸多的想法和理念。沈旭辰觉得,他完全可以在别墅里宅到天荒地老了——要不是一直为人谨慎怕人怀疑,其实他每日所吃的食物都完全可以从系统中用积分兑换。 也许在很多很多年以后,当沈旭辰和程以华都不在了,当这栋别墅被当成他们的故居成为了一个买门票供人参观的人文景点…… 那个时候,会有一个导游举着一面三角旗,领着游客在屋子走,说:“啊,这里是客厅,据说沈先生当时就是坐在这个沙发上,灵光一现,写出了著名的七条推论……你们再往这边看,从这个楼梯爬上去就是阁楼,据说每日都光照充足。阁楼是沈先生最喜欢待的地方,可惜,遵照程先生遗嘱,这以上的部分并不对外开放。沈先生年老时,为他与程先生的爱情写下的诗集《唯此一生》中的大部分篇章,都是在这个阁楼上写就的……” 至于地下室?啊,炼金阵自动销毁,一切秘密都淹没在漫长的历史长河中了。 第135章 后悔了 工作上的邀约可以婉拒,但私人酒席的邀请,就不能一一拒绝了。人既然活在了这个世上,很多时候就不能过分孤高,因为哪怕你是天纵奇才,也无法和整个世界对抗啊。所以,沈旭辰挑挑拣拣,赴了几次宴会。 从学校毕业以后,沈旭辰明面上是身份就一个,那就是辰华投资的创立人和掌舵人。光这个身份,最多被人赞一句年少有为,却并非能真正进入那些世家的眼。但地震预警仪的面世并且还闹出了这么大的动静,就让很多人不得不重新衡量沈旭辰的价值了。 就算是不怎么懂得高深科学理论的人,他们也知道,只要再有几次机会,能证明地震预警仪真实有效,那么沈旭辰和程以华这两个年轻人必须名利双收啊。而在那些搞科研的人看来,若是沈旭辰和程以华之前提交上来的科研报告全部被证明真实……这两位年轻人的名字在历史长河中刻下一道痕,是肯定的了。 当然,生活不是小说,沈旭辰也不是龙傲天,不是谁都会被他征服的。怀疑他的依然大有人在,不少人都觉得这一切都是阴谋,也许沈旭辰和程以华就是通过地震前期的预兆推算出地震来的呢?什么地震预警仪,全部是谎言!这些人都等着沈旭辰和程以华被打脸呢! 不过,就算心里怀疑,这些人至多在网上披着马甲喷几句,或者私底下抱怨几句。因为沈旭辰目前的正面形象把人震撼得不要不要的,而他去的宴会档次又高,倒是没人当着他的面说他什么。大家都是一副你好我好大家好的样子。 几次宴会之后,世人都知道沈旭辰有个怪癖。其实,说是怪癖也算不上,只不过和大部分人不一样而已,那就是沈旭辰在任何公开场合出现时,身边都不会带女伴。他偶尔会和一位男性助理一起出场,更多时候,他都是一个人。而他那位传说中的学霸女友,更是从未带出来过。 有些人不禁在腹中诽谤,沈旭辰的女朋友该有多么拿不出手啊,以至于从未在公开场合露过面,至今没有人知道她长得怎么样。而这位女朋友又该是个多么厉害的醋坛子啊,以至于沈旭辰在面对女生时永远彬彬有礼,然后敬而远之。出席公开场合,却连女伴都不带一个,怕女朋友怕到这份上,沈旭辰也是绝了。 说起来,沈旭辰倒是可以带上顾望舒出场。不过,顾望舒现在整日泡在医学器材中呢,实在腾不出时间来陪沈旭辰参加无聊的宴会。 这日,沈旭辰又是带上男性朋友一起出席活动的。这位男性朋友,说起来也是多年的熟人了,正是那个外号叫“苍蝇”的石尚飞。 石尚飞身为母亲二婚带到柴家的拖油瓶,他在柴家处处被正牌继承人针对,因此日子很不好过。也是他生性豁达,并没有钻牛角尖,虽也曾抱怨过命运不公,最后到底是走出来了。他在大学毕业后,就跟着沈旭辰一起做事。如今辰华投资的最高负责人是沈旭辰,但主要负责人却是石尚飞。 因为生活环境的缘故,石尚飞这个人挺得起腰,也低得下头,在生意场上,很有左右逢源的本事。有了沈旭辰的精准眼光,再加上石尚飞的长袖善舞,这才是辰华投资发展势头迅猛的主要原因。 进到会场,和主家打了招呼以后,沈旭辰和石尚飞就分开了。 沈旭辰不喜欢人多的地方,随手取了一杯酒,端着去了休息区。他在心里琢磨着,如今手头资源充足,他完全可以再投资一些项目。他如今看好的项目其实大部分都在影视文化圈,作为一个宅男,对这方面是最有发言权的。 不远处,有两个人看着沈旭辰这副怡然自得的样子,其中一个忍不住说:“有些人真是羡慕不来……论出身,他哪里比得过我们?如今却比我们风光多了。” 姚俊笑了一下:“也不能这么说……有些人,有智商,有情商,还很努力,他不成功谁能成功呢?” “我听说,在沈旭辰背后,程家那个……那个怪人,一直很挺他的。”前头那人继续说,“真是怪人啊,沈旭辰背后已经有了邹家了,程家那个怪人还使劲凑上去,图什么呢?就图那点同窗友谊?邹家都没他那么殷勤呢!” 姚俊微微低下头,掩盖了眼神中的异样,开玩笑似的说:“你这话也太酸了些吧,就不许人家一见如故关系好?要我说,谁帮谁多点,还不一定。这次,明面上是沈旭辰和程以华两个年轻人名利双收了,但其实呢……整个程家没捞到好处?地震虽然发生了,但到底挽救了当地十几万人的生命安全,多大的功劳啊?他们程家当初是最先有动作的……谁都不是傻子,都盯着呢!这要放在古代,程家能得好几把万民伞了吧?” “这倒也是……邹家的反应都没第一时间跟上来,倒像是之前没通过气一样。” 姚俊继续笑着说:“就是这个理儿……所以那两个人,都是厉害的人儿,能不得罪就别得罪。万事结个善缘比较好。” 这话说完,姚俊就不再说什么了。他把目光从沈旭辰身上收回来,又投向正和人侃侃而谈的石尚飞。说起来,如今石尚飞算是风光的了。沈旭辰不怎么管事,大家都知道石尚飞在辰华投资中算是有话语权的,所以拿着项目跑到他面前求投资的人不少,开口闭口都喊他“石总”。要知道,就在几年前,石尚飞还被他那个继兄压得喘不过气来呢。 这么想着,姚俊不免有些后悔。 姚俊这个人吧,一直很有野心,能力见识都不错。可惜在家族中,因为他父亲为人温和没什么野心,于是在姚俊成长的过程中,他这一支并没有什么发言权。知道身为家主的伯父很疼爱姚芳菲这个女儿以后,姚俊知道自己的机会来了。他一直很有心计地对姚芳菲好,通过姚芳菲从家族中拿到了不少资源。 可惜,成也姚芳菲败也姚芳菲。 当初,姚芳菲看上程以华时,姚俊其实看得出来,这分明是落花有意流水无情。但是,姚俊在衡量了得失以后,决定还是站在姚芳菲这一边。毕竟,程以华虽然值得投资,但他和京城程家的关系并不十分亲近,再有一个,姚俊在姚芳菲身上的投资已经有了成效,他不确定在程以华身上投资以后会更有成效……当时的一念之差,姚俊和程以华、沈旭辰两人自然渐行渐远。 如今看着沈旭辰几人风光无限,姚俊自是知道自己错过了一个很大的机遇。但现在无论怎么后悔都没有用了,那个圈子已经自成一派,而他姚俊已经进不去了。 沈旭辰哪里知道姚俊心里的复杂。他走到休息区时,看到了一个熟人。 “就猜你不喜欢那种氛围,一准找个地方躲着……”程秀妍笑眯眯地说,她坐在软椅上,将两手交叉,轻轻放在肚子上。 听这话的意思,程秀妍像是专门再等自己似的,沈旭辰把手上的酒放在一边,说:“您有事找我?” “别用敬称了,我其实不比你们大多少。”程秀妍说,“我刚刚得到一点内部消息。阿华估计也知道,但他在研究所里出不来,你们无法联系,我想着你不一定能知道……上面想要把地震预警仪的消息压一压,毕竟自己还没研究透彻……这种高新科技,怎么也得技术封锁一下吧?但是,岛国是地震多发国,知道了预警仪这种东西必然会心动……除了岛国,别的国家因为不明真假,目前也都在观望,你最近小心点,我担心会有人怀着目的接近你。” 程秀妍不仅仅一手握着小半个(目前已经是半个了)华国娱乐圈,她还是程家的大小姐,当然消息灵通。别看现在是和平时期了,但是各个国家之前的情报部门都在互相使劲呢……端看谁的手段更高明罢了。 事实上,沈旭辰已经知道这个了,他和程以华之间自有沟通桥梁。不过,沈旭辰仍是带着谢意地说:“我会注意的,多谢你的提醒。” 程秀妍笑着说:“其实我也是凭白多说一句,你们都是谨慎的人。对了,等阿华从研究所里出来,你帮我给他带句话……他得准备好红包了。” 沈旭辰福灵心至:“似乎要恭喜你了。” 程秀妍点点头,笑容中更添了一些幸福:“月份还小,再加上我又不是艺人,所以没有对外公布,只我们这些亲近人知道就好了。你也得准备红包啊,逃不了的!” “你放心,待表弟或者表妹出生,我们一定包个特别大的红包。”沈旭辰说。程以华叫程秀妍姑姑,自然叫程秀妍的孩子为表弟或者表妹,而沈旭辰就随了程以华的叫法。否则,他现在二十多岁了,程秀妍的孩子尚未出生,应该叫叔叔才对。 程秀妍了然一笑。她其实早就怀疑沈旭辰和程以华的关系了,但是她从未说什么。除开工作上的合作不谈,这次,还是她第一次和沈旭辰单独聊天。两个人都没有把话说得很直白,但都已经了解了对方的意思。 如此,两个人也算是相谈甚欢。 第136章 驴 火烧 在宴会上拿的酒都是装逼用的,其实沈旭辰并没有喝,所以宴会结束后,他毫无负担地自己开车回家了。--到达别墅,在车库中停好车,沈旭辰走进别墅。在他进门的瞬间,屋子里的灯一下子就亮了,就仿佛有人在等他归家一样。 “晚上好,斯图亚特,你现在叫什么名字?”沈旭辰笑着问。 斯图亚特就是沈旭辰的智能ai。自从别墅彻底改造装修完毕,沈旭辰就把智能ai导入中央控制系统了。它的存在……有点像《钢铁侠》中的贾维斯,斯图亚特是沈旭辰的好帮手、好伙伴。 “晚上好,先生。今天的命名顺序是中华传统小吃,在接下来是一小时三十七分零六秒钟,请称呼我为驴火烧。”一个毫无波澜的电子音响了起来。 驴火烧·斯图亚特么?很接地气啊……沈旭辰耸耸肩,表示自己知道了。 哪怕斯图亚特的ai算是比较初级的,但它依然有着自己的个性。首先是性别,它认为自己在中午十二点到晚上十二点之间是男性,这时候的他姓氏为斯图亚特;在晚十二点到第二天中午十二点之间是女性,这时候的他姓氏为伊丽莎白。然后,它很喜欢换名字,不频繁的时候两小时换一次,频繁的时候几秒钟换一次,命名规律符合它当天看的某本书。其次,它还有自己的爱好,比如说听京剧。 对于这些,沈旭辰表示,斯图亚特伊丽莎白高兴就好。 相对而言,程以华的智能ai就比较机械死板了,这种死板是指性格上的死板,其实它的运算思维能力远超过斯图亚特。打个比方,如果你问它姓名、性别和爱好。它会一本正经地回答你:姓名光,性别无,爱好无。 “先生,热水已经准备好了,您需要先洗个澡吗?本日新闻已经按照重要程度和您的兴趣收集整理分类完毕,您可以选择在泡澡时浏览收听。”斯图亚特说。它可以通过别墅中的很多超现代化设备控制整个屋子的温度、湿度等等,是个非常棒的管家。 “谢谢你,驴火烧。”沈旭辰笑着说,然后朝二楼的卧室走去。 收听新闻算是沈旭辰每天的休闲活动之一。他毕业后并没有加入任何研究机构,而他一手创办的辰华投资,如今大部分事情也是石尚飞在处理,他看上去非常清闲。其实不然。沈旭辰现在的工作分成两大类,一类是文化复兴这一块的,一类是科研这一块的。 在很多人看来,文化复兴是一件非常弘大的事情,光靠你一个人,能干什么?这不是吹牛么?所以,沈旭辰并没打算高举“文化复兴”的旗帜,他只怀着野心做实事,做自己能做的,一点一点慢慢入手。 比如说,沈旭辰先投资了国产动漫工作室,哪怕国产动漫整体产业颓靡不上档次呢,至少他能保证他投资的那几家工作室可以推出精品作品。接着,他渗透影视文化圈,哪怕整个影视文化圈都陷入了粗糙滥制卖丑炒作的怪圈了,至少他能保证真正想要做出精品的导演或者工作室能从他手里拿到资源。沈旭辰改变不了世界,但这不妨碍辰华投资永远坚持做精品投资。 这样一来,投资线势必会被拉长,但观众们也不是傻的啊,只要你后期宣传到位,大家都知道你家卖的是好东西,他们自然会捧场。所以,坚持精品投资,只要后劲足,赚钱是一定的。只不过,这样的赚钱方式拼不过那种靠低沉本高炒作捞一笔就跑的赚钱方式而已。也是沈旭辰并不缺钱,才能一直这么任性。 除了这些以外,沈旭辰还着手展开了一个民间传统文化保护项目。 很多民间的传统文化艺术,比如说剪纸、刺绣、布袋戏等等,老艺人们渐渐老去,小一辈跟着学的却很少,迟早有一天,这些传统文化会随着老一辈艺人们的去世淹没在历史长河中,然后彻底消失不见。后人只能靠文字来缅怀。 保护这些传统文化,不是喊喊口号,卖卖苦情就可以的。说到喊口号和卖苦情,那些官方媒体做得还少么?可是有什么效果呢?唏嘘过后,民间艺术还不是越来越没落?现在是市场经济,说得现实点,没有钱,什么都是虚的!情怀能换面包吃吗?! 在沈旭辰的保护项目中,我们不卖苦情,我们不卖情怀,我们要直接把这些民间艺术品换成钱,有了收益自然就能推动相关产业链的形成。 这么说吧,哪怕华国是人口大国,劳动力很便宜,但人工的东西就是卖得比机器生产的东西贵。打个比方,那种绣大幅十字绣用来换钱的,还少吗?06年,一幅长达22米的《清明上河图》被美国洛克菲勒基金会以388万的价格收购,多好的一个例子! 要是老艺人的刺绣、剪纸等手艺能卖出高价,自然会有年轻人愿意学习。而有了年轻人的加入学习,那么这一种手艺就不会没落。你可以说,拿老艺人的手艺换钱是玷污了艺术,但如果艺术本身失去了传承,它继续保持清高有什么用? 华国不缺资源,但缺发现、缺开发、缺现代化的融合与再创作。民族魂不在于汉服,在于汉服背后的文化。复兴文化,不在于形式,在于继承精华,然后做出创新。 沈旭辰心中的世界无限宽广,但他目前能做的还是有限,只能按照自己的计划,一步一步沉稳而坚定地走下去。 除了这些文化方面的相关工作,沈旭辰在科研这一块,也需要花费心力,或者说,更需要花费心力。因为,关于文化那一块的,沈旭辰只需要提出一个设想就可以了,他只管把握大方向,其他的事情都有别人去做。但在科研这一块,因为涉及到系统的缘故,沈旭辰却无法让别人参与进来,他只能自己埋头研究。 目前,沈旭辰的首要任务,就是把前几年的研究成果整理出来。 在研究制造地震预警仪的路上,沈旭辰和程以华也是走过弯路的,有些弯路走到底最后被证明是死胡同没有研究价值,有些弯路却值得研究。不过,在当时,因为时间有限,沈旭辰没有继续研究下去,只求抓紧时间把预警仪做出来。而现在,他有了时间精力,倒是可以回头看看,然后把那些有价值的地方都整理出来写成论文。 洗完澡,觉得时间已经挺晚的了,沈旭辰没有去实验室,而是躺在床上开了电脑,打算稍微浏览一下网页就睡觉。他先点开了佐佑原创网。 沈旭辰在这个网站上有个“九日星辰”的笔名。最开始是为了赚点钱,后来则是因为写网文能赚到名望值,因此沈旭辰一直坚持写小说,产量颇高。不过,他很快就不怎么缺钱了,而别的方面名望值增长得又非常快,网文这边能增长的名望值对他而言就如鸡肋一样,于是他的写作速度就慢了下来。这几年因为忙着读书和地震预警仪的事情,他更是一年写不了一本。 不过,哪怕九日星辰现在是处于神隐状态,因为他之前完本的小说很多,读者量很大,所以在业内还是颇有名气。沈旭辰点开自己的作者专栏看了一下,发现很多完结文底下,都有读者催着开新坑。 写东西毕竟是自己的兴趣……沈旭辰觉得有些手痒,好容易忙过一段了,他的确可以再写点什么。 不知道想起了什么,沈旭辰低声笑了起来。然后,他点击“发表新文”,然后在书名那一栏写下了“树先生和猫先生的故事”。树先生嘛,很温和,很老派。猫先生嘛,很傲娇,很中二。整个故事没什么主线,都是一些鸡毛蒜皮的日常互动。 然后……九日星辰的读者们整个都不好了。啊啊啊,为什么一直写正剧的星辰大大竟然开始写睡前轻松小萌文了,还真的写得这么萌!为什么一直写男主言情文,偶尔写无cp隐性耽美文的星辰大大竟然开始写正儿八经的耽美文了,莫非这就是天下大同的趋势? 目测自己不会有掉马的那一天……沈旭辰就开开心心地继续写下去了。小说都是源于生活但高于生活的嘛,现实生活中总是被程以华调戏的沈旭辰决定在小说中扳回一城,树先生总是开口闭口说着羞羞的话,然后猫先生就脸红脸红脸红……树先生淡定地表示,老子反正不要脸了你能怎么样! “先生,您刚刚写好的六千字,我帮您校对了,未发现错别字,未发现标点符号不规范。不过,我有个小小的疑惑,您是否通篇把树先生和猫先生的名字弄混了,如果他们的原型真的是您和程先生的话。”斯图亚特尽责地表示。 沈旭辰面色一僵。妈蛋,这事儿你不用管了,只要好好听你的京剧去,别管我的事情,你就还是个好ai! 第137章 结 婚吧 等到远在欧洲某个偏远小镇的沈爷爷终于带着顾奶奶回归现代社会时,他忽然发现这个世界变得不认识了。 要知道,为了怕两位老人被网络舆论影响到,那个供他们去度假的小镇是沈旭辰精心挑选的。镇上只有几户人家,和外界交流只能通过信件或者镇中心的唯一一部公用电话。不过,那里的风景是真的不错,气候也非常好,很适合老人休养。沈爷爷便带着顾奶奶在这里住了两个多月,回归原始,感受自然,谈谈恋爱(没错,一直在恋爱呢)。也是巧了,因为正赶上小农场中一头小奶牛出生难产,沈爷爷还客串了一把兽医。 总之,两位老人都很享受这么慢节奏的生活。于是,等他们回归都市以后,他们甚至有些不太适应了。 当然,这其实都不是问题,最大的问题在于,华国竟然发生大地震?! 我孙子竟然办出大事了?! 我才隐居了两个月而已啊,不是两百年!! 沈秉忠急匆匆地赶回了国。沈旭辰去飞机场接他时,他盯着沈旭辰看了一会儿,最后叹着气拍了拍自己孙子的肩膀,说:“木秀于林,不是好事啊!” “爷爷,你放心,我有分寸呢。”沈旭辰一边说着,一边接过两位老人的行李,领着他们往外走去。如今沈旭辰这张脸的辨识度太高,他出门时就给自己戴了个鸭舌帽。 顾奶奶觉得沈爷爷刚才那句话不好听,反驳说:“锋芒毕露,也未必是坏事。现在是新社会了,不流行以前的那一套了,若是没本事,那还是保持中庸比较好,但阿虎分明是有大作为的,何必压抑自己呢。出名要趁早,我看阿虎现在挺不错的,谁家还能找得出像我们家阿虎这么优秀的孩子来。阿虎,别听你爷爷的,奶奶觉得你棒极了。” 沈秉忠小声地说:“但是也太过了……他才二十岁出头,就已经获得了别人一辈子都不敢想的成就……接下来还有那么多年呢……”和国内一边倒的赞扬不一样,国外的网站上至今还是以讽刺居多。不少人声称这不过是华国官方故意塑造出来的假英雄而已,这就像某弹丸小国号称自己拥有了核武器或者飞船能飞到太阳一样。 “甘罗十二为丞相,你怎么不说?”顾奶奶再一次反驳。 一路上,忧心忡忡的爷爷和兴致勃勃的奶奶都试图说服对方,到了最后,他们好不容易达成了一致——沈旭辰有本事是好事,在这样的基础上,沈旭辰也应该更注意保护自己。沈旭辰连连称是。 沈爷爷和顾奶奶在别墅中住了一个星期,他们就回钱湖镇上去了。孩子们大了,都应该由自己的私人空间,老人们知道沈旭辰很忙,哪怕沈旭辰竭力挽留,他们还是决定要回家。 沈旭辰当然是忙的。为了造出地震预警仪,前期做的实验太多,中间留下的有用数据不少,整理起来都需要时间。而且,回顾之前的研究课题,沈旭辰发现了很多新的研究点,因此在很长一段时间内,他总是能时不时向各权威刊物投篇专业学术研究论文。见他还能固定产出,并没有江郎才尽,不少虎视眈眈盯着他的人都松了一口气。 过了些天,顾望舒忽然给沈旭辰丢了个炸弹。 “什么?你要结婚?!”沈旭辰诧异地问。 顾望舒笑了起来:“是啊,我打算继续读下去。所以,趁着现在年轻,赶紧结婚生孩子。这样一来,等我读完书,孩子恰好就能上幼儿园了……以后工作也方便。反正,对我来说,学校里的课业,完全能跟得上,一边怀孕一边读书,根本没问题。要是能计算好时间,把预产期放在寒暑假,我需要请的假就更少了。” 比起沈旭辰的洒脱,顾望舒是一个比较传统的人,她很期待拥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孩子。既然迟早要生,她觉得,现在生总比以后生要好。一个是大人恢复快,一个就是考虑到以后工作了,还有一个……赵君野工作稳定,他们现在养个孩子,并不费力。再说,顾望舒现在虽然还在读书,但也是有收入的,帮着导师做研究打下手等等,每年的收入也能上五位数,偶尔六位数,这已经很不错了。 知道顾望舒已经考虑周全了,沈旭辰倒不好反对什么,便说:“赵君野怎么说?” “他都随我啊……”顾望舒笑得很张扬,“刚刚上大学的时候,我的梦想是成为医生。但读了这么多年书了,我发现自己还是更喜欢搞研究,所以我以后的就业方向应该会偏向病理药物研究这一块……都是穿白大褂,一样是造福社会。考虑到以后工作的繁忙程度,我就想趁着念书的时候,赶紧把人生大事都解决了。” “听上去挺不错的……你和爷爷说过了没有?”沈旭辰又问。 “先和你说下,过会儿就给爷爷打电话。”顾望舒说。她和赵君野交往之后,头一年就已经见过对方的亲人了。但双方家长之间,赵爸、赵妈和沈爷爷还一直没有互相见过。所以,如果考虑要结婚的话,那么家长之间还有得忙活。毕竟,不管是赵爸、赵妈,还是沈秉忠,都是那种非常注重风俗规矩的人。 赵君野的家境还算不错。他父母开了一个小酒厂,虽然谈不上大富大贵,但生活宽裕是真的。看孩子的教养,就能知道父母的为人。从赵君野身上就能看得出来,他父母虽然做着生意,但却没有一般生意人的那种圆滑,为人忠厚,非常本分。 赵君野还有三个兄弟,他排行第二。 赵爸赵妈在生赵大哥之前,曾经生了一个女儿,可惜女胎生下来就活了几分钟。赵爸赵妈这就有了心病似的,求神拜佛了好一阵,又听说先前没缘分的孩子说不定隔几年还会再投胎到自己家,于是就生了赵大哥,可惜是个小子!想着家里不缺钱,赵爸赵妈便背着罚款又生了赵君野,还是个小子!隔了几年,赵爸赵妈又生了赵三弟、赵四弟,正是一对双胞胎,结果仍是小子! 赵家四个男孩,总得来说都很不错。大哥大学毕业以后,回乡下农村包了山头搞科学养殖绿色农业去了,如今生意做得风生水起,带领全村一起奔小康。赵二也就是赵君野,如今工作稳定,前途光明。赵三弟学的是小语种,第一份工作找的就是跨国公司,如今在非洲的某个小国家里窝着呢。赵四弟当初念书不行,就读了体校,如今在老家的一所中学里当体育老师。 三弟也就算了,他还在国外挣扎着,身边都是不符合他审美的肥臀丰乳黑美人,所以,他一直单身。大哥和四弟则已经娶妻生子了。赵君野这边,因为顾望舒年纪小,他想慢慢等她毕业,就落后了一步。 就目前接触来看,赵家人都比较通情达理,再说顾望舒和赵君野结婚以后,并不会和一大家子一起住,所以应该不会有什么不顺心的事情。 家长方面,沈秉忠是十分看好赵君野的,毕竟这孩子一身正气又有担当,因为年纪比顾望舒大一些,他还能包容尊重自己的小女友,沈秉忠在意的无非也就是这些。赵爸赵妈那边对顾望舒也很满意,名牌大学优等生,漂亮懂事不娇气,手脚勤快嘴巴甜,简直是越看越满意。 于是,知道顾望舒、赵君野已经拿了主意,家长们碰头一商量,结婚的事情就定下来了。他们先请人算了日子拿了结婚证,至于酒席却要往后推几个月,因为酒店什么的都需要提前预定,临时不容易找到满意的。 沈旭辰就只有这么一个姐姐,姐姐要结婚,他自然跑前跑后,帮着把事情办得漂漂亮亮的。 赵君野在心里默默算了一下,私底下偷偷对顾望舒说:“拍婚纱,你弟弟出钱;买首饰,你弟弟出现;订酒店,你弟弟出钱;度蜜月,你弟弟出钱……所以我这个老公只能负责卖萌么?” 顾望舒也觉得头疼:“阿虎的确过了一点……看他整日忙前忙后的,我都觉得不是我要结婚,而是他要结婚了。不过,我完全不敢打击他的积极性……他现在整个人像吃了兴奋剂一样。上次,我略略提了一句,结果他回我说,这满满的都是爱啊。” “他要表现弟弟之爱,我不拦着,但是,他就不能给我留个机会表现一下丈夫之爱吗?他把我要做的事情全部都抢光了啊……”赵君野哭笑不得。他真的不是得了便宜还卖乖,他只是觉得小舅子太积极,让自己很没有成就感啊! 顾望舒沉默了一下:“会不会是他觉得……他和程以华不能结婚摆酒,所以……” 赵君野也跟着沉默了。算了,丈夫的自尊心什么的……丢了都丢了,小舅子高兴就好。 最后,兴奋过度的沈旭辰是在沈爷爷婉转的提醒下,才意识到自己喧宾夺主了。他悻悻然地把主动权还给了顾望舒和赵君野……唉,姐姐毕竟是姐姐啊,哪怕心里把她当成了女儿,她也是姐姐啊,还是让姐姐姐夫自己忙活吧。但有些钱花了就是花了,首饰也不能退,沈旭辰只好建议顾望舒留着婚后戴。 赵君野说了,婚戒这种具有象征意义的东西,他一定要自己买……虽然钻石只有一小粒,完全拼不过沈旭辰送的。 嗷呜,小舅子太能赚钱,压力好大! 第138章 想吃肉 出了实验室,杜元青面带微笑,很绅士地让女同事们先走。喜欢就上等到四下无人,杜元青那一副彬彬有礼的样子立刻崩塌了,他毫无形象地伸了个懒腰,然后像个老头子似的捶着自己的腰。为了赶进度,杜元青连续半个月只能睡六个小时,他自认举世无双的帅气都已经盖不住自己脸上那两个大大的黑眼圈了。 正当杜元青叹息时,对面那个实验室的门也打开了,从屋子里走出来不少人。杜元青一秒钟由颓废猥琐男恢复成了精英绅士男,不忘向另一组的同事们问好。显然,杜元青这个人颇有女人缘。研究所里上至六七十岁的奶奶辈元老功臣,下至二三十岁的女实习生,看见杜元青时,多少都会给个好脸色。 “菲姐,看你这两天脸色不太好……不管组里工作有多忙,你都要照顾好自己啊。”杜元青笑着对一位三十岁左右的女研究员说道。 菲姐苦笑着摇了摇头,说:“我们程副组长就是个怪物……跟着他做事,哪里有时间好好休息啊。理论的东西都还没有吃透,不过时间有限,只能先盯着实验进度。”还是那句话,地震预警仪不仅仅是个地震预警仪,它代表了高新科技,代表了华国在某方面甩开某些发达国家的可能性。所以,整个组的人都日以继夜地忙着。 “你们程副组长还好吧,虽然没有我长得帅,但站在那里也是一道风景线啊。待在他的组里,虽然忙,但至少每天也是赏心悦目的,多好……我在食堂吃饭的时候,每次都能听到有小姑娘讨论你们程副。”杜元青开着玩笑说。 菲姐扑哧一声笑了出来:“也是那些刚毕业的小姑娘还有这心思。换做我,脑子里塞满了公式,现在看人,我只能勉强看得出是男人还是女人了。至于,长什么……抱歉,真没概念。再说,那些小姑娘也是没在我们组里待过,否则她们就该哭了,程副可没你这么有绅士风度。加上组里任务又重,现在全组的人都恨不得男人能当畜生使,女人能当男人使。好在最忙的日子已经过去了,接下来一段时间里,我或许能保证休息时间了。” 两人正说着话,程以华从实验室中走出来了。他对着两个人点了下头,就算打了招呼了。 然后,程以华迈着大长腿走了,腿长就是占便宜,不一会儿就走远了。 杜元青匆匆和菲姐道了别,拔腿就追了上去:“哎,程组长,等等、等等我。” 程以华停下步子,皱着眉头问:“有事?” 杜元青这个人比较自来熟,因为情商高,他这性格倒是不讨厌,所以在研究所里人缘颇好。哪怕程以华这个人有点高冷,杜元青也已经在程以华面前混了个脸熟了。杜元青笑着说:“没什么事情……你不是要去吃饭么,我们一起吧。” 程以华点了下头,表示同意了。 研究所里的怪人挺多的,程以华这种性格在外面可能会混不开,但在研究所里,倒是没有人会因此看他不顺眼。更多时候,大家还是凭各自专业能力说话。再说了,程以华虽然高冷,但却比较公正公平,不会侵占别人的劳动成果,该写谁的名字就写谁的名字,只说这一点,他年纪轻轻凭实力成为了副组长,也没有人会不服气。 去食堂的一路上,杜元青有两个专业问题存疑,追着程以华问了起来,程以华一一解答。 毕竟是国家重点扶持的单位,研究所的福利很好,食堂的伙食非常不错。进了食堂,程以华直接去了西点区,拿了两个袋装的面包和一瓶果汁。然后,程以华说:“我要走了,我不在食堂吃。你要吃什么,自己去拿吧。” “你现在还要赶回实验室开夜工?太勤奋了吧?”杜元青诧异地问。也不怪他会诧异,实在是因为现在已经是晚上十点多了,也就是说,他们从中午(中饭也吃得晚,所以应该算是下午)做实验一直做到现在。这一顿饭,对他们而言是晚饭,其实和一般人的夜宵差不多了。 程以华撕开面包的包装袋,一边咬着,一边说:“不,我请了假。我现在要回家一趟。” “都这个点了……”杜元青好奇地说,“然后明天早上再赶过来?” 程以华摇摇头:“用了年假,我三天后才会回来。”他们这组的前期工作已经告一段落了,好不容易时间宽裕了一点,程以华立刻就请了假。他都已经两个多月快三个月没见到沈旭辰了! “年假这种东西……对我们而言相当于没有吧。”杜元青郁闷地说,“你面子真大,老邱一般不批假的……你请假的理由是什么,方便说么?让我借鉴一下!” 程以华三口两口把面包啃完了,终于觉得自己的胃舒服了一点。他又给自己灌了半瓶果汁,才说:“婚假。” 杜元青说:“哦,婚假啊……哎哎哎,婚假?不是说你三十五岁之前不考虑结婚的事情吗?!就因为知道这一点,全研究所的人都把你当成了高岭之花……结果你就这么轻易地被外面的人给采了!”这些事情,杜元青都是听实习生说的,也不知道他们从哪里弄来的消息。 程以华隔着衣服摸了摸垂在胸口的吊坠,一本正经地说:“只是不考虑结婚而已,但我一直都是有亲密爱人的。” 杜元青震惊了:“兄、兄弟,能给个秘籍么?像我们这种,一消失就联系不上,一忙就几个月不见踪影,完全无法给人安全感的……你到底是怎么找到女朋友还能继续保持恋爱关系的?哪个女孩子这么缺心眼愿意跟着你啊?” 程以华嘴角抽搐了一下,说:“不是因为他缺心眼,是因为我运气好。” 说完,顿了一下,程以华又很欠揍地加了一句:“啊,天才如我,运气总不会太差,你懂?” 真、真自恋……不过有伴侣什么的,真的好羡慕啊。杜元青眼睁睁看着程以华一边啃着剩下的那个面包,一边走远了。为了能早点见到爱人,晚上都顾不上吃了,就拿了两个面包打发……谁说程副组长不温柔,他不过是只对特定的温柔而已。 婚假什么的……等程副组长回来,大家可以问他要喜糖沾喜气啦! 另一边……程以华啃完面包,把包装纸揉成一团丢进了垃圾桶。姐姐要结婚了,请假参加婚礼,简称婚假,这好像也没什么不对呢,逻辑满分!每日闲来无事虐虐狗,觉得自己萌萌哒,不能更赞(jian)!(他向负责人老邱请假时,当然不是这么请的,毕竟真要结婚什么的,必须事先给老邱打报告。) 回到别墅,已是凌晨。 屋子里灯亮着。全身笼罩着暖暖的灯光,程以华觉得自己整个人都因此变得柔和一些了。 “晚上好,欢迎回家,先生。”机械的电子音响了起来。 “晚上好,斯图亚特。”程以华说。 沈旭辰走到程以华身边,提醒说:“应该叫伊丽莎白了,刚刚过了午夜。” 程以华将沈旭辰的话自动理解并引申了一下:“你等我好久了吧?是不是等得心急如焚度日如年?” “是啊是啊……”沈旭辰笑着说。 程以华用力抱了一下沈旭辰,孩子气地说:“我好想你啊,每时每刻都想你。” 沈旭辰拍了拍程以华的肩膀,说:“我当然也想你啦……别抱着我了,先吃饭。都是我做的,厨艺虽然没你好,但我尝过了,还算可以。吃完了歇会儿,再去洗个澡。我帮你按按背。” 仿佛一回到家里,程以华整个人就缺了骨头,他挂在沈旭辰身上,由沈旭辰拖着往客厅走去。因为知道程以华已经多少填补了一些,沈旭辰并没有做很多吃的,就煮了粥,弄了两碟家常菜。程以华吸了吸鼻子,说:“好香啊。” 程以华吃饭的时候,沈旭辰就坐在一边看着他。聊聊顾望舒的婚礼,聊聊工作上的事情,聊聊生活中的事情,再聊聊他们的宠物猫……时间走得这样慢,只让人觉得岁月静好。但时间又走得这么快,又让人觉得怎么相处都觉得不够。 吃完饭,收拾了碗筷,沈旭辰和程以华一起上了二楼。 “困了不?要是困了,就先睡觉,也不是非要洗澡不可的。”沈旭辰体贴地说。 程以华的确有些累。这些日子工作太忙,在研究所中还不觉得,但回到家以后神经一松懈,疲惫的感觉立刻出现了。他揉了揉眼睛,说:“我去冲一下,很快的。我们一起睡。” 按说刚吃完饭不能马上洗澡的,程以华也顾不得了。洗完澡,躺在床上,程以华整个人贴着沈旭辰,很快就睡着了。并无多少睡意的沈旭辰则精神奕奕地睁着眼睛望着天花板,哎呀,就是想吃肉啊想吃肉啊…… 好容易睡着了……第二天早上,沈旭辰是被吻醒的。程以华休息了一晚上,早就恢复活力了,正在兴致勃勃地啃着沈旭辰的脖子。 哟,整个上午都可以用来翻滚哦,少年! 第139章 被分手 顾望舒的婚礼是偏中式的,新郎新娘都穿着大红色,看上去非常喜庆。 整个婚宴场面不大,受邀而来的都是新人的亲人、朋友、同学、同事等较为熟悉的人。今天的顾望舒真的是格外漂亮呢,因为沈旭辰的重生,这位本该在现实中艰难挣扎的姑娘,她的一生已经截然不同。现在,她嫁人了,穿着漂亮的嫁衣,满怀着对未来的憧憬。沈旭辰忽然有些怅然若失。沈秉忠一边高兴,一边擦眼睛,同样很是舍不得。 程以华偷偷握住了沈旭辰的手,用力捏了一下。 沈旭辰便从顾望舒身上收回目光,朝程以华看去。程以华却目不转睛地盯着新人,仿佛捏了沈旭辰手的人不是他一样。沈旭辰忍不住笑了一下。他屈起手指,在程以华的手心中划了两下。 再次看向笑容甜美的顾望舒,沈旭辰很快就调整了心态,由衷地觉得开心。作为在子宫中就互相依偎的双胞胎,哪怕他们有了各自的生活,有了各自的家庭,哪怕他们会慢慢地不再是对方心中最重要的那个……但只要大家都幸福着,这就再好不过了。 “话说,悦悦结婚这么大的日子,沈旭辰的女朋友怎么都没有出现?这有点说不过去啊……”几个伴娘完成了伴娘的使命,躲在一边议论纷纷。 “是啊,本来还以为今天能看到她呢……我一直都很好奇来着,能在几年前就把沈旭辰拿下的姑娘,怎一个牛掰了得啊!大雅,你和他们更熟,你见过沈旭辰的女朋友吗?” 大雅就是陆沁雅,也是从汾水镇中走出来的人,是顾望舒多年的好闺蜜了。另外几位伴娘都是顾望舒的大学室友,只有陆沁雅从小学开始就和顾望舒在一起了。陆沁雅摇了摇头说:“我也只是和悦悦熟而已,和沈旭辰没什么联系。说真的,我一直觉得沈旭辰比较独,初中和他一个班,我都没和他说过几句话。等到了高中,他性格倒是开朗了很多,可惜那个时候我又和他不是一个班了。所以,我和他说过的话真的有限。” 听见陆沁雅这么说,剩下的几位伴娘都有些失望。其中有一位犹豫了一下,说:“本来觉得那姑娘应该是不错的,毕竟……但现在我有些不确定了,这可是悦悦的婚礼,这么重要的日子,那姑娘都没有出现。总不能忙成这样吧?也许,男生的眼光都比较有问题,即使是沈旭辰也不例外,很多男生都喜欢那种很作的女孩子,唉。” “就是啊,现在的男生真是一言难尽……我都不打算嫁人了,等我攒够了钱,我就去国外的精子银行买个优良的精子。反正我能赚钱,可以自己买房买车,还会修马桶……我何必找个男人来束缚自己?” 陆沁雅忍不住笑了起来。不知道怎么回事,有那么一刻,她忽然想起管凯威了。在前两天,她忽然听说管凯威和他女朋友在大一时就分手了……陆沁雅犹豫了半天,最终还是没有主动联系管凯威。 也许,很多人在年少轻狂时都曾经要死要活地爱过一个人,可是很多年后再回头看看,也无非就是那样。对于陆沁雅而言,管凯威在她心里刻下了痕迹,但现在的她还有更重要的事情。她目前在一家外企上班,已经接到调任,下个月就要去国外总公司了。 既然不会有结果,何必再踏出那一步。 不是谁都能像顾望舒那样,在最美的年纪遇到最对的人……想着顾望舒如今这么幸福,陆沁雅高兴且羡慕。 婚礼结束后,顾望舒就和赵君野一起去蜜月旅行去了。过了十几天,也不知道最初是从哪里漏出的消息,或者也可能不是有人故意传出去的,只不过“我和你私底下吐槽个事儿啊”,这么一传递,消息自然就传开了。反正,网上很快就闹得沸沸扬扬的——沈旭辰交往了多年的女朋友竟然没有出席沈旭辰亲姐姐的婚礼?! 说实话,像沈旭辰这样处在风口浪尖上的公众人物,要不是他太宅,那就是分分钟上头条的节奏啊。换个发型上头条,逛个超市上头条,甚至发条微言都能上头条……在这样的情况下,女朋友不参加姐姐婚礼,这种有争议的话题自然更是要火速上头条啊。网民们议论纷纷,简直个个化身居委会大妈,说什么的都有。 说到最后,竟然还有人信誓旦旦地说,沈旭辰早和他女朋友分了,两方各自出轨劈腿都不是什么好货。 “被分手”的程以华非常不爽。 哪怕研究所某些时候会进行网络封锁,但程以华有智能ai,他什么时候都可以上外网。分手论刚刚冒头的时候,程以华原本是打算让智能ai冲上去当水军的。但是,他转念一想,哪怕水军很给力,把分手论的说法在网上彻底给扑灭了,却依然改变不了别人心里的想法啊……这可不行,他要让全天下都知道,沈旭辰早就被他承包啦! 真是心痒痒要出柜啊…… 说实话,程以华这个人一直都比较“唯我独尊”,他只关心他愿意关心的,他其实活得非常自我。对他而言,出柜真没什么大不了的。我出我的柜,你们骂也好,夸也好,反对也好,支持也好,唏嘘也好,感慨也好……他都不会看在眼里。但是,考虑到沈旭辰,程以华却不敢这么独断了。 爱一个人,就会心甘情愿为那个人改变自己。 程以华就是这样。他不想因为放任自己的任性,然后破坏了沈旭辰的计划。 这么看来……程天才果然有点小小的委屈呢。 于是,研究小组的冬天来临了。明明研究进展很不错,副组长却整天黑着一张脸……组员们都老老实实夹起了尾巴。没办法,在研究所里,虽然也要看资历,但还是个人专业能力更重要啊。程以华已经表明了他的不可替代性,其余的人哪怕年纪比他大,也得跟着这位小年轻学习。这就是达者为师。所以程以华身上的威仪日渐深重。 沈旭辰这头却没时间顾得上郁闷了。关于研究地震预警仪时所进行的分支实验,他已经将数据全部整理出来写成了论文,任何有价值的内容都没有落下。也就是说,这一工作已经彻底告一段落。他可以开展下一课题了。 沈旭辰身上没什么压力,他可以根据自己的喜好选择研究课题。于是,他打算从系统中兑换一份初级身体修复液用于研究。这种药剂就是当初他刚刚重生时偷偷给沈秉忠服用的那个。要研究这个这同样很难。沈旭辰不打算直接从修复液入手,他打算从别的更简单的伤药入手。比如说程以华当初被程爸爸揍一顿时,他兑换的那瓶喷剂。 也就是说,沈旭辰这些天一直待在地下室里,寻找着自己的研究方向,根本没时间关注网上的消息。 因为没有人及时顺毛,程以华终于炸毛了。 想发脾气的时候,不能冲着自己亲密的人,所以就不和辰辰联系了……程以华若有所思,视线从那帮认真搞研究的组员身上飘过。 欺负这帮勤勤恳恳的凡人,好像也没什么意思……程以华收回了视线。组员集体松了一口气,被程副组长怀疑智商什么的,根本没法辩驳,简直不能更虐了。 啊,好像还有个欠虐的,叫什么来着……程以华计上心来。晚上,离开实验室,回到住处,程以华开始和自己的智能ai对话:“光,席远征那几个人,现在怎么样了?或许可以让我开心一下。”辰辰的仇人就是他的仇人,没事把仇人拉出来溜溜,释放一下心中的戾气,有益身心健康啊。 知道汤书鹤是上辈子杀害自己的人之后,沈旭辰并没有和他们死磕。还是那句话,既然你把他们看作是垃圾,那何必把自己拉低成和他们一个档次呢。一力降十会,等到沈旭辰站到了足够的高度,翻手云覆手雨,要弄死那几个人轻而易举。 于是,在有心人的提醒下,汤先生发现了女婿的狼子野心,心爱的女儿汤书鹤却死心塌地站在了女婿那头。汤先生只好把儿子汤明明接了回来,却不知道汤明明私底下也和席远征勾结着。几派相争,公司从内部开始瓦解。在这样的情况下,稍稍用点外力,公司就轰然倒塌了。席远征到底有心算计,虽然汤家破产,他却私底下捞了一笔。 再让有心人把席远征常年出入同性特殊俱乐部的证据往汤书鹤面前一递,汤书鹤哪里还沉得住气,直接找席远征摊牌。席远征早就不把汤家放在眼里了,顺势就限制了汤书鹤的人身自由。他小时候是被家暴长大的,对女人充满了厌恶,现在撕破了脸皮,他的暴虐在汤书鹤身上彻底释放了出来。汤书鹤过的什么日子就可想而知了。 但这还不够。 又有好心人点醒了汤明明。他猛然意识到,一直被自己当做是好人的席远征才是导致汤家破产的罪魁祸首。自从被接回汤家,汤明明已经将汤家视为自己的囊中之物,现在竹篮打水一场空,他自然恨上了席远征。 以上这些事情,都是沈旭辰在暗中推动的,他现在就在等汤明明……狗急跳墙。 程以华觉得这进展太慢了,他面无表情地说:“天凉了,给汤明明一个机会吧。但愿他不会让我失望。” 第140章 大圆满 程以华决定要出手,效果当然是非常凶残的。 汤明明是个心狠手辣的,否则上辈子也不会因为席远征的几句话,就雇混混打断了沈旭辰的手,做得这么绝,完全没给人留后路。他知道席远征一直家暴汤书鹤,家暴得非常厉害。他就想到了投毒,最好能伪装成汤书鹤不忍家暴才给席远征下毒,这样事发之后,罪名也能由汤书鹤担了。汤明明毕竟学过医,有这个条件弄到毒药。 一剂毒药下去,席远征受尽痛苦,死了。汤书鹤差点就疯了。 估计真的是爱惨了席远征,哪怕被他家暴了这么久,身上已经没有一块好肉了,她依然对他爱得深沉啊。疯了的汤书鹤提着一把刀把汤明明给捅了。汤明明运气还算好,没死,救回来了,只是整个人废了。 姐弟挥刀为哪般?新闻迅速传播开来。遮羞布一掀开,那些黑暗恶心的东西全部暴露在了阳光下。 儿子女儿杀人了,儿子女儿被抓了,儿子女儿要判刑……汤先生老态尽显,憔悴不堪。但却没什么人同情他。子不教父之过,汤书鹤和汤明明的性格都有些极端,都喜欢仗着家世为所欲为,他们养成这样的性格显然和汤先生的放任脱不开关系。不说这辈子,就说上辈子吧,要是汤先生为人正派,他的儿子能为了一个进大医院的名额把竞争对手的手给弄粉碎性骨折了吗? 程以华动了一点手脚,相信汤书鹤和汤明明在监狱中的日子也非常精彩。 做完这些事情,程以华只觉得神清气爽。自己给自己顺好毛什么的……想想更委屈了,有没有? 待到沈旭辰最忙的时期过去,终于舍得将注意力从实验室中拔出来,他才知道自己在网上已经“被分手”了。可以想象得到程以华那副郁闷的样子,怪不得这两天通过戒指项链互道晚安和早安时,那家伙的话都不多……原本还以为他是累到了。 “这种消息,你应该第一时间让我知道,卡卡西。”沈旭辰说。 今天按照动漫人物给自己取名的智能ai很无辜地表示:“先生,您之前强调过,只有程先生炸毛的情况才能优先于您的工作……鉴于程先生这次没有炸毛,所以我并没有权限打扰您的工作。” 明面上没有炸毛,不代表私底下没有炸毛啊……沈旭辰觉得有必要安慰一下自己的小男友。 于是,等到程以华放假回家时,迎接他的就是一桌子的甜点小蛋糕哦!一个一个漂亮的小蛋糕,口味多变,样子讨喜,闻着也香甜。都是沈旭辰亲手做的哦!程以华的眼睛立刻就亮了。 沈旭辰把围裙摘下来,放在一边,意味深长地说:“快点吃,冰箱里还有酸奶。” 程·大型犬·以华的眼睛更亮了。 蛋糕是正儿八经用来吃的。酸奶却不是。 蛋糕是正儿八经用来满足口腹之欲的。酸奶却不是。 “我、我可以申请先吃酸奶吗?”程以华兴致勃勃地问。 沈旭辰笑眯眯地拒绝:“蛋糕放久了,口感就没有那么好了,难道不应该先吃蛋糕吗?再说,你刚回到家,肚子还是饿的吧?” “我、我……” “别犹豫了,快吃蛋糕吧,全部遵循了沈氏独家配方,多加了糖,比市面上的蛋糕更符合你的口味。”沈旭辰推着程以华走到桌子前,把他按在了椅子上。 程以华坐在椅子上,像小孩子似的扭了扭屁股,大睁着眼睛,用力地卖着萌:“蛋糕很好……但我还是想先吃酸奶……我、我想吃酸奶。” 都一起生活了这么多年了,对于程以华的卖萌,沈旭辰已经可以免疫了,他“冷酷无情”地在程以华肩膀上拍了一下,义正言辞地说:“把舌头捋直了再说话。你又不是我儿子。” 程以华眨了眨眼睛。沈旭辰面无表情。程以华又眨了眨眼睛。大小伙子似乎并不以撒娇为丢人。他犹豫了一小会儿,终于放软了声音,结结巴巴地说:“爸、爸爸,我、我想先喝酸奶……想喝酸奶” (面子算什么,能吃,还是能喝?把老婆哄开心了才是最重要的!——程文化语。) 咔嚓——那是节操碎掉的声音。咦,原来还有节操这种东西吗?沈旭辰一直以为自己和程以华在一起以后,节操早就随着程以华的表现碎得连渣都不剩了啊!每一次,每一次,程以华都可以突破他的下限,这也是很强大呢!爸爸什么的……啊啊啊啊啊啊,你这么容易就叫出口了,真的没问题吗?!羞耻度真的太、太高了! 男人这种生物也是没救了……沈旭辰觉得自己也想要喝酸奶了,不过,他依然坚持地从牙缝中努力挤出了一句拒绝:“叫爷爷都不行,先吃蛋糕,吃饱了休息一会儿去洗澡……然后再喝酸奶。” 看样子是不行了……程以华低头叹了一口气,然后欢快地扑向了可爱的小蛋糕们。 吃完蛋糕,消消食,洗洗澡,终于到了喝酸奶的时间。嘛,酸奶当然很好喝啦,沈旭辰自制的,带着新鲜的水果颗粒。舀一勺子,滴在赤裸的身体上,然后再一点一点用舌头慢慢舔掉什么的……呵呵呵呵,所谓秀色可餐,不过如是。所以,程以华期待的不是喝酸奶,而是喝酸奶的方式!简直不能更……更让人血脉喷张了! 酣畅淋漓的性事过后,沈旭辰软软地趴在床上,程以华却还有力气,依然紧紧抱着沈旭辰,慢慢地吻着他的脖子。沈旭辰觉得自己喉咙有些哑,他用力吸了一口气,推了推程以华,说:“我想喝水。” “你再亲我两下,我去给你倒水。”程以华说。 沈旭辰转过头,一只手揽着程以华的脖子,对着程以华的嘴唇啄了两下。程以华却觉得不够意思,舌头一顶,钻进了沈旭辰的嘴里,加深了这个吻。到底是血气方刚的男孩子,一个吻又差点让场面失控。 好一会儿,程以华终于意犹未尽地结束了这个吻。 他低头看着沈旭辰。因为刚刚运动过,沈旭辰的头发带着一些汗意,软趴趴的。因为刚刚亲吻过,他的嘴唇充血过度,现在还有些红。 程以华是如此细致而温柔地看着这个人,他透过沈旭辰的外表,仿佛能一眼看到沈旭辰的灵魂。 他觉得自己怎么都爱不够怀里的这个人。 他想要一直吻他,吻到天荒地老。 这么想着,程以华低下头,又吻了吻沈旭辰微闭着的眼睛。 半夜,沈旭辰忽然醒了过来。他刚刚做了一个梦,梦见自己坐在高中的考场里,穿着松松垮垮的校服,正在努力地写理综的卷子。他还是那个阴沉的不讨喜的他。这应该是学校里的第一考场,座位安排是按照上一次考试的成绩来的。沈旭辰坐在教室的这一头,程以华坐在那一边。啊,这个时候的他应该不认识程以华啊……真奇怪,他为什么不认识程以华呢?沈旭辰只觉得万分焦急,卷子上的题目,也还一个字都没有答呢。 然后,他在焦躁中挣扎着醒了过来。 不远处的壁灯,散发出微弱的柔和的光芒。借着这点光芒,沈旭辰能勉强看到程以华的脸。看着看着,沈旭辰忍不住凑过去吻了吻程以华的额头。真是的,上辈子怎么就和他擦肩而过了呢……好在这辈子如此圆满,实在幸运。 说起来,程以华是个很贪睡的人。用秦钰这个做亲妈的话来说,等程以华熟睡了,你把他捆起来丢海里去,他都不会醒过来。事实也的确如此。当然,有一个例外,要是赶上沈旭辰不舒服,那么哪怕程以华还在做梦呢,他都能第一时间反应过来。这应该就是“爱”了吧。不过,沈旭辰半夜觉得不舒服的日子是极少的。 沈旭辰小心翼翼地把自己从程以华的怀抱中抽出来。然后,他从床头柜中摸出手机,按亮了一看,这是凌晨三点。沈旭辰把手机调到静音模式,偷偷拍了一张照。 夜猫子们发现很久没有更新微言的沈旭辰竟然在凌晨三点爬起来发微言了!这是一张自带配图的微言。配图上是一只手握着另一只手。其中一只手一看就知道是沈旭辰本人的,因为他还带着那枚标志性的这些年从未摘下来的戒指。另一只手被沈旭辰的手攥着,因为角度的原因,也看得不是很清楚,但手指修长,很好看。 “夜半醒来,你在身边,甚安。” 发完微言,沈旭辰把手机一丢,倒头就睡了,却不知道自己把一群人虐得汪汪直叫。 世界那么大,有时候只是一个转身,只是一个回头,我们就彼此错过。世界那么现实,有时候好人不得好报,坏人却穿金戴银享名利。但这不妨碍我们努力做个好人,然后对自己好一些。 再平凡,我依然看重我自己;再卑微,我依然珍惜我自己;再难受,我依然爱着我自己。 也许在下一秒,就在下一秒,你会邂逅一个机遇,然后一切截然不同。 【正如现世的我们在研读历史的时候,会对着武则天大帝波澜壮阔的一生感慨不已,会拍着大腿开着玩笑说达芬奇或者王莽绝逼是穿越了……或许,我们也是那些未来人眼中的传奇。】问:历史上有哪些疑似穿越者?理由是什么? 答主:子时 我来说个人物,想必大家并不陌生,因为高考的试卷里有他,大学的试卷里还有他!每次差点要挂科的时候,我就觉得他和他爱人两个人各自发明了这么多定理简直是欺负人,但一看到他们的照片,我就气不起来了,毕竟颜就是正义。哈哈,想必大家看到这里已经知道我是谁了……真恨君生我未生,我生君不在啊! 除了在科学专业领域的成就,他还是个考证魔人。 各种学位证书就不说了,有段时间他迷恋装修,顺手就考了个装修资格证。 被表哥带着在谍战片里露了一个脸,他顺便考了个拆弹证书。 他和家人一起去海边旅游,顺带考了个潜水证。 …… 啊啊,我晓得自己废话很多,但我对他的崇拜哪里是几百字能够写得完的!一想到他,我就语无伦次了。算了,这里有一篇文章写得很好,我直接贴出来供大家膜拜,此文原作者@冷场帝老师。 如果你一觉醒来,发现自己穿越到了一位一百五十年前的一个学生身上,你会怎样规划你新的一生? 这个穿越故事的主角,当时正在一个穷乡僻壤中念书,身无恒产,外无助力。好在他立刻就要升入高中了,这意味着他可以离开大山接触更为现代的文明了。而且,知晓历史的他很清楚,在自己的未来同学中,会有一个历史留名的人生大赢家。 那几年正是网络文化发展的高速时期,入学后,他利用前世的历史知识,敏感抓住了这一历史机遇,积极怂恿自己的同校好友兼大土豪(也就是那位历史留名的人生大赢家)以网络为基础发展事业,成为了大土豪的好朋友兼合作人,成立了佐佑集团。没错,就是现在依然屹立不倒的佐佑集团。 凭着前世的经验,他早已经知道十几年后会有一场政治动荡,哪些人会下来,哪些人会上去,因此他心中隐隐有了站位的偏向。当然,因为还是学生的缘故,他又暂时没有展露自己的价值,因此站队这种事情只是在心里想想而已。 当然,这不妨碍他以全新的娱乐经营模式策划案吸引了某位开了娱乐公司的三代的注意。合作带来利益,而利益可以升级,这意味他已经一脚踏上了一艘十几年后不会沉没的船。 两年以后,他抓住机会,在第一届真正全国意义上的“风采大赛”中获得冠军,从此再明面上展开了他传奇的一生。 2008年华国西南部发生举世震惊的大地震。当然,凭借着前世学到的理科知识,他拿出了早几年就发明了的地震预警仪,挽救了无数人的生命。接下来,仅仅三年时间,他通过借鉴前世的论文,发表了无数论文震撼了整个科学界。他达成了【名字被收入到世纪人物大百科】、【以他的名字命名的公式开始为难一代代的高中生、大学生】、【全世界最年轻的诺贝尔奖提名获得者】等等成就。 与此同时,来自后世的他还知道,一百年后,华国本土文化缺失得非常厉害。他开始着手拯救传统文化,弃其糟粕,取其精华,让这些文化不仅仅创造了美和震撼,还创造了利益,使得文化在市场经济中没有被彻底淘汰。如今的孩子能以剪纸、刺绣、传统戏曲为才艺,我们应该感谢他。 2014年,当巴格达迪被《外交政策》评为全球百大思想者时,知晓历史的他对此嗤之以鼻。当时,不少西方媒体指责他不懂民主和自由,指责他对华国“政府”的执政党助纣为虐。他只站出来回应了一句:“科学没有国界,但科学界有国界,我生于华国,长于华国,我愿意为了建设这个国家奉献终生。” 不到一年,被他讽刺过的巴格达迪作为ISIS头目果然以血腥和暴力回馈了社会。当难民潮来临,当恐怖分子在欧洲制造了一系列恐慌,不知道那些媒体会不会反过来检讨自己助纣为虐了。 此后,他沉寂数年,最终在三十岁生日的那天,他又拿出了自己的医学研究成果,再一次震撼了世人。这是理所当然的,毕竟他是穿越回去的嘛,带着前世所学的医学知识,他眼界比当时时代的人更高,自然就找到了破解基因密码的钥匙。 世界能源危机了以后,他与当时的华国能源战略部部长在一场官宴上相遇,因为部长的一句戏言“你这么厉害,能不能发明一种安全无害可持续利用的新型能源”,就展开了新能源的开发工作。 哦,在此期间,他还顺带拉着那位人生大赢家出了个柜,对公众坦白了自己的个人感情问题。那是一百多年前的华国,同性恋婚姻法还没有通过,他这样的举动无疑引起了热议。有宗教人士公开抨击他,他很有风度地一一辩驳。 又有人说,和同性相爱没关系,但你好歹代孕生个孩子啊!你们这么天才卓越的基因不往下传,难道不可惜吗?! 他淡然地说:“天才的孩子就一定是天才?那么总统的孩子就一定是总统了?莫非我们的社会文明体系要倒回到世袭制吗?没有什么是永恒的,唯有爱和知识。” 他处处占尽先机。他的发明造福了无数人。他把无数的不可能变成了可能。他坐拥穿越的一生中无数领域树立的后人难以企及的成绩。他几十年如一日的爱情也让人羡慕。他是真正的人生大赢家。 这位疑似穿越者的名字是沈旭辰。 —————————————————————————————————— 【1、以上的梗来源于知乎,建议大家去知乎围观一下,原答主回答的人是:李强(1905-1996),看完以后真觉得李先生(此处先生二字是我发自内心的敬称)是穿越的了,我已经献上了整年份的膝盖】【2、正文结束】 【3、是的,完结了,你们不要打我】 【4、接下来还有各种神展开的番外,蠢作者会写得很high】【5、说了不要打我,神展是为了满足蠢作者的脑洞,大家雷萌自取】 第141章 番外一 系统影响力版块只有一个进度条,随着进度条不断努力地前进,沈旭辰一直期待系统能开发出一些新的功能来……结果他发现,这个看上去非常高大上的影响力只能带来一个功能,那就是打折。除了省积分,别的什么功能都没有了。 等到进度条过半时,沈旭辰购买系统中的东西时就能享受七折优惠了,听上去很实惠啊。不过,那个时候的沈旭辰已经不缺积分了,因为在那个时候,他的名字已经写进了教科书中。这意味着他的名望值一直稳定地持续增长着,偶尔还会爆发一下。不缺名望值就不缺积分,不缺积分……沈旭辰也就没那么看重这个打折的功能。 所以,系统你还能更抠门一点么? 一直等到生命走向尽头时,沈旭辰才知道他又一次错怪系统了。原来影响力不是没有用,而是……进度条走到百分之八十七以上之后,会触发一个隐性功能。这个功能会在宿主于原时空死亡之后实现。当然,很多宿主根本没法弄出这么大的影响力。 在这个特殊的空间里,看了来自系统的第二封信(第一封信还是当初沈旭辰念高中时通过系统考验后获得的了),恢复了年轻的沈旭辰和程以华对视一眼。沈旭辰习惯性地摸了摸鼻子,笑着说:“抱歉,看样子你要陪着我了。” 沈旭辰的影响力进度条超过了百分之九十,自然就成了一个被系统选中的人。而因为这些年程以华帮助沈旭辰良多,且他们又真心相爱,所以考虑到沈旭辰的心理状态,系统将他们视为了一体。于是,他们才会在前后脚死了以后进入这个特殊的空间。 “螺旋空间理论么?”程以华若有所思。如果他们生活的时空是高级时空的话,现在他们在高级时空中已经死亡,理论上他们却可以通过系统穿越到低级衍伸时空去。系统给他们的任务,就是前往某一些低级时空,然后改写一些人的命运。 “或许,我当初就是被一个来自更高级时空的人给救了,所以才能带着系统重生。”沈旭辰说,“毕竟,既然重生和系统都出现了,我们就不能否认,在我们的时空之上会有更高维度远远超出了我们所能理解的时空。” “不管怎么样,我们一直都在一起,这真是再好不过。”程以华说。他不害怕死亡,但他害怕和沈旭辰分开。 沈旭辰忍不住笑了:“这倒也是……或许以后的我会厌倦这样无穷无尽的生命,但至少现在,我却没有活够,我舍不得和你分开。所以,感谢系统给我们这个机会。” 他们活到这个年纪,送走了沈爷爷顾奶奶,送走了程爸程妈,送走了顾望舒赵君野,甚至送走了顾望舒和赵君野的女儿赵暖暖……可以说,在这世间,除了彼此,他们真的没有什么最在乎的人了。所以离开这个世界也没有什么不舍的。 沈旭辰作为一个宅男,不工作的时候,大部分时间都在网上泡着 天价小娇妻:总裁的33日索情。所以,他对流行的东西向来接受良好。他知道在很多年以前流行过一种快穿文,就是主角们穿越到书里面去,用各种方式进行虐渣和打脸。他们接下来要做的事情和这个相似,也是穿越到低级衍伸时空中去,但他们的主要目的不是虐渣,而是要让某个人或者某一些人能够“好人得好报”,当然,在这个过程中要是顺手就虐了渣,这也不错。 他们穿越的第一个世界是古代,要关注的人是一个叫何明的小书生。 —————————————————————————————— 何田是安源县中的一个猎户,没田没地没宗族,长得也不够俊俏。在这个靠天吃饭的年代,自然没有姑娘家愿意嫁给他。到了二十多岁,他才捡了一个哑巴姑娘做了媳妇。这哑巴姑娘姓张,从外地逃荒而来,半路和家人失散了,差点就被黑心拐子当成贱籍给卖了。何田算是个有良心的,晓得张哑娘还惦记着亲人,待日子稍稍安稳了一些,他就带着张哑娘回她原籍寻亲去了。 这一找,他们没找到张哑娘的亲人,倒是他们连夜赶路时目睹了一场凶杀案。行凶者是一群匪盗,他们杀害了一支小型的只有几个人的过路商队,抢走了他们的货物钱财。待凶恶的匪盗离开以后,何田从死人堆里扒拉出了一个孩子,这个孩子就是何明。夫妻俩躲躲藏藏等了好些日子,也不见人来寻,只好把何明抱回了家。 这年代交通不便,何田带着张哑娘去寻亲,一来一回也花费了三年时光。等他们回到安源县,对外只说何明就是张哑娘给何田生的孩子,也没人怀疑什么。张哑娘的身体早在逃荒时就坏了,这以后也没有怀过孩子,因此夫妻俩个是真心实意把何明当成了自己的孩子。 何明自小就聪明。何田也盼着他有出息,别和自己似的没田没地娶个媳妇都困难,就咬咬牙供何明上了私塾,觉得孩子多识几个字日后做个账房也是好的。却没想到,何明入了私塾以后,识字读书时,简直就是过目不忘啊,这、这就是日后考秀才的料啊!在这样的情况下,何田和张哑娘都觉得哪怕是砸锅卖铁也要继续供孩子念书。 何明十二岁时,何田进了山没出来,都说是被大虫叼走了。张哑娘失了主心骨,立刻病倒了。何明一边托人进山寻找父亲,一边又要照顾病重的母亲。张哑娘病了好些日子,自觉撑不住了,就摸出一块玉佩来,比划着告诉何明真相。只说自己其实不是何明的生母,当初捡到何明时,何明的襁褓中就塞着这块玉佩。 何明现在哪有心思去找自己的生父生母啊,他一看到玉佩,想着这玉佩能当了换钱,有了钱就可以给张哑娘买药了……于是,他毫不犹豫地把玉佩当了出去。可惜,张哑娘已经心如死灰,再好的药也没能救回她的命。 何明办完丧事要守孝。几天后,人们发现这个本该前途无量的少年人竟然跌入河里淹死了。 到了这时候,何明无父无母,他的死,除了让村里人唏嘘几句,还有谁会在乎呢?自是半点涟漪都掀不起来。 明明何田张哑娘夫妇勤劳厚道,是很好的人。明明何明孝顺聪颖,也是很好的孩子。可为什么好人却没有好报呢? 沈旭辰和程以华穿越过来的时候,正是何明十二岁一切即将发生但都还没有发生的时候。系统非常智能,他们的外貌依然是各自年轻时的样子,只不过头发长了,和这时空中的人一样。沈旭辰和程以华换好衣服,那样子就像是一对风度翩翩的富家子弟。 古代虽然诸多不便,但空气是真的清新。沈旭辰和程以华毕竟是现代人,在这个时空中待了几天,都觉得不太习惯。好在他们还有系统,暗中还能兑换一些现代产物。 这天,趁着还没入冬,何田想进山再捞一笔。他一面走着,一面想着几天前设下的套子也不知道捕获了猎物没有。沿着脚踩出来的山路,何田转了个弯,然后他惊呆了!他用力揉了揉眼睛,这、这……他这是看到了仙境吧? 一切都是透明的,富丽堂皇的亭台楼宇是透明的,载歌载舞的仙女们是透明的 财色诱人。何田依稀觉得自己是遇到大机遇了,又是激动又是害怕,整个人扑倒在了地上,额头死死地抵着地面,不敢冒犯仙人。 还是低估了这年代的老百姓对鬼神的敬畏之心啊。沈旭辰摸了摸鼻子,把投影装置收回了系统空间。然后他和程以华从树木后面走出来。 沈旭辰语气温和地说:“这位壮士,您先起来吧。我与程兄既已入了凡尘,便应该以凡人自居,实在当不起壮士这般大礼。” 何田闻言,小心翼翼地抬起了头。一瞬间,他就被震撼到了,果然是仙人啊,如此仪表堂堂,怕是凡间天子家的龙孙凤子也是比不上的。何田肚子里没多少墨水,一时之间想不出什么形容词来,只觉得这二位仙人甚是好看。 听得仙人让自己起身,何田不敢不从。但他手脚发软,好一阵子才站利索了。 沈旭辰又笑着说:“壮士莫怕。令郎本是文曲星,此番下凡历劫,原是富贵之命,奈何遭了小人算计,竟横生了不少波折,恐有碍于日后功德圆满回归天庭……我等昔日与文曲星有旧,特来相助一二。如此,您既是文曲星之父,便也当得我们一声伯父。” 何田哪里想得到自己儿子竟然是文曲星啊!他的心脏都要激动地从胸口跳出来了。好容易平复了心情,何田这人还是很有自知之明的,虽阴差阳错当了神仙的父亲,却不敢托大,连连摆手说:“草民如此粗鄙之人,哪当得起仙君一声伯父……” 沈旭辰又轻笑了一声:“您也莫要推辞了。您当初救了文曲星一命,便是有恩于文曲星,如今文曲星亦是非常看重您。我们兄弟二人的确要叫您一声伯父。今日我们二人下凡而来,原是要提醒你,近些日子都不宜进山。你且安心在家待着。若不然,恐有灾祸上身啊!” 何田自然谨记在心。 “对了,我们二人掐指一算,原来那篡改了文曲星命盘的恶咒就刻在一块玉佩上。若是我们不曾算错,那玉佩如今就在伯父家中。”沈旭辰又说。 听仙君这么说,何田立刻就想起何明襁褓中压着的那块玉佩了。这些年,哪怕家里再艰难,何田都没有把这块玉佩换了钱使,只因为何田想等何明大了有出息了见世面了说不定还当官了,就能带着这块玉佩去找亲生父母了。但现在仙君这么一说,何田直接把诸多心思抛在了脑后,恨不得立刻就回家去,把那块玉佩砸碎了,彻底丢掉。 借着鬼神之事“欺负”古代人,沈旭辰和程以华顺利入住了何田家中,还拿到了何田一直小心翼翼藏着的非常宝贵的玉佩。沈旭辰顺便给张哑娘看了身体,知道她是过度体虚以后,就特意给了她一些调养身体的东西。然后,沈旭辰又给何田留了一袋银子,再次叮嘱何田谨言慎行不要进山以后,他就带着程以华悄然离开了。 他们甚至并没有惊动何明,因为何明在镇上念书,很多天才能回家一次。 好东西见得多了,鉴赏能力就上去了。沈旭辰将玉佩仔细打量了一番,说:“这是个好东西啊,一般人家拿不出这样的玉佩来。你怎么看?” 程以华面无表情地说:“何田进山被猛兽咬死,这也许就是个意外。张哑娘因为丈夫出事而大病不起,也说得过去,因为她就是一个软弱的人。但何明落水只怕不简单了……我有一种直觉,他就是被人害死的。为什么要害他呢?问题只怕就出在这块玉佩上。” 按照程以华的猜测,何明把玉佩当了换钱,因为张哑娘病重,他情急之下只怕是死当了。这玉佩很快就从镇上的小当铺流了出去。与此同时,或许有人一直在寻找这块玉佩,确切地说,应该是在找何明。幕后的人不希望何明活着,他通过这块玉佩的来源得知了何明现在的状况,立刻下手把何明弄死了。 “这么说起来,何明的运气也是不错。要不是何田张哑娘夫妇捡了他,当成亲生孩子养这么大,只怕他早先就被人害死了我的合租情人。”沈旭辰若有所思地说。何田是带着张哑娘回原籍探亲捡到何明的,这意味那地方离安源县非常远。只怕幕后之人根本想不到尚在襁褓中的何明被一对非常不起眼的夫妇带到了安源县了吧。 沈旭辰把玉佩放进了兜里,说:“我们就去想办法找找这枚玉佩背后的故事吧。” 如今只知道这枚玉佩是个线索,可若想要立刻有什么大进展,却是不怎么容易的。为了确保何明的安全,沈旭辰和程以华离开了安源县,去往更加繁华的临海县。临海县是两条大江的汇聚处。这个年代交通基本靠陆路和水路,临海县因为天然的地理优势成了一个交通枢纽,这里人来人往,非常热闹。 从安源县到临海县走的是水路,沈旭辰和程以华搭了一条商船。起初,他们每天欣赏一下江景,吃一下新鲜的江鱼,倒也颇有乐趣。但很快沈旭辰就腻味了,习惯了都市快节奏的人果然不喜欢古代这种生活节奏啊。还好,他们还有智能ai,两只ai是解闷利器。 到了临海县以后,因为沈旭辰身上不缺金银,他们就大手笔地租下了一间环境清幽的小院子,两个人一起住在里面。每天,他们白天在街上逛逛逛,晚上在床上啪啪啪,日子倒是过得非常逍遥。如此半个月以后,他们终于弄到了一条不知道能不能算是线索的线索。 银楼那胡子花白的掌柜摇头晃尾地说:“这……如今湘妃玉不好找啊,那原本就是有底蕴的富贵人家才使得起。民间原也有些,比如说那个江南第一商的庄家,就有这么一块,约莫这么大,刻了吉祥如意四字。只是,如今都知道昌宁侯最爱湘妃玉,民间这些尽都被他搜罗去了……客官的口音听着不像是我们大景之人,想必不知道昌宁侯吧?那是泰源六年的探花郎……” 湘妃玉指的是一种特殊的玉石,不看玉石质地,只看雕工,专指前朝哀帝亲手雕刻的一种玉。那位哀帝当皇帝不行,却有一手出神入化惊才绝艳的玉雕本事。相传,他最爱的一位妃子便是湘妃,他雕的很多玉都赐给了湘妃。因此后人以湘妃玉命名。当初何明襁褓中压着的那块正是湘妃玉。 沈旭辰眯了眯眼,昌宁侯么? 古代消息传输不便,但临海县毕竟是非常繁华的交通枢纽,每一天过路的客商、行人非常多,连带着消息也传递得非常快。沈旭辰在酒楼中坐了几次听了不少消息,此刻又听银楼掌柜说了一通,便知道了不少关于昌宁侯的事情。 首先,这昌宁侯在文人清流中名声极好。他出身于勋贵之家,本是可以蒙受祖荫直接继承爵位入朝为官的,但他依然悬梁苦读,凭自己本事走上了科举之路。据说,他的卷子答得极好,原是可以成为状元的,不过皇帝一看他面冠如玉,是前三甲中最好看的那个,大赞,就点了他做探花。(当朝皇帝的确有些任性。) 其次,这昌宁侯是个痴情种。哪怕古代的女子多含蓄,如昌宁侯这般有才有貌的人,也有本事叫人一见误终身。但他偏偏洁身自好,娶了门当户对的定国公府嫡幼女纪氏为妻,婚后夫妻俩举案齐眉羡煞旁人。可惜,纪氏福薄,婚后第二年就因难产去了,只留下一女。昌宁侯哀痛万分,如今十多年过去了,他依然空悬妻位,只过继了一位旁系子弟立为世子。 如此一来,人们提到昌宁侯时,都是大加褒扬的。 “原来如此……这湘妃玉可是稀罕物,想要的人必然不少,昌宁侯这般搜罗……若是得罪了人……”沈旭辰故作诧异地压低了声音问。 掌柜的摇了摇头,同样压低了声音说:“昌宁侯身后站着贵妃娘娘呢,那位可了不得啊!胭脂粉堆里出来的英雄人物……唉,我和您说这些干什么,掌嘴掌嘴……宫里的事情不是我们能议论的。” 这位贵妃娘娘也是个传奇人物,她是昌宁侯夫人纪氏的亲姐姐,也就是定国公府的嫡长女,入宫这些年,一直圣宠不衰。可惜子嗣缘分差了些,当初为了救驾,她硬生生流了一个孩子。皇上怜惜她,就让她把宫侍所出的二皇子养在了面前。后来调理好了身子,贵妃娘娘又生了一个女儿,倒也算是有儿有女了空山浮影。 这些年,见昌宁侯心心念念都是自己早逝的妹妹,贵妃娘娘自然投桃报李,对昌宁侯府非常好,甚至去皇上面前给昌宁侯的女儿求了个郡主的头衔。反过来说,因为定国公府已经没落,对于贵妃娘娘而言,昌宁侯这个妹夫也是一种助力啊! 这些事情都不是什么隐秘,稍微一打听就能知道了,程以华的目光闪了闪。沈旭辰笑着说:“多谢多谢。对了,我们方才看过的那几块玉,都包起来吧,全买了。” 这是好大一笔生意,掌柜的立刻笑得不见眼了。他一面打发伙计下去把贵客要的玉石都包起来,一面犹豫了一下,压低了声音又添了一句:“贵妃娘娘手段了得啊,她膝下养着二皇子,听说文武双全有目共睹……近来一直有传言,都说太子地位要不保啊。我看二位是要进京吧?若没有要事在身,不妨再等等,如今京中有得乱呢。” 回到住处,沈旭辰打了个哈欠,说:“看样子,杀害何明的幕后黑手不是昌宁侯,也和昌宁侯有关系。毕竟只有他一个人在大张旗鼓寻找湘妃玉。”他们逛了很多玉铺银楼,又很有技巧地向来往客商打探过消息,收集湘妃玉的确定只有昌宁侯一个。 程以华揉了揉沈旭辰的头发。他很喜欢沈旭辰的长发,因为手感非常好,可见系统还是有点用处的嘛。沈旭辰偏了一下头,说:“别把我的发型弄乱了……你也知道,梳个能出去见人的发型有多么不容易!讲真的,长发太难打理了!” 程以华开着玩笑问:“要不要去给你买个小丫鬟回来?每天不用干别的,每天伺候你梳头就可以了。” 沈旭辰装出一副纨绔子弟的样子,用食指在程以华的下巴上点了一下:“还要买什么小丫鬟……你不就是我的家养小丫鬟么?今天早上给我梳头时,你手劲太重了,扯得我头皮有点疼,主人决定要好好惩罚一下你!” 程以华面无表情地说:“啊,我好怕你的惩罚啊!” “表情还能再走心一点么?”沈旭辰恨铁不成钢地说。 程以华笑了一下:“我就喜欢看你这么炸毛的样子。” 沈旭辰面无表情地看着程以华。 程以华举手投降:“好吧好吧,是我炸毛,我一直在炸毛。” 沈旭辰终于绷不住冷酷的表情,一下子笑了出来:“我们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幼稚了?不和你开玩笑了,来说正事吧。理论上,我们可以在这个时空生活到何明自然死亡的那一天,就算这个年代人均寿命不高,我们在这个时空也要待几十年呢。昌宁侯有权有势有名气,要是不能一棍子打死他,别说能不能确保何明的安全,我们自己的日子也过得不痛快。” “我倒是注意到一个细节。”程以华说,“昌宁侯的妻子纪氏难产生下的那个女儿,今年是十二岁。贵妃娘娘生下的八公主,今年也是十二岁。她们都和何明同龄。” 沈旭辰忍不住皱了眉头。要是何明是女孩,沈旭辰都要怀疑这里面有狸猫换太子的剧情了,毕竟这年代的人都想要生儿子,只有儿子才有继承权。但是,何明是男孩子,这就说不通了,谁会把亲生儿子换出去,然后再养个不知道从哪里来的女孩?何明的亲生父母到底是谁?他的身世到底牵扯了什么以至于会让人灭口? “我们接下来做什么?回去找何明,还是去京城打探消息?”程以华问。 “去京城。”沈旭辰说。 现在玉佩在他们手里,如果昌宁侯只能靠玉佩来找人,那么何明暂时就是安全的。但他们也不能掉以轻心。毕竟,只有千日做贼,哪有千日防贼的。天长日久,总有疏懈的时候。他们要是不弄清楚这里面的原因,何明日后还有可能会在不知不觉间被害了,尤其考虑到何明还有天赋有能力,打算走科举之路。 固然,为了安全,沈旭辰可以忽悠何明一辈子都不离开那个山村穿越宅斗之家和万事兴。但是,为什么要为了别人的恶意,让一个年轻人放弃自己的梦想呢?在这个世界上,若是没有反抗的能力那就算了,既然有了,为什么还要让被害者给加害者让路?打个比方,如果社会上强/奸案频发,所以就要把年轻姑娘都关在家里么?不,当然是要把强/奸犯全部干掉! 从临海县到京城,依然可以走水路。在船上晃晃悠悠了小半个月,下船的时候,沈旭辰觉得自己的腿都是软的。嘤,要给这年代的交通工具跪了! 也是巧了,等他们到达城门口时,正赶上戒严。城门口都是人。沈旭辰四下看了看,见一位老伯伯面色激动,便面色和蔼地问:“老人家,我与兄长二人从外地来,实在是不知道这……如今是个什么状态,您可否给我们讲讲。” 老伯伯见这二人衣着华丽,晓得他们是富家子弟,自觉不能得罪,又见沈旭辰这般有礼,他也不拿大,说:“自从十二年前,纪国公战死沙场,西北就一直乱着啊,这些年都折了多少将军在里头了,唉!好在,前些日子贵妃娘娘替二皇子请命,今日正是这位皇子去往西北的日子。贵妃娘娘入宫之前是纪家人,想必她教导出来的皇子定是不凡,纪家军总算是后继有人了啊!” 又是十二年前这个数字……沈旭辰和程以华对视一眼。 城门口的戒严持续了很久。隔着拥挤的人群,沈旭辰和程以华远远看到一支队伍从城门内走了出来,想必那就是二皇子一行人。沈旭辰视力好,隔着那么远依然看得清楚。那支队伍中,为首的年轻人看上去只有十七/八岁(当然这古代也算得上是当爹的年纪了),虽不知他为人究竟如何,但就这么看着,沈旭辰觉得这应该是一个非常正派的年轻人。若这样的年轻人是贵妃娘娘一手教导出来的,那么这位贵妃娘娘或许并不是什么“奸妃”啊。 好容易入了京城,沈旭辰和程以华照样是先找地方住。不想,京城的房子比临海县紧俏多了,他们一时间也找不到合心意的,只能先住了客栈。 这客栈条件不错,也提供吃食,沈旭辰和程以华在大厅用餐时,听到几位书生也在议论今日二皇子之事。也是景朝政治环境相对而言宽松,这样大庭广众之下议论政事,只要不涉及到格外敏感的话题,一般是不会被查水表的。 “前些日子,有人在朝堂上议论废储之事,原是想讨好贵妃娘娘,却不想娘娘竟然因此大怒。据传,娘娘穿上了布衣,戴着木簪子,跪在皇上的书房外面陈情,只说,她教导出来的二皇子绝不是那等会觊觎储君之位的人。若是二皇子心有妄念,便叫他们母子死无葬身之地。为表忠心,二皇子这便去了西北,不平西北绝不回京。”有一位书生摇头晃脑地说。他语气生动,仿佛真的看到了贵妃陈情的场景似的。 “太子身为嫡长,地位岂是能轻易动摇的?贵妃娘娘高义啊!” “此言极是,贵妃娘娘不愧是出自定国公府的啊!” 几位书生连连附和。按说,他们是书生,本该不喜欢武将,但听他们话里话外的意思,他们像是极其佩服定国公府的。 沈旭辰和程以华又对视一眼。若这位贵妃娘娘真说了这样的话,那么以后不管以后发生什么事情,哪怕太子真的被废,二皇子也登不上皇位了啊。这毕竟是在一个非常看重誓言和承诺的古代。贵妃娘娘膝下只有二皇子这么一位养子,她真的不想争夺皇位吗?还是说,她真的觉得抓住西北的兵权就够了,以后不管谁登上皇位,她和养子都能过逍遥日子? “想不明白就别想了。明天,我们再去搜集一下信息。有时候消息一整合,自然就知道他们下一步是什么了。你快尝尝这个,我觉得味道还不错。”程以华说。 沈旭辰尝了一口,说:“微微有些淡了,不如你做得好吃。” 程以华面无表情地嗯了一声,继续埋头吃饭,只不过身后有了一条具现化的尾巴,慵懒地晃了一下。 第142章 番外一 吃完饭,招个店小二,打打赏,问问话,沈旭辰和程以华就把京城中的势力分布大致弄清了 绝宠鬼医毒妃。这年代的店小二要没有一点机灵劲儿,没一点眼力劲儿,没一点嘴皮上讨喜的本事,还真不好混。反正,沈旭辰和程以华也不往深处问,只想知道一些流于表面的信息,这就足够了。 当朝的天子已经有四十来岁,膝下有六位皇子,十六位公主。虽然没有人敢说皇上克妻,但估计大家都是这么认为的,因为他已经克死三位皇后了,算上未登基之前的正妃,那一共就是四位。 大皇子,哦不,应该说是太子,他是皇上的第一任皇后生的。这太子品性不十分坏,但能力也不十分突出,只能说是平庸。当然,在很多老臣眼中,太子不功不过就已经赢了,毕竟大家都是万分看重嫡长的。 第三任皇后也在十年前被皇帝“克”死了。这以后,后宫无主,贵妃娘娘就是最大的。由贵妃娘娘抚养长大的二皇子只比太子小了一岁,却比太子优秀很多。但二皇子如今远走西北,基本上没有上位的可能性了。 剩下的几位皇子估计都虎视眈眈地盯着太子之位呢,只年纪最小的六皇子除外。六皇子如今十二岁,是德妃所生,子凭母贵,在众皇子中地位倒是挺高。但他心宽体胖,是个小胖墩子,整个人颇有些没心没肺,根本玩不转那些勾心斗角的事儿。 至于公主们,当然是贵妃娘娘所生的八公主地位最高,还未出嫁就已经得了长公主的封号,比她的姐姐妹妹们都风光。(当朝皇帝给封号时颇为任性。) 再说昌宁侯府,这昌宁侯真是痴情种啊。亡妻故去,他无心再娶,只从旁系过继了一个男童作为世子培养,这男童如今也有九岁了。而纪氏给他生的女儿受封了明珠郡主,常常被贵妃娘娘这个姨母接进宫里去,也很是风光。 再说贵妃娘娘的娘家定国公府,是个人都要竖个大拇指,那真是满门忠烈啊。多少纪氏男儿都是战死沙场马革裹尸的啊!到了这一辈,十二年前,这一代定国公(也是贵妃娘娘的弟弟)战死沙场以后,定国公府再无男丁。 如今,定国公府里还住着老夫人(贵妃娘娘的母亲)和国公夫人(贵妃娘娘的弟妹),看在这两位夫人的面子上,定国公府外面还挂着公府的匾额。等夫人们一去世,公府就彻底不存在了吧。 “为什么不过继一个孩子呢,昌宁侯府不也过继了么?”沈旭辰问。 店小二傻笑了两声。 沈旭辰恍然大悟,想必是兵权了。哪怕最后一任定国公都已经死了有十二年了,人们还是习惯把西北的兵称之为纪家军,这已经能透露出很多讯息了。只怕皇帝也不愿意看到纪家后继有人吧?就算他对贵妃很宠爱,他也不愿意把兵权再交给纪家了。 这话反过来说也可以,哪怕皇帝对纪家如此忌惮,他依然很宠爱贵妃娘娘,由此可见这位贵妃真是不简单啊。 围着十二年前这个点,沈旭辰和程以华理了理思路。首先是贵妃怀孕,然后是定国公战死沙场。接着是昌宁侯夫人纪氏听闻兄长噩耗难产而亡,生下明珠郡主。两个月以后,贵妃产女,八公主刚刚出生就被皇上封为了长公主。八公主的受宠确定了贵妃娘娘的地位无可动摇。就连差不多时候生下了六皇子的德妃都没有贵妃这么风光。 第二天,沈旭辰和程以华在京城的街上逛了一圈。在现代生活久了,初次见到古代热闹的街市,夫夫俩还是觉得很新奇的。京城中最热闹的街在南面,在这里做生意的,针对的主要人群就是京中那帮达官显贵们。夫夫俩去了生意最繁华的银楼,他们照样做出一副不差钱的样子,装作对好玉很感兴趣。 还别说,他们这样子挺能糊弄人的。程以华自不用说,他一直是那种高冷的“你们这群凡人哪里能看懂老子的寂寞”的样子。而沈旭辰呢,虽然他为人温和可亲,但这些年的阅历不是白得的,他可是敢就原则性问题对着某国总统拍桌子的人啊。正因为这样的,虽然他们的口音听上去不是景朝最标准的官话,却没有人敢小瞧他们。 店伙计苦着脸说:“二位爷,你们若是想来银楼淘上一块湘妃玉,那可是打错主意了 十号。那东西本来就稀罕,哪怕民间还存着几块,谁舍得把湘妃玉卖了换钱?有这个功夫,直接捧着玉去昌宁侯府求个打赏,不更利索?你们可知道庄家?就是那个江南第一商,就是用一块玉换了皇商的资格……” 沈旭辰佯装失望,不过没忘了给店伙计打赏。 约莫是这打赏够厚,店伙计转了转眼珠子,压低了声音故作神秘地说:“二位爷不如去对面的锦绣阁转转,那是昌宁侯府的铺子,里面很是有些稀奇的玩意儿。说不得就有什么合二位爷眼缘的。” “如此,倒是谢过你了。”沈旭辰笑着说。 出了银楼,沈旭辰和程以华站在街上,看了眼锦绣阁,果然人来人往,生意很是兴隆。他们抬脚进了锦绣阁。然后,沈旭辰呆了一下,他和程以华对视一眼。这铺子……装修风格很有现代风啊。莫非,在这个时空中,还有谁穿越了? 对着货架上的东西扫了几眼,沈旭辰基本可以确定这个时空的确有人穿越了。穿越者多少还算有些本事,弄出了很多新鲜玩意儿来。那些卖得很贵的水晶不就是玻璃么?那些很受女客喜欢的香胰子不就是用现代工艺做出来的香皂么?那些设计新颖的首饰……不就是把未来的审美带过来了么? 那么,到底是谁穿越了? 有些事情算不得隐秘,不消多打探,沈旭辰就知道了,锦绣阁这铺子名义上是属于昌宁侯府的,但它其实是定国公府给纪氏的陪嫁。这时代男强女弱,女人没什么地位,但律法对正妻还稍微有些保护政策。作为纪氏的陪嫁,她既然已经死了,那么这铺子如今就该属于纪氏的女儿明珠郡主。 所以,明珠郡主是穿越的?或者可能是明珠郡主身边的某个丫鬟婆子穿越了? 其实,是谁穿越了,这并没有什么关系,反正沈旭辰和程以华只是想知道到底是谁出于什么原因要害死何明而已。如果这事儿和那个穿越的人没关系,那么这人是重生也好,穿越也好,夫夫俩都不在意。 回客栈的时候,路过一个书坊,沈旭辰顺手就买了一本昌宁侯去年新出的诗集。这人毕竟是探花郎啊,想必文采极好。沈旭辰通晓一些心理学的东西,觉得可以从昌宁侯的诗词文字中揣测一下昌宁侯的为人。 结果打开诗集随手翻了几页,沈旭辰呆了。他默默地把诗集递给程以华,面无表情地说:“难道穿越的人是昌宁侯?十年生死两茫茫什么的,苏轼会哭的。” 程以华接过书,快速翻了一遍,说:“先不管他是不是穿越的了。在这诗集里面,剽窃抄袭的只这一首,其余的都是昌宁侯原创,可见昌宁侯本身的才学还是不错的。不过,他既然这么有才华,悼念亡妻的诗词,就更应该要自己亲自动笔写了,怎么会用一首剽窃来的?所以,要么是他江郎才尽了,要么……他对亡妻的感情八成是假的。” 说好的十几年如一日的深情爱妻男呢?原来其实是大渣男吗?沈旭辰觉得自己已经预见了好大一盆狗血。他当机立断地说:“从系统中兑换一个仿生微型昆虫机器人出来,我们就通过机器的人的眼睛查看一下昌宁侯府内部的秘密吧!总觉得这里面很有问题呢!” 回到客栈,沈旭辰从系统中拿出了一个微型的昆虫机器人。这个机器人可以通过远程遥控来操作。并且,机器人自带了扫描场景并收集声音的功能,它可以把自己“看到”的图像和“听到”的声音进行远途传输,让操作者可以通过一个大屏幕看到。 要是搁在现代,沈旭辰可能还不会轻易把这个机器人拿出来用,以免打草惊蛇让人发现端倪,但这里是古代,谁能想得到这么一只小飞虫会有如此强大的功能呢?就算是那个藏在暗处的穿越者也想不到吧。 沈旭辰操控着微型机器人从客栈的窗口飞了出去,沿着已经探寻好的路线,径直朝昌宁侯府飞去。也是巧了,等机器人到达目的地时,正遇到昌宁侯从外访友归来无仙。沈旭辰赶紧操纵小飞虫跟了上去。 老实说,昌宁侯的确长得挺好看的,毕竟是好一个风度翩翩探花郎啊。不过,这年代的美男子似乎很流行往脸上涂脂抹粉,于是……沈旭辰赶紧朝程以华的方向看了两眼,洗洗眼睛要紧! 程以华偷偷戳了一下自己的腹肌,不错,虽然已经有几天没有注意运动了,但肌肉手感还是极好的,不怕沈旭辰会嫌弃。今天的程天才依然是这么迷人呢! 微型机器人跟着昌宁侯进了一间屋子,看摆设该是书房。沈旭辰操纵着机器人在高处蛰伏起来。昌宁侯似乎是从友人那里带了两本书回来,刚一坐下,他就把书本摊开放在了桌子上,一边认真翻阅,一边吟咏出声,一边细细回味,一边拍案叫绝,整个人都沉浸在书本中了。就这么看,昌宁侯似乎是个爱文如痴的人啊! “要是真爱文如痴,那又怎么会把苏轼写的《江城子》放到自己的文集中去?文人应该有文人的风骨。我就不相信,他能和苏轼的脑子长得一模一样,所以随机就写出了和苏轼一模一样的词来。所以,这人八成就是个伪君子吧。”程以华面无表情地说。 沈旭辰也是这么认为的,为程程的一针见血点一百个赞! 夫夫俩就这么盯着昌宁侯看了几天。然后,他们都觉得这个人不像是穿越的,更像是土生土长的。这一点其实透过昌宁侯的为人处世很容易就能看出来。如果他是穿越的,那么哪怕他在人前伪装得非常好,等到一个人相处时,总会漏出一点什么来。 就沈旭辰和程以华目前看到的来说,自发妻去世后,昌宁侯没有再娶妻,身边也没什么妾侍,但却是有通房的,还不只一个,只不过通房丫头不被允许生孩子罢了。再看他教导过继来的小世子时,那也一副典型的封建家长面孔。然后,他对皇权非常敬畏,隐约似乎还有些惧怕贵妃娘娘。还有,他非常看重上下尊卑。 问题来了,如果昌宁侯不是穿越的,那他抄的那首苏轼的词,到底是从哪里来的? 到了这个时候,沈旭辰和程以华才终于觉得事情变得有趣起来了。 很快,明珠郡主也被夫夫俩排除在穿越者名单之外了。很简单,因为锦绣阁中的新奇玩意儿从十年前就开始卖了。 明珠郡主现在不过才十二岁,哪怕她是胎穿的,生而知之,她敢在六七个月前就开口说话吗?哪怕她头顶玛丽苏光环,早早学会了说话,可通过方子真正研制出玻璃和香皂来,不也需要一定的时间吗?但锦绣阁早早就开始卖那些东西了。 也就是说,有一个人,应该在明珠郡主出生之前就穿越了。 “会不会……是宫里的那位贵妃娘娘?”沈旭辰问程以华。 程以华皱了皱眉头:“资料太少,无法判断。不过,这位贵妃娘娘倒的确是非常果敢,这心性和手腕都不是一般人可比的。” “这些日子在京城中逛着,听了不少关于贵妃娘娘的事情,那些传言或许有真有假……但我现在已经很佩服这个女人了。只是,也不能因此就说她穿越了,毕竟古人的智慧也是不可小瞧的。别忘了,在我们原本的那个时空,还有一个武则天呢!”沈旭辰说。说真的,如果有个妹子穿越到武则天皇帝身上,呵呵,这妹子不一定能玩得比武则天更漂亮了啊! 犹豫了一下,沈旭辰又说:“要不要再兑换一个微型机器人出来,查探一下宫里的情况?” 说完,还不等程以华说什么,沈旭辰摸了摸自己的鼻子,自嘲说:“忽然觉得我们有点变态啊……整日窥伺着别人。这完全是拿着高科技欺负古人吧!” 程以华正玩着沈旭辰的长发呢,发尾在指尖绕了一个圈。 听见沈旭辰这么说,程以华面无表情地表示:“非常时期非常手段,只要我们最后不放过一个恶人,不冤枉一个好人……我们就问心于愧了无尽冰封。” 也许是觉得自己这话说服力还不够,程以华又说:“你得知道,在这种皇权高度集中的古代,我们不用点特殊的方法,就等着分分钟被人弄死吧。你要是觉得用高科技监视他们不好,那我们就直接装神弄鬼吧,那也不错。否则,等我们慢慢科举,慢慢走上权臣之路,再反过来用正常手段调查这件事情,这得花多少时间?我可没那个耐心。” “说得也是……我尽量保证客观吧。”沈旭辰说。 说句实话,夫夫俩对这个时空中的人都还没有建立起真正的联系来。所以,他们现在还是把自己当成旁观者的。这并非是出于穿越者高高在上的姿态,仅仅是因为他们还没有付出感情。于是,在这个时空里,他们并没有什么在乎的人。 哪怕是何明呢?即使夫夫俩怜惜他的遭遇,又因为系统的缘故,希望他能好人得好报,但也只是这样而已了。其实,夫夫俩对何明并没有什么感情——感情比较是从相处中获得的啊。对于夫夫来说,他们只是在完成任务而已。在这样的基础上,他们能做的就是尽量客观。 皇宫很大,沈旭辰操纵着微型机器人飞了很久,转了好几圈,依然没找到贵妃娘娘的寝宫。最后,微型机器人一头扎进了御膳房。好在,贵妃不愧是贵妃,御膳房的大太监都捧着她呢,特意小火慢炖煮着贵妃娘娘最爱喝的汤。沈旭辰索性就让微型机器人躲在御膳房里了。等到汤终于煮成,他就操纵着机器人跟在了送汤的小太监们身后。 宫里的规矩是极严苛的,送汤的太监一共有四个,一路上却都没有说话。入了贵妃娘娘的宫殿,透过机器人的眼睛,沈旭辰看到了一室的富丽堂皇。果然不愧是宠妃啊!沈旭辰不理会那些小太监们,让机器人径直朝内殿飞去。 透过机器人的眼睛,沈旭辰一眼就看到贵妃娘娘了。对于这个时空中的人而言,贵妃娘娘其实已经不年轻了,但她依然很美……美得很有味道,眼角眉梢都带着一种说不出来的风韵。哪怕沈旭辰是gay,他也是有欣赏能力的。在他看来,如果满分是一百分,那么这位贵妃娘娘可以打九十六分! 贵妃娘娘似乎很愁烦,揉着太阳穴对身边的嬷嬷说:“瑾儿又去逛园子了……” 那嬷嬷低着头说了一声是。 “这孩子……晓儿哪点不好?做晓儿正妃难道委屈她了?她偏要上赶着去太子面前寻不自在……若不是、若不是本宫妹妹就留下了这么一点骨血……若不是、若不是我纪家就剩了这么一点骨血……”贵妃娘娘的语气中带着一种说不上来的惆怅。 这话可不好回,那嬷嬷虽然是贵妃的心腹人,却也知道不能妄议明珠郡主的不是,因此什么都没有说,只是愈加恭谨地站在一边。 好在,贵妃娘娘也仅仅是要感慨一句而已,并未真的打算让人回答。她略有些疲惫地说:“派人去侧殿,让眠儿带着伺候的人去园子,装作赏景的样子,顺路把瑾儿招回来。罢了罢了,晓儿现今已经去了西北,没个十年八年的,该是回不来了……就当是瑾儿和他没这个缘分吧。你说,都是本宫一手教出来的孩子,晓儿和眠儿哪个不是好的?偏偏瑾儿这就总是出状况……” 沈旭辰听了一会儿,就基本能分辨出贵妃口中的人物都是谁了。那个瑾儿应该就是昌宁侯的女儿明珠郡主。晓儿应该就是贵妃的养子二皇子。眠儿则是贵妃的亲生女儿八公主。看样子,贵妃想把自己妹妹的女儿嫁给自己的养子,这说明她对于养子其实挺真心的,不打算把这个养子当成炮灰来用。可惜,明珠郡主却心系太子,古人真早熟,明珠郡主不才刚刚十二岁么……这出戏唱得真是热闹啊。 听到命令,贵妃娘娘身边的嬷嬷就下去吩咐。待她回来,看着贵妃娘娘依然是一副愁眉苦脸的样子,便小心翼翼地说道:“娘娘,郡主如今还小……别的不说,郡主一直是极孝顺的,一年里头有半年都住在寺里呢。寺里日子清苦,也难为郡主小小年纪就能坚持下来魔鬼禁区。”晓得明珠郡主在贵妃心中的地位,嬷嬷自然不敢说她坏话,所以就从侧面捧了一捧。 听见嬷嬷这么说,贵妃脸上终于露出了一丝笑意:“你说得是,若妹妹泉下有知,晓得瑾儿一直给她抄经念佛,想必心里是极宽慰的……瑾儿现在不懂事,本宫就慢慢教吧。本宫看小六也是好的,和瑾儿年岁也相当,不如慢慢筹划着。太子……哼。” 小六就是皇帝最小的儿子六皇子。贵妃和德妃的关系不错,对这个胖乎乎的小皇子也偏爱了三分。 沈旭辰挑了挑眉,看样子贵妃娘娘还是打算要参与夺嫡的,否则她提起太子时的态度不会这么轻蔑……可是贵妃不已经发了毒誓了么,二皇子不是已经没有继位的可能性了么?难道贵妃私底下还和另外几位皇子有联系? 沈旭辰又听了一会儿,贵妃娘娘却再不提及那些隐秘的事情了,她转而和嬷嬷讲起了宫务,又说起了衣服料子。这些话题都挺无聊的,沈旭辰又怕错过什么有用的消息,只能打起精神听着。 不多久,八公主就领着明珠郡主回来了。这两个小姑娘如今都是十二岁的年纪,明珠郡主的月份更大一些。透过微型机器人的眼睛,沈旭辰可以清楚地看到这两位小姑娘并进行观察。 八公主年纪虽小,却已经有了一身气度,不愧是最受宠的公主。她的长相没有贵妃娘娘这么艳丽,估计是随了皇上吧,也是可惜了。至于明珠郡主,看上去娇娇弱弱的,样貌倒是不错,可站在八公主面前,她那样子真像是个小丫鬟——明明她通身上下穿得都极好。可能女儿都随爹,明珠郡主的长相也随了昌宁侯,完全就是个女版的昌宁侯啊。 在两个小姑娘面前,贵妃娘娘整个人都柔软了下来,一副慈母的样子。 研究了一会儿,沈旭辰把贵妃娘娘和明珠郡主都也排除在了穿越者名单之外。贵妃娘娘是那种很典型的高门世家精心培养出来的贵女。而明珠郡主,看得出来这个小姑娘有些任性,十二岁没跑了,不可能是个披着孩子皮的老鬼。 那么,穿越的人到底是谁呢? “有没有一种可能……某个人穿越到了这个时代,自以为带着主角光环,结果行事太高调了,被人看出了不妥来……在这样的情况下,这个人被抓了,抓的人没有把他当成恶鬼附身烧死,而是偷偷把他囚禁了起来。然后,抓他的那个人以穿越者的性命要挟,逼迫穿越者说出有用的讯息来,为自己所用。”沈旭辰问程以华。 程以华若有所思:“你是说,昌宁侯可能在暗中囚禁了一个穿越者为自己所用?” 沈旭辰点点头:“没错。而且,我觉得那个穿越者很可能是从这个时空的未来穿过来的,他知道历史。在原本的历史轨迹中,说不定何明顺利考上了进士当了大官,而昌宁侯因为夺嫡站错了队伍,被何明弄死了……所以现在昌宁侯想要占尽先机,反过来先把何明弄死。”夫夫俩唯一能保证的是何明的人品,既然系统要拯救他,这说明何明在过去现在未来都不会做出什么恶事来,就算当官,也应该当得是好官。 程以华摇摇头:“你这说法中有个漏洞。如果昌宁侯真的囚禁了一个穿越者,知道了历史,那他也应该知道了何明是哪里人,父母是谁。他要杀死何明,直接派人过去就是了,不需要借着寻找湘妃玉兜一个大圈子。” “你忘了,何明是被何田夫妇捡到了的吗?要不是何明运气好,他早就死在劫匪刀下了。或者,就算劫匪没有当场杀死他,他作为一个婴儿,埋在死人堆里,也活不了几天。我觉得,那些劫匪应该就是昌宁侯派去的……只是后来没有见到何明的尸体,昌宁侯不放心,才又大张旗鼓地寻找湘妃玉,想以此找到可能还活着的何明。”沈旭辰说。 程以华翻了一个白眼:“昌宁侯如果真的忌惮何明,就应该派最可靠的人去杀了何明。所以,如果当初那些劫匪就是为了杀死何明而去的,他们不可能会失手。我觉得那帮劫匪只是个意外而已。” 沈旭辰其实已经被程以华说服了,去又忍不住负隅顽抗了一下:“这倒也是……那么我的假设就不成立了天国游戏。不过,我还想再任性地挣扎一下。在很多时候,事情的发展不一定会符合逻辑,也许小何明就是运气好呢?” 程以华看了沈旭辰一眼,转而提起了另一个话题,说:“一年三百六十五天,差不多有两百天,明珠郡主是住在宫里的。剩下的日子,还有一百五十天,她住在寺庙里给亡母念经祈福。每年中,她只有十几天的功夫会待在昌宁侯内。先不考虑昌宁侯是不是渣男,看他教导世子时,作为父亲,他还是很负责的。贵妃娘娘更不是没有脑子的。照理来说,他们教导出来的明珠郡主不应该这么小家子气吧……所以,我怀疑那个寺庙有问题。” 沈旭辰若有所思。 程以华又说:“对了,前些天,我们在街上转悠时,我还听到了一个消息。说是昌宁侯因为追念亡妻,这些年迷上了佛学禅法,每个月都要去一趟寺庙中,听和尚念经,并给亡妻点一盏长明灯……” 沈旭辰忍不住皱起了眉头:“咦……” 程以华一边玩着沈旭辰的头发,一边说:“据我所知,那寺庙一开始应该算是昌宁侯府的家庙。十几年前,昌宁侯府招待了一位路过挂单的和尚,听说那和尚修行极好,昌宁侯府再三挽留,他才答应住进了昌宁府的家庙中,为当时的老夫人念经祈福。因为这和尚本事太大了,慢慢名声就传开了,再加上昌宁侯府大度,特意把家庙扩建了一番,后院的部分依然不开放,却建了专门用来招待外人香客的前院,这庙中的香火才逐渐鼎盛起来。” 沈旭辰从程以华手中抽回自己的头发,说:“又是十几年前啊……看样子,十几年前发生了很多事情嘛。” 程以华尤有些不甘心地盯着沈旭辰的头发。 沈旭辰抽了抽嘴角:“别玩了,你要是真养成了玩头发的习惯,等我们以后穿回现代去,没有头发给你玩了,你该多郁闷啊。而且,我和你说,这也就是头发尾儿了,这要真是我的尾巴,天天被你这么摸着,该脱毛了!” 程以华一本正经地说:“如果你有尾巴的话……脱毛了也好看。” 沈旭辰忍不住顺着程以华的话想象了一下自己有条秃尾巴的样子,然后,他的嘴角又忍不住抽搐了一下。瞧着程以华那一副弱智儿童欢乐多的样子,沈旭辰面无表情地说:“那我真是……谢谢你的夸奖了。” 程以华的眉毛都要飞起来了:“不、不用谢……等穿回现代时空时,我们去情/趣店买一条尾巴吧,真的很好看!” 这话题太污,不好意思,刚刚风太大了,我什么都没有听到。 也是巧了,夫夫俩将视线锁定在那个寺庙之后,很快就到了昌宁侯例行去寺庙的日子。沈旭辰和程以华自然不会亲身上阵去跟踪昌宁侯,还是用了微型昆虫机器人。透过机器人的眼睛,夫夫俩能很清楚地看到昌宁侯在做什么。 这寺庙原是昌宁侯府的家庙,因此距离侯府不远,坐落在一片住宅区中。哪怕现在扩建了前院,依然不是很大。当然,香火是极旺盛的。沈旭辰和程以华甚至看到了一些穷苦人,约莫是出不起香油钱,所以只在寺庙外面跪着磕头祈福。 昌宁侯进了寺庙。 昌宁侯进了寺庙中不对外开放的内院。 昌宁侯四下看了看,见周围没什么,钻进了内院墙角一个不起眼的小门。出了这个小门,其实就是寺庙外面了。这是一条宽度不足半米的小巷子,非常窄,两边都被砌上了,任谁也想不到,这里还有一条暗巷。昌宁侯敲了敲另一扇小门。很快,门开了,昌宁侯挤了进去。 沈旭辰和程以华对视一眼,总觉得有什么秘密就要揭开了呢。 第143章 番外一 这宅子里也不知道住着谁,光服侍的人就有好些。那些人见到突然出现的昌宁侯也不觉得奇怪,纷纷低头行礼。昌宁侯心情很好,逮着一个下人问:“你们夫人呢?” 这下人规矩不错,听得主子问话,没有抬头,只恭谨地说:“晓得侯爷今日过来,夫人欢喜之下,亲自下厨去了。” 昌宁侯满意地点点头,抬脚朝正屋走去。 沈旭辰冷笑了两声,连夫人都叫上了,这分明就是金屋藏娇啊!一般情况下,沈旭辰还是比较温和的。不过,让他看不起的人也很有一些,好吃懒做打老婆养三儿的男人就是其中的一种。 其实何必呢。这年代对女子要求颇多,但对男人的限制就少了。昌宁侯想要表现出一副爱妻情深的样子,其实他只要给妻子守足三年孝,别人就觉得他足够情深意重了,根本不需要他一直空悬妻位。 而贵妃娘娘虽然高高在上,却到底是通情达理的,哪怕是为了明珠郡主,贵妃娘娘也不会拦着昌宁侯续弦。在这样的情况下,昌宁侯心里要是真有人了,那就娶进府里去呗,何必这么遮掩。 除非,这个女人的身份有问题,是不能娶的。 “这算不算是踩着死人的脸给自己挣名声?”沈旭辰问。 程以华面无表情地说:“继续看下去。” 不多时,那位夫人就出现了,身后跟着一排端着菜的侍女。那夫人笑着扑向了昌宁侯,嗔怪着说:“你可来了,见你一面也是不容易……我都想你了。” 古代的女子少有这么开放的,哪怕是正经夫妻之间,感情极好,也不会这么直白地表达感情,否则就不会用“相敬如宾”这个词来形容夫妻关系好了。对于这个年代的人来说,这么说话的往往是不正经人家的女子。要知道,就算是那种高等的青/楼呢,里面的女子琴棋书画样样精通,也不会对恩客直白地说“奴家想你了”,而是会用或青丝或语意婉转的尺素来含蓄地表达感情。 昌宁侯面色一整,道:“胡闹。” 那位夫人却不觉得惧怕,仍是笑着迎了上来。看那样子,她与昌宁侯是极其熟稔的。 渣男和外室卿卿我我的场景,沈旭辰和程以华觉得眼睛疼,都看不下去了。他们忍着忍着,然后,从二人的对话中获得了很多有用的信息。 现在基本上可以确定,这个疑似穿越女的外室已经跟了昌宁侯很多年了。听他们话里话外的意思,明珠郡主其实不是纪氏生的,而是这个女人生的。也就是说,明珠郡主住在寺庙里的日子,明面上是给纪氏抄经念佛,实际上是和这个外室母女情深。这意味着,不光是昌宁侯踩着死人的脸给自己挣名声,明珠郡主也是。 啊,或许都不能再称之为明珠郡主了,要是贵妃娘娘知道这不是自己妹妹生的孩子,这位果敢坚毅的女性还会对纪瑾这么好么?别扯什么“养了这么多年哪怕是猫儿狗儿也有感情了”,贵妃娘娘想必绝对不是这种优柔寡断的人。 面对渣男,沈旭辰习惯用最大的恶意来揣测人性,他想了想,说:“我猜,何明才是纪氏生的孩子。十二年前,定国公战死沙场,定国公府必然要没落,昌宁侯就把正室生的孩子和外室真爱生的女儿互换了。这样一来,没有儿子的他在续弦时,自然更有市场,毕竟昌宁侯身上是有爵位的。而外室真爱生的女儿也多了一个正室嫡女的身份,日后前途更好。” “可惜,他算计得不错,却没料到两个月以后,死了亲弟弟生了女儿的贵妃还能继续受宠,并且如此受宠……在这样的情况下,为了防止东窗事发,避免被贵妃清算,所以昌宁侯不得不做出一副对纪氏一往情深的假象来。”程以华补充说。 沈旭辰点点头,却仍是皱着眉头:“但这里还有一个漏洞 重生大牌影后。如果昌宁侯把正室的儿子换成了外室的女儿,他应该是在万无一失的情况下做这个事情的,事后一定会把儿子处理好……我不是说他非要杀了自己儿子不可,我的意思是,他应该把儿子放在一个他认为绝对安全的地方。如果何明真是他儿子的话,那么,何明为什么会被商队带出去,然后遇到了劫匪?以及,如果我们没有出现,杀了何明的人真是昌宁侯么?” 程以华的目光闪了闪:“我不知道,如果何明真的是昌宁侯的儿子,昌宁侯为了防止东窗事发被贵妃清算,会不会杀了他。但我知道,昌宁侯一定没有那么在乎这个儿子,因为他已经有了让自己满意的继承人了。那位据说是从旁系过继而来的小世子,若是我没猜错的话,其实就应该是这个外室给昌宁侯生的亲儿子吧。” “外室做到这个份上,也是够厉害的。可惜,如果她是踩着别人的尸骨上位的,这事儿就比较恶心了。”沈旭辰说,“我们接下来做什么?调查这个外室的身份吗?” 程以华伸了个懒腰,说:“我一直把系统给我们的任务当成了度假……既然是度假,何必这么辛苦呢,接下来的事情就让那位贵妃娘娘操心吧。我们先去找房子,毕竟要在这个时空待很久呢,索性就找个合心意的。我不想再住客栈了,真不方便。” 住客栈是真的很不方便,哪怕他们不差钱,住的是京城最好的客栈,碍于这年代的建筑材料比较原始,房间的隔音效果比较差。把穿越旅行当成蜜月来过的程以华自然非常不满意,隔音这么差,都不能尽情地翻滚了!就算程以华不是精/虫/上/脑的肌肉攻,他也受不了一直吃素啊! 沈旭辰顺毛的技能已经满点了。再说,虽然他们有高科技,可以一直盯着渣男贱女,但如果要调查一些别的事情,自然没有贵妃娘娘这个土著来得方便。贵妃娘娘手里应该不缺人脉吧。既然如此,沈旭辰也乐得把事情推出去。他笑着说:“都听你的,我们先想好怎么联系贵妃娘娘吧,还是装神弄鬼吗?” 装神弄鬼啊……这个真可以有! 皇宫戒备森严,两个人进不去。他们也不打算亲身上阵。好在微型机器人是可以传输声音的。沈旭辰兑换了一个变声器,把自己的声音弄得仙气十足。然后就等晚上了。晚上更适合装神弄鬼啊。 今夜,皇上歇在新近很受宠的一个小嫔妃处,贵妃娘娘处理完宫务,早早就睡了。她的床榻边留了一个心腹大宫女守夜。好在古人睡觉时都包裹得比较严实,并没有裸/睡的习惯,否则要是看到了什么不该看的,夫夫俩估计会很尴尬。但就是这样,沈旭辰依然操作着昆虫机器人飞到了屋梁上去,机器的视角并不对着床铺。 “纪氏,你且听。” “纪氏,你且听。” 黑暗中骤然发出一个声音,守夜的大宫女简直要吓坏了。但出于对贵妃的敬畏,她再害怕,还是不敢惊叫出声,只不过整个人手脚发软,瑟瑟发抖起来。 沈旭辰唤了两声纪氏,贵妃就醒了。她的眼中甚至并没有刚被吵醒时的困意,整个人锐利如一柄剑。可惜沈旭辰并没有看见这一幕——机器的视角不对着这边——否则他一定会忍不住感慨说,这位娘娘不愧是将门虎女。 “谁?是谁在本宫的寝殿中装神弄鬼?!”贵妃娘娘厉声问道。 沈旭辰的古文修养还是不错的,他不理会贵妃娘娘的询问,自顾自地说了下去。翻译成大白话,大概意思就是:纪氏啊,你妹妹很苦啊,她在阴间不得安宁啊。作为本地的守护仙君,我都看不下去了啊!所以,本仙君今天冒着触犯仙条的危险提醒你,你要替你妹妹报仇啊。明珠郡主是个冒牌货,她就是鸠占鹊巢中的那只鸠啊!如果你不信,你就派人跟踪昌宁侯那个混蛋去吧,他每次去寺庙里的日子,其实都是去外室那里逍遥了啊! 仙音缓缓散去。屋子里一下子安静了下来。 贵妃立刻披了一件衣服,大叫:“来人,掌灯 农女的跟班王爷!” 下人们都被训练得很好,听到主子的声音,立刻有三四个丫鬟嬷嬷太监从外面涌了进来,点了灯,屋子里一下子亮堂了起来。贵妃扫了一眼,屋子里的确没有人,一个人都没有。这么短的时间,如果是有人在装神弄鬼,他也逃不出去。所以,真的是仙君示警? 贵妃摸了摸自己的胸口,努力压制了内心的激动,面上淡淡地说:“行了,你们都下去吧,本宫刚刚做了个噩梦,不是什么大事。春景留下。”春景就是今夜守夜的大丫鬟。 春景的心思不如贵妃这么深。宫里是非多,她起初是认为有冤魂来索命,才吓得战战兢兢。但现在已经知道是仙君示警了,春景心中的惧怕就去了七分。她是个机灵的,等到屋子里就剩下她和贵妃两个人,她立刻就对着贵妃跪下了,恭敬地说:“娘娘大喜啊,一定是娘娘命格贵重,才能引来仙君相助啊。” 贵妃却没有一丝喜悦,如果仙君说的都是真的,那她这些年岂不是瞎了眼了?她恨恨地说:“昌宁侯……昌宁侯,如果他真的如此大胆,本宫绝不会放过他。” 听见贵妃这么说,远在客栈中的沈旭辰和程以华对视了一眼。现在只要等着贵妃出手就够了。他们夫夫俩完全可以躲在后面捡便宜。接下来几天,他们都在暗中关注贵妃的调查进度。这一关注,他们更佩服贵妃了。 夫夫俩其实一直都猜到贵妃在宫外是有人手的。毕竟,如果没有人手,那些“贵妃真是高义啊”、“定国公府真是满门忠烈啊”、“贵妃娘娘贤良啊”……这样的传言是如何能经久不衰地在民间流传起来的? 就拿夫夫俩头天入京时在客栈大厅听到了那几番书生间的言论来说,这里面一定有一个贵妃的人在引导舆论,否则底层的老百姓怎么能知道宫内的事情,还知道贵妃如何陈情的?而且,如果没有人引导,民间的声音也不会这么一致。对于这个年代的人而言,贵妃娘娘真的算是一个制造舆论又利用了舆论的高手了。 在这样的情况下,夫夫俩一直都觉得贵妃在宫外还有一张不怎么引人注意的关系网。 但到了现在,看到贵妃是如何在宫中远程遥控下属调查昌宁侯的,夫夫俩都震惊了,他们竟然还低估这位女中豪杰了。说实话,贵妃的关系网铺陈得有些大啊,竟然还笼络了不少低品阶的官员。这些官职并不高的官员要么是感念定国公府的忠烈的,要么就是间接受过贵妃恩惠的。他们在朝中的地位虽然现在还不显,但等他们慢慢爬上去……过了十年再看,贵妃娘娘完全可以干掉皇帝自己当女皇了啊! 而且,贵妃和这些人的联系是很隐秘的。这一次,贵妃娘娘要调查昌宁侯府,其实并没有动用这一批人。杀鸡焉用牛刀?调查昌宁侯只需要一些明面上的人手就够了。只不过沈旭辰和程以华一直盯着贵妃,才注意到了这些暗处的细节。 “怪不得她把自己精心教养长大的养子送去西北了。她的确不需要儿子。她自己就可以做皇帝。”沈旭辰颇为感慨地说。 程以华点点头:“这个贵妃比皇帝有意思,要是她真有成为武则天的决心,我们可以帮帮她。反正我们可以在这个时空中生活很久呢,不干点大事,日子就太无聊了。” 沈旭辰摇摇头:“贵妃没有武则天那么心狠,还差了一点。”他看人的眼光还是不错的。这位贵妃娘娘内心比武则天皇帝柔软很多。武则天能把自己亲生儿女当成棋子,但贵妃娘娘对养子都很真心。 不出几天,那个外室的身份就被扒了出来。她算得上是昌宁侯的表妹,她的嫡母是昌宁侯的小姨。不过,她是庶出的,所以其实和昌宁侯并没有血缘关系。 这个外室应该就是穿越的了,从小就爱弄些“旁门左道”,两岁就知道“远观山有色,近听水无声,春去花犹在,人来鸟不惊”,不光自己仗着生而知之妄图压嫡出兄妹一头,又爱帮着自己的亲娘争宠。这样的人,嫡母自然不喜。而嫡母的态度一旦摆了出来,她就蹦跶不起来了。毕竟,对于稍微正经一点的人家来说,正室代表了后宅绝对的权威隐婚萌妻:毒舌前夫驾到。只要男人不糊涂,正室不软弱,她们压制妾侍是很容易的。 一直瞧不起土著的认为自己穿越以后可以左手一个皇子右手一个王爷的穿越者被现实碰得头破血流以后,终于学乖了。到了快嫁人的年纪,她也知道嫡母不会给自己找什么好亲事,就看上了那个时候还是昌宁侯世子的昌宁侯。晓得昌宁侯爱书如痴,穿越者就不动声色地显露了自己的才华。站在李白、苏轼、李清照等等大家肩膀上的穿越者,很快就把昌宁侯震撼得不要不要的了。欲拒还迎来一招,孤芳自赏来一招,穿越者很快就成了昌宁侯心头的白月光。 可惜,昌宁侯最终还是要娶妻的,并且不会娶一个庶女为妻。于是,穿越者就这么成了外室真爱。 皇上对定国公府的忌惮,在朝中不算什么秘密。也许就是为了缓和皇室和国公府的关系,贵妃娘娘作为国公府的嫡长女当初才会自降身份进宫当一个妃子?但这还是没有什么用,这一任定国公战死沙场时,明面上没有人敢说什么,私底下大家都认为是皇上出手了,毕竟跟着定国公一起去西北的全部是皇上新提拔起来的将领。 在这样的情况下,外室真爱对着昌宁侯吹吹耳边风,他就做出了让纪氏难产而亡的决定。毕竟,要是皇上灭了定国公以后还是不放心,接下来继续灭定国公府的姻亲,那该怎么办?昌宁侯可不想给注定要没落的定国公府陪葬。纪氏死了,死前生了一个男孩,为了让皇上放心,这个男孩自然也不能留,于是外室生的女儿就鸠占鹊巢了。女孩嘛,自然不会让人忌惮什么,更何况,这样一来,还可以给真爱生的女儿一个更好的出身。 外室真爱和昌宁侯算计得很好,却没想到,在这种情况下,贵妃娘娘还能继续得宠。两个月后,八公主的高调出生,让人知道贵妃娘娘还能继续受宠下去。当然,皇上也许是心虚,为了表明自己没有陷害定国公府的男人,才会加倍对定国公府的女人好。但不管皇上是出于什么原因才对贵妃这么纵容的,反正贵妃得宠是个不争的事实。 昌宁侯慌了,早知道贵妃还能继续张扬几十年,他就不应该那么手快弄死贵妃的妹妹啊! 也许是心虚太甚,所以昌宁侯开始扮演了一个爱妻十几年不改的情深形象,好让贵妃完全不会怀疑纪氏的死因。当然,外室真爱毕竟是白月光啊,所以这不妨碍昌宁侯继续偷偷摸摸找真爱生儿子。如今的昌宁侯世子,名义上是从旁系过继来的,其实就是外室真爱生的。 至于锦绣阁中那些新奇的玩意儿……既然明珠郡主已经成了明珠郡主,那么纪氏的嫁妆自然也属于明珠郡主了。真爱外室就毫不客气地拿来当自家铺子用了,她穿越者的金手指终于可以闪闪发亮了。 对了,还有纪氏生下的那个儿子,本来是打算抱给外室真爱养的——她到底是打算养得好,还是养不好,到底是打算养成纨绔,还是养了三年不幸夭折,这就不知道了。 但是,也许真的是不幸中的万幸吧。外室真爱身边当时有四个丫鬟一个嬷嬷,都是她跟了昌宁侯以后,陆陆续续从外面买进来的——废话,她嫡母哪里愿意给她安排人手养成心腹。这些丫鬟嬷嬷的忠诚度还算不错,毕竟是签了卖身契的。但其中有一个嬷嬷,阴差阳错之下,曾受到过定国公府的恩惠。虽然那恩惠不大,但滴水之恩也要当涌泉之报啊,哪怕当初的恩惠不过是一个顺手之劳,这嬷嬷心里一直是记着这份恩情的。 待这位嬷嬷知道,那个新抱来的男婴竟然是定国公府外嫁女儿生的孩子以后……也不知道是从哪里来的勇气,她抱着这孩子跑了。听说皇上要清算啊,定国公府也不安全,嬷嬷没什么见识,只能带着孩子往京城外面逃了。真爱外室原本就不把这个男婴放在眼里,等知道孩子不见了,那嬷嬷早就跑得没影了。 男婴消失不见,这也是昌宁侯不敢轻举妄动的原因之一。在他看来,他爱妻的美名已经人尽皆知了,若是以后真有纪氏生的儿子真的寻上门,也该感动才对。再说,父为子纲,父亲教训儿子是天经地义的。当然,如果能暗中找到那个男孩,控制起来不让人知道,那就更好了。否则,万一有人利用那个孩子来生事,这可不好了。 以上这些,就是贵妃娘娘调查出来的真相特攻首席特工妻。但那个男婴的去向就没有人知道了。 沈旭辰和程以华却知道,这个男婴应该就是何明了。如果他们不曾插手,没想到何明竟然会是被自己亲爹弄死的。这样的爹也太自私了。 昌宁侯这个人,其实从很多细节都可以看得出来,他是个非常自私的人。按说他的真爱就是那个穿越女外室了吧,但这不妨碍他在府中继续睡通房丫头。他眼中只有他自己。为了确保自己害死纪氏的事情不会东窗事发,弄死一个不在自己身边长大的根本没什么感情的儿子又算得了什么! 夫夫俩决定先看看贵妃是如何处置这对奸/夫/淫/妇的。 贵妃当真是气得火冒三丈,恨不得立刻弄死这些人。但是她却没有轻易出手,只是暗中开始寻找起当初那个男婴来了。贵妃善忍,对她而言,仇恨什么的都可以暂时放一边,最重要的就是先找到她妹妹生的孩子。 一直关注事情发展的夫夫俩其实能够理解贵妃为什么没有直接弄死那对奸/夫/淫/妇。首先,这事儿不能摆在台面上,否则定国公府真的是颜面无存了,对于这个年代的人而言,那还真是颜面大于天的。其次,贵妃怜惜自己的妹妹,不希望在妹妹死了多年以后,还因为这种事情被人拿出来嚼舌头。第三,有些人,直接弄死他们,简直是便宜他们了!不如留着用钝刀子一点点磨他们的血肉! 于是,几天以后,皇上忽然下了一道圣旨,将明珠郡主赐给了太子做侧妃。 大家都知道贵妃娘娘对这位郡主万分看重,恨不得是放在手里怕摔了,含在嘴里怕化了。这位郡主常年住在宫里,因为贵妃娘娘这根大腿太粗了,她过得比某几位不得宠的公主还要张扬。在这样的情况下,贵妃却同意让郡主嫁给太子做侧妃。一时之间,再没有人怀疑贵妃娘娘的真心了,娘娘果然是看重太子的啊! 就连太子都这么认为的。他是储君。贵妃娘娘地位再高,也不过是庶妃。在这样的情况下,贵妃和太子在路上碰着了,贵妃是要向太子行礼的。太子一直受之无愧。但这些日子,许是觉得贵妃已经彻底站在了自己这边,太子对着贵妃娘娘忽然亲热起来了,时不时就会上敬一些新奇玩意儿,对母妃尽一尽孝心。 皇帝也对贵妃更为满意,觉得这女人果然是一心一意爱着自己的,没有别的心思。 既然已经赐婚了,哪怕因为明珠郡主年纪还小,婚期被安排在几年后,她也不能继续住在宫里了。贵妃娘娘就让人把她送回了昌宁侯府,省的这个冒牌货天天出现自己眼前,让自己膈应不已。 知道真相的沈旭辰和程以华都觉得贵妃这一手“废物利用”使得不错。 趁着贵妃娘娘慢慢布置着虐渣,夫夫俩终于把自己的事情搞定了,他们终于有了自己的房产。京城是天下脚下,房价自然很贵,这不管搁在哪个年代都是一样的,而且房产紧俏。于是,夫夫俩买到的房子并不大,只是胜在独门独户,布置雅致,院子里的花草又长得繁茂,看着颇为生意盎然。 有了自己的房子,夫夫俩做很多事情时都觉得方便了很多。比如说,他们可以兑换一些高科技太阳能的东西,拿出来用了。还有,就算不是高科技,只是普通的生活物品,他们也想用系统中兑换出来的。就拿洗漱来说吧,一直用牙膏牙刷的他们也不习惯用这个年代的牙盐啊。 对了,他们并没有雇佣仆人。哪怕这年代烧火用的是土灶,没有天然气,程以华依然决定自己撸起袖子亲自上阵。 安顿下来以后,他们就把贵妃虐渣的过程当成电视剧来看,也算给自己找点乐子。 因为纪氏的死亡,昌宁侯对着贵妃娘娘是有心结的,哪怕这些年,贵妃娘娘一直算得上是他的靠山。现在,女儿被赐婚给太子了,昌宁侯顿时觉得腰杆更直了,他可以正大光明站到太子那边去了。不管怎么说,太子牢牢占据嫡长大义,只怕贵妃都是不敢和他作对的,否则贵妃的养子怎么会为了避嫌远走西北?这么一想,昌宁侯甚至觉得,过几年以后,女儿嫁给太子受了宠,说不定连贵妃都要看自己脸色了总裁的痴恋 一诺情深。 昌宁侯心中得意了,行事也就没有以往那么谨慎了。 沈旭辰和程以华冷眼看着他最后的自我膨胀。 “我有个想法,不如我们把前世那些有名的诗词全部写出来,做旧了,弄成古籍的样子,再散出去……”沈旭辰灵机一动,对程以华说。 程以华眼睛一亮:“弄成古董的样子?这主意不错,刚刚试试我的手艺!”他是个好奇心非常旺盛的人,所以一直主动地学习新知识,当然,他学的很多知识其实是没什么用的,比如说伪造古董。程以华要是敢在现代伪造古董,程文化非拿皮带抽他不可。不过,现在倒是有个机会让程以华尽情展露一下另类的才华。 沈旭辰点点头:“那我们开始吧……楚辞唐诗宋词元曲汉赋,华国文化源远流长,我们只要挑一些经典地写出来,注上原作者的名字,还要加上原作者的简介,只不过要模糊一下人生经历。哪怕这个时空的人永远没法认识原作者了,也要让他们知道这些文人是真实存在过的。然后,我们把整本书弄成古籍的样子……哪怕有些文体在这个时空中完全不流行,但我相信,既然大家说的是一样的语言,那么具有感染力的文字一定还会让人产生共鸣的……说不定能引起轰动呢。” 有了想做的事情,日子过起来就变得很快了。 等夫夫俩终于把凝结了前世多少文人心血的书做出来,时间已经入冬了。如果他们不曾出现,在这个时间点,何明就要被人弄死了。不过,有了夫夫俩的参与,好人总不会无缘无故就死了。 这一日,京城的老百姓忽然听到一声巨响。那响声自京郊的一处山上发出。这声音实在是太大了,太让人觉得震撼了,以至于宫里的贵人都被惊动了。响声过后,有些人大着胆子,想去山里看个究竟。待他们上了山,却发现半山腰上忽然多了一个石碑。这石碑一半露在外面,一半藏在土里。这是上天预警?还是天降祥瑞? 很快,官府的人就来了。 众人小心翼翼地把石碑挖出来。这石碑也不知道是什么材质,非常沉重。等到石碑彻底被挖了出来,它忽然就碎成了粉末。一阵风吹过,石碑就消失地无影无踪了。然后在原本放着石碑的地方,出现了一本旧书。这本书的封皮上没有写任何字。各位官差面面相觑,最后不知是谁灵机一动,说:“这是天书啊!” 天子脚下出现了稀奇事儿,这本书第一时间出现在了龙案上。 大太监小心翼翼地把天书翻开了一页,第一页就写着一篇骈文,大概意思是:皇帝啊,你有福了,天上的星君文曲星下凡,为要辅佐你们这个国家呢。为了迎接文曲星,就送你们一本书吧。这本书中的不少内容是上古文人写的,你们把这本书推广出去,用于教化文人百姓,这就是功德了啊!皇帝啊,加油干吧,众位星君看好你哦! 皇帝带着自家的心腹开了会。 心腹嘛,不说别的本事如何,给皇帝顺毛的本事一定是棒棒哒。这个说,皇帝啊,这可是功德啊!那个说,皇帝啊,这本书不愧是天书啊,啊呀啊呀,写得真是太好了!这个说,皇帝啊,你就是千古第一君啊,之前那么多皇帝,怎么就没有遇到这样的祥瑞呢。那个说,皇帝啊,你真是圣明啊,正因为你这么圣明,才能引来文曲星啊。然后一群人跪着喊了“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 皇帝通体舒爽,一挥手,印书! 不过,不能直接把天书拿去印,天书可是要放在皇帝面前,随时供皇帝感悟仙气的。于是,皇帝特意招了翰林院那帮饱学之士过来,让他们抄书。抄着抄着,有几个人傻了眼。他们互相看了几眼。 这首《江城子》看着真眼熟啊! 第144章 番外一 昌宁侯为什么要抄那首《江城子》?因为,他对纪氏没有感情。其实不光是没有感情,更因为亲手害死了纪氏,昌宁侯每每梦到纪氏,都是纪氏披头散发来索命的样子。在这样的情况下,昌宁侯恨不得纪氏永不超生,一直在地狱里受苦受难,千万别来祸害人间了,他哪里还会去思念纪氏呢?所以,他写不出来真正能打动人心的悼亡诗。 靠着华丽词藻的堆砌,昌宁侯倒是能写出几篇来。但如果不能打动人心,这岂不是和他一贯表现的爱妻形象不符合?又想到宫中的贵妃娘娘,昌宁侯已经畏惧了三分,更不敢在悼亡诗上敷衍了事了。所以,当外室真爱拿出这首《江城子》时,昌宁侯顿时松了一口气,觉得自己得救了。在昌宁侯看来,外室真爱整个人都依附着他。外室真爱写的东西,他拿来用一下,没有人会发现端倪——说是真爱,其实昌宁侯潜意识里还是看轻了外室的身份。 可惜,人算不如天算,沈旭辰和程以华的到来让他的算计落空了 豪门总裁的明星老婆。天书上就有这首《江城子》哦!作者是苏轼哦!虽然这个时空中的人不知道苏轼是谁,但天书说这是苏轼写的,那就一定是苏轼写的! 文人看重的是风骨,看重的是名声。 有些御史们动不动就死谏,有时候能把皇帝逼疯了,图什么?还不是图那点名声么?只要能历史留名,死有何惧?在这个年代,名声大过天,大过生命,大过一切!在这样的情况下,昌宁侯诗集中出现的那首《江城子》和天书中的《江城子》撞上了,这……这……翰林们互相一对视,都觉得昌宁侯摊上大事了。 大家都知道,天书肯定是不会出错的了。这书是从天而降的,是仙君们为了给转世的文曲星造势才特意把那些已经失传了的诗词集结成册的。是因为皇帝圣明,这些失传已久的文章诗词才能再一次重见天日。 那么,昌宁侯那首《江城子》是哪里来的?许是因为昌宁侯府中也藏着一些上古残章吧?好啊,有好东西不拿出来分享也就算了,竟然还把古人写的东西充作是自己写的,这、这简直是有辱斯文、品德败坏、不能原谅! 立刻有人把这件事情捅到了皇帝面前。觉得自己被仙君看重的正自我膨胀的皇帝表示非常不高兴。 不多时,消息也传到贵妃娘娘那里去了。想着那日晚上,仙君好意提醒才让自己发现昌宁侯是个恶心的伪君子……又想到这次的事情,贵妃娘娘心里实在感激仙君们。奈何她却不知道仙君的名号,否则她还打算给仙君们建个庙宇。 善解人意大方晓礼的贵妃娘娘又哭哭啼啼地去皇帝面前陈情了。大概意思就是:皇上啊,这些年,看在我逝去的妹妹的面上,我一直对昌宁侯府很好,毕竟我就这么几个亲人了啊。可是,你看看昌宁侯做的是什么狗屁事儿啊,他给我妹妹写的悼亡诗,竟然是抄的啊!这种事情,我没法忍啊,不光毁了文人形象,还说明他对我妹妹不是真心的啊!我心里苦啊,一想到我妹妹年纪轻轻就那么去了……哎呦,皇上,你可得给我做主啊! 皇上本来就是个非常任性的人,做了很多任性的事情。这一次,皇上卯足了心思要在仙君们面前好好表现呢,就出了昌宁侯这个抄袭的事情,能忍?任性的皇帝一道圣旨下去,昌宁侯就被撸了爵位闭门思过了。 昌宁侯都懵了。这是怎么了,这祖传的爵位,说没就没了?他还不知道天书的事情——天书中的内容现在还算是秘密呢,只有皇帝的心腹和那帮抄书的翰林们知道——想了半天,总觉得是自己弄死纪氏那件事情被贵妃知道了。碍于圣命,他又不能出府,只好托人给太子送信,希望这个准女婿能帮自己活动活动。 太子消息还算灵通。这种时候,他恨不得能离昌宁侯越远越好,别连累得自己一起被仙君们怪罪,自然不会理会昌宁侯的求救。 昌宁侯在家里等了好几天,都不见爵位复起,心就凉了。自私的人往往是不会反省的。昌宁侯就是这样。他一下子从高处跌落凡尘,第一反应不是寻思自己做错了什么,而是寻思到底是谁把他害成了这样?为此,他在心中大骂已经死去多年的纪氏和高高在上的贵妃娘娘,但他没法把死人或贵妃怎么样,慢慢的,他就开始怨恨那个真爱外室了。 是啊,要不是那个女人勾/引自己,自己怎么会把她收为外室。 对啊,要不是那个女人一直挑唆自己,自己怎么会把纪氏弄死。 总而言之,要是没有那个女人,他现在的爵位怎么会被撸了?! 在自身危机面前,什么真爱都是假的空的虚的!要不是皇上点名让他闭门思过,他恨不得现在就冲到真爱面前,狠狠给真爱两巴掌了。不,两巴掌哪里够,他恨不得都直接弄死那贱人算了!老天啊,祖宗啊,都是贱人误我啊! 没过几天,昌宁侯,不,应该说是昔日的昌宁侯,如今的庶人,他当初抄袭古书上的诗词用来充作自己的事情,就彻底传开了 [洪荒封神]圣母你妹啊。这是偷窃啊!这是冒犯仙君啊!一时之间,以往前昌宁侯的名声有多好,现在就有多差。 说真的,名声这种东西毁起来太容易了,明明前昌宁侯只抄了这么一首《江城子》,明明他自己其实还是有些才气的,在人们的口口相传间,他却很快变成了一个一无是处只知道抄袭的蠢货了。甚至有人气急了,还往昌宁侯府的大门上丢烂菜叶。等第二天,府里有人出来采买时,才发现大门口已经一片狼藉,没法看了。 但这还是不够的。 一个抄袭的人,败坏了文人的名声,这样的人怎么可以是当朝探花呢?打算走向科举之路的书生们都觉得这人身上有功名,简直是对大家的侮辱。于是,在有心人的推动下,一群书生选择在皇宫外面静坐,要求撤销前昌宁侯身上的功名。 反正已经对前昌宁侯不喜了,皇上觉得无所谓,大笔一挥,第二道圣旨到了昌宁侯府上。宣旨的太监笑眯眯的贱兮兮的,一脸同情地说,前侯爷啊,抱歉,现在你的功名也没了。 送走了太监,前昌宁侯整个人阴森森的。因为皇上的禁令,他这些天一直没出门,还不知道自己的名声已经被糟/蹋完了。他招了个下人去外面打探消息。很快,那个人回来了,战战兢兢一五一十地把话学了。 天书上的,外室真爱口口声声说她自己写的《江城子》结果竟然是天书上的! 贱人误我! 贱人误我! 一想到自己现在已是声名狼藉……非常注重名声的前昌宁侯,大怒大悲,一口血就喷了出来。他觉得自己胸口直疼。等他舒服一点了,他用力吸了两口气,说:“去、去叫阿砚来,让他去那个地方,把、把那个女人给我带过来。”阿砚是前昌宁侯身边最得力的小厮。前昌宁侯一直怕贵妃娘娘发现端倪,因此办事小心。于是,他身边跟着的这些人,只有最得他信任的阿砚才知道他的真爱外室住在哪里。 阿砚立刻就去了。过了好半天,他才一脸慌张地回来:“侯、侯……主、主子,夫人、哦不,是那个女人,她胆大包天和一个和尚私/奔了!我把外宅中的人都困了来,据夫、夫、那个女人的贴身侍女说,他们的奸/情已经有好些年了!指不定、指不定世、少爷的身份可疑啊!”侯爷、世子等称呼已是不能再用了。 穿越女岂是你们这些土著男能驾驭的?那女人看中了昌宁侯,费尽心机勾/引了昌宁侯,结果碍于身份只做了外室,她已经够委屈了。好不容易终于弄死了原配以后,本以为苦尽甘来了,没想到昌宁侯还做不到一生一世一双人,竟然还在府里养通房丫头!哈,一生一世一双人难道很难吗?小说中的男主角不都是这样的吗?!哼,男人都不是好东西,是可忍孰不可忍,你既然做了初一,就别怪我做了十五,于是这个外室真爱也很愉快地出轨了。 也就是说,这些年,其实昌宁侯头上的帽子一直都是绿的。 刚刚吐过血的前昌宁侯听到这个消息,立刻又喷了一口血。真是贱人啊!贱人误我!若是这真爱现在能出现在前昌宁侯面前,前昌宁侯简直要吃了她的肉骨喝了她的血!他的身体在急怒之下,差点就倒了,但他已经没有功夫卧床休息了,因为他现在不是侯爷也不是进士了,这么大的府邸总不会让一个庶人住着吧? 等等,还有明珠郡主啊!昌宁侯终于想起自己的女儿了。虽然,他现在恨死这个女儿的亲生母亲了,但一想到女儿身上还有封号,还和太子有了婚约,这可是唯一的一个机会了,因此前昌宁侯对这个女儿还算和颜悦色。前昌宁侯让女儿去找太子,完全没有顾忌自己女儿的名声——正经人家的小姐谁会成亲前往男方家里跑? 两个自私的人会生出一个怎么样的女儿呢?明珠郡主去了太子府邸。太子对前昌宁侯其实挺腻烦的。在太子看来,这人已经得罪了贵妃,得罪了皇上,还得罪了仙君,赶紧哪里来就滚哪里去,别把孤的运道给带坏了娇媚国医成长记。这么一来,其实太子对明珠郡主也挺有意见的。但转念一想,贵妃虽怨恨前昌宁侯对自己妹妹不真心,但对明珠郡主还是格外看重的(外室的事情还没有闹到明面上来),太子不愿意得罪贵妃,就好言好语地哄着明珠郡主。 明珠郡主眼珠子一转,她现在可不能被亲爹连累了,于是一脸娇羞地表示:“一切都随太子安排。” 过了几天,贵妃娘娘果然有了动作。她表示,看在明珠郡主的份上,还是要给前昌宁侯留一条生路的,于是她非常大方地让前昌宁侯住到了自己在郊外的庄子上去。大家看贵妃娘娘这么做,都觉得贵妃娘娘实在高义。毕竟,在外人看来,前昌宁侯给妻子写悼亡诗都这么不诚心,实在是伪君子啊,再加上他沽名钓誉,如今有何下场都是他自作自受,但贵妃娘娘还是给了他一条生路,还用自己的庄子收留他,这不是大度,又是什么? 那个真爱外室其实也没逃出去,贵妃动动手指,就把她抓住了,在哪个暗房中关了好几天。一想到这个女人害死了自己的妹妹,贵妃哪里会放过她?渣男贱女在庄子里齐聚,看守他们的人说:“你们逃不出去的。贵妃娘娘说了,你们每天只能获得一份食物。谁厉害,谁把对方打倒了,让对方爬不起来了,谁就能吃到食物。” 不是真爱么?现在考验你们爱情的时候到来了。 看守他们的人表示,你们可千万命硬一点,爷还有很多折磨人的手段没使出来呢。钝刀子割肉,保管你们爽了! 这些渣男贱女的事儿暂时放在一边,沈旭辰和程以华现在要商量的是何明的事情。目前基本上可以确定,何明就是纪氏的儿子,意味着他身上留了一半定国公府的的血脉。在这样的情况下,如果皇帝依然很忌讳定国公府,那么何明的前途就不好说了。于是,到底要不要让贵妃知道何明才是她的亲侄子呢? “贵妃娘娘其实很重情义,她对于养子都能尽心尽力,对于妹妹留下的唯一血脉,自然更会上心。虽说感情都是相处出来的,但是何明这种情况不太一样,定国公府无人为继,贵妃显然更看重血脉,为了血脉……她能容忍很多东西。之前的明珠郡主不就是这样么?”沈旭辰说。 “那就把何明的线索交给贵妃。”程以华说。 “可是,贵妃娘娘想要夺嫡啊。目前,还看不出来她把宝押在哪位皇子身上了,万一她最后失败了呢?何明会不会被她连累了?我们要确保何明安全啊。”沈旭辰又说。 “那就不把何明的线索交给贵妃。”程以华说。 “你就不能给我一点建设性的意见吗?我特别怕做出这种抉择,因为这样的抉择会改变别人的人生。我不想对另一个人的人生负责。”沈旭辰苦恼地说。在自己的事情上,沈旭辰其实是个非常有决断的人。但在别人的事情上,他非常不愿意拿主意。他承认自己有点自私。这也是沈旭辰不想要孩子的原因,因为有了孩子,不是给他吃穿就够的,你还得对这个生命负责。 沈旭辰是因为想得太多了。与此相反,程以华是那种完全不会为别人多费心思的人。沈旭辰盯着程以华,程以华非常无辜地耸了耸肩。 沈旭辰只好自己继续犹豫着,最后,他说:“反正何明现在才十二岁,我们还有时间……再观察一下贵妃的为人吧。说真的,我现在完全不知道哪种状况对何明本人而言会更幸福,是生活在安源县,家境贫寒但父母慈爱更幸福,还是生活在京城,家世显贵却父渣母早逝更幸福。” “要是我,一定是和你在一起更幸福。”程以华忽然说,“我完全不能想象,在你的第一世,我竟然和你不熟!那我的生活该多无趣啊!” 沈旭辰看了程以华一眼:“对,我们没法替何明做决定,所以,还是先回趟安源县,把真相告诉他,让他自己决定吧。” 在京城刚刚安定下来又要离开,虽然觉得麻烦,但想到这是系统给他们的任务——而且也许在某个时空里沈旭辰就是被人这么拯救的呢——夫夫俩还是决定要回去一趟萌物来袭。离开京城前,沈旭辰再次查看了一下贵妃宫中的微型机器人,打算把机器人回收回来。这种机器人的声音场景传输功能是有距离限制的,等他们离开京城,这机器人其实也没什么用了,还不如回收了放在系统空间中,这样以后还能循环使用。 等沈旭辰查看的时候,他忽然发现了一个……秘密,一个关于贵妃的秘密。知道偷窥不是什么好习惯,沈旭辰没有继续看下去,立刻就操纵昆虫机器人飞回来了。不过,他还是忍不住对程以华说:“我……我刚刚看到了一个场景,刚刚回收机器人时,德妃娘娘正在贵妃娘娘的宫里。” “德妃?生了六皇子的那个?礼部尚书的女儿?她怎么了?我记得大家对德妃娘家评价挺高的,德妃总不会是去贵妃那里找麻烦的吧?”程以华说。 沈旭辰摇摇头,有一点点兴奋地说:“不是啊……德妃也挺好看的,很温柔的一个人,和贵妃站在一起,就有点小家碧玉的感觉了。怪不得当贵妃还不知道明珠郡主是假冒的时,她还想过要把明珠郡主嫁给六皇子呢……原来贵妃和德妃的关系是真好!” “咦……” 沈旭辰用力地点点头:“她们是一对啊!一对啊!我刚刚看到贵妃亲吻德妃了!” 程以华恍然大悟:“面对同一根公用的黄瓜,她们还相亲相爱着,要么就是她们真的不爱皇上,要么就是她们彼此相爱。结果贵妃和德妃两项占全了!所以,贵妃从一开始就打算捧六皇子上位吧?这个传闻中胖乎乎傻呵呵的小皇子,说不定一直在扮猪吃老虎啊!”这真是……喜闻乐见的剧情啊,毕竟皇帝也是大渣男。 “贵妃一开始就是不得不入宫的……结果,她依然没能拯救自己的家族。然后,她就进化了……可惜现在六皇子还是太小了,还得等几年,才能看得到贵妃干掉皇帝扶持六皇子上位的好戏。”沈旭辰说。 看来,贵妃娘娘虽然用心培养了二皇子,但她从一开始就拿着二皇子当了幌子。她对二皇子的定位是纪家的接班人,是干将,是忠臣。虽然和二皇子没有直接的血缘关系,但她依然把纪家传承中的忠诚、守护、家国大义教给了他。而且,她信任自己教出来的孩子。她让他远走西北获得兵权,何尝不是一种冒险呢? 从这一点来说,贵妃真的很有魄力。 回到安源县,沈旭辰再一次给这年代的交通跪了。他们到达私塾时,私塾正在上课。夫夫俩站在教室外面,透过窗子,看着私塾中的学生。他们眼力好,因为已经在系统中见到何明的画像了,因此只扫了几眼,立刻就看到了何明。这是一个目光澄明的少年,他长得不太像前昌宁侯,不知道是不是更多地随了纪氏。 时间已经入冬了。好在上次沈旭辰特意留下了一些钱,所以何明身上穿上了新棉袄。说是新棉袄,其实那布也寻常。这个孩子,他原该生于富贵,长于富贵,但现在,为了节省购买笔墨纸砚的钱,他和很多孩子一样,用木棍在沙盘上写字。私塾中的条件算不上好,也没烧上炭火,何明露在外面的手冻得通红。 夫夫俩并没有打扰何明。他们很快就离开了。等到了何明私塾放假的日子,他们才去了何家。 何田见到两位仙君再一次上门,他非常激动。但一想到,仙君上次特意嘱咐过了,文曲星下凡是历练来的,别人不可以当着他的面说穿他的身份,何田其实连自己妻子都瞒着呢,只说这两位是大善人……想着儿子今天在家呢,何田又抑制了内心的激动,只把两位仙君当做恩人,说:“明仔,爹上次和你说过的那两位恩人来了!” 何明从屋子里钻了出来,看到沈旭辰和程以华,没看清样子,就先行了一个大礼。虽然这两人身份可疑,但他们留下的药的确管用,母亲的身体已经好多了。所以,何明对这两个人是心怀感激的。等行完了礼,何明才抬起头,这一看,他心中也觉得吃惊。没想到恩人会是如此风度翩翩的两个人,这、这不是简单人物吧? 沈旭辰和程以华对视一眼,他们决定先和何田说说话虫族崛起。说真的,何明的身世问题,不仅仅是何明一个人的事情,也是何田、张哑娘夫妇的事情。他们毕竟尽心尽力地抚养了何田这么久。哪怕他们没有本事让何明过上富足的生活,但他们已经把自己所能得到的最好的给了何明。而“爱”这种东西原本就是最可贵也最伟大的! 何家不大,夫夫俩也不嫌脏,就和何田一起坐在了厨房灶火旁。听完夫夫俩的话,何田沉默了一下。他只是乡间一个普通的猎户,什么公府侯府,什么贵妃皇上,这些离他的生活太远太远了。何田作为一个普通的老百姓,对于这些权贵有种来自骨子里的敬畏。哪怕何田曾经想过,等何明有出息了,就让他去找一找自己的亲生父母,他却没想到,何明的亲生父母是这样的,一个已经死了,一个……还不如没有呢。 就算自家儿子是天上的文曲星转世,那又如何?仙君们都说了,转世以后的文曲星并没有法力,也无记忆,只能像一个普通人那样长大……何田犹豫了半天,终于忍不住问:“二位仙君,明仔……他们会对明仔好吗?” “这不敢保证……不过,我们二人还会在此界停留数年,少不得会在暗中多加看顾,伯父只管放心。”沈旭辰温和地说。 听到仙君这么说,何田放心了,他虽然对权贵心怀敬畏,但对神仙当然更敬畏了。因此,何田说:“就把真相告诉孩子吧,我盼着他有出息呢,不能在这小地方耽误一辈子!再说,他母亲那里……我是指他亲生母亲,逢年过节,总要让她享了祭祀。”古人是非常看重祭祀的。 沈旭辰拿出了那枚湘妃玉,说:“这玉上的恶咒已经解开了,如今已然无害,你且拿去。若是何明想要寻亲,只要把这玉佩露出来叫人知道,自然会有人来寻他。若是何明不想,便把这玉佩好生藏好。” 何田接过玉佩,郑重地收了起来。 沈旭辰和程以华在这山清水秀的小山村里住了几天。山野百姓,说胆子小,的确胆子小,这年代的人很少敢和官府对着干。说胆子大,的确胆子大,竟然有人远远看了沈旭辰和程以华两人,然后惊为天人,凑上来想给两位“嫡仙”一般的人物做媒呢! 沈旭辰哭笑不得,只道:“家中已有爱妻。” 那人说:“不妨事不妨事,这位公子如此不凡,我那侄女予你们做个妾侍也是好的。” 沈旭辰又笑着说:“这也不行,我家那位可是鼎鼎有名的胭脂虎。我……实不相瞒,我一直都夫纲不正啊。” 那人吃了一惊,又看向程以华。 程以华面无表情地说:“我家那位更凶,他让我往东,我不敢往西,他让我打鱼,我不敢撵鸡。” 那人目瞪口呆。他看看这位公子,又看看那位公子,两个人都顶着一张正经脸,不像是开玩笑的啊。最后,做媒的人摇头叹气地走了。唉,这世间怎么会有如此不贤惠的女子!偏偏两位公子都不敢反抗,这也是叫人无奈啊! 何田、张哑娘夫妇估计把事情的经过都说给何明听了。何明也有了决断。他依然要走科举之路,总有一天会去京城。他虽心疼自己的亲娘(何田在叙述事情时自然是带着主观意愿站在纪氏这一边的),却更不耻自己的亲爹(但这年代父为子纲也是没救了),所以不会这么轻易地去认亲。再说,他也的确舍不得何田和张哑娘。 知道何明做好了决定,沈旭辰和程以华都觉得不用再操心了。但想到何家生计艰难,夫夫俩决定还是要做点什么。都说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沈旭辰倒腾了一些“种田文中的主角常用的小方子”留给了何家人,再加上沈旭辰上次留下的那一些银钱,只要他们细细经营,足够他们慢慢过上好日子了。再过几年,何明要是真考上了秀才,他们的日子自然就更好了。 接下来,夫夫俩决定去游山玩水。虽然说交通真的不方便,水路还好,陆路那颠簸的马车真的不是人坐的……但古代的自然景观的确更好看,空气又很好,夫夫俩便一路走着,一路欣赏着剑修另类速成法。 几年后,夫夫俩才再一次回到京城。 他们上一次到京城时,正赶上二皇子出征去西北。他们这一次到京城时,正赶上六皇子娶妻。六皇子还住在宫里,又是皇家人,所以不用出来迎亲,新娘子的轿子是被礼部的官员迎进皇宫去的。老百姓们对着新娘子连绵不断送嫁妆的队伍羡慕不已。听说新娘子是个大美人啊,听说新娘子的娘家都很给力啊,听说六皇子胖得和猪一样……啊呸,我刚刚什么都没说。 沈旭辰和程以华对视一眼。 几年前,就有传言说六皇子挺胖的了,但夫夫俩都不以为意。小孩子胖乎乎的才可爱的。但现在,过了这些年,按理说六皇子已经正在经历青春期抽条的时候了,怎么他还这么胖?这个朝代以白面书生样儿为美,要是贵妃娘娘真看好六皇子,总不会让六皇子越长越胖吧?皇帝貌似是个颜控,他儿子那么多,胖儿子刷不了好感度啊!而且,皇子的课业那么紧(每天都有骑射课),吃食上又有诸多限制,不应该会无限制地胖下去啊! “要么是喝水都胖的体质,要么这位六皇子身体不是很好……”沈旭辰小声地说。 “先回家,然后放个昆虫机器人出来,我们去围观一下六皇子究竟有多胖!”程以华说。 一个小时以后,沈旭辰和程以华面面相觑。这六皇子的确是够胖的啊!穿着喜服的他看上去就是一颗球啊!他的脸也很胖,五官都胖得有些变形了。不过,六皇子应该是个非常好相处的人,所以他看上去有点……萌。 沈旭辰忍不住感慨说:“如果这是一种韬光养晦的方式……我想说,贵妃、德妃和六皇子真的太拼了!” “等等!把这个画面截图!”程以华注意到了什么。他截了一张六皇子皱眉的照片,照片上的六皇子因为一直被太子灌酒,稍微有那么一点点不高兴。 沈旭辰盯着这张照片看了一会儿,说:“德妃和贵妃是真爱啊……皇上这个小三被骗到这份上,忽然有些同情他。” 胖子的忧伤,你们谁能懂?六皇子不是自己乐意胖的,他是不得不胖啊,因为六皇子和何明长得有一点点像!如果六皇子瘦下来,他们说不定会更像! 虽然沈旭辰和程以华没有见过纪氏长什么样,但何明既然不像前昌宁侯,那就应该长得更像母系这边的人。不是说何明长得非和纪氏一样,但说不定他像舅舅呢。六皇子也是这样,也许是因为胖的缘故,反正他看上去和贵妃并没什么相似的,但就算他胖了,他还是有一点点像何明……说不定六皇子和何明长得都有点像故去的定国公啊! 所以,结论显而易见了,六皇子是贵妃的亲儿子!那八公主说不定才是德妃生的。 在这勾心斗角的后宫之中,贵妃和德妃还能换着自己的亲孩子养,这绝对是真爱没跑了! 沈旭辰又想起自己很早以前听过的一个传闻了,便说:“你还记得吗?贵妃在生八公主以前,怀过一次孕,但据说是为了救驾,硬生生把一个孩子给流了,所以皇帝格外怜惜她,还把宫人所生的二皇子抱养到贵妃面前。有没有这种可能,因为忌惮定国公府,也忌惮西北的纪家军,所以皇帝压根就不打算让贵妃生孩子……贵妃也敏锐地发现这一点了。但她不甘心。娘家的兄弟都死完了,要是她生的儿子保不住,那可就什么都没有了……所以,她和德妃差不多时间怀孕,努力给自己的孩子创造更大的存活几率。也是这么巧,贵妃生了儿子,而德妃生了女儿……” 当初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除了当事人知道得一清二楚,众人已经无法探究了。也许,当初贵妃也曾心如死灰过吧……再后来,她进化了,成功在皇帝眼皮子底下玩了一手偷龙转凤。事实证明,她的确成功了。坐拥后宫三千的皇帝哪里知道,自己只不过是一个精/子提供者而已呢。他以为对自己爱得死去活来的妃子们,其实都对着他不屑一顾韩娱:让我们一起慢慢变老。 在沈旭辰和程以华看来,可能因为父母职业的缘故,他们对于军人有一种天然的好感。所以,听闻了定国公府的事情,他们无论是情感上,还是理智上,都会更偏向定国公府一些。再加上他们对于这个朝代的皇帝原本就没有多少敬畏之心,所以他们一直觉得这个皇帝太过任性了,眼界格局还不大。 “既然这样,贵妃和何明倒是不能在明面上相认了。”程以华说。 “的确如此。”沈旭辰点点头,“一来,是六皇子和何明有几分相似,这里面太容易让人联想了。二来,贵妃已经培养出了二皇子,让二皇子接手了西北的事务,这个时候再冒出何明这半个纪家人出来,反而会乱了贵妃的布置。更何况,何明也不是打仗的材料,他还是老老实实走科举比较好。三来,昔日的明珠郡主现在已经入了太子宫中了,只怕明珠郡主这里,贵妃娘娘还安排了一手好棋。所以,他们只怕没法在明面上相认了,这样也好,否则何明有了那样一个在读书人中声名狼藉的亲爹,对他的发展也不好。” 昔日的明珠郡主入了太子宫中,日子却并不好过。她嫁给太子是做侧室的,太子早已经有了太子妃。贵妃娘娘明面上十分抬举明珠郡主,各种赏赐源源不断,甚至有隐隐踩着太子妃给自己侄女做脸的举动。别家的正室地位稳固,但天家不一样啊,要是太子日后成为了皇帝,谁生的孩子当太子还不一定呢!所以,太子妃自然就把明珠郡主这个侧室视为了自己的心腹大患。于是,今天太子的嫡子病死了,明天太子的爱妾上吊死了,总之后院是一团乱麻。贵妃娘娘笑眯眯地隔岸观火,时不时把火挑得更旺一些。 贵妃娘娘还从西域弄了一些秘药回来,透过明珠郡主下到了太子身上。说实话,除了那些已经知道真相的,没有一个人会怀疑贵妃娘娘对明珠郡主的真心,没有人会觉得贵妃娘娘竟然对明珠郡主下手。贵妃娘娘就正大光明地利用了这个盲区,也不枉费她前十二年把这贱人生的孩子当成长自己的亲人,无微不至地宠了那么久。 其实,明珠郡主要是真孝顺,咬死了一定要见自己的亲爹一回,说不定她还能发现如今的贵妃娘娘已经不是当初的那个贵妃娘娘了。但明珠郡主自私啊。她晓得亲爹被关在了庄子里,亲娘约莫是和人私/奔逃走了,她避开他们还来不及呢。贵妃让她不会理会亲爹的事,太子也让她离着前昌宁侯那个不祥的人远一点,明珠郡主自然从未去过庄子,安安心心地在贵妃面前扮演听话乖巧的小棉袄呢。 哦,还有当初那个据说是从旁系过继来是其实身份可疑的小世子……别说什么小孩子是无辜的,有些孩子从出生开始就带着原罪呢。“孩子是无辜的”,这种话,小三或者外室是没脸说的,若是正室大度,正室倒可以悲天悯人地说一句“孩子是无辜的,我会放过孩子”。但纪氏已经死了,活着的贵妃是要给纪氏报仇的!在这样的情况下,既然你那下贱的娘一定要把你生下来,这也怪不得别人心狠手辣了。贵妃在宫里待了这么多年,来来去去,手里的人命不少。她的心已经坚硬如铁。偶尔,她会柔软一些,而她的柔软也不会是放你一条生路,最多是给你一个痛快罢了。 贵妃不是一个好人。她也不屑做一个好人。哪怕死后会被冤魂索命,她也认了,她偏偏要在活着的时候,让自己痛痛快快! 没过多久,大家就听说原本还算中庸的太子行事越来越放肆了。他在皇帝面前还勉强能忍,在下属官员面前就开始放肆了,在内院中更是横行无忌,听说短短一个月,就打死了好几个宫女太监。再后来……明珠郡主在床上被太子活活打死了!太子彻底疯了啊! 疯了的人当然不能做太子了。一个太子倒下去,剩下的皇子们开始了你争我夺,除了远走西北的二皇子和傻呵呵的六皇子,剩下的几位中,一个被曝给太子下咒圈了,一个被曝因为妻妾相斗给他下药让他失去了生育能力成了笑话,还有一个铤而走险给皇上下毒被拖下去了……皇帝也的确中毒了,撑不了多久。 于是,才大婚没两年的胖乎乎傻呵呵的六皇子成了最后的大赢家。一朝天子一朝臣,老臣们觉得这个年轻的傻乎乎的皇子上位也很好。毕竟主弱臣强,有这么一个傻乎乎的皇子,他们就大有可为了啊!结果,他们很快就发现自己一直看走眼了。谁敢糊弄皇上?傻乎乎的胖子立刻喷你们一脸[美人无泪]皇太极的背后灵! 新皇登基,大开恩科。何明进京赶考。 沈旭辰和程以华围观了一场激烈的榜下捉婿。一位年轻进士因为年纪轻样貌好,被好几家的管家下人们围了起来,个个都想把自己手里的大红花往那位进士的脖子里套。那位进士吓得脸都白了,捂着自己的胸口,大喊着:“学、学生已有婚约在身,你们不要逼、逼迫学生!再、再过来,学生就要跳河以表清白了!” 沈旭辰忍不住哈哈大笑了起来。笑完以后,他不知道想到了什么,再一次大笑起来。程以华面无表情地问:“你笑什么?” “哈哈哈哈哈……”沈旭辰笑得上气不接下气,他毫无形象地扶着自己的腰,“看到这倒霉进士被人榜下捉婿,我刚刚就忍不住想到了一个场景……说出来,你该笑我自恋了……但是真的很有趣……哈哈哈哈哈哈……” “说说看,说不定我也能跟着乐一乐。”程·笑点和智商一样高·以华面无表情地说。 沈旭辰摆摆手:“哈哈哈……你让我先乐一会儿……笑完了和你说。” 程以华继续面无表情地盯着笑得像个神经病一样的沈旭辰。 过了好一会儿,沈旭辰终于止住笑了,说:“我、我刚刚啊,就想着……我们当初高考的时候,要是也流行榜下捉婿……我样貌不差吧……我说的是实话,你不许说我自恋!不许笑我自恋!我样貌的确符大众审美!继续说,我考了状元,然后说不定也会有一群人围着我,想要把我捆回去,和他们家的小姐拜堂成亲什么的……我就大声喊着说,你们都不许过来啊,我、我已经有婚约在身了,你们不要逼迫我啊,我、我已经被去年的状元郎给叼走了……哈哈哈哈……” 程以华面无表情:“你说得本来就是事实啊。” 然后就到了晚上睡觉的时候,夫夫俩在床上翻滚时,程以华从背后抱着沈旭辰,低下头,咬了咬沈旭辰的后颈肉。沈旭辰觉得有些痒,缩了一下,说:“你干嘛,怎么咬这里。” 黑暗中,程以华的嘴角微微往上提了一下,用一种心满意足的语气说:“想试试看能不能把你叼起来……母猫叼小猫,不就是咬着后颈肉的么……把你叼走了,好像很有趣呢。” 何明是状元郎啊,新皇当堂就给他赐了婚,赐婚的对象正是被先皇无比宠爱然后继续又被新皇无比看重的八公主。皇家的皇子娶妻早,但皇家的公主却嫁得晚。八公主和六皇子同龄,但六皇子早就娶妻了,八公主却一直没有嫁。如今,正是被何明赶上了。 本朝的驸马还是很风光的,娶了公主以后,可以继续参政。要是公主本身受宠,那么连带着驸马自然也有诸多好处。因此,榜眼和探花对着何明都有些羡慕嫉妒恨,一个恨不得自己能再年轻二十岁,一个恨不得自己还未娶妻生子。 这些羡慕何明好运气的人不会知道那些已经淹没在时光中的内幕。而那些知道内幕的人,只会祝福何明这一生能够安安稳稳顺顺利利平平安安,能够为百姓做更多实事,能够成为一代贤臣千古留名。 ———————————————————————————————— “我错了,真的,我不该吐槽上个世界在科技方面不够先进的……”沈旭辰看着周围高大的树木,欲哭无泪。这个世界竟然更原始啊!穿兽皮的那种!没有调料品的那种! 等了一会儿不见程以华接话,沈旭辰停下了观察环境的举动,朝程以华看过去。 程以华正盯着沈旭辰身后的尾巴一心一意地发呆呢。 嗷呜呜—— 有!尾!巴!哦! 第145章 番外二 这是兽人世界。 兽人,顾名思义就是可以化身为兽的人。他们有人形和兽形两种形态,能自我切换。人形和就沈旭辰、程以华原本所在时空中的人一样,不过据说人形时候的他们都长得很俊俏。兽形则根据种群不同能化成大蛇、老虎、兔子甚至是虫子等等,有些兽人的兽形甚至是夫夫俩原本所在的时空中所没有的,比如说长出了翅膀的狮子等等。 兽人有男兽人,也有女兽人,这一点也和夫夫俩原本所在的时空一样,并没有什么太大的差别,生孩子的是女人。大部分兽人都是男女相恋,偶尔可能会出现男男恋或者女女恋的情况。在这个有时候连饭都吃不饱的时空中,大家每天都为着生存问题努力呢,谁吃饱了撑的去批判别人的恋情啊。当然,也有个别极端的种群是拒绝男男恋或者女女恋的,毕竟同性相恋不能生孩子,不利于繁衍,会让部落人口减少啊!但据说,兽人对于自己的爱人都很忠贞。所以,要是某个部落拒绝同性相恋,那么若真出现了同性相恋,那往往就是一场悲剧。 这个时空还处在原始状态,生产力非常不发达,兽人们只学会了使用简单的工具。在这样的情况下,为了增加存活率,兽人们大多是群居的。兽形相同的兽人喜欢住在一起,有些部落小一点,可能只有几十人,有些部落大一点,会有几百人甚至上千人。因为生存压力大,不同部落的人天然敌对,能互相友好合作的非常好。要是发生部落战争的话,那么战败部落的男兽人会全部被处死,只有女人和孩子能够活下来。没有错,这个世界就是这么残忍。 除了聚居的兽人们以外,还有单独生活的一直在森林中游荡的兽人,这类的兽人被称之为游兽。游兽们中除了那种特别强大专门出来历练的兽人以外,剩下的大部分都是弃兽 法神GL。所谓弃兽,就是指被兽神抛弃的兽人,对于这个信仰兽神的时空而言,这类兽人是不被期待的,是不能蒙受祝福的,是一定要被驱逐的。 用沈旭辰和程以华的眼光来看,很多弃兽不过是得了某种基因疾病而已,比如说白化病。这才不是兽神的诅咒呢!但是这个时空中的人不知道啊,他们遇到天灾人祸时都会先拜一拜神,当然对兽神的旨意非常看重,于是很多生出来以后外观有些不正常的兽人就都被自己的父母和部落抛弃了,他们不得不成为游兽。若不是兽人基因强大,哪怕是刚出生的小兽人,只要不被野兽叼走,他们都能活几天……也许这些小兽人都撑不到被前辈弃兽捡到,然后存活下来。 学过基因学的都知道,基因的变异方向是不确定的,而且大部分是有害的。这类弃兽因为变异,只有很少的一部分会比一般的兽人更强大,非常勇猛,非常善于捕猎。更多的弃兽的自身变异方向其实都是往有害的方向变异了,因此体质相对而言柔弱,再加上他们又没有族群,没有固定的栖息地,所以生活非常艰难。 除了上面这种情况,还有一种兽人会被抛弃,那就是化形失败的兽人。兽人刚出生时都是人形的,一两岁以后才会慢慢开始学着转化为兽形。绝大多数的小兽人都能成功转化,但总有千分之一的概率,会有一些小兽人没办法转化,他们在转化过程中长出了耳朵或者尾巴等兽形的一部分,却没办法整个人变成兽形。然后,他们没办法继续变化了,他们没法变成彻底的人形,也没法变成彻底的兽形,就这么永远保持着“人形中带了一点兽形特征”的样子。 其实这样子很萌,但很抱歉,兽人们觉得,这也是不被兽神祝福的人!否则你怎么会不能完全化形呢?!化形难道不是兽人赐给我们的天赋吗?!于是,这一类的兽人也被驱逐了。这类兽人因为身上带了一些兽人特征,他们比一般的兽人人形时要强大一点,却远不如一般的兽人兽形时的状态。而兽人捕猎主要是依靠兽形的,他们是靠着兽形寻找食物的,于是这类兽人的生活也很艰难。 有一些弃兽因为生活艰难,知道自己被抛弃了,心里当然有一种说不出来的……不痛快。再加上,他们偶尔和正常兽人接触时还会受到歧视,会被驱逐,因此他们的性格变得非常偏激,行事极端,甚至会按照去偷袭部落,抢夺幼年的女兽人等等,做一些让正常兽人不能忍受的事情。因为有这类弃兽的存在,可以说,弃兽们的名声变得越来越坏了。 可是,除了这部分弃兽以外,大部分的弃兽都是一群生活在森林中居无定所的……挣扎着活下去的可怜人罢了。 正如穿越到古代时空时,系统会自动把沈旭辰和程以华的头发变长,等夫夫俩穿越到这个时空以后,为了能更容易地融入原住民中,他们的身体也被系统改造了。沈旭辰多了尾巴和耳朵,程以华则多了尾巴和兽纹。他们现在的样子看上去就像是那种化形失败了的永远保持着“人形中带了一点兽形特征”的弃兽。他们还穿着兽皮衣服,看上去带着一种野性的美。 没错,沈旭辰和程以华现在的身份是弃兽。夫夫俩这次要关注的是一个叫阿芙拉的女兽人。 阿芙拉不是这个时空中的人,她是来自于一个类似于西方魔法大陆时空中的人。她是教廷的圣女,因为有光系魔法天赋,自幼就生活在教廷中。阿芙拉领受教义长大,是一个非常单纯的白莲花(完全不带贬义)一样的姑娘,她保持着圣女的高洁,拥有着对生命的尊重,悲天悯人,救死扶伤。她死于一场大型瘟疫。在那场由数十名死灵魔法师制造的瘟疫中,阿芙拉亲上前线拯救平民,终因魔法耗尽不幸被感染了。 也许是因为老天怜爱这个姑娘吧,她在这个时空中重生了,可惜老天怜爱得不够彻底,她重生在了一个被抛弃的弃兽身上。阿芙拉是被老弃兽捡到抚养长大的,她依旧给自己起名叫阿芙拉。在这个时空中生活了短短几年,她前世的生活经历所给她带来的认知就被推翻了很多。直面了生活的艰难,这个宛若活在理想世界中的姑娘终于一步步成长起来了,她变得更加坚毅勇敢,她带领弃兽们团结在一起组建新的家园。 对了,有一点值得庆幸的时,阿芙拉的光系魔法跟随她一起重生了。按理来说,这个兽人时空中是没有魔法这种东西的,但是她却依然可以施展魔法,虽然她的魔法能力比以前减弱了很多 惊世战妃。不过,有了阿芙拉的治愈,那些团结在一起的弃兽们,至少不会因为一个小小的发热就死了。 可惜,这些弃兽的运气并不是特别好。因为,他们遭遇了小冰山时期。再接下去的几十年中,天气会越来越冷,冬天会越来越长。气温的降低不仅仅让冬天变得难熬,让更多的人死于冬天,还影响了植物的生长。植物减少,草食动物就相对而言减少了,于是肉食动物之间的竞争就更大了。弃兽们的食物越来越少,却还要面对一轮轮饥饿的猛兽……他们的处境可想而知。 阿芙拉殚尽竭力为弃兽们谋出路,但弃兽的数量还是越来越少了。他们或死于饥饿,或死于寒冷,或死于猛兽,或死于伤势过重…… 沈旭辰和程以华的出现就是为了助阿芙拉一臂之力。 沈旭辰顺着程以华的目光看向了自己的尾巴,咦,好像真的很有趣的样子呢,这尾巴毛茸茸的,也不知道是哪种动物的……他这一思考,头上那一对毛茸茸的耳朵也不由自主地抖了两下。 程以华偷偷咽了下口水,说:“这个时空中有很多动物,是我们那个时空中所没有的,所以我也看不出你这尾巴是哪种动物的……不过……看上去,手感不错啊!” 沈旭辰好奇地问:“那你有尾巴吗?给我看一下!” 程以华下意识地朝自己的身后摸去,摸到了一个圆球球。他整个人都呆住了。剧本不对啊!他作为中二之神,这么强大,这么健壮,这么伟大,这么腹黑,这么无所不能……他怎么似乎好像可能仿佛……有了一截兔子尾巴?!兔子这种东西,不应该是惹人疼惜的吗?!不应该是楚楚可怜的吗?!为什么他是兔子?! 程以华整个人都石化了,仿佛风一吹就可以散做尘埃飞走了。沈旭辰忍不住笑了起来:“从食物链来说……看样子,现在的你应该被我吃掉哦!” “你们是谁!”一个非常冷硬的声音从高处传来。说句题外话,这个时空通用的语言是古英语。 沈旭辰猛然抬头一看,树上离地面三米高(这里的树不管什么种类都长得非常非常高大)的地方出现了一个拿着弓箭的男人。那男人手里的弓箭正瞄准着沈旭辰和程以华。沈旭辰立刻把手举起来,做出一个无害的姿态来,微笑着说:“如你所见,我们是游兽。他是我的真爱。”在兽人世界中,真爱这一词就是指代夫妻的。 弃兽是兽人部落对他们的蔑称。沈旭辰自己才不会承认呢,他只说自己是游兽。夫夫俩到达这个时空的目的就是帮助阿芙拉真正带领游兽们过上相对而言安稳平顺的生活。那么,改变就从称呼开始吧,不要用别人的蔑称来禁锢了自己。 服用过光明之泉的沈旭辰的确容易让陌生人产生好感,但那个男人依然非常警惕,他手上的弓箭并没有放下,非常冷硬地说:“这是我们的地盘,这里不欢迎陌生人。你们可以离开了。” 见到弓箭,沈旭辰就知道这个男人应该认识阿芙拉。弓箭这种工具其实是阿芙拉制造出来,然后又教会游兽(就用游兽这个词了,弃兽毕竟是一种蔑称)们使用的。要知道,若非阿芙拉穿越重生,这个时空原本的工具制造还非常落后。 沈旭辰不愿意放弃这个能接触阿芙拉的机会,他动作飞速地从系统中兑换出了一个微型的太阳能手电筒,掩在手里,按下开关,然后他伸手朝树上那个男人挥了挥,说:“你认识阿芙拉吗?我们一直在寻找阿芙拉。” 因为树叶茂密,哪怕现在是正午,林子里依然有些幽暗,沈旭辰发光的左手就显得格外瞩目了。这样子的确很像阿芙拉施展光系魔法时的样子。额,对这个时空中的兽人来说,那就是施展神迹时的样子。修的目光闪了闪。他在自己的腰间一抹,将两根绳子丢到地上,对沈旭辰说:“你们按照我说的,把自己捆起来,我就带你们去见阿芙拉。” 修是个谨慎的人。他是游兽,却也知道很多游兽是不值得信任的超级校霸。他们的生活威胁来自于部落,来自于猛兽,来自于环境,也来自于那些不怀好意的游兽。但沈旭辰竟然会“神迹”,这震撼了他。再说,沈旭辰和程以华两个人一看就是那种不能化形体能稍次的游兽,而修却是可以化形的并且是游兽中难得比一般兽人更强大的……如果沈旭辰和程以华不怀好意,修确定自己可以在第一时间干掉他们(这孩子不知道夫夫俩身上有热武器)……于是,修就把捆好的沈旭辰和程以华带回了他们的临时居住地。 跟在修的身后,沈旭辰才注意到,这个男人其实还不算是个成熟的男人,看他的年纪,应该还算是个男孩子,不过十几岁的样子。兽人化形以后的确很英俊,这个男孩子身上就带着一种野性的充满了力量的美。要是沈旭辰还没有伴侣,如果他走到街上看到了一个身材样貌是这样的人,他一定会忍不住多看几眼。 十几岁的孩子,有时候就要学会撑起整个游兽群了。因为,这个时空中的人寿命普遍不长,游兽们更是有很多都活不过三十岁。没办法,他们太辛苦了,捕猎时又容易受伤,就算平安活到了三十五六,他们的体能就下降了,年轻时受伤得不到好好调养的后遗症说不定也一起爆发出来了,于是为了不拖累自己所在的游兽群,他们说不定会独自远走等死,把食物尽可能多的留给游兽群中的青年以及小孩。所以,哪怕修在沈旭辰和程以华看来还是孩子,但他已经是自己所在游兽群中的捕猎主力了。 丛林中没有路,地上都是枯枝烂叶石头泥土,还有树根藤蔓等等,总之非常不好走。修却已经习惯了,他毕竟从小就在密林中长大,走起路来健步如飞。沈旭辰和程以华在他身后踉踉跄跄地跟着。对了,多了一条大尾巴的沈旭辰发现自己竟然掌握不好平衡了,只要走得稍微快一点,他就忍不住往前跌去。啊啊啊,这尾巴真的好碍事啊! 程以华赶紧扶住了沈旭辰,轻笑着说:“连走路都不会了吗?食物链上层先生?” 沈旭辰面无表情地说:“兔子你好,兔子再见。” 阿芙拉等人的临时居住地靠近一条小河。沈旭辰和程以华跟在修身后到达居住地时,阿芙拉正在施展魔法救助一个发烧的小孩。在这个时空中,阿芙拉十二岁了,但她现在的魔能储备却只相当于原本时空中一岁孩子的量,所以她施展光系治疗魔法时非常困难。不过是为了治疗一个发烧,她的脸色就白了好几分。但就是这样,她依然咬牙坚持着。 阿芙拉所在的游兽群有七个人。三个正当壮年,两个青年,两个小孩,阿芙拉也算是小孩。今天,他们遇到了另一支游兽群。据那群人说,他们原本有十几个人,可惜碰上了一群发了疯似的多刺兽,一下子折损了一半的人手,只有六个人逃出来了。这六个人中,四个都带了伤,还有一个发了烧的孩子。 也就是说,现在这群游兽一共是十三人,加上夫夫俩也不过是十五个。 “修,你回来了?”一个年级略大的游兽看到了修,也看到了修背后的夫夫俩。 修点点头:“我已经在附近做好记号了,围着我们的居住地,把毒火熊的粪便丢了一圈。想必闻到了毒火熊的味道,就没有猛兽敢靠近这块地方了。这两个人……是我巡逻时碰到的,他们知道阿芙拉。” 那个年纪略大的人狐疑地看着夫夫俩。说真的,兽人们都比较单纯。若非因为单纯,阿芙拉他们也不会这么快地接受那六个受伤的人,并且还热心地给他们的小孩医治。但单纯不是单蠢,他们又不是傻子。沈旭辰和程以华看上去太干净了,不仅仅是衣着干净,连气息都干净,这样的人真的不像是在林子中游荡的游兽啊……他们俩看上去就像是那些部落中还未成年的被保护得非常好的孩子啊!可是,哪有这么大年纪的孩子?! 沈旭辰赶紧说:“我们认识阿芙拉,我们是来帮助阿芙拉的。” 正好,阿芙拉的医治过程也告一段落了,施展了治疗魔法的她非常虚弱,整个人靠在别人身上。听到沈旭辰这么说,阿芙拉朝沈旭辰看过来。她不认识这两个人。她微微皱起了眉头。沈旭辰赶紧说:“光明神在上,我们能在这里相遇都是光明神的旨意我的哥哥不是人!”说完他就语速飞快地背了一遍教廷的光明教义。翻译成通俗易懂的话来说,就是兄弟姐们联合起来让我们齐心协力共创和谐平等社会吧么么哒! 阿芙拉的眼睛立刻就亮了起来!毕竟是在教廷中长大的姑娘,直到现在,她还是信任光明神的。哪怕都相隔了一个时空,她依然会向着心中的光明神祈祷。而她对于这个时空的兽人所信仰的兽神颇为不屑一顾。作为神,他怎么可以抛弃自己的百姓!光明神就会爱着每一个人,哪怕是残疾的,是不能化形的,是与众不同的,光明神都不会抛弃她的子民!这种信仰是外人无法改变的。 取得了阿芙拉的信任,接下来的事情就很好办了。阿芙拉的治疗能力有限,因为兽人本身自愈能力还算强,所以她先给发烧的孩子看病了,那些受伤的游兽们只能苦挨着,要么就等阿芙拉体力恢复给他们治疗,要么就只能等伤口自己长好了。 直面着他们鲜血淋漓的伤口,沈旭辰到底有些不忍心,就从系统中兑换了一瓶疗伤喷雾。因为有了阿芙拉这个会施展神迹的例子在前,见沈旭辰手里忽然多了东西,大家也不觉得奇怪——就是阿芙拉也不会觉得奇怪,因为她原本所在的时空中是存在空间魔法的。沈旭辰说这个对伤口好。游兽们也不怀疑。沈旭辰就对着那几个游兽的伤口喷了起来。不多时,游兽们真的觉得自己的伤处好很多了,他们看向沈旭辰的眼神都带着一种莫名的敬畏和由衷的感激。 同样是时空的外来者,在上一个时空,夫夫俩始终把自己当成旁观者。但这一次,看到了这些真诚的简单的努力活着的游兽们,沈旭辰的内心却被震动了。因为,这些人一直不放弃的,不过是为了生存而已。没错,是生存,他们还谈不上什么生活,还谈不上什么享受。沈旭辰尊重所有尊重自己生命的人。 沈旭辰又摸了摸那个发烧的孩子的额头。要是这孩子的病还是没好,他可以从系统中兑换一些退烧药出来。结果,他这一摸,发现孩子已经彻底好了呢,现在虽然闭着眼睛,但其实也并非处于昏迷状态,而是很单纯在睡觉而已。沈旭辰松了一口气。虽然说,他不太能理解魔法的原理,而且阿芙拉施展魔法后把自己弄得极为虚弱,但好在这魔法还是管用的。 还是那句话,兽人们相对而言还是很单纯的,见你们对我们这样好,见阿芙拉信任你们,于是他们就迅速地接纳了夫夫俩。 知道沈旭辰和程以华是一对真爱以后——这个世界没有那么多规矩,只要不碰到某些极端部落,真爱都是被祝福的,所以夫夫俩不打算瞒着他们的关系——游兽们纷纷表示祝福,并且还直白地表示了羡慕。对于朝不保夕的游兽们而言,活这一世不容易,遇到了自己喜欢的人,那就抓紧时间相爱吧! 透过夫夫俩的外部特征,游兽们猜到了夫夫俩各自的种族。程以华当然就是兔子族的啦,那短短一团的尾巴可是骗不了人的。至于沈旭辰,有说他是雪狼族的,也有说他是狐族和豹族的混血……唯一可以确定的是,沈旭辰一定来自于一个凶猛的种族。于是,游兽们看向程以华的眼神就有些微妙了。 虽说不同种族的兽人之间不会遵循大自然的食物链准则,但是草食系的兽人会对肉食系的兽人有一种天然的惧怕。这种惧怕是刻在血脉里的!比如说,虫族的人就特别害怕飞禽族的人。因为虫族的人在面对飞禽族时,随时都会有一种被吃掉的错觉。在这样的情况下,身为身娇体软易推倒的兔子的程以华竟然和肉食系的沈旭辰是真爱!天啊,这家伙每天晚上一定被做得很惨(shuang)!真同(xian)情(mu)他! 在众人别有意味的注视中,程以华面无表情地散着冷气。憋看我了!憋再用奇怪的眼神看我了!虽说我玉树临风,但你们憋看我了!到底有什么好看的啊! 大家收回目光,点点头,纷纷表示理解。这是不好意思了呢,这一定是不好意思了呢,果然兔族的人胆子就是小啊。 程以华头上出现了一块具现化的乌云:都给我说清楚,你们到底明白了什么啊,为什么天才如我什么都不明白啊……你们的眼神越来越奇怪了! 很快,受伤的人都得到了安顿,没有受伤的就要去寻找食物了[韩娱]晋江女主的脸每天在啪啪啪。程以华和沈旭辰表示他们也可以一起去寻找食物。 诚然,沈旭辰可以从系统中兑换出很多东西来给这些游兽。食物这种东西是属于日常用品的,因此只需要用极少的积分就可以兑换出很多了。而沈旭辰现在不缺积分。可是,他却没有这样做。他和程以华来到这个时空,是要给这些游兽带来改变和希望的。游兽们缺乏的不仅仅是食物,还是获取更多食物的方法。沈旭辰和程以华必须确保,当他们离开这个时空时,游兽们没了他们,还可以继续安稳地活下去。所以,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不到万不得已的时候,沈旭辰不打算从系统中兑换食物和高科技。 修看了程以华和沈旭辰两眼。程以华明白那眼神的意思。他沉默着走到一棵树面前,看了那树两眼,然后猛然抱起树用力一拔……这棵大树竟然被连根拔起了!然后,程以华把树往旁边一丢,整棵树落在地上,地面都仿佛跟着抖了两下。游兽们目瞪口呆!不能化形的兽人不是应该很娇弱才对吗?!不对,哪怕是可以化形的兔族人,他们也很娇弱啊!这个兔族人种族天赋是不是点错了? 程以华面无表情,心里却非常得意。哼,我可是服用过基因改良液的男人! 看了程以华两眼后,游兽们迅速把目光全部集中到了沈旭辰身上!这是一对真爱,其中那个来自兔子族的都这么厉害,那么这个来自肉食系一族的不是更厉害了吗?! 沈旭辰非常无辜地摸了摸自己的鼻子。 程以华面无表情,心里却有个小人在跳脚。哼,我可是能攻了沈旭辰的男人! 好猎手是不嫌多的,准备去狩猎的修愉快地带上了沈旭辰和程以华。然后,多了一条沉重的尾巴的沈旭辰一路上又差点摔了好几个跟头,好在都被程以华扶住了。偷偷观察他们的修若有所思地点点头:想要找到真爱就一定要不怕丢脸,原来,这么强大的肉食系兽人原来也会假装像婴儿一样跌倒,以便能和自己的伴侣搂搂抱抱恩恩爱爱……一扇通往新世界的大门在修这个单纯孩子的眼中缓缓打开了。 为了不让血腥味引来猛兽,冲进临时居住区,他们去狩猎的地方距离居住区很远。并且,他们还要先在外面把猎物处理好,才能带回去。三个人走了好久。 整个狩猎的过程……本应该是非常顺利的,毕竟修虽然年纪不大,却是一个非常优秀的猎人了,而且沈旭辰和程以华更加厉害嘛。修对夫夫俩的表现充满了期待。结果,期望有多大,失望就有多大。力气大不代表他们就会狩猎,会军体拳会格斗会各种斗不代表他们就会狩猎,见识过各种大场面不代表他们就真能面对这种最原始血腥的捕猎场面……沈旭辰还好,毕竟是学过医的人,肠子内脏什么的,都是见过的。程以华虽然也懂一些解剖的知识,但大都是纸上谈兵,反而没有真正见到过这样惨烈凶残的场景,脸色微微有些发白。 为了方便捕猎,修化为了原型,是一只白色的长了翅膀的大老虎。他的原型非常大,背上那对翅膀张开就有三米长。为了节省体能,修只有狩猎时才会化成原型,之后就会恢复人形,然后用人形把猎物背回去。这次,考虑到夫夫俩跟着,他特意多猎了一些猎物,反正不缺人背嘛!结果,看到沈旭辰和程以华不适的样子,修善意地说:“你们可以吗?不行的话,全部猎物都由我来背……” “我、我们可以的!”沈旭辰赶紧说。 “真的可以吗?”修表示怀疑。 程以华看了看周围,他可以用这些树木藤蔓弄出一个非常好的运输工具来。哼,咱们可能不习惯血腥的捕猎场面,但!没!有!关!系!我可以用智商碾压你们,等我做好了运输工具,你们一定会目瞪口呆的! 等等……程天才脑海中灵光一现,做了运输工具也没有用啊,因为这原始森林中根本就没有路……最后还是沈旭辰灵机一动,把猎物全部收进了系统格子空间里,他们才顺利地回了居住地。 今天的程天才……有点忧伤呢。 第146章 番外二   当修带着夫夫俩狩猎的时候,其余的人也在临时居住地附近寻找可食用的植物和小型动物。即使是那几个伤员,因为沈旭辰已经给他们上过药了,他们都觉得自己的伤口已经好了许多,也都没有休息,努力做着自己力所能及的事情。说真的,游兽们不怕干活,不怕脏累,他们怕的是明明付出了劳动,最后却一无所获。可惜,事实上后面这种情况却很多。   说到植物,其实游兽们所拥有的关于可使用植物的知识远比那些聚居的兽人更多,因为游兽们总会出于这样那样的原因缺乏食物,一旦饿狠了,连树皮、泥土都能吃,自然慢慢就弄明白了,那些植物是可以填饱肚子的,那些植物却是可以让人丧命的。这些用生命来总结出来的宝贵知识,由老一辈的游兽传给新一辈的游兽,这么多年下来,也积攒很多了。在最艰难的时候,这些知识都是可以用来保命的。   这是一年中最不缺乏食物的春夏之际,于是,当狩猎的人回来时,其余的人也采摘了不少野果野菜,满满当当的,看上去非常丰盛。沈旭辰把猎物从系统格子空间中放出来,大家看着满地的食物,脸上都露出了几分由衷的欣喜。   一个看上去还不到十岁的小男孩欢呼了一声,跑到另一个高个子的青年身边,抱住他的大腿,问:“哥哥,今天我们可以吃熟食了吗?”   这是一对亲兄弟。哥哥叫雷,弟弟叫格里。格里也是不能完全化形才会被族群驱逐抛弃的,他只有左手的一部分是利爪,别的地方都是人形。格里的母亲在生格里时难产去世了,等格里长到化形的年纪却不能顺利化形时,他的父亲和部落中的人一样,对这个孩子表示了厌弃。最后,雷站了出来。他带着弟弟一起离开了部落。就算弟弟是被兽神抛弃的又怎样,弟弟是他的弟弟,是他的亲人。他不会把弟弟一个人丢在吞噬了无数生命的密林中。也就是说,其实雷本来可以不做游兽的。   在格里眼中,雷虽然是他的哥哥,其实更像是他的父亲。   雷的脸上有一道疤,这让他看上去稍显狰狞。不过,雷看向格里的眼神却非常温柔,他笑着说:“今天可以吃熟食。”   兽人们已经学会了使用火、制造火、采集火,但游兽们并不是时刻都能吃上熟食的。一来,他们生活在密林中,要是赶上气候条件不允许,自然就不能生火了。二来,他们有时候出于安全考虑,会偷偷在距离某部落不远(这个不远也得有几千米)的地方临时安顿下来,避开那些野兽,那样也就不能生火了,因为火会产生烟,而烟会暴露他们的行踪,会引来部落的人,对他们进行驱逐,甚至是追杀。   于是,只有在密林深处,远离所有部落的地方,他们才能生火做饭吃熟食。但这种地方往往也代表着危险。   听见雷这么说,格里更高兴了。对于那些可以化为兽形的兽人来说,饮毛茹血或许并非真的那么难以忍受,但对于不可以化形的格里来说,生食真的好难吃啊。格里还是个孩子,作为孩子,尽管他已经很懂事了,但在不对大人造成麻烦的基础上,他会有自己的偏好。   火很快就生起来了。为了防止引起火灾,火生在小河旁边,周围还挖出了隔离带。   雷拎着一只小型的动物去了水边,用骨刀划开了脖子,新鲜的血液流到了骨碗中。然后,雷端着这碗血走了回来,递给几个年长的游兽。大家都接过来喝了两口。这是为了补充盐分。   阿芙拉的脸色已经恢复了一些,但看上去依然有些白。她对雷招了招手,说:“我也喝两口。”   雷说:“不用,我们还有一点盐。”   阿芙拉低头看了一眼那个熟睡的孩子,说:“我们又有了一个孩子……把盐都留给孩子吧。我喝血就可以了。”在光明圣殿中,阿芙拉是不沾荤腥的。但是,这个世界和那个世界不一样,如果她不逼着自己改变并适应,她根本活不下来。她珍惜自己的生命,她也珍惜别人的生命。   说真的,阿芙拉虽然是穿越重生的,但除了会一点光系魔法,其实她不比兽人们知道太多。她以前的生活环境太优渥,也太封闭了。这么说吧,如果那些赞歌中没有写“我欢欣地坐在苹果树下蒙受圣恩”什么的,她也许都不一定知道苹果是长在树上的。   雷表示不同意,说:“你不必勉强自己,阿芙拉,你也还是一个孩子。”   阿芙拉摇摇头:“不,我已经是大人了。给我吧,我喝两口就行了。”   盐是非常珍贵的。而盐被控制在各大部落手中。只有很少一部分人愿意和弃兽们打交道(当然,他们的态度永远是高高在上颐指气使的)。而游兽们必须付出高额的代价,才能换到一点点盐。现在,队伍中又多了一个孩子,孩子是希望,是未来。阿芙拉觉得自己不应该再享受特殊待遇了。   雷不擅长拒绝。他把碗递给了阿芙拉。血腥味冲进口鼻中,阿芙拉立刻就有了一种想要呕吐的欲望。但她还是强忍着,用嘴凑近了碗沿,然后努力灌了一口。粘腻的血液流进嘴巴里,阿芙拉真的要吐出来了。她强迫自己咽了下去,赶紧端起手边另一个的盛了水的骨碗,把整碗水倒进了嘴里。那股恶心的属于血液的味道还是散不掉。她看上去很想吐出来。她又往口中塞了几个野果子。   沈旭辰看了程以华一眼,其实他现在可以从系统中兑换一些盐出来。   程以华知道沈旭辰心软了,他握住他的手,坚定地摇摇头:“他们要在逆境中成长起来。如果我们现在把什么都给了他们,也许……他们日后就不能独当一面了。你要知道,我们总是要离开的,而他们的生活还要继续。”   沈旭辰知道程以华是对的。他叹了一口气。   程以华说:“其实浮游生物中也是含有盐的。只要找到水源,用布过滤水体,晒干,吃了,也能补充盐分。当然,最好的办法时,帮助他们找到一个能长期稳定获得盐的方法。”   沈旭辰说:“我之前就在想这个了,一直在森林中游荡总不是个事儿,最好还是能找个地方安顿下来。安定下来以后,就可以考虑建造房子等了,有了房子,哪怕是气温持续走低,冬天也不会变得特别难熬。你觉得……海边怎么样?去了海边,他们可以从海水中获得盐,并且从海中获得食物……最好是一面临海,三面环山,这样山珍海味都能吃到。”   “可以和阿芙拉商量一下。”程以华说。   兽人们的饭量很大,哪怕是不能化形的兽人,饭量也比沈旭辰和程以华大很多。于是,在吃饭的时候,夫夫俩目瞪口呆地看着修一个人干掉了十几斤的肉,就是虚弱的阿芙拉也干掉了两斤啊(她是魂穿)!   而游兽们也目瞪口呆地看着夫夫俩。这两人竟然一人喝了一碗肉汤以后,就表示自己吃不下了。这只是一碗肉汤啊,三岁孩子都不止这个饭量啊!(夫夫俩只是被系统调整了一下局部的身体变化,其实他们本质上还是人类。)   这饭量真是不可思议啊!双方的三观都被迫重组了一下。   说真的,对于夫夫俩而言,这是他们吃过的最难吃的一顿饭,根本什么调味品都没有。只有特意给孩子们煮的那份食物中放了一点点盐。大人们吃的其实就是白水煮的肉菜大乱炖。沈旭辰胡乱吃了一碗,肚子中勉强有了些东西,就什么都不想吃了。不过,饭后的水果吃上去味道不错,很甜。沈旭辰吃了好几个。相对而言,或许程以华的适应能力更强大一点,当然也或许是程以华的面瘫能力更强大一点。   与此相对,游兽们对这顿饭是非常满意的。这是春夏季,他们不缺食物,能吃饱。这对他们而言就是一件幸福的事情。   有些事情宜早不宜迟,吃完饭,沈旭辰和程以华就和大家一起商量日后的出路。阿芙拉忧愁地说:“我们一直想要找个地方安定下来……但是这片林子中并没有安全的地方,我们不可能在一个地方长时间待着,因为那会引来猛兽。而林子外面……他们对我们非常厌恶,一旦我们靠近他们的生活圈,他们就会驱逐我们,甚至杀死我们。我们还是找了很久,才找到一个愿意和我们交换必需品的小部落,虽然……他们开价很高。”   从大家的三言两语中,沈旭辰心里大致勾勒出了一块地图。这片大陆的植被面积非常大,出了森林还是森林,稍微宜居一点的地方都被大大小小的部落占据了,根本没有弃兽们的立锥之地。   阿芙拉犹豫了一下,又说:“我们想往森林的深处去……也许森林的那一边还有出口,虽然不知道那里会有什么在等着我们,但情况总不会更坏了。”   这想法和夫夫俩不谋而合。他们从降水量来研究,还有风向等等,都确定这片大陆的边缘一定有海。   但这些事情都是急不来的。他们必须能先走出这片林子。   阿芙拉把一簇草药递给沈旭辰,说:“这个……晚上睡觉的时候,你们记得涂在身上,可以防止蚊虫叮咬,效果挺好的。千万不要小瞧了蚊虫,它们能带来各种各样的疾病,我们有几个人……就死在了小小的蚊虫之下。”阿芙拉的抚养人就是死于蚊虫叮咬所带来的高热……也是那一场刺激,阿芙拉的光系魔法才爆发出来。   沈旭辰接过草药,对阿芙拉说了一声谢谢。   这个善良的姑娘忍不住笑了起来:“不用谢……感谢光明神,我们可以在这里相遇。未来会变得越来越好的,对吗?”   阿芙拉的眼睛很亮,仿佛是天上的星子落在了她的眼睛里。面对这双澄净的眼睛,沈旭辰郑重地点了点头:“一切都会好起来的。”   这里是临时居住地,住宿条件当然也非常差劲。他们要自己用草藤编制一张吊床挂在高树之间,这就是床了。其他人的临时床铺都准备好了。但夫夫俩是刚来的,因此还得现做。沈旭辰动手能力MAX。于是程以华砍草藤,沈旭辰做吊床,很快就把一张床弄出来了。吊床上再铺上细草和兽皮,就可以用来睡觉了。   游兽们看着这俩配合默契,又忍不住笑了起来。他们互相看了几眼,用眼神互相说:“嘿,那个小子(指沈旭辰)真不错,明明自己比伴侣更加强大,却还是把展现力量的地方让给了伴侣,怪不得他能找到真爱!”   沈旭辰:有个肉食系动物的尾巴,怪我咯。   很快就到了晚上。说是晚上,其实应该算是傍晚。但树叶太茂密了,太阳刚刚落山时,林子里就几乎没什么光亮了。夫夫俩去小河边,用冷水洗了个澡。尾巴沾了水以后,变得非常沉重,沈旭辰都快给自己的尾巴跪了,这么重还怎么走路啊。他偷偷地对程以华说:“尾巴什么的也就算了……但愿以后不会穿越到什么奇奇怪怪的时空去,要是变成女人,胸前多了两块肉……走路的时候,估计也够呛……会一直往前栽吧?”   程以华想象了一下那种画面,忍不住抖了一下,说:“大胸长女人身上,是赏心悦目。长我们身上,是灾难。”   河边的火并没有熄灭。沈旭辰在火堆旁边,小心翼翼地烘烤着自己的尾巴。也不知道这尾巴上的毛是怎么构成的,竟然干得特别快。沈旭辰松了一口气,干了就好,这就不耽误晚上睡觉了。   趁着沈旭辰晾尾巴的功夫,程以华把防蚊虫叮咬的草药放在骨碗里捣碎了。夫夫俩互相涂了药。   借着火堆的光芒,夫夫俩准确找到了他们用来睡觉的那棵树。沈旭辰爬进了吊床里。程以华也凑了上来。   程以华小声地说:“我们就这样睡觉了吗?”夫夫俩的对话是用中文来说的。想必那些说古英语的兽人一定听不懂他们在说什么。   “当然啊……明天还得探路,事情那么多,必须要养精蓄锐。”沈旭辰义正言辞地说。   程以华有些郁闷:“可是现在还不到七点钟啊……哪有晚上七点钟就睡觉的?就算是在上一个时空,哪怕是古代,什么娱乐也没有,我们也没有七点钟就早早睡觉的啊!你真的睡得着吗?”   “闭上眼睛,闭上嘴巴,不一定会睡得着。但如果你睁着眼睛,张着嘴巴,就一定会找不着。”沈旭辰闭着眼睛说。他的鼻尖充斥着那种草汁的味道,一开始还觉得不太习惯,闻着闻着,倒是觉出几分好闻来了。   程以华仍不甘心地说:“可是你听……他们也没有直接睡觉啊。”   为了安全,大家的吊床彼此间都靠得很近。树底下还有人轮流值夜,这样万一突发了什么状况,大家都能第一时间互相救助。不过,也正是因为靠得近,所以做某些事情的时候,其他人简直就像是在听现场版一样。兽人们的听力应该更好。   兽人们大都直白开放,并不觉得这很羞耻。哪怕是阿芙拉呢,她在这个时空中生活了十二年,对某些事情也都已经习惯了。   其实,这个时空中有很多东西都不符合阿芙拉的信仰,比如说吃荤。她刚刚重生的时候也常常因此觉得很痛苦。但时间久了,看到周围的游兽们上午还笑着,下午可能就不在了,看到大家直白地高兴,又直白地悲伤,看到大家努力地活着,阿芙拉忽然就想明白了。光明神殿教给她的,并且她继承下来的,应该是爱和希望,而不是那些繁文缛节,也不是那些冰冷的限制。   沈旭辰伸出胳膊,长手一揽,把程以华的脑袋扣在自己的胸口,说:“快点睡觉!别人是别人,我们是我们……反正,再没有造出房子之前,你都必须克制点。”他真的不习惯被别人听墙角啊。当然,现在听别人的墙角也觉得很尴尬啊。   “可是……我都想了一天了。”程以华说,“尾巴啊!有尾巴啊!白天的时候,我一直强忍着,现在好容易晚上了……”   沈旭辰现在只庆幸游兽们听不懂中文,他默默地吐槽说:“你脑子里难道整天就都想着这些东西吗?”   “不是。我当然也思考哲学,也思考数学……”   “你现在可以继续思考哲学或者数学。”沈旭辰说。   程以华不说话了。夜晚的森林其实很喧嚣,虫子的叫声此起彼伏,远处还有野兽的吼叫声。但在这种喧嚣中,人与自然的距离变得非常近。程以华挣脱了沈旭辰的手,把脑袋从沈旭辰的胸口摘下来。他平躺在沈旭辰身边。程以华瞪大了眼睛望着天上,透过繁茂的树叶,他能够隐隐约约地看到星空。这种时候,的确适合思考人生呢。   好一会儿,听不到程以华说话,沈旭辰又觉得不自在了。他睁开了眼睛,转头看向程以华,说:“你不会是生气了吧?”   程以华也转头看向沈旭辰——哪怕黑暗中他们其实看不清楚什么——佯装难过地说:“你怎么会觉得我生气了呢?难道在你心里,我就这么不成熟吗?”他装得不好,那语气中并没有多少委屈,反而有点搞笑。   沈旭辰忍不住笑了起来:“说起来,因为仗着比你多活了一世……我以前从把你当成我的小男友,后来就是小伴侣,总之永远逃不了一个‘小’字。”   “怎么是小男友呢?明明我该大的地方……那么大。”程以华面无表情地说着荤段子,“还有,虽然你不给我玩尾巴,但我刚刚真的没有生气……我只是在思考而已。”   沈旭辰顺嘴一问:“思考什么?”   “思考……回忆你白天时甩着尾巴的样子啊,走一步摔一下,尾巴还甩一下。”   “……除了尾巴,你还能再想点别的什么吗?”沈旭辰沉默了两秒,说。   “不能。”程以华一本正经地说。尾巴君辣么萌,没有人可以忽略尾巴君。   沈旭辰把头转回来。他还是闭上眼睛睡觉吧。   过了一会儿,沈旭辰听见程以华说:“你难道不觉得尾巴很……有趣吗?你想象一下我的尾巴,短短的毛茸茸的小小的一团儿,摸上去觉得特别舒服!我自己亲手感觉过的,手感真的特别棒,你难道不想摸摸看吗?”   这么不要脸地夸自己的尾巴,真的没关系吗?沈旭辰正要说什么,又听见程以华很诚恳地说:“对了,你屁股上凭白多了一根尾巴,一定觉得很不方便吧。白天走路时就是这样,你因为尾巴总是掌握不好平衡,所以差点摔了……那现在睡觉呢,你这么平躺着睡,难道不会觉得尾巴硌得慌吗?你要不要学一下猫咪的睡觉姿势?”   沈旭辰曾经听说过一个故事。说是有个长胡子的老人,有一天,忽然有个人问他,你胡子这么长,晚上睡觉时,是把胡子放在被子外面睡,还是把胡子放在被子里面睡啊?老人回答不上来,因为他以前从来没有注意过这件事情。到了晚上睡觉的时候,老人突然想起了这个问题,他先把胡子放在了被子外面,觉得不舒服,又把胡子拿到被子里面,还是觉得不舒服。就这样,老人一会儿把胡子拿出来,一会儿又把胡子放被子里去,整整一个晚上,他始终想不出来,过去睡觉的时候胡子是怎么放的了。   沈旭辰现在就是这个状态,程以华没有提醒他时,他睡得好好的。但程以华一提醒他,他果然觉得尾巴放在身子底下,好像的确有点硌啊……他当然也可以侧着睡,但一侧过来睡,如果是背对着程以华的话,就相当于是把整条尾巴送到程以华手里去了……除非他转过来,整张脸对着程以华睡。   沈旭辰忍了忍,没忍住。他整个人侧了过来。   然后,机智的程以华凑上去,亲吻了沈旭辰。   “你、你简直混蛋!”沈旭辰小声地说。   天才如我有肉吃。结束了深吻的程以华觉得心满意足,他继续怂恿着沈旭辰:“你真的不想要摸一摸我的尾巴吗?很舒服哦!”   沈旭辰的确有些心动。说真的,系统也是够恶趣味的,程以华这么高冷的人却配上了兔子尾巴,这实在是一种反差萌。男人嘛,有时候的确有些无可救药的爱好,比如说水手服什么的……等等,好像暴露了什么!沈旭辰觉得自己的脸有些发烫。一定是隔壁那对叫得太……太大声了!嗯,一定是这样!   程以华握住沈旭辰的手,引导着他摸到了自己的尾巴。沈旭辰轻轻握了一下手,正好把这截短尾巴整个儿握在了手心里,果然手感非常棒!这尾巴的摸上去太舒服!抠门的系统在这件事情上干得真漂亮!   因为手感太好,这一摸就停不下来了,沈旭辰兴致勃勃地玩起了程以华的尾巴。别看这尾巴小,其实玩法很多的呢,可以用手整个儿握住,然后全方位感受,可以用手指戳戳它,它就会灵活地抖动,可以用很小的力道揪揪它,然后就仿佛打开了程以华身上的某个开关,他会发出一声急促的压抑的小声的……呻吟。这让沈旭辰有一种莫名的快感。毫不夸张地说,这个短尾巴简直可以玩上一整年!   一只手玩着程以华的尾巴,另一只手慢慢摸上了程以华的胸口。   程以华凑过去,咬了咬沈旭辰的嘴唇,小声地说:“现在,让我玩一玩你的尾巴……好不好?我的尾巴都快被你玩秃毛了。”   “没关系,就算秃了,你的尾巴还是很好看。”沈旭辰小声地说。   等等,这话题好像很熟悉啊,仿佛以前说过一样。   程以华想象了一下兔子尾巴上的毛掉光的画面,说:“你高兴就好。”本来是他想玩尾巴的,怎么现在变成被玩尾巴了……不过,算了,沈旭辰高兴就好。   又玩了一会儿,沈旭辰觉得不太好意思了。他依依不舍地松开了程以华的兔尾巴,转了个身,整个人背对着程以华,轻轻动了动尾巴,说:“……给、给你玩尾巴。”   幸福来得太快……程以华犹豫了一下,才凑上去,对着尾巴君这样这样那样那样。没有错,就是这个手感,太棒了!他从尾巴尖一直摸到尾巴的根部,根部比较敏感,沈旭辰的整个尾巴都抖了一下。程以华又从整个尾巴根部摸到尾巴尖。这样反反复复摸了好几遍以后,程以华终于心满意足了。   程以华把沈旭辰的尾巴搭在自己的肚子上,高兴地说:“你的尾巴好蓬松,可以当小被子盖呢。”他开始用手指梳理尾巴上的毛毛,把毛毛往同一个方向捋。顺着捋完以后,他又逆着捋。   玩了好久,程以华索性坐了起来,用脸去凑近尾巴,轻轻蹭了两下,说:“哇,这样感觉也超级舒服的!”然后他更加细致地摸起了沈旭辰的尾巴,兴致勃勃地说:“让我们来数数你的尾巴上有多少骨头吧!不知道你的尾巴可不可以灵活地扭出S的性状来……二十六个字母,你的尾巴能摆出几个来?这要看骨头间的结构吧。”   等到程以华打算要研究开发的第一百种功能时(比如说鸡毛毯子什么的_(:з」∠)_),沈旭辰终于忍无可忍地坐了起来:“所以……你说的玩尾巴,就是真的只玩尾巴,是吗?”你明明惦记了这么久的尾巴啊!   “当然啊……”程以华说。   沈旭辰心好累地躺了回去:“是我想得太多了……你继续玩,整根尾巴都送给你了,我睡觉了。”追不上程以华的脑洞就是容易心累,但没关系,这么多年他都习惯了。   黑暗中,沈旭辰捂住了脸,忍不住笑了起来。他其实早就应该想到的,因为程以华在某些方面一直特别特别单纯,两个人在床上的事情……有点新花样什么的,每一次都是沈旭辰开的头。每!一!次!都!是!当然,程以华很快就会把那个新花样各种发扬光大!可说白了,虽然程以华的学习能力非常非常强大,但如果沈旭辰不开那个头,程以华就永远想不到要换花样……程天才这个一直惦记着吃肉的孩子其实在这么多年以后,依然如此单纯。   只是单纯地喜欢看着沈旭辰有尾巴而已……至于尾巴PLAY什么的……   沈旭辰再一次翻身坐了起来。他把程以华压倒,整个人坐在了程以华的身上,说:“我来教你大人的玩尾巴方式吧……”在夫夫俩的特殊词汇库里,这个“大人”是一个形容词,形容某种坏坏的让人愉悦的方式。   程以华身上穿着兽皮,一扯就开了,毛茸茸的尾巴从小以华身上掠过去,小以华立刻就精神了。程以华咽了咽口水说:“吊、吊床不是很牢固,我怕到时候动作幅度太大,我们会摔下去。要、要不……”   “要不什么?要么就这么算了?要么就直接睡了?”沈旭辰问。   程以华咽了咽口水:“要不、要么我们先爬下树去,然后去钻草丛……”   天很快就亮了。兽人们的听力非常发达。所以,哪怕夫夫俩出于某种羞耻心,在晚上努力压抑了声音,沈旭辰甚至把程以华的肩膀都咬出痕迹来了,但第二天天亮以后,他们还是被兽人们偷偷围观了。只是,兽人们都很直白嘛,哪怕他们觉得自己是偷偷摸摸在观察夫夫俩,但对夫夫俩来说,你们完全是正大光明在看啊!   这、这兔子绝对是点错技能点了!游兽们看着程以华肃然起敬。妈妈呀,兔子把大灰狼给吃了啊! 第147章 番外三   既然大家都决定要去森林的另一边,那就不如早些上路。现在是春夏之际,因为食物充足,所以很适合迁徙。于是,等受伤的几位游兽们养好了伤,大家就迅速收拾了行囊,开始踏上了未知的旅途。   一路上,沈旭辰注意观察,发现游兽们对植物的利用率非常高,哪些是可以食用的,哪些是有医用价值的,他们都知道得不少。一想到,这些知识说不定是以前的那些游兽们用生命来总结的……沈旭辰忍不住沉默了。   因为不缺食物,所以有时候,能够化形的游兽会化成兽形来赶路,这样的赶路速度当然要快很多。他们把不能化形的同伴们放在了自己背上。按说,兽人的背是很神圣的地方,除了伴侣孩子,不可以背别的人。但游兽们却不在意这个,他们以往逃命时,都是直接把同伴往自己背上一丢,就迅速跑开的,根本没时间矫情。要是真计较太多,估计就来不及逃命了。   说句题外话,因为这一点,兽人们都觉得游兽不够忠贞,更加质疑游兽的品格。但还是那句话,如果连生命安全都无法保证,谁还有时间还有心思去计较别的呢?游兽们在森林中生活了那么久,他们已经习惯了自己的生活方式。   一路上,大家都没饿过肚子。可惜,春夏之际虽然不缺乏食物,但因为高温,食物非常容易腐烂,所以根本无法储存。秋季倒是气温降了下来,但秋季非常非常短,只有短短不到二十天的样子,这点时间够准备多少食物呢?   游兽们也曾想过要把一些野果野菜什么的晒干,这样既可以储存,又能防止食物变坏,但森林深处缺乏日照,于是,晒干也变得不太现实 。如此一来,漫长的冬季就变得十分难熬。   要是有盐就好了,用盐腌制的东西其实并不容易坏……但还是那句话,盐对于普通兽人而言都是很珍贵的东西,游兽们更难弄到。   一路上,夫夫俩尽责地教导游兽们制造工具并使用工具。这些知识,对于那些能够化形的游兽来说,或许并不是非常重要,因为他们靠着自己的原型就可以搞定诸多的事情了。但对于很多化形失败的游兽来说,使用工具,让他们增强了战斗力,让他们做事情时变得更加有效率,这是一个极大的进步。   除此以外,夫夫俩还尽力地教导着游兽一些在他们看来是常识在游兽看来却是知识的东西。比如说,应该如何照顾孕妇,应该如何制造陷阱,应该如何烧制陶瓷,应该如何开发某些常见植物的更多用处……在夫夫俩的帮助下,游兽们的生存能力更强大了。   一路上,他们的队伍在不断扩充。最开始只是一个十五人的队伍,慢慢地变成了二十多人,又变成了三十多人……哪怕是老弱病残,他们也不拒绝那些人的加入。正如阿芙拉所说的那样,每一个人都值得尊敬,哪怕他残疾了,哪怕他重病了,没有一个人的生命是天生注定要被放弃的。只要能救,我们总要尽力一试。   不过,他们偶尔也会拒绝一些游兽的加入,譬如说那些可恶的劫道者。阿芙拉是个善良的好姑娘,但她不会因为善心,就让自己的同伴陷入险境。他们的日子已然很艰难了,只有在确保自己安全的情况下,他们才可以尽可能多地去帮助别人。   路途相对而言还是比较顺利的,直到他们被一座大山拦截了去路。那山非常非常高,而且还是一整条山脉。这意味着,游兽们无论是绕路而行,还是翻山越岭,都需要花费很多的时间和精力。但是,夏天就快要过去了。   就算有些游兽化为原型以后可以飞,他们也没办法第一时间飞过山去。因为山太高了,山上还冰雪缭绕,气温非常低。而且,等他们上了山,就不好寻找食物了。半路饿着肚子会增加他们的死亡率。   沈旭辰终于知道,为什么游兽们的生活这么艰难,却从未想过要去森林的那一边了,想必他们都被这座山挡住了去路吧。好在他和程以华来了,他们虽然之前不打算直接从系统中兑换食物等必需品给游兽们,但现在非常情况非常对待,面对这座大山,他们却可以通过精密的计算,然后用系统中的高科技以及炸药,人为弄出一条小通道来。   只要注意加固等,等夫夫俩走了,游兽们还是可以通过这条路来回走动的(就算在山的那边过上了好日子,每一年游兽们势必要回来几次的,因为如果他们不回来,不把那些自小被丢弃的弃兽们捡了,小弃兽们都活不下去)。   为了防止以后被那些兽人们发现利用,通道人口弄得非常隐秘,而且通道本身也不大,只能允许两个人并肩走着。通道建成以后,游兽们看向夫夫俩的样子简直就像是看待神明了一样。毕竟,除了神明,哪怕是最强大的兽人也无法和自然之力抗争啊!   穿过大山以后,游兽们忽然发现,山这边的植物和山那边的植物不太一样呢。夫夫俩却更加有信心了,再这么走下去,也许立刻就能看到大海了呢。   找到了海,就可以考虑找地方制造房子成为根据地了。夫夫俩教他们如何从海中获取盐,教他们如何制造船和网从海中获取食物,教他们如何建造房子,教他们如何储备物资,甚至……还教了他们一些简单的武器制造。虽然工作很繁重,但游兽们的兴致都非常高。他们不怕辛苦,他们不怕付出……而这一次,他们的辛勤劳作一定能得到相应的回报。这真是再好不过了。   ——我们不是神明,我们掌握的力量不是神迹,是科学。   ——于是,初代迁徙的游兽们在夫夫俩离开以后将夫夫俩尊为了科技之神。恩,反正还是神,就是这样子任性。   ——————————————————————————————————   “糟糕,我的钱不见了!”初一四班中,宁鸿朗大声叫了起来。虽然不知道他父母是做什么的,但宁鸿朗平时看上去并不缺钱,算是男生中相对而言比较能花钱的了。前两天,他还穿了一双新鞋子来学校,在班里洋洋得意地说,他那双鞋子值好几千呢。   这是课间,班里闹哄哄的,一听说宁鸿朗丢钱了,班里人都围了过来。班长是个扎马尾辫的女同学,她推了推自己的眼镜,淡定地说:“宁鸿朗,你再找找。”   宁鸿朗索性把课桌掀了过来,把课桌里的东西全部丢在了地上,然后当着大家的面,一个个翻捡起来,最后他一摊手,郁闷地说:“你们看到了?是真的不见了!我今天带了三百块钱来学校呢!前面做课间操的时候,我把钥匙、钱、餐巾纸全部掏出来,塞进了课桌里,现在钥匙还在这里,钱却不见了。”   有人说:“赶紧去找班主任吧!”   “对啊对啊!快去找班主任!”   纪律委员郝运看了看班里乱哄哄的样子,说:“我去找班主任吧。”   看着郝运正要走,宁鸿朗一把抓住了他,说:“你等等!要是我记得没错的话,今天是你值日吧?”   郝运皱着眉头说:“是我值日。”   宁鸿朗冷笑了两声:“那你还去找什么班主任,别贼喊捉贼了!我的钱就是你拿的吧!快点还给我,只要你现在还给我,看在同学的面上,这件事情就算过去了……如果你不还,我可不会放过你。”   郝运挣开了宁鸿朗的手,脸上的表情一下子就冷了下来:“你不要冤枉好人,我没有动过你的东西。”   宁鸿朗的目光从郝运洗得发白的衣服上划过,嘲弄地说:“谁不知道你缺钱,你至今连学费都没有交齐,还拖欠着呢……大家说说看,上课下课的时候,教室里一直坐满了人,要是有人偷我的东西,一定会被人发现,对不对?只有做课间操的时候,班里人都去操场了,教室里空了下来,那才是偷东西最好的时机。郝运今天不是值日么?做课间操时,只有郝运留在教室里打扫卫生吧?”   宁鸿朗这话一说完,果然大家看向郝运的目光都有几分不对了。女班长皱了皱眉,说:“宁鸿朗,你别乱说话。你丢了钱,心里一定很着急,我能理解你。但是,没有证据是不可以随便怀疑别人的。”   宁鸿朗冷哼了一声:“班长,你又想包庇郝运了?谁不知道你喜欢郝运啊。哼,你到底有没有长眼睛啊,郝运这种伪君子有什么好喜欢的。”   这个年纪的学生是很要面子的,宁鸿朗这话太不客气了,女班长都被气哭了。   郝运挺直了背站在那里,说:“我没有拿你的东西,你要是不信,那就报警。”   宁鸿朗做了一个呕吐的表情,说:“报警有什么用?你中午不是回家吃饭的吗?说不定已经利用那点时间把钱藏好了……到时候警察找不到赃款,你又说我冤枉你!你想得倒美!我告诉你,郝运,穷人也要穷得有志气,你偷了我的东西还不承认,我简直看不起你……就你这样,还念什么书啊?马路上捡垃圾的老头子老太太都比你高贵呢,至少人家知道用自己的劳动换取合法收入。”   郝运用力捏了捏拳头,眼看着宁鸿朗越说越过分,郝运恨不得一拳砸过去算了。不过,想到家里现在还没有痊愈的爷爷,他还是努力地克制了自己,说:“宁鸿朗,我真的没有拿你的东西,倒是你一直口口声声污蔑我,你不要太过分了。”   宁鸿朗翻了一个白眼,说:“算了,反正爷也缺那两三百块钱,就当是喂狗了!嘿嘿,同学们你们说说看,是不是只有课间操的时候,某些人才有机会偷东西?而做课间操的时候,我们都在操场上,真正能动手的,只有那么一个两个而已。也是我运气不好,偏偏和一个穷鬼是同班同学……认了呗!”   大家的目光在宁鸿朗和郝运之间扫来扫去。其实大部分人都不相信郝运偷东西了,但说句实话,郝运的确不富裕啊……他这学期连学费都没有交上,这在同学中不算什么秘密,听说郝运的爷爷被人撞了,送去医院花了很多钱,所以家里就穷了。班里一直有流言说,郝运还在周末时会骑个三轮车去街上收购废品。这段时间,为了省钱,郝运有时候一天只吃两顿。说不定,郝运脑一抽……真拿了钱呢。   郝运深吸了一口气,他一字一句地说:“请你把刚刚说的话全部收回,我没有拿你的钱。”   “怎么了?班里出什么事情了?”就在这时,一个年轻帅气的老师出现在了教室门口。   这个老师显然在学生中人气很高,班里人立刻有不少同学转过身和这位老师打了招呼。一个笑起来脸上有酒窝的女生抢着说:“沈老师,宁鸿朗的钱丢了……三百块钱呢!刚好今天轮到郝运值日,没有去做课间操,所以宁鸿朗怀疑那钱被郝运拿了。”   “什么叫怀疑啊!我可以肯定就是他拿的!”宁鸿朗扬着脖子说。   沈旭辰笑了笑,进了教室,走到了郝运和宁鸿朗身边。他看了眼宁鸿朗的课桌,为了找东西,现在宁鸿朗的位置上正乱着。为了增加可信度,宁鸿朗又当着沈旭辰的面,把那堆东西翻了一下,说:“沈老师,你看,我的钱是真的不见了。”   看到沈旭辰,郝运忽然觉得有些委屈。和班里的所有学生一样,郝运也很喜欢这位才到学校不满一个月的实习老师(听说实习期满一个月以后,老师就要走了,大家都非常舍不得)。不知道为什么,总觉得沈老师能帮助自己。郝运的身体依然紧绷,但握着拳头的手却已经松开了,他抬起头,紧张地直视着沈旭辰的眼睛,努力地辩解说:“沈老师,我没有拿他的东西,我是真的没有拿。你要相信我。”   沈旭辰没说什么,只是对着郝运笑了一下,然后又看向宁鸿朗。宁鸿朗依然叫嚣着:“一定就是他拿的,除了他就再没有别人了!”   “宁鸿朗,老师再问你一次,你真的带了三百块钱来学校,然后现在不见了吗?”沈旭辰问。   宁鸿朗的手心微微出了一点汗,他昂着头说:“没错!”   “沈老师,我真的没有偷他的钱……”郝运也着急起来了。   沈旭辰看了一圈周围的学生,这个年纪的孩子还不太会完美地掩饰自己脸色的表情,所以这个年纪说天真也天真,说残忍也残忍。他微笑着说:“这件事情其实很好解决……忘了告诉你们,前些天有位土豪给学校捐助了一批监视器,原本是为了改善考场纪律的……这些天,你们放学回家的时候,已经有工人来学校把监视器安装上了。看,后面黑板上的那个半圆形,其实就是监视器。你们教室在最左边,所以是头一个安好的。为了检测监视器的监视效果,你们教室今天就开着监视器呢……”   郝运松了一口气:“这、这太好了……我真的没有拿宁鸿朗的钱!”虽然不知道学校怎么忽然就想到要装监视器了,但好歹能证明清白啊,他整个人都放松下来了。   与此相对,宁鸿朗整个人都僵了一下。   这是一个和夫夫俩原始时空差不多的时空,不过两个时空的文化历史传承并不相同,这个时空中没有华国,却有华夏联盟。目前,这个时空的大环境中的经济文化发展有点类似于夫夫俩原始时空的二十一世纪,不过,因为这个初中所在的地方比较落后,所以单以这个初中所在的镇来看,这边仿佛还处在八九十年代的样子。   这一次,夫夫俩要关注的人是郝运。   郝运是个孤儿,父母不详,被郝老头子捡到了,就养了起来。郝老头子是个大善人啊!他是个退休老教师,有退休工资,按说衣食无忧,但他还是每天早早出门去捡垃圾。他靠着自己的退休金和捡垃圾的钱,匿名资助了好几个贫困学生。除此以外,他还捡了两个弃婴,其中一个便是郝运,还有一个天生残疾的郝贝。   郝贝也是男孩子,比郝运小几岁,因为天生左脚畸形,被亲生父母抛弃了。而郝运其实身体健康没有任何问题,当初也不知道为什么会被人抛弃。好在,他们都幸运地遇到了郝爷爷。   前些日子,也就是初一开学前,郝爷爷上街捡垃圾收破烂时,被一辆路过的电动三轮车给撞了,撞他的人逃逸了,而郝爷爷当时就没有爬起来,只能躺在地上哼唧两声。后来有好心的过路人把郝爷爷送去了医院……都说好人有好报,如郝爷爷这样的人,或许老天爷都记着他的功德吧,虽然有一段时间他的病情非常严重眼看着就不好了,但也不知道怎么就挺了过来,如今一日比一日好了,前两天已经能回家休养了。   救了郝爷爷的人,当然就是沈旭辰和程以华。如果他们不出手,郝爷爷只怕熬不过去了。   按照正常发展,郝爷爷去世以后,料理完郝爷爷的后世,郝运会因为被怀疑“偷窃”而在学校里举步维艰。这以后,郝运仿佛愧对了他的名字一样,他做什么都没有好运气,都非常不顺利。在初中,他背负着小偷的名字。到了高中,他总是被附近的混混纠缠,高考那天,郝贝出了点事,为了郝贝,郝运连高考都错过了。没有钱复读,郝运就去打工,每一次终于因为勤恳踏实好容易在工作上有了一点起色,他铁定会出点意外丢了工作。他这一辈子仿佛就没有运气好的时候。哪怕再有志气再有信心的人也被现实弄得心灰意冷。   沈旭辰和程以华不相信气运一说,在他们看来,郝运一定是被某个人或者某些人针对了,否则,他不可能会这么倒霉。某些人高高在上,或许把郝运当成了一个小虫子,只要稍微动动手指,郝运的生活就会被摧毁一次……呵呵,对那些人而言,或许这就是一种消遣吧。但对郝运而言,他的一生都被毁掉了。   考虑到郝运是弃婴……沈旭辰和程以华脑补了几十万字的豪门大戏。不过事情是真相到底是怎么样的,这还需要夫夫俩慢慢调查。   作为实习老师的沈旭辰很快就从管理学校大型电力设备的严老师那里弄到了当天初一四班中的监控录像。为了表示公正,沈旭辰直接贡献了自己的笔记本电脑,连上了教室中的投影仪,让学生们一起观看。事实证明,在做课间操的时候,郝运扫完了地就回自己课桌坐下了,根本没有靠近过宁鸿朗的位置。与此同时,这一天时间中,虽然有人陆陆续续在宁鸿朗的课桌边走动着,但没有一个去偷宁鸿朗的东西。宁鸿朗的钱总不会是自己长着翅膀飞走的吧?   关上笔记本电脑,沈旭辰微笑着问:“宁鸿朗同学,也许是你记错了,其实你今天没有带那么多钱来学校?”   一直心惊胆战的宁鸿朗赶紧厚着脸皮承认说:“对对对,是我记错了!”   沈旭辰继续笑着说:“以后不可以随随便便怀疑同学啊。鉴于你之前说的话严重破坏了郝运的形象并污蔑了他,老师希望你可以郑重地向郝运道歉。”他在郑重两个字上加了重音。   放学的时候,沈旭辰第一时间就离开了学校。同组办公室的老师们都忍不住摇了摇头,唉,这沈老师啊什么都好,就是下班比谁都积极……算了,人家是实习老师,过了这个月就离开了,倒是犯不着说教……老师们也就没有说话。   夫夫俩在镇上租了一套房子。这其实是当地农民自家建的二层小洋楼,夫夫俩住了上面那层,租金不贵,一个月还不到两百。回到家,沈旭辰和程以华先交换了一个吻。然后,沈旭辰问:“我让你调查宁鸿朗,有什么收获吗?”他们一直不知道该从哪里下手调查那个藏在幕后的人,毕竟郝运的身世几乎是无迹可寻的(郝爷爷见到郝运时,郝运身上什么证明都没有),因此只能顺着事情发展的规律,先找出那个陷害郝运是小偷的人,再通过这个人找到幕后的人。   程以华笑了一下:“我入侵了公安系统……宁鸿朗的父母都是普通工人,在外打工,他目前跟着爷爷奶奶住在镇上。算不上有钱人家,但家庭总体收入还是比当地居民高了一截。他上周去过网吧,我恢复了一下数据,发现的确是有人远程操控他污蔑郝运的。如果宁鸿朗能成功做到,那人会给宁鸿朗的储蓄卡上打一千块钱。”   “就为了一千块钱,他就陷害自己的同学?”沈旭辰皱了皱眉头,“那么,那个给宁鸿朗打钱的人是谁?”   程以华说:“你绝对想不到……那个人现在还是一个小学生呢。关于他的人生经历,我已经打印出来了,挺有趣的。”   能让程以华觉得有趣的东西绝对不会那么简单。沈旭辰慢慢翻开起来。   想要让郝运不好过的那个人叫黄天,比郝运还小三岁,现在在读小学。   黄天的姥姥黄秋在年轻的时候给富贵人家做了情妇,为了争宠(或许也为了钱财),黄秋偷偷生下了一个孩子,是个女儿,也就是黄天的妈妈。黄秋以为自己可以母凭子贵,却没想到知道真相以后,包养她的人勃然大怒,非常不满她擅自生孩子的行为,立刻就把她给打发了,自然也没要那个女儿。黄秋不甘心,一面带着女儿不得不找了一份工作,一面继续缠着那个男人,结果过了好些年,女儿还是她自己养着,人家根本不稀罕。   再后来,黄秋想明白了,把女儿送去了全寄宿学校,找了个老实老人嫁了。她对女儿漠不关心。赶上女儿青春期叛逆的时候,这女儿觉得在家里没有爱,反而社会上的“哥哥们”能给她爱,就跟着社会上的混混私奔了。过了两年,有人才从外地抱了一个小孩回来,对黄秋说,这是她女儿生的,而她女儿已经死了。这个小孩就是黄天。出于种种原因,黄秋对黄天当然也不算好,最多就是给他一口饭吃,一口水喝,让他吃得饱冻不死而已。   只从这一段来说,黄天的人生经历并没有什么的离奇的,不过是某个富贵人家的私生女生的父不详的孩子而已。   但是,从去年夏天开始,黄天的人生忽然变得……不那么简单了。比如说,他找了当地媒体曝光,说自己被虐待了,让黄秋以及她的丈夫和他们所生的孩子都丢了大脸,最后不得不卖了房子离开了现在住的地方去别的城市了。比如说,黄天中了奖,花两块钱买到了一张中了五十万大奖的彩票。比如说,他用中彩票的钱买了两栋旧房子,结果正赶上拆迁,那房子的价值立刻涨上去了。比如说,他特意跑去了邻城的某个乡下,然后花三块钱从一户农民家里买了一个用于喂猫的破碗,结果这碗竟然是古董啊!可了不起啊,能换好多钱呢!   总之,黄天变得非常幸运,而且看样子他还会一直幸运下去。   沈旭辰面色有些古怪:“这黄天……是重生的吧?”   程以华点点头:“我也这么觉得……如果一直针对郝运的人真的是他,那么,也许在黄天重生以前的上一世,郝运说不定活得非常精彩,挡了黄天的路,以至于黄天重生以后,对此还怀恨在心,于是就打算慢慢毁掉郝运的人生。”   “既然系统让我们关注郝运,那么我们可以确定的是,郝运曾经现在未来都不会是一个坏人。在这样的情况下 ,哪怕重生的黄天对郝运有敌意,我们也可以肯定,在黄天重生前,其实郝运并没有害过黄天……所以,现在黄天如此费尽心机针对郝运,纯粹就是因为他的嫉妒心?这太可怕了!”沈旭辰说。   沈旭辰自己就是重生的,所以在知道黄天重生以后,他有一种很微妙的感觉。   程以华握住了沈旭辰的手,说:“你和黄天不一样。”   沈旭辰苦笑了两声:“但我的确因为先知先觉,主动或者被动改变了很多人的命运,在某些蝴蝶效应的影响下,也许这种改变对某个特定的人而言,算不上什么好事。算了,不说我了,继续说黄天吧。如果他真的是一个心胸狭隘的卑鄙小人,那么为什么他还有一次重生的机会呢?这不是太不公平了吗?”   “所以我们来了。”程以华说。   沈旭辰叹了一口气:“这倒也是……我们来了,总不会让郝运的人生再被毁掉一次了。黄天行事的确有些过分了。对了,黄天的妈妈是谁家的私生女,查到了吗?我现在隐隐有一种猜测,说不定黄天和郝运还有一点点血缘关系,或许他们都和那个富贵人家扯上了关系……难道郝运也是私生子?”   “那户人家姓宋,不过是一个中等城市中的二流世家……算不上什么。”程以华客观地说,“不过,当代家主宋瑞眼光独到,生意倒是做得很大了……若他身体康泰,还能再活二十年,那么指不定整个宋家都能再上一个台阶。对了,这位宋家主是不婚主义者,现在已经四十多岁了,依然单身,并无子嗣。黄天正积极给自己筹备转学的事情,他就要去宋家大本营所在的城市念书了……据说还要跳级直接念初中。”   “宋瑞四十多岁的话……黄天的母亲应该不是他的女儿啊,年纪对不上。”沈旭辰说。   程以华脸上露出一个稍显嘲讽的笑容来:“黄天的母亲是宋瑞的私生子大哥宋凯风的女儿,也就是说,黄天是私生子生的私生女生的父不详的孩子……从这一点来说,也许黄天上辈子是真的吃过大苦头的。宋凯风前些年涉及强奸,情况恶劣,已经进去了。据说他是和几个狐朋狗友一起,对着一位无辜的女服务员‘轮流发生了性关系’。”   哪怕黄天上辈子真的吃过大苦头,这也不是他这辈子针对郝运的理由。还是那句话,因为系统的存在,夫夫俩可以判定,郝运绝对不是一个坏人,如果他上辈子真的伤害过黄天,系统一定不会让夫夫俩来拯救他。既然郝运是个好人,那么黄天的某些行为就太过分了。   如果,仅仅是出于嫉妒就可以毁掉一个人……这个人也太可怕了。 第148章 番外三 注意到黄天的存在以后,为了防止黄天继续对郝运不利,程以华对黄天的电话进行了监听,并且还监控了他的电脑。因为有智能ai,做这些事情时,程以华根本没花什么心思。他很快注意到,黄天在这些日子中还紧密联系了一个记者,并用某些手段改变了那个记者的某种想法。 “你是说……那个记者是这边人,因为最近挖不到什么新闻,就想回老家采访一下郝爷爷,打算把郝爷爷的事迹搬上报纸……不过,黄天阻止了他这种行为?”沈旭辰说,“我们设想一下,如果没有我们,郝爷爷这会儿已经去世了,正赶上记者过来采访,于是郝爷爷的事迹就曝光了,连带着郝运和郝贝都会被人注意到。这对郝运而言,是一个出名的机会,虽然他并不想要这个名气。” 程以华接着说:“现在黄天阻止了那个记者……他其实是不想让郝运暴露在公众视野中……或者说,他其实是不想让郝运的存在被某些人知道。” “难道郝运真的也是那个宋家的私生子?”沈旭辰问。 “有这种可能啊。”程以华说着把电脑的屏幕转向沈旭辰,“你看,这是宋家家主宋瑞的照片,可以看得出来,郝运和他长得有三四分相似吧。” 照片上的宋瑞看上去三十来岁,正是男人一生中最好的时候,他有着中青年的帅气,也有着中老年的儒雅。 沈旭辰皱了皱眉头:“所以,黄天如此针对郝运,不只是出于嫉妒,更多的是出于利益?如果郝运是宋瑞的私生子,虽然是私生子,但鉴于宋瑞未婚且并没有生孩子……郝运继承宋家的机会总比黄天要容易吧?毕竟黄天和宋家的关系更曲折。” “如果没有利益……黄天怎么会盯了郝运一生呢?要知道,如果没有我们,郝运这一生都会被压制着。”程以华说,“而且,黄天这个人很有些小人得志的样子,如果他只是单纯嫉妒郝运,那么当他功成名就而郝运节节败退时,他一定会来郝运面前耀武扬威……可事实上,郝运一直都认为自己是运气不好,他从来不知道自己其实是被人刻意针对着的。能让黄天这么沉得住气……除非这里面有更重要的原因。” 沈旭辰觉得程以华这话很有道理。他们现在多少都觉得郝运就是宋瑞的私生子了。于是,他们又细致地将宋瑞调查了一遍。 宋瑞这个人,对婚姻毫无期待,因为他父母的婚姻生活太过糟糕了,这或许给他造成了心理阴影。 在当年,宋瑞的父亲是有名的花花公子,他最大的私生子宋凯风比宋瑞年纪还要大,这就足以能看得出来宋爸爸的不靠谱了。宋瑞的妈妈一开始对丈夫还是心存期待的,生下宋瑞以后,见丈夫毫无回转的意思,于是她也开始包/养小男生了,结果却被人拍了艳/照用于要挟……那不堪入目的群/交/艳/照被送到了宋瑞手里,那一年宋瑞刚刚十岁。 读大学的时候,宋瑞交了一个女朋友,是那种纯纯的关系,牵个手都可以脸红很久的那种 结果,几个月以后,宋瑞在他爸爸的床上看到了自己的小女友。这不是最恶心的,最恶心的是,宋爸、宋凯风和宋瑞的女友三个人一起在玩限制级游戏。那一次,因为玩得太过分了,宋爸吃了过量的兴奋剂,直接死床上了。于是,这件事情也没瞒住,迅速传播开来,传得满城风雨。宋家的脸都丢干净了。 料理了父亲的后事,宋瑞接手了公司。也不知道他拿住了宋凯风什么把柄,总之,宋凯风完全没有闹腾起来。此后,宋瑞谈过很多女朋友,有淑女也有模特,有大学生也有职场女性……每一个都好聚好散,但没有一个长久,而且他从来不考虑结婚。有人说他是渣男,但也有人觉得,宋瑞又没有脚踏几条船,只不过一直在恋爱而已,所以算不上渣。 一转眼,宋瑞都四十多了。到了他现在这个年纪,按理说要开始培养继承人了,但宋瑞还是孑然一身,不光不结婚,也没打算要孩子。 沈旭辰又开始头疼了……就算郝运是宋瑞的儿子,但如果宋瑞没打算要孩子,郝运也没打算认这个爸爸,那沈旭辰应该怎么办?直接把关系捅破是不是不太好?毕竟,这是别人的人生,沈旭辰没有权利替别人做决定啊。 好在程以华知道沈旭辰又陷入自我纠结中去了,他揽住沈旭辰的肩膀,说:“我们现在只需要做两件事情就可以了。一是郝爷爷这边,我们要帮助郝爷爷继续做慈善。二是黄天那边,如果黄天真的是因为宋家的事情选择对付郝运的,那么我们只要引导宋瑞发现真相就可以了……至于宋瑞接下来是选择相认,还是选择不打扰郝运的生活,这都是他自己的选择。” “还是相认的可能性会更大一点吧……从黄天的表现来看,在他重生前,宋瑞和郝运一定是相认了,所以黄天重生以后,就一直在尽力阻止这件事情。否则逻辑说不通啊!算了,感觉我们这次做的最有意义的一件事情就是救了郝爷爷……别的,都先放着吧。”沈旭辰说。 程以华起身朝厨房走去:“船到桥头自然直……我炖了鸡汤,现在应该差不多了,先给你盛一碗?” “好啊!”在兽人世界待了那么久,原本不是吃货的沈旭辰都要进化成吃货了。感谢科技的进步,感谢经济的发展,感谢历史的前进……才让我们有了更多的美味!为了吃,就是这么没出息! 作为实习老师,沈旭辰的实习工作还有几天才会结束,所以他每天还要照常去上班。偷偷说,他当初是伪造身份,又给校方捐了一笔钱,才成功取得实习身份的。那批监视器当然也是他掏钱装的。不过,在宁鸿朗诬陷郝运时,监控装置还了郝运清白,这也就让沈旭辰觉得没浪费钱。 初中生嘛,多少也有些判断能力了。既然郝运是彻底清白的,于是咄咄逼人的宁鸿朗自然就变得很可疑了。沈旭辰并没有刻意引导校内的舆论。一方面,他觉得宁鸿朗毕竟年纪不大,他若是刻意针对他,毁了这孩子一生就过分了。一方面,宁鸿朗的确做错了事情,所以同学们冷待他议论他等等,也是他该承受的。所以,沈旭辰什么都没有做,宁鸿朗现在遭受的正是他该遭受的。人总要为了自己的选择付出代价。 没过多久,就到了沈旭辰实习期结束,离开学校的时候。学生们非常舍不得。他教过的那几个班级,大家都用班费买了一个漂亮的硬壳笔记本,然后全班同学都在上面签下了自己的名字并写上一段祝福语,再送给沈旭辰。接过笔记本,沈旭辰觉得有些感动。 夫夫俩并没有就此离开小镇。因为他们不能确定的,当他们离开以后,一计不成的黄天会不会再施一计。目前的状况时,郝运在明,黄天在暗,所以夫夫俩决定留在镇上,多看顾郝运一下。反正他们有系统,最近迷上了美食的夫夫俩有事没事就宅在家里弄好吃的。楼底下的房东一家时常闻到那香味,都馋得嗷嗷的了,恨不得冲上楼来对这对兄弟说,别用钱交房租了,做饭抵就行了! 程以华还在捣鼓赚钱的事情。他已经习惯万事都在自己掌控中了。当初穿越到古代时,他们有高科技可以装神弄鬼,在科技方面绝对能碾压古人。在兽人时空中,他们也一手握着热武器,几乎能做到天下无敌。可以说,在那两个时空中,他们完全不用担心自己的社会地位。但现在,他们穿越到了一个类似于原始时空的现代时空,某些科技、武器的使用都有了限制,程以华觉得自己应该多赚点钱,这样他才会有安全感论忠犬的炼成。 对夫夫俩而言,赚钱是很容易的一件事情。他们的智能ai中储存着很多有用的东西。比如说,当初佐佑集团开发的各种游戏,智能ai中都有备份。既然两个时空的环境差不多,那么只要稍加改动,当初在原始时空中大火特火过一次的游戏,在这个时空中自然也有卖场。反正,这些游戏都是他们自己的心血,现在二次利用,也算不上是侵害了别人的利益。 周末,觉得自己最近长了不少肉的沈旭辰决定拉着程以华去外面晒晒太太散散步。这一片地方的风景还是很不错的,有山有水,空气清新。走到河边时,沈旭辰看到郝运正一手拎着一个蛇皮口袋,一手握着一个长柄的夹子。要是看到空的矿泉水瓶,他就用夹子夹起来塞进口袋中。 郝运一回身就看到沈老师了。沈老师身边还站了一个很高大帅气的男人。郝运觉得不太好意思。他倒是不觉得自己捡垃圾有什么丢脸的,但这个年纪的少年人嘛,他多少还是会在意别人的看法——毕竟沈老师可是他喜欢的人啊。嗯,很单纯的那种喜欢。 沈旭辰笑眯眯地朝郝运招了招手,问:“你爷爷怎么样了?” 郝运没想到沈旭辰还知道自己爷爷,赶紧说:“爷爷好多了,现在已经没事了。不过,他毕竟受了罪去了一趟医院,所以我们现在不敢让他太辛苦。” 沈旭辰揉了揉郝运的头发,说:“嗯,你和你弟弟都是好孩子。” 郝运的脸立刻就涨红了。 “有没有想过以后做什么?”沈旭辰又问。 郝运下意识地挺起了胸膛,说:“我、我就想好好念书,考上一个好大学,找一份好工作,和爷爷、贝贝一起过上好日子,还能回馈社会。” “很不错的想法。你要加油啊!”沈旭辰说。 郝运有些不好意思地笑了,说:“嗯,沈老师,我一定会努力的。” 日子过得飞快。没过多久,郝运那边又出事了。这一次倒不是黄天动的手,黄天正忙着想办法接近宋家呢。郝运的弟弟郝贝,就是那个腿脚先天性有问题被父母抛弃的孩子,他的亲生父母竟然找上门来了,哭着求着让郝爷爷把孩子还给他们。 郝贝现在走路还是不太容易,一瘸一拐的,看上去非常费劲。但除此以外,他是个很好的孩子,被郝爷爷教得大方得体,脸上总带着暖暖的笑容。他尚在襁褓中就被自己的父母抛弃了,所以对自己的父母完全没有感情。现在所谓的父母找上门来了,郝贝只能避而不见,他不愿意离开郝爷爷。 郝爷爷也舍不得啊。他想得更深远一些。有些父母其实是不配做父母的。把孩子交给他们,郝爷爷绝对不放心。 那对父母见要不回孩子,眼珠子一转,就开口问郝爷爷要两万块钱。用他们的话来说,郝贝是他们生的,现在给郝爷爷当孙子了,郝爷爷应该感谢他们,所以要给他们钱,就当是向他们把郝贝买下来了。都说男儿有泪不轻弹,见这对夫妻这么无耻,郝贝当时就被气哭了。 最后,这事儿还是沈旭辰和程以华出面解决的。他们直接说,如果这对夫妻继续闹下去就报警,到时候可以用“遗弃罪”把他们抓起来。华夏联盟在孩子监护人这方面的法律比夫夫俩原始时空中的华国要更全面一点,所以就算真走法律程序,郝爷爷这边是完全能够站得住脚的。 对付这种泼辣蛮狠不讲理浑身上下都透露着“我弱我有理”的人,你一定要坚决,一定要让他们知道你的厉害,否则他们永远不会满足,永远会因着你的好性打蛇上棍。 经这一件事情,夫夫俩和郝爷爷一家终于有了交情。夫夫俩有时候做点什么好吃的,还会给郝爷爷一家送去红楼之醉卧美人膝。 夫夫俩偶尔关注一下黄天那边的消息。黄天现在已经成功认识宋瑞了,并且他还假装无意地向宋瑞透露了两点,首先是他黄天有宋家的血脉,这血脉是从宋凯风传下来,其次是他黄天虽然是宋凯风的孙子,但他非常恨宋凯风。黄天是在用这种方式对宋瑞示好,毕竟宋瑞和宋凯风不太对付。 在黄天看来,他聪明睿智(都重生一回了总要比同龄人更有优势才行啊),他身上还留着宋家血液(虽然是从宋凯风那一支传下来的,但黄天不是已经表明自己非常不喜欢宋凯风了么,敌人的敌人不就是同伴么),所以他应该被宋瑞高看一眼。 不过,宋瑞似乎对此不怎么买账。 夫夫俩觉得很奇怪:“宋瑞不过才四十多岁,就算现在还没有孩子,但这并不意味着他以后不能生啊……黄天为什么觉得他有宋家血脉是一个优势?为什么觉得宋瑞一定会收养他并且把他当初继承人来培养?莫非,在黄天重生以前,宋瑞就一直没有找人生一个亲生的孩子?莫非宋瑞不能生?” 沈旭辰犹豫了一下,又说:“如果宋瑞真的不能生……恐怕黄天还有一丝机会。但如果宋瑞只是不愿意生,那么黄天其实一直在做无用功吧。”这世界上,不愿意结婚也不愿意生孩子的人有很多啊。有些暴发户偏爱孩子,尤其偏爱男孩子,原配生不出来,就养几十个情/妇一起生……但不是每一个成功人士都会这么想,他们并不认为自己存在的意义就是赶紧生个儿子出来继承家业的。比如说沈旭辰和程以华,这夫夫俩其实就对所谓的血缘传承看得并不重,他们就从未想过要去代孕。 “宋瑞的确是个不错的人,有眼光,也有决断力。他唯一让人诟病的地方,就是他年轻时换了太多女朋友了。不过,如果每一场恋爱都是你情我愿,我倒不觉得他很过分。所以,在我看来,如果黄天真的打着讨好宋瑞从而获得宋家的主意,那么,黄天肯定会失败的。我们可以设想一下,在黄天重生前,说不定宋瑞和郝运机缘巧合下相认了,郝运成为了宋家的继承人。而黄天呢,他就算重生了,他就算尽力打压郝运了,他最后还是没有能够得到宋家……于是,他恼羞成怒,更加变本加厉地去打击郝运,以至于郝运后来的日子越来越不顺利。”程以华说。 其实黄天是个能狠得下心来的人。他如果知道讨好宋瑞无用,他说不定会和宋家那些隐隐不服宋瑞掌权的人联手……那样多少也会给宋瑞造成麻烦吧。毕竟,在宋家老人看来,宋瑞什么都好,却没有儿子,这已经是给了别人可趁之机啊! 沈旭辰叹了一口气,说:“如果黄天嫉妒郝运,是因为黄天重生前,郝运过得非常好……这说明宋瑞至少对郝运很不错……我们把消息漏给宋瑞吧,总不能让黄天一面打击郝运,一面还若无其事地去宋瑞面前刷好感度。”至少要让宋瑞知道真相。 宋瑞是一个非常有决断力的人。当他知道自己可能有个孩子流落在外面以后,他第一时间就赶了过来。宋瑞和郝运长得真有几分相似。郝爷爷都觉得这应该就是郝运的亲生爸爸了。看到宋瑞彬彬有礼的样子,而他又不是主观丢弃孩子的,再联想到不久前郝贝父母来闹事时的样子,郝爷爷对宋瑞倒是勉强有了三分好感。 宋瑞在镇上住了几天。这几天,他可以和郝运慢慢熟悉一下,顺便也等亲子鉴定的结果出来。郝运一开始对于这个忽然出现的疑似他父亲的人是心怀抵触的。相处了几天之后,他倒是不怎么躲着宋瑞了,但依然亲密不起来。宋瑞却是越看郝运越觉得满意,这孩子心性淳朴却有决断,实在讨人喜欢。 几天后,亲子鉴定的结果出来了。宋瑞和郝运并非父子关系。 大家都吃了一惊,毕竟宋瑞和郝运真有几分相似,结果竟然不是亲生父子?只是,那个检验机构是非常权威的,再加上这一路检查都是宋瑞的心腹亲自去办的,完全不可能被人动了手脚……所以,宋瑞和郝运长得像只是缘分吧。缘分这种事情谁说的清楚呢?这世界上也的确有不少陌生人长得像的,算不上什么稀奇的事情。 这检查结果虽然出人意料。但结果出来以后,郝运在宋瑞面前反而更容易放得开手脚了[HP同人]如果,我不是我。宋瑞住了这些日子,对郝爷爷一家有所了解,他是真敬佩郝爷爷的为人,也的确对郝运颇有好感,所以哪怕郝运不是他的儿子,他却并不曾生气也没有失望,依然留了联系方式,表示还会和郝家继续联系的,说不定还能和郝运成为忘年交呢。 夫夫俩围观了整件事情。 沈旭辰摸了摸鼻子,说:“没想到我们也有失算的时候。我猜,在黄天重生以前,郝爷爷去世以后,有记者跑来采访,郝爷爷说不定能迅速成为一个正能量广为流传,就这样郝运和郝贝也被人关注了……宋瑞发现郝运和自己有点像,也许去做了个亲子鉴定?虽然结果证明他们不是父子,但有了接触以后,宋瑞还是收养了郝运和郝贝。宋瑞或许不太看重血脉传承,于是最后让郝运继承了宋家……也不一定是宋家,但至少他一定让郝运继承了他的公司……而这就让黄天嫉恨了。于是,黄天重生以后就开始一门心思对付郝运?” 事情的真相和沈旭辰猜得差不多。 当知道宋瑞去看过郝运以后,黄天砸了一堆的东西。没想到千防万防,还是防不住宋瑞认识郝运。黄天都气疯了。明明他才是有宋家血脉的那个,难道不是吗?!为什么宋瑞最后却让郝运当了继承人?!那就是个野孩子啊! 上一世也就算了,毕竟那个时候黄天只是一个小混混,而郝运这个野孩子被宋瑞收养以后,怎么说也是个人才……黄天只能在电视或者报纸上看到宋家的新闻,对着郝运羡慕嫉妒恨。可是现在,黄天重生了,他小小年纪就做出了不少让人惊艳的事情来,他眼光超前还会投资,他甚至拦住了郝运不让他有机会出名被收养,可事情绕了一圈以后为什么又回到了起/点?!黄天只觉得老天不公!明明现在的他比郝运优秀无数倍,难道不是吗?!而且他还是宋家人! 正好宋家有些人蠢蠢欲动,不满宋瑞的专/制,他们看上了黄天的身份(毕竟是有宋家血脉的),觉得可以利用,就暗中联系了黄天。这些人都觉得黄天不过还是一个初中生而已,是个好傀儡。而黄天自重生以后就一直相信自己有了王八之气,不论谁对他臣服,都是不难理解的。于是,这两伙人立刻一拍即合凑到了一起。 不管那些人之间如何暗涌流动,沈旭辰和程以华却空了下来。现在郝家的事情都不需要他们多操心了,因为宋瑞很愿意帮忙。 人和人之间的相处真的要看缘分。宋瑞对郝家的印象颇好,回去以后也没有断了联系,竟然隐隐有把郝运真当成忘年交的意思。宋瑞手头有一个小型的慈善基金,他甚至邀请郝爷爷来成为他的慈善基金的顾问。用宋瑞的话来说:“郝老师,您这么有善心有大爱的人……窝在这个小镇上就屈才了。您站得更高,就能帮助到更多的人。” 这话说得没错,郝爷爷留在小镇上,靠着退休金和捡破烂,只能匿名资助几个学生。如果他去了宋瑞的慈善基因会,那么他说不定可能帮助更多的学生。在宋瑞的一再劝说下,郝爷爷有些心动。如郝爷爷这样一生为善的人,他就像星星像月亮,能发出光亮。而等他站到了更高处,他就像太阳了,能发出更明亮的光芒来。 于是,在宋瑞的一再劝说下,郝爷爷带着两个孙子搬去了宋家所在的城市,决定在那里安居了。郝运和郝贝也转了学校。宋瑞甚至还给郝贝请了专家医生,帮郝贝看脚。人和人的相处真的需要缘分,有些人面对面了几十年,都不一定能成为朋友。有些人,却在头一次见面时就能一见如故相谈甚欢。哪怕宋瑞在生意场上混了这么多年,性格冷硬,有时候连宋家人的面子都不一定给,但他对于郝家却是足够诚心诚意。这说起来,也是让人惊叹啊。 沈旭辰和程以华也很喜欢郝爷爷一家人,见郝家搬了,他们也索性搬了家。偶尔他们俩还能去郝家吃顿饭什么的。因为这样,夫夫俩和宋瑞也熟了起来。 宋瑞毕竟是个成功的商人,慢慢就知道了夫夫俩背后正在崛起的迅速占领了市场份额的游戏公司,他倒不敢小瞧这两个年轻人。再加上夫夫俩才识渊博,似乎什么都懂,他们倒也相谈甚欢。 然后,随着接触越深,沈旭辰和程以华慢慢就觉出了几分奇怪保母不要跑!!。 宋瑞对郝运是真好啊,郝运仿佛天生就对了宋瑞的胃口。他们两个不光是长得有些像,其实生活习惯也有几分相似。对了,他们对食物的偏好也有几分相似。还有那种不经意间的小动作……沈旭辰和程以华都是那种观察力很敏锐的人,在他们看来,宋瑞和郝运……还是像一对父子啊! 会不会最开始那个检验结果出错了?沈旭辰私底下偷偷找了宋瑞。 宋瑞摇了摇头,说:“我这一生,本来就没打算要孩子……知道小运的存在后,我也纠结过一段时间。毕竟,在那个时候,我一直就以为他是在我不知道的情况下流落在外的孩子嘛……既然有了孩子,那就不能不负责了,所以我亲自找了过来。但最后的亲子鉴定结果却证明,我们其实没有血缘关系。说真的,那个时候我是松了一口气的,毕竟我根本不知道该怎么去成为一个‘爸爸’。”说到这里,宋瑞看了沈旭辰一眼。 沈旭辰点点头,表示能够理解。 宋瑞接着说:“不过,通过这么多时日的相处,我越来越喜欢小运,也觉得他在生活习惯上或者饮食偏好上和我相似,就疑心最初的鉴定结果错了……所以我后来又偷偷鉴定了两次,可惜,他的确不是我儿子啊。唉,年少轻狂时觉得自己此生一人挺逍遥的,但现在看着小运,我却有些后悔了,要是他真是我儿子该多好啊。” 沈旭辰不擅长安慰人,只好干巴巴地说:“其实……要是你真喜欢小运,血缘不血缘的,也没那么重要。” 宋瑞也就低沉了那么一会儿,听见沈旭辰这话,他朗声大笑:“对对,你这话说得没错……我现在啊,每次一站在郝老师面前,就觉得,要是我这辈子父子缘分能好一些,要是郝老师这么好的人是我爸爸……唉,不说了,现在郝老师就像我爸爸似的,郝运也是我儿子,贝贝也是!血缘哪里有那么重要呢!” 说白了,宋瑞这一生,虽然生于富贵,长于富贵,但父母不慈,家庭冷漠,他其实有很多缺憾。他在生意场上长歌善舞了这么多年,什么样的人没见过?偏偏就没有见过如郝爷爷这么有赤诚之心的。人啊,缺乏什么,就会渴望什么。宋瑞缺乏的就是这份温暖,所以他认识郝爷爷一家之后,就在不断靠近。 沈旭辰表示理解。 宋瑞又对着沈旭辰挤眉弄眼的:“你和……程以华是一对吧?” 沈旭辰坦然地点点头。 宋瑞拍了拍沈旭辰的肩膀,说:“还是你们年轻人有决断力啊!不像我,其实年轻时做了很多错事。” 这话说到这里就告一段落了。沈旭辰和程以华回了自己的住处。他们新买了烤箱,沈旭辰正打算给程以华烤一份蓝莓小饼干。整理原材料的时候,沈旭辰脑海中忽然灵光一现。他将手中的东西一放,跑去书房找了程以华。 “我忽然想到一种可能……亲子鉴定的结果没有错,但这并不意味着郝运不是宋瑞的儿子。”沈旭辰兴匆匆地说。不是沈旭辰非要揪着血缘问题不放,实在是郝运和宋瑞之间……真的是太像亲生父子了。 他们几个人都并非很看重血缘,而更看重情感本身,这是一句实话。但如果郝运和宋瑞真的是父子,他们可以少了很多麻烦。至少,宋瑞日后可以理所当然地把家业传给郝运,而不用和宋家偏枝的那些人扯来扯去。再说,如今几次鉴定结果都证明他们没有父子关系,其实郝运和宋瑞心里多少是觉得遗憾的吧,毕竟他们相处了这么久,感情越来越好了。 程以华看着沈旭辰,凝神想了一会儿,立刻就恍然大悟了,他迟疑地说:“你的意思是……” “没有错!其实这种情况在大自然中还是很普遍的!现在只能找最最最权威的机构,最好是那种可以追溯别的亲缘关系而不仅仅是局限在父子血缘上的检验机构,再对宋瑞和郝运鉴定一次了。国外应该有这种机构。”沈旭辰说。 第149章 番外三 夫夫俩一直是很有行动力的人,只要做好了决定,他们就能很快行动起来。于是他们抽空找了宋瑞,又问他要了毛发组织等。 “就算你们不是父子,也许你们有别的亲缘关系呢?”沈旭辰如此说。 虽然郝运在郝爷爷那里生活得非常开心安逸,但青春期的他偶尔还会嘲弄自己是被父母丢掉不要的……宋瑞一直很心疼。听了沈旭辰这话,宋瑞有些心动。如果他是郝运的亲人,哪怕不是父子,郝运说不定也会觉得开心吧。 两个月以后,沈旭辰和程以华翻着一份从国外寄回来的文件,然后他们忍不住笑了。 沈旭辰说:“虽然这份文件只能证明郝运是宋瑞的侄子……但是,宋瑞的东西只有宋凯风一人,只要从监狱中弄到宋凯风的毛发,证明宋凯风和郝运没有直系父子关系,那么我们就可以确定郝运是宋瑞的……儿子了真龙九天。” 一般的亲子鉴定机构,只提供父子、母子直系亲缘鉴定。不过,也有那种非常非常高级的研究所,他们号称自己能鉴定出一个人的祖宗十八代来(夸张说法),他们可以鉴定两个人是不是叔侄关系等等。 现在,结果就在夫夫俩的手里,从鉴定报告来看,郝运是宋瑞的侄子。 当然,鉴于宋凯风的存在,郝运是宋瑞的侄子,就意味着在大多数人的认知中,郝运“情理上”应该是宋凯风的儿子。不过,程以华是那种政府官方网站都能神不知鬼不觉进去逛一圈的人,他早就知道了一个秘密。事实上,如果郝运是宋瑞的侄子,那么他绝对不可能是宋凯风的儿子。于是,真相只有一个了。 果然,当沈旭辰和程以华拿着这份鉴定报告找上宋瑞时,宋瑞大吃一惊。他几乎是脱口而出的:“不、不可能……我没有兄弟!所以,郝运怎么会是我侄子呢?” 当年,作为一个大学生的宋瑞刚刚接管家族公司的时候,宋凯风一直想要闹腾,直到宋瑞把一份证据甩到宋凯风面前,宋凯风立刻就不敢叫嚣了。原来,宋爸的精子成活率非常低,他在外面玩了那么多年,也不过是弄出宋凯风一个私生子,这已经能说明一些问题了。事实上,宋凯风并不是宋爸的儿子,不过是那个情/妇想要上位,不知道从哪里怀来的种。 这件事情瞒了很多年,直到宋爸去世,宋瑞在和宋凯风对峙中,才终于无意间调查出了真相。可惜,宋凯风手里还捏着不少宋爸的黑料(毕竟他们一丘之貉总是很恶心地一起玩女人)。如果宋瑞对公众道破宋凯风并非宋家之子的身份,那么宋凯风表示,他会鱼死网破向外面散宋爸的黑料。宋瑞想着宋爸死都死了,就让他清静吧,所以就在明面上妥协了。 几年后,宋瑞终于因着宋凯风的自作自受,把他送进了监狱。因为情节严重,宋凯风没个十年二十年出不来,宋瑞也就把这件事情放在了脑后。于是,只有宋瑞和他的几个心腹知道,宋凯风其实并非是宋家人。 其实,宋瑞不愿意对外公布宋凯风不是宋家人的真相,还因为……宋瑞自己也不是宋爸的孩子。前文提到了,宋爸的精子活跃度非常非常低,又疏于理会妻子,妻子一赌气也红/杏出墙了。把宋凯风送进监狱里去以后,宋瑞偷偷去验了一下自己的dna,同样和宋爸对不上。鉴于这世界上没有不透风的墙,宋瑞就瞒下了宋凯风的事情,这其实也是为了自己的安全。 以上种种也是宋瑞起先不打算结婚生孩子的原因。他原本想着,等自己老了,把宋家还给宋家人,把个人的私产全部捐献,他潇潇洒洒这辈子也是值了。 也就是说,宋瑞和宋凯风其实是异父异母。宋瑞并没有同父同母的兄弟。于是,当知道郝运是自己的侄子时,宋瑞非常吃惊,难道他还有一个幽灵兄弟吗? 沈旭辰笑着解释:“这其实是一种很普遍的现象,科学研究表明,大约八分之一的人都有这种现象……只不过被检查出来的非常少……” 也许我们很多人曾经都有一个“双胞胎”,只不过……尚在母腹中时,他就被你的身体吞噬吸收了,成为了你身体的一部分,或者一小块皮肤,或者一小块内脏,总之他用这种方式与你同在。而这就是所谓的嵌合体,也叫客迈拉现象。 客迈拉这个词源于希腊神话中一种狮头、羊身、蛇尾的吐火怪物,它看上去就是由不同个体组成起来的。在动物学上,客迈拉现象主要是指动物的两颗受精卵融合在一起,长成了一个个体并成长起来的现象。 这么说吧,某个母体可能在最开始孕育了一对双胞胎,但是随着母体怀孕过程的推进,两个受/精胚胎中发育比较弱的那个可能会死去,然后强大的那个就会把弱的这个吞噬,最终两个胚胎嵌合成了一个胚胎。这意味着,当这个胚胎发育成熟被母体分娩出来以后,它的体内将有两套dna系统。它本人有一套dna系统,但它体内那个由双胞胎的胚胎发育而来的器官还有另一套dna系统。 听完沈旭辰的科普,宋瑞面色古怪地说:“我可能已经听明白了。你的意思……你的意思是,我在母腹中有一个双胞胎兄弟,后来我就把它吞噬了,然后它成为了我的阴/囊的一部分,于是我的精子所带的dna和我身体别的所有器官所带的dna并不一样……也就是说,不管我生多少个孩子,其实都在给我这个兄弟生?” 这兄弟真狠,自己出生不了,就让我断子绝孙。宋瑞开玩笑似的在心里吐槽了一句。 沈旭辰点点头:“从基因学上来说,是这样的。不过,从人伦情理来说,郝运就是你的儿子。” 宋瑞忍不住笑了:“真是、真是没想到啊……我本来就喜欢郝运……其实真没想到老天爷最后还能给我一个这么好的儿子。现在有了这份报告,我也能堵住那帮老头子的嘴了。小运以后不会继承宋家,但他可以继承我的公司。或者,他想干别的也可以……说起来,我都这个年纪了,也可以卸任了,最近分家的人折腾的那么厉害,随便他们玩吧。”从某种角度来说,宋瑞也是一个非常任性的人。四十多岁的他明明处在男人的黄金期。 这是皆大欢喜的结局。沈旭辰觉得自己是个俗人,这些年他的心肠也越发软了,所以他挺爱看这种大团圆结局的。于是,他微微一笑。 一直没怎么说话的程以华补充了一句:“宋先生,你可以稍微注意一下黄天那个人……他有些说不清道不明的好运气,并且他对郝运充满敌意。或许有一天,幸运女神将不再垂青他,但在这之前,还是要防着他对郝运不利。” 重生是一种优势。但重生不等于成功。如果重生以后的那个人只会投机取巧,然后因此洋洋得意,如果他从不努力,如果他好高骛远,如果他触犯法律,那么该失败的人还是会失败。就算他会短暂地成功,他最终也会从高处跌落。 沈旭辰和程以华并没有费心对付黄天,因为当善良的人有了警惕,某些人的结局就已经注定了。 同样是重生,黄天把一手好牌打成了最烂的牌。看到他在那里作死,有着类似经历的沈旭辰忍不住唏嘘感慨。 现在回想起来,沈旭辰越加感谢沈秉忠爷爷。沈爷爷是一个很好的人。在他的教导下,沈旭辰也成长为了一个很好的人。他懂得感恩,不断努力,积极向上,谦虚名礼。诚然,沈旭辰并非是一个十全十美的人,他也有诸多缺点,但至少他三观很正,他的性格很坚韧。所以,重生前的沈旭辰,若不是命犯小人,他也能走出自己的一片天。而重生后的沈旭辰,他最终成就了自己,也成就了世界。 如果,沈旭辰性格狭隘,好逸恶劳,那么他将通不过系统的考验,最后死亡。 如果,沈旭辰得过且过,没想过要去拯救他人,没想过要用系统造福世人,那么他将无法获得系统的支线任务,现在也应该彻底死去了。 人生中有很多选择。我们可以不完美,我们可能不优秀,但我们要对生命抱有最基本的敬畏。 郝家的事情了结以后,夫夫俩很潇洒地进行环球旅行去了。这个时空对夫夫俩而言是陌生的,他们曾经熟悉的文化,在这个时空中要么没有,那么变了味道。同样的,这个时空中的文化对夫夫来而言,会让他们有一种熟悉的感觉,但又不完全一样。于是,作为学霸的他们又忍不住开始疯狂地汲取知识了。 随处旅行,随时充电,一直秀恩爱,这对夫夫俩而言是一件很愉快的事情。 几年后,当他们再次回到华夏联盟时,郝运已经大学毕业参加工作了。他还交了一个女朋友,彼此间感情很好,正在筹划婚礼。郝运并没有修改姓氏,因为宋瑞说了,不管姓什么都是他儿子。郝运这名字多好呀,这代表了郝爷爷对郝运的祝福,索性就别改了。说得没错,这名字的确很好呢。郝运,是个好运的人。 第150章 番外四 穿越到新世界以后,沈旭辰和程以华都有些……茫然。 他们其实已经习惯了自己的“强大”。在古代,他们有高科技。在原始时空,他们有高科技。在现代时空,他们有高科技。有了高科技,他们仿佛就无所不能了。可是,现在,他们处在魔法时空啊!高科技有个屁用啊!哪怕你丢个原/子/弹过去,九级的大魔法师也能分分钟把这股恐怖的力量控制了啊。再说,你们有高科技,别人也有炼金产物啊,且那些炼金产物的功能十分强大,并不比你们的高科技低级。 面对这种情况,沈旭辰觉得还好,他这个人颇有些随遇而安。但程以华觉得根本没法忍。他是一个对外部事物掌控欲很强大的人,希望所有事情都能井井有条被控制在自己手里。现在,他们成了“四等公民”,程以华觉得必须要做点什么,来改变这种状况。 哦,对了,这里说的四等公民就是明面上的意思。因为,在这个时空中,虽然有魔法斗气的存在,但其实社会体系并不发达,有贵族,有平民,还有奴隶。贵族、魔法师的社会地位很高。而平民是四等公民。奴隶则是最下等的,甚至都不能称之为公民。 当然,如果一个人,就算他是平民,但是他的魔法等级突破了二级,那么他就是三等公民了。如果他的魔法等级突破四级,那么他就是二等公民了。如果他的魔法等级达到六级并以上,那么他就是一等公民了。要是他成为了九级大魔法师,恐怕一些贵族小家族都愿意来依附他了。 比较不公平的是,奴隶一直是奴隶,就算他成为了大魔法师,他也还是奴隶。因为,签订了奴隶契约的人是没有办法反抗契约力量的九重韶华。 沈旭辰和程以华现在的身份就是平民。在这个时空中,贵族杀了平民是不需要负法律责任的,这让程以华觉得非常没有安全感。沈旭辰从口袋中掏出一颗奶糖,剥好了塞进程以华的嘴里,安慰他说:“没关系,这一次,我们要关注的对象才刚刚出生。等他悲剧还有二十多年的时间呢……目前,我们先不参与他的人生。我们可以努力提升自己,变得更加强大,然后就可以帮助那个人了。” 程以华鼓着腮帮子,孩子气地用舌头把糖果顶到了左边,脸颊上鼓起了一个小包。沈旭辰忍不住伸出手在他的脸上戳了一下。程以华又用舌头把糖果拨到了右边。等玩够了(或者说,他其实是在思考),程以华又高兴起来了,说:“我们以前从来没有接触过魔法耶!这是一个全新的领域!天呐,该有多少的难题等着我们去征服啊!我们赶紧找个地方去测验一下吧,看看我们有没有魔法天赋。” “就算没有魔法天赋也没关系,我们有智商。”自恋的程天才又补充了一句。 这个时空中的人大都有着一张西方人面孔,于是走在大街上时,黑发黑眸的夫夫俩就显得有几分格格不入了。沈旭辰拉着程以华拐进了路边一个卖衣服的店中,然后掏钱买了两件带着大帽兜的斗篷,把他自己和程以华裹上了。等他们再次出现在大街上时,盯着他们的人果然就少了。斗篷帽兜本来就是旅人常见的打扮方式。 每一座城市中都有魔法公会的存在。大家想要检验自己的魔法天赋,就要去魔法公会触摸天赋石。你可以先摸,摸完了,如果你拥有魔法天赋,那么费用全免。如果你没有魔法天赋,那么你就要缴纳十个金币。 这个时空通用的货币是金币、银币、铜币等等。十个金币够普通老百姓吃用一年了,再加上每个孩子出生之后在一岁到六岁间都有一次免费的触摸机会(摸完了哪怕没有魔法天赋也不用交钱),所以,大人们来触摸天赋石的非常少。好在沈旭辰和程以华并不缺钱。不说他们可以从系统中兑换东西,就是他们本身几世积累的物资钱财也颇为可观。哪怕运气不好,也不过就是二十个金币,夫夫俩还是出得起的。 天赋石看上去一点都不起眼,光秃秃的,形状也毫无特点。程以华并不知道这么一块平凡无奇的石头,怎么就能检验一个人的魔法天赋了。他强忍着自己想要研究这颗石头的冲动,让沈旭辰先去试试。 沈旭辰的手一触碰到石头,石头就微微亮了起来,发出了轻微的白光。除此以外,再没有别的反应。工作人员掀起眼皮看了沈旭辰一眼,说:“光系魔法天赋……十个金币。” “不是说检验出魔法天赋,就不用交钱了吗?”沈旭辰皱起了眉头,问。 工作人员冷笑一声:“我怎么不知道有这个说法?在我这里检查,不管出现什么结果,都需要交纳十个金币。” 光系魔法天赋和其他系别的魔法天赋不一样,这种魔法天赋只有在孩子幼年时才会进展迅速,一旦某人过了十一二岁,他还没有成为实习魔法师(也就是一级魔法师),那么这个人这辈子都不可能再在魔法上有所进益了。别的魔法天赋则没有这种限制。 所以,这个工作人员根本没有把沈旭辰放在眼里。因为,虽然沈旭辰现在检验出了光系魔法天赋,可沈旭辰已经这么大年纪了,早过了魔法力成长的高峰期。在这个工作人员看来,沈旭辰或许这辈子都成为不了真正的光系魔法师。既然这样,他何必给他面子呢?他就是在敲诈,就是在勒索。 程以华的脸立刻就黑了,但他没有发作。沈旭辰拿出十枚金币放在了桌子上。 “我们走吧……”沈旭辰说,他阻止了程以华去触摸天赋石的举动。 程以华收回手,也不问原因,直接跟着沈旭辰离开了魔法公会。 出了公会,沈旭辰有一种被人盯上的感觉。他小声地对程以华说:“我刚刚就有一种不太好的预感……所以,没让你去检查魔法天赋。我估计你的魔法天赋可能有点问题。还有一个……我们现在似乎被什么人盯上了。” “放个微型昆虫机器人出来……看看到底谁在跟踪我们。”程以华说。 沈旭辰点点头,拉着程以华进了一家生意非常好的店,把一个微型机器人留在了原地。没过多久,两个长相猥琐的男人就出现在了机器人的视野中。 其中一个说:“他们刚刚从魔法公会中出来……要不我们就这么算了吧,若是得罪了尊贵的魔法师大人,这买卖就不划算了。” 另一个犹豫一番,说:“真的不往上报吗?难得看到这样的好货色……原本打算抓了他们去男爵老爷那里讨赏,这机会若是白白错过了……男爵老爷也是魔法师,未必会怕这两个外乡人。要我说,这样的清秀佳人实在不多见……若是男爵老爷一高兴,我们可就赚大发了。” 前头那个又说:“这……好吧,那你在这里盯着他们,我去找男爵大人。” 沈旭辰摸了摸自己的鼻子,所以他和程以华这是被人觊觎美色了吗?他回头看了程以华一眼,程以华的脸已经彻底黑了,脑袋上仿佛顶着一团正在电闪雷鸣的乌云。沈旭辰亲了程以华一下,说:“没关系的,我们去卫生间中乔装一下,就可以离开了。你要相信我的化妆技术,他们认不出我们来的。” 程以华还是觉得好心塞啊。绝对不能在这么下去了,他一定要想办法变得强大起来! 乔装改变后的夫夫俩顺利出了城,他们找了个背山靠水的野外临时驻扎下来了。野外不代表着安全,因为野外会遇到凶兽。不过,夫夫俩怎么说都是服用过基因改良液的人,再加上还有热武器,所以对付凶兽绰绰有余,只要不误入魔兽的地盘就可以了。他们短时间内不想进城了,因为城里的魔法师们太凶残。他们现在还不想和任何人对上。 沈旭辰在那里戳着吝啬的系统:“喂,你不给我们力量,那也就算了。毕竟,我们不能万事靠着你,只要我们有天赋,我们就可以自己修炼。但是你不能这么坑我们啊!现在我们对魔法一无所知,你哪怕是送我一本魔法大全也好啊!只是一本书而已啊!一本书!别告诉我,你连这都舍不得!” 啪的一声,天上掉了一本厚厚的书下来,正砸在沈旭辰的脑袋上。 沈旭辰捂住脑袋,也不和系统计较,赶紧翻开了书。不多时,程以华也凑了过去。这本百科书非常厚,好在夫夫俩的阅读速度非常快,看起来才不算费力。 “看样子……你应该是暗系魔法天赋,否则,前面轮到你去触摸天赋石时,我不会忽然就有了一种不太好的感觉。”沈旭辰说。暗系魔法师就是天生的亡灵魔法师,在这片大陆上,这是一种被人唾弃的存在,是要被魔法公会诛杀的。要是前面程以华去摸了天赋石,那么只怕他们夫夫俩今天就交待在那里了。 “亡灵魔法师?”程以华皱起了眉头。然后,他忽然抖了两下。 “你不会是害怕幽灵什么吧?”沈旭辰斜眼看着程以华。 程以华连忙说:“才、才不是呢!我怎么会害怕幽灵或者骨架?!我只是觉得幽灵、鬼魂、能战斗的骨架这种东西,太不符合逻辑了!天呐,我守了几十年的科学观啊……天呐天呐,我两岁的时候就知道鬼故事都是骗人的了,你快点看着我真诚的眼睛,我一直是个以科学为真理的好宝宝……” 当初,父爱爆棚的程文化给程以华讲床头鬼故事时,他被自己的儿子鄙视了。 “妖魔鬼怪这种东西是永远不会存在的,爸爸,你讲得故事好无聊哎。”才两三岁大就点燃了中二之魂的程宝宝面无表情地说。 现在,程以华好想对那个时候的自己说一句,做人不能太铁齿! 第151章 番外四 可能是因为很久以前服用过“光明之泉”的缘故,沈旭辰拥有了光系魔法天赋。但在这个时空中,光系魔法是一种非常……非常特殊的魔法,它的魔法体系中只有治疗的作用,没有攻击的能力,而且魔法师必须从小在教廷领受圣训沐浴圣水,才能完美激发潜能。像沈旭辰这种情况,这么大年纪还没有沐浴过圣水的,基本上就算废了。 再说程以华,他有着暗系魔法的天赋。但在这个时空中,暗系魔法几乎就同等于亡灵魔法了,而亡灵魔法往往既干扰了死人的安宁,又给活人带来了瘟疫和恐惧,所以会被整个大陆排斥。一旦程以华泄露自己的魔法天赋,大陆上的有为之士都会对他们进行追杀。这真是一件让人觉得悲伤的事情。 沈旭辰摸了摸鼻子:“这一次……系统似乎给我们开启了hard模式啊。” “hard模式还好吧……万一是地狱模式,那真是欲哭无泪了。”程以华努力安慰沈旭辰说,“至少,我们还可以从系统中兑换魔药和炼金产物。要是有人敢对我们不利,大不了我们就靠着炼金产物砸死他们。” 沈旭辰用手慢慢抚摸着那本超厚魔法读物的书脊,说:“我们需要关注的小亨利现在才刚刚出生,我们还有十多年的时间用于组织建立自己的势力……所以,其实这也没有很难吧刁女不为后。首先解决魔法的事情吧,我们该怎么修炼?” 程·天才学霸·以华说:“就算魔法这种东西不符合逻辑,但它总归是一种力量,我们要去试探并掌握这种力量……还是先构建数据模型吧,让我们用科学的眼光来看待一切不科学的事物,从中发现科学的规律。相信我,有科学,得永生。” 沈旭辰忍不住笑了起来:“我以前看过很多小说。其实,我不相信光系魔法只能治疗,不能攻击。也许只是他们还没有找到正确的使用方法而已。对了,听说炼金术士和魔药师也很受人尊敬,大不了我们就专修炼金术和魔药吧,前者应该是物理和化学的结合,后者应该是化学和人体生物学的结合……我们应该能胜任吧?” 鉴于目标对象还没有长大,夫夫俩不是很着急。 这一次的目标对象名叫理查兹·亨利。亨利是莺尾花帝国的国姓。不过,理查兹并非是皇子,他只是一名公爵之子。但他的身份倒是和皇子也不差多少了。 在这个有一点类似于夫夫俩原始时空西方中世纪的时空中,女性是没有继承权的。这么说吧,如果一位父亲拥有爵位和庞大的财产,但他没有儿子,那么等他去世以后,他的女儿只能得到很少的一部分财产作为嫁妆,至于这位父亲的爵位和绝大多数的财产,按照法律规定,那都将由他的男性族人继承(哪怕没有近枝族人了,也要找远方亲戚)。这意味着,在这里,女人虽然不用讲三从四德,上流社会的女人甚至可以包/养情人,但她们的社会地位……还真不能说是高的。女人的财产在婚前属于父亲,在婚后属于丈夫。 在这样的情况下,莺尾花帝国的现在这任皇帝真的是非常非常强大。因为,她是一名女性。凯瑟琳大帝,在十年前杀死了两位异母拥有继承权的兄弟,又杀死了一干上任皇帝的私生子女,最终踩着兄弟的鲜血登基加冕,成为了一位铁血女王。不过,迫于教廷和内阁的压力,女王宣誓终身守贞,下一任皇帝就从宗室中选取。 一手制衡玩得颇好的凯瑟琳大帝精心挑选了两位继承人。一位是她亲兄长的儿子郁金香公爵爱德华·亨利。凯瑟琳的亲兄长在十二年前死于一场精心策划的暗杀,当时的爱德华尚在母腹中。凯瑟琳继位时,爱德华两岁,他的母亲曾对女王的即位表示激烈的反对,同样被女王处死。之后,凯瑟琳把爱德华养在了自己身边。一位是由百姓推举出来的月季公爵布朗·亨利。这位公爵年纪比爱德华先生要大一些,但他依然很年轻。女王登基时,布朗·亨利刚刚从父亲那里继承了爵位,而他的父亲因为战死沙场而英年早逝。 两位继承人都如此年轻,这意味着凯瑟琳的皇位在接下去的十多年中都能坐得稳稳的。十几年后,就算奶猫长成了老虎,凯瑟琳大帝也不会觉得担心,已经拥有庞大势力的她可以抬起这个打压那个,也可以抬起那个打压这个。 布朗·亨利就是理查兹·亨利的父亲。也就是说,如果日后凯瑟琳大帝退位或者去世以后,是月季公爵继承了皇位,那么,理查兹将成为皇位的下一任继承人。 因为很有可能是下一任皇帝,月季公爵在国都众多贵族中的地位很高,连带着理查兹在小小年纪就备受众人追捧。在这样的情况下,理查兹依然成长为了一位谦逊明礼的绅士,这也是听不容易的呢。他还有水系的魔法天赋,在二十岁时,就已经成为了四级魔法师。二十岁的生日宴上,家族为他选取了一位淑女作为未婚妻。而这个生日宴以后,厄运忽然笼罩了月季公爵府。 先是理查兹的妹妹被退婚,理查兹的未婚妻和她的侍卫被捉/奸在床。虽然上流社会的女人时常有找乐子的方法,但却没有还是少女时就玩得这么疯的。然后是女王忽然对月季公爵充满了猜忌。接着是月季公爵病重。好容易消除了女王的猜忌,很快女王身体不适,而月季公爵被指控是毒害女王的凶手,被关押了起来,最后在审讯室内消失。有人说他潜逃了。理查兹却坚信自己的父亲已经被害了。之后又发生了一系列的事情,为了救助自己的妹妹,失去了地位又在决战台上被废弃了魔能核的理查兹自愿签订了奴隶契约。如此又过了一些年,总之理查兹受尽折磨却不得善终。 理查兹的前半生是顺遂安逸的,他人生的转折点从他二十岁时的生日开始。 沈旭辰和程以华猜测过,这种转变的背后,可能涉及到了皇位争夺,涉及到了各种利益的交锋。但是,按理来说,理智而仁义的月季公爵,也就是理查兹的父亲,那不是一个无能的人啊……他怎么就这么容易溃败了呢? 然而,现在的沈旭辰和程以华却什么都做不了,因为他们没有身份也没有权势,所以根本无法进入那些权利派系争斗的中心。就算借着高科技也不行,公爵府邸和皇宫以及教廷等地方一定布满了最高等级的炼金阵,一只苍蝇都飞不进去啊。 所以……夫夫俩对视一眼,还是先努力研究魔法吧。 好在系统还没有坑爹到家,它提供的那本魔法大全虽然是最基础的读物,但只要掌握了基础,夫夫俩就不会一团黑了。程以华很快在纸上推演起来。等沈旭辰睡了一觉爬起来,他发现程以华整夜没睡,他脚边的稿纸已经堆起来很高了。沈旭辰随手拿起一张稿纸看了起来,发现上面列满了公式和函数。 程以华对数学的推崇是毋庸置疑的,没想到魔法和数学也能联系到一起。 “不过,你要不要先休息一下?”沈旭辰问。 程以华顶着大大的黑眼圈,说:“我前面小睡了两个小时,现在还不困。我已经有一点眉目了,感谢爱因斯坦创造了量子力学。” 夫夫俩苦心钻研了数月,好歹都先后成为了实习魔法师。沈旭辰不觉得光系魔法只能用于治疗,他想创造出一种攻击法术来。但结果却不尽如人意,因为他的确凝成了一小柄光剑,可是这柄光剑打过去,连一片树叶都打不下来,而沈旭辰的体力已经耗尽了。要是魔法的效果仅是这样,沈旭辰还不如撸起袖子直接和别人打肉架呢。 至于程以华,他依然没有找到暗系魔法新的使用方式,只能按照这片大陆上的规则来。成为实习魔师以后,他从地底下召唤出了一致骨架……兔子。这只小兔子蹦跶蹦跶两下,骨架就散了,落了一地,还得程以华重新给它拼凑起来。而且,这只兔子除了卖萌,似乎就没有别的作用了。这想想看也是很悲催的呢。 夫夫俩叹了一口气。算了,魔法先摆在一边吧,既然成为了实习魔法师,他们理论上就可以炼制魔药或制造炼金产物了。 在这片大陆上,成为魔药师或炼金术士是一件非常难的事情,因为这需要传承。如果你没有一个好老师,如果你没有足够多的材料,如果你没有在魔药或者炼金物上花费足够多的心力,那么你将一无寸进。再加上,大部分稍有天赋的魔法师都心高气傲,觉得自己说不定能成为九级大魔法师呢,抓紧修炼还来不及,谁愿意在杂术上浪费时间啊? 这也就造成了一种结果,强大的魔药师和炼金术士很少,但他们非常受人追捧。低级的魔药师和炼金术士很多,但他们为大部分的魔法师所看不起。说真的,沈旭辰有时候都弄不懂这些高傲的魔法师在想什么。 程以华侧头想了一会儿,说:“先试试看吧……我专攻炼金产物,你专攻魔药?不不不,还是我们一起来研究吧。” 沈旭辰懂得很多医学知识,按理说成为魔药师正好。但与此同时,他动手能力max,成为炼金术士也不错。所以,程以华思考了一会儿,还是决定两个人共同搞研究。这仿佛又回到了他们最初的那一世,他们经常守在一起,就着一个科学问题辩论思考推演研究,最后终于达成统一。攀登未知的高峰,这对他们而言不是一件艰苦的旅程,反而是一种很好的……约会方式。当然,对着某些问题久攻不下时,这种约会方式就稍显苦逼了。 两个人找到了应该钻研的方向,立刻就有了研究的动力。他们在成为魔药师或者炼金术士上还是有优势的,因为他们拥有系统就意味着不缺材料,再加上他们有着前几世积累的理论,哪怕魔药或炼金术本身用程以华的话来说是“有些不符合逻辑”,但某些大道是相同的,因此夫夫俩很快就上手了。 六年很快就过去了,沈旭辰的魔法等级勉强提上了三级,程以华也是废材来袭,嗜血邪王的宠妻。有着这样的魔法等级,他们走出去,也会被一般人称之为“尊敬的魔法师”了,但那种天然站在高处的人,还是不会将他们放在眼里。不过,没关系,夫夫俩已经能够成功炼制“魔能补充剂”了,这种药是魔药中卖得最好的一种,可以在短时间内补充魔药师消耗掉的魔法能量,让他们能够持续战斗。除此以外,夫夫俩在炼金术上取得的成就更大(正如程天才说的那样,相信科学有肉吃),他们可以炼制武器,可以炼制防具,可以刻录魔法阵……总之,炼金术几乎无所不能。 夫夫俩对视一眼,他们现在已经多少有些自保能力了。 这一天,普瓦城迎来了两位尊敬的客人。那一辆豪华无比的飞天马车缓缓落地,有人注意到,拉车的马竟然是一只傀儡兽。坐在马车内的,一定是一位受人尊敬的魔法师了。那些人心里如此想。 然后马车的门缓缓打开,一位年轻而俊美的男人从马车上走了下来。他穿着一身得体的骑士礼服,整个人看上去非常精神。然后,这位骑士对着马上伸出了手,不多时,马车上下来了一位淑女。她穿着华美的裙子,宽大的帽子把她的脸遮住了大半,只露出了小巧的下巴。那一只带着蕾丝手套的手轻轻搭在骑士的手上,然后这位淑女缓缓地从马车上走了下来。淑女轻轻一挥,马车就迅速缩小变成了一颗光球,回到了淑女的手上。 “原来这位优雅而美丽的女士是一位炼金术士啊。”大家如此想。这似乎并不难理解,贵族中的小姐,若是魔法天赋不到,但非常得宠,就可以得到家族的支持成为炼金术士。别的不说,凯瑟琳大帝就是一位天资卓绝的炼金术士,她的魔法天赋不高,由各种宫廷秘药堆砌起来,如今也不过是刚刚成为了六级的魔法师,再进一步几乎是不可能的了,但她的炼金术伤取得的成绩,却是让不少人惊叹的。 这位淑女和她的守护骑士其实就是沈旭辰和程以华。 在这片大陆上,教廷的力量非常大。莺尾花帝国还算好的,在另一个帝国中,教廷的力量甚至可以同等于王权。教廷反对同性相恋。那些有钱有势的人私底下玩弄娈童,根本没人去管(所以当初夫夫来才会被人盯上,那些人想要把他们进献给男爵)。但如果有两个男人敢在大街上表现得十分亲密,他们一定会被人唾弃的。再加上,程以华的暗系魔法天赋也不能泄露出去(否则就和整个大陆为敌了),于是程以华索性伪装成了剑士。而沈旭辰别别扭扭地穿上了女装。 其实想想看这种设定也很带感呢,效忠于自己心上人的剑士,你永远拥有我的忠诚,包括我的生命……中二青年程以华简直不能更激动了。 沈旭辰只能安慰自己,还好这年代的淑女常服非常繁复,裙子一直拖到了地上,他就不用踩高跟鞋了。而且,衣服在胸前这一块也有不少蓬蓬的蕾丝装饰,于是他也不用安装假胸了。这简直是不幸中的万幸。再加上,因为程以华现在明面上是他的效忠骑士,于是很多事情都可以交给程以华去打理了。作为优雅而高冷的淑女,沈旭辰只需要保持微笑就可以,他不用掐着嗓音说话。 但沈旭辰还是会觉得郁闷。因为穿着骑士装的程以华实在是……秀色可餐啊。这种拥有两排扣的衣服就适合在床上一点点慢慢脱掉啊。可惜,作为光系魔法时和暗系魔法师,他们天然敌对……如果他们这样这样那样那样做了少儿不宜的事情,那么他们的魔法天赋会互相污染……呵呵哒,所以他们在这个世界中要一直禁/欲哦! 夫夫俩默默对系统竖了个中指,算你狠! 普瓦城是一座小城市,因为靠近皇家的避暑园林,这座城市只有在夏天时,才会热闹一阵。过了夏天,那些避暑度假的贵族们跟着皇室回了国都,普瓦城就安静下来了。普瓦城附近有很多很多的中小型村庄,里面住着不少平民,他们在夏天时可以给避暑园林提供菜蔬,这能让他们赚上一笔钱。但在别的日子里,这些平民就没什么收入了。 因为夫夫俩的高调,很快普瓦城中的人都知道在城中心住了一位魔药师兼炼金术士和她的骑士。这位魔法师心地善良,会免费给穷人看病并提供魔药。人们感谢她的仁慈,就会时常歌颂她的高义,并称赞她的美貌君子。 被人一直夸漂亮的沈旭辰:…… 很快就到了夏天。凯瑟琳大帝又来避暑园林度假了。她的威仪日渐深重,如今已是说一不二的人物。自然有一帮贵族随着她一起来。月季公爵也是其中之一。他有装成普通剑士微服私访的习惯。当他出现在普瓦城时,他是一副胡子拉碴的颓废流浪剑士的模样。他在城中晃荡了几天,不断能听到底层百姓对一位淑女魔法师的推崇。这让他产生了好奇心。于是,他也去了城中心。 沈旭辰正在给一位被母亲怀抱着的孩子看病。这个孩子是普通发烧,其实只要吃点退烧消炎药就可以了。但是这个时空中的普通医疗体系非常落后,魔药几乎所有不能吧,但魔药偏偏卖得很贵,穷人根本买不起。当然,教廷中的光系魔法师也能给人看病,但那些魔法师们往往非常高傲,而且请光系魔法师出手,也得要两个金币一次啊。在这样的情况下,平民们生病了往往只能靠着自己苦挨着。 治疗感冒发烧的是初级魔药,沈旭辰炼制了很多,他取出一瓶,给孩子灌了下去。魔药的效果是立竿见影的,几分钟以后,孩子就不烧了。那位母亲对着沈旭辰再三感谢,她甚至把自己的孩子往沈旭辰那边推了推,诚恳而卑微地说:“尊敬的魔法师大人啊,您救了这孩子一命,我愿意把这个孩子献给您,您可以收下他当一个仆从使唤……” 沈旭辰没说什么。身为守护骑士的程以华上前一步,把孩子塞回了他母亲的怀抱中,面无表情地说:“快走吧,女士。魔法师大人是不会收下你的孩子的,你带着孩子好好过日子去吧。”这话说得有些不太客气,那位女士似乎被吓住了,见魔法师大人沉默不语,她擦了擦眼泪,赶紧抱着自己的孩子跑了。 一直观察着这两个人的月季公爵却知道,这位面无表情的骑士在把孩子塞回母亲怀抱的时候,偷偷往孩子的怀里放了一枚金币。就算那母子俩日子艰难,这一枚金币也一定能支持他们度过难关了。 看样子果然是善良的人啊……月季公爵若有所思。 喜好交友的月季公爵主动创造了机会,终于和沈旭辰、程以华夫夫俩搭上话了。夫夫俩其实早就看出了月季公爵的身份,他们本来就是在守株待兔啊。现在兔子上门了,夫夫俩自然懂得如何展露自己的优势。于是,月季公爵很快就大吃一惊。没想到这两位年轻人竟然学识渊博,懂得如此之多。无论他提出什么话题,魔药、炼金术、艺术、政治等等,这两位年轻人都能很快地接上话题。 月季公爵的儿子查理兹已经七岁了,女儿也已经六岁了,都是正需要家庭教师的时候。国都中形势复杂,上一个家庭教师就被证明了他不怀好意……所以,月季公爵一直不敢轻易把外人请进家中。现在,他遇到了沈旭辰和程以华,月季公爵忍不住想,莫非这就是神的安排吗,这两位优秀善良的年轻人不正是他想要给孩子们请的家庭教师吗? 就这样……夫夫俩终于如愿接触到了月季公爵一家人。月季公爵先为自己的隐瞒身份而道歉,夫夫俩装作大吃一惊,然后又连连表示没关系。但他们依然没有面露谄媚。于是月季公爵更满意了,进而提出想让两位年轻人教导自己的长子。沈旭辰面露迟疑。程以华说:“如果我们离开普瓦城,就没有人给这些平民看病了。” 月季公爵更相信夫夫俩的人品了,他表示,会安排两位魔药师在这里接任沈旭辰的工作的。 见公爵诚意十足,沈旭辰脸上露出了一个微笑。程以华面带犹豫,又说:“高贵的公爵大人啊,其实我们不配教导您的长子,因为我们是不能蒙受祝福的,事实上,这一位……” “事实上,我是男人。”沈旭辰恢复了原本的声音,低沉地说。 月季公爵大吃一惊,看看这个,又看看那个。所以,这一对是同性相爱吗?待月季公爵接受了这样的设定,他忽然觉得更放心了。因为,这一对年轻人有着这么大的破绽,那就绝对不是别人安插过来的了。有了这么一个把柄,这两位年轻人一定不会背叛月季公爵府步步惊婚,首席夫人请下嫁。至于同性相爱本身……月季公爵想说,他已经看不惯教廷那些人很久了。他甚至怀疑自己父亲的死和教廷有关。 夫夫俩跟着月季公爵进入了避暑园林。因为公爵身份高贵,所以他在避暑别院中有自己的院子。他穿着一身破旧的剑士服,吩咐迎在门口的管家,说:“辛蒙,去把理查兹找来,让他穿戴整齐,来见过两位老师。” 管家已经熟知主人的癖好,见他穿着奇怪的衣服,管家也没有表示诧异。他对着公爵一鞠躬,就去找小主子了。这个时间点,理查兹正在试穿礼服。七岁的他是一个萌萌哒小正太,脸上带着婴儿肥,却故作认真地学着大人待人接物的方式。听到管家说父亲给自己找到了新的家庭教师,理查兹眨了眨眼睛,说:“但是,按照我原本的计划,接下来我要陪着母亲去欣赏玫瑰园的风景。一位绅士是不能言而无信的。” “哦,宝贝,这不重要。玫瑰一直开在那里,我们不用着急,而教导你知识的人更值得你的尊敬,所以,先去见过你的老师们吧。”公爵夫人笑眯眯地说。 蝴蝶效应是一种……很神秘的力量,我们谁都不能知道,我们在此刻做出的一个小小的决定会对未来造成什么样的巨大影响。就好比公爵夫人,她永远不知道,在另外一个时空中,这个逛花园的举动会在十几年后给公爵府带来怎样的灭顶之灾。而现在,因为沈旭辰和程以华的出现,哪怕他们暂时还没有破解种种事情背后的秘密,但就是因为他们出现了,理查兹在这个下午选择了和老师们见面,而不是陪着母亲逛花园,于是未来的一切……在这一刻已经开始改变。 夏天过去以后,沈旭辰和程以华跟着月季公爵一起回到了国都,正式入驻了公爵府。既然已经担了家庭教师的身份,沈旭辰在教导理查兹时也非常尽心尽力。月季公爵对夫夫俩的才华十分看重,因此把他们当成了尊贵的客人。于是,夫夫俩其实是可以自由出入公爵府邸的。在这样的情况下,程以华干脆去暗街(哪怕是光鲜耀眼的国都也有这种藏污纳垢的地方)收拢了几个人,慢慢开始发展自己的势力。 如此,又过去了十年。当理查兹十七岁,他同父同母的亲妹妹伊丽莎白十六岁时,卡特家族的家主表示了联姻的意愿,想让他的幼子和伊丽莎白成婚。沈旭辰和程以华对视一眼,这不就是那个日后会退婚的家族吗?卡特家主的幼子名叫比尔德·卡特,日后将会是郁金香公爵爱德华·亨利的左臂右膀。夫夫俩决定要阻止这场联姻。 也就是在这时候,郁金香公爵终于邂逅了自己生命中的女神,与一位侯爵之女订亲。爱德华·亨利已经快三十岁了,虽然在婚事上,绅士们往往不如淑女们着急,但郁金香公爵拖到这么晚,也是很难见的。因为他是皇位的继承人之一,他早一日组建家庭诞下子嗣,这对他竞争王位是有优势的。而且,郁金香公爵地位高,长相又是非常非常俊逸,国都中无数女人为他失魂落魄……也不知道他为什么会拖到这么晚。当然,也有小道消息说,郁金香公爵是在用这种方式对女王表示忠诚。 一直以来,在月季公爵和郁金香公爵这两位皇位继承人之间,凯瑟琳大帝的确更偏爱郁金香公爵。因为郁金香公爵是凯瑟琳大帝的亲侄子,从小在女王面前长大。当然,这位铁血的女王或许不看重血脉。可是只从势力分布来说,郁金香公爵只有他自己独身一人,而月季公爵拥有着从父辈那里继承来的势力。于是,在女王看来,当然是郁金香公爵更无害一点,而月季公爵会给她的统治带来更多的威胁。 在这样的情况下,爱德华·亨利不愿意早早结婚,不愿意早早拥有姻亲势力,或许的确是在向女王投诚。他用这种方式表明自己对王位绝无觊觎之心。 既然郁金香公爵那边要订婚了,月季公爵决定把女儿的亲事推后。虽然同为王位继承人,但月季公爵对郁金香公爵并无太多恶感,他不打算紧接着郁金香公爵的订亲仪式之后,自己府邸迅速又来一场订亲仪式。那样会显得两位公爵仿佛在争锋相对一样,会让国都中的贵族议论纷纷。而月季公爵不希望自己府邸会成为别人口中的谈资。索性伊丽莎白还小,现在不订亲,也没什么妨碍。卡特家主对此表示理解,他表示,他的幼子会一直等待伊丽莎白的垂青。 几天之后,一个名叫林德·基思的年轻人自杀身亡。 第152章 番外四 林德·基思是个不名誉的私生子。哪怕上流社会的男男女女总是喜欢处处留情,但他们大都很小心,不会轻易弄出私生子女来,这是一种所谓的贵族修养。在这样的情况下,林德·基思遭遇的冷待可想而知。 林德·基思的母亲是一位伯爵夫人,娘家的姓氏是基思。这位风情万种的基思夫人在闺阁中就引得无数绅士为她决斗。结婚后,她先给自己的丈夫生下了长子布莱恩·法特。丈夫因为决斗意外去世后,布莱恩·法特降等继承了子爵的爵位。没过多久,基思夫人再次怀孕,生下了林德·基思。没有人知道林德·基思的父亲是谁,他只能继承母亲的姓氏。 法特子爵对于林德·基思这位异父弟弟十分厌恶,认为他的存在让父亲脸上蒙羞,也让家族成为别人口中的笑柄星际商城。所以,他一直冷待这个弟弟。再加上,有传言说林德·基思身体不太好,因此他很少出现在社交场合。于是,虽然有不少人知道他的存在,但几乎没有人见过他。今年,林德·基思刚满十七岁,这位少年却自杀身亡了。 按说,这样一位并无什么存在感的人,他的自杀不会在国都中掀起波澜。但是,不知道从哪里传来了流言说,林德·基思曾经一直暗恋眷慕着郁金香公爵,因为郁金香公爵订婚了,所以林德·基思才在绝望中结束了自己的生命。 当然,郁金香公爵是天上的太阳,耀眼如他,只怕连林德·基思是谁都不知道,所以就算林德·基思自杀了,也没什么人会为他觉得可惜,大家不过是在感慨郁金香公爵的魅力之大,连同性都为之倾倒。也就是说,林德·基思付出了生命为代价,但他的举动其实不过是在郁金香公爵的风流韵事中添了不轻不重的一笔而已。 知道这个消息以后,沈旭辰和程以华对视一眼。 如果夫夫俩没有出现,林德·基思还是会自杀,只不过他自杀的时间是在三年后,在查理兹的订婚礼之后。而有传言说,他自杀是因为对理查兹求而不得。夫夫俩能大致知道这件事情,是因为他们能从系统中知道理查兹原本的经历,只不过夫夫俩并不知道自杀者的名字。毕竟,在这个同性不能相恋的国都中,人们传流言时,只会说“你知道那个谁谁谁么”或者“听说那件事情了这可真是……”等等。 再说,哪怕夫夫俩知道了自杀者的名字是林德·基思,他们也来不及救助他。因为,在原本的时空中,林德·基思是在三年后自杀的。可事实上,他现在就自杀了,连暗恋对象都换了一个。 夫夫俩觉得有些茫然……他们带来的蝴蝶效应也太强大了吧。 命运这种东西真的非常非常神奇,如果夫夫俩不曾到来,那么在理查兹七岁时的那个下午,他会陪着母亲去玫瑰园赏花。他会在玫瑰园中碰到一个哭泣的衣着狼狈的小男孩。绅士而富有同情心的理查兹会递给那孩子一块手帕。而这个孩子就是林德·基思。 因为身世特殊,林德·基思的性格敏感懦弱,在遇到理查兹之前,他几乎没有受到过来自外人的善意。 这件事情之后,理查兹并没有把那个哭泣的孩子放在心上。但是林德·基思却开始在暗中关注着理查兹。他收集着所有关于理查兹的消息。即使他们日后再没有说过一句话,林德·基思依然偷偷爱上了理查兹。而在理查兹不知道的情况下,林德·基思爱他爱得发狂。再然后,理查兹和一位淑女订婚了。绝望的林德·基思终于自杀。 而因为沈旭辰和程以华的出现,于是,在那个看上去非常寻常的午后,月季公爵让人唤来了理查兹,让他向两位新的家庭教师问安。公爵夫人十分尊重公爵的决定,就把赏花的事情移到了几日后。这样一来,理查兹和那个哭泣的孩子就彻底错过了。或许,没了理查兹的出现,会有另外一个人去安慰那个孩子?谁知道呢?总之命运就这样悄无声息地拐了一个大弯,从此林德·基思爱上的人变成了郁金香公爵,而他现在为了郁金香公爵自杀。 这些都是夫夫俩所不知道,他们毕竟不是全知全能的神。沈旭辰和程以华只能拿着被命运这个小妖精改得面无全非的剧本,继续看顾着理查兹走下去。 这天,理查兹怒气冲冲地跑到了沈旭辰面前。理查兹一直很尊重沈旭辰,因为这位家庭教师学识渊博,教他基础魔法理论,教他包括诗歌、音乐、鉴赏等在内的艺术,教他击剑、马术……现在,理查兹开始进入高等学院学习了,并不常跟在沈旭辰身边,沈旭辰也因此由家庭教室转变成了客卿一类的人物。不过,理查兹依然很依恋沈旭辰,这个大孩子若有什么心事,青春期的他不愿意和父母说的,却愿意悄悄告诉沈旭辰,然后偷偷商量着拿主意。 对了,在公爵府中,沈旭辰不用穿女装。反正,月季公爵已经知道了他和程以华的关系。 沈旭辰放下手中的书,微笑着问:“怎么了,你看上去不是很开心。” 理查兹郁闷地说:“卡特家族太过分了……老师您也是知道的,他们的家主,在前些日子,想要为比尔德·卡特求娶我的妹妹。我本来是赞成的,因为据说比尔德学长性情温良,虽然作为幼子的他并无继承权,但他内心光明,品格正直,的确是一位不可多得的优秀绅士。伊丽莎白性格柔软,正需要一位温柔的绅士来呵护她。” 沈旭辰点点头,表示自己在倾听。 理查兹继续说下去:“可是我刚刚才知道,原来比尔德学长有遗传病,是从他母亲那系继承下来的。他的病在这几个月中忽然发作了……教廷的首席魔法师现在就常驻在卡特府上,据说比尔德学长已经病入膏肓了。这是一个悲痛的消息,我同情他的遭遇,但我不能原谅卡特家族在这种情况下为比尔德学长求娶我的妹妹。” 沈旭辰再次点点头,表示理解。理查兹对家人非常看重,否则在既定的命运中,他也不会为了救助自己的妹妹而自愿签订奴隶契约了。对家人在乎,对生命尊敬,这样的理查兹真是一个非常好的孩子。 过了几天,理查兹又给沈旭辰带来了那位比尔德学长的消息。这位已经病得下不来床的先生竟然在几天中痊愈了,就连教廷的人都大呼神奇。痊愈后的比尔德学长变了很多,他以前是个温顺的人,但现在的他有些……有些招摇。不过,这并没有什么关系,对于那些关心比尔德的人而言,他的身体健康才是最重要的。 沈旭辰若有所思……他穿越了那么多个时空,碰到过灵魂穿越的人,碰到过身体穿越的人,碰到过重生的人……比尔德现在的这个状况听上去有些可疑啊。沈旭辰立刻就联络了程以华。 十多年过去了,程以华手里捏着魔药,握着炼金产物,背靠着公爵府,又有识人的眼光,他当然如愿发展出了一股势力。而且,程以华手底下的人忠诚度都很高,这首先当然是因为程以华收拢的都是正直或者较为正直的人,其次则是因为程以华可以源源不断地提供资源,低级的魔药师可以从他手里得到高品质的魔药和高级炼金产物,就算是普通人也能从他手里得到适用的炼金产物……难得碰上这么大方的主顾,大家难道不更积极一点吗? 为了发展势力,程以华不常住在公爵府里,夫夫俩时常会分居几个月。当然,为了防止被月季公爵猜忌,程以华很有分寸地对公爵报备过。于是,程以华相当于是替公爵掌握了一张消息敛财网。月季公爵是个有人不疑疑人不用的,他很有骑士精神。如此也算是合作愉快。 又过了些日子,还没等到程以华把消息收集好传递给沈旭辰,国都中又出了一件事情,立刻传得沸沸扬扬的。在一场宴会上,斯密斯家的小姐被许多人发现在花园中和下等的奴隶偷/情。 贵族少女和奴隶偷/情! 贵族未婚少女和奴隶偷/情! 贵族未婚但已经订亲的小姐和奴隶偷/情! 贵族未婚但已经和郁金香公爵订亲的小姐和奴隶偷/情! 鉴于郁金香公爵一直都是风口浪尖上的人物,这消息就如一滴水溅入了沸腾的油锅中。整个事情迅速传得到处都是。斯密斯家族紧急对外宣称,他们的小姐是被人陷害设计了。而郁金香公爵也随即表示,他相信自己未婚妻的清白,愿意站在未婚妻这边,支持她、陪伴她。一时间,郁金香公爵简直成了所有贵族女性最想要嫁的那个人。斯密斯小姐虽然丢尽了脸,但既然家族和未婚夫都没有放弃她,那么她只要短时间内退出社交季,等风波过去就可以了。 听闻这件事情的沈旭辰皱起了眉头。这件事情也是似曾相识啊。如果夫夫俩不曾出现,那么被捉/奸在床的就是理查兹的未婚妻了。那个女孩子最终选择了自杀。现在,同样的事情发生在了郁金香公爵的未婚妻身上……沈旭辰隐隐有一种不好的预感。他对程以华说了自己的感觉。 果然,没过几天,那位姑娘差一点就“被自杀”了,她的贴身女仆竟然打算用丝巾勒死她。要不是斯密斯家族得了某些人的提醒(程以华透过月季公爵再透过某些线人给的提醒),对自家姑娘看得紧,他们家的姑娘就要死了。那位贴身女仆当场自杀身亡,什么消息都没有被审讯出来。斯密斯家族表示了极大的愤慨。 这件事情调查了很久,但一直没有得到什么有用的线索,时间长了,大家就默认是一位疯狂想要嫁给郁金香公爵的女人出于嫉妒心理才屡屡对斯密斯小姐出手。但真相到底如何,却没有人能知道。 这一天,已经在外面忙碌了两个月的程以华终于回了一趟公爵府。 程以华对着沈旭辰腻歪了一会儿,然后才一本正经地说:“我现在已经可以肯定,比尔德·卡特这个可怜人被穿越了,现在在他身体里的是林德·基思。换句话说,林德·基思自杀后,在比尔德·卡特的体内重生了。” 卡特家族虽然瞒得紧,但有心的人通过细密的调查,还是能够知道,其实比尔德从小身体就不太好。后来他虽然好了很多,甚至可以去高等学府念书了,但那其实是服用了一种神奇的药物,才让他看上去和正常人一样的。可惜,那药物的作用有限,比尔德在前些日子又犯病了……如今,“比尔德”还活着,谁都不知道他其实已经死了。 沈旭辰叹了一口气,说:“我……已经猜到了。林德·基思对郁金香公爵爱而不得,所以自杀了。等他重生以后,他又因爱生恨,所以开始对付郁金香公爵的未婚妻。如果,我们不曾穿越过来,那么林德·基思一开始爱上的人是理查兹,他最后因爱生恨的对象也是理查兹,所以理查兹的下场才会那么不堪……不过,我奇怪的是,林德·基思到底有什么身份,所以他最后能成功对付得了月季公爵府?我不相信他换了一个身体就立刻变得无所不能了。” 沈旭辰又赶紧补充了一句:“当然,林德·基思现在要对付的人变成郁金香公爵了。” 他始终认为,死于懦弱的人重生了以后还是懦弱,死于愚昧的人重生了以后还是愚昧,死于狂妄的人重生了以后还是狂妄。就算他们重生以后立志要改变,那也不是一朝一夕的。沈旭辰并不相信,林德·基思可以在短短几个月中就迅速从一个敏感懦弱的人变成了一个隐忍克制懂得谋划的人。所以,肯定有人在帮他。 “林德·基思的身份……这正是我要和你说的。”程以华说,“他的母亲毫无疑问是基思夫人。而他的父亲身份特殊敏感……他的父亲是红衣主教。” “红衣主教?”沈旭辰皱起了眉头。教廷的大本营不在莺尾花帝国内,而教皇大人不能离开教廷的大本营,于是在莺尾花帝国中,教廷的最高领导人就是红衣主教。教廷中的所有人都必须终身守贞,这才是“圣洁”的教廷啊。所以,对红衣主教而言,林德·基思的存在是个足以让他失去一切地位的大丑闻。 “当林德·基思在世时,红衣主教不愿意承认他的身份,甚至拒绝和林德·基思见面。不过,现在林德·基思因为郁金香公爵自杀而亡了,红衣主教却因此开始迁怒郁金香公爵……教廷毕竟在莺尾花帝国经营了几百年,比亨利王朝的时间都要长,自然在不知不觉中已经有了一张很大的网。” 沈旭辰忍不住问道:“教廷想要谋权篡位?” “那倒不至于,教廷做事总需要一块遮羞布,他们装作不慕权势的样子,自然要继续装下去,因此最多是想要扶持一个傀儡皇帝吧。”程以华说,“现在红衣主教有心算无心,他想要对付一个人,其实是很容易的。就目前来看,不仅仅是那位可怜的无辜的斯密斯小姐屡屡遭受陷害,其实郁金香公爵也正焦头烂额着,因为他藏在暗处的势力开始被打压了。还有,凯瑟琳大帝非常信任的一位侍女长,也是教廷早年安排进宫的探子。我们几乎可以预见,在不久后的将来,女王会在侍女长有技巧的挑拨下,对郁金香公爵心生猜忌。” 如果夫夫俩没有出现,那么现在郁金香公爵所遭受的一切正是月季公爵要遭受的。 听了程以华的话,沈旭辰对那位红衣主教充满了厌恶感。这个人实在是极品,他自己不检点弄出了一个儿子,为了前途和地位又不关心这个儿子,以至于儿子养成了一种非常敏感的性格,现在儿子自杀了,他却又开始迁怒旁人了……呵呵,这人也太自以为是了啊别告诉他,我还爱他。他难道从来不觉得自己做错了吗? 程以华又说:“我还得到一个消息……郁金香公爵和比尔德·卡特关系非常好,公爵似乎对小卡特先生存有友谊以上的特殊感情,但公爵先生努力克制了。毕竟,和一位同性发展超出友谊以上的关系,这会影响他的地位和名望。我们可以大胆地假设一下……如果我们没有出现,伊丽莎白或许已经订婚,等到林德·基思重生为比尔德·卡特之后,就立刻退了和伊丽莎白的婚事。然后,他认识了郁金香公爵,发现了郁金香公爵对他非常好,于是,他又转而爱上了郁金香公爵,成为了公爵的左臂右膀。与此同时,教廷、卡特家族、郁金香公爵都在联手对付月季公爵……” 沈旭辰深吸了一口气,说:“的确如此。指不定在林德·基思看来,整件事情是这样的,他爱而不得自杀了,有幸重生了,重生以后的他因爱深恨觉得理查兹辜负了他的感情,是一个大渣男,于是他开始虐渣。在这个过程中,他收获了真正的爱情,得到了完美好爱人郁金香公爵,最后理查兹下场凄惨,而林德·基思成为了人生大赢家。” 这就像一本三流的玛丽苏小说,林德·基思就是主角。人人都要爱上主角,否则他们就是有罪的。因为理查兹不爱他,他就站在了主角的对立面,所以主角就有理由将理查兹一家害得家破人亡。毕竟是主角嘛,所以他可以负天下人,但天下人却不可以负他。 “如果我们的猜测是正确的……这真是很极品啊。”沈旭辰说。 程以华说:“好在……现在林德·基思要对付的人是郁金香公爵,极品对极品了。我们只用负责看戏。”如果夫夫俩没有出现,那么理查兹会家破人亡,会被废掉魔法核,会成为奴隶,而这一切事情背后虽然是林德·基思在谋划,但也同样有着郁金香公爵的影子。郁金香公爵和红衣教主是林德·基思重生以后最大的金手指。 “说的也是……”沈旭辰叹了一口气。 刚穿越到这个世界中的时候,沈旭辰以为这次的拯救任务会很难,一来因为他们弱小(完全不敢再高级魔法师面前动什么手脚),二来因为背后的利益纷争太乱。可是,到了现在,沈旭辰发现他们莫名其妙地就已经完成任务了。只要理查兹没有被那个林德·基思爱上,他就不会悲剧。至于郁金香公爵,那就让他和林德·基思相爱相杀去吧。 本以为是hard模式,但原来是轻松模式吗? 沈旭辰和程以华本来都已经憋足了力气,想打一场硬仗了,没想到所有悲剧都源于一场自以为伟大的暗恋。 对了,其实郁金香公爵也很有趣啊,他不是爱着小卡特先生吗?怎么小卡特的身体中换了一个灵魂,他却什么都看不出来?在原本的时间线中,他怎么还能和披着小卡特皮的陌生人相爱? “如果……你的身体里住了一个别的什么东西的灵魂,我一定能迅速看出不对来。”沈旭辰说。 “一样。你的与众不同在于你的灵魂,是你的灵魂驯养了我。”程以华说。 系统:你们秀恩爱还起劲了,是不?难道在下个世界中,你们还想继续不能嘿嘿嘿吗? 知道查理兹最大的危机解决了以后,夫夫俩一下子变得轻松起来了。他们不会去加入皇权争夺。因为他们对于这个时空而言是过客,他们不知道自己现在的选择会对历史造成怎样的影响。有时候,现在好,不代表未来一样是好的。程以华直接把手头的势力全部交给了月季公爵,这就相当于是他们给月季公爵最后的帮助了。接下来,夫夫俩便一头埋进了研究中。他们打算找到一种破解奴隶契约的方式,当做对这个世界最后的献礼。 红衣主教有私生子?教廷名誉扫地? 女王中毒,下毒的人疑似郁金香公爵,因为公爵大人多年以来对于女王杀了他的母亲一事一直怀恨在心? 边境叛乱,月季公爵遵循亡父的意志,领兵出征? …… 这些事情都和夫夫俩没什么关系。 直到,比尔德·卡特自杀的消息传来,夫夫俩才震惊了一下。怎么,林德·基思又自杀了?等弄到了隐秘的消息,夫夫俩对视一眼,都沉默了。 原来,在原本的时空中,林德·基思比现在要迟三年才自杀,那么他自然也是迟了三年才重生,那个时候小卡特先生的灵魂早就消失了。但是现在,林德·基思早了三年重生,于是,小卡特先生的灵魂并没有完全消散。 小卡特太虚弱了,没办法掌握自己的身体,他只能眼睁睁看着那个恶魔用自己的身体来欺骗家人和朋友,来为非作歹。他一直尝试着要回到自己的身体,但他做不到。就算他偶尔能操控身体,但最终他还是会被自己的身体排斥,那个恶魔要比他强大。 绝望的小卡特先生在自己再一次能掌握身体时,选择了自杀。 若是……若是能早一点知道小卡特先生的灵魂还没有消散,那就好了。沈旭辰第一次对自己做的事情觉得茫然,他们的任务是拯救理查兹,那么像小卡特这样的人难道不需要拯救吗? “也许,在这件事情上,他很值得同情,但在别的事情上,他也曾经肆无忌惮地伤害过别人呢?你要知道,很多人在某些时候很可怜,在某一个时刻让人觉得同情,但当他们春风得意时,他们并非是善良的人。”程以华说。 小卡特先生原本活不到成年,他之所以能续命,是因为他服用过一种神奇的魔药,而那种魔药需要用九个处/女的灵魂来炼制。这是邪恶的。就算小卡特先生对此并不知情,但若不是牺牲了九位无辜的少女,他早就该死了。 因着程以华的安慰,沈旭辰倒是看开了些。 过了些日子,夫夫俩向理查兹道别(月季公爵出征了,现在府中的第一决策人是理查兹),他们决定去游历。因为,他们不知道下一个世界是怎么样的,考虑到这个世界有些坑爹,所以夫夫俩想要多做一些准备。魔法世界的东西毕竟很神奇,夫夫俩决定多备一点放在系统的格子空间中,说不定以后就有用处了呢? 离开了莺尾花帝国的国都,夫夫俩才知道,原来世界这么大。 他们遇见过矮人,那种天生拥有铸造能力的矮人,程以华和他们谈论机械工程学,矮人们就把他们夫夫俩当成了上宾。他们遇见过兽人,其实兽人们的心思并不单纯呢,他们力量强大,有些野蛮,夫夫俩用金币向他们换了很多兽皮、兽骨等物资。他们甚至遇见过精灵,那个时候夫夫俩救了一位被人类欺骗了的而被迫签订了奴隶契约的精灵,夫夫俩帮他解开了这个契约……精灵表示,他们那里有一种男男生子的方法,就是各取出一滴精血滴在同一颗生命树的果实上,这颗果子就可以孕育两个人的孩子了。考虑到他们迟早会离开这个世界,夫夫俩婉拒了精灵的好意。 在游历的过程中,夫夫俩也关注着莺尾花帝国的消息。 他们知道凯瑟琳大帝的统治依然稳固。但王权和神权的抗争依然存在。 他们知道月季公爵已经正式成为了下一任王储。 他们知道理查兹成婚了。 …… 夫夫俩不能代替那些善良的人做决定,如今听到他们过得安好的消息,夫夫俩就觉得欣慰。他们继续自己的旅程。流浪的勇士总是能轻易地遇到恶龙和公主。千百年后,当夫夫俩离开这个世界很久很久了,关于他们的传奇还留在这片大陆上,为游吟诗人所传唱。 第153章 番外五 “原来你小时候长这样啊。”沈旭辰忍不住笑了起来,“其实你的脑袋也没有很大啊。” 听了沈旭辰的话,程以华下意识摸了摸自己的头。当然,没有镜子,他其实是看不到自己的头身比例究竟是怎么样的。 “不要担心啦,很可爱,真的很可爱。”沈旭辰说。 程以华面无表情地说:“可爱?我们应该是被系统等比例缩小了吧?事实上,我小时候不可能这么可爱。” 等比例缩小到七岁时模样的程以华真的好可爱啊,尤其是这带了点婴儿肥却又偏偏面无表情的模样……沈旭辰忽然觉得自己的手指有些痒,他很想去戳戳程以华的脸。沈旭辰觉得自己现在就像是那种拿着棒棒糖随时准备诱惑小盆友的怪蜀黍。 程以华对身体的缩小放大倒是没什么执念,他还没有发现沈旭辰眼中的精光。程以华想了想自己的处境,颇有些郁闷地说:“没想到这个世界是修真的啊……但愿我们拥有灵根吧,而且不要像上个世界的光系魔法、暗系魔法那么坑爹了。修士视凡人为蝼蚁,如果我们没办法修仙,我们还怎么去帮助那个玄明真人?” “说的也是啊……”沈旭辰按捺住怪蜀黍的心思,努力跟上程以华的思路,“仙人去的地方,凡人不一定能去。仙人可以视千年如一日,但凡人却耗不起。要是我们不能修仙,只怕要见上玄明真人一面都难,更别说还要帮助玄明真人了。但修仙就必须要有灵根,而灵根这种东西……不好说啊!我们还是先收集信息再谋划出路吧。” 到达一个新的世界就先收集信息,这已经是惯例了。夫夫俩找到最近的集市。都说磨刀不误砍柴工,在收集信息之前,夫夫来先找客栈安顿下来。他们到达这个时空的时候是下午,找到集市已经临近傍晚了,这个时候还是先休息比较好。 看到两位孩子来开/房,店家有些诧异。但沈旭辰和程以华虽然身体变小了,却并不缺钱,又故意装出一副颐指气使盛气凌人的样子来,店家还以为他们是富家子弟甩开下人逃出来玩耍的,因此并不敢欺他们年幼,态度反而十分恭顺。 天字房的条件还算不错,棉被/干净整洁,店家还随时供应热水。沈旭辰和程以华点了一些吃的,用过饭,天色就暗了下来。这年代也没什么娱乐,沈旭辰抱着肚子躺在床上消食,毫无追求地说:“身体变小了以后,人也觉得懒了……一直不想动弹。” 程以华正故作深沉地站在窗边,用四十五度仰角忧伤地望着窗外。屋子外面比里面要亮一些,外面的亮光打在程以华身上,给他罩上了一层朦胧的剪影。沈旭辰说了话以后,也不见程以华回话。他正觉得奇怪呢,一抬头就看到了程以华这一副中二少女的姿态。沈旭辰嘴角抽搐了一下,问:“喂,你发什么呆啊?” 程以华像一个生锈的机器人那样慢慢地转过头来,沈旭辰仿佛能听到程以华的脖子发出了咔嚓咔嚓的声音。程以华的声音中带着一点点沉痛:“你没有发现吗?我们又被系统玩/弄了!” “额……”沈旭辰摸了摸鼻子。 程以华用一种控诉的语气说:“上一个世界,因为光和暗天然敌对,我们只能一直吃素。本以为在这个世界中,我们可以进行愉快的身心交流了……但是,我刚刚忽然意识到,七岁的我……好像还没有开发出那种能力来。你也没有。” “这是一个忧伤的发现。”沈旭辰客观地说。 少女华嘤了一声。 沈旭辰拍了拍自己身边的床铺,说:“既来之则安之。快过来躺着,我可以抱抱你,安慰你。” 缩小了以后的小孩子的身体真的是……棒棒哒,就是字面上的意思,皮肤好,手感好,脸蛋手脚肚子屁股全部是软乎乎的,沈旭辰很快就迷上了对着程以华从头摸到脚再又从脚摸到头的感觉,他觉得自己有些变/态,但这是程以华啊,沈旭辰很快就毫无心理负担了。程以华也反应过来,转而压住沈旭辰,丧心病狂地……开始对着沈旭辰挠痒痒。两个七岁大的孩子在床上玩耍了很久,嗯,还是字面上的意思,毕竟都只有七岁嘛。 第二天,夫夫俩就开始专心打探消息了。仙人之事并不隐秘,夫夫俩很快就知道了,在这个世界中,仙人凡人聚居的城市并不多,距离他们所在地最近的仙凡混居城名为洛城。洛城离他们不算近,夫夫俩要是雇一辆马车的话,从他们现在所在的地方到洛城,大概是两个月左右的行程婚非得已,男神的闪婚甜爱。 在过去那么多漫长的岁月中,夫夫俩都已经习惯了彼此的陪伴,他们都不太喜欢有人穿插在他们中间。所以,沈旭辰干脆买了一辆马车,也没有雇佣车夫,就带着程以华一起上路了。夫夫俩现在看上去都是七岁孩童的样子。他们长得可爱,举止看上去颇为灵动,于是一路上碰到了好几拨人贩子。夫夫俩不得不临时客串了一把义/务/警/察,把那几拨人贩子全部送到了凡人的衙门里头,深藏功与名。 抓人贩子也是需要时间的,就这样,本来是两个月的路程,被夫夫俩硬是走成了四个月。等他们到达洛城时,他们才知道,就因为晚到了这么几天,他们错过了寻仙会! 寻仙会,顾名思义就是洛城中四大修真世家在民间寻找修仙苗子的大会。在寻仙会上,四大修真世家会免费给外姓的幼童测验灵根,若是那幼童有修仙的天赋,自然就能以外姓人的身份进入这四大修真世家中,得享修真资源,走上长生之路。要是沈旭辰和程以华来早一点,他们就可以在寻仙会上检测自己的灵根了! “当初我们收集信息的时候,完全没听过寻仙会的事情啊……”沈旭辰一脸茫然。 一个过路的人听到了沈旭辰的话,忍不住嗤笑一声:“四大世家的本家虽在洛城,但这么多年下来,他们迁出去的分家已经分散开来,布满了整个阳起国。每一年,每个世家中,光分家送来的孩子就有不少,哪里还有名额分给外姓的人?你们若是寻常人,又非世代居住在洛城中,自然是听不到寻仙会的消息了。” 虽这人的语气不甚好,但沈旭辰还是连连道谢,忙说:“受教了。” 见沈旭辰态度这么谦和,那个人反而有些不好意思了,脾气收敛了起来,又说:“我看你们小小年纪,却穿得鲜亮,可见家境不差,即是如此,你们也莫要觉得可惜了……修仙那等与天地争运的好事,岂是人人都能碰上的?莫说我们这些祖上不曾出过仙人的外姓人,哪怕是四大世家的分家,一百个孩子里面也未必能找出一个有仙缘的……只有四大世家的本家,他们约莫是有着祖上传下来的福运,每一代都能出了三五个惊才绝艳的人物。” 沈旭辰再一次拜谢。等那人走远了,沈旭辰回头对程以华说:“错过就错过了,我们再找机会。老样子,我们先找地方落脚。既然这是仙凡混居的地方,接下去的日子里,我们就慢慢收集信息,说不定能打探出归元宗玄明真人的现状来……” 洛城非常非常大,虽说仙凡混居,但其实也有差别,仙人(几乎就专指四大世家的人了)几乎都住在城东,并不怎么往城西来。而凡人们自然世代生活在城西。打探了几天消息,沈旭辰和程以华都觉得自己有点……方。呵呵哒,在四大世家中,修为筑基的就可以是长老了哦!修为要是能达到化元期,那就是整个家族的老祖宗了!至于什么归元宗啊、什么玄明真人啊,很抱歉,这里是小世界,想要找宗门,想要找金丹期的真人,请先前往中世界再说吧! 沈旭辰在自己脸上抹了一把:“这下可非得修真不行了,可惜不知道我们到底有没有灵根……我们现在和玄明真人之间隔着整整一个世界啊!整整一个世界!从小世界到中世界会有时空风暴吧?哪怕我们服用过基因改良液,我们也只是凡人而已,贸然通过时空风暴,我们只能死无葬身之地。” 程以华却没说话。 沈旭辰觉得奇怪,朝程以华望去。程以华将手指竖在嘴边,做了一个“嘘”的动作,然后指了指左边,示意沈旭辰听。他们正坐在酒楼的大厅中,特意加了点钱,挑了一个四面无人的临窗位置。左边距离他们颇远的地方坐着几个年轻人。也亏得夫夫俩耳力好,因此只要沉下心来,就能听到他们在说什么。 “……这恐怕不好吧,怎么说也是仙人之后,若真弄出人命来,不好交代啊。” “你知道什么!周天不过是五灵根的废材,哪里就比我们高贵了?他如今都十七了,废了那么多好丹药,至今都没能成功引气入体,说白了也是一个凡人而已,只怕周家已经彻底放弃他了。只要我们听王仙长的话,使个法子把他弄死……待王家仙长赐我们一些得用的丹药,虽说我们没有仙缘,但也可以因此成就后天之境,享两百年长寿啊!” “可是,这周天本人虽没什么厉害,不过是个废物叫人瞧不起,但他却有个极其厉害的堂兄,就是当初洛城四杰中的周北周仙长。周仙长可是不到十二岁就成功筑基的天才人物,当年,他的天资尤在另外三杰之上……听说周仙长对周天极好,若是我们弄死了周天,只怕周仙长会……” “你莫要担心,据我所知,周仙长自十年前就失踪了,虽说仙人寿命绵长,不看重这么十年八年的光阴,但他这些年也不曾给族里传过话,族里也一直联系不上他,若不是他魂灯还在,未曾熄灭,只怕大家都要以为他已经惨遭不测了……这一次,王仙长让我们对付周天,只要我们手脚利落,把首尾都收拾好了,就算日后周仙长归来,他又能知道什么?” “对极对极,王家已经为王仙长向灵越仙子提亲,之后王家、宋家就是站一块儿的。我们有王仙子撑腰,还有何惧?” “灵越仙子那样的人物,也就王仙长能配得上了。周天是个什么货色,好在周家明白事理,自觉退了婚事。” …… 沈旭辰和程以华对视一眼。周天这个名字,听上去真的好耳熟啊。 夫夫俩这次要关注的玄明真人是一位非常强大的金丹剑仙。他是一个很正直的人,内心坚韧,是非分明。他自然也杀人,杀的却是恶人,他的剑下从未流过无辜人的血。说真的,夫夫俩的三观是在他们最初的那一世形成的,所以夫夫俩不习惯杀人,也不喜欢杀人,在夫夫俩的观念中,只有法律可以审判一个人。但是,这毕竟是一个修仙的时空,所以对于玄明真人的做法,夫夫俩表示理解,以杀止杀,以恶止恶,这是天道都允许的。 如果夫夫俩不曾出现,那么在一次宗门选拔门人的大会上,玄明真人会一眼看中一个名叫周天的年轻人。也是奇怪,玄明真人看中了周天,却并未收周天为徒,只与他平辈相交。因为周天是火土双灵根,这天赋正适合炼丹,玄明真人就把他推荐给了百炼真人。百炼真人收下周天作为嫡传弟子,对周天倾囊相授。 此后的几十年中,玄明真人一直在帮助周天。周天炼丹缺乏材料了,玄明真人给材料供他炼丹。周天去秘境历练,玄明真人给剑符让他防身。玄明真人甚至帮周天建立了势力。可以说,在宗门中,周天一般的靠山是他的师父百炼真人,最大的靠山却是玄明真人。素来对外人冷漠的玄明真人,对着周天真可谓是掏心掏肺了。 周天这个人呢,运道极好,每一次受到艰难险阻都能遇难成祥。所以,他的境界涨得很快。等玄明真人达到金丹后期时,周天竟然也顺利结丹了,成为了一名金丹初期的修士。玄明真人原本就和周天平辈相交,见周天进展如此快,且境界还非常稳定,玄明真人也替他高兴,从不曾妒忌。 事情发展到这里还是很简单的,玄明真人和周天完全可以成为一对仙界好基友嘛。 可惜,我待君至诚,君却要负我。 周天的女人缘非常非常好,好得一直让师兄弟们羡慕嫉妒恨。门派中的大师姐和小师妹都倾心于他,某某宗的某某仙子也对他暗送秋波,出门历练时遇到一个某某正魔道的某某妖女,竟然也和他打得火热……问题是,这些妹子虽然偶尔会争风吃醋,但只要周天出面调解,她们就能迅速亲如一家。后来,周天外出游历时又认识了一个妹子。这个妹子脆弱而又坚强,冷漠而又柔软,端庄而又妖冶,楚楚可怜而又强大无比……周天虽然已经有了诸多侍妾,却只想和这个妹子成为道侣。 妹子说,她现在不想嫁人,只想报仇。周天拍着胸膛表示,我可以帮你一起报仇。妹子说,她的仇人是归元宗的玄明真人,她的父母就是被玄明真人杀害的。周天一愣,这玄明真人可是助他良多啊……但是毕竟妹子最重要,对吧?而且,既然是玄明真人先杀了妹子的父母,那就是玄明真人的不对了。 于是,周天利用玄明真人对自己的信任,很容易地把玄明真人引入了陷阱,然后很愉快地把玄明真人杀掉了。 知道玄明真人的遭遇以后,沈旭辰都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了。想必那个周天就是那种非常典型的种/马文男主龙傲天吧。对于龙傲天来说,这个世界没什么是非对错,因为他自己就是原则。对于龙傲天来说,这个世界中的男人都不过是小弟和炮灰,只有妹子才值得他去怜惜。所以,对于周天来说,别说玄明真人助他良多,玄明真人既然杀了妹子的父母,那么在周天眼中,玄明真人就该死了。毕竟,妹子才是最重要的啊。 不过,沈旭辰也觉得奇怪,按说玄明真人心中只有剑和大道,全然不将外物放在心上,那么他为什么会关注周天呢?莫非是周天身上的龙傲天光环影响到了玄明真人?这不可能吧?修真的人都讲究因果轮回,要是不弄清楚这个问题,玄明真人还是会栽在周天身上。所以,当知道自己现在身处小世界,只有到达中世界才能找到玄明真人时,沈旭辰非常着急。万一,玄明真人这个时候就碰到了周天,那该怎么办?他和程以华完全是鞭长莫及啊。 可是,就在此刻,坐在这个小世界洛城的酒楼中,夫夫俩竟然听到那几个年轻人提到了周天。这个周天会是那个周天吗?夫夫俩决定跟上去瞧瞧。 在系统的格子空间中,其实夫夫俩还存着不少从魔法大陆带过来的东西,但夫夫俩并不打算现在就把它们拿出来用。因为他们现在还不懂修真的事情,万一他们用的炼金产物中存在着某种能量波动,把一个筑基期的长老或者一个化元期的老祖给惊动了,那就有大/麻烦了。好在,这群想要对付周天的人都是一群普通人,服用过基因改良液的夫夫俩完全可以神不知鬼不觉地跟上去。也是奇怪,明明四大世家都在城东,这群人却偏偏往西门口去了。 又听他们一路说话,沈旭辰才明白过来。原来,在周家也有不少人看周天不顺眼,所以周天今日就被人引出了周家,要前往后山采摘碧云果(这其实是为难周天了,因为碧云果是一种仙果,需得人引气入体以后才能感受到它的存在)。这群人觉得这是个大好的机会,因此径直去了后山,想要在那里把周天弄死。 从这群人的话中,沈旭辰慢慢弄懂了周天的身世。 不说日后会如何,就目前来看,周天其实挺苦逼的。 周天的父亲周商是个急公好义的人,见自己的族兄宠妾灭妻实在不靠谱,就把族兄那个备受父亲冷落又备受宠妾陷害的嫡子养在了自己身边。这个可怜的嫡子就是周北。周北七岁时,接受家族灵根检验,竟然是单系金灵根,百年难得一遇的天才啊!一下子,四大世家的目光都集中到了周天的身上。 也是这个时候,周商的妻子怀孕了。正值宋家家主的妻子也怀孕了,宋家家主亲自求上门来,想要给孩子们指腹为婚。所以,待周天出生以后,他就有了一个指腹为婚的未婚妻,也就是那些年轻人口中的灵越仙子。 天才一般的周北在他十六岁时失踪了,那个时候周天九岁。九岁的周天已经被检验出了是五灵废根,但因为周北颇为敬重周商,平日里也看重周天这个堂弟,因此以前没有人敢明面上小看周天。等到周北失踪以后,周天在族中的日子隐隐就难过起来了。再加上,周商夫妇也于前两年死于一场纷争,从这以后,周天的日子更加不好过。 被族人欺负,被未婚妻退婚……现在,那个抢了他未婚妻的男人还雇了一群人想要彻底把周天毁掉。所以说,这个周天真的是个非常苦逼的娃。 “我现在反而有些相信这个周天就是那个白眼狼周天了,因为他这样子……真的很像是小说中的种/马男才会有的身世啊,他们一般都会因为这样那样的缘故跌入尘埃,被人碾碎,然后他们某日忽然得到了金手指,就开始华丽翻身,展开了自己波澜壮阔不断啪啪啪打脸的一生。”沈旭辰叹了一口气,说。 “……那我们直接把周天干掉,是不是就算完成任务了?”程以华兴致勃勃地说。赶紧去下一个世界吧,赶紧吧,他又不是和尚,总不能一直吃素啊庶手遮天之一品毒后。 “还不完全确定这个周天就是那个周天呢,跟上去看看再说。而且,你毕竟不怎么爱看小说,我给你科普一下吧,如果这个周天真的是个类似于种/马男一样的男主,那么他轻易死不了,他运气好到爆表……我们现在所在的毕竟是一个修真的世界,天道这种东西,恐怕不是我们能轻易对抗的……所以,我们不能小看周天。”沈旭辰说。 树林中,气喘吁吁的周天背靠着大树一屁股坐了下来,他是累极了,又是渴极了。周天虽然天赋有限,至今未曾引气入体,但他素来勤奋,看过不少纸质的典籍,晓得碧云果这种东西,需得是炼气修士才能找得到的。凡人来找,终将一无所获。明白自己是在做无用功,但是周天却不想放弃,只因为这次让周天出来找碧云果的人是族长的孙子。那人说了,若是周天不找到果子,就把周天父母的牌位从祠堂中丢出去。这是周天所不能忍的。 有时候,周天真的很厌弃自己,为什么他的天赋不能更好一点呢?可是,天赋既然已经是注定的了,那么他也只能咬着牙过下去。 很快,那群人想要弄死周天的人就在山林中找到了周天。 看着来人不善,周天扶着树慢慢地站了起来。他的背挺得很直。 在不远处看着这一幕的沈旭辰皱了皱眉头:“我现在很相信自己的直觉,在我看来,这个周天不像是那种忘恩负义的王八蛋。你注意看他的眼神,他的眼中其实没有仇恨。” “我也这么觉得。”程以华说。 沈旭辰的脑海中忽然灵光一现:“会不会是这样……这个周天被穿越了?” 小说中就常有这样的描写,现代社会的某个其实是loser一样的人穿越到了另一个时空,取代原主成为了一个废材,然后开始升级打脸。嗯,也许那个穿越的人还会在心里对原主说一句,你放心吧,我会代替你好好活下去的,你的仇人就是我的仇人,从现在开始,我就是你了。 “那我们要出手吗?或许我们可以阻止他被穿越。”程以华又说。 沈旭辰皱着眉头说:“试试吧……总不能让一个无辜的人死了。”他从系统空间中翻出两把麻/醉/枪来,递给程以华一把,又说:“你负责左边两个人,我负责右边两个,直接把他们麻醉了。我们动作快一点,不给他们反应的机会。”这是他能想到的最好的方法,沈旭辰不想亲自动手杀人。系统中兑换出来的麻/醉/枪能让中枪者秒睡。 两秒钟以后,周天眼睁睁看着那几个来势汹汹的人晕倒在了自己面前。在这个世界上,还有谁会帮助自己呢?周天忽然眼睛一亮,大声喊着说:“堂兄!堂兄是你回来了吗?堂兄!”只有周北会对他这么好了。 沈旭辰和程以华缓缓地从树后面走了出来。沈旭辰说:“是我们救了你。” 看到救了自己的人是两个孩子,而不是心心念念的堂兄,周天心里刚刚扬起的那股喜悦一下子就消散了。他整个人变得非常沮丧。不过,周天到底是个守礼的人,他立刻想要拱手对两位恩人鞠上一躬(虽然恩人年纪不大)。只是,他没注意自己脚下,身体一动,他被一丛草绊了一跤,整个人朝前扑去,脑袋正磕在一块非常不起眼的石头上。 石头的一处有些尖锐,周天的额头都被磕破了。他的血滴在那块石头上,石头开始发光。但周天并没有注意到这个,他捂着自己的额头坐了起来,整个人晕晕乎乎的:“我、我……我是不是就要死了……” 沈旭辰和程以华对视了一眼!如果他们没有出现,周天会被那些人揍晕(甚至打死),说不定他也流了血,然后血滴在石头上,接着就被穿越了……而这块石头想必就是那个种/马男的金手指。没想到,现在夫夫俩出现了,也救了周天,周天不曾被揍,但他还是磕在石头上了! 这该死的天道! 第154章 番外五 那块让周天磕破了头又沾染了周天鲜血的石头一直在发光,这种光芒并不刺眼,整颗石头看上去就像是突然变成一块白色的牛乳,表面仿佛有液体在流动一样。但周天却对此一无所觉,他似乎被石头吸走了全身的力气一样,一开始还能捂着额头勉强地坐着,但很快的,他的脸色就变得灰白了,整个人也再无法坐住,身体瘫软,朝后面倒去。 看到这一幕,沈旭辰和程以华的反应都非常迅速。他们第一时间冲上去,想要扶住周天,结果他们却被一个无形的屏障给挡住了。夫夫俩对视一眼,这莫非就是传说中的结界?他们身为凡人,破不了结界,自然也靠近不了周天。 同一时间,周天整个人彻底向后摔倒了,生死不明地躺在地上。他的脸色进一步变化,迅速由灰白色转为了青色,这种面色十分不祥,就和一个死人似的。在这么下去,周天必死无疑了。一心想要救他的夫夫俩却为结界阻隔,根本没法帮助周天。难道,周天注定是要死掉的吗?难道天道真的偏爱那个穿越过来的种/马男吗? 沈旭辰忽然想起了《道德经》中有一句话,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也许在天道看来,人和人都是一样的,或者说万物都是一样的,它不会高看某个人一分,它也不会轻看某个人一分。它操控的是千万年的气运,因此那些修士凡人都不过是它手中的棋子而已,与其说它看重那个种/马男,倒不如说它想要利用那个人达成某种平衡。 那块石头还在继续发光,它慢慢地飘起来了,然后迅速地钻进了周天的胸口,一瞬间消失不见。石头没有了,光芒也没有了,它似乎真正融入了周天的身体。一直靠在结界上的夫夫俩忽然收不住力往前栽去,原来随着石头的消失,那个肉眼看不到的结界也在一瞬间消失不见了。没有防备的夫夫俩狠狠地摔了一个跟头。 沈旭辰摔倒的时候,手在地上蹭破了皮,但是他根本顾不上自己这点小伤,立刻爬起来跑到周天身边,查看起周天的状况来。随着石头融入他的胸口,周天的脸色到底还是慢慢恢复了。沈旭辰不敢轻易碰触周天,只能用眼睛观察。他觉得,周天现在应该是处于重度昏迷中。但是,非常奇怪的是,明明都昏迷了,周天却仿佛在梦中还经历着某种恐怖的事情一样,他脸上的表情忽而平和,忽而狰狞,看上去非常诡异。 程以华皱着眉头,语气飞快地说:“会不会是那个穿越者已经进入周天的身体了,现在两个人正在抢夺身体的主导权?” “很有这种可能,如果,我们俩不曾出现,那么说不定周天已经被那伙人弄死了,所以另外一个灵魂是在周天彻底死亡以后进入他的身体的,于是那个人毫无负担地就接手了这个身体。可是现在,因为我们俩横插一杠,周天明明还活着,他的灵魂也没有消散,所以就变成两个灵魂在抢夺同一个身体了星际女神指挥。于是,周天脸上的表情才会在两种截然不同的状态中切换来切换去。”沈旭辰补充说,“你觉得……在这样的情况下,天道会站在谁一边?” 程以华显然也想到了那句“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他迟疑地说:“那就要看谁能成为那个更容易被掌控的棋子了。” “这么来说,周天的胜算并不大,用脚趾头思考也能知道,周天这个人有着自己的道德底线,他有所为亦有所不为,而那个穿越来的种/马男却觉得老天第一他第二,于是,在这两个人里面,肯定是狂傲的后者更容易掌控。”沈旭辰语气低沉地说,“我们……死马当成活马医吧,我记得系统空间中有一瓶驱魔魔药。虽然不知道魔法时空中的东西在这个时空中到底能不能发挥作用,但我们没时间犹豫了……不如就把那瓶魔药给周天灌下去吧。” 驱魔药水是一种圣系的魔药,可以驱逐服用者身上的恶灵,也可以撒在地上,让那块土地成为魔之禁地。这种魔药的出现是为了对付亡灵法师的。在上个时空中游历时,沈旭辰和程以华收集了很多魔法物品存在了系统空间中。他们准备如此齐全,也是为了以防万一。不过,两个时空中的力量体系毕竟不一样,所以在这个时空中,其实沈旭辰并不能确定那瓶驱魔药水可以发挥作用。要知道,西幻中的亡灵和修真界的灵魂是两种不同的概念啊。 可是,如果不用驱魔药水,夫夫俩作为尚未修炼的凡人,他们也实在想不出别的解决办法了。 夫夫俩配合默契。沈旭辰从格子空间中取出魔药,程以华蹲在地上,把周天的上半身微微扶起来一点。沈旭辰捏住周天的下巴,很有技巧地一用力,周天的嘴巴就张开了。沈旭辰动作迅速地把魔药全部倒入了周天的嘴巴中,然后立刻托住周天的下巴,让他的嘴巴合上了。周天的喉咙动了一下,显然是把药水咽下去了。 服用了魔药的周天还在继续昏迷着。他脸上的表情也还在一直变幻着。夫夫俩内心着急,但他们实在帮不上忙,只好一直盯着周天的脸看。仿佛过去了很久,周天脸上表情的变换速度终于慢了下来,到最后,那种狰狞的表情存在的时间越来越短。沈旭辰心中一喜,看向程以华,小声地问:“莫非是驱魔药水发挥作用了?” 程以华表情严肃地说:“再等等,不到最后一刻,我们不能轻易说什么……我记得你哪里还有一片从教廷中偷出来的羽毛。不是说那羽毛是大天使降落人间时留下来的,带着纯粹的光明之力吗?拿出来,放在周天身上试试看。” 听见程以华这么说,沈旭辰就知道程以华的内心其实是非常焦急的。因为那片羽毛非常普通,夫夫俩曾经一度怀疑这是教廷为了愚弄百姓随意捏造出来的假东西,他们觉得其实上古时并没有什么大天使降临人间,一切不过是教廷为了加深统治制造的谎言而已。所以,沈旭辰很快就把这根羽毛丢在脑后了,没想到现在会被程以华想起来。 这算不算是急病乱投医? 沈旭辰在格子空间中找了好一会儿,才翻出那根羽毛来。 神奇的事情就这样发生了,羽毛一被拿出系统空间,它立刻从沈旭辰的手里挣脱出来,飘在半空中。同一时间,周天身上冒出了一股肉眼可见的黑气,被羽毛吸收了。等到黑气全部被吸收,羽毛在刹那间自燃,彻底消失不见。 那一刹的火光中,沈旭辰似乎隐约看到了一只凤凰。 “看样子,这并不是什么大天使的羽毛,而是凤凰的羽毛。也不知道西幻世界中究竟是怎么会出现凤凰羽毛的,按理来说,凤凰是修真/世界的吧?而且,如果我没记错,在修真小说中,凤凰一般都能在灰烬中重生……所以,它刚刚吸收的其实是周天身上的死气?”程以华好奇地问。他现在心里有十万个为什么,可惜没有人能帮他解答。 沈旭辰摇摇头,他也什么都不知道啊。 就在这时,只听啪的一声,程以华整个人又朝旁边摔去了史上第一佛修。之前为了方便沈旭辰喂药,程以华原本是扶着周天的上半身的,但现在周天身上忽然出现了一种力量,把程以华弹开了。程以华没有防备,自然摔得重。脸朝下趴在地上的程以华,将左手握拳拍了拍草地,摔摔摔,一直摔,各种摔,修仙界的凡人果然没人权,他一定要修仙不可! 周天又平躺在了地上。他脸上的表情慢慢变得平和了。但他依然处在昏迷状态中,至少在夫夫俩人看来是这样的。很快,周天身上渗出了不少黑泥污垢。沈旭辰一开始吓了一大跳,过了几秒才恍然大悟,问:“前些天,我们在洛城中打探消息时,也听到过不少关于修真的事情。周天现在这样子,像不像是引气入体?” “应该就是了。”程以华说。 引气入体其实花不了多少时间的,本以为周天很快就能醒过来,没想到一直到了晚上,周天还是没什么动静。沈旭辰和程以华看了看脚边那群中了麻/醉/枪还在昏迷的人,觉得他们有必要再给这些人补一枪,毕竟麻醉是有时效性的。估计这些中了两枪的倒霉蛋在醒过来时会有手脚麻痹的后遗症,怎么也得三五个月才能消除。但夫夫俩并不同情他们,因为如果夫夫俩没有出现,这些人会真的把周天害死。 一直到了第二天早上,守着周天过了一夜的夫夫俩才终于看到周天有醒转过来的迹象。嗯,说句题外话,夫夫俩现在已经戴上口罩了,因为周天身上散发出来的味道实在太难闻。而且,周天整个人都成了黑色的了。 周天觉得自己做了一个很长很长的梦,梦中一片黑暗,他差一点就迷失了方向,他疲惫万分却又找不到出路,但好在他最终依然坚持着走了下去。然后,他终于看到了光,他迎着光跑去。他觉得那光线有些刺眼。他下意识地闭了闭眼睛。他听到耳边有个人用一种很好听的声音问:“周天,周家祖训是什么,你且背来。” 身为周家弟子,周天自然熟识家训,都能倒背如流了。他一哆嗦,立刻开始背诵周家家训来,整整三百多个字,他可以一口气背完。然后,他又听到了那个很好听的声音,说:“看样子,这是真正的周天没错了。” 听到周天一口气背完家训,沈旭辰和程以华都松了一口气。虽然他们拿出了驱魔药水,也拿出了凤凰羽毛,但是他们不敢百分百的确定,现在周天的身体里到底住着哪一个灵魂。所以在周天刚刚醒来还不算清醒的时候,沈旭辰才会迅速出言试探。见周天能一口气不带歇地背出周家那拗口的三百字家训,夫夫俩都觉得他没有被穿越。 恍惚了好一会儿,周天终于彻底清醒了。 沈旭辰笑着说:“周仙长,恭喜你修炼有所得,已成炼气修士,快去洗澡吧。” 周天脸色一红,自然注意到了自己此时狼狈的模样。待他终于去河中打理好自己,他才把脑子中的那些碎片都连在了一起。整理完记忆,周天不由得长出了一口气。这事儿实在过于奇异,他先莫名得到了仙家传承(就是那块石头),然后差一点就被人夺舍。说来也是奇怪,那个要夺舍他的人也叫周天,只不过似乎不是此方世界中人。再后来,周天终于在外人的帮助下重新掌控了自己的身体,他又借助那份传承一举成为了炼气六层的修士。 在这一刻之前,周天是个废物,因为他是五灵根废物,说不定这辈子都没法成功引气入体。在这一刻之后,周天是天才,因为他才十七岁,但他已经是炼气六层的修士了!这成绩虽然不够惊才绝艳,但他已然超过了家族中的绝大多数人。也就是说,他再也不用任人欺凌了。他可以用力量保护自己了。他的存在也不会让死去的父母蒙羞了。 周天努力平复了自己的心情,走到沈旭辰和程以华之前,朝这两个孩子行了一礼。周天记得很清楚,这两个孩子先前就救过自己一次,让自己可以免于被那些人寻麻烦。那个时候的周天还是个普通人,因此看不穿两个孩子的身份,还以为这两个孩子是修士呢。现在周天已经炼气六层了,他自然看得出来,这两个孩子只是凡人而已,但周天依然不会怠慢了他们,因为周天很清楚,在自己和那个外来灵魂抢夺身体时,这两个孩子又救了自己一次。 都说救命之恩当以身相报(?),被救过两次,周天心中无比感激总裁令,头号鲜妻休想逃。 见周天一脸诚恳,沈旭辰多少松了一口气,毕竟仙凡有别,很多修士都是看不起凡人的。虽然夫夫俩之前通过短暂的相处,觉得周天这人还不错(总比那个要穿越来的种/马男好吧),但人心易变,有些人一旦掌握了力量,就没有一开始那么单纯了。好在,周天这人颇有感恩之心,就算现在成为了修士,依然感念夫夫俩的恩情。 沈旭辰就故意编造出了一个故事,说:“周仙长,我姓沈,乃是樊城人,这是我表兄弟,于我来自一处。我们兄弟二人的祖上曾出现过一个修士。待那位祖宗修炼有所得,去往其他世界后,他给后代留下了一些护身的东西。传承至今,那东西就落在了我们表兄弟二人手里。我们忽逢家变,已无亲人,便打算来洛城参加寻仙会,好寻一寻仙缘,却没想到一路耽搁,偏偏晚了几日……在这山林中碰到周仙长也是有缘,前面见周仙长危在旦夕,我们就冒昧把祖宗传下来的护身之物给周仙长用了。也是周仙长洪福齐天,才能转危为安,日后必然仙途坦荡。” 听见沈旭辰这么说,周天非常感动。祖宗传下来的东西必然是非常非常珍贵的,没想到这两个孩子竟然用在了自己身上。而且,他虽然那时昏迷了过去,但现在记忆已经如数回来。他很清楚地知道,若不是有这两个孩子及时相救,只怕他已经被人夺舍,失去了身体,魂魄无所皈依了。如此大恩,定要好好相报啊! 沈旭辰看了程以华一眼,程以华微微点了点头。沈旭辰便立刻对着周天一拱手,说:“周仙长,我们兄弟二人有些奇遇,但始终窥不见仙门,若是周仙长不弃,不如将我们兄弟二人收为……杂役,也好叫我们能随侍仙长左右。” 周天大惊,说:“这如何使得?你们是我的救命恩人,又为我失了传家之宝,我怎么还能把你们当成杂役?那岂不是太没有良心了?虽说周家功法不能外传,但我刚刚接收了一份仙道传承,里面的东西可谓是包罗万象,不如我寻些有用的,与两位恩人一同参详。”周天也晓得自己昏迷时,都是这两个孩子看顾着自己的,想必也看到了一系列异象,再说,这两个孩子趁他昏迷时都没有做什么,可见是没有贪心的,因此周天就将自己得到传承的事情直言相告。 夫夫俩对视一眼。周天这个人的性格太太太单纯了,在某点的修仙小说中根本活不过两章。说真的,这种角色若是小说中主角,一定不讨读者喜欢,因为一点都不狂傲酷霸拽,还有圣母倾向。但现在沈旭辰和程以华真实地活在这个时空中,他们不由觉得周天这样实在是太好了,反正他们不会害了周天,和周天成为朋友简直没任何风险。 周天得到传承是一座仙府(其实就是随身空间),里面种植着仙草,存着各样的功法和法宝,装满了灵石,甚至还有一口五福灵泉。待周天去仙府中寻找得用的功法时,他猛然发现了不对,急急从仙府中出来。 待平复了呼吸,周天才一脸歉意地对夫夫俩说:“两位恩人,实在抱歉,我如今取不出功法来了……”原来,那个和周天抢夺身体的穿越者并没有真正消失,他化成了一股怨气,把半个仙府都污染了,以至于现在修为浅薄的周天根本没法使用仙府中的东西。甚至周天都不能碰触那些东西,一旦碰了,很容易被怨气沾染上。 听了周天的话,夫夫俩觉得这事儿有些不妙。那个穿越者还没有真正消失,他难道还会再次侵袭周天的灵魂吗? 周天又说:“说来也是奇怪,能夺舍重生的必然是元婴期的老祖,可这个想要夺舍我的人却并非是老祖,他甚至并非是此方世界中的人。我和他抢夺身体的控制权时,模糊中得了他的一些记忆碎片,这人并非什么好人,因奸/污了兄弟的姊妹,被兄弟一刀捅死后,他才到达这方世界的……”那个本该占据周天身体的种/马男果然不是什么好人。 沈旭辰和程以华对视一眼,沈旭辰趁机说:“周仙人……既然如此,你不如就收下我们兄弟二人为杂役吧。”谁知道那个种/马男的灵魂还会不会再出什么幺蛾子。再说,夫夫俩这次需要关注的对象还在中世界呢,他们要是不跟紧了周天,日后说不定都碰不上玄明真人,到时候让夫夫俩怎么完成任务? 周天也有心帮助恩人,但若将恩人收为杂役,那又太过了一见闪婚,总裁太深情。周天犹豫了一番,才说:“若是我在家族中有相熟的长老,我倒是可以给你们引荐,但我一直不受重视,长老们未必会给我这个面子……按说,炼气六层就可以收徒了,只是我是因为奇遇才一下子晋升为炼气六层的修士的,只怕根基不稳,后继无力,日后的成就也不好说。但你们若是不嫌弃,我倒是可以将你们收为徒弟……”这就是周天和种/马男的区别之一了。同样是一觉醒来成为炼气六层的修士,周天只会诚惶诚恐,接下来会更加努力地去磨砺自己,而种/马男会洋洋得意,觉得自己不愧是上天的宠儿。 听见周天这么说,夫夫俩心中一喜,立刻对着周天九十度鞠躬,说:“谢过师父。” 周天往后退了一步,避开了夫夫俩的礼,连忙说道:“你们莫要拘谨,按说你们先后两次救助于我,我们合该平辈相交才是,如今这师徒名分不过是权宜之计,所以你们不用行大礼了。” 沈旭辰和程以华跟着周天回了周家。周天在族里没什么地位,因此住的地方非常偏僻,屋内的布置也和下人的杂役房没什么区别。带着两个孩子回到空荡荡的房间,周天忽然觉得有些不好意思,说:“你们也莫要嫌弃这里破败。其实,我还有一个储物戒,那是我堂兄留给我的……就算我现今无法取用仙府中的东西,总也不会亏待你们两个。” 这孩子太单纯了啊,什么底牌都说出来了,看还以后还要潜移默化地调/教一下他……沈旭辰在心里如此想到,不过面上还是一副恭敬的样子,说:“修仙之路定然辛苦,我们兄弟都是能吃苦的,还请师父放心。” 其实,沈旭辰是很喜欢周天这种性格的,因为和这样的人做朋友太轻松了。他们不会心怀歹念,不会表面一套背后一套。但是,这是修真的世界啊,有权有势的可以随手弄死那些老百姓,修仙有道的根本不把凡人看在眼里。在这个残酷的世界里,如周天这样是走不长久的……既然如今已经和周天有了师徒名分,沈旭辰总觉得自己还是要努力一下,帮助周天在保持这种单纯的同时也能有警惕之心。(等等,到底谁是徒弟!) 程以华如今对系统的节操不怎么抱有希望,就说:“师父……我们兄弟二人还不知道是否身负灵根。”这是一个非常非常严肃的问题啊,要是没有灵根就没法修仙了。 周天正要说什么,就听外面的院子里传来了叫嚣的声音:“周天,你快给我滚出来!少族长让你去摘的碧云果,你摘回来了吗?!若是你没有做到,可别怪我们对你不客气了!”那是少族长身边的几个狗腿子,周天以前在他们手里吃过大亏,受过不少侮辱。随着他们的说话声,更是有人直接踹开了房间的门。 周天的身上陡然冒出了一股气势。炼气六层修士的气势压过去,那几个狗腿子竟然没站住,全部跪地了。 “我竟然忘了,按说我现在是炼气六层的修士,可以去搬去内院了……你们二人且随我来,我们去找族中负责登记的管事,把这种种福利落实了才好。”周天笑着对沈旭辰和程以华说。 沈旭辰慢慢抹了一把脸,孩子你太单纯了啊,你一个前两天还是凡人的现在忽然有了炼气六层的修为,进步如此惊人,你会被族里人生吃活剥的啊!你应该伪装成炼气一层的啊!可惜,沈旭辰反应太慢,待他想要拦住周天时,周天的气势已经朝着那些狗腿子压过去了。沈旭辰只好傻笑了两声。算了,先走一步看一步吧。 待周天带着夫夫俩走远以后,那些狗腿子们才汗流浃背地从地上爬起来。他们几人面面相觑,其中一个说:“那周天……不过是离开了两日,如何就从一个废物成为炼气六层的修士了?莫不是在诓我们?” 另一个说:“那气势总不会是假的……赶紧把这事告知少族长!” 周天领着两个小徒弟去了蕴阁,这是周家负责福利分发的地方。这里主事的是一位名为周福的管事,如今也不过是炼气四层的修为。那周福管事初看到周天,一时有些诧异,这……废物怎么会到蕴阁来?待周天走进了,周福猛然一惊,这、这周天何时竟然有了修为了?也是周福为人圆滑,立刻收起了脸上的疑惑鄙夷的神情,堆出一番恭敬来烧火奴才滚过来。 “管事,我如今已经有了炼气六层的修为,特来接受检验,你也好按照族规给我划分份例。”周天笑着说。在这个小世界中,筑基就可以做长老,炼气六层已经是比较高深的修为了。不过,炼气到筑基之间存着一道坎,十个炼气大圆满的也未必有一个能顺利筑基,因此,虽然筑基修士少,其实炼气修士却并不少见。 检查修为很简单。周家毕竟是世家,总有些底蕴,只要周天可以拿起代表炼气六层的玉佩,能激发出那块玉佩的光芒,这就代表他已经炼气六层了。见玉佩果然发光了,周福瞳孔一紧,心中惊起了波涛。莫非周天这小子一直在韬光养晦?想了想,周福很快就否定了这种看法,毕竟周天以前被人欺负还被退了婚,他那个时候若真有修为,岂会如此窝囊?那就是周天只在这短短几天就暴涨了修为?!周福眼中精光愈胜。 周天佯装无意地说:“说来……也要感谢少族长了,若不是他让我后山寻找碧云果,我也不会有此奇遇。我不过是吃了几种果子,忽然就昏迷了过去,待我醒来,竟发现自己忽然有了修为……奇事啊奇事!” 周福正要细问,少族长带着一帮人竟匆匆赶来了。 周天不理会那少族长,只把沈旭辰和程以华往管事面前推了推,说:“这两个孩子与我有缘,劳烦管事给他们测一测灵根。” “我看着两个孩子眼生,不是我们周姓之人吧?哼……难道真以为路边捡来的阿猫阿狗就能修仙了吗?如此无知,叫人笑破了大牙!”那少族长颇为不屑地说,“还有,听说你这废物也能修仙了?” 周天仍不理少族长,又对周福说了一句:“劳烦管事了。” 少族长气得跳脚。他平时对着周天都是非打即骂的,现在听说周天炼气六层了,他心里还记着周天平时那窝囊的模样,因此并不十分相信。对少族长而言,周天不过是个破烂玩意儿罢了,偏偏这烂泥一样的人物还曾是灵越仙子的未婚夫,这简直叫人没法忍受。此刻,见周天竟敢不理会他,少族长抬起手,一巴掌就朝着周天挥过去了。可周天已经有了修为,岂会任少族长继续欺辱?周天身上的气势又陡然拔高,炼气六层对上炼气三层,少族长的脸色顿时就白了。 周天 第三回对周福说:“劳烦管事给这两位孩子测一测灵根。” 刚才也被那气势所迫的周福再顾不上看戏,忙不迭地应了。 待周天领着两个孩子跟着周福进入蕴阁的内屋测试灵根,被留在外面的少族长才脸色好看了一些。但他仍然手脚发软,需要两个狗腿子扶着,才能站稳。其中一个狗腿子颇会揣摩少族长的心意,连忙说:“如今那周天……周、周废物有了炼气六层的修为,按理说,可以收下两个三灵根或者一个二灵根作为徒弟。寻仙会才刚刚过去,分家送了不少人才过来,如今还有很多人未曾拜师呢……说不得他真能碰上一两个合乎心意的。” 听见狗腿子这么说,少族长不由地冷笑了起来:“话虽这么说。但既然周天自己寻了两个阿猫阿狗过来,硬是要把那两个阿猫阿狗当成他的徒弟,不如我们就成全他,索性把这事儿给落实了!只要他和那两个外姓人师徒名分已定,哪怕等会儿那两个人被检验出没有灵根,周天也只能捏着鼻子应了,不能再去收下别的徒弟……如此一来,在接下去至少二十年内,他都不过是孤身一人而已。周北当初那么厉害,不也……” “正是这个理,少族长高明啊!”狗腿子急忙拍着马屁说。 身为四大世家的人,他们骨子里都带着一种高傲,是看不起那些外姓人的。不过,事实也的确如此,至少在阳起国这一片地方,凡是有灵根的人,一百个人中有九十九个是出自四大世家,只有一个人是外姓人(而这个外姓人说不得还是五灵废根)。既然如此,少族长一行人自然不相信沈旭辰和程以华身上会有灵根。 周天偏偏作死要收两个外姓人为徒弟,他日后有了两个没有灵根的“徒弟”,这又能怪谁呢? 第155章 番外五 在小世界中,因为灵气匮乏,稍微有些修为的人,哪怕不曾到达筑基,都是可以收徒的。当然,各大世家关于收徒的章程是不一样的。就拿周家来说吧,周家规定,若是某位修士未曾筑基,那么家族对于他所能收的徒弟数目是有限制的,这是为了防止某些人抢占了好些有天赋的苗子,却不尽心教导,造成了人才的浪费。当然,若是那位修士已经筑基了,那么自然是他想收几个徒弟,家族就让他收几个徒弟了姻缘错:妃逃不可。筑基以上是长老啊! 如周天这样炼气六层的修为,按说他可以收下两个三灵根或者一个二灵根作为徒弟。在小世界中,单灵根的天才毕竟百年难得一遇,双灵根已经是极其优秀的了。师徒契约受天道看顾,自然是非常牢靠的,师徒就是天然的同盟。 现在,见周天领着两个外人去内室测验灵根了,少族长灵机一动,觉得这是个好机会,不如索性就帮周天和那两个外人的师徒名分定下来,省的周天日后还能借着师徒的名义去招揽别的人手。 如此想着,少族长带着他那几个狗腿子也跟去了内室。 测验灵根是一件非常麻烦的事情,那检验灵根用的法器需得用灵石激活。也是因为如此,寻仙会才会隔上数年举办一回,毕竟灵石不是什么便宜的寻常之物,就算大世家不乏底蕴,也禁不起日日消耗。好在周天刚刚成为修士,在周家每晋升一次就能获得一些资源,周天如今是炼气六层,就能依次获得六份资源,拼拼揍揍,勉强能把沈旭辰和程以华两个人检验灵根要用的灵石拼凑出来。如此,夫夫俩倒是更感激周天了。 周福是做惯了这些事情的,把灵石一块块地依次摆放在法阵上。他这边忙到一半,少族长一行人就大摇大摆地走了进来。 晓得来人不善,周天把沈旭辰和程以华往自己身后护了一下,皱着眉头问:“敢问少族长还有什么指教。” 见周天如此护着那两个孩子,少族长自觉拿捏住了周天的短处,隐隐觉得自己似乎又胜过了周天一筹,脸上反而带了两分笑意,淡淡地说:“你既然一心想要收他们为徒,何必还要检验灵根,难道检验出来是五灵废根,你就不收徒弟了?你若是诚心,不如现在就对天发下师徒契约,也好叫我们能真切看到你对这二位的关爱之心。”他说五灵废根都算客气的了,其实在他看来,这两个孩子必是没什么仙缘的。 周天却不愿意。他之前就和两位恩人说过了,成为师徒不过是权宜之计,因此只是大面上走个过场而已,不需要真正行大礼拜师。周天一直都是打算和两位恩人平辈相交的。现在少族长咄咄逼人,周天不愿意按照他说的行事,不过是不想对不住两位恩人而已。毕竟,师徒师徒,师在前,徒在后。 少族长却怀疑周天不愿意现在就收下两个徒弟,一定是嫌弃两个徒弟的资质。他的目光从那两个孩子身上划过,心想,这两个孩子长得倒是不错,可只要不是四大世家的人,长得再好也没有用,灵根这种东西毕竟和长相无甚关系。 少族长又是一笑,冷冷地说:“你既然不愿意收他们为徒……这也没什么,待他们检验好,若是没有灵根,不如就去我院子里服侍吧,反正周天你不是不愿意收下这两个累赘么?”他是少族长,这点特权还是有的,谁能拦得住他找两个凡人当杂役?周天甚至没办法反抗,毕竟家族不会为着两个凡人站到周天那边去。 周天明白,少族长这话是在激自己。若是两位恩人没有灵根,他们被少族长要去,必要多受折磨,说不得还有性命之忧。毕竟,少族长根本不缺杂役,他现在说这番话,就是在针对周天而已。绝对不能让恩人落在少族上手上……他低头看了看两位恩人,觉得颇为对不起他们,但现在也无别的办法,只能对天道发下师徒契约了。只要他们真的成了师徒,拼着周天现在炼气六层的修为,少族长根本不能随意打骂欺负周天的徒弟。 周天倒不是很看重灵根这种东西。就算恩人真的没有灵根,那又如何?他会努力收集一些得用之物,让两位恩人能按照武学修炼到后天之境,这样一来,恩人们也就有了两百多年的寿数,此后说不定还会有别的机缘。而且,就算恩人们这辈子都不能修真,他也会送恩人的魂魄去转世轮回……总之,周天心中早就有了计较。 看着寸步不让的少族长,周天低头对沈旭辰和程以华说:“你们放心,我一定会照顾好你们的。”这话说完,周天立刻咬破手指,指天立誓。随着他的句句誓言脱口而出,他的指尖沁出两滴鲜血来,刚好一滴融入了沈旭辰的身体,另一滴融入了程以华的身体。这便是师徒契约了。 见到这一幕,少族人不由又冷笑了起来甜心不乖:boss,你被甩了。其实,师徒契约有两种,一种是徒弟咬破自己的手指交出自己的心头血,这种契约的主动权掌握在师父手里,师父拿捏着徒弟那滴心头血,可以做很多事情,因此徒弟万万不敢背叛。这世上的绝大多数师徒契约都是这种。不过,也有如周天这样的,师父逼出心头血融入徒弟的身体,在这种情况下,主动权当然掌握在徒弟手里了。 在少族长看来,周天不知道走了什么狗屎运忽然有了高深修为,他一时奈何不了周天,但既然周天如此看重这两个小徒弟,甚至还用了这种师徒契约,那他以后完全可以通过对付周天的徒弟来对付周天。反正,周天这两个徒弟已经注定了是……没有灵根的废物。 周天立下了誓言,按理说少族长可以走了,但他偏偏要继续留在这里,好看到周天最后失落的样子。说白了,少族长完全不相信那两个小孩子会有灵根。他得享受自己的胜利果实。他得让周天知道,哪怕周天有了修为,也不过如此。有些人天生陷在泥中,不是有了修为就可以爬起来,不是有些修为就可以重新获得灵越仙子的喜爱的。 周天也不理会少族长,抬头对周福说道:“劳烦管事继续激活法器吧。” 周福也不说话——他既不想得罪颇受族长喜爱的少族长,也不愿意得罪忽然修为精进的周天,所以一直闭口不言——只是手上的动作加快了,把灵石全部摆在了法阵相应的位置上。看着这些灵石,周福也觉得十分可惜。毕竟,周福也不相信周天带来的两个孩子会有灵根,到时候肯定白白忙碌一场,这些灵石就都浪费了。 法阵很快就激活了,发出了微微的亮光。周天早年检测过灵根,知道其中过程,就低头对沈旭辰和程以华说:“你们站到法阵上,用手触摸那块石壁,就能够检验灵根了。这事儿并不复杂,也不让人觉得难受。谁先来?” 沈旭辰和程以华对视了一眼,两个人都有些紧张。程以华吸了一口气,说:“我先来了。” 按照周天所说的那样,程以华往前一步,站到了法阵上,慢慢把手贴在了石壁上。他现在有些紧张,当年高考时都没有这么紧张(废话,天才不会怕高考),当年对沈旭辰告白时都没有这么紧张(废话,天才不打无准备之战),当年坦白以后第一次见沈爷爷时都没有这么紧张(废话,天才是最棒的孙媳妇)…… 几秒钟之后,石壁上出现了一天白色的长带,慢慢从石壁底端爬上了顶端。一瞬间,整个屋子都安静了下来。除了沈旭辰以外,其他几个人都傻了一般地盯着面无表情的程以华。 周福咽了咽口水,结结巴巴地说:“这、这是变异冰灵根啊!资质满、满点!” “这不可能!”少族长失声高呼。 哪怕是四大家族呢,都已经几百年未曾出过变异单灵根了……近些年,最出风头的就是周家的单灵根天才周北。但周北只有一个啊。而且,周北已经失踪十来年了,四大家族中稍微知道些内/幕的,都觉得周北凶多吉少。估计,只有周天一个人在心心念念真心实意地盼着周北回来。除了周北以外,年轻一辈中大出风头的,其实都是双灵根,譬如那个颇受人追捧的灵越仙子。结果,现在外面随随便便捡了两个孩子回来,一检测,其中一个就是变异单灵根,这简直让人觉得难以置信。说真的,要让人相信程以华是变异单灵根,他们反而会更相信检验灵根的法器出问题了。 不过,程以华完全没有被这种震惊的心情影响到。 变异单灵根听上去就很高大上啊,果然天才如我就是这么厉害……程以华心满意足,慢腾腾地收回手,面无表情地从法阵上走了下来。沈旭辰小声地说:“不错嘛……以后可能需要你多照顾了。”一起走了这么多年,沈旭辰当然不会嫉妒程以华,他是觉得由衷地高兴。因为,程以华强大,就意味着他们两个人强大,就意味着他们能在这个修真的世界里走得更远。他们原本就是不分彼此的啊。一时间,沈旭辰身上的压力都小了很多。 变异单灵根,这岂不是比堂哥周北还要厉害?周天非常非常高兴,他的嘴巴都笑得咧到了耳朵根战国之鹰。他赶紧轻轻地推了沈旭辰一下,说:“到你了,你别紧张,站上去试试看。” 沈旭辰这会儿已经不觉得紧张了。虽然男人都崇拜力量,但既然程以华已经有了变异单灵根,那么他这边若是差一点,也就没什么了。沈旭辰慢慢把手掌贴在了石壁上。周福等人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石壁。两个孩子中已经有一个……出人意料了,也不知道这个究竟会如何。 周天也非常紧张。他把程以华护在自己身旁,一只手扶着程以华的肩膀。程以华觉得自己的肩膀被捏得有些疼。 几秒钟之后,石壁上慢慢出现了一种黑金色的长带,也是从石壁底端爬上了顶端。等了一会儿了,不见有人解说,沈旭辰就直接收回手,走出了法阵。沈旭辰不太懂这个法器,他只好自己揣测,一种颜色的话,应该也是一种单灵根吧?色带从底端一直爬上了顶端,那么资质应该是满点?不错,似乎很酷炫的样子呢! 周福掐了自己一把,发现这不是做梦,他断断续续地说:“变、变异雷灵根……快去族里找个还未曾修炼的孩子过来,我怀疑是这法器出问题了啊!”要真是法器坏了,周福可担不起这个责任。变异单灵根又不是大白菜,岂是这么容易有的?一连两个外姓的孩子被检验出变异单灵根,周福只觉得是法器坏了的缘故。 周天却是很相信两位徒弟的天赋。在这之前,他差点被夺舍时,是这两个徒弟用祖上传下来的宝物将他救了回来。当时情况那般紧急,那法宝还能确保他全身而退,说明那宝物十分了不得。既然如此,这两位徒弟应该是哪位大能的后代,有此天赋,虽然让人诧异,但周天还是表示了理解。于是,周天开开心心带着两位徒弟回去了。 不说周福这边如何检查法器,终于发现法器没有任何问题,然后又开始震惊那两个外姓孩子的天赋。不说废物周天忽然有了高深修为还收下了两个变异单灵根的消息如何一下子传开的。不说少族长如何气急败坏,而族长首次忍不住挥了这个儿子一巴掌,对这个儿子失望不已。 要不是少族长先前咄咄逼人,两位变异单灵根该是多好的苗子啊,完全可以让族中的老祖宗们收为徒弟。到了那个时候,因着师徒契约的存在,这两个外姓人也能为周家效力了。偏偏,这两个好苗子如今是周天的徒弟,而周天对族人的感情……不好说啊。不是说周天会背叛周家,他对宗族应该还是有感情的,但是想让周天对宗族劳心劳力,那就不可能了。毕竟,他的父母兄弟都不在了,而他以前在族中还备受忽视和欺负。 而且,说句实话。周天忽然涨了修为,其实大家原本都非常好奇的。要是搁在以前,周家人甚至可以直接让长老拿了周天来逼问他,不怕周天不坦白。可现在,周天不仅仅代表周天,还代表着两个变异单灵根的天才。要是周家行事太过,万一另外三大世家借着笼络天才的名义欺上门来……周家这边可没法同时对上三家的。 毕竟,那是两个变异单灵根的天才啊,还偏偏不姓周! 四大世家互相争夺资源,他们之间岂是表面这么平静的? 于是,明知道周天或有奇遇,可现在周家还不能逼问他,只能小心哄着这新鲜出炉的三位师徒。至少,在短时期内,他们都不能拿这三位师徒怎么样,真想要做出什么来,都只能等日后再慢慢图谋。这么一想,那些别有心思的人更恨最开始多事的那个少族长了。在周天未发迹之人,最喜欢去欺辱周天的也是这个少族长,在周天有了修为之后,逼着周天收徒的也是这个少族长……真、真是好得很啊!若不是少族长多事,那两个孩子的天赋一被检验出来,立刻就会有长老出关收下他们,哪里还轮得到周天?!一时间,少族长的地位颇为不稳。 不管别人怎么想的,反正周天带着沈旭辰和程以华夫夫俩,暂时过上了比较平静的日子。他们已经搬到内院了。 程以华摸着自己的下巴说:“不是说灵根能影响性格么?为什么我会是冰系单灵根?难道我的内心不一直是火热的吗?明明我如此自由奔放……” “你的面瘫还是挺能糊弄人的,整天面无表情,看上去多少有点像大冰块吧?还是我比较奇怪,我性格这么温和的人,不说是水灵根或者是木灵根吧,土灵根也有可能……我怎么会是雷灵根呢?难道我内心深处有狂野的一面?”沈旭辰也觉得诧异情动:万里江山不如你。 程以华若有所思地说:“你平时一直很温和,这没有错。但你有逆鳞啊……分分钟可以化身霸王龙。” 夫夫俩对视一眼,算了,不纠结灵根的事情了,还是好好修炼吧。 周天早先一直未能引起入体,因此被人当成了废物,但他一直不懈努力,故而基础打得非常好。再加上他这个人颇有耐心,所以虽然年纪不大(才十七岁),却是个非常好的老师,教导沈旭辰和程以华这样的新手完全够用了。夫夫俩又是那种颇能钻研的人,爱寻根究底,自我摸索,最后竟然都在短短几天中成功引气入体了。 那些观望的人不由得又捶胸顿足了一番,天才啊果然是天才啊,这样的天才怎么偏偏就让周天得了呢? 不知道是不是以前服用过基因改良液的缘故,沈旭辰和程以华引气入体时,身体中虽也渗出了不少杂质,却都没有周天当时那么夸张。引气入体是不需要什么功法的,只要一部最基础的不入流口诀,他们就可以做到。但是从引气入体后走向正式的修炼,他们就必须要有功法了。夫夫俩不知道该选何种功法比较好了。沈旭辰的系统中可以兑换高级科技产物,也可以兑换魔法位面的产物,偏偏一直都没有修真界的东西可以兑换!即便是周天都有些茫然,在他看来,两位恩人天资卓绝,合该是用最上等、最能匹配他们天赋的功法……若是用了别的,反而拖累了恩人的天赋啊!可惜,周天所得仙府中的东西,如今一个都不能取用。 这么一来,修炼反而陷入了瓶颈。 想到他们日后还要去中世界,沈旭辰也不是很心急,就开始“教导”周天在为人处世上的机敏性,诸如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一类的。当然,沈旭辰情商高嘛,他虽然是有教导之意,言语说辞却都比较隐晦,不让周天觉得自己是“被教导”了,多少确保了周天身为师父的尊严。周天却还是有些茫然,哪怕从前备受欺凌,但他一直保持着纯善之心,自然不懂那些极恶之事。这很难得,但在修真界也很致命。 沈旭辰觉得应该给周天下一剂猛药,又说:“就拿师父的堂兄来说吧……他是百年难得一遇的天才,更是早早筑基,让人艳羡。按说,这般人物,家族应该万分看重才对。且不说同族之谊,就算是单纯为了利益,也该好好笼络着才是啊!但是你看你们周家族人,这些年可有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去寻找过他?” 事关堂兄,周天忍不住心头一跳。 沈旭辰又说:“都说师父的堂兄魂灯未灭,那就说明他还活着,既然活着,家族中岂有不去找他的道理?否则,这样的人才,难道要白白放过吗?如今,你们家族既然是这样行事……只怕师父的堂兄早就凶多吉少了。”那放置魂灯的禁地只有周家某些特定的人可以进入,所以魂灯未灭的说法是从周家内部传出来的,外人并不能知道真相。周家知道周北没有死,却偏偏从来不去寻找他,这不是很矛盾吗?所以,沈旭辰猜测,说不定周北已经遇害了,而周家为了掩盖这个事实,才故意说周北魂灯未灭,给别人造成一种“我家的天才说不定什么时候就能回来”的错觉。 再有一个,如果周家人相信周北还能回来,其实他们就不会放任少族长一直欺负周天了,甚至不会直接以家族名义出面,帮周天和灵越仙子退了亲。这门亲事,就算宋家那边不满意周天,周家也该等着宋家人先提起退亲的事情,再装作无力给周天做主的样子,之后再退亲,这虽说有些虚伪,但好歹有了一种“我们给周天撑腰”的感觉。 要知道,周北是非常非常周天的。从周家人对待周天的态度,其实就能看得出来,周家的一些人不觉得周北还能顺利回来。而且,他们一直以来都既然隐瞒了真相,那么当初动手害了周天的,极有可能还是周家某些人。 听完沈旭辰的话,周天非常非常茫然。这孩子的世界观碎掉了。 第156章 番外五 周天仔细思索了整整一个晚上,不由觉得沈旭辰说得很有道理。第二日,他把沈旭辰和程以华叫到身边,说:“我堂兄曾在家中书阁中得到一份奇遇,因着那份奇遇在,我倒是不相信他就此殒命了……”说着话,周天从储物戒中取出一块黑色的非金非木的硬牌来。这牌子上写了三个字,名“穿界引”。 原来,当初周北在书阁中找到了一份不起眼的旧书,这书看上去破败不堪,实则内有乾坤,里面竟然有两块穿界引。在紧急状况下使用穿界引,就可以穿越世界和世界间的膈膜,到达另一个世界。这份穿界引还能隔绝时空风暴。 除了穿界引,修士当然还有别的方法可以在两个世界之间来回走动,但那些方法要么耗费法力,要么耗费灵石,要么需要法器,唯有穿界引,它能很轻松地把人带去上届。不过,可惜的是,穿界引是一次性消耗物品,用过一次以后,就再也没什么用了,也不能凭此往返。但就算这样,穿界引也是个逆天的玩意儿。 当初,周北一共获得了两块穿界引,就把其中一块送给了周商。待周商夫妇殒命以后,那枚不起眼的储物戒传到了周天手上,不过因为那个时候的周天还未曾引气入体,所以并不得用。除此以外,周天还有另一枚储物戒,里面的东西大都是周北送的。周天虽天真,父母去世以后,家里的产业都叫族人瓜分了,唯这两枚戒指藏得颇好宫女谋。 如今,晓得周家并不可靠,周天便想起这块穿界引来了。 听了周天的话,沈旭辰和程以华又对视一眼。想必,如果他们夫夫俩没有出现,那个种/马男就是通过这块穿界引到达中世界的吧?如今,他们倒是可以拿来用了。说真的,他们在周家的日子表面风光,其实步步危机,还不如早些离开好。 周家人的心思,沈旭辰和程以华都能猜到几分。所以夫夫俩都觉得,他们若在周家继续待下去,也不过是再能过三五个月的安稳日子,之后就不好说了。还有另外的三个世家,那个和周天退了婚的宋家,谁知道他们现在会是怎么想的?那个想要把周天弄死的“王仙长”所在的王家,他们又是怎么想的? 周天也想离开。若是堂兄周北曾经陷入险境,只怕他一定激活过穿界引,现在说不定就在中世界了。早些年,他没有修为,不能追随堂兄而去,但现在却是可以的。 于是,师徒三人就悄悄准备起来了。 这天晚上,正在打坐陷入冥想中的周天忽然面色狰狞了起来。察觉到不对的沈旭辰立刻朝周天看去。为了安全,他们师徒三人一直都是住一个房间的。见周天脸上神色变幻,程以华的眉头立刻皱起来了:“他这表现……很像是那天和外来灵魂抢夺身体时的样子啊。” 对于这种涉及到灵魂的事情,还是那句话,夫夫俩现在根本忙不上什么忙。沈旭辰只觉得头疼不已:“按说,那个种/马男都已经化作怨气了,为什么还能影响到师父?再说,师父这具身体本来标配的就是师父的灵魂,别的灵魂进来,理应会身魂不符吧?可是,师父早就战胜了那个种/马男,为什么外来者现在却还能继续作妖。” 程以华说了个冷笑话:“你读过那么多小说,难道看到过,穿越者的灵魂因为和穿越后的身体不符合,最后翘辫子的吗?老天爷开的金手指啊,说不定那种/马男的灵魂和师父的身体更契合呢?否则,这是修真/世界,那种/马男要是真的身魂不符,一路走下去,就不会被几个老怪物们看出端倪来,联合出手给灭了?” 沈旭辰沉默了。他不再说话,眼睛一眨也不眨地看着周天。 周天脸上的表情时而狰狞时而痛苦。过了好一会儿,周天猛然喷出一口鲜血,终于彻底清醒了过来。看到两位徒弟一脸担心的样子,周天苦笑着摇摇头,说:“也不知道怎么回事,那夺舍者的灵魂之力在这些天竟然强劲了不少……我原以为他已经化为怨气,我不去招惹他,他就妨碍不到我。只待我修为增加,就能彻底把他驱散了。可现在看来,他还是无时无刻不在想着侵蚀我的神魂。” “莫不是仙府中有什么宝物在滋养着那位夺舍者?”沈旭辰问。 周天摇摇头:“不该如此……仙府已与我结契,那夺舍者至多可以用怨气污染仙府中的东西,却无法取用仙府中宝物。” 沈旭辰的脑海中忽然有灵光一现。如果天道真的有所算计,那么不妨这么想,天道就好比是一个作者,他们现在就好比是待在这个作者写的一部种/马修真升级小说中。那么按照小说的设定,种/马男到了哪里,就意味着麻烦到了哪里。毕竟,主角必须是移动的麻烦制造器,这才能确保情节跌宕起伏啊。这样一来,种/马男会不断被欺压羞辱,然后不断奋起打脸,必要将所到之处搅得天翻地覆。 就拿这小世界洛城中的四大世家来说吧,若是换成那个种/马男,说不定他现在就开始打脸了,先把欺负过他(或者原身)的人简单粗暴地欺负回去,引起整个周家的讨伐。然后说不定他会被另外三大世家中某个别有用心的招揽,再然后或许还有美人计离间计等各种计……总之到了最后,说不定所有人都在算计种/马男,而种/马男总是非常“幸运”地躲过种种陷害,最终反过来把四大世家都给灭了。 而这一切,就是天道设计的“剧情”。天道无情,它最终的目的可能是利用种/马男灭掉一些人,再灭掉一些势力,最终使得资源重新归于平衡禽迷婚骨。这就像是《圣经》中的上帝,在旧约中,神看到地上的人越来越恶,他后悔造了人,不就弄出了诺亚方舟和洪水吗?一次大灾难之后,秩序将会被重新建立。 可惜,天道的“剧情”固然设计得不错,但现在,周天还是周天,并不是种/马男。周天的性格摆在那里,显然是不愿意招惹麻烦的……如果说周天这个人本该是一枚棋子,那么种/马男版本的周天是最好的棋子,而周天本人显然就不是了。于是,就因为周天不会走“剧情”,种/马男的那已经消散得只有怨气的灵魂才能在天道的帮助下反扑? 这简直是大写的坑爹。沈旭辰默默竖了一个中指。 那就走剧情吧……沈旭辰和程以华私底下一琢磨,觉得他们也做不来太心黑的事情,不如从细节入手。现在人人都想知道周天到底是为什么在短时期内修为暴涨的,反正周天已经对周福管事透露了一两句虚言,只说是吃了后山的某种果子,那干脆就把这条虚言坐实了……有了利益的驱动,说不定四大世家就乱了。 这边消息一散,那边周天赶紧带着沈旭辰和程以华用穿界引跑路。 中世界的灵气比小世界要充裕好多,一进入中世界,才刚刚引起入体的沈旭辰和程以华只能觉得心旷神怡,而已经炼气六层的周天却舒服得都要飞起来了。师徒三人对视一眼,周天傻呵呵地摸了摸后脑勺,一副没主意的样子。沈旭辰拍板决定:“老样子,先找地方安顿,然后查探消息,最后决定去处。”他们需得小心些,毕竟在中世界,金丹真人不少,化元期的修士更是比比皆是,筑基期……简直多如狗。万一不小心惹了其中一个,那就太悲催了。 中世界也有凡人聚居而成的村落城镇。师徒三人找了处繁华的落脚。也是巧了,这一处城镇距离归元宗不远。而归元宗就是玄明真人的宗门。沈旭辰和程以华这一次要关注的人便是这位玄明真人。 归元宗对门人约束严格,并不许欺压寻常百姓,因此这一片地方的人对修士们有憧憬敬仰之心,却是不怎么惧怕的。见周天一副修士的打扮,酒楼的小二倒也热情地迎上来。哪里的店小二都一样机灵。得了赏,这小二就说了很多有用的消息。 “……这归元宗可是正道三大宗门之一……还有三个月就是归元宗选拔门人的日子了。说到选拔门人,未曾修炼而有灵根的孩童都可以参选,已经开始修炼的散修也可以参选。不过,散修若是想成为归元宗的人,需得没有筑基才好……若是已经筑基了,那就得废去自身的功法,从头开始修炼。”店小二说得头头是道。 周天有些意动。他也知道这修真界弱肉强食,他带着两位恩人,还是寻个大宗门当做靠山比较好。当然,宗门内部说不定也会有什么龌龊的,但在宗门内生活修炼,多少比做散修容易些。他如今炼气六层,可没法时刻护恩人周全的。更何况,周天隐隐有一种想法,要是他们能顺利进入归元宗,他就立刻和两位恩人解除师徒契约,这样一来,两位恩人凭着自己的天赋,说不定会被真人收为真传弟子……那可就是前途无量了啊! 而且,周天想要找到自己的堂兄,若是能借助宗门之力,那也比他自己胡乱找容易些。 沈旭辰和程以华自然也是想去归元宗的,终于可以见到玄明真人了! 因着距离门人选拔还有三个月,师徒三人便先在这镇上找了个地方安顿下来。考虑到周天这倒霉孩子背负着种/马男那个隐患,以后可能会被迫“走剧情”,沈·老妈子·感动修真界好老师·旭辰又开始给周天上课了。他们专门收集修真界那些负能量爆棚的互相背叛互相插刀的故事,一点点揉碎了掰烂了说给周天听。 周天听了几天,若有所思地说:“没想到人心如此险恶……不过是为了一个法宝,就能不动声色地灭了结拜兄弟满门……这些天,我的内心深处原本一直背负着罪恶感,觉得自己行事太过,可现在听你们说了这么多事情,我忽然就放下心来了。原来,我并不算是什么恶人。如我这样以怨报怨的,最多只能算是性情中人。” 沈旭辰忽然有一种不太好的感觉:“师父……你做了什么?” 周天叹了一口气:“我们离开小世界的时候……我做了一些手脚……不好意思和你们说啊,免得带坏了你们通灵者。总之,如今恐怕周家都认为,我们师徒三人是被王家劫走了,而宋家又觉得是周家故意藏起我们三人,只是不愿意交出火速升级的方法来……我做的事情有限,其实也没打算瞒住他们多久,但仇恨一旦种下了,即使澄清了真相,他们该打的还是要打……狗咬狗总是一嘴毛,你们说是不是这个理?” 呵呵,沈旭辰和程以华已经在四大世家中架起一堆火来了,周天又凑了这个热闹……沈旭辰捂住了脸,挤出了几滴鳄鱼眼泪来。 程以华面无表情地问:“师父,自我们离开了小世界,那夺舍者的灵魂之力还强劲吗?” 周天摇了摇头:“说来也是奇怪啊……那夺舍者化作的怨气,如今又龟缩回去了。” 程以华和沈旭辰再次对视一眼。看样子是没错了,就如他们之前设想的那样,周天必须要走剧情。只要他走剧情,那个种/马男就没法侵染周天的灵魂。而一旦周天放弃走剧情,种/马男就会反扑。沈旭辰忽然有些同情周天这可怜孩子了。 沈旭辰就把他们的猜测说给了周天听。周天面色都白了:“也就说……在我没法消除那夺舍者的怨气时,我得……得把我所到之地都搅得翻天地覆?这、这也太难了?我做不来的。” “换个说法,你可以当成是有恩报恩,有仇报仇。若是有人出于嫉妒陷害你,有人出于利益迫害你……你完全可以狠狠地报复回去。这也是一种本事。”沈旭辰干巴巴地说。既然天道把周天当棋子了,那么周天不惹麻烦,麻烦也会来惹他。既然他们现在没本事逆天,那就顺天而行吧。 程以华也跟着安慰了一句:“换个角度想,师父日后必不缺各种资源,未必不能把崎岖的仙途走成一条坦途。”如果走剧情的是种/马男,那么在他最后飞升的时候,说不定会被天道摆上一道,从而灰飞烟灭。但如果走剧情的是周天本人,以他谨言慎行又不滥杀无辜的性格,说不定他最后真能顺利飞升。 周天看着两位徒弟,叹了一口气,如今只能走一步算一步了。 三个月的时间转瞬即逝。师徒三人一起去了归元宗。或许周天真的是麻烦体质吧,从凡人城镇到归元宗并不算远,在半路上,竟然也被他们师徒三人撞见了一胆大包天的邪道之人在凌/辱一位女仙。见到这一幕,周天怒发冲冠,立刻就冲上去了。想要拉住他的沈旭辰和程以华看着自己空荡荡的手,齐齐叹了一口气。 “对付这种有修为的人,麻/醉/枪应该不管用了吧?那热武器有用吗?我这里有光能枪。”沈旭辰问程以华。 “把在上一个世界收集的魔法卷轴拿出来吧,如今也顾不上暴露了。”程以华说。 夫夫俩先撕开了一个守护系的魔法卷轴,给自己套上了一个光盾。他们现在和凡人差不多,要是不注意自己保护自己,说不定周天和那邪道打架斗法的时候,各种招式的余威能把他们分分钟给灭了。见那位女仙晕倒在一边,夫夫俩顺便给她也套上了一个光盾。然后,夫夫俩一手拿着攻击性魔法卷轴,一手握着热武器,全神贯注地盯着那邪道。 这邪修要么修为不济,要么就是刚刚受过伤(他凌/辱那位女仙也不一定是精虫上脑,说不定是想要吸取女仙身上的能量)。他按说修为比周天高些,但炼气六层又没什么法宝护身的周天竟然也和这个邪修斗上了几个来回。沈旭辰和程以华紧紧盯着,想要寻找时机补枪。这也是难为他们了,因为修士变换招式很快,他们还得注意着别打到周天。 就在这时,那邪修忽然喷出了一口鲜血,那鲜血是黑色的,如雾气一样迅速弥漫开来,很快就让这块地方变得天昏地暗了。夫夫俩对这修真手段不甚熟悉,一时间没想到对策。与此同时,他们还感受到了一种上升的吸力,只不过光盾骤然一亮,那吸力就消失了。几秒钟以后,等到那滚滚黑雾眨眼间散去,邪修不见了,周天也不见了他是我的终身之托。 “现在该怎么办?”沈旭辰问。要不是他们三个人身上都套着光盾,说不定就在刚才,那邪修使出压箱底的手段时,他们三个人也会被那个邪修吸走。 程以华看了一眼那个还在昏迷的女修,说:“把她弄醒吧。如果师父真的是天道棋子,暂时应该不会有事。” 张秋醒来时,身边蹲着两个孩子,一个面善,一个面黑。面善的那个略有些关心地说:“你现在觉得如何了?”面黑的那个皱着眉头说:“为了救你,我们师父被那个邪修抓走了,这可如何是好?” 张秋这才想起了之前的事情,女孩子遇到了这种事情,总会觉得害怕。她下意识地瑟缩了一下,才发现自己身上正盖着一件男子的衣服。那面善的孩子又说:“这是我师父的换洗的衣服,我给你盖上的。” 张秋自己的衣服早就破烂不堪了。先前路遇那邪修时,张秋因被偷袭,才会节节败退,以至于让邪修占了便宜,虽说被人救助及时,她并没有实质性的损失,但这番遭遇还是让她觉得非常不适。如今也顾不上什么名节不名节的了,张秋下意识地把盖在身上的衣服搂紧了些。缓了好一阵子,她才终于凝定心神,说:“我……原是散修,如今正是炼气大圆满的修为,本欲去归元宗参加门人选拔,却不慎在半路遭遇邪修偷袭……正邪不两立,这是归元宗境内,他们若知道这附近有邪修出没,必定会出手惩治。不如我们现在就找上归元宗去……你们放心,我张秋素来有仇报仇,有恩报恩。就算拼了这条命,我也会想办法把你们师父救回来的,毕竟他是因为我才会遭此横祸。” 沈旭辰和程以华对视一眼。如今也只能这样了。 三人一路匆匆赶到归元宗,那外门管事听说了邪修之事,颇为慎重,立刻就把消息往上报了。归元宗到底是名门正派,听到有邪修在半路偷袭来参加门人选拔的修士,掌管庶务的长老立刻命一些弟子前去查探情况。只要周天命大,自然能撑到救援之人。但沈旭辰还是不怎么放心,就说:“当初签订师徒契约时,我师父曾留了一滴精血在我体内,如今,你们若是有办法逼出那滴精血,是不是就能凭着这精血,迅速找到我的师父?” 听见沈旭辰这么说,管事非常诧异……虽是外门管事,但归元宗的外门管事怎么也得有化元期的修为了,自然也算见多识广。他虽然知道师徒契约有两种签订之法,但还是头一次知道,师父把这主动权交到徒弟手里的。不过,诧异归诧异,管事还是尽责地回答说:“的确如此,若是有精血相助,那么,很快就能找到你们师父了。” “那可太好了……我才刚刚引气入体,不知道该怎么催动那精血,劳请前辈动手。”沈旭辰对着管事恭敬地说。 就在这时,忽然一阵风似的从外面卷进来一个人。那是一位女子,红衣红发,看上去才二十来岁左右。不过,修士的外貌和他们的年纪并没有什么关联,有人看上去是个孩子偏偏年纪已经几百岁几千岁了,有人看上去十分老迈却也不过才四五十岁而已。这女子盯着沈旭辰看了两眼,又盯着程以华看了两眼,最后说:“我今日卜算……你们二人中,定有一位与我有师徒缘分。谁是冰灵根?” 程以华面无表情地说:“我已经有师父了。”不过,根据他们对周天的了解,这师徒契约早晚得解开了。 那红衣女子张扬地笑了:“不错不错,如此淡定,合该是我的徒弟。” 沈旭辰紧张地看着他们。 红衣女子又看了沈旭辰一眼,打趣说:“这莫不是徒儿的童养媳?” 真是太有眼光了……程以华心里高兴,对着红衣女子一拱手说:“我们原本已经有了师父,虽说当初是受人逼迫在仓促下结下师徒契约的,但师父对我们颇好……如今他被邪修虏去,我们想先找到他,再计较别的事情。” 这语气分明已经开始松动了。红衣女子目瞪口呆:“还、还真是你的童养媳?” 第157章 番外五 那红衣女子名唤凌霄老祖,是元婴期的大能,在归元宗内也是排得上名号的。她身负水火双灵根,因为这两种灵根互不相容,若不修炼还可,若执意走上修行之路,只怕活不过二十。但凌霄老祖意志坚韧,偏偏不信天不信地,最终还是咬牙修行,誓要与天争命。因此,她早年受了颇多苦楚。后来,她在某秘境中有所奇遇,水火双灵根不知怎么就变成了单冰灵根……这以后,她的仙途才开始坦荡起来。不过,因为早年的艰辛,虽是后来仙途坦荡,她也依然刻苦非常,这才短短两百年就成为了元婴修士。嗯,看她如今喜好红衣,为人张扬,她确实是冰系的修士没有错。 在归元宗,晋升为金丹期的真人就可以收徒了。凌霄老祖已成元婴,却至今没有亲传弟子。这也是因为她一直没有遇到好苗子。虽说中世界的灵气要比小世界充裕很多,有资质的新人也多,于是在中世界,单灵根天才并不罕见,每十几年总是能出几个的。但是,变异单灵根的天才就不多了。程以华的出现简直让凌霄老祖喜上眉梢。 见到程以华因着“童养媳”这个玩笑话语气松动了,凌霄老祖虽觉得诧异(以她之能,一眼就能看出沈旭辰是男孩子),仍是笑着说:“好好,童养媳也好,不如都入我山头吧!”她虽不知另一个孩子是什么天赋,但为了哄徒儿开心,做什么都是值得的。而她也有信心,定然会对那个孩子也关爱有加。 沈旭辰暗中揪了程以华一把,努力睁大了眼睛,卖萌说:“先、先救师父!”他仗着自己现在外貌只有七岁,使劲地卖着萌。周天那可怜孩子现在还不知道在哪里啊! 凌霄老祖已经听明白了,她心心念念的徒儿原是已经认过师父的,那师父本事不高,却为人厚道,如今陷入邪修手中情况危急。她伸出手对着沈旭辰和程以华的眉间一指,就逼出两滴精血来,拢入袖中,然后她红衣一卷,说:“你们且在这里等着,为师去去就来。”按说对付一个不曾筑基的宵小之辈,都不需要她元婴老祖亲自出手,但还是那句话,为了哄徒儿开心,做什么都是值得的。 见凌霄老祖走了,管事捧着自己的肚子,呵呵笑着说:“二位师叔只管放心,有老祖出手相助,自然万无一失的。”他是个机敏的,这话里的意思便是直接把程以华和沈旭辰当成原因老祖的亲传弟子来对待了。晓得这两个小孩子日后定会前途无量,管事也乐得卖好,便把归元宗内门的种种可说的都给夫夫俩说了一遍。连带着坐在一边的张秋也得了利。不过,张秋却顾不得高兴,只想着那位舍己救她的恩人。元婴大能出手了,应该很快就会没事了吧? 果然,没过多久,凌霄老祖又一阵风似的卷了进来。她只一人,不见有周天的身影。 沈旭辰正觉得奇怪,凌霄老祖笑着说:“你们只管放心,剑锋玄明从外归来,碰到邪修作祟,直接将那邪修斩于剑下了。也是巧了,你们前头那师父恰恰是玄明的故人,如今玄明已经把他接去自己峰头休养了……过些日子再让你们见面。唯恐你们二人不放心,他还给你们留了一道传音符。你们且听。”现在必须不能见,先死皮赖脸把徒弟拐去自己地盘上再说。凌霄老祖心里如此想到。 周天在传音符中留了一段话,大致就是说自己已经没事了,好运碰上了玄明真人,没想到玄明真人竟然是他堂兄周北的义兄,他堂兄果然到过中世界,希望两位小恩人不要担心……他又说,听闻两位小恩人被归元宗的老祖看重了,如此他也祝福两位恩人前途无量balabala……大家都在归元宗,日后有缘再聚…… 沈旭辰和程以华对视一眼,齐齐对凌霄老祖下拜,说:“徒儿见过师父。”识时务者为俊杰,别看凌霄老祖一直都是这么通情达理的样子,但她言语中分明已经把程以华收为徒弟了,再加上现在周天也没事了,要是沈旭辰和程以华还要再三/反抗,只怕会给人一种不识好歹的感觉。反过来说,凌霄老祖为人坦荡,当她的徒弟也不算亏。 凌霄老祖大喜,连连说了三声好,将小夫夫俩带去了她的山头。 修真界要传递消息是很容易的。几乎在眨眼之间,各大峰头就都知道凌霄老祖终于收徒了。 都说那徒弟天赋卓绝,正是变异单冰灵根。又说那徒弟年纪不大,却为人沉稳,颇懂感恩。还说那徒弟是个顶顶有本事的,这点年纪,竟然就知道给自己定下童养媳了,哈哈哈哈哈,明明各大峰头多少老怪物还没娶上媳妇也没嫁出去啊!你猜那凌霄老祖徒儿的“童养媳”是谁?嘿,就是那个变异雷灵根的小天才,巨雷峰的老头儿还特意为这孩子和凌霄老祖打了一架,毕竟雷灵根的天才放在凌霄老祖那里浪费啊,合该归给巨雷峰才合适啊!偏偏,那雷灵根的孩子是“童养媳”嘛,紧紧跟着“小丈夫”就不愿意去别的峰头,把巨雷峰的老头儿气得够呛。 当然,大家都没有把童养媳、小丈夫的话当真,只想着这么大的孩子懂什么呢?不过是玩笑话而已。只不过,大家倒是很羡慕凌霄老祖。这变异单灵根的天才,别人都是可遇不可求,她却是买一赠一,一口气得了俩! 沈旭辰不愿意去别的风头是有原因的。首先,修真无年岁,若是他们分别入住两个山头,一闭关说不定就几年、十几年见不到面了,对于夫夫俩来说,这简直没法忍。没错,他们就是要每天都可以在一起么么哒,就是这么幼稚,咬我啊!其次,他们的固有思维使得他们的修真模式不会直接照着这个世界的修士来,他们在融会贯通以后,更喜欢自己钻研琢磨出新的改良路子,既然如此,夫夫俩就更愿意待在一起了,两个人一起研究辩论才有意思。 也是巨雷峰运气不好,要是他们先找上夫夫俩的,那么就没有凌霄老祖什么事情了,夫夫俩一定一起入住巨雷峰。哪怕单冰灵根的程以华不适合待在巨雷峰,他都一定会哭着喊着抱着巨雷峰老头儿的大腿,死也不去凌霄老祖那里。所以说,除了爱情这种不可理喻的事情,在别的事情上,先来后到真的很重要。 凌霄老祖非常看重程以华,但她对沈旭辰也不差。程以华可以直接修炼凌霄老祖的功法。而沈旭辰,凌霄老祖竟也耗费无数贡献点从宗门给他兑换了一部非常适用的功法。除功法以外,在其他的事情上,比如说修炼等,凌霄老祖都可以点拨夫夫俩恐怖枷锁。所以,沈旭辰也没觉得有什么不适应的。 等夫夫俩再次见到周天时,周天已经成功筑基了。也许是那座仙府的缘故,周天的灵根由五废灵根变成了水木双灵根——若是种/马男版本的周天则变成了火土双灵根——水木相辅相成,这双灵根可谓是极好的。又有玄明真人的面子,周天自然也拜了一个很好的师父。他的兴趣不在炼器炼丹,自然就没有拜那位百炼真人为师。不过,有了玄明真人的尽心安排,周天现在的师父也非常好,对周天十分器重。看到周天现在过得好,夫夫俩也就放心了。 又听了周天的解释,夫夫俩才知道玄明剑仙为什么对周天这么好。 却原来,周天的堂兄周北当初通过穿界引到达中世界以后,起初一直想要找到回去小世界的方法,可惜他修为不够,所以迟迟不得归家。久而久之,他也就死了心,一心想要提升自己的修为,争取在这中世界闯下一番名堂来。 某次秘境探险时,作为散修的周北和归元宗的玄明碰巧在一处传承之地一起入了同一死门,两个人原本毫不熟悉,因为共同破阵,倒是生出了几分相惜之情,心中都暗叹对方人品手段。但也就是这样而已了,破了阵,两人又分开了,各自在秘境中探险。不想,他们后面又撞到了一起。这秘境中竟然有一处是无数年前某位邪修设下的陷阱,周北和玄明一起踩进这个陷阱中去了。他们在这个陷阱中经历了很多不足为外人道的事情…… 出了秘境,周北和玄明就对着天道结拜了兄弟。修真无岁月,此后他们又分开数年。直到前不久,周北忽然给玄明传了消息,只说他遭遇了一些事情,接下来百年都可能无法见面了,周北还把自己在小世界中的家人托付给了玄明。玄明掐指一算,却无法算出周北的去处,只好先去小世界寻了周商夫妇和周天。 如果夫夫俩没有出现,那么等玄明到达小世界的时候,种/马男已经利用仙府彻底灭了四大世家,然后一头钻进中世界了。玄明原本还以为“周天”已经不在了,正愧对好友周北呢,却在回到宗门时见到了来参加门人选拔大会的“周天”。鉴于这世界上没有人能看出种/马男身魂不符,所以玄明就把种/马男当成了义弟的弟弟,也就是自己的弟弟,好生照顾着。即使玄明后来察觉到他和“周天”诸多理念不一样,但想到周北的托付,又想到如今周北毫无踪影,玄明还是细心照顾“周天”……直到某天,“周天”为了一个女人,忽然利用玄明的信任杀了他。 现在因为多了夫夫俩的干涉,玄明赶到小世界时,四大世家虽然互有斗争,但还没有彻底完蛋。玄明作为金丹真人,料理四大世家是妥妥的。因为周商夫妇已死,周天不见了,玄明又知道周北当初流落中世界的真相(无外乎就是某几个人联合动了手,不局限于周家),玄明便把那些害过周北的人全部斩于剑下,开始寻找周天。再后来,回到中世界以后,玄明真人顺手就救下了被邪修挟持的周天。 “我今日和玄明真人说,要来看望你们,你猜玄明真人如何说?”周天笑着问。 沈旭辰面露疑惑:“如何说?” “你也知道,玄明真人是剑仙,性情高冷,不苟言笑,威严无比。却没想到,他立时就回了我一句,是要去看望凌霄老祖的徒儿和他的童养媳么?我一时没忍住,当着玄明真人的面就笑出来了。”周北哈哈大笑着说。 沈旭辰:…… 最开始,沈旭辰听到“童养媳”的玩笑话,是不怎么在意的。童养媳就童养媳吧,程中二高兴就好。 慢慢的,沈旭辰听到“童养媳”三个字时,变得有些暴躁了。话说,你们这些修仙人是不是太无聊了?这么一点点乐子,你们还能翻来覆去说,反反复复说,一直一直说!每说一次,你们都能乐一次,你们的笑点还能拯救吗?包括玄明真人,你不应该是脱离低级趣味的人吗! 再后来,沈旭辰听到“童养媳”的说法时,又重归淡定了。没关系,你们说你们的,待我回去吃饭饭睡觉觉揍程程,从此天还是那么蓝,花还是那么香,玄明真人啊还是那么外表冷酷内心闷骚。 …… 童养媳什么的,你们高兴就好我是法则。 沈旭辰提醒周天说:“仙府的事情……你以后莫要轻易让人知道,毕竟因为那夺舍者怨气的存在,你现在也取用不了仙府中的东西,说出来,反而白白遭嫉。不过,那夺舍者的事情,你倒是可以选择性地告诉玄明真人,要知道,那夺舍者的灵魂之力时而还能增加,万一因此伤到你所在乎的人,那就不好了。早日说给玄明真人听,一来是让他帮你想想办法,二来也是叫他做了准备,以防万一。” “我早就想到这一点了,所以都和玄明真人说了。他是我堂兄的义兄,我当然信得过他的人品。”周天傻呵呵地笑着。 沈旭辰也忍不住笑了。只要玄明真人有了警惕,只要周天按时走走“剧情”,那个种/马男就永远都不能翻身,那么他和程以华穿越到这个世界来的目的也达到了。这样真是皆大欢喜。不过,夫夫俩理论上可以在这个世界活到周天自然死亡(他要是飞升成仙了,那还得等他天人五衰),所以夫夫俩倒也不急着离开。 对于沈旭辰来说,他的系统至今没有开启修真物品的兑换,因此在这个世界中多学习一下全新的知识,多准备一下相应的物资,这对以后的穿越是有好处的。对于程以华来说,反正沈旭辰在哪里他就在哪里,更何况他还有那么多难题没有弄懂呢,因此在这个世界中也待得很开心。 和周天道别之后,夫夫俩就回凌霄老祖的山头一心一意搞研究了。他们现在还未曾筑基,每天会肚子饿,每晚也需要睡觉。为了照顾他们两个,凌霄真人又去杂役堂领了四个杂役回来。结果,程以华嫌他们做饭太难吃,自己撸起袖子亲自做饭去了。真是的,到这个世界之后,因为一直处在担心动荡中,辰辰都瘦了呢,可得给他好好补补……程以华哼着歌,踩在板凳上,开开心心地炒着菜。沈旭辰就坐在灶头边,慢慢往灶头里塞着柴,控制着火势的大小。 没过多久,香味就飘出来了。 凌霄真人对两位徒弟好,按照份例挑的食材全部是带着灵气的。带着灵气的食材远比普通的食物好吃,甚至比从系统中兑换出来的食物还好吃!沈旭辰忍不住咽了一下口水。程以华把菜盛到盘子里。他走下小板凳,放下锅铲,擦了擦头上的汗水说:“小孩子的身体真是不方便……再去看看汤,汤应该也好了,毕竟小火慢炖了这么久。” 沈旭辰凑过去,在程以华脸上亲了一口:“亲爱的华华,辛苦了。终于能吃上好东西了,自从到了这个世界,我们还没有吃过你亲手做的饭菜呢。”他原本是个特别好养活的,但当初在兽人世界待过一回后,他就彻底进化成吃货了。生命那么长,那么长,唯有爱和美食不可辜负啊。 对了,值得一提的是,因为修真的人可能会有神识,而夫夫俩修为太低,又不能感受到别人的神识,所以为了防止说话的内容被修士们不小心听去,每次说到“这个世界、那个世界”的内容时,沈旭辰和程以华都会用小语种交流。如此一来,就算被人听去了,那些人也听不懂,还以为夫夫俩讲的是某个小地方的方言呢。 所以说,多学点知识是多么重要啊!哪怕是小语种呢,夫夫俩都开发出了它们在修真界的用途。 程以华走到火炉旁边(修真界真是好啊,这个炼丹用的低级火炉,现在用来煲汤,实在是太适合不过了),慢慢掀开了锅盖。香味一下子飞了出来。凌霄老祖装作从厨房边路过的样子,闻着里面的香味,犹豫不已。她其实早就被香味吸引过来了,毕竟这是她的峰头,一切都在她的掌握之内。看着小徒弟亲自做饭去了,她也是好奇的嘛。结果,这一好奇就一发不可收拾了。为什么!为什么徒弟的手艺会这么好!这是为什么啊! 她明明已经辟谷很久了啊!为什么会这么香? 她明明脱离低级趣味了啊!为什么会这么香? 她明明道心稳如磐石了啊!为什么会这么香? ……不、不能再犹豫下去了,凌霄老祖偷偷咽了下口水别拿猴子不当仙。要是以后她飞升时遇到心魔劫,会不会心魔就是一盘盘美食?那也太丢人了吧?凌霄真人晃了晃脑袋,赶紧把这个荒谬的设想丢出了大脑。和心魔劫被美食侵袭一比,去徒弟那里蹭点吃的,已经不算什么丢人的了……额,应该不丢人吧? 美食的力量的巨大的。一开始还在纠结辟谷不辟谷丢人不丢人的凌霄真人很快就成了美食的俘虏。为此,她又跑去杂役堂要了好几个厨艺不错的过来,毕竟徒弟每天都是要修炼的,她也舍不得徒弟那么辛苦。当然,那几个厨子还需要去程以华那里再集中培训一下。再后来……美食成了凌霄老祖待客的一大特色,也是很让修士们向往的呢。 晚上睡觉时,沈旭辰和程以华是住一起的。凌霄老祖因为是头一次收徒弟,看什么都觉得新鲜,逗弄徒弟也觉得有意思,就逗着程以华说:“小辰不是你的童养媳么?没有成亲之前,你们是不能一起睡的!” 每天装儿童装得不亦乐乎的程以华机智地回答:“白天他是我的童养媳,晚上他就是我表弟了!我当然可以和表弟抵足而眠。”空有枪没有子弹,每天晚上蹭蹭抱抱已经是最后的福利了,绝对不能放弃! 凌霄老祖哈哈大笑。 回到房间,沈旭辰冷笑两声:“我觉得你是想要跪键盘了。”这回也是用小语种说的哦。 “木有键盘!”程以华机智地说。 “我系统空间里有!还有,把舌头捋直了说话,都老夫老妻了,现在看着你用小孩子的身体卖萌……我真的有些不忍直视。”沈旭辰忍笑忍得好辛苦。 “那……我是你的童养媳好不好?”程以华机智地问。 沈旭辰佯装思考地摸了摸下巴,说:“既然你这么自觉,那我就勉为其难地……答应吧?童养媳快去给我暖被窝!” 夫夫俩就这么开开心心地走上了修炼之路。要是修真界也有前沿期刊杂志,那么夫夫俩可以发表很多论文呢,比如说《基于多维博弈理论对筑基能量监测的均衡分析》、《浅谈跨灵根修炼存在的问题以及对策》、《基于熵权与模糊数学的灵草灵药生态系统健康评价》、《释放法术过程中神经序列的形成》等等等等。 凌霄老祖偶尔会看一下两位徒弟的功课……然后她发现,只说汉字的话,在徒弟们写的东西中,她每一个字似乎都认识,偏偏所有的字连在一起,她却完全不知道徒弟们在写什么。不说汉字的话,徒弟写的东西里面还有很多符号呢,也不像是符咒,呵呵哒,简直闻所未闻,全无见过。凌霄老祖非常担心,这两个徒弟会不会是傻的啊,否则怎么就不能好好说话呢?当然,为了不打击徒弟们的积极性,凌霄老祖忍了,什么都没有说。 她忍啊忍,忍到徒弟们顺利筑基了。既然能顺利筑基,想必徒弟们还是有天赋的,那就不说了。 她又忍啊忍,忍到徒弟们成功化元了。既然能顺利化元,说明徒弟们做的那些莫名其妙的事情不是在浪费时间,那就什么都不说了。 她再忍啊忍,忍到徒弟们成为炼器炼丹的天才,让百炼真人都忍不住跑来旁观了……既然能吸引到百炼真人,可见徒弟们在炼器炼丹上的创新是值得肯定的,那就什么都不说了。 凌霄老祖终于彻底把担心丢开了。虽然完全不知道徒弟们在说什么,但看他们修为越来越好,她还是什么都别问了吧。师父当到这份上……真是又骄傲又心酸啊。 因为早年的“童养媳”一说,更因为变异单灵根的天赋,所以沈旭辰和程以华虽然自觉低调,但其实,他们在归元宗一直挺有话题度的。不少人都偷偷关注着他们。待他们在短时间内筑基的时候,大家都觉得不愧是单灵根啊,修炼就是快啊,却也没有惊为天人。在他们迅速升到化元期的时候,大家都觉得……这其实不是变异单灵根,而是变态单灵根吧?等到夫夫俩开始埋头研究炼丹炼器时,大家都捶胸顿足,你们只管好好修炼啊,怎么就干别的去了,你们的灵根又不适合炼丹炼器我的守护神木星先生!结果,夫夫俩偏偏做出了很大一番成绩。然后,大家沉默了。 还有“童养媳”,早年的时候,大家哈哈一乐,童言无忌嘛,谁也没当真。等到两位单灵根陆续筑基了、化元了,有人暗示凌霄真人想要让座下的弟子结亲。 沈旭辰眉一挑,说:“难道,我被你们叫了这么些年的‘童养媳’都是白叫的吗?”听到这话,大家陡然一惊,这……这难道不是自古阴阳调和,男女成婚方为正道吗?这、这怎么就两个前途无量的男弟子搅一起去了? 程以华面无表情地说:“修真修真,一是逆天,二是顺心。我与师弟两情相悦,自然是要在一起的,何必扭捏于那些世俗之礼?”听了这话,大家好像有点被说服了。对啊,修仙本来就是逆天而为,所以才有天劫一说,既然都逆天了,何必还要拘于凡世俗礼?不更应该要随心所欲吗? 这话传开之后,有事不关己的,有心生鄙夷的,有羡慕他们洒脱的……反正沈旭辰和程以华继续过自己的日子。 这话传到玄明真人耳中,向来道心稳固的他忽然有些恍惚。他不由地想起和周北困在那些邪修陷阱中的日子。那个时候,他们身中奇毒,竟然需得做那害羞之事才能解毒……他们在那陷阱中困了那般久,最后还是妥协了。出了陷阱以后,玄明和周北有些尴尬,但他们明明又惺惺相惜,所以干脆结拜了兄弟。可如今……已经许久许久没有周北的消息了,玄明的心情有些莫名。两个小辈都能说出逆天顺心这样的话来,他这些年难道是白活的? 第二日,玄明向周天辞行,他决计要去找周北。去哪里找,怎么找,找到以后要做什么?玄明真人通通不知道。但如果现在不去找,他觉得自己必然要后悔。 化元期以后,沈旭辰和程以华离开宗门去游历,寻找结丹契机。他们两个人,都活了这么久了,在心性这方面是完全没有问题的,唯差的就是历练了。半路上,他们遇到过周天。这孩子的麻烦体质发挥到了极致,夫夫俩也被卷进去了几次。对了,周天这孩子似乎对张秋姑娘挺有意思的,当初英雄救美实在不错啊! 夫夫俩顺利结丹以后,凌霄老祖问他们要不要举办盟誓大典。 盟誓大典?沈旭辰和程以华对视一眼。 他们其实一直没有举办过婚礼呢。在最初的那一世,他们虽然出柜了,但也只是家人朋友一起吃个饭而已,觉得举办婚礼纯粹是多事。毕竟,他们两个都是非常注重隐私的人,让他们举办个让公众参与进来的婚礼,这让他们觉得不自在。后来,过了几十年,华国通过同性恋婚姻保护法了,他们也只是低调地去拿了一个证书而已。毕竟,那个时候的他们都已经是大叔了,老夫老妻过日子久了,自个儿私底下浪漫就可以了,没必要炫恩爱弄得人尽皆知。 “不如就在这个世界举办一个?”沈旭辰问。 程以华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从法袍中取出一张单子,说:“我都准备好了……这是我的聘礼单子。当然,你要觉得是嫁妆也行。反正东西最后都收在你的系统空间里。” 凌霄老祖默默地捂住了脸,话说,到底哪个是童养媳啊。还有,现在大徒弟和二徒弟都要成婚了,她至今还是独身一个人……似乎好像有点悲凉啊。两情相悦太难得,要不就收个长相俊逸性格柔顺的小白脸?凌霄老祖若有所思。 准备婚礼的过程……非常新奇。老夫老妻一旦腻味起来,让那些心止如水的仙子、仙人们都恨不得立刻举起烧烧烧的火把。终于到了举办盟誓大典的日子,沈旭辰和程以华虐狗虐到了高/潮,他们穿着一模一样的衣服,他们在一言一行中都默契十足,他们缔结最高等的契约,他们……竟然愿意荣辱与共,生死相随。他们嘴唇相碰的时候,还有仙子激动得晕了过去呢。 人生有时候取决于遇见谁,谢谢让我遇见你,谢谢让我爱上你,此生不渝。 第158章 番外六 1、 杜元青总认为自己是全研究所最帅的人(他选择性忽略了程以华)。 既然,身为一个大写的帅,杜元青还一直保持单身,在追求伴侣这条路上屡战屡败屡败屡战,于是他不相信研究所的除了他以外的其他臭男人们还能找到女朋友!哼! 所以,当程以华终于打算把隐藏多年的“女朋友”介绍给杜元青时,杜元青诧异地问:“你别是去影视学院租了一女生来糊弄我吧?” 程以华鄙视地看着杜元青,说:“随你怎么说吧。等见到他时,你一定会哭出来的!” 然后,他们就约定了见面的时间和地点。时间是两天后,地点是程以华的家。 等到杜元青走进别墅,看到了和程以华并排站在一块的沈旭辰时,他压根没时间想歪。 杜元青激动地走上前,捧着沈旭辰的手,说:“啊,我是你的偶像……不不,你是我的偶像啊!虽然我比你还大了两岁,但你就是我的哥啊!没想到今天能在这里见到你,真是蓬荜生辉啊!” 程以华面无表情地向沈旭辰解释:“就是这话都说不利索的家伙,竟然敢一直说我单身,还说我只能去影视学院租女友!” 沈旭辰了然,笑眯眯地看着杜元青。 鉴于我的男人只能我来欺负的原则,沈旭辰语气温和地自我介绍说:“你好,很高兴见到你。我是沈旭辰,是影视学院毕业的。” 杜元青:…… 2、 趁着程以华去厨房做饭的功夫,头次上门的杜元青偷偷地问:“你到底看上他哪点了?别的不说,就这工作时间也够呛啊……一忙起来,就几个月几个月不归家朕的儿子是面瘫。” “这不是挺好的吗?”沈旭辰说,“我刚好不怎么粘人。” 杜元青茫然地看着沈旭辰。 沈旭辰微微一笑:“所以我和他是天生一对啊。” 杜元青:…… 3、 赵君野头一次跟着顾望舒去见家长时,在楼底下就碰到了沈爷爷。 那个冬天格外冷,刚刚下完雪,沈爷爷拿着铲子在铲雪,又把雪堆在树边,说今年年旱,这能让树好活些。他年纪大了,体力下降了,铲雪是个力气活,沈爷爷有些气喘。赵君野赶紧凑上去帮忙。 总觉得,一个人的品性如何自有其家庭的传承吧。 赵君野低头看了顾望舒一眼。呐,何其有幸遇到你。 4、 赵君野喜欢在吃饭的时候,再在手边准备一个小碗。 他会细心地把顾望舒爱吃的,或者距离顾望舒有点远不太好夹的菜夹到那个小碗里。 堆地满满的,然后推到顾望舒手边。 这个习惯,赵君野早就有了,然后一不小心就保留了一辈子。 5、 某一年某一月某一日,沈旭辰和秦钰坐在一起喝茶。 他们喝的是乌龙茶,秦钰和沈旭辰聊了不少茶知识,然后聊聊人生,聊聊人性,聊聊生活品质。 用秦钰的话来说,程家父子全部是粗人,她只有和沈旭辰这个“儿婿”能聊聊雅致的事情。 话题进行地非常愉快,然后,在某一刻,秦钰忽然问:“和妈妈在一起开心吗?” 沈旭辰一怔,点着头说:“开心。” 改口叫了妈妈,是一件很自然的事情。 6、 嘛,大家都知道,程以华是个非常非常闷骚的人。 身为理科生的程以华也不够文艺。 但就算是这样,对着沈旭辰的时候,程以华也会自动get情话技能。 与此相对,沈旭辰却是很难把某些话说出口的。 直到有一次,程以华在研究所,很久没回家了。 沈旭辰也忙,忙着开发新能源的事情。 他们都好几个月不曾见面了。 打电话时,他们互相道了加油,然后,沈旭辰压低了声音说:“我的枕头下放着你的照片。” 7、 顾望舒头一次上赵君野家时,主动去厨房帮忙痞妃戏邪王:倾城召唤师。 赵妈妈信佛,吃素,坚持了半辈子了。 但是家里小子多,别的人都是无肉不欢的。 所以赵妈妈做饭时,都会先把自己的那份拨出来,再给其他人做肉菜。 顾望舒忽然想到了圣经中的一句话。她不是基督徒,所以记得不是很清楚。 只仿佛是有句话如此说: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忍耐,爱是永不止息。 8、 结婚没多久,赵君野忽然和顾望舒说想换工作。 顾望舒问他为什么。 赵君野说,总觉得目前这个工作收入太低了。 顾望舒问,你不是爱这个工作吗,你不是和我说,你愿意在年轻的时候这么拼一场吗? 这以后,赵君野再没有提过类似的话。 后来顾望舒生孩子了,赵妈妈兴高采烈地过来伺候月子,她们无意间提起这件事情。 赵妈妈说,换工作这事儿,赵君野也曾和她以及他爸商量过。 赵妈妈说,赵君野之所以要换工作,并非是觉得现在的工作辛苦(虽然这是事实),他只是觉得拿着现在的工资没办法给顾望舒最好的生活。 他觉得,顾望舒既然和他组成了一个家,那么他得真正地各种意义上地对顾望舒好。 9、 赵君野从来不说情话。 但是,顾望舒知道赵君野真的爱她。 10、 沈旭辰真的感谢程爸程妈,因为他们教养出了这么一个好儿子,然后便宜了他。 程文化摸了摸后脑勺,傻乐傻乐的。 秦钰却难得也煽情了一次,她说她也很感谢沈旭辰,因为沈旭辰的出现终于让程以华对家的期待变得完整。 11、 在程以华的眼中,沈旭辰是一个很完美的人。 他一直发自内心地这么认为。他对着沈旭辰不吝赞美。 不知道是不是心理作用,现在照镜子的时候,沈旭辰也觉得自己果然是越来越帅了。 ……等等,这么自恋的一定不是我。 12、 沈爷爷是个很有意思的人,他很喜欢吃核桃。 和小辈一起吃手剥核桃时,顾望舒还要上牙齿咬呢,沈爷爷用手剥出来的就很完整。 一个一个完整的核桃,让人看着就很有食欲。 沈爷爷扭身对正在阳台上伺弄花草的顾奶奶说:“快来吃核桃!” 13、 刚刚结婚的时候,顾望舒在洗衣服的时候,看着她和赵君野两人的衣服在一个滚筒里打转上神,你手往哪摸。她忽然有些感动,就跑到正在拖地的赵君野面前,给了赵君野一个香吻。 爱情有时候很浪漫,却总归会回到现实中去。 顾望舒再一次清楚地意识到,从此不是一个人了,会有另外一个人陪在你身边。 从今往后,你不仅仅需要对自己负责,你还需要对另一个人的人生负责。 14、 沈旭辰和程以华在公众面前出柜后,身为沈旭辰大学室友的欧阳煦、霍凯和方缘在私底下聚了一次。 三个人点了一箱啤酒,一边吃饭,一边聊天。 “没想到啊没想到,我们寝室中女人缘最好的一个最后竟然跟着男人跑了……”欧阳煦颇为感慨地说,“哎,按说,我们三个人的长相也不差啊,沈旭辰既然喜欢男人,怎么当初就没看上我们呢?” 方缘弱弱地说:“我认同你说我长相不差的那部分……不过我还是喜欢二次元的大胸妹子。” 霍凯忍不住笑了,对着欧阳煦的肩膀捶了一下,开着玩笑说:“要是我没有记错的话,他们应该在刚刚读大学那会儿就在一起了吧……几十年的感情,好着呢!哪有我们什么事儿!不过,说真的,虽然我一直觉得自己直得不能再直了,但如果真有一个像沈旭辰这么优秀的男人来追求我……我说不定也会心动一下吧?” 方缘认真想了一下,说:“我还是喜欢二次元的大胸妹子。” 欧阳煦干了一杯酒,忍不住嘲笑起霍凯来:“你想得美!” “哈哈哈哈……说得也是,沈旭辰和程以华挺般配的,别人可都比不了。”霍凯说,“我那妹子常说,性别不同如何恋爱。我现在竟然真的觉得这句话有些道理了,你们看沈旭辰和他家的那个,事业上相辅相成,羡慕啊羡慕!” 方缘淡定地说:“我就是喜欢二次元的大胸妹子。” 15、 顾望舒生孩子的时候,赵君野、沈旭辰和程以华都在产房外面守着,一个个脸上的表情的都非常着急。 一个帅哥,又一个帅哥,再来一个帅哥……不明真相的围观群众只觉得产房中的女士太过厉害,一位孩子他爸和另外两个说不定是前任的帅哥还能如此和谐相处,太厉害了! 当然,很快有人认出了沈旭辰和程以华,尤其是沈旭辰。 多少妈妈现在做胎教时,都是把沈旭辰的照片贴满整个墙壁的啊! 毕竟,谁不希望自己未来的宝宝成为一个大写的苏呢? 16、 顾望舒和赵君野的女儿,小名暖暖。 赵家阳盛阴衰已久,见顾望舒终于生了一个女儿,她的公公婆婆高兴地差点没把她供起来。 暖暖学说话的时候,程以华认真地教她:“舅妈,快叫我舅妈!我是舅妈!” 可能是程以华的表情太严肃了,无论他怎么哄,暖暖都不叫。 一直等到沈旭辰和程以华都站起来要离开了,暖暖才躲着顾望舒身后,偷偷地说:“最喜欢舅妈了。” 17、 沈旭辰和程以华的记忆力非常好,非常非常好,他们对过去的事情记得很清楚五脏破天。 好在,这两个都是不爱翻旧账的人。 …… 等等,这话好像也不对。额,他们其实也不是不翻旧账。 “你不能这么对我,我只是没忍住而已,毕竟我们这么久没见面了,所以难免激动一些……你上次明明说过不会再把我赶出卧室了!”程中二抱着枕头拍着门板无辜地说。 “……你上次还说要亲自穿一回女仆装,让我高兴一次的呢!你也根本没有兑现!”沈旭辰把脸埋在枕头里,小声地说。 18、 暖暖是一个很可爱的孩子,沈旭辰那么那么喜欢她。 若有空闲,沈旭辰可以在顾望舒家里,陪着小公主玩上一整天。 其实程以华也很喜欢暖暖,但程以华常驻实验室,来看暖暖的日子并不多。 每一次,沈旭辰离开时,暖暖都会说:“舅舅再来玩啊,舅舅下次和舅妈一起来啊。” 三岁的小娃娃一定是在心里把沈旭辰和程以华归为一个整体了。 而这个整体叫做家。 19、 在别的小盆友都一心想着长大以后就和爸爸(或妈妈)结婚的年纪,暖暖一直非常苦恼。 她长大以后是嫁给爸爸好呢,还是舅舅好呢,还是舅妈好呢? 后来,她用自己的小脑袋想清楚了,爸爸明明是妈妈的啊,所以她只能嫁给舅舅或者舅妈了。 但两个人也好难选。真是苦恼呢。 再后来,她又自己琢磨明白了,舅舅是舅妈的呀,舅妈是舅舅的呀。 20、 蒋香和路求真这一对真的非常奇怪。 他们在高中就一直打打闹闹的,若说他们之间无意,鬼都不相信。 但若说他们之间有意,似乎也不是那么一回事儿。 等到了大学,蒋香和路求真一个南一个北,中间隔着大半个华国呢,更是没什么交流了。 大家都觉得挺可惜的,这两个人其实挺般配的啊,怎么就一直没有在一起呢。 然后,大学毕业之后的一个月,大伙儿收到了蒋香和路求真的结婚请柬。 蒋浩叫嚣着:“你们这保密程度简直是堪比当年的地下党啊,没听说你们恋爱,怎么就结婚了?” 蒋香和路求真相视一笑,无辜地说:“我们是从小定下的娃娃亲,你们难道不知道吗?” 21、 赵君野是真的不会说情话。 当然,不会说情话的大老爷们也会有铁汉柔情的时候。 有一次,他约莫是想要说,他和顾望舒的缘分真的是天注定的,真的是天作之合,真的是姻缘天定等等等等……但他憋了半天,就是没想出词来。 顾望舒满脸期待地看着赵君野魔尊诱宠呆萌妻。 赵君野更紧张了,他绞尽脑汁地想词语,终于被他憋出一句:“我们俩真是瞎猫撞上死耗子啊!” 22、 程以华一直都不太注重穿着。 早些年,是妈妈买什么,他就穿什么。 这些年,是沈旭辰买什么,他就穿什么。 23、 沈旭辰其实不在注重吃什么。 早些年,是有什么,他就吃什么。 这些年,是程以华做什么,他就吃什么。 24、 赵云恩最终没有和赛薇亚拉在一起。 或者说,如赵云恩这么迟钝的人,当他眼睁睁看着赛薇亚拉成为别人的新娘时,他依然不知道自己失去的是什么。 这其实也挺好。 25、 后来,赵云恩有了追求者,那个女生很勇敢呢,锲而不舍地跟在赵云恩身边。 26、 顾奶奶是一个很会卖萌的人。 优雅,不失亲切;明理,且很有趣。 顾奶奶是这样教育沈旭辰和程以华养的那只肥猫的:“喏,你不许咬你曾奶奶我……也不能挠我。曾奶奶懂吗?也就是说,我是你爸爸们的奶奶。你和暖暖一个辈分,不过暖暖还小,你得学会照顾妹妹……” 27、 在赵君野面前,顾望舒问过的最矫情的一个问题是:“我是你的肋骨吗?” 那瞬间,赵君野的拥抱太紧,甚至弄疼了她。 28、 北方的室内很温暖。 坐在客厅里的沈旭辰,听到了程以华回来时开门的声音。 甚至来不及穿拖鞋,他奔跑过去。 他们站在门边亲吻。 29、 我如此想你,再多等一秒,都觉得心急。 30、 对了,一直忘了说了,程以华唱歌很好听。 沈旭辰偷偷录了几首,一个人睡觉的时候听。 31、 程以华有个微言号名为“天才如我成功俘获沈旭辰顺利家养”,简称天才君。 这是程以华的小号。 当然,说是小号却也不对,毕竟程以华平时都是用这个号的。他那自带验证的大号反而不怎么上。 出柜了以后,天才君把他能在微言上看到的所有支持他们夫夫俩的言论都赞了一遍调戏高手。 然后……然后他就掉马了。 彼时的程以华已经功成名就,是一个自带两米八气场的高冷男子。江湖中处处都是他的传说。 谁能想到那么逗比花痴的天才君背后是这样一个男人呢。 32、 程以华一定是爱惨了沈旭辰。网友们如是说。 33、 掉马以后的天才君更加奔放了。 天才不愧是天才,对于“虐狗”这么残忍的事情,他竟然也无师自通了。 34、 说到掉马这件事情……沈旭辰也掉马了,不过这是很多年以后的事情。 沈旭辰有一个“九日星辰”的笔名。 九日星辰是佐佑原创文学网的元老级作者。虽说后来不怎么写东西了,但元老的地位是绝对不会动摇的。 九日星辰还有一个微言号,喜欢科普和打脸,每次都装作一脸无辜的样子。 然后,某一天,忽然有一个读者九日星辰,大大快看,大大有人抄袭你早年的文啊! 抄袭者的笔名叫“夜郎不自大”。这人把九日星辰一篇无cp暧昧耽美文改成言情出书了。 面对证据确凿的调色盘,“夜郎不自大”叫嚣着:“我根本没有抄袭!这一切都是九日星辰想要拉着我炒作!若是没有我,谁知道他九日星辰是谁啊!有本事去告我啊!去啊去啊,去告我啊!” 似乎,夜郎不自大还很有些背景呢,她那本抄袭的书竟然要走上影视改编了。 九日星辰转发了夜郎不自大那条“去告我去告我啊”的微言,加了两个字“呵呵”。 第二天,夜郎不自大所在的工作室就收到了律师函。辰华投资的首席律师团队亲自负责这件事情。 那可是辰华投资啊! 当然,那个夜郎不自大似乎也圈了一批粉丝,一个个跑去九日星辰的微言底下谩骂、嘲弄:“我们大大根本没有抄,就算抄了又怎么样?大大那么有名气,抄你是看得起你。你不就是过气了,现在想拉着我们大大炒作吗?” 九日星辰的粉都气笑了。 35、 这里有一只野生的沈旭辰:老实说,我还真不需要别人帮我炒作名气。 36、 大大大大,那篇《树先生和猫先生的故事》还能再版吗?想买!九日星辰这里有一只野生的沈旭辰 37、 暖暖长大了。 暖暖到了想要恋爱的年纪了。 暖暖失恋了。 失恋的暖暖觉得自己再也不相信爱情了。 “大舅,你相信爱情吗?”长大了的暖暖不叫程以华舅妈了,她会叫大舅神途凡少。 程以华侧头想了一会儿,说:“我啊……根本不相信爱情哦!” 暖暖有些吃惊:“哎?” 暖暖其实是想要从程以华口中听到肯定回答的。 这个年纪的孩子,她叫嚣着不相信爱情了,其实内心深处还是渴望爱情的。 于是,她才会问程以华这个问题。 毕竟,在暖暖看来,大舅和舅舅在一起,那就是爱情啊。 程以华笑了一下:“我不相信爱情啊,但是我相信沈旭辰,我信任他更甚于自己。” 38、 暖暖也问过沈旭辰同样的问题。 沈旭辰笑着说:“我相信的不是爱情本身,我相信的是那个和我一起享受爱情的人。” 39、 说真的,作为本世纪最出色的科学家,沈旭辰和程以华经常会被公众拉出来放在一起比较。 谁让他们年纪相差无几,取得的成就却都那么让人惊叹呢? 别人和他们一比,立刻黯淡无光了。他们两个人才有可比性。 于是,明明知道这两个人是一家子,大家还是忍不住要想象他们“一山不容二虎”水火不容的样子。 “程先生,您觉得,近四十年来,最伟大的科学家是谁?”一个记者举着话筒问。他这句话基本上就是在直白地问程以华,你是觉得你自己更厉害,还是觉得沈旭辰更厉害了。 这个话题其实不怎么好回答。但程以华向来高冷,直接说:“每一位科研人士都很伟大。” 记者不甘心,咬着牙又问:“那么,在您和沈先生中……” “啊,那应该是我更厉害吧。”程以华淡定地回答。 果、果然是同行相轻吗?果、果然是互相不服气对方吗?说不定,夫夫感情私底下其实不是那么好? “你们应该知道,在我十几岁的时候,我一眼就看中了沈旭辰,并对他展开了猛烈的追求……所以,我一直觉得自己的眼光比沈旭辰更好,毕竟我竟然在这世间的千万人中,一眼就看中了他并且爱上了他。”程以华依然很淡定。 记者可怜地咬着笔,我只是想要追求一个话题而已,我、我不想被虐啊! 40、 救命!科学家们说起情话来,我们招架不住! 跪求沈先生和程先生不要再给我们学生增加考试范围了! 不过,你们两个可以联合起来出一本恋爱教程,给单身狗们带去福音! 41、 时间太短,明明那些事情还近在眼前。 时间又那么长,长得让我很习惯有你在身边。 42、 很多年后,白发苍苍,爱一如既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