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古代卖零食》作者:佐川川   文案:假如有机会穿越到古代,你会利用科技改变历史进程还是参加科举一路封侯拜相?抑或是成为一个大名鼎鼎的文抄君?   齐庸凡是个小人物,他带着流动零食房车穿到了风雨飘摇的大殷王朝。   乱世之中,群雄逐鹿。   而他端着热气腾腾的老坛酸菜牛肉面,左手旺仔牛奶右手乐事薯片。   还有吃不完的泡椒凤爪、可口可乐、卫龙辣条、草莓味酸奶、恰恰五香瓜子、老李大鸡腿……   一毛不拔铁公鸡攻×霸道心机女装受   内容标签: 穿越时空 种田文 爽文 经商   搜索关键字:主角:齐庸凡 ┃ 配角:脑补 ┃ 其它: 第一章   大殷五年,越川县。   年节将近,南方下了一场大雪。村民们说这是祥瑞,能保住明年的庄稼。   一片寂静的荒野,伫立着几株枯萎的大树。雪落苍茫,白雪皑皑的绵延群山似乎一眼望不见尽头。远远的,从林子里钻出来两道瘦小的身影,正跌跌撞撞地向雪地跑来。   “我……我走不动了。”   衣衫褴褛的少女摔倒在地上,大半个身体都陷落在雪里。她裸露在空气中的皮肤已经被冻得紫青,面色发白,大口喘息,呼出的白气很快消散在砭骨的寒风中。   旁边少年的情况并不比她好。他哼哧哼哧拖着一辆造型别致的木车,底下的橡胶轮胎深深压扎进雪泥里,死活拉扯不出来。   这少年名叫齐庸凡。人如其名,只是数百万穿越大军中最普通的一员。   他那个年代最兴穿越时空,书店里卖的最火的书是《唐诗宋词——助您轻松打造史上最强文抄君》、《五年科举三年模拟》《108种古代用得着的科学常识》……   可穿越就像奢侈品,有钱人才买得起。齐庸凡就是一在仿古园林景点里开流动零食车的穷苦老百姓,响应在3087年全球脱贫的号召,赶时代潮流也穿了一把。   外面风大,齐庸凡身上仅穿着夏装短袖,冷得直哆嗦。他从车里摸出一片暖宝宝贴上,蹲下身对姑娘说:“敢问今夕何年?”   ——这是齐庸凡好不容易从他有限的语文水平中搜肠刮肚想出的一句古代话。   姑娘看起来就快嗝屁了,虚弱地说道:“大殷五年……谢谢公子救了小女。”   “没事。”齐庸凡问:“你叫啥名?”   “柳……元……子。”   艰难地吐出这三个字,柳姑娘便双眼一闭昏了过去。   齐庸凡真无奈,感叹自己命运之衰。运气好的人碰上胎穿,身份天衣无缝不说,也许还能有个王公贵族的家世。   哪像他,连车带人被空降在冰天雪地里,这下还多出一个土著拖油瓶。   所幸齐庸凡想起之前刚给这辆零食车加过油,废了好大劲把看似瘦弱实则很重的柳姑娘运上车,他爬到驾驶座。   方向盘上粘着一张纸。   齐庸凡撕下来一看,乐了。   上面写着:随机赠送66675号穿越者的福利补贴,该车上汽油与零食无限量供应。   他不禁流下了感动的泪水,原来共产主义共同致富真的没有骗人!   一脚踩下油门,笨重的零食车在厚厚的积雪中杀开一条血路,很快开到了平坦的小路上。   路上的雪都已被铲走,显然此处有人烟。   齐庸凡人生地不熟,禀着万事小心的原则不敢暴露异样,只好把柳姑娘抱下车晃醒。   柳姑娘八成是被冻晕的。刚才车里有空调,她的身体逐渐恢复热度,迷迷瞪瞪地醒来,看到近在咫尺的齐庸凡时吓了一跳。   她羞红了脸,怯怯道:“公、公子你离我太近了……”   “噢,不好意思。”   齐庸凡本来正抱着她,突然一松手,她整个人便因惯性摔在地上。   柳姑娘:“…………”   齐庸凡直男的粗神经却没有令他产生任何怜香惜玉之心,自顾自地说:“这是什么地方?能给我指个路吗?”   柳姑娘拍了拍摔成两瓣的屁股,强撑着站起身说:“此地是越川县南山镇,前方再走几里路便是我家,莲花村。”   齐庸凡对这些地名毫无印象。联系先前柳姑娘所说的“大殷五年”,他显然穿进了历史上不存在的架空王朝。   如此有利有弊。   国际穿越法规定穿越者不得改变大方向历史进程走向。例如齐庸凡以前的隔壁邻居二狗子,一不小心魂穿成西楚霸王项羽,花大价钱传送几十把新型M-9冲.烽.枪,最后还得憋憋屈屈地任由刘邦在他头上作威作福。   但架空历史不在国际穿越法的保护范围之内。这意味着如果你哪天心血来潮搞个原.子.弹轰炸世界都没人管。   齐庸凡却很扫兴。他为了这次穿越特意买了本华夏七千年从头至尾背诵了一遍,本以为能未卜先知发财致富,现在统统作废。白瞎他记得那么辛苦。   正想着,又下雪了。天空飘零着星星点点的雪花。   泥泞的土路湿哒哒的,脚踩下去一深一浅,活像陷在沼泽潭。田野里压白的蔬菜露出微微的绿色,缠绕着生机勃勃的藤蔓。远处淡山雾霭,烟雨朦胧。   齐庸凡并没有闲心欣赏此番纯天然无污染的大自然美景。他惯来谨慎,怕暴露不敢在土著人面前开车,只得气喘如牛地推着前行。   别看他今年才17岁,身材瘦削,可有的是力气。打小就没读书了,常年在外头干体力活,搬过砖,浆过水泥,在正巧遇到下坡的情况下,勉强还推得动。   更何况这辆房车经过2899年的改装,并不像外表看起来那么笨重。   柳姑娘在前面走着。她约莫十五六岁,俏丽秀气,走路的姿态亦娉娉婷婷。这么好一姑娘,差点在荒郊野岭被几个野男人强.奸。   要不是齐庸凡这辆车突然从滑坡上冲下来吓走他们,恐怕柳姑娘免不了受一番屈辱。   “公子,前面便是莲花村。”   柳元子裹了裹被流氓撕扯得七零八碎的外袍,道:“天色将晚,公子不如在我家将就一晚?”   齐庸凡立马点头同意。横竖他现在也没地方去,不如先停留此地探探风头。   村里分外冷清,柳元子解释说最近有些不太平。他初来乍到不好打破沙锅问到底,只得一路随柳元子走进她家小院。   地面上搁着几个木盆接融化的雪水,茅草屋顶上覆盖着一片白绒绒。破旧的木门半敞,迎面传来一股粪便和烟熏味。   “元子,侬回来啦?”   年迈的阿婆拄着木棍一瘸一拐地推门出来,昏花的老眼隐约看见柳元子身边还站在一个人,便道:“那是谁啊?”   柳元子道:“这位是……”   她扭头看向少年,这才发觉忘记问对方名字了。   “我叫齐庸凡。”   “这位是齐公子。”柳元子忙道:“娘,他在路上帮了我,一时半会没地方去,我们收留他住几晚吧!”   “这样啊。”阿婆露出很高兴的神色,“赶紧让他进来吧,外边冷。”   屋里中间的实木饭桌上摆着一小盘腌萝卜和几个没有半点油水的搪瓷碗。柳元子招呼齐庸凡坐下,然后帮忙把厨房里热好的饭菜端出来。   阿婆上了年纪,但却很热情。即使家徒四壁,她仍坚持要把唯一一碗稠粥让给齐庸凡,并又煮了两个鸡蛋加菜。   一顿饭吃下来,阿婆问齐庸凡:“小公子,你吃饱了吗?”   齐庸凡摸摸干瘪的肚皮,又望望空空如也的饭桌,点了点头。   柳元子则暗自松了一口气。说实话,她把齐庸凡带回家是一个极为冒险的决定。家里最近过得艰难,就算齐庸凡说没吃饱,锅里也没米了。   饭后,阿婆去院子后面洗碗。   齐庸凡找柳元子聊天,想尽量套出一些这个时代的信息。   没想到柳元子压根一问三不知。其实也不足为奇,封建社会的底层百姓不识字,平常务农为生,哪有闲心关心国家大事。   总之,齐庸凡只知道他身处的国家是大殷王朝,此地是越川县莲花村,位于南方地区。   这里的农耕文明相当发达,粮食产量普遍很高。   齐庸凡于是便问柳元子她们为什么就吃那点稀得可以照镜子的米汤。   柳元子说:“最近朝廷的赋税越来越高,而且村子里的青壮年都被拉去参军了……我和娘只能靠秋收的粮食过冬。”   她说自己还有个哥哥,几个月前被抓去参军,现在杳无音讯。   看来国家在打仗。齐庸凡想问清楚大殷现在在跟谁打,柳元子眨巴着眼睛说:“不知道,村长说外面可乱了,大家都打起来了。”   齐庸凡:“……”   天色渐暗。穷人家烧不起油灯,天一黑就得上床睡觉。柳家有两间屋,柳元子和她大娘睡一起,还有一间据说以前是她哥住的。   柳元子张罗着要给齐庸凡铺床。然而那床棉被又薄又脏,他怕自己半夜被冻死,忙拒绝了:“我睡马车里。”   柳元子以为他带来的那辆“马车”里有被褥,便也没再强求,只说道:“我给你端个恭桶,不然半夜起来如厕很麻烦。”   齐庸凡不好拒绝,他总不能说自己的车里还有全自动冲水马桶吧。   柳家院子小,车停在门口。齐庸凡拎着恭桶独自踏雪走出去,冷得牙齿都在打颤。他三步并作两步跳上车,赶紧打开空调开关,钻进榻榻米的被窝里。   这辆车长约好几米,挂了黄牌,在现代属于“房车”类型。齐庸凡买下它是为了当作流动小卖部来赚钱。   后来听说这种车开在古代景点里生意贼好,他便花钱把车辆外壳进行实木加固,乍一看就像个古代马车似的,停在园林里,还经常有人过来拍照。   车内空间分成三部分。前面是车头,驾驶座。中间部分是存储间,用于放置货品。左侧有一个可以打开的窗户,方便和客人进行交易。   车尾有卫生间和一间小卧室,供齐庸凡平常休憩所用。事实上他一直都住在这里,因为外面房价高,他租不起。   空调制热效果极佳,玻璃窗上很快蒙起一层白雾。齐庸凡拉开木质窗板,呆呆地望着外面黑漆漆的世界,忽然感到了迷茫。   他倾家荡产来到异时空真的值得吗?   咕噜咕噜。肚子饿了。   他起身去烧热水,然后去中间货架上拿了一包老坛酸菜味的泡面,加俩香肠。   水开了,浇在面块上,融化了调料包,散发出一股极致的鲜香。   齐庸凡陶醉地深吸一口气,撸起袖子吃得满头大汗,一下把满脑子混沌抛到九霄云外。   管他大殷王朝还是大狗王朝,他有流动零食车在手,哪儿用得着担心不能暴富?   “嗝~”   齐庸凡摸着圆滚滚的肚皮,舒舒服服地躺在柔软的小床上沉沉睡去,结束了他在新世界的第一天。   ……   与此同时,柳家内。   阿婆与柳元子突然被一阵奇妙的食物香气所惊醒。咕噜咕噜的叫唤声此起彼伏。   柳元子深吸一口气,迷迷糊糊道:“娘,我们在做梦吧……”   “嗯。”阿婆笑着轻拍她的背,说:“睡吧,梦里我们就能吃到好吃的东西了。”   作者有话要说:这篇慢热,设定比较多。   另一个男主后面才会出现,女装大佬~大家期待一下   新文需要大家的努力栽培,能不能上好榜单就看你们的了!!   爱你们!!! 第二章   黎明破晓,齐庸凡被鸡鸣声吵醒。   他摸到床头的闹钟,看了眼才五点多,于是倒头继续睡。   他记得自己做了一个真实又诡异的梦。   ……   3087年,国家穿越总局。   清扫过的全钢化基地弥漫着刺鼻的消毒水味。纷乱的脚步声越来越近,几个穿白大褂的工作人员厉声喝道:“66675号穿越者出现bug,请求修复!”   坐在大型光脑前的科学家们不断敲击键盘,输入数据,回道:“正在修复中。”   齐庸凡仿佛一个漂浮的幽灵,目睹这一切,他想起自己正是那位66675号穿越者。   他对这个地方有些印象。当初他拎着一麻袋的钱进入基地时,工作人员曾再三向他确认,是否只买一张票。   穿越分为去程票和回程票,每一张都价值不菲,拿出去足够在二线城市买一套房。   一般人都会买两张,不然去了回不来就得一辈子呆在异世界。   但齐庸凡没钱啊,他只买得起一张票。   十几分钟后,光脑屏幕上弹出提示:“该bug无法修复,请自行解决。”   控制室一时哗然。   “66675号只买了去程票,万一bug影响到他怎么办?”   “倒也没什么大问题。”有人开口道:“66675号穿越的世界出现了一个长得一模一样的人,光脑安排他死了,66675号可以继承他的身份。”   “啥身份?“有人好奇道。   “驸马爷……”   “穿到古代啊,那就没问题了。”   “要不给66675号一点补偿?”   “给他的福利已经够多了,这只是个买不起回程票的穷人而已。”   “……”   齐庸凡被这梦吓得一激灵,睁开眼睛。   这一觉睡到日上三竿,他洗漱完毕从车里走出来时,柳家阿婆已经在张罗午饭。   木桌上摆着几个红薯和一只水煮鸡蛋,以及一碗野菜汤。阿婆招呼齐庸凡来吃,难为情道:“家里没得米,只有这些东西还能吃。”   “我不饿。”齐庸凡连忙摆手,想了想道:“我随身带了些吃食,不如拿过来一起吃?”   “这怎么好意思……”阿婆讷讷道。   齐庸凡笑了笑,起身往外走,迎面碰上抱着衣盆刚从河边回来的柳元子,忽然想到一个很严峻的问题。他没有衣服穿。   身上这套休闲服看起来太显眼了,压根不能穿出去。但他一时间又没钱去买衣服。   而且在古代想弄个身份证明也很麻烦。   看来当务之急还是赚钱啊。   柳元子忙将衣盆放下,道:“齐公子,我家里还有几件兄长留下的衣袍,如果你不嫌弃便换上吧。”   想来她也注意到了齐庸凡这一身现代打扮与此地格格不入。   “当然不嫌弃。”齐庸凡正为此发愁,高兴道:“谢谢柳姑娘了,我等下请你吃小零食。”   “零食?”柳元子面露惑然,思索了一会儿说:“是零嘴吧?”   “嗯,对!都差不多。”齐庸凡笑道:“我老家那边都叫零食,一时说顺口了。”   柳元子好奇道:“你老家在何处?似乎跟我们这里不太一样。”   “在一个很远的地方。”齐庸凡黯然道:“而且我再也回不去了。”   “无妨,齐公子把这当家即可。”柳元子安慰道:“更何况您对小女子的救命之恩,我实在无以回报。”   齐庸凡摆摆手道:“举手之劳而已,无足挂齿。我过几日便会离开,来这里是为了做生意。”   柳元子道:“您是商人?”   齐庸凡点点头,笑道:“算是吧。”   在古代,商人是地位最低贱的职业之一。   柳家世代农户,温饱有余,却无法改变贫穷的命运。柳元子忍不住问道:“经商能赚很多钱吗?”   “这要看生意经营得如何。”齐庸凡耐心道:“我跋山涉水来到这里就是为了赚钱,赚很多很多的钱。”   柳元子没再问下去。她并不笨,甚至可以说是有点小聪明。她觉得这位齐公子不同凡响,所以不敢冒昧地提出请求。   他像是说书人口中的奇人异士,留着一头短绒绒的碎发,穿着露俩肩膀的破洞衣服,还拥有一辆很长的木车。   说实话,柳元子这辈子都没见过如这般宛若庞然大物的木车,村里的牛车恐怕还不及它的六分之一。   车底下的那四个轮胎亦前所未见。   ……   齐庸凡花费了一番时间才套上长袍,他照了照镜子,自我感觉还挺合身的。   衣服有些旧了,灰色的粗麻布料穿起来不舒服,他在里面套了贴身的自发热保暖内衣。   他匆匆在储物间里拿了几个小面包,撕开塑料包装,用报纸包裹着拿出去。   柳元子和阿婆正坐在屋内吃午饭。两人看到他时俱是一愣,柳元子双颊升起两团嫣红,阿婆称赞道:“齐公子好俊呀。”   齐庸凡摸了摸鼻子,轻轻一笑,将那一包吃食摆开在桌上,道:“这是我老家的特产,你们尝尝看。”   几个玉雪可人的圆面包躺在纸上,与旁边清汤寡水的食物一对比,令两人都不禁咽了口口水。   阿婆喃喃道:“这是白面?看着比馒头软多了……”   她们已经有好一阵连白面都吃不起了。   柳元子虽然年少早熟,但到底还是小孩子心性,伸手抓了一个来吃,三两口便吞嚼下去,满脸不可思议道:“这莫不是进贡给皇帝的糕点?”   她只吃过镇上的白面肉包,但远没有这精巧的小包子口感绵密。它甚至不像是包子,甜软香滑,奶味浓郁,入口即化。   齐庸凡:“……”   盼盼小面包的公司老总要是知道自家产品得到这么高的评价估计做梦都会笑醒。   一袋小面包被她们瓜分完毕。齐庸凡估摸着她们应该还没吃饱,又想起自己答应过还要给柳元子小零食,便起身回车里另拿了一些面包和饼干。   柳元子问他:“你经商打算卖这些吗?”   齐庸凡点点头。每个穿越者都会被告诫怀璧其罪,他即使坐拥一仓库的零食,但也不打算一下子全都拿出来卖。   总不能把古代人当傻子看。   柳元子说:“你可以去南山镇去卖,那边有集市,热闹些。”   然而齐庸凡初来乍到,又没有当地的身份证明,不可能突然去镇子上兜售吃食。他提出让柳元子陪同去逛一逛南山镇,当然,他会给予酬劳,一袋盼盼小面包。   柳元子想到没想就同意了,小面包对她的诱惑力十足。何况她也正要去镇上买些米菜。   今日已晚,从莲花村到南山镇搭乘牛车都需一个时辰。   柳元子说明早再一道前去,她去找了隔壁二婶子,预定牛车的座位。   一个位置要三个铜板,柳元子先帮齐庸凡垫付了。让一个小女孩给自己付钱,他脸红燥得很,从口袋摸出一粒奶糖来,塞进她手心里,说:“等我赚到钱了就还你。”   “没事啦,如今三个铜板连个包子都买不到。”柳元子盯着奶糖,怔怔道:“这是何物?”   “糖?”齐庸凡不确定道。零食糖块最早出现在唐朝,他不知道这个时代有没有。   “我以前看到镇上有人卖!”柳元子兴奋道:“村里的二狗子吃过,说甜得舌头都掉了!”   齐庸凡哈哈一笑。   柳元子摆弄了半天,撕不开花花绿绿的塑料包装纸。齐庸凡帮她拆开,将糖放进她嘴巴里。   柳元子砸吧两下嘴,忙道:“好好吃!”   她吸吮着奶糖,说话含含糊糊。但一脸幸福。这个古代的农村女孩第一次吃到糖果,竟怀揣着如此崇敬的心情。   齐庸凡又给了她一颗,嘱咐道:“不要拿给别人看,吃完记得把包装纸还给我。”   这种新型塑料不易降解,他需要拿回车里处理。   柳元子用力地点了点头,仰头一笑。这是齐庸凡自打来到这个世界,看到她笑得最孩子气的一次。   ……   翌日清晨。   齐庸凡再度被鸡鸣声吵醒。不过这次他没再睡回笼觉,翻了个身起来穿衣服。   他走出来时,柳元子在院子门口等候已久。她递过来一个热乎乎的烤红薯,说:“阿婆还没起床,我就做了这个吃的。”   “没事。”齐庸凡递给她两个用报纸包好的小面包,想了想,又给了一瓶用木筒装的牛奶。   小孩子需要营养。   他差点忘了自己也算是个青少年。   柳元子轻轻抿了一口,甜甜的,像昨天吃的奶糖。她记得小时候喝过羊乳,一股子腥味,远没有这种好喝。   她愈发觉得齐庸凡不一般。   雪融了,村里的路也不再难走。他们先去隔壁二婶子家等牛车。   “呦,来得这么早!”一个胖乎乎的中年女人瞧见他们,惊讶道:“元子,你阿兄回来啦?看着不像啊……”   柳元子忙道:“二婶子,这位是齐公子,在我家暂住几天,今日一起去镇上赶集。”   “瞧着蛮俊的,是你表亲呀?”她笑眯眯道。   柳元子摇了摇头。   中年女人的目光变得意味深长起来,似乎觉得他俩之间有什么暧昧。虽然齐庸凡觉得柳元子还是个小女孩,但在古代她已经是可以结婚生子的年纪了。   齐庸凡见状道:“在下是柳姑娘的远房亲戚,正巧路过此地,便想着见识一下南边的风景。”   中年女人不再闲言碎语,但一路上几次三番跟齐庸凡搭话,像是想给他介绍亲事一般,刻意打探他的家世。   齐庸凡随意扯了几个谎便也圆过去了。   作者有话要说:(///▽///)   谢谢:laviko扔了1个地雷   sunshine扔了1个地雷   有一个腐女扔了1个地雷   读者“小呀小二郎”,灌溉营养液 +1   读者“男神,求给你生猴子”,灌溉营养液 +16   不要大意地给我灌溉浓稠白色液体吧!! 第三章   牛车颠颠地在崎岖的山路上晃荡,不知过了多久,感觉脚下的路变得平稳许多了,齐庸凡掀开帘子探头往外望。   住柳元子隔壁的二婶姓徐,车里的其他几人都唤她徐大娘。她瞥见齐庸凡的动作,大着嗓门道:“马上就到镇子了。”   的确如此。外头不再是荒凉的山景,而是一排排组成的独栋平房。又过了一阵,传来喧闹声。车夫驾车慢了,时不时还喊着“让一让”之类的话语。   徐大娘面色一喜,笑着告诉大家:“等会在我家肉铺前停车,回程在天黑之前,也在此地等我便可。”   车内几人皆是点了点头。   这牛车是徐大娘家的,车夫则是她小儿子。莲花村民普遍都很穷,可她却是村里少有的富裕人家。   徐大娘的大女儿前几年嫁给南山镇上的屠户,至此以后,这一家人便把日子过得红红火火。不说顿顿有肉,起码日日都沾得些油荤,很让邻里羡慕。   待下了车,柳元子又交给徐大娘六个铜板,当作回程的车钱。   齐庸凡瞧着这一幕,暗暗在心里记下了,他已欠柳元子六文钱。   一个铜板等于一文钱。一千文钱为一贯,便等于一两银子。   这是齐庸凡从柳元子口中得知的货币价值。   约莫是在打仗或者世道不太平的缘故,最近粮价飞涨。本来一文钱就能买到的白面馒头,如今三文钱也许都买不到。   他是为了打探物价才特意大老远来到镇上的商市,顺便观察一下这个世界的商业发展程度,以好给自己的货品定价。   柳元子伸手在他面前晃了晃,“公子,你打算去哪儿?菜场前面在赶集,我想去看看,买点菜回去。”   齐庸凡沉吟了一会,道:“我跟你一起去吧。”   他对这条街一点也不熟,怕等会走丢了。   “你看,就在前面。镇上每七日才有一次集市,可热闹了……”   这条商业街位于寺庙附近,所谓赶集便被称之为庙会集市。商贾云集,百货杂陈,各种门类的小摊小贩都汇聚于此。   虽然只是个小镇,但各方村庄的村民们都会特意赶来,人流量极盛。   大街小巷叫卖吃食杂物的货人吟叫百端,大小商铺连绵不断。   他们正站在“陈记肉铺”门口,店内挂着猩红的肉肠,案板上摆了一大块腻腻的肥肉。身彪体壮的大汉立于板前,手持屠刀,应该便是徐大娘的那位屠户女婿。   这满面黑胡的壮汉喊道:“猪肉一百文一斤了啊,买两斤送一两肉骨头,猪大肠八十文一斤……”   肉铺的正对面是一家酒楼,客源不断,看起来生意不错。隔壁则是米店,柳元子说要买米,便走进去询问店家米价。   店家毫不客气道:“陈米一斗20文,新米一斗35文。”   柳元子摸了摸那陈米,里头掺进不少霉米坏米,质量参差不齐。她冲齐庸凡摇了摇头,走出米店,嘟囔道:“这掌柜的忒黑心,我们再去别的地方看看。”   一路往前走,齐庸凡发现邻着好几家书店、卖字画的铺子,有些奇怪,便问了柳元子。   她不以为意道:“那陈记肉铺后面是镇子上唯一一家私塾,先生教得不错,送来念书的学童也多,长此以往这儿就开了好多书铺。”   看来这个世界的工商业发展得挺不错,基本相当于明清后期的水平。市井最盛之处,商人通宵达旦,往来不绝。   齐庸凡第一次见识到此番场景,不免四处张望,偶尔瞧见甚么新鲜玩意便驻足观看,惹得柳元子频频回头寻他。   “青菜嘞——今早刚挖的新鲜青菜,6文钱一斤!”   “卖冬笋啦!冬笋20文一斤!”   “重盐腌的入味咸鱼一斤只要50文喽!”   他还看到有老翁卖炭,一担464文,竟也有不少人争相购买。   柳元子见青菜便宜,便去那摊贩上拣了一斤,搁在随身提的竹篮里。随后她去了几家米店,最后货比三家买了五斤陈米,花费100文。   这一遭逛下来很快到晌午,两人在一家包子店买了俩馒头,用荷叶包裹,就着热汤吃下去。   柳元子边吃边掰着手指头算账,“一个馒头三文钱,热汤二文钱,加起来一共花了……”   齐庸凡:“10文钱。”   柳元子抬头看他,“你算术好快呀。”   齐庸凡:“……”   这种算术连幼稚园小朋友都会好吗!   他不禁有点难过,又负债5文。看来赚钱已经刻不容缓了。   嚼着没啥滋味的馒头当然不能填饱肚子。幸好他随身带了一袋盼盼小面包,与柳元子分而食之。   柳元子劝他别一下子吃完,“你可以试试先卖几个,也能赚些路费。”   齐庸凡想想似乎有些道理,外面那么多路边摊,加他一个应该没啥大问题。数了数布袋里剩下的面包,还有四个。   他早上起来把面包外面的塑料包装都拆开扔掉,每个用软白纸单独装好放进布袋里。即便一路颠簸依旧品相完好,比馒头包子啥的看起来卖相好多了。   走出包子店,齐庸凡寻了街边角落里阴凉的地方坐下。他借用柳元子的竹篮,将那四个小面包摊开放在上面。   这里人流量少,但胜在清净,没有人会找他们麻烦。毕竟街上的摊位要交钱的。   柳元子帮他沿街叫卖,女孩子的声音听来细细软软,“卖面包啦!松软可口的面包!最后四个!清仓大甩卖!”   这番话是齐庸凡教她的,在一众小摊小贩间格外引人注目,让人耳目一新。   一个佝偻着背的老爷爷路过这里,眯起眼瞅着篮子里白白嫩嫩的糕点,开口问道:“此物唤作面包?”   “嗯。”齐庸凡介绍道:“我老家那边的特产,松软可口,特别好吃,您要不要买一个尝尝看?”   “怎么卖?”   齐庸凡道:“15文一个。”   老爷爷头也不回就走了,隐约能听见他嚷嚷道:“杀猪啊,这价钱都够买两个大肉包了。”   第一位顾客被高价吓跑。齐庸凡不为所动,柳元子却急了,道:“15文确实太贵了,不然降低点儿?”   齐庸凡摇了摇头。物以稀为贵,他不怕没人买,只不过一时半会人们不识货罢了。   片刻后,他们很快又迎来第二位顾客。   是个书生模样的青年。他被柳元子的叫卖声所吸引,停驻在小摊面前,指着篮子道:“此为何物?”   “面包……”齐庸凡耐心地再次解释了一遍。   听到价格,青年明显犹豫了一下,但还是掏钱买了。他穿着体面,大概是个读书人,并不吝啬于用这点小钱来尝试新鲜事物。   青年拿到被软纸包裹着的面包时,好奇地翻开纸张看了看,感慨道:“暴殄天物啊!用这般好的细纸来装食物。”   他粗略一摸,便觉得这比平常去书铺里买来练字的纸质都要好得多。   齐庸凡微微一笑:“所以它值15文钱。”   “倒也是。”   他将面包裹好放进怀里,转身离开。   ……   另外三个面包很快也卖完了。   齐庸凡在数铜板,一共60个。一堆钢镚响叮当的感觉让他感觉自己富裕了,从中数出15个递给柳元子。   她连忙摆手,“给多了,只用11文。”   齐庸凡笑了笑,道:“剩下的就当你今日帮我卖东西的酬劳。”   太阳快落山了,他们起身往陈记肉铺的方向而去。走了没几步,就听见身后有人气喘吁吁地喊道:“等、等一下!卖面包的!”   齐庸凡停下脚步,回头去看,只见巷子尽头站着方才那位书生模样的青年,弯下腰朝他挥手道:“还有面包吗?我全买了!”   他摇摇头,想了想,回道:“今日已卖光了,明日还会有,也在此地。”   青年颇为扫兴,但仍上前拉着齐庸凡说明日要预定五只面包。   回程的路上,柳元子雀跃道:“我就说吧!齐公子,大家都爱吃面包!”   齐庸凡含笑道:“回去便送你一袋。”   “这……”柳元子在得知‘面包’的价格后恨不得把吃下去的都原封不动地吐回来。一袋有12个小面包,加起来就是180文钱……   这个数字让她有些眩晕,吞吞吐吐道:“齐公子……这袋面包,我明日能否跟你一同卖掉?”   “可以啊。”齐庸凡笑着摸了摸她的头,道:“回头换几斤好米回家给阿婆蒸白米饭,她会很开心的。”   “谢谢齐公子!”柳元子感激道。   “你也别叫我齐公子了,我年长你几岁,往后便唤我齐大哥吧。”   齐庸凡说完这句话才后知后觉,自己自从来到古代变得愈发文邹邹了。   不过这是好事。证明他在融入这个世界。   作者有话要说:不知道大家知不知道盼盼小面包哈哈,感觉现在都很少有人吃了。 第四章   每到下午在河边洗衣服时,上了年纪的大娘们总会围在一起闲嗑牙。莲花村小,平日里没甚么新鲜事儿,不是李寡妇偷.情就是谁家地里的菜给人偷了去。   徐大娘一边用捣衣杵捶打湿衣,神神秘秘道:“柳家那小姑娘……前阵子带回家一个极俊的小哥,还跟我说是她远房亲戚。”   “哦,光头的那个?”王氏随口道:“前两天在村里看见他,是挺俊的,莫不是和尚还俗?”   “这我倒不清楚,那小哥姓齐,像是从西边来的,如今在镇里盘了个摊位卖面包,生意老好了!”   “面包?”几个洗衣妇来了兴趣,忙问道:“这是甚么新鲜玩意?”   徐大娘也说不出个所以然来,道:“长得像馒头似的,竟要15文钱一个!我可舍不得买来吃!”   “这么贵……”   “改天去镇里一定要瞧瞧!”   徐大娘笑道:“下次坐我家的牛车,一并带你们去看!他的摊位就开在我家肉铺前面呢。”   ……   河对岸,柳家。   简陋的土坯厨房冒着油烟,柳元子把锅里的炒青菜倒入碗里,端着出去搁在桌上。   上午她忙着喂鸡,做饭便有些迟了。午饭很丰盛,有自制的腌酱瓜、炒青菜、野菜汤,甚至还有一盘爆炒猪头肉。   肉是齐庸凡昨天从陈记肉铺切的,一斤100文钱,他买了一斤半。   柳元子已经不记得自己多久没吃过猪肉了。也许是半年,又或许是一年。以至于她在炒菜时馋得忍不住偷吃一两块,差点没把舌头也吞下去。   她去院子里唤阿婆和齐庸凡来吃饭。   这些平常的农家菜,没有酱油味精调味,加的粗盐又少,齐庸凡一顿吃下来觉得没滋没味,阿婆和柳元子却将盘碗里的剩汤都喝得一干二净。   吃罢饭,齐庸凡找出一包小香肠来啃。他饭量大,平常在柳家都吃不饱的,还要回到车里加餐。   距离他穿越到大殷王朝已经过去七天了。他几乎每天都会带上三袋盼盼小面包搭乘牛车去镇子上卖,每日净盈利540文钱。   扣除日常花销和车费,他现在一共赚到了二两银子。   这笔钱对于农村人而言是巨款,足够一个家庭半年的生活开销。   但齐庸凡却觉得还远远不够。前两天他托人打听到代办一个身份证明要五两纹银,如果继续这样做小买卖还要大半个月才能赚到足够的钱。   况且每日乘牛车往返实在累人,他便打算直接将零食车开到镇子上,从此将户口移到南山镇定居。   他把这事儿跟柳元子讲了,决定傍晚启程,托她去雇几头水牛来装装样子。   村里的水牛是用来耕地的,好几户人家都有。柳元子轻而易举便用十几文钱借到了,用粗麻绳绑在零食车前面。   三头水牛当然不可能拖动这辆挂了黄牌的庞然大物。上次他能推动车,还是因为碰巧遇到了下坡。   3087年,科学家们早就研究出了飞艇等交通工具。齐庸凡这辆房车是2899年的老古董,除了出入需要瞳孔识别之外,并不存在任何高科技设备。   柳元子恋恋不舍地同齐庸凡告别,一想到对方走后她就再也吃不上松软可口的小面包,眼泪汪汪道:“齐公子,往后我还能去镇子上找你吗?”   “可以啊。”齐庸凡笑道:“过几日摊子做好了,我打算雇你去帮忙。”   “真的?”柳元子一脸惊喜。   “嗯,先等两天,我还会回莲花村找你的。”齐庸凡往她手心里塞了一把奶糖,然后头也不回地上车走了。   太阳落山,一路上人烟稀少。齐庸凡以龟速开车,即便如此也只用了半个时辰便到镇上了。他在南山镇较为偏僻的地方租了一间带院子的民宅,而后将车停在小院里。   他先把那三头水牛拖到陈记肉铺,塞了二十文钱,托徐大娘明日将它们赶回莲花村。   天色渐晚,他筋疲力尽地回到家。这间民宅月租金只要450文钱,屋子破破烂烂的,只有一些陈年家具,看起来压根不能住人。   事实上齐庸凡租房子并不是为了住,而是打算用来存放零食车。他吃住都在车里,有空调有抽水马桶,生活质量跟在现代也差不了多少。   他去洗了个热水澡。从浴室出来时,车内暖气已达到27摄氏度。他穿着大叉裤和汗背心,趿拉着人字拖走到仓库去挑选晚饭。   耶,烤肠机还能用。他给自己烤了根焦焦的脆皮大香肠,外加一碗大桶香辣泡面。   吃完简单的晚饭,他便起身去冰柜,取了瓶冰可乐,咕噜噜地灌进肚子里,只觉得身心俱爽。   明天卖什么呢?他开始思索。   再卖些夹心口味的面包吧,提高销量,尽早赚到五两银子,他在这个时代就安全了。   ……   第二日,齐庸凡起了个大早,拎着一箩筐的面包去抢摊位。   买摊位需要官府登记身份证明,也就是类似于身份证,名叫照身贴的东西。他现在还是个黑户,买不了摊位,就只能早早地去抢那些偏僻的空位。   陈记肉铺前就有个闲置的摊位,一直没卖出去。前天徐大娘说要借给齐庸凡使,结果蹲了没两天遇到官差来巡查,他只能溜之大吉。   “呦,齐小哥!”徐大娘的女婿,也就是屠户陈生跟他打招呼,“又来抢摊子啦?快点去书院边上,今儿书生们考乡试,里头可热闹了。”   齐庸凡停下脚步,扭头问道:“考科举的那个乡试吗?”   “是啊。”屠户感慨道:“要是往后我家那小子也能中个童生该多好。”   “会的。”齐庸凡安慰道:“陈阿狗那么聪明,以后一看就是当秀才的料。”   陈阿狗便是陈生的大胖儿子,今年才五岁。齐庸凡至今不明白陈家人为什么要给他取这样一个名字。   “嘿,这话我爱听!”屠户咧嘴笑了,从桌上割下一块肉包好扔到齐庸凡的篮子里,道:“今儿请你吃肉!”   “谢谢陈大哥。”齐庸凡不太好意思,便也从篮子里取出一块面包送给他。   屠户顺手将面包拿给了在里屋嚷嚷叫着要喝奶的陈阿狗吃。   ……   乡试在南山镇是热闹非常的大事。近一百名学子挎着书箱鱼贯而入,衙役要在门口逐一察看他们的衣服、食物,是否夹带小抄。   天刚蒙蒙亮,礼房门口便拥挤了一大帮贩子卖笔墨吃食。大部分学子都带了馒头或者豆糕,结果被衙役掰得烂碎,几乎不能吃。   有人探头探脑道:“看来这一届乡试作弊查得很严啊。”   “那可不!县令新官上任三把火,听说这次一定要让南山镇考出几个秀才郎!”   还有一部分家境富裕的学子没有自带食物,而是打算在礼房门口随便吃些或者买一点带进去。   齐庸凡在一个馄饨铺边上开摊,叫卖面包。这几日经过宣传,南山镇上的人几乎都知道这一新奇的“馒头”。尤其是南山书院的学子们,尤其爱吃。   很快他的摊位就被书生们包围了,这人要一个那人要两个,在开考前便将白面包卖光了,只剩下夹心面包。   某位学子掏钱买了后愤懑道:“为什么先前的人买一个只要15文钱,而我这个却要25文钱?!”   齐庸凡瞥他一眼,淡淡道:“白面包卖完了,你这个是夹心面包,要25文一个。”   “夹心面包有什么稀奇!竟要贵10文钱!”   学子愤恨地咬一大口面包,忽然面色骤变。   身侧的同窗忙道:“没事吧?噎着了?要不要喝水?”   学子低头,痴呆地看着松软白面中涌出的红色果酱……心想,此物怎会如此香甜!!!   他几步蹿到摊位前,大叫道:“快再给我三个有夹心的!”   同窗:“…………”   仅一个上午,齐庸凡赚得盆满钵满。边上卖馄饨的老大爷看着眼红,问道:“小哥,你这面包真的好吃?”   “是啊,不然也不会有这么人买。”齐庸凡数出几个铜板递给老大爷,道:“给我碗抄手吧。”   “好嘞!”   老大爷接过钱,也顾不着酸了,忙着煮东西。   齐庸凡尝了口这馄饨,呃,古代的东西着实寡淡。盐加了不少,但只有咸味。   许是东西不好吃的缘故,老大爷这馄饨摊生意并不好。闲下来时他便跟齐庸凡大吐苦水,说自己的儿子也在私塾上学,考了十年都没考上秀才。   这年头生意不好做,商人地位又低,他打算把馄饨摊卖出去,回家种地了。   齐庸凡瞟了一眼那个馄饨摊,不得不佩服古代人民博大精深的手工魅力。这跟现代的路边小吃车没什么两样,不过是辆小推车,里面镶着铁锅,烧碳火来煮熟食物。   他想起自己还可以卖泡面,正缺这样一辆小吃车来作掩饰,便问道:“你这车打算卖多少?”   老大爷道:“一两银子加半贯钱,送锅碗和桌椅。”   齐庸凡的目光在他身后的那几张小木桌和矮凳上打转,还价道:“一两银子,我买了。”   “呦,小哥,你也太狠了吧!”老大爷表面上一脸肉疼,其实心里乐开了花。他这堆玩意在当铺看来就是破铜烂铁,除非是同行搞买卖的,否则不会有人愿意花钱买。   齐庸凡:“卖不卖?”   老大爷忙道:“卖!”   作者有话要说:来了!感谢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感谢投出[地雷]的小天使:有一个腐女 1个;   感谢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第五章   齐庸凡拿着照身贴从衙门里出来时,衣兜里只剩下五个铜板。正所谓一朝回到解放前,他把所有财产都用来换了这张身份证明。   衙役粗略地登记了他的名姓和南山镇籍贯,并在外貌一栏提笔写下:面白,无须,清俊。   距离他移居南山镇已经过去了五日。因着上次的乡试,他接连大赚特赚,还花三两银子盘下了陈记肉铺门口的摊位。   这天早上,他惯常提着竹篮走到街上,隔壁米店的伙计瞧见他,眼前一亮,忙问道:“小哥,上次跟你一起来的姑娘是南山镇的吗?”   齐庸凡怔了怔,这才意识到伙计口中的“姑娘”是柳元子。他摇摇头道:“不是,她是莲花村的。”   他和柳元子来过这家米店逛过一次,最后嫌陈米质量太差离开了。   伙计搓了搓手,有些羞涩道:“我听闻她是你远房表亲,能否替我问一下她家里人……我娘说我年岁也不小了,该娶亲了。”   见齐庸凡不吭声,他便掏了一堆叮当作响的铜板塞到竹篮里,笑道:“麻烦你了,我买两个白面包。”   齐庸凡收了钱,递过面包,淡淡道:“她过两天会来镇子上,不如你亲自同她说?”   “这、这怎么好意思……”伙计挠了挠头。   大殷王朝虽然民风开放,但也没到男女初次见面便能谈婚论嫁的地步。大多还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   “没啥不好意思,她要来帮我开摊子,你经常光顾我生意的话总会有机会的。”   说完,齐庸凡佩服自己的机智。三言两语又拉拢来一位为情所愿的忠实客户。   没再搭理伙计,他走到陈记肉铺门前,同陈屠户打了个招呼。而后将粗布叠开在青石地板上,逐一摆放面包。   陈生瞟到地上那些白白嫩嫩的面包,道:“齐哥儿,你吃肉不?”   “嗯?”齐庸凡扭头看他,笑道:“我又不是神仙,自是吃的。”   陈生有些犹豫道:“我能否以肉换你这面包?上次我家阿狗吃了后一直嚷着还想吃……”   齐庸凡有些惊讶,旋即笑道:“当然可以,换半斤吧,我给你四块白面包。”   “不成,占你便宜了。”陈生连忙摆手,半斤肉才50文,而四块面包却要60文。他从案板上割了近一斤的猪后腿嫩肉,中间穿了个孔,用稻草捆起来递给齐庸凡,道:“换六块吧,成不?阿狗不急着吃,怕坏牙,往后每日给他带一块便可。”   陈阿狗穿着开裆裤,就蹲在肉铺门口,吸吮自个胖乎乎的手指,目不转睛地盯着地摊上的面包。   齐庸凡摸不清这肉多重,寻思着陈生是老实人,不至于坑他,当即从竹篮里抓起一块面包扔给小屁孩。   “耶!!”   阿狗兴奋地抓着小面包,像吃糖块似的舔舐,慢慢地嚼着。   齐庸凡笑了笑,走过去摸他的头。   上午生意不错,共卖出20块白面包和14块夹心面包,收入610文钱。   中午没啥客人,就算有也去对面的酒楼吃饭了,不会光临他的小小面包摊。他托陈生帮忙照看一会摊子,跑回租的宅屋匆匆吃了些乱七八糟的零食充当午饭。   临走前,他瞥了眼院子里停在零食车边上的馄饨推车,心想明天就去卖泡面。   零食车还屯有不少酒类。他注意到肉铺对面的酒楼生意很好,寻思着开个流动酒摊,再卖些小食。   对于酿酒技术一般般的古代人来说,恐怕一瓶江小白就能将他们给灌倒了吧。   ……   南方的冬天是极砭人阴冷的。雪融了,傍晚下了场雨,雨声湿答答地敲击屋顶的砖瓦,瓦上的水珠顺势下流,流溅在泥地里,翻覆起细微的水花。   木宅隔音不太好。偶尔齐庸凡坐在屋子里吃饭时,常能听到隔壁那户人家的碗筷碰撞或在谈论些什么。   “娘,边上新搬来的哥哥是光头噢!”   属于小女孩稚嫩的嗓音。   “净瞎说话!”伴随将碗盘搁在桌上的厚重闷响,女人道:“身体发肤受之父母,那人又不是和尚,平白无故剃发做甚?”   小女孩说:“我明明看到啦,有阵风吹来把哥哥头上缠的布刮跑了,他真的是光头。”   片刻静默。   女人叫道:“赶紧吃饭!”   正坐在隔壁吃花生米,将这一切听得清清楚楚的齐庸凡:“…………”   这让那头短发太明显了,他平日里出门只能用粗布包住头顶,感觉自己活像是个阿拉伯人。   想要长到能束发的长度恐怕还要好几年。   他把剩下的嫌半袋花生米倒进嘴里,嚼了嚼,拍拍手站起来,决定去车里找找看还有没有霸王牌生发洗发水。   ……   第二日。   镇上居民出门买菜都很早,怕去晚了只能挑那些蔫了吧唧的剩菜叶。   冬日的清晨是冷的,蒙蒙的白雾笼罩大地。人们拢紧衣衫,行色匆匆。卖炭翁的生意更好了。   齐庸凡推着那辆半旧的馄饨车来到陈记肉铺门口时,铺子才刚开门。陈生打了个哈欠,睡眼朦胧道:“今儿来得好早啊。”   齐庸凡笑了笑,递过去一只包好的小面包,说:“要卖些新鲜吃食,得赶早。”   “呦,这不是镇上老头的馄饨摊嘛?”陈生定睛细看,愕然道:“你咋给买下来了?”   “我不卖馄饨,卖面条。”   齐庸凡停好车,拿出三张小木桌和矮凳摆在边上。他怕挡着陈生做生意,特意将摊位往角落里挪了些。   陈生努努嘴,道:“对面那家龙游酒馆就有卖面条,你是要跟它抢生意啊?”   “不。”齐庸凡笑眯眯道:“我卖的面条不一样,各做各的营生,何必争来抢去。”   听他这样一说,陈生放下心来,叮嘱道:“龙游酒馆的老板很有钱,你万不得跟他抢生意,否则没有好下场。”   “我晓得啦。”齐庸凡边说边将刚买的木炭扔进铁炉里。   掀开白布,车里整整齐齐地码放着二十块面饼。调料包都被倒出在碗里,共四个大碗,分别放味精粉、酱料、蔬菜、醋。   除了面桶里自带的调料包,齐庸凡还自添了葱和香菜。   另有十五只瓷碗,是他前天在镇上雇碗匠做的,每个碗边缘都有刻字“齐氏泡面”。   土瓷碗做工粗糙,不费钱,一只仅要15文。   木车上竖着一块牌匾,贴了白纸,用木炭横七竖八地写了四个黑字:齐氏泡面。   下面一行则用小字写道:   老坛酸菜牛肉面,40文/碗。   陈生无意间瞧见这标价,顿时震惊道:“我的老天爷,龙游酒馆的肉面一碗才20文,你竟敢卖40文钱?”   齐庸凡随口说道:“我的面比较好吃。”   “啧啧。”陈生摇头道:“世道不太平了,谁家都不好过,怎会花这么多钱来吃一碗面?”   齐庸凡对此倒很有自信。泡面的美味绝对会令没尝过味精的古代人神魂颠倒。   陆陆续续有买面包的老客来到他的摊位上。看到木车上的牌匾,都在喊贵,竟没有一个愿花钱试吃。   甚至有人试图讨价还价,道:“四十文着实太贵了,一碗面罢了,便宜点卖啦,20文怎么样?”   齐庸凡翻了个白眼,道:“爱吃不吃。”   如此一直持续到中午,泡面的营业额仍然为零。反倒是面包收入725文。   与他摊位的惨淡相比,进出龙游酒馆的客人可谓是络绎不绝。店小二杵在门口迎客,饭菜诱人,酒香四溢,好不热闹。   陈生颇为同情地瞟了他一眼,低头继续切肉。陈阿狗啥也不懂,一如既往地蹲在门口窥伺竹篮里白白嫩嫩的小面包。   齐庸凡并非毫无所觉。俗话说得好,酒香不怕巷子深。泡面不怕路人闻!   正好该吃午饭了,他顺手摸出一块面饼扔进沸水里煮。瓷碗里加水加调料,片刻后把面捞出来倒进去,一股奇异的鲜香弥漫开来。   他陶醉地深吸一口气,啊,是熟悉的味道。   “啥味儿这么香?”陈生用力嗅了嗅,最后发现竟是齐庸凡的摊位上传来的。   “想次……”   陈阿狗望着齐庸凡的背影直流口水。   这股疯狂的泡面香味被一阵风刮过,以势不可挡的威力闯进大街小巷,令人闻后食指大动。   一位留着八字胡的威猛壮汉正打算走进龙游面馆,陡然闻到这阵奇香,撇头张望,毫不犹豫地掉头往齐庸凡的摊位而去。   他大马金刀地坐在矮凳上,声若洪钟:“店家,给我来一碗这面条!”   “好嘞!”齐庸凡笑逐颜开,第一单生意终于来了。他刚泡好的面还没来得及吃,又添了几许牛肉粒,赶忙端过去给客人。   “吸溜……”   壮汉提起筷子,犹如运气般飞快地夹起面条送入口中。他还没见过这般形状弯曲的奇特丝面,弹性十足,极其入味。汤汁更酸咸可口,令他顾不得烫舌便呼呼地往嘴里灌。   “好味!”一碗下肚,壮汉高声道:“店家,再给我一碗!”   齐庸凡拿热毛巾擦了擦手,应了一声,走过去提醒道:“客官,我家这面一碗40文,另外要交15文的押金。碗须您自行清洗,洗罢拿来我这里便会退还押金。”   壮汉急着要吃面,又不在乎这点小钱,挥挥手道:“无妨,赶紧再给我下面!”   作者有话要说:是日,某客惑曰:为何要交押金?   齐庸凡答曰:吾不善洗碗。(翻译:老子他娘的才懒得洗你个头鸡毛的碗筷)感谢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感谢投出[手榴弹]的小天使:吾爱至斯 1个;   感谢投出[地雷]的小天使:sunshine 2个;油腻腻、吾爱至斯、若你、日和、laviko 1个;   感谢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   男神,求给你生猴子 16瓶;坠粉临湘、小呀小二郎 2瓶;琰雪泠、零越 1瓶;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第六章   这壮汉胃大如牛,一口气连汤带面吃下肚四大碗,叠摞在桌上,吸引了不少路人驻足。   “娘,我也想吃!”小孩蹦哒着凑到摊位边上,嚷嚷道:“我也想吃泡面!”   妇人闻言拍打了一下他的肩,驱赶似的往外拉扯,道:“吃什么吃,40文一碗呢,娘回家给你下阳春面……”   壮汉打了个饱嗝,问道:“一共多少钱?”   齐庸凡道:“承惠,220文钱。60文是押金,碗拿回去洗了可以来换。”   壮汉从兜里摸出钱袋,数好铜板递给他,道:“我不洗碗,这60文送你了。”   而齐庸凡只能愁眉苦脸地瞧着桌上那四个油腻腻的脏碗。他之所以想出押金这个办法,便是觉得镇上的人大多勤俭持家,肯定会拿回家洗了来换钱。   没想到开门红就遇上个阔绰佬。   扔是舍不得扔的。他随手把碗筷搁在木推车,继续吆喝叫卖。下午生意不错,卖出去7碗泡面,20块白面包,15块夹心面包,总收入955文。   光这一天就赚了一两银子。这说出去绝对惊骇世人,要知道县令大人的年俸禄才仅有25两银子。   果然经商才是发家致富的终极道路。   ……   过了两日,柳元子乘徐大娘的牛车来到镇上。她付了三个铜板下车,将装着衣物的包裹绑挂在肩上。   徐大娘喊住她,指了指不远处自家肉铺的方向,道:“你顺着往前走,齐哥儿的摊位就在那里。”   柳元子点点头,正欲抬脚往前走,又听徐大娘道:“他都跟我说好了,租了铺子后面的西厢房,往后你便住在我女婿家。”   “什么?”柳元子有些吃惊,道:“我和他一起住吗?”   “当然不是。”徐大娘笑道:“齐哥儿生意好着呢,自个住在城东。估计是琢磨着男女有别,才给你另租了屋。”   “哦。”柳元子的小脸红扑扑的,看起来格外秀丽迷人。她有点像古书里描写的小家碧玉,怪不得令米店伙计见了一面便念念不忘。   牛车赶早,待柳元子来到摊位上时,齐庸凡才刚开张做生意。他一边忙着把碗筷物什铺开,瞧见她,笑道:“吃早饭了没?”   柳元子点点头,“来前便吃了。”   齐庸凡递给她一只夹心奶油面包,道:“先帮忙吧,上午比较忙,待空了我再带你去收拾屋子。”   “嗯。”   柳元子手脚勤快,很快便替他理好了东西。见地上还有几个脏碗,一并拿去河边洗了。   齐庸凡瞧着分外满意,感到自己给她开的1.5两银子月薪不算亏。   要知道那米店伙计月薪才只有一两银子呢。   柳元子虽是第一次接触泡面,但上手很快,煮面放调料非常麻利。上午共卖出16碗,下午收摊,她闻着空气中的面香,肚子咕咕叫了起来。   齐庸凡笑道:“你煮两碗面吧,一碗给我,另一碗你自己吃。”   “给、给我吃?”柳元子结结巴巴道。这一碗面要40文钱,与她每日的工钱不相上下。   “对啊,在我这工作是包餐的。”齐庸凡道:“你的行李呢?我先帮你拿到里间去。”   “在这。”   柳元子给了他一个布包。   “就这么点?”齐庸凡惊讶道:“不需要带被褥和换洗衣物吗?”   柳元子讷讷道:“你没同我说……”   齐庸凡道:“罢了,晚上收摊了我带你去买。”   吃过午饭,他领着柳元子去里间。陈生家是前店后院的格局,穿过肉铺便是自家人住的宅屋。   陈家人口不多,前些天陈生随口提起自己想要出租闲置的西厢房。他想起柳元子来镇上工作总不能和自己住,男女授受不亲,更何况自己还有零食车,便以每月250文的价格租了下来。   屋子修缮得不错。也许是自家人住的缘故,家具木料皆是上等。柳元子看后怔怔道:“齐大哥,租这间屋很贵吧?”   她还从没住过这么好的房子哩!   “不贵。”齐庸凡把她的布包搁在壁柜里,道:“陈家人很好,我看你跟徐大娘也挺熟的,如果在这住不惯再跟我说。”   柳元子忙道:“肯定住得惯!”   “嗯。”齐庸凡从钱袋里掏出二两碎银给她,道:“这是你本月的薪资,先给你,剩下的去买些被褥衣物。”   “谢谢齐大哥!”柳元子眼眶都红了,坚定道:“我一定会好好干的!”   齐庸凡摆摆手,心想这种在后世烂大街的收买员工的伎俩看起来还蛮有用的。   ……   却说入了夜,南山镇集市上依旧灯火通明。齐庸凡提前收摊,先去钱庄将今日赚的铜板兑成碎银,而后带柳元子去逛街置办物什。   “要买被褥床单、水盆皂角……”   柳元子掰着手指算。   齐庸凡随口道:“不买衣服?”   柳元子笑了笑,说:“两套换洗的够了,现在天冷,不急着换。”   齐庸凡低头看看自己这身粗布麻衫,还是柳元子她哥的。过于单薄了,在这大冬天的格外引人注目。   他如今又不缺钱,是时候去买两身衣服来提高一下生活质量了。   他记得镇上有一家成衣店,不过在衙门边上,走过去费些脚程。   两人一路逛逛停停,很快便买好东西,托店铺伙计送到陈记肉铺。齐庸凡还惦记着要去成衣店,便往衙府那边去。   月明星稀,街上行人寥寥。但当他们路过衙门时,却发现此地热闹得很。二三十人拥在壁墙上看纸贴的布告,议论纷纷。   而衙役敲锣打鼓,喊道:“此乃朝廷重大通缉犯,如有线索,县令大人重重有赏!”   “我可听闻这次的通缉犯是位大名鼎鼎的驸马爷,去年考上状元,三登金宝殿,那无上的荣耀……啧啧,想不到一朝竟沦为罪犯。”   “何止啊!我二舅刚从城里回来,同我说这驸马爷逃婚了!竟敢违抗皇命,怪不得举国通缉。”   “嘁,京城人怎么可能来咱们这乡下小镇。”   有人不屑。   “怎么不可能?”知情者透露道:“那驸马爷姓齐名雍,乃是南山镇齐家庄人士!”   齐庸凡默默地听着,不由得想起初到异世时的诡异梦境,有些心慌。   通缉令上画着驸马爷的肖像。齐庸凡竭力挤进人群里瞄了一眼,顿时放下心来。和他长得一点也不像。   柳元子在外头喊道:“齐哥儿,你还买衣服吗?成衣店要关门啦!”   “等等!”齐庸凡再度挤出来时,衣衫已变得皱皱巴巴。他寻思着马上就换了,便也不太在意。   却没曾想衣店伙计狗眼看人低,瞧见他一身狼狈便爱答不理,不耐烦道:“要打烊了,你要买什么快点!”   齐庸凡看中了挂在墙上的一套黑衫,衣襟处绣有金丝条纹,用现代话来说就是低调奢华有档次。   他指了指,道:“那套怎么卖?”   伙计懒懒道:“一两银子。不可试穿,反正试了你也买不起。”   齐庸凡被气笑了,当即从钱袋里掏出碎银拍在桌上,淡淡道:“现在我可以试了吧?”   伙计愣了一下,像是没想到他真有钱能买得起衣服。许是怕掌柜的骂他,忙挂起一副笑脸,殷勤道:“客官里边请,里屋有茶水果脯,这位小姐可以坐在一旁等待您换好衣服……”   齐庸凡懒得跟他计较,抱着衣服便去换了。一两银子花得不愧,这身料子细腻,裁剪精致,虽有夹棉,但穿起来一点儿也不显得臃肿。   柳元子本来正坐着,小口喝伙计倒的热茶,瞧见他走出来,差点烫到舌头,倒吸一口气。   伙计也是惊了,没想到这身衣服穿在齐庸凡身上如此好看。黑布因为工艺的缘故,向来卖得极贵。这套面料裁剪皆是上佳工艺,不过是定制时量大了,才减价挂在店里,一直没卖出去。   古代人缺乏营养,大街上的男人普遍都只有一米七出头。像齐庸凡这种看似瘦弱,但实则一米八.九的身高绝对是鹤立鸡群般的存在。   何况他长得俊。浓眉大眼,挺鼻薄唇。   在现代时他就因这副长相受到不少女生欢迎,还被一个富少盯上屁股,迫不得已最后才倾家荡产买票穿越时空。   齐庸凡又挑了几件日常的款式,一并付钱包好带走。   下雨了。他在路边老妪那买了两柄油纸伞,先送柳元子回到陈家,再推着木车慢慢悠悠地晃回东边。   到了门口,他又听见隔壁那户人家的小孩在叫:“娘,我今日在街上瞧见光头哥哥了。”   女人教训道:“别这么喊人家名字,多难听!”   女孩嚷道:“光头哥哥卖面包,还卖面条!我也想吃……”   他忍不住弯了弯嘴角,从竹篮里取出一只包好的的白面包,放到他们家的屋檐下,敲了敲门,而后便离开了。   作者有话要说:推一下基友的百合文《你再过来我喊了》,作者:姜陆~   感谢投出[地雷]的小天使:向前看 1个; 第七章   严冬的绵绵细雨最是磨人。即便穿再多的厚袄也无法抵挡刺骨的冷意。   车夫被寒风刮得双颊通红,一双握缰绳的粗手也已泛起紫青。车内传来阵阵咳嗽声,他听了忙更用力地鞭笞马股,高声道:“公子,再等一阵,马上便到南山镇了!”   “嗯。”   车内烧着暖炉,地上垫着厚绒绒的狼毛地毯。男人裹在厚实的滑被里,如玉似的手又握着个汤婆子,面色苍白,清俊的眉眼染了些倦意。   坐在他对面的少年见状颇为心疼,尖着嗓子道:“都怪那个齐雍!竟敢逃婚!害得您大老远来这穷山僻壤寻他,还生了风寒。按我说,若是找到人,非得将他扒皮油炸了不可。”   男人低低地笑了,道:“也多亏他,我才能暂时摆脱那个吃人的地方。”   少年用毛巾给他擦了擦脸,道:“等到镇上,我立马就去寻做好的医师给您看病。”   “我想睡会……”   他阖上眼皮,随着马车行驶在山路上颠簸,渐渐睡熟了。梦里没有那座牢狱般富丽堂皇的宫殿,也不见仗马寒蝉,更不用穿碧纱宫装。   在南山镇,他能做自己。   ……   每隔七日的赶集一大早上便围满了各色小摊小贩。齐庸凡提着两盒刚买来的鸡蛋,搁在推车上,提起炭笔在牌匾上写道:加蛋,5文钱;加肉肠,10文钱。   肉肠即是香肠,他从零食车里拿出来的跟市面上卖的腊肠截然不同,肉质细嫩,味美Q弹。陈阿狗吃了一根以后天天嚷着让陈生给买。   “齐大哥,刚刚卖出两碗面。”   柳元子抬手擦了擦汗,忙把锅里煮熟的面条捞出来倒进碗里。热气腾腾的水雾蒸着她红扑扑的脸蛋,看着颇为养眼。   齐庸凡替她把碗端到客人桌上,扭头道:“你去歇会,这边我来。”   柳元子也没客气,拿了两个面包蹲在角落里啃。她一大清早便在摊位这边帮忙,连早饭都还没来得及吃。   路边有卖豆浆的摊子,两文钱一碗。她吃得干噎,过去买了碗喝下肚,感觉整个人都精神了不少。   泡面的生意愈发红火,齐庸凡差点忙不过来。南山镇的消费水平颇高,即便传闻战乱,但一时半会还没影响到南方,除了被抓走壮丁之外,寻常百姓的生活过得还是不错的,一碗40文的泡面都买得起。   譬如对面的龙游酒馆,喝酒吃肉一顿要将近六七百文钱,但依旧客源不断。   泡面是真的美味。比起那些清汤寡水的面条,它更受到大众喜爱。像镇上富得流油的关员外,每日都要让小厮去买几碗加蛋加香肠的送到府上。   与此相比,这几日龙游酒馆的生意就显得有些冷清了,店里的招牌菜羊肉面几乎没人点。   店小二告诉掌柜:“对面有个小摊也在卖面条,客人都排起长队了!”   掌柜不信,什么面条能好吃到让人愿意排队去买?他走出去,竟发现小二所说都是真的。   那样一个简陋的面摊,仅有三张桌椅。坐不下的人就端着碗筷,蹲在路边呼呼地满头吃,丝毫不介意。   店家是个俊俏少年,似乎极会做生意,掌柜的之前看他在此地卖一种名为面包的美食,没想到如今竟卖起了面条。   整条街上面香浓郁,光是闻着味儿便让人馋得流口水。   掌柜道:“你给我去买一碗面来看看,他到底有什么神通!”   小二只能顶着寒风去街上排队。呼呼的冷气刮在脸上生疼,而前面还排着十几人,他不禁暗自抱怨。不知过了多久,终于轮到他时,双脚都已冻得麻木了。   俊俏少年问他:“客官,要点什么?”   “一碗老坛酸菜牛肉面。”   小二被牌匾上的标价给吓到了,怕掌柜骂他败家,就没有加蛋或加香肠。   少年笑道:“好嘞,请稍等。”   边上另有一名秀丽的女子,手脚麻利地烫面倒汤,几个呼吸间便将一碗热气腾腾的面端到他面前。   但他最后却付了55文钱。据少年所说,还须交碗筷的15文押金。   天冷,小二怕面坨了,急急忙忙端着碗小跑回酒馆里,喊道:“掌柜的,面来咯!”   他嗅着这股香味,竟有些不舍得交出去,咕噜咕噜咽口水。   下午,龙游酒馆内仅坐了三四桌,格外安静。只有掌柜捧着碗唏哩呼噜吃面的声音。他放下筷子,抹了把嘴道:“小二,再去给我买一碗来!”   小二:“……”   不得不说,此面广受欢迎是有原因的。掌柜暗自沉思,决定亲自去同那摊主交涉,买下菜谱。   龙游酒馆总店最先开在越川城内,老板是当地富商,素有“地癖”之称,金钱珠宝视为泥沙,小妾几十房地娶回家。   掌柜的想,假使他能获得此面的做法,定能将龙游酒馆发扬光大,开遍天下,乃至京城!   ……   与此同时,陈记肉铺门口,齐庸凡和柳元子正在热火朝天地卖面。他如今每日会准备三十块面饼,没想到下午便卖光了。排队的客人们围着不愿散,他只能跑回家再从零食车里拿一些过来。   “呦,这是老板娘吗?长得真漂亮……”   买面的客人拿柳元子开玩笑。   齐庸凡淡淡道:“不,她是我妹妹。”   很快大半个南山镇都知道这面摊是一对兄妹开的,这令不少看上柳元子的常客蠢蠢欲动。包括那位米店的伙计,隔三岔五便来吃面。   可客人们总不能一直吃一种口味的泡面。已经有人向齐庸凡抱怨了,嫌老坛酸菜牛肉面太酸,或是太辣,期盼他能出一些其他种类的。   南方口味是偏甜的,并不是所有人都能接受酸辣的重口味。齐庸凡便去零食车的仓库里找了一遍,捣鼓出七种不同味道的泡面。   这样一来,原先竖在木推车上的牌匾就得换了。齐庸凡去买了一块更大的,贴上白纸,写上不同的面名。不过价格都是一样的,40文钱。   有鲜虾鱼板面、香辣/红烧牛肉面、香菇炖鸡面、红烧排骨面、UFO干拌面……   还可以加青菜,5文钱。   这样一来,齐庸凡便把摊子整得跟现代的泡面食堂似的。虽然种类还是有些少,但对南山镇上的居民而言足够了。   清晨,陈记肉铺刚开门,便有一群人围在边上叽叽喳喳地问。   “小老板呢?他今儿怎还没来?”   “陈屠夫,你晓得伐,快点让老板来卖面,我买你半斤猪肉。”   “快些来吧!我昨日排队到夜里还没吃上面……”   “岂止,我可是一大早坐牛车从陇南镇赶来吃的!”   陈生苦笑道:“诸位稍安勿躁,小老板马上就来。”   正说着,街市尽头传来推木车的声音,不知是谁喊了一句“小老板来啦”,众人立马蜂拥而至。   齐庸凡摆好木车,将新做的牌匾立出来,朗声道:“今日出新品!速来品尝!”   人群沸腾了。   某客竭力喊道:“给我来一碗!!我要吃老坛!!”   某客举着一吊钱,道:“俺有钱!先让俺买!俺要给媳妇买香菇炖鸡面!”   “鲜虾鱼板面为何物?……”   亦有人惑然道:“那干拌面是何意思?”   齐庸凡解释道:“念悠艾夫欧,它叫悠艾夫欧牌干拌面。”   种类繁多的泡面们一经上市便受到食客们的热烈青睐。即便价格贵了些,但依旧有人愿意花钱品尝。   不喜吃辣的爱上了鱼板面,喜浓鲜的爱上了香菇炖鸡面。   至于UFO干拌面,齐庸凡还给它另外配了一碗添加鸡精的鲜蛋汤。   接下来,便开卖吧!   ……   今日生意尤为红火,一天忙下来,齐庸凡去钱庄竟兑了八两银子。这收入可了不得,令他感觉离奔小康不远了,便拿了碎银给柳元子,权当辛苦工作的奖金。   他回去收了摊,正准备回家。夜色茫茫,街边屋舍下吊了几只红灯笼,他踩着坑坑洼洼的泥地,哼着小曲儿,推车往前走。   “喂!前边的小哥!”   后头有人在叫唤着。   齐庸凡四下一看,似乎只有他一人,便转过身,瞥见对街站着个穿长袍的男人,心下觉得眼熟。他放下车把,慢慢走过去,试探般问道:“您在叫我?”   “嗯。”男人松弛的脸皮上浮起热情的笑容,赶忙上前道:“在下是龙游酒馆的掌柜,有事想跟小哥商量一二。”   哦,怪不得这么眼熟。齐庸凡心想,掌柜的找他做甚?莫不是觉得他抢了龙游的生意?   “可天色晚了,我急着回家。”他道。   “不晚不晚。”掌柜笑道:“不如来酒馆坐坐?喝点小酒,我请客!”   “不了。”齐庸凡道:“我要回家。”   掌柜有些急了,眼尾上翘,眯了眯眼道:“那我便长话短说了,齐小哥,我想买下你面条的做法。”   他混迹酒楼二十载,仅一口便尝出了此“泡面”的独到之处在于汤底。以龙游大厨的水准,哪怕以牛骨烹调,也无法煮出如此鲜香酸辣的高汤。   齐庸凡觑了他一眼,问道:“你打算花多少钱?”   掌柜呆滞了片刻,想了想,道:“三十两银子买断如何?此后你不能在南山镇卖面。”   这已是市场高价了。要知道一份从宫里传出来的御膳房菜谱,也就能卖五六十两罢了。虽说他仍占了便宜,但想来对方只是个小毛孩,并不懂这些弯弯绕绕。   齐庸凡哂笑,“你在做梦呐?”   “你这人怎这样!”掌柜气极反笑,冷冷道:“大家都是出来做生意的,何必得罪于人!”   “你咋不想想你也得罪我了呢?”齐庸凡抱着个胳膊,淡淡道:“我一日便能赚到七八两银子,你妄图用三十两买断,不就是在做白日梦吗?”   掌柜愕然,“你一日赚七八两?怎么可能?!”   龙游酒馆的日净利润也就仅有这个数罢了。   齐庸凡道:“卖是不可能卖的,我劝你早日打消幻想。”   说罢,他便不再理会对方,径自转身走了。 第八章   这些天太忙,齐庸凡一直忘记查看零食车仓库里的货品数量。他寻思着拿个笔记本,一样一样地记录下来,免得往后都不知道要卖什么。   他预备赚到钱以后去城里买个铺子,开一家零食小店。当然这只是初步的构想,他还打算把这些零食发扬光大,分店开遍天下,再卖进京城里,成为进贡皇帝的宫廷美食!   然而理想很丰满,现实却很骨感。首先这些零食的来源就是个大问题。   看着一车的宝藏,他只能唉声叹气地拆开一包乐事薯片,自个吃。   早餐是牛奶配面包。他吃完后来到仓库,将泡面一箱箱拖出来,逐一撕掉包装。譬如调料就得分别放置于不同的碗,而面饼则用布包着,一会拿到木推车上。   说来这个无限量供应零食的福利也是神奇。每次他拿走货柜上的东西,第二天便又会自动出现。   他以前听说这是□□为人民造福的一项扶贫政策。毕竟穿越者在异世界不好过,有了党的支持,多少能提高一些生活质量。   死物如果穿越时空是很容易的,也很便宜。因此在现代便有一种灰色交易,可以兑换异世界和现实世界中的物品。所以党才会给他无限量供应的福利。   但活物就很贵了,动辄需要卖房卖车才能换票。   ……   晌午,集市。   身着青衣的少年指着不远处的牌匾道:“公子,那便是龙游酒馆,据说是这南山镇上最好的食肆。”   青年应了一声,似没在听,时不时侧头看路边喧闹的市井百态。他生得极俊美,偶尔有女孩与他对视,不由得都羞红了脸。   少年抱怨道:“您下回出门真应该戴上面纱,免得被这些刁民窥视了去。”   青年莞尔一笑,道:“我又不是姑娘,戴那玩意做甚?”   少年忙闭紧嘴巴,生怕提及公子的伤心事。他自打来这鬼地方,端的是一副瞧不起乡下的模样。既嫌客栈天字一号房简陋,又嫌路窄,容不得马车并行。   如今他再抬头看见龙游酒馆的真面目,脸色黑了一半,道:“最好的食肆竟然就是这苍蝇馆子?公子,真是委屈您了……”   他鼻子一酸,差点就要落泪。扭头一看,自家公子正呆呆地望着对街的陈记肉铺,忙问道:“您是想吃肉了吗?”   青年紧抿着唇,往对面而去,头也不回道:“齐雍便在此地。”   “什么?!”   少年大骇,再定睛细看,原来肉铺前立着个小摊。一辆半旧的木推车,车上有锅炉正冒出浓白水气。而七八个人正围坐在小摊边上呼哧呼哧地吃着面条。   站在推车前边的高大男人分外醒目。他身着青灰棉衫,头上包着块白布,乍一看似上京常见的西域人。但相貌堂堂,眉目清朗,面白无须,若是束起长发,定是位清雅的俊公子。   一位白发苍苍的老妪站在摊前,佝偻着背,颤颤巍巍地从布包中取出铜板,道:“我孙子特别喜欢吃你这的……那个什么悠艾夫欧,是40文钱吗?”   “是的。”男人笑道:“阿婆,还要交15文的押金,把碗洗了拿回来就会退还给你。”   “好,好。”老妪絮絮叨叨道:“我那孙子呀,什么菜都挑食,饿得跟把骨头似的,就爱吃你家的面,一次可以吃两碗。可惜我老人家没钱,只买得起一碗……”   随后,烫面、倒汤。一碗色香味俱全的拌面出炉,再添上汤,齐庸凡一并递给老奶奶,嘱咐她一路小心别倒翻了。   “下一位!”齐庸凡高声喊道。   青年走上前来。他一直注视着男人的神情变化,见对方面色如常,心下冷笑,挑了挑眉:“你家店有何吃食?”   齐庸凡微微失神片刻。他看了青年一眼,像是没想到在这镇上能遇见如此出众的人物,伸手指了指边上的牌子,道:“有面条,也有面包,客官可自行挑选。”   面包是何物?   青年蹙眉思索着,俯下身细细看了那牌上的字,道:“来一碗红烧牛肉面加蛋,再一个面包。小林子,你要什么?”   “我?”少年鼓起腮帮子道,“我想吃鲜虾鱼板面,加肉肠和青菜。”   齐庸凡耐心道:“面包要夹心的还是不夹心的?”   青年:“这二者有何区别?”   齐庸凡:“夹心的贵10文。”   青年:“那便要夹心的。”   另一边,柳元子正拿着抹布擦拭桌椅。她将小桌擦得一丝不苟,几近闪闪发光,瞧见青年二人走过来,忙道:“客官,这边坐!”   她出示了桌上的醋瓶和酱瓶,介绍道:“如果觉得味道不够,可以自行添加。”   “好,谢谢。”青年轻声道。   待她走后,被称作“小林子”的少年顿时怒气冲冲道:“公子,那齐雍竟敢装作不认识您!”   青年摇了摇头,“不一定。”   “可他分明就是齐雍啊……”   “你再看看。”青年道:“齐雍与他不一样。”   小林子傻了眼,“啊?”   青年平静道:“齐雍自诩饱读诗书,向来秉持君子远离庖厨,可他如今竟在街头卖面。”   小林子:“这莫不是一种特殊的伪装?”   青年:“他没这么有本事。”   小林子:“哦,我知道了,这是他的同胞兄弟。”   青年:“……”   小林子:“公子,你为何不说话?”   青年:“……你是白痴吗?齐雍怕是得了失魂症。”   面端上来了。青年倒也不嫌弃,拿起筷子便慢慢吃了起来。意外地美味。或者说,如此地道的美食,是他在宫廷之内从未接触过的。   名为“面包”的小馒头也十分可口,他细嚼慢咽,心想如果拿去京城卖,应该会受到不少达官贵人的喜爱。   小林子问他:“如今该如何是好?”   青年想了想,悠悠道:“不急,父皇宽限我小半载出门寻夫,莫非你想回京?”   小林子摇头道:“还是在乡下自在些。”   青年笑道:“这便是了。假若齐雍是装的,我们慢慢试探,他总会露出马脚。若是得了失魂症,届时带回京城找御医治上一治,于父皇而言,也算是交差了。”   小林子:“说实话,齐雍煮的面也太好吃了吧!真想天天来吃。”   “可以啊。”青年道:“既然寻到了他,咱们便在南山镇住下来,往后有的是时间。”   吃罢饭,青年去结账。他装作不经意般问道:“小老板,你可是这南山镇人士?”   齐庸凡本想摇头,忽然想起自己的户籍就在此地,点了点头道:“是。”   青年搁下一锭银子,道:“在下和小弟来此定居,吃到如此美食,实在令人心喜,这点小钱便送你了。”   他本来想说“赏”字,想起这不是在京城,硬生生吞了回去。   齐庸凡一脸诧异,“嗯?”   青年继续强词夺理地搭讪,“可问老板姓名?”   “齐庸凡。”   青年笑道:“乃是《鹤林玉露》中‘或昔瑰异而今庸凡’的庸凡?”   齐庸凡:“大、大概吧。”   青年接着道:“在下姓殷名旭,盼与庸凡兄结交。”   齐庸凡:“嗯、好。”   他真的无法忍受这种绕来绕去的文言文式说话方式啊啊啊啊!   就在此时,后面的一位大哥不爽道:“喂,你这小白脸还要缠着小老板叽歪多久?让不让我们买面啦?”   齐庸凡陪着笑道:“很快就好了,请稍等片刻。”   考虑到他还要做生意,青年便没有再纠缠下去,另打包了五块面包离开了。   他边煮面边心想,分明挺俊的一人儿,却怪怪的。   ……   傍晚,齐庸凡收摊回家。他租的宅屋离市场有些距离,往往要步行小半个时辰。主要是便宜嘛,而且位于一条僻静的小巷里,极为安静。   他推开门时,听到隔壁传来乒乒乓乓的声音。没过多久,有人来敲门。就着夜色,他看清了妇人蜡黄的面容,她似有些不好意思,小心道:“请问您还卖面包吗?”   “卖的。”齐庸凡感到莫名其妙,道:“怎么了?”   妇人道:“我家小孩想吃,能否卖一个给我?”   齐庸凡道:“可是我打烊了。”   妇人忙道:“拜托您了,我们明日就要卖房搬到乡下去,孩子吵着嚷着要吃您家的小面包……”   齐庸凡微微叹了口气,让她稍等片刻,等会他会将面包亲自送过来。他摸黑进了零食车,找出小面包,拆开包装袋,拿在手里,想了想又剥开一粒奶糖放进去,一并带去隔壁。   这是他第一次造访邻居家。两户人家的格局相差无几,都是前院后屋。妇人家的装修更为破落,砖瓦参差不齐。一个扎着小辫子的女孩正坐在院子里帮忙整理行囊。   齐庸凡随口问道:“你们这么急着走?”   “是啊。”妇人道:“今日下午有买主付钱买下了地契,我们明早就得离开。”   齐庸凡也不好说什么。浮生百态,世人各有各的生活。   但令他没想到的是,第二日搬来的邻居竟是那位名叫殷旭的奇怪青年。   ……   齐庸凡是被隔壁闹腾的木料碰撞声吵醒的。他揉了揉眼,一看闹钟,才早上六点。他一般六点半起床,收整一下,差不多七点半到市场上开摊。   一时半会也睡不着了,他便起身去卫生间洗漱。大冬天的,水龙头流出暖呼呼的热水,令人感到心情宽慰。挤牙膏,电动牙刷嗡嗡嗡地响起。   卧室边上有一间专门开辟的衣帽间,仅有三平方大小,但利用率极高。他那些衬衫短袖被扔进收纳箱里,如今挂着的都是新买的衣袍。   他先套上保暖内衣,然后挑了件蓝灰色的短衫披上。去厨房煮咖啡,面包加鸡蛋,便是一顿简单的早餐。   说实话,穿越到古代并没有那么让人不可接受。起码齐庸凡是这样觉得的。赚的钱转换成人民币,比现代的收入高出几倍。况且还有大把的零食饮料,快乐肥宅水,随便吃喝。   吃过早饭,齐庸凡推门下车。今日天气不错,太阳早早地升起,暖洋洋的驱散了些许冬寒。有叫卖米糕的小贩路过门口,高声叫买着,他便也走出去瞧瞧。   “给我二两米糕。”身着黑色长衫的青年站在巷口,正将几个铜板递给小贩。   齐庸凡看见他,大吃一惊,忙道:“你是……殷旭?”   “咦?”殷旭也有些惊讶,道:“这么巧,你住在这附近吗?”   齐庸凡指了指身后的门,道:“这便是我家。”   殷旭呆了呆,指了指他隔壁的门,道:“我今早才刚搬来。”   齐庸凡:“……”敢情变成他邻居了。   作者有话要说:感谢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感谢投出[地雷]的小天使:sunshine 1个;   感谢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第九章   殷旭邀请齐庸凡去看一看他的新宅。   刚踏进门,齐庸凡便看见五六个壮汉正在小院里忙碌着,搬家具、修缮屋顶,干得热火朝天。他微微瞪大眼睛,不敢置信这竟是昨晚刚见过的破烂屋。   门窗都是新换的,梨花实木,镶有金边花纹,自带富贵高级感。小院本栽种了几棵枣树,如今移了一对石桌在树底下。墙重新刷过了,还散发着一股树胶的奇异味道。   青瓦白墙,古香古色,仿若从江南烟雨画中映出来的风景。   齐庸凡道:“花了不少钱吧?”   他心想,这位貌美的邻居先生大概是个土豪。   殷旭笑了笑,道:“还成。你何时出摊?我想吃面了。”   “哎呀,光顾着看你家宅子,我都忘了做生意!”   齐庸凡抛下这句话便急匆匆地离开了。   殷旭站在门口,望着他离去的背影,若有所思。小林子从屋内探出头来,道:“公子,我们还需去买被褥之类的东西。”   他回过神来,应了一声,往院子走去。   ……   年关将近,街市上愈发热闹起来。卖鸡、卖鸭、卖猪肉的,生意都好了不少。趁战火还没烧到南边,镇上的百姓们都想过个踏踏实实的好年。   今日陈记肉铺的生意格外得好,陈生忙得脚不沾地,乐得嘴巴咧开,还多送了半斤肉给齐庸凡。   齐庸凡则照例卖泡面和面包,生意却差了点。对街的龙游酒馆自打想从他手里买做法失败后,整了个吃面条送一盘卤水肉的优惠力度,客人一下多了起来。   毕竟小百姓们喜欢贪便宜。倒不是说他们没有钱,而是很享受这种赚到的快感。   龙游酒馆的羊肉面一碗仅要25文钱,还送肉,相比之下,齐庸凡卖的面就贵多了。   柳元子愁得揪头发,望着冷清的摊位,道:“齐大哥,不如我们降低些价格?”   再这么下去,生意都要被对面抢光啦。   齐庸凡摇了摇头,坚定道:“原价卖!”   “可是……”柳元子都快急哭了,“这都一上午了,咱们才卖出五碗面。”   齐庸凡当然不会坐以待毙。作为一个现代人,他脑子里随便拿出一个点子都要比龙游的买面送肉好得多。他要在既控制成本又能招揽客源的基础之上,实现利益最大化。   他思索了一番,道:“你等下帮我去街上喊话,也可以雇小孩子一起喊。”   柳元子疑惑道:“喊什么?”   齐庸凡拿了张纸,用炭笔写下来。   【吃面挑战赛!今日在齐氏吃泡面五碗以上者免费,六碗以上者再赠送面包一只!吃面最多者为‘大胃王’,奖励一两银子!】   柳元子不识字,齐庸凡只能教她念几遍,背下来,然后将纸张贴在摊位最醒目的位置。   陈生瞧见了,觉得有趣,凑过去道:“你家面40文一碗呢,真不用钱?”   “当然。”齐庸凡道:“前提是你能吃得下五碗面,假如吃不完,就得照单付钱。”   陈生立马摇头,道:“我最多只吃得下三碗。话说你这‘大胃王’可真稀奇,我以前从未听过,但却理解它是何意思。”   齐庸凡笑道:“就是能吃的意思呗!”   镇上小孩多,每人给一个铜板,他们便大街小巷地喊着柳元子教的话。齐氏泡面摊在南山镇已颇有名气,大家听了都知道是那俊俏小老板捣鼓出来的,重点是不用钱,纷纷拥过去看热闹。   不多时,便有位壮汉大摇大摆地坐在摊子边上,道:“店家,吃五碗面就不用付钱是吗?”   齐庸凡认出他是当初第一个来买泡面的客人,饭量极大,一般能吃下个三四碗,当即点头道:“没错,但须要全部吃完,否则得照单付价。”   “无妨,俺吃得下!”壮汉挥挥手。   齐庸凡和柳元子便去煮面了。一碗、两碗、三碗、四碗……全被这壮汉如牛饮水般疯狂吞入腹中。   他似乎是真的很能吃。   面摊上围着七八个人看热闹。轮到最后一碗了,纷纷激动道:“快吃!这碗吃下去就赚了整整200文呐!”   “我也想去试试……”   “正好饿了,店家,给我来一碗老坛!”   面摊的生意一下又变得红火起来。   龙游酒馆的掌柜瞧见这一幕,恨得咬牙切齿。买面送肉已经近乎亏本,他没办法再从价格上与对方进行竞争。但对面的生意为何会突然起死回生?   他赶紧让小二出去打听一下。   片刻后,小二回来了,苦着脸道:“掌柜的,他们在搞甚么大胃王比赛,谁吃得最多就免费,而且还奖励银子!”   掌柜差点以为自己听岔了,“奖励银子?他们疯了吗?”   小二老老实实道:“没疯,我瞧着生意蛮好的。”   掌柜还是不信,非得自己出去看,结果发现门口挤了一大帮人,跟看庙会似的热闹。面摊上坐着三个人,木桌上已叠起一摞空碗,而他们还在埋头苦吃。   群众们在为他们加油助威。   “1号已经吃了8碗了!他一定是冠军!”   “谁说的?”有人反驳道:“我看二号最稳,他只不过来得迟了些,但吃的速度最快!”   “我喜欢三号~”   “为何?”   “三号长得帅。”   “……”   最后入围大胃王选拔赛的有三个人,齐庸凡在他们身上贴了标签,分成1、2、3号。   除了3号之外,另两位都是身强力壮的猛汉,看着便能口吞猛虎的那种。   而3号只是个文弱书生,听说还是书院里的学子。他的吃法更为穷凶恶极,好似几百年没吃过饭一般,狼吞虎咽。   古人首次见到这么新奇而公开式的“比赛”,一传十,十传百,大半个南山镇的百姓们竟然都蜂拥而出前来观看。   剩下的不是在做生意,就是在来市场的路上。   陈生更是第一次见到如此奇景,以他的肉铺为中心,人头攒动,人声鼎沸,差点儿就要把街市给挤爆了。   连带着龙游酒楼的生意都沾了光。因为二楼临窗的座位可以俯瞰赛场,便有不差钱的买了壶酒,坐着慢慢看。   殷旭便是这不差钱的主子之一。他和小林子最先到,挑了个视角最佳的位置,点了两壶碧螺春,一碟干牛肉,一碟花生碎。   小林子往嘴里扔了颗花生,道:“真难吃。”   殷旭瞥了他一眼,道:“又不是在宫里,别挑挑拣拣的。”   小林子忙陪着笑,“我这不是怕公子您不习惯嘛。”   殷旭不雅地翻了个白眼,“我看是你自个不习惯吧。”   吃饱喝足,小林子便伸长脖子往下看,道:“想不到这齐雍得了失魂症仍如此聪明,竟能想出这么个新奇法子。”   殷旭摩挲着茶盏,笑了笑,道:“可惜只是在个小镇,若是放在京城,好好宣传一番,大有可为。”   小林子脱口而出:“那往后把他治好了,岂不是能给公子赚很多很多钱!”   “小傻瓜。”殷旭摸了摸他的头,说:“宫里的尔虞我诈哪会有如此简单。”   “可是您马上就可以出宫开府了呀,要不是齐雍他半路逃走……”   殷旭将杯中茶一饮而尽,重重搁在桌上,边缘延伸出淡淡的水渍。他托着下巴,眨了眨眼,悠悠道:“起码这一刻,咱们是自由的,不就够了吗?”   小林子张了张嘴,哑口无言。   ……   与此同时,楼下的大胃王比赛正如火如荼地进行到白热化阶段。   谁也想不到看似瘦弱的3号选手最后竟吃下了15碗泡面,拔得头筹,领走了整整一两银子的奖金!   围观群众看得眼红不已,恨不得化身3号自个上去领奖。   齐庸凡拍了拍手,朗声道:“大家不要失望,此后小店定期还会举办大胃王比赛的!”   “蛮好玩的,多办几次,我每回都来。”   “看别人吃饭竟也如此有趣……”   “俺也想当大胃王!”   “说真的,这家店的面太美味了,害得我口袋空空如也……”   至此以后,“大胃王”这三字便风靡南山镇了,并由此传到别的县城,再到整个大殷王朝……   ……   照例在夜里收摊。   柳元子一边收拾碗筷,一边夸道:“齐大哥,你可真聪明,才花了一两银子,就赚回了好几倍!”   “岂止是好几倍。”齐庸凡数着钱,喜笑颜开道:“翻了几十倍!”   “哇!”柳元子吃惊道:“这么厉害?!”   齐庸凡从中数出半吊钱递给她,道:“喏,今天的奖金,辛苦你啦,回去买点宵夜吃吧。”   “嗯嗯,谢谢齐大哥。”柳元子接过钱,想了想道:“过几日便过年了,我想请假回莲花村。”   齐庸凡点点头,“应该的,我帮你同徐大娘说说,届时坐她家牛车回去。”   “那你呢?”柳元子犹豫了一下,道:“齐大哥你孤身一人,不如去我家过年?”   齐庸凡摇了摇头,推说不用,便回家了。他走在路上时还在想这事儿,心下涌出阵阵酸楚。   他是孤儿出身,从小便是一个人过年。春节是家家户户团聚的日子,而他每年都是在狭小的零食车上度过的。   买几样好菜,吃些零食,就算给自己过年了。   穿过巷子,隔壁屋子灯火通明。他蹭着这光亮,行走都方便了不少,推门而入放好木车,从底下掏出一块陈生送的肉,放在木桶里吊进井里冰起来。   肉类食物腥味大,他不想放进车内的冰箱里。   收拾好这些,他先去浴室洗了个澡,而后出来捣腾晚饭,心里想着马上就过年了,要对自己好些,便从柜子里掏出了一瓶珍藏的红酒。   说是珍藏,其实在现代几百块钱就能买到了。毕竟他穷嘛。   泡面都吃厌了,齐庸凡决定今天自己下厨。车里是有厨房的,也有油烟机,但因为使用起来味道大,他并不常做饭。   有刚买回来的青菜和鸡蛋,他做了个简单的青菜鸡蛋炒粉干,配上两包卫龙辣条,简直爽歪歪。   他吃着吃着就不难过了,心想其实一个人也蛮好。   ……   没过几日便是大年三十了。齐庸凡停了买卖,仅偶尔出去闲逛,买些肉菜回来囤着。镇上的铺子要到初五才会陆陆续续开门,不多买些就没有菜吃了。   隔壁的新邻居偶尔会有串门。但齐庸凡通常不让他进来,而是自带些瓜子或小零食去殷旭家的小院坐一坐,喝茶或下棋。   齐庸凡并不会下围棋,但他懂得规则,偶尔跟殷旭下两盘,总是输得一败涂地。   这时小林子在一旁嘲讽他:“瞧瞧你,除了卖东西还会作甚?”   他摸了摸鼻子,道:“其实我还会下别的棋。”   “哦,你会什么?”殷旭来了兴趣。   齐庸凡道:“五子棋,你会吗?”   殷旭摇了摇头,他连听都没听说过。   围棋的棋盘可以直接用来下五子棋。齐庸凡教了他规则,而后两人开始玩,殷旭便总是输。他越输越来劲,非缠着齐庸凡陪他下,一定要赢一局才肯罢休。   齐庸凡拗不过他,干脆随便下了几个子,露出破绽让他赢了。   殷旭一脸喜色,骄傲道:“看吧,你连五子棋都下不过我,而我仅学了三天。”   “行行行你厉害。”齐庸凡敷衍道。他看出来殷旭大概是有钱人家的少爷,至于小林子,虽然一开始说是弟弟,但轻而易举便能发现两人地位的不同。   小林子只是他的小厮。   就像眼前这石盘棋,棋子皆是上等好玉,哪怕齐庸凡不懂,也能感觉到它价值不菲。   小林子上街买东西了。院子就他们二人,嗑瓜子,喝喝茶,聊聊天。   殷旭最近嗑瓜子上瘾了,根本停不下来,并问道:“你这瓜子哪儿买的?这般好吃。”   齐庸凡随口道:“我自己做的。”   “你?”殷旭有些怀疑。   齐庸凡有点心虚,忙道:“泡面都是我自个做的,炒个瓜子怎么啦?”   殷旭道:“你卖不?”   齐庸凡笑道:“我送你几袋呗,就不卖了,以后想吃问我去拿。”   他其实挺抠的,呸,不应该说自己抠,而是勤俭持家。但遇上这热情的邻居,不知怎么的竟也变得大方起来。   “对了,你最近为何不卖泡面了?”说起这个殷旭便很不爽,道:“害得我只能吃龙游酒馆的羊肉面,腥臊味儿浓得让人想吐。”   齐庸凡道:“要过年了啊大哥,我不能给自己放个假吗?”   “要过年了……”殷旭忽然有些恍惚。这恐怕是他人生中第一次在宫外过的年了。   他又追问道:“你一个人过?没有亲人?”   齐庸凡耸了耸肩,道:“我爹娘早就去世了。”   殷旭心想,齐雍的爹娘也早就去世了。   “不如来我家过?”他问道。   齐庸凡头大如牛,为甚么又是这种问题,让他很难做人的好不好!   他摇头道:“不了,我这人比较奇怪,喜欢自己一个人过年。”   殷旭便不再强求,另外问道:“你会做菜吗?”   “会一丢丢。”齐庸凡谨慎道:“你想作甚?”   殷旭含笑,“我给你一百两银子,请你大年三十来给我做一桌年夜饭,可好?”   齐庸凡犹豫了片刻,“这、这不太好吧……”   殷旭蹙眉,“那二百两?”   齐庸凡摆手,“嗨呀,谈钱多伤感情。”   殷旭:“三百两。”   于是齐庸凡微笑道:“你想吃什么菜?!”   殷旭瞧着他,竟生出了捉弄的心思,笑眯眯道:“我想吃你。”   齐庸凡大骇,“你、你……”   “骗你的罢了。”殷旭打了个哈欠,“你有什么好吃的?还不如一碗老坛酸菜牛肉面呢。”   作者有话要说:后来,殷旭:我当初为什么会说这么话。你杀了我吧。   一般更新时间在下午或晚上哦,今天三更了所以时间有些混乱。感谢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感谢投出[手榴弹]的小天使:吾爱至斯 1个;   感谢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   夕。 3瓶;春风落叶 1瓶;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第十章   大年三十,南山镇下了场雪。   室外的温度估计已达零下,而齐庸凡却穿着短裤短袖舒舒服服地待在空调房里看菜谱。收了殷旭的三百两银子,他下决心要做出一顿丰盛美味的年夜菜。   为此,他拿圆珠笔在本子上写了一份食单。   首先,冷菜三道:泡椒凤爪、辣条、老李香鸡腿。(将零食拆装入盘)   热菜五道:什锦拼盘、汁烧酿茄子、金酸香排骨、可乐鸡翅、椒盐烤鱼   汤一品:排骨山药浓汤   饭后甜点:德芙巧克力两块   饮料:可口可乐   菜都做好了,电饭煲里也热着白米饭。齐庸凡自认厨艺一般,但鸡精味精酱油等调味料却会让食物提升到令古人惊艳的档次。   外头传来咚咚咚的敲门声。齐庸凡忙出去开门,着院子里一地的积雪,打开门,看见殷旭撑着把油纸伞,肩头已落了些雪花,面无表情道:“天都已黑了,饭菜何时能好?”   齐庸凡仅把门开了个小缝,探出头来道:“马上给你端过来。”   “不如就在这儿吃?”殷旭道:“我还从未造访过你家。”   齐庸凡无奈道:“寒舍简陋,连张像样的饭桌都没有,还是端到你那边吧。”   说罢,他亦没有丝毫要邀请殷旭来屋里坐坐的意思,“砰”地一声关上大门。   殷旭:“……”   齐庸凡前阵子托镇上的木匠打了一个食盒,上下共四层,形状精巧,顶端还有一处圆形把手放便提携。他本来是为了平日里装饭去市场做生意,如今却提前排上了用场。   殷旭家的小院在茫茫大雪中便显得极富诗情画意。不远处的小亭里烧着暖炉,袅袅白烟生腾而起,黑衣青年盘坐于蒲团之上,白肌胜雪,俊美清逸,好似一卷美男图。   齐庸凡没忍住多看了几眼,就听得小林子阴阳怪气道:“你看什么看!”   齐庸凡道:“看他好看。”   小林子气急败坏:“好看也不能看。”   齐庸凡:“……为何?”   小林子高傲得宛如一只开屏的孔雀,“我家公子岂是你等贱民能窥伺的!”   齐庸凡心想,大家都是人,哪里来的贵贱之分。再说了,你瞧不起爷,爷还瞧不起你这些古代土著呢。   他拎着食盒走到亭子里,逐一将盘子摆出来,叮嘱道:“明日将盘碗洗了再还我。”   殷旭瞧着那堆一看便用了心意的饭食,道:“你不同我们一起吃?”   齐庸凡摇了摇头,取了空食盒便离开。   小林子瞥见桌上的吃食,不满道:“公子,这些玩意也值300两?足够吃趟‘满月楼’了。”   殷旭嗜辣,夹起一只泡椒凤爪送入口中,不由得眼前一亮,道:“你快来尝尝,齐兄这手艺,比满月楼可好多了。”   小林子闻言不情愿得也夹了些品尝,面色陡然一变,惊悚道:“这世间竟有如此奇妙的食物?”   似辣非辣,浓咸鲜素,嚼之满口生香……   此物名曰,【辣条】。   ……   这是殷旭此生以来吃过最撑的一顿饭。   他心想出宫真是个明智的选择,与此同时又开始怀疑齐庸凡到底是不是“齐雍”。   虽然往日他与齐雍并不亲近,但亦从密探处得知此人决计不会下厨。   一个连菜刀都不会握的文弱书生得了失魂症后有可能突然厨艺飞涨吗?   起码殷旭觉得极为不可思议。这令他对于齐庸凡愈发好奇。   于是刚吃完饭,他便冒雪去敲隔壁的房门。   过了半晌,齐庸凡才来开门,一脸疑惑道:“这么晚了,殷兄也该洗洗睡了吧?”   殷旭摸了摸下巴,指着地上的一堆碗筷道:“我帮你拿进去。”   “不用,我自己来。”齐庸凡一口回绝。他俯下身,毫不嫌弃便抱起这叠脏兮兮的碗筷往回走,并再度大力关上房门。   ……   过完年,齐庸凡在家休整了几天。他看不惯小林子,便极少去殷旭家串门了,自个数数银子、吃吃零食,偶尔看几本书,学习一番这个世界的文化,倒也乐哉。   大年初一,徐大娘去镇上探望陈生一家,顺带捎来了柳元子。她扛着两只活鸡和几尾腌鲫鱼,特意送给齐庸凡。   齐庸凡挺意外的,也很惊喜,忙把她请到家里来坐。说实话,他在这里最信任的便只有柳元子,也不在乎她看到停在院子里的零食车。   更何况她早就见过了。   宅屋很简陋,仅有的几件家具还是房东剩下的。角落里结满蜘蛛网,桌上积了一层厚厚的灰。毫无疑问,这间屋子已很久未曾住过人。   柳元子却毫不惊讶,她知道齐庸凡都住在车里的。那辆停驻在小院的庞然大物,应该隐藏着某些秘密。   齐庸凡找了张木凳给她坐,摸了摸鼻子道:“屋子漏风,不好招待人。”   柳元子笑道:“没事啦,对了齐大哥,你是初六开摊吗?”   “嗯,你初六能上工不?”   柳元子点点头,有些羞涩地笑了,道:“这几日在家闲着没事都不知道该做甚。”   齐庸凡道:“好好干,回头我给你涨工资。”   “工资”这个新奇的说法最初也是齐庸凡教给她的,虽然刚开始觉得有些突兀,但后来便也习惯了。   柳元子在齐庸凡家吃了午饭,晌午后便打算去寻徐大娘回村里。外头雪大,他说得送送她,不然一个小姑娘家的放心不下。   推开木门,齐庸凡有些讶异,没想到殷旭这么巧也正站在巷口。青年的黑衣在雪地里打眼得紧,他眯起眼遥遥望着齐庸凡,开口道:“带小姑娘出门玩?”   齐庸凡摆摆手,“下这么大雪,玩屁啊,我送她回家。”   殷旭道:“她是你请的工女?”   齐庸凡随口应了一声,便拉着柳元子越过他往前走。   “等一下!”他伸手想扯男人的衣袍,却捞了个空。   “嗯?”齐庸凡撇头看向他,面露疑惑。   殷旭张了张嘴,感觉喉咙有些涩然,道:“傍晚来我家小院坐坐可好?”   齐庸凡淡淡道:“再说吧,我还有事要忙。”   此后几日,齐庸凡确凿忙于准备年后的生意,再未造访过这位俊美邻居的家。   ……   大年初六,南山镇市集。   这天清晨,齐庸凡开摊迟了些,便见陈记肉铺门前蹲着不少人在等。他有些羞愧,忙过去装车布置,道:“抱歉啊各位,今儿起晚了。”   排在最前头的小厮嚷道:“我家少爷想您家泡面好几天了,这不,天一亮就喊我来排队,结果您现在才来,把我的腿都冻坏喽!”   “就是就是,小老板你下回可不能偷懒了。”   更有甚者道:“你家住哪儿?下次俺去叫你起床!”   齐庸凡只好道:“大家莫急,今日有新品出售,排在前边的都会免费赠送一串。”   “新品?”小厮眼前一亮,忙道:“赶紧都给我来两份!”   “我也要!小老板家的吃食肯定差不到哪儿去……”   亦有人注意到原先写着“齐氏泡面”的牌匾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一块更大更豪华大木质挂牌,上书“夏星酒馆”四个字。   “呦,老板要开酒馆了?”   “得了吧,就这么个小摊子……”   “是要卖酒吗?”   “管他做甚,既是小老板家的,买它!”   齐庸凡麻利地掀开白布,里头有七八串今早放在烤肠机里烤好的椒盐烤肠。根根香脆,表面刷上了甜面酱,看起来便香甜可口。   那小厮买了两碗泡面和三块面包,他便递过来一根烤肠,嘱咐道:“快些送回去,否则冷了便不好吃了。”   小厮闻言,塞来一把钱,许是怕自家公子责怪,头也不回地狂奔而去,差点在雪地里摔了一跤。   齐庸凡告诉众人这根长而脆的肉红色物什名为“烤肠”。等柳元子来了,他闲下来时,便将事先写好的菜单贴到木推车上。   〈夏星酒馆〉   营业时间:太阳落山之后   菜单:酒一杯 100文 酒鬼花生/叠 30文   泡椒凤爪/ 只 10文 烤肠/根 15文   烤五花肉/根 16文 烤白菜/5文 烤韭菜/5文   烤茄子/份 25文   菜单刚贴出去,便见此前那名小厮气喘如牛地一路飞奔而来,并在摊前踩到雪泥摔了个狗吃屎,手脚并用地爬起来呼喊道:“老板,再给我来五根烤肠——”   齐庸凡指了指菜单上的营业时间,道:“太阳落山之后才开始卖喔。”   “别这么不通人情嘛。”小厮看也没看菜单,掏出一两银子,豪爽地甩给他道:“我家公子说了,只要有烤肠,钱不是问题!”   齐庸凡摸了摸下巴,讪讪道:“食材现在还没准备好,卖不了,你还是傍晚再来吧。”   说罢,他沉痛地望了眼那锭即将到手却飞了的银子,毅然决然地别过头。   “啥?”小厮愣住了,旋即痛哭流涕道:“求求您了……卖给我吧!不然回去公子要打我板子的!”   路过菜场的人都会发现这位小厮跪在地上,一把鼻涕一把泪地扯着齐庸凡的衣袖不愿放开。人们都是八卦并且好奇的,几相传播之下,卖泡面的小老板家的烤肠好吃到让人哭着都想买的传言像长了翅膀似的飞遍整座南山镇。   并且,该烤肠只在傍晚出售。   作者有话要说:大殷王朝的朝代设定相当于明清后期,故有牛肉,也有从国外传来的茄子,商业发达。   感谢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感谢投出[手榴弹]的小天使:生尘 1个;   感谢投出[地雷]的小天使:劝君改邪归我、快乐每一天、我家佩子 1个;   感谢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   1133566 20瓶;吴凡凡 10瓶;屋飒 3瓶;主攻攻控 2瓶;浮生凉凉 1瓶;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第十一章   下午,齐庸凡去陈生那里要了一斤猪肉,切成薄薄的小片串进竹签里备用。还有刚买来的新鲜蔬菜,除了茄子稍贵些,别的十几文钱便能买上一大摞。   如此弄了上百串,一齐由井水淋了清洗干净,放在竹篮里备用。   这其实就是烧烤嘛,齐庸凡的车里便有个烤架,以前闲了经常停在公园草坪里,约朋友来玩。他的烧烤技术还是蛮不错的,再辅以孜然、辣粉等调料,想难吃都不行。   晚上将摊位改成酒馆,其实不仅是为了盈利,还是为满足齐庸凡的一点小心思。他看韩剧时特别喜欢那些路边的大棚小酒馆,摆几张桌子,卖酒卖肉,一盏挂灯在夜里显得格外温暖。   就因为这个,他还花钱去找木匠另外多定制了几张桌椅。   齐庸凡在现代有个好朋友,上回过生日,捣腾了一个户外party,便借用了他的零食车。以至于现如今车上还存放着遗留下来的一箱粗蜡烛。   他便寻思着入夜了,每张桌子上都摆个蜡烛,这样既能照明,又有浪漫氛围。   很快太阳落山了,柳元子在外边收完摊,小跑进来问他:“齐大哥,酒馆何时开门呀?已经有好多人在排队了。”   齐庸凡整理了一下烤架食材等物,抱起这堆东西往外走,道:“你出去跟他们说一下,马上就开门。只有十张桌子,不够的话须拿号等位。”   柳元子道了声“好嘞”,便先欢快地跑了出去。   暮色降临,斜辉穿过山棱洒落在石子路上。煮泡面的锅仍冒着腾腾热气,齐庸凡挪开锅,用铁夹夹出底下尚在燃烧的木炭,扔进烧烤架里。   而另一边,十张桌子都被坐满了。柳元子正拿着纸笔,挨个记录每桌点什么菜。她不识字,更不会写字,齐庸凡便教会了她如何用炭笔画符号,来区分不同种类的菜品。   “十串烤白菜,十串烤五花,二十串烤肠外加一杯酒是吗?”柳元子礼貌地询问道。   桌前坐着个胖乎乎的锦衣少年,点点头,想了想又道:“再加一份酒鬼花生。”   他是镇上富户关员外的独子,名叫关谷,集万千宠爱于一身。前几天关员外斥重金送他去念书,虽然学问没怎么读出来,但瞧这一身膘,便知晓他在书院里定然没少吃。   他边上的小厮长得颇为眼熟。柳元子多瞟了几眼,想起来此人便是传闻中缠着齐庸凡痛哭失声只为买烤肠的憨子。   瞧着也不傻,估计是被关谷逼得吧,她心想。   炭火冒出丝丝白烟。齐庸凡把肉串逐一放上去,刷上油和孜然面。蔬菜要先在锅里炸一下再拿过来烤,不然容易焦。   烤串很快做好了。他装进木盆子里让柳元子送出去。不得不说做宵夜真的很赚钱,平均每桌消费一两百文,一个晚上便能赚七八两银子。   角落里放着一个密封的酒坛子。齐庸凡早上将车里的白酒掺了点水加入其中。有人点酒了,他便拿出一个食指般长的瓷杯,打满后送过去。   坐在第二桌的壮汉看到这杯量,面色一冷,扯着嗓子道:“呔!如此黑心的店家,俺还是第一次见!”   很快,其他几桌人也不约而同地收到了几乎可以一口干掉的小酒杯。   他们纷纷加入讨伐黑心商家的行列中。   “对面的龙游酒馆三百文便可以买上一斗好酒,一斗可相当于整整四斤呐!这所谓的夏星酒馆,区区两口酒就敢卖一百文钱……”   “店家,给我把酒退喽!”   “走!咱们去龙游买点酒来配这烤肠吃……”   眼见形势愈演愈烈,齐庸凡只得暂时搁下手头的烤串,擦了擦额上的汗,走过去道:“诸位客官,请稍等!”   壮汉喊道:“你这黑心店家还有甚么话要说?”   齐庸凡眉峰一跳,道:“我为何就成黑心店家了?倒是你们,有没有听说过一句诗,叫做金樽清酒斗十千,玉盘珍羞值万钱?”   众人:“……”打扰了,他们都是文盲。   就在此时,另一边,关谷仿佛没听见大家的闹腾似的,将杯中酒一饮而尽。再配上涮了甜辣酱的烤肠和烤肉,简直美滋滋。   小厮劝道:“少爷,你也去将酒退了吧,这价格着实太坑了……”   关谷:“区区一百文钱罢了。”   小厮语重心长:“蚊子再小也是肉呀。”   关谷肉肉的脸颊泛起红晕:“此酒着实甘爽,不愧于它的价钱。便是我爹前年花高价买来的御贡佳酿也不及它的一半……”   话音刚落,他整个人摇摇摆摆,明明正坐在板凳上,却“啪叽”一声犹如一滩烂泥歪倒在地上。   小厮面色一变,旋即抱着关谷的身体嘶吼道:“救命啊!快去找郎中!我家少爷喝酒中毒啦!”   他撕心裂肺的嚎叫转移了众人的焦点,于是大家都围到他身边,七嘴八舌地议论。   “天呐,竟是喝酒成这样的?”   “幸好我没喝……”   “速让官府来抓这黑心的小老板!!”   齐庸凡无奈抚额,推开人群走过去,大声道:“他只是喝醉了。”   “喝醉?”有人怀疑道:“仅仅那样一杯酒,便能醉成这样?”   壮汉一拍胸脯,道:“俺孙老汉连饮三斗酒都未曾醉过!”   齐庸凡在心里默默算了一下,三斗酒相当于12斤,而古代的普通米酒度数跟啤酒差不多,这孙老汉12斤喝下去,难道不会膀胱爆炸?   他淡淡道:“我家的酒便是如此,刚才忘记说了,此酒名为‘一杯倒’,在场若有人喝了一杯后还能保持清醒,我自掏五两银子赠与他!”   他既是这样说,众人也就相信了。再看那瘫倒在地上的关家少爷,面色红润,双嘴微张流出哈喇子,分明打起了呼噜,一点儿也看不出中毒的痕迹。   而往常他们买的酒大多浑浊不堪,此杯中的酒却无比透明,隐隐散发着一股诱人的酒香……   壮汉当仁不让,端起桌上的小酒杯灌进嘴里,同时笑道:“嘿嘿,想不到今日出门喝趟酒都能赚上五两银子……”   然而他的面色以肉眼可见变红,仿若天旋地转,瞬息间便软倒在地上。   众人:“……”   接下来买酒的人都陆陆续续尝试了,绝大多数人醉倒在地,还得由亲友拖回去。少有几个没倒的,却都神智不清胡言乱语起来。   这天晚上的生意被搅得一团糟。柳元子奔来跑去照顾那些醉汉,竟在大冬天里热出了一身汗。   齐庸凡很无奈,心想下次要多在酒里掺些水,否则大家全都一杯倒,还怎么赚钱?   不过夏星酒馆开张第一日,勉强还算得上是人气爆满。虽然都是一群醉汉……   ……   与此同时,龙游酒馆。   掌柜在家吃过晚饭后便来酒馆照看生意,最近客流少,他怕总店的人知道了责骂,想尽办法拉拢客人。   他一走进去,瞧见空荡荡的桌椅,顿时冷下脸,歪着嘴叫道:“小二呢?给我滚出来!”   小二忙从厨房跑出来,摸了把嘴上的油,道:“掌柜的您叫我?”   “人呢?”掌柜怒气冲冲道:“为何一个客人都没有?”   小二瑟缩了一下,后退两步,指了指门外,道:“他们……都去夏星酒馆了。”   “什么?”掌柜更是怒发冲冠,“对面何时开了酒馆?”   小二老老实实道:“是卖面的那小老板开的,他如今白天卖面,夜里便开酒馆。今日刚开张,说是喝了他家酒如若能保持清醒,便送五两银子。于是大家都蜂拥过去了……”   “岂有此理!”掌柜道:“他一个小毛孩怎会掌握制酒配方?这其中定有猫腻!”   酒方是每家酒馆赖以生存的看家本事。龙游酒馆之所以能红遍越川县,便是因他们家的龙游酒,香醇劲道!   “我哪里晓得。”小二打了个哈欠。   掌柜厉声道:“马上去那什么夏星酒馆买酒来!”   小二往外张望了两眼,道:“他家关门了。”   掌柜僵硬回头,却看那清俊少年,在一群人的包围下竭力想冲出去,并叫道:“别拦我!我要回家睡觉了……诸位,明日一定天不亮就来卖!!!”   他再看看自家无比冷清的店面,不由得落下两行清泪。   ……   是夜。   天是极冷的。但殷旭裹着厚袄坐在暖熏的亭子里赏雪,却只觉惬意。他喝了口热茶,听到隔壁开门的响动,道:“小林子,他今日回来得有些晚了。”   小林子没好气道:“公子,你天天注意这家伙做甚?”   殷旭顿了顿,道:“我想吃瓜子,却又不好意思问他买。”   小林子:“……”   殷旭继续喝着茶,喃喃道:“有些想喝酒了,京畿热热的桂花酿,也不知何时才能买到。”   “开春吧。”小林子道:“那会我让人送来。”   殷旭吸了吸鼻子,“为何闻到一股酒味?”   风吹来阵阵清纯的幽香,沁入心间。醇厚浓郁,窜进脑袋里,一下整个人都变得晕乎乎的。   小林子惑然道:“自何处传来?怪香的。”   殷旭开了个玩笑:“许是齐雍酿的。”   小林子“呸”了一声,“他怎可能酿出这般好酒。”   作者有话要说:比较夸张了hh请勿对入现实……总之这酒度数很高就对了   感谢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感谢投出[手榴弹]的小天使:吾爱至斯 1个;   感谢投出[地雷]的小天使:吾爱至斯 1个;   感谢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第十二章   打算卖酒前,齐庸凡去仓库清点了一番酒水种类。几乎没人会在景点买酒,所以他当初只进了些江小白、二锅头、青岛啤酒之类的常规酒,偶尔留着自己喝。   昨日他拿去卖的便是江小白,一时没注意,拿了几瓶400ml的金标52度纯粮高粱酒,怪不得把一群人都给撂倒了。   这回他学聪明,特意挑了酒精度数最低的,再掺水,想来应该符合古代人的口味。   第二天他起了个大早,将备好的酒水、烤串运到陈家,先放在院子里,然后去门口卖面包和泡面。   老卖这两样显得太过单调,他又添了一样牛奶,装了满满一只木桶,用量杯按每200ml卖,须自带容器。   镇上从未有人卖过牛乳,村里的牛大多是黄牛和水牛,产奶量极低,也没人去打这个心思,最多喝些羊乳。倒是大家都听说过北方边戎民族会喝奶,因此也不觉得稀奇。   而来自现代的蒙牛杀菌乳,相比之下不仅没有腥味,还隐隐有股甜味。小孩子喝了以后天天嚷着还想喝,加上齐庸凡打着多喝牛乳对身体有益的旗号,每到中午一桶奶便卖得精光。   许多去私塾上学的书生,以往都会在包子店随便买点充当早饭。但自从多了陈记肉铺门口的摊位,他们皆会来此买一杯牛乳,加上面包。   这样的早饭已经成为镇上有钱人家的风尚了。要是哪户人家早上吃得起这些,肯定会饱受邻里的艳羡。   如今人不多的时候,柳元子已经能将摊位看治得井井有条。齐庸凡便会去陈家里屋歇息,跟着二狗子摇头晃脑地念弟子经。   这天徐大娘也上来了,给她的宝贝孙儿带来俩红烧大鸡腿,喜气洋洋地说:“昨个刚吃了顿喜酒,特意留着这些带回来给你们!”   她还一并带来了山上挖的冬笋野菜,几捆干柴,以及两尾草鱼。虽然这些吃食对陈家来说并不算什么,但怎么说也是丈母娘的一番心意,陈生很是高兴地接过来。   徐大娘一转头看见齐庸凡,布满褶子的脸上顿时绽开笑容,道:“齐哥儿,最近生意好不好做的啦?”   齐庸凡回答道:“托您的福,有元子帮忙看顾,还不错。”   陈生在一旁笑着补充道:“岂止是不错啊,齐兄生意好着呢,每天排队的人都排到街尾了。”   徐大娘眼珠一转,细细端详着齐庸凡,问道:“齐哥儿今年贵庚?”   齐庸凡被她盯着鸡皮疙瘩都起来了,抱着手臂,感觉有点冷飕飕的,道:“18了。”   徐大娘喜道:“早过二八了,齐哥儿有考虑过婚事吗?”   这话徐大娘以前就问过,他忙打着哈哈道:“还没呢,男子先立业后成家,我还未曾赚到什么钱,哪儿有心思娶妻。”   徐大娘锲而不舍,“乡下姑娘又不在乎这些虚头巴脑的,我跟你说,我堂弟的表妹家的女儿,长得忒秀丽,你肯定喜欢,要不要抽空跟我去莲花村见一面……”   齐庸凡摆了摆手,探头望向外面,匆匆甩下一句话:“我过去看顾下摊子。”   直到踏出院子,他才感觉心里踏实了。说实在他并不喜欢徐大娘这种拉郎配的“相亲”方式,但也没办法翻脸走人。几年前他便知道自己喜欢男人,怎么可能会娶古代女人为妻。   更何况他穿越过来是为了赚钱,又不是为了谈恋爱。   ……   晚上夏星酒馆开门。冬天天黑得快,齐庸凡每桌都摆了白蜡烛,并点上火。烛光闪跃,与街上的灯笼相映成辉。   铁架上冒着熏肉香的白烟,被风吹去街头巷尾,撩人得肚子咕噜咕噜叫唤。   生意照旧不错,桌桌满员,还有不少拿了号的客人站在一旁排队。   齐庸凡一边翻转着烤串,偶尔还要腾出手来去倒酒,忙得焦头烂额。累是累了些,但瞧见银子不断进账,还是很开心的。   关谷如今成了酒馆的忠实客户,每日风雨无阻必来此占位。改良过的低度数米酒更受欢迎,几乎成了夏星酒馆的招牌,即便贵了些,但仍有许多人咬咬牙便买了。   而对面龙游酒馆的生意便显得尤为凄惨,说得难听点,每日除了苍蝇在桌前盘旋,一个影子都不见……   某日小二买了酒回去,掌柜喝完以后,陷入了沉默。   小二问:“掌柜的,还要吃烤串吗?听说他家的烤肠是一绝。”   掌柜摇了摇头,第二天坐最早的一班马车去越川县了。   至此以后,龙游酒馆无甚生意,关门大吉。   ……   烤了几轮肉后,烟熏火燎的,齐庸凡感觉自己的脸几乎都要被烤成黑炭了。他去里头拿了湿毛巾擦了擦脸,走出来时却看见殷旭正站在摊位前跟柳元子说些什么。   走近了,他才听清楚,殷旭在点菜。   “来两杯酒,四串烤肠,两串五花肉,两串烤白菜……”   第一次吃“烤物”,殷旭显得很谨慎,只买了一点儿,并且还是看在这家店是齐庸凡开的份上。   小林子环视周围,盯着桌上的白蜡烛,微微又些诧异,估计以前没见过这玩意,图个新奇。   碰巧有一桌人吃完走了,柳元子过去收拾了桌面,而后安排他们坐下。   酒先上来了。殷旭望着杯中清澈的酒液,忍不住深吸一口气,惊讶道:“那天我们闻到的酒,竟真是他酿的。”   小林子喝了一口,甘爽的口感刺激着味蕾。他撇了撇嘴,道:“不过是会酿酒罢了,有什么了不起。”   殷旭笑道:“他还是状元呢,难道这也不算什么吗?”   小林子不说话了,埋头喝酒。不一会一杯酒便被他喝得一干二净,双颊绯红,晕乎乎地抓着殷旭的手,叫道:“公主……”   殷旭垂下头,夜里看不清他的表情,声音骤然变得低沉起来,“林,闭嘴!”   小林子打了个激灵,背后冒出的冷汗几乎把衣衫浸湿,猛的清醒过来。他自扇了个巴掌,诺诺道:“公子,对不起。”   殷旭淡淡道:“下回别再这样了。”说完拿起酒杯一小口一小口地抿着。   不过这酒是冷的,入喉难免令人不适。在这样的天气里,若是能喝上一壶热热的好酒就好了。   他寻思着等下跟齐庸凡买上一壶,带回家。   喝完酒后,齐庸凡把他们点的烤串端了上来。殷旭嗜辣,点了重辣,这让齐庸凡有些害怕,问道:“要不要再点酒喝?”   殷旭莫名其妙:“为何?”他已有些醉了。   齐庸凡道:“烤串很辣,你们会渴。”   殷旭道:“那便再来两杯。”   结果殷旭发现烤串着实好辣,他从未吃过如此重口的食物,辣得满头是汗,呼呼地张嘴呼气吸气,颇为狼狈。   齐庸凡给他拿来了酒,想了想,又去木推车里勺了一碗打算送给二狗子的剩牛奶,道:“喝点这个吧,解辣。”   殷旭喘着气,也没看杯子里是什么,一口灌进嘴里。出乎意料的味道……甜甜的乳奶味,冰冰的,好似一下将辣意给包围了。   结账时,殷旭问齐庸凡:“你往后会开店吗?”   齐庸凡笑道:“当然会啊,等我赚到银钱了,定然开一家极好的酒馆。”   殷旭便道:“同我一起开如何?我有钱。”   齐庸凡摇头,“不,我喜欢自己的店。”   他不太喜欢跟别人合作,就像很讨厌现代的商业综合体一样。拥有一家属于自己的小店,是很早以前的愿望了。   虽然在现代未曾实现,但他希望在异世界可以。   “你方才给我的那杯……是牛乳吗?”殷旭问道。   “嗯,味道还不错吧,我早上会卖喔。”   随后殷旭买了一壶酒,但不方便带回去。   齐庸凡便说等会就收摊回家了,可以帮他送到隔壁。   ……   镇上的钱庄差点儿就关门了。齐庸凡赶在最后一刻去兑了钱,揣着一口袋叮当作响的碎银,沉甸甸的。   夜深人静,偶尔能听见打更夫敲着锣在喊:“天干物燥,小心火烛。”   回到家,他放好木推车,打开酒坛子,里头碰巧还剩下一些,用竹筒装了,送到隔壁去。   今日卖的全是江小白,他心想,明日应该轮换着卖二锅头了。   咚咚咚,敲了半天门才有人应。   小林子揉着眼,睡意朦胧地走出来,瞅见他,没好气道:“怎么现在才来?我家公子等你等得都快入睡了……”   “抱歉啊。”齐庸凡把竹筒递过去,道:“这酒就送你们了。”   他虽然不大方,但还是懂得维护邻里关系的。   小林子愣了愣,刚接过酒,便见他转身离开。   “你能否卖些瓜子于我?”小林子叫道。   齐庸凡回头瞥了他一眼,道:“不能。”   卖给殷旭倒可以,但他不会卖给小林子。无他,看此人不爽罢了。   回到车里已经很晚了,齐庸凡洗洗睡下,但在床上翻来覆去怎么也睡不着。他只好起身,给自己倒了杯红酒喝下,困意这才袭来。   他似乎隐约做了个梦。   作者有话要说:感谢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感谢投出[地雷]的小天使:如 1个;   感谢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   26678501 10瓶;漾漾泛舟 3瓶;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第十三章   梦里,他叫齐雍,是南山镇人士。十年寒窗苦读,一路从童生考上去,家里为此卖了牛卖了地,最后一贫如洗,终于供他考上了状元。   消息一传出来,整个南山镇人都沸腾了。正所谓一人得道,鸡犬升天,齐家人挺直了腰杆,以为从此以后便能飞黄腾达了。   没曾想齐雍就此消失,如同人间蒸发一般,杳无音讯。   ……   按常理来说,中举人一般都会被委任为官。寻常进士托关系可以当个县令,排名靠前的却能进入翰林书院,留京赴任,往后仕途更加畅通。   齐雍身为状元,以后当个三品官估计不是问题。但他相貌出众,在殿试时被皇上一眼看中,选为长乐公主的驸马爷。   皇命难违,齐雍只能歇了当官的心思,与内务府一同筹备婚礼。最初他挺郁郁寡欢的,但后来他想开了,觉得当驸马爷其实也没什么不好,啥也不用干讨好未来妻子便能享受一辈子的荣华富贵。   当今圣上共有二十位皇子,个个皆值壮年,彼此狼争虎斗,都对金銮宝座虎视眈眈。许是因此,皇上特别讨厌这群儿子,而尤为宠爱仅剩的女儿,长乐公主。   皇上很能生,但生出来的几乎都是带把的,仅生了两个女儿。大公主前几年被派去与边疆蒙族和亲,没曾想大半年后便因水土不服而惨死异国他乡。   这件事给皇上造成了极大的伤害,他从此再也不谈和亲的事儿,要是哪国派人前来求亲,也是一律不假辞色。   他常说,以后定然要为长乐寻一个极好的夫婿,予她一世幸福。   眨眼之间,长乐公主便到了婚嫁年龄。这几年,皇上为她的婚事愁得长了不少白发。那些达官显贵家的年轻俊杰是挺不错的,但他又怕贵族家的花花公子沾染坏习性,往后待长乐不好。朝中官员,大多有了妻女,更不可考虑。   此后挑来挑去,他挑中了齐雍。   这位新晋状元郎出身贫寒,年纪尚轻,连个未婚妻都没有,家世清白。况且他生了张好皮囊,风姿卓越,出类拔萃,看着便是个品行端正的翩翩少年。   婚礼定在秋末,秋风飒爽,正是阴凉的好天气。皇家气势不凡,属于长乐公主的公主府早就建好了,毗邻京城中心,背靠皇宫,比起另几个王爷府还要好上几分。   皇帝拨给她的嫁妆更是不知凡几,说是十里红妆都太委屈了。那些金银珠宝,相当于大殷王朝三年总收入。   可见皇帝对公主的疼爱。   谁曾想,就在婚礼前一天,齐雍便消失了。   传言愈发离谱,有说他逃婚的,有说他被世外高人绑架去习武的……   皇帝大怒,责令举国通缉此人。   ……   一觉醒来,齐庸凡出了大半身冷汗。他脱下濡湿的睡衣,换上衣袍,望着镜子里的自己,满脸苍白,一副大病初愈的模样。   竟然能被一个梦吓成这样。   他不禁想起之前做过的另一个梦,穿越总局说他所在的异世界出了bug。莫非,他便是那个梦境中的状元郎齐雍?   可他明明跟通缉令上的人长得一点都不像啊……   这一天,前往市场做生意的路上,齐庸凡脑袋里一团乱麻。他本来盘算着继续去县城卖零食,一步步发展,最后把分店开遍整个大殷王朝。   如今看来不能这样了,出于谨慎考虑,他决定暂时安居南山镇,等通缉驸马爷的风头过去了再去县城。   早上生意不错,没一会功夫,面包和牛奶便卖了个精光。泡面卖得慢一些,许是因为新鲜劲儿过去了,勤俭持家的古代人更愿意在家自己煮面吃。   如今来买面的几乎都是镇上的有钱人家。   空闲的时候,隔壁米店的小伙子便会过来同柳元子搭讪。他常来常聊,日子久了,柳元子见他也会笑脸相迎,买面时多给些牛肉。   伙计叫黄亮,南山镇本地人,在米店干了三年。   这日他来到摊位上,递给了布包给柳元子。拆开白布,里头装着一串街边买的冰糖葫芦。他有些不好意思,讷讷道:“前几日听你说想吃就买了。”   “谢谢啊。”柳元子爽快地收下了,并从兜里掏出钱给他。   黄亮犹豫了一会,道:“掌柜说米店开不下去了,要卖掉,过些天我可能就去县里找活儿干……你愿不愿意同我一起去?”   他当然知道柳元子不可能跟他去。他只是个普通伙计,每月连一两银子都不赚到,更别提养活她了。   而柳元子在齐庸凡的摊位干活,每个月能赚三两银子……   柳元子垂下头没说话。她又不傻,早已看出黄亮喜欢自己。若是一年前,她大概便兴高采烈地答应了。黄亮待她好,而且人也长得俊气,这般好的夫婿在十里八乡打着灯笼都找不到。   但如今,她不愿屈就。   正如齐大哥告诉她的那样,女子当独立,而不应被嫁人束缚。她要靠自己的双手去挣钱,往后再寻个真正喜欢的如意郎君。   “那,我走了。”黄亮惨淡地笑了笑,望着柳元子,道:“能最后给我煮一碗面吗?”   她点点头道:“好嘞,要哪种?”   黄亮道:“红烧牛肉。”   面很快煮好了,浇上汤汁,打包递过去。但黄亮没接,只道:“送你的,我看你还没吃中饭,多吃些。”   他扔下铜板便离开了。   柳元子端着那碗尤冒热气的面,鼻子一酸,自个蹲下来囫囵吃完了。   ……   傍晚,夏星酒馆开门。   这回殷旭早早的便来了,排在很前面便拿到桌号,点了一壶酒和一些吃食。   近来酒是可以加热的。齐庸凡买了个小炉子,架在角落里温酒。暖暖的,很贴心。   菜单上又多添了一道烤鱼。原来是因为春天快到了,冰河融化,养了一个冬天的肥鱼开始在集市上溜达。   齐庸凡自制了一个钓竿,空闲时会去河边垂钓。他懂得一些制作诱饵的小知识,往往比其他人钓的更多,上钩的鱼也更肥大。   日子久了,自己吃又吃不完,他便寻思着当作烧烤夜宵来卖。   其实村里人很少吃鱼。倒是顽童们喜欢上蹿下跳,掏鸟窝下水摸虾,偶尔便也能捞几天鱼带回家。   镇上的人却很喜欢吃鱼,因为鱼肉鲜嫩,料理起来更加美味。   河鱼腥味大。齐庸凡把鱼处理好后,先将葱姜蒜等于放入破开的鱼肚中清蒸片刻,再拿到炭火上去烤。   调料得多加,火候也得把控,待到鱼皮金黄酥脆,刷上盐和孜然粉。   晚上有不少人都点了这道新品烤鱼。鱼酥软得没有骨头,一口咬下去嘎嘣脆,再配着热酒下肚,整个人都暖洋洋起来。   殷旭独自一人坐在桌前,喝着酒。他没带小林子来,只跟对方说自己想出去走走。因为觉得小林子很讨厌齐庸凡,每回来摊子上吃东西都不讲什么好话,令他听了心情不佳。   果然一个人呆着,仿佛连烤物都变得好吃了不少。   在宫里时,他吃过的美食不知凡几。受皇帝宠爱的缘故,各式大鱼大肉都先紧着送过去给他。   他自认是一个不重口腹之欲的人,但不知为何,却如此眷恋这家简陋的小摊。   “喏,你点的烤鱼。”齐庸凡将盘子放在他面前,像是想到了什么,问道:“你那个小厮怎么没跟你一起来?”   “我没带他来。”说完,殷旭才反应过来齐庸凡在诈他。他明明说小林子是他弟弟来着……他忙道:“是我弟,不是小厮。”   “你放当我眼瞎?再说了,你俩长得一点都不像。”   谎言被戳穿,殷旭不太自然地端起桌上的酒喝了一口,脸颊上泛起红晕,道:“他从小跟我一起长大,太纵容了,才养成现在这副样子。”   齐庸凡了然道:“我说嘛,哪儿有比主子还嚣张的仆人。”   殷旭道:“对不起啊,我听他说起过上次跟你买瓜子的事儿,其实是因为我想吃……”   “你早说嘛。”齐庸凡笑道:“我家一大堆,赶明了送一袋到你家去。”   殷旭不太好意思,道:“我会付你钱的。”   齐庸凡:“嗨呀,这么点钱,大家都是邻居,无妨的。”   殷旭想了想,抬头道:“我请你喝酒如何?”   “你请我?”齐庸凡有些想笑,道:“你家酒比我的还好喝?”   “我托人从京城带的桂花酿,封了五年,味道比起你这个也不逞多让。”殷旭自信道。   “那我来尝尝,顺便和你下两盘棋。”   齐庸凡笑了笑,他对殷旭这人其实还是蛮有好感的。大概是出于GAY天生的颜控属性吧……   殷旭隐隐有些醉了。夜色朦胧,桌上的白蜡闪烁着火焰。他的眼前似乎出现了重影,以至于在看到齐庸凡时,回忆起了一些不堪回首的过往。   他喃喃道:“齐雍……”   “嗯?”齐庸凡没听清他在说什么。   殷旭头一歪,竟倒在齐庸凡的胸口上。他喝了一整壶酒,醉昏过去了。男人的体温透过衣衫传递在身上,有些奇妙的、异样的感觉,犹如电流般自上往下地充斥四肢百骸。   齐庸凡低头看了眼他俊美的脸庞,不知为何,居然有一丝不愿意吵醒他。   不过那也仅是一丝而已。他拍拍殷旭的脸,说:“醒醒,别睡我身上,要睡觉回家去。”   作者有话要说:感谢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感谢投出[手榴弹]的小天使:生尘 1个;   感谢投出[地雷]的小天使:如、时雪 1个;   感谢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   别咬我、时雪 5瓶;&聆 2瓶;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第十四章   两日后,米店关门了。一袋袋大米低价抛售,米缸等物也一一搬走。不多时,店里便显得空荡荡。   齐庸凡当时正忙着做生意,回头看了眼破败的米店,随口道:“以前常来的那伙计,是叫黄亮对吧?他去哪儿了?”   柳元子就站在他身边勺面汤,道:“米店要卖了,他去县里寻活儿干。”   齐庸凡道:“早说嘛,可以让他来我这儿帮忙。”   柳元子愣了一下,道:“摊子应该不缺人吧?我一个人就可以顾着了。”   齐庸凡道:“嗯,可我马上要开店了,到时候肯定很缺人手。”   他指了指米店,道:“我已经把这家店盘下来了,过几日收拾一下便可以搬进去。”   柳元子沉默了。她于黄亮的感情是矛盾的。黄亮对她极好,而在此之前,她从未受到过这般的真心,不免十分感动。然而她却又是看不起黄亮的,归根结底,是由于他没甚么钱。   连她每个月赚得都比他多……   不知道从何时起,她发现自己变了。   不再是从前那个无忧无虑的乡村姑娘,兜里的钱多了,她便开始向往外边的生活。   至于如意郎君……她回头看了一眼齐庸凡。   毫无疑问,齐大哥是她这一生见过最优秀、最忘不了的男子。这便是她心心念念已久的人。   但她很清楚地明白,对方不喜欢自己。如今不喜欢,以后也不会喜欢。她跟齐大哥之间好似隔着一层永远都无法跨越的鸿沟。   就像猫喜欢吃鱼,可猫无法下水。   齐庸凡问她:“黄亮在镇上吗?还是已经去县里了?”   柳元子:“不清楚。”   齐庸凡:“那小子喜欢你呢,本来还想撮合你俩的……”   柳元子低头捞面。   买下米店后,齐庸凡便托人动工修建成一家小酒楼。店铺面积并不大,说实话,他本来想盘下对面的龙游酒馆。相比之下,龙游上下两层楼更适合作食馆。   但他怎么也找不到龙游掌柜,小二说掌柜的去县里了,酒馆以后说不定还会继续开,是不卖的。   盘下米铺花了整整三十两银子。虽然如今齐庸凡的家当不少,但付出去时还有些心疼。加上装修、置办桌椅碗筷等费用,五十几两没了。   原来米铺的装修全由实木构成,加上齐庸凡自己画的乱七八糟的图纸,最后捣鼓出了一间古香古色的小店。门口拦了一小圈篱笆,作为露天座位,共有五张桌椅。而店里也仅有八张。布局紧凑,但胜在温馨。   既然开店了,只有柳元子这么一个员工肯定是不够的。齐庸凡紧赶慢赶,让陈生寻来几个镇上踏实稳重的年轻人,共一男一女,开的薪资比柳元子稍低,事先说好以后干久了还会继续涨。   如此过去三日,齐庸凡忙着装修和请人,或策划新菜单,将摊子全权交给柳元子来管,甚至将要去殷旭家喝酒的事儿忘到九霄云外。   各种琐碎的小事堆积起来,令他忙得脚不沾地。每日天不亮就起床干活,晚上累得腰酸背痛,回到车里几乎倒头便睡。   终于,在冬天快要结束的时候,挂牌“夏星酒馆”的零食小铺正式开张了。   ……   这一日,齐庸凡起得很早。洗漱完毕后,他走进小厨房,做了一顿极丰盛的早餐。今天是开店第一天,他决心给自己来点好吃的犒劳自己。   首先打开冰箱,看看有什么能拿得出手的食材。抓一把玉米粒,豌豆,切一点火腿和虾仁,加上昨天剩下的米饭加入油锅中爆炒。   再取出一瓶冰可乐倒了一杯搁在边上。最近可能是零食吃多了,他已有些厌倦吃那些速食食品,反而更愿意自己动手做吃的。   外头井里还吊着一斤猪后腿肉,是陈生送给他庆贺开店的。他去拿了过来,切成薄薄的肉片,打了水放在锅中煮,撒了几把味精和盐。   猪肉做法多样,他却喜欢这样简简单单的,其实是因为省事。单身汉嘛,一个人过日子,又没人看见,要那么多仪式感干啥。   吃完这顿油腻的早饭,齐庸凡去小院里收拾货品。今天要卖的东西有很多,牛奶、面包、泡面等得备着,酒水和烤串也要带过去了。   既然开了店,营业时间便不能那么晚,他改成下午开始营业,并教会了店里的新员工阿三如何烧烤。   他正打算出门时,听到咚咚的敲门声。   “谁啊?”他一边问一边往外走,推开门,迎面撞上殷旭,愣了一下,道:“有事吗?”   殷旭探头瞥了眼他的小院。齐庸凡忙用身体挡住对方的视线,道:“这几天太忙了,忘记给你拿瓜子了……”   “无妨。”殷旭淡淡道:“我就想来看看你。”   这话滑溜一下钻进齐庸凡的耳朵里,令他的心脏凭白无辜跳动了几下。他摸了摸鼻子,猛的“啪”地一声关上门。   站在门外的殷旭:“…………”   齐庸凡几乎用跑八百米的速度狂奔到零食车上,随手扯了个麻袋,便将恰恰五香瓜子撕开拼命往里倒。   也不知倒了多久,他终于冷静下来了,提着沉重的麻袋下车,再度打开门。   殷旭已经走了。门外空无一人。   他觉得有些失落。又暗骂自己作践呦,见了个好看男人说骚话就春心荡漾啦?   这么一想,春天好像的确快来了呢……   他把载着货品的木推车扛出来,锁上大门,然后把那一袋约莫有三四斤重的瓜子搁在殷旭家门口。敲了敲门,不等人来开门,他便离开了。   ……   新店开张着实热闹。齐庸凡将前几日托木匠打好的牌匾挂上去,刻着“夏星酒馆”的四个复古大字在阳光下熠熠生辉。   边上的店铺哪有这么好的牌匾,即便是书铺,也是随便意思一下,用不起这么上乘的木料。   陈生瞟了眼牌匾,道:“做这家伙花了不少钱吧?”   齐庸凡伸了五个手指头,道:“差不多这个数。”   陈生:“五两银子?”   齐庸凡:“嗯。”   陈生摇头道:“造孽哦,你这娃子忒有钱。”   此外,齐庸凡还四处贴了新店开张前三天个别吃食买一送一的告示,上午时还放了个鞭炮,噼里啪啦地响,把大半个镇上人都吸引过来看热闹。   大殷王朝是有火药的,只不过分量很少,已经应用在一些军事武器上了,配方主要掌握在国家手里。偶尔还是有些鞭炮之类的玩意在市面上流通,但价格奇高。   这一捆鞭炮,是齐庸凡从镇上一个游居商人手里花二两银子买来的。   店里打扫得干干净净。每张桌子上都有一个竹筒,用来放置串串的竹签。专门有调料台,食客如果觉得不够辣或者不够酸,可以过来添置醋、辣粉或酱油。   上午来看热闹的客人不少,但真正来买吃食的却不多。估计大家都还不饿。少数几个即将要去私塾的书生匆忙路过,买了面包和牛奶打包边走边吃。   齐庸凡写了一份新的食单,这次没用白纸,而是在书铺买了一种上好的宣布,防水防油,可以保存很多年,贴在酒馆大堂的墙壁上,格外醒目。   他发现用炭笔在这种宣布上写字,竟然还能用橡皮擦擦掉……   最近他很想吃水果,但冬天不是水果的时令,便只能啃啃果干。他寻思着古人应该也挺喜欢吃的,便将之添加在食单上,作为一样单独的下酒菜。   而且他如今不仅卖酒,还在食单上写清了酒的种类。白酒卖的贵些,啤酒卖的便宜一些,还有果味的鸡尾酒,与果干简直是绝配。   于是他在食单上写了一行小字:果酒与果干更配哦,两者一起点优惠五文钱。   别小看这五文钱。即便是见多了商业套路的现代人在购物时依然会因为几毛钱而选择更便宜的那家店,更别提没见过世面的古代人。   中午,关谷带着他的小厮来酒馆吃东西,本来只打算吃泡面的,但无意间看到这行小字,当即拍板道:“给我来一壶果酒和那个什么……芒果干。”   “好嘞。”柳元子拿单子记录下来,然后送去后厨让阿三装配食物。   齐庸凡给酒馆里的员工都分配了各自的工作。柳元子长得好看,又会用炭笔记菜,负责跑堂端盘子。阿三踏实稳重,以前在酒楼里做过杂役,负责后厨。至于另外一名女子,名叫夏如意,前年被夫家给休了,如今独身呆在娘家,不愿吃白饭被人看不起,便出来做工了。她瞧着诚实稳重,负责收钱。   果干的种类繁多,有芒果干、葡萄干、梅子干、桃肉干等。   这些水果在大殷本土都有,拿出来卖也不显得突兀。其实镇上也有卖果干蜜饯的,但卖得贵,而且过于甜腻,除了小孩和女子没甚么人喜欢。   芒果干市面上是肯定见不到的。因为芒果产自热带,大殷的地理位置跟古代中国差不多,只有海南那块地方才有,每年作为贡品运到宫里,深受皇帝喜爱。   要知道海南跟京城可隔着十万八千里,光靠马匹和人力运送芒果,不知道要跑死多少匹马,耗费多少人力物力,才能有完好新鲜的芒果供皇家品尝。   至于普通百姓,这辈子都没可能吃上“芒果”这种贵族水果。   关谷他就没听说过芒果,点这道菜无非是出于某种好奇心。等到果干上来了,小小一碟,只有两三片,竟价值500文钱。   凑近了,能闻到一股奇异的淡香。   关谷迫不及待地抓起一块嚼了吃。挺甜的,但又不同于那些蜜饯的腻,颇为爽口。   小厮看他吃得那么开心,不禁吞了两口口水。   然而就在关谷吃完芒果干没多久后,他的全身都起了红红的斑点。   作者有话要说:可怜的关谷,对芒果过敏……   感谢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   快乐每一天 1瓶;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第十五章   说起这位关谷兄,真是命运多舛。最初先是喝了夏星酒馆的酒醉倒被误以中毒,如今又是吃了芒果干长红点点。   他的小厮再度发出撕心裂肺的惨叫,道:“中毒啦!中毒啦!我家少爷吃芒果干中毒啦!”   狭长的酒馆挤满了人,闻言都回头看向他们。瞧热闹的不少,拥过来围观,看见关谷手上、脸上都长满了密密麻麻的红疹,不禁吓得后退两步。   小厮掀起关谷的衣袍一看,手臂和胸部皆长满了红疹,看来是全身性的蔓延了。   他怕回头老爷怪罪,急得团团转,扯着站在不远处的夏如意,道:“快把老板叫来!如若我家少爷有什么三长两短,唯你是问!”   夏如意一介女流,刚出来做工,哪儿见过这般阵仗,当即吓得六神无主,小跑进厨房去唤齐庸凡了。   齐庸凡听闻事情的经过,心想关谷应该是芒果过敏。也怪他太粗神经,把芒果干拿出来卖时,差点忘了有些体质特殊的人不能吃。   在现代时他就看到过有人芒果过敏结果差点休克进医院的新闻。   走出厨房,外头倒没有很乱。已经有人叫来了郎中,一个白发苍苍的老头,给关谷把了会脉,道:“你这是得了寻麻疹啊。我回头给你抓一把徐长卿便可治疗。”   齐庸凡听后嘴角一抽,上前几步道:“老先生,他乃是食物过敏,并非得了寻麻疹。”   郎中侧头看他,道:“何为过敏?小兄弟你可不要糊我,在下行医数十年,从未听说过此种病症。”   齐庸凡解释道:“可能是我店里卖的芒果干的缘故,有些体质特殊的人如果吃了芒果有可能身上会起红点。”   边上的食客窃窃私语。   “芒果为何物?”   “卖的好贵,居然吃了还会得病,咦,谁会吃这玩意?”   “我听人提起过,芒果可是进贡给皇帝的贡品……”   关谷看起来倒并没有很痛苦,只是觉得有些瘙痒而已。他拍了一下小厮的脑袋,不耐烦道:“我还没死呢,叫什么叫!”   小厮顿时不说话了。   他撩开衣袍看了眼那些红疹,颇为遗憾地看着桌上剩下的两块芒果干,对小厮道:“这些都给你吃了。”   小厮一脸惶恐,“万、万一我吃了也得病怎么办……”   “老板都说了这不是病。”关谷道:“而且我也没觉得很难受,估计过阵子便好了。”   旁边的人听后心想,这位关少爷可真是心大。   “快点吃,吃不死人的,这么贵的芒果干不吃怪可惜的。”关谷催促道。   小厮只好诚惶诚恐地端起盘子,拿起一片芒果干,视死如归般送入口中。   唔……意外地好吃。甜甜的,水果的味道。他一口气全吃了下去,低头看到身上并没有长出的红疹。   齐庸凡道:“你不是过敏体质,是可以吃芒果的。”   小厮一脸劫后余生般的喜悦。   关谷嘟囔了一句“便宜你了”,便自顾自地继续吃东西。其他人看他没啥事儿,也就纷纷散去。   关谷给了郎中一吊钱,而后赶苍蝇似的挥手道:“你回去吧,我没事。”   郎中走了。齐庸凡却觉得挺不好意思的,关谷胖乎乎的脸蛋上长满红斑,瞧着挺吓人。他去厨房里端了一盘草莓干,搁在桌子,道:“十分抱歉,这算是小店对你的一点补偿。”   “无妨啦。”关谷挥挥手,道:“我这个什么过敏会自己好的吧?”   “嗯……”齐庸凡思考了一番,踌躇着点了点头。   为了避免以后再发生类似的事情,齐庸凡将芒果干从食单上除去了。对芒果过敏的人按比例来算还挺多的,要是再发生类似的事情,他可担当不起。   一天过去,齐庸凡锁上门,手上拎着一袋沉甸甸的钱。天色已晚,他嘱咐员工们回家路上小心,而后匆匆赶往钱庄。   开张第一天生意不错,居然赚了十二两银子。如今他的所有家当已经有了六百两,这笔钱放在家中不安全,干脆直接兑换成了银票。   钱庄的银票面值有10两、100两、500两、1000两等。齐庸凡兑了一张500两和一张100两的,并一堆零碎银子,揣进怀里。   负责兑钱的小伙子羡慕地望了一眼他手中的银票,道:“镇上极少有你这样有钱的。”   “哪里。”齐庸凡笑了笑,便转身走了。   回到家时夜已深了,他开门、放推车的动静比较大,大概惊醒了隔壁,不一会披着衣袍的殷旭便过来敲门。   殷旭倚靠在门栏上,望着他,道:“听说你今日新店开张?”   齐庸凡点点头,从木推车底下摸出油纸包裹着的芒果干递给他,道:“不嫌弃的话,这些拿回家吃。你先尝尝看,如果身上有起红疹子就别吃了,可能是对芒果过敏。”   这些都是他今天拿到店里准备卖的,没曾想发生了这种事,便都带了回来。但拆都拆开了,过几日只会发霉变质,倒不如送给美人邻居卖个人情。   “呦,你还卖芒果。”殷旭把纸包裹搁在手里翻来覆去地看,道:“哪儿来的?总不可能是你自己种的吧。”   齐庸凡笑笑,道:“商业机密。”   殷旭第一次听到这种新鲜词,刚开始一头雾水,但琢磨一会便晓得意思了。芒果是他在宫里最喜欢的水果,一天能吃好几个。   没想到如今在这乡野小镇上也能吃到。   “谢谢了。”殷旭道:“等会有空吗?我想请你到家里赏酒。”   本来齐庸凡忙了一天,身心俱疲,恨不得马上躺到床上睡死过去。但听到这番邀请,心下不免有些蠢蠢欲动。   再看月光下的美人,衣衫不整,露出白白的一片胸膛,令人怦然心动。   齐庸凡听见自己鬼使神差道:“好,现在便有空。”   作者有话要说:今天做个短小君,嘿嘿,祝大家五一快乐!   令:徐长卿是古代治疗寻麻疹的一味药   感谢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   十二月酒 20瓶;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第十六章   虽是赏酒,但齐庸凡总不好空手而去。他提了两袋酒鬼花生米,用油纸包好。再低头看看自己,身上的衣服沾满了烧烤的油烟味,似乎不太雅观,便起身去换衣。   打开衣柜,他的目光越过一排棉布麻衫,最后停留在当初买来的那件黑色长袍上。这衣服买来花了不少银钱,他也挺喜欢的,但平素都在厨房干活,穿这种长袍不太方便,便一直没穿过。   他取下袍子换上,去厕所里照了照镜子,美滋滋地想,这世间怎会有如此好看的男子!   再掏出压箱底的男士香水,胡乱一喷。   好了,可以出门见隔壁的美人邻居了。   ……   月色如水,倚在墙角的枣树投下半道影子。殷家小院的泥地上不知何时长出了一圈毛茸茸的草雏儿,光秃秃的树干也飘零出了几片叶子。   深冬快要结束,春天要来了。   亭子铺着厚厚的动物皮毛,即便光脚踩在上边也不觉得冷。炉子烧着碳,火红色的光影照着半个小院都是亮堂堂的。   中间摆了张桌子,齐庸凡和殷旭并排坐着。桌上摆了几碟花生、瓜子、芒果干,还有半盆挂在炉边烤的兔肉。   殷旭将热好的酒倒出来。酒杯极小,似乎是玉制的,冒着腾腾热气的酒液在其中散发着一股奇异的桂花香。   古人辨酒,一闻酒香,二看酒色。好酒一拆封,往往香飘十里。俗话说得好,酒香不怕巷子深,便是在说这酒酿得好。   齐庸凡一看杯中酒色,晶莹剔透。这在酿酒技术粗糙的古代而言已属难得。他轻轻抿了一口,劲道十足,但酒精度数应该不高。   殷旭给他夹了几块兔肉,笑道:“这兔子是我前几日与小林子上山时打到的,养了一个冬天的肥膘,肉质极其鲜美。”   齐庸凡尝了一口,用盐和酱油腌制过,味道还不错。忽然想起了什么,他随口问道:“小林子呢?”   殷旭淡淡道:“上山时他崴了脚,便送他去城里找郎中医治了。”   齐庸凡有些愕然,道:“为何送去城里?镇上也有郎中啊。”   殷旭对他的小厮也太好了点吧……   殷旭道:“镇上看不大好。”   齐庸凡道:“那你这几日起居怎么办?”   他瞧着殷旭是个少爷模样,十指不沾阳春水的那种,没了仆奴在身旁照应,大约会生生饿死在小院里。   殷旭道:“我明日便打算找牙子买人。”   “如此便好。”齐庸凡忍不住劝道:“你这回挑人,定要选个机灵听话的,像小林子那般,终归不好相处。”   殷旭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也不知有没有将他的话听进耳朵里。   两个大男人在月下喝酒,确是附庸风雅之事。酒过三巡,半桶酒喝完了,兔子肉也被吃了个七七八八。齐庸凡起身说要去如厕,殷旭给他指了个方向。   古代的厕所着实不方便。可能几天没清理了,还隐隐散发着臭味。齐庸凡迅速解决了膀胱问题,提上裤子往回走,冷不丁撞见一道人影。   殷旭呆呆地靠在院角那棵枣树上,衣袍沾染了不少泥土。他回过头来看了齐庸凡一眼,俊美的脸上流露出一丝微笑,在黑漆漆的夜里,又有些瘆人的阴冷。   其实很少能用“美”来形容一个男人的长相,但他算是一个。不仅骨相生得好,肤色亦莹白如玉。尤其凑近了看,细眉弯弯,竟携了些寡淡的媚柔。   他道:“齐兄,你可听闻过龙阳之好?”   齐庸凡饱读史书上下五千年,当然知晓。虽有些纳罕,但还是点了点头。   殷旭斜睨着他,“那你可有想过与男人在一起吗?”   齐庸凡本想点头,蓦地想起来自己来异界的正经目的,又摇了摇头。   “也罢,寻常男人更愿意娶个娇妻回家的。”殷旭笑着,笑得颇为灿烂,又落寞。   齐庸凡忍不住脱口而出:“莫非你喜欢男人?”   话说出口他却后悔了。哪有这么问人的,古人讲究含蓄,说话太直接反倒落了下乘。   殷旭并没有生气,但也没有回答这个问题。他漫步走回亭子,懒懒散散的,盘坐在软垫上,痴痴地望着一桌杯盘狼藉,道:“天色已晚,你且回去罢。”   齐庸凡在原地站了一会,便走了。他在心里寻思着,这位美人邻居可真是个怪人。   ……   翌日清晨,齐庸凡前去酒馆时,听闻了一个消息。昨天夜里,有人从南山镇的小河里打捞出一具尸体。   镇上的衙门一般处理的都是某某家偷鸡啦、邻里占地啦之类的案件,难得遇上一起命案,一传十十传百,整个南山镇都兴奋起来。   街头巷尾、茶馆酒馆里的人们全都在谈论此事。光是一上午,齐庸凡便听了不下十个版本。   有说是凶手杀人沉尸的,也有说跳河自尽的。总之各自发挥了人民群众的想象力,大家各抒己见,连贯在一起足够编写一本古代版《十宗罪》。   “我跟你说,昨日下午我还在河边洗衣服呢,家里挂的衣服都是一股死人味,真是作孽哦!”   “以后喝水咋办?那河里的水可喝不得嘞。”   “吊井里的水喝嘛。”   一天过去,傍晚齐庸凡照例拿铜板去钱庄换碎银。去钱庄的路上要经过衙府,门口热闹得很,贴出来一封昭示,说让人来领尸。   出于某种好奇心,齐庸凡也上前看了一眼,惊骇地站在原地。泡过的男尸皱皱巴巴,身上的细布衣衫盖住了青青紫紫的尸斑——那张尤显稚嫩的脸,不正是小林子!   他吓得后退两步,冷不丁想起殷旭昨晚跟他说的话……   人的想象力果然是无穷无尽的。他已经脑补出了无数主仆厮杀爱恨情仇的大戏。   他甩了甩脑袋,想要把这些稀奇古怪的想法给忘掉。小林子长得挺一般的,面白无须,说话也嗲里嗲气,殷旭就算有龙阳之好肯定也不会喜欢这种男的。   这天换了钱回家,再看殷旭家的大门,齐庸凡只觉得阴风阵阵,怪瘆人的。他赶紧开了门进到车里去,这才觉得安全了许多。   晚饭吃一顿白菜猪肉水饺。烧了热水往锅里放些盐,滚滚的白皮饺子在水里沉沉浮浮,很快弥漫出一股面香。   饺子是在镇上买的,面店老板娘自个包,皮薄馅大,很受欢迎。许是因为饺子是北方那边传来,南方人还稀罕着。   齐庸凡给自己盛了一碗,沾酱油囫囵吃了几个,忽然听到门口传来咚咚咚的敲门声。   这要是在平常,他肯定就去开门了。但如今他想起小林子死去的惨状,心下慌张,先透过门缝张望了两下,并喊道:“谁啊?”   门外人道:“是我,殷旭。”   齐庸凡一时还不放心,不客气道:“你来作甚?”   殷旭道:“你家有吃的吗?能否卖我一些吃食?我可以付双倍价钱。”   “你等一下。”   齐庸凡一路跑回车里。锅里还剩下七八个水饺,他全都捞起来放进碗里,又另给了一小碟调过的酱油,拿出去给殷旭。   殷旭果然没有食言,直接给了半块碎银,相当于500文钱。   齐庸凡问他:“怎么没去牙子那买小厮?”   殷旭很诚恳道:“我忘了。”   齐庸凡想了想,道:“镇上的河里打捞出了一具尸体,我今天去看了……死者是小林子,你知道吗?”   殷旭抿了抿唇,沉默不语。   齐庸凡接着道:“你不是说他去城里看病了吗?怎么会死在镇上的小河里……”   “他自己跳河死的。”殷旭声音嘶哑,“我来不及拦住他。”   “为何?”齐庸凡皱起眉头,有些无法理解。   殷旭呼出一口气,冷冷道:“那天从山里打猎回来,他崴了脚,我好心搀扶他一路,但走过河边时,他却突然同我说、说他想与我结成龙阳……”   他说得颇为难以启齿,“我没有答应,随后他便以跳河来威胁。我以为他不会跳的,万万没想到他真的就这样跳了下去。刚下过雨,河里洪水泛滥,他一跳进去就没了踪影,我寻人四处驾船也没找到。”   齐庸凡实在不知道该说什么。节哀顺变吗?只能说,美貌有时候会是一种错误。   他开口道:“仆人如若一时半会没找到,白日你可以来我家酒馆吃饭,晚上我吃什么,便也送一份给你。”   殷旭看起来十分感动,忙道:“这怎么好意思……”   齐庸凡面无表情:“当然,是要算钱的。”   殷旭:“……”   作者有话要说:俺来了。。再次重复一遍,此为架空王朝,商业程度参照明清,我既然敢写,肯定有查过古代文献资料,但如若有对不上的,便纯属虚构!!别再较真了姐妹们   感谢投出[地雷]的小天使:时雪 1个;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第十七章   这天早上起来,齐庸凡煮了一锅白稀饭,顺手盛了一碗,配上榨菜、豆腐乳等小菜送过去给殷旭。   殷家很大,看起来冷冷清清的。殷旭苍白着脸前来开门,接过他递过来的热粥,道:“饭钱往后每七天一结可以吗?”   齐庸凡点点头,见他这模样,关心道:“你生病了?”   “约莫夜里染上了风寒。”殷旭重重地咳嗽了几声,道:“无妨,我等下便去抓药,中午顺路来你家酒馆吃饭。”   齐庸凡道:“就在陈记肉铺旁边,你应认得路吧?”   殷旭顿了顿,“……不认得。”   齐庸凡抚额,微微叹了口气,道:“不如你收拾一下,我现在带你去镇上找郎中?”   殷旭低头看了眼手里的粥菜,道:“可我还未用饭。”   “那我等等你吧,过会你吃完了去隔壁敲门。”   说完,齐庸凡便回屋收整货品去了。   他只需带些果干、面饼等物补充店里的库存,譬如烤串等物,由柳元子每日去菜场上买来,再逐一用竹签串好。   给他省了不少事。   冬天快结束了,气温逐渐回升。他已经脱下了保暖内衣,外穿夹棉厚袍子便足矣抵御风寒。很快殷旭来敲门了,他提着打包好的大竹篮子往外走。   他们住的地方蜿蜒在一条长长的深巷里,踩过湿哒哒的青石路,走过一段,才能看见热闹的镇景。墙壁上长满了厚厚的青苔,散发着一股奇异的草味。   本来冬天时这些青苔都枯萎泛黄了,结着一层冰渣子。如今早已融化,悄悄冒出绿芽。   走出巷子,路边有一老妪在叫卖烧饼。她长年累月蹲在这里卖饼,“热乎乎的饼子嘞,只要五文钱”,她常这般叫喊。   老人家的声音有气无力的,夹杂着刺耳的尖利。她烤的饼子质量也很差,像人一样没甚么精神,嚼起来软趴趴的,没有劲道。   殷旭停住了脚步,取下腰间系的镶边钱袋,寻摸了半天,找出五枚铜板来放在老妪手心里,柔声道:“给我一块烧饼。”   齐庸凡见状,顺口道:“你早上没吃饱?”   殷旭摇了摇头,亲切地俯下身与老妪交谈了几句。在得知她如此年迈还要抚养年幼的三个孙儿,便很同情地从钱袋里取出一锭银子送给她。   老妪瞪大了眼睛,像是这辈子都没见过这么大的银子,忙双手捧着接过来,喃喃道:“您是好心人,会有好报的!”   齐庸凡开口正想说什么,又把嘴巴闭上了。他每日路过巷口都会见到这名老妪,时日久了,见她在冰天雪地里怪可怜的,偶尔也会买块饼照顾她的生意。   但后来他却发现老妪并非表面上如此凄惨,她本是乡下人,来到镇上后霸占族亲的房子,顺理成章也成了南山镇人士。   她靠卖破饼,装装可怜,每月也能挣不少钱。不过街坊邻居都知道她的本性,从来不买就是了。   走去铺子的街上宽广了许多。齐庸凡与殷旭并肩走着,盯着他手里那块烧饼,忍不住道出了老妪背后险恶的真面目。   她的族亲正值壮年,去年被官府抓去参军了,家里仅剩一个七八岁的小女儿。这户人家颇有积蓄,男人临走前特意将乡下的老妪请过来照顾小女,千叮咛万嘱咐,许了老妪百般好处后才恋恋不舍地离家上路。   万没想到老妪是个泼皮,连着十几天不给小女孩吃饭,饿得孩子皮包骨头,爬到街上去乞讨,要口人家喝剩的面汤填肚子。   如若不是邻里发现报了官府,想必那孩子如今早已饿死了罢。   讲完这些,齐庸凡感到口干舌燥,自顾自地从竹篮里掏出一个葫芦,打开盖子,咕噜咕噜喝着里头的加多宝凉茶。   殷旭继续往前走,漫不经心地用脚尖踢路边的野草,道:“她是个恶人又如何?左右不过几两银子,我乐意,便赏予她了。”   齐庸凡心想,不愧是有钱人,豪气冲天的。但他穷惯了,特别看这等奢侈作风不爽,劝道:“就算你有钱,也要懂得节约啊。更何况这年头世道乱了,财不外露,省得被坏人惦记。”   殷旭愣了一下,抿了抿唇,道:“你如何看出这世道要乱了?”   “喏。”齐庸凡指了指远山,道:“越过这些山头,是一个个村庄。那些村民们饥一顿饱一顿,家里的男人又全被抓走参军。迟早有一天,会爆发民乱。我没离开过南山镇,但也能感觉到庙会街市的繁华,仿佛都是一种假象——”   他一时间有些说不清楚,感觉就像现代的泡沫经济一样。农村早已一贫如洗,农民们破产,人人自危。而城市却仍歌舞升平,灯红酒绿,实质上却宛如泡沫般一触即破。   他道:“就好像,大家都觉得钱快没用了,或者离死不远了,于是拼命花钱。”   所以夏星酒馆的生意最近愈发好了。   殷旭苦笑了一下,道:“是啊,大殷风雨欲来,连你都看得出来,而那些人却不懂。”   “那些人?”齐庸凡有些疑惑。   “别管这些了。”殷旭道:“烧饼你吃吗?”   齐庸凡摇了摇头,露出嫌弃的表情,“这烧饼忒难吃,我以前吃过。”   正好路过一片小水滩,几个面黄肌瘦的孩童在打闹,身上的破衣衫沾满了污泥。殷旭走过去将那个烧饼送给了他们。   齐庸凡道:“看不出来你还蛮有爱心的。”   殷旭奇怪道:“是何意思?”   齐庸凡想了想,道:“就是说你人很好,很善良。”   殷旭笑了一下,微微牵动嘴角,道:“要真是如此便好了。”   继续往前走。齐庸凡问他小林子的尸体该怎么办,难不成一直放在官府那儿?   于情于理,殷旭作为小林子的主人应当去认领这具尸体。   谈及此事,殷旭的表情明显冷淡了许多,道:“我已雇人将他领去安葬了。”   说实话,齐庸凡仍觉得挺匪夷所思的。没想到小林子居然暗恋从小供奉的主子这么久,并且还为之寻死觅活。只能说他太蠢了。   他望着殷旭走在前边的背影,忽然又在想,事实难道真的如此吗?   也许不该轻信他人的片面之词。   然而如今小林子已死,他又不是什么名侦探柯南,此事便只能尘埃落定了。   ……   南山镇,妙医药铺。   店面采光不佳,踏过门槛,扑面而来一股阴气。沉沉的中药味弥漫,伙计坐在幽暗的角落里,低头拨着某种草药。   殷旭独自走进来,仿佛对此很熟悉似的,问伙计:“老缪在哪儿?”   伙计道:“在里头抓药呢。”   殷旭捂住嘴,咳嗽了几声,掀起帘子走进里间,瞧见那个在药柜前忙忙碌碌的老头,道:“我病了,给我抓几副药。”   老头穿着灰扑扑的马褂,白白的胡子,看起来颇有几分隐世名医的模样。他回头一看,笑道:“呦,稀客,主公您生什么病啦?”   殷旭道:“夜里染了风寒。小林子走了,没人添暖炉里的炭火。”   老缪道:“成,我一会给你抓几副药,须煎熬服用。给你挑的人已经来了,正在后院等着,一会你把他带回去,免得夜里无人给你添炭火。若要再病了,我老人家可担当不起。”   “小林子下葬好了?”   殷旭捻起桌上磨药的长棍物什把玩着。   老缪恭敬道:“按您的吩咐,已厚葬在镇子附近。”   殷旭应了一声,像是忽然对这根搅药的玩意感兴趣了,有一搭没一搭地摆弄着。   老缪低声道:“也是夫人疏忽了,当初竟没发觉小林子是五王爷的人……”   “倒也不算,毕竟他一直没告诉五王爷我是男人。”殷旭不咸不淡道:“看在这份上,我给他一份厚葬。”   老缪道:“太监的命根都统一保管在宫里,过阵子才能运出来与他葬在一起。”   殷旭摆摆手,道:“这种事儿就不用同我讲了。”   老缪抓好药,用薄纸包好,捆成一吊递给他,道:“跟我去后院领人吧,这回肯定是干净的。”   殷旭道:“嗯,宫里的?”   老缪道:“不是,外边从小养的。”   推开吱呀作响的木门,殷旭瞥见一个黑面少年站在院子里,看着挺高,穿着褐色短卦。他唯唯诺诺地朝殷旭弯腰鞠躬,道:“见过主公。”   老缪在一旁解释道:“这是个练家子,武功不错,平常也能照顾您。”   “就他了。”殷旭道:“叫什么名儿?”   老缪道:“没名,打小唤编号,等着您取呢。”   殷旭想了想,道:“那便叫叶子。”   黑面少年沉默不语,看不出来对这个新鲜出炉的名字是否满意。他跟在殷旭后面,提着一吊药,默默地走出妙医药铺。   殷旭扭头问他:“认路吗?我要去夏星酒馆。”   少年点了点头,加快脚步,领着他的新主人拐向了一个新的方向。   街上浮着沉沉的酒香和饭菜的香味。殷旭一看,才发现肉铺对面的龙游酒馆竟也开门了。小二在路边喊客,妄图拉住他的衣角。   少年眼疾手快地上前拍掉小二的手,凶神恶煞的神情,盯得小二冷不丁瑟缩了一下,往后退了几步。   殷旭笑了,悠悠道:“叶子,往后你便唤我公子罢。”   少年点了点头,“喏。”   作者有话要说:感谢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感谢投出[手榴弹]的小天使:生尘 1个;   感谢投出[地雷]的小天使:时雪、如、主攻攻控 1个;   感谢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   快乐每一天 2瓶;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第十八章   这个时辰去吃午饭尚还早,殷旭走到夏星门口,见排队的人极多,掉头回去了。他在街上漫无目的地闲逛,走过小河边,不知不觉走到了衙府。   泛旧的砖壁上胡乱贴着各种告示。有的被撕下来一半,被风吹得摇摇摆摆。其中唯一完好的纸是一张通缉令。   殷旭无意间瞥了一眼,上面的名字写着齐雍。不过人画得忒丑,跟齐雍本人完全不一样。怪不得即便通缉整个大殷……也无人认出他。   以至于此人还能光明正大地在街上做买卖,并挣了不少钱。   齐雍确实聪明。学文考出了个状元,如今从商又将生意做得风生水起。   殷旭偶尔都挺羡慕他的。   闲逛了一上午,他又慢慢悠悠地晃回夏星酒馆。中午人多,所幸门口也添置了不少桌椅,他刚好得了个空座。   店里有菜单,每桌都分得一份。他将那本精致的‘菜单’翻来覆去看了个底朝天,心道连京城有名的饭馆都没想出这个法子。   他的目光在烧烤那一处停留了一会,招来柳元子道:“来一壶酒,两串烤鱼,五根烤串,一碟酒鬼花生……”   待到菜上来,殷旭匀了一半给叶子吃。少年似是第一次闻到如此喷香的食物,微微瞪大了眼睛,在得到许诺后抓起签子狼吞虎咽。   殷旭不紧不慢地吃着,乍一瞥好像与边上其他人有什么不同,但仔细看就能瞧出那份气度,温吞吞的雅致。   吃了一半,齐庸凡出来店里视察。他背着手四处瞎逛,看到哪桌有油没擦干净或是客人有需求了,便唤店员来解决。   走到外面,他看见殷旭拿着一串烤鱼吃得正欢,不禁微微皱眉。他走了过去,道:“你不是病了吗?怎么还吃这种东西?”   殷旭愣了一下,道:“不能吃吗?”   “烧烤很上火的,吃多了对身体不好。”   殷旭默默咬掉了最后一口烤鱼肉,道:“可是你店里卖的都是这些。”   齐庸凡竟无言以对。零食哪有不上火的?有是有,果干……他让柳元子去厨房端了一盘草莓干出来给殷旭吃。   殷旭吃了一会,觉得饱了,便放下筷子。他要了块湿毛巾擦手,而后付账。   齐庸凡瞧着那个还在埋头猛吃的少年,问道:“这是你刚买来的小厮?”   殷旭点了点头,道:“看着挺好的吧?”   齐庸凡道:“嗯,不错,你的确需要一个人来照顾你。”   殷旭将柳元子找他的铜板放进钱袋里,顺口问道:“你下午打算做甚?仍在店里?”   齐庸凡笑了笑,道:“我下午要去钓鱼。”   “钓鱼?”殷旭有些吃惊,“去小河边钓吗?”   “是啊,店里的鱼基本都是我钓回来的。”   也不尽然。烤鱼很受欢迎,因此鲜鱼的需求量很大。齐庸凡一般每隔几天会去钓一次鱼,如果店里还不够就会去菜场上买。   殷旭来了兴趣,“你用什么钓?”   “钓鱼竿啊。。”古代也有钓竿,不过都是竹竿做的,钓不了大鱼,很容易断。   齐庸凡想了想,道:“你要不要跟我一起去?”   他一个人去河边怪寂寞的。   “好啊。”殷旭笑了一下,看不出来他到底是真高兴还是装出来的。   ……   齐庸凡先回家一趟取钓竿等设备。这鱼竿是他以前花了399在某购物平台上买的,质量不错,据广告说海钓鲨鱼都没问题。   当然,广告终归只是广告。   鱼竿通体烟灰色,就像古代的铁杵一样,表面也没有花纹,看起来很不显眼。另外还有两个折叠小板凳,一兜鱼网,一盒装满蚯蚓的诱饵等物。   等鱼上钩需要耐心,往往会花费很长时间。平常齐庸凡都会带一个平板去玩单机游戏,但今天多了个人,他便改为带野餐便当。   整理好了东西,他用一个大布袋装着,抗在肩头,而后去敲隔壁的门。   殷旭出来开门,看见他这副打扮,惊呆了。   “你、你是要去逃荒吗?”殷旭咽了口口水。   “东西有点多,不过没事啦,小河离这里不远。”   太阳很大的午后,三个人一齐出发去小河边。路上,齐庸凡得知殷旭新买的小厮叫叶子。少年很主动地想要帮他提东西,但被他拒绝了,只拿出饭盒给对方拎。   不过半柱香的功夫,他们便走到了河边。齐庸凡把板凳安放在合适的位置,再将一块碎花布铺开在地上,充当野餐布,然后让叶子过来坐。   天气很好,暖洋洋的阳光照得人极舒服。黄黄的草地长出一茬幼苗,刺刺地扎了出来。河水是清澈的,边上的青石攀附着几颗螺丝。   齐庸凡把鱼竿拿了出来,架好,并在鱼钩上装上诱饵,抛到远处的水里。   殷旭摸了摸竿身,道:“你这鱼竿倒是稀奇,竟是铁做的。”   齐庸凡就笑笑不说话。这可不是铁,而是韧性极强的某合成钛合金。   叶子趴在野餐布上,负责将食盒里的吃食逐一拿出来。有泡脚凤爪、小面包、大鸡腿、一把瓜子……量不多,主要是为了解嘴馋。   他用两个小碟子装了一些,拿过去给殷旭和齐庸凡。   齐庸凡正忙着摆弄鱼竿,撇头看了他一眼,道:“剩下的你自己拿着吃啊。”   叶子点了点头,到底是少年心性,对这些从未见过的小零食颇为好奇,小跑回去尝鲜了。   布置好鱼竿,接下来便只能干等鱼上钩了。齐庸凡无聊地坐在小板凳上,与殷旭一边嗑瓜子聊天。   殷旭大概是读过书的,开始想同他交流一些治国安民的大道理。什么孔孟之学,说得头头是道。但齐庸凡一听这些就想打瞌睡,忙举起大鸡腿塞给他,道:“这是老李牌大鸡腿,你肯定没吃过,快尝尝。”   殷旭被塞了一嘴肉。闻着确实挺香,他试着咬下一块肉,咸咸的,完全没有肉腥味。他几口就把这个鸡腿给吃光了,吃得满手是油。   这个鸡腿骨头比较多,他抓着吃,吃相应该挺难看的。但他却懒得顾及了,没有宫里的那些繁文缛节,随心所欲地吃大鸡腿的感觉,真好。   噗咚。   这时,原先平静的水面上激起了朵朵浪花。鱼竿上下摆弄,鱼线被拖着往下走。   齐庸凡一看就知道有笨鱼上钩了,忙拿起鱼竿,用力一扯。   一尾活蹦乱跳的草鱼被扔进了水桶里。   殷旭第一次见人钓鱼,凑近了瞧,桶里的鱼儿仍在拼命蹦跶,约莫有一个巴掌大小。他嘴角微抽,道:“它够塞牙缝吗?”   “等下嘛,别急。”齐庸凡挑了一条最肥大的蚯蚓挂在鱼钩上,再次抛进水里。   等待的时间里,他们继续嗑瓜聊天。   齐庸凡怕殷旭吃多了零食上火,掏出自己随身带的加多宝凉茶分享给他。   殷旭喝了一口,觉得甜甜的,味道似乎有些熟悉,宫里太医煎的败火凉茶也是这个味道。   齐庸凡念叨道:“要是能钓到一条大鱼就好了,我就可以回去做酸菜鱼……”   车里还搁着一包酸菜鱼调料。   “酸菜鱼是何物?”殷旭问他。   齐庸凡想想就流口水,道:“你肯定没吃过,超级好吃,我也很久没吃了。酸酸辣辣的,鱼片被煮的很嫩,尤其是汤底,我特别喜欢喝……”   殷旭听他的描述,不禁有些心动。   就在此时,鱼竿又动了。   这回齐庸凡费了好大力气才提出来,好家伙,这么大一条黑鱼!   真是瞌睡了就有人送枕头。这条黑鱼约莫有六七斤,刚刚卡进水桶里无法动弹。   殷旭问道:“这鱼够大吗?”   “够大了。”齐庸凡高兴道:“回去烧酸菜鱼吃!”   怕鱼死了,齐庸凡没再钓下去。能钓到这么大一只已经是大丰收了,他拎起水桶就往回走。   叶子抱着食盒等物,忙小跑着跟上来。殷旭紧随其后,不紧不慢地走着。   齐庸凡在路上就想好了这条鱼要用哪种吃法。平常总吃零食,偶尔也要吃点野味打打牙祭。   酸菜鱼的终极吃法,火锅!   火锅地点设在殷家小院的亭子里。现堆了柴火,而后架起铁锅。调料加水已经放进去煮了,等水沸的这段时间,齐庸凡在杀鱼。   他杀鱼的手法不是很熟练,但总算还是切了差不多两斤完好的无刺鱼片。   他嘱咐叶子去街上买点配菜,例如土豆、白菜、生姜葱蒜等物。姜切块扔入锅中,去腥。土豆和蔬菜也切了并鱼片放进去煮,加上一把红辣椒,浓稠的白汤滚滚,看起来极为诱人。   殷旭吃过火锅。这似乎是西域传来的吃法,以前御宴时出现过。但牛羊肉什么的煮进去挺腥的,他个人觉得味道很一般。   但此刻,闻着这鱼火锅的香味,他感到饿了。   叶子忙前忙后地去拿碗筷调料。等到暮色四合,鱼火锅也差不多熟了。   三人席地而坐,每人面前摆了一个小碗,装着酱油和酱料,撒了些许蒜泥。   齐庸凡拿着一个大漏勺,负责捞锅。他把先捞出来的鱼片放进殷旭碗里。   “多吃点。”他说:“出点汗,感冒……呸,风寒就会好了。”   殷旭低头看了眼红辣辣的鱼片,陷入了诡异的沉默。   叶子弱弱道:“得了风寒难道不应该吃些清淡的吗?”   齐庸凡:“……”   作者有话要说:   感谢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感谢投出[地雷]的小天使:时雪、如 1个;   感谢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   Jessica 5瓶;快乐每一天 1瓶;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第十九章   临近晚冬的尾声,南方下了几场雨。湿冷的天气钻进肌肤里,细细的雨线落下来并不清晰。清晨亮得很早,往往刚鸡打鸣,天空便亮起灰蒙蒙的雾。   齐庸凡起得晚了,打着哈欠去开窗户。屋内的空调暖风散去,飘进来一股湿润的冷风。洗漱完毕,他去厨房做早饭,先从冰箱里拿了两个鸡蛋,搅拌均匀后倒入热锅中,淋上酱油,做了个荷包蛋。   煮在电饭煲里的玉米青菜粥已经好了,他勺了一碗,放在桌上,热腾腾的雾气弥漫开来。   配一小碟他最喜欢吃的某牌肉松,咸咸的酱瓜,十分可口。   慢悠悠地吃完饭,他把剩下的粥打包,送到隔壁殷旭家去。   本来以为叶子会做饭给殷旭吃,但他并不会下厨。殷旭正拜托齐庸凡教他。   殷旭问他:“等会要去店里?”   齐庸凡道:“嗯,过去送完货就去钓鱼。”   如今他们已爱上了钓鱼这项活动,隔三差五便会去小河边。   殷旭实在爱吃那酸菜鱼火锅,但又不好意思总跟着齐庸凡吃,想了想,提议道:“总钓鱼会倦的,不如今日换个法子,打猎去?”   叶子忙点头,“嗯!我也喜欢打猎!”   齐庸凡没去过山上,来了兴致,问道:“离镇上远吗?大概要走多久?”   “不远。”殷旭道:“早上出发,中午便能到了。”   齐庸凡寻思着打猎很不错,南山镇这边没什么老虎之类的危险动物,相对来说较为安全。   更何况他从来没打过猎,野生动物在他们那个时代比人还精贵,要是打死了得坐一辈子牢。   殷旭家里有弓箭、□□等武器,皆是上等铁制,锋利无比。他本人似乎会些拳脚功夫,使起这些东西来虎虎生风。   叶子更猛,直接提一把银光闪闪的大刀出来,把齐庸凡吓了一跳。   齐雍凡有些艰难地问道:“你提着不重吗?”   叶子黝黑的脸上浮现出羞涩的笑容,“很轻的,齐公子要试试吗?”   接过叶子递来的大刀,齐庸凡试图将它抬起来,然而太重了,手臂抽搐了一下,长刀落地,差点砸到他的脚背。   齐庸凡:“……”   他还要去酒馆送货,便约了等下回来再出发去打猎。回到家里,他上车继续整理货品。面饼缺了需要增加库存,他便一包一包地拆开,塑料包装袋扔进垃圾桶里,食物则用细纸包了逐一放进竹篮筐。   等到拆完了,他便开始料理这些塑料垃圾。车尾处有一个自动废料处理箱,来自3087年的高科技,强力搅动,能够将任何垃圾回收变为洁净的水、汽油、面巾纸等物。   相当环保。   之后他到店里送货,看到坐满人的大堂,颇为满意。柳元子忙里偷闲过来跟他搭话,道:“这几日龙游酒馆重新开门,降低价格,抢了咱们不少生意……”   “无妨。”齐庸凡摆摆手道:“他们店里菜色一般,就算价格低也影响不到我们。”   柳元子道:“听说这次他们从县里请来了一位大厨,增添了许多新菜。”   “我们也会上新菜的。”齐庸凡笑道:“等我这两天研究一下,过几天卖火锅!”   柳元子疑惑道:“火锅是何物?”   “就是一口锅,里边灌高汤,各种肉和蔬菜都可以放进去煮,蘸调料吃。”齐庸凡描述道。   “好新鲜的吃法。”柳元子惊讶道:“这是您想出来的吗?”   “怎么可能。”齐庸凡笑道:“西边传来的,我也是偶然听过。下回在店里先煮给你们吃,尝尝鲜。”   又说了一阵店里的事情,他才折返回家。经过龙游酒馆,瞥见里头坐着不少人。掌柜回头看了他一眼,露出恶狠狠的表情。   齐庸凡笑了一下,觉得这里的人还真是可爱的紧。南山镇的百姓们,都颇为真性情。   回到家,照例做了一份野餐便当。考虑到午饭也许要在外面吃,他还做了几个海苔饭团,用纸包着放进篮子里。   然后他们便一齐出发去山上。叶子扛着刀、弓箭以及野餐等用具,仍健步如飞。他虽年纪小,但看着便身强力壮。哪像齐庸凡,拖着一具现代亚健康的身体,没走几步便气喘吁吁了。   殷旭跟在他身边,劝道:“你平日里应当多练练身子。”   齐庸凡点了点头,擦了把额头上的汗,道:“我也这样觉得。”   多爬爬山,多呼吸大自然的新鲜空气。这般乡野生活,仿佛可以洗去他身上那些根深蒂固的城市污染。   殷旭心想,书生果然体弱。他琢磨着过几日传授给齐庸凡一套锻体的方子,免得爬个山就累成这样。   他们脚下的这座山名叫南山。顾名思义,南山镇名便因此而取。山路陡峭,野兽出没,镇上的居民很少来此,反倒有不少附近的村民铤而走险,时不时来挖些野菜或打野味。   日头渐渐热了,叶子拨开一丛丛的灌木,踩着野草野花踏出一条新路来。齐庸凡即便跟在他身后,衣袍仍免不了被树枝勾破。   再看叶子和殷旭,两人身上的衣服仍整整齐齐,毫无破损。齐庸凡便晓得自己和人家的差距了。   费了不少脚程,他们总算走出灌木丛,来到了一片较为宽阔的林间。不远处还有一条潺潺流动的小溪,殷旭边往那边走边道:“先在溪边蹲守,一般而言有水源的地方,也会有动物。”   齐庸凡早已疲惫不堪,听到这番话高兴地小跑起来,道:“我都饿了!”   殷旭道:“那我们就在溪边吃午饭。”   接下来,叶子将带来的碎花布在溪边的空地铺展开。三个人席地而坐,打开食盒。齐庸凡只带了些便于携带的零嘴,譬如巧克力饼干之类的玩意。   饭团已经冷了,吃着不香。   齐庸凡想了想,问道:“你们有谁带了火折子吗?”   “我带了。”殷旭从怀里掏出来递给他。   “你咋会随身带这玩意?”齐庸凡问道。   “野兽怕火,夜间举个火把往往能起到奇效。”殷旭淡淡道。   瞧这话说的,齐庸凡立马就感觉殷旭是个经验丰富的打猎高手。虽然他也晓得,毕竟蹲马桶时无聊,看了好几个G的贝爷荒野求生纪录片。   叶子去附近捡了一些枯叶干柴,堆在旁边。齐庸凡试图用火折子擦出火来,但他失败了。可能是智能打火机用多了的缘故……   “我来吧。”   殷旭接过火折子,轻轻松松便点起了火。   齐庸凡在带来的行囊里翻找了一番,掏出一个铁制的饭盒。他回忆起看过的纪录片,指使叶子去挖了几把泥土,垒在柴火边上,搭了一个临时小灶。   殷旭也加入了挖土的行列,并研究了一番该小灶,盯着齐庸凡道:“你竟能想出如此妙法。”   看得齐庸凡有些不好意思,摸了摸鼻子,心想可不嘛,特种兵的求生智慧总结经验是一流的。   把铁饭盒架在小灶上,浇进去一些河水。不一会水便沸了,咕噜噜地冒白气。齐庸凡把盖子盖上,饭团搁上面,等了片刻,饭团便很热了。   三个男人胃大如牛,三下五除将六个饭团吃得一干二净,一粒米都没剩。   殷旭觉得饭团外面绿绿的一片东西十分好吃,脆脆的,有一种鲜香味。   吃了一顿,他们都没饱。齐庸凡摸了摸肚子,道:“看来咱们的午饭只能寄托于能打到什么野味了。”   幸好他早就料到会在山上烤肉,特别带了几包调味料。   殷旭对此很自信,道:“我以前猎过鹿和狍子,上回见到这山间有野鸡,若是耐心等候一二,应该会有所收获。”   齐庸凡感到匪夷所思,“这山沟沟里还有鹿?”   殷旭:“……不是在这里猎到的啦。”   齐庸凡这才想起殷旭好像是别地的人,不知道为甚么移居南山镇。   这一等便等了大半个下午。期间叶子说无聊,殷旭便让他四处走走,寻找有没有落单的猎物。   齐庸凡心想山间野兽威猛,难道不怕叶子独身一人遇到危险吗?   但一看殷旭的神情,好似对叶子找寻猎物一事胸有成竹。   他便猜想能提起两把大刀的叶子,说不定功夫很厉害。   吃完了零食,齐庸凡便开始打这条小溪的主意。溪流短而清澈,流速湍急,乍一看没什么鱼。倒是边上的青石板,捞开来,有些小虾米小螃蟹之类的。   抱着蚊子再小也是肉的念头,齐庸凡抓了好几把虾蟹,全养在食盒里,心想可以烧一锅河鲜汤了。   殷旭看他捞虾看得津津有味,道:“你裤子湿了。”   “没事,烤下火就干了。”齐庸凡一屁股坐在火堆边上。他现在全身脏兮兮的,有种回到了小时候的感觉。   那是极小的年岁了,他还住在农村。他家在一个小山沟里,未曾开发过,他就在山野之间掏鸟摸虾,玩得不亦乐乎。   但后来去城里上学,他才发现原来小时候的生活竟然只存在于课本里。时代发展过快,那些淳朴的农村文化早就被轰隆隆地碾压过去,成为历史。   殷旭把自己的外袍脱下来给他披。他确实有些冷了,刚才脱了鞋在溪里乱跑,差点忘记如今还是冬天。   外袍质地不菲。他怕弄脏了,一直很小心翼翼地拢着。   忽然间,齐庸凡看见不远处的草丛中闪过一只白乎乎的东西,忙指着那边道:“有猎物!”   殷旭唰地一下站起来,捡起地上的弓箭,一步步靠近那片草丛。他也看见了那只猎物,是一只胖乎乎的兔子。大概养了一个冬天的膘肉,肥得很。   他的箭术极佳。搭箭,开弓。电光火石间,那只兔子便被射中了。   他拎着兔子回去,甩在溪边,道:“可惜仅有一只。”   “很不错啦。”齐庸凡笑道:“等叶子回来了,我给你们做烤兔肉吃。”   正说着,叶子便回来了。他拖回来两只野鸡,一头野猪仔,气喘吁吁地坐在地上,道:“我走得远了,看到山头上有温泉!”   “真的?”齐庸凡颇为惊喜,天然温泉可是很稀有的。如若能在这样寒冷的天气里泡上一泡,绝对是极舒服的享受。   “很大一池泉水。”叶子伸手比划道:“热气腾腾的,冒烟。”   殷旭道:“不如吃过饭我们一起去看看?”   齐庸凡举双手同意。本来是来打猎的,现在却变成了游山玩水,野餐加泡温泉,实在是妙哉。   不过于他而言,眼下最要紧的事是如何料理地上这些野味。   作者有话要说:感谢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感谢投出[地雷]的小天使:时雪、如 1个;   感谢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第二十章   “把碗筷洗了,给我搭把手。”   叶子点了点头,对齐庸凡说:“要剥兔皮吗?”   “你会?”齐庸凡有点讶异,放下手中的兔子。他在现代买的肉都是超市里杀好切块售卖的,因而剥皮的动作十分笨拙。   “以前阿爹经常让我杀鸡。”叶子抿了抿唇,蹲在河边,用长刀熟练地刮野鸡的毛。   齐庸凡见状便把这几只野味都让给他来处理了,自己去清洗了那些螃蟹虾米,然后烧火煮汤。铁饭盒里撒了一把盐和味精调味,河鲜愈煮愈鲜,不一会盖子便咕噜噜地冒着气,冒出一阵香味来。   小溪边静悄悄的,只能听见流水声和鸟叫。另烧了一堆火,架起两根大木棍,用来烧烤。乳猪被叶子收拾得很干净,插在一根尖利的棍子。   齐庸凡将乳猪挂在火堆上,先给它刷了层食用油,撒上胡椒粉、盐巴、孜然,慢慢地转着烤。   白嫩的肉很快被烤得金黄,肉类特有的香能把人肚子里的馋虫都勾引出来。   “烤好了吗?”殷旭已有些按耐不住了。   “差不多了。”   齐庸凡把乳猪取下来递给他,然后串上兔子肉。另外两只野鸡不能整只烤,破腹在肚子里装了一把大葱等物去腥,再用锡纸包着,埋在火堆里。   殷旭撕下一块肉,烫到嘴,不由得倒吸一口气。他跟叶子都忙着吃东西,倒没有发现齐庸凡拿出了亮晶晶的锡纸。   “你烤肉的手艺太好了。”殷旭夸赞道:“我还从未吃过如此美食。”   “还好啦。”齐庸凡从口袋里掏出一瓶辣椒粉,均匀撒在整头乳猪上。殷旭吃得更香了。   见人家吃得这么欢乐,齐庸凡的胃口也好了不少。三个男人,没一会功夫便将一头乳猪、两只烤鸡、一只烤兔吃光光,留余一地骨头。   吃完了烤肉,他们围坐在高高的火堆旁,端着一碗河鲜汤,小口小口地喝着,解腻。   齐庸凡摸着圆滚滚地肚皮,感慨自己来一趟古代反而胖了好几斤。   暮色四合。天渐渐暗了下来,夕阳余晖穿过山林,照得溪水波光粼粼。两岸山色苍翠,水里的倒影鲜活闪袅。   殷旭拍拍身上的尘土,站起身道:“我们出发去温泉罢。”   齐庸凡犹豫道:“天马上就要黑了,现在去会不会太危险……”   “无妨。”叶子插嘴道:“我会保护你们的。”   其实齐庸凡很怕在荒山野岭遇到什么野狼豺豹,被野兽啃得骨头都不剩也没人晓得。但话都说到这份上了,他总不能认怂。   灭了火堆,收整好东西,他们再次上路。   这回只走了约莫半个时辰,接近戌时,他们来到了叶子所说的温泉。   那是一汪掩藏在林地中的泉水,扑面而来一股硫磺的气味。弥漫的水雾之气,与夕色交相辉映,钟林秀美,仿若仙境。   他们赶了一天的路,早就疲倦不堪。齐庸凡探了探水温,觉得刚将合适,便迫不及待地脱光了衣服钻进去。   水池很浅,与人高差不多,他踩在水底,刚好露出半个头。   他晃了晃胳膊,笑道:“你们快下来一起泡呀。”   殷旭很干脆地脱了衣服走下水。不过雾气很大,齐庸凡啥也没看见。   叶子坐在石墩上,背对着他们道:“我给你们放风。”   “来嘛~一起泡呀。”   齐庸凡跟他处熟了,觉得这黑面少年也就是个天真的小屁孩,拢起水来泼他。   叶子纹丝不动,道:“我不喜欢泡温泉。”   齐庸凡只得作罢。又忽然想起古代阶级制度森严,叶子是奴仆,而殷旭是他的主人。仆和主怎么可能共泡一池?   有水珠滴落下来,滑到眼睛里去了。他往后捋了一把头发,往殷旭那边游去。   ……   殷旭觉得齐庸凡今日怪好看的。   平日里见他,头顶总是裹着一圈灰布,像乡下猎人冬日戴的毛毡帽。但后来殷旭才知道他是剃了光头,茸茸的短发冒出来过于显眼。   齐庸凡在下水前摘了头顶的布。如今他的头发已经长至耳后了,每次裹布,都要把发丝绕一圈拢进去。   他这样的发型挺飘逸的,湿了水拢到脑后,露出俊秀的五官来,殷旭才恍然发觉自己的小驸马爷竟然这般好看。   父皇挑人的眼光不错,殷旭心想。只是可惜了,他们都是男子。   “温泉不能泡太久,我们何时回去?”   齐庸凡懒懒地靠在岸边,打了个哈欠。   殷旭回道:“太阳落山。”   “会不会太迟了?”   “举个火把,也能看清路。”   “行。喂,叶子,你去看看我包里还有没有剩下的吃食?”   叶子翻找了半天,老老实实道:“没有。”   ……   天色暗沉下来,清凉的夜色像一瓢清水泼过南山。夜是寂静的,树影婆娑,偶尔晃动的枝叶都会令人感到心神不宁。   他们在往回走。已经走到半山腰了,叶子很谨慎,大约也是怕遇到野兽,长刀片刻不离手。   齐庸凡想到了什么,忽然喃喃道:“烤鸡真好吃。”   殷旭:“…………”   以前在仿古园林里开零食车时,齐庸凡便很爱吃附近百年烤禽店的烤鸡。据说是通过古法秘制,原汁原味。一只鸡卖50元。   他每回路过了都去买。队伍排得极长。   可和今天在山上吃得这顿野餐相比,那家烤鸡店真是逊爆了。   脑子里装满了胡思乱想,齐庸凡的步伐渐渐慢了下来。   沙沙沙。   一阵清风吹过。   叶子握紧刀,戒备道:“小心!”   殷旭不知何时也举起了他的弓箭,在黑漆漆的夜里,对准了某个方向。   齐庸凡感到茫然,一手举着火把,另一只手挠了挠头,道:“发生什么事了嘛?”   没有人回答他。仿佛只是一瞬间,他穿透月夜,看到了几双绿油油的眼睛,闪着饥饿的白光。   妈呀。齐庸凡心想,这可是他人生中第一次见到活生生的狼。在现代,真正的狼早已灭绝。动物园里全是长得有点儿像狼的狗。   他不明白自己在如此生死攸关的时刻为啥还在胡思乱想,但他明白自己一定帮不上什么忙,于是后退了几步,退到一棵大树后面,觉得安全了,便负责高举火把为这场战斗照明。   齐庸凡见识到了冷兵器的威猛。叶子挥舞着长刀,与一匹狼周旋在一起,而后一刀砍断了狼头。   场面一度有些血腥,齐庸凡不忍地别过头。   相比之下,殷旭就显得优雅淡定多了。许是有叶子在前冲锋,他便在后射箭,每一箭都能打死一头狼,其精准率极为可怕。   片刻后,一地狼尸。   殷旭回头看着齐庸凡,问道:“你做的狼肉好吃吗?”   “我没做过,应该不好吃,狼肉挺骚的。”   “行,那我们就回去了。”   殷旭没去搭理地上的尸体。   狼皮很值钱得喂……见他们都没有停下来的打算,齐庸凡只好屁颠屁颠地跟上,心想完全看不出来殷旭武力值这么高。真男人啊。他寻思着能用什么好吃的来贿赂殷旭教他射箭。   ……   回了家,齐庸凡问殷旭,以后还会出来泡温泉吗?   他生怕殷旭因遇狼便放弃那个风水宝地,忙道:“我还会做鸡公煲,下次再去猎野鸡,我做给你吃。”   “行啊。”殷旭道:“趁着天冷,我本想天天去的。”   这……过于夸张了吧。   齐庸凡白日里还须看顾夏星酒馆的生意。   “若是得了空,我便找你一起去?”   “成。”   殷旭定定地看着他。夜深了,巷子里很安静,头顶亮着一盏马灯,灯里燃着烛油。   他站在烛光中,分不清是烛光照亮了他,还是他照亮了烛光。半干的头发浸润肩衣。他嘴角一勾,问道:“明日早晨想吃什么?”   殷旭怔了怔,仔细思索一番,道:“想吃你上次做的蛋饼。”   “好的。”齐庸凡说完就打算回家了,走到一半,忽的折返回来,道了声“晚安”。   从未有人跟殷旭说过“晚安”。他在心里反复咀嚼着这句话,同时轻声回了一句:“晚安。”   也不知道对方有没有听见。   ……   而齐庸凡此时却在想,殷旭的眉毛可真细。他头一次见到男人长了一双柳叶眉,竟还能这般英气。   殷旭的脸生得很雌雄莫辨。如若换上女装,想必也是个大美女吧……   他摇了摇头,拼命甩掉这个古怪的想法。但新一轮的胡思乱想又冒了出来,殷旭的声音……怪好听的。   殷旭说话并不低沉。他的声线很明亮,带着青年所特有的雅致温润。方才听见了他道的晚安,好似猫爪子在心上挠了一挠,痒痒的,怪撩人。   他的声音轻盈又柔和。甚至有那么一瞬间,齐庸凡以为自己听到了一个女孩在说话。   呸。他暗骂自己,怎么能把人家一大男人认成是女孩呢?   要是殷旭本人知道了,或许会勃然大怒。   洗漱完毕,齐庸凡躺在床上,打开平板开始看韩剧。浪漫的爱情故事看得他越来越困,他心想这果然是催眠的好东西,便把平板搁在床上,熄了灯,沉沉睡过去。   作者有话要说:5.12,也就是这周日入v~今天会在评论里抽出十个小可爱送红包哦~感谢支持   感谢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感谢投出[地雷]的小天使:六颗姜糖 5个;时雪 1个;   感谢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   白和青 10瓶;阳台君 3瓶;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第二十一章   平板是几百年前的老古董,齐庸凡手头这台还是从某中古店里花两百块钱淘来的。   虽然很容易没电,但胜在结实耐用,即便来到了古代也可以看看里面存档的视频小说。   早上起来一看平板没电了,齐庸凡插在床头的插座上充电。零食车顶上安装了一个太阳能光板,加上汽油也可以转耗成电能,因此并不缺电。像他平常做饭,为了省煤气,用的都是电磁炉。   近日都是连绵的阴雨天,湿冷的寒气吹到人骨髓里去了,上街逛的人极少,来店里的吃饭的人就更少了。   倒是关家少爷,日日派小厮来打包小食,好像永远也吃不厌似的。   听说关谷本人又肥了一圈。   早餐煎了两个肉松鸡蛋饼。农村自家母鸡下的绿色纯天然鸡蛋,一个在现代恐怕能卖上七八块钱。齐庸凡去菜场上买了一打,存在冰箱里,经常拿出来炒菜,觉得味道很香甜。   铁盒里剩下的肉松要吃完了。齐庸凡又去货柜那边翻出了一瓶新的,拧开罐头,勺了一些平摊在煎好的蛋饼上。   殷旭不喜欢吃葱,所以他那份是不含葱的。但齐庸凡喜欢吃,他一边嚼着香喷喷的蛋饼,一边将新鲜出炉的那份给隔壁送过去。   “唔……真好吃。”殷旭咬了一口蛋饼。   “你等会记得给叶子买点东西填肚子,我先去店里运货了。”   “等一下。”殷旭叫住他,道:“雨停了,我们去钓鱼吗?”   殷旭看起来一脸期待。自从上次吃到了美味的酸菜鱼,他便一直对钓鱼这项趣味活动念念不忘。   “得看情况。”齐庸凡道:“店里最近有点事,我忙完回来如果还有时间就去。”   “嗯,我等你。”   目送齐庸凡离去,殷旭关上门,握着热乎乎的蛋饼走到书房。   叶子才刚醒,揉着眼睛从屋里出来,道:“公子,你起得好早。”   “习惯了。”   其实以前殷旭也是会睡懒觉的,但是为了吃到齐庸凡做的早饭,只好每日早起。   “中午我去一趟药铺,说是京城来信了。”   “那我随你一道去。”殷旭补充道:“我们可以顺便去夏星酒馆用顿午膳。”   叶子:“……”   怎么感觉公子的重点全在后半句了。   ……   踩着一地泥泞,齐庸凡推着木车艰难前行,感觉自己就像是个农民工。当然,这在古代无疑是一件值得自豪的事情。   毕竟农民的传统地位比商人还高……   终于走到夏星酒馆,他的裤管已经湿漉漉得沾满泥水。幸好今日贪方便穿了灰色旧衣。   店里十分冷清。他去后厨补了货物,三个员工正蹲在地上嗑瓜子。瞧见他立马站起来,颇有些不好意思。   “没事儿,你们继续。”齐庸凡一边放面饼一边道:“平日里闲的时候,都可以坐下来歇息。”   这三人当中柳元子与他最熟,几天没见,笑着去取了毛巾给他擦裤腿上的污渍,道:“齐大哥,你这几日跑哪儿去玩啦?都快把我们忘了。”   “是啊,店里生意都不景气了……”   “呸,怎么能说这等丧气话,咱们好着呢!”   齐庸凡道:“实在抱歉,往后我会多花些时间来看顾酒馆的。”   他打算做甩手掌柜的计划大概要破产了。   “还有对面那家龙游酒馆的掌柜,时不时派人来咱们店探查,赶都赶不走,学去了我们不少手艺,如今也开始卖烤串了……”   齐庸凡讶异道:“他们卖什么烤串?”   “啥都卖,除了烤肠,他们找不到原料。像烤白菜、烤鱼之类的,都给他们学去了。”   “不过听客人说龙游的烤串没咱们店里的好吃。”   齐庸凡心想,古代人又没有他那些花里胡哨的调味料,当然不够好吃。他虽没将此事放在心上,但已暗暗有些警惕。说明还是有人在不断关注他的,他必须得小心谨慎。   他想了想,道:“过几日我再出一道新品,生意应该会有所好转。”   柳元子好奇道:“又是小零嘴吗?”   “不,这回咱们卖火锅。”   ……   大殷王朝早就有吃火锅的传统,只是乡下人不晓得,听了觉得很新奇。   齐庸凡去了附近一家铁匠铺,凭记忆画了鸳鸯锅和九宫格锅的图纸,让铁匠先打两口出来试试效果。   如若效果不错,他便打算批量订购。   火锅最重要的是锅底和食材。前者他仓库里有一大箱,全是一个叫做河底捞的驰名品牌。番茄、三鲜、麻辣牛油、菌菇清汤……各种口味应有尽有。   食材去菜场上买,蔬菜肉蛋等都可以买到。就是可惜了吃不到毛肚。   齐庸凡想赶在最后一波寒日,把火锅卖出个好价钱,正好压龙游酒馆一头。否则等到春暖花开,气温回升后,火锅对人们的吸引力恐怕就没那么大了。   毕竟古代没有空调。   他中午回酒馆吃饭,看见殷旭坐在大堂里吃泡面,忍不住道:“你还病着呢,少吃些油腻。”   殷旭诧异道:“我吃的是鲜虾鱼板面,难道不够清淡吗?”   齐庸凡微微叹了一口气,总不能告诉人家自己卖的东西是垃圾食品吧。不过泡面自己烹煮,多少也会健康些。   他道:“吃完我们去钓鱼。”   “好。”殷旭很开心,三两口将面汤喝得见底。   ……   最近小河边多了许多附近的村民来钓鱼。他们大概都发现了这一商机,每钓到一条鱼能换到二十多文钱,或者带回家吃些荤腥。   齐庸凡他们仨在其中尤为显眼。那鱼竿甩甩,接二连三便有鱼儿上钩。加上专门配备的休闲椅和小零食,简直羡煞旁人。   钓了一下午,收获满满。不仅得了一桶肥鱼,还有几条滑溜溜的黄鳝。齐庸凡只在饭店里吃过黄鳝,据说野生的已经灭绝了,市场上全是养殖品,味道怪怪的。   殷旭第一次见到这玩意,还以为黄鳝是水蛇,忙让齐庸凡把它丢掉。   齐庸凡解释道:“它能吃的,而且红烧起来特别好吃。”   殷旭将信将疑。   “回去烧给你吃。”   眼见日暮黄昏,他们原路返回。村民们依然锲而不舍地蹲守在河边,想要趁天黑前多捞些好处。连细细的小鱼苗都不放过。   但齐庸凡就不会这样。他懂得大自然再生的道理,或者说,见识到了现代那些恐怖的气候危机,任何人都不敢再任意妄为。   如果钓来小鱼,他会放生。   今日殷旭钓上了一条小鲤鱼,他舍不得放回去,便也搁在水桶里,说要带回去养着。   齐庸凡笑他,“你是打算养大了再吃吗?”   殷旭摇摇头,道:“养着玩儿。”   这让齐庸凡想起自己初中时也养了一条小金鱼,不过后来它很快死了。   作者有话要说:今天忙,短小了一些,依旧在评论里抽取十个读者送红包,大家用评论砸向我吧   感谢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感谢投出[地雷]的小天使:Jessica、不喝可乐、时雪 1个;   感谢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   和其光同其尘 8瓶;哈鲁汪、木南 1瓶;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第二十二章   下午,妙医药铺。   空气中弥漫着浓郁的药香。殷旭与叶子穿过大堂,来到后院。   老缪正在煎药,弯着腰,拿蒲扇不断扇火。他回头看了一眼,道:“主公,您的病如何了?”   殷旭道:“托你的福,已好得差不多。”   老缪道:“那极好,省得夫人担心。宫里来信本来该让叶子来取的,没想到您亲自来了……”   “无妨。”殷旭打断他道:“我自个想来的。”   “成。”   老缪放下手头的药,去里间取了一沓精致的信递给叶子,让他随身藏好。   殷旭道:“上次让你的查的事怎样了?”   老缪恭敬道:“已有结果了,那位齐姓公子的照身贴是不久前花钱买来的。他原先住在莲花村,据村民所说,是柳元子姑娘的远方亲戚,前来此地做生意。他随身还带了一辆奇特的马车,极为庞大,拖到南山镇上共动用了六头水牛……”   殷旭若有所思,“看来他便是齐雍。”   “当然。”老缪笑道:“他与驸马爷长得如此相像,本就不符合世间常理。定是同一个人。”   殷旭:“依你看,他是装的,还是真的得了失魂症?”   老缪摆摆手,“主公与他相处最久,想必早已得出结论,何必再问我?”   殷旭沉默了。   ……   晚上,齐庸凡烧了一桌河鲜菜。红烧黄鳝确实美味,殷旭配着下饭,连吃了两碗。   酒足饭饱之后,齐庸凡坐在殷旭家的小亭子边上,捻着几粒葡萄干吃着。他闲着无聊,就翻起搁在桌上的书。皆是孔孟儒学,每段话下还标注了笔记,看不出来殷旭居然如此爱好学习。   叶子从怀里掏出一封信,拆了封递给殷旭看。亭子里吊着灯笼,地上燃着火笼。他便就着火光,不紧不慢地看着。   齐庸凡没注意,以为是亲人寄给他的家书之类,自个沉迷吃葡萄干。   殷旭看完后便将信丢进火笼里。火苗蹿动,片刻后只留下烟灰。   冬夜很冷,齐庸凡没一会手脚都凉透了。他凑到火笼边暖手,与殷旭矮得近了,随口打趣道:“你怎的生了这样一对眉?”   殷旭:“……嗯?”   齐庸凡兴致勃勃地端详着他的脸,道:“我头一回见男人长成这样的眉毛!”   殷旭:“…………”   叶子咳嗽了一声,道:“我去屋里取一壶酒来热了喝,暖暖身子。”   风呼呼地吹着,狂哮而过,窗棂嘎吱嘎吱地响。火苗东倒西歪,炭火滋滋地烧。   亭子里只剩下他们二人。   殷旭蓦地开口道:“你几时回去?”   齐庸凡以为他要赶自己走了,忙道:“马上便回。”   心想殷旭真小气,不就是说了一下他的眉毛嘛。   殷旭道:“我还从未去过你家,何时带我去看看?”   齐庸凡心里咯噔一下。因为零食车停在小院的缘故,平日里他绝不会让人进家门。就连殷旭站在门口了,也是半遮半掩,不愿让人看到。   倒不是他怕零食车被人抢走,毕竟进去需要瞳孔识别。只是这辆车与大殷着实格格不入,过于显眼了。   他扭了扭脖子,不好意思道:“寒舍简陋……”   殷旭:“我不介意。”   齐庸凡:“可是我介意啊。”   殷旭抿了抿唇,有些不悦,道:“以我与齐兄的交情,难道还不能去你家看看吗?”   齐庸凡想说“不能”,又觉得这样实在太不近人情了,说道:“改日吧,夜深了,我先回去睡觉了。”   说完,他站起身拍拍屁股就打算走人。   殷旭在他身后幽幽道:“你并非南山镇人士。”   齐庸凡哆嗦了一下,旋即打着哈哈道:“殷兄何出此言?我从小在莲花村长大,而莲花村又隶属于南山镇,怎么说也算半个土生土长的南山镇人吧。”   殷旭接着道:“几年前,我见过你。”   此言一出,齐庸凡脸都绿了,心想你在哪儿见我?在梦里见的吗?几年前他还在现代大城市的角落里艰难求生呢。   他讪讪道:“你大概认错人了。”   殷旭却露出胜券在握的神情,低声道:“你是齐雍,几年前,我曾在越川县见过你。那是你四处求人,变卖家产想要进京赶考,于是我便资助了你一千两银子,并将亲妹许配给你。”   齐庸凡呆了呆,道:“你何时还有个亲妹?”   殷旭额上青筋暴露,道:“重点是这个吗?”   齐庸凡:“哦,重点是我欠你一千两银子对吧?”   殷旭:“……”   “我真不是齐雍,你认错人了。”齐庸凡警惕道:“既然如此,你为何如今才跟我谈及此事?第一次见面时你就应该跟我要钱。不对,莫非你在诓我?!”   “我有何必要?”殷旭道:“吃饱了撑着吗?”   齐庸凡上下打量着他,道:“我们现在吃饱了,确实挺撑的。”   殷旭嘴角一抽,道:“我并不是在意那点小钱,而是我妹妹……”   齐庸凡:“你这人怎么这样?我真为这位齐雍小兄弟感到可怜,受了你一千两资助而已,就得娶你妹妹。谁知道你妹长啥样啊,万一是个歪瓜裂枣咋整?”   齐庸凡一口气喷完,东北口音都冒出来了。   殷旭:“我妹妹长得挺好看的。”   齐庸凡:“那又如何?长得好看能当饭吃、呸,能当爱情吗?”   殷旭:“……”   齐庸凡:“再次重申,我不是齐雍!我就是我,不一样的烟火。”   他留给对方一个孤独而帅气的背影,潇洒离去。   ……   叶子提着酒壶从屋里出来。方才听见两人的对话,觉得有些尴尬,就一直蹲在墙角。他心知肚明,主公在诓齐庸凡。   主公哪来的妹妹……他自己便是皇子们唯一的妹妹。   对于主公的事,叶子知道得并不多。他打小习武,本来是要培养为死士,结果半途被拉来给主公当小厮。   老缪告诉他,伺候主公唯一需要的是忠心。否则就会落得像上一任小林子那样的下场。   主公其实是一个心狠手辣的人。   这时叶子便庆幸,自己最不缺的正好是忠心。   ……   回到家,齐庸凡躺在床上,拿小本本记下了“齐雍”的名字。不过他暂时不知道“雍”字怎么写,只能用拼音代替。   毫无疑问,他梦到关于穿越总局所说的都是真实存在的。在大殷王朝,有一个长得跟他一模一样的人,名叫齐雍,是状元郎,也是驸马爷。   齐雍失踪了,换言之,是被穿越总局用数据抹杀掉了。为了保护他的安全。   也是说,在那些认识齐雍的人眼里,他便是齐雍。   而殷旭应该也是认识齐雍的。齐庸凡觉得他说的那番话半真半假,也许殷旭真的见过齐雍,但大概只是一面之缘,绝不可能有资助或者许配妹妹这般深刻的交情。   不然在初次见面殷旭就该质问他才对,而不会等到现在。   至于殷旭为什么要诓他……齐庸凡心想,莫非殷旭觉得他失忆了想来骗他娶媳妇?   真是胆大包天。要是被那位公主大人知道了,殷旭肯定吃不了兜着走。   他抱着既来之则安之的想法将梦境里的一切都记录了下来。他虽然没有齐雍的记忆,但却通晓事情始末。   假若被人发现了,那就扮演一下失忆的驸马爷吧……   不过最好还是不要被发现。齐庸凡心想,他可不想娶啥长乐公主。   ……   过后几日,齐庸凡都在筹备新品火锅。铁匠那边做出来的锅质量不错,他花钱加急订购了一匹。上午在店里帮忙,下午便去菜场四处转一转,看看有没有什么能当火锅食材的菜。   在他忙碌的日子,没有钓鱼,也没有温泉,这让来度假的殷旭倍感寂寞。   殷旭以为他生气了,特意来道歉,说不好意思认错人了云云。   齐庸凡也就摆摆手当这事儿没发生过。但还是留了个心眼。   马不停蹄地忙了一阵,终于将火锅需要的东西都准备齐全。   那日是庙会,大街小巷热闹得很。夏星酒馆正式推出一项名为“火锅”的新品菜。花花绿绿的告示贴在门口,吸引了不少路人的目光。   手头有闲钱的常客立马便进去了,瞅店里人山人海的样子,再闻闻弥漫出的这股香味,似乎火锅很好吃的样子。   今日私塾放假。关谷本来正乐颠颠地躺在床上睡回笼觉,一听小厮前来禀报,忙从床上坐起来,道:“快给我穿衣!洗漱!我要马上去吃火锅!”   片刻后,关谷坐上了前往夏星酒馆的马车。他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坐上了空位,招手道:“给我来一份火锅!”   柳元子递过来菜单,耐心解释道:“关少爷,火锅并不是一道菜,而是一种吃法的统称。您可以选择不同的锅底,不同的菜色,不同的调料来加以调配……”   关谷看得眼花缭乱,他不太能吃辣,拍板道:“给我个菌菇清汤锅和番茄鸳鸯锅,再来一盘土豆、牛肉片、白菜、丸子……”   “好嘞。”柳元子记好了,道:“调料都在您右侧方的柜台边,可以自行调制。一个人的调料算六文钱。”   关谷摆摆手,示意自己知道了。他起身前往柜台,一看调料竟有七八种,边上还有可以免费取用的水果和小菜,当即觉得这六文钱真不亏。甚至还赚了。   他装了些酱油、蒜泥之类的便回去了,还说要请小厮一起吃。   小厮心里还有些抵触,心想这么一大坨东西都放在一口锅里煮,不就跟乡下的猪肉炖粉条差不多嘛。譬如猪食,也是这样做出来的。   然而等到热腾腾的火锅一上来,香味弥漫,小厮肚子咕咕叫了起来。他决定收回刚才那番想法。   关谷却对火锅很期待。或者说,他现在已经是夏星酒馆的死忠粉了,不论出什么都喜欢吃。他先下了一盘肉,变色熟了之后捞起来蘸酱料,那绝美滋味,啧啧,感觉要升天了。   小厮尝试性地吃了一口,同样也爱上了火锅。一主一仆吃得不亦乐哉。   而与其同时,其他桌位的客人亦吃得满口生香。   火锅卖得并不是很贵。锅底400文一个,像菜啊之类的就很便宜,基本比市场价稍微高出一些而已。   齐庸凡主要是赚个锅底钱。   这样一来,便衍生出了不少客人开始“拼锅”。对南山镇的百姓来说,400文可不是小数目,但是火锅又着实好吃。他们便想出了这么一个法子,几个人一同吃一口锅,用来分担锅底钱。   齐庸凡对此表示支持,另外给店里多添了几把凳子。毕竟他如今的客源只来自南山镇,受于经济限制,卖高价是不可能的。   薄利多销反而更有赚头。   后来殷旭也带叶子来尝了顿火锅。他是吃过西域火锅的,因此更为惊讶。这口感,这味道,比起御宴还要美味百倍!   这意味着齐庸凡的厨艺可以与那些修炼多年的御厨相媲美了。甚至更胜一筹。   殷旭有时候真想把齐庸凡的脑子挖开看一看,里边装的难道都是这些奇思妙想?   如若予他一个更大的平台,比如说京城,整个大殷王朝,齐庸凡凭这一手就可以富甲一方。   殷旭不由得暗自心惊。   ……   而与此同时,龙游酒馆却再次陷入了经济低谷。掌柜去了一趟越川县,请来大厨是有代价的。店里的收益必须分给大厨近乎一半。   掌柜抱着想让龙游起死回生的代价,豁出去同意了。但他却发现,与对面火爆的生意相比,自己再怎么努力仿佛也无济于事。   就像曾经的龙游是南山镇的招牌一样,如今,夏星酒馆已经将其取而代之。   甚至别的镇子,别的村落,都有人为了品尝夏星酒馆的美食不辞劳苦来到南山镇。   掌柜发觉自己已经走投无路时已晚了。他干出了不少抹黑夏星酒馆的事儿,比如说派人去偷学他们的菜式,或者让小二扮演客人,尖叫着大喊菜里有蟑螂。   但这些都无济于事。不知道秘方,再怎么模仿他人也做不出那个味道。   他数了数自己最后剩下的钱,面带微笑,走进了陈记肉铺。   ……   傍晚。   柳元子下了工,回到陈家。平日里二狗子应该在院子里打闹,陈生还在铺子里做生意。但今天她忽的意识到了不对劲。   陈家三口人围坐在石桌边,正在给龙游掌柜端茶倒水。   陈生的妻子看见柳元子,笑容满面道:“呦,回来了?快来,这边坐。”   柳元子扯出一抹尬笑,道:“我有些累了,想回房歇息。”   陈生开口道:“过来吧,我们想跟你讲讲话。”   柳元子心中已经隐隐猜到了什么,但她仍有些不敢置信。她一直认为陈家是好人。   她走了过去。果然听见那龙游掌柜说,能不能替他去拿店里的菜谱,他会给她一百两银子。   柳元子心想,她若得了菜谱,早就自己出去开店了,赚到的钱岂止一百两?这龙游掌柜真当她是傻瓜。   掌柜苦口婆心道:“这样吧,我给你两百两,我还有个表弟,生得一表人才,在县城里读书,我再撮合你俩定亲……”   柳元子一言不发,盯着陈家人。陈生在她的目光下有些躲闪,他妻子却回瞪她,仿佛含着某种威胁。   她在威胁她什么?不让她继续住吗?   柳元子实在无语,转身回了屋。   陈生妻子喊着什么,她权当没听见,总之不是什么好话就是了。   她赶紧收拾了东西,立马踏出陈家家门,凭记忆摸索着前去齐庸凡家。   作者有话要说:想上月榜,所以积分对我来说很重要,希望大家多多留言评论收藏,可以增加积分呦~今天再抽十个读者送红包   感谢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感谢投出[地雷]的小天使:日和 3个;时雪 1个;   感谢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   有钱小哥哥的迷妹 5瓶;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第二十三章   夜路黑漆漆的, 仿若一只野兽吞噬光亮。寒风凛冽,柳元子拢了拢衣衫, 忽的感到了一阵刺骨的冷。   也不知道走了多久,她的嘴唇哆嗦得上下打颤,终于看见了那条熟悉的深巷。   她总共也没来过齐庸凡家几次,但却对他家印象很深刻。   来到门口,她敲响了房门。   “谁啊?”里头的人问道, 而后听到一阵匆忙的脚步声。门被打开, 齐庸凡看见她, 惊讶道:“这么晚了,有事吗?”   柳元子把扛着的大包搁在地上, 讷讷道:“齐大哥,你能否收留我一晚……”   见她冻得嘴唇发紫, 齐庸凡于心不忍, 忙提起地上的包裹, 道:“先进来说话。”   屋里破旧又寒冷。齐庸凡给她寻了个板凳, 擦干净让她坐下。角落里摆着一筐用来烧烤的碳, 他取了一些燃上火, 用来给她暖暖身子。   柳元子道出了事情始末。既然撕破脸皮, 陈家是不能再住下去了, 她说今日想在他家借住一晚,明早便出去找房子。   齐庸凡道:“无妨,明日我去帮你租房。不过我家实在没地方住,此地又离客栈较远……你等等, 我去隔壁问问。”   他心想殷旭家应该会有地方住。几步走到隔壁,他敲了门。叶子很快来开门了,他道:“殷兄在吗?我找他有事。”   殷旭正坐在亭子里看书,闻言走了过来,道:“何事?”   “你家可有空房间?我店里那个女工今晚没地方住,我家没床,想给她寻个地。”   殷旭当即道:“有的。叶子,你现在去收拾一间出来。”   叶子应了一声,进屋里去了。   “实在感谢,改日我请你吃饭。”   殷旭笑道:“有红烧黄鳝和酸菜鱼便够了。对了,你那女工是叫柳元子?”   齐庸凡点了点头,道:“酸菜鱼怕是没了。”   上次用掉的是他私藏的最后一包不可再生调料。   殷旭以为他的意思是不会再钓到那么大的鱼,安慰道:“以后还有很多时日可以去钓鱼。”   回去时,柳元子正坐在板凳上望着烤火炉发呆。齐庸凡走了进来,道:“我家没空床,跟隔壁邻居说过了,你今晚暂住他家可好?”   柳元子站起来,忙道:“我住哪里都没事……”   “虽然他家都是男子,但人很好。你见过的,常来咱们店里吃饭的客人,姓殷,我等会领你去见见。”   说起这个,柳元子倒有些印象。那位姓殷的青年不仅相貌俊美,姓氏亦非同寻常。   ‘殷’是大殷王朝的国姓,当今圣上便姓殷。不少拥有该姓氏的普通人都以此为荣。   齐庸凡见她随身带来的包裹不大,便晓得她应该只带了一部分衣物,想必被褥之类的日常用品还在陈家。   这些殷旭家会有。他帮她把东西搬到门口,问道:“饿不饿,我等会给你做顿宵夜吃?”   柳元子赶忙摇头,她怎么敢劳烦老板,今夜过来住已经很叨扰了。   等去了隔壁,叶子已将空客房收拾了出来,一通手忙脚乱,柳元子才算安定下来。   齐庸凡回了自己家,还是打算做一顿宵夜。顺便给殷旭和叶子也做一点,犒劳一下大家。   他走进厨房,打开冰箱。车里唯一值钱的物品恐怕就是这台新型智能冰箱了,是3086年出的最新款,容量极大,可以无限保存食物不变质。   齐庸凡记得自己当初拿出了银行存款,思考了三天三夜,最终才决定买下这台冰箱。   如今看来当初的选择是无比明智的。他在上层找了半天,最后摸出一包不知道放了多久的……瘦肉丸。   他是溫州人,小时候经常吃瘦肉丸。但长大后去了别的城市,再也没吃到过了。这包瘦肉丸似乎是他托老乡带来的,一直搁在冰箱里没吃。   齐庸凡摸了摸那袋冰凉的肉饼,有些怀念小时候的味道。下锅煮沸水,再用勺子挖一块块的肉丸出来入水,不一会锅里便漂浮着许多大大小小形状不一的小肉丸。   瘦肉丸的做法其实跟馄炖有异曲同工之妙,美味的精髓都在于汤底。   他抽出消毒柜,取了四个大碗出来,每只碗里浇进一半烧开的热水。切了榨菜粒、香菜碎,一点儿生姜进去。再加入半勺鸡精、盐,少许十三香调味。   尝了口汤底,挺鲜的。   煮瘦肉丸只需要几分钟即可。齐庸凡一般等它完全浮上来了就会捞出来,煮太久肉会变老,加入汤汁就不入味了。   他把一锅瘦肉丸均匀地分在四个碗里,然后拿了个大盘子,一齐端出去。   最后一袋瘦肉丸全都煮完了,而且它是不可再生的。这意味着他这辈子恐怕再也吃不到它了。   但齐庸凡并没有很难过。人嘛,很容易学会适应环境。更何况他还有一车零食可以吃呢。   殷家仍灯火通明。听说他煮了夜宵,本来已准备就寝的柳元子连忙跑出来,颇为不好意思道:“实在麻烦您了。”   “没事,其实是我自己也想吃。”齐庸凡乐呵呵道。   柳元子倒还真有些饿了,她今日在店里吃得早,又奔波了一个晚上,此刻闻到一阵食物的香味,肚子咕咕叫了起来。   叶子在亭子中间摆了张大桌,先让齐庸凡和殷旭坐下来吃,而后自己捧着碗坐在角落里。   齐庸凡道:“你也来跟我们一起吃嘛。”   叶子摇了摇头,靠在亭子的梁木上,小口小口地吃着瘦肉丸。   柳元子见状也不太好意思跟他们同桌吃饭,站起身想要走到叶子那边。   齐庸凡拉住了她的衣角,仰头道:“你就坐下来吃罢。”   柳元子犹豫着瞟了眼殷旭,觉得自己这般做有些矫情,终究还是坐了下来。   往日,齐庸凡与殷旭一道吃饭时都会聊聊天说说话。但今天不知道是不是有柳元子在的缘故,殷旭一言不发,沉默地吃着瘦肉丸。   用完宵夜,齐庸凡问他:“味道如何?”   “很好吃。”殷旭道。   “可惜以后再也吃不到喽。”齐庸凡感慨着,起身收拾碗筷。   “为何?”殷旭蹙眉。   “吃不到就吃不到了呗,哪来这么多为何为什么。”齐庸凡哼着小曲,回家去了。   ……   翌日清晨,齐庸凡起了个大早去找房子。他直接去寻牙人,在古代牙人是跟中间商赚差价差不多的存在。   他选了一间一室一厅的小屋子,距离店里不远。重点是那附近是私塾,较为安静,柳元子一介女孩子住在那里挺安全的。   租金比陈家那屋稍贵,但他还是很爽快地付了。   上午他没去店里,张罗着给柳元子搬家。等到一切都安顿好了,他才推着货品去店里,想着顺便去找陈生一趟,拿回柳元子屋里的被褥等物。   他上次一次性付给陈生半年的租金,这才住了没两个月,按理来说还应让陈生退钱才是。   要是店里另外几个员工没地方住了,齐庸凡才不会管他们,若是没法来上工,大不了炒了再招几个新的过来。外面有的是人羡慕夏星酒馆里这份薪资优渥的工作。   但柳元子不一样。她不仅是他在古代遇到的第一个土著人,而且她还知道他最大的秘密——零食车。   到现在为止,齐庸凡认为她是值得信任的,只要他给的利益足够,柳元子就不会背叛他。   更何况柳元子干活麻利,算是他店里的一号员工。所以他会尽力去对她好一些。   像其他员工每月只有两天假,而柳元子额外还有四天带薪月葵假。平日齐庸凡不在,都是她领着店员处理杂务,并负责收银、分发工资等事。   从某种层面上而言,柳元子算是夏星酒馆的“店长”。   晌午,齐庸凡在店里匆匆吃了一碗泡面,出来朝陈记肉铺而去。外边日头大,陈生怕肉被晒坏了,皆用一块白布罩着。   那布也不知用了多久,好似从来没洗过一番,泛着猩红的陈旧光泽。   中午买肉的人少,陈生趴在案几上昏昏欲睡。冷不丁瞥见齐庸凡,他打了个寒噤,连瞌睡虫都吓跑了,一骨碌地站起来。   齐庸凡走到肉铺门口,定定地看着他,道:“我来取柳元子的东西,往后她不在你这儿住了,剩下的租金麻烦退还给我。”   陈生白着脸解释道:“都是我家那婆娘,非要贪几两银子。再说你卖给龙游菜谱也能赚一笔大钱呢,比自己辛苦开店省事多了……”   “我跟你这么久的交情,原来还比不上龙游掌柜给的一点儿银子。”齐庸凡耸了耸肩,伸出手摊开在他面前,道:“请把租金退给我。”   陈生没法子,当初签了白纸黑字的合同,总不能赖账,只好从钱柜里取出了银两还予他。   他仍想为自己辩解,“二狗子马上要上私塾,家里缺钱,我得供着……”   齐庸凡仿佛什么也没听见一般,自顾自地走进西厢房,取走柳元子的被褥脸盆等物品便离开了。   陈生妻子犹在叫喊,“好你个陈生!作甚要将租金退他们……你个二愣子……”   ……   一晃过去几日,齐庸凡的生活又恢复了平静。他如今恐怕是整个南山镇除关员外,赚得最多的人了。闷声发大财,每日吃吃喝喝,钓鱼泡温泉,小日子过得忒滋润。   他偶尔想着这样过一辈子似乎也蛮好,平平淡淡,随遇而安。感觉自己都快有点儿陶渊明的境界了。   昨日关谷来店里寻他,说要与他做一笔生意。原来是私塾里的学子们上午上了两节课,肚子便饿得咕咕叫,夫子还不让他们出去买东西吃。   关谷不愧是关员外的儿子,也继承了相当的商业头脑,当即提出想要每日在他店里订购一批面包送到私塾的想法。   齐庸凡恍然大悟,“不就是课间餐嘛。”   “对对对。”关谷胖乎乎的脸皱成一团菊花,道:“齐老板可真厉害,竟能想出‘课间餐’这般精妙的词!实在是太妙了!妙哉!”   齐庸凡摸了摸鼻子,有些不好意思。   关谷搓着手道:“我们私塾共有三十名学子,每日都买三十份的话,齐老板能不能给我便宜点儿?”   齐庸凡知道关谷干得也是中间商赚差价的活儿,不过这少爷来做这个应该不止是为了赚那几个铜板。   他很痛快道:“面包每个给你便宜三文钱,牛奶便宜二文钱。”   “好嘞。”关谷当即让小厮掏出定金付了。并让齐庸凡以后每日将吃食送到私塾后院的破门槛那边。   齐庸凡将这个送课间餐的艰苦任务交给了店里唯一的男店员,阿三。   也是因此,齐庸凡的思路被打开了。他想着自己其实没必要一味埋头卖东西,假如适当运用一些现代的商业手段,或许收益更丰。   譬如,在现代街头巷尾常见的充值卡制度。   齐庸凡以前被这个充值机制给害过。他当初去某家理发店剪头发,然后听理发师讲得天花乱坠,什么充500送200啦,男生每个月都要剪头发优惠力度很大的啦。他一时头脑发热,便办了一张一千块的卡,送500块。   然而没想到这家理发店还没过两个月就倒闭了……   虽然充值卡有些坑,但的确是个能笼络客户的好东西。齐庸凡心想,如果南山镇居民都在夏星酒馆办了卡,那谁还会去龙游吃饭?   他将会是整个南山镇的餐饮巨头!   如此畅想一番未来的事业,齐庸凡心动了。他决定说干就干,立马动身去铁匠铺打卡片。   镇上只有一家铁匠铺。齐庸凡跟铁匠多次合作过,颇有一番交情。   这回他描述了自己的想法,打五十张方方正正的铁片,每个铁片上要刻“夏星酒馆会员卡”这几个字,以及一串编号。   齐庸凡还给了铁匠一笔钱,让他不要再给别人打这种类似的铁片。   每个铁片的成本是12文钱。有些贵,但还在接受范围之内。   两天之后,铁片打好了。齐庸凡带着它们回到店里,向店员们洗脑一般传授了会员卡充值秘诀。   他道:“往后若有客人来店里吃饭,柳元子,你在他们点单时一定要大力推荐办卡。每办下来一张卡,我就给你八文钱的提成。”   柳元子忙道:“我一定会努力推荐的!”   “你们看,我手头这张薄薄的铁片,名叫会员卡。客人们可以充钱进去消费,每充一两银子送100文钱,充二两银子送200文钱,充得越多送得越多,是不是很划算?”   店员们云里雾里地点了点头。   “一两银子起充,客人们就能获得一张尊贵的会员卡,并获得独一无二的编号,在夏星酒馆享受无微不至的服务。你们要让他们明白,这,并不是一张薄薄的铁片,而是身份的象征。有了它,镇上的其他人都会觉得你是有钱人。就像一件华服,一套妇女戴的华贵面首,能让人感觉到地位!”   齐庸凡叽里呱啦地讲了一通,直讲到口干舌燥,停下来喝了口水。他回头一看店员们,纷纷面容呆滞,眼里闪着热切的光芒,似乎已经被洗脑了。   “尊贵的象征……”阿三喃喃道:“老板,我可以办一张吗?”   齐庸凡:“……你可以给你的未来丈母娘办一张。”   齐庸凡教会了店员们如何推销会员卡。而后便是宣传,他需要让镇上最有地位的人都拥有它。   他让阿三送一张编号为“001”的会员卡到衙门给县令,里头存了10两银子,可以在夏星酒馆免费吃喝。   大殷王朝的国土主要被分为城、县、镇、村,依次往下。因此县令是掌管镇子的,而非是县城。   南山镇的县令是个九品芝麻官,但权力也很大了,掌控着南山镇及附近村落几千口人的衣食住行吃喝拉撒。   按照当今律法,送银子给朝廷命官,是赤果果的贿赂,轻则牢狱之灾,重则发配充军。但“充值卡”并不是银子,利用法律的漏洞钻了个空子。精明的县令大人在看到齐庸凡写给他的信后,便将这张卡笑纳了。   当然,这封信并不是齐庸凡写的。他不会写毛笔字,于是拜托关谷替他写。   关谷在得知他店里推出了这项制度后,赞不绝口,赶紧充了20两银子,得了一张编号为“002”的会员卡。   至此以后,他在私塾里时不时就要把这张卡拿出来炫耀吹逼一番,惹得同窗眼热不已。   夏星酒馆人均消费三四百文钱,这在镇上而言,已经算是极为奢侈。能在这里吃上一顿饭,的确可以称得上是有钱人。   于是没过两天,关谷领着他的另两个同学也来办卡。不过他们充得不多,也就几两银子。拿了卡后,他们兴高采烈地别在腰间最显眼的位置,仿佛这是一个装饰品。   齐庸凡在设计这张卡时费了些心思,刻了不少繁琐花纹在上面,用来当装饰也不错。   重要的是面子,排场。这样一张高档会员卡,试问谁不爱呢?   齐庸凡就以此骗取了……呸,使得三十几个熟客办了卡。店里的营业额大大提高。   店里没人识字,只有柳元子粗通一些符号记录。齐庸凡给她发了个本子,用来登记每位会员的信息编号,包括每次结账的金额,都会扣除记录在上面。   尽管复杂了一些,没有现代机器那样智能,但对大殷的南山镇而言,足以满足需求。 第二十四章   几日后, 关府。   “呦,三姨娘, 这是何物?”   二姨娘扭着水蛇腰一颠一颠地走,碰巧看见那个狐狸精腰间竟挂上了一块别致的铁牌,忍不住问道。   三姨娘瞥了她一眼,淡淡道:“像某些土包子,不知道也正常。”   二姨娘当即气得嘴都歪了, 怒气冲冲道, “你说谁土包子呢?!”   三姨娘望天, “又不是在说你,自个急着承认做甚。”   说罢, 由婢女搀着,慢悠悠地走出院子, 并道:“这张会员卡, 可是老爷给我办的……”   二姨娘一头雾水, 忙抓着自己的婢女问道:“你可知会员卡为何物?”   婢女摇了摇头, 怯生生道:“二姨娘, 我不知……”   “要你何用!快去给我打听出来!!”   随后, 二姨娘又在关谷腰间看见了这块铁牌。甚至整个南山镇, 稍有些地位金钱的人, 都纷纷戴上了铁牌。   关谷是关家三代单传的大少爷,能被他随身戴的东西,定是珍品。   二姨娘抱着这样的想法,终于等来了婢女回禀说此物是镇上夏星酒馆新推出的充值会员卡。   二姨娘听说过夏星酒馆。老爷曾经派小厮打包过几份分给府里的人吃。那时她还没失去老爷的宠爱, 有幸品尝过,确实是人间美味。   她问道:“弄一张卡要花多少钱?”   “一两银子起充,没有上限。”   二姨娘从怀里掏出一个钱袋,取出五两银子递给婢女,道:“你速速去帮我买一张来。”   婢女道:“店小二说,还须登记您的生辰和住址……”   二姨娘瞪大了眼珠,不满道:“女子的生辰怎能随意告诉他人?”   婢女道:“店小二说,生辰当日带会员卡来店里可打五折……”   二姨娘摆摆手,“行了行了,你晓得我生辰吧?快去办卡!”   关员外除正室郑氏外,还娶了三房小妾。这二姨娘是他从越川县青楼里花重金买回来的,几年前颇为宠爱。   但关员外娶妾是为了增添香火,而二姨娘屁也生不出来,他渐渐失望了,于是又娶了一房小妾。   这三姨娘说是书香门第,其实她那早逝父亲只是个童生罢了。不过也因此,想娶她的青年才俊踏破了媒婆门槛。   但她想过衣食无忧荣华富贵的生活,最终选择了大腹便便的关员外。   三姨娘如今怀上了,故关员外对她愈发宠爱。这令二姨娘咬碎了一口银牙,盘算着无论如何也要抢过她的风头。   听说关员外在三姨娘的卡里充了15两银子,二姨娘当即掏出自己压箱底的积蓄,又拿出15两给婢女,让她去存在卡里。   二姨娘心想,如此这般,她可是充值了二十两银子的会员,比三姨娘那靠男人的贱人尊贵多了。   ……   与此同时,南山镇私塾。   自打关谷在腰间别上夏星酒馆的会员卡后,陆陆续续有四五个学子也挂上了卡。   十几岁的年纪,正是自尊心最强,最爱攀比的时候。能送来上私塾的学子们,家境在南山镇都尚可。但不是所有人都能掏出银子来换卡,因此他们对于这几位拥有会员卡的同窗很是羡慕。   这日,年迈的夫子照旧来上课。齐夫子是个秀才,据说连考了二十多年都没更进一步,遂放弃了科举的念头,回到南山镇教书,赚些束侑聊以度日。   然而今日的齐夫子显得格外不同寻常。众学子定睛一看,竟发现夫子的腰间也挂了一块铁牌,上面赫然刻着“夏星酒馆”四个大字。   关谷一拍大腿,低声与同桌道:“你瞧吧,会员卡的风潮居然都烧到夫子身上了。”   “着实恐怖。”同桌深以为然道:“想不到夫子也是这等爱慕虚荣之人。”   “呔!怎么能说这是爱慕虚荣呢?”关谷当即反驳道:“会员卡确实有用,充一两银子送一百文钱呢!也许夫子是看中了它十分划算……”   “肃静!”   夫子一拍桌,随后开始讲课。   然而这节课注定是失败的。因为学子们的关注点全在他腰间的那块铁牌上了。   ……   会员卡就像一簇火苗,熊熊燃烧,愈演愈烈,很快蔓延到了整个南山镇。   而某日县令大人莅临夏星酒馆用餐,更令众人疯狂。衙门的衙役、师爷,统统去办了卡。   据说,县令大人品尝了火锅、烧烤等美食后,对夏星酒馆赞不绝口,并经常微服来此吃饭。   说不定你的对桌就坐着他本人。   当初齐庸凡定制的五十张会员卡很快用光了,他又去铁匠那里订了五十张。每位会员的身份信息卡号都会核对,他们用餐时需要报上一串数字,假如和卡号相对才可使用。   因此不用担心有人冒名顶替使用他人的会员卡。   假如会员卡丢失,可来店补办,需要交20文的补卡费用。   后来殷旭知道这回事,也来夏星酒馆办了一张会员卡,一次性充值500两银子。   他跟齐庸凡说,往后早餐钱直接在里面扣,如果不够他就再充。   殷旭绝对是夏星酒馆最豪的客人,没有之一。   十几天过去,夏星酒馆共卖出了98张会员卡。齐庸凡也因此拥有了一笔几乎可以再开一家分店的庞大资金。   南山镇总共就这么点大,已不可能再容纳下一家店了。齐庸凡寻思着找个离近点的镇子再开一家店。   他将这个打算跟柳元子说了,并正式委派她为夏星酒馆的店长。   大家第一次听说店长这个词,很觉得新鲜。听了一番解释,便明白其实就是相当于掌柜的存在。   柳元子道:“南山镇紧邻月牙镇,我听人说月牙镇的规模同我们这儿差不多。”   “过去要费多长时间?”   “约莫一个时辰。”柳元子道:“上次便有来自月牙镇的客人特意来咱们店里吃饭,想来去那边开店也会颇受欢迎。”   齐庸凡要选邻近的镇子,是考虑到了运货问题。面包、牛奶、泡面等原料都得他一一经手,如若距离太远,也许半路就腐坏了。   听柳元子这么说,他打算去月牙镇一趟探探情况。   ……   古代交通简陋,除了国家所有的驿站,寻常百姓只能坐牛车出行。   像马车,只有显赫贵族才能拥有,是身份与财富的象征。   齐庸凡本来打算预定一辆牛车,翌日前往月牙镇。但殷旭家有一辆马车,说是可以送他一起去。   为此,他掏出了一块德芙大块黑巧克力送给殷旭,当作报酬。   殷旭吃过巧克力。大殷王朝与国外贸易频繁,经常会有来自西方国度的奇珍异宝进贡圣上。而皇帝大多都会赏给他一份。   那些东西要么无比甜腻,要么苦得要命,他还是第一次吃到味道如此均衡的巧克力。   这天齐庸凡去他家做客,问他为什么也要跟着一起去月牙镇。   殷旭道:“日日在家里闲着无聊,倒不如出去走走。”   齐庸凡不禁感到了一阵羡慕嫉妒。在他看来,殷旭就是个无所事事的富二代,每日吃吃喝喝,生活过得无比滋润。   哪像他,起得比鸡早,天天做牛做马就为了赚那几两银子。   他想了想,道:“我听说月牙镇附近有一条大河,渔资颇丰,不若我们带上钓具,顺便去野餐一番?”   殷旭点了点头。近日呆在家中,他着实有些无聊。而齐庸凡忙于办理会员卡,已经许久没有带他出去玩了。   第二天,齐庸凡收拾好东西,一早便敲响了殷家大门。   叶子揉着眼睛来开门,道:“今天吃什么?”   “做了几个肉松蛋饼,将就着吃罢。”   殷旭正在洗漱,手里握着一支银质鎏金猪鬓毛牙刷,蘸着盐水,认真地刷着牙。   齐庸凡在边上看着,觉得颇为有趣。他没想到原来古代就有这般像模像样的牙刷了。   等到殷旭刷完,他特意借过来看了看,外观是挺高档的,但猪鬓毛摸起来很粗糙,长期刷下去不怕牙龈出血吗?   “你生辰是何时?”齐庸凡问道。   “你问这个做甚?”殷旭呆了一下,道:“过几日便是了。”   “原来你是冬天出生的,等你生辰那天,我送你一份礼物。”   齐庸凡心想,他打算送殷旭一把牙刷。他自己用的是全电动牙刷,但仓库里堆了不少老式一次性牙刷。   这种老式牙刷因为便宜,一直没有被时代所淘汰。即便是一次性的,软毛也要比猪鬓毛舒服很多。   “那你生辰是何时?”   “夏天,六月初六。”   殷旭心想,齐庸凡果然是齐雍。他记得齐雍的生辰八字,一模一样。   说完生辰要互送礼物的事儿,三人匆忙吃完了早饭,而后将东西搬到马车上。   既然要野餐,锅、调料等物品必不可少。齐庸凡又打包了一堆零食,竟把小半间车厢都塞满了。   登上了马车,齐庸凡才知道,原来殷旭不仅是有钱人,而且是个大大的有钱人。   这般豪华的内饰,怕是连关员外都买不起吧?   他坐在柔软的羊毛地毯上,嗑着瓜子。殷旭坐在他旁边,手握一卷书在看。   叶子在前面赶马车。   随着一阵颠簸起伏,马车渐渐驶离南山镇。这是齐庸凡第二次离开此地,他忍不住撩开帘布,望着外面不断流动的荒芜景物。   春天已经来临。不少农民正在水田里插秧,光秃秃的山岭也冒出了点点翠绿。世间万物皆在慢慢苏醒,譬如树丛上冒出的尖尖绿叶,草地里陡然盛开的红色小花。   齐庸凡看得痴了,久久没回过神来。   直到殷旭放下手头的书卷,唤他道:“别看了,过来用些糕点。”   “嗯。”齐庸凡几步走过来,端起桌上的茶喝了一口,道:“乡下的春天真美。”   “那是因为你没见过更美的地方。”殷旭哂笑道:“我以前住的地方,郊外有一片樱花林。每到春季,大家便携友前去踏青赏花,咏诗饮茶。”   齐庸凡摇了摇头,“那我还是更喜欢乡下。那些插秧的农民、绿油油的大山,让我觉得很真实。”   殷旭觉得他说的话有哪里不对劲,但又觉得蛮有道理。   马车一路颠簸了一个时辰。若不是有软塌护着屁股,齐庸凡觉得自己铁定不能下车走路了。   叶子将车停在镇外的小河边,他负责看车。齐庸凡和殷旭则打算进城逛逛,下午再来河边钓鱼。   “午饭如何解决?”殷旭问道。   “在月牙镇上寻个餐馆,再打包点吃食回来给叶子。若是吃不饱,下午待我钓条大鱼上来,煮鱼火锅给你们吃。”   说罢,两人向镇子里走去。春寒料峭,然许是憋了一个冬天的缘故,街上行人满拥。齐庸凡转了一圈,觉得月牙镇的人流量要比南山镇大一倍。   月牙镇共有三家酒楼,每家规模都不小,其中有一家也叫龙游酒馆,约莫是分店。   乍一看,这三家酒楼的生意似乎都很不错。小二站在门口招揽生意,客人源源不断,有进有出。   殷旭道:“你若将店开在月牙镇,想来赚得更多。”   “竞争也更激烈啊。”齐庸凡感慨着,继续四处转圈,想找有没有正在转让的铺子。   “你直接去牙行不就得了,那边应该会给你介绍铺子。”殷旭道。   齐庸凡坚持再逛逛。很快两人路过一家包子店,他们有点饿了,便上前买两个包子填填肚子。   正巧听那包子店老板说,他打算卖了店,回农村买田养老。   齐庸凡好奇道:“好端端的,我瞧这条街人流不错,您为何要卖店?”   老板叹息着道:“我儿子去年被抓去参军,战死沙场。就剩我和我婆娘,赚那么多钱又有什么用?倒不如回村子找个地方躲起来,说不定明年连我这把老骨头都被拉去当兵喽……”   殷旭听完这番话,脸色阴沉莫辨。   这家包子店地理位置不错,处于镇子的黄金地带,毗邻菜场。虽然店小了些,但相对买下来也更便宜。   齐庸凡表现出想买铺子的样子与老板攀谈了几句。但他并不打算立刻买下来,倒不如再看看,说不定有更好的。   如此逛了一上午,齐庸凡共看中了三处铺子。另两处分别是成衣店和茶馆,老板们都想卖了钱回乡下买地。   现如今这世道,似乎村里更安全一些。   成衣店的老板向他描述,去年官府派人来抓人参军,有些乡下人躲到山上勉强逃过一劫,但住在镇子上的,一个也没放过。   所以在月牙镇上几乎见不到年轻男子的身影。   殷旭问他想买哪家,齐庸凡还没决定好,便说先回河边钓鱼,说不定钓着钓着他就想好了。   ……   月牙镇,昏昏欲睡的午后。   齐庸凡打了个盹儿,起来才发现鱼儿早上钩了,扑腾扑腾地在水里挣扎,溅起朵朵水花。   他用力拉起鱼竿,只钓上来一条三斤重的草鱼,撇了撇嘴,随意扔进水桶里。   殷旭依旧在看书。他那边的鱼竿毫无动静。他却很淡定,许是哲理书看多了,本人也愈发从容。   齐庸凡笑着打趣道:“你是打算考秀才吗?”   “我不考,秀才有什么用?”   “我还以为你想科举呢,成日抱着书不放手……你每日呆在家中闲着也是闲着,倒不如去参加科举多好。若是考中秀才,你以后就不用交赋税了。”   “这样的生活也不错。”殷旭望着平静无波的水面,道:“闲云野鹤,如姜太公般钓钓鱼,愿者上钩,不也妙哉?”   “你倒是看得开。”   齐庸凡说完,不知道从哪儿摸出一袋瓜子,咔咔咔,继续嗑了起来。   “就像你喜欢乡下的春天一样,我喜欢乡下的生活。”   “咔咔咔……”齐庸凡吐出瓜子壳,道:“我记得你有个妹妹?”   殷旭愣了一下,“嗯”了一声。   “长得跟你像吗?”   殷旭顿了顿,道:“应该挺像的。”   “那肯定是个大美女。”   “怎么,你现在想考虑娶她了?”   “不不不。”齐庸凡连忙摆手,说:“我这辈子都不可能娶妻的。”   “为何?”   “娶老婆既麻烦又费钱,还不如跟自己的拇指兄弟过一辈子呢……”   殷旭被这个别致的荤笑话给逗笑了,道:“也许以后你就不会这样觉得了。”   “你呢?”齐庸凡忽的扭头看他,道:“你打算何时娶亲?”   殷旭悠悠道:“我家里已为了订了一门婚事,想来开春后便会举行婚礼了。”   齐庸凡有些不可思议,他一直觉得像殷旭这般的男子,仿佛没什么女人能够配得上。不过既然是媒妁之约,也无可厚非。   “你会在南山镇举行婚礼吗?”   殷旭摇了摇头,道:“回老家办。”   齐庸凡惋惜道:“那我便不能参加了,不过届时我会托人给你送上一份厚厚的礼金。”   殷旭笑了笑,“我会邀请你来参加。”   “莫非你老家与南山镇离得很近?”   “很远。”   齐庸凡“切”了一声,道:“咱俩的交情,还未深到我会为参加你的婚礼跋山涉水的地步。”   “喂喂!有鱼上钩了!”殷旭忽然叫道。   “哇,是条大鱼……殷兄,你这回运气不错啊……” 第二十五章   齐庸凡等人在河边吃了一顿水煮鱼。未加重口调料的汤底虽寡淡, 却别有一番鲜鱼的滋味。吃完收拾东西,已然日暮西山。   殷旭提议在月牙镇找客栈住上一晚。摸黑赶路如同瞎子, 难免遇到危险。   三人赶着马车进镇,寻了家最好的客栈,名为龙游客栈,毗邻龙游酒馆。店小二殷勤地将马牵走养在后院,并说一定会好吃好喝地供着。   这辆马车乍一看没什么显眼, 但前面那两头高头大马, 通体如墨, 异常高壮,一看便价值千金。   叶子从钱袋里摸出几个铜板扔过去, 小二忙用双手接住,吆喝道:“客官, 里边走!”   进了店, 齐庸凡要定三间天字一号房。   掌柜道:“天字一号只剩两间房了。”   叶子道:“我不用住那么好的, 您和公子住吧。”   “今日赶集, 稍好些的房间都已被定走了, 仅剩柴房的大通铺……”   齐庸凡心想, 总不能叫叶子住那种脏兮兮的大通铺, 便道:“叶子, 你与我住一间可好?”   “我住通铺也无妨的……”   殷旭将一锭银子搁在桌上,淡淡道:“两间上房,我与齐兄住一间。”   叶子忙道:“公子,您不必勉强!大不了咱们再出门寻别家客栈……”   “不勉强啊。”殷旭看着他, 道:“我早想与齐兄抵足而眠了。”   齐庸凡:“……”忽然感觉后背发凉。   最后他们在龙游客栈安顿下来。幸好天字一号房的床很大,两个大男人一起睡不会觉得拥挤。   齐庸凡还是觉得哪里怪怪的。他安慰自己,自古君王还会邀请臣子一起睡觉呢,他不过是和隔壁邻居拼床而眠,算不得什么。   入夜,他们都躺在床上盖棉被准备睡觉了,殷旭忽然说他饿了,想吃宵夜。   这大晚上的,齐庸凡又不能做饭,两人只好起身去龙游酒馆吃宵夜。他们敲了叶子的房门,想问他去不去。   叶子睡眼朦胧地爬起床开门,说他已经快睡着了……   齐庸凡算了算时间,估计相当于现代七八点钟。叶子睡得可真早。果然是年轻人,早睡早起身体好。   出了客栈大门,左拐两步便是龙游酒馆。   月牙镇的龙游酒馆规模要大得多,人来人往,客坐满盈。入夜了依旧无比热闹。   他们寻了个空位坐下,点了牛肉、汤面和几样小菜。   齐庸凡吃着面,听边上的客人在闲聊。   “据说龙游酒馆的幕后老板姓王,是越川县数一数二的富豪……”   “岂止在越川县!他之富有,在大殷怕都排得上号,富可敌国啊,啧啧。”   “喏,瞧见没,柜台后边那人便是王老板的小儿子,也是咱们这家酒楼的掌柜!”   “王老板的儿子怎会沦落至此,你在开玩笑吧?”   “为何不可?那家伙是个断袖,在县城里日日偷鸡摸狗,流连小倌馆。王老板看他不顺眼,就把他撵来咱们这乡下了呗……”   齐庸凡忍不住也往柜台后瞟了一眼,但什么也没看清。   待殷旭也吃完了,他唤来店小二结账。一共是八十多文钱,小二找不来他的碎银,便去了柜台,小心翼翼地碰了碰躺在角落里的男人。   “王少爷,您能开下钱柜吗?”   男人一把扯下盖在脸上的黑帽,不耐烦道:“什么钱柜?我不晓得!”   小二讨好道:“老爷给了您一把钥匙呀,那把钥匙能打开店里的钱柜。”   男人伸手在怀里摸索了一阵,半晌,摸出一串叮当作响的黄铜钥匙扔出去。   小二眼疾手快地接住了,回头对齐庸凡道:“你等我去拿下钱哈。”   齐庸凡点了点头,伸长了脖子往后张望,想要看看那个王老板的儿子是何真面目。   男人皱巴巴的华贵衣衫好似咸鱼,他抓了把乱七八糟的头发,俊秀的脸蛋流露出一丝轻蔑,不客气道:“你看什么看?”   齐庸凡默默收回视线,心想你狂什么狂。   这下男人来了兴致,端详着他,吹了声口哨,流里流气道:“想不到在乡下也能见到这般美人。”   美、美人?!   齐庸凡差点怀疑自己听错了。他一米八.七的身高,如刀削般深刻的英俊五官,竟然可以被称之为美人?   这时殷旭走过来。男人斜睨了他一眼,不知为何对他没什么兴趣。   男人将注意力重新转移到齐庸凡身上,兴致勃勃道:“小美人,你家住哪儿啊?家中可有娇妻?”   齐庸凡没理他,小声对殷旭道:“遇到一个神经病。”   “深井冰?”殷旭有些无法理解。   齐庸凡指了指脑袋,道:“就是这里有点毛病。”   男人:“…………”   而齐庸凡万万没想到,自己只是出门吃顿宵夜而已,居然被一个土著男人给缠上了。这男人是个富二代,名叫王奎,今年20岁,性别男爱好男,听说犹爱他这种类型的美男子。   王奎说对齐庸凡一见钟情,于是免去了他这顿饭的钱。   听王奎一直喋喋不休地诉说衷肠,齐庸凡恨不得把他嘴给堵上。   殷旭就在一旁看戏,末了,凉凉道:“相公,该随我回家了。”   “你说什么?!”齐庸凡满脸震惊,匪夷所思地望着殷旭,以为他脑子瓦特了。   王奎亦呆住了,望着他俩,颤抖着声音道:“你们……莫非是那种关系?”   殷旭反问道:“哪种关系?”   “就是……”情急之下,王奎也说不出个所以然来。   “相公。”殷旭又唤了一遍,话中隐隐透着笑意。   齐庸凡赶紧拉着他走掉了,也没管身后王奎是什么表情,急急忙忙道:“你怎能这样说话!”   “我说什么了?”   齐庸凡憋红了脸,憋出一句:“我不是你相公!”   “我只是替你解围罢了。”殷旭道:“你别多想。”   “哦。”齐庸凡摸摸鼻子,感到了一丝尴尬。   他们回去又漱了口。两人都没带牙刷,只能用客栈提供的柳条蘸盐巴,来回搓洗。   天字一号房里单独有一间浴房,等他们都洗完澡躺在床上了,齐庸凡松了一口气。他睡在外侧,殷旭背对着他睡在里侧。   镇上的夜晚颇为安静,似乎与白日的喧嚣远去。窗户半关着,偶尔传来几声蚊虫飞舞的嗡嗡声。   齐庸凡翻来覆去,仿佛只能听见自己跟对方的呼吸和心跳,怎么也睡不着。   他本以为殷旭已睡了,没想到隔了一阵,殷旭那边也开始翻来覆去,不断变换睡姿。   滚着滚着,两人就这般不知不觉地滚到了一起。   齐庸凡一侧头,便瞧见殷旭在黑夜里亮晶晶的眼睛,冷不丁往后一缩。   殷旭的呼吸声有些粗重,低声道:“你也睡不着?”   “嗯。”齐庸凡心想明明方才还很疲惫的,但现在自己却跟打了鸡血似的。他隐隐又有些期待,殷旭这样问,是有什么活动吗?   “你别乱动,安分一点,咱们就都能睡着。”殷旭说道。   齐庸凡:“…………”   ……   一夜无话。   龙游客栈的上房包早餐。齐庸凡坐在大堂里,嚼着索然无味的白面馒头,配着清粥小菜。   叶子坐在他对面,一口气吃了五个大肉包子。   齐庸凡问他:“你昨日睡得如何?”   叶子挠了挠头,道:“挺好的,床很软很舒服。”   “好吧。”齐庸凡摸了摸自己憔悴的黑眼圈,心想车里的席梦思才是舒适圈。   殷旭开口道:“吃完早饭就回去罢。”   “能等我一会吗?”齐庸凡道:“我想再去街上打听一二,如果合适的话就将那家包子铺盘下来。”   殷旭抿了抿唇,忽的问道:“你昨夜翻来覆去,难不成一直在想这个?”   “差不多……”齐庸凡含糊道。   殷旭突然就不高兴了。本来说要陪他一起去街上的,自个蹬蹬蹬回到房间。   齐庸凡无奈,谢绝了叶子的陪同,自己上街去了。   赶集一过,月牙镇的街市明显冷清不少。他在路边买了一串冰糖葫芦,边走边吃,很快来到那家包子铺。   包子铺的生意很不错,光是他观察的小半个时辰,便有二十来个客人。   虽说包子铺的生意大多在早上,但如此计算一番,一天下来,收入不菲。   在他看中的这三家店铺之中,包子铺的地理位置是最好的。而且门口有一片空地,他若是再添桌椅,可再增加十几个桌位。   接下来,齐庸凡又同街坊邻居打听了这家包子铺,确定生意确实不错后,他走了进去。   “呦,公子,今儿又来啦!”   包子铺老板乐呵呵地笑道。   “我来买你家铺子了。”齐庸凡也乐呵呵道:“老板能不能便宜点儿卖给我?”   “最多便宜两百文。”老板比了个手势,道:“我这店生意不错,若是挂在牙行上,完全可以卖出更好的价钱。这不,我急着回乡下才出了低价……”   两人又费了番口舌,最终将价格定在40两。齐庸凡急着回南山镇,仓促之间,与老板签字画押,算是正式拥有了这间铺子。   老板说两天之内便会搬走,店内的桌椅碗筷等物可以留给他。   然而一家开了多年的包子铺,里头的物件无比老旧。齐庸凡可看不上,干脆让人一车拉走了,寻思着去木匠那里打些新的。   临走前,老板跟他说:“公子,如今这世道,生意真没多久好做嘞,您最好像我一样,早做打算……” 第二十六章   清晨薄薄的阳光穿透南山镇, 春天来临,万物都显现出生机勃勃的景象。   这天, 镇上传来了一个坏消息。   大殷王朝与高丽国的战争,以壮烈的惨败划上尾声。   这对于一向以天朝上国自居的大殷而言,无异于巨大的打击。曾何几时,百年前初立的大殷繁荣强盛,帝王的铁蹄踏遍大半东亚。   高丽、匈奴等边境小国, 甘愿俯首称臣, 年年派使臣进贡。   然而从十年前大殷国力渐衰开始, 曾经的荣耀也不复存在了。   上个秋天,镇上的青壮年几乎都被抓走参军了。听说大殷集兵数百万, 浩浩荡荡地朝高丽国进发。   南方距离北边的高丽国有多遥远?即便快速行军,也要近一个多月……   况且那时正值寒冬, 瘟疫蔓延, 也许大部分人还未抵达战场便死了。   衙府门口贴出烈士告示, 南山镇及附近村落三百六十七名青壮男子, 无一生还。   柳元子的哥哥也在其中。她早早地挤去衙门门口看名单, 看完回来后一整天都苍白着脸。   南山镇的县令算仁慈了, 仅抓了已达及冠之龄的男子参军。镇上还有不少男孩幸免于难。   但这场悲剧给人们带来的痛苦却无法弥补。粮价悄悄地上涨, 许多人家卖房卖地逃往乡下避难……   而夏星酒馆的生意近来也变得冷清了。   齐庸凡减少了进货量, 最近常去月牙镇,筹备新店事宜。   相比于南山镇,月牙镇的境况更为惨烈。走在街上,几乎都见不到男人的身影。听说连十六七岁的男孩都被抓走充军。   请来的工人很快将店面装修得焕然一新。再将新定制的桌椅摆在里头, 挂上招牌,星酒馆便在月牙镇开张了。   齐庸凡把阿三调来了这边的店,顺便另请了两位女员工。货品也一次性拿了几箱运过来。   在月牙镇补货不方便,因此这边的店主打火锅和烧烤,像牛奶果干之类的东西不卖。   最让齐庸凡发愁的其实就是进货问题,长此以往,他根本不可能将生意做大。因为他无法解释货品的来源。   他在南山镇卖的零食,从来没在这个世界出现过,自然会招惹怀疑。   像柳元子曾经就问过他,那么多源源不断的货品是哪儿来的。   齐庸凡便说他有个对接的西域商人,每隔一段时间都会运一批新货过来。   就算别人怀疑,不信也得信呐。总不可能是他凭空变出来的吧。   ……   “齐兄!”殷旭笑吟吟地喊了一声。   齐庸凡正忙着将木桶里的牛奶逐一打到竹筒里。每个竹筒都有编号,是私塾学子固定的“奶杯”,盖上竹盖,可以拿着慢慢喝一个早晨。   他毫无形象地半蹲在厨房里,闻言回头看了过去,奇道:“你们今日怎有空来店里?”   叶子上前一步,帮他一起打牛奶。   殷旭道:“今日阳光好,我想约你去踏青。”   齐庸凡摆摆手,“等我先忙完再说,最近生意不好做。”   殷旭张口欲言,终究什么也没说出来,静静地站在他身侧,看他不停地从桶里打出一瓢白色的奶液,小心翼翼地倒入竹筒之中。   若是他的同窗知道当年的状元郎,如今竟沦落到在乡镇打奶的地步……怕是无比震惊。   犹记得齐雍考中进士那一年,京城桃花开得正盛,亦是暖洋洋的开春时节。   少年也是早春般的年纪,一身飘逸白衫,骑着高头骏马打街而过,敏捷地躲开无数女子投下的鲜花香囊。   而他穿着繁琐笨重的黄鹅女装,梳着宫里嬷嬷编的据说时下最流行的发髻,坐在酒楼的窗边,扶着木栏,远远地望过去。   贴身宫女悄悄附在他耳边道:“公主,那便是皇上为您挑的驸马爷,看着可俊了。”   他面无表情地俯视街上的一切,冷漠地勾起嘴角,“好一个意气风发的少年郎。”   宫女听不出他的话外之音,高兴地附和道:“是呀是呀,比淮尚书的三公子还好看呢……”   淮家三公子是父皇为他挑的上一任预备驸马爷。因不久前传出他夜宿青楼的消息,很快被父皇从未来女婿名单上划去。   不多时,少年路过酒楼门前,挺直脊梁,衣袂翩翩,风光无限。   他有些嫉妒,某些幽暗在心底滋生。凭什么少年能上金殿,打马过长街……而他却只能以一介女子的身份,在深宫中苟且?   殷旭从未想过嫁人。他本是男子,不甘命运,祈望在这宫阙万千中闯荡出一条生路。他担心假扮女子会被发现,从小吃了药,隐藏喉结,穿胸衣,将生来如利刃般的剑眉削成了细细的柳叶眉……   所以父皇一次次做媒,他一次次私下破坏。   若是这少年不做驸马爷,应该会得到父皇的重用,从而在朝中步步高升,沉浮宦海。   然而,因他的一念之差,少年的命运就此改变。   ……   春天的天犹如巫女的脸,起伏不定,说变就变。眨眼间下起了瓢泼大雨,待齐庸凡忙完店里的事,踏青亦只能作罢。   昏昏欲睡的午后,店内空无一人。殷旭寻了个角落坐下,买一碟小食与一壶酒,悠然自得地酌饮。   齐庸凡拿毛巾擦了擦手,在他对面坐下。   殷旭环视店内一圈,道:“齐兄,往后你的生意怕是不好做了。”   齐庸凡不清楚时政,仍怀揣着一丝侥幸,“听说皇上明年还要再征高丽,这一回若赢了,想必就不会再那般兴师动众了吧?”   殷旭摇摇头道:“非也。齐兄难道不知北有高丽,西下有蛮夷之奴,边境匈奴时常骚扰抢掠。况且大殷之国力,已无法再支撑一次大战。”   这番话犹如石子投入湖水,齐庸凡心里咯噔了一下,心想莫非乱世要来了?   喂,那他暴富的梦想岂不是就此泡汤……   “不过大殷底蕴尚在,不至于马上支离破碎。”殷旭话锋一转,道:“况且朝野之上,能臣虎将尚在,说不定还有转机。”   齐庸凡脸色稍霁,端起桌上的酒杯喝了一口,“真希望能换个明君,还大殷盛世。”   如此他才能将分店开遍天下,多多赚钱。   殷旭摩挲着酒杯,也不知在想些什么。   齐庸凡想了想,又有些苦恼。既然皇帝还要再打高丽,那肯定会再次征兵。而这次青壮年都已被抓得差不多了,下一次恐怕就会落到他们这些未成年的祖国花朵身上……   他花重金来古代可不是为了去当兵!   他试探道:“殷兄,若是再次征兵,你我是否会被……”   “我自有法子。”殷旭打断他,淡淡道:“我可让你逃过兵役一劫。”   殷旭这人说话虽总那么平淡,仿佛没什么感情起伏,但听在齐庸凡耳朵里,却平白添了几分温度。   他感激道:“若真如此,以后你的三餐我都包了。”   殷旭哂笑道:“你怎天天想着吃?”   齐庸凡理直气壮,“饮食之欲乃人之一生追求,有何不可?”   “倒也是。”殷旭一笑置之。   晚上齐庸凡撸起袖子在店里做了顿丰盛晚餐。用的皆是从菜场上采购的新鲜食材,烤牛肉,整鸡炖蘑菇汤,再加一盘现炒的麻辣春笋。   春笋极鲜,入口爽脆。三个人几下就将一大盘给解决了。殷旭格外爱吃这道菜,许是因为嗜辣,他吃起变态辣的辣条都面不改色。   晚上没什么客人,齐庸凡干脆提早歇业,让柳元子她们提早回家了。   关上门,他坐下来,与殷旭、叶子,围着一桌饭菜吃得不亦乐乎。   饭后,殷旭说要出去走走。上回他的风寒还未好全,他须去药铺再取几贴药。   齐庸凡挥挥手让他走了,独自留在店里收拾碗筷。   外头雨下得愈发轰烈。他大伞出门扔垃圾,无意间看到一个男孩正扒着垃圾堆,寻些剩食,拼命地往嘴里塞。   那些剩食约莫是龙游酒馆昨日扔下的,已发烂发臭,散出一股难闻的腐烂气味。男孩一边吃,一边还捞起污浊的秽饭往衣兜里装。   齐庸凡将包好的剩饭剩菜放在他边上,俯下身蹲着问道:“你爹娘呢?”   南山镇的居民人均收入可观,按理来说不存在如此狼狈的讨饭乞丐。   还没到最糟的时候,南方这边,就连村民都有口热饭吃。   男孩噎住了,边咳嗽边大声道:“他们在城东的破庙里,我们是从北边逃难而来的,好久没吃过东西了……”   男孩闻到香味,立马伸手去抓那些还冒着热气的剩饭剩菜,雨水混杂着手指上的污渍,他吃得很快,然后哭了出来。   “好好吃……”他开始嚎啕大哭。   齐庸凡心里像被暴雨淋过一般冰冷。丝丝凉意从头至脚,蔓延全身。他只能尽量打伞撑在男孩身上,深吸一口气,问道:“……你知道有多少难民吗?”   “我看见的有好多,数不清……但他们有的已经死在路上了……”   ……   绵绵细雨中,妙医药铺。   哗啦啦的雨声中传来老缪的叹息,“宫里来信了,催您回京。”   殷旭背着手,立于屋檐之下,凝视着茫茫雨雾,道:“还未到父皇宽限的时日,况且京城如今动荡,我更不宜回去。”   “夫人隐瞒了你的踪迹,但八王爷和九王爷的密探很快便会查到此地,万一身份暴露……”   老缪感到焦虑不安。   “初夏再回京。”殷旭道:“至于八王爷和九王爷,我会处理的。”   “要将驸马爷也带走吗?”   “嗯。”殷旭唇角勾起微妙的弧度,遥望远处灰蒙蒙的江南烟雨,翠绿青山皆被笼罩于灰暗之中。   他喃喃道:“大殷,要变天了。” 第二十七章   晨曦时分, 远山亮起微光。齐庸凡坐在马车里头,时不时掀起帘子望向窗外。路过一片农田, 农民们正弯腰蹲下身播种。   春日洒下的稻种,秋日才能收获。这些粮食怀揣着大殷百姓们来年的希望,是赖以生存的命脉。   他回头看向殷旭,心情突然低落下来,道:“若是难民潮涌来南方, 村民们还能像现在这样安心耕种吗?”   “这你就不必担心了。”殷旭淡淡道:“各大县城的关卡, 可不会轻易放人进来。”   农家的羊肠小道陡峭崎岖, 早春料峭的冷风一吹,让人的脑袋更加清醒。齐庸凡张了张嘴, 本想说,难不成就看着难民们就在城门外饿死吗?   但他忽然想起这一切与自己无关, 紧紧闭上嘴, 抿了抿唇。   身为一个现代人, 他没那么远大的志向去为这个世界的土著们付出。   马车前行得很快, 半个时辰后, 叶子在前面喊:“马上就到月牙镇了!”   车在夏星酒馆分店门口停下, 马儿发出低鸣, 被叶子用马鞭一抽, 总算安静了。   齐庸凡走下车,扛着一箱货品。店内的阿三瞧见他,赶紧跑出来帮忙,道:“香肠昨日便卖完了, 等着您送来呢!”   “最近生意如何?”   阿三摇了摇头,道:“不景气。”   窄小的店铺内空无一人。另请的女工人们闲懒地坐在厨房唠嗑,面前摆了一把瓜子,见到齐庸凡进来,大惊失色,忙站起来道:“老板,这些瓜子的钱等下会从月钱里扣的……”   “嗯,最好这样。”齐庸凡不咸不淡地瞥了她们一眼,将货品搁在地上,转身走了。   他此时应该庆幸自己买下了包子铺的店。若是买了茶馆,空荡荡的铺子里什么客人都没有,岂不是浪费得紧。   南山镇的生意还算不错,许是因为老客多的缘故,每日流水都保持在三十两银子上下。   月牙镇差了整整三倍,仅有十两银子。差的时候才三四两。而且这边赚的不是净利润,还有人工、食材等费用。   餐饮这行盈利是三七分。这样算下来,月牙镇店开业的这段时间一直处于亏本状态。   那点毛毛雨般的赚头,齐庸凡都无奈了。   而且在南山镇无比热门的会员卡制度,一推到月牙镇,来办卡的人一个巴掌都数得过来。   与阿三说了些事情,带着这几天的营业额,齐庸凡再搭马车返回南山镇。   他今日答应与殷旭踏青,他们在半路上寻了片山林停驻。正巧此地长了一片竹林,春日的笋苗冒出尖尖的头,像幼稚的孩童。   齐庸凡推开车门,一跃而下,深吸一口气,雨后潮湿的空气吸入肺中,似乎连日积郁的心情都一扫而空了。   他笑着道:“就在此地踏青如何?还可采些嫩笋回去,给你们炒菜吃。”   殷旭点点头,“倒也不错。”   竹林长势旺盛,阳光斜射进来,只能投影下暗沉的昏影。树木枝蔓蜿蜒,翠绿的长竹笔挺得像一管吸足了墨的毛笔,参差不齐。   顺着脚下的路一直往前走,踩过沙沙泛黄的竹叶,好像陷了进去。   齐庸凡眼尖地看见一排新长出的春笋,忙用刀割了装进袋子里。他只在镇子的菜场上见过这种笋,卖得颇贵,三四十文钱一斤,寻常人家可舍不得买。   南山镇附近本来也有一片竹林,有心之人时常去砍伐挖竹,日子久了,竹林也就不复存在了。   眼前这片竹林约莫无人涉足过。放眼望去,春笋的数量庞大,若是收割了拿去卖钱,想来也会是一笔不菲的财富。   况且刚下过雨。潮湿的断裂树木上悄悄长出一朵朵蘑菇,颜色暗沉无光,乍一看根本发现不了。因为镇上有人在卖,齐庸凡认得这些树菇,虽然外表丑陋,却是无毒可食用的。   他让叶子帮忙采蘑菇。殷旭觉得有趣,蹲下来也加入其中。   不一会,齐庸凡便收获了大半袋竹笋和蘑菇。   忙碌了一上午,肚子早已咕咕叫唤起空城计。他回车里拿野餐布,铺在一块干净平坦的地上,而后将带来的野餐吃食都摆在上面。   照例是各种各样的零食。   殷旭拿起竹筒,咕噜咕噜喝了半杯牛奶,擦了擦嘴,递给齐庸凡。   齐庸凡也不嫌弃,对着他刚才喝过的瓶口一骨碌灌下去,舒畅地吐出一口气。   “中午吃什么?”殷旭很期待地问他。   “唔,让我想想……”齐庸凡沉吟片刻,道:“凉拌竹笋,加蘑菇煮笋鲜汤?”   殷旭遗憾道:“可惜没肉。”   “有是有,我带了一些,但不多,可以加进汤里煮。”   齐庸凡找出一小袋从店里拿的泡面牛肉粒。   竹林边虽没有流动的小溪,但却又一汪清泉。齐庸凡拿几只春笋去洗净了,用小刀逐一剥开,切成长条状备用。   生火,架起小铁锅,不一会水就沸了,咕腾咕腾地冒雾。他利索地把笋丢进去,加入少许盐,盖上盖子闷煮。   新鲜的春笋煮熟后嫩得简直就像刚出生的婴儿。他闻了闻笋香,将煮熟的笋都倒进碗里,放进调料腌制搅拌,一道凉拌小菜就做好了。   煮汤较慢。等他们仨吃完了一堆零食,又将一大碗凉拌笋吃得一干二净时,蘑菇笋汤才刚刚滚沸。   吃完了重辣重咸的食物,喝上一碗淡淡的清汤,冲掉了嘴里的味道,极为宜人。   齐庸凡喝得唏哩呼噜,殷旭说他像只小猪。他生气了,气呼呼地别过头,没曾想被男人伸来的手掐住下把,用帕子细细擦了唇边。   殷旭笑道:“果真是只小猪,吃得满嘴是油。”   齐庸凡嘴角微抽,搁下碗筷,独自去了泉边,感觉脸上热热得在发烫,拍了几把水到脸上降温。   身后传来踩在竹叶上的沉重脚步声。他扭过头,瞧见叶子,露出点笑容来,道:“吃饱了吗?”   叶子点点头,黝黑的肤色微红,补充道:“我很喜欢吃,齐公子的厨艺越来越好了。”   这番话夸得齐庸凡通体舒泰。他拍拍叶子的肩膀,却忘记了自己手上仍沾着水渍,弄得人家衣袍泛起深色水痕。   他立马收回罪恶的爪子,乐呵呵道:“习题喜欢就好,下回得了空,给你和殷兄做大餐吃。”   叶子是来洗手的,许是刚才吃饭时沾了油渍,他将手伸进泉水里仔细清洗。   齐庸凡站在边上,觉得无聊,便探问起他的身世,问他小小年纪怎么被卖到了牙行。   叶子顿了顿,其实他根本没有被卖进牙行。他抖了抖手上的水珠,低声道:“我从小无父无母,被先生捡到……”   齐庸凡听他絮絮叨叨,压根就没注意话里的“先生”有那里不对劲,同情道:“唉,幸好你跟了殷兄,他对仆人可是出了名的好,我眼见为实,你待在他身边绝对享福了,一辈子吃香喝辣。”   叶子冷不丁打了个寒战。享福……像小林子那样被丢进河里淹死吗?   齐庸凡继续道:“往后我也会照顾你的,想要吃啥零食,尽管跟我要!”   说罢,他豪气冲天地拍了拍胸脯。   不知何时,殷旭已半倚在他们身后的竹子上,挑挑眉,开口道:“叶子若想吃什么,我会给他买。”   齐庸凡僵硬地转过身,面露怀疑,“你是幽灵吗?走路都不带响的。”   “幽灵是什么?”   “鬼……”   齐庸凡被殷旭拧了把脸。他比殷旭高了半个头,以至于男人伸长手臂想触碰他脸蛋的场景有些搞笑。   殷旭心满意足地收回手,微笑道:“手感上佳。”   齐庸凡:“…………”   ……   趁太阳还未落山,他们回了南山镇。齐庸凡挖了整整一袋春笋,自己吃肯定吃不完,他去了趟夏星酒馆,给店里的员工每人都送了两斤,其他的便存在仓库里当备用食材。   嫩笋煮火锅,也很鲜美。   齐庸凡顺带教会了柳元子做凉拌笋,可以当作店里的一道下酒菜卖,一碟十文钱。   他额外送了五斤笋给柳元子。她如今住的屋子自带小厨房,她时常会在家里下厨,曾多次邀请他来吃饭。   但齐庸凡一直说忙推辞了。他觉得自己一大男人去未婚姑娘家不太好,若是被有心人瞧见,柳元子以后在镇上的名声会受到影响。   日暮西山。齐庸凡在收拾厨房的东西,打算回家。   柳元子犹豫了一会,开口道:“齐大哥,我过几日想回莲花村一趟。”   “哦?”齐庸凡随口道:“哦。有啥要紧的事吗?”   “我娘她病了,我想买些药带回去。若是她病得严重,我也许要多请几日假。”   齐庸凡颔首道:“无妨,阿婆身体要紧。这儿还有半袋笋,你多带几斤回去。”   “谢谢齐大哥。”柳元子想了想,终究说道:“我过段时日,可能要离开夏星酒馆了。”   “嗯?”齐庸凡看着她,有些诧异。   柳元子白皙的面容上浮现出初春花儿般的红润,羞涩地低下头,缓缓道:“我要成婚了。” 第二十八章   齐庸凡没想到柳元子会这么早成婚, 她这般年纪,搁在现代还是个高中生, 身体各方面还未完全发育好。   然而古代就是这么个情况,大殷王朝的歪风邪气更甚,农村偏远之地,七八岁的女孩便被许配给夫家作童养媳,十二三岁怀上孩子的多不胜数。   既然人家都要结婚了, 他总不能拦着她, 毕竟这里又没有未成年人保护法。   柳元子看上的男人名叫段铁, 是附近私塾的学子,连考三年都没考上童生, 以至于生生拖到了十九岁。   十九岁没考上童生不是啥稀奇事,但稀奇的是他家里人居然一直肯供他上学。由此可见段铁家境颇为富裕。   大殷王朝的童生试年年都有, 定在冬季举行, 考中了便拥有童生身份, 是科举中最末等第。   接下来便是乡试、会试、殿试, 每三年举行一次。   段铁自十三岁起入私塾念书, 读了两年后去考童生, 屡考屡不中。与他同期入学的同学们都已放弃, 或去学了手艺, 或回乡下种田,只有他依然坚守在学习的岗位上,风雨无阻。   据说段铁的偶像便是那位被全国通缉的驸马爷,他立志也要考上状元。   当然这个目标是那么的遥不可及……   齐庸凡不晓得柳元子是如何跟段铁好上的, 也许是因为段铁频频来店里吃饭。   他很诚挚地祝福了他们,并送了一笔三十两的礼金。   柳元子万分感激,差点就要流眼泪。毕竟对普通人而言,三十两可以说是一笔巨款了。   而齐庸凡只是很隐晦地告诉她,不要将零食车的事儿说出去。他相信她是个善守秘密的好女孩。   ……   柳元子一走,店里繁琐的杂事胡乱堆积成一团。所幸生意没之前那么好了,齐庸凡请了个新女工。   他本想劝柳元子婚后仍可以出来做工,毕竟每月能赚好几两工资呢。但段家不同意,说女人就该呆在家里相夫教子,对她出来抛头露面一事颇有微词。   两人定在春季中旬举行婚礼,日子有些赶了,主要是段铁着急将美娇妻娶回家。   新请的女工叫钱萍,笨手笨脚的,刚来店里不知道砸坏了多少碗勺。但齐庸凡一直耐着性子教她,因为她识字,很快便将点单这活儿练得如火纯青。   日子一天天过去,平淡无奇。银子一笔笔进账,很快齐庸凡便发现自己是个拥有一千两白银的富人了。他害怕大殷动荡后通货膨胀,货币贬值,于是去钱庄里换了几根大金条,压在床底下,晚上睡觉感觉特踏实。   直到王奎也来了南山镇,这平淡的日子才到此为止。   那是一个春日冷冽的早晨,齐庸凡早起来店里送货时,意外地看见了熟人——那位龙游小少爷,正坐在店门口的竹摇椅里翻账簿。   原来的店掌柜半弯着腰,笑脸迎着王奎的斥骂,像个孙子。   也就是此刻起齐庸凡才明白王奎其实并不如表面上那般玩世不恭,瞧他翻账本熟练的动作,由此可见也是个精明的商人。   正所谓虎父无犬子。龙游豪商最差的儿子也笨不到哪儿去。   王奎瞥见他,变脸比翻书还看,将手里的账本随手甩给掌柜,满面春风地走过来,朗声道:“齐兄,好久不见,可有想我?”   齐庸凡摸了摸长满鸡皮疙瘩的手臂,面无表情道:“没有。”   “哎呀,别这般无情嘛。”王奎妄图将手搭在他的肩膀上,笑嘻嘻道:“咱俩以后就是对门邻居了,日日见面,培养感情,多好。”   “你来这家龙游酒馆了?”齐庸凡诧异道。   “嗯,我特意托父亲把我调来这家分店~原来就在你家店对面。”王奎笑道:“齐兄真是厉害啊,开店短短数月,就将我家这小酒馆折腾得濒临倒闭。”   “哪里哪里。”齐庸凡道:“既然王公子来了,肯定能起死回生。”   话虽这么说,他心下顿时警惕,不知道王奎这家伙在搞什么猫腻。   王奎朝他店里张望一二,“你的店开门了?”   齐庸凡点点头。   王奎迈步便往里走,道:“那我要尝尝齐兄的手艺,在月牙镇只吃了你家的火锅和烤串,味道确实不错。我还办了张会员卡呢,能在这家店用吗?”   “可以的。”齐庸凡道:“夏星酒馆的会员卡可在其旗下所用分店使用。”   “齐兄真是聪明,竟能想出如此厉害的手段来拉拢食客。”王奎鼓掌应和道:“看来龙游酒馆也该与时俱进了。”   齐庸凡心想随你抄,没掌握现代的商业精髓,光模仿会员卡的表面功夫只是徒劳而已。   王奎虽然嚷着要吃齐庸凡做的菜,但最后却只点了面包和牛奶。早餐不宜吃太油腻的食物,他嚼着软乎乎的夹心面包,眼里闪过一丝惊讶,旋即不动声色地掩盖下来,继续叫道:“齐兄,你这面包是怎么做的啊?竟比白面包子还要松软可口……”   新招来的女工钱萍经过这一桌,道:“齐老板已经回家啦。”   王奎环视四周,“他这么早就回去了?”   “老板一般只在早上来店里。”钱萍拿抹布仔细地擦拭桌面。   王奎又买了一只面包,用软纸包着揣进兜里,默默走回龙游酒馆。   ……   齐庸凡推着空木车回家,路上遇到了他的房东,柳大妈。   原先这房子是经由牙行推荐的,从中赚了不少中间商差价。但后来齐庸凡跟房东私下里以更低廉的价格重签了一份合同。   柳大妈跟她的丈夫儿女住在南山镇的东边,一般很少到老巷子这里来。况且齐庸凡一直按季交租,省了她每月来拿房租的脚程。   这般无人打扰的日子持续了如此之长,以至于齐庸凡都差点忘了这套房子是自己租来的。   柳大妈跟他打了个招呼,停下脚步道:“我刚才去你家找你,没看见人,门口锁咋也换啦?”   齐庸凡解释道:“最近镇上不太安全,我换了把更结实的锁。”   柳大妈上下打量着他,忽然笑了笑,问道:“镇上那家夏星酒馆是你开的侬?”   齐庸凡不明所以地点了点头。   “真好嘞,小伙子年轻有为啊。”柳大妈瞧着他俊俏的外表和魁梧的身躯,越看越喜欢,笑道:“听闻你还未娶妻,镇上的媒婆都说卯足了劲也要拿下你。”   齐庸凡不寒而栗。啥玩意?   “我呢,有个女儿,今年也到了快成婚的年纪。长得不仅漂亮,而且踏实稳重,是个该娶回家的好姑娘。怎么样,小齐,要不要考虑一下?若是此事成了,巷子里那套屋我送给你们作新婚贺礼。”柳大妈拍拍胸脯说道。   齐庸凡快数不清自己这是第几次被说亲。邻居大婶、客人们也就算了,如今连房东大妈都来威逼利诱他娶自己女儿,这算个什么事儿?   他忍不住在心中哀叹,唉,都怪自己长得太帅。   不过柳大妈这番话倒提点了他另一个想法,买下这套屋子。驸马爷的风波尚未过去,他短时间内不会离开南山镇,倒不如买下房子,当作一处在古代短暂休憩的避风港。   于是他婉转地拒绝了柳大妈的相亲介绍,转而打探起她卖房的心理价位。   南山镇的房价普遍偏低,处于不上不下的地位。这里没有农村自带的田地,加上征兵收赋税较为频繁,除了商人,大多数人更愿意到乡下去。   柳大妈想了想,道:“我这屋年份久了,想来也就值个二三十两银子。”   齐庸凡暗道柳大妈真是个良心卖家。若是她坐地起价,他也只能捏鼻子认栽。毕竟零食车还停在院子里呢,一时半会开不走。   谈好了价钱,齐庸凡直接果断地买下房子,与柳大妈签了合同。   柳大妈很惊讶,像是想不到他年纪轻轻居然能拿出这么多钱买房。旋即她变得更加热情了,恨不得马上把他领回家作女婿。   如此折腾了一个上午。齐庸凡拿到地契后,总算松了口气。他觉得应该犒劳一番自己,去菜场上买了几斤新鲜蔬菜鱼虾,回家做了顿丰盛的午餐。   古代农村纯天然无污染的蔬菜着实清甜。在镇上卖菜的大多是乡下老农,或是商人,从村里收购蔬果,再高价倒腾卖出去。   他把做好的菜端到隔壁去,邀请殷旭和叶子一起吃。人多吃得香,这么多菜,他一个人也吃不下。   叶子依旧靠在亭子的角落,夹些菜到碗里,而后捧着碗默默地吃着。   齐庸凡与殷旭对桌相食,以往还觉得有几分尴尬,现在完全习惯了。碰上喜欢的菜,还会彼此争来抢去,上演一番筷子争夺赛。   春分和煦的微风拂面。殷旭吃罢后搁下筷子,摸了摸肚皮,道:“过几日便是镇上一年一度的庙会,咱们一起去凑凑热闹?”   齐庸凡听人讲过这个庙会,极其热闹,相当于古时候的元宵灯会。但大殷王朝不过元宵节,准确而言,这个世界压根就没有关于元宵佳节的历史。   庙会一般在初春举行,暗喻农民播种的喜悦,也怀揣着对来年的憧憬,诸如此类。是农耕文明根深蒂固下的产物。   还有不少年轻男女会在庙会上互送灯花,看对眼的彼此暗生情愫,也算是一场大型相亲活动了。   他点了点头,心想见识一下异时空的风土人情也是不错滴。 第二十九章   春季庙会是南方特有的习俗。到了这一天, 附近村落的村民们几乎都会涌来南山镇,小摊小贩沿街叫卖, 趁机狠赚一笔。   热热闹闹的庙会就这样开始了。镇上四处张灯结彩,比过年还热闹。白日夏星酒馆的生意极好,回到了刚开业时需要排队领号的盛况。   齐庸凡囤积的货物到中午时便卖光了,他只好匆匆忙忙回家又搬了一箱过来。   直到夜幕降临,黑暗像雾一样笼罩天空, 庙会才算迎来了正式的重头戏。街上挂满了不同的纸灯, 火光熊熊, 将整个南山镇照得宛如白昼一般。   男男女女摩肩接踵,几乎把路口堵得水泄不通。   齐庸凡废了好大力气, 才跟殷旭挤到西街上。再回头一看,发现叶子已消失在人头攒动的群队中。   他急道:“怎么办?找不到叶子了。”   殷旭并没有很在意, 随手拈起路边摊子上的一盏花灯, 漫不经心道:“他都这么大人了, 总不会丢的。不如我们俩先玩?”   “行……行吧。”齐庸凡想想也挺有道理, 更何况叶子功夫不错, 总不至于被人欺负了去。   庙会上纷彩多样的灯花其实就宛若元宵灯会, 一排罗列着火光的灯, 有兔子形状, 有龙或凤的形状,也有老虎的形状……每个底下都隐藏着一个灯谜。   如若猜对灯谜,便可将这盏纸灯领回家。   当然也可以用钱来买,只不过价格稍贵一些。   放眼望去, 西街上有数十家卖灯花的摊子。各家手艺不同,像有一家名为“诗野”的摊子,据说已开了五年之久,老板制作的纸灯活灵活现,那一只只小鸟仿佛即刻便会随风飞去。   殷旭在这家摊子前停下脚步,他看中了最顶上一盏巨大的龙灯。那龙儿约有半米长,气势恢弘庞大,上色亦栩栩如生。   龙象征着帝王。这般漂亮的龙灯,如果是在县城里卖,肯定会被衙役没收,严重一点甚至会进监狱。   然而在南山镇,倒没有那样严肃呆板的风气。或者说当今皇上并不那么在意这种事,否则早就让全天下的姓殷者都改姓了。   老板乐呵呵地介绍道:“我制作这盏龙灯花了三天三夜,看着还不错吧?”   殷旭:“怎么卖?”   老板摇摇头,“这灯费了我太多心血,绝非金钱能够衡量。老规矩,只有答出灯谜才能拿到龙灯!”   这家摊子边上围了不少看客,其中一人嘘道:“老板,你又在诓人了。你在这卖了五年灯花,从没见一个人答出过龙灯的灯谜……”   “就是就是!”还有人抱怨道:“你家灯花不仅卖得贵,而且忒难猜!”   老板轻轻一笑,道:“猜不出灯谜是你们自个没本事。”   这番话激起了民愤。在场虽然大多数人都不识字,但还是有几个读过私塾的书生,上前几步要求观看灯谜。   他们心里想的估计都是如果猜不到就灰溜溜走开,反正也不会有人注意到。但如若猜中了,那可就挣了个天大的面子!   足以扬名整个南山镇!   段铁便是其中一员。他今日特意孤身一人来看庙会,本打算与柳元子在街口碰头。没想到今日人如此之多,他没找到柳元子,只得自己一个人瞎逛胡走,碰巧听到了老板嚣张的话语,自信地扬起头看灯谜。   只见那龙灯之下,赫然写着几个龙飞凤舞的大字。可见老板的书法功底深厚。   【砦门重映残边月(打一个字)】   段铁:“……”这是什么鬼题目?   众人也是同样的感觉。有一名书生朗声念出灯谜,围观群众听了,麻木不仁,压根没有半点头绪。   老板笑眯眯道:“可有答出的?”   四下寂静。几位刚开始叫的最厉害的书生纷纷作鸟兽散,淹没在茫茫人海中消失不见。   见状,殷旭微微蹙眉,掏出钱袋。他开出一百两的价格,不信老板不卖龙灯。   齐庸凡一眼瞄到他的小动作,便看穿了这位土豪的打算,忙附在他耳边偷偷道:“这灯谜我会,你别花冤枉钱。”   “你会?”殷旭诧异地微微张开嘴,又想到这位可是才华横溢的状元郎,也就释然了。他自幼饱读诗书,可也对这条灯谜一筹莫展。   没想到这乡野之地,竟有如此有才情之人。   齐庸凡身处的时代有元宵灯会,每个社区都会举行,是一种流传已久的传统习俗。如果猜出灯谜,彩头是一百块钱。他年年都去,将那些乱七八糟稀奇古怪的灯谜背得滚瓜烂熟。   更别提“砦门重映残边月”这种烂大街的古代灯谜,不知道重复出现多少次过。   “我会!”见老板悻悻地想将龙灯重新挂回去,齐庸凡连忙喊道。   “哦?”老板来了兴趣,道:“那便请这位小哥来揭开谜底。”   话虽这么说,但老板一点也不相信眼前的青年真能猜出来。他靠着这一道谜题卖灯花多年,年年都没人猜中,反而有不少人被他的龙灯吸引过来,生意愈发红火。   原先不少打算离去的路人,听到这番话停住脚步,朝齐庸凡那边望去。   “谜底是翩,翩翩公子的翩。”   老板呼吸一窒,盯着齐庸凡看了半晌,哑然失笑,道:“果真是个翩翩公子,大智慧也!”   齐庸凡听到这番赞美,还挺不好意思。   而边上的段铁则面色一变,几乎咬碎了牙,暗恨自己居然没想到……   围观群众纷纷鼓起掌来。   “这不是夏星酒馆的老板嘛!瞧瞧,人不仅会做生意,还这般有才华。”   “诗野的龙灯灯谜五年都没人猜中过!此人实在厉害啊……”   老板依言将龙灯取下,有些不舍地交给齐庸凡,嘱咐道:“此乃真龙,你定要好生保管,切不可胡乱丢弃。”   齐庸凡答应了一声,随手把龙灯丢给殷旭。   “呐,给你省钱了。”   殷旭垂下眼,暗光下看不清他的神情,拎着龙灯,低低道了声“谢谢”。   两人并肩同行,不一会拐去了东街。此地人流少一些,不如西街热闹。齐庸凡侧头看到殷旭抱着龙灯的身影,打趣道:“按老板的话来说,这纸灯可是真龙。你现在算不算是真龙之子?”   殷旭脚步一顿,淡淡道:“这种话休要再提,万一被人听到不好。”   齐庸凡突然间想到自己是在古代,懊恼地一拍脑壳,历史上下几千年都白背了,差点忘了还有文字狱之类的玩意……   但他没想到的是,未来有一天,他说的这句话竟成真了。   ……   走了大半条路,齐庸凡决定回夏星酒馆吃点东西。他是不易胖体质,宵夜肯定要吃的。   待他们回到熟悉的街上,发现叶子早就在酒馆里等着了。叶子买了一盏花灯,是树叶形状的,他很喜欢,说要挂在床头。   齐庸凡回头跟殷旭说:“不如你也把龙灯挂在床头吧?这个很吉利的,不能乱丢。”   殷旭:“这么大的纸灯,万一引起火灾如何是好?”   齐庸凡:“……呃。”   算算时间,相当于晚上九点多。而外面依旧灯火通明,少男少女相依相偎,在月光下互诉衷情。   店里几乎坐满了人。齐庸凡无意间瞧见一对男女腻腻歪歪地喂食,冷不丁被塞了满嘴狗粮。   春天啊,不仅是动物,连人都会开始发情。   齐庸凡让店员烤了些串串,就着温酒吃得很香。吃饱了他摸着肚子,说要出去走走。   殷旭和叶子还在喝着酒,他只得一个人出门。春日的夜风徐徐,月色朦胧,灯火阑珊,有着诗画一般的美丽。   走了没多久,他遇到了一位熟人,王奎。   王奎很自然熟地抛下小厮走到他身边,关心道:“齐兄,为何一个人来逛庙会啊?无聊否?要不要我陪你玩玩?”   齐庸凡:“……我只是吃饱了出来走走。”   “一看齐兄便是注重养身之人!”王奎竖起大拇指,道:“咱们一起走吧!”   齐庸凡嘴角一抽,却也不好拒绝,只得任由王奎像个跟屁虫似的走在他身侧。   庙会渐渐冷清了,人们回了家,卖灯花的商人在收拾残局。仿佛此前的热闹都只是南柯一梦,南山镇又恢复了平静。   齐庸凡再次路过那家名为“诗野”的小摊,随手拿起一盏兔子灯把玩。   王奎忙问老板这灯要多少钱,他要买下来送给齐庸凡。   老板冷淡地斜睨了王奎一眼,转头对齐庸凡热情似火:“既然是公子想要,我自当双手奉上。”   “这怎么好意思……”齐庸凡挠了挠头。他其实不是很喜欢兔灯啦,只是觉得新奇拿起来看看而已。   在老板的再三请求下,齐庸凡最终还是接受了这番好意。他想了想,决定送给老板一个灯谜。   毕竟破了对方的“砦门重映残边月”,人家明年还如何继续做生意?   他悄悄在老板耳旁说:“子随我后,打一字。”   老板浸.淫灯谜多年,本想自己猜出谜底,冥思苦想半天,只得投来求救的目光。   齐庸凡微笑道:“谜底是【鼯】,根据十二生肖子鼠,鼠与吾合起来便是了。”   老板恍然大悟,随即向他道谢。   王奎一脸不明所以。显然以他的脑袋,经商尚可,若是用来猜灯谜就捉襟见肘了。 第三十章   今日是殷旭的生辰。   齐庸凡一直记挂着这事儿, 早早的去找木匠定制了一只精致的木盒。车里的一次性牙刷有整整一大把,他选了五柄不同颜色的, 放入木盒中。   他自个的电动牙刷可以用一辈子。现代的科技发达,而且终生保修。这个保修可不是字面意思上,无论你在何地,哪怕身处异时空,大公司都能将坏掉的东西传送回来, 修好再给你送过去。   至于牙膏、沐浴露等用品, 亦是无限量供应的, 包括在当初支付的车费里。   但个人用品的“无限量”并不像零食那样真的可以取之不尽用之不竭。最多只能供齐庸凡一人使用一辈子,这是经过科学家精密计算过的。   如若他拿去卖了或送给别人, 等以后老了,就没得用了。   所以齐庸凡并没有送牙膏, 只放了牙刷进去。如此一看有些寒酸, 他思考了一番, 又加了一块香皂进去。   现代香皂可以用来洗身体去角质。他平常都用特级沐浴露, 用不上这玩意, 干脆送给殷旭。   一大早, 齐庸凡将早饭和生日礼物送去隔壁。   和煦的春风吹着墙边刚抽出的枣树枝条, 吹来一股明显的花香味。院子的边边角角长出零星绿草, 不再像冬天那样光秃秃的仅剩草根。   亭子伫立在温暖的春日之中。   殷旭披上外套,穿过亭子来开门。他的目光落在齐庸凡手中的木盒,转而端过早餐,简单的米粥加配菜。   这些菜式, 叶子如今也会做。但殷旭还是更喜欢吃齐庸凡煮出的粥,不会太稠也不会太稀,恰到好处。   齐庸凡把木盒夹在他怀里,道:“生日快乐!”   殷旭愣了一下,才意识到对方口中的“生日”是指生辰。说实话,他自己都快忘了今日是自己的生辰。   “谢谢。”他轻声道。   “中午我来你家吧!”齐庸凡笑道:“让本大厨给你做一顿无敌好吃的中饭。”   “嗯。”   两人往里走,殷旭与叶子坐在亭子里解决了早餐。吃完饭,殷旭打开木盒,瞧着里头的东西,有些惊讶道:“此物是牙刷?”   “对,我上次瞧见你的猪鬓毛牙刷,太硬了,不如这个从西域运来的舒服。”   殷旭摸了摸上面的柔软的细毛,心想连父皇用的都只是狼毫牙刷。齐雍何时拥有了这般能耐,竟能与西域商人通商?   其实他早就有所怀疑了。夏星酒馆的各色美食从未在大殷出现过。而齐庸凡亦从来不让他踏进家门……仿佛对方家中有什么不可见人的秘密。   但他并不介意齐雍有事瞒着他。这世上,谁没有秘密呢?   齐庸凡对此一无所知。告别了殷旭,他推着小木车去店里送货。   中午下起了蒙蒙细雨。等他到店里时,身上的衣袍都已湿透了。他换上店里备用的员工服,喝了一碗钱萍煮的姜茶,感觉熨帖极了。   古时烧饭用的都是烧柴的灶炉。齐庸凡坐在炉子后烤火,湿透的衣袍挂在边上,不一会便干了。   上午生意不错,客来客往,员工们忙得脚不沾地。过了一会,钱萍跑进来道:“老板,外面有人找你。”   齐庸凡站起身,用毛巾擦了擦根根竖起的头发,用布缠了一圈遮住,问道:“谁啊?”   “是对面龙游酒馆新来的小掌柜。”钱萍形容道:“高高瘦瘦的,长得很俊。”   齐庸凡心道,又是王奎那家伙。   他虽然是gay,但生平最讨厌王奎这种类型的人,令他想起以前被某富二代纠缠的不堪往事……   然而这回是齐庸凡太过年轻了。王奎不止盯上了他的屁股,还盯上了他的黄瓜。   店内一片热闹。食物的香气弥漫着,偶尔几桌冒着火锅的滚滚白雾。齐庸凡大步流星走了出去,站在王奎面前,道:“你找我做甚?”   王奎坐在店门口左侧的桌上,喝了一口牛奶,不紧不慢道:“我想请齐公子去我家龙游吃顿便饭。总是吃你家的火锅烤串,大夫说火气过旺。不若尝尝清淡的?”   “我中午没空。”齐庸凡本想拒绝,又觉得龙游开在自己家店对面,也应该去看看竞争对手到底有几分本事,道:“不然下次吧。”   王奎眼底闪过一丝惊喜,“你说的啊,下次一定要来!”   “好好好。”齐庸凡敷衍道。   ……   中午,齐庸凡先去菜场逛了逛,看看有没有什么菜好买。总是吃零食确实如王奎所说,不太健康。   但现代的这些零食历史悠久,经过食品安全科技改良验证,已把对身体的影响降到最低。   像几百年前的泡面,那可是巨毒之物,长期使用会引发癌症。   然而在齐庸凡那个年代,多吃新型泡面甚至有益身体健康……   尽管如此,齐庸凡仍觉得古代纯天然食材更好。他四处逛了逛,菜场热闹非常,只有一家摊位无人问津。   那摊主是个十二三岁的男孩,抱着一个竹筐,望向来来往往的路人,眼珠滴溜溜地转着,喊道:“卖虾喽!新鲜的红虾喽!只要四十文一斤!”   镇上也有人卖虾,不过卖的都是河里捞出来的小虾米,个头稍大些的要卖八九十文一斤的天价。   不少路人被男孩的叫卖吸引过来,说要看看他口中的“红虾”长什么样。   男孩揭开竹篮盖子,神神秘秘地给人看了一眼,路人立即吓跑了,还有的路人骂道:“缺德胚,拿臭水沟的毒虾来糊弄人!河西一堆呢,你还敢卖40文?”   男孩回嘴道:“怎么就是毒虾了?我自己煮过吃,味道可鲜了……”   “你瞧这虾长得怪模怪样,黑里透红,一看就有毒!镇上以前有人吃过,壳硬的要命,而且他吃了后第二天就中毒死了。”   路人恐吓道。   “你骗人!”男孩叫道:“我吃了,为什么我没中毒?”   “谁知道呢,也许你是为了卖虾来骗人。啧啧,小小年纪,便有这般心计……”   这样一闹,男孩的摊位就没人敢来了。每到春夏季节,南山镇的河边就会有这种像螃蟹似的红虾,但镇上的人从来不敢吃。   就是附近的村民没东西吃了,也不会去打这个红虾的主意。一是红虾难钓,二是谁知道吃了会不会中毒……   齐庸凡出于好奇,走过来看了看。竹篮敞开着,一堆黑红彤彤的虾在里头乱爬。男孩没心思搭理他,自个拿木棍将那些快爬出来的虾捅下去。   我滴妈,这不是小龙虾吗??   齐庸凡开始怀疑人生,这玩意怎么会在大殷王朝出现。他一直以为大殷相当于明清时代,而小龙虾是樱花国1918年从美帝引进的,直到后期才渐渐传入中国。   小龙虾这么好吃,这里居然没人吃?齐庸凡脑海里闪过商机,马上上前问道:“你这个龙……呸,虾怎么卖?”   男孩无精打采道:“你要几只?不多的话送你了。”   竹筐里的龙虾约莫有五六斤。   齐庸凡道:“我全要了。”   “真的?”男孩吃惊地张大了嘴巴,旋即喜悦道:“我便宜点卖给你吧,100文怎么样?竹筐也送给你。”   男孩心里还是很忐忑的,他想如果连这点钱都卖不到还不如回家自己煮了吃。但大娘生病了,急需用钱买药。   齐庸凡爽快地掏出钱袋,摸出一吊铜钱递给他,而后抱着竹筐回家了。   在现代,齐庸凡就是个小龙虾爱好者。每到夏天他都会去夜宵摊买龙虾,一买就是两三斤。偏偏龙虾还很贵,他虽然馋,但吃不起。水产市场上卖得价格稍微便宜些,他便自己去买来做了吃。   这一笼有整整五六斤呢!齐庸凡兴冲冲地回到车里,恨不得马上煮出一大锅美味的麻辣小龙虾。   制作小龙虾的步骤极其繁琐。他先用刷子把龙虾洗净了,而后开始剥虾线。所幸古代的小龙虾比较干净,他很快就料理完毕。   整整上百只小龙虾,齐庸凡手都快断了。起锅入油,加入小米椒、蒜末、椒盐、酱油等调味料,熟练地翻炒。锅小,为了确保小龙虾入味,他一共分了三次炒。   喷香的味道在房车里蔓延开来,连油烟机都不能完全将这股香味吸走。排气管将这股爆炒的香气传到隔壁,殷旭深吸一口气,道:“齐兄应该在做饭。”   “闻着好香!”叶子有些期待,高兴道:“说不定又有好吃的了。”   殷旭把玩着手里粉色的牙刷,不知不觉也有些馋了。在宫里时,他可从来不会这样……   ……   说到过生日,怎么能少了生日蛋糕。   但齐庸凡不会烘培,车里也没有烤箱。他随便在仓库里找了个肉松面包卷,心想到时候再插上蜡烛,将就一下得了。   反正也是给别人过生日。   一大锅十三香龙虾做好了,他用瓦盆装着,灌上汤汁,撒上芝麻和香菜,端到隔壁去。   殷旭老远就闻到这股味了,再看盆里的虾,红艳艳的,颇为喜人,忍不住开口道:“这是何物?”   齐庸凡本来想说龙虾的,话到嘴边,生生改成了“红虾”。   “我以前从来没见过,又是西域来的?”   齐庸凡摇了摇头,道:“小河边都有,只不过镇上的人不吃。”   殷旭怀疑道:“那能吃吗?”   “当然能!保管你吃了以后从此爱上它!”   齐庸凡把瓦盆一搁,抓起一只小龙虾熟练地剥壳取肉。 第三十一章   齐庸凡煮的小龙虾灌进了满满的鲜美汤汁, 色香味俱全。三个人风卷残云般将一大盆小龙虾吃得一干二净。   殷旭意犹未尽道:“可惜肉太少了,吃不够。”   齐庸凡心想平均每人两斤确实吃不够, 他下次亲自放网去捞小龙虾,搞他个十斤二十斤。   只是现在还处于春季,小龙虾差不多到六七月份肉质才最肥美。   古代的小龙虾个大头圆,分量十足,比起现代养殖场那些吃起来想多了。   思及至此, 齐庸凡恨不得即刻迎来夏天, 配着冰啤吃小龙虾, 简直就是人生一大乐事。   下午齐庸凡又去菜场上逛了逛,没想到再次遇到了那个卖龙虾的男孩。他在药铺门前焦虑地踱来踱去, 冲里头喊道:“大夫,能不能再给我便宜二十文!我娘她快不行了, 我拿不出那么多钱……”   药铺的伙计颇为冷淡, 甩甩手像赶蚊子似的将他驱赶出去, 道:“去去去, 没钱就别在这瞎转悠, 真当我们开慈善堂啊?”   南山镇一共有两家药材店。一家叫妙医, 另一家便是眼前这回春药铺。   回春药铺是出了名的坑, 下手极狠, 若是拿不出药钱,就算死在他们店门口也不管。相比之下妙医药铺就仁慈多了,每隔一段时间会展开义诊。   男孩沮丧地蹲在路边,忽然被人从背后拍了拍肩膀。他转过头, 发现面前站着中午把虾全买光的男人。   齐庸凡递过来一两银子,道:“往后你还有那红虾的话,全送到夏星酒馆。”   男孩愣了愣,忙接过钱,兴高采烈道:“河边有一堆呢!等我去给娘买了药,回头就给你抓虾去!”   他抓了钱就想跑,生怕齐庸凡反悔,小声道:“我一定会给你送虾的,但我现在要去给娘我娘买药。”   齐庸凡点点头,道:“你去吧,虾的事不急,有多少算多少,这钱就当送你了。西街那边还有一家妙医药铺,大夫更和善些,你不如去那边买药?”   男孩匆忙道谢,便如一阵风般消失在街道尽头,跑去妙医药铺。   ……   与此同时,妙医药铺。   院门堆着几个木箱子,老缪正给男人递水,低声下气道:“麻烦您了,大老远跑这一趟。”   “无妨。”男人面白无须,嗓音尖利,“公主第一次在宫外过生辰,皇上只令我带了这几箱物件,其余的要等她回京再给。”   “赶了这么久的路,大人不如进寒舍稍作歇息?”   男人环顾四周,眼底闪过一抹嫌弃,又不着痕迹地掩盖下来,淡淡道:“不了,公主呢?她也在此地?”   “公主几日前便去游山玩水了,小人也不知道她去哪儿……”老缪为难道。   男人摆了摆手,道:“那就罢了,我急着回京,就不耽搁了。”   正巧门外传来伙计的叫唤,老缪没再挽留,径自进了屋。   ……   时间一天天过去,夏星酒馆的名气在众人的口口相传下,传到了附近的村落镇子上。然而这边都是穷人家,即便知道了有一家稀奇的饭店,也没钱来品尝。   齐庸凡在钱赚得越来越少的情况下,终于醒悟了一个道理。与其在穷人身上刮油,倒不如在富人身上拔草。   经商嘛,肯定是做资本主义。齐庸凡自认不是来开慈善堂的,但每每见到那些买不起面包的小孩在店门口逗留,还是会忍不住心酸。   东西送出去一个又一个,那他赚啥?吃啥?喝西北风啊?   要是南方富人集聚之地,当属越川县。可如今他身上背着通缉令,不敢前往这种省会大都市。要是被抓进牢子里,绝对会成为史上最惨穿越者之一。   渐渐的,齐庸凡接触到了一类奇特的商人,他们被镇上的居民们称之为“货郎”。   货郎往返于各大城镇之间,将低价收购的货物高价卖出,赚取中间商差价。他们就像闻到了腥味的野猫一样,迅速发现了夏星酒馆的商机。   虽然这只是一个“酒馆”,但里头卖的面包、牛奶、果干、花生等物,若是带到县城里卖,绝对能翻倍赚上一大笔。   货郎们因此找上了齐庸凡,想跟他做成这笔生意。   说实话,齐庸凡正愁零食没地方卖呢,如今这世道,开店又不景气。正好遇上货郎,他便以店里零售的价格将货品大量批发给他们,每隔七天定期来取。   如此一来,齐庸凡赚的就不是开店盈利的那几两银子了。每次一运货,动辄赚上百两。   这些货郎的驴车日日轮换停在齐庸凡家门口,仿佛给人造成了一种是来送货的错觉。毕竟别人分不清谁是进货谁是走货,一时之间,齐庸凡倒不怕被发现零食的来源问题了。   最麻烦的是拆零食的包装袋。像面包之类的还好,例如牛奶,货郎都是一桶一桶地买,而仓库里的奶每盒只有250ML。齐庸凡每次都得把奶一点点挤出来,等到挤满一桶时,货郎们等得花儿都谢了,还以为他真是从牛的奶.头挤出来的。   ……   十几天过去,已是暮春三月,齐庸凡床底下多了十几根金条。   气温愈发升高,他早起时没开空调,热得慌。推开窗户,淡淡的夹杂着花香的春风被吹进房车里,仿佛给一屋的现代物品渲染上了些许大自然的气息。   他伸了个懒腰,走到厨房,推开冰柜,里头清一色全是当初囤积的冰淇淋冰棍。夏天时他在仿古园林里卖这玩意,生意忒好,一天能卖出四五十个,赚他个二三十块钱。   他随手拿了一只草莓味的冰淇淋,有一下没一下地咬着吃。室温接近20度,冰淇淋不容易融化,他吃了一半就扔进垃圾桶里,太甜了。   若是大夏天卖冰棍,想来也能大赚一笔。   吃过早饭,齐庸凡照旧去夏星酒馆送货。不过今日他拿出了一样新品,奶茶。   这是香飘飘的袋装,有经典味、香芋味等等,每一小袋便能泡出一杯鲜美的奶茶。   齐庸凡特意把每袋都拆开来,分不同的味道装到五只不同的竹筒里。   他上次拿给殷旭尝过了,对方说很好喝,他才决定拿到店里卖。等到奶茶火了,自然也会有货郎上门。   大殷王朝自古便有喝奶茶的传统。当然这是从北方游牧民族那边传来的,而且只供贵族享用。古代的奶茶用茶叶、牛奶一起烹煮,齐庸凡虽然没喝过,但觉得肯定没有香飘飘好喝。   毕竟香飘飘在现代可是拥有几百年历史的老字号品牌,卖出去的奶茶可绕地球三十万圈。   还没到饭点,酒馆里人不多。钱萍接过他手里的竹箱,费力地扛到里头。等到了后厨,齐庸凡拿出奶茶,召集仅剩的两名女店员,讲解道:“此物名为【奶茶】,暂定价格为30文钱一杯。钱萍,你去拿一个我上回拿到店里的瓷杯,再弄一壶热水。”   钱萍应了一声,很快去取了杯子过来。这只普普通通的白色瓷杯是齐庸凡找匠人定制的,杯身刻着“夏星酒馆”的字样。   南山镇以前从未出现过这种形状的杯子,匠人拿到图纸后十分稀奇,分毫未取,只说能不能让齐庸凡允许他私自做一些卖出去。   齐庸凡同意了,然后又给店里省了一笔开销。   钱萍很快拿了杯子和热水过来。另一名店员夏如意望着这一幕,投来好奇的目光。   齐庸凡打开竹筒,用勺子挖出两大勺奶茶粉倒进杯子里,然后加入热水缓缓搅拌,边道:“你们看,这就是【奶茶】的做法。”   钱萍惊异道:“竟如此简单!”   齐庸凡笑眯眯道:“是啊,钱萍你是负责点单的,往后要多多推荐客人买奶茶。”   他将一杯奶茶分作两杯,分别给钱萍、夏如意。   两个女人品尝完毕,纷纷爱上了奶茶。要说在现代,这也是小女生也最爱喝的饮品,没有之一。   钱萍打包票道:“肯定会有许多人来买。”   齐庸凡心想,等到夏天,他还可以卖鲜榨果汁、蔬菜汁,既养身又健康。   到了中午,酒馆的客人渐渐多了起来。第一个踏入店里的是关谷,作为夏星酒馆的常客,他会员卡的消费额已高达二十五两银子。   他一坐下来便抱怨道:“你们店怎么还不出些新的吃食?总吃泡面,我都快厌了。”   钱萍忙道:“今日便有,奶茶!30文一杯。”   对于贫民百姓而言,30文已经是很大一笔数目了。但关谷随口便要了两杯不同口味的。   热腾腾的奶茶端上来了。关谷抿了一口,眼前一亮,道:“齐老板牛逼!每次出的新品都这么好喝!”   关谷一口气喝完两杯,觉得有些甜腻,又点了些烤串等吃食。他盘思着等会打把包一杯回去给父亲,让家里人也尝尝鲜。   而齐庸凡此时已回了家。他给自己泡了一杯奶茶,从冰箱里勺了冰块放进去,喝着冰镇奶茶,更加美滋滋。   自己独享是没有乐趣的。齐庸凡又泡了两杯,端去隔壁。 第三十二章   今年春天比往年热, 尤其是正午,头顶的大太阳仿佛冒着汗, 直叫人无端端烦躁不安。   齐庸凡走到殷家小院,门没锁,跨过长了杂草的门槛,望见屋檐下坐着的身影。   高大的白墙黑瓦屋投射下一片清凉的阴影,天空蓝得不像话, 宛若广袤的海洋。殷旭穿着淡蓝色的长衫, 半靠在木质躺椅上, 脸边搭着一本书,似乎正在熟睡。   而叶子蹲在不远处的一片草地, 那儿铺着一块竹席。他正将竹筐里的纸书一本本拿出来曝晒。书的数量不多,总共就七八本, 但他看护得很小心, 翻书页时虔诚的动作仿佛在捧着未知的宝物。   齐庸凡都不忍心打破这片刻的宁静, 轻手轻脚地走了过去, 将一杯冰奶茶递给叶子, 小声道:“你在晒书吗?”   “嗯!”叶子很高兴地喝了一口, 冰冰甜甜的味道沁入心扉, “公子说, 今日阳光好,正宜曝书。这些书在屋里呆了一个冬天,怕前阵子梅雨给闷坏了。”   齐庸凡心想,殷旭可真有雅兴。他撇头看了眼正在午睡的男人, 黄白书页遮住了半边脸,露出挺直的鼻梁,长长的睫毛宛若羽翼,即便隔了些许距离,依旧清晰可见。   躺椅边上搁了个小木桌,上面有水果和水。齐庸凡将奶茶放在桌上,本以为动作够轻了,没想到还是惊醒了对方。   书从他脸上滑落,搭垂在松散的衣襟之间。殷旭迷迷糊糊地看着,眯了眯眼,道:“齐兄?”   “嗯,是我。”齐庸凡答应道。   “还以为做梦了呢。”殷旭笑了笑,瞥见那杯奶茶,道:“送给我的?”   “冰的,你喝喝看。”   殷旭抿了一口,“确实不错,就是太甜了。”   “下回我少放点糖。”   喝完了奶茶,齐庸凡回房车煮中饭。自从来到古代,他的厨艺宛如坐了火箭一般蹭蹭蹭飞涨。加上还有平板里的菜谱可以作参考,他发现自己竟然胖了几斤。   现代的生活的确方便快捷,但节奏太快了也不好。来到大殷的乡下,他学会了静下心来生活,做些好吃的犒劳自己。   做了三菜一汤,分成两份。一份送去了隔壁,一份留着自己吃。   吃完午饭,尚不能睡午觉。他拿了扫把簸箕,来到房车外面打扫卫生。   这间屋子虽被他买了下来,但装修还保持着原来破败不堪的景象。长期没有人住,蛛网、灰尘堆积在一起,难免惹人疑虑。   齐庸凡心想既然得了空,干脆就将屋子打扫一遍。下午睡了午觉起来,再去市场上买一些家具物品添置起来,多些人气。   但齐庸凡太高估自己了。除了初中时打扫班级卫生,他后来几乎再未碰过扫把。房车里有专用的廉价扫地机器人,定时吸尘系统,卫生状况良好,压根用不上他人工清理。   没一会,齐庸凡就觉得腰酸背痛。他干脆把车里的扫地机器人捉出来帮忙。   忙碌了一个下午。原先破败的屋舍俨然焕然一新。房东大妈当初用的木料算好了,不至于遭虫。古代的房屋,要是用了差的木头,过不了几年就会坍圮得一塌糊涂。   整洁的木屋,房顶褐色的瓦砾,一场春雨下过后,小院泥地上冒出葱郁的绿草。   齐庸凡图方便,换了一身工装裤汗背心出来打扫卫生。他擦了把额上的汗,阳光照着眼前的农家风景,好像世外桃源般梦幻的画面。   汗背心勾勒出他壮实的肌肉与身材曲线。   他满足地长喟一口气,心想忙了一个下午的劳动成果还算不错。   他回车里洗了个澡,换上古式长袍,吃了些零食稍作休息,而后拿上钱出门采购。   太阳很大。暖熏的下午,穿过漫长而阴森的长巷,好似柳暗花明,他走上阡陌交错的平坦小道。   妇人在河埠边洗衣,彩色的蝴蝶在半空中飞啊飞,最后落在路边的草窠,轻柔地打了个盹。光着脚丫的小屁孩胡乱奔跑,在玩过家家的幼稚游戏。   齐庸凡路过这片,踏过桥头,来到热闹的市场上。南山镇没有所谓的家具店,或者说大殷压根还没有这类的店铺。若是谁家缺床缺衣柜了,得寻木匠打,算是一种低配版的私人定制。   齐庸凡熟门熟路地找到木匠的店,定了一套梨花实木的衣柜、床、桌椅,以及各种家里可能会用到的物品。   他在做着一切的时候,甚至产生了一种在此安家的恍然错觉。   木匠最后给他算了个极便宜的价格。齐庸凡付了钱,出门在街上胡乱地逛着。不知不觉又走到了夏星酒馆。   对门的龙游酒馆没甚么生意。店门紧闭,亦无小二,冷清凄惨。王奎蹲在路边捧着一碗吃食,正在大快朵颐。   齐庸凡有近了一看,呦,在吃他家的泡面。   “齐兄。”王奎笑眯眯地跟他打了个招呼,勉强咽下嘴里的食物,“难得见你在下午来店里,怎么没去钓鱼?”   齐庸凡回道:“来街上买点东西。”   王奎三下五除吃完了面,将碗搁在地上,拍了拍衣袍的灰尘,站起来道:“要不要去龙游坐一坐?”   齐庸凡犹豫了一下,正想婉拒,便听得王奎哂笑道:“来嘛,又不是什么吓人的地方。我请你吃大盘卤肉,顺便与你谈谈生意。”   齐庸凡心想他跟王奎有啥生意好谈的,但终究拗不过对方,只得半推半就地进了龙游酒馆。   店里就一名小二,正趴在桌上瞌睡。王奎敲了一下他的脑瓜,道:“让后厨做盘卤肉,再端一壶好茶来。”   小二打了个激灵,忙飞奔进了厨房。   王奎带他上了二楼,两人面对面坐在靠窗的位置。   齐庸凡咳嗽了一声,道:“你要跟我谈什么生意?”   王奎面上依旧是那副色眯眯的德行,没急着回答,而是不紧不慢地问道:“齐兄可有去过越川县?”   齐庸凡摇了摇头。他倒是想去,但不敢去。   “我家就在越川县,那儿可比南山镇这个破地方繁华多了。开在那边的酒楼,日进金斗。夜里街上依旧灯火通明,烟花柳巷,夜夜笙歌……”王奎怀念道:“况且只要有钱,就不用担心征兵徭役,自在舒服。”   “那你为何不回去?”齐庸凡问道。   王奎耸了耸肩,“可我回不去啊。我有五个兄长,大家都恨不得将爹爹的财产瓜分殆尽,早日把我赶出去,就能多分些钱。”   “呃……”齐庸凡挠头,“这与我有何干系吗?”   血色的晚霞落在王奎脸上,冷冷地燃烧着,和平时笑容可掬的模样判若两人。此刻,齐庸凡清楚地看见了他双眸中沉沉的野心。   “我想请齐兄与我合作,将酒楼开遍整个越川县……乃至大殷。当然,我并不稀罕什么龙游酒馆。我看中的是你,以及你背后的供应商人。”   齐庸凡怔了怔,只听得对方继续意气风发地说道:“所以我想加入夏星酒馆!”   “你就是个不学无术的公子哥,我凭什么相信你有合作的潜力?”齐庸凡淡淡道。   王奎得意道:“你并不了解县城那边盘根错节的势力,若是你自个将店开在了越川县,恐怕过不了就会被竞争对手搞得关店歇业。更何况,你没有大肆开分店,应该也有考虑到大殷与高丽的战争吧?”   齐庸凡:“嗯。”   王奎笃定道:“即便战争爆发,我也可以保证咱们的生意不受到任何影响。”   齐庸凡确实有些心动。但这并不意味着他相信王奎说的鬼话,而是因为他不宜以商人的身份出现在世人面前。   齐雍是个状元郎,他当初考府试县试时肯定有不少同窗。若是他亲自去越川县开分店,估计过不了几天就会被抓进牢子里秋后问斩。   要知道如今那通缉令还挂在南山镇衙府门口呢。   另一个定时炸弹便是齐雍的家人,齐氏一族。他们本来在南山镇定居,前年因闹出齐雍失踪的事儿,迫不得已搬到乡下去了。   齐庸凡打听过,齐家人所在的村落离南山镇很远,一时之间倒不担心遇上他们。   思忖片刻,齐庸凡道:“行,我同意与你合作。”   王奎有些惊讶,他没想到三言两语就能说服对方。原本准备的长篇大论如今皆派不上用场。他有些兴奋,又有些急切,磨拳擦掌便想与齐庸凡商议合作的分成问题……   没想到齐庸凡话锋一转,缓缓道:“不过咱们的合作,将以雇佣形式展开。”   “雇佣形式?”王奎茫然失措。   齐庸凡:“我是老板,而是你员工,也就是掌柜。无论开了多少家分店,你都不能获得分成,而只能拿到月薪。”   王奎勃然大怒,“你这也太坑人了吧!”   可惜他碰上了一个深谙现代资本主义的奸商,齐庸凡高深莫测一笑,爱搭不理道:“若是你不愿,那就作罢。”   王奎怎么可能作罢。他想与夏星酒馆合作,并不是为了钱。事实上作为龙游商人的儿子之一,他也不会缺钱。   他只是想证明自己。他要让高高在上的父兄看到,自己并不是废物!   因此他决定加入夏星酒馆,以另一种方式,来让父兄难以望其项背!   他很清楚,以夏星酒馆的潜力,超越龙游酒馆仅需时间。   就在此时,齐庸凡又道:“其实如果你愿意,在众人眼里,你便是夏星酒馆的老板。” 第三十三章   这让齐庸凡回忆起历史书上写的, 几百年前,一位缔造华夏网络时代的名人马云先生背后不为人知的故事。   当时, 某蔡姓男子年薪70万美元,他在会面马云后做出了震惊世人的举动,辞职跟着马云干!   要知道那时的马云还未载入史册,他只是个仅能开出500元月薪的小老板。   齐庸凡觉得,王奎提出要加入夏星酒馆的举动跟以上历史事件颇为相似。幸亏他背下了一整本中华千年史, 果然以史为鉴, 智商都上涨了不少……   不过就目前而言, 王奎仍然是对面那家濒临倒闭的龙游酒馆的老板。   齐庸凡跟他商讨了一些关于夏星酒馆未来发展方向,首要模式就是开连锁店。   王奎一开始不理解连锁店字面上的意思, 但在齐庸凡的讲解下,他很快恍然大悟道:“就跟龙游将分店开遍越川县一样嘛。”   “差不多。”齐庸凡道:“我希望能在越川县开一家主店, 具体由你来操作。我只负责提供钱和菜品, 店面什么的由你来进行登记。各方面你都可以做主, 明面上也由你作为老板, 但挣的钱归我, 其中一部分作为工资再发还给你。”   果然, 如齐庸凡所料, 王奎加入夏星酒馆并不是为了钱。或许如那位蔡姓男子一样, 觉得从新起点开始奋斗更有乐趣?   王奎只能同意。他望着齐庸凡俊美的外表,对此人的评价又上升了一个档次。本来以为对方是一只可以拿捏的花猫,没想到却是一头雄狮。   在越川县开店需要一大笔钱,他本以为齐庸凡拿不出来, 自己能以此多占些便宜。   结果齐庸凡回了趟家,当即从兜里掏出六块硕大的金条,问他:“够不够?不够我再去拿。”   王奎嘴角抽搐,心想这么大一块金条大概价值几百两白银吧……他就拿了三块,毕竟越川县地价贵,“这些够了,到时候还有多的我退还给你。”   “等等。”   齐庸凡拿出一份临时起草的合同,让他签字画押。   该有的警惕还是要有的。   王奎利落地签上名字,按手印,笑道:“齐兄,你放心好了,明日一早我就回越川县。这家龙游酒馆也没啥生意,不如送给你了,瞧你平常店里都坐不下。”   齐庸凡挠了挠头,“这不太好吧,我花钱买下来?”   “这龙游酒馆的地契不在我手里,反正我爹也不知道,直接借给你用好了。”王奎道:“你是我老板嘛,放心大胆地榨干我吧!”   齐庸凡:“……”这么快就进入员工角色了?   别的老板遇上王奎这种员工,估计做梦都会笑醒。既不要钱,还贡献自家产业,甚至每月只领几十两的死工资……   让齐庸凡都有些良心不安了。不过他仔细一想,这也不算啥,毕竟他是资本家嘛,注定是要榨员工的血吃老百姓的肉,不然赚不到钱呀。   王奎说到做到,当晚就把店里的小二跟厨师给炒了,将钥匙交给齐庸凡,第二天一早便搭乘马车前往越川县。   ……   南山镇龙游酒馆的占地面积,相当于夏星酒馆的两倍。而它上下两层楼,加在一起便是四倍。   店内的装修虽有些陈旧了,但桌椅、摆设用的木料皆属上乘。   况且它离夏星酒馆只有几步之遥,简直占天时地利人和。   齐庸凡找人将“龙游酒馆”的招牌取了下来。等中午店内坐不下人以后,再让钱萍领着那些客人去对面。   客人们不明所以,其中一个嚷道:“你们店还做不做生意啦?要把我们领到龙游去吃饭?”   “我今天要刷会员卡,不要去龙游!”   “你们到底在搞什么名堂……”   钱萍耐心解释道:“龙游酒馆现已属于我们夏星酒馆了,我带你们过去是因为店里坐不下。”   众人愕然。   “龙游啥时候倒闭了?”某客弱弱地问道。   钱萍:“就在昨日。”   众人:“……”夏星酒馆真牛逼。   ……   眼见天气一天天热了起来,齐庸凡按捺不住想卖冷饮的心思。不过把冰棍拿出来卖实在太过于惊骇世俗了,况且也容易融化。   他想了个折中的法子,卖水果捞。   水果在古代是稀罕之物,除了路边随处可摘的酸李子,市面上卖的桃李动辄就要五六十文一斤,比蔬菜贵多了。   由此可见,卖水果也能获得暴利。   然而正值春夏交替之际,应季的水果不多。大殷南方的水果更少了,一年四季翻来覆去就只有橘子、桃子、李子、西瓜这些。   偶尔会有货郎路过此地卖苹果,奇贵无比,只有像关员外这样家境殷实的人才吃得起。   而在大殷,苹果被称之为“柰”,口感绵软,种植于西南地区。   正巧,齐庸凡零食车里的货仓便有好几种水果罐头。经过太空实验的现代水果无比清甜,这些真空包装的无添加剂糖水水果很受消费者欢迎。   齐庸凡清点了一下,有什锦罐头、凤梨罐头、桃子罐头、黄桃罐头、橘子罐头、苹果罐头这六样。   如今的季节,只能拿出苹果罐头和什锦罐头来卖。   下午,睡了午觉醒来后,齐庸凡将铁皮罐头拧开,倒出一些苹果块粒和糖水,分成两个杯子端去隔壁。   罐头吊在井水里冰了一整天,吃起来十分凉爽。   齐庸凡比较喜欢吃新鲜水果,拿着一只水蜜桃嘎嘣咬得很欢。古代的水果不怎么甜,但胜在原汁原味,他竟然觉得比现代那些甜滋滋的还要好吃几分。   可能他口味独特吧,偏爱酸酸甜甜的味道。   殷旭吃着苹果水果羹,惬意地晒着太阳。   齐庸凡问他:“你觉得拿去店里卖如何?”   “味道不错。”殷旭道:“不过苹果这么贵,你确定南山镇人买得起?”   “这倒是……”齐庸凡一拍脑袋,心想只能卖给那些货郎商人了。   “你可以去菜场上买些便宜的水果来,譬如桃李之类,切成块,再淋上糖水,想来味道也差不多。”   齐庸凡心想殷旭还是挺聪明的,果然不能低估古人的智商。他觉得这个想法很不错,运用在月牙镇那边的店,多少能增加些收入。   他车里还有好几罐沙拉酱,可以用来制作水果沙拉!   不一会,殷旭就吃完了苹果。他咂了咂嘴,望着齐庸凡,“还有吗?”   他的目光着实楚楚可怜,以至于齐庸凡都不忍心拒绝,下意识道:“还有,我一会回家里给你拿。”   叶子也吃完了,抹了把嘴,主动将杯子拿去清洗。   殷旭眯着眼,道:“上次的冰奶茶还有吗?我再买一杯。”   “都是邻居,谈钱多伤感情。”齐庸凡摆摆手,便拎着空杯子回去给他打奶茶了。   香飘飘的奶茶粉早在百年前就经过浩浩荡荡的改革。   他们那个时代的女生,绝大部分都得了一种病,医学诊断为奶茶上瘾综合症。   在全球互联网的攻击下,实体店纷纷倒闭。但奶茶店却强势崛起,譬如两点点、黑龙堂、扣扣等连锁店,如一阵风般刮向华夏大陆,卷走无数钞票。   在这样的情况下,售价低廉的香飘飘受到了严重打击,甚至一度濒临破产。   所幸科技发达,香飘飘总部很快研发出了一种足以超过各大奶茶店的美味奶茶粉,销量大涨。   这种泡出来的奶茶极其好喝。齐庸凡加入冰块滚温,再添了点切碎的布丁进去。   仓库里没有布丁。这仅有的布丁是齐庸凡买来放冰箱的,不可再生,吃完就没了。他自己不太喜欢,又舍不得浪费,于是就打算给殷旭吃。   然后再做了两杯苹果捞,一起拿过去。   殷旭吃得很开心,他似乎格外喜爱奶茶里的布丁碎,用勺子挑出来一点一点舔。舌头上沾着肉肉的奶色,仿若搅进一潭暧昧的浑水。   齐庸凡不着痕迹地移开视线,淡淡道:“我先回去了。”   “等一下。”殷旭忙不迭放下杯子,急道:“我有东西要给你!”   “嗯?”齐庸凡一脸茫然。   殷旭让叶子去屋里取了东西,揣进他怀里,道:“这些日子,越川县有一场春日诗会,我想邀你参加,特赠你一套笔墨。”   齐庸凡抱着一堆笔墨纸砚,道了谢。大殷的文字跟近代差不多,他虽然不大会写,但很容易辨认。   从某种层面上来说,他也是文盲。   这段时间他忙于开店赚钱,一直没考虑认字问题。他有点自暴自弃,毕竟商人身份又不能科举考试。   然而“齐雍”乃是登科状元,他要是有一天被人发现不识字,肯定会露出破绽。   齐庸凡寻思着何时去买几本书来偷偷自学,沉浸于自己的世界中,压根没仔细听殷旭在说什么。   “就真的说定了。”殷旭道:“到时候你可不能缺席,这几日可以提前准备诗词。”   齐庸凡:“……啥?”   殷旭:“春日诗会,方才与你说过的。”   齐庸凡:“哦,我不去。”   殷旭:“…………!!!” 第三十四章   齐庸凡坚决不参加诗会, 殷旭只得作罢。但这几天南山镇并不太平,京城的势力已快要延伸到此地了, 他不得不想个另类的法子来带齐庸凡逃离。   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所以殷旭才想去越川县,所谓的春日诗会不过是个幌子。最重要的是避开他那几位“哥哥”的密探。   齐庸凡问他:“你何时启程去越川县?”   殷旭:“七日之后。”   齐庸凡:“那我随你一起吧,我打算在越川县开个分店。你去参加诗会,我做生意,各不干扰, 如何?”   殷旭有些惊喜, 本来还得冥思苦想如何将对方打包带走, 如今看来是不用了。   齐庸凡则寻思着过几日王奎应当已回程,如若选好了店面, 他还要亲自去越川县看一看才能放心。   毕竟迄今为止他并未完全信任王奎。   傍晚,沉郁的暮色降临。村镇依山傍水, 淡蓝的天空被刷上了一层蒙蒙的虾红色, 彩霞辉映, 宛若油画般奇妙的色彩涟漪在画纸上铺开。   齐庸凡掂了掂钱袋的重量, 揣进怀里, 往街市走去。路过书铺与成衣店, 拐角是一处不起眼的巷子。   穿着打补丁的粗布麻衫的小男孩站在那里, 脚边搁着一只硕大的竹笼。他伸长脖子四处张望, 面色略显焦急,在看到齐庸凡的那一刻松了口气,黄里透红的脸蛋露出殷切的笑意,挥了挥手道:“公子, 我在这里!”   齐庸凡走了过去,掀开笼子一看,一堆小龙虾在里头欢快地爬来爬去。春季的小龙虾个头不大,但南山镇这边的自然环境优越,水清沙白,以至于小龙虾还没到夏天就长得无比肥大。   他忍不住开始幻想,这一锅烧下去,剥开壳,露出白白嫩嫩的虾肉,再蘸点酱料,该是怎样的美味。   男孩紧张道:“您看这些可以吗?这虾比较难抓,我这几日才弄到了这些。”   齐庸凡给了他三百文钱,道:“你可以叫上你的小伙伴们一起来抓,有多少收多少。”   “好嘞!”男孩捧着铜板,高兴地应道。   这次的小龙虾比上次还要多一些。齐庸凡费了些力气才把它们搬回来。先洗刷干净,再热锅翻炒,不多时,一盆热腾腾的香辣小龙虾出炉了。   正好这时叶子来敲门,问他晚饭是在家里还是去夏星酒馆吃。   齐庸凡站在门口,道:“今晚吃红虾,我都煮好了,一会端到你们家去。”   “真的吗?!”叶子就差流口水了,“要不要我帮你端菜?”   齐庸凡拒绝了,院子里还停着零食车呢,怎么能随便让人看到。   叶子只好走了,一边想,齐公子虽温柔又长得帅,但人有些怪。当了这么久邻居,他还从未进过对方家门……   ……   入了夜,三个人坐在凉亭中间凶猛地啃完了一大盆龙虾。再配上小菜烈酒,凉风吹吹,简直没有比这更潇洒的事了。   殷旭饮完一杯酒,晃了晃脑袋,晕晕乎乎地望着身侧人,眼里仿佛出现了无数重影。他自认酒量不错,可喝了这三倍白酒也只得认输。   他面前的案几堆起小山般高的虾壳。   说实话,殷旭从未发现自己如此能吃。身处深宫,哪怕一桌豪华御厨宴席,亦食之无味,味同嚼蜡。可自从来了南山镇,在遇见齐庸凡之后,他竟胖了不少。   人生第一次,他醒悟食物原来能带来这么多的幸福。   月光洒落满地,烛火惺忪摇曳。殷旭感到自己醉了,晕乎乎地倒在身侧人的怀里,拼命抓着衣角不放,呢喃呓语。   齐庸凡颇为无奈,望着叶子,道:“你将他带到里屋去歇息吧,我来收拾碗筷。”   叶子搀扶着殷旭,但死活没扶起来。他擦了把冷汗,低声道:“齐公子,不如你扶他去里屋,我来收拾。”   “行。”齐庸凡将男人打横抱起,怀里的重量让他有些吃惊,没想到殷旭看起来壮实,实际上却很瘦弱。   殷旭身上传来一股淡淡的酒香,混杂着皂角的味道,令人联想到春日里干净晴朗的阳光。   齐庸凡凭记忆找到了房间,将男人小心翼翼地放在床上,给他脱了鞋袜,盖好被子,这才转身离去。   桌上亮着一盏油灯。约莫是某种动物的油脂,闻起来有点臭,火光随风晃动。   齐庸凡弯下腰,轻轻吹熄了烛火。   “好黑啊……”床上的人翻了个身,咕哝道:“不要留我一个人……”   齐庸凡一时怔住了。片刻后,屋内响起平静的呼吸声。他自嘲地笑了笑,走出门。   门关上了。殷旭睁开了眼睛,望着黑漆漆的房间,怅然叹了口气。   不解风情的木头。他想着,迷迷糊糊地睡了过去。   ……   南山镇最近热闹了,许是日子好,宜嫁娶,这几天镇上喜事连连。   齐庸凡收到了来自柳元子的喜帖,他们的婚事定在四月初九。   他随手将那封大红印纸塞进抽屉里,继续去仓库里清点货品。   下午有三家货郎要来他这取货,有的忙了。   如今的货仓,各色零食被分门别类地码放整齐。这些货柜深处暗通科技之门,只要系统检测到货品数量有所减少,便会自动补货。   消耗量最大的便是泡面了。其他的零食,诸如薯片之类的,齐庸凡还没怎么动过。他的精力有限,光是卖眼前这几样就够呛了。   泡面一箱箱拖出来,分门别类打包好。包装袋扔进处理器,滚出的汽油流动到后舱,竟已囤了七八升。   牛奶纸盒放进去,则会生产出一包包纸巾,齐庸凡拿着放厕所里备用。   如此忙了好一阵,齐庸凡有些累了,从冰箱里拿出可乐倒了一杯,一骨碌灌进喉咙里。他在整理货仓时翻出了一箱奇怪的零食。   这些零食的保质期还没过,但是好几百年前的传统零食,没有经过现代科技改良,保留原汁原味。   “咦,这是啥……”   齐庸凡翻出一包黄黄的东西,里头装着一根根长条状物体,外面的包装写着“长鼻王”这三个字。   看起来很好吃的样子。在确认它没有过期后,齐庸凡心想估计是自己闲着蛋疼在某宝网上买的,撕开包装袋嘎嘣脆咬了起来。   唔,味道惊艳到他了!!   此长鼻王外表看着平淡无奇,但内有乾坤。咸咸酥酥的金黄外皮,包裹着甜美的软芯,脆脆的口感,令齐庸凡吃了一根还想再吃一根。   齐庸凡吃完一整包长鼻王,继续在箱子里翻找。竟然还找到了三包旺仔的泡芙,一包牛奶糖,两盒酸辣粉,一堆乱七八糟的五角钱辣条。   还有两包长鼻王。齐庸凡拆开来搁在盘子里,决定拿给殷旭当零食吃。   他吃了几个泡芙,觉得太甜腻了,也一并装在盘子里,心想说不定叶子会喜欢。   殷旭的口味跟他差不多,都嗜辣喜咸,而叶子却更喜欢吃甜食。   下午,阳光灿烂。货郎们如期而至,蜂拥堵在门口拿货。   齐庸凡的零食颇受欢迎,他们每次倒腾出去都能赚上好几倍。有钱人家的小孩特别喜欢吃,而且吃起来会上瘾,吃不到就一哭二闹三上吊,逼得主人家出重金向他们购买。   但这边供货量有限,每次货郎只能拿到那么多,也没甚么办法。   “齐老板,我上次跟你订的五桶牛奶有货没?”王姓货郎大大咧咧地喊道。   齐庸凡摇了摇头,道:“只有三桶。”   挤奶挤得他手抽筋……   “三桶也行!还有三十个面包,别忘喽。”王货郎转身从驴车里取出三个木桶递给他。   等了一会,齐庸凡才回屋里将三桶奶拖出来。王货郎喜上眉梢,忙从兜里拿钱付给他,道:“我下回要订五桶奶啊,再加五十块面包,三斤盐水花生……”   他一边说着,齐庸凡一边拿小本本记录下来。   旁边的货郎不高兴了,嚷嚷道:“老王,牛奶都被你订光啦,让我们赚啥?”   王货郎嘿嘿一笑,道:“这不还有别的东西嘛,我听说齐老板新上了奶茶,这次就不拿货了,全都让给你们。”   “真的?”戚货郎怀疑道:“齐老板,你这儿有奶茶?我听说这不是边牧地区的特产嘛……”   “不太一样,我这儿的奶茶经过改良,味道很甜,南方人应该挺喜欢的。”   “我说呢。”戚货郎笑得眯了眼,道:“我以前去过一趟西北,那儿的奶茶可不好喝,腥得要命!不过烧肉还不错,只是可惜喽,边牧人天天想着霸占咱们中原,估计过不了多久就会被大殷打趴下。”   齐庸凡心想,对方口中所说的“边牧”,应当便等同于现代的内蒙古地区。   大殷如今千疮百孔,光是一个高丽就搞得焦头烂额,哪儿有功夫再去搭理骑在马背的民族?   按理来说,边牧人生于草原,无论男女都骁勇善战。   世道艰难,生意难做呀。齐庸凡回屋里给货郎们装奶茶粉,颇有些悔不当初。   早知道便宜没好货,他砸锅卖铁也要加钱换一个太平盛世过日子。   都怪那个该死的富二代!齐庸凡生气地想,若不是因为他,自己估计还在现代过着平平淡淡的生活。 第三十五章   乡间小路上, 尘土飞扬。马儿的蹄声犹如雨点般密集,拖着一辆木车前行。车夫挥舞着鞭子狠狠抽打马臀, 马发出凄厉的惨叫,跑得愈发急切。   马车内坐着五人,皆作乡绅打扮。王奎也在其中,他坐在窗边,时不时撩起帘布往外张望。   “王公子, 前方便是南山镇了。”车夫恭恭敬敬地回头喊道。   这辆马车是王家的产业, 送王奎回镇上时, 顺便捎带上了别人。对此,他并不是很介意, 没精打采地应了一声,赶了大半条路, 蔫蔫地靠在不断晃动的木板上。   坐在他旁边的青年试探性地问道:“王公子, 您来南山镇是为了那儿的龙游酒馆吗?”   车上的人其余四人皆是南山镇人士, 在越川县做活儿。有的是王家的仆人, 有的是王家的店铺掌柜, 此次乘顺风车回乡一趟, 见见父老乡亲。   他们几乎已大半年没回过家了, 因王家给的赏钱多, 连过年都没回家。   王奎正低头摆弄指甲,随口应了一声。   青年来了精神,小声道:“老爷说要帮你调往南山镇,是真的吗?”   “假的。”王奎瞥了他一眼, 警告道:“有事没事别瞎打听。”   青年只好闭上嘴,默然无语。他名叫苏钟意,是王家当铺的伙计,曾与王奎有一段露水情缘。他亦喜龙阳之好,当年被王奎三言两语挑拨得心动不已。   然而他长得不合王奎眼缘,俊气确实有几分,但生了双丹凤眼,眼角上翘,微含些浑然天成的媚气。   没过多久,王奎很快就抛弃了他,另寻新欢。   从某种意义来说,王奎是个渣男。   不多时,马车抵达南山镇。王奎提着一只小木箱,跳下车,朝街市的方向走去。   苏钟意忙拉住他,一双眼不知道该往哪儿瞟,胡乱道:“阿奎,去我家住吗?”   王奎一甩手,冷冷道:“不了,我自有地方。”   他在南山镇租了套住房,虽谈不上奢华,但用以居住却以足够。自从离开越川县,他就不再追求那些如泡沫般表面的浮侈了。   走出几步远,像是想到了什么,他转头道:“还有,别那么没大没小,我已不是你的阿奎了。”   苏钟意一时怔住了。暖熏春日中,他身处家乡故土,柳絮漫天飞舞,却遍体生寒。   他低声道:“是,王少爷。”   王奎满意地点点头,翩然离去。华贵缎服在阳光下折射出刺目的光影,苏钟意呆呆地望着他,骤然才明白自己与对方隔着此生无法跨越的沟壑。   ……   王奎回到家,先盘点了一遍银钱。此去越川县,他顺便将齐庸凡给的金条兑换成八百两银票,随身揣在兜里。   店铺看了不少,有几家还算满意。但他拿不定主意,觉得还是回来问问齐庸凡较为妥当。   方才上午,他天不亮便乘车赶回来,腹中顿感饥饿,咕噜咕噜叫出声来。   王奎在屋里翻箱倒柜找了半天,连点食物的碎屑都没找到。此时他才懊恼于自己当初为何不买个仆奴,以至于连做饭的人都没有。   他只得出门去街上寻吃食店。片刻后走到夏星酒馆里头,朝那微笑迎来的女子点头致意,道:“来一碗牛肉面,你家老板在吗?”   女子拿炭笔在纸上画了个符号,道:“老板等会才来,面要香辣还是红烧?”   “红烧。”王奎瞥了眼墙面上的菜单,“呦,还出了奶茶,也给我上一杯吧,要香芋味的。”   王奎以为“香芋”便是芋头,他以前吃过炒芋头,觉得还蛮香的,就是不知做成奶茶会是什么味道。   女子应了一声,扭着纤细的腰肢离开。王奎记得她叫钱萍,长得还算清秀,脸上长了不少斑点,在店里做活手脚颇为麻利。   夏星酒馆聘的几乎都是女子,并且看模样要比聘男人还方便。女子不愿偷懒,能有一场出来赚钱的机会十分珍惜,恨不得拿出浑身力气来干活。   王奎便想,他爹一味重男轻女并不妥当。或许如齐庸凡一般,多聘些女子,更有利于酒馆的长期发展。   很快面和奶茶端上来。王奎饿得厉害,三下五除把面吃得一干二净,连面汤都囫囵灌下去。填饱了肚子,他拿起所谓的奶茶喝了一口,面色陡然一变。   这软濡香甜的口感……实在惊艳到他了!   即便他已经饱了,但还是把一整杯喝了下去,并且再买了一杯,窝在靠近门的位置,啜饮着等待齐庸凡来店里。   大门敞开,春风习习。暖融融的奶茶下肚,王奎惬意地眯了眯眼。   也不知等了多久,待齐庸凡来了,他已趴在桌上睡了过去。   齐庸凡将小木车上的零食一箱一箱扛进店里,顺带拍醒他,问道:“从越川县回来啦?有没有看好什么店子?”   王奎揉了揉眼,慢腾腾道:“有几家,你最好亲自去看看。”   “钱够不?”   “够的。我算了一下,你给我的那笔钱足够盘下两家越川县中心的店。”   两人正聊着,钱萍急匆匆地跑过来道:“老板,方才有个小男孩送了一笼黑红的虾,搁在后厨,他说是你让送的。”   “嗯对。”齐庸凡想到这茬,道:“你给他钱了吗?”   钱萍讷讷道:“我怕他是骗子,就没给。况且他听闻你不在,扔下笼子便走了……”   “那下回他来了你记得补齐给他,一笼虾算五百文钱。”   一笼满虾约莫有七八斤,这生意做下去,齐庸凡完全稳赚不赔。   若不是小龙虾的供应量跟不上,也许齐庸凡还会想将它拿到店里卖。可惜南山镇这边的河太小了,鱼虾并没有多少,无法大量捕捉。   讲完店里的琐事,齐庸凡动身去后厨,准备将那笼小龙虾运回家炒了吃。   王奎有些好奇,跟在他身后也走了进去,瞥见地上那堆密密麻麻,在笼子里乱蹬乱爬的怪虾们,冷不丁问道:“这玩意能吃嘛?”   已经不知道是第几个古代人问这个问题了。齐庸凡抚额,道:“能吃,下回我做了带一斤来店里给你尝尝。”   “你还会下厨?”王奎愕然问道。   “当然会啊。”齐庸凡莫名其妙道:“我不会下厨怎么开餐馆?”   王奎以为店里的菜式皆是齐庸凡从别人手里得到的,毕竟此人看起来俊美非凡,宛若谦谦君子。   而君子应远离庖厨,他从未想到对方竟如此有烟火气息。   他笑道:“改日去你家中尝尝你的手艺。”   齐庸凡一口回绝,“我忙着呢,你在酒馆吃就行了,反正味道也差不多。”   王奎只好悻悻地继续喝香芋奶茶。   两人继续商谈关于在越川县开店的事儿,齐庸凡决定几日后搭乘殷旭的马车亲自去选店面。当然,在此之前,他有必要进行一番伪装。   ……   一晃两日过去。   殷旭仿佛中了龙虾的毒,上回吃了还不够,在听说河边可以捉龙虾,便缠着齐庸凡要去钓。   齐庸凡很无奈,他天天忙着卖零食、运货,哪来的时间陪殷旭去钓龙虾。   终于,在临去越川县的前两天,齐庸凡暂停了与货郎们的交往生意,抽出一天时间来给自己放个假。   而天气一天天热了起来,齐庸凡原先在成衣店买的衣袍大多不能穿了。他寻思着再去买几件夏日薄衫,免得热出一身汗。   而就在他冒出这个念头时,殷旭托叶子来隔壁还他送了一份礼物。   “公子让我送来的。”叶子将包裹递给他。   “呃……谢谢。”齐庸凡茫然地挠了挠头,不明所以。待打开包裹,露出里头的四五件丝绸短衣时,他才明白上次殷旭问他身量体裁是怎么一回事。   怎么硕呢。挺感动的吧。他捧着衣服,心头不由得泛起阵阵涟漪。 第三十六章   齐庸凡很喜欢殷旭送的新衣服, 穿着舒适合身,样式也新颖。起码比他之前在成衣店买的要好看得多。   他穿着这身衣袍出街, 感觉回头率都高了不少。   临去越川县前天晚上,齐庸凡拿了一食盒的龙虾去酒馆,送给王奎吃。   这些龙虾是他前几日与殷旭去河边钓来的。古代的龙虾颇为蠢笨,几乎一钓一个准,再拿网捞着, 最后扛了一大箱回家。   王奎一边剥虾, 瞧着他道:“这身衣料是苏州翠雪纺的吧?可值不少钱。”   齐庸凡并不知道翠雪纺是什么, 随口道:“别人送的。”   王奎并不在意,将剥好的虾送入口中, 发出啧啧的赞叹声,道:“明日一早你要搭我家的马车去越川县吗?”   “不了, 我跟友人一同去。”   “你还有友人?”王奎不悦地皱眉道:“不会是那种公共马车吧, 可没我家的舒服。”   “嗯……”齐庸凡思考了一会, 道:“应该比你家的要舒服。”   王奎并不相信, 南山镇还有谁家的马车能比得过王家?要知道王家乃是越川县的顶级富豪, 用富可敌城来形容也不为过。   不过既然齐庸凡不愿意坐, 那便罢了, 他还要顺便接送王家的几个伙计。   想起苏钟意那个惹人厌烦的家伙, 王奎眼中不禁闪过一丝厌恶。   他道:“待越川县的生意稳定了,我们便搬到城里去吧。南山镇这么个小破地方,运货极不方便。”   齐庸凡沉吟片刻,含糊道:“再说, 届时看情况。”   他并不愿搬到越川县去。人多的地方越容易被发现零食车的秘密。更何况,在世人眼里,如今的他可是人人喊打的通缉犯。   王奎仍然想试着说服他,“你想想,从南山镇到越川县光是乘马车便须三个时辰,往后开店货品供应跟不上该怎么办?”   “我自会想办法。”   齐庸凡心想,这的确是个大问题,但也不是可解决。   用现代方式来思考,交通运输速度跟不上怎么办?完全可以像几百年前一样建立快递的物流运输体系呀!   在他们那个时代,因为超时空传送的发明,想要寄送物品,几乎都能在五分钟之内迅速送达。但这个快速传送的价格较贵,几百年前发展的物流体系并没有完全被淘汰,当运送近距离大宗物件时,快递依然能派上用场。   王奎耸了耸肩,“到时候没搞成,别怪我没提醒过你。反正我是要搬回越川县的,南山镇这个鬼地方,一到夜里啥活动都没有,忒没意思……”   齐庸凡完全没听进去他的吐槽,思索着如何构造古代版“快递”,突然兴奋。   细思下去,这又将是一项能赚大钱的生意!   “你先吃着哈,咱们明儿见。”   抛下这句话,齐庸凡便急匆匆地走出门,冲书铺的方向而去。   王奎不明所以,嘟囔了一句,继续与碗里长着两个大钳子的红虾奋战。   ……   正午的太阳犹如一团炽热的火焰烘烤大地。今年春天热得太快了,齐庸凡一边想着,一边仔细看着他从书铺里买来的一刀白纸。   宣纸的手感十分绵软,也极容易撕破。他拿炭笔在上面写写画画,一直忙到夜里等到肚子咕噜咕噜叫了才想起来还没做饭。   他去厨房做了一锅简单的水煮白菜馅饺子,自个蘸着酱油吃得很香,然后送了一些去隔壁。他没有立马回去,而是想留下来跟殷旭打听点事。   “如今买一匹马要多少钱?”他问道。   殷旭愣了一下,旋即道:“你问这个做甚,要买马?”   “嗯。”   然而殷旭并不知道。他自小养在深宫之中,若不是此次出门,恐怕一辈子都无法了解普通百姓竟生活得这般水深火热,更不可能懂柴米油盐酱醋。   他家那匹汗血宝马正养在后院,由叶子定时去喂些草秆和水。   叶子道:“前些日子是十六两银子一匹,不过只有越川县才有得买马。况且大家都知道要打仗了,好马是重要物资,官府不会让人随便卖卖。”   这个价格把齐庸凡吓了一跳,在他的设想中,要建立物流体系必须具备相关的交通运输工具。而马,无疑是古代封建社会中最快速的。   但他要买十几二十匹,算算价格,贵得离谱。若真要为普通民众服务,铁定会亏钱。   叶子问他:“齐公子,你为何要买马?”   齐庸凡讪讪道:“我想自己捣鼓一辆马车。”   “马车耗费的成本太高,后期养马的费用也不划算。”叶子摇了摇头,诚恳道:“若是您自用,不在乎面子,那我建议您买辆骡车。”   “骡子要多少钱?”   “五两银子。”   齐庸凡一拍大腿,就它了!他差点忘了古代还有骡子这回事,毕竟在现代它已绝迹。作为驴和马的交.配物种,骡子完美地继承了耐性与力量这两大优势。   但骡子也有缺点,它无法大规模量产。毕竟骡子无法繁殖,数量有限。   然而绝不能小看古代人民的智慧。起码在大殷王朝,就有不少专门生产骡子的养马场。   “你买骡车做什么?”殷旭奇怪道。   “呃,平常运货比较方便。”   “那用我的马车啊,我随时都可以借给你。”   齐庸凡并没有把他说的话当真。朋友之间借东西是出于友情,但假如一直死皮赖脸地用,那就不是友谊了,而是臭不要脸。   叶子收拾好碗筷,洗干净递过来。   他一并放进食盒中,道:“早点睡吧,明日一早还要去越川县呢。”   殷旭望着他,沉沉的眼眸在黑夜里翻滚着云雾般飘渺未知的情绪。   齐庸凡亦无所觉,只觉得今日的晚风有些瘆人,后背一凉。   回到家,他在宣纸上写了一行字,大抵是提醒自己不要忘记买骡车之类的。   光买骡车不够,他还有必要在路上修建几座驿站,就像官方歇脚的处所一样。这样一通捣鼓下来估计要花很多钱。   他掀开床单,看了一眼床底的金块,心想也不知道这些积蓄够不够。   在战争来临之前,有必要抓紧时间赚钱了。   而且如果能建立物流体系,即便战乱,他也能拥有一些安生立命的资本。   ……   翌日清晨。   齐庸凡早早拿了早餐在路边等候。   叶子昨日已给马喂了新鲜的草秆,精神奕奕的高头大马拖着笨重的马车,依旧骄傲地昂起头。   他们拿着行李上了马车。考虑到也许会在越川县住一晚,还带了洗漱用品与换洗衣物。   马车中间是一张小矮桌,边上搁着三个软垫。齐庸凡一屁股坐下来,从布包里掏出一坨零食。   两人吃着零食唠着嗑,一上午就这样不知不觉过去了。   期间齐庸凡还躺在软垫上昏昏沉沉地睡着了。一觉醒来,越川县到了。   马车停在越川县中心的龙游客栈门口。齐庸凡揉了揉脸,起床伸了个懒腰。他没急着出去,而是掏出一块毛巾缠住头,再戴上从成衣店买来的女式帽子。   古代未出阁的女子都会戴这种黑色纱帽,用来挡住男人们窥伺的目光。   他这样一出去,殷旭吓了一跳,道:“你干嘛戴个这种帽子?”   齐庸凡“嘘”了一声,压低声音道:“这年头做生意必须得这样,我怕被人盯上。”   殷旭:“……”   三人走进客栈。殷旭长得俊美,边上还跟了个不伦不类的戴黑纱的男人,吸引了不少人的目光。   齐庸凡暗自庆幸,假如他没戴这玩意,保不准会被哪个家伙认出来。   “三间天字一号房。”殷旭敲了敲柜台的桌面。   “好嘞!”掌柜笑眯眯地收了钱,让小二领他们去房间。   三人的行李并不重,主要还有马匹需要照料。在大堂里人们的窃窃私语中,他们消失在木楼梯的尽头。   天字号房在顶楼,有飘窗,视野极好,面积也大,硕大的浴桶就等于浴缸,可以用来泡澡,相当于现代的总统套房。   各自回了房间后,齐庸凡另给小二一吊赏钱,问道:“你认识王奎吗?”   他约了王奎在这间龙游客栈碰面。   龙游旗下的伙计怎么可能不认识自家少爷,忙道:“王少爷说了,他一会便到,让您在房间等候。”   一听齐庸凡似乎是王奎的朋友,小二连赏钱都不敢收,屁颠屁颠去楼下取了个果盘和一壶上好的碧螺春让他慢用。   天字一号房的窗边有一个很舒服的躺椅。齐庸凡便躺在上边,吹着舒服的凉风,吃吃水果喝喝茶。   房门被敲响了。   齐庸凡下床去开门。王奎走了进来,环视四周,“听说你朋友就住在隔壁?”   齐庸凡并不意外,龙游就是王家的产业,估计刚才小二一五一十地将他来店里的事都告诉了王奎。   他点了点头,道:“何时出发去看店?”   “现在。”   齐庸凡抓了一颗桃子,嘎嘣咬下去,脆爽多汁。他一边吃一边往外走,道:“你先在屋里等等,我去跟我朋友说一下。”   王奎隐秘一笑,道:“我这么见不得人?你这是要金屋藏娇嘛。”   齐庸凡回头,上下打量着他,“您确定您有被藏娇的本钱?”   王奎:“…………” 第三十七章   越川县乃是南方最大的省会城市, 热闹繁华的景观近在咫尺。绚烂的阳光普洒在青瓦白墙之间,街道两旁分布着当铺、酒馆、作坊、茶楼、脚店等, 前方的青石台阶上立着不少叫卖的小摊贩,行人从中间穿流而过。   齐庸凡跟在男人身后,七绕八拐,停驻在市中心一方长满爬山虎藤蔓的酒肆门墙前。在狭长的阴影下,似乎将拥挤人潮所带来的燥热扫荡走了一些, 留下清凉之感。   男人作小厮打扮, 一身随处可见的深蓝短布麻衫, 头戴灰色瓜帽,弯腰指着前方, 道:“两位公子,这便是越川县数一数二的酒肆, 前阵子老板因官司缠身才被迫挂在咱们牙行出售的……”   齐庸凡端详着这家古朴的店面, 从外观来看没什么出奇, 不过此地人流量极大, 想来不缺客源。他招呼了王奎, 两人迈步踏过门槛, 打算进去看看再说。   在此之前, 他与王奎已经去看了五家店。齐庸凡并不太满意, 不是太贵就是地理位置太偏,总而言之一直没找到合心意的铺子。   屋内面积不大,格局极其罕见。起码这是齐庸凡第一次在大殷见到有露天小院的店。穿过凉爽的木堂,推开精致的雕花扇门, 空荡的院子坠入眼帘。   角落里搁着一坛瓦桶,露出绿油油的荷叶。背靠的石壁上爬满了藤蔓,颇具风雅之特色。犹如一片安详恬静的净地。   舒缓的风飘然而至。齐庸凡踩在院子地面的阳光下,心里有一股冲动急吼吼地破土而出,仿佛在告诉他就是这儿了。   男人喋喋不休道:“这铺子可谓是有价无市,错过了这个村就没那个店了,老板急着要卖,只要350两银子,全价付款,不讲价,附赠所有店内桌椅和厨房用品……”   齐庸凡前后看了许久,又与王奎商量一二,最终定下来买这间铺子。   这次他打算做完完全全的甩手掌柜,只将店铺的构思跟王奎讲清楚了,留下一笔钱,择日便回越川县。   按店内的格局设计,区分为两块区域。小院也可开辟为用餐区域,每桌定制大伞,用来挡阳遮雨,倒也别有一番情调。   下午,齐庸凡便回了客栈。这可苦了王奎,他一个人得亲力亲为地捣鼓店铺,又是招人又是买餐具用品,忙得脚不沾地。幸好他对越川县十分熟悉,有王家的仆人帮忙,不多时便将前期准备工作完成得差不多了。   ……   傍晚,日暮西山。   听说越川县的夜市极为繁华,齐庸凡约了殷旭一同前往。他自个仍戴着那顶丑陋的面纱,挤在人流之中热得出汗。   而殷旭着一身素雅白袍,外面罩了一件竹绿色纱衣,绣了些许水墨竹叶作滚边。乌黑的长发由白玉发冠妥帖地束好,晴朗翩然,眉清目秀,绝非妖丽妩媚的容颜,却令人感到如沐春风,在暖橘色的夕霞映照下,说不出得飘逸如仙。   他们出门时没带叶子,主要是因为齐庸凡想去烟柳之地转转,少儿不宜。   两人还没吃晚饭,便先在一家小吃店随意点了些菜填饱肚子。殷旭出众的外貌吸引了众多路人的视线。   旁边那桌人本来正在倒酒,看着殷旭的脸,竟连酒液满了流到地上也没发觉。   齐庸凡依旧戴着面纱,吃东西时掀起黑纱,只露出一张嘴,小口小口地送入嘴中,宛如最矜持不过的大家闺秀。   若不是他魁梧高大的身形,恐怕绝大部分人都会将他误认成女子……   越川县的美食亦颇为美味。大城市犹如富人的天堂,只要有钱,什么都能买得到。繁华的夜市街景将天空照得如同白昼般通明,店肆林立,给人一种身处泱泱盛世的错觉。   桌上摆了一笼蒸包、两碗拌面,几碟小菜。很简单的吃食,两人饿了,却吃得很香。哪怕是像殷旭这般挑嘴的人,也不得不承认路边小摊确实可口。虽然比不过齐庸凡的厨艺,但也并非难以下咽。   齐庸凡一边吸溜面条,一边望着路边形形色色的路人,心想古往今来,贫富差距依旧没有任何改变。农村里的小孩饿得快死了,而大城市里的富人仍挥金如土。   光从城市来看,完全看不出大殷王朝已经风雨飘摇。   吃饱喝足,殷旭从怀里掏出一方手帕擦嘴,微微蹙眉,道:“你要去青楼?”   “怎么,你不想去?”齐庸凡冲他挤眉弄眼,“这恐怕是每个男人的梦中胜地吧。”   殷旭面无表情,“不包括我。”   齐庸凡:“可能你不是男人,哈哈哈哈……”   殷旭黑了脸,“你有本事再说一遍?”   “好啦,不跟你开玩笑了。”齐庸凡笑道:“其实我就是好奇嘛,从小到大都没去过,好不容易来了越川县,让我这乡下人见见世面呗。”   其实殷旭也没去过青楼,可他并不想去。潜意识里,那些涂满脂粉的艳丽女人并不能勾起他的任何兴趣。而齐庸凡想去这一点却隐隐让他有些不满……   他开始幻想像上次那样与齐庸凡躺在一张床上的情景,竟意外地发现比去青楼更有吸引力。   他咳嗽了一声,沉声道:“既然你想去,那便去看看,不过不许叫女人。”   齐庸凡激动地点了点头。他去青楼当然不是为了与女子厮混,而是怀揣着一种史学家的探究心理……也许算是探秘?   大概就跟贝爷历险记一样,人类总喜欢去探寻未知之地。   付了账,两人前往越川县出名的“红灯区”。大城市这方面需求大,发展也很迅速,形成了具有庞大规模的青楼一条街。   齐庸凡寻了家看起来最大的店,仰头一看,顶上挂着一块豪华的梨木牌匾,上书:醉生楼。   好气派的名字!   店门口站着一排衣着暴.露的女子,露胳膊露腿,各种搔首弄姿。   齐庸凡心中一动,正想走进去,忽然间瞥见隔壁的店门口竟站着几位衣冠楚楚的男子,店名叫“南风馆”。   他以前在某绿色网上看古代bl时了解到所谓的南风馆,便是小倌馆,里头清一色的貌美男妓。   讲句真心话,齐庸凡更想去南风馆……   但他扭头看了眼殷旭,怕自己在对方心中沦为变.态,只好压下蠢蠢欲动的心思,大步走进醉生楼。   站在门口,空中飘来一股浓郁的脂粉味道。殷旭皱眉,犹豫了片刻,最终还是跟了上去。   那几位女子已盯着他们看了许久,见状笑着挥舞着手中的帕子,娇羞道:“公子们~里边请~”   齐庸凡被她们的嗲音吓得脚都软了,勉强壮胆继续前行,要知道他只是听说过天上人间和金色年华,但从来没去过的小处男……   现实比电视剧里上演得还要精彩,阁楼内挂红披彩,放眼望去,数不尽的妖娆女子正围着桌前的男人打转。耳边只闻得莺声燕语,推杯换盏之声。歌舞升平,熏烟缭绕,琴声悠扬,颇具江南风情。   男女们还算矜持,只在饮酒作乐,偶尔调戏一下对方,并未作出什么出格的举动。   老鸨足足刷了三寸厚白粉的脸凑了过来,鲜红的薄衫分在醒目,涂得如衣色般亮眼的红唇一张一合,面上浮现出热情而殷切的笑容,“公子们里边请,是要上一楼还是二楼?三楼有包间,不过时间尚早,姑娘们还没出来呢……”   没等齐庸凡开口,殷旭不由分说道:“三楼。”   无视了齐庸凡幽怨的小眼神,他淡淡道:“外头太臭了。”   许是见殷旭气度非凡,老鸨竟亲自相迎,将他们带到了三楼一间厢房。   房间布置得高雅脱俗,六尺宽的沉香木阔床边悬着鲛绡宝罗帐,榻边罗帐晃动,如坠云山幻海般。桌上摆了水果与茶饮,以及一束散发着淡香的紫花。   老鸨笑眯眯道:“请公子先在这稍坐片刻,待姑娘们空了,我便来叫您。”   她主要冲着殷旭说的,忽略了头戴面纱宛如逗比的齐庸凡。   殷旭点了点头,不耐烦地挥手让她出去。   老鸨临走之前回头道:“县里最近不太平,我瞧着两位公子眼生,莫不是外地的?我听闻官府今夜会派兵巡查,也不晓得会不会来醉生楼……万请您担当些。”   齐庸凡忙问道:“为何会不太平?”   “谁知道呢……”老鸨打了个哈欠,“听说是五王爷来了,要寻什么人,才搞出这么大阵仗。”   齐庸凡松了口气,心想应该与自己无关,却没注意到殷旭的面色陡然一变。   门被关上,屋内恢复了安静。脚边的炉子吱吱地燃着熏烟,飘来令人口干舌燥的麝香。   殷旭道:“现在你可以把面纱摘下来了吧?”   齐庸凡忙把它摘下扔在桌上,拼命给脸上扇风降温。   接下来的时间里,两人坐在桌前吃水果喝茶。齐庸凡不好意思出去看热闹,一边在心里画圈圈诅咒殷旭,害得他大老远过来竟然只瞄了一眼风花雪月。   同时老鸨的话也给他敲响了警钟,五王爷来自京城,肯定认识王雍驸马爷,他必须小心行事,必要时躲藏起来,最好不要被官兵看见。   真是说曹操曹操到,齐庸凡刚啃完梨子,冷不丁听到隔壁传来冷冷的喊声:“开门!官府例行巡查!”   而后是一片混乱哗然。   靠,出去已经来不及了……齐庸凡环视周围,拿起黑纱帽便滚进床底下。这种矮木塌底部刚好能容人藏身。   此时他已经管不了自己这番举动会不会惹殷旭疑心了,总之保住小命要紧。同时他又在懊悔早不来晚不来,竟偏偏碰上官府巡查时来青楼耍……   还没来得及多想,齐庸凡发现空间变得更加狭窄了,一股外力正将他往边缘处挤压。   他扭头一看,正好与殷旭对视。   齐庸凡:“……”最怕空气突然安静。   他还没问殷旭为啥也要藏进来,忽然听见门口传来一阵脚步声,老老实实地闭上嘴。   “这里没人吗?”   脚步声骤停,阴沉的男声,“有刚吃过的果壳,人去哪儿了?”   齐庸凡听到自己心脏砰砰砰跳,人生第一次遇到如此紧张刺激的场面。就在此时,床板抖动,掉下来些许灰尘,他深吸一口气,竟然想打喷嚏。   殷旭看穿了他的想法,面色惊恐。   糟糕……忍不住了。   齐庸凡闭上眼睛,本能地张开嘴巴,即将悲伤地打出这个会使他们陷入绝境的喷嚏。   脚步声越来越近,此刻也许官兵就在床榻前面。任何一点风吹草动都能引发怀疑的危机。   就在这电光火石之间,殷旭的头颅犹如利箭般射了出去,极速咬住了齐庸凡半开的嘴唇。   他咬住了。   像一只甲鱼咬住人的手指一样。   他居然咬住了齐庸凡的上下两片唇瓣,并用外力迫使它们紧紧夹紧。   一个呼之欲出的喷嚏就这样腹死胎中。   是的,他做到了。   他纹丝不动,身体力行堵住了这个该死的致命的喷嚏,力挽狂澜了这尴尬且看似无法逆转的局面。   他们一动不动。   僵硬得像两具死尸。   耳畔传来老鸨尖利的嗓音,“大人,他们估计去如厕了。”   脚步声渐渐远去。 第三十八章   “对不起。”   殷旭松开嘴, 趁着木板缝隙间的光亮,能清晰地看出齐庸凡的嘴唇肿了。   就像两片有些滑稽的香肠……   齐庸凡伸手摸了摸自己的嘴, 苦笑道:“大哥,你可真用力啊。”   “抱歉,一时着急……”   “没事。”齐庸凡舒展了一下硬得犹如石头的脖子,“现在他们走了,你可以出去了吗?”   殷旭抿了抿唇, 身体不断后退, 攀着木板边缘离开狭窄的床底。他搭把手将齐庸凡也一起拉了出来, 两人此时显得都很狼狈。   齐庸凡拍了拍身上的灰尘,撇头看他, 有些诧异道:“你方才为何也要躲进来?”   “那你为何要躲起来?”殷旭反问道。   “……你不是齐雍同我长得一模一样吗?他的通缉令如今散播各地,我哪儿敢去触官府的逆鳞。”   “呦, 你心虚了。”   “谁谁谁心虚了?喂, 你别妄图转移话题。”   “我藏起来是因为他们在找我啊。”   齐庸凡疑惑道:“谁找你?”   “那些官兵咯。”殷旭道:“我就是他们口中五王爷要找的那个人。”   齐庸凡:“……”   看来殷旭是个大佬。这是齐庸凡小心谨慎得出的结论。   能与五王爷有所牵扯的人, 会是寻常富家子弟吗?   当然不可能。   他大概来自京城, 怪不得曾经见过“齐雍”。   而且他得罪了当今五王爷。   齐庸凡稍加揣测, 他也许是朝野某位高官之子, 也有可能是五王爷的“落跑男宠”……呸!他暗自唾骂自己, 脑子里一天天的都在想啥。   还有一种可能, 殷旭与皇室有所牵连。   回忆自己曾经与对方的点点滴滴,齐庸凡拍了拍胸口,心想幸好以前对殷旭蛮好的。尽管说不上掏心掏肺,但起码还送过人家生日礼物不是吗?!   现在抱大腿应该还来得及……   “你在想什么?”殷旭莫名其妙地看着他如脸谱般不断变幻的表情。   “你跟五王爷是啥关系……”   “到时候你就知道了。”殷旭轻轻一笑。   齐庸凡:“什么时候???”   “你猜?”   “我怎么可能猜得到。”   “那不就完事了。”   齐庸凡看殷旭这态度, 心里那块大石头落地了。想来他与五王爷应该没有血海深仇……   厢房内有一扇窗户。他走过去推窗眺望,那群官兵正从醉生楼的大门鱼贯而出。   他吐出一口气,望着楼下繁华的夜景,颇有些激动道:“我们下去玩吧?”   殷旭:“玩啥?”   齐庸凡:“看美女唱歌跳舞。”   “不晚了,该回客栈了。”   “不是吧?现在这个时间点夜生活才刚开始诶……”   “我听不懂你在说什么。”殷旭微微蹙眉,“明日还要回镇上,早些回去歇息。”   齐庸凡只好戴上他的小黑帽,沮丧地走了出去。他踩着楼梯,冷不丁没看见,身子往后倾斜,整个人扑倒在殷旭怀中。   两人就保持这样一前一后的姿势在楼梯间静默了几秒钟。   正巧老鸨路过,望着这一幕,有些震惊,忙道:“公子呦,你们要搞也要到房间里去搞呀,在外边影响不好!”   齐庸凡:“……”百口莫辩。   在这般场景下,殷旭依旧能够保持波澜不惊的风度,缓缓从地上爬起,顺带搀扶一把齐庸凡,优雅而矜持道:“我们要走了,结账。”   “哎呦,公子,姑娘们才刚出来你们怎么就走了……”老鸨遗憾得恨不得捶胸跺足。   殷旭直接从怀里抽出一张一百两面额的银票扔到她手里,“不用找了。”   齐庸凡被他拉走,一路上仍惦记着那一百两,“怎么能不找钱呢?咱俩订的那个包间最多也只要几两银子。”   殷旭淡淡道:“堵住她的嘴,让她不要乱说罢了。”   齐庸凡心中一惊,霎时默然。   ……   几天之后,南山镇。   因为要参加柳元子的婚礼,齐庸凡没煮晚饭。古代婚礼在黄昏之后举行,恰好能蹭一顿丰盛晚餐。   叶子如今已经跟他学了几手厨艺,拍拍胸脯道:“公子,您放心去吧,有我来给少爷做饭,饿不着的!”   殷旭幽幽道:“怎么办,我怕被毒死。”   他一直嫌叶子做菜难吃,非要吃齐庸凡亲手做的。   “别这么说叶子嘛,他也是一片好心,再说他做饭也不难吃呀,我觉得还成。”齐庸凡道。   殷旭:“我觉得难吃。”   “行行行,您是大少爷,您挑嘴。回头我给你煮宵夜行不?”   殷旭的眼睛一下变得亮晶晶,闪着光道:“吃什么?小龙虾吗?”   “哪有天天吃小龙虾的……”齐庸凡擦了把冷汗,“健康点,咱喝粥?”   殷旭一下拉长了脸,咕哝道:“我不想喝粥。”   “那吃炒饭呗,酱油炒饭。”   殷旭勉强点了点头。   若要在以前,齐庸凡才不乐意给对方做宵夜。毕竟他都懒得做给自己吃。但自打知道殷旭与京城有所关联后,他就将对方当成了一根救命稻草,心想无论如何也要好好巴结着,保不准自己被发现身份时,关键时刻能救他一命。   离开殷家,齐庸凡不好空手而去,装了个零食礼盒打算送给柳元子,祝贺她新婚燕尔。   段家在小河对面。齐庸凡费了不少功夫才走到那儿,难得的婚礼给平静的村镇带来了几分热闹。   这回段家拿出真金白银来办了一场浩浩荡荡的婚宴,数十桌流水宴席摆下去,桌桌鸡鸭鱼肉,跟过年似的,忒气派。   平常舍不得吃的白面亦跟不要钱一样,几桶几桶地搬出来,每人都能打上一碗香喷喷的白米饭。若是不够,还能再添。   段家是个大家族。或者说古代的地方姓氏一般都能衍生出庞大的亲众。七大姑八大姨坐了好几桌。   齐庸凡递上请帖,由于礼金事先给过了,便无视了段家人伸出来要钱的手。   那小少年见他不给钱,暗自淬了口唾沫,随手给他指了个角落里的偏僻位置,一边嘟囔道:“嫂子娘家人真抠门……”   他说话音量颇大,仿佛就是故意说给齐庸凡听得,想逼对方燥得掏钱。   齐庸凡权当没听见,要知道他上次已给了一大笔钱了。   他径直走到桌位坐下,刚上了几道前菜,都是譬如腌脆萝卜之类的农村风味的特色小食。这桌暂时就他一个人。他很随意地夹了几筷子菜,嚼了嚼,感觉味道还不错。   片刻以后,三三两两的人坐到了他这桌来。他们并不认识他,并未多言,只是彼此与相熟的人攀谈着。   但很快齐庸凡也遇到了认识的人。屠户陈生与他的妻子也来参加婚宴,正在交礼金。   齐庸凡多看了两眼,这一瞬陈生刚好抬眸看到他,两人的视线在空中碰撞,莫名有些尴尬。 第三十九章   南山镇小河对面是一个小型的段家村部落, 周围扎满了篱笆,里头是各式各样的土坯房, 与附近镇民隔居而住。   据说段家以前出过一个考上举人的读书人,自恃书香门第,加上族民踏实肯干,农夫种的粮食能养活自己,经商的又赚了不少钱, 渐渐发展为如今这般规模。   夕阳下坠, 中间的空地上摆了好几张大圆桌, 顶上搭着简陋的布棚。请来的乡下野厨正在翻炒大锅菜,油烟顺风飘了过来, 令人馋得直流口水。   齐庸凡瞥了眼陈生,没啥想法, 自顾自地夹了一颗大白菜吃。味道还不错, 起码比他想象得好吃多了。   陈生与他妻子在附近转了一圈, 发现只有齐庸凡那桌还有空位, 便只能悻悻地走过来坐在最边上的位置。   镇上长大的人大多知根知底, 很快有人向他们打招呼道:“老陈, 怎么你也来啦?肉不卖了?”   陈生陪着笑道:“我跟段家有点亲戚关系, 今儿来吃喜酒, 所以提前关店了。”   “听说段家今日喜宴用的肉都在你家买的?老陈赚了不少吧,呵呵……”   “那没有。”陈生连忙摆手,叹气道:“都是自家亲戚,最低价半卖半送, 权当礼金了。”   又聊了几句,大家很快将这位新来的屠户抛到一旁,聊起了最近镇上的新鲜事儿。   左侧的大胡子男神神秘秘道:“你们还记得前天官府派兵挨家挨户巡视的事儿吗?”   “呦呦,谁不记得啊!就差把我家米缸翻个底朝天嘞。可怜见的,刚买一块猪肉就被天杀的衙役趁机摸走了!”   “我听说是在找什么人。”   “没错。”大胡子男咳嗽一声,道:“便是在找那通缉令上的状元郎齐雍!”   他加强了“齐雍”二字的语气,吓得齐庸凡手一抖,夹到半空中的肉片巍巍颤颤掉在饭桌上,油水好巧不巧地溅了陈生和他老婆一脸。   陈生:“……”   齐庸凡挠头,“抱歉啊。”   被这么一打岔,众人忍不住回头看了齐庸凡一眼,而后又继续八卦去了。   “嘿!我见过齐雍!”一位白发苍苍的老爷子道。   此言一出,把齐庸凡吓得半死,赶忙拿起桌上的茶杯喝了一口,压压惊。   大胡子男取笑道:“您就别翻这陈谷烂账了,不就是见了齐雍小时候一面嘛,自打他高中状元后您翻来覆去不知道说了多少遍了……按我说啊,您一把年纪了,怕不是老眼昏花看错喽!”   老大爷怒气冲冲地反驳道:“我没看错,十几年前我眼神还好着呢!”   除了齐庸凡和陈生夫妇,几乎满桌人都笑了。   “齐家人也是精明,老早躲进哪个旮旯村里,官府就是有心要寻也找不着……”   “齐雍肯定不会回南山镇的啦,逃命的人怎么可能会逃回家乡?官府那些人真是脑希得劳(土话,脑子有病的意思)。”   “就是就是,劳命伤财就为了找一个驸马爷。哎呦,北边都闹饥荒了,也没人去管管。”   “想管也有心无力啊。若是朝廷要赈灾征粮,苦得还不是我们老百姓!”   “还是阿叔看得透,不愧是念过私塾的读书人。咱们小老百姓就别管那些杂七杂八的咯,先填饱自个肚子要紧。”   此言一出,大家也顾不得说话了,齐刷刷地伸出筷子,往桌上的肉菜扫射而去。   而就在他们聊天那会,齐庸凡已经把满桌的菜都尝了个遍,吃得七八分饱,坐在木板凳上摸着圆滚滚的肚子,望着众人龙争虎斗一般抢夺一块红烧大肥肉。   就算南山镇属于当地较为富裕的地方,但也不是谁都能吃上肉的。不晓得是不是又要征兵的消息传出来,粮价像插了翅膀一样不断上升,陈生家的肉价也趁机翻了一倍。   大部分人家只能在逢年过节沾些油荤罢了。   因此吃喜酒对镇民来说无疑是难得的美食,而再难得遇上段家这般出手阔绰的人家,称得上是盛宴大餐。   酒足饭饱,大家继续唠嗑。段家人派小孩过来,一个给送了一颗红艳艳的喜蛋。于是一桌人全都在称赞段家的大方。   齐庸凡第一次瞧见古代喜蛋,拿在手里把玩了一会,装在布袋里揣进怀中。   不知何时起话题引向了陈生家。   相熟的人问道:“老陈,你家那屋后来租出去了没?”   陈生摇了摇头,“没呢,挂在牙行里一直没人来相看。”   “按我说啊,你就是要价太高。”那人不满道:“都是一个镇上的,谁不清楚租间屋要多少钱啊?我看你就是被上次租你家屋的冤大头给养刁了胃口,还盼着杀猪呐?”   场面一时有些尴尬,凝固的气氛犹如粘稠的液体漂浮在半空中。   而大家都不知道,某个“冤大头”此时正坐在酒席间,安静地看着这一场闹剧。   陈生摸了摸鼻子,狡辩道:“我家用料踏实,家具都是顶顶好的……”   “呸!咱镇上,谁不知道关家的木料才是顶顶好的。你好意思租每月250文,就你家那地方,最多就值150文!”   镇上租房本来就便宜,陈生开得价格确实有些高。   这番话引起了众人的共鸣,大家纷纷开始指责陈生。   “老陈,你最近越来越鸡贼了嘿,一斤猪肉敢卖两百文,啧啧,不愧是杀猪的,杀猪专业户啊!”   “我上次去了趟月牙镇,那边的猪肉才卖160文一斤!妈的,好几次钱都被你这老小子赚了去。”   “你是仗着自家是镇上唯一的肉铺嚣张起来了是吧?”   一跟钱沾边,镇民们顿时不理智了,什么难听的话都骂得出来,以往的乡里乡情全不在乎。   也许钱对富家来说只是提高生活质量的保障。但他们而言,钱意味着生存。   陈生被这一通骂得有些心慌意乱。趁机抬高肉价诓人确实做的太过火了,可他以为不会有人发现。   事实证明镇民们并不蠢,都是穷苦老百姓,谁不晓得货比三家?   如此一折腾,陈生和他老婆只好向众人许诺明日一定会把肉价降下来。   而有些前几日在他家买肉的人则叫嚣着让他退钱……   陈生实在没办法了,只好说自己要去如厕,然后趁乱带老婆溜了。   齐庸凡望着他狼狈逃窜的背影,轻轻叹了口气。纸是包不住火的,这便是贪念最终的结果。   ……   齐庸凡来得晚了,没看见拜堂。待吃完饭,夜色笼罩之时,众人开始嚷嚷着要闹洞房。   新娘子,也就是柳元子此时应该已在洞房里等候了。而新郎官段铁被生生被灌下去好几斤酒,一直在跑厕所。   大部分镇民吃完饭后就各回各家了。少数留下来的都是段铁的亲戚朋友。   齐庸凡没急着走,站在一旁看了会热闹。   段铁看起来还是个小少年,白面清秀,穿着大红衣袍,颇有几分气质。就是有点矮。   好几个缠着头巾,作书生打扮的年轻人,约莫是与段铁一起在私塾念书的同窗。   齐庸凡看到关谷,便打了个招呼。   关谷见状,忙挥动小肥腿跑了过来,道:“齐老板,来吃喜酒啊?”   “嗯,我跟女方认识。”   “走走走,我带你闹洞房去!”关谷一挥手臂,颇有挥斥方遒的气概。   “不了。”齐庸凡道:“我跟段公子说句话就走。”   “嘿嘿,段铁是我兄弟,他上私塾时老喜欢躲在书桌底下偷吃你家面包了……谁知道最后却把你家女小二给拐回了家。”   齐庸凡笑了笑,想来段铁也就是个小屁孩嘛。   暗夜沉沉,烛火照亮了屋内的热闹喜庆。人们推搡着,欢笑着,酒味与食物的香气弥漫。   段铁沉醉在这样的气氛中,晕乎乎的脑袋晃动着,他咧开笑,正与友人说些什么。   忽然被人从背后拍了拍肩膀。段铁诧异地转过身,看到隐隐有些熟悉的俊美男人,愕然道:“齐……老板?”   “嗯。”齐庸凡面无表情道:“以后要待柳元子好一些。”   臭八嘎,抢走了他的得力员工!   说罢,他就走了。   段铁二丈摸不着头脑,嘟囔道:“莫名其妙……” 第四十章   王奎的父亲王大力, 是龙游商行会长,亦是越川县鼎鼎有名的富商。古代商人虽然无甚地位, 但若是有钱到了一定境界,当地官府也得给几分颜面。   更何况王大力能将生意规模扩到如此之大,肯定与某些官员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他本人仅认得些字,自打经商以来吃了许多没文化的苦,便大力支持教育, 在县城里开了好几家私塾, 从小培养孩子读书。   即便商人的后代无法科举, 可王大力依旧日夜望子成龙。他生了好几个儿子,个个精明干练, 让他甚是欣慰。   谁知后来出生的小儿子王奎,却令他大失所望。这孩子打小就皮, 在私塾里偷摸同窗的屁股, 大了以后日日厮混在小倌馆。   一度还有小倌找上门来说要嫁给王奎作男宠……把王大力给气的啊, 当即动用家法将小倌打得皮开肉绽, 撵出门去。   王奎一回家, 发现心爱的小倌被打得半死, 脸色阴沉, 恶狠狠道:“我要离家出走!”   王大力不屑道:“你有本事走啊?如今你穿的吃的, 哪样花得不是我的钱?”   王奎被这番话刺激到了,立刻拂袖而去。然而他没钱没地方去,连件衣服都未带出来,只得缩在墙角瑟瑟发抖, 暗恨自己为何如此不理智,却又拉不下面子回去。   当时正值严冬,北风那个飘啊,刮得王奎那张细皮嫩肉的小脸蛋生疼。包子铺的香味钻进鼻间,然而他却没钱去买一个往日他压根看都不想看一眼的大包肉。   就在此时,苏钟意宛如一线救命的曙光,出现在王奎面前。他手里提着两个大肉包,买了一碗热腾腾的菜汤,递过来道:“小少爷,你想吃这个吗?我瞧你盯着包子铺看了许久了。”   王奎来不及说话,劈手夺过肉包,便狼吞虎咽地吃了起来。没几口呛住了,他咕噜咕噜灌下热汤,咳嗽了一阵,道:“我没地方去了。”   苏钟意望着东家少爷,狐疑道:“莫非王家破产啦?”   王奎:“……我离家出走了而已。”   “你家离这儿也就隔着一条街,天寒地冻的,您还是赶紧回去吧。”   王奎摇了摇头,“谢谢你的包子,以后我会把钱还给你。”   苏钟意还赶着去店里上工,走出去几步,见王奎依旧可怜巴巴蹲在地上没有要走的意思,禁不住劝道:“小少爷,你作什么孽呀,父子连心,您快些回去认错,老爷肯定不会怪您。”   “他不会怪我?”王奎讥笑道:“他有那么多好儿子,又不差我这一个。只怕会动家法将我打得皮开肉绽。”   苏钟意想了想,发现王奎所言确实如此。以东家的脾气,怎么可能不怪罪他?   一时同情心泛滥,他柔声道:“您要是真没地方去,不如先去我家?”   王奎扭头盯着他,眼前一亮。   “虽然我家是租来的屋,有些简陋……”苏钟意腼腆道:“但前几日我买了几斤炭,您可以烧着取暖。”   就这样,王奎去了苏钟意家。   两人在一起小半年,直到王奎厌倦了对方,被王大力派去月牙镇的乡下分店,他们便再也没见过面。   这次王奎在越川县的客栈小住了一段时日,他在捣鼓店面,每天忙得跟陀螺似的不停转来转去。一边看顾装修进程,还要去市场上采购餐具。   一日,他去集市上添置盘子,正与那店家讲价。   若是换做从前,他自诩少爷气度,压根连对方找的钱都懒得接。但如今他要做生意了,才懂得凡事都要精打细算,能省一点是一点。   话说了一半,王奎忽然在人群中看到一抹熟悉的身影。   真巧,对方也看到他了,咧开大大的笑容,踏步走过来道:“王少爷,您还没回月牙镇?”   是苏钟意。   王奎没看他,淡淡道:“不打算回去了。”   “那您如今回王家了?”   “没。”   王奎继续与店家谈道:“若是每个盘能再便宜两文,我便都买了。”   店家不满道:“已经亏钱啦,再亏下去棺材本都给你赔光喽……”   王奎擦了把冷汗。   店家似乎认识苏钟意,一扭头跟变脸似的,笑眯眯道:“小苏今儿怎么得空来逛集市啦?”   苏钟意笑道:“来买点菜。”   王奎为这点钱已经与店家犟了许久,场面僵持不下,他有些不耐,便想着干脆原价买下来罢了。   然而在苏钟意的三言两语下,店家很快便同意以最折扣的价格卖给王奎,并附赠了几只盘碗。末了,挥挥手道:“小苏下回带朋友常来啊!”   王奎:“……”这是什么区别待遇。   热闹的集市中,人潮汹涌。两人走到分叉路口,王奎提着大包小包,道:“我先走了。”   苏钟意瞥着他,“你是要自己开店吗?”   “嗯,打算自己做了。”   “行。”苏钟意深吸一口气,笑道:“下回你店开张了,记得叫我来捧场。”   王奎没回答,他自认自己跟这家伙不熟。不过看在对方刚才帮了他的份上,还是矜持地点了点头。   “你如今住哪儿?”苏钟意脱口而出,才恍然自己说得太着急了,放慢语气道:“你手里东西太多了,不如我一起帮你带过去?”   “不用,就在前边,我自个来好了。”   说罢,王奎穿过人群往前挤进去。   苏钟意在他身后喊道:“那……回见!”   “回见。”   ……   干完一天的活儿,王奎坐在书桌前写了一封信,启封齐庸凡。   他将托认识的人带回南山镇。   他不明白齐庸凡为何要打听有骡子卖的马场,但总算有了消息,便提笔,洋洋洒洒地告诉对方地址与售价。   越川县郊区有一间马舍,里头配种的骡子质量优良,价格喜人。   他希望齐庸凡能亲自来看看。当然,如果对方没空的话,可以将钱附在回信中,他去代买。   毕竟从南山镇来越川县一趟颇为麻烦。   待墨干了,王奎将纸叠起来,小心地塞入信封之中。也不知道能不能找到回南山镇的人送信,他有些苦恼,再次为寄信一事感到头疼。   ……   与此同时,南山镇。   天气愈发热了,已近五月初旬。春日的尾声即将由夏天代替,小龙虾的肉质亦一天天肥美起来,成为殷家饭桌上必不可缺的珍馐美食。   农忙也已结束,村民们闲赋下来,便三天两头地往镇上跑,期盼能找份短工。   夏星酒馆的生意依旧保持稳定状态,每月赚个上百两不成问题。而月牙镇的则差了些,勉强只能达到不好也不坏的水准。   不知从谁那儿传来的消息,据说今年夏天要征兵再征高丽。这回不论年龄,只要是个带把能走路的,估计都得上战场。   一时之间,人心惶惶,村镇上下动荡不安。大家都想逃往荒山野岭避灾,家中有男娃的,则早早想着要如何应对。   齐庸凡也收到了镇民们的告诫,让他早做打算,否则一个连老婆还没有的年轻人要远征沙场,十有八九会战死在高丽。   若是夏天征兵,晚秋便整装待发了。待到冬天再去那冷得如冰天雪地般的鬼高丽,铁定冻死。   对此,齐庸凡也没什么好法子。只能紧紧抱牢殷旭的大腿,期望对方到时候能带他脱离苦海。   若是不行,他大概就只能开着自己的房车躲进大山里避避风头……   此事愈演愈烈,以至于惊动官府,贴出了告示宣告征兵一事纯属谣言。   然而却没人相信。大殷王朝是出了名的说话不算话,等到夏天,估摸着还是会来抓壮丁。   当今圣上,亦是出了名的荒唐与不靠谱。 第四十一章   “齐老板, 这儿有一封你的信!”   钱萍用粗抹布擦了擦手,从围兜里掏出一封皱巴巴的信件递给齐庸凡。   齐庸凡有些愕然, 接过来一看,上面的确写着他的名字。寄信人是王奎。   “镇上的三儿哥正好从越川县回来,就顺便把你这封信带来了。”   “哦,谢谢啊。”   齐庸凡先将今日的货物抬进厨房,而后坐在角落的位置, 拆开信读了起来。   这段时间他一直有自学大殷的文字, 也就是繁体字。学起来并不是很难, 起码他日常读书写字已不成问题。   王奎的字一如他本人般飘逸潇洒。   齐庸凡费劲心思,才勉强从他的“草书”中辨认出内容。   就是在讲他已打听到有骡子售卖的马场云云, 新店筹备紧锣密鼓,或许过阵子就会开张。   搞物流是很大的项目, 发展起来估计比夏星酒馆连锁店还要赚钱。   齐庸凡觉得他还是自己亲自去越川县一趟为好。   ……   下午闲了, 齐庸凡去隔壁找殷旭唠嗑。   暖洋洋的春日, 他们坐在阳光底下, 吃着小零食嗑着瓜子。   齐庸凡:“你能借我用一下马车吗?”   “嗯, 行啊, 你要做什么?”   “我想再去一趟越川县。”   “开店的事儿?”   “不是, 我想买骡子, 朋友帮我在那边联系了一家养马场,亲自去看看。”   殷旭被阳光照得眯了眯眼,淡淡道:“我陪你一起吧,想来你也不认得路, 让叶子带你去。”   “哦……”齐庸凡挠了挠头。   殷旭伸了个懒腰,“好久没去钓鱼泡温泉啦。”   “怎么,想去啦?”齐庸凡一笑。   “是有一点儿。”殷旭思考了一下。   “就只有一点儿?”   “很多的一点儿。”   “那从越川县回来了我便带去你如何?”   “好。”殷旭别过头,望着他笑了一下,霎时宛若梨花盛开,“骗人是小狗。”   齐庸凡冷不丁打了个寒战,他觉得这样挺腻歪。完全没想到殷旭撒起娇来如此致命。   ……   待齐庸凡走后,叶子从屋里端出一盏凉茶来。他将茶杯稳妥地搁置在小桌板上,低声道:“缪先生想见您。”   殷旭:“你同他说最近没空,过两日再去。明早我们要启程去越川县。”   叶子顿了顿,忍不住道:“缪先生说近日县城不太平,五王爷的党羽势力在当地盘根错节……”   “无妨。”殷旭摆摆手,“我自有分寸。”   “如今世道不太平,缪先生的妻女也来镇上了。”   “老缪还有女儿?我怎么不知道?”   殷旭有些愕然。毕竟他身处深宫,不常接触母亲安插在各地的线人,这次才刚认识老缪。   叶子轻声道:“我便是缪夫人养大的。”   “也罢,下回得了空我便带你去拜访。”殷旭想了想道:“若是你想念他们了,今晚便去看看吧,我让齐兄给我煮面吃。”   “谢公子隆恩。”叶子感激道。   “你再去书房取些银子买点东西给他们送去。对了,齐兄要跟我借的那几本大殷地志,你记得一并送过去。”   叶子赶忙答应,同时不禁在心里嘀咕着,自家公子近日有些不对劲啊,三句不离齐公子……   ……   翌日,三人乘马车前往越川县郊外的养马场。   因听说那地界荒山野岭,几乎没什么人烟,齐庸凡便没有戴他那顶小黑帽。他在房车里找到了一沓一次性口罩,决定去城里逛了再戴这玩意。   马儿声啼啼,约莫过了一个半时辰,他们抵达杨峰养马场。   如其名字,养马场的老板叫杨峰。   养马场的占地面积极大,建立在半山腰上。放眼望去,青山绿水,牛羊成群,而几匹壮硕健美的马儿迈着碎步路过,昂首挺胸,宛若训练有素的军士。   齐庸凡在门口等了好一会,一个年轻人才打着哈欠过来开门,“兄弟,来看马啊?”   “不,我来看骡子。”   年轻人相貌平平,脸上长了几颗麻子,闻言热情顿减。他开了门,让他们进来,道:“等会吧,老板在喂马,一会空了再带你们去相看骡子。”   三人被引入一间会客室模样的小房间里,年轻人给他们端了三杯牛乳。   可见此地并不是单一的养马场,而是一片古代版有机牧场。   齐庸凡喝了一口,差点没喷出来。我靠,太难喝了吧。   年轻人笑眯眯道:“这是我们这儿的特产,早上我刚挤的牛乳,还新鲜着呢,是不是特别好喝?”   齐庸凡:“……”简直难喝到让他面目扭曲。   殷旭倒很淡定地将牛乳喝完了,他幼时在宫中经常喝。虽比不过齐庸凡那香甜的乳味,但也可以接受。   叶子早就渴了,咕噜咕噜几下就将一整杯奶灌进喉咙里。   齐庸凡环视一圈,发现只有自己觉得这牛乳无比难喝。譬如那个年轻人,此时也捧着一杯牛乳喝得津津有味。   唉,看来他的胃口是被现代全自动杀菌鲜奶给养刁啊……   时间还早,年轻人便陪他们在屋里聊了会天。   他叫杨海江,是杨峰的儿子,亦是这亿万牧场的继承人。   他问齐庸凡:“你打算买几头骡子?”   齐庸凡说了个很谨慎的数字,“保守估计三四十吧。”   “啥?”杨海江差点以为自己听错了,狐疑道:“三四十头?”   “嗯。”   “可我们整个马场加起来才只有二十九头骡子。”   “……有多少买多少吧。”   杨海江震惊道:“你买这么多骡子作甚?”   “我打算开一家快递公司,需要用到很多骡子……”一不小心,齐庸凡嘴里就蹦出了一堆现代术语。   一群古代人面露疑惑地望着他。   齐庸凡讪讪道:“总之以后你们就知道了。”   正说着,杨峰终于忙完过来,领着他们去看骡子。   在得知齐庸凡是要买29头骡子的大客户后,杨峰恨铁不成钢地将杨海江骂成了个孙子,“你要我说什么好?不会来叫我的嘎?居然让客人干等着还只给他们喝奶……”   杨海江垂着头,懊丧道:“大不了晚上留他们下来吃手抓肉嘛。”   杨峰父子长得颇像,有点少数民族的模样。身材魁梧高大,且胡子满腮,估计是从草原那边迁徙而来的游牧民族。   一路走走停停,横跨马场,他们来到了一间狭小且散发着恶臭的茅草屋。   放眼望去,无数头骡子正傻乎乎地望着他们,兴奋地摇头甩尾。   杨峰拍了拍最前面那头骡子,回头笑道:“如何?我家的骡子,那可是出了名的品相优良。瞧瞧这小鼻子小嘴巴,俊美非凡的小脸蛋,简直就是居家旅行必备的不二好帮手!”   齐庸凡嘴角一抽,心想这广告打得,仿佛这绝美骡子是杨峰的小情人似的。   不过确实如杨峰所说,骡子的质量上乘。他绕了一圈看看,便爽快地付了定金。   等到时候把快递公司搞活了,他再过来将这些骡子领走。   杨峰笑逐颜开,对三人愈发热情,说什么也要留他们吃晚饭。   此地与越川县距离十几公里,若是再乘马车去城里,约莫已经入夜了。   他们的肚子都饿得咕咕叫,便留下来在牧场饱餐了一顿特色烤全羊和手抓肉。   饭毕,日落西山,马场的天空辉映着斑斓色彩。虾红与淡蓝交错,美不胜收。   齐庸凡与殷旭在马场上散步。   杨峰养马场里共有四十多匹马,大部分将卖给官府行军,少数几匹,是他们当初历经千辛万苦从草原运来的汗血宝马,并不舍得卖。   所以殷旭提出想骑马时,杨海江颇有些犹豫,便想着让他挑一匹要卖给官府的马。   齐庸凡惊讶道:“你还会骑马?”   殷旭看起来跟个文弱书生似的,与他想象中纵马横斥沙场的将士们截然不同。   殷旭应了一声,反问道:“难道你不会吗?”   他记得齐雍是会骑马的。   齐庸凡摇了摇头。在现代起码可是贵族专享的运动,跟高尔夫差不多,忒烧钱,他可玩不起。   殷旭以为他得了失魂症连骑马都忘了,心想到时候真上了马,他应该会想起本能。   杨海江领着他们去马厩挑马。   殷旭一眼便选中了马场里最贵的那匹汗血宝马。   杨海江欲哭无泪,忙道:“ 这位公子,这马的脾气暴躁,曾经踢死过人,不能骑的!”   殷旭上前几步,摸了摸枣红色的马头。而原先面露凶光的马儿随着他的抚摸,竟渐渐放松了身体,连呼吸都变得平缓起来。   杨海江:“……”所以这号称南方最烈的马是被下了降头吗?   殷旭丢给他一袋碎银,高声道:“齐兄,快过来,我带你去骑马罢!”   齐庸凡迷迷糊糊地走了过来,“我不会骑啊。”   殷旭熟练地解开缰绳,给马儿套上马鞍,翻身上了马背。他拍了拍自己前面的空座,道:“你先坐我前面,我带你骑。”   结果齐庸凡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爬上马背,被殷旭从后面抱着,莫名感到有些奇怪。   “驾!”马儿犹如利箭般飞驰而去。   杨海江在他们身后喊道:“千万小心!”   齐庸凡被颠得面色如土,胃里一阵翻江倒海,就差吐出来了。   而这次还抱着个人,让殷旭的骑马兴致盎然。就是这个人比他高了一些,挡住了他的视线。   沙土飞扬,落日余晖。   两位俊美公子共乘一马的景象,竟让杨海江一时看呆了。   此刻,齐庸凡却本能地感到了不对劲。他的身后,似乎有一个奇怪而硬挺的长条状物体,正顶着他的屁/股,且不断随马的运动随波摇晃。   身为男人,以及一个gay,他当然无比清楚这是什么。   他僵硬地转过头,低声道:“殷兄,你叽儿凸了。”   殷旭:“…………” 第四十二章   越川县虽无宵禁, 但城门会在夜里关闭,约莫□□点的样子。   叶子紧赶慢赶, 终于在城门即将关闭之际停驻在附近。   官兵不耐烦地叫嚷着:“下次快点啊!车里的人都给我出来检查!这大半夜的,差一点就不让进了。”   马车边上的帘子被掀开,车内豪华的景象一闪而过。一只修长白皙的手伸了出来,节骨分明,在墙楼灯笼的火光映照下, 散发某种独特且让人移不开视线的玉质光泽。   这指间捻着几粒碎银子, 极精准地抛洒在官兵怀里。   官兵立马变了副面孔, 环视四周,确定趁着夜色没有人看到这一幕, 笑呵呵地弯腰指向前方,“您请, 城里还热闹着呢。”   叶子撇了撇嘴, 挥动马鞭, 车轮轱辘转动, 在夜幕中缓缓前行。   越川县内确实仍灯火通明。马车停在龙游客栈门口, 他们要了三间上房便各自歇息了。   齐庸凡骑了会马, 大腿根处生疼。他龇牙咧嘴地躺进浴桶里泡澡, 望着腿上红艳艳的伤痕, 有些欲哭无泪。   擦拭完身体,他小心翼翼地躺在床上,一时间有些睡不着。   这也正常,他掏出手表一看, 才晚上九点钟。以前这个时间点,他要么在啃古书要么在玩无聊的平板单机游戏。   咚咚咚。   敲门声响起。   齐庸凡勉强从床上爬起来,跌跌撞撞地光脚去开门。   木门吱呀的声响在黑夜里格外刺耳,殷旭倚在门前,静静地望着他,递过来一瓶药酒。   “这是何物?”   黑漆漆的药酒瓶身并没有任何文字。   殷旭:“刚骑过马的人都需要的必备良药,擦在大腿根部。”   “哦……谢了。”   “你屋里有吃的吗?我有点饿了。”   “去叫小二上菜啊。”齐庸凡道:“不过也挺晚的了,我正好带了些牛肉干,进来吃吧。”   殷旭走了进来。他似乎刚洗浴过,黑直长发湿答答地披散在街头,散发着淡淡的皂角香味。身上披着一件深灰色的丝质长袍,胸口露出一片奶色肌肤,仿若志怪中描写的妖精。   齐庸凡心想,女妖精不可怕,男妖精才是最致命的。   木桌上摆着一壶凉茶和一小碟肉干。   殷旭吃得很欢,像是真的饿了,一直在吃。齐庸凡在他面前不太好意思涂药,只好坐在边上喝茶。   在他不知道喝了第几杯茶后,殷旭拿起毛巾擦了擦嘴,望着他道:“怎么不上药?”   齐庸凡:“等会睡前再上。”   殷旭:“你是打算让我给你上吗?”   齐庸凡:“……”   烛火摇曳。纸窗敞开,吹来一阵晚春清凉的晚风。蚊虫叮咛,璀璨的星空与明月遥相呼应,好似缩进了这间小小的屋舍内,再也不出来。   齐庸凡瞧着殷旭,心想对方是个假面的。外表这般光鲜,内里却生了副邪恶不堪的腹黑坏心。一想起黄昏时他叽儿硬挺的模样,齐庸凡不禁打了个寒战。   他可是1,怎么能被人肖想屁屁呢?   “你在想什么?”   “没什么。”   殷旭不紧不慢道:“我瞧你咬牙切齿的模样,还以为你想起了什么可恨的事儿,说来听听?”   齐庸凡心想,是挺可恨的。但他偏不说,雨女无瓜!   “明日回镇上吗?还是想再多玩几天。”   “下午回,早上我去分店看看情况。”   殷旭应了一声,“那你回去要带我钓红虾。”   “行行行。”齐庸凡道:“你咋就这点出息呢?天天想着钓虾?”   殷旭眨了眨眼睛,无辜道:“不然干嘛?钓你吗?”   “我看你有当塘主的潜质。”   “塘主是什么?”   “就是说你钓鱼很厉害。”   殷旭喜滋滋:“那我确实很厉害。”   齐庸凡心想,以对方这样貌身段,不当塘主简直就白瞎了爸妈的基因。   他得提防着点这家伙,明明是个古代人,嘴里骚话却一套一套的,免得哪天不小心沉沦变成对方塘里的一条鱼。   ……   一夜无话。   那瓶药酒确实有效,齐庸凡醒来时已经不感到疼痛了。   他在客栈一楼用了些早餐,而后前往夏星酒馆。   分店离客栈不远,不消片刻,他便走到了印象中的某条街,拐过弯,不知不觉竟走到了衙门门口。   于是他悲哀地发现,自己又迷路了。   越川县的衙门颇为气派,朱门金环,两头石兽屹立于两侧,宛若守护神。总而言之,它与附近热闹的街市显得格格不入,过于冷清。   就在齐庸凡盯着官衙看时,大门忽然被人从里面打开了,十几个壮汉被衙役押送出来,形容狼狈,倒在地上,仍喊着:“冤枉啊!实在是那山贼太狡猾了,设计陷害我们……”   “冤枉?”衙役冷笑一声,道:“贡品是你们弄丢的,堂堂龙门镖局,连野寇毛贼都打不过?失信于官府,你们没有牢狱之灾,已是大人法外开恩。”   为首的马脸壮汉嚎道:“那、那怎能夺了我们兄弟苦心多年拼下的龙门镖局……”   衙役鄙夷道:“被盗的贡品价值连城,而你那破镖局最多值个几千两。便是把你们统统卖到牙行去都抵不了债。休要再提,赶紧回家去!”   壮汉们只得垂头丧气地走下官衙石阶。   他们闹出的动静颇大,以至于不少老百姓围在附近指指点点,议论纷纷。   “你说过了吗?龙门镖局要被官府抄家,所有产业充公。”   “在咱们越川县,最有名的便是这龙门镖局了,要是它倒了,往后该如何?唉……这年头,抢劫的地痞流氓越来越多,若是没镖局保护,谁敢押货出门啊?”   “就是就是!”   “你瞧那镖局头头,以前可是县里鼎鼎有名的大捕快。武功那叫一个了得,寻常人等根本进不了他身。这下好了,镖局开不下去,不晓得他会不会重新去做捕快……”   齐庸凡听着这堆话,回忆是自己研读的中华历史,镖局似乎就是类似于快递物流一类的行业?   但又不太像。镖局是商行衍生而出的产物,商人行走四方,有时便会聘请镖师们押送贵重货物。   甚至连官府都会委托知名镖局运货。   虽与真正物流不同,但镖局已初具雏形。   齐庸凡有些心动,光靠他一个人折腾肯定没什么搞头。他在古代人生地不熟,哪有眼前这些镖师来得经验丰富?   况且正巧这龙门镖局遇难,他去雪中送炭,提出物流方案共同合作,岂不是更加省时省力?   这般想着,他大踏步往壮汉们离开的方向而去。 第四十三章   壮汉们在路边寻了家酒肆, 一窝蜂地坐下来。他们壮硕高大的身材与凶神恶煞的神情吓得附近的食客们退避三舍。   “店小二,来三斤好酒!再上些好菜来。”   为首的马脸壮汉还想再说什么, 被边上的人拉了一下衣袖,小声道:“大哥,咱们快没钱了。”   马脸壮汉拍拍胸脯,道:“这点小钱我还是出得起的!无妨!”   齐庸凡便在几步之外观望着,将他们的对话听得一清二楚。他坐在侧旁, 唤来小二, 丢过一两银子, 轻声吩咐了什么。   不消片刻,小二便端着杯盘走到壮汉那桌, 弯腰将酒菜一一摆在上面。   其中一名壮汉犹疑道:“大哥,您没点猪肉吧?这儿为何多了两大盘猪头肉?”   边上的人叫道:“这酒绝对不止三斤……好大一坛!”   众人发出夸张的惊叹, 满桌的美食佳肴, 即便在龙门镖局鼎盛之时, 他们也未曾尝过。   马脸壮汉冷静道:“小二, 你上错菜了。”   “没上错。”小二笑着指了指边上, 道:“这些酒菜皆是那位公子请您的。”   众人不由得往旁边看去, 只见一名身着蓝衣的俊美男子笑吟吟地举着杯盏, 与他们遥遥相对。   那男子生得极俊朗, 五官端正,犹如明月春风般,令人平添几分好感。   马脸壮汉出声道:“敢问公子名姓?在下替弟兄们感谢公子的款待!”   “齐庸凡。”   他起身往马脸壮汉那边走去,立刻有人给他让了位置。   马脸壮汉抱拳道:“原来是齐公子, 在下名叫马风卧。”   马蜂窝?   齐庸凡嘴角一抽,心想这是啥鬼名字。   马姓壮汉颇为热情,大概是镖师的缘故,很讲江湖义气,待人真心实意。众人推杯换盏,很快就开始与齐庸凡称兄道弟。   酒过三巡,也不知道是谁开口,便讲起了前阵子押送官府贡品却被山贼抢掠的事儿,以至于龙门镖局如今不复存在……   齐庸凡道:“官府为何要治你们的罪,而不派兵去剿灭山贼?”   马风卧不屑道:“若是官府有这个本事,早就自己派人押送了,哪儿还会聘请我们。”   古代的镖局具有相当的地域性。譬如龙门镖局,从某种层面而言只能看护越川县内的生意。   若到了别的地方,人生地不熟,强龙压不过地头蛇,铁定吃亏。   这次马风卧等人便吃了地域的亏,没有提前与当地镖局联系,导致货物丢失,名声扫地。   镖局做的都是贵人生意。概不搭理普通老百姓。因此他们赚得多,相应危险系数也高。一个局里的弟兄们要是遇上什么危险,赔偿金啊之类的必不可少。   如今龙门镖局被官府扫荡抄家,一文钱不剩,他们已失去了东山再起的机会。   思及至此,众人不禁有些沮丧。喝完这杯酒,也许以前同生共死的镖局兄弟们,便要各奔前程了。   有人问马风卧,“大哥,咱们真的不开镖局了吗?”   马风卧叹了口气,“实在对不住大家,我如今连你们的月钱都开不出来,更别提维持偌大的镖局……”   众人沉默了。假如他们还年轻,也许会出于义气,愿意啥也不要跟着马风卧重头再来。   但如今他们绝大多数人都已成家,上有老下有小,没有钱是万万不能的。   马风卧喝完一杯酒,低头望着空荡荡的酒杯,不禁有些怅然若失。其实他还有一点没说出口,镖局最重信誉。毁了官府的这单押运,往后还有哪个商人会聘请龙门镖局?   齐庸凡注意到这压抑的气氛,但他并没有将自己想出的快递计划宣之于口。   再看看吧,起码目前来说他还不信任对方。   有人问道:“大哥,你还会回去做捕快吗?”   马风卧含糊其辞,“还不清楚。”   “唉……看来我只能回村里做瓦匠工了。”   “起码咱还有一身力气。弟兄们,别扫兴了,总会饿不死!”   丰盛的酒菜佳肴下,他们一边胡吃海喝,一边伤感。多少年的兄弟,从此可能就再也见不到了……   “齐公子,我敬你一杯!”有人给齐庸凡递酒,朗声道:“若不是你,也许咱兄弟这会连酒都喝不饱,哪儿有心思想着离别之情。”   “无妨。”齐庸凡笑着端着酒杯回敬,“也不一定是离别啦,说不定大家以后还能再相聚。”   “是啊……”   “不过就是不知道是何时了。”   ……   回南山镇前,齐庸凡抽空去了趟夏星酒馆。   王奎将一切杂务安排得井井有条,就连小院的装修也是他喜欢的风格。   既然无甚大碍,他便打算离开。   临走前,王奎问他:“你为何要买骡子?”   齐庸凡:“运货啊,不然你以为我要每日托马车送货来县里给你?”   王奎抿了抿唇,道:“往后要小心,我听说官府会征兵。我父亲以前帮我打点过,但你别被抓走了。”   齐庸凡哂笑,拍拍他的肩膀,道:“你好可爱啊,这都啥年代了还用抓走这个词。”   王奎:“……”   齐庸凡:“安啦,大不了我就躲起来,没事的。我先走了,店里如果有事你再写信给我。”   王奎点了点头。暮色沉沉,他站在小院门口,吹着徐徐晚风,目送对方离去。   ……   客栈门口。   殷旭等了许久还不见人影,回头问叶子:“齐庸凡人呢?”   叶子:“我也不清楚,掌柜的说他一大早出去了还没回来。”   殷旭抬头望了眼天色,心想这家伙忒不靠谱。明明约好早点回去,如今又放了他鸽子。   他就不该如此放心对方单独在外晃悠。   又等了一阵,齐庸凡才气喘吁吁地跑回来,弯腰喘了会气,道:“不好意思啊,刚才有事耽搁了。”   见他这幅模样,殷旭不忍心责怪,淡淡道:“既然到了,那便上车吧。”   “嗯。”   殷旭以为齐庸凡还在忙夏星酒馆的事。事实上他刚才去找了一趟马风卧,给了对方一封信。   如果马风卧相信他,也许过不了多久便会来南山镇寻他商谈快递合作事宜。   一路摇摇晃晃,暂不提。   临下车,殷旭忽然开口道:“我想吃你煮的泡面了。”   “好嘞,等会煮好了给你送来。”齐庸凡想了想,笑道:“是免费的哦。”   叶子扑哧一笑。 第四十四章   一日后, 妙医药铺。   殷旭要带叶子去见老缪的妻女。他特意去买了几份礼,在午前去拜访。   老缪的女儿叫缪月雨, 名字虽婉约动听,但却生了满脸麻子,破坏了整张脸的美感,至今没嫁出去。   原先老缪的妻女在乡下生活。如今世道不太平了,她们便来到镇上, 左右有男人陪着, 寻个安生。   叶子既是缪夫人抚养长大的, 想来与缪家的感情很深厚。   两人一到药铺的小院,在得到殷旭允许的情况下, 他立马就提着礼物去找夫人。   殷旭约了下午跟齐庸凡去钓龙虾、泡温泉,急着回去, 便让叶子先呆在缪家, 他自个出去玩。   今日天气正好, 暖熏的午后晒得路边的野猫懒洋洋地伸长脖子。许是即将入夏的缘故, 呼吸中不免夹杂着几分燥热的火气。闷闷的, 天空的云朵亦染上了灰蒙蒙的颜色。   走过村镇山路, 再越过市井街巷, 殷旭走到家门口, 想了想,敲响齐家的大门。   齐庸凡家原先颇为破败,岁数已久的破木门常年散发着腐烂的味道。但前阵子他找人来装修后变好了许多,已换成崭新的梨木宽双层大门。   犹如雨季闷哼般的敲门声响了一阵, 很快从屋里传来应喝,“谁啊?马上就来。”   殷旭不由得嘴角上扬,悠悠道:“是我。”   他自认齐庸凡一定能认出他的声音。   齐庸凡开了门。他方才约莫在干活,身上的短布汗衫黏嗒嗒地粘在赤膊的身体上,扑面而来一股男性特有的汗味。   头发也长长了许多,乌蓬蓬乱糟糟的过耳黑发挂下来,衬得一张英俊脸蛋愈发白皙。   他挠了挠头,“还没到下午呢。”   殷旭道:“嗯,可我想早点出发。”   “出发去干嘛?”齐庸凡呆了一下。   殷旭:“……你说好要带我去钓龙虾泡温泉的。”   “哎呀,差点忘记了!”齐庸凡讪讪道:“你先回家等等我,我去换身衣服。一会让叶子过来打包些吃食带到路上吃。”   “叶子不在。”殷旭说话的音量刻意压低了几度,仿佛在说什么见不得人的暧昧呢语,“今天就只有我们俩。”   然而齐庸凡的粗神经并没有让他发现有什么不对劲。况且他刚劳动完,满身疲倦,几乎没怎么用心听对方在说什么,随口敷衍几句便关上门回车里洗热水澡了。   开着17度的空调,洗了个痛快淋漓的战斗澡,齐庸凡换上蓝布短卦,稍微收拾一下自己,便去打包餐食。   晚上估计要在外面吃了,这个时节没什么肥美的野兽出没,得多带些肉。有可能会钓到鱼或捉到龙虾,所以要带调料……   零零总总,他整理了一大袋。   不过叶子不在,他很怀疑仅靠自己和齐庸凡能否驾驭马车载着这堆东西顺利出游。   事实是他太低估殷旭的自理能力了。   殷旭不仅开马车,还会骑马。老司机上路就是威猛,驾驶速度杠杠的,没花费多少功夫便抵达小河边。   夏季鱼肉肥美,气温一高,小鱼小虾们有食物吃了,个头猛涨。村镇本来食物就少,鱼虾什么的很受老百姓欢迎。   因此如今河边围了一群老大哥和小朋友们钓鱼捉虾,忙得不亦乐乎。   就连抱着衣桶前来洗衣的妇女们,都只能被迫屈居于角落。   殷旭不大高兴,没想到隔了阵子没来,这小河却已被他人霸占。   齐庸凡在钓鱼捉虾大军中看到了一抹熟悉的身影,眼前一亮,忙上前走去。   原来是之前那名卖小龙虾的男孩。他如今已成为夏星酒馆的供应商,每日都能提供大量鱼虾。小龙虾稀缺,大部分都被齐庸凡拿回家自己烧了吃。少部分则天价卖给镇上的有钱人家,也有譬如关谷这等钱多人傻的吃货抢着要。   男孩在人群中似乎是个头头,指挥一众小屁孩大军从男人们手里争抢鱼虾。这方面小孩子天生具有优势,捞上来的小龙虾装了满满一大筐。   他看见齐庸凡,微微有些惊讶,忙迎上来道:“齐老板,您怎么来了?”   齐庸凡笑道:“我有个朋友好吃红虾,想体验一把自己钓虾的乐趣,你能腾块地方给我吗?”   “当然可以!”男孩积极道:“我知道一个偏僻的水沟,就在前面,里头红虾可多了……”   “谢了。”齐庸凡塞给他一块碎银。   本来殷旭还挺不高兴,打算直奔山上泡温泉,不钓龙虾了。但在被带到那个偏僻的山沟里后,他又很满意了。   放眼四周,僻静无人,只有他与齐庸凡,不正是幽会的好地方嘛……   好像有哪里不太对劲。殷旭被自己脑袋里冒出的奇怪念头吓了一跳,心脏扑腾扑腾,几乎快要跳出来似的。   齐庸凡对此毫无所觉,但他也很满意此处的安静,无人打扰。马车便停在草丛不远处,他去扛了板凳和野餐布过来,将餐盒里的零食一一拿出来摆放整齐。   而殷旭已经兴致勃勃地拿起钓竿,准备开始钓龙虾了。   小龙虾们大都傻乎乎的。用来钓鱼的鱼竿不一会便吸引了一大筐上钩。   殷旭钓累了,便半躺在野餐布上,侧头望着蹲在河边的男人。   齐庸凡正蹲在石头边料理小龙虾,每只虾去头去尾,挑虾线,还要刷干净腹部。约莫半个时辰,他才将一筐小龙虾料理完毕。   他带了一口铁锅过来,在附近架起几块大石头,里头烧些草料,便权当灶炉了。   先用清水闷煮小龙虾,待虾全都熟透后捞出。洗了锅以后另加盐味精与葱姜蒜翻炒,再加入一小块火锅调料,喷香扑鼻,这阵香味随着风传到了下游去。   那些原先在河边捞虾钓鱼的人们忍不住吸了吸鼻子,都饿了。   “啧啧,谁家在炒菜,这么香!”   “我都饿了……”   “这香味谁闻了不饿?”   只有领头的小男孩,往河的尽头望了一眼,若有所思。   ……   两人吃了一顿露天小龙虾大餐,配上打包而来的一壶酿米酒,放在河水里冰一冰,入喉清爽至极。   殷旭惬意地躺在地上,望着湛蓝清澈的天空,感叹道:“要是每天都能过上这样的生活该多好?”   “这不就是养老生活嘛。”齐庸凡道:“只有有钱,啥生活不能过?”   “你这话倒也有几分道理。”殷旭哂笑,“可你如若成为大殷的九五至尊,是全天下最有钱的人,难不成也能这般轻松惬意?”   齐庸凡反问:“难道皇帝就是全天下最有钱的人吗?”   “普天之下,莫非王土……”   “难道这些土地全都能卖了换成钱?”   殷旭愣了一下。   “钱的确万分重要,而且没有任何东西能替代它。但我觉得,还是自由最重要吧。”   自从来到古代,齐庸凡愈发这样觉得。他完全可以依靠零食车发发财,无限量的零食供应甚至能让他成为大殷最富有的人。   然而怀璧其罪,这样无疑会让他失去自由。所以他并不急着赚钱,总之目前而言,吃好喝好,过好自己的生活才是最佳的心态。   殷旭一时无言。他琢磨着齐庸凡此人,忽然有些看不透对方了。   齐庸凡整理好东西,见天色已快傍晚,便回头问道:“还要去泡温泉吗?”   “不去罢,回来再遇上狼就糟糕了。”   殷旭摇了摇头。再说山路崎岖,马车开不上去,徒步而行实在过于劳累。   两人便打道回府。路上遇见那卖红虾的小男孩,提着一筐红虾问他们要不要。   齐庸凡便说让他送到夏星酒馆去。   回到家,隔了一会,齐庸凡捉了两根冰棍来敲他家房门,问他:“吃不吃冰?”   殷旭有些怀疑道:“如今气温这般高了,怎么还有冰?”   齐庸凡便打了个幌子,笑道:“我家地底下有个冰窖,冬天时储了一些,现在还没化呢。”   他掏出那根用油纸包裹着的尚未融化的东北老冰棍塞进殷旭手里,“晚上想吃什么?”   殷旭撕开油纸,舔了一口冰棍,甜甜的,与他以前在宫里尝过的都不一样。他细细思考了一下,有些茫然道:“随便煮点吧,今天没有特别想吃的东西。”   齐庸凡往屋里张望了一下,“叶子还没回来?”   “我以为会玩得很晚,就让他在药铺多呆一阵。”   “行,那我就随便做一些了,晚点再叫你吃饭。”   殷旭再度咬了一口冰棍,含糊不清道:“还有冰吗?我还想吃。”   “有呢,饭后再吃吧,做一道水果沙冰给你吃。”   殷旭莫名有些期待。   下午的闷热散去,天色晦暗,乌云笼罩晴空,哗啦啦的雨声倾泻而下。   雨水流过干旱的土地,流过屋舍砖瓦,一草一木,流过殷旭的指尖。   他站在屋檐下,风吹过白色衣袍,轻微晃动的衣裾垂在脚边。枣树呆呆地立着墙,青青涩涩的果实随叶子摇摆。   隔壁传来爆炒油烟的香味,夹杂着雨季的清凉,窜入鼻间,带来平淡的烟火气息。   雨声由远及近。   夏天要来了。 第四十五章   齐庸凡正在房车厨房里忙着用破壁料理机榨沙冰时, 入了夜的南山镇迎来了一位风尘仆仆的客人。   马脸壮汉骑着一匹高头大马,趁月色看清路边立的一块大石, 上书“南山镇”三个大字,松了一口气。   “驾!”   马蹄儿夹着滚滚烟尘,呼啸离去。   ……   齐庸凡去隔壁给殷旭送西瓜沙冰,叶子也回来了。他就又去拿了一碗,走到门口, 忽然透过婆娑树影看见一道人影。   马脸壮汉翻身下马, 笑道:“齐兄, 咱们又见面了。”   齐庸凡心道终于等到这位大哥了,在给出那封信之后, 马风卧就跟石沉海底似的杳无音讯,他差点以为自己的计划就得失败了。   “你等我一下, 我去送个东西。”   齐庸凡匆忙把沙冰送到殷家, 没来得及说什么, 便急急地跑出去。他在信中给了马风卧地址, 没想到隔了这么久对方才找上门来, 令他一时间有些惊讶。   彼时已经很晚了, 客人远道而来, 齐庸凡按理来说应该把他迎到家里去。但他家停着辆不可见人的房车, 他只得提议让马风卧骑马带他去夏星酒馆,做一顿饭给对方接风洗尘。   马风卧忙摆手道:“您客气了,不用的,我这次来是想跟您商议信中所说快递一事。”   “不急, 咱们先吃喝酒吃肉,明天再聊这些!”   齐庸凡有些兴奋,笨拙地翻身上马,两人摸黑往镇上奔驰而去。   与此同时,殷旭正站在自家门口,亲眼目睹了这一切。   黑夜之中,他看见齐庸凡上了一个男人的马,两人似乎形态亲昵。   他说不出心里是什么感觉,只是闷闷的,像今天这般快要下雨的天气一样,平白有些难过。   他转头望了一眼齐家的小院。他很清楚齐庸凡既然从不让他人进家门,里面肯定隐藏着对方的秘密。   他本来计划着某天对方不在时偷偷潜进去看看,但此时此刻,却又没了心情。   他觉得很扫兴。自己这般身份,居然某天竟因为想了解一个人而去干偷鸡摸狗之事?   罢了。他关上门,将吃完的瓷碗随手搁置在边上。   院里点着烛火。叶子抱着碗在勺沙冰吃,眼睛亮晶晶的,兴冲冲道:“齐公子真是个天才!总是能做出这么多稀奇的东西。”   殷旭笑了一下,弯了弯唇角,旋即又恢复了面无表情,走入屋内,回头道:“早些歇息罢。”   ……   却说那边,齐庸凡领着马风卧坐在夏星酒馆的角落位置。上了酒菜,马风卧环视四周,拿起碗喝了口酒,忍不住赞叹道:“此乃好酒啊!”   即便夜里,酒馆里依旧坐满了人。店里灯火通明,无比热闹,弥漫着烤串的香味。   “喜欢就多喝些。”齐庸凡一边给他倒酒,一边道:“我等下在附近给马兄找个客栈,您且住下,咱们明天再好生商谈一番。”   “嗯。”马风卧显得有点落寞。   “我给马兄那封信是很久以前的事情了吧?不知你为何现在才来找我?”   “那天告别之后,我本想去官府试试,看看以我的身手是否还能应个捕快。但没想到官府当即便拒绝了我,并将我赶了出来……甚至就连我的一众兄弟们,回乡之后也找不到什么好活做。有些性子急的,已经在考虑落寇了。”   “这可了不得。”齐庸凡愕然道:“他们去做山贼了?”   “还没有。”马风卧苦笑道:“毕竟妻儿都需要钱物傍身,如若真被逼得走投无路,也许连我也会去做山贼。”   齐庸凡心想去做山贼也没什么不好,现在官府不作为,还要征兵,当个山大王不是美哉?   当然这些他也就想想而已,道:“我在信中有跟你讲过,以后跟我做快递,肯定能赚到钱。这家酒馆便是我开的,我在越川县也开了一家,平日需要运送食材。”   “我知道,前天忽然想起齐兄给的信,这才冒昧前来打扰。不过您所说的快递不就与镖局相似吗?”   “表面上看一样,其实并不一样。”齐庸凡笑着解释道:“像你们的镖局,只为富人服务,专门押送一单生意,耗时慢效率低。而我想开的快递,是为所有人服务。不论是商人还是乞丐,只要付出一点点代价,就可以帮忙托运货物或信件。人数多了,中间利润便相当可观。”   马风卧听了一堆专业名词,似懂非懂。   齐庸凡也不急着给他灌输理论知识,两人吃饱喝足,将他送到客栈暂且住下,待明日再说。   ……   马风卧在南山镇住了两天后便离去了,他已基本了解到快递的运作流程,准备找兄弟们把大概形式给组建出来。   齐庸凡很信任他,给了一笔钱,让他自个鼓捣。本来镖局与快递就有异曲同工之妙,他应该很快就能上手。   快递这东西,本来就是要对当地十分了解的地头蛇才能搞得好。齐庸凡自己精力有限,干脆嘱托给他们,自己定期拿些分红。   前期资金投入很大,要买骡子租店铺什么的,几乎把齐庸凡的家底都快掏空了。   所幸快递公司很快初具规模,并且势头迅猛,渐渐在整个越川县都发展起来。   齐庸凡给“公司”取名为“顺风快递”。   等夏天步入中旬,很热的时候,顺风快递在当地已经达到了人尽皆知的地步。   ……   随着夏天的到来,镇子上白天冷清了许多。大概是太热的缘故,平日里都没人出门。只有太阳落山,傍晚之后,才会渐渐的有人出来走动。   西瓜上市了,路边经常能看见卖瓜的小摊小贩。很重很厚实的一个瓜,卖得不算便宜,但非常清甜。是没有农药污染,大自然纯正的味道。   齐庸凡回家路上看到小摊,忽然想起自己很久没有吃新鲜水果了。总是在吃零食果干,总觉得不大健康。   他于是掏钱买了一只瓜。本来想要小一点的,但摊主告诉他,这批西瓜长势喜人,个头都很大,要不便宜点卖给他。   他同意了,最后拎着一袋很重的瓜回了家。   先放冰箱里冰了一阵。也没冰多久吧,就拿出来切开,自己先尝了一片,真的很甜。而且味道跟他在现代吃到的不太一样。   现代的水果好多都打了诸如甜蜜素之类的玩意,本来就是为了健康才吃水果,结果越吃越不健康。大家都只能去买那种号称纯天然无污染的有机食品,贵得吓死人。   齐庸凡自己吃饱了,切了一盘,送过去给殷旭和叶子尝尝。   现在也是杨梅的季节。他走进殷家大门时,看见殷旭正慵懒地躺在亭子里看书吃杨梅。   酒红色的一粒夹在男人白皙修长的指间,格外好看。他一口咬下去,汁水流动在唇瓣间,艳红一片,颇为诱人。   殷旭听到响动,抬头看他,指了指脚边竹筐,道:“吃杨梅吗?”   齐庸凡端着盘子走过去,笑道:“我怎么没看到街上有卖?”   殷旭随口道:“这是别人送我的,很甜。”   “洗过没?”   “呐,你可以吃我碗里的,叶子洗过了。”   齐庸凡把切好的西瓜搁在边上,捻起一颗杨梅放入嘴中。是真的很甜,入口即化,夹杂一丝恰到好处的酸涩之感。   殷旭用筷子夹了一片西瓜吃,眼里闪过一丝惊异,“怎么这么冰?”   齐庸凡打着哈哈道:“放到井里冰过了。”   杨梅很好吃,齐庸凡一口气吃了七八个。最后吃得嘴巴难受,就停下来喝点水。   “喜欢等下就多拿点回去吃。”殷旭道。   叶子在厨房做晚饭,风吹来食物的香味。齐庸凡吸了一口,道:“叶子最近厨艺渐涨嘛。”   “是还不错,勉强能入口。”殷旭挑剔地点评道。   就在此时,忽然响起一阵敲门声。   殷旭躺在椅子上正想起身,齐庸凡便说他去拿,三两步走过去开了门。   一位穿着蓝衣短卦,左边领口绣着“顺风快递”四个字的少年递过来一封信,道:“有殷旭先生的快递,请签收。”   齐庸凡嘴角一抽,没想到短短几日,马风卧的业务水平发展如此之快,这么像模像样的。   他扭头喊了一句,“有你的信,我帮你签了啊?”   “嗯。”   少年待他用炭笔签好字后便骑着自己的破三轮,骡子载着车威武地离去。   车尾插着一面红色的大旗子,边上描花一看就是那种镖局的气派,上书“顺风快递”。   齐庸凡心想,马风卧还挺聪明。这种广告效应不要自己教就会。   他走回去把信给殷旭,又捻了一粒杨梅吃。   殷旭看了眼信,没拆开,搁在边上,慢悠悠道:“现在新出的这个顺风快递还挺不错的,我头一回见,很新鲜。”   “是啊是啊。”齐庸凡一边配合着表演。   “可以寄信,还可以寄钱寄吃的用的,比镖局好多了。”殷旭感叹道:“前几天我看到一位妇人写信给当兵的丈夫,也就花了二十多文钱,很便宜。”   齐庸凡还没来得及回话,听见隔壁传来敲门声。刚才那小哥喊道:“齐庸凡在吗?齐庸凡先生,这里有你的快递!” 第四十六章   齐庸凡签收了顺风小哥递过来的信件, 回到房车里打开一看,是王奎写来的。   想来也是, 除了王奎也没别人会写信给他了。   王奎在信中说越川县的那家新店经过试营业后定在三日后正式开业,特此邀请齐庸凡前往参加。   米黄色的信纸染上了淡淡的黑色笔墨,齐庸凡将它随手搁置在桌角。他想了想,还是决定去一趟,虽说去越川县很麻烦, 但可以借用殷旭的马车。   他打开抽屉找了一番, 摸出一张不知啥时候买的宣纸, 用炭笔给王奎写回信。   顺风快递的价位分为三档,目前只送本县的东西。业务尚且还没发展到县城外。有次日达、两日达、多日达, 时间越长越便宜。   齐庸凡准备明日一早把信寄出去。他作为顺风快递的幕后老板,乃是超级vip客户, 享受当日达的特殊服务。   ……   时间犹如白驹过隙, 一晃便到了齐庸凡的生日。事实上他几乎都快忘了这玩意, 单身男人通常不过生日。   以前他有几个知心的朋友还会记得, 提前给他邮来礼物, 亦或是赠送一个精美蛋糕。   齐庸凡想起来, 还是因为平板的日历提醒。   他觉得怎么滴也得过一过吧, 不然自己孤身一人来了古代, 连生日这天都凄凄惨惨的,那可真是太悲剧了。   他便去跟殷旭说了,对方很支持他过这个生辰,并表示要大肆操办。   “这就不用了吧……”齐庸凡有些犹豫道:“我们仨随便吃点就行。”   殷旭虽然表示不满, 但也无可奈何。   其实最后并没有那么随便。齐庸凡用心做了一大桌饭菜,外加一筐零食甜点,算得上一顿堪比年夜饭的丰盛晚餐了。   他从集市上买了一条九斤重的大草鱼,除了刺,做成一道香喷喷的烤鱼。外加一大盆小龙虾,小炒菜,闻着便格外诱人。   这么多菜两个人不可能吃完,叶子便也坐在边上吃,夹了几筷子,赞叹道:“齐公子的厨艺愈发好了。”   “哈哈,还成吧,你多吃点。”   齐庸凡给他碗里夹了几筷子。   殷旭似乎有点不大高兴了,齐庸凡赶忙也给他碗里夹了一些蘸酱的鱼肉。   饭毕,殷旭从屋里取出一只精美的锦盒,递给他,“喏,生辰礼物。”   齐庸凡打开一看,这个看起来造价不菲的盒子里躺着一只……金色的树叶形状书签?   拿在手里沉甸甸,似乎金子的分量很沉重。   他仔细一想自己赚了啊,殷旭生日时自己送了个牙刷,轮到自己时却是一大块货真价实的金子。   “喜欢不?”殷旭问他。   齐庸凡笑逐颜开,“喜欢,谢谢殷兄。”   他这段时日在自学文字,经常跟殷旭借书看。也许是因为如此,殷旭才误认为他是好书之人,于是送了书签。   事实上,齐庸凡只是个庸人。幸好殷旭送他的书签是金子做的哈哈哈……   把玩了一会书签,借走几本书,齐庸凡便拍拍屁股回家了。   桌上还散落着一堆尚未吃完的零食。殷旭拿起被称之为薯片的东西,放入嘴中轻轻咬着,惬意地眯了眯眼。   叶子蹲在一旁擦桌子,低声问道:“公子,缪大夫托我问您,已是夏天了,何时决定回去。”   “离夏天结束还早,我再看看。”   “他说京城有变故,让您闲了去药铺,有事跟您讲。”   殷旭沉吟片刻,淡淡道:“那便明日一早去罢。”   叶子点点头,继续收拾东西。   ……   夏天来了,沙冰这些东西便好拿出来卖了。齐庸凡在离家不远的地方设了个摊位,每日拿出一部分棒冰,卖给缠人的小屁孩。   当然齐庸凡卖得并不便宜,一般小屁孩也买不起。时间久了,镇上的有钱人家会定时派仆奴来买,买了就得用毛巾捂着赶紧捧回去,免得冰块融化。   冰在大殷虽是稀罕物,但还没到无比稀缺的地步。像在越川县,就有一家地窖专门储冰,到了夏天,一块冰往往能卖出天价。   有人问齐庸凡冰是哪儿来的,他便随口说自家冬天储了一些冰。   这不仅需要地窖的温度低,还需要人的精心呵护,用一些特殊方法来养冰。   越川县一块冰卖一两银子,而齐庸凡一根棒冰才卖200文钱。随着天气愈发炎热,他的棒冰铺受到了整个南山镇的热烈追捧。   当然并不是所有人都买得起棒冰。200文钱,完全可以拿去买几桶米亦或是割两斤肉。大部分小孩围在摊位边上,可怜巴巴地盯着齐庸凡看。   齐庸凡偶尔心情好了,善心大发,就会免费送他们一根最便宜的大布丁。   如今越川县那家夏星酒馆的生意无比火爆,每日下午顺风快递的车都会准时守在齐家门口,搬运各种包装好的零食、牛奶、火锅调料等,再连夜送到县里。   只有保持这样的频率,才能维持酒馆的正常运营。而且食材的消耗量非常大,基本上是越川县这家的三四倍左右。   越川县不缺富人,酒馆走得是高端路线,每道菜卖出天价,还能受无数人追捧。   王奎骄傲地在来信上说,就连知府大人都专程来店里吃过饭,并赞不绝口。   齐庸凡想到棒冰生意如此火爆,便写信给王奎,问他可否去越川县的冰窖买冰。   一块冰一两银子。但这冰是很大的,分开来做足够做三十几碗碎沙冰。   王奎说可以,这家冰窖很大,冰块供应量很足。   齐庸凡便让他花钱去定了一批冰,加上蜂蜜、砂糖,与各种水果调和,做成水果沙冰。   水果沙冰也很受人们的欢迎,特别是有钱人。在炎炎夏日,吃上这样一碗透心凉的冰饮无疑是极舒服的享受。   卖得挺贵,买的人却很多。   时间一长就有人眼红了,附近几家酒馆餐厅也去订冰,想要模仿夏星酒馆做水果沙冰。   他们卖得便宜一些,但是味道缺斤少两,做不出那种味道,倒也没什么威胁力。   无论是什么世道,最赚钱的除了法律,就是餐饮了。   做餐饮这行盈利一般是三七,三分食材,七分纯利。刨除店租与人工费用,剩下的利润也相当可观。   就像这家分店开业才短短几天,就将前期投入的装修费给赚了回来。   王奎并没有藏私,将这些钱全都寄了回来。按照这样下去,不消半年,齐庸凡当初投入的那笔钱就能翻上好几倍赚回来。   可惜世道动荡啊,半年后谁也说不准会发生什么事情。   齐庸凡虽觉得忐忑,但依旧决定把分店开下去。有顺风快递的支持,他很快将夏星酒馆开遍了整个越川县。   基本上每个稍微大一点的镇,都有夏星酒馆的身影。   如此大手笔的开分店一下就掏空了齐庸凡的老底,幸好还有会员卡这一招能够快速回笼资金。   再加上顺风快递几乎日进金斗,仔细一算,齐庸凡现在也是个小富翁了。   ……   这几天齐庸凡很清闲。如今他已不做货郎生意了,既然夏星酒馆已开遍全县,他便不打算再将货品卖给货郎们。   毕竟光是每天供应给分店们的零食,就能让他累得半死。   这样一来他就闲了很多,早睡早起,卖完棒冰便回家拆包装袋整理零食,等顺风小哥上门收件,派送到各大分店。   某一日早上,他在巷口卖冰棍时,竟然偶遇了许久没见的柳元子。   他差点没认出对方,直到这位面色发黄的女子跟他打了招呼,端详半天,他才确认这是自己认识的那个柳元子。   他脱口而出:“你怎么变成这样了?”   柳元子以前在店里工作时很注重打扮,就算她以前在村里很穷的时候,依旧穿着整洁干净。但她今天穿了一身土气的碎花布裙,浑身上下每一块肉都遮得严严实实。款式老旧,感觉像是妈妈辈的人才会穿的衣服。   她老了几岁似的,原先如花似玉的面孔暗黄了不少,提着一个竹篮,里头装着鸡蛋和大蒜大葱,不太好意思地笑了一下,道:“成天在家操持家务,可能有些劳累了。”   齐庸凡皱眉,沉声道:“那小子怎么搞的,你们才结婚多久?就让你做家务?”   这话说出口后,齐庸凡忽然有些后悔。他才想起古代女子没什么地位,对大部分男人而言,女子就是生孩子的工具,以及打扫卫生煮饭的保姆。   根据什么女戒啊三从四德之类的,女子嫁进夫家就应该帮着做家务了。   柳元子腼腆地笑了一下,道:“他在上学呢,家里都是我和婆婆在看顾。”   齐庸凡叹了一口气,竟不知道该说什么好。古代的早婚有点糟糕,要是段铁年纪能更大一些就好了,他拥有独当一面的能力,也就不至于让自己老婆受婆婆的桎梏。   他从白布底下掏出一支棒冰,递给柳元子,道:“你拿着路上吃。”   柳元子抿了抿唇,接过来道了声“谢谢”。   “最近过得好吗?如果呆在家里太无聊,你可以考虑再来我店里帮忙,工钱照旧。”   柳元子有些感动,但还是婉拒道:“我婆婆和他都不想让我出来工作,嫁作人妇了,出来抛头露面也不太好!”   齐庸凡失望道:“他们说什么你就信什么?”   柳元子垂下头,“不然呢?”   齐庸凡哑口无言。 第四十七章   柳元子提出想向齐庸凡买一桶牛乳, 她说段铁很喜欢喝这种奶,但上学堂时总喝不够。   夏星酒馆明明有卖牛乳, 但她却特意来找他买,显然有言外之意。   不过也就是点奶罢了,齐庸凡没在意,回家里打了一桶,就当免费送给她了。   柳元子挺不好意思的, 非要给钱, “虽然我这钱不多, 但还请您收下,以后我会还给您的……”   齐庸凡摆摆手, “不用了,往后你又不能出来工作, 给自己多留点吧。我之前给了你一笔钱, 怎么又没钱了?”   “相公他上学要交书本费, 家里暂时不够, 就先用我的嫁妆垫上了……”   齐庸凡恨铁不成钢道:“那也不能全借给他们啊, 以后你自己需要用钱了怎么办?”   柳元子嗫嚅道:“相、相公说他以后考□□名会加倍补偿我的。”   齐庸凡:“……”怎么感觉柳元子被骗了。   他告诉自己不要以小人之心去度君子之腹, 万一段铁还真是个君子呢。   这回他没再给柳元子钱, 希望她有朝一日能懂得金钱的重要性。   古代女子嫁作□□, 万不可缺的就是钱。夫妻之间感情再深,也有无数为钱反目成仇的例子。   ……   卖完棒冰,齐庸凡收摊回家。快要中午了,他寻思着做些什么菜。期间他去了一趟夏星酒馆, 送货之余,顺便逛一逛菜市场,看看有没有菜好买。   隔壁的陈记肉铺已经彻底开不下去了。大约是名声烂了的缘故,镇上百姓们都知道他家卖黑心猪肉,贵了不少,肉质还差,因此都不去陈记买。   原先镇上只有陈记一家肉铺,如今一夜之间冒出两家,彼此相互竞争,越做越好,肉铺生意蒸蒸日上。   像现在无论去谁家买肉,老板都会搭送一小块骨头或者猪下水,比陈记良心多了。   齐庸凡就去郑记肉铺切了两斤肉。镇上能吃上肉的人家其实不多,他几乎天天来买肉,老板都认识他了,每回都会送一根肉骨头。   “老板,你这儿有鸡翅卖吗?”   郑屠户摇了摇头,指着前方道:“我记得那边有个老头卖鸡呢,你去问问他愿不愿意单卖鸡翅给你。”   镇上养鸡的人不少,几乎都整只整只的卖,很少会拆开来卖一个部位。毕竟鸡肉少,买回去刚好够一家人吃。不像猪肉,一头得分好几次卖。   齐庸凡按他所说,一路往前走,果然看见了一个白发苍苍的老头守在搭着木板的摊位前。他面前有一只竹筐,几只鸡被捆住脚,安安分分地伸长脖子四处张望。   “鸡翅卖吗?”   老头摇摇头,“我这都是活鸡,不卖。”   齐庸凡弯下腰一看,竹筐里有六只公鸡,另有一群小鸡仔。他沉吟片刻,“这些我都要了。你这边可以帮忙杀鸡的吧?”   老头一愣,“鸡仔也要?”   “鸡仔不要。”   老头像是第一次见到这么爽利的客人,咧开笑容,忙道:“我手脚很利索,等会全给你杀完,保管鸡血一滴不漏,装了盆给你送到家。”   “鸡血就不要了,只要肉就行。鸡翅记得给我单独割下来放在一起。”   “好嘞,我家这大公鸡肉多,一只一百文钱,一共六百文。”   一只鸡一百文,看似很少,其实老头赚了不少。因为古代村镇几乎家家户户都自己养鸡养鸭,除了酒肆,很少有人会专门去买鸡肉。平常一只鸡顶天六七十文,这还是北边闹饥荒,物价飞涨的缘故。   齐庸凡给了他一两银子,找回一袋叮当作响的铜钱。每一百文钱串成一串,沉甸甸的。   杀鸡要一会时间,齐庸凡不想站在这里看血腥的场面,便四处乱逛,继续买菜。   今天这顿饭很奢侈了,光鸡肉就买了六百文钱……没得办法,谁让他想吃炸鸡翅呢?   嘴馋了,更要对自己好一些。   最后齐庸凡拎着鸡、猪肉,以及蔬菜,酸酸的李子果回去了。已是正午,烈日烘烤大地。他把肉菜搁在地上,从兜里摸索出钥匙,开了门,闻到隔壁传来一阵饭菜的香味。   看来殷旭和叶子已经自己做饭吃了。   他拎着大包小包,连口气都没来得及喘,先去井边吊上来一桶水,洗了把脸。而后把肉菜也洗了,端进房车准备炒菜。   主要是想做一道薯片鸡翅。齐庸凡在现代最喜欢吃这道菜,每回都要上超市买一整袋鸡翅,可惜现在只能吃这可怜巴巴的十二只。   幸好这鸡够大,鸡翅肉多,看起来要比现代流水线生产出来的健康许多。   他先把每个鸡翅划三刀,放入盆中,与蚝油、酱油、少许盐、胡椒粉、姜腌制一个小时。   期间他煮上了米饭,炒了猪肉和大白菜,取一只鸡煲汤。   丁零零。闹钟提醒他时间到了。   先从库房里摸出一包薯片,捣成碎渣渣。两个鸡蛋搅成糊状,再拿出一点儿面粉。   他将腌好的鸡翅每个单独夹起来沾了面粉,蘸了蛋液,最后滚一圈薯片,放入锅中油炸。   待鸡翅被炸得金黄酥脆时,撒上椒盐,一道香喷喷的薯片鸡翅便出炉了。   齐庸凡将丰盛的饭菜端到桌上。房车里的折叠餐桌很小,盘碗占据得满满当当,他夹了个鸡翅吃,满足地眯起双眼,心道果然无污染的肉就是好吃,几乎没有腥味。   吃罢饭菜,还剩下六只鸡翅。齐庸凡把它放微波炉里热了一圈,而后拿到隔壁去给殷旭吃。   殷旭将它们统统吃光了,最后擦了擦嘴,问他:“晚上出来玩吗?”   “去哪儿玩?”   “去看星星。”   齐庸凡挠头,“喂蚊子还差不多吧。”   殷旭:“……”   齐庸凡看殷旭的面部表情似乎不大对头,忙道:“去去去,去哪儿看星星啊?”   殷旭淡淡道:“这儿,院子里。我会让叶子点上驱蚊的草料。”   齐庸凡心想,不愧是有钱人家的公子哥,想一出是一出,这般有雅兴。他于是点了点头,道:“行,那我回头去拿点零食瓜子。”   “唔。”殷旭补充道:“我还想吃西瓜沙冰。”   “我没买西瓜诶……”齐庸凡道:“牛奶沙冰可以吗?”   “嗯。”   ……   下午齐庸凡继续出摊卖棒冰,今天生意不是很好,就卖了十几根。他猜可能是因为价格太贵,不是所有人都买得起。   卖了一会,大太阳出来了。他被阳光晒得又热又懒,遂收摊回家,走过长长的幽暗巷子,他隐约看见几个矮小的身影在自家门口徘徊。   他心下警惕,放下手里的推车,轻手轻脚地往前走了几步,想听清对方在说什么。   没想到是几个小屁孩。   “喂,大李,你最轻,等会手脚麻利等爬进去找棒冰,要快点,不然等那个老板收摊回来就糟糕了!”   最矮的男孩子得意一笑,拍拍胸脯道:“都包在我身上了,爬个墙而已嘛,我经常上树掏鸟,可好玩了……”   “别废话了,赶紧的!”   在帮手们的催促下,男孩踩在别人的肩膀上,想要用力攀上墙缘。但小屁孩们都太矮了,夹起来仍够不上这面墙的顶部。   就在此时,他们身后忽然传来车轮骨碌碌的滚动声,男人咳嗽了一声,带着笑意道:“你们在我家门口做甚呢?”   男孩被吓了一跳,刹那间神魂俱灭,脚底一滑,瞬间掉在了地上。   要不是齐庸凡扶了他一把,兴许会摔个手骨折。   另外几个男孩眼疾手快,早就一溜烟跑没影了。   小男孩抹了一把眼泪,挣扎着爬起来,声音带着哭泣,“对不起!”   “好了好了,男子汉大丈夫不能哭的。”齐庸凡从兜里掏出一块帕巾,给他擦眼泪,哄道:“为什么想去我家呀?”   小男孩瞧了他一眼,哽咽道:“哥哥家,有好多棒冰,想、想吃……”   齐庸凡:“……”   推车里碰巧还剩下一根冰棍,不过已经快要融化了,他拿过来,塞到小男孩手里道:“下回想吃就要花钱堂堂正正地来买,而不是干这种偷鸡摸狗的事情,知道吗?”   “我知道啦!”一看到冰棍,小男孩的眼睛都在放光,忙接过来,撕开外面包的薄纸,一口咬了下去。   送走小男孩后,齐庸凡也回到了家。他仔细察看了一遍院子的围墙,其实不算高,俩小孩虽然爬不进来,但如果换成成年人,恐怕轻而易举就能翻墙进来。   这件事给了他一定启示,说明把房车大剌剌停在院子里是不安全的。   一个小屁孩尚且为了冰棍想闯进来偷,那某些贪图利益的人呢?那些被他拒绝的货郎们呢?是否也有这种类似的想法?   齐庸凡不禁有些不寒而栗。他难以想象房车被发现后是什么后果。只能说自己太粗神经了,要不是今天发生了这件事,恐怕他要到有人闯进来时才能发现。   最一劳永逸的办法是去牙庄买一个仆人,帮着看家。但不适用于齐庸凡这种情况。他有这辆房车的秘密,恐怕只能独自一人孤独终老过一辈子了。   他寻思着去买一条狗吧。看家的大狼狗,一有陌生人进家门就会咬人的那种。   然后再去买点刀片,插在围墙上面。 第四十八章   齐庸凡很快去了相熟的铁匠那里, 之前他在这儿打了好几口火锅铁锅。他买了一堆锋利的刀片,包在麻袋里, 推回家,逐一插在墙顶上,密密麻麻,让人无从落手。   基本上任何一个想爬过他家墙的人,都难逃刀片毒手。   这一招太狠了, 以至于叶子出门买菜看到他攀在墙缘插刀片时吓了一跳, 哆嗦着道:“齐公子, 你别想不开啊!快下来……”   齐庸凡抬起头,手握刀片, 咧开一个自以为友善实则在叶子严重无比恐怖的笑容,“没事, 我就是随便弄弄。”   叶子赶紧回家把殷旭叫了出来, 比划道:“齐公子蹲在墙上, 手里还拿着刀, 看样子……”   他话还没说零清, 殷旭便跑了出来, 果然看到齐庸凡蹲在几米高的墙上, 手里的刀片闪烁着银光。   “咦, 殷兄,你咋也出来了?”   齐庸凡笑着跟他打招呼,没想到脚底一滑,整个人犹如被风吹倒的落叶般掉下来。   他家的墙……说实话还是有点高的。   齐庸凡脸朝下, 感受了几秒钟呼啸的风声,自己的身体在不断下沉,仿佛自己即将像一根萝卜旋进大地。   然而预料之中的疼痛并没有发生。   因为他正巧砸在了殷旭身上。   殷旭本来打算用手去接他,没想到站错了位置,在男人庞大的体重冲击下,摩擦着地面,飞出去半米远。   俩人滚成了一团球,齐庸凡在上,殷旭在下,嘴对嘴,双双昏迷过去。   叶子惨叫一声,“救命啊!!公子!!!”   他赶紧的扑过去,怀揣着极大的悲伤,就差落下泪来,拼了命地将他们分开。   但令人匪夷所思的是……以叶子的大力,竟然无法撼动丝毫他们连接在一起的双手双臂。   最终,叶子分开了他们的嘴唇,喘了一口气,心想幸好没人看到,否则自家公子的名声就不保了。   没想到,他一抬起头,就面对着四周十几双好奇的目光。   一群闻风而来的邻居打破了此刻的宁静,远远地看着他们,议论纷纷。   叶子:“……”糟糕。   幸好邻居们都是淳朴的乡民,并没有将这一场意外想得那么龌龊,反而有人贴心地提醒叶子道:“小伙子从这么高的地方摔下来,还是赶紧给送去看大夫吧。”   “是的,谢谢您。”   叶子在邻居的帮助下费力地搀扶起两人,才走了几步路,齐庸凡便苏醒过来,捂着脑袋,软趴趴地坐在地上,茫然道:“刚才发生了什么?”   叶子叹了一口气,“既然您醒了就好,先帮着把公子带回家罢。”   齐庸凡感觉浑身骨头散架了似的,疼痛让他清醒过来,也记起了刚才发生的一切。   他再看昏迷不醒、面色发青的殷旭时,不禁感到了心虚与愧疚。   叶子放弃了出门买菜的打算,匆忙跑去妙医药铺请缪大夫。临走前他托齐庸凡照顾殷旭,做些给额头敷湿毛巾之类的杂活。   这些小事齐庸凡干得不遗余力。毕竟是他压倒别人的嘛,他只能更卖力地照顾殷旭。   隔了没多久,殷旭便醒了。他躺在床上,睁着眼幽幽地看着齐庸凡,道:“你,有点重。”   齐庸凡:“……”ok,fine.   旋即殷旭便挣扎着想要起来,齐庸凡忙道:“你先休息吧,要干什么事我帮你做。”   殷旭瞥了他一眼,“我要上厕所,你也能帮我做吗?”   齐庸凡只得看着他一瘸一拐地往厕所走去。   殷家的厕所修建得很豪华,虽比不上房车里的抽水马桶,但也集聚了古代人民的智慧精华。齐庸凡尿急时上过一次,感觉还不错。   像镇上的普通老百姓,大多数人家里并没有厕所,得排队上公厕。   而那个所谓的公厕,并不能被称之为厕所。脏不溜秋的,只能叫茅房。   齐庸凡想了想,走到厨房。打开米缸,里面满满地装着白花花的大米,夹杂着几只蠕动的米虫,有点恶心。   他勺了些米,洗干净倒水放进锅里煮粥。切了点肉末和青菜放进去,洒一把盐。   殷旭很快上好了厕所,回到屋里,闻到这一股米香,淡淡道:“你怎么开始在我家烧饭了?”   “给你煮点粥呗,看你这面色青的。”   殷旭摸了摸脸,低声道:“我很好。”   “叶子去给你叫医……呸,大夫了,一会就到,你先躺着休息。”   齐庸凡走出房门,拐了个弯往厨房那边去,继续看顾那锅粥。   他没看见殷旭并没有躺下去,而是呆呆地望着他离去的背影,轻叹了一口气。   ……   经过缪大夫的检查,两人的身体都没什么大碍。叶子放下心来,继续出门买菜。   到了傍晚,夜色层层弥漫,家家户户传来饭菜的香味。叶子提着菜篮子回来,便看到自家公子已坐在饭桌前喝粥,配一些小菜,吃得很香。   “你晚上不必做饭了,跟我一起喝粥。”   叶子瞧了几眼,道:“这粥是齐公子做的?”   “嗯,味道还不错。”   解决了晚饭,殷旭便坐在亭子里,燃上烛灯,看书写字。   叶子在一旁熏着艾草等驱蚊的药草,香炉里亦添上了御用驱蚊香膏。   没过一会,殷旭皱眉道:“齐兄怎么还没来?你去催催他。”   叶子笑道:“现在天还没黑透呢,看不了星星。齐公子约莫要等星星出来了再过来。”   殷旭只好耐着性子继续等。天知道他并不想看星星,不过是想跟齐庸凡说几句话罢了。   有些东西,总憋在心里会憋出病来的。   终于,夜黑透了,月亮与星星悄悄爬上夜空。   殷旭迫不及待地催叶子去叫齐庸凡。   事实上齐庸凡还没放弃他的护家大业,正想法子在院子里做几个陷阱,甚至弄来一堆稻草铺在房车上。   房车外壳本来就是木头,乍一看不扎眼。就是体积庞大了一些,古代哪儿来这么大的马车。   齐庸凡摸黑捣鼓了半天,感觉挺像模像样了。房车其实跟屋子差不多高了,稍微矮了一些,盖上稻草,在夜里看起来就跟一间小屋差不多。   这次叶子来敲门,他没有像以前那样遮遮掩掩的,大大方方地开了门。   “公子让你过去看星星。”   “行,等会啊,我拿点零食过去。”   叶子瞄了一眼,笑道:“原来您家院子里有这么大一间屋啊?”   “是啊,挺大的吧,刚修的,用来存放货物。”   齐庸凡端了不少吃食,以及一大碗沙冰来到殷旭家。最近他饱受蚊虫叮咬,从现代带来的六神花露水似乎对这里的蚊子不管用,即便在空调里也照样能听到嗡嗡嗡的叫声,惹得他心烦意乱。   他发现叶子在烧的什么草,意外地管用。他们盘腿坐在露天亭子里,竟然一只蚊虫也没有。   “你家驱蚊的这个好管用,哪儿买的?”他问叶子。   叶子回答道:“这种草药是缪大夫给的,如果您也想要,改日我去药铺多拿一些。”   “谢谢啊,下次请你吃零食。”齐庸凡笑了笑。   “你被蚊子咬了?”殷旭皱眉。   “没,就是夏天晚上嘛,蚊子多,吵得我睡不着觉。”   殷旭握紧了手中书页,面上却没什么表情,依旧淡淡的,道:“我这儿有些驱蚊的熏香,一会给你。”   “谢啦。”齐庸凡拍了一下他的肩膀,笑道:“够哥们。”   “哥……们?”殷旭一脸说不出的茫然。   齐庸凡却不打算解释,捻起一粒杨梅吃。说来也奇怪,他在镇上买的杨梅大多酸酸涩涩,很小一颗。但是殷旭这边的杨梅永远个大多汁,甜到仿佛打了激素。   “诶,我听说官府快征兵了,到时候你打算怎么办?”齐庸凡扭头问他。   以前齐庸凡就问过他这个问题。他本来想着回京,便随口敷衍过去。但如今看来不能这样了,他马上就要带齐庸凡离开,总不能再含糊下去。   况且……他虽确认齐庸凡失忆,可万一对方想起来呢?   他的脑袋乱成一团,忽然觉得自己当初骗齐庸凡就是个失败的决定。   难以想象等进京之后,对方发现他变成公主会是什么反应。   他的性别秘密不能被揭穿。起码暂时不能。   他深吸一口气,道:“我带你进京。”   “京……京城吗?”   “嗯。”   齐庸凡开始怀疑人生,“我要是逃兵,肯定会被官府通缉,你还带我去天子脚下,疯了吗??”   殷旭:“有时候,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   齐庸凡挠头,说得好像有点道理哦。   “行,我提前把越川县这边生意安排好。说不定以后还有机会在京城开分店呢……”   齐庸凡想想还有点小激动。   殷旭并不想提前打击他,便没有说下去,抬头望着璀璨星空,道:“在京城可见不到这么多星星。”   “你以前去过京城?”   “嗯。”殷旭补充道:“以前在京城呆过一段时间,走亲戚。”   齐庸凡心中一喜,心想既然还有亲戚,就说明有个照应,更加可靠。   与此同时,正在烧草的叶子闻言,咳嗽几声,扭头看向殷旭,心想公子的骗人功力与日俱增啊。 第四十九章   齐庸凡抽空去了一趟越川县, 这次没乘殷旭的马车。他觉得总麻烦人家怪不好意思的,况且顺风快递发展得非常迅速, 不仅运货,还有载人服务。   他跟着要送往夏星酒馆的那批货物坐上骡子车,经过一路漫长的颠簸,屁股都快颠断了,终于抵达县城。   他这次来主要是为了买狗。听人说, 越川县有专业买卖猫狗的店, 其实就相当于后世的宠物店。城里有钱人不少, 许多小姑娘家会养宠物。   除此之外,街市上亦经常能见到卖狗仔的散户。   这就是大城市和小村镇的区别啊。齐庸凡站在繁华的街头这般想到, 要是在南山镇,人们哪儿愿意花钱买一只狗, 随便路边捡一只土狗养养么得了, 喂几口剩饭剩菜都嫌多。   集市上卖狗的人很多。也许因为春天刚过, 衍生了一堆怀孕产仔的母狗。   齐庸凡环视一圈, 没怎么发现满意的。小小的狗仔确实很可爱, 但几乎全是中华田园犬, 长大了也就那点体型, 要用来看家稍显逊色。   更何况他哪儿来的时间等狗崽子慢慢长大……   他本来寻思着买一条大狼狗回去。这边找不到, 便准备去那个“宠物店”试试运气。   猫和狗容易传播疾病与瘟疫。因此这种专门买卖的店铺,官府压根不批准。   齐庸凡按照顺风快递小哥给的地址,寻摸了半天,才在一条幽深的小巷里发现一栋不起眼的民宅。他在门口站了一会, 听见此起彼伏的猫叫狗吼,以及浓烈的属于动物的尿骚味。   他敲门进入,说明来意后,一个穿短卦的少年将他带去后院,指着几排关在笼子里的猫猫狗狗道:“喏,新的一批都在这里了,你自个慢慢挑。”   “等一下。”齐庸凡回头问道:“就这些品种吗?”   “嗯。”少年不耐烦道:“你还想要什么品种?”   “呃……我想要体积很大的那种狼狗,用来看家的。”   “哦,那种狗本来我们是有的,但最近北方闹饥荒,没办法从游牧民族那边换过来。”   齐庸凡有些遗憾。再看眼前这堆稀奇古怪的猫狗,心想原来从古代就衍生了宠物行业。为了培养出可爱的外型,利用猫狗进行一次次血腥的□□……   他不忍心看下去,便告辞离开。   难得来一趟城里,齐庸凡去菜场逛了一圈,打算买点新鲜的蔬果回家。他寻思着如果真买不到大狼狗,弄条稍微大一点的田园犬也行。   横竖他养不了多久,夏天一过就要跟着殷旭进京,到时候还得把狗送人。   他一边想着,一边在摊位前站定,道:“老板,你这青菜怎么卖?”   男人头也没抬,“十五钱一斤。”   “你确定?”   齐庸凡眉头一皱,心想去年冬天才见青菜六文钱一斤。不过他好长时间没买青菜了,不大清楚物价波动。   “嗯。”正好又来了几个客人,男人没再搭理齐庸凡,起身拿菜装秤砣。对方一次性买了三斤,他的笑容热切了几分,伸手拿麻绳捆成一团递过去。   齐庸凡想了想,道:“给我来两斤吧。”   听他要买的样子,男人瞟了他一眼,边称菜边道:“小哥有所不知,夏季一般很少收获青菜,况且如今物价上涨,我这边的价格算地道了。”   “谢谢。”齐庸凡付了钱,抱着青菜走向另一端。   省城确实繁华。齐庸凡竟然还见到有卖菠萝的,一两银子一斤,简直就是天价。那人还信誓旦旦地说,这是出海从极远的新大陆运来的,堪比贡品般珍贵。   齐庸凡有些心动,决定买一只,没想到花了八两银子……   他左手一捆青菜,右手一个菠萝,行动不便,道:“你能帮我把菠萝切了吗?”   “这是番萎子啦,小哥,其实我也没吃过,不懂怎么切……”货郎讪讪道。   幸好夏星酒馆离这里不远,齐庸凡过去把菠萝切了,去皮,用盐水泡着。   中午店里很热闹。他坐在后厨发呆,厨师特意给他准备了一碗泡面,并加俩蛋,添了青菜。   吃完面,碰到王奎来店里巡视。齐庸凡拿出那碗菠萝,道:“要不要尝尝看?”   “番萎子啊,我吃过,可酸了。”王奎随口道。   齐庸凡不信,夹起一块放入口中。   果然酸得可怕……   呜呜,看来甜甜涩涩的菠萝要离他远去咯。   王奎接着又道:“海南那边盛产一种叫凤梨的水果,长得跟番萎子相似,但味道甜了不少。下次这边有卖了我帮你留意。”   齐庸凡隐约记得凤梨是冬天的应急水果吧,等轮到下一个冬天,他估计都不在越川县了。   “对了,越川县这边生意很好,你要不要考虑再开一家分店?”王奎问道。   “用不着吧,我觉得一家就够了。”   王奎摇了摇头,“你想想看,一个小村镇就能养活一家酒馆,而这么大的越川县市,其潜力远远不止于此。我家的龙游酒馆就在越川县开了整整六家分店!”   齐庸凡:“咱们现在还有钱吗?”   王奎:“装修等成本已经赚回来了,保守估计足够再开一家。”   齐庸凡想了想,嘱咐道:“你近期加大会员卡的充值力度,继续回笼资金。同时留意分店的地理位置,最好离这边近一点,我想再开一家不一样的夏星酒馆。”   王奎:“不一样?”   “嗯。”齐庸凡笑道:“这家应该不能叫酒馆了,我给它取名为夏星零食专卖店。”   王奎:“???”   ……   临到傍晚,齐庸凡又在集市逛了一圈。越川县有好几个大型集市,每个逛过去,他终于找到了一条比较满意的狗。   这狗年纪挺大了,很精,体积也比寻常土狗大一倍。据说它上一任主人死了,于是被人拎出来卖。   北方人有吃狗肉的习俗,渐渐的也传到此地。人们嫌猪肉太贵,想吃荤腥时偶尔也会来市场上买狗杀了吃。   摊主本来想把这条狗当作食物卖出去的,没想到遇到了齐庸凡。   顺风快递的骡车再度摇摇晃晃地将齐庸凡和狗运了回去。   齐庸凡在车上与这条狗进行了初步交流。它很聪明,许是看出他买它并不是为了吃,亲昵地蹭了蹭他的手腕。   齐庸凡反手一摸,安慰道:“只要你帮我乖乖看家,以后有你吃香喝辣的。”   狗子似懂非懂地汪汪叫了几声。   回到家,齐庸凡先把狗牵到房车的厕所里,用清水仓促地给它洗了个澡。   狗子竟然很配合,全程不挣扎也不动。   齐庸凡顺便也给自己也洗了个澡,穿着浴袍走出来,给自己吹干头发后顺便也把狗子的毛也给吹干。   但狗子似乎很怕他的吹风机……   忽然有点口渴,他打开冰箱准备找点喝的,拿出一瓶冰镇AD钙奶。   他挺喜欢喝这款历史悠久的饮品,嗯,有种百年前的味道。   “汪汪汪!”   狗子饿了,抬头看着他流口水。   “你不能喝这个。”齐庸凡看着它,道:“看你这么喜欢AD钙,以后就叫你AD钙好了。”   “汪汪汪!”AD钙叫得愈发起劲。   冰箱里还放着半盆吃剩的排骨汤,齐庸凡把里面的几块骨头捞出来,放在一个瓷盆里拿出去给狗子吃。   AD钙大概是头一次吃到如此丰盛的饭菜,回头想看看自己大方的新主人,投以感恩的目光。   齐庸凡“砰”地一声把房车门关上了,开始打扫卫生消毒。他心想,万一这狗子身上有传染病细菌呢……   不过他还是善良的。山里昼夜温差大,他用纸盒捣鼓了一个窝,铺上毛巾和旧衣服,充当AD钙简陋的床。   然后他给自己烧了一顿晚饭,确认AD钙在院子外没什么问题后,坐在书桌上开始学习这个世界的语言文字。   最近他在看一本地理志,大概描写了这个世界,除大殷王朝所在的西亚大陆外,还有东亚大陆、欧洲,以及美洲大陆等等。   里面写着,xxx年,哥拉布发现新大陆。   大殷王朝位于西亚大陆的中间部分,它的右上方是高丽国,上面顶着凶残的游牧民族大辽国,左侧是吐蕃国和大理国。   而大辽国左边,也就是大殷的左上方,还有一个名叫西夏国的地方。   由此可见,大殷王朝并不安耽啊。它的确曾经强盛过,在英明国君的带领下,欣欣向荣,有过如同唐朝般万国前来朝圣的威武历史。   但只要它稍微表现出一点衰败的迹象,周围其他几个国家恐怕就会像饿狼一样扑上来。   这是齐庸凡通过总结出来的一点历史经验。   当然这些与他无瓜。他又不做皇帝。在这个世界里,他唯一需要想象的就是如何成为一个富翁。   在以前,他想自己该如何跻身为富可敌国的大殷首富?   而当世界的版图在他面前徐徐展开时,齐庸凡发现自己的野心扩大了。   是了,小人物也有小人物的野心。   那么就给自己定个小目标。先赚他个几亿两白银,再将零食发展到全世界,提前开始贸易全球化! 第五十章   次日, 殷家小院。   亭子中间摆着一张矮桌,三人盘腿坐在蒲团上, 正在吃早餐。   叶子煮了稀粥,齐庸凡拿来了榨菜和肉松当作配菜。   吃饭之时,忽然传来几声狗叫。殷旭微微蹙眉,道:“这是谁家养的狗?昨日夜里吵得我睡不好觉。”   齐庸凡有些尴尬,道:“是我养的。”   叶子吃惊道:“齐公子, 你何时养狗了?”   “昨天去越川县买来看家用的。”齐庸凡讪讪道:“它可能还没适应新住处, 我会好好教训它的。”   殷旭放下筷子, “不日也许我们就会启程进京,你为何还要养狗?”   齐庸凡:“嗨呀, 我这也是没有办法。平常我不在家,万一有小偷小摸爬墙进来怎么办……”   叶子笑道:“齐公子放心, 我一般都在家中, 可以替你留意一二。”   “哈哈, 那就谢谢小叶子了。”   殷旭沉默了。他发现自己曾经也有过爬墙进入齐庸凡家的想法……如今想来, 何其愚蠢。   吃罢早餐, 殷旭放下碗筷, 擦了擦嘴, 道:“你家狗长什么样?等会不若牵来看看?”   “就是普通乡下土狗喽, 特别能吃……”   齐庸凡于是去隔壁把狗牵了过来。狗子很听话,乖顺地任由主人抚摸。它看起来不大像寻常土狗,威武庞大的身形,金棕色的长长鬓毛在阳光下闪烁着不凡的光泽。   齐庸凡莫名觉得, 这狗有点像后世的金毛犬……   殷旭的目光定格在齐庸凡爱抚狗头的修长右手上,晦暗不明,“它唤什么名?”   “AD钙。”   “欸地钙?”殷旭心想,什么鬼名字。   齐庸凡继续爱不释手地狂摸狗头。   殷旭似乎看不下去了,“你把它牵过来让我看看。”   齐庸凡把狗牵过来。奇怪的是,狗子在他面前异常温顺,但面对殷旭,它竟然两股战战,垂着头,表现出臣服的姿态。   殷旭并不屑于摸它,安静地看了它一会。   “什么味啊?”齐庸凡忽然捂鼻。   “你家狗尿了。”殷旭提醒道。   “wtf?”齐庸凡这才感受到脚背一阵湿热,感情这狗把尿撒在他身上了。   他气得重重拍了一下狗子,匆忙回头道:“我回去洗个澡换身衣服。”   殷旭微微颔首。   而狗子亦狗不停蹄地离开这里,仿佛后面有饿狼在追赶一般。   ……   洗完澡,齐庸凡神清气爽。天知道他刚才里里外外把自己搓洗了十几遍,才彻底去除了那股狗尿味……   换上一身皂蓝短衣,他推着小木车准备前往夏星酒馆送货。最近他警惕了不少,每次出门里里外外都要查看,确认没什么问题后才会离开。   今日赶集,南山镇再度迎来了难得的热闹场面。   齐庸凡在人群中看到了熟悉的身影,便走过去叫了声“柳元子”,笑道:“来买菜啊?”   柳元子看见他,笑了笑,左脸的淤青格外引人注目,“嗯,家里没米了,婆婆让我买些日用回去。”   “你脸上这个……怎么搞的?”   柳元子别过头,低声道:“没什么,天黑走夜路时一不小心摔了一跤。”   齐庸凡:“……”天黑摔跤绝对可以入选年度最烂谎言了。   不过这是别人的家事,齐庸凡也不好管太多,道:“往后你要是有困难了,尽可以来我家找我。如今这世道,你也晓得,我估计会在秋季征兵之前离开南山镇。”   “嗯嗯。”柳元子脸上带着几分忧愁,“我家相公尚未考取功名,说不定这次征兵也会将他带走……”   “那你还是带他逃跑吧。”齐庸凡开了个玩笑,“南山镇人去战场上,还从未有生还的希望。”   柳元子默然。也许她想到了自己的哥哥。   “喂喂,你们买不买菜?不买就赶紧走,去去去,别在我摊位前影响生意。”   菜摊老板开始赶人了。   “买的。”柳元子忙道,挑了几根黄瓜。   齐庸凡也跟着选了一点菜,放在木推车里,回头道:“那我先去店里了,你要小心点,下回走夜路别再摔着了。”   “嗯!”风吹乱了柳元子的发丝,一时竟看不清她到底在笑还是哭。   ……   还没到饭点,齐庸凡走进夏星酒馆时,只看见零星几个客人。还都是熟客,认识他,笑着跟他打招呼。   齐庸凡边应付着,边将竹筐搬到厨房里。刚走到门口,便听见里头的八卦说得那叫一个热火朝天。   “听说书院来了个新书生,长得可俊秀了,啧啧……”   “切~再好看哪儿比得上咱们老板。”   而后是钱萍的声音,“别讲闲话了,快些干活,等下老板来运货看见不好。”   “哎呀,钱姐你别急嘛,我这还有话没说完呢。那个以前开在咱们隔壁的陈记肉铺,陈屠户,你们还记得不?”   “晓得哦,都说他黑心,开不下去了只能把店卖掉在路边摆摊。”   “是了,如今他在做卖肉汤之类的营生,还学咱们店卖烤肉串。然而就在昨天,陈屠户被押进了官府!”   就连钱萍都被调动起了好奇心,追问道:“这又是为何?”   女音霎时尖厉,令人毛骨悚然:“据说,有人在肉汤里吃到了一根卷曲的毛发,陈屠户在卖人肉!”   “我的天……幸好我连陈屠户新摊位在哪儿都不知道。”   齐庸凡在门口偷听了半天,此时便扛起箱子走进去,道:“都别聊了啊,先搞卫生。”   “老板好!”   “老板上午好……”   员工们纷纷跟他打招呼。   齐庸凡气喘吁吁地把箱子放在地上,回头道:“你们刚才说的那个陈屠户卖人肉,是真的吗?”   “当然是真的。”女员工一拍大腿,道:“我舅舅是衙役,亲眼所见,那陈屠户已被关进牢里,估计会押个好几年。”   “那……人肉是哪儿来的?”有人忍不住问道。   “也许是陈屠户杀的呗。”女员工道:“若是他说出杀人罪行,估计会被判死刑。所以他倒也聪明,至始至终一直没交代人肉来源。”   与此同时,齐庸凡发现了一个诡异的事实。大概跟他相处久了,耳濡目染,店里的员工讲话都不那么古言了,经常会蹦出“员工老板”之类的现代术语。   钱萍在一旁清点货物,道:“老板,今天的分量有点多啊,差不多是平常的两三倍了。”   “嗯。”齐庸凡道:“过两天我要去一趟越川县,再开一家分店,店里的杂务暂时委托给你。”   “又要开分店了?”钱萍有些吃惊,但更多的是喜悦,“老板真厉害。”   “我打算开一家店,专门卖零嘴。”   齐庸凡寻思着,房车里的无限量零食不能就这样浪费了。要学会物尽其用。   巡视了一圈店内,等客人渐渐多起来后,齐庸凡便回家了。   像平常一样,他推着木车穿行在幽深的小巷,忽然听见前面传来一阵吵闹。   就在他家门口,叶子、殷旭,以及几名看起来无比狼狈的货郎,似乎在争吵什么。   他眉头一跳,忙放下推车跑过去,问道:“咋回事啊?”   叶子指着货郎们,愤懑道:“齐公子,就是他们妄图爬墙进你家!幸亏我听到狗叫,及时赶过来……”   “你不要血口喷人!”货郎叫道:“我们只是路过这里,没有爬墙!”   殷旭捏了捏鼻子,淡淡道:“移送官府处理罢。”   说到官府,三名货郎好像有点怕了,但仍嘴硬道:“行啊,去就去呗,以为咱们怕你啊……”   叶子悄悄对齐庸凡说:“我明明亲眼看见他们爬墙,你看那个黑胡子身上的衣袍,就是被墙顶的刀片给划破的。”   齐庸凡没想到自己之前担心的事这么快就发生了,吓出一点冷汗,背后湿答答的。他望着货郎们,冷静道:“我记得几位不是南山镇本地人吧,特意路过我家门口?”   货郎们不吭声了。   “我如今的确不私下供应货品了,但你们可以向夏星酒馆买,也贵不到哪里去。别总想着来我家偷,我跟西域人做生意,家里是没货的。”   其中一名货郎哭丧着脸,“齐小哥,你都把夏星酒馆开遍每一个镇子了,就算我们倒手卖出去,也没人买啊。”   “所以你们就打算铤而走险,干一笔无本买卖?”齐庸凡问道。   货郎们依旧沉默,大概是默认了。   “回去脚踏实地做生意吧,今天我就不告官府了,看在以前的情分上,饶你们一次。下次再来我家,不仅是官府,光顺风快递就能让你们吃不了兜着走。”   齐庸凡说出顺风快递这四个字,把货郎们吓了一跳。   事到如今,顺风已经不再去一个普通的类似于镖局的机构,它的势力暗扎于越川县深处,虽然官府不太清楚,但行走四方的货郎们却很清楚它作为地头蛇的威能。   而齐庸凡看起来与顺风快递有些渊源……   “谢谢齐哥!”年纪稍长的货郎拉了一把旁边二人,道:“还不快谢谢齐哥!”   “谢谢齐哥……”   齐庸凡满意地点了点头,“你们走吧,若是再来我家,或者告诉别人我家的位置,也许我不能把你们怎么样,但顺风快递可很清楚你们一家老小住在哪里。”   货郎们狼狈不堪地匆忙离去。   齐庸凡松了一口气,走过去几步把小木车推过来。   叶子感到匪夷所思,挠了挠头道:“齐公子,你和顺风快递是什么关系?”   听起来好腻害的亚子。   “哦,顺风快递就是我开的啊。”   齐庸凡回头冲他一笑。 第五十一章   齐家门口。   听到敲门声和狗叫, 齐庸凡睡眼惺忪地从床上爬起来,低头看了眼身上的睡衣, 赶紧换掉。他还没来得及洗漱,便去开了门,打了个哈欠道:“小戚,今天来这么早?”   戚勇春是顺风总部派给齐庸凡的专属快递员,主要负责每日运送货物到越川县。他道:“不早了, 王少跟我说零食铺马上就要开业了, 一定要我下午送到。”   外头日头毒辣, 瞧着仗势,估计都接近中午了。   齐庸凡嘀咕着, “昨晚又忘记设闹钟了……”   戚勇春没听清,“齐公子, 您说什么?”   “没啥。”齐庸凡道:“你先去那棵老树下坐着, 我一会就把东西整理好搬出来。”   戚勇春点了点头, 他知道齐公子的规矩, 喜静, 从来不愿让他进家门搭把手。   齐庸凡特意在门口那棵苍天老树下摆了石桌石椅, 偶尔有客人来找, 他便让他们在门口坐着等一会。   没过多久, 齐庸凡开门端出来一碟瓜子和一杯水,笑道:“先等等哈,我马上就好。”   “没事没事儿。”戚勇春赶紧摸了一粒瓜子嗑。其实他最喜欢这样等待的过程了,因为齐庸凡每次都会给他拿瓜子或者各种小零嘴, 好吃得要命。   要知道这么一碟瓜子,在夏星酒馆要卖三十文钱,相当于他半天工钱。而且齐公子说了,他没吃完还可以带走。   另一边,齐庸凡继续搬砖忙碌。零食早就拆分装在竹筐里,数量众多,品种丰富。有辣条、五香瓜子、薯片、泡椒凤爪、饼干、巧克力、牛肉干……统统用定制的纸袋密封装起来,看起来很干净卫生。   而每只纸袋上还印着一个可爱的狗头图案,底下写着“夏星零食专卖店”几个字。   他前些日子专门托人去订制了一个印章,给每个包装纸袋都印了上去。   甚至还有用精美木盒装在一起的零食大礼包……专门供有钱人购买。   这些加在一起有八筐,齐庸凡分了几次搬到外面的车板上,道:“这么多你们运得过去吗?”   “没问题。”戚勇春拍拍胸脯道:“换一辆大车就行了,用三头骡子。”   齐庸凡点了点头,嘱咐道:“运货时千万小心,不要倒翻了。另外要铺几块布,我怕天气太热把食物晒坏了。”   “好嘞,我等下就通知弟兄们启程,中午就能到越川县,刚好吃午饭……”   “嗯嗯。”齐庸凡应道。   “对了,这里有您的一封信。”戚勇春从随身的定制邮差包里掏出信封递给他,道:“是王少写给您的,我方才忘记给了。”   “没事的,你去忙吧。”   齐庸凡挥了挥手,与他告别。   ……   下午,越川县。   新店开业,端得是热火朝天。王奎最近忙得像陀螺,一会要看顾夏星酒馆,一会要来忙零食专卖店的装修进程,常常到深更半夜才睡下。   但越是这样,他干得越起劲,感觉人生即将达到巅峰。他要让夏星的名头响遍越川县,超越龙游酒馆,让父亲兄弟们看看,到底谁才是真正的商业奇才。   当然他很清楚,夏星的生意之所以日益火爆,并不是因为他的营销策略有多好。食店,最终依靠的是食物的品质。   夏星零食专卖店开设在寸金寸土的市中心。此处毗邻各色豪宅,有非常热闹的夜市一条街。店的面积并不大,罗列着按照齐庸凡画的图纸打造出来的货架,共四排。   每个货架上都满满当当地放着各色零食,底下贴着纸片,写清楚了价格与货名。   今天是开业第一天,店门口摆放着几束鲜艳的鲜花,红绸挂在木牌匾上,颇为醒目。   更别提还张贴着巨大的大字报,上面龙飞凤舞写着几个字:新店开业活动,所有夏星零食,买三送一!   专门培训过的两名男员工,统一穿着白色短卦,衣服胸口绣着“夏星”二字,顶着烈日喊道:“走过路过不要错过啊!夏星零食专卖店开业啦!全场所有零食,买三送一,买三送一了啊,错过这个村就没那个店了……”   他们就像鹦鹉一般,不断重复着这段话,嗓子喊哑了,就换另一批员工过来喊。   这条街人气旺盛,几乎所有经过的人都能听到这番话。这也是齐庸凡给的意见,换言之,便是现代用烂的“洗脑”广告效应。   譬如具有百年历史的脑白金,当初便是靠这一招红遍大江南北。   越川县很多人都吃过夏星酒馆,认准了这个标牌,很快就有人走进去,问道:“你们这店跟夏星酒馆有何关联吗?”   热情的小哥笑着回答道:“咱们这店啊是夏星酒馆的分店,专门卖零食的。像酒馆里的花生瓜子等下酒菜不能打包,但在这里可以专门买。”   “夏星酒馆的瓜子味道不错……”   男人背着手在店里转了一圈,很快就被各种稀奇古怪的零食所吸引。   尤其是中间摆着一个柜台,琳琅满目放着众多一小份的吃食,还可以进行试吃。   男人吃了一片薯片,微微有些惊讶。他每回来夏星酒馆,都只点酒或是一盘下酒菜。没想到它旗下的零嘴竟然也如此美味……嗯,可以买点回家给女儿吃。   “薯片怎么卖?”   “您好,六十文钱一袋。”   其实也就一小袋,居然要卖六十文,确实有些贵了。男人心里想着,接过袋子,“再给我来一袋瓜子。”   瓜子的分量更多一些,满满当当一袋,够吃很久了,颇为实在,售价八十文钱。   付了钱后,店员送了一只纸袋,将零食放进去,双手递给男人,笑容满面道:“欢迎下次光临!”   男人瞥了眼手中的纸袋,上面赫然也印着狗头与夏星零食专卖店这几个字。袋子的设计颇为新颖,纸质很厚实,沾着两根粗麻绳,刚好可以拎在手中,装拿东西十分方便。   他不由得想,这笔钱花得倒也不亏嘛。   ……   与此同时,夏星酒馆。   短短小半个月,这家酒馆在越川县已颇具名气。若到了晚上饭点,不提前预约根本没有位置坐。   下午,依旧有不少人坐着喝酒吃茶,点些小食,谈天说地。   “诶,你听说了吗?夏星酒馆今日开了一家分店。”   “在哪儿啊?我怎么没听说过。”   “那是欧阳兄孤陋寡闻了,哈哈哈……店离得不远,据说是专门卖零食的。”   “零嘴吗?那是小孩子吃得玩意,咱们一把年纪了,对这些不感兴趣。”   “你现在吃的瓜子不是零嘴啊?夏星酒馆不允许打包,但是在那家店却可以单卖?”   “哦?”男人来了兴趣,“那去看看罢。”   “走走走,店小二,买单!”有人高声道。   “咱们这就去看看热闹!”   不少人被这番话所吸引,纷纷对那家专卖零食的夏星小店有了些许兴趣。   而夏星酒馆亦贴出广告,在本酒馆办理会员卡的客户,可凭会员卡在夏星零食专卖店打□□折。   其实大多数人并不懂这个□□折是什么意思。但听人说有很大的优惠,便一窝蜂地跑去零食专卖店了。   更有甚者,为了这个折扣,特意充值会员卡。   ……   童妍妍是越川县一名富商的独生女。虽因商人的世家身份,她年纪大了嫁不出去,但家里实在有钱。   父亲说过,纵使她一辈子不嫁,他也养得起。   于是童妍妍就过起了无比快乐的米虫生活。而与日俱增的便是她的体重,她是一个美食爱好者。   像寻常龙游酒馆这样的店已经不能让她打起兴趣了,直到夏星酒馆的出现,才让她的精神为之一振,三天两头往酒馆跑,一次性在会员卡里充值了两百两。   从某种层面来说,童妍妍算是夏星酒馆的vip忠实客户了。   童妍妍好几天前就听说了夏星酒馆即将开一家零食分店的消息,颇为期待。   于是到了开业那一天,她不顾未出阁的少女不能随便抛头露面,毅然决然带着丫鬟冲冲冲。   这天她起晚了,梳洗打扮后到店里已是下午,正是人最多的时候。小小的店面挤了不少人,充斥着难闻的汗臭味。   但几位服务员小哥并没有因为人多而不耐烦或者怎样,在童妍妍亮出会员卡后,专门派了一位清秀的小哥哥陪在她身边。   对此,童妍妍很满意。   她随便逛了一圈,随意地点了几样东西,“那个,这个,还有最右边那个。”   小哥哥很上道,“好嘞,我这就给您包起来。”   “等下。”童妍妍定睛一看,道:“那个瓜子也不要。嗯,除了我方才指的这些,其他的全都给我包起来,每种两份。”   小哥哥一阵激动,就差吼出“大鱼来了”,忙冲管事喊道:“这位客官要的东西比较多,麻烦您去看看货仓里够吗?”   童妍妍很享受这种购物的快感。当然,她对胭脂水粉之类的玩意不感兴趣。她觉得这家零食店特别对她的胃口,心想以后要经常来逛,便问道:“你们店也可以办会员卡吗?”   “可以的,跟夏星酒馆的卡是通用的,只要您开通跟我们这边的联系。”   童妍妍把卡递给他,“行,那你帮我开通一下,我再充五百两。”   小哥哥握着薄薄的卡片,感觉自己要昏厥了。 第五十二章   傍晚, 一般是集市上人最多的时候。夏日烈日难耐,寻常百姓都不愿出门。假若在下午往外走一遭, 怕是得一身臭汗,回到家得洗澡,白白浪费水。   夏星零食专卖店再度火爆起来。比起下午抢购的盛况,趁着昏黄天色,此时门口更是排起了长队。   “诶, 是阿威呀, 你在此地做甚呢?”拄着拐杖的老爷爷望着几乎霸占了一整条街的队伍, 不由得感到愕然。   被称作阿威的是一名壮年男子,他挠了挠头, 不太好意思道:“小蕾天天嚷着想吃糖,我过来给她买。”   老爷爷吃惊道:“什么糖?!竟要排如此之长的队……”   “我也不太清楚, 听别人说的, 这家店有卖一种名叫大白兔的奶糖, 小孩子都爱吃。你瞧, 前面还可以试吃呢, 阿公, 要不你帮我在这排队, 我去前面拿一块来给你尝尝。”   老爷爷摆摆手, 拄着拐杖便想走,“阿公牙齿都掉光了,吃啥奶糖呦……多买点,给小蕾解解馋。”   也不知排了多久, 直到夜色漆黑,边上当铺都关门歇业了,才轮到男人。他锤了锤酸痛的双腿,走进店里,便听得店小二伶俐热情道:“尊贵的客官,很抱歉让您久等了,想要点什么?这边请。”   男人愣了一下,而后开口道:“我想要那个大白兔奶糖……”   “有的,这个还有货。”店小二把他领到屋内,道:“有五十文一小包的,也有八十文一大包的,您选哪种?都只剩下最后一包了。”   男人回头望着一圈仿佛经过洗劫般空荡荡的货架,忍不住念叨了一句,“怎的糖都卖这般贵?”   店小二并没有因为这番话看不起他或是怎样,伸手拿起试吃桌的盘子,递到男人面前,笑道:“您尝尝。”   男人心想,反正是免费的,不吃白不吃,便捻起一小粒,放入口中。乳白色的糖块入口即化,甜而不腻的滋味蔓延开来,这一瞬让他觉得,自家女儿小蕾一定会很喜欢吃这种糖。   好不容易排了这么久的队,多买点吧,买回去给老婆也尝尝。   思及至此,男人下定决心道:“麻烦给我一包80文钱的糖。”   “好嘞,这就给您包起来!”   最后,男人明明花了比自己预想中高了几十倍的价钱,却兴高采烈地提着纸袋儿走了。   此后没过多久,店里的零食便彻底抛售一空。本来运来的是整整两天的分量,但没想到开业之初,生意竟如此火爆,全都卖光了。   而门口依旧排着长龙。王奎见状,便让一名身强力壮的小二前去告诉客人们今日已没货,让他们明日再来。   众人几乎排了将近半个时辰的队,哪肯罢休。   “你们仓库一定有货,赶紧拿出来卖!”有人一口咬定店家在骗人。   “没错,这么大一家店,肯定有储存的。咱们排了这么长时间,怎么能就此善罢甘休!”   “快拿出来卖!今日你不卖,老娘不走了!”   听到这一切的王奎:“……”   要不是有几位店小二在门口把手抵挡,说不定那些客人们就冲进来闹事了。   片刻后,衣着凌乱、头顶鸡蛋壳和臭菜叶的强壮店小二走了进来,哭丧着脸道:“王少,他们都不走。”   说句实话,王奎长到这么大岁数,还是头一次见这么多人强逼店家卖东西。他脑筋一转,便有了想法,门外的人之所以怨怼,是因排了这么久的队伍却一无所获,若是明日来又要排这么长时间,实在不公平。   于是他问道:“仓库里纸袋还剩多少?”   看守仓库的店小二随口道:“多着呢,上次托人定制了好几箱,今天没用掉多少。”   “好的。”王奎吩咐道:“现在你们去仓库里拿纸袋,外面在排队的人,每人都发一个。”   强壮店小二弱弱道:“王少,就算送纸袋,他们怕也不会离开的……”   正所谓人多力量大,如今外边围着几十人,若要闹起事来,店里区区这么几个男人压根顶不住。   “无妨,等会我跟他们讲,你们先去拿。”   等到店小二抱来纸袋,王奎便领先他几步往外走。店门口燃着火把,将小半条街照得明亮无比。   人群中有一部分是夏星酒馆的忠实客户,认得他的脸,忙高声叫道:“这是夏星的老板!叫他给我们一个说法!”   “呼……掌柜的终于出来了。”   “老娘脚都酸了。”   王奎清咳几声,道:“我知道各位都十分喜爱夏星、支持夏星,但今日店里的货品预备确实已经告罄,非常抱歉。我也没想到生意会如此火爆,所以没有充分准备。”   经他这么一说,众人信了几分。毕竟场面闹到这个地步,想来老板也是想早日息事宁人的。估计是真的没货了。   然而他们仍不愿就此离去。排了这么长时间啊,啥也莫得,简直血亏……   接着,王奎补充道:“不过我个人给大家一个小小的补偿,这边有我们店里的纸袋,我在上面写了编号,每人来领取一个,明日可以凭这个纸袋不用排队。”   光明正大地……插队?   众人不由得释怀了。甚至想象一下明日领先一整个长队率先买到东西,别人都朝自己投来艳羡目光的场景……还有点小激动呢!   店小二给他们分发了纸袋,并拿纸笔记录、写下编号。   忙碌的一天终于过去了。王奎开始清点今天的营业额。大多是零散的铜钱,数起来很费劲。   “总共是……两千八十六两,530文钱。”店小二将串好的铜钱码放在一起。   “你确定?没有数错吗?”王奎被这个数字震惊到了。   “我都数了三遍了,王少您自己要不要数一遍?”   王奎撸起袖子,翻翻练练数了半天,最后也得到了同样的数字。   这、这未免也太可怕了。   虽然其中有几百两是会员充值的额度,但将近三千两的总营业额完全货真价实!   要知道,越川县内夏星酒馆的营业额,在不计算充值额的情况下,生意最火爆时也未曾超过一千两。   算他一天两千好了,一个月下来就是整整六万!   天呐,六万两白银……   说句掏心掏肺的真心话,王奎长到这么大,还从未见过如此快速简单的赚钱方法。   这哪里是一家零食专卖店,分明是一台白银生产机啊!   晚上,王奎失眠了。他翻来覆去都睡不着觉,一闭上眼,脑子里就是一片白花花的银子。他干脆起床,坐在书桌前奋笔疾书,给齐庸凡写了一封信。   他想邀齐庸凡亲自来看看,亲眼见证这一场奇迹的诞生。   ……   是夜,童宅。   西厢院灯火通明,隐约传来男人痛心疾首的劝慰,“妍妍,你少吃些罢,晚上不宜吃太多零嘴……”   “你管得着我?”童妍妍把袋子里薯片掏出来,一口一个嘎嘣脆,“爹,你忙你的生意去吧,说好要养我一辈子的,没有钱怎么行。”   男人颤抖着双手,指着她道:“我、我怎么就生出了你这么个东西!”   “你变了。”童妍妍道:“你以前很宠我的……呜呜呜……”   她这一哭,哪怕是假装的干嚎,也让男人的声线降低了几个分贝,柔声道:“好好,妍妍你多吃点,不够爹再去给你买。”   “嗯,我爱爹爹!”童妍妍挥舞着她肉乎乎的手臂,从大床上埋没的纸袋中掏出一个,递过去道:“这是巧克力,甜甜的,我最爱吃了,送给爹爹吃。”   “我不吃。”男人摆摆手,“既然是妍妍最爱吃的,为何不留着自己吃?”   童妍妍嗲声嗲气,“因为我最爱爹爹了,要把最好吃的东西留给爹爹吃。”   童父笑了一下,拗不过她,接过袋子拿出来吃了一块。天气热,巧克力已经有点融化了,黏哒哒地粘在他指尖,令人有些不舒服。   不过这口中的味道,苦中带甜,奇妙的滋味,倒是令他有些惊讶。   “爹爹还想吃吗?”童妍妍问他。   童父犹豫了一下,禁不住诱惑,点了点头。   童妍妍便又让他拿了一块吃。   “好吃吗?”   童父点点头。   “以后还想吃吗?”童妍妍再次问他。   童父下意识点点头。   “哈哈哈哈哈哈!”童妍妍仰天长啸,“让你再说我买零食浪费钱!还说晚上不准吃零嘴,明明吃得比谁都开心。”   童父:“……”   ……   与此同时,越川县市的另一端。   极普通的屋舍,夜里为了省钱,早早熄了油灯。男人抱着女儿躺在床上,教训道:“晚上不准吃糖了,不然长大了牙齿会掉光光。”   女儿咿咿呀呀,“大、大白兔奶糖……还想要……”   妻子在一旁不满道:“相公,你不要太惯着她了,竟然给买八十文钱的糖!真是的,那么大一袋糖吃下去,小蕾非吃出病不可。”   男人笑道:“我又不是专门买给小蕾吃的,你也尝尝。”   妻子嘟囔道:“小孩子吃的玩意,有什么好吃的……”   男人捉住她的唇亲了一口,“被我发现了吧,有奶糖的味道。”   “讨厌~”   夜还很深,星光璀璨。大殷将永远铭记这一天,当夏星零食专卖店出现之时,历史的滚滚车轮似乎已经迈向了不可预知的方向。 第五十三章   一大早, 齐家门口。   “齐公子!有您的信!”门外传来快递小哥的呼喊。   “来了来了……”   彼时齐庸凡正在煮早餐,他拔掉电磁炉的插头, 解开围裙,急急忙忙跑了出去。   戚勇春拿来了一封厚厚的信,并道:“零食差不多又快卖光了,王少说让你多准备一些货。”   齐庸凡挠了挠头,“生意这么好啊。”   “您是没看见, 夏星零食专卖店的客人都排队到街尾了。”戚勇春绘声绘色地描述道:“刚开业那日, 因为零食卖光了, 那些排了队却没买到的客人们还在门口闹事。如今在越川县,夏星的名头可谓无人不知无人不晓。”   “那我今日准备得不多诶。”齐庸凡沉吟片刻, 道:“不如这样,你回去跟顺风的人说一下, 让他们下午再派人来我家门口拿货, 一共运两趟。”   戚勇春点点头, 帮着将货物装运上车。   齐庸凡目送他离去, 回到家拆开信封。依然是王奎寄来的, 里头除了两张信纸, 还有一叠银票。   他数了一下, 竟然有三千两整。   而依王奎在信中所言, 这三千两差不多是昨日夏星酒馆与夏星零食专卖店的总收入。   光是这一天,就将夏星零食专卖店的投入成本翻倍赚了回来……   齐庸凡心想,果然还是卖零食赚钱啊。想当初他在仿古园林里开流动小卖部,每个月也挣了不少。几毛几块, 累积起来就是一笔大数目。   更何况现如今他做的可是无本买卖。   ……   正午,烈日炎炎。夏季气温颇高,如今已进入七月,在大殷正是一年四季最磨人的时节。雨季过后,往往大半个月才能迎来一次降雨。   田地濒临干涸,村民们不得不每日早起,抢着去河里捞水浇灌。   听人说,北方有些地方,甚至好几个才能下一场雨,旱灾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损失。饥荒闹得不可开交,每天都有成百上千的人死去。   而剩下活着的人,则拼死也想来到南边。   南方靠海,且多山多水,钟灵俊秀。作为举国知名的鱼米之乡,此地仿佛与外界隔绝了一般,丝毫没有受到饥荒的影响。   而把手疆界的将领们,亦接到知府的命令,绝不可放难民进入。   人都是自私的。一旦北方难民进入,南方本地百姓肯定会受到影响,抢劫夺掠在所难免。   越川县市,知府衙门。   书房内,几位身着官袍的中年男子正举杯谈笑。茶盏氤氲出丝丝水雾,管事抿了一口,忍不住赞叹道:“这黄山银针不愧为近年来最稀有的茶种,着实甘甜醇厚。”   “咱们越川也善种茶叶,喏,前阵子收来的上等春茶,咱们知府大人的库房里还剩不少呢。”   被称作知府大人的长须男子笑道:“等会就让管事给诸位同僚每人拿几斤,可好?”   “哈哈,越川茶就不用了,本官听说你们这有卖一种被称之为快乐水的饮品……似乎叫做可乐?哪里有卖?本官很想品尝一番。”   长须男人想了想,笑道:“阁下说的是夏星酒馆吧!今日中午便带大家去那儿吃一顿好的。”   “老文!”他唤来跑腿的下人,嘱咐道:“你这就去定位,要夏星酒馆的一间大包厢。”   “好嘞!”   下人点了点头,便退下出去了。   “苏大人好手段,竟想出封闭城门这么个好法子。我记得几十年前也发生过这样的事,当时的知府将难民给放了进来,结果弄得姑苏城民不聊生,当时的知府更是被贬职发落西北……”开口说话是隔壁泰阳县的知府。   长须男人长叹一口气,道:“我这也是无奈之举,为了当地百姓的福祉,只能舍弃那些难民了。”   泰阳县知府不屑道:“那些难民只知道浪费粮食,就算放他们进来,估计也不会懂得感恩。就知道贪图富商施舍的那些免费米粥,还嚷嚷着要田要地,简直没完没了了!”   “对了,”其中一名身着华服的英俊男子问道:“苏大人,征兵令派下来了吗?”   长须男子点了点头,“过一阵就会开始陆续征兵,这一回十二岁以上的男子,除残疾之外,皆要上战场。”   此言一出,在场的官老爷们都沉默了。大家混到如此这一地步都不容易,虽说不上是什么清廉正直的好官,但对自己的百姓,大多怀有一些感情。   他们的业务水平可是直接与当地百姓的生活质量挂钩的。   然而从某种层面上来说,征兵对百姓们的摧残,比难民更加可怕。   他们可以抗拒难民,但却无法违抗皇帝的旨意。   “都怪该死的高丽国,简直造孽啊!”   “希望这次能赢吧,否则……”   官老爷们面面相觑,怎么也不敢想象如此这次战争再次失败,已经接近风雨飘摇的大殷王朝会面临怎样的结局。   ……   下午,殷家。   殷旭刚睡了个午觉,醒来时,便听得叶子在耳边叫道:“公子!缪大夫说,征兵令已经派下来了,让您早做打算。”   殷旭半靠在床上发了会呆,低声道:“不急,等征兵令贴出来了再说。”   “那会就来不及了呀!”就算不大懂时政的叶子都有些着急了,“缪大夫说,五王爷他们已经开始怀疑你了,就连皇上也几度来信催您回宫。”   “那我晚上与齐庸凡说说。”   叶子:“齐公子中午便出发去越川县了,今晚可能不回来。”   殷旭怔了怔,“那便明日再说。”   叶子犹在絮叨,“您要快些回宫才是呀,皇上最近身体不大好,万一发生宫变……”   后来叶子在说什么,殷旭已经听得不大清楚了。他满脑子都充斥着方才自己做的那个梦,在梦境之中,他与齐庸凡在床榻上抵死缠绵的景象……   怎会如此?殷旭不禁开始怀疑人生。的确,齐庸凡是他的夫君。但他认为自己并不是断袖,为何会做这样诡异的梦?   他忽的叫住叶子,道:“梦境里的一切,可当真吗?”   叶子仔细想了想,回答道:“日有所思,夜有所梦呗。所以我觉得,虽然不必当真,但梦到的也许跟现实有关。”   殷旭若有所思。   ……   到了越川县,齐庸凡直奔夏星零食专卖店。他万万没想到,在众多零食中,销量最高,卖得最快的竟然是辣条。   他当初特意定制了一批油纸袋用来装辣条,而每个纸袋里还放了一根小小的牙签,粘在顶端,用来叉辣条吃。   每袋辣条很少,只有一包小卫龙的分量,售价三十文钱。   也许是因为它在店里卖得最便宜,亦或是因为它确实好吃,大家都喜欢买它。   今日王奎不在店里,据店小二说,中午夏星酒馆来了大人物,王奎便匆忙赶到那边的店去了。   齐庸凡瞧着这家新店,感觉还是很满意的。他四处察看,偶尔调整一下门口海报的位置,顺便教导店小二怎么说话,一天便过去了。   今日准备得货物很充裕。直到关门时,仓库里的货还剩下不少。   清点完营业额,齐庸凡正准备前往他在附近定的客栈。   谁曾想刚走出没几步,便撞见气喘吁吁跑过来的王奎。他瘦了很多,也黑了不少,大抵是这些天一直在跑生意的缘故。   他穿着锦衣华服,看起来就是个富贵公子哥的模样,拎着一盏灯笼,喘咳几声,道:“你要来怎么也不跟我提前说一声。”   齐庸凡:“我让店小二去通知你了,可能他没找到你吧。”   王奎兴奋道:“就在今日中午,知府大人和几位高官来夏星酒馆用餐,我一下午都在陪他们……”   “你也别太累了,不然再请个管事,帮着管一家店。”   “这事儿再说罢。你晚上住哪儿?客栈总归不舒服,不如来我家住?”   说出这句话,王奎心里还有些小期待。   “不用了,我已定好客栈房间,就在前边的龙游酒馆。”   王奎:“你难得来一趟越川县,不出去玩玩?”   齐庸凡莫名其妙,“大晚上的,有什么好玩?”   王奎挤眉弄眼,“男人去的地方,你懂得。”   想起上回去的那家青楼,齐庸凡还有些后怕,不由得摇头道:“我之前去过,都是些胭脂俗粉,实在没趣,还不如睡大头觉呢。”   王奎问道:“上回你自己一人去的?”   齐庸凡摇摇头,“我朋友跟我一同去的。”   “那便是了,你朋友定不是越川县人。”王奎笑道:“今日跟着我,带你去见识些新鲜玩意。”   齐庸凡好奇道:“是什么?别告诉我是去听哪家头魁谈谈唱唱……”   “庸俗!”王奎神秘兮兮道:“我要带你去南风馆,怎么样,去不去?”   “那是啥东西……”齐庸凡心想,好像有点耳熟的亚子。   “不是东西!是小倌馆!”   齐庸凡忽然知道是啥了,估计就是上次他在青楼边上看到的那家,都是男人的店。也就是现代的牛郎店嘛,切,当他没见过世面一样。   好吧,他确实没见过世面。   作为一个gay,齐庸凡舔了舔嘴唇,道:“在哪儿?” 第五十四章   南风馆离城中心不远, 齐庸凡与王奎步行了十来分钟便到了。这些聚集在一块的青楼妓院在夜里格外醒目,远远望去, 灯火辉煌,隐隐传来脂粉与酒香。   穿过一条长巷,王奎转头道:“今日南风馆碰巧有一场诗词大会,想必热闹得很。”   “不是吧?!”齐庸凡苦着脸,“你不是说要带我来见世面的嘛?怎么是来看这种玩意……”   “哎呀, 你个笨蛋。”情急之下, 王奎连脏话都蹦出来了, “南风馆的头牌名叫楚明月,今年刚及冠, 据说还保有处男之身。假若谁能够在今日这场诗词大会博得头筹,那就能免费获得楚明月的初夜……”   齐庸凡莫名觉得这个情节有点眼熟, 好像经常在古装剧里看到过。只不过现在头牌换了一个性别。   他对于这个楚明月并不感兴趣, 与此相比, 他更见识一番香艳无比的酒池肉林。   不过来都来了, 总不能回去吧, 便随王奎走进南风馆。   南风馆比起隔壁那些花枝招展的青楼, 可谓清纯高贵了许多。门口站在两名身着白衣的清俊青年, 徐徐晚风吹起他们的衣角, 仿若下一秒就会乘风归去。他们脸上亦带着如沐春风的微笑,没有丝毫媚俗的气质,反而令人倾慕。   再看内部的装饰,青翠绿竹, 清一色的木桌蒲团,墙边悬挂着山水画或笔力苍劲的字帖。桌上摆得只有茶水与瓜果,全无任何莺莺燕燕。   放眼望去,全是身着青衫的秀美少年,有弹古筝的,有捧书卷的,也有与客人细语交谈的……   齐庸凡差点以为自己走进了一家茶馆。   见他们进门,一名中年男子走了过来。他身着蓝衫,看起来上了年纪,保养得当的细嫩皮肤几乎瞧不见皱纹。只有站起来时,能看见弯弯的卧蚕与眼尾细纹,平添几分性感。   还没等他开口,齐庸凡心想,这等姿容,要在现代恐怕已被追捧成大叔型的成熟帅哥了,混个娱乐圈都绰绰有余。   男人的目光不动声色地在齐庸凡俊美的脸蛋滑到他身上质地不菲的短衫,像是早就认识王奎一般,他笑道:“王公子好一阵没来了,今日怎得了空?”   王奎:“带朋友来玩,听说你们这儿今日有一场诗词大会?”   “谈不上是什么大会,不过就是我们家明月闲得无聊,折腾出的一场小比赛罢了。王公子要参加吗?”   王奎领着齐庸凡往前走,闻言笑道:“我可不会作诗赋词,庸人一个!”   “呦呦。”男人捂嘴一笑,烟波流转,竟有几分妩媚,“王公子这般人物,要自称庸人,我们这些岂不是连人都算不上了。”   这样肤浅的马屁,王奎很是受用,掏出碎银当作赏钱抛给男人,道:“老规矩,寻个最好的位置。”   “好嘞,这就给您安排……”男人忽的看向齐庸凡,“不知这位公子该如何称呼?”   在这种风雪场合,问别人名字是很不礼貌的行为。王奎刚想说话,全然不懂的齐庸凡已经傻傻地被套出话,道:“我姓齐。”   王奎心想,好险,要是被套出名字来,总归不大安全。   “原来是齐公子。”男人恭敬道:“我叫画夜,若有什么需求,尽管唤我就是了。”   待男人走后,齐庸凡与王奎被领到二楼靠边的位置。他们只需微微侧头,便能看清全场的景象。桌上摆了新鲜的瓜果,以及一壶上好的碧螺春。   齐庸凡吃着葡萄,道:“画夜是这里的老鸨吗?好奇怪的名字。”   王奎摇了摇头,道:“在小倌馆,这种人不叫老鸨,叫先生。”   齐庸凡嘴角一抽,心想这不是给私塾老师抹黑嘛。   “你可别小瞧了画夜,如若他不是贱籍,以他的才华,考个秀才出来都绰绰有余。”王奎道:“整个南风馆的小倌,都是他一手教出来的。”   齐庸凡再度环视四周,能把一家妓院折腾出这样的装修风格,这位画夜先生想必是一位不折不扣的文青。   “唔,这儿的水果还蛮好吃的。”齐庸凡再度往嘴里塞了一粒葡萄。   “那可不,光这点瓜果茶水就花了三两银子呢。”   所以说,逛妓院在古代属于高消费。   南风馆的生意颇为不错,一楼人头攒动。二楼人少了些,估计是有最低消费的缘故。但这足以让齐庸凡感到意外了,想不到越川县就有这么多断袖同好。   不过大多数都是大腹便便的老男人,少数几个年轻一点的,长相也很一般。   这群人当中长得最好看的,齐庸凡心想就是自己与王奎了。   而且楼下那些小倌长得都很一般,还没殷旭好看呢……   王奎给自己倒了杯茶水,抬眼望着齐庸凡,道:“你当初是在骗我罢,你对男人明明也有些兴趣。”   齐庸凡一时之间想不起来了,“我当初哪儿有骗你?”   “你明明同我说,你不喜欢男人。”王奎自嘲地笑了笑,道:“可我跟你提起南风馆时,看你颇有兴致。”   齐庸凡:“我现在喜欢了不行吗?”   他在心里嘀咕着,自己何时跟王奎说过不喜欢男人了。他可是个gay,打小就活得明明白白。   “……那你要不要再考虑一下我?”   齐庸凡:“……”   他终于想起来了,自己当初骗王奎说自己不喜欢男人,就是因为王奎跟自己告白……   合作伙伴对自己怀有不轨心思怎么办?   齐庸凡:“抱歉,我不喜欢你。”   王奎倒没有很伤心,一副无所谓的样子,“行,我知道了。”   齐庸凡本来不打算在这里谈恋爱,他觉得等自己赚到很多很多钱后,说不定能找到办法再买一张回程票回到现代呢。   可如果要谈的话也不会找王奎这种人啦。就像在他身边,殷旭就比王奎可靠多了,虽然人有点傲娇,但是善良有钱有颜,没有王奎那么花心,看着就是个专一的好男人。   “你在发什么呆呢,打起精神来,诗词大会马上就要开始了。”王奎道。   “这玩意有啥好看的,我猜那个头牌楚明月长得也不怎么样。”齐庸凡打了个哈欠。   对此,王奎就笑笑,不说话。   没过多久,画夜走到了一楼中间的木台子上,朗声道:“欢迎大家今夜光临南风馆,下面我们将举行一个小小的诗词比赛,最终获胜者将得到楚公子的垂青,并获得五百两白银!”   人群沸腾了。也不知道是因为楚明月,还是因为那五百两白银。看来南风馆此次斥了巨资,楼下所站之人,纷纷都要了纸笔,准备开始作诗。   一名清秀的小倌来到二楼分发笔墨,顺便也给齐庸凡这桌发了两份。   王奎问他:“你要不要写?”   齐庸凡:“我又不会写诗。”   王奎:“感觉姓齐的都是大文豪啊,你看之前的那个状元郎齐庸,再看大殷丞相齐若鸿。纵观大殷历史,好几位大诗人也都姓齐。我看你很有文化的亚子,怎么不会写诗呢?”   齐庸凡当然不会写诗,毕竟他只是一个盗版状元郎。他脑袋里装着中华上下几千年,还有几句儿时背的唐诗宋词就已经满满当当了。   “哇,你快看!”   “楚公子出场了!!”   “哼,今夜我黄某人一定能拿第一,楚明月是我的啦,哈哈哈哈……”   “楼上的,做什么梦呢?赶紧醒醒。”   “就是就是,明月公子是大家的!”   人群忽然沸腾。   齐庸凡甚至在楼下,隐约看见了几个矮矮的身影,似乎是女扮男装……   烛火摇曳,伴随着一阵清香,身着月牙白长衫的男子犹如芝兰玉秀,眉眼带笑,移步台上。他生得极端秀美,男生女相,若扮成女装,辅以出尘脱俗的气质,怕是能远远甩隔壁青楼花魁几条街。   齐庸凡也看呆了,说实话,这是他见过唯一一个,能在长相上媲美殷旭的男人。   简直就是完美无缺的棒子国男团整容样板啊!!!   王奎适时出声,“感觉如何?明月公子不愧为头牌吧?”   齐庸凡:“是、是还成。”   “你要不随便写一首诗上去嘛,胡乱写的也成。我真的一个字都写不出来,忒没面子,你随便写几个字交上去吧。”   齐庸凡想了想,反正是凑数嘛,他随便写一个自己还记得的古代情诗上去。万一大殷还没诞生过这首诗,他还能赚个五百两,嘿嘿。   但他不想做文抄公,等拿到钱了,就跟大家说这首诗不是自己写的,再公布真正作者的名字。   齐庸凡的这一手毛笔字真的很烂,歪歪扭扭,跟毛毛虫在纸上爬一样。   王奎起初不以为意,待到后来,定睛一看,愕然道:“你不是说你不会写诗吗?!”   “我又没说这是我写的。”齐庸凡悠悠道:“嘘,别说出去,咱们骗走这五百两就跑。”   “啧啧,厉害啊……”   很快有人过来收诗,小倌瞄了眼这张纸上丑陋得几乎无法辨认的字迹,并没有在意,随手叠在一起拿下去。   审核诗词要一段时间。齐庸凡便在楼上,非常无聊地跟王奎下围棋。   楼下有男子跳舞或者弹琴,感觉都没啥意思。他心想还是隔壁的迎春楼更有趣一点。   王奎笃定道:“你肯定能拿第一。等下可别抛下我,跟明月公子走了啊。”   齐庸凡随口道:“我本来就要抛下你回客栈睡觉,这两者有何区别吗?”   边上那桌人听到他们的谈话,其中一人不满道:“还得第一嘞,这么自信!今日徐秀才来了,他亲自作诗,哪儿还有你们的事。”   齐庸凡完全把他们的话当作放屁,懒得理会。等了好一阵,他跟王奎下了三盘棋时,画夜才姗姗来迟,再度上台道:“评选结果已经出来了,下面宣布第一名——”   众人不由得竖起耳朵。   “是齐公子写的《鹊桥仙》!”   据说徐秀才当时正在喝水,闻言,一口水喷出来,还喷到了画夜脸上。 第五十五章   “嘿, 不出我所料,你果然是第一。”王奎笑道。   齐庸凡心想第一怎么了, 这可是名垂千古的情诗,在各种古装剧里被用烂的神诗,用在这种风月场合,如果还拿不了第一简直是对创作人的侮辱。   “我、我不服!”那位徐秀才站起身,不满地叫嚣道:“有本事把诗念出来听听!我就不信有比我更上乘的诗作!”   “好。”画夜从怀中掏出一块手帕, 擦了擦脸上的水渍, 念道:“下面我便公布诗词的内容, 你且听好。”   徐秀才自鼻腔发出不屑的冷哼。他是何许人也?徐晓林,字长青, 出了名的神童。   不过自从他二十来岁考中秀才后,日日浸.淫风雪场所, 科举之路便再无一分长进。   但从目前来说, 他的学历, 应该是全场最高了。   徐晓林写过不少情诗, 在越川县内颇有名气, 因此有好几名簇拥者, 十分不满于居然有人能先他夺得头筹。   “我来念罢。”一直坐在旁边的楚明月忽然开口说道。   “也行。”画夜将纸递给他。   “纤云弄巧, 飞星传恨, 银汉迢迢暗渡。金风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   柔情似水,佳期如梦,忍顾鹊桥归路!两情若是久长时, 又岂在朝朝暮暮。”   楚明月的声音很好听,温柔中蕴含着一丝男性特有的磁性,如他的名字一般,仿佛清风明月。   虽未张贴出文字,但光是听着这韵脚,便明白决计是一首传世好词。尤其是最后一句,简直就是点睛之笔,不愧为流传千古的名句。   众人哗然。   徐晓林踉跄后退几步,跌坐在椅子上,喃喃自语:“怎么可能……”   “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实在是好句啊!厉害厉害。”   “齐公子是哪位?”   “这才是诗圣,竟然屈才于南风馆……想必今日过后,此词定然名垂千古!”   “这么想想,也该此番人物能得到明月公子的初夜。想来他仰慕明月公子已久,才能写出这般深情的文字!”   楚明月放下纸,抬头看向二楼,笑道:“齐公子,下来领奖罢。”   自有小厮捧来钱,不是银票,而是好几箱白花花的银子,视觉上颇有冲击力度。   二楼。   王奎催促道:“快去啊,那可是五百两呢。”   齐庸凡下意识地理了理衣袍,靠边走下去。他路过隔壁那桌时,方才叫嚣他不如徐秀才的人,不由得羞愧地低下头。   南风馆内只燃了昏暗的油脂灯,灯火交错之间,台下的人们不禁都看向那个顺着楼梯走下来的男人。   齐庸凡被他们看得有点不知所措,加快脚步走到台上。走近了,他才发现楚明月脸上竟然涂了粉,唇上也抹了胭脂,怪不得远远看过去,唇红肤白,令人移不开视线。   “想不到这位齐公子生得也如此俊朗。”   “是啊,看起来与明月简直是天生一对。”   “天啊!我好喜欢齐公子这种类型!!”   “我现在追齐公子还来得及吗??”   最后说话这人音量极响,以至于齐庸凡与楚明月都扭头看向他。   楚明月笑了笑,有几分认真道:“来不及了。”   那人傻愣愣道:“……为何?”   楚明月望着齐庸凡,盈盈一笑道:“因为从此刻起,依照比赛规则,齐公子便是我的了。”   此言一出,台下议论纷纷。   有祝福的,也有哭喊着让明月别走之类的话。   总而言之,今夜的气氛,的确热闹非常。   ……   台上。   齐庸凡小声道:“这些钱可以换成银票吗?”   “可以的。”画夜忙道:“抬现银出来只是为了给大家看,待公子明日离开,自会奉上银票。”   齐庸凡挠头,“我今晚不能走吗?”   “很抱歉哦,您获得了明月公子的初夜。春宵一刻值千金,还请齐公子好好享用。”画夜微笑道。   齐庸凡偷瞄了一眼楚明月,远看是还不错,但近看……总之不是他喜欢的类型啦。   “呃,这个初夜我不要了,可以不?”   “不可以哦,否则您将无法获得五百两呢。”   齐庸凡:“……”居然还强买强卖?   楚明月柔声开口但:“公子急着离开,是有什么急事吗?”   “嗯。”齐庸凡面色不改,“我娘喊我回家吃宵夜,她煮了鸡汤。”   “明月也可以给您煮宵夜呢~”   齐庸凡搓了搓手臂上的鸡皮疙瘩,“不、不用了。”   画夜:“那很抱歉,这次奖品只能做废了。”   “好吧。”想想那即将到手却飞了的五百两,齐庸凡有些遗憾,补充道:“其实那首词不是我写的,是一位叫做秦观的人写的。”   “公子不必再言,我明白。”楚明月一脸我看透了的表情,“我知道你不愿成名,不愿沾染这尘世的是是非非,但实在没必要编造这样一个拙劣的谎言。”   齐庸凡:“???”   楚明月沉痛道:“大殷根本没有一位叫做秦观的词人。齐公子,您不用再自谦了,我们都明白。”   齐庸凡:“……”   他试图狡辩,“真不是我写的!是秦观写的!”   楚明月笑道:“齐公子可真风趣。”   任凭他再说多少遍,楚明月与画夜都不相信这首词不是他写的。于是他只能道:“那假如这首词传了出去,麻烦你们不要提及我的名字,就说是秦观先生写的好吗?”   画夜的眼神愈发赞赏,“齐公子,真是我此生见过最淡泊名利之人。”   楚明月:“是啊,这首诗定然流芳百世,齐公子却不愿自己名垂千古……”   齐庸凡:“……”   此后,入了夜,南风馆便热闹起来,不见方才那般拘谨。齐庸凡这才醒悟原来他看到的那一切都只是假象,烟花之地,哪来的出尘清妙?   脱了上衣扭动腰肢的男子在台上跳舞,酒与瓜子等物上了桌,男人们开始与小倌嬉皮调笑。   他们甚至连王奎与齐庸凡都不放过,争相过来敬酒,只把王奎灌得烂醉如泥,整个人瘫倒在地上睡死过去。   齐庸凡的酒量那可是真金白银练出来的,洋的白的都不在话下,区区古代米酒怎么可能灌得醉他。   然而,在不知道多少杯酒下肚后,齐庸凡也渐渐有些醉了。但他自己并没有意识到,半颗头挂在楚明月肩膀上,打起了瞌睡。   画夜居高临下地望着他,淡淡道:“他醉了。”   楚明月侧头看了眼他。   “你说你喜欢他,我便大费周章地将他灌醉。明月,你不要让我失望。”画夜冷声道。   楚明月低低道:“画先生的恩情,明月实在无以回报……”   画夜轻叹,“我也想你寻一良人,才办了今日这场诗词小会。齐公子此人,有才有义,且不重情.色,想来不会负了你。从此以后,便脱了贱籍,好好过日子去吧。”   楚明月眼眶湿润,用力点了点头,搀扶着齐庸凡往后院而去。   后院是小倌们的住所,有属于他的单独一间房。   而南风馆内依旧纸醉金迷,充斥着糜烂之音,彻夜不眠。没有任何人发现齐公子已不见,而王奎,则被抬到了包厢里,燃上助眠安睡的香,任由他打着呼噜沉沉睡去。   ……   次日,南山镇。   挥舞着马鞭,马蹄儿踏着官道的尘土,叶子打了个哈欠,道:“齐公子现在肯定还在客栈里睡觉呢,您不必担心。”   殷旭:“我没有担心他,我只是想去越川县买些东西。”   “您要什么跟缪大夫说一声不就好啦,他肯定会帮您准备得妥妥贴贴……”   殷旭坐在马车包间内,默然不语。他偶尔掀起白帘子望着窗外不断流动的景色,只觉得心里空落落的,郁闷得紧。   那天午睡时做的梦不断浮现在他脑海中,每一个细节,每一寸肌肤……都是那样清晰。   令他情难自禁。   他几乎一夜未眠。天色白肚,他仍在呆呆地望着天花板,想那一场梦。人生数十载,他依母亲所说,谨慎行事,甚至不得不成为自己当初讨厌的人。   也是生平第一次,他想要追随自己的内心。   殷旭想明白了,他很清楚自己接下来该怎么做。   他想见齐庸凡。于是他不顾南山镇到越川县几百里的距离,忍不了几个时辰的漫长等待,干脆从床上爬起来,洗漱穿衣。   而后他叫醒犹在睡觉的叶子,说自己要去越川县。   马车开过一条山路,颠簸晃动,殷旭闭着眼,感觉自己的心脏仿佛也要随之跳了出来。   不知过了多久,日头渐升,叶子忽然高声道:“公子,快到了!前面便是。”   他们赶路较急,天不亮便出发,如今才刚到吃早餐的时候,越川县内路边传来包子浓汤的香味。   殷旭不知道齐庸凡住哪儿,但他在越川县也有自己的势力。   马车在城中心一家医馆停下。叶子把马牵到马厩里喂草,道:“公子,我去买些早饭来,您想吃什么?”   殷旭觉得吃了包子嘴里味儿大,便道:“有清粥的话给我买一碗,豆浆也可。”   “这些吃得饱吗?”   “无妨。”殷旭抬脚往医馆内走去。   吃完早饭后,不过片刻功夫,便有人来向殷旭禀报:“齐公子原下榻在龙游客栈5号分店,但昨夜他并未回去,而是去了南风馆。”   殷旭自是明白南风馆是何地方。他面色不变,但捏着椅柄的力度却重了几分,“叶子,我们去南风馆。” 第五十六章   清晨。齐庸凡是被刺眼的日光吵醒的, 他揉了揉眼睛,忽然感觉哪里不大对劲。   大红色的软罗帐缦, 绣着吉祥图案的床单被子……这绝对不是他的床!也不是客栈里的床……   齐庸凡僵硬地扭动脖子,在边上正对楚明月的脸。对方没化妆的样子略显苍白,却平添了几分病弱美人的气质。他歪着头,带些调侃的笑意,指尖在齐庸凡的脖颈间流连, 道:“终于醒了?”   “你你做甚?”齐庸凡一把推开他的手, 低头一看, 糟糕,自己果然没穿衣服。再往下一摸, 幸好亵裤还在。   楚明月微阖双目,长长的眼睫毛投射下一片阴影, 幽怨道:“才过去一夜, 公子就不认奴家了, 唉……”   齐庸凡搓了搓手臂上的鸡皮疙瘩, 斥道:“你别瞎说, 我裤子还在呢!”   楚明月:“那是奴家昨晚给您穿上的呀。”   齐庸凡:“……”   喝酒断片, 他对昨晚发生的事已没什么印象了。他好像被灌了很多, 最后不省人事地倒在楚明月身边。   楚明月掀开被子, 露出他身上一片青青紫紫的痕迹,在青天白日下仍透着露骨的清.欲气息。他坐在床沿边,背对着齐庸凡开始穿衣服。   “齐公子昨日好生威.猛~奴家今日都不能出门了呢……”   齐庸凡怀疑地看着楚明月身上那些痕迹,再低头看看□□, 绝对笃定对方在骗人。   他自己还是处男,要是昨晚真那个了,肯定会有感觉。更何况,男人醉酒以后,十个里有九个啵不起来……   他就是其中之一。   只能说楚明月实在厉害。光看他现在媚眼横波的模样,便与昨夜判若两人。身上的淤青、凌乱的床、以及散落一地的衣物,他将这一切演得跟真的似的。   要不是齐庸凡做过体检,对自己的身体情况了如指掌,说不定还真被他骗了。   “王奎呢?”   “您说王公子啊,他此时应该还在大堂包厢里睡觉罢。”楚明月已穿上亵裤,回头冲他一笑,“早上想吃点什么?我去给你做。”   齐庸凡郁闷地抱着被子,“你别骗我了,大哥,咱俩压根没发生什么。”   楚明月面色微变,正想说什么,忽然听见门外传来一阵急骤的脚步声。画夜似乎嚷着“不准进”之类的话,但下一秒,房门便被推开了。   南风馆的小院跟前面包厢一样,为了方便管理,每间屋的房门都不能上锁。   “殷旭?”看到来人,齐庸凡愕然。   眼下的场景实在不宜见人,一派春光明媚,楚明月一身里衣,脖子上还有红艳艳的痕迹。而齐庸凡坐在床上,赤着上半身,地上乱哄哄地散着衣物,空气中还散着催.情熏香的味道。   一切都在毫无疑问地彰显着他们昨夜发生了什么。   殷旭就站在门口,面无表情。他一路风尘仆仆赶来,连腰带都未曾系好。   叶子眼疾手快地帮他理了一下。   他大踏步走进来,仿佛气温都随之下坠。他站定在楚明月身边,抬起手扇了一耳光。   他的动作实在太快,以至于后面的人都没来得及看清楚,也没来得及阻止。   楚明月发出一声惨叫,跌坐在床上,捂着半边脸,不敢置信地望着他。   他目光狠厉地盯着楚明月,虽依旧未语,但给人的感觉就像在骂对方贱人一般。   随后,他瞥了眼躲在被子后面的齐庸凡,淡淡的,却若千尺冰寒。   齐庸凡不由得哆嗦了一下,忙道:“殷兄,快救我出去!”   “救你?”殷旭讽刺地勾了勾唇角,“我看你玩得蛮开心嘛。”   “不是你想的那样!”齐庸凡欲哭无泪。   殷旭却没有给他解释的机会,从地上精准地拣起属于他的那几件衣服,丢到床上。   “还不滚开?”殷旭斜睨着楚明月。   门后的画夜忙冲他招手,道:“明月,你先过来。”   楚明月急急忙忙捡起一件外套披上,逃窜出门。他想起方才那人的眼神,便有些不寒而栗……   此时,齐庸凡穿好了衣服。他松了口气,再度看向殷旭,不由得带了几分感激,道:“殷兄真是好人呐,救我于水火之中,不过你怎么知道我在此地?”   殷旭讥讽道:“像你这般风流之人,一夜未归,除了在青楼,便是在这小倌馆,猜都不用猜。”   齐庸凡:“不,你听我解释……”   “闭嘴!”耐性耗尽,殷旭终于忍不住将怒气发泄出来。   齐庸凡顿时不敢吭声了,尽管他不明白殷旭在生什么气。   门外。   住在隔壁房间的小倌们听到响动,忍不住出来走动,想看看热闹,却被画夜斥了回去。他揽着楚明月,低声道:“齐公子信了吗?”   楚明月咬了咬嘴唇,道:“看样子不大信。”   “此人大概是齐公子的老相好,他也是大神通,才过了一夜便来捉奸……”画夜叹息道:“由此可见,齐公子的身份不一般,你须更加把握才是。离了他,你再想脱贱籍可就难了。”   楚明月还想再说什么,但殷旭已领着齐庸凡走出来了。   他看也没看这两人,与叶子道:“这南风馆尽是歪风邪气,还是让它闭馆罢。”   他说这话时,语气毫无起伏,就跟齐庸凡看过的玛丽苏偶像剧里,霸总说天凉王破一般。   “等等!”画夜忽的上前一步,冷声道:“不知您与齐公子是何关系?张口闭口让南风馆歇业,是否有将我画夜放在眼里?!”   殷旭脚步未停,“我和他什么关系,你也配知道?”   ……   白日的南风馆,安静得可怕。齐庸凡就在这样令人窒息的氛围中,亦步亦趋地跟着殷旭往前走。   他们路过大堂,地上还躺着几个不省人事的男人,打着呼噜,睡得正香。   就在此时,王奎仓促从楼梯跑了下来。他揉了把脸,在看到殷旭后愣了一下。他曾见过殷旭,只知道这是齐庸凡的朋友。   屋里酒气冲天,他一边往下走,一边道:“庸凡,你昨夜去哪儿了?”   在听到“庸凡”二字,殷旭眯了眯眼。   齐庸凡挠了挠头,“没啥,就是去别的地方睡了一觉。”   “你今日要回去吗?不如去我家玩吧,也可以在我家睡觉,我房间的床可大了……”王奎自顾自地说着。   叶子抖了一下肩膀,心想大哥,你就没发现有哪里不对劲吗?   齐庸凡莫名有点害怕,感觉身体仿佛被丢进了一个黑洞,正在不断下沉。他抬眼瞄着殷旭的背影,又觉得自己想多了,开口道:“不用了,我等下便回去。”   “行,记得让顺风快递来送货啊。”王奎走了下来,正好站在殷旭面前。他与对方隔着两张桌子的距离,心想这家伙长得还不赖嘛。   空气中的诡异氛围在流动。门外传来近在咫尺的哗哗雨声。倒翻的酒液在地板上蜿蜒出河流的痕迹,干涸。窗边糊的米纸透出丝丝裂缝,那是光照进来的地方。   王奎想了想,道:“昨晚我跟你说的是,你能再考虑一下吗?眼下马上又要征兵了,如果你愿意,我一定会说服我父亲帮你。”   齐庸凡呆呆道:“你昨晚跟我说了啥?”   “就是问你,愿不愿意跟我在一起啦。”   话音刚落,王奎吐出一口气。尽管在心里模仿了无数次,但终归很紧张。手心冒汗了,宿醉的脑袋霎时清醒。他并不后悔。事实上,如若没说出口,他怕自己以后会觉得遗憾。   齐庸凡又好气又好笑,正想说话,便听见殷旭道:“他不愿意。”   男人的嗓音极富磁性,缺少温润,冷得犹如在寒水中浸泡过,灌进耳朵里,顺着血液传递到身体的每个角落,平白打了个寒战。   “喂!”王奎有些不满道:“你是什么人啊!凭什么替庸凡回答……”   “他不会愿意。”男人理所当然道。   王奎:“庸凡,你说句话啊??”   齐庸凡冒出个头来,呆呆道:“嗯,我的确不愿意。王奎,我一直把你当朋友诶!以后不要再说这种胡话了行不?”   “这是胡话?”王奎气极反笑,昨夜喝下去的酒精翻涌,仿佛瞬间冲进脑袋里,令他双目充血,吼道:“我要不是喜欢你,会心甘情愿为你打点生意?我会只要那点死工资,每天准时将银子一分不少地寄回去?要不是因为喜欢你,我会天天给你写信?会因想你半夜睡不着觉,起来吃零食,发胖了好几斤……”   齐庸凡震惊了。这信息量太大,让他有点不知所措。   叶子嘀咕道:“齐公子好受欢迎……”   是啊,齐庸凡也觉得自己有点过分抢手了。不就长得帅了点嘛,有必要吗?古人应该没这么庸俗吧……   殷旭淡淡道:“说了这么多,除了帮他打点生意,你也没为他做什么事情。”   王奎怒气冲天,“你又为他做了什么事吗?”   殷旭摸了摸下巴,似乎在思考,片刻后缓缓道:“他是我夫君,我所有一切都是他的,何必计较这些鸡毛蒜皮的小事。”   齐庸凡:“……”他怎么就成殷旭夫君了??? 第五十七章   路边卖早餐的食肆, 支起了棚子。妇人在蒸包子,散发出浓浓的米面香味。   齐庸凡狼吞虎咽地吃着肉包和稀粥。虽然肉很少, 粥也半生不熟,但他却吃得很香。待吃完后,他拿帕巾擦了擦嘴,道:“别人不相信我,你得信我啊, 我跟那个什劳子明月真的啥也没发生过。”   殷旭目光幽深, “那王奎呢?”   情急之下, 齐庸凡脱口而出:“我又没跟他发生肉.体接触,这是无中生有!”   “哦。”殷旭扯了一下嘴角, 道:“看来你跟楚明月有过肉.体接触嘛。”   “不,我没有!你听我说……”   “休要在狡辩了, 吃完饭便跟我回去。”殷旭冷冷道。   齐庸凡不忿地咬了一口包子, 忽然觉得好像有哪里不大对劲。这场景, 这对话, 怎么这么像电视连续剧里妻子捉奸在床的狗血剧情……   他解释啥啊, 真的是, 殷旭只是他隔壁邻居, 就算他真跟那个明月那啥了又怎样, 殷旭管得着吗?   所以他为啥要这么怕殷旭……   这是一个无解的问题。   回程路上两人坐在马车里,几乎没怎么讲话。最后,还是殷旭率先打破了尴尬的气氛,道:“征兵令下来了, 过些时日我便打算回京,你收拾一下,早做准备。”   齐庸凡脑子里乱哄哄的,以至于都没注意到殷旭用了“回京”这个词语。   他其实并不想离开南山镇。从某种意义上而言,南山镇算是他的舒适区。这里有稳定的生意、认识的街坊邻居,还有房车。   一旦离开,不晓得猴年马月才能回来,他就有点害怕。   “嗯。”他低低地应了一声。   “你……”殷旭叹了一口气,最终还是没说出口。他打开边侧的小抽屉,摸出一包新买的板栗,笨拙地剥着。   他像是第一次剥,出来的肉都碎成一块一块的渣,几乎不能吃。   齐庸凡忍不住笑出声。   殷旭瞥了他一眼,没说话,将这粒失败的板栗丢到一边,继续剥下一粒。渐渐的,在剥第四五颗时,他的手艺有了长足进步。   显然是剥板栗的天赋型选手。   齐庸凡以为殷旭剥着玩,没想到他陆陆续续剥了一堆搁在纸袋里,便开口道:“要不要我帮你?”   殷旭摇摇头,将纸袋递给他,道:“给你吃。”   齐庸凡挠头,“你自己为啥不吃……”   殷旭眼睛也不眨地撒谎道:“我不喜欢吃板栗,只喜欢剥板栗的过程。”   齐庸凡:“??”还有这种操作?   一路摇摇晃晃,颠颠簸簸,齐庸凡便抱着一袋板栗吃得很开心。而殷旭剥板栗的速度也随之加快,袋子里的板栗越来越多……   齐庸凡吃得口干舌燥,忙道:“你别剥了,我不想吃了。”   殷旭这才停手。   齐庸凡注意到他指尖都已泛红了,移开视线,望着窗外道:“你怎么知道我喜欢吃炒板栗?”   “我不知道。”殷旭淡淡道:“只是看到,顺路就买了。”   齐庸凡心想,果然是自己自作多情了。   ……   接下来的日子,齐庸凡忙着处理后事。   此后事非彼后事,他只是怕自己离开之后,夏星酒馆会乱成一锅粥。毕竟如今看来,这些店赖以生存的皆是来自房车的零食。   他吩咐了各大分店的掌柜,让他们尽量减少进货量,譬如牛奶、果干之类的,直接下架不卖了。取而代之的则是火锅、烧烤之类可以自给自足的食物。   就连火锅底料,他也寻到了代替的做法,用豆瓣了、花椒、八角等物翻炒出来的酱料,味道也差不了多少。   他每天还忙着打包零食,专挑那些保质期长的,准备了一个多月的分量,托顺风快递运往越川县。   他写信给王奎说了,自己不日便会离开,这一别也不知何时才会回来,须省着点卖。   最好搞个饥饿营销,每日限量供应,趁机抬高价格。   王奎虽然话里话外说得那么深情,但齐庸凡很清楚,对方甘居夏星,绝不是因为喜欢他。   王奎此人有野心,也有抱负,同时不是那等阴险小人。他若是想超越父兄创立的龙游酒馆,必须得依赖夏星。   除此之外,还有钱。那么多的黄金,齐庸凡又将它们全兑成银票。   幸好近期黄金升值,他还小赚了一笔。   加上之前的存款,齐庸凡粗略毛估了一下,自己已经是一个有五万两白银的小富翁了。   厚厚的一沓银票,他藏得很严实。   最烦人的便是那辆房车了。齐庸凡必须得想法子将它隐藏起来。   殷旭将去京的日子定在七日后。如今征兵令虽未正式张贴,但几乎已经人尽皆知。恐怕夏天一结束,官府便会派兵来抓人。   有的青壮年,是家中的顶梁柱。他们为了逃避兵役,甚至将自己弄成残废。那般凄惨之事,不提也罢。   官府规定,除了有功名在身的读书人,六十岁以下,十二岁以上的男人皆要上战场。   老弱、幼小的孩童将被派去后勤,做些煮饭、运送粮草的事务,尚还安全些。   但那些真正要上战场的男人们,几乎九死一生。   齐庸凡就想,大殷王朝的皇帝一定脑子被驴踢了,这不是把江山社稷往火坑里推吗?   封建王朝,农业是重中之重。而男人们都死绝了,将来谁来种田犁地?   可怜柳元子的相公,段铁小兄弟,读了这么多年书,连个功名都没考出来,这下还得饱受征兵的痛苦。   齐庸凡特意去找了柳元子,问她打听莲花村有没有山。当然他没问得那么露骨,但总算套到了自己想知道的信息。   他打算将房车开到某个偏僻的大山里。   而莲花村是最适宜的选择。首先,那个地方他比较熟悉,认得一点路。其次,这个村只剩下一堆老弱妇孺,她们不会冒风险上山,也就无从发现他的秘密。   柳元子彼时正因为段铁的事儿忙得焦头烂额,她甚至来求助齐庸凡,问他有没有什么能够摆脱兵役的好方法。   齐庸凡自己还想知道呢,目前来看方法只有一个,紧紧抱住殷旭的大腿。   总不能让段铁一家老小跟着殷旭也跑去京城吧……   段铁既不想残疾,也不想躲到深山隐居,那真的没办法了。   于是在临行前两天的深夜,齐庸凡启动了房车,并将它开出小院。   车子太久没开,轮胎都没气了。幸好齐庸凡随车有带修车的装备,修好车后,摸黑上路。   他家房子远离镇中心,但离南山镇边缘很近,开了没一会便驶在山路上。他还记得去莲花村的路,直接开到某个偏远的山头。   而后他将轮胎放漏气,有些不舍地看了眼房车,骑着组装而成的自行车溜溜走了。   齐庸凡整理了一大包东西,里面有零食、平板、电动牙刷……总之各种可能会派得上用场的生活用品,他统统带上了。   最后一天上马车,殷旭与叶子二人统共才带了两个小包袱。而齐庸凡的东西放不下只能堆在车顶上,跟逃难似的。   殷旭:“你其实不必带这么多东西……”   齐庸凡:“我带的都是必需品啦。”   主要是他还带上了那辆组装自行车,东西便显得多了。   从南山镇到京城,日夜不停,保守估计也要近一个月的路程。   因为还拖了这么多笨重的行李,马车的行驶速度慢了不少。叶子一般都走官道,虽然要绕远路,但胜在安全。   寻常劫匪可不敢在官道上抢掠。   一晃十几日过去。   齐庸凡从最初几天的大吐特吐,到如今已经完全适应了。他在马车上呆一整天都能做到面不改色。   只不过屁股估计已经快坐烂了。   每到繁华的市镇上,若是快到傍晚,叶子便会停下来,寻家客栈睡上一夜。   而一日三餐便吃得毫无规律。有时候往往三四天才能抵达一个村镇,大多数时候,他们必须要在半路上解决吃喝拉撒的问题。   叶子带了一口锅,用来煮热水。而齐庸凡带了泡面与零食,偶尔配点路上买的酱牛肉或干粮,吃得倒也不算差。   最初,离开了全自动冲水马桶,齐庸凡还感到很不适应。但在几天露天野外如厕的体验后,他觉得自己已经完美适应了古代各种艰难困苦的生活。   反正他一定会回去的!   抱着这种信念,齐庸凡一路积极向上,冲冲冲。了好几本书籍,学到了好多野外生存的新知识,看到了难民逃窜的场景……   当然,也看叶子的身手非常,一路打跑了好几个蒙面劫匪。   北方难民真的很多。偶尔路过一些村子,几乎跟空村无二。人们不是饿死了,就是出去寻找食物了。   叶子很谨慎,每次遇到这种村子,都会特意绕路离开。他说,这种饥荒闹得太厉害,人们甚至会吃人肉。   他们有一次运气不好,在路上遇到一波难民。那波难民看见马车,直接一窝蜂扑上来,想要抢劫。   要不是叶子露了一手,让难民们心生胆怯,恐怕他们的钱财食物都会被抢夺一空。   终于,就在齐庸凡即将患上颈椎相关疾病时,叶子告诉他,他们离京城已不远了。   这一日他们下榻于汴城,此处算是北方较为繁华的城市了。   离京城越近,难民反而越少。   汴城比越川县还要繁华,作为天子脚下第二城市,它丝毫没有受到北方饥荒的影响。除了城门口有重兵把手,其他地方皆是一派歌舞升平的热闹景象。 第五十八章   这天晚上, 他们住在一家装潢极为考究的客栈。殷旭到了汴京便再没在人前露过脸,学齐庸凡的样子, 也罩了个面纱。   齐庸凡戴面纱是因为心虚,毕竟齐雍以前就是混京城的,此处离天子脚下那么近,保不准有什么熟人会认出他,还是小心为上。   至于殷旭为何戴面纱……齐庸凡心想, 大概是因为他们都是为逃兵役而来。谨慎一些没有坏处。   付了房钱, 早有手脚利索的小二将行李提到房间里。因着那装有自行车的包裹实在太重, 他一阵龇牙咧嘴地,额上暴出青筋。不过两层楼梯的距离, 生生憋出一身汗来。   齐庸凡看不过去,就是他这般一毛不拔的铁公鸡, 也给了二十文赏钱, 掷到小二手心里, 迎来一个大而感激的笑脸。   推开吱呀作响的木门, 扑面一股封尘已久的闷味儿, 沁到鼻腔里, 给齐庸凡吓出个喷嚏。   小二扭过头, 歉意地笑了笑, 道:“这便唤人给您洒扫。”   齐庸凡又给了份赏钱,“被褥什么的,都给我换新的。”   小二掂了掂手里的分量,高兴道:“好嘞, 您先去楼下吃壶茶,不消一柱香,包管替您安排妥当。”   齐庸凡应了一声,正好饿了,便唤殷旭与叶子一道下去吃饭。   可观这客栈规模,倒不像有什么好肉好菜的模样。三人既是出门避难,不好声张,便没选高档住所,随意瞧了家小店便进来了。   叶子怕殷旭吃不惯,便提议去附近找家酒楼用餐。齐庸凡也是这个想法,当下点头同意。   步行出门时,天已完全黑透。汴城依旧灯火璀璨,密密麻麻的商铺,喧嚣热闹的街市,面馆的红旗牌在风中飘扬,接旗连旌。   他们走进东市,此地有许多宵夜排挡,食物的香气犹为诱人。   甚至还有从沿海地区运来的海鲜,汴城内修了一条举世闻名的运河,水路交通便利。那些鱼虾,大多还在桶盆里活蹦乱跳。   伙计忙着倒水换水,操着陌生的汴城口音,不忘招揽路人,吆喝声此起彼伏。   最后他们进了一家名为“如意菜馆”的大酒楼,要了二楼包间。   齐庸凡一屁股坐在椅凳上,先点菜,唱戏似的念道:“鲜肉丸子、酥炸鹌鹑、罗汉豆腐、杏仁佛手、酒蟹酿橙、白莲蓬糕、清炖鲫鱼汤、浑羊殁忽、梅花汤饼、一例水果拼盘、腊炒白菜……”   边上记菜的哥儿已听得冷汗直冒,忙道:“公子,烦扰您说得慢一些。”   殷旭微微蹙眉,“点这么多,吃得完吗?”   齐庸凡白了他一眼,“又不是你付钱。”   奔波的这一月,齐庸凡基本与蔬果无缘。他心疼地摸了摸额头上的痘痘,心想今晚一定要多吃一些补回来。   汴城多了许多新鲜事物,此处与邻国保持贸易往来,譬如香水、波斯地毯等,在街上随处有卖。菜色也很不错,齐庸凡另点了几道海味,吃得十分过瘾。   期间去了趟如厕,回来时齐庸凡正要结账,却听店小哥说已经付过了。   他便问殷旭,“不是说这顿我付吗?”   殷旭正吃着茶碗蒸,作饭后甜点,闻言抬头,淡淡道:“不过一点小钱,你我之间,何必如此计较。”   齐庸凡想想也是,但这么多菜点下来也要上百两银子了,他怪不好意思的,心想下回一定要请回去。   吃罢饭,三人下了楼去,在坊市之间穿梭闲逛。偶尔有那跳马戏,锣鼓喧天,齐庸凡便停下来看,觉得有趣,掷两枚赏钱。   殷旭像是对这般繁华之地早已习以为常,立于一旁,却不看戏,目光落在齐庸凡身上。   叶子一直被老缪养于乡野之地,倒也极少见得这些玩意,当下显露出几分孩童模样,与齐庸凡人手一支冰糖葫芦,笑得跟桃花似的。   不知为何,见得这般场景,殷旭的心情不知不觉也好了许多。   夜市热闹,小摊小贩便也不吝啬那点灯油钱。尤其是那些铺面,燃着好几根孩儿手臂粗细的油蜡,照得整条街亮堂堂。   走到前边,齐庸凡忽的见一名身披缟素的男子跪坐在地上,边上立着一块牌匾,上书“卖身葬母”。   围观群众里三层外三层将他包围了,个个指指点点,嘴里说不出什么好话。   齐庸凡也觉得新鲜,他只听说过女子卖身,还是头一次见古代男子卖身。   不消片刻,便瞧见一名挺着大肚子的中年婆妇,身着华服,穿金戴银,粗声粗气道:“你这是个什么卖身法?”   男子相貌秀气,此时将头弯到了土地底下,小声道:“只消给了葬母钱,让小生做什么都行……”   婆妇满意地点了点头,“须多少钱?”   齐庸凡来晚了,亏得他长得高,才能在后面瞧得清清楚楚。人群传来叽里呱啦的议论声。   “好好一个男人,不去做些正经事,却来卖身?真是稀罕。”   “就是卖些苦力怕也能赚到不少银钱,用来葬母足够了。”   “那婆娘,你看见没,不正是汴城中有名的吴寡妇,仗着有钱,已经在家中养了三房男宠了……”   齐庸凡嘴角一抽,没想到在汴城内,民风竟如此剽悍。寻常寡妇,若是干出这等勾当,怕已是被乡民浸猪笼了。   但眼前这吴寡妇,却活出了女权代表的模样,像男人似的三妻四妾,逍遥快活。   “三百两银。”男子低垂着头道。   此言一出,人群再是沸腾起来。   “竟要三百两?这人怕不是要葬母,而是捞钱吧!”   “区区一口棺材,几百文便是了,哪儿用得着这么多。”   还有人劝吴寡妇,“你莫要被他骗了,若是花钱请回家中,没过几日便逃走,不是亏大了。”   吴寡妇却像是被男子的美貌所惑,一时鬼迷心窍起来,从怀里掏出五张百两面额的银票,甩到男子身上,高声道:“你叫何名?以后便跟了我罢!”   男子低声道:“在下名洛,单字一个言。”   “哎呦,那吴寡妇正值如狼似虎的年纪,这小子看着气虚体弱,也不知受不受得住!”有人摇头晃脑地哀叹道。   齐庸凡站在身后,听得这话,不由得笑出声来。   不知是笑声,还是何种缘故,男子蓦地抬起头来,正巧看到齐庸凡。   风吹起他面前帽子坠下来的黑纱,隐约露出半张脸。   男子一愣,忍不住喊道:“齐兄!”   然而人群喧闹不已,彼时齐庸凡已走了。   殷旭叫他回来,叮嘱道:“此地离京城不远,你须得小心,不可动不动逃走了。”   “我只是去看前面的卖身葬母了……”齐庸凡自顾自地解释道,又觉得不妥,讪讪道:“下次不会了。”   叶子忍不住道:“公子方才寻了你半天,可着急了。”   齐庸凡尴尬一笑,继续往前走时,看中一根浅蓝烫金边的男式发带,便问老板要多少钱。   老板道:“我这发带可不便宜,须半贯钱。”   以前在南山镇也有卖发带的小摊,大多只卖十几二十文。裁缝店里稍贵些,但几片布而已,也没有超过一百文钱的。   齐庸凡一拧眉,便开始与老板砍价,最后花八十文就买到了这根发带。   殷旭在边上站着等了半天,道:“你若是想要,我花半贯钱给你买了便是。”   “喏,送你的。”齐庸凡将发带伸手递了出去。   叶子大惊,没想到齐庸凡会拿八十文买来的玩意送给自家公子……   殷旭倒没生气,甚至心中还有一丝窃喜,这是他收到来自齐庸凡的第二份礼物。第一份便是那生辰时送的牙刷。他没舍得用,一并装在随身包裹里,本打算好好珍藏。   他接过发带,放在手中把玩了一会,道:“谢谢。”   齐庸凡挠头,“我还以为你会嫌弃呢。”   “不会。”殷旭面色一肃,“我很喜欢。”   “哈哈,方才看见这根发带,莫名觉得很适合你,便一时冲动买下了……你喜欢就好。”   接着又往前走,殷旭买了蜜饯、肉干等物,说是路上无聊,可以吃着解闷。   他们明日启程去京城,汴城虽离京近,但也须将近三个小时的路程。   最后路过一家金店,殷旭进去买了一只金坠子,上面刻着一只精美的小兔子,活灵活现,颇为可爱。他将坠子给了齐庸凡,道:“送你。”   这下齐庸凡囧了,他只是随便送了个八十文的发带,殷旭却转手回了个几十两银子才能买的金坠子。   而且他正好是属兔的……   见齐庸凡不收,殷旭的眉毛皱成两团,道:“你别嫌弃,下回我送你更好的。”   “我不是这个意思。”齐庸凡连忙摆手,“只是觉得太贵重了。”   “一点小玩意而已。”   殷旭忽的停住脚步,解开坠子,环到齐庸凡脖子给他戴上。   此处已是人烟稀少之地,路边的灯笼照在两人脸上,显出一种温润细腻的光泽。   齐庸凡生得高,殷旭要微微扬起头,才能替他戴好。最后系锁扣时,擦过他的左耳,两人离得极近,显得有些暧昧。   叶子不由得呆了,不知为何,看两人的互动,竟觉得有些热血沸腾。   “好了。”殷旭替他理了理衣襟,松开手时颇感恋恋不舍。但他并没有表现出来,脸上依旧平淡无波,道:“我们回去罢。” 第五十九章   三人回到客栈, 分住三间房。齐庸凡推开房门,果然见得屋内被洒扫得一干二净, 颇为满意。   他卸了外衣,躺倒在床上发了会呆,静等小二来送热水洗澡。   屋内不过几叠大小,添了床铺、桌椅、一扇屏风和浴桶,便显得极为拥挤了。桌上烛火摇曳, 霎时一阵阴风吹过, 竟将它熄灭。   齐庸凡皱眉, 不自觉地摸着脖颈上的项链,从床上爬起来。他不会用火折子, 幸好行李中有带一只智能打火机,重新把火点了起来。   他瞧见对面窗户大敞着, 暗恼自己没个记性, 忙走过去关上, 并插上窗闩。   咚咚咚。   传来敲门声。   齐庸凡以为是店小二来送热水了, 趿着鞋子去开门, 没曾想门口站着殷旭。   他忙招呼殷旭进来坐。   殷旭估计是嫌椅子脏, 进来直接坐到了床边。   齐庸凡道:“要喝点什么?”   殷旭摇了摇头, 问道:“你这儿有热水吗?”   “方才进来时就跟小二说了, 估计在烧,他还没送过来。”   “嗯,今日早些睡,明早还要赶路。”   齐庸凡忍不住问道:“我们在京城住哪儿?”   殷旭:“我在京城有房子。”   齐庸凡有点意外, 想了想,道:“我总不能一直住你家吧。京城地价几何?说不定我也能自己买套房。”   自打经历了房价一路狂飙的时代,齐庸凡便热衷于炒房。以前他是没钱炒,现在有了,怎么说也要折腾几下。   殷旭抬头看了他一眼,“稍靠皇城中心的一室独屋,少说也要三万两银子。当然这是半年前的房价,如今也许涨了。”   齐庸凡倒吸一口冷气。三万两银,这可是他的全部家当……怪不得常看网上的野史传闻,许多清廉京官,穷其一生都买不起房。京城的房价,真真贵上了天。   “你就暂且住我家罢,说不定也住不了多久。”   齐庸凡慎重地点了点头,心想往后一定要多多报答殷旭的这份借住之恩。   两人讲了半天,已有些口干舌燥。齐庸凡给自己倒了杯凉茶,囫囵灌下去,抹了把嘴,道:“那店小二怎的还没来?”   “许是睡下了。”殷旭站起身,道:“大不了今夜先休息,待明日回京再好好梳洗一番。”   齐庸凡有些不情愿,“好吧。”   殷旭也打算回屋了。就在此时,房门忽被敲响,齐庸凡惊喜道:“一定是店小二,他来送水了!”   殷旭便走上前开门,木门嘎吱嘎吱地响,只见门口立着的小二,低垂着头,手里提着一壶热水。   他正想将水壶递给殷旭,临到一半却骤然变卦,左手寒光一闪,锋利的匕首向殷旭猛地刺来。   若不是殷旭反应及时,想来已被刺伤。他往后倒退几步,嘴里叫道:“庸凡,你躲到床上去!”   齐庸凡已经看呆了。只见两人缠斗起来,那店小二也露出了庐山真面目,是一张从未见过的陌生面孔。   殷旭武功不错,那假小二不由得落了下风。只是他没有武器,全靠一双肉掌与匕首搏斗,几次三番差点挂彩,衣袖已被划破三处。   齐庸凡心里那个急啊,他压根没听殷旭的话躲到床上。寻思着自己一个大男人,怎么说也能帮点忙。   须臾之间,两人已打斗于窗边。桌椅倾翻倒地,发出乒乒乓乓的巨响。齐庸凡此刻便盼望着住在隔壁的叶子能听到声音跑过来援助。   忽然,他看到门口地上有一水壶,壶口还在往外冒着白气,想来是热水无疑。   指望别人还不如指望自己,他心里想道。   方才那假小二急着打架,仓促之间,便将热水随手搁置在地上。   这可便宜了齐庸凡。此时假小二背对着他,完全看不到他的动作。他离门口不过几步距离,赶忙提起那壶水,伸手碰了碰壶壁,刚烧的,还十分烫手。   他操起壶柄,打开壶盖,刷的一下冲两人跑去,大喊道:“殷旭让开!!”   殷旭面对着他,看得到他手中那壶热水。当即眉峰一跳,闪避在侧旁。   齐庸凡将水壶用力往前一抛,那些热水先一步在空中飞跃翻滚,精准地浇到了假小二的头顶,冒出滋拉滋拉的白烟。随后,那只水壶亦打击着他的后脑勺,发动第二波攻势。   “啊啊啊啊啊!!”   假小二不由得惨叫出声。   齐庸凡嘟囔了一句,“便宜你了,这本来是我用来洗澡的。”   殷旭:“…………”   他们本想压制住这刺客逼问一二,没想到他在被热水浇灌后就服毒自尽了。像电视剧里演的那样,他在牙后槽里藏有一粒毒丹。   齐庸凡头一回见活生生在自己面前死掉的人,有点后怕,揪着殷旭的衣摆,道:“这下怎么办?”   殷旭皱眉,“先去看看叶子。”   齐庸凡不是傻子,他当然看得出这波刺客是冲殷旭来的。再联想上次去青楼,五王爷追查那件事,他愈发觉得殷旭此人不简单。   不过眼下不是计较这个的时候,待他们冲进叶子屋内时,眼前竟空无一人。   齐庸凡有点急了,但想想叶子的武功似乎比殷旭还厉害,面对区区一名刺客应当不会落入下乘。   除非……不止有一名刺客。   细思极恐。齐庸凡转头与殷旭对视时,两人皆面色凝重,估计想到一块去了。   “当务之急,是找到叶子!”殷旭果断道。   话音刚落,门外传来熟悉又疑惑的语气,“你们找我做甚?”   屋内漆黑一片。而叶子正站在门口,手里拿着油灯,惑然道:“我方才只是去如厕了。”   两人这才松了一口气。交谈之后,才知道回来时叶子喝了桌上的茶水,顿感小腹翻涌,一直蹲在茅房里拉肚子。   而在得知齐庸凡与殷旭遇袭之后,叶子有些惊骇,旋即道:“这绝不是巧合,我那壶中茶水,定被下了药。”   殷旭与叶子也给了小二赏钱,命他洒扫房间。叶子回屋时,明明还记得茶水温热。   看来这一切都是那名刺客的阴谋,估计原来的店小二已经凶多吉少。   齐庸凡没再回自己那屋,叶子帮他把行李扛出来,他今晚和殷旭一起睡。   明日一早,他们就得速速离城。否则一旦尸体被发现,恐怕就走不了了。   这是齐庸凡第二次跟殷旭同床共枕。而且这客栈忒小气,一张床窄小狭长,他只能与殷旭紧紧靠在一起,抵足而眠。   齐庸凡受了惊吓,奔波一天,早就累了,几乎倒头就睡。   而殷旭却失眠了。   他望着齐庸凡的睡颜,喃喃道:“你怎么就连睡觉都这般可爱。”   他伸出手,抚了抚齐庸凡的嘴唇,旋即又像触电般缩回去,轻轻叹息。   ……   次日。   天将蒙蒙亮,齐庸凡便被叫醒了。他迷迷瞪瞪地起床洗漱,半睡半醒地被塞进马车里。   亏得汴城繁华,每日天刚破晓便会洞开城门。他们迎着晨曦,一路策马。在路边随便买了点早餐,他们很顺利地出城离开。   稍大一些的客栈,客人住宿时都要盘查身份文碟。幸亏他们找了这么个小破地方,没有留下丝毫痕迹。   而出入城时须查的照身帖,殷旭早已托人伪造,乍一看与真的别无二致。   桌上摆着豆浆油条。齐庸凡随意吃了一些,便没什么胃口了,继续躺在软垫上补眠。   颠簸了两个时辰,已临近京城。官道骤然开阔,周遭树木葱郁,风景秀丽。   殷旭泡了一壶茶,倒出一小杯。他瞟了眼齐庸凡,确认他仍再闭目睡觉,迅速丢了一颗乌黑药丸进杯。   药丸入水即溶,他晃了晃杯子,确认没什么问题后,端过去,走到齐庸凡身边跪下,轻声道:“醒一醒了,喝点水。”   齐庸凡迷迷糊糊地睁开眼皮,见是殷旭,毫无防备地张开嘴,任由茶水咕咕灌进嘴里,吞下去。   他咂了咂嘴,说:“这水味道怎么这么怪……”   殷旭淡淡道:“这是上好的青山云华,苦是苦了些,不过有助眠的功效。”   齐庸凡翻了个身,继续睡过去,心想古代的茶叶可真奇妙,他还是第一次听说茶能助眠。   渐渐地,他的眼皮跟沾了胶水似的,便再也睁不开了。   殷旭给他盖了薄薄的毯子,掀开帘子往外问道:“叶子,还有多久到京城?”   “快了,公子还是快些换衣服罢!您给齐公子服药了吗?”   “他已睡下。”   叶子便不吭声了。半个时辰后,他们抵达京城门口。   相比于汴城口的门庭若市,此地显得冷清许多。但如今正是上午最热闹的时代,不少卖菜翁、远从异国他乡赶来的骆队,都集聚在城门口,等着官差盘验。   队伍排了十几里长,十分井然有序。叶子驾驭马车,没一会便开到了最前面。   城门口的官差面色一变,破口大骂:“滚回去排队!”   身后亦有人愤懑不平,“你凭什么插队?”   “就是就是,我们都在此地排了大半个时辰,没你先插队的道理……”   叶子皱起眉头,依照自家公子的吩咐,从怀里掏出一块玉牌。   这牌子做工精致,玉质不菲,在阳光下闪烁着耀眼的光泽。而底下皇家的印章,“长乐”二字映入官差眼帘。   官差愣了一下,额上生生冒出冷汗,变脸似的,立马殷勤道:“您请这边走。”   他忙扭头对同僚道:“赶紧开门!先放他们进城!”   同僚莫名其妙,“喂,他们插队了,若是往后大人怪罪下来……”   “那你就是我干的!”官差不耐烦道:“快点开门!”   同僚只好命人去开门。叶子将玉牌收好,驾着马车一路疾行而过。身后仍在排队的众人,则骂声一片。   “有没有王法啦?光天化日之下竟公然插队。”   “我、我要去报官。那皂衣官差徇私枉法……”   在群众的声讨下,同僚不由得急道:“你方才为何放他们进去啊?这么多双眼看着,大人肯定会怪罪你的。”   “那就怪罪我好了。”官差冷笑一声,道:“你可知进去的人是谁?”   同僚:“……不、不知。”   但瞧那马车,大抵不是什么达官贵人。   官差的嗓音骤然拔高,“那马车里,十有□□坐着长乐公主!”   同僚硬生生吓出一身冷汗,“她、她不是出京了么……”   “算算日子,公主也该回来了。” 第六十章   不知过去了多久, 待齐庸凡醒来时,第一感觉便是浑身酸痛。他倒吸一口凉气, 龇牙咧嘴地直起腰,发现自己正躺在一张豪华大床上。   蓝缎金边的床单被褥,稍硬的软枕,晃花了眼的金边,寻常人可不敢用。床上的一切无不彰显着奢侈入骨的富贵。他伸手去碰床边的帘子, 看清楚了这是一间极大的卧室, 家具摆设一应齐全, 除了古香古色的桌椅床榻之外,具是华美的波斯风格。   他有点胆战心惊, 心想自己之前不是还在马车上嘛。他记得自己迷迷糊糊喝了一杯茶水,便沉沉地睡了过去。   这眼前的一切, 绝非客栈房间所能具有的。想来莫不是殷旭在京城的房子?   他脑袋里乱成一团, 扯了扯身上的丝质睡袍, 目光在屋内寻觅了一番, 果然找到了一身合尺寸的崭新蓝衣。   角落里堆着许多包裹。他走过去翻找了一会, 是他带来的行李。   看来应当是殷旭带他来这里的。   齐庸凡心中大定, 站起身走到门口, 正打算推门出去探探究竟。   没想到门竟然被锁住了!   他最初还以为是自己没使对劲, 试了好几遍,感受到门外确实挂着一把大锁时,面色陡然一变。   他再去开窗,没想到窗户也统统上了锁。而且这里的窗户并不是寻常人家的纸窗, 用料踏实,全是货真价实的木头。   不是吧?齐庸凡此时只能想到最坏的结果,难不成他驸马爷的身份被人发现了?!   呸呸呸,他又不是那个驸马爷。只是好巧不好,恰好跟那人长得一模一样罢了。   他急得在屋里走来走去,最后肚子咕咕叫了起来,便从包裹里掏出几样零食吃。桌上摆了一份茶,也不知道能不能喝,他犹豫了一会,还是宁愿渴着嘴巴。   平板也开机了,他平常用来看时间。毕竟古代的时刻表太笼统,不是看日晷,就是看天黑日落,他有时候搞不清楚。   他记得那天在马车上是7月26号,而今天已经7月29号了。   也就是说,他有三天的“空白期”。   齐庸凡越想越觉得胆战心惊,觉得自己是脑子被驴踢了才跟着殷旭进京。他在这个时代最大的保障是房车,就算兵役又怎么样,他有车在手,逃到天南海北都没问题。   而他之所以要跟来京城……只不过是害怕孤独罢了。   一个人呆在房车里的日日夜夜,他已经受够了。   但跟眼下生死难保的境遇相比,齐庸凡表示,他还是宁愿回房车里独自寂寞。   这下他也不敢随便呼救,便拿了张椅子,坐在门后面随时听外边的风吹草动。   实在过于无聊,他只能玩起平板里的单机游戏。   正打得正欢,他忽然听见外边有些响动,忙把音量关了,侧耳倾听。   有扫把扫地的声音。门外似乎有两个婢女正在打扫卫生,并嬉笑交谈着。   “唉,这次公主回来,感觉脾气又坏了不少。”   “她本来就是这么阴晴不定的性子,以前也就驸马爷能忍得了。”   “倒也不是,毕竟公主长得好看呀,而且长得比寻常男人还高。你瞧见她在园子里射箭的场景没,真真是英姿飒爽,巾帼不让须眉!”   “嘘,你小声点,驸马爷还在里头睡觉呢。”   “切~他都睡了三天,估计得了什么病,一时半会醒不来了。”   “说起来,这次驸马爷惨了,公然抗旨逃婚,待他醒来,皇上八成要治他杀头之罪。”   门内的齐庸凡,听到这里不由得打了个激灵。   “公主想来也心寒了,自打回来时将他囚禁于此,便再未来看过他。可怜了驸马爷的才华和这副皮囊……”   两人又聊了些七七八八、鸡毛蒜皮的小事便离开了。齐庸凡透过门缝能勉强看清她们的人影,他明白自己呆的地方,应该就是长乐公主府。   ……   黑沉沉的夜色笼罩皇城,商市仍热闹非常。而彼时齐庸凡依然无聊地躺在床上打游戏。   门外忽然传来脚步声。他忙站起身,把平板塞到枕头底下。没过多久,锁也被打开了,光与男人同时走进屋来。   屋内原先昏暗一片,现被油灯照得通亮。男人将灯随手搁在桌上。   幸好齐庸凡动作及时,此时正背对着门躺在床上装睡。   令他大吃一惊的是竟传来了叶子的声音,“公子,他还没醒。”   “不应该啊,药效明明已经过了。”   齐庸凡动了根手指。心口气血上涌,仿佛有什么正要呼之欲出。他想打自己一拳,又想骂自己愚蠢,总之所有的想法,最后都化为郁闷的叹息从鼻间吐出。   他认得,方才说话那人是殷旭。   也就是说,他被殷旭和叶子两人合谋骗了?   但是那婢女所说的公主又是怎么一回事……   齐庸凡想着这些事,头痛欲裂。   过了一会,传来关门的声音与脚步声,屋内恢复了漆黑。他以为那两人已经走了,便翻了个身坐起来。   一双眼穿过黑暗正沉沉地望着他,阴风吹过,霎时传来阵阵轰雷。   齐庸凡吓了一跳,忙往后一躲,哆嗦道:“你、你是人是鬼?!”   油灯亮起。叶子站在一旁,捂嘴笑道:“齐公子,你果真在装睡。”   齐庸凡那个气啊,当即拿起枕头往叶子头上一丢,气呼呼道:“你们到底在玩什么把戏?”   殷旭坐在桌旁。几日不见,齐庸凡差点认不出他了。   他着一身淡绿短卦,是仿胡人设计的款式,当今不少女子亦常穿着,便于行动。   齐庸凡莫名觉得他变了女性化许多,喉结没了,柳叶眉似乎变得更大了,五官柔和了许多。甚至还穿着这么一身中性衣服……   若不是他方才开口说话,说他是个女人,齐庸凡也许都会相信。   殷旭瞧着他,只问了一句:“你真的什么都忘了吗?”   “你在说什么啊?”齐庸凡莫名其妙,生气道:“你不是要带我来避兵役的吗?为何还要给我下药?”   殷旭突然笑出声。在这样一个雷声轰鸣,风雨欲来的黑夜里,他的笑声显得又些诡异。   他站起身,慢慢走近床沿,既同情又怜悯道:“你还是这般天真啊。”   齐庸凡抿着嘴,只觉得殷旭不仅样貌变了,整个人似乎也都透着一股陌生感。   “想活命吗?”殷旭问他:“或者说,你想离开这个房间,到外面去看一看?繁华的京城,路边的杂耍,烟花柳巷之地……”   齐庸凡听得不耐,怒目而视:“这不是废话吗?!”   殷旭淡淡道:“那就安安分分地做我的夫君,齐雍。”   齐庸凡听了这句话,整个人像被雷劈过一样,僵在床上。他吞了口口水,问道:“你、你难道是长乐公主?”   他再看殷旭这副装扮,只觉得自己的揣测就是真相。寻常男人,谁会留柳叶眉?他此时又光明正大地出现在公主府中,再结合婢女所说的公主身高……   他感到不寒而栗。   殷旭面无表情地看着他,道:“看来你是真的忘了。”   齐庸凡情不自禁地揪紧床单,暗道自己愚蠢。原来从头至尾,自那天在南山镇面摊相遇开始,只是一场骗局。   他想了想,问道:“所以你到底是男是女?”   殷旭眉毛一挑,“你觉得呢?”   叶子捂嘴低笑。   齐庸凡盯着他看了一会,好吧,是男的。毕竟这低沉性感的男低音,总不能是女人所有吧?况且上次骑马,他很明显地叽凸了……   男扮女装实在是太荒谬了。齐庸凡心想,这信息量太大,容他缓缓。   “我现在给你两个选择。”殷旭居高临下地望着他,道:“要么老老实实做驸马爷,要么一辈子被软禁于此。”   齐庸凡心想,哪怕是笨蛋也会选前面那个吧。于是他说:“你就不怕我把你假扮公主的事情说出去?”   殷旭冷笑,“那你也要有命说才行。”   齐庸凡有点沮丧,又有点难过,他感觉殷旭变了。再看殷旭的表情,根本不像是在骗人。   毫无疑问,对方是一个城府极深、隐藏已久的心机男。   他觉得自己真是个傻瓜。堂堂穿越人士,竟然被土著玩得团团转。说出去不给以前的那些朋友笑掉大牙才怪。   随后殷旭又说了一些威胁的话就走了,他让叶子留下来照顾齐庸凡,其实应该是监视。   齐庸凡呆呆地坐在床上,抱着被子,仍感到云里雾里,难以置信。   现今看来,他与殷旭达成了一个假扮夫妻的协议。   当然,这个“妻”字用得不大准确。   他需要在这段时间扮成驸马爷齐雍,并与殷旭做出恩恩爱爱的假象,用以瞒过世人。   而过段时间他们便要进京面圣,殷旭给他安排了一个被坏人掳走的血腥剧情,用以解释他当初为何逃婚。   如果干得漂亮,齐庸凡就可以继续做生意,而殷旭会给予他一定便利。   乍一看,这个协议似乎没啥毛病。齐庸凡只要付出一点点时间,便能收获几倍的回报。   毕竟有一朝公主作为后台,兵来将挡水来土掩,他完全无惧任何阻挠。   叶子给他拎来了一壶热水,泡了茶,递过去,有些同情道:“齐公子,要不要用晚膳?”   齐庸凡点了点头,忽的问道:“殷旭……他真名叫什么?”   “殷傲姗。”叶子怕他不认识是哪几个字,指头沾了水在桌上一笔一画地写出来。   齐庸凡点点头,道:“和他本人挺像的,人如其名。”   叶子笑了笑,“其实殷旭才是公子的本名,后来女孩的名字是皇上给他取的。”   齐庸凡来了几分兴致,问道:“他为何要假扮公主?”   当个皇子不好吗……   “这我不知。”叶子歉意道:“公子的私事,我其实并不清楚,下回您可以亲自问他。”   齐庸凡才不会傻到去问殷旭,挥了挥手,道:“我饿了,赶紧的上菜!” 第六十一章   吃饱喝足, 齐庸凡说要出去走走。叶子没拦着他,道:“我也才刚来公主府三日, 不太清楚地况,不如唤个小厮来领你四处看看罢。”   齐庸凡摇了摇头,“我想出去看看。”   “出公主府?”   “嗯。”   这让叶子有点发愁。殷旭只跟他说可以解除禁足令,却并未说过齐庸凡能出府。   他拧起眉头细细一想,觉得带齐庸凡出去其实也没什么, 毕竟有他盯着, 应该无甚大碍。最重要的是, 他觉得殷旭不会生齐公子的气。   “可以出去吗?”见叶子久久不回答,齐庸凡停住脚步, 回头看他。   叶子忙道:“可以,待我去库房取些钱, 支辆马车。”   齐庸凡摆手道:“取钱做甚?我有钱。”   叶子道:“公子说您往后的一应开销, 都可记在府中账上。”   齐庸凡挠头, 他记得殷旭和自己还没成亲吧, 怎么就过上了提前被包养的生活。   送上门来的钱, 不要白不要, 他于是点了点头道:“行, 库房在哪儿?”   叶子往前指了个方向, 道:“就在前边,左拐便到了。”   齐庸凡跟在叶子后面走着,穷极无聊,望着路边的花花草草树木, 以及新建的庭院。每隔三四步便挂着灯笼,步行于石子路上,亮如白昼,四周一切皆彰显了皇上对长乐公主的喜爱,富丽堂皇,精美绝伦。若不是显得小家子气了一些,想来都能与皇宫相媲美了。   他想起自己曾做的那个关于齐雍的梦,隐约记得皇上对长乐极度偏爱。大抵是皇上女儿少皇子多的缘故,正所谓物以稀为贵嘛,公主得到的宠爱,从这幢公主府便可见一斑。   想来殷旭之所以扮成公主,也许是想获得更多权势?   齐庸凡胡思乱想着。不知不觉,殷旭在自己心中的好印象渐渐褪去,他开始往坏的方面联想。   “到了。”叶子回头看了他一眼,“您先在外边等一下,我去与管事说。”   齐庸凡瞧着眼前这栋金碧辉煌的楼宇,点了点头。边上有一方石台,他走过去摸了摸,感觉没有太多灰尘,便坐了下来。   晚风徐徐,带来丝丝清凉。京城这边昼夜温差较大,白天被太阳晒得快枯死,夜里倒很凉快。远远的,隔了大半个公主府,他仿佛也能听到外边锣鼓喧天的热闹。   他望着远处,黑漆漆一片,山棱亦隐没于夜色之中。他只能看见星星点点的火光,以及园林的大树。叶片闪烁着璀璨的星光,蝉鸣声声入耳,带来夏日特有的味道。   他忽然有点想念棒冰,不酸很甜的菠萝,现代都市的车水马龙,无所不在的新网络。   而不是像这样,一个人孤零零地矗立于陌生朝代,就像要抵抗全世界。   正想着,叶子走出来了。他身边还跟了一个齐庸凡不认识的中年大叔,穿得挺气派,一脸和蔼。   叶子有点不好意思,介绍道:“齐公子,这是府中的管事,孙岭。”   管事笑呵呵道:“好久不见,驸马爷,您还认得我吗?”   齐庸凡打量了他一会,“不认得。”   管事面色僵硬,像是没有预料到他这般不给面子,旋即又恢复了高兴,道:“我听说驸马爷得了失魂症,过两日应请个道士上门做法才是。”   “不用了。”齐庸凡淡淡道:“我只是撞坏脑子,很多无关紧要的小事一时半会想不起来,过阵子就好了。”   管事扯一下嘴角,这回笑不出来了。齐庸凡话里话外的意思,不就是在说他是个“无关紧要”的人?   齐庸凡打了个哈欠,侧头看向叶子,问道:“怎样,可以出门了吗?”   叶子点点头,忍不住开口道:“孙管事他……是五王爷那边拨来的资深管家,公主说往后府中的账款全都交由您来管,您有不懂的都可以来问孙管事。”   叶子这番话本意其实是让齐庸凡更尊重一下孙管事,没想到他却会错了意思,以为孙岭是五王爷派来的眼线。   他其实并没有要针对孙岭的意思,只是实话实说,并随口编了一个失忆的谎言。   现在他觉得,既然孙岭是五王爷那边的人,还是少接触为好。   “等等。”他忽然觉得有哪里不对劲,“公主府的账簿要交给我来管?”   叶子笑道:“是的,公主说您有经商头脑,一定能将府中产业打点得非常好。”   管事心中不屑,但面上却没有表现出来。在他看来,齐庸凡就是个酸腐书生,还打点产业嘞,恐怕都不晓得该如何算账。   齐庸凡:“不了吧……我跟他还没成亲诶……”   一不留神,吓得他台湾腔都蹦出来了。   管事插嘴道:“快了,府中已在重新筹备两位的婚礼,按照公主的吩咐,一切都将按照最高规格,甚至会比之前那场还要盛大。”   齐庸凡:“……”所以他马上就和殷旭结婚了?   虽然是假结婚,但还是让他心里怪怪的。   “不晚了。”叶子忙道:“齐公子,咱们出去吧,不然一会西街上最热闹的夜市要关门了。”   管事鞠躬道:“马车已在府外等候,两位请慢走。”   齐庸凡就这样迷迷糊糊地被叶子拉出了府,坐上奢华无比的马车,抱着从西域进贡而来的上等狼皮软盖,他仍有点呆呆的。   叶子以为他心情不好,便笑着道:“我从账房支了五百两银子,公子今日想买什么就买什么。”   “哦,谢谢。”   齐庸凡掀起帘子,望着窗外。他是个闲不住的人,即便没有了赖以生存的零食车,独自来到京城,也想做点事情,赚些钱。   要是顺风快递能发展到京城就好了。他想,那自己就不会像个愣头青一样,傻傻呆在这座繁华的城市里,两眼一闭,毫无所知。   马车行驶了一会,在西街口停下。此处是京城最知名的集市之一,靠近鼓楼,类似于现代步行街,街道狭窄,拥满了路人,车马不得进入。   公主府离这些繁华地段很近,亦离皇宫不远。若单论地价,恐怕是全京城最昂贵的地段。这里坐落着各色王爷府,祭祀文庙,聚集了大殷王朝最有权势的一批人。   人很多,叶子怕走散了,紧紧跟在齐庸凡身后。   此处的繁华景象比汴城还要更胜一筹。齐庸凡四处闲逛,发现外国人开的店居多。大殷虽国力渐衰,但向来秉持如大唐一般包容开放的态度,依然欢迎各国来朝。   有北方人开的面店,亦有吐蕃特产店,琼州人扛着担子沿街叫卖,有人抱着从海南运来的大香蕉便宜卖喽,更有石墨、马匹……各色物产美食,应有尽有。   主要是吃食店多一些。民以食为天嘛,如今国内战事连天,老百姓多少受到一些影响,哪怕京民们手里头还有钱,也不大敢花出去。   除了平常买吃买用,愿意花一大笔钱去买金银首饰的家庭变得越来越少。   受此影响,好几家金店已关门歇业。   齐庸凡走走停停,偶尔买些新鲜吃食。他买了不少水果,交给随行小厮提回车里。   叶子其实也是第一次在京城外闲逛,不免有了点孩子气,买了几件玻璃首饰,说要送给缪夫人。   齐庸凡不大记得缪夫人是谁,当然,他并不在乎。   他停驻在那波斯人卖玻璃器皿的摊子上,挑了一会,选中一串玻璃项链,砍价花一两银子买下来,扔给叶子,道:“回头你拿给殷旭。”   叶子开心道:“这是送给他的?”   “嗯。”齐庸凡补充道:“不要说是我送的……就说是你买给他的好了。”   叶子道:“如果说是我送的,他不一定会要啊。”   齐庸凡嘟囔道:“挑三拣四的,要不要随他便啦!”   人群喧闹,叶子一时没听清,问道:“齐公子,您方才说什么?”   齐庸凡咳嗽一声,“那……如果他不要,你就送给那个缪夫人好了。”   叶子:“为什么不能说是您送的呀?如果公子知道这是您买的,一定会很高兴地接受。”   齐庸凡撇了撇嘴,“他会高兴才怪嘞。估计也就是表面装装样子,像他那样的人,怎么可能看得上这么廉价的东西。”   “哎呦,公子不是这种人啦。”叶子笑道:“在南山镇时,他也经常会跟我出去买便宜的肉菜。”   齐庸凡叹了口气,心想以南山镇那边的物价,恐怕压根就买不到贵的。   他想了想,特意叮嘱道:“千万不要说是我送的。”   叶子点了点头。其实这串项链还是蛮好看的,琉璃蓝色的玻璃,就像沉静的大海一样。他觉得很适合自家公子。   一条街走下来,两人都有些累了,便寻了一家食肆坐下歇息,点了小菜和茶饮。   放在井水里冰过的凉茶,入口甘爽,别具特色。齐庸凡一口气喝了半壶,再吃着腌酱萝卜,伸长双腿,惬意地窝在椅子上。   叶子问他:“等下还要逛吗?”   “再看看吧,晚点再回公主府。”   这家食肆似乎颇有名气,可以自行打包食物,路边有很多人在排队等候。   一位小厮模样的少年想插队,捧着碗,站在路边嚷嚷道:“快点!我家少爷想吃凉粉,若是他等得久了,怪罪下来,要你们好看!”   “呵,你家少爷是谁啊?”   “又来了……京城到处都是这种人,狗仗人势,真看不下去。”   “切,我爹还是工部侍郎呢,我不照样在这里排队。”   少年扬起头,“我家少爷是兵部尚书家的三公子!”   然而并没有人鸟他。在三品满地跑王爷不见少的京城,区区一个兵部尚书已经不算什么了。   这家食肆老板更是从头至尾都没从厨房出来过,完全任由少年在这里自导自演。   要是兵部尚书亲自来此,插个队倒也不算什么。但兵部尚书的三儿子的小厮,插鸡毛去吧。   这一出好戏,以少年最终悻悻地排到队尾结束。   叶子见齐庸凡一直盯着那边看,不禁问道:“齐公子,您在看什么?”   齐庸凡老神在在,“我在看商机。”   叶子一脸茫然。   边上有人在议论,说这种事经常发生。京城好几家有名的食肆,每日都会排起长队,而许多少爷小姐想吃,不便抛头露面,便只能唤小厮排队来买。   短短一瞬,齐庸凡便瞧出了一个赚钱的方式。这也许就是现代人士的好处,光从排队一事,他联想到了风靡后世的丑团外卖。   丑团外卖具有百年悠久历史,与饱了吗并驾齐驱,成为现代两大外卖餐饮巨头,并与穿越协会达成合作,发明了售价昂贵的时空转换运输服务。   齐庸凡想起来,高中历史老师给他们上公开课时,举了一个例子,就是讲丑团外卖最初起步时的营业模式。   通过这个历史,老师生动形象地引出了旧式电瓶车等至今只存在于博物馆的文物。   他一直还记得。 第六十二章   齐庸凡一直逛到西街关门才回去。说实话, 他并不是很想回公主府。总觉得那地方好是好,就是没啥自由。   他回到自己那屋, 是个很精致的小别院,带一间小厨房。   叶子将他买的那堆杂七杂八都搁在厨房里,道:“那我先回去了。”   “热水在哪儿?我晚上要洗澡。”   齐庸凡望了眼空荡荡的院子,莫名有点瘆人。   “唔,管事还没给你派小厮啊。”叶子有点发愁, 道:“我现在去找他。”   “不用了。”齐庸凡忙道:“都这么晚了, 你告诉我水壶在哪儿, 我自己烧水。”   “应该在厨房里。”叶子道:“不然我给你烧吧,待您洗完澡我再回去。”   齐庸凡摆手道:“真不用了, 我难不成连壶水还烧不得?”   叶子心想,以如今他驸马爷的身份, 恐怕还真烧不得。   最后叶子仍坚持留下来给他烧好了水才离去。   齐庸凡看了眼平板显示的时间, 竟然已经凌晨了。他摸了摸肚子, 感觉有点饿, 走进厨房打算煮点东西吃。   厨房虽小, 但五脏俱全, 各种厨具都有。   齐庸凡其实不会用这种要用火烧的灶炉, 在房间里转了一圈, 找到方才用过的那个烧水的炭桶,在上面架起一口小煮锅。   他找了半天,就找到几根蔫蔫的青菜叶和鸡蛋,与泡面一起丢进锅里煮。   不消片刻, 一碗热气腾腾的宵夜面条便出炉了。他尝了口汤底,鲜得舌头几乎都要掉下来。   关了火,他捧着汤碗走出厨房,准备回屋,边看电视剧边慢慢享受。   没想到夜黑风高的,他刚踏出门槛,便瞧见一道黑黝黝的影子,露出像鬼似的惨白的脸,吓得他倒退一步,差点摔倒。   那影子上前几步,及时扶住他,低笑道:“这么晚了,还躲在厨房里偷吃?”   齐庸凡这才认出他以为的鬼影,原来是殷旭。   殷旭换了身黑衣,方才又站在黑暗之中,显得尤为吓人。   他嘟囔道:“我饿了,堂堂公主府还不许我煮个面条吃吗?”   “行啊,只要你再煮一碗给我吃。”   “喂,你这个人怎么这个亚子!”齐庸凡翻了个白眼道:“没有食材了。”   殷旭:“那就你我一人一半。”   齐庸凡想了想,只能点头同意。毕竟殷旭这家伙忒多坏水,武力值又高,等下说不定把一碗面都抢走了。   他又去厨房里掏了个碗,洗干净拿出来,分了一半面条给殷旭。   “我还要汤,你的汤比我多。”殷旭伸长了脖子看他分面。   齐庸凡:“你好小气!不准得寸进尺。”   殷旭托着下巴,眨了眨眼睛,“到底是谁小气?”   齐庸凡:“……反正不是我。”   院子的老树下有一张石桌。他们便坐在桌边吃面,不晓得是不是跟人抢的缘故,齐庸凡头一回觉得泡面吃起来特别香。   殷旭连面汤都喝得一滴不剩,放下碗,额上沁出细密的汗珠。月光下,齐庸凡无意间看见他的脖子上挂着那串蓝琉璃项链,怔了怔。   像是注意到齐庸凡的目光,殷旭将项链从脖间拿出来,道:“这是你买的?”   齐庸凡愤愤道:“是不是叶子那家伙告诉你的……”   “不是。”殷旭的目光穿过夜色,温柔地落在他的眉眼间,笑道:“这种小玩意,一看就是你挑的。而且叶子也不擅长撒谎。”   齐庸凡被他看着,不由得打了个寒战,心想晚上的殷旭,似乎和白天又有点不一样呢。   “好了,夜已深,你快回去睡罢。”   “等我先把碗洗了……”   “放着,明日唤人来洗。”   “哦。”齐庸凡站起身,看了一眼他,道:“夜安。”   殷旭微微一笑,“夜安。”   齐庸凡便走进屋,这一天他很困,几乎倒在床上便沉沉入睡。   他不知道,殷旭其实并没有离开。   男人在院子里坐了一夜。露水深重,衣摆染上了水渍。他望着房门,轻轻叹了一口气。   直到黎明破晓,他才起身,走到厢房门口,触及木门时,犹豫了好久,又缩回手,转头走了。   ……   齐庸凡一觉睡到日上三竿,是被饿醒的。他迷迷瞪瞪从床上爬起来,想去厨房找点吃的,刚走到门口,与两个少年面面相觑。   少年们穿着青色短卦小厮服,梳着整齐的小辫子,向他行了礼,恭恭敬敬道:“驸马爷午安。”   “……午安。”齐庸凡僵硬地笑了笑,低头一看,自己衣衫不整,亵衣敞开,恐怕不宜见人。   这两名约莫就是管事派给他的,主掌内务。外边小院还有两个负责洒扫的粗使仆人。   那两名小厮,一个叫小青,一个叫小蓝。他们本该有本名,却为着主人家好记,改成了简略的单字。   “那个……小蓝,热水烧好没?”   “禀告驸马爷,已经好了。”   小蓝提着水壶踏进屋内,将水倒进盆里,又添了些凉水,试试水温后觉得可以,放入一块干净的新毛巾。   而另一边,小青正准备给齐庸凡宽衣。   齐庸凡不习惯别人帮他穿衣服,便拒绝了,自己三下五除二穿上,道:“你们先出去,洗漱我自己来,不用服饰。”   两人这才离开。   齐庸凡洗漱完毕,叫了小蓝问早饭还有不。   小蓝有些为难道:“如今厨房恐怕已经在烧饭,不然您等一等,直接用午膳?”   齐庸凡只好点了点头,幸好他昨晚买了一堆小吃,对付着吃了一些。   待用过餐,齐庸凡坐在屋里吃饭后水果时,叶子来寻他了。   “你坐嘛,别一直站着,腿会酸的。”   叶子站得犹如松树般笔挺,沉声道:“公子,这于理不合。”   齐庸凡往嘴里丢了颗葡萄,“随便你,咋了,今天又跟着我?”   “嗯,公子嘱咐我照顾好您。”   齐庸凡翻了个白眼,“你年纪比我还小,先照顾好你自己吧!”   “我能照顾好公子。”   齐庸凡懒得理这个榆木疙瘩,将零食袋扔到一边,拍了拍手,道:“你去准备一下,我要出门了。”   叶子:“您要去哪里玩?我先去跟公子报备一下。”   齐庸凡:“……不去玩,我是去做生意。”   叶子:“在哪儿做生意?”   齐庸凡:“西街。”   叶子:“我先去问问公子。”   齐庸凡好生无语,感觉自己都快没人权了,出个门还要问殷旭是否同意。这怕不是娶了个老婆,而是嫁了个公老虎。   叶子很快就回来了,告诉他可以出去。   昨日在账房支取的银子还剩下不少,叶子便没有再去取,两人坐上马车一路疾行。   彼时已是下午,街边的食肆稍显冷清。齐庸凡下了车,步行前往昨晚吃饭的那家店。   过了饭点,店内几乎空无一人。见他们走进来,老板娘立马热情地迎上来。   齐庸凡点了凉茶和几样小菜。   叶子:“您所说的做生意,就是来吃东西?”   “非也。”齐庸凡摇头晃脑,“小孩子家家的,别管大人的事情。”   叶子有些气鼓鼓地灌了一口凉茶。   待老板娘亲自过来送茶时,齐庸凡叫住了她,笑道:“姑娘不知如何称呼?”   老板娘捂嘴笑道:“小公子,您唤我洪大娘便可。”   这家名唤“洪娘食肆”的店,在京城可谓是远近驰名。这老板娘是个年纪轻轻的小寡妇,生得花容月貌,做菜也很好吃,因此得了个“洪小娘子”的美称。   因着貌美,她也曾受到不少浮浪男子的调戏,却冷淡拒绝,甚至有一回拿着鸡毛掸子把那些男人赶了出去。   齐庸凡观她不过二十多岁,却自称“大娘”,不由得笑了笑,道:“你可有兴致与我做一笔生意?”   洪大娘愣了愣,旋即笑道:“敢问小公子有甚么想法?”   “嗯……”齐庸凡戏虐一笑,让叶子先坐到别处去,自个嘀嘀咕咕与洪大娘说了一通。   叶子沮丧道:“为何不让我听啊……”   齐庸凡一本正经,“小孩子听了不好的。”   叶子仔细一想,从椅子上跳起来,指着齐庸凡道:“你莫不是要背叛公……”   “你可闭嘴吧。”齐庸凡抚额,“边上呆着去,等我完事了请你吃糖。”   叶子才不稀罕吃糖,他比较担心齐庸凡出轨,于是竖起两只耳朵,聚精会神地听这两人在讲什么。   “哈哈,小公子年纪轻轻,却如此……”那洪大娘的笑容跟抹了蜜一般甜,媚眼横生,似乎很敬仰齐庸的模样。   “那我们就这样说定了哦,以后每日都会派人来你店里……”   两人相谈甚欢。气得叶子直跳脚,心想回去一定要告诉自家公子他的真面目。   等洪大娘走了,叶子不动声色道:“齐公子,您方才说每日都要派人来这做甚?”   “哦对,你等下再陪我去书坊印些东西!”齐庸凡笑道:“往后我会多雇几个人,来这家店取打包好的吃食。”   “打包好的吃食??”   “是啊,我准备开一家外卖公司。”齐庸凡满脸憧憬,“以京城的经济水平与客户群体,我一定能赚大钱!”   叶子:“……”他为什么突然听不懂齐公子在讲什么。 第六十三章   下午,墨香书局。   此乃京城最大的书院, 印刷设备先进, 几乎垄断了整个大殷的书籍市场。   以前的书贵得吓人, 因为要手抄的缘故, 数量有限。但自从几百年前xxx发明了活字印刷术后, 可谓造福了所有读书人。   一套四书五经的价格亦从近百两银子变成了几十两,便是平民百姓都买得起。   与此同时, 那些讲情情爱爱的风流书籍也开始大量流传于世。常有闺中少女躲在被窝里看小姐与穷酸书生私奔的浪漫故事,亦有书生看些奇幻志怪之作。   齐庸凡最初走进来跟店员说自己要印东西时,对方一度爱搭不理的样子,懒洋洋道:“本店不私印。”   “你行行好……”齐庸凡刚想问他要多少钱。   叶子却看不过去了, 堂堂驸马爷居然要求一个下三滥的店小二, 怒气冲冲道:“你可知这位是谁?不给印?信不信赶明把你们书局一锅端了!”   齐庸凡拉了一下叶子的衣袖,小声道:“你不要这么凶嘛。”   叶子恨铁不成钢道:“齐公子, 人善被人骑啊!”   “骑?”齐庸凡:“……是欺吧。”   “哦哦对。”叶子挠头。   方才说话声太大,引起了书坊内不少人的注意。掌柜望了他们这边一眼, 抬脚走过来。   店员有些不忿, 回怼道:“咱们这书局可是五王爷开的!天下脚下, 你们胆敢惹他?”   听到这句话,掌柜吐出一口气,整张脸憋得通红, 加快脚步走过来,狠狠扇了店员一巴掌。   店员被这巴掌扇懵了,捂着脸, 傻愣愣地站在一旁。   掌柜没有再理会他,而是赔笑道:“原来是驸马爷,好久没见您了,是要买书还是……”   齐庸凡挑眉,“你认识我?”   “嗨,前年您登科成状元郎打马游街的风采,小人怎敢忘。”   “我想来印些东西。”   “好好,您里边请。”掌柜作了个手势,道:“咱这儿小孩子没教好,让您见笑了。”   他扭头瞪了一眼店员,“还不快向驸马爷道歉?”   齐庸凡:“无妨,我没放在心上。”   “那也不成!”掌柜用力拍了一下店员的肩头。   那店员这才垂头弯腰,道了声“对不起”。   齐庸凡跟在掌柜身后往里走,边问道:“这家书局,真是五王爷开的?”   “您可别听那孩子瞎扯,只是五王爷体恤民意,振文人墨客之兴,为扶持书局曾多赏一些银钱罢了……”   齐庸凡听在耳朵里,“哦”了一声,原来五王爷是这家书局的投资人。   书局后院是一个小型的印刷厂。天气炎热,工人们赤膊工作,忙得满头大汗。边上有一口黑乎乎的大池子,几人拿着棍棒在其中不断搅浑。   一切井然有序,工人各司其职,宛如小型工厂。   齐庸凡交代了自己要印的东西,不过是洪记食肆的菜单,暂定要印两百份。   他本人的毛笔字拿不出手,便叫叶子写,诸如凉茶之类的,改成加多宝凉茶,后面标注十五文钱一壶。   林林总总,很快便将一份形样丰富、低调简约的食单拟了出来。   印一张菜单须五文钱,这还是掌柜看在驸马爷的面子上给打得折扣。   齐庸凡交了二两银子,约定过几日来取,而后离开。   叶子跟在他身边,则一直在琢磨着“外卖”到底是怎么一回事。为何要墨印这么多菜单?难道是要在店外面卖的意思吗……   完成了第一步,齐庸凡总算松了一口气。后续还有很多杂七杂八的事情,他得去租店面,与商户约谈合作,光靠自己可能会累死,还是先去雇个人吧。   公主府里的那些小蓝小青不可信,就连叶子都是殷旭忠臣的小跟班。他想培养一个自己的亲信简直就是难上加难。   于是他问叶子:“你知道这附近哪儿有牙庄吗?”   叶子挠头,“我也是刚来京城,不太清楚,要不回去问问管事?”   齐庸凡心想,那管事推荐的人,他可不敢用。最后他寻了家脚店,装作来吃茶的模样,私下里叫住店小二,给了些碎银子,问对方知不知道哪里有牙庄。   “牙庄?这我不清楚诶。”店小二道:“不过我认识一个掮客,要给你地址吗?”   齐庸凡最初还不明白掮客是何意思,在店小二的解释下,才明白这是相当于牙人中介一般的存在,举凡走货卖屋、租房买仆,皆可寻他。   这掮客名叫汉老三,是京城地界有名的地头蛇。   齐庸凡真的很想支开叶子,独自去找那汉老三。但没得办法,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最后在叶子的瞩目下,花五两银子买了个相貌平平的土气少年。   叶子满意地点了点头,心想此人应该不会对公子造成什么威胁。   在外闲逛了一天,齐庸凡早已疲累,当即带着新买的小少年打道回府。   叶子问他要给少年取何名字,他道:“人家原来有名字的呀,喂,你叫什么名儿?”   “我……我叫狗蛋。”少年有些不好意思道:“是父母给取的贱名,还是您再取一个吧。”   齐庸凡想起屋里那群小厮,随口道:“小橙吧,橙子的橙。”   少年低垂着头,小声道:“谢公子赏名。”   “跟我姓齐,嗯,叫齐橙好了。”   少年抬头看了齐庸凡一眼,有些意外。   叶子也怔住了,他没想到齐庸凡居然会赐一个买来的仆人姓氏。要知道,从卖身那一刻起,他们便一辈子属于主人了。   能拥有与主人一样的姓氏,无亚于做人的尊严。   齐庸凡却并没有想这么多,他还保留着现代人的思维,总不可能让一个好端端的人顶着“狗蛋”“小橙”之类的名字。   回到公主府时已经很晚了,夜色犹如墨汁般浓黑。叶子传人上膳,待齐庸凡吃完后才离开。   齐庸凡知道他肯定是去要向殷旭禀告这一天的行程了。   小院的西厢房是仆人们住的地方,空房间有很多。因为按例,驸马爷怎么说也应该有八个伺候的人,四女四男。   只是殷旭说他喜静,便只派了四个,还全都是男的,身材粗壮,相貌皆平庸无奇。   安排齐橙住下后,齐庸凡把他叫到身边,开始对他进行洗脑式教育。   这孩子年纪不大,才刚将十三岁。北方闹饥荒之后,许多小孩都被父母出卖。女子嘛,大多进了青楼。而像齐橙这样的孩子,多不甚数。   齐庸凡之所以挑他,是听他说自己曾上过五年私塾。   齐橙面色黑中透黄,整个人亦瘦得跟把骨头似的,一看就是常年劳作并且营养不良的后果。他在公主府吃了这几年来最丰盛的一餐,尤为感激齐庸凡,乖乖地坐在椅子上听讲。   他虽然长得敦厚老实,但并不傻。就比如刚进来时,小蓝小青都看不起他,各种讥讽,扬言他迟早要被赶出去。毕竟这公主府做主的人可不是驸马爷,而是公主。   甚至没给他安排房间。   他便鼓起勇气去跟齐庸凡说,便听到小蓝小青被骂得狗血淋头。   即便齐庸凡一时不察,嘴里蹦出的都是现代词汇,他亦努力去想那些词语是什么意思,印在脑海里。   欲速则不达。齐庸凡刚开始并没有教他很深的东西,只是跟他大概地讲了要做什么。明日先去墨香书局取印好的食单,拿到洪记食肆,分发给衣着显贵的客人们。   当然,也用不着太显贵。毕竟真正有钱的大门大户,一般都会派小厮出来买。   齐庸凡对京城外卖已经定好了客户群体,中等偏上收入的家庭,抑或是小姐公子们。   小姐们养在深闺之中,轻易不能出门,就连侍女的行动也会受到一定制约。所以她们是最主要的一批客户。   而京城的贵公子哥们几乎都会被送去读书,受家中管教很严,应该也愿意花点钱叫外卖,图个方便。   京城物价高,老百姓手里多少有点钱,所以齐庸凡才敢于去开这个外卖公司。   要是在南山镇那种小地方……估计还没开起来就倒闭了。   而后,齐庸凡便要去招募“骑手”。这里没有电瓶车,只有脚和骡子。大街小巷多的是游手好闲的浮浪少年,甚至还有丐帮。   只要他去招聘,想来会有大批人愿意干这份工作。   外卖的跑腿费,一单暂定十文钱。其中有六文钱分给骑手,那么只要他们每天多跑几趟,赚个一百文钱不成问题。这样一个月就有两三两银子,比当店小二的月钱还要多一些。   尽管还有很多安全、找零之类的麻烦,但齐庸凡觉得先试做着吧。渐渐的,在实践中,他才能发觉并解决这些问题。   讲了一大通,他有些口干舌燥,拿起桌上的茶水喝了一口,问道:“你听懂了吗?”   齐橙慎重地点了点头,道:“我明天要去墨香书局拿食单,然后去洪记食肆派发食单。公子要做外送生意,以后会赚大钱!”   齐庸凡点了点头,对他的悟性很满意,道:“明日你一早先去寻叶子,他会派马车送你去的。” 第六十四章   第二天,齐庸凡又睡到自然醒。这比他在南山镇的生活还要惬意, 衣来伸手饭来张口, 买东西还不用自己花钱。   他感觉再这么着下去, 自己迟早有一条会被养成一条肥肥胖胖的米虫。   小蓝给他端来热水, 并传了午膳。近日他总是临近午时才起, 叶子便特意叮嘱府内的厨房时刻熬着粥。   天热。是一种躁动的热。齐庸凡穿上轻薄的纱衣,不由得开始怀念房车里的空调。   幸好管事已出门采买冰块, 由京郊的冰窖河特意运过来。夏日,冰价犹如金价。然整个公主府,也就两位主人,齐庸凡这边的别院分到了两大块。   冰块放在四足青铜鼎缸内, 小厮站在一侧, 不断拿扇子扇风,很快传来阵阵清凉。   然而这点清凉对京城的夏天而言, 微不足道。   小青将餐食摆放在精致的梨木案桌上,他先拿了银针逐一试毒, 并自己尝了些, 才起身恭敬道:“爷请慢用。”   齐庸凡听不惯他们总叫自己驸马爷驸马爷的, 便让着都改口叫爷了。乍一听很有一番浮浪味道,可总算没那么拗口。   只见面前摆着一碗白粥,五碟小菜, 另一盘炸黄鱼,小葱拌豆腐,脆爽黄瓜, 腌制萝卜,皆是寻常人家里常见的菜色。   于堂堂公主府而言,便显得寒酸了。   其实是齐庸凡特意说要吃这些菜的。睡得太饱,他午时起来便没什么胃口,只能吃些酸爽可口的,宜下饭。   齐庸凡吃得肚子胀撑,走起来活动一二,随口问道:“叶子呢?怎么没见他。”   小青忙道:“叶大人在书房随公主办事。”   齐庸凡心想难得能有几分不被看管的自由,还是窝回床上看剧去喽。   见他要回屋,小青擦了把莫须有的汗,急道:“爷,公主让您醒了之后过去。”   齐庸凡停住脚步,回头道:“去哪儿?”   “书房。”   就当饭后运动了,齐庸凡心想。可当他随着小青在府中绕七绕八,走了将近半个时辰,几乎要满头大汗时才到书房。   小青赶紧掏出帕巾,踮起脚手忙脚乱地想给他擦汗。   殊不知这一幕正落到了书房里那人的眼中。   齐庸凡由他擦了一会,道:“你在门口等我一会,我不认得回去的路。”   小青点了点头,寻了个屋檐下靠着,避太阳。   齐庸凡瞥了他一眼,心道还挺机灵的嘛。   说是书房,其实像是个藏书库。公主喜看书,当今圣上便拨了几车书过来,皆是稀有的珍藏版本。远远望去,琳琅满目,全是蓝白相间的线装古籍。   左边靠窗的位置有一方桌椅,殷旭正坐着,有阳光斜射进来,他的侧脸美好得不可思议,睫毛长如羽翼,薄唇轻抿,在听到响动后转头看了过来。   这一瞬,齐庸凡竟感觉自己的心脏不由自主加速跳动了几下。   殷旭只是点点头,道:“你来了。”   桌子下方有一处软塌,叶子便跪坐在其上。   齐庸凡便走了过去,盘腿坐下来,打了个哈欠,道:“你找我啥事啊?”   殷旭:“门没关。”   齐庸凡只好起身去关门,叶子却先一步站起来道:“我去关好了。”   齐庸凡倒也没在意,一屁股坐下来,回头看着窗外却怔住了。   他发现从这个角度,竟然能看到院子门口的一切。他甚至看见小青蹲在屋檐下,百无聊赖地拿手在地上画圈圈……   也就是说,方才他站在门口的所有动作,都被殷旭看到了。   待叶子关了门,屋里又恢复了安静。   桌上摆着茶水和瓜果,殷旭打开茶盏,袅袅白气顿时升腾而起。他凝视着齐庸凡,指关节在木桌上敲击,淡淡道:“三日之后,你我要进宫面圣。”   “哦。”齐庸凡过了一会才反应过来事情的严重性。见皇帝诶,如果他说错了什么话是要被杀头的……   不,准确而言,他如今离死期也不远了。   齐雍当初逃婚时,举朝震动。皇上喜好炼丹,偏爱道家法门,素讲不以物喜不以己悲,却在得知这个消息后当场气喘,经御医下了几服猛药后才恢复正常。   而他旋即下令,全国通缉齐雍。   直到回京之时,殷旭给宫里写了一封信,皇上这才撤销通缉令。   不过他对齐雍的印象嘛,应该好不到哪里去。   殷旭:“我上次同你说的,你还记得多少?”   齐庸凡拧起眉头想了想,道:“就是我新婚那日,被人下了迷药,醒来便已经在路上了。有一群蒙面男子,一路挟持我去了南方某个山寨,这半年以来,我一直被他们囚禁,直到公主来寻我……”   “嗯,记性不错。”殷旭难得夸赞了一句,补充道:“那个山寨名字你记一下,黑月寨。”   齐庸凡嘴角一抽,点点头,姑且记下了。他细细一想,又觉得不对劲,道:“若是皇上后面调查起来,不就会发现我其实是在南山镇吗?”   毕竟他当初还在南山镇办了一份照身帖。   殷旭瞥他一眼,道:“你在南山镇的一切都已被抹除,这世上已没有叫齐庸凡的人。”   齐庸凡一头雾水,“什么叫抹除?”   “就是你死了的意思。”殷旭:“听懂了吗?”   齐庸凡急道:“那我的生意怎么办?夏星酒馆……”   “王奎此人,我认为还是可信的。我这边的人已派去与他联络,往后生意仍可照做。另外顺风快递也是你折腾出来的产业吧?”   “嗯。”   “我会派人去说的。”   但京城到南方,快马加鞭也要将近一个月。齐庸凡轻轻叹了一口气,只希望王奎等人得知自己“去世”的消息不要太震惊。   同时他也明白,殷旭的势力恐怕不小。他能在皇上的眼皮子底下瞒天过海,想来很有几番功夫。   当今皇上已上了年纪,平日沉迷炼丹,追求长生之道,便给了自己的皇子们大量可趁之机。   若殷旭真是个公主也就罢了,他完全可以度过幸福而奢侈的童年,并在父皇的安排下嫁给优秀的驸马爷,开启童话般的美好人生。   但造物弄人,他却是个男人,并受皇上宠爱,因而手中掌握的权势,恐怕不比正在九龙夺嫡中的皇子们差。   殷旭开口道:“五王爷、七王爷都知道你回来了,他们过几日要举办一个湖心诗会,你必须得去参加。”   齐庸凡苦着脸:“为什么啊?我真的很讨厌写诗诶……”   不是讨厌,是他压根不会写。诗歌的平平仄仄已经属于考古学范畴,像他这等连大学都没上过的人怎么可能接触过。   殷旭面无表情道:“齐雍最善写诗,人称小诗圣。”   齐庸凡真想一口盐汽水喷死那个齐雍,搞这么多幺蛾子做甚。这家伙真是厉害,小小年纪就超越千军万马夺得状元郎,并成功刷新大殷最年轻状元的历史记录。   尼玛还是个小诗圣……   幸好他有平板,里面还剩一些历史资料,回去查查看有没有合适的诗拿来蒙混过关。   像是注意到齐庸凡的面部表情变化太过丰富,殷旭放缓了语气,道:“到时我会陪你去。”   “嗯嗯,还有啥事吗?”   殷旭又同他说了一些进宫面圣的注意事项,以及皇上的喜好。   齐庸凡点点头,表示自己记下了。   如此闲着扯淡,一个下午竟过去了。见天色渐暗,齐庸凡忙往窗外看过去,小青已经毫无形象地坐在地上靠着柱子睡着了。   看那模样,睡得还挺香。   他暗自懊悔,心想早知道就让小青先行一步回去了,让人家在外面等一下午,怪不好意思的。   他便起身,想告辞离开。   殷旭正在看书,头也没抬,道:“我已知会厨房准备饭菜,今日你在我这吃。”   齐庸凡挠头,道:“我回去也一样能吃啊。”   殷旭觑着他,淡淡道:“你回去就没菜了。”   齐庸凡心里咯噔一下,感觉这是来自公主的威胁。于是他只好坐在软塌上,静等开饭。   叶子有事出府去了,他如今算是殷旭的心腹,想来应该有许多杂务要忙。   晚上是一顿丰盛的大餐。因要在书房用餐的缘故,宫女特意搬来了一张长约八米的宽桌,各色美食应有尽有,放眼望去,馋得齐庸凡不要不要的。   待人试吃以后,殷旭递给齐庸凡一双快递,语气难得多了几分温柔,道:“尝尝看我府中的手艺,比你又如何?”   齐庸凡一时呆住了。因为殷旭此时说话的声线,完完全全与女子无异,柔和得仿佛能掐出水来。再配上他这副中性打扮,烛火摇曳下,齐庸凡竟差点觉得这是个清丽脱俗的极致美人。   待送餐的宫人退却,关上房门,殷旭又恢复了男人的声线。   齐庸凡迫不及待地问道:“你到底是男是女?!”   莫非……是新闻上写的那种双性人?   殷旭嗤笑,“今晚跟我试试不就知道了。”   齐庸凡:“……怎么试?”   “小傻瓜。”殷旭忍不住用筷子敲了一下他的头,哂笑道:“我自幼练习江湖声术,因而能够模仿女子声音。”   齐庸凡想想也是,光靠外表可不足以掩人耳目扮成女子。他被敲得有点痛,忙抱头嗷呜了几下。   殷旭凑近了,揉了揉他的头,轻声道:“抱歉,很痛吗?”   齐庸凡摇了摇头,“也没有啦。”   “我再给你揉揉。”殷旭边揉边呼呼吹气。   齐庸凡觉得这样的殷旭好奇怪,咳嗽了几声,道:“我饿了,先吃饭吧。”   ……   一晃三天过去。   外卖公司的发展已初具规模。到目前为止,全京城已建立了五家外卖驿站。   说是驿站,其实就是类似于邮箱一样的东西,立于居民区附近。   齐庸凡特意找工匠用铁打出来的,防晒防雨,中间有一个口子,刚好能塞信封。   这样的驿站,省去了店租这笔庞大的开销。而每个驿站附近守着两位骑手,当收集到客户的点单信息后,即可快马加鞭送到食肆去。   若是发展到后面,全京城遍布驿站,老百姓们只要把点单信息投到家门口,很快就会有骑手将食物送上门。   以如今的进度,齐庸凡估算了一下,起码要十几天左右,外卖公司才能正式开始营业。   等往后顺风快递进驻京城,说不定这些驿站还能派上别的用场呢。   却说这一日,齐庸凡起了个大早。他泡在浴盆里,将自己里里外外都洗了个干净,再抹上沉香露,确保自己不会圣前失仪,才套上新制的深蓝对襟袖衫。   殷旭穿了件同色系的及踝长裙。说实话,齐庸凡看见他这副打扮真的很想笑,但他忍住了。   因要在宫中用午膳,他们匆匆吃了些清淡的糕点填填肚子,便坐上马车前往皇宫。   早晨赶集,路况略有些拥堵。待到了气派的朱红宫门口,即便是公主的座驾,仍经过重重盘查,才放他们进去。   皇上如今年纪大了,废除了早朝的规定,平日沉迷炼丹,极少召见臣子或皇子。   当然这并不意味着他无能,虽然不理朝政,但他有一批心腹宦官集团掌握权势,时刻向他汇报国家大事。   皇子多不甚数,他对于这些儿子们向来没什么感情,也就不愿理会。太子前几年病逝,储位空虚,难怪那些人蠢蠢欲动。   至于长乐公主,她是一个例外。   皇上几乎隔三差五就会召见她。   马车在龙城殿前停下,由太监领去专门的马厩。他们只能下车步行,走到太和殿须将近半个时辰。   所幸还未到正午,日头没有那么毒辣。两人慢慢地走,倒没感觉有多热。   遥望金碧辉煌、气派无比的皇宫,齐庸凡并没有表现出土包子的样子,四处东张西望。他曾去参观过B市的紫禁城,经过千年历史,修缮扩张,远比眼前这些来得更加震撼。   相比之下,大殷皇城的底蕴,便有些逊色了。   毕竟大殷也就百年历史,祖皇崇尚节俭,修建皇宫之时,并未大兴土木。时至今日,仍保留了皇室宗族的简朴风格。   待到太和殿门前,宫女先将他们领到一间小屋,吃些茶果。   “皇上正在炼一炉极为重要的仙丹,还请公主与驸马爷稍等片刻。”   殷旭微微颔首,宫女便微笑着告退了。   齐庸凡啃着桃子,心想这老皇帝天天吃丹,估计离死不远了。他记得古代“仙丹”的重金属严重超标,食用后并不能长生不老,只会催命。   殷旭望着他,“那番说辞,别忘了。”   “不会忘的。”齐庸凡摆摆手道:“我记性可好了。”   他连那本中华上下几千年都记得清清楚楚。   宫里知道长乐公主的爱好,除了茶果,还一并送来了几本女儿家爱看的爱情读物。   殷旭闲着无聊,便随意翻看两下。   齐庸凡啃着桃子,心想他果然在藏拙。殷旭无论在府中还是在南山镇,向来只读圣贤之书,或是兵书。怎么可能看这等下三流的言情?   估摸着是在演戏,做给皇帝老儿看。   又过了一阵,宫女才来领他们入殿。   先净了手脸。齐庸凡放慢一步跟在殷旭身边,低垂着头,心里有点儿忐忑。   大殿之中,正坐着一名身着青色道衣的白发男子。齐庸凡没敢看他,跪在地上,照模学样,同殷旭一起道:“父皇万岁万万岁!”   皇上咳嗽了几声,高声道:“起身罢。傲姗,你与他走进一些。朕最近老眼昏花,都看不清你的脸了。”   殷旭扶起裙摆,往前走了几步,与皇上保持一个恰到好处的距离,笑道:“父皇还如此年轻,要多多休息才是。”   皇上今年其实才四十五岁,按现代来算不过是中年壮龄。然而他约莫是仙丹吃多了,硬生生熬白了一头黑发,看起来亦苍老得像个七八十岁的老道士。   齐庸凡颇为谨慎地跪坐在殷旭身旁。   皇上先与殷旭唠了一会家常,毕竟小半年没见了,他甚是想念这个最疼爱的女儿。随后,他话锋一转,竟是扯到了齐庸凡身上。   皇上想给殷旭换一个驸马爷。   此言一出,齐庸凡急了,这不是要把他搞死的节奏吗?他忙说出了那番被黑衣人掳走的言辞,情急之下演出来的神态表情,倒非常真实。   齐庸凡心中还是很忐忑的,他不知道皇上会不会相信。在他看来,这个谎言实在错漏百出。   万万没想到,皇上竟然信了。他一拍桌,眉头紧皱,怒道:“朕的那些好儿子,还真是无法无天,越来越猖狂了!”   齐庸凡一头雾水。   殷旭则低声道:“……我也是后来才查出来,原来那些蒙面黑衣人是五王爷的家奴死士。”   “呵,五王爷。”皇上冷笑道:“他如今连驸马爷都敢掳走,怕不是哪天就要来逼宫了!”   “父皇,您消消气。”殷旭站起身,给皇上添了些茶水。   “朕实在不能忍!傲姗,你可知前几日五王爷闯进宫中,趁你不在,妄图嫁祸于你!”   殷旭一怔,旋即垂下头道:“孩儿不知。”   皇上摇了摇头,“他竟同朕说,你是男子!”   空气突然安静。   齐庸凡傻了,额上冒出几滴冷汗。   殷旭笑了笑,道:“五哥哥惯常这样,疑心重。”   皇上似乎有些激动,沉声道:“你从小是有些特殊,长得高大壮实了一些……可这孽子,居然胆敢拿这些来编排你!朕绝不会饶恕他。”   齐庸凡莫名松了一口气。同时佩服殷旭,男扮女装,多年来□□无缝,连皇上都被骗得团团转。   “父皇,您别怪五哥哥了,我知道他向来与我不和,但没关系,相信总有一天他会明白您的苦心。”   “朕看他太想当皇帝了!平日兄弟相争,朕懒得管。但他竟然连个妹妹都忍不下,难不成朕还会命你为女皇?真是滑天下之大稽,此等小肚鸡肠之人,让他当了皇帝还得了?怕要把朕的皇子们统统杀光了!”   气急之下,皇上捂着胸口,大喘气起来。   殷旭顾不得裙摆,跑上前为他顺气,轻言安慰道:“父皇,您且消消气。”   齐庸凡全程围观,心想殷旭的演技真是毫无破绽。完美诠释了一个不问世事的纯真白莲花公主。   皇上虽然没怎么搭理齐庸凡,但这恰恰说明他的小命保住了。   父“女”俩又讲了会体己话,很快便到了午饭时间。皇上要继续炼丹,接连几日只吃素,便让齐庸凡与殷旭到里间,另用御膳。   总共二十菜一汤,外加水果甜品。不愧是御膳房出品,齐庸凡吃得满口生津,肚子撑到不行。   “喜欢吃?”殷旭问他。   齐庸凡点了点头。   “那我一会让父皇派个御厨来府上,让那些厨子们好好学一学。”   齐庸凡放下筷子,擦了擦嘴,道:“对了,我们还要在宫里呆多久啊?”   “一会便走了,父皇下午还要炼丹,我跟他说点事就回去。”   “哦。你们说的那个五王爷,很坏吗?”   殷旭淡笑道:“这世间哪有好坏之说,若真如此,我也算是个坏人了。”   “方才皇上说……我们还要再举行婚礼?”   齐庸凡记得齐雍是婚礼前一天逃婚的,从某种意义上而言,他与长乐公主还算不上真正夫妻。   依照婚礼习俗,他在婚礼前不应该住在公主府上。只是齐雍就是个穷酸书生,若不住公主府,便只能住在客栈。   要是传出去,不被京中贵人们笑死才怪。   “嗯。”殷旭点头道:“日期暂定在夏末。”   “那我要何时才能回南山镇啊?”   “下辈子。”   “啊咧??”   “我开个玩笑。等风头过了,你便能以祭祖的名头回去了。”   齐庸凡有点想念南山镇了,他想念房车,想念那里淳朴的百姓,与闲适的农居生活。   起码没有京城这么多猜忌。稍有不慎,走错一步,便会满盘皆输。   离宫时下起了雨。夏日的雨总是这样,如一阵风陡然而来,急促如鼓声。   皇上特赐御辇,他们坐在轿中,而抬辇的小太监们则被雨水淋得透湿。   齐庸凡微微叹了口气。 第六十五章   近日京城连绵阴雨天。   夏日多阵雨,北方却仿佛再度迎来了梅雨时节, 整座城市都浸泡在雨水里。晾衣皆是一股潮湿的霉味, 再这么下去, 恐怕连木屋都会长起虫来。   雨天不宜出门, 齐庸凡便宅在小屋里, 指挥齐橙出门干事。他跟殷旭要来了一张京城地图,铺开在房间里, 每日拿炭笔在上面写写画画,涂得乌漆麻黑,感觉自己很有一番指点江山的潜力。   十几日过去,京城外卖公司终于走上了正轨。世人可听不懂“公司”是什么意思, 齐庸凡便重新取了个名, 叫美食宅急送。   这名字不仅印在每个邮箱上,还绣在了每个外送员的统一工作服外边。   工作服皆是嫩绿色的胡服短卦, 便于在市井间行走奔跑。   齐庸凡本来想用黄色的,觉得这样更醒目一些。但皇帝穿的便是黄袍, 为了避免麻烦, 他选择了一种极鲜艳的绿。   外卖生意已开始逐渐走向正轨。现如今在全京城已与五家知名食肆合作, 并派发无数传单。基本上每户人家都晓得了美食宅急送是怎么一回事,也明白了如何下单。   虽然赚得不多,每天加起来也就那几百文的盈利, 但齐庸凡坚信等打开市场以后,他一定能暴富。待到那时,商户想要加入他们, 就得奉上一笔不菲的入会费了。   齐庸凡没有正经读过经商之学,然没见过猪跑也吃过猪肉嘛,他自晓得目光要放长远一些,眼前不过是些蝇头小利。   这日齐橙被派出去忙招聘骑手的事情,齐庸凡对这一块要求很严格。京城治安虽好,可难保出些纰漏。他平板里正好有一份关于犯罪心理学的问卷调查,以前闲着无聊时下载的,经过大量实验,据说准确率百分百。   他便拿炭笔写了下来,让齐橙拿去印刷多份,然后统一给前来应聘的人填。若是最后得分低于50,一律不要。   根据研究表明,得分低于50的人,有相当犯罪几率,并有可能实施行动。低于20分的人,则百分之两百,会实行犯罪。   齐橙是在傍晚时回来的。他拿着一刀白纸,显得有些筋疲力尽,道:“爷,今天共有十五个人得分50以上,还有三个人得分是低于20的。”   他知道齐庸凡对得分低于20的人很感兴趣,具体却不知道是什么原因。   听了这番话,齐庸凡眉尾一跳,心想幸好自己下载了这份问卷调查,不然真把坏人招了进来,不是给自己添乱吗?   京城这地界,若是惹上了一些有权有势的客人,纵使他是驸马爷也只能吃不了兜着走。   他喝了口茶压压惊,道:“50分以上的全要……另外那三个低于20分的,你把他们的个人信息移交到官府处,就说有人举报。”   他想试一试这个所谓百分百灵验的问卷调查到底是不是真的准确。以前他自己做过,得分87。这是肯定的嘛,他从小受到现代法治教育,胸无大志,只想暴富,当然与犯罪毫不沾边。   齐橙点点头,翻着纸道:“今日净盈利额是896文钱。”   “呦,不错,跟昨天比起来翻倍了嘛。”齐庸凡从兜里摸出一颗碎银抛过去。他暂定每月给齐橙八两银子,现在看来这孩子挺有本事,既老实又好学,下个月可以加工资了。   离晚饭时间还有一会,齐庸凡有点无聊,便拍拍桌,示意齐橙坐下来,让他也写一份问卷。   齐橙有点懵,他知道这问卷不是什么东西,合该齐庸凡是想检验一下他?   他拿了块自制炭笔,涂涂画画,很快填好一张递过去。   齐庸凡粗略估了一下分,差点没把眼睛瞪出来……98分?!   这尼玛是人能做出来的分数吗?   齐橙有些忐忑,乖乖地坐在椅子上,犹豫了一会问道:“爷,我的分数怎么样?”   “嗯,不错不错。”齐庸凡很满意道:“比我的分还高呢。”   “这份卷子到底是用来做甚么的呀?”   齐庸凡想了想,回答道:“检验犯罪率。”   齐橙挠头,并不太能理解。这段时间他与齐庸凡相处,已经懂得了不少现代词汇的意思。但他毕竟不是一个现代人,脑壳疼。   其实就是在说他齐橙是个纯素的好人,基本上这辈子都不会干出违法行为。   两人又聊了一会,很快到了晚饭时间。   公主府内规矩森严,即便齐庸凡想让齐橙跟自己同桌吃饭,小青和小蓝是决不允许的。第二天上报到管事那里,肯定又要来说道他没规没矩了。   丰盛的餐点逐一上桌。齐庸凡深吸一口空气中的美食香味,不由得有些陶醉,这是他一天当中最放松的时光。   按例,驸马爷的晚餐份额是十菜一汤。然而今日竟多出了三大碗汤水,闻着便有一股特殊的骚劲味。   小青试了毒,边笑道:“皇上发了圣旨,您和公主的婚礼已经定了吉日。这是管事特意关照厨房,给您熬的十全大补汤呢。”   小蓝指着汤碗,逐一介绍道:“这是鹿茸汤,这是虎鞭松茸汤,这是枸杞羊腰子汤……”   齐庸凡哆嗦了一下,道:“……我可以不喝吗?”   “不行!管事特意叮嘱我们一定让您喝下去。驸马爷向来身体孱弱,公主又如狼似虎,他也是一片好心,怕您吃不消啊。”   齐庸凡:“……”男人不能说不行!   于是他拿起汤碗,一口干了个光净。   ……   却说夜里,齐庸凡因为喝了太多补汤,辗转反侧,夜不成寐。晚餐没吃多少饭,现在腹中饥饿,咕噜噜叫了起来。   他寻思着进小厨房给自己煮个宵夜吃。小院里的四个小厮皆不会厨艺,那间小厨房便空了出来。   而且小厨房离他的房间不远,走几步路就到了,不会惊动西厢房的人。   本来是要有人在他房门前轮流守夜的。但齐庸凡看他们困得眼睛都睁不开的模样,于心不忍,就让小厮们都回屋睡觉了。   这下倒便宜了他,偷偷摸摸吃个宵夜,倒也不怕别人发现。   雨下到后半夜就停了。他踩着湿漉漉的地面,将油灯搁在小厨房的灶台上。太久没用的屋子散发着一股子霉味,他找出那个小碳炉,故技重施开始煮泡面。   再填个鸡蛋和火腿肠进去,香喷喷。   他将煮好的面倒进碗里,正准备开吃,忽然听见门口传来熟悉的男声,带着些笑意,“又躲在这吃独食?”   齐庸凡打了个激灵,回头一看,怒道:“怎么哪儿都有你?”   他来到公主府一共就吃过两次宵夜,怎么每回都会碰上这家伙。   殷旭耸了耸肩,靠在门榄上,道:“只能怪你煮的面太香了。”   齐庸凡嘟囔了一句“狗鼻子”,分了一半面到另一只碗里,倒了些汤水,与筷子一并递给殷旭。   两人呼啦着把面条吃完了,碗也不洗,就搁在灶炉上。齐庸凡有了点困意,自顾自地回房睡觉,刚转身准备关门,皱起眉头道:“你干嘛跟进来?”   殷旭却并不在意他的冷言冷语,走进屋内看了看,道:“你日子过得倒蛮滋润。”   只见中间那张木桌上摆满了瓜果与糕点,角落里移来了实木书架,琳琅满目摆了各色书籍。窗边立着一只搪瓷杯,插了几根鲜艳的花。   齐庸凡摸了摸下巴,反驳道:“我这叫懂得生活!”   “哦?”殷旭突然靠近他,伸手在他小腹上摸了摸,笑道:“怎么小肚子都有了。”   “哪、哪有!”齐庸凡赶紧摸了一下,不过是因为刚吃过宵夜有些撑罢了。哼,他可是一直坚持锻炼的,纵使没有八块腹肌,也拥有平坦紧实的小肌肉。   不过不知道是不是晚上喝了太多大补汤的缘故……只是被殷旭摸了一下,他竟然感觉有股异样的燥热葱动从虾身蹿动上来,让他平白无故咽了口口水。   殷旭自来熟地坐在他床边,正好看到边上那叠调查问卷,好奇道:“这是什么?”   “呃……很好玩的,你要不要也写一份?”齐庸凡恶作剧般冒出了这个想法。   空白的卷子还有好几份。齐庸凡赶紧把那些写过的收集起来,不给他看,扔过来一只炭笔,道:“喏,每道题选出你认为的选项就行。”   殷旭看了眼那只裹了纸壳的炭笔,用拿毛笔的手势拿起来,在纸上涂抹了一下,道:“这玩意不用沾墨,颜色淡了些。”   “不是这样拿笔的啦。”齐庸凡干脆走到他身后,虚揽着教他如何用正确的手势写字。   殷旭估计用惯了毛笔,过了好一会才习惯如何握紧炭笔。他身上有股好闻的幽香,齐庸凡差点打了个喷嚏。不过很好闻就是了,以至于虾拌身都不由得入热油锅中沸腾起来。   齐庸凡吐出一口气,能够很明显地感受到怀里的身体战栗了一下。他有些自得,却听殷旭淡淡道:“你,叽儿也凸了。”   齐庸凡:“……”不!肯定都是那三碗十全大补汤的错!!! 第六十六章   “喏, 我写完了。”   殷旭将问卷往前一推。   “给我瞅瞅……”齐庸凡拿过来,粗略地算了一下分。他最初以为自己算错了, 9分, 怎么可能??   就算是连环杀人犯恐怕都不会有这么低的得分吧……   这些心理学题目看似毫无关联,其实却暗藏玄机。只有最终得分能说明一个人的真实情况。   “怎么?”殷旭有些好奇地望着他。   “没、没事。我再算一遍就好了。”   齐庸凡深吸一口气, 继续算分。他做了这么多年生意,算数能力很强大。   然而事实证明,他的脑子可能突然坏掉了。   因为最终得分仍然是9分。   “你帮我算一遍!把这些都加起来。”齐庸凡有点紧张, 重新把那张纸递给殷旭。   殷旭看了一会, 道:“9分啊, 怎么了?是太低了吗?”   齐庸凡:“……”岂止太低, 简直低破天际。   要是在现代社会,答这份问卷只能得9分的人,铁定会被警察叔叔抓起来。   他深吸一口气, 问道:“这份卷子你是自己认真做的吗?”   殷旭点了点头,皱眉道:“写得不好?”   “不不不。你是写的太好了。”齐庸凡现在都有点怕他了, 如果这9分是真实存在的话, 那么从心理学意义上, 殷旭无疑是个极其可怕的男人。   殷旭嗤笑, 斜睨着他, 道:“大晚上的, 为何要让我写这个?”   “有趣嘛,图个新鲜。”   “你手里那些纸拿给我看看。”殷旭眯了眯眼。   齐庸凡赶紧把其他人填的问卷藏在身后,义正严辞道:“这是个人隐私, 不能随便给你看的。”   殷旭:“拿来。”   他的语气淡淡的,却明白让齐庸凡打了个寒战,只好委委屈屈地把卷子递给他。尼玛真吓人。   殷旭看了眼卷子右上角的分数,基本都是六七十分。相比之下,他的那个九分就显得尤为特殊。   “这些数字是什么意思?”他问道。   “没啥意思,分越低,就说明你这个人越有才华……”编不下去了。   殷旭:“你得了几分?”   齐庸凡:“我、我得了二十多分。”   殷旭投来怀疑的眼神。   齐庸凡忙下逐客令,“已经不早了,咱们赶紧回去洗洗睡吧。”   不管如何,他已经在心里将殷旭评定为9分SSS级危险人物,实在不宜久处。   夜的确已经深了。殷旭不便在此留宿,很快便离开。齐庸凡松了一口气,躺到床上没一会就陷入梦乡。   ……   几日后,郑府。   近期京城动荡,皇上怒贬五王爷,这令不少站队押宝的官员们心生不安。   五王爷的生母乃是宰相之女,权倾朝野。因而自从太子暴毙后,众人皆认为五王爷是继承储位的得力人选。   兵部尚书郑松元便是五王爷麾下的忠实元老之一,他在朝中受了气,回到家中便不由得将怒火发泄在家人身上。   尤其是他家那个不成器的老三,成天偷鸡摸狗,惹是生非。小小年纪竟然胆敢逃学,撺掇五王爷之子一同去逛青楼。   郑松元正在气头上,回到家把官袍一脱,从院子里捡来两根拇指粗细的竹条,厉声道:“老三呢?”   侍女被吓了一跳,忙道:“三公子与朋友出去玩了。”   “玩玩玩!成天就知道玩!秀梅,你现在赶紧叫人给我把他带回来!”郑松元气极反笑。   却说府中的仆人其实都知道这位三公子去了哪儿,总归不是西街的酒楼就是东街的烟花柳巷,很快寻他回家去了。   三公子名叫郑永,出了名的不学无术。他以为老爹找他有急事,匆匆忙忙回到家,结果被关了禁闭。   郑松元把他关在书房里,门窗皆锁,唯一的钥匙掌握在自己手里。实在是慈母多败儿,如果他不拿出点实际行动,这个儿子怕是要被养废了。   还有郑永屋内的那几个小厮,一律不许出家门一步。   这可苦了郑永。祖母一心向佛,他最讨厌吃府中的那些个素菜,平日里时常出去吃顿好的祭祭口。但这回他老爹动真格的了,连小厮都不让出门,他八成会饿死在书房里……   正当郑永鬼哭狼嚎时,他的头号后腿小厮站在窗外。他隔着几根铁栅栏,一脸沉痛道:“万三,你快想想办法,爷快饿死了……”   万三挠了挠头,“我也出不去呀,府里厨房烧的菜您又不爱吃。”   郑永大声道:“那你就不能托别人出去给我带一份吗?”   万三怯怯道:“他们都很听老爷的话,不愿意帮我……”   郑永愤怒地看着今天送来的午餐,三个白面馒头,一盘蔫儿吧唧的炒青菜,这哪儿是人能吃的东西??   万三想了想,开口道:“三少爷,我听说现在京城有个极风靡的新奇玩意,叫做外卖。”   郑永:“干我屁事?爷现在只想喝酒吃肉。”   万三:“您不是最爱吃那家洪记食肆嘛。咱家门前就有一只铁皮箱子,据说只要把写着地址和菜名的纸扔进去,很快就有人上门送菜。”   郑永皱眉,“有这回事?”   “对呀,上回我去排队买菜时老板娘还送了我一张菜单呢……”   郑永:“那你别废话了,赶紧去试试吧。”   万三点了点头,去寻那张菜单了。他填好菜名之后,将纸折叠起来,托门口的守卫将其投入到几步开外的铁皮箱子里。   说实话,他觉得有点悬。虽然经常看到有身穿绿衣服的“丑团外卖员”穿梭在大街小巷,但他觉得足不出户就能送菜上门这事儿也太扯淡了吧。   他摇了摇头,走进府中,心想要不去厨房偷点东西给三少爷吃。   没想到他刚走到厨房,还没来得及实施偷窃行动,便有一名侍女匆忙走过来对他说道:“你快去大门口一趟,守卫找你有事!”   万三看她说得挺十万火急,以为是投递铁箱子时出了什么差错,忙向门口狂奔而去。   推开朱门,守卫大哥冲他咧嘴一笑,道:“万三,这人是找你的吧?”   万三抬眼望去,只见面前站着一名身着绿衣的青壮男子,衣襟处正绣着“丑团外卖”四个字。他手边提着一袋由厚土黄色布包裹着的东西,道:“您是万三先生吗?这是您点的洪记食肆外卖,一共876文钱,请签收。”   万三有些激动,又有些兴奋,没想到这一切是真的……他赶紧从兜里掏出钱递给男子。   男子收了钱,从布袋里数了铜板找给他,微笑道:“祝您用餐愉快。”   万三心里不由得飘飘然起来,他打开土布,只见竹制的饭盒里整整齐齐码放着各色菜品。边上有一张长长的纸条,是账单。   他瞧了一眼,除了菜品费用外,还包涵了初次外卖包装费150文,应该就是这些饭盒的钱。另还有10文钱外送费。   往后再点单,就得把点菜纸与饭盒一起投递进去,如若饭盒放不下,便挂在铁皮箱子边上,就不用再出150文的包装费了。   万三心想,这真是个好东西。他经常被三少爷派出去跑腿买东西,累得要死。而这个外卖的外送费不过10文钱,省时省力。   他怕饭菜凉了,赶忙兴高采烈地提到厨房,心想终于不会饿着三少了。   与此同时,“外卖”在京城渐渐掀起波澜。无论哪一个时代,都不缺懒人。   而丑团外卖的传播,无疑造福了万千懒人群众,亦成为广大百姓肥胖的主力军。   ……   “公子,今日有十六家商户想加入我们丑团外卖!”   “公子!咱们这日盈利一千两百两银子!!”   齐橙看完流水单,不由得激动起来。   “不就一千两百两嘛,喏,今儿爷赏你。”   齐庸凡抛给他一个金元宝。   这么大一颗货真价实的金元宝价值两百两银子呢。齐橙握在手里,磕了头,就差感动得流泪了,“谢谢爷!”   “嗨,这算什么,以后你跟着我好好干,有你吃香喝辣的。”   齐庸凡也是很高兴,目前丑团外卖已经正式走向正轨,发展迅速,几乎与大半个京城的商户都已达成合作协议。   每个商户每一年都得向他们上缴一定的会费,全京城加起来,可以说是一笔极其庞大的数额了。   但就这些还不够,齐庸凡不仅想赚钱,他还想赚大钱。   这世间,赚大钱的方法都在□□里写着呢。然而这里没有□□,他有个最受宠的公主兜底,完全可以放开手脚施展。   目前他有数万钞票,放在手里并不会升值。他寻思个要不要折腾一个借贷公司,以百分之十三的利率,继续闷声发财。   京城这地界,谁都缺钱。普通官员缺钱买房,可是这个世界没有房贷。纵使是王爷们,年供钱财也要用来招揽大臣、招兵买马,总是永远都不够就是了。   齐庸凡的钱目前还不多,所以他打算先谨慎一点,借给低级官员,也就是有铁饭碗,拥有足够还款能力的人。   他不由得开始幻想,等自己有了很多很多钱,   是不是连王爷殷旭他们都得来跟他借钱……   想想还有点小激动啊。他撸起袖子,揪住齐橙的肩膀,一脸严肃地开始普及贷款小知识。   “听懂了吗?”   “还、还没……”   “这回听懂了吗?”   “公子,利率是什么意思……” 第六十七章   八月, 京城。   齐庸凡收到了顺风快递与王奎寄来的信。据说动用了皇家手段,跑死了好几匹马, 才在最快的时间内将信送了过来。   殷旭这个人吧, 有一点好,就是他说出口的承诺总是有双倍效果。   齐庸凡偶尔会想, 要是当初在现代遇到的那个难缠富二代是殷旭就好了。那他可能会同意被包养,也就不用大老远穿越异世,惹出这么多乱七八糟的故事。   顺风快递随信捎来了一叠厚厚的银票, 马风卧在信中写到近期正在扩张, 他们已不满足于越川县内的生意, 盘算着拿下江南五省。他已知道齐庸凡去了京城, 但因北方流寇难民众多,快递事业暂时无法发展到京城。   他说往后会定期汇钱过来。   这么一大笔分成,可见顺风快递有多么赚钱。而且以这银票的数量, 可以看出马风卧此人并没有以权谋私。   他可能曾经有些小心思,不过在知道齐庸凡就是当今驸马爷后, 这点想法也就烟消云散了。   在这个朝代, 民不抗官, 官不抗皇亲国戚。   而齐庸凡已经光荣地晋升为皇亲国戚中的一员, 是特权阶级中的一分子。   至于王奎……他写这封信就是在骂齐庸凡, 骗了他这么久。   据他所说, 他在知道他“假死”之后,哭了三天三夜。   当然内容的真实性还有待考量。   王奎也想来京城发展,但目前北方灾民威势闹得沸沸扬扬, 他怕在半路就被遭遇不测,于是要等形势安定下来再说。   这日刚用完午膳,屋内就只有齐庸凡一人。难得出了一天太阳,暖洋洋的光透过窗棂斜射进来,在桌上铺洒出泾渭分明的两条界限。   他瞧着二郎腿坐在板凳上,开始数钱。   到目前为止,他的总资产是20万两银子。这无疑是一笔相当可观的数字。   有了这笔钱作为起始资金,他可以在京城搞一些大动作。   正乐颠颠地想着,忽然传来敲门声,他立马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将银票塞进木盒中,扣上锁放到床底下,咳嗽了一声,道:“谁啊?”   外面传来小蓝的声音,“爷,管事找您有事。”   齐庸凡只得起身去开门。说实话,他对这位管事的印象并不太好。   掌柜手捧着一块用红布盖着的木盘,笑眯眯道:“驸马爷,总是呆在房间里对身体不好,您应该适当出门走走。”   齐庸凡嘴角微抽,应该是哪个大嘴巴小厮把他的肥宅生活透露了出去。他只能敷衍道:“嗯嗯,我等下就出门。”   “先别急,内务府托我问您喜服的款式,这边有三种样板,您比较心仪哪一种呢?”   管事掀开红布给他看。   齐庸凡瞪大眼睛看了一会,没看出这三片红布没啥差别,随手指了一块,道:“就这个了。”   管事又问道:“那婚宴规格和回礼单……”   齐庸凡听了一个头两个大,又不是他要结婚,摆摆手道:“这些你去问公主,别来烦我。”   管事:“方才我去问过公主了,他也跟我说了一样的话。”   齐庸凡:“……”   古代婚礼之事,繁琐至极。各种前期准备加起来没个一个月搞不完,而且一般人有父母的帮持,多少会轻松些。   然而殷旭的母亲早已逝世,齐庸凡的父母又不知道躲到哪里去了,总不能让堂堂皇帝帮忙吧?   其实皇儿皇女的婚礼事宜主要由内务府操办,但一般会有母妃从旁协助。   像齐庸凡这样,没爹没娘,自己也懒得倒腾的婚礼,可谓是大殷头一回了。   齐庸凡感到无奈。他知道殷旭的意思,依他俩的约定,他确实应该对婚礼上点心思。   他深吸一口气,请管事进了屋,慢慢核对商议相关事宜。   这一折腾就搞到了傍晚,马上就要到饭点了,齐庸凡只能歇了出去玩的心思。   小青又送来一封信。   齐庸凡打开来一看,是一封精致的云书请帖。   小青补充道:“这是叶大人托我转交给您的,湖心诗会暂定在三日之后。”   “哦,你退下吧。”   齐庸凡翻着这玩意,差点忘了自己还要参加诗会。真是的,又不说明要写什么题材的诗,让他怎么提前准备……   不过这种程度的诗会,一般都与季节、风景有关,没有太大难度。   齐庸凡躺到床上,放下帘子,打开平板开始查诗。他现在离开了房车,不能随时随地充电,只能省着点用,放弃了平常有事没事看韩剧的爱好。   他翻到了一本《唐诗宋词三百首》电子书,决定就它了,歪头歪脑地开始背起来。   ……   一晃过去三日。   这一天齐庸凡起了个大早,看到窗外下着淅淅沥沥的小雨,喜形于色道:“下雨了!那诗会是不是要取消啊?”   小青:“湖心诗会是在船里面举行啊,下雨又无妨,还平添几分情调韵色呢。”   齐庸凡:“……”   小蓝本来正张罗着给他选衣服,叶子却拿来了一套刚做好的新衣。毕竟是在众多王爷大臣前,不能丢了公主府的脸面。   齐庸凡虽然有钱,但拿得出手的衣服并不多。当初在南山镇买不到什么好衣服,仓促来到京城,也只有几套管事给赶制的日常袍衫。   况且最近天气热了,齐庸凡不常出门,有时候连里衣都不穿,披着件纱衣,敞熊露汝躺在床上。   他唯一一套好衣服就是入宫时穿的那套。   不过这次叶子拿来的,显然要比上次更精致豪华一些。玉佩、扇子、发冠等配件一应俱全。   齐庸凡在小青的服侍下穿上了这套衣服,梳好头发,他望着西洋镜中的自己。   那是个有些陌生的男子,身着素白长锦衣,深灰色的丝线在衣料上绣出了淡雅清新的梅花图案。外披一件黑色短款纱衣,波光流动之间,显出了几分儒雅气质。   头戴玉色发冠,腰系凤舞玉佩,光是一动不动地坐着,便仿若一尊绝美灵动的雕像。   他不由得在心中感叹自己长得真好看。   就说在越川县遇到的那个头牌小倌楚明月,跟他简直没得比。看来他如果事业上混不下去了,往后去当鸭也是条出路。   小青喃喃道:“爷现在要是教公主见了,肯定会把人迷得七荤八素……”   齐庸凡摸了摸下巴。   适时叶子进了屋,见到他这副打扮愣了一下,旋即道:“公主晚上不能陪你去诗会了。”   叶子在人前称呼殷旭为“公主”,人后却总是唤他“公子”。想来是因为在南山镇的习惯已经根深蒂固,一时间改不过来了。   “啊?为什么?”齐庸凡一下站了起来,生气道:“他不去我也不去了!”   叶子忍不住笑出声,“您就消停一会罢,这种事怎么能说不去就不去呢?”   “可是他明明说要跟我一起去的啊,但他反悔了。”   叶子轻轻叹了一口气,转头吩咐道:“小青,你先出去。”   “喏。”小青出门时顺便把门给带上了。   叶子走近几步,音量小了几分,轻声道:“公子还是公主,婚礼在即,如今出去抛头露面,不成体统。”   齐庸凡一怔,这才想到在古代身为女子的诸多限制。纵使殷旭是大殷有史以来最受宠的公主又如何,仍得遵循旧制。   “况且五王爷已经怀疑到他了,公子的伪装还有些破绽,怕被人瞧出来,暂时不宜在人前露面。”   “那……好吧。”   齐庸凡从始至终都觉得五王爷是个坏人,就像是电视剧里的反派。而他竟然要单独面对一个反派……想想就觉得可怕。   不对,殷旭的问卷调查得分可是9。这世界上不可能有比他更可怕的人!   这么一想,齐庸凡就觉得心里平衡了不少。   叶子道:“晚上我会同你一起去,公子说要万事小心,恐怕有人会对你不利。”   齐庸凡忙道:“是五王爷吗?”   叶子摇了摇头,“京城形势错综复杂,我也只是从公子那才听来了只言片语。若是得了空,您应当让公子亲自说道一番,免得身处这吃人的怪兽,到头来仍双眼一蒙,什么也不明白。”   齐庸凡深以为然地点点头,他如今确实跟瞎子没什么两样。   叶子接着道:“除了五王爷,另一位能与他鼎足的便是七王爷。这两位的家臣遍布朝野,一位坐拥宰相无数门生,另一位则与当朝宦官有所关联。公子说了,也不用你作一首太好的诗,只要能让驸马爷的身份不会引起有心人怀疑就行。”   齐庸凡感到了心累,那位齐雍哥可是堂堂小诗圣,写出的诗还用不着太好??幸好他有唐诗宋词三百在手,不然这次真的要出臭了。   “另外还有一位十三王爷,此前您与他私交过密,公子特意让我提醒您不要露出马脚。”   齐庸凡眉头一皱,“私交过密?”   “嗯,您不是患了失魂症嘛,可能不记得了。”叶子补充道:“那位十三王爷,据说有断袖之癖。”   齐庸凡:“……”好嘛,一个两个都让他碰上了。   ……   真正身处京城,才能亲身感受到它的繁华与热闹。夜幕降临,整座城市像活了一般,热闹无比。   马车以龟速在狭窄的道路上行驶,路边挤满了各色摊贩,沿街叫卖,吟叫百端。   齐庸凡时不时掀开帘子往外张望。   小蓝跪坐在桌旁,倒了茶水,笑道:“两年前我便是在这条街上看到您的。”   “嗯?”齐庸凡扭过头,有些茫然道:“两年前你就认识我?”   小蓝笑道:“那一年,整个京城,谁不认识您?您夺得状元郎游街那时,全城的未婚女子都急着丢手帕香囊,甚至为了一个能看到的位置争得大打出手。”   齐庸凡挠头,“哈哈,是嘛。”   两年前,小蓝还没有进公主府。或者说,那时候的公主府压根还未存在。殷旭直到婚礼前才刚搬进府中,仆人们也是那时才召进来的。   小蓝此前是京城商贾之子。日子不说过得太好,吃穿是不愁。他姐姐当年在酒楼上对齐雍一见钟情,可惜没过多久,他家就破产了。他姐姐被卖入青楼,半年后因病去世。   而他,则进了公主府,图个营生。   从旁人的只言片语中,齐庸凡能感受到前身以前多受欢迎。确实如此,齐雍不仅长了一副好皮囊,小小年纪又夺得状元郎,简直就是人生赢家。   正想着,便听见前方马夫高声道:“前方便是落龙湖了!”   这落龙湖乃是五王爷的私产,坐落在京郊边上,却热闹无比。每到晚上会开放湖区,许多京城百姓慕名而来,夜游湖心,别有一番韵味。   据传言,落龙湖此前真的出现过“巨龙”。曾经有官员上奏,说湖名冲撞了陛下,一定要改名。   但当时皇上并没有放在心上,随口就将这座湖赏给了五王爷。   由此可见五王爷在皇上心中地位之高,确有能力问鼎“龙位”。   马车在入口处停下,齐庸凡下了车,只见四处张灯结彩,格外喜庆。人潮涌动,百姓们常来此地玩耍,亦有摊贩沿街叫卖。   今日五王爷要举办诗会,因此其余船只一盖不许上湖。此刻湖面便只有一只硕大无比的豪华龙船,静静地停泊在漆黑的湖面之中。   齐庸凡望了望,感觉并没有想象中有意思。   “驸马爷?”身边忽的传来一道男声。   齐庸凡转过身,瞥见一位身着锦衣的俊美男子,吐出一口气,扯了扯嘴角道:“你好。”   “真的是你?”男子绕着他看了一圈,笑道:“我本听五王爷说你身体不大好,也许不会来,没想到还真来了。”   齐庸凡:“……”难道还可以不来??   男子道:“大半年不见,齐兄还是这般丰神俊郎啊。”   齐庸凡见他身边没有服侍的奴仆,想来应该不是皇子们,便问道:“你是?”   叶子扯了一下齐庸凡衣角。   “不是吧?”男子面色有些夸张道:“你连我都不认得啦?虽然听闻你患了失魂症,但没想到是真的!我认识一个老道士,要不介绍给你驱驱法?”   齐庸凡没了耐性,“你谁啊?”   “我是苏宿啊,跟你同届中了进士。听说你婚礼在即,到时候别忘了给我也发一份请帖。”   齐庸凡没啥印象,以原主高傲的性格,与这些同辈向来关系不好。他想了想,问道:“苏兄,你如今官居几品?”   “七品。”苏宿有些自傲。他算是同辈中升迁最快的了,毕竟进士最初入仕,一般只能落个□□品的芝麻小官。他能留在京城,并短短一年之间升成七品,也无怪能参加这场遍布大佬的湖心诗会。   “哦,我这边先进去了,待会见。”   诗会按官品等级顺序入场,驸马爷是五品官,齐庸凡要先他一步进去。   还有婚礼请帖……齐庸凡隐约记得,管事曾跟他说过,不邀请一般五品以下的官。   他转过问叶子:“你认识方才那人是谁吗?”   叶子摇了摇头,“公子只让我认了王爷们的头像,应该不是什么重要的人。”   齐庸凡点了点头,继续迈步向前。   龙船停泊在湖岸,灯火辉煌,好不气派。边上立着几名侍卫,负责盘查请帖。   小蓝将请帖递了过去,三人被客客气气地请了进去,落座在上桌。   他们这一行代表着公主府,因而可以与皇子们同桌。再有那些来凑数的年轻官员,便只能委屈一下坐到下桌了。   齐庸凡一落坐,便受到了皇子们的“热烈欢迎”。清一色的俊男,隐约长得都与殷旭有些相似,看来老皇帝的基因还是不错的。   皇上虽然生了二十位皇子,但今天到场的只有五位。其他人要么去周游列国,要么被派到各地当藩王,要么不通诗文……   总之又不是过年集会,看来五王爷的面子上能来五位皇子已经很好了。   皇子们都认识齐庸凡,笑着跟他打了招呼。他只能扯出恰到好处的微笑来回应,同时低声问叶子:“这些人都是谁啊?”   叶子不动声色地环视一圈,回答道:“左手边第一位是五王爷,往右依次为八王爷、十三王爷,九王爷和七王爷。”   五王爷年纪最大,几乎快接近三十。他留着长须,眉目清俊和善,令人平添好感。   那位身材魁伟的八王爷是他同母妃的弟弟,两人从小一起长大,关系极好。八王爷是个不折不扣的武夫,常年征战沙场,手握兵权,亦一心想辅佐他上位。   十三王爷是五个人当中最帅的,穿着骚包紫衣,涂了脂粉,描眉涂红唇,时不时朝齐庸凡抛个媚眼,就差明摆着告诉别人他喜好龙阳了。   至于七王爷,长得白白嫩嫩,有点婴儿肥,整个人也矮矮小小的,似乎与他的实际年龄不太符合。眉目狠厉,偶尔一瞬闪过的阴光,让他看起来有些阴险狡诈。   九王爷则是他的同胞弟弟,与八王爷不同,他不喜朝政,反而像皇上似的追求道家与长生,平日里废寝忘食地窝在家中炼丹。   九王爷同时喜爱作诗,想来应是这个原因,才会同意参加这场湖心诗会。   人有点多。折腾了大半个时辰,待人都到齐之后,船只才缓缓启动,向湖心划去。   上桌与下桌用屏风隔挡开来,彼时侍女来上菜,齐庸凡见下桌的饭菜似乎都跟他们这桌不太一样。   毕竟是皇子们,当然要吃点好的。若真把这些皇家御膳端去给下桌,恐怕也不合礼规。   晚餐很丰盛,尤其是清蒸大闸蟹,齐庸凡很喜欢。蟹性凉,不宜多吃,他吃了几只便停下嘴,周围其他人却惊异于他剥蟹时熟练快速的手法……   五王爷啜饮着酒,笑道:“驸马爷似乎很喜欢食蟹啊。”   “哪里哪里。”齐庸凡摆摆手道:“只是五王爷家的蟹特别好吃,忍不住多吃了一些。”   此言一出,五王爷心中暗喜,忙端起酒杯敬道:“听闻驸马爷素有小诗圣之称,等会可要大显身手,莫要藏私啊。”   齐庸凡也端起酒回敬,很给面子地一饮而尽。他说的是实话,五王爷命人准备的大闸蟹无比肥美,是罕见的蟹中极品。这种能长到这么大个的野生蟹,在现代绝对难得一见。   七王爷却是面色发阴,沉着脸望向齐庸凡,侧头与九王爷不知道说了些什么。   齐庸凡虽然不太明了形势,但也看得出五王爷与七王爷之间的明争暗斗。   不过这场诗会是由五王爷举办,他怎么说也要给五王爷一些面子。   基本上朝政之中的势力都已经被这两人瓜分完毕。深受皇上宠爱的公主,却依然独立其中,不被任何一个夺储势力所左右。   齐庸凡作为驸马爷,势必会卷入其中。   吃罢晚饭,时间还早。湖心夜景颇美,能够遥望到远处京城的繁华景象,甚至还有不少文人雅士拿着鱼竿在钓鱼。   齐庸凡来了兴致,便让小蓝去借了钓竿,自个也趴在船边钓鱼。他懂一些垂钓的方法,不一会就有鱼儿上钩,可惜是条小鱼仔,他只好把鱼重新丢进湖里。   十三王爷也拿了鱼竿来到他身边,扶着栏杆,吹着惬意的晚风,笑眯眯道:“齐兄,你还懂得钓鱼?不如教教我吧。”   十三王爷身上的香水味熏得他有点难受,他强忍着喷嚏,道:“我不会。”   话音刚落,又有鱼上钩了。   齐庸凡颠了颠重量,是一条大鱼。他在南山镇还从来没遇到这么幸运的鱼获,不由得拧起眉头,放长了鱼线,开始遛鱼。   他以前去海岛旅游时报名参加过海钓活动,全城吐得一塌糊涂,只勉强看到过渔夫遛鱼,等鱼累了没力气了,最后再用网捞起来。   他忙扭头对叶子道:“你去给我找一条渔网来。”   不一会,叶子便扛着渔网小跑过来。齐庸凡把鱼溜到船边,趁着船内灯火,一鼓作气把大鱼捞了上来。   真的是好大一条草鱼!约莫有两尺长,体型硕大,它的尾巴仍在甲板上拍来拍去,吸引了不少人的目光。   齐庸凡蹲下来,摸了摸鱼头,笑道:“可以做条烤鱼了。”   自从离开南山镇后,他便再也没吃过烤鱼,不由得有些想念那股滋味。   十三王爷目瞪口呆地看着他这一番行云流水般的动作,道:“你说你不会钓鱼??”   齐庸凡耸了耸肩。做人嘛,要低调。 第六十八章   场面一时有些沸腾。京城深居内陆, 加上皇帝的海禁政策,在场的人们几乎从未见过这么大的鱼。   包括一些有经验的船夫也是如此, 纷纷瞪大了眼睛, 望着那只还在甲板上蹦跶的大鱼。   齐庸凡让叶子去叫船长,让他们赶紧把鱼拖进厨房里煮了吃。这里没有冰箱,天气又热,等鱼死了很快就不新鲜了。   十三王爷突然恍然大悟道:“原来你消失大半年是去钓鱼了。”   齐庸凡嘴角微抽,并不想回答他。事实上十三王爷说得也没错, 他在乡下度过的这阵闲适时光, 常常钓鱼摸虾。   说话间, 五王爷与七王爷也走了过来。这两人之间隔着不尴不尬的距离, 给人一种他们一旦同时出现,便会掀起腥风血雨的错觉感。   五王爷抢先一步站在齐庸凡身边,笑道:“驸马爷真是好运气啊,我曾多次尝试在这落龙湖上钓鱼, 却一无所获。”   近距离观察,齐庸凡才发现这位最年长的王爷睫毛下挂着乌黑的眼圈,脸上亦有些雀斑, 给硬朗的外表微微打了一些折扣。   他望着平静的湖面, 回答道:“不过是小时候贪玩了一些罢了。”   五王爷又道:“若是驸马爷童年还贪玩,将我们置于何地啊。你可是十二岁考中秀才的神童……”   齐庸凡差点忘了, 齐雍的童年跟他不一样。他从小就没人管教,爸妈不理老师不爱,任由自己撒欢子在乡下疯玩。   小时候奶奶还没去时。等到日暮西山, 他玩累了就会提着一篓鱼虾回去。奶奶会给他烧鲜美的鱼汤,饭后蹲在小院里,洗他的脏衣裳。   后来去了大城市,他才知道童年生活早已绝迹,成为了教科书上的历史,告诫后人。   七王爷似乎知道抢不过五王爷,没有再上前强行搭讪。或者说刚才吃饭时,齐庸凡的言行就让他很不爽了。   这样一番观察下来,齐庸凡忽然觉得五王爷的夺储胜算要更大一些。   七王爷给人的感觉,就是一团孩子气,喜怒形于色,远比不上五王爷的谦和有礼与深厚城府。   当然这只是齐庸凡看到的表面,仔细一想便知,如若七王爷真的如此,也就不会与五王爷形成鼎足竞争之势了。   通过殷旭,齐庸凡明白了一件事,这里的人都很会装。而且不是一般的会装。   瞧那五王爷,私底下找皇帝打小报告,各种诋毁公主,却又在这种场合对驸马爷以礼相待,推心置腹,不得不说是影帝级的演技。   与此同时,七王爷绕到了甲板另一边,拍了拍苏宿的肩膀。   此次来参加诗会的文武官员,几乎全都已经站队。苏宿便是七王爷一手培植出来的。   “本王听闻你以前与驸马爷关系很好?”七王爷嘴边噙着一抹淡笑,眼神却阴毒无比,配上那种娃娃脸,在夜色下莫名有些瘆人。   苏宿没敢看他,低垂着头,讷讷道:“齐雍他……以前跟谁关系都不太好。”   见七王爷脸色不好看,他忙笑道:“就是君子之交,淡如水嘛。”   七王爷冷哼一声,背靠栏杆,讥讽道:“就凭你干出的那些糟心事,还敢自称君子?”   苏宿赔着笑道:“您是,您才是君子,我不过沾点光罢了。”   “我是小人。”七王爷大剌剌道:“本王可不想像五哥一样当个伪君子。”   苏宿:“况且齐雍他真得了失魂症。”   “哦?”七王爷来了些许兴致,“本王听过坊间传闻,没想到是真的?”   苏宿:“方才我与他在码头碰面上,他竟然没有认出我。”   七王爷若有所思,“你的诗作向来拿得出手,这次有没有信心比过他?”   苏宿笑了笑,道:“若是以前,我也许没把握。但既然齐雍得了失魂症,势必会受到一些影响,此次一定能替王爷拔得头筹!”   “嗯,不错。”七王爷拍拍他的肩膀,道:“若你真能拿第一,可去本王府中支一千两银子。”   “谢王爷!”苏宿赶忙道谢,喜形于色。   ……   五王爷与齐庸凡立于甲板,吹着惬意的凉风,很随意地聊了一会天。   原主本来就跟五王爷不熟,因此齐庸凡也不怕被发现失忆,一直微笑着点头敷衍着,终于等到了诗会开场。   于是甲板上的众人又呼啦啦回到了玄厢内。这时烤鱼也做好了,这么大一条鱼,分做了十几大盆,分发给大家。   据说今日这条船上的厨师是五王爷的家厨,其手艺堪比御厨。   齐庸凡尝了几口,感觉虽然没有他做的好吃,但也非常不错了。现钓现做,胜在鱼肉很新鲜。   吃了一会,见时间差不多了,五王爷便站起身,握着酒杯,高声道:“诸位今日来此,便都是本王敬仰的文人雅士!赏此夜景,品此美酒,尝此好鱼,本王便斗胆出一个‘夏夜’为题!”   语毕,他将杯中酒一饮而尽,赢得满堂喝彩。   适时有小厮抬上奖品,用红布包裹着,整整五大箱。打开一看,竟是一千两闪闪发光的黄金。另有一方据说是大名鼎鼎的黄岩诗人用过的百年砚台。   大殷的文化水平与历史走向都与齐庸凡那边的历史截然不同,因此他并不知道这个黄岩是谁。   不过听周围人激动的议论声,想来这位黄岩应该是类似于李白、白居易之类的大诗人。   这方古董砚台令众人摩拳擦掌,而那千两黄金更令他们热血沸腾。   五王爷手下的人,拼了命地想拿到奖励,然后让他更加重视自己。   而七王爷手下的人,更拼了命地想拿第一,疯狂打对方的脸,来抬高自家主子的身份。   齐庸凡不由得有些心动。目前按照市价,一两黄金差不对能兑换十两银子,这便是万两白银啊!!   一首诗就能赚一万两,简直不要太轻松。   场内人数有点多。侍女与小厮轮番跑来跑去,过了半晌才配齐所有人的笔墨纸砚。   除了九王爷之外,其余王爷都没有下场作诗。毕竟不是所有王爷都擅长写诗,他们从小学的最多的其实是治国之道。   九王爷最是风雅,摇着一把画着山水画的纸扇,俊美的脸庞上露出一抹恰到好处的淡笑,挥毫泼墨,气质非凡。   直看得边上侍女几乎两眼冒桃花,无比崇拜。   “夏夜”这个题目有点普通,也许在场的很多人早就猜到了,在上船时就开始冥思苦想,为写诗作准备。   乍一看许多人,连想都不想,就一脸兴奋地将诗作写上去,怀揣着自己能得第一名的激动之感,面色通红。   齐庸凡想了好一阵。毕竟他背的那首唐诗宋词太冗杂了,他要从三百首诗中筛选出有关于“夏夜”的,着实有些困难。   他这副皱着眉头沉思的模样,落在某些有心人眼里,便解读出了另一番意思。   听到“夏夜”这个题目时,苏宿便心中暗喜。他早在得知湖心夜游时便猜到了,早早准备了一首自创诗作,但他感觉写得不是很好。   他以前偶然之间看到过齐雍的私人诗集,正巧就有看到关于夏夜的。   如今既然齐雍得了失魂症,什么都不记得了,那他把那首夏夜诗拿过来,拼拼凑凑,篡改一下,想来也不会有人发现……   要知道,齐雍的“小诗圣”之称,绝非浪得虚名。   再看齐庸凡“焦头烂额”的模样,苏宿相信自己此次一定能拿第一!   一晃半个时辰过去了,五王爷下令收诗。   齐庸凡也写好了,他毛笔字写得太烂,怕被人看出破绽,便借口自己手受伤了,让叶子代笔。写的是一首杜甫的名篇。   叶子看了以后,赞不绝口。   一沓厚厚的诗作收上来,由几位王爷们共同点评。他们也许写不来好诗,但多年来的底蕴深厚,目光毒辣。   大部分纸被随手扔在脚下,最后让王爷们共同欣赏的,仅有五首诗。   八王爷因下场写诗,所以不参与评选。但他的诗作无疑也入选了,他站在众王爷边上,先人一步看到了这五篇诗作。   只见他的目光在其中一首诗上凝固住了,满脸震惊,旋即大叫道:“这是谁写出的好诗?足以流传千古!”   此言一出,满堂哗然。   齐庸凡摸了摸下巴。   而苏宿则挺起胸膛,面带自信的淡笑。   五王爷点了点头,笑道:“这诗确实不错,隐隐压八弟一头。”   “哦?”七王爷冷笑道:“我怎么觉得八弟写的更好?”   八王爷扯了扯七王爷的衣袖,示意他别说了。   七王爷有些不耐烦,低声道:“我好端端地给你争脸面,你这是作甚?”   八王爷摇了摇头,轻叹道:“我自愧不如。”   七王爷:“……”   王爷们的明争暗斗,却是吸引了大家的注意。能让八王爷自愧不如的诗作,到底是什么绝世好诗?   最终评选完毕,王爷们的意见达成一致。五王爷理了理衣袍,站起身,目光投向齐庸凡,微微笑了笑,道:“此次诗会的头名,乃是咱们的新任驸马爷!”   “什么??前年那个状元郎齐雍吗?”   “我早就猜到了,他可是小诗圣。”   “不愧是状元……”   “快点公布诗作吧!!”   场下喧闹不已,大家都吵着要看齐雍的诗。   苏宿面色发青,望着齐庸凡,心想他得了失魂症,难道没忘记写诗?   “大家肃静!”五王爷咳嗽了一声,道:“这首诗,便由本王亲自给大家念吧!” 第六十九章   安静。死一般的寂静。   五王爷在念出前几句诗时, 下面尚有一片窃窃私语声。但等到后面,犹如渐入佳境, 众人皆听得如痴如醉, 面露感叹。   “永日不可暮,炎蒸毒我肠。   安得万里风,飘飖吹我裳。   昊天出华月,茂林延疏光。   仲夏苦夜短,开轩纳微凉。   虚明见纤毫, 羽虫亦飞扬。   物情无巨细, 自适固其常。   念彼荷戈士, 穷年守边疆。   何由一洗濯, 执热互相望。   竟夕击刁斗,喧声连万方。   青紫虽被体,不如早还乡。   北城悲笳发,鹳鹤号且翔。   况复烦促倦, 激烈思时康……”   五王爷的音色温润如玉,初读之时,尚且未完全放开, 矜持地念着。可越到后面, 仿佛有一股魔力般,令他情不自禁地神色飞扬, 音调铿锵,热泪盈眶。   五王爷:“这首诗,名为夏夜叹。”   最后一个字落下, 众人久久不能回神,仍然沉浸于长诗的余韵之中。这首诗完全契合了大殷如今内忧外患的情景,攻打高丽,北方灾民泛滥……   夏夜炎热,心绪烦乱,诗人无比热切地盼想太平盛世!   这何尝又不是在场每个人的想法呢?   暂且放下夺储之争,五王爷与七王爷皆是大殷的子民,或者说是未来的继承者。他们也不希望大殷走到如今这一步……   五王爷微微叹息,他当初其实并不同意父皇远征高丽。即便这样能让他弟弟八王爷的兵权进一步扩大,但于天下百姓而言,却是一大苦事。   如今已近夏末,秋季父皇要再度征伐高丽。若是这一回也败了,那么风雨飘摇的大殷王朝……恐怕也要彻底完蛋了。   七王爷眯了眯眼,目光越过人群,落在齐庸凡身上,似乎若有所思。   “好诗!真真是好诗!”   “这回我是服了,齐驸马爷威武!老子回家一定要把这首挂在床头,给我家娘们瞧瞧……”   “切,你家娘们懂诗吗?”   人们或惊叹或讶异。原先他们在京城也算是小有名气的诗人,但与这首诗完全没有可比性。   若真要比较……可以说是云泥之别吧。   齐庸凡心想,毕竟是杜甫兄写出的千古名诗啊,又如此符合当朝国境,不火就没天理了。   就是他挺不好意思的,盗用人家杜甫兄的诗作赢得了这一千两金子。他决定回头多买点纸钱烧给对方,让杜甫兄泉下有知。   就是不晓得异世界的地府是不是同一个了……   等这阵风头过了,齐庸凡决定就托人散布出去这首诗不是他写的,真正的作者,其实是“杜甫”。   而与此同时,船厢下方,苏宿正失魂落魄地坐在桌前,遥望着齐庸凡的背影,咬了咬唇。   难道天赋真的能决定一切?   他苏宿这辈子都比不过这家伙?   苏宿感觉酸溜溜的,说不清是嫉妒还是羡慕。他恨不得将对方获得的所有荣耀都抢过来,心底有一个声音在告诉自己,这人不过是靠公主上位的小屁孩罢了……   哼,就算诗写的又如何,论朝堂之事定是比不过他的。   他记得最初遇到齐雍,是在考前,一家酒楼里。他是京城本地人,家境富裕,呼朋唤友,饮酒赋诗。   而那家伙,打扮得一副穷酸模样,坐在角落里,只点了一壶白开水和一碟白面馒头,垂着头在复习四书五经。   他当时颇为不屑,还与朋友取笑了这个呆头呆脑的家伙。他们讲话的声音太大,以至于齐雍抬头冷冷地看了他一眼。   他于是各种嘲讽,变本加厉,若是这小子有点胆气,敢来挑衅,他和朋友绝对会让其吃不了兜着走。   结果这小子就是个怂包,夹着书和馒头走了。让苏宿一阵扫兴。   最后放榜那天,苏宿也在人群中看到齐雍了。   实在是这小子太过显眼,虽穿着土了吧唧的布衫,但一张脸端的是俊俏非凡。而一群公子和报喜的人围着他,场面热烈。   苏宿第一眼看榜,便瞧见了最头名的位置,写着“齐雍”。   这土小子竟然是状元郎?   也就是从那一刻起,苏宿有些后悔了。但没办法,他与齐雍的梁子已经结下。   ……   湖心诗会继续紧锣密鼓地公布另四位入选者的诗作及姓名。   九王爷这等风流人物,不论他的哥哥弟弟们有没有私心,总之一定排在第二了。   他写了一首关于夏夜钓鱼的七言律诗,多是注重风景描写,没有夏夜叹这么高深的内涵。   其他诗作皆是如此。毕竟大家吃饱了撑着没事做,赏赏美景,喝喝小酒,吃吃烤鱼,谁会想到把这么一个美好的夜晚跟动荡王朝联系到一起?   只能说大殷的诗人们看待事物还是太浅显了,不能够透过现象看本质。   让齐庸凡有些意外的是,苏宿的诗作也入选了,恰恰排在第五名。   五王爷说了,除了头名能拿到一千两黄金以及古董砚台之外,其他四位入选者可依次获得四千、三千、两千……白银,以此类推。   诗会正式落下帷幕,此时已经不晚了。齐庸凡毛估了一下时间,应该相当于□□点左右。   大家又围坐在桌前喝了一轮,等待船只划向岸边。夜风清凉,吹来闲适之感。而平静的湖边上泛起白茫茫的雾,犹如身处缥缈仙境。   那入选的前五首诗作,张贴于厢墙上,由大家品鉴观赏。不少人想再亲眼看看齐庸凡的诗作,于是都纷纷围了过来。   有人点评道:“诗是好诗,就是这字嘛,稍微丑了一点。”   另一人驳斥道:“我方才亲眼所见,这首诗是驸马爷念,他书童写的。他以前可是状元,一手好字曾获皇上亲口青睐!”   齐庸凡在边上听到这番话,不由得冒出一点冷汗。幸好他机智想出了代笔这个办法,否则一旦露出破绽,便会惹人怀疑。   万事得小心谨慎一些,不能把这里的人当傻子。   又有人问道:“那驸马爷为何不自己写?”   “据说他手受伤了,一时间无法写字……”   而后一群文人骚客便围着这首夏夜叹,各抒己见,赞美之词洋溢。   想必明日一早,这首诗便会流传整个京城。   这边热火朝天,坐在下桌那边的苏宿,却有些紧张。他怕“自己”的诗作这样大剌剌地张贴出来,会被有心人看出破绽。   他转念一想,自己是在机缘巧合的情况下才碰巧看到了齐雍的诗作。看对方这副模样,显然得了失魂症不记得这些了。   齐雍此人性格孤僻,应当不会轻易给别人看自己的私人诗集。   他喝了口茶,吐出浊气,心下却突突的,莫名有些忐忑,似乎有不好的预感。   “咦,那第五首诗写的也挺不错嘛。”   “是啊,前两句平淡无奇,而几句完全是点睛之笔!”   苏宿心里很明白,他们所说的“点睛之笔”,其实就是齐雍写的那几句诗。   以他的才华,根本写不出那样的字句……   “好像有点眼熟?感觉在哪里看到过一样。”   这人说话声音比较小,只有围在前面的几个人听见了。   其中一人微微皱起眉头,再度仔细看了一眼那首诗,忽的叫道:“我知道了!我与驸马爷一样,也是越川县人士,此前参加乡试,张榜时驸马爷是第一名。我有幸品读过的试卷,末尾诗作与这首竟有七八分相似……”   此言在人群中引起了哗然大波。   自古诗人最重名节。   一个抄袭的诗人,无疑会受到无数诟病,甚至被万人唾弃,从此再没有人敢与他相交。   “苏宿?此人是谁?快些站起来,竟敢公然抄袭?”   “就是就是,五王爷,你定要给我们讨个说法!”   “驸马爷也真是的,自己写的诗,方才怎么没认出来?”   “也许驸马爷没注意到吧……说实话要不是你方才讲了,我都懒得去看这首诗……”   还有人说苏宿简直愚蠢,明知道驸马爷本尊就在这里,还敢盗用对方的诗句抄袭。   其实要不是这里有一个驸马爷的老乡,说不定还真给他蒙混过关。   总而言之,苏宿这次彻底凉凉了,恐怕连七王爷都保不了他。   或者说,七王爷压根不想保他。   此事引起了五王爷的震怒,毕竟诗会由他举办,且也由他选出前五名。而就在他眼皮子底下,竟公然发生抄袭之事,这无疑是在打他的脸。   盛怒之下,他决定将苏宿交给齐庸凡处置。   “什么?”齐庸凡掏了掏耳朵,没想到天道好轮回,苍天绕过谁,苏宿竟然抄到原主身上了。   不过他自己本来也抄了杜甫老兄弟,没什么好讲的,当即道:“那就免除他的奖金吧。”   五王爷阴着脸,“这点惩罚,未免也太轻了吧。”   这话听得齐庸凡都不好意思了,忙道:“没事,我能理解苏宿小兄弟,不过是争强好胜了一些,还是宽大处理吧。”   苏宿跪在地上,差点以为自己听错了。齐雍居然如此好心,肯替他说话??   五王爷叹了口气,拿他没办法。毕竟这首诗就是齐雍写的,如何处理,于情于理应该听齐庸凡所言。   五王爷冷哼,道:“既然驸马爷这般为你求情,本王便暂且饶了你,下次莫要再犯了。”   苏宿赶忙磕头谢恩。   齐庸凡则是叹了口气。说实话,要不是为了保命,他才不稀罕去当这个抄袭者。 第七十章   马车在京道上一路疾行, 越过城门, 路边的闹市皆已落下帷幕, 漆黑一片。更夫敲打着罗钟报点。倒是烟花柳巷之地,依旧灯火通明。   马夫握紧缰绳, 使得马车刚好在公主府前停下。两只大红灯笼将前堂照得透亮,昏昏欲睡的侍卫听到响动,忙上前帮忙。   走进府中,齐庸凡径直往自己的宅院走去。这一晚上又是写诗又是坐船,他早就身心疲惫了, 恨不得躺在大床上一秒睡下去。   叶子适时拦住他, 道:“齐公子,你走错方向了。”   “没错啊, 回我屋确实是往这里走。”   叶子低声道:“公子让你一回来就去他书房一趟。”   “好吧。”齐庸凡揉了揉眉心, 道:“虽然现在我只想睡觉。”   叶子道:“我这就吩咐厨房给您煮一碗安神汤。”   齐庸凡不置可否, 跟在叶子身后往书房走去。小蓝则先回院子了。   此时已是深夜, 书房内依旧灯火通明。他们走到这儿费了番功夫, 叶子站定在门口, 道:“你进去罢。”   “你不进去吗?”齐庸凡问道。   “嗯。”   齐庸凡只好独自推门而入。他觉得有点热,顺便将繁琐的黑衫给脱了, 挂在手肘边。   靴鞋底部与木质地板摩擦的声音有些刺耳。室内光线昏暗, 仅窗边点着一盏油灯。男人听到响动后转过头来看,有那么一瞬间,眼神仿若警惕的猛鹰。不过很快又松懈下来,放柔了声音, 道:“回来了?”   “好累啊……”齐庸凡坐在他身边的软塌上,伸了个懒腰。   “厨房已经把汤送来了,你趁热喝。”   木案几上除了摊开的几封书信之外,还有一盏正冒着腾腾热气的汤。   对桌不知何时添置了一把凳子。齐庸凡起身坐过去,慢悠悠地喝汤。   殷旭拿起书信看,时不时提笔写写画画。宣纸很薄,影射光线,齐庸凡隐约看清几个字,拼凑起来……像是他在诗会上翻腾出来的那首诗。   齐庸凡心想,看来殷旭也不简单啊。方才发生的事,才过去多久,他立马就得到了书信通知。   殷旭看了一会,将信随手放到一边,望着他,淡淡道:“马上就要到婚期了,你收敛点,最近不要出去乱跑。”   齐庸凡打包票道:“我很少出门的啦。”   “哦?”殷旭微微眯眼,“叶子跟我说,你前阵子几乎每天都出去。”   “那我是去处理生意上的事情啊,又没有干什么。”齐庸凡有些委屈。   殷旭叹了口气,“好啦,我没有怪你的意思。有些事你放在以后做,没有人会在意。但眼下,你的一举一动,都会被写成报告送到其他王府里。”   齐庸凡心中一凛。   殷旭不紧不慢道:“不光在外面,就是在府中,也不知道有多少条眼线。所以我奉劝你不要轻易相信别人,哪怕是你院中的小厮。”   齐庸凡点了点头。就目前而言,他唯一能信任的人恐怕就只有齐橙了。   他想了想,道:“那你呢?”   “嗯?”殷旭挑眉。   齐庸凡:“那我能相信你吗?”   殷旭瞥了他一眼,道:“你最好相信我。”   齐庸凡耸了耸肩,确实,他如今只能相信殷旭。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他跟殷旭是同一个坑里的战友。   他喝了口汤,道:“婚礼结束后,我要回一趟南山镇。”   “可以,不过你最好不要暴露身份。”   “我知道,我只是打算回去拿一些东西。”   殷旭:“我记得你的家人还在南山镇吧?刚好能以祭祖的名义。”   齐庸凡再度耸了耸肩,“不过我早就不知道他们躲到哪里去了。”   殷旭:“假如婚礼的消息传到那边,相信他们很快就会来找你的。”   齐庸凡想想也是,在他看来,齐家人有点太势利眼了。原主的父母早已去世,而他那一大家子,在他考中状元郎后各种趋炎附势,而一听说他被通缉,立马躲得远远的,甚至修书一封与齐雍断绝关系。   这种家人,不要也罢。   “时间不早了,你早点回去歇息。”   殷旭轻声说道。   齐庸凡见他正在看一本书,以为他是在下逐客令,道:“行,你也早点睡。”   待关门声响起,殷旭才将拿到了的书扔到一边。他有些烦躁,若再迟一些,他怕自己开口将对方挽留下来。   莫要急躁。他想起几年前与父皇去郊区打猎,想要得到猎物,却不可缺的便是耐心。   “叶子。”他推开窗户,招了招手。   “公子,有什么事吗?”少年小跑着靠近他。   殷旭道:“去一趟庸凡的院子,将他今日换下的衣服送过来。”   叶子点了点头,一边在心里嘀咕着,何时公子的称呼从“齐兄”……变成了“庸凡”?   他心里也有点奇怪,公子大晚上的要齐庸凡的衣服做甚。   ……   一眨眼,便到了婚礼前夕。   公主府上上下下忙成一片,此前请工匠修缮了府中最大的屋舍,名为永旭楼,作为公主与驸马爷的新房。   永旭楼之名,据说是由公主亲自书写,交由木匠雕刻了一块精致的牌匾,悬于院门上方。   四处张灯结彩,窗户上贴满了“喜”字,大红灯笼高高挂起,各种稀罕食材流水一般扛进厨房里。   皇上素来宠爱公主,这次婚礼比上次更盛,又备了一份嫁妆,几十箱几十箱地送来。甚至还送了不少给驸马爷。   齐庸凡没想到他因为结婚而暴富了一次,光是皇帝的赏赐,便价值十几万两白银,比他这阵子辛苦赚的还要多。   万恶地封建主义啊……   如此一算,殷旭其实才是真正的有钱人。他光嫁妆就有上百万两,土地店铺不计其数。   而据他所言,待结婚之后,这一切都会交给驸马爷管。变相等于将财产拱手让给了齐庸凡,在外面获得了无数好评,说公主与驸马爷伉俪情深,传遍大街小巷。   一年前驸马爷逃婚的事,似乎已经隐隐被大家遗忘。   与此同时,丑团外卖发展如火如荼,已实现每日增收盈利上百两银子。加上各类商家的会费,足足有好几千两。齐橙目前正紧锣密鼓地进行筹备,很快就会将外卖生意发展到汴城。   至于齐庸凡计划的放贷生意,由于婚礼,暂且只能搁置了。   这段时间经过考察,他发现在大殷,贷款其实早有源溯。官府不管,使得它成为了一些富商开钱庄牟利的手段。   甚至最大的放贷机构……竟然是寺庙!   齐庸凡刚得知这个消息时着实吃了一惊。后来听人说,大殷佛教昌盛,各大寺庙香火钱源源不断。但这么多钱留在寺中,难免会招致盗贼,就连一些经不住诱惑的小和尚都会铤而走险。   长此以往,主持们便将钱拿去放贷了。有达官贵人们管着,左右也出不了什么大事,最多利息给低一些。   不过他们那些金融手段在齐庸凡看来还是太逊色了,他有野心,想要缔造属于自己的商业帝国。   等秋天一过,战争结束,他将顺风快递、夏星酒馆统统搬到京城来,再开发一些新店,估计能赚到更多钱。   另外,绝对不能错过发战争财。   熟记世界大战后,齐庸凡很清楚,一场战争,能使国家败落,亦能使另一个国家崛起。   就给他的时间不多了。他在房车内的零食,便是最大的保障,像巧克力与威化饼干之类,高热量又好吃,完全可以卖给国家当军粮。   齐庸凡听殷旭说,征兵令已下,全国各地都在紧锣密鼓地招兵。甚至那些难民,只要是青壮年,都会被重新招募安置。   只是那些妇孺老幼就惨了,官府目前没有钱帮扶,他们只能自力更生。   乱世动荡,这是一个人吃人的时代。齐庸凡很明白,如果他没有权力,迟早有一天也会被别人吃掉。所以他在努力。   他很清楚,殷旭也有野心。如果对方甘愿一辈子当一个公主,恐怕就不会准备这么多后手了。   齐庸凡暗自猜测,也许殷旭想当皇帝?毕竟他是个真男人,按理来说也有争夺皇位的资格。   若是让五王爷或是七王爷登上皇位,她这个公主恐怕活不了多久。   他寻思着改天去问问,若是殷旭真有这个想法,他会尽力帮忙。毕竟如今,他们算是一条绳子上的蚂蚱了。   ……   最近管事托人给齐庸凡定制了好几身衣物。喜服早就做好了,挂在他屋的衣柜里,小青每日都要拿出来用熏香熏一遍。   但奇怪的是,齐庸凡发现他找不到参加诗会那天穿的那身衣服了。他还挺喜欢那套,后来去问小青,对方却说不知道。   着实令人匪夷所思。   另外,他房间里的东西都已装入箱笼,准备等婚礼一过,就搬进永旭楼。   从此以后,他就得跟殷旭过上同床共枕的同居生活了。   齐庸凡并不排斥,相反还有点小期待。虽然他有点点怕殷旭,但对方好歹是个帅哥啊。   娶这么一个家财万贯的帅哥回家,无疑是一笔很划算的买卖。尽管是假的…… 第七十一章   大殷五载桂月二十五日, 寅时。   京城, 西区, 公主府。   天色正热烈,街头巷尾响起噼里啪啦的鞭炮声。火舌跳跃, 闪动着大朱色门前的红灯笼,欢快又喜庆。   门口围了一批来看热闹的平民百姓,新奇地望着这一切。管事托人给他们洒了铜板和喜糖,听到一片铺天盖地的吉利话。   今日是长乐公主与齐雍状元郎的婚日,公主府内上下忙乱成一锅粥。任何一个小厮或婢女几乎都跑断了腿, 力图将婚礼现场布置得挑不出一丝纰漏。   齐庸凡为了避嫌, 早在三日前便搬到了离公主府不远的一处宅院中,等待今天的到来。   他穿上繁重的喜服, 不算长的头发用红玉发带束了起来, 顺滑地垂在后衣领。西洋镜中的自己仍是那般长相, 就是起得太早, 唇色稍显苍白。   他才刚满十八, 尚未及冠, 仍旧是清俊少年模样。   “爷,我给你抹些唇脂。”小青拿着一张薄薄的大红纱纸走了过来。   齐庸凡愣了一下, “唇脂为何物?”   “这是我从公主那儿拿来的, 您的唇色太淡了,若是染上些许颜色,等会拜堂时定是极好看的。”小青笑着介绍道。   齐庸凡摇了摇头,“我又不是女子, 涂这玩意做甚?”   小青忙道:“眼下在京城可流行了呢,不少公子都学描眉涂脂抹粉,更有气色。”   齐庸凡:“……”喵喵喵,啥时候京城的风气变得这般不堪了?   最后他还是拗不过小青,稍微抿了点颜色,唇色立刻变得嫣红,与喜服交相辉映,更显几分妖孽般的俊美。   小青看得呆了,红着脸道:“爷……今天可真好看。”   齐庸凡故意问道:“难道我以前就不好看了?”   小青想了想,道:“爷您一直都这般好看。”   窗外忽然传来一阵淅淅沥沥的雨声。小蓝跌跌撞撞地跑进来,大着嗓门道:“爷!不好啦,现在下雨了!您得赶紧上轿!”   齐庸凡皱眉道:“不是让我骑马吗?”   男子也坐轿子,未免太娘了,而且不符合礼规。   小蓝急道:“总不能让您冒雨骑过去,到时候一身透湿了,还如何拜堂?”   齐庸凡想了想,问道:“还有备用喜服吗?”   小青道:“公主府内有两套。”   “行,那就等到了再换衣服。”   齐庸凡决定要骑马。这次婚礼声势浩大,不光来了皇帝与王爷们,沿路还集聚了数以千计的百姓围观。若是他因下雨而乘坐轿子,灰溜溜地抵达公主府,岂不是会成为众人笑柄?   他还是很爱面子的好伐。   适时,仆人牵来一匹枣红色的高头大马,据说乃是几年前西域进贡的极品汗血战马。殷旭得了两匹,便送了他一匹。   为了这次婚礼的现场效果,齐庸凡足足跟殷旭学了十几天如何骑马,直把双腿内侧都磨烂了,才算出师。   小青端来一碗姜茶,让他喝了。他只随便喝了两口,嘴里嚼了两片薄荷叶,便翻身上马。   雨下得不算大,毛毛的雨丝,刮得脸生疼。他戴了一顶帽子,勉强能遮挡一些。   如此一场雨,扫除了夏末的炎热。齐庸凡深吸一口气,迎面而来的凉爽。   “驾!”   他握紧缰绳,纵马向前飞驰而去。   ……   卯时,有阵雨。   桌上散乱着一套男子的衣物,素白长锦衣,深灰色的丝线在布料上延展出精美淡雅的梅花图案。黑色纱衣揉在其中,与亵衣、腰带,羞耻地躺在殷旭手心里。   他已穿上繁复的大红嫁衣,扮了女子模样。他闻到身上传来的脂粉香味,轻轻吐出一口气,任由自己埋在衣服堆里。   似乎……闻到了那人身上那股皂荚味的清香。淡淡的,属于男性的体味,却令他情难自禁。   他忽然想起在南山镇的日子,记忆中埋藏的一切犹如浓雾渐渐散开。他跟那人一起在河边垂钓,无拘无束,肆无忌惮地玩笑。烤鱼真的很好吃,红虾也很美味。   温泉里那人茸茸的短发与蒙在雾色中的脸,青楼塌下误打误撞的吻……   “公主,驸马爷快到了,请您到外边等吧。”   门外传来叶子的声音。   他将衣物小心折叠起来,放进箱笼里,塞进暗格中。推开门,自苍瓦流泻而下的水珠滴滴答答地淋湿了地面。他深吸一口气,道:“给他备轿了吗?”   “嗯。”叶子低声道:“皇上与王爷们也快到了。”   叶子撑开油纸伞,细碎的雨线划破天空,些许落在他脸颊上,略有点刺痛。   “待婚宴结束,便进行下一步。”他忽然道。   叶子点点头,感叹道:“公子,你终于决定踏入那里了。”   殷旭淡淡道:“从来都由不得我决定。”   雨声由远及近,惊雷轰鸣。   ……   “快看,那是皇帝的御驾!”   “可惜了,今日下雨,否则尔等也能一睹皇上亲容。”有酸腐书生摇头晃脑地感慨。   马蹄无情地踏过水潭,溅起一朵朵水花。远远的,街道尽头先出现持御杖的武士,而后是高举八金扇的侍卫,一辆金雕华木马车缓缓行驶而来。   不少冒雨的围观百姓,在马车即行的那一刹那,纷纷呼天跪地,冒着雨,喊道:“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   街区东边,御辇与各王爷们的马车纷至沓来,热闹非常。却说那西边,冷清的小道上,仅有一匹马独自奔腾。   殷旭已经在门口等了。他站在油纸伞下,这一方天地便隔绝了眼前幻影般的雨幕。他听见鞭炮声,纷繁杂乱的喧闹。   于理规,他作为公主,今日大婚本已闭门不出,然要来迎接父皇,故套了一顶红纱帽。   隐隐的,传来一阵马蹄声。   他似乎有些预感,侧头往西边望去。   铺天盖地的雨雾中,那人策马飞奔而来。大红衣袍翩飞,像是鲜艳而又迷魂般的罂粟。衣衫皆已被雨水淋得透湿,粘在男人劲瘦的躯体上。   他一怔,隐藏在胶皮下的喉结忍不住上下滚动。   齐庸凡利落地将马匹停在公主府门前,殊不知自己吸引了无数目光。他摘下帽子,随手搁在马背上,翻身下马。   叶子向他招了招手。   他笑了笑,大踏步往前走去。这才注意到站在叶子身旁的红衣“女子”,他刻意隔了几步停下来。   殷旭微微蹙眉,道:“不是派马车来接你了吗?为何骑马?”   齐庸凡挠头,“我觉得骑马比较帅嘛。”   殷旭一时无言。是很帅,让他方才一颗心砰砰直跳,有什么呼之欲出。   齐庸凡:“你在这儿做甚?”   “等父皇,你便站在我身边一起等吧。”   齐庸凡于是站在他边上,两人一起盯着街道尽头。又等了片刻,才看见皇上的御辇车。   一行人跪倒行礼,自是不提。   虽下了一场雨,但来宾依旧络绎不绝。门口收礼金的小童收到手软,而厨房则忙碌无比。   齐庸凡先回房换了一套喜服,擦干头发。小青仍嫌他的唇色淡,于是又拿口脂给他上了一遍颜色。   他有点饿,想起当初带来的那些零食都打包放进永旭堂了,便撑伞往那边走去。   期间路过小花园,他碰到了十三王爷。   “呦,齐公子。”身着紫色蟒袍的小王爷摸了摸下巴,色眯眯地打量着他,道:“这身衣服真衬你。”   齐庸凡:“谢谢。”   “可惜了,你不是娶我,而是娶了我姐。”   齐庸凡:“……”   今日大婚,十三王爷不好作出太出格的举动,见齐庸凡不搭理他,便讪讪道:“你等下能去前堂等一会吗?五哥说他找你有事。”   “五王爷?”   十三王爷点点头。   齐庸凡正忙着去吃零食,随口道:“行,我等下去。”   他抬脚继续走,远远的听到身后传来对方的声音,“喂,我还没说完呢!新婚快乐!”   他笑了笑。   而后,他还没来得及去见五王爷,便被叶子拉去进行繁琐的婚礼仪式了。先是拜堂,他们在皇上的见证上拜了天地,复拜祖先。因只有皇上这么一位长辈在场,便又拜了他。   这时天色已暗,宴席开幕,一盘盘鱼虾大肉被端了出来,空气中弥漫着一股浓浓的食物香气。   可惜殷旭却不能享受这一切。他在婢女的搀扶下回到永旭堂内的喜房,等待夜晚来临。   齐庸凡觉得自己在这里吃大鱼大肉好像不是很公平,忙叫住叶子,道:“你等会让厨房送一些吃食到永旭堂。”   叶子了然道:“你等会要吃?”   “不是,我怕殷……公主等下会饿,你给他弄点吃的。”   “屋里有嬷嬷管着,不会让他吃东西的……”叶子想起这个就来气。   “那你就想办法把嬷嬷支开,总不能让他一直饿着。”   殷旭来不及多说,便被十三王爷拉到酒席敬酒去了。   皇上公务繁忙,还要炼一炉新丹,已先回宫。像丞相之类的高官在吃罢饭后也匆匆离去。   此时在场的只剩下几位王爷以及一些年轻官员,叫嚷着要去闹洞房。   齐庸凡还在寻思着五王爷找他做甚,也许是七王爷在场的缘故,对方还未找他搭话。 第七十二章   戌时, 夜已深了, 屋外一片漆黑混沌。雨下得愈发大了, 轰隆地捶击砖瓦,发出清脆的交和声。霎时狂风刮过, 正厅房内飘来一阵凉风,裹挟着细密雨丝,扬扬地落在地面上,如同亮晶晶的莹白酒液。   屋内的十来位客人早已喝得酩酊大醉,胡乱比划着猜拳。还有的人已经醉得不省人事了, 谁耐外边正下着狂风暴雨, 一时回不去,只能暂且歇在公主府中。   话说这一场婚宴也是波折起伏, 好端端挑的一个良辰吉日, 竟下起了大雨, 不咎仿佛透露着某些不详的征兆。   “来来来, 驸马爷, 咱们继续喝!”十三王爷握着酒杯, 强行凑到他身边。   齐庸凡没想到这位小王爷酒量如同海斗,灌了十几斤烈酒下去, 竟然还能活蹦乱跳地再饮。不过他已经不行了, 忙摆摆手道:“我等会还要回房呢,你就饶了我吧。”   话尤未落,便听得边上有人道:“春宵一刻值千金,十三, 你可莫要再缠着他了。”   齐庸凡侧头一看,竟是五王爷。他在如此几轮酒斗中仍能保持清醒,脸色红润,昂起头道:“齐兄,咱们进一步说话。”   五王爷干脆站起身,连小厮都不带,便撑纸伞领着齐庸凡出去了。暴雨倾泻而下,打得伞面噼啪乱响,两人身上的衣袍都不免被淋湿许多。   五王爷先出门,望了望四周,确保无人后才绕到另一头的屋檐下,收了伞,注视着齐庸凡,轻叹一口气道:“你真的什么都忘了?”   “也不见得。”齐庸凡自认这几个字很艺术,进退维谷。   伞搁靠着剥了漆皮的大柱。五王爷背着手,踱步到墙沿下,把脸孔一板,道:“你莫要忘了,你是站在本王这边的。”   齐庸凡当即震惊,此话犹如惊天霹雳。他在心下绕了几圈,想到也许原主与五王爷曾达成某种协议。   见他不言,五王爷继续道:“本王上次让你探查的事情怎样了?”   齐庸凡有点僵硬,转了一下脖子,发出喀嚓喀嚓的声响。末了,他很诚实道:“你让我做什么事来着?我给忘了。”   五王爷却也不恼,笑道:“那事以前你不方便做,今晚一过,大概就会有眉目了。”   齐庸凡不禁好奇道:“到底是何事?”   五王爷并不急于回答这个问题,话锋一转,问道:“半年前,你写信于我联系后,为何要出逃?”   齐庸凡理所当然道:“我早就忘了。”   五王爷摇了摇头,道:“本王此前让你探查长乐的性别。本王怀疑……他是男子。”   齐庸凡心下翻江倒海,外头的凉风吹得身体阵阵发寒。他忙道:“你为何这样觉得?”   “这你就不用知道了。今夜春宵,若有异况,随时向本王禀告。”   齐庸凡:“可他明明是女的啊。五王爷,你不能这样,长乐虽然长得壮了一些,胸贫了一点,但她是你妹妹,你应当体谅包容,而不是在此嘲讽她是男人婆……”   五王爷面露怀疑,厉声道:“你不会跟他好上了吧?才如此为他讲话。”   “我齐雍,从来不说假话。既然你还是放不下心,那我便告诉你一桩秘辛……”   五王爷果然被勾起了兴趣,“你说!”   “等等。”齐庸凡忽然感觉哪里不太对劲,道:“我为何要帮你做事?”   五王爷嗤笑,“若本王当了皇帝,你不仅能脱驸马爷这个耻辱的身份,还能重回仕途。”   齐庸凡:“那万一你当不了皇帝呢?”   五王爷冷着脸,道:“你什么意思?”   “没什么意思。”齐庸凡淡淡道:“只是我忽然觉得,当个驸马爷,吃吃软饭,似乎也挺好。”   雨声淅沥,细密尖利,如羽毛,如绣针,飘飘扬扬地扎向大地。一群侍女提着衣摆匆忙奔向大厅,许是因暴雨,贵客们要在府中留宿。   五王爷皱眉,冷声道:“你大概忘了,你家人还在本王手里。”   齐庸凡望着黑团团的雨幕,伸出手,些许雨珠轻盈地滑落在手心里,像空洞洞的世界,却又被置之不理。   他耸了耸肩,“你还想听那桩秘辛吗?”   五王爷沉默。   “其实早在半个月前,我便与公主发生了关系。”齐庸凡笑道:“我可以确定,她是女子。”   五王爷眉头紧锁,盯着他的脸,似乎在寻思他这番话的真伪。   “我骗你做甚?你知道我向来讨厌龙阳。”   后面这句话纯属瞎编。但齐庸凡隐约记得原主的确很讨厌龙阳,便觉得五王爷应该也知道。   “既然如此,那便罢了。时间不早了,再不回宴厅,恐会引人生疑。”五王爷伸手去拿挂在柱子上的伞。   “以后我不会再帮你做事。”齐庸凡道:“至于我那些家人,要杀要剐随便你。而我只想与公主一起,生几个小孩,过平淡的日子。”   五王爷冷哼一声。人后他撕破了刻意保持的温润,犹如猛兽般的凶狠展露出来。走到今天这一步,他不知杀了多少人,使了多少阴谋手段。   但他却有些看不透这位新任驸马爷。   他头也不回地撑起伞,先一步踏入雨幕之中。   ……   一看五王爷走了,齐庸凡这才松了口气。他没急着回去,站着吹会风,冷静了一会。   齐庸凡颇为满意,方才瞎j吧扯出来的那些话完全凭借他随机应变的机智。   原主竟然是五王爷派来的卧底……   也许从一开始,五王爷就怀疑殷旭了,但他没有证据,于是找上了齐雍。   这么看来……齐雍在婚礼前出逃,恐怕是因为发现了殷旭是男人。   欺君大罪,满门抄斩。若他真成了殷旭的丈夫,绝对难逃厄运。   眼下是不能回宴厅了,齐庸凡不想再撞见五王爷,怪尴尬的,便往永旭楼走去。   酒喝得太多,头有些痛。他寻思着一会要去喝盏醒酒汤。这个时间点,他以为大家都回去睡觉了,永旭楼应该很冷清。   他才走到门口,便听到里头的十三王爷正在撒酒疯,“呜呜……本王不走,本王要看驸马爷闹洞房!!”   “别拦着本王!”十三王爷哭嚎道:“从此以后,驸马爷就不属于本王了,还不许本王看他最后一眼吗……”   一阵尴尬,死一般的寂静。这种姐弟俩共抢一个男人的皇家隐秘,若是传出去还得了……   “驸马爷回来了!”   “快快,你们把十三王爷拖走。”叶子擦了把冷汗,赶紧吩咐下人办事。   但就算十三王爷走了,五王爷与七王爷这两人仍一动不动地站在原地,像两尊大佛。   下人们敢拖十三王爷,却不敢靠近这两人一步。   齐庸凡看也没看这两人,径直走向卧房,同时对叶子道:“给我煮一碗醒酒汤。”   “屋里已备着了。”叶子使了个眼色,似乎在问他该拿这几位王爷怎么办。   齐庸凡耸了耸肩,表示爱莫能助,自顾自地走进卧房。说时迟那时快,他才刚触及门柄,被护卫们缠住的十三王爷忽然发了疯似的挣脱桎梏,向他扑过来。   一股熏天酒气靠近,让他迅速反应过来,敏捷地躲到一边。   “啪!”   十三王爷扑了个狗吃屎,半身身子摔倒在水滩里,无比狼狈。他却一歪头,打着呼噜睡过去了。   众人一阵无语。   七王爷捏着鼻子,有些嫌弃道:“我真不想承认这家伙是我弟。”   五王爷眯了眯眼,“谁不是呢?”   两位视若仇敌的王爷难得达成了一致共识。   齐庸凡无奈,转身拱手道:“两位王爷,夜已深了,不如先在府中下榻休憩?”   七王爷笑道:“我们是来闹洞房的,你可拦不了。”   齐庸凡满头黑线,“你们要怎样才肯走?”   “这个嘛。”七王爷摸了摸下巴,调笑道:“不如让我们进去看看小两口亲热?”   齐庸凡面色发黑,这番话已是羞辱了。不过他很清楚,这两人恐怕仍在怀疑殷旭的性别。他当即道:“若是明日皇上知晓了,怕是不大好吧?”   “呦,闹洞房本是自古习俗,驸马爷把父皇都搬出来了,本王好怕怕哦。”七王爷捂着胸口笑道:“今日本王就还真站这儿不走了。”   多说无益,齐庸凡干脆进门,顺便把门反锁起来,高声道:“叶子,派重兵把守,不准让他们进来!”   “噗。”七王爷忍不住笑出声,“这驸马爷真有意思,还派重兵把守。”   公主府这地界,怕连个拿得出手的士兵都没有。   七王爷已想走了,他才懒得去探究这个妹妹到底是男是女。不过是因为五王爷一直赖着不走,他才想来掺合几脚。   如今看来,真没意思。   五王爷却站着没动,凝神细听。   “呵,堂堂五王爷居然有偷听癖。”七王爷不屑地瞟了他一眼,抛下这句话便大摇大摆地离开了。   亮着灯的房间隐约能看到两道模糊的人影。过了一会,灯熄了,传来阵阵令人脸红心跳的靡靡之声。   纵使叶子知道这是假的,也忍不住一哆嗦,心想自家公子叫起.chuang来可真要命。   五王爷的面色由青转紫,最后转红,在听到床板疯狂晃动的嘎吱嘎吱响后,怒气冲冲地拂袖离去。   此时院子里只剩下了叶子一人,他特意支开了其他侍女,敲了敲窗户,道:“五王爷走了。”   屋内霎时安静下来。 第七十三章   屋里头黑漆漆的, 细密的雨声催人入睡。齐庸凡困绝了,翻身趴在床上, 道:“这下五王爷应该不会怀疑了。”   殷旭撑起身子,蹙眉道:“你想出的这个法子真的有用?”   “不然嘞,你都明晃晃地叫给他听了, 难不成他还觉得你是男人啊?”齐庸凡打了个哈欠,补充道:“不过我没想到,你学女人叫起来竟然……”   那么好听。纵使齐庸凡是个gay,都不紧微微一石更表示尊敬。   这是眼下唯一能解围的方式。如若无法打消五王爷的怀疑, 恐怕他们会落入更难堪的境遇。   齐庸凡喝了太多酒,困得眼睛都睁不开,迷迷瞪瞪问道:“五王爷为啥知道你是男的啊……”   “也许是因为小林子。”殷旭平静道。   有些事细思极恐, 在知道殷旭的真面目后,齐庸凡忽然道:“小林子……其实你干掉的吧?”   殷旭并没有回答这个问题。他松了帘子,替齐庸凡盖好被子,自个躺到里侧,淡淡道:“夜已深,该睡了。”   齐庸凡几乎一闭眼就沉沉睡过去了。   殷旭却失眠了。他在确认身边的人呼吸平稳之后, 小心翼翼地靠近过去, 百无聊赖地数着对方有几根睫毛。   还要多久呢?他在心里盘算着。   得再快一点。只有登上那个至高无上的位置……他才能肆无忌惮地做自己想做的事。   比如,让身侧的男人彻底属于他。   无垠的黑夜之中,殷旭嘴边勾起一抹残酷又兴奋的笑,目光像在凝视爱人,又仿佛猎豹般盯上了期待已久的猎物。   ……   一晃到了九月。   已是初秋时节, 褪去盛夏的炎热,京城的天气令人舒服许多。齐庸凡觉得这婚结的还真不错,做做生意吃吃酒,夜里还有美人在侧,小日子过得不要太逍遥自在。   唯一令他不满意的可能就是厕所了。这边只有木桶,贵族们称之为溺器。公主府不缺钱,特意为主子打造了好几只纯金溺器,上面还有软塌悬空垫着。   每日方便过后,自有仆人安排打扫。   但齐庸凡还是挺不适应,他更怀念自家房车里的抽水马桶。   虽然现在住的地方面积扩大了,一间卧室比好几辆房车加起来的总面积还要大,可正所谓金窝银窝不如自己的狗窝,齐庸凡想回到南山镇的心情愈发迫切。   只是殷旭仍不让他走。也是,他们才结婚了十多天,若是刚新婚燕尔他就匆匆回故乡,难免遭人诟病。   这段日子齐庸凡时常跟着殷旭进宫,参拜皇上与皇后。   皇后年纪大了,脾气不好,以前就很讨厌殷旭的生母,对他们冷言冷语的,干脆眼不见心不烦。   皇上崇尚道家,日日炼丹求仙问道,而他的妻子却一心向佛,闲着没事便会念念经敲敲木鱼,着实有些可笑。   向来也是因为这些观念上的不同,两夫妻虽身处宫中,却已经十来年未碰过面了,处于老死不相往来的状态。   皇后唯一的孩子,太子,前些年去世了,她便仿佛真的一无所求一般,一心向佛。   这日他们刚从宫里回来。皇上赏了他们两颗自己炼的仙丹,以及若干金银珠宝。   马车颠颠簸簸。齐庸凡打开精致的玉盒,瞅了仙丹一眼,道:“回去就赶紧把它扔了吧,这玩意全是重金属,吃了对身体有害。”   “重金属?那是何物?”殷旭如今对于齐庸凡嘴里总是蹦出的新鲜词儿早已见怪不怪了。   “就等于毒药。”   殷旭面色未变,道:“此话你不要对外人说。父皇沉浸炼丹多年,已不知吃了多少炉仙丹,这丹药应该还不至于到毒药的程度。”   齐庸凡忍不住问道:“……皇上他炼丹多少年了?”   殷旭想了想,回答道:“至今已有十一年。”   齐庸凡一时无语。以皇上的积极劲头,平均每几天就会有一炉仙丹出世,他除了分给皇子、臣子,以及宠爱的妃子之外,剩下的全部自个独吞。   吃了十一年的重金属,他居然还能完好无损地活到现在??   这不科学。   齐庸凡记得自己以前看过一篇考古文章,上面说古代挖掘出来的丹药经过药学检测,含有水银、硫等成分。大量具有强辐射的矿石,许多古人用它来当颜料画画,而炼丹爱好者更是喜欢将其加入配料之中。   殊不知许多画家因为长期使用这些颜料,毒性入体,英年早逝。而把这些玩意活吞,不是自己找死吗……   齐庸凡心想也许是大殷的丹方与他所知道的不一样,于是问了殷旭,平常皇上用什么炼丹。   殷旭思考了片刻,道:“我也不太清楚,之前听闻要丹砂、雄黄、处女月血之类的吧……”   丹砂便是含硫的水银,这么一看,果然无论哪个架空朝代,皇帝用来炼丹的玩意都是剧毒之物。   齐庸凡委婉地问道:“皇上他……近来身体还好吗?”   殷旭瞟了他一眼,道:“最近常唤御医,说是手足发虚,夜里睡不着觉,没什么胃口。”   齐庸凡想起上次看见皇上时他面色灰白的模样,忽然觉得他大概时日无多了。也许他因为身体强壮,或是长年累月吃了无数名贵补药撑到了现在。   但大量的毒素在身体累积,总有一天会爆发出来。   他不由得道:“我以前在书上看到过,如若长期食用丹药,其毒性比□□还狠,假以时日会中毒……”   “嘘。”殷旭打断了他的话,淡淡道:“要到公主府了。”   “你要不然去跟皇上说说?让御医给他瞧瞧。”齐庸凡生怕皇上一死,如今连太子还没立,大殷就彻底支离破碎了。乱世争霸,盛世发财,届时他的生意肯定做不下去。   “若你所说是真的,现在恐怕已经来不及了。”   话音刚落,马车骤然停下,车厢剧烈抖动了两下,便听得前方马夫高声道:“到公主府了!”   齐庸凡掀开帘子走下去,心想就算遇到乱世恐怕也只能捏着鼻子认栽了。谁让他当初买的票那么便宜呢,便宜没好货。   起码如今的他,没有能力改变这个世界。   ……   刚踏进公主府,里头一片喧嚣连天。十几个穿短布卦的壮年男子正手握铲子热火朝天地挖地。花园前的一大片空地被整得狗啃过似的,黄土垒成小山坡状。   齐庸凡呆了呆,没想到只是进了趟宫的功夫,府里就大变样了,忙抓着殷旭的手臂问:“你这是要搞啥啊?重新装修?”   殷旭好整以暇地望着这片空地,道:“挖一个湖出来。”   齐庸凡:“???”   “你不是说想吃红虾嘛,这边派人从城郊外运过来,都死透了。那就自己建一个湖,往后你可以养鱼养虾,随时能钓鱼。”末了,殷旭补充道:“跟在南山镇一样。”   齐庸凡有些难以置信,“你这般大费周章就为了钓鱼?”   殷旭看着他,道:“不,是为了你能钓鱼。”   “这、这……”齐庸凡刚想说阁下你太让我受宠若惊了。   殷旭悠悠地接道:“然后做好吃的给我吃。”   齐庸凡还是挺感动的。他知道殷旭这人嘴硬心软,挖湖明明就是为了他,还要表现出一副没所谓的样子。   他想了想,道:“以后你想吃宵夜了就跟我说。”   “你做给我吃?”   齐庸凡:“嗯,无论何时。”   殷旭抿了抿唇,一时无言。   公主府中心成了一片小型工地。齐庸凡绕着一圈打转,他记得这个小花园边上便有一条小河,如果能与人工湖连同,引渠外流,不至于烂成小池塘。   小池塘得定期换水,不然水质变差后鱼虾很快就会死掉。   齐庸凡把这个想法跟工头说了,很快得到对方的保证,不出十天,就能把这个人工湖彻底造好。   齐庸凡没想到自己有一天也能过上想挖湖就挖湖的奢侈生活。当然,如果他以后有条件的话,一定要在自家小院里挖一个游泳池。这样夏天游泳,冬天储冰,岂不是美哉。   这公主府住的再好,也不是他家。还不如南山镇那个小破房子呢。   他在小花园里漫无目的地逛着。殷旭跟在他身后,左右隔了不过半步距离。   齐庸凡来到那天引了京城内渠的小河,突发奇想道:“你们为什么不在这条河里放鱼苗?”   殷旭面无表情:“管事之前试过,鱼很快被冲走了。”   齐庸凡挠了挠头,心想等人工湖修建好以后,一定要在与内渠连同的地方封上渔网,避免鱼儿逃跑。   天色渐渐凉快下来,金秋时节,也到了吃蟹的日子。外地送来的蟹大多半道上就死了,少数几只,齐庸凡吃得很不过瘾。   他在桥上瞎晃着,没想到竟然在小河边的树上看到了一只大螃蟹。   他最初还以为自己看走了,定睛细看,确实如此,忙抛下殷旭,兴高采烈地去捉蟹。   摇了摇树,一下掉下来三四只,个大肥美,看着就诱人。齐庸凡眼疾手快地将它们捡起来,撕了草茎捆好爪子,转身得意地炫耀道:“晚上有好东西吃了。”   殷旭一怔,“螃蟹还会上树?”   “你们城里人当然不知道。”齐庸凡想起小时候,兴高采烈地比划道:“若是在夏夜,摇了摇树,十几只小螃蟹掉下来。不过现在是秋天,正是蟹肉肥美的时节,运气好,说不定还有蟹黄呢……”   殷旭听他谈蟹的长篇大论,不由得勾起唇角。 第七十四章   婚后管事将府中账簿全交给齐庸凡来看管, 并表明公主府的一干财产都由他打理。   齐庸凡自是婉拒了。他又不是那等贪钱之辈,接下这个活儿, 不过是给殷旭白白打工罢了,还不如让管事继续做下去。   他还有自己的生意要做,忙得很, 哪儿有闲功夫来理会府中的财政大权。   却说这些时日他一直与殷旭分房睡。毕竟俩大男人,血气方刚的,要是成天睡在一起那还得了。   齐庸凡便自个主动搬去书房睡了。   府中下人虽然颇有微词,但也不敢胡乱说什么。   齐庸凡最近很是勤奋, 每天天不亮就起床洗漱,而后与齐橙出府做生意。   如今丑团外卖已经走向正轨,但如若要更进一步, 还需他想出一些手段。   门口轮值的守卫正揉着酸涩的眼睛,方才看到他们踏出朱门,打了个激灵,弯腰鞠躬道:“驸马爷您慢走……”   同时在心里嘀咕着,这位爷怎么又一大早出去,这般任性, 公主也不管管。   齐庸凡微微颔首。   马车已在门前等候, 车夫站在一旁,熟练地接过齐橙手中的小包袱,伸长手臂放进车厢里,笑道:“爷,今儿也是老地方?”   “路过西街的好味早点铺时停一停, 我和小橙还没吃早饭。”   “好嘞!”车夫麻溜地扶着他们上车。   今日天气不错,初秋的早晨微凉,褪去了夏日的炎热,干爽舒适的清风扑面而来。时辰尚早,天空透着蒙蒙灰雾,微丝阳光钻出云层缝隙,照耀在路边的屋顶砖瓦上,闪闪发光。   马车停在好味早点铺前。   店前早早排满了等候的人,乍一看有十几人,皆是京城本地百姓,晓得这家早点铺物美价廉,往往还没到中午便卖光歇业了。   齐庸凡倒也不急,在车上慢悠悠地喝着茶。齐橙则一骨碌爬下去排队,半盏茶的功夫,他便提着一大包吃食回来。   车夫继续驾驶马车前行。   两人在车里吃起了早餐,齐橙抓了两个粗粮大馒头,就着豆浆吃得津津有味。   齐庸凡稍微讲究些,吃着一碟蘸醋的小笼包,配热腾腾的甜豆腐脑,享受地眯了眯眼。   公主府的大厨,可做不出这般市井之间的美味。   不知何时起,吃这一份早餐,竟成了他早起的动力。   吃罢早饭,他们抵达丑团外卖在京城的驻扎点,一家门脸极小、毫不起眼的店铺。   恐怕谁也想不到,名扬北方的丑团外卖,竟是从这里诞生而出的。   铺子位于狭窄的巷口,穿过一条街便能来到繁华的西市。附近大多开着当铺、古玩店,这个时间点还未开门营业。   这里以前是一家书画铺,店主是一位小有名气的画家,因经营不善被迫低价抛售,被齐庸凡从牙人那花了几千两捡漏买下来。   要知道在寸金寸土的京城……随便一家宅院都要上万两,更别提店铺了。   虽然铺子面积小了些,但性价比颇高,齐庸凡自认做了一笔十分划算的买卖。   “齐掌柜、老板,你们来啦?”   伙计也才刚醒,恭敬地打招呼道。   店里的布置有些简陋,穿过长廊,便是一间摆着大型圆桌的小房间。这是齐庸凡设计的“会议室”,平常在此与大家商讨公司发展事宜。   在他的带动下,丑团外卖上下所有人都已经接受了“公司”这个概念。   目前丑团外卖公司有八名管理人员,皆是当初从外卖员凭借自身能力一步步晋升上来的。   每隔十五日,他们都会来到此地,一同参加老板召开的这个名为“员工商讨会议”的活动。   时间约定在辰时,还差了一些,齐庸凡便坐在最中间的位置上,喝着伙计新泡的茶。   伙计麻利地端上来一盘糕点,笑道:“老板,我昨个在街上买了二两嗑肥,您要不要尝尝?”   齐庸凡:“嗑肥为何物?”   伙计挠了挠头,“我也不大清楚,据说是从西域那边传来的黑不溜秋的一种粉末,像茶叶一样泡起来喝,甜甜苦苦的。”   齐庸凡心道这不就是咖啡嘛,估计京城人不懂,便音译成了“嗑肥”。   他想了想,道:“你拿过来给我瞧瞧。”   依照他的计算,大殷王朝应当跟明清时期差不多。虽有海禁,但不少外国人从内陆往来频繁,市面上有咖啡流通倒也不奇怪。   但一个普通小伙计都能从街上买到……说明此次咖啡的流通货量应该非常大。   很快伙计拿来了一只纸袋,上面歪歪扭扭画着几个字母,齐庸凡辨认出是咖啡的英文。他捻起一些粉末闻了闻,确认是咖啡没错。   其实他那辆零食房车里也囤积了不少咖啡,经过现代机器加工而成,应该要比眼前这种好喝很多。   齐庸凡让伙计拿去泡了,一边问道:“你买这个花了多少钱?”   “可贵了呢!”伙计忙道:“一两粉末卖一两银子。”   这个价格确实有些贵了。齐庸凡道:“你等下可以去跟账房报销买咖啡的钱,开完会带我去见见卖这个的人。”   “那商贩挑着个担子四处卖,眼下恐怕找不到人了……”   “那就算了。”齐庸凡望向窗外看了眼天色,道:“快到会议时间了,你去准备一下。”   伙计应了一声,泡茶去了。   过了一阵,另八名管理人员陆陆续续到齐了。大家围坐在桌前,每人面前摆着一份茶水和资料。   资料是齐庸凡写的,再由齐橙抄写,人手一份,简洁明了。   齐庸凡拍了拍手,站起身,道:“现在请各自禀报一下当地的营业额。”   如今丑团外卖已经扩散到了北方地区,尚未被难民霸占的四大繁华城市。在座的人,有的管理汴城,也有的就在京城本地混。   他们为了参加会议,每隔半个月都要大老远奔波而来。   从左到右,第一个壮汉站了起来,高声道:“我是汴城管理员,截止到昨晚,已有78家店铺与丑团外卖签约,本月营业额加签约费五千六百两!”   齐庸凡带头鼓掌,其他人也哗啦啦鼓起掌来。   壮汉颇为自得,向众人点头致意,而后重新坐下。   接着下一个,“我是京城西区管理员,截止到昨晚,已有102家店铺与丑团外卖签约,本月营业额加签约费为六千四十二两!”   “我是京城东区管理员……”   “我是徐州管理员……”   每人逐一报下来,齐橙负责记录。最后一统计,这个月竟然赚了三万多两银子。   大家一听,纷纷恭贺齐庸凡,表明丑团外卖往后一定会蒸蒸日上,越来越好。   齐庸凡却是面色凝重,摇了摇头,淡淡道:“你们以为这样就够了吗?”   众人面面相觑,不知道齐庸凡话里是什么猫腻。   “根本还远远不够!”齐庸凡一拍桌,道:“我问问你们,各自管理的地方,到底有比例人数使用我们的丑团外卖?”   他很早以前,就跟这批最顶的员工们普及过“比例”是什么意思。   为首的壮汉不禁羞愧地低下头,喃喃道:“以我估计,还不到百分之十……”   类似于汴城京城这样的大城市,富人比例约占百分之十,小康家庭比例约占百分之六十,剩下那百分之三十,才是穷人。   眼下来看,只有富人阶级在使用丑团外卖。但配送费不过几文钱,小康家庭难道花不起吗?   只不过是因为丑团外卖还未大面积普及,没有达到人尽皆知,大家都想去尝尝鲜的火爆程度。   “现在请你们翻看手中的资料,有什么不懂的可以问我。”   齐庸凡重新坐下,喝了口茶水。时间太紧张了,估计到十月底,征兵就会结束。一旦战争开始,国内经济无疑会受到巨大打击。   那时候再想捞老百姓的钱,难上加难。   他决定趁现在,能多赚一点就多赚,赚完就跑。   他压根没打算将丑团外卖长期发展,所以在偌大的京城,仅仅买了这么一间小破店铺作为根据地。   半柱香工夫过去,很快有人举手道:“老板,这个新人免配送费是什么意思?”   齐庸凡悠悠回答道:“所有人,只要凭借照身帖就能领取一份免派送费的优惠券,用以招拢客人。”   老百姓喜欢占便宜嘛,许多上了年纪的人不易接受新事物,而一旦尝试过,想必就会发现丑团外卖的好处。   尤其是最近推出的早餐定时派送服务,格外受欢迎。   齐庸凡搞了一系列优惠活动,送钱送饭盒,乍一看好像在扮散财童子,人手一份,拼命往外撒钱。   其实不然。这种投资成本,在现代早就被玩烂了。前期投入越大,后期越会以轰动效应好几倍返回收益。   玩得就是心跳,呸,心理。   “我希望今天回去后你们就将方案彻底落实,下个月之前,我要看到成果,每个人手下的使用比例,要达到百分之三十以上。”   说到这里,齐庸凡顿了顿,接着道:“达到要求的,每人奖励一千两银子。未达到的,罚两个月奖金。”   棒子跟枣,恩威并施,众员工的工作积极劲头被彻底挑起来,纷纷保证一定完成任务。 第七十五章   折腾了一天, 临到傍晚,齐庸凡才筋疲力尽地回到公主府。   夜幕降临, 灯火四重。院门口的人工湖早已竣工,只余地上散乱着凌乱的泥土或铁铲。为了能让这汪湖提早修好,府中足足聘了三十位经验老道的师傅, 日夜不停地轮番工作。   以及按照齐庸凡的吩咐,在湖口与京河的流通之处,封上了一层渔网。   几个小厮正提着木桶往里倾倒活蹦乱跳的鱼苗。   齐庸凡走了过去,扶着湖边的石栏杆, 问道:“哪儿来的?”   其中一名小厮一抬眼看见他,手忙脚乱地回答道:“启禀驸、驸马爷……这是公主吩咐管事送来的。”   齐庸凡拿过他手里的木桶,趁着灯笼的光, 勉强能看清里头的鱼色。大多是七彩斑斓的锦鲤,只能用来观赏,肉质太腥。   “你把这些鱼倒到小河里,湖里不能养这些鱼。”   “哦、哦。”小厮忙道:“可是方才已经倒了好几桶进去了。”   “那就明日捞出来,顺便去市场上买些鲫鱼之类的,扔到湖里去。”   小厮一脸愕然, 像是不明白齐庸凡为何看不上这些漂亮灵动的小鱼, 而非要那种灰扑扑的食用鱼……   齐庸凡却没有再理会,径直往永旭楼走去。院内灯火通明,一路上看见他的仆人们纷纷弯腰问好。   他此前还不太适应,到如今已经能视其为无物了。   他走进书房,揪住小青问道:“公主用晚膳了吗?”   小青摇了摇头, “还没。”   齐庸凡咳嗽了一下,道:“那你跟后厨说一声,晚上我跟他一起用膳。”   “喏。”小青很快退下了。   齐庸凡几乎把所有家当都搬到书房里来了,包括他带来的平板和零食。在外奔波了一天,出了一身臭汗,他先洗了个澡,换上干净舒爽的长袍。   在家不需要那么讲究,他连亵衣都懒得穿,套上三角内裤,披上丝质外套,要多凉快有多凉快,反正其他人也看不出来。   前朝与琉球群岛交易频繁,因而木屐鞋也传了过来。市面上还有卖,不少贵族常以穿此鞋为新风尚。   齐庸凡逛街时图个新奇,也买了一双,穿起来感觉舒服很多。就跟拖鞋差不多,平日在家穿穿。   不过他不像一般人穿木屐鞋时还会套一双白色分趾袜,直接光着脚丫。   夜色朦胧,木门前点着几盏灯笼。齐庸凡手里拎着一双木屐鞋,向阁厅走去。   院子里正围了一群闲着没事干的侍女,花痴般盯着他离去的背影,激动道:“呜呜驸马爷太帅了!”   公主从小厌恶他人贴身服侍,因此这群新打发来府中的侍女每日闲着无事,便只能扫扫地,开个茶话会唠唠嗑。   “是啊。”另一名侍女摇头感叹道:“不晓得公主上辈子积了什么福德,竟能嫁给这么一位既有才华又俊美的男子。”   在他们眼中,方才齐庸凡离去的那一幕就如同最美妙的画卷一般,深深烙印在脑海里。月色撩人,而男子披着长袍,衣角随风摇曳,仿佛下一瞬就会乘风归去。   那趿拉着木屐鞋的随性背影,是公主府数十名婢女可望而不可及的梦。   “其实我早就见过驸马爷了。前年他考中状元,打马游街时,我给他扔了一个香袋……当时他还看了我一眼呢,不晓得还记不记得我。”   “唉,你做啥梦呢,这么多人给他扔香袋,他哪儿会记得你。”   “不过驸马爷最近总是和公主分房睡诶,是不是闹出了什么事?”   “可能公主不想生孩子吧……”有人犹豫道。   “怎么可能!这世上哪有人会不想给驸马爷生孩子!”绿衣侍女抓狂道。   众人:“……”说得好像有几分道理。   绿衣侍女舔了舔嘴唇,望着书房,红着脸道:“那、那驸马爷这段时间一直一个人睡,应该会很寂寞……”   年纪稍长的侍女拍了她一下,笑骂道:“小浪蹄子,想什么呢,驸马爷也是你能想的?当心被公主活剐了皮。”   大家都知道公主脾气很坏,阴晴不定,断不是个好惹的。寻常驸马爷注定一辈子无法娶妾,只能一生一世一双人。   乍一看似乎是一段传奇的爱情佳话,但也不过是碍于皇家情面罢了。   在这样的男权社会,纵使驸马爷无法娶妾,然出去花天酒地的却也不少。   绿衣侍女的确是在做梦。她盼望着能得到驸马爷的荣宠,哪怕无法得到名分,能有一夜偷欢她便心满意足。   侍女们换了个话题,继续叽叽喳喳地议论京城中的八卦,哪家米贵哪家肉便宜,谁家村里的儿郎要娶妻……   绿衣侍女暗中不屑,痴痴地望着书房,已在心里盘算着什么。   ……   永旭楼,阁厅。   堂内灯火辉煌,正中间摆着一张巨大的木桌,上面摆着丰盛的晚餐,共计几十盘。殷旭坐在正上方,静静地望着他。   齐庸凡自知来迟了,摸了摸鼻子,道:“等很久了吗?”   “没有,快些坐下来吃罢,不然一会菜要凉了。”殷旭淡淡道。   自有小厮跪在一旁试菜。齐庸凡坐到殷旭身侧,将那双新买的木屐鞋搁在边上,道:“送你的,平日里在家穿,很是方便。”   殷旭的目光落在他光光如也的脚丫上,微微蹙眉道:“这般光着脚,成何体统?”   “舒服嘛,总不能让我起夜方便还要穿一次鞋子吧。”齐庸凡不以为然道:“更何况这是在咱们家里,又没有外人,何必计较这些繁文缛节。”   不知道是哪句话取悦了殷旭,他点点头,竟然同意了。要知道他平素最重规矩,齐庸凡与他睡一屋的时候,他哪怕出去上个厕所,都要全副武装把自己套个严严实实。   殷旭给他夹了几筷子菜,又将一盆汤移到他面前道:“快些喝了,补补身体。”   齐庸凡一闻味道就知道又是什么鹿茸虎鞭大补汤之类的,每次在公主府内用膳必有这样一道汤品。   而且还会有人监督他喝完。   这些天齐庸凡都快喝吐了,闻着这股味道就有些反胃,忙道:“你自己喝吧,我不想喝。”   殷旭皱眉,“不想喝也得喝,瞧你眼下发黑,正是肾虚的症状。”   齐庸凡:“……”天知道他喝了这么多汤后半夜翻来覆去睡不着觉,只能对着平板里的帅哥写真打灰机。   真的太补了,补到他流鼻血。与殷旭共睡一屋时,他主动提出睡地板,并不是因为他不习惯跟别人一起睡……而是他害怕自己半夜兽性大发把人家扑倒。   说实话,齐庸凡觉得挺羞耻的。   他平板里那些所谓的帅哥写真,主人公其实就是殷旭……   他之前闲着无聊偷拍的,没想到却成为了自己解决个人需求的素材。   他被殷旭这样虎视眈眈的模样盯得难受,最后还是端起碗,捏着鼻子喝了个干净。   小腹下方顿时气血翻涌。他忍不住咳嗽了几声,差点把汤汁呛到气管里。   “怎么了?”殷旭急忙扑到他身边,轻轻拍着他的背。   “没、没事。”齐庸凡苦着脸道:“就是这个汤太难喝了,而且喝了还会……”   殷旭不动声色,“还会怎样?”   “算了算了。”齐庸凡觉得这事儿颇为难以启齿,低头扒饭。   公主府内的厨师厨艺日渐精进,他食了三只蟹,又吃了三大碗米饭,最后实在吃不下了,摸着圆滚滚的肚子瘫在软塌上。   直到殷旭把他叫出去走走,散步消食。   两人漫步在小花园内,烛光摇曳,月色撩人,乍一看似乎很浪漫。但只有齐庸凡明白个中苦楚,他得不停躲避那些妄图暗算他的该死的蚊子。   良久,殷旭疑惑地开口问道:“你为何不停扭来扭去?”   齐庸凡:“……我在躲蚊子。”   谁教他穿的这般清凉,还是O型血,蚊子都喜欢往他身上扑。   “哦,那我们去凉亭那边,我让小厮烧艾青驱蚊。”   齐庸凡挠了挠胸口,点点头。他丝毫没注意到自己的长袍滑落,已露—出.胸.前大片奶色肌肤。   殷旭无意间瞥见,呼吸急促了几分,脱下身上的黑丝外罩衣,披在他身上,沉声道:“即便在家里,衣服也要穿穿好。”   “哦……”齐庸凡随意拢了拢衣襟。   风景消失了。不知为何,殷旭竟感到了几分失落。   两人走到凉亭坐下。小厮适时端上清茶,齐庸凡小口小口抿着,吹着徐徐凉风,惬意地眯了眯眼。   殷旭喝了茶,望着他,道:“书房住得还喜欢吗?”   齐庸凡随口道:“还行,就是床硬了些。”   “要不回来睡吧,长期分居多少会惹人怀疑,府中有很多安插的眼线。”殷旭假装若无其事地摸着滚烫的杯盏,略颤抖的指尖却暴露了他内心的忐忑。   “啊?”齐庸凡犹豫了一会,“也、也行。”   殷旭:“我让下人换了一张大床。”   “有多大?”   “唔……比原来大了两倍。”   “哇!”齐庸凡瞪大了眼睛,“那一定很舒服吧,在上面滚来滚去。”   殷旭笑了笑,“还行。” 第七十六章   入夜, 永旭楼卧房。   小青将行李提到房间里,一边与齐庸凡笑闹道:“爷, 你与公主和好啦?”   齐庸凡虎着脸,“净瞎说,我跟他啥时候不好过。”   话音刚落, 他挠了挠头,心想这话说出来怎么怪怪的。   小青忍不住笑出声,将衣箱内的睡衣取出,放到枕边。而后又烧了几壶热水倒进浴桶里, 他知道齐庸凡不喜欢被他人服侍,很快就退下了。   齐庸凡没急着去洗漱,他有点饿了, 先叫了一份夜宵,正吃着一碗香喷喷的红油手抄。   吱呀。门开了。裹挟着初秋湿气的温度飘进来,隐约传来一阵熟悉的皂荚体香。殷旭迈步走进来,瞥了他一眼,淡淡道:“这么晚了还吃夜宵?”   “唔……这不在等你回来嘛。”幸好齐庸凡点了两碗,此刻把另一只碗推了推, 道:“一起坐下来吃吧。”   不知道是不是齐庸凡错觉, 他竟然觉得殷旭的面色温和了少许。   殷旭背对着他脱下外袍,连鞋也脱了,穿上那双木屐鞋,坐到桌前吃手抄。   “还挺好吃的。”殷旭点评道。   “这不是你家的厨师厨艺越来越好了嘛。”   “说什么呢。”殷旭用筷子另一头弹了他脑门一下,“是我们家。”   齐庸凡怔了怔, “可是……我们又不是真的夫妻。”   “假戏真做,又如何?”   男人松了发髻,半长的松软黑发垂在身后。烛光映衬着半边脸染上了诱人的橘黄色光晕,此时此刻,他化得淡淡女妆,竟显出一种异样的妩媚之感。眼波流动之间,仿佛在暗示着什么。   齐庸凡彻底呆住了。   而殷旭并没有给他开口说话的机会,稍稍俯身,吻上了他的唇。   等等啊!他内心抓狂地想,还没刷牙,满嘴都是红油手抄手味!!   而与此同时,这些天喝下去的十全大补汤犹如山洪暴发,竟使他的四肢百骸仿佛涌现出无数只蚂蚁在爬,令他深深沉浸其中……   后来的事,齐庸凡隐约记不清了。烛火熄灭,悸动的夜里,桌上只余两碗凉透的手抄。   ……   次日。   齐庸凡是被刺眼的光线吵醒的。他抬头一看,早已日上三竿,阳光透过窗户洒在床缘,以及身侧男人如玉般温润的脸颊上。   他们靠得极近。以至于齐庸凡能够清楚地看到对方脸上淡金色的绒毛,没有丝毫毛孔的精致五官。昨夜的一切如梦似幻,他揉了揉脑袋,以为自己在做梦。   他忍不住伸手碰了碰殷旭的肩膀,入手的丝滑触感,白皙肌肤上青青紫紫的痕迹仿佛在告诉他记忆中的车都是真实存在的。   “那种感觉……”齐庸凡人生中第一次体会。尽管他从开放的超现代穿越而来,但他骨子里其实是一个很保守的人。   如果不是对殷旭有好感,他昨晚也不会那般疯狂。   殷旭似乎被吵醒了,但他没睁眼。大概太过疲惫了,他翻了个身,咕哝道:“还来啊……”   略带沙哑的磁性男低音,令齐庸凡打了个激灵,心尖都在颤抖。他俯下身,从后面抱住殷旭,悄悄问道:“你是认真的吗?”   殷旭一下子清醒了,撑起身子坐起来,居高临下地盯着近在迟尺的男人,目光炽热得像是要把他穿透一般。   齐庸凡被他看得有点脸红,往后缩了缩,低声道:“如果你想让我把昨晚的事都忘了……嗯,我以后不会再打扰你的,我会搬到书房去睡。”   此时此刻,齐庸凡才终于想起眼前这人的温柔小意或许都是装出来的。他可以扮演一个公主,也可以在南山镇时将他耍得团团转。更何况对方曾亲口跟他说,自己不喜欢男人。   方才感到的甜蜜,霎时变成了刺骨的冰锥,笔直插.入他心底。   “笨蛋……”殷旭轻轻叹了口气。他在齐庸凡额上吻了一下,低喃道:“其实我喜欢你很久了,傻瓜,难道你看不出来我一直暗恋你吗?”   齐庸凡:“……”他真看不出来。   不过殷旭不经意的小动作,倒是会令他脸红心跳。   “你不是说你不喜欢男人吗?”齐庸凡想了想,开口问道。   “嗯,我不喜欢男人,我只喜欢你。”   仿佛有烟花在眼前炸开,齐庸凡有点受不了了,他只觉得甜得要命。原来谈恋爱的感觉是这样吗?   “好了,如今你是我的人了。”殷旭笑了一下,变脸似的,又揪住他的衣领,冷冷道:“若是你背叛我……哪怕追到天涯海角,我也会把你抓回来。”   齐庸凡傻傻道:“抓回来干嘛?”他以为殷旭会说杀了他。   “把你的腿打断,让你永生永世也无法逃离我。”殷旭阴测测地笑了起来。   等等,这个画风好像有哪里不对劲。方才的甜蜜蜜呢???   齐庸凡欲哭无泪。   两个大男人一直赖到下午才起床。这在叶子看来是极其不可思议的一件事,要知道这么多年来殷旭极少赖床,总是一大清早就起来处理事务。   大概也是因为这份勤劳,短短几年时间,殷旭便在大殷布置下了属于自己的一份神秘基业。   两人坐在一起用了早餐。本是简单的清粥小菜,你给我夹一下,我给你夹一下,这副缠缠绵绵的腻歪模样更看得叶子匪夷所思。   为何一夜之间,他们只是重新一起睡了,就能发生如此大的变化呢?   叶子还是个纯洁的孩子,他想不通。但不代表别人想不通,伺候院里的下人都在私下里议论驸马爷与公主又重新和好了。   正吃着,小青进了屋,恭敬道:“爷,您昨日让人提来的鲫鱼苗已经送到了。”   “哦,全都倒进湖里吧。”齐庸凡随口道。   “什么鲫鱼?”殷旭微微蹙眉。   齐庸凡忙解释道:“你不是让人弄了几桶鲤鱼倒进湖里嘛,但那种鱼不好吃,钓起来没劲。”   传言古代有钱人其实很少吃鱼蟹,只有穷人才会吃。其实并非如此,真正珍惜的鱼种,只有贵族才能享用。   殷旭道:“鲫鱼太贱了,都外面买就是了,改日我让父皇送几尾银针须鱼苗过来。”   齐庸凡愣了一下,“那是什么鱼?”   “此前你在御宴上品尝过,觉得很好吃的那种银鱼。乃是我们大殷的特产,宫中有人专门养着。”   “哦……”   本来齐庸凡想着这只是一场假结婚,说不定过不了多久自己就会离开公主府。   但如今他的想法变了,他对这里多了几分归属感,说不定以后还会来常住,便点了点头。   殷旭问他:“你觉得府中还有什么要改动的吗?”   齐庸凡想了想,道:“没有小厨房,在永旭楼安置一间吧,这样我晚上可以给你煮宵夜。”   殷旭很快吩咐叶子下去办事。   齐庸凡:“我何时能回南山镇?”   殷旭瞥了他一眼,淡淡道:“你就这么想回去?”   齐庸凡不知为何有点心虚,摸了摸鼻子道:“不是啦,我只是有点东西还在那边。”   “我知道,但还须再等等。不过我不能陪你一起回去了。”   齐庸凡小心翼翼地问道:“你也……想争那个位置吗?”   此时屋内只有他们二人,应当能说一些体己话。   “嗯。”殷旭应了一声。   齐庸凡明白了其间意思。他原先就打算帮持一些,如今当然要全力以赴帮对方上位喽。他可不想当一个小白脸,怎么说,也要凭借穿越这个金手指混出些名堂来。   “我会帮你的。”他认真道。   殷旭却一笑置之。目前而言,他并不觉得齐庸凡能帮上什么忙。不过就算齐庸凡毫无所用,他也会养他一辈子。   ……   齐庸凡平复了一下心情,决定今天不出门了,在家好好陪着殷旭。   没曾想两人还没温存到下午,就得知了一个犹如晴天霹雳般的消息。   当时叶子喘着气,急急忙忙推开书房门,对他们道:“黄公公在门前等着,召公主入宫!皇、皇上他病危了!”   一般皇上就算病重,也绝不会用“危”这个词。由此可见,他的病情恐怕已经严重到无法挽回的地步了。   而如今太子之位仍然空虚,这对大殷百官而言无疑是个极惨烈的消息。   齐庸凡略有些惊愕,他其实早就预料到了,只是没有想到这一天来得这么早。按照规矩,皇上病重,其子女都得按召入宫伺候。   殷旭面色微寒,拂袖而起,冷声道:“你让黄公公等一等,我换身衣服就去。”   叶子点了点头,又急匆匆地推门出去了。   齐庸凡抬头问他,“我要去吗?”   “你不用。”殷旭大概有些头疼,这个消息于他而言也是猝不防及,上次他并没有把齐庸凡所说的话当回事。他迅速换了一身白袍,扭头嘱咐道:“你就在府中呆着,我没回来之前,不要乱跑。”   齐庸凡应了一声,心中猜想也许是多年的毒素在皇上体内积累,这一朝爆发出来,以大殷的医学水平,绝对药石无医。   他站起身,替殷旭理了理领口,道:“如果当初我的想法没错,皇上他……也许时日无多了。你早作准备。”   殷旭深深望了他一眼,转身离去。 第七十七章   齐庸凡焦躁地在屋里来回踱步, 连往日最喜欢的零食都没心情吃了。他很担心殷旭,若是皇上突然降下圣旨, 恐怕就无力回天了。   而在众多皇子之中,五王爷的胜算最大。他的母亲是皇贵妃,亦是当今丞相的女儿, 母族权势滔天。更别提他这些年安插在朝廷宫中的眼线密探,再有手握兵权的八王爷扶持,分分钟逼宫的节奏。   七王爷败就败在了没有兵权。   越是乱世,手里有兵越有话语权。纵使是普通老百姓, 集聚在一块也能号称农民起义,霸占一个山头。   假如五王爷效仿李世民遣兵威逼,纵使会留下千古骂名, 但眼前这个皇位恐怕非他莫属了。   屋外天色渐暗,想必是即将下雨的前奏,铅云低垂,灰蒙蒙的犹如深不见底的深渊。便犹如眼前的困兽之斗一般,呈风雨欲来之势。   齐庸凡终于坐下,给自己倒了一杯茶, 喝了一口, 轻轻叹了口气。   霎时,传来一阵如鼓擂的敲门声。   他有些不耐烦,随口道:“进来罢。”   来人是叶子。他急匆匆地走到齐庸凡身前,喘着气,额前暴起青筋, 道:“公、公子他被困在半路上了!”   “你说殷旭?”齐庸凡立马站起身,皱眉道:“怎会困在路上?”   叶子一脸急得快哭的表情,“今——日东市赶集,还遇上有人撒钱,众多百姓围在那里,怎么赶都赶不走。而那是去皇宫的必经之路……”   这齐庸凡是知道的,从公主府到皇宫坐马车一般需要半个时辰。其实路途很近,但一路上众多摊贩,需要减速慢行。   而东市离皇宫还有很长一段距离,若是步行,在拥挤的人潮之中,恐怕能一直走到天黑……   又听叶子接着道:“除了公子,还有众多皇子被围困于东市。”   齐庸凡捕捉到了些许敏感点,忙道:“五王爷和七王爷呢?他们也被困在那里吗?”   叶子摇了摇头,道:“他们在宫中有扶植密探,最早接到消息出发了。”   这可咋整。   齐庸凡用屁股想都知道这定然是五王爷或七王爷使的阴谋诡计,为了先众人一步抵达皇上榻前博好感。   还有一种可能……一不做二不休,干脆杀了重病中的皇帝,直接上位。   无论哪种可能,对殷旭而言都是不利的。   齐庸凡继续焦躁地在屋里踱步,忽然瞥见角落里一堆乱七八糟的铜肢铁块。那是他从房车里带出来的组装自行车!   有救了!他脑海里灵光一现,忙扑过去开始组装这堆在叶子看来是破铜烂铁的玩意。   叶子一阵心急火燎,直接挡在他面前高声道:“齐公子!如今这等境况,你还有心情玩?!”   齐庸凡比他更急,自己老公被困在迈向皇位的半路上,难道自己还有心情玩吗?   没看他连零食都吃不下了吗??(-.-)   齐庸凡直接吼道:“我没玩!你别挡道,我等下去接他!”   叶子怔了怔,退后两步避开,像是被他凶狠的态度吓了一跳,讷讷道:“抱歉。”   齐庸凡没理他,用生平最快的手速迅猛地组装完成,再把俩大轮胎充好气,按到车架上,扶着车走出去。   幸好,还没下雨。齐庸凡心想,跨步上车,扶着车把。   叶子一脸茫然地盯着这辆突然出现的两轮子怪物,像是不明白不过片刻,为何一堆铜管能变成此物。它在阳光下散发着高贵的金属光泽,与周遭的青瓦白墙格格不入。   齐庸凡这些天在京城四处奔波,记得去东市的路。当下往前骑了几步,感觉手感不错,便回头冲叶子道:“我先去接他了啊。”   “哦、哦。”叶子傻傻地望着他离去的背影,无比震惊。那两轮怪物……竟能被人骑?还能拥有如此速度??   叶子哽咽着想,公子终于有救了。   齐庸凡好久没骑车了,刚开始还有几分胆怯,变速很慢,害怕撞到人。   他刚骑出永旭楼,迎面就碰上了小青。   对方望着他,一脸惊愕,道:“爷……您这是……”搞杂耍吗?   齐庸凡:“我出去一趟。”   小青:“???”   待骑出公主府,齐庸凡已经差不多练回了手感,按下按钮将车速调到最高,开始疯狂蹬车轮。   路上确实无比热闹拥挤,仅供行人通行,马车绝对开不过去。   但这并不包括齐庸凡的自行车。   只见他风驰电掣地一路疾行,吸引了无数目光。风吹乱了他的头发,他的衣袍猎猎作响,是那么的嚣张,是那么的寂寞。   而他能骑得这么快,完全是因为所经过之处,路人们都会自动给他让开一条路,嘴巴大张得可以塞下一颗鸡蛋。   “我怎么感觉……方才那人长得有点像前年的状元郎?”   “嗨,你别说,真有点像。我之前见过驸马爷,跟他长得一模一样!”   与此同时,一个卖切糕的摊位前。   母亲拎着竹篮,正在用心挑拣切糕,道:“老板,你这切糕怎么卖啊?”   然而她并没有得到老板的回应。母亲皱起眉,抬眼望去,只见老板呆呆地望着远处,双目失神,像是见到了极为可怕的事情。   一阵冷风吹过,刮起了母亲的衣角。她转过身,只见马路上大部分人的神情都与老板差不多,而她只能看到一个黑点飞快地向前疾行……似乎是一个人?   身边牵着手的儿子兴奋地叫道:“诶!是杂耍表演耶!哥哥开得好快哦。”   ……   多亏了自行车,齐庸凡没过多久就骑到了东市。他远远的看见街市口停着七八辆豪华马车,约莫都是那些皇子的座驾。   待他走近了一看,才知道几名被召入宫中的老牌文官亦被困在了这里。   集市是历年来的民间传统,热闹无比。若要召集官兵进行疏散,少说也要一二个时辰。   齐庸凡翻身下来,推着自行车往熟悉的那辆马车走去。马车夫认识他,忙道:“驸马爷,您怎么来了?”   齐庸凡笑了笑,“公主呢?我来找他。”   “公主大人正在车内歇息……”   话音未落,车帘被掀起,车内人望见齐庸凡,眉峰拧成一团,“叶子叫你来的?”   “不然嘞?”齐庸凡喘着气,道:“任由你一直在这里等到天黑吗?”   殷旭轻轻叹了口气,道:“其实你来了也无甚作用。”   即便是手握兵权的八王爷,此刻也被困在这里,动弹不得。   “傻瓜。”齐庸凡伸手摸了摸他的头,心中暗爽,终于也轮到他说傻瓜了。但表面上还是很深情的模样,道:“来,上车!我偷自行车养你!”   殷旭一副看智障的表情:“……”   “好啦,你先下来,我骑车带你过去。你应该记得去皇宫的路吧?”   殷旭点一点头,在看到齐庸凡身侧的自行车时,忍不住问道:“这是何物?”   “自行车。”齐庸凡没解释,拍拍后座,示意殷旭坐上来。   正常山地车不带后座,但可以组装上去。他以前常骑这辆车载朋友出去玩,没想到竟然能在古代载一回自己的男朋友。   殷旭化了淡妆,穿着便于行动的宽袖胡服,很轻松便跨坐上来。他有点手足无措,低声道:“这个能动?”   “当然,比马车开得还快呢。”齐庸凡笑着把他的手按到腰间,道:“抱紧我,不然会掉下去的。”   殷旭犹豫了一会,才将双手搭在男人劲瘦的腰身上,紧紧抓住衣袍。像是感觉到周遭的目光,他不由得红了红脸。   马车夫方才还只觉得这架大型铁杆看起来挺稀罕的,有点像那些街边的杂耍道具。但当看到齐庸凡轻轻松松就带着殷旭这么大只人往前行时,忍不住瞪大了眼睛。   “感觉还行吗?”齐庸凡扭头问他。   殷旭点了点头,“嗯……”   屁股底下软软的,仿佛坐在一团棉花上。   齐庸凡调整变速,继续往前骑。这辆小型自行车挤进了汹涌的人潮中,就像鱼入大海一般,没有丝毫阻碍,飞速前进。   而另一边。   马车大部落边上,十三王爷揉了揉眼睛,抓着身旁的仆人问道:“你瞧瞧,那是驸马爷和公主吗?”   仆人张望了两下,犹豫道:“好像……有点像。”   “什么有点像!”十三王爷怒道:“分明就是他俩!”   仆人:“……”行叭,您说啥就是啥。   不多时,九王爷晃下马车透气。他不愧是赫赫有名的大诗人,此时此刻,此情此景,依旧不忘摇着纸扇吟诗作对。   十三王爷急急忙忙跑过去,抓着九王爷的胳膊道:“九哥!方才驸马爷来接公主了。”   “哦。”九王爷随口道:“他们还真是伉俪情深。”   “不是,他们已经出发去宫里了。”   “你别逗我了。”九王爷淡淡道:“这么多人都在这儿等着,若不是驸马爷有翅膀飞上天了?”   十三王爷咽了口口水,指着不远处,道:“那玩意跟翅膀相比,恐怕也差不了多少。”   九王爷不耐烦地瞟了自己这不靠谱的弟弟一眼,转过身,却惊愕地连手中纸扇掉落地上都未曾发觉。 第七十八章   “喂, 你听说了吗?驸马爷得了一辆两轮怪车,载着公主已经向皇宫出发了……”   “我方才瞧见了, 驸马爷可真是帅,那模样英姿飒爽,啧啧, 让我想起前年他打马游街的模样,可惜了啊!这等美人竟然已有家室。”   能说出这等混账话的当然只有十三王爷。他一脸惋惜,正与哥哥们说着话,却发现此刻并没有任何人鸟他。   皇子们都没傻子, 除了十三王爷。他们自是很清楚眼前面临的困境恐怕是五王爷联合七王爷搞出的名堂,但却无力挣扎。   试问谁不想问鼎九尊?然而现实总是那么残酷。   在场的皇子们有自知之明,他们就算一窝蜂扑上去, 也只是前仆后继送死的命儿。   不过幸好率先前去的人是公主,不会对他们造成什么威胁,也就无所谓了。   唯有八王爷,望着汹涌的街市,面色冰寒得仿佛能将烈日余温驱散一般。   ……   另一边,东市尽头。   不知不觉, 齐庸凡踩着车轮已经快蹬出街市了。道路霎时变得宽阔起来, 亦没有那么多围观百姓。这条通往皇宫的路显得有些格外的……寂静。   他不禁有些警惕,放慢了速度,回头问殷旭:“你有把握吗?”   殷旭明白他的意思,显然也在担心五王爷与七王爷联手逼宫,低声道:“应该不会, 他俩若是一起,最后还是会斗得两败俱伤。”   齐庸凡突然道:“你再抱我紧一点。”   殷旭默默伸出手,用力抓住对方的衣角,就像握着生命中最重要的东西。   离皇宫越近,气氛便越显得紧张。一路上连巡查的御卫数量都变得极少,乌压压的云低垂着,令人的呼吸平白无故都沉重了几分。   殷旭:“我……”   齐庸凡:“你……”   两人开口竟撞到一块去了。齐庸凡笑了一下,道:“你先说吧。”   风有些大,殷旭贴近了,附在他耳旁道:“我其实没什么想说的,就有点想吃你煮的面。”   “完事了,回去煮给你吃。”齐庸凡想了想,道:“就算最后失败了也无妨,我带着你离开大殷,找个深山老林藏起来,过一辈子!”   “笨蛋。”殷旭道:“你以为我没有给自己留退路吗?”   “我知道。”齐庸凡认真道:“但我也想成为你的退路。”   “……”   殷旭第一次发现这人说起情话来,简直撩人得要命。更可怕的是他还不自知。   “哎呀,别把气氛搞这么悲情嘛,想开点,咱们马上就到了。”齐庸凡说。   殷旭点一点头。他看见朱红色的墙门就在前方。   事实是他们果然担心过头了,预想中的逼宫并没有发生。御卫的减少不过是因为皇上在重病前下了死命令,全力支援征伐高丽,调拨了不少兵力部署。   早有太监在门前等候,竟是皇上身边的红人常公公。在瞧见齐庸凡与殷旭后,他踮起脚尖往后张望了一下,尖声道:“其他皇子呢?”   齐庸凡把自行车往边上一停,回答道:“他们都被困在东市了。”   “怎么会这样?”常公公皱起的眉头骤然松了,他亦是人精,想必已经猜到了定然是那两位王爷的手笔,道:“罢了,你们先进去,皇上醒了,正说要寻公主您说会话呢。”   殷旭点点头,塞了块碎金到对方手里,道:“谢谢常公公。”   “哎呀,没事儿。”话虽这么说,常公公却暗中将钱收入袖中,轻声道:“放心吧,皇上留着后手,绝不可能让五王爷与七王爷就此得手。”   殷旭若有所思,迈步随齐庸凡往太和殿方向走去。   其实齐庸凡压根就不认识路,走了几步停下来。殷旭亦不急,站在原地等了片刻,很快便有一顶御轿来接他们。   待到了殿外,自有宫女领着殷旭前去面圣。至于齐庸凡,按理来说他不应该入宫,左右算个闲人,便去了当初进的小屋,一顿瓜果茶水伺候着。   他吃光了半盆葡萄,总算能喘口气了,也不急,就悠悠地等着。结果迷迷瞪瞪差点趴在桌上睡死过去。   这一等便等到了日落,外头下着细细绵绵的小雨。而彼时皇子们也终于抵达宫中,虽然过程狼狈了一些,但好歹没落入下乘。   看来五王爷与七王爷的阴谋诡计并未得逞。皇上对每一位皇子都一视同仁,分别召见。   至于殷旭,不愧为皇上最宠爱的女儿,没有丝毫避嫌的意思,受召全程陪在皇上身边,将一干与皇子们的对话听得一清二楚。   齐庸凡没想到,他最先等到的人竟是五王爷。   原先他正喝着热茶,请宫女寻了几本话本来,就坐在靠窗的位置,穷极无聊,便低头看书,倒觉得挺有一些意思。   大殷的平民文化发展得犹如明清时期一般,是话本的鼎盛时代。话语没有过多酸腐之意,恰到好处,情节生动有趣。   这本书竟然还是种田文。讲的是一个书生与富家小姐私奔,远走他乡,囤了一块田,小姐为了书生下田种地,生了孩子,过上了平凡但美满温馨的生活。   故事的最后,书生高中状元,却始终惦记家中妻子,甚至拒绝了公主。就像童话的结尾一样,他还给了富家小姐最好的生活。   齐庸凡正翻着书页,忽然听见身侧的窗户被敲了两下。而后五王爷便走了进来,连宫女都被屏退出去。   齐庸凡愣了一下,收起书,道:“五王爷怎会来此?”   “这里只有你我二人,套话便不多说了。”五王爷嘴角上扬,拂袖立于他面前,颇有几分儒雅分度,道:“齐兄,本王需要你。”   五王爷这一停顿,齐庸凡鸡皮疙瘩掉了一地,“啥玩意?”   “本王需要你帮忙。”五王爷盯着他,道:“父皇信任妹妹,一直让她陪在身侧,我需要你跟她套出话,父皇跟七弟都讲了一些什么。”   齐庸凡打了个呵欠,“哦,这样啊。”   像是被齐庸凡敷衍的态度激怒了,五王爷皱眉道:“你听见没?!”   “嗯。”齐庸凡耸了耸肩,“话虽这样说,但人家未必会告诉我。”   “若是你,她一定会说的。”五王爷笃定道。   齐庸凡摊手,“那我为何要帮你?有什么好处吗?”   五王爷怒道:“别忘了你是本王的人!”   齐庸凡心想,看来上次的事并没有给五王爷造成多大程度的警告。对方仍然沉浸于不切实际的前程往事中。   他捻了一粒葡萄吸着,含糊不清道:“我也可以去跟七王爷说啊,想必他肯定会很乐意掏出一大笔钱买皇上跟你说了什么。”   “你!”五王爷怒目而视。   齐庸凡心道这才是五王爷的真实面目嘛。什么儒雅风度翩翩,皆是狗屁。在他看来,这就是个一天到晚只知道许口头承诺的大抠逼,啧啧,怪不得七王爷能从中杀出重围硬生生咬下一块肉。   “你想要什么?”五王爷的口气软了几分。   “一万两。”齐庸凡说。   “你怎么不去抢?!”五王爷一脸不可思议,“一万两白银相当于宰相多少年的俸禄,你知道吗?”   “不好意思,是一万两黄金。”齐庸凡憨憨地笑道:“难道一个足够让你问鼎天下的情报不值这个价钱吗?”   “你、你……”五王爷一口气没咽下去,冷着脸道:“你很好。”   “你也好。”齐庸凡说。   “……”   “你真这么狠,就不怕以后本王的报复?”五王爷试探性地问道。   “嗯……以后?”齐庸凡寻思了一会,道:“那就以后再说喽。”   “……”   “好!好!本王给还不行吗?”五王爷冷笑着答应了,一万两黄金他还是拿得出手的。虽然用来买这个消息很亏,但也要看齐庸凡有没有那个命儿收。   齐庸凡往外看了看天色,想必此时殷旭应该回来了。他低头理了理衣服,道:“五王爷不愧是人中龙凤,大方!”   五王爷:“……”   “寻个日子,咱一手交钱一手交货。”   抛下这句话,齐庸凡便提溜溜走了。   ……   入了夜,又下着雨,不方便骑自行车,最后是公主府迁人派了马车来接。   至于那辆自行车,只能暂且存放在宫中,隔日晴天再来取。   在马车上,齐庸凡将方才五王爷来找他的这事儿讲笑话讲给殷旭听了。但他并没有说“自己”曾经站在五王爷那边的事儿,总觉得说出来不太好,徒增两人间的芥蒂罢了。   “父皇他……其实也没说什么。”殷旭道。   “我又没打算告诉五王爷真的。”齐庸凡随口道:“我给他编个假的,他也发现不了。”   “你这一口价要的也太狠了吧。”   “趁现在赶紧捞一笔。”齐庸凡满不在乎道:“反正已经与他结仇了,哪儿还在乎这一时半刻。”   殷旭微微蹙眉道:“最近京城局势动荡,你最好趁此去南山镇避避风头。”   “怎么,舍得放我走啦?”齐庸凡笑着摸了摸他的头,道:“但现在我不想走了。”   若说以前,他只想赶紧回归自己的房车,继续赚钱。而如今,他却觉得赚钱变得没那么重要了。   起码没有眼前这人重要。 第七十九章   翌日一早, 五王爷便派了心腹造访公主府。他本人并没有亲自来,许是为了避免惹人怀疑。   那心腹是五王爷的幕僚之一, 名叫何长岭,长得颇为清秀,言辞圆滑, 滴水不漏。他似乎对五王爷花一万两黄金买这个情报十分不满,但最终还是将一摞厚厚的银票交给齐庸凡。   抠还是五王爷抠,不舍得给真黄金。如今局势动荡,银票已经开始贬值。   齐庸凡收了钱, 便说了一番自己瞎编的话。主要是对照皇帝跟五王爷讲的那番话,稍作修改,增添了一点宫斗剧里的小心机。   其实皇上对每个皇子都一视同仁, 只是稍微提点了一下五王爷与七王爷,想教他们仁慈一些。   皇帝也是个父亲,对自己的孩子多少有感情的。他如今老了,重病缠身,却希望大殷未来的继承者不要将兄弟赶尽杀绝。   两相对比,其实皇帝对五王爷的期望值更高。大抵是因为五王爷给人就是那种儒雅温润的感觉, 又兼具果决狠心, 其实更适合成为上位者。   听了一堆齐庸凡编出的套话,何长岭也不知信了没信,起身告辞之时,低声道:“驸马爷,我要是你, 就不会收这钱。”   “所以你是你,我是我。”齐庸凡说。   何长岭同情地望着他,目光带着一丝怜悯,最后头也不回地离开了公主府。   齐庸凡觉得他的目光有些渗人,但也没在意。听叶子说,今日百官联名上奏,请求皇上立下太子。   想必大家都听闻了皇上重病之事。   皇上依旧没有给出任何答复。或者他其实已像宫斗剧里演的那样,暗中立好遗嘱,只不过未曾公布。   京城一连几日皆下着雨,初秋天气微凉,映衬着京城中仓惶动荡的局势,谁也无法置身事外,内心深处总蒙着一层如天色般的阴霾。   秋季征兵已结束。受苦的自是普通老百姓,稍稍有权势有钱的人,例如王奎,纷纷逃过一劫。   而那些老翁、幼童,却也被抓上了战场,作为达官贵人的替代品,在这个时代染上了鲜红的帷幕。   八王爷若不是因为近日皇上迟迟未下令,恐怕此时已整装待发前往高丽了。   人人皆道皇帝的昏庸无能,饱受官府重压荼毒的百姓们无处发泄,私下议论,茶馆说书人也在不动声色地渲染这等压抑氛围。   他们口中编纂的故事,已不顾后果,影射现实。   以前齐庸凡也觉得皇帝是个任性的死老头,是因为咽不下这口气,为了维护大殷最后的尊严,才一而再再二三地征兵高丽。   但那时的他,只是局外之人。他与这个时代仍存在漫长的隔阂感,并且他甚至一度觉得,自己永远不会融入大殷。   他以事不关己的心态,冷漠地俯瞰大殷,肆恣点评皇帝犯下的错误。   而此时此刻,真正身处时代的滚滚洪流之中,他才恍然明白何谓不得已而为之。   大殷就像一个千疮百孔的布娃娃,而海禁政策,让它尚有一层神秘的遮羞布令外界无法探寻,让万界众国摸不清它的脉络。   毕竟曾经的大殷积威深厚,众国即便对它虎视眈眈,却不敢贸然拔牙。   高丽率先做了其他国家都不敢做的事情。它赌赢了,大殷已不复从前。   如若皇上因战败而胆怯退缩,这无疑给了周边国家一个信号,他们会像饥饿的狼虎豺豹,蜂拥而上。   等到那一刻的来临,大殷恐怕就真的大难临头了。   齐庸凡心想,就像历史书上清朝灭亡的结果一样。   所以皇上才决定无论如何也要再征高丽。   而这一次,拿整个大殷王朝作为赌注,无论如何也要胜利。   败了,便只能跌入万劫不复的深渊。   ……   最近齐庸凡总是一觉醒来便不见殷旭人影了。听叶子说,皇上几乎每日都要召他入宫。   若不上看在他新婚燕尔的份上,大概直接就会让他住进宫中。   而殷旭亦三番五次地提起,要让齐庸凡回南山镇。   但齐庸凡怎么可能让他一个人留在京城面对即将到来的疾风暴雨。   齐庸凡有时候也会害怕,他怕自己再也回不去南山镇。毕竟那辆零食房车,才是他在异世界安生立命的保证。   说不定当他的财富累积到一定境界时,还能换到一张回程时空票。   齐庸凡第一次体会到被爱情冲昏头脑的感觉。他宁可放弃房车,放弃回去的机会,也要陪在殷旭身边。   这日深夜,殷旭还未回来。   他有些担心,在屋里等了半天,却听叶子说时候太晚了,殷旭今日暂且留宿宫中。   齐庸凡轻轻叹了口气。   叶子安慰道:“您就别担心了,左右有皇上顾着,不会有事的。瞧你晚上都没吃什么,要不吩咐厨房煮些宵夜?”   齐庸凡点了点头,道:“你送去书房罢,今日我想在那里睡。”   这间卧房的床太大了,两个人睡时不觉得拥挤,但他独自一人躺在上面怎么也睡不着觉。   也不知道殷旭以前是怎么睡着的。   浓如墨汁的夜色团团铺开在空中,像是令人费解的迷雾。一轮明月高悬其中。   小青重新抱了被褥铺开在书房的小床塌上。秋夜湿气重,不宜睡在地上,他生怕委屈了齐庸凡,忙转身道:“爷,这床太小了,不然咱儿还是回卧房睡罢……”   但他并未看到齐庸凡。他走出门,才发现齐庸凡蹲在小院边上,正在逗一只螃蟹。   灯火重重,青年瘦削的背影在某一瞬间重叠起来,温柔的眉眼,竟让小青忍不住一怔。   齐庸凡一边逗弄着那只螃蟹,一边扭头笑道:“你瞧,府里的螃蟹都泛滥成灾了。”   “哦、嗯……”小青结结巴巴道。   齐庸凡拍拍衣袖站起身,往书房走去,路过小青身边时拍了拍他的肩,道:“去把螃蟹抓起来,吩咐厨房给我煮宵夜吃。”   小青:“…………”   宵夜颇为丰富,除了清蒸大闸蟹,还有一碗热腾腾的手抄,几样小菜。齐庸凡又掏出了几包零食,他的存货已经不多了,得省着点吃。   此前王奎写信来说,留存的零食已经全部卖光了。夏星零食专卖店被迫关门,倒是夏星酒馆,研发出了几款独特菜式,加上火锅,生意倒依旧十分红火。   齐庸凡吃着菜,偶尔喝两口小酒。   咚咚咚。忽然传来一阵敲门声。   清脆木闷声在深夜里格外清晰。齐庸凡夹菜的动作一顿,心想该不会是殷旭回来了吧?   他寻思着以殷旭闷骚的性格,很有可能。   “等一下。”齐庸凡匆忙搁下筷子,拿起书桌旁的西洋镜照了照,整理了一下衣襟,又骚包地撩了下头发,这才慢腾腾地晃去开门。   “你是谁?!”   开门的一瞬间,齐庸凡被吓了一跳。失望也就罢了,眼前这个涂了好几斤□□的可怕女人是谁?   脸颊旁边红艳艳一团腮红……令人莫名联想到丑陋画报上的艺妓。   女人身着一身绿油油的长袖丝袍,微微欠身,上唇微微咬住下唇,眼神妩媚,嗲声嗲气道:“见过爷~”   卧草,这声音……   齐庸凡差点把刚吃下去的宵夜给吐出来。   “有事吗?”齐庸凡皱眉道。   “我听闻公主今夜不在,爷您一个人会不会睡不着呀~”   “雨女无瓜。”冷冷地扔下这句话,齐庸凡正想关门。   没想到绿衣女动作灵活地抓住门框,颇为灵活地妄图挤进来。   齐庸凡被她身上的脂粉味熏得想打喷嚏,忙叫道:“小青?小蓝?!”   这一天天的,一个两个都消极怠工,赶明一定要好好敲打一番。   但眼前最重要的无疑是将这个奇怪的绿衣女赶出去。   “大姐,你有病啊?”齐庸凡气得脏话都蹦出来了。   绿衣女一边抓着他胸口的衣服,一边露出温柔做作的笑脸,“爷~奴家知道您想要什么~别装了啦。”   “……我装个屁。”   齐庸凡真忍不下去了,他又不是拗不过女子的力气,稍微一使劲,结果用力过猛了,一不小心将绿衣女推到门外,她踉跄几步,从台阶滚了下去。   “喂!你没事吧?”齐庸凡有点害怕,忙抓起烛灯往前走了几步。   那绿衣女却挣扎着继续往上爬,想要抓住他的脚踝。   齐庸凡寻思着这位大姐这般卖力,应该没什么事,便赶紧退回去把门锁上了。   等小青小蓝回来,应当可以妥善处理这件事。   他拍拍胸口,仍感觉惊魂未定,提着灯往回走。   “等等,你怎么在这儿?!”   还没走出几步路,眼前那道明晃晃的人影又差点把齐庸凡吓出魂儿来。   殷旭觑了他一眼,学着那绿衣女的语气道:“奴家怕你晚上睡不着嘛~特意回来陪你。”   “噗。”齐庸凡觉得殷旭说出这种话,一点儿都不显得轻浮,反而怪可爱的。   他又有点不满了,“喂,你刚才一直在看戏吗?都不知道来帮帮我!”   “您有美人在怀,怕是想把我赶走都来不及吧。”   不知为何,齐庸凡觉得殷旭的语气有些酸酸的。   “你说什么傻话呢?那也叫美人??”   齐庸凡心想,怕是眼睛出了什么问题才能说出这种话。 第八十章   后来齐庸凡才知道大殷的审美跟他想象中不太一样。像是方才那个吓人绿衣女, 在普通人眼里已经算是个美女了。   京城这边女子都是这般化妆的。因而殷旭扮女装时化得妆淡到可以忽略不计,在外面经常会被人议论跟个男人婆似的, 都结婚了还不知道打扮自己。   但殷旭毕竟是一朝公主。纵使有议论,那也是私下之间。   至于最后那个绿衣女的结局……齐庸凡也不太清楚,总之再没在府中见过她。   他知道殷旭的性格, 生怕他干出什么残忍的事情,特意叮嘱过不能要绿衣女的命。   接下来的日子依旧回到了从前,每日天不亮殷旭便要起床梳洗装扮。他得贴上厚厚的不知道什么材质的皮片遮盖喉结,化妆、描眉。   齐庸凡并不喜欢女人, 但偶尔看到殷旭女装的某个瞬间,却又忍不住怦然心动。   殷旭实在太过俊俏了一些。他的样貌并不狭隘于世俗男女的区别,甚至已经美到了颠倒众生的地步。   他是齐庸凡见过第一个, 无论男女扮相都如此无缝贴合,绝美至极的人。   又是一天早晨。   天色刚蒙蒙亮,细微的阳光穿透暗灰色的云层照射大地,游离于窗棂之外。   殷旭睁开眼睛,轻手轻脚地爬起来,并不愿惊动齐庸凡。他掖了掖被角, 坐在床沿边上发了一会呆, 而后光脚走到屏风后面洗漱。   木凳上摆着一只金色脸盆,他沾了些水扑到脸上,望着波澜水光倒影中的自己,不由得厌恶地移开视线。   他极其讨厌现在的自己。   洗漱完毕,他坐到梳妆台前贴假皮片, 忽的听见身后传来响动,扭头道:“你醒了?”   “还没,快了。”齐庸凡下了床,走到他身后,环抱着他,凑到他脖颈间深深吸了一口气,道:“现在醒了。”   “不多睡一会?”殷旭抬手给自己盘头发。他出门一般都梳这种女式发髻,露出光滑的额头,几缕碎发散落下来,莫名让人觉得有一种奇妙的妩媚。   “睡不着了。”齐庸凡轻轻拨开他的手,食指捻起发丝,道:“你的发质真的很好。”   殷旭:“发质是何物?”   齐庸凡哂笑,摸了摸他的头,道:“就是你头发的质量。”   “质量?”殷旭重复着这个词,熟悉又陌生的音调在唇齿间碰撞,他微微蹙眉,却不想再去探究了,伸手从木盒中取出一根发带。   齐庸凡接过那根蓝色发带,放在手心里摩挲片刻,道:“你还留着呐。”   他记得这是自己在集市上随便给殷旭挑的一条。   “嗯。”殷旭颔首道:“我很喜欢。”   听了这话,齐庸凡说不上心里什么感觉。酸酸的,苦涩的,甜蜜的,交织在一起,绵麻晦涩。他轻轻束上发带,轻抚对方的黑发,喃喃道:“对不起。”   “为何要向我道歉?”   齐庸凡摇了摇头,道:“下回我给你挑一条更好的。”   “罢了,我就喜欢这一条。”殷旭道。   “我会给你买好多好多条。”   殷旭笑了一下,仰起头想要触及他的唇。   “……”   “唔……我去看看早餐有没有好。”齐庸凡揪着衣袍,有些慌乱道。   “不用,我让叶子备着了,等会送进来。”   “现在一大清早呢……”   “你身子这么弱,就要多做一些运动啊……”   “……”   以下省略打斗场面。   ……   九月中旬,由八王爷带领的二十万大军浩浩荡荡地跨越山河,朝高丽国进发。   而与此同时,皇上依旧缠绵病榻。他身在病中,仍不忘道家丹法,日日嚷着要吃仙丹,命道士们进献丹药。   殷旭每日陪在皇上身边,将这一切看在眼里,想起齐庸凡说的话,于是悄悄将那些“仙丹”留下了。   他制了些看着如丹药相似的丸子,偷梁换柱给皇上吃下去。   但皇上的病情却日益严重。   殷旭深知他时日无多,等到皇上病逝,无论他是否立下遗嘱,京城都将沦为血腥的战场。   殷旭自己已经做好了万全的准备,但他不愿意让齐庸凡知道这一切。   私心上,他并不想让齐庸凡亲眼看到他是一个多么坏的人。   于是这一日回到公主府,他再度向齐庸凡提出了回南山镇的请求。   齐庸凡显得有些不可思议,大声道:“你为什么总是让我回南山镇?!你以为我是懦夫吗?我就想在这儿陪着你!”   殷旭有些疲倦,他握着热乎乎的茶盏,望着袅袅升起的白雾水气,缓缓道:“我是为了你好。”   “我知道。但比起这个……”齐庸凡似乎难以启齿,道:“我更想陪在你身边。”   殷旭心想,谁不是呢?若不是局势动荡,他说什么也不会放齐庸凡独自离开。   他本质上是一个非常的自私的人,这一点,他从很小的时候就察觉了。   若是在以前,他的确会让齐庸凡陪在身边,囚禁着对方,让其完完全全属于自己,不论身心。   可是现在……他发现他变了。   他开始觉得,眼前这人甚至比自己还要重要。眼前这人的性命比什么都重要。   他换了一种语调,柔声道:“我让你回南山镇,并不仅仅为了逃避。我希望你能在那里等着,万一我失败了,起码还有一个能避难的地方。”   这回换作齐庸凡沉默了。过去良久,也许有一个世纪那么久,他才开口问道:“你……有几分把握?”   “只有一半。”殷旭道。   “行,我回去。”齐庸凡想了想,道:“我在南山镇还存有很多粮食,可以帮你。”   “不用,要运过来恐怕也来不及。”殷旭站起身,望着他,摸着他的脸,道:“我只需要你确保你的安全,等我回来。”   “那……那你不能骗我。你一定要回来。”   “嗯,我一定会来。我还要跟你一起钓鱼,来年夏天再一起钓红虾,你要煮一大锅给我当宵夜吃。我们还要一起去泡温泉,看星星……”   说到这里,殷旭竟说不下去了。倒不是所想到此为止,而是他发现,自己想跟齐庸凡做的事情太多。   齐庸凡觉得眼睛酸酸的。某些思绪在心头萦绕,就好像高中的某个傍晚,他看完了一部很悲伤的电影,傻乎乎地去便利店买了啤酒,独自蜷缩在角落里发呆。而后沉沉睡去。   他希望所有一切都能获得好的结局。   假如殷旭能够顺利,假如他能换到回程时空票,无论如何,他都想跟殷旭在一起。   从未有过的,坚定的心情。   “好了,时间不早了,快些上床睡吧。”殷旭上前几步,替他脱下外套,道:“明日我会让管事备车,你与叶子一起回去。”   “叶子跟我回去了,你怎么办?”   殷旭看着他,笑了一下,道:“你以为我身边只有叶子这么一个可以信任的人吗?”   齐庸凡笃定道:“就算你还有其他可以信任的人,肯定多不到哪儿去。”   以他对殷旭的了解,这一点毫无疑问。   殷旭蹙眉,道:“回去要路过北边,难民危机尚未解决,须有叶子保护你我才放心。”   “叶子跟着我回去太大材小用了,你派些其他侍卫给我就行。”齐庸凡道:“我瞧着府里头那几个,武功不一定比叶子差。”   殷旭最后拗不过他,只得答应。   齐庸凡又道:“为何要明日走?时间太赶了,我想多留几天。”   殷旭轻叹,道:“皇上快不行了,我想要你早点离开京城。”   “我不想……”   “别说想不想的了。”殷旭骤然捧住他的脸,疾风暴雨般亲了下去,道:“事到如今,我只想让你活下去。”   齐庸凡明白了,他不想成为殷旭的负担。   “好。”他低低地应了一声。   殷旭又想亲他,却被他避开了。他走到右边的木架边上,取出一只木箱,里头装着他带过来的行囊。方便面和零食还剩下几包,他统统留给殷旭,又打开了那只平板,递过去。   殷旭疑惑道:“这又是何物?”   齐庸凡坐到他身侧,手把手教他如何使用,道:“这里可以看时间,还存储着大量资料,随时可以翻看。但它快没电了,就是没能量的意思,你需要节省着用它。”   殷旭显然很震惊,他对这台亮晶晶会发光,甚至印着文字的机器很好奇。   齐庸凡将文字调成繁体字,虽然与大殷的文字还差了不少,但勉强可以辨认。   “最重要的是,它可以拍照。”   “拍照?”   “嗯。”齐庸凡打开相机,调成自拍模式,拍了一张两人的合照,而后拿给殷旭看。   “它很神奇。”殷旭摸着屏幕,笑道:“我会好好珍惜的,想你了就可以拿出来看看。”   殷旭并没有问齐庸凡这台平板是从哪儿来的,如若在以前,他肯定会打破沙锅问到底。但如今他并不在乎这些无关紧要的私人秘密。   殷旭知道,总有一天,齐庸凡会主动告诉他。   起码跟即将离别的漫漫长夜比起来,不值一提。 第八十一章   临近天亮的时刻, 齐庸凡醒了。他一般睡在外侧,望着淡金色的床帘布, 玫瑰色的流苏点缀安静地垂落在另一头。   他想起了一些事,比如在博物馆和历史书上看到的手机。小小一块的方砖,连通无线技术, 据说可以打电话。   当然在他那个时代,手机已经被淘汰了。苹果公司依旧是通讯产品行业的霸主,人们发明了一款更加智能的机器,像是一根皮绳, 或者一块手表,称之为光脑。   光脑的价格是那样昂贵。齐庸凡记得自己买过一块二手的,形状是破破烂烂的怀表。只不过为了兑换时空票, 他又将这块二手光脑卖掉了,换取了三千块钱。   他现在有点后悔了。要是能有一只光脑,或者一个手机,他是否能与殷旭联络?   也许也不能。毕竟这个朝代没有线路网络。   事实上,不容他多想,殷旭便起床了, 快速命仆人整理好行李, 给他塞了一大沓厚厚的银票,亲自将他送上马车。   很快殷旭便要入宫继续照顾重病的皇帝,恐怕没有时间顾及他,只能一大清早将他送走。   齐庸凡来的时候带了大包小包,回去时却只带了几只轻巧的皮箱。他将自行车也留给了殷旭, 并教会对方如何组装,以防不时之需。   殷旭本想让齐庸凡带着小青小蓝一起回去,左右有人服侍,更加舒服些。   但齐庸凡拒绝了,他有房车,假如有仆人跟着回去反而是一种困扰。   太阳升起来了。仆人小跑着过来禀报,东西都已收整好,驸马爷随时可以启程。共两辆马车,其中一辆载齐庸凡,另一辆载他的行李。外加六名武功高强的带刀侍卫。   齐庸凡不禁埋怨地看了那仆人一眼,收拾这么快作甚,他还想跟殷旭多呆一会呢。   殷旭依旧一身胡服打扮,湖绿色的宽大长袍显得身姿丰神如玉。待那仆人走了,他才伸手碰了碰齐庸凡的脸,语调隐忍而克制,“照顾好自己。”   齐庸凡却忍不住了,急促上前,揽住他的腰身,低头亲了下去。   哪怕周围还有不少人看着,哪怕这是人来人往的公主府门口,他也丝毫不在乎。   他只是不舍得。原来……喜欢一个人是这样的感觉。每时每刻,每分每秒,都想跟对方处在无比亲密的距离之内。   所以离别是痛苦的。   殷旭并没有推开他,即便知道这附近定然有五王爷或七王爷的亲信。   良久。齐庸凡没有松开他,埋在他肩头道:“我想吃蟹了,你让叶子去捉几只蟹让我带回去。”   殷旭唤来叶子,道:“你去湖边捉些蟹来,捆好放进箱子里,一并带走。”   叶子点点头,转身急急走了。   齐庸凡想了想,道:“在宫里,你也要按时吃饭。万一发生什么事情,大不了远走高飞。咱们不争这个位置也无所谓,我有钱,我会赚钱,带你环游世界……”   殷旭撩起他额前的碎发,也不说话,就这样静静地看着他,沉寂的眼底犹如浩瀚深海,暗藏漩涡。   齐庸凡却说不下去了。他觉得自己真蠢,还有点想哭。他知道自己是个很小气的人,但他愿意把所有钱都给殷旭花。   他想,只对殷旭一个人大方。   “公子,蟹捉好了!”   叶子气喘吁吁地拎着箱笼走过来。   齐庸凡沮丧地转过身,他知道已经不能再耽搁下去了。   “等一下。”这回殷旭用的是女声,他飞快地在齐庸凡脸上亲了一下,说:“我爱你。”   齐庸凡一怔,说:“我也爱你。”   周围的人们望着这一幕,不由得发出抽气式的感叹。尤其是叶子,差点把眼珠子瞪出来。这、这般大胆……这还是他认识的公子大人吗?   小青感慨道:“公主与驸马爷的感情真好。”   小蓝:“是啊,真羡慕。”   小青白了他一眼,道:“神仙爱情,你羡慕不来的。”   小蓝:“可我总记得,他们刚成婚时……感情似乎没这么好吧?”   “你记错了。”   “……”   深秋的早晨,萧瑟冷风刮过京城的街头巷尾。马车缓缓前行,驶出城门,往南方而去。   ……   临别之前,齐庸凡写了一封信寄给王奎,投递于公主府内,自有信使马不停蹄地日夜送出,想必会比他们慢吞吞的脚程快上不少。   京城的外卖生意发展顺利,加上有齐橙看顾,他大可放心。   马车一连在路上颠簸了十几天,齐庸凡坐得屁股都麻了。他闲的无聊,无事可干,便只能读书,吃吃糕点,这些天下来,将带回来的一大箱书都看得七七八八。   这天傍晚正巧经过一个小镇,他们便下榻于此地的客栈。小地方的客栈好不到哪儿去,纵使齐庸凡住在上房,也只勉强干净。   房间过于简陋,用力一踩会吱呀作响的木地板,而仅有的家具散发着一股极具历史感的霉味。角落里摆着一只洗澡用的木桶,显得无比陈旧,也不知道被多少人用过了。   齐庸凡倒也不介意,瘫倒在床上就想打瞌睡。前几天路过闹灾荒的北边,压根没有像样的客栈,还要担心被打劫,他一般睡在车上,一天下来骨头都要散架了。   他心想,终于有张像样的床了。   过了一会,他感到饿了,便叫了一份晚餐。   由侍卫试过毒后亲自送到他的房间。   乡野之地,没什么好吃的。出了重金才换来一盘白面馒头和一只烧鸡,外加几碟小菜。   齐庸凡吃得还挺香。吃罢饭以后依旧无聊,他只能又掏出书来看。   过了没多久,他听见隔壁传来激烈的打斗声,兵械相交,战况惨烈。他赶紧去把门窗都锁了,继续看书,十分淡定。   这些天来的无数次刺杀,已经练就了他波澜不惊的气度。   事实上殷旭给他派的这六名侍卫真不是吃干饭的,个个以一打十,这么多次刺杀,没有一次能伤到他分毫。   而他用脚趾头都能猜到这些刺客是谁派来的。无非是五王爷或者七王爷喽。   皇权之间的争斗还真是纷繁复杂,充斥着血腥与算计。   片刻之后,有人来敲门,熟悉的声音,熟悉的话语,“禀告驸马爷,已经处理好了。”   齐庸凡也没开门,问道:“我可以睡觉了吗?”   “我想可以。”   齐庸凡便换了衣服躺到床上,翻来覆去还没睡觉时,又听到隔壁传来乒乒乓乓的激斗声。   烦死了,又来。他用被子蒙住耳朵,终于沉沉睡去。   ……   天气愈发冷了,深秋的寒气令人遍体生寒。齐庸凡没带那么厚的衣服,在路上跟人买了一件貂皮袄,披在身上,总算舒服了一些。   马车里也时时稍着炭火炉子,否则他一定会得冻疮。   不知不觉,已经到十一月了。   齐庸凡并不知道京城发生了什么,信件无法跟随他到达,应该已经寄到了南山镇。   而这天下午,他们终于到达了越川县。   相比离开之前,越川县显得更加冷清了。许是因为征兵的缘故,县城里大量青壮年都被抓走。道路上几乎只能看见蒙着头巾的女人。   然而越川县还是那般繁华,起码比北边热闹了许多。   齐庸凡让马车开到市集上,寻到夏星酒馆,推门而进。   店里的摆设装修依旧,没有发生任何变化。并不是饭点,所有人也不多。   午后的小院里,三三两两的女人坐着晒太阳,或喝点小酒,如画般惬意。   他刚一进门,便有店小二迎上来,殷切道:“客官,喝酒还是吃茶?”   这店小二估计是新聘的,不认识他。齐庸凡想了想,道:“你这儿还能喝茶?”   “是啊。”店小二将白布披在肩膀上,领着他往内走,笑道:“咱们店里有上好的碧螺春,以前的好酒虽没了,但现在的也算筋道。”   齐庸凡心知是当初留下来的那一批酒卖光了。屋里挺热的,他脱下貂皮袄,挂在椅背上。店小二适时递上菜单,他才发现上面的菜色几乎都变了,想必是原先留下物资卖光的缘故。   他仔细翻看着菜单,食指弯曲在桌上扣了扣,道:“那就来壶茶吧。”   店小二弯腰道:“什么茶?”   “随便。”齐庸凡道:“顺便把你们老板叫出来。”   店小二讶然道:“请问您是……”   “叫他出来就是了,我是他朋友,好些阵子没回来了,你可能不认得我。”齐庸凡说。   店小二便回了里间,对掌柜说了这怪事,道:“外边来了个客人,非要见老板……”   掌柜正擦着一只上好的瓷玉花瓶,漫不经心道:“谁啊?你去跟他说,王老板现在不在店里了。”   “他说,他姓齐。挺年轻的男人,穿貂皮袄,瞧着特别打眼……”   在越川县这边,“打眼”其实是乡下的土话,意为长得特别好看,抢眼的意思。   啪嗒。   掌柜手里的花瓶落地,他急匆匆地掀开帘子往外走,不忘回头冲店小二吼道:“你赶紧的!去把老板叫回来!” 第八十二章   店小二很快端来了茶盏, 配送一碟糕点,毕恭毕敬的态度,仿佛变了个人。   齐庸凡却并不在意, 搓了搓手,抬起茶壶,倒了一杯热气腾腾的茶水, 握在手心中,暖气由上至下,直到冰冷的脚底。   偶尔有三三两两的客人走进夏星酒馆, 裹挟着风尘仆仆的疲倦。偶尔也有男人, 要么是白发苍苍的老翁,要么是身带残疾。   就连这店小二,也是个跛子, 走路一瘸一拐,怪不得没被官府抓走充军。   露天的小院坐着好几桌人,她们似乎并不惧怕寒冷。吃着茶,或糕点,谈笑风生。很难相信这是古代女子该有的模样,她们全然不在意女德之类的, 或者说整座城市近乎已经没有像样的男人, 也没人再能予以指责。   闲适的午后, 女人们织着毛衣,或在绣布袋沙沙的针刺声听起来真的无比悦耳。   齐庸凡如此想着。其实看来兵役也并非全然没有好处,现在看来, 男权社会的无上权威在退化。   齐庸凡继续喝茶,桂花糕有些软酥,大概放了太久了,入口绵软,搭配苦涩的茶味,让人联想到这场萧瑟的寒秋,风也太热烈了些。他不知道到底是什么让自己感到心烦,遂将目光投向大堂入口。   那里站着一个男人。他刚踏入店里,脱下外衣随手扔在木台上,那姿态,那模样,一如齐庸凡最初见到他那般漫不经心。他揉了揉脸,像要把寒气都驱散似的,接过店小二递来的茶盏,径直往前走。   自从他进店那一刻起,几乎就吸引了所有女人的目光。当然,在此之前,她们一直都在盯着齐庸凡看。   有人情不自禁站起身,笑着与他打招呼,热情道:“王老板,好久不见。”   王奎微微颔首,越过她走到齐庸凡面前,定定地望着他,道:“你回来了。”   齐庸凡心想,这人的语调挺奇怪的。说不上什么味道,怪怪的陈述句。他点一点头,将茶杯搁置到一旁,“这么久没见,我都快认不出你了。”   王奎的变化真的很大。他褪去了昔日的玩世不恭,变得更加成熟稳重了。尤其是他还留了长长的胡鬓,也不知道多久没剃了,显得极有男人味。   要说以前,王奎这种成熟老男人类型正是齐庸凡最喜欢的。他特别喜欢男人留胡子,觉得很性感。但如今,他望着王奎,惊讶地发现内心却没有丝毫波澜。   原来爱上一个人,喜好也会随之改变。   “你倒是没变。”王奎淡淡道。   “坐下吧,我有事跟你讲。”   王奎便坐在他身侧,右手握着茶盏,来回摩挲着,缓缓道:“你这次回来多久?”   “不知道。”齐庸凡耸了耸肩,“看情况,也许就不回去了。”   “那……你和公主?”   “如今的局势已经不容我多想。”齐庸凡喝了口茶,道:“保命最重要,你觉得呢?”   “嗯。我也希望你能留下来。比起京城,起码这里更安全些。”   “嗨,别说我了,你呢?这段时日过得如何?酒馆的生意经营得还不错吧,改日我拨一些物料给你。”   王奎沉声道:“生意难做了,城里人不多。”   齐庸凡不得不承认,他的赚钱大计只能暂且搁置。乱世之中,想要平稳做生意发财,根本就是不可能的事。只有铤而走险,才能收获与风险成正比的财富。   不过也无所谓了,目前来说,他并不缺钱。   “那就先这样,你和马风卧还有联系吗?”   王奎:“他经常来找我,询问你的近况。毕竟你只给我写信。”   齐庸凡讪讪道:“这不是……寄信很麻烦嘛。”   王奎:“我嘛,没什么好说的,还是老样子,可能要孤独终老了。倒是柳元子,她被丈夫休了,过得不太好,我前些日子去探望过她。”   “被休了?”齐庸凡皱眉道:“到底是怎么一回事?你在信里怎么从来没跟我讲过?”   王奎:“我以为这种事并不重要。”   “那是对你而言好吗?”齐庸凡想了想,道:“说实话,我还是挺关心柳元子的。”   王奎笑了一下,“你喜欢她?”   “不不,我怎么可能喜欢她?”齐庸凡笑道:“只是亲人之间的感情,我把她当妹妹看的。”   “你在说谎。”王奎毫不留情道:“你根本没把她当亲人看待,或者说,你对我们都没有任何感情。”   齐庸凡皱眉,“你为什么这么说?”   王奎冷笑道:“从头至尾,你只是在演戏罢了。也是,您是状元郎,堂堂驸马爷,我们高攀不起。不过当初将我们所有人愚弄于鼓掌之间,是让你很有快感吗?”   “我什么时候愚弄过你们?”齐庸凡垂下眼,道:“我刚回来,不想和你吵架。”   王奎深吸一口气,平缓了一下心情,道:“抱歉,我只是一时太激动了。我只是在想,你应该向我解释一下你不告而别的事情。”   “我不是给你写信了吗?”   “那你的信呢?你知道你的信是多久以后送到的吗?!”王奎有些哽咽道:“你到底知不知道,我们有多担心你?”   “你,们?”   “还有马风卧,他也很担心。”   齐庸凡喝了口茶润润喉,思索了一会才道:“改日你把他约出来,我想见他一面。”   王奎:“哦。”   齐庸凡拍了拍他的肩膀,笑道:“好啦,老弟,你啥时候变这么矫情了?眼泪都差点要掉下来了,我好感动哦。我当初也是有苦难言啊,兵役在前,不得不走。”   王奎嗤笑,“别骗我了,我看你是急着去参加婚礼吧?”   “是又如何?”齐庸凡感到了一丝不对劲,道:“老弟,我想你应该找个伴了,之前那个苏钟意就很不错啊。”   王奎面无表情道:“首先,我想,以我的年纪,你大概要叫我老哥。”   “好吧,王兄。”齐庸凡笑道:“你年纪也不小,该考虑成亲了。”   王奎深深地望了他一眼,说:“我以为你知道的。”   齐庸凡决定装傻,“我当然不知道。”   王奎闭了闭眼,似乎就想鼓足勇气说出来,“其实我一直在等……”   齐庸凡打断了他的话,“我以后也不会想知道。王兄,我已有家室。”   王奎苦笑道:“你对那个公主没感情吧?否则当初也不会逃婚。”   “不,你说错了。”齐庸凡弯了弯唇角,道:“我很爱他。”   王奎沉默了。他忍不住偷看齐庸凡,却发现这一回对方没有骗他。   他从来没有……见过齐庸凡这样真正发自内心的模样。   从来没有。   “既然如此,你为何还要回来?”王奎觉得刚入喉的茶水简直要命的苦涩。   齐庸凡道:“这件事儿说来话长。好了,我现在要回南山镇,没空再跟你闲聊,改天见。”   他知道侍卫在门口已经等了大半个时辰,他必须要赶在天黑之前回到南山镇。对了,还要顺便去探望一番柳元子。   这回,王奎没有挽留。他只是安静地望着齐庸凡拿起椅背上的貂皮袄转身离去,不带丝毫留恋。   ……   傍晚,南山镇。   马车停在巷口,齐庸凡走下车时,深吸了一口这里的空气,由衷地感受到了尘封已久的怀念感。   他安排其余侍卫住在殷旭当初买下的房子里,稍微收拾一下还是能住人的。   而他又去了趟南山镇的夏星酒馆,匆匆解决晚餐。他牵了一匹马,向莲花村疾行而去。   他听酒馆里人说,柳元子在被休以后便狼狈地回到老家。她的丈夫段铁屡次科举不成,已近乎疯癫,动辄对她拳打脚踢。   段铁还偷了柳元子的嫁妆。   大家都知道夏星酒馆的幕后老板对柳元子很好,给了她一笔丰厚的嫁妆。段铁靠这笔钱贿赂了县令,逃过征兵,并终日流连青楼。   柳元子当时怀有身孕,一时间气不过,与他理论,竟生生被他打到流产。   而段铁更是冷情冷性,毫不在乎昔日感情,连个大夫都不愿意请来给她看病,丢下一封休妻书便前往越川县的青楼继续快活了。   齐庸凡放心不下,便决定连夜启程去看望柳元子。然而天色太黑,他实在看不清路,只寻到了一座山头,凭着记忆走了两个时辰,才找到当初停房车的地方。   毫无疑问,此地从未有人来过。   房车的轮胎已经扁压了,这辆陈旧的庞然大物颓废地躺在地上,身上爬满了藤蔓与苔藓。齐庸凡废了好大劲才把这些杂草撩开,推开门进去。   屋内一切依旧如旧,散发着一股沉闷已久的难闻灰尘气味。尽管他感到了身体上的疲倦,但还是撩起衣袖,心知得大干一场,打扫卫生。   令他欣慰的是,仓库里堆满的零食。做了大半天家务活,他打开冰箱,取出一瓶冰镇啤酒灌进肚子里,抹了把嘴。   呼,很久没这么痛快了,还有空调,自动抽水马桶,电灯。   他感激这些科技发明。   齐庸凡心想,要是将来把殷旭带来这里,他一定会很喜欢。 第八十三章   第二日, 齐庸凡是被树林中的鸟叫声吵醒的。他揉了揉眼睛,抓起床头柜的闹钟一看,早晨七点钟。   说实话他昨晚睡得并不好, 也许是习惯了身侧有人陪伴,抑或是太久没有睡这样软的床,辗转到深夜才睡去。   他关掉空调, 推开窗户,深吸一口气,惬意地眯了眯眼。从某种层面来说, 这样的生活状态也很美好。   他饿了。于是决定给自己做一顿丰盛的早餐。   太久没有使用这些现代化的自动按钮, 他甚至感到了一丝陌生。从冰箱里拿出一块冷冻牛排,加黄油煎至七分熟。一股浓香扑面而来。   还煮了一锅速冻蘑菇浓汤,搭配金黄色的荷包蛋与几条培根, 典型的西式风格。   齐庸凡独自坐在餐桌前吃着早餐,他的目光横越小厨房,望向窗子,满脑袋都在想着别的事情。他想殷旭了,想起带回来的那笼大闸蟹,在半途就在一家客栈清蒸吃了个干净。他有点怀念那种滋味, 平淡的, 温馨的, 稍微裹挟一些入骨的甜,就像蛋液。   然而新的一天还有无数琐事等着他去干。吃完饭,将盘碗丢进洗碗机。他得拿出修车工具, 给像漏了气的皮球的轮胎充气。   出于安全考虑,他暂时不会将这辆车开出丛林。   做完这一切,已经快到中午了。齐庸凡又在林间捡了一把干枯的草叶喂马,收拾了一袋零食,装在布袋里,前往莲花村。   昨夜天色渐暗,他又行色匆忙,尚来不及关注沿途风景。这才发现附近长了一片红艳艳的枫林,秋风轻拂,刮走地上枯黄的落叶。远远望去,仿佛置身于一片红色仙境。   这是属于古代的,全天然的自然风光。甚至不同于现代那些所谓的5A风景区,令齐庸凡惊诧不已。   他又陷入了沉思,想带殷旭来到这里一起观赏。迎着午后热烈的阳光。   不多时,他便抵达莲花村附近,隐约能看见土路上一排矮矮的木屋。村口有一棵老树,还有一口已然干枯的老井。他将马儿拴在树身上,捆了好几圈,而后徒步走进村里。   秋季,是丰收的季节。莲花村边上有几亩稻田,齐庸凡看见几个白发婆婆正在田中劳作,忙走上前,礼貌地询问柳元子家在哪儿。   过去这么久,他已经忘了去她家的路了。   其中一个婆婆很热心地给他指路,笑着用土话问道:“你就是元子那个相公呀?”   齐庸凡勉强能听清楚,摇了摇头,说:“我是她朋友。”   也许昨天王奎说的那番话是正确的。他并没有自己所以为的那样热情,从本质上来说,他很冷性。这是大部分现代人的天性,从小到大的生活经历,让他习惯了一个人,很难对其他人产生好感。   而他生命中最大的例外,恐怕就是殷旭。   按照那位婆婆指路的方向,齐庸凡顺利找到了柳元子家。他对这间破落的宅院还存有些许印象。门敞开着,他刚想踏过门槛走进去,却在听到里头传来的说话声时停住脚步。   不大的农家小院里站着两个女人。脚底下是压平的泥土地,偶尔一场大雨过后,泥泞得像沼泽。但现在它显得很干燥,在阳光下显现出一种奇异的光泽。   柳元子坐在石台阶上,手里握着一卷书,望着另一名年轻女子,盈盈笑道:“我不悔离开段家。”   那女子生得清秀靓丽,穿着浅绿色长裙,长发及腰。她坐在柳元子身侧,拖着下巴,道:“即便是被休?便宜段铁那家伙了,白拿你这么多嫁妆。”   “只要能与你在一起,那些都不重要。”柳元子缓缓道。   门外的齐庸凡:“???”这又是什么操作。   绿衣女子显然有些犹豫,停顿了一会道:“可是我们不可能一辈子不成婚,难道就如此终老吗?”   柳元子道:“我曾遇到一个人,他告诉我其实有时候并不必在乎世俗的眼光。我对男人已经彻底失望了,小莲,我真的很喜欢你。我可以养你一辈子,教你读书写字,再收养一个孩子……”   “咳咳。”齐庸凡实在忍不住走了进来。他实在没想到,不过小半年没见,柳元子便成了站在时代前沿勇于追爱的同志者。   以她如今的处境,能说出这样的话,作出这样的决定,其实比绝大部份人都更难能可贵。   听到响动,两女都不禁将目光投向院子门口。柳元子微微瞪大了眼睛,赶忙站起身,连书本掉落在泥地里都毫不在意,惊喜道:“齐大哥,你何时回来的?!”   “昨日。”齐庸凡笑着上前几步,将那个装着零食与银钱的包裹递给她,道:“好久不见,过得还好吗?阿婆呢?”   柳元子眼中的光芒顿时黯淡下来,有些勉强地笑道:“阿婆前阵子去世了。”   “节哀顺变。”齐庸凡拍了拍她的肩,望向绿衣女,道:“这位是……”   “啊,我都忘记介绍了。”柳元子不好意思地拉了拉绿衣女的衣袖,道:“这是我朋友,她叫李秀莲。”   与齐庸凡相处久了,习惯那些现代用语,她甚至都忘了古代姑娘的名讳不能随便告诉别人。   李秀莲看样子却并不在意,反而转头对柳元子甜甜一笑。那动情的模样,纵使是眼瞎之人也能感受得一清二楚。   齐庸凡打趣道:“恐怕是女朋友吧?”   柳元子道:“您、您听到方才……”   “没事儿,我觉得很好。”齐庸凡笑道:“爱情是不分性别的,其实你们在一起也可以过得很幸福。”   “谢谢。”这一回是李秀莲说的。   进了屋里,柳元子忙着给他泡茶,准备了一点水果糕点,怕齐庸凡介意,还解释道:“最近农忙没时间去镇上采购。”   “无妨。”齐庸凡笑道:“我到你这儿来又不是为了吃茶。”   柳元子坐在李秀莲身旁,有些羞涩地笑着。两人看起来很般配。她说李秀莲本是青楼女子,尚未卖身,被段铁看中后花重金赎下,娶作一房小妾。   为此柳元子还与段铁大吵了一架,她向往那种一生一世一双人的爱情,认为段铁违背了他们之间的承诺。   没想到段铁变本加厉,完全荒废学业,流连青楼。醉酒之后动辄对她与李秀莲又打又骂。   也不知怎么的,后来柳元子就和李秀莲看对眼了。两人一同逃出段家,回到莲花村,过上了贫穷但温馨的小生活。   齐庸凡想了想,道:“如果你们愿意的话,可以到南山镇的夏星酒馆工作。”   柳元子苦涩道:“我早前问过王公子了,但他说酒馆内已没有空闲工作。”   齐庸凡沉吟片刻,道:“我再帮你打听打听,如今男子都被征去兵役了,机会应当还有很多。”   李秀莲却是愕然道:“女子……也可以工作?”   “当然。”齐庸凡笑道:“我觉得男女平等嘛。”   齐庸凡没在莲花村呆多久,便骑马去了南山镇。侍卫告诉他有几封从京城寄来的信,他忙迫不及待地打开,果然是殷旭寄来的。   其实前几日便寄来了,不过他人还没到,一直存放在镇上的邮局里。   如今南方大半城镇都建立了邮局。当然,这是马风卧的功劳。他的商业潜力不亚于王奎,很快就将顺风快递发展到大江南北。   殷旭基本保持着每日一封信的频率。至于信中的内容,倒也没有什么重要的事情。他并不写朝政或京城近日发生的巨变,而是像写情书似的,一字一句,看得齐庸凡脸红不已。   齐庸凡捏着薄薄的信纸,心想他怎么就这么能呢?   侍卫瞧他这脸红脖子粗的模样,忙关心地问道:“大人,您脸太红了,是不是生病了?要叫大夫吗?”   “没,不用。”齐庸凡深吸一口气,道:“你去给我准备笔墨纸砚,我要写信。”   单论写情书的能力,他不信自己会输给殷旭!   ……   下午,殷宅。   马风卧带着一沓厚厚的银票前来拜访。此前他已经许久没有写信寄钱到京城,大概是因为北方太过动荡的缘故,他的信使被劫持过一次,觉得不大安全,便没有再联系。   但这并不意味着他就把钱私下昧了,事实上,给他十个胆都不敢。   毕竟齐庸凡可不是普通人,先不提物流快递模式是他想出来的。身为皇亲国戚,就连县令、知府看见他都得下跪。   这种无上权威,不是马风卧这等普通人能够抗衡的。   再说私底下,马风卧估计也借此东风捞了不少钱。   齐庸凡数了数银票,约莫有二十万两。真是暴利啊,他不由得感慨道。   他顺便将给柳元子找工作这事儿跟马风卧提了一下。   马风卧立刻说快递这边有大量位置空着。自从皇上下征兵令之后,顺风的年轻劳动力锐减。他不可能掏钱贿赂官兵让每个人都逃过兵役,最后只剩下一群老弱病残,干起事来行动效率极低。   所以最近顺风快递的发展亦陷入低谷。   齐庸凡道:“你就没想过雇佣女人吗?”   “女人有什么用。”马风卧挠了挠头,道:“她们都没力气搬东西。”   齐庸凡道:“稍微训练一下就行了,更何况有些女子的力气也是很大的,她们更忠诚机敏。”   雇佣的价钱也更低。   “那我试试吧。”马风卧又有些无奈道:“纵使我愿意雇用女子,可又有多少女子会出门工作?”   齐庸凡眨了眨眼睛,笑道:“相信我,肯定会出乎你的意料。” 第八十四章   接下来的日子, 齐庸凡好像又回到了刚穿越而来的生活规律。他大部分时间都会呆在房车里,收拾物资,或打包运到夏星酒馆售卖。   夏星零食专卖店也重新开业了, 但因时局动荡,生意大不如从前。   他每天都会收到一封殷旭寄来的信。他总是会在下午骑马回到山里,顺路捎上些许农家买的瓜果。   他会推开车门, 将菜篮子放到厨房案板上,而后坐在书桌前,迫不及待地打开那封信。   他会很迅速地写完回信, 小心翼翼地封好, 等待明天去镇上时将它投递到邮局处。   这一日,一如既往。齐庸凡在镇上采购了新鲜的蔬菜和稻米。最近农忙,收割后的稻米大量进入市场, 连着米价都降低了不少。   他的房车里虽然屯了几袋米,但那些并不是商品,不可再生。他一般会从外面买米回来煮。   树林里显得格外寂静。落日之后,气温下降,秋风刮过,透着丝丝彻骨的冷意。齐庸凡先将马挂绑在树柱上, 抱了一捆干草给它吃。   他也饿了, 走进房车里准备煮饭。淘米三遍, 他将这些新鲜的米粒和水倒进电饭煲里,按下煮饭按钮。   没急着炒菜,他抽出两张餐巾纸擦了擦手, 而后忽的意识到这些细纸也是不可再生的,忙将它放到架子最顶上。垃圾处理产生的面巾纸没有这种从超市里买的纸质好。得留着上厕所用,他受够古代那些该死的竹片了。   基本上大殷民众如厕后都会使用竹片擦屁股,就连皇帝也不例外。只不过穷人可能连竹片都用不起……   之前在公主府中,齐庸凡无意间吐槽了一次这些刮得极薄的竹片,殷旭便命人制作了一些小片的丝绸布料,用完即丢。   只不过大家都习惯了使用竹片上厕所,还有仆人私底下嘀咕齐庸凡的屁股精贵。   而齐庸凡只是在想,原来这也算精贵吗?这个时代的人也太不懂得生活了,竟然甘愿承受竹片擦屁屁时那犹如厉纸磨砂般的触感……   最后在他的科普下,殷旭也渐渐习惯用上了丝绸布。   他寻思着改日去镇上买一块细布,裁成小块,刚好可以用来当简易毛巾。   做完这一切,齐庸凡从怀中摸出两封信。他知道其中素白的信封定是殷旭寄来的,便先打开来看了。   殷旭在信中总写那么几句话,无非问他有没有吃饱穿暖,有没有想他之类的话。不过他惯用文言文,齐庸凡读起来颇为费劲。   读完前面一页纸漫长的情话,齐庸凡轻轻一笑,翻到下一张。殷旭却开始问他有没有与齐家人碰过面。   五王爷似乎已经收买了齐家人,如果他遇到亲戚,一定要躲得越远越好。   齐庸凡知道这两名王爷一直在锲而不舍地追杀他。但自从他回到南山镇后,那些杀手便消失匿迹了。   他捏着信纸,手心冒出冷汗。他疑心是京城出了什么事,但殷旭并没有在信中跟他讲。   滴滴。这时电饭煲发出提示音,米饭煮好了。齐庸凡捏了捏眉心,拿出菜择好洗干净,放入锅中翻炒。   一个人住就没什么心情做好吃的,他只随便做了个酸溜白菜,再加上一只烧鸡,配饭吃得很香。   他边吃着边拆开另一封信,宣纸上写了齐橙的名字。   齐橙居然也会给他写信?   齐庸凡想着太阳打西边出来了,一边凝神细看。他发现自己手抖得厉害,于是将筷子搭在碗上,抚着额头继续看下去。   齐橙在信中说,皇上去世了。   按照公主府内信使的速度,最快二十天才能将信送到这里。也就是说,皇上已于二十天前逝世。   齐庸凡简直不敢相信这个事情,他更不愿意去假想殷旭在京城的状况。   他只知道自己等不了,他不能像个傻子一样,守着房车等在原地。这样对殷旭而言毫无用处,即便他是最后的避风港,但……万一五王爷或七王爷沿路追杀殷旭呢?   殷旭可能没有机会回到南山镇。   最让他担心的是,殷旭在信中没有谈及任何朝政之事。   这意味着殷旭打算独自扛下所有压力。而他仅仅只是一个公主,夺王几乎是不可能的事。   齐庸凡突然很想扇自己一巴掌。他觉得自己真是太蠢了,蠢到爆炸。   他要立刻,马上,回到殷旭身边。   他问了自己一个问题,房车和殷旭,到底哪个更重要?   毫无疑问,他已经清楚答案。   日落了。天色已黑。他能听见野狼的嚎叫,以及丛林中各种鸟虫的啼鸣。他迅速收拾好碗筷,望了眼窗外的马。   时间来不及了,他只能下车给马松绑,拍了拍它的背,任由它在林间奔驰消失。   齐庸凡决定连夜启程,开房车上路。这样他可以节省大半时间,全速前进,日夜不停,不用顾及路人的眼光,他甚至可以在三天内抵达京城。   或许三天都不用。毕竟他这辆零食车经过改装,虽是老版车,但具备超现代的引擎设备。   他很少开车出去玩,也不了解这辆车的具体时速。   齐庸凡已经无所谓了。何必再躲躲藏藏,就算被世人发现又如何。他完全可以开车带殷旭远走高飞,无限汽油,环游大陆。   就算遇到杀手、拦截士兵,他只要一踩油门碾过去,这个时代的任何冷兵器都无法抗衡。   夜渐入浓黑。齐庸凡打开车灯,放慢速度平缓地压过山路。他似乎隐约看见了几头狼,但很快吓得躲到一旁。   他笑了笑,左手打转着方向盘,右手去拿了一根士力架,搭配一罐红牛。熬夜开车必备。   幸好是在晚上,沿路并没有人。他就这样从深夜开到白昼,经过一个破败的小村庄时已经晌午了。他实在耐不住,将车停在山间僻静的角落里,随便吃了点东西,而后睡了个午觉。   他只睡了两个小时,闹钟把他吵醒了。他揉了揉眼睛,艰难地爬起来,灌下一大杯咖啡,继续开车上路。   白天他在路上经常会遇到其他人,或是马车。这些人都用惊异的目光望着这辆庞然大物,而后惊悚地发现它以超快的速度绝尘而去。   齐庸凡基本没有遇到任何麻烦。哪怕有人试图叫住他,或拦在他面前,他也没有停下。   他被一种强烈、前所未有的情绪指引着,竟然在第二日下午就开到了汴城附近。   当然他并没有进城,而是绕了周围的山路,继续往京城奔驰而去。   期间他曾下车问过路,找了汴城外的酒家,询问京城的情况。   的确,皇上已经去世,据说他留下的遗嘱本是要立嫡子三王爷上位,但他在前阵子突然暴毙身亡。   于是这个皇位便轮到了五王爷。他如今正在准备登基事宜,过几日便将迎来登基大典。   齐庸凡忍不住问道:“那七王爷呢?”   酒家主哂然一笑,道:“你定然猜不到,七王爷暗中与高丽国有所勾结,此时应已逃往高丽了。”   齐庸凡暗中塞过银钱,接着问道:“长乐公主如何?你知道吗?”   酒家主答道:“这谁不知道,听人说啊,五王爷生平最恨这个妹妹,正打算一登基便除掉她呢。公主大人也是可怜,京城下了禁令,只许进不许出,她被困于其中……”   齐庸凡听完骤觉不对劲。酒家主不过是个小小的酒馆老板,何曾能知晓这么多消息?   他面色一沉,道:“你是谁?”   酒家主微微一笑,“驸马爷,好久不见。”   话音刚落,这位年纪四十上下的中年壮汉便逃出短刃刺向他。   齐庸凡心知中了圈套,看来五王爷还真是神通广大,势力遍布各地啊。他环视一圈,店内客人颇多,吵着划拳喝酒,并没有人注意到这边的情况。   他稍稍退后几步,便夺门而去。   齐庸凡回头看了一眼,那壮汉还在追他,两人仅隔着几步之遥。   幸好房车就停在不远处。   齐庸凡下了狠心,心想这家伙既然这么不识相,等会开车碾死他。   从中学时代,齐庸凡就是每年运动会的长跑冠军。他仗着腿长,几步跑到房车边上,迅速打开车门进去。   大概那壮汉瞧见这房车太过吃惊,竟然停住脚步,剧烈地喘息着,高声道:“你这是什么玩意?!”   齐庸凡打开一点窗户,盯着他,道:“你是五王爷派来的?”   壮汉残忍一笑,缓步上前。而在他身后,亦有十几名穿蓝服的男子手持刀剑上前。他傲然一笑,道:“是又如何?我们是皇上派来的,驸马爷,你今日是逃不掉的!”   “那可不一定。”齐庸凡关上车窗,快步走到驾驶座,用力一踩油门。   房车如离弦的箭一般快速前进,直接把挡在前面的壮汉给撞飞了。   周围其余的蓝衣男子看到这一幕,都不由得张大嘴巴,满脸惊恐,似乎瞧见了壮汉支离破碎的惨状,对眼前这辆庞然大物怀揣着未知恐惧。   有人喃喃道:“这是异兽!会咬人!我们快跑!”   “可、可是我分明瞧见驸马爷在里面……”   “别废话,驸马爷要么被它吃了,要么能控制它!!快逃啊!!”   还有人试图用箭射房车,但薄薄的木头里便是铝合金,古代钝头根本不可能射穿它,仅留下了一道浅浅的痕迹,便被弹到地上了。   其中有一人格外大胆,竟挥舞着大刀想要上前砍房车。   齐庸凡在后视镜中看到这一幕,叹了一口气,暗骂了一句傻X,一脚踩油门,继续前进。   可怜那个拿刀壮汉,啥也没砍到,还被喷了一脸汽车尾气,发疯似的大叫:“这是兽神!它跑得太快了!快去禀报陛下!” 第八十五章   片刻后, 房车已驶离汴城。太阳渐渐落山,光线变得黯淡晦暗。齐庸凡远远的便能看见京城城门,在暗色中气势恢宏, 囷囷焉拔地而起。火光冲天,似隐约可见城中的繁华景象。   趁着夜色,他开近了些, 果然发现城门口盘查森严。虽有货商进入,但并未有人出来。还有不少人被拦在城门外。   齐庸凡下了狠心。他知道京城的街道颇为宽敞,可供两三辆马车共同通行。他一路开到公主府门口, 应当只需要半个小时。   他凝视着那道木质城墙大门, 心想如果就这样开车撞过去,应当可以顺利进入。   ……   此时,京城城口。   自打新任皇上下了禁令, 负责城门守卫的士兵几乎多了一倍。城中百姓权贵一律不许出城,而每天只能允许少数运送蔬菜食物日用品的货商们进入。   秋寒料峭,傍晚的湿露气尤其深厚。身着厚重袍服的官兵指挥着部将将城门打开,伴随着闷哼般的吱呀声,两扇朱红城门缓缓打开,象征大殷的黑红旗帜随风飘扬。   推着木车的货商冲台上那几名官兵善意一笑, 从兜里摸出碎银不动声色地塞过去。   “快点!不许停留!”话虽这么说, 那长须士兵却将钱迅速地藏入怀中。   外边等候的货商们却是不满地叫嚷起来, 他们大多闻声从各地赶来,预备在京城禁令撤销前大赚一笔。   京城已经被封了好几日,而城中百姓的生活并不能自给自足, 外加大量达官贵人,他们对于普通物资的需求量极大庞大。   长须士兵虎着脸,沉声道:“诸位请明日再来!今日的入城名额已全部用完。”   此话犹如油入沸水,顿时溅得满地狼藉。货商们当然不满,大多是走动四地的壮汉,挺起胸膛往前挤闹着要个说法。   “凭什么?老子已经在这屁地方等一个下午了!”   “官大哥,您不能这样啊!此地离汴城尚远,夜又浓黑,叫咱们今晚宿在何处?难道就在这荒郊野外吗?”   更有甚者情绪激动,骂道:“狗屁守城人!我看你是收了那些人不少钱才放他们过去吧……”   城墙上的士兵们无动于衷,就好像没听见这些货郎的辱骂一般。倒是那长须士兵警告道:“靠近城门一米范围者,格杀勿论!”   此言一出,倒没人再靠近城门口。货郎们只能采取嘴炮攻势,然而毫无用处。   这群货郎当中有一对父子。只见那父亲争在队伍前头不断抗议着,被他牵在手里的小孩却睁着大眼睛,一眨也不眨地望着荒野远处,稚气道:“爹爹,你快看!”   父亲有些不耐烦地弯下腰,对小孩道:“阿宝,你等等再玩,爹正忙着呢。”   小孩扁了扁嘴,右手指着远处道:“你瞧,那里有光!”   父亲不由得往小孩指的方向看去,差点以为自己眼花了。他揉了揉眼,再度看去,只见一道如太阳般刺眼的光束正以飞快的速度往城门口而来。   他对此本能地感到害怕,忙抱起小孩,扯了一把边上的货郎,道:“赶紧走吧,他们不会放你进去的!”   货郎白了他一眼,不屑道:“刚才争论得最厉害的明明是你好吗?”   父亲不再多言,只是赶紧抱着儿子朝货车跑去,想着逃离这里,越远越好。   那束白光带给他一阵不详的预感。   一边跑着,父亲不忘回头看那道光束。它越发逼近了,他才发现那不仅仅是一束光。它乍一看像一辆马车,外边裹着木头,还有可以滚动的轮子。但它的造型又是那般奇怪,明明没有马匹在前引动,却移动得那么快。   而这束光便是它发出的。   父亲不禁屏住呼吸,暗中猜测它是某种奇异的怪物?   而彼时围在附近的货郎们都注意到这只庞然大物,纷纷躲避不及。在他们或震惊或呆滞的目光,这玩意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疾速奔向巍峨雄伟的朱红城门。   “嘭!”   伴随着巨响,城门顿时四分五裂,破了一个大口。而站在城墙上的士兵们仿佛感到脚下的大地微微晃动,他们还没来得及反应过来,那怪物便迅速消失在城中。   长须士兵不由得发出惊恐的尖叫,大喊道:“传烽火!一级警戒!!”   京城中遍布无数台矗立于坊市间的木楼,便是模仿了西域边境的烽火制度,通过举火或密语来传递危险讯息。   自建国以来,大殷都保持着无上权威。这也意味着,从未有过攻破大殷京城城门的历史。   ……   而另一边,齐庸凡并没有预料到自己的举动足以载入史册,打破了大殷的历史记录。   事实上他也没有心情想这些杂七杂八的事儿,在京城大道上开车真的无比考验他的车技。   幸好近日城中动荡,一旦入夜,家家户户都将门锁得严严实实,轻易不会外出。但在路过集市时,他还是差点撞到人。   以及,撞毁了N个摊子和几座建筑。   这是不可避免的。齐庸凡在心里安慰自己,深吸一口气,继续开车。人们几乎都表现出了对这辆房车的恐惧,仿佛将它当成什么洪水猛兽一般,避之不及。   在如此紧张刺激的气氛下,开到半路,齐庸凡竟意外地发现还有一队御林军正在玩命追他。不过他们骑着马,速度太慢,一时半会跟不上,很快就被远远甩在后面。   终于,他开到了公主府附近。道路变得狭窄起来,他不得不放慢速度。门口有几名御林带刀侍卫把手着,应当是不让殷旭出来的意思。   想起那酒家主说的话,齐庸凡一阵怒气冲天,恨不得马上开车过去把五王爷这家伙碾死。   砰砰。   他没有去搭理那几名御林军,无论他们闪躲也好,还是选择挡在门口,他都不管不顾开车破门而入。   府内的尖叫声此起彼伏。   齐庸凡在人工湖处刹了车,因为他看到殷旭正坐在小亭子里看书,依旧是那副妖娆莫辨的中性打扮。叶子陪在身边,好像回到了当初在南山镇的日子,男人悠闲得仿佛世界末日发生都与他无关一样。   殷旭终究还是抬头望了一眼房车。   这一瞬,齐庸凡差点以为单面玻璃失效,殷旭真正看见了他。   叶子匆匆忙忙想将殷旭拉起来,虽然听不清楚他们在说什么,但齐庸凡猜测应该是快点逃之类的话。   齐庸凡没想到区区一辆房车竟然还会古代人如此恐惧。他稍稍离开驾驶座,打开车窗,伸出头喊道:“是我!叶子,你快去给他收拾行李,我要带殷旭走!”   叶子震惊地看了他一眼,似乎一时间没反应过来。   殷旭却是立马跑上前,回头对叶子道:“按他吩咐的做。”   叶子只好转身往内府而去,临走前还打量了这房车一番。   齐庸凡去开车门,让殷旭进来。曾经房车是他最大的秘密,是他赖以生存的家园。他以为自己不会告诉任何人。   但也逃不过真香定律。   时态紧急,他们剩下的时间不多,御林军随时都有可能赶到这里。齐庸凡看了殷旭一眼,只道:“我听说五王爷要登基了……你愿意和我走吗?”   殷旭最初觉得不知所措,他望着车里的一切,所有都是那么的陌生。一直以来,他都以为自己能够掌控所有。他能掌控自己的人生,大殷的命运,甚至是……喜欢的人。   但他失败了,一次疏忽,他便输得极其彻底。即便相信自己还能再度翻盘,却从来没有像现在这一刻感到未知的恐惧。   好像从来都没有真正认识过眼前这人一样。   他望着车里那些银光闪闪、奇形怪状,却又似乎透着无与伦比的神秘感的物件摆设,喉结上下滚动,感到了一丝眩晕。   他听见自己说:“我愿意。”   最后他们再在车里塞上叶子递来的包裹,齐庸凡便决定离开这里。至于公主府内的仆人,包括叶子,殷旭背后的势力会妥善安排。   齐庸凡一脚踩下油门,便飞快地逃离京城。他熟练地旋转着方向盘,竟然感到了一丝仿佛电影里演绎的快感。   这就好比与爱人私奔的感觉。   而殷旭望着这一切,眼中虽有震惊,但仍不动声色地坐在副驾驶座上,问道:“你要带我去哪儿?”   汽车驶在荒郊野外,齐庸凡并不怕偏离轨道,便附身帮他系上安全带,笑道:“任何地方,我想带你去环游世界。”   “这,你……”殷旭还想说什么,方才发生的一切太过迅速,让他一肚子的疑问来不及说出口。   “嘘,下次再告诉你。”   齐庸凡抱住他,堵住了他的唇。   ……   次日。   齐庸凡并没有开回南山镇,事实上他已经不记得路了。之所以能大老远开到京城,他完全凭借着一股惊人的意志与指南针,时不时再下车问路人。   再次迷路以后,齐庸凡本以为自己开着房车在古代环游世界的梦想大概要破产了。没想到殷旭居然递上了一份大殷地图。当然,周边的一些小国家也有所记载。   地图在古代乃是军事重物,殷旭哪怕身为公主,也是好不容易才搞到了一份。   齐庸凡赶紧给平板充上电,用建模分析软件将这份粗糙的地图换算成实地线路地图。   他在路上已经告诉殷旭,自己并不是真正的“齐雍”。他来自另一个时空,几千年后的未来。   殷旭过了很久才缓过来理解这个概念。从某种层面上而言,他已经算是思想前卫的人了。   要是寻常古代人,听到齐庸凡这番话,恐怕会以为他是疯子或是鬼怪之类。   然后殷旭问了个问题:“那真正的齐雍呢?你又为何与他长得一模一样?”   殷旭确认自己的记忆不会出现问题。他向来识人过目不忘,对比曾见过的状元齐雍,齐庸凡简直像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   这种相像并不是所谓的孪生兄弟,而是真正的、犹如本人般的雷同。   齐庸凡耸了耸肩,回答道:“事实上,我也很想知道。”   天知道狗日的国家穿越总局是怎么安排的。   “我们去哪儿?”殷旭说:“你不能再这样毫无目的地兜圈子下去了。”   殷旭也跟齐庸凡说了这阵子京城发生的事情。五王爷使了下作手段,谋杀了皇帝,发动逼宫。这一切发生得太快,令人始料不及,哪怕劲敌七王爷亦只能仓皇败退。   但这并不意味着五王爷这个皇位就能坐得十拿九稳了。   齐庸凡寻思着殷旭既然还要继续争夺皇位,那他就不出国了,就在国内玩玩吧。   他瞄了眼地图,道:“先去不崂山吧,这地方看起来僻静。咱们找一座人迹罕至的深山隐居。” 第八十六章   不崂山位于南方沿海地区。齐庸凡曾经无聊看了好几本大殷地理志, 其中便有提及这座靠海深山, 常年遭狂风洪水肆虐,另有海禁政策, 山民们便纷纷离居此地。   久而久之, 不崂山便成了一座人迹罕至的荒山。经常传出些闹鬼灵异的传闻, 在大殷颇具“盛名”。   齐庸凡一眼便在地图上看中了这座山。他在看地理志时很憧憬能生活在这种地方,所谓的天灾人祸, 不过就是沿海台风肆虐罢了。他有房车在手, 并不惧怕。   他寻思着去买一条船, 偶尔出海打渔,钓几条海味上来, 岂不美哉。   房车在崎岖的土路上疾行着,不出五天, 他们便抵达南方。期间路过越川县, 齐庸凡下车去采购了一番, 除了蔬菜瓜果, 他甚至还买了点种子。   他要做好在不崂山长期生活的准备。   他们甚至完全不必担心有追兵。五王爷的势力尚且没有渗透到全国各地,而以普通人力的速度纵是拍马也赶不上。   第六天, 房车开到了沿海地区。他们甚至经过沙滩, 是真的, 大自然演变而成的白沙滩。再边上, 有一片滩涂地。   古代的海简直堪比印尼小岛浅海区,碧蓝透明,沙质细腻。乍一眼望去, 水清沙白,碧海蓝天,美得无与伦比。   一群渔夫正在赶海。正是日落时候,潮涨潮落,他们耐心地趴在滩涂上伺机而动。   自从海禁政策后,极少数渔民才能够驾船出海。这样一来大部分渔民便失业了,而南边土壤贫瘠,盐业又由官府管控,他们只能想出赶海这个办法补贴家用。   齐庸凡将房车停在隐蔽的角落里,远远望着这一幕,回头对殷旭道:“要下去玩吗?顺便问下路,地图上到不崂山的路线太模糊了。”   “嗯。”殷旭近乎痴迷地望着窗外的景色。海边日落似乎天生就要比内陆美丽万分,虾红色的晚霞与湛蓝交织,深深浅浅晕染得恰到好处。他无意识地触碰着玻璃窗户,道:“原来大殷也有这般美好之地。”   “海边可好玩了。我有一次见过紫色的天空……”   “咱们下去玩吧。”殷旭牵着他的手欢快地奔向沙滩。   自打离开京城之后,齐庸凡已经很久没有见殷旭这般开心过了。此时也不由得笑了笑,任由他牵着。   在沙滩上玩了一会,殷旭捡到了几只奇形怪状的贝壳和海螺。他第一次见到这玩意,好奇地搁在手心里翻来覆去地观察着。   齐庸凡拿了一只放在他耳朵边上,笑道:“这是贝壳,据说通过它能听到海的声音。”   殷旭撇了撇嘴,道:“海的声音难道不就是反复的波浪声吗?”   “那可不一定。我们去滩涂那边吧,学一学赶海,或者跟渔民们买点海鲜,晚上做给你吃。”   沙滩离滩涂有一阵距离。殷旭光着脚踩在沙滩上,卷起裤腿。他将贝壳揣进怀里,跟在齐庸凡,一深一浅地踩着沙地,颇感新奇。   曾经他最大的愿望便是当皇帝,坐拥天下,掌权至上。但不知何时他发现有什么在慢慢改变,似乎像齐庸凡口中“环游世界”的生活,能让他感到更加幸福。   尤其是与深爱的人在一起。   “走快点啦。”见他半晌不跟上来,齐庸凡往回走去牵他的手,道:“等下天黑就糟糕了。我们可以在这儿呆两天,明天傍晚再来玩。”   殷旭点了点头,用力握着对方的手,隔着热度和些许沙粒,轻轻一笑,只觉得从来没有像此刻般满足。   等他们走到滩涂边上时,渔民们已经赶海完毕准备各回各家了。   他们的穿着打扮不凡,虽沾着沙尘卷着裤腿,显得有些狼狈,但一眼便可以看出与普通人截然不同的贵气。   很快便有几名渔民抱着箩筐,热情地围上来介绍道:“两位爷,要买点什么吗?都是刚捞上来的,还鲜活着。”   说罢,他们打开箩筐,露出里头乱爬的赤红色海蟹,还有一堆软脚虾,几条色彩斑斓的鱼。活蹦乱跳,皆是生猛海货,可惜运气不佳被海水冲上滩涂。   殷旭此前居于内陆,只知道彩色蘑菇有毒的道理。他瞧着那几条鱼,忍不住疑惑道:“它们能吃吗?”   “当然。”齐庸凡笑道:“海鱼可好吃了,还能做生鱼片,没什么腥味。”   渔民竖着大拇指,咧嘴笑道:“这位爷一看就是识货的!”   “这样吧,你们这些海货我都买了。”齐庸凡一边从兜里掏钱,一边问道:“再冒昧地问一下,你们知道不崂山在何处吗?”   渔民指了指右边,用夹杂着土话的口音道:“就在那边嘞,坐牛车两个时辰就到了。爷您最好不要去,那边真在闹鬼!”   说这话时,渔民面色严肃,好像在陈述某种事实。   “为何会闹鬼?难道近日有人在不崂山遭遇不测吗?”齐庸凡问道。   渔民挠了挠头,道:“这倒没有……只是大家都这般说,肯定是真的!”   对此齐庸凡一笑置之,他还是更相信眼见为实。   渔民们颇为淳朴,这么两大筐海货,才卖三百文钱,连同竹篓一起送。实在是海边海鲜不值钱,家家户户都在卖,除非运到县城里才能卖出高价。   但路途颠簸又遥远,等到县城时,鱼虾大都已经死透了。   齐庸凡直接给了他们一两银子,顺便学习了一下如何赶海。   渔民很大方地送了他一块破烂渔网,只要随意挂在滩涂里,等潮落时便可收获。   齐庸凡道了谢,与殷旭一同拎着海鲜往回走。房车里有冰箱,可以把这些海货冷冻保存,不怕坏。   太阳沉入地平线,天色已晚。透过车窗与林间的缝隙,波光粼粼的大海在夜色中闪动着奇妙的光泽。仿佛时空交错,殷旭趴在窗边怔怔出神。他有点恍惚,又像是骤然间明悟了旅行的真谛。   他问齐庸凡:“你之前看过的海也是这样吗?”   “当然不是。”齐庸凡正在厨房做饭,闻言别过头笑道:“我那个时代污染严重,大海颜色都变淡了,远没有现在漂亮。”   殷旭想了想,道:“可是你那里有好多这样的车,还有……可以远距离通话的?”   “光脑,那叫光脑。当然,以前是手机啦。”齐庸凡哼着小曲,一边将料理好的生鱼片妥帖地搁置在盘子上。   “要是我能去你家乡看看就好了,随便学会什么,就能给大殷带来翻天覆地的改变,让大殷彻底强盛起来。”殷旭有些遗憾道。   “那是不可能的。”齐庸凡耸了耸肩道:“我大概都回不去了,要给土著买一张时空票更是天文数字,历史上只有两个人做到过。”   殷旭:“……土著?”   “这并不是贬义词啦。”齐庸凡解释道:“土著是国家穿越总局对于本地居民的一种代称。”   “那要怎样才能换到时空票呢?”殷旭问道。   “呃,原时空的稀有物资?”齐庸凡随口道:“如果你能当上皇帝,咱们说不上还真能回去。历史上那次便是穿越者在异时空发现了N%稀有八号金属,与穿越总局交易后,不仅换到了三张回程票,甚至还一夜暴富成为联盟数一数二的富豪。”   说实话,殷旭并不能完全听懂齐庸凡说的话。尽管他在尽力理解,但时代的鸿沟并非那么容易跨越。私心而言,他想要去齐庸凡的家乡,并不是因为想让大殷更加强盛。他没那么伟大。   他只希望能够更多地接触到齐庸凡的世界,听懂爱人讲的那些奇言术语,仅此而已。   “好啦,开饭了,你过来帮我盛饭。”   齐庸凡做了三菜一汤,分量十足。一道生鱼片,沾酱油吃。以及炒青菜和清蒸螃蟹,配紫菜蛋花汤,虽简单,却是极美味的家常菜。   两个大男人的饭量惊人,齐庸凡甚至吃掉了整整三碗米饭。   吃得太饱,当然要做一些饭后运动,有助于消化……   “……”   两人折腾了半宿,一直睡到下午才醒。稍微收拾一下,吃了一顿饭,他们便下车继续去海边玩。   秋季的太阳并不热烈,沿海地区也并不太冷。吹着舒服的清凉海风,迎着暖融融的阳光。毫无疑问,这是最好的季节。   海波翻滚着,深蓝色在光下影射出神秘的观感。殷旭干脆换了一身衣服,穿上齐庸凡从现代带来的短裤短袖,扑进海浪里玩耍。   他们互相扑着水,嬉戏打闹,躺在海水里接吻。他们像尸体一样趴在沙滩上,任由涨潮时的海水拍打后背。大海的轰鸣,犹如有节律的呼吸声。   殷旭趴在沙滩上,侧耳倾听,忽的转头对齐庸凡说:“原来大海的声音真的跟海螺很像。”   “我又不会骗你。”齐庸凡摸了摸他的头,笑道:“现在我们像不像在度蜜月?”   齐庸凡曾跟殷旭解释过度蜜月的意思。在他那个时空,夫妻结婚后一般都会选择一个旅游景点,而后在那里度过一个月的婚后甜蜜时光。   “挺像的。”殷旭说。   “你会游泳吗?”齐庸凡问他。   “会是会,但不曾在大海里试过……”   “别废话了,咱们游泳去!”齐庸凡把他拽起来,两人脱掉上衣,便扑向一望无垠的碧蓝海水。   殷旭望着身侧的人,抿唇一笑。忽然很想让时光永远停留在这一刻,或是把平板拿过来,给他们照个相。   他把这个想法跟齐庸凡说了。   “行啊,我那个平板还有定时功能呢。”齐庸凡捋了一把湿淋淋的头发,像梳了个凌乱的大背头。他的背脊在水光下显现出精瘦的性感,以及荷尔蒙爆棚的男性气息。   殷旭伸手碰了碰他,仿佛卷入深洞般的漩涡,任由自己沉入海底,永远堕落。   殷旭想亲他,于是轻轻往前靠。   齐庸凡却自顾自地说道:“你瞧见沙滩上那块大石头没?”   殷旭:“嗯。”   齐庸凡兴奋道:“我们可以把平板挂在那里,然后开定时功能远距离拍照。”   殷旭望着他的脸,几乎看不见任何毛孔。每一处都令他痴迷心动。他咽了口口水,喉结上下滚动,正准备亲下去。   然而齐庸凡接着道:“不过要等到日落,那样天色才最好看。”   殷旭:“……”   “嗯?”齐庸凡惑然道:“你怎么了?”   殷旭臭着脸,“你还能不能让人好好亲了?”   瞧着殷旭故作倔强的小模样,齐庸凡禁不住笑出声来,捧起对方的脸便深深吻下去。   正在兴头上,沙滩上忽然多了几个小屁孩。出于不想教坏小孩的心理,齐庸凡还是决定暂且放过殷旭,先回房车洗个澡再说。   他们披上衣服走出沙滩,却迎面碰上了那几个虎头虎脑的小男孩。   其中一个小孩指着齐庸凡,道:“叔叔,你为什么和另一个叔叔在海里亲亲啊?”   齐庸凡脸都绿了,立马道:“没有,你肯定看错了。”   另一个小孩忙道:“我给阿狗作证,这是真的,他没有看错!我也看到了!”   齐庸凡:“………………”   他揪了揪殷旭的衣袖,小声道:“你倒是说两句啊。”   殷旭明显憋着笑,弯腰跟小孩们打了个招呼,用变声后的女音道:“我不是叔叔哦。”   小孩们看呆了,其中那个阿狗就差流口水,呆呆道:“大姐姐真好看。”   齐庸凡再次:“……………………”   凭什么殷旭就是姐姐,他就得是大叔?哼。   回房车的路上,齐庸凡发现殷旭其实没有以前那般女性化了。他的柳叶眉明显是修出来的,这几日长出了些许杂毛,正是标准剑眉的轮廓。   若是殷旭没有从小扮作女装,也许长到今日,便是一位英武帅气的男人了。   齐庸凡摸了摸殷旭的眉毛,道:“以后都不准修眉!”   殷旭笑了笑,说:“好。”   齐庸凡希望他能做回自己。真正的殷旭。而不是那个总戴着面具被世俗捆绑着的长乐公主。 第八十七章   第二日破晓, 齐庸凡驾驶房车前往不崂山。他照渔民所指的方向一直往前开, 道路崎岖坎坷。一条直通到底,甚至没有需要拐弯的分岔路口。   越到后面, 路愈变得狭窄, 杂草丛生, 似乎极少有人经过此地。他们在往山上开,远远的能遥望到下面的大海。太阳正好, 风平浪静, 波澜不惊的海平面泛着淡淡的微光。   约莫两个时辰后, 一座拔地而起的巍峨崇山赫然映入眼帘。山脚上立了一块极有历史年代感的大石头,上面刻了“不崂山”三个字。   殷旭有些惊喜, 摇下车窗望着外头的风景,道:“终于到了。”   齐庸凡对此地颇为满意。他发现不崂山真的靠海, 山脚下连通着一条崎岖的河道, 一直贯通汇合到蜿蜒的大海里。   “我们下去看看。”他把车停在隐蔽的林间, 随后带着殷旭顺河道一直往下走。   很明显此地的自然物资相当丰富, 依山傍水。一路上他们甚至还见到了几栋破败的陈旧木屋,应该是曾居住于此地的村民们留下的。   齐庸凡随便选了一家屋舍走进去, 连个像样的门都没有。家徒四壁的小木屋里亦无比糟乱, 蛛网结得白花花一堆, 想来应该有十几年无人居住了。   毕竟此地靠海, 偶尔若是来一场台风之类的自然灾害,对古代的建筑水平而言无异于灭顶之灾。   他们沿路继续往下走。河水很清,大抵是上游靠海的缘故, 不少鱼虾都在里头扭着身体乱游。它们的移动行径都被看得一清二楚。   齐庸凡随意捡了一根竹竿插.进去,试了试深浅,竟发现下游的水高度才刚没过膝盖。   殷旭却是玩心大起。他随身带着匕首,撕了河边韧度极强的芦苇草将匕首捆在竹竿上,随意地扎进河里。   红色的血液在水里蔓延开来。   殷旭拔出竹竿,竟发现他一次性插中了两条肥鱼。就是很普通的那种溪鲫鱼,灰扑扑的鳞片,但真的超大只。   齐庸凡讶异地看了他一眼,笑道:“运气不错嘛,等下给你做烤鱼吃。”   正巧他们并没有走出多远,回去拿了调料和锅回来时,这两条肥鱼也才刚停止蹦哒。正是秋天,丛林里遍布干枯的枝叶。殷旭去捡了一些,又抱来一捆干枯的木柴,在小河边搭起一个简易的烧烤架。   齐庸凡负责烤鱼。他的手艺是真的一绝,处理好鱼肚后他会塞进去一些生姜葱蒜之类的调料除腥。不一会功夫就将这两条鱼烤得通体金黄,散发着浓烈的香味。再撒上盐巴和调料,简直惹人垂涎。   殷旭三下五除把这条鱼解决干净,又拿起竹竿冲进河里继续叉鱼。这回他的运气用光了,也许是因为鱼儿惧怕都躲得远远的,半天他都没有再叉到一只鱼。   他有点儿沮丧,愤怒徒劳,生气没用,便坐在河边,晃荡着两只嫩白的脚丫。他的脚是真的很白,竟悄悄吸引了两只螃蟹,猛地夹住他的脚趾头。   “啊!”殷旭忍不住惊叫起来。他甩动了一下双脚,但并不能把螃蟹甩开。它们反而夹得更紧了。   “怎么了?”听到响动,齐庸凡忙跑到他这边,蹲下身小心翼翼地握着他的脚踝,道:“你先不要动,我帮你把螃蟹拿下来。”   这两只是大闸蟹,钳子的力量巨大。齐庸凡不知道为什么它们居然看上了殷旭的脚丫,但这并不影响他快速利落地结束它们的生命。   并将螃蟹们丢进锅里继续煮。   “疼不疼?”齐庸凡轻轻碰了碰殷旭的伤口,有些心疼。   “还好,没流血。”殷旭坐了一阵便缓过神来,不信邪地拿起竹竿还想继续下河。   齐庸凡忙拦住他,苦笑道:“你这样是叉不到鱼的。”   “谁说的?我方才便捉了两只。”说起这个,殷旭眉飞色舞,格外兴奋。   “呃……那可能是运气吧。”齐庸凡摸了摸鼻子,道:“我来教你一招,包管你捉到鱼。”   殷旭挑眉,“说来听听?”   “你且瞧着好了。”   抛下这句话,齐庸凡先去车里取了一只矿泉水瓶。他有一堆这样的塑料水瓶,基本上都丢进垃圾回收箱处理掉了。他用剪刀剪掉水瓶的上半部分,然后反方向用胶水再粘到瓶子里,形成了一个小型的捕捉器。   只要在瓶子里放进一些米糕之类的食物,便会有很多小鱼虾米之类的生物会愿意滑进去,然后以它们的智商,再也出不来……   但是这个瓶子还是太小了,钓不上大鱼。齐庸凡在车里找了一圈,最后用一只油桶又依法炮制。   他小时候经常这样做了扔进泥田里,第二天再来,瓶子里便多了好多泥鳅黄鳝。   殷旭在旁边看着他这一通操作,皱眉道:“你确定这玩意真的能钓上鱼?”   “总比你徒手捉好吧。”齐庸凡耸了耸肩,道:“以后无聊的时候,拿鱼竿来这儿钓。这边的鱼还很蠢,很容易钓上来的。”   殷旭一脸不置可否。两人再次来到河边,齐庸凡将两个塑料捕捉器投掷到河里,绑着的绳子头捆在河边的大石头上。   做完这一切,齐庸凡继续带殷旭往前走,道:“咱们去看看下面的海,一会再回来看鱼。”   “要是你骗人没捉到鱼怎么办?”殷旭问他。   齐庸凡笑了笑,回头道:“那就任由你处置喽。”   “你说的?”殷旭抬头看他。   “当然,我说的。”   说话间,两人已近乎走到河流尽头。不崂山真的很高,哪怕来了台风,最大的海浪也无法拍打到山上,几乎等于大自然鬼斧神工自建的防洪措施。   齐庸凡惊讶地发现此地的海边也有一片小型滩涂。当然他们正站在高处的悬崖断臂上,从上而下俯视着一切。   “你看,那边还有一条船!”殷旭兴奋地指了指远处。   齐庸凡定睛一看,果然是一条船。一条破旧的蓝色小木船,捆在滩涂石岸上,显然是曾经的居民留下的。   如今是下午,离涨潮还远,应当没有什么危险。齐庸凡便道:“不如我们下去看看?”   “嗯。”殷旭四处望了一圈,又有些沮丧道:“可惜没有沙滩。”   “好啦,你以为沙滩是大白菜,遍地都能碰上吗?”齐庸凡笑着摸了摸他的头,道:“更何况这里也没有大白菜。”   “那你以后还要带我去之前那片沙滩玩。我喜欢海边。”殷旭道。   “好好。等天气转暖,我还可以带你出海呢。要是碰上哪个无人小岛,那边的沙滩风光才叫真正的海边。”   齐庸凡牵着殷旭踩着礁石,一路费了老大劲儿才来到滩涂边上,找到那只船。   地上还爬上一坨一坨的螃蟹,齐庸凡甚至还看到一只巨大无比的龙虾,其模样大小几乎可以跟波士顿龙虾暧昧。   当然齐庸凡是吃不起波士顿龙虾的。在他那个时代,一只野生大龙虾动辄就要好几千块钱,相当于他一个月的收入。   不过眼前最重要的事还是眼前这条船。齐庸凡恋恋不舍地望了那只大龙虾一眼,踩着一深一浅的泥泞,走到小船边上。   令他们惊喜的是,这条船经过风吹雨打,竟然没有散架。大抵是原用木料就很好的缘故,在水里泡了这么久也没发霉。只是外面的蓝色涂料掉落得太厉害,斑斑驳驳,看起来卖相太差了。   齐庸凡试着把船推到边上的海试了试,它漂浮在其上,纹丝不动,似乎还能用。他让殷旭牵着绳子,自己爬了上去,小船只微微下沉了一点。   按这条船的大小,它能供四五个人坐进去。晴天时开到海上去兜圈应该没什么大问题。   两人已经决定将这条破木船占为己有。齐庸凡拉着它远离滩涂,主要怕它被海风吹走,结结实实地捆在礁石后面才算放心。   可以说他们今天运气太好了,不仅顺利地找到了隐居地点,还收获了一条免费小船。等回到小河边上,两个塑料瓶子也获得了大丰收。   小一点的瓶子里捉到了好几只肥厚的河虾,以及小鱼小虾米若干。   齐庸凡把大虾拿出来,其余的便放回到河中。   至于另一只大瓶子,更是收获满满。   共有一条大鲫鱼,两条不知品种的扁白鱼。   齐庸凡将这些河鲜,还有从海边捉回来的螃蟹、大龙虾一起带回房车,做了一顿丰盛的海鲜大餐。   趁着天色未暗,齐庸凡决定出门找一处居所。他本来希望最后停在河边,这样不仅有食物来源,还有淡水资源。虽然他并不缺水。毕竟房车内部的矿泉水是无限量的。   但后来他把大半个不崂山都转了一圈后,才发现另一处更适合的隐居地点。   看来不仅只有他们看中了不崂山,早在三四十年前,便有一位隐士来到此地,过上了如同陶渊明般与世隔绝的神仙生活。   齐庸凡无意间寻到了一处居所,坐落于半山腰,茅屋便修建在山洞边上。穿过山洞,就能来到悬崖边,俯瞰远处大海。   再加上外面有一片旷野,一座小院子,一块杂草丛生的农田,齐庸凡甚至还见到了几只乱跑的鸡,无异于世外桃源。   当时齐庸凡看到这一幕极为讶异,还以为此地仍有人烟,试探性地出声问询,并无人应答。   殷旭道:“这里肯定没有人,你瞧瞧那茅屋,那般破败,能住人吗?”   齐庸凡反驳道:“可这有鸡啊。”   殷旭随口道:“说不定是以前留下来的。”   两人于是去敲那茅屋门,才用了几分力气,那扇腐朽的木门便拉枯催朽似的掉落在地上,激起烟尘无数。   两人:“……”   最后他们在茅屋里找到了一本泛黄的日记,应是这屋主,也就是这位隐士留下的。对方在此地居住了五年,按照最后的记载,他应当是在八年前离开此地。   怪不得整个农家小院跟荒野似的。   不论如何,两人便决定住在这里了。齐庸凡将房车开上来,停在小院边上。   修整了一夜,第二日两人开始收拾卫生。首先是打扫,常年无人居住的地方灰尘太多,地上时不时还能见到鸡粪。   然后齐庸凡负责将那块农田收整出来,他想试着种点菜,实现自给自足。   忙活了一天,这间农家小院像变了个模样似的。除了那间真的无力拯救的茅屋,其他一切看起来都是那么的唯美,再加上海边的风景,简直就是度假胜地。   附近的小林里还栽种着果树。有桃子、李子,秋天正是丰收的季节,果实累累。   两人去摘了一些,虽然吃起来没那么甜,但也聊胜于无。   齐庸凡还将石洞外的悬崖收拾了出来,放上折叠桌椅,一把巨型太阳伞。这天午后,两人便躺在上面,悠闲地吃着零食,喝着加冰块的饮料,时不时欣赏远处的海景。   殷旭拿着一本书在看。   齐庸凡就比较嚣张了,他举着平板在看韩剧。此前他下载了N个G的电影韩剧,就是怕在古代太无聊,估计看大半辈子都看不完。   听到身边传来源源不断的音乐说话声,殷旭有些坐不住了,放下书道:“你在看什么?”   “韩剧啊,你要跟我一起看吗?”   殷旭有点犹豫,“我还是看书吧……”   “嗨呀,人生嘛,就要及时行乐。死读书有什么用,也是需要适当休闲的嘛。”齐庸凡笑道:“你不是很好奇我那个世界吗,韩剧里都有拍到的。”   及时行乐……   殷旭点了点头,若有所思。事实上,坐拥天下,每日被皇权囚禁于深宫之中,远比不上此刻俯瞰脚下一望无垠的大海来得痛快!   直到如今他才算真正明白快乐的真谛。 第八十八章   秋末, 天气渐渐冷起来了。这是大自然的征兆变化,或许就是某种乏善可陈的规律似的, 年复一年,日复一日。   彼时殷旭正躺在房车的小床上读着平板上下载的《万物百科大全》, 这让他对于这个世界有了更深刻的了解。   床真的很小,堪堪仅供两个大男人躺下, 还不能伸长腿。殷旭每次舒展身体都会碰到底下的柜子,然后一阵乒乒乓乓,一堆杂七杂八的东西掉落。   在几次深夜齐庸凡被迫吵醒去收拾柜子后,他决定把这个柜子移到更妥善的地方。   虽然这并不代表殷旭就能自如地翻转身体, 但他依旧很喜欢这张床。   准确而言, 殷旭从未睡过这么软的小床。他能想象到以前齐庸凡一个人躺在上面该是多么舒服, 他很担心齐庸凡会因此产生芥蒂。   他曾跟小心翼翼地跟对方提过, “我打地铺就可以了。”   齐庸凡很讶异地看着他, 忙道:“是床睡着太小不舒服吗?”   “不是。”殷旭摇了摇头, 道:“我怕你觉得太挤了。”   “不会啊,我觉得刚好。现在天冷了,两人睡在一块还省了暖气呢。”齐庸凡笑道。   而后殷旭才觉得自己似乎想太多了。若要是以前, 他绝不会因为一张床而产生这般自困自扰的想法。   在这段关系中,他们是平等的。这是这段时间以来,殷旭从书和电视剧上学会的新概念。他不会再用高人一等的贵族身份去压制齐庸凡, 渴望将对方当成自己的所有物。   他在尝试着改变,试着模仿电视剧的那些爱情,换一种方式去爱齐庸凡。   当然这种转变很困难。殷旭经常会产生一些莫名其妙的想法, 好像悬浮在半空中,摇摇晃晃,伸手想要触摸什么,却又发现那么遥远。   这是他与未来的深刻鸿沟。   许久之后,殷旭才明白这个道理。   房间里开着暖气,殷旭仅穿着短袖。他已经习惯穿这些现代衣物了,感觉的确比长袍行动更方便。   他看了一会书,忽然觉得有点渴,便走到厨房,打开冰箱倒了一杯冰水出来。   他握着水杯,望向窗外,看见齐庸凡正在割锯一块木头。他推开窗,高声道:“要我帮忙吗?”   齐庸凡擦了把额头上的汗,回头笑道:“不用啦,你不会干这种木工活的。”   这已经不是齐庸凡第一次拒绝他了,殷旭心想。最近齐庸凡都忙着砍树、锯木头,似乎想要制造某种家具。   殷旭曾提出要帮忙,却差点锯到手。他的确从小娇生惯养,又不太习惯这等新奇的锋利工具。   齐庸凡却不再让他帮忙。   殷旭想了想,问道:“傍晚我们去赶海吗?”   “嗯,趁现在天气好,得多存点食物。”齐庸凡点了点头道:“冬天快来了,听说不崂山这边往年都会下大雪,咱们得开始存储粮食了。”   话虽这么说,他们却是不缺食物的。仓库里的无限量零食种类丰富,新奇多样,殷旭怎么吃都吃不厌,格外喜欢。   但齐庸凡觉得总吃这些没什么营养,他们需要没有防腐剂的新鲜蔬菜、肉类补充。   齐庸凡很勤劳,准备来说,他是个闲不住的人。他往往一大早就起床去地里干活,种上蔬菜种子。其实他并没有什么经验,不过是凭借对生活的一腔热血。   以前齐庸凡很不理解为什么许多老人喜欢在家里种菜,外面买买也才几块钱?   现在他明白了,大概老人们更懂得生活,也更闲着无聊。   那几只被圈养的鸡颇为乖巧,大概它们的家禽属性已经根深蒂固,每天出去逛逛,啄食,晚上按时回家。它们的家便是那破败的农家小院,有一处遮风挡雨的破木棚。   等它们出去时,齐庸凡便去窝里找鸡蛋。共有五只母鸡,简直就是下蛋狂魔,往往还热乎着。他便拿了回去做炒饭给殷旭吃。   另一边,殷旭也挺无聊的。更多时候他会看书,但现在他已经对平板里乏味的万物大全失去了兴趣,跳下车,围在正在干活的齐庸凡身边,说:“你什么时候带我出海啊?”   齐庸凡曾随口跟他提了一句,但要看天气。不过平板里下载了一个不需要联网的天气预测器和指南针。   听到这话,齐庸凡手里的动作一顿。他将锯子扔在地上,拍了拍手,笑道:“不如就明天?我看了预测,最近天气都挺好的,咱们趁着冬天还没来去找个小岛度假。”   其实海边的气温偏高。殷旭常年生活在京城,很清楚此时京城人大概早已穿上夹棉袄了。但在不崂山,只是夜间冷了些,白天他们仍可以穿普通的棉质长袍,并不觉得太冷。   “好。”殷旭有些兴奋,道:“需要准备什么吗?”   齐庸凡摸了摸他的头,笑道:“把你准备好就够了。”   只是齐庸凡仍觉得那艘小船不太保险。他和殷旭曾驾驶着它在风平浪静的海上钓鱼,收获满满,钓到了不少稀奇古怪的海鱼。甚至还有一条金枪鱼。   但他们离海岸很近,并不敢开太远。   一旦风浪稍大,这艘小破船估计就承受不住了。   前阵子齐庸凡在附近跟一个渔民买了一艘结实的大船,有挡雨棚,船舷甲板,一应俱全。   那渔民拍着胸脯自豪地说他曾驾着这艘船在海上漂流一整个月,与一条鲨鱼搏斗。   齐庸凡对他说的话半信半疑,但对这艘船却很满意。   船便停在之前他们去过的沙滩上。有渔民看守,齐庸凡随时随地都可以使用它。   “我有点饿了,你去煮碗泡面给我吃吧。”齐庸凡笑道。   “哦哦好,你要吃什么口味的?”   “老坛吧。”   见殷旭走了,齐庸凡才继续撸起袖子锯木板。他想造一个床板,就接在小床边上。这样殷旭也不会觉得翻不开身体,两人晚上也不会搞出那么大动静。   这并不夸张。齐庸凡记得有一回厨房的碗都被震碎了掉在地上。   为了避免这样的情况再度发生,他只能继续弯腰努力干活,争取过两天就将木床打出来。   ……   太阳快落山的时候,他们沿河走去赶海。昨日挂在礁石边上的渔笼收获满满,不仅有大龙虾,还有螃蟹贝壳等物。   尤其是梭子蟹,加年糕翻炒起来无比美味。只不过海鲜性冷,不能多吃。   带着满满的海货回家,齐庸凡开始准备晚餐。明日就准备出海了,他特意去捉了一只鸡杀了煲汤,再炒了些海味配饭吃。   吃不完的鸡肉用盐腌制起来,可以带到船上。   齐庸凡计划出海十天左右。殷旭给他的那张地图不仅标注了陆地,还有标画附近的小岛位置。他估算了一下离附近不远处便又一座无人小岛,也听渔民们说过。   乘船去约莫要三天左右。   只是现在海禁政策太严,渔民们轻易不敢出海。要是被巡查官兵抓到,动辄罚款上千两银子。   齐庸凡确是不怕。他准备了一只食盒,里头装着些新鲜食物。大多经过腌制,能够保存四五天。另外还有一袋零食,果干之类的。   主要海上没有蔬菜补充,十天下来会极度缺乏维生素。吃点果干对身体有益。   还有好几瓶矿泉水,三桶淡水,用来洗漱。   两人准备到半夜,而后痛快地洗了个澡才入睡。   第二天,他们带着大包小包坐马车来到那片沙滩地。渔夫已经在边上等着了,听说他们要出海,特意叮嘱了一些注意事项。   渔夫:“你们用不着带这么多东西啦。”   齐庸凡一边忙着把东西搬上船,一边回头笑道:“都是必需品。”   他们出海是去旅游,各方面当然要舒适。还带了个大睡袋,棉被锅碗瓢盆一应俱全。   这条船里本身就带有能开火的小厨房。   渔夫又教了他们怎样望风,挂悬船帆。齐庸凡很认真地学了,确认不会发生什么事后便上了船,挥手与对方告别。   早晨风很大,船只很快顺着轨道漂流到海洋中。还只是淡水区,波浪起伏,人站在船头晃来晃去,多少有些难受。   幸好两人都提前服用了大夫配的晕船草药。齐庸凡本身就不会晕船,此时兴致勃勃地拿出钓鱼竿,挂在船尾上。   殷旭有点晕船,正躺在船仓里休息。太阳很大,海风咸腥,吹来阵阵凉爽。   这并不是殷旭第一次坐船,但是他第一次出海。他这才首次感受到大海的威力。   与河道的温柔小意截然不同。汪洋大海仿若一只张着血盆大口的怪兽,随时能够吞噬一切。   齐庸凡准备了一些小鱼,剁碎挂在鱼钩上当作鱼饵。他任由钓竿搁置着,先进了内舱,给殷旭盖上毯子,道:“怎么样?还晕吗?”   殷旭迷迷糊糊道:“好一点了。”   “如果你想吐就吐出来,之后到深海区更晕,得快点适应。”齐庸凡安慰道。   殷旭点了点头。他身子骨好,很快便适应了晕船,走到外边看风景。   这是他第一次如此真实地接触到广阔无垠的大海,泛着波澜的深蓝色。 第八十九章   正午太阳颇大, 两人站在甲板上钓鱼聊天,没一会就被晒得蔫蔫的。等到吃饭时间, 哪怕他们都饿得肚子疼,却也没什么胃口。粗粗用热水泡了两碗泡面下肚, 再吃些零食就算对付过去了。   一上午过去齐庸凡钓了三条鱼。不大,但花纹很漂亮, 色彩斑斓。殷旭都舍不得吃,问他能不能拿一只水桶养着。   齐庸凡笑着摇了摇头,解释道:“这些都是深海鱼,一离开大海就会死的。”   果然没一会功夫这些鱼便躺在甲板上一动不动了。齐庸凡将它们拿到厨房里去, 采用渔民说的方法, 简单地料理了一下, 抹上盐巴挂在通风口风干。这样能保存更久。   等到下午, 船驶到了深海区。首先是海水变得更加湛蓝, 太阳也变得更大了。阳光照射到波光粼粼的水面, 形成镜面反射。   齐庸凡和殷旭都不敢出去,窝在船舱里看书玩平板。偶尔观察一下风向,调动船帆。幸好遇上了好天气, 顺风直接将他们吹向目的地。   齐庸凡玩了一会发现平板居然只剩下百分之二十的电量了,最近这玩意估计是电板坏掉了,耗电极快。他嘱咐殷旭把平板收好, 因为只有它能观测天气。   剩下的电量要留着以备万一。   殷旭应了一声,便靠在边上看书。齐庸凡有点困,不知不觉就靠在殷旭腿上睡着了。   等听到他的小呼噜声, 殷旭放下书,安静地看了他一会,俯下身在他脸上偷亲了一口。   又怕他冷,从身上脱了外套给他盖上。   一觉醒来便是傍晚了。齐庸凡揉揉眼睛一骨碌爬起来,扭头看着殷旭,有些惊讶道:“我睡了这么久吗?”   殷旭淡定道:“也没多久。”   齐庸凡往外看了一眼,落日余晖,虾红色与湛蓝交织,海上的夕阳真的很美。原来他都睡了一个下午了啊。   他顿时有些兴奋,伸手想将殷旭拽起来,道:“咱们出去看落日,我再钓两条鱼上来,晚上煮鱼汤给你喝!”   殷旭:“……我腿麻了,起不来。”   齐庸凡才知道自己一整个下午都枕着对方的腿,岂止会麻,估计都废了。他恨铁不成钢道:“你就不知道叫醒我吗?”   殷旭:“我不想吵醒你。”   齐庸凡:“……”无奈。   最后齐庸凡给殷旭揉了半个时辰的腿才作罢。两人走到甲板上,齐庸凡负责钓鱼,殷旭则捣鼓着渔网,希望能搞上来一点螃蟹之类的海味。   齐庸凡这边收获一般,钓上来两条肥厚的秋刀鱼。不过不能煮汤了,秋刀鱼用来烤制最好。   渔网很大,是老渔民留下来的装备,有些陈旧了。他教过齐庸凡一招,就是在渔网里加入一些小鱼小虾,再敞开渔网抛入海里。   当时殷旭在旁边听着,如今活学活用,不一会便感觉渔网沉甸甸的,大喊道:“庸凡,好沉!你快过来帮忙。”   齐庸凡赶紧跑过来帮忙。横竖他的钓鱼竿绑在船架上,并不需要随时随地守在原地。   殷旭练过功夫,正经力气比齐庸凡还大。连他都提不上来的东西,齐庸凡寻思着莫非碰上了百年难遇的超大鱼?   难不成还是鲨鱼?思及至此,齐庸凡冷不丁打了个寒颤,心想那渔网似乎也没这么大吧?   “再加把劲。”殷旭来不及擦脸上的汗,隐藏在衣料下的手臂肌肉遒劲突起。几滴汗顺着脸颊分明的线条滑落下来,从鼻尖下坠,隐没到衣领深处。   齐庸凡一时看呆住了,手里的力气也稍微松散了一些,导致渔网下沉了几寸。   殷旭却是大喝一声,硬生生将渔网扛出了水面。   齐庸凡这才回过神来。他当然舍不得殷旭受苦,用尽全力将渔网一起提到了甲板上。   原来他们压根没钓上什么鱼。那渔网里正躺着一只硕大海龟,还有一只奇形怪状的水母。   殷旭从未见过水母,当即很好奇,蹲下身就想用手去碰它。   齐庸凡忙拉住他,道:“这玩意是有毒的。”   “嗯?你以前见过?”   “在水族馆见过。它叫水母,一碰就会中毒身亡。”其实齐庸凡说得过分夸张了,毕竟水母之间也是分种类的。但他不想让殷旭因为好奇心就去随便碰它,当即咳嗽一声,继续绘声绘色地形容它的恐怖。   “这样啊。”殷旭很快对水母失去兴趣,弯腰去看那只海龟,道:“它没毒吧?”   “嗯,没毒,它叫海龟。”   殷旭道:“你懂得真多。”   “哈哈,还好啦,这些水族馆都有。”   “水族馆又是什么?”   “就是专门养这些海洋生物的地方,普通人可以花钱买票进去观看。”   殷旭点点头,说:“挺有意义的。”   齐庸凡用两根木棍夹着水母放入海中。至于那只海龟,他就准备留下来煮汤喝了。他可没吃过这等珍惜物种,在上一世,海龟乃是濒临灭绝物种之一,纵使是全球最大的水族馆恐怕也见不到这么大的海龟。   但在这个世界就截然不同。没有渔夫会对海龟感兴趣,它们在海洋中自由自在地生长,泛滥成灾,如同普通的鱼类一样,完全可以纳入人类的食谱。   晚餐非常丰盛。船上有专门生火的小厨房,锅灶下是一块金属板,每次往上抹一层泥巴用来隔火。齐庸凡很少用柴火做饭,差点被呛得半死。   最后端上餐桌的有两条烤秋刀鱼、腌炒海鱼、炒白菜、清炖海龟肉汤。   配两碗白米饭。   齐庸凡以前看过新闻,上面说海龟肉有毒。大概是因为很容易受到海洋污染的缘故,重金属严重超标。不过古代的大海肯定是纯天然无污染的,吃一些应该没事。   但他也不敢多吃,尤其是这海龟肉一点也不好吃……倒是汤滋味不错,鲜味十足。   齐庸凡想着如果再捕到海龟,一定不再头脑发热想着吃了,直接放生吧。吃这种有年头的生物,不仅折寿还遭罪。   晚上两人搞了一次夜钓。许多渔民都喜欢夜钓,收获更丰。长期经验表明鱼虾在夜间的活动更加频繁,鱿鱼最好钓。   齐庸凡本来是想钓点鱿鱼吃,没想到殷旭那边的渔网又有了收获。两人齐心协力费劲地扛上来,发现又是一只大海龟。   只能无奈地放回海里。   “这海龟真是泛滥成灾了。”齐庸凡感叹道。   “它好难吃。”   “海龟蛋估计味道还行,不过它们都会把蛋下在岛上。”齐庸凡伸了个懒腰,继续回到原位钓鱼。   没过多久,钓竿上下剧烈起伏,显然有鱼儿上钩。齐庸凡忙摇晃拉线,刚开始还挺轻松,过了一会,鱼线骤然变得沉重起来,甚至有股强大的力道仿佛能将他本人也拉下水似的。   齐庸凡面色一变,双腿叉开,紧紧靠在船边,回头道:“你拉我一把。”   遇到这种情况,无非是有大鱼把小鱼给吃了。而且这条鱼应该很大,否则不可能撼动他这么个体重破八十公斤的高壮男人。   齐庸凡持续拉鱼线,偶尔松一会,偶尔紧一点,相当于在溜鱼。等到鱼疲累松懈了,他的机会也就来了。现代工艺的鱼线质量太好,钓着如此巨大的鱼,怎么扯拉都不断。   可以说放长线钓大鱼是每个爱好钓鱼男人的终极梦想。齐庸凡以前就有个朋友的朋友,特别喜欢钓鱼,曾花重金在东南亚海面上钓了三天三夜,什么鱼都碰上过,还吹嘘曾遇到过鲨鱼。   大半个时辰过去。齐庸凡一边佩服这条鱼的体力,一边胡思乱想。到底是什么鱼?若是超大金枪鱼他们就赚了,若是拿回去还没坏也能卖上好价钱……   等等,他们又不缺钱。   “庸凡,你快看!”殷旭焦急地推了他一把,道:“那是什么?”   船尾点着两盏油灯。在黑夜中算是很明亮了,勉强能照亮附近几米距离的海域,而且有吸引鱼游过来的作用。   殷旭说的是不远处,他看见一块凸起来的锋利银色鱼背正在海面上不断滑动,向这条船而来。   齐庸凡此时也看到了。从他的角度,能够很明显地察觉到鱼线的尽头……便连接着那银色鱼背。   他对海洋生物有所了解,当然知道海洋中这种形状的银色鱼脊……非鲨鱼莫属!   “卧槽!”他竟然钓上了一条鲨鱼?!   此时齐庸凡也顾不得爆粗口了,忙道:“你带匕首了吗?”   “带了。”殷旭一般都会将这种东西随身携带,从腰间抽出递给他。   齐庸凡毫不犹豫地斩断鱼线。先不论是什么品种,光是鲨鱼就足够令他恐慌了。   但他刚才遛了这条鲨鱼整整大半个时辰……希望它此时此刻不要太暴躁。   “怎么了?”殷旭疑惑道。   “我们遇上大麻烦了。”齐庸凡指着银色鱼脊道:“看见没,那是一条鲨鱼。”   “那是何物?”殷旭就像个什么也不懂的好奇宝宝。   齐庸凡并没有回答这个问题。   因为很快,它游近了。借着灯光,透过清澈的海面,两人都能很清楚地看见它锋利的獠牙与近乎三米长的巨大身体。   齐庸凡甚至通过观察它方正的脸,辨认出这是一条虎鲨…… 第九十章   虎鲨是全球记载中仅次于大白鲨的凶猛鱼类。随着人类对于海洋的保护力度加强, 鲨鱼繁殖迅猛,历年来食人新闻层出不穷。   更可怕的是, 齐庸凡刚才遛了这条虎鲨整整大半个时辰……   殷旭有些好奇道:“它会咬人吗?”   齐庸凡擦了把冷汗,道:“岂止会咬人, 它还会吃人。”   夜里没风,他们的船停在海上, 万籁俱寂。齐庸凡望着那条虎鲨在附近游来游去,只能寄希望于它不要生气,游累了赶紧离开。   虎鲨是有一定智慧的。他可不想让它知道方才发生的一切,忙与殷旭躲到船仓里。   “不就是一条鱼嘛, 何必怕它。”殷旭还很不以为然道:“我用一根鱼叉就能刺死它。”   “刺死它?然后呢?”齐庸凡耸了耸肩道:“鲨鱼虽然不是群居动物, 但对大海中的血腥味十分敏感。一旦血液蔓延, 附近的鲨鱼都会游过来围攻我们这条小船……”   这才是最恐怖的。   两人面对面发了好一会呆, 约莫小半个时辰, 船身微微晃动了一下, 齐庸凡赶忙站起来往外看,却见那条鲨鱼已经游走了。   他们很幸运地逃过一劫。   至此,齐庸凡终于松了口气。不过他却没心情再去夜钓了, 扯过铺盖与殷旭相依而眠。   夜里海风大,气温低,两人蜷缩在一块睡觉暖和一些。   一觉醒来便是早晨了。依旧是太阳明媚的一天, 海平面泛着微光波澜。海风仍然咸腥,船身晃晃悠悠,随着风向再度起航。   偶尔与风错开时, 两人就得开始费力地划桨,努力向地图上显示的方向靠近。   风很给力。齐庸凡走进厨房,一边准备早餐,一边查看着平板地图的移动路径,回头对殷旭道:“这样下去我们再过两天就能到那座岛了。”   “嗯,我要去岛上洗个澡。”殷旭是有洁癖的,平常每日都会洗一次澡。但船上洗澡不方便,就那么两桶水,还是得省着点用。   齐庸凡也有洁癖。他本来寻思着去海里泡一泡得了,回头再用淡水冲一下盐渍。但昨晚碰上了鲨鱼,让他不敢轻举妄动。   他记得以前看过一个新闻,情侣去海边游泳,结果双双被虎鲨吃掉了头……   早餐很简单,甚至称得上简陋。没有生火做饭,就是普通的两块盼盼面包,切片叠起来,里头夹了花生酱和火腿肠。另外一瓶牛奶,一只削好皮的苹果。   齐庸凡咬了一口面包,花生酱和火腿肠混杂在一起的味道有些奇怪。不过他太饿了,迅速解决掉早餐。   要忙的事还有很多。   比如昨天钓到的几尾鱼,需要经过处理制作成腌鱼挂起来通风。齐庸凡当初还跟渔民们买了两大桶腌菜,有大白菜、雪菜,能够保存更久。   有经验的老渔民都是这样吃的。再有出海数月没有物资补充,就只能自己在甲板上种菜了。   长时间不吃蔬菜可不行。   还要打扫整条船的卫生,瞧瞧哪里有没有漏水啊之类的。忙了一上午,齐庸凡累得直喘气,心想自己哪是来旅游,分明是来受罪的。   谁让他舍不得使唤殷旭呢。   吃罢中饭,继续前行。   他们很快经过了一个无人小岛。这岛是真的小,在地图上也没有记载。   齐庸凡稍微懂一点,这种岛极有可能是漂浮岛,或者海浪大一些就能把它淹没。它实际上就想一个隆起的山坡,也就把船身大不了多少。   他让殷旭将船停靠在岸边,拴住绳子,自个跳了下去。   这岛小到一眼就能看清全貌,应该没什么危险的生物。岛上散发着一股难以言喻的恶臭,岩石皆黑粘粘、湿答答的,覆盖着某种不明液体。想来是常年泡在海水中的缘故。   所幸走到岛顶上,齐庸凡还是发现了些许收获——一窝不明鸟蛋。   大概是海鸟下在这里的,每个蛋都有足鹅蛋大小,甚至更大一些。   他敲开了其中一个蛋,透明的液体流出来,证明这蛋还新鲜着,应该能吃。   “你拿个袋子给我,这儿有一窝鸟蛋,咱带回去吃。”齐庸凡站起身对船上的殷旭说道。   殷旭赶紧的提了个布袋过来,两人将鸟蛋装了一起走回去。路不好走,都是崎岖、滑不溜秋的岩石,他差点摔了一跤。   幸亏齐庸凡扶着他,不然不仅人要摔,蛋八成也没了。   回到船上,殷旭提出想要在岛上洗个澡。齐庸凡便去提了一桶水,让他脱光了站在岸边,一瓢水一瓢水地给他浇淋着。   齐庸凡心想,其实殷旭也不精贵嘛。他很容易适应环境,能吃下苦。任谁也想不到眼前这个吹了几天海风变黑一点正站在小岛上洗澡的精瘦男人是曾经的大殷公主。   “呦,还有紫菜。”齐庸凡眼尖,很快看到岩石上长着一坨黑乎乎类似于水草的东西,忙跟殷旭接了匕首,走上去刮紫菜。   他动作利索,不一会就刮了一大袋,回头晒干便可以泡紫菜汤喝。   做完这一切,齐庸凡抱着紫菜往回走,正看到殷旭穿衣服的身影,笑道:“你洗好啦?”   殷旭点点头,拉过他,指着不远处道:“你看,那边是不是有个人?”   “呃……有吗?你看错了吧。”   其实齐庸凡是有点近视的,也不多,不到一百度,用不着佩戴眼镜。本来当初高中毕业想着去联盟参军,却因为近视在第一轮就被刷掉了。   后来,他也一直没有闲钱去做近视手术。   太阳光太过强盛,他只能朦朦胧胧看清前方有个黑点。要说是个人,那也太夸张了。   什么人能在汪洋大海中独自生存?怕不是给虎鲨吃掉就是淹死了。   “我没看错。”殷旭笃定道:“那真是个人,抱着一块浮木。”   “我们要不过去看看?”齐庸凡道。   “我想不用,他已经看到我们了。”   殷旭的视力很好,隔着如此遥远的距离,他尚且能看见那人正激动地挥舞手臂。   齐庸凡看不清就懒得看了,坐在一块干净的石头上,道:“咱们要救他吗?”   殷旭一脸疑惑:“为何要救他?”   齐庸凡:“……那咱们干啥要在这里等。”   殷旭抿了抿唇,道:“若是个好人,便暂且养着,替你打扫卫生什么的。若是个不好的,便让他自个呆在这小岛上自生自灭吧。”   齐庸凡眉毛一挑,顿时感受到了殷旭的冷漠无情。不过他喜欢,他才不是那种烂好人。   这座小岛没有任何淡水资源,也没有任何食物,就像个起伏不定的小山丘,表面全部覆盖着黝黑岩石。等入了夜……说不定还会被涨潮淹没。   只能说海里那人运气太好了,能遇见他们。大殷的海禁政策相当严格,若是在平常,大概十几天都不见一条船经过。   不过齐庸凡是个善于思考的人。他寻思着这人为何会落于海里?除非是船翻了,或者遭人陷害……   总之等会问一问吧。   海里那人游得有点缓慢。他本以为岛上的人有船,看见他会开船过来救援。可直到他都快游到岸边时,只见岛上两人动也不懂,不得不放弃了这个想法。   齐庸凡此时也看清了他。是个男人,长得挺俊秀,五官深刻立体,颇有异域风情。在海水里泡了太久,他爬到岸上时直哆嗦。身上的蓝袍被泡成了烂糊糊的白色,皮肤发白起皱。   他搓了把脸,环视了一圈这座岛,几乎一眼就看出这里不适合生存,不由得有些沮丧,慢慢向两人走来。   殷旭并没有放松警惕。一个人,一个突然出现的人在海上独自游到这里,绝不是普通巧合。等到男人离他们只有半米远时,他高声喝住了对方。   男人愣了一下,停住脚步,嘴里冒出一通叽里呱啦的鸟语。   殷旭蹙眉,不耐烦道:“会说大殷话不?”   齐庸凡倒是认出了男人说的鸟语。他以前没少看岛国片,当然知道这是岛国语,忙道:“他是琉球人。”   男人沉默了一下,再次张口说的却是大殷标准的普通话:“尔等是何人?”   齐庸凡心里呦呵了一下,还尔等呢,看来是个身份不凡的琉球贵族。作为熟读五千年历史的中国人,他特别讨厌岛国,连带着也厌恶起现在的琉球岛。   天天跟中原学习文化,转头又陷害人家,这种吃里扒外的行为着实恶心人。   于是他淡淡道:“大殷人。”   说罢,他便扯着殷旭往船上走。这家伙会说大殷话,言语之中透露出其身份不凡,一看就不是当洒扫仆人的料,看来他们只得任由其在岛上自生自灭了。   齐庸凡是没有一点好心,他很小气的,对外国陌生人,特别还是琉球人,连一点淡水都不想给。   殷旭回头看他,“不救了?”   齐庸凡撇撇嘴,说:“看着就不像什么好人。”   殷旭点一点头,要不是缺个人洒扫,他才不愿意让别人打扰他们的二人世界。   “喂!等等!”   那男人傻了,像是没想到这两人说走就走,毫不留情,忙道:“吾乃琉球大王子,吾有钱,你们要什么吾都能给你!”   齐庸凡这回倒是挺住了脚步,看着他,道:“钱呢?”   男人摸了摸湿漉漉的口袋,道:“没带……”   齐庸凡跟阵风似的,立马掉头就走。 第九十一章   那高瘦琉球人最终还是死皮赖脸地跟着上了船。许是在海上漂流太久了, 他很清楚自己要是被扔在这个小岛上,绝对活不了几天。   王子的尊严啊什么的, 在生命之前不值一提。他只得拼命恳求齐庸凡,甚至还跪下了。   齐庸凡问他:“你会洗衣做饭?洒扫拖地?”   “我……”琉球王子本来想说自己不会的, 但望着身后那艘船,就像看着生的希望, 忙点头道:“我会!我会!我会努力学的。”   这下齐庸凡倒不好再说什么了,便道:“起来吧,上船。”   见男人还站在原地,殷旭道:“还愣着做甚?”   “哦、哦……”男人赶紧站起身, 有点懵。许是他这辈子第一次向他人低头, 第一次向除父皇之外的人下跪。   他早该明白的, 在一望无垠的大海上, 他的身份不值一提。   齐庸凡对这个琉球人也不差。船上不缺食物和淡水。正好碰上饭点, 他烧了一大桌丰盛的饭菜, 分了一些装给男人,又添上一杯竹筒装的矿泉水。   聊了一会,齐庸凡才知道这位琉球王子名叫悠仁。琉球皇室一般是没有姓氏的, 他们模仿中原皇帝的做派,认为君权神授,天皇即是神, 因此没有名字。   此次悠仁随一批皇室选拔而出的留学生,乘船前往大殷,正准备学习大殷文化。然而半路上遇到了暴风雨, 船不幸沉没,其余人皆坠海身亡。悠仁侥幸抱着一块浮木,漂流至此。   说实话,齐庸凡对这悠仁说的话半信半疑。如今大殷风雨飘摇,琉球恐怕恨不得掺合一脚,怎么可能还派人来学习文化?   恐怕这只是个幌子。   尽管如此,齐庸凡并没有苛待悠仁。他寻思着吃饱了才好干活,等一吃完饭便指使悠仁去洗碗。   没想到悠仁真是个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大少爷,没一会便啪啪打碎了两个碗。   船上本来就没带几个盘碗。齐庸凡有点生气了,吓唬他道:“你再打碎一个就把你扔下船。”   悠仁唯唯诺诺地点头,仿佛跟之前在岛上一副王子派头的不是一个人。   其实洗碗很简单,在齐庸凡的威胁之下,他迅速而小心翼翼地洗完碗,心想终于能休息了,坐在地上喘了口气。   这时齐庸凡走进来丢给他一套衣服,是殷旭的旧衣。悠仁看起来也就一米七出头,这套衣服对他而言还是大了一些。   “给、给我的?”悠仁有些讶异。   “嗯,快换上吧,等下还要干活。”齐庸凡道。   悠仁不禁有点感动,三下五除换好衣服。他一直有暗中观察这艘船,很显然,眼前这两人绝非普通渔夫。   从外貌上就能看出来。悠仁从未见过这般貌美的男子,他曾被人称为琉球第一美男子,但与这二位比起来,差得不是一星半点。   其实用“美貌”二字来形容还是太唐突了,但他一时之间真的想不出别的大殷词语。   而两人的身着打扮亦颇为不凡。虽然款式很普通,但悠仁能瞧出这等料子,在琉球国只有皇室贵族才穿得起。   船只是普通的渔船,但里头的摆件却看得悠仁眼花缭乱。就说外头挂着的鱼竿,那质感,那花纹,悠仁这辈子都没见过。   他跪坐在船仓里发了会呆,像是还没从王子到阶下囚的身份转变过来,透过窗户望着外边的男人在钓鱼,怔怔出神。   这时殷旭走了进来。他给自己倒了杯水,靠在木柱上,指着里间道:“去收拾一下,以后那是你的房间。”   “好的,谢谢。”悠仁礼貌地回答,半晌又想自己的态度也太怂了吧,他可是琉球王子,何必怕眼前这人?   虽然对方的眼神确实有点吓人……   悠仁一边胡思乱想,一边去抱被褥,寻到殷旭指的那个小房间后,发现这里离船仓很远,几乎靠近船头了。   当然,这是殷旭刻意而为之。他可无法容忍有人夜间偷听。   殷旭喝完了水,又倒了一杯,拿到甲板上递给齐庸凡,道:“那琉球王子叫什么来着?悠仁?”   “嗯。”齐庸凡随口道:“挺傻的,连个碗都洗不好。”   “我方才让他收拾东西住到船头去了。”殷旭轻声道。   “真的?”齐庸凡笑了笑,瞬间就明白殷旭是什么意思。他们晚上一般睡在船尾的仓屋里。   “当然是真的。”殷旭在他脸上亲了一口。   而彼时,另一边,悠仁刚探出头,半步走到甲板上来,就看到了这一幕。他微微张大了嘴巴,无比震惊,却又觉得眼前这一幕出乎意料地唯美……   就像琉球画师笔下的图画一般,或像下雪的傍晚,弥漫的雪雾在空荡的街巷飘来飘去。他想起宫殿里的舞女们,身着艳色和服,身姿柔软迷人,却不及眼前这二位男子的万分之一。   原来,男子之间也是可以发生这种关系的。在此之前,悠仁只听朋友们说过,有贵族私下养孪童,或是貌美男子。   只是眼前这两人一看就不是那种关系。悠仁有一种说不出的错觉,认为他们应当是真心相爱吧。那种默契,举手投足间流露的情感,就像他见过的男人与妻子相处时一样。   见他们要转过身来了,悠仁忙退步躲到船仓里,手忙脚乱地差点摔了一跤。   而悠仁殊不知自己方才的狼狈动作全然被二人看在眼里。齐庸凡忍不住笑了笑,把玩着殷旭的手指道:“都被看到了诶。”   殷旭面无表情:“我看他是闲着没事干,你是不是该让他洒扫船身去了?”   “哈哈。”齐庸凡摸了摸他的头,笑道:“被看到也无所谓,等回了大殷咱们就放他离开,以后估计也不会再见面。”   殷旭蹙眉,道:“还要把他送到大殷?”   “送佛送到西嘛。”齐庸凡道:“对了,你赶紧去把平板藏严实些,不要被他发现了。顺便让他去扫地,给他找点事干。”   殷旭:“要不要看看天气?这小子说他们遭遇了暴风雨。”   齐庸凡点了点头,“也行,以防万一嘛。明日我们便能到岛上了,应当没什么危险。”   说完殷旭便进了船仓,齐庸凡则继续钓鱼。晚饭还没着落呢,他发誓一定要钓到一条超大鱼,以此来满足自己的海钓心愿。   殷旭先打开平板点击天气预报软件。这些天他已经能够独自使用平板,有些小游戏玩得比齐庸凡还厉害。   屏幕显示一切正常,地图路线中这条船汇聚成一个小红点,向目的地前进。   他松了口气,正打算把平板塞入柜中里,想了想,又设了个密码,关机。   这也是齐庸凡教他的,以防万一。   做完这些,他便让悠仁去扫地。而后他陪着齐庸凡在船尾钓鱼。   其实悠仁并没有那么傻。他方才躲在角落里,亲眼目睹了殷旭摆弄平板的那一幕。多亏了这破船,钥匙都没上锁,他心里盘算着那块会发光的板子是何等宝物,表面上装着在认真扫地,等趁他们不注意,便溜到柜子那边。   他打开柜子,取出板子,入手意外地有些沉。但不论他如何敲打、摇晃,它就跟普通金属一样,除了黑乎乎的页面似乎能反光,没什么动静。   不是能发光吗?悠仁有点焦急,又摆弄了几下,担心那两人随时会过来,只好将板子原封不动地放回去,轻手轻脚地关上柜门。   ……   一晃便到了晚上。夜晚的大海黑漆漆一片,神秘中带着几分瘆人的感觉,咸腥海风吹得人平白打了个寒战。   可怜的悠仁做了一天苦命劳工,又是洗碗又是拖地,累得脚不沾地。木船扶栏上竟还沾了一大坨黄黄绿绿的凝固鸟屎,而他也只能捏着鼻子清理。   对此,齐庸凡很满意,觉得把悠仁救回来无疑是个正确的选择。否则现在那个要去清理鸟屎的人恐怕就是他自己了。   于是齐庸凡让悠仁跟他们一起同桌吃饭。晚餐照例很丰盛,五菜一汤。饭毕,每人还吃了一个果冻当作饭后水果。   悠仁吃得肚子圆滚滚,忍不住问道:“大殷的饭菜都如此好吃吗?都有那个……那个果什么冻吗?”   齐庸凡知道他还没去过大殷,当即点了点头,道:“都有,都好吃。我的厨艺算是很差了,大殷物产丰富,好吃的可多了。”   悠仁不禁很羡慕。他方才注意到桌上不仅有蔬菜还有水果,这些在琉球本地都是极罕见的,蔬果难以种植,普通人无法吃到,总吃鱼肉啊之类的导致国内百姓普遍营养不良。   “咱们什么时候能到大殷啊?”悠仁又问道。   “大殷?”齐庸凡不由得扬起邪恶的坏笑,说:“不不,我们不去大殷。”   “什么?你们不就是大殷人吗?!”悠仁吃惊地问道。   “是啊。”殷旭也加入了哄骗小孩的环节,道:“但我们不去大殷,要去一个荒岛,到时候只能把你丢在岛上了。”   “你、你们……”   “我们是海盗,在大殷犯了重罪,只能四海漂流。”齐庸凡隐约还有几分伤感道:“可怜咱们仨往后只能在荒岛共度余生了。”   “我、你……”悠仁激动得口不择言,道:“你们送我回去!只要送我回去,我就命父皇赦免你们的罪行,再奉送黄金银两……”   “哈哈,骗你的啦。”齐庸凡被他的反应逗笑了。 第九十二章   次日。   随着太阳再度升起, 崭新的海上漂流的一天又开始了。依旧是仿佛渗透到身体里的海腥味,摇摇晃晃的木船在风中缓慢前进。   空气中传来食物的香气, 海鸥在船舱头顶久久盘旋不愿离去。   在船尾的角落里,高挂着一根质地不菲的金属鱼竿。而站在鱼竿前握着围栏的高大青年正遥望着一望无垠的碧蓝大海, 惬意地眯了眯眼。   这时船舱里有人喊道:“早饭好了。”   木门被“啪”地一下顶开, 悠仁探出头来, 努努嘴道:“齐公子,过来吃早饭了。”   齐庸凡应了一声, 又翻拣了一会钓竿,确认没有任何问题后才转身往船舱走去。   这是他们在海上航行的第五天。按照平板的地图路线显示, 他们今日下午便能抵达那个海岛度假。   这时齐庸凡也真切感受到了古代旅游的艰辛。真的是长途跋涉小半个月,快乐那么两三天。不过这一切都是值得的, 因为冬天快到了。   他们刚好能赶在冬日前享受一把夏天。   今天早餐是殷旭做的。毕竟每日都是翻来覆去的那几样面包牛奶,他也会做,便主动请缨。   三人围坐在桌前吃着早饭。悠仁有点受不了这种安静,忍不住开口道:“何时能抵达大殷?”   “再过好几天。”齐庸凡随口道。   “怎会这样?我记得沉船时有人告诉我不出三日便能抵达大殷……”悠仁愤懑道。   自从昨晚被戏弄后,三人的关系反而亲近了许多。悠仁本以为他们没那么坏,只是喜欢开玩笑而已,最后肯定会送他回到大殷。   殷旭淡淡地道:“你没发现我们离大殷越来越远了吗?”   悠仁:“没发现……”大海都长这样,请问他怎么发现?   齐庸凡喝了一口牛奶, 拿起毛巾擦了擦嘴, 道:“咱们的确要去那个荒岛,大概下午就会到了。不过这次我们是来度假的,玩个四五天后就会带你一起回大殷。”   这回他说的可是实话。   “度、度假。”悠仁炸毛了, 嚷道:“你们又骗我!这年头哪有人去荒岛度假?”   齐庸凡继续慢悠悠地喝着奶,不禁有些怀念最初见到悠仁的时候。这小子当初说话多文雅,一口一个“吾”“尔等”之类的,没曾想跟他们呆了几天后就大变样,已经演变到出口成脏的地步了。   当然他绝不会承认这一切是耳濡目染的缘故。   “那是你见识短浅。”殷旭向悠仁投去鄙视的目光,道:“我们这叫度蜜月,懂吗?”   他有点卖弄新知识的意思。   悠仁:“……不懂。”   殷旭却没有丝毫解释的意思,捧着瓷杯,与齐庸凡一道赏海景,喝着奶,共度早晨美好的时光。   就悠仁一个人没正经杯子,只能端着个竹筒,咕噜噜地将奶灌进肚子里。呼,真好喝,好想再来一杯……   琉球岛也没有这种好东西,他心想。   终于,到了下午,三人站在甲板上,隐约看到了前方小岛的黑影。   这座岛真的很大,远远望去,崇山峻岭,绿色山峦重叠在一起,煞是壮观。等到船驶近了,已来到浅海区,海水再度变得清浅起来,呈碧绿蓝的奇妙色泽。   殷旭抓着围栏,指着前方,有些兴奋道:“庸凡,你瞧!有沙滩诶!”   听到这话,一旁的悠仁颇为不以为然,要知道在他们琉球国,四面环海,最不缺的便是沙滩。   齐庸凡笑道:“看着风景挺不错的,是个度假的好地方。”   “这里会不会有人居住?”悠仁问道。   “没有人。”齐庸凡道:“我问过渔民了,这座小岛有淡水,但无人居住。”   所以才被称之为荒岛。   木船停靠在沙滩边上。为了防止涨潮时将船只卷入海中,三个男人用了九牛二虎之力才将它拉到沙滩,捆在一大块礁石附近。   悠仁本以为他们只是随便说说,没想到还是真来度假的。只见殷旭从厨房里端出了一只大竹篮,里头装着一块米色餐布以及各色零食饮料。   殷旭选了一块沙滩,正好在椰子树下,铺开餐布,将零食摆出来,然后招呼齐庸凡坐下。   当然没悠仁的份儿。   其实齐庸凡倒无所谓悠仁跟他们一起坐下分享零食,他是从现代而来,人人平等的观念几乎已经是身体里一种不加思考的习惯了。   就算此刻悠仁有求于他们,帮忙打扫卫生什么的,但齐庸凡从未看低过他,还让他同桌吃饭。   但殷旭就不一定这样想了。他看了再多电视剧再多百科全书,但脑子里还是古代这套根深蒂固的行为准则。他从来只把悠仁当成仆人,因此不喜对方与自己平起平坐。   他有点洁癖,嫌脏。   悠仁倒没觉得哪里不对劲,他也是古代人思维,知道自己现在就是个阶下囚,当即一屁股坐在沙滩上。   齐庸凡扔给他一包花生米,道:“想吃什么自己过来拿。”   悠仁点了点头,打开布包,放了一粒在嘴里嚼了嚼,真香。又是琉球国没有的好东西。   “晚上还住船上吗?”殷旭问他。   “当然,岛上又没地方住人。”   齐庸凡以前看过贝爷德爷主演的荒岛求生纪录片,大多在树枝之下套个吊床睡。晚上蚊子那么多,第二天一觉睡醒浑身都痒死了。   他们是来度假的,又不是来受罪的。   抱着这样的想法,齐庸凡怎么舒服怎么来,完事了指挥悠仁去摘椰子。   其实悠仁自己也渴了,他又不好意思问齐庸凡讨淡水,当即拍拍胸脯保证一定完成任务。   齐庸凡随手指了一棵椰树,先问道:“这树挺高的,你体力怎么样,爬的上去吗?”   悠仁点点头,道:“可以,我从小练武。”   他虽然没练出什么名堂,但爬个树应该没啥问题。   “行。”齐庸凡递给他一把小刀,道:“你等会爬到树顶后用刀砍断茎根,或者用手拧,多搞几个椰子下来。”   悠仁本来以为这事儿应该很简单,还得到了一把武器。说实话,在拿到小刀时他还考量了片刻,要不要玩命一击把这两人干掉。   这样他就能独自开船回大殷。   等等,他不认路……   想到这里,他不得不放弃这个愚蠢的想法,乖乖地拿上小刀爬树。   然而爬了没多久,悠仁便惨叫出声。又鸟儿痛啊!夹腿爬树真不是爷们该干的事儿。   幸亏他还能忍,终于爬到了树顶上,已经气喘吁吁了。他赶紧地想拿小刀砍,却发现那茎根坚硬无比,只能用手旋转着扭。   而另一边,两人坐在大树下乘凉喝着饮料。殷旭看着这一幕,有些好奇道:“我们要不要过去瞧瞧?”   “别,靠太近会被椰子砸到的。”齐庸凡道:“这么大个椰子砸下来能把人弄得脑浆崩裂。”   殷旭:“……”听着好可怕的亚子。   “你以前没喝过椰汁?”   殷旭点点头。他生于内陆,而椰子这等贱物又够不上御贡的资格,当然没尝过。连见都没见过。   就他们说话这会,悠仁已经千辛万苦地拧了六个椰子下来。他真没力气了,又拧了三个便打算下树。   然而他不幸地发现……爬下树才是最磨人的。   等他站在地面上时,两腿发抖,疼得晕头晃脑,只觉得自己下半生恐怕都要不孕不育了。   “嘿,兄弟,没事吧?”齐庸凡拍拍他的肩,安慰道:“忍忍就好了,男人不能说不行!”   “嗯……”悠仁已经走不动路了,颤抖着腿,在齐庸凡的搀扶下小心翼翼地坐在沙滩地上。   齐庸凡和殷旭去捡椰子,一共九个。拿小刀划开三个,人手一个捧着喝。清甜可口的椰汁营养丰富,恰到好处地缓解了几分太阳的炎热。   这座小岛真的太热了,跟夏天一样,起码有二十五六度。三人还穿着长袖外套,此时浑身都是汗渍。   齐庸凡灌完椰汁,擦了擦嘴,道:“爽!”   他率先脱了衣服,只穿着裤子,还卷起裤管一直到膝盖处。这下凉快了不少。   悠仁看呆了,像是没想到齐庸凡说脱就脱,如此豪放。   大殷人不是出了名的注重名节礼仪吗……   这时殷旭瞪了他一眼,道:“看什么看?再看就把你眼睛挖出来!”   悠仁:“……”   “你们也脱啊。”齐庸凡笑道:“反正都是男人,这里又没人看,脱了凉快。”   于是殷旭和悠仁也脱了。但两人比较保守,没像齐庸凡这样光着膀子,而是穿着亵衣。下半身也学模画样卷起裤腿,像农民工似的。   而后齐庸凡又回车上取了勺子,挖椰子里剩下的椰冻吃。   椰冻也很美味,可惜不是冰的,要不然吃起来更痛快。   他一边吃着,感到些许遗憾,寻思等离开时带几个椰子运回去。   三人在沙滩上懒懒晒了小半个时辰的太阳,吃掉了一堆零食。就数悠仁最能吃,要不是殷旭一直投来冰冷的目光,他恐怕能把带来的所有食物都吃得一干二净。   快到傍晚,岛上凉快了不少。齐庸凡便提议去岛上逛逛,找到淡水源洗个澡,再看看有什么能吃的。   海上最不缺的就是鱼。这几天他们天天吃鱼,都有些吃厌了。   齐庸凡是想着这里既然有淡水,肯定有动物存在。听老渔民说,在此地曾碰到过野鸡和蛇。物种丰富啊。要是能找到一只野鸡,晚上就有大餐吃了。   三人走上山,穿过林间,很快找到了一条清澈的小溪。应当就是渔民们说的淡水源了。   以前有很多老渔民会在海上呆个小半个月,只有捕到足够的鱼量才会回去。这座离大殷不远的小岛便是他们的补给站。 第九十三章   溪水很浅, 一脚踩进去,也就刚没过脚踝。因而里头的鱼不多, 大多是一些小小的溪鱼和虾米,一眼就能看得清清楚楚。   倒是边侧的青苔藓石头上攀附着不少螺蛳。   洗澡这事儿比较私密。齐庸凡让悠仁先去附近找点柴火, 自个跟殷旭先把身体搓洗干净。他们都两三天没洗了, 这下恨不得搓下一层皮。   他们洗完了便叫悠仁过来洗。齐庸凡给了他一块香皂, 然后将自己用的沐浴露收好。   沐浴露可是不可再生的稀罕玩意,他只给自己和殷旭用, 能送悠仁一块香皂已经仁尽义至。   最后三人神清气爽地抱着柴火和一包螺丝回去。刚抓上来的螺丝还不能吃,得加点盐放在清水里吐泥沙。   这会功夫, 齐庸凡叫悠仁拿着树棍和小刀去林子里打猎。他琢磨着这家伙既然是琉球王子,营养丰富, 从小又练武,武力值应该很高。   悠仁点点头,道:“什么都可以抓吗?”   齐庸凡:“这要看你能抓到什么。”   他可对悠仁寄予厚望,塞了一瓶水外加一包小饼干到口袋里,说:“日落之前回来。”   殷旭知道他要捕鱼,自己呆在这儿也没用,便道:“我也去捕猎吧。”   齐庸凡有点不放心,道:“有悠仁就够了, 你跟我一起捕鱼呗。”   殷旭:“我不跟他一起, 就在附近转转,过会就回来。”   齐庸凡只好同意。这下任务分配完毕,悠仁和殷旭负责打猎, 他下海捉鱼。   目送着两人离去,齐庸凡开始制作小型鱼叉。这里是浅海区,鱼类丰富,用钓竿钓鱼效率太低了。他随便找了根结实的树棍,用绳子绕了好几圈将小刀绑在尾部。   而后他脱光衣服,拿着鱼叉便钻入海里。他的泳技很好,在水下也能憋气三四分钟。等到实在忍不住了再浮到海面上来换气。   水下真的很神奇,各种各样的生物,奇妙的蹬腿水母,千奇百怪的珊瑚,成群结队从齐庸凡面前游过的肥鱼。   要不是在水底下,齐庸凡肯定要咽口水了,这么多鱼,都是大餐啊!   无污染的古代海洋简直就像一个未开发的宝藏,其鱼类数量之多,之丰富,极为罕见。齐庸凡随便挥舞了几下鱼叉,就连着叉中了两条鱼。   这时已经到他的憋气极限了,他只能游出水面,喘了几口气,游回沙滩。   收获的两条鱼很大,是两条扳机鱼。它们有着宽厚如翅膀的鱼翼,就像摊开的煎饼一样,长着锋利的大背脊。   齐庸凡记得这种鱼有些种类可能有毒,仔细翻看了一下,自己叉上来的似乎没毒,黑乎乎的,看起来颇为健康,长得就是一副专门给人吃的乖巧模样。   他先将这两条鱼丢进水桶里,稍作休息,再次下水。这会他没急着去叉鱼,而是一口气潜入海底,在珊瑚的缝隙间找了找,很快寻觅到三只野生生蚝。   那个头,贼大,吃起来一定很得劲。   齐庸凡没怎么吃过生蚝,偶尔跟朋友出去吃饭时点过。在他们那个时代,食材几乎全是智能养殖而成的,野生的足以卖出天价。   所以他对生蚝兴趣不是很大,记忆中这玩意吃起来味道很腥臭,就没有再抓,而是继续投入到叉鱼大业中。   总之,他抓到的这三只生蚝长得有些奇怪。或者也可能是牡蛎。生蚝只是牡蛎种类中的一种罢了。   齐庸凡也搞不清楚,干脆放弃了胡思乱想,一头扎进碧蓝的海水中,感觉自己就像一条不会呼吸的笨鱼,缓慢地随身体的重量沉入海底。   他只下海跑了四五趟,收获颇丰。五只大螃蟹、四条肥鱼、三只生蚝、一只大龙虾。这些海鲜分别用两只木桶装着,用海水清洗干净。   殷旭很快也回来了,带着一只死透的肥兔子。   尽管齐庸凡很不明白为什么这座海上的荒岛会有兔子这样的动物,但这并不妨碍他开始假想晚上的大餐。   他比划着形容道:“我们做一顿篝火烧烤,烤兔肉、鱼和龙虾。”   殷旭盯着那只在桶里挥舞钳子的大龙虾,说道:“原来它叫龙虾?”   “嗯,其实这才是它的本名。”齐庸凡这才发现自己说漏嘴了,以前他都叫这种虾为红虾,避免冲撞封建社会的忌讳。只是如今殷旭也适应了一些现代观念,他就没必要再隐瞒了。   “比红虾好听多了。”殷旭笑道。   齐庸凡也跟着聊了一会,不过刚下海,又被太阳暴晒,身上几乎曾搓下一层盐来。他说想去小溪那边再洗一次澡,殷旭就陪着他一起去。   洗完澡,齐庸凡换上一套干净衣服,只觉得神清气爽。他正想与殷旭回沙滩,忽的听见一声撕心裂肺的惨叫。   这座岛上总共就他们仨人,很显然方才发出惨叫的那人是悠仁。   齐庸凡担心他遭遇不测,便和殷旭顺着声音的方向寻了过去,一路上山。   拨开密密麻麻的灌木丛林,湿答答的泥土黏在脚底,像是暴雨后的泥泞小路。只见悠仁抱着一坨红乎乎的玩意,向山下狂奔而来。   他跑得太匆忙、太急促,以至于让人觉得身后有什么可怕的东西在追他似的。   也许前几天下过雨,抑或是海岛本来就如此潮湿,他迅速踩在软软的泥地上,竟一脚踏空,整个人摔了一跤,手中的东西亦扑腾飞出去。   正好落在两人面前。   齐庸凡这才认出这居然是一头乳猪……   不算大,估计是野猪的后代,从小长得一副凶狠的獠牙,身长一米多。它的鬓毛很厚,浑身上下沾了不少血渍,显得有些恐怖。   殷旭上前几步,很轻松就将这头乳猪提了起来。齐庸凡则好心地去搀扶悠仁,道:“你跑这么急做甚?离天黑还早呢。”   悠仁欲哭无泪:“快些逃罢!后面有一条野猪在追杀我……”   殷旭站在一旁,凉凉道:“运气不错嘛,竟然能从野猪手里抢下一头乳猪。”   “我有什么办法……走到一半被那头狂暴野猪发现了,它便一直追着我不放……”   思及至此,悠仁仍然心有余悸。   带獠牙的野猪战斗力颇强,他们仨都没带武器,当即只能加快速度下山。   幸亏齐庸凡还记得下山的路,没一会功夫便回到沙滩。   这时天色已经渐渐黯淡下来了。海边的日落美不胜收,湛蓝碧透的海水倒映着浅金色的夕阳余晖,在广袤无垠海面的衬托下,那一片天空已经蓝得足以让人感受到悸动人心的气息。而在齐庸凡眼里,那一片夏天的味道就如同食物的香气,缓缓地从视线彼端静静地蔓延开来。   殷旭站在海边,望着这样的美景,忍不住喃喃道:“真美。”   就连悠仁也说不出话来。的确,他生长于琉球国,从小看着海景长大。但无论多少次,再度看到海岸线日落时,还是情不自禁地屏住呼吸。   “好啦。”齐庸凡回头笑道:“先来帮忙。”   原先收集的柴火派上了用场。他们又从船里搬了一点炭出来,用火折子点上,很快冒起浓烟。   这天晚上的食材很丰盛,甚至可以说是过于夸张了。齐庸凡负责处理那只乳猪和兔子,野生肉质有点粗糙,须用香辛料稍作腌制。   殷旭经过这段时间也学会了处理鱼虾,便负责料理海鲜。   至于悠仁,他啥也不会,只能看着火堆,添添柴火之类的,被呛得满脸是灰。   毫无疑问,这是一场丰富的篝火烧烤体验。大口吃肉,再端来两坛子酒,都是齐庸凡从房车里搬下来的,劲道十足,举杯畅饮。   唯一的缺点就是没啥娱乐活动。悠仁这会跟他们熟悉了,经历了野猪追杀,多少也算是生死之交,便主动请缨唱歌。   齐庸凡:“你还会唱歌呐?”   悠仁有点不好意思道:“我只会唱琉球歌。”   “行,你唱呗。”齐庸凡边将龙虾在简易烤架上翻转着,控制火候,时不时撒点盐和辣粉。   而另一边,烤牡蛎也做好了,里头洒了碎蒜泥,各种调料,闻起来就很香。   殷旭先拿了一个吃,吸溜一下就吃进去,道:“挺好吃的。”   “腥不腥?”齐庸凡温柔地拿帕巾擦了擦他嘴角的汁液。   “不腥,很鲜美。”殷旭点评道。   “那我也尝一个,我要你喂我。”齐庸凡难得撒了个娇,殷旭可受不了,当即虎躯一震,要不是还有外人在此,恐怕就想把他就地正法了。   于是殷旭向悠仁投去了森冷的目光。   悠仁打了个喷嚏,摸了摸胳膊,心想明明挺热的啊,怎么突然感觉这么冷呢……   可怜他流落荒岛,还要天天被喂狗粮。   吃完了晚饭,三人都吃得肚皮圆滚滚,摊在沙滩上不想动。而且他们都有点喝醉了,整整两坛烈酒,就连齐庸凡都撑不住了。   迷迷糊糊中,齐庸凡记得悠仁一直发疯似的在沙滩上跳舞唱歌……一水的琉球风味。   喝酒太多,断片得有点厉害。   他头疼得厉害,最后只记得悠仁不胜酒力倒在沙滩上沉沉睡去了。自己翻了个身把殷旭压在沙滩上,不知道干了些什么。 第九十四章   齐庸凡是被太阳光给热醒的。他们仨就睡在沙滩上, 像浮尸似的,秃鹫在屋顶盘旋, 随时蠢蠢欲动。   他没想到自己和殷旭竟然就在沙滩上睡了一夜。他揉了揉眼睛,支撑着爬起来时, 身上的衣服沾着细碎的沙子掉落下来。不远处爬过两只螃蟹, 好奇地瞅了他一眼。   宿醉的沉痛让他头疼欲裂, 几乎想不起昨晚发生了什么。只记得黑夜中明亮的篝火,悠仁拙劣的舞蹈和岛国歌……   他拍了拍脸, 让自己清醒过来。悠仁睡得如同一头死猪。他没搭理,而是俯身抱起殷旭, 小心翼翼地揽在怀里。   成年男子的重量让他的下臂猛地下沉,但幸好他的肌肉结实, 倒还抱得动。被这下折腾了一会,殷旭没醒,只是翻了翻眼皮,将脸埋在他怀里继续睡了过去。   齐庸凡将殷旭抱到船里的床榻上,给他掖了掖被角,然后去厨房做饭。   食材消耗得很多,蔬菜所剩无几。事实上,就算还剩下的蔬菜到现在恐怕也已经不新鲜了。   面包还剩下不少。他做了一道简单的熏鱼肉三明治, 配鲜鱼汤。餐食已经做好了, 殷旭还没醒。他并没有急着叫醒对方,吃了自己的份,把剩下的放到锅里热着。   然后他拿了干净衣服, 准备去小溪边洗澡。路过沙滩时,他顺便踹了悠仁一脚,道:“醒醒了,太阳晒屁股喽。”   悠仁迷迷糊糊地醒来,乍一眼看见他,往后瑟缩了半步距离,说:“我、我怎么会在这里?”   “昨晚玩太疯了,你非要睡在这里,我有什么办法。”齐庸凡将衣服披在肩头,道:“早餐做好了在锅里,殷旭还在睡觉,你等下小心点不要吵醒他。”   悠仁唯唯诺诺地应了,叫他阔步离开,又问道:“你去哪儿?”   齐庸凡回头看了他一眼,道:“去洗澡啊。”   “我、我跟你一起去!”悠仁忙道。   “你早饭还没吃呢。”齐庸凡并不当回事,继续往前走。   “我也想洗澡……”   齐庸凡不耐烦了,道:“你等下自己来会死吗?”   悠仁小心翼翼道:“我怕遇到那头母猪。”   “噗。”齐庸凡忍不住笑出声,道:“那我等等,你先回船里拿衣服,顺便把早餐也拿了,可以边走边吃。”   悠仁点点头,忙飞奔回船里拿好东西,又一路小跑回来。他一手拿着夹心三明治,边走边吃,嘴巴里塞得满满当当,不忘夸赞齐庸凡的厨艺,“这个真好吃,我们琉球从来没有这种吃法。”   齐庸凡心想,哪怕是大殷也没有。这可是西方那边传过来的。   早晨的山林一片寂静。偶尔传来一声鸟叫,翅膀扇动划过幽深的丛叶之间。踩在脚下的泥土依旧湿答答的,沾着枯黄的落叶,再往前看,便是一眼望不到尽头的绿色风景。   他们很快来到小溪边,洗着澡,闲聊起来。最初悠仁还挺不好意思的,他连抬头看齐庸凡都不敢,一直盯着右边的大树,支支吾吾。   齐庸凡觉得有趣,游过来拍了他一下,道:“喂,小子,你不会喜欢男人吧?”   看悠仁这模样,多半是个恐同深柜。   “我、我?!”悠仁连忙摆手,“不可能,我有未婚妻的。”   然后他一脸兴奋地描述自己的未来妻子有多么可爱,以后还要再给他娶几房小妾之类的。   齐庸凡看了他一眼,道:“你既然还未成婚,为何还要到大殷来作留学生?”   留学生是古代就有的名词,不过含义不同。悠仁作为琉球皇子,按理来说将来有机会继承天皇皇位。为何会让他受此波折大老远去大殷呢?   要知道如今的大殷早已不复从前强盛了。   悠仁叹了一口气,这段时间他的大殷语说得越来越好了。以前还带点矫揉造作的口音,但现在完全放开了,吐字也更加清晰。   “我其实是被流放的。”说起这个,他有些垂头丧气的沮丧,“父皇说我不可能继承皇位。”   悠仁说了很多,齐庸凡听着。他靠在岸边,偶尔沾点沐浴露擦拭身体,抑或是把玩溪里的小鱼,漫不经心地听着。   原来悠仁还是一位有远大抱负的王子,他与其他兄弟不同,天生想的更多。琉球是个小岛,物产贫瘠,百姓生活艰难,整个国家只能攀附大殷生存。   原先琉球还能通过与大殷交易赚到不少银钱,可自从海禁政策,他们便与大殷彻底隔绝了联系。悠仁期望实行变法改革,他认为国内的许多制度尚且不完善,他想要学习模仿大殷……或者其他的国家。   悠仁比划着形容道:“其实被流放也无所谓,我本来就决定离开家乡出去看看。我打算先去大殷,再去西方国家,周游列国。我听说西边的国家相当繁华,大殷的□□传到那边,他们还研制出了更厉害的武器……”   齐庸凡知道按照历史的进程,明清时期,现在的西方应该正在逐渐强盛起来。而大殷却在渐渐走下坡路……   说实话,他也想走出去看看世界。除了努力赚钱,环游世界也是他向往的一种生活。   只不过一个人旅行难免孤独。他希望自己身边能有人陪伴。而那人便是殷旭。   “那我还是劝你去西方吧,在那边你能找到答案。”事实上,齐庸凡记得最后岛国确实是向西方学习,并实行变法。   悠仁说此前有一艘来自西方的货船误停在琉球附近,这也是他第一次深切了解到西方国家,并对此饱含兴趣。   而与此同时,悠仁并不清楚大殷此时已经炮火连天,四面楚歌了。或许琉球有其他人知道,但没告诉他。   现今看来,这小子还是挺天真的。   ……   他们又在岛上呆了三天。本来齐庸凡还想多呆一阵的,享受一番阳光沙滩。但天气预报显示过几天会有暴风雨,他们需要快些回去,否则到时候被困在岛上就糟糕了。   返航时又幸运地遇上了顺风,四天以后他们便抵达了大殷。那是一个下午,太阳很大,齐庸凡将船停在熟悉的滩涂附近,与殷旭收拾行李走下来。   他们与悠仁道别,悠仁是琉球人,又会说大殷语,应该很快就能寻求官府帮忙。经过这段时间的相处,齐庸凡也算信任他了,临走前说:“你要是遇到了什么事,可以来这边们。”   齐庸凡给了悠仁一个渔民的地址,让他有事可以写信过来。   而后齐庸凡与殷旭便骑马回房车,他们的小家。   稍作休息,整顿了一下行李,他们又去了镇上采购蔬果食物。   殷旭还收到了几封信,他一直在跟私下的势力联系。小半个不在,大殷却发生了翻天覆地的改变。   譬如,新皇登基。   五王爷顺利登基,下令免征三年税收,一举成为大殷极受民众爱戴的新皇帝。   相比之下,七王爷就显得颇为狼狈了。他投靠高丽的消息被传播出去,举国都在痛骂他无耻。   就算七王爷再回国,恐怕也无法收拢民心争夺皇位。   与此同时,八王爷率领的军队已抵达高丽,展开激烈战争。不过距离太远,殷旭这边也没有得到什么确切的消息。   冬天要来了。人们忙碌着为过冬准备食物,南方的冬天还好一点,不会冻死太多人。只是这边年年都会下大雪,附近的海港甚至还会结冰冻住。   齐庸凡也联系上了齐橙等人,外卖行业和越川县那边的事业依旧在发展。也许是因为五王爷并不知道外卖的幕后老板,他并未下令打压。   齐庸凡给齐橙加急写了一封信,让他更加低调些。尤其是在京城,一旦被发现不对劲,等待他们的恐怕便是万劫不复。   相比之下,越川县那边的生意发展得更为顺利。顺风物流风靡整个南方,齐庸凡在镇上逛街时,发现就连这个海边小镇都有顺风物流的驻扎点。   还有夏星酒馆,仍然在继续开分店。虽然失去了房车里的零食供应,但本身自创的火锅等菜色很受百姓青睐。   王奎自己也在研发一些新菜。他如今已经彻底超过了他的父亲兄弟,夏星酒馆的名声响彻整个越川县。   而曾经红极一时的龙游酒馆却销声匿迹了……   齐庸凡重新跟马风卧联系上,通过顺风物流,每隔一段时间就会运送零食到越川县那边。   虽然数量不多,但聊胜于无,卖给当地有钱贵族,多少能缓解一些燃眉之急。   尽管如此,一切看似顺利,好像他亲手创下的生意仍在蒸蒸日上,齐庸凡却觉得危险在靠近。   大殷已经近乎支离破碎了。一旦高丽战败的消息传出,纵使是五王爷,恐怕也无法力挽狂澜。   齐庸凡觉得自己现在唯一需要的只是耐心。他最大的保障便是这辆房车,他有数不尽的物资吃食,能够养活无数人。   他想要保护殷旭。   这些还太遥远。拎着菜篮子,走在回家的路上时,齐庸凡仰头望了望湛蓝的天空,牵起殷旭的手。暖呼呼的感觉。   冬天要来了。 第九十五章   海边的冬天跟齐庸凡去年在南山镇度过的那个冬天不太一样。湿气更重了些, 松软的雪踩在脚底, 像面包,很快陷了进去。   他们忙着屯粮食,如同附近的所有渔民一样,为过冬而忙碌着。冬天市面上是没有蔬菜卖的, 这边雪下得大,种植的农作物都被皑皑白雪覆盖, 根本无法收割。   相熟的渔民教了齐庸凡一招,他老婆会做腌菜,每年在雪季来临之前收集大量白菜、豆子, 浸入盐和酱汁, 再添些酸醋,放入缸子里腌制, 能保存一整个冬天。   这天上午,齐庸凡就跟殷旭去集市上买菜。还未下雪,寒风呼啸而过,裸.露在空气中的皮肤冻得通红。   一路上很少见到男人, 大多是蒙着面纱的妇女或是年迈老人拎着菜篮子蹲在路边卖菜。   大部分是自家产出的无污染新鲜蔬菜,只在早上卖。往往到了晚上就蔫巴了。所以齐庸凡才一大清早过来买菜。   他注意到殷旭的手骨节泛着红丝, 也不顾光天化日之下这么多人看着,便把殷旭的手揣进兜里。他穿了件定制的厚棉袄,口袋尤其暖和。   殷旭回头看了他一眼,笑了。   齐庸凡心想,这是他跟殷旭度过的第二个冬天。偶尔他回忆起初次相见的那一幕, 感慨生活的不可思议。没想到那个在小摊买泡面的男人,如今会成为自己的丈夫。   “老板,这菜怎么卖?”他在一个老人的摊位前停下来,练了几颗白菜,觉得很是新鲜。   “一斤二十五文钱。”老人说。   这价格是偏贵了,但现在行情就这样,五文钱都不一定能买到一个白面大馒头。齐庸凡买了五斤,放到菜篮子里继续往前走。   他还买了七八根白萝卜,粗壮结实,细细切成片腌制之后想必能吃很久。   还有青菜、冬瓜、炭……要买的东西有很多。   初冬的时候,齐庸凡和殷旭就一直忙碌着为断粮准备。腌制了两缸菜,炭和柴火也囤积了不少。不崂山很大,有的是深山老林。殷旭常出去打猎,时不时能抓到一只兔子或是野鸡。一顿吃不完就把剩下的肉挂起来风干。   这般岁月静好的日子过了好一阵。齐庸凡甚至产生了一种错觉,要是能够一直这样就够了……他别无所求。   也许这就是生活吧。不去想皇位和什么雄心壮志,只要跟深爱的人在一起便足以。他们所需要思考的不过是下一餐吃什么,该如何过一个好年。   等晚上关了灯,在床上拥抱着,做些不为人知的隐秘之事。俱是欢喜。   齐庸凡还种了菜。他是个闲不下来的人,忙活手头的活计,便将院子里那块寸草丛生的杂田改成了大棚。他搭了个简易木架,然后蒙上一层黑布,也能抵挡即将到来的雪季。   至于空着的那个破木屋,则被他改造成了鸡棚。现在小鸡们都很习惯入了夜钻进去睡觉了,还很暖和。   种植的青菜之类长势很喜人。没过几天便冒出尖尖的绿叶,让齐庸凡很有成就感。   殷旭也跟着体验了一把种菜农夫。这对他而言是有好处的,起码若是他以后还能登基为皇,更能体会到老百姓的贫苦感受。   他们很少去钓鱼了。这段时日天天吃鱼,多少有些厌倦。只是偶尔来了兴致会去滩涂放网,收获一些螃蟹龙虾。   天冷。房车里的空调几乎二十四小时开着,就会很干燥。齐庸凡总是忙着烧水,两个大男人一天能喝掉一整桶水,然后拼命上厕所。   这样下去也不是回事。等到晚上齐庸凡就不开空调了,两人蜷缩在被窝里抱着,再烫个热水袋塞在脚丫中间,暖融融的,也很舒服。   这天殷旭已经洗完澡躺在床上了。他在平板上看书,关于现代的资料。   齐庸凡拿了毛巾和换洗衣物正准备去浴室,回头看了眼那张大床,又有点高兴的意味。他的手工活很不错,完美拼接制作了这张大木床。至此以后,两人睡觉就不嫌拥挤了,从床头滚到床尾。   匆匆洗完澡,齐庸凡穿着睡衣出来,扑到床上滚了一圈,抱着殷旭的腰,说:“想我没?”   殷旭摸了摸他的脸,笑道:“咱俩才多久没见啊。”   “也没很久。”齐庸凡掰着手指头算道:“小半个时辰。”   殷旭放下平板,挠他痒痒。   两人笑作一团,到后面就只能听见床板嘎吱嘎吱地想,连同整个房车都震动起来。   直到半夜动静才算停止。   齐庸凡低头看了眼躺在怀里的殷旭,已经睡过去了。他一时半会还睡不着,便拉开一点窗帘,望着窗外的黑夜。勉强能看到几颗星星。闪烁着如同米粒大小。   海边夜里风总是很大,呼呼地拍打窗户。他听着身侧人平静的呼吸声,莫名想起了很久以前的事情。   不知不觉,他在古代已经一年了。   春去秋来,寒来暑往。又是一年冬天。而他还不知何时能回到家乡,身边有了深爱的人。   曾经他信誓旦旦说自己一定不会在古代谈恋爱,现在却无法逃脱人类的本质——真香。   仔细想来,其实是因为他不愿一生都在古代度过。他还是期望能回到家乡,那里有繁华的科技还有同学朋友。他以前怕爱上了古代人,自己就没办法回去了。   现今的确如此。他不会撇下殷旭一个人回去的。要买两张时空回程票啊,压力更大了。   每回想到这些事,齐庸凡就觉得很愁。到后来渐渐也释怀了,大不了就不回去了呗。一辈子在这里陪着殷旭,他觉得很值。   起码自己过得很快乐,很幸福。   “你在想什么?”忽然听到殷旭的声音,齐庸凡吓了一跳。   他往杯子里缩了缩,右手抱着殷旭,低声说:“你没睡啊。”   “睡了,刚醒。”殷旭说。   “哦哦,那你继续睡吧,不吵你。”   “我睡不着。”殷旭轻声说。   “你刚才都睡着了,这会怎么睡不着啦?”齐庸凡伸手给他掖了掖被角。   殷旭趴在他怀里,蹭了蹭,说:“不知道。”   齐庸凡很有点拿他没办法的意思,说:“既然睡不着,我给你讲故事吧。”   “讲什么?”   “我以前的事,想听吗?”   殷旭点了点头。他的下巴磕着齐庸凡锁骨的肉,明明有点疼,但齐庸凡什么也没说。   再度想起现代的事情,就犹如打开一扇尘封已久的大门。齐庸凡咳嗽了两下,说:“要从哪儿开始呢……让我想想,你知道我是孤儿吧?”   殷旭眨巴着眼睛,问道:“孤儿是什么?”   齐庸凡愣了一下,才想起这些事自己可能没跟殷旭讲过。他耐着性子说:“孤儿就是从小没有爸爸妈妈,我后来是国家的福利机构养大的。”   殷旭低低道:“我娘在我小时候也去世了。”   齐庸凡拍拍他的后背,说:“这些都无关紧要啦,都过去了。但我爸妈给了留下了一份遗产,就是这辆房车。我没去念大学,高中毕业就出去打工,搬砖啊当服务员啊,都挺幸苦的。后来赚了点本钱,我就在一个仿古旅游景点里开零食流动小摊。”   殷旭很努力地去理解他话中的意思。   齐庸凡继续说:“后来有一天,一个富二代看上了我。他是男的,想跟我处对象。”   殷旭瞪大了眼睛,这些天看狗血韩剧他已经明白了富二代是什么意思,忍不住道:“你答应他了?”   “当然没有,想什么呢你。”齐庸凡道:“他后来就一直找我茬,我实在没办法,生意也做不下去,只能拿出这些年的积蓄买了一张时空票,就来到这里了。”   “那个富二代长得很丑吗?”殷旭问道。   “也没有吧。”齐庸凡想了想,说:“长得其实还可以,人也挺好的。”   殷旭道:“那你为何不接受他?”   “他看上了我的屁.股。”   “好吧。他好色哦,我就不会看你的屁.股。”   齐庸凡顿时觉得殷旭其实挺有搞笑天赋。“如果你能当上皇帝就好了,这样咱们就能搜索全国资源,说不定就能换取回程票。”   殷旭微微蹙眉,道:“我登基为皇就能换取回程票?”   “差不多吧,回程票需要对等的珍惜资源来兑换。”齐庸凡觉得这样有些强人所难。殷旭如果当上皇帝了还愿意跟他回现代吗?   “好,我会努力的。”殷旭说得很严肃。   齐庸凡被逗笑了,道:“这又不是努力的问题,应该是运气吧。诶,你愿意跟我回现代吗?”   殷旭反问:“为何不愿意?”   齐庸凡小声说:“你若是当了皇帝,荣华富贵唾手可得,哪儿还会看上我,呸,记得我。”   殷旭深深看了他一眼,“在我眼里,皇位远不及你来得重要。”   齐庸凡被他看得一哆嗦,有种鸡皮疙瘩掉满地的感觉。又很感动,想起殷旭平时的所作所为,信了半分,道:“在我心上,你也是第一重要的!”   殷旭勾唇一笑,说:“我想跟你一起去现代,领结婚证。”   齐庸凡暗自嘀咕殷旭的学习能力之强大,也不知何时便学到了这般地步……当然在他们那个时代,同性也是可以结婚的。 第九十六章   过些日子, 不崂山下雪了。最初是星星点点的雪花, 在某个漆黑的深夜里坠落。到后来愈演愈烈,积雪覆盖了厚厚一层,气温骤降,一脚踩下去雪几乎没过膝盖。   齐庸凡和殷旭这几天忙着扫雪。白天无事可做, 他们便穿上厚厚的棉袄,戴上手套围巾, 拿着扫把去清理农家小院附近的雪块。   幸亏当初给鸡腾出了一间屋舍,否则现在它们大概已经冻死了。齐庸凡对这几只鸡还是很宝贝的,特意装了个小炉子给它们烤火。母鸡只有在良好的环境下生活, 他们才有源源不断的鸡蛋。   似乎冬天一到, 时间就彻底慢了下来。齐庸凡发现这就是他所向往的那种闲适、安逸的人生。身边再陪伴着一个深爱的人。简直不会比此刻更加完美了。   房车顶部延伸出一根小小烟囱,也就是排气管。现在是正午饭点, 正冒出袅袅白烟。与远处银装素裹的冰雪森林、冰冻一般的深蓝大海遥相辉映。   齐庸凡腰间围着从集市上买来的碎花围裙,正握着锅铲在翻炒鸡蛋。他在心里默默地估量火候,而后将火关了,把新鲜出炉的番茄炒鸡蛋盛入盘碟中。   午餐很简单。小而精致的木桌上摆着切好的腊肠、腊肉, 烤兔肉,炒鸡蛋, 还有一小碟腌制酸萝卜。   殷旭特别喜欢吃这个酸萝卜,每次配饭都能吃两碗。   “宝贝,快来吃饭了!”齐庸凡探头向外头大声道。他最近已经习惯用如此肉麻的称呼来叫殷旭,也许是因为相处久了,渐渐也不知道害躁为何物。   殷旭应了一声, 放下扫把走回房车。他摘下针织长帽和围巾,露出一张俊美得过分的脸蛋。冷风吹得脸颊微微泛红,呈现出一种健康的白里透红的煮鸡蛋肤色。手到嘴边呵了口气,他快速跃了几步,从后面抱住齐庸凡。   齐庸凡手里正端着一盆紫菜汤。他笑了一下,回头在殷旭额上亲了一口,说:“别闹。”   殷旭有些不情愿,“你给我亲一口我就松手。”   “好好好。你想亲就亲,随时随地。”   齐庸凡小心翼翼地搁好汤碗,转身去抱殷旭,无意间擦到对方的指尖,忍不住皱眉道:“手怎么这么冰?快先去用热水洗个手。”   “不要。”殷旭看着他,眨了眨眼,舔舔嘴唇,撒娇道:“我要你给我吹吹。”   齐庸凡:“好了,该收手了啊,赶紧的吃饭。”   他一边解开围裙,一边抬头望着殷旭的背影。殷旭脱去了臃肿的棉服,正打开水龙头,一双白皙修长的手溅起水花,挤了一点洗手液泡沫,正来回擦拭着。   齐庸凡的目光流连在殷旭笔挺的长腿,再往上,臀、臂、肩,甚至后脑勺,都令他的心跳微微加快。原来真正喜欢一个人是这样的感觉,无论过去多久,每回看到还是一如既往的心动。   “又在偷看我?”这时殷旭转过身,拿过毛巾擦手上的水渍,笑着说。   他的脸在齐庸凡的眼睛里像是美化了十级滤镜。“怎么?还不许我看你啊?”   殷旭走过来捏了一下齐庸凡的脸,坐在桌前,道:“当然可以,只是你刚才看得我鸡皮疙瘩都起来了。”   吃完饭,两人将家里收拾了一下便要骑马去镇上。他们已经好几天没出过门了,今天主要去取信件,还要接一个人。   那人便是前不久共度一段旅程的悠仁。他前阵子写信过来,说打算乘船去爪哇国,正好路过南边,想最后见他们一面。   悠仁看样子是准备去环游世界了。   马儿在零下的冰天雪地冻坏了,行动迟缓。他们过了一个多时辰才抵达渔村小镇。冬天街上更少了,偶尔能见到三三两两的小孩拿着钓竿奔跑而过。   海边港口结冰了。小孩们经常捅出一个小洞,然后集体围在边上钓鱼,收获颇丰。   两人先去了一趟顺风快递取信。也有悠仁寄来的,他在信中说今日下午便可抵达小镇。还有王奎、齐橙关于商业运作的咨询信件。   这顺风快递本就是齐庸凡的产业,此地的员工都认识他们。两人走到烧着炭火的里屋,一边写回信一边等着悠仁。   殷旭也收到了好几封信。但他从来没主动拿给齐庸凡看过,应该是关于政事。   殷旭匆匆看完信,丢进火炉里烧了个干净,扭头看着齐庸凡道:“高丽战败了。”   说实话,齐庸凡对此并不惊讶。或者说他早已预料到了。他与殷旭本就猜到了这个结局。   他轻轻叹了口气,手握的毛笔稍微用了些力道,在宣纸上晕染出些许淡黑痕迹。   “战况如何?”他问道。   “几乎全军覆没。”殷旭僵硬道:“大部分将士……是被冻死的。”   南方海边的冬天已经够冷了,而高丽国的地势高纬,决定了那里的气温要比这里更冷数十倍。大殷国库空虚,寻常士兵也许连一件厚棉袄都分配不到,战死沙场或冻死营地,现今看来这就是命。   齐庸凡凝视着殷旭,似乎看出了此刻对方的脆弱,他伸出手抚平对方额前的皱痕,轻声道:“别去想了好吗?那些离我们现在还太远了。”   “八王爷死了,七王爷也惨死高丽。”殷旭沉声道:“如今所有皇子中竟只剩下五王爷,而他已黄袍加身。我认为这绝非巧合。”   “那又如何?”齐庸凡淡淡道:“大殷破灭是迟早的事。届时你我可以再作打算。”   殷旭深深看了他一眼,说:“我怕那时就来不及了。”   “好吧。”齐庸凡摊手道:“你想怎么做?”   “收拢士兵粮草,攻陷京城!”   平心而论,齐庸凡并不觉得这是个好点子,实在太过天真。他耸了耸肩,道:“你哪来的士兵?”   “其实之前我已暗中收拢了三千私兵。”殷旭缓缓道:“还有数百名幕僚。”   齐庸凡目瞪口呆,“你怎的从未跟我讲过?”   殷旭:“你也没问过啊。”   齐庸凡:“……”行行行你牛逼。   此时齐庸凡才知道,殷旭并未一直在做无用功。哪怕离开京城,被迫隐居山林,他也在为翻盘作未雨绸缪的准备。   显然殷旭是真有钱,仅凭一己之力,就能在物价飞涨的饥荒时代养活一整支士兵和庞大的智囊团。   于是齐庸凡问他是不是藏着一个小金库。   “曾经有。”殷旭看了他一眼,说:“不过现在嘛,还没你有钱。”   齐庸凡摸了摸鼻子,的确,他是很有钱。这段时间一直在闷声发大财,所有财产加起来共计有上百万两白银。   怕是如今的大殷国库都没有这么多钱……   这次他真的在古代体验了一把何谓富可敌国。   “好啦,我会帮你的。”齐庸凡拍了拍殷旭的肩膀,道:“我有那么多粮食,饿不着士兵们的。”   殷旭低声道:“听说从高丽回来的将士们还有几万,要是能想办法收拢他们……”   尽管他没说完,但齐庸凡已经明白他的言下之意。   其实这一切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难。这个时代的士兵们并没有太过强烈的爱国之心,谁能给他们吃的,或是保证家人能活下去,他们便会为此上战场。   齐庸凡不相信五王爷还有这等闲钱养活这数万名将士。更何况冬天一过,春日农忙来临,全国上下都缺劳动力,他们必定会回归家乡。   只是饥荒太严重了,北边不晓得冻死多少人。而就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他们能打出让士兵们吃饱喝好的旗号,便是最大的实力保障。   收拢民心。无数人会为一口肉一个白面馒头趋之若鹜。   再说了,齐庸凡手头上的食物又岂止白面馒头。他有泡面、巧克力、泡椒凤爪、瓜子、可乐、酸奶、饮料、冰淇淋、秘制大鸡腿……   如此之多的丰富零食,在此时的饥荒年代,无异于黑夜中的一道光。   足以让任何人疯狂。   ……   快到傍晚时,悠仁终于来了。他直接骑马来到顺风快递店门口,整个人被冻得半死不活,在火炉前吹了半天暖气才缓过来。   齐庸凡就笑他,“就你这体质还想环游世界?动辄几个月的船行比这还够呛了。”   悠仁喝了口热姜茶,不满道:“别这么损人啊,我才不怕呢。”   殷旭接着开口道:“你难得来一回,咱们晚上请你好好吃一顿,为你接风洗尘。”   悠仁顿时来了兴致。以前他以为大殷遍地都是黄金,都是美食。但这几天真正了解到当地民情,他才知道原来这两人有多厉害,恐怕便是所谓的上流阶层。他回忆起在船上吃过的美食,忍不住吞了口口水,道:“你们要请我吃什么?”   “火锅如何?”殷旭看了齐庸凡一眼。   齐庸凡忙接口道:“嗯,我们带你去县里吃火锅。”   夏星酒馆在附近的县城里有分店。而那座县城碰巧离渔村小镇很近,骑马不过半个时辰路程。   悠仁初次听到这个名词,颇感新奇,一拍大腿道:“好啊!不过我从未听说过,这到底是何物?”   齐庸凡笑了笑,“过会你就知道了。”   中国火锅的魅力,可谓是如语言般博大精深。没什么能比得上在冬日围火炉吃肉更快活得了。 第九十七章   傍晚时分, 他们骑马赶到了县城里的夏星酒馆。生意冷清, 屋内仅坐了四五桌人,想必与最近局势动荡有所关联。   并且还都是女人。她们想必是有钱人家的小姐或夫人,穿着打扮不凡,样貌艳丽, 正围着火锅炉夹菜。   也就是最近,夏星酒馆的火锅渐渐发展成风靡大殷的一种食物。听说这是从京城传来的贵族吃法后, 下级县城的有钱人家便以此作为风尚,三天两头就要来吃一顿。   这家店的小二也认识齐庸凡,方在门口见到他们, 便急急忙忙冲出来帮着牵马, 殷勤道:“外头冷,公子们快些进去歇息罢, 这边有我顾着。”   齐庸凡和殷旭来过这里几回,当即微微点头便推门而入。屋内烧着暖融融的炭火,迎面吹来的暖气瞬间缓解的他们被冻僵的困扰。   悠仁环视周围,觉得挺新奇的, 小声道:“这儿的服务真好。”   显然他还不知道齐庸凡就是这家店的老板。   他们在靠近炉火的位置坐下,店小二很快端来火锅, 辣椒花椒等物漂浮在炽热红汤上,格外诱人。光闻这股味儿,便令人食指大动。   而后还有一盘盘牛肉卷、蔬菜、土豆片等食物。这边的火锅底料不是房车出品,而是王奎命人经过改制加工而成的。虽然味道不如工业生产的鲜美,但胜在健康新鲜, 吃起来咸辣够劲,倒也别有一番滋味。   悠仁望着眼前这一切,目瞪口呆,“食物竟还有如此吃法?”   其实这种围火下锅的吃法在西域草原之地甚是流行,毕竟他们生于边牧之地,性格狂野。然而在大殷尚未推行,更别说传到琉球国去了。   齐庸凡挽起袖子,一口气倒进去两碟菜,笑道:“当然,味道还不错,你若愿意便夹些自己喜欢的吃食进去煮,待熟后蘸酱食用。”   他和殷旭也好些时日没吃火锅了,当下吃了个痛快。沿海之地怎么能少了海鲜,再配上虾串和切成两半的螃蟹,汤底变得更加鲜爽。   悠仁学着他们的模样吃了一片肉,入口的刹那味蕾几乎让他差点把舌头也吞了下去。他忍不住感叹道:“若是此种吃法能在琉球推广就好了,百姓们一定很喜欢。”   只不过琉球的口味要偏淡一些,可能适应不了这种麻辣感。   “当然可以,你我合作,说不定还能在琉球开夏星酒馆的分店呢。”齐庸凡笑道。   “分店?”悠仁疑惑道:“这酒馆与你有何干系吗?”   齐庸凡:“这家店就是我开的啊。”   悠仁:“……”   齐庸凡又补充道:“而且在全大殷有几十家分店。”   悠仁寻思着这家店名确实很眼熟,他前些天在别处游玩时似乎也有看到过。   三人边吃边聊,浊饮小酒几杯,好不痛快。悠仁说了这些天发生的事,他寻求官府帮助后,果然受到了重视。他是琉球的王子,从某种意义上而言就相当于外交的重要联系。   据说那个接待他的知府还写信禀奏皇上,为他批了一千两的赞助资金,并备了一艘船送他回国。   齐庸凡听了也是啧啧称奇。大殷此时都沦落到这般田地了,竟然还不忘打肿脸充胖子。   只是悠仁并不想回国,他买通了边境官员,明日一早便乘坐商船跟随异族人前往西方大陆。   “年轻就是好啊。”齐庸凡感慨道:“要是我再年轻几岁,一定跟你一样出去冒险,环游世界。”   殷旭瞧了他一眼,道:“我记得你也没大到哪儿去吧?”   齐庸凡顿时不说话了,搁在现代他这年纪还没大学毕业呢。只是经历的事情太多,以至于整个人的心态都显得苍老了。   悠仁确实比他们还小。他今年才十七岁,正是对世间一切都感到好奇的年纪,并且精力充沛。   齐庸凡想了想,叮嘱道:“你独自出门在外还是要小心,更何况你又不会说西方人的语言,到时候交流怎么办?”   悠仁不以为然道:“光是坐船就要一个多月呢,我可以向那些异族人学习。”   其实在这个时代,旅游风险还是蛮大的。海浪凶险,若是遇上台风海啸之类,船员们必定九死一生。   齐庸凡心想那不就是英语嘛,他虽然没上大学,但还是会说几句简单的日常交流语言,顺便教给了悠仁。他还教悠仁注意西方国家的科技水平,待回国以后记得写信交流联系。   若按历史记载的进程,此时英国应该已经诞生蒸汽机了吧。   假使大殷不再闭关锁国,而是积极对外开放,想必会迎来更加璀璨的未来。   吃过火锅后,悠仁向他们道别。他打算住在县城里的客栈,而齐庸凡与殷旭还要骑马回不崂山。   走出酒馆木门,冷风扑面而来,天已然黑透了。路边挂着两盏灯笼,在雪地下投射出一片橘黄色的光影。   悠仁翻身上马,一夹马腹,回头笑道:“再见!”   齐庸凡牵着殷旭冰凉的手,照例揣进怀里。他望着悠仁离去的背影,说:“咱们也该回家了。”   “嗯。”殷旭说:“我们回家。”   ……   接下来的冬天就没有那样清闲了。   齐庸凡和殷旭忙着收集零食,拆开包装,然后另外放进布袋中。他们在县里与人定了一批这样的袋子,小心保管就可以循环使用,作为士兵们的口粮。   齐庸凡把这整得跟春游似的,谁让房车里的零食无限量,他们用不着吝啬。   每个袋子里放三块巧克力、一包薯片、三包方便面、一大块牛肉干、一小袋花生米、一包果干……总而言之,瞧着极其丰盛,实际上也营养均衡。   一只布袋便可以作为士兵们一天的口粮,估计还会有不少剩余。   他们先是整合了几箱方便面,托顺风快递运往殷旭那些私兵的荒郊训练基地。这般折腾下来,殷旭的银钱已所剩不多。加上现在粮食价格飞涨,更是有价无市。齐庸凡便很慷慨地伸出援手,几乎每隔一天便会运来大量食物饮品。   据人禀报,因为这些食物,那些私兵过得格外幸福,也有更多的精力投入到训练中,并对殷旭的忠诚度持续飞涨。   零食嘛,是会吃上瘾的。更何况这些从小没吃过什么好东西的古代人,以前在战场上能有一个冷硬馍馍便要感恩戴德了,别提现在还能吃上热腾腾的泡面。外加一些高热量的零嘴,随时随地补充体力。   在现今闹饥荒的年节,大部分人都饿得皮包骨头。只有殷旭手头下的这批士兵,个个嘴边流油,反而还长胖了好几斤。   于是一些流言蜚语渐渐传了出去。传说在越川县有一个神秘的山寨,里头的盗贼天天都能喝酒吃肉,过得无比快活。更诡异的是官府根本无法派人找寻到他们。   渐渐的,也有不少没去当兵的青壮汉子慕名而来,加入到好吃好喝的私兵队伍中。   只是吃得太好难免会养出一批懒虫。在这种情况下,齐庸凡发挥自己仅有的军事知识,就是高中时军训的记忆,定制了一系列的练兵计划。高度极强,直把那些士兵练得半死不活,却又乐在其中。   在此之前,还从未有人敢这么练兵。实在是半大小伙太能吃了,又这般下狠心训练,随便一个男人一顿都能吃下半头牛。   谁让他们有钱有粮,而且食物的质量还格外高,特吸引人。   士兵们每日疯狂锻炼,就为了能吃上热腾腾的泡面和美味零食。   齐庸凡还拿出一些例如老李大鸡腿之类的珍惜零食,作为奖励。谁每天锻炼得最好,体能最强,就能获得这些稀有零食。   然后那些士兵们就癫狂了……   殷旭曾在一天之内收到十几封信,显然,他们的练兵计划奏效了。甚至还有些恐怖,叶子甚至说,这样练下去,不知道会练出一支怎样可怕的军队出来。   在这个时代,名利钱财并不足以吸引人。绝大部分士兵们都是贫民,从北边来的人经历过吃人的残酷现实,家里一碗稀粥全家十几口人分而食之的寒酸……   他们所奋力追求的,不过是吃饱饭罢了。   终于,大半个冬天过去。高丽一战再度惨败之后,那些退役士兵惨淡地回到故乡。大部分人身上都有伤,不是在战场上刀枪相见的伤口,而是冻伤。   这个冬天太难熬了,年节不好,此前的赋税深重,家家户户都没剩多少口粮,成为压倒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   若按以往的事态发展,这么多青壮年男子汇集在一起,必定发动一场农民起义。   但今年不一样。也不知道从何时开始,这些返乡士兵们渐渐销声匿迹了。他们的家人却能吃饱肚子,并有源源不断的食物由顺风快递亲自送上门。   乍一看大殷是平静的,犹如一滩死水,翻不起任何波澜。冬天的寒风凛冽刺骨,呼啸而过。贵族们醉生梦死,新皇帝也松了一口气,以为这样就过去了,他们很快会迎来春天。   但他们错了,错得太离谱。   某些暗潮汹涌澎湃而来,就像即将到来的春天一般,即将破土而出。 第九十八章   “大人、驸马爷……你们怎的来了?”   齐庸凡翻身下马, 看了身旁的殷旭一眼, 笑吟吟道:“如何?不欢迎我们?”   “不不……”叶子慌忙摆手,便想要将他们迎进去。今年冬天是真的很冷,就连南方亦大雪纷飞。南山镇也不例外,早早地积了一层厚雪。而就在大山深处, 隐藏着这样一座练兵工厂。   殷旭摘下手套,极其自然地将手揣进齐庸凡的口袋里。他没再穿女装了, 左右这边的人都已经知晓他的身份。两人穿着同色系的暗绿色棉袍,外罩灰狐貂裘,乍一眼望去颇为富贵气派。   他微微挑眉, 说:“前些天不是写信来了吗?没收到?”   “嗯……大概吧。”叶子解释道:“前阵子大雪压山, 顺风快递好几天没来了。”   “那食物呢?还够吗?”齐庸凡开口问道。   叶子:“还剩下不少,但也不多。估计过两天等将士们铲完雪就会有人来运送了……”   齐庸凡想了想, 道:“你等下派一队人过来搬粮食,我们带了一些过来。”   叶子有些惊讶,旋即惊喜道:“谢谢齐公子!”   齐庸凡和殷旭这次是开房车过来的,正好能理几箱零食搬下来。他们跟在叶子身后跨过大桥, 远远的望见白色密林中的栅栏。   齐庸凡看着殷旭道:“你是怎么想出来的,在这里练兵?”   殷旭嘴角上扬, 并不回答。只是指尖在他的手掌中微微挠了一下。   齐庸凡心想也许自从殷旭去年初次来到南山镇时,就可能已经在策划这一切了。   成功果然不是没由来的。没有一条后路或者深沉的心机,想要争夺皇位无异于痴人说梦。   这座秘密基地占地甚广,严查进出人员。两人牵着马走到门口时,叶子从怀里掏出一块木牌给守卫兵看了看, 栅栏大门这才缓缓打开。   一路上,叶子指着一栋栋临时搭建的简陋房屋介绍道:“那是饭堂、右边是宿舍、那儿是训练场……”   总而言之,一切看起来都井然有序。   齐庸凡和殷旭赶了一夜路,还没来得及吃早饭。叶子便将他们领到饭堂,端了一桌丰盛的吃食。   饭堂就是一个屋棚,里头摆了二十多套长条桌椅。边上有热水,可以自助泡面。还有两个窗口,正餐时能够排队领饭食。   此刻屋内空荡荡的。   叶子一边端碗,一边说:“现在这个点他们都在外边训练,你们慢慢吃,不急。”   木桌上摆了一个瓷碗,装了俩白面馒头。热腾腾的,刚出锅,还冒着白气。叶子给盛了两碗南瓜甜粥,熬得浓浓稠稠,闻着就是一股清淡的米香。配榨菜和两碟腌菜,还有一盘煎香肠。   齐庸凡动筷,笑道:“你们这儿伙食不错啊。”   叶子也笑了,说:“多亏您的支持,现在外头都闹起饥荒了,咱们这儿却不缺粮食。”   叶子是殷旭身边的亲信,一手将这个兵工厂带起来,当然知道这些粮食都是齐庸凡靠手段运过来的。   齐庸凡给殷旭夹了点菜,说:“赶紧吃罢,吃完了我们去外头看将士们训练。”   殷旭点了点头,埋头喝粥。   叶子也没闲着一直陪他们。毕竟是领导突击检查,他想让兵将们等会弄套厉害的,给他们瞧瞧真本事。   如今这座基地里的士兵们加起来已经有三万左右了。个个经过大半个冬天的疯狂训练,骁勇善战,胃大如牛,身体倍棒。   这些兵可不同以往了。大殷之前派出去攻打高丽国的军队充其量不过是乌合之众,仗着人多玩命去前线送气。   但这些兵不一样。几乎个个都能以一打五,舞刀弄枪,一通铁血训练下来,战斗力杠杠的。   吃过早餐,齐庸凡和殷旭一起去参观训练场。分明是露天的冰天雪地,气温极低,但军队们士气高昂,围着操场跑步,立正敬礼,发出震天呐喊。   齐庸凡不是很喜欢看这种表演,没几分钟便想离开。外边实在太冷了。不过他看殷旭看得兴致勃勃,倒也觉得有趣,就在边上陪着。   “你瞧着如何?”殷旭转头问他。   齐庸凡挠了挠头,“挺好的,要是人数再多些就好了。”   “还缺骑兵。”殷旭说:“我们缺马,缺铁,缺盔甲。”   “这简单,用钱都能买到的。高丽一战刚结束,国库空虚,听说官府已经在想办法卖掉一部分铁盔甲了。”叶子听到这里,转身笑着说道。   “没事。”齐庸凡拍拍他,说:“咱儿有钱,赶明去王奎那里跑一趟,又有十几二十万了。”   至于战马,那更容易。大殷的马一般都是向西域高价收购的,本地产不出草原上质量那么好的汗血宝马。   而如果直接能与西域交易,想必会更省事。   再说了,如今大殷濒临支离破碎,边域国家都想来分一杯羹。他们会很乐意扶持一支新势力来对抗大殷。   叶子又道:“整个越川县都已在我们的控制下,官府早就被收买……大人,我们何时进行下一步?”   这是殷旭最初的打算。依托南山镇,步步蚕食,直到挥军北上。   毕竟他们不缺粮食,时不时定期捐粮给当地老百姓,这个举动比官府的免税政策更加笼络民心。   殷旭淡淡道:“再看吧,我会写信给你的。”   还不能急,根基尚不稳,谈何冒进?   如今叶子是这座练兵工厂的总管。以前倒没看出这小子还有这份本事,他像是天生吃军事这碗饭的,各方面表现出色,颇有领导能力。   因此殷旭也很放心将偌大的三万军队交给他来管理。   早训结束,叶子派人去房车那边拖了几箱零食回来。士兵们看到这辆庞然大物时十分震惊,但也没如何议论,低头搬东西。   很显然,他们已经被军事服从理念洗脑成功。   随后,齐庸凡与殷旭又在此地闲逛了一会。他们留下了一笔银票,交给叶子联系购买军用物资。   等到下午时,他们便坐上房车启程前往南山镇了。   齐庸凡还须去关心一下自己日益庞大的赚钱营生。   ……   南山镇。   这里已经是殷氏的天下了。官府等同于摆设,这边直接由军工厂进行管理。   老百姓们都知道附近山上有养兵,而且这些兵们反过来养他们。   于是大家都很尊重这些将士们。   每半个月士兵们可以下山放假一天。他们一般都会来到南山镇,四处闲逛,或买些吃食,很受当地的怀春少女欢迎。   长此以往,南山镇的经济竟也渐渐发展起来。不少别的村镇的人听说这里有人定期派送免费食物,纷纷想方设法移居过来。   下午太阳大,温度也没那么低了。齐庸凡将房车停在隐蔽的角落,而后与殷旭步行来到镇上。   这里对他们而言不仅是一场回忆,更是初遇的浪漫之地。齐庸凡在南山镇度过了一段难忘的时光,堪比后来他与殷旭在不崂山同居。   幸福有些时候真的很简单。   他们手牵着手,踩在泥泞的雪地里。街上无比热闹,熙熙攘攘的摊位,人流密集。听着小摊的吆喝,齐庸凡想起自己当初在路边摆摊卖泡面的时候,是不是也像这些人一样?   街头巷尾弥漫着尘世间的烟火气息。   很快走到夏星酒馆。它现在开了那么多家分店,但这家南山镇的老店看起来还是那么熟悉。每一块牌匾,踏过的门槛,都是他在去年亲手规划的。   虽然不是饭点,可一眼望过去,店内的客人坐了好几桌。   店小二站在门口招呼顾客,一瞧见齐庸凡,愣了愣,旋即绽开笑颜道:“齐老板,您回来啦?”   “是啊。”齐庸凡走进来,笑道:“好久不见。”   “您等着……我去跟掌柜的说。”店小二匆忙跑进里间。   齐庸凡寻了个空位坐下,垂眸对殷旭说:“这里倒没什么变化,一如既往。”   殷旭说:“挺怀念的。其实那时候我经常来店里吃东西是为了见你。”   齐庸凡纳罕道:“你那会就看上我了?”   “也许吧。”殷旭倒了杯茶水,轻笑道:“谁知道呢。”   齐庸凡说:“我只记得你以前很拽。”   殷旭:“……很拽?”   齐庸凡托着下巴,回忆道:“以前就感觉你跟这地儿格格不入的,一身贵气。嘿,应该说你很自命清高。”   殷旭白了他一眼。   “我不是在说你坏话啊。”齐庸凡急忙解释说:“这是一种另类的夸法。”   殷旭耸了耸肩,“随便,你又没说错,以前我确实这样。”   这时店小二领着掌柜来了。齐庸凡不认识他,原来南山镇除了小二,其他员工都换人了。点了一些小菜,他与殷旭坐着小酌几杯。   喝完一壶酒,齐庸凡有些醉了,眯着眼道:“改日我们应该去越川县一趟。”   “嗯,走吧。”殷旭牵他的手,顺便拿起椅背上的裘皮披风。   外面不知何时下起了飘飘扬扬的小雪。细碎的雪花落在殷旭的衣袍上,落在他束起的乌黑发顶。   齐庸凡感觉自己晕乎乎的,一脚踏空,才察觉到自己踩进了一个雪坑里,差点滑倒,身子前倾扑倒在殷旭怀里。   熟悉的怀抱,熟悉的气息。   他睁开眼睛,望见那张百看不厌的俊美脸蛋,傻傻地笑了一下,唤道:“殷旭,殷旭。”   “嗯,我在呢。”殷旭低低笑道。 第九十九章   五年后, 太和殿。   又是一年寒冬, 外头下着稀稀拉拉的雪子。宫里烫金的瓦砖屋檐上蒙了一层薄薄的白色,鸟雀腾空划过灰暗天际。   新来的小太监端着一壶刚泡好的热茶,缩着脖子,大步朝后屋走去。他迎面碰上了皇上身边的红人魏公公, 忙绽开笑颜道:“公公,你怎的有空来后院了?”   “手脚麻利些, 皇上才下早朝,正在屋里候着呢。”魏公公面白无须,瞧着年岁也不大, 在路过小太监身边时低声说:“皇上心情不大好, 你仔细着皮。”   小太监点点头,有些暧昧地笑道:“莫不是为了齐公子去冬猎那茬事儿?”   “你倒是机灵。”魏公公嗤笑一声。   “得嘞, 您慢走……”   有了魏公公的提醒,小太监连踏进屋内门槛都保持着小心翼翼的姿态。他本预备蹑手蹑脚地将茶盏搁置在桌上,没想到忽的听到一道低沉沙哑的男声,“小魏子?”   小太监心道不好, 赶紧跪下,垂着头愣是不敢往前看, 说:“启禀陛下,奴婢是小兰子。”   “哦……”那头沉寂了一会,而后男人又道:“替朕收拾几件衣服。”   小太监颤抖着声线道:“奴婢斗胆问一句,陛下是要去哪儿吗?”   “嗯。”男人淡淡道:“启程去西郊猎场。”   “可、可是……”小太监莫名慌乱,结结巴巴地说:“去西郊一趟回来时赶不上明日的早朝了。”   “无妨。”男人说。   得了准信, 小太监低着头站起身,最后还是没忍住心中的那份忐忑好奇,装作不经意间往前面看了一眼。   幸好皇上未曾察觉。他仍穿着上朝时那身黄袍锦衣,侧对着窗台,俊美无双的面容令小太监微微一愣。   小太监心想,皇上简直是他除齐公子之外见过最完美的人了。除了脾气差了点。   ……   下午,王奎在京城街上漫无目的地闲逛着。他去夏星零食专卖店买了些吃食,七拐八拐,最后进了一家热闹酒肆。   时光匆匆,一晃而过。他甚至有点记不清这般繁华景象是何时出现的了,大殷支离破碎的那段贫穷而冷清的记忆,似乎正逐渐从脑海中退却。   店里有一个说书人正吊着嗓子高声说话,众酒客听得如痴如醉。   店小二迎上来招呼他。王奎坐在窗边的位置,点了一壶酒和几盘小吃。   那说书人正说到激动之处,脸红脖子处,一边晃着手里的快板,嚷道:“却说那一场京城血战,五王爷不告而退。老百姓们那个欢喜呀,纷纷大开城门,热情欢迎新皇上与军队的到来。也就是从那时起,家家户户都能吃上米粮和夏星的零食了。”   台下一片掌声和欢呼声。   “夏星万岁!”   “我爱死这儿的烈酒了!”   “皇上万寿无疆……”   王奎一怔,抬头四处寻找,竟发现这家酒肆也挂着夏星的标志。他不禁有些好笑,端起酒杯一饮而尽,果然是熟悉的味道。   他又给自己倒了杯酒,望着杯中自己的倒影。这个男人连他自己都有些认不出了,蓄着长而浓密的黑色胡茬,肤色偏深。   他在想五年前自己是什么模样,一时间却怎么也想不起来。   说书人小声地“嘘”了一下,露出一个微笑,道:“你们可知当今陛下如此圣明,为何却一直不肯立后?他的后宫可是空无一人啊。”   小老百姓听起八卦最兴奋,纷纷七嘴八舌地议论起来。有说皇上是断袖的,也有说皇上有什么特殊癖好……不过碍于公开场合,大家也不敢说不好的话。   说书人摇了摇头,扇着扇子,悠闲道:“那是因为陛下曾说了,一生一世一双人。他只会有一位妻子……”   自从新皇登基后,不仅经济飞快复苏,就连政治氛围也宽松了不少。女子可以不用再遵从所谓的三从四德,她们也可以光明正大地出门逛街,或是工作上学。   在场就有好几名女子。有些很明显看出来是女扮男装,也有人就是裙衣打扮。   在听到这番话后,她们不由得露出怀春少女般的痴像。   众所皆知,当今陛下有着无比俊美的脸蛋与举世无双的才情。更别提他如此深情。   全京城的未婚少女做梦都想嫁给他。   王奎望着这一幕,恍惚出神。他当然知道皇上所言一世一生一双人的言论,他甚至知道皇上深爱的那个人是谁。   毕竟他也曾深爱过那个人。   付了酒账,王奎跌跌撞撞地走出门。外头下着大雪,冰天雪地之中,他拢了拢衣袖,仰起头看着灰色的天空。   一切都结束了。他打了个醉醺醺的酒嗝,心想已经没有能期待了。他只能远远望着那个人,从未感到如此遥远。   走快些吧,他还要顺路买几斤糖回家给儿子。   ……   人们都说,今年的冬天要比往年好过得多。农民收成好,又不用交繁重的税收,几乎家家户户都有屯粮。   与此同时,西郊猎场亦是热闹非常。不少京城的贵族少爷都汇聚于此,玩耍猎兽,以此打发度过这个无聊的冬天。   但今年的猎场又与往年不同。   他们都听说,齐公子也要来。   要说这齐公子才是顶顶厉害的人物,不仅是大殷首富,而且还与当今皇上……有着那般千丝万缕不清不楚的关系。   徐家三少爷正在帐篷里激动地说着自己听家里人说的秘密,“那齐公子据说已经与陛下成婚了!”   “你骗人吧。”兵部尚书家的老大白了他一眼,说:“两个男人怎么结婚。”   “不是啊,陛下曾扮过公主嘛,那时齐公子就以驸马爷的身份与他成婚了。”三少爷得意地说道。   “他们真的是那种关系吗?”   “当然,在朝内都人尽皆知了,也就你还不知道……”   “啧啧,可怜我家小表妹上次见过齐公子后便一直念念不忘,平白枉费她一腔痴心!”   “切。你见过陛下的痴心吗?我听说啊,陛下几乎是把齐公子宠到了手心里……”   帐篷内的人说得正火热,忽的进来一个仆人打扮的少年,轻声说:“诸位少爷,齐公子要去猎场打猎了,问您们是否要同行?”   众人面面相觑,几乎即刻便起身,急忙答应着。   要说这齐公子才在京城贵人们起劲巴结的对象。他可不单单有着富可敌国的身家,他的权势滔天……比起宰相更是有过之而无不及。   可谓一人之下,万人之上。   雪势稍稍减轻。雪花飞舞之中,这片西郊泽林倒别有一番美景。众少年披上厚重外套,翻身上马。他们正是爱玩爱闹的年纪,一路打打闹闹,嬉皮笑脸。   直到他们看见伫立于雪地中的那人。   大雪纷飞,累日的雪积了厚厚一层。男人身着墨绿色襟袍,外罩金丝熊灰貂皮大氅,一头乌黑墨发高高束起。他牵着一匹通体雪白的骏马,英俊高大的外表,像从书中走出来的俊美公子。   “齐……公子?”少年有些胆怯地开口说。   齐庸凡看向他们,微微点头,翻身上马,用力一夹马肚向前飞驰而去。   少年们紧随而上。   齐庸凡的打猎实力不算好,毕竟他没练过武功,只是单凭一双臂力盲射,收获竟也颇丰。   他的运气比较好。   两个多时辰下来,齐庸凡猎到了一头野猪、两只野兔、一只貂狼。他喜欢自己下厨,见猎心喜,想着晚上就回宫,可以给殷旭做一顿好吃的。   御厨里做的吃食的确美味,但殷旭吃得很少。齐庸凡知道他最是喜欢吃自己烧的菜。   也是在不知不觉间,齐庸凡渐渐深入山林。他带了一个随从,但先替他收拾猎物去了。过了片刻,他竟发现自己迷路了。   他习惯用ipad指南针识路,动身翻找行李,却发现自己忘了带。眼见天色渐暗,他只剩下寥寥几支箭了,若是遇上猛兽,总不能赤手空拳抵御。   他便没有再四处乱逛。他随意寻了片树林,将马匹捆在一棵粗壮的大树上。   他寻思着应该过不了多久就会有人来找。   实在无聊,齐庸凡便四处瞎转,偶尔在土里翻翻找找。他还没有放弃找到稀有金属之类的来换取回程票。他为此做了一番研究,框定西郊猎场这个范围,这次才会孤身前来找寻。   这些年殷旭陪着他找遍了大江南北,但一直杳无音讯。   齐庸凡心想大概是因为只有他亲自才能辨认出这些稀有金属,他曾在博物馆里看过不少。本来就是抱着漫无目的的态度,没想到还真让他找到了。   他在一块巨石下挖到了一坨紫色水晶。   当然,齐庸凡很清楚这不是紫色水晶。这应该是一种稀有金属,或者说是新能源。   他没带铲子,只能用手继续挖着,很快发现地底下一大片都是这玩意。   他要发财了。这么多能源……足够在联邦局换一大笔不菲的财富,让他带着殷旭去现代吃香喝辣。   就在齐庸凡拼命挖土时,忽然听到了一阵马蹄声。他以为是随从来了,拍拍手掌站起身,回头时却一愣。   来人是殷旭。他穿着青色便服,急切地跑过来。雪下得很大,白色的碎花落在他脸上。齐庸凡右手还捏着一块紫水晶,也许他浑身上下还沾着不少雪水和泥土。不过那都不重要了,重要的是两颗炽热的心穿透过胸腔的共鸣。   齐庸凡看着他,然后张开手臂,抱住了他。 第一百章 番外   一年后, 国家穿越总局。   滴滴滴。红色的警报声响起, 身着白大褂的工作人员穿梭奔波着。这里是全联邦公认的最累的公司,并且联邦工人法案在此无效。   几乎所有人每天平均都要工作12个小时以上,全年只有一周休假。   而与此相对的是优渥的工资待遇, 外头仍有无数人对此趋之若鹜。   “怎么了?”   “刚才发生了什么?”   警报响得太突然, 众人不禁生起一阵疑惑, 还以为是穿越舱内的某个零件出了故障。   啪嗒。有人按了按钮,闯进控制室, 气喘吁吁地高声喊道:“有人发现了新的稀有金属能源!正在向联邦传递讯息。”   “什么?”   “WTF?!”   “谁啊?又是个撞大运的家伙。”   人们奔走相告。他们在基地里过得太无聊, 每天都是日复一日的乏味的科研控制。像今天这样发现新金属能源的大新闻实在太少了,如同蛋糕上的美味巧克力点缀,令人垂涎欲滴。   毕竟发现新金属能源的几率就像买彩票。不,甚至比买彩票更难。上次发现的人是多久以前了?那人如今成了联邦富豪榜上的名人。   很快, 那个幸运家伙的资料被调了出来。无聊的科研人员们围在大屏幕前,议论纷纷。   “啧啧, 这小子长得还挺俊。”   “都可以出道当明星了, 真好命啊, 还发现了新金属能源。”   “嘿!我认识他!之前他穿越过去的那个时代发生了一点bug……”   总之, 他们听总管说,这位幸运儿将在下午三点钟乘坐回程舱回到联邦。他还带了一位土著人一起回来。   这下更是掀翻了大家的好奇心。因为很少有人会舍得花这么大一笔钱带土著人回到地球, 除非是真爱。   在此之前, 倒是有几位富豪这么做过。他们往往会带过来一些美貌娇妻,圈养在家中。   土著人的身份在联邦不被认可。她们甚至连获得身份证明的资格都没有,只能依靠主人生存。   这一天大家都没怎么好好工作, 他们的关注点全在这位新幸运儿上。他们交头接耳地八卦,猜测记者们会不会围在门口堵得水泄不通。   终于,到了激动人心的下午三点钟。   穿越舱室缓缓打开,最先被运送出来的是一堆紫色水晶。戴着厚眼镜片的老博士拿起一块,用放大镜仔细研究了一会,振奋道:“是真的!这是真的新金属能源!”   舱室外立刻响起此起彼伏的尖叫。   有人问道:“这么多新能源,到底值多少钱啊?”   老博士随口说:“大概够这位幸运儿跻身联邦富豪榜了。”   众人倒吸一口冷气。简直无法想象这是一笔多么庞大的财富。   片刻后,舱门再次缓缓打开。透明的水晶盒子宛若一个棺材,男人正躺在墨绿色的液体中。   博士按下开关键,液体源源不断地流出,直到盒子空净,盒门才自动打开。男人逐渐苏醒。   在场的人看到男人的容颜时俱是一愣。虽然此前已经看过照片,但亲眼所见的美貌暴击还是令人震撼。   博士递过去一条白色浴袍,笑眯眯道:“欢迎回到联邦,幸运儿。”   一通啪啪啪的热切掌声。   齐庸凡还是第一次受到穿越局如此热情的欢迎,要知道上一次他来时,这里的人都是一副冷冰冰如同机器人的模样。   他穿上衣服,环视四周,霎时警惕道:“殷旭呢?他怎么没跟着我过来?!”   “哦~”博士看了眼时间,缓缓道:“您是说另一位土著人吧?他将会在十分钟抵达这里。”   齐庸凡松了一口气。他再看着屋内对他虎视眈眈的白大褂们,下意识地后退两步。   “哈哈,幸运儿,你用不着害怕。”一个黑发男人递给他一瓶水,笑着说:“趁现在这会时间,你应该思考一下等会如何面对记者们的追问。”   “记者?”齐庸凡有点疑惑。   “对啊,你现在一下成联邦最大富豪之一了,当然会受到那群家伙的追问。”黑发男人耸了耸肩,不以为然道。   齐庸凡的目光落在地上那些紫色水晶上,舔了舔嘴唇,“这些很值钱吗?”   “当然。”博士笃定道:“保守估计,五亿联邦币。”   “而这些钱,都属于你。”   “……”   齐庸凡一阵风中凌乱。他没想到自己在古代成了首富,回到现代竟然还能体验一把富豪的奢侈生活。   他猜测过这些紫水晶会很值钱,但不知道它们竟然价值五亿啊啊啊啊!!   之前那个妄想他屁.股的富二代估计都没有他身价的三十分之一……   不过齐庸凡怎么说也是见过世面的人,强装淡定地站在一旁,倒计时十分钟结束。   很快,殷旭的时空传送舱也顺利抵达。他刚爬出来时差点站不稳,整个人歪倒在齐庸凡身上。   黑发男人吹了声口哨,道:“美人啊,这是你从古代带回来的玩伴?”   齐庸凡摇了摇头,说:“他是我丈夫。”   殷旭面色苍白,闻言扬起嘴角。   办理手续十分快速。毕竟国家穿越总局在这方面是出了名的效率高。经过详细的数据统计,这堆紫水晶的价格暂定为8.5234亿联邦币。   而且它们的价值是源源不断产出的,签完合同后,这意味着齐庸凡往后每年还能获得一亿多的分成。   齐庸凡的小破房车也被随之传送过来了。但现在地面上堵得厉害,压根没办法开车。他就把车暂且留在穿越局内的地下车库,带着殷旭和新鲜出炉的八亿联邦币潇洒离开。   齐庸凡随手拦了一辆飞车,直接打的到市内最有名的中心商场。   他和殷旭还穿着出来时套的白色浴袍,看起来有些扎眼。就连司机都瞟了他们一眼。   这一路上齐庸凡倒没有遇到所谓的记者们。想必他们的消息应该还没灵通到这个地步。   殷旭趴在窗户边上,好奇地望着飞速掠过的风景。在此之前,他在电视剧和书籍里对这里已经有了大概的了解,但远远没有亲眼见到来得震惊。   真的与大殷截然不同。他想。   “到了。”司机说。   出行一般都用光脑支付,但齐庸凡还没买光脑,他全身上下只有那张八亿的卡。他问司机能不能刷卡,司机点了点头说可以。   付完帐,齐庸凡领着殷旭直奔光脑专卖店。光脑就像多少年的手机一样,没有它在现代寸步难行。   以前那一排排昂贵的价格对于齐庸凡而言就像一场可望而不可及的梦。   而今天,他直接豪气冲天地拿了两只最贵最精致的去柜台结账。   绑定光脑后一切就顺利多了。殷旭没有身份证明,便只能绑定齐庸凡副光脑,可以随时支取那八亿联邦币。   接下来,就是疯狂的买买买。   两人去成衣店买了两套西装换着,又买了一些衣服收拾,从头到脚都换了新的。   齐庸凡还拉着殷旭去做了发型。他们还留着古代的长发,看着多少有些怪异。   不得不说真是一分价钱一分货。高级理发店里好几千联邦币的店长手艺,跟齐庸凡以前在路边小店几十块钱剪得就是不一样。   镜子里那张脸帅了不止十倍。   殷旭显得有些不适应,摸着头顶的短发,小声说:“万一又长出来了怎么办?”   齐庸凡笑道:“那就再来剪呀。”   店长一直夸他俩长得好看,掏出光脑一通拍照,还给打了五折。   齐庸凡觉得他手艺不错,于是办了张年卡。   解决了衣着造型问题,接下来他们去了商场找餐厅坐下来吃饭。齐庸凡选了家日料,两人吃得很开心。   然后齐庸凡寻思着得去买套房子,他和殷旭要在这里定居下来,总不能一直住酒店。   他没什么买房的经验,只好打光脑虚拟电话给以前的朋友。他记得这个高中同学后来当了房产经纪人。   “喂喂?谁啊?”电话那头有点不耐烦。   “呃……是我,齐庸凡,以前咱们一个高中的……”说实话,过了这么多年,齐庸凡也不太确定人家还记得他。   这个高中同学叫马泽,没想到还真的记得齐庸凡,得知来意后有些抱歉道:“我现在已经不做房产经纪人了。”   “啊,这样啊。”齐庸凡有点沮丧,道:“我想买套房子,但不知道上哪儿买。”   “你是什么古代人吗?”马泽有些夸张地笑道:“上光脑智能搜索啊,可以上门看房。”   “哦哦……”齐庸凡不好意思道:“我还真从古代回来,好多事情都忘了。”   “哇,你不会买了时空票吧?”   “对啊,去了好几年,今天刚回来。”   马泽感慨道:“你真有钱,我到现在还背着房贷呢,把我卖了都买不起来回票。”   “其实挺好玩的,以后赚钱了可以去一次,保不准就发现新能源发财了呢。”齐庸凡开了个善意的玩笑。   匆匆挂了电话。齐庸凡开始教殷旭如何在网上看房子,翻了半天,终于找到一套看起来还不错的小别墅,带车位泳池,全息海景,高档社区。就是价格不太美丽,将近一亿联邦币。   现在齐庸凡倒不在乎这一亿,当即拍板联系看房。 第一百零一章 番外   齐庸凡和殷旭都对那套价值上亿的海景房十分满意, 当即付了全款, 办理好过户手续。   别墅很大,甚至有点大得惊人。上下共五层楼,附带地下停车场。   下午, 齐庸凡带殷旭去超市采买生活用品。他们站在门口等出租飞车, 现代的高气温令人有些难熬。他从口袋里掏出纸巾替殷旭擦汗, 道:“我想过阵子咱们应该去买一辆车。”   “那种飞车吗?”   殷旭指了指天空。   “当然。”齐庸凡笑道:“现代城市只能开那种车,路面已经堵得水泄不通了。”   “我也能开吗?”   “嗯, 不过需要考驾照。”齐庸凡耸了耸肩, 说:“事实上我也没考飞车驾照,赶明跟你一起报个班去学。”   “唔……那我们要去买床单、家具,还要考驾照、买车。事情好多。”   “其实很快的,你要是不喜欢, 或者觉得太累,我可以请人去帮我们买东西。”   “不。”殷旭摇了摇头, 说:“我喜欢和你一起逛商场的感觉。”   正好这时车来了, 齐庸凡来不及多说, 先打开车门让殷旭坐进去。   两人一起坐在后排, 系上自动安全带后,殷旭才小声道:“只是我在想……最近这么忙, 我们要什么时候才能去领结婚证呢?”   齐庸凡忍不住笑了一下。他还想殷旭在苦恼什么呢, 结果是为了这事儿。他摸了摸殷旭的头,低声道:“你在这里没有身份证,要领结婚证需要很复杂的手续, 我们再等一等。”   “噢……”殷旭看起来很沮丧。   “结婚可是终生大事,不能这么草率的。你想想我当初跟你在古代成婚时,不也策划了大半个月。在现代也是这样,我们需要去挑选婚戒、婚宴酒店,还要分发礼单给宾客。等到那时候,我想将你介绍给我的朋友们。”   齐庸凡还是有不少同学朋友的,只不过太久没联系了。但昔日感情还在。   殷旭懵懵懂懂地点了点头。   司机:“先生们,超市到了。”   齐庸凡递出光脑,轻轻划了一下,生物审核完毕,付款成功。他牵着殷旭走到地面上,回头对司机道了声谢谢。   司机望着他们,微微皱眉道:“我是不是在哪儿见过你们?”   齐庸凡不明所以,说:“应该没有吧……”   “等等!我想起来了,我在联邦新闻上看到过你们!天呐!你们就是获得新金属能源的幸运儿……”司机一脸惊叹。   齐庸凡却赶紧带着殷旭离开了。他没想到穿越总局会出卖他们,这么快就将讯息透露给媒体,甚至还暴露了他们的照片。   这无疑是一件很危险的事情。   所以齐庸凡去了一家便利店,买了两只老式白色口罩,跟殷旭一人一个戴上。   虽然他们这样走在路上会显得很奇怪,但总比被人认出来好。   需要采买的物品很多。齐庸凡为此列了一张清单,两人照着单子一样一样挑选着买。床上三件套买了最贵的真丝产品,还有油盐酱醋、零食米面……最后光生活用品就买了一万多联邦币。   这么多东西他们搬不走,有专门的超市人员可以在一个小时后送上家门口。   殷旭:“清单上的东西都买完了,我们现在回家吗?”   “等一下……”齐庸凡随手抓了几盒避.孕.套扔进车篮里。这些都是新出的款,基本能保证百分之百隔绝疾病,保证兴生活安全。   “这是什么?”殷旭好奇道。   齐庸凡咳嗽两声,“晚上你就知道了。”   他还打算再买一些特殊用品,不过超市显然没有卖。他可以在光脑虚拟商城里购买,然后等货送上门。   “我有点害怕。”殷旭突然开口说道。   “你害怕什么?”   齐庸凡回过头来看他。   殷旭闭了闭眼,说:“我对这个世界一点都不了解,甚至没有应有的身份证明……要是有一天你厌倦了我,我该怎么办?”   这是殷旭第一次产生类似的惶恐感。在古代,他是当朝皇帝,拥有至高无上的地位,从来不会有这样的自卑。   “傻瓜。”齐庸凡亲了他一下,“我怎么会厌倦你?”   “你就是会!”殷旭指控道:“电视剧都是这样演的,男人有钱之后就会抛弃以前的糟糠之妻!”   齐庸凡:“……你这是电视剧看多了吧?”   殷旭:“哼,男人都是大猪蹄子,你以后肯定也会这样对待我。”   齐庸凡:“你也是男人。”   殷旭:“……”   齐庸凡想了想,耐心道:“这一切都可以慢慢学习,你不要天天看些乱七八糟的电视剧,没用的。你还年轻,我会送你上学,你以后说不定能当医生、律师……”   “等等。”殷旭看着他,皱眉道:“你要送我去上学?”   “是啊。”齐庸凡说:“政府规定,哪怕是异时空的人,在联邦念完大学后都能获得身份证明,那时候我们就能结婚了。”   殷旭眉毛挤成一团,“可是我听说大学要念好久,要念整整四年呢!”   “这也没办法呀。”齐庸凡替他理了理衣襟,说:“我会陪你一起去的,咱们一起去念大学。”   齐庸凡心想,曾经的自己恐怕无论如何也想不到,他在获得如此庞大的财富后竟然会选择重回校园。   只为了与那个深爱的男人步入婚姻殿堂。   ……   半年后。   这一日下午,殷旭开车出去上补习班了,齐庸凡则在家中约了老朋友马泽叙旧。自从回来时打了一通电话后,他与马泽就渐渐熟悉起来了,也许是因为两人住得比较近的原因。   附近是富人区。马泽靠做房地产发了一笔大财,也住在不远处。只是他还住着公寓,显然住不起这么豪华的别墅。   马泽毫不掩饰眼中的羡慕,一屁股坐在沙发上喝了半杯香槟,说:“老弟,你运气可真好。”   齐庸凡:“你要是敢于倾家荡产买一张时空票,说不定也能像我这样找到新能源水晶。”   “得了吧。”马泽双腿交叠,叹了口气道:“我又不是说这个,你瞧瞧,你这么年轻就走上了人生巅峰,不仅有钱,身边还有个异时空的伴儿……”   “他不是我的伴。”齐庸凡摇了摇酒杯,认真道:“他是我男朋友,并且即将成为我丈夫。”   马泽陡然笑出声,“你不会是认真的吧?你要和那小子结婚?喂,你们在古代发生的那档子事又不是真的,就当做了场梦。你现在这么有钱,要什么美人没有?何必吊死在一棵树上。”   齐庸凡耸了耸肩,“老马,我可不像你这么喜欢搞婚外恋。你孩子都上小学了吧,还在外面乱搞……”   马泽面色一变,小声道:“你可别告诉我老婆。”   “放心好了,我不会说的。”齐庸凡笑着敬了一杯酒。   马泽啧啧称奇,“看不出来你还是个痴情种。”   齐庸凡就笑笑不说话。   “你们打算什么时候结婚?”   “四年后吧,等我们大学毕业,他拥有联邦身份证明之后。”   马泽一脸吃惊,“你说什么?你要去念大学?”   齐庸凡挑眉,“不行吗?”   “只是你都这么有钱了……”   “上大学跟有钱是两码事吗?说实话我也挺后悔当年辍学的。”   马泽:“你打算去哪所大学?”   齐庸凡:“联邦大学。”   马泽吹了声口哨,“不错嘛,全球排名第一的学府,而且离你家很近。”   齐庸凡笑了一下,“毕竟都踏入社会这么多年了,要是还读个不咋地的学校说不过去。”   “对了。”说起这个,马泽有些忧心道:“你还记得之前那个偷窥狂吗?一直跟踪你的富二代,我记得你跟我说过他以前追过你。”   “是啊,不过那是很久以前了。”   齐庸凡跻身联邦富豪排行榜时上了新闻,那个富二代还没放弃想来撩他。但被殷旭踹了一脚后就再也没来烦过他们。   马泽道:“我也是听别人说的,那个富二代现在在联邦大学当教授,希望你走运点不要碰上他。”   齐庸凡:“联邦这么多系,我也不一定碰上他啊。”   马泽:“你考了哪个系?”   齐庸凡:“新能源系。”   马泽一脸生无可恋:“怎么这么巧?他就是教这个系的。”   齐庸凡:“……”   马泽:“……你要不,尝试换个系?”   齐庸凡无奈道:“我是有点钱,但不代表联邦大学就是我开的啊。”   马泽挤眉弄眼,“你那个小男友呢?他学了什么?”   齐庸凡说:“他考了医学系。”   马泽:“那你要等好久喽,医学系的学生们四年本科毕业压根找不到工作,他们还要念两年研究生、两年硕士、甚至三年博士……”   “四年后我们就会结婚。”齐庸凡打断他,道:“至于他后续还要再读什么,我都支持。”   “我的妈……这个世界上居然还存在你这种好男人。”马泽感慨道:“怪不得我老婆每次见到你就一脸花痴,都是有原因的啊。”   齐庸凡:“她每次都看着我和殷旭露出奇奇怪怪的表情……”   马泽摆摆手,道:“你别管她,她是个腐女,估计不知道在心里意.淫什么呢。”   齐庸凡:“……” 第一百零二章 番外   齐庸凡真不是个好学的人。当然这并不意味着他笨,相反, 他学起东西来很快。高中时期稍微用点心就能考个中上游水平。   联邦大学四处充斥着青春洋溢的感觉, 有时候他跟殷旭走在路上都会觉得自己老了。   漫长的学习生涯开始之后, 殷旭变得更加努力学习,在小半年的补习后就差不多赶上了本科生的进度,顺利入读医学系。   他们家开车离联邦大学不过十分钟的距离。每天早上起来齐庸凡先做早餐,或者有时候他想赖床便轮到殷旭做。吃过饭差不多八点半, 他们再开车前往学校去上课。   新能源系的课程枯燥乏味。而且和医学系的教学楼相隔大半个校园, 四舍五入等同于十万八千里。   大二的时候专业课逐渐繁重起来,齐庸凡就很少去医学院那边找殷旭了。他们往往各开一辆车,在校园门口分道扬镳。   联邦的冬天很冷。这天齐庸凡将飞车停在地面停车库, 刚出来就饱受寒风暴击。他拢了拢大衣,关上车门。   迎面就碰上一个女孩。齐庸凡认识她,上课的时候她经常坐在他身边。   如此冰冷的天气,女孩竟然还穿着单薄的纱裙, 脚步轻盈,在飕飕的萧瑟寒风中独自美丽。   她面色微红, 羞涩地凝视着齐庸凡, 小声说:“齐同学,我晚上能约你看电影吗?”   齐庸凡愣了一下,然后说:“对不起啊,我晚上有约了。”   女孩坚持不懈,“那明天呢?或者后天?你什么时候有空?”   “他没空。”就在这时,能源系最受欢迎的李教授走了过来, 轻轻揽住齐庸凡的腰,露出温文尔雅的微笑说:“我要给他补课。”   女孩看看李教授,又看看齐庸凡,忽然想到了什么不敢置信的内容,捂住脸尖叫着跑掉了。   齐庸凡:“……”   李明揽着他的腰,令他浑身难受。他拍掉李明的手,不耐烦道:“我什么时候要你补课了?”   李明望着他,笑道:“只是是你,无论哪个时间段都可以。”   齐庸凡夹着课本径直往前走,说:“抱歉,我晚上要回家给老公煮饭。”   李明有些惊讶,“你结婚了?”   尽管还没领结婚证,但齐庸凡还是点了点头,肯定道:“李教授,麻烦您以后不要再烦我了。”   这位李教授就是当初看上齐庸凡的富二代。说实话他长得并不差,五官英俊,身材高大,有钱有才华,舔狗遍布全校园。   但偏偏齐庸凡就不喜欢他。   李教授总是盯着齐庸凡的屁股看,这一点让齐庸凡非常不爽。   只不过学业还要继续完成的。丁零零,上课铃声响了。齐庸凡赶紧加快脚步走到教室。   第一节就是李明的生物能源课。真是令人扫兴。   齐庸凡选了最后排的座位,摊开书本和笔。每逢李明课,大家总是争抢着前排的宝座,而后排总是空荡荡。   以前那个裙装女孩总是跟在他身边坐在后排,现在也躲得远远去了。   说实话,齐庸凡对生物能源并不感兴趣。毕竟他挖出来的是金属能源,他只想学习一些以后对分成红利有利的知识。   他现在的身家已经花一辈子都花不完了。   所以齐庸凡点开光脑,开始光明正大地开小差。他一边浏览着购物商城,一口气买了三十多个盘子。   呼~这种消费的感觉真好。   于是齐庸凡又订购了一辆新款跑酷飞车,骚包的粉色,正好可以跟殷旭出去度假的时候开。   然而李教授并没有就此放过他。   课上到一半,李明忽然说道:“后排的同学,请你收起你的光脑,认真学习!”   班内的学生们顿时一阵哗然。因为在此之前李明从来不管课堂纪律,但摄于他的威严,从来没有人敢在他课上开小差。   只有那个裙装女孩,仿佛明白了什么,眼里闪着激动人心的绿光。那是闪烁着的不灭腐女之魂。   齐庸凡只好把光脑收起来。他实在懒得听课,干脆盯着课本神游天外,开始思考晚上吃什么。   快到周年纪念日了,他要给殷旭准备礼物,然后亲手做一顿浪漫的烛光晚餐。   想想就有点兴奋。   齐庸凡在学院里很受欢迎。当然大家并不知道他是亿万富豪,只是觉得他每天开豪车来上学,估计是富二代之类的。   另外就是他长得帅嘛,而且洁身自好,从来不沾花惹草,一来二去就在学生中有了男神的称号。   大家对他的喜欢甚至比得过李教授。   上完这节课,齐庸凡接下来有一段空闲时间。他寻思着先去学校里的蛋糕店买一块提拉米苏,再买一杯咖啡,然后送到医学院去看望殷旭。   他刚走出门便被热情的花痴女学生给包围了。虽然她们都是联邦大学的名牌大学生,但这并不妨碍她们追随帅哥的脚步。   齐庸凡真的很讨厌这种拥堵的感觉。他早就说过自己已经结婚了,但没有人相信。他看起来也就二十出头,现在晚婚晚育严重,哪个年轻人会如此轻易地堕入婚姻的坟墓?   就连他手上无名指的婚戒,也被大家误认为是伪装罢了。   但这一天,当齐庸凡穿过重重人群包围离开后,那个裙装女孩却跟身边的伙伴们窃窃私语起来。   “真的?”有人提高声音,颇为震惊。   “卧槽……没想到齐庸凡跟李教授竟然……”   “有一腿。”   “都是假的,我怎么听说齐同学的男朋友在医学院呢。”   “不会是医学院的那个校草殷旭吧?”   “我听说是这样的,上次有人看到齐同学和殷旭在停车场激吻!”   “而且你们没发现齐同学和殷旭的飞车都是同款情侣车吗?只不过不同颜色!!”   众人八卦起来,一度越来越兴奋。   而与此同时,齐庸凡已经买好了东西来到医学院。他跟这边的学长学姐们都很熟,随便调侃了几句便进到实验室里。   他提着袋子,站在门口。   殷旭穿着白大褂,戴着口罩,手上套着蓝色橡胶手套,正低头在解刨台上忙碌着。阳光落在他脸上,细碎的黑发闪耀着温润的光泽。   齐庸凡轻轻笑了一下。   殷旭仿佛有所察觉,抬起头往门口看去。两人的视线在半空中碰撞在一起,他匆忙拆掉口罩,脱去手套,快步走过来。   “你怎么来了?”殷旭笑得很开心。   齐庸凡把袋子递给他,说:“我上午没课。”   殷旭有点不好意思,抱歉道:“我等下还有一个实验……”   “没事,我陪你,等中午一起去吃饭。”齐庸凡摸了摸他的头,手感还是一如既往的毛茸茸。   学生实验室的规定没有那么严格。殷旭搬了一个小板凳给齐庸凡坐,然后重新戴上手套工作。他正在解刨一只小白兔,将内脏器官展示给齐庸凡看,兴奋道:“等到下学期我们就可以解剖真人啦!”   齐庸凡:“……呵呵。”   他看殷旭解剖了一上午尸体,等到中午时已经没什么胃口了。   两人找了一家西餐店。齐庸凡点了披萨和薯条。   “课上得怎么样?”殷旭问他。   齐庸凡耸了耸肩,“不怎么样,谁让我那么不走运碰到李教授。”   殷旭皱眉道:“他教得不好?”   齐庸凡总不能跟殷旭说李教授对他旧情难忘吧,那殷旭肯定会像炸了毛的狮子一样跳起来,恨不得一刀捅死李明。   没错,以他对殷旭的了解。   “没啥,可能我对新能源不太感兴趣吧。”齐庸凡只能这样解释道。   殷旭拍拍胸脯,“我以后当医生养你。”   齐庸凡忍不住扑哧笑出声,觉得殷旭真的怪可爱的。   殷旭又道:“我导师说现在医学已经在研究同性生子了,也许以后我们俩的精子也能融合在一起生出孩子。你想要小孩吗?”   齐庸凡想了想,“可以吧,要个可爱的女儿。”   殷旭温柔道:“或者我们可以一人生一个孩子。”   齐庸凡笑了,“只要你喜欢生一个足球队都行。”反正他养的起。   以前齐庸凡绝对无法想象这样的生活。他有了心爱的人,重新上了大学,正在考虑结婚,甚至开始想要生几个小孩……   原来重新的人生能够如此幸福。   下午他们继续回到学校上课。突然下起了雪,飘飘扬扬的雪花飞舞。齐庸凡撑着一把黑伞,先将殷旭送到医学院门口。   两人相拥缠绵了一会,殷旭才依依不舍地离开他的怀抱,说:“放学了我去找你?”   “不同,我来找你。”齐庸凡刮了一下他的鼻子,宠溺道:“你课比较多嘛,我下课比你早。”   殷旭:“晚上我想出去吃。”   齐庸凡:“你想吃什么?”   “一家新开的日料。”   “好,乖乖去上课吧。”   齐庸凡远远地向殷旭挥了挥手。   他撑伞站在原地,也没走,就这样望着殷旭的背影渐行渐远,消失在实验楼里。   过了一会,殷旭却跑了出来,再次抱紧他,说:“我爱你。”   齐庸凡低头在殷旭额上印上一吻,悄声说:“我也爱你。”   我的天使。 作者有话要说:到现在完结了啊啊,好舍不得大家,敬请关注我的新文《暗黎gl》,还有一系列蛋美新文。顺便收藏一下我的专栏嘛(///▽///)还有新文《佛系锦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