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拯救恶毒反派[快穿]》作者:蜀七   文案:柏易身为人生赢家,年轻有为,八面玲珑,因为意外绑定了拯救反派系统。   反派各有不同,阴鸷、狠毒、偏激、暴虐、凶残……却有一点相同——   都想占有他。   反派:“只要你在我身边,我可以成为一个正常人。”   “如果你离开我,我还有什么理由去爱这个没有你的世界?”   “你是我唯一的光,我荒芜世界里的玫瑰。”   表面温柔内里冷漠理智受X人格缺陷攻   攻是一个人   请勿指导写作,谢绝无理KY   内容标签: 情有独钟 打脸 快穿   搜索关键字:主角:柏易 ┃ 配角:很多 ┃ 其它: 第1章 尘埃里的玫瑰(一)   盛夏的宣阳县城,清晨的阳光还没有那么灼热刺眼,天亮的极早,小贩推着车走上街头,学生三两成群的提着早餐,地上还有前一天下雨留下的积水,下水道一堵,整个县城都能闻到那股不能忽视的腥臭气味。   柏易走在破旧的楼道里,墙壁斑驳脱落,有水渍造成的晕染黄圈,楼道里传来无数嘈杂声响,这样的老旧楼房一层楼能有二十多家住户,共用一个大厨房和公共厕所。   肮脏,贫穷,细菌滋生。   就连地上的蟑螂都显出独一无二的庞大架势来。   房东领着柏易走到六零二房门前,用黄色的圆头钥匙打开了面前这扇已经有些腐朽的破旧木门,房东是个穿着拖鞋短裤的中年男人,顶着几根稀疏的头发,穿着被汗水染黄的白色背心,胸前还破了一个洞。   “一个月一百二,水电气全包。”房东让柏易进去。   柏易在屋子里打量了一圈,这个屋子只有一个客厅和一个卧室,加起来四十多平,唯一的好处是不靠近厨房,也不靠近厕所,不是顶楼不会漏水。   没有瓷砖,也没几样家具,电器是积满了灰尘的小风扇、屋子中间一根绳吊下来的电灯泡以及客厅墙角的老旧电冰箱。   房东絮絮叨叨地在柏易身后说:“我这屋子是附近最好的了,一百二都算你便宜。”   在县城人均工资五六百的情况下,一百二的屋子确实不算太贵。   柏易冲房东笑了笑:“那就签合同吧。”   房东一愣:“小伙子,爽快人!”   合同在这个小县城是刚刚兴起的东西,房东递过来的那一页纸与其说是合同,不如说是一张草稿,上面用小学生字体写着斗大的合同二字,然后就是三排租房时间和注意事项,一眼扫过去就能看清楚,不用浪费时间阅读。   柏易签上了自己名字,交了押金和房租,房东把钥匙交到他手里,还热心的告诉柏易这附近哪里的馆子便宜又好吃,哪些邻居不好打交道。   “就旁边六零三,那是个疯子,老婆死了以后就疯了,你要是晚上听见他发疯的声音,那肯定是他在打儿子,你别管就行。”房东翻了个白眼,“他那儿子也不是什么好东西。”   叮嘱结束以后,房东拿着钱,露着肚子,哼着几乎没有音调的曲子走了。   柏易关上门,打开行李箱,他的行李箱里只有几件换洗的衣服,这是“上面”允许他从现实世界带来的,还有一款砖头手机,是这个时代非常能代表身份地位的摩托罗拉。   剩下的就是钱了,“上面”给的活动经费。   他并不清楚“上面”究竟是哪儿,他从自己的世界莫名来到了这里,由手机短信中得到任务和提示,完成任务后才能回到自己的世界。   柏易个人的意愿并不能得到重视,无论他愿不愿意参与任务,他都只有一个选项。   外面传来了脚步声,柏易把行李箱合上。   脚步声变得近了。   会是任务目标吗?   柏易拉开了木门。   他转头看去,隔壁门口站着一个身高几乎和他等同的大男生。   男生穿着一件掉色的球衣,脚下踩着开缝裂开的烂球鞋,上面还残留着胶水的痕迹,不知道修补了多少次,他露出来的胳膊和腿上有大片淤青,脸上还有没有愈合的伤口,正狰狞的跟空气接吻。   这人有一头杂乱的黑发,大约是自己操刀剪的,毫无美感,杂乱无章,却有一股野|性的凶狠。   他的眉毛很黑,眼睛如鹰般锐利,带着浓重的戒备和警惕,像是随时都会对人发动攻击。   “你住这里的?”柏易自然的迈出门,“我今天刚租进来,我们算是邻居。”   男生瞥了他一眼,然后转过了头。   可柏易没有被他的冷淡态度打败,他谈生意的时候再硬的点子都要硬着头皮上,从没有泄气过,不然也成不了众人眼里的成功青年企业家。   “你没带钥匙?”   柏易靠在墙边看着对方,他穿着一身得体的白色衬衫,头发后梳,露出光洁的额头,他生得肩宽腰窄,眉眼温柔,嘴唇天上就向上微勾,就是不说话也叫人觉得他在微笑,声音充满磁性,西裤勾勒出他那一双长腿,和人说话时语调轻柔,让人如沐春风。   很少有人能在柏易的温柔攻势下始终如一的拒绝他,这是柏易的优势,长久训练而来的优势。   可男生不吃这一套,他那双锐利的眼眸漆黑一片,其中没有任何情绪波动。   柏易再次开口:“我叫柏易,你叫什么?”   男生终于有反应了,他的声音沙哑,偏头看着柏易:“章厉。”   柏易朝他微笑:“要进来坐坐吗?你家里没人,你又没带钥匙,进来喝杯水?”   章厉的嘴唇很干,已经开始泛白起皮了,他的眼睛紧盯着柏易,好像要看透柏易的伪装。   但柏易依旧带笑,温和又热心,看上去就是个普通的新邻居:“进来吧,我不是坏人,也不会吃了你。”   章厉没有再理会柏易,他抬脚从柏易面前穿过,径直走向楼梯,消失在柏易的视野范围中。   柏易靠墙站了几秒,也朝楼梯走去,不过他倒不是要去追章厉,而是要去买生活必需品。   看来短时间内他是无法完成任务了,既然如此,就要做好长期抗战的准备。   柏易花了一整个白天的时间购买生活所需,用装饰品把简陋的房子重新软装了一遍——他是个活得很有仪式感的人,哪怕是工作最忙的时候,他都会亲自下厨做饭,把家里布置的井井有条,即便“家”里只有他一个人。   因为这次采购,柏易倒是认识了不少周围的商贩,回来的路上也跟几户同层的邻居打了招呼,其中住在六一二的单身母亲最为热情,她抱着女婴站在走廊跟他说话,几乎把同层的八卦说的差不多了,话头才来到柏易最想听的部分。   她小声说:“你晚上千万别管六零三的事。”   房东倒是提过这个,柏易:“是因为六零三的先生要打他儿子?”   女人大约是做了母亲,同情心更强一些,叹气道:“小厉那孩子也挺可怜的……但你千万别管,他爸章武是个浑人,之前有人管过,章武连着一周在他家门上泼红油漆,还去别人单位闹,差点把那人工作都闹没了。”   “再说了,老子打儿子,天经地义的事,只要不打死,谁管呢?”女人摸了摸婴儿的脸。   柏易微笑道:“谢谢你的提醒。”   女人苍白的脸有些泛红。   柏易轻声说:“你的孩子长大后肯定会和你一样漂亮又温柔。”   女人近乎呆滞的看着柏易的脸,不由自主地咽了口唾沫。   天逐渐黑了,柏易也已经把屋子重新布置好了,换了新的床垫和床单被套,组装了新的柜子,窗帘也换过了,客厅的桌子上铺了桌布,原本的木制长椅也换成了布艺沙发,灯也换了,只有地板还没有,依旧是水泥地。   柏易打开窗子,拿着烟灰缸,在窗边点了一支烟。   烦躁、压抑、愤怒。   种种情绪通过烟草缓解。   晚上八点,一个满脸络腮胡,身形高大,但一身酒气的男人从柏易的窗前走过,然后拉开了隔壁的门,用力一甩把门关上,但那股酒臭味还在走廊上,持久不散。   章武,目标的亲生父亲,一个有严重暴力侵向的男人,年轻的时候家暴妻子,妻子自杀身亡后又开始虐待儿子,丈夫和父亲的身份让他立于不败之地。   就是这个人,促使目标最终成了一个冷血无情的疯子。   过了不到半小时,章厉也出现了,柏易的手肘支在窗边,碾灭手里的烟。   章厉转头看向柏易,两人的目光交汇,但一触即分,章厉敲响了隔壁的门。   柏易给自己冲了一杯速溶咖啡,加了不少白糖,他没在那狭小的超市里找到奶精和方糖,白糖也勉强了。   十分钟后,隔壁忽然传来一声巨大的闷响,像是铁棍击打身体的声音。   随后又是一声爆呵——   “你他妈挡?!”男人怒不可遏,“你这个贱子养的杂种!要不是老子你早他妈饿死了!”   “你跟你那个妈,都是贱人!”   “妈的!给老子戴绿帽子!”   “砰!”   这是铁棍打在家具上的声音。   柏易手里端着杯子,他站在墙壁前,缓缓叹了口气,放下杯子,打开了木门。   “笃笃笃……”   柏易敲响了六零三的房门。   里面的声音安静了,男人喘着气高声问:“谁在敲门?”   柏易的声音依旧温柔,没有半点情绪波动:“先生,我是刚搬到六零二的租户,我买了宵夜,不过有点多,想问问您要不要来点,还买了啤酒,我刚来,想跟邻居们都熟悉一下。”   大约是啤酒两个字打动了章武,在短暂的安静之后,六零三的门打开了。   室内的灯光昏黄,这时候还没人换白炽灯,柏易透过章武走来的缝隙看见了他身后的章厉。   章厉站在饭桌旁,他的手臂上又多了几道红痕,半垂着头,只是抬眼看向了柏易的方向。   眼中无波无澜,似乎并不觉得疼痛,也没有不堪秘密被发现的羞耻。   他脸上的伤痕并没让他显得丑陋。   反而让他看起来野性,又危险。   作者有话要说:终于开坑啦!   在本章留言24小时内都有红包 第2章 尘埃里的玫瑰(二)   昏黄的灯光闪烁了几下,柏易看清了站在他眼前的男人,跟之前匆匆一瞥不同,这次他看得非常清楚。   章武生就一副凶相,常年酗酒导致他鼻头永远泛红,是标准的酒糟鼻,一脸横肉,眼袋几乎下垮到了脸上,但能从五官依稀看出他年轻时的好相貌,只是在岁月与酒精的磋磨下,他既邋遢,又丑陋,身上带着一股酒臭味,或许还有别的臭味。   “新搬来的?”章武一说话,酒气就从嘴里漫延出来。   柏易带着笑容,把烟递过去。   章武伸手接的时候眼里只有那一整盒烟,他嗤笑道:“软中啊?有钱还来租这种房子?”   柏易姿态轻松地把整盒烟都递过去:“我叫柏易,您姓章对吧?”   章武却不耐烦了:“夜宵和酒呢?”   酒就是他的第二生命,他半点不跟柏易客气,理直气壮的催促。   柏易回到房子里,从冰箱取出瓶装啤酒以及卤菜,章武站在门口等他,等柏易把酒菜提出来之后就自然的伸手接过,也不说一声谢谢,更没有邀请柏易一起。   章武提着酒菜,肿胀的眼袋上一双下垂的眼睛充血浑浊,语气凶恶:“你租房老子不管,别他妈多管闲事就行,不然……”   他阴沉地看了柏易一眼,朝柏易露出一个嘲讽地笑容,黄到近黑的牙从嘴唇缝隙中展露。   占到了便宜,章武转身就走回自己的房子,大约是有了酒,他找到了事干,再次沉迷进酒精营造的世界里,隔壁再没传来刚才的击打声。   柏易坐在沙发上,双腿交叉搁上茶几,他面无表情的仰着头,双目无神地看着头顶的吊灯。   生活在这样的一个家庭里,面对一个这样的父亲,章厉心态扭曲几乎是顺理成章的事。   他该怎么接近章厉?   一个从小被虐待的孩子,年幼的时候可能还好接触,但他现在已经是青少年了,再过一年就要成年,性格已经成形,对陌生人充满了警惕和敌视。   来到任务世界的第一晚,柏易在沙发上睡着了,第二天醒来的时候他觉得全身都不舒服。   这一天他都没有看到章厉,下午的时候才看见章武出门,他记下了章武出门的时间,前一天晚上章武回来的时间他也记下了。   “我才像个变态。”柏易放下手机,自嘲的笑了笑。   他现在很像偷窥狂。   入夜以后,柏易等着章厉回来,他清楚的知道,像章厉这样没有安全感的人,是不会轻易相信一个陌生人的,他做好了打持久战的准备,哪怕前一个月都只能跟他打个招呼,只要有接触就有进展。   晚上十一点的时候,章厉依旧没有回来。   晚上十二点,章武回来了,手里还提着半瓶白酒,嘴里骂骂咧咧不知道在骂什么。   凌晨一点,柏易换上了衣服,他准备去楼下的小卖部买烟。   柏易穿上白天买来的短袖和休闲裤,在小卖部买了两包烟又买了一个打火机,正要上楼的时候忽然停下了脚步。   忽明忽暗的灯光下,柏易看到了一抹影子,就在一楼拐角的地方,这个点周围早就没人了,他只能听见附近草丛里的虫鸣声。   柏易朝着有影子的地方走去。   他的脚步很轻,虽然他知道有很多可能,可能这个影子只是一个垃圾桶,或是一只猫,但他下意识的觉得,那是章厉的影子。   简直是想完成任务想疯了,柏易勾出一抹苦笑。   拐过墙根,柏易停下了脚步,他低头看着靠着墙壁倒在地上的人,鼻尖是一股不能忽视的血腥味。   章厉大概是晕了过去,他的头低着,柏易能看到他头顶的旋。   柏易缓慢的蹲下去,打量着章厉身上的伤,有刀砍出来的伤口,也有棍棒打出来的淤青和红痕,手臂和腿上都有,鞋也不知道哪里去了,他的脚也全是瘀痕。   章厉才多大?   十七岁。   柏易叹了口气,他伸出手,想把章厉叫醒。   然而在他的指尖距离章厉只剩不到两厘米的时候,这个本该失去意识的人忽然抬起了头。   那双漆黑的眼睛在这个夜里让柏易迅速收回了手。   “你还好吗?”柏易轻声问。   章厉没有回答,他连活动手指的力气都没有。   而且他的嘴角破了,虽然血止住了,但下巴和脖子上都有血迹。   柏易:“你这个情况也不像能回家,先去我家处理一下伤口吧,刀伤不是硬抗就能好的。”   章厉没有说话,他似乎是在思考。   柏易久久等不到答复,他试探性的伸手抓住了章厉的胳膊,章厉没有拒绝。   毕竟是成年男性,工作以后也没有放弃健身,柏易把章厉的胳膊绕过自己的肩膀,一只手揽住章厉的腰,用力站了起来。   柏易:“……”   看起来并不重,怎么这么沉?   扛着一个颇有重量的章厉,上楼成了件艰难的事,好在章厉自己也能动一动,如果全靠柏易,估计他只能选择跟章厉一起在楼道蹲一晚,看明早能不能找到人帮忙。   开门进去的时候,柏易自己都不知道他松了多大的一口气。   他把章厉安置在沙发上,柔软的沙发陷了下去,章厉却不知道为什么抓着靠枕,一副要坐起来的样子。   柏易到了两杯白水,刚端过来,就发现章厉跌到了地上。   他把水杯放在茶几上,伸手把章厉扶起来,想让他躺到沙发上去。   结果刚刚上手,他就听见头顶传来章厉沙哑粗粝的声音:“不坐沙发。”   柏易很有耐心:“沙发很软,地上硬。”   他不会跟青少年打交道,竟然把章厉当孩子哄了。   章厉却异常坚持:“不坐沙发。”   柏易停下动作,盯着章厉的眼睛,他看见自己的脸倒映在章厉的瞳孔中,带着虚伪的笑容:“为什么?”   沉默蔓延在室内,空气似乎都停滞了。   就在柏易以为章厉不会再说话的时候,章厉偏过头不看柏易,声音很低:“脏。”   他身上充满了灰尘和汗水,以及血渍。   没有一片皮肤是干净的。   但柏易不当回事,他再一次把章厉扶上了沙发:“脏了就脏了,拆了套子洗就行,又不是洗一次用一辈子。”   章厉忽然不动了,他不再挣扎,坐在柔软的沙发上。   “喝点水吧。”柏易举着杯子凑到章厉的唇边,“我这里常备的只有消炎药酒精和碘伏,只能给你简单处理一下,不想留疤的话还是明天去医院开药。”   章厉喝了一口水,他闭着眼睛说:“我缓一缓,马上就走。”   柏易瞥了他一眼:“走哪儿去?回家?”   章厉没说话,默认了。   柏易笑道:“你这样回家?你爸都睡了,你把他吵醒?”   章厉:“我们,不熟。”   柏易温柔笑道:“我们是邻居,挨得这么近,现在不熟以后也熟了。”   章厉仰着头,他的喉结很明显,肌肉线条走势也很清晰,他还没有成年,但已经具备了一个成年男性应有的力量之美。   “如果你是怕欠我人情……”柏易轻声说。   章厉睁开了眼睛,柏易:“那找个时间请我去吃饭?”   章厉:“……好。”   这个好字大约耗费了他最后的力气,章厉很快开始发烧,他失去了意识,柏易给他量了体温,还没到高烧的程度,他给120打电话却提示是空号,这个世界的急救电话柏易并不知道,这里也打不到车,他也没那个本事背着章厉跑去几条街外的医院。   柏易只能自己跑去附近的诊所买了药。   给章厉喂过退烧药之后,他就把章厉扛到了床上,给他盖好被子,自己去沙发上待一晚。   发烧的章厉吐出的气息滚烫,但并没有说胡话,哪怕烧得这么厉害,他也沉默到了极点。   按理说生病的时候应该是人最脆弱的时候,可章厉并不按道理来。   他吃过药之后就开始退烧了,退烧的速度和发烧的速度一样快。   早上六点,柏易看章厉还没起床,就在茶几上留了张纸条——   “我下去买早餐,给你带一份,醒了别走。”   担心留言的口吻太冷硬,柏易还在后面画了一张笑脸。   柏易开门出去,关门的时候轻手关上,没有发出一点声音。   等柏易的脚步声离开后,原本应该熟睡的人睁开了眼睛,木然的看着天花板,他的鼻尖全是陌生的味道,那是新的床单被套的味道,还有碘伏和医用酒精的味道,他躺在柔软的床上,这是个新奇的体验,从妈死后,他就再也不知道睡床是个什么滋味了。   他从来只能睡地板,无论是健康还是生病,都是如此。   身上的被子又轻又软。   章厉缓缓的闭上眼睛,他允许自己放纵一分钟。   他回忆着昨晚发生的一切。   身上的刀伤隐隐作痛,可章厉连眉头都没有皱,好像这些伤口不属于他。   不过是点小伤而已,章厉想到新领居给他处理伤口时轻手轻脚的动作,理智又冷漠思考。   新邻居大约是个富有同情心的好人。   如果他知道那些人比自己伤得更重,有几个还被自己打断了腿,估计就不会这么对他了。   应该会像“正常人”一样,让他滚远一点。   最好找个没人的地方去死,这样都不必浪费社会资源。   章厉咧嘴笑了。   阴郁平静。   却有掩藏不了的残忍和狂躁。   作者有话要说:这章前100有红包~ 第3章 尘埃里的玫瑰(三)   大约是因为附近的居民多,饭馆和摊贩也不少,早饭的选择很多,柏易买了两碗米粉和两根油条,又买了一笼包子,这才带着早餐上楼,不过这时候没有外卖盒,全都是用塑料袋装的,他六点多出门,回去的时候正好七点。   柏易也觉得有些饿了,他打开房门,找了两个大碗,把米粉分别倒进去,又用盘子装好小笼包和油条。   他买了新的牙刷给章厉用。   柏易打开卧室的门,看见的就是还躺在床上熟睡的章厉,阳光透过玻璃照射在章厉的脸上,这才让章厉看上去多了几分温度。   “起来吃早饭。”柏易站在门口喊道。   章厉睁开了眼睛,从他醒来后就一直没睡,只是不知道为什么,他在听见柏易的脚步声后选择了装睡,他自己都没找到原因。   “不用了。”章厉从床上坐起来,赤脚踩在水泥地上,和家里不同,邻居家的地面很干净,踩在上面并没有颗粒感。   “我买了两份。”柏易说道,“你不吃我就只能倒掉。”   章厉:“你可以留着中午热一热。”   柏易:“米粉放不到中午。”   章厉闻到了食物的香气,他还想说什么,但肚子却响了。   昨天一整天他只吃了一份盖饭。   章武从不管他死活,他只读了初中,要不是因为教育改革,初中也被列在义务教育里面,他连初中都读不了,章武有点钱就买酒喝,没有正经工作,靠跟着狐朋狗友在社会上找钱花,他把儿子当仇人一样对待,别说钱了,就是给一碗饭,章武都舍不得。   资料上写着,章厉真正发疯,就是从他杀了章武开始。   这对父亲以一种奇特的关系共处着,直到章厉亲妈自杀的真相被章厉发现,平衡被打破,他选择了最残酷的方式解决自己的过去。   柏易从衣柜里拿出一套昨天买的衣服放到床上:“穿这套吧,新买的,还没上过身,下次洗干净还我,都很便宜。”   上衣十块,裤子十八,质量都还不错,穿上身跟柏易在现实中买的高档服装的质感没多大区别。   可能是因为在这个小地方,钱还是很值钱的。   “你穿我的拖鞋。”柏易临走前就把新拖鞋摆在床边。   章厉沉默着看他,柏易笑道:“我出去等你。”   卧室门关上之后,章厉才掀开被子换衣服,他脱下自己身上的球衣,这套球衣的质量很差,缝线处已经裂开了,线头暴露在外,章厉脱了衣服后低头看着自己的身体,布满了大大小小的伤口,还有烟头烫出的圆形伤疤。   章武喝醉了喜欢这么发泄,打儿子不犯法,他下手的时候都是往死里打。   章厉看向柏易放在床上的衣服和裤子,黑色的短袖以及一条黑色的长裤。   新衣服。   章厉伸手拿起来。   不知道这个新邻居的善心会维持到什么时候。   章厉换上衣服,踩着拖鞋走出卧室,昨晚他没有仔细打量客厅,现在才发现这屋子跟主人很像,茶几和餐桌上都铺着浅色的桌布,沙发是浅绿色,很温柔,像个家。   虽然这个家里只有一个人。   但这也比自己家像个家。   自己的家里只有永远不散的酒臭味,扔不完的酒瓶,乱扔的衣服,以及源源不断的蟑螂和苍蝇。   章厉看向餐桌,新邻居就坐在餐桌旁,桌上摆着两碗米粉,一盘小笼包,小笼包旁边有两根油条。   “来吃饭。”新邻居在朝他笑。   章厉走到桌前,缓慢的坐下。   “我看这家店人挺多。”柏易笑道,“味道应该不错。”   章厉拿起筷子,回道:“嗯,他们卖了十多年米粉了。”   柏易发现章厉不抗拒和自己交流,又问道:“你要去医院吗?”   章厉喝了一口汤,一口吃下一个小笼包,摇头说:“不去,我好了。”   一时间柏易不知道还能说什么,低头专心吃饭。   米粉很糯,他不需要怎么咀嚼,柏易咬了一口小笼包,里面的肉汁流出来,滴到了碗里。   “你爸……”柏易找了个有些危险的话题,尽量让这个话题不越线,“不是白天工作吗?我看他每天回来的挺晚。”   章厉:“他吵到你了。”   用的是肯定句。   柏易:“还好,我睡得晚。”   章厉:“你搬走吧。”   柏易专注的看着他,等着他继续说下去。   可章厉不再说话,话题戛然而止,一句“你搬走吧”,像是警告,也像是劝诫。   “早饭的钱和衣服的钱,还有药钱和留宿费。”章厉在吃完最后一口粉后说,“我这周会给你。”   柏易:“不急,我还有点存款,你手头松了再给我就行,对了,我刚来宣阳,想知道有没有什么适合我的工作。”   他想知道章厉从哪儿挣钱。   是靠正经工作……还是在社会上找钱?   章厉把碗筷收起来:“你以前是干什么的?”   柏易随口说:“会计。”   章厉:“有证?”   柏易继续胡诌:“在火车上丢了,不知道去哪儿补办。”   章厉戳穿了他:“你没证。”   柏易也不恼,他笑眯眯地说:“你真聪明。”   这语气太熟稔了,但一时间章厉竟然没有发觉不对。   “跟我走。”章厉站起身来,他换了一身衣服,身姿也显得挺拔了,但乱糟糟的头发遮住了他的眼睛,让他看上去阴郁极了。   柏易就这么跟着章厉出了门,两人穿过几条街道,来到了县城中心的台球厅。   台球厅开在县城中心的鹏飞商场一楼,说是商场,按照柏易的眼光来看,连一个最简陋的娱乐中心都算不上,整个一楼都是台球厅,二楼是茶楼,三楼是KTV,一共就三层,占地面积也不大,但显然这里就是整个县城最高端的地方。   早上这里没什么人,二十多张台球桌,只有一张有人在打台球。   年轻的小混混,染着一头黄毛,还用发胶抓的张牙舞爪,穿着明黄色的上衣和紫色的掉裆裤,露出脏兮兮的内裤边,脚下踩着一双深蓝色的帆布鞋,写满了这个年代独特的“潮”。   “厉哥?”小混混放下台球杆,奇怪的看着柏易,他迈步朝章厉和柏易走来,停在一步外,“你今天来的这么早?还带了个人?”   章厉点头说:“嗯,昨天出了点事,这是我邻居,想找个活干。”   黄毛挑起眉头:“咱们这个场子人可够了啊,老街那边的溜冰场倒是还差个看场子的,下午霍哥来了你问霍哥。”   章厉:“他是个会计,会算账。”   黄毛夸张道:“哟,还是个人才。”   十七八岁的年轻人,正是上能九天揽月,下能水里捞鳖的年纪,黄毛看了柏易两眼,不怎么高兴地说:“穿的这么老土,长得倒是不错……”   他自己一脸的青春痘,对脸上没痘的人一向没什么好脸色。   “对了,听说姓赵的昨天让人找你麻烦了?”黄毛颇有些激动,“他可真是瞎了眼,敢招惹咱们厉哥,厉哥,昨晚是个什么情况,你跟我说说?”   他们看多了蛊惑仔,以为自己也跟电影里一样充满了近乎悲剧性的英雄色彩,最爱谈论的就是打打杀杀。   柏易并不理解他们的思想,也不明白这些年轻人为什么放着好端端的路不走,要当一个没有前途的“蛊惑仔”,毕竟跟港剧不同,在这样的县城里当一个混混,能混出头的几率千分之一都没有。   并且随时都要面对生命威胁。   老大们都躲在后面利用这些小混混的英雄情怀挣钱。   真正敢拼命,为了一时意气把一切抛在脑后的,是这些还不知道生命宝贵的小混混们。   章厉没什么废话:“来了。”   黄毛激动的等待着下文,章厉:“我没死。”   黄毛眼巴巴地看着章厉:“厉哥,就不能说的详细点吗?”   章厉不再跟他说话,带着柏易去了台球厅里那个小小的办公室,这间办公室是用来放钱和记账的。   “下午霍哥会来。”章厉拿了瓶水给柏易,“台球厅是他的。”   柏易接过水问:“工资多少?”   章厉:“不知道。”   柏易笑道:“我问你的。”   章厉:“底薪两百。”   看来他并不靠底薪挣钱。   柏易也没有深问:“挺好。”   黄毛叫陈俊翔,父母都在宣阳县管辖的村里务农,他初中在县城读书,还没毕业就开始混社会,也不回家,想要混出个名堂,现在刚满十七,并没有混出什么名堂,还是个小丘八,干着看场子的活,就这,也都是老大霍哥看他跟着自己的时间长,勉强算是忠心才给的活。   柏易在台球厅待了一个上午就已经跟他混熟了。   接过一根中华以后,陈俊翔就一副跟柏易是亲兄弟的架势。   “厉哥头一次带人来。”陈俊翔蹲在台阶上,眉眼还带着年轻人飞扬的风采,“我跟你说,他牛着呢!霍哥说了,等他成年就安排他去县里的大酒店看场子!”   “你是没见过厉哥打架的样子!”   他炫耀般叙述着章厉的过去,好像他描述中那个战无不胜,强悍又凶残的主角是他自己。   “当时我们这边就十多个人,对面三十多个。”   “厉哥打断对面领头的四根肋骨。”   陈俊翔兴奋地手舞足蹈:“我要是有厉哥一半厉害就好了。”   柏易看着他的表情,内心毫无波动的想。   他不是厉害,他只是不要命而已。   作者有话要说:依旧是前一百 第4章 尘埃里的玫瑰(四)   宣阳作为一个偏远小县城,鱼龙混杂,街头上总是走着不少没有工作,游手好闲的人。   这些人大多三五成群,穿着“时尚”,嘴里叼着一根烟,看到漂亮的女孩还要吹声口哨,他们白天混迹在各个游戏厅和台球厅里,夜里不是去溜冰场就是去KTV。   柏易从未接触过这样的人,他出生在一线城市,学生时期总是班长,毕业之后自己创业,接触的不是上班族就是企业中层或是老板。   现在他待在台球厅里,被二手烟醺得几乎要喘不过气来,打台球的人一边说着脏话,一边毫无顾忌的吐痰,烟头随手乱扔。   陈俊翔在这些人里混得如鱼得水,跟谁都能说两句话,攀着肩膀称兄道弟,有时候给别人递杆烟,有时候别人也给他递。   倒是章厉,他坐在一旁的椅子上,只是偶尔抬头环视一圈。   等陈俊翔招呼打得差不多了,他就凑到柏易身边,又蹭了一根中华,笑得像只猴子。   “哎,你哪儿人啊?”陈俊翔把烟别在耳朵上,蹲在柏易旁边的台阶上。   柏易脸上一点看不出对这个环境的嫌弃,笑道:“沿海地区。”   陈俊翔:“怪不得抽中华呢,听说沿海的都有钱,那你来宣阳干啥?”   柏易给递给了陈俊翔一根烟,这次他别到了另一只耳朵上:“来找人。”   “有点难找,所以得找个工作,不能坐吃山空。”   陈俊翔:“那你怎么跟厉哥认识的?我不是说厉哥不好啊,但厉哥那脾气,能帮你问霍哥,你要是个女的我都怀疑他要找你谈恋爱。”   柏易没有在大庭广众下抽烟的习惯,他掏出一颗薄荷糖放进嘴里,慢慢的咀嚼,这让他好受了许多:“邻居。”   “那挺好,你们还能一起上班下班。”陈俊翔似乎挺羡慕,“我租的房子那边路灯坏了,特别黑,我一个人回家总觉得心慌。”   陈俊翔絮絮叨叨说了不少,顺便把章厉的不少底都卖了。   在他嘴里,章厉是个值得敬佩的人,因为章厉能打,厉害,少言寡语,至于别的方面都不重要,对他们这些人来说,能打就足够了。   没人会在乎章厉为什么会能打,也没人在乎他经历了些什么。   过早步入社会的人,价值观被周围环境影响的很严重,他们期待的是能像“霍哥”或别的哥一样混出个名堂,成为受人尊敬的成功人士,手底下也召集一群小弟,整天耀武扬威。   至于认真工作的人,在他们眼里反倒是“废物”。   陈俊翔话锋一转:“你这一身也太土了,我跟你说,现在就流行这种嘻哈裤,就要把内裤边露出来,衣服也得有洞才行。”   柏易没想到做个任务还有可能要牺牲自己的审美,他沉默半晌后说:“现在沿海那边不流行你说的穿法。”   陈俊翔一愣,落伍的人瞬间变成了他。   中午到了饭点,陈俊翔要去打饭,隔壁那条街上有卖盒饭的,两荤一素只要三块钱,虽然里面很可能连两块肉都没有,但因为便宜,附近的工人都爱在那儿打饭。   “我去吧。”柏易对陈俊翔说。   陈俊翔也不争,毕竟能省就省,有便宜不占是傻子,再说了也就几块钱,这人情欠了也不是还不起:“你看着他打啊!让他多给我几块肉!”   柏易当然不会去打盒饭,倒不是不能吃,只是没什么肉,也不够干净。   如果不是租来的房子条件不允许,柏易恨不得自己做饭。   等柏易走了,头发颜色五花八门的“客人”们才凑到陈俊翔身边:“那人谁啊?新来的?长得跟要上电视一样。”   陈俊翔摆手:“厉哥邻居。”   客人们惊道:“厉哥还搭理邻居呢?”   陈俊翔:“屁话,咱们厉哥是刀子嘴豆腐心,看人可怜拉人一把怎么了?”   客人们一脸惨不忍睹的表情。   陈俊翔:“厉哥!你那邻居买饭去了!”   众人转头一看章厉正看着这边,人群一哄而散,要么继续打桌球,要么找个地方吃饭。   他们都没什么钱,毕竟没有正经工作,大哥们用得上他们的时候能挣个几十几百,用不上就坐吃山空,也没什么存钱的念头,有多少用多少,打个台球五角钱一桌,都要几个人凑钱玩。   柏易找了家比较干净的饭点,打包了三菜一汤。   老板是个厚道人,价钱不算贵,但分量很足,柏易拿到饭菜才发觉自己点多了。   这个分量足够五个人吃。   “这么多!”陈俊翔小跑着过来接塑料袋,咽了口唾沫,“我可好久没吃小炒了。”   他的工资一发就拿去挥霍了,现在是勒紧了裤腰带过日子。   吃饭用的是可折叠的桌椅,非常老旧,上面布满了划痕和陈年污垢,陈俊翔提着袋子正要把饭盒放上去,柏易就找了几张报纸铺在桌面上。   陈俊翔:“你可真讲究。”   这话有点嘲讽。   可柏易像是没听出嘲讽一样微笑:“讲究点是好事。”   毕竟吃人嘴短,陈俊翔冲章厉喊道:“厉哥,吃饭了!今中午吃大餐!”   章厉走过来,他正是长身体的时候,肌肉已经有了雏形,线条流畅,肩宽腰窄,能看出成年以后的好身材,但现在看上去还有些削瘦,完全看不出能有多大的爆发力。   “多少钱?”章厉转头问柏易。   柏易笑道:“不贵,回去了再跟你说。”   章厉点头,也没有再问。   毕竟年轻,柏易发现章厉的筷子只夹肉,他吃得很快,但不像陈俊翔那样爱吧唧嘴,就连吃饭也一样沉默。   陈俊翔吃了一会儿,看柏易吃得慢条斯理,脑子里不知道为什么,竟然冒出了“优雅”两个字,这让他想起了之前陪女朋友看的台湾偶像剧,男主角吃饭就这样,他当时还嘲笑男主角吃饭像个娘们,被女朋友揪着皮肉骂了一顿。   那位“霍哥”来的时候已经是晚上了,天刚黑,台球厅正是人最多的时候,蚊子绕着吊灯飞,除了台球被击打的声音以外,就是此起彼伏的拍蚊子声。   “霍哥。”陈俊翔狗腿似的跑过去,笑得一脸谄媚,马屁一个接着一个。   霍哥是个中年人,穿着黑色的短袖,上面还有个金闪闪的龙,脖子上戴着手指粗细的金链子,腰上别着手机,十根手指都戴着金戒指,把“老子有钱”展示的淋漓尽致,他长得倒是一脸憨厚,不看打扮像是个老实人。   章厉也走过去,他态度跟陈俊翔不同,他站在霍哥身边,依旧是面无表情。   柏易就在不远处看着,章厉在跟霍哥说着什么,态度不卑不亢,霍哥的目光扫向柏易。   霍哥的目光中带着审视,也张嘴说了几句。   两人交流只花了几分钟的时间,就在柏易以为这位霍哥会来跟自己说几句话的时候,人家已经拍了拍章厉和陈俊翔的肩膀,一脸笑容的转头走了。   柏易明白了。   他这份工作有没有,看的不是他的本事,看的是章厉在霍哥面前的面子。   跟企业完全不同,讲究的是人情。   果然,陈俊翔兴奋地跟柏易说了这个好消息。   “霍哥说了,以后你来算账,一个月给你开两百,跟我一样。”   “你可别嫌少,外面台球厅看场子的一个月也就一百多,咱们霍哥大方。”   大约是因为抽了柏易几根烟,陈俊翔表现的像是柏易认识多年的好兄弟。   可能这就是他的生存之道吧。   柏易走到章厉身旁,章厉跟陈俊翔不同,陈俊翔管收钱,清台,每晚负责打扫和关门,但这些章厉全都不用干,他只需要处理来闹场子的。   县城虽然小,但其中的争强斗胜一点都不少,尤其是几个“大哥”之间。   “大哥们”的生意也很统一,无非是开台球厅、游戏厅、溜冰场、KTV。   至于那些能接触到工地的,基本已经脱离“大哥”范围,摇身一变成了商人。   “让你费心了。”柏易递给了章厉一根烟。   章厉没接,他看了眼柏易,眼里依旧带着戒备:“我不抽烟,欠你的还清了。”   柏易收回烟:“不抽烟是好事。”   章厉没说话,沉默着去扭开旁边的水龙头。   他埋下头去,冷水浇在他的头上,打湿了他的头发和脸颊,水顺着发梢低落,有些水滴没入了他的衣服,打湿衣领。   章厉抬起头来,头发全湿之后,他的脸毫无阻隔的出现在柏易的面前。   柏易觉得这张棱角分明的脸有些眼熟,却记不起来在哪儿见过。   可能是好看的脸总有相似的地方,眼熟也不足为奇。   章厉撩起短袖的下摆,自然的去擦拭脸上的水珠,柏易能看到他腹部结实坚韧的肌肉,以及许多无法抹去痕迹的伤痕。   伤口愈合后颜色跟肤色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看什么?”章厉眉眼凌厉。   柏易:“伤疤很多。”   章厉没什么反应:“嗯。”   柏易又问:“还记得怎么受的伤吗?”   就在柏易以为章厉会一直保持沉默的时候,章厉开口道:“忘了。”   “没什么值得记的。”   不是值得记住的回忆,还是忘了最好。   作者有话要说:留言前三十有红包。   虽然是快穿但毕竟是感情流,还是想写得细腻一点,么么哒   感谢:   Babe扔了1个地雷   榴莲猪蹄扔了1个手榴弹   榴莲猪蹄扔了1个地雷   草莓小确幸扔了1个地雷   叶纸扔了1个地雷   青莫扔了1个地雷   2333扔了1个地雷   榴莲猪蹄扔了1个地雷 第5章 尘埃里的玫瑰(五)   在台球厅上班对柏易来说是个新奇的体验,他没当过会计,但记账倒不是难题,跟企业会计不同,他不必做表格,也不用做报销,只需要记下一天的营业额和支出。   大约是因为他脾气好,见人三分笑,在台球厅待了不到一周,就有许多常来的小混混愿意跟他聊几句,还有邀请他下班一起去吃烧烤的。   就连陈俊翔都酸溜溜地说:“你要是个女人,肯定是交际花。”   柏易也不生气,给他递了半块西瓜,陈俊翔就把自己刚说的话忘了。   在他干满一周的当天,天刚暗,台球厅里的灯泡亮起,柏易把账本放到柜子里,外头就传来了一群人的叫嚣声,伴随着椅子砸向水泥地的声音。   他头一次看到章厉变脸。   章厉站起来,没有任何停顿的从旁边的纸箱后面拿出一根钢管,他手背的青筋暴起,明明没什么表情,可柏易就是觉得有一股黑气萦绕,他手臂的肌肉微鼓起来,显出平时无法瞧见的强大爆发力。   “你在这等着。”章厉看了眼柏易,打量着柏易的身板,最后大约是得出了一个柏易身体“孱弱”的结论。   柏易长得高挑,身材削瘦,他的穿着从来都是体面,绝不会露出胳膊和腿。   他是个看起来儒雅又彬彬有礼,怎么也不像是会打架的人。   陈俊翔一听到外面的声就躲了进来,结结巴巴地说:“厉哥,外面至少来了十几个……要不咱不出去。”   章厉不发一言,两步就走到了门口。   一脚踹来开门。   “看,霍有强养的狗。”   来人十多个人年纪都不大,也是五颜六色的头发,要么穿的背心,要么直接光着膀子,但都不显强壮,没有肥肉也没有肌肉,但毕竟人多,站在一起还是有那么几分声势。   看见章厉走出去的时候,有几人下意识的后退了一步,但很快反应到自己这边人多,又往前了一步。   陈俊翔扒在窗口往外看,他狠咽了一口唾沫,以前有人找茬,他都是一个人躲在这个小小的房间里,一边胆战心惊,一边又觉得自己没有兄弟义气,现在有人陪他一起躲着,他头一次觉得自己其实不算卑劣。   毕竟谁不怕疼呢?   砸场子闹不出人命,可要是受了伤,那也不好受。   “厉哥能解决。”陈俊翔冲柏易说,“他就是吃这口饭的。”   这么一说,陈俊翔自己好受多了,是啊,他跟章厉分工不同,实在没有自责的必要。   柏易点了根烟,烟头的火星忽隐忽现,他缓缓吐出一口烟,在烟雾中朝陈俊翔笑:“是不容易。”   为了生计,都不容易。   眼看着柏易走出屋子,陈俊翔吓得不轻,压着嗓子喊:“你干嘛!快回来!别逞英雄!”   然而柏易充耳不闻。   虽然他一向觉得文明社会,打打杀杀的太过野蛮。   但让他躲在一个比自己小那么多的大男孩身后,他可做不到。   柏易走出去的时候,章厉冲过去了。   章厉是没有废话的,他既不跟对方讲道理,也不问缘由,下手稳准狠,冲过去一棍敲在最近的一个混混背上,直接把人打趴在地。   他是没有留手的,那人趴在地上,龇牙咧嘴的喊着疼却怎么也爬不起来。   谁也想不到面对十多个人章厉还敢冲过来,瞬间的愣神之后,对方的表情也狰狞起来。   刚刚只是例行公事般的挑衅,此刻被真正激起了火气。   “妈的!打!”   这样的冲突章厉已经习惯了,他不恐惧,也不会兴奋,就连对方举着椅子砸到他身上,他的眉头都不会动一下。   柏易刚走两步,就看到一闪而过的寒光。   有人带了刀?   他脸上的笑容收敛了,眼睛微眯,两步并作一步上前。   拿着刀的是个身高不高染着红发的男人,他大约还称不上是男人,柏易能看到他青涩却凶狠狰狞的脸,正是天不怕地不怕的年纪,做事也绝不会想后果,只要能在“兄弟们”面前表现出男子气概,什么事都干得出来。   柏易一只手抓住红发的肩膀,另一只手抓着对方的手腕向后一拉,小刀应声而落。   红发还没能反应过来,他刚转头,柏易的膝盖就已经撞上了他的小腹。   整个过程用了不到五秒。   “小朋友。”柏易弯腰把小刀捡起来,用刀背红发的脸上拍了拍,微笑道,“不要随便玩刀。”   “有帮手!”   “草!谁他妈说的只有章厉和陈俊翔?”   “就一个人,一起揍!”   柏易叹了口气,脱下自己的外套,这里昼夜温差比较大,柏易一直很注意养生,到了晚上必然要穿上外套。   他站在原地,外套被扔在地上,依旧那副彬彬有礼的模样,微笑着朝众人说:“文明社会,不要动粗嘛。”   人群中的章厉回头的时候,看见的就是勾着嘴唇一脸微笑,长身玉立,眼中就充满怜悯和蔑视的男人,那一瞬间,章厉几乎忘记了眨眼,就连挨了一棍也没有转头。   这群小混混没练过武,柏易跟他们不同,他是正儿八经学过散打的,搏斗技巧也学过,而小混混们即便想要侧踢,却连腿都打不直,更别说力量了。   但柏易注意着分寸——他不想打断谁的肋骨,也不想踢断谁的腿骨,只要让对方暂时不能动弹就够了。   小混混们在柏易面前,就像小鸡仔,一个个跳的老高,却无法对柏易产生任何实质性的伤害。   和柏易相比,章厉就没那么有章法了,他全凭一身肌肉带来的爆发力以及长期积累的经验,不像柏易那样进退有度。   章厉像一匹野狼。   柏易看在眼里,惊在心头。   他练散打只是兴趣,他不会以此为生,也没想过靠这个去争强斗胜,就算和人对打,那也是师兄弟间的友好切磋,讲究的是点到即止。   章厉不一样,他一身戾气,下手既黑又狠,除了不要人命以外,真是一点余地都不会留。   被柏易打倒的,养个两三天就能恢复如常,被章厉打趴下的,不养个十天半月是不行的。   躲在屋子里的陈俊翔扒在窗口看着外面,一张嘴大张,怎么也合不拢。   章厉打架他见得多了,但柏易会加入进去,他是怎么也没想到。   那么一个斯斯文文的人会打架?陈俊翔以为他连蟑螂都不敢踩死。   而且即便他不懂格斗,也能看出柏易和混混们的区别,就像猫在戏耍老鼠,老鼠还不能让猫尽兴。   小混混们挨了顿毒打,离开的时候没一个能正常走路,连狠话也不敢放,以往打输了还能强撑着来一句:“你给老子等着!”,这次害怕说了这话再挨一顿毒打,互相搀扶着一瘸一拐地走了。   柏易看了眼地上的外套,没有任何迟疑的决定拿出去扔了,毕竟台球厅的地上什么脏东西都有,就是洗干净他也不可能再上身。   “没事吧?”柏易走到章厉面前。   章厉抬头就看到了柏易那张似乎万年不变的笑脸,他皱眉道:“你练过。”   柏易:“练过几年,你想学?”   章厉点头。   柏易脸上的笑容更温柔了,他在台球厅一周时间,但跟章厉的关系并没有拉近,有个拉近关系的机会,柏易当然不会错过。   “行啊。”柏易,“只要愿意吃苦。”   章厉刚要说话,陈俊翔就从一边蹿了出来,不知道他在旁边听了多久,张嘴第一句话就是:“我也要学!我也要学!”   “太他妈帅了!”陈俊翔看着柏易的眼里像是有星星,他一脸崇拜地说:“柏易、不、柏大师!柏哥!你也教教我吧!”   “你刚刚那一脚!”陈俊翔比了个姿势,很有些画虎不成反类犬的意思,一脸兴奋,“太帅了!”   柏易倒不觉得这有什么值得夸耀的,他的对手都称不上是对手。   一不过一头牛也是放,两头牛也是放,没什么区别,他点头说:“别叫苦。”   陈俊翔满脸通红:“肯定不叫苦!”   柏易又看向章厉,一眼就看到了章厉胳膊上的红痕,还有几处划伤,伤口边上有木头渣滓。   “今晚去我家,我给你处理一下伤口。”柏易温声细语,语言和表情都没有半分侵略性。   章厉刚要拒绝,话到嘴边却又收了回去,只吐出了一个“好”字。   临走的时候,章厉从陈俊翔身边走过,面无表情地说:“今晚柏易的事,不要告诉霍哥。”   陈俊翔一愣:“可是我们不说……来的那些人肯定也……”   章厉打断他的话,声音带着浓重的暴戾:“他们说不了。”   不是“不会说”,而是“说不了”。   陈俊翔从不觉得晚上冷,此时却硬生生打了个寒颤。   他咽了口唾沫,点头说:“我肯定不说。”   章厉看了他一眼,陈俊翔脸色发青。   没人比他更知道章厉私下动手时是什么样,哪怕只是想一想,他都觉得喘不上气。   等章厉走了,陈俊翔才缓过劲。   他抬头看了眼天空,星光黯淡。   今晚来的那些人,真是倒了大霉了。   作者有话要说:前三十有红包,柏哥全能型人才,就是为人假了点(别跟他说)。 第6章 尘埃里的玫瑰(六)   这是章厉第二次踏足柏易的屋子,和第一次相比又多了些变化,屋里点着熏香,并不算浓重,但闻着确实能叫人更加平心静气,柏易打开屋子里的灯,灯泡发出淡黄色的光,就连屋内的陈设装潢都显得温馨了起来。   柏易走进室内,转头看章厉还停在门口,他倚在沙发旁,眉头微挑,嘴边带笑:“站在门口干嘛?进来吧,就当是自己家。”   客气话柏易从来是信手拈来,且能说得无比真心实意。   章厉迈腿进了屋子。   不知道为什么,柏易从他镇定的表情中看出了一丝无法掩饰的慌忙无措。   “伤口清洗干净以后上药。”柏易从柜子下面拿出一个搪瓷盆,现在还没有卖塑料盆的地方,“我去接点水兑一兑。”   屋子里可没有通水管,每天都要去厨房烧热水灌进保温瓶。   章厉忽然站起来,从柏易手里拿过搪瓷盆,脸上有一抹不自然的红:“我自己去。”   柏易笑着说:“行,我去找找药和纱布。”   章厉一言不发的走出门,柏易从柜子里拿出医用纱布和碘伏。   等章厉回来,看到的就是柏易坐在矮凳上,一双长腿似乎无处安放,他低着头整理着马上要用的纱布,虽然没什么表情,但目光依旧柔和,他好像永远不会发脾气,温柔内敛,对谁都一样。   “回来了?”柏易抬起头。   章厉有瞬间失神。   柏易:“你把盆放凳子上吧。”   章厉沉默着把打了冷水的盆放在高凳上,看着柏易提着保温瓶往里倒热水。   “你坐。”柏易让章厉坐到沙发上去,自己搬着凳子坐到旁边,先用棉花沾着温水清洁伤口,他的动作很轻柔,表情也很专注。   章厉甚至感觉不到柏易的动作,他只觉得伤口有些痒。   不仅伤口痒。   一股酥麻的感觉从脚心蹿到了天灵盖,章厉抿着唇,手却有些抖。   “冷吗?”柏易察觉到章厉的抖动,“我去关窗户。”   章厉没有说话,默认了。   柏易去关了窗户,继续给章厉处理伤口。   柏易低下头,从章厉的角度可以近距离的看见柏易的脖颈,线条流畅,甚至都看不见汗毛。   “你用了香水?”章厉忽然开口问道。   柏易抬眼,疑惑的看着章厉:“没用,怎么了?”   章厉垂下眼眸:“没什么。”   他在刚刚那一瞬间闻到了一股香气,若有似无,并不是屋内熏香的味道。   更像是花香,但比花香冷冽。   “今晚在我这儿睡吧。”柏易给章厉处理完了伤口之后发出了邀请,“你今天受了伤,不适合回去。”   柏易其实很好奇章厉为什么从来不反抗章武,是因为孝顺还是别的原因?   但即便好奇,柏易也没有探究别人隐私的习惯。   章厉收回了手臂:“不了。”   柏易和章厉的目光在空中交织,柏易叹了口气:“那你回去之后注意点,不要伤上加伤。”   章厉站起身来,他走到门口,开门之后却没有迈出去。   他背对着柏易:“明早我请你吃饭。”   这是章厉第一次主动邀请柏易,柏易语气温柔到了极致,简直像是要滴出水来:“我明早等你。”   关上门以后章厉没有走,他背靠着门,低着头,目光看着自己的手臂,那酥麻的感觉似乎还停留在皮肤上。   柏易打开窗户,把烟灰缸拿到窗边,点燃了一支烟,他的手指指节分明有力,同时又纤长细腻。   任务的进度缓慢,不知道要在这里待多久,他刚来时的预想是一年,现在看来五年都有可能。   他吐出一口烟,抬头看着星空。   没有化工污染的小县城,只要没有云,夜空必然群星闪耀。   走一步是一步吧,再慢也没有放弃的机会。   就在柏易碾熄了烟头,准备去漱口洗脸的时候,隔壁又传来了怒骂声,间带着硬物砸向地面的声音,幸好是水泥地,如果是现代的木地板或是瓷砖,都不知道被砸坏多少次了。   章武是个脾气粗暴的人,普通老百姓讲究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楼里的居民也都是绕着章武走,久而久之,章武的脾气更加得不到抑制。   好在隔壁的声音没有持续多久。   柏易也确实累了,他躺上床很快就睡了过去。   翌日清晨,柏易是在敲门声中醒来的,敲门声并不大,如果睡得再沉点,那必然是听不见的,柏易的头发睡得乱糟糟的,动作迅速的套上了一条长裤去开门,他上身的肌肉线条紧致流畅,腹肌不用力的时候并不算明显,人鱼线埋入裤子,肩宽腰窄,微微勾腰时性|感非常。   因为大多数时间都在室内,柏易的皮肤比室外运动和劳作的人更白一些。   于是开门的时候,章厉就被一片白晃花了眼,他几乎是瞬间移开了目光,低头看着自己脚尖,好像上面开出了一朵花。   “才六点二十。”柏易左手撑着门框,右手揉了一把自己的头发,“你先进来坐吧,我还得去穿衣服洗脸。”   章厉的声音干涩:“我就在外面等。”   柏易:“进来喝杯水,水壶就在桌子下面,你自己拿。”   章厉是打定主意不进去的,可听见柏易这么熟稔的语气,自然的举止,他最终还是迈进了门。   屋子里依旧有一股香气,章厉坐在沙发上,有些出神的给自己倒了一杯水,他觉得柏易家里的一个水杯都与众不同,比别人家的更干净。   柏易从衣柜里拿出一件干净的短袖,章厉鬼使神差的看过去,能看到柏易的后背。   柏易的肩胛骨很明显,背阔肌非常漂亮,简直像是杂志里走出来的男模。   章厉觉得口渴,举起水杯喝了一口,但并没能解渴,嘴唇反而更干了。   他觉得自己鬼迷了心窍,一时分不清自己这些异状是因为什么。   “我去洗脸刷牙。”柏易端着脸盆,里面有漱口杯和牙膏牙刷,以及洗脸的毛巾和剃须刀,他并不怎么长胡子,但每天都会刮,养成习惯以后就变过。   早饭是章厉请客,吃的豆浆油条,这时候的豆浆都是老式豆浆机打出来的,豆浆和豆渣分开,把豆子跟水从顶部灌进去,前口出浆,后头的方形口子出渣,喝在嘴里很香浓。   油条也炸的酥脆,价格还不贵,非常实惠,摊子上坐着不少人,老板一脸笑容的接待客人。   “以后有人来找事,你不要出来。”章厉喝了口豆浆,他没有表情,只抬头看了柏易一眼。   柏易笑道:“我比你大不少,躲在你后面?”   章厉沉默半晌:“记账挺好。”   柏易一愣,章厉这是在为他考虑?   章厉喝完最后一口豆浆,冷着脸说:“昨天来的那些人不会乱说话,霍哥那边不会知道。”   如果霍哥知道柏易能打,肯定不会让柏易继续当个记账的。   柏易也确实不愿意去给人当打手,他微笑道:“好,我听你的。”   章厉忽然偏过头站起来,丢下一句:“去台球厅。”就大步往前走了。   大约是因为人一旦经过了一个时期,就再也无法真正摸清那个时期的人在想什么,所以柏易也不知道章厉这样的青少年是怎么想的,大约是每个人脾气不同,章厉就属于脾气古怪的。   早上台球厅没什么人,柏易无所事事,听着陈俊翔在旁边叽叽喳喳。   陈俊翔也没提昨晚发生的事,好像昨晚风平浪静,别说十几个人,就是一只耗子也没有闯进来。   肯定是章厉打过招呼了。   章厉没在台球厅待多久,待了十多分钟,和陈俊翔说了几句话就走了。   他管的毕竟是台球厅的生意,在不在也没什么关系。   “厉哥对你挺好的。”陈俊翔一边摆球一边说,“厉哥平时都不怎么跟我说话。”   他倒是不嫉妒,毕竟柏易能打啊,对比自己强的人,陈俊翔向来识时务:“我刚来那会儿可怕厉哥了,县里谁不知道厉哥厉害?”   柏易手里拿着水杯,站在台阶上吹风:“年轻啊。”   陈俊翔没懂柏易的意思:“我要是有厉哥的本事就好了,我跟你说,厉哥一个月,起码这个数。”   他举起了一根手指。   一千?   在平均工资五六百的时候,这绝对算是高收入了。   陈俊翔:“但我也没看厉哥买过新衣服,他那双球鞋都开胶了也只是拿去补,可能是要存钱娶媳妇吧。”   柏易差点一口水喷出来:“他还没成年呢。”   陈俊翔奇怪的看了眼柏易:“我老家十五岁就能结婚了,县城十□□吧。”   柏易怎么想都不觉得现在的政策能允许未成年人结婚,下一秒就听陈俊翔说:“办个酒席就能住一起了,到了年纪再领结婚证,好多刚到年纪领结婚证的娃都有两个了。”   柏易:“……不读书?”   陈俊翔:“县城里读高中的多,考大学的少,我老家能读个初中就不错了,进厂子打工比读书划算,读书是往外拿钱,进厂子就往里拿钱,读书多不划算啊。”   柏易:“……”他第一次无言以对。   “也不知道厉哥会找个什么样的,他可受欢迎了,那些混社会的女的都喜欢他,要不是厉哥脾气不好,都不知道换多少个女朋友了。”陈俊翔难掩羡慕,“长得好就是占便宜。”   他自认也不丑,只觉得章厉长得比自己好太多,自己单独一个还挺好,站在章厉身边就显不出来了。   柏易拍了拍陈俊翔的肩膀。   他在陈俊翔这个年纪的时候,想的是留在国内还是出过留学。   不像陈俊翔,一边想着挣钱,一边想着搞对象结婚。   不知道章厉去哪儿了。   柏易打了个哈欠。   县城里的混混就那么多,说出一个名字,大多都认识,章厉没费什么功夫就打听到了那十多个人现在在哪儿,他也不废话,找到了人冲进去先揍一顿。   红毛一边挨打一边哭喊:“厉哥,我错了,我下回不敢了!”   章厉充耳不闻,拳拳到肉,眼里没有情绪,称得上是冷酷无情。   红毛刚开始还能叫,到后来只能痛得哼哼,眼泪都流干了,才听见头顶上的人说:“昨晚的事你敢说出去,我见你一次打你一次。”   不等他回答,章厉就走了出去。   红毛瘫倒在地上还在发抖。   这狠话如果是别人放的,他根本就不会当回事。   但这话从章厉嘴里说出来,由不得他不害怕。   章厉能被霍哥器重,靠的就是不要命的狠劲,这股狠劲不常见,但凡出现一个,都够他们心惊胆战了。   作者有话要说:依旧是前三十红包。   章厉要废了,觉得自己得病了。   PS:如果收藏和营养液多的话,这篇文入V当天会爆更,3章—20章不等。   感谢:   叶纸扔了1个地雷   榴莲猪蹄扔了1个地雷   作者哭着往自己菊花里扔了1个地雷   月亮树上长月饼扔了1个地雷   叶纸扔了1个地雷   凉玉扔了1个地雷   凉玉扔了1个地雷   榴莲猪蹄扔了1个地雷 第7章 尘埃里的玫瑰(七)   虽然章厉还是一贯的寡言少语,但柏易自觉自己跟他的关系亲近了许多,他们早晨一起吃饭,夜里下班一起回家,偶尔柏易请章厉去家里坐一坐,十次里章厉也会答应三四次,他们保持着一个在陌生人和朋友之间的距离,但对比之前,柏易觉得已经很不错了。   也幸亏他耐心好,不着急,否则还真熬不到这个时候。   下班的时候章厉等在台球厅门口,看着柏易出来了才迈开脚步。   柏易走到章厉身边:“今天心情不好?”   章厉抿着唇:“没。”   两人刚穿过街道来到筒子楼楼下,就看见不少人围做一圈,夜里在附近散步的人不少,里三层外三层围得严严实实,还有不少讨论声,一时之间嘈杂得要命,还有人继续往人堆里凑,也不知道是在看什么热闹。   柏易不爱看热闹,他现在除了任务以外什么都不放在心上。   “回家吧。”柏易朝着楼梯走去,但章厉却没有动,而是站在原地,看着人群。   毕竟年纪小,爱看热闹也正常,柏易微笑道:“我们过去看看?”   章厉已经抬腿走过去了。   身高总是占便宜的,章厉现在身高和柏易差不多,但因为还在长身体的年纪,估计要不了多久就会超过柏易,他站在最外围,朝人群中心去看,眉头紧紧皱起,手也握成了拳头。   柏易在旁边看着他,耳边是人们的讨论声。   “被打成这样了……真可怜。”   “那脸肿得跟猪似的,看不出来是谁。”   “可怜什么啊,你们之前没看见,他就一神经病,人家小两口走得好好的,他冲过去骂人家老婆是鸡,人家男人不揍他才是怪事。”   “对对对,要不是人家老公身手好,我看他那样,是真的要打女人。”   “就住这楼上的。”   “跟我一层楼,姓章,他老婆就是被他打得受不了了才自杀的。”   “听说是他老婆给他戴了绿帽子。”   “怪不得他发疯呢……”   章厉的妈到底有没有给章武戴绿帽子已经无从查证了,人死了那么多年,是真是假也没人在乎,人们都默认章武会疯成这样是因为妻子给他戴的那顶帽子。   于是他的疯也变成了“情有可原”。   “是你爸吗?”柏易小声问章厉。   章厉“嗯”了一声,拨开人群走了进去。   有人认出了章厉。   “那是这人的儿子。”   “儿子长得挺好啊。”   “好什么啊,一个小混混,有爹生没娘养,不是什么好东西。”   “就是,离他远点,咱们遵纪守法的好公民,可不想跟这些人扯上关系,掉价。”   章厉对人们的窃窃私语充耳不闻,他早就习惯了人们在他身后的指指点点,练就了铜皮铁骨,既不羞愧也不觉得耻辱,好像这一切都跟他无关。   此时的章武还没有完全失去意识,他肿胀的眼睛撑开一条缝,从缝里看到了自己儿子的脸。   儿子不像自己。   章武大吼道:“滚!你这个杂种!”   他一边舍不得真的赶走这个能给自己“养老送终”的儿子。   一边又认定这不是自己的种。   章厉每一次出现在他面前,都是提醒他承受了什么样的侮辱。   章厉不发一言的弯腰想把章武扶起来,章武却转头扫视了一圈看热闹的人群,骂道:“看屁啊!”   人们从不惹这种“疯子”,谁知道会不会被打击报复,大家都不是光棍,有家有亲人,不愿意跟章武这样的人纠缠,很快人群就散开了。   “爸。”章厉喊了一声。   章武冷笑道:“你还知道我是你爸!知道老子今天怎么没去喝酒吗?没钱了!”   “钱呢!”   “别他妈以为老子不知道,姓霍的一个月给你开不少钱吧?你才给了我多少?”   “老子养你还不如养只狗!好歹狗在外面吃了肉也知道叼回家。”   “你跟你那妈一个样!”   章厉依旧没有表情:“爸,先回去。”   章武挥开章厉伸去的手,自己艰难地站起来,扶着一旁的树干,然后摊开一只手:“钱,老子要去喝酒。”   章厉紧抿着唇:“还账了。”   章武怒骂道:“还个屁的账!老子能借到钱是老子有本事!你今天不给我钱,我就去找姓霍的要!”   “要不是有老子,你能活到今天!”章武嘴里喷出唾沫,滔滔不绝,“我是你老子,你挣的钱都是我的!”   他笃定章厉有钱,认为章厉说的都是借口,当了混混难道还要讲究信用吗?   只有柏易知道章厉是真没钱了,这段日子吃饭都是柏易付钱,章厉会记在本子上,让柏易下个月支工资的时候直接从他工资里拿。   这哪里像是父子,更像是陌生人和仇人。   “章叔。”柏易微微弯腰,朝章武笑道,“小厉最近手头困难,我家里还有些酒,我上去拿给您?”   章武狐疑的看着柏易,肿胀的脸还能看出皱眉的痕迹:“你是……”   柏易:“新搬来的邻居,上次我们见过,您还记得吗?”   “你啊。”章武撇撇嘴,觉得这个一脸笑容的年轻人就是软骨头,邻居们大多是躲着他,胆小如鼠,但凑上来讨好他的就这一个,不是软骨头是什么?   他也不客气,可能是天生不知道客气两个字怎么写,冷哼道,“那你还不快点?!”   柏易拍了拍章厉的肩膀,朝楼上走去。   等柏易走后,章厉才说:“爸,不要找他们借钱了。”   章武“呸”了一声:“那些都是私人放贷,非法的,知道啥叫非法吗?就是老子不还钱,他们连警都不敢报,妈的,老子怎么生了你这么个怂货?蠢的还不如狗。”   章厉没有看章武,他神色淡然,头发遮住了眼睛:“他们要您一只手或是一条腿,您敢报警吗?”   章武:“腿长在我身上,我还不知道跑路?”   章厉:“哪儿来的钱跑路?”   章武一愣,恼羞成怒道:“老子养你这么多年!你还质问起老子来了?你就他妈不知道多挣点?你跟姓霍的说,你什么都敢干,他会不给你活?”   “我听说了,替人坐牢一年至少能拿十万。”章武眼睛一转,“你去找姓霍的,进去蹲几年,几十万就有了。”   章厉终于看向章武,他的眼珠子比普通人更黑,很多人说他盯着人看时叫人心慌,好像夜间的鬼魅,想叫人去死。   所以章厉轻易不会抬眼看人。   章武看见章厉的眼睛,呼吸都停顿了,但很快怒骂起来:“我生你养你,你去坐几年牢怎么了?又不是让你去死!”   章厉收敛了目光:“我还是不去了,怕我进去了,您会死在外面。”   “你说什么?!”章武,“你这是什么意思!”   章厉:“爸。”   “不要闹了。”章厉轻声说,“妈说了,让我好好照顾你。”   “妈”这个字一出口,章武就像被人掐住了脖子,他嘴里总是叫嚷着“你妈你妈”,可章厉真的喊出这个字的时候,他反而一时之间没了言语。   章厉想起了那一天,从来温柔可亲的母亲照常出门,走到门口时对他说:“小厉乖,不要生你爸的气,他只是脾气差,不是不爱你,妈妈不在的家时候你要好好照顾自己,照顾爸爸,别让爸爸着急。”   他有时候不明白,如果她爱他,为什么不把他一起带走,如果她不爱他,又为什么让他活下来?   因为他活着,所以反而不知道她是怎么想的。   他贫瘠的感情世界中只有幼年时得到的那么点母爱。   有时候他看着章武,也产生过杀了他的念头,可是想到母亲说的话,又都忍了下来。   他的世界一片漆黑,没有朋友,也没有亲人,唯一一个章武,除了伸手找他要钱,发脾气冲他泄愤以外,两人也没什么交集。   至于他是不是章武的亲生儿子,他自己也不在意。   他总归是从母亲肚子里出来的,母亲说谁是他爸,那谁就是他爸。   柏易提着酒下来的时候看见的就是章厉和章武父子俩面对面站着,但谁也不看谁,不说话的场面,反而是柏易的到来打破了僵局。   “来得这么慢,爬也早该爬到了。”章武骂骂咧咧的从柏易手里抢过袋子,也不去看章厉,一瘸一拐地走了。   他去哪里,干什么,都不会跟章厉打招呼。   章厉抿着唇:“酒钱我会给你。”   不知道为什么,明明章厉没有表情,可柏易就是觉得章厉像是一匹被狼群赶走的孤狼,他用凶狠和残暴来掩饰深藏在心底的茫然无措。   过去不堪回首,未来也无可期待。   “去我家吧。”柏易状似知心大哥哥一般揽住了章厉的肩膀,“家里还有酒。”   两人头一次这么亲密,柏易表情自然,语气也自然,说话时的热气喷洒在章厉的耳廓。   只有章厉,他的脚像是被钉在了地上,一步也挪动不了,面无表情,可额头已经分泌出了汗珠,手捏着了拳头,嘴唇抿成一条直线。   他觉得热,不知道是因为今晚没有吹风,还是因为有人的胳膊揽住了他的肩膀。   让他从肩膀热到了全身。   作者有话要说:依旧前三十。   章厉:“MD,热死了。”   柏易:“来,亲个嘴,降降温。”   章厉(一脸勉强):“……那就,亲一个?” 第8章 尘埃里的玫瑰(八)   最终柏易还是没给章厉喝酒,两人上了楼以后,柏易才记起章厉是未成年人,于是退而求其次,柏易给章厉倒了杯可乐,整个县里也只有三家超市卖可乐,还是玻璃瓶装。   喝了一口之后,章厉的表情一言难尽。   柏易把卖来的卤菜放到桌子上,又倒了一杯啤酒,他原本酒量一般,谈的生意一多,酒量自然也就练了起来,生意场讲究酒桌文化,酒喝高兴了,生意也就谈下来了。   明天不用上班,今天也不必早睡,喝酒也没有影响。   “你喜欢喝酒?”章厉没看柏易,看着倒了可乐的玻璃杯问。   柏易吃了一片藕,在卤味中品味到了藕原本的鲜甜:“不讨厌,不过我更爱度数低的酒。”   章厉点了点头,他靠在沙发上,抬头看着天花板上掉下来的灯,灯光昏黄,他忽然问道:“你跟陈俊翔说你来找人,找到了吗?”   “没。”柏易面不改色的说谎,“没钱怎么找人?”   章厉双手交握,沉默了半晌后又问:“找到了人,你就要回去了?”   柏易点头:“对。”   章厉沉默了。   他原本想说“我帮你找”,县城就这么大,他真想帮忙的话要不了几天就能找到。   但此时他却张不开嘴。   一旦找到了,这个人就要走了。   他嘴唇干涩地说:“别急,慢慢找。”   柏易笑道:“我不急。”   急也急不来。   “对了,你有你家钥匙吗?”柏易问道,“没有的话就在我这儿睡一晚吧,我床大,应该挤得下,你要是不习惯跟人睡,我睡沙发也行。”   章厉:“……没带钥匙。”   柏易把最后一口啤酒喝下去后站起身:“我去换床单被套,换刚晒干的。”   章厉也跟着站起来:“我帮你。”   柏易挑眉看向章厉,笑道:“行吧。”   换床单被套要不了几分钟,这屋子里的床是双人大床,睡三个人都足够,不存在睡不睡得下的问题。   “你穿我的睡衣吧。”柏易在衣柜里找睡衣,“也是才洗过的。”   章厉站在床边,抿着唇,认真听柏易说话。   “明早咱们去吃豆浆油条,还去上次的那家,中午我去厨房做饭。”柏易想念自己的手艺了,更想念自己的摆盘,毕竟是个活得有仪式感的男人,摆盘是仪式感里至关重要的一个环节。   “你会做饭?”章厉在他身后问。   柏易把干净的睡衣从衣柜里拿出来放到床上:“我可是既能出门谈生意,也能居家过日子。”   柏易拿着衣服走到章厉面前,伸出手用衣服对着章厉比了比:“差不多,正好能穿。”   “我看你身高估计能过一米九。”柏易有些羡慕。   他自己身高一米八五,不算矮,但男人从不嫌弃自己长得高。   章厉低着头问:“你喜欢?”   柏易一时没有反应过来,奇道:“喜欢什么?”   章厉轻声:“一米九?”   柏易笑了,点头说:“我觉得一米八八到一米九二之间的身高最合适,可惜我是长不上去了。”   章厉没有抬头:“怎么才能长高?”   柏易:“多运动,保持碳水化合物跟脂肪以及蛋白质的合理摄入,糖分适量。”   章厉终于抬头了,迷茫的看着柏易。   柏易:“多喝牛奶。”   “你用我的盆吧,有干净的毛巾和牙刷。”柏易弯着腰在柜子下拿盆。   从章厉的角度,只能看到柏易因为弯腰而撅起来的屁股。   章厉移开了视线。   柏易把盆和牙刷毛巾递给章厉,章厉接过以后小声的道了句谢。   柏易奇道:“你耳朵怎么这么红?”   章厉抿着唇:“热。”   柏易:“是挺热的,明天我买个风扇回来,今晚将就下吧。”   章厉严肃道:“没事。”   说完章厉就转头走了。   这个时候柏易就格外想念空调,问题在于,就算县城里有卖空调,筒子楼也装不了,他拿出蚊香点上,准备章厉洗漱完之后自己再去。   “你去吧。”章厉从门口进来,他的头发全湿了,被他用手抓向脑后,露出眉眼跟光洁的额头,章厉平时头发垂下来,看着十分阴郁,此时头发抓向后方,眉眼深邃锐利,竟显出了与年龄不符的成熟和魄力。   柏易去了走廊尽头的公共浴室,他刚过去,就听见里面的人在讨论章厉。   “跟他爸一个样。”   “咱们这层楼要是没他们俩就好了。”   “就是,不是有句老话吗?龙生龙凤生凤,老鼠的儿子会打洞,歹竹是出不了好笋的。”   “他刚刚进来的时候可把我吓坏了,他老子是个疯子,他总有天也会疯。”   柏易走了进去,找了个台子把盆子放上去,又打开了水龙头。   邻居们也都见过柏易,觉得柏易是大城市来的体面人,穿着打扮待人接物都跟他们不同,对于这样的人,他们是愿意示好跟接近的。   “小柏今晚睡得这么晚啊?”站在他身旁的胖大婶笑盈盈的跟他打招呼,她看起来慈和极了,似乎刚刚谈论章厉时那语气刻薄表情嫌弃的是另一个人。   柏易微笑道:“明天没什么事。”   胖大婶:“刚刚住你隔壁的那家儿子也过来了,我看到他胳膊上有伤口,小柏啊,你可别跟他们父子俩打交道,都不是正经人。”   柏易:“那孩子也不容易。”   众人看向他,胖大婶也是一脸惊讶。   柏易用温柔又悲天悯人的口吻说:“早逝的母亲,又有暴力倾向的父亲,那孩子虽然没读书,但也从没找过邻居的麻烦,人走岔了路,但不能算是一个坏人。”   胖大婶连忙说:“他混社会呢!”   众人也附和:“混社会的都不是好人,你可别被他骗了!”   柏易叹气道:“我以为混社会的坏人,指的是欺善怕恶,欺负压迫普通人的那类人,我不能因为他可能会做这些事就戴着有色眼镜看他,就是定罪,也得要证据,不能因为他可能会干这件事就抓他。”   众人被柏易说的迷糊极了,都觉得柏易说的有道理,但又觉得奇怪,可是奇怪在哪里又找不出来。   柏易的眉眼实在是太温柔了,他的声音似乎都带着温度:“他住在我隔壁,我总能听见章先生的责骂声和殴打声,那孩子没能读高中,走上正道,社会是有责任的。”   “所以我更不能用冷漠的态度对待他。”   “我也不愿意当一个表里不一的人。”   众人被柏易的高尚品格惊呆了,一时之间公共洗浴室里没有一个人说话,称得上鸦雀无声。   胖大婶过了好一会儿才找回自己的嗓子,干巴巴地说:“小柏你可真是个好人。”   “是啊,果然大城市来的思想觉悟就是高。”   “要我说,那孩子也是倒霉,摊上那么一个爸。”   “说起来也不容易。”   没人愿意承认自己是一个品德低劣的人,于是话锋一转,都承认章厉不容易了。   柏易洗漱完之后冲众人微笑:“那我回去休息了,大家也早点睡。”   打过招呼以后柏易就离开了洗浴室。   他脸上的笑容也消失不见,这些人都是普通人,不愿意招惹麻烦,不做坏事也不做好事,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生活就会轻松许多。   柏易甚至设身处地的想了想,如果现实世界中,他身边有章厉这样的邻居,他大概率是不会理会这个人的,他只在意自己的人生,对员工好,是因为员工会给他创造利益,对甲方好,是因为甲方要给他酬劳。   唯一让他不去衡量得失而付出的,只有他的父母。   柏易觉得自己大约是生性凉薄,否则他出生在一个正常温馨的家庭,从小到大遇到的老师又都是高品德的好教师,身边的朋友也都是开朗热情的人,他没有理由会成为一个凉薄的人。   从很小的时候起,他知道友善的对待别人就会得到好处,同学们都愿意跟他当朋友,老师也会格外喜欢他,于是他见人总是三分笑,从不发脾气,哪怕是面对最不讨喜的人,他都会主动伸出友好的手。   他在别人身上付出多少,都是为了有一天得到更多。   但从来没人发现过他的真面目。   所有人打从心底相信,柏易是个正人君子,立身持正,为人谦逊有礼,待人友善,尊敬师长,孝顺父母。   简直不像是真人,像是书本里记载的道德模范。   柏易回到房内,看章厉还坐在沙发上,正双眼放空不知道在想什么。   “还没换睡衣?”柏易把洗漱用品放好之后就走向卧室,他脱了衣服后换上睡衣,脱下的衣服放到卧室里的椅子上,明早拿去洗。   章厉从他身后走进来,两人待在一个狭小的空间里,毕竟是两个男人,气温都似乎上升了许多。   柏易换了睡衣躺到床上,天气太热,他也没盖被子,靠在床头看书。   章厉当着他的面换睡衣,动作很快,腹肌一晃而过,柏易也没看仔细。   章厉躺到床上,身体僵得不行,在他的记忆中,大约只有很小的时候跟母亲同床过,除那以外,就再也没跟第二个人同床共枕,他觉得浑身上下都不自在,没有一个地方舒服。   好在柏易在旁边看书,也没跟他说话,章厉这才慢慢的放松下来。   这床一如他记忆里的那么软,像睡在棉花里,鼻尖是蚊香的味道,但不刺鼻,脑后枕着柔软的枕头,章厉偏头看了柏易一眼。   在这个寂静的夜里,灯光下的柏易像是画里的人物,在章厉眼里无一处不精致。   章厉舍不得合眼睡觉,但只敢用余光瞥向柏易。   直到柏易合上了书,他躺下去,头枕在枕头上,闭眼轻声说:“睡吧,明天见。”   章厉抿着唇,他的声音依旧冷厉:“明天见。”   当夜,章厉做了一个梦。   他梦见自己身处沙漠,一轮烈日就在他的头顶,他又热又渴,在沙漠中找不到出处。   在他筋疲力竭,决定放弃的时候,前方却突然出现了一片绿洲。   翠绿的植物和倒映着植物的湖就在眼前。   他拼命的冲过去,跳进了湖水里,冰凉的湖水驱散了热意,冲刷着他的皮肤,也解去了他的干渴,一双手忽然从身后搂住了他。   但奇怪的是他没有挣扎,而是自然的握住了放在他胸前的那只手。   一双纤长的,骨节分明的手。   凌晨三点,章厉从梦中醒来,他睁开眼睛,就着窗外照进来的月光,转头就看到了旁边柏易的脸,那双温柔的眼睛紧闭着,但红润的嘴唇却微微上翘,好像在邀请某人来吻。   章厉舔了舔嘴角。   他觉得某个地方有些不舒服,黏腻,难受。   章厉愣了几秒,伸手探去。   他陡然发现自己穿着的是柏易的睡裤,他自己短裤湿了,睡裤也湿了。   章厉紧抿着唇,他呆呆地坐着,过了良久才轻手轻脚的下床,怕打扰了枕边人的休息。   他不信佛,也不信神。   但此时此刻,他希望如果真有神佛,就让柏易永远都发现不了他低劣又荒唐的幻想。   因为除这幻想以外,他一无所有。   他在黑暗处仰望光明,却不期待会拥有光明。   就像尘埃里永远不会开出花。   作者有话要说:依旧前三十~   章厉:我心里住了一个人,他温柔善良,热情大方,他在光明所在的地方。   柏易:啥?啥地方? 第9章 尘埃里的玫瑰(九)   柏易起床的时候并没在自己身旁看到章厉,床上也没有一丝余温,他微闭着眼睛,觉得章厉应该已经离开了,他有些疲惫,同时有些颓丧,在人与人的交往中,他的魅力从来没有碰过壁。   就在柏易准备继续睡觉的时候,开门的声音响了起来。   柏易瞬间睁大了眼睛,他从床上坐起来,鼻尖闻到了豆浆的香甜味道。   柏易赤脚踩在地上,踩上去之后才发现脚下不是他熟悉的竹地板,柏易又把脚塞进了拖鞋里。   柏易站起来,转身就看到了站在门口的章厉。   “我去买了早饭。”章厉面无表情,但他的声音却很轻,带了点欲盖弥彰的讨好。   柏易揉了揉头发,他拿着水杯和牙刷去窗台刷牙,热水壶里还有水,正好够他早晨洗漱,他行动随意,好像跟章厉是常年交往的好友,没有丁点生疏:“辛苦了,你早上几点起来的?”   章厉睁着眼睛说瞎话:“六点。”   柏易打了个哈欠:“起的真早。”   等柏易洗漱结束,两人才面对面坐着吃早餐,油条和豆浆还是热的,依旧香脆。   “今天你有什么打算?”柏易咬下一口油条,发出脆响,“难得休息。”   章厉:“有点事。”   柏易点了点头,并没有刨根问底,他只是说:“注意安全。”   章厉没有说话,他喝完了最后一口豆浆,等着柏易吃完后去洗碗。   柏易发现章厉并不是一个难相处的人,他虽然寡言少语,看上去阴郁易怒,但相处了这段时间,柏易从未见过章厉发脾气的样子,也没见过他与人相争。   更像是感情缺失。   他不具备爱人的能力,也不能感受到悲伤或是难过,他并没有沉浸在自己的生活里。   “上午有事还是下午?”柏易看着章厉收拾碗筷,笑道:“下午有事的话中午你还能尝尝我的手艺。”   柏易又说:“我做菜很好吃,尝过的都这么说。”   章厉抿着唇,低着头,语气平淡地问:“你给很多人做过饭?”   柏易去窗台点了一支烟,转过头说:“也不算太多,时间不够,怎么?不信我做饭好吃?”   他微笑着,在窗外照射进的晨光中显得异常温柔。   可这温柔不是某个人独有的。   章厉移开了视线。   章厉把碗筷拿去厨房清洗,这时候厨房有人在做饭,看章厉进来,原本做饭的人下意识的停下了动作,见章厉径直走向洗碗台才松了口气。   做饭的是个中年女人,她想起了昨晚在洗浴室听见的话,她迟疑了片刻,觉得章厉也不是那么可怕,他既没有打过她,也没骂过她,更没有抢劫过她的钱。   除了冷淡了一些,身上的伤痕多了一些以外,似乎也没别的毛病。   “你、你来洗碗啊?”女人踌躇了几秒,终于艰难的开了口。   章厉没有回答,他在水声中洗碗,手臂上的伤口已经愈合了,原本就布满伤痕的手臂又多了一条狰狞的伤疤。   中年女人以为章厉没有听见,又说:“你跟那个新来的年轻人是……”   她的话没有说全。   直到章厉拿着洗干净的碗筷离开,女人都站在原地,一动不动。   她一脸惊恐,不住的喘气,恐惧让她失去了力气,瘫软的坐在了地上。   不过是被章厉看了一眼而已。   女人回忆章厉刚刚的眼神,阴狠毒辣,她打了个哆嗦。   章厉走在走廊上,他并不在意别人对他的看法,邻居们看他的眼神,或是背着他说的那些话。   都不重要,无足轻重。   他既不会因此快乐,也不会因此痛苦。   “咱们早上干什么?”柏易看见章厉进门,放松又自然地问道,“买菜也要九点多去。”   柏易又说:“要不然我们出门走走?这个点有服装店开门吗?我准备买几件衣服,再买双鞋。”   章厉:“有。”   柏易站起身,他脱了睡衣换上出门的衣服,又套上鞋。   转身的时候柏易却发现章厉正看着他。   那双黑色的眼睛里像有旋涡,那一瞬间柏易觉得自己身上的鸡皮疙瘩都起来了。   并不是恶意的眼神。   但却让柏易觉得不舒服,连呼吸都停顿了几秒。   “怎么了?”柏易摸上自己的脸,笑着问,“我脸上有什么脏东西吗?”   章厉重新低下了头,收敛了目光:“没什么。”   柏易压下瞬间的心慌:“那就走吧。”   他拉开大门,跨了出去。   章厉跟在他身后。   这个点街上的店只开了一小半,大多是早餐店,服装店一般都是七点半到八点左右开门,街上的人并不多,年轻人和中年人忙着上班,无业游民们这个时候还没有起床,只有老年人在街上行走,遇到熟人时停下来打招呼闲聊。   县城最宽阔的街道在柏易眼中也显得狭窄,明亮宽敞的店面像是批发市场的店面一样拥挤,挂满了衣服,连试衣间都只有一个小木门,门后是服装店的小仓库。   柏易没准备试衣服,他只买均码的短袖,懒得去试衣服,又不是买出门见人谈生意的西装,不必太多讲究。   他没进皮鞋店,准备买一双运动鞋。   “你也试试。”柏易递了一双黑色的运动鞋给章厉。   章厉下意识的接过鞋,低头看到了鞋码数:“你怎么知道我穿多大的鞋?”   柏易挑眉说:“我有一双善于观察的眼睛,快穿上试试。”   这是柏易给他挑选的鞋。   章厉坐到一边的椅子上,脱下了那双被胶水补的几乎不能看的鞋子。   正好合适。   柏易笑了:“走一走,看看舒不舒服。”   这双鞋是老板刚拿出来的,还没有人试过。   章厉似乎有些无所适从,他一脸苦大仇深的表情,在店内走了一圈。   “舒服吗?”柏易等章厉停下后问,“码子大了还是小了?”   章厉表情古怪,低下头看着自己的脚尖:“正合适。”   柏易:“那就这双。”   老板在旁边热情地说:“我这儿的鞋子质量好!穿几年都跟新的一样。”   柏易:“您再给我拿双四十二码的,还是这个款式。”   老板笑得牙豁子都出来了,连忙进去找鞋子。   柏易还跟章厉打趣:“穿一样的鞋子,说不定别人还以为你是我弟弟。”   章厉:“不像。”   柏易没听清楚:“什么?”   章厉没什么表情:“我们长得不像兄弟。”   柏易摸摸下巴,掩饰了自己的尴尬:“确实不怎么像,哪有弟弟长得比哥哥高的。”   柏易试过鞋后准备付钱,却发现章厉已经抢先一步把钱付了。   等两人走到街上,柏易才问道:“你哪儿来的钱?”   章厉看着前方:“还剩一点儿。”   柏易觉得奇怪,但想不出来奇怪在哪儿。   章厉:“去菜市场?”   柏易按耐下奇怪的感觉,点头说:“就去附近的菜市场吧,你喜欢吃咸口还是甜口,或者辣的?”   柏易想象中的菜市场,应该是每一个商户都有单独的展售台,地面也是水泥地,人群熙攘,但不显脏乱,毕竟他买菜都是去大型生鲜超市,也知道这个年代的菜市场肯定不能跟超市相比,可是当他真的踏足市场,都不知道怎么踏足。   ——没有展售台,也没有水泥地。   地面是已经被踩黑了土地,布满了污水,污水的来源很多,淘菜水,洗肉水,地上还有已经发臭的内脏,正源源不断的吸引着苍蝇。   唯一符合他设想的,就是熙攘的人群。   卖菜的小贩就坐在小马扎上,面前的地上摆着竹篮,里面放着菜,还有的竹篮也没有,地上铺一层装肥料的袋子,把菜一放也能卖。   只有卖肉的有专门的台子,但台子下面全是血水。   “要买什么?”章厉在市场外问柏易,“你在这等着,我去买。”   柏易的手慢慢握成了拳头,他努力压下反胃的冲动,笑道:“不用,我们一起。”   说完这句话,柏易就迈出了步子,踏进了菜市场这个他原本一辈子都不会涉足的环境。   买菜的人跟摊贩讲价,菜市场里人声鼎沸,小声说话根本听不清,只能大着嗓门吼。   章厉走在柏易身旁,他总是会在柏易看不到的时候专注的看着柏易。   他的目光未曾从柏易身上移开哪怕一秒。   柏易几乎是用最快的速度买好了所有需要的食材,至于调味料,他宁愿再去一趟小卖部。   他买了排骨和鱼以及小白菜,还有些充作摆盘点缀的蔬菜。   离开菜市场的那一瞬间,柏易才敢大口呼吸。   “对了,还要去买套睡衣。”柏易忽然说。   章厉从他手里拿过装菜的袋子,听见柏易说话,他站在原地,忽然问:“是因为我?”   是因为不愿意穿我穿过的睡衣?   柏易没有听出章厉话里的意思,他只是十分自然且亲密地说:“多准备两套,免得你过来的时候没有干净的睡衣穿。”   “顺便再给你买双拖鞋,还有毛巾。”   章厉在他说话的时候一言不发,只是安静的看着他。   柏易说完后朝章厉微笑:“怎么了?”   章厉向前走去:“没什么,回去了。”   柏易微笑着跟在章厉身后。   他知道怎么跟章厉这样的打交道,要尊重对方,不要把关心表现的像是施舍,要自然,也不必过于温柔,让对方感觉到他在自己身边的重要性,只要这么做,他们很快就能变成朋友。   他刚创业时也遇到了不少磕磕盼盼,但只要把“人”的路子走通了,那么别的问题就不成问题。   “顺便买点果汁回去。”柏易从小卖部的货柜下拿出一桶葡萄汁。   小卖部老板已经和柏易很熟悉了,知道这个懂礼貌脾气又好的年轻人每天都会来买一包烟,他每次都会少算柏易两毛钱。   “你明天来。”老板热情地跟柏易说,“明天新上一批货,都是好货,你早点来挑。”   柏易向老板道谢,老板看他的目光就像在看自己儿子,慈爱极了。   等他们回到家已经接近十一点了,这个时候厨房已经挤满了人,这个共用厨房一次可以容纳四个人在里面做饭,就是四户人家,但一层楼有二十多户,就算不是每户人家都会做饭,早上十点到十二点这个期间都非常拥挤。   柏易提着食材去厨房的时候,却发现还有一个空位。   胖大婶看柏易来了,吃惊道:“小柏还会做饭呢?!”   柏易笑着说:“会一些,家常菜而已。”   边说柏易边去处理食材。   胖大婶:“你以后的媳妇可是享了大福了!男人一表人才,这么有礼貌,还会做饭,真是打着灯笼都找不到。”   柏易朝胖大婶笑。   做饭的时候是柏易觉得最放松的时候,他不用去想自己的公司,不用去想复杂的人际关系,也不用去想这次任务。   当他端着饭菜离开厨房以后,厨房里的人就立马谈论起了他。   她们谈论柏易出色的外表,文质彬彬的谈论,跟这个贫穷落后的小县城格格不入的气质,以及他竟然会做饭这个让她们匪夷所思的优点。   在这个县城里,除了厨师以外,男人们是不做饭的,他们不管挣得多还是挣得少,都是“一家之主”,工作的间隙,他们宁愿去打牌喝酒,也不会回家帮忙,哪怕只是捡起地上的一张纸巾。   柏易走在走廊上,他看见章厉站在门边,斜倚着门框,双手环胸,目光看着柏易走来的方向。   一共三盘菜和两碗米饭,柏易是借用胖大婶的托盘端回来的。   两人对坐在桌前,章厉看着眼前的餐盘,他没见过这样的菜,一个大盘子里就放了一点点肉,留着巨大的空白,旁边有些生的蔬菜。   这够他们两个吃吗?   柏易完全没想到这一点,他从来都是自己做饭自己吃,吃饭的之前会喝上一杯起泡酒,吃完正餐后,他还会吃一点甜品,大部分都是自己烤的小蛋糕。   “尝尝?”柏易说完这句话,发现自己没有准备公筷,正准备去拿筷子时,就发现章厉已经夹起了一块排骨。   柏易呼吸一窒,他差点站起来,差点指责章厉不用公筷的举动。   但他忍住了。   他这个毛病曾经被父母叱责过。   “高标准是用来要求自己的,不是用来要求别人的!”   “我们给了你能给的最好生活环境和教育资源,却没有让你学会真正尊重别人!”   于是柏易只是朝章厉笑:“味道怎么样?”   章厉罕见地露出了一个笑容。   那个笑容跟柏易想象的不一样。   在柏易的想象中,章厉的笑可能会跟他这个人一样,充满了阴郁。   但章厉真正笑出来的时候,柏易却愣住了。   章厉的笑带着一点青涩,害羞。   像是任何一个在心上人面前忐忑不安的大男孩,他想赞美对方,却无奈于口拙嘴笨,只能用微笑表达说不出的夸奖和憧憬。   但这笑容很快收敛了,章厉低下了头,声音很轻,像是在掩饰什么。   “很好吃。”   作者有话要说:柏哥是中央空调,虽然不撩妹也不撩弟。   大约算是个渣男。   这章依旧前三十,么么啾。 第10章 尘埃里的玫瑰(十)   柏易在做俯卧撑,只穿着一条长裤,在客厅中间的地毯上活动,他的身上布满了晶莹的汗珠,顺着肌肉线条滑落,县城里没有健身房,柏易只能做些简单的运动。   “笃笃笃。”   门口传来了敲门声。   柏易站起身来,用桌上干净的毛巾擦拭了身上的汗珠,这才去开门。   但是出现在他面前的是个意想不到的人。   “陈俊翔?”柏易叫出了对方的名字。   陈俊翔一改往日吊儿郎当的小混混模样,他脸涨得通红,鬓角全是汗水,鼻孔张大,脸上写满了惊恐。   柏易皱眉问:“怎么了?出什么事了?”   陈俊翔一路跑来,他不停地喘气,艰难道:“厉、厉哥、被、被人拦住了。”   “他、他让我先跑。”   几乎没有思考,柏易随手拿了一件衣服,他关上门,边走边问:“在哪儿,说具体情况。”   陈俊翔明显被吓坏了,他跟在柏易身后,哆哆嗦嗦地说:“是厉哥他爸欠钱,那些人找不到他爸……”   柏易:“带我过去。”   陈俊翔一副要哭的模样:“霍哥的电话打不通。”   柏易朝陈俊翔微笑:“别害怕,会没事的,带我去。”   陈俊翔看着柏易的眼睛,不知道为什么,他的恐惧和忧虑都减轻了,好像眼前这个人可以解决一切问题,柏易看起来那么可靠,只要有他在就什么都不用担心。   眼看陈俊翔情绪稳定了,柏易又问:“章武欠了多少钱?”   陈俊翔咽了口唾沫,那个数字他不能承受,想起来都觉得心慌:“三万。”   在这个两万块钱就能买一套房的现在,三万是很多家庭都拿不出的钱。   尤其是陈俊翔这样没有大额收入的人眼里,这算是一个天文数字。   柏易想了下自己的任务资金,他点头说:“走。”   章厉被拦在去台球厅的必经之路,这里原本是纺织厂,后来纺织厂搬迁,这旧厂房就闲置了,因为无人打扫,里面落满了灰,墙角布满蛛网,社会人士很喜欢这里,他们会在这里解决一些“私人矛盾”。   这也不是章厉第一次来这里了。   章厉看着眼前的这群人,在县城里“借钱”出去的人不少。   他们也不是谁都借,只借当地人,只借给有家庭的人,章武能从这些人手里借到钱,就是因为他还有套房子,还有个儿子。   这两个必要条件少一个都借不到钱。   本金五千,利滚利滚到了三万。   “咱们也是诚信做生意。”领头的人打着赤膊,身上纹了劣质纹身,已经掉了色,看上去有些滑稽,他点燃了烟,一条腿踩在台阶上,“老话说父债子还,章武是你老子,这钱你说怎么办?”   “我也知道你跟着霍哥做事,我给霍哥面子,大家和和气气把这事解决了,以后见面还能打个招呼,说两句话,对不对?”   章厉看着对方:“我没钱。”   “杨哥!这小子……”小弟早看章厉不顺眼了,正准备说两句,就被杨哥打断了。   杨哥叹气道:“我们是做生意,又不是干坏事,你语气好点。”   小弟闭上了嘴,但下垮的嘴角,紧皱的鼻子,都表明了他此时的愤怒。   杨哥上下打量章厉,在章厉胳膊上停留的视线格外长,他叹气道:“我也知道你那老子不是什么好东西,但我做了这么久生意,从来没人敢赖我的账,这传出去,别人有样学样,那我不就亏大了?”   章厉表情冷漠,不激动,也不恐惧:“我家唯一值钱的只有一套房子,但也卖不到三万。”   “哎,要是能卖到三万,我又何苦来找你呢?”杨哥叹气,“我问过了,你们那套房只能卖到一万六,还有一万四,这钱你有什么想法?”   章厉:“我会想办法。”   几个小弟在旁边冷笑,最先说话的那个讥讽道:“霍哥对你再好,也不可能给你一万四吧?”   章厉抬眉看了说话的那人一眼。   杨哥呵斥道:“闭嘴!”   “一万四可不是笔小钱,这样,我也不是坏人,给你指一条明路。”杨哥递了支烟给章厉,“在霍哥手底下,你一个月能挣多少?一千?”   “你来我这儿,我给你开一千五,一万四一年多就能还清。”   小弟们惊了,但被呵斥过两次,也不敢再张口说话,看着章厉的眼神就像看着杀父仇人,里面是刻骨的仇恨。   凭什么给章厉开这么高的工资?   “你答应,这事就好说,咱们以后是自家兄弟,谈钱就伤感情了。”杨哥抖落了烟灰,“你不答应,我也不好跟兄弟们交代,你爸不在,你就得留一条腿或者一只手下来,手还是腿,你可以自己选。”   章厉看着杨哥手上的烟,他想起了一个人,那人也会抽烟,但跟杨哥不同,他抽烟的姿势优雅极了,不像街头小混混,也不像杨哥这样的人。   “这笔钱我会想办法。”章厉开口说,“下周我会把钱给你。”   杨哥把烟头扔到地上:“这话你爸也说过,一周拖一周,现在他不见人影,你以为我还会信这种鬼话?”   小弟们终于找到机会附和了。   “章厉,你别给脸不要脸!”   “杨哥,我看他是不见棺材不掉泪。”   章厉看着杨哥,他的目光中不见真诚,也没有畏惧,他也没有说话,就这么静静的看着杨哥,漆黑的眼睛里倒映着杨哥的脸。   四目相对,杨哥一只脚往后退了一步,但他很快回过神来。   现在是他占据着绝对优势。   章厉再怎么厉害,也不可能对付他们这么多人。   “给我打!”杨哥用愤怒掩饰慌张,他一声令下,小弟们拿着钢管上前。   “等等。”陌生人的声音打断了他们的行动。   所有人看向楼梯口的方向,看着一个穿着白色短袖黑色长裤,身姿挺拔的年轻男人走进来。   他步伐不慌不忙,背挺的笔直,五官出色极了,他一路走来,就连这破旧的环境都变得不那么不堪入目。   柏易一眼就看出了谁是领头人,他径直朝杨哥走去,陈俊翔低着头跟在他身后,已经吓得腿都在抖了,但还是强拿出勇气没有后退。   “你好。”柏易一脸笑容地朝杨哥伸出手,“我姓柏名易,是小厉的朋友。”   杨哥看了眼对方伸出来的手,又看了眼自己粗糙起茧的手,并没有握上去,他冷哼一声,姿态摆得极高:“哦,朋友,朋友能帮他还钱吗?”   在杨哥看来,朋友这玩意,就是有钱的时候一起吃吃喝喝,没钱的时候互不认识。   干他们这行的,笃信这世上没什么是比钱更重要的东西。   就在柏易准备说话的时候,一直没动作的章厉却忽然有了行动,他朝柏易走去,每走一步,这里的气压就更低一些。   哪怕是杨哥,都不想真正得罪章厉这样的人,他是有儿有女的,做这行是为了钱,没想过要抛出命,但章厉不同,霍哥能有今天,章厉算是居功至伟。   所以哪怕章厉不愿意去掺和霍哥的其他生意,霍哥都愿意只是看台球厅的他高薪。   杨哥想把章厉招揽到自己这边,毕竟他的生意比起台球厅,更需要章厉这样的人。   章厉站在了杨哥面前,挡住了身后的柏易。   “杨哥。”章厉抬起头,直视着杨哥的眼睛,“这钱,我说下周还,一定下周还。”   “下周还不了,我随你处置。”   他说的平静,但却掷地有音。   原本准备替章厉还钱的柏易看着章厉的背影,思虑再三,并没有说出帮他还钱的话。   陈俊翔站在柏易旁边,恨不得挖个地洞躲进去。   杨哥抿着唇,眉头紧皱,看上去一脸凶恶,他沉默了好半晌,在小弟们的目光中放下狠话:“下周三,我要看到钱。”   “走。”杨哥一声令下,小弟们跟着他的脚步走出去。   脚步声越来越远,陈俊翔一屁股坐到了台阶上,也不管上面全是灰。   “吓死我了。”陈俊翔抹了一把额头的汗,一脸劫后余生的表情,“但是厉哥,钱怎么办?”   章厉没有理陈俊翔,他只是转头看向柏易,嘴唇紧绷成一条直线:“你怎么来了?”   柏易目光温柔:“小翔说你遇到了麻烦。”   章厉看向陈俊翔,陈俊翔明明一头热汗,却硬生生打了个冷颤。   柏易没有问那笔钱怎么办,他只是问:“去台球厅?”   陈俊翔怪叫道:“我好像忘记锁仓库的门了!”   好在陈俊翔记错了,仓库的门锁着的,里面的东西和钱也都没有少。   直到白天结束,柏易都没有问章厉打算怎么凑钱,章厉也表现的很平常,似乎他的肩膀上并没有压上那么沉甸甸的债务。   下班的时候,陈俊翔犹豫再三,一边收拾台球桌,一边小声说:“厉哥,我还有一千多的存款,你先拿去应应急吧。”   章厉已经走到了门口,声音依旧冷硬:“不用。”   眼看着章厉离开,陈俊翔有些颓丧,他把章厉当“哥”,可显然章厉并没有把他当“弟”。   反倒是洗完手的柏易靠过来安慰他:“别想太多,你存点钱也不容易,小厉应该也不想你以后日子难过,他既然说自己有办法,那我们就相信他……”   陈俊翔被柏易一阵安慰,吸吸鼻子说:“柏哥,你真好。”   柏易大言不惭的笑道:“都这么说,那我先走了,你也早点回去休息。”   章厉站在商场外,他靠在树边,等着柏易出来。   他想起柏易叫他“小厉”,亲密极了。   又想起柏易叫陈俊翔“小翔”。   柏易在他的世界里独一无二。   但他在柏易那里跟陈俊翔别无二致。   章厉转头,看着柏易朝他的方向走来。   柏易的脸上依旧带着笑,他的气质和他这个人一样,看上去毫无攻击性,像是个温柔体贴的人。   章厉忽然希望能让柏易露出别的表情。   忍耐的、愤恨的、祈求的表情。   光是这么想一想,他的呼吸就变得急促了。   作者有话要说:前三十有红包。   章·醋王·厉这章很难过。   看到有老读者夸我越写越好了,忽然得意,翘尾巴(没有尾巴,那就翘个屁股吧)。   感谢:   叶纸扔了1个地雷   甜酒糯米团扔了1个地雷   大丁丁女孩扔了1个地雷   C扔了1个地雷   弱风扔了1个地雷   弱风扔了1个地雷   榴莲猪蹄扔了1个手榴弹   池玥扔了1个手榴弹   JK超级护崽扔了1个手榴弹   JK超级护崽扔了1个手榴弹   凉玉扔了1个地雷   假装有猫猫扔了1个地雷   叶纸扔了1个地雷   知更鸟扔了1个地雷   叶纸扔了1个地雷   榴莲猪蹄扔了1个地雷   榴莲猪蹄扔了1个地雷   叶纸扔了1个地雷 第11章 尘埃里的玫瑰(十一)   “那钱你准备怎么办?”柏易整理着账本,状似漫不经心地问。   章厉坐在长椅上,一双长腿斜斜的搭在前面的桌子上,他双手环胸,头发遮住了眼睛,让人看不清他的表情。   现在这个狭小的休息室里只有他们两个人,陈俊翔买饮料去了,这个时间段没人来打台球,一时之间这个世界好像只剩他们俩。   柏易提醒道:“你家房子的房产证在谁手上?户主不在也卖不出去吧?”   “只要有房产证就行了。”章厉没有抬头,“剩下的事他们会想办法。”   这个任务世界好像法制并不健全,尤其在这个偏远县城,更是一片混乱。   柏易脸上微笑着,心底却叹了口气,现实好像要把章厉逼向绝路。   早逝的母亲,有家暴习惯又欠钱躲藏或是逃避父亲,将要拿去抵债的房子。   他背负着算是巨额的债务,一步步被逼到深渊里去。   最后有那样的结局,也在意料之内。   “如果你一时半会儿钱不凑手的话,我这里还有……”柏易坐到章厉身边,表情温柔,态度和煦,像是可靠的知心大哥哥。   他揽住章厉的肩膀,把头凑到章厉眼前,嘴角含笑。   几乎是瞬间的功夫,章厉忽然感受到了柏易的鼻息,他的眼前是柏易的脸,是柏易那双温柔的眼睛,那双眼睛此时——只注视着他一个人。   柏易表情错愕,他坐在长椅上,抬头看着忽然站起来的章厉。   “不用。”章厉的表情堪称冷酷,哪怕柏易此时只能看到他的半张脸。   章厉的拳头紧握在身侧,他的牙根紧咬,几乎是咬牙切齿地说:“我会自己想办法。”   柏易忽然想充满恶意的问:你能想到什么办法?你怎么拿得出那笔钱?你不接受我的帮助就只能找那位霍哥或是向那位杨哥妥协,相比较而言,显然是接受我的帮助付出的代价最小。   但涵养和习惯让柏易把这话咽了回去。   柏易依旧在笑,可眼中冰冷,他一再跟一个人示好,却一直碰壁,他的耐心再好,此时也到了临界点。   章厉忽然说:“我……不想拿你的钱。”   “那不是笔小钱。”   “不值得。”   柏易轻轻闭上了眼,再次睁开的时候,依旧是那双温柔又充满温度的眼睛。   “那你想到办法了?”柏易看着他,“一万多块钱现在看起来很多,但随着通货膨胀,市场经济的高速发展,一万多块很快就会变成一个普通的数字。”   “所以你不用担心还不上我钱。”   柏易:“而且这笔钱对我来说并不重要。”   他的目光很专注:“没有你重要。”   不是值不值得,而是重不重要。   章厉却没有松口:“我会想办法。”   他从小到大,无论经历过什么,都没有人向他伸出援手,他已经习惯了孤立无援的现实,前面是万丈深渊,后面是悬崖峭壁,他不能停下,也无处休憩,他只能一直朝前,直到没有前路为止。   既然他已经站在深渊面前,就不能把柏易也拖下去。   柏易也站起来,两人肩膀并行,他轻声说:“不管你准备用什么办法去筹这笔钱,只要你开口,我这里就有。”   章厉转头看着柏易,轻轻的点了一下头。   他听见了这话,却不会真的去做。   接下来的几天很平静,章厉照旧跟柏易一起上班下班,有时候晚上在外面吃,有时候是柏易做,柏易也由此知道了章厉的口味,比如章厉不爱吃菜,只吃肉,喜欢吃味道重的菜,不吃水煮蛋,煎蛋爱吃溏心的。   柏易观察着章厉,他已经很久没有这么仔细的观察过一个人了,他从章厉的身上看到了他从没看过的东西。   在章厉之前,他并没有接触处于社会底层的人。   他很受欢迎,活得风光霁月,他总是有很多朋友,人人都认为他是个温柔又善良的人。   时间久了,柏易自己也陷入了幻觉,好像他真的是个好人。   然而每当他去做“好事”的时候,他又会突然发现,他不是因为自己饱富怜悯和同情心去关心别人,他在做任何一件事的时候,都会在脑子里清楚的盘算出自己将付出什么,又会收获什么。   但从没人发现过他的真面目。   那隐藏在温柔善良坚硬外壳下的真面目,如果真有一天被人发现,可能会叫人作呕吧?   但章厉跟他是两种完全不同的人,虽然章厉寡言少语,又总是带着叛逆期少年的冷漠桀骜,可他不会伪装自己,他是什么样,就表现成什么样,不勉强自己去和别人当朋友,也不勉强自己去做一个别人眼中的“好人”。   即便他活得艰难,却也没有想过变成另一个人。   柏易甚至不知道他跟章厉相比,到底谁活得更累一些。   出身社会以后,柏易再没见过像章厉这样的人,大多数人都是普通人,被世事磨砺的更加圆滑。   哪怕是学生,都会想着怎么跟朋友接触,更受女生欢迎,他们会潜移默化的改变自己,以期得到自己预想中的结果。   叛逆期的时候嘴里说着:“我就是我,不会去在意别人的目光”。   可叛逆期过了,从幻想世界走向现实,还是会不自觉的妥协。   人们总是活在他人的目光中,想要避免,又无可避免。   柏易坐在沙发上,看着章厉从门外走进来,两只手分别端着两碗面,章厉只会煮面,味道一般,能够果腹,他的手掌大而有力,上面有老茧,不会觉得面碗烫。   章厉把碗放到桌子上,又抽了两双筷子摆上去,这才转头对柏易说:“吃面。”   放下手里的书,柏易走到了餐桌前,章厉已经提前拉开了椅子,他只需要坐上去。   两人无言的吃着面,柏易看向章厉,章厉正埋着头。   章厉表现的太平静了,好像他身上没有背巨额的债务,也没有一个欠了钱跑路的老爸。   这一天章厉表现的很正常,他最近都借住在柏易家,昨天他找霍哥提前预支了下个月的工资,并把这笔钱全都给了柏易。   柏易没有拒绝。   人都是有自尊心的,尽管这自尊心在旁人看来毫无必要。   这个白天,章厉撬开了自家的门——钥匙被章武带走,一起失去了下落。   柏易没有跟过去,因为章厉表现的很明显,他不想柏易跟过去。   门一打开,章厉就走进屋内,反手关上了门。   他不愿被柏易看到门内的场景,这个破旧,肮脏,充满了酒瓶和垃圾的屋子,就是让柏易看一眼,章厉都觉得这是对柏易的亵渎。   在他看来,柏易这样的人,应该住在宽敞明亮的大房子里,进出都坐着小汽车,一辈子不用跟柴米油盐打交道,他应该活的潇洒又温柔,所有人都只能仰视他。   章厉收拾着自己那点可称为“无”的家当,弓着腰装进袋子里。   他发现自己那见不得人的心思不久,还没来得及体会其中的酸涩和疼痛,就忽然发现,他其实连做梦的资格都没有。   他奢望的那个人站在云端上,他却在污泥里,半个身体都被陷在其中,动弹不得。   他连跟对方做朋友的资格都没有。   因为他一无所有,生而贫穷。   对方喜欢看书,他却连高中都没有毕业。   他既不能做对方灵魂上的友人,也无法在金钱上给对方帮助。   章厉深吸一口气,他握着衣服的手捏成拳头,室内没有开灯,只有章厉一个人孤零零的站着,他觉得疼痛,却不知道这疼痛来自哪里。   明明一直活在黑暗中,为什么一定要看到光呢?   如果不是光的忽然到来,他也不会觉得黑暗难以忍受。   尤其是他清楚的知道,这道亮光不属于任何人。   章厉抬头,在微弱的光线下看到了挂在客厅墙上的结婚照,照片上他的母亲脸上洋溢着幸福的笑容,父亲也拘谨又害羞的微笑,他们握着手,虽然没有穿婚纱,但谁都能看出这是结婚照。   因为他们看上去很幸福。   可依旧走到了绝路。   母亲自杀,父亲成了个自私癫狂的废物。   他还没来得及感受爱意,就开始面对数不清的恶意。   章武骂他是杂种,亲戚们认为他是不学无术的混混,总有一天会走上章武的老路。   章厉抬起头来,他的眼睛通红,但里面充斥着的不是悲伤。   而是求而不可得的痛苦。   他找出了房产证,也找出了父母的结婚证以及户口本。   把这些放到袋子里以后,他抹了一把脸,终于开始认真打量这个他生活了十多年的“家”。   最终他提着袋子,在屋外透进来的光亮下,缓缓关上了门。   就像把过往的一切都关在门内。   舍弃的一干二净。   “回来了?”柏易听见敲门声,给柏易开门的时候习惯性的说道。   章厉没有应答,他站在门口,明明穿得齐整,却叫柏易觉得他像只丧家犬那样狼狈。   柏易放低了声音:“怎么了?”   章厉没有走进屋子里,他只在门口站着,不愿意去看柏易的脸和眼镜。   在诡异的沉默过后,章厉的声音响起,艰涩却坚决:“我准备把房子卖了,钱也想到了办法,以后我不住这儿,也不去台球厅了。”   柏易愣神,章厉却继续说:“等到了地方,我会给你写信。”   柏易眉头紧皱:“你要去哪儿?!”   但章厉没有回答他。   章厉提着袋子,眼睛看着柏易的脚尖。   柏易穿着拖鞋,他的脚背很白,趾头圆润,他没走过长路,也没吃过苦。   章厉沉默着想。   他能把所有苦都吃完,让眼前这个人过上配的上他的好日子。   只要老天爷愿意给他一点时间。   作者有话要说:依旧前三十   给小厉一个爱的摸摸头 第12章 尘埃里的玫瑰(十二)   章厉失踪了。   至少在别人眼里是这么回事。   柏易原本想跟着章厉一起走,毕竟他的任务目标是章厉,这个县城对柏易来说没有一点吸引力,然而章厉就那么消失了,大概是半夜悄悄走的。   而他唯一留给柏易的是一枚黄金戒指——女款,而且一看就是婚戒。   这大约是柏易母亲留下的东西。   柏易把那枚戒指收了起来,他这几天都守着手机,等待任务短信。   “霍哥也不知道厉哥去哪儿了。”陈俊翔蹲在台阶上抽烟,他皱着眉,吐出一个烟圈,用与年龄不符的悲伤表情说,“也不知道还能不能再见着。”   既然任务目标现在没了踪迹,柏易也只能暂时在这个小县城待着,等发现了章厉的踪迹后再离开。   章厉不见了以后,来台球厅找茬的都是柏易在处理,他除了记账以外还抽空教陈俊翔拳脚,只不过没有章厉收拾残局,那位霍哥很快就知道柏易也是个好手,偶尔也会来台球厅和柏易说几句话。   渐渐的,柏易在这个县城也有了一席之地。   霍哥很器重他,大部分时间柏易都待在台球厅,只有偶尔的时候,霍哥会让他陪着自己去处理一些棘手的事情。   钱越来越多了,柏易却没有花钱的地方。   他的名气在县城里也越来越大,出门走动,也会有不认识的人叫他一声柏哥。   还有小年轻半路拦住他,想认他当“哥哥”。   过了没两年,霍哥大约是觉得再这样下去就要困在这个县城里了,于是想要去省城找点事情做,他这些年有不少积蓄,但他在县城有面子,去了省城别说强龙不要,他连强龙都不算。   霍哥想去省城开酒吧,就铆足了劲去钻研省城的人脉。   为此他半年里带着柏易去了十次省城。   他也乐意带柏易去。   跟身边那些五大三粗的兄弟们不同,柏易的外表很能糊弄人,他文质彬彬,进退有度,不像是个跟班,更像是个老板,而且他懂很多东西,会品酒,会看画,甚至还会打高尔夫球。   有这样一个人在身边,霍哥觉得自己似乎也变得洋气了起来。   更何况柏易很能打。   而且知道轻重,绝不会把对方打出什么问题,连轻伤都没有,只会让对方暂时失去行动能力。   于是柏易就这么莫名其妙的成了霍哥身边的一把手。   霍哥还是有点生意头脑的,他花了三年时间,把酒吧开成了同城连锁,在省城开了六家酒吧,一家比一家大,应酬也越来越多,在省城的“富人区”买了一套别墅。   不过他也没有亏待柏易,柏易自己选了一套市中心高楼的夜景套房,没事干的时候他宁愿待在这个“家”里看看影碟。   通货也确实膨胀的越来越厉害。   五年前手里能有一万可用资金就算有钱了,现在省城的房价已经涨到了一平方一万。   看样子还会继续涨。   陈俊翔也成了柏易唯一的朋友——毕竟柏易不怎么拒绝别人,而陈俊翔又会死皮赖脸的凑上来,更重要的一点是,陈俊翔大约是唯一一个愿意和柏易一起寻找章厉下落的人了。   柏易倒了两杯茶端到沙发旁,这套房子是两百多平的复式,欧式装修风格,柏易不喜欢,但也不算讨厌,但陈俊翔喜欢的要命,他喜欢一切夸张的装饰和修饰,柏易收到的类似胸针般的礼物,稍微繁复点的都被他转赠给了陈俊翔。   陈俊翔现在踏踏实实把柏易当哥。   没有柏易,他可能一辈子都出不了县城,柏易在省城站稳脚跟之后把陈俊翔也接了过来——他总需要一个能说话的人。   陈俊翔虽然跳脱,但并不是一个大嘴巴。   “厉哥还是没消息。”陈俊翔一口就把茶喝了个干净。   五年时间过去,陈俊翔从一个吊儿郎当的青少年变成了一个吊儿郎当的青年,他依旧喜欢笑,笑的时候眉梢高挑,不过头发不再是乱七八糟的颜色,变回了沉稳的黑色,穿衣打扮也趋于普通。   陈俊翔把一张照片从上衣兜里掏出来:“但找到了武叔。”   柏易把照片拿起来,低头看去。   ——章武。   他都快把这个人忘了。   照片上的章武比起五年前像是老了十岁,他看起来像个老人了。   不如意的生活让他迅速衰老,两鬓已经斑白,脸上也满是皱纹,他的身体佝偻着,仿佛遭受了巨大的打击,再也直不起腰来。   “他跑到宏江市,听说因为躲债不敢用自己的身份证,只敢去□□工。”陈俊翔剥了个橘子,橘子甜而酸的清新气味在屋子里弥漫开来,陈俊翔的手肘搁在膝盖上,他笑了笑,“结果被人骗光了钱。”   五年时间,足以天翻地覆,改变人的一生。   陈俊翔看了眼柏易,发现柏易面无表情,又说:“他又去找当地人借钱,后来还不上,被打断了一条腿,现在靠捡破烂和要饭过活。”   “厉哥当年因为他走投无路。”陈俊翔扯出一丝嘲讽的笑来,“结果他还是混成了这副模样。”   大约是章武惨成了这样。   所以章厉曾经的付出就忽然变得没有一点意义。   陈俊翔说完后就低下了头,把橘子掰了一半递给柏易:“柏哥,吃点,这橘子甜。”   然而柏易没有回答陈俊翔的话,他还在看照片。   陈俊翔在柏易看不到的地方咬紧了牙根。   他跟着柏易五年了,还比不上只在柏易身边待了不到一年的章厉吗?   最初的时候,他确实也想念过章厉,但也只是最初,毕竟他和章厉也没什么过命的交情,甚至不算是知心朋友。   然而章厉走后,他就成了柏易身边唯一的友人,柏易温柔又大方,而且很照顾他。   甚至愿意把他带到省城来。   章厉在陈俊翔心里早就淡的连影子都没了。   他之所以愿意一直帮着柏易找章厉,只是因为他这样做柏易会更看重他。   在心里,陈俊翔巴不得章厉一辈子不要出现。   章厉不在的时候,他就是柏易身边的独一无二,谁都知道柏哥看似温和,但不会和人过于亲密,除了陈俊翔以外,再也没有第二个人去过他位于市中心的房子里。   陈俊翔忽然咧开笑容:“柏哥,要不然去宏江市看看?”   柏易把照片收到柜子上的文件夹里,他站在沙发旁边,五年时光并没有让他多增加一条皱纹,他看上去依旧跟五年前一样,现在看上去和陈俊翔都像是同龄人。   “不了。”柏易没准备在章武身上浪费时间。   陈俊翔的拳头放开,松了一口气。   “那……厉哥……”陈俊翔吃了一瓣橘子。   柏易揉了揉晴明穴:“再找吧。”   陈俊翔把橘子吞进肚子:“我今晚住这儿?我车借人了。”   柏易:“带干净的衣服和睡衣来了吗?”   陈俊翔笑道:“带了,我还能不知道柏哥你的规矩?”   “行。”柏易点了点头,“床单被套你自己换一下,就在衣柜里。”   陈俊翔笑嘻嘻地趴在沙发上:“知道知道。”   关上房间的门,柏易靠在衣柜上,他手里拿着的手机从摩托罗拉变成了另一款翻盖手机,这依旧是做任务的手机,只是手机自己变化了形态,更符合手机的更新换代。   只是无论再怎么变,手机里也没有出现任何一条新短信。   章厉离开前说会给自己写信,然而一直以来柏易都没有收到过。   可能是因为章厉忘了,也可能是因为他柏易还没有重要到那个程度,还有一个可能就是章厉写不了信。   无论哪一种可能,对柏易来说都不是什么好消息。   与此同时,寂静的办公室里,黑色短发的男人坐在沙发上,手里也拿着一张照片。   下属站在他的身侧,大气也不敢出。   不过跟柏易手里的那张照片不同,这张照片上的人并不是一身狼狈的章武。   而是柏易。   在明亮的大堂内,照片上的柏易穿着黑色的西装,头发梳向耳后,脸上带着从未变过的笑容。   男人的手指珍惜的滑过照片上柏易的脸庞,滑过柏易的嘴角。   但他的动作忽然一顿。   在柏易的身边,还站了一个人。   并不怎么起眼,或者说,只要有柏易在,所有人都不起眼。   可男人还是看到了这个人,这个人紧贴着柏易的手臂,眼睛紧盯着柏易,专注,认真。   “这是谁?”男人指着那个人的脸。   下属咽了口唾沫:“姓陈,叫陈俊翔。”   男人没有继续说话,他觉得这个名字很耳熟,这张脸也很眼熟,但他却并不记得。   下属紧张道:“章总,下午三点还有一场会。”   男人——也就是章厉,他没有理会下属的话,拉开抽屉拿出里面的剪刀,小心翼翼的,堪称笨拙的把柏易从这张照片里剪了下来,然后动作温柔的放进了一旁的相册里。   下属更紧张了。   没到这个时候,他都觉得眼前的人不是他熟悉的章总。   而是另一个人。   看起来更温柔。   但是也更可怕。   作者有话要说:依旧前三十   柏哥真是个罪孽深重的男人   柏易:??我干什么了???   感谢:   楚怀戚扔了1个地雷   楚怀戚扔了1个地雷   榴莲猪蹄扔了1个地雷   大丁丁女孩扔了1个地雷   盛扔了1个地雷   叶纸扔了1个地雷   楚怀戚扔了1个火箭炮   楚怀戚扔了1个火箭炮   楚怀戚扔了1个手榴弹   叶纸扔了1个地雷   楚怀戚扔了1个火箭炮   甜酒糯米团扔了1个地雷   榴莲猪蹄扔了1个地雷 第13章 尘埃里的玫瑰(十三)   严格说起来,霍哥并不算是个难相处的人,他这几年也不再是那副暴发户的打扮,摘掉了金项链和戒指,带上一副眼镜,挺着一个肚子,脸上带着憨厚的笑,任谁看他,都觉得是个老实的生意人。   柏易跟霍哥相处的时间长了,霍哥俨然把柏易当成了好兄弟。   两人此时在办公室坐着,霍哥动作自然的把烟盒递给柏易,柏易从里面抽了根烟出来,打火机的声音响起,柏易靠在沙发上,缓缓吐出一口烟。   “新来了一伙人。”霍哥站在办公桌旁,靠在桌角,眉头皱得死紧,“之前是搞翡翠玉石生意的,这两年市场没之前赚了,他们就来这边搞房地产。”   柏易之前劝过霍哥乘着房地产还没起来去插一脚,可霍哥保守,不敢冒险。   于是柏易也不多说,沉默着把烟灭了。   霍哥叹了口气:“这些年你在找章厉的事我也知道,这次来的那伙人里头,就有他。”   柏易停住了动作,保持着灭烟的姿势,他难得脸上没有笑意,声音很平静:“什么时候来的?”   霍哥把手机递给他,上面有条彩信:“就这几天的事,他不知道在哪儿发了财。”   人的际遇真是说不准的东西,五年前为了还债,章厉没有踪影,有人猜测他签了合同去了黑窑做工,也有人猜他给人顶罪去了,什么乱七八糟的猜测都有,但无一例外的是,所有人都认为即便章厉能活着回来,也不可能健康完整,谈不上衣锦还乡。   更别提发财了。   柏易接过霍哥的手机,看到了彩信里的照片。   这张照片是偷拍的,加上应该是手机拍照,像素不高,所以显得模糊,跟智能手机开了高度柔光一样,脸也不怎么清晰,只有侧着的上半身和侧脸。   照片里的章厉穿着一身黑色西装,他的身材并不像身边的那样或削瘦或肥胖,即便穿着西装,也能看出他精实的肌肉,通身散发着生人勿近的气势,照片看不清他的五官,只能看到一个模糊的大概。   他旁边的人都在笑,唯独他面无表情,可那些人的目光都注视着他,他是这张照片的中心。   霍哥叹气道:“造化。”   近年霍哥信了佛,求了平安符和念珠,嘴里念叨的多是命里有无。   “他以前过得不好,看来也得到补偿了。”   霍哥看柏易不说话,走过去拍了拍柏易的肩膀:“你也不要气,他想跟过去划清界限也很正常。”   柏易终于抬起头,脸上又挂起了微笑:“他过得好是好事。”   离开办公室以后,柏易没有向往常一样回家,彩信上有章厉现在下榻酒店的地址,既然章厉不愿意找他,那就只能他去找章厉了。   耽搁了几年时间,他可不想在这个任务世界寿终正寝。   一路上不断有人给柏易打招呼,他们脸上都带着真诚的笑意,打心眼里觉得柏易是个好领导。   柏易难得没有停下脚步跟他们寒暄,径直走向停车场。   主干道堵车堵得厉害,柏易打开车窗,从推销的阿婆那里买了红绳穿起来的栀子花挂在后视镜上,栀子花的香味霸道,柏易单手松开了领带,靠在驾驶座上等着前方的车开动。   章厉住在市内星级最高的酒店里,酒店新建不久,柏易停车的时候还有门童接过钥匙帮忙泊车,服务生穿着衬衫马甲,个个年轻,前台也都是化着淡妆的年轻女性,脸上也都挂着热情的笑容。   这时候大厅没几个人,柏易给前台报了章厉的名字,对方查到房号后给房间打去了内部电话。   柏易靠在台边等着。   “您好,章先生在六零二号房,您直接上去就可以了。”前台微笑着说。   柏易也回以微笑:“谢谢,麻烦了。”   等柏易走后,前台的几个女生不约而同地叹息道:“真帅啊……”   柏易站上电梯,电梯里弥漫着一股浓烈的香水味,估计上一位乘客可能把一整瓶香水都喷在了自己身上,柏易都不能深呼吸,唯恐呛住。   六零二号房,柏易觉得六零二这三个数字有种说不出来的熟悉。   房门打开的时候,柏易才想起来,在宣阳的时候,自己就住在六零二,旁边是章厉住着的六零三。   房门缓缓打开,柏易站的笔挺。   他几乎没有眨眼,直到看到开门人的全貌。   出现在他视线内的男人只穿着一条黑色长裤,他的肌肉精实流畅,以前那稍具雏形的肌肉已经长成,八块腹肌码在腹部,人鱼线没入裤中,显得肩宽腰窄。   他的眉毛很黑,剑眉锋利冷漠,眼珠也一样。   以前的章厉肤色偏白,现在则是标准的小麦色,他胸前还有水珠,看样子刚从浴室出来,哪怕是一滴水,都写着性|感两个字。   举手投足间充满了男性独有的力与美。   两人对视,一时间相顾无言。   还是章厉后退了一步,把房门拉到最开,他抹了一把头发:“进来吧。”   柏易抬腿进去:“打扰了。”   章厉坐在床边,双腿张开,身体前倾,腰部微弯。   虽然柏易自认为不爱男色,也不得不承认章厉几乎无时无刻不在散发着强烈的荷尔蒙。   柏易坐在沙发上,他思虑再三,才看向章厉的眼睛,目光依旧温柔:“这几年过得这么样?”   “只有啤酒。”章厉没有回答柏易,他走到冰箱前,从里面拿出了两罐啤酒,扔了一罐给柏易。   柏易接住啤酒后轻声说:“我以为我们还是朋友。”   他的眼眸低垂,嘴角带着苦笑,叫人一眼就能看出他的失望和落寞。   章厉拉开易拉罐,喝了一口啤酒,他知道此时柏易不会看他,于是目光毫无掩饰的打量着柏易,充满了原始的侵略性。   柏易依旧和他记忆中的一样,依旧举止优雅,态度温柔,依旧跟他不是同一个世界的人。   章厉的舌尖抵住上颚,喉结上下滑动。   “你现在在给霍哥做事。”章厉没有用疑问句,“霍哥对你怎么样?”   柏易握着易拉罐,他的双腿伸直交叉,回道:“霍哥人不错,给我的待遇也不错。”   章厉:“多少?”   柏易看向他,挑眉:“什么多少?”   章厉:“工资还是分成?年薪多少?”   柏易倒是没想到两人久别重逢,章厉竟然会问他这个,好像两人的关系依旧亲密,没有什么不能说的话题。   柏易微笑着伸出了手指。   章厉走近柏易,他一步步走来,柏易虽然脸上保持着笑容,但已经觉得很不舒服了。   现在的章厉不再是五年前那个青少年,章厉的身高已经超过了一米九,而且比例匀称,这样一个人走过来,那种压迫感越来越严重,让人几近窒息。   章厉在柏易的面前停下,柏易的头正好对着章厉的腹部,柏易难以抑制的移开目光,抬头看着章厉。   章厉的声音低沉沙哑,充满磁性:“他给你多少,我给你两倍,怎么样?”   柏易摊开手,一副无能为力的样子:“我不懂翡翠玉石。”   章厉俯身,柏易避无可避,章厉的身体散发着热量,柏易可以闻到对方身上沐浴露的味道,不是香味,但却很好闻,柏易稳住身形,双手抓住沙发的扶手,目光毫不闪躲的看着章厉的眼睛。   “没关系。”章厉眼中带笑,他后退了两步,一改刚才极具侵略性的动作和神情,忽然变得彬彬有礼起来,甚至从衣架上拿了件黑色背心套在身上。   这时候柏易才发现,章厉的后背上有一片刺青,柏易并没能看仔细,只看见那刺青由黑灰两色组成,像是一种动物,但并不是真实存在的动物,更像是从不存在的野兽。   那图案延伸到章厉的手臂,但只能从背部看见。   柏易不知道章厉这几年究竟经历了什么,但显然他这几年过得并不轻松。   章厉重新坐回床上:“你可以在我这里选你想做的岗位。”   “我会给你最多的自由。”   柏易确实需要待在章厉身边,此时章厉提出来,他也没有拒绝的理由,只是说:“霍哥那里我需要点时间交代。”   凭心而论,霍哥对他确实不错,就算要走,他也要把工作交代清楚。   “不急。”章厉微笑道,“不过这段时间你可以抽空到我这里来。”   “这么多年没见了,需要点时间培养默契,对吧?”   柏易:“你这几年怎么过的?”   章厉没有细说,只是语气轻松的带过:“去了缅甸,一开始是采石,后来运气好,买了几块石头。”   虽然说得轻松,但柏易能从那平静的口吻下听出里面暗藏的波涛汹涌。   当年章厉能还钱,果然是走了谁的路子,被送去了缅甸做事。   采石可不是什么轻松的活,尤其是在机械化还不全面的时候。   离开家乡,被送出国,干着只需要体力的活,日复一日的干着同一件事。   而这一切都只是为了还债。   人的精神会在这样的生活中一点点被消磨。   就在柏易准备说话的时候,章厉却抢先一步说——   “刚才忘记说了。”   “好久不见。”   他在笑。   作者有话要说:前三十前三十   柏易:我觉得他笑得有点渗人   章厉(自觉很温柔):……   留言和营养液是激励我入v爆更的动力(虽然我说的很内敛,但宝们懂我的意思伐?)   羞耻的埋脑壳   感谢:   盗号扑街一辈子扔了1个地雷   盗号扑街一辈子扔了1个地雷   叶纸扔了1个地雷   大丁丁女孩扔了1个地雷   榴莲猪蹄扔了1个地雷 第14章 尘埃里的玫瑰(十四)   “厉哥回来了?”陈俊翔站在客厅里,看着柏易收拾东西,他故作轻松道,“回来了是好事,柏哥以后就不用担心了。”   柏易把衣服叠好后放进行李箱里,陈俊翔还在说:“但是也不用去他那里工作吧?”   “柏哥,他都走了五年了,你不能认为他还是以前的章厉。”陈俊翔努力压抑着自己的情绪,“他现在回来了,还这么有钱,已经不需要你为他做什么了。”   “再说了,当年他也只是帮你找了份工作而已。”   柏易把最后一件外套装进去,他站起身来,屋内没有开空调,汗水打湿了他身上的衬衣,能够隐约看见被衬衫包裹隐藏的肌肉轮廓,他的发根也湿了,这让他的看上去不像往常那样正经,显得更加随性。   “我来省城,本来就是为了他。”柏易去倒了一杯水。   陈俊翔愣在原地,他表情呆滞地转头问:“这话怎么说?”   柏易站在门框边:“我决定跟着霍哥来省城,就是因为章厉,如果我一直待在宣阳,是绝对找不到章厉的。”   陈俊翔不敢置信,失声道:“为什么?”   柏易却忽然问:“你在生什么气?”   陈俊翔安静了下来,但手却在颤抖,他咬着下唇,不愿意回答柏易的提问。   柏易却走过去,站在陈俊翔面前,他比陈俊翔高出半个头,轻而易举就能把陈俊翔困在自己的身体和墙壁之间,他低头看着陈俊翔的眼睛:“我知道,你一直觉得你能来省城是因为我。”   “你也一直觉得霍哥会让你做事,也是因为我。”   柏易拍了拍陈俊翔的肩膀,用知心哥哥的口吻说道:“你能来省城,是因为你很细心,也很聪明,霍哥让你做事,是因为他看到了你的优点。”   他知道陈俊翔为什么生气,陈俊翔依赖他,就像一个小宝宝,现在章厉忽然冒了出来,陈俊翔感觉到了威胁,他会愤怒,生气,争宠。   人的感情如此复杂,柏易只能面带微笑不去深究。   陈俊翔似乎是被柏易安抚住了,他的手不再颤抖,他低下头,有些局促地说:“我只是想做的好点……”   他只是不想让霍哥觉得柏易选择他是个错误的决定,所以他逼迫自己一定要做好,无论要遇到多少困难,遭受多少白眼。   柏易语气温柔的像是要滴出水来:“我知道。”   “那你还要去章厉那儿?”陈俊翔提起这个,声调又高了几分,“柏哥,你为什么非要去章厉那?你为什么非要找到章厉?现在这样不好吗?”   柏易叹了口气:“小翔,你冷静点,我现在并不追求钱和地位。”   “我可以追求点别的。”柏易想说自己忽然对房地产有了兴趣。   但陈俊翔在思索几秒后,得出了一个惊人的结论。   他推开挡在他面前的柏易,有些茫然的站定,他的声音都变得飘忽起来:“你喜欢男人?”   柏易难得愣住,他不知道陈俊翔是从哪儿得到这个结论的。   陈俊翔却自说自话,认为自己找到了原因:“怪不得……怪不得他失踪以后你一直在找他,都过了五年了你也没有放弃,他一回来,你又要去他那儿工作。”   “怪不得……”   柏易却觉得这个借口不错。   这样陈俊翔就不会探究他行动的合理性。   并且不会对章厉表现出那么强的敌意。   毕竟朋友和爱人在不同的情感领域里。   于是柏易放弃解释,默认了。   陈俊翔:“我、我先走了。”   陈俊翔拿起沙发上的外套,逃也似地跑了,跟屁股后面有鬼在追一样。   柏易看着大门关上,有些无奈的叹了口气。   这五年他一直让陈俊翔帮忙查找章厉的行踪,如非必要,他并不想跟陈俊翔撕破脸皮,也不想卸磨杀驴。   合作的愉快,分别的轻松。   这才是柏易的理想状态。   可惜的是,陈俊翔似乎把他当成了领路人和唯一的朋友。   所以他们的分别看来不会特别轻松。   柏易拉着行李箱站在大门口,他在这房子里住了不到半年,对这个房子也没有什么感情,更不会把这里当成“家”。   他关上了灯,离开了这里,前往章厉给他的地址。   住了几天酒店之后,章厉找到了房子,提出让柏易跟他一起住的邀请,话说的很漂亮,他们分别五年,住在一起能更好的培养默契。   柏易对这话并不怎么相信,毕竟五年前他们也没什么默契。   但是这更利于他完成任务,所以他也不去纠结其中的逻辑问题。   地址在市中心的一个高档小区,城中心的地皮价格不菲,房子的价格当然也不便宜,户型也有三种,最小的六十多平,中等的一百平,最大的两百平。   柏易以为章厉会选择最大的,毕竟现在的章厉不缺钱。   “只有一间卧室?”柏易站在客厅,觉得这个客厅小而逼仄,但是装修给他一种非常熟悉的感觉,他站定一会儿,这才记起来,这里的装修简直就是曾经六零二的翻版,只是更加精致了而已。   章厉把柏易的行李箱拉进房间里,他这次穿着背心和短裤,没有向上次一样露出胸膛。   “我不习惯住大房子。”章厉回答道,“你不觉得小房子很温馨吗?”   柏易笑了笑:“我倒是更喜欢大的,有阳台,有书房,还有健身器材。”   章厉也笑:“那就只能委屈你了。”   “我睡哪儿?”柏易看向沙发,“单人沙发看起来并不能睡人。”   章厉把卧室的门全部拉开:“里面有床。”   柏易看向他:“那你睡哪儿?”   章厉:“是双人床。”   柏易疑惑的看着章厉。   章厉明白柏易的疑惑,朝柏易点了点头。   柏易失笑:“两个大男人睡一张床?”   章厉:“我睡觉不乱动,占不了多大地方。”   柏易看着章厉的肌肉,对他说的“不占地方”持怀疑态度。   “我有一套房子。”柏易用商量的口吻说,“有三个房间,一个书房,也在市中心。”   章厉语气温和,可态度却不容动摇:“我觉得我更喜欢这套房子。”   这套房子从他知道柏易在这里的时候就准备好了,里面的装饰品都是他亲自买的,小到一支牙刷,大到茶几和床,都是他翻遍无数商品后选的。   章厉以为这是给柏易的礼物。   但现在看来,柏易对曾经住所没有任何怀念。   章厉的眸光暗沉。   “吃饭了吗?”章厉换了个话题,“我买了菜。”   柏易:“我来做吧。”   做饭能让他心情更平静,思绪更敏捷。   于是柏易挽起了袖子,去厨房查看冰箱和调味品。   他把米饭蒸上,开始洗菜切菜。   柏易在厨房里忙活,章厉就坐在沙发上看他。   跟五年前相比,柏易没有任何变化,他好像受到时间的宠爱,无论是身材还是脸,都保持在一个男人的最高峰,身材匀称修长,脸上没有增加一条皱纹。   章厉的目光扫视过他的背,他的腰。   最终落在他挺翘的地方。   章厉的手指有节奏的敲击着桌面,他表情温柔,目光深邃,不再是以前那个凶狠又青涩的少年人。   饿狼披上了羊皮,就真的是羊了吗?   饭菜的香味从厨房飘来,章厉闭上眼睛,身体放松的靠在椅子上。   这个他精心布置的房子,此时才有了“家”的味道。   这个“家”不大不小,刚好能容纳两个人,没有第三个人的位子。   电饭煲跳了,饭煲好了,章厉走进厨房,盛了两碗饭。   柏易则是端着两盘菜出来。   菜色也简单,一盘西红柿炒蛋,一盘炝炒小白菜。   两人在餐桌对坐着,章厉夹了一筷子菜,吃下之后毫不吝啬的夸赞柏易:“你的手艺还是这么好。”   柏易笑了笑,他发现章厉变的地方多,没变的地方也多,比如他吃饭的样子,以及他不剩饭这一点。   饿过肚子的人,大多都不愿意剩饭,哪怕吃不下了也要吃。   不知道章厉吃酒席的时候是不是也这样。   吃过饭之后,章厉自觉的去厨房洗碗,柏易站在厨房门口,斜靠这门框,他问道:“武叔的消息你知道吗?”   章厉手上的动作没有停顿,水从他的手背落下,击打在白色的盘子上,哗哗地水流声十分悦耳,他露出一个微笑:“知道。”   “他死不了。”章厉用干布把盘子擦干后放进柜子里,“他有钱的时候活得不怎么样,没钱了倒也不会死。”   他在缅甸拼死拼活,为的可不是那个所谓的“父亲”。   柏易“嗯”了一声,没有继续这个话题。   他不知道章厉是什么时候发现的母亲死亡的真相,也不知道他是什么杀了章武的。   最好的办法,就是等。   等章武自然死去,没有死在章厉手里。   章厉没有成为一个丧失道德观和同理心的人,他的任务就算结束了。   “我去洗澡。”柏易从行李箱里拿出洗漱用品和浴巾,以及要更换的睡衣。   章厉点点头。   浴室里的水声响起,章厉就坐在门外,他的头微低着,眼睛看着自己的指尖。   那水声在他的耳朵里都是动人的音乐,他能想象到浴室里的情景,这让他喉结无法克制的上下滚动。   柏易换上了睡衣,他用毛巾擦着头发,打开浴室的门出去。   却正好迎头撞上了等在浴室门口的章厉。   现在章厉比他高一些,但也没高太多,柏易的额头被撞的有些红,疼痛让他的眼睛泛红湿润,当柏易抬头。   在那一瞬间。   章厉的呼吸变得无比粗重。   作者有话要说:前三十哈   感谢:   mifug扔了1个地雷   弱风扔了1个火箭炮   楚怀戚扔了1个火箭炮   假装有猫猫扔了1个地雷   榴莲猪蹄扔了1个地雷   我见青山多妩媚扔了1个手榴弹 第15章 尘埃里的玫瑰(十五)   这一夜柏易都没睡好,他没能进入深眠,稍有动静就会惊醒,比如章厉翻身,或是外面传来鸣笛声,他都会睁开眼睛。   虽然五年前他们也曾同床共枕过,可那时候的章厉还不像现在,并不能算是一个成年男人,没有这么强的侵略性和压迫感。   更何况柏易其实并不喜欢与别人有超过正常范围的亲近。   十七岁的章厉他还能忍耐下来。   可二十二的章厉就让他全身都不自在。   柏易一直让自己忽略躺在身边的章厉,可越是想忽略,章厉的存在感就越强。   他甚至觉得整个室内都充斥着章厉的呼吸声。   年轻男人的火气重,体温也高。   虽说室内开了空调,可柏易还是觉得热,他终于在凌晨四点时忍无可忍地从床上爬起来,先去浴室洗了把脸,然后坐到沙发上,准备在沙发上困一会儿,好歹能支持下明天白天的活动。   他离开卧室的动作很轻,自觉没有吵醒章厉,两人都没有打呼噜的习惯,室内很安静。   柏易也确实困了,很快沉沉地睡去。   在柏易入睡后的十分钟后,轻悄的脚步声在屋里想起。   黑色短发的男人极轻微的叹了口气,走到沙发前就着月光低头看着柏易,好在柏易睡得很熟,并没有因为这如有实质的目光醒来。   男人俯下去,一只手从柏易的胳膊底下穿过,一只手穿过柏易的膝盖下方,就这么稳稳当当的把体重不轻的柏易抱了起来。   他几步走到卧室,单膝跪在床上,把柏易安稳的平放上去。   就着这个姿势,男人的两只手把着柏易的肩膀,就着室内微弱的夜光观察着柏易。   大约过了几秒,男人低下头,把自己的额头抵在柏易的额头上,此刻的他们好似亲密无间。   他能感受到柏易的呼吸,感受到柏易的体温,感受到他这几年深深渴望的一切。   男人深吸了一口气,那是柏易身上的味道。   就好像几年前他在柏易身上闻到过的,一股冷冽的香味。   数年来让他魂牵梦绕,从未遗忘。   ——   柏易醒来的时候外面阳光正好,金色的光辉洒满卧室,地板上有深深浅浅的影子,他揉了一把头发,朝窗外看去,天空中没有一片白云,碧蓝如洗,有一只看不清品种的鸟迅速飞过,一根羽毛被风吹向远处。   “醒了?”站在穿衣镜前的章厉正在打领带,今天他穿上了衬衫马甲,这是个十分正式的穿着,一般来说,除非特殊场合,大多数人都只是只穿西装衬衫两件套,穿三件套的十分少见。   柏易坐在床上,伸手揉了揉自己的头发:“我怎么在床上?”   章厉的神情和语气都很自然:“我起床的时候看见你坐在沙发上,就把你扛到床上去了。”   柏易的反应有些迟钝:“哦,谢谢。”   章厉把领带打好:“不客气。”   “我约了霍哥吃午饭。”章厉看了眼手表,“你要一起去吗?现在已经十点了。”   柏易赤着脚踩在地板上:“去。”   他确实需要好好跟霍哥道个谢,虽然他们是互利互惠的关系,但合作几年,总是需要吃一顿散场饭的。   酒店是章厉选的,他们到的比霍哥早,去的路上两人倒是说了几句,可惜无论柏易表现的多热情,章厉却一直兴致缺缺,柏易也就不怎么说了,免得让对方觉得厌烦。   柏易至始自终都清楚的牢记着自己的任务目标。   霍哥到的时候,看见的就是坐在包厢里等待他的两人。   “等久了吧?”霍哥端着一张好人脸,笑呵呵脱下外套交给服务生,又冲章厉说,“虽然早知道有一伙做翡翠生意的人过来,但我怎么也没想到是你。”   章厉起身跟霍哥握手,他微笑道:“还要多些当年霍哥帮了我一把,不然也没有我的今天。”   霍哥也笑:“我那时候可不知道你还能有这造化,就想着拉你一把,你也能帮衬我,互利互惠,合作双赢。”   提起当年的话题,就有了说不完的话,距离似乎也被拉近了。   霍哥倒也不计较柏易跟了章厉这事,毕竟事情已经发生了,他再怎么生气也没好处,不如大度一点,说不定还能拿到别的好处。   三人相谈甚欢,霍哥几杯白酒下肚,说话时终于带了几分感情:“小厉啊,你不容易,好不容易有了现在,早点谈个对象,结婚生孩子,有个家。”   章厉笑得温和,如果细看就会发现,章厉嘴角勾起的角度跟柏易简直一模一样。   “不急。”章厉又给霍哥倒了杯酒,“我心里有人了。”   霍哥和柏易都是一愣,两人四双眼滴流圆的看着他。   章厉举起酒杯:“到时候请霍哥来喝喜酒。”   霍哥连忙说:“成啊,哥肯定送你个大红包。”   离开的时候章厉去了卫生间,柏易送霍哥到门口,霍哥转头看向柏易,几年时间过去,柏易还是老样子,他的时间像是停在了五年前,从不向前走。   门童拉开玻璃大门,外面正刮着风。   霍哥问柏易:“既然你打定主意要跟着他做事,我也不能说什么,但小柏啊,以后你要是想回来,我这边随时欢迎你。”   柏易也没说别的,只是微笑道:“谢谢霍哥。”   霍哥拍了拍他的肩膀,朝着停车场走去。   柏易站在门口,转头看着章厉从里面出来。   章厉已经脱了西装外套,露出里面的衬衣和马甲,他的腿长而有力,迈动步伐的时候所有人的目光都集中在他身上。   “下午去哪儿?”柏易看着章厉走到自己身边。   章厉:“去公司。”   柏易笑道:“这么快就找好地方了?”   章厉冲柏易说:“我去把车开过来,你在这儿等我。”   他吃饭的时候没有喝酒,霍哥自己带了司机,也没有强行劝酒。   他表现的就像柏易是老板,自己只是老板的司机。   柏易掏了掏口袋,发现自己出门的时候没有带烟,但好在带了糖,撕开包装扔到嘴里,聊胜于无。   等章厉把车开到台阶下,柏易才坐进副驾驶。   “想好做什么岗位了?”章厉目视前方,他声音很低沉,也很温和。   柏易已经快要想不起来五年前的章厉是什么样了。   至少不是现在这样,青少年时期的章厉更寡言少语,更冷漠,也更偏激。   但现在章厉已经学会说场面话了,也会面带微笑。   果然这世上没有任何事物一成不变,包括人。   柏易靠在椅背,放松肩膀,偏头看着窗外的风景:“章总给我安排?”   章厉低声笑道:“说了任你挑,想做什么都行。”   柏易挑眉看他:“事少挣得多的岗位有哪些?”   章厉:“恐怕没有。”   柏易耸肩:“那就没什么可挑的。”   他并不想把时间耗费在上班上,毕竟他现在最想的,是回自己的世界看看自己的员工有没有认真上班。   柏易:“我现在不缺钱。”   章厉明显沉默了下来,接近五分钟没有说话。   来到一栋办公楼下,柏易对章厉说:“我去超市买烟,你要买什么?我给你带。”   章厉把车锁好:“不用,我跟你一起去。”   柏易有种奇怪的感觉,好像他跟章厉忽然成了连体婴儿,吃一桌饭,睡一张床,坐一辆车,除了上厕所以外,几乎是时时刻刻都在一起。   他有些不自在,但脸上没有任何别的表示。   “还是软中?”章厉站在柜台前回头问道。   柏易回神,下意识的点头:“对。”   章厉把烟递给柏易,笑着说:“习惯养成了,总是不太好改的,对吧?”   柏易以为章厉指的是烟,于是回答道:“是啊,年纪越大,越是这样。”   年纪越轻,就越是对新鲜事物怀抱热情。   越大,就越不想改变,拒绝新鲜。   两人坐电梯上了办公楼。   章厉把原本搭在手臂上的西装外套重新传回身上,柏易偏头看着,觉得章厉的胳膊看上去比自己的结实太多。   新成立的公司并没有几个人,公司办公层也才刚刚租下来,还没把装修做好。   好在桌椅板凳是现成的,工人们正在搭架子。   原先跟着章厉来省城的十多个人倒是在公司里,见到章厉就连忙上前打招呼。   章厉把他们一一介绍给柏易。   柏易记下了他们的名字,对所有人都报以微笑。   这些人对他倒是态度很好。   只有一个人神情奇怪,那是个面相老实的中年男人,几次三番张嘴,却都又合上了,别人说话时视线也一直在柏易身上,明明在开着空调的室内,额头还冒出了不少汗珠。   “他叫周伟,以前是做市场推广的。”章厉把那个中年男人介绍给柏易。   柏易伸出手和对方交握。   周伟咽了口唾沫,他想说话,想警告对方,想告诉对方自己老板那病态的偏激和执着。   想告诉对方自己老板这几年从来没停下对对方的监视,他的每一张照片都会被老板剪成单人照收藏。   作为一个还有良心的人,他想让对方离自己老板远一点。   然而他抬头的那一瞬,看见了站在柏易身旁一脸微笑的章厉。   那个从来不会笑的男人。   那个总是一脸凶狠的男人。   此时正笑眯眯的看着他。   周伟能感受到自己因恐惧而加速跳动的心跳声,他听见自己干涩的声音:   ——“你好,我是周伟,以后都是同事了。”   作者有话要说:章厉:我向来都很温柔。   柏易:????   众人:你对自己到底有什么误解?   感谢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感谢投出[手榴弹]的小天使:榴莲猪蹄 1个;   感谢投出[地雷]的小天使:榴莲猪蹄、为喵、叶纸、青莫、2333 1个;   感谢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   榴莲猪蹄 55瓶;木木得林 30瓶;36862187 25瓶;梦芹、 20瓶;盐你滚滚_ 14瓶;沈非、黄黄黄、折雁 10瓶;残之羽翼 3瓶;晚风酿酒、君叶凉 1瓶;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第16章 尘埃里的玫瑰(十六)   虽说柏易不想工作,但还是成了章厉的秘书——贴身的。   公司成立之初最忙,可柏易既不需要跑市场,也不需要跑工商,他只需跟在章厉身边,把文件整理好。   但令柏易吃惊的是,章厉似乎在缅甸那边狠赚了一笔钱,这段时间的支出大的惊人,但章厉却连眉头都没有皱一下。   这些日子他们每天都在一起,章厉和他记忆中的少年人也越来越不像,现在的章厉脾气更好了,竟然也学会了为他人考虑,那套租来的房子里多了许多过日子的东西,比如烘干机,或是洗碗机,听柏易说他偶尔会做点心以后,还新买了烤箱和工具。   所有的一切都不需要柏易操心。   只要跟在章厉身边就行。   柏易一方面觉得章厉成长了。   一方面又觉得自己可能忽略了极其重要的东西。   在他给章厉做秘书的第二周周末,柏易跟着章厉一起下班,坐电梯到地下车库提车,却在这里见到了一个本不该出现的人。   ——章武。   章武大约不知道哪辆车是章厉的,又没有工牌进不了大楼,只能在停车场等待,他一头黑白夹杂的头发长时间没有修剪,因为油腻变成一缕一缕,脸上有斑一样的污渍,穿着破破烂烂的衣服。   他佝偻着背,看起来可怜极了,走在路上说不定还会有人施舍他几块钱。   那双眼睛十分浑浊,可眼神并没有变。   他还是五年前的章武。   自私又凶恶,并且从不觉得自己做错了任何事。   “章厉!”章武大喊一声,拖着瘸了的一条腿朝电梯口跑来,他的眼里冒着贪婪的光。   他儿子发财了,有钱了,他也不用过苦日子了!   他养大了这个杂种,现在该是他收取报酬的时候了。   柏易下意识的上前一步挡在了章厉面前,他在看到章武的那一刻,还把章厉当成了五年前那个十七岁的少年。   那个不知道为什么,明明在外头靠拳头维生,面对章武时却从不动手的章厉。   但一只大手按在了柏易的肩膀上。   薄薄的一层衬衣并不能阻隔对方手掌的温度。   章厉伸出胳膊,把柏易揽在自己身旁,朝对面那个付出了代价却依旧不知道后悔的男人说:“爸,五年没见了。”   章武眼里的章厉已经不是他儿子了,而是行走的提款机,大写的人民币,他激动万分:“你现在发财了!了不得了!大老板了!”   “我可是你爸!”章武的眼神依旧像是以前找章厉要钱时那样凶狠,“你得养我!”   章厉微笑道:“爸,求人要有求人的态度。”   他高高在上,对这个曾经主宰他和他母亲的男人不屑一顾。   这个男人现在是如此弱小,他既成为不了自己的威胁,也不可能再做自己的家人。   他已经选择了自己的家人。   只要他足够有耐心,足够细心。   他很快就能拥有自己的家。   章武或许不知道章厉是怎么想的,但他察觉到了章厉的态度。   “你什么意思?”章武瞪大了眼睛,像一只癞蛤|蟆,他怒不可遏地大吼,“老子生你养你,你发达了就想不认老子?!”   “谁见过老子求儿子的?当年要不是我,你早死了!”   章武只跟柏易见过几次面,已经把柏易忘到了九霄云外,只以为柏易是章厉的员工。   于是他冲着柏易说:“你是他员工对吧?我告诉你,他妈是个贱|货,给老子戴了绿帽子,但老子还是把他养大了!不然他早被弄死了,你说说,他该不该养我?”   章武是个怪人,他信奉自己的准则,觉得这个世界上再没有人能比自己更有道理。   柏易微笑着说:“您还没到应该被赡养的年纪,就是小厉不养你,在法律上也不存在任何问题。”   “在情理上……”   正好怒斥的章武听见柏易的后半句又停下了发火的趋势,等着柏易继续说下去。   柏易:“在情理上,您也不占道理。”   “毕竟小厉当年也是因为您,才在宣阳待不下去的。”   “呸!”章武朝柏易狠狠啐了一口唾沫,就吐在柏易面前的地上,他脸上的皮肤松弛了,骂人的时候每一条皱纹都像是在舞动,“要不是我,他有今天?”   他给自己理清了道理,章厉有今天,是因为他当年没把章厉打死,一个阴沉沉的小鬼,就是打死了,随便往荒郊野外一扔,又有谁能知道呢?   又或者他当年没有欠钱,章厉没有因为还钱去往别的地方,也没有挣大钱的机遇,更不会有现在。   所以他不觉得自己欠了章厉什么。   而是章厉欠了他,欠他一条命,欠他一大笔钱。   章厉依旧笑着看章武:“爸,不要挡路,我们要走了。”   年轻力壮的章厉站在章武面前,更加凸显了章武的衰老和孱弱。   那个曾经能一巴掌把幼小孩子打翻在地,能一脚把妻子踹到墙上的男人已经消失了。   取而代之的是一个弱小的中老年人。   他空有一副天最大我第二的脾气,却失去了全部的依仗。   章武朝章厉扑了过去,他表情又狠又毒,恨不得章厉去死,他笃定章厉不会还手,毕竟章厉曾经没有一次还手。   “你这个婊|子养的杂种!你生下来老子就该掐死了!”   “跟你妈一样的贱|种!”   这话听得多了,似乎也没什么大不了的。   章厉连眉头都没动一下,这话他从三岁听到十七,再怎么难听也习惯了。   停车场没有监控,现在监控还没有完全普及,只有公路和一些商场有。   章厉眼看着章武扑过来,他几乎没用什么力气,只是抬了抬腿,章武就被踢倒在水泥地上。   就像他曾经对待章厉那样。   章厉叹息道:“爸,您还是老样子。”   “看在妈的面子上,我不跟您计较,等您到了年纪,丧失了劳动能力,我会给您养老的。”   章武不停地喘息,他除了惊怒外还有说不出的惶然。   他要的不止是养老!他要钱,要一笔大钱!一笔能让他花天酒地的大钱!   能在省城买套房子,能再娶了老婆生个儿子。   “老子要告你!”章武想起了他以前最看不起的法律,“你不养我就是违法!”   章厉揽着柏易向前走,原本柏易想要不动声色的把章厉推开,可章厉揽的实在太紧,他只能忍耐着。   去停车位的路上,章厉没有回头看过倒在地上的章武一眼。   他并不觉得有任何报复的快感,也不觉得难过。   “回家吧。”柏易在副驾驶座上系好安全带,“回去看电影?看喜剧片?”   电视有点播台,可以自己点想看的片子,点一次花几块钱,他们事情少的时候经常一起看。   章厉听着柏易口中的“家”字,原本无波无澜的眼里终于有了几分情绪。   从“你那”到“回去”到现在的“回家”。   章厉点了点头,发动车子,不去管还在原地的章武。   柏易松了口气,他多担心章厉忽然转头开车把章武撞死啊,那样他也就不必努力做任务,直接躺着等死了。   现在的章厉应该还不知道母亲死亡的真相。   柏易问道:“你不恨他?”   车子开出地下,已经快要落下去的橘色阳光照射在柏易和章厉身上,章厉的面部表情似乎都变得柔和了许多,他轻声说:“没什么值得恨的。”   他曾经恨过,恨到买了一包老鼠药想要放到饭里,他们两一起死。   但是他最终没能把老鼠药下进去。   他还是想活的。   那时候的章厉还有正常普通的梦想。   读书,读大学,去大城市。   再也不回宣阳,再也不见这个父亲。   在缅甸的五年,他最开始脑子里只有柏易,后来偶尔才会想到章武。   如果柏易是他的光,那章武就是他出生起就无法躲避的黑暗。   但是只要有那道光,黑暗就会消失的无影无踪。   柏易轻声问:“那你准备把他怎么样?”   章厉早就给章武安排好了归宿,但此时随口说:“等他到了年龄,就送他去养老院,那里有吃有喝,还有护工照顾。”   他还转头朝章厉笑:“我们偶尔也能去看看他。”   但章厉很快就转回了头,看着前方的路。   柏易回忆着章厉刚刚的笑容,明明十分自然,可他却觉得那笑容里蕴含了什么他看不透的东西。   以至于他竟然没有分出章厉是真心实意说的这句话,还是随口一说。   现在章武没钱,没户口,没有家。   他在宏江毕竟混了五年,跟街头要饭的也认识,能找个地方混口饭吃。   但他现在到了省城,要跟本地的乞丐抢饭吃。   可章武是怎么知道章厉在省城的?   又是怎么知道章厉挣了钱的?   甚至连办公楼的地址都这么清楚?   柏易低下头,伸手揉了揉自己的太阳穴。   真是麻烦。   他拿出手机,把光调暗,这样章厉就看不见他的手机屏幕。   他给陈俊翔发了条短信。   “明天中午,国大酒店二楼。”   那边几乎是五秒内传来回复:“好!”   章厉看着前方的路,心情很好的笑起来。 第17章 尘埃里的玫瑰(十七)   灯火通明的酒店里,陈俊翔坐在椅子上,服务生端来柠檬水,他心不在焉的端到嘴边喝了一口,被酸了个呲牙咧嘴。   他也不知道自己怎么想的,就那么一时恍惚,叫人去找了章武,告知对方章厉的近况。   陈俊翔好歹也在章厉身边待了一段时间,知道章武是个什么德行,好处就在眼前,他怎么可能放过呢?   可章武真的过来了,陈俊翔又开始心神不定,他既慌乱又茫然。   但他很清楚自己要的是什么,他希望回到以前,回到章厉还没出现的时候,那时候柏易的身边只有他,他自认是柏易的小弟,也是柏易唯一值得信赖的朋友。   章厉的到来让他失去了柏易。   陈俊翔握着杯子的手指用力,表情逐渐变得狰狞。   他从没有像现在一样希望一个人消失。   就在陈俊翔双眼放空的时候,他忽然像有预感一样转过了头,一回头就看见了从大门口走过来的柏易。   他的目光被柏易吸引,移不开视线,柏易在他眼里心里一直都维持着一个样子,柏易像是他面前指路的灯,或是一座巍峨的高山,只要有柏易在,他就什么都不需要担心,也不必思考。   因为柏易会带他走在正确的路上。   他刚得知柏易是个同志,并且对章厉有意思的时候,迷茫大于恐惧,恐惧大于恶心。   到了最后,他竟然对章厉产生了嫉妒。   他会幻想柏易喜欢的人是自己。   这样他们就能一直在一起,柏易也不会离开他,他能一直感到安心。   待在柏易身边让他充满了安全感。   “来了多久了?”柏易表现的像是没看到陈俊翔的目光,他径直走到桌边,坐在陈俊翔对面,又招来服务生点了几道菜。   陈俊翔看着柏易熟稔的态度,就像被无声的安抚了一样,他连忙说:“我也是刚到。”   服务生奇怪的看了陈俊翔一眼,这人一个小时前就来了,坐在位子上发呆,还什么也不点。   要不是穿的好,他早就把人请走了。   国大可不能让人白占位子。   “章武是你通知过来的吧?”柏易解开了衬衣的一颗纽扣。   陈俊翔咽了口唾沫,他笑道:“柏哥你在说什么?我怎么会……”   柏易却不让他把狡辩的话说完:“你跟我心里都清楚。”   陈俊翔看着柏易的表情,小心翼翼地问:“你生气了?”   柏易表情自然:“生气。”   陈俊翔:“……为了章厉?”   柏易看着陈俊翔,他眉目如画,没有表情时也不会让人觉得冷硬,他永远是一副标准的温柔模样,且温柔的没有特色。   “小翔,我也不容易,你为什么要给我找麻烦呢?”   柏易叹了口气:“你这样会让我很难做的。”   陈俊翔一愣:“章厉知道了?他为难你了?柏哥,你别怕,你就说是我找人告诉章武的,让他有什么冲我来,别跟你过不去!”   他说话的声音越来越大,旁边的几桌人都用鄙视的目光看过来,这才让陈俊翔后知后觉,闭上了嘴。   柏易当然不可能对着陈俊翔把任务的事和盘托出。   他只是用失望的眼神看着陈俊翔,就足够对方羞愧的低下头。   “小翔,我和章厉的事你不要插手。”柏易放缓了语气,又变回了那个体贴的大哥哥,“我有自己的事要做,你已经是个成年人了,可以自己独当一面。”   陈俊翔连忙说:“柏哥,我、我就想跟着你,就是挣得少点也没关系,你不在我身边,我心里不踏实。”   他一直都是个没什么主见的人,也不喜欢自己拿主意。   在柏易身边的时候他才觉得最自在。   柏易的语气变重:“小翔,不要给我找事。”   陈俊翔屏住了呼吸。   这几年柏易在霍哥那边积威愈重,了解他的人都知道,他虽然看起来是文质彬彬的做派,但该动手的时候从来不会含糊。   霍哥看重他。   兄弟们敬重他。   而陈俊翔一边敬他,一边怕他,又离不开他。   陈俊翔:“……我以后不插手了。”   柏易满意的点点头,喝了一口服务生刚端来的茶。   “以后有空我会约你出来吃饭,你有什么事到时候就跟我说。”   “霍哥那边我走之前打过招呼了,你好好做事,以后挣一份家业出来。”柏易温声细语。   陈俊翔的情绪也重新好转,他笑着说:“最近事情不多,霍哥说下半年让我带人去外面学习,看看别人的酒吧有什么特色和先进的地方。”   这段饭吃了一个多小时,陈俊翔在柏易面前有说不完的话。   柏易觉得陈俊翔对自己完全是雏鸟情怀。   问题是这只雏鸟太大了,实在是不太可爱。   临走的时候,陈俊翔还念念不舍地对柏易说:“柏哥,要是章厉对你不好,你就来找我,不跟着他干了,霍哥和兄弟们都盼着你回来呢。”   柏易只是拍拍他的肩膀,有人念着是好事,可柏易是天生的冷心冷肺,并不感动,也不开心,只觉得麻烦。   “走了,有事打电话或者发消息,我不在,你跟着他们多学学。”   被柏易一关心,陈俊翔就开心了,他觉得柏易还是想着自己的。   只是想到现在柏易跟在章厉身边,他就又颓丧了起来。   还是他没有本事,如果他跟章厉一样有钱,能开自己的公司,说不定柏哥也会多给他几个眼神,高看他一眼。   陈俊翔目送柏易打车离开,自己去停车场提车,但他才刚走下楼梯,还没等到停车场,就被人按住了胳膊。   “谁?!”陈俊翔的声音在发抖。   他没挨过打,他跟着章厉的时候只需要躲在章厉背后。   跟着柏易以后,就更不需要担心了。   所以他混了这么久,竟然一次皮外伤都没受过。   陈俊翔大喊:“我包里有钱!还有手机!都给你们!”   两个彪形大汉一人抓住了他一只胳膊,陈俊翔被架在两人中间,他求饶的声音刚落,两个拳头就落在了他的肚子上。   然后就是暴雨般的殴打。   他不停的求饶,在地上蜷缩着抱住自己的头,鼻涕和眼泪糊了一脸。   怎么这么痛啊……   挨打这么痛吗?   可是无论他怎么求饶,那两个人都没有停下。   好像他们这次的目的只是为了把陈俊翔打疼,打服,打破陈俊翔的胆子。   陈俊翔的手指被人踩在脚下,十指连心,钻心的疼,他连叫都叫不出来了。   那两个人似乎觉得这样就足够了,其中一个蹲下来,抓起陈俊翔的头发,让陈俊翔仰头看着自己。   陈俊翔的眼睛肿成了一条缝,看不清眼前的人,还一直流泪眼泪。   对方用另一只手拍了拍他的脸颊:“小兄弟,以后老实点,别给我们老板找事。”   “否则下次就不像这次这么轻松了。”   陈俊翔声音嘶哑,嘴角还有血渍:“你、你们老板、是、是谁?”   随后他声嘶力竭地大喊起来:“是章厉对不对?!”   对方冷笑一声,显然并不怕他知道。   陈俊翔喘了几口:“我让人找章武的消息被他知道了对吧?”   “我一人做事一人当!别找柏哥的麻烦!”   对方把手松开,陈俊翔的额头撞在了地上,他听见对方在他头顶说:“别太把自己当个人物。”   这话落音,陈俊翔就听着那两人的脚步声逐渐远去。   他们只是来给他一个教训,让他明白什么事能做,什么事不能做。   陈俊翔趴在地上,动弹不得。   还是过了几分钟有人经过,才把他扶起来,拨打了急救电话。   另一边,正坐在办公室里翻照片的章厉收到了短信,他只是看了一眼就把手机放回了桌子上,目光温柔缠绵的看着被他裁剪下来的柏易的单人照。   他错过了柏易五年时间,但这是值得的。   正因为这五年,所以现在在柏易身边的人是他。   他可以织出一张大网,把他想要的人罩在网里,一点点的用丝线缠紧,然后吞吃入腹。   他不会给柏易第二个选项。   周伟走进办公室的时候,看见的就是章厉珍爱的抚摸照片的样子,照片上的人他闭着眼睛都知道是谁。   跟柏易相处了两周,他自觉已经知道柏易是个什么样的人了。   体贴温柔,待人友善,正直雅逸,是个无论在哪里都能过得很好的人。   他越是这么想,就越觉得良心难安,难道要眼睁睁看着这样一个人慢慢走进陷阱吗?   尤其是他清楚的知道章厉究竟是怎样一个人。   “章总……”周伟想劝劝他。   但章厉只是伸出一根手指,看也不看他:“嘘——不要说话。”   周伟刚刚鼓起的勇气,就像纸糊的老虎一样,风一吹就散了。   章厉抬头看了他一眼,不像他在柏易面前那温和的模样,嘴角也没有一丝笑容,他面无表情,看向周伟时,周伟连怎么呼吸都差点忘了。   “这个时候不要打扰我。”章厉爱惜的把照片收起来,他每天都要拿出来看,用纸巾擦拭,容不得上面有一丁点的灰尘。   章厉说:“既然知道我要什么,就要学会闭紧嘴巴。”   他想要的人,无论付出多少代价,都要得到。   他要蚕食对方的每一寸骨血,在对方身上印下专属于自己的印记。   只有这样,他才会安心。   才会得到“幸福”   作者有话要说:感谢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感谢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   折雁 1瓶;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第18章 尘埃里的玫瑰(十八)   知道陈俊翔进医院这个消息时,柏易正在做饭。   霍哥在电话里说:“倒是没有伤到内脏,都是皮外伤,也不知道得罪了谁,问他他也不说,只说跟我这边的生意没关系。”   “你有空就过来看看,我看你不在,他是不会开口的。”   柏易:“我下午过去。”   霍哥也不催促:“行,他那样子挺惨的,我险些没认出来,眼睛肿的跟核桃一个样。”   说完话霍哥还叹了口气。   柏易刚把手机放回去,就看见章厉走进厨房。   章厉问道:“怎么了?”   柏易把盛好的菜递给他:“霍哥刚刚来了电话,说小翔进了医院。”   章厉表现的很平常,他把菜端到外面的餐桌上:“是吗?估计是得罪了人吧。”   柏易想起霍哥的形容:“也不知道得罪了谁。”   柏易确实想不出来会有谁会动陈俊翔,毕竟现在霍哥那边的生意早就过了初期风雨飘摇的时候,当年最辛苦的时候有他挡在前面,陈俊翔都尚且没挨过打,现在他退了,可摊子已经立住了,霍哥也四处交好,没有人会在这个时候动陈俊翔去打霍哥的脸。   章厉没有继续谈论这个话题,他只是笑道:“今天的菜挺香的。”   柏易跟着他的话题说下去:“米饭也不错。”   现在种植户用农药用的少,经常能看到菜叶上有虫眼,但柏易在这方面倒是不怎么讲究,把虫子摘了一样能做菜。   吃饭的时候章厉忽然问:“你下午要去看陈俊翔?”   如果不是陈俊翔之前一直跟在博弈身边,章厉根本记不得还有这么一个人。   柏易点点头:“我下午请假。”   章厉挑眉看他:“我要是不批呢?”   柏易耸肩:“那我就旷工。”   他说出这句话的一瞬间,章厉的瞳孔明显收缩了一下,他抿着嘴唇,稍后又重新端出一张笑脸:“看来这个假我不批都不行了。”   吃过午饭之后,章厉把餐盘碗筷都放进了洗碗机。   他看着柏易拿着车钥匙离开家。   等柏易走后,章厉坐在沙发上,面无表情,双手环胸,他紧咬着牙,眉头紧皱,一身戾气无所遁形。   为什么会有陈俊翔这个人?   为什么这个世界上要有分走柏易注意力的人?   柏易不知道章厉是怎么想的,他开车去了医院,霍哥虽然生意越做越大,但对于一直跟着自己的兄弟们很是不错,陈俊翔出事后他第一时间收到消息就赶到了医院,除了晚上不睡医院以外,早上早早就过来了。   看着柏易走进病房,坐在病床旁边的霍哥才迎上去,他还是那副悲天悯人的模样,冲柏易叹息道:“他还睡着。”   柏易当然不可能把病人叫醒,他做了个手势,两人去了这一层走廊的尽头,这里是吸烟区,医生和家属都会来这里抽烟。   因为柏易来的匆忙,没有带上烟和打火机,只能抽霍哥的。   毕竟是早上,抽烟区没人,只有他们两个在这儿。   “动手的人知道分寸。”霍哥看着吐出的烟雾,也很不解,“我想了这么久都没想出来会是谁动的手。”   “小翔也不愿意说,更不愿意报警。”   “他跟你关系好,你来看他,估计他就会说了。”   霍哥还说:“我们现在是正经生意人,不能像以前那样没有顾及,真有什么还是应该报警。”   柏易也认可霍哥的说法,他对陈俊翔还是有点感情的,毕竟跟了他五年,从宣阳跟到省城,能在柏易身边待这么久的人可真不多:“等他醒了,如果情绪稳定的话我就问他。”   霍哥:“好。”   医院那边的说法也出来了。   就是软组织挫伤,没有骨折,外表看起来很惨,但如果报警,其实连轻伤都算不上。   霍哥也绝了报警的心思。   陈俊翔醒来的时候是下午两点半,住院之后他几乎没有清醒的时候,一直都在睡觉。   等他醒来,第一眼看见的就是柏易,柏易和霍哥一左一右坐在他病床旁边,两人都是如出一辙的皱着眉。   陈俊翔说话时声音含糊不清,他挨打时咬到了舌头,当时不觉得疼,现在却受不住了。   “柏哥。”陈俊翔看着柏易,眼泪不由自主的流了下来,他自己都没发现有眼泪。   就像小孩子一样,跌倒受了伤,如果周围没有亲人,拍拍裤腿就站起来了,如果有,那必然是要嚎啕一场的。   陈俊翔此时大约就像个小孩,他抽泣道:“你来看我了。”   柏易的声音比平常还要轻:“听霍哥说你住院了,我就过来看看你。”   陈俊翔埋着头,用手擦干自己的眼泪,还左顾右盼,不知道在找什么。   柏易递了张纸巾过去,陈俊翔才开始拧鼻涕,他拧完鼻涕后对柏易说:“柏哥,我没什么事。”   柏易像是看着一个顽劣的孩子般看着陈俊翔,不赞同的说:“都住院了,怎么会没事呢?”   “霍哥说你不愿意告诉他是谁动的手。”   “不管能不能找到人,你有什么怀疑对象,或者知道是谁,都应该告诉我们。”   霍哥也在旁边说:“对,不能让人觉得我姓霍的身边的人好欺负。”   霍哥看起来确实像他自己说的那样,变成了一个体面的生意人,但毕竟是从街头起的家,骨子里的东西再怎么样也变不了,除非回娘胎重造一回。   陈俊翔几次三番欲言又止。   毕竟他没有证据,那两个人只说老板,也没有提章厉名字。   他就是说了,柏易和霍哥会信他吗?毕竟章厉回来这么久了,他跟章厉也没有打过照面。   于是陈俊翔再次陷入沉默,等了良久,他才低着头说:“估计是路上惹到了人,那两个人我都不认识。”   这也是常事,小混混走在街上,或是跟人撞了,或是被人踩了脚,总是要起争执的。   脾气大的当场打起来也是常事。   尤其是陈俊翔近几年脾气愈大,越发不知道收敛。   霍哥骂他:“你这脾气是该改改了。”   柏易却没信他说的话,毕竟两人相处了这么久,陈俊翔是个什么样的人,说话做事又是什么样的,他很清楚,此时陈俊翔显然没说实话。   他应该知道是谁动的手,原因也没有这么幼稚。   可陈俊翔自己不愿意说,柏易也没有办法,他只是拍了拍陈俊翔的肩膀:“你住院这几天,我晚上都来看你,给你煲汤喝。”   陈俊翔脸上立马露出了笑容。   之前没出事的时候,他跟柏易几乎一周都见不了一次面,现在他受伤了,竟然能天天见面,还能喝柏易煲的汤,这不是坏事变好事是什么?   “柏易煲的汤好喝。”陈俊翔又美了。   美的简直要冒鼻涕泡泡。   柏易又陪陈俊翔说了会儿话,还给他削了苹果,柏易是个细心人,帮忙叫了护工来。   医院的护工都是同一批人,一个护工要照顾两三个,或者三四个病人,病人的人数一多,她们自然不可能有多细心。   于是柏易自掏腰包,请了个私人护工。   陈俊翔现在还动不了,需要用尿壶。   被阿姨掀开被子让撒尿,陈俊翔脸憋得通红,尤其是柏易和霍哥还在旁边,他差点羞愤而死。   “我来吧。”霍哥从护工阿姨手上接过尿壶。   柏易是不愿意碰这玩意的,并不跟霍哥争抢。   陈俊翔都快哭了,活了这么多年,除了婴儿时期被人把过尿,哪里还有过这样的经历,他咬着牙,把这笔账也算到了章厉的头上。   等他找到了证据,一定要让柏哥离章厉远一点,那不是个好人。   以前在宣阳的时候就有人在他耳边说话,章厉是天生的没有心肝。   也不能说没有心肝,他的心肝是黑的,他没有朋友,没有兄弟,不是因为他不能,而是他不想。   当时陈俊翔不屑一顾,彼时他还做着跟在章厉身边,总有一天会吃香喝辣的美梦。   现在他才明白,对方说的是真的。   章厉这个人下手很黑,他不会顾及他们曾经有过的情分。   谁让他觉得碍眼了,他就会扫清障碍,不会投注多一分的感情。   “那我先走了。”柏易跟陈俊翔和霍哥都打了声招呼,又对陈俊翔说,“你好好休息,阿姨有我的号码,你要是有什么事,阿姨会给我打电话的,明天晚上我再来看你,要是需要买什么东西,提前给我打电话就行。”   陈俊翔点头:“我知道,柏哥注意安全。”   霍哥自然也不会在医院久待,他还有一大堆事要处理,晚上还有酒局,现在也起身跟陈俊翔嘱咐了两句,跟着柏易一起离开医院。   两人站在医院的大门口,就在柏易准备去街边开车的时候,霍哥叫住了他:“我让人去查了章厉这几年做的事。”   柏易转过头,不求甚解的看着霍哥。   霍哥:“我看你还是回我这边来吧。”   霍哥:“跟章厉做事,太险。”   说着,霍哥就从随身携带的包里掏出一叠文件递给柏易。   “你好好看看,过两天给我答复。”霍哥站在柏易身边,拍了拍柏易的肩膀,“人都是会变的。”   “章厉这个人……”   “我说句难听的,他再这么下去,总有一天会进监狱。”   作者有话要说:章厉:我没出场?   陈俊翔:嘿呀,迎来人生中第一个主场!   昨天忘记说啦,是作收过万的加更,么么哒   以及小黑屋什么的大家不用担心,不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容我不会写的,爱你们。   最近在忙着存稿,希望宝们多评论呀,这样七七才有动力!   感谢:   弱风扔了1个火箭炮   甜酒糯米团扔了1个地雷   逍遥渔扔了1个地雷   榴莲猪蹄扔了1个地雷   榴莲猪蹄扔了1个地雷   兰亭香雪扔了1个地雷   叶纸扔了1个地雷   作者哭着往自己菊花里扔了1个地雷   溪午扔了1个地雷   空格_扔了1个手榴弹   空格_扔了1个手榴弹   叶纸扔了1个地雷   榴莲猪蹄扔了1个地雷   洲洲扔了1个地雷 第19章 尘埃里的玫瑰(十九)   接过文件后柏易没有急着回去,他找了一家茶楼,点了一杯铁观音,坐在茶楼的卡座里看文件。   这些东西不知道是霍哥花了多少钱,请了多少人调查得来的。   里面清楚的写了章厉的发家史。   章厉在缅甸的第一年就还请了欠款,在第二年年初,他买下了两块并不怎么值钱的原石。   这个时候赌石产业发展的很迅猛,并且也容易被捡漏,大的公司企业有自己的渠道,几乎能保证每一块买来的原石都能开出料来,毕竟老鉴石师傅手艺过硬,但是在缅甸的采石场,一天有无数原石产出,大公司企业挑完了,个人再挑。   运气好的时候,还是能赌赢的。   章厉买的那两块原石都不贵。   但令人震惊的是,这两块原石都开出了玻璃种帝王绿。   章厉待价而沽,最终以最高价格成交。   第二年年中,章厉有了自己的班底。   这一套班底延续到了今天,中间有人走也有人留。   这笔钱让章厉能在缅甸那边立足。   缅甸比这边还要乱,尤其是在翡翠原石这项暴利生意上,低价买入,高价卖出,转手就能挣够足够挥霍一生的钱。   有得是人挺而走险。   在巨大利益面前,人们脱掉了外壳,露出狰狞凶恶的内里来。   章厉当时也不过是个小小的原石商人,做的是倒腾原石的生意,把劣质原石收过来,包装一番,再卖入国内。   因为没有切开,所有人都不知道石头里到底是个什么情形,尤其是国内赌石玩家,大多是不缺钱的主,以为这东西来钱快,一掷千金也不心疼,而且这是会上|瘾的,要是吃了一次甜头就很难停手。   国内市场的不完善给了章厉千载难逢的机会。   买家们并不知道,真正的好原石,在被开采出来的当天就早被订走了。   专业人士有的是办法探查能不能出绿,就算有被遗漏的,那也只有千分之一的可能性。   那一年章厉几乎是几近疯狂的敛财。   当时有没有管制原石的条例,赌石也不算在赌|博里,而且即便到了今天,依旧没有相关的条例,国内嗅到商机的商人们即便想走缅甸的路子,也要到章厉那儿去拜山头。   除开第一年,后面的四年时间,章厉的收入是每年呈倍数的递增。   他钻了很多空子,也搜罗了很多人才,这次跟他来省城的十多个人只是他那庞大班底的一个小触角罢了。   柏易看完以后,头一次真心实意的觉得章厉是个角色。   在他心里章厉的印象还停留在五年前,但是现在,他清楚明白的了解了章厉的发家史,生出了一种惺惺相惜之感。   这个世界上不缺赚钱的生意,也不缺有本事的人,缺的是有本事且胆子大,并且能做出成绩,有开拓精神的人。   霍哥胆子就不算大,在酒吧行业挣到了钱,他就不愿意再去接触新的产业,房地产这两年有了起色,他却依旧不敢碰,唯恐没挣到钱,还把之前挣得赔进去。   所以霍哥才认为章厉总有一天会去坐牢。   因为章厉的胆子实在是太大了。   一块原价几百块钱的废石,他包装一番,就敢以上十万的价格脱手。   柏易走的时候把文件一页页撕碎,扔到了垃圾箱里。   此时天色已暗,路上行人多了起来,上班族下班,学生放学,街边叫卖的小摊林立,道路两旁的店面正热火朝天的招揽生意。   柏易竟然有些羡慕。   这是个很好的时代,不像他创业的时候,各行各业的标准十分完善,每个行业都有龙头老大。   他大学时和当时的朋友合伙开了工作室,收支勉强打平,毕业后朋友觉得广告行业已经看不到未来了,竞争激烈,市场饱和,中小企业不可能花费高昂的代价跟广告公司合作,于是朋友退出了工作室,柏易要一个人维持工作室的运营。   早期的时候,为了拉一个单子,柏易每天穿着西装革履去跑业务,忙活一周,甚至一个月,都不一定能拉来。   就是拉来了,为了跟对方巩固合作,也要不停的参加酒席,每天都要喝酒。   他花了三年时间才让工作室转型成公司,又花了五年时间,才终于能展望上市,且仅仅是展望而已。   每天都有无数注资两千万左右的中小企业倒闭,市场份额就那么多,想分一杯羹的人却层出不穷。   大企业员工出来自立门户的,大学毕业生自主创业的,但真正有成绩的,只会是其中的一小部分。   这一部分人不一定很有能力,但运气一定很好。   毕竟有时候能够成功,硬实力占的比例其实并不是很大。   霍哥不知道,自己递出的这一份资料,反而让柏易对章厉更亲近起来。   毕竟有进取精神的人,总是会惺惺相惜的。   柏易回去的时候,开门就看见坐在沙发上的章厉,章厉正在看电视,点播了一部恐怖片,女主演正在声嘶力竭的参加,恐怖的音效伴随着凄厉的参加,非常有效果和氛围。   “今天下班这么早?”柏易边换鞋子边问。   章厉没有动,坐在沙发上说:“没有你在,我提不起劲。”   柏易笑了笑,他只觉得章厉是在跟自己说笑:“你这么一说,我还以为我是个美女。”   章厉也笑,饱含深意地说:“我倒宁愿你是个女的,就是丑点也没关系。”   柏易依旧没有当真:“我就是真成女人了,也丑不到哪里去。”   他对这点倒是很自信,毕竟从小到大,多得是人夸他长得好。   学生时代,他总是有收不完的情书,且他每份情书都会看完,还会给对方回信。   因此即便他拒绝了对方,对方也只会更喜欢他。   他对女孩心意的尊重和体贴,在当时的学生群体里是非常少见的,就是因为这个,毕业后好几个女性优秀学生代表都进入了他的公司。   陪他度过了公司最艰难的时期,成为了公司的核心力量以及中流砥柱。   等柏易去洗完澡,换好睡衣,就坐到沙发上跟章厉一起看恐怖片,上一部恐怖片已经播完了,这次播的是国外的电影,复仇悬疑片,一个丈夫在发现妻子失踪死亡后,一个人单枪匹马报仇的故事。   柏易还去切了点水果摆在茶几上。   章厉等柏易坐下后才问:“陈俊翔没什么事吧?”   柏易点头:“下手的人估计是老手了,只是一点软组织挫伤,没什么大碍。”   章厉笑道:“这是好事。”   柏易:“对,这几天我都要煲汤给他送过去。”   章厉一时之间没有说话,如果柏易此时转头,能看到章厉的脸简直黑的像是要滴出水来。   章厉忽然问:“当年你去宣阳找人,还是没找到吗?这些年也不准备回家?”   柏易听章厉这么一问,这才记起自己以前编的背景故事,于是继续编:“我找的人已经没了,正好也要继续挣钱,霍哥又给了我机会,就没回家。”   章厉的表情缓和了一些。   柏易吃了一块梨,看着电视里男主演提着刀走向杀害他妻子的其中一个凶手,忽然问:“陈俊翔的事,跟你有没有关系?”   章厉:“怎么这么问?”   柏易没有看章厉,依旧看着电视:“有吗?”   章厉没有流露了一丁点紧张的情绪,但凡有一点,柏易都绝不会错过,甚至他的表情和肢体动作都没有变。   “我跟他又没有仇。”章厉微笑起来,“如果我真要对付他,怎么可能只是软组织挫伤?你说对不对?”   这说听起来有些恐怖,柏易沉默了一会儿。   他忽然发现,这五年的经历,似乎并没有给章厉树立起正确的道德观。   正相反,章厉变得更加凶恶了。   这个凶恶指的不是脾气。   而是在面对侵占他利益的对手和敌人时,他会采取的行动。   柏易的声音放轻,语气也放缓:“小翔虽然能力不太够,但人很单纯,他如果以后对你有什么冒犯的地方,你可以直接来告诉我,我会教训他。”   他担心陈俊翔对章厉的敌意,会让陈俊翔做出不理智的事情来。   而章厉一旦被陈俊翔触怒,所需要付出的结果,绝对是陈俊翔付不起的。   柏易又说:“小厉,当年在宣阳,小翔也是跟着你的,你们总比其他人多几分交情,你说对不对?”   在柏易看不到的地方,章厉的手握成了拳头,青筋毕露,原本就极短的指甲陷进了肉里,如果指甲再锋利些,必然已经鲜血淋漓。   可章厉的表情却没有变,他深深地看着柏易的侧脸,一点点扫过柏易的眉毛、眼睛、鼻梁和嘴唇,最终深吸了一口气,轻声说:“好,他要是惹了我,我不跟他生气。”   但章厉向下的嘴角,冷漠的眼神,显然都在述说相反的话。   他错过了柏易五年,即便他不后悔,也不意味着他可以容忍这五年内有人占据原本属于他的位子。   章厉一只手按压着另一只因激动和愤怒而颤抖的手臂。   作者有话要说:陈俊翔:你放弃吧!柏哥喜欢我这样清纯不做作的,你不喜欢你这样的心机吊!   章厉:呵。   柏易:不要吵,冷静一点,和平共处嘛。 第20章 尘埃里的玫瑰(二十)   不知道为什么,柏易发现他的工作量忽然变大了。   周伟正站在他面前,让柏易帮忙办一下营业执照,工商营业执照比起其他行业的执照来需要花费更多的时间和精力。   柏易也没有拒绝的立场,虽然他是总裁秘书,但是现在公司就这几个人,人人都忙得脚不沾地,哪怕他再不想在这些事上花费多余的时间,也只能点头。   变多的工作量导致他没有时间给陈俊翔煲汤,更别说送汤了。   柏易只能给陈俊翔打去电话,表达了自己的歉意,并承诺陈俊翔出院的时候自己会请他吃饭。   周伟跟柏易忙了一天,顶着太阳跑个不停,周伟一身臭汗,发现柏易还是清爽模样,叹道:“我这不行,出汗体质,真羡慕你这样的。”   柏易跟周伟不熟,不过他天生自来熟,跟谁都能说上话,闻言就说:“汗多也正常,男人嘛。”   随着相处时间的增多,周伟对柏易的感官好的不能再好,他不敢对柏易直说,只能旁敲侧击地问:“你觉得章总这人怎么样?”   柏易实话实说:“锐意进取,有胆魄,有能力,眼光也好,只要脚踏实地,不用担心干不出成绩。”   周伟又说:“我问的不是这个,我问的是章总这个人。”   柏易又回答道:“他脾气越来越好了。”   周伟无言以对。   两人一起回了公司,这个点早该下班了,柏易收拾了东西,进办公室跟章厉打了声招呼,等着章厉一起走。   章厉没有请司机,从来都是自己开车,他见柏易正在等自己,嘴角勾出一个并不明显的幅度,把文件收好,起身就和柏易一起离开。   他们刚下了电梯,果然又看到了章武。   章武最近一到晚上总会按时守在这里,他从宏江来到省城,除了章厉以外,他找不到别的可以依靠的人。   虽然消息是陈俊翔给他的,但陈俊翔还是留了心眼,并没有暴露身份,不想沾染上这个狗皮膏药。   省城这几年乞丐并不少,人们生活富足了,有足够的善心发散,乞丐的收入比以前高得多,对地盘看得也比以前更重。   像章武这样的外来户想跟他们抢地盘,简直就是痴人说梦,人流量大的地方,章武根本去不了,去了就要挨揍,但人流量少的地方又要不到钱,他也懒得去捡破烂。   于是钱用的差不多了,身上的伤也变多了,现在唯一能指望的,就只有章厉。   且章厉不可能为了章武换一栋办公楼。   章武发现自己用强势态度得不到好处以后,现在换了一个办法。   一看到章厉出来,就开始哭天喊地:“我苦哦!老婆死的早,儿子不管我!我这么大年纪了还要要饭!”   “我养个儿子有什么用?养到那么大,一口饭都不给他爸吃!”   这时候停车场的人逐渐多了起来,毕竟加班的不在少数,而且现在有车的基本都是中层管理或是老板。   听见章武在那哭,也有热心的问:“大爷,你在这儿哭有什么用?要闹,也该去你儿子的单位闹,你说是不是?”   章武哭哭啼啼,一个大老爷们,竟然哭出了林妹妹的架势,就是样子没人家好看,他吸吸鼻涕:“我儿子就在这儿!他当了大老板了,就不认我这个爹了,嫌我又老又没用!”   说着章武伸出手指,指向站在不远处的章厉,冲看热闹的人说:“那就是我儿子!”   章厉在这栋楼算是个名人,毕竟外地来的生意人里,章厉是声势最浩大的,这栋楼里的公司,但凡是中高层,就没有不知道他的。   于是看热闹的热心人不说话了,也不再理会章武,径直走向自己的车,假装无事发生。   毕竟这是人家的家务事,再说了,说不定自家公司以后能跟对方有合作,何必跟对方对着干呢?   章武没想到刚刚还在看热闹的人,现在一个个坐上车,一辆接一辆的开走。   章武在心里大骂这些大城市的人不是东西,但还是要继续哭。   柏易问站在旁边的章厉:“我们不走?”   章厉语气轻松:“看他哭。”   这让章厉想起了小时候,他妈也曾经这么哭过,每次都是挨了章武的打才哭。   她在外面和别的男人多说几句话,哪怕旁边有邻居看着,两人并不是独处,被章武知道了,都免不了一顿毒打。   小小的孩子也想要保护母亲,可最终的结果是母子俩一起挨打。   当时才两岁的章厉甚至让他妈带着他跑,跑到没有章武的地方,他们依旧可以生活。   但他妈不愿意离开这个殴打她的男人。   她认为自己没给丈夫戴绿帽子,她就不能跑,如果她跑了,这个罪名就真的坐实了。   憋着这口不该憋的气,她又熬了一年,最终还是选择了自杀。   章武哭得不停打嗝,假哭到了最后也成了真哭。   他以前日子过得多好啊,在宣阳有房子,出去转转就能弄一笔钱,每天有酒有肉,心情不好还能打儿子。   后来儿子能挣钱了,他欠的钱也不用自己还。   养个儿子比养头牛划算。   尤其是他深信这个儿子不是自己的种,怎么使唤也绝不会心疼。   “爸。”章厉走到章武身边,拿了张卫生纸递给他,他微笑着说,“哭得累不累?”   章武这次吸取了教训,不再骂章厉,反而说:“你要是不想我来闹,就给我一笔钱,给我在这里买套房,我保证以后都不来闹你。”   章厉:“爸,我并不介意你来闹。”   柏易并没有跟过去,所以不知道章厉在跟章武说什么。   但是看章厉说话时的姿态和表情,他觉得章厉似乎对章武没有多少恨意。   可能是章厉放下了?   章厉要是放下了过去的事,对柏易来说是件好事,只要章厉不杀章武,他就不用在这个世界继续耗费精力。   章武不可思议的看着章厉。   章厉继续说:“你想想,原本你可以住最豪华的别墅,挑选最好的车,有数不清的钱,过上随便挥霍的生活。”   “但现在你什么都没有。”   “所以我不介意。”   章武死死压制着自己的怒火,他眦目欲裂地低吼道:“我是你爸!”   章厉轻笑:“是啊,所以我挣得越多,你就越难过,不是吗?”   “爸,明天再来。”章厉走时竟然还朝章武挥了挥手。   他并没有报复的快|感,但看着章武那滑稽的样子,却会让他感到可笑。   曾经的章武在他眼中就是一座高山,它耸立在年幼的他面前,让他找不到出路,痛苦万分。   现在再回头看,这座高山早已倒塌,章武彻底成了一个笑话。   他当年几乎以为迈不过去的坎,其实已经早早迈过去了。   柏易并不愿见章武时不时出现在章厉眼前,毕竟章武出现的越多,章厉就越有机会知道当年的事。   站在另一个角度来说,章厉有权力知道当年的真相。   但站在柏易的角度,章厉如果知道了真相,那么他的任务很有可能失败。   而柏易最看重的,就是任务能否顺利完成。   之前还觉得工作太多太忙,现在柏易宁愿事情再多一些,多到章厉没有时间去搭理章武,也没有时间去探究以前的事。   柏易靠在座椅上,觉得自己实在算不上什么好人。   章厉的心情倒没有被章武影响,他还是跟往常一样,先开车去超市,跟柏易一起买了些蔬菜和调味品,以及烟酒和零食。   回了家,两人就着酒和小菜聊天,柏易没有提起章武,章厉自然也没有提,他们聊公司,聊未来的规划。   今天买的是白酒,章厉喝了许多,他喝酒从不上脸,但是目光逐渐变得呆滞,也渐渐不再发声。   柏易看他状态不对,轻轻拍了拍他的肩膀:“怎么,醉了?”   章厉依旧没有言语。   柏易肯定章厉醉了,人醉百态,有醉后不停说话的,也有发狂卖傻的,像章厉这样沉默无言的也有。   好在都是男人,柏易把章厉扶到床上躺着,有打湿了毛巾给章厉擦脸。   等一切做好了,柏易就开了卧室的空调,调到适宜的温度,再从衣柜里拿出章厉明天要穿的衣服挂到一旁的架子上。   就在他给章厉盖好被子,准备再去刷一次牙的时候,却突然横空出现一只手,死死抓住了他的手腕。   柏易吓了一跳,转头却发现是章厉抓着自己,章厉闭着眼,看样子并没有恢复神智,还因酒精熟睡。   柏易伸出另一只手,准备把章厉的手掰开,就在他动手时,听见了章厉的声音。   章厉的薄唇微张,他声音沙哑,带着可望而不可即的痛苦,极轻地喃喃:“柏易……”   柏易停下了动作,下意识地问:“怎么了?”   章厉竟然顺着他的话答了下去:“……我想见你。”   柏易无奈道:“见我做什么?”   章厉眉头忽然紧皱:“……想要你。”   这一瞬间,柏易如遭雷劈,他愣在原地,竟动弹不得。   等他恢复理智,发现罪魁祸首竟然已经沉沉地睡了过去。   于是柏易掰开章厉的手,一脸迷茫震惊的走出卧室,直奔卫生间。   在他走后,睡在床上的人睁开了眼。   那双眼锐利至极,哪里瞧得出一丝醉意?   作者有话要说:章·心机boy·厉,取得阶段性成功   感谢:   叶纸扔了1个地雷   清琊扔了1个地雷   榴莲猪蹄扔了1个地雷   叶纸扔了1个地雷   榴莲猪蹄扔了1个地雷   榴莲猪蹄扔了1个地雷   安久扔了1个地雷   39497891扔了1个地雷 第21章 尘埃里的玫瑰(二十一)   在柏易二十多年的生命里,向他示好或表达过爱意的人不胜其数,且有男有女,男人的爱慕在他看来也很平常。   毕竟他自认优秀,总能吸引别人的目光。   但像章厉这样的,柏易并没有遇到过。   也或许有,但他实在记不起来。   柏易既没有对女人动过心,也没对男人动过心,他把所有精力都花在社交和创业上,别说恋爱了,就是旅游都没去过几趟。   如果换成是现实世界,他一旦知道有男人对自己有这种心思,他基本会保持表面的温柔,然后不动声色的远离对方,给双方都留下面子。   可他现在并不能用老办法对待章厉。   因为他无法远离这个人。   于是柏易左思右想,唯一能做的,就是装作什么也不知道。   年轻人的恋情总是来得快去得也快,谁知道章厉什么时候就琵琶别抱了呢?   但是再怎么假装,柏易还是察觉出了之前他从不在意的许多细节。   比如章厉总是会看他,又或者常揽住他的肩膀。   以前柏易只觉得是正常互动,现在就觉得两人过于亲密,可能会给章厉一些并不存在的希望。   于是柏易开始主动保持距离。   他很清楚怎么让这个距离保持的不远不近,既不会让人觉得生疏,也不会让人感到过于亲密。   算是一种无声的拒绝。   但章厉置若罔闻,他似乎完全感觉不到柏易行为的变化,依旧像平时一样相处。   柏易无奈极了,他对章厉确实有欣赏,但欣赏不是喜欢,更称不上什么爱,于是章厉对他的感情,在他看来是一种负担。   人和人相处,为什么一定要谈感情呢?只谈利益不是也很好?   “明天早上八点的机票。”柏易走到章厉的办公室,根据行程提醒章厉。   明天有一场商务会议,在首府开会,去的都是从业者,有小企业也有大集团,就算学不到东西,也能拓展一点人脉关系。   章厉点头表示自己知道了,又问柏易:“今晚在外面吃,想吃什么?”   柏易已经有了危机意识,他听到章厉说吃饭,就想到了烛光晚餐,想到烛光晚餐就想到了告白,想到告白就想到了……   他只是来完成任务,并不想为了任务奉献除了脑子以外的部位。   无论是前面还是后面,他真是一点兴趣都没有。   于是柏易委婉的拒绝道:“不用了,我今晚去医院。”   这时候陈俊翔就成了现成的挡箭牌。   章厉也不失望,只是体贴的说:“那你路上小心,到了给我发个消息。”   柏易:“知道,我去给你泡壶茶。”   说完就离开了办公室。   现在他跟章厉单独待在一起就觉得心慌,想要搬出章厉的房子,又苦于任务。   竟然是进退两难,可这样不上不下的掉着,柏易也并不觉得舒服。   只是对方没有挑明,说不定什么时候就没了这个心思,如果他现在贸然挑明,且拒绝了章厉,到时候别说朋友,熟人都没得做。   柏易越想越头疼,索性不想了。   既来之则安之,见招拆招吧。   下班后柏易就去了医院,护工阿姨已经完成了任务,陈俊翔现在除了眼睛还稍微有些肿,已经没有别的问题了,明天就能出院。   看到柏易来看他,陈俊翔脸上的笑容更大了。   “柏哥,我好了,明天就能出院。”陈俊翔让柏易坐到自己身边的椅子上,他也不再趟病床,下床坐到一边,还热情的给柏易倒了杯水,不知道还以为柏易是到他家做客来了。   柏易也没有跟他客气,先问了他最近的情况,又问他出院以后打算做什么。   “霍哥跟我说了,准备在城南再开一家酒吧,不过这次是轻酒吧,就全交给我打理。”陈俊翔摸摸鼻子,有种被肯定的高兴和得意。   柏易也肯定道:“这是好事,你以后要好好做事。”   陈俊翔:“那是肯定的,我还等着挣了大钱,在你家旁边买套房子呢。”   随后两人都陷入了沉默。   毕竟他们都清楚,柏易的那套房子成了摆设。   陈俊翔连忙换了个话题:“柏哥你最近怎么样?在章厉那边干得还行吧?那边没人给你小鞋穿吧?”   柏易微笑道:“去哪里都是做事,更何况你见过谁给我穿过小鞋?”   陈俊翔小声嘟囔:“你刚到霍哥身边的时候,那几个哥就没一个看你顺眼的。”   这也是实话,柏易再有本事,原先跟在霍哥身边的也不知道。   不过柏易不当回事,有没有本事靠的不是嘴皮子,经过几件事后,那些人就彻底服气了。   但他到章厉身边以后,真没有发生过类似的事情,章厉带来的那十多个人,虽然没有主动凑上来跟他打交道,但言语之间对他异常尊重。   这让柏易后知后觉的意识到了什么。   他忽然有点触动,但也仅只是触动罢了。   陈俊翔又说:“柏哥,你就准备一直跟着章厉干?要我说,柏哥你可比他们都厉害,要不你自立门户?我跟着你做事,工资我都不要!”   他一片忠心捧到柏易面前,只希望多得对方的几个眼神。   柏易摇头:“你好好跟着霍哥,霍哥重情义,不会亏待你的。”   陈俊翔又开始垂头丧气,他只恨自己不像章厉一样有钱,不能让柏易待在自己身边。   如果他是章厉,就天天什么也不让柏易做,让柏易坐着就有钱拿,想要什么就有什么。   只要柏易愿意经常跟他说话,陪他在办公室里坐着就行。   可惜柏易听不见陈俊翔的心声,否则一定要笑他没有汉武帝的命,还有汉武帝金屋藏娇的心。   其实跟陈俊翔相处是很轻松的,陈俊翔没有什么弯弯绕绕,是个一眼就能看到底的人,并且柏易说什么他就信什么。   在他看来,这世界上就没有比柏易更有本事,更对的人了。   跟一个这样崇拜自己的相处,就是想讨厌对方也很难。   两人相谈甚欢,虽然多是陈俊翔说,柏易听。   “我走了,你明天几点出院?”柏易站起身来。   陈俊翔:“早上八点。”   柏易笑道:“那我请假来接你。”   陈俊翔客气道:“不用不用,我都好了,又不是小娃娃,我能自己回去。”   柏易也没有强求:“那行,你自己注意。”   陈俊翔傻了,不是,我就是说句客气话,柏哥你再说两句,给我个台阶下啊。   柏易走后,陈俊翔才轻轻扇了自己一耳光,叫你话多。   等走出了医院,柏易抬头看天,天色已晚,群星闪耀,但柏易的心情却并不怎么样。   他又要回章厉那边去了。   柏易犹豫了几秒,最终还是开上车,回到了自己的住所,好在钥匙放在自己车里,再给章厉发个短信就行。   他表现的冷淡一些,章厉自然就会明白他的意思。   到时候两人的相处又能恢复到正常时期。   章厉在办公室里收到了柏易的短信,短信很简短,但表达的意思却很清楚,章厉手里拿着手机,略微出神。   他知道他冲动了,也知道昨晚不是时候,或许是借着那点酒劲,也或许是心思藏得太久到了爆发的边缘。   章厉沉默着看着手机,他知道柏易可能不爱他,也可能一辈子都不会爱他。   但那有什么关系呢?他总是在这里的。   并且柏易除了他以外,也不会有别的选择。   章厉拿出照片,看着照片上柏易的笑脸。   他极轻的叹了一声,把照片收了起来。   他希望柏易能更晚一点发现自己的真面目。   能更晚一点发现他几近癫狂的感情。   而他也并不想做出伤害柏易的事,只要柏易不想着离开他。   柏易现在轻松的很,房子虽然一段时间没有住人,但并没积什么灰,临走时他还把床上用品都收进了衣柜,现在拿出来就能用。   大房子有大房子的好处,他把浴缸的水放满,时隔大半个月,总算泡了个澡。   他躺在浴缸里,闭着眼睛回忆这段时间发生的事。   他觉得麻烦,与人复杂的感情相比,任务就显得十分简单。   他既不同情章厉,也不怎么喜爱他,有欣赏,但欣赏只是欣赏,没有别的用处。   如果章厉希望能从他身上得到利益,他反而不会头疼,并且也确定自己不会叫章厉失望。   如果章厉希望能从他身上得到人脉,他在省城积累的一切都可以为章厉所用。   可章厉要是想要他的感情,这就是一件难事了。   因为就连柏易自己,都不知道自己有没有“爱情”这个东西,他的情感世界简单到近乎空白,时间久了,柏易也觉得自己不需要爱人。   是公司已经上市了,还是投资拉到位了?   钱还没有挣够,谈什么感情呢?   他多想把这些想法告诉章厉,可惜没有机会。   他闭着眼睛想了半天,竟然在浴缸里睡了过去。   现在柏易能想到的唯一的办法,就是当一个称职的下属,当一个体贴的朋友,初次以外,他自觉当不了的别的角色。   他的感情世界是一片荒漠,连一点绿色都没有,怎么养的出一朵玫瑰?   玫瑰需要心血浇灌,它那样娇气,又那样容易被破坏。   柏易不想养它,也不想要它。   作者有话要说:章厉:我,可怜。   柏易:我,可恨。 第22章 尘埃里的玫瑰(二十二)   在浴缸里睡了大半夜的下场就是柏易病了,先是咳嗽,再是发烧,无论第二天有哪些计划,因为突然袭来的感冒,柏易也只能躺在床上休息。   他烧的迷迷糊糊,实在无法很好的照顾自己。   但量了体温,也还没到高烧的地步,就是普通低烧,一般来说吃了药再闷头睡一觉就好了。   可这次感冒病毒来势汹汹,似乎立誓决不让柏易轻易痊愈,于是到了晚上,柏易从昏沉的睡梦中醒来,感冒还是没好。   他依旧头昏脑涨,虽然不觉得饥饿,但也知道自己该吃一点东西。   他已经一天没进食了,水都没喝多少。   就在柏易躺在床上昏昏沉沉,脑袋涨疼的时候,大门忽然被敲响了。   敲门声一开始不大,敲了两下就停止,柏易以为是自己的错觉,闭着眼睛没有准备去开门。   但很快,敲门声越来越快,也越来越大。   听着这声音都能听出敲门人的急切心情。   柏易艰难地坐起来,想问一声是谁,但嗓子像是被棉花堵住了一样,明明感觉是通的,可就是发不出声音,只能喊出单音节,于是柏易也就不回应了,而是晃晃悠悠地走到门口,双眼充血的透过猫眼看出去。   是章厉。   柏易打开了门。   门一开,柏易就坚持不住了,走到门口开门就耗费了他仅存的力气,他眼前顿时天旋地转,控制不了自己的身体,头朝下栽倒下去。   幸好章厉眼疾手快,一把搂住了柏易的腰,柏易这才没有把脑袋摔破,而是整个人都扑进了章厉的怀里。   章厉一只手抱住柏易,一只手关上了身后的门,然后把柏易带回了房间,让柏易躺在床上,还细心的给柏易盖好了被子。   柏易从没这么虚弱过。   急病可以打倒任何一个强者。   “怎么不给我回电话?”章厉脚步匆忙的去厨房烧了热水,又给周伟打电话,让对方去买药送过来,他把柏易拆开的药盒拿起来看了看,这药估计是柏易买来放着,以备不时之需的。   但药买的不好,这药是治嗓子疼的。   柏易躺在床上,头还是胀痛,但没有刚刚那种天地旋转的感觉,闭着眼睛艰难地从嗓子眼里挤出一句:“没听见。”   章厉似乎又说了些什么,但柏易只觉得章厉在很远的地方说话,声音太模糊,他实在分辨不出对方说的是什么。   章厉拉开被子,又给柏易量了一次体温,依旧是在低烧的范围内。   但柏易多年不生病,忽然来这么一次,就像是要把之前没生的统统砸给他。   章厉搬了把椅子放在床边,他把毛巾用冷水浸湿了,叠在柏易的额头上,又调高了点房间里的温度,把加湿器打开。   因为温度变高,柏易觉得热,在被子里热得全身上下都在冒汗。   他表情都变得越发痛苦,不停地喘气。   章厉去拉柏易的手,柏易的手心全是热汗。   章厉眉头紧皱,急得又给周伟打了个电话,如果实在不行,他就得把柏易送去医院。   他用勺子给柏易喂了点淡盐水,一边喂一边像是哄孩子一样说:“把汗捂出来就好了。”   柏易喝了点水,不知道是真有作用还是心理作用,他似乎确实恢复了点力气,头脑也清醒了一些,但声音依旧无力艰涩:“麻烦你了。”   章厉的声音低沉又认真:“跟你有关的事,都不麻烦。”   柏易想冲他笑一笑,可惜勾起嘴角也是件难事。   他想说章厉这样的竟然都学会甜言蜜语了,但又觉得这话说出来太暧昧,于是索性闭嘴不说话。   好在他生了病,于是片刻的沉默倒也不显得尴尬。   章厉坐在床边,看着柏易潮红的面庞,手握成了拳头。   他现在已经是章总了,但他却对柏易这小小的感冒毫无办法,他无法分担柏易的痛苦,只能看着对方在床上受病魔的折磨。   章厉握住了柏易的手。   他的手掌宽大,手心有老茧,柏易的手在他的衬托下显得白而细长。   章厉紧紧握着,就像握着这世上最珍贵的宝贝。   如果上天能听见他的心声,发现他的祈求。   那么他虔诚的希望,让病痛远离柏易,让他来承担柏易现在及未来会承担的所有痛楚。   周伟来的很快,他到的时候一脑门的汗,章厉让他去客厅坐着,自己去给柏易兑药。   喝过冲剂,吃了药片之后柏易又躺了一刻钟,终于有了点精神。   他冲章厉笑了笑:“谢谢。”   章厉轻抚他的额头,语气从未这样轻柔过:“睡吧,睡醒就好了。”   柏易闭上眼睛,很快再次陷入沉睡。   而章厉就守在他身边,眼睛眨也不眨的看着他。   周伟坐在客厅的沙发上,他朝室内看去,从他的角度只能看到章厉,哪怕距离遥远,周伟也能看清章厉的担忧和那无法被忽视的迷恋。   他咽了口唾沫,觉得如果有女人能像章厉爱柏易一样爱他,那他愿意把命都交给她。   他一边为柏易担忧,一边又为章厉的感情得不到回应而感到悲伤。   “章总,那我……”周伟没把话问全,章厉知道他的意思。   章厉没有回头,他的目光胶着,眼中只有柏易,他握着柏易的手,头也不回的说:“你会去吧,辛苦你了。”   周伟连忙说:“不辛苦不辛苦,就几步路的事。”   章厉点点头。   周伟放轻的步子,又轻手轻脚的关上大门。   关上门以后,周伟才吐出了一口气。   他见过很多情侣,见过很多相爱的人,但只有章厉让他心惊。   被爱的人或许从始至终都不会有触动,但爱人的那个要爬山涉水,历经九九八十一难,也不一定会修成正果。   周伟走进了电梯,进去的时候他还在想,如果章厉得偿所愿,或许会变成另一个人。   柏易醒来的时候已经是凌晨了,他出了一身热汗,又吃了药,这一次醒来就好多了,虽然还没恢复到生病前的样子,但是能下床走动了。   章厉在给他煮粥,他一天都没吃什么东西,闻到粥的清香才惊觉自己肚子饿了。   他又想起章厉煮的那一锅糊粥,实在是不放心,穿上拖鞋走去了厨房。   他站在客厅,透过玻璃门看到了章厉一脸严肃地站在灶台前,一边用勺子在锅里搅动,一边用小勺子舀起来尝生熟。   柏易倚靠在桌面,他想笑,但嘴角勾不起来,但他的眼睛却充满笑意。   大约是生了病,人变得脆弱,心也变软了。   他记不起来自己上次生病是什么时候,但他记得自己以前生病,只要不是大病,都是自己熬好。   父母在别的城市,就算心急也不可能放下手头的事来照顾他。   他早早独立了。   但独立不代表不喜欢有人关心。   柏易忽然觉得厨房的玻璃门成了画布,里面的章厉和冒着白雾的锅成了画里的人和景,不够艺术,却足够温暖。   大约是他的目光一直停驻在章厉的身上,章厉若有所觉的转过头,两人的目光隔着一扇门交汇在一处,柏易忽然有一种被什么挠了一把心窝的感觉。   有些痒,有些酥麻。   但他很快回神了。   章厉拉开了厨房的门,手里还拿着勺子:“马上就好了,我再给你清炒一个黄瓜。”   柏易眉目温柔:“你会炒菜?”   章厉认真道:“菜谱上写了,炒不熟也能吃。”   这大约就是黄瓜的优点了。   柏易点头,他正要坐下,章厉却两步走出来,拉开了椅子。   柏易被他无微不至的照顾着,章厉也不邀功,他做的自然极了。   虽然还是显得笨手笨脚。   白粥入口微烫,顺喉而下,柏易的胃得到了安抚,清炒黄瓜切得厚薄不一,有些熟有些生,但毕竟是黄瓜,生熟都能吃,就是味道有点淡——也可能是柏易口淡。   明明是一顿简陋至极的饭,可柏易却觉得很满足。   他已经很久没被人这样照顾过了,可能他健康的时候不觉得这样的照顾多么稀奇。   但作为一个病人,这样的照顾就显得珍贵了起来。   “你不吃一点?”柏易问坐在他对面的章厉。   章厉摇头:“不饿。”   柏易笑道:“照顾了我这么久,还没饿?”   章厉认真道:“你没好,我就不觉得饿。”   柏易脸上带笑,心里却叹了口气。   如果这是装模作样的甜言蜜语,他可以左耳朵进右耳朵出,但他却清楚章厉说的是实话,正因为是实话,所以他只能装作没听见。   章厉去给柏易换了床单被套。   他弯下腰,动作流利的把床单被套换好,柏易就坐在椅子上看着,他看着章厉弯腰的姿势,看着章厉仔细的动作,一时之间竟没能移开目光。   如果这不是个任务世界,如果他们在现实中相遇。   或许……   柏易低头,有些无奈的笑了笑。   这世界上哪有那么多或许呢?   如果有的话,这世界上不会有那么多悔恨的人,不会有那么多遗憾的事。   他注定要辜负章厉。   他注定回应不了章厉的期待。   柏易喝下最后一口白粥。   碗被放回了桌上,发出清脆响声。   作者有话要说:马上要v了,交出你们的营养液!(卑微作者,在线祈求)   感谢:   喵喵呜扔了1个地雷   鵚鵚兎tu扔了1个地雷   仓鼠扔了1个地雷   清琊扔了1个地雷   十八扔了1个地雷   榴莲猪蹄扔了1个地雷   吱吱扔了1个地雷   楚怀戚扔了1个火箭炮   仓鼠扔了1个地雷   榴莲猪蹄扔了1个地雷   叶纸扔了1个地雷   言秋扔了1个地雷 第23章 尘埃里的玫瑰(二十三)   平凡的午后,柏易坐在办公桌前,他桌上放着一杯清茶,阳光从落地窗洒进来,落在柏易的脸上,光影斑驳,柏易眼眸低垂,像是一幅精雕细琢的挂画。   变故也就是在这个时候出现的,柏易听见隔壁一声巨响,像是重物被狠狠地砸到地上,平静被打破,如石破天惊般叫他心头一震。   他几乎是三步并作两步走到章厉的办公室门口,他第一次没有敲门,第一次感受到了一种前所未有的惊慌。   然而等门一开,办公室里的场景映入他的眼帘内,即便早有预感,他还是难得的生出了一丝怜悯。   章厉站在办公室中间,他依旧穿着西装,依旧踩着皮鞋,和平常没有两样。   但办公室地上那依旧四分五裂的台灯尸体和章厉那如孤狼般痛苦的眼神,都预示着平静被打破了。   章厉甚至都没有察觉到柏易推开了门,他的双眼通红,拳头紧紧捏住,手臂上青筋暴起,他的每一根汗毛,每一个毛孔都在诉说着他无处诉说的愤怒。   柏易没有发出声音。   章厉应该已经知道他母亲死亡的真相了。   这似乎是章厉无法逃脱的命运。   他的命运从童年开始已经定下了基调。   柏易在心中极轻的叹了口气。   大约等了几分钟,章厉终于察觉到了柏易的存在,他缓慢的转过头,两人的目光在空中交汇,但又像是隔着一个无法被理解的世界。   柏易在章厉的眼神中下意识的后退了一步。   他能看出那眼神下隐藏的暴虐和痴迷。   章厉的嗓音沙哑:“吓到你了?”   柏易摇头,他没有叫保洁阿姨进来收拾,而是坐到一边的沙发上,他表现的和之前没什么区别,他朝章厉招手,用安抚的口吻说:“过来坐。”   章厉几乎没有思考,他坐到了柏易的身边,坐下去的那一瞬间,他感受到了无边的包容。   于是章厉顺应的自己的心,缓缓地躺了下去,头枕在柏易的腿上。   鼻尖是柏易身上的味道。   干净,清新。   是他的世界里独一无二的味道。   柏易没有推开他,他声音很轻:“怎么了?”   怎么了?   章厉闭着眼,想到自己刚刚接到的那通电话。   时隔多年,他已经不记得舅舅的声音了,母亲那边的亲戚从不跟他来往,他们都以有母亲这样“水性杨花”的家人为耻,于是他也就成了这份耻辱的承继。   舅舅的声音粗犷,可语气却充满了愧疚,他终于在多年后的今天通过熟人的口知道了真相,于是几番纠结之下,最终想尽办法得到了章厉的号码,把这个真相告诉了章厉。   他的母亲没有给章武戴过绿帽子,传言一开始,不过是几个混混看她漂亮,私下讨论她,并吹牛说自己弄过她,传言越来越广,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依旧有许多人深信不疑。   而她选择自杀,是因为当时已经酗酒成性的章武,在缺钱的时候,把她用一晚一百块的价格卖给了狐朋狗友。   是章武亲自带着她去了宾馆,把她关在里面,听着她在里面呼救,在里面嚎啕。   也是他亲眼看着自己的狐朋狗友走进去。   关上了那扇门。   这个狐朋狗友,在一次喝醉后炫耀地对酒友们说出了这件事。   舅舅也是这个时候才知道了真相,他去询问了当年传出流言的几个混混,用钱撬开了他们的嘴。   章厉的母亲从宾馆回到家后,又遭到了章武的殴打。   他把自己的妻子送出去,又怨恨自己的妻子对自己不忠。   她在极端痛苦之下,选择了自杀。   临走前只对年幼的章厉说,让他好好跟着父亲。   因为除了这个父亲外,章厉没有别的依靠,她的娘家不认她,她的婆家也不认她。   她走的时候,应该也担心过这个孩子该怎么办。   但她最后还是走了,她或许也曾想过带着孩子远走他乡,但人已经去了,谁也不知道她当时究竟怎么想的。   这一切不幸的根源,都来自于人的虚荣心,章武的不信任,小县城闭塞的人际关系。   章厉在柏易气息的包围下,确定了自己要做的事。   他一直以为章武只是推波助澜,却没想到章武才是母亲自杀的源头。   她被关在那扇门内的时候,是多么无助和惶然,而她的丈夫,就站在门外,把另一个男人送进这个房间。   章厉原本松开的拳头再次紧握了起来。   他忽然觉得,自己容忍章武活这么久,是对母亲的一种背叛。   她死前,一定希望有人给她一个公道,一定希望有人能给章武一个教训。   柏易伸长手臂,张开手包住了章厉的拳头,柏易的手心很温暖,他轻声问:“能告诉我吗?”   章厉沉默不语,就像睡着了一样。   柏易知道章厉不愿意诉说,那鲜血淋漓的伤口,说一次,伤痕就扩大一分。   “我在这里。”柏易温柔的气息包围着章厉。   章厉把脸埋入了柏易的腹部,但他的脑子里却精密的计算好了怎么章武付出代价,怎么让他在极端的折磨下去另一个世界跟母亲认罪。   柏易看不出章厉内心的想法,却也知道自己的任务在此时迎来了最难的关卡。   章厉忽然说:“你要一直在这里。”   这像是对柏易上一句的回答,也像是一种宣告。   “会的。”柏易没有察觉到危险,他只是顺着章厉的话说,“直到不需要我的时候。”   任务一旦完成,自然就不需要他了。   他需要章武活下去,又或者不死在章厉手上。   把章武送出国,或许是个好办法,只要章武离开,一切问题就会迎刃而解。   去了人生地不熟的异国他乡,没有收入来源,章武最终也只会在贫穷和疾病中离开人世。   他不能让章厉动手,但他可以让章厉好过一些。   只是那个时候,他应该已经不在这个世界了。   柏易松开了手,却被章厉张开手掌反握住,章厉的手心温度更高,更热,他的手有些抖,因愤怒而颤抖,章厉声音沙哑粗粝:“我想回家。”   柏易:“那就回去吧。”   柏易也没有收拾东西,只拿上了钱包和车钥匙,就和章厉离开了公司。   这个时间章武还没有来车库蹲点,柏易松了口气。   他毫不怀疑,要是今天章武出现在章厉面前,章厉很可能直接杀了他。   此时的柏易也忘记了自己想要跟章厉保持拒绝的决定。   至少这个时候,他无法做到保持距离,只有在章厉身边,知道章厉的动向,他才能保证自己的人物可以顺利完成。   即便这样对章厉来说可能过于残忍。   但也只有这样,柏易的任务才能完成,章厉也才不会脱离“正常人”的范畴。   两人回到狭小的房子里。   对于柏易来说,这只是个落脚的小屋子。   对章厉而已,这却是他精心准备的“家”里。   在这个家里,章厉才会感到轻松一些。   没有外人,只有他们两个。   回到家里,从外面传来虫鸣声,柏易去打开窗户,风从窗外灌进来,章厉去了卫生间。   章厉打开水龙头,他埋下头,任水流冲刷自己的头顶,流过自己的脸颊,然后滑落进洗手台里,冰冷的水流让他越发的冷静,他抹了一把脸,抬起头来看向镜子。   他已经很久没有仔细看过自己了,现在他却发现,他的眼睛很像章武。   章武年轻时也是个英俊的男人,高而白,五官端正,他也曾经很受欢迎,但却选择跟妻子组建家庭,放弃外面的花花世界,他也曾是个好男人,章厉或许曾经也有过一个好父亲。   只是他那时候年纪太小没有记忆。   现在让他回忆章武的好处,那真是一丁点都想不起来。   他之前觉得章武失败的人生就已经是报应了,他居无定所,又无比贪婪,对一个贪婪的人来说,还有什么是比明知道儿子有钱,自己却一分都享受不到来的更有惩罚性呢?   但章厉现在不这么想了。   这还不够,远远不够。   他母亲所遭遇的绝望的痛苦,那种在绝境中无所依傍的感觉,每一样都要章武去细细品尝。   然后再送章武去地下,让他去向母亲忏悔。   章厉拿过一旁的毛巾,擦干了脸上的水,他拿毛巾的时候看见了旁边的另一张,那是柏易用的。   于是他低下头,又看到了台边的牙刷,一共有两支。   他那冰冷的犹如野兽般的眸子,此时终于有了一点温度。   不应该让柏易知道。   章厉心想。   这些肮脏的,污浊的事,柏易不该知道。   等章厉从卫生间走出来,看到的就是柏易坐在茶几前削水果,他削的很细致,苹果皮没有断,非常薄,苹果的清香在室内萦绕,章厉慢慢走了过去。   他沉默的坐到柏易身边,一言不发,目光看着柏易的手。   柏易也没有说话。   安静无声的陪伴在章厉左右。   章厉看着柏易的手,没有一点茧巴,他当年去缅甸前暗暗发誓,他愿意吃遍世间所有的苦,让柏易过配得上他的好日子。   他实现了当年的誓言。   现在他又有了新的愿望。   他愿意奉献自己的一切,只求柏易不要离开他。   章厉慢慢靠近了柏易,他伸手抱住了柏易的腰,柏易的腰上没有一丝赘肉,精实柔韧,他的鼻尖靠近柏易的耳廓,炙|热的呼吸喷洒在上面。   柏易觉得有些痒,他正要不动声色推拒章厉的时候,就听见章厉极缠绵痴迷的声音——   “我爱你。”   我爱你的每一寸皮肤,爱你的每一个表情,爱你的每一个动作。   爱你温柔的嘴唇,爱你冷漠的眼睛。   爱你千千万万遍。   作者有话要说:又要入V了,希望大家支持正版,觉得不值得花钱也不要看盗版,好聚好散,不要给盗版生存的土壤。   感谢所有正版读者的支持,V后会更努力写出更好的内容。   注意:今晚凌晨,12点过5分首发三章,然后从早上七点开始,每隔一小时发一章,直到晚上十一点。   一共更新20章,大宝贝们记得查收呀!(疯狂摇摆,快夸我!!)   入V首章有500个红包送上,么么啾 第24章 尘埃里的玫瑰(二十四)   好像许多年前,也有人用同样的表情向他告过白。   柏易有瞬间的恍惚,他已经记不得当时的场景,也不记得对方的长相,但那眼神,他却在此时清楚的记了起来。   只是那时候他只是温柔的告诉对方,他另有追求,只是这个追求不是恋爱。   对方那隐忍的表情瞬间失控。   其实柏易也很奇怪,那些爱他的人究竟爱他什么呢?爱他伪装出来的温柔?爱他的体贴?   只需要这两样,就能让人爱上另一个人?   柏易依旧坐着,僵在沙发上,他身边是章厉的体温和气息,不知不觉间,他已经完全习惯了章厉,章厉的靠近不再让他有私人空间被侵占的感觉,他抿着唇,脑子里闪过无数念头。   拒绝章厉?   还是答应他?   柏易有勾起笑容,转头看向章厉,眼睛直视着章厉那漆黑的眼睛,温柔又随性地说:“我也喜欢你。”   他希望这场告白能变成一个玩笑,如果章厉愿意的话。   台阶他已经递过去了,如果章厉足够理智的话,应该能听出他的弦外之音。   可章厉显然听不见柏易的心声,也没有顺着台阶下的打算,他动作强硬的抱住柏易,下巴从背后搁在柏易的肩膀上,他的鼻尖几乎贴在了柏易温暖的皮肤上,他能听见自己的心跳声,声音大如洪钟。   他爱这个人,爱得心脏都在疼,可这个人不爱他。   这个人没有心。   他又痛又快活。   如果柏易不爱任何人,那么他就可以永远占据柏易身边的位子。   可如果柏易有朝一日爱上了某个人。   而那个人却不是他……   章厉痛苦的闭上眼睛,他低声说:“你不能给我判死刑。”   “我什么都可以不要。”   “但你要给我一个机会。”   让我向你证明,为了你我能披靳斩棘,付出一切,让你得到这世上美好的一切。   柏易有些迷茫。   他能听出章厉声音里饱含的情绪,但他不觉得他给过章厉任何引导和暗示。   章厉说爱他。   但爱是个什么东西?   不过是荷尔蒙的爆发,爱情这个玩意来得快,去得也很快。   柏易轻声说:“我想你需要冷静一下。”   章厉:“我已经足够冷静了。”   他苦苦压抑着欲|望,在越轨的边缘克制,他所有的快乐和痛苦都建立在怀里这个人的身上。   他爱他,像爱自己的生命,甚至超过自己的生命般爱他。   章厉的声音很冷静,冷静的像是这个手臂微微颤抖的男人不是他。   他说:“只要你一句话,我愿意为你去死。”   柏易实在无法理解这份感情。   他除了父母以外,最爱他自己。   他不曾在任何人身上投注过多的感情。   章厉把头埋进柏易的肩窝,他觉得舒服极了,过往的一切都可以忘记,未来的所有都可以抛诸脑后,他的灵魂都在颤栗,每一寸都在叫嚣着要不惜一切手段得到这个人。   章厉的声音在颤抖:“柏易……”   柏易被他喊的天灵盖一阵发麻,他没能料到这样的纯男性声音竟然能让他觉得肉麻。   这感觉太新奇,也太刺激。   柏易:“但我不觉得我喜欢男人。”   章厉:“如果我去变性,就太丑了。”   柏易:“……”   他幻想了一下章厉穿上女装,整个人都不好了,他难以抑制的勾起嘴角,忍无可忍的笑出声来。   章厉握住了柏易的手,他虔诚的低下头,嘴唇在柏易的手背上轻轻一碰。   落下了两人间的第一个吻。   轻的像是一片羽毛落在手背,又像是一阵暖风轻轻拂过。   柏易愣在那,他一动不动,在那个瞬间连呼吸都停止,被章厉吻过的手背皮肤像是被火烧过一般灼烫,他的心跳不受控制的跳快了,这种陌生的感觉让柏易觉得很不舒服。   但章厉没有在一吻后松开柏易的手,他紧紧握着。   多少个无眠的夜里,他在黑暗中祈求。   祈求柏易能够爱他,不必像他一样爱,只要能有一点,一点点就足够了。   柏易只要愿意走出一步,剩下的九十九步他来走。   直到走完这一生。   柏易正在那陌生的感觉中手足无措,就听见章厉在他耳边一遍遍告白。   或许是章厉的感情太过炙热,连带着让他也失去了理智。   也或许是他确实动心了。   于是柏易听见了自己的声音:“如果我同意,你能听我的吗?”   章厉握住他的手太用力了,力气大的让他觉得疼。   章厉的声音沙哑,但任谁都能听出其中的激动和欣喜若狂,他近乎疯狂的抱住柏易,搂住柏易的腰,他的眼睛通红,嘴唇微微颤抖,他紧紧抱着柏易,抱住自己此生唯一的珍宝。   “什么都听你的。”   “我的一切都给你。”   我愿付出一切,献给你。   柏易伸手拍了拍章厉的后背,此时此刻,他觉得章厉像是一个缺爱的小娃娃,他有那么一点怜爱他。   怜爱大约也是爱,只是不像爱情那么深刻。   柏易轻声说:“那我答应你。”   章厉不敢置信的抬起头,他直视着柏易,看着这张熟悉的脸,心口涨得像是有什么要溢出来一般。   柏易微笑着说:“你能把我松开吗?太紧了,有点疼。”   章厉的脸很红,他手足无措,此时此刻,他脱去了成功人士,成年男人的外壳,像是五年前那个青涩的大男孩,在心上人面前总担心自己没有做好,他说:“你想要什么,只要我能给的,我都给你。”   柏易:“让我想想。”   章厉看着柏易。   柏易叹气道:“我想去旅游。”   章厉瞬间答应,几乎没有思考:“好。”   柏易知道,章厉就算想要章武的命,也会亲自动手,他变成疯子,也是因为亲手弑父,并且手段极其残忍。   只要他们去过国外,去的时间长一些,长到章武失踪或是死亡,他的任务就完成了。   柏易有一瞬间的愧疚,但这愧疚很快就烟消云散了。   他并没有欺骗章厉,他赔上了自己,答应了章厉的追求,但没有答应自己会陪他一辈子。   他为了自己的目标已经付出了代价。   他否认自己的心动,好像这样,离开时就不会太难过,也不会因为自责内疚。   章厉问他:“你想去哪里?”   柏易靠在沙发上,姿态放松,转头朝章厉看去:“去哪里都可以,环境好,适合长期休假就可以了。”   他眉眼带笑,温柔多情。   章厉贪婪的注视着他。   如果目光能化作实质,此时柏易的脸一寸一寸应该都已经被章厉抚摸过了。   这像是一个梦。   是一个美梦。   章厉的手握成拳头,指甲陷进肉里,血从缝隙中滴落到地毯上。   可他不觉得疼痛。   □□的疼痛,带给他无尽的满足。   “对了。”柏易状似无意地问,“你刚刚在发什么脾气?是生意出了问题吗?”   章厉的表情瞬间收敛了,他轻声说:“没什么,只是一点小事,你放心,以后我不会在你面前发脾气。”   柏易开解道:“如果你觉得事情不好办,可以说出来。”   章厉显然不想让柏易知道这件事,也不想让柏易插手,于是他说:“是跟合作商的问题,我晚点把文件拿给你。”   合作商也值得你发这么大的火?   柏易笑意盈盈,并不拆穿。   章厉此时觉得自己有用不完的力气,挥洒不掉的精力,他抹了一把脸,对柏易说:“我们搬家吧。”   柏易有些莫名其妙,怎么就忽然谈到搬家了?   章厉站起来:“现在这套房子太小了。”   他那双黑色的眼睛像是黑曜石一般熠熠发光:“我已经看好房子了,有书房,有健身房。”   他对柏易说:“你想要的都有。”   柏易有些惊讶:“你什么时候去看的?”   章厉:“最近你不在的时候我就去看房子。”   他希望能准备好柏易想要的一切,柏易什么都不用担心,他只需要坐着,等自己把他需要的送上去。   章厉微笑着:“我们现在就可以去看。”   于是他们就这么旷工了。   不过因为章厉是老总,于是也没人敢拦他们,再说了,老板旷工,能叫旷工吗?   柏易和章厉出去的时候,所有人都目送他们离开。   等人走后,才敢小声讨论。   “刚刚章总发火了。”   “也就只有柏易能进去。”   “换成我们早被打出来了。”   周伟忧心忡忡:“我们要不要去提醒下柏易啊?”   几人互看一眼,面面相觑,只有周伟真心实意的为柏易感到危险,他说:“章总这几年,你们都知道……”   他们在章厉搞原石生意没多久就跟着章厉了,也是慢慢从无到有,历练出来的。   没有章厉,就没有他们的今天。   在恩情和未来面前,柏易无足轻重,何必为了一个“同事”,把自己置于危险的境地下呢?   “老周,你别管太多,说不定柏易自己也愿意呢?”   “他要是愿意,这辈子就不用奋斗了,房子车子和钱都是现成的。”   “再说了,章总除了是个男人,脾气差了点,别的都很好嘛。”   周伟觉得柏易是个好人,自己也想当个好人,奈何没有胆子小,又舍不得这个好工作,只能闭嘴。   但还是打定主意要找个机会暗示柏易。   柏易自己大约也不知道,他那战无不胜的人格魅力竟然还从章厉身边策反了一个老员工。 第25章 尘埃里的玫瑰(二十五)   新买的房子在一个不算老也不算新的小区,但环境在市中心来说确实是顶尖的,小区地理位子很好,园林美化在这个时代也算是顶尖,房子格局合理,更重要的是——它大。   章厉站在客厅里:“可以把这堵墙打通,后面放健身器材,卧室两个就够了,一个主卧,一个客房。”   主卧很大,有内置的卫生间和阳台,房间的空间也很大,一个主卧就比的上一套小户型的房子。   柏易对这套房子的满意程度很高,他并不喜欢现在住的房子,哪怕里面的装修很像他五年前在筒子楼里自己改装的模样。   然而柏易并不是一个念旧的人,他一直在往前走,从未停下脚步向后看过。   “很好。”柏易夸奖道,“我很喜欢。”   章厉现在还处于极度亢奋的状态,他的心跳一直很快,没有半点放缓。   但现在他不觉得痛了。   他终于尝到了一点“幸福”的滋味。   哪怕这点“幸福”可能在别人看来微不足道,但对于章厉来说。   这一切都是他深深渴望而从未得到的。   章厉声音低沉:“以后,这就是我们的家了,你想添置什么都可以,你需要什么都能告诉我。”   “你想养猫或者养狗都可以。”   “如果你喜欢孩子,我们也可以去领养一个。”   他几乎考虑了方方面面,只要柏易喜欢,他可以放弃所有坚持让柏易得到满足。   柏易:“养只乌龟吧。”   柏易认真思考之后说:“乌龟可以活很久。”   章厉自然没有意见,准确的说,柏易现在就算想上天,他也会想办法实现。   房子还需要重装,他们暂时不能搬进来,正好去旅游,旅游结束回来之后他们就能搬过来了。   此时的章厉在脑子里勾勒着未来的蓝图,他所能想到的完美生活近在眼前,他狂喜中又带着浓烈的不安,觉得这一切来的那么不真实。   可柏易显然察觉不到章厉此时的情绪,他脑子里盘算着的是章武。   他要保证章武不会死在章厉手上,保证章厉最后不会变成一个疯子。   当天夜里,柏易和章厉躺在同一张床上,和以往规矩的章厉不同,这天晚上,章厉是握着柏易的手睡的。   他怕自己做出什么过激的事情来,怕伤害到柏易,更怕柏易恨他,怕柏易反悔。   于是他压制住自己那几乎要喷涌而出的激烈渴望,在睡前握住了柏易的手。   这对于柏易来说也是个新奇的体验。   他经常和人握手,握手的对象什么人都有。   谈生意总免不了这个。   但这是柏易第一次觉得心慌,也是第一次去感觉对方掌心的温度。   章厉的手掌有茧,触感粗糙,但是很温暖,非常温暖。   气温逐渐升高,但室内开着空调,柏易以为今晚自己会很难入睡,但是当他闭上眼睛,却不觉得难以入眠,睡意酝酿的恰好,室内除了他和章厉的呼吸外没有别的声响,安静舒畅,他很快就睡了过去。   第二天醒来的时候,柏易闻到了一股味道,像是什么东西烧焦了,他坐起身来,仔细闻了闻,终于闻出那是粥味了。   但却是烧糊了的粥,还有几不可闻的米香。   等他走去客厅,果然看见了站在厨房里手忙脚乱的章厉。   章厉没做过饭,筒子楼的厨房他从没用过,章武也不管他吃喝,自然不会给他钱去买菜。   他第一次正式下厨,场面堪称惨烈,厨房里满是浓烟,锅里的粥煮得糊了底,炒出来的蛋都成了黑色。   因为厨房动静太大,章厉也没听见柏易的脚步声。   直到柏易拉开了厨房的门。   那股浓烟瞬间飘出来,柏易差点被熏出了眼泪。   也不知道章厉是怎么在密闭的厨房里待着的。   章厉连忙关上火,搂住柏易的肩膀,关上了厨房的门,把烟雾关在厨房里。   他看着柏易被熏得发红的眼睛,心疼不已,连忙搂着闭着眼睛的柏易去了沙发,引导柏易坐上去,又去打湿了毛巾,让柏易敷敷眼。   “你没开抽油烟机?”柏易一边用毛巾热敷,一边问道。   章厉一愣,问道:“要开吗?”   柏易笑了:“有烟你为什么不管火?”   章厉:“……我不知道熟没熟。”   既然不知道,那就煮着吧,自然就糊了。   柏易叹气:“做饭这事,还是让我来吧。”   他又问:“上次怎么没糊?”   章厉:“上次只做一个黄瓜,不用切这么多菜。”   章厉也不明白,他每一步都是按照食谱来的,怎么会做不好呢?   他希望柏易什么都不用做,每天享受生活,不然他实在不知道自己能给柏易什么。   “我喜欢做饭。”柏易不希望章厉钻牛角尖,毕竟如果章厉一定要昨天做饭,受伤的只有他的胃。   柏易极尽温柔体贴:“做饭对我来说不是麻烦事。”   章厉声音极低地说:“我只是想为你做点什么。”   他并没有安全感,即便柏易愿意给他机会,即便他们的关系比之之前已经有了质的飞跃。   可他依旧惶惶不安。   因为他一直认为,柏易在他心里独一无二。   可他在柏易那里,却并非不可替代。   柏易不缺钱,也不缺社会地位,只要柏易愿意,他随时都能自立门户。   他不知道柏易缺什么,于是只能在一些小地方费尽心思,祈望柏易能看到他的好。   能因为他的好离不开他。   “你现在已经是成功人士了。”柏易拍了拍章厉的肩膀,好像章厉还是五年前那个未成年的青少年,他依旧扮演着知心大哥哥的角色,他语气温柔的安抚,“你站的越高,越有成就,就越能吸引人。”   “男人的魅力,永远在事业上,不必在意一些小事。”   柏易嘴上是这么说的,心里也是这么想的。   一个男人,如果胸无大志,不知奋进,那么他的一生,实在算不上成功的一生。   柏易还记得自己决定开工作室,决定从商,就是因为这个舞台足够大,台阶足够高。   无数人前赴后继,都想在这个舞台上一展所长。   人的一生,都在寻找展现自我的舞台。   就像不停鸣叫的蝉,对所有人说:“看着我。”   章厉在柏易的劝说下终于放弃了下厨,他第一次发现自己在一个领域里实难安身,于是满腹不甘地说:“那就请个阿姨。”   他担心累着柏易。   柏易似笑非笑地看着他:“你愿意让阿姨进这个门?”   无论章厉表现的多么体贴,他那刻骨的占有欲无论如何都无法隐藏。   柏易没有接触过这样的人,却了解这样的人。   因为他也相同,他对自己的东西,都有一股占有欲和控制欲。   只是情节没有章厉的严重罢了。   章厉看着柏易。   他觉得自己被柏易看透了,柏易看到了他的低劣,看穿了他那见不得人的心思。   但柏易表现的很平静。   他既没有厌恶他,也没有鄙夷。   好像这一切再正常不过。   章厉深吸了一口气,他感觉自己的胸膛里有什么东西正在剧烈的升温膨胀,似乎马上就要爆开来,他压制不住,也不想压制。   于是章厉的身体先大脑一步做出了选择。   他一只手抓住柏易的肩膀,一条腿半跪在柏易的腿旁。   他这么爱他,愿意为他付出一切,只想得到一点微小的回报。   于是他朝圣般虔诚的低下头,动作温柔又坚定地吻了下去。   他吻下去的那一瞬间,身体里的每一个细胞都在狂躁的大喊——占有他!   从里到外,完完全全的占有他!   让他属于你,在他的身上留下印记!   但他克制住了,他几乎用尽了所有的自制力,才克制住那不断膨胀的奢念。   和章厉一样,柏易也在克制。   不过他却是在克制着不把章厉推开。   他能感受到章厉热情的唇,炙热的气息,这一切都让他感到陌生,人面对陌生的事物,下意识的反应就是逃避和远离。   章厉在咬他的下唇,力道很轻,很缠绵。   柏易没有闭眼,他双眼无神的看着近在咫尺的章厉。   章厉眼睛紧闭,他不知道自己这时的表情可称得上狰狞,面部肌肉纠结。   柏易被动的被吻着,他有些恍惚,也有些茫然。   章厉为什么这么爱他?   他究竟做了什么值得被爱的事?   最后柏易还是推开了章厉——他实在是吻得太久了!   并且越发用力,柏易的嘴唇都变得红肿水润。   “疼。”柏易头一次语带怒气。   章厉却看着柏易的唇,他没有因为柏易的发火而后悔。   走在沙漠中的人好不容易碰到一片绿洲,又怎么能指责这个人不知收敛呢?   章厉的喉结上下滚动,他嗓音嘶哑,带着无法言喻的难耐:“下次我会注意的。”   他伸出手,迷恋的用拇指摩擦着柏易红肿的唇瓣。   柏易不是个能坚持发火的人——他已经养成了习惯,轻易不会发火,即便发了火,也会很快调整过来,把怒气压制下去。   于是他放缓了语速:“我觉得下次你还想这样,可以提前给我打个招呼。”   章厉的眼睛亮了。   像是饿狼的眼睛看见了猎物一样。   他靠近柏易,嘴唇贴在柏易的耳廓,轻声说——   “我能吻你吗?” 第26章 尘埃里的玫瑰(二十六)   章厉完美诠释了什么叫做蹬鼻子上脸,可奇怪的是,柏易却并不觉得讨厌,他甚至觉得章厉有些可爱。   虽然他经常觉得别人可爱,如果别人蠢一点,那是蠢得可爱,恶毒一点,那叫坏得可爱。   只要跟他的利益不冲突,就都是可爱的。   但章厉的可爱跟那些人不同,一个人捧着一颗真心,眼中除了他没有别人,怎么能不可爱呢?   爱他的人多,但像章厉这样的,大约一个都没有。   人们总是很忙,忙着生存,忙着生活,恋爱也很快节奏,希望今天确定关系,明天发生关系,后天结婚,外天生个孩子。   把事情一口气办完了最好,花费几年时间去追求别人,或是谈个长时间恋爱的都是凤毛麟角。   虽然柏易没有考虑过恋爱,但现在却觉得恋爱似乎也还不错?   他没跟男人谈过,也没跟女人谈过,他对恋爱的认识还停留在影视作品里。   偶尔去看电影,看完后吃个烛光晚餐,经常拥抱接吻。   答应了章厉以后,他才知道原来恋爱还有另外的样子,章厉笨拙的,想要照顾他,讨好他的模样,一方面让他觉得有些好笑,另一方面,他也不是没有触动。   此时的章厉正在收拾东西,他已经买好了机票,准备跟柏易去海岛旅游,公司刚弄好了执照,最近也没什么事,就算去旅游也可以远程办公,并不影响什么。   柏易看着章厉一脸认真的把两人的内裤叠好,分别装起来,再放进行李箱里。   此时柏易才发现,章厉的内裤比自己大一个号。   这可不是什么好信号。   柏易后知后觉的想到,他们要去旅游。   那是不是意味着,他们会在旅游的时候发生些什么?   柏易的脸色很复杂。   但章厉不知道柏易的纠结,他沉浸在满心的愉悦中。   他想了很多,甚至都想到了他们老了以后要去哪里养老。   未来的每一天,他都会跟柏易在一起。   柏易的眼里只会有他一个人,他会一直在柏易身边,为柏易准备好一切,让柏易离不开他。   时间久了,日子长了,即便柏易对他依旧不够爱,那也没有关系。   “衣服少带点吧。”柏易看章厉都快把衣柜塞进去了,终于忍不住出口提醒,“待在海边穿泳裤比较多。”   章厉的手停在半空中,他眉头微皱,眼睛微眯。   泳裤?   他的脑子里出现了柏易穿着泳裤的画面。   章厉的牙齿咬紧了。   不知道为什么,只是一个表情而已,柏易竟然察觉到了章厉在想什么,他叹气道:“现在不是古代,就算是古代,我也不可能大门不出二门不迈。”   章厉紧抿着唇,转头说:“我知道。”   他只是不能容忍别人看到柏易的身体。   他还记得筒子楼的时候,他会看柏易锻炼,柏易的皮肤很白,肌肉却很精实,他有漂亮的胸腹肌和背阔肌,当汗水从他身上滑落时,即便柏易什么都不做,也性|感的让人口干舌燥。   章厉觉得柏易能吸引世界上的所有人,无论男女。   如果有人不被柏易吸引,那一定是那个人眼瞎了。   估计柏易本人都没有这么自信。   章厉已经准备好了一切,章厉对他们的旅游充满了憧憬,他订好了酒店,海边别墅的照片存在他的手机里,他也让人告知酒店怎么装饰他订好的别墅,因为他出手阔绰,酒店自然乐意。   走之前的那天晚上,柏易在和章厉看电影,新上的电影是一部喜剧片,电影院里欢笑不停。   章厉趁着电影院的黑暗握住了柏易的手。   周围全都是人,只是没有人观察他们,电影里的主角一次次闹出笑话,又一次次努力奋斗。   章厉转头,看着柏易的侧脸,柏易的每一寸在章厉看来都是完美的。   于是在这完美的引|诱下,章厉靠近了柏易,在柏易的测脸上印下了一个极轻的吻。   柏易几乎没有察觉到这个吻。   好在这个吻一触即分,没人发现。   “你在干什么?”柏易压低嗓音,在章厉的耳边问。   章厉在柏易靠过来的瞬间转头,两人的嘴唇碰在一起。   柏易在这个充满了人的坏境中感到紧张,于是他的心跳开始加速,这是他人生第一次有心跳加速的感觉,他的耳膜似乎都要被心跳声震破了,他的心脏疯狂地想要跳出胸腔。   可柏易不知道,他的心跳加速是因为在人群中宛如偷情般举动的紧张,还是因为章厉那快而轻的吻。   柏易觉得不可思议。   之前章厉吻他的手背,与他接吻的时候,他都没有这种感觉。   所以他认为自己是不爱章厉的。   爱是眼睛微张,呼吸急促,体温上升。   爱是荷尔蒙和多巴胺的狂欢。   但是现在,柏易又不能确定了。   因为他的心跳确实越来越快,额头也有汗珠分泌,他在这个黑暗密闭的电影院里闻到了一丝香味。   一丝冷冽的香气。   就像生长在冰原上的玫瑰。   柏易头一次回应了章厉,他把手覆在章厉的手背。   那一瞬间,他感觉到章厉的身体狠狠地颤抖了一下,如果这里不是电影院,不是在人满为患的地方,或许章厉会做更多的事。   爱情诞生的时候,谁都不知道它会来得那么快,不给人准备的时间。   也不知道它会来得这么凶猛,让人在瞬间丢盔弃甲。   柏易转回了头,注视着大荧幕,大银幕上主角在历经千辛万苦后依旧没有成功,他还是那个修轮胎的小工人,但和最开始不同,他跟旁边小卖部的老板娘结了婚,生了孩子,他脸上不再野心勃勃的表情,但笑容却更多了。   换个角度,他的人生也并不失败。   爱情是个永恒命题,从古至今无数人高歌赞美,永不落伍。   我栽了。   柏易心想。   但他很平静。   他会离开这里,回到自己的世界,他会跟章厉说再见,于是此刻的动心,就会成为将来无法避免的痛苦。   柏易没有纠结,他从来都知道自己要什么,明天属于明天,但今天就在此刻。   之前的所有顾虑统统被他抛到了脑后。   那隐秘的动心可以隐藏,可以被忽略遗忘。   但此刻这颗跳动的心脏却不能作假。   柏易忽然在章厉的耳边问:“家里有套和润滑剂吗?”   章厉像是傻了一样,他的脸瞬间通红,红到了脖子,红到了耳根,他一时之间竟然张不开嘴,说不出话。   可柏易并不害羞,他的手指在章厉的掌心中挠了挠。   章厉的脸更红了,正好这时候电影放映结束,影院里的灯光亮起,章厉那通红的脸就出现在柏易的眼帘中。   他觉得章厉很可爱,可爱的像一个苹果,很适合在一个合适的时机一口咬下去。   在人群中,他们没有牵手,但章厉的目光紧紧跟随着柏易。   现在的柏易也不再觉得章厉粘腻,他有一种被强烈渴求和被需要的感觉。   他们去了超市,买到了套和润滑剂。   柏易只知道需要这两样,他毕竟没有了解过这些东西,从没想过需要这些东西。   章厉选套的时候表现的很稳重,他只是皱着眉,抿着唇,老板甚至以为他是来砸场子的,直到他给了钱,老板才松了口气。   章厉只是还有些恍惚,他不明白,怎么看了一场电影,柏易的态度就变了?   两人走在夜晚的河边小路,晚风很温柔,吹动走在前方的柏易的发梢,也吹动着章厉的心。   这一刻是章厉这五年,每一个夜晚都在盼望的事,他能跟柏易走在一起,睡在同一张床上,吃着同一桌饭。   章厉走在柏易身后,轻声问:“我走了以后,你有没有想过我。”   柏易:“想过,那时候大家都以为你去挖煤了。”   当时的煤矿工人很挣钱,但也很危险,很多新开的煤矿没有什么安全措施,工人们在黑暗的环境下工作,可能下一秒就会塌方。   但这个工作对工人的要求很低,不需要学历,不需要工作经验,只需要是个四肢完好的人就行了。   并且报酬不菲。   当时柏易虽然知道章厉不会死,但也觉得如果章厉真的去了,那么章厉就可能真的不会回来了。   章厉第一次谈起五年间的事,他沉默半晌后说:“我找了朋友,让他帮我还了债,我签了合同,去缅甸。”   “每天,都睁眼到入睡,我都在想。”   “我在想,我不能一直待在缅甸,不能永远当一个采石工人,因为一个采石工人给不了你任何东西。”   “不能承诺未来,也不可能追求你。”   “你也不会爱上一个采石工人。”   章厉自嘲地笑了笑:“所以我去学着怎么验石,怎么捡漏,怎么扩开关系网,怎么把石头高价出手。”   他那一年,每天的睡眠时间没有一次超过五个小时,每天都是高压的劳动,作为外来劳工,他们这些人是没什么地位的,处于最底层。   那是柏易没有接触过的世界,也是章厉以前没有接触过世界。   那个世界的强弱更现实,更残酷。   比宣阳那个小县城更加残酷。   他必须要站到高处,才能得到他想要的。   章厉向前走了两步,握住了柏易的手。   ——他得到了。 第27章 尘埃里的玫瑰(二十七)   那天晚上,柏易和章厉回了家,门关上的那一刹那,不知道是谁先主动的,柏易感觉自己在意识的幻海中飘荡沉浮,他被章厉紧紧抱在怀中,他们的嘴唇没有一刻分开,这种强烈的被需要被渴求的感觉占据了柏易的全部感官。   他不知道明天会是什么样,也不知道任务应该怎么办,他放任自己在章厉带来的汹涌波浪中随波逐流。   柏易在最后也是最高的顶峰时,忽然想起了很久之前,朋友在结束初夜后对他所说的话:“你能感受到他的温度,他的嘴唇和身躯,你能在性这件事上感受到无穷的爱。”   性和爱向来是分不开的,它们紧密联系,相互缠绕。   柏易能感受到章厉火热的躯体,感受到章厉身上的热汗,那汗珠滴落到了柏易自己身上,和他自己的汗水交融在一起。   直到一切消散,柏易躺在床上,身下的床单已经被打湿,他不住喘气,难以恢复体力。   火光在黑暗中亮起,章厉在床头给柏易点了一支烟。   柏易的胳膊撑着床坐起来,正要从章厉手中接过,就看见章厉吸了一口才把烟递给他。   章厉依旧不会抽烟,烟在他的嘴里停留几秒就被吐了出来。   柏易笑着说:“不抽烟是好习惯。”   柏易不会知道,章厉曾经抽过烟,他学着柏易的姿势抽,但始终没有学会。   他不喜欢酒,于是也不怎么喜欢烟,章武带给他的回忆里,除了酒味,就是烟味。   章厉的下属也从不在他面前抽烟。   只是这条铁律在柏易身上就失了效,柏易身上的烟草味是章厉闻过最好闻的催|情|香。   人在面对特定的人的时候,一切坚持都通通化作了云烟。   烟头的火光忽明忽暗,柏易的头发已经全湿,他斜倚在床头,眉眼间依旧还有残留的余韵。   他不必说话,也不用做出任何表情,就已经把性|感写满了周身。   这一幕刻在了章厉的脑子里,刻在章厉的灵魂深处。   他有一种难以诉说的饱腹感,好像他的灵魂在这一刻都得到了满足,他坐在床边,安静的看着柏易。   室内没有开灯,他只能凭借窗外照射进来的微弱月光注视着柏易。   注视着他此生最爱的人。   他想握着柏易的手,走过这一生。   他们或许会为了无关紧要的小事,但没有关系,他会退让。   他们也或许会在阳光下拥抱接吻,环游世界。   一起看电影,一起吃饭,或许等他们老了,要一起进医院。   因为没有孩子,所以他们没有牵挂,可以去所有他们想去的地方。   等他们再也走不动了,就住进养老院里去。   到进棺材的那天,他们依旧在一起,死后他们的骨灰掺在一起,一起下葬。   章厉不着寸缕,慢慢的弯下腰,他的额头抵在柏易的胸膛,然后侧过头,耳朵贴上去,听着柏易的心跳声。   柏易低笑起来,胸口都在震动,他的声音很沙哑:“怎么,你要吃奶吗?”   章厉抬起头,两人目光交汇,烟燃得太长,烟灰掉落在地上。   柏易的一只胳膊高抬,不让烟烫到章厉,但另一只手攀着章厉的肩膀,他们在月光下接了一个缠绵的吻。   吻从温柔到粗暴。   这个漆黑的夜晚好像屏蔽了外界一切,只留下两个相爱的人,他们重复了一遍又一遍爱人间最原始的运动。   拥抱,接吻,缠绵。   在晨光照进房间时,这个房间遍地狼藉。   柏易有一种奇特的感觉,他从未感受过,好像有另一个人走进了他的生命。   那荒芜的世界里忽然开出了一朵花。   另一个人的体温,另一个人的力量。   他感受的是那样清晰。   整个晚上柏易都没有真正睡着,当他陷入梦乡时总会被吻醒,章厉似乎一直在寻找他的唇,就像久渴的人终于找到水,他温柔的安抚着章厉,无限的接纳他。   晨光熹微,当清晨的阳光照进室内,柏易睁眼时看到的就是章厉那双漆黑的眼眸。   不知道章厉是起的太早,还是根本没有睡,两人头挨着头,感觉这样亲密,柏易在温柔的晨光中朝章厉笑了笑,然后凑过去,给了章厉一个早安吻。   章厉伸出胳膊,揽住了柏易的腰,拉近了两人的距离。   他们胸膛紧挨一起,鼻尖抵着鼻尖。   章厉专注的看着柏易,他的眼睛乌黑深沉,饱含深情:“我很高兴。”   他从未这样高兴过,他高兴的胸腔胀满,心脏像是被一只大手捏住般疼痛。   柏易抚摸着章厉的脸颊,回应道:“我也是。”   就在章厉的手开始不规矩的时候,柏易却忽然坐了起来,他双脚踩在地板上,站直了身体,背对着床,在晨光的照耀下伸了一个懒腰,这尤其显得他腰肢柔韧,他转头朝章厉笑道:“我先去做饭,十点的飞机,不急。”   章厉也站起来:“我帮你。”   柏易叹了口气,用一种堪称宠溺的口吻说:“我负责做,你负责吃,我们分工合作。”   好像有潺潺溪流蜿蜒而下,滋润干涸的心田。   章厉的呼吸都停止了,他呆愣在原地,连呼吸都忘了,直到柏易离开房间,他才终于回神。   如果这是一场梦的话,章厉面无表情的想。   希望他永远不要醒过来。   柏易在做三明治,热了牛奶,他穿着一条短裤,外头罩着围裙,这是他们之前去超市采购的时候买的,上面是一颗颗小熊的脑袋,看上去憨态可掬,十分惹人喜爱,柏易倒不觉得身体有什么不舒服,他对这方面没有研究,不知道自己是多么的天赋异禀。   油在锅中滋滋作响,柏易把切好的培根放下去,一片片煎得微焦,室内被这油香和肉香占满。   章厉则在房间里换床单被套——他很想把这套被换下来的,见证了他和柏易第一次的床单收藏起来。   但又担心旅游回来以后这床单会臭。   于是他纠结了好几分钟,才终于动手开始换,然后丢进洗衣机,洗好后再放进烘干机里。   他们对坐着吃了改变关系后的第一顿早餐。   章厉没有动手边的牛奶,柏易挑眉问:“怎么了?不爱喝牛奶?”   章厉端起杯子,还是抿了一口,对柏易说:“之前喝得太多了。”   他还记得柏易曾经告诉他自己喜欢一米九。   还说想要长高就要多喝牛奶。   在缅甸的时候只要他能买到,总是喝药一样的去喝牛奶。   他也确实长到了柏易喜欢的个头。   他不在意柏易说的真假,只要是柏易说的,他都愿意照做。   但他们最终没能坐上订好的飞机,下属的一通电话过来,原本还在安静倾听柏易对海岛期望的章厉连脸色都变了。   柏易下意识觉得不好,他问道:“怎么了?出什么事了?”   章厉手里握着手机,他的神情有了恍惚,像是发生了什么不可思议的事。   “章武出了车祸。”章厉笑了笑,但那笑容残忍而冷漠,不过很快就收敛了,“双腿截肢,他这辈子都要坐在轮椅上。”   章厉表情淡然,但他紧握住手机的手却暴露了他此时的情绪,他的手背青筋毕现,不知用了多大的力气。   还是柏易说:“去医院看看吧。”   章厉对章武的感情极为复杂,曾经他们相依为命,那时候即便章武总是打骂他,他对章武也依旧有感情。   那毕竟是他的父亲,是他在这个世界上最亲密的人。   但亲情很快被消磨的一干二净。   他对章武的恨根植在骨髓血液之中,恨意发酵,把一切都变得面目全非。   章武这段时间的日子过得并不怎么好,他没从章厉手里要到钱,只能靠要饭来维持生计,他是个老酒鬼,酒是他人生中必不可少的东西,是他的第二生命,于是这些要来的钱,他只能去买劣质的酒,度数高且伤喉。   这种酒基本都是酒精勾兑的,喝了以后极易上头,他在酒后闯上了环城高速,被一辆货车压过了腿。   好在货车司机第一时间打了急救电话,否则章武的一条命就没了。   柏易知道的时候甚至有些遗憾。   章武如果死在这场车祸中,或许才是一件好事。   但章武没死,反而就成了麻烦。   两人驱车去了医院,章武已经醒来了,他正在病房里冲着医护人员大发雷霆,但因为只有上半身能动,所以他的撒泼也撒的毫无力度,但因为实在太过吵闹,医护人员和同病房的病人都不堪其扰。   章厉站在病房门口看着。   他忽然发现,章武原来已经这么老,这么孱弱了。   章武的头发黑白掺杂,脸上全是皱纹,他的手臂肌肉早就已经消失不见,劣质酒不能给身体提供一点营养,于是他脸颊凹陷,眼眶青乌,因为车祸,身上还有许多擦痕。   章武还在冲护士骂:“你个狗娘养的不知道轻点?!”   “真是什么东西都能进医院了!”   “我告诉你,老子有的是钱,别他妈给老子摆脸色!”   “我儿子是大老板!我是大老板他爹!”   “你们对我不好,我就让我儿子把医院给你们砸了!”   ……   他满口污言秽语和生殖器官,年纪小的护士被骂的双眼泛红,她手里还拿着尿壶,呆立在原地,人的尊严和本能让她想立马转头离开,但护士的职业素养让她无法迈动步伐。   就在护士不知道该怎么办的时候,一双手忽然出现在她面前。   年轻男人微笑着对她说:“东西给我吧,你去忙。”   护士迟疑道:“你是?”   男人声音温柔,如一缕清风:“他是我伯父。”   护士松了口气,把尿壶递给他,小声说:“这是干净的,新的,他说不用别人用过的。”   她没说之前那个尿壶被章武扔到了她身上。   护士走的时候还在思考,那样一个人,怎么会有男人这样的亲戚。   她走到门口,目光被站在门口的男人吸引。   他身材高大,手臂肌肉结实,他静静的站在那,似乎变成了一尊雕像,不动如山。   可眼底情绪复杂,竟叫人看不出深埋在他眼底的是恨意,还是杀意。 第28章 尘埃里的玫瑰(二十八)   躺在病床上的人失去了两条腿,他下半辈子都只能在轮椅或床上度过,愤怒和痛苦彻底击溃了章武,他看到柏易的瞬间便朝门口看去,隔着半个病房,这对父子的目光终于交汇。   章武像是被人掐住了脖子,再也骂不出一个字。   而章厉只是站在门口,安静的看着他。   “让他进来。”章武声音嘶哑,他现在所有的希望都寄托在章厉的身上,于是态度也发生了改变。   人的屁股决定脑袋,当年他用父亲的身份和武力占据高地的时候,可从不用这样的语气说话。   现在他成了废人,需要人照顾,需要人花钱了,他的脾气就没了。   柏易看向章厉,但他没有开口让章厉进来。   他知道,这要看章厉的选择,他也不觉得章厉会原谅章武。   有些痛和恨,不是说忘记就能忘记的。   章厉走了进来。   章武浑浊的眼睛看向章厉,他终于仔细打量了自己的儿子。   他已经很久没有这么认真的看过章厉了,他有些恍惚,他儿子原来长成这样吗?   时光好像回到了许多年前。   妻子抱着还是婴儿的章厉,靠在他的肩膀上,对他说:“小厉长得好,鼻子像我,眼睛像你,照着咱们的优点长的,以后肯定是个帅小伙,肯定有不少小姑娘喜欢。”   他那时候怎么说的?   他说:“他长得再好,也没他老子长得帅。”   妻子笑道:“你最好看。”   章武看着章厉朝自己走来,他的嗓音颤抖:“你这个不孝子,还知道来看我?!”   章厉没有坐下,他站在窗边,居高临下的看着这个可笑的老男人,没有担当,没有抱负,对家人也没有信任,他或许也有优点,只是在缺点面前,他的优点无关紧要,甚至更让人愤怒。   “我来看看你。”章厉声音很冷,没有温度,也没有感情,“看你有多惨。”   章武一愣,随即怒吼道:“我是你爸!”   章厉嗤笑道:“我是野种,只有妈,没有爸。”   章武憋红了脸,他用野种这两个字骂了章厉十多年,他找不到任何话语来反驳。   “你以后就没有腿了。”章厉拉住了柏易的手腕,“走吧。”   章武:“我是你爸!没我你早就死了!”   “没我你早就死了!”   “没有你,妈就不会死。”章厉轻声说,“你活成这副样子,还不明白吗?”   “等你出院,我会来接你。”   章厉朝章武笑了笑,那笑容阴郁到了极点。   章武似乎又看到了那个幼小的孩子,躲在厨房的角落里,用细瘦的胳膊护着头,一边承受着他的毒打,一边用阴郁的眼神看着他,好像只要给他一个机会,他就会扑到自己身上,咬下自己身上的肉。   他像一匹孤狼,凶狠和残忍是他立身的根本。   那匹孤狼长大了,他披上了羊皮,融入了羊的世界。   但骨子里,他依旧是那匹狼。   依旧知道,只要他后退一步,那无穷无尽的黑色潮水就会无孔不入的将他包围。   章武咽了口唾沫:“你想怎么样?!”   章厉:“你是我爸,我给你养老送终,天底下没有比这更正常的道理了。”   章武瞪大眼睛:“我不要你养我,你给我钱!我自己养自己!”   章厉冷笑了一声。   那笑声戾气十足。   章武打了个哆嗦,他的直觉告诉他,这绝不是什么好事,他断了腿,没有独立生存的能力,如果真被章厉接走了,那他将面对的,或许才是真正的地狱。   “我不去!你别来接我!”章武喊道,“你不是我儿子!你是个野种!你要害我!”   章厉叹气道:“爸,不要闹了,我等医生通知,等你能出院了,我就来接你。”   章武还要说话,章厉却已经拉着柏易的手腕离开了病房。   柏易对章厉说:“等等,我去给你爸请个护工。”   章厉眉头紧皱,显然觉得这不是一个好主意。   然而柏易说:“之前那个小护士,挺可怜的。”   年纪轻,在医院没有站稳脚跟,也不敢阳奉阴违,只能任章武欺负。   柏易去请了一个中年护工,是个五大三粗的婶子,人很爽朗,手上有劲,柏易多给了对方一些钱,让对方这些日子就照顾章武一个人,他细心的对婶子说:“他脾气怪,容易发火,您不要惯着他,只要他能吃能喝就行。”   婶子头一次听见这样的要求,平常人请护工照顾老人,哪个不是千叮咛万嘱咐,让她对老人好点,温和点,她听着都觉得稀罕。   柏易也没有解释太多:“您照顾了就知道,您只要知道,我们家属这边对您的行为不会有任何限制。”   婶子莫名其妙的应了,觉得世界之大,无奇不有。   但她还是决定要好好照顾章武,断了腿,儿子还不伤心,可怜啊。   可没过两天,她就知道章武到底是个什么货色了。   一点不合心意就开骂,要不是断了腿,肯定还要打她,她再爽朗也是个人,只要是人,都有自己的喜怒哀乐,她在被骂了两天,折腾了两天之后,终于想起了柏易对她说的话。   于是章武的待遇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护工的力气越来越大,动作越来越粗暴,他把饭盒打翻了,她也不再去重新打,就让他这么饿着肚子。   饿了两顿,他也就不敢再打翻饭盒。   他要是骂她,她就直接离开病房,临走前还把水杯里的水倒了,也不给他接尿。   几次三番下来,章武也不敢作妖了。   护工有家属的叮嘱,就像是尚方宝剑,家属都不追究,这又算不上虐待,于是她终于找到了照顾章武的办法。   就把他当成一块烂肉,别把他当做一个人。   这样他就老实了。   距离接章武出院还要一段时间,两人的旅游计划也搁浅了,柏易想说服章厉把章武送到养老院里,眼不见心不烦,但柏易提了几次,章厉都没有松口。   “把他接回来,然后呢?”柏易抓住章厉的手,循循善诱,“你想怎么样?打他?不给他饭吃?不让他去厕所?”   “那不是折腾他,是折腾你自己。”柏易温柔的注视着章厉,“你现在有我了,我们有一个家,为什么要让他来?”   章厉紧抿着唇,他不能告诉柏易原因,不能告诉柏易他母亲真正的死因,那真相污秽至极,鲜血淋漓。   章厉只是从背后抱住柏易,轻轻的啃咬亲吻柏易的耳垂:“那就不让他来。”   柏易并不在意章武的死活,他要在意的事情多了,并没有多的精力分给章武。   “那就好。”柏易转头和章厉对视,两人接了一个极轻柔的吻。   随后相视一笑。   柏易是个细心的人,这份细心只要他愿意,能体现在各个方面。   于是章厉就享受到了柏易无微不至的关心和爱护,柏易似乎是要把他从未感受过的美好一股脑的补给他,每一顿饭做的都是章厉爱吃的菜色,第二天要穿的衣服和鞋,柏易前一天也会给他配好。   柏易会在做事的空档跟他说些情话,会在黑夜里亲吻他的皮肤。   章厉沉浸在柏易给他营造的完美世界里,每一分钟都宛如置身天堂。   只有柏易知道,这是他能带给章厉的最后的时光。   章武的意外加速了任务的进程。   只要章厉完全放弃对章武的杀意,章武要么早死,要么活到寿终正寝,柏易的任务就结束了。   他确实对章厉动了心,也确实承认这虚无缥缈的感情就是爱。   但这爱不足以让他放弃任务,放弃现实世界,他冷静且冷酷的“爱”着章厉,为他的离开做好铺垫,力图为这份短暂的感情画上一个圆满的句号。   然而章厉不知道,他不知道这天堂一般的生活是以天来计算的。   章武最后被章厉让人接走了,他出院的那天,几个陌生人把他架上轮椅,推往了未知的世界。   他向同病房的病人求救,向护士和医生求救,向遇到的每一个人求救,可是没有一个人理会他,他在他们眼里,就是一个无理取闹,并且脾气暴躁的老人。   这些陌生人是章厉的下属,从缅甸时就跟着他,且从来没在柏易面前露过脸。   他们把章武接去了郊区的一栋民宅里,前不着村后不着店。   当民宅的铁质大门打开时,章武恐惧的失了禁,他不再怒骂,而是朝着这些人祈求。   “你们去告诉章厉,我错了,我知道错了,我给他认错,给他道歉。”   “他不能这么对我,我是他爸,我是他亲爸。”   “他不能这么对我……”   推着轮椅的中年男人朝章武微笑,他的声音憨厚老实,说出来的话似乎也很体贴尊重:“武叔,不要急,这才哪儿到哪儿,我们老板是个孝子,您怎么对他的,他就怎么对您。”   “您放心,我们都会好好照顾您,绝不让你吃苦。”   “每天有饭吃,有衣穿,有地方睡,多好的日子啊。”   “您啊,等着享福就行。”   章武疯狂地大喊:“我是他爸!我把他养大了!”   中年男人接话说:“谁说不是呢?所以我们老板给您养老,那是天经地义,武叔,咱进去了。”   章武被推进了铁门里,他惊恐地大喊着。   可是在这荒无人烟的地方,他的声音注定只有树木飞鸟能够听见。   无人察觉。 第29章 尘埃里的玫瑰(二十九)   单独一栋立在山林中的小楼,周围只有自然生长的树木草丛,离最近的镇都要开一个多小时的车,荒无人烟,罕有人至,而章武就被安排在这栋小楼里,被关在房间内,照顾他的人每天会给他端去一顿饭菜,隔几天也会给他换一身衣服。   没有人殴打他,也没人虐待他。   他们只是不理他,任由他在床上哀嚎怒骂,全都充耳不闻。   午后的休憩时光,章厉收到了一条短信。   他吻了吻正在午睡的柏易的额角,柏易没有睁眼,他轻声问:“怎么了?”   章厉:“公司有点事,我要过去一趟。”   柏易:“我陪你一起去。”   章厉双手按住柏易的肩膀,他低下头,鼻息火热,他亲吻过柏易的额头鼻尖,又落在柏易的嘴唇上,柏易没有拒绝,他搂住章厉的脖子,投入在这个热情的吻里。   “你睡吧,不是什么大事,回来的时候我给你带烧鹅。”章厉微笑着抚摸柏易的脸颊。   柏易重新把眼睛闭上:“行。”   就在章厉要出门时,柏易又说:“早点回来。”   章厉站在门口,手抓着门把手,他知道柏易在家里等他:“好。”   听见关门声后,柏易翻了个身,很快进入了深眠。   但章厉却并没有如他所说的一样去公司,他开车上了环城高速,驶离了城市,开上了老路,路越来越窄,年久失修的老路早就没了车辆,水泥路凹陷或是开裂,这一路行车颠簸,等他到的时候,已经是下午四点了。   他站在小楼的铁门前,抬头看着这栋房子。   很快就有人来给他开了门。   中年男人走到章厉身边说:“看情况不太好,估计就这两天的事。”   没有妥帖的照顾,加上抑郁的心情,糟糕的环境,章武一天比一天虚弱了。   他的虚弱用肉眼都能察觉,甚至不必用上医用器械,只要长着眼睛的人都能发现,章武快死了。   章厉点点头,迈腿走上台阶。   章武住在一楼的房间里,一楼比二楼闷热潮湿,而且二楼有空调,一楼没有。   中年男人拉开章武的房门,等章厉进去之后他才关上。   章厉走进房间,这房间简陋极了,一扇窗户,外面是铁栏,里面只有一张床和一张椅子。   里面充斥着一股奇怪的味道,是汗味和体味的结合,又臭又酸。   章武躺在那狭小的床上,脸色灰败,比在医院时更瘦了,他瘦的几乎只剩下一把骨头,他此时正睡着,还没有醒,于是章厉打开了窗户,让新鲜的空气涤荡屋内的污浊,然后坐到了床边的椅子上。   他沉默的看着章武的脸,不急不躁,就这么坐着,没有别的举动。   当夜幕降临,章武从噩梦中醒来,看到的就是章厉那双漆黑的眼睛。   在章厉小时候,每当章厉阴郁的用这双眼睛盯着章武的时候,章武都会怒不可遏的上手打他。   但是现在,章武即便有这个心也没这个力了。   更何况,他现在很害怕,他在看到章厉的瞬间尖叫了一声,然后用手臂护住了自己的头。   ——就好像当年章厉所做的一样。   章厉忽然觉得有些索然无味,他并没能从这个孱弱的男人身上找到报复的快|感。   于是他只是这么坐着。   “爸,舅舅之前给我打了电话。”章厉像是在跟章武说话,又像是自言自语,“最开始的时候,只是几个小混混吹牛,后来越传越广,你也信了。”   “你不信我妈,更信外面的闲话。”   “我妈没走,你就拼命的作践她。”   章厉:“爸,如果你没信他们,如果你没作践我妈,现在咱们过的是什么日子?”   章武躺在床上,双手还护着头,目光呆滞的看着天花板,让人看不出他是在思考,还是已经完全放弃了思考。   可这并不影响章厉继续说下去。   “妈在麻纺厂工作,你在木材厂工作。”章厉笑了笑,“我能好好读书,考高中,考大学。”   “等你们老了,我就接你们到省城养老,让你们出去旅游。”   章厉:“爸,你后悔过吗?哪怕只有一秒?”   章武用手臂挡着眼睛,但泪水却不停地从脸颊滑落,他早就知道妻子没有背叛他,但他不能承认,他必须稳稳地戴上这顶绿帽子,才能不去后悔,才能不去回忆,他才能继续过没心没肺的日子。   不能承认原本美好的生活被他自己亲手毁了。   章厉没有看章武的脸,他并不在意章武是否后悔,惨剧已经酿成,早就没有意义了。   “妈的骨灰在宣阳。”章厉冷静地说,“你死了以后,我会让人把你的骨灰带回宣阳,就撒在妈墓地旁边,你要是有心,去了下面再跟我妈认罪吧。”   一直沉默着的章武此时终于出声了,他大声嘶力竭地喊道:“我不回宣阳!你把我洒河里,洒在随便哪个山头,我不回宣阳!”   他相信生死轮回,相信人要投胎,他也相信死了以后他要去地府。   他不能回宣阳,一旦回了宣阳,他死后就要面对妻子。   章厉:“爸,你死后的事,是我来打理。”   “你没有寿衣,也没有棺材,我会让你直接拉你去火葬场烧成灰。”   章武不停地喘气,他气喘吁吁,说不出一句完整的话,刚刚的喊话耗费了他所有力气。   章厉:“爸,还有什么要说的吗?”   过了近十分钟,章武才终于说:“你……不是我儿子……”   章厉脸上没有表情。   章武:“你妈……是个贱人……她给我戴绿帽子……”   章厉依旧冷漠的听着。   章武还在说:“我、我没做错……”   “我不是、不是一个笑话!”   章厉笑了笑:“你不是笑话,谁是呢?”   章武眦目欲裂,他抬起手来,这一瞬间他忘记了害怕,像是又回到了年轻时候,他是妻子和儿子的主宰,他可以决定他们的一切,是打是骂,他们都只能承受,不能还手。   他的手在空中晃了晃,想要去拍打坐在旁边的章厉。   但他的力气小的几近于无,连一丝风都带不起来。   章武的喉咙里发出“赫赫”地声音,他还想说话,却一个字都说不出来了。   他的瞳孔扩散,神光消失,他在不甘和痛苦中咽下了最后一口气。   可是直到死,他都没有说出对不起三个字。   他看着章厉来到这个世界上,然后被章厉送走。   章厉依旧静坐着,他没有开灯,在黑暗之中,他想到母亲,想到她曾拉着他的手走在街道上,会给他买零食,带他去看童装,也会想到她抱着他挨打,用瘦弱的身体护着他。   最后,他想到了柏易。   他的人生短短二十多年,但这二十多年里,他只在心上放过一个人。   他曾在身陷贫穷的囹圄中,在污泥里仰望对方。   而现在,那个人就在他身边,会同他说笑,会关心体贴他。   会跟他一起做了爱人间最亲密的运动。   他们彼此相爱。   他终于从淤泥中抽身而出,握住了他的光。   章厉最后看了眼已经没了呼吸的章武,失去了灵魂以后,躺在床上的只剩下一具躯壳。   他的仇恨和痛苦,都被章武的死一同带走。   回家吧。   章厉站起身来,拉开了房间的门,门外的灯光照射进来,驱散了章厉身上的黑暗。   中年男人和其他几个人一同走过来,他们小声问:“章总,现在……”   章厉:“找个时间,把他拉去火葬场吧。”   众人点头,然后目送章厉走出大门,背影消失在茫茫夜色中。   ——   柏易正在做饭,章厉最近爱吃他做的红烧肉,要用最好的五花肉,做到肥而不腻,口齿留香。   对于章厉的口味,柏易把控的越来越清晰。   他嘴角带笑,眉目温柔,如果此时有一面镜子,当他看到他此时的表情,必然会惊讶错愕。   或许他比他以为的,在章厉身上投注的感情更多。   但他终归是要走的,他对章厉的感情越深,就越累赘,于是他努力告诉自己,他只是谈了一场短暂的恋爱,固然美好,但美好的事物从来短暂。   他改变不了任务,只能压抑情感。   柏易就是在这个时候收到了任务手机发来的短信。   【任务已完成,信息收集中,请任务者做好准备,将于三分二十八秒后开始传送。】   木勺落在了流理台上,柏易呆滞了几秒,伸手关上了灶台的火,火由大变小,火苗跳跃,忽明忽暗,直到完全消失。   柏易走出厨房,坐在客厅里,他的面前摆着纸和笔。   他要走了,总要给章厉留下点什么。   但他拿起笔来,思绪万千,却不知该怎么落笔。   秒针滴答滴答的走过,柏易最终还是落笔了。   他想说很多,想说章厉现在已经足够优秀了,想说让章厉不用来找他。   柏易闭着眼睛,仰着头,等待着离开那一刻的到来。   他想了许多,最终却只写了四个字。   “不用等我。”   他不是归人,只是个过客。   愿将来的日子,有人比我更爱你。 第30章 尘埃里的玫瑰(三十)   昏暗的房间内,没有开灯,紧拉的窗帘挡住了外头的自然光,这屋子黑压压的叫人喘不上气。   陈俊翔在外面拍着门,喊道:“章厉!我知道你在!”   他打不通柏易的手机,无论怎么打,对面都提示是空号,他也去了章厉的公司,可无论是柏易还是章厉他都没有见到过,迫于无奈之下,他只能来到这里,他只想知道柏易是不是安全,是不是过得好。   过了不知道多久,门终于打开了。   开门的人置身于黑暗中,走廊的亮光打在他脸上,叫陈俊翔不由自主地后退了一步。   章厉眼睛通红,下巴满是胡茬,他面无表情,眼中是极致的冷漠与痛苦。   他看着陈俊翔,语气平淡:“你来干什么?”   陈俊翔在极度惊讶之后很快回神,记起了自己此行的目标,连忙说:“我找柏哥,柏哥的手机号是不是注销了?他人呢?你在这儿,他不可能不在,我得见见他,我看到他一切都好我就走。”   章厉没有动,他依旧语气平淡:“他走了。”   陈俊翔:“走?走哪儿去了?别开玩笑了!柏哥找了你五年!怎么可能说走就走!”   陈俊翔激动起来,他只有一米七二的个头,在章厉面前显得格外娇小,他得仰着头看章厉。   “柏哥放弃了之前打拼的一切跟着你,不可能轻易离开,你做了什么?!”   章厉没有回答他,陈俊翔出离愤怒了,在他看来,柏易并不是会不告而别的人,如果有错,那一定是章厉的错。   章厉忽然开口,他平静的让人恐惧,就像是暴风雨来临的前夕:“他跟霍哥联系了吗?”   陈俊翔:“柏哥要是跟霍哥联系了,我还来这儿找你?”   这话落音,章厉关上了门。   陈俊翔疯狂拍打着防盗门,他骂骂咧咧,嘴里不干不净,但里面再也没有任何回音。   似乎陷入了死寂。   黑暗的室内,章厉坐在沙发上,他总觉得这屋子里还残留着柏易的味道和气息,还残留着过往的印记,厨房里似乎还有柏易的影子,好像下一秒柏易就会从厨房里出来,笑他怎么会把一个玩笑当真。   章厉拿着那张用胶带粘起来的纸,他在把这页纸撕碎后又拼贴起来,明明轻飘飘的一页纸,却重得不像话。   他觉得柏易在惩罚他,在惩罚他不辞而别离开五年。   章厉双手抓着头发,他深深地喘气,喘得又急又狠。   茶几下的地毯被水渍晕出了暗色痕迹。   当下属们破门而入时,印入眼帘的却并不是他们意料中的场景。   整个室内灯光明亮,一切都整洁干净,章厉正坐在沙发上看电影,他看到下属们闯进来,竟然还对他们笑了笑。   没人知道章厉究竟怎么了。   他看起来变了,变得更好了。   可只有这些一直跟着章厉的下属们知道,他不是变了,他是疯了。   他平静的疯狂着。   他经常会笑,笑容的角度和弧度都像极了柏易,他也学会了抽烟,拿烟的姿势也跟柏易别无二致。   并且他坚信,他愿意等,柏易就会回来。   他离开了五年,所以柏易五年后就会回来。   但他一直没有放弃寻找柏易,他花费了大量的金钱和时间,却连一点线索都找不到,柏易就像人间蒸发了一样,连一丁点痕迹都没有留下。   直到他消失后,他们才发现,没人知道柏易的家乡究竟是哪儿,没人认识他的家人,他忽然来到章厉身边,又忽然离开。   像是一阵忽然而至的风,不讲道理的来,又不讲道理的走。   时间一年一年过去,章厉一年一年的等待。   他等过了一年春去秋来,等过了一年四季。   他没有从房子里搬走,无论什么身家,都依旧住在那逼仄的小房子里。   他也没有停止挣钱,为了让柏易回来以后给他更好的生活条件,章厉一边寻找柏易,一边拼命工作。   第一个五年结束时,章厉二十七岁。   第二个五年结束时,章厉三十二岁。   而立之年的时候,许多人都在问他为什么还不结婚,有没有对象。   这个时候他总会一脸笑容,眼里满是幸福地说:“有了,等他回来,我就要结婚了。”   后来人们也不问了。   因为章厉嘴里的这个爱人从来没有出现过。   有时候章厉走在街头,会突然像是被雷击中一样激动起来,他会追着一个背影跑两条街,最终又落魄的离开。   每年的八月二十日,章厉都会消失,即不接电话,也不回消息。   有人以为这是他的生日,有人以为这是他有固定活动的日子。   只有陈俊翔知道,八月二十日,是柏易消失的日子。   每到这个日子,章厉都会去花店买一束鲜花,把房子收拾干净,还会重新放置摆设,他还养了一只乌龟,乌龟总是在水缸里慢悠悠的游着,有时候趴着一动不动,它大约不知道自己的主人是谁,也不知道它为什么会被买到这里来。   章厉会从天亮等到天黑,等到这一天结束。   第三个五年结束的时候,章厉终于意识到柏易不会回来了。   那张纸条被保存的很好,好到他依旧能看清上面写着的四个字。   这一年章厉正好四十岁,他忽然觉得一切都索然无趣,如果柏易再也不回来,他做的种种努力又有什么意义呢?   于是章厉卖了股份,离开了公司,他想起柏易很想去的那个海岛,他们订好了机票,却没有成行。   章厉一个人去了海岛,他依旧订了蜜月别墅,四十岁的章厉有了更加不同的气质,国外风气开放,他从踏足海岛开始就没有停止过被搭讪,有男有女。   但他依旧独来独往,他会坐在海边看海,会回忆柏易提起海岛时的向往。   可时间过的太久,记忆像是老照片一样泛黄,有些话已经记不清楚,柏易的神态也变得模糊。   在章厉五十岁那年,他惊觉自己已经记不起柏易的样子了。   他只记得柏易最后对他说的那句话。   “早点回来。”   是他回去晚了吗?如果他那天不出去,或是早点回家,柏易是不是就不会走了?   章厉失踪了,没人知道他的去向,就像柏易一样,忽然从这个世界消失,再也找不到痕迹。   只有房子还在。   陈俊翔偶尔也会去那个小区看看。   以前的高档小区成了老小区,原本漂亮精致的楼房变得老旧落伍。   陈俊翔会站在那栋楼下,抬头向上仰望,他以前总觉得是章厉逼走了柏易,是章厉做了对不起柏易的事,才会让那样温柔的柏易狠心的一走了之。   可这么多年过去,他把一切都看在眼里,他相信章厉深爱柏易,章厉等了柏易二十八年,接近三十年。   不是几年,十几年,而是接近三十年。   人有几个三十年?   三十年的时间,已经相当于半辈子了。   时至今日,只有他和章厉还记得柏易。   霍哥两年前去世了,他得了癌症,缠绵病榻几年终于得到了解脱。   过去的那些老人,对于柏易都只记得一个名字。   陈俊翔想过无数种可能,可能柏易是因为得了绝症,可能柏易是因为出了意外。   但柏易再也没出现过,他的猜测也没有得到证实的机会。   他早就放弃了寻找,只有章厉还锲而不舍。   他有一种直觉,柏易或许早就离开这个世界了,而章厉估计也已经随他而去了。   失踪之前,章厉捐出了所有资产,只保留了这一套房子。   这套房子对章厉来说并不只是一套房子那样简单。   这是章厉的家,是章厉美梦和噩梦的集合体,是章厉生命中不能割舍的一部分。   就像柏易一样。   根植在他的骨血中,无法抛弃,无法忘记。   陈俊翔离开了小区,回到了自己家,他早就结婚了,有儿有女,妻子温柔体贴,遇到妻子以后他才发现,自己对柏易的感情跟爱情并不沾边,柏易对他来说是领路人,是耸立在他身后的高山,是家长一样的存在。   他跟妻子走过了几十年,年纪大了,他也开始唠叨,会对妻子述说年轻时候的事。   时间久了,就连妻子也知道章厉和柏易的故事了。   他在喝了点酒之后问妻子:“你觉得厉哥会去哪儿?”   妻子脸上布满了岁月的痕迹,但在陈俊翔眼中依旧美貌如初识,她回答道:“去找柏哥了吧。”   陈俊翔喃喃问道:“去哪儿找呢?”   妻子轻声细语地说:“如果不找的话,他还要怎么活下去呢?”   “或许对他来说,等待和寻找也是一种幸福吧。”   “只要还在找,就还有希望。”   陈俊翔忽然擦了擦眼角。   他想起了章厉这些年做的事,忽然意识到,这一辈子,章厉似乎都被困在二十八年前。   他从未从那一天走出来。   或许对于章厉来说,他的人生在二十八年前的八月二十日就按下了暂停键。   柏易等了他五年。   他就用一辈子去等待柏易。   从少年到青年,从青年到中年,再从中年到老年。   他为他的爱情献出了一生。 第31章 困于黑暗之中(一)   漆黑的夜里,天空没有一颗星星,夜晚风凉,冷风刮在脸上,又冷又疼。   柏易走在花园的小路上,他垂着头,弯着腰,一副低眉顺眼地老实模样,他身上穿着白色的制服,上面有灰色的条纹,在花园里走动的人都这个穿着。   柏易看了眼电子眼,又转头左右看了看,确定没人能看到他的行踪后,他才一闪身,在花园的一道隐蔽小门前消失了。   小门通着一个更小的花园,说是花园,其实就是个没人打理的,草木疯狂生长的废弃土地。   在贵族居所里,这样的地方显然是一个异端,也不可能没人知道。   人人都知道,但人人都不想管。   因为这里住着亲王的独子。   柏易从怀里掏出两支营养液,这是他今天省下来的口粮,说实话,他也不知道在这个科技发达的世界里,为什么还会有贵族,为什么营养液这么难喝?   喝起来就像浓鼻涕的口感,在柏易看来,这世上估计没什么会比咽下营养液更难了。   他穿过有半人高的野草丛,手背被带刺的草叶刮出了几道口子,分泌出血珠,欲落不落的挂在他手上。   走了没几步路,柏易才走到目的地,被草木挡住的小木屋。   这个小木屋原本应该是个游戏场所,供小孩子躲避打闹的地方。   现在却成了一个“住所”。   柏易见过的不负责任的父母不少,但像这样的,也实在少见。   但好歹比章武强,至少这位亲王没有打儿子的爱好,只是视而不见,当对方不存在罢了。   他敲响了小木屋的门,这个小木屋的玻璃窗还是他亲手上的,里面还安上了窗帘。   柏易小声喊道:“是我。”   耳边传来开锁的声音,木屋的小门打开了。   木屋里黑压压的,没有灯,电路没从小屋走,柏易准备等发了工资,用这个月的报酬去买个能长久不灭的挂灯。   对成年人来说,挤进这个木屋十分困难,好在柏易这个身体十分矮小——大约只有一米六二的样子,他不能进到房子里伺候贵族,只能照顾花园。   他也不知道为什么上次任务用的是自己的身体,这次却是别人的。   更奇怪的是,他一直没有收到新任务,手机消失了,他拥有了通讯器,但短信再没出现过。   柏易只能先把心安下来,静观其变。   他除了照顾花园以外,还有一个任务,就是给这位小少爷送饭。   因为没人愿意干这个活,就丢给他了,他在这里处于鄙视链最底层,这倒是个新奇的体验。   只是虽然说有送饭的活,但经常取不到,厨房的人总是看人下菜,亲王不喜欢这个儿子,提都不愿意提,他们就把小少爷的份额昧下了,毕竟小少爷再怎么样也是贵族。   贵族的份额哪怕整个厨房分,都分的不少。   就是偶尔能取到,也只是几片干面包,对小孩子来说,既填不饱肚子,也补充不了营养,还不如营养液。   柏易钻进小木屋里,把通讯器打开,木屋里才终于有了光亮。   他也借由这股亮光,看见了坐在木屋角落里的男孩。   这里的人都是浅金发色,包括他现在这个“新”身材。   男孩也是浅金发色,但是跟仆人们不同,他的眉毛,睫毛,以及眼珠都是浅金色。   他年纪太小,脸上却没有一点肉,吃不饱的孩子连有婴儿肥的机会都没有。   他坐在角落里,那双浅金色的眸子低垂着,充满了不符合这个年纪的阴鸷。   但这孩子确实生的好看,柏易没见过这栋宫殿一般建筑的主人,那位只在别人对话里听过的亲王大人,但从孩子看来,他应该也是个美男子。   “今天的。”柏易把营养液递给对方,他知道对方叫亚撒,但即便亚撒像个隐形人,他也不能直呼对方的名字——他还是很惜命的。   亚撒面无表情的结果营养液,他像是天生没有表情,年纪小的孩子总是冷着一张脸,很容易给人距离感。   好在柏易也不在意,他看着亚撒把营养液喝进去,这才说:“等我下个月拿了工资,就去买个挂灯过来。”   “还有被子,我明晚抱一床给你。”柏易摸了摸亚撒的被子,太薄了,夏天盖还好,入秋就太冷,小木屋没有调节气温的装置,如果冷了或是热了,都只能硬熬。   多数时候两人相处,都是柏易说,亚撒听。   柏易没怎么跟孩子打过交道,所以说话时也不会用对孩子的语气。   亚撒咽下最后一口营养液,眉头微皱,这就算是个难得的表情了。   柏易笑道:“别总板着脸,笑一笑嘛。”   小孩子的年龄和外表就是优势,如果亚撒愿意露出个笑脸,对人撒撒娇,应该会有女仆愿意照顾他。   但亚撒是天生的冷漠人,不管柏易怎么逗他,他都没有表示。   柏易把营养液的包装收回来,放进自己的包里,准备带出去扔,毕竟清洁机器人可从来不往这边来,他想到这个又有些心软,毕竟亚撒这样小,独自在这么一片狭小的地方生活,天一黑小木屋里就没有什么亮光。   这是个生活在黑暗中的孩子。   就算站在阳光下,黑暗也如影随形。   “我走了。”柏易想伸手摸摸对方的头,但伸出去的手很快又缩了回来,他脸上挂着笑,一点不觉得半途收手的动作尴尬,“我明天再过来。”   亚撒依旧不作声,他的眼睛看着柏易,柏易看不出里面有没有不舍。   离开小木屋的时候,柏易终于忍不住叹了口气。   如果亚撒不是贵族的儿子,只是个孤儿,说不定都能过得比现在好。   毕竟在这个科技高度发达的社会,孤儿院的设施和福利也不差。   等柏易离开,木屋的门关上,最后一丝光亮也消失了。   亚撒打开窗子,只能看到拐角处柏易的背影,但很快就看不见了。   亚撒抿着唇,重新关上了窗子,拉上了帘子。   小木屋里安静,黑暗,还充满了木头腐朽的味道,那味道挥之不去。   好像连他身体,都沾染上了这股味道。   离开木屋,柏易回到了仆人所住的宿舍,他的房间在地下室,阴暗潮湿,哪怕通风系统良好,哪怕有空气净化和控温系统,那股阴暗潮湿的感觉还是不能避免。   仆人们都是四人一个宿舍。   哪怕在这个时候,机器人可以处理大部分事物,但贵族们还是喜欢用真人。   越多的仆人,越能证明他们高贵的身份。   柏易去卫生间冲了澡,他所住的房间里另外三人也都是照顾花园的,说是照顾花园,他们其实就是检查哪里被机器人忽略了,或是机器人有没有损伤。   等柏易出来,他们还在谈论今天发生的事。   都是些小事,比如中午吃了什么,或是有没有来客人。   以及一些小道八卦。   “你今天又去给小少爷送饭了?”说话的人一头浅金头发,脸上有个突兀的大鼻子,他有点可怜柏易,叹气说,“就是白做事,一点好处都没有。”   另一个室友有一双细眼,他也说:“就是,要是能去厨房就好了,能拿不少好东西。”   柏易坐在床上擦头发,他不喜欢在浴室里用烘干设备,这让他感觉自己像是身处洗衣机里,宁愿多费点功夫。   他把腿盘上去,笑道:“小少爷很好伺候。”   大鼻子打了个喷嚏:“我们又不是不知道,小少爷特别怪,他看人就跟看空气一样。”   细眼显然也不喜欢亚撒,附和道:“就是,小是小,看不起人的样子就跟贵族一模一样。”   所以他们不能欺负贵族,却可以欺负贵族的孩子。   柏易换了个话题:“不说这个了,大人还没回来吗?”   亚撒的父亲是个亲王,这段时间去游玩去了,顺便把自己的独子忘在脑后。   细眼:“上次大人出去了半年,这次至少也是半年吧?”   大鼻子揉揉眼睛:“别说了,快睡吧,明天还要早起。”   他们虽然干的是最低等的活,但管的也不宽松,亲王虽然不在,但管家可还在。   柏易躺在床上,久久不能成眠,他就算失眠也失的很安静,平躺在床上,双眼注视着上方,他心神不宁,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收到任务短信。   总不能在这里待到死吧?   但不管柏易的心情如何急迫,情况都没有任何好转。   他依旧收不到短信。   柏易白天在花园里工作,晚上就去给亚撒送饭,时间长了,亚撒的小木屋竟然是他在这里唯一可以放松的地方。   拿到工资的那天,柏易难得网购了一堆东西。   给亚撒的新衣服、新棉被、新挂灯和新玩具。   柏易无处花钱,所以也不心疼。   倒是同屋的人笑他:“你给他再多,他也不会感激你的,再说了,等大人结婚生子,他别说爵位,能不能活到成年都是个问题。”   柏易只是笑了笑,没有回复。   他虽然只是个被世俗侵染的成年人,但也有动物的原始本能——照顾幼崽。   如果他早早结婚,估计孩子也有亚撒这么大了。 第32章 困于黑暗之中(二)   “这条被子很好。”柏易把旧被子收起来,然后把新被子铺上去,这条被子价格可不便宜,因为能自动调节温度,虽然很薄,但一年四季都可以盖。   光是这条杯子,就花了柏易工资的一大半。   亚撒坐在一边不说话,只是睁着一双浅金色眼睛看着他。   柏易又把挂灯挂上,挂灯不用通电路,只要有白天有光,哪怕不是太阳光,晚上就能照亮。   他专门买的光线昏黄一些的灯,会更温馨。   既然已经做了,那就要做仔细,这是柏易的信条。   “给你的,你试试看。”柏易把新衣服递给亚撒,这些衣服都是平民的服装,亚撒如果穿出去是不符合规则的,但亚撒从来不出去,也没人来看他,即便穿了也没什么。   亚撒也不伸手去接,就这么看着柏易。   柏易冲他伸手:“过来,我给你穿。”   他的微笑温柔,动作熟稔。   亚撒抿着唇,过了好几秒才站起来,走到柏易面前,然后像木偶一样站在原地,让柏易给他换衣服。   淡蓝色的儿童套装做的像是成年人的制服。   亚撒表现的很镇定,但紧抿的唇和紧皱的眉,都展露出他的不自在。   柏易给他扣上最后一颗纽扣,目光上下挪移,露出满意的笑容:“很好看,是个英俊的小帅哥。”   可惜亚撒不给面子,一点笑容都没有。   他瘦瘦小小,还没抽条,个子很矮,脸上没肉,在小孩子里头不算好看的。   柏易有些担心,看这孩子现在的样子,估计以后也长不了太高,能有个一米六二就很不错了。   他考虑了一下说:“明天我给你带牛奶过来。”   亚撒终于有了反应,他抬头看着柏易,他有一双美丽的眼眸,但眼眸里却冰冷的没有感情。   他张开嘴,声音是孩童独有的稚嫩:“不用。”   他知道牛奶这些东西,不是对方这样的底层仆人可以得到的。   在这里,底层仆人只有营养液,而他连仆人都不如。   柏易:“我才发了工资,有钱,我也没什么花钱的地方。”   说完话,柏易还把自己的通讯器打开,让亚撒看自己的余额,给贵族当仆人,哪怕是最低等的仆人,都比在外面工作强。   在外面当园丁,一个月最多挣两千星币,在这里工作轻松,有吃有住,制服也不用自己买,一个月都能拿六千星币,所以柏易没说谎,他挣的不少,又确实没有花钱的地方。   柏易自己都觉得诧异,在现实世界的时候,他虽然也给孤儿院捐钱,但哪个成功的企业家不捐呢?不管是做样子给别人看,还是图心理上的安慰,都是要捐的。   但他捐钱,就是做样子给别人看,这世上不幸的人太多了,运气好的,生下来就什么都有,运气不好的,连出生都是个奇迹。   如果每个人都排队等着别人拯救,估计排到下辈子都轮不上。   所以他愿意照顾亚撒,他自己都觉得不可思议。   难道他变成了一个怜惜幼小的好人了吗?   亚撒沉默着坐回去,但眼睛还是看着柏易,他虽然小,但也见多了人情冷暖。   他总是吃不饱,穿不暖,他虽然有父有母,但活的还不如孤儿,从他懂事起,他就没见过自己的父母,也知道自己是非婚生子,如果他父亲以后结了婚,有了婚生子,他估计连这个小木屋也没法住了。   仆人们要么躲着他,要么欺负他。   从来没人对他好过。   而眼前这个对他好的人是为了什么?   他身上有什么值得对方付出的地方吗?   亚撒毕竟还小,他心里这么想了,嘴上也就这么问了。   柏易忽然听见这一句问话,笑道:“是啊,图你以后继承了爵位,能让我当你的贴身男仆。”   贴身男仆地位很高,不仅能照顾贵族,还能议政,甚至有许多小贵族送自己的孩子去大贵族身边当男仆,就是为了议政这一点。   然而这样开玩笑的一句话,亚撒却当了真,他板着那张认真的小脸,点了点头,用近乎苦大仇深的表情说:“好。”   柏易难得笑得这么真,他拍了拍亚撒的肩膀——毕竟不敢揉头。   他想说,你现在别担心那么多,好好长大就可以了。   但这话他说不出口,因为对亚撒来说,好好长大才是一项艰巨的任务。   如果亚撒真的像正常小孩一样爱撒娇,会玩闹,估计也有女仆心软照顾他,但柏易会觉得烦——他天生不是个喜欢小孩的人。   但亚撒不是个正常小孩,他既不撒娇,也不玩闹,甚至连表情都很少,他更像个木偶娃娃,于是柏易反而愿意照顾他,甚至有些怜爱他。   照顾的时间长了,感情也就有了,柏易每晚过来,有了挂灯以后,他还会教亚撒认字,给亚撒将故事。   他知道的童话故事也很有限,安徒生童话和格林童话也分不清楚谁是谁。   讲完白雪公主,灰姑娘,莴苣公主和小美人鱼以及拇指公主以后,他就开始瞎编了。   好在亚撒一则故事都没听过,不管柏易讲的怎么样,都是安静的坐在一边听着。   柏易还会偷偷带他去洗澡,在他看来,让机器人清洁身体不算清洁。   洗澡才算。   但小木屋又没有水,柏易就打了几桶热水,趁气温还没有完全降下来,让亚撒洗了个痛快的热水澡。   “舒服吧?”柏易在给亚撒洗头,亚撒蹲在盆里闭着眼睛,免得泡沫进了眼睛不舒服。   亚撒细胳膊细腿,柏易也不敢给他洗,怕一用力他的胳膊或者腿就被自己掰断了,于是把洗澡巾给亚撒,让亚撒自己搓。   柏易一边洗一边说:“等你长大了,就离开这里吧,你是贵族的儿子,起点比别人高。”   关于亚撒继承爵位这件事,他们俩都心知肚明,这是不可能的。   除非亚撒的父亲在生出婚生子前就死了。   这样爵位才能落到亚撒的头上。   不过亲王还年轻,并且活的很好,也没有遗传疾病,他就算自己想死都有一堆人拦着,更别说出意外了。   而且他也很风流,亚撒的母亲就是亲王的情人。   他风流又有生育能力,婚生子估计要不了几年就会出现了。   婚生子一出现,亚撒的生存空间又会再一次被压缩。   亚撒安静的听着柏易说话,他看着自己的手,这样小,又这样瘦,他梦想一夜长大,就不用在这个狭小腐朽的木屋里苦熬岁月。   柏易拿出干净的内衣让亚撒换上,又上手给他穿上新买的衣服。   亚撒站在柏易面前,打扮一新之后,他终于有了贵族的样子。   贵族的皮肤偏白,他们都有浅金的头发,眉毛,睫毛以及瞳孔。   好似不染一点世俗污秽,高高在上,干净的如同白纸。   而普通平民只有头发是浅金色的,眉毛瞳孔的颜色各不相同。   柏易倒是听同宿舍的人说过,分区人连头发都不是浅金的。   他们所在的地方是特区,独占一个星球,特区只有一个,分区有十二个。   十二位亲王分别掌管一个分区,上面的皇帝统领所有。   所有的好资源都供给特区,分区更像是一个个廉价工厂。   比如他现在只是个普通的底层仆人,但要是去了分区,凭借一头浅金色头发,都能成为人上人。   但仆人们宁愿在特区当下等人,也不愿意去分区当上等人。   只有分区人削尖了脑袋往特区挤的,没有特区人想不开去分区。   柏易拿出杯子,里面是热腾腾的牛奶,这是他去厨房要的,也花了一笔钱。   厨房的人还嘲笑他:“你现在喝牛奶也不长个子,不如多存点钱,以后去做基因手术。”   “不然没有女人愿意跟残疾人结婚。”   一米六二的身高,在这个人均一米八以上,两米都是正常的地方,确实跟残疾没什么区别。   他把杯盖扭开,在盖子里倒了一点,自己尝了尝温度,然后才递给亚撒:“喝吧,多喝点牛奶就能长高,我让他们多放了点糖,是甜的。”   亚撒接过杯子,但没喝。   他没喝过牛奶,不知道这玩意好不好。   对陌生的东西,他十分警惕。   柏易依旧是一脸微笑地说:“如果你想成年后只有我这么高,那就不要喝。”   亚撒皱着眉,喝完了一整杯。   喝完之后,又到了每晚讲故事的环节,柏易这次讲的是西游记,不过都做了本土化的改编。   亚撒对这个故事兴致缺缺,柏易自己也觉得改编之后没了趣味。   亚撒依旧在他走后才推开窗子看他的背影。   等柏易的背影看不见了,亚撒才躺进被子里。   他抱着被子,睁眼看着墙上的挂灯,挂灯光线柔和,昏黄的光温馨极了。   就连木屋里那股腐朽的味道似乎都消散了很多。   亚撒翻了个身,他睁着一双没有感情的眼睛,面无表情地想:   他会实现对方的愿望。   等他能出现在人前,等他能手握权力。   对方就会成为他的贴身男仆。   跟在他身边,跟他共享他得到的一切。 第33章 困于黑暗之中(三)   亲王回来了。   他回来的当天是个好天气,天空碧蓝如洗,巨大的悬浮船几乎挡住了天,周围是护卫队的小型舰船,一眼看不到头。   所有仆人都要聚集在大门前的广场上,他们一脸恭敬,哪怕知道亲王并不会多给他们一个眼神,柏易也站在人群里,他站在最边缘的位子,无论从哪个角度都看不见他。   仆人们还给他取了个外号“总是一脸笑的侏儒”。   柏易虽然自觉一米六二也不是特别矮,但也没法反驳。   不过这个外号也不全是恶意,听得久了,柏易自己也默认了。   站在他的位子,只能看到悬浮船上下来了一个人,那个人被护卫簇拥着,他肩上也不知道有什么,在阳光下反射着光,但从身形来看,应该是个身材修长的年轻人,他也确实没有对仆人们投向哪怕一个眼神。   但亲王的归来并不会改变亚撒的境况,他依旧是那个爹不疼娘不爱的小可怜。   柏易也接近不了亲王——他一个低等仆人,连室内都进不去,只能在花园待着,想跟亲王说上几句话,让对方记起自己还有个儿子,简直就是天方夜谭。   亲王在所有人的注视下走近了大门,悬浮船缓缓升空,护卫舰队也四散而去。   仆人们自然也就解散了,管家带着能在房子里伺候的仆人们进去,柏易这些在室外工作的就各自回到自己负责的地方。   大鼻子负责的地方跟柏易挨得近,没事的时候也会来找柏易闲聊。   “大人可能要结婚了。”大鼻子是个八卦能手,亲王才回来,他就把该打听的和不该打听的都打听了,他一脸兴奋地说,“听说是位大家族继承人的女儿。”   大鼻子摸摸鼻头:“我还没见过贵族女人呢。”   贵族女人比男人稀缺,所以一旦有个女儿,就证明手里不仅有了继承人,还有了联姻的筹码。   如果亚撒是个女孩,说不定情况会比现在好得多。   就算继承不了爵位,也还能在同阶级中找到另一半。   至少不会落魄,对婚生子也没有威胁。   柏易站在阳光下,他额头大颗大颗的落下汗珠来,大鼻子看他辛苦,小声说:“这也不热啊,你也太怕热了吧?不然你去请个假?”   管家是个不好说话的中年人,柏易决定还是忍一忍。   去找管家请假,扣钱事小,挨骂是大,他骂起人来很有一套,所以仆人们除非实在撑不下去了,否则没几个去找骂的。   下午四点之后,气温就凉爽了下来,这里昼夜温差很大,尤其是春秋两季。   在室内工作的还好,他们这些室外工作者只能自己调节。   晚上八点,柏易下班了,他先去厨房领到了晚上的两支营养液,又自己掏钱让厨房的人给他弄了两片新鲜的面包并一杯牛奶,加上一个水煮蛋,这才离开厨房。   厨房的人态度很差,但厨师长老查尔很好说话,他特意选了个比较大的鸡蛋。   “这个就当送你的。”老查尔朝柏易挤眉弄眼的笑了笑。   柏易认真感谢道:“您真是个好人。”   老查尔摆摆手:“你也不容易。”   老查尔一直被称做老查尔,但他究竟多大年纪也没人知道,只知道他从小就在这个厨房里转悠,他爸,他爷爷,都是为贵族服务的厨师。   所以在这个地方,他的地位仅次于管家。   厨房管着入口的东西,能当厨师长的,都是贵族们信赖的人。   所以管家讨厌的人,老查尔都挺喜欢的——管家讨厌柏易矮,老查尔就觉得柏易矮的可爱。   今天亚撒的晚餐能比平时丰盛一些了,有牛奶有鸡蛋,跟普通人家的小孩比起来也不差什么。   柏易速度很快的去了小木屋。   在这个自然食物比营养液贵的地方,鸡蛋牛奶都不是普通人家买得起的。   普通人家买点劣质营养液就能填饱肚子,谁还愿意去买价格贵好几倍,还不容易填饱肚子的自然食物?   “看我今天给你带了什么?”柏易把鸡蛋藏在身后,笑着去问亚撒。   亚撒是个严肃的孩子,越是严肃,柏易就越想逗逗他,如果能逗出一个笑来,柏易就满足了。   可惜亚撒并不愿意笑,他冷静地说:“面包,牛奶。”   柏易把面包和牛奶放到他给亚撒打的小木桌上——柏易现在已经是个半桶水木匠了。   他笑着说:“再猜。”   亚撒眉头微皱,不愿意猜了。   柏易就把鸡蛋拿出来,放到桌子上:“这是鸡蛋,水煮的。”   亚撒没吃过鸡蛋,他吃过不新鲜的面包和劣质营养液,却没吃过这些东西,见都没见过。   柏易又说:“鸡蛋会孵出小鸡,鸡长大了能杀了吃肉,也能下蛋。”   说起鸡肉,柏易都有些馋了,他除了营养液,这段时间也没吃过别的东西。   然后他把鸡蛋剥开,白嫩嫩的鸡蛋煮的恰好,温度也适宜,他把鸡蛋凑到亚撒嘴边:“试一试。”   亚撒张开嘴,用小牙咬了一口,中间的蛋黄还没有凝固,却没有腥味,亚撒闭嘴咀嚼,没有发出一点声音。   虽然他没吃过,但能分得出好不好吃。   柏易看他的表情,微笑道:“好吃吧?”   亚撒没有反应。   柏易让他继续吃,亚撒却转开头,用稚嫩又冷漠的声音说:“你吃。”   大概“我家有子初长成”就是柏易现在的心态了,孩子会心疼大人了,他的心瞬间软了,伸手揉了揉亚撒柔软的头发,他的笑容越发柔和:“你吃吧,我来之前吃过了。”   亚撒被柏易摸头摸的全身僵硬。   柏易又说:“我这么辛苦挣钱,是不会亏待自己的。”   亚撒沉默着把鸡蛋吃光了,又喝了牛奶,吃了面包。   新鲜的面包散发出好闻的香甜味道,柏易没耐住诱|惑,吃了一小块,大约只有拇指那么大一点,他克制着自己,看着亚撒把食物吃光,才又喝了一支营养液。   柏易想起在现实世界的时候自己做的食物,深觉做任务的不容易,在上个任务世界,他好歹还能自己下厨,然而到了这里,他连食材都买不起。   按道理来说,随着科技的普及,种植业的机械化,食物应该更易获取,更加便宜。   但这里反着来,科技产品都卖得比自然产物便宜。   一块天然宝石都能卖出天价,还是品相不怎么好的,更别提非人工制造的钻石了。   吃完饭,柏易教亚撒认字。   亚撒已经七岁了,但亲王不管,仆人也不管,早就应该送去读书的年纪,现在却是个小文盲。   好在他学习能力强,柏易教一次就行。   但别的课程,柏易就教不了了。   教完二十个字,柏易就给亚撒讲故事,今晚讲的是灰姑娘,不过和之前讲过的不同。   这一次,灰姑娘的两个继姐,一个切掉了脚趾,一个切到了脚后跟,就是为了把脚塞进玻璃鞋里,弄得鲜血淋漓。   但最后还是因为血流不止而被发现了。   亚撒忽然问:“如果她们切掉脚趾和后跟后及时止血,那她们其中一个就能跟王子结婚了。”   柏易:“是啊。”   亚撒点点头,老气横秋地说:“受点疼就能成为王妃,这是值得的。”   柏易哭笑不得:“如果是你,你会怎么做?”   七岁的孩子,应该还拥有童真的趣味和幻想。   但亚撒却说出了让柏易都感到不可思议的答案。   他说:“我会削掉后跟,好好止血,用纱布缠好,穿上袜子再去穿鞋。”   “等我嫁给了王子,我会尽快生下他的孩子,在他继位后杀了他。”   亚撒说的很有逻辑:“别人都是靠不住的。”   他还为自己选择削脚后跟做出了解释:“切脚趾会影响走路,而且更容易被发现。”   他是个天生的权力动物,即便他还小,但这是刻在他骨血里挥之不去的东西。   柏易在这一刻明白了自己和贵族的区别。   他小时候听到这一版故事的时候,只觉得大脚趾和脚后跟有点疼,听过后就抛到了一边。   毕竟比起王子和公主的故事,他更爱听孙悟空或英雄们的故事。   柏易笑着说:“如果你能继承爵位,一定会成为一个了不起的贵族。”   亚撒看着他,好像在问“你怎么知道?”   柏易却没有继续说下去,他把杯子收好,又给亚撒留了一支营养液,让他明天起来喝,晚上的两支营养液他自己只喝了一支。   这些日子他每晚都是饿着肚子睡的。   就在柏易准备离开的时候,亚撒站在木屋的中间,目光认真地看着他,语气不容拒绝地问:“如果我能继承爵位,除了当贴身男仆以外,你还想要什么?”   柏易想说他不可能继承爵位,但孩子怀有梦想是好事,于是他又说:“能给我一个小厨房就好了,我可以自己做饭吃。”   亚撒点点头,慢吞吞地,但很郑重地回道:“好。”   小孩装成大人模样总是可爱的,柏易朝他笑:“我走了,明天来看你。”   亚撒苦大仇恨的板着脸,朝柏易挥了挥手。   他想继承爵位,第一个要解决的,并且最为重要的人就是——   他的父亲。   亚撒在阴暗的角落里,露出了一个从没人见过的,隐蔽的笑容。 第34章 困于黑暗之中(四)   个头矮小的柏易走在平均身高两米的人群中显得像个小孩,不管他脸上挂着多温柔的笑,行为举止多么谦卑,人们还是会因为他的个头而轻视他,嘲笑他。   但柏易不觉得难受,就像他读书的时候,尤其是在小学,女孩的发育比男孩快,于是个子高的女孩会被嘲笑——因为她们是与众不同的。   到了高中和大学,鄙视链就反转了过来,个子矮的找不到女朋友。   人们总是这样,当平均值里出现一个异类的时候,这个异类就成了别人情绪的宣泄口。   别人都在嘲笑他,那么我也可以嘲笑,就算他要记恨,也记恨不到我头上。   管家很喜欢找柏易麻烦,有时候会当着所有人的面骂他。   柏易总会低着头安静听,等管家发泄了那股不知道从哪儿来的怒气之后,他才在没人注意的情况下离开。   同一个宿舍的人都很同情他。   大鼻子甚至对他说:“要不然你辞职吧,我姑妈可以给你介绍一个新工作。”   但细眼说:“忍一忍吧,在贵族身边工作,这样的机会不是经常能遇到的。”   工资和社会地位把他们死死捆在贵族身上。   柏易洗了把脸,看着镜子里这张不属于自己的脸,朝他们笑道:“等我存够了钱再说。”   他想买一套房子,有自己的厨房和卧室。   如果离开这里,他是绝对找不到月工资六千星币的工作的。   能找到两千星币都算是运气好。   但管家的通知很快下来了。   柏易的工资从六千降到了四千。   给的原因很简单,因为柏易有“残缺”,一个人只能完成半个人的工作量。   有人幸灾乐祸,也有人同情他,可怜他。   柏易头一次发现,被区别待遇的感觉并不好,他在各种目光的注视下维持着艰难的体面。   大约是情绪太过低落,晚上去见亚撒的时候,柏易情绪的变化被亚撒发现了。   亚撒是个敏|感的孩子,他坐在一边,听着柏易跟他讲故事,等柏易讲完之后,他才问:“你心情不好。”   他用的是陈述句。   柏易笑了笑,笑容跟平常没什么两样:“大人的世界也很多事情,也有很多烦恼。”   亚撒:“因为钱?”   柏易一愣,随后又笑:“是,大人的烦恼都是跟钱挂钩的。”   亚撒点头,冷静道:“你没钱了。”   柏易拍了拍他的肩膀:“少了一点,但没有少太多。”   亚撒皱着眉头问:“为什么?”   柏易用轻松的口吻说:“因为我矮嘛。”   柏易又说:“与众不同,总是要付出一点代价的。”   亚撒没说话,他看着柏易,稚嫩的小脸上终于有了表情,哪怕这个表情不是开心或难过,而是困惑。   柏易又教亚撒认字,他教的认真,亚撒学的也认真。   等教完了,柏易把本子收起来,亚撒才问他:“是谁罚了你钱?”   柏易也没说谎话:“是管家。”   亚撒看着柏易,等着他继续说。   “管家是除了亲王外最有权力的人。”柏易给亚撒解释管家的重要性,“男仆管理亲王身边的事,能够跟着亲王出席重要场合,但管家管着整个府邸的对内和对外事务,亲王的财政都是他在打理,还包括人际交往和宴会组织,以及饮食规划,服装配饰。”   柏易:“所以管家是亲王非常信任的人。”   如果亚撒是婚生子,是爵位的合法继承人,那么管家还会成为他的老师。   只要成为了大贵族的管家,那么这个管家也就和贵族没什么区别了。   柏易说完之后,亚撒点点头,表示自己明白了,然后认真道:“那你不要做我的贴身男仆了,做管家。”   柏易原本不怎么好的心情,在听见亚撒这一句之后又好了起来,他伸手摸了摸亚撒的头,然后缓慢地摇头:“我当不了管家。”   亚撒皱眉问:“为什么?”   柏易:“管家是要经过贵族教育的人才能胜任。”   每一个管家都是从小培养的,他们一般都是大管家亲戚的孩子,跟在长辈身边,言传身教,成年后就去为别的贵族服务。   这天晚上柏易没有回宿舍,他在小木屋里睡了一晚,毕竟在这个陌生的地方,他又没有任何可做,唯一能说几句心里话的人只有亚撒这个小孩子。   两人一起躺在被子里,原本对亚撒来说足够宽敞的小床一下就挤满了。   柏易拍着亚撒的背,给亚撒唱童谣。   亚撒的额头抵在柏易的胸前,他的小手握成了拳头,在这个静谧的夜里,他终于明白了权力的好处。   权力能让他离开这个牢笼一样的木屋,能让他走在阳光下。   权力能让他任命自己喜爱的人做对方想做的工作。   权力能让他不再受人摆布。   而是他去摆布他人。   柏易关上了挂灯,小木屋重回黑暗之中,耳边是木屋外草丛树梢上的虫鸣声,一声高一声低,连绵不绝,如果静下心,这声音倒也是不错的催眠曲,能让人安静,像是身处自然中一般。   夜沉如水,柏易闭上了眼睛。   柏易睡了,但亚撒没有睡,他睡不着。   从他记事起,他就没有跟人一起睡过,他是个不被欢迎的人。   大约他母亲生下他的时候,觉得自己有可能凭借这个孩子成为亲王王妃。   当她发现这个孩子无法作为筹码以后,她就迅速地放弃了他。   以至于亚撒从没见过自己的母亲。   愿意让他留下来的父亲也不怎么样。   他父亲大约是希望他能在成年前死去吧?   所以他对自己弃之不问。   更小的时候,曾有一名女仆愿意照顾他,会给他带来食物,也会给他买新衣服。   然后……那名女仆有一天消失了,没人来告诉他她去了哪儿。   但是从那一天起,仆人们都躲着他走。   再后来,谁都可以欺负他。   亚撒向柏易的怀里缩了缩,伸出小手抱住了柏易的腰,他把头埋进柏易的胸膛处,然后学着柏易刚刚拍自己的样子,拍了拍柏易的背。   他们都是不受重视的人。   在这个看似光明,实则黑暗污秽的地方寻求一条生路。   但人既然活着,就要争一争,不争,就没有前路。   自从降了工资以后,管家就不怎么找柏易麻烦了,他换了个人找麻烦,这人比柏易身份高点,是服侍亲王的仆人,出身也好,在平民里属于贵族,在贵族里属于平民,虽然看起来不上不下有点尴尬,但待遇确实比柏易这些普通平民出身的人好。   ——能去服侍亲王,哪怕只是扫扫地都算好的。   但这人有一个天生的生理缺陷,就是斜眼。   看谁都像在瞪谁,所以就撞到管家枪口上了。   管家也有压力,他纾解压力的方式就是辱骂像柏易这样有缺陷,又不能失去这份工作,要捧着他的人。   斜眼的承受能力没有柏易强,被骂了几次之后就不再出现在人前。   他家里是肯定不会让他从贵族身边辞职的,但是这样折磨人的日子又过不下去。   管家对他态度一差,周围的仆人们肯定要捧着管家,所以他的活越来越多,多得要把他压垮了,不仅如此,稍微有点问题还要挨骂。   当着那么多人的面,被指着鼻子侮辱。   斜眼在被针对的第三个月,选择了自杀。   他自己把一把刀插|进了胸膛。   尸体很快就被拖走了,没人再讨论斜眼,管家也表现的像是斜眼从未出现过一样。   宿舍里讨论起这件事的时候,大鼻子他们都像看怪物般看柏易。   柏易难得没有笑脸,听到别人的死讯,再挂一脸笑就不太对了,他问道:“怎么了?看我干嘛?”   大鼻子对柏易竖了个拇指:“你能熬下来,是这个。”   细眼也说:“那老东西对你,可比对斜眼更过分。”   这是真的,斜眼其实比柏易强点,毕竟身份比柏易高,别人要欺负他都只能悄悄的做。   不像柏易,被针对的时候什么都要干,不熟悉的活也要干,干的有问题就扣钱,经常别人睡了他还在做事。   大鼻子抱怨道:“大人什么时候才能发现那个老东西的真面目?要是能换个管家就好了。”   柏易笑道:“不会换的。”   上面的大人只能看到表面的事,没人去跟他说,他听不见下面的声音,怎么可能撤换一个重要的岗位呢?   就连柏易自己都知道,一个企业越大,上面的人能听见的声音就越少。   那么多原本是支柱的企业,最后都死在僵化的管理上。   果然不管什么时代,弊端都会存在,并且一直存在。   斜眼死了,管家也收敛了一段时间,但时间一长他就忘了,并且重新记起了柏易。   柏易也试过讨好管家,但没办法,他这个矮个子只要站在管家面前,管家就什么都不听,张嘴就是嘲讽,眼神里全是蔑视。   柏易的日子就越发难过起来。   连亚撒都发现了。   “你脸上有伤。”亚撒伸手想去摸。   但是被柏易躲开了。   柏易笑道:“树枝刮的,在花园工作就是这样,我明天去买药膏。”   说完话,柏易就从包里拿出一块包好的三明治递给亚撒,这是老查尔照顾他才给他的。   三明治里有鸡蛋培根和生菜,非常难得,也非常丰盛。   亚撒看着柏易脸上的伤,捏紧了拳头。   他浅金色的眼眸深深地看着那道伤痕。   他头一次对自己的弱小感到愤怒。   愤怒像星火,以燎原之势蔓延,长久不熄。 第35章 困于黑暗之中(五)   平淡又难熬的日子终于迎来了些许改变。   亲王要在他宛若宫殿般的房子里举办一场宴会,到时候特区所有数得上数的贵族都会来,仆人们都忙得脚不沾地,每到这个时候,管家就不允许他们用机器人,什么事都得亲手做。   就连花园也要重新修剪树枝。   于是亚撒就不能住在木屋里了——因为管家觉得这里虽然隐蔽,但不能保证客人们不会发现,所以这一块地方的墙要重新打通,跟花园重回一体。   至于亚撒,管家根本不在意。   好在柏易知道消息知道的早,他花了一笔不少的钱交给管宿舍的管事。   管事就重新分给了他一间单人宿舍。   有卫生间,没有厨房,房间只能放下一张床和桌子,外加一个衣柜。   但却是解了柏易的燃眉之急。   他在夜里悄悄带着亚撒回了宿舍。   还带着他之前在小木屋里给亚撒添置的东西,挂灯重新被柏易挂在了床头,柏易觉得宿舍还不如小木屋,住在小木屋的时候,亚撒还能在不大的地方走一走。   而宿舍则是几步就能走到头。   唯一的优点就是这里除了上厕所以外还能洗澡,空间比小木屋大些,亚撒的衣服不用再放在地上,而是可以挂进衣柜里。   除了管家偶尔会叫柏易过去问问小少爷还好不好,柏易觉得其实就是问亚撒还活没活着以外,再也没人问过亚撒的事。   在这里,亚撒的存在就是个禁忌。   连他父亲都巴不得他早死,别人又怎么可能希望他好好的呢?   “快睡吧,明天有宴会,我还要早起。”柏易洗了澡出来,身上都是沐浴后的清香,他穿着短袖短裤爬上了床,也没有精力给亚撒讲故事了。   他实在是太累,太累了。   比他当年创业还要累。   但创业是为了有更光明的未来。   在这里累,则是为了不被辞退赶出去。   亚撒自然的靠进了柏易的怀里,他闻着柏易身上的清香味,很平静地问:“宴会是什么样的?”   柏易想了想,他也没见过,只听大鼻子和细眼说过,他们都来的比他早。   “会有很多客人,客人们会坐马车。”柏易说道,“穿复古的服饰过来,他们会先进房子里,用过餐以后到花园聚会,到了晚上再去跳舞。”   “晚上十二点才会散场。”   客人们早上十点才来,但仆人们凌晨两点就要起床准备,所以休息时间只有三个小时。   柏易就要趁着这三个小时好好休息一下。   明天可能要忙得连喘口气的时间都没有。   亚撒的脸贴在柏易的胸膛上,他轻声问:“会来很多人吗?”   柏易点头:“估计有一百多个吧。”   亚撒:“亲王们也会来吗?”   柏易不知道,但看管家的重视程度,柏易点头说:“会来。”   亚撒不再问了,他伸手拍了拍柏易的背。   自从柏易这么哄他睡觉之后,他也学会了。   柏易睡前嘱咐道:“我把营养液放到了柜子里,明天一天我估计都回不来,你要记得喝。”   他没等亚撒回应,就沉沉地睡了过去。   狭小的房间里安静异常,没有任何应答声响起。   只有轻轻浅浅的呼吸,在静谧的室内浮动。   凌晨两点,天黑得要命,柏易起床时动作很小,唯恐把亚撒吵醒,他静悄悄的穿好衣服,连脸都只是用湿毛巾擦了一遍,牙随便刷了两下,就开门出去了。   换成现实世界,柏易想都不敢想自己会这么邋遢,不管工作再忙,他总是很注意自己的仪表。   堕落了。   柏易自我批评。   出了宿舍,柏易在门口看到了大鼻子和细眼,他们之前住四人宿舍,还有一个窝瓜脸的室友,但那个室友很早就搬了出去——在外面租房子,他是结了婚的。   看柏易出来,大鼻子才说:“快走吧,免得被管家看到了,说我们偷懒。”   几人在夜色下去了花园,花园早就修剪好了,只是需要挂上一些装饰品,因为不能用机器,他们就得翻出梯子。   梯子是个古老玩意,他们找了两个小时才从库房里找到,木头都腐朽了,踩上去肯定要断。   细眼出了个馊主意:“要不然我们合作,奥尔长得高,他在下面托着我,我去挂。”   大鼻子就叫奥尔,他鼻孔朝天喷了细眼一脸:“你想得美。”   “阿诺会不会爬树?”大鼻子忽然问柏易。   柏易这个身体的名字就叫阿诺,他摇摇头:“不会。”   小时候他忙着读书,没时间去爬树玩。   大鼻子叹气道:“我还以为长得矮的都会爬树。”   对此,柏易只能报以微笑,因为他知道对方对他没有恶意。   三个人商量了一会儿,最终决定把梯子修一修,用木板补补,说不定能用。   修梯子又花了一个小时,并且唯一能站上去的只有柏易——他又矮又瘦,不担心梯子承不起。   于是挂装饰物的工作就落到了柏易头上。   天亮的时候,柏易终于把最后一串装饰物挂上去。   这些装饰物可不是普通的灯或彩带,全都是一串串的人造宝石和钻石,虽然是人造的,但造价也不便宜,毕竟贵族的宴会,便宜货是进不了这扇大门的。   而最中间挂着的一小颗天然钻石,才是最贵的东西。   它不如人造钻石闪耀,不如人造钻石巨大,甚至显得有些灰扑扑的,但因为它是自然的产物,所以就变得珍贵了。   阳光终于洒满了大地,刚刚过去的长夜像是漫长的没有头,可太阳出现时,人们才发现原来黑夜那样短暂。   那颗天然钻石在阳光下闪耀出璀璨的光,并不比人造的逊色。   柏易累得都直不起腰了,他喝了口水,准备休息一会儿再去工作。   大鼻子他们看他辛苦,就帮忙把他负责的地方再检查了一遍。   第一声马蹄声响起,客人们陆续出现了,他们坐在马车上,白色的骏马高大,浅金色的鬃毛随风飘起,管家等在门口,迎接贵族们参加宴会,所有人脸上都挂着千篇一律的愉悦笑容。   好像今天不是个宴会,而是个盛大的节日。   贵族们拥有浅金的头发,瞳孔和毛发,他们穿着的虽然复古,但颜色依旧是白色和浅金。   女士们穿着需要裙撑的蕾丝花边裙,男士们穿着正式的西装。   就连管家都换上了白蓝两色的燕尾服。   柏易和大鼻子他们只能在角落里看着,大鼻子充满羡慕地说:“我要是个贵族就好了。”   贵族生下来就能得到最多最好的资源,不用奋斗,就能躺在钱上过一辈子。   细眼:“就凭你这个鼻子,当了贵族也肯定最没用的那个。”   大鼻子也不生气,三人都笑起来,但不敢发出声音。   客人们被管家迎进了房子里,他们要等到下午才会到花园里喝下午茶,中午这几个小时他们这些仆人还要继续检查,检查的空隙能喝两支营养液补充一□□力。   营养液是昨天就发下来了,但柏易都留给了亚撒,自己一支都没带。   还是大鼻子以为他忘记带了,分给了他一支。   大鼻子:“幸好我多带了,不然你一天不吃东西,肯定熬不住。”   柏易面带感激的接过营养液,迅速地喝了下去,也不嫌弃这玩意难喝了。   下午三点半,贵族们从宫殿般的房子里出来了,他们三五成群,一边说笑一边往花园走,女仆人已经把下午茶的茶点摆好了,恭敬地站在一边,等候着贵族们的吩咐。   贵族们长得都很不错,其中就没有丑陋的人,他们看上去也都是一脸善意。   但没人会觉得他们脾气好,尤其是仆人们。   柏易正想趴在膝头眯一会儿,就听见一阵嘈杂的喧闹声,但喧闹声很快就像被谁按了暂停键一样戛然而止,刚刚还说笑声不断的花园,此时听不到一点声音。   柏易抬起头来,冲大鼻子问道:“怎么了?”   大鼻子一脸震惊,他咽了口唾沫以后问柏易:“小少爷不是你在照顾吗?”   柏易点头:“是啊,他在我房间里,我还给他留了吃的。”   大鼻子的手指指向花园的方向,指尖颤抖:“那、他、他是怎么出现在那的?”   柏易顺着大鼻子指的方向看过去,小小的男孩站在阳光下,皮肤白的像是透明,他穿上了柏易为他洗干净的制服,白色和浅金表明了他的身份。   这是亚撒第一次,站在阳光下。   他不是个可爱的孩子,但他认真,乖巧。   同时冷静至极。   柏易几乎瞬间明白了他要干什么。   这个宴会,是亚撒能等到的最好的机会,只有出现在人前,出现在贵族们面前,他的存在才会被肯定。   亲王才不能一直藏着他。   即便他不是婚生子,他也是亲王的儿子,哪怕无法继承爵位,他也是贵族。   在这个计划中,亚撒是唯一的受益者。   除他以外,包括柏易在内,都会为他的行为付出代价。   柏易微笑着看着这一幕,不得不承认,那个在他怀里睡觉的孩子,那个会听他讲故事的孩子   ——是这样小,却又这样残忍。 第36章 困于黑暗之中(六)   亚撒让亲王在贵族们面前丢光了脸,但亲王必须打落牙齿和血吞,他不能否认这是他的儿子,也不能承认自己准备在这孩子成年前把他弄走,或是弄死,于是他只能对贵族们说,孩子太小了,之前不让他出现在人前,都是为了他的安全考虑。   贵族们都笑着表示理解。   亚撒就这么走到亲王面前,恭敬的叫了对方一声父亲。   从那一刻开始,亚撒的身份地位就砸实了,他是亲王的孩子,是天生的贵族。   他的名字会报到皇帝的桌案上,就连他的父亲,也不能随意处置他了。   但柏易的日子并没有好过起来,反而更难过了。   管家不再让他干活,而是把他关在宿舍里。   所有人都知道亚撒是柏易在照顾,亚撒能去花园,就是柏易失职。   更何况现在还轮不到亚撒做主,他虽然搬进了庄园,有了自己的房间和仆人,但只要亲王还活着,他还没有长大,他就没有多少发言权。   在柏易被关的第四天夜里,有男仆来带柏易去见亲王。   男仆显然身份高贵,他看也不看柏易,好像多看一眼就会脏了自己的眼睛,甚至不多说一句话,只在前面带路。   这也是柏易第一次走进正门,这里是亲王居住的地方,他一个人住,却需要上百个人服侍他,这里的地砖用的不知道是什么材料,纯白的地面,纯白的墙,有浅金色的花纹做装饰,仆从人们都低着头,目不斜视向前走。   他被领到了书房里,书房的大门打开,又在他身后关上。   柏易在低头的瞬间,用余光看见了亚撒。   亚撒站在一个年轻男人的身边,这个年轻男人有和亚撒相似的长相,连板着脸的表情都如出一辙。   “大人,人带到了。”男仆把柏易留在原地,自己退到了一边。   柏易没有抬头,亲王也不需要他抬头。   他听见了对方的声音:“是你在照顾亚撒?”   柏易恭敬顺从地答道:“是的,大人。”   亲王笑了一声:“给亚撒检查身体的医生说,他之前过得不太好,对吗?”   柏易诚实地点头,但还没能他说出亚撒之前的经历,就被忽然冒出来的警卫辖制住了手臂。   他们像抓捕犯人一样压着他的肩膀,让他的眼睛只能看到地面。   他听见了亚撒那听起来平静,却颤抖着的声音:“父亲!不是他!他对我很好!”   亲王:“你还小,容易受人蒙骗,他偷了原本属于你的东西,只给你喝劣质的营养液,这已经是虐待罪了。”   ——虐待罪。   这是个很严重的罪名。   尤其是被虐待的对象是名贵族。   柏易冷静的想,看来他这次要把牢底坐穿了。   不知道牢里的营养液好不好喝,希望能有不同的口味。   如果有荔枝味或者梨子味的话,那也不算太倒霉。   亚撒的原本就白的脸,这下更加惨白,血色从他脸上消失,可他没有倒下去,他看着自己的父亲,他的父亲也看着他。   亲王朝自己这个聪明的儿子露出了一个笑容。   我知道他没有虐待你。   我也知道是管家和仆人们克扣了你的份例。   但那又怎么样?   那都是我示意的。   亲王微笑着说:“以后我会给你安排更好的仆人,都是贵族出身,他们能更好的照顾你,教导你,让你成为一个友善的人。”   他要告诉这个自作聪明的儿子,他的权威不容挑战。   而把柏易送进监狱,只是一个在他看来微不足道的教训。   亚撒在袖子下捏紧了拳头,他嘴唇苍白,但仍然镇定地说:“父亲想把他送到哪个监狱去?”   但亲王连这个都不愿意告诉他,只说:“要看审判长怎么审判,毕竟监狱这么多,要送也要送去管理严格的地方。”   “加纳监狱岛似乎不错。”亲王面无表情,好像只是在说今天天气如何。   但实际上,他在决定一个人的命运。   亚撒的脸都青了,他去看柏易,但是柏易那原本就不高大的身材被警卫压得更低了,他只能看到柏易的头顶。   书房里一时间没有人说话,鸦雀无声。   亲王对亚撒说:“不听话的仆人就是这样,容易犯错。”   “听话,才能过得好,对吗?”   亚撒艰难的,从齿缝里挤出一个“对”字。   亲王对警卫们说:“把他带下去吧,明天移交给审判所。”   警卫们低头说是,然后把柏易架了出去。   亚撒只能看着那个矮小的人被拖离自己的视线。   他曾经看过很多次柏易的背影,每一次对方离开,他都期盼着对方下一次的出现。   亲王低头对亚撒说:“高兴吗?”   亚撒苍白的脸庞和紧抿的嘴唇暴露了他的情绪,但他克制着压抑着自己的情感,不发一言。   亲王微笑道:“以后你要听话。”   “不听话的孩子,身边的人也是不听话的。”   就在亲王准备离开时,亚撒终于出声了,他的脸上重新有了血色,又恢复了那副认真严肃的模样,他说:“父亲,我知道了。”   “我会一直牢记您的教诲。”   我会永远记得,弱小的人,只能被别人摆弄。   亲王不再看他:“那就好。”   他可能需要把这个孩子养在身边,养上几年,等人们都忘记了他的存在,这孩子就可以“病逝”了,毕竟医生都说他身体不好,就算死于疾病,也很正常。   他不需要一个非婚生子的孩子占据他独子的位子。   他也不愿意这个污点让他成为贵族们的笑柄。   亲王没有回头,他觉得如果亚撒要怪,也只能怪他自己命不好。   亚撒在亲王走后,终于脱力地坐到了沙发上,他不知道阿诺被拖走时是什么样的心情,也不知道他当时有没有寄希望于自己能保住他。   亚撒用手背擦过自己的眼睛,他深吸一口气,告诉自己不能倒下。   他从木屋里走出来了,他也能把阿诺从监狱里救出来。   他可以给对方一切,无论是贴身男仆,还是管家,又或者贵族的身份。   只要……只要他打败他的父亲。   把他从高高在上的椅子上拉下来,他就可以去上去了。   只要给他点时间,他可以做到。   柏易被押送上了舰船,警卫们也不跟他说话,但是会假装不小心的用手肘击伤他的腹部,或是让他撞在柜角上,不到半个小时,柏易就已经全身是伤了。   警卫们都认为他是个虐待孩童的人,不问他,也不听他解释,只要有机会就要上手。   柏易嘴角破了,额头也撞出了一道伤口。   他被关在舰船的角落里,像破烂垃圾一样被丢在这里。   真是倒了血霉,柏易苦中作乐的想,不知道这里的监狱怎么样,够不够人性化。   他以前听说有些监狱很人性化,在监狱里除了干活以外,还能读书看报,可以做做运动,学学语言。   就在柏易开始思考要怎么在监狱里好好活下去的时候,他的通讯器忽然震动了。   这个通讯器在他被警卫抓住的时候就失了灵,怎么会忽然震动?   柏易还没点开,一个对话框就忽然弹了出来,弹到了空中。   但监管他的警卫却一副没发现的样子,正坐在一边发呆。   【时空传送错误,垃圾信息清理中,二次传送将在二十秒后开启。】   柏易一脸懵逼,他来到这里只是因为传送错误?   那为什么系统不给他点补偿?   以及垃圾信息清理是什么?   柏易脑子转的很快,垃圾信息,不会就是他这段时间在这里获得的信息吧?   怎么清理?直接把他的脑子格式化?   这应该就是清除记忆的意思吧?   柏易摸摸后脑勺,觉得清除了也挺好。   在这里的这段记忆,实在没什么可怀念的。   至于亚撒,那是个聪明孩子,并不需要他去关心。   人选择了自己的道路,能走到哪里,就要看自己的本事了。   五分钟后,警卫队长从前面走到关押犯人的角落,看那个矮小的虐待犯倒在地上,还以为是看管他的人打得太狠了,提了一脚警卫员的椅子:“人是你打的?”   警卫队员刚刚打了会儿瞌睡,莫名其妙的睁大眼睛:“没有啊,我今天起的太早,没精力揍他。”   警卫队长指着倒在地上的人:“你进去看看,看有没有事。”   警卫员走进去,手刚摸到大动脉,就惊讶地抬起头,他冲队长说:“死了。”   警卫队长:“……这也太不耐打了,算了,正好不用麻烦审判所。”   “你找颗荒星,把这具尸体扔了,记得处理好。”   警卫员不想去,但没有他反对的份,只能点点头,表示自己绝对完成任务。   不到十年,人们就忘记了曾经的亲王大人,只知道亲王有一位独子,在亲王死后继承了他的爵位,成为了亲王中最年轻的一位,没人知道他生母是谁,也没人知道亲王到底死于哪种疾病。   亚撒收到了加纳监狱的来信:   “尊敬的亲王殿下,关于您之前所问十年前阿诺的信息,请原谅我们的冒犯,我们并未关押名为阿诺的犯人,根据您提供的面部照片,也未筛选出相似的罪犯……”   亚撒找来了曾经押送阿诺的警卫队长。   “死了吗?”亚撒的脸隐藏在黑暗中,他的声音很轻,语气很淡。   可警卫队长的双腿却在颤抖,他克制住恐惧,艰难地说:“死于急症。”   亚撒:“是吗?”   警卫队长还想说话。   亚撒又说:“退下吧。”   警卫队长逃也似的跑了。   当天夜里,警卫队长因为悬浮车自动驾驶故障,发生了车祸,当场死亡。   亚撒坐在猩红的沙发上,面前是投影出来的,那个矮小男人仅存的照片。   他给自己倒了一杯酒,也给对方倒了一杯。   “意外也是急症,对吗?”他举起酒杯,面无表情的询问对方。   但对方脸上总是挂着那个十年来在他梦中挥之不去的笑容。   亚撒弯下腰去,他的手抓着自己的胸前的衣服,突如其来的疼痛直达灵魂深处。   他为那个人做了这么多,但最终,只得到这样一个结果吗?   他熬了这么多个日夜,最终只得到了一个轻飘飘的死讯?   亚撒在这极致的疼痛中想到了早已离开的管家,想到了那些曾经欺负侮辱阿诺的人。   他几近残酷的想——   他死了,你们为什么还活着呢? 第37章 困于黑暗之中(七)   此时的柏易在黑暗中思考,不思考不行,因为在这一片黑暗中,他只能听见啜泣声和低泣声,身边的人互相看不见,没有一丝光亮,一点光源,他的手机也不见了,关于这次任务,他估计只能靠猜。   不知道身处何地,也不知道身边究竟有多少人。   就这么静静等待着,忽然头顶传来了“咔咔”两声,原本漆黑,伸手不见五指的地方,亮如白昼,灯光亮起的那一瞬间,柏易伸手遮住了眼睛,等适应之后才挪开。   他终于发现,他身边有数不清的人,这不是一个屋子,是一个巨大的牢笼。   除了他以外,身边所有人都戴着镣铐,但和他所见过的镣铐不同,这些东西更像是科幻电影里的道具。   这些男男女女没有一个长相平庸的,都是统一的高个子,精致的五官,以及怯怯的气质。   柏易的脑中冒出了两个字——“奴隶”。   就在柏易一脑门子问号的时候,终于有人走了进来,他们身形高大,穿着黑色的制服,手里拿着一个小小的玩意,柏易看不出那是什么,这些人没有让他们出笼子,而是自己走进了笼子。   然后像检疫猪肉一样用那枚小玩意在奴隶手腕上扫过,扫过之后就会被分拣,一些被分到左边,一些被分到右边,没人知道自己会去那边,也不知道去哪边更好,于是人们更紧张,更惶然。   终于轮到柏易了,“检疫人员”皱眉看着他的手腕:“他怎么没戴铐?”   后面有人说:“可能是下面送上来的时候忘了……”   “检疫人员”脸黑的能滴出水来,但当着一众“奴隶”的面也不好说什么,他沉默着用小玩意在柏易的手腕上扫了扫,竟一无所获。   柏易顶着一张无辜的脸,用更加无辜的眼神看着对方。   “检疫人员”在柏易的眼神下不自觉的放轻了些语气,他问道:“你是哪个区送上来的?”   柏易就算想要瞎扯,也没有瞎扯的来源,于是老实说:“不知道。”   “检疫人员”刚刚缓和的脸色更黑了,他朝身后的同事骂道,“肯定是哪个区为了凑人数,随便抓来的。”   可因为实在不知道是哪个区,他们也无法追究。   同事:“总不可能区里忘了记号,送过来的时候也忘了记号,进来的时候还忘了记号吧?”   “检疫人员”:“那怎么说?报上去?”   几人沉默半晌,最后沉默着把柏易分到了左边。   竟然都不提“报上去”的事了。   柏易也听得明白,他是个忽然出现的,不符合规范的“奴隶”,那几个人要么把他报上去,但怎么也逃不过一个失职,从他们宁愿视而不见的举动来看,这个失职的惩罚一定不会太轻松。   等被分到了人堆里,周围的人才终于在说话了。   “我、我是从卡密伽区来的。”红发的青年在柏易身边小声问,“你从哪儿来的?”   柏易没有回答他。   但并不影响青年自说自话:“这几天差点把我吓坏了!那么黑!”   “以后我们就是特区人了。”青年很高兴,他一笑就露出两排白牙。   他是个长得很不错的青年,有能感染人的笑容,他一笑,柏易也就朝他笑了笑。   青年小声说:“听说特区人都是白金发色,你说我们之后是不是要去染发啊?”   柏易觉得这孩子实在异想天开,稍微动点脑子都知道他们现在的情况很不乐观。   他们很快从一条通道被带离,离开之前手腕上都被印上了一条编码,就像是合格猪肉被印上章一样,编码是十二位数,打头都是2570,估计这一批的开头都一样。   然后就被送上了悬浮车,悬浮车是白色外观,有淡金色的条纹相间,他们要通过一条长长的传送带。   柏易发现,包括他在内的这些人发色都各有不同。   棕色黑色金色红色,他又想起了青年嘴里的白金色,那估计不是白金,而是浅金色。   浅得泛白。   上了传送带,柏易的目光才穿过透明的圆形玻璃墙去打量外面。   白色的高墙耸立,他们这些人之前都被关在由白墙围起来的一小片天地里,绿色的草地就在通道下面,他眺望远方,巨兽一般的城市在柏易面前露出自己的真容。   无数悬浮车沿着光线组成的车道在空中穿梭,高楼大厦林立,每一栋高楼都直插入云。   他们坐进了悬浮车里,红发青年正好坐在他身边,絮絮叨叨说个没完。   “我爸妈知道我被选上的时候高兴坏了,我们家终于出了个特区人。”   “不知道特区给不给我们分房子,以后我能不能把家里人都接过来。”   他是真心实意的认为自己改换了阶级,从供养特区的分区人变成了人上人。   对未来充满了美好的憧憬。   悬浮车很快就达到了目的地,他们先被送进了洗浴中心,在这里洗漱打扮,换上分发给他们的白色制服,和之前的“检疫人员”不同,这些制服的款式显然不是为了让他们行动方便,完全就是图个好看。   腰身被收的恰到好处,长裤能把腿显得更长更直,柏易也是这个时候才发现,他们这一边的人,每一个身材都很好,一个腿弯腰粗的都没有。   他想起了另一边的人,虽然脸都差不多,但有些腰粗,有些腿短,还有些腿弯。   看来他们是“优质猪肉”。   等他们“打扮”结束,就有人来领人了,这些人既不说话,也不答话,只是叫出编号,让人跟着他们走,走了几个之后就轮到了柏易。   红发青年在他走时还小声说:“我记得你的编号了,以后有机会当邻居啊。”   柏易朝他笑了笑。   然后柏易就被带着走上了一条长长的走廊,走廊铺着白色的地毯,人来人往,竟然没被踩黑,领着他的人依旧不说话,他们板着一张脸,表情肃穆的往前走。   柏易也就不问了,他的魅力再大,也不可能跟规矩比。   走到长廊尽头,这些人拉开了帘子。   “进去吧。”那人说。   柏易微笑着走了进去,他穿过帘子,在黑暗中刚走了没几步,忽然灯光大亮,一束刺眼的光线打在他的身上,让台下的人看得更清楚。   他独个站在空荡的舞台上,台下是戴着面具的,一头浅金发色,穿着白金相间制服的人,他们有男有女,目光都注视着柏易,面具遮住了他们的大半张脸。   看来这是一个拍卖场。   柏易微笑着想,这证实了他的猜测。   “他们”都是奴隶。   从分区选出来的,供给上层人士的特殊福利。   不过大多数人都做着一个美梦。   一个跟红发青年一样的美梦。   进入特区,成为特区人,成为人上人。   没有人说话,这个拍卖会鸦雀无声,只有柏易头顶的数字在不停变化。   柏易站在原地,他环视着这些“特区人”,觉得这个世界异常发达,也异常原始。   很快,柏易头顶的数字就定格了,他不知道自己被卖出一个什么价钱。   只能从第一排“特区人”惊讶的目光看出,他估计有个不菲的身价。   卖的贵总比卖的便宜好,柏易苦中作乐,要是回到现实世界,估计他还能跟朋友说,要是靠脸和身材,他能卖出一笔好价钱。   另一边的通道大门打开了。   柏易不需要别人的提醒就走了进去。   原本准备上台去把他领走的人惊讶地看着他朝自己走来。   每个上台的“分区人”,在意识到自己是被拍卖的时候,总会大喊大叫,或是痛哭流涕,但是像这样冷静的,他也没见过几个,用手指都数的过来。   这人还意外的在送柏易出去的路上说:“你运气好,你的主人是个贵族。”   柏易朝这人微笑:“那我的运气是挺不错的。”   “那位大人还没有买、拥有过分区人呢。”这人下意识的安慰柏易,“好好跟着大人,说不定你也能得到平民身份。”   特区的平民身份,可比分区的大人物还要值钱。   柏易被送出通道,再次被送上一辆悬浮车上,这悬浮车跟别的不同,虽然都是白金相间的颜色,但金色花纹更繁琐,更华美,也更高高在上,冷淡精致,每一个角落都在诉说着自己的高贵。   当他走近悬浮车,正好看到穿着白金长袍的男人正解下面具。   他坐在白色的沙发上,一头浅金色长发如上好的丝绸般倾泻而下,即便只用眼睛看,都能看出那顺滑的质感。   跟别人不同,他虽然也穿着白金制服,却多了一件长袍。   当他拿下面具,眼睛瞥向柏易时,饶是柏易见多识广,也不由得倒抽了一口气。   他从未见过这样好看的人。   五官精致到了极致,却不会让人觉得男生女相,在精致与男人的硬朗中间有着巧妙的平衡。   他只需要平淡的坐在那儿,就是整个世界的中心。   那人看着他,表情无波无澜,他微微招手,像是在逗小猫小狗。   ——“过来。” 第38章 困于黑暗之中(八)   对方那高高在上的态度是刻在骨子里的,即便他的眼神中没有蔑视,但冷漠根植眼底。   柏易微笑着走过去,他表现的自然极了,像是早已习惯现在的处境,没有不甘和怨恨,他停在离对方一步的距离,面带微笑,眼神温柔。   没人告诉他这位“贵族”的名字,于是他也没准备开口。   “名字。”对方看着他。   柏易语气轻柔:“柏易。”   对方点了点头,他不再说话,靠在座椅上闭着眼睛。   柏易就这么被当成了空气。   柏易站在原地,一时之间不知该进还是退,脸上的笑容也有些僵硬。   就在这时原本立在门口充当雕塑的女人对他使了个眼色,柏易就顺从地跟着对方走了。   女人穿着跟柏易一样的白色制服,但她显然是特区人,从发色就看得出来,而且白与白之间也有区别,柏易的制服是纯白色,周身没有一丝杂色。   但女人的白色制服上有灰色的线条。   柏易稍一思考就明白,纯白色估计是地位最低的颜色。   金色则是最高。   女人叫莉莉,是特区平民,她虽然有一头浅金色头发,但却有一张亚洲人的脸,柏易看到她竟然觉得有几分亲切。   莉莉对柏易不假辞色,她带着柏易到了茶水间,狭小的茶水间是这里唯一可以说话的地方,还必须压低音量。   “亚撒大人不叫你,你就不要凑过去。”莉莉显然对分区来的人没有好感,她板着脸,原本年轻的女人此时像个教养嬷嬷,“你要记得自己是分区来的,要永远记得自己的身份。”   柏易也不生气,他对这个畸形的世界构架充满了好奇。   莉莉大概是觉得柏易有谦逊的态度,脸色好了不少,不过也只是一丁点,不细看都看不出来,她语气没变:“你每天都要净身,以防大人忽然叫你过去,该清洁的地方你也应该知道,如果有什么疑问,就来问我,不要在大人面前胡说。”   悬浮车很快就到达了目的地,停在一处宛如宫殿的建筑门口,建筑颇有点古欧洲城堡风格,但是更现代一些,柏易跟在莉莉的身后,不动声色的打量着眼前的一切。   走在最前方的,自然就是他现在的“主人”,亚撒大人。   他肩膀处有金色的流苏,在阳光下熠熠生辉。   仆人们乖顺的弯下腰,表示服从和迎接。   管家站在仆人们的最前方,他的制服上有蓝色的条纹,管家年纪有些大了,两鬓斑白,一脸和蔼,他在亚撒走近时跟上去,站在亚撒的左侧。   莉莉把柏易领去了他的房间。   这房间估计很久没有住人了,虽然打扫的很干净,但柏易察觉的出来。   “这是通讯器。”莉莉交给了柏易一个手环,“如果大人叫你,我会通知你。”   柏易微笑道:“好的。”   离开前,莉莉疑惑地看了柏易两眼。   她在被调来之前,也服务过贵族,贵族们喜欢在每年一度的拍卖会上拍下分区来的“供品”,对贵族来说,这就像是一次节日。   “供品”们在得知真相时都会陷入长时间的迷茫和崩溃,发疯的也不少。   但像柏易这样冷静的,实在少见。   莉莉走后,这个房间就只剩下柏易了。   这里也没人重视他,对这里的仆人们来说,他连仆人的地位都比不上,只是一个用以消遣的玩具,玩具用旧了就该换,但一个用顺手的老仆人,可不是那么容易更换的。   于是柏易相当于被囚禁在这个房间了。   ——除非那位亚撒大人召唤他。   柏易坐在椅子上,摆弄银白色的手环,也不知道碰触到了哪里,眼前忽然跳出一个虚拟屏幕,屏幕忽然开始闪烁,几次闪烁之后,页面改变,又变成了老旧手机的短信页面。   来了。   柏易自己都没发现自己这时候松了口气。   任务再一次下达。   他的任务是阻止亚撒毁灭特区。   亚撒确实是贵族。   但是在特区,最不值钱的也是贵族。   就跟皇城根底下落一块牌匾,就能砸死几个皇亲国戚一样。   亚撒的父亲是一位亲王,但他死的很早,早到只有亚撒这一个儿子,于是亚撒就顺理成章的继承了父亲的爵位。   而亚撒并不参与特区会议,也从不管自己管理的分区,他像是对一切都毫无兴趣。   直到他爱上了一个人,一个从分区被上供到特区的“供品”,最后这个“供品”死于这畸形的制度下,导致亚撒发疯,他杀了最高统治者,打破了特区和分区的通道。   同时也打破了现行的所有制度。   最后自杀,跟所爱的人一同下葬。   但他死后不久,从分区来到特区的人为了阻止更多人进入,重新建立了新的隔离关卡。   制度改头换面后,依旧用原有的核心重新出现在人们面前。   柏易看完之后觉得任务很没有道理,这样的制度有任何存在的必要吗?   他甚至觉得,如果亚撒最后没有自杀,而是选择制定新的规矩,打破固化模式,这才是最好的结局。   但他毕竟是来做任务的。   而且这些任务的下达方式也不是通过AI,甚至没有投诉通道。   十分不人性化。   如果可以的话,柏易希望能给这个任务系统负无穷分。   莉莉在夜幕快要降临时给柏易送来了晚餐——两支口服式营养液。   美味的食物都是供给特区人的,低廉的营养液才是分区人的食物,哪怕柏易现在属于“贵族”也不例外。   莉莉看柏易喝的艰难,才小声说:“如果你能好好服侍大人,以后会有机会吃到食物的。”   柏易对她的善意报以微笑。   于是莉莉不由自主地多说了两句:“要是大人厌烦你了,你就求大人把你送回分区吧。”   这话一出口,莉莉就后悔了,她眉头紧皱,嘴唇紧闭,觉得面前这个总是笑意盈盈的男人有有股奇特的魔力,她可从不是什么善心人。   当天夜里,莉莉就带着柏易前往亚撒的房间,她在柏易身上闻到了洗浴后的香味,脸上有了几分满意的神色,并在走廊里小声对柏易说:“大人以前从没有近身的人,你去了以后,要做好分内的事。”   她认为分区人,这种底层人,应该是知道这些事的。   不仅知道,还了解的非常清楚。   柏易也没有反驳,他总是那副笑模样,弄得莉莉连气都生不起来。   亚撒没有结婚,在适婚年纪的贵族里地位最高,皮相也最好,要说她没有念头是不可能的。   但念头也只是念头。   贵族不可能娶一个平民。   更何况亚撒如果对她有意思,那么早就成了,根本不会有柏易什么事。   大约是运气吧。   莉莉真心实意的认为柏易运气好。   哪怕只是个玩具呢?只要得到大人的一丝喜爱,就能改换阶级,说不定还能得到平民的身份。   他们在一扇门前停下,这扇门跟别的门差距很大,一眼就能看出上下尊卑。   纯白色的门上有金色的花纹,花纹繁复华美,淡金色低调优雅。   莉莉敲响了门,在得到应允后推开半扇,示意柏易走进去,然后她又关上了门,甚至没往里面多看一眼。   就像她提醒柏易要时刻记得自己的身份一样,她也时刻记得自己的身份。   室内开着灯。   这与其说是一个卧室,不如说是一个单独的居所,大得令人咋舌。   触目可及,所有的装饰品都是白金二色。   柏易站在门口,他微低着头,用余光看到了坐在沙发上的亚撒,亚撒已经换下了那一套代表身份的贵族服饰,他穿着一身勾勒出身材的白金色上衣与长裤,脱掉那繁琐的贵族服饰,显露出精实的身材轮廓来。   亚撒并不说话,他只是坐着,目光冷淡的打量着柏易。   他也不需要说话,他只要在那,就是一切的主人。   “柏易。”亚撒忽然开口了。   他的声音很低沉冷淡,但同时又沙哑性|感。   明明风马牛不相及的词,却能完美的在他身上融合。   柏易抬起头来,依旧是那副温柔的面孔,轻声说:“是。”   亚撒:“你没有芯片。”   亚撒显然不是对柏易的身体感兴趣:“你不是供品。”   柏易并不慌张,他一脸真诚地说:“我不知道。”   柏易没有说假话,他也知道编瞎话的最高境界就是真假参半,他露出愁苦忧虑的表情,难掩哀伤地说:“我醒来的时候,就已经在笼子里了,带我离开的人也说我没有记号。”   他把那几个人说法重复了一遍。   最后又说:“但我没有醒来前的记忆。”   亚撒依旧是那张冷漠的脸:“你足够冷静。”   柏易叹气道:“这或许是我失忆前就有的优点吧?”   亚撒嘴角微勾,他不笑时高贵冷傲,但当他嘴角有了弧度,就像是魔鬼在人间的代言人,叫人胆战心惊,但又魅力迫人。   “过来。”亚撒说道。   就像他们在悬浮车上,亚撒对他说同样两个字的语气一样。   柏易走了过去,他的脚踩在地毯上,地毯柔软的不可思议,像是走在云端。   他在亚撒面前站定,等待着对方的下一句。   在这短暂而又漫长的等待中,柏易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紧张。   “弯腰。”   柏易下意识的弯下腰去。   他的意识还没回笼,脸上就有了冰凉的触感。   对方的指尖正轻触他的脸颊。   既冷,又热。 第39章 困于黑暗之中(九)   冰凉的指尖,就像这手指的主人。   柏易弯着腰,姿态谦卑,他从没想过自己竟然有对陌生人低头的时候,这感觉即便是柏易这样好脾气的人,都有些不能承受。   他面上依旧保持着微笑,但唇角的笑容却极为僵硬。   亚撒看不出他心中所想,那冰凉的指尖很快收了回去,亚撒并没能证实自己的猜想,即便是能以假乱真的生化人,也经不起脸部的查验。   “到床上去。”亚撒下达了指令。   柏易身体一僵,他在思考需不需要打晕眼前这个人。   打晕之后,等这人醒来,他又要怎么解释。   如何做的□□无缝,不被人所察觉。   在他思考的时候,他已经走向了那张大床。   整个屋子不是白色就是浅金色,如果把金色换成黑色,那就更像是一座巨大的灵堂了。   柏易躺倒在床上,这床也不知道用的是什么材料,软极了,躺下去的时候,柏易感觉自己像是躺在云朵里,绵绵的,让人昏昏欲睡,睡意达到了顶峰。   即便他在躺下来之前并不困倦,甚至精神亢奋。   他偏过头,看向还坐在沙发上的亚撒。   亚撒也站了起来,他长得很高,肌肉轮廓清晰,但却有一张极度冷淡的脸。   即便没有表情,也充满了轻蔑和漠视。   看向柏易的眼神,也不是把柏易当成“人”,而是“物”。   对物品,是不必投入任何感情的。   可是对人来说,这眼神就是一种侮辱。   柏易咬着自己的舌尖,竭力让自己保持清醒,不能昏睡过去。   他有爱人,虽然他们已经分开,但在他还爱着对方的时候,是绝做不出与别人发生关系这样的事的。   尤其是这个别人,跟他的地位还不对等。   他没兴趣当别人的玩具。   亚撒也躺到了床上,他的双手交叠,放在胸前,闭上眼睛,竟然看都没看躺在一旁的柏易。   更别提动手动脚了,就好像躺在他身边的是一团空气。   柏易在觉得诡异的时候,也不由地松了一口气。   既然不用奉献身体,也不用打晕亚撒,那么刚才纠结的难题就迎刃而解了。   这么一想,睡意终于无法抵挡,柏易沉沉地睡了过去。   等他睡后,躺着的男人坐了起来,低头注视着他,那浅金色的睫毛下有一双锐利的眼眸,高挺的鼻梁下是薄如刀锋般的嘴唇。   他对于对方能安然入睡感到不可思议。   他买下对方,难道是让对方霸占他的床,自己睡得津津有味的吗?   亚撒重新躺了下去。   他在年纪尚轻是承袭了爵位,对一切都兴致缺缺。   到了适婚年纪,依旧没有过情人。   也从来不去一年一次的拍卖会。   他也不知道自己今年为什么会去,只是今天清晨他喝茶时,忽然记起拍卖会就在今天,有一种无法言明的力量催促着他过去,于是临时安排了行程。   也奇异的拍下了一个分区人。   当对方站在灯光下时,他能听见旁边坐着的贵族的小声呢喃:“要不是他是黑发,我还以为他是特区人,一定要拍下来。”   从未见过的,新鲜的供品类型,总能遭到哄抢。   价格抬到了一个不可思议的高度。   当亚撒成功拍下对方,关闭通讯器的时候,他自己也觉得奇怪。   他为什么会拍下对方?   难道是因为他长久没有情人,而感到寂寞了吗?   还是因为他察觉到了对方身上并没有芯片?   或许只是因为对方的笑容,那个看起来极度虚伪的笑容,就像他记忆中的那个人。   所以他才会在夜里让对方过来。   当他的指尖触碰到对方的脸颊,有一团火凭空出现,从他的指尖灼烧到了手臂。   结果这个分区人做了什么?   他竟然真就老老实实地睡了,且睡得极为香甜,连眉目都放松了。   真是……   让他不知道说什么好了。   于是他就这么复杂的看了柏易近一分钟,才重新躺下去。   柏易醒来的时候天还没有亮,他昨天实在是睡得太早了,这张床就像有魔力一样,让人躺上去就昏昏欲睡,他醒来后侧过头,入目就是亚撒的侧脸。   凭心而论,柏易见过很多好看的人,现代社会的明星哪个不好看?放在人群里总是能被一眼找出来。   即便不是明星,也有五官出众,气质超然的。   他自己也能算其中一个。   但像亚撒这样的,他头一次见。   男人的好看,要么硬朗,要么俊美。   亚撒则是囊括了这两种。   人对美色,终于会多几分宽容和欣赏。   不过柏易仔细打量了几眼,觉得对方还是没有章厉好看,于是又忽然惆怅起来。   他应该多给章厉留几句话的。   当第一缕阳光照射进来,躺在床上的亚撒也睁开了眼睛,那淡金色的眼眸美极了,他睁眼的刹那,柏易的呼吸都快随之停止。   柏易朝刚苏醒的亚撒微笑:“早上好。”   他整个人都被笼罩在阳光里,发丝都泛着光。   亚撒并没有应答,他下了床,站在床边,对柏易说:“回你的房间去。”   他习惯了这样冷硬的下达命令,并不知道自己的语气口吻多么令人讨厌。   没有被睡,也不用打晕人以后想借口,柏易心情不错,当然不会跟他计较——他现在立场地位也不能跟对方计较。   无论他的拳脚功夫有多好,在高科技面前实在不够看。   于是他老实下床,退后几步,才转身走向门口,拉开了半扇门。   在他马上就要迈出大门时,对方的声音从背后传来。   “今晚过来。”   柏易没有回头,只是轻声答道:“好的,大人。”   他离开这间宛若灵堂的房间,走在走廊的地毯上,凭借着记忆走向自己的房间。   一路上碰到了不少仆人,但他们都视他如无物,既不跟他说话,也没有多给一个眼神。   就是看他,也带着高高在上的轻蔑。   他没来之前,在这宫殿一样的建筑里,地位最低的是这些仆人。   他来了之后,他就是地位最低的人。   仆人们发现了这一点,觉得在分区人面前,自己也是高贵的。   柏易当然看得出这些人对待自己的态度,他觉得好笑,在贵族眼里,除了贵族以外,别的都是下等人,可下等人却又给自己再分了等级。   为了维护自己的等级,他们就要维护贵族们。   回到房间的柏易等了半个小时,莉莉才给他送来了早饭。   ——依旧是营养液,这玩意入口十分粘稠,不管是什么味道,都像是在喝鼻涕。   所以柏易喝得十分艰难。   但不喝不行,这是他自己的身体,必须要爱惜,他可不想完成任务回到现实世界的时候,变成一个营养不良一身病痛的人。   莉莉看他老实的喝下去,这才说:“你昨晚在大人房间睡了一晚?”   柏易点点头,他喉咙里全是营养液,实在是咽不下去,张不开嘴。   莉莉有些生气了:“大人睡着之后,你就应该离开房间。”   柏易差点笑起来。   他们怎么不把自己扒光了裹着被子给送过去?   弄得跟皇帝临幸妃子一样。   莉莉看柏易低着头,一副不知所措地模样,叹气道:“那你下次要记住。”   莉莉忽然觉得对方有些可怜:“大人脾气很好。”   她从没见过亚撒发过火,他高傲,但高傲的让所有人信服,惩罚仆人这样的事都只是管家在做,即便对待犯了错的仆人,亚撒也从来不会改变脾气。   柏易忽然问:“我……有可能成为平民吗?”   莉莉觉得他懂事了,微笑道:“如果你好好服侍大人。”   柏易点点头。   他是肯定当不了贵族的,但当个平民也挺好,总好过现在是个“奴隶”。   除非亚撒让他过去,柏易只能待在狭小的房间里,一日三餐都是莉莉送过来,他除了跟莉莉说几句话以外,跟别人完全没有交流。   有时候柏易也会想起那个红发青年。   想起对方笑容满面的说以后想跟他当邻居。   估计现在也不知道在哪个贵族的房子里,是悲痛欲绝,还是坚毅忍耐。   柏易在夜幕降临时再次被领去了亚撒的房间。   亚撒似乎刚从外面回来,他穿着着正式礼服,看向柏易时目光锐利冷漠。   柏易这次没等他开口,径直朝他走去。   亚撒并没有开口训斥他,而是看着他走到自己面前。   柏易站在亚撒面前,他微笑着,目光就像一湖春水,温柔的没有一丝侵略性,他比亚撒矮半个头,伸手解开了亚撒领口的第一颗扣子。   此时亚撒应该喝止他,可亚撒并没有开口。   柏易一颗颗地解开亚撒的扣子,他的手放在领口处,脱下了亚撒的外套。   亚撒在他最为靠近时忽然声音低哑地问:“你用的什么香水?”   柏易觉得这话有些耳熟,但他没有细想:“大概是沐浴露的味道吧?”   亚撒不再问话,任由那股冷香在鼻尖飘荡。   柏易觉得自己很能够替代管家的位子。   如果他成了亚撒的管家,好处是看得见的,他能插手亚撒的事,并且不会被人说逾越。   而且也不再是“奴隶”。   但显然亚撒并不以为柏易服侍他解衣是为了改换身份。   他伸出手,拇指和食指捏住了柏易的下巴,迫使柏易抬起头来。   四目相对时,空气中冷香浮动。 第40章 困于黑暗之中(十)   亚撒那双浅金色的眼睛看着柏易,柏易没有动,他忍住了后退的欲|望,温和地注视着亚撒。   他给自己找到了一个目标——成为亚撒的管家,那么他就得朝着这个目标前进。   有个目标,总比像无头苍蝇一样乱窜来得好。   这天夜里,两人依旧是躺在一张床上纯睡觉,柏易觉得自己可能是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这位贵族大人,可能只是想有个人陪他睡觉?   他这样一想,又觉得可乐,索性翻身,背对着亚撒睡。   亚撒的睡姿很好,他从睡着到醒来都不会改换姿势。   柏易每天会比亚撒起得早一些,早起之后就静悄悄地离开,不然走晚了,莉莉就会不停的说教,但好在相处的时间长了,莉莉对他的态度也逐渐好了起来。   他倒不知道莉莉是怎么想的,只知道她不再把他当成阶级敌人对待了。   莉莉当然有自己的想法,她是这里跟柏易相处时间最长的人,并且也是个自诩眼力好的人,她觉得柏易不是装温柔,而是真柔顺,这样的人相处起来简单,也不怕他乱说话。   更何况,他就是想要乱说话,也总得有人听才行。   在他来到这里的第五天,莉莉中午不仅送来了两支营养液,还送来了一片面包。   面包显然不新鲜,但也不是不能入口。   何况在喝了几天“浓鼻涕”的柏易眼里,只是要吃的,那都是美味的。   莉莉看柏易吃的享受,撑着下巴问他:“你天天在这屋子里,难不难受?”   柏易笑道:“我在小屋子里,你在大屋子里,你难不难受?”   柏易走不出这个大屋子,莉莉也走不出这栋建筑,他们半斤八两,谁也别看不起谁。   莉莉刚想发火,看到柏易的表情又平息了下来,叹气道:“大人也到适婚年龄了,不知道这里什么时候会迎来一个女主人。”   她倒是很想有个女主人。   有了女主人,她就有一个多的地方表忠心了,说不定还能换个身份。   当女主人的贴身女仆,可比普通女仆体面多了。   管家的制服条纹是蓝色,贴身女仆或男仆的条纹是青色,普通仆人则是灰色。   柏易对此没什么兴趣,从他得到的信息来看,在遇到“真爱”之前,亚撒是不会有情人或伴侣的。   莉莉走后,柏易躺在床上午睡,然而没睡几分钟,通讯器就响了。   等他按下接听键,莉莉慌乱的声音从里面传来:“大人下午要出去,要带你,你快收拾,半个小时后我来接你。”   看来是临时决定的。   柏易也没什么可收拾的,他只需要换身干净的白色制服,洗把脸,把头发梳起来,露出光洁的额头就够了。   站在镜子前,柏易看着穿着制服的自己,认为自己很能够引人犯罪。   制服不知道是谁设计的,把腰身掐得正好,很显身材,同时洁白的颜色能勾起人的破坏欲。   就是不知道亚撒要带着自己这个“下等人”去什么样的场合。   但柏易倒不觉得自己出去了会被人为难。   亚撒好歹是个亲王,打狗还看主人,他被亚撒带出去,如果真有人为难他,那就等于是打亚撒的脸。   所以他半点不紧张。   这是柏易第二次在白天行走在这栋建筑里。   第一次还是来的时候。   仆人们不跟他说话,也不和他打招呼,却都在偷偷的打量他。   他们都知道这个分区人连续一周都被大人叫到了房间里,于是这个分区人忽然就变得与众不同了起来。   他们甚至私下里讨论这个分区人是不是会一些手段。   那种流传在下等人之间的手段。   看向柏易的目光就更鄙夷了。   柏易却看也不看他们,他不是受虐狂,也不爱热脸贴别人冷屁股。   他与人交好,为的是得到好处,但是跟这些仆人交好,是没什么好处的。   如果他真的成了管家,那么不用他低头去笑,这些人就会主动把笑脸探出来。   这次出门莉莉不会跟着,她上次能跟上,就是因为管家认为从来不去的拍卖会的亚撒,很有可能带回来一个分区人。   但这次不是拍卖会,莉莉就没这个机会了。   她只能领着柏易走出大门,带他去乘坐悬浮车的地方。   送柏易上去的时候,莉莉难掩嫉妒地说:“你要好好服侍大人。”   柏易微微点头,然后走上了传送带。   他并不讨厌莉莉,因为这是个直白的人,她的喜怒哀乐隐藏的并不怎么好,并且她也不复杂。   一个不复杂的人总比复杂的好接触。   好利用。   柏易虽然跟亚撒在同一张床上躺了一周,但并不熟。   亚撒不怎么话说,柏易也没有没话找话,进了悬浮车,柏易就站到了亚撒坐着的沙发后面。   柏易很会察言观色,亚撒不需要说话,他就能给亚撒递茶,或是调控温度。   不过包括管家在内,所有人都以为他只是在讨好亚撒。   尤其是管家,他只觉得这个分区人懂事听话,很有眼色,并不知道对方正跃跃欲试的想把自己挤下去。   亚撒并不抗拒柏易的服侍,他从生下来就习惯被人服侍。   亲王唯一的儿子,在这个阶级固化,等级分明的畸形社会,从出生开始就站在金字塔的最顶端。   他看着柏易忙里忙外,却不显得慌乱,不由多看了几眼。   对方不愿意在床上服侍他,他也不强求,他不喜欢强迫别人。   他想要什么,得让对方心甘情愿的送上来。   亚撒浅金色的眼眸被睫毛遮住一半,他的目光跟随着柏易,柏易的举手投足都带着与这里格格不入的气质,他没有特区人身上的高傲,也没有分区人身上的谨小慎微。   他是全新的。   亚撒闭上了眼睛,靠在沙发上,手指在扶手上轻点。   悬浮车里很安静,柏易在亚撒闭目养神时就站在亚撒的身后,他一动不动,简直就是一座雕像,除了喘气以外,简直不像个活人。   想要的越多,姿态就要摆的越低。   柏易很明白这个道理。   当年出去谈生意,他手里没有什么拿得出手的项目,加上人又年轻,总是碰钉子。   去别人公司做冷板凳,一坐就是好多天,但柏易从没放弃过。   这种时候只能放低姿态,压低价格,对方才会多看他一眼,才会考虑合作的事。   等他有了项目成绩,自然就不用再出去看脸色了。   人有所求,就要学会低头。   仰着脑袋求人,那不叫自尊心强,那叫缺心眼。   求着父母给零花钱的时候都知道撒个娇,求外人的时候拿乔,能办成事才是奇了怪了。   到目的地以后,柏易照旧跟在亚撒身后。   管家正要开口,就看见亚撒冷冷地斜了一眼过来,他连忙闭上了嘴。   让一个分区人跟着不好看。   但大人已经有了决定,就轮不到他来质疑了。   目的地是一处占地面积巨大的空中花园,像是一座岛屿般漂浮在空中,周围是无数小型战舰护卫安全,一辆辆大型悬浮车在入口处停下。   柏易远远的望着,能看到那些人肩上的金色流苏。   这就是贵族的象征了。   柏易跟在亚撒身后,也走进了传送带。   这空中花园美轮美奂,开着不同季节的鲜花,有蝴蝶在其中飞舞,脚下踩着的明明是石板,却有种奇特的触感,树木被修剪成不同的形状,但似乎与环境融为一体,并没有因为人工雕琢而成为异类。   贵族们在其中行走,他们身边一般只会跟两个仆人。   亚撒身边可以留四个。   管家原本是不想让柏易跟着的,但奈何柏易一张笑脸,脸皮却比谁都厚,不用人说,自己就跟在亚撒身后,管家又不好当着亚撒的面骂他,让他走,只能让柏易跟着。   一口老牙差点咬碎了。   亚撒走在最前方,一路上不少人跟他寒暄,贵族们有一套自己的交流法则,他们绝不过分亲密,也不会过分疏远,亚撒是爵位高,所以不少头发花白的贵族们要低头向他行礼。   “这就是你拍下来的供品吧?”与亚撒同等爵位的中年人笑道,“我前几天就听说你花了不少钱,拍下了一个分区人,那个分区人现在都是身价最高的了。”   亚撒没什么动作表情,只是冷淡地点头。   对方估计早就习惯了亚撒的态度,知道亚撒性格如此。   于是也不绕弯,单刀直入地说:“把他借我几天?”   对方还笑:“也不白借,我这边你要是有看中的,随便挑,没有看中的,我也能给你些好东西。”   亚撒不置一词。   对方看了眼柏易,笑得十分克制,看上去并不急色。   见亚撒久久不答,他才打趣地问:“不会是舍不得吧?”   贵族间交换爱宠不是什么少见的事,就跟小孩子交换玩具一样。   亚撒这才慢条斯理,又面无表情地说:“他是我的人。”   “我不喜欢和人分享。”   他看向对方:“明白吗?”   他的人,他的东西,从生到死,从里到外,都属于他。   且只属于他。   每一双觊觎的眼睛,每一只觊觎的手。   他都会亲手挖出来,亲手砍断。 第41章 困于黑暗之中(十一)   听见亚撒的话,柏易并没有任何感触,只觉得松了口气,同时又觉得这贵族制度更加恶心,贵族们生下来就是贵族,享用最好的资源,不必殚精竭虑的挣钱,也不必为子孙奋斗。   除非犯了大错,否则什么责任也不用承担。   他们对特区人或许态度会好点,但对着分区人,那居高临下的嘴脸连隐藏都懒得隐藏。   亚撒问完话之后,就对走在左侧的管家说:“走吧。”   他甚至没跟对方打招呼,径直往前走去。   只留下中年人在身后,看着他们离去的背影,愤恨的瞪了两眼。   柏易跟着亚撒一路前行,他还有精神去欣赏这里的花草,虽然是人工培植,但却浑然天成,每一枝花,每一棵草,都长在恰到好处的地方,美虽美矣,可没了那股自然生长的蓬勃劲头。   只是他到现在还不知道自己是来干嘛的。   走了近两个小时,他们才走到位于“岛屿”中心的建筑门下。   这建筑比起亚撒的居所来更为雄伟巍峨,宫殿一般的外表,像一座小山一样,柱子上雕刻着柏易没见过的花纹,连大门都有二十米高,无处不在彰显这座建筑的尊贵之处。   不少贵族在门□□谈,然后一同往里走。   柏易一路目不斜视,就连打量周边环境用的也是余光,他身材挺拔如松,毫无畏缩之气。   就连不时打量他的管家都觉得,如果这人不是一头黑发,穿着的不是一身白色制服,估计他也会把对方当成贵族。   但人的命就是天注定的。   生下来是什么,一辈子都是什么。   想要改换阶级,难如登天。   这里的所有大型产业以及贵重资源全部由贵族垄断,而且是世代垄断,分区供养着特区,贵族们只需要伸伸手就什么都有了。   社会制度与发展程度全不相符。   亚撒走进大门,地位低些的贵族们会让开路,等亚撒先走过去。   亲王上面就只有皇帝,但皇帝早就不管事了,连重大活动也不出席,贵族们都觉得皇帝可能出了事,但也都没胆子去打听。   因为跟着亚撒,所以柏易也能看到这些人弯下腰时的头顶。   这是一种凌驾于众人之上的感觉,会消磨人的心智,影响人的判断。   他们走进了一个巨大的会议室。   圆形桌子一共可以容纳十二个人。   普通贵族是进不来的,只有亲王能进,现在皇帝不管事,亲王会议就是决定未来一年帝国发展的重要场合。   每一位亲王参加会议时,身边只能留一个贴身仆人。   亚撒每年身边留的都是管家。   其他两个人已经在走进来的第一时间前往茶水间,只有柏易不为所动。   管家给另外两个人使了眼色。   就在另外两个男仆要把柏易带走时,一直没说话的亚撒忽然说:“让他留下来。”   这个“他”指的是谁,管家和男仆心里都有数。   管家连忙说:“大人,他只是个……”   亚撒面无表情,语气中也没有不耐烦,跟平常一样冷淡,但他说:“没听清楚?”   管家连忙低下头,恶狠狠地剐了柏易一眼,跟着男仆一起去了茶水间。   亚撒坐到了华丽的椅子上,柏易就站在他的背后。   每一个进来的人都会在柏易身上投注目光。   ——实在是柏易的发色和制服太显眼。   但在这样的场合,他们也最多多看几眼,不会开口问,免去了很多麻烦。   现在的制度已经非常完善了,这种一年一次的会议,其实也只是聊聊去年的成绩,再展望下今年的收获。   不过也有人抱怨:“分区闹事的人越来越多了。”   有人冷笑:“分区人竟然还想当特区人。”   他们觉得分区人不知好歹,下等人想成为上等人,就是白日做梦,还会挑战他们的威信,挑战现有的制度,侵占他们的利益。   亚撒沉默寡言,不参与他们的讨论。   之前被他呛过声的亲王忽然转头看他,问道:“亚撒也觉得需要改变分区的制度吗?”   所有人都看向亚撒。   他们都有一双浅金色的眸子,在这个场合下,却像一只只鬣狗,眼中写满了贪婪和狡诈。   每个人都想改换分区的制度,让分区人能更老实的干活,能像牛一样任劳任怨,但又都不愿意开口来当这个“坏人”。   如果有别人提起来更好,他们只需要附和。   到时候好处是他们拿了,坏处是提议的人承担。   以前是拿根胡萝卜在分区人面前吊着,让他们觉得只要努力干活,就有可能成为特区人。   现在他们连这根胡萝卜都不想给分区人了。   柏易听着都觉得可笑,这些人可能并不是不知道奖励越多,下面的人就会越拼命。   他们只是在这种固化的阶级制度下待久了,长时间的超然地位让他们想要得到更多,付出更少。   但亚撒并不接话,他只是神情冷淡地说:“这些事我不管。”   中年男人笑了笑:“还是亚撒好,什么都不管,关门过自己的日子。”   其他人对亚撒的态度也不满意,但不好说什么。   散会的时候,贵族们还是定下了新的制度,他们也向分区派去了更多的兵力,分区人地位的下一次下滑,就被这一次玩笑般的会议决定了。   然而对这一切,亚撒并不在意,对政务置若枉然。   然而柏易却觉得他是个观看者,亚撒就像脱离在这个世界之外,用冰冷的目光观察着一切,却绝不会投入。   他们没有留在这座庞大的宫殿里,亚撒和没有跟贵族们共进午餐,会议结束之后他们就坐上了回程的悬浮车。   管家看柏易的目光像是淬了毒。   但柏易恍若未觉。   柏易寸步不离的跟着亚撒身旁,哪怕上了悬浮车,他也没有跟其他男仆一样前往茶水间。   管家给他使了好几次眼色,脸色越来越差,如果不是亚撒在场,他估计已经破口大骂了。   一个低劣的下等人,竟然想要取代他的位子吗?   回去之后,柏易并没有回自己的房间,虽然管家很想赶他回房,但就在进门的时候,亚撒却突然转头说:“跟我过来。”   这话谁都知道是对柏易说的,于是柏易在男仆和管家厌恶又嫉妒的眼神中跟在亚撒身后,跟亚撒一起去了他的房间。   等柏易在室内站定。   亚撒坐在单人沙发上打量着他。   目光冰冷,没有一点感情。   柏易面带顺从的微笑,就像任何一个忠心的仆人,从他脸上找不到一点不忿和怨念,好像他奴性深种,生来就不曾享受过自由。   然而亚撒的夏一句话让他完美的表情有了裂痕。   亚撒说:“脱了。”   柏易嘴角的笑容差点坚持不住,他在亚撒的注视下轻声说:“大人,我还没有净身……”   亚撒只是双手放在扶手上,目光不错地看着他。   于是柏易解开了自己领口的扣子。   他动作缓慢,或许正是因为这缓慢的动作,才让这简单的指令变得有了别的意味,室内的温度和湿度正好适宜,柏易却觉得气温在逐渐升高,他更感到一簇簇火焰在他身上燎烧。   可亚撒的目光却像冰一样冷。   柏易置身于冰火之中,当他脱下外套,露出里面贴身的衣服后,亚撒却说:“停下。”   柏易手指僵在原处。   觉得对方很像是在玩他。   亚撒:“不会再穿上了。”   柏易有些错愕。   就在此时,门口响起了敲门声。   莉莉托着一件新制服走了进来,她看向柏易的目光难掩复杂。   柏易也看到了新制服上的条纹——青色的。   他抬起头,在空中跟亚撒的目光相对。   他没有挪开目光,亚撒也没有,他们隔着半个房间,却像隔着半个世界。   莉莉把制服转交给柏易,她谦卑地低下头,正式宣告了柏易脱离了“奴隶”的地位,从此时开始,他能在这栋建筑里自由行走,除了亚撒以外,他不用听任何人的指示。   这栋宅子里的所有仆人,除了管家以外,都要对他低头。   如果亚撒足够喜爱他,那么连管家都要退避三舍。   柏易接过制服,他怀疑自己大概努力错了方向,他的目标是当管家,怎么忽然就变成了贴身男仆?   既然成了贴身男仆,他的房间也挪到了亚撒房间的旁边。   就在柏易以为麻烦事终于过去,他只需要静静等待事情发展,阻止亚撒的“真爱”死亡,不让亚撒毁灭特区就行了的时候,麻烦事就像能听见他的心声一样忽然出现。   ——亚撒病了。   在这个科技高度发展的地方,能够让人病的下不了床的,只有新型病毒。   亚撒夜里八点发病,躺在床上,脸庞苍白,他原本就白的皮肤此时看不到一丝血色。   男仆们胆战心惊地服侍着他,但一个个都恐惧大于献媚。   毕竟感染了新型病毒,贵族们能得到良好的照顾,能享受最高端的医疗设备,有最优秀的私人医生,他们可什么都没有。   如果他们染上了,只有死这一条路可走。   私人医生下达了医嘱,这个时候不能挪动亚撒,只能先观察。   饮食保持清淡,室内要高度清洁,等确定病因了,才能开始治疗。   管家招来仆人们,他看向柏易,充满恶意地说:“既然你是大人的贴身男仆,就应该由你来照顾大人。”   所有人都松了一口气。   他们一边庆幸,一边幸灾乐祸的看着柏易。   这些人并不觉得之前失去自由,被关在房间,像个玩具一样的柏易可怜。   当然也不会觉得此时成为了贴身男仆,要冒着生命危险去照顾亚撒的柏易可悲。   柏易没有拒绝的立场,他只是低着头,表示自己接受了管家的安排。   管家得意了。   于是柏易只能彻夜不眠地照顾亚撒。   每隔两个小时,管家会敲门,他要在管家敲门后离开房间,向管家汇报亚撒的情况。   躺在床上的亚撒眉头紧皱,到了凌晨,他的情况越发严重了,嘴唇开始泛青,指尖的皮肤一小块变成了灰色。   柏易坐在床边,他伸手想给亚撒拉好被子,却忽然被拽住了手腕。   亚撒那双紧闭的眸子忽然睁开。   他眼中布满血丝,浅金色的眼眸似乎在睁开的那一瞬间变成了暗红色。   他的力量很大,柏易甚至来不及挣脱,就被他拉上了床。   柏易还没回神,亚撒的手臂就像钢铁般搂住了他的腰。   他被迫困在了亚撒的怀里。   他的胸膛抵着亚撒的胸膛。   他的鼻尖对着亚撒的鼻尖。   他能感受到亚撒的冰冷的鼻息,能感受到亚撒有力的臂膀。   能感受到那颗正在跳动的,拥有蓬勃生命力的心脏。 第42章 困于黑暗之中(十二)   柏易不知道亚撒怎么会有这么大的力气,他自己就算力气大的了,力量隐藏在肌肉里,他学散打时的一个师兄,后来转去练职业拳击,也没有能完全辖制住他的力气。   但亚撒不同,他的怀抱像是一个牢笼。   他的手臂都不像是血肉铸成,更像是钢筋铁骨。   尤其是柏易被这样搂抱着,用不上力,挣了几次也没有挣脱。   于是他就这么压在亚撒的身上,一动不动。   好在后半夜管家就不叫他出去了,只是在门外问他情况。   柏易在外面走了一天,回来还要照顾病人,现在也累了,他眼睛闭上,准备眯一会儿——毕竟别人不心疼他的身体,他自己还是心疼的。   但是眯着眯着就真的睡着了,等他再次醒来,发现自己和亚撒的姿势变了。   他睡得太上面,亚撒抱着他的腰,头埋进了他的腰腹间。   柏易自己是侧着睡的,微微蜷缩着。   柏易再次尝试去掰亚撒的手臂,又再次以败北作为结局。   他只是向后靠,从缝隙中去打量亚撒的脸色。   亚撒的脸色还是一样苍白,但总算不像晚上那样苍白的没有人色,他的手臂也有了温度。   大约是发现亚撒的病没什么大不了的,柏易定了心,又挣脱不了亚撒的怀抱,头一歪,又睡了过去,毕竟此时距离他“眯一眯”也才过了一个多小时。   人的生物钟是个很奇怪的东西,心里没事的时候,闹钟可能都叫不醒。   但一旦心里有事,不需要闹钟,自然就在需要醒的时间醒来了。   柏易一整个晚上都在这种睡一个小时起来看一眼,看一眼之后又睡的糟心情况下休息。   他看了好几次,终于撑不住了,沉沉地睡了过去。   以至于亚撒醒来的时候,柏易还在睡梦中。   亚撒每天早上五点半醒,这时候天还没有亮,他通常这个时间会在房间里看书,六点再让仆人送来早饭。   所以他醒来时,只感觉身上有一股火在烧,他睁开眼睛时,眼前是一片黑暗。   不是黑夜的暗,而是被什么捂住了眼睛。   亚撒在第一时间松开了手,而被他抱住的人似乎已经被抱习惯了,他一松手还发出了一声呓语,亚撒下意识的重新抱了回去。   被他抱在怀里的人身体并不柔软,但腰肢劲瘦,抱起来十分舒服。   他鼻尖全是对方的气息,干净的、温柔的、包容的气息。   对亚撒来说,这是时隔多年后的再次体验。   这让他有瞬间不想起来。   在这样的怀抱中,他记起了很多被他刻意遗忘的过去。   那个矮小的男人也曾经把他抱在怀里,他们在黑暗的小木屋里度过了很多时间,男人会给他讲故事,会告诉他喝牛奶能长高,会用自己的薪水给他带来食物。   亚撒闭着眼睛,他不去想男人的死,只想他们曾经经历的一切。   那是一份弥足珍贵的记忆,他长久不忘,偶尔回想起来,就像是把已经结痂的伤口再次撕开,鲜血淋漓。   他缓缓地松开手,轻轻地坐起来——他自己都没意识到自己的动作有多轻。   然后靠在床头,看着还在睡的人。   他知道他生病了,但这病并不是什么病毒,在那人死后,他每年都要生一场,年年如此,但那是他虽然是亲王的儿子,但却并不受重视。   人人都以为他生来高贵,要什么有什么。   谁会相信他小时候,连地位最卑微的仆人都敢惩罚他,昧下他的食物和钱?   于是生病,也只能自己躺着硬熬,每年都要熬这么一次。   只是成年后发病的时间相隔的越来越长,两三年才发一次。   发病时他会陷入昏迷,没有继承爵位时,没人愿意照顾他,仆人们都害怕被他传染。   等他继承了爵位,照顾他的仆人是有了,但每一个都小心翼翼,眼中的恐惧如有实质,所以每次有了预感,感觉要发病了,就把仆人全部遣走。   这个世界没人爱他,他们想要他手里的权力,想要依靠他得到更好的生活。   或许有一个人曾无私的爱过他,或许那也算不上爱,只是怜悯和同情,但那个人已经死了,他离开了他的生命,可又似乎无处不在。   亚撒紧盯着柏易的脸。   他冷漠的想,这个人又想从他身上得到什么呢?   金钱?权力?还是阶级地位?   这个人又能伪装多久呢?   亚撒伸出手,轻触对方的脸颊。   他并不讨厌这个人,正相反,对方给他一成不变的生活带来了一点新鲜。   这点新鲜难得,亚撒这么多年,也才见到这么一个新鲜人。   不像特区人,也不像分区人,好像来自另一个世界。   特区人的桀骜,分区人的怯懦,他身上都没有,他有一种亚撒没见过的气质。   又有一种无法形容的包容感。   就像他曾经在另一个人身上感受过的一样。   柏易睁眼时,看到的就是亚撒一动不动盯着他的样子,清晨起来看到这一幕,着实是不小的惊吓,他脑子在醒来的时候就已经清醒了,但脸上还要装的迷糊,一副刚睡醒脑子转不过弯的样子。   他问道:“大人,您好了?”   亚撒收回了目光,他可以认为对方特殊,却不想让对方也觉得他自己特殊。   “让他们送早饭进来。”亚撒下了床,自己拿起衣服穿上,并没有让柏易服侍。   既然亚撒不想通过通讯器让仆人送上早餐,那柏易是必须要跑一趟了,他身上的衣服睡得有些皱,一看就知道肯定不是一晚上殚精竭虑的照顾病人。   他正想着怎么把仆人们糊弄过去,就听见亚撒说:“穿我的外套出去。”   亚撒的所有外套,肩膀上都有金色流苏。   柏易刚要拒绝,话到嘴边又收了回去。   从昨天的事就能看出来,亚撒是个不管闲事的人,但一旦他说了什么,那人们就最好听进去,说好听点,这叫意志坚定,说难听点,这叫霸道独|裁。   于是柏易低头弯腰穿外套,动作一气呵成,行云流水,没有半点停顿。   这件外套穿在他身上有些大了,但却不突兀,反而有股风流气质。   好像他生来就该穿这样的服饰。   连亚撒都多看了他两眼。   好看人的总是有优待的,在哪里都一样。   “我出去了。”柏易站在门口,微微弯下了腰。   亚撒“嗯”了一声。   大人的病好了,这当然是个好消息,但柏易穿上了大人的外套,这显然不是什么好消息。   仆人们也是很会踩低捧高的人,他们从柏易的穿着上看出了亚撒对他的偏爱,于是之前用鼻孔看人的仆人们,现在对着柏易也挂上了谄媚的笑。   甚至有人叫上了哥哥,即便他们一看就知道比柏易大得多。   柏易依旧是那张笑脸,对几个凑上来讨好的仆人说:“大家都是服侍大人的,只要好好做事就行了。”   仆人们连连点头:“柏哥说的对。”   柏易笑得更温柔了,他接过餐盘,离开前对他们说:“以后都要一起做事,我来的时间短,有做的不对的地方,还希望大家多包涵。”   等柏易走后,仆人们才松了口气,坐在一起闲聊起来。   “我还以为他要找我们算账呢。”塌鼻子的男仆拍了拍自己的胸口,“谁知道大人还真会把他看进眼里。”   另一个长脸男仆也心有余悸:“大人还让他穿自己的外套。”   那些外套,他们这些普通男仆连摸都不能摸,更别说穿了。   长脸的说:“约翰先生可能不会很开心。”   约翰就是管家。   塌鼻子哼了声:“我看柏易挺不错的,我们之前对他态度那么差,他现在也没跟我们算账,也没甩脸色,约翰……他恨不得在脑门上写字。”   长脸好奇地问:“写什么字?”   塌鼻子左右看看,小声说:“写‘我是大人的管家,我特别了不起’。”   长脸笑起来,但很快正色道:“小声点。”   塌鼻子哼哼两声,不过也不再继续说下去。   柏易走在路上,他之前被仆人们白眼的时候没有温柔待人,是因为他明白,下位者再温柔,别人也只会觉得他谄媚讨好,但当他的地位一变,稍微给这些人一些好脸色,他们就会觉得他确实温柔宽容。   地位的差别能让一个人的同一种行为,拥有两种不同的含义。   他温柔待人是为了拿到好处,不是为了去自取其辱。   想要取管家而待之,架空管家手里的权力,他需要仆人们的支持。   当然,更需要亚撒的。   亚撒的态度才是他在这里的立身之本,也是他完成任务的关键所在。   所以他牢牢地抓住亚撒。   成为对亚撒来说必不可少的一个人。   柏易走到亚撒的房间门口,觉得自己很有点狐假虎威的意思。   拿着鸡毛当令牌。   他这么一想,嘴角的笑容就没那么假了。   就连进了门,他的笑容也还没有消失。   亚撒抬头时,看到的就是这个和平常不同的柏易。   他的笑容晨光里,愉悦在眉梢处,他鲜活又俊美。   像清晨挂在花瓣上的露水。   滴落在人的心上。   悄无声息,让人无知无觉。 第43章 困于黑暗之中(十三)   贴身男仆并不是一个轻松的岗位,一天二十四小时都要守着亚撒,亚撒的行程他要记的倒背如流,连亚撒的餐点他都要负责——于是他连亚撒的口味都要摸的比他自己都清楚,零零总总的事加起来,柏易恨不得自己变成章鱼哥,多少只手都不够用。   不过他的地位也有了肉眼可见的变化,他能自由在这栋房子里行走,仆人们见了他都要讨好的叫声哥。   就连看他最不顺眼的管家,当面也只会给他笑脸。   他的房间也变了,挪到了亚撒房间的隔壁,比亚撒的房间小得多,但跟他之前住的房间比起来,就真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   亚撒出门时,他也要跟在亚撒身边。   不过亚撒不怎么出门,偶尔会有人来拜访,但最多待半天。   除此以外,他每天做的最多的事,就是在亚撒看书时站在旁边发呆,发现杯里没水了就端去接。   亚撒并不是个爱折腾的人,他沉默寡言,脸上轻易没有表情,让他张嘴说话都是难事,更别说找茬了。   但他用柏易确实是用的越来越顺手。   柏易对贴身男仆这个岗位也有了心得。   莉莉算是柏易在这里认识的第二个人——第一个红发小哥,但是估计他们以后都见不着了。   于是柏易跟莉莉的关系倒是渐渐好了起来,莉莉在柏易面前也不板着脸了,有时候还会笑一笑,看起来终于像个年轻女人,而不是被教条洗脑的嬷嬷。   “你运气真好。”莉莉总会叹这么一句。   柏易去给她倒茶,他在亚撒身边服侍,很多好茶他这里也有,除了顶级的不行以外,别的茶他都能随便喝。   莉莉端着红茶,羡慕道:“这茶在外面,三千多星币才能买一小袋。”   柏易:“那你多喝点,就当白赚了。”   莉莉吹了吹,吹凉了就小啜了一口,一脸享受的眯起眼睛。   等她喝的差不多了,才抬头小声说:“你知不知道,约翰在外面找人。”   柏易不明所以:“找什么人?”   莉莉撇撇嘴:“还能有什么?他以为你能被大人喜欢,是因为你是分区人,大人图新鲜,没见过,就想再去弄个分区人回来。”   莉莉眉宇间全是鄙视,一个柏易,约翰就已经焦头烂额了,再弄一个回来,要是那个分区人真有本事把柏易按下去,那约翰才真的是引狼入室,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柏易端着茶杯靠墙站着,微笑道:“他也是希望大人开心嘛。”   柏易从不说人坏话,这是经验。   莉莉像是忽然想起了什么,脸骤然红起来,结结巴巴地问:“那个……大人他……厉不厉害?”   她早就想问了,但是一直问不出口。   柏易一愣,很快反应过来莉莉的意思。   这里的所有仆人都认为,他能成为贴身男仆,就是因为他在床上把亚撒“照顾”的很好,大约就是色令智昏,亚撒才会让他改换地位。   但这只能证明柏易厉害,至于亚撒厉不厉害,他们就无从得知了。   越是不知道,就越是好奇。   毕竟现在的建筑隔音效果这么好,哪怕是不要命的去听墙角,也什么都听不见。   打扫屋子的还是清洁机器人,他们连被弄脏的床单都看不见。   柏易觉得自己虽然自己不知道,但不能诋毁亚撒的性能力。   毕竟对一个男人来说,这方面强也是一个优点,于是他高深莫测的抬起下巴,冲莉莉说:“别的我不知道,但我的腰一天到晚都是酸的。”   他也没说谎,他最近一天到晚不知道要对着亚撒弯多少次腰。   不酸才奇怪。   但莉莉不会这么想,她听在耳朵里,就是说亚撒那方面能力强的不行。   让一个年轻小伙子腰酸,莉莉脸更红了。   她说:“那你要好好表现,我看约翰不带人回来肯定不会罢休。”   她跟柏易关系不错,柏易有好事也记得她,她当然也要为柏易多考虑。   毕竟如果真有新人上位,她这个跟柏易关系好的,说不定也要遭殃。   既然如此,为了自身的利益,她也要站在柏易这一边。   柏易冲她笑了笑。   莉莉看着柏易的笑脸,有些呆滞。   要是这人不是分区人,是个特区人,说不定他们……   莉莉刚冒出这个念头,又自己把念头压下去了。   她又不是向天借的胆子,不敢跟贵族抢人。   柏易倒不觉得奇怪,五个人的办公室里都能分出两派,更别说这么多仆人了,可能在亚撒眼里他们都是一样的,就像他的公司,难道就没有小团体吗?但不管他们私下怎么闹,只要不闹得太难看,他都不会管,只要该做的工作做好就行了。   中午亚撒会午睡两个小时,之后就会去书房看书。   因为科技发展迅速,纸质书籍已经没多少地方卖了,都是用个人智网登陆网络,在网上看。   大约像亚撒这样依旧保留着看纸质书习惯的人才是异端。   书房大的像是图书馆,圆弧形的书房挨墙的全是书柜,抬眼看去密密麻麻都是书。   柏易站在亚撒身后,目光发空的发呆,亚撒翻动书页的声音在他耳边响起,这偌大的书房里也只有这点声音。   书房除了亚撒和清洁机器人以外是不允许仆人们进入的。   柏易能进来着实吓掉了不少人的眼镜。   甚至有人怀疑柏易以前在分区的时候就是个靠卖屁|股过日子的人。   不然怎么会把亚撒迷到这个程度。   不过这些话柏易都没听到多,就算听到了,估计也是一笑了之。   柏易看亚撒的茶杯要空了,就去旁边的桌子上取了茶壶倒满,用手背试了试茶温之后才递给亚撒。   亚撒头也不抬的接过,喝了一口后又放回去。   等用晚餐的时间到了,亚撒才把书合上,没看完的书他会留在书桌上,看完了的就交给机器人,让它放回去。   柏易又跟着亚撒去了餐厅。   连着两个月,亚撒都要清淡饮食,但其实就算没有医嘱,厨房也弄不出什么重口味的东西。   每天都要上一道浓汤,配上面包,再来一份鸡肉沙拉,柏易就只是看着,都觉得嘴巴寡淡的要命。   尤其是鸡肉沙拉里的沙拉酱都放的很少。   但厨师也很头疼,连着两个月不重样不难,但连着两个月不重样还都要清淡的就太难了。   亚撒吃的很少,浓汤是完全不碰的,面包也只吃了一片,至于鸡肉沙拉,也就吃了点菜,鸡肉完全没碰。   他虽然没有明说难吃,但有眼睛的人都看得出来。   厨师自己当然也知道,于是天天哭丧着脸,就怕亚撒哪天把他赶出去。   在贵族的厨房里干活多好啊,比在外面上班,一个月拼死拼活只能挣几千星币好多了。   而且厨房里的东西,只要他拿的不多,都是可以带回家的。   他挣的钱几乎可以全存下来。   特区什么都贵,特区人说出来好听,但也有不少穷人,每个月都靠着点救济金过日子。   让他们去分区?他们宁愿饿死在特区也不去分区。   于是厨师这段时间眉头就没舒展过。   仆人们看他愁眉苦脸,也都是躲着他走。   只有柏易在取早餐时会跟他多说两句。   厨师倒是很巴结柏易,一看柏易来,就给他塞了一个梨子,满脸堆笑地说:“今早才送来的,送来之前就在树枝上。”   柏易笑了笑:“那我就不客气了。”   厨师松了口气,又小心翼翼地问:“大人昨晚吃的好不好?”   毕竟他只有早上才能跟柏易说两句。   柏易收敛了笑容。   厨师一下就明白了,连讨好的笑都变得艰涩。   这时柏易从衣服兜里拿出一页纸,这上面都是他昨晚连夜写下来的菜谱,用量都精确到了克,只要照着这个做,就算不是很好吃,也不会难吃。   至少比天天浓汤鸡肉,或者浓汤牛肉来得强一些。   “这是我老家的菜谱。”柏易一脸温和,“你可以试试。”   厨师没想到现在还有人用纸书写,接过之后看了几眼,至于做出来了能不能送上去,他还要自己尝试了才行。   不过柏易愿意伸手帮他,就已经是仁至义尽了,他讨好的笑容真诚了不少,双手合十,连连道谢:“太谢谢了,要是大人吃的好,我这辈子都不会忘了您的恩情。”   柏易一脸随和:“我又不是挟恩图报的人,两个月不重样做清淡的食物,也确实太为难人了。”   厨师叹气:“您说的太对了!”   他手底下还有不少副手和学徒,一个个都盼着他倒霉,最好被赶出去,自己能上位,他压力大得不行。   不管柏易给的菜单有没有用,这份情他得记着。   等柏易走了,旁边才有人凑上来问:“老查尔,你跟他说什么说这么久?”   老查尔,也就是厨师长,他从鼻子里喷出一股气,语气不善地说:“关你屁事?”   问话的人触了一鼻子灰,撇撇嘴走了。   老查尔自己走到角落,打开那张纸仔细看起来。   能不能留在这里,就看他敢不敢赌了。 第44章 困于黑暗之中(十四)   对于仆人们来说,亚撒身边多了个贴身男仆并没有引起多大的震动,他们私下讨论几次,觉得柏易运气好,除此以外再没什么可讨论的,毕竟就算没了柏易,也轮不到他们。   但对管家来说这滋味就不好受了。   柏易的出现让他从亚撒身边的一线退居到二线,如果他能接受这种变化,两边也可以相安无事。   可管家并不愿意老老实实退居二线,尤其是在柏易把亚撒身边的事务把持的越来越严。   周四的晚上,管家领回来了一个人。   对外说的是新仆人,可没人眼瞎,管家领回来的是个和柏易一样,黑发黑眼的分区人。   并且这个分区人生的比柏易更秀美,通俗点说,就是男生女相。   既有女人的柔媚,又有男人的俊朗。   柏易的外貌是纯男性的,他有微挑的眼角,挺翘的鼻,微薄的唇,笑时让人如沐春风,不笑时也决没有拒人千里之外的冷硬。   但跟这个人比起来,就少了一分媚气。   仆人们议论纷纷,但新来的有管家护着,他们可不敢去找对方的麻烦。   但是跑到柏易面前卖个好倒是可以。   这里的仆人不知不觉间分成了两派,一派唯管家马首是瞻,觉得柏易就算当了贴身男仆,说不定什么时候就会惹怒亚撒,做不长久,另一派就是如莉莉这样愿意跟着柏易的仆人们,他们觉得管家老了,比不上柏易这样的年轻人,更何况柏易不仅是亚撒的贴身男仆,还是亚撒的情人。   哪怕管家说得再多,做的再多,都不如柏易在枕头旁给亚撒吹吹风。   还有些不敢掺和的中立派和骑墙派。   “名字也跟你很像。”莉莉在吃水果,她享受的眯上眼睛,自从柏易当了贴身男仆以后,她就能到他这里喝好茶,吃新鲜水果,这可是她以前绝对享受不到的,“叫邹易。”   柏易笑道:“哪里像了。”   莉莉:“都是两个字,都有个易的音,都难念。”   柏易把倒好的热茶给莉莉和她带来的几个女仆端过去。   女仆们连连道谢,莉莉说:“不要跟他客气,他这里好东西多着呢,大人什么都愿意给他。”   女仆们脸一红,脸上有雀斑的女仆说:“我听说管家想把那个邹易分配到大人的身边。”   “听说那个分区人脾气也很好。”有个女仆小声说,“会把管家给他的食物分给别人。”   莉莉嗤之以鼻:“这种大方谁不会做?”   又有个女仆把声音压到最低:“那个邹易只有一米六。”   众人纷纷吃惊:“这么矮?”   说话的女仆又说:“听说很久以前,大人还是个孩子的时候,有个矮个子的仆人照顾了他很久。”   众人又问:“那个仆人呢?大人肯定不会亏待他。”   女仆一脸八卦:“那个矮个子死了,你们都没发现,大人对矮个子的人会多点宽容……”   莉莉连忙说:“这有什么,大人只是遗憾没有补偿对方而已,难道会因为这个爱上邹易吗?不可能!”   女仆人发现莉莉脸色不好,也跟着说:“邹易肯定比不上柏哥!”   柏易在旁边听得好笑,又给她们续了水,免得她们说的口干舌燥,对这些八卦他没有太大兴趣,毕竟他要做的不是让亚撒爱上他,而是离不开他。   贴身男仆就跟秘书差不多,一个厉害的秘书,能让老板无论公私都离不开他。   至于邹易,他不觉得这是个威胁,如果对方想当亚撒的情人,那也可以,他有把握能把对方从管家那边挪到自己身边。   没有人能抵挡利益,如果有,那就是利益还不够多。   晚上柏易给亚撒脱衣服的时候,管家敲响了房门,亚撒站在床边,目光下斜,看着柏易正低头给自己解开胸前的纽扣,他在听见敲门声后并没有出声让对方进来,而是等着柏易给他解开外套后才轻声说:“让他进来。”   柏易低着头走到门口,把门打开。   打开的瞬间,柏易和管家的目光在空中交汇,两人脸上都在这一瞬间挂起了笑容。   只是柏易的笑像是胜利者,游刃有余。   而管家的笑则是像失败者,咬牙切齿。   柏易:“大人叫你进去。”   管家点头:“辛苦了,邹易,跟我进来。”   柏易这才看到站在管家身后的邹易,一个矮小的容易被忽视的男人,他长得好,明明很矮,却不会让人觉得五短身材,因为比例很好,甚至单看还会觉得腿长。   对方还在进去的瞬间讨好的冲他笑了笑。   柏易关上了门。   对方应该不是今年的供品,也应该明白自己的处境。   管家已经恭敬的向亚撒汇报新聘了一个男仆。   亚撒坐在床边,他哪怕只是坐着,都显出俯视一切的气势来,他在哪里,就是哪里的王。   在管家汇报完,抬头的时候,他看到了亚撒微皱的眉头。   “大人……”他的心里在打鼓。   亚撒:“汉斯,你服侍我多少年了?”   管家额头有汗低下来,他再次把腰弯下去,不敢抬起来:“十二年,大人。”   亚撒的声音冰冷:“十二年,阿诺死了多少年了?”   管家不敢回答。   亚撒:“十九年了。”   管家紧咬牙根,因恐惧而止不住发抖。   亚撒:“你给我找了个替代品。”   管家连忙说:“大人……我……”   他说不出个所以然来。   他确实是想利用阿诺,利用那个早早死亡,却在大人心里留下浓墨重彩一笔的矮个子的男人。   亚撒轻声问:“你是在侮辱我,还是在侮辱他?”   管家听见这句话后,膝盖一软,直接跪在了地上,好在地上铺着柔软的地毯,膝盖并不会受伤。   亚撒怒喝一声:“滚!”   管家不敢违背,连滚带爬地跑出去。   只有邹易不知道自己该怎么办,他还站在原地,但亚撒却看也不看他。   还是柏易走到对方身边,低头在他耳边说:“你也出去吧。”   邹易却没有退,他知道他为什么会到这里来,也知道他如果被管家退回去会面临些什么,于是他抬起了头,他眼中有泪,巴掌大的脸苍白没有血色,殷红的下唇被他自己咬出了牙印。   “大人。”邹易的声音是属于少年人的清亮。   亚撒却没有看他一眼,他闭目眼神:“柏易。”   柏易几乎是瞬间明白了他的意思,他抓住邹易的胳膊,强硬的把对方拽出门外。   邹易不敢闹,可他祈求的看着柏易的眼睛。   奈何柏易心硬如铁,视而不见。   于是祈求的眼神在邹易被拽出门外后变成了愤恨的眼神。   似乎恨不得把柏易挫骨扬灰。   柏易关上了门。   他不关心邹易会怎么样,他对邹易的态度,取决于亚撒对他的态度。   “知道我为什么买下你吗?”亚撒忽然问道。   柏易低着头,沉默不答,因为他分辨的出,亚撒现在并不是想找个人谈话,只是想倾诉而已,作为一个合格的贴身男仆,现在他要做的就是当一个称职的倾听者。   亚撒的声音有些沙哑:“你的笑跟他一样。”   柏易心想,原来自己才是替代品。   亚撒:“都是一样的虚伪。”   柏易:“……”   勉强当这是夸奖吧。   亚撒回忆起了当年,他忘记了阿诺的长相,但阿诺的笑容却在他的回忆中熠熠生辉。   他当时还想,如果他成为了亲王,阿诺应该就会露出真心的笑容了吧?   亚撒看着低头不语的柏易,他冷硬的发号施令:“到我身边来。”   柏易走过去,站在亚撒身边。   亚撒:“如果是你,你保护的人最后害了你,你会恨他吗?”   这是亚撒永远无法逃避的梦魇,他所有的噩梦和美梦都围绕着阿诺,如果他当年能够忍耐下来,能够继续积蓄力量,不那么早出现在人前,阿诺是不是就不会死了?   那个唯一不图好处对他好的人,是不是就能够活下来?   但是他当年只有八岁,他的聪明也聪明的有限。   可他无法以此作为理由希望阿诺原谅他。   柏易却摇头,他知道自己此时要说亚撒想听的话,于是温声细语地说:“一个真正善良的人是不会贪图别人的回报的,他做好事,或许只是因为想做。”   亚撒抬起了下巴,目光看向头顶的挂灯,这盏灯在这个房间里显得格格不入,当年花了阿诺那么多钱的挂灯,是这样的劣质粗糙。   “善良的人……”亚撒重复了这一句。   阿诺善良吗?   亚撒忽然想不起来,阿诺总是脸上带笑,总是说没关系。   但他做了什么好事吗?   亚撒:“去洗澡。”   柏易愣住了,自从他当了贴身男仆以后就没有再和亚撒同床共枕过。   而且听亚撒这话的意思是……   柏易:“好的,大人。”   如果非要当替身的话,他宁愿当父亲的替身,也不想当情人的。   柏易的手握成拳头。   他忽然想念章厉,忽然觉得章厉的一切都那么可贵。   但章厉的爱对他来说成了奢侈品。   可望而不可即。 第45章 困于黑暗之中(十五)   室内盈满了沐浴后的清香气味,柏易穿着一件白色长袍,长达膝盖,他的头发没有吹干,有水珠顺着脸颊流下来。   他站在床位,亚撒坐在床头,他们隔着半张床对视,没有人率先打破沉默。   最后还是柏易走了过去。   他现在还没有十足的底气,亚撒还没有离不开他。   但让他坐以待毙也显然不行。   既然这样,就只能赌一把。   “专情”也是一项高贵情操,就看亚撒能不能欣赏了。   “大人。”柏易走到床头,他身上沐浴露的香气持久不散,清新扑鼻,他脸上带笑,眉目温柔,连嘴角的弧度都变得真诚了许多。   亚撒看着他脸上的笑,并没有回话。   柏易:“我在分区有爱人。”   亚撒没有移开视线。   柏易想起了章厉,想起章厉真诚的感情,笨拙的讨好,他的眼睛溢满温柔:“他是个很可爱的人……”   亚撒等着柏易说完,他面无表情,看不出任何情感波动,唯有一双眼睛,看着柏易提起“心上人”时与往常不同的表情。   这并不是临时寻找的借口,而是对方发自真心的对自己的拒绝。   亚撒目光幽暗,他从不知道“嫉妒”是什么样的感觉。   但这一瞬间,他似乎有所察觉。   柏易在他与别人面前都是同一张虚伪的脸。   提起“爱人”的时候,虚伪矫饰消失了,露出了真实的一面。   但这份真实,此时此刻太刺眼了。   亚撒忽然不可抑止的想,如果阿诺还活着,提起自己的时候,会不会像柏易提起他的爱人一样?   只是他永远没有机会去验证这个想法。   在他年幼的时候,他甚至幻想过阿诺才是他的父亲,穷一点,矮一点,这些都无所谓,因为他确信阿诺会给他自己所能有的一切。   亚撒终于开口了:“回去睡吧。”   他没有强迫柏易留下来。   柏易松了口气,觉得亚撒也不是那么无法沟通,他谦卑的弯下腰,行礼之后离开了卧室。   大得空荡的室内只剩下亚撒了,他只亮着那盏挂灯,昏黄的光芒温柔的洒满床铺,他低垂着眼眸,浅金色的睫毛挡住了眼帘。   天地这么大,但似乎只有他一个人。   柏易发现自从那晚以后,亚撒就不再在夜里召唤他过去,也不再触碰他的身体。   大概是因为亚撒发现他有了爱人,开始刻意的保持距离。   柏易松了口气的同时,也在观察邹易。   他不知道邹易是不是那个死后让亚撒的发疯的人。   如果是的话,他要么确认亚撒不会爱上邹易,要么确认亚撒爱上邹易后邹易不会死。   邹易是个很复杂的人,他自卑,怯懦,对这里的每个人都充满恐惧,所有人都可以欺负他,还不用担心他会去向管家告状——管家因为他被亚撒怒目相视,于是管家又把气撒到了邹易身上。   现在邹易的处境,比柏易刚来的时候还要糟糕。   “也不容易。”柏易给亚撒倒了一杯咖啡,他似乎是无意识的提起邹易这个人,同情对方艰难的生存环境。   亚撒喝了口咖啡,温度和味道都正好,他不置可否地说:“既然如此,就送他回分区吧。”   柏易微笑道:“我会转告管家的。”   亚撒点点头,他转头看向窗外,窗外春光正好,白天的时候,在花园工作的仆人都要藏在隐蔽的角落,这样才不会在贵族欣赏美景时打扰到对方,阳光洒落在树叶上,平凡的树叶似乎都闪着与众不同的光芒。   “你想回去吗?”亚撒忽然问道,“回到你爱人的身边。”   柏易提着咖啡壶的手忽然一抖,壶口有一滴咖啡滴落在桌布上,雪白的桌布上有了一点污渍,渐渐晕染开来。   “都过去了。”柏易微笑着把咖啡壶放下,他的脸上挂着笑,但眼底却笑意全无。   他所有的动心,和章厉的点点滴滴,此刻都化作尖刀,一刀刀刺向他的胸膛。   可他无从宣泄,也无处剖白,只能把血泪咽下去,当做毫不在乎。   由此可见,当一个真正没心没肺的人是一件多么快乐的事。   柏易转过身,嘴里说道:“刚刚送来了新鲜的茶叶,您想现在试试还是明天喝?”   亚撒此时说:“我可以送你回分区。”   柏易走到茶柜前,他拿出那盒新送来的茶叶,转头朝亚撒笑着说:“闻起来很香。”   他明明是笑着的。   亚撒冷漠的看着柏易的笑脸。   但看着却像在哭。   亚撒:“你既然爱他,为什么不愿意回去?”   “因为不愿意从特区回到分区?”   柏易并不生气,他泡了一壶茶,茶香四溢,他轻声说:“大人,哪怕我回了分区,我也见不到他。”   亚撒沉默了半晌才轻声说:“抱歉。”   柏易低着头:“没什么。”   亚撒忽然说:“可以跟我讲一讲你跟他的事。”   柏易不明白亚撒提这个要求的原因。   但他并没有拒绝,他来到这里之后下意识的不去回忆过去的事,但不去想,并不代表不曾存在,于是他自虐般地说:“他以前很穷。”   柏易走到窗边,阳光洒在他的脸上,让他现在的笑容幸福而又哀伤,他眼睛微阖,似乎又回到了很久之前。   但他没有说结局,在他的故事里,王子和他的骑士幸福的生活在了一起。   没有生离,也没有死别。   亚撒等着柏易说完,有那么一瞬间,他希望有人提起他的时候,脸上的表情能和柏易提起他爱人的表情一样。   “这茶叶你拿走吧。”亚撒靠在椅子上,闭上眼睛,“我不喜欢这个味道。”   柏易弯腰行礼。   亚撒是个很大方的贵族,准确的说,是个对一切都不放在心上的人。   他的东西,只要柏易喜欢的,柏易都可以拿走自己用。   一个如此大方的“主人”,柏易确实很感激。   如果亚撒是个吝啬刻薄的人,他再怎么脾气好,也会觉得艰难。   柏易把泡好的那壶茶端向卧室的门。   亚撒看着柏易的背影。   有一瞬间,柏易的背影似乎和阿诺重合了。   亚撒忽然握住了座椅的扶手,近乎苍白的手背青筋毕现,不知道耗费了多大的力气。   阿诺的走路姿势……   柏易的走路姿势……   亚撒的呼吸急促起来。   “是啊,图你以后继承了爵位,能让我当你的贴身男仆。”   “能给我一个小厨房就好了,我可以自己做饭吃。”   “你想自己做饭吗?”亚撒的声音低沉沙哑,“想要一个小厨房吗?”   马上就要拉开门的柏易停下脚步,他没听出亚撒声音中奇怪的情绪,他转头的时候眼底似乎有华光流淌,他确实对面包浓汤感到腻烦了,哪怕在别的仆人眼里,这些是最美味的食物。   “感谢您。”柏易的表情从没有这样充满期待和盼望。   亚撒:“你之前说你不记得被拍卖以前的事了。”   柏易一愣,这才发现自己说漏了嘴,于是站在原地绞尽脑汁地想要解释。   亚撒却轻声说:“我不问你。”   他以为自己知道了真相。   一个终身□□的囚犯假死后逃离特区,怎么可能说得出自己的身份呢?   但是对方是怎么改换了身体的?   是谁帮了他?   亚撒紧抿着唇,他不急。   他总会知道真相。   “你会有小厨房的。”亚撒难得的,露出了一个笑容。   他是个没有表情的人,永远端着一张高高在上的冷淡面容。   但是当他笑起来的时候,一切都黯然失色。   就像冰冷的雕像,褪去了石化的外壳,变成了凡人。   柏易也为之一愣。   他看着亚撒的脸,一时之间竟连表情都做不出来。   因为这个笑容——   像极了章厉。   章厉也会这么笑,连弧度都一模一样。   亚撒看着他,在心里说:   会有的,曾经我向你承诺的一切,都会有的。   哪怕你不记得,我也不会忘记。   柏易只觉得可能是今天谈起了章厉,所以他才会觉得亚撒的笑容和章厉一样,他恭敬的退出了门外。   能拥有一个独立的厨房,这大约是这段时间以来唯一的好消息了。   夜里,柏易也没有接到亚撒的召唤,他躺在自己的床上,睡了一个安稳的好觉。   他梦到了章厉。   他梦见自己在厨房做饭,章厉一开始在客厅待着,没有几分钟就走进了厨房,从背后搂住了他的腰,他正在炒菜,好气又好笑的转头,两人在饭菜的香味中接了一个长久又温柔的吻。   亚撒也在同一时间,做了一个相同的梦。   他梦到自己身处一个奇怪的环境,狭小的房子,甚至没有他的卧室一般大。   他闻到了特殊的香味。   他朝着散发出香味的地方看去,一个熟悉的身影正在透明玻璃门后面。   那一瞬间,他的身体不由自己控制。   他走向那扇门,拉开那扇门,从背后抱住了那个熟悉的人。   那人轻笑一声:“马上就好了,你出去等,里面全是油烟。”   亚撒没有说话。   他感觉自己的胸膛被什么陌生的东西填满了。   那人叹了口气,转头看向他。   亚撒在他黑色的眼珠里看到了自己的倒影。   一张完全的陌生的,男人的脸。   他听见对方说:“小厉,不要闹。”   我不叫小厉。   亚撒目光暗沉,却猝不及防被对方吻住了唇。   我不是你的爱人。   ——为什么不是我呢? 第46章 困于黑暗之中(十六)   “不要送我走……”   邹易祈求着柏易,他泪眼婆娑,似乎下一秒就要给柏易跪下。   哪怕他被欺负的不成样子,也依旧不愿意回到分区,他眼泪鼻涕一起落下来,搭配着一张楚楚可怜的脸,很难让人生出反感。   柏易欣赏英武硬朗的男人,也不讨厌柔弱可怜的人。   于是他递给邹易一张干净的纸,又弯腰把对方扶起来,一脸温柔地说:“留在这里是不会有出路的,而且这些日子你也很辛苦,为什么不回去?”   分区虽然各项福利没有特区好,但平静的活下去并不难。   但邹易不觉得柏易是一片好心,他虽然被柏易搀扶起来,但眼泪没收,他抓住柏易的手腕,像是抓住最后一根救命稻草:“您也是分区来的,我不想回去,您应该了解我的心情!”   他语无伦次,说话没有逻辑:“回去了我能干什么?我不想回去,回去继续当下等人吗?”   柏易好脾气的问他:“难道在这里你就是上等人了吗?”   邹易死死地盯着他的眼睛:“你自己得到了好处,就不允许别人爬上来吗?!”   柏易一时之间不知道该说什么。   邹易还在苦苦祈求,但柏易郎心似铁,他回收了笑脸,不再保持温柔。   “这是大人的决定。”柏易难得冷漠,笑容收敛之后,邹易到嘴边的话又咽了回去。   柏易:“马上就到宵禁时间了,请你回宿舍。”   邹易发现他无论如何祈求都没有用,终于失去了理智,对着柏易怒吼道:“就算我留下来你又会损失什么?你就是害怕我会抢占你的位子对吧?”   “你这个虚伪又恶毒的人!你以为没有我你就能高枕无忧了?”   他咬牙切齿地看着柏易,双眼泛红:“一个分区的下等人,以为自己到了特区,成为了贵族的贴身男仆,就能永远当个上等人了吗?”   柏易:“我从没这么想过。”   他居高临下的俯视邹易:“走还是留,由得了你吗?”   “如果你自己不走,我就只能请你走了。”柏易用湿巾清洁手指,他细细的擦过每一寸皮肤,一个余光都没有给邹易。   归根结底,他的同情心实在有限,一旦对方让他觉得厌烦了,同情心也瞬间烟消云散。   邹易:“你不会有好下场的!”   邹易在肢体上无法和柏易抗衡,只能用言语诅咒,他在离开前说:“等贵族厌烦了你,你会比我更惨,就算我回了分区,没了我,还有其他人,你总有被人取代的时候。”   柏易语气冷淡:“是吗?我等着那一天,不过如果那一天真的来了,你也看不到。”   邹易在第二天早晨被带离了这里,管家的如意算盘落空。   但柏易并不觉得没了邹易就变得轻松。   管家虽然被这次的事吓住了,短期内不敢再动什么手脚,但谁知道他接下来还会干什么。   而最让柏易头疼的是,任务没有丝毫进展。   原本他以为邹易会是突破口,不过亚撒能毫不犹豫的让人把邹易送回分区,就足以说明亚撒对邹易没有半分好感。   柏易看着邹易被仆人带走,离开前还用愤恨的眼神看着他。   管家站在门口,也回头看了柏易一眼。   果然一旦有了利益冲突,人和人的关系就不可能缓和,除非现在出现一个能威胁他和管家两个人的人,在外力的压迫下,他和管家才有握手言和的可能。   不过……   仆人们讨好的冲柏易微笑。   柏易也回以微笑。   管家现在已经威胁不到他了。   柏易也忽然发现,亚撒不再用命令式的口吻和自己说话,大多数时候,亚撒是沉默无言的,偶尔说话,也不再指示他去做些什么。   这样的变化甚至让柏易有了一种“春天到来”的错觉。   如果他没有发现某些细节的话——   “大人。”柏易微微低头,等亚撒颔首后才走过去,他伸手解开亚撒的外套。   亚撒一直看着他。   那目光如有实质,让柏易无论如何都无法忽略。   且那目光让亚撒觉得熟悉。   好像很久以前,他在发现章厉的心思以前,章厉就是这么看他的。   柏易呼吸一窒,难道亚撒也……   他有这么大的魅力吗?   “您休息吧。”柏易退后了两步,拉开了两人间的距离。   只可惜亚撒没有体谅他想要离开的心情,依旧站在原地,他身上还穿着贴身的白色内衬,勾勒出他上身的肌肉轮廓,如果柏易能欣赏除章厉外的男性身体之美,此时就应该口干舌燥了。   但柏易表现的如同老僧坐定,心如止水,并不向亚撒身上多看一眼。   “还有一件。”亚撒声音很轻。   轻的如同蜻蜓点水,不仔细都听不清。   于是柏易只能重新走回去,他动作缓慢的解开内衬的纽扣,他能感受到亚撒身上的热气,那是亚撒高于常人的体温,他甚至能闻到亚撒身上的味道。   那种味道很难形容,但并不难闻。   柏易低着头,他脱下亚撒的内衬后,目光触及的就是亚撒的腹肌。   亚撒很白,在光下皮肤白的像玉石,他不像这凡尘俗世的人,跟柏易在两个世界。   “出去吧。”亚撒转过了身,只穿着一条长裤走向浴室。   柏易在他身后松了口气。   就在柏易准备离开的时候,他抬头的瞬间却看到了亚撒没有遮挡的后背。   他愣在了原地,迈不动步伐。   亚撒的后背有野兽般的刺青,黑色的花纹缠绕着他的皮肤,黑白分明,野兽呲牙咧嘴,凶相毕露,但在他那苍白皮肤的映衬下,显出了一种别样的妖异。   柏易没有动。   他的大脑一片空白。   章厉身上也有这样的刺青,当章厉低下头亲吻他的胸膛时,他靠在枕头上,把章厉背上的刺青看得一清二楚。   没有亚撒的这个颜色深,但无论是形状还是位子,都跟亚撒的一模一样。   这是巧合吗?   世界上会有这样的巧合吗?   柏易张开了嘴,他声音干涩地问:“大人,您背上……”   走到浴室门口的亚撒停下脚步,他转头看向柏易:“生来就有,算是胎记。”   小时候只有极浅的颜色,肉眼几乎看不出来,随着年龄的增长颜色越来越重。   柏易踌躇地问道:“您为什么会去纹这样的……”   因为科技发达,纹身也变得很简单,不过贵族是不允许纹身的。   亚撒:“天生的。”   柏易一时语塞,他恭敬的低头,退出了房门。   然而等柏易回了房间,他的心脏还在跳个不停。   他的猜测会是真的吗?   同样的刺青,这会是巧合?还是必然?   柏易坐在床边,给自己倒了一杯浓茶。   今晚注定是个不眠夜。   “你眼圈好黑。”莉莉午休时到柏易的房间蹭茶和点心,虽然点心很简陋,但她吃的格外满足,一边吃还一边说,“我那里有效果很好的眼霜,我拿给你用吧。”   柏易揉了揉晴明穴,强打精神笑道:“没什么,今晚好好睡一觉就行了。”   莉莉感叹道:“你也太辛苦了,当大人的贴身男仆不容易。”   莉莉话锋一转,开始说起最近听来的八卦。   “你知不知道,有位伯爵大人被革除爵位了。”莉莉的表情十分幸灾乐祸,但语气充满悲悯,“他一定要和一个平民女人结婚,就跟吃错药一样,爵位就被革除了。”   莉莉:“他一定会后悔的,他可以让那个平民成为他的情人,为什么一定要结婚呢?”   她十分不理解:“如果我是那个女人,我也宁愿当贵族的情人,好好享受,也不愿意跟贵族结婚,两人都变成平民。”   柏易点点头,莉莉是个好懂的人,是个利益至上的利己主义者,但没什么坏心眼。   莉莉:“如果,我是问如果,亚撒大人想要跟你结婚,但是结婚之后你们只能当平民,你会同意吗?”   柏易哑然失笑,笑了一会儿才问:“为什么忽然问起这个?”   莉莉小声说:“大人只让你一个人近身服侍,我们都觉得大人可能对你……”   她一脸隐秘地说:“动真心了。”   柏易:“……”   这么明显吗?   莉莉:“不过你千万要保持理智,不要被什么爱情冲昏头脑。”   “爱情是会害人的。”   “没有了社会地位和金钱。”莉莉撇嘴,“贵族们还有什么魅力?”   柏易微笑道:“很有道理。”   莉莉一脸认真地说:“作为朋友,我一定要提醒你,如果你想从大人身上得到金钱和权力,或是改换地位身份都可以,但千万别起蠢念头。”   她真心实意的为柏易着想——也是为自己着想,只要柏易一直是亚撒的贴身男仆,她就能得到更多的好处,为了这个,她也要帮助柏易一直占据着亚撒身边的位子。   柏易没有回答。   莉莉奇怪地看着他。   柏易笑道:“有些事不是人力可以左右的。”   莉莉傻眼了:“什么意思?”   柏易:“如果我确定了一件事,那我就知道该怎么做了。”   莉莉云里雾里:“什么事?”   柏易目光温柔。   “一件很重要的事。”   一个很重要的人。   他一生中唯一不计较得失的感情。 第47章 困于黑暗之中(十七)   怀疑在柏易的心中扎了根,他开始寻找证明自己猜测的蛛丝马迹,一分一毫也不放过,在亚撒身上寻找章厉的影子,虽然他已经认定亚撒和章厉是同一个人,却并没能找到强有力的证据。   他一方面希望亚撒就是章厉,一方面又不希望。   希望源自他不理智的感情。   不希望则是源自于在上一个任务中得到的教训。   一旦付出感情,动了真心,到了任务结束的时候,那感情有多深多真诚,痛苦就会更加致命。   如果亚撒真的是章厉,他又能怎么样呢……   柏易不去思考这些事,他把菜刀细细的擦拭干净,水流声在耳边像动人的乐曲,小厨房一应俱全,连餐具都是最精美的瓷器——他是亚洲人的长相,估计采办的人也是想投他所好。   他安静的切着菜,动作优雅,好像不是在做饭,而是在料理什么艺术品。   只有在做饭的时候,他的大脑才能放空,什么都不去思考。   柏易做了两菜一汤,糖醋里脊做的外酥里嫩,用的是糖醋汁,而不是番茄汁,香味在这个小小的厨房里飘荡,柏易吃下一口,才觉得自己重新活过来了。   刚来的时候他只能喝那粘稠的像是鼻涕一样的营养液。   当了亚撒的贴身男仆之后,他就能吃一些正常的食物了。   虽然这些正常食物无非就是——干面包,浓汤和莎拉,偶尔会有培根和鸡肉。   但味道实在不能恭维。   柏易也不明白,为什么科技发达到了这个程度,但无论是制度还是日常享受,甚至都比不上他所在的年代。   他所在的年代没有手环式可投射光屏的通讯器。   也没有四通八达的光道和无需轨道的悬浮车。   但他们可以吃自然的食物,在生计无忧的时候去追求能追求到的享受。   这里的人却从生下来就分出了三六九等,一生都在为更上层的人工作,他们挣得再多,能享受的也很有限,好东西都是贵族的,次品才属于他们,而且这些次品还能卖出天价。   不是因为这些东西有多珍贵,多少见。   而是这些东西只供给贵族。   这几乎是身份的象征了。   柏易用完一顿饭,把锅碗瓢盆清洗干净,他喜欢自己做这些事,并不觉得麻烦。   他喜欢的事很少,创办公司大概算一个,但乐趣并不是在于挣多少钱,而是享受那种在商场中从无到有,占据一席之地的畅快感觉,他在其中找到了展现自我价值的舞台,做饭算一个,但也只是因为做饭能让他得到片刻安宁。   柏易走出小厨房,一路上遇到的仆人们都对他毕恭毕敬,好像他也变成了一名贵族。   就连管家,现在也不敢直面他的锋芒,见面说话,也会和煦的朝柏易微笑,甚至聊一聊最近的天气。   这种地位的变化非常明显。   而这变化的原因也很简单。   亚撒让柏易跟他一起出席一场婚礼。   婚礼的主角,正是莉莉嘴里那个为了平民放弃身份的贵族。   那名贵族的名字叫伯特。   柏易一边服侍亚撒穿衣,一边问道:“那位大人不是已经……”   亚撒点头,他抬头脖子,让柏易给他整理衣领:“他已经不是贵族了。”   柏易更不明白,毕竟亚撒是个不爱交际的人,他偶尔出门,也是因为政务问题,无法拒绝出席,但是类似宴会和婚礼,他都只让管家准备礼物和礼金。   这些日子柏易也把以前有交往的礼单整理过,其中虽然也有伯特的礼物,但次数很少,从这些往来就能看出,亚撒和伯特最多是点头之交,估计连话都没多说几句。   那为什么不爱交际的亚撒要去参加伯特的婚礼?   尤其是在对方被革除爵位之后?   没有一位贵族会愿意参加平民的婚礼。   哪怕这个平民之前是贵族。   柏易满腹疑惑,却没有问出口,他只是准备好了亚撒出门时要带的所有东西,然后跟随着亚撒的脚步登上了悬浮船。   平民的婚礼有规制的限制,伯特的婚礼很简单,柏易到达目的地的时候,还以为自己眼花了——因为除了婚礼的男主角以及女主角外,这里没有一个宾客。   如果把他和亚撒算上,那就有两个。   伯特显然没有想到亚撒会来,他眼神中的错愕是藏不住的。   他对穿着婚纱的女人说了几句话,然后就朝亚撒走过来。   “大人。”伯特弯腰,行礼问好。   亚撒点头,态度并不亲昵。   但两人实在没什么交集,伯特脸上的纠结让柏易都为他感到为难。   伯特朝亚撒和柏易笑:“我给以前的朋友们都发了请帖。”   但都没有来。   唯一来的,是个称不上朋友的亚撒。   但伯特的眼神并不忧郁,此时此刻,他不觉得自己的选择是错的,他看上去很幸福。   即便没有了特权,没有了锦衣华服,没有了无穷享受,只要有她在,他就不觉得苦。   亚撒和柏易就坐。   柏易听着新婚夫妻宣誓,他们宣誓永远相爱,永远陪伴对方,且永不背叛。   仪式的时间持续的很短。   亚撒坐在椅子上,他安静的看着,不发一言。   仪式结束之后,他们就离开了。   亚撒甚至没有给伯特打个招呼。   “大人。”柏易给坐在悬浮车沙发上的亚撒倒了一杯茶,茶叶的清香十分霸道,柏易自己也喜欢喝这种茶,亚撒也从不限制他。   在亚撒身边,柏易有最大的自由。   亚撒接过茶,却没有喝,他把茶杯放到面前的桌子上,眼眸下垂,问道:“你想过结婚吗?”   柏易笑道:“没想过。”   在柏易看来,结婚证只是一页纸,除了把两个人的利益联系起来以外并没有什么作用。   相爱的人不需要那张纸也能走过一生。   不相爱的,或是中途变心出轨的,哪怕有那张纸也走不到最后。   如果他爱上一个女人,他也愿意跟对方结婚,并不是因为那张纸多么神圣,而是因为这样能够给予他爱的人最基本的保障。   但他所爱是个男人,他无法给对方那一张纸。   于是那张纸在他眼里,也就没什么意义了。   亚撒的手指敲击着扶手,他仰起头,微微闭上眼睛。   这就是他想要休息的信号,柏易退了下去,去茶水间休息——他这段时间都没有休息好,白天能休息一两个小时是非常奢侈的事。   柏易躺在小床上,脸上不自觉的带起了笑容。   他又找到了亚撒和章厉的共同点。   他们的体贴总是细致入微,却不会让他察觉。   柏易闭着眼睛,无数画面从脑海中划过,他睡了过去。   再次醒来的时候,悬浮车已经停下了,他以为已经回到了亚撒的宅邸。   但透过窗户一看,显然没有回去。   触目所及都是汪洋大海,在阳光照射下,海面波光粼粼,好像荡着一层金辉,悬浮车停在不大的小岛上,小岛很“原始”,没有高耸的建筑,也没有巨大豪华的房子,质朴的不像是亚撒会踏足的地方。   “这是我成年时,陛下赐给我的。”亚撒在柏易没有察觉的时候站到了柏易的身后。   亚撒很高,柏易一米八几的个头在他身边都显得有些娇小,柏易只觉得自己后退一步,后背就能靠上亚撒的胸膛,他能感受到亚撒身上的热度。   从没有这么清晰过。   柏易下意识地问:“这座小岛?”   亚撒:“嗯。”   他没有告诉柏易,这并不是皇帝主动赐给他的,而是他“要”到的。   他也不知道为什么,他只知道他想要这么一座小岛,需要拥有这样一座小岛。   好像他一直在等待着,这座小岛真正的主人。   亚撒目光深沉地看着柏易看向窗外的表情,他想对方喜欢这里。   在这一瞬间,他清楚的明白了自己的想法——   他希望柏易能成为这座小岛的主人。   “喜欢吗?”亚撒轻声问。   柏易看着小岛上复古的建筑——就是现代的别墅,他有种穿越时空的感觉。   于是他转过头,双眼温柔的看着亚撒,他微微抬头,眼底带着笑意:“我很喜欢。”   亚撒没有继续说话。   两人在窗边长久的站着,谁也没有说话,谁也没有动作,谁也不想着离开。   柏易的目光注视着窗外,亚撒的目光注视着柏易。   有男仆奇怪的问莉莉:“大人和柏哥怎么都站在那不动?我们要过去吗?”   莉莉瞪了他一眼,鄙视道:“你可真没有眼色。”   男仆一脸疑惑。   莉莉却一脸高深地侧身走过。   大多数男人都没有女人的洞察力强,也没有女人的心思细腻。   莉莉觉得自己已经看到了真相。   她穿过走道,在尽头转身,遥遥地望着柏易和亚撒的方向,从这个角度看,就像是亚撒把柏易拥在怀中,两人亲密无间。   莉莉想到了那位放弃爵位跟平民结婚的贵族。   贵族也不是无所不能的。   爱上平民都要付出巨大的代价。   那爱上从分区来的仆人呢?   爱上贵族的男仆和爱上男仆的贵族。   莉莉叹了口气,继续朝前走去。   柏易以为这是亚撒一次突发奇想的度假,他从没见过亚撒离开那宫殿一样的宅邸,他甚至有一种亚撒被困住的感觉。   但知道困住亚撒的是外力,还是他自己。   他们在海岛待了一周的时间。   这段时间柏易终于换下了千篇一律的制服——制服无论有多少套,都长得一模一样,柏易自己都会产生自己已经很长时间没有换过衣服的感觉。   有时候他还会下海游泳。   柏易会擅长自由泳,他在水下像一条鱼,等他跃出水面,水滴在他的皮肤表面,折射出些微光亮。   那个时候亚撒就会站在海边,目光平静的看着他。   但亚撒自己是不下水的,他也不会换上泳裤,无论在哪里,他都穿着整齐,禁欲又冷漠。   柏易走上沙滩,他的腿很长,脚在沙滩上留下印迹,一个浪拍过来,那印迹又被海水带走,他在炽热的阳光下显得异常的白,但仍旧是正常的白,跟亚撒的苍白完全不同。   “喝吧。”亚撒遮住了柏易头顶的光,递给了柏易一杯果汁。   柏易自然的接过来——他自己都没察觉到异常,好像这是天经地义的。   果汁是鲜榨的,新鲜水果价格不菲,连果干都不便宜。   除了贵族以外,平民没人会把鲜果榨汁,那实在是太浪费了。   “你不下水?”柏易抬头看着亚撒问。   亚撒面无表情,但目光却很温柔,那是用言语无法形容的温柔,更缠绵,也更隐晦,他说:“我喜欢看你游。”   不再宅邸里的柏易更加自由,他能只穿着泳裤走在海边,有温暖的阳光洒在他身上。   只是游泳的时候,海边除了他和亚撒以外没有别人。   仆人们几乎都不会出现在他眼前。   整个世界好像都只有他和亚撒。   但这种感觉柏易却并不讨厌。   章厉也是这样,表面表现的很大度,嘴里说的也很体贴,但实际上他充满了占有欲和控制欲,只是他能压制住。   而亚撒不需要压抑。   因为他生来就是贵族,或许他童年不幸,但他在这样的环境中长大,于是那强烈的占有欲和控制欲就显得格外正常,没人会因此指责他,他自己也不会觉得奇怪。   更重要的是,柏易并不讨厌。   太阳落下之后,柏易会回房间换上干净的衣服,这些衣服不知道是谁采买的,尺寸很合适,样式也很简单,布料非常舒服,大多都是浅色的,但是没有白色。   纯白色是最底层的象征。   柏易并不讨厌白色,但也不怎么喜欢。   “我去做点心。”柏易走到走廊,正好遇到了莉莉,莉莉是因为他才有机会跟着过来。   看到柏易之后,莉莉红光满面地说:“太好了,我还没吃过你做的点心。”   柏易微笑:“我给你留着。”   莉莉疯狂点头。   有些人就是拒绝不了甜食。   柏易烤了曲奇,又做了蒸蛋糕,蒸蛋糕的奶香味很重,却不会让人觉得腻,他也没有打奶油,端着餐盘走向了亚撒的房间。   等他敲响房门,听见里面的“进来”以后,柏易才推开了门。   亚撒住的房间很小——跟他原本的房间相比,甚至不到四分之一。   但亚撒表现的很自如。   他是个并不爱物质享受的人,明明拥有一切,却过得像是苦行僧。   放着小蛋糕和饼干的小碟子被放在亚撒的书桌上,窗户没关,海风从窗外徐徐吹进来,柏易能闻到一点海腥味,但并不难闻。   亚撒的书桌上放着花瓶,里面插着颜色缤纷的花,这是柏易准备的。   还有窗边的猩红色毯子,也是柏易准备的。   他无微不至的照顾着亚撒。   如果说他没发现亚撒和柏易之间的联系,他对亚撒的照顾,也仅仅停留在义务和责任上。   但当他发现两人之间的联系之后,他对亚撒的照顾就发自真心。   真心还是责任,这是一眼可以看出来的。   就在柏易准备离开的时候,亚撒:“你没给自己准备吗?”   柏易留在原地:“我放在了外面。”   亚撒:“端进来吧。”   于是柏易就和亚撒面对面品尝蛋糕和饼干,两人的手边都有一杯茶,茶可以解腻,是甜品的绝佳搭配,在现代的时候,柏易也喜欢红茶配甜点。   在这样“现代化”的环境中,柏易喝着茶,慢条斯理的吃着甜点,竟然有一种自己还在原本世界的错觉。   “回去之后,我会给你平民的身份。”亚撒在吃完最后一口蛋糕后说道。   柏易一愣,他不知道自己此时该欣喜若狂还是怅然若失,又听见亚撒说:“如果你愿意的话,依旧能当我的贴身男仆。”   柏易:“感谢您。”   亚撒放下叉子,金属叉子和瓷碟碰撞,发出清脆的响声。   “你可以自己选择。”亚撒那双浅金色的眼眸看着柏易。   那眼眸深沉,忧郁,像温柔的湖水。   柏易却只是干巴巴地回道:“我会考虑的。”   他在亚撒这忽然的举动中感觉到了两人之间的变化。   ——亚撒学会尊重他了。   亚撒生在这样一个等级分明的地方,命令式的语气和高高在上的态度,柏易都能够理解,如果他处于亚撒的位子,或许他也不知道尊重是个什么意思。   但现在,亚撒变了。   或者说,他早就开始变了,他的语气不再带着强迫式的命令。   他转换了自己的态度,愿意等待柏易的选择。   这对亚撒来说应该不是一件简单的事。   柏易微笑着离开了亚撒的房间,他的房间就在亚撒的隔壁。   他推开窗子,很想抽一根烟,但这里是没有烟草的,只能吃一颗糖。   糖很甜,甜的发腻,但柏易却不觉得,他坐在窗边,遥望着海面。   这糖是莉莉给他的,糖是劣质糖,外面有一层粉,粉是苦的,入口的时候能苦的人皱眉,但粉化之后,就能尝到里面的甜了。   柏易觉得亚撒就很像这颗糖。   只是不知道究竟有多甜。   他们在海岛一共待了一周时间,很快就要回去了。   对于柏易来说,这是难得的放松的时间,回到那宫殿一样的房子里,又是无法避免,无穷无尽的勾心斗角。   虽然只是贴身男仆,但是嫉恨他的人可以排成一长队,首当其冲的就是管家。   果然一回去,他就得知了管家又弄来了一批男仆,有特区人,但更多的是分区人。   并且管家的想法一眼就能看穿,他甚至懒得隐藏。   因为这些人都很像柏易。   有一张东方人的面孔,只是发色不同,连身高都和柏易差不多,估计管家教过他们什么,这些人的行为模式,待人接物,都像是跟柏易从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   柏易觉得管家能成为管家,应该就是单纯的运气好。   他稍微聪明一点就应该清楚,在正主在的时候,仿制品是得不到好处的。   越是像,就越是罪。   亚撒虽然没有明说过什么,但他不让那些人靠近自己,也开始疏远管家。   以前管家一天还能和亚撒见一两面,现在三天都难得见一次。   最让管家崩溃的是——   亚撒把库房交给了柏易打理。   亚撒的库房里有许多珍贵东西,除了金钱以外,还有有价无市的艺术品,是几代亲王,包括亚撒的祖父,父亲积累的财富。   虽然责任重大,丢失一个一辈子都赔不起。   但这也是亚撒信重他的象征。   “你别得意。”管家被气疯了,口不择言地说出了心里话,“大人总有厌烦你的一天!”   他在走廊上拦住了柏易,周围的仆人们不敢参与进去,早早地散开,于是这里只有管家和柏易两个人。   管家虽然年纪大了,但并不算年迈,他阴恻恻地看着柏易:“你以为你有多特殊?”   他已经丧失了理智:“阿诺死后,大人几乎杀了所有欺辱过他的人,但大人还不是让你上了他的床?”   “你以为,你会比那个叫阿诺的还要重要?”   只有管家知道阿诺在亚撒心中的地位。   可能比曾经的亲王,亚撒的亲生父亲还要重要。   可那又怎样呢?   人的感情是会随着时间变淡的。   管家冷笑道:“你现在跟我对着干,等你被大人的厌烦以后,就该你求我了。”   柏易却并不把管家的话当一回事,他微笑着,彬彬有礼地说:“我等着那一天,到时候我一定会去求您。”   管家狠狠地瞪了柏易一眼,转身离开,心里恨不得柏易下一秒就死。   但柏易并不是全然没把管家的听进去。   阿诺这个名字在他的脑海里不断出现,并且挥之不去,像鬼魅般如影随形。   他无法不去想。   想的时候他会猜测阿诺的长相,阿诺和年幼的亚撒相处时的场景。   越是这么想,他心里就越不舒服。   就好像有一个无法战胜的敌人,他明明不存在,却又永远存在。   他存在于亚撒的记忆中,无法轻易抹去。   这是柏易人生第一次,品尝到“嫉妒”的滋味。   这滋味无法言喻,难以形容。   叫他愤怒,又痛苦。   他只爱过章厉一个人,章厉怎么能爱上几个呢? 第48章 困于黑暗之中(十八)   阿诺这两个字成了柏易的心魔,他没有在亚撒口中听到过这个名字,但管家说的话却无时无刻不充斥在他的脑海。   但柏易的情绪从不会表现在脸上,他依旧是平常模样,宅邸里的仆人们开始唯他马首是瞻。   之前他并不准备在这 里待多久,于是可以放任管家那些小动作。   但现在他确定了亚撒就是章厉,管家就成了一个碍眼的存在。   偏偏管家自以为无法替代,总是要找柏易麻烦,虽然从没有占过上风,但对柏易来说就像一直在耳边嗡嗡作响的苍蝇,烦不胜烦,不拍死就会一直扇动翅膀。   “管家年龄大了。”柏易一边给亚撒倒茶,一边温柔地说,他提起管家时讲的都是管家的不容易,和他的年龄。   他话说的虽然婉转,但亚撒肯定能听出他的言下之意。   然后皮球就被踢到了亚撒的脚边。   亚撒喝了口茶,他手边还摆着一本书,在斑驳晨光下,亚撒的眉目冰冷,好像一幅墙上挂画,他点头说:“让他多休息。”   “事情你多管一管。”   夺权有时候就是这么简单,上面的人一句话,下面就要天翻地覆。   柏易甚至不需要用其它手段。   至于管家聘请来的男仆们,则被柏易安排到了花园工作,平时都不会出现在亚撒面前。   柏易并不怕他们,但时时刻刻都能看见自己的“仿制品”出现在眼前,也实在是太糟心了。   仆人们的嗅觉很灵敏,他们在发现管家手中无权之后,迫不及待的四处奔走,想要成为柏易的“朋友”。   连莉莉的地位都开始水涨船高,因为她是柏易在这里最亲密的朋友。   “连厨房都开始给我送好处了。”莉莉笑得一张脸开了花,她还涂了指甲——女仆一般是补土指甲的,她们要做事,指甲如果断裂或者花纹脱落,说不定会被责骂,甚至解雇,莉莉敢做,就是因为现在她已经不用干活了。   别的女仆为了讨好她,会争着把她要干的活干完。   这个宅邸就像一个小型社会,虽然小,但只要有人就有争斗。   柏易对莉莉的态度一如既往。   莉莉又说:“你一定要抓紧大人,不然现在管家这么惨,如果他能翻身,你只会更倒霉。”   莉莉虽然忧愁,但比起忧愁,更多的是兴奋。   “大人这么喜欢你,给了你平民身份,你以后就能去外面行走了。”莉莉真心实意地为柏易感到高兴,虽然她和柏易的友情里掺杂了许多利益纠葛,但总有那么点真心实意。   “你要好好服侍大人。”   莉莉走时还让柏易打开通讯器,给柏易传送了资料,离开时一脸暧昧地说:“你会需要这些的,要学会创新。”   柏易打开莉莉给的资料看了一会,承认这些姿势确实有够创新——他觉得这些小电影里,承受的那一方腰都要折了。   动作大胆,姿势猎奇,不是普通人可以模仿的。   柏易想起他和章厉亲热的时候。   他们都没有经验,姿势很传统,章厉十分热情,好像那二两不是肉做的,而是铁打的,用的再久也不会觉得疼。   柏易的身体开始热起来。   他毕竟是个正常的成年男性,对这方面是有需求的。   只是之前事情太多,他忙得闭眼就能睡着。   如果之前没有章厉,那他也不觉得五指姑娘有什么不好,但有过章厉,五指姑娘就显得十分乏味,就跟吃过满汉全席的人忽然去吃不放油烟的食物一样。   但阿诺是摆在柏易眼前的一根刺,这根刺不拔掉,柏易就无法迈出步子。   于是柏易开始去调查关于阿诺的一切。   现在他在这里说一不二,只要他想打听,当然有人替他奔走。   阿诺是个孤儿,他从小生活在孤儿院里,成年后没有继续读书,而是成为了一个下等男仆,在花园里工作,并且他是个有天生残缺的人,只有一米六,如果他是个女人,这个身高就算是娇小可爱。   但他是个男人,于是他就要经受嘲笑和蔑视。   当时这里还属于亚撒的父亲,阿诺承担起了照顾亚撒的责任。   对于一个备受欺负的男仆来说,照顾一个同样不受重视的私生子并不会让他得到什么好处。   相反,他为一时的善心送了命。   只是因为他没有把亚撒关好,让亚撒出现在了贵族们面前。   就死在了被送去审判所的路上。   死因是猝死。   但有脑子的都知道,一个健健康康活到成年的男人,怎么会在那么特殊的时候猝死?   柏易拼凑出了阿诺的生平,不得不承认这是一个可怜人。   他一生都活在别人的蔑视下,唯一一次改变命运的机会,却葬送了他的生命。   柏易充满敌意的心态也逐渐平和下来。   他觉得他受到了管家的误导。   亚撒对阿诺,应该不是爱情。   那时候的亚撒只有七、八岁,他对阿诺有依赖,有信任,就像每一个小孩对待长辈一样。   尤其是这个长辈是唯一愿意照顾他,亲近他的人。   这才让阿诺的存在显得那么与众不同。   而阿诺又死的太早了。   亚撒甚至还来不及报答他。   有种子欲养而亲不待的愧疚与遗憾。   七、八岁的孩子,懂什么是爱情吗?   柏易的心情终于平复了下来,他被误导的太深,现在冷静下来以后,才觉得自己的敌意有多可笑。   就算亚撒爱过阿诺又怎么样呢?   难道他就没有把人抢过来的自信吗?   一个死了的人,难道还能从坟墓里爬出来跟活人争?   活人争不过死人,不过是失败者的自我安慰而已。   柏易既然下定了决心,知道自己要干什么,那他的意志也不会为外物所转移。   他看似温柔无害,但骨子里和章厉有极为相似的地方,都有着极强的占有欲。   他以为自己再也见不到章厉,才会希望在自己离开以后,章厉可以遇到更爱他的人。   但既然他们已经重逢,他就不会给章厉第二次选择的机会。   至于任务——   只要亚撒没有毁掉“特区”就行了。   这不是件难事。   没有诱因,亚撒就不会去做这样的麻烦事。   柏易跟亚撒的相处越来越自如,他们就像是相识多年的好友,他可以躺在亚撒房间的长椅上,翻看亚撒的藏书,午后的阳光照射进来,柏易看书,亚撒靠在沙发上看他。   两人都不说话,却不会觉得尴尬。   有时候柏易会抬头,两人对视,柏易朝亚撒笑一笑。   一切都在不言中。   暧昧的气息围绕在两人之间,情在眉目传递,柏易解开亚撒领口扣子的时候,会在亚撒劲边轻嗅。   亚撒身上有一股冷香味,犹如他在章厉身上闻到的一样。   一样若有若无,一样扣人心弦。   每当这个时候,亚撒就会低下头,两人的鼻息交缠在一起,身姿亲密无间。   墙上的挂灯散发出昏黄的光芒,他们的身影投射在墙上,像一对不愿分开的情人。   柏易在这个时候会拉开距离,他会再次低下头,毕恭毕敬地向亚撒行礼后退出去。   他在一步步的引导亚撒。   他希望他给亚撒的不是一时的激情,或是短暂的情|欲。   这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柏易也是头一次这么做,并且没有任何经验,全凭本能。   但柏易又很有天赋,他似乎天生就知道怎么勾|引人。   情人之间的相互勾缠,不一定是身体触碰。   有时候只在眼眉之间。   柏易会在清晨叫醒亚撒,给对方送上亲手做的美味食物,也会给亚撒的书桌摆上新的花束,无论亚撒去哪里,他都会保持着一个不近不远的距离。   最重要是,他在一步步地越线。   走出男仆的圈子,有时候他会和亚撒一起看礼单,或是贵族们送来的请帖,以及一些书信,贵族们遵循古法,哪怕麻烦一点,也不愿意用现代科技。   好像用了现代科技,他们就不够尊贵了。   柏易靠在床头,他衣领打开,敞着胸怀,露出精壮白皙的胸膛,头发没上发胶,正随意的被摸到脑后,亚撒也躺在一旁,闭目养神。   屋内有熏香的味道,味道不浓,非常好闻。   “是盖尔亲王的来信。”柏易的声音很低,“他说分区的暴动已经压不住了。”   之前在亲王会议上,亲王们决定关闭分区通往特区的通道,并派更多的兵力驻守,终于迎来了恶果。   亚撒对此不感兴趣,他垂下眼帘:“不用回他。”   柏易把信件放到一边,不管在别人看来这封信多么重要,但是在这里,亚撒不感兴趣,那就是一张废纸。   “可能会再次召开亲王会议。”柏易伸出手,他让亚撒躺倒自己的腿上,给对方按压着太阳穴,进行头部按摩。   亚撒全身放松,他被柏易的气息包围着,说道:“就说我病了。”   柏易笑道:“这个借口,上次伯爵设宴的时候您已经用过一次了。”   亚撒却连说谎都懒得掩饰:“那就再用一次。”   招式从不在老,只要有用就行。   柏易欣然同意。   他对那些眼高于顶的贵族们没有什么好感和兴趣,他已经习惯了亚撒这大的吓人的房子,但对于别人家的,却怎么也习惯不了。   然而下一次宴会,却不能用生病搪塞了,因为举办宴会的不是别人,而是皇帝。   作为统帅一切的帝王,皇帝是个奇怪的存在——他已经有四十年没有在人前出现过了,人人都知道他的存在,却没几个人见过他。   连亲王都一样。   柏易拿到请柬的时候都以为自己看错了。   过来送请柬的,是一位唇红齿白的年轻人,穿着白金相间的燕尾服,也是一名贵族。   但贵族在帝王面前,也是仆人。   这次宴会不能推脱,既然推脱不了,就只能欣然前往。   宴会在皇宫中举办,皇宫位于一座空中小岛,说是小岛,但却是个庞然大物,安保做的很好,四周全是护卫舰,贵族们想要进出,也必须要手持请柬以及证明自己身份的证明。   亚撒只带上了柏易,其他人只能留在悬浮车上,不能进入皇宫。   柏易跟在亚撒的左手边,一路上头也不抬,贵族们脚步匆匆,哪怕也会停下来和人行礼搭话,但眉目间都有挥之不去的忧愁。   谁知道皇帝为什么会突然现身,他已经消失了这么多年,突然出现是不是想要重获权柄?   毕竟这么多年,政务都是亲王们在打理。   如果皇帝想要重新拿回权力,这些亲王是不可能坐以待毙的。   一个有实权的亲王和一个没有实权的亲王,不用脑子都知道他们会怎么选。   但亚撒是他们当中的异类,他对权力没有任何想法,哪怕是皇帝不出现的时候他都没有左右过政务,就更不担心皇帝出现后要重新拿回权力。   不过这一次宴会跟柏易想的不一样。   皇帝依旧没有出现,宴会现场只有十二位亲王。   以及一位皇帝的执政大臣。   大臣的年纪已经很大了,他头发已经花白,皮肤松弛布满皱纹,虽然做了好几次基因手术,但也只能勉强维持他的生命,科技只能延长短暂的寿命,无法让人永葆青春不死。   他告诉了亲王们一个消息。   一个传扬出去就会让整个帝国陷入疯狂的消息。   ——皇帝在四十年前就已经死了。   “陛下的身体还活着。”大臣艰难地说,如果不是到了实在瞒不下去的地步,他是不会说出来的,“陛下四十年前就已经脑死亡,就在上周,陛下呼吸也停止了。”   整个宫殿里鸦雀无声,亲王们都注视着大臣,有人悲伤有人忧愁,也有人野心勃勃,希望自己下一秒就取而代之。   皇帝死了,并且他没有孩子,这就表示下一任皇帝,会在他们这些血缘关系跟皇室最近的亲王里诞生。   即便柏易不去看他们,都知道他们现在是怎么想的。   不想当皇帝的希望自己不要卷入之后的争斗中,想当皇帝的,正在筹划着怎么得到贵族们的支持。   只有亚撒置身事外。   大臣微低着头。   最终还是有人打破了沉默。   说话的是亚历山大亲王,他脾气最差,嗓门也最大,但并不是个聪明人,虽然不聪明,但很有野心,这时候说:“既然没人主持投票,就让亚撒来吧。”   他一脸悲戚地说:“亚撒是个公正的人。”   一个对权力没有追求的人来主持投票,对他们的威胁是最小的。   这样就不用费心拉拢这个人,只需要把力气花在平民和小贵族的身上,而这些人可比亲王好拉拢多了。   显然不仅他一个人这么想。   亲王们纷纷附和,亚撒就这么成为了主管选举的人。   在选举结果没有出来的这段时间,他也将代理政务,成为皇帝的代言人。   选举的时间最短也需要一年,历史上最长的是十年。   柏易在休息的间隙在亚撒耳边小声说:“您既然没兴趣,就不用答应。”   亚撒朝柏易微微挑眉:“你怎么知道我没有兴趣?”   柏易奇怪的看着他。   亚撒却在这时握上了柏易的手。   亚撒的手苍白,却有力,掌心冰凉,但不显柔弱。   “放心。”亚撒只说了这两个字。   但这两个字确实让柏易提着的心放了回去。   可柏易也发现了,亚撒并不仅仅是想做“代言人”。   他既然迈出了第一步,目标就不仅仅是当个随时都可能会被取代,给别人做嫁衣的代理人。   柏易:“您是想……”   他震惊到忘记了挣开亚撒的手。   亚撒只是冷静地说:“我有非去不可的理由。”   伯特的事让他明白,贵族说到底,也只是皇室圈养的猪狗,皇室的规矩大于一切,他的命运都寄托在皇室的仁慈上。   只有坐上那个位子,他给予他所爱的人对方应有的位子。   亲王的王妃不可能是个平民。   但皇帝的皇后,却可以是个平民。   只有皇帝,才可以不讲规矩。   他想要的不是一时欢愉,而是长长久久。   哪怕有一天柏易想要离开他,皇室婚姻也没有离婚这个说法。   他可以把对方捆在自己身边。   直到死亡来临的那一刻。   既然亚撒已经下定了决心,柏易当然不可能和他唱反调,于是只能说:“那您一定要小心,您也需要贵族们的支持。”   平民虽然也会参与选举,但一万张平民的选票,都比不上一张贵族的选票。   亚撒微笑着:“这段是时间,你得在这里陪着我了。”   既然当了代理人,就必须要住在皇宫中。   皇宫比亚撒的宅邸还要大五倍不止,从宫殿到花园,得乘坐小型的悬浮车。   柏易只能先回去收拾东西,以及挑选几个贴身仆人——皇宫中有不少仆人,这些是不能轻易取代的,那些仆人都是有名有姓的小贵族,除非皇帝,普通贵族也不会随意指使他们。   所以才得挑人过去。   莉莉也在其中,她昂首挺胸,觉得自己选择跟着柏易实在是太正确不过了。   只要她去了一趟皇宫,哪怕还是个女仆,也跟别的女仆不同。   她可以跟贵族们共事,别人有这样的荣耀吗?   就算以后不当女仆了,她也可以找到非常好的工作。   住进了皇宫以后,他们是不能住正殿的,连亚撒也只能住到偏殿,每天都要处理政务,一天二十四小时,大约只能休息三个小时,帝国太大了,于是政务也像小山一般,贵族们的报告,大臣们的报告数不胜数。   再加上最近分区爆发的反抗活动,连柏易都觉得亚撒实在是太过辛苦。   “今晚早点睡吧。”柏易给亚撒端去了咖啡,之前亚撒很少喝咖啡,到了皇宫以后,每天把咖啡当睡喝。   柏易觉得上一任皇帝脑死亡,很可能就是累的。   没孩子也正常,事情这么多,想好好睡一觉都是奢侈,更别说去和女人睡觉了。   亚撒靠在椅子上,仰着头,柏易抬起手给亚撒按摩。   亚撒闭着眼睛说:“这只是开始。”   还没有到最艰难的时候。   但最艰难的时候,马上就要到了。   亚撒成为皇帝代理人所颁布的第一条政令,就是打开十二个分区跟特区的通道,分区人手持通行证和暂住证,就能在特区住下,只要找到有合同的正式工作,就能在特区落户。   这个政令一出,举国哗然。   “你凭什么颁布这样的政令?!”亲王们一早就到了皇宫,一个个都对亚撒怒目相视,“你知不知道自己在干什么?!怎么能让下等人到特区来?”   亚撒稳坐在上方的座椅上,柏易就站在他的身后。   亚撒表情冷漠,不发一言,等亲王们骂过之后他才说:“这是大臣们商量之后的结果。”   亲王们冷笑:“亚撒,你到底想干什么?”   “难道你想当皇帝吗?”   亚撒高居上位,他难得的露出了一个微笑,反问亲王们:“为什么不呢?”   这就是正式宣战了。   亲王们因为亚撒一直对政务没有兴趣才愿意让他代理,但此时他们才发现,他们以为亚撒是一只羊,结果羊皮下面隐藏着的是一匹狼。   狼是不会对他们俯首称臣的。   这匹狼迷惑了他们。   是他们亲自把狼送上了现在的位子。   是他们自己让这场争夺权力的游戏加大了难度。   “亚撒,你不要后悔。”亲王们怒气冲冲地离去。   柏易在亲王们走后才对亚撒说:“分区人如果进入了特区,最先反对您的,将会是平民。”   准确的说,平民和贵族们,都会反对。   这对亚撒来说并不是一件好事。   尤其是在亚撒已经参与这场游戏的时候。   亚撒却安抚的拍了拍柏易的手背:“不要着急。”   他露出一个阴鸷的笑容。   就在柏易以为亚撒可能早有准备的时候,亚撒却忽然问他:“你以后想住哪里?”   柏易莫名其妙。   亚撒看着柏易的脸,近乎疯狂地想——   我爱这个人,我愿意跟他分享我的一切。   他可以睡在我的床上,吃着我碗里的食物。   他是我的一生挚爱。   是我永恒不变的皇后。 第49章 困于黑暗之中(十九)   自从政令下达之后,分区人开始疯狂涌入特区,特区平民敢怒不敢言,贵族们则是朝着亚撒施压,除了亲王以外的贵族们看似没什么权力,但集合在一起,就是一股无法忽视的力量。   而除亚撒以外的所有亲王,现在都在争取这股力量。   柏易坐在亚撒的对面,手里还捧着杯子,里面盛的是热可可,估计是之前喝营养液喝的,他现在肠胃不是很好,只能喝热饮。   “盖尔亲王和亚历山大亲王最近一直在四处走动。”柏易现在不仅是亚撒的贴身男仆,还是他的秘书,很多情报都是由他让人去打探。   亚撒放下笔,他脸上没什么表情:“再加一把火吧。”   柏易微笑应好。   现在最好的办法,就是让这两位亲王自己先斗起来。   让他们觉得亚撒并不是威胁。   这样,亚撒才能有更多的时间去布置。   离开宫殿的时候,所有人都朝柏易行礼,他现在能自由的在特区行走,无论要干什么,都不会有人对他说一个不字。   柏易去拜见了盖尔亲王。   作为亚撒的贴身男仆,他现在是很有分量的。   因为贴身男仆可以议政,相当于秘书长。   所以盖尔亲王亲自接见了他,共进午餐。   两人分别坐在长桌两头,面前摆着的是银盘银器,桌上放了鲜花,桌布坠到地上,上面有浅金色的暗纹,极尽奢靡。   柏易跟盖尔说过几句客气话之后才进入正题。   “我家大人以为您不想再见他了。”柏易放下刀叉,现在就算美味珍馐摆在他面前,他也没有胃口,他面带微笑,让人如沐春风。   面对这样一个人,即便知道他是自己对手的人,知道他可能是自己的敌人,也很难升起敌意。   盖尔比亚历山大强一点。   这个强指的不是能力,而是指他比亚历山大更懂得装模作样。   就算是仇敌,在彼此还没有亮出刀剑的时候,还能摆出一张慈和的脸。   盖尔说道:“我以为是亚撒不愿意见我们。”   他切下一块牛排放进嘴里,眼睛却看着柏易。   柏易依旧在笑:“大人一直等着您去见他。”   “难道您去了,大人能不见您吗?”   柏易温声细语,像是完全为盖尔着想:“大人一直都没有权欲,这次为什么公然和亲王们反目呢?您就没有想过?”   盖尔当然想过,他不了解亚撒,却知道亚撒的生平。   亚撒运气很好,他虽然不是婚生子,但他却在婚生子出现前死了父亲,继承了爵位。   他承袭爵位后,也没有做过什么事,不参政也不议政,每年的十二亲王会议也只是去走个过场。   如果亚撒真是一个有权欲的人,他能伪装这么多年?   盖尔不信。   只要是伪装,就一定有漏洞,一定会被发现,哪怕只是些小事。   可让他认为亚撒是个无欲无求的人,他也不相信。   如果之前那么多年亚撒都在伪装,那这个人该有多么可怕?   柏易轻声低语,像是恶魔的呢喃:“您为什么不想想,大人这么做是为什么?现在大人打通分区到特区的通道,真的能收拢平民和贵族的心吗?能让他们投票给大人吗?”   这也是盖尔最想不通的一点,亚撒的做法根本不能争取到任何一个有投票权的人,只会让他自己成为众矢之的,每一个想要争取的人都必须要反对他。   柏易笑道:“亚历山大亲王是第一个站出来反对我家大人的贵族,您落后了一步,这一步有时候就是致命的。”   盖尔放下刀叉,室内格外安静,只有金属碰撞的清脆响声,他脸上的表情收敛了,一张方正的面孔让人看不出他的情绪:“柏易先生有什么想教我的吗?”   柏易:“为什么不另辟蹊径呢?”   “难道您也认为我家大人是您的威胁吗?”柏易一脸真诚地看着他。   盖尔的脸上看不到丝毫动摇,似乎只是把柏易的话过过耳朵。   但柏易说到这个程度就足够了:“我还有事,您请慢用。”   柏易很不给面子的走了。   盖尔却还坐在原位,盖尔的管家弯着腰,对盖尔说:“大人,他的话……”   盖尔摇摇头:“不需要分辨真假,只要看对我有没有用。”   不管柏易是为了什么而来,他都向他传递了一个信息,那就是亚撒现在并不是威胁,亚历山大才是,如果他一心一意对付亚撒,那就会被亚历山大占据主动权。   这个道理他不是不懂,他只是找不到另一个切入点。   除了反对亚撒的政令以外,他还能靠什么去跟亚历山大角逐?   但柏易给他提供了一个。   他可以支持亚撒。   但并不是支持亚撒成为皇帝,而是支持亚撒,劝诫亚撒。   既然不能跟亚历山大走在同一条路上,那就只能去亚历山大的对立面。   亚撒如果因为他的劝诫收回了政令,或是颁布了修改上一条政令的政令。   那么好处就是他的了。   无论是亚撒还是亚历山大,都是给他做嫁衣。   更何况亚撒犯了错,在他的劝诫下改正,人们也不会因此拥戴他。   只会觉得他盖尔亲王能力出众。   他不用在乎亚撒究竟在想什么,只要他能得到想要的好处,为什么不可以呢?   盖尔微笑道:“帮我准备一些礼物,送到亚撒那里去。”   “越贵重越好。”   管家不明所以,但还是问:“哪种礼物?”   盖尔:“越珍贵越好,有价无市的最好。”   管家明白了。   能够变现的礼物是用来收买人的。   而不能变现的礼物,则是用来跟人打好关系的。   管家:“但是现在……所有人都在反对他。”   盖尔擦拭了嘴角:“那有什么关系?”   只有跟大多数人不同,他才能出现在人们的眼前。   才能把亚历山大和其他亲王按下去。   一想到那一天的到来,盖尔忍不住笑出了声。   柏易也在笑,但是没有出声,他和亚撒并肩坐在沙发上,他正靠在亚撒身边,看着通讯器上由盖尔送来的礼物,礼物全都珍贵无比,并且一点没有掩人耳目,盖尔给亚撒送礼的消息,很快就会传遍贵族圈。   “人只要有欲|望,就能对症下药。”柏易把玩着一枚钻石戒指,微笑道,“哪怕明知道是陷阱,为了巨大的利益,也会用赌一把的心态往下跳。”   亚撒却没什么表情,他只是伸出一只手,盖在了柏易的手背上。   他们俩都没有说过互通心意的话,但已经形成了默契。   柏易甚至觉得,只要亚撒真的当了皇帝,可能当时就会向他求婚。   这并不是柏易无来由的猜测,因为亚撒已经在开始询问他喜欢什么款式的戒指了。   两人保持着类似情人又类似上司与下属的关系。   不得不说,这比纯粹的情人关系更加刺激。   “亚历山大那边不用管。”亚撒冷声说,“他的野心会更加膨胀。”   是啊,现在很多中小贵族都以亚历山大马首是瞻,亚历山大现在根本不会听柏易的建议,柏易去了,反而会火上浇油,让亚历山大更加迫不及待的向亚撒发难。   柏易明白这个道理,他把那枚天价戒指放到一边,就像随手放下了一块石头,不再多去看一眼:“大臣们现在应该很忙。”   亚撒转头看他,两人目光交缠,都露出一个笑来。   柏易站起身,他伸了个懒腰,又揉了揉脖子:“看来我又要忙起来了。”   亚撒看着他:“很快就不用这么忙了。”   柏易却说:“忙是好事。”   他要拉拢大臣们。   贵族们都忙着争取小贵族,大臣们反而被忽视了。   因为这些大臣不能左右票选。   但大臣们才是真正左右民生的人,亲王们的政令也要交给他们才能实施。   说句难听的,如果大臣们有胆子,他们还真可以架空皇帝和贵族。   可惜的是,估计是皇帝还活着的时候把他们的胆子都给吓破了,所以这一次的事,他们都不敢掺和进来。   毕竟他们担心,如果下一任皇帝也是个有手段,有脑子的人,他们现在站出来,等下一任皇帝继位,他们就会被清算。   所以什么都不做,没有坏处,反而更安全。   柏易要做的,就是强迫他们站位。   或是威逼或是利诱,只要找准他们的弱点,就能一击即中。   所以柏易最近都在做功课,他甚至把这些大臣们一家三代内的人都了解了一遍,在蛛丝马迹中寻找他们的弱点。   有的喜欢好名声,有的喜欢钱,有的喜欢权,还有的喜欢美貌的情人。   他挨个登门,花了大半个月,说服了所有的内阁大臣。   让他们相信,只要亚撒能成为皇帝,他们就能获得更多的自由。   或者亚撒当了皇帝,肯定比盖尔或者亚历山大这些亲王当皇帝对他们的好处多。   这并不难。   毕竟大臣们现在的投资对他们自己没有威胁,如果亚撒当不了皇帝,他们再换一个投资也没有损失。   柏易晚上给亚撒按摩头部的时候说:“接下来就是一场硬仗了。”   亚撒微笑道:“害怕吗?”   柏易低下头,他的眼底全是精光,他的嘴唇再下一毫米就是亚撒的唇,他的气息火热,声音暧昧:“你应该问我,激动吗?”   他为什么会害怕?   这样不好吗?   他在现实世界可没有这样的舞台。   亚撒的手放在了柏易的后脑上,两人这么亲近,柏易从善如流的低下了头。   他们什么都不用说,自有默契。   等柏易离开亚撒的房间时,正好经过的莉莉叫住了他。   莉莉现在整个人都不一样了,以前的她死板,现在的她身上多了份活力。   这就是权力带来的好处。   虽然她所拥有的权力只是管着偏殿的女仆,但这确实让她焕发了不一样的风采。   她看上去像一名贵族了。   骄傲自得,可并没有忘记女仆的职责。   她对亚撒的忠心也得到了进一步的升华。   只有亚撒能让她得到这一切。   莉莉看着柏易水润泛红的嘴唇,嘴角勾起一个“你我都懂”的隐秘笑容,她和柏易在走廊尽头的小阳台上站着,外面正吹着风,莉莉的长发被吹起来,柏易才突然意识到,莉莉其实是个长得很不错的女人。   她朝柏易笑:“这样出去走,谁都看得出你和大人的关系。”   柏易摸了摸还有些疼的嘴唇:“太明显了。”   莉莉:“稍微等一等吧。”   柏易点点头,他和莉莉一起吹着风,两人都不说话。   刚来的时候,谁也不知道他们还会有现在的造化。   对莉莉来说,改变命运的机会就在咫尺。   如果亚撒能成为皇帝,作为他的女管事,她也可以嫁给贵族,从此成为贵族中的一员。   一人得道鸡犬升天,说的就是这个。   “有什么我能帮上忙的吗?”莉莉问柏易。   她已经不甘于只当一个女仆了,她想去更广阔的天地。   柏易微笑:“你想干什么?”   现在亚撒身边能用的人太少了,管家是不能放出去的,因为从管家之前做的种种事情看来,他对亚撒的忠诚,比不上对自身利益的忠诚,这样的人不能手握太多权力。   莉莉:“听说现在很多平民女性找不到工作。”   柏易懂了。   帝国的科技再怎么发达,从贵族制就能看出帝国本身制度的漏洞。   平民女性的工作机会很少,第一是工作岗位很少,毕竟已经步入了高度科技化的时代。   第二就是工作机会一般都会先考虑男性。   所以她们大多数都是吃社会福利,或者结婚。   如果能把她们争取过来……   柏易问莉莉:“你想怎么做?”   莉莉显然已经想了很久,说的很有条理:“大人不是有一个分区吗?”   “机器的维护和更新也是需要一笔支出的。”   “既然这样,为什么不聘请平民女人去做分区人进入特区的信息采集?”   “支出是一样的。”   柏易拍了拍她的肩膀,夸奖道:“你想的很好。”   莉莉是女人,所以她的思考方式跟他们有细微的不同,有时候细微的不同,反而能决定成败。   “写一份计划书。”柏易说,“把计划书交给大人。”   莉莉激动起来,柏易认同了她的想法,她深吸了几口气才平静下来:“我会好好写的。”   现在最大的问题,就是帮手太少了。   亚撒现在一天睡三个小时,柏易也快差不多了。   但好消息是,盖尔和亚历山大“打”起来了。   盖尔已经迫不及待的想要出现在舞台上,所以他给亚撒送了礼物之后,就开始出去宣扬自己的立场。   他的手段不怎么高明。   但手段不需要高明,只需要有用。   柏易开始大张旗鼓的和盖尔来往,以此表示亚撒也站在盖尔身后,支持盖尔。   盖尔头一次被万众瞩目,无数记者等着门外,所有人都翘首以盼他的发言。   这是盖尔从未体验过的感觉。   这种感觉足以让他失去理智——不说全部理智,失去一点就足够了。   亚历山大的目光也从亚撒身上转移到了盖尔身上。   他甚至开始怀疑,亚撒敢下达政令,是不是因为有盖尔在支持他?   这颗怀疑的种子一旦落下就会生根。   盖尔和亚历山大的矛盾也越来越尖锐,两边终于开始了争斗。   最开始的时候像是小儿科,最多在媒体上说点对方不痛不痒的坏话。   后来就就越来越严重。   贵族们也分成了两派。   贵族们不再关心亚撒,也没有精力再去继续反对。   他们要做的,是先掐死对面。   亚撒的政令竟然就以这样玩笑般的方式推行了下去。   他所管理的分区进入特区,聘请了平民女性信息采集这样的小事,也就没人关注了。   一时间,亚撒在平民女性中的口碑好极了。   她们认为亚撒是个仁慈的人——不然不会让分区人进入特区。   而且分区人进入特区对她们没有利益上的坏处。   她们同时认为亚撒是个温柔的人——愿意给她们工作。   这些女人开始自动自发的支持亚撒。   如果亚撒没有成为皇帝,别的亲王当了皇帝后会让她们继续拥有工作吗?   她们可不想赌这个可能性。   所以最好的办法,就是让亚撒当皇帝,她们才能保住自己的利益。   柏易一直觉得,只有面对利益的时候,人才会团结一心。   就像脱欧事件,投赞同票的人难道不知道脱欧的坏处多于好处吗?   但他们还是投了,因为他们相信,他们的生活过不好,收入不够高,不是因为自己不够努力,而是因为外来劳工。   赞同派的人扇动他们的愤怒,利用他们对生活的不满,让他们投出了赞同票。   而最关键的事,让他们相信,只有投了赞同票,他们才能获得更大的利益。   这是对人心的把控。   人心看似复杂,实际也很简单。   再牢固的盟友关系,一旦遇到利益,也会瞬间分崩离析,反目成仇。   柏易坐上悬浮车,在前往一位伯爵的宅邸前想,他该用什么办法,让对方别无选择?   亚历山大是个疑心病很重的人,他必须要利用这一点。   至于盖尔——   他膨胀的野心,会让他自取灭亡。   如果亚历山大落于下风,盖尔会做出什么事来呢?   到时候都不需要亚撒下手   柏易又花了两个月时间在贵族间奔走,不过他的目的不会为了拉拢他们,而只是为了让亚历山大和盖尔起疑心,疑心这些依附于他们的小贵族是不是已经被对方或者亚撒收买了。   一旦他们起了疑心,无论他们怎么做,都会把这些小贵族推远。   而发现这一点的小贵族们没有第二个选项,只能寻求亚撒的帮助。   毕竟亚撒现在是除了盖尔和亚历山大以外,手中权力最多的人。   “就算被权力遮住了眼睛,也不应该这么容易。”柏易靠在亚撒的肩膀上,他眉头微皱,觉得不可思议,“他们竟然这么轻易就相信了。”   亚撒却说:“帝国已经有一千年没有经历过动荡了。”   亚撒以前在宅邸的时候就喜欢看书,尤其是历史类的书籍。   帝国建国以来,没有外敌,又有固化的阶级制度,就跟养猪一样,一个圈里的猪就算争斗,也争不出个所以然来。   亚撒伸长胳膊,揽住了   柏易的肩膀,他表情冷峻,好像是在说什么不重要的事。   柏易露出一个笑:“真是太好了。”   这对亚撒确实是最好的机会。   柏易轻声说:“我们现在需要干什么?”   亚撒拉住柏易的手,轻声说:“我们现在什么都不需要做。”   现在急的不是他们,所以他们不做,就不会出错。   只需要等着别人出错。   柏易几乎是在一瞬间热血沸腾起来。他是个成年男人,他喜欢这种走在刀尖上的感觉,下面就是万丈深渊,只有尖刀承载着他的体重和安全。   但越是这样,他越是心潮澎湃。   就像赌桌上的人。   现在柏易就在赌桌上。   赌注是亚撒下的。   他只需要帮亚撒赢下这一局。   让亚撒不断赢下去。   这种感觉,柏易已经很久没有体会过了。   更危险,也更刺激。   柏易忽然翻身压住了亚撒,他目光灼灼地看着他,双眼似火,全身火热,他双手压住亚撒的肩膀,近乎撕咬般地去亲吻亚撒的嘴唇。   亚撒的嘴唇出了血。   两人接了一个血迹斑斑的吻。   就连上下的位子也变了,亚撒把柏易死死压在身下,目光如狼似虎。   柏易从没觉得这么热过,他喜欢这种感情,势均力敌,并肩作战,他们一起追求权力的最高峰,还有什么是比这更能燃起情|欲的?   柏易的手指从亚撒的嘴角划过,鲜血抹在了亚撒的脸颊上。   亚撒没有说话,他平静的看着柏易,只有炙热的目光暴露了他的情绪。   柏易把手指凑到亚撒的唇边。   亚撒朝他勾唇一笑。   柏易一时间意乱神迷,亚撒还穿着制服,一丝不苟,但他看上去这样诱|人。   亚撒微微低头,轻吻了柏易的指尖。   柏易扯开自己的领口,眼眉微挑,发出无声的邀约。 第50章 困于黑暗之中(二十)   柏易遭到了暗杀。   他当时下意识的向后一避,躲开了致命伤,但光弹还是擦过了他的肩膀,留下一道深刻的血痕,但没有危机生命,当时他正从一位小贵族的家里出来,在倒下去的那一刻他还在想,这件事应该不是对方做的。   但那位小贵族还是遭到了亚撒的迁怒。   “我不该让你去。”亚撒紧抿着唇,手臂和额头青筋毕现,他的声音很轻,几乎是从齿缝间挤出的这句话。   躺在病床上的柏易脸色苍白,嘴唇也没有血色,这个光弹和普通武器不同,它是无法治愈的,也就是说,除非医学再进一大步,否则柏易很有可能一辈子都无法恢复健康。   就算做基因手术也无法修复。   亚撒既恐惧又愤怒。   恐惧可能会失去柏易,愤怒有人竟然敢对柏易下手。   柏易在病床上偏头看着他,挤出一个笑容来:“也不是很大的问题,医生不是说了吗?只要好好养,不会有什么大问题。”   只是每天夜里,柏易都疼得睡不着觉,他的五脏六腑都像是浸在冰冻的盐水里,让他日日夜夜不能安眠,头疼欲裂。   而最痛苦的是,他可能有很长一段时间不能下床。   即便下床,也要坐轮椅。   动手的人估计就是打着哪怕杀不了他,也要让他痛苦一生的打算。   柏易摇头说:“他们动不了你,当然会选择动我。”   亚撒身边的人太少了,柏易就是他的左膀右臂,柏易看着他的眼睛,坚定道:“你需要更多的支持者和追随者。”   亚撒忽然从椅子上站起来,他一动不动,像是一座雕像。   柏易:“不要自责,我不怪你。”   但亚撒不能原谅自己,他每天都在医院里陪伴柏易,会把柏易抱上轮椅,带柏易出去晒太阳,会亲手给柏易洗澡,给柏易刮胡子换衣服,他无微不至的照顾着柏易,就像在照顾一个一碰就会碎的瓷娃娃。   亚撒几乎从不闭眼睡觉,每天都靠药物提神。   他自虐般虔诚的照顾着柏易,柏易睁开眼就能看到他,闭眼的前一刻看到的也是他。   柏易虽然痛苦,却并不觉得这痛苦难以忍受。   他也并不想死。   上一次他离开时只敢给章厉留下一张纸条,但这一次,他无论如何都想坚持到最后一刻。   于是哪怕注射药剂的时候再痛,他都会咬着牙坚持住,不发出一点声音。   他不想让亚撒担心,也不想让亚撒更加自责。   “不是你的错。”柏易几乎每天都会对亚撒说,“是我自己选择的。”   “我知道有风险,但我还是愿意去。”   “我下决定的时候,就做好了承担风险的准备。”   可柏易越是这么说,亚撒就越是沉默寡言。   等柏易趁亚撒短暂离开,打开通讯器以后才发现,他住院的这段时间,外面已经天翻地覆了。   ——亚历山大被抓了。   包括那个他被暗杀前去拜访的贵族,也被革除爵位成了平民。   并且被没收了所有家产,只能住到贫民区去。   恶狼失去了顾忌,不再用温柔手段,露出了狰狞的爪牙。   哪怕亚撒还没有成为皇帝,他都已经是无冕之王了。   但亚撒依旧待在医院里,无微不至的照顾着柏易。   柏易一天睡得比一天多,最开始他疼得睡不着,现在他却每天睡得昏昏沉沉。   医生都惊讶柏易的意志如此强大,有时候药物到位了,但如果病人自己没有活下去的意志,再高端的医学也无可奈何。   “如果这一年能修养好,以后还是有站起来的机会的。”医生在一旁恭敬的对亚撒说。   亚撒的双眼通红,他现在只有在柏易面前看起来还像是个人,在别人面前看起来就像是只恶鬼,谁也不知道他什么时候会发疯。   “我要他恢复成以前那样。”亚撒极度冷静地说,“我要他长长久久地活下去。”   医生的额头分泌出汗珠,他不敢说不可能,只能说:“我会尽全力治好他的。”   亚撒在一个午后,等柏易睡着了以后去了监狱。   监狱位于地下,这里的犯人永远不见天日,一辈子都不会回到地面。   亚历山大就被关押在这里。   亚撒甚至不用说什么,狱警就知道该怎么做。   毕竟现在,亚撒已经没有敌手了,他将会是帝国的新任皇帝。   亚历山大形容狼狈,他双手被断了,并且没人给他医治,吃饭只能自己趴下去,像狗一样进食,但他还保持着清醒,还没有疯。   他无论如何都想不出来自己是怎么输的。   好像一夜之间,所有人都站到了亚撒的身边。   就连跟他打擂台的盖尔,也成了亚撒的忠实走狗。   他看着亚撒走进牢房,一脸兴奋地问:“怎么样?他死了?还是生不如死?”   “如果你不跟我作对,他就不会出事。”   “后不后悔?你后不后悔?”   亚撒忽然对亚历山大露出一个笑容来:“你以为他出了事,你的下场只是失去两只手吗?”   亚历山大的笑容一僵。   亚撒用那双残酷的眼睛看着他,亚历山大后退了一步,他大喊道:“你不能动私刑!”   亚撒却冷漠地说:“我可以。”   牢房里传来一声声惨叫哀嚎。   但监狱里的所有人都装作没有听见。   只有一个小狱警刚就职不久,躲在一边偷看。   他看着那位身份高贵的大人亲手,把双手断掉的犯人打死。   小狱警惊恐地一屁股坐到了地上,他眼睁睁看着犯人被打成了一团肉泥,几乎看不出来那是个人,鲜血布满了牢房,墙壁上都是溅出的鲜血,鼻尖是浓重的血腥味,或者还有别的味道。   但那位身份高贵的人,身上却一点污渍都没有。   好像动手的人不是他,而是另有其人。   然后他听见那位大人对他的同事们吩咐道:“把他处理干净。”   小狱警依旧躲在角落里,他瑟瑟发抖,第一次发现原来世界上还有这样折磨人的方式。   也是第一次发现,原来赤手空拳就能把一个人活活打死。   在他不知道自己该到哪里去的时候,那位大人走了出来,朝着他的方向看了一眼。   ——被发现了!   小狱警的心脏像是被人捏住了一样,恐惧让他的大脑一片空白。   直到那位大人走出大门,小狱警才发现他已经被吓得尿了裤子,鼻尖全是自己的腥臊味。   同事们没一个人管他,他们正让机器人去清扫牢房。   亚历山大的死,盖尔的投诚,大臣们的站队让亚撒已经没有了敌手,他随时可以举行典礼,成为帝国皇帝。   甚至已经有很多人在催促了。   但亚撒却忽然之间没了动作。   他只是专心的照顾着柏易。   没人知道,每个夜晚,当柏易沉沉地睡过去的时候,他都会颤抖着手去探柏易的鼻息,确定柏易有呼吸,他才能重新安定下来。   但失去柏易的威胁一直挂在亚撒的头顶上。   过了一年左右,柏易终于能下床了,他虽然还是虚弱,但看起来也只是比普通人虚弱一点,他抓着亚撒的胳膊,在亚撒的引导下走了几步路,自己也很高兴。   “你看,我能走路了,说不定再过几年就完全好了。”   柏易笑着安慰亚撒。   但是当他转过头,却看见亚撒通红的眼眶,以及眼角那一滴还没来得及滑落的泪。   柏易抱住亚撒的肩膀,最嘴唇吻掉那一滴泪,他轻声说:“不用担心,现在医学这么发达,说不定要不了几年就能找到完全治愈的办法,我是很有信心的,你也要有信心。”   亚撒紧紧地搂着柏易的腰,把头埋进柏易的颈窝。   没人知道他这一年多过的是什么样的日子,好像每一天都是世界末日。   好像他第二天就会失去柏易。   所以他不敢睡,他在无数个深夜守在柏易的床边。   在极度的恐惧之下,他甚至产生过杀了柏易,自己再给他殉葬的念头。   柏易问他:“你就没什么想对我说的?”   亚撒握住了柏易的手,他的手那么大,又那么有力,却又那么冰冷。   柏易微笑:“不管你说什么,我都会答应的。”   在柏易出院的那一天,亚撒拿出了戒指。   他们在冰冷的病房里订了婚。   他们搬回了皇宫,搬进了正殿,登基仪式将在八月二十日举行。   柏易看到这个日期的时候还怔了怔,这个日子太特殊,他想忘记都难。   八月二十日,是他离开章厉的日子。   “不对吗?”亚撒已经从浴室出来了,他只围着一条浴巾,露出精实健硕的身材,头发微湿,性|感非常。   柏易摇头,把光屏关上:“没什么。”   “快睡吧,你明天还有事情要做。”柏易掀开了被子,邀请亚撒上床。   亚撒把柏易抱到了怀里,他们肌肤相亲,柏易能感觉到亚撒的蠢蠢欲动。   但他们已经很久没有亲热过了。   因为亚撒顾忌着柏易的身体。   哪怕柏易已经再三说自己没问题了。   但亚撒宁愿为柏易服务,也不愿意动柏易。   柏易一方面觉得他太固执,一方面又也不是不为亚撒的体贴而感动。   哪怕是为了亚撒,他也想多活一段时间。   登基仪式那天,柏易坐在距离亚撒最近的位子上,他亲眼看着亚撒穿着白金相间的礼服,肩膀上浅金色流苏在灯光下熠熠生辉,亚撒的头上戴着白色礼帽,帽子的边缘有浅金色的金属装饰,他手里拿着象征着帝国最高权力的权杖,脚踩在猩红色的地毯上。   整个大殿鸦雀无声。   这是个安静又神圣的时刻。   等他走到最高处,亚撒亲手摘下了礼帽,他看向柏易。   所有人都看向柏易。   他们看着柏易站起身,朝着那至高无上的人和位子走去,然后从旁边的侍者手上拿起了王冠。   ——他要为亚撒加冕。   众人哗然。   他们不敢相信眼前的一幕。   一直以来,为皇帝加冕的都是内阁大臣,他们都认识柏易,都知道柏易只是亚撒的贴身男仆。   他凭什么为亚撒加冕,他有什么资格?   但是无论再多的疑问,这些人都保持着沉默。   他们已经不想再去试亚撒的刀锋有多么锋利了。   连亚历山大都死了,他们难道还能跟亚历山大相比吗?   当象征着地位的王冠被柏易亲手戴在亚撒的头上之后,柏易并没有离开,亚撒拉住了他的手。   这是无声的宣告。   只有皇后,才能待在皇帝的身边,跟皇帝并肩同行。   亚撒看见了台下众人的表情。   但他却只是紧紧拉着柏易的手。   ——帝国是我的帝国,他是我的皇后。   柏易脸上挂着微笑,在医生的医治,以及亚撒无微不至的照顾下,他的身体确实一天比一天好了,不然他都不能出席这样的场合。   关于柏易的消息,亚撒并没有禁止人们报道,很快,人们就知道亚撒已经有了爱人。   他们开始期待皇帝的结婚典礼。   这将是帝国几十年来最大的盛世。   结婚前夕,柏易在屋里试礼服,他的礼服是帝国手艺最好的裁缝做的,亚撒的礼服是白金,而他的是黑金,衣服的款式有点类似燕尾服,但是比燕尾服更繁复优雅。   之所以他的是黑金,也是亚撒要求的。   亚撒喜欢他的黑发,于是也爱屋及乌的喜欢上了黑色。   在亚撒眼里,柏易没有一点缺点,柏易身上的每一处都是完美的。   “好看吗?”柏易微笑着问他。   亚撒走到柏易身边,从背后抱住了柏易的腰。   亚撒亲吻柏易的耳垂,他想求柏易活的长一些,越长越好,他会把世间最美好的一切都献给他,可是话到嘴边,却又什么都说不出来。   他一直深陷在自责的漩涡里。   如果那天他没有让柏易出去。   如果他没有把贵族的事交给柏易去打理。   更或者,他没有让柏易帮他做事……   亚撒抱着柏易,却阴沉着一张脸。   柏易拍了拍亚撒的手背,他不是看不出亚撒的愧疚,只是无论他说多少遍,亚撒都听不进去。   于是他只能用行动告诉亚撒。   他不恨他,不怪他。   他爱他。   亚撒和柏易的结婚典礼很低调,他们是在亚撒的那座小岛上举办的,并没有邀请外人,只有亚撒和柏易,他们把结婚典礼简化了,只需要宣誓,然后领了结婚证。   不过即便是度蜜月,亚撒也要处理政务。   柏易被亚撒抱上了床——他的体重轻了不少,每次抱他,亚撒都是一副苦大仇深的表情,让柏易哭笑不得。   “比之前胖了两斤。”柏易笑着说。   亚撒的表情依旧没有缓和,柏易的肠胃原本就不怎么好,受伤之后就更不好了,经常吃不下东西,亚撒请了很多厨师,擅长什么样菜色的都有。   最后还是老查尔做的饭菜柏易能吃一些。   于是老查尔现在也是一飞冲天,到皇宫干活了,其他的仆人大多数还留在以前的宅邸里。   “不要生气。”柏易摸着亚撒的下巴,摸到了有些硬的胡渣,他眉目依旧温柔,里面有脉脉深情,“我挺好的。”   亚撒抱住柏易,把头埋进了柏易的小腹。   柏易哈哈大笑:“你别闹我。”   亚撒亲吻柏易的皮肤。   睡前,亚撒去洗了手,柏易伸出手:“我也帮你。”   亚撒却拒绝了他:“不用,会累。”   柏易叹了口气。   他现在日子到时过得不错,可是亚撒却活成了一个苦行僧。   每天除了处理政务就是照他,明明是蜜月,却不敢对他做什么。   这样的日子维持了接近三年,三年后,随着医学技术的创新,柏易的身体恢复的差不多了。   柏易嘴唇和脸庞有了血色之后,亚撒才终于露出了几年来的第一个笑脸。   柏易的身体好转,亚撒的心情就开始好转。   大臣和贵族们发现,亚撒不是难说话了,他变得温柔了一些。   再联系现在柏易已经可以陪同亚撒参加一些宴会跟活动,这两者的联系就昭然若揭。   人们也开始赞叹亚撒是个痴情种子。   特区也已经不再是特区了,但特区并没有毁掉,它在朝着一个更好的方向发展,它变得更美,也更有人情味了。   分区和特区也不再泾渭分明。   物价也开始降低,人们可以买得起新鲜的食物,可以用厨房自己做饭。   分区来的人只要努点力,就能在特区落户。   特区也不再叫特区,它有了新的名字——首都。   分区也不再叫分区,重新划分了行政单位。   贵族们从一开始骂亚撒,到后来的怕亚撒,再到现在的推崇亚撒,他们的心态转变的很好。   亚撒身边也有越来越多可以用的人,终于不再终日忙碌。   在他们结婚的第二十年,柏易的任务完成了。   他的任务完成以后,并没有像上个世界一样忽然离开,而是逐渐的消瘦虚弱了下去。   “我快死了。”柏易拉着亚撒的手。   他和亚撒的脸上都已经有了岁月的痕迹,两人都没有去做基因手术。   柏易看上去更儒雅,亚撒则更严肃。   亚撒似乎早就知道了这一天会到来。   医学并没能完全治好柏易,只是尽力延长柏易的寿命。   他亲吻柏易的手背,一如当年。   柏易微笑着看他:“我们都知道会有这一天。”   亚撒点头,目光如水地看着柏易,他对柏易的爱没有因为时间而被消磨哪怕一份,他近乎虔诚的爱着这个人。   柏易闭上眼睛,他休息了一会儿,终于说:“以前的事,不怪你,我们都知道,那是你当时能得到的最好的机会。”   他早就已经记起传送错误那一次的记忆了。   只是一直没有说出口。   但是到了现在,柏易还是说了。   他不希望亚撒愧疚。   那不是亚撒的错。   柏易被亚撒握着手,他的语气轻柔极了,看亚撒的眼神也温柔极了:“我们会再相遇的,所以不要难过。”   亚撒的眼眶有些红,但他知道,他拥有一切,但并没有拥有决断人寿命长短的权力。   他只是安静的听柏易说话。   柏易断断续续地说了很多,说他刚见到亚撒的时候,只觉得这个孩子太冷漠了。   还说自己照顾他,只是因为不能推辞的命令。   所以亚撒当时做的一切,他都可以理解。   “当时没有人能保护你。”柏易抚摸着亚撒的侧脸,他的声音已经越来越小了,“你只能自己保护自己。”   亚撒握着柏易的手在颤抖。   柏易看着他,亚撒的脸和章厉的脸重合了。   这一次,他没有辜负对方吧?   柏易在心里叹了口气。   如果可以的话,他也希望能陪伴亚撒走完全程。   除了他以外,没有人爱亚撒,人们畏惧他,怕他,推崇他,可是却没人爱他。   柏易轻声说:“我有点累了,我想休息了。”   亚撒的嗓音沙哑:“我就在这里,睡吧,不会有人打扰你的。”   柏易点点头,闭上了眼睛。   他确实太累了,从受伤开始,他就在忍受无尽的疼痛和折磨,为了不让亚撒担心,他只能自己忍耐下来。   他一边觉得解脱,一边又为亚撒感到痛苦。   他走以后,亚撒该怎么办呢?   亚撒照顾了他二十多年,像照顾一样娇弱的宝贝一样照顾着他。   如果还有下一次的话,就换他来照顾亚撒吧。   他一定会照顾好他。   只要还有下一次。   天亮了,在窗边坐了一整夜的亚撒还没有松开握着的手。   这只手没有半点温度,阳光洒在手背上,却依旧冰凉。   亚撒低下头。   有水珠落在了柏易的手背上。   亚撒站起来,弯下腰,嘴唇颤抖地吻了柏易的唇。   他会如柏易所愿的,好好的活下去。   他给柏易换了干净的衣服,安静的守在一边。   现在的柏易就像睡着了一样,好像沉浸在黑甜的梦想。   这二十多年的时间就像是他偷来的一样。   他每一天都活在庆幸和恐惧中。   但只要柏易活着,无论是什么样的恐惧他都可以承受。   帝历一千六百八十二年,皇后离世。   帝历一千六百九十二年,皇帝离世,与皇后葬在一起。 第51章 无法触碰的爱(一)   柏易站在一处别墅门外,他还没来得及打量周围,别墅的门就开了,开门的是个贵妇人,穿着一身名牌,脸上画着淡妆,耳朵上戴着的是钻石耳环,她估计是正要出门,看见柏易的时候还愣了愣。   柏易虽然不知道自己怎么会在这儿,但半点不觉得尴尬,微笑道:“您好。”   贵妇似乎想起了什么,脸上也有了笑容:“是来应聘的吧?看来中介那边也有不错的嘛,之前介绍来的都是些什么,进来吧。”   柏易这时才发现自己还提着一个公文包,他都不知道里面是什么东西。   贵妇让柏易坐到沙发去,这个别墅大的有些空荡,后头有花园和泳池,门前还有一个小喷泉,贵妇的行为举止都十分优雅,跟这栋别墅非常相配。   “你是名牌大学毕业?”贵妇看着柏易的眼神非常满意,哪怕只看外表,柏易都是一个文质彬彬的优秀青年,她只是有一点不理解,“学历这么好,人本身的条件也好,怎么会想来当保姆?”   虽然她知道自己开的工资高,要求也多。   但也没想过真的会有符合要求的人来当保姆。   柏易坐在沙发上,他的动作随性,眉目温柔,他双眼看着贵妇,直把对方看的七荤八素。   “有什么工作我没做过,想试试看,您放心,我是很有契约精神的,只要签了合同,一定会按合同的要求把工作做好。”   贵妇笑了起来:“虽然没有经验,但你这么优秀应该是没问题的,不过我……儿子脾气比较差,这栋别墅平时就他一个人住,我跟他爸住外面,你要是有什么事得给我们打电话。”   “生活费和工资都会按时打在你卡上。”   柏易点点头,他觉得很新奇,这还是他第一次面试工作。   以前都是他面试别人。   贵妇显然对他非常满意,对他说:“我儿子今年十六,他小学的时候出了点意外,现在坐在轮椅上,你就照顾他日常生活,你会做饭吧?”   柏易点头:“会。”   贵妇更满意了:“他脾气有点怪,如果他骂你,你不要跟他计较,不理他就行了。”   “他如果要买什么东西,跟什么人来往,你要给我打电话。”   柏易越听越觉得古怪,眼前的女人表现的像个慈母,但她说的话,却像章厉以前对待章武一样,她几乎是在明示柏易——你可以敷衍,可以不经心,但你要好好监视他,别让他出什么岔子。   贵妇拿起手包:“门锁的密码我发给你,小区的门卡就在柜子上,你自己去拿。”   “除了主卧以外,剩下的卧室你随便选。”   等一切交代清楚之后,贵妇就和柏易一起走出了门,柏易还得去附近的商场买一些平时穿的衣服,以及剃须刀等等日用品。   贵妇姓杨,丈夫姓孟,于是柏易叫她孟太太。   孟太太四十多岁,但皮肤依旧紧致,明明已经是中年人,但脸姣好如少女,她行为举止落落大方,对待柏易这个“保姆”,也能表现出十足的尊重,是个非常有教养的人。   在钱这方面也很大方,她给柏易的工资是三万,给的生活费是一个月十万,这个生活费当然不止是吃穿住,还包括她儿子的其他花销,如果不够,她还会再补。   如果不是因为柏易听出了她的这个“儿子”的不喜,他也会觉得她是一个大方又温柔的母亲。   柏易也有些惊叹。   他觉得自己跟这位孟太太是同类,两人都是如出一辙的虚伪。   柏易去买了行李箱,他的公文包里有一张卡,旁边还有写着密码的纸条,这是“上面”给他的活动资金了,所以这一次柏易可以领两份钱,比第一次任务好得多,好歹不用住筒子楼,也不用下楼就是污水地。   把新买的衣服和生活用品装满行李箱后,柏易又拖着行李箱去买菜。   现在已经是下午四点了,买完菜正好回别墅做饭——虽然任务短信还没到,但工作还是要好好做的。   而且这个工作必然和任务有着紧密关系,否则也不会让他出现在别墅门口。   柏易一手提着菜,一手拉着行李箱,走在小区的林荫小道上。   他相信自己还会再遇到章厉,只是这一次不知道章厉会用哪种身份出现,而且他辨别章厉的方法很粗糙。   毕竟换一个世界,章厉的行为举止,爱好和动作都会有差别,除了深藏在骨子里的特点以外,从表面上看完全找不到联系。   唯一的联系就是背后的刺青。   但他又不可能见一个人就扒一个人的衣服,那不是成流氓了?还是个专对男人下手的流氓。   所以柏易不着急。   他相信自己还会和章厉再见。   在此之前,他要好好在这个新世界生活下去。   想想怎么钻任务的空子。   别墅大门是密码锁,输入密码之后打开,密码一周换一次,小区里到处都有监控摄像头,小区的安保有好几个队伍,每晚执勤,十分安全。   柏易进入别墅后,完全不觉得这个别墅里还有另一个人,没有一点人气,并不是说这里的装饰不够好,生活用品不够多,但就是缺乏烟火气。   好像这是一个样板房,美则美矣,但不是拿来给人住的,只是用来观赏。   别墅一共有两层,孟骜就住在二楼,一楼有两个房间,二楼只有一个。   因为孟骜只能坐轮椅,所以两层的别墅还安装了直达电梯。   好歹还算方便。   柏易先洗了把脸,把自己捯饬整齐,才上楼去。   怎么也要先给他要服务的对象打个招呼。   二楼比一楼更安静,一楼如果不关窗,还能听见外面行人的脚步声和绿化林里的虫鸣声,但二楼的每一扇窗都关的严严实实,听不到一点响动,好像独立于这个世界,游离在世界之外,安静到了这个程度,尤其是在白天,反而让人觉得不舒服。   柏易设想过服务对象会怎么对待他。   一个坐在轮椅上的残疾人,并且小小年纪就失去了双腿,他要么学会和苦难和解,成为一个乐天派,要么跟苦难结为死敌,怨恨一切。   没有第三个选项,遭遇过痛苦的人,是无法成为一个普通人的。   哪怕他表现的再普通。   前者当然很好,会免去很多麻烦,他和对方也能友好相处。   后者就不太好了,这意味着他要付出更多的时间和精力,还要忍受对方各式各样的坏脾气。   但既然来了,就不能打退堂鼓。   柏易敲响了二楼唯一一个房间的门。   他只敲三下,然后等待着里面人的应答。   随后他听见了里面的人说:“进来。”   这个声音很特别,不属于少年人的清朗,也不属于成年人的低沉,那是属于这个年纪的,变声期男孩独有的声音,俗称——公鸭嗓。   但其实并不难听,至少柏易不觉得,毕竟他变声的时候,声音也没比对方好听到哪儿去。   就连他父母都让他少说话,保护嗓子。   变声期结束后他爸才说:“就是太难听了,才让你少说话。”   想起往事,柏易脸上不自觉的带起了笑。   他按下了门把手,打开了房门。   窗帘拉的很死,窗帘的遮光效果很好,整个屋子都在黑暗中,里面还有药物的苦涩味道,这样一个阴暗的地方,实在不适合一个青春年华的少年居住。   柏易没有关门,他需要外面的光亮才能看清里面的一切。   他看到了躺在床上的男孩,不该叫男孩——他虽然才十六岁,但已经快要具备成年男性的体貌特征了,孟骜的脸庞削瘦,盖着一条薄被,但是薄被从膝盖处凹陷下去。   这个年纪的男孩还在发育,柏易在这个年纪的时候因为长个子,每天晚上腿都疼,还经常疼的睡不着觉。   孟骜应该也会疼,但是他不会再长高了。   “您好。”柏易先打了招呼,他背着身后的光,朝孟骜问好,“我是新来的保姆。”   孟骜原本平静的脸上终于有了点波动,他问道:“是我爸让你来的,还是那个女人?”   柏易从他的称呼和语气中听出了好恶,但他不会撒谎,实在是这个谎言太容易被揭穿了,于是说:“是杨女士让我来的。”   他不把对方称呼为孟太太。   孟骜的表情瞬间扭曲,他变得凶恶起来:“滚!”   柏易站着没动。   孟骜怒吼一声:“从这里滚出去!”   “我已经签了一年的合同,在这一年的合同期里,我会负责照顾您的衣食住行。”柏易不动如山,沉稳地说,“如果您对我的服务有什么意见或者建议,可以像您的家长反映,由他们来决定是让我留下,还是让我走。”   孟骜喘了两口气,他重新平静了下来,用一种堪称冷漠的语气说:“行,那你留下来吧。”   这种冷漠和亚撒那种天生的感情冷漠是有区别的。   柏易能听出孟骜语气中的恶意。   但柏易不是来教化对方的,他只是来照顾对方的,不过是工作而已。   对方是什么样的人,将要成为什么样的人,跟他没有半点关系。   所以他为什么要去做一个关怀别人的好人呢?   当个好人太累,不如当个不好不坏的人。   不做好事,也不做坏事,多轻松?   柏易见过好人,他的大学同学就是,那是个善良的女孩,一辈子估计都没干过一件坏事,她乐于助人,大方无私,几乎拥有所有人们知道的美德,同学们都愿意跟她做朋友,都很喜欢她。   但这个喜欢,是因为他们想从她身上获得更多的好处。   比如让她帮忙答到,帮忙做作业,甚至帮忙做调研。   她不拒绝任何人,于是每次需要做作业或者调研时,她都累得眼底泛青。   她也因为这些优点得到了一些好处,比如老师们很喜欢她,还没毕业就介绍她去朋友或自己在外面开的公司。   但这个喜欢,也是因为她能做很多事,去了公司也能当牛做马。   柏易觉得她大约是快乐的,因为对有些人来说,施比受快乐。   但他不是这样的人,他自己抢来的,争取来的,创造东西才更让他快乐。   他从不为同学们做奉献,当学生会主席的时候会把最努力的人带在身边,去接触学校领导,去接待重回母校的成功人士,于是学生会的人就会想尽办法更他打好关系,帮他做事。   他不需要奉献自己就能得到别人的爱戴。   只要他让那些人相信,跟他打好关系,就能拥有更光明的未来,就能在离开学校以后尽快走上康庄大道,他就是他们所能找到的最好的捷径。   学校或是社会,都是一样的。   只不过学校小一点,社会大一点。   但一样有的人没有心机,有的人更聪明,有的人会用最简单的办法窃取别人的胜利果实,有的人辛辛苦苦一辈子,还是做着最底层的工作。   所以从一开始,柏易就不准备在孟骜身上花费多少精力。   如果孟骜不是他的任务目标,那他的选择再对也没有。   如果是,也没关系,他有自信重来一次。   就在柏易准备退出去的时候,孟骜忽然说:“那个女人让你监视我,是不是?”   柏易用了委婉的话语回答:“杨女士关心您。”   孟骜忽然笑了,他在这个阴森的房间里,像一只随时准备进攻的恶鬼:“那你告诉她,我很好,好得很,她不死,我是不会死的。”   有钱人的家庭很极端,要么很和谐,要么就很混乱。   柏易冷静的想,他摊上了一个混乱的。   运气实在不太好。   “我去给您做饭,今晚吃番茄鸡蛋,红烧鲤鱼和烧茄子,如果您有什么喜欢吃的也可以告诉我,我明天给您准备。”柏易说。   孟骜还在笑:“我想吃那个女人的肉,你能给我准备吗?”   柏易还是一脸笑容的说:“人肉我不会做。”   孟骜忽然收敛了笑容,骂道:“那我要你干什么?出去!别让我说第二遍!”   柏易从善如流的退出去,关上了门。   他不喜欢孩子,年幼的或是大一点的,他都不喜欢。   所以他觉得自己爱上男人是冥冥中自有天意。   爱上男人就不用生孩子,就不用忍耐烦躁去养育孩子,这不是两全其美的事吗?   孩子总是喜怒无常,喜欢的时候恨不得天天抱着亲着,讨厌的时候就恨不得咬烂踩烂,喜好分明,还带着天真的狡猾和残忍,全凭本能行事。   而小孩子,最能看破人心。   柏易就记得他有一个亲戚,那时候亲戚在做生意,生意做的如日中天,所有人都很敬佩他。   但柏易一眼就能看出来,对方看不起他们。   那种感觉很难用言语形容,长大以后,柏易再跟对方打交道,却发现对方其实隐藏的很好,那种轻视和不屑非常轻微,没人发现,甚至是长大后的他都需要花时间去分辨。   但小时候,他一眼就看出来了。   于是他开始不喜欢孩子,因为孩子会睁着那双黑白分明的大眼睛,用懵懂的视线,去看透一个个虚伪的成年人——包括他。   柏易开始准备晚餐,要不了一个小时,一桌菜就准备好了,他给自己也留了一份。   毕竟看样子,孟骜也不像是会愿意跟他同桌吃饭的。   饭菜摆上桌之后,柏易走上二楼,又敲响了房门。   得到孟骜的应答后,柏易才推开门。   “饭菜做好了,我接您下去。”说着,柏易就准备上前把孟骜抱上轮椅。   但孟骜看见他的手臂伸长之后,表情充满了嫌恶和愤怒,那是一种被羞辱的愤怒,他咬着牙说:“让开,我自己上去。”   柏易只能把手缩回去。   孟骜的两只手撑着床铺,然后伸出一只抓住轮椅的扶手,让轮椅抵着床,然后用力把自己挪到轮椅上去。   这不是他第一次干了,他的动作很娴熟。   他也不让柏易推,而是自己转动轮子。   柏易只能在孟骜的身后跟着。   孟骜坐上了直达电梯,虽然只有一层楼的高度。   等他坐到了饭桌前,饭菜还是热的,柏易正准备自己去厨房吃点,就听见孟骜说:“坐下,陪我一起吃。”   也行。   柏易又去给自己添了一碗饭。   两人面对面吃。   “那个女人给你多少工资?”孟骜拿起筷子,“我给你双倍。”   孟骜抬头看他,脸上的表情阴郁凶狠,好像如果杨女士在他面前,他恨不得生啖其肉。   柏易:“三万。”   孟骜冷笑:“我不管你说的真假,但我可以给你六万。”   “只要你听我的。”   柏易叹了口气:“您想让我干什么呢?我现在的工作就是打扫屋子,购买必需品,外加给您做饭,照顾您的生活起居,您就是想让我干什么,我也没有那个本事,您就不要浪费钱了。”   孟骜却双眼如鹰般锐利地看着柏易:“你答不答应?”   柏易:“……答应。”   多挣三万也挺好的,这个时代跟他所在的时代没什么区别,想买的东西估计也有。   不知道要在这里待多久,如果也要待二十多年,那初始资金越多越好。   孟骜满意了,他不再说话,认真的吃起饭来。   他相信钱是一切的源泉,这个世界上没有钱办不到的事。   就像绑架他,把他腿砍断的那几个人,就是为了钱才敢于冒险。   就像他爸,也是为了钱,才不追究这件事。   就姓杨的,为了钱当他爸的二奶。   孟骜吃完饭后,用旁边的纸巾擦了嘴,然后对柏易说:“味道不错。”   他看上去态度柔和了一些,不像之前那么充满敌意了。   柏易微笑道:“论起厨艺来,我还是很有自信的。”   吃过饭后,孟骜坐到了沙发上,打开电视看新闻——财经新闻。   柏易都觉得好奇了,他以为孟骜会更喜欢看电视剧或者玩游戏,没想到对方会喜欢看这个。   财经新闻的栏目不多,讲的其实也很浅,偶尔会请一些大拿来讲,但多数时间都是半桶水。   毕竟大拿们有的是来钱的路子,不靠上节目挣钱,偶尔上一上,只是为了扬名,图个好看。   于是柏易也坐了过去。   结果孟骜很不客气地问:“你听得懂吗?”   柏易不生气,反而微笑道:“他讲的不好,要我给你讲一讲吗?”   孟骜显然不觉得柏易有这个本事,想想就知道,一个聪明人怎么可能当保姆?外面的广阔天地还不够他造的,但他挑眉说:“讲。”   于是柏易就开始讲了。   他喜欢由深到浅,先往深里讲,再慢慢解释。   比由浅到深更容易让人印象深刻,讲的过程中对方也会思考。   只有思考,才容易记住。   等柏易讲完,孟骜看他的目光就不同了,跟之前完全不同。   之前是带着敌意和轻视,现在则是带着震惊和怀疑。   “姓杨的知道你懂这么多?”孟骜冷着一张脸,他甚至不愿意称呼她的原名。   柏易摇头:“我的大学专业是护理。”   名牌大学的护理专业。   孟骜打量着他,眼底有精光闪过。   柏易不由自主的打了个冷颤,他觉得对方看他的眼神像是在看一块肥肉。   还是很诱|人的一坨肥肉。   孟骜:“我能给你很多。”   柏易正襟危坐,对方这么正经的说话,他当然要用同样的态度,这样才显得尊重。   而且他知道,这个年纪的男生,最恨别人不尊重他。   孟骜又说:“姓杨的一个月只能给你三万,最多一年给你加一万。”   孟骜朝他笑。   那笑容恶意满满,狠毒至极。   “但是我不一样。”   这声音充满诱|惑,像魔鬼在耳边低语。   “如果你选择她,一辈子都只能当一个保姆。”   “你要是给我做事,我可以跟你保证。”   “无论是别墅还是豪车,是身份或者社会地位,你都能得到自己想要的。”   孟骜在看他,他眼底的恨意和野心都是那样赤|裸,没有半点遮掩。   柏易舔了舔嘴角,他原本应该觉得这些话太直白,直白的让他提不起兴趣。   可他却觉得自己被鼓动了。   不是对方的话,而是对方的神态。   明明处于劣势,却依旧骄傲的睥睨姿态。 第52章 无法触碰的爱(二)   孟骜其人就如他的名字,很有点桀骜不驯的意思,他仇恨一切,喜怒无常,还容易翻脸不认人,虽然断了腿,但杀气腾腾,就像一把刚出鞘的剑。   跟孟骜相处,是柏易人生中最累的日子。   他上一秒或许还在笑,下一秒脸就黑了。   杨女士每隔一周会给柏易打电话,询问孟骜最近怎么样,她大约也知道孟骜难相处,还温声细语地劝说:“他虽然脾气坏了点,但也不会做什么坏事,你知道对他好,他会知道的。”   这话估计她自己都不信。   孟骜生气的时候连他爸都骂,更何况柏易了。   “你到哪儿去了?”孟骜坐在沙发上,阴沉着一张脸,他不去看刚进门的柏易,只盯着前方的电视屏幕,即便电视根本没打开,还是黑的。   柏易一脸温和地说:“我去外面转了转。”   他跑步去了,这个小区环境好,空气也好,适合运动。   但孟骜不信,他的声音平静,但却是暴风雨来临前的平静:“你去见姓杨的了对吧?”   柏易摇头:“杨女士在外地,就算长着翅膀,今天也飞不回来。”   孟骜忽然发怒了,他面目狰狞,眦目欲裂,吼道:“我就知道你是姓杨的狗!你就是来监视我的!”   柏易当做没听见,自顾自换了鞋,又去厨房洗手。   孟骜吼了几声也就不吼了,等柏易洗完手从厨房出来,孟骜已经开了电视,脸上的表情也平和下来,看见柏易出来,又言语冷静地说:“让你帮我弄得东西你弄好了吗?”   柏易点头:“弄好了。”   于是孟骜对柏易温柔的笑了笑。   只是他笑的再温柔,柏易也没有触动。   ——谁知道他什么时候又会翻脸。   孟骜似乎是打定主意要跟他爸作对,他第一恨他爸,第二恨杨女士,第三恨他自己。   他生母死的很早,他出生没多久,生母就因病去世,他爸表现的很像个情圣,妻子死了也不再娶,一个人带着儿子,孟骜小的时候还是过过一段好日子的。   但好日子没过多久,孟骜就被绑架了,因为他爸触及了别人的利益。   对方的意思是,只要他爸停手,这个儿子肯定毫发无伤的还回去,但他爸没停手。   毕竟儿子还可以再生,但这样的机会错过一次就再难得。   于是孟骜就那么活生生的被砍断了两条腿,对方还把他爸在电话里的声音外放。   在儿子和利益之间,他爸选择了利益。   孟骜的脾气也就变了。   人生的转折点有时候就是来的那么让人猝不及防,肝肠寸断。   这些都是柏易从得来的信息中拼凑出的“事实”,他也不知道是真是假,但看孟骜的样子,如果真有这样的事,那只会比他想象的还要惨一些。   “我爸没打电话问过你?”孟骜冷声问。   柏易:“没有。”   孟骜的事只有杨女士会过问,但问的也不算仔细,她很想把自己包装成一个慈母,可表演的痕迹太重,估计傻子都骗不了,更何况孟骜本人并不笨了。   “我去做饭。”柏易从沙发上站起来,径直走到厨房。   孟骜对食物没有太大需求,他吃的很少,也没有什么特别喜欢吃的菜色,好像吃饭对于他来说只是维持生命的一种必要手段。   柏易甚至觉得比起耗费时间的饭菜,说不定孟骜会更喜欢营养液。   虽然跟鼻涕差不多,但是方便,喝起来也快,还便于携带。   多数时间孟骜都把自己关在房间里,每天大约只有两个小时在一楼活动,说是活动,其实就是看看电视,他的房间里有一台台式电脑和一台笔记本。   柏易有时候进他的房间,看到的就是他在研究股市。   孟骜不愿意去上学,他的所有知识都是自学的,柏易不知道他学的怎么样,但却不得不承认孟骜是个聪明人,这不是后天历练来的聪明,而是天生的。   他天生脑子就聪明。   柏易自己也炒股,但不是他的正业,有时候挣,有时候亏,但挣得不多,亏的也不多。   可孟骜胆子很大,他好像生来就不知道怕字怎么写,下手的时候即便是柏易都看得胆战心惊。   这种孤注一掷,破釜沉舟的魄力柏易自认没有。   可孟骜有。   柏易都觉得自己对孟骜是有那么几分敬佩的。   如果孟骜的腿是完好的。   他该是一个多么万众瞩目的人。   经验和手段是可以后期培养的,但眼光和魄力是天生的。   柏易看着孟骜推动轮椅的背影,极轻的叹了口气。   ——可惜了。   照顾孟骜的日子既称的上是惊心动魄,又可以说是平淡无波。   前者是因为孟骜的喜怒无常,后者则是因为这么大的一栋别墅,只有他们两个人。   孟骜没有朋友,也没有来探望的亲人,他的世界只有这么大,别墅看起来很大,但跟外面的广阔天地相比,实在是小的可怜。   “别这么看我。”孟骜在吃饭的时候把筷子摔了。   他高抬着下巴:“我不用你可怜。”   “我哪怕断了腿,也不是个废物。”孟骜没有再看柏易。   还是柏易去厨房又给孟骜拿了双干净的筷子。   柏易说道:“我不觉得你可怜,我只觉得可惜。”   孟骜眉头一挑:“可惜什么?”   柏易微笑:“可惜你这么有本事,却把自己关在这么小的一片天地里。”   孟骜紧咬着牙根,露出恨意来:“我要是出去,别人……”   柏易:“别人会因为你是残疾人所以看不起你?”   孟骜更恨了,他死死地盯着柏易,想知道柏易怎么有胆子说出这样的话。   柏易用公筷给孟骜夹了一片鱼片,他的声音很温柔,但眉目却沉稳而冷静:“你这么厉害,却连这点自信都没有吗?”   孟骜收敛了恨意:“换做是你,你就愿意出去了?”   “为什么不愿意?”柏易也给自己加了点菜,“我就是断了腿也比他们强,那些原本看不起我的人都要仰着头看我,我怎么不愿意?”   孟骜不出去,不是有人关着他,而是他画地为牢,关住了自己。   孟骜忽然不再说话,他靠在椅子上,似乎是在思考。   桌上的饭菜逐渐凉了。   当菜凉透的时候,孟骜抬起了头。   他的眼底闪着精光,表情堪称兴奋,他咧开嘴角,露出一个兴致勃勃的笑。   “对。”孟骜笑起来,笑得阴森极了,“你说的对。”   “我为什么不出去?”孟骜,“不如我的人都敢在外面行走,我为什么不敢?”   孟骜亢奋极了:“他不是为了自己的利益连儿子都不要吗?我就把他最看重的东西全毁了。”   柏易沉默的听着。   当天晚上,柏易就和孟骜离开了别墅。   孟骜不愿意让柏易推轮椅,他自己推着往前走,背挺得笔直,头高抬着。   他看起来那么骄傲。   不知道为什么,可能是相处的时间长了,柏易竟然对这个他原本并不喜欢的男孩产生了一点感情。   ——他想看对方一直这么骄傲下去。   他们只是在小区里转了一圈,但回去的时候,孟骜却对他说个不停。   “原来小区里还有高尔夫球场,还有篮球场和排球场。”孟骜的眼睛像是在发光,“我才知道。”   柏易把小区的规划图拿出来给孟骜看。   除了球场以外,还有一个不大的电影放映厅,还有泳池和健身房。   里面还有大型超市,可以说这个小区一应俱全,哪怕不出去,也能在这里活的很好。   适合有社交恐惧症,不愿意出门的人居住。   或许……孟骜他爸在选择这个小区的时候也为自己的儿子考虑过了吧?   只是他的父爱如同朝露,只能存在那么一点时间。   孟骜大概也想到了,他看完规划图以后安静下来,过了半晌才发出一声冷笑。   “他只是在赎罪而已,坏事做多了,总要做点好事。”   孟骜看着柏易:“你知道他一年捐出去多少钱吗?”   “你以为他善心大发?”   “就是坏事做多了,怕报应。”   柏易没有说话。   孟骜又说:“等我把他搞垮了,我也可以做个好人。”   从那天以后,孟骜的脾气似乎渐渐好了起来,他不再动不动朝柏易发火,也不再阴阳怪气的嘲讽柏易,多数时间他都愿意出去走一走,他多年被困在狭小的屋子里,突然走出来才发现世界是这样的。   不是在电脑上看到的图片,不是在别人的叙述中感受到的风景。   柏易除了照顾他生活以外,还会给他讲课,但柏易很快觉得自己要被掏空了。   孟骜简直是个天才,他学什么都快,而且触类旁通,一通百通,柏易教他自己都觉得舒服,老师都喜欢教聪明的学生,那种讲十几遍都听不懂的学生,教起来也头疼,恨不得打一顿,说不定打一顿就会了。   可教孟骜太轻松,轻松的柏易都愿意继续教下去。   如果不是他实在没什么可教的了,他还能继续教。   孟骜也因此开始尊重他。   不再像之前那样对他呼来喝去,有什么需要他帮忙的事的时候,会说请和谢谢。   孟骜喜欢网络,他对这方面爱的深沉,柏易就完全不懂了。   柏易只懂金融。   不知不觉间,柏易已经在孟骜身边待了两年时间,他亲眼看着孟骜蜕变。   从一个与世界为敌的少年人变成了一个孤傲却理智的青年人。   孟骜也已经完全具备了成年男性的外表,他还开始健身,虽然艰难,但体格越是越来越健硕,柏易看着他的胸肌,都有种自己太懈怠了的感觉。   ——虽然也坚持锻炼,但柏易因为个人体质的问题,实在练不出健硕漂亮的胸肌,腹肌倒是有。   “怎么样了?”柏易在敲门之后就走进了孟骜的房间,他跟孟骜现在的关系已经不是保姆和主人的关系,而是亦师亦友,柏易在孟骜面前也更加自如。   孟骜从椅子上转过头,朝他笑:“股市在动了。”   他给自己的亲爸挖了坑,看着对方往里面跳。   现在孟氏企业的股票全跌,虽然跌的不多,但对这种稳定增长的企业来说,一跌就会打击无数股民的信心。   这仅仅是个开头而已。   柏易给孟骜端来了温水,放到桌边,自己坐到孟骜身边,看着电脑屏幕。   “你想做到什么程度?”柏易问道。   孟骜笑道:“我也不知道。”   柏易就不问了。   他对孟骜说:“水已经放好了,去洗澡吧。”   孟骜伸出手,柏易叹了口气,但还是堪称宠溺的给孟骜脱下了衣服,然后推着孟骜去浴室,现在孟骜已经不抵触柏易照顾他了,柏易看着孟骜的后背,他也不知道自己在期待什么,但他确实想从孟骜的后背上看到刺青。   孟骜是个如此复杂又冲突的人,但他又是如此有魅力,他身上残留着野性的凶残和理性的冷酷,他是个纠结体,却这样吸引人。   而这样的魅力,他只在章厉和亚撒身上找到过。   即便孟骜比前二者更偏激,但魅力不减。   柏易把孟骜推到了浴室,孟骜挑眉看着柏易,用近乎挑衅地说:“要帮我洗澡吗?”   柏易耸肩,无所谓道:“你想的话。”   本来他的工作里就包括这一项。   结果孟骜大笑:“出去吧,我自己能行,我怕你看了我以后自惭形秽,明天就辞职。”   柏易也笑:“你还真是大言不惭,既然你这么说了,那我必须要看看。”   孟骜这才脸色一变,难得露出了一点羞窘的神色,偏头说:“你快出去,我要脱了。”   柏易逗他逗得差不多,也没有继续留在浴室里,自己走出了门。   等柏易走后,孟骜才一只手撑起身体,脱了裤子,躺进了浴缸里,他高高挺立着,刚刚和柏易说话的时候就有了动静。   他脸上的笑逐渐狰狞起来,手上的动作也更加用力。   好像不是发泄,而是自虐。   孟骜仰起头,过了一会儿才把水放了,重新接满。   他看得出来,柏易有心爱的人,柏易偶尔会发呆,似乎在想什么事,但想着想着就会露出笑容来。   那笑容让他觉得刺眼。   最开始只是刺眼而已,可时间久了,刺眼就成了愤怒。   他身边只有一个柏易,像他的长辈,像他的朋友,也像他的……爱人。   没人比他更需要柏易了。   谁跟他抢,谁就是他的敌人。   对待敌人,他可从来不会手下留情。   他想要的东西和人,哪怕不折手段,哪怕对方不愿意,他都要得到。   孟骜成年以后,能做的事情就更多了,他开始去接触本地的商界人士,打着孟成儿子的旗号,他在本市混得如鱼得水,无论别人背地里怎么说他,当面都要夸他年少有为,很像他爸。   在外人面前,孟骜的脾气也不加掩饰,但越是不掩饰,就越是有更多人凑到他身边来。   毕竟一个公子哥,脾气这么明显,都可以说的上是单纯了。   一个单纯的人比复杂的人好控制多了,利用起来也更顺手。   孟骜甚至联系上了孟成的情人。   孟成是个风流了一辈子的人,他结婚以后在外面也有不少情人,妻子一死,杨女士就上了位,在孟成身边待了近十年,但这两年杨女士也“失宠了”。   她得了一笔钱,去了国外,跟了孟成这么多年,她除了钱以外也没得到别的。   没有孩子,没有家庭,没有爱人。   一个人孤零零的去了国外——她知道的太多,孟成是绝不可能让她留在国内的。   对跟了自己这么多年的情人都这样狠心。   柏易觉得孟成大约是个没心没肺的人,一辈子都不知道爱字怎么写。   现在孟成的情人只有二十岁,比孟骜只大两岁。   但也不是个单纯的年轻女孩,她跟了孟成没多久,孟成就愿意带着她去参加商业聚会,让她出现在人前,还说对方是他的女朋友。   这个女孩有一张天真的脸,不美艳,但看着就让人觉得她没有心计,是个傻白甜。   可柏易和孟骜都不这么觉得。   一个真正天真的人,是不会跟孟成在一起的。   孟成已经老了,而且他实在长得不怎么样。   柏易见过孟成的照片,孟成还上过电视,他年轻的时候长的就不怎么样,年纪大了以后,就更显得脸宽,眼睛小,鼻子塌,加上一脸的皱纹褶子,实在跟英俊两个字差了十万八千里。   哪怕是去整容——底子这么差,再整也只能整成普通人,整不成帅哥。   幸好孟骜长得不像孟成,他跟他早逝的母亲几乎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   女孩姓梁,叫梁星,孟骜联系上她以后,她最开始表现的确实很傻。   只说自己和孟成是真心相爱,她爱孟成,所以爱屋及乌,以后也会爱孟骜——当然是当儿子爱。   但是孟骜利诱的久了,她才逐渐心动。   是啊,她如果嫁给了孟成,看似是一步登天,但孟成有儿子,而且孟成的精的人,怎么可能会跟她共享财产,一定是会婚前公证,就算离婚了,或者孟成死了,她能拿到的也只有那么多。   但选择跟孟骜合作就不同了。   孟骜承诺了,如果他们的计划成功,那现在孟成的一切都会属于她。   而孟骜一分钱不要。   对于这个一分钱不要,梁星当然不信,但这个诱|惑确实太大了。   她本来就是冲着钱来的,有能拿到的更多机会,还不用跟一个老头子蹉跎太多时间,她当然愿意。   她久久不答应的原因,就是因为还不能信任孟骜。   她要先看到孟骜的诚意。   柏易在知道孟骜和梁星联系上以后都不由得赞叹,孟骜虽然多年不跟外界接触,但他却很能把控人心,他太聪明了!多智近妖!让柏易都觉得如果再过几年,自己都不会是他的对手。   他为什么敢找梁星?因为孟成身边的人,只有梁星有可能背叛他。   孟骜能给孟成身边人的,孟成也能给他们,他们又何必绕一个圈子,还要承担风险去帮孟骜呢?   只有梁星不一样。   而且梁星是绝对不会把这些事告诉孟成的。   她是个聪明人,她一定知道,这些话告诉了孟成,孟骜不会有事,再怎么样孟骜都是孟成的亲儿子,而且是唯一的,但她就不一定了。   就算孟成不跟她分手,也会对她起疑心,会怀疑她是不是跟孟骜说过什么,有没有泄露自己身边的事。   打个比方,就像两个闺蜜,其中一个的男朋友悄悄在私下向另一个示好,暗示对方自己想跟她闺蜜分手,再追求她。   如果她告诉了自己的闺蜜,闺蜜是会感激她,还是会恨她呢?   就算不恨她,心里是不是会有疙瘩?   有些话不能说,哪怕是为了对方好。   如果只是求一个问心无愧,随时准备抽身走人,那倒无所谓。   但梁星显然是不可能抽身走人的,她付出了那么多,怎么可能什么都没得到就走?   她难道图孟成长得丑,有口臭?   她一开始就目标明确,图的就是孟成的钱。   孟骜也知道,只差一点,梁星就会彻底倒戈了。   而且从梁星透露出来的消息就知道,孟成很多事是不避着她的,她伪装的太好,孟成还真以为她是个傻白甜,是真心爱他。   “你说,怎么做比较好?”孟骜问柏易。   柏易一边泡茶一边说:“给她写一份无偿赠与的合同,你签上字,用孟氏企业老总的身份签字。”   孟骜一愣,随后大笑出声:“这个好!”   开一个空头支票,就像在驴眼前掉一根萝卜,为了吃到这根萝卜,驴也会拼命朝前走。   一个贪婪的人最好控制。   最怕就是对方无欲无求。   孟骜忽然问:“那你想要什么?”   柏易:“毁了孟氏以后就停手吧。”   他不想看孟骜把自己也毁了。   这样一个人,他应该更长久的活下去,并且好好活着。   在柏易眼中,孟骜就像一块有缺陷的高档玉石,他的缺陷让他更显得独一无二。   孟骜的笑容消失了,他目光锐利的看着柏易,过了好一会儿才点头。   他答应道:“好。”   我听你的,不是因为你说的对。   而是因为说话的人是你。 第53章 无法触碰的爱(三)   柏易正在洗澡,他刚拿起香皂,就听见浴室门外的敲门声,柏易的头发上还有泡沫,他闭着眼问道:“怎么了?有事吗?是什么东西找不到了吗?”   外面没有声音,柏易以为孟骜走了,正准备去拿毛巾擦脸,就听见浴室门被打开的声音。   原本在水流声下他不应该听见,但来人毕竟坐在轮椅上,有磕碰声很正常。   柏易用手抹了把脸,睁眼就看见坐在门口的孟骜,孟骜正一脸阴沉地看着他。   如果他没看错的话,孟骜的眼底还有兴奋。   柏易拿起浴巾围住了腰,他的头发不停向下滴着水,浴室里还有未消散的雾气,他站在那里,身材削瘦又不失精实肌肉,久不见阳光的皮肤格外的白,他挑眉看着孟骜:“有事?”   孟骜依旧没有说话,他目光贪婪的注视着柏易。   柏易被看得受不了了,只能又说:“如果没事的话请你出去,我没有让人观摩洗澡的爱好。”   孟骜这才移开视线,他抬头看着柏易的脸,觉得柏易脸上的水珠都性|感至极。   他冷着脸问:“你让人看给我看腿,还让他给我做假肢?”   柏易擦了擦头发:“你不想要的话就把人赶出去。”   “我绝对尊重你的个人意见。”柏易拿起内裤,转头看了孟骜一眼。   但孟骜丝毫没有回避的自觉,反而说:“我的你都看过了,我不觉得有什么不能看的。”   于是柏易只能快速的穿好衣服。   孟骜还夸奖他:“你发育的很好。”   柏易偏头微笑:“是啊,毕竟我都三十了。”   孟骜紧皱着眉头:“不可能,你看起来不超过二十五。”   柏易:“要看我身份证吗?”   孟骜偏过头:“……算了。”   柏易穿好衣服以后终于感觉自在了点,他问道:“所以你准备用假肢了吗?”   孟骜:“你以前说过,我不用伪装成普通人。”   柏易走到孟骜面前,他蹲下去,跟孟骜双眼平视,手放在孟骜的膝盖上。   “假肢会让你更方便,而且你的大腿也能得到锻炼。”柏易循循善诱。   孟骜抓住了柏易放在他膝盖处的一只手,攥地很紧,他面无表情,冷着一张脸,然后说:“说点好听的。”   柏易微笑着,不过是疑惑的微笑。   孟骜露出一个笑容来:“如果你愿意哄哄我,说不定我会同意。”   柏易差点被他逗笑了,他蹲得腿有点发麻,但孟骜攥他攥得太紧,他都不好站起来,于是只能说:“如果你希望我一直低着头看你的话,那就不要用假肢,一直做轮椅就好。”   “而且适应假肢需要时间,也很难,可能会不停摔跤,你受不了那种苦的。”   “最好的办法就是一直坐轮椅。”柏易,“你觉得怎么样?”   孟骜看柏易的眼神像是要吃人,但他还是松开了手,抿着嘴说:“我会让他们量尺寸,给我做假肢。”   柏易夸张的行了个弯腰礼。   孟骜狠狠瞪了他一眼。   可惜他们相处的时间太长,柏易早就把他的表情摸透了。   孟骜真正发火的时候绝不是这样的表情。   制作假肢是需要一个很长的周期的,不是那种廉价的简陋假肢,而是制作精密的高科技假肢,它可以根据皮肤反馈来进行自动调整,能实现蹲坐走路甚至跳跃的功能。   虽然价格不菲,但是很值得。   唯一的缺陷是制作公司在国外,不能随时去看,而且工期很长,需要一年到两年的时间。   如果中途有什么变因,工期还会无限拉长。   在定制假肢做好之前,孟骜拒绝使用任何市面上先存的成品假肢。   大多数时间,孟骜都很倔,柏易每次劝他都需要哄很久。   这甚至让柏易觉得自己在养一个大号的熊孩子,更可怕的是,这个大号的熊孩子还很聪明,并不好哄。   周四下午,梁星从外地过来,要跟孟骜见一面,柏易接待了她。   见到她的第一面,柏易就知道为什么这个其貌不扬,身材一般的女孩可以俘虏孟成那种见惯风雨的男人了。   她的温柔跟柏易的温柔截然相反。   连柏易都觉得自己的道行还不如她。   她的礼貌并不完美,但正因为不完美,才更显得真实。   她虽然长相一般,但却有一双十足美丽的眼睛,并不是双眼皮,而是眼角上挑的丹凤眼。   别人拥有这样一双眼睛可能会让人觉得凌厉或是精明,甚至带点凶相。   但她不同,这双眼睛可以纯真,也可以诱惑,就像一只小狐狸还没长大。   “梁小姐,您想喝点什么?”柏易问道。   梁星微笑着说:“如果有酒的话,我想要一杯马丁尼。”   柏易微微弯腰:“马上给您送到。”   梁星温柔笑道:“你真体贴。”   柏易转身退后,朝厨房走去。   梁星打量着屋里的一切,这房子比她和孟成住的更好,孟成的品味很差,装修总是洋土结合,说是中西合璧都是侮辱,欧式家具,装饰画却是水墨的,家里还有木质的小马扎,床单也是孟成买的,印着牡丹的桃红款式。   梁星也是第一次发现原来牡丹还能变丑。   但在孟成面前,她还要真心实意地夸奖他的品味,久而久之,她觉得自己的审美都要被孟成拉到和他一致的水平线了。   就在梁星欣赏这栋别墅的现代化装修时,她听见了轮子滚动的声音,她转头,循声望去,看见一个年轻人坐着轮椅,朝她所在的方向推过来。   那是个长相非常优秀的青年,他的眉毛和眼瞳很黑,嘴唇很薄,他的嘴角带笑,却不会让人觉得他充满善意。   正相反,他的恶意是那么明显,明显到一望即知的地步。   可越是这样,梁星的目光就越是被他吸引。   “你就是孟骜?”梁星率先朝孟骜伸出了手,她脸上挂着笑,显得十分真诚,“你跟我想象的不一样,要更帅,更有魅力。”   孟骜的手跟她交握:“你也比我想象的更漂亮。”   梁星捂嘴笑:“我知道我不漂亮,但我能做成漂亮的人做不成的事。”   她的武器从不是美艳的外表,既然外表不行,就要在别的方面做到极致。   所以她并不以自己长相普通自卑,反而因长相普通却能俘获别人的心而骄傲。   这时柏易端着酒过来,梁星举起酒杯,轻抿了一口,一脸惊喜地夸奖柏易:“你调酒调的真好,是专门学过的吗?”   孟骜忽然插话:“怎么没有我的。”   柏易看了他一眼。   孟骜闭上了嘴。   梁星笑起来:“你们关系真好。”   柏易朝她笑了笑。   梁星坐在沙发上,柏易烤的小饼干就放在茶几,伸手就能拿到,小饼干是下午才烤的,很香很脆,而且做的很小,能够一口一个,不会掉渣。   梁星吃了几块,已经夸了柏易不知道多少次了。   “合同我收到了。”梁星擦干净双手,把手放在膝盖上,她很有礼貌的说,“我希望你能尽快兑现你的承诺,在我帮你之前,我需要知道需要我做多少事,以及期限是多长。”   孟骜喝了口柏易递过来的温水,他对梁星说:“我爸今年不到五十,每年都去体检,他身体健康,你应该比我们清楚。”   “如果你想得到他的遗产,至少需要十年,而且你只能寄希望于他出意外。”   “不过十年时间,你也三十岁了,如果二十年,你也有四十岁。”   “要是更长,你就没有多少时间和精力去享受了,就是拿了钱也没什么意义。”   梁星脸色不变。   孟骜的双手交叉在一起,下巴放在手背上,他目光毫不遮掩的看着梁星的脸,说道:“如果你帮我,我可以向你承诺,要不了五年,你就能过上富足的单身贵族的日子。”   “你可以找很多年轻帅气的情人,哪怕到了八十岁,你也有足够的钱享受生活。”   梁星微笑:“听起来很不错。”   “但是我怎么能确定,你得到孟氏以后,就真的会向你承诺的一样把孟氏给我呢?”   她喜欢钱,推己及人,她不觉得孟骜这个合法继承人会放弃到手的利益。   孟骜:“我也喜欢钱。”   梁星点头,相信他说的是实话。   孟骜笑道:“不过比起钱,我更喜欢孟成失去一切,痛哭流涕的样子。”   梁星:“你们真是一对奇怪的父子。”   孟骜看着她。   梁星摸了摸小腹:“孟成想让我生个孩子,他知道你恨他,所以准备给你一点钱,培养我生的孩子当继承人。”   孟骜:“那你可以不用来见我。”   梁星却问:“我为什么要给他生孩子?我生了孩子,把孩子养大至少要二十年,我不仅要为他操心,还要为孩子操心,而且这还不能确定他死以后,财产是落到我手上。”   “如果我的孩子跟我一个脾气,更喜欢把钱握在自己手上,那我要他干什么?”   “老公在的时候看老公的脸色,孩子长大后看孩子的脸色吗?”   柏易都想为她鼓掌了,真是个难得的聪明人。   梁星把包放到腿上,从里面拿出了一个u盘,她冲孟骜笑道:“这个u盘里的东西你会喜欢的,也一定很有用。”   “希望你记得你的承诺。”   梁星从上衣的口袋里拿出一支录音笔,按下了关闭键:“我觉得有保障,我会更安心。”   孟骜忽然大笑起来,他用赞叹的目光看着梁星:“只要这几年你能把孟成文件的拷贝件给我,你很快就能拿到你想要的。”   梁星喝完最后一口酒,酒杯里只剩下一颗橄榄,她才说:“孟成以为我不喜欢电脑,他一直认为我只喜欢看书,打网球,看电影,所以他对我从不设防,我也知道他的电脑密码。”   “所以,我觉得我们可以提前庆祝成功。”梁星的笑起来,这次她没了温婉可人的伪装,变成了蛇蝎一样的女人。   孟骜看向柏易。   柏易叹气道:“你只能喝一点红酒。”   孟骜笑了。   柏易给自己和梁星倒了威士忌,给孟骜递了一杯红酒,三人共进晚餐,在饭桌上,梁星问孟骜:“柏先生跟你的关系真亲密,你们彼此信任。”   孟骜知道她想说什么,于是握住了柏易的一只手,在柏易还没回过神来的时候吻了吻柏易的手背,他抬起头来时,眼底满是纠结的爱欲。   梁星有瞬间惊讶,但很快收敛了,表现的波澜不惊,好像这样再正常不过。   孟骜说道:“孟成很传统,他希望有儿子,有孙子,一代代地把孟家传下去。”   “所以我觉得,让他断子绝孙也是个不错的报复方式。”   梁星微笑:“很有想法,祝你成功。”   孟骜表情瞬间冷淡下去,他冷漠地说:“会的。”   梁星被孟骜突如其来的变脸吓住了。   柏易冲梁星笑了笑:“别担心,他经常这样。”   梁星艰难地咧开嘴角。   她觉得孟骜有些不正常。   但她很快调整过来,如果孟骜正常的话,也轮不到她来插一脚。   于是她在放下刀叉后对柏易说:“我不能在这里待太久,明天我就要回去,如果有什么事的话,希望是由你来通知我,我和孟骜的联系越少越好,我会告诉孟成你是我的表哥。”   然后她拿着手包站起来,对柏易和孟骜说:“希望我们合作愉快,计划成功的时候再一起喝酒吧。”   说完,她就朝着大门走去,离开前又回头看了一眼这栋房子。   想到要回去面对那套洋土结合的新房,她深吸了一口气,这才离开。   等她走后,柏易问一脸通红的孟骜:“你没事吧?”   孟骜脸颊通红,不仅脸红,耳朵和脖子也红了,如果现在掀开他的衣服,会发现他的身上没有一处不红。   柏易:“……”   原来孟骜的酒量只能承受一杯红酒。   说不定还不到一杯。   于是柏易任劳任怨地把孟骜推上楼,又把孟骜扒了个精光,给他洗完澡,换上了睡衣之后才抱到床上,这个重量柏易已经快承受不了了,好在浴室就在孟骜的房间里,没有几步路。   柏易看着孟骜的睡脸,只有这个时候柏易才觉得孟骜跟他的年龄相符。   这是个才刚刚成年不久的年轻男人。   但他早在少年时期就养成了一副怪脾气。   他很有魅力,也很折磨人。   就在柏易准备起身走人的时候,一只手死死的揽住了他的腰,另一只手则压住了他的后脑勺,柏易还没来得及挣扎,孟骜就吻住了他的唇,柏易眼睛瞬间瞪圆。   他亲眼看着孟骜的眼睛睁开,那双眼睛清醒,锐利,凶狠。   柏易第一次知道孟骜的力气这么大,他的双手根本没有挣扎的空间,被孟骜死死困在怀抱中。   柏易咬破了孟骜的嘴唇,但孟骜丝毫不为所动。   血的铁锈味在两人的唇舌间,柏易深深地呼吸,他最终还是没有用力咬下去。   等孟骜放松了警惕,沉迷于这个亲吻的时候,柏易才用手肘击中了孟骜的腹部,他从床上站起来,紧皱着眉头擦拭自己的嘴唇,他的表情嫌恶极了,看孟骜的眼神中甚至带着一股痛恨。   “你知道你在干什么吗?”柏易看着孟骜,那双眼睛冷漠极了。   孟骜冲他挑眉,笑得得意极了:“我在吻你。”   柏易近乎咬牙切齿地说:“我应该告诉过你,我有爱人。”   孟骜:“我知道。”   柏易盯着他。   孟骜狂妄地说:“那又怎么样?他不在你身边,而我在,爱一个见不到面的人,你能坚持多久?”   他一脸贪婪地说:“但我不一样,我可以一直,永远的陪在你身边,你想要什么我都能给你。”   “就算你现在不爱我,将来有一天,你一定会爱上我。”   柏易嫌恶地说:“你真自信。”   他爱章厉,爱亚撒,他或许是个虚伪的人,但也知道爱情应该是忠贞的,唯一的。   除非对方背叛他,否则他绝不会背叛。   柏易见多了劈腿的人,见多了背叛和分离。   他虽然见怪不怪,也能理解,自己却不愿意成为那样的人。   今天他可以背叛章厉,明天也一样可以背叛孟骜。   柏易转身走向门口,他背对着孟骜说:“我会当做你喝醉了,明早起来以后,我们不会谈论,也不会再做今天晚上的事。”   孟骜在他身后大吼:“你这么聪明!怎么可能看不出来我的想法!你想装多久的傻?!装一辈子吗?!”   “别让我知道你爱的人是谁!”孟骜愤恨凶狠,眼底满是残暴,“我会杀了他!我一定会杀了他!”   柏易关上了门,屋子里陷入寂静。   孟骜把床头灯狠狠砸向对面的墙壁,他把手握成拳头,额头青筋暴起。   他会达成自己所愿的。   哪怕不折手段。   柏易回到自己的房间,他坐在床边,双手抓着自己的头发,跟孟骜相处了两年多,他也对这个爱憎分明的男生有感情,但这感情很复杂,不是单一的怜悯,也不是单一的喜爱。   但是他从来没想过他会爱上自己。   但是仔细想一想,一个年轻的,血气方刚的男生,爱上自己身边最亲近的人也不是件奇怪的事。   而且那也不一定是爱,可能是依赖,可能是相依为命的紧张感,甚至可能是吊桥效应。   现在最好的办法其实不是深谈,而是不去管。   等孟骜冷静下来,他自己就会发现他的“爱”不一定是爱情。   深谈和拒绝反而会激起对方的反叛欲。   原本一分的爱,可能都会激化成十分。   柏易去洗漱,换上睡衣后躺在床上,他在这里待了这么久,还是没有找到章厉,他不能见到谁像就扒谁的衣服,只能依靠直觉。   或许在某次插肩而过的时候,他就跟章厉错过了。   而这么久以来,孟骜的后背都没有刺青。   柏易用手背盖住了眼睛,他觉得很累,头一次觉得这么累。   他在上一个任务的时候忍着疼痛的折磨活了二十多年,也没这么累过。   只要亚撒在他身边,痛苦是可以忍耐的。   但是这一次,他找不到章厉了。   他把他最宝贵的人弄丢了。   柏易翻了个身,拉起被子盖住了自己。   他只能一次又一次的寄希望于明天,或许明天他能在市场上找到对方,又或者在花园里,在出去的路上,在回家的路上。   这样想一想,他才能平静下来。   对父母的爱支撑着他回到现实世界。   对章厉的爱支撑着他在任务世界坚持下来。   章厉是他的朋友,是他的爱人,是他的倾诉者,也是他的倾听者,他扮演了柏易在任务世界里需要的所有角色。   柏易一整夜都在床上翻来覆去,他没能睡着,天亮的时候还是没睡着。   早上六点半,柏易准时起床准备早餐。   他虽然一夜没睡,但精神不差,做了三明治,又准备了牛奶。   他甚至还想下午去买点面粉和肉馅,明早可以做煎饼。   柏易做饭的时候,孟骜坐着轮椅从二楼下来,他推动轮椅来到厨房,看着柏易背对着自己做饭,柏易刚转过头,差点被悄无声息出现的孟骜吓了一跳。   孟骜:“我是来为昨晚的事道歉的。”   柏易双手环胸,靠在流理台上,看着孟骜。   孟骜抿着唇:“我昨晚喝多了。”   柏易:“一杯红酒。”   孟骜:“……”   柏易继续看着他。   孟骜吸了一口气:“你知道我以前从来没有喝过酒。”   柏易点头:“那以后还是不喝最好。”   孟骜终于忍不住了,他朝柏易吼道:“你想让我怎么样?!装作什么都没发生?还是我一点都不爱你?”   柏易沉默着。   孟骜:“你根本不在乎我。”   柏易摇头:“如果我不在乎你,你今早就下不了床了。”   这下换孟骜期待的看着他。   柏易:“我会把你打得三天下不了床。”   孟骜:“……”   柏易:“昨晚的事我已经忘了,今早的三明治你想放什么酱?沙拉?甜辣酱?蛋黄酱?”   孟骜咬着牙:“加芥末。”   “辣死我算了。” 第54章 无法触碰的爱(四)   自从梁星开始给孟骜传递消息以后,孟骜能做的事就更多了。   孟成做的是家用电器的生意,最早的时候,他就是个普通的电器销售员,后来公司倒闭,孟成被迫下岗,然后凭借积累下来的经验进入了另一家家电公司,靠着业绩成为了销售经理——当时的孟成还不到二十岁。   在这家公司也要面临倒闭的时候,孟成和几个中高层朋友合伙拿下了公司。   然后他做了一个在今天看来十分正确的选择,打价格战。   当时一台电冰箱的价格在七百到一千二之间,但孟成却以每台不到五百的价格定价。   直接打乱了当时的整个市场。   而孟氏也在这个时候崭露头角,一举拿下了全国家电销售百分之九十的份额。   估计孟成也知道,价格战是不可能持久的,价格战是建立在当时良莠不齐的商品和市场不健全的基础上,一旦市场开始走向完善,价格战只能把自己打垮。   他必须要给孟氏转型,于是他开始接触国外的大型零部件厂商,和它们签订了合同,垄断了重要零部件——包括彩电显像管。   那时候国内的技术不完善,很多零部件都靠国外供给,孟氏这不要脸的招数让很多中小企业破产倒闭。   从那以后,孟氏立于不败之地。   随着社会发展,价格战不再具有优势。   技术核心也不再难获取,孟氏吃了时代红利,抓紧了市场。   孟氏每年的销售额在千亿以上,有一年甚至突破了万亿。   经历了大鱼吃小鱼,无数次的吞并和改革后,孟氏已经变成了一个难以撼动的庞然大物,想要把孟氏搞垮,需要的不仅是时间,还有机会,要经历漫长的等待和跋涉,才可能找到这个机会。   现在孟骜手里掌握的资料虽然多,但没有一个是可以真正打倒孟氏的。   孟氏到现在为止,也没有出过致命的决策错误,相反,它一直稳扎稳打,也开通了自己的电商通道,年年都占据着全国百强企业的前三位子。   孟成本人也年年上世界财富榜。   柏易看完孟氏的起家路时,也不由的想给孟成鼓掌。   作为企业家,孟成有着毒辣的眼光,他在孟氏的危急关头总能力挽狂澜,每一个决策都让孟氏更上一层楼。   站在一个不倾注个人感情的立场上,柏易对孟成是敬佩的。   但孟骜对孟成的感情就更加复杂了。   孟成是个成功的商人,他对钱的渴求一直那么巨大,在儿子和钱面前,他选择了后者。   任何感情都不能动摇他的决心。   孟骜对他的恨也因此没有半分消减。   “早点睡。”柏易坐在电脑桌旁边,提醒孟骜,孟骜这几天都在研究资料,每天的睡眠时间大约只有三个小时,到了这个时候,消耗的就不是体力,而是精神了。   孟骜喝了口水,他摇了摇头:“我就不信他一点把柄都没有。”   只要是人,就有犯错误的时候,找准这个错误,给他致命一击。   这就是孟骜现在在做的事。   柏易也翻起了纸质资料,他看完资料后说:“敌人的敌人就是朋友,说不定能找鸿运。”   鸿运也是一家老牌电器公司,不温不火,不上不下,但体量也很惊人,这几年也一直在跟孟氏打擂台。   孟骜疑惑地看着柏易:“有用吗?”   柏易微笑道:“鸿运会比你更像搞垮孟氏,为什么不试试呢?”   至于到时候留给梁星的是怎样一个孟氏,那就不重要了。   孟氏的问题和它的优势一样很突出,作为一个改革开放时就出现的企业,经过这么多年的经营,内部风气早就改不了了——它是个官|僚主义很强大的企业。   下层和上层几乎割裂开来,问题都是下层处理,上层只看得到销售图表。   对一个大型企业来说,这几乎就是致命的。   所以孟氏的根基已经不稳了,只看谁能先找到它的弱点。   鸿运的老总也有五十多岁了,他和孟成是同辈人,当了半辈子的竞争对手,万年老二,如果说有谁是除了孟骜以外最恨孟成的人,他绝对能举手。   但怎么跟对方搭上话,这才是个问题。   “直接找过去。”柏易给出的建议很粗暴,“你的腿比什么都有说服力,只有见了面才能打消他的疑虑。”   孟骜靠在椅子上,笑的阴险极了:“我要点什么好处比较好?”   柏易把资料收起来:“股份。”   “如果能成功,就让鸿运给你股份。”柏易仔细给他分析,“真要搞垮孟氏,就不能接手了,孟氏这么大的企业,真出了问题,债务就能把它压垮,出售也很难,所以可以直接放弃。”   柏易微笑:“不过你可以注册一个公司,我来当法人,更好运作。”   在这间小小的房间里,他们只有两个人,正在讨论怎么打垮一个体量巨大的老牌企业。   柏易越说越觉得血气上涌,这才是他熟悉的区域,是他最爱的舞台。   哪怕是在自己的世界,他也没有机会去向这样的企业开战。   孟骜看着柏易侃侃而谈的样子,舔了舔有些干的嘴唇,声音低哑地说:“你可真坏。”   柏易笑了:“当个坏人更有意思。”   一个野心勃勃的坏人。   孟骜更干渴了。   周末,他们就买好了去鸿运的机票,鸿运的总部在首都市中心,孟氏企业的总部也在这里,他们没有鸿运老总的联系方式,只能亲自上门,蹲等机会。   他们也没带什么行李,只准备了钱,需要什么就地购买,轻装上阵。   鸿运老总叫许伟强,他跟所有成功人士的外表几乎一样。   地中海,啤酒肚,永远穿着正装,脸上挂着虚伪的笑。   他们在首都待了三个月,才终于等到了见许伟强的机会。   许伟强吊了他们三个月的胃口,想得到的可不是一点不重要的信息。   “我这两条腿,就是那个时候断的。”孟骜坐在轮椅上,他面对许伟强时不显弱势,他看着许伟强的眼睛,坦然的向对方展示自己的断腿。   许伟强看着他的腿,心底的疑虑打消了一些,但还是不怎么信任地说:“孟氏总有一天会到你的手里,我凭什么相信你真的想弄死孟氏?”   孟骜:“到我的手里?”   “许先生,如果你是我爸,你会让自己的心血落到一个残废的手里吗?”   易地而处,许伟强觉得自己不会。   原本只信了一两分,现在信了五分。   等孟骜把资料拿出来,这五分就变成了七八分。   许伟强刚翻了两页,脸色就变了,那是孟氏下个季度的营运方针。   如果这个方针奏效,那整个行业都将为之震动。   许伟强从齿缝里挤出一句:“不愧是孟成。”   孟骜微笑道:“许先生现在想跟我合作了吗?”   许伟强把文件递给自己身后的秘书,终于用正眼看向了孟骜,他脸上的微笑还在,但眼中的轻视变成了商人的精明,他能在最艰难的时候保住鸿运,是绝不缺乏眼光和执行力的。   “小孟啊,叫我许先生也太见外了,叫我一声叔吧。”   孟骜从善如流:“许叔。”   许伟强一脸慈爱:“我们合作,你想要什么好处?”   “我可以保证,如果计划成功了,你就能成为孟氏的新老总。”许伟强说道。   孟骜的脸色忽然变了,他冷笑一声:“许叔觉得我很蠢吗?一个废了的孟氏我要来干什么?”   “我要鸿运的股份。”孟骜提出了自己的交换条件。   许伟强脸色不变,似乎早就料到了孟骜的想法。   许伟强:“可以。”   “不过要在成功以后。”   孟骜暴怒,他阴鸷地看着许伟强:“许叔是想给我一个空头支票?”   许伟强笑道:“小孟啊,我这也是保险起见嘛,我现在把股份给了你,你要是停止跟我合作,我岂不是太亏了?”   “既然许先生没有诚意,我们就不用再谈了。”柏易忽然开口,他文质彬彬,温和有礼,脸上的笑容拿捏的恰到好处,“那些文件就当是给许先生的见面礼,我们可以去找别的合作伙伴。”   柏易:“许先生好好休息,我们先走了。”   柏易推动轮椅,准备和孟骜一起离开。   就在他们马上要离开办公室大门的时候,许伟强才出声说:“年轻人脾气不要这么大,有什么问题我们当面解决,快回来,股份的事我们可以好好谈一谈。”   谈到最后,他们敲定了百分之三的股份。   看起来不多,但如果鸿运这能吞并孟氏的市场,这百分之三就相当于一份巨额财产。   “还在去找余超。”柏易晚上在酒店对孟骜说,“水搅得越浑越好。”   孟骜:“那我又要认一个叔叔。”   柏易大笑:“不好吗?亲戚多,走哪儿都方便。”   孟骜瞪了柏易一眼。   柏易哄道:“不要生气,我们离成功又近了一步。”   他们花了大半年的时间去做布置。   回到家的时候已经是冬天了。   “不知道今年下不下雪。”柏易把饭菜摆上桌,又拿起手机看了眼,“假肢要做好了,说最迟半年后就能寄过来。”   孟骜对假肢不怎么期待,他兴致缺缺:“鸿运那边还没有动作。”   柏易知道孟骜年轻,他还需要历练,于是说:“动的早了就会打草惊蛇,鸿运就是要动,也只会是小动作,要打消孟成的怀疑后才能动手。”   “最晚明年,鸿运一定会有大动作的。”   “如果我没猜错的话,鸿运会先从销售端下手。”柏易给孟骜布菜,“孟氏上下层断层很久了,从下层入手,就是被孟氏发现了,也早就木已成舟。”   柏易:“所以我们不用急,等着看他们狗咬狗。”   柏易低下头,眼底闪着精光:“到时候你就可以下场了。”   “低买高卖,谁是最后的赢家还说不准。”   虽然孟氏到时候会成为鸡肋,但鸿运还是可以肖想的。   柏易揉了揉自己的手腕,他已经很久没有这么兴奋过了,就像在上个世界为亚撒奔走,那是他最快活的时候。   他喜欢的不是钱,也不是社会地位。   柏易喜欢的是在棋盘上和人对弈的那种血脉喷张的感觉。   谁也不知道下一秒会怎么样,谁也不知道最后赢家会是谁。   正因如此,才这么吸引着柏易,吸引着无数赌徒。   孟骜沉默着,眼眸低垂,似乎在想什么世纪难题,柏易以为他还在想孟氏的事,安慰道:“这些年都等过来了,不用急于一时。”   孟骜抬起头,柏易才知道自己猜错了。   今年冬天下起了大雪,路上总有扫雪车,孟骜和柏易难得休息了一整个冬天,柏易每次出门都会买够一周的菜品,他在现实世界中住在南方,常年见不到雪,也没有时间出去游玩,这样难得的雪让柏易都起了几分童心。   他在一个午后,把花园里的雪扫在一起,弄成了一个雪人。   可惜技术不过关,雪人看起来就是两托不成形的雪球叠在一起。   柏易还用两颗纽扣给雪人弄了眼睛,一根胡萝卜弄成鼻子。   他还得意的跟雪人合照了一张。   人生中堆的第一个雪人,很有纪念意义。   孟骜到花园里的时候,看到的就是柏易正抱着一坨有眼睛鼻子的粪坨拍照。   柏易还在朝他挥手:“来堆雪人!”   孟骜不良于行,打雪仗是不用想了,堆雪人还可以。   在孟骜的帮助下,他们终于堆出了一个还能看的雪人,至少有脑袋有身子。   柏易难得一直带着笑,他还用不用的毯子给雪人做了一件衣服。   等柏易玩累了,反倒出了一身汗,他的脸潮红,呵出的气成了白色烟雾,身后是一片白茫大雪,有雪落在他的头顶耳尖,身旁落满积雪的树成了这景的点缀。   只有孟骜坐在轮椅上,近乎饥|渴地看着这一幕。   这么多年来,只有柏易陪在他身边。   柏易对他的意义太过复杂,他已经分辨不清自己对对方到底是什么样的感情。   他只知道一点——   他想得到这个人。   无论用哪种办法。   孟骜的喉结上下滚动,他对柏易说:“快进去,别着凉。”   柏易擦了把额头的汗,眼睛亮的惊人:“我去洗澡。”   柏易洗完澡出来,就看到守在浴室门口的孟骜,孟骜上身没穿衣服,露出结实的胸腹肌,他似乎有些不自在,但还是坚持地看着柏易。   柏易哑然失笑。   这孩子长进了,都学会色|诱了.   可惜柏易心如止水,不为男色所动,他一边擦拭头发一边说:“你也要洗?进去吧?”   孟骜如饥似渴地看着柏易:“你不帮我?”   柏易挑眉:“你又不是自己不能洗。”   孟骜沉下了脸:“最近太累,我手上没力气,洗不了,再不洗我就要臭了。”   这个借口不算好。   但柏易担心孟骜真的会因为这个借口一直不洗澡。   ——他虽然没有洁癖,但一个大男人,长时间不洗澡,那还能看吗?   屋里有暖气,有时候动一动还会流汗,男人的汗臭味……   柏易一阵窒息。   他只能投降,推着孟骜进浴室。   孟骜得偿所愿,在柏易看不见的角度露出一个胜利的笑容。   他现在已经知道柏易的弱点是什么了。   柏易是个大男人,不是大男子主义,而是当他看着强大的人时,第一反应不是低头,也不是顺从,而是跟对方一决高下。   但当他看到弱小的人时,他会下意识的退步。   虽然柏易可能自己都没发现,但孟骜却看得一清二楚。   所以孟骜现在很会利用自己的弱势来撒娇。   当然孟骜不觉得自己的举动是在撒娇。   “洗头吗?”柏易问。   孟骜靠在浴缸里,毫不羞耻的坦露自己的身体,他点头:“洗。”   柏易的动作不轻不重,恰到好处,他一边给孟骜头皮按摩,一边说:“对了,今早我接到了一通电话。”   孟骜闭着眼睛,柏易向下看了一眼。   发现木棍翘起来了。   柏易视而不见,无语道:“杨女士给我打电话了。”   孟骜睁开眼睛。   他对杨女士的感官很复杂,他以前很恨她,毕竟她不是孟骜的母亲,却霸占孟骜母亲的位子,还以他母亲的身份自居,他对杨女士的恨不亚于对孟成的恨。   可是时移世易,杨女士被孟成抛弃了。   曾经的成功者变成了失败者。   孟骜的恨也就渐渐消失了。   没有杨女士还有赵女士张女士,只要孟成还在,这些女士就可以变个不停。   孟骜不再恨她,是因为她其实和他的母亲一样,都是这场感情博弈的失败者。   她们都以为孟成爱她们,会给她们爱情,名誉,金钱和未来。   于是孟骜神情冷淡地问:“她说什么?”   柏易:“她想回国,想让你帮她给孟成求情。”   杨女士在国外混的并不好,孟成是给了她一笔钱,但她之前在国内就养成了挥霍了习惯,去了国外也没有改,那笔钱很快花的一干二净,于是把房子也卖了——养不起房子。   现在租了一个小公寓,自己照顾自己,还去找了会计的工作。   生活也能维持下去,但跟之前的日子比,简直一个天上一个地下。   吃过山珍海味的人再回头去吃清粥小菜,不说口味合不合适,心里的落差就受不了。   不怪她想回来。   但决定她能不能回来的关键,不在她自己,而在孟成。   她自认为自己对孟骜不差。   虽然比不上亲妈,但也履行了后妈的责任和义务,所以走投无路时就想到了孟骜。   她也是在赌,赌孟骜不恨她,可怜她。   她在电话里一直带着鼻音,并不作伪,柏易听着都觉得她在国外受了很多委屈。   有钱人在哪个国家都能活的很好,穷人在哪里都活的不好。   孟骜忽然问:“你觉得呢?”   “帮不帮她?”   柏易:“可以帮,她跟在孟成身边那么久,如果不是因为孟成忌惮她,怎么可能把她送到国外,还不准她回来?帮了她,我们也能得到更多。”   孟骜冷笑:“我也不觉得孟成会听我的。”   柏易微笑道:“让许伟强帮忙,他会帮的。”   当利益捆在一起了一起,双方谁看得更轻,谁就更占据主导位子。   许伟强恨孟成,已经恨成了心魔。   柏易当晚就给许伟强打了电话,对方也很干脆的答应帮忙。   这忙太小,随手一帮就行,都不用费什么心思。   时间过得很快,一转头就到了过年的时候。   柏易做了四荤四素,烧了汤,这个空荡的别墅里充满了烟火味,孟骜在沙发上看电视,柏易就在厨房里做菜,他们偶尔会说几句话,但即便不说话也不会觉得尴尬。   他们的关系比起朋友,更像是亲人。   只是柏易认为他们像是兄弟。   孟骜则不这么认为。   “吃饭了。”柏易把饭菜摆好,又取下了围裙。   孟骜推着轮椅过来,电视没有关,正在放着春晚。   巨大的电视屏幕上舞蹈演员们正在载歌载舞,服装十分鲜亮,喜庆,符合节日氛围。   柏易先给孟骜打了半碗汤,让孟骜先开胃,然后才给他夹菜。   孟骜被柏易照顾久了,十分理所当然的坐着不动,他喜欢被柏易照顾的感觉,好像他不是个成年人,而是个小宝宝,被柏易无微不至的关怀着,这感觉实在是太好,好到他都不愿意当“成年人”。   柏易举起酒杯,今晚他们喝的是红酒,为了避免孟骜再一次借酒装疯,柏易给孟骜倒的是有一点酒味的葡萄汁,就当应个景,他自己喝的才是红酒。   “新年好。”柏易笑意盈盈。   孟骜也难得露出了一个温和的笑:“新年好。”   柏易和孟骜都穿的是新衣服,大红色的,看上去很像兄弟,特别喜庆。   这衣服还是孟骜选的,柏易再三表示自己不穿大红色,却还是拗不过孟骜。   “明年就好了。”柏易看向窗外,现在还飘着雪,大地银装素裹,美轮美奂。   孟骜也说:“明年就好了。”   等鸿运动手,等他彻底搞垮了孟氏。   到那时候就好了。   他就可以得到自己想要的。 第55章 无法触碰的爱(五)   假肢寄到了,柏易没见过假肢,或许在新闻图片上见过,但在现实中没见过。   估计是因为孟骜的年纪轻,制作假肢的人把假肢做的非常帅气,柏易不知道他们用的那种材料和涂层,但是假肢拿起来很轻,但看外表的话却非常像金属做的。   金属骨骼闪着寒光,就像科幻电影里的未来产品,穿戴也很简单,一个人就能操作。   假肢的左右两侧都有一个圆形贴片,可以贴在腿部皮肤上。   皮肤的动向会传递给假肢,让假肢能更加人性化的行动。   虽然花了一大笔钱,等了一年多时间,但绝对值得。   只是适应起来需要时间。   从站立不倒到能走动,孟骜一共花费了一个月的时间,他一天有一大半的时间都在用假肢,哪怕疼的额头冒汗,一次又一次摔倒,他都咬牙坚持住了。   只是不愿意让柏易看。   他不希望柏易看到自己虚弱的样子,柏易很照顾他的自尊心,每次孟骜锻炼,柏易就在门外等着,如果里面有什么响动他才会问一声。   只花了一个月,孟骜就能行动自如了,他穿上长裤之后,几乎没人能看出他是个残疾人。   孟骜现在能走,能慢跑,能蹲下,他看起来像是一个普通人了。   柏易看着孟骜朝自己走来的时候,不知道为什么,竟然觉得有些安慰,甚至有点“我家有子初长成”的骄傲。   孟骜这么骄傲的人,如果一辈子只能坐在轮椅上,仰着头看人,那该是多么悲痛的事?   幸好现在科技发达,幸好他只是失去了小腿,幸好他依旧有一颗百折不挠的心。   柏易抱住了他。   柏易很少这么直白的袒露感情。   孟骜被抱住的时候浑身僵硬,柏易第一次这么亲近的对待他。   但是让孟骜推开,他是绝对舍不得的,于是他纠结了几秒,抱上了柏易的腰。   柏易的腰柔韧,精瘦,哪怕隔着一层衣服也能感受到那美好的触感。   这让孟骜有些心猿意马了。   柏易:“……”   好好一个拥抱,这人为什么就能翘起来?   柏易一时间连表情都不知道该怎么做了。   这是只泰迪吗?   柏易推开了孟骜,孟骜没有强行挽留,只是用一双哀伤的眼睛看着柏易。   “别给我装可怜。”柏易已经了解孟骜的套路了,“鸿运已经有动作了。”   孟骜瞬间变脸,冷笑道:“我还以为许伟强这辈子都不会动了。”   柏易拍了拍他的肩膀,朝他微笑:“许伟强都这么大年纪了,你要容许他谨慎一点,毕竟鸿运也不是一个小公司,那么大的摊子,让他破釜沉舟去搞孟氏,也不现实嘛。”   现在的孟骜比起一年前变了很多,一年前的孟骜像是一把没有鞘的刀,杀气腾腾,嗡鸣着随时准备见血,并且不惜鱼死网破,他连自己都不在意。   但现在,孟骜收敛了很多,他的杀气没有消失,但他已经学会怎么隐藏了。   柏易既欣喜于他的蜕变,又警惕他的蜕变。   因为以前的孟骜还可以说一句单纯,柏易能一眼看透。   可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柏易都看不透他了。   孟骜不再经常发火,也不会喜怒无常,他变成了一个稳重的成年人。   但这个变化却让柏易心惊胆战。   一个人如果发生了什么巨大的改变,那只能证明事情会变得更严峻,这个人发起火来,也更加无法抵挡。   鸿运出手很迅速,而且挑的全是孟氏无法招架的弱点。   孟氏占据了那么大的市场,想跟孟氏抗衡,鸿运只能联合其它的中型企业。   或许孟氏一开始也没把鸿运看在眼里,比体量,鸿运就算联合其它中型企业,市场占有率有知友孟氏的一半。   可蚁多咬死象,当这么多企业联合一心对付孟氏,孟氏的噩梦就来了。   上层和下层的割裂让上层得到消息的时候,市场份额已经被抢走了不少。   不仅如此,鸿运还打起了价格战,他们把价格调低了百分之二十,又免费送货安装,保修期从两年延长到了终身保修。   孟氏高层慌了——他们不能调低价格,他们是上市企业,而且在国外也有分部,如果调低价格,会让投资人失去信心,也不能只调低国内的。   而且他们已经厌倦价格战了,价格战如果没有抢到先机,就会被蚕食殆尽。   于是孟氏当机立断,他们关掉了很多营业额低的小门店,抢先推出新型产品,想依靠新产品去和价格战抗衡,不一定是抗衡,只要熬过这个时期就可以了。   因为价格战必然是不会持久的,一个企业要盈利,这个盈利还包括产品的生产成本,包括人工支出以及平台维护,挣得少,有时候就意味着亏损。   当亏损到了一定程度,就会破产。   “这个办法其实不差。”柏易看着梁星送来的资料,再一次感叹孟成的手段,孟骜的智商高或许就是遗传自孟成,孟氏现在做的,确实是最好的办法,只要熬过这个时期,鸿运和其它中型企业临时搭建起来的联盟就会因为亏损而瓦解。   “说不定他会把坏事变成好事。”柏易摸着下巴,“如果孟氏熬过了这一关,国内就再也没有对手了。”   柏易笑道:“现在就看鸿运那边怎么招架。”   鸿运的办法很简单,他从销售端下手,孟氏近年重心在移动端,有自己的app,中间不用经过二次销售商,于是鸿运就乘机把二次销售商笼络了过来。   这些二次销售商就是一个独立的电器门店,不止卖一种牌子。   但因为是实体店,销售额大不如前,在走下坡路了。   鸿运给他们的好处是,每卖出一件鸿运极其合作商的电器,他们的收入会多两个点。   这足以让实体店铺的老板们倒戈了。   然后就是网络销售,鸿运开启了鸿运促销节,所有鸿运电器在这一天时全部打八折。   除此以外,还跟各大门户网站合作,花了一笔巨款做线上和线下的全面推广。   他们还组建了类似银联的系统,只要是他们的合作企业电器出了问题,只要有保修卡,其他企业也是要去修的。   几乎是破釜沉舟,要跟孟氏一战,分出个高下来。   “想不到许伟强还有这样的魄力。”柏易越看越觉得不管是许伟强还是孟成都不是本人,他们走到了现在的位子,就证明他们是同辈人中的佼佼者,这场游戏到了这个时候,才真是棋逢对手,胜负难分。   即便孟骜深恨孟成,也不得不承认,他这个爸能挣下这么大的家业,并不是毫无缘由的。   孟骜最近一直观察着股市,之前孟氏股价跌了一段时间,他趁机买入了不少,后来一涨又全部抛售。   几次下来,孟骜或成最大赢家。   商场如战场,只不过没有明刀明枪,但其中的暗潮涌动,对时机的把控,对人心的测量,依旧让人热血沸腾,如果不是柏易没有本钱,他真想下场,跟那两个老狐狸打一场擂台赛,哪怕最后输了,也不觉得遗憾。   因为这样的机会,实在是太少了。   孟骜倒是对鸿运跟孟氏的交战不怎么感兴趣,他只想知道结果。   鸿运占了上风,因为鸿运敢拼,拿自己的全部身家去拼,孟氏就不敢了,即便孟成敢,董事会的成员和投资人们是绝对不敢的。   尾大不掉说的就是这个情况。   孟氏太大了,它大的难以做出改变。   孟氏开始裁员了,裁的全是底层员工,而他们全部被鸿运吸纳了。   半年时间的对战,终于迎来了高|潮。   孟氏的股票开始大跌,原本每半年一次的对外汇总报告也停止。   鸿运经过半年亏损后,终于开始重新盈利。   被打乱的牌局,要被重新规划了。   孟氏被逼到了绝境,反而焕发了新的生机,孟氏内部开始大刀阔斧的改革,想要革除企业内部的蛀虫,然后一致对外,可惜的是,孟氏的企业文化早就因为根植的官|僚主义变得肮脏不堪,新的生机很快消失。   一个这么大的企业,一旦开始走下坡路,就会像老朽的老虎,所有野兽都会想要弄死它,一山不容二虎,但除了老虎之后,这一座山上也不会有别的猎食者,因为老虎不会容忍有这样的威胁。   可当老虎虚弱,就会有躲藏在暗处的猎食者跳出来,群起而攻之,势要咬下它的一块肉,咬住它的脖子,让它断气。   到了这一步,就不需要鸿运再做什么了。   孟氏只需要安静的走向末路。   孟氏又挣扎了两年,最后孟成申请了破产保护,作为一家上市企业,一旦破产,只会比没上市的更倒霉。   柏易和孟骜也在孟氏破产之后,跟他们这套住了好几年的别墅说了再见。   ——这套别墅在孟成名下,并不是孟骜的财产。   “他还真是小气。”柏易都忍不住叹了口气。   谁能想到,孟成在那么有钱的情况下,都不愿意给自己的亲生儿子一点财产。   现在没钱了,又要把这套别墅收回去还债。   好在孟骜靠着这场商战挣了不少钱,   孟骜心情很好,他站在柏易身边,比柏易还高一点,现在他不需要仰着头看任何人,一脸狂妄地笑着说:“我等着他来求我!”   现在孟成焦头烂额,要整理财产,清理债务,等他把债还了,才会想起这个儿子。   到时候父子见面,地位颠倒,才有好戏看。   而孟骜等这一刻,已经等的足够久了。   他们住进了酒店,花了很短的时间买了一套复式公寓,别墅里的家具全部留在了别墅,新的房子,需要新的东西,才会有新的气象。   公寓还是柏易负责装修的——他虽然没学过室内设计,但毕竟是广告公司的老总,有一套自己的审美,广告公司除了负责宣传推广和营销公关以外,也有需要做设计的时候,最早的时候人手不够,还是柏易自己把关。   孟骜多数时间都在柏易身边,帮着搬东西,摆放装饰物。   家里的电器都是许伟强让当地经销商送来的,都是新款,质量很好,不要钱却终身保修。   许伟强还是很愿意和孟骜保持友好关系的。   毕竟打交道的时间长了,作为一个老狐狸,他还是能发现孟骜和孟成相像的地方。   孟骜有孟成的聪明和果断,或许比孟成更聪明,但是也更狡猾。   而且他是别人是没有感情的。   他都愿意把自己的亲爹弄成这样,更别提其他连亲人都算不上的人了。   “今晚吃炒面。”柏易自己擀的鸡蛋面条,他围着围裙,头发细软,在厨房里站着,好像整个人都柔软了起来。   孟骜看着这一幕,心底十分平静。   他现在有自己的家,家里有自己爱的人,他的仇人已经得到了报应,他很满足。   孟骜完全的放松下来,这是他的家,不是孟成让他住的房子。   他有一大笔钱,这笔钱可以让他挥霍一辈子,到了现在,他才终于有了那么一点安全感。   以前他虽然不愁吃喝,但总像丧家之犬一样惶惶不可终日。   好像他一辈子都在路上,抵达不了终点。   “加不加蒜?”柏易举着锅铲问。   孟骜走进厨房,拿了几颗蒜:“要,我帮你剥。”   柏易笑了笑。   孟骜会主动帮他干活了,这是件好事。   自从孟骜装上了假肢之后,柏易就再也没帮孟骜洗过澡,但孟骜想了一个新借口。   “如果我戴着假肢洗澡,膝盖下面就洗不到了。”孟骜撒谎撒的很认真。   柏易不上他的当:“那你可以泡澡,洗碗再把假肢戴上。”   孟骜脸色就变了。   他瞪着柏易,但不是凶狠的表情,有一点委屈,一点愤怒,一点悲伤。   总而言之,目的就是要让柏易内疚。   柏易在他的眼神攻势下坚持了两分钟,终于败下阵来,叹气道:“行吧,你先去放水,我洗完碗就过来。”   孟骜毫不留情地拆穿了柏易:“你需要把碗筷放进洗碗机。”   柏易只能举手投降,跟着孟骜一起去了浴室。   孟骜的头发很硬,不像柏易的细软,柏易给他洗的时候都要花更大的力气,孟骜享受地扬起头,闭着眼睛,他的嘴角一直勾着,看得出来很舒服。   头洗过之后,柏易就让孟骜坐起来,他给孟骜擦背。   人身上最难清洗的地方就是背部,因为自己不好用力,如果比较胖,那手都伸不过去。   好在孟骜一直有柏易照顾,背上从来都是干干净净。   柏易给孟骜擦着背,刚准备让孟骜躺回去,就看见孟骜的皮肤上有斑纹。   很浅,非常浅的灰色,几乎和肉没什么分别。   要很仔细才看得出来。   柏易的手一下就僵在了半空中,他动弹不得,一双眼睛死死盯着孟骜的背。   有那么一瞬间,柏易觉得自己的灵魂都被抽离了,他的骨骼变成了石头,不再听从大脑的指挥。   他感觉到了悲伤,浓重的,浓稠的悲伤。   他想到了章厉,想到亚撒,又想到了孟骜,他想起自己的任务,想起自己的任务是拯救恶毒反派,但他第一次去思考,恶毒反派究竟是什么。   章厉杀了他的父亲,建立了自己企业,成为了一个不分善恶的人,但章厉并不是一个坏人,他也曾经期待过美好的感情,期待亲情,期待爱情,期待有一个自己的家,只是现实逼迫他成为一个坏人。   亚撒比章厉更复杂,他生来就不期待任何东西,他没有想要的,没有想得到的,他毁掉特区,让那么多平民流连失所,让战争爆发,可归根结底,他也只是想抓住人生中唯一的那点美好。   他的世界很小,一旦毁灭了,他就拉着所有人陪葬。   孟骜……   孟骜也没有做错过事,他乖巧的长大了,他曾经的理想是当个好孩子,好好念书,好好长大,当一个对社会有贡献的人,是叵测的人心和利益毁了他。   他们都不是天生的坏人,他们也有自己的追求。   柏易轻柔的抚摸着孟骜背上的皮肤,抚摸着那熟悉的纹路。   如果他早一点知道……   柏易轻轻摇了摇头。   如果他早一点知道,他一定会把孟骜笼罩在自己的羽翼之下,他不会让孟骜有一点危险。   他希望孟骜更得到美好的一切,而他会把这些都送到孟骜的眼前。   但这是不对的,孟骜是一只野兽,他不能像对待家犬一样对待他。   可他会不自觉的那样做。   爱一个人,就想把一切都奉献给他。   柏易又发出一声叹息。   其实他之前什么都不知道才是最好的。   让孟骜成长,让他亲手对付仇人。   “怎么了?”孟骜还是闭着眼睛,奇怪地问,“你怎么一直在叹气?我背上长痘了?”   柏易闷笑了一声,他低头在孟骜后背亲了一口,语气十足的疼惜和宠爱:“没有,还是这么光滑。”   孟骜猛然睁开眼睛,突然转身,等着柏易,语气十分不可思议,还有点凶,他恶声恶气地问:“你刚刚是不是亲我背了?”   柏易睁着眼睛说瞎话:“没有,就摸了一下。”   孟骜皱着眉,怀疑的看着他。   柏易一脸无辜,他装的很像,孟骜再怎么怀疑也没有再问下去。   柏易板着脸,但心里很舒畅。   他不急,现在孟骜还在等着孟成,等孟骜得偿所愿,他们就能在一起了。   柏易也在当晚接到了迟来的任务短信。   原来孟骜的下场更加悲惨,他尝试报复孟成,但是没有成功,被孟成关在了别墅里,还请了不少保镖看管他,于是孟骜在深夜点燃了火。   大火熊熊燃烧,不仅烧死了他自己,还烧死了别墅里所有人。   这些人里有孟成的帮凶,但更多的只是拿工资的无辜人。   每一个世界,不管是章厉还是亚撒,当他们失去了人的感情之后,死在他们手里的人多不胜数。   所以任务才让柏易去拯救他们,不止是拯救他们,更多的,是拯救那些原本无辜的人。   柏易不再以任务为苦了。   或许他不是一个好人,或许他只是一个利己主义者,但从他真心爱上这个人开始,他就愿意为了这个人去当一个好人。   即便当个好人比当个坏人更累。   坏人能让自己快乐。   好人让别人快乐。   但如果对象是对方,柏易是可以忍耐的。   他们过了一段非常平稳的日子,早上,柏易照旧六点半起床制作早餐,七点的时候他们会一起吃饭,然后柏易打扫卫生,孟骜会帮忙,但一般是越帮越忙,所以柏易会把他撵到书房,让他玩电脑。   早上九点,柏易就会和孟骜一起去超市买菜,商量中午吃什么。   下午先睡午觉,睡醒了以后开始运动,复式楼虽然不如别墅大,但二楼还是摆了不少健身器材,运动结束,晚上吃了饭就出去慢跑。   回家后洗澡睡觉。   每一天都是这样。   但柏易和孟骜都没有厌倦这样的日子。   直到有一天,孟骜神神秘秘地告诉柏易,他要给柏易一个惊喜。   柏易很认真的想了想,今天不是他的生日,也不是什么节日,他实在猜不出孟骜要给他什么惊喜,又为什么要给他惊喜。   当孟骜把合同拿出来的时候,柏易才震惊了。   孟骜把鸿运百分之三的股份和他的存款,全部,无偿的赠与了柏易。   柏易的嗓子很干,他艰难地说:“你不用这样。”   孟骜却很忐忑,他第一次在柏易面前表现的像个大男孩,他有些羞涩,有些紧张,害怕被拒绝,又担心柏易不喜欢。   “我没什么能给你的。”孟骜低着头,“如果你想要什么,你都可以自己拿到。”   孟骜手握成了拳头,他重新抬头,认真且虔诚地看着柏易。   就好像他是柏易最忠诚的信徒。   他说:“这些是我全部的财产。”   “我都给你。”   我或许身无长物,或许穷困潦倒,或许富可敌国。   但我愿意把我的一切,全部给你。   把我的人生,把我的财产,把我的感情。   奉献给你。 第56章 无法触碰的爱(六)   在一个平凡的午后,孟成终于登门了,他穿的不再是高端定制的西服,拖着的也不是高端行李箱,他毕竟有这么大的年纪了,孟氏的倒台完全打垮了他,他的身体在精神的萎靡下也变得脆弱起来,经历了众叛亲离后,他才终于想起了这个儿子。   到了这个地步,孟成一无所有,只能来找儿子,希望儿子手里还能有点钱。   虽然还完了欠款,可他真是一点钱也没有了。   昔日老友一个个变了脸。   有钱的时候都是朋友,没钱的时候谁知道你是张三李四王麻子。   尤其是商场上。   大老板们每天有忙不完的事。   谁有空和你一个穷光蛋打交道?   孟成不怪他们,易地而处,如果是他的哪个朋友破产,他也只是唏嘘一下,转头不再去管,他们是企业家,不是慈善家,就是做慈善,也要做到人们能看到的地方。   孟成几番周折打听到儿子的住所,但是他没想到,儿子竟然还能住在这样的高档小区,买得起上千万的复式楼   这和他预想的不一样。   毕竟孟成从没找他要过钱,他只是让秘书按时把生活费打给他。   一个月也就十万,十万对普通家庭来说已经很多了,但像全部存下来买一套这样的房子,简直是痴人说梦。   柏易给孟成开了门。   孟成紧皱眉头,还以为自己走错了门。   柏易看出了孟成的疑惑,笑着说:“是孟先生吧?我是杨小姐以前请的保姆。”   孟成:“……男保姆?”   柏易点了点头。   孟成一时间不知道说什么好了。   “小骜呢?”孟成坐到了沙发上,他觉得自己紧绷的肌肉终于松懈了下来。   虽然他也清楚孟骜恨他,但他坚信父子没有隔夜仇,他曾经是对不起孟骜,但后来不是补偿儿子了吗?   柏易给孟成倒了杯茶:“小骜出去散步了。”   孟骜最近喜欢慢跑,他说跑起来的时候,他会有种自己的腿还长在身上的错觉。   孟成:“散步?”   柏易也不隐瞒:“去年小骜定制的假肢好了,效果很好,现在小骜跟普通人没什么区别。”   孟成点头:“这样我就放心了,他一直对腿的事耿耿于怀,我以前工作太忙,也没有时间关心他,幸好有你照顾他,谢谢。”   柏易微笑:“我也是拿钱工作,没什么可谢的,您坐着等等吧。”   孟成态度很好,他脸上带着和善的笑:“对了,我的行李你帮我拉进房间,顺便整理一下,东西不多。”   柏易:“孟先生,这套房子是小骜的,我只是个保姆,您虽然是他的父亲,但我不拿您的工资,也不能擅作主张,等小骜回来了,您问他吧。”   孟成一愣,他没想到柏易会说这样的话,他眉头皱的死紧,似乎下一秒就会爆发,但他很快压制住了自己的情绪,冷淡地点头说:“行,等他回来了,我让他亲自跟你说。”   柏易没有再继续回话,他走向厨房,准备给孟骜烤点小饼干。   孟骜最近很喜欢吃这种烤的稍微有些焦的小饼干,不苦,很香脆,还有股焦香味,柏易自己也觉得不错,甚至认为很可以继续改良下去,说不定以后他不想开公司了还能当个甜点师。   技多不压身,现代人就该多学几门手艺。   像公司的前台小妹妹,因为结婚辞职,闪婚闪离,想回来工作岗位却没了,去找工作因为不是技术性岗位,要么工资低,要么要求高,最后是他推荐她去学了美容推拿,后来去美容院上班,又自己回老家开了间美容院,也混成老板了。   比方说柏易自己聘请新员工,要么学历高,研究生是基础,要么就要有经验,手里过过几个大单子,有出色的成绩,这样的人哪怕高中毕业他都要,要么就是技术方面的人才,有作品就行,其它方面可以压低要求。   还有一种人才,属于三低人员,没学历没经验没技术,但有人脉也行,他一个人能带来一堆客户,那柏易也要。   说不定他回到现实世界还可以开一家甜点店,如果广告行业不景气了,怎么也饿不死。   人,就该多给自己准备几条退路。   孟骜回来的时候穿着一件套头卫衣,一条运动长裤,脚下踩着的限量版运动鞋,耳朵上还戴着耳机,开门就换鞋,头也不抬地喊:“亲爱的,今晚吃什么。”   自从孟骜告白以后,他就俨然以柏易男朋友的身份自居了,这人天生不知道脸皮两个字怎么写,全身上下都写着“全世界我最爱你,所以我最有资格当你男朋友”。   张口“大宝贝”,闭口“亲爱的”。   结果“亲爱的”没看到,抬头看到了亲爹。   孟骜嬉皮笑脸的表情瞬间就收了回去,他阴恻恻地看着孟成,直看得孟成头皮发麻。   他已经很久,很久没见过这个儿子了。   最开始是因为愧疚,他害怕看见儿子痛恨的眼神,害怕儿子真的恨他恨得要死。   后来……是因为忘了。   他太忙了,他忙着生二胎——虽然没生出来。   又忙着开拓海外市场,忙着和董事会勾心斗角,忙着转移财产。   孟成自己也分不清自己的想法。   他确实爱儿子,这毕竟是他的独子,小时候也是被他捧在手心里长大的。   有时候午夜梦回,他也后悔自己当年的选择。   可是看到银行账户里的钱,看到公司的流水和盈利,他又不后悔了。   如果他当时保住了儿子,答应了对方的条件,这一切就都不存在了。   他还是个普通的工薪阶级,可能还要面对中年失业的危机,他不会有年轻美貌的情人,也不会有大得如同庄园一样的别墅,更别提他的高端定制和限量手表等等了。   用儿子的一双腿换来这些,似乎是值得的。   他的儿子……原来长这样吗?他已经不记得了。   儿子和他长得不像,他一直庆幸儿子更像妈,长得好看,带出去也有面子。   “你来干嘛?”孟骜双手环胸,微抬着下巴,不可一世地看着孟成,“成穷光蛋了,就想起我了?”   孟成看起来是个脾气好的好好先生,也不生气:“公司垮了,我把房子车子都卖了,没有住的地方,就来找你了。”   他一直觉得孟骜是个好孩子,乖巧,不记仇,又有爱心,小时候看到蚂蚁搬家都要绕一圈走路,害怕踩到那些可怜的小蚂蚁。   既然连蚂蚁都觉得可怜,那他这个已经沦落到这个地步的亲爸爸,他总不可能一点都不同情,视而不见吧?   以前他觉得自己把孩子养的太善良了,善良的人在社会上会被吃的渣都不剩。   但现在,他又庆幸自己把孩子养的善良,只有这样的孩子才会在遭遇了那样的惨况后选择原谅他。   孟骜笑了一声:“怎么?来我这儿当太上皇?”   孟成:“小骜,爸没有跟你开玩笑,公司真的倒了,你看新闻了吗?”   孟骜坐到沙发上,他抬起了一条腿,孟成能看到裤腿下的金属框架。   “我看到了。”孟骜微笑着,那笑容竟然跟柏易如出一辙。   孟骜曾经说柏易有时候笑的样子一看就是满肚子坏水,他自己竟然也学会了。   孟骜:“所以我一直在等你。”   他的眼睛有些红,红得十分妖异:“等你来求我。”   孟成呼吸一窒:“我知道你怪我,但是那时候我已经有公司了,如果公司破产,会有多少人下岗你知道吗?他们不仅要养自己,还要养家,当时……我没有更好的办法了。”   孟骜对他的鬼话一个字都不会信。   孟成已经说谎说成精了。   他这辈子或许都没说过几句真话。   照他的说法,一个生意人,他要有一张不太精明也不能太老实的脸,太精明了一眼就会被看穿,太笨了也会被看穿——一个笨蛋是当不了生意人的,刚冒出头就被按死了。   所以要拿捏的恰倒好,要让人觉得他不蠢,却不够精明,稍微用点手段就能糊弄。   只有这样,才能一步步往上爬,等爬到最顶端了,也就不用再伪装。   他说了太多谎话,说的多了,自己也不知道几分真几分假。   就好像现在面对着孟骜,他其实也不知道自己对孟骜到底有多少感情。   孟骜忽然问了一个跟现在的情况不相关的问题,他问:“你有多久没去给我妈扫过墓了?”   孟成沉默了。   他已经把她忘了,他们当时是亲戚介绍的,认识不到半年就结了婚,一年就怀了孕,他当时还没有发迹,还在当销售员,以为自己一辈子就这样了,对妻子虽然不算特别体贴,但也不算坏,妻子孕期反应大,他就让她辞职在家,他从早忙到晚,挣钱养家。   他也曾经为他的小家奉献过。   也为当一个好丈夫,好父亲努力过。   但他后来有了事业,妻子又死了,以往束缚他的东西就都消失了。   他不用努力去当什么好儿子好丈夫好父亲了,他可以给父母一大笔钱,让他们在余生尽情享受,可以让儿子上最好的学校,接受最高等的教育,以后还能送出国,让儿子有良好的教育背景,当个人上人。   慢慢的,他的想法又变了。   他在意的东西和人越来越少,他只想享受生活。   游艇海边别墅,香槟啤酒美人,他喜欢这些成功人士的标配。   当然,他还是很喜欢做生意,在商场沉浮,男人是一定要有事业的,只有有事业,才能一直保持活力,才能抓住青春,如果只是手握巨款混吃等死,那就变成了猪。   至于父母——他们死的时候他才回去看了一眼,亲戚们都夸他有本事,父母就算死了也是笑着闭的眼。   至于儿子——他也已经很久没有记起了。   “我忘了。”孟成说的实话,他叹了口气,“我已经很久没有想起过她了。”   他的妻子是很好人,普遍意义上的好人,她会为了几块钱的菜钱斤斤计较,看到要饭的就绕路过去,但她没做过一件坏事,有时候人不做坏事就算得上是个好人了。   孟骜其实也已经很久没有想起过妈妈了,她很爱他,在他身上倾注了很多希望,她希望儿子能成才,考清华考北大,她希望儿子能挣大钱,她有很多希望,可是她没能看到。   他也很爱她,但是比起爱,他更恨孟成,他对孟成的恨太深,深到了一定程度,对其他人的感情就变得更加淡泊。   孟骜问柏易:“柏哥,有烟吗?”   柏易从厨房走出来,放了一盒烟在茶几上。   来到这个世界他终于能抽烟了,但可能是因为在上个世界二十多年没有抽烟,他的烟瘾早没了,但偶尔想起来也会抽那么一两支。   反正一包烟他半年都没抽完,已经潮了,新买的这包还没开封呢。   孟骜抽出来两支,递给了孟成一支。   他以为他见到孟成以后会立马奚落他,嘲讽他,侮辱他。   甚至杀了他。   可是现在,他却很平静,也很冷静。   因为他发现,孟成只是一个凡人,他没有害妻子——他妈是生病死的,死前还过了一段好日子,有儿子有丈夫,在病床上躺着的时候,孟成还在极度忙乱下一天三顿的给她带饭。   她死的时候甚至说,如果有下辈子,她还愿意嫁给孟成。   他也没有害父母——他的爷爷奶奶都活到了七十多,他们年轻时候吃了不少苦,身体底子坏了,到老了,靠着孟成砸钱,吃了不少好药,去的最好的医院才延续了寿命,死的时候,听说也很平和。   孟成唯一害了的人,只有他这个儿子。   孟骜点燃了一支烟,他也不抽,就看着香烟燃起来,白烟细长,打折卷的朝空中飞去,在吊灯处消失,他问道:“爸,你后悔吗?”   孟成抽了口烟,喷出白雾,他自嘲地笑了笑:“如果让我再选一次,我还是会那么选。”   他是个自私的人,哪怕是儿子,都不能让他放弃利益,再来一次他也会那么选。   “所以你现在来找我,就不怕我报复你?”孟骜转头看他,他平静过了头,竟然没了感情,显得冷漠起来,好像他一点不恨孟成,坐在他旁边的只是一个从未见过面的陌生人。   孟成笑了笑,看着有些可怜,大约英雄末路就是这样,他轻声说:“你是我儿子,只要我有了本钱,能够继续做生意,你不是也能过上好日子吗?”   孟骜:“你凭什么觉得自己还能做生意?孟氏当年能起来,吃的是时代红利,现在你这么大岁数了,还跟得上时代?每天有多少家互联网公司注册,又有多少家互联网公司倒闭,你知道吗?”   “我为什么要资助你?投资一个老头子?”   男人一到了孟成这个岁数,就听不得别人说自己老了,但孟成还是忍了下来:“难道你不想过以前的日子?你能住最大的别墅,请十个八个保姆,你现在假肢也装上了,我还能带你出去应酬,以后继承我的一切。”   孟骜:“你的一切?”   孟骜笑了:“孟先生,你恐怕还不知道,你的一切已经是我的了。”   孟成脸上的笑僵住:“你什么意思?”   孟骜:“孟先生还没发现?鸿运这次能赢,靠的可不是运气,也不全是许伟强的当机立断,还有资料,梁星发给我的资料,我又选择了跟许伟强合作。”   “我拿到了鸿运百分之三的股份,同时靠之前在股市挣得那一笔跟人合伙收购了孟氏。”   孟骜咧开嘴,露出一个阴毒至极的笑容:“现在,我是孟氏名义上的最大股东。”   “对了,梁星那边我也没有亏待,她虽然不怎么开心,但能有百分之五,总比一点都没有的好吧?”   孟骜:“怎么样?爸?被自己的儿子和女人联手背叛的感觉好不好?”   他幸灾乐祸的笑着,可是眼底却没有笑意。   孟成捂住了胸口,他没有心脏病,他只是一时受不了打击,喘不过气来。   等他能喘过气了,他才强撑着问:“你恨我,想让我落魄,我能理解,梁星是为什么?”   孟成:“爸,你为什么总觉得女人都会心甘情愿的跟着你呢?你觉得她得靠着你才能得到的东西,她肯定想要直接得到,这百分之五看起来不多,但是够她挥霍一辈子了,而且是握在她自己手里的东西。”   孟成还是不能理解:“她要是跟我结了婚,我的家产有她的一半,还会比不上这百分之五?”   还是落魄了的百分之五。   孟骜也不解释,他看得出来,孟成对梁星还是有几分真心的,不然也不会选择跟她结婚。   他笑着说:“那你就只能去问她了。”   孟成转过头:“小骜,你既然这么恨我,为什么没有赶尽杀绝?”   孟骜:“怕你自杀。”   “在我断腿以后,十六岁以前,我每天都过着生不如死的日子。”孟骜很认真地说,“所以我想了想,无论怎么报复你我都不解气,既然这样,就让你跟我一样吧。”   孟骜:“我花钱请了不少人,他们会想尽办法要你的两条腿。”   孟骜真诚地看着他:“爸,如果你想活命的话,就早点跑吧,钱我是一分都不会给你的,你要是愿意留下也可以,等你的腿断了,我会像养猪一样养着你。”   孟成打了个一个冷颤,他一点不怀疑孟骜会说到做到。   他的这个儿子已经变了,那个曾经善良的孩子现在变成了一个不分善恶的恶鬼。   “我是你爸……”他的声音已经在发抖了,“你可以恨我,你想要孟氏就拿去,想要什么都行,但你看在我生了你的份上……”   孟成伸出食指,在嘴唇上比了一个噤声的手势,轻声说:“爸,我可不是从你的肚子里蹦出来的,真要说,你也只是提供了一颗精子,这颗精子和你养我的钱,我都用一双腿还给你了。”   孟成终于怕了,他被击倒了。   好像一座大山,虽然被抽去了脊梁,却还屹立不倒,现在终于轰然倒塌。   “小骜,你给我个机会!”他想去抓孟骜的手,却被孟骜毫不留情的挥开,于是他改换去抱孟骜的腿,他抱住以后就不撒手了,痛哭流涕地忏悔,“我后悔了,我真的后悔了!”   “我不找你要钱,我不去做生意!我回老家,我去给你妈扫墓,我去赎罪。”   孟骜却叹了口气:“爸,你没有对不起我妈,你不用给她赎罪。”   “而且我们都知道,你是不可能放弃的。”   孟骜本质上跟孟成更像,他们俩都是野心家,一生都为了更多的利益与权力而奋斗,以此为食,且以此为乐。   孟成的眼泪收了起来,他冷静地问:“我要离开这,我愿意跟着你的人走,不过要给我上麻药,而且我需要一笔初始资金。”   孟骜乐了:“爸,你还没放弃呢。”   这个男人一生在商场沉浮,商场就是他的命,哪怕要失去一双腿,他也不能放弃他的命。   此时此刻,孟骜才发现自己丢的那双腿不冤枉。   一个连自己的身体都可以放弃的人,怎么可能坚持守住儿子的身体呢?   可越是这样想,孟骜就越是想笑。   他们父子俩都是疯子,疯子到了最后,都不会有好下场的。   看看孟成,叱咤商场这么多年,数不清的敌人,虚伪的朋友,没有爱人也没有亲人,他除了盯着市场以外,其实说享受也没享受到什么。   一个知心人都没有,以为梁星是,结果梁星转头就背叛了他。   估计就是因为害怕被背叛,所以甚至都不敢找长得美的女人。   可他不一样。   孟骜转头看了眼还在厨房的柏易。   柏易正在做饭,他一边做一边哼着歌。   柏易也不是个简单的人,他总是戴着好好先生的面具,但为人冷漠理智,但他不是疯子,至少不像自己,也不想孟成。   柏易是他的温柔乡,他愿意永远的困在温柔乡里,不再出来。   孟骜保持着看柏易的姿势。   “爸,你出去吧,他们已经在外面等着了,等手术结束后,你会得到三百多万的卡。”   “我算了算,那些年你养我,就花了这么多。”   “以后咱们互相不相欠。” 第57章 无法触碰的爱(七)   出乎柏易预料的是,孟骜没有杀孟成,他一直以为孟骜在占据主导权之后就会多去孟成的生命,他都已经准备好阻止孟骜了,可孟骜只是把孟成送走了,然后一身轻松,转头就跟他聊天。   柏易把饭菜端出来,微笑着问:“我以为你会杀他。”   孟骜摇头,他眼底闪着报复后兴奋地光:“真正的报复是我给了他本钱,他却不能再进入商场了,他只能抱着那笔钱活到死。”   柏易让孟骜上桌吃饭,孟骜还是很兴奋,他恨孟成,但孟成就像一座大山。   他把这座大山打倒了,他终于迈了过去。   “我以前觉得杀了他就能解气。”孟骜偏过头,竟然显得有几分天真,不过是残忍的天真,“我为什么要因为他成为杀人犯?”   孟骜心满意足地吃下一口菜:“看他过的不好,我就开心了。”   柏易耸耸肩,两人对视,不约而同的笑起来。   柏易忽然发现自己的善恶观其实也不是很分明,就跟大多数人一样,意志坚定的都是少数。   比如人们看到一个杀人犯,他杀了手无寸铁的人,这个人还有妻子儿女。   人们就会谴责他,认为他应该死刑。   但忽然他们得到了新的信息,那个被杀的人强|奸了他的女儿,他的女儿还没有成年。   那么人们的口风就转了,觉得这个人不仅不该死刑,他还应该无罪。   最后,再来一个反转,就是以上信息都是假的,就是一个人杀了另一个人,没人知道原因。   那么人们就没兴趣了,他们会变得冷漠,因为这跟他们的生活无关,也无法让他们共情。   柏易觉得这很有趣,没人是绝对善良的,也没人绝对恶毒。   除了法律条文以外,有智慧的物种会根据现实情况的反馈重新调整自己的行为模式和思考模式。   现在他在孟骜身边,他就不觉得孟骜报复孟成不对。   但如果换一个角度,可能会有人认为虽然孟骜失去双腿是因为孟成,但不能全怪孟成,因为孟成什么都没做,真正害孟骜的是那些想用孟骜威胁孟成的人,如果没有这些人,孟骜的腿就不会断。   所以他可以怪孟成当时没有选择救他,却不该恨孟成,因为孟成不是绑架他的人,也不是幕后的老板。   这样的想法也没有错。   柏易把碗筷放进洗碗机,然后坐到客厅去跟孟骜一起看电视,孟骜自然的倚在他身上,还问他要不要吃点水果。   柏易:“我去洗点葡萄过来。”   孟骜按住了他的肩膀,冲他笑:“我去,我来伺候你。”   柏易微笑点头:“你要是叫我老佛爷,那就更像了。”   孟骜哈哈大笑,去厨房的冰箱把冻着的葡萄拿出来,又洗了一遍才端到茶几。   并且孟骜入戏很深,不让柏易动手,一颗颗的剥给柏易吃,柏易只需要张嘴就行了。   他们的日子过得很平凡,孟骜并没有成为孟氏老总,他对这个不敢兴趣,等孟氏重新发展起来,他就在最高价的时候把股权抛售,价高者得。   鸿运那边只拿分成,别的什么也不管,他依旧对电脑很感兴趣,成立了自己的科技公司。   平时柏易就给他打打下手,大多数时候都是照顾他的生活起居。   孟骜也问过他,问他想做什么,想要什么样的事业。   柏易都回答没有,说照顾孟骜就是他终身的事业。   把孟骜高兴坏了,当场就给柏易来了个法式热吻,差点把柏易的舌头嘬烂。   实在是柏易确实也没有想做的事。   在自己的世界,他是个企业家,雄心勃勃——这个野心他要保留,在这个世界用了的话,害怕回去就没有雄心了,探索过更大的世界,当然不想再从头开始。   在章厉那,他当过秘书,这个职业也不错,就是繁琐了一点。   在亚撒那边,他成了个贴身男仆,说是男仆,其实后期更像是内阁大臣,比内阁大臣跟皇帝还要亲密一些。   柏易甚至希望他下个世界能当个美食大厨,他对自己的手艺还是很自信的。   就是不知道给不给他这个机会。   如果大厨不行的话,甜点师他也勉强接受。   他忽然发现,他在不同的世界不仅可以遇到“章厉”,还可以体验一次跟现实完全不同的人生,他依旧是他,但他多了很多选择。   在现在这个世界,当保姆就是他的事业,他还是很希望能做好这个工作。   而且照顾孟骜他是绝没有怨言的,所以他选择不出去工作。   孟骜当然赞成,准确的说,是柏易想干什么,他都赞成。   就连孟骜发火的时候,柏易都觉得他可爱。   于是他对孟骜就更好了,孟骜只以为柏易更爱他了,就跟开屏的孔雀一样,得意的不行。   在孟骜二十五岁那年,他们在一起了。   在一起以后生活也没有变,孟骜主外,柏易主内。   孟骜就算出差都会带着柏易,他们几乎一天二十四小时都在一起。   可两人从不觉得腻烦,他们好得像是一个人。   这次柏易倒是活到了寿终正寝,他活得比孟骜久——孟骜毕竟失去了两条腿,少年时期自暴自弃,底子在那时候就坏了,不是病,后面补也没补起来。   他送孟骜走的时候,孟骜还在后悔。   那时候孟骜已经躺在病床上,头发花白,脸上布满皱纹,他老了以后倒是个俊美的老太爷,倒下去的前一天还在处理公司的事——他们没有领养孩子,孟骜说不喜欢他们的二人世界里有第三个人。   他的独占欲一直这么强。   孟骜也知道自己时日无多,他抓着柏易的手,目光缠绵地看着柏易,柏易年纪比他大,他一直以为柏易会走的比他早。   “我的财产你都知道。”孟骜努力把话说清楚,“家里的东西,你也都知道。”   孟骜温柔的看着他:“我走以后,财产你想怎么用都行。”   柏易点头,他没什么表情,一如既往地镇定。   孟骜还说:“虽然我走了,但我还是你男人,你不能看我死了就出轨。”   柏易哭笑不得:“就你一个,一直只有你。”   孟骜得到承诺,这才心满意足,   孟骜并没有说太多话,他把财产安排好之后就对柏易说:“听说可以把我的骨头做成钻戒。”   柏易:“好,到时候我做成钻戒戴上。”   孟骜:“下辈子要是咱们再遇上,你跟不跟我?”   柏易微笑:“跟。”   孟骜满足了,他觉得自己这一辈子很圆满,再没什么能奢求的了。   弥留之际,孟骜的意识不太清醒,他模糊的看着眼前的人影,听着机器的声音,他似乎想了很多,又似乎什么都没想。   早知道还是该领养个孩子。   这样他走以后,柏易就不会寂寞了。   可他实在没想到他会比柏易走的早。   孟骜闭上了眼睛。   呼吸停止了。   但他的脸上是带着笑的,他平静又安详的死去,没有受到一点折磨。   柏易处理了他的后事,他们没有亲朋好友,丧事只有孟骜公司的下属和员工参加,他们一起回忆孟骜的生平。   孟骜活成了一个传奇。   他冷酷且强大,专情又忠诚,一生只有一个爱人。   所有人都劝柏易想开一些,他们怕柏易这个年纪痛失老伴,也坚持不下去。   柏易只能一次次地告诉别人,他很好。   他确实很好,因为他知道自己还会和孟骜见面。   而且生离死别,是凡人永远逃不过的定律。   再说,孟骜那个脾气才该担心,如果他比孟骜早一步死,孟骜才是那个会追随他一起死亡的人,孟骜不知道他们会再见。   柏易曾经尝试过很多次,想把任务告诉孟骜,可一张嘴就说不出一句话。   任务系统在限制他。   而且任务系统确实给了他补偿和福利——他可以在完成一个世界的任务后自己选择传送。   也就是说,他能够陪伴他的爱人,直到生命的最后一刻。   任务系统确实更加人性化了。   在章厉那个世界,他可没有半点选择。   时至今日,他依旧不敢去思索他走以后,章厉会干什么。   柏易在孟骜葬礼后的当天选择了传送到下个世界。   等人们发现他的时候,估计他在尸体在家里都臭了,毕竟他们没有请保姆,家里没有外人,以前也只有孟骜的秘书会偶尔过来看看。   孟骜死后,估计秘书也不会去了。   孟骜的个人财产都被柏易捐给了福利机构,他来的时候身无长物,走的时候也没带走任何东西。   然而还不等柏易伤感一下,传送已经结束了。   ——他正站在一片荒芜的土地上,这里有建筑,都坍塌了,这里有电路,也已经断了,这里没有人,没有动物,黄沙滚滚,像是沙漠边境的城市,却没有半分城市该有的生机。   触目所及,残破荒凉,阳光不再金黄,空气中漂浮着无数尘埃。   柏易摸了把脸,他的皮肤重新变得年轻,富有弹性。   随后他环顾四周,得出了一个结论:   他来到了新的任务世界。   这个世界。   快毁灭了。 第58章 末日美味珍馐(一)   这个世界不是快毁灭了,而是已经毁灭了。   先是地球磁场混乱,电路故障,电器失灵,再是暴风雪,夏天下冰雹,冬天沙尘暴,耕地无法耕种,植被退化,没了植物,就少了草食动物,肉食动物也逐渐减少。   人们先是因为水电气的消失前往农村,再因为耕地无法耕种又回到城市。   人类的数量大幅度减少,政府机构崩溃,现在属于自由发展的阶段。   人们凑在一起,不断的在城市间转移,搜集和抢夺资源。   也有城市,不过都是村或镇改造的,外面还要垒上城墙,就怕有人来抢。   不过对他们来说最珍贵,就是找到一块可以耕种的土地。   不巧的是,柏易就有。   这次任务系统给了他一个奇大无比的金手指——他第一次感觉到自己是在做任务,也第一次感觉到自己有个任务系统,虽然这个系统从来不跟他交流,只是传达任务。   他有了一个空间,一座海岛那么大,堆满了各种必需品。   任务系统在手机短信上跟他讲解,这个空间其实无穷大,能放下所有东西。   这是个异次元空间。   跟哆啦A梦的口袋是一个道理。   他需要的东西里面都有。   任务目标算是这里最大的恶棍——他有一支自己的队伍,这个队伍里一个好人都没有,全是打砸抢的恶棍,他没有自己的地盘,基本是哪儿的物资搜刮干净了,抢的用完了,再去下一个地方。   任务目标其实一开始也不算个坏人,灾难来临以后,他带着自己的朋友们回去救父母,结果朋友们死了,父母也死了,都是都一群抢匪打死的。   他眼睁睁看着挚友和父母一个个死于非命,轮到他的时候,这伙人又被另一伙人黑吃|黑。   他活下来了,也不算活着。   因为他没有生存下去的意义,也找不到可以报仇的仇人。   那群杀了他父母和朋友的人也都死干净了。   大约是看目标年轻,长得也高大,黑吃|黑的那伙人就邀请他入伙,吸纳了他。   结果他带着一群团体中最有战斗力的人跑了。   从那以后就凶名在外。   任务目标姓严,严凌。   柏易只知道名字,不知道身高和长相,他伸出一片荒茫田地中,心里疑惑的想——他该在哪儿吃饭睡觉?   但这个问题很快得到了解决,这是个镇,没有被改造的镇,里面的屋子他可以随便挑一个。   于是柏易住进了一个平房,为什么不挑楼房?   因为平房带着院子,还有土灶,烧柴的那种。   有井,虽然井里面没有水,但如果再往下挖,估计还是能挖到水脉。   现在没有电,楼房里的燃气灶和抽油烟机用不了,做不了饭。   空间里倒是有很多柴。   柏易也不想直接用生火工具——如果有外人来,看到不符合这个年代的科技产品,他怎么解释?把人打晕了扔这儿?人家都惨成这样了,还是不要再火上加油比较好。   在这里要干的第一件事,就是打扫卫生,空间里一堆高科技,他也不知道哪些是用来打扫的。   有一个个去分辨的时间,他早就把这里打扫干净了。   于是柏易花了一个下午的时间打扫卫生,把柴放进灶膛里,又铺了床,摆好了生活用品。   干完这些活,柏易已经累得不行了,却还是要爬起来给自己烧水煮面。   他不知道目标在哪儿,也不知道怎么找人,只能用老办法——钓鱼上钩。   只要他把这个镇也打造成一个小城,有人住,有粮吃,有火烧,严凌自然就会上钩。   这么一个肥户,不抢他抢谁?   不过到时候肯定不止吸引一伙人。   而且前期找人也很困难。   但柏易深信自己的本事,破除万难也要钓到严凌这条鱼,那可是他爱人,他是做不到眼睁睁看着自己爱人在这样荒凉的地方披风吃土,受尽磨难的。   至于其他人——能帮就帮,不能帮就算了。   他虽然觉得自己很可以当个圣父,可惜心性不够。   柏易多数时间都在外面行走,到附近的村子里去看看,但附近的村子早就没人了,耕地荒芜,一片片的开裂,但并不是因为干旱,柏易仔细观察也没找到具体问题。   想想也是,他要是能找到具体问题,估计耕地早就可以耕种了,专业人才还能找不到解决办法?   在他独自生活一周后,他才终于见到了人。   活的。   还能走路。   两个。   这两个是一对母子,孩子大约六岁大,瘦的只剩下一把骨头,小小的身体顶着一个硕大的脑袋,肚皮是鼓着的,但四肢细得像是树枝,母亲也没好到哪里去,一头杂乱的枯草般的头发,以及佝偻着的身形,无一不显示他们母子两个已经饿了很长一段时间。   而且衣衫篓缕,衣不蔽体,皮肤一块黄一块黑,步履蹒跚地沿着公路往前走,目光茫然,宛如行尸走肉。   柏易观察了两个小时,跟在她们不远处走,不过还是听不见他们说话。   但能看出来他们没有目的地。   有孩子是一件好事,母子带来的威胁总比两个壮汉要少得多,就算母亲想做坏事,也要顾忌着孩子。   于是柏易拦住了他们。   他一身清爽,穿着运动衫,就好像末日来临前的富家公子哥,脸上还带着和善的笑容,结果他刚站出去来,女人就以一种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的矫健身姿抱起孩子就要往前冲。   柏易连忙喊道:“前面有六个村,一个人也没有。”   “也没吃的,人跑光了。”   女人脚步一顿,她一下跪在了地上,柏易都能听见那一声骨头和油柏路碰撞的闷响。   女人没有哭,估计是早几年就把眼泪哭干了。   她在嚎。   就是无意义的大喊,宣泄。   孩子也跟着一起嚎。   柏易把他们带回了自己的平房,他去打水——水井用空间里的工具又挖深了一些,能出水了,   打好后断到院子的石桌上,让他们娘俩先擦洗一下脸和手。   “你们可以在镇子里挑个屋子住下。”柏易从柜子里拿出一套床单被套,还有一床不厚的棉絮以及两个枕头,“先休息休息,明天再干活。”   总是要给人活干的,没有活也得创造活。   工作能让人安心,也能增加凝聚力,同时保证制度。   柏易没当过镇长,只能把镇当做公司管。   女人显然还是不相信他,她死死抱着儿子,一声不吭,随时准备撒丫子跑。   但一切疑惑和恐惧,在看到柏易端出来的面条时就像纸糊的老虎一样,风一吹,就灰飞烟灭了。   他们也不嫌烫,抱着碗狼吞虎咽起来。   孩子的筷子用的不好,就直接上手抓,当母亲的也不拦。   就算会死,吃饱肚子死似乎比饿着肚子死好。   柏易看着他们狼吞虎咽的样子,就在一边坐下,等他们吃完,期间还去给他们倒了两杯凉白开。   他们连面汤都喝干净了,碗底还被舔了一遍,其光洁程度估计都快不用洗了——还是得洗的。   女人打了个饱嗝,她满足的摸着自己的肚子,又揉了揉儿子的肚子。   这下不用柏易套话,她自己就把经历全说了。   末日来临前,她是公司的小职员,当会计的,有丈夫有双亲有儿子。   结果末日一来,天翻地覆,他们一家在前往农村老家的时候被人们冲散,没有手机电话,她只能带着儿子艰难求生。   她去过两个“城”,在第一个城,她当了鸡,靠卖身挣点吃的。   那时候还是有不少物资的,加上死了很多人,所以城里的物资很够,体力更好的男人们就开始把算盘打到了女人身上——他们需要娱乐活动。   后来这个城的物资没了,食物没了,人们就走了。   她也带着儿子走了,去了第二个城,第二城的城主是个好人,他保护女人,不让男人们随便侮辱她们,但是城主被人杀了,他下面的人当了城主。   于是第二个城就成了地狱,她又跑了。   现在她在寻找第三个城的路上。   “碰运气。”她声音很干涩,嗓子出了问题,声音也很小,估计是刚刚嚎得太严重了。   柏易听完后摸了摸小孩子的头,对他们说:“那就在这儿住下来。”   他一脸认真,大言不惭地说:“我是个好人。”   女人看着他,一脸不信。   柏易:“……我是个同性恋。”   女人松了口气,但很快又警惕起来,把儿子抱进了怀里。   柏易:“……”   他拿出手机,找了张孟骜的照片:“我爱人,我在找他。”   女人终于放松了,她恭维了一句:“你爱人长得很好看。”   柏易得意的勾起嘴角:“他不仅长得好看,身材也好,脾气……差了点,但能力强。”   女人:“我老公长得也好,可惜我手机丢了。”   她也想找老公,但这个愿望早就放弃了。   她看着柏易的表情,最终没有说出“你找不到”这四个字,而是祝福道:“你会找到的。”   女人带着儿子搬进了柏易旁边的平房,第二天就开始了工作。   没有工作也要创造工作,于是柏易给了她一把柴刀,让她在附近砍柴。   ——他真的想不出别的工作了。 第59章 末日美味珍馐(二)   快到正午的阳光昏黄至极,哪怕是白天,阳光也像黄昏,天边没有一片云,越发让人觉得天气闷热,干燥缺水,紫外线也更加强烈。   女人带着儿子拿着柴刀守在柏易的院子门口,闻见香味不停地咽唾沫,眼里垂涎欲望不加隐藏掩饰,如果不是紧闭着嘴,口水都要顺着嘴角流下来。   在如今这个时候,有的吃就是天大的好事,谁还会去挑剔味道?饥饿就是最好的佐味料。   肥瘦相间的上好猪肉切成麻将大小,放进沸水里煮上半分钟后捞出,柏易把肉放进一旁的菜油里,泡透之后又捞起来,用在井里镇过的凉水一泼,猪皮皱起来,纹路清晰。   柏易把锅里煮过肉的水倒了,又把肉放进去,倒了半斤白酒,酿好的清酱一勺,半斤水混煮。   等肉煮透了,色泽发红,香味扑鼻,除了咸香以外,还有很淡的酒香。   卖相也很好,麻将大小的肉块透红,油亮微缩,筷子稍微用力就会散烂,入口即化,有肥有瘦却一点都不油腻。   肉汁顺着喉咙滑下,口齿留香。   柏易尝了一块,觉得味道和火候正好,盛到盘子里以后才招呼母子俩来吃饭。   女人姓郑,名叫郑雪,儿子叫楚浩,小名浩浩。   郑雪没想到还有自己和儿子的份,一边狂咽唾沫,一边说:“我们不吃,我们就看看。”   浩浩也乖巧,受过罪的孩子总是成熟的更早,不像普通小孩见到好吃的就闹着要吃,就咬着手指看,口水顺着指头溜到手臂上也没有察觉。   柏易微笑道:“我做的三人份,这个天气放不到晚上。”   “过来吃吧,进了肚子总比浪费好。”   他温柔的不像个真人,大方的也不像个真人。   郑雪恍惚间觉得柏易身后张开了两扇大翅膀,身上带着圣光,不像人了。   最终母子俩还是挪到了院子,捧起碗就开始狼吞虎咽。   柏易则是自己盛了小碗饭,吃了两块肉就饱了。   倒是郑雪和浩浩,明明看起来瘦小,胃却像是无底洞,一大盘肉,最后连汁水都拌着饭吃得一干二净,要不是因为不是一人一份,估计连盘底子都要舔干净。   吃了肉,柏易就去倒了两杯冷茶,又给浩浩接了一杯温水。   郑雪和浩浩吃完了才发现自己吃的太干净,都不好意思了,以前跟人抢吃的,抢得再狼狈也不会觉得羞耻,那都是活命的食物,在活命面前,有什么值得羞耻的。   可现在,他们又找回了羞耻心。   郑雪捂嘴打了个嗝,她小心翼翼地去看柏易,讨好地说:“你以前是大厨吧?”   柏易被讨好的很舒畅,喝了口茶,眉眼含笑地说:“不算,只是自己喜欢。”   郑雪也不问食材和调味品哪里来的,只看对方孤身生活,还有米有肉就知道对方肯定有依仗,她在末日活了这么久,知道什么该问什么不该问,有时候没命,就是因为知道的太多。   不去问就不知道,不知道就不会有危险。   人人都有秘密,何必去寻根问底?   郑雪虽然瘦,但手上竟然还有些力气,柏易随便给她找了个砍柴的工作,没想到她很快就把自己和儿子住的平房院子填满了。   植被退化,草没了,树也枯了,全是死树,砍柴确实很方便。   就是缺水。   柏易现在每天都要把井再向下挖一两米,井干得太快了。   郑雪也跟柏易说:“水比吃的贵。”   “外面的土地也不能耕种,只能找以前就在室内的土,没有接触土地的那种。”   “盆栽的土,或者公园里水泥地上铺的土,这种可以用,收集起来还能种点吃的。”   虽然看起来不多,但如果把一个城市的都收集起来,供几百个人耕种,其实是够的。   但水不一样,现在不下雨,河床也干了,打一百口井,也不一定有一口井能出水。   有一口能出水的井,这就是很大的财富了。   郑雪还说:“但是现在就我们三个人,不能用水去换东西,不安全!”   她吃够了人性肮脏一面的苦,觉得这里就是世外桃源,但也知道三个人的桃源不够安全,没有足够的人手创造价值,靠着一口井和柏易不知道什么时候会用完的资源,一定会坐吃山空,于是她想出了一个办法。   “我们可以去别的城挖墙脚。”郑雪压低声音说,“那些身强体壮的挖不过来,我们可以挖些小女孩小男孩过来,也能干活,要不了两年就壮实了,比找身强体壮的划算。”   “身强体壮的那么要价高,要么转过头就把我们抢了。”   柏易觉得这也是个办法——他是很需要人的,没有人,这么里的名头就打不响,就吸引不到严凌。   但柏易还是觉得危险,他一个人还好,年轻,动作快,身手还算矫健,打起来也不怕,打不过还能跑,但如果带上郑雪和浩浩,那就麻烦了,但如果不带——他又不认识路,不知道“城”在哪儿。   现在指南针都已经失灵了,柏易倒知道看星象赶路的办法,然而只是知道,不会。   郑雪从衣服的夹层里掏出一张本省地图递给柏易:“上面画了红圈的镇都是城。”   最近的一个城靠走路得走一天一夜。   走的时候,柏易给母子俩留下了榨菜和干饼,这些不容易坏,干饼还很有饱腹感。   水也打了十几桶,柏易不在,这井估计又要干了。   郑雪和浩浩送了他挺长一截路,郑雪还说:“你要是过五天还没回来,我们就去找你。”   柏易连忙拒绝:“你一个人就算了,还带着孩子,不要冒险,你们要是吃的吃完了我还没回来,你们就走吧,找下一个地方。”   柏易白天赶路,晚上去空间睡觉,睡两个小时就起床继续赶路。   终于在第三天的上午到达了最近的“城”。   城被土泥墙包围着,这就是“城墙”了,还是个不小的工程,估计是因为这个镇上没有水泥和砖块,所以才用的土泥。   城墙后面还有一个木头搭的瞭望塔,上面的人正拿着望远镜左右巡视。   柏易挥了挥手。   一个打扮干净,全身上下没有一个破洞一个补丁的年轻人只身来到城外,怎么看怎么有阴谋,守城的不敢放他进去,就在门口冲他喊:“你谁?干什么的?来干嘛?”   柏易:“我从前面的城过来,来找你们换东西。”   虽然是末日,但商品交易还是有的,有的城缺水,有的城缺粮,有的城缺日用品。   而且他什么都没带,看起来倒很像是打前锋的。   “你等等!我问问!”守城的人连忙让人去找城主。   不过柏易觉得城主这名头听起来响亮,还不如叫镇长,比较接地气。   等了大半个小时,城门终于开了,其实就是两面开的防盗门,如果谁的开锁技术好,这门就没用了,所以才需要一天二十四小时有人看着。   出来接他的是个年轻人,长得不错,唇红齿白,个头不高,但气质很好。   “我姓何。”年轻人自我介绍,柏易也介绍了一遍自己。   城其实还是镇子,只是打扫干净了,街道的水泥地上铺满了土,估计是从大城市运过来的,多数人都在耕种,其他人估计在房子里做手工活,比如编些竹筐草鞋,以及做点背包衣服什么的。   柏易看了一圈,觉得这个城还挺好。   “你们城有什么?”何清问他。   柏易:“有种子,肥料,还有棉絮。”   何清又问:“有水吗?”   柏易摇头:“不多,自己都不够用。”   何清叹了口气:“肥料和种子还有棉絮我们都要。”   现在城里的人越来越多了,都是拖家带口来的,收一个就要收一堆,如果资源够,那人手就能成为劳动力,人越多越能良性发展,但资源不够啊!   壮劳力都吃不饱,那些身体孱弱的只能吃点豆渣饼之类的东西,身体就差了。   良性循环没进入,恶性循环倒有了。   可是让他把人赶出去,他又良心不安,做不到。   何清本来是个小偶像,末日的时候他带着家里人想去乡下,结果他的粉丝——不得不说粉丝的力量有多大,竟然一个个也拖家带口追他来了,势要把追星进行到底。   他本来就胆小,但是被一堆极相信他的粉丝推着,也只能带着他们找到这个荒废的镇,建了个城。   好在他的粉丝里还有不少是年轻男人——鬼知道他们为什么粉他,他刚开始还很担心自己屁股的贞|操,但一路胆战心惊的干下来,也积累了点经验。   至少不杵了。   何清就问:“你的城大不大,还能不能收人?”   柏易不可能坦白自己的城就三个人,也没有城墙和能耕种的土地,于是很不要脸地说:“还能收,不过不能多。”   何清一喜:“那我让人跟你回去考察。”   他要把人送走,就要看到目的地,不能让人过去比在这儿过得还差。   柏易觉得自己遇到了个真圣父,非常佩服:“那我要先回去说一声,等那边同意了我再过来。”   何清点头:“应该的应该的。”   他其实没和外面的城打过交道,也不太懂,但是自己人要去别人的地盘,是应该提前打个招呼。   这个何清实在是没什么心眼,估计是被粉丝们保护的太好了。   只希望他傻人有傻福吧。   如果好人没好报,那也太惨了。   于是柏易提醒道:“何先生以后看见陌生人,还是要警惕小心些比较好。”   何清叹了口气:“我们太缺东西了。”   如果不缺东西,他也不想和外面往来,外面太乱,他这里又没有热|武器,自保都很困难,但是为了让城里的人都能活下去,他必须跟外面打交道。   柏易越听越觉得佩服。   反正他做不到。   何清还给柏易安排了房间,就在原本镇上的宾馆里,打扫的还算干净,也有床上用品,就是水少,只给他倒了一小杯水,估计两三口就没了,但是有水招待,晚上还给他送来了烤土豆,已经算是非常高规格的礼遇了。   就在柏易正准备睡觉,明天早点起床赶路的时候,外面忽然吵闹起来,有喊声,有叫声,有脚步匆忙的跑步声。   柏易连忙穿上鞋往外跑,在街上抓住一个人就问:“怎么了?出什么事了?”   被他抓住的人是个女孩,一脸眼泪,手里还死死抓着一把镰刀,对他说:“外面有人来了,他们有枪!”   女孩擦了把泪:“我们要去城门口,如果他们硬闯进来,就拼一拼。”   女孩还说:“你要是不去城门口,就去钟楼,老年人和孩子都在里面,你要是跟我们一起去城门口,就去找个趁手的武器。”   估计不是第一次遭遇这种事了,女孩咬牙切齿地说:“我不跑了!我跑了几个城,好不容易安定下来,我就是死,也不跑了!”   柏易一愣,女孩已经跑向城门口了,她身后还跟着不少年轻人,有男有女,手上的武器也千奇百怪,有镰刀有斧头,还有锤子和木棍。   他们不是不知道这些东西在枪面前没有一敌之力。   只是都不想跑了。   说是勇气,其实不如说是绝望。   柏易想了想,叹了口气,如果换做以前的他,肯定不会管,躲进自己的空间,等事情结束后再出来。   他看到别人受苦,也会说一声可怜,但他没有同理心,做不到共情。   就像人类看动物世界,老虎吃了羚羊,也不会代入到羚羊,觉得老虎可恶,羚羊可怜。   但现在,他似乎稍微有点感触了。   他会想到章厉,如果章厉也是这群年轻人中的一员,他会怎么样呢?   看来我骨子里其实是个好人。   柏易一脸镇定的想。   然后他爬上了瞭望塔,拿出了夜视望远镜。   确实有不少人在城墙外面,全都是壮年男性,没有一个老弱病残,身上穿得是迷彩服,脚下踏的是厚底长靴,手上都端着抢,似乎只等一个机会,就要冲进去了。   就在柏易仔细观察的时候,这些人里忽然有人抬起了头,看向了他的方向。   两人隔着夜空对视,不过柏易能看到对方的眼睛,对方只能看到瞭望塔上有个人影。   柏易又掏出了一个扩音喇叭——高科技他没空分辨用途,只能找这种知道用途又好使用的。   他喊道:“远来是客,客人想要什么?”   不过对方没有喇叭,说什么他也听不见,于是他又说:“我出来跟你们谈。”   反正他有空间,死不了。   柏易这时候突然觉得任务系统对他也不算太坏,毕竟如果没有空间,他大约只能找个城待下去,每天种地挣口吃的,肚子都填不饱,估计也没精力去找人。   他也没从城门走——没人会给他开门,于是他只能顺着墙爬下去,腰上系着一根绳子,落地的时候把绳子一抛,绳子就落了下来,不可能原样爬回去。   虽然没有灯,不过有月光,还算亮,能看得清路和人影。   柏易朝着那群人走过去。   十几把枪的枪头都对准了他。   柏易举着双手,做出了一个投降的手势,脸上的笑在黑暗中看着十分阴险,他自己浑然不觉,走到距离那群人十米的地方停下了脚步。   “你们想要什么?”柏易收敛了笑容,表情端正严肃。   他个子高,身材劲瘦却不失美感,手臂肌肉流畅,没有饿得脱了型。   一看就身手矫健。   他等了几分钟,那边才终于回话了,柏易只看见站在最中间的人抬起了手臂,其他人就刷地把枪放下,那个人穿着一条迷彩长裤,上身是黑色背心,一头黑色短发,身材跟柏易有点像,但是要更高一些。   离得远,又是晚上,柏易看不清对方的脸。   然后他就听见了对方沙哑低沉,又充满磁性,十分性|感的声音。   “要吃的,水,盐也要。”对方十分不客气。   城里虽然有两百多人,但真的打起来,根本不能和持枪的十几个壮汉比。   柏易点头:“我去问问。”   于是他走到城门,隔着门对里面的人说:“他们想要食物,水和盐。”   里面的人大喊:“没有!让他们滚!”   现在把这三样送出去,那就真的只能困在城里等死了。   他们刚种出来一批土豆,还以为今年能过得好一点,绝对不可能拱手让人。   柏易叹了口气:“你们再商量商量,商量好了回我一声。”   里面不吭声了,估计商量去了。   其实换做柏易,也觉得不好拿主意。   给了,暂时可能没事,但也可能有事。   而且只要给了,对方就知道这个城好欺负,有事没事找他们要,他们怎么办?   不给,对方现在就能冲进去,到时候更惨。   其实现在就是让他们选择是钝刀子割肉,还是直接来一刀。   “严哥,这么麻烦干嘛?冲进去抢就完了。”壮汉挠了挠后背,声音粗犷,“听这个小白脸逼逼啥?”   柏易忽然快步走过去,问道:“姓严?严凌?”   他也就是碰碰运气,姓严的虽然不多,但也不少,不过能领着这么多人,还都是壮年男性……   严凌看向柏易,他眉头微皱,显然不记得自己认识这么个人,他重新把枪拿起来,枪口对准了柏易的头:“是我。”   柏易:“……”   这个重逢的场面半点不感人。   他只能再次把手举起来,微笑道:“我姓柏,柏易,以前跟你一个学校。”   这显然没能忽悠到严凌,严凌黑色的眼眸紧盯着他。   柏易适时地问:“饿吗?吃泡面吗?”   壮汉们齐齐咽了口唾沫。   因为缺水,所以食物都是干吃,大米饭这些就别想了,基本都是烤或者火堆燃过的灰烬里闷,怎么不费水怎么来,泡面也都是干吃。   可即便是干吃,泡面也很好吃。   严凌把枪放下,他一步步逼近了柏易。   柏易看到了对方右臂上的黑色纹身,纹身看不清究竟是什么,只能看到大片黑色狰狞如爪。   他的手臂上布满伤痕,有刀伤,也有枪伤,愈合后也留下了无法磨灭的痕迹。   柏易保持着微笑,心里却不舒服——如果他到的是末日初期,是不是就能一直保护对方?   对方的父母和朋友们就不会死,可以找一个地方安居,柏易有空间,可以给他打造一个世外桃源。   “你哪儿来的物资?”严凌的枪口抵着柏易的额头。   柏易:“我有自己的路子,跟后面的城无关,你放过他们,我全都给你。”   这话说的大义凛然,柏易都快被自己感动了。   严凌双眼冷漠地看着他。   柏易一直保持着微笑。   严凌对后面的人:“把他看好。”   这话落音,后面就走出两个壮汉,一左一右地架住了柏易的肩膀。   可惜柏易比他们长得高,这么一架,倒像是两个壮汉抱住了他的胳膊。   众人:“……”   “好像不太对……”   “是有点奇怪。”   他们没搞懂到底哪点奇怪。   这些人都带着帐篷,很快就在附近扎了营,柏易双手被负在伸手,绑住了手腕,好在没有绑脚,不然就只能像毛毛虫一样挪动了。   一群大汉把他围在中间,看他的眼神像是在看一块肥得流油的肉。   他的面前摆着一把钓鱼用的折叠椅,严凌正双腿岔开地坐在上面,居高临下地看着柏易。   “物资呢?”严凌拿出一把匕首,用刀背挑起了柏易的下巴,他面无表情,像是个冷血的惯犯,“骗我的代价估计你付不起。”   柏易一脸恐惧地往后缩,在心底给自己的演技点了个赞。   “都在前面的镇子上,我不可能带着物资到处跑。”   “严哥,那儿肯定有他的同伙。”   “说不定就是引我们上钩。”   “我们拿着枪他都不怕,肯定有更厉害的东西。”   “说不定他们人人都有防弹背心。”   柏易:“……”   好歹以前也学过讲文明树新风,怎么末日一到,所有人都变成阴谋论拥护者了?   这他还怎么骗人? 第60章 末日美味珍馐(三)   柏易成了俘虏,严凌他们相信他有物资,但并不相信他的“大方无私”,全都认为他一定身怀巨大阴谋,可能要把他们这一伙人一网打尽,于是这群人准备“黑吃|黑”。   是夜,柏易坐在帐篷外——帐篷数量有限,他这个俘虏想都不用想,只能在外面将就一晚,还有两个壮汉就在帐篷里吃着干粮看管他。   柏易抬头,夜空没有星星,只剩独个月亮挂在黑幕上,月光如水,冷淡的撒向大地。   “你那都有些什么?”其中一个胡子长满下巴的壮汉问,“吃的有哪些?军粮有没有?水够不够?有枪吗?”   柏易听见营地里的呼噜声,知道其他人都睡了,就他们三个还清醒着,于是也不装闷蛋了,压低音量问:“想吃夜宵吗?”   大胡子嗤笑一声:“吃什么?现在能吃的就剩你了,把你杀了吃肉?”   另一个小眼睛却问:“你身上还有干粮?”   柏易摇头,但言之凿凿地说:“我出来的时候在墙边扔了个包,里头放着水和吃的,你们留一个人看着我,一个人去拿,那一包东西都归你们。”   两个人有些心动了,但是又怕柏易图谋不轨。   柏易就又劝:“你们有枪,我没有,怕被我赤手空拳打死吗?”   于是两人对了个眼神,小眼睛去找包,大胡子看着他。   小眼睛拿着手电筒走了,用电池的手电筒还能用,就是电池不好找,两人才有一个电筒。   大胡子等小眼睛走后才问柏易:“你以前是干啥的?”   柏易:“大学毕业后就自己创业,没创出个名堂就世界末日了。”   大胡子高兴了:“幸好我没找到工作,不然多亏啊。”   大胡子话多,说了不少,但都只围绕他自己,没有透露一星半点关于这个团体的信息,他父母离婚离得早,从小他就在各种家庭寄居,在每个家庭都待不长,对父母没有感情,读大学也是三流大学,好不容易混完日子,又因为专业等等原因找不到工作。   就在他以为自己要回家乡种田的时候,末日来了。   他倒不觉得末日不好,因为末日来了,所以他现在有一堆兄弟。   都跟亲的一样好。   也没有所谓的亲戚在他耳边叨叨叨。   更没有从小把他丢在别人家的父母打电话告诉他以后要孝顺。   就像一只脱缰的野马,他觉得自己迎来了自由。   不过他很同情柏易:“末日没来的时候,你肯定很受欢迎吧?”   说完又幸灾乐祸:“现在还不是跟我一样,不对,比我更惨。”   这人话之多,很可以去表演单口相声。   柏易:“渴吗?”   大胡子咽了口唾沫,老实地点头:“渴。”   柏易:“没水。”   大胡子:“……”   好在小眼睛很快把背包弄过来了,这背包是柏易从空间里甩出来的,里面背包太多,他也不知道甩出来的是哪个,现在看着小眼睛拖着一个等人高的超大型背包,就跟蚂蚁扛着一块超大蛋糕的感觉差不多。   虽然又重又大,但小眼睛的眼底都冒着绿光了。   他一边艰难前行,一边拼命朝大胡子挥手。   大胡子看了看柏易,又看了看小眼睛,一狠心,拿绳子把柏易的脚也捆上,就以百米冲刺地速度朝着小眼睛冲了过去,两人一起把背包拖回来。   背包里有很多东西,食物和水,以及药物等等,可以算得上是应有尽有。   东西还是柏易整理的,就是准备着应对不时之需。   两人从背包里掏出了水和干面包片,狼吞虎咽地吃起来。   虽然在团队里每天也有吃有喝,但也仅仅能保证生存跟活动,想完全吃饱简直就是痴人说梦。   尤其是很多城现在就种收获最多的作物——红薯和土豆,所以食物也很单一。   烤红薯,红薯干,烤土豆,然后就没了。   他们吃了两包干面包片,又一起喝完了一整瓶水,满足地长舒了一口气,然后开始翻包里的东西,里面竟然有米,有肉干,还有真空包装的鲜肉。   大胡子和小眼睛不敢动这些东西,他们商量着要不要现在把老大叫醒。   “老大有起床气……”   小眼睛咽了口唾沫:“你去告诉严哥,我不去。”   大胡子也很害怕:“他打我怎么办?”   小眼睛:“你用屁股对着他,你屁股肉厚,应该不疼。”   两人商量了一会儿,商量不出结果,愁眉苦脸地看着对方。   营地鼾声冲天,现在找谁都不合适。   还是柏易说:“要不然你们带着我去找他,我把他喊起来,就是挨打,也是我挨。”   大胡子和小眼睛看柏易的眼神都不一样了——这他娘的是个勇士。   他们颇为感动地把柏易脚上的绳子解开,架着他的胳膊走到严凌的帐篷前。   “喊吧。”大胡子一脸激动。   小眼睛也说:“待会儿严哥打你,你就躺地上,说不定能好过点。”   柏易:“……”   这个世界的严凌脾气到底坏到了什么程度?   起床气有这么大吗?   但他还是喊道:“严凌,起床吃饭了!”   这声音足够大,整个营地的鼾声都停了一秒,随后声音又起来了。   面前的帐篷被人从里面拉开了拉链,一双长腿先迈出来,对方脱了背心睡觉,裤子没脱,在月光下精壮的体魄尤为动人,连臂膀上的黑色纹身都显得性|感神秘。   严凌眉头紧皱,眼底发黑,嘴唇向下紧抿,声音冷硬到了极致,他没看柏易,反而看向大胡子。   大胡子紧张的腿都有些抖,连忙说:“我们找到了这人丢在城墙旁边的背包,里面有不少东西,有米有肉,还有水和药,连野营的炊具都有!”   他越说越兴奋,腿也不抖了。   柏易看着严凌,一脸微笑地问:“吃宵夜吗?”   他的表情太过自然,好像还是末日前,邀请兄弟去外面撸串。   “有烧烤工具和调味料。”柏易很认真地发出邀请,“啤酒也有几罐。”   严凌深深地看了柏易一眼,没有发火,也没有打人,反而迈开步伐:“走。”   大胡子和小眼睛都松了口气,然后挂着一脸胜利表情,架着柏易又往外走。   虽然吃了干面包片,但干面包哪有肉好吃?哪有烧烤好吃?还有啤酒呢!现在谁舍得用粮食酿酒?能吃烤串喝啤酒,简直就是人生至高享受。   柏易把烧烤架拿出来,又拿出铁签,穿好肉之后就放到炭火烧烤。   肥瘦相间的肉嗞啦作响,油被火舌舔|舐,火苗越冲越高,即便还没有放调料,那股霸道的肉香也占据了人的所有感官。   单纯的肉的香味令人口齿生津。   柏易站在烧烤架前,他挥动着手臂,不像在烤肉,更像在弹琴,明明身边烟雾缭绕,但并没能给他染上多少烟火气。   大胡子乱咽唾沫,小眼睛张着嘴,眼睛泛着绿光,他们都舍不得眨眼。   在这里就算能吃到肉,打来的猎物也一个比一个小,肉都柴了,更不可能吃到肥肉。   柏易刷上调味料,那股肉香就越发冲鼻。   辣椒的香气,孜然的香味,炒过的白芝麻,还有调过的烧烤酱,所有调料融合在一起,味道却不显复杂,反而香气扑鼻。   香料是人类最伟大的发现之一。   考好的肉泛着油光,上面均匀的刷上了调味料,柏易转身,在烟雾中冲他们招手:“烤好了,自己过来拿。”   严凌却宛如发号施令般命令道:“你先吃。”   柏易一边说:“疑心病要不得。”   一边自己吃了一口肉,不知道是调味料的原因,还是碳火的原因,烤肉的味道比以前烤的更香了,瘦肉有嚼劲,越嚼越香,肥肉并不油腻,反而更香,在嘴里瞬间就化了。   柏易咽下之后说:“看,没问题。”   大胡子已经忍不住了,他一脸兴奋,狂咽唾沫:“严哥,我吃一串,就一串。”   小眼睛瞪了一眼大胡子,他表忠心表晚了,但也跟着说:“我也只吃一串。”   严凌拿起一罐啤酒,拉开开口,几乎两口就喝完了一罐啤酒。   大胡子和小眼睛已经开吃了,他们动作豪迈到了惨绝人寰的地步,也不怕烫,一口就把一串都塞进了嘴里。   只有柏易端着餐盘走到严凌旁边,餐盘上放着几串烤串,他低头看着严凌,在对方身上寻找自己熟悉的印记,然后他带着笑意问:“介意我坐下吗?”   严凌没有理会他,柏易倒是很自然地坐下去,半点没有自己是阶下囚的认知。   他问严凌:“你们就准备一直这样?一直走,一直抢?哪天遇到人比你们多的,枪比你们多的怎么办?哪天抢不动了怎么办?”   严凌又拉开了一罐啤酒,柏易伸手:“给我一罐。”   严凌看了他一眼,给他也拿了一罐。   柏易:“没想到找个地方安定下来?”   严凌嘲讽地笑了笑:“把自己养肥,再让别人来抢?”   柏易微笑:“总比现在好。”   严凌把喝空的易拉罐放到地上,他已经很久没有休息过了,也不知道放松是什么滋味,他身后这么多兄弟,都指着他过活,这担子太重,重的他快要失去理智了。   他现在还能管着他们,只抢粮和必需品,还能给被抢的城留下对方能支撑到下一个收获季节的粮食。   但总有一天,他们会完全把道德人性抛在身后,人会退化成兽。   严凌不觉得自己能永远管住他们。   等他们发现,没了他,他们能抢到更多东西,更吃得更饱,过得更好……   严凌自嘲地笑了笑。   柏易:“找个地方停下来吧,你们这么多男人,又有武器,就算建了城也不会吃亏,就算别人来抢你们,你们不能黑吃|黑?”   严凌伸出手,柏易不由自主向后仰,但严凌的手已经掐住了下巴。   柏易稳住了身形,他脸上依旧带笑,心里却不由一震。   他熟悉这个眼神。   章厉……   他还记得章厉第一次正眼看他,那漆黑的眸子,带着警惕和漠视。   严凌的眼神跟他如出一辙。   柏易不由自主放轻了声音,他的手搭在了严凌的手腕上:“我有很多物资,都藏在前面的镇子上,我都给你。”   他有的一切,他都愿意给对方。   以前柏易认为这世界上没有纯粹爱情,两个人的婚姻除了爱以外,还要考虑很多东西,比如双方的家庭,双方的工作等等,利益和爱交杂在一起,等某一天爱褪去,个人利益就占了上风。   爱情是个奇怪的东西。   它有时候轻如鸿毛,不值一提,没了这个,还有下一个。   有时候它却重得让人承受不起。   柏易的眼神温柔到了极致,严凌松开了手,冷笑一声:“我对男人没兴趣,别打错主意。”   柏易:“……”   严凌拿起一根串,两口就吃干净了。   大胡子和小眼睛显然没像他们说的一样一人只吃一串,趁着柏易和严凌说话,能塞多少塞多少,本来烤的就不多,除了餐盘上的以外,全进了他们两人的肚子。   然后他们收拾了东西,准备毁尸灭迹。   不然明早被兄弟们发现,不知道怎么解释。   说自己吃独食?那怕是屁股要被打成四瓣。   严凌只吃了一串肉,剩下的还有十几串,他也不在意大胡子他们吃了多少,只让小眼睛给兄弟们一人送去一串,虽然不多,但也能尝个肉味。   大胡子和小眼睛脸瞬间就红了,他们吃独食的时候可没想到兄弟们。   于是大半夜,大胡子和小眼睛挨个帐篷送烤串。   严凌回帐篷前看向柏易,柏易也看着他。   “明天你带路。”严凌眼角凌厉,“有一点不对,你这条命就交代在我手里吧。”   柏易很是老实,甜言蜜语张口就来:“死在你手里,我也不算亏。”   严凌一怔,一脸嫌恶地看了他一眼。   头也不回地走向自己的帐篷。   柏易一个人在外面吹了一晚冷风,还是大胡子看他可怜,又给自己烤了肉,就让他到帐篷里休息,一个晚上的时候,柏易就跟大胡子和小眼睛混熟了。   小眼睛等柏易睡了以后悄悄对大胡子说:“我觉得他人挺不错的。”   大胡子也说:“他要不是个骗子就好了,也能成咱兄弟。”   小眼睛叹了口气:“也不知道咱还要这样多久,天天到处跑,太累了。”   大胡子看着外面的夜色,揉了把脸:“这谁知道?”   再乐观,生活也是一潭死水。   他们都在害怕,如果自己受伤了,或是生了病该怎么办?   他们没有一个地方可以修养,如果拖了队伍后腿,还能不能活下去?   嘴上说的洒脱,但谁又能真正不怕死?   第二天一早,严凌就告诉了壮汉们他的打算,他们先带着柏易去柏易说的镇上,如果沿途有任何不对就撤。   顺便又威胁了一遍柏易。   壮汉们没有意见,他们还在回忆昨晚吃的那一串肉。   不少人今早起床的时候还以为那串肉是梦。   既然肉是真的,背包里的食物和药品也是真的,他们对柏易的说法就信了几分。   他们也清楚如果是阴谋,他们很可能会被一网打尽,但是一个拥有物资,有土地,有水的地方,他们无法拒绝。   在极度缺水的时候,哪怕知道水里有毒,喝下去就会死,大多数人还是会选择喝。   哪怕下一秒就会死,也要喝个痛快。   柏易给他们勾勒的,就是一个近乎完美的世界。   他们每天东奔西跑,把脑袋拴在裤腰带上,干着违背良心的事,求的难道就是当一辈子的抢匪吗?   把帐篷收起来以后,他们就带着柏易沿着公路行走起来。   公路上停了不少车,里面的汽油早没了,就算还有,就算车还能开,也没有路了。   烈日炎炎,柏易额头的汗不停滴落下来,大胡子和小眼睛负责看管他,他们俩都被晒得皮肤泛红,一边走路一边喘气,大胡子骂道:“不知道什么时候入秋,这什么破天气,白天热得要死,晚上冷得要死。”   小眼睛也喘:“你少说点话。”   大胡子舔着嘴唇,他嘴皮已经干了,汗带走了身体里不少水分,他们能喝的水十分有限,渴得不行了才能喝一瓶盖,要么就是在嘴皮上沾一点,润润唇,好像这样就不会渴了。   小眼睛木瞪瞪地看着前方:“夏天比冬天好,冬天之前要是没找到落脚的地方,咱们就冻死吧。”   冬天会有暴风雪,还会下冰雹,到了冬天哪儿都去不了,出去走不了多久就会被冻成人棍。   只能在室内靠烧柴取暖,拉撒还必须就近。   食物也少,去年冬天就冻死了六个人,那六个是体格最好的,所以睡在离火堆最远的地方。   结果早上起来一看,都没了呼吸。   小眼睛不敢再想下去,汗已经这么多了,不能再流眼泪了,浪费身体里的水。   一年四季,最好过的是夏天,最难过的是冬天。   夏天虽然热,但各城的红薯土豆都收了,是最富裕的时候。   到了冬天,如果不是室内,没有温室大棚,无论什么土地都种不出粮食。   柏易的手还是被捆着,但他身上没有背东西,所以还算轻松。   大胡子他们都背着包,上面架着收好的帐篷,包里放的都是衣物和自己的用品。   至于柏易那个巨大的背包则是弄了个木板车,两个壮汉拖着走。   他们白天在走,晚上也在走,不像柏易之前还会休息,就这么日夜行走,很快到了镇子上。   镇子荒凉,看不到土地,也看不到溪流,更看不到人。   柏易的下巴上抵着一把刀,严凌表情凶恶,刀尖挑破了柏易的皮肤,鲜血顺着刀背蜿蜒而下,滴落在干涸的土地上,晕开一朵朵血花。   严凌一路也没有喝水,声音沙哑干涩,却带着浓浓的愤怒和凶狠:“你骗我。”   柏易能感觉到自己的皮肤像纸一样被刀划开,如果严凌再用力一点,再深一些,他的动脉就完了,柏易指向自己的平房:“东西都在屋子里,你可以派人去找。”   “我有改良土地的办法。”   “水井还能向下挖,只要挖得够深,就会有水。”   柏易看着严凌的眼睛,目不斜视。   两人对峙了几秒,严凌收回刀,柏易捂住了自己的伤口。   “磊子和赵洪跟我过去看看,把枪带上。”严凌把背着的枪拿到手上,带着人朝柏易说的平房走去,他们一路走一路观察周边环境,寻找人的踪迹。   这里有的大门敞开,有的关着,没有人居住的痕迹。   他们踹开平房的木门,走进了屋里。   磊子忍不住惊呼一声:“卧槽!他这是把超市都搬过来了吧?”   地上摆着的全是桶装水和食物,还有很多衣物,柜子上也摆满了日用品和药品,还有数不清的泡面跟挂面。   这种平房的堂屋很大,摆的满满当当,下脚的地方都快没了。   严凌:“磊子回去,让兄弟们过来。”   磊子欣喜若狂地笑道:“马上去!”   只要那个俘虏说的是真的,这里的水井还能出水,他又有改造土地的办法,他们就能把这个镇子变成他们的家。   磊子兴奋地往外跑,自从末日来临以后,他从未这么快活过,好像充满了力量,什么都能干。   或许有的人喜欢吃风饮沙的逍遥日子,但这个日子,他是不想过了。   他宁愿自己种地,只要能吃饱肚子,冬天不冻死,受伤了,累了,有个休息的地方就足够了。   磊子跑回了兄弟们在的地方,他双手撑在膝盖上,不停喘着气,平息了一会儿才指着柏易说:“他没撒谎!快过去!咱有家了!”   众人鸦雀无声。   沉默了那么几秒之后,徒然爆发出巨大的欢呼声。   他们的疲劳突然消失了。   好在在沙漠中行走的人看到了绿洲。   拼尽最后一点力气都要冲过去。   只有柏易捂着脖子,看向镇子的方向。   幸好伤口不深,血已经要止住了。   柏易脸上带笑,在心里咬牙切齿——   将来你可别后悔。 第61章 末日美味珍馐(四)   脖子上的伤不再流血,结好了痂,柏易照着镜子,解下了纱布,他的指尖触碰着那道伤口,及时伤好了,大约也会留下一道疤痕,他细细地抚摸着,然后微低下头,轻轻地笑出了声。   他闭上眼睛,在眼睛闭合后的黑暗中,他看到了章厉,章厉的五官变换,渐渐变成了严凌。   严凌用刀挑起他下巴的时候,那双冷酷无情的眼睛,那冰冷刀刃接触到皮肤时的感觉,柏易不觉得愤恨,他只觉得头皮发麻。   他喜欢对方那样的姿态,那强大的,冷酷的,无可比拟的姿态。   柏易细细擦干手指,整理好衣服后走出了房间。   这间平房堆放的所有物资都被挪到了一间仓库里,每天都有两人看守。   他们回来的时候郑雪带着儿子在外面砍柴,郑雪他们半夜回来,被抓了个正着。   被盘问一夜后,他们得以留了下来。   换上干净的衣服,柏易走在荒凉的街道上,不像是正在经历苦难,而像是哪家的公子哥出来体验生活,他与这里的环境格格不入,跟严凌那边的人也没有半点相似的地方。   他总是带着笑,无论面对谁都会眯起眼睛。   ——在经历过末日的人看来,他是个极为阴险的人。   “你在这儿干什么?”柏易走到严凌身边,两人并肩而立,柏易目光温柔似水,其中饱含深情,当本人没有掩饰时,这眼神就明显的一眼即知。   严凌斜眼了柏易一眼,他紧抿着唇,厌恶至极:“别给脸不要脸。”   柏易耸耸肩,脸上并无受伤神情,他叹气道:“我把全副身家都拿出来了,就算你讨厌我,也不要做的这么明显,我会受伤的。”   严凌冷笑一声,不再回话,他只是看着兄弟们把土在水泥地上铺平,一层又一层,直到土厚到能种植红薯和土豆。   “这样的生活不错吧?”柏易轻声说,“按照你们原本的活法,总有一天人会变成兽。”   严凌迈步走了出去,他实在懒得听这个人的废话,他已经十分不客气的告诉过对方,他对男人不感兴趣,可这人恍若未闻,总能凑到自己身边来,无论怎么威逼都不为所动。   末日来临后,两个男人搭伙并不少见。   但并不是真正过日子,不过是凑在一起满足一下生理需求。   严凌觉得恶心。   柏易看着严凌的背影,也转身离开。   两人一人朝南,一人向北。   “柏先生今天也要做饭吗?”郑雪把柴塞进灶膛里,男人们大约是看她生得矮小瘦弱,也不让她干重活,于是她的日常工作从砍柴变成了给十几个男人做饭。   浩浩牵着妈妈的衣摆,朝柏易露出一个腼腆的笑容,孩子虽然小,但已经学会分辨善意与恶意了。   柏易揉了揉浩浩的头,给浩浩递了一颗糖。   浩浩眼睛都亮了,他咽了口唾沫,把糖放到鼻下仔细地闻了闻味道,然后把糖放进了自己的裤兜里。   郑雪:“我帮你烧火吧。”   她抹了把汗,帮着柏易把火烧起来,才去烧水煮土豆。   水井又被打深了十米,水应该可以用一段时间,如果水线不降就最好。   柏易灶台前,打水把手洗干净,他低着头,昏黄的阳光洒落在他的头顶,他脸上没有表情,专心的沉浸在做饭这一唯一能让他静下心来的活动中。   而郑雪则在一边偷偷看他。   旁边的男人是俊美的,他身上没有哪怕一丝的少年人青涩气息,他温柔又成熟,大方而体贴。   但或许是见得人多了,经历的事多了,郑雪在他身上找到了深埋着的疏离冷漠,那双温柔的眼睛并不存在感情,他像个局外人,游离在现实之外,哪怕他的双脚踩在踏实的土地上,他的身体依旧漂浮在上空。   郑雪转过头。   别人的事跟她有什么关系呢?   他是温柔是冷漠,都和她无关。   柏易做了一道水煮鱼片,鲜红的辣椒和一粒粒小花椒漂浮在汤面上,汤汁红亮,鱼片却是白的,随着汤汁而滚动,在锅里散发出香味。   章厉很喜欢吃这道菜。   柏易把鱼片盛起来。   他有些想他了。   他忽然感到一股无法抑制的悲伤。   这让他想起在他还小的时候,母亲因为乳腺癌入院,还在是早期,治疗的及时,他在得知的时候并没有任何触动,他照顾她,陪伴她,安慰她,支持她度过最艰难的时期。   然而过了几年,他才在一个深夜出了一身冷汗。   他差那么一点就失去她了。   而他在时隔两年之后,才感到紧张和恐惧。   柏易揪住自己胸口的衣服。   他忽然发现,他对章厉那么残忍,他甚至没有多给对方留几句话。   可如果再来一次,他能做得更好吗?   或许对章厉来说,他如果不出现会更好。   然而在茫茫岁月中,他伤过多少真心,他自己也记不得了。   学生时代的感情大胆炙热,他总是礼貌的拒绝着一个又一个真心喜爱他的人。   别人的喜爱并不会让他觉得快乐,他表现的再温柔,也只觉得厌烦。   “你怎么了?是不是身体不舒服?”郑雪连忙扶住柏易的手臂,关切地看着他。   柏易朝她摇了摇头,重新站直了身体,微笑道:“没什么,我先过去了。”   他端着一碗米饭,一碗水煮鱼片,脚下踩着的是布满黄沙的水泥地,耳边是严凌的兄弟们干活时发出的声音,他们大声笑闹着,一边干活一边聊天。   好像未来前途光明,再没什么事能让他们烦恼。   当柏易的身影走近时,男人们哄笑起来,朝着严凌挤眉弄眼。   严凌看了他们一眼,他们连忙嘘声,却在眉间互相暗示,偷笑不止。   “你来干什么?”严凌把柏易引开,他觉得烦躁,却压制着自己的脾气。   柏易镇定地说:“来给你送饭。”   严凌低头:“哪来的鱼?”   柏易:“我养在水盆里的。”   严凌并不相信,他觉得眼前这个男人有太多秘密,他也表现的太过游刃有余,生命威胁也没撬开他的嘴,严凌就不愿意再深究。   只要对方没有恶意,他可以睁只眼闭只眼。   但如果对方打他的注意……   柏易微笑道:“鱼片很嫩,你不尝尝?”   严凌闻到了那股香辣交缠的味道,辣味直冲鼻尖,他觉得这味道十分熟悉,好像他在哪里闻到过,他似乎也尝过这种味道。   柏易的声音像是魔鬼在耳边的低语。   那声音低哑,暧昧,像是浑浊空气中流动着看不清的欲|望集合体。   他引诱着自己的猎物,看着猎物一步步走进设置好的陷阱里。   等严凌回过神来的时候,他已经捧着那碗鱼片,手里拿着的柏易递来的筷子,嘴里充斥着鱼片辛辣又鲜美的味道,他有瞬间的恍惚。   好像这一刻天地生变,他没有坐在布满黄沙的台阶上,而是处在温暖的房子里,坐在餐桌前。   柏易也坐在严凌的身边,他那不值一提的小洁癖已经完全消失了,他并不在意自己的裤子上会不会沾上黄沙,也不在意周边的环境。   “味道怎么样?”柏易偏过头看着严凌。   这是章厉最喜欢的菜色之一。   每次他做这道菜的时候,章厉都会一脸享受。   他想在严凌的脸上重新看到熟悉的表情。   然而严凌不假辞色,他表情冷淡,只有嘴唇微微发红——辣的。   吃了这么久的烤土豆烤红薯,他很久没有吃过除了盐带来的咸以外的味道了。   很快他的眼眶也开始泛红,生理性的泪水挂在眼角。   柏易鬼使神差般地伸出手,拇指轻轻一抹,抹去了那一点温热的泪水。   严凌忽然站起来,他表现的竟然有那么几分无措,但眼底的嫌弃和厌恶没有丝毫遮掩,他口气不善地呵斥道:“柏先生,我想我已经警告过你了,我对男人没有兴趣,对你更没有。”   柏易看着他,柏易的眼中好像有闪烁的光,他想起章厉曾经对他说的话。   柏易说:“如果我去变性的话,那也太丑了。”   严凌觉得这话耳熟,可也仅仅是耳熟,他在离开前又一次警告了柏易。   柏易叹了口气,把碗筷收了起来,他费心做的一顿午餐,对方却只吃了一片,太浪费了。   他自己口味清淡,对这样重口味的菜色实在承受不来。   “那什么……这菜老大不吃的话能给我吗?”大胡子一脸垂涎地看着那碗鱼片和没动过的米饭,哈喇子都快流出来了。   柏易也不想浪费,对他说:“你吃吧。”   大胡子连忙走过去,一脸感动的吃下一口鱼片,幸福的闪着泪花。   大约是吃人嘴短,他一边吃一边对柏易说:“我们老大凶了点,你想追他太难了。”   柏易:“是吗?”   大胡子吃的头也不抬,说话都有些听不清楚:“我们老大可是出名的性|冷淡,晚上可从不参与我们的夜间活动。”   柏易的眉头皱起来,一群大老爷们的夜间活动,能是什么好活动?   大胡子:“他就从来不跟我们一起聊他的经验。”   柏易的眉头放松下来。   大胡子:“队里以前也不是没有想跟老大那啥的……老大赶出去几个才消停。”   大胡子还感叹:“哎,你们的口味实在是太重了!”   无论柏易如何示好,严凌都对他不假辞色。   柏易在夜里敲响了严凌的房门,可严凌甚至没有放他进去。   柏易靠着墙,他仰头望天,那月亮冷冷的看着他,他自嘲地笑了笑。   这世界上好像就剩他一个人了。   像是在现实世界中,无论他做了多少,做出了什么样的成绩,一种无法遏制的饥饿感依旧如影随形,它纠缠他,吞噬他,在长久的时间中,他以为有自己的公司,有自己的事业就可以消磨这种饥饿感。   然而在亚撒和孟骜身边的时候,他从未再有过这样的感觉。   只是现在他独自一人,面对着浩瀚夜空,那感觉又忽然而至,像是老朋友回来探望他,又一次嘲笑他。   柏易偏过头,看着严凌的房门,那扇门严丝合缝,就好像对方的心门,牢牢关着。   如果曾经有人告诉柏易,他会在一个男人的门外等待对方开门,而他心甘情愿,不是为了利益,不是为了利用,他一定会一笑了之,觉得对方得了妄想症。   原来有时候,不是他愿意就足够。   不是他给别人一个好脸,别人就应该以同样姿态回报他。   柏易等了大半夜,那扇门依旧没有开。   里面的人甚至没有发出一点声音。   他摸了摸自己的手臂,在打了一个喷嚏后终于离开了严凌居住的院子。   等他走后,原本紧闭的窗子打开了。   严凌在窗后看着柏易离开的背影,在黑夜中,月光的照射下,那背影显得消瘦,落寞和孤寂。   严凌目光漠然,却不知道为什么,心口忽然一痛。   他的手握成拳头,不知柏易究竟是何方神圣。   柏易越靠近他,他就觉得胸口越痛。   像是脑子有两个声音,一个让他离远点,一个让他再靠近些。   他在久久凝望后关上了窗。   像是关住了另一个世界。   严凌开始吸纳新人了,一个新城的建立需要人手,需要有人种地,有人做手工活,有人去建城墙,他需要强壮的人,需要聪明的人,需要能和其它城打交道的人。   对于严凌来说,这绝对是陌生的。   他不喜欢揣测人心,但同时又认为人心险恶。   他的兄弟们也很警惕,他们吃过人心的苦头,也感受过人心的好处。   但多数时间都在吃苦。   他们不会对任何人降低警惕,无论那人是男是女,是老是少。   “我原本就想用物资和前面的城换人。”柏易坐在长凳上,“用种子,盐和棉絮换。”   严凌没说话,其他人当然更不会说话。   严凌看向柏易,柏易也抬头看着他。   “再去一趟,看能换几个人回来。”严凌看着柏易的眼睛,有一瞬间,他觉得这双眼睛很熟悉,但那感觉很快就消失了。   柏易站起身来,笑道:“好啊,不过我要知道我们能拿出多少东西。”   确定了能换出去的物资之后,柏易就踏上了去和何清的路。   走的时候太阳刚刚升起,没人来送他,他一个人穿过街道,走出小镇,走到堆满汽车的公路上。   他觉得有些不习惯。   他已经很久没有一个人过了。   孟骜在的话,一定会骂他傻,说起来,孟骜其实比他还要自私。   只有他在面前,孟骜才不会计较得失。   柏易的脸上不自觉的带上了笑。   远处的严凌拿着望远镜,他没有错过柏易脸上那一抹和平常不同,格外动人的微笑。   他觉得那笑太过刺眼。   对方这是想到了谁?向自己献了这么久的殷勤,结果也只是做做样子吗?   严凌收起望远镜。   大胡子一边啃着土豆,一边问身旁的同伴:“严哥怎么起的这么早?”   同伴睡眼惺忪,揉了揉眼睛,又打个哈欠:“那谁知道。”   他们跟在严凌的身边时间不短,可依旧不了解严凌。   严凌是个决策者,他们只需要听从他的安排,久而久之,他们自己似乎就没了脑子。   每天东奔西跑,脑袋拴在裤腰带上,实在没有多余的脑力去思考。   “给我拿个。”同伴伸出手。   大胡子递给了他一个土豆,小声说:“那个叫柏易的,好像在追严哥。”   同伴吓了一跳,土豆差点没拿稳,他一脸敬佩:“那是个勇士。”   大胡子朝严凌的方向看了一眼:“我们严哥那是出了名的铁石心肠,漂亮的小姑娘都能推开,别说男人了。”   同伴:“说不定就是因为严哥不喜欢女人才推开。”   大胡子一愣,恍然大悟地说:“有道理!”   同伴咬了口土豆,虽然只撒了盐,但早上起来能吃点东西垫肚子,那就是神仙般的享受了,他满足的长舒一口气:“别管那么多,知道的多了不是好事,还不如想想下一顿吃什么。”   现在没什么娱乐活动,也就靠点八卦维持生活。   大胡子撇撇嘴,不过也不再说话,老实吃完土豆,准备去地里干活。   柏易这次依旧花费了和上次同样的时间,他到的时候依旧是何清亲自接待的他。   “上次那些人呢?”何清还是有些害怕,他这个城里没有武器,就像一块肥肉,如果哪天有人来抢他们,他也不知道到时候该怎么办。   是为了暂时的活命投降,把物资都交给对方,还是为了之后的生活拼死一搏?   这个选择题太难了。   何清不敢选,也不想选。   “他们到我那去了。”柏易温柔的安慰他,“不会再来找你们麻烦。”   何清瞪大眼睛:“去你那儿了?他们抢你们东西了?”   柏易摇头:“没有,他们准备以后就留在我拿,抢来的东西总有消耗完的一天,找个落脚的地方安稳生活比朝不保夕东奔西跑来得好。”   何清松了口气:“你说的对。”   “我带来了种子和盐。”柏易把背包从背上放下来,他当着何清的面把背包打开,里面是一包包的种子和盐,分量不算太多,但对这个只有一百多两百人的城来说已经足够他们用一段时间了。   何清蹲下去,一袋袋的查看,查完之后脸上才有了笑,他对柏易说:“我问过了,有十个人愿意跟你走。”   那十个人都是老人和女人,他们都觉得自己活不下去了,还不如赌一把。   反正最差,也就是死。   不过何清也再三保证,对方竟然愿意用昂贵的物资来换人,肯定不会害他们。   代价越高,就越显得珍贵。   柏易这次没在城里住,他点了人以后就带人往回走。   虽然是老人和女人,但老人的年纪也不算大,真正年纪大的末日的时候就没了,能活下来的,都是五十岁左右的。   女人只有三个,柏易一看到她们就明白了。   估计是前几年受了伤,到现在都没养好,每一个都脸色惨白,嘴上没有一点血色,走路的时候直不起腰,只能弓着背,还有一个竟然带着一个婴儿。   她生了孩子以后干不了活,挣不到口粮,虽然有最低限度的口粮分给她,但她还有一个孩子要养,她没得吃就没有奶,又没有奶粉和米糊糊,她只能带着孩子去赌一把。   当他们看到柏易的时候,原本低迷的精神忽然振奋起来。   柏易穿着干净,身材修长,脸色红润,一看就是没吃过什么苦。   而且柏易彬彬有礼,不因为他们形容狼狈就居高临下,反而关怀备至。   或许跟着这个人,真的能找到一条活路。   柏易看女人走的艰难,就把孩子抱在自己怀里,他对女人说:“他很轻,我抱着不累。”   女人连忙说:“我自己抱,不是我抱他会……”   一个哭字还没有说出口,婴儿就在柏易的怀里睡着了。   他含着自己的手指,一边咂一边睡,在梦里应该能吃饱肚子。   来的时候花了两天,回去则花了四天。   柏易要照顾他们的脚程。   婴儿似乎把他当成了亲人,除了亲妈以外只要他抱。   哪怕在亲妈怀里,也要对柏易伸出手,一双黑白分明的大眼睛紧盯着柏易,柏易只要不伸手,他嘴一撇就能哭出来。   但乖的时候也很乖,柏易低下头,他就会乖乖的给柏易一个吻。   亲在柏易的脸上,还带着小孩子独有的奶香味。   柏易虽然不喜欢小孩,但也不得不承认,如果不是自己的孩子,那还是很可爱的。   这一路所有人都吃着柏易带来的干粮——压缩饼干。   水不多,只能省着喝。   等柏易他们一行踏进镇子的大路,镇子里的人马上就发现了。   他们都看见柏易的怀里抱着一个和他很相似的孩子。   ——都很白。   那孩子眼尾也上挑。   大胡子小声跟身边的人说:“怪不得他愿意一个人去,原来是接情人去了,连孩子都有了,人生赢家啊。”   同伴轻咳了一声,用眼神示意大胡子闭嘴。   大胡子不明所以,一转头,发现严凌正看着他。   他呼吸一窒,身体僵硬,他毫不怀疑,如果他再多说一个字,严凌就会扭断他的脖子。 第62章 末日美味珍馐(五)   “妈的!有人来了!”大胡子把手里的东西一摔,转身就去拿枪,他原来那副憨厚老实的脸忽然变得狰狞起来,手臂上青筋暴起,脸涨得通红。   身边的同伴也在瞬间行动起来,他们早习惯了这样的生活,没有一点慌张拖沓。   严凌嘱咐道:“跟以前一样,磊子带人找房顶,我带人直接过去。”   磊子应了一声,带人走了。   大胡子跟在严凌身边,边走边问:“严哥,直接下手还是……”   严凌目不斜视,大步迈向前方:“看情况。”   坐在院子里的柏易忽然站起来,外面没什么声音,可他就是忽然心慌,慌得坐立不安,他站在院子中间,能听到巨大的嗡鸣声,瞬间天旋地转。   等柏易缓过神,强压下这股心慌,他就已经站在外面的街道上了。   他几乎用了自己最快的速度跑到严凌居住的房门口,敲了十几声也没人应答,这种老房子用的都是木门老锁,他终于克制不住心慌,一脚踹开了木门。   房子里面空空荡荡,没有一点严凌的影子。   出事了。   柏易深吸了几口气,让自己冷静下来。   这个时间严凌不在屋子里,他能在哪儿?   他为什么出去?难道又要出去抢?那怎么也应该白天出发,这样到的时候正好是晚上,有夜色掩护。   但现在是晚上,证明不是他们去抢别人,而是有人来抢他们了。   柏易把刀绑在腿上,又从空间拿出一把手|枪,他没用过枪,但也没时间给他练了,现在是晚上,晚上这么黑,对方也不会有什么准头,而他有夜视眼镜,就装备而言,他这边占优。   他还背上了背包,里面有止血的外敷药粉和绷带。   就算他什么都有,如果严凌真的中了弹,没有医院和手术台,他东西再多也没多大用。   以前他靠脑力吃饭,没想到到了这儿,竟然还要靠体力。   幸好他从未疏忽运动,身体素质还算不错。   练过散打算是加分项。   柏易戴上夜视眼镜,刚向外走,就听见了枪声。   枪声打破了夜晚的宁静,巨大的交火声似乎近在耳边。   已经有人走向街道,慌乱无措地站在外地。   柏易冲他们喊道:“回去!把门窗关好!有人砸门就从窗户翻出去!”   人们这时才反应过来,纷纷跑回屋里。   他们动作迅速,大约也习惯这样的生活了。   哪里都有危险,在哪里都算不上绝对安全。   柏易循着声音跑去,他能看到枪口的火光,在黑暗中如不停闪烁的火色闪星。   “没子弹了!”磊子冲兄弟们大喊一声,“谁那还有?!”   同伴咬破了嘴皮,一脸的血汗,他也在巨大的枪声中喊道:“没了!”   柏易冲过去,他抓住磊子的胳膊:“严凌呢?!他人呢!”   磊子做了个手势,同伴们一起收枪,趴伏在地上,他们开火是为了吸引火力,让严凌能带人摸过去,同时也能浪费对方的子弹。   “严哥他们从山脚摸过去。”磊子压低声音,“你别动,就在这儿,严哥他们子弹多……”   柏易难得爆了粗口:“子弹多有个屁用!他们是金刚不坏吗?跟人交火不会中弹?你给我指个方向,我过去找他。”   对面的枪声没有停,好像弹药取之不尽。   磊子低骂了声:“遇到硬茬子了,你去找严哥拖后腿吗?别他妈的乱动,就在这儿待着!”   “你听我说。”柏易深吸了几口气,“我有手|枪,我能帮忙,就算我帮不上忙也绝不拖后腿,要死,我也得跟他死一块。”   磊子一愣,身后的兄弟们也愣了。   磊子思考了两秒,他指着一个方向:“他们从那过去的。”   “……严哥要是问你,你别说是我指的路。”   柏易:“行,谢了,回来再好好跟你道谢,我走了。”   柏易弓着腰离开了楼顶。   “……这是真爱啊。”   “跟拍偶像剧似的,还要来个同生共死。”   “严哥不是看不上他吗?”   “你懂个屁,这就是爱情。”   夜路难走,好在柏易有夜视眼镜,他跟着新鲜的脚步一路绕过山脚,又往山上爬,他从没觉得山这么难爬,也从没觉得自己爬山的速度这么慢。   好像晚一步,他就再也见不到严凌了。   等柏易看到躲在树后的人影时,他才送了口气。   不过对方有放哨的人,两边已经开始交火。   对方手里的弹药比严凌这边的多,火力和人数压制让严凌他们无法再近一步,偷袭就是要不被发觉,出其不意,一旦被发现,就会从优势瞬间变成劣势。   柏易猫着腰往前跑,一颗子弹破空而来,正好击中了他脚边的断枝。   他看到了站在最前方的严凌。   严凌手里稳稳地拿着枪,他的胳膊正不停往下流血,身上全是地上的污泥,其他人也没好到哪儿去,中弹以后动弹不得的被拖到后面安全的地方,其他人还在前面顶着。   柏易跑到伤员身边,这会儿严凌那边分不出人手照顾这些伤员,他们只能硬挺着。   但在缺少伤药,无法止血的情况下,硬挺就代表死。   现在一共躺了三个人,柏易只能把背包放下来,先给他们敷上止血药粉,再裹上绷带。   这三个人已经没了意识,只知道哼唧,一身的汗水。   柏易给他们裹好了伤,就继续猫腰往上跑。   有人看到了他,但实在抽不出空去管他,看一眼就作罢。   柏易跑到了严凌身边,严凌正在上子弹,瞥了一眼柏易,他紧抿着唇,额头全是汗,这枪后坐力大,连续开枪手臂受损很大,他们再扛下去,自己就先要拿不稳枪了。   柏易看着心疼:“我那有药,你先把胳膊的伤用绷带缠上,我替你。”   现在也不是说话的时候,严凌没有拒绝,只问了一句:“会不会用?”   柏易:“开一枪就会了。”   严凌正要说话,柏易就自己把枪抢过去了。   他戴着眼镜,比其他人看得清楚,他没杀过人,也没准备杀人,准星瞄准的是对方的肩膀。   肩膀中了弹就端不起枪。   一枪开出去,柏易没看见对方怎么样,只是被后坐力震得胳膊发麻。   严凌已经把伤裹好了,他重新拿回枪,对柏易说:“你去看其他人,把伤处理了。”   这里没有多的枪,就算有,也没有多的子弹,柏易的手|枪也只能近距离开,这个距离没用,他拿着绷带和伤药,到每个人那去顶一顶。   山顶的枪声终于缓和了下来。   他们的弹药估计不够了。   所有人都松了口气,真的拼下去,他们没什么胜算。   严凌打了个手势,所有人都猫起腰向上走。   柏易跟在后方,他的眼睛只看着走在最前面的严凌,严凌的胳膊上全是血,脸上全是汗。   柏易只是看着,就觉得胸口有些疼。   他每次都来晚了。   严凌转头,两人隔着人群看了一眼,严凌很快转回头去。   对方的人数是严凌他们的两倍,躲在山坡后面,估计就是等着严凌他们走近了以后再开火,子弹不多的时候,这样做最稳妥。   但现在严凌他们没有别的选择,只有主动出击才能争取一条生路。   在来到这儿之前,严凌过得就是刀口舔血的日子,不知道明天在哪儿,对未来也没有什么憧憬,活过一天是一天,明天怎么样,明天再想。   有时候他都不知道,是他撑着自己的这群兄弟,还是这群兄弟撑着他。   没一个人说话,他们行走在夜里,只有死树给他们掩护,柏易握紧了那把手|枪。   在他们走到里山坡不到一百米的时候,对方开火了。   开得太急,估计是新人,打不到人反而暴露自己的具体位子。   现在没有消焰器,一开枪,枪口必定有火光。   他们也不能移动,一旦动起来,动静就太大了。   严凌压低脚步,做了两个手势,身后的兄弟们分成两队,从两边绕过去,他们子弹不多,只能速战速决,要是失手就完了。   好在身后的兄弟都是老手,大小场面都见过,枪都拿得很稳,步伐也轻。   “龟孙子躲这儿呢!”   不知道是谁喊了一声,枪声又响了。   不过这回没响多久,严凌这边都是老手,只要压近了,对方弹药又不够,根本不是他们的对手。   大胡子带着人过去,一看山坡下的情形就乐了:“一群小兔崽子,子弹全打没了,也不知道留后手。”   柏易跟着一起往前走,果然在前面的山坡后头看到了二十多个年轻人,看脸就知道没有一个过二十岁的。   估计他们也是第一次抢城,底还没摸,就先开火了。   大胡子举着枪,枪头抵一个年轻人的头上:“说吧,想怎么死。”   年轻人吓得双眼赤红,他胳膊已经抬不起来了,头一次抢人,他们又激动又紧张,根本没有任何策划,打就不管不顾的打,子弹打光了,才出了一身冷汗。   “我、我爸是城主,你们不能杀我们!”年轻人大喊,“你们要是把我们杀了,我爸不会放过你们的!我可是独子!”   “我们那有枪有子弹,有的是人!”   大胡子他们看向严凌,平时杀了就杀了,但现在他们想在这里停下来,就不能不往后想。   “带回去,找个屋子关起来。”严凌只看了一眼,“我们兄弟要是死了一个,就让他们死两个来赔。”   年轻人连忙说:“我们有人中弹!你们得给药!”   大胡子乐了:“你搞笑来的吧?你来抢我们,受了伤,还要我们拿药?你晚上睡觉别盖屁股,看看能不能做梦梦到。”   年轻人吼道:“我们要是死了一个,我爸把你们这儿轰平!”   大胡子拉着他的衣领,把他的脸拉到自己跟前,朝他喷了一脸的唾沫:“小子,当爷爷是喝稀饭长大的?你能吓住我?大不了弄死你跑了,你爸来跟这儿的房子报仇?”   年轻人这才吓住,他嘴都开始哆嗦,那些跟着他一起出来的年轻人也吓住了。   末日的时候被长辈护着,末日之后也被长辈护着,觉得自己长大了,能出来混了,投了抢和子弹还有干粮就往外跑,大的城不敢抢,正好看到这个小镇子没城墙,里面又有人走动,肯定有物质。   结果因为人太多,被大胡子看见了,不得已逼上梁山,只能开火。   现在发现人家根本不用看他爸的面子,杀了他转头一跑,现在通讯和道路基本都断了,这群人一跑,他爸就是有通天的本事都不能给他报仇。   大胡子招呼人把他们都绑上,再押回去。   躺着的三个兄弟被背了回去。   就在柏易也准备跟着下山的时候,后排一个年轻人趁着还没人绑他,从后腰掏出一把手|枪,他吓得全身都在哆嗦,看到有人朝他走过来,一颗子弹就飞了出去。   柏易吓得都懵了,因为那枪口,正对着的就是严凌所在的方向。   等柏易回过神来的时候,他已经挡在了严凌的前面,隔着严凌还有两米远。   “你干什么!”随着严凌一声怒喝,柏易只觉得大腿一阵刺痛。   他疼得呲牙咧嘴,这人的枪法也太菜了吧?打肩上也比打大腿根上好。   剧烈的刺痛之后,柏易反而不觉得疼了,就是左腿用不上力气,他坐在地上,朝严凌伸出一只手,很是没皮没脸地说:“我走不动,你背我下去。”   他耍赖耍的浑然天成,好像这辈子耍过不少回。   严凌看着他:“你等着。”   柏易就坐在地上,看着严凌走过去,没有废话,甚至没有多看一眼,他端起枪,一枪要了开枪人的命。   其他年轻人像鹌鹑一样缩着头瑟瑟发抖。   严凌看了他们一眼:“我刚刚说了,我们这边死一个,你们赔两个。”   “有人想跟他一起死的,就站起来,我成全他。”   领头的那个直打哆嗦:“那、那不是还没、没死吗?”   柏易:“……”   小朋友脑子还是清醒的。   严凌把枪收起来,交给别人背着,自己走到柏易跟前,背着着柏易蹲下。   “上来吧。”严凌背对着柏易,柏易看不到严凌的表情,他想此时的严凌应该是紧皱着额头,一脸的苦大仇深,一想到这个表情,他脸上终于露出了一丝真心的笑。   柏易趴在严凌的背上,严凌双手托着柏易的屁股,把柏易背起来。   现在伤口已经不疼了,只剩下麻。   他在严凌的背上向后望了一眼,那个开枪的年轻人脸朝地躺在那儿,他的血染红了身下的地,没人多给他一个眼神,也没人准备给他收尸。   在这里,人命不值钱,没了就没了,没人主持公道,也没人会给他报仇。   他的那些朋友们,现在都被捆着手,一个个老老实实的押着走,连一个仇恨的表情都不敢露出来。   这条人命没得轻飘飘的,让柏易没有一点真实感。   柏易的下巴搁在严凌的肩膀上,他在严凌的耳边问:“疼不疼?”   严凌只感觉一股热风吹在自己的耳廓,他有些恍惚,但声音依旧没有起伏:“什么?”   柏易又问了一遍:“问你胳膊疼不疼?”   严凌这回听清楚了,但他没回答。   受伤的时候太多了,没人管他是不是累,是不是疼。   时间久了,他也不觉得自己是肉做的,好像是铁打的,只要不去想,就能撑下去。   “回去把伤处理一下,好好休息两天。”柏易靠在严凌的肩头,闭着眼睛轻声说,“等我能站起来,我给你做饭,把身体养好点。”   “上次给你煮的鱼,你只吃了一片。”   他说着说着就不说了。   严凌听不见他的声音,嗓子发干地问:“怎么了?”   柏易没有回答他。   严凌停下脚步,他收回一只手,去探柏易的鼻息。   手指僵在那,严凌自己都没察觉自己松了口气,好在只是晕过去了。   那群年轻人被关在一间仓库里,仓库落着锁,里面以前是储存器械的,为了防偷,用的钢化玻璃,他们撞不开门,也打不碎玻璃。   柏易躺在床上,他还没醒,发起了烧,脸烧得通红。   严凌把浸湿的毛巾叠好后放在柏易的额头,又让人从物资里找来了退烧药,一个人坐在柏易的床边,等着药发挥效果。   他静静的看着柏易,晚上点着蜡烛,烛光闪烁不停,一明一暗。   柏易的脸也在这烛光中忽白忽黑。   严凌伸出手,但却在指尖即将碰到柏易的脸时收了回去。   他背对方回来,只是因为对方这伤是因为他,不是因为他对一个男人起了什么不该起的念头。   对方给他挡这一次,这恩他记得。   但只报恩,不还情。   柏易醒来已经是两天后了,他睁开眼睛就看到坐在床边的严凌,严凌靠在椅子上,仰着头睡着了,柏易一动——屁股很疼,不能说是屁股疼,应该说是大腿根疼。   幸好开枪的年轻人用的是女士手|枪,离得又远,威力不大,不然他这一条腿就没了。   柏易没有出声,静静地看着严凌。   这疼也不怎么疼,他在亚撒身边的时候疼了二十多年,也熬过来了。   一时的疼不叫疼,长久的疼才是疼。   严凌即便睡着,眉头也是紧皱的,柏易从见他开始,就没看见他笑过。   严凌醒过来的时候,一低头,就看见柏易正躺在床上眼也不眨的看着自己,两人都没说话,他们对视过许多次,但这是第一次心照不宣。   眉眼间的纠缠,不需要言语。   “我睡了多久?”柏易问道。   严凌:“两天。”   柏易看着他的胳膊,上面已经缠好了绷带。   柏易:“我身上的子弹取出来了吗?”   严凌:“取不出来,没医院,没手术条件。”   柏易一愣:“就等它长在里面?”   严凌并不当一回事:“都这样。”   不管是他还是下面的兄弟,谁身上没几个弹眼,里面没几颗子|弹?   血止住了,肉长好了,也没什么感觉。   虽然到了老年可能要受罪。   但没人觉得自己能活到老。   柏易脸色一变:“不行,必须要取出来。”   他希望自己能活长点,不想老了受罪,严凌一身的伤,到老了还不知道会怎么样,他到时候还要照顾严凌,身体不好一点不行。   “我那有手术刀,趁伤口还没长好,子|弹也不深,你帮我取出来。”柏易冷静地看着严凌。   严凌也看着他:“没有麻醉药。”   柏易笑着说:“给我一根木棍就行了。”   严凌眼神奇怪地看着他。   柏易微笑:“我咬着就行了。”   严凌:“我手粗,这种精细活干不了,让别人给你弄。”   柏易也不勉强:“那要胆子大手稳的,手粗点没关系,就怕手不稳。”   严凌点头:“我帮你问问。”   问来问去,没人愿意干。   大胡子:“我又不是医生,我拿枪手稳,拿手术刀肯定不行,我怕我一下给他屁股上划个大口子。”   小眼睛也连连摆手:“我也不行,肯定不行。”   磊子走到严凌身边,小声说:“严哥,我跟你说两句。”   严凌跟磊子走到一边,磊子跟着严凌的时间最长,也最忠心,他小声说:“严哥,我看那个柏易挺不错的,那天枪声以起他就跑出来了,揣着把小手|枪就敢上山去找你,现在讲利益的多,没好处没人跟,他倒是把东西都拿出来,自己估计也没藏下什么。”   “我觉得取子|弹还是你给他取吧。”磊子认真道,“喜欢男人的人估计也不愿意让别的男人看自己伤,还伤在那……真要取出来,肯定能看到蛋。”   严凌:“……”   严凌脸色一变:“我管他会不会被看到。”   磊子:“你真对他没意思?”   严凌依旧是那张没表情的脸,语气不冷不热:“我要是喜欢男人,等得到他?”   磊子摸了摸后脑勺:“也是,我这么帅,你不也没看上我吗?”   严凌斜了他一眼。   磊子:“我说错话了,我走了,反正不取出来也没什么。”   等磊子走了,严凌脑子里还想着他说的那句话。   真让别人看见了柏易的伤……   把柏易背回来以后,柏易的伤是他上的药。   该看的不该看的都看了,他也不觉得如何,毕竟柏易有的别的男人都有。   但想到别人也要看。   严凌沉默着,径直朝柏易住的院子走去。 第63章 末日美味珍馐(六)   “把东西都给我。”一管猎|枪指着父亲的头。   严凌被死死压在地上,他的四肢被死死定在地上,额头被按在水泥地上,他不觉得疼,一点都不疼,只有恐惧,像黑色潮水般将他层层包裹,不给他任何喘息的空隙。   “车里只有点水和面包。”   “就这点东西,呸!”   母亲一边哭一边跪在地上祈求:“求求你们了,东西都给你们,放过我们吧。”   母亲的话还没有落音。   ——枪声响了。   一枪、两枪、三枪……   母亲的声音消失了。   严凌用尽了所有力气,才抬起了头,他的四肢已经被打断,只有脖子还有点力气,他抬头的那一瞬间,觉得眼前所有景象都变得扭曲。   他那总是一脸笑容,从来没发过脾气,一直是好好先生的爸爸有那么瘦弱吗?   他那扮演着严肃角色的妈妈,她的血有那么多吗?   他的朋友们,那几个愿意在危险之中陪伴他营救父母的朋友们,他们为什么不会动了?   “还剩一个。”   “活不久了,不要浪费子|弹。”   “走吧,浪费这么多时间,结果只有这点吃的。”   “水也只有两瓶,草!”   那一瞬间,严凌也不想活了,他多想自己早就死了,末日来临的时候就死了。   “那边有人过来了!”   “妈的!想黑吃|黑!”   不知道过了多长时间,严凌醒了过来。   有人在他的耳边说:“幸好只是骨折,小子,你捡回一条命了。”   “现在这个世道,不是人吃你,就是你吃人。”   “想活下去,就要学会只在乎自己。”   只在乎自己……   阳光洒在严凌的手上,他看到自己拿着镊子和手术刀,他的手和衣服上都是血,旁边的托盘上放着一颗小小的子弹,而他面前的木桌上,背朝上的躺着一个人。   那个人已经因为疼痛晕了过去,嘴里还咬着一根木棍,从始至终除了闷哼以外,并没有发出一声惨叫,他的意志如此之强,明明全身都是冷汗,明明肌肉绷紧到了极致,明明被活活切开皮肤和肌肉,竟然就这么坚持了下来。   严凌放下了手术刀和镊子。   他一动不动地站着,低头看着这具惨白的身体。   这个人冒着生命危险来找他,为什么?   磊子说这个人爱他。   人都应该只在乎自己。   就好像他的父亲母亲,和他那几个朋友们,如果他们只在乎自己的话,就不会死了。   父亲母亲被拦车的时候如果只在乎自己,下车就可以跑,那些人当时手里还没有枪,他的朋友们如果只在乎自己,不陪他回家,也不会送命。   如果这个人也只在乎自己的话,就不会中弹,不会这么狼狈的躺在这里,像一具尸体。   如果他也只在乎自己,末日来临的时候不回去找父母,找个安全的地方待下去,或许他父母不会走那条路,不会被拦下来,不会祈求他们放过他,不会被枪指着头,就不会死。   严凌沉默着拿出止血药和绷带,给躺着的人裹好了伤。   他连报仇的人都没有,一腔仇恨和愤怒没有可以宣泄的地方,久而久之,他变得麻木不仁。   他手上还没有沾过无辜人的血,可如果他一直这样下去,总有一天……   等柏易醒来的时候,他已经躺在了室内的床上,郑雪和那个带着婴儿的女人正在照顾他,郑雪正用干净的毛巾擦拭他的前胸,他全身都像是从汗水里捞出来一样,冰冷又粘腻。   郑雪看他醒来,连忙激动地问:“你还好吗?疼不疼?要不要吃点东西?我煮了粥。”   柏易朝她们笑了笑:“我没事,休息两天就好了。”   郑雪听他说话还算平稳,紧张的神态终于放松下来,她眼角落下一滴泪:“太好了。”   在女人怀中的婴儿看见柏易醒来之后就朝柏易伸出了手,要抱抱。   女人连忙颠了颠怀里的孩子,小声哄道:“叔叔受伤了,等叔叔伤好了再抱你。”   婴儿听不懂母亲的话,但他大约知道自己被拒绝了,也不哭,就是一直看着柏易,眼睛眨也不眨。   女人姓杨,她从不告诉别人自己的真名,只说自己叫杨太太。   没人知道杨是她的姓,还是她丈夫的姓。   杨太太也不告诉别人自己的过往,她或许也有悲惨的过去,她想用这个称呼去纪念谁。   可每个人的过去都不堪回首,没人会去深究,何必再次撕开别人已经愈合的伤疤?   柏易轻声问:“严凌呢?他怎么样了?”   郑雪给柏易擦拭完前胸后又给他擦拭手臂,动作很轻柔,似乎柏易每一寸皮肤都有伤,她低着头说:“严哥去看那些人了。”   她说话的时候语气很淡然,可有掩饰不住的仇恨。   “他们都该死。”郑雪表现的很平静,“不敢去大城,只敢欺负弱小的人,如果不是有严哥他们,我们早就死了。”   那些年轻人根本不畏惧生命,也不觉得生命可贵。   他们浩浩荡荡,手拿利器,不像是人,更像是地狱里的恶鬼。   用天真做借口,做着最残忍的事。   杨太太也说:“如果我的孩子长大后也会变成那样,我现在就掐死他。”   柏易咳嗽了两声,他听说过人性本善,也听说人性本恶,两种说法争执不休。   但他相信人性是空白的,不存在善恶,人诞生以后,更多的是好奇,因为好奇才显得残忍。   好奇蜻蜓为什么会飞,于是扯断蜻蜓的翅膀,好奇蚂蚁为什么无论如何都要往前走,于是轻松的捏死。   于是人好像天生就残忍。   好像天生就恶,需要用道德廉耻去限制。   而这些在末日成长的孩子,他们没有受到限制,耳融目染就是强生弱死。   没有受到限制的孩子,就像兽,他们的天真就是最锋利的獠牙,他们的残忍就是赖以生存的武器。   柏易还记得自己捡过一只掉下巢的麻雀,他把它捡回了家,好奇为什么它这么脏还不洗澡,于是他给它洗了澡。   他还记得它瑟瑟发抖的样子,记得它死前还在艰难睁眼的样子。   那是他第一次感受到生命,麻雀死了,他充满内疚,悔恨和悲痛,他觉得自己犯了无法弥补的错误,他觉得很痛苦,他夺走了一条本不应该被夺走的生命。   于是他跑到父亲面前,一边流泪,一边忏悔。   但父亲却说:“不就是一只麻雀吗?你记得把它拿出去扔了,扔垃圾桶,别扔外面。”   父亲并没有问麻雀是怎么死的,也不在意。   或许父亲早就忘了,他却一直记得,那一只小小的麻雀,它那么弱小,它或许不知道它可以扇动翅膀飞向天空,它的世界可以很大。   于是柏易学会了敬畏。   他敬畏生命。   而那些孩子,不懂得敬畏。   生命在他们眼里,只有一颗子弹的重量。   “你这几天要好好休息。”郑雪一本正经地对他说,“不要起床,你要是觉得无聊,就让杨太太陪着你。”   杨太太也说:“对,我跟宝宝陪你。”   在床上躺了三天,柏易终于可以坐起来了,他腿走起来有些瘸,不能用力,一用力就疼,但他本人倒是很乐观,没有伤到骨头,不会瘸一辈子。   大胡子过来看他,给他送伤药,他看着柏易已经恢复了一些血色的脸,很是开心地说:“我就知道你不会有事,你胆子可真大!我第一次跟着严哥他们出去的时候差点吓尿了,哈哈哈哈哈。”   “我跟你说,要不是严哥,我可能早就死了。”   大胡子末日的时候没能去找自己的家人,一个人活了下来,他也不知道自己的家人是不是还活着,或者早就死了,他在一个大城里当苦力,没日没夜的干活。   直到跟他一起干活的女孩被十几个人围在中间侵|犯。   他悄悄拿起刀,趁着没人注意,趁着那些人脱衣解带没有武器,双手颤抖着,双眼流着泪,凭着一把力气杀了他们,然后背着女孩逃了出去。   他遇到了严凌一行人,严凌收下了他。   但因为没有药,女孩下头流血不止,最终没有保住命。   大胡子现在很开朗,他好像已经完全从阴霾中走出来了,他还记得那个女孩。   记得她因为种出的土豆冒了芽兴奋地朝他笑,记得她因为看他吃不饱肚子,把自己的食物分给他。   这样一个人好人没有活下来。   那些坏人却一个比一个活得滋润。   但他要笑着,她喜欢看他笑,说他笑起来很阳光,很帅。   如果下一次他再遇到像女孩一样的人,他一定可以保护对方。   他会成为她嘴里那个又阳光又帅,又能干又强大的好男人。   柏易问他:“严凌准备怎么处理那些人?”   大胡子一脸迷茫:“我也不知道,杀了会惹麻烦,不杀也很麻烦,还要养活他们。”   大胡子叹了口气:“反正我想不出办法,我不管。”   “不过你也太莽了吧?”大胡子看着柏易,一脸佩服,“你竟然一个人冲上来了。”   大胡子说:“虽然我不太理解你为什么喜欢男人,但我佩服你。”   柏易微笑着,勉强接受了大胡子的赞美。   大胡子又说:“不过严哥挺冷的,我跟了他这么久,也没跟他聊过天,更没听他说过以前的事,你要是想跟他在一起,估计有得熬。”   大胡子拍拍柏易的肩膀:“虽然我很想劝你放弃,不过……加油吧。”   如果当时他有胆量在那些人来之前向她告白,带着她跑,哪怕她不同意,他也不会这么悔恨。   只要努力过了,就不会有遗憾。   他们都有有今天没明天的人,今天不努力,明天可能就再也见不到了。   大胡子还安慰了柏易一句:“如果严哥实在不喜欢你,你也可以换个人喜欢,你可以的!”   柏易:“……”   听听,这像安慰人的话吗?   而仓库里,严凌坐在椅子上,看着被束缚双手坐在地上的年轻人们,他们的脸庞还很生涩,可能刚成年不久,他们饿了几天,连说话的力气都快没了,一个个胆怯地低着头,甚至不敢抬头看严凌。   领头的那个也被饿得头昏眼花,他饿了三天,也悔恨了三天。   如果他当时记得留下子|弹,如果他当时能更多的去观察,没有错过这个镇里还有这些战斗力,或许他早就把这个镇子拿下了!   他可以把这个镇子发展成自己的城,向他爸证明,他可以独挡一面,不用再在他的羽翼下生活。   严凌安静的坐在上方,也不说话,只是坐着。   沉默的气氛带来浓重的恐惧。   领头的年轻人终于忍不住喊道:“你准备把我们关多久?!”   “你现在关着我们,就是不敢杀我们。”   “那你还不如早点把我们放了!你要是现在放了我们,我就让我爸不来找你的麻烦。”   严凌金戈铁马般的坐在上方,他眼中没有一点波澜,没有仇恨,也没有怜悯,他像打量一团死肉般打量着这些人。   “我只是在想,怎么让你们死的没有人发现。”   下面的人都打了个冷颤。   他们低着头,但眼底满是恐惧,他们快要被这股恐惧溺毙了。   那个人说得出,就一定做得到。   所有人都这样想。   包括领头的年轻人。   磊子在旁边说:“严哥,不如把他们流放了吧?”   不给水,不给吃的,在这样剧烈的紫外线下没有遮蔽物,就相当于让他们去死了。   只靠双腿,没有物资,根本没有活下去的可能。   严凌没说话。   磊子又说:“咱们要在这儿扎根,不能让他们的血把这里污染了。”   磊子很冷静,他一直是团队中最冷静的人。   虽然团队里的人都觉得严凌是最冷静,近乎于冷酷的那一个,但只有他知道,严凌不是冷静,他只是站在疯狂的边缘。   他也并不想知道当严凌真正疯狂以后会变成什么样。   但他一定不想看到严凌那时候的样子。   所以无论如何,他都不能让严凌朝一条不归路继续走下去。   磊子:“严哥,柏先生没事,他现在已经能走动了,另外三个兄弟也没有生命危险,只要好好休养就不会有事。”   磊子低着头:“严哥,让他们走吧。”   这个时候,只有磊子敢说话,仓库里包括他们自己人,都不敢说话,甚至不敢大声喘气。   但磊子也知道,严凌有时候愿意听他的意见,不是因为他在严凌心中有多重要,而是严凌自己也不想走上那条路。   虽然严凌自己可能没有察觉,但他确实在和黑暗做斗争。   人性。   这两个字禁锢着他们。   却也让他们依旧像个人。   严凌却说:“不。”   所有人呼吸一窒。   严凌站起来,他穿着一条黑色长裤,上身一件黑色背心,他手臂上的纹身狰狞无比,即便他面无表情,也让他显得凶恶非常。   他拿着那把长刀,走向人群。   磊子偏过了头,他想自己很快就能闻到血腥味了,这里估计要抽调所有人手才能打扫干净。   不然会生苍蝇,还会有很大的味道。   他在恍惚中想到,最有生命力的应该就是苍蝇了吧?末日来临以后,所有动植物都遭受了巨大的打击,只有苍蝇,哪儿有尸体哪有它们,它们“坚强”的存活了。   “严凌!”   这一声大喊让严凌停下了脚步。   也让所有的目光汇聚到了仓库门口。   身后是昏黄的阳光,柏易站在门口,他一半身体在阳光下,一般身体被仓库的阴影笼罩,他脸上依旧带着和平常没有区别的微笑。   “你三天没来看我了。”   严凌站在人群中,目光穿过人群看向他。   那一眼,像是穿过千万年时光。   “我给你烧了汤,还做了饭。”柏易一脚踏进这个黑暗的世界。   他似乎看不到严凌手中的刀,闻不到仓库里的汗臭味和尿骚味。   他一步步走向严凌,没有人拦他,也没人开口说话或是阻拦。   所有人就这么看着他轻松的走过去,又轻松的拿过严凌手中的刀,牵上了严凌的手。   “走吧,让他们处理就行了。”柏易叹了口气,很不赞同地说,“你自己的伤都还没好,要好好消毒,缠绷带。”   严凌一动不动,似乎变成了一座雕塑。   他就这么被柏易牵走了。   柏易临走的时候还对磊子说:“辛苦你了。”   磊子一脸敬畏地说:“不辛苦!您慢走!”   他用上了敬语,他觉得这一刻的柏易,是绝对值得尊敬的。   柏易拉着严凌走在眼光下。   他能发现严凌现在的情况很不对劲。   于是他拉着严凌的力气又重了几分。   他走不快,因为左腿用不上力。   现在的他应该很狼狈,虽然他一直希望自己能在严凌面前维持体面的样子,可惜这个世界不能满足他的愿望。   “你来干什么?”严凌站在阳光下看着走在自己前面的柏易。   刚刚在仓库里的时候,柏易出现在他眼前的时候,他觉得自己在那一瞬间似乎变成了另外一个人。   有一种奇怪的感情填满了他的胸膛。   他感到狂喜,下一秒又感受到了巨大的悲伤。   还有让他心脏发疼的怨恨。   “为什么你现在才出现?”   “为什么你才来?”   “为什么你不回来?”   “为什么你让我等那么久?”   严凌忽然痛苦的揪住胸口,缓慢地蹲了下去。   好像有人想借他的口质问柏易。   质问他为什么抛弃自己。   严凌的一条腿跪在了地上,他不停喘着气,那股悲痛和怨恨快要把他压垮了。   柏易蹲了下去,他抱住了严凌。   不知道为什么,柏易的脸上也带了泪,他看到了严凌在跪下去时看着他的眼神,他也看懂了里面的感情,看懂了里面说不清的感情和质问。   但他什么也没有说。   因为他说不出口,他说不出任务,说不出自己要回到现实世界的话。   他欠章厉很多,他对不起章厉,可他原本不想欠,也不想对不起任何人。   他是个自私冷漠的人,他人生唯一的信条就是做让自己快乐的,有满足感的事。   很多年前,有人曾经哭着对他说:“你会后悔的!你把我的一颗真心踩在脚底下,你会后悔的!”   他后悔了。   他亏欠章厉一颗真心。   他不知道该怎么去还。   他不懂怎么去爱人,也不懂怎么去回应一个人的爱。   是章厉教会了他。   可他却永远失去了弥补章厉的机会。   爱情到底是个什么东西?   为什么他只感觉到痛苦,却体验不到其中的快乐?   在前两个世界,他已经努力去弥补了。   可他最需要弥补的那个,却再也见不到了。   他不知道他抱着严凌过了多久,等他回过神来的时候,严凌已经站起来了,而他正被严凌抱着,严凌的手臂有很力,抱着他的时候也很稳。   柏易抬头看去严凌紧抿着唇,眉头紧皱,好像他抱着的不是个人,而是一块石头。   “严凌……”柏易张开嘴,轻轻喊了一声对方的名字。   严凌停下了脚步,低头看着他,那双漆黑的眼眸一瞬间和章厉重叠了。   柏易浑身一僵,他竟然说不出一句话。   “你的腿还没好。”严凌的声音沙哑,“回去休息。”   柏易靠在严凌的胸膛上,久违的,他感觉到了安心:“你也要休息。”   严凌没有回话。   柏易:“我煮了粥,还准备了咸菜,我们可以一起吃一点。”   柏易闭着眼睛问:“你讨厌我吗?”   严凌继续沉默,他没有说话,他只觉得每次见到柏易,他都会很难受。   好像有什么东西在撕扯他的心脏。   柏易没等到严凌的回答,他说:“我知道了。”   严凌一步步朝前走,他很沉稳,很冷静。   柏易低声说:“我会找到办法的。”   严凌低头看了他一眼。   柏易微笑着说:“我会找到我们两个另外的相处办法。”   如果这一个世界,严凌的愿望是不再爱上他,那他一定会努力去实现严凌的愿望。   一直以来,都是对方在朝他走,而他则是不断往后退。   但这一次,他愿意把前面九十九步都走完。   如果对方不愿意,那对方只需要站在原地,他们可以找到另外的相处办法,可以有别的关系。   如果对方愿意。   那对方只用迈出一步。   他的罪孽,他自己去赎。 第64章 末日美味珍馐(七)   那群年轻人最后还是被放了出去,他们没有物资,在阳光最炙热的时候被赶出去,哪怕他们还很懵懂也知道,这是在送他们去死。   于是他们一转口,又不愿意走了,想留下来。   “还觉得自己是个宝宝呢。”大胡子翻了个白眼,往嘴里扒了一口饭,一边嚼一边说,“想让我们白养着他们。”   小眼睛接话道:“管他们干什么,没枪没刀的,直接赶出去,还敢来和我们硬碰硬?”   他们不在意这些年轻人离开以后会怎么样。   如果是那群年轻人打赢了,估计他们早没命了,做事之前想想后果,做了就得承担。   “严哥吃的啥?”大胡子鼻头嗅了嗅,他们最近吃的好了许多,有米饭有咸菜,但更多就没了,米饭可是好东西,现在多少大城的城主都吃不起,他们也没什么不知足的,大胡子一脸羡慕,“真香。”   小眼睛小声说:“是郑雪给严哥端了一碗红烧肉过来。”   大胡子睁大眼睛:“哪儿来的肉?不是,她也看上咱们严哥了?”   小眼睛:“你是不是傻?她哪儿来的肉?再说了,她还能跟柏易去争?肯定是柏易让她帮忙端过来的。”   “你刚刚没见到那肉,糖色炒的好极了,上好的五花肉。”小眼睛吸溜着口水,“配着那香味我都能多吃两碗饭。”   那肉端过来的时候,把碗都堆得冒了个尖,红彤彤的,猪皮晶莹剔透,肥瘦相间,像拿筷子一戳就能散似的,一看就煮透了,要是吃一口,估计皮肉瞬间就能化在嘴里。   红烧肉就是有肥有瘦才好,肥的太腻,瘦的太柴,只有上好的五花肉用好手艺做出来,才能做到口齿留香,就是空口吃,也不觉得腻味。   严凌眼前就摆着这样一碗红烧肉,旁边的兄弟们眼神像饿狼一样紧盯着那碗肉,手上的筷子都在蠢蠢欲动,似乎只等严凌说一声“你们也吃”,他们就能抄起筷子下战场。   人活一世,最基础的追求就是吃穿住行,吃排第一位,也不怪他们眼冒绿光。   然而一向没有口腹之欲的严凌这次却没有让他们把肉端过去分。   而是自己夹起了一筷子,肉在筷子上颤巍巍地抖了两下,严凌咬下第一口,吃到的是一层已经软糯的猪皮,不怎么有嚼劲,可是非常香,在嘴里很快就没了,肉也是,肥瘦相间的肉吃到嘴里,还没咂摸出味道,就滑下了喉管。   于是这一晚冒尖的红烧肉,严凌一个人吃干净了。   只剩下身边一群大汉羡慕嫉妒恨地看着他。   “要是有人因为喜欢我,天天给我送好吃的,还有肉,我早就把自己洗干净送他床上去了。”小弟咬着嘴唇,忍耐住口水,望眼欲穿地看着严凌的方向。   另一个小弟:“别想太多,你是有老大帅还是有老大厉害?”   小弟不乐意了:“说不定有人就喜欢我这个风格的,能慧眼识英雄。”   旁边的人做了个呕吐的姿态。   柏易休养了一周,总算可以自由行走了,他自己也担心落下后遗症,所以不用别人提醒,自己也很注意,虽然现在走路还是有些拐,但很轻微,轻易看不出来,再过十天半个月就能完全康复。   “你在做什么?”郑雪看柏易在厨房忙活,现在又不是饭点,就奇怪的问了一句。   她们这些女人平时除了种种地以外,就是干手工活,编藤框或缝衣服,还要织毛衣,预备着冬天穿,现在成衣不多了,衣服也是物资,早几年就被搜刮干净,现在想要一件新衣服,那才是比登天还难。   有些大城能储存几仓库的衣服。   只要有用的东西,都有人要。   没人管是不是必需品。   倒是毛线拿的不多,成衣方便,毛线又占地方又不能确定有人织,多数人会织个围巾手套,不一定会衣服。   眼看着秋老虎来了,再过不到一个月就要入冬。   末日的冬天难熬,几乎年年都要死不少人,保暖衣物越多越好,哪怕穿着行动不方便,也比丢了命强。   柏易在烤饼,最简单的干饼,在常温下能放一两个月,算是从古至今都很流行的干粮。   郑雪走近了一看,奇怪道:“你做这个干嘛?”   柏易有些累了,打了个哈欠:“冬天要到了,城墙进度太慢,估计严凌他们要出去找人回来了。”   冬天哪里都不好过,于是抢匪团就会变多,想在冬天之前把城墙弄好,就需要更多的人手。   好在这个镇子很小,只有一条街,还是有希望在入冬前把城墙弄出来的。   郑雪:“我会烤麻花,要吗?”   柏易笑道:“好啊,咱俩一起。”   郑雪看着柏易的笑脸,脸上的表情也变得温柔起来,她觉得柏易大约天生就是不会发火的人,他总是这样一副温温柔柔的样子,既不爱生气,也不会找茬,面对谁都是一个样,不攀高不踩低。   对别人什么样,对她也是什么样。   这样的品质难得,她活到这么大也没见过几个这样的人。   “你天天给他送饭,也没见他过来看看你。”郑雪一边揉面一边替柏易不值,她简直把自己当成柏易的姐姐了,就是对亲弟弟,也不见有这么关心,“男人都是臭东西,你离得近了,他就把自己当根葱,你离得远,他才追上来。”   “我跟你说,你就不能对他这么好,你现在对他这么好,以后真在一起了怎么办?”   柏易脸上沾了点面粉,不甚在意地说:“那我能对他更好。”   郑雪一脸无奈,说道:“别让自己受伤就成。”   他是她在这里遇到的第一个人,无私的收留了她和浩浩,给他们吃的,没有打骂和侮辱,也没有高高在上,他总是那副平常模样,相处的时间久了,就觉得他是个表里如一的人。   这样的一个人多么难能可见,多么珍贵?   她怕柏易被严凌伤了心,怕一个珍贵的人被一段感情给毁了。   柏易不知道她的想法,也不知道她在为自己操心,只是看着锅边,管着火。   这个烤饼是他以前做出来当零食吃的,很硬,很耐放,想吃的时候用刀切下来一点,就着水就能吃,虽然硬和干,但很香,里面的面放了糖,烤的火候也很重要。   最好火候烤出来,饼皮焦黄,里面的饼芯却是白的,吃着不仅有嚼劲,还有甜味,外面的饼皮很干,里面的饼芯却是湿润的。   不过在家里做有烤箱,在这里做只能用灶台,把饼贴在锅边,用小火慢慢烘,不然掌握不好。   郑雪烤麻花就简单一些,她手艺一般,但因为面好,火候没过,烤出来的麻花又香又脆,就是不怎么耐放,这样的麻花三天就要泛潮变软,要吃只能马上吃,新鲜烤出来的最香。   郑雪很遗憾:“就是没有芝麻,不然炒了撒上去就香。”   她想起了末日还没来临的时候,除了工作以外,她也会在家里做点吃的,每天的生活很简单,但是很满足。   柏易吃了一根麻花,朝郑雪笑:“很香,好吃。”   于是麻花就成了当天的慰问品,严凌的人现在已经不种地了,全是身富力强的年轻男人,都去建城墙去了,水泥和砖块不难找,附近的村镇寻一寻就能拉回来不少,就是没有车,只能用人力拉。   这群男人现在是天没亮就出门,天黑了才休息,但没有一个人叫苦。   有什么苦的?现在有吃有喝,破了的衣服还有人补,每天虽然要干重活,但是以前不干活的时候也不轻松,有一个地方可以停下来,兄弟们聚在一起,不用担心明天吃什么,多好的日子?   柏易腿还没好,所以不用干活,等他腿好全了,就能自己决定要干什么。   不过到时候估计城墙已经建好了,地里又不需要太多人,只能看到时候有没有什么新的工作岗位。   虽然现在柏易不干活,但也没人看他不爽,毕竟镇子里的物资都是他的,没有他,也就没有白米饭和面条,没有种地的工具,也没有最重要的药物。   他们也认可柏易的胆量,敢孤身一人追上山,这样的胆量常人没几个有。   就是磊子都觉得,虽然自己是异性恋,但如果有人像柏易对严凌一样对自己,说不定自己也能弯一弯。   磊子从柏易手里接过竹篮,掀开布看了一眼,发现是一篮子的麻花。   还泛着香气,他舌头抵着上颚,就怕口水流出来,当着一群小弟的面,太难看了。   “郑姐做的,让你们都吃。”柏易笑着说,“不要放久了,趁着新鲜吃才香脆,放两天就要软了。”   磊子只能说短句:“好,谢谢。”   柏易:“不客气,不要忘记给严凌拿点。”   这才是你的目的吧?怪不得自己过来走一趟。   磊子看着柏易走远,心底充满了羡慕嫉妒恨,他自觉长得也不比严凌差啊,怎么他就没碰到个这样的?   天天有好吃的,他不在乎对方带把!   “明天就走?”柏易借着送烤饼的理由坐到严凌身边,严凌东奔西跑惯了,他的皮肤是健康的小麦色,这就更显得坐在他身边的柏易白。   柏易皱着眉:“这几天都有云,我担心明后两天都要下雨。”   现在没了天气预报,关于天气只能自己推测。   然而严凌主意已定,不为外物所转移,他没有看柏易,只看着远处正在忙碌的兄弟们:“早点出发更好。”   柏易知道自己劝不住他:“带点厚衣服,如果提前降温你们就快点回来。”   严凌点头:“知道。”   柏易看着严凌,严凌能感觉到柏易的目光停留在他的脸上。   他不知道柏易爱他什么,也不知道该怎么回应。   或许不回应才是最好的。   只在乎自己才是最好的。   严凌忽然说:“以后不管你遇上谁,都要先为自己打算。”   他转过头看着柏易,柏易脸上依旧带着笑,他见过很多脸上带笑的人,温柔的,憨厚的,各式各样的人,但他们温柔外表下,都有一颗与常人无异的心。   没有真正无私的人,也没有真正温柔和善的人。   但严凌越来越不确定了。   柏易就像是本不该存在的人,他是这个残忍世界中的异类。   严凌忽然站起来:“我走了。”   柏易微笑道:“注意安全,我在这儿等你。”   严凌离开前,深深地看了柏易一眼。   可他已经不敢握住柏易伸出来的手了,死去的父母,愿意为他两肋插刀的朋友,成了他心底触碰不得痛,他不能再去承受一次同样的痛。   也不想让对方承受。   或许有一天他就会死在没人知道的地方,死在一次极为平常的械|斗中,死在一个平凡的日子。   不该有人等他,不该有人为他伤心。   当天下午,严凌领着人走了,他们不能在白天赶路,晚上虽然冷,但是比起白天的紫外线好得多,他们每个人都背着巨大的背包,里面放着干粮和衣物,上面捆着帐篷,还装着手电筒。   大胡子和小眼睛留下了,他们五个人要留在镇子里,保护这个镇子不被外人入|侵。   柏易想跟着严凌他们一起出去,可被无情拒绝的次数多了,他也放弃了。   只希望严凌能平安回来,如果到了时间还没回来,他就去找他。   大胡子他们倒是对严凌很有信心。   “严哥很厉害的,你别替他担心。”大胡子笑嘻嘻地说,“以前没枪,咱们只有几把刀,全靠严哥我们才能活下来。”   “严哥跟我们不一样,他一个能打十个,下手特狠,但可从来不揍我们这些兄弟。”   小眼睛一边吃着柏易煮的面,一边头也不抬地说:“严哥看起来不近人情,其实挺重情的。”   “去年我们死了六个兄弟,严哥亲手给他们挖的坟,好几周都不说话。”   重情的人才是活得最累的人,柏易比谁都知道这个道理。   他一直是个薄情的人,看似体贴细腻,实在什么都不放在心上,没什么能让他后悔懊恼,他活得轻松极了。   小眼睛喝完最后一口面汤:“我当时就想,哪天我死了,有严哥在,我肯定不能暴尸荒野。”   小眼睛:“你要是真把严哥追到手了,他肯定对你好。”   末日来了以后,以前的约定俗成就消失了,人们不再觉得同性恋不符合自然规律,不再觉得同性恋有病,每个人都忙着为生活奔波,实在没有时间去管别人家的事。   甚至不少人觉得两个男人搭伙过日子很不错,毕竟两个都是壮劳力,能做不少事,彼此都能轻松不少。   小眼睛就觉得找个男人不错,他也没想过找个女人组建家庭,他给不起那玩意,也不觉得自己有本事养活一个孩子。   柏易也发现了,他们找男性伴侣,不一定是因为喜欢男人,而是因为跟男人在一起既可以解决生理需求,又可以减轻压力和负担,不用担心自己死后伴侣怎么办,没有后顾之忧。   准确的说,他们只是在权衡利弊,而不是靠感情。   大胡子翻了个白眼:“我还是要找女人,以前是没条件,现在咱们在这儿生活,我娶个老婆,一起干活,等生了孩子,我就有个家了。”   小眼睛嘟嘟囔囔不说话。   柏易看出来了,小眼睛估计早就找好了对象,对象就是大胡子。   可惜大胡子对他没兴趣,抛媚眼给瞎子看。   不过他并不为小眼睛感到难过,因为小眼睛选择大胡子也不是因为对大胡子动了真感情。   只是因为大胡子是他身边最适合做伴侣的人。   人有时候就是这么直白的不加掩饰。   平时柏易也会去种地,不过因为地少,半天时间就把活干完了,有时候一天都没活干。   土豆和红薯不需要太精心的照料,柏易就拿出种子,在一小片地上种了点白菜,一个月左右就能采摘,到时候做成酸菜,冬天桌上也就多了一道下饭菜。   柏易倒是很想多弄点土出来,然而太扎眼,只能作罢。   有时候柏易也会和他们一起去整理地窖,这里存放的都是冬天的食物,地窖是镇子里原本就有的,用的水泥,四周都很平整,比起没有用水泥的地窖来得干净干燥,里面堆满了塑料包装挂面等等耐放的食物。   还包括一大堆方便面,以及一些调味料。   看着地窖里的东西,这里的人都能得到抚慰。   有食物,食物很多,足够他们度过一个冬天,这怎么不让他们快乐呢?   还有什么可奢求的?   然而冬天除了衣物取暖以外,就是烧柴取暖,这里没有炕,烧柴气味又大,但是又没有地方买碳,更别说煤了。   “白天可以在院子里烧火盆烤火。”郑雪倒是不当回事,她前几个冬天都是这么过来的,有时候连柴火都没得烤,她一边闷着红薯一边说,“晚上就跟人一起睡,两个人睡就没那么冷。”   郑雪:“多盖几床被子,别穿厚睡衣,两个人挨近一点就行了。”   郑雪笑着说:“要是有爱人就最好,不穿衣服抱在一起,那最暖和。”   她在调侃柏易。   然而柏易脸一点不红,很认真地点头说:“这办法不错。”   郑雪难道活泼了一点,她挤眉弄眼地对柏易说:“严哥一身腱子肉,肯定暖和。”   柏易:“……你说的对。”   不能想,一想柏易的心就热了。   他会想象那样的场景,他们在一个被窝里聊天说话。   或许还会干一点别的事……   对素了这么久,又正值壮年的柏易来说,这刺激太大,想想都受不了。   柏易笑道:“等严凌平安回来再说吧。”   郑雪:“也是,到时候再说吧。”   在白天休息,晚上赶路的生活过了一周后,严凌终于带着人来到了一座大城,这座大城原本是个县城,跟镇或村完全不能比,而且这里有水源,是地下水非常充沛的地方,所以人口也很多。   人口一多,这个城就迅速混乱了起来,秩序也变了许多。   还兴起了一些生意——可以用物资换取想换的任何物品。   包括人。   “不知道现在是个什么价。”原本在这里生活过的小弟说,“不过也不会太贵,别看这城大,说起来还有地下水,其实早就快干了。”   “这么多人,靠那点收集的盆栽土是养不活的。”   这个城能给别的城提供劳力,可以租借,也可以直接买断。   一般也没人会租借,租借总有还的一天,不还就有一场恶战,但如果还了,那就是把自己城的秘密拱手给人看,危险系数太大。   进城不算难,他们只要用物品抵押,登记人数和每个人的一些特征,再付一笔入城费就可以进去了。   入城费也不是钱,就是物资,食物水或者衣物等等都可以。   他们就给了二十个干饼,算是大手笔了,毕竟是白面做的,现在能吃上白面的,都是一个大城的管理层,还得是顶层。   负责登记的人是绝不会把这些饼上交的,他们也不用担心引人瞩目。   严凌走在县城的路上,这里许多人都找不到活干,没有活就没有食物,只能靠偶尔找到的一些活挣取口粮,省着点吃,因此一路上都看不到身材健壮的人,全都瘦的皮包骨头,一脸惶然,在看到严凌一行人的时候,路人们都选择了躲避,离他们远远的。   街边还有年纪小的孩子,顶这个大脑袋和水肿的肚子,正光着脚丫到处跑,如果有人看他们可怜就会分给他们一些食物,所以他们的父母不会阻止他们在街上跑。   因为没有汽车,所以在街上也不用担心危险。   更不必担心人贩子——这么小的孩子干不了活,还要用粮食养,人贩子都不要。   严凌他们早就习惯了这样的场景,这个大城已经算不错了,至少路边没有死人。   他们去过别的城,路边有已经腐烂的尸体,上面爬满了苍蝇,人们走在路上如同行尸走肉,这里的人虽然也瘦弱不堪,但总比行尸走肉好上一些。   “严哥,咱们这次换多少人回去?”   严凌:“一百人。”   他们手里有枪,一百人还管的下来,再多,就要担心里面有人起坏心思了。   磊子问:“严哥,要不在这儿多待几天。”   毕竟是大城,还是有些娱乐活动的。   然而严凌却神情冷漠的说:“办完事就回去。”   他出来的时间越长,就越担心,只有大胡子他们五个人留在镇上,如果遇到危险怎么办?   如果他回去的时候,那个人没有等他。   又该怎么办? 第65章 末日美味珍馐(八)   严凌走后的第五天,一个极为平常的清晨,柏易正和往常一样活动身体,郑雪就在旁边的灶台上做早饭,浩浩蹲在门口玩从屋里找到的弹珠。   一切都和平常没有两样。   直到那震耳欲聋的脚步声靠近。   那是奔跑的声音,并且只有上百人同时奔跑才能发出这样的声音。   柏易愣了一秒,他抓住郑雪的手腕:“找地方躲起来,把浩浩带上。”   郑雪抱起浩浩,她跑之前对柏易说:“一起,镇上人少,你不用留下来。”   他们这个镇没有几个人,只要藏起来,往山上跑,就不会遭遇太大的危险或危机。   有时候人少也有好处。   已经有人在往山上跑了。   柏易催促郑雪上山,自己跑去找大胡子他们。   大胡子他们正在地窖门口,用枯树枝盖住铁门。   “只能这样了。”大胡子招呼放哨的几个兄弟,“走,到山上去。”   他朝正在跑来的柏易挥手,指了指上山的路。   柏易了然,跟着他们的脚步跑上去。   他们带不了什么东西,只有柏易背着个包,这个包几乎有半个人那么大,是柏易慌忙之中能从空间里拿出来的最大的包。   山上什么都没有,除了枯树以外,就是一个个山包山坡。   所有人都藏在山洞里,山洞黑暗,潮湿寒冷,为了不被山下发现,他们也不敢烧火,十多个人缩在里面瑟瑟发抖,郑雪抱着浩浩,让浩浩在怀里被自己的体温包裹,看到柏易最后一个走进来的时候,她才松了一口气。   至少现在安全了。   “知道是什么人吗?”柏易问大胡子。   大胡子坐在石头上呼出一口浊气,摇头说:“不知道,这附近的抢匪没有人数那么多的。”   当亡命徒是活不久的,这样的团体不说能有上百人,就是十几个人,也不能保证一直有这个人数。   柏易打开包,从里面拿出几条羽绒被,让老人和女人先盖上,他们几个大男人身体更好,火气也更重,扛得住山洞里的潮气。   柏易走出山洞,趴在山坡上,朝下面的镇子看去。   那群人已经进去了,每一个手上都拿着枪,他们显然知道镇子里有人,开始家家户户的搜。   有一大队人目标明确,直冲进了严凌住的院子。   “是之前放出去的那群人。”柏易给大胡子递了一瓶水。   大胡子灌了一口,他抹了把脸,骂道:“妈的,就该听严哥的,全杀了最好。”   “磊子哥就是心太好!”大胡子吐了口唾沫,“好人从来没有好报!”   柏易也喝了一口水,他们现在喝水要省着。   毕竟不能当着他们的面从空间里拿水,如果背包一直是满的,那就真是怪事了。   柏易笑了笑:“他们能有人幸存证明运气好,命不该绝,不该怪磊子。”   “换做是你,你觉得被扔到野地,周围没有一条路,没吃没喝,没有地图,你能走出去,找到自家地盘吗?”   大胡子没说话,他没这个自信。   柏易:“磊子的选择不算有错,只能说他们的运气实在是太好了。”   “不过我们的运气也不算差,现在我们人少,反而不会出事。”   大胡子却往后面的山洞看了一眼:“在这山上待不了多久,对方不走,我们不下山,我们扛不了几天。”   “那几个老的和小的,晚上说不定就冻死了。”大胡子咳嗽了一声。   柏易给他递了根烟。   大胡子笑了:“你还有烟?藏得够深啊,我都好几年没尝过这味了,以前不知道时移世易,早知道该学学怎么做土烟。”   两人点起了烟,他们背着风,下面的镇子看不到。   “末日之前你是干什么的?”大胡子问柏易,“我看你的样子,以前家里挺好的吧?”   柏易笑道:“我妈是大学教授,我爸是搞国学的,我以前算是个公司老总。”   大胡子震惊了:“书香门第啊,结果你去做生意?”   柏易挑了挑眉:“不行?”   大胡子:“我末日来临前还在上学,马上大四了,学校太差,本来还担心就业问题,结果末日一来,问题就没了。”   大胡子笑的跟哭一样丑。   柏易没说话,他没经历过末日,他的父母还在现实世界好好活着,他没法跟大胡子共情。   于是他只能沉默着,听大胡子说话。   “不知道严哥他们什么时候回来。”大胡子忧虑道,“要是他们回来的时候这群人还没走……”   两边相遇,严凌他们获胜的概率微乎其微。   柏易踩灭了烟头:“往前面走,我们要去严凌他们回来的必经路,在他们到达之前拦住他们。”   大胡子站起来,骂了一声:“妈的,好不容易找到个地方。”   柏易:“人在就行,地方哪儿都有。”   废弃的乡镇不少,柏易认为找个村子反而更合适,更方便规划。   但自己选择离开和被迫离开是两码事。   大胡子:“把东西留给他们,我一个人去,这个天气他们不能走长路。”   柏易点头:“行,我跟你一起。”   大胡子上下打量柏易,柏易明白他的意思,脱下外套,柏易身上精实肌肉,大胡子咧嘴说:“你还真是穿衣显瘦,脱衣有肉。”   “末日前女朋友不少吧?或者男朋友?”   柏易摇头:“没,末日后倒是有一个。”   大胡子摸了摸胡子,没有继续说下去,严凌的八卦他可不敢聊。   背包就留在山洞里。   除了大胡子以外的四个兄弟也留着,他们手里都有枪,危急时刻能保护其他几个人逃跑。   只有柏易和大胡子在天黑以后靠月光赶路。   “我小时候住在山里,经常走夜路。”大胡子对柏易说,“就靠月亮,地上有光哪儿就有水,漫山遍野都是虫叫,那个时候我嫌吵,现在想听也听不到了。”   柏易只能跟着大胡子走,他没走过山里的夜路,没经验。   在天黑和天亮的交界时间,他们能睡两个小时,然后继续往前走。   走了两天,把柏易走得灰头土脸。   脸上全是土灰,柏易觉得自己身上没有一块干净的地方,大胡子比他更糟,因为有一把大胡子,就连大胡子自己都看不下去了,拿刀把胡子刮了。   这一刮,就露出一张娃娃脸。   脸圆,五官靠的近,就显得年纪小,要是路上遇到,说他自己十五六岁都有人信。   大胡子叫叶明,他虽然长了张娃娃脸,体毛却很茂盛,腿毛又黑又长,看起来跟穿了毛裤差不多,胡子也多而黑亮。   叶明和柏易没带多少水和吃的,到第四天,两人弹尽粮绝。   叶明:“再找不到水,等不到严哥,咱俩就只能喝尿了。”   柏易这么多天不觉得累,听见叶明的话却突然想不管不顾的把空间暴露了。   ——他可不想喝尿,不管是别人的还是自己的,他都拒绝。   在第四天傍晚,叶明忽然问大胡子:“他们会不会没走这条道?”   叶明:“不应该啊,这条路是最近的。”   柏易却说:“走的时候人少,走这条路最快,但他们是去带人回来的,如果带了人,肯定走大道最快。”   叶明:“……那现在怎么办?”   柏易当机立断:“我们再在这儿等一天,一天看不到人就往回赶。”   现在他最担心的就是那群人还没走,严凌他们和人正面碰到。   就算带了人回来,带的再多,这些人也还不是自己人,手里没枪,不仅没有帮助,还会成为累赘。   又等了一天,两人转头朝镇子走,他们只剩下一瓶水,两个干饼。   这瓶水他们只敢沾一沾嘴唇,实在渴得不行才喝一瓶盖。   大约是饿得久了,柏易反而不觉得饿,只觉得渴,要不是意志力强,说不定半夜就把一瓶水给喝光。   等他们重新回到原本躲藏的山坡,山洞里的人都不见了。   而山下的镇子混乱不堪。   哪怕远远望去,都能看到一地的尸体。   有人在搬运那些尸体,他们远远看着,也看不出有没有熟人,不知道哪边赢了,哪边输了。   但柏易和叶明都清楚,严凌想要赢,需要巨大的,前所未有的运气。   柏易:“我先下去。”   叶明瞪大眼睛:“你疯了!现在下去,如果是之前的人怎么办?!”   “再等等,等有认识的人出来,咱们再下去。”   然而柏易没听完叶明的话,就已经顺着小路往下走了。   叶明跺了一下脚,实在没有办法,只能跟着柏易一起下山。   ——   “人呢?”严凌额角青筋毕现,他站在最高的建筑楼顶,身后全是这次跟着他出去的兄弟们。   他们都知道严凌在问谁,但没有一个人敢回答。   在那个时候下山去找他们,生存的可能太小。   那一百多人都是从大城出来的,每一个都是当战力培养,身体健硕,手里还有枪,身上还有防弹衣。   严凌的嘴唇紧绷,抿成了一条直线:“找,继续找。”   磊子手臂和腿上都绑着绷带,他说:“严哥,那些人……怎么办?”   他嗓音干涩,之前他提议把那些年轻人放出去,结果这次损失了一半兄弟,换来的一百人也只剩下三十人,这一次他实在不敢拿主意了。   严凌:“杀了。”   这次没人再劝。   “有叶明在,他们应该不会有事的。”小眼睛声音干涩,他这次不是小眼睛了,他一只眼没了,脸上缠着绷带,说话嘴唇都不敢动的太大,拉到伤口会疼。   严凌看了他一眼:“但愿。”   郑雪他们在早就下山了,严凌一行人回来的那天,难得下了点雨,他们在山上看到了严凌他们带着一百多人回来了,那么浩荡的人群根本无法掩饰踪迹,留在山上的那四个人快步下山,在他们进去镇子的射击范围前拦住了他们。   郑雪不知道严凌他们是怎么赢的,只看到一场又一场的火拼,原本占据了高地的敌人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处于劣势,镇子给了他们掩护,却也把他们变成了瓮中之鳖。   等敌人想冲上山占据高地,进行大规模扫射的时候,严凌亲自带人冲了过去。   死伤惨烈,原本严凌只有二十多个兄弟,一场鏖战下来,包括他自己在内,只剩下了六个,而且个个带伤。   唯一的好消息是,他们缴获了对方带来的物资和弹药。   郑雪让浩浩自己去玩,她也上街,和人一起搬动尸体,搬去掩埋。   所有人都很沉默,大街上安静的没有一点声音。   寂静无声,死气沉沉。   新来的那三十多人来到这里的第一个任务,就是处理尸体,他们这些人并不沾亲带故,不然也不会愿意被送到一个新地方来,所以那七十多人的死亡,他们也不怎么在意。   每个人都表情麻木,好像搬运的不是尸体,只是木柴。   耗费了巨大物资换来的人刚到就损失了一大半。   更别说原本人手的损失。   培养一个能够扛枪,在死亡面前不会退缩,能够听从命令的人需要很长时间。   这个二十多人的队伍花了好几年才组建起来。   一夕之间就被打回了原型。   他们甚至没有时间悲伤,就要忙着处理后面的事,要把尸体运到外面去焚烧。   严凌的一只手吊在胸前,他的手断了,只能上药后用木板夹起来,以后能不能恢复只能看运气,这两天已经开始降温了,再过几天就会迎来入冬的第一场暴风雪。   秋天短暂的让人猝不及防,他们的城墙还没有修好,原本的耕地也被闯进来的人毁了。   还没有成熟的作物被对方全毁了。   至于叶明他们在离开前用树枝遮掩的地窖入口也被发现,里面的东西也所剩无几。   对方显然用他们的物资吃了好几天饱饭。   对方留下来的只有弹药和枪支。   他们在决定上山前,就把镇子里收集来的带不走的物资全部毁了。   在末日之后,一块饼就能救活一条人命。   但他们却能眼睛都不眨的毁了足够那么多人活命的食物和东西。   严凌坐在院子里,他只有一只手可以活动,面前的桌上摆着一杯水和一个干饼,这是他们为数不多的食物了,没人知道这个冬天他们应该怎么过去。   之前幻想的美好生活似乎一瞬间就关上了大门。   他的院子就在柏易隔壁,平时这个时候,旁边总能传来烟火味。   柏易会给他端来宵夜,虽然他从来不接,也不吃。   但此时此刻,他的目光却看向那道墙,那道墙隔绝了两个院子,他的目光无法穿透,可他似乎能看到那个身形修长的男人站在灶台前,用那双干净的,没有茧巴的手在做菜。   兄弟们的尸体都被收敛了,他们会有自己的坟,也会有人经常去看他们,祭一碗清水。   但柏易和叶明,他们如果死在外面,那就真是连最后一面都见不到,尸身也无人收敛。   严凌抬起右手,抹了一把脸。   如果柏易和叶明不去找他们,跟着那些人一起藏在山洞里,他们就不会生死难测。   为了先一步找到他们,提前一步把消息告诉他们,柏易和叶明轻装上阵,把物资都留给了山洞里的人。   过去了这么多天,他们没有水,没有食物,要面对紫外线剧烈的白天,也要面对冷风赫赫的夜晚,严凌想不出一点他们能活下去的契机。   “严哥。”有人从院门走了进来。   严凌抬起头,磊子瘸着一条腿看着他。   严凌:“过来吧。”   磊子走过去,他低着头,眼眶赤红,不断地流着泪。   “严哥,你杀了我吧。”磊子膝盖砸到了地上,跪在严凌面前。   “是我……我说放他们走,结果害了兄弟们。”磊子没有抬头,“我弥补不了兄弟们,你把我杀了,也好给他们一个交代。”   磊子痛哭不止:“兄弟们信任我……是我、是我辜负了他们。”   “当时就该听你的,把他们全杀了。”磊子哭得上气不接下气,“是我、妇人之仁、害了所有人。”   磊子从战斗结束就陷入了自责和愧疚,死去的兄弟们都曾跟他一起嬉笑打闹,一起面对重重危机,是他的一个错误指令,害了他们,夺走了他们的命。   严凌揉着眉头:“磊子,不要再给我找事了,死了那么多兄弟,再死一个你,你让我怎么收拾这个烂摊子?”   磊子的额头磕在地上,双肩颤抖不停。   “你没错。”严凌站起来,“当时你的建议没错,错在我们没有把他们放在更远的地方。”   严凌抿着唇:“这个教训,你好好记在心里,以后决不再犯这样的错误。”   磊子抹了把泪:“不杀我,没有交代。”   严凌:“给谁交代?难道兄弟们想看你死吗?”   严凌拍了拍磊子的肩膀:“想要赎罪,就活下去吧。”   说完这句话,严凌就迈腿朝门外走,他睡不着,宁愿在外面走一走。   磊子在他身后喊道:“严哥!柏先生会回来的!他一定没死!”   严凌脚步一停,站在门口,他没有回头:“你怎么知道?”   磊子咧开嘴:“你没答应他,他肯定不舍得死。”   严凌笑道:“多可笑啊。”   他朝外走去,脚步不停,不再回头。   他的父母爱他,朋友们也爱他,可是他们都死了。   可见爱他的,都没有好下场。   别人不爱他,他不爱别人,大家才能好好活下去。   严凌走到街上,街道上的尸体已经全都搬走了,他坐在桥头,桥下的河已经干涸了。   冷风吹在他身上,面前的荒芜的城市,身后是干涸的土地,枯死的树木,这里没有生机,却又有这么多人在这样的环境中挣扎求生。   他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这么执着的想要找到柏易。   像是为了证明些什么。   可他自己都知道,找到柏易的希望太小,小的几乎看不到。   就在严凌站起来,因伤恍惚的时候,眼前忽然出现了两个人的影子。   高的那个像是柏易,矮的那个像是叶明。   他站在那,一动不动,像是化做了一个雕像。   直到那两个人影走近。   柏易用尽最后的力气朝着严凌的方向奔跑,他看到严凌吊着的手臂,看到了严凌身上的伤。   柏易觉得自己只用了几秒就跑到了严凌的面前。   而在严凌看来,这似乎过了一个世纪。   柏易抱住了严凌。   “你没事就好,活着就好。”柏易紧紧抱着严凌,这是他最后的力气。   说完这句话,柏易的精神松懈了,这么多天的饥饿寒冷与劳累,在这一瞬间全部爆发出来,压垮了柏易,他身体一软,失去了意识。   严凌单手托着柏易的腰,他恍若隔世般地看着柏易那张被沙土遮住的脸,嘴唇有些颤抖。   “严哥!”叶明深吸一口气,他撑着疲惫的身体,靠在桥边的柱子上,“冯云死了没?”   冯云就是小眼睛。   严凌:“活着,瞎了一只眼。”   叶明松了口气。   但严凌接下来又说:“现在加上我,只剩下六个兄弟。”   叶明瞠目结舌,他张开嘴,说不出一句话,脑子变成了一团浆糊,根本无法思考,也无法做出正确的判断。   叶明做不出任何表情,他茫然地问:“那我们现在怎么办?”   严凌托着柏易,让柏易倒在自己身上,语气冷静地说:“明天把尸体都烧了,修整一段时间,出去找物资。”   叶明喘了几口气:“哪儿来的物资?早被搜刮干净了。”   严凌:“不然在这儿等着饿死?冷死?”   叶明捂住脸,他不停喘气,咳得撕心裂肺。   严凌说:“你回去休息,明天养好了精神再来见我。”   叶明放下手:“我把柏先生背回去。”   严凌:“回去。”   严凌:“我送他回去。”   叶明深深地看着严凌一眼,转身朝镇里走去。   他有很多话想说,想说路上柏易一直没有放弃过去找他,想说路上再怎么难走,柏易都没有喊一声累,他想说这份深情难得,不要辜负。   可同伴的死快要打垮他了,他说不出来。   叶明步伐沉重的走了。   只有严凌在这寒风中抱着失去了意识的柏易。   有轻微的哽咽声在寒风中飘荡。   无人察觉。 第66章 末日美味珍馐(九)   一群人走在荒凉的大路上,他们每个人都背着巨大的包,里面装着仅存的物资,原来的镇是待不下去了,敌人知道他们的落脚地,而他们却无法凭靠这么点人去攻打敌人的城。   之前的一百多人应该是对方的先锋队伍,只有先锋队伍才可以自己决定是否毁掉物资和未收货的粮食。   没人知道他们的未来在哪儿。   这个冬天应该怎么过,他们必须尽快找到新的落脚点。   然后寻找物资,收集过冬需要的柴,然而冬天就快到了,暴风雪几天内就会登陆。   他们没有那么多时间了。   严凌在路上走着,他身后是他的兄弟们,身边走着柏易。   如果到了必须要做选择的时候,他只会保全他仅剩的兄弟们跟柏易。   至于别的人,他对他们既没有感情,也不觉得他们身上有什么价值。   在末日待久了,人性久经考验,至于良心也已经成了奢侈品。   只有保障了基础生活,人们才能去讲礼仪道德。   否则说什么都是空话。   他们路过了不少村镇,都没有停下脚步,有些是因为地理位子不好,有些是因为没有一口水井,水的来源基本只有地下水,即便是干涸的水井,他们也能尝试往下挖。   但如果没有水井,自己打是绝不可能的,没有工具也没有时间。   “前面有个村。”柏易看到了村口的水井,他连忙说,“我过去看看。”   他休养的不错,现在整个队伍里精神最好的就是他,这话刚落音,柏易就跑了过去。   如果有不错的地方,他必须第一个去,找个地方把物资放下,毕竟他不能隔空放下物资。   柏易找了一圈,终于找到了村子里还算隐秘的一个仓库,为了让严凌他们觉得合理,柏易还在仓库门口安上了一个锁——这个锁没有钥匙是绝对捅不开也砸不开的,只能砸门。   仓库也没有窗子,柏易在里面放了衣物和棉被,还放了不少罐头和干粮。   等柏易安排好了,才回到大路上,严凌他们都已经进村了,兄弟们开始进房子寻找物资,还有人去高处看周围的环境构造,至于换来的那三十多个人则是站在道路中间,不走不动,麻木的站着。   他们似乎已经放弃了思考。   “我找到了个仓库。”柏易走到严凌面前,“有锁,不知道里面有没有东西。”   严凌拿起枪:“过去看看。”   至于那三十多人是不需要管的,即便没人看管,他们也不会走。   严凌用枪打坏了锁,当看到仓库里堆的满满的物资时,他似乎半点没有惊讶,反而转头看了柏易一眼,那眼神中情绪复杂,柏易竟然没从里面分析出严凌的情绪。   “我不问你。”严凌语气平淡,“以后要更小心。”   柏易疑惑的看着他。   严凌:“地上全是灰,物资上却一点灰也没有。”   柏易:“……”   让他干别的可以,但造灰不在他的能力范围里。   严凌:“所以我不问你。”   柏易点头:“嗯。”   严凌站在仓库门口:“你有保命的东西,以后遇到危险,你要先保全自己,不用管别人。”   柏易不想跟他谈这个:“就在这儿留下吧,地理位子不错,也有水井,先把这个冬天熬过去。”   严凌没反驳,不说话就等于默认。   柏易又说:“这个冬天你跟我住?”   柏易换了个说法:“我跟你住也可以,看你。”   严凌站在那,像一颗僵硬的树,不说话也不动,柏易仔细观察,看到了他微微发红的耳尖。   “再说。”严凌自顾自往前走,不回头看柏易一眼。   柏易也不生气,他笃定严凌害羞了,脸上挂着温和的笑,眉眼间似乎都发着光。   他们在经过十几个村镇后,终于选好了新的落脚地。   仓库里的物资由严凌带人亲自清点,其他人去整理村子里可住的房间,道路也需要清扫。   村里的道路上没有车,这是个好消息,到时候在路中间铺满土,又可以种植作物。   这里的房子基本都是两三层的小楼,一楼不是用来充当仓库就是弄成店铺,二楼和三楼住人,他们现在人少,房间是足够的。   当天人们就开始出去砍柴,冬天才可以不必出门。   虽然遍地都是枯树,但是枯树腐化的时间很短。   或许明年或许后年,连柴都砍不到了。   没人有解决的办法,只能见机行事,到了那个时候再想怎么解决。   好在这里房屋的一楼都能存放东西,柴可以直接堆进去,不用担心发潮。   只是这一次柏易就找不到带院子的小平房了,他们只能搭个棚子,自己弄几个土灶台出来做饭。   井又往下挖了一段,终于出了水,刚出的水有些浑浊,等上一天,泥沙积在底部,水就会变得清澈。   这一整天都没吃东西,看着天快黑了,柏易才烧了水,煮了面。   郑雪也烧了几锅,柏易准备给每个人都煮点面,虽然不多,但可以喝点暖和的面汤,吃几口面条,也算是对搬迁住所的安慰。   “少放点调味的吧。”郑雪看着柏易放盐就心疼。   盐是重要物资,现在盐的价值太高,一小袋盐都可以换个人了。   郑雪一边揉面一边说:“我以前在的那个城,一袋盐就能换一个水灵灵的小姑娘。”   说起这个,郑雪的脸色不怎么好:“那些人就该死。”   以前和平年代,郑雪从不说死这个字,也绝不可能杀人,但到了现在,郑雪说起生死,就像在说天气一样平常。   面粉是仓库里的,没人知道这面放了多久,但看着还没生虫,就先做成面条。   免得再过段时间就不能吃了,太浪费。   面团擀平之后切成细面条,下水煮不了多久就能捞出来。   汤碗是早兑好的,面条放进去就能吃。   忙活了一天的人们先去端了碗,然后排着长队等面条。   前段时间他们只能吃一点干饼,这些干饼还是严凌他们在路上没吃完的,虽然嘴上没人说,但都快饿得受不了了。   柏易端着两碗面,一碗放到严凌面前,一碗他自己吃。   “吃吧。”柏易把筷子递给严凌,他有些遗憾,“可惜没有鸡蛋也没有青菜。”   “要是能放一点猪油,面汤就更香了。”   什么都没有的时候,能吃饱肚子就是享受,然而等能吃饱肚子了,就会发现这里要什么没什么,现在哪儿都缺油,大约只有那种超级大城才可能空出一块土地出来种大豆或是油菜籽。   这两种作物出油量最高。   至于动物油,那想都不用想。   到了现在,要是还有活着的家禽,那基本可以算是奇迹了。   油虽然算是必需品,但食物才能让人活下去。   严凌几口就把面吃光了,只剩下柏易细嚼慢咽的吃着面。   “冬天种不了地,土会被冻硬,只能等开春。”严凌喝了最后一口面汤 ,一直以来饱受折磨的胃似乎得到了那么一丝安慰。   柏易捧着碗,喝着面汤:“到明年就好了。”   他们现在只能寄希望于明年。   每个人都盼着末日过去,气候恢复正常,土地可以耕种,花草树木重新焕发生机。   物资总有用完的那一天,虽然末日没有一次性带走所有生命,但现在这样钝刀子割肉,最后也逃不过一个死字。   在所有人都领到过冬衣物的第三天,暴风雪如约而至。   柏易头一次遭遇这样的暴风雪,震撼不可谓不大,在大自然面前,人类渺小的不值一提。   狂风夹杂着大雪,有时候还有冰雹。   人根本不能走在室外,瘦弱一些的说不定还会直接被风吹走。   冰雹有成人的拳头大小,打在人身上不致命,但要是打在头上,当时就会倒下去。   所有人都待在室内,暴风雪至少会维持五天的时间,每栋小楼都堆放着一些食物和水,这些食物和水省着点可以维持一周。   柏易和严凌就住在同一栋小楼里,这栋楼住着的除了他们,就是另外五个兄弟。   出不了门,他们大多数时间就是聚在一起聊天,或是打牌,不过打牌也没有注,只用找来的笔在脸上画圆或叉。   柏易无聊的时候也会过去和他们一起玩。   多数时间严凌都坐在窗边,安静的看着外面的狂风暴雪。   “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停。”柏易走到窗边,给严凌递了一杯热水。   这次严凌没有推辞,接过了杯子。   自从他们重逢后,柏易发现严凌平和了许多,他不再拒绝自己的靠近,也不再恶语相向。   严凌回答他:“再过三天,应该就能停了。”   柏易松了口气:“那就好。”   室内不敢开窗,外面气温太低,风也太大,可不开窗就不敢点火盆,毕竟不是碳或煤,烟雾太大,柏易已经穿上了毛衣和羽绒服,把自己包的像是个粽子。   晚上睡觉也觉得冷,早上不是自然醒的,而是冷醒的。   哪怕盖了几层被子,还是挡不住寒气入侵。   这让柏易想到了郑雪说的话,然而他一直无法对严凌提出建议。   或许是被拒绝的多了,柏易也多了些迟疑。   他不希望让严凌觉得他一直在侵入严凌的个人空间。   于是他只能忍住不提。   在现实世界里,柏易从不觉得冬天冷,家里和公司都有空调和加湿器,也不觉得难熬。   但他现在知道冬天能够有多大的威力了。   幸好暴风雪维持的时间不长,如果一整个冬天都是这样,那估计没几个人能活下来。   当夜幕降临,气温又降了几度,柏易在被窝里冷的瑟瑟发抖。   他盖了两层被子,把自己蜷缩成一团。   如果这个时候身边能有个人,两个人凭借对方体温互相取暖,或许还能睡一个好觉。   就在柏易闭着眼睛,无论如何也睡不着的时候,他的房门忽然被人打开。   柏易坐起来,睁眼看着门口。   严凌从黑暗中走了出来。   室内极度安静。   柏易轻声问:“有事吗?”   然而严凌没有回答他,只是径直朝他走来。   这个时候柏易的大脑忽然变得空白,他只能听见自己的心跳声,在这样安静的环境中,他的耳边全是噗通声。   他甚至觉得严凌也能听见。   时隔这么久,他终于再一次体验到了心跳加速无法按捺的感觉。   上一次心动,还是在电影院里,章厉悄悄牵住了他的手,那是他第一次感受到心动的滋味,那滋味又酸又疼,却让人抛弃理智,无法找回自我。   这个时候柏易再也说不出一句话。   他看见严凌走到床边,一言不发的看着他。   外面的月光黯淡,只能看到影影绰绰的人影。   严凌俯下去,柏易抬起头。   什么也不用说,柏易闭上了眼睛。   黑暗中,那是另一个人的体温,对方的手布满老茧,温暖又干燥,柏易的身体不自觉的去追逐掌心的温度,他的腿无处安放,被对方拉着住,盘上了应该盘的位子。   有冰凉的东西接触他的皮肤,柏易难受的仰起头,想要逃离,又想要接近。   这感觉他已经很久没有体验过了。   在这个寂静黑暗的深夜,全世界好像只剩下他们两个人。   对方的嘴唇追逐着他,柏易放松的敞开胸怀,像是在欢迎对方的占领。   当蜜蜂探出他的刺,柏易偏头靠在对方的胸膛上,他能听见对方的心跳。   又急又快,剧烈热情。   柏易咬住对方的手臂,把痛呼赌回去。   然而他咬得越重,对方就越发热情。   这股热情柏易久未体验,他像是喝了烈酒,头脑发昏,只能随着对方的节奏动作。   被窝似乎从未这么温暖过,柏易沉沉地睡了过去,他紧紧抱着对方,对方的体温给了他难以想象的安慰,好像他辛苦了这么久,终于回到了港湾。   等柏易睡去后,严凌才安静的抱着他,靠在床头。   他怀里是满的,胸腔也是满的,迈出这一步没有他想象的艰难。   他总是害怕失去,似乎一旦得到了,就必然会失去,只是分时间的早晚。   他不希望有什么人是属于自己的,他不想再品尝失去挚爱的感觉,那感觉撕心裂肺,把他整个人都撕成两半,一半极度冷漠,一半极度恐惧。   严凌伸手抚摸柏易的脸颊,柏易明明在睡梦中,却眷恋的更加凑近严凌的手掌。   严凌轻声说:“睡吧,我不会走。”   柏易没有回话,他已经进入了梦乡。   他不再走了,他总是在往前,因为没有后路,没有归途。   每一次遇到危险,他从不觉得自己这条命值得珍惜。   但以后不会了,以后他无论去哪儿都会牢牢记得,有个人在等他。   他有了可以休憩的地方,有了归处。   如果失去这个人,他也不会再挣扎,对方无论去哪儿,他都会跟随对方的脚步。   他会拼尽全力保护对方,直到流干身体里最后一滴血。   他不会后悔。   将来不管发生什么,哪怕对方移情别恋,他都不会放手。   不会给对方重新选择的机会。   严凌躺下去,紧紧抱住了柏易。   这具身体如此温暖,他的手仿佛有了自己的意识。   他抱得这样紧,紧得像是要把对方和自己融为一体。   天缓缓的亮了,柏易没有睁眼,但头脑已经清醒了,他抱着的触感告诉他,昨晚发生的一切都是真实的,不是他的梦,他已经很久没有睡得这么好过了。   干燥温暖的皮肤,由一间屋子和一个被窝构建起的小小世界,这一切都让柏易舒服的连毛孔都要发出叹息。   柏易抱着严凌没有撒手,他不想起来,愿意一直在被窝里待着。   抱住的人轻微的动了一下,似乎没发现柏易已经醒了,对方的手极轻的放在柏易的手腕上,似乎想把柏易的胳膊挪开。   可惜柏易用的力气大,严凌并没能轻松的掰开。   严凌显然被难住了,不知道该怎么在不弄醒柏易的情况下离开床铺。   柏易实在忍不住,头埋在严凌胸前,发出了一声闷笑。   严凌的声音还是那么低沉,他无奈地说:“醒了还装睡?”   柏易吻了吻严凌的皮肤:“不想起来。”   严凌叹气道:“我去烧水。”   柏易放开手,他准备去拿衣服:“我去吧,顺便给你做点吃的。”   一楼还是能做饭的,做完饭马上开窗,直接去二楼,把门关好,做饭的烟雾就能散去。   严凌表情复杂,他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自己一直以来表现的冷酷无情,不够体贴,柏易这个“受了伤”的人还想着拖着伤体去给他做饭。   “你躺着,我去。”严凌不容拒绝的把柏易重新按下去。   然后放缓了语气:“听话。”   柏易也不坚持,他喜欢照顾人,但不代表他不喜欢被人照顾,于是说道:“窗户缝别开大了,冷,上楼的时候记得把门关上。”   严凌不嫌烦,听柏易事无巨细的嘱咐完之后才离开房间。   柏易等严凌走后,用被子盖住了自己的头。   他还能闻到严凌的味道,并不觉得难闻,反而又有了动静。   爱人的体味是最好的香味,柏易深以为然。   但被窝失去了另外一个人的体温,又渐渐冷了下来,柏易钻出被窝,穿上了衣服和裤子,再次把自己裹成了一个茧。   等严凌端着水杯进来,看到的就是坐在床边,一脸温柔缠绵看着自己的柏易。   “喝点水。”严凌把水杯递过去,又从外面端进来一盆水,“喝完再洗脸刷牙。”   整个早上,严凌都为了柏易忙里忙外,虽然他依旧是那张没有表情的脸,可他的动作举止无一处不体贴,就好像演练过许多遍,根植在灵魂深处,无法更改。   洗漱结束后,柏易无所事事,很想再把严凌拖进被窝。   可惜严凌似乎并不想在白天干些什么,他只让柏易好好休息,自己去窗台坐着看书。   柏易问他:“你在看什么?”   严凌心不在焉:“小说。”   柏易:“……”   他还是忍不住提醒道:“你拿反了。”   严凌一愣,重新把书摆正。   柏易忍不住问他:“感觉怎么样?”   严凌:“什么?”   柏易脸上带着饱足的微笑:“昨晚的感觉怎么样?”   严凌没回话,板着那张万年不变的脸,只有通红的耳朵暴露了他此时的心情。   “过来坐。”柏易拍了拍床。   严凌没动,犹豫再三,还是对柏易说:“我就在这儿。”   柏易偏过头:“怎么?怕我吃了你?”   柏易觉得严凌的脾气很可爱,跟章厉几乎一模一样,都是一副稳重模样,但其实最不经逗,认真严肃的过了分,反而让人忍不住逗他。   “过来,我跟你说件事。”柏易收敛了笑容,表情严肃正式。   严凌的眉头一皱,以为柏易要说什么大事,于是站起来,朝柏易走过去。   “低头。”柏易说。   严凌一个指令一个动作,乖巧的低下头,任由柏易靠近自己。   柏易的嘴边就是严凌的耳朵。   他没说话,严凌僵硬的站着,既不能退,也无法上前。   柏易坐在那,他眉眼带笑,温柔的不可思议,虽然他总是笑着的,可是难得有这样真心实意的时候。   “要不要再来一次?”   温热的呼吸喷洒在耳廓,严凌只觉得自己无法控制身体。   对方的气息近在咫尺,他的眉头紧皱,嘴唇抿成一条直线。   窗帘还没有拉,光从窗外照射进来。   柏易看起来是那样白,紫外线并没能给他带来一丁点影响。   如同女娲亲手造成,无一处不精致完美。   严凌低下头。   他就像是久经风雨,终于到达目的地的人,他怀抱着朝圣的心情,既虔诚又恐惧。   一切都像是虚假的,只有怀抱中的这个人是真实的。   柏易的手放在严凌的肩膀上。   严凌表现的镇定非常,心却漂浮在半空中,无处安放,无处依托。   他或许永远都无法真正安心。   他永远都将怀抱着失去柏易的恐惧。   但为了这一刻,这短暂又宛如幻梦的一刻,他愿意付出自己的一切。   柏易发出一声长叹,严凌更用力的抱住了这个人。   如果这一次,老天还要从他身边再抢走这个人,他不知道自己会做出什么样的事。   佛说一切如梦幻泡影。   严凌吻住对方的唇。   ——我不信佛。 第67章 末日美味珍馐(十)   暴风雪终于过去了,气温稳定下来,至少可以穿着棉袄羽绒服在路上短暂行走,往年冬天严凌和其他兄弟总是要忍着寒冷去寻找物资,然而物资短缺,哪里都一样,常常是又冷又饿,饥寒交迫的状态。   但今年却不同,他们找到了落脚点,这个村子可以成为他们发展的第一块基石。   不必日以继夜的担惊受怕,也不用迷茫最冷的时候该怎么过去。   在这个人命不值钱的时候,他们没有太过精力去缅怀死去的人,向前看才能活下去,悲坏于昨日的人都死了。   叶明哈了口气,搓了搓手,白雾从他嘴边升腾。   冯云手里拿着块饼,正认真吃着,他的脸被寒风刮得绯红,皮肤干得似乎要开裂,可他早就习惯了,不觉得痒,也不觉得疼。   “老大这两天心情真好。”叶明没话找话。   冯云点头:“难得看到老大这样。”   在他们的映象中,严凌总是板着脸,固然稳重冷静,让他们这些跟随者有安全感,但也有种说不出的距离感,好像他们嘴里叫着严哥或老大,可是在严凌心里,他们并不是他的兄弟。   就好像他们之间隔了一层玻璃,互相都看得见,却又互相无法靠近。   此时的柏易正在做饭,站在灶台前不觉得冷,灶膛里火烧得正旺,不少人都在街边走动,土灶就建在街边,搭了棚子,这个村是现代新农村的示范村,老院子全推了,都是二三层小楼,用的也是煤气灶,土灶还是人们这两天才搭的。   人们拿着小板凳在灶台旁坐着,这样省柴,也暖和。   树木是不再生长了,于是木柴也显得珍贵了起来,能省则省。   浩浩被郑雪抱在怀里,闻着蒸馒头的香味。   柏易正在做的就是这个,上一次做面条并没有把面粉用完,他又不能做面包——面包需要糖和鸡蛋,糖还好,但鸡蛋太少见,这些东西如果拿出来,他实在不好解释来源。   白面蒸发后的香味随着蒸汽的白雾在村子里漂浮。   那是一种任何味道都无法相近的清香气味,新鲜的馒头蓬松白嫩,手指戳下去会慢慢回弹,外面一层柔韧的白色薄皮撕开之后,露出里面细密蜂窝状的馒头“肉”。   不需要放糖,只是这样一点点嚼着,都能吃到面粉原有的甜味。   食物的味道能温暖抚慰人心,除了填饱肚子以外,食物还能让人冷静下来,给人提供与原本职责不相关的心理安慰。   刚蒸好的馒头最香,许多人嫌弃馒头没有馅,不够有滋味,但真正的好馒头不必有馅,它本身就有无与伦比的香甜味道。   柏易以前最爱做桂花馒头,新鲜的桂花洗干净后,用糖和蜂蜜腌渍,和进面里,这样做出来的馒头里有美丽的小朵桂花,还有浓浓的桂花香味,与面融为一体。   但他从没想过要把桂花做成馅给包进去。   现在这个时候,当然没人嫌弃馒头滋味不够足。   有馒头吃,这已经是至高享受了。   宣软的馒头被柏易分到每个人手中,馒头有些烫,柔韧的薄皮锁住了里面的热气,撕开之后,馒头里的热气化作白雾浮到上空。   郑雪把馒头撕成小块,趁着还有热气,让浩浩快些吃进去。   香甜的白面刺激了人们的食欲,也抚慰了人们的心灵。   一切似乎显得还没有那么糟。   如果那片菜地没有被毁就好了,柏易有些心疼,不然酸菜下馒头,也是非常有滋有味的一顿饭,足可以称得上奢侈了。   这个冬天也不用过得这么局促。   但除了柏易以外,所有人都觉得有大白馒头吃的生活已经非常幸福了。   尤其是那些被换来的人,他们在城里大多数时间都找不到活干,每天忙碌,可却找不到填饱肚子的食物,多数时间吃划嗓子的豆渣饼,运气好找到活干,才能吃土豆或红薯。   城里种的红薯属于产量最大的那种,不如以前吃的甜,味道寡淡,但比豆渣饼不知道好到哪里去了。   “明年可以种玉米。”柏易夜里跟严凌商量,他躺在床上,严凌正在给他按腿。   在寒风中站久了,夜里柏易受过伤的那条腿总是疼痛难忍,经常一脑门汗的疼醒过来。   于是每天晚上,严凌都会烧一壶热水,把浸过水的热毛巾敷在柏易的腿上,他隔着毛巾给柏易按摩。   严凌:“肥力不够。”   土地可以自己休养生息,加上人力的加持很快就能恢复。   但他们现在既没有那么多土,也没有那么多肥。   只是这个问题难不住柏易,他想了想:“我手里的肥料支撑两季没问题。”   “我们可以养牛。”   牛粪不仅可以烧火,还是很好的肥料。   严凌没有嘲笑柏易的异想天开,反而是一脸严肃正经地说:“哪里来的牛?”   现在已经看不到动物了,就算有,也一定藏在人找不到的地方。   “开春的时候我们可以去附近的养牛厂找一找。”柏易询问严凌的意见。   严凌用力按着柏易的腿,柏易痛得惊呼一声,严凌放轻了力度:“末日都过去六年了,就算真有牛,也早被抓住吃了。”   严凌说的是事实,但柏易有自己的打算,他空间里什么都有,因为是次元空间,所以几乎没有缺失的东西,动物也能找到。   他之所以提议,就是想找个机会把这些动物弄出来。   只要圈养起来,给它们红薯藤等食物,让它们繁衍下去,就能做到可持续发展。   虽然红薯藤人也能吃,但种上玉米之后就能解决人的口粮,红薯藤就可以找到别的用武之地。   柏易的态度更加坚决了一点。   严凌也似乎意识到了什么。   他一直知道柏易的不同,但从不深究,也不问,更不让柏易自己说出来。   有些秘密烂在肚子里才是最合适的。   “不要告诉我。”严凌板着脸,“也不要告诉别人。”   “什么都不如你自己的命重要。”   他勾着柏易的下巴,目光如炬:“明白吗?”   柏易一时语噻,竟说不出一句话,发不出一点声。   他只觉得眼前的严凌诱人的过了分。   床上和床下,似乎是两个人。   于是他拉住严凌的手腕,微笑着说:“明白,长官说的对。”   下一秒,长官就被学生按在了柔软的床铺上,学生总是有很大的热情,让长官难以招架。   训练的轻点,对方说他没用力气,训练的重点,他又怕伤到对方。   只是到了最后,训练的轻重已经不由他的理智决定了。   柏易很想要一个小院子,也想要一个小厨房,严凌这些年总是风里来雨里去,没有好好休息过,营养也跟不上,他想给严凌食补,却没有机会。   他不必跟严凌解释食材从哪里来,也不用绞尽脑汁的编瞎话。   ——至于别的人,柏易并不想耗费心力去跟他们解释。   他并不觉得自己是救世主,也做不到何清那样无私。   尤其是无私如何清,最终也选择舍弃一部分人,换取另一部分人活下去的希望。   柏易从未想过成为一个普世意义上的好人,但也不希望成为一个坏人。   于是多数时间,他是一个冷漠的人。   他的关怀和爱,只能分给少数人。   但他从不觉得快乐,商场上的收获只让他觉得兴奋,兴奋过后就是无止境的空虚,他的生活在外人看来很美满,父母是高知识分子,有社会地位,也有钱,他是成功的青年企业家,前途无量。   他有时候忙碌到了半夜,回到自己那空荡的公寓,只觉得劳累,脑子想的永远是明天要去谈的生意,要去见的客户。   这样的生活刚开始的几年他是喜欢的,他自由,且充满力量,觉得自己可以拥有整个世界。   可随着时间推移,生活一成不变,他有时候也会觉得厌烦,只有偶尔的大生意或是谈判,才能让他重新激动起来。   至于爱情,对柏易来说是陌生的,又是熟悉的,他见过情侣之间的争吵和分分合合,他不觉得爱情有激情,更多的是麻烦——为什么要耗费时间和精力在对某一个人的感情上?   付出和收获能不能成正比是个问题,等激情退却后,又该怎么处理?   他不可能对一个人抱有永远的热情。   等热情淡去的那天,要么对方跟他一样,和平分手。   要么他会成为一个负心汉。   直到遇到章厉,他才懂得爱情的特殊性。   它永远富有热情,只要它还在,那么一切问题就都不是问题。   任何感情到了极致,都是无法代替的,也不可能消退。   柏易脑子里杂七杂八的想了一堆,他的教官看他不认真,用更大的力气让他得到了教训。   柏易喘着气,额头分泌出汗珠,等他终于平息下来,才从床头里拿出了一支烟。   他的烟瘾已经没了,但总觉得这个时候不来一支烟,就像缺了点什么。   “什么时候学会的?”严凌看着点点火光忽明忽暗,表情暗晦不明。   柏易一手高抬拿着烟,一手揉着严凌的耳朵,他回忆往昔,笑道:“高中,不过那时候都是抽假烟,吸到嘴里然后吐出来,不过肺,上大学才学会抽真烟。”   他的青春年华,也做过一些荒唐事,学抽烟大约就是他人生中做过最可笑的错事。   但时间久了,烟就成了他生活的一部分,要不是亚撒那时没有烟,说不定他永远也戒不了。   “我知道抽烟不好,伤身体。”柏易把烟灭掉,冲严凌笑,“以后不抽了。”   严凌抿着唇,他忽然问:“我看起来很凶?”   柏易一愣,奇怪道:“怎么这么问?”   “我看起来会管着你,不让你抽烟?”严凌嘴唇抿成了一条直线,“你很怕我?”   他的不高兴就展现在脸上:“我不想你怕我。”   看,这人多么可爱。   柏易的笑容幅度更大了,他的眼神似乎也变得更加深邃。   柏易伸出手,抚摸着严凌的脸颊。   然后他叹息道:“傻子,我是因为爱你,才会怕你。”   因爱才生惧。   害怕的不是这个人,而是失去这个人。   严凌紧抿的嘴唇松开了,他看似情绪内敛,但如果好好了解他,观察他,就会发现他是个直白的人,在末日之前,他或许也是个爱说爱笑,能跟朋友们举杯相庆的人。   他或许严肃了一些,但并不虚伪。   这样的一个人多么可贵?   严凌耳朵通红,他板着那张万年不变的脸,正经非常,嘴唇动了动,似乎想说什么。   柏易却已经换了一个话题:“快睡吧,明天早上我给你做面皮汤,可惜没有辣椒油。”   就在柏易抱着严凌,马上就要入睡的时候,严凌却突然伸手捂住了他的两只耳朵。   柏易僵住,不明白严凌这是要干什么,是外面出什么事了吗?还是严凌突然抽风?抽风捂人耳朵,这算是个什么毛病?   柏易想不出个所以然来。   他的双耳被严凌捂住,依旧能听见声音,只是像隔了一扇木门,或是隔了一扇窗户。   他听见了严凌的声音,宛如从远方传来。   ——“我也爱你。”   柏易先是一愣,然后想转头看严凌的表情,他有预感,严凌此时的表情一定很可爱,很值得一看,也值得纪念。   可惜严凌的力气太大,柏易转不过头。   “放开。”柏易说。   然而严凌不动如山。   两人僵持了一会儿,柏易终于抵挡不住睡意,就着这个姿势睡了过去。   对严凌来说,说一声爱,大约有登天那么难。   至于其他的,也就不必苛责了。   当天夜里,柏易做了一个美梦,他梦见他回到了现实世界,忙碌了一天,从公司回家,家里传出人声,他的脸上不自觉的带起了笑。   等他打开门,客厅的茶几上放着平板电脑,屏幕上是他父母的脸。   有人坐在沙发上,正在跟他的父母视频。   他们聊得很好,有说有笑。   然而一看见他回来,那人就站起身朝他走来。   他们在玄关拥抱,接了一个短暂的吻,然后他去给父母打了招呼,说了些最近的事。   然后他们吃了点点心,坐在沙发上看电影。   看电影的时候他们都没有说话,可柏易一点也不觉得疏远和尴尬,在梦里他很安心。   这个梦让柏易在未来三天都保持着一个非常美好的心情状态。   “柏哥心情这么好?”叶明自从发现柏易年纪比自己大之后,就开始叫柏易柏哥,其他人跟着他叫,于是柏易就像是忽然长了个辈分一样。   尤其是现在有眼睛的人都看得出柏易和严凌的关系。   虽然他们从不在别人面前亲吻拥抱,但有情人眉梢间都自有缠绵情谊,无须过多观察。   柏易把烤好的红薯递给叶明:“吃吧,把你的嘴堵上。”   叶明笑嘻嘻地接过来,他的胡子又蓄上了,他喜欢胡子,觉得有胡子的男人看起来更帅,更有男人味,更刚强。   但柏易不喜欢,他总觉得留胡子显老,还不容易保持清洁。   不过别人的爱好,柏易并不质疑。   冬天漫长,又干不了什么活,于是多数时间人们都聚集在最大的仓库里,在中间点一盆火,然后各做各的,或者聊聊天,说说话。   人们最爱说的是末日以前的事,他们会聊自己当时在哪个城市,干着什么样的工作。   有着那些烦恼,又有着什么样的梦想。   但没有一个人聊末日后的事。   好像他们的人生在末日来临的那一天戛然而止。   所有人都在缅怀过去,对未来没有一点向往。   柏易偶尔也会过去,但多数时间,他更愿意在没有火堆的房间,跟严凌待在一起。   人们聊天的时候,柏易会觉得他们在一起做一场不可能实现的梦,过去不会重来,他们无法一觉醒来回到末日前,平静的生活工作,为生活忙碌,继续以前觉得平凡的一切。   他们似乎意识不到,那样的生活永远不会再来,而他们一直以来也没有任何选择权,只能随波逐流。   柏易也会给严凌开小灶,比如从空间里拿出不需要加热的罐头,面包或是一些别的不需要开火的食物。   但严凌都不愿意吃,他似乎觉得这些不必要的享受会消磨他的意志。   会让他沉湎其中,再难拿起他的枪。   柏易得知他的想法后觉得他想的实在是他长远了。   然而柏易也想不出能说服严凌的理由。   严凌:“你不用管我,自己吃。”   睡觉之前,严凌总会一次又一次抚摸柏易的脸颊,好像只有这样,他才能确定柏易就在他身边,这一切都不是欢迎。   柏易:“嗯,我知道了。”   严凌眉头一皱,抓住柏易的肩膀,奇怪道:“你生气了?”   柏易点头,但仍然背对着严凌,不愿意转过去:“对,我生气了。”   严凌更加不解:“因为我不吃你拿给我的东西?”   柏易坐起来,他认真的看着严凌,脸上没有一丝怒色,他只是很平静地说:“你需要那些食物,不是你需要,是你的身体需要。”   “你以为你是铁打的?”柏易眉头紧皱着,他总是笑着,很少有这么严肃的时候。   “我不希望有一天你因为旧伤和缺乏营养倒下去,再也起不来。”柏易堪称冷酷无情,“放心,真有那一天,我是绝对不会殉情的,我会再找个爱人。”   严凌的表情里有惊愕,他不明白柏易为什么会发这么大的火,平时柏易也没有这样的脾气。   而最大的问题是,他不觉得自己这样选择是错误的。   这里的所有人都在吃苦,每个人都是这样过来的。   他不应该跟别人不同,尤其是这种不同建立在柏易的牺牲上。   “听我说。”严凌抓住了柏易的手,他直视着柏易的眼睛,“我不知道你有多少东西,也不知道你藏在哪儿,那些都不重要,我不会问,也不想知道。”   “但只要是物资,就会有用完的那一天。”   “如果有一天我们遭遇不测。”严凌握住柏易的手紧了紧,“那些东西就能救你的命。”   “现在我不吃那些不会死。”   严凌:“但如果到了绝境,没有那些东西你就会少一分生存的希望。”   柏易脸上没有表情,让人看不出他现在的情绪。   “所以你觉得,你现在不吃我给你的食物,就是因为到了可能会来到的某一天,这些东西会是我保命的最后手段?”柏易忽然坐起来,背对着严凌。   “你帮我想好了后路。”柏易想收回手,可惜严凌的力气太大,他语气中不无嘲讽,“但你却不问我想不想要这种后路。”   柏易说不上来自己是什么滋味,他或许有点感动,但更多的是愤怒。   就好像严凌一直都准备好了赴死,他从不吝啬自己这条生命。   柏易:“算了。”   他的怒火来得快去的也快,柏易很少发怒,因为他觉得情绪的变化左右不了事情的发展,愤怒和悲痛都是无能为力者最后的宣泄。   柏易深吸一口气,重新躺了回去:“睡吧。”   他看着天花板,心底一点都不平静,但从表面看起来,他跟平时没有什么区别。   有人从后方靠了过来,抱住了他的腰。   他的后背紧挨着对方的胸膛。   对方的怀抱一如既往的温暖。   “我明白你的意思。”严凌的嘴唇亲吻着柏易颈部的皮肤。   他的声音难得温柔,亲吻缠绵细密,柏易仰起脖子,最终像是溺爱孩子的长辈一样说:“随你吧。”   他想,他不该强迫严凌,严凌有他自己的坚持,有他为人的信条。   他不该把自己的想法强加给他。   柏易翻身抱住了严凌,他在严凌的耳边轻声说:“不管发生什么,你要相信我总是在的。”   严凌的声音低沉沙哑:“我知道。”   柏易不信。   他觉得严凌似乎是个悲观主义者,一切都全往坏处想,做事前要把最坏的结果考虑好。   这不是严凌的错。   只是他没有选择。   他只能在这条黑暗的隧道中,一直走下去,没有回头的机会。 第68章 末日美味珍馐(十一)   整个冬天柏易几乎都待在室内,一天只有少数时间在室外做饭,不过大约是因为保暖的衣物足够,直到初冬过去,村里都还没有冻死人。   “以前我在的城,不会发过冬的衣物下来。”郑雪让浩浩自己去玩,她则坐在柏易旁边的椅子上织毛衣,“哪有那么多衣服?现在又没人生产,前几年冬天就被搜刮的差不多了。”   “冻死的不在少数。”郑雪脸上表情麻木,并不为死去的人感到忧伤。   郑雪看着裹得跟茧一样,走路只能慢腾腾移动的浩浩,脸上终于带上了笑容,朝柏易说:“那时候我可没想到我还能有今天。”   那时候的她唯一的愿望,就是活到浩浩独立,但是对人类的小孩来说,从幼小到独立,需要十几年的时间。   所以她即便怀抱这样的愿望,也知道除非奇迹降临,否则难以实现。   估计是老天爷听见了她的祈求,把柏易送到了她面前。   郑雪脸上带笑,把织了一半的毛衣在柏易身上比了比,还赞叹道:“这毛线好,一摸就知道是好羊毛,要是织好了放商店,能卖不少钱。”   说着说着,她又叹息了一声,现在已经没有货币了,人们用物资或水交换,有时候也用人。   没过几天,郑雪就把毛衣织好了,还催促柏易上身试试:“哪里不合适好改。”   柏易也是忽然发现,郑雪是在用她自己的方法“报答”他。   虽然他不觉得自己有什么需要被报答的地方,但也还是接受了郑雪的好意。   当天气暖和一点,能够长时间在外头走动以后,严凌就带着人出去了,除了原本的那几个之外,还从新来的人里挑了几个年轻人,只留下叶明和冯云在村里看顾其他人。   “不能等开春?”柏易眉头微皱。   严凌伸手抹平了柏易的眉间,他认真道:“趁着其他人还没活动出去最好。”   柏易叹气道:“那好,你注意安全,发现有什么不对的就撤,别让我担心。”   严凌没有表情,但看着柏易的目光却十足温柔缠绵,他极轻地“嗯”了一声,临走的时候,还给了柏易一把小手|枪,这把枪很袖珍,如果不十分近距离,是绝不可能打伤人的。   纪念意义大于实用价值。   严凌对柏易说:“这是我的第一把枪。”   那时候他被亡命徒的队伍收留了,作为一个新人,自然不会给他什么好枪,这把小|□□还是他自己找到的,也是这把枪,保住了他的命。   柏易拿着枪的手紧了紧,认真道:“我会珍惜的。”   然后两人相视无言,沉默片刻后,严凌抿着唇说:“我走了。”   柏易表现的很平静,他微笑着,表情温柔,好像严凌不是出去搜寻物资,只是出去转一圈就回来:“注意安全,早去早回。”   末日后的每一片荒地焦土都充斥着危机。   柏易很想跟着严凌一起去,可惜他的腿不允许,平时暖和还好,只要在室外多逗留两个小时,他的枪伤就疼的难以抑制。   而且严凌也不答应。   严凌看起来冷漠无情,但其实是个很好商量的人,一般这个好商量的人说不行,那就是真的不行,再怎么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对方都当自己没听到。   严凌一走,柏易就彻底找不到事干了,多数时间他都在仓库里和人们一起烤火,喝点热水,不过他不爱跟他们闲聊,从来都是面带微笑的安静听着。   这样做的坏处是,现在所有人都很喜欢他,于是每次他过去,都有人找他说话。   多是抱怨,传播负能量,柏易听了几天,实在忍受不了才不再去仓库。   他宁愿在房间里待着,多看几本书。   以前他是从不以此为苦的,人际关系一直是他手里的一把武器。   社会由人组成,只要把跟人的关系打好了,一切困难就能迎刃而解。   所以柏易愿意跟各式各样的人打交道,无论这些人做的是什么工作,身处什么社会阶级,他都能用同样的笑脸去散发善意。   但是现在,他竟然觉得累了。   ——冬天更冷了,初冬过去,深冬来临,阳光越来越少,原本就昏暗的光线再也没有出现过,每天都是阴天,哪怕穿着厚重的棉服或是羽绒服,那股寒气都要侵入骨髓。   柏易躺在一个人睡的被窝里,怎么也睡不着觉,他的手脚冰凉,因为冷而头痛,头部胀痛不止,哪怕睡前灌了热水袋放进被窝,要不了一个小时就凉了。   每到这个时候,柏易就会格外想念严凌。   严凌火气重,他身上无论什么时候都是暖和的,他可以紧紧抱着严凌,两人肌肤相贴,温暖舒适。   但是严凌直到现在都还没有回来。   柏易担心极了。   这个天气无法长途跋涉,甚至不能在室外久待。   “他们可能找了个地方停下来。”柏易跟叶明分析,“如果他们走的远,就地停下来等冬天过去,比往回赶安全。”   叶明也这么想:“我们以前冬天就是,随便找个地方住下,就靠手里的物资撑,反正这个天气谁都动不了,安全。”   柏易不知道是在安慰叶明还是在安慰自己,他说:“他们不会有事的。”   叶明也跟着点头:“对,严凌不管什么时候都特别冷静,从来不上头,绝对不会有事。”   他们只能这么想。   可日子往前过一天,柏易的担忧就扩大一分,但无论他如何担忧,他都没有解决的办法,唯有等待。   然而等待是这个世界上最难熬的事。   谁也不知道会等多久,也不知道最后等到一个什么样的消息。   冬天就在柏易的忧虑中一天天过去。   当第一缕阳光重新洒在大地上,地上的积雪开始融化,人们就知道,冬天过去,春天到了。   可惜春天并不会带给人们生机。   整片大地上依旧没有一颗活树,土地依旧无法耕种,还是那么死气沉沉。   唯一的好消息是,水井的水位一直没有下降,开春后甚至上涨了不少。   这大约是近年来最好的消息了,一时之间人们奔走相告,脸上都洋溢着笑容。   他们的笑容极具感染力,嘴角咧开到了极致,有人笑着笑着就哭了。   似乎终于在黑暗中看到了一点几不可见的希望。   长久的末日几乎打垮了所有人的信心。   末日的第一年,人们都觉得这只是天灾,天灾来得快去得也快,像是水灾地震,过个几年就好了,然而接下来的第二年第三年,每一年的情况越发严重,有不少人渴死饿死冻死,或是被龙卷风吹上了天,再也不知道在哪儿落地。   没有植物和动物,人们一点点丧失了全部希望。   柏易没有经历过这样的过程,但他也能从人们的脸上看出那疯狂的欣喜。   这好像是一个信号,一个末日即将过去,美好生活终将到来的信号。   地下水复活了。   水源一旦复活,土地说不定就能重新变得可以耕种。   在一个晨光熹微的早晨,一队人出现在远方的路上。   柏易透过窗户看见,便三步并作两步地跑下楼去,和其他所有人一起站在村口,等待着严凌他们回来。   这次严凌他们除了一些人走路以外,还开了一辆货车,不知道是从哪儿找到的汽油。   但一看就知道,里面肯定放满了物资。   当离开的人一个不缺,完好无损的出现时,人们爆发出巨大的欢呼声。   他们已经很久很久没有听到过或看到过好事了。   这无疑带给了他们巨大的希望。   人的一生都在朝着希望奔跑,只要有一点光,就能一直坚持下去。   柏易的目光在人群中巡视,他没找到严凌,无论看几次,都没有严凌的身影。   他头一次这么慌张,心脏像是被一只大手捏住般难受,他抓住一个跟着出去的男人的手,一脸急迫地问道:“严凌呢?他在哪儿?他是不是出事了?”   他问得太急,对方没听清,一脸迷茫的看着他。   柏易的心沉到了谷底。   他松开拉着对方的手,拨开人群超前走。   等他走后,那个人才挠挠后脑勺,问身边的人:“他刚刚问我啥?他说的是普通话吗?不会是个外国人吧?”   身边的人有些迟疑:“大概……是普通话吧?”   柏易在人群中穿梭,然而出去的人并不多,他来来回回把人看了好几次,却还是没有找到严凌的踪影。   他从未感觉这么糟过,简直糟透了。   他安慰自己,或许严凌走在队伍的最后方,他还没有到,又或者是他中途遇到了什么事,必须要停下来,他想了一大堆,但是每一个理由都说服不了自己。   磊子奇怪的看着站在人群边缘低着头的柏易,他跟兄弟们打过招呼后就朝柏易走了过去。   当他拍了拍柏易的肩膀,让柏易转过头来的时候,差点被柏易脸上的表情吓住了。   在他的印象里,柏易从来都是一脸笑模样,似乎天生就是个脾气好的人,从没有发火的时候,又似乎永远乐观。   但现在,柏易看着他,脸上却没有任何表情,他明明没有哭,甚至嘴角都没有动一下,可磊子却能清楚明白的感觉到他的悲戚,有些悲痛不需要眼泪表达,只需要一个眼神。   “你在找严哥?”磊子想不通柏易怎么会露出这样的表情,大家不是都很高兴吗?   柏易点头:“他……人呢?”   磊子:“严哥开车呢,他刚刚不是把车开到后面的仓库去了吗?得把物资卸下来,放进仓库。”   柏易嘴角抽搐了一下:“哦。”   磊子瞪大眼睛:“你不会是以为严哥出事了吧?”   柏易笑道:“没出事就好,刚刚没看到他,吓了我一跳。”   磊子原本还准备调侃柏易两句,但看着柏易这坦然大方的态度,调侃的话当然说不出口,于是说:“这次咱们运气好,那辆车是半道上找到的,里面汽油还是满的,估计是司机遇到了事,弃车跑了,也没人去查看,就便宜了我们。”   他兴奋极了:“估计是末日刚来的时候运送物资的货车,里面有大桶的矿泉水,还有压缩饼干和帐篷,就是不知道里面的罐头还能不能吃……”   磊子滔滔不绝,越说越多,他自己都觉得他们这次受老天爷眷顾,不然那么多东西,怎么可能直到今天才被他们找到,别人都没看见?除了运气,没有别的理由可以解释。   可惜柏易对磊子说的没有半点兴趣,他现在心心念念的都是严凌,于是人生第一次中途打断别人的话,对磊子歉意地笑了笑:“我先去找严凌,不好意思,你跟别人聊吧。”   话毕,柏易就迅速地跑向仓库。   只留下磊子站在原地,左顾右盼后抓了一个人,兴致勃勃地跟对方说起这次的天降大饼。   柏易走向仓库,仿佛心有灵犀一般,他刚到,货车驾驶室的车门便由里向外地推开,开车的男人跳了下来,严凌回过头,两人的目光交汇在一起,柏易深吸一口气,他朝严凌跑了过去。   明明只有两个多月没见,柏易却觉得隔了一个世纪。   对方长腿一迈,伸手抱住了柏易的腰。   柏易直视着对方的脸,他伸手抚摸着对方的脸颊,在这个久别重逢的浪漫时刻,十分不解风情地说:“瘦了。”   不仅瘦了,对方的手,脸,露出衣服外的皮肤,在大半个冬天的寒风吹拂下都变得更粗糙了。   因为风餐露宿,食不饱腹,脸部轮廓也更加清晰,简直称得上是刀劈斧刻。   更加有男人味,也更让人心疼。   “没瘦。”严凌握住了柏易的手,他掌心布满老茧,又多了几个伤口,他上下打量了柏易,欣慰地叹了口气。   “这次找到了不少东西。”严凌似乎也品尝到了几分快活的滋味,“以后我们都能轻松一点了。”   柏易也说:“水井的水位没下降,还上升了一点。”   严凌握住柏易的手力气变大了,他露出一个笑容来:“太好了。”   严凌很少笑,他几乎没有表情,有时候他的表情会产生细微的变化,但不仔细看根本看不清。   但此刻严凌只是轻微的勾起嘴角,看在柏易眼中,就好像春风吹拂大地,化开一切寒冷阴霾。   人们很快向仓库聚集过来,他们开始搬运货车上的物资,整理规划后放进仓库,因为要防潮,还得铺上防潮垫——其实就是大块的塑料布。   出去的人是不必搬运的。   柏易也去整理物资,日用品和食物要分开,分别放到不同的区域,食物也要细分,近期就要食用的和能够长期储存的,他们花了一个下午的时间才把所有物资分好类。   刚刚入春,白天的时间依旧很短,到下午四点过,天就黑了下来。   磊子他们在道路中间点了火堆,人们围着火堆,吃着烤红薯,听出去的人谈论在外面的经历。   因为磊子是二把手,严凌又绝不会讲述,所以磊子当仁不让的成为了主讲。   他就像是在讲故事一样,说的跌宕起伏,好像唐僧取经,经历九九八十一难。   柏易和严凌坐在角落里,这里没人——他们都聚集到了磊子的身边。   只有他们俩坐在那,面前就是温暖的火堆,徐徐升腾又降落的火焰,火光照在柏易的侧脸上,更显得他鼻梁挺翘,眼神温柔。   他们也不说话,就只是那么坐着,两只手交握在一起。   直到人群相继散去,柏易才站起来:“回去了。”   严凌跟在他的身后。   严凌没回来之前,柏易觉得自己有很多话想对他说,可等严陵真的回来了,他却发现自己不知道要说什么,当他看到严凌的那一刻,好像无数话语都随着眼神的交汇传递给了对方。   当他们回到自己的房间,房门在身后关上,好像进入了另外一个世界,没有别人,只有他们两个,除了他们是真实的以外,其他的一切都是虚假。   柏易能感受到严凌温暖干燥的手掌,炽热的唇,对方热情的动作。   他在被人渴望,被人占有。   柏易喜欢这种感觉。   他终于明白为什么那么多人沉溺于□□中,因为工作和兴趣无法再让他们感觉激动,只有□□,它每一次都会把人抛到顶峰,每一次都是新的,都能带来极致的快乐。   柏易感觉自己正随波逐流,被抛到最高处,然后再缓缓降落。   等风平浪静,柏易靠在严凌的肩膀处,他的鼻尖都是严凌身上的味道。   “闻什么?”严凌看着趴在自己胸口的柏易,低头问,“有汗味?”   柏易摇头:“不是,很好闻。”   严凌不知道为什么,忽然有激动起来,柏易还没能休息,就又一次感受到了狂风巨浪,他无力反抗,也不想反抗,任由这浪涛将他带进深海。   柏易不知道他和严凌是几点入睡的,他只记得自己眼前永远恍惚,身体永远在随浪起伏。   等他再次醒来,已经是第二天的下午了。   柏易睡得很香,他难得睡得这么饱足,一睁开眼睛就看到严凌从门外进来,手里还端着热水跟食物——泡好的泡面。   其实柏易并不爱吃泡面,但在这里,泡面算是奢侈品了。   严凌把碗和杯子放在窗前的桌上。   他换上了一身夹克,里面穿着背心,一条黑色长裤将他一双长腿勾勒的恰到好处。   柏易的脚踩在地上,赤着脚走到窗边。   “你吃过了吗?”柏易双腿盘在椅子上,他看起来像是小了几岁,身上那股沉淀已久的稳重气质消散了许多,看起来更像一个青春勃发的年轻人。   严凌坐到柏易对面,他看着柏易的脸,觉得这一刻美好的像是假象。   他从不觉得自己还可以拥有这样的生活——有一个爱人,这个爱人理解他,包容他。   并且对方从不要求他做什么。   他想把对方藏起来,藏到一个安全的地方,在那里他们不用担心明天,不用惧怕未来。   在这里的每一刻,他都在恐惧着终有一日会失去这个人。   “我们可以一直待在这里。”严凌忽然说。   他以前从未想过在哪里驻足,他甚至已经打算好了自己的未来。   ——他会死在某场械斗中,或许他的兄弟们也会一起死。   他不会有自己的墓碑,也不必有,他的人生没什么值得纪念的,也没人会纪念他。   但是现在,他不这么想了。   有个人爱他,愿意等他,于是他无论如何也要活下去,活得比对方长,能够保护对方。   他知道对方并不弱小,也知道对方并不需要他保护。   可除此以外,他不知道自己能为柏易做些什么,他除了自己本身以外,没有任何值得夸耀的东西。   就连他自己,也不觉得自己值得。   严凌握住了柏易的手,两人的手放在桌子上,他们直视着对方的眼睛。   “今年,明年,以后的每一年,我们都在这里。”   严凌的语气从未如此柔和:“直到你不想在这里住下去。”   柏易朝他微笑:“在哪里都无所谓,只要你在我身边。”   柏易没说过情话,至少在现实生活中没有,他那时候会说很多话,跟各式各样的人打交道,言不由衷的赞美对方,表达友善,但他从没用爱情做过砝码,没向任何人表示过好感。   可现在,他似乎天生就会说情话。   “现在水井不下降,说不定再过一段时间土地也会恢复。”柏易轻声说,“会越来越好的。”   “说不定某一天,世界就会恢复成末日前的样子。”   柏易轻声问:“不管未来是什么样,是好是坏,我们总是在一起的。”   只要严凌在他身边,他就能感觉自己充满力量,什么都不惧怕,什么都可以做到。   柏易站起来,隔着一张桌子吻向严凌。   窗外的光照射在他们的身上。   此时此刻,他们似乎合为一体,不分你我。   未来是什么样,已经不重要了。   柏易不在意,严凌也不在意。 第69章 末日美味珍馐(十二)   一个极为平常的早晨,严凌从睡梦中醒来,他睁开眼,转过头,安静的看向躺在自己身边的柏易,每天早上醒来,他做的第一件事就是确认柏易还在,即便柏易每天都在,可他的心慌却没有半点衰减。   他总有种感觉——柏易迟早要离开他。   就算每天都在一起,这种心慌也没有得到任何抑制。   这是他们在一起的第五年,五年时间一晃而过,光阴如流水。   一双手臂忽然环抱过来,柏易发出一声舒畅的长叹:“不再睡会儿?”   严凌低头,轻吻柏易的额头,声音沉稳,充满磁性:“七点多了,起来吃饭。”   柏易这几年养成了赖床的毛病,他闭着眼睛,声音还带着困意:“我再睡一会儿。”   严凌掀开被子,轻手轻脚的离开房间。   他们搬到了一栋小楼的第三层,三室一厅,一厨两卫,自从气候变得正常,土地重新恢复了生机也已经过了一年,这个村子就变成了他们的“城”。   偶尔也会跟其他城来往,但交流不算多。   原本只有几十个人的村子,现在也变成了有几百人的小城。   但严凌始终没有对这些人的责任感,他也不觉得自己应该对这几百人负责——他原本也只是想给自己和兄弟们找个可以落脚的地方。   走在路上,不少人给严凌打招呼,打更多的人则是低下头,走到一边,等严凌走过以后才继续往前走——虽然严凌不跟他们讲规矩,但以防万一,他们还是得讲的。   再说了,这里比其它城好的不止一星半点,没有阶级之分,严凌也没有在这个小城里当土皇帝,他简直是城主里的苦行僧,没有口腹之欲,也不爱美女。   不少大城的城主都把自己当成了皇帝,任用亲信管事,拉拢中层,压榨下层,竟然还给人分出了个三六九等,每一等人能干什么是都划分的清清楚楚,他们在一次次强调自己的权力和地位。   于是不少底层人开始出逃了,现在去哪儿都有机会活下去,何必在一棵树上吊死?   都是受过教育的人,凭什么要被分个三六九等?   严凌这边就有不少人是逃过来的。   但他没有把这些人赶走,想留的都能留下,不想留下的也不拦。   这里的口碑倒是很不错,现在每天还有不少人在村外等着,想入村。   唯一的问题是这个村子原本就不大,如果再收人就要扩建,扩建耗时耗人,并不是明智之举。   “要不就搬去镇上?”柏易坐在窗边,他吃着严凌拿回来的早餐,两块玉米饼,一小碟咸菜,玉米饼又香又甜,是玉米原本的味道,看起来简陋,但既饱肚子味道又不错,还很易得。   严凌:“太麻烦,要重新垦地。”   土地虽然恢复了,但却需要把表层已经变得坚硬如壳的土敲碎,铲走,再重新翻土。   整个过程非常消耗人力,在没有大型器械的现在,一亩地至少需要十几个人忙活一天。   如果换一个地方重新开始,前期的工作就太多了。   柏易叹了口气:“换个大点的地方也好,可持续发展嘛。”   柏易也发现了,严凌是没有野心的,不像孟骜也不像亚撒,亚撒的野心是被逼出来的,孟骜则是个天生的野心家。   严格来说,严凌更像章厉,如果章武没有欠债,章厉或许也更愿意过平凡的日子。   但并不是甘于平凡,只是不把外物放在心上。   严凌:“知道了。”   柏易冲他笑,严凌看着柏易的笑脸,心脏忽然一痛,今年年初开始,他经常会有这种感觉,胸口既闷又疼,可他找不到缘由,又不愿意向任何人倾诉。   “怎么了?这么看着我?”柏易奇怪的看了严凌一眼。   严凌摇头:“没什么。”   或许他只是忽然有了胸闷的毛病,不必想太多。   这个村子确实是住不下去了,地多,但房屋少,现在许多人都是打地铺,哪怕是打地铺也快挤不下了,再说一个房间里床上床下都是人,落脚的地方都没有。   而且一群大男人挤一个房间,不说汗臭味,就说脚臭,开了门里面就是臭气室。   柏易有次去找叶明,开门后差点在门口被熏吐了。   ——这群人竟然还不爱洗脚。   以前是为了省水,现在有了水,却养成了不洗脚的习惯。   也不爱洗澡,身上的衣服能穿到有馊味都不换。   以前是没条件,现在基础条件有了,他们还是这个样。   严凌大约也觉得太挤了,终于决定带人去找适合居住的镇子,最好能临近河流,有水源,周边有适合耕种的土地,地势不能太陡。   每年严凌都会带人出去,大多数时候都能平安回来,就算不平安,也只是受点不危及生命的轻伤。   这一次严凌带人出去,柏易又想跟着,但还是被严凌拒绝了。   严凌临走时对柏易说:“别担心,很快就回来,没事。”   然而等了大半个月,严凌依旧没有回来。   一个多月,严凌还是没有回来。   到了第三个月,柏易开始整晚整晚的睡不着,他不知道严凌他们会去哪儿,哪怕是严凌,在离开前也说不出具体位子,只有一个大概方位,南方或是北方。   “我得去找他。”   柏易背着包,通知了叶明自己的决定。   叶明被严凌留下来保护村里的人,如果严凌他们没能回来,叶明就要负担起责任来。   可叶明不觉得自己能负担这样的责任啊!   他就想老老实实的当个小弟,老大指哪儿他打哪儿,不用动脑子,不用衡量利弊。   只有跟着老大,他才有安全感,一旦让他自己拿主意,他就觉得哪儿都不对。   于是叶明想了个办法,他又把这个责任托付给了一同留下来的冯云,自告奋勇的要跟柏易一起去找严凌他们。   柏易和叶明走在路上,原本柏易是不想跟叶明一起的,但这人太执拗,也确实是一片真心,他不好拒绝,只能忍耐下来。   他们先走北边,沿路的稍大的一点的镇子他们都先在不远处观察,确定没有危险以后再进去查探,食物不多,省着点吃也能坚持很长一段时间。   “不知道严哥他们走到哪儿了。”叶明一边生火一边问柏易,“柏哥,你说他们会不会遇到什么麻烦事了?是不是被人给扣下了?”   柏易用树枝通了通火堆,让空气进去,火能烧得更旺,他心里有很多猜测,却不愿意往坏处想,或许是因为严凌他们一直没找到合适的镇子,又或许是因为中途遇到了什么意外,   叶明:“不过严哥肯定没事,他的本事咱们得信,要不然早多少年前我们就没了,还能有今天?”   他嘴里这么说着,心里也没底,每次出去都是九死一生,说不出绝对安全这样的话。   柏易没说话,他只是紧皱着眉,从背包里拿出一瓶水扔给了叶明。   他们也没带帐篷,这个季节天气温和,既没有狂风也没有骤雨,在地上铺一层布也能睡。   他们走了十多天,终于找到了一个有人烟的“城”。   这城不大,估计也是最近两年才建起来的,也没有城墙,里面的人大多面黄肌瘦,毕竟才刚刚复耕,最初那几年粮食产量上不去也很正常,现在已经没有什么肥料了,也没有农药。   随着万物复苏,蝗虫老鼠等害虫也重新恢复了活力。   因为没有有效手段,这些害虫每年可以霍祸掉三分之一的粮食。   如果有蝗灾,那就更不得了了,说不一定一半乃至一大半都要进它们的肚皮。   “要不然过去问问?”叶明问。   柏易想了想,权衡利弊之后说:“你在这儿等着,我去问。”   他有空间,看情况不对还能躲进去,等周围没人了再出来,比叶明更有把握。   毕竟即便叶明有枪,也不可能把这个镇上的人全杀了,尤其是枪里的子弹有限,装弹需要时间,那点时间就足够人们扑上去把叶明给撕了。   然而叶明不愿意,他觉得自己比柏易强壮——毕竟他是横向发展的,个头不高,所以看着尤为健硕,也比柏易的枪法好,更主要的是,柏易没杀过人,如果在生死关头稍有迟疑,就会损失一条命。   两人说了半天,谁也不能说服谁,最后只能划拳。   柏易赢的没有悬念。   “愿赌服输,我先过去看,如果我今晚没回来找你,你就先走,找个地方躲起来。”柏易认真地嘱咐他,“我有保命的办法,明白吗?”   叶明不明白。   好在这个城是新城,也没有固定的阶级分层,这些人都是从大城里逃出来的,胆子都不大,看柏易独自一人,又态度良好,还请柏易喝水。   “没看见。”说话的是个女人,她被人们推出来当主事人,表情很茫然,听柏易问最近有没有看到过大队人马路过时摇头,“如果有人经过,我们肯定能发现。”   他们花了十几天时间,结果走错了方向,只能回头往南走。   一路上柏易倒是见识了不少城,有大有小,有的城看着很大很富足,但不少人都衣不蔽体,食不饱腹,行尸走肉般走在路上,或是在周边的田地里开荒。   但有些人什么都不用做,就能吃饱喝足,在街上呼朋唤友。   等柏易和叶明去了南边,依旧没有找到严凌他们的踪迹,等他们回过神来,算算时间,竟然也已经过去了三个月,有时候他们会用带着的盐去比较小的城里换一些食物和水,因为是两个大男人,叶明手里还有枪,所以倒没人找他们麻烦,敢抢他们。   叶明已经有些绝望了,他跟柏易打商量:“要不然我们先回去吧,说不定严哥他们已经回去了。”   柏易也不知道该怎么办了,他很少这么茫然,觉得天地这么大,严凌他们一行人显得太多渺小,无论他对严凌多有信心,此时此刻,他也无法再欺骗自己。   “回去吧。”柏易同意了叶明的建议。   叶明松了口气,随着时间推移,柏易的脾气也发生了变化,他不再面带笑容,哪怕不得不面带笑容跟人接触,眼底的不耐叶明也能发现。   他们披星戴月,一路几乎没有喘息休息的时间,终于赶回了村里。   掐指算算,他们离开了大半年,等他们踏进村里,周围的人就已经迎了上来。   郑雪推开挡在前面的人,激动地说:“吓死我了!你们走的太久了!”   “严哥他们已经回来了,严哥在路上生了病。”   柏易连忙走向郑雪:“他现在怎么样了?”   郑雪:“在房间里,他最近身体越来越不好了,你快去看看吧。”   前段时间严凌高烧,她照顾严凌的时候一直能听见严凌在迷糊中喊着柏易的名字,她一个旁观者在那时都感受到了深刻的悲戚,她不懂男人为什么会爱上男人,但她明白两个相爱的人一旦失去彼此,是多么痛苦。   柏易紧抿着唇,他身上竟然有了一点严凌的影子:“有生命危险吗?”   郑雪没说话,她沉默着低下了头。   一瞬间,柏易觉得遍体生寒,他的心沉沉地坠了下去,一直触不到底。   可越是这样,柏易就表现的越冷静,他连勉强的笑都扯不出来了,脚步不停地往前走,走了没多久甚至跑了起来。   站在房间门口,看着眼前的那道门,柏易忽然感受到巨大的恐惧,他的手放在门把手上,却久久拉不下去。   最后他深吸一口气,压下那浓重的恐惧,打开了门。   打开门的第一眼,柏易就看到了躺在床上的严凌,严凌脸色潮红,他身上盖着被子,但胸膛并没有多少起伏,柏易的大脑一片空白,他不知道自己该怎么办,他的脚像是被钉在地上,一步也迈不出去。   柏易:“……到底是怎么回事?”   以前严凌从没有生过这样的大病,他甚至连小病也没有生过,两人在一起五年,不管是头疼脑热,或是感冒发烧,都跟严凌绝缘。   郑雪解释道:“他们说是出去第二个月的时候开始病的,一开始就是小感冒,后来越来越严重,他们不敢耽搁治疗,只能就近找大城……事情就变麻烦了,也是上周才回来。”   从来不生病的人一旦生病,就像是被病魔打倒了一般。   “柏哥……”郑雪眼眶有点红,“严哥昏迷的时候,一直在喊你的名字,你多陪陪他。”   这话说完,郑雪就退出了房门,走的时候把门也给带上了。   房间里只剩下柏易和严凌。   柏易手足无措,他站在那,不知道自己该进还是该退,他的脑子似乎都蒸发了,什么也想不起来。   他从没见过严凌这么虚弱的样子,一直以来,严凌都强大律己,他的沉默寡言反而更让他值得信赖,就好像一座高山,只要有他在,就什么都不用担心。   但是此时此刻,这座高山就要倒了。   柏易走到床边,他坐在床边的椅子上,颤抖着手掀开了被子,他第一次发现,严凌的皮肤这么苍白,他脸色潮红,可其它部位却苍白的没有血色。   “我回来了。”柏易的声音在颤抖。   严凌却没能给他回应。   他苍白的薄唇动也没动。   一时之间,柏易不知道自己该做什么,该说什么,他缓缓低下头去,额头抵着严凌的手背,有水渍在床单上晕染开。   这种感觉对柏易来说太陌生了,他几乎停止了思考,脸色也逐渐苍白。   他有药,可他不是医生,没有先进的医学仪器,严凌到底生了什么病他也无从得知。   他忽然觉得后悔——或许他应该学医,如果他是个医生,或者有医学常识,说不定还能找到严凌的病因,至少还有个努力的方向。   可现在,他什么也做不了,什么也做不到。   无力感充斥了柏易的全身。   “哭什么?”   这声音虚弱,极轻。   柏易猛然抬头,他眼眶通红,鼻头也红了,眼里全是恐惧和深切的悲伤。   严凌睁开了眼睛,目光温柔地看着柏易。   他这么虚弱,但却依旧强打着精神。   柏易迷茫的看着他:“你生病了。”   “这里没有医生,你会死吗?”   严凌忽然笑了,他伸出手,柏易连忙抓住了他的手。   “别怕。”严凌露出了一个笑脸,“你知道,我们还会再见面的。”   柏易愣在那儿,他分明听得懂严凌说的每个字,却听不到他的意思。   严凌忽然做了个一个嘴型,他说不出那两个字,却能做出嘴型。   ——“章厉”   严凌几乎用尽了全身力气,才让手掌触碰到柏易的脸颊,他长叹了一口气,好像为了这一刻,他已经等待的足够久了。   这一瞬间,柏易的灵魂似乎都开始战栗,他觉得自己在发抖,但实际他坐得很稳。   严凌:“走的时候只给我留张纸条……”   柏易低着头,他的肩膀在抖。   严凌的目光开始涣散:“如果不记起来,说不定还能多活几年。”   “还是记起来好。”严凌握住柏易的手,他手上的青筋暴起,“至少那么多年,我没白等。”   那么多年的岁月,他守着那段回忆,和那个消失的人,他一直希望柏易不是自愿离开他的,无论理由是什么,他都可以接受。   柏易艰难地说:“我也不知道我会离开的那么突然,我也不知道该给你留什么话。”   “我那个时候还不懂……”   然而说再多话,在这个时候都显得苍白无力,无论什么样的理由都像是借口。   严凌,或者说章厉,他目光眷恋缠绵的看着柏易,当年那个气质冷硬,口拙最笨的少年变了模样,而柏易错过了他成长的所有时光。   章厉说:“别难过,从我记起来开始,身体就一天不如一天。”   “下一次,我也不知道我还能不能记起来。”   柏易没说话。   章厉喘了两口气,他现在五脏六腑都疼得难以抑制:“你会去找我吗?”   柏易紧抿着唇:“会的。”   章厉:“如果下一个我对你不好,你不要生气。”   柏易终于忍不住,眼泪顺着眼角滑落,接连不断。   章厉想伸手给柏易拭泪,却抬不起手,他无奈地笑了笑。   “下一个我还是会爱上你。”章厉的眼帘合上,他半眯着眼睛,“别担心。”   章厉紧紧抓着柏易的手:“我好想你。”   二十八年的时光,他每一天都像活在过去,他认真经营公司,好好吃饭,养好身体,就是希望将来有一天,他和柏易重逢,他还能照顾对方。   哪怕对方不爱他,他也可以重新追求他。   然而他没能想到重逢来的这么短暂,他还没能多说两句话,多叮嘱几件事。   章厉的眼前一片漆黑,他什么也看不见了,连声音也听不见,好像他的世界要重新回归黑暗。   但他还能感受到柏易握着他的手掌心的温度。   章厉用最后的精神说:“我要走了,亲亲我吧。”   他像个撒娇的孩子,柏易脸上带泪,他靠近章厉,低下头,亲吻对方的嘴唇,他亲吻的毫无章法,眼泪顺着柏易的嘴唇进入章厉的唇。   这是个带着咸味的吻。   而且章厉并不能给柏易任何回应。   章厉的呼吸停止了。   在生命的最后一刻,他找回了原本的记忆。   他说了一直以来想说又说不出的话,离开的时候没有遗憾,也不感到悲伤。   他知道他们还会再见。   柏易的手机忽然响了——   【任务完成,十分钟后进行传送。】   最后的十分钟,柏易守在床边。   他不知道下一个世界是什么样,也不知道在下一个世界的章厉、亚撒、孟骜和严凌又会变成怎样一个人。   但他的心情却很平静。   这只是短暂的分离,他们还会再相遇。   即便对方什么都不记得,却依旧在每个世界都会爱上他。   传送即将开始的最后一秒,柏易躺进了被子里,抱住了对方这具躯体的腰。   他爱他。   哪怕不知道他的名字,不知道他的长相。   却依旧记得他的灵魂。   无论在哪里相遇,无论在何种情况下。   他最终都会爱上他。   从无例外。 第70章 于火焰中重生(一)   灯光通明的夜总会,女人甜美妖媚的歌声婉转动听,黄包车布满街头,先生太太们高声谈笑,暴风雨前片刻喘息时机,他们淫|靡穷奢,沉浸于短暂和平享乐之中。   报童在大冬天穿着露出脚趾的假皮鞋,冷的直跺脚,却又高声吆喝着报纸上的新闻。   “给我来一份。”挽着柏易手的洋派女人从钱包里掏出一块大洋。   报童连忙送上报纸,说了几句吉祥话:“小姐平安如意!”   洋派女人刚刚留洋回来,穿着一件驼色羊皮大衣,脚下踩着黑色高跟鞋,烫了细卷发,嘴上一抹艳色口红,手里还夹着细烟,她只看头版头条,转头对柏易说:“大哥,时局恐怕是不好了。”   “赵先生和陈先生都离开了上港。”   柏易笑道:“都说赵先生耳目通达,想是提前知道了什么消息,昨日已赴美国。”   女人冷哼一声:“在国内作威作福这些年,如今国难当头,不思报国,不知羞耻。”   “这话可别在爸妈面前说。”柏易穿着一身黑色西装正装,脚下踩着皮鞋,还带着一副金丝眼镜,正是一副殷实人家大少爷的矜贵模样。   “要不是陈宇,我才不来这个地方。”女人叫柏美茹,是柏易在这个世界的三妹,十二岁被送出了国,在国外待了五年。   柏家是个新派家族,家里四个子女,都在外头留过学,学习先进思想,以思报国。   “学生们已组织好了,明日要上街□□。”柏美茹咬着牙,“我就不信,那些人不听学生的诉求。”   柏易拍了拍她的肩膀:“别想了,上回抓的人,至今没有放出来。”   上次学生□□,巡捕房抓了人,关了足有三个月,人还没出来。   柏美茹吸了口烟:“如今人民备受磨难,那些上层人士却与虎谋皮,再险人民于不义之地,竟还有复辟的,想重建帝制。”   “爸妈竟还让我们同这些人应酬,难道应酬了他们,我们便能救国救民了?”   柏家的教育就是如此,柏父是最早一批留过洋的人,他年纪渐大,就把救国的任务交给了子女,孩子们自幼耳融目染,就是“国家兴亡,我们有责”。   柏美茹是四个子女中性格最外放的,她排行第三,学问做的好,就是性格不好,容易发脾气,加上优越的生活和留洋回来的经历,让她多了几分优越感。   他们走进了夜总会,大厅里早有人在接待。   “二位便是柏大少和柏三小姐了吧?”接待的是个中年人,梳了个三七分,头上抹了厚重头油,像是戴了顶僵硬的假发,他是五短身材,像个冬瓜,“您这边走,白二爷和陈大少早您两刻到的。”   白二爷是白家的当家,关于他的传言多不胜数,毕竟他才刚过二十生辰,排行老二,却坐了当家的位子,如今上港所有船只都归他管,各式商铺,也都要给他孝敬才能做生意。   不仅如此,他手里还有药厂和纺织厂,说一句富可敌国也不算假话。   他一句话,比驻守上港的将军还要管用。   柏易这次带着柏美茹过来,就是因为柏父想让柏易跟白二爷认识认识,说上几句话,若是能成为朋友便最好,要是成不了,还有柏美茹,柏父想让女儿嫁给白二爷。   柏美茹并不知道,她有先进思想,回国后便说过不想过早结婚,若是结婚,也要自由恋爱,两情相悦为好,让她年纪轻轻便去做个全职太太,她先不接受。   “也不知道陈宇是怎么认识白二的。”柏美茹压低了嗓音,“听说白二为人……手段颇为酷烈。”   柏易面带着笑,跟着接待的人往前走:“别说了,这里到处都是各方耳目,别落人口实。”   柏美茹闭上了嘴,也挂上和柏易一样的笑容。   她小时候父母忙碌,她算是被这个大哥一手带大的,如今不怎么听柏父的话,却很听柏易的。   陈宇是个大高个,他穿着长袍马褂,虽然剪了辫子,身上却还有旧时代的影子,他走过来时目光只盯着柏美茹,可惜柏美茹对他没有兴趣,陈柏两家是世交,可惜走上了两条不同的路。   陈家是帝制的忠实拥垒,向往君主立宪制,柏家却是新社会的中流砥柱,认为非民主自治不能救国。   虽然理念不同,但旧情仍在,两边依旧在走动,只是到了柏易陈宇这一辈,走动已经少了许多,陈家想拉拢在文人学生中间人望高的柏家,便想让陈宇和陈美茹结婚,结两家之好。   陈宇也确实爱慕柏美茹,然而柏美茹看不上陈宇。   “柏哥,美茹。”陈宇是个昂藏青年,文质彬彬,斯文有礼,“跟我来吧,二爷今日心情好,你们说话做事不必太谨慎。”   柏易微笑道:“几日不见,你倒是又稳重了几分。”   陈宇:“不稳重不行,我爹为了管我,不知道废了多少根棍子。”   陈美茹知道陈家的意思,便不怎么跟陈宇说话,陈宇目光缠绵的看着她,奈何她心如顽石,不可转也。   三人行至宴会厅门口,几乎是一眼就看到了白二爷,无法,这人太过醒目,如群星拱月。   他穿着一身白色西装,头发梳至脑后,看起来身形削瘦,倒有点文人气质,他年少时生了一场大病,从此落下了病根,哪怕只看外表,也能看出他的病态虚弱。   可即便如此,也不妨碍他的气势,哪怕他身边有更高大,更强壮的人,都能看出他才是主人。   “白二竟长这个样子。”陈美茹刚回国不久,不曾见过白二的照片,此时称赞道,“若是只看外表气质,绝无人能想到他就是白家二爷。”   “倒有几分赵先生的风采。”   陈宇领着他们穿过人群。   “二爷,这就是我往日同您说过的,柏家的大少爷和三小姐。”陈宇微低着头,这举动是他不自觉做出来的,还没出声就先矮了两分。   柏易和陈美茹一起打招呼:“二爷。”   白二常年皮肤嘴唇苍白,他倒也不端着架子,让侍者端来了四杯酒。   “常听说柏大少为人八面玲珑,又生的漂亮。”白二面无表情,“今日一见,名不虚传。”   陈宇不敢说话了,“漂亮”二字在这个场合,实在显得有些轻佻。   他目光注视着柏易,就怕柏易生气,拂袖而去。   柏易举起酒杯,脸上笑容不减:“得二爷这句话,云庭便不枉此行了。”   云庭是他的字,外人称呼,一般也用这两个字。   白二大约没想到柏易会这么回应,眼中兴味多了几分,到他这个位子,寻常玩乐已经不能让他感到有趣,他笑道:“柏大少若不嫌弃,今夜不如与我携手同欢?”   柏易目不斜视:“求之不得。”   陈宇很有眼力的领走了柏美茹,柏美茹也不抗拒,挽着陈宇的胳膊走了。   “柏老先生如今可好?”白二站在柏易面前,他看着削瘦,却比柏易还要高半个头。   柏易:“父亲还算硬朗。”   白二手指修长,骨节分明有力,笑道:“听说老先生跟海岸也有往来?来上港这么久我也无缘一见,可是嫌我铜臭味重?”   柏易表情不变:“二爷说笑,实在是二爷门第高,柏家又非名门望族,难登白家大门。”   白二忽然笑起来,他一笑,举厅安静。   白二一双丹凤眼,五官精致,平时不笑还好,一笑便显得艳丽无双。   可白二脾气古怪,他不爱人夸他外表,且手段酷烈,为人狠辣,久而久之,便无人敢夸他外表。   “柏大少原先是在哪里留学?”白二不笑以后,人们才重新交际起来。   白二不常笑,他若笑,不是极乐就是极怒,若乐,人人都有好处,若怒,人人都要倒霉。   柏易:“俄国。”   白二:“我观柏大少的气质,倒很像法国回来的。”   柏易又拿了一杯酒:“二爷这话怎么说?”   白二眉目含笑:“都是一派的贵气。”   白二忽然话锋一转:“柏大少来港多久了?”   柏易:“满打满算,应有三个月了。”   “想来柏大少还不了解上港。”白二说道,“若是不嫌我庸俗,倒可以时常来找我说说话,我也带大少多看看上港。”   “上港人际复杂,恐怕大少的八面玲珑也到此为止了。”   柏易笑容扩大:“那都是友人胡诌,我若八面玲珑,怎能时至今日才有缘得见二爷?”   “二爷这样的人物,我仰慕已久,可惜一直无缘一见,今日相见,才知二爷气势迫人。”   白二微笑,目光却十足冷漠:“柏大少口舌灵巧,红颜知己应当不少,可惜这场宴会未曾请几位交际花,见不到柏大少撩花手段,倒也是个遗憾。”   柏易不知道这位白二爷是意有所指,还是说话就爱这个腔调,就说:“二爷谬赞了,家里管得严,莫说红颜知己,就是母蚊子也不敢亲近,未倒结婚,不敢于女性往来。”   白二:“柏家果然家教森严,柏大少来得巧,我正有件事要人去办,大少可能相助?”   柏易不敢一口答应:“二爷请讲,若云庭能助,自不推辞。”   白二抬起手来,手指轻触柏易的额角,再向下划过,在柏易的脸颊停下。   “白二兴趣与他人不同,不知大少可愿陪我荒唐一夜?” 第71章 于火焰中重生(二)   纵观古今,最荒唐的便是大家公子哥们,普通的享乐对他们而言不再有乐趣,于是另辟蹊径,爱好广泛,最常见的就是男男相交,现在的公子哥若是没包个男戏子,那就没有脸面,出去与人说话似乎都不够时髦。   但公子哥包戏子是乐事,两个有头有脸的男人相认相交,那就是丑闻。   柏易愣了两秒:“二爷这是同我说笑?”   白二笑了一声,笑声中有浓重的不屑:“柏大少看我,像是爱说笑的人?”   “柏大少气质非凡,白二一见倾心,愿与大少携手,大少愿否?”   柏易拒绝道:“云庭虽喜,却难答应,因已有心爱之人,恐怕要辜负二爷的好意了。”   白二收敛了笑容:“心爱之人。”   柏易正要说话,白二却冷着脸说:“既然如此,我也不好夺人所爱,大少自便。”   说完这句,白二就走了,自然又有人围住了他,要同他说话,在上港,白二就是无冕之王,他不仅有钱有人,还有自己的私军,就连巡捕房也全是他的人。   来人笑着讨好:“听说柏大少从俄国回来后便一直没见外人,可见还是二爷面子够大,二爷一句话,柏大少也得来。”   白二微笑道:“是吗?”   “我看他跟诸位不同,可不怎么驯服。”   来人咽了口唾沫,小心翼翼道:“毕竟是留过洋的,脾气大点也不足为奇,更何况再大的脾气,到了您面前,不也得俯小做低?”   白二冷笑一声,众人低下了头。   没人敢得罪他,他睚眦必报,手段毒辣,谁若得罪他,就是天涯海角,他也能要了对方的命。   人们既想讨好他,又害怕他。   陈宇这时候带着柏美茹走过来,他有些担心地问:“可是说错了什么话?二爷他……”   柏易叹气:“想来是完成不了父亲的嘱托了。”   柏美茹在旁边说:“他虽外貌优秀,可我不爱他这样的人,父亲要是怪你,我去与父亲说。”   陈宇这时候才反应过来,他又惊讶又悲伤地说:“世叔竟然是这个意思。”   柏易对白二不慎了解,只知道他叫白烨,在白家排行老二,除此以外,就是他的财力和人力,以及在上港的势力。   三人走到没人的地方,柏美茹给柏易递了一支烟,柏易点燃后问陈宇:“白二爷可有什么喜好?”   陈宇:“这倒不清楚,二爷如今要什么都有,若要投其所好,属实困难,我爹前些日子送了二爷一尊玉佛,上好的羊脂玉,还是宫里流出来的,结果二爷说想听个响,当时就砸了。”   说起这个陈宇就心痛,那玉佛是早年他们家从宫里的公公手里买来的,花了一大笔钱,家里人为此缩衣节食了好几年,就指着到了关键时刻,这尊玉佛能发挥作用。   结果到了白二那,只是砸来听了个响。   “不说这个了。”陈宇叹了口气,“听说近来不少人求到世叔那儿,想把那几个学生保出来。”   柏易点头,吸了口烟:“巡捕房现如今只听白二的话,白二不说放人,他们是绝不会放的。”   陈宇又是叹气:“那可难了,那几个学生在牢里说白二是封建派,想在上港当土皇帝,不顾人民苦难,是民族败类,是劳工的敌人。”   柏易眉头紧皱:“他们倒也说的实话。”   陈宇:“就是实话才难听,依白二的脾气,没杀了他们,只是关起来,已经算仁慈了。”   柏美茹:“白二可有情人?不如给他情人送礼,枕头风总比别的有用。”   陈宇纠结道:“虽不曾有二爷明言,不过二爷确有一处外宅,里头住的是个戏子,青衣。”   柏美茹笑了:“那可好,好歹还有个山头拜。”   陈宇欲言又止:“那是个男的。”   柏美茹笑容僵在脸上,陈宇又说:“而且二爷偶尔去见,也从不过夜,怕是并无什么深情厚谊,就是拜了山头,恐怕……”   柏易:“恐怕也是肉包子打狗一去不复返。”   “但还是要去试一试。”柏易笑着说,“毕竟现在也想不到其他办法,爸在文人中的人望,也是需要钱去维持的。”   柏美茹听不得这些污糟事,眉头皱得死紧,小声嘀咕:“我还以为他是个正派人。”   柏易被逗笑了:“我的傻妹妹,正派人能做到这个位子?”   宴会在凌晨结束,柏易和柏美茹坐上黄包车,在夜总会门口和陈宇告别。   “你回去替我向陈叔问好。”柏易说道,“待得了空闲,我必上门拜见,万望安好。”   陈宇拱手:“这便走了。”   走时陈宇又看了眼柏美茹:“美茹若有事,只管叫人给我递信……”   柏美茹:“我有我哥呢,不劳烦你。”   柏易:“美茹。”   柏美茹撇撇嘴:“那我们走了,你也早点回去。”   回去的路上,柏美茹问柏易:“白二跟你说什么了?我看你自从跟他说过话之后脸色都不大对了。”   柏易摇头:“没说什么,总是些老话。”   柏美茹:“真是想不到,他那个模样,竟然也包戏子。”   柏易笑道:“如今上港这些有钱有势的,那几个没包戏子?不包便不够时髦,还得时常请人一同去玩乐。”   柏美茹翻了个白眼:“也不嫌脏。”   柏美茹:“爸还想让我嫁这样的人家,要我说,我宁愿嫁个学生,也不愿嫁那样的人当个富太太,再说了,如今这个局势,嫁谁都不好。”   在现在的柏美茹看来,结婚就是最大的问题。   “之前爸的朋友带着学生过来,他们想去美国和法国,学那边的先进思想,想让爸资助他们。”柏美茹就是赴法留学,他们兄弟姐妹四个,柏易去了俄国,二弟去了英国,柏美茹去的法国,小弟现在还在美国。   他们都是在国内进行的启蒙,由柏父亲自教学,因此即便留洋回来,也不是完全的洋式做派。   “家里也没多少钱了。”柏美茹叹了口气,“这些年要供我们四个读书,爸又有那么多需要资助的朋友和学生,哪儿都要用钱,偏偏爸又不管俗务,家里的铺子生意日渐萧条,若是我们再不想办法,以后怕是……”   可他们学的是救国救民的知识,柏父是个文人,他骨子里看不起经商的,虽然柏家也有产业,但他向来是个甩手掌柜,一应事物全交给妻子打理,自己只顾和志同道合的人打交道。   柏母不仅要打理家里,还要照顾产业,忙得焦头烂额,一贯指望不上丈夫。   他们这四个子女,也没有一个经过商,唯独柏易回国后这几年帮过忙——没帮几次,就被柏父指着鼻子骂,说他沉迷俗务,不思进取,再管商务之事,就断绝父子关系。   说得难听点,柏父虽然留过洋,接受过新派思想,却还是个老古董。   等他们回了家,柏父便叫管家让柏易去见他,今晚是去见白二,柏父颇为重视,原本想自己去,却又觉得自己一个长辈去向晚辈屈膝讨好不太好看,这才叫柏易和柏美茹去。   柏易被管家领去书房,偌大的书房摆满了书,这是整栋房子最大的房间,里面摆着的全是价值不菲的木质家具,书籍颇多,国内的国外,摆的满满当当。   “回来了?”柏父穿着长袍,他头发花白,但气质儒雅,一看就知道饱读诗书,“你今日见了白二,可看出他是个什么人了?”   柏易坐到椅子上:“是个怪人,为人喜怒无常,又孤高自傲。”   柏父:“他的事我倒知道一点,他母亲不过是个农家女,大字不识一个,因长得好才成了他爸的姨太太,就有了他,按理说,他既没有有力的外家,他爸也不重视他,为何他却成了白家的当家?”   “靠的就是眼光和手段。”柏父摇头说,“这人不可深交,不过也并非不可拉拢。”   “如今我们要集结所有力量,南边的李杨二人已经发动了,白二有人有钱,最重要的是,他还有一个药厂,能生产盘尼西林。”   柏父看着柏易:“你是我的大儿子,我对你最为期待,你小时候便聪明过人,又识大体,如今局势混乱,军|阀必不能成大事,我观新建党派颇有成事之象,那边正缺盘尼西林。”   “你必要争取到白二。”   柏易没说话。   柏父看柏易的脸色,叹道:“你莫要端着,要求人,便要放低姿态,所图越多,姿态越低,白二若向你要求什么,不如暂时答应他,以徐徐图之。”   柏易:“……”   要是您知道他图的是您儿子的屁|股,您还说的出这个话?   柏父:“对了,你身上还有多少钱?不够再向你妈要。”   柏易想起柏美茹的话,就说:“美茹说,如今家里的生意不景气。”   柏父打断他:“男子汉大丈夫,问这个做什么?!你要记得,你是柏家的大少爷!你肩上有多重的担子!目光绝不能放在俗务上!”   柏易无奈答是。   看来从今天起,他得花费不少时间跟白二打交道了。   他头疼的揉着太阳穴,觉得白二这个人,实在是……   色胆包天! 第72章 于火焰中重生(三)   送礼从来讲究的是投其所好,礼物并非越贵重越好,陈宇多方打听,总算探听到白二所包的青衣唱戏时就爱各式头面,最好是黄金造的,越纯越好。   “不过自从他被白二接走,再没听过他收礼的消息了。”陈宇不大看得起戏子,他也不像别的富家少爷一般喜爱流连风月场,更对男人没有兴趣,“不少人打听他的门路,咱们倒也不是第一个,不过都说他事情不办,礼物照接,实在吃相难看。”   柏易坐在陈宇对面,家里的丫头送上两杯清茶,柏易不好出声道谢,只朝她笑了笑,丫头被笑得面红耳赤,心头小鹿乱窜,低着头退下去。   大少爷向来是个温雅公子,待佣人十分尊重,她们倒也爱做做梦,但清楚身份不配,若是大少爷娶了大少奶奶回来才好,说不定大少奶奶心胸宽广,不嫉不妒,能让大少爷纳小的,她们才有机会。   家里的丫头们比谁都盼着柏易结婚。   柏易自己是不知道的。   黄金头面易得,上港如今是全国的经济贸易中心,国外的东西也全是从上港流向全国,不过如今买头面的少,太太们近年爱国外的东西,口红香水,头上也不怎么戴饰品,便是戴,也更爱小巧精致的,嫌黄金俗。   所以这套黄金头面,柏易还是让人从外地带来的。   这次送礼,他只身前往。   若是传出去实在难听,柏家大少爷给一个戏子送礼,哪怕这个戏子是被白二包下的,也不足够。   那戏子住在市中心的公寓六楼,这楼也是白二的产业,刚建好不久,还用上了最时兴的电梯,住在里头的人都是有头有脸的人物,虽说不少人愿跟戏子同住一楼,不过因着有白二的面子,倒也忍了下来。   柏易对戏子没什么抵触心理,也不觉得对方就低人一等。   因此送礼也送的心情平静。   每层楼都有一个门房,门房大爷先是按了门铃问,得到回应后才让柏易进去。   “哟,柏大少爷光临蔽舍,蓬荜生辉啊。”穿着一身月白色长袍的男人从房间走出来,他一头短发,五官称不上出众,但气质尤其不错,身板挺得笔直,脸上带笑,但举手投足之间,很容易看出原本是个唱戏的。   柏易也不拿乔,如今是他有求于人,实无必要端着身份。   “孙先生好。”柏易手里还提着盒子,见人先问一声好。   孙琦摆手:“大少爷折煞我了,快坐,您喝点什么?咖啡还是茶?若要喝酒,我这里没有。”   柏易:“茶便好。”   孙琦一脸惊讶:“听闻大少爷回国不久,我还以为您这样的洋派人,是非咖啡不喝的。”   柏易坐在猩红的绒面沙发上:“虽说出去了几年,骨子里还是老派人。”   孙琦坐到柏易右手边的单人沙发上:“大少这样的人物,恐怕是无事不登三宝殿,您有什么事直说就是,能不能成的,我现在也不能给您一句准话。”   柏易把盒子放在桌上,打开来先让孙琦看清里面黄澄澄的头面,这才说:“我有几个亲戚的孩子,三个月前干了些糊涂事,如今还在巡捕房里头,您在二爷跟前说得上话,这事还得看您的意思。”   孙琦沉默了。   “大少,我说话您可能不信,虽说我是被二爷包的,但二爷不常来,就是来,也只是听我唱一出戏,若说面子,我在二爷那是决计没有的。”   “这话我说过不止一回,却没人信”   孙琦叹息道:“今年,二爷连听戏都不往我这里来了,您送这头面成色好,我看着着实心动,奈何实在无能为力,您请吧,我便不送了。”   柏易不知道对方的话几分真几分假,却能听出来对方不想淌这趟浑水,白二喜怒无常,谁知道他什么时候发火?孙琦怕白二也算正常,他只能站起身来告辞。   “这头面本就是送你的,这次来求你办事也知道难办,东西我就不拿走了,有缘再见吧。”   孙琦笑道:“大少爷真是个妙人,我送您出去。”   然而刚走到门口,就听外面传来钥匙开门的声音,门一开,柏易就跟白二打了个照面。   白二这回没穿西装,穿得是常服,一身银白色长袍马褂,一副矜贵的少爷模样,他的目光在柏易脸上停了几秒,笑道:“大少来了多久?怎么不再多坐一会儿?”   柏易知道自己这下是走不掉了,他现在敢不顾白二的意思离开,白二就敢明天让他们一家人去睡大街。   “回二爷的话,原是有事相求,来了半小时,孙先生难办,我便要走了。”柏易脸上带笑,态度不卑不亢。   白二似笑非笑的看着他:“他既办不成,你不如求我,说不定我能帮你。”   柏易正要说话,白二又说:“进去坐着,有什么事喝茶的时候再说,孙琦虽别的本事没有,唱戏不错,你也能听听。”   这话说的实在不怎么好听,好像孙琦在他那就是个留声机,一个玩意儿。   但孙琦本人一脸笑呵呵的,看不出半点不高兴。   柏易没办法,只能重新坐回去,白二叫他把盒子打开:“竟还带了礼过来,有这个心,不如给我送点东西,想来送礼得重投其所好四个字。”   柏易微笑道:“实在是柏家微寒,拿不出二爷喜欢的东西。”   白二喝了口茶:“我喜欢什么,大少不是清楚吗?只看大少愿不愿意送了。”   柏易:“……二爷说笑了。”   白二:“说吧,为什么事?”   柏易:“我那几个亲戚的孩子不懂事,您大人有大量,放他们出来吧。”   白二这时才一脸恍然的表情:“不怪他们口无遮拦,原来是柏大少爷亲戚家的孩子,想来从小也是大人们捧手心里长大的。”   “不过大少找我就是找岔了,巡捕房的事,我一介布衣,哪里有那个本事。”   柏易叹了口气:“如今的上港真正掌权的是谁,云庭是知道的,二爷直言直语,劳您给句准话,若不成,我回家也好给亲戚们一个交代。”   白二靠在沙发上:“不过几个学生,关还是放,我随口一句话就成了,不过我若放了,柏大少爷可不能辜负我一片苦心。”   柏易:“有孙先生这样的人才作伴,云庭不及其一,不敢造次。”   白二:“哦,为着这个,柏大少才三番五次的拒绝我?”   柏易不说话了,感觉自己越解释越解释不清。   白二冲换好戏服走出来的孙琦招手,孙琦连忙乖巧的走过来,大气都不敢喘,白二坐着,他不敢站着,只能半蹲下去。   “跟大少说说,你怎么跟的我,跟我多久了,平时都干些什么。”白二微眯着眼睛,一副温和模样。   孙琦说话连个磕巴都不敢打:“二爷去年差人把我接出来,平时就在这屋子练嗓子,二爷来了好唱给二爷听,旁的都没有,我这样的人,配不上。”   柏易:“……二爷和孙先生的事,原不是我该……”   白二忽然握住了柏易的手:“你若是嫌他碍眼,把他赶出去就是了,为这么个人,也值得那样狠心的拒绝我?”   孙琦大气也不敢出,他自幼被爹娘卖到戏班子,被师兄欺负,被师傅打,那时候还有一句俗语“要想学得会,先陪师傅睡”,他为了不被欺负不被打,就钻了师傅的被窝,后来世道变了,乱起来了,戏班子就搬到了上港,专给有钱人唱戏。   他扮相好,声音清亮,倒也有几个公子哥愿意给他捧场,偶有一次白二来听戏,没听完就走了,结果没过几天,白二就派人接他走。   那时候孙琦真以为自己苦尽甘来了,就是白二以后不要他了,白二爷包过的人,出去了也有人捧着,日子不算难过,说不定比一些公子哥过得还潇洒。   可白二爷从来不碰他,就是手也没拉过,过来看他也是要听他唱戏,还都是二爷自己挑的戏本子,他也不敢说什么,更不敢勾|引对方。   白二爷的脾气,整个上港都是有数的。   现在白二爷为了柏易的一句话要赶他走,他也不敢开口求,只祈求的看着柏易,希望柏易能帮自己说两句话,若是白二爷因为厌倦不包他了,出去了他也能过得好,可要是把他赶出去,外头可没人感触白二爷的霉头,他的日子绝好不起来。   “二爷……我上回说过,已有心爱之人,只能辜负二爷一片好心了。”柏易不觉得欣喜,只剩下头疼,他不觉得这个白二就是章厉。   这个世界跟他以前的任务完全不同,他真是从柏太太的肚子里出来的,就像个正常小孩一样被柏家养大,任务系统就跟不存在一样,迟迟没有给他发布任务。   “什么心爱之人?”白二收敛了笑容,竟显得格外阴沉起来,“大少总是哄我,是觉得白二连这点小事都查不出来?”   “大少回去好好想想,是你这点坚持重要,还是你柏家上下几十口人重要。”   白二:“原本我想以礼相待,好好追求大少,不过大少不识抬举,就不要怪我不留情面。”   “若不成,我只好请柏家上下离开上港,若成,我白二对自家人从来大方,要什么给什么,莫说放几个人从巡捕房出去,就是药厂那点盘尼西林,也不会吝啬。”   柏易吃了一惊,白二怎么知道他们想要盘尼西林的?   白二微笑道:“柏老先生的那点意思,可从没有藏起来,大少回去好好想想,最迟三天得给我一个答复。”   柏易是被白二的小汽车送回家的,他们家来了上港以后买不到地段好的房子,便买了郊区山上的小洋房,虽然不太方便,但好在这洋房修得好,有前庭有花园,家里几十口人——包括了佣人,住着也不觉得拥挤。   如今上港的房价,实在是高的有些过分了。   等他回了家,柏父自然还要找他说话。   这次柏易真没心思跟他说话,柏父不通人情世故,若柏易敢跟他说白二的意思,柏父明天就敢把这事弄的整个上港的文人圈都知道。   “跟父亲说,今晚太累,我先休息了。”柏易脱了外套交给丫头。   丫头在柏易没出国前伺候过他几年,回来了又因为早年的情分又重新跟着他,这丫头生得好,原本柏太太指上她,就是为着让她给柏易当通房,因此这丫头虽无实无名,却也认为,只要少奶奶进了门,她是定然会被抬成姨太太的。   毕竟大少这样的人只有一个少奶奶,没有姨太太,不够体面。   丫头让小丫头去传话,自己给柏易收拾衣服,她看柏易躺在床上紧皱眉头,便问:“少爷可是遇到什么难事了?”   柏易叹气:“是挺难的。”   丫头跟柏易太熟,也不客气:“要我说,您就是脾气太好,就该发几次火,叫人知道您不是好惹的。”   柏易:“若有这么简单,我还愁什么?这么晚了,你快去睡吧。”   当丫头不容易,休息的时间也短,她们也没多少工钱,早年签的是卖身契,如今新社会了,卖身契没用了,但若叫她们离了柏家,也实在没处可去。   柏易的二弟就荒唐,出国前只有十二岁,硬是搞大了一个丫头的肚子,回国的时候,孩子都能叫他爹了。   那丫头长得也有几分颜色,却是个老实人,柏易看不惯他二弟那副风流样,就让柏太太做主给那丫头抬了身份,以后就是他二弟不着家也能照顾好孩子。   偏偏他二弟回国后又高喊着自由恋爱,认为丫头跟他身份不配,他要跟志同道合的女同志谈恋爱结婚,不能有姨太太。   气得柏易差点没把他屁股打烂。   不能有姨太太?早干什么去了?   人好好的闺女,就活该被糟蹋了?   但柏太太不当回事,那个丫头也不当回事,柏太太觉得不过一个小丫头,生了孩子柏家又不是养不起,只要不说出去就是了。   那个丫头也觉得日子好过,有个孩子,以后总有她一口饭吃,柏家也不会赶她走。   最可笑的是,他二弟回来以后,竟还是那个丫头伺候他,回来不到半年,那丫头肚子里又有了一个。   柏易实在没有心力去管这些糟心事,任他们折腾去了。   他刚躺下不久,他那个麻烦精二弟就过来了,丫头在门口拦着他。   “二少爷,大少爷刚躺下,您有什么事明天再来说。”   二弟叫柏明秋,生的比柏易差些,但也算是个唇红齿白的小白脸,虽然丫头说话不好听,他也不计较,只说:“我有要紧事!拦着我坏了事,我看你能交代?”   丫头没法子,只能放他进去。   柏易听见声音也下了床,走到书桌旁坐着,看对方进来。   柏明秋嬉皮笑脸:“大哥,我有个事儿,你帮着参谋参谋。”   柏易很想丢个白眼给他,但忍住了:“说吧,什么事?不是要紧事我就把你打出去。”   柏明秋一脸神秘地走过来,压低嗓音说:“是这么回事,学生不是要搞事吗?想让我牵线,去跟赵厅长谈判。”   柏易:“你还跟赵厅长有关系?那你去就是,跟我说什么?”   柏明秋:“大哥,我的大哥,你又不是不知道,我才回来多久?能认识几个人?你路子广,上个月你不还跟赵厅长吃过饭吗?你帮帮我呗,我这话都说出去了,要是办不成多丢面子。”   “丢的可是咱们柏家的面子。”柏明秋拉着柏易的手撒娇,多大一个青年人,撒起娇来让柏易起一身的鸡皮疙瘩。   柏易也不给他好脸:“我问你,你图什么?”   柏明秋连忙说:“我想过了,咱们在上港根基不稳,若是能跟学生们打好交道,有点人望,以后要做什么也方便。”   柏易:“那我帮不了你。”   柏明秋瞪大眼睛:“别呀哥,话我都放出去了。”   柏易看了他一眼:“话是你放的,又不是我。”   “若你是为了替学生们争取发声,为底层人民争取好处,我就帮你。”柏易,“但你不是,你只图私欲,你就是去找爸,让爸来找我说,我也是这句话。”   柏易一脸冷漠:“出去读几年书,都读到狗肚子里去了,不经世事的学生们尚敢为国走上街头,面对洋枪挺起胸膛,你呢?”   柏明秋被柏易说得面红耳赤,他小声说:“我不是不想……但学生,左右不了时局。”   “去年年初,在京城,死了多少学生?听说路都被染红了。”   “我要真跟他们站一起,怕连累了家里。”   柏易冷笑一声:“滚回去睡,以后别拿这种事来烦我。”   柏明秋不敢再说下去了,只能怯怯地离开房间,自言自语道:“这是谁惹了大哥?发这么大的火,我还正撞枪口上了。”   白二给柏易三天时间,这三天柏易坐立不安,他倒是很想一走了之,但劝不动柏父,更何况上港已经是柏家能找到的最好的安身之地了。   哪怕要得罪白二,柏父也不会搬走。   到了第三天晚上,柏易收到了白家递来的请柬,邀他过府一叙,还派了小汽车来接,家里除了柏易以外,其他人都挺高兴,白二甚少请人去家里,能被他请去的都是有头有脸的人物。   虽然柏家不想自轻,但也不得不承认,凭柏家的本事,是绝够不上白家大门的。   如今白二派人来请,面子给足了,就靠这个,以后柏家人能在上港街头横着走,看在白二的份上,都得给他们面子。   柏易在一家人充满期望的目光中站起来,跟着来请的人走出了家门。   他以前不知道身不由己是什么意思,现在总算品尝到滋味了,这滋味实在不好受。   请他去的是白家的佣人,长了一张憨厚老实的脸,一路上倒是说了不少吉祥话,在马上要到白公馆的时候却对柏易说:“我们二爷脾气不好,柏大少说话,还是多在脑子里过几圈,不为了您自己,也为了家里人想想。”   说完这句,对方就一句话也不再多说。   柏易觉得,自己这回不是去谁家做客,而是要去龙潭虎穴闯一闯。   白公馆原先不姓白,姓姜,不过白二看中了这栋宅子,姜家就连忙把这宅子送给了白二,一分不取。   能给白二看中的房子自然不会差,洋派装修,又大又敞亮,家具是一水的时髦,硕大的水晶吊灯就在屋子的正中央。   一楼是用来待客的,楼上就是住人的房间。   “二爷,柏大少来了。”有人禀告了一声。   白二从旋转楼梯上走下来,他这次穿着一身西装,显然刚从宴会回来,脸上还带着一抹红晕,估计在宴会喝了不少酒。   果然刚一走近,柏易就闻到了白二身上的酒气。   但并不难闻,不是发了酵一般的酒臭味,而是小麦的香甜味道。   白二一手按在柏易的肩膀上,一手抬起了柏易的下巴,他眼尾高挑,一脸艳色,若比外貌,柏易都比不上他,但白二的外貌,并不是时下流行的国字脸,浓眉大眼的长相,他五官随母,一个农女能被白老先生看上,就知道外貌该有多出众。   也正是因为长相,白二发迹前并不被白老看重,加上家里有正经太太,不知道吃了多少苦。   “大少应邀而来,想必已经做出决定了吧?”白二跟柏易靠得很近,似乎柏易一抬头,两人就能吻上。   柏易:“二爷来邀,我就是向天借几个胆子也不敢不来。”   白二笑道:“你这么说,倒显得我像个土匪。”   柏易低眉顺眼:“您像不像土匪,我说了可不算。”   白二忽然抬起柏易低下的头,目光直视柏易的眼睛,脸上的笑也收敛了,看上去竟然还有几分庄重:“你总得给我一个答复,我一片真心,大少就可怜可怜我吧。”   柏易:“实在是三天时间太短,且您也打听过,我对男人从未暧昧之举,就是考虑,您也得多给我几天。”   白二:“我也知道心急吃不了热豆腐的道理,不过我对大少一见钟情,实难再等。”   柏易:“……”   去你娘的一见钟情。 第73章 于火焰中重生(四)   昏黄的灯光照亮室内,这时候还没有白炽灯,灯泡多发黄光,正是因为这光,才让现在这剑拔弩张的气氛多了几分暧昧气息。   柏易注视着白二,白二生得太好,哪怕他说的话让人不舒服,却也生不出多大的气来,柏易叹气道:“我若是答应您,传出去必无人敢说一句您的不是,可叫我日后怎么做人呢?”   “人活一世,活的是个脸面,您说是不是?”   “且不说这个,就说我自己家里,我爸恐怕得活活打死我,柏家也没我这个不肖子孙。”柏易说得情真意切,虽然他也知道这话打动不了对方,不过也只能一试。   这个虽然看似自由,但正处于新旧交汇,既有旧时代的糟粕,也有新时代的希望。   但伴随着自由,也催生了道德缺失,从包戏子这一传统节目从暗处走到台面上就看得出来。   “大少说的是。”白二的态度忽然一变,好像又披上了彬彬有礼的外衣,“既然如此,大少想如何呢?我先前也说了,我对自家人从来是很包容的。”   柏易:“我与二爷,并不是同路人。”   白二笑了一声:“如何就不是同路人了?”   柏易目光坚定:“二爷所图不过一个上港,云庭所图并非是上港。”   白二:“还请大少解惑。”   柏易:“如今军|阀混战,山东又被列|强割给了日本,云庭不才,却也愿为国为民发一点声,燃一丝光。”   白二面上带笑,笑容中却颇有不屑:“不愧是柏家大少,然如今的世道,你又能做什么呢?”   柏易不卑不亢地看着白二:“云庭听说陈先生如今是总书记,又发表了党纲,说不论阶级,身份,只要是自由人,都能成为他们的一份子。”   白二却不屑一顾:“他们?空有一个名头,即无人也无枪,不过一群读书人空做梦罢了。”   柏易:“那二爷呢?日后若上港也乱起来,二爷是准备去英国,还是去美国?或者去香港台湾?听说二爷在香港也有产业,恐怕就是预备的后路吧?”   白二端起茶杯,他眉目如画,若不知道他就是白二,估计还以为他是哪家娇生惯养的小少爷:“大少不必套我的话,我这就明说,不止香港有我的产业,台湾和美国也有,狡兔尚且有三窟,又何况是我呢?国内的事我不掺和,我是个生意人,只谈生意。”   “不尽然吧?”柏易也端起茶杯,“若只谈生意,上港还会是二爷的上港?”   白二笑了声:“白家经营几代,各界都要给点面子。”   “说起来,云庭来了这么久,倒没见到二爷的家里人。”柏易低头喝了一口茶。   白二:“这是丑媳妇想见公婆了?”   柏易脸色一变,白二又说:“是我说岔了,大少可不丑,听说以前在南平,也是出了名的美男子,都说南平颜色,大少独占七分。”   柏易:“若说脸,我不如二爷。”   白二也不生气,笑眯眯地说:“这话怎么说的?如今可没人提这个,长相是天生的,爹妈给的,别的可不是。”   柏易没说话,至今为止,也没人知道白家大爷是怎么死的,说是得了急症,但外头总有人猜测是白二下的手,虽不是同胞兄弟,但也是一个父亲,从小在一个屋檐下长大,能狠心把自己亲大哥杀了,手段毒辣可见一斑。   尤其是在白大爷死后,白老先生也因为哀思过度,不到一年时间也去了。   外界猜测不断,但他们愿意相信白二杀了白大,却不愿意相信白二弑父,或者说就算有人相信,也不敢说出来。   白老太太在儿子和丈夫死后就疯了,一直被关在别院里,美其名曰是疗养,实际如何也没人知道。   至于白二同父异母的两个弟弟三个妹妹,都被白二养成了自己的忠犬,出门在外从不说一句关于白二的话,若有人说白二坏话,他们反而要发火。   “说到现在,大少也没给我一个准确的答复。”白二叹息道,“是我白二人品不行,还是大少另有顾忌?若有顾忌但说无妨。”   柏易:“我说了,我与二爷不是同路人,若只求个露水情缘,想来上港比我长得好,身份高,愿意跟二爷风流一夜图点好处的不是没有,若求长久,总是要同路才好。”   “这么说,大少是铁了心要拒绝我了?”白二目光突然锐利。   柏易:“二爷若是不嫌弃,我倒很愿意跟二爷往来,作为朋友,我必然是称职的,只要理念相合,我就是您最忠诚的朋友。”   白二意味深长地说:“忠诚——”   白二看了眼手表:“不早了,我叫人给大少收拾了客房,若是朋友,就请大少在这儿住一夜吧,我白二也不是不讲道理的人,做不出强迫的事情来,大少尽可放心。”   柏易站起身来:“二爷的话我是信的,来上港这几个月,不说了解,也知道二爷为人。”   白二:“我却不曾对我的人品这么自信过。”   柏易但笑不语,两人对视一眼,竟意外的有了几分默契。   白二:“大少好好休息一夜,明日我带大少在上港走走,大少来港时间不长,想来还没去码头看过。”   柏易:“那正好,听说如今上港一半风光都要归功于码头。”   白二:“这话不错,如今国外的东西想进内陆,不是走香港就是走上港码头,不过香港势力复杂,不如上港。”   废话,上港现在白二一家独大,一个大团体里只有白二一个人的声音,所有人劲往一处使,比香港几家争权来的行动力强,还不止强一星半点。   更何况国内的瓷器和丝绸,在国外还是能卖上好价钱的,两边来往,白二自然挣得盆满钵满。   白家的佣人领着柏易去客房,大约是因为白二脾气差,佣人们行动间都如履薄冰,哪怕是对着柏易这个客人,也客气的过了分。   “您若夜里有事,只管按床边的铃。”   柏易:“多谢了。”   他掏出两个大洋,算是赏钱。   两个大洋可不少了,要不是来白家,柏易身上也不会带太多钱,毕竟现在大学教授,一个月工资也就八个大洋左右,一个大肉包子也只需要两文钱。   佣人不敢接,他低着头,小心翼翼地说:“您是二爷的客人,我哪敢接这个钱?这是本分,您好好歇息,小的下去了。”   等佣人走了,柏易才坐在床边长舒一口气,他来之前都想好了,如果白二听不进人话,实在不行,他也只能跟对方撕破脸皮,有些底线是不能越的,他今日答应了白二,来日怎么面对章厉,怎么面对自己?   等真跟白二撕破了脸,凭着柏家在文人间的脸面,也能离开上港,柏父就是再不愿意,木已成舟,只能走。   不过白二的态度倒是出乎他的意料。   或许……白二一开始就不是冲着他这个人来的。   柏易愣了一会儿,恍然大悟。   如果白二用其他理由来逼迫自己,自己还敢说出去,柏家在文人间虽然不算说一不二,不过在全国也有点人望,白二一个商人,哪怕在军政都有人,也堵不了悠悠之口,拦住文人的口诛笔伐。   还真别小看文人的本事,虽说都是文弱书生,拿得是笔杆子不是枪杆子,但左右国家思想的,就是这群人,普通百姓大字不识一个,他们对文人有天然崇拜,文人们登高一呼,作用之大,哪怕坐在京城的人都要怕。   只看白二只敢关着学生,不敢只把他们怎么样就知道,他要是真动了那些学生,就是自绝于天下文人。   现在白二什么都不缺,缺的就是名声,如果柏家能成为他的同伴,白二的名声就能洗白。   而柏易是绝不可能把白二向自己求欢的事说出去的,真说出去,他自己就成了别人嘴里的谈资,也会被柏家抹黑,所以白二只需要顺势放过柏易,把要求从情人变成友人,想都不用想柏易会怎么选。   ……这人太可怕了。   他玩|弄人心玩|弄的炉火纯青。   而且就柏易探听到的消息,白二并不是个爱去风月场所的人,一直以来身边也没什么情人,就连那个被他包着的戏子,也不曾真正跟他出席过任何场所,唯一一个当过他女伴的人,还是上港出名的交际花,那位交际花的年纪都快能当白二的妈了。   不过想当一个出色的交际花,靠的不是年纪,而是情商和人脉,年纪再大,只要还能跟各方保持联系,能多方牵线,知道许多情报,就能一直出现在高端场合。   白二这个人……   多智近妖,若不是在这个时代,生在古代,估计也是一代枭雄。   但他太狠,要是柏易真是这个时代的普通少爷,估计早就跟他拼个鱼死网破了。   听说白二跟国外也有往来,毕竟现在缺药,盘尼西林虽然在后世看来只是最基础的抗生素,但国外一直把持着生产,除了白二手里的药厂,全国各地,想要盘尼西林,只能从国外买。   尤其是军队,对盘尼西林的需求太大,每年花在这上面的军资就不是一个小数目,这些钱几乎都进了白二的腰包。   柏易一夜都没睡好,他刚发现自己走进了白二的陷阱,还不能反悔,只能承认对方确实在这一方面比自己强。   承认别人强过自己不是件让人心情愉快的事,尤其是他等到尘埃落定时才反应过来。   但也不算坏事,毕竟柏父也让自己争取到白二。   若是真能让白二支持他们,柏易翻了个身,说不定还能改变时局。   早上柏易是自然醒的,醒来时才六点,他换好衣服,被佣人领着去洗漱,等他从卫生间出来,白二已经坐在了饭桌前。   早餐很丰盛,有小菜,还有白粥和灌汤包,以及油条等国人最爱的餐点。   满满摆了一桌。   除了白二以外,桌上还有两男三女,都是白二的弟弟妹妹。   白二先给家里人介绍:“这位就是柏家大少,去年才从俄国回来。”   白家几兄妹倒是很捧场,都说了几句好话。   这顿早饭柏易吃的没滋没味,好在吃过以后,白家兄妹就陆续上学去了,柏易则跟着白二坐上了汽车,一同去码头。   来了上港这么久,柏易多数时间都在外面交际,柏家在上港是外来户,哪怕名声在外在上港也根基不稳,柏父又是个不善交际的,柏母光是管家里的产业就管得焦头烂额,于是交际的重任就落在了长子头上。   所以上港最出名的码头,柏易反而没有时间去看。   虽然是清晨,但码头已经上工了,无数艘货船就在岸边,劳力们把或许扛上去,或是把船上的货物扛下来,分好类之后运走,清晨还带寒气,劳力们多是穿着单衣汗衫,一身的汗水,有些人骨瘦嶙峋,还扛着比自己身体还大的货物。   “当年白家就是靠着这个码头起的家。”白二站在柏易身边,他穿着长衫,面白如玉,气质高雅,“若没有这个码头,也就没有白家的今天。”   柏易叹道:“时移世易。”   当年的白家,在上港只是个上层人士看不起的小家族。   谁能想到白家还能有今天?   站起来家族少,倒下的多,层层尸骨堆在一起,上面是锦绣,下面是枯骨。   “若不是二爷,白家也不会有这么大的家业。”柏易说得真心实意,毕竟白老先生掌家的时候,也只掌握了上港的一半商户,直到白二上位,上港的所有商户关卡,才都姓了白。   白二笑道:“不过是老爷子他们底子打得好。”   “我手里有一批盘尼西林,还没有找到买主。”白二看着码头,态度平常,似乎这批药并不重要。   柏易:“不知二爷准备卖个什么价钱。”   白二:“这就要看大少有多少诚意了,这批药说便宜也便宜,说贵也贵。”   柏易稍一思索:“我还要回家同父亲商量,我是做不了主的。”   白二:“还望柏老先生早做决策,想要这批药的人可不少。”   看过码头,柏易拒绝了白二的挽留,坐车回了家。   “白二的意思,估计是想让爸发声。”柏易分析道,“如今白家要什么有什么,就是名声不好,有爸帮忙,白家的名声也能拉回来。”   柏父冷笑:“发国难财,还想当个爱国企业家,想的倒是很美。”   柏易没说话。   柏父一脸怒容,最终还是平静下来:“罢了,我这张老脸不要也罢,只要能有所贡献,就是老脸丢尽也行。”   柏父骨子里有文人的清高,却也有爱国者的牺牲精神。   他是绝不吝惜自己的名声的。   柏易对这个一生都在梦想救国的老人家,是有几分敬佩的。   柏家的家财,很大一部分都是柏父拿去资助学生,资助爱国运动了,在柏易小时候,柏父用的都是最好的纸,最贵的砚台,毛笔只用狼毫,如今柏父却能用最便宜的笔和最大众的纸。   或许在有些人看来,这些举动无比愚蠢,可在柏易看来,能舍常人不能舍,为的还是国家大义,哪怕柏父在许多方面古板了一些,也不失文人骨气。   后世国家能壮大,能从落后的人口大国,变成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原因之一,正是在这个时期,有无数有识之士,爱国人士,散尽家财,前赴后继的为国奉献。   哪怕是学生们,也敢面对洋枪洋炮走上街头,为国发声。   学生罢课,工人罢工,商人罢市,文人走上街头演讲,社会各界人士抛弃自身利益,精诚团结,才争取到了那么一点发言权。   柏父当即拿起纸笔,给昔日老友写信,给报社写文章。   “白二想要个好名声,那就给他,到了需要他出力的时候,他也不能推辞。”   柏父写完信,又流了两滴泪:“一世清名毁于一旦。”   柏易看不下去了:“爸,要不然我来写吧。”   柏父摇头:“不成,你是长子,以后柏家都要靠你,你的名声不能有污点,我则不同,外头的人就是骂我,柏家也不会伤筋动骨。”   “我老了,以后柏家都要靠你。”柏父看向柏易,“到了关键时刻,就是柏家也能舍。”   “你二弟虽然荒唐,本性却不坏,你多管管他。”   “美茹虽是女子,心智却更胜明秋,若有要事,就让美茹去吧。”   柏父抓住柏易的手腕:“国家危难之际,更需要敢于牺牲之人,你不要怪为父狠心,有国才有家,若没了国,哪里还有柏家?”   柏易肃穆道:“爸,我明白,真到危难关头,我必当机立断。”   柏父:“好!家里的孩子,你最像我!”   柏易:“……”   离开柏父的书房以后,柏易在走廊被美茹拦住了,美茹见面先抱怨:“大哥,二哥什么时候能够消停,我看他是闲出病来了,昨晚竟然跟人去了三桥,那边可是有名的……”   美茹跺脚:“我都不好说出来!”   柏易揉了揉太阳穴,说实在话,他以前在现实社会的时候,还想过若有弟弟妹妹挺好,现在完全不想了,都说长姐如母,长兄如父,爹妈可不是好当的,他不知道打了柏明秋多少次屁股,柏明秋还是死性不改,尤其他们还是一家人,不能大义灭亲。   柏易冷这张脸,径直去了柏明秋的房间。   柏明秋昨天回来的晚,都快中午了还没醒,柏易打开房门,伺候柏明秋的丫头——就是给他生了个儿子的那个也不敢拦,毕竟在柏家,除了柏父和柏母以外,就是柏易说一不二。   柏易掀开被子,柏明秋刚迷迷糊糊说了声:“大清早的,谁啊。”   就被柏易拖起来,结结实实挨了一顿打。   打得柏明秋眼泪鼻涕流了一脸,哭哭啼啼道:“我都这么大了,怎么还打我。”   柏易自己手掌也红了:“你不做荒唐事,谁有那个闲工夫来打你?昨晚你去三桥,要是让爸知道,怕就不是一顿打这么简单了。”   柏明秋更委屈了:“你也不问我去干什么就打我!我昨晚是去跟师范的校长见面,三桥只是个幌子,去了那,就没人怀疑我们谈的是正经事,你不信就去问小河,他昨晚陪我去的。”   柏易:“……那你们谈什么?”   柏明秋也不哭了,撇着嘴说:“你才打了我。”   柏易:“你要正是谈的正经事,我就给你道歉。”   柏明秋跟柏美茹一样,几乎是柏易养大的,比起柏父更怕柏易,他连忙说:“就是谈实验器具的事,李校长说了,现在学费便宜,教授们都自愿降低了工资,但没钱买器具,你也知道那些东西都不便宜。”   柏易:“怎么,你那私房钱还挺多?”   柏明秋:“那哪能,我那点钱,在国外就花的差不多了,我是跟他们提议,不如他们自己办报,咱们能提供场地,前期投入家里也能拿些钱。”   柏易沉默半晌:“这倒是个办法。”   柏明秋得意了:“大哥,你也不能总觉得我是废物,你得承认,我还是有点用的。”   柏易:“但你知不知道,一直以来办报多是亏钱,没几个挣钱的。”   柏明秋:“拉投资嘛,师范的几个教授,那还是很有名气的。”   “行,你那边给我把资料准备好,若是可行,我给你拨钱。”柏易拱手道,“刚才是我不分青红皂白,冤枉了你,我给你道歉。”   柏明秋白白挨了一顿打,但看柏易道歉,什么气都没了,不好意思起来:“也是我没挑好地方,哥,我也知道我没多大本事,但你放心,若因为此事给家里找了麻烦,我自己承担下来。”   柏易欣慰的揉了把柏明秋的脑袋,老怀安慰:“你有这个心就行,天塌下来,还有我撑着呢,只要你干正确的事,就不要担心后果,如果事情还没干,就想着失败,事也干不成了。”   柏明秋一脸感动,他大哥几乎就没夸过他,偶尔夸他一次,他就觉得自己要飞起来了。   柏美茹站在门口,一脸不好意思。   她觉得自己二哥这顿打,就是因为她才挨得冤枉。   “对了。”柏易忽然说,“赵太太要办舞会,美茹跟我去,能跟赵太太说几句话最好,说不上也多认识几个人。”   柏美茹连忙说:“赵太太喜欢打牌,我前几天刚学会。”   柏易更安慰了,弟弟妹妹们靠谱,他身上的压力也能小许多。   只要一个家,所有人都往一处使劲,都有同一个意志,都秉承同一个精神,那就没什么事办不成。.. .. ,, 第74章 于火焰中重生(五)   赵太太是赵厅长的夫人,她是个传统女性,只穿旗袍,头上总梳着髻,听说早先是裹过脚的,后来放脚运动开始,她才放脚,但因为裹得太早,即便放了也是一双小脚,因此她不爱出门交际,偏又喜欢热闹,于是常在家里举办聚会。   她的爱好也很有限,无法是打麻将,在麻将桌上能听见些新鲜事,且出手阔绰,牌品也好,牌友自然多。   为了更好的接近赵太太,柏美茹出门时也换了一身旗袍,只是因为“披头散发”,没梳髻,按柏美茹的话说就是勒得头皮疼,头发还显少。   烫发是发量少的女□□音,无论多少的头发,烫成小卷,总会显得多。   坐在汽车上,美茹还在发愁:“听说赵太太以前读的是女则女训,我怕跟她没话说,反而得罪她。”   此时女性独立意识刚刚觉醒,就是欧洲女性也才刚有萌芽不久,美茹正处于传统和新派的交界处,她一方面认为男人和女人各有分工,另一方面也认为,女人应当有自己的财产,读书学习,选择自己的事业。   柏易安慰她:“赵太太常年同人打交道,绝不会同你谈起这个,不必担心。”   赵太太是大地主家的女儿,她自小就要学习打理家里的产业——倒不是为了继承家里,而是嫁出去以后能打理夫家。   说起来,柏易觉得包办婚姻不像婚姻,更像职场。   打理产业,照顾家里,替丈夫忧心,必要时候还要帮丈夫纳妾,这是工作。   地位,财富,子女则是工资。   而且一上任就是终身制。   无法改换工作,且工作的福利和好处全看丈夫的心情。   所以十年媳妇熬成婆,只有熬死了丈夫,儿子成功上位,才能从“经理”变成“老板”。   如果手段得当,就能“垂帘听政”,如果没有手段,就会变成从看丈夫脸色,到看儿子脸色。   赵太太没有儿子,也没有女儿,她无法生育,赵厅长有三个姨太太,给他生了四子二女,女儿已经嫁了出去,儿子都安排好了工作。   因为没有孩子,所以赵太太手很松,经常一场麻将就输出几百个大洋。   她还喜欢送人礼物,香水口红等等,她不爱用的,价格不低的东西,几乎全都送了出去。   所以奉承她的人不少,许多家道中落的,没钱却还有点身份的小姐太太都爱接近她,奉承她。   柏美茹是不爱同那些小姐太太打交道的,她抱怨道:“她们谈的都是某家的家私,专背起身讲别人坏话,若是知道哪家的有钱少爷还没有女朋友,必然要想方设法的接近,之前我出门,不少小姐同我打听你呢。”   柏易笑了笑,其实也不怪她们,她们只知道当“太太”这一个职业,自然想要找个好老板。   换做现代,多少有钱人家的女儿都想把自家产业攥在自己手里,她们不会觉得嫁人是唯一的出路,也不会觉得把人生在一个男人的爱情或是家庭的责任上会有多靠谱。   思想不同,行为方式不同,如果有错,也错在时代。   “你不要同她们争执,也不要生气。”柏易拍了拍美茹的手背,“你是留过洋,见过世面的人,她们则从出生到成长都在上港。”   美茹嘟囔着:“我就是有些生气……也不是生她们的气,哎!我自己也搞不懂!”   她闷了一会儿才说:“如今看样子是比以前好了,有女子学院,穿衣服也能露胳膊,烫发也没人说,可跟以前本质上没什么不同,女子学院的学生书读完了,还不是结婚嫁人,当个太太,也不工作,既然如此,还读什么书?”   现如今的女学生,毕业后多是回去嫁人,只有少数毕业后写文章,靠稿费生活。   柏易:“会好起来的。”   赵太太家不小,他们到的时候宴会已经开始了,偌大的客厅里站了不少人,都是年轻人和中年人,太太小姐们在一边交际,儿子或丈夫则在另一边,柏美茹作为柏家唯一的女儿,又是留洋回来的,自然吸引了不少人的目光。   “我看今晚一过,你就得多个妹夫。”说话的人姓杨,多叫他杨三少,生得不怎么样,行为举止也吊儿郎当,不过他爸是个能人,在警卫厅很有话语权,连带着他的地位也水涨船高,轻易没人给他脸色看。   杨三话锋一转:“听传闻,白二爷跟你关系不错?”   柏易笑道:“不过能说上几句话。”   杨三:“那了不得,白二爷那样的人物,你能跟他说上几句话,上港你就能横着走了。”   柏易喝了口茶水:“二爷事忙,恐怕过几天就得把我忘了。”   杨三不同意:“你可是柏家大少,柏家的招牌还亮着呢,哪儿那么容易忘,要我说,你不如跟我合伙做生意,我爸不准我搞,你爸肯定也不准你搞,我爸想我跟他一起从政,你爸肯定是想让你跟他一样当个文人。”   “世间当爸的都一个样,吃了哪边的甜头,就想孩子也去哪边。”杨三掏出打火机,点燃了烟,现在抽烟是件时髦事,以前都是男的抽烟,自从香烟老板看到女人的商机后,烟盒子上的画都变成了穿着旗袍的女人手里夹着长长的细烟,看起来又优雅又高贵。   所以现在室内,抽烟的女人比男人多。   “你跟二爷说得上话,二爷手指缝里漏出来点,都够咱俩发大财了。”杨三眯起眼睛,“若要说佩服,我最佩服二爷,比咱还小点,就有那么大的家业”   “我爸那个眼睛长在头顶的,都说我要能有二爷的本事,他叫我爸。”   柏易被逗笑了,杨三:“嘿,你笑什么?我说的都是实话。”   “不过我爸说了,如今时局不好,他准备把我跟我妈送到台湾去。”   “等局势稳定了,再把我们接回来。”   这时候不少高官都把妻小送到香港或台湾,去国外的也有,不过国外语言不通,多数人适应不了,于是说国语的香港台湾以及新加坡就是最好的选项。   杨三还要说话,忽然有人说道:“白家的车来了。”   “二爷要过来?”   “没听说啊?再说了,二爷可从不接受宴请。”   “要说还是赵厅长的面子大。”   只开一面的大门此时两面拉开,大厅里所有人都放下了酒杯,刚刚还吵嚷的大厅忽然安静下来,鸦雀无声。   连柏易都在气氛的带动下看向门口。   今天的白二穿着一身黑色西服,他依旧是那副病态模样,嘴唇和脸颊毫无血色,唯独一双眼睛熠熠生辉,他不必说话,只需要站在那,所有人都得对他俯首,好像上港精气汇聚,只孕育出了这么一个人。   他无需折节下交,也无需脸上带笑,他睚眦必报,人们却说他善恶分明。   他心狠手辣,人们却说成大事者不拘小节。   因为他的身份地位,于是他的种种缺点,都变成了优点。   就连一直滔滔不绝的杨三,此时都闭上了嘴。   白二迈步走进来,人们这才回魂。   “这是怎么?我一来就没声了,在外头听着可热闹的很。”白二一脸笑容,却没人真敢像他说的一样自顾自聊起来。   人群中有年轻人喊道:“不常见二爷,偶尔见一面,自然要全副身心挂在二爷身上。”   这话又像讨好又像玩笑,不让人觉得谄媚,也不让人觉得轻视。   然而白二目标明确,并未停下脚步同人攀谈,径直走到了柏易面前。   柏易一下伴随白二一起,成为了万众瞩目的焦点。   “二爷。”柏易放下酒杯,拱了拱手。   白二却说:“我听说西方不拱手,都是握手。”   白二伸出一只苍白却骨节分明的手,他眼角微挑:“不知白二可有这个荣幸。”   柏易伸手与白二交握:“二爷说笑,能与二爷握手,是我的荣幸。”   “晚上有一出戏。”白二说道,“原是想邀请大少一并去看,不过下人去了柏家,才知道大少来了这儿,我邀大少过府,大少再三推辞,赵厅长一请大少便来了,想来是我白二面子不如赵厅长大,或是不如赵厅长讨大少喜欢?”   “那是先前话没有说开。”柏易义正言辞地反驳了白二的话,“若是朋友,朋友相邀,我是从不拒绝的。”   白二微笑道:“既然如此,大少不如同我一起去看戏?”   柏易自然不能拒绝,他笑道:“二爷所请,不敢不从。”   白二笑起来,喜恶难辨:“是不敢……”   “走吧。”   既然是白二,自然不需要跟此间主人打招呼,领着柏易就离开了赵家,等人走了,刚刚安静的大厅才重新人声鼎沸。   “都说柏大少投了二爷的缘,传言果然是真,哎!刚刚就该跟柏大少多说两句话。”   “柏大少虽是书香门第,但我看也不是酸腐文人,你是不知道,我原先同一个老先生打交道,实在是太难了。”   柏易和白二坐上汽车,两人都坐在后座,车里满是皮革的味道,实在闷得慌,柏易打开了车窗,外头的凉风吹进来,才喘了两口气,被气味闷住的胸口好上了许多。   “孙琦今夜登台,我想着你与他认识,这才叫你去看。”白二把鼻烟盐粉洒在指头上,递到柏易鼻尖,叫他吸一口。   柏易吸了一口,果然十分提神。   鼻烟历史长久,好烟叶晒干后磨成粉,与各种名贵药材一同封存在地下,一年后就可使用。   不过白二用的这个应当是薄荷的,清凉冲鼻,提神醒脑。   柏易奇怪道:“孙先生不是您包下了吗?还叫他上台?”   白二:“原是想着花了钱包着他,无趣的时候也能听些往日爱听的,不过滋味不对,还不如叫他回去唱戏。”   等到了地方,柏易和白二下车,柏易脚踩在地上,才发现这是一座桥。   华鹊桥边立了块木牌子,也不知是何时何人立的,腐朽斑驳,有些年头了。   柏易听旁边也准备去看戏的人在那念叨:“重楼跨空雨声远,屋多人少风骚骚。”   “竟然是苏东坡的词。”柏易轻声叹了一句。   白二:“早年这里比现在热闹,那时候还没电影院。”   戏曲现在也没落了,年轻人更爱看电影。   戏园子里已经坐了不少人,院子外挂着红灯笼,竟不像个戏班子,更像是个装模作样地妓园子。   也不知点的是什么熏香,现在还隔了挺远,柏易就闻到了那股若有若无的甜腻香味,那院子外头还贴了对联,柏易看了一眼便转过头去,都是些淫词浪语,不堪入目。   白二看他不懂,还解释道:“现在戏园子都不做一个生意,总要多几条来钱的路。”   既唱戏,又卖|春,是现今戏园子的生存之道。   白二来看戏,当然不能坐边角的位子,向来都是中间最好的位子,没有遮挡,台上的一切都看得清清楚楚。   他们上入座,就有人上了一碟花生一壶小酒,酒是甜酒,以醇香甜美为主,男女皆宜,入喉温柔,如江南小曲一般,点点滴滴尽是入骨风流。   待过了一刻,便有人报戏单子,第一出戏就是西厢记。   柏易笑道:“这戏我看过。”   白二:“今晚演的就是张生翻墙,跟崔莺莺成其好事,平日这儿可没多少人,都冲着这出戏来的。”   其实就跟电影里的激情戏一个道理,台子上的东西都不会太出格,但人们就看个影,也是看个趣。   随着一声锣响,戏就开场了。   “饿眼望将穿,谗口涎水空咽,空着我透骨相思病染,怎当他临去秋波那一转。休道是小生,便是铁石人,也意惹情牵。”随着一声唱腔刚落,张生的戏份落幕。   张生落幕,崔莺莺就要登场了。   柏易小声问:“孙先生唱的崔莺莺?”   白二点头。   戏文里写崔莺莺是个绝色美人,便是铁石人也意惹情牵。连石头都会动心的人,得美得如何惊天动地?   柏易想起孙琦没上妆时的长相,就是个很平凡的年轻男人。   还没等柏易想出上了妆的孙琦该是什么样子,人就已经上场了。   孙琦掩面出场,一身藕粉色戏袍,双颊绯红,杏眼轻佻勾人,他樱唇微张,眉目含情,眼神妩媚如水。   柏易吃了一惊。   白二在旁边笑道:“吓到了吧?我头回看他卸妆的样子时也吓了一跳。”   “怪不得女子皆爱化妆,就是三分颜色,也能化成七分。”   两人说话时,戏已过了一场。   张生是个白面小生,于墙头跟红娘唱和。   场内轰然叫好,看客交头接耳,只等张生翻墙过去。   柏易记得,现代社会很多人把牵线搭桥促成姻缘的人称作红娘,但不知道红娘出自西厢记,不知道红娘是这个丫头的名字,不知道红娘爱慕张生,不知道张生的原型是个负心汉,也不知道崔莺莺的原型可能是个暗门子里的娼|妓。   原本张生跟崔莺莺相好,崔莺莺爱他,送他自己贴身的小衣,却被他当着众人的面拿出来。   还写许多香艳小诗,把自己跟崔莺莺床上那点事全部写了出来。   唐朝元稹的以自己为原型写了莺莺传,又称会真记,后来元代王实甫加以改编美化,就有了崔莺莺待月西厢记,简称西厢记。   人们只知道张生和崔莺莺在红娘的撮合下有情人终成眷属。   不知道真正的崔莺莺等了张生一辈子。   而张生也有妻子,崔莺莺不过是他在路边摘得的一朵野花。   柏易想到这里,觉得眼前这出正热闹的戏忽然索然无味。   他以前不懂爱是什么,看这样的戏并没有触动。   如今的他觉得,崔莺莺是个可怜人,张生却是个厚颜无耻的假道学。   “怎么了?”白二感觉到了柏易心情的变化,他看过这出戏,并不很有兴趣。   柏易摇头道:“只是觉得没什么趣。”   白二又问:“怎么无趣了?”   见白二要问到底,柏易就说:“红娘爱张生,想着崔莺莺出嫁时她是陪嫁,也能伺候姑爷,崔莺莺只见过张生一面,即便有些好感,要不是红娘一直撮合,她根本不会爱上张生。”   “这出戏,就是张生和红娘狼狈为奸,算计一个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天真小姐。”   白二嗤笑道:“一出戏罢了,你还当真?”   柏易看着白二:“我看什么,听什么,从来都是当真的。”   白二收敛了笑容,举起茶杯:“是我说错了,大少是至情至性之人,以茶代酒,我给大少赔罪。”   柏易也端起茶杯:“二爷客气。”   “这孙琦以前不愧是台柱子,扮男扮女都是个中翘楚,我走南闯北,这出戏看得不少。却从未见过这般美艳的‘崔莺莺’。听他唱腔细腻,犹带三分多情,比起那些大家也不落下风。”声音浑厚的大老爷高谈阔论,指点江山,得意的抚动自己的扳指。   白二和柏易坐在前面,被人挡着,没人知道白二也在。   于是这里的人说起话来也没有顾忌。   “那他之前怎么不唱?”   “谁说不唱?只是不唱给我们听,人家啊,攀上了高枝,飞上枝头做凤凰去了!”   “什么凤凰?还不是又被人送回来了?我看啊,野鸡就是野鸡,一辈子当不了凤凰。”   柏易以为白二会生气,却发现白二坐在那,似乎那些人说的话都没有入他的耳。   白二发现柏易看他,便说:“孙琦不过是个戏子,我包他不过为了听几处戏,未曾碰他,也不曾爱他,别人如何评判他,又与我何干?”   “柏大少以为我白二是喜新厌旧的人?”白二在桌下握住了柏易的手。   白二的手冰凉,力气却很大,柏易挣脱不得。   白二:“我这个人一身缺点,若有优点,那边是说到做到。”   “原先我想着,我坑了大少,总得认罚才是。”白二,“本来是准备把盘尼西林低价卖给大少的朋友,不过我看还是不够真诚。”   白二轻笑,眉眼柔情一片;“这样,我把自己赔给二少,如何?”   柏易:“……话已经说开了,二爷实在不必再……”   白二:“我后悔了。”   白二语气格外温柔,好像暴风雨来临前的平静:“我之前可不知道,大少是个这么有趣的人,不过大少不会因为我的权势地位爱我,那我只能学学那些学生,追求大少可好?”   柏易无奈道:“二爷实在不必,我父已经给旧友写了信,也已经誊写好了文章。”   “这可跟柏老先生无关。”白二病态的面容上带着笑意,他平时笑起来总带着几分阴森,此时一笑,竟让人有种春风拂面的感觉。   原来他不是不会示好,只是坐到现在这个位子,也就不必示好了。   柏易:“二爷准备怎么追求我?我是个男人,恐怕送花看电影那一套没了用处。”   白二似笑非笑地说:“到时候大少自然就知道了,到时候大少可别辜负我一片深情。”   柏易:“二爷,我的意思之前已经说的很清楚了。”   白二:“我怎么做是我的事,大少不必烦心,我白二向来拿得起放得下,若看到礼物后大少还如此狠心,我必不再打扰大少。”   白二说的轻巧,柏易听着可不轻巧。   他思来想去,没想出自己究竟哪里吸引了白二,难道他不够泯然众人吗?   在这里他有什么奇怪的特点吗?   白二对他的好感就像无根之水,找不到半点来源。   也可能……白二就是章厉?   柏易轻笑一声。   不可能。   无论哪个世界的章厉,都不会长成这个样子。   都是统一的高个子,一身精实漂亮的腱子肉,白二却是个病秧子。   性格也不同。   白二话多,其他几个基本都是惜字如金。   若说相似,只有孟骜最像,可孟骜脾气虽然差,话虽然多,却不像白二这样进退有度,文质彬彬。   柏易甚至觉得,这个白二,很像自己的翻版。   只是坐到了高位,便没了那么多顾虑。   “那我就等着二爷的礼物了。”柏易喝了口热茶。   茶香四溢,白雾向上飘去,袅袅娜娜。.. .. ,, 第75章 于火焰中重生(六)   说起被人追求的滋味,柏易没少体验,男女都有,上学的时候追求方式简单,无非是邀请一起吃饭,或是说自己有两张电影票,柏易拒绝几次,对方心里也就明白了。   出身社会以后,追求者一般都更为内敛,最多就是在聊天工具里试探一下他的意思。   真正死缠烂打的,柏易并没有遇见几个。   人人都怕受伤,何必呢?   再到后头,追求人似乎也成了一件丢脸的事,追得太过热情了,说不定还会被周围的人骂舔狗。   好像每个人都默认,追求别人就是在虐待自己,没人喜欢自虐。   所以柏易以为白二说追求他,无非是请他去吃几顿饭,准备几张电影票,或是送点昂贵奢侈的礼物,这些对柏易来说并不重要,更无法打动他。   “可见白二爷是真把咱们大哥当朋友了。”柏美茹看着下人抬进家的礼物,笑的眉梢都充满了快活的滋味,“这可是一两好几块大洋的好茶叶,说是送给爸的。”   “还有这个,这绸缎像是以前的贡缎,给妈的。”   柏美茹笑道:“我也有呢。”   柏明秋伸出脑袋:“你有啥?我有吗?”   柏美茹:“这把手|枪是给我的,我以前在法国练过,回来爹不给我配|枪,没想到白二爷会送我。”   柏明秋急切极了:“我呢我呢!”   柏美茹:“这个好像是给二哥的。”   柏明秋实在忍不住,控制着力道推开柏美茹,惊喜道:“这块表可贵了!我之前就想要,可惜钱不够!”   一家子都得到了白二的好处,还不是什么特别名贵的东西,没有玉佛玉象这些专用来送礼的东西,所谓投其所好,做到白二这个程度,很难有人对他生出恶感。   只有柏易没得到什么东西,只有一个信封,里头放着一张歌剧院的票。   柏易:“……”   可见这人老谋深算,人家送了这么多礼过来,只提了请他去看歌剧这一个要求,他能不满足吗?   而且送礼的人是白二,他现在敢让人把这些东西抬回去,他爸妈第一个不答应,能跟白二扯上关系,还是亲近的关系,上港多少人家求之不得,倾尽家财也愿意同他家换一换。   尤其现在他们还要等着白二手上那一批盘尼西林。   白二用低于市场价一半的价格卖给他们。   说是卖,其实买房并不是柏家,而是贺将军,柏父就是为了帮他,才要想尽办法从白二的手里买到盘尼西林,一家人来上港也有这个原因。   毕竟虽然京城待不下去,其他地方还是任由他们选的。   贺将军是个大老粗,两把菜刀拉起一个军,啃下了不少硬骨头,按理说这样一个没读过书的人,柏父是绝不接触的。   可柏父在朋友的引荐下跟对方见了一面,对贺将军颇为推崇。   “虽然为人粗糙,但不失为一名义士。”柏父当时摸着胡子对柏易说,“如今手里有枪的,哪个不是争名夺利?贺将军虽然是个大老粗,不是正经出身,却一心向着穷苦百姓,这样的朋友,交得。”   他们受点委屈,却能救无数士兵的命,这笔买卖也划算。   柏易觉得柏父想的并没有错,至少柏父的思想觉悟是高的。   能把四个子女都送出国,让他们接受先进思想,也愿意拿钱出来资助有识之士,柏父算是走在时代前列的人。   果然礼物刚送到,白二的电话就来了,指名让柏易去接。   “这礼物还喜欢吗?”白二声音听不出情绪,像只是在询问今日天气一般平淡。   柏易倒是态度很好地说:“家里人都很喜欢。”   白二:“我是问你喜不喜欢。”   柏易:“二爷,这话我之前说过不知道多少次了。”   白二倒是很光棍:“那你别说,我下午派车来接你,国外的歌剧团,虽然听不懂,但热闹。”   白二幼时不受重视,请的家庭教师也只教国学,因此他的英文大约停留在“你好,谢谢”的层面上,至于“对不起”,白二估计都没学过。   下午四点,白家的车果然到了,司机曾经是个军人,现在为白二效力,除了当司机以外,有时候还负责保安工作,想要白二性命的人不少,所以能在白二身边长久工作的,都不是等闲之辈。   柏易上了车,司机还在前头说:“柏大少爷,旁边的保温杯里有热水,您要是口渴了直管喝就是,新买的杯子,干净着呢。”   去往歌剧院的路上柏易百无聊赖,跟司机聊起天来。   “早先是给周营长开车。”司机笑道,“不过周营长跑了,我们这些兵就没了去处,虽说四下都有招兵的,但上港这个地方,在哪儿当兵都不如在二爷手底下做事来得稳妥。”   柏易:“那也不容易。”   司机:“您这话说的,如今在哪儿讨生活都不容易。”   柏易点头:“您说的是。”   司机话还挺多:“以前我觉得大户人家过得容易,跟在二爷身边以后,发现大户人家也不容易呢。”   现在还有钱的大户人家不多,多数都是打肿脸充胖子,有一个大洋花三个大洋,许多小姐少爷们受不了那个苦,就在外头找钱,结果找来找去,把自己垫进去了。   小姐们还好,还有嫁人这个出路。   少爷们许多都沾上了赌瘾,或是沾上了大烟,眼看着就那么毁了。   柏易想起了自己二弟,虽然荒唐了一些,但总比那些沾上赌瘾或是大烟的好,尤其是大烟,虽然全国各地都在禁烟,但屡禁不止,有钱的觉得自己有钱,供得起,结果越陷越深,不说钱,身体先一步毁了。   许多曾经的大户人家如今都落魄了,可又接受不了自己落魄的现实,于是什么荒诞的事都干得出来,两家少爷大打出手只为了抢一个戏子,或者是为了争一个交际花一掷千金。   歌剧院在市中心,来看歌剧的人不少,大多都看不懂,毕竟来这里演出的都是外国人,嘴里唱的也都是英文,如白二所说,就是看个热闹。   连演的是什么都没人知道。   今晚演的这一出,柏易也没看过——他在现代倒是听过几场音乐会,却没看过歌剧。   知道的也不多,英文倒是听得懂,但是他本身对音乐没什么造诣,也不怎么懂得欣赏。   比如现场听的音乐会,他也并没有觉得比播放器里放的音乐好多少。   总而言之,他在这一方面毫无造诣,也无法欣赏,跟其他人没什么区别,都是来看个热闹。   整个柏家,估计也只有美茹能够欣赏了。   柏易刚下车,就看到站在街边白二,白二穿着一件黑色大衣,里面套着西装,气温开始下降,天黑以后就叫人冷得瑟瑟发抖,歌剧院的二楼是西餐厅,他们来得早,自然要吃过晚饭后再去看歌剧。   “怎么就穿了这么点?”白二脱下大衣,不等柏易拒绝就披到了柏易的肩上。   柏易:“……”   看我们俩的样子,到底谁需要这件大衣一目了然吧?   白二:“你三个月前来的上港,不知道上港的天气,这个时节,夜里冷得很。”   柏易:“不过几步路的功夫,一直待在室内,就是冷也不会冻出毛病。”   柏易想要脱下大衣,却被白二拉住了手腕。   白二眼中带笑:“这是怎么?关心我?”   “若是关心我,不如今晚这顿饭大少请客?”   柏易也不推辞:“这是自然,劳您破费。”   二楼的西餐厅现在人并不多,西餐总是跟“昂贵”挂钩,一顿西餐吃十几个大洋都算正常。   但对普通家庭而言,十几个大洋够他们饱足的生活半年了。   民间也有仿西餐,卖的便宜,味道也好,学生大多去那里吃,不会去正宗的西餐厅。   柏易在现代也不怎么爱吃西餐,他喜欢自己做中餐。   味道更丰富,也更养胃。   餐厅的侍者都穿着衬衣马甲,脚下踩着皮鞋,一个个都身材修长,面容俊朗。   柏易和白二坐在靠窗的位子,白二点了前菜主餐和甜品,柏易没什么要求。   “大少在国外常吃这个吧。”白二忽然问。   柏易摇头:“多是吃的面包,毕竟独自在外,总是要省一点。”   白二:“可惜了。”   柏易问道:“什么可惜?”   白二微笑道:“若是那时候我便认识大少,必不让大少吃那样的苦头。”   “白二不才,别的本事没有,唯独钱还是有些的。”   柏易:“倒跟有多少钱无关,一起出去的同学,无论家境如何,都是勤工俭学,出去学习本就是吃苦的,若享福,就跟原先的目的背道而驰,何必出国呢?在国内也能好好享受。”   白二切了一块牛排:“是我冒昧了,毕竟我白二没出过国,也没有文凭,是个文盲。”   柏易:“二爷请的是家教,去的不是学校,自然没有文凭,倒拿这个来同我玩笑。”   白二爷不继续这个话题,话锋一转说道:“那批货已经运走了,一整船的盘尼西林,在海上交易,回来的人说,取货的像是当兵的。”   这是瞒不住的,柏易也没准备瞒,从送出这一船药开始,白二就和他们柏家成了一根绳上的蚂蚱,除非白二卖了他们,不过白二这样的人,在上港当惯了土皇帝,自尊自傲,出卖他们的可能性很低。   提早说了,白二反而会找到应对的办法。   “那批药是贺将军要的。”柏易压低嗓音,“除了贺将军的人以外,叶将军那边也得用。”   白二爷:“他们俩不是跟共……看来这次,老蒋那边要头疼了。”   柏易抬起头来:“二爷不生我气?”   白二瞟了他一眼,竟瞟出了一眼无限风情的架势:“我跟你生什么气,难道我会以为你们柏家真需要这批药?这么大的量,你们柏家敢拿出去卖吗?”   “再说了,我是个商人,卖的是药,又不是武|器,就算有人要找我兴师问罪,也没有理由嘛,难道要怪我把药卖出去了?”   柏易低下头,不得不承认,白二有一副好皮相。   这副皮相实在罕见,如果不是生在白家二少,如今白家二爷的身上,估计早就没了。   有时候一个人的美貌并不属于他自己。   白二:“不过大少下次可得跟我说实话。”   “若是我不知情,被人找上门,那我可是要发火的。”   “我想,大少爷也不想看我发火的样子。”白二,“整个上港,都没人想看到。”   柏易举起酒杯:“我给二爷赔罪。”   白二笑了笑:“这次我不同你计较,再有下次,恐怕就不是一杯酒这么简单了。”   “至于姓贺的,他可是个有名的大老粗,如何跟柏家这样的书香门第扯上了关系?”   柏易吃下最后一口牛排:“不过是因缘巧合,我父亲说,贺将军虽然为人粗糙了些,但正因为出身低,才愿为穷人主持公道,他杀的,都是些为祸一方的人。”   白二:“没想到,柏老先生竟还有颗当侠士的心。”   “老人尚且如此,我们年轻人自然不能落于下风。”白二的指尖点了点桌面,“不知道贺将军还却不却军资,我这里有一笔款子,原是想做投资,不过目前嘛,也没什么好项目,若是投到贺将军身上,不知能给我带来多少收益。”   柏易也不哄他:“我看是没什么收益的,那边也是出了名的穷。”   最早的时候,那边是以工人为主体,到了后头才以农民为主体,现今还是以工人为主。   不像另一边,靠的是精英阶层,都是有钱人,从不缺钱。   “看来我倒要做一次慈善了。”白二叹了口气,“我活到这么大,从来只往里捞钱,可从没有往外送钱的,看在大少的面子上,我是要做一回散财童子了。”   柏易:“二爷说笑了,您这样的,实在跟童子没有关系。”   白二笑出了声:“怎么就没有关系了?”   他笑得十分暧昧,柏易瞬间反应过来,此“童子”非彼“童子”。   柏易:“……二爷真有闲心,还跟我开这样的玩笑。”   白二:“我向来守身如玉,若大少跟了我,定然不吃亏。”   “至于大少,听说外国开放,不过我不在意这个,大少别同我讲。”   这人自说自话的本领又上了一层,柏易无话可说,柏易是不必付现金的,只需要记在柏家的账上,到时候叫人去柏家收就行了,毕竟现在的柏易,托了白二的福,在上港名气不小。   他们的位子在歌剧院内的小包间里,不必与外头的人挤,且位子高,能把舞台一览无余。   白二坐在沙发上,手边放的是酒,他多数时间并不喝洋酒,更爱国产的白酒,柏易倒是不挑,都可以。   歌剧一开始唱,柏易就昏昏欲睡——他听音乐会的时候也是这德行,听了一半又睡了一半。   白二看柏易不怎么有精神,问了声:“大少困了?”   柏易伸手捂嘴,打了个哈欠:“实在是我品位不高。”   白二:“看来我与大少多了一个共同点,这歌剧我也不喜欢,不过喜欢的人多,总要显得合群点,才有品味一些。”   “大少在俄国学的什么?”白二问道。   柏易:“学业不怎么样,多数时间都是各处蹭课。”   他其实自己都快忘了学的是什么了,留学的那几年他都跟着老师到处跑,蹭课,听演讲,听布尔什维克胜利的原因。   早知道他在现代的时候应该把近代史学的更仔细一点。   关于近代史他知道的并不仔细,只知道一些著名的历史事件。   白二:“那几年我过得倒是辛苦。”   他不知怎么的,忽然跟柏易聊起了过往:“我那个大哥,心比天高,他勉强算是个神童,然而越大就越是没用,只知道夸夸其谈,既不善生意,书也读成了一个半吊子,凭着那点心机,竟然想与军|阀做生意。”   “生意没做成,却送了自己的命,还让白家白白亏损了大半产业。”   白二摇了摇头,但明显不是觉得可惜的:“当时我都准备动手了,结果因为这一出,之前做的准备全都白费。”   “如今许多人认为是我害死大哥。”白二叹气,“他要真是死在我手里,这也能算是夸奖了。”   当时的他何等弱小,若真是以小博大,弄死了他大哥,也算是他的丰功伟绩。   “至于我爸。”白二笑道:“他可能觉得家里只有大哥是他儿子,能传承衣钵,大哥死后他就成了个废人,每天只能躺在床上喘气,他有十多个姨太太,结果死前一周,又弄了一个进门。”   白二的父亲是个出了名的风流人,但同时也很薄情,他有许多姨太太,可进了门以后他并不会保护她们,于是白太太用尽手段整治他这个除了大少以外的二少爷,所以人都视而不见。   包括他的父亲。   就连白二的母亲,在生了白二以后,也被太太让人弄出去卖了。   白父当时虽然嫌弃农女没有文化,当不了解语花,不过也爱她的身材容貌,发现自己最喜欢的姨太太的被妻子卖了以后,他发了一通火,可这通火过后,又当做什么事都没有。   毕竟他的妻子是陈家人,有钱有势,当时陈先生,也就是白太太的大哥正是风云时期,整个上港都要给他面子,于是对待妻子,白父也多是睁只眼闭只眼。   毕竟白二他也没有教导过,对这个由家教一手交出来的病弱儿子,白父自然不会寄予希望。   白二还记得白父躺在病床上苟延残喘,白太太被他软禁在屋里的场景。   当时所有人都以为,白家会由白太太做主,结果竟然是白家最不起眼的二少爷站了出来。   他软禁了白太太,白父又起不了床,白家的几个兄弟姐妹不知道什么时候唯他马首是瞻。   整个白家突然空前团结起来。   如果不是白二,白家现在还在不在都是一个问题。   白二想起过去的事,叹道:“如果我大哥能晚死一点就好了,我比任何人都不希望他早死。”   “他死了,我怎么去打败一个死人呢?”   “你已经做到了。”柏易不由自主地说,“无论是白老先生在的时候,还是白大爷在的时候,白家都没有现在的体面。”   白二:“那倒是。”   柏易:“我能冒昧问一句,白太太最后如何了?”   关于白太太,传闻更多,有人说她至今还活着,还被关在白家老宅里,有人说她早就死了,只是白二迟迟不发丧,就是怕陈家找他麻烦。   不过依柏易看,就算白二不发丧,也不是怕陈家。   毕竟陈家落魄了,不然陈先生也不会飞去美国,还带着所有家小,一看就是不准备再回来,估计得罪的是哪位大人物。   白二:“她啊?还在老宅呢。”   “她总觉得我大哥还没死,说生不见人死不见尸,那就是没死。”   柏易奇怪道:“大爷竟然没有尸体?”   白二一脸灿烂地笑:“毕竟在公海被分尸都扔到海里,怎么可能还有尸体?就是有,恐怕也已经进了鲨鱼的肚子。”   柏易:“……二爷知道的可真清楚。”   白二点头:“毕竟绑架他的人,借的是我的船。”   白二还是一脸笑容地说道:“如果我知道他们借船是为了绑我大哥,我是无论如何都不会借的,我大哥那样的人,多让他活几年,让他知道自己有多没用,才更叫他难过。”   柏易:“看来大爷为人不怎么好。”   白二:“他除了蠢了点,倒也没什么大毛病,不过作为白家的接班人,蠢就就是最大的过失。”   “你看,我比他聪明,比他有手段,也比他更能忍。”白二双手托住下巴,双眼微眯,“所以我怎么能让他得到白家,永远压在我头上?”   “我这个人,向来不喜欢仰着头看人。”   “我只喜欢别人抬着头看我。”   白二:“外头的人说我心狠手辣,我只是拿回本该属于我的东西,用什么手段都不应当被说一声狠辣,大少觉得呢?”.. .. ,, 第76章 于火焰中重生(七)   舞台上的歌剧落下了最后一个音,所有演员站在台上鞠躬,巨大的鼓掌声淹没了整个歌舞厅,柏易往下一看,观众席上除了本国人以外,还有许多发色各异的外国人,上港作为国内最大的经济枢纽,有外国人冲着商机来定居不是怪事。   柏易站起身来:“不早了。”   白二也随之站起来:“我送大少回去。”   柏易已经放弃推辞了,客气道:“麻烦大少了,这个时间确实不好打车。”   小汽车一般都是私人专配,没人会用汽车载客,多是黄包车,如果坐黄包车回去,至少要一个多小时。   坐在汽车上,柏易忽然轻声说:“今晚二爷说的话,我就当没有听见过。”   “不会有第三个人知道。”   白二:“你觉得你就是说出去,又能对我造成什么影响?别想太多,在上港也不必顾忌什么,有我在,上港就是你的上港。”   这话原本十分动情,可白二说的轻描淡写。   也正是因为这种轻描淡写,才让这话显得更加真实。   汽车在柏家门口停下,这个时间柏易也不会邀请白二进去喝茶,只站在车门口说:“原本该请二爷进去坐坐,可现在天色已晚,家里人都休息了,若哪日二爷有空,再请二爷到家里来。”   白二倒不跟柏易计较这个,只说:“怎么住的这么偏?早先知道你家在山上,还以为是山脚,这里路不好走,街边也没灯,怎么把房子买到了这儿?”   柏易也不急着进家门,就说:“我们来的不是时候,城里的洋房要么太小,要么太贵,您也知道上港如今的房价,这房子虽说偏远了一些,但地方大,装修也不错,要在城里找这样的房子实在太难。”   白二听柏易说完,头靠在窗边:“这有什么难的?我在城南有三套洋房,城北也有四套,都是别人送的,我叫人明天领你去看房子,看中哪一套都行。”   柏易:“……这不大好,无功不受禄。”   白二:“我就知道你要这么说,那些房子花的也不是我的钱,你看中以后按着市价给我钱不就行了?若一时钱不凑手,也能按月给租子,少那么一两个月的也无所谓。”   “我知道你又得拒绝我。”白二朝他笑了笑,“我不同你说了,明早就叫人上门,我先走了,你也会去好好休息。”   “下回约你去看电影。”白二朝司机说,“走吧。”   等白二的汽车驶离了柏易的视线,柏易才走进房子,这房子其实除了大和装修好些以外一大堆毛病,远是一回事,建材还不好,也不知道原先用的是什么材料,并不隔音,有时候柏明秋上厕所的时候便秘,整个客厅都能听见他“努力”的声音。   隔音差在很多时候意味着没有**。   唯一的好处是,大约不需要安室内电话,也不必用铃,只需要在房间里大喊一声,整栋房子都听得见。   伺候柏易的丫头还没睡,她的房间就在走廊拐角处,阴暗的角房,她听见开门声,连忙披着外套出来。   “大少爷喝水吗?”丫头走到柏易面前。   柏易:“不用了,你快回去睡吧,我洗漱了就去睡觉。”   丫头摇头:“那哪儿行?我就是伺候您的。”   柏易也不勉强,对丫头来说,这是她的工作,若是柏易真不叫她伺候,她在这个家里就没了体面,作为大少爷的丫头,她在下人中间还是很有点地位。   等柏易在对方的服侍下洗漱完,这才回到房间。   第二天一早,白二派的人就来了,他在柏易一家用早餐的时候到来,穿着一身西装,手里还杵着一个拐杖,带着一顶绅士帽,胸前别的胸针,手里提着一个黑色提包。   柏家人得知白二愿意转卖房产以后,都很高兴。   连美茹都说:“这房子确实不好,冬冷夏热,又偏僻,二爷真是个热心肠的好人。”   柏明秋倒是很得意:“可见还是大哥的面子大。”   自从柏易跟白二的关系越来越近以后,柏明秋在外头走动都不像以前那样时常碰壁,只要听说他姓柏,大哥又是柏易,都很给他面子,有时候请客吃饭,老板都给他免单,甚至还会送上昂贵的餐点。   就连出入高端场所,也没人会挑剔他的衣着,或背地里说他是外地人。   他们更多的用柏家二少爷来介绍他,称呼他。   好像柏家是什么了不起的名门望族。   带着柏易去看房的人姓钱,原本做的就是房产生意,自从上港房价涨起来以后,钱先生就变成了钱老板,后来被白二招致麾下,给白二打理房产。   钱先生带着柏易和柏明秋以及柏美茹一起去看房,他是个非常风趣的人,并且会说英语,还会一点法语跟俄语。   “这是二爷闲置的房产里最好的一栋,前头有花园和喷泉,里头还有中庭,中式的走廊院子,房子后头有车库。”钱老板带着他们走进大门,里头是纯欧式的装修,现在上港的房子都这样,只有欧式才代表有品味,代表身份高贵。   中式的房子装修的再好,也卖不上价钱。   柏明秋一进房子就开始惊叹:“这家具可不便宜吧?”   钱老板笑眯眯地看着柏明秋,一点不觉得他这大呼小叫的样子不像话:“都是从外国运过来的,都是好材料。”   柏明秋感叹道:“二爷可真是财大气粗,这么好的房子……”   钱老板笑呵呵:“二爷住的是白公馆,以前姓姜,可比这房子好多了。”   “比这房子还好?”柏明秋转头问柏易,“大哥,你不是去过白公馆吗?那儿真的比这儿还好?”   柏易根本记不起来了,他当夜就没把精力放在房子的环境上,于是敷衍道:“二爷住的地方,必然是最好的。”   钱老板又说:“上面还有画室,每个房间都有阳台,也都配了按铃。”   这么好的房子,价格当然不便宜,柏易都做好了自己家肯定买不起的准备,但钱老板私下告知他价格的时候,柏易发现价格竟然算是便宜的,甚至比市面上同等面积大小的房子还要便宜。   而且这房子的地理位子和装修更好。   钱老板看出了柏易的疑虑,他说道:“您是二爷的朋友,自然不能真按市价,不过这房子二爷本来就没花钱,您也不必不安,觉得自己占了便宜。”   最终柏易也没说要不要买下这房子。   他不想一边接受别人的好处,一边拒绝别人的追求,这显得他十分没品。   钱老板是个口舌灵巧的人,他对柏易说:“您是担心接受了二爷的帮助,却没办法,或者不想回馈二爷?”   “那大可不必,二爷一掷千金的时候您没见过,跟这套房子比起来,二爷还送过许多值钱的东西出去。”   柏易:“二爷追求过许多人?”   钱老板一愣:“追求?”   柏易这才发现自己说漏了嘴。   不过钱老板笑了笑:“您不必担心,我给二爷做事,向来嘴紧,嘴不紧的人早就没了。”   “二爷以前看戏,随手打赏就是一栋宅子,更别说其他值钱的玩意,不过二爷可从没追求过人,要我说,您也不用太过担心。”   “二爷这个人,兴趣来的快,去的也快。”钱老板掏出烟盒,给柏易递了一支烟。   柏易没有拒绝,他吸了两口,听钱老板说:“您这是在跟什么较劲?”   钱老板:“自尊心?还是别的什么?您别嫌我说话不好听,如今这世道,自尊心值几个钱?您只要点个头,签个字,这房子就是不花一分钱都能拿到。”   柏易摇头:“不是自尊心。”   “我怕对不起一个人。”   他怕对不起章厉,如果白二是章厉,无论他送自己什么,自己都不会拒绝。   但正因为白二不是,所以他一分钱都不能收,就是白二送了,他也要还回去。   因为这些礼物不是没有代价的,白二在他身上付出了多少,会想要收回更多。   毕竟白二是个商人,至于无偿的礼物,说实话,柏易从没遇见过。   喜欢他的人给他送礼,是希望未来有一天他们能得偿所愿,跟他在一起。   讨厌他的人给他送礼,是为了有朝一日,这些礼物能让他放下戒心。   其他的礼物,多是有事相求,想让他帮他们得到好处。   真正无偿的礼物,柏易只在父母和章厉那里收到过。   钱老板吸了口烟:“您这是有心上人了?”   柏易笑了笑,他在这里这么久,竟然只能跟一个陌生人提起章厉,他眉目温柔,笑道:“对,不过他现在不在上港,等时候到了,他就会出现。”   “所以二爷的一片好心,我注定要辜负。”柏易灭了烟头。   钱老板耸耸肩:“这事与我无关,我是不会告诉二爷的。”   柏易:“你说了也没事,二爷也知道。”   钱老板一脸惊愕:“您可真是……”   他想说大胆,最终却把这两个字咽了下去。   整个上港敢拒绝白二的人,要么死了,要么还没出生,别说白二看上的是个男人,就是看上了妖魔鬼怪,也没人敢说一句不是,还要夸一声有品位。   地位和权势能让黑白颠倒,也能让人指鹿为马。   “哥,真不要啊?我看那房子挺好的,咱们家现在住的房子,那能叫房子吗?”吃午饭的时候柏明秋在饭桌上抱怨,“我连书都不敢在房间里看。”   柏易慢条斯理的放下筷子:“看什么书?”   柏明秋不说话了。   柏美茹一脸嫌弃:“二哥,我还在呢,你能不能说话之前先过过脑子?”   柏明秋瞪她一眼:“你还是在法国留过学的,你可别告诉我你在法国没交过男朋友。”   柏美茹哼了一声:“自然是交过的,但我们发乎于情止乎于礼,他是个绅士,难道男女交往只在床上那点事了吗?情丝缠绕,从来是眉眼之间更加动人。”   柏明秋翻了个白眼:“怪不得你回国之后他就不跟你联系了,妹妹,哥哥说句话你别生气,男人都是那么回事!没有不想偷腥的,只看胆子够不够大。”   “就像爸。”柏明秋,“以前还不是有过几个丫鬟?”   柏美茹瞪着他:“我若嫁人,必然要嫁给真君子,像大哥这样的。”   柏明秋咋舌:“大哥这样的?你做梦呢吧?我有时候都觉得大哥上辈子可能是个和尚。”   柏美茹:“二哥,你说话别太过分了,难道人人都要像你一样才叫正常吗?不然就是和尚转世?”   柏明秋做了个投降的姿势:“行,我说不过你,那你慢慢找,找个大哥这样的。”   “你别说美茹,就说你自己,小恍今年也有六岁了。”柏易看了眼柏明秋。   柏明秋瞬间低下头,他感觉自己都还是个孩子,可他的孩子已经有六岁了,而孩子的母亲,现在肚子里又揣了一个。   “你想怎么办?”柏易问。   柏明秋:“……要不,那孩子就认在大哥名下吧?反正大哥你又不准备结婚。”   柏易眉头紧皱:“柏明秋,你还能更不负责任一点吗?这个孩子我认了,肚子里的那个呢?未必你让美茹认下?”   柏美茹连忙说:“做梦去吧,我就是离家出走,也不认你的孩子。”   柏明秋揉了把脸,终于知道头疼了:“那我能怎么办?我以后是要结婚的,没结婚就有了孩子,还能娶什么大小姐?”   柏美茹:“二哥,要不你就把小凤娶了吧,好歹也给你生了一个大的,肚子里还有一个小的。”   柏明秋:“让我娶个丫鬟?别开玩笑了!”   柏美茹一脸不可思议:“你吼什么吼?你自己做了丑事,还有脸吼我?丫鬟怎么了?丫鬟就不是人了?你去国外留学了几年,连人人平等都没学过?!”   柏易实在懒得再这里跟他们争,只对柏美茹说:“我们要是接受白二爷的房子,又能给白二爷什么?”   “我们柏家,有什么是白二爷看得上的?”   柏美茹就是再自信,也说不出白二可能看上了自己这种话。   柏明秋:“或许二爷真是把大哥当成了朋友?”   柏美茹这次倒是赞同了:“对啊,大哥,你也不能凡事往坏处想。”   柏易:“回去吧,我去跟爸说,房子的事再缓缓,我会找别的途径,看能不能找到合适的房子。”   美茹他们都有些沮丧,实在是白二的房子太好,太过吸引人,那样的房子和地段不是有钱就能买到的,必须要在上港有自己的人脉地位才有可能。   至于柏明秋,还是带回去交给柏父教育来得更好。   柏母是不用指望了,她是一贯的溺爱孩子,尤其家里的四个孩子都是她生的,从柏易开始,每个孩子她都爱到骨子里。   柏母的爱子之心也惯坏了柏明秋,柏易早熟,柏母过度的关爱柏易会拒绝,拒绝不了也会找柏父求助,柏父不赞同妻子溺爱孩子的作风,但他那时要忙的事情多,除非柏易找他,不然也抽不出空。   于是柏母只能在柏明秋的身上找到存在感,她简直是把对柏易和柏明秋的爱一起投放到了柏明秋一个人的身上,柏明秋直到两岁都还没有断奶,十二岁都还要妈妈陪着睡觉——因为他不愿意,所以柏母就一直养着奶妈,也一直陪着柏明秋睡。   柏明秋会直到今天都没变的成熟,跟柏母的溺爱也不无关系。   至于柏美茹,她出生以后柏易尽可能的阻止柏母那夸张的举动,柏美茹和四弟倒没有像柏明秋那样被柏母捧在手心里长大。   就连柏明秋十二岁搞大了丫鬟的肚子,柏母第一件事也是给儿子打掩护,怕丈夫知道,原本想把丫鬟撵出去,但这丫鬟只是签了长契,不是卖身契,在本地也有家庭,柏家只是个文人家庭,又不是强权家庭,赶出去反而会把事情闹大。   于是柏母就开动脑筋,让柏父把柏明秋送出国留学。   等丫鬟怀孕的事情暴露了,柏父也只能写信到国外骂几顿柏明秋。   连顿打都不用挨。   柏母还经常为了柏明秋向柏易求情,让柏易这个当大哥的好好教育弟弟,不要动不动就上手打,一旦柏母这么劝了,那柏明秋的屁股必然又要老老实实的挨一顿好打。   “爸,我去找房子,这段时间您好好管管明秋。”柏易坐在书房里,给柏父磨墨。   柏父站在桌前,提笔运气,结果柏易一说话,这气就岔了,字也不必写了,他问:“明秋又惹事了?”   柏易:“也不是惹事,他今年也十八了,在普通人家,也该是懂事的年纪,现在他既不事生产,也没有做好学问,上次说要同人合伙办报也没了下文。”   “爸,要是一直这么下去,他就不是您儿子了,而是我儿子了。”   柏父笑了:“你这话别跟你妈说,她肯定跟你急,行,这段日子让他待在家里,什么时候老实了,什么时候再放他出去。”   “怎么?白二的房子不够好?”   柏易摇头:“好是好,可是无功不受禄,那船药是用爸的文章和人脉换来的,这栋房子,我们又该用什么去换?”   柏美茹和柏明秋不知道他们之前的交易,真以为柏易和白二建立了友情。   对柏明秋这个弟弟,柏易也是有感情的,毕竟一个小团子曾经总是跟在他身后,甜甜的叫他哥哥,让他陪着一起玩,好吃的糖果也总是忍住嘴馋,要给柏易分享。   但是越长大,柏易就越觉得柏明秋的性格如果不加以限制,总有一天会酿成大祸。   人最可怕的不是任性,而是不分场合的任性。   比如现在——   “大哥!这儿呢!”柏明秋在座椅上朝着柏易挥手。   柏易刚看好一栋房子,跟中介约好了在这间餐厅碰面,结果一进来就看到了挥手跟他打招呼的柏明秋,以及坐在柏明秋对面的白二。   两人显然相谈甚欢,从柏明秋的满脸笑容就能看出来。   “二爷。”柏易走过去打招呼。   他看了眼柏明秋,柏明秋被柏易的眼神吓了一个激灵,老实的埋下头,不再说话。   白二双手支着下巴,笑道:“这是怎么了?板着一张脸?遇到不开心的事了?”   柏易:“没什么,我约了人吃饭,就不打扰二爷了。”   白二:“别等了,那人不会来了。”   柏易站在原地,白二拉开一边的座椅:“坐下吧,没我的话,整个上港都不会有人卖房子给你。”   柏易无奈的坐到椅子上。   柏明秋看着柏易坐下来,胆子又变大了:“大哥,你以前没告诉我,二爷这么好说话,还这么风趣幽默,二爷这么慷慨的人,愿意把自己的房子让给我们,你干嘛这么不近人情?”   此刻的柏易很想拽着柏明秋的衣领,拉着他去厕所,再把他的头按进马桶里。   柏易:“有劳二爷挂念,不过我和父亲商量过了,总不好无缘无故的占您便宜。”   白二笑道:“这怎么能叫占便宜?我们什么样的关系?一栋房子罢了,对我来说,也不过是一个小物件。”   柏明秋又插话道:“对啊哥,二爷这么大方,你不要辜负二爷的好意,咱家那房子,能叫房子吗?二爷不知道,我们来得急,一时半会儿找不到好的,这才住到现在房子里去。”   “冬天冷夏天热,还不隔音,楼上说句话,楼下也听得见。”   “那样的屋子,根本不能算是个家嘛。”   白二微笑着看着柏易。   柏易人生头一次觉得尴尬和窘迫,但他依旧表现的很镇定。   “云庭是担心欠了我的,以后还不起,是不是?”白二在桌下,脚尖轻轻碰了一下柏易的腿。   他微笑着:“我说了,不用还。”   “不管你以后还不还得起,都不用还。”   “就像我说的,我这个人有点不多,说到做到算其中一个。”   柏明秋还在捧场说好:“大哥,你别太固执了!二爷一片好心,你以前也不是这么不通情达理的人!”   这一刻,柏易不想管这个人是不是他二弟了。   他只想锤爆对方的狗头。.. .. ,, 第77章 于火焰中重生(八)   多数时候,白二实在不是个好人的模样,他总是脸色惨白,不笑的时候阴着一张脸,无论放在哪个时代,都是一副标准的坏人相。   可当他存心要跟谁交好的时候,又总能变成一个体贴活泼的少年人,虽然有时说话不够客气,却很值得信赖。   旧经商场的老手面对他,都像是兔子遇到了狼。   更别说柏明秋这样的小白兔了——简直是玻璃瓶里装水,一望即知。   白二则是细颈大肚瓷瓶,里头装的是墨,轻易探不到底。   一场晚餐,柏明秋就彻底折服了,他短短十八年的人生中,从没见过白二这样幽默风趣,又体贴入微,且身份高贵却足够尊重他的人,哪怕白二此时指着天上的月亮说月亮是方的,他恐怕一时半会儿还真以为是方的。   “那房子你们暂住吧,就当是我这个朋友尽地主之谊。”白二说的冠冕堂皇,很是亲昵,“一栋房子,何必跟我较真呢?我又不是穷的只剩一套房子,你既不愿意买,那就租吧,按市价给我,不占我便宜,好不好?”   好字加了个转音,竟然显出别样的暧昧来,像是在哄闹脾气的爱人。   若但是面对白二,柏易还能周旋推脱,但加上柏明秋这个一贯不讲道理,胡搅蛮缠的,他就逐渐落了下风,败下阵来。   他觉得自己像是只有一个兵的将军,这个兵还缺胳膊少腿,并且脑子有毛病,不说指挥他去打仗,就连指挥他逃跑,都能往敌人的阵营里冲。   “若是再推拒,就显得我不近人情,不识好歹了。”柏易朝白二笑道,“那我们就准备搬家了,到时候还请二爷来暖暖房。”   白二使尽手段,终于心满意足,心态很是平和地说:“到时候给你包个红包。”   柏明秋看他们都笑,自己也笑:“没听说过搬家还给送红包的。”   白二叹气:“我是长辈,就当提前给你们压岁钱了。”   柏明秋:“那是您家的辈分,不能按您家的来,各论各的!”   白二笑眯眯的看着他哥俩,也不反驳,只点头道:“有道理。”   离开餐厅的以后,柏明秋自觉自己做了件好事——他家有市内的房子住,不必住那个隔音奇差的烂板屋,以后就是在屋里干点什么也不怕人听见,再说了,他自觉了解自家大哥,是个十足的君子做派,不愿意占别人半点便宜,还总有一肚子大道理。   可道理这东西,抵得过一栋房子?白二爷那样好说话,既没叫他们下跪,也没叫他们大庭广众的丢人,反倒一直好言好语,再不收,就像是拿乔了,不好看!   白二把他们送回家,末了把钥匙也给了柏易:“虽说以后住得近,可我朋友少,事情多,你若有空,就去我家看看我,也与我说几句话。”   柏易大方道:“这是应该的,您路上小心,若是得了空,必然登门拜访。”   待白二走了,柏易和柏明秋进了家门,柏明秋刚想让丫鬟来给自己收拾外套,转头就瞧见柏易挽起了袖子——柏易每次揍他,第一个动作必然是挽袖子。   按理说,挨了那么多次打,打回去不敢,躲总会吧?   可柏明秋还没来得及迈出步子,就被柏易一脚踹在地上,接了皮带,扒了裤子抽屁股。   “你又打我!”柏明秋在地上像是离了水的鱼般疯狂挣扎起来,“我又怎么了!你不讲道理!爸!妈!救命啊!我哥要打死我了!”   客厅里的仆人们不动如山,依旧各干各的,毕竟这出不新鲜,二少从小到大,不知道挨过大少多少次打,可就是不长记性,还不占道理,说出去别人都得说大少打得好。   唯独柏母从楼上跑下来,她穿着高跟鞋,跑得不快,站在楼梯上就喊:“老大!你怎么又打你弟弟!他人小,不懂事!你好好跟他讲理,不要动不动就打!”   柏易一皮带下去,动作不减力度,声音倒是很稳:“妈,你别管,你在这儿,他就觉得有人给他撑腰了!说话从不过脑子!”   然后又低头,十分凶恶地说:“你是不是觉得白二才是你哥?给你房子住,你怎么不直接跟他回去?问问他家里还要不要一只摇尾乞怜的狗?!”   柏明秋哭得更大声了:“你怎么还骂我是狗!我是狗,你和爸妈又是什么?!”   柏易一愣,这一打岔,力道也卸了,便不必再打下去了。   柏明秋趴在地上,伸手摸了摸自己的屁股,肿的像两个大馒头,他哭哭啼啼,很没有男子气概地说:“我屁股就是大哥给打大的!穿裤子总有人说我屁股大!说比生了孩子的女人还大。”   柏母这时也从楼梯上跑下来,抱住柏明秋就是一顿心肝宝贝的叫。   但她不敢指责柏易——对这个大儿子,她是从来管不住的,她还有些怕他。   尤其是柏易成年以后,她就觉得自己这个大儿子,已经不是个孩子了,是个顶天立地,将来要继承他爸衣钵的成年人了。   “你别管他,叫他哭!”柏易解开衬衣的纽扣,一头热汗,他双目漆黑,眼神如鹰似虎,不像个文人少爷,倒很像个亡|命徒。   丫鬟们只敢用余光看他,看得小心肝在胸腔里跳个不停。   柏明秋哭,柏母看着心疼也哭,就连柏明秋那个给他生了个儿子的丫头也跑出来哭。   哭得柏易一个头两个大,觉得再把柏明秋留在家里,不是柏家被他祸害死,就是柏家先把他弄死,于是柏易大步走上台阶,对柏母说:“妈,你给他弄点药擦屁股,我下手有分寸,养两天就好了,我去找爸说话。”   柏母不是个蠢人,闻言连忙问:“找你爸说什么?”   柏易:“我看柏二就是活的太好,没吃过苦,才总干傻事,我准备跟爸商量商量,把他送到贺军长或者叶军长手下做事,哪怕就是当个文书小兵,也比在家干吃饭来得强。”   这话落音,柏明秋迅速找回了力气,再次鬼哭狼嚎起来:“我不去!当兵是要死人的!我不去!大哥要送我去死!”   柏易懒得跟他纠缠,柏明秋娇生惯养了小半辈子,道理在他那就像耳旁风,吹一吹就过了,绝不过心,柏易一边往上走一边十分冷酷地说:“难道我跟爸还得询问你的意见?”   柏父也很赞成送柏明秋去当兵,要他说,如果他只有柏易这一个儿子,那就实在省心多了。   偏偏柏明秋也是他儿子,还确实是妻子生的,不是丫头或者姨太太,不然私生子,他给一笔钱打发了就行,不必为他的前途人生操心。   “他要是有你两分,我也不必为他操心了!”柏父自诩为是个严父,可惜没把柏明秋教好,论起打柏明秋的次数,他还不如柏易的三分之一。   柏父摇头叹气,很是后悔:“他小时候就不该叫他跟着他妈,本事不大,脾气倒是很不小,若有一日被人连皮带骨头啃了,那也是正常的。”   亲爹都对他没了指望,柏父又说:“送他去叶军长那里吧,当个亲卫小兵还是可以的,贺军长粗糙了些,送他过去恐怕更吃苦头。”   他是想让儿子历练,没想让儿子送命。   柏易也是这个打算,贺军长虽然凶名在外,等闲没人敢招惹他,可真出了事,贺军长自己都是个不要命的,更别提管柏明秋这条小命。   而叶军长是正经军校出身,治理军队很有规矩,正适合管教柏明秋。   于是柏明秋当天夜里就被迫收拾了东西,只等天一亮,拿着柏父写的信,再找两个护送的人就滚蛋。   他临走都没搞清楚自己又做错了什么,像只可怜巴巴的小狗,睁着两只泛红的眼睛看着柏易,想开口求柏易,又想起正是大哥害得自己要远离家里独自去穷凶极恶的军营里讨生活,于是嘴一撇,脑袋一转,看也不看柏易。   他坚持到了上车,等坐上了车,他又后悔了,扒着窗户喊:“大哥!你别送我去当兵!我听你的!都听你的!”   “大哥!你不爱我了吗?!”   柏易面无表情,心硬如铁,冲着一把鼻涕一把泪的柏明秋说道:“你再这么任性下去,我实在是爱不起了。”   要是柏明秋不长大,永远是个爱撒娇又可爱的奶娃娃就好了。   可惜人总是要长大的,不能永远当个娃娃。   送走了柏明秋,美茹倒是很难过,她虽然总跟二哥斗嘴,可他们是很亲密的。   她接连几天提不起精神,夜里还要去跟赵太太打牌,因为打牌,也知道了一些消息。   “我前几天总看见赵厅长跟一个洋人一起进出。”美茹跟赵太太在一起久了,也爱把外国人叫做洋人,她打了个哈欠,“讲的是英语,不过一看就知道是个美国人,赵厅长恐怕有很多想法。”   她对赵厅长没什么好感——毕竟一个妙龄少女,也很难对一个中年油腻秃头产生什么好感。   加上这个秃头还是个不怎么顾及家庭的。   柏易倒是很认真的想了想,赵厅长说来好听,其实在上港没什么权力,他能活的这么滋润,也是白二抬起了手,给他留了些体面,说到底,他就是个丘八,跟谁接触不跟谁接触,他说了都不算。   “不用管他。”柏易拍了拍美茹的手,“你只管打听别的。”   柏美茹点头:“好,我都听哥的。”   要是柏明秋有美如这么叫人省心就好了,柏易无声的叹了口气。   柏易抽了个时间,约李校长见面,柏明秋先前承诺了要出钱帮他们办报,结果做事不靠谱,章程都没出就忘到了脑后,以至于柏易要去给他收拾摊子,不收拾不行,谁让柏明秋姓柏?传出去不会有人说柏明秋如何,只会有人说柏家如何。   他们这样的家庭,最倚重的就是外界的口碑。   没了口碑就没了面子,好不容易积累下来的人脉可就要大打折扣了。   李校长是个文人,穿着一身青灰色长袍,个子高,但是瘦,有一个显眼的鹰钩鼻,但气质很好,一看就是个饱读诗书有学识的文化人,他见面先跟柏易握手,说了几句话之后才叹气:“这几年,学校也不好办了。”   师范不是能收昂贵学费的学校,不像是那些只收大家公子哥和小姐的“贵族”学校,钱都来自于学生的学费和政|府的补贴,但如今的政|府需要用钱的地方太多,还要跟老美买军需,哪里还记得他们?   就是老师把一个月八个大洋的工资自愿降到了三个大洋也没多少用。   教室里灯泡的消耗,电费的钱,还有实验用品的钱,加在一起可有不少。   能有人资助他们办报,让他们有挣钱的办法,可比一锤子买卖来得强多了。   柏易接话道:“各行各业都不容易,您那边挑好了主编和记者,我这边的款子就给你拿过去,李校长的为人我是清楚的。”   李校长没料到两句话的功夫就能谈妥,喜不自胜,千恩万谢地走了。   学校就是他一辈子的事业,学生在他心里都是嗷嗷待哺的雏鸟,让他不去管他们,他实在是做不到啊!   柏易当了回散财童子,坐在位子上喝咖啡,心情也很好。   他以前听人说,施比受快乐,施的人享受的是赠与的快乐。   而受的人还要想着怎么回报。   以前他不懂,现在竟然品出了三分滋味。   好像屋外的阳光也随着他的心情灿烂了一些。   这个世道虽然混乱,但好人还是很多的,柏易喝了口咖啡,差点一口气喷出来,刚刚说话时没有喝,现在喝一口,差点苦的跳脚。   他点的时候只说要咖啡,估计是服务生觉得他这样洋派的人只喝黑咖啡,就真是一点糖都没给他加,咖啡的醇香是喝不到了,只剩下苦。   时间还早,柏易看了眼表,结了账之后就坐上黄包车去了白公馆。   他答应了白二要去拜访,择日不如撞日,那就今天吧。   拉黄包车的师傅力气大,手脚快,很快就到了地方,柏易把车钱给他,得了句“吉祥平安”的好话,就走到公馆大门口的门房处,让对方进去通报一声。   他来之前也没提前打个电话,对方如果不在家也正常。   不在更好,那他下回可以晚点来了。   然而难得的是,白二今天还真在家,柏易被领进去的时候,看见的就是坐在大沙发上的白二,面前的茶几上还摆着时令水果,客厅里两个外国人在跳国标,一男一女,跳的很缠绵,都是统一的金发碧眼,高挑身材,非常养眼。   大约整个上港,也只有白二能看这样的节目了。   看见柏易进来,白二抬起一只手,那两个外国人就停下了舞步,微微鞠躬后退了下去。   白二拍了拍自己身边的位子,示意柏易坐过去。   等柏易坐下,白二才说:“大少光临,蓬荜生辉啊。”   柏易习惯了跟他打口头官司,这时也说:“二爷抬举我了,我也不知道二爷喜欢什么,就随便买了点小玩意。”   话是这么说的,但他拿来的礼物价格可不便宜,乃是一尊金佛,金子是硬通货,可以当钱使,砸也砸不坏,就是白二想砸来听个响,他也是不会心疼的。   好在今天白二没有听响的想法,反而兴致勃勃地说:“我听说新开了家汤馆子,预定了位子,本来是想请你去的,结果你正好上门,正好同去。”   汤馆一般就是洗浴中心,不过基本都是穷苦人去,自己在家烧水废柴,还不如花点小钱去那洗,不过白二口里的汤馆显然不是那种地方,而是温泉。   说是温泉,上港又没有天然的泉眼,只是烧了热水而已。   挖出来的人工池塘装满热水,再装修的漂亮的,请几个妓子吹拉弹唱,生意也不会差到哪里去。   白二在上港没有敌手,近来也没人给他找事,难得闲了下来。   两人到了店里,先进了更衣室,柏易以为会用浴袍或别的东西,但只有一条浴巾,长度还不够围住腰,这是私人更衣室,只有他跟白二两个人。   于是只能就这么坦荡的走去小院子里泡温泉。   柏易本以为白二会是白斩鸡的身材——看他那样子也不像是能健硕的起来的。   可此时一看,倒是该有的都有。   虽然身上的皮肤比脸更加惨白,可肌肉精实,轮廓漂亮。   这一看,柏易就移不开眼了。   白二背后巨大的黑色图腾像书中的妖兽一样张牙舞爪,瞪着一双铜铃般的眼睛,里面只有凶恶,没有半分温柔善意,从他的尾椎一直蔓延到肩膀,手臂上也是大片黑色花纹。   就在柏易愣住动弹不得的时候,前方的白二转头,还对柏易解释:“我就是夏天也从不穿轻薄的衣服,实在是这一身见不得人。”   “小时候不过一块黑斑,哪里料到越长大,就越是奇怪。”白二看起来竟然有些矜持腼腆,“哎,你若是不喜欢,就不要看我后面,看前面就行。”   这话一出,柏易很有点痛心疾首,他的章厉,什么时候变得这么没皮没脸了?!   他竟然一直没有认出来!   但是这也不能怪他,实在是白二独具一格,他既不算高大健壮,也不沉默寡言,相反,他多数时间话还不说,还有点开朗的意思。   白二转过身:“怎么了?话也不说了?就这么难看?”   柏易这回把白二看了个明白,终于知道那消失的大个子跑到哪里去了,营养都被武器吸收了。   “没什么,就是想起了点事。”柏易拿着浴巾,一点也不避讳的朝前走,“二爷,泡汤去吧。”   白二被丢在后面,一时没明白柏易的意思,怎么忽然之间,柏易的态度就从拘谨变得这么大方了?难道是突然发觉了自己的好处?   两人泡在池子里,池子中间浮着一个木盘,上面放着两杯酒和一碟小菜,温泉泡不了多久就要出水歇一歇,否则胸闷头闷,不太舒服,称不上享受。   哪怕不是真温泉,只是热水,也差不了多久。   柏易现在一脑门官司,思来想去,都没想出一点白二跟章厉相似的地方。   唯有惨,几乎是如出一辙的。   都是有父母相当于没父母,年纪尚小就要成为顶梁柱。   每个世界都一样!   一想到这里,柏易的心就软了,他以前不觉得这有什么惨的。   人的七情六欲并不相通,他嘴上说一声“可怜”,也仅只是说一声,不怎么同情,这世上可怜的人太多,他不能挨个同情完,也并不是一个感情充沛的人,可想到章厉吃这样的苦头,他就有些受不了了。   “二爷。”柏易忽然问:“你大哥还在的时候,你过得苦不苦?”   白二正靠着墙仰着头,闭目养神,听见柏易问话也不睁眼,只说:“那时候不苦,生活是难了点,但我当时正摩拳擦掌想要弄翻他们,要说苦,更多的是兴奋。”   他也是在那个时候发现了自己的本性。   他实在是当不了一个好人,当不了一个听话的好弟弟,也当不了一个逆来顺受的好儿子。   既然当不了,那就索性不要勉强自己了。   反正他什么也不在乎,又有白家的家财当后盾,他什么都能做,什么地方都敢去,就是龙潭虎穴也敢去闯。   那时候上港多得是人想要他的命,甚至还有人开价,十万美金买他一条命。   这个价格实在是不便宜了。   白二笑道:“大少过的太平,不知道我们这种人的苦,不过大少安心,你只要在上港一天,就一天都是太平的,外面再怎么乱,也乱不到我这里来,实在不行,我在海外的房产也分你一套嘛。”   “好啊。”柏易忽然开口,“你要是去海外,可别忘了叫上我。”   白二忽然睁开眼睛,跟柏易四目相对。   温泉温度不低,白雾渐起,像是温热的薄雾,轻柔的抚慰着皮肤。   温柔的有些不真实了。.. .. ,, 第78章 于火焰中重生(九)   温热的汤池内,池面白雾缭绕,柏易心情复杂,他跟白二相隔不到一只手臂的长度。   “这是怎么了?”白二笑道,“难道大少忽然回心转意,发现鄙人的好处了?”   柏易摇头,千言万语,此时却都化为无言。   就在尴尬气氛渐生之时,服务生带着一群穿着妖艳的女人走进了小院,如今上港有关休闲娱乐的场所,都离不开妓,许多周围村镇穷苦人家的女孩,甫一长成,便背负着全家的希望来了这里,挣钱糊口养家。   当兵的有今天没明天,手松,妓子们挣得可不少。   服务生领了七八个进来,站成一排,都是统一的高开叉旗袍,头上戴着花枝招展的饰品,低眉顺眼的站在那,曲线婀娜,服务员站在一旁:“两位先生,这些都是店里的按摩小姐,手艺都是一流的,您二位要不要……”   白二抬抬头,服务生不说话了,也不敢退下去。   白二转头,冲着柏易挑眉:“大少要不要留一个?”   柏易:“二爷说笑,让她们下去吧。”   白二对服务生说:“没听见大少的话吗?”   服务生忙不迭送,弯着腰说:“是。”   便带着女孩们走了。   “大少在俄国,就没有交过女朋友?”白二表情平常,“听说俄国的女孩具都貌美,大少年纪尚轻,想来在俄国红颜知己不少。”   柏易摇头:“我去俄国时,我国国力衰弱,云庭力薄,却也想尽一己之力,因此从无一刻懈怠,实无时间心力去谈情说爱。”   白二没有表示,只能端起一杯酒,与柏易相敬后互饮。   “大少还没回答我刚刚的问题。”白二,“你若不说,我便会以为我白某人魅力无敌,不过泡个汤的功夫,大少便回心转意了。”   柏易把酒杯放回浮盘上,他嘴边挂笑,眉目间温柔的过了分,他生就一副好脾气的模样,可从不似现在这样,温柔真情浮在表面,一望即知。   白二的脸色忽然冷下来:“这是怎么了,我不过问个话,也叫大少想起故人了?”   柏易:“二爷说笑,我泡的有些头晕,二爷呢?”   白二冷笑一声:“我倒不晕,大少既晕了,自上去就是。”   柏易竟不觉得白二这阴阳怪气的样子可恶,还觉得有几分可爱,于是也不跟他计较,自己走上了池子,准备去室内坐着,泡壶茶,摆好棋盘。   没过几分钟,白二果然也上来了,两人盘腿对坐着,柏易已经点好了茶,茶香四溢,清香扑鼻,白二看柏易已经执白子落下,自己便拈了黑子。   “二爷,听说上港要换督军了。”柏易给白二递茶。   白二看了柏易一眼:“大少消息灵通。”   柏易:“还不知道真假,我也是偶然听来,请二爷解惑。”   白二落子,他笑得狂妄自得:“管他谁来,强龙压不过地头蛇,除非是日本人,否则没人可在意的,就是太子来了,我也能叫他灰溜溜的回去。”   柏易:“二爷怕日本人?”   白二:“大少不必激我,现在英国人法国人在上港都不敢得罪日本人,更何况我这个小小的商人呢?”   “刚刚二爷还说强龙不压地头蛇,我以为二爷是地头蛇。”柏易续了一杯茶。   白二放下了茶杯,表情严肃起来,一反刚才的吊儿郎当,像一个躲藏在阴影中怪物,随时准备割开敌人的喉咙:“大少到底想说什么?”   柏易摇头:“没什么,只是一时想岔了,二爷还泡吗?”   白二把棋子放回去,抬头看柏易:“你输了。”   柏易低头一看,确实输了——他的棋艺实在是烂,就连柏父都说他样样优秀,唯下棋一道实在毫无天资。   柏易:“云庭输了,让二爷见笑。”   白二笑道:“是否愿赌服输?”   柏易也笑:“我倒不记得跟二爷赌了什么,我这个人,赌运一向不好,是从来不沾赌的。”   柏易又说:“新来的督军,似乎姓吴。”   白二:“吴忠照,是那边的心腹,看来是想把上港重新捏在手里,得上港者得经济,吴忠照要来的消息我早得了,就等着他正式踏足上港。”   白二喝完最后一口茶,表情冷峻:“我白二这辈子没跟人低过头,他敢来,我就敢去接。”   “来个国人,总比来个日本人好。”   如今各地军要,都有日本人的影子,为日本人做事的国人不少,在某些人眼里,当个国人,不如当个汉奸。   柏易忽然问:“如果来的真是个日本人,二爷准备如何?”   白二眼睛微眯起来,杀气纵横:“白二不才,流的却也是国人的血,若真是日本人来……也只能赌一把了。”   “日本占了山东,难道还想占了上港?”白二紧抿着唇,“让我当亡国奴?”   柏易拱手道:“二爷大义,我替上港民众,谢二爷了。”   白二伸手,包住了柏易的拳头:“我知道大少的意思,大少放心,不管谁来,我的主张是绝不更改的。”   吴忠照是嫡系出身,他还有个兄长,兄弟也是军人,出身书香门第,学贯中西,为人不差。   但他虽然是个将军,时局却不是他能左右的,这次他来,也是奉命握住上港,拿下经济上港的经济命脉,让上港完全变成他们的上港。   如今的上港,能与他抗衡的,只有白二。   白二一声令下,整个上港的码头和商户,都唯白二马首是瞻。   柏易对白二一笑。   白二忽然轻声说:“大少今天,不如在我家歇下?我们秉烛夜谈,也好让我尽地主之谊。”   醉翁之意不在酒,柏易却欣然答应:“还请二爷派人去我家说一声,好叫家里人不要久等。”   白二没料到柏易答应的这么轻易,毕竟他习惯了柏易的不假辞色,柏易但凡给他一个好脸,就足以叫他称奇了:“这是自然,我白二也不是那般不近人情的人。”   柏易站起来,做了个手势:“二爷,请。”   白二走出院子,去了更衣室。   等二人穿戴好,柏易才觉得重回人间,他跟白二坐上汽车,回到了白公馆,刚踏足大门,门房便走上前,在白二耳边说:“二爷,家里来了客人。”   白二一边往前走,一边问:“谁?”   门房:“是个男人,他说自己姓吴。”   白二笑了一声:“下去吧。”   等他们走进客厅,一眼便看到了坐在沙发上悠然自得的青年,他穿着一身驼色西服,梳着背头,是标准的剑眉星目,脊梁笔直,一看就知道是军人出身。   那人看见白二走进来,便站起身,一脸亲近笑容:“白二爷,久仰了,吴某不请自到,还望二爷不要嫌我不懂礼数。”   “我备了一份薄礼,已经叫下人收去了。”那人说的爽朗,“可不要怪我空手而来。”   说完话,那人便冲着白二伸出手来。   白二却走到对方对面坐下:“吴先生不必这么客气,我以为吴先生还要再过半个月才到,等吴先生到了,也应当是我去拜访。”   吴忠照的手僵在原处,他嘴角抽了抽,似乎想发火,最终还是按捺了下去。   白二在上港树大根深,白家经营几代,其中的势力,不是一朝一夕可以撼动的。   吴忠照看向柏易,问道:“这位是……”   白二:“云庭过来坐,我给你介绍,这位就是吴忠照先生,上港新上任的督军,以后上港的安全,都得仰仗吴督军。”   然后他又对吴忠照说:“这位是柏易,柏家大少爷,刚从俄国留学回来不久,是我的朋友。”   “留学归来,爱国学子啊!”吴忠照笑道,“我们长官很喜欢这样的人才,不知柏大少可有报效家国之心?”   柏易摇头:“我学识有限,只想过安生日子,为国为民此等大事,还是要仰仗吴督军您这样的人物,我嘛,还是读读书,看看报,纸上谈兵的好。”   吴忠照笑:“大少真是风趣,怪不得能成为白二爷的好友。”   柏易单只是笑,并不多加言语,他做到白二身边,下人给他上了茶。   刚刚在汤池喝了一肚子酒和热茶,这会儿是一点也喝不下去了。   吴忠照:“二爷这些年,在上港过得还不错?”   白二:“是还不错,不过我一个商人,只要生意还成,能养家糊口,喂饱做工的工人,便算过得不错了。”   “哪怕是在京城,我也能听到白二的大名。”吴忠照倒是没有自持身份,他心里清楚,想在上港站稳脚跟,首要就是得到白二的支持,等脚跟站稳了,一个没有枪杆子的白二,就不足为虑了。   吴忠照:“难道二爷只想在上港?不想把生意做到京城去?”   白二摇头笑:“故土难离啊,白二虽然是商人,却也是个俗人,胆子小。”   吴忠照:“长官向来很欣赏二爷这样的企业家,实务救国,不耍嘴皮子,只动真格,只要二爷愿意,我回去就跟长官通话,让二爷得个体面的差事。”   白二抬起手:“不必了,我知道督军一片好心,不过如白二刚才所说,我胆子小,只想吃口太平饭。”   吴忠照笑着说:“二爷这是连长官的面子都不给了?”   白二叹气道:“哎,督军是知道的,我们这样的小人物,是不想参与争斗的,只想混口饭吃,您找好落脚的地方了吗?若是不嫌弃,倒是可以在我这儿住一段时间。”   看白二这副油盐不进的样子,吴忠照只能顶着一张笑脸说:“我已找好了落脚处,还请二爷多想想我说的话,有时候机会只有一次,能把握住就要把握住。”   说完,吴忠照也不再给白二面子,转身走出了大门。   亲兵看他出来,连忙凑上去,弯着腰说:“将军,姓白的怎么说?”   吴忠照点了根烟,骂道:“他奶奶的油盐不进,跟我打官腔?我看他姓白的是不想活了,真以为自己是上港的土皇帝?”   亲兵:“要不要……做了他?”   吴忠照给了他脑袋一巴掌:“要是能做了他,我今天还上门送什么礼?他白二还敢跟我这么说话?他是看准了我不敢动他,一次能做了他还好,若是做不了,让他留下一条命,这个上港我也就不必待下去了。”   亲兵吓了一跳:“他一个做生意的,还有这样的本事?不都说商人逐利吗?咱们有枪,他一个不听咱们的,我就不信其他人的脖子也比枪杆子硬。”   吴忠照:“屁话,你以为白二为什么有恃无恐?你知道上港的商户都依仗着白家才有饭吃?”   “他们不是傻子,有白二在,大家相安无事,都能平安挣钱,白二没了,就要争个头破血流,小商人连生意都不一定保得住。”   “再说了,他们的胆子早就被白二吓破了,早成了家猪,没了白二的庇护,只能任人宰割。”吴忠照叹了口气,“我能灭了白家,毁了如今上港的商线,毁灭容易,怎么重建起来却很困难。”   亲兵:“那现在岂不是拿他毫无办法?”   吴忠照:“急什么?咱们骑驴看唱本,走着瞧吧!”   “备车,我去赵公馆!”   柏易正在看报,报纸上文章不少,多是忧国忧民的,不过都是提问题,却没有一个提出了确切的解决办法。   白二看柏易看得入神,也凑过去看,两人头挨着头,柏易甚至能感觉到白二的呼吸,白二:“布尔什维克?俄国的?这上头说的什么?”   柏易解释道:“讲的是工人阶级的胜利,列国变革,都是靠的精英阶级,唯独俄国不同,因此也叫庶民的胜利,这文章几年前发表过一次,如今又发表了一次。”   白二:“工人?”   柏易点头:“正是。”   白二却不在意这个,他对这一方面没什么兴趣,不过听一耳朵。   柏易:“那个吴督军,看来来者不善,二爷要小心才是。”   白二按住柏易的肩头:“怎么?担心我?”   就在白二以为柏易要反驳的时候,柏易却一本正经地点头道:“吴忠照这次过来,肯定要拉拢二爷,若是拉拢不了二爷,定然要在上港找想将二爷取而代之的人物,届时上港商户易主,二爷的这条命,也就不值钱了。”   白二笑道:“哎,你不必为我忧心,那吴忠照初来乍到,想从上港策反人,实在是痴心妄想。”   果不其然,没到两个小时,赵公馆那边就派了人来——赵正勋是除了白二以外,在上港家业最大的,此番派来的就是赵家的大少爷。   赵大少爷穿着长袍,带着圆眼镜,一副落落大方的文人模样,进来先问了好,然后请白二私下说话。   白二谴走了下人,对赵大少说:“贤侄不必担心,这位是我的好友,口风是紧的,但说无妨。”   白二和赵正勋称兄道弟,于是就多了个比他年纪还大的“贤侄”。   好在“贤侄”本人并不在乎,此时就说:“那个姓吴的刚去了我家,我爸让我来给您报信。”   “他怎么说?”白二满不在乎地问。   赵大少:“他说,若我爸能成事,他就上报长官,让我爸当上港经济厅的厅长。”   白二:“他倒是很大方嘛,这样的诺也能许的这么轻易。”   赵大少冷汗都从额头流下来了:“我爸对二爷忠心耿耿,这不他刚走,就派我过来了吗?我们赵家有今天,全靠二爷提拔,无论如何,我们都不能当白眼狼,我爸的意思是,二爷说一,赵家绝不说二。”   “那就让你爸明天约吴忠照去你家,在你家杀了他。”白二轻描淡写地说。   赵大少瞪圆了眼睛,一时之间找不到话说,结结巴巴道:“……这、这……”   白二挑眉:“怎么?刚刚不是还说我说一,你们不敢说二吗?他吴忠照还没接手上港,我白二也还没倒台,我的话就不顶用了?”   赵大少急的一脑门的汗,“扑通”一声就给白二跪了。   “二爷,二爷……”   他最嘴唇颤动,说不出话来。   白二忽然笑起来,瞬间换了一副嘴脸:“我跟你说笑的,快起来吧,回去告诉你爸,这事我知道了,他的忠心我也清楚。”   “如果,我是说如果,让我知道一点他跟吴忠照掺和在一起的消息,吴忠照我不好动,赵家我还是动得的,到时候可没人能救你们。”   赵大少吓得魂不附体,连忙说道:“我明白,二爷,我全都明白。”   “行了,站起来吧,别跪着了。”白二,“不知道的还以为你是我白家的孝子贤孙,你是坐自家的车来的?”   赵大少摇头:“怕被吴忠照的人看见,我坐黄包车来的。”   白二:“那我就不派车送你了,以后有什么事常来我这儿,茶总是要给你一杯的,这回辛苦你了,回去跟你爸说,这次码头上的货,我给他两成。”   赵大少这时才如释重负,长舒了一口气,小心翼翼地退了出去。   等赵大少走后,白二才对柏易说:“赵家未必不心动,谁都不想头上压着一个人。”   柏易也说:“长此以往,赵家心思必然活络。”   白二:“大少有没有想过从商?”   柏易:“曾经想过,奈何家父不允,便也歇了心思。”   白二一脸遗憾:“那真是可惜了。”   用过晚饭之后,白二领着柏易去自己的房间:“既然要秉烛夜谈,还是在我的房间为好,大少不必担心,我这人别的不行,人品是可信的,你不许,我绝不会有唐突之举。”   柏易微笑道:“二爷的人品,我是信得过的。”   白二的房间最大,带着一个阳台,室内还摆着书桌,书桌上放着纸笔,出乎柏易意料的是,纸是宣纸,笔是毛笔,竟然不是钢笔。   白二看柏易看得入神,解释道:“我自幼学的就是这个,教书先生说,钢笔是洋人的玩意,国人还是要学毛笔字。”   柏易:“若要我说,便是都学为好。”   白二坐在室内的沙发上,他阳台摆着不少盆栽,都被理了个“光头”,水仙花还没开,倒很像蒜苗。   “我跟大少讲了不少我的事,却不曾听大少讲过自己的事,只知道大少留过学,家里有三个兄弟姐妹,除此以外,真是一无所知了。”   柏易知道白二说的是假话,凭白二爷的本事,还查不出柏家的事?   不过他还是说:“倒也没什么可说的,我家简单,亲戚也不多,母亲向来不怎么跟父亲一起走动,只打理家里的产业,父亲是个文人,以前还当过国教的校长,如今失业在家。”   “我嘛,现在也没有工作,二弟被送去当了兵,三妹喜爱交际,平日就陪着赵厅长的太太打打麻将,四弟如今还在留学,估计再要个两年才回来。”   柏易又说:“我倒是很想找个工作,可惜家父不许我从商,也不许我从政,我看实在不行,我倒可以去当个教书先生。”   白二:“教书可挣不了什么钱。”   柏易笑道:“总能管个温饱,以后也能养家糊口。”   白二眼中带笑:“我这里倒有个职位,既不叫大少从商,也不叫大少从政,很是安稳,不知大少意下如何?”   柏易问道:“不知二爷说的是个什么职位?如今这世道,还有这样好的工作?”   白二走到柏易身边,握住了柏易的手,低下头去,与柏易额头抵着额头,鼻尖抵着鼻尖,正是一副亲密无间的模样,两人目光交缠,鼻息缠绕。   白二压低了声音,既暧昧又充满柔情。   “我说,白家二太太这个职位,大少觉得如何?”   “白二虽没什么大本事,能给的也不过这点白家家业,但真心一片,还望大少不要嫌弃。”   “说得粗俗一些,有白二一口喝的,就有大少一口吃的。”   柏易回握住白二的手,眉梢微挑:“白家家业,可不能说是只有这点。”   白二叹气道:“哎,我白二无才无德,一身铜臭味,除此以外,实在没有拿得出手的东西。”   “大少若看得上,尽管拿去。” 第79章 于火焰中重生(十)   话说到了这个程度,巧舌如簧的白二也再也说不下去了,他说过许多话,真真假假,但情话——还真是盘古开天辟地,头一遭,于是情话说完了,就跟柏易大眼瞪小眼,他有心催一催柏易,叫柏易早些回应他。   可又觉得柏易如果立刻就回绝他,他还不如多等一等。   他甚至已经打算好了,如果柏易不答应,他就不放对方回家,他自觉长相俊美,又家产丰厚,且有头有脸,除了不是个女人以外,几乎魅力无敌,一再被拒,总觉得羞恼。   就跟柏易说的一样,如果不是他生在白家,读过几年书,又有强大的财力支撑,或许早几年就上山当土匪,混到今天,凭借他的心狠手辣和目中无人,估计真能混得不错。   白二觉得自己是昏了头了,他活了小半辈子,没爱过谁,既不爱他那个早早被卖出去的妈,也不爱那个眼里没他的爸,更不爱他自己——他觉得自己也不是什么好东西,不值得爱,可他就是莫名其妙的爱上了柏易这个与别人似乎没什么不同的大少爷。   说起来,柏易不是他见过最好看的,至少不是面若好女,皮肤也没嫩的一掐就能掐出水来。   总之,白二只能认为柏易这是投了他的缘。   就跟洋人说的,那什么爱人都是自己的肋骨做的,哪怕跟别人的肋骨长得差不多,但只要是自己的,那就总有回来的一天,只要回来了,就能认出来。   不过短短几分钟,白二想了不少事,比如他要真跟柏易成了,为了柏易的安全,最好先把柏家人送走,无论是香港还是台湾,找个安全的地方安置,这样即便他跟柏易的关系暴露了,也威胁不到他。   以及孩子——他是不要孩子的,他的种生下来也不会是什么好东西。   但柏易是柏家大少,柏家那样的传统家庭,无论如何都要生一个去交差,更何况他也很想要一个小号的柏易,一板一眼的,顶这张稚嫩的脸,说些严肃的话。   他把一切的安排好了,可是突然回想起来——柏易还没能答应他呢!   柏易看白二时而皱眉,时而表情舒展,觉得白二有些可爱,除了这个时候,还有什么时候能看到白二犯傻的样子?   “跟你在一起,我有什么好处?”柏易忽然笑道。   白二的话也没过脑子,他人生行至如今,从没有几次不过脑子的时候,他抓住柏易的一只手,放到自己的胸口,郑重地说道:“白家的钱你都能花,倒不是我不给你产业,实在是你没有经验,若你想要,等我教你几年,你能独当一面了,我再给你。”   白二话到此处,不等柏易反应,自己先蒙住了。   钱是他的底气,是他的筹码,是他权势的来源。   可是他此时惊觉,如今的他,似乎只剩下钱了。   真是穷得只剩钱了!   他没出去留过学,没正经去过学校,不知道什么罗曼蒂克,也玩不来,这么一看,或许他还比不上一个油嘴滑舌的男学生。   柏易没看出白二的纠结,他笑着说:“我以后不叫你二爷,叫你一声白烨,如何?”   白二眯着眼,很有点不能理解话题怎么拐到这儿来了:“不过是个称呼,你怎么叫,我都是应的。”   自从他掌管白家以后,就再没人叫过他的本名,久而久之,他自己也快忘了本名,如今柏易忽然提起来,他还反应了几秒。   哦,原来我大名叫白烨。   反应上这个以后,他又反应上了柏易的态度。   白二捧住柏易的脸,用一个近乎凶狠的语气说:“大少,我脾气不大好,你若是搞我玩,我是要发火的。”   柏易却不怕他,知道他不会对自己下手:“那你发火吧。”   说完,柏易扬起头,把脆弱的脖子送到白二手下。   他一个大小伙子,生得手长腿长,脖子一扬,倒叫白二想起了天鹅。   以前他觉得天鹅不过就是脖子生的长了点的鹅,只有洋人喜欢,不舍得杀了吃,还得跟养祖宗一样养着,现在他倒是觉得,天鹅也很有可取之处。   白二此时把道德礼仪的外套脱了,就露出土匪的本质来了,他双手按住柏易的肩膀,俘获住了柏易的唇舌——他没接过吻,但现在如有神助,似乎生来就会,热情洋溢,凶狠饥饿,柏易被他吻得呼吸不顺,只能哼哼两声。   就白二这个病秧子的模样,柏易真不知道他这么大的力气和持久的耐力是哪里来的。   但白二接过吻后并没有再干其他的事,他很认真地对柏易说:“我不动你,等结了婚,我再动你。”   柏易双眼水润,挑眉看着他:“你觉得两个男人能结婚?”   白二很直接地说:“我在,就行。”   于是柏易也不劝了,他觉得白二如果高兴,那他陪他结一次婚,也没有什么。   只是结婚之前,要先把柏父送出上港,免得他老人家一口气上不来。   白二这下不跟柏易客气了,他很直白地说:“去洗澡,我叫人烧了水,给你备了睡衣,怕你穿着不舒服,明天你回家,把睡衣这些贴身的拿过来,至于西服,我让裁缝来给你做一套新的。”   柏易打了个哈欠:“还不是新郎倌,穿什么新的?”   柏易忽然看着白二:“什么意思?以后不让我回家了?”   白二理直气壮:“咱俩现在是一对了,自然应当住在一起,睡一张床,我是白先生,你是白太太,不分彼此,怎么能分开住?”   柏易万万没料到白二在这个世界竟然沾上了大男子主义:“都是男人,怎么不是你跟我回柏家?当柏大少奶奶?”   白二竟然没有一口回绝,他还真认真的想了想,然后得出一个结论:“不成,你家还不如我家,人多,太乱,你爸那么大的年纪,气出个好歹来,我可不能赔一个爸给你。”   柏易站起来:“我去浴室,就听你的。”   等柏易走了,白二就独自一人站在室内,嘴角带着笑——再怎么俊美的人,长久保持一个表情,总会显得有些傻,但白二偏不,他保持着一个笑脸,如果此时有人看见,必定会认为他又想出了什么阴谋诡计。   而柏易则去了浴室,热水已经放好了,白公馆的浴室用的是浴缸,他坐进浴缸里,长长的舒了一口气,然后忽然忧愁起来,多数时间,柏易是不会替别人着想的,他心力有限,能把自己活好就很不容易,可如今局势不好,他开始替白二发起愁来。   马上就要迎来八年抗战,白二再怎么有本事,也不能跟天下局势抗衡。   换做柏易自己,他是很愿意为这个动荡飘摇的国家贡献自己的一点力量——他少年时期还想过当兵呢。   但是想到白二,柏易就心疼了,白二那样一个身子骨,经不得长途跋涉,也受不了多少风吹草动,而且他当久了“二爷”,再让他去奉承“那些人”,先不说白二自己受不受得了,柏易先受不了了。   柏易就这么东想西想,洗完澡一看时间,不得了,他洗个澡洗了接近一个小时。   等他推开门,就看见等在门外白二。   白二:“你要是还不出来,哪怕被骂流|氓,我都要冲进去了。”   柏易只围着一条浴巾,还没穿衣服,这会儿直接抱住了白二。   白二僵在原地,头脑变成了一团浆糊——上回他头脑变成一团浆糊的时候,还是他大哥死讯传来的时候,暌违已久,白二不知该作何反应,只能回抱住柏易,手下的皮肤紧致细腻,肌肉结实,腰肢柔韧。   此刻白二非常庆幸柏易是个男人。   如果是个女人,两人这么晚才相遇,说不定柏易早有丈夫了。   白二心里暗道:“这可真要人命。”   他没爱过人,第一次爱人,不得要领,开口就说:“怎么?委屈了?”   柏易还没说话,他又说:“你委屈什么?我长得这么好,配你你还委屈上了?”   以前柏易没发现白二能这么“狗嘴吐不出象牙”,但他脾气好,不跟白二计较,同时认为幸好有白家的底子,不然凭借白二的这张嘴,可能得罪的人海了去了。   柏易:“回去睡吧。”   听到睡字,白二眼睛就亮了。   两人回到房间,白二慢条斯理的解开扣子,他生得太好,这样的动作他做出来,可以用“活|色|生|香”四个字来形容,好像室内的空气也变得旖|旎暧|昧起来。   柏易眼神一错不错地看着他。   白二抬起眼睛:“看什么?”   柏易很认真:“看你好看。”   白二接下了这个夸奖,他知道自己长得好看,不过好看的不符合大众审美,不是那种威武富态的美,甚至有点穷态,说白了,就是红颜薄命的长相。   他回夸道:“你也好看。”   他真心认为柏易好看,柏易是个一看就让人觉得英俊的年轻人,且气质随和儒雅,不会让人有恶感,并且觉得,如果自己身体再好一些就好了,如今这病病殃殃的样子,如果不是因为有钱有势,任谁看,都会觉得是他配不上柏易。   思及此,白二忽然一股邪火涌上心头。   ——他忽然不想管之前的君子协议,很想现在就把柏易按在床上,当一回名副其实的新郎倌。 第80章 与火焰中重生(十一)   “关系好就好吧,怎么还好到要住到他家去的地步了!”柏母站在门口,看着柏易收拾东西,她一颗玻璃心此刻都要碎成一地渣渣了,滔滔不绝地抱怨道,“明秋走了,你小弟还在国外,你怎么也要走了?留我一个在家!”   她一边说一边哭,还是柏美茹看不下去:“妈!你别装哭了,眼泪都没有。”   这话捅了马蜂窝,柏母不装哭了,马上真哭,眼泪说来就来。   柏母溺爱孩子,并且雨露均沾,每一个都爱,按她说的就是“世界上最亲的,除了生我的,就是我生的”,连丈夫在她那都不如几个孩子重要。   “白先生不能不讲道理嘛!”柏母急得跺脚,“他想跟你当朋友,当朋友就好了,怎么还非要住在一起呢!”   柏美茹在旁边劝她:“妈,多少人求都求不来呢,你以为白公馆那么好进啊。”   柏母单是哭,不再说话,妄图用眼泪留住自己的大儿子。   她多爱这个大儿子啊,她的第一个孩子,她第一次当母亲,她不许奶妈喂奶,一定要亲力亲为,夜里也要带着孩子睡,她像是对眼珠子一样对柏易。   丈夫要送大儿子出国的时候,她在家一哭二闹三上吊,还是没留住,从此就恨上了丈夫。   她的爱太过澎湃,家里除了柏明秋以外,都是又感动又头疼。   柏易把行李箱收拾好,难得走到柏母面前,他拉住了柏母的手,用撒娇般的口吻说:“妈妈,我还是在上港,每周都会回家,跟上学时没有两样。”   柏母还是很难过,她知道孩子成家后总有一天会离开她,可是她没想到,孩子还没成家,就已经要离开她了:“当年就该给你请家庭教师!不该去上学!”   柏易和柏美茹互看一眼,都觉得无话可说。   倒是柏父很高兴,在他看来白二虽然为人霸道了一些,但并没有做过欺男霸女的事,加上他有钱有势,柏易跟他交好,很能够引导他走向正途。   在柏父眼里,没有比自家大儿子更正派的人了。   柏易就这么在家里人或悲伤,或期望的目光中坐上了白家派来接他的小汽车,司机依旧是上回那个,两人勉强算是熟识,一路上倒也能说上几句话。   “二爷说了,让我把您载到电影院去,行李我给您拿公馆去。”司机态度一直很和煦。   柏易:“多谢了。”   电影院里的电影都是洋人的片子,国人的也有,不过太少,虽然现在世道不怎么样,但乐于享受的人依旧不少,上港这个地方多得是穷人,但也多的是有钱人。   比如现在,柏易刚下汽车,就发现电影院外此时已有了不少人,多是情侣,还有男学生跟女学生,相处扭扭捏捏,一看便知还没有成为男女朋友,不过也快了。   这些人都家有恒产,不担心生计,若是再上港待不下去,那就换个地方待,只要有钱,在哪里都过得。   “柏易!你怎么来了!”有人在不远处呼唤他的名字,柏易循声望去,乃是自封上港第一摩登美男子的杨三少爷,自从上次宴会,他们已经有近一个月不曾见过面了。   于是柏易很有礼貌的拱手道:“杨三少爷,风采依旧啊。”   杨三笑着说:“我嘛一贯都是这副模样。”   柏易:“您帅得出众,在人群中一眼就能找到。”   杨三也这么认为,同时觉得柏易慧眼识帅哥,但嘴里说:“我算什么帅?你可别拿我取笑了,怎么?你也来看电影?今天上的可是爱情片,也不知道好不好看,听说里头的人要亲嘴,我才来的,可别白费了我的票钱。”   虽然两人相识时间短,但杨三本来就是个自来熟的性格,他见谁都能说上几句话,且十分的口无遮拦,跟他相熟的人大多不愿意听他的废话,只有柏易——还愿意听他把废话说完。   因此,杨三很喜欢柏易,要不是家里父母不许,他十分想跟柏易拜个把子。   “你一个人来?”杨三看向柏易身后,一脸暧昧的笑道,“约了哪家小姐?”   柏易:“你呢?又是约了谁?”   杨三果然中计:“还不是约的密斯赵。”   柏易赞叹道:“你坚持了这么久,想来密斯赵很快就会被你打动了。”   密斯赵和杨三是一路人,也是个摩登女郎,表现欲比杨三还要强,她还是个不婚主义者,只谈恋爱,不愿意结婚,杨三为她花了不少钱,至今却连手都没有摸到。   杨三:“哼!她不识好歹!如果今天看完电影,吃完晚饭,她还不同我去酒店,我就要跟她绝交了!”   柏易微笑道:“您还准备跟她结婚呢?”   杨三撇撇嘴:“不至于,跟她结婚,我妈先要打断我的腿,她男朋友太多,我算老几?”   密斯赵充满魅力,她不缺钱,又正值青春年华,长得美貌,追求者甚多,她是来者不拒的,如果加上杨三,那她在上港就有了四个男朋友,还经常约着一起打麻将或是去舞厅跳舞,是个表里如一的摩登女郎。   至于她的男朋友们也奇异的能够和平共处,从不争风吃醋,因此密斯赵在上港也是个风云人物。   “哎,我听人说,你如今跟白二爷关系不错?”杨三不愿意把羡慕表现的太明显,于是瞪着两只眼睛,“我是知道你的,十足的善心人,脾气又这么好,跟二爷成为朋友,那也是意料之中。”   杨三狠狠地拍了柏易的马屁。   直到——   “二爷!”杨三十分不矜持地对着走到柏易身后的白二笑出了牙豁子,“您也看电影来了?真是巧啊!”   白二显然不怎么看得上杨三,他面无表情,语气不善:“巧什么巧?我同柏大少约好的。”   杨三吃了一惊:“哎呀!您二位,一起来看爱情片?”   杨三这个人口无遮拦,换做旁人,肯定不敢问,有关白二的话题,那是提也不敢提的。   柏易眼看着白二要发火,连忙对杨三说:“我跟二爷早约好了看电影,不过一直没找好时间,如今都有了时间,放映的就算是爱情片,那也是要看的。”   杨三接受了这个解释,正要继续说什么,密斯赵也来了。   密斯赵穿着一条露肩短裙,腿上是黑丝,烫了一头细密小卷发,远远看去很像在头上放了一只绵羊,脚下踩着黑色高跟鞋,手臂挎着小皮包,她走路十分摇曳,走一路,便被人看一路,她是不会觉得不好意思的,人们越是看她,她走得就越是妖娆。   “哎呀,二爷,柏大少,你们也来看电影?”密斯赵声音和人一样妖娆,又甜又轻,她挽住杨三的胳膊,媚眼如丝的扫过白二和柏易。   她倒不是对这两人有意思,只是做派如此。   白二脸上还是没有表情,他觉得这二位都是标准的屁多话少,趁早滚走,他只想跟柏易过二人世界。   然而柏易人缘太好,打招呼的人越来越多,竟逐渐形成包围之势,把他们两人围在里头了。   作为白家当家,又是上港实际的掌权人,白二不能直白的说一声“滚蛋”,因此挠心挠肺,觉得自己实在不应该当一名君子——君子这玩意,讨不了什么好,只能徒增烦恼。   幸好电影要开场了,人群才逐渐散去,白二和柏易也走进放映厅。   白二眉头紧皱,对柏易说:“那些人实在不成体统,你少跟他们接触,免得变成同他们一样的人。”   柏易安抚道:“不要生气,他们是看见你才过来,又不敢跟你说客套话,这才全冲着我来。”   虽然解释的驴头不对马嘴,但白二奇异的被安抚住了。   只有柏易知道,这头倔驴是吃醋了,不过吃的不是很理直气壮,于是只能拐着弯的表达自己的醋意。   电影自然是黑白的,不过现在已经有了配音技术,不必看默片,宣传的时候说这部电影尺度很大,结果从头看到尾,最大的尺度就是男女主接了个吻,十分缠绵,乃是法式热吻。   如今洋人的东西流进来,只要是洋人的,那必定就是好的,洋人都是值得学的,于是好的不一定学到了,但坏的——那是肯定学精了。   电影亲起来,放映厅坐着的情侣也亲了起来。   亲嘴声此起彼伏——大家都是摩登人,那就不要害羞客气了,亲起来吧。   杨三和密斯赵就坐在他们前排,两人抱在一起亲,难分彼此,简直融成了一个人。   白二看柏易专注的看着电影,一片批判的神情,对他说:“这些人实在不知廉耻!大庭广众亲嘴!”   然而柏易没听进去他的话,他只是用余光看着周围,发现大家亲的如火如荼,激情四射,没人关注他们,于是柏易转头问白二:“没人看,咱们也来一个?”   白二一愣——他刚才的话,柏易到底有没有听进去呢?   大庭广众的亲嘴,实在有违他受过的教育和做人的准则。   于是白二低着头,不看柏易,十分矜持地说:“那就来一个吧。” 第81章 于火焰中重生(十二)   已经没人在意荧幕上放的电影了——来看的没几个把心思放在电影上,甚至有提前离场,去附近酒店开房间的,白二觉得这些人实在不够庄重,难道一时半会儿都忍不了吗?这点定力都没有,丢人!   他一边乱七八糟的想着,一边抱着柏易的腰,双眼紧闭,吻得十分深入,全身都在发麻,连指尖都是麻的。   一吻结束,白二目光茫然,嘴唇绯红,他生就这副模样,接过吻后,仿佛注入了某位祸国妖姬的灵魂。   柏易就着昏暗的光看着白二,认为白二“艳色可餐”,可惜不能直接吞吃入腹。   对柏易来说,人的皮相就是那么一回事,他见过好看的,也见过难看的,好看的不一定表里如一,难看的也不一定相由心生。   但此时此刻,他被白二的外表蛊惑了。   柏易伸手抚摸着白二的嘴唇,这个吻令白二长久苍白的唇终于有了血色。   白二抖了抖,就像被摸了脖子的猫,他不自然的看向其他地方,但很快恢复了平时的样子,竟开始兴师问罪起来:“你这么熟练,可见是练过不少!”   猫炸起毛来,柏易一本正经地说:“你之前说过,我久居国外,国外开放,自然经验多,但你不想听,便不让我说。”   白二不发一言,重新看向荧幕,并且觉得自己太蠢——当时说了那样的话,如今生气都显得是他没有道理了。   更何况,难道自己这样的人才,还不值得柏易守身如玉吗?   “生气了?”柏易凑近了白二,轻声哄道,“我同你玩笑的,我在俄国时要到处听课,听演讲,还要勤工俭学,哪里有时间去花天酒地呢?”   白二看着荧幕,一副不悲不喜的模样,似乎并不把柏易的话放在心里。   等柏易好话说了一箩筐,就差没赌咒发誓自己连姑娘的手都没拉过以后,白二才点头说:“俄国的姑娘,确实不怎么样!当了太太就变了模样。”   柏易觉得这人很会自己安慰自己,刚刚就不该哄那么久,他的喉咙都快干了。   白二倒是很享受被柏易哄着的感觉——这种感觉很新奇,他还从来没有被人哄过,没掌权时,别人不来踩他一脚就很不错了,掌权以后,白家长辈都没了,更没人敢哄他。   他在柏易心肝宝贝的爱称中恢复了生气前的表情,还自觉是自己比柏易成熟,会体谅人,于是说:“只此一次,下不为例。”   心里倒是想:“我生气时才能听见他说肉麻话,以后找准机会,还是多生几次气吧,只是要拿捏程度,不能让他腻烦才好。”   电影放映结束后,估计也没几个人能说出完整的剧情——谁还在意那个?   柏易和白二走出电影院,杨三已经在门口等着了,密斯赵倚在他身上,两人旁若无人的调笑着,等看到柏易他们,杨三立马收敛了放|荡的神色,很有礼貌地说:“二爷,柏兄,我要同密斯赵去舞厅,你们去不去?”   舞厅什么样的人都有,十分混乱,能开舞厅的老板也很有背景。   然而此时,上港最大的背景就站在这儿。   不等柏易说话,白二就冷着张脸说:“不去。”   杨三脸都吓白了,站在那不敢说话,密斯赵也同杨三一个做派。   人人都怕得罪白二,谁知道什么时候被白二记恨上,小命就没了。   更何况这些人是统一的认为,自己的命要比别人的珍贵许多。   还是柏易解围:“天色也不早了,你们二位去吧,我跟二爷去吃饭,好好玩,玩的尽兴。”   于是杨三和密斯赵嘴上抹蜜,鞋底抹油的告别跑了。   只不过杨三虽走,却是能遇到不速之客——吴忠照坐着黄包车来了,他这回没穿西装,而是穿着一件黑色风衣,他人长得高大,又十分年轻,身板笔直,有衣服相衬,倒是个伟岸大丈夫的形象。   “哎呀!可真是巧,竟然能在这儿碰到二爷和柏大少。”吴忠照一脸笑容,十分灿烂,似乎之前吃了闭门羹的人不是他,这会儿还能谈笑风生,“我摆了酒宴,怕二爷和大少不去,这不就亲自来请了吗?还请给鄙人一点薄面,再说,不看僧面看佛面。”   白二很不想搭理这人,他知道这些人的做派,全都是劣质的狗皮膏药,哪怕硬撕开,也要留下些难洗的印子,可他也不想跟吴忠照真的撕破脸皮,吴忠照走了,换个人来,他只会更麻烦。   吴忠照想要政绩,他想要安静,由此看来,两人各退一步,就能风平浪静。   柏易只是个陪客,一个添头,他的意见是不重要的。   然而白二却问:“云庭去不去?”   他看得认真,表情也认真,似乎柏易说不去,他们就真的不去。   柏易也知道,白二是干得出来的。   他在上港横行霸道惯了,他给人甩脸子,别人也只能受着。   再说了,好不容易爬到现在这个位子,难道是为了委屈自己,迎合别人吗?   不过柏易觉得,跟吴忠照这样的人不能深交,但当个表面朋友是可以的。   “那就去吧。”柏易对白二说,“吴军长热情相邀,再不去,恐怕就对不起吴军长的热情了。”   吴忠照也说:“是啊,我一片真心,还请不要拒绝。”   正好吴忠照的车来了,三人坐上汽车,前往吴公馆。   吴忠照是个话多的青年,他其实没上过战场,全靠老爸在长官面前的脸面,所有人都觉得虎父无犬子,老子会打仗,儿子肯定也会,于是他就成了督军,从京城来到了上港。   在京城,他虽然不是什么大人物,但人们总要冲着他爸给他几分薄面。   尤其是他总能接触到委员长,所以地位不低。   但来了上港,这地位何止是打了一点折扣?   毕竟上港人是不认委员长的,上港的官员也都当不久,唯有白二才是上港真正的掌权人。   吴忠照也不想动刀动枪——他没有摸清楚白二的底细,白二这样的商人,手里有多少可用的人和枪?听说还跟美国那边有贸易往来。   他不想仗没打赢,被灰溜溜赶会京城。   既然不能强夺,那就只能智取。   坐在车上,吴忠照叹息了一声。   柏易果然如他所想的问道:“吴军长为何叹息?可是有什么烦心事?”   吴忠照连忙顺着话题说下去:“不少地方又打起来了,如今只有上港和重庆还算安全,但就是安全,那也安全的十分有限。”   柏易点头,引着他继续说:“哎,一旦乱起来,哪里能平安呢?”   吴忠照:“可见大少跟我是知己!”   白二看了吴忠照一眼,眼神极为冷淡,吴忠照摸摸后脑勺,二丈和尚摸不着头脑。   “得有军职,才能安稳,你们说是不是?就是生意不好做了,还能拿工资嘛!”吴忠照笑得憨厚,看在白二眼里,就是一肚子坏水。   他的意思是想招揽白二,给白二一个军职虚衔,到时候两人就算不是一家,也变成一家了。   而且这个军衔必定不低,说不定能得一个旅长。   其实他这主意打的很好,因为有了军衔就有兵了,白二现在不缺钱,在上港又很有势力,如果再能有一支兵,那就是真的称王称霸,而且十分安全。   吴忠照这一手做的非常漂亮。   就连一直没什么表情的白二,都眼帘微合,沉思起来。   吴忠照笑道:“现在上港势力复杂,虽然白先生最厉害,但是如今法国人和日本人,都是得罪不起的,商人难做呀!”   “上回在南营,杜先生杀了一个日本人,他多大的势力,因为这个日本人,家破人亡,连老婆肚子里的孩子都被挑了出来,那孩子还会哭了呢。”   他笑眯眯的说着,似乎丝毫不觉得杜先生跟他是同胞,也不觉得有什么值得悲悯的。   “吴军长。”白二忽然冷声说,“难道有了军职,我就能杀日本人了吗?”   吴忠照一愣,说话声音都小了许多:“能不得罪,还是不要得罪,有句话说的好,和气生财嘛。”   白二:“如今山东还在日本人手里,听说他们还想在山东建一个满洲国,难道你的长官就没想过把山东收回来?”   吴忠照被问住了,但他立马说:“我们长官有大志向,必先安内再攘外,等国情稳定了,再一心收复失地才能无往不利。”   “既然如此,那我还是等国情安定了再说吧。”白二一锤定音,“倒不是我不信任吴军长,实在是不想参与争斗,两边都是同胞,我于心不忍。”   吴忠照:“哎,二爷呀,这是何必呢?”   他觉得白二好似茅坑里的石头,十足的又臭又硬,这么大的好处抛给他,他竟然不收。   白二:“若是吴军长再提这个,那你的晚宴,恐怕白二无福消受。”   吴忠照:“既然二爷不敢兴趣,我便不再提了。”   白二看了眼柏易,他在后座拉住了柏易的手,觉得吴忠照此人——乃是个脑子有问题的乌龟王八蛋! 第82章 于火焰中重生(十三)   吴忠照的晚宴实在不怎么样,他请了上港几乎所有有头有脸的人,人们互相奉承,多数围在白二身边,连带着柏易的行情都好了不少,这话怎么说的?皇帝身边的太监,地位都能跟社稷大臣等同了。   而吴忠照显然很享受被阿谀的感觉,他一整夜脸上都挂着笑,离开的时候还醉醺醺的表示明晚要继续宴请大家。   结果第二天,局势就变了。   天还没有亮,雾蒙蒙的看不清方向时,就有人登上了白公馆的大门,此人是白二手底下消息最灵通的,白二有自己的情报来源,并且每年都会花一笔不菲的金钱。   这人戴着一顶宽檐帽,身穿黑色大衣,腰间鼓起一块,只需看一眼就知道,必定不是什么好惹的货色,他显然常出入白家,佣人只平常干活了,并未多给他几个眼神。   “二爷,看样子是不太好了。”这人上来先说噩耗,“已经打起来,正式开战了!”   他痛心疾首地说:“听说很快就要打到上港了,您要早做决断啊!”   白二刚喝了一口咖啡,正和柏易坐在沙发上,享受这难得的休息时光,哪料忽然就有人送上噩耗,且声音奇大,恨不得全天下人都能够听到他的消息。   等白二和柏易拿过信纸一看,这才知道原来战事离他们并不远,坐火车也就一天多的路程,如今火车速度慢,一天多确实算近了。   这人又说:“他们武器比咱们的好,周旅长拼死抵抵抗,全军覆没,那边只死了一个人,五个轻伤。”   弹药不足,别人用的是枪炮,他们用的是只能在眼前一米处开枪才能杀人的老式枪,子|弹还不够,最后必然是要拿起砍刀肉搏的。   白二眼睛微眯:“……周旅长……周福海?”   那人:“正是他!当年您还说他长了一个猪鼻子!”   白二:“……过去的事就不要再提了,周旅长不错,可惜了。”   那人又说:“要我说,他死了也白死!”   柏易问道:“这话怎么说的?”   那人瘪瘪嘴:“他刚带着自己的兵牺牲了,他的邻居就把他的妻子和儿子绑了,送给了日本人,说是姓周的才跟日本人有仇,和他们是不相干的。”   柏易忽然说不出话,人生头一次知道什么叫无语凝噎。   那人说:“打是打不赢的,咱们没枪!没战斗|机,什么都没有,光靠长刀是没用的。”   那人滔滔不绝:“依我看,上港现在还有法国人和英国人,勉强能平安一段时间,但法国和英国太远了,没有用,就是美国,那也不好插手的,最多卖点武器过来。”   柏易也知道,现在国力孱弱,就是因为制造业落后,国内造不出对外国来说十分易见的武器,还有很多兵团,听说外国枪有刺刀,他们就用布条子把匕首绑在土|枪的头上,以此来模仿洋枪。   武器先进的,只有委员长的嫡系部队,都是美国货。   那人说:“所以,我觉得二爷还是暂时出国去比较好,国内都不安全,上港的产业能卖就卖,房子也不必留,等事态平和了再回来,到时候二爷手里有钱,凭二爷的本事,难道不能东山再起吗?”   柏易此时被这人的眼光惊住了——因为这人说的是对的。   如今白二的富有,就是他的催命符。   白二却看着柏易:“你怎么想?”   柏易正襟危坐,非常严肃地说:“我跟这位先生想法一样,既然局势不太好,就要当机立断,你早点去国外最好,要我看,去美国或英国都可以,去新加坡也不错。”   白二皱眉问:“那你呢?”   柏易也不知道该如何回答,他低下头,不去看白二。   他也是很想走的,因为他知道这不是他真正的世界,但是不知道为什么,他有一种使命感——这使命感来的莫名其妙,匪夷所思,但他觉得,只有留下来,才能做更多的事。   他还记得以前班上有个四川的同学,跟别人提起近代史的时候说:“我们四川没有一个孬种,当时全国的人都往四川逃难,川军是要出去的!”   别的同学问:“然后呢?他们赢了吗?”   那同学就不说话了。   川军离川,想要拯救同胞,结果能回家的,没有几个。   巴蜀天险,道路不通,是避难的好地方。   别人都往离逃,当兵的往外走。   而当时四川,除了老人和孩子,年轻人和壮年人都是兵。   有他带头,于是不少同学都说起来,自己的家乡出过哪些将军,他们那个省的人也不是孬种,他们是以此为荣的,为身为一片土地的继承人感到荣耀。   在同一片土地上诞生的前辈们,都是亲人。   所有人都表示,如果自己回到那个年代,是一定要当兵的,女同学则表示,如果身体情况无法上战场,那也必须当医疗兵。   只有柏易觉得——如果是他的话,他就要建立大厂,生产当时国内并不具备技术的战略武|装。   如今的日本都有坦|克了,而国内很多人,却连坦|克是什么都不知道。   更别说药物——那也是绝不够的,连干净的绷带都不够。   白二:“你不想走?”   柏易千言万语说不出口,只是点了点头。   白二便笑了:“我也不想走。”   “我在上港出生长大,怎么外国人来了,我却要走了?”白二沉下脸来,表情和目光变得格外阴狠,“就算走,也是我自己住腻了想走,外国人算哪根葱?”   那人:“哎!二爷!这时候争口气干什么呢?您的产业,到时候就保不住了呀!”   白二笑道:“难道他们就一点不顾忌列强?”   那人一愣:“大爷还跟……”   白二用手帕细细的擦干净手指:“狡兔尚有三窟,更何况是我呢?我可从没想过把自己养成肥猪,等别人来宰的呀!”   “他们不来惹我,那自然两厢无事,他们要是来惹我。”白二把手摊开,做无奈状,“那我也是被迫还击。”   白二是个没有家国情怀的人——他对自己那个小家都没什么感情,更别提“大家”了。   不过他很护食,认为上港是自己的上港,任何人想虎口夺食,那都是跟他做对。   跟他做对,那就必然不会有好下场。   白二冷哼了一声:“别说日本的官,就是他们的天皇来了,我也是不走的!”   那人无话可说,只能表示:“二爷保重!我准备乘船去西洋了,哎,我有一大家子人,总是要替家里人着想的。”   这些年他从白二身上挣了不少钱,于是又说:“我有些弟兄留在上港,我去找人,等下午领人来给您见见,日后您再想听什么消息,只管找他就是,不说街头巷尾的,就是局里的事他都清楚。”   白二也不拒绝,他虽然不止一个情报员,但多来几个也可以。   如今多一双眼睛,就多一点保障。   果然从这天以后,原本被废除的宵禁又开始了,晚上十点到早上六点,就不许平民再在街上行走,要是宵禁时出了什么事,那是一律不管的。   与此同时,日本人也来了,他们的车直接开进了城,最高指挥官还直接入驻了领事馆。   上港百姓慌了,有头有脸的人也慌了,不少人想出逃——无奈出城的关卡有重兵把守,除了做生意的以外,全都不许出城。   白二的生意也遇到了困难。   他的药厂被封了,除了药厂以外,连制鞋厂也封了。   本来他的厂子多是建在外地,唯有最重要的两个厂建在上港,此时一封,白二怒火冲天。   山本少佐亲自登门,用一口结巴的国语对白二说:“白先生,制鞋厂是可以再开的,但药厂,我们要征用。”   白二阴着一张脸:“药厂是最来钱的厂。”   山本笑道:“白先生,你需要药厂,我们也是很需要的,我个人愿意出一笔钱,从你手里把药厂买下来。”   “三千美金,如何?”山本脸上带笑,态度嚣张。   白二:“光是厂里的一批存货,就不止三万美金了。”   山本一脸听不懂的模样:“我倒是不明白白先生的意思了,哪里有存货?你的那些机器都旧了,能给三千美金,已经是很占便宜了。”   白二额头青筋毕露,这么长时间以来,都是他欺负别人,如今被人欺负到了头上,他觉得自己实在忍不下去了,这个王八,谁爱当谁当去吧。   “既然如此,药厂我送给少佐。”   白二恢复了一贯的冷漠表情:“分文不取。”   山本:“哎呀,白先生真是个值得交往的人啊,你这样热情,我们也会对你更热情的。”   送走了山本以后,白二把桌上的灯狠狠摔倒了地上,他表情凶狠,目光毒辣:“妈的,什么东西!欺负到我头上来了!不是要征用我的药厂吗?我看你们用什么东西制药!”   第二天清晨,报童奔跑在街上,手里挥舞着报纸,边跑边喊道:“号外号外!白家药厂起火!”   “白家药厂起火!烧死了几十个日本人!”   人们争相买报。   所有人都在猜测,这火是意外,还是人为?   柏易起床时就看到生了许多天闷气的白二坐在沙发上,眉眼间还带着笑,十分轻松。   ——这就不必猜了,肯定是白二让人放的火。   这人睚眦必报,受不得一点气。 第83章 于火焰中重生(十四)   白二的日子似乎突然难过了起来,但又似乎跟之前没什么区别,他照样出入高端场所,依旧与人谈笑风生,身边永远也不缺巴结的狗腿子,少一个药厂,必然要少赚很多钱,但白二的资产太多,一个药厂并不能让他伤筋动骨。   更何况药厂还被大火烧毁了。   山本少佐原本想发作白二——毕竟白二是这里的地头蛇,可以杀鸡给猴看,他们连最厉害的一个都能搞下去,别人还能不怕他们,不听他们的?   然而这一次可不像要药厂那么轻松了。   山本怎么也没想过,他还没有动手,法国人和英国人就先找了他,表示白先生是他们的好朋友,山本先生如果只是想要一个药厂,白先生也已经给了,如果山本还要更多,那他们是绝不会支持的。   其实山本不太看得起这几个白佬,他觉得这些白佬现在都只能撑个样子了!如今上港的话语权在谁手里,还不够清楚吗?   不过他毕竟只是少佐,还不是大佐,汇报了长官后,便得到了“不要跟白二为难”的指示。   于是山本只能登门道歉,表示药厂的失火应当是烟头点燃了纸壳,火势才大起来,虽然是人祸,但更多是的天灾,谁知道是谁扔的烟头呢?但肯定不是有意的,可不管是谁,人也已经死了,他们就不要互相为难和生气了。   得罪人容易,讨好人却不简单,山本在登门道歉的这一天终于理解了这一点。   因为无论他说的多么真诚,坐在他对面的白二都是一副不咸不淡的冷脸。   “总之,那个药厂跟我是没关系了。”白二不耐烦地说,“不管是烧了还是炸了,对我来说都一样,你来跟我道歉?那没必要。”   山本还想再说几句,白二却毫不客气地吓了逐客令。   离开白公馆的时候,山本还往后看了一眼。   他想,现在法国人和英国人还在,等他们走了,白二就是鱼肉,他就是刀俎。   只看法国人和英国人什么时候走。   听长官的意思,估计要不了多久,最快两个月,最慢半年。   山本的嘴角勾出一个笑来,心情很好地坐上了汽车。   “山本是个小人。”白二靠在沙发上,看着柏易给他削苹果,柏易的手指细长,白净,骨节分明,是一双天生就适合弹钢琴的手,看他削个苹果都是一种享受。   柏易没懂他的意思,问道:“然后呢?”   白二叹了口气:“他要是个君子,那就好对付,可他是个小人,麻烦就大了。”   可白二是个绝不甘心向麻烦低头的人,他很快找到了新的办法,他又办了新厂,生产尼龙丝袜,这个厂子被他送给了一位国人长官,经营和生产由白二来,那位长官只需要坐在家里数钱就是了。   这笔钱着实不少,而且哪怕是在还没有进项的时候,白二每个月都给对方不少钱。   他倒不是图当下就能收到好处,而是长久的养着这层关系,等对方的胃口被养大了,挣钱赶不上花钱了,那白二的目的也就达到了。   意外之财,刚来的时候人们会觉得,有很好,没有也只是有点可惜。   可时间久了,意外之财就会被视作他们自己的财产,谁想拿走,就是要从他们身上咬下一块肉。   只有利益牵绊在一块,白二才能放心。   上港依旧歌舞升平,但是任谁都看的出来,如今的歌声舞声,又或者更大的喧闹声,都是在掩饰下方的波涛暗涌,京城多次派人来,想请山本等人离开上港,可惜饭也吃,酒也喝,山本那边却绝不松口,他们是带着至高无上的任务来的,达成目标现在,他们的意志不会转移。   柏易期间也回柏家看了几次,柏父倒是很庆幸柏二被送出去了,这个二儿子是个惹事的好手,这个时候不在家,反而让他松了一口气,毕竟他这个当爸的看起来有面子,但这个面子是很有限的,他活到这个年纪,很知道自己的斤两。   “幸好家里还有一个你。”说起这个,柏父就很得意,他几个老友常跟他书信往来,抱怨的最多的就是家里的儿子,长年累月的不着家,并且几乎都培养起了奇特的爱好。   比如一个的儿子爱上了一具骷髅——学校的人体模型,并且一定要把模型带回家,不然就不吃不喝。   还有一个爱上了学校食堂的帮厨,因为对方做的面包最好吃。   凡此种种,不一而足。   柏父又说起最近的时政,他觉得白二很有本事,得罪了日本人依旧能够扛下来,那个山本不是也不敢动他吗?但柏父也很快提起了最关键的一点:“等英法两国的人撤离之后,他要怎么办?我看你还是要劝他尽早离开上港。”   柏易忽然说:“爸,我想建厂。”   柏父奇怪道:“建什么厂?我不是同你说过,不要经商了吗?”   柏易:“办厂也算是经商?”   柏父吹胡子瞪眼:“怎么不算?总是要原材料和工人,也是要卖出去挣钱的!”   柏易:“爸爸,你以前跟我们讲救国,那个时候我不懂,但也认为光凭读书是救不了国的,我又不愿意从政,那太复杂,人心险恶,我是很惜命的,至少我的命不能丢在和自己人的争斗上。”   “所以我能想到的救国方式,就是办厂。”   柏父不解其意,他倒是知道实业救国,可是——没有一个是成功的。   要么就是被西洋企业吞并,要么就倒了,或是被外国人强占去,总之偌大的国土上,白二的厂占了二分之一,其它的厂子加起来,能生产的东西也很有限。   最重要的一点是,都不是什么难生产的好东西。   就连白氏制药厂,这个国内唯一可以生产盘尼西林的药厂都没了。   西方可以把东西卖过来,却绝不会把机器卖过来,也不会配专业的教导人员。   他们没有路子买,又要去和国外的东西竞争,久而久之,厂子自然就没了。   当然,办厂不是那么容易的事,他需要找一个地方,不在任何大型势力的范围内,然后圈一块地建厂,除了工人以外,还要养许多打手,购买机器,寻找技术支持,前期投资就是一笔柏家负担不起的天价。   但柏易倒是不担心,他不知道白二就是章厉的时候,白二的一点小礼物他都不愿收。   可如今知道白二是章厉了,那他收下白二的钱或是礼物,是绝不会良心不安的,他还得起这个钱,并且愿意欠这个人情。   柏父想了想,他反对从商的原因其实很简单,跟外人的猜想也不一样。   他知道孩子和妻子都以为他是读书读傻了,觉得商人铜臭味重,但真实原因只有他自己知道。   ——在他还没有结婚,还是个少爷的时候,也曾经想过做生意。   毕竟那时候半个城的商铺都姓柏,可他做什么亏什么,又因为他是独子,家里也不好打击他,只能任他发展,最后的结果就是大半个城,最后只剩下两条街姓柏了。   从那以后,柏父就弃商从文。   柏太太进门以后,生意反而在她手里焕发了生机,至少不像柏父管事时那么糟糕了。   于是柏父就心安理得的当了文人,有时候还能靠文章得一笔润笔费。   并且坚定的认为自己的儿子都随自己,都不能去做生意,但直说觉得他们一定亏本不好听,就拿出了以前的说法,商贱,这才混过去。   可现在,最懂事的大儿子说自己想办厂,并且是为了实业救国,柏父就动摇了。   他问:“你哪来的机器?哪来的技术呢?”   柏易也据实相告:“我跟二爷的关系很好,他会帮忙的,更何况现在上港这个样子,二爷要不了多久,肯定也是要走的。”   柏父放心了,觉得白二做生意是一把好手,就算自己儿子随自己,那也应该不会亏太多。   “那行。”柏父摆摆手,“你们年轻人的事,就不要同我商量了。”   柏易这时候又说:“我想把家里人都送到重庆去,如果不出意外,我以后也是要去重庆的。”   “房子最好买在山上,挖好防空洞。”   柏父一脸奇怪:“挖防空洞干什么?”   柏易接不清楚,便说:“二爷这么跟我说的。”   白二关系多,人脉广,知道的消息多也正常,柏父也不再问了,但他还是有些舍不得上港,他好不容易熟悉了这里,一个上了年纪的人,总是东奔西走,到了新的地方重新去认识新的城市和新的人,实在太累了。   柏易也发现了,无论什么事,只要丢到白二的脑袋上,就一定没有人再找他刨根问底,好像白二就是免检证书。   夜里躺在床上,柏易就把这个发现告诉了白二。   然而白二心不在柏易的话上,他正跨坐在柏易身上,准备在吃大餐前先来一点前菜。   毕竟他不是和尚,总这样憋着,实在不太好!   “你听见了吗?”柏易去拉白二的手腕。   白二十分敷衍:“听见了!”   “哎!你别动!”   过了很久,才有长久的“嗯——”声。 第84章 于火焰中重生(十五)   转眼就要过年了,局势动荡时,年味也不是很足,往年这个时候灯笼已经挂上了,而现在,也只有几条繁华的大街挂了灯笼,稀稀落落几个,并不怎么喜庆,也实在喜庆不起来。   天气转冷,路上不少饿俘,有些还是小娃娃,巡街的人把尸体运走,扔到城外挖好的坑里去,至于这些人里还有没有有活气的,没人知道,也没人去看,往坑里一扔,没死的醒了能爬上来,如果被尸体埋的深了,就算醒了也依旧没命。   柏美茹在上港也有几个朋友,她们一群有钱人家的小姐各自凑了凑,在贫民区搭了个棚子,请人煮粥救济穷人。   她知道自家很快就要离开上港,于是还让柏易帮忙,资助了一家孤儿院。   但杯水车薪,他们救的人少,死的人多。   白二也拿出了一笔款子,买了几栋楼,让穷人去住,不收租,就跟七十二家房客差不多,一栋楼住了许多人,这些人有的就在楼里开铺子,挣点小钱维生。   与民生的艰难相比,娱乐倒是依旧如火如荼,又新开了几家歌舞厅,并且三教九流,什么人都招待,以前的歌舞厅还是要限制客人的,不是有头有脸的人物,街上的瘪三有了几个钱想进去,歌舞厅还会把人拦下来。   如今是什么都不顾忌了。   好像世界末日来临,所有人都要趁最后的机会狂欢一把。   最标志性的事件是,密斯赵终于接受了杨三的追求,并且——她的男朋友更多了。   柏易穿上西装,披了呢子大衣,同白二一起出了门,白二也是一样打扮,两人站在一起,很像没有血缘关系的同胞兄弟,打扮虽像,长得却不像。   两人约好了去看戏,今晚是孙琦的最后一场戏,今晚过后,孙琦就正式退下去,准备离开上港了。   因为白二的面子,戏班老板同意他退,这一场戏所得的收入,都由孙琦带走。   也算是好聚好散,这个年岁,结个善缘比找个仇人来得强,谁知道什么时候自己就有求于对方了。   现在看戏的人并不多,院子都没有坐满,和以前满堂宾客相去甚远。   但孙琦也不在意,在台上依旧认真的唱着。   他是个生来就命运多舛的人,走到今天,他觉得自己运气不算差。   以前觉得进了戏班,一辈子都抬不起头,也没什么未来,年轻时还好,等到老了,要么也开一个戏班,要么不知道死在哪儿。   现在他却能拿一笔钱退下去,找个平安的地方,开个小店,也能活得不错。   他在台上唱的认真,台下的人听的也认真。   好像此时此刻,所有处于不同阶级的人,终于找到了一丝共鸣。   柏易喝了口茶,穿堂风呼啸而过,有些冷,他紧了紧衣领,目光依旧放在台上。   民国最后的辉煌,就在此刻了。   列强的铁蹄踏碎了大清的如画江山,好不容易恢复了一口生气,战乱接踵而来,这时候没人会相信,未来的华夏大地会重获生机,欣欣向荣。   “怎么了?”白二看柏易的样子,让下人拿了个暖手炉过来,一块碳在里面闷烧,比后世的热水袋使用时间还要久。   柏易揣着一个手炉,轻声问白二:“你想过以后吗?等不打仗了,咱们的国家会成什么样?”   白二倒是毫无兴趣,他是个活在当下的人,因此说:“无论什么样,人还是那样,好的坏的,聪明的笨的,跟现在没什么两样。”   柏易一听,觉得也是这个道理,便不说话了,认真听孙琦唱戏。   散场的时候,班主请白二和柏易留步,果然没等多久,孙琦便妆也没卸的跑来了。   跑来也不说话,他庄重的双膝跪地,表情虔诚的给白二磕了个头。   “没有二爷,就没有我的今天。”孙琦说的真心实意。   如果没有白二的面子,班主是不会那么轻易放他走的,戏班子缺了台柱子,想要再培养起来一个就太难了。   孙琦磕完了头,又冲柏易作揖,他看出了柏易和白二的关系,但并不点破,同时认为柏易不是个心胸狭窄的人,如果心胸狭窄,早就找他算账,把他当情敌对付了。   更何况孙琦并不把男子相爱当回事,这事自古就有,不算新鲜,尤其他待在戏班,什么样的人和事都见过,不以为奇。   临走前,孙琦还对柏易和白二说:“我买了明日的车票,正午就坐火车走了,还望二爷和大少保重自己,您们二位的恩情,我铭感于心。”   柏易很客气地说:“孙先生不要这样说,您身在戏班,却不自轻自贱,已然是个君子了。”   孙琦深深地看了柏易一眼,再次作了个揖。   他的人生几经风雨,却只有柏易道出其中辛酸。   若能昂首挺胸的活着,谁愿意低头,俯小做低?   难道戏子生来就愿意做戏子吗?   白二:“好好活,活出个人样来。”   孙琦用手指擦了擦眼角,笑道:“若是可能,我必是要活出个人样的。”   班主也在旁边说:“他是班里最有心气的一个,要不是因为这个,我也不会放他走的。”   毕竟许多人离了戏班,是活不下去的。   他们一生只会这一门营生,从小学这个,捧了这个饭碗,就只会吃这碗里的饭。   放他们出去,反而是害了他们。   班主也说,他们这个戏班子也要走了,准备去江浙一带,那边可能好一些,如果运气好还能换一个营生,太平年间戏班挣钱,可乱起来就不行了,换个营生虽然不像以前风光,可也不担心什么时候被麻烦找上门。   班主是老班主的儿子,父亲死后子承父业,如果换做是他爹,绝不可能放走孙琦,也绝不可能带戏班子换营生。   要把一个小娃娃培养成能上台的角,需要无数时间和精力,还要看小娃娃的天分,台上一分钟台下十年功,如果放弃,无异于壮士断腕。   离开的时候,柏易在车上对白二说:“你倒是无意间干了件好事。”   白二十分自得:“我一向是个好人。”   白二真是这么觉得的,他从不拖欠雇员的薪水,就是搬货的苦力,他给的钱也不能算低,除了对付他爹以外,他这辈子还真是当得起好人两个字。   白二握住柏易的手,柏易的手温暖干燥,他的手冰凉苍白,意识到这点以后,白二想把手收回去,却又被柏易握住了。   “等年过了,我就把家里人送到重庆去,你呢?”柏易问的是白二的那几个弟弟妹妹。   白二很是凉薄的说:“愿意留就留,愿意走我就给他们一笔钱,出去了也饿不死。”   他只是二哥,不是亲爹亲妈,更何况哪怕亲爹亲妈在,也不过如此了。   柏易刚到白家,就接到了家里的电话,柏父让他马上回去,有要事相商,话不能在电话里讲,一定要当面说,也是柏易外套还没脱,又坐白家的车回了柏家。   “你看看。”柏父把信递给柏易。   柏易一看字,就知道是柏明秋写的,都说字如其人,柏明秋的字也跟他的人一样,一笔一划并不十分端正,但也不能说是不好看,带上了浓重的个人风格,竟认不出是什么字体,只能说是“我字体”。   柏明秋是写信来要钱的,开头就写了。   后面则是写最近的生活,敌人来袭,他也和战友们一同上了战场,暂时把敌人打退了。   但是军队没钱买药,也没钱买绷带,战友们都在苦熬,一直没等到后方的支援物资。   柏明秋没有抱怨从军的艰难,反而抱怨他们的武器太差,如果不是因为这个,也不会有那么多战友倒下,还抱怨后方太穷,给不起他们多少支援,搞得他们绷带都是撕的干净衣服。   至于他自己,也伤了一点,不过运气好,子|弹从他手臂擦过,只受点了皮外伤。   最后,他强调了自己的立场,虽然他很害怕,受伤的时候很想哭,但他一想到他是在保家卫国,是在保护身在上港的家人,他就觉得自己能坚持下去。   顺便,如果可以的话,请爸爸多给他寄点钱来,要是有药和绷带,那就更好,下辈子他还是爸爸的孝子贤孙。   柏易一开始是皱着眉的看的,看到最后,眉眼舒展开来,嘴角也带上了笑。   他嘴上不说,其实一直很担心柏明秋,柏明秋读书不错,本性也不差,就是一直顺风顺水,没有经历过磋磨,不知道世事艰辛,人又生得调皮了一些,柏易总觉得柏明秋再这么下去会走上歪路。   如今一旦,倒勉强算是个热血青年了。   柏父:“我送他过去,是想磨磨他的性子,不是让他去送死的啊!”   他老泪纵横:“这次只是擦伤,下一次呢?他下一次还有这样的运气吗?”   柏易却说:“爸,国难当头,他想报效国家,这是好事。”   柏父肩膀塌下去:“我知道是好事,可是那么多人当兵,不差他一个,我只有三个儿子……”   “没了哪一个,我心口都要被挖块肉出去。”   柏父是个老派人,讲究严父慈母,他是一定要严厉的,于是把慈爱藏在深处。   如今儿子遇到了危险,慈父的一面就占了上风。   柏易:“您想把他叫回来?”   说完柏易又看了一眼信:“我看他信里的意思,是不会回来的。”   柏父一巴掌拍到了桌子上,吹胡子瞪眼地说:“我是他爸!他还能不听我的?!”   柏易:“既然军法严苛,也有将在外军令有所不受的说法,依您对他的了解,觉得他会乖乖回来?”   柏父没这个信心,家里只有大儿子最听他的话,最懂事,生来就是父母的心肝宝贝。   至于下面三个,那都是前世得罪的讨债鬼。   哪怕是柏美茹——也总有任性的时候。   唯独柏易没有,柏易似乎天生就没有脾气,待谁都温和有礼,以前在京城的时候,各家各户的少爷都愿意跟柏易结交,每逢节日聚会,给柏易的请帖就没少过。   那时候柏父得意极了,柏易出生的时候他还年轻,还没学会怎么当一个好爸爸,但柏易从小懂事,才七八岁就能在各家各户走动,还颇有几分脸面,别人不是因为他这个当爸的才看重他,而是觉得他虽年纪还小,但圆滑妥帖,将来必然能成事,故此才给他尊重。   柏父觉得由此可见,自己虽然没有当爹的经验,但也称得上是一个好爸爸,子不教父子过,儿子是个好儿子,那父亲也是个好父亲。   结果柏明秋一出现,柏父的自信就被打击的荡然无存。   但柏明秋再不好,也是柏父看着长大的,也是他的儿子,而且比起懂事的大儿子,他也更注意不懂事的二儿子,至于柏易,他也快把二弟当儿子看了。   “爸,您要真的担心他,就多给他一些钱。”柏易知道家里刚收了款子,钱不少,能挪用的比以前多,又说,“至于药和绷带,我来想办法,到时候我问问白二有没有相熟的人能帮忙带过去。”   柏父泄了气:“也只能如此了。”   但柏父还是不高兴,他觉得自己做错了,就不该把柏明秋送去军队,应该把他送到码头去搬货,或许还要好一些。   柏易关上了书房的门,让柏父在书房好好生闷气,自己则下楼去倒了杯水。   “哥!”柏美茹一路小跑地跑进来,乳燕投林般扑进了柏易的胸膛,还眷念的蹭了两下,找回了幼年时的依赖感觉,心里十分安宁,然后才抬头说,“孤儿院开了,我正要去找你,准备和你一起去看呢!”   柏美茹:“东西我都备好了,有过冬的棉衣棉裤,还有五头猪和十只鸡,十只鸭,还有两百个大洋的现银,正好一起送过去。”   柏易低头看她:“你哪儿来的两百个大洋?”   柏美茹一个月的零花钱是十个大洋,非常足够,但她没有存钱的习惯,不可能存下这么多。   柏美茹笑道:“我请太太们捐款了!赵太太一个人就捐了一百。”   柏易这才放下心来,他也不急着回白家,就答应和柏美茹走一趟,他们趁着夜色把东西拉过去,因为是柏家人,所以宵禁时间只要跟巡防的警卫队打好招呼就行。   再给他们一人一个大洋,花一点小钱,还能请他们护送过去。   孤儿院就开在郊区,这里人烟稀少,但建了高墙,墙上嵌了碎玻璃,还是安全。   这里的孩子都是从市区找到的,有些身体完整,大多都缺胳膊少腿,或者是面容有暇,但就是身体完整的,也像是得了痨病,骨瘦如柴,总是咳个不停。   西药买不起,就请大夫抓草药熬,喝几副药,不说马上恢复健康,但总算是不咳了。   孩子们的房间是上下铺,一个房间可以睡十个人,院子里弄了秋千和滑梯,食堂很大,建筑虽然老了一点,只有围墙是新建的,但对于这些孩子来说,有个能遮风挡雨,并且还给他们食物吃,床铺睡的地方,已经称得上是幸福了。   毕竟没被带来以前,他们住的是街头,睡的是巷尾,唯一的生活来源就是要饭所得。   柏美茹跟柏易说起这个孩子,十分心疼:“最大的十二岁,最小的五岁,胳膊还没有一根木棍粗,脸上没肉,倒都挺了一个大肚子,可见没过过好日子,也不知道他们爹妈怎么想的,只管生不管养。”   穷人家没钱打胎,只能把孩子生下来扔掉,心肠好点的扔在闹市区,希望有善心人捡走。   心肠差点的,就随便找个没人的地方扔了,并不管那个孩子的死活。   柏易说:“世道好的时候都不缺只生不养的人,更别提世道差的时候了。”   这大约就是人性了,有的人哪怕自己不活也要保全孩子,有的人抛弃一切都要先让自己活下去。   人性不是非黑即白,而是多重选择,选哪一个都不出奇。   柏易见过的人多了,因此认为没人是绝对的好人,也没人是绝对的坏人。   真正的圣母大约只存在于传说和书籍中。   圣母原本是个好词,指的是圣母玛利亚把所有痛苦拥入怀中,把幸福洒向世界。   后来因为民间故事中出现了许多道德绑架以及损人不利己的“好人”,于是圣母就成了一个贬义词。   这些故事只抓住了圣母的表象,却没有抓住灵魂,只会误导他人。   要是在街上对一个人说:“你可真是个圣母。”   一定没人会认为这是夸奖人的话。   可这个词原本是褒义的。   是赞美一个人大公无私,舍自身利益而倾助他人,具有圣母的高尚品格。   他们坐着小汽车,后面跟的是货车,警卫员和孤儿院的员工一起卸货,只有五头大肥猪比较麻烦,鸡鸭关在笼子里,除了一路拉屎以外,并没有肥猪麻烦。   不过肥猪还是很吸引人的,虽然身上有臭味,但警卫员和员工的眼神都紧紧盯着这几头猪。   把猪盯得夹紧了腿。   猪越肥越好,多数人还是爱吃肥肉,毕竟瘦肉没有油水,只有富家人爱吃。   下水也是穷人最爱,捯饬好了也是一顿美味,总比吃菜来得好。   “麻烦了。”柏易给警卫员一人递了一块大洋,感谢的态度很好。   平时在普通人眼里凶神恶煞的警卫员此时也很好说话:“下次再有这样的事,您喊一声,我们是必要来帮忙的。”   帮一次忙得一块大洋,这样的买卖真是美死了。   柏美茹今天穿的是平底的女式皮鞋,裙子也不长,正适合走路和忙里忙外,她让人把牲畜弄到厨房后面的院子里,又招呼人把棉衣棉裤抬进去,除了棉衣棉裤以外,还有好几袋冬瓜糖。   感受到了帮助人的快乐后,柏美茹像一只飞上天的小麻雀,幸福极了。   “大哥!”柏美茹站在柏易面前,羞怯地看着柏易,双眼闪闪发光。   柏易伸出手,揉了揉她的头顶,柏美茹就高兴了。   在她心里,世上没有人比她大哥更有本事,更像个君子,所以得到大哥的肯定,对她来说是最好的奖励,她一直希望能成为像大哥这样的人。   不以物喜不以己悲,且只要求自己,不要求别人。   尤其是大哥从来不会像那些人一样,告诉她女孩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反而一直支持她去寻找人生的意义,追求自己的理想。   虽然已经很晚了,但多数孩子还没有睡,他们没有早睡的习惯,流浪街头的时候,只有等夜深了,路上没人了,才能找到睡觉的地方。   听见动静的以后,他们就把门打开一个小缝,探头探脑的偷看。   还是管事的妈妈说:“想看就出来看,柏小姐给你们送东西来了!”   管事的妈妈一脸慈爱的笑,这个妈妈还是柏美茹亲自挑的,确定人品合格以后让聘请过来,管事妈妈也很珍惜这份工作,现在工作不好找,她在这里干一个月,能有六块大洋,可不少了,而且这里包吃包住,她的工钱可以拿回家里,够一家老小活得很滋润。   孩子们一开始不敢出来,还是管事妈妈亲自抱了一个出来后才引得他们跑向大厅。   孩子们先看的不是毛衣毛裤,而是冬瓜糖。   糖是那么好的东西,他们有些很久没有吃过,有些根本不知道是什么滋味。   柏美茹挽起袖子,很精神地说:“过来排队,我给你分糖!”   因为吃饭也要排队打饭,所以孩子们听得懂排队的意思,一个个含着手指排队,拿到糖的孩子很珍惜的含着糖,不敢嚼。   柏美茹看得心酸,但也知道不能教会孩子们大吃大喝。   他们必须学会简朴,以后遇到危险,也才有更大的机会活下去。   柏易站在一边看着,觉得自己虽然不算好人。   但至少把弟弟妹妹培养出来了。   相处了这么多年,并非没有感情,他也希望他们能更好。   此时的柏易,似乎懵懂的抓住了一点东西。 第85章 于火焰中重生(十六)   大年三十的前一天,柏易托着白二的关系,请人把柏家人都送出去上港,他们先走水路去南营,再从南营坐火车去重庆,过年前离城的多,正要过年时离城的反而少,他们的船跟货船一起走,并没有遇到盘查。   至于白二的几个弟弟妹妹,都表示哥哥在哪儿我们在哪儿,离开哥哥,我们是一秒钟都不行的。   他们已经被白二给养废了,根本没有独立生活的本事。   然而白二并不管他们,要留下,也可以,就跟以前一样,不要惹事,乖乖听话,少在白二面前晃悠,这就可以了。   大年三十当天,柏易和白二难得清闲了一天,既不用出门交际,也不必开门迎接拜访的客人,白公馆里的佣人们也能放半天假,公馆一下就安静了下来。   上港是已然不行了,能走的人家都走了,现在还没走的,不是走不掉,就是觉得以前压住自己的家族走了,自己家就可以接盘,谋得点好处,也算是一个机遇。   更有些人已经投靠了日本人,就为了争取一些好处,哪怕只是在港口有一艘自己的货船,那也值了,因此汲汲营营,日本人倒是忙得脚不沾地。   白二接到了山本邀请参加晚宴的请帖,他看也不看便扔了,打定主意不去。   至于山本怎么想,他也不在乎。   “真不去?”柏易给白二剥了个橘子,白二也不伸手,等柏易喂到他嘴里。   柏易问:“甜不甜?”   白二一脸麻木,然后冲柏易笑了笑。   柏易吃了一瓣橘子,五官皱在一起,酸甜苦辣,他最不能接受的就是酸,这橘子简直比老陈醋还要酸,他连忙灌了一杯水,谴责的看了白二一眼。   白二揽住柏易的肩膀,笑道:“不要生气,我给你赔罪,下次再不骗你了。”   白二此人,实在是活泼了一些。   然而柏易也不生气,他靠在白二的胳膊上,把剩下的橘瓣全塞给白二吃了,又问:“真不去?”   白二:“山本请我?他也配?”   柏易:“小心他找你麻烦。”   白二冷漠道:“就怕他不来找,我要是能被他搞垮,白家早就垮了,等得到今天?”   这些日子白二送出了不少钱,他不乐意跟日本人打交道,这笔钱全都给了国内高官,一个个都被他养大了胃口,大黄鱼和美金送个不停,砸开了一条口子。   “孝敬钱”是自古就有的,走明路的叫孝敬,不走明路的叫贿赂。   白二送钱,当然都是走的明路,上头的人心照不宣,都愿意给他方便。   白二和柏易合伙又开了一个药厂,不过这回生产的不是西药,而是请了不少老手艺人来炮制中草药——西药也是要做的,不过都在暗处做。   医疗用品则是跟上港医院达成了协议,白二投资,医院自己生产,不过暗地里还有约定,生产出来的用品白二有一半的持有权。   上港不是没人知道,但却没人敢说出来。   药品和绷带匀出一部分让人带给了柏明秋,还有一部分白二放进了城外的地窖,找了几个忠心的手下看着。   大年三十的当天,柏易和白二哪都没去,就待在白公馆过年,年夜饭做了满满一桌,桌上却没人说话,很是冷清,没有一点过年的气氛。   好像这个年,也昭示着来年的坏兆头。   “过了初八你就走吧。”白二接了一通电话,忽然说了这话。   柏易站起身来:“形势有变?”   白二点点头,他看着倒是镇定,依旧是那副天塌下来我有撑着的模样。   “英国人和法国人就这几天走,吴忠照也收到了调令,上港……给日本人了。”   白二说这话的时候手握成了拳头,他并非舍不得家业,卖了产业离开,去哪儿都能活得滋润,可他就是觉得愤怒,好像他成了丧家之犬,明明是他的地盘,他却不得不走,让外邦人来当这里的主人。   “简直是滑天下之大稽!”白二捏着拳头,喘了两口气。   从牙缝里挤出一句:“奇耻大辱。”   连上港这个最重要的地方都能让出去,其他地方只会更加危险,如今全国各地都燃起了战火,到处都是流离失所的人,男人们死得越来越多,多得是寡妇和老太太抱着孩子逃难。   去国外的船票和机票都是一票难求。   甚至不少人偷渡去国外当劳工,宁愿累死,也不愿意被杀死。   柏易问:“去哪儿?”   白二:“我拿得到机票,先去香港。”   “我给你找些机票,叫人带给你父母他们。”   柏易也没有坚持,只要待在国内,建厂的计划就无法实施——他已经找不到一块相对安全的地盘建厂了,尤其是想建钢铁厂或是药厂,简直是痴人说梦。   然而还没等到白二的布置成型,大年初一这天,山本带着保安队上了门。   过了个年,山本变胖了,像极了陶瓷做的中国娃娃,大肚子小眼睛,穿着军装,把衣服都开撑开了,他脸上带着幸灾乐祸的笑:“白二爷,又见面了。”   白二站在那,他穿着一身长袍,没穿西装,还是那副病弱的模样,却带着睥睨天下的气势。   “山本少佐。”白二既不害怕,也不恐惧,似乎早料到有这么一天,“久违了。”   山本的国语也好了不少,至少不再打结巴:“我之前就说过,咱们还有再见面的时候,二爷不用担心,去了牢里,我一定会好吃好喝的招待你。”   柏易上前一步,挡在了白二身前,问道:“冒昧问一句,二爷犯了什么罪?”   山本也认识柏易,但他并不把柏易放在眼里,有白二在,他叫柏易一声柏大少是客气,没了白二,这个柏大少半毛钱都不值。   “柏大少是担心二爷?既然担心,跟着一起去不就行了?”   这是激将法,柏易知道自己不该上当,但他又克制不住自己的心情。   理智告诉他,他应该留在外面,才能为白二奔走,让白二尽早出来。   但不理智的感情告诉他,白二身体这么差,他如果不跟着去,白二出了事,他怎么办?   “我跟少佐走一趟。”白二拉住了柏易的胳膊,把柏易拉到了自己身后。   白二:“不知道这一趟要走多久,我还有些事还跟家里人交代。”   山本自觉白二是秋后的蚂蚱,蹦跶不了多久,因此大手一挥:“我给二爷半个小时,二爷尽管交代吧。”   “这次山本必然有让我有去无回的资本,才敢带人来抓我。”白二几乎半搂着柏易,小心对柏易说话,温热的气息喷洒在柏易的耳廓,柏易安静的听着,等白二说完。   白二:“我走以后,你不要管我,年前我依旧把产业都过到了你的名下,是卖是留,你自己拿主意,机票赵元会拿给你,要不了两天就能到你手上。”   “你拿了我的东西,可要记得我。”白二忽然朝他笑了笑,“知道你不是真心跟我,不过——我也不在乎!东西都给你,就算了了我们这段缘。”   柏易:“我不是真心跟你?”   这些天他对白二怎么样,难道都是作假的?   然而白二却不回答,只说:“好,我当你是真心跟我,若你有心,就分些财产给我的弟弟妹妹们,他们人小肚皮小,吃不了多少,随便给点就行了。”   柏易此时觉得之前做了那么多,心意全喂了狗,原来白二从始自终都不觉得自己对他真有感情!就是泥塑的人,此时也有了脾气,柏易冷笑道:“你觉得我是图你的财产?”   白二不明白柏易为何发怒,但他倒是很诚实地说:“我追求云庭良久,云庭皆视而不见,不过泡个汤的功夫云庭便改换主意,我佯装不知,却并非一无所觉。”   柏易气得深吸一口气:“这么说,我还得谢谢你了?”   白二却认真道:“无论你对我如何,我对你是真心的。”   他说的真诚,柏易却差点被气出内伤,白二以为明知疑点却不刨根问底就是爱了,他心里藏着这样的怀疑,却一直没有表露出来,让柏易有口难辩——对方不问,他怎么解释?   白二:“你不要生气,无论你是真情还是假意,我都不在乎,这些钱你就当做是分手费,好好花用,我刚进去时他们不敢动我,你要早些把产业处理了,带着钱走。”   柏易:“白烨?!你就没想过自己能活着出来?”   白二好脾气的朝柏易笑了笑,看了眼山本的方向,内心十分安宁,不怒不悲:“你心里也知道,那怎么可能呢?”   如果没有这档事,他可以昧着良心,一辈子都装作不知道柏易不爱他,用金钱和权势强占这个人,他也不在乎上苍降罪。   除了这个人以外,他从未如此迫切的想要得到过什么。   如果这是他的罪,他认了。   哪怕用生命去赎罪,他也没有怨言。   只是他没有料到,他预想中的一生。   ——竟然会这么短。   短的如同朝露,眨眼之间,消失无踪。 第86章 于火焰中重生(十七)   白二被抓了,这是个大新闻,一夜之间传遍街头巷尾,有人欢喜有人愁,除了柏易以外,竟然还有不少人找上没被查封的白公馆,想合力把白二救出来。   其中就以赵正勋态度最为真诚,他是上港的二把手,按理说,没了白二他应该山呼万岁,然后迅速篡位登基,可他偏偏没有,反而变卖了不少家财,想要把白二捞出来。   “柏少,你别看我好像一直被二爷压着,但没了二爷,我在上港就是个屁!”赵正勋急得捏紧了茶杯,他眉目间的慌张不是假的,这样急切的心情也无法伪装。   赵正勋早年只是个脚夫,走街窜巷,靠挑柴或为大户人家跑腿维生,他发家的时候,白二还在白家受磋磨,那时候他就已经在酒桌上谈笑风生了。   赵正勋:“出头不是什么好事,枪打出头鸟。”   自从白二掌权后,他在上港的日子就好过了,有什么事都是白二撑着,他只需要闷声发财,久而久之,他反倒失去了对抗的能力,没了白二,他就心慌不可终日,觉得自己一家随时可能死于非命,并且他们不能离开上港,出入都被限制。   柏易这时候才终于确定,白二在上港花费了多少心力,除他以外,所有人都被他养成了家犬,牙也不是用来吃肉的,赵正勋但凡有点胆量,都会在这时取白二而代之。   毕竟现在的上港,没了白二以后急需一个新的顶梁柱,只要赵正勋愿意,日本人会帮助他的。   可赵正勋不愿意,他吃够了苦头。   宁愿当白二手底下的家犬,也不愿意去当日本人的疯狗。   柏易现在依旧住在白公馆,白二的产业他卖了一些,这个时候卖不上价,吃了亏也只能自己受着,他们这些天联系上了拿过白二好处的高管,他们嘴上说着:“我们一定会查清楚,谴责日方的不当举动,白先生是个优秀的人才,我们不会放弃一点希望。”   话说的非常动听,然而也只是话动听而已。   他们什么也没有做。   柏易拜访了城里所有有头有脸的人家,没有一个能给他确切的回复,比起得罪生死不知的白二,人们更怕得罪已经手握上港的日本人。   “柏少!”有人气喘吁吁地跑进来,这人叫瘪驴,这是外号,他消息灵通,头脑灵活,且对白二忠心不二,不到关键时刻,他是绝不会来白公馆的。   暗桩要在暗处才会有用。   柏易刚送走了赵正勋,看瘪驴喘的厉害,叫佣人给他倒了一杯水。   瘪驴只喝了一口,连忙说:“我打听到了,高桥大佐是个教徒,他很听大和尚的话,说不定还有转机。”   大和尚原本不是上港庙里的,他从外地来,长得慈眉善目,终日穿着那一套破衣烂衫,嘴里讲的永远都是普度众生,回头是岸的老话。   但不知道怎么入了高桥的眼,如今在上港拥有了自己的庙宇,成了住持,并且无论在国人还是在日本人那边,都很受尊重。   他不是俗世中人,按理来说没有物欲,不容易讨好。   更别说让他帮白二说话了。   柏易:“……不是俗世中人。”   瘪驴倒是很懂这个,他从小到处混,什么人都见过,因此撇嘴说:“柏少,他要真不是俗世中人,什么也不在乎,那他来上港干嘛?传教?普度众生?”   柏易:“我只是不知道他缺什么。”   瘪驴:“他喜欢女人。”   柏易:“……”   原来是个淫|僧。   柏易:“我找个女人给他?”   瘪驴笑道:“您别担心,我去找人,那些现在没有生意,吃不上饭的交际花愿意着呢,虽然是个大和尚,不过他那有吃有喝,还不用担心安全,是个好去处。”   结果瘪驴第二天就领了个袒胸露背的交际花过来,她烫着卷发,人很年轻,但一看就能看出她如今生活的窘迫,她穿的旗袍虽然鲜艳,但从磨损的领口和袖口来看,就知道这衣服已经旧了,可她依旧穿着这身出来见人,显然没有更好的衣服。   柏易问她:“你是自愿的吗?”   女人并不认生,相反她热情洋溢:“大少,我做这行也只是图能过上好日子,至于跟谁,谁有钱有势我就跟谁,大和尚能让我过上好日子,我就跟他。”   “外面有的是跟我一样的女人想干这活。”女人冲瘪驴露出一个妖媚的笑,“还是驴哥想着我。”   ……这还是对老情人。   瘪驴也很情深意切地说:“要不是咱们关系好,这种没事我才想不到你。”   女人:“那我明天再去见大和尚,今晚咱们好好叙叙旧?”   瘪驴倒是很乐意,不过事情紧急,他只能遗憾拒绝:“算了吧!咱俩没缘分!等大和尚不要你了再说!”   女人:“怎么说话呢?!我这样的,大和尚还能不要我?”   女人姓李,她有个英文名,莎拉,因此不愿意让人叫自己的本名。   柏易领着莎拉去郊区的庙里见大和尚,花了一大笔香油钱,才终于被请去了禅房。   大和尚长得非常具有佛性,他一张圆脸,眼睛眯成了一条线,脸上带着笑,这让人看不出他的年龄,因为没有头发,又因为肥胖看不见皱纹,所以怎么也分辨不出年龄。   “柏施主。”大和尚笑道。   大和尚又看向莎拉:“女施主。”   莎拉朝大和尚笑,笑得风情万种:“大师好。”   大和尚应该已经心知肚明柏易的来意了,却还是问:“不知柏施主此番前来,所为何事?”   柏易很是虔诚地说:“佛能普度众生,只求能渡我挚友。”   大和尚眼睛眯起来,这让他的眼睛更小了,似乎连条缝都没了。   “佛心怀慈爱。”大和尚微低着头说。   柏易从包里拿出一张纸,放在桌上推过去:“信徒一片诚心。”   大和尚看了眼纸上的内容,他微笑道:“柏施主用心虔诚,必会得偿所愿。”   柏易:“事情若成,我必来还愿,点上一盏长明灯。”   大和尚依旧是那副笑模样。   柏易又把莎拉带走了。   莎拉没有反抗,但是坐上汽车后很不解地问:“大少,我不是来伺候大和尚的吗?怎么不让我留下?”   柏易:“那是个庙。”   莎拉:“我知道啊!我也知道我伺候的是和尚。”   柏易被她逗笑了,她竟然还有一股天真劲,他还以为交际花见多识广,都是成熟那一挂的,于是解释道:“他总不能留你在庙里,那成什么了?我给了他一栋山脚下的洋房,我现在送你过去,他晚上应该就会下山。”   莎拉:“嘿!这大和尚花样还挺多!”   莎拉很兴奋,她已经很久没有穿过新衣服了,虽然她是交际花,可跟她往来的都是些不入流的人,他们的钱要么被父母捏着,要么被妻子捏着,能给她的很少。   为了维持体面,那些钱都被她用来买昂贵的口红和香水了,她需要体面,如果不体面,她就什么都没了。   人们先看衣服再看人,交际花这一行尤其如此。   哪怕背地里再瞧不起,看见一个光鲜亮丽的交际花,和一个落魄的只能穿旧衣的交际花是两码事。   莎拉在车上跟柏易闲聊:“大少,二爷真能出来吗?如果他出来以后,大和尚不要我了,二爷能不能……”   她笑起来:“给我点钱?二爷从手指缝里随便漏出来一点,就够我荒唐一辈子的了。”   柏易问她:“你就没想过换一行干?”   莎拉一脸迷茫地问:“我能干什么?大少,你不知道,我老家穷的很,我来上港之前没穿过一件新衣服,我爸的旧衣服改了以后我妈穿,我妈穿破了改一改给我哥,我哥再穿破,才轮到我。”   “我也没吃过好东西,被带到上港的时候,我才觉得自己活过来,像个人了。”莎拉回忆着从前,似乎又变成了那个食不饱腹,衣不蔽体的小女孩,“我只会干这个。”   柏易又问:“老了怎么办?”   莎拉忽然笑起来:“大少,瘾君子和妓|女都是活不到老的。”   柏易不再说话了,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所有人都没有选择的权力,身不由己,只能随波逐流。   莎拉又说:“大少有个妹妹?”   柏易点头:“她排行第三,是个很乖的孩子。”   莎拉羡慕道:“我听说过她,她是个顶摩登的小姐,还去留过洋,太太们都喜欢她,还有个您这样的哥哥。”   “您的妹妹生下来就是柏家小姐,我生下来就是穷乡僻壤里的穷姑娘。”莎拉看着自己已经掉了一半的指甲油,扯出一丝苦涩的笑容,“大少,我没得选啊。”   柏易把她送到了山下的洋房里,车开走的时候,她还站在门口朝柏易挥手,她脸上带着灿烂的笑,活泼开朗,如果不看穿着,跟普通的女孩没有区别。   柏易心情复杂,他看了眼后视镜,最终移开了目光。   所有人都没得选,他也没有。 第87章 于火焰中重生(十八)   大和尚没能把白二救出来,但他给柏易争取到了探监的机会,然后心安理得的暗示柏易拿钱,柏易又给了他一笔,这笔钱足够大和尚挥霍二十年,只要他不去乱投资。   他刚接到确认探监时间的电话,忽然又有一通电话打进来。   这次在柏易耳边响起的不是人声。   而是每一次完成任务后听见的机械音,发音标准,但一听就知道不是人类的声音。   等了这么久,终于等到了任务。   可柏易此时已经不在乎任务了,他甚至觉得自己可能已经死了,这只是他臆想的世界,臆想的任务,就像传说中人死时会看到的走马灯。   于是任务也显得不那种重要。   机械音结束了。   柏易愣在原地,手里还拿着听筒,他以为自己听错了,然而任务不会发布第二次,他没有手机,无法去查看任务短信。   “我不会听你的。”柏易站在原地,冷漠道,“不仅这一次,以后的每一次,我都不会再听,如果你生气,就直接杀了我。”   “他做错了什么?”   “他凭什么该死?那些鱼肉百姓的贪官,那些不把人命放在眼里的日本人为什么就可以活下来?”   柏易紧握着听筒,手背青筋鼓起,他已经很久很久没有过尝过愤怒的滋味了。   柏易低骂了一声:“去你的。”   “柏少!”瘪驴跑进来,他看也没看柏易的脸色,急匆匆地说,“京城那边和日本人谈崩了,上港很快就会打起来!日本人找美国买的轰|炸机要到了!”   局势瞬息万变,上一刻歌舞升平,下一刻人间地狱。   瘪驴:“白二爷是救不出来了!咱们现在就得走!”   柏易很平静,他站在那,一动不动,目光如深井无澜:“你走吧,我要去探监。”   瘪驴惊讶的睁大眼睛:“柏少,咱们带着钱走海上,不管是去国外还是去其它地方,都能东山再起!二爷肯定也不希望你留在这儿!”   “柏少!难道你不怕死吗?!”   柏易想了想:“没什么可怕的。”   他平淡的交代道:“你走的时候把白家几个小姐少爷也带走,我准备了几箱金条,你们拿走自己分,你给不给他们,就看你的良心了。”   瘪驴不敢置信地说:“柏少,二爷进去之前吩咐过我,要我保护您的安全,我瘪驴虽然只是个混混,但也知道一诺千金,您不能……”   柏易:“我能。”   瘪驴不再说话,柏易让他跟着自己去院子里的地窖,把金条撞进手提箱里,装满了六个手提箱:“你们现在就走,东西不用收拾,到了地方再买新的。”   柏易对白二的几个兄弟姐妹没有感情,他替他们找好了后路,以后他们活成什么样,都不归柏易管。   柏易以为自己会愤怒,但愤怒到了极致,就是平静,他感觉自己从未这样冷静过,头脑也从没这样清晰。   之前他并不抵触完成任务,他知道得到就需要付出,除非他比对方强大,然而显而易见的是,他并不如发布任务的“人”或者“AI”强大,他只是对方手里的提线木偶。   虽然不太好听,可柏易不抵触,只要能让他达成目的,他并没有所谓。   可现在,他不这么觉得了,他投入了感情,于是以往觉得不重要的都变得重要了起来。   他从没对不起过任何人,他把自己层层伪装,展示给别人一个“完美”的人,完美的儿子,完美的学生,完美的创业者,完美的成功企业家。   他的身上没有一丝污点,从未有过绯闻,不酗酒,没有特殊爱好,就连抽烟都不会在正式场合抽。   以前他觉得那样的生活没什么不好,现在却觉得索然无味。   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所有激情都被时间磨灭,爱和恨都离他太过遥远。   他没有“疯”过,哪怕是学生时代,哪怕是公认的叛逆期,他都没有过这种体验。   但他愿意“疯”一次,至于后果,他不再去考虑,一切得失抛诸脑后,无论结果如何,他都可以坦然面对。   他一直是个“无私”的人,这次却想自私一次。   离开白公馆的时候,他把剩下的钱交给了这些在白公馆里工作了几乎半辈子的佣人们,让他们自己去寻找出路,无论去哪儿都行。   他自己则搭上汽车,前往监狱。   上车的时候,柏易抬头看了一眼天空。   乌云密布,黑沉沉的天似乎很快就要压下来,压倒一切。   但是柏易清楚,这只是黎明前的黑暗。   只是黎明的破晓,他看不到了,白二也看不到了。   送走柏家人的时候,他以为他和白二很快就会离开这里,他们会去一个相对安全的地方建厂,他们能活很久,活到建国,活到他们只能杵着拐杖行走,跟其他人说他们曾经经历过一个多么神奇的时代。   柏易坐进了车里,司机会把他载到监狱,然后把车开去码头,跟瘪驴一起上船离开。   人人都想活下去。   上港已经戒严了,平民不能走出家门,谁也不知道什么时候会打起来,街头一片安静,连人影都看不见,只能看见日本兵,他们并不在乎这片土地上的人,只在乎这里的港口,这里一片区域。   人可以迁过来,地却不能迁走。   监狱也是卫兵在看管,里面的犯人都已经处决了,现在还关着的,只有像白二这样还有利用价值的大人物。   卫兵显然心不在焉,他放柏易进去后也不带路,说了区域后让柏易自己去找。   监狱阴暗潮湿,白天没有开灯,里面昏暗的像是黄昏。   柏易觉得自己脚下的地面粘糊糊的,像是有人在上面泼了一整瓶可乐,干了以后走在上面的滋味。   牢房里十分空荡,他按照卫兵指点的方向,走了十分钟才走到关押白二的牢房。   柏易站在走道的拐角处,远远的看着躺在床上的白二,白二憔悴了很多,但并没有遭到身体上的虐待,他靠着墙壁,手上拿着一本书,就着铁窗外的光线看着。   从这个角度,柏易能看到白二惨白的脸庞,挺翘的鼻梁,和没有血色的薄唇。   一如他们初见的时候。   近乡情怯。   柏易忽然迈不动步伐,他不知道该怎么告诉白二,他救不了对方。   而日本人和京城就要打起来了。   柏易走出了阴影。   白二似有所觉般抬起了头,两人的目光似乎穿透时间与空间,交叠在了一起。   “你来了。”白二朝柏易微笑。   柏易忽然放松下来,也笑道:“嗯,来得有点晚,你知道探视的文件不好签。”   白二仔细打量着柏易,好像是在见柏易最后一面。   柏易忽然一句话也不想说。   如果一艘船停在了港口,不必继续前行。   还是白二问:“外面怎么样了?”   “京城和日本人谈崩了。”柏易站在铁栏外,白二从床上站起来,走到柏易面前。   他们之间只隔了铁栏,却似乎隔开了两个世界。   柏易:“可能这里很快就被轰|炸,只是不知道是日本人的飞机,还是京城那边的。”   白二表情一变:“什么意思?瘪驴呢?”   柏易很冷静地说:“我让他带着你的弟弟妹妹们走了,无论去哪里,国外还是国内,只要安全就行。”   白二眉头紧皱:“什么意思?你不跟着一起走?”   柏易微笑着摇头,他的笑意延伸至眼尾,他甚至都没发现自己在笑:“我不走。”   白二的表情忽然狰狞起来,他提高了音量,怒不可遏地吼道:“你知道你在做什么吗?!你现在就走!去码头!那里有船!让瘪驴给你找一艘船!”   “你到底想干什么?我走不了!难道你也想死吗?!”   柏易平静地看着白二:“这不叫死。”   白二抬头看他。   柏易说:“这叫殉情。”   柏易又笑起来:“是不是很罗曼蒂克?”   白二冷静了下来,他说:“听我说,柏易,你不欠我什么,就算要回报我之前为你做的,也不用拿你的命来回报,你很年轻,只要你走了,你可以做一切你想做的事。”   “无论是去当老师,还是建厂,你想做什么都可以,我所有的产业都归你,你是自由的。”   柏易:“把手放在铁栏上。”   白二没有动。   柏易笑着说:“这可能是我们最后一次见面了。”   白二把手贴在铁栏上,两人隔着牢房,掌心相贴。   柏易眉眼温柔:“我不觉得自由是件好事,如果我是风筝,也需要地上有人牵住线。”   “而我的线,一直在你手上。”   白二冷漠的看着他:“这么说,我还得感谢你愿意陪我一起去死了?”   “我只是拿你寻个开心,你还真以为我爱上你了?”   柏易脸上的笑容并没有减。   外面传来了一声巨响,大地都晃了几下,头顶落下砂石。   白二:“我让你滚!你听不懂吗?!”   柏易:“你确定要在这个时候说这些?”   “我不知道这次以后会怎么样。”柏易忽然开口,他不在意白二能不能听懂,“毕竟之前每一次,我都是完成任务以后离开的,但这次我会和你一起走。”   柏易像是卸下了重担一样轻松:“这样一次又一次,我觉得很累,说不定这次就是解脱。”   柏易第一次觉得这么轻松,他以前从没想过解脱,因为他并不觉得难过。   柏易:“其实我一直不太懂,你到底爱我什么,因为我帮过你?还是我让你有安全感?总不会没有一点理由。”   他一点都不觉得自己值得被爱,因为他从没想过要去爱人。   地动的频率越来越频繁,外面的轰|炸声也越来越响,越来越近,已经没人在意监狱里的人了。   白二沉默的看着柏易。   柏易:“应该没有下一次了。”   他们对视着,没有人移开目光。   白二忽然说:“我觉得我一直认识你。”   “看到你的那一瞬间,就好像有人在我耳边说,就是这个人。”   “所以你不欠我。”   白二:“你现在还能走。”   柏易抬头,看着已经开裂的天花板和不停落下来的砂石水泥块,有细碎的砂砾落在他的身上,头上,让他整洁的外表慢慢变得狼狈不堪,白二也是一样。   每个人都穿着不同的衣服,他们在不同的阶级,只有这个时候,危险来临,脱掉画皮后,才都一样。   他其实一直不太明白为什么自己想做一个“优秀”的人,一开始,他只是觉得这样能获得好处,可以在不同的领域如鱼得水,他擅长和人打交道。   但时间长了,那些他觉得能获得好处的举动就变成了他的本能。   而他也不知道自己究竟想要什么。   成功带给他的喜悦和刺激越来越少,人们的追捧并不会让他感觉愉快。   他只是带着一张面具,像旁观者一样观察着一切,并不想成为其中的一员。   监狱外火光不断,响声不断。   柏易觉得自己似乎听见了惨叫声,又似乎没有听见。   白二:“你知道我最后悔什么吗?”   柏易看着他,等待他说出来。   白二表情阴狠地说:“你答应我的那天晚上,我就该把你干|了。”   柏易忍不住笑出声:“说得对,我赞成。”   当监狱被炸毁的时候,柏易下意识的闭上了眼睛,到了这个时候,他和白二反而没什么话可说,他们只是静静等着最后一刻的到来。   火光冲天,驱散了笼罩在这座城市上空的黑暗。   无数楼房轰然倒塌,废墟瓦砾遍地都是,人们在哭叫奔逃。   一个时代的结束,另一个时代的开端。   这一次,柏易没有听见任务完成的提示音。   他一生都在为了不知名的未来穷尽心力,他终于任性了一次。   他想起了张爱玲的倾城之恋,一个城市的沦陷与毁灭,成就了一段原本平凡的爱情故事。   失去意识之前,他觉得很轻松。   肩上担着的一切都消失了。   只留下他这个人,没有任何附加价值。   他听见白二说:“是我拖累了你。”   他想回答:“没关系,我爱你。”   但他没能回答出来。   震碎的砖石倾泻而下。   他们就像这座城里其他人一样,无论以前身处什么样的阶层,拥有什么样的地位,过上几年,在世人口中,也只是死在上港轰|炸中的一员。 第88章 心尖上的爱人(一)   “柏总。”秘书手里拿着文件,站在办公室门口,她有些担心,也有些踌躇,不知道为什么,今早柏总来公司的神情有些奇怪,一早上都魂不守舍,这种情况可不多见。   至少她入职三年来,一次也没遇见过,于是她说:“下午您要去和星语珠宝的总裁签合同,您要来杯咖啡吗?”   柏易穿着西装,坐在办公室里,他背后是透明的钢化玻璃,只要他转身,整座城市都能映入眼帘,他依旧是社会精英,员工们期待着他能带他们走向更好的未来。   在秘书眼里,柏易一如既往的英俊,每天早上她见到他的时候,都会觉得这一天的开始十分美好。   柏易揉着晴明穴:“给我来一杯吧,谢谢。”   秘书笑了笑:“不客气。”   他昨晚回到了自己家里,有那么一瞬间,他以为自己刚从一场繁复的梦中醒来,梦套着梦,一个接着一个,透支了他的精神,让他疲惫不堪。   然而第二天醒来,他还是穿好西装,来到了公司。   可就算来到了公司,他还在不断想着他经历过的那些世界,他甚至有些分不清,这是一个新的世界,还是他已经回到了自己的世界中。   柏易花了一个早上的时间调整状态,等他想起来刚刚完成了一个大单子,承诺要给员工放两天假之后,他才离开办公室。   手机忽然响了,柏易的精神忽然紧绷起来,他不知道自己是想听见依旧在做任务的消息,还是别的什么。   可把接通电话之后,对面却是他的老客户。   “郑总信任我们,我们这边当然要做好。”柏易很有耐心,“有空出来喝一杯?听说华南路新开了一家餐厅,味道不错。”   那边也客气了几句,双方约定了时间,柏易这才挂了电话。   大约是几个女员工的目光太火热,柏易似有所觉,转头看她们在看自己,也没有开口叱责,反而笑道:“今天天热,我给你们买奶茶,要冰的还是常温的?”   女员工脸一红,连忙说:“不用不用,公司有咖啡……”   柏易微笑道:“不用跟我客气,我请你们喝奶茶,你们好好工作,得益的还是我。”   女员工们昏头转向,等反应过来的时候已经点头了。   因为刚结束了一个案子,除了少数留下整理文件的以外,大多数员工难得按时下班,工资和奖金今天早上发下来,众人热热闹闹的表示要一起吃饭,下午去KTV聚一聚。   “我下午有事,你们去吧,今天聚会把□□收好,回来给你们报销。”柏易出去前说了一声,顺便把一个员工落下的外套递过去,还叮嘱道,“夜里风凉,多穿点,别感冒了。”   路过后勤主管身边时又说:“你上回说想去看KL的演唱会,我找朋友拿了四张票,你和公司里想去的人一起去吧。”   等柏易坐电梯下了楼,一群员工才聊起来。   女同事们说:   “我男朋友要是有柏总一半……别说一半,有四分之一我就能偷笑了。”   “有柏总四分之一好看我也满足了,脾气大点也忍了。”   “柏总这样的,又帅又有钱,脾气好,体贴温柔,打着灯笼也难找。”   男同事们则凑在后勤主管身边:   “孙哥!带我带我!”   “哎呀,上回柏总问我想要什么奖励,我就说有奖金就够了,早知道能拿到演唱会的票,我才不会那话!”   “柏总上回也问我了,我听这小子说不要,我也说不要,悔死我了。”   “也不知道柏总今天走那么早是去干嘛?”   “是啊,平时柏总总是最后一个走的。”   “好像是要去签合同,对了,我大学同学这段时间辞职了,想来我们公司,还让我帮忙问问招不招人。”   “让你同学别想了,就是招人,也得挤破头。”   “那是,谁不知道我们柏总大方,别家提成和我们家提成不能比,更别说我们这儿的工作环境跟日常福利了。”   “说真的,就算公司不给我开工资,我也能干下去,上哪儿找柏总这么好的老总?”   “我上个公司就是,只想马儿跑,不给马儿吃草。”   柏易还不知道自己在员工口中得到了那么高的赞誉,他正坐在车上看手机,他以为他会觉得不习惯,可一旦回到原来的环境,他又找到了曾经的感觉,似乎以前的习惯,已经成了他的本能。   司机通过后视镜看柏易一直在揉晴明穴,有些担心地说:“柏总,您可要注意休息,别累坏了。”   “谢谢。”柏易放下手机,身体向后靠,闭着眼睛说,“做生意,不怕累,就怕没有累的机会。”   柏易又说:“对了,上次听你说你爸心脏搭桥,手术成功了吗?”   司机连连道谢:“成功了成功了,要不是您给我介绍了医生,我还真不知道该去哪家医院,我妈还说要来跟您道谢呢!后备箱放了给您的谢礼,都是老家自己种的东西,不值什么钱,我跟她说了,让她别寄过来,您也不缺……”   柏易打断他的话,语气依旧温和:“礼轻情意重,老人家的心意,不是钱不钱的事,有机会的话我也想当面跟老人家道个谢。”   司机心里头暖得很,高兴道:“我妈说算命的给我算过,说我命好,我以前不信,现在信了。”   车很快开到了目的地,星语珠宝并不是老牌珠宝公司,柏易正在翻资料,之前秘书一直在跟对方的市场营销部门接触,然后再汇报给他,双方已经谈妥了,没想到对方老总忽然从国外回来,要重签一份合同。   柏易在翻的,就是星语老总的资料。   当他看到对方的名字时,身体瞬间僵住,一动不动,连手指都不再听大脑的控制。   章厉……   柏易咬住了下唇,这个人是真实存在的吗?还是他做了长梦,梦里人的名字,都来自于他曾经在现实中听到过的名字?   他现在已经分不清现实和虚幻了,他甚至觉得这一切,都只是他自己的幻想。   可能他已经疯了,也可能他正在疯的路上。   资料里没有附照片。   柏易深吸一口气,他的手指控制不住的颤抖。   就连司机都问他:“柏总,你怎么了?是不是身体不舒服?”   柏易的嗓音有些沙哑:“没什么。”   司机关切地说:“您要是觉得不舒服,还是早点去医院看,不要拖。”   柏易:“谢谢,我知道了,等我签完合同,如果还觉得不舒服我就去医院。”   司机叹气:“您真是太忙了。”   柏易艰难地笑了笑。   很快他们就来到了星语公司大楼的楼下,前台通知了章厉的秘书来接他,秘书是个年轻女人,一身干练的西服,领着柏易坐上了直达顶楼的电梯。   “章总在办公室里等您。”秘书把柏易带到办公室门口,又问,“你喝点什么?我待会儿给您送进来。”   柏易:“茶就行了。”   他站在章厉的办公室门口,一动不动,好像面前的门是焊死的,他无论如何也无法推开。   还是秘书想起以后折返回来,朝柏易歉意的笑了笑,然后敲响了办公室的门:“章总,柏总来了。”   里面的人说:“进来吧。”   秘书推开了门。   柏易这才得以看见办公室里的全貌。   准确的说,他这才得以看见对方的脸。   身着黑色西装的男人坐在办公桌后,他有一张棱角分明的脸,漆黑的眉毛与眼睛,冷漠的薄唇,他的头上没有上发胶,也没有做造型,就这么随意的抹到脑后,有一种柏易熟悉的,无法忘怀的野性魅力。   这张脸,是成年后的章厉的脸。   是他在无数次记起来的脸庞。   “柏总。”对方从椅子上站起来,他似乎没有注意到柏易奇怪的神情和愣在原地的举止,反而走到柏易面前,冲对方伸出了手,“我姓章,章厉。”   柏易声音艰涩:“我知道,章总。”   章厉的声音冷硬漠然:“坐,我们聊一下合作方案,我觉得还有几个条款可以改进。”   柏易几如行尸走肉般坐下,他心不在焉,魂游天外。   章厉并没有坐下,他居高临下的看着柏易,看着这张让他无比着迷的脸,多年过去,对方不记得他,他却把对方刻在他的灵魂深处:“这么多年没见,不跟我说几句话?”   柏易抬头看着他:“什么?”   章厉微笑着,内心一片荒凉:“高一的时候,我们同班,你不记得我,但我记得你。”   “那时候你可是班里的风云人物,跟你不同,我是班里的隐形人。”   柏易迷茫的看着他:“是吗?我不记得……”   就在这个时候,站着的章厉弯下腰,他的手指捏住柏易的下巴,语气无比缠绵。   “我给你写过十二封情书。”章厉的拇指指腹摩擦着柏易的嘴唇。   柏易已经完全迷糊了,他的大脑像是被木棍搅成了一团浆糊,理不出一点头绪。   章厉轻声说:“我回来了。” 第89章 心尖上的爱人(二)   那大约是柏易刚升入高中的时候,他初中也在同一所学校就读,因为成绩优异,直升入本校高中部,免除学杂费用,并且初中的班主任也同时升高,成了他六年中学生涯的班主任,军训刚刚结束,柏易就成为了班长,各科老师喜欢他,同学们也喜欢他。   他总是这样,不需要花太多心思就能得到别人的好感。   就连那些不听话的男同学,也愿意跟他打交道,因为他是“好学生”当中唯一一个理解他们叛逆情绪,并且不戴有色眼镜看他们的人。   章厉似乎也在其中。   不过章厉算不上是“坏学生”,他是校园生活的边缘人,不住校,不跟任何人亲近,没有朋友,成绩一般,永远穿着校服。   学校只规定周一到周三穿校服,但章厉则一年到头穿着校服。   大约是因为他出色的外表和奇怪的举止,看他不顺眼的人越来越多,男生的嫉妒心不容小觑,尤其是面对是的一个深受女孩们喜爱和追捧,被认为“酷”,却又不搭理他们的男生时。   学生之间几乎是没有秘密的,他们像是天生的侦探,没什么消息他们探听不到。   不到半个学期,关于章厉的“背景”故事就传遍了整个年级。   章厉家里很穷,穷到只能住早就已经停止供电的待拆迁区,也就是俗称的贫民窟——房子太老,地皮却很昂贵,按拆迁费来说,家家户户都是千万富翁,但可惜的是,没有房地产公司愿意付出这样一大笔代价,于是千万富翁们现在还是穷光蛋。   所以他总是穿着学校发的校服。   周末的时候,他会去商场兼职,发传单,或者扮玩偶。   女孩们听到这些事,更加的喜爱他,这种喜爱当中还掺杂了怜惜等复杂的感情。   男生们则不以为然,女孩越喜欢章厉,他们就越讨厌他。   找麻烦是常事,但章厉从不回应,久而久之,他们的矛盾更大,越发不可调和。   柏易也在章厉那碰过钉子,无论跟章厉说什么,章厉通常只有几个字或词来回答,不是“知道”就是“嗯”,再或者是“好”。   按理说,他们这样的关系,等高中毕业后就再没有打交道的机会。   柏易成绩和家庭环境都很优异,他会考上排名靠前的大学,走上人生的康庄大道,成为人们眼中的成功者,精英。   而章厉,如果他没有遇上大的变故,没有可以称做奇迹的机遇,他会读一个普通的大学,成为普通的上班族,然后结婚,养育子女,辛辛苦苦工作到老,靠不多不少的退休金悠闲度日。   这两种人生说不上哪种好,哪种不好,但可以确定的一点是,他们没有任何打交道的机会。   柏易回忆着章厉说的那十二封情书。   他高中时期收到的情书实在是太多了,多得他根本记不住,哪怕他每一封都仔细看过,可时过境迁,哪怕他绞尽脑汁,也想不出一点线索。   “高二下学期。”章厉保持着刚才的动作,他勾着柏易的下巴,目光暗沉的看着柏易,他的指尖微微颤抖,似乎为了这一刻,他已经等待的足够久了。   “你跟老师来我家做家访。”   这些对章厉来说无比珍贵,印象深刻的回忆,对柏易来说,却千篇一律,没有半点特点。   章厉轻声说:“我那时候在想,你这样的大少爷看到我家的环境,会怎么想,怎么说?”   柏易看着章厉的眼睛,章厉的眼睛很美,比常人更黑,更深邃,就像神秘的黑夜,无法探究到底。   但柏易只模糊的记得一个大概,他当时只是因为身为班长,而被班主任拉了壮丁而已。   类似的事情做了太多次,让他清晰地回想起来,实在太难为他了。   但章厉清楚的记得,当柏易出现在那个简陋的家里时,好像那个连一张体面的桌子都没有房子,都变得与众不同了起来。   那时的柏易穿着浅蓝色的校服,皮肤比现在更白,五官精致,脸上挂着温柔的笑,就像忽然落入贫民窟的贵公子,这里跟他格格不入,却又因为他变得美好。   他就像黑夜中的月亮,没有任何星星可以遮盖他的光芒。   章厉已经不记得自己当时的心情了。   只记得那猛烈夸张的心跳声,他从不知道动心是一件这样快活,又这样痛苦的事情。   因为动心的那一秒,就注定了他只能站在这原地,遥远的看着那个人。   柏易跟他不同,他拥有美好的未来,将来可能会娶一个门当户对的女孩,过上故事里的生活,而那样的生活中,没有他这样的人的一席之地。   柏易问他:“我当时说什么了?”   章厉压下去,两人的嘴唇相隔只剩下几毫米,只要有一个人稍微动一动,他们的嘴唇就会贴在一起。   “对你来说,我只是个陌生人。”章厉微笑着,“你什么都没说,你只是跟在老师身边,对我笑”。   他永远无法忘记柏易当时的笑容,温柔的让他心醉。   胜过陈酿的美酒。   柏易的双手忽然推开章厉的肩膀,他从沙发上站起来,神情有些慌乱,他人生第一次露出这样的神情,也是第一次有这样的心情。   “我……”柏易艰难的张嘴,想了很久,终于颓然的说,“我不记得你。”   他或许记得一个大概,记得“章厉”这个人,记得他在班级里扮演的角色,却不记得章厉长什么样,也不记得章厉高中毕业后去了哪里。   他曾经有了解章厉的机会。   但都错过了。   章厉站在那,他身材高大,西装被周身结实的肌肉撑得非常漂亮,他已经快三十了,但现在站在柏易面前,他似乎又变回了当年那个只能远远看着柏易的少年人。   他愿意付出自己的一切,却又清楚的明白,哪怕他奉献所有,也得不到对方的一个眼神。   他所有珍贵的东西,在对方面前都廉价的不值一提。   柏易渐渐冷静下来,他终于恢复了理智:“我昨晚做了个梦。”   章厉看着他,不发一言,只用眼神催促他继续说下去。   柏易:“可能是梦,也可能是别的什么,我梦见我去了一些奇怪的世界,在每个世界,我都会遇到同一个人,凑巧的是,梦里有人给我发布任务,而任务都跟这个人有关。”   “最凑巧的是,这个人在第一个世界中,叫章厉。”   柏易抬起头,直视着章厉的眼睛:“而我醒来的第二天,也就是今天,见到了你。”   “我很难说服自己这是巧合,而不是处心积虑的策划。”   柏易以为章厉不会回答,也以为章厉会说自己一无所知,但章厉却很干脆的承认了。   “你会进去,确实跟我有关。”章厉的目光一直停留在柏易身上,连眼睛都没怎么眨,好像他只要眨一下眼睛,眼前这个人就会瞬间消失,再也找不到踪迹,“但我没有策划。”   “我也说不清那是什么。”   章厉轻笑道:“在那里面我是没有记忆的。”   “其实一开始可以选择,选择让你失去记忆,还是我自己失去记忆。”   章厉的目光阴暗下来,里面充满了隐秘暗晦的欲|望:“如果你失去了记忆,对我来说就简单多了。”   一张白纸,随便他怎么描绘。   但他选择了对自己最不利的方式。   他把选择权交给柏易。   如果柏易没有动心,那他依旧是柏易世界里的陌生人。   如果柏易动心了,他才能在一片苦海中找到唯一的天堂岛。   柏易看着他,不发一言,两人目光交错,竟然都从对方的眼里看到了同样的情绪。   “你这些年,过得怎么样?”柏易过了半晌才问。   章厉笑了笑:“不算太好,也不算太差。”   柏易点点头,章厉忽然问:“你现在怎么想的?”   柏易:“什么?”   章厉一步步走近柏易,那种压迫感过于强大,让柏易不由自主的后退了一步,他终于在章厉脸上找到了自己熟悉的东西,那种刻在骨子的偏执和孤寂。   柏易靠在了桌子上,章厉双手放在桌面,把柏易困在自己的怀里。   章厉轻声说:“这些年我一直在想,如果高中的时候我不是写情书,而是站在你面前告诉你,让你成为我的男朋友,我的爱人,我人生唯一的伴侣,你会不会答应我。”   他自说自话:“你不会答应我。”   柏易无法反驳,他了解自己,如果高中的时候章厉跟他告白,他听过之后就会抛掷脑后。   那时的他不觉得自己会爱上一个男人,并且那时候的他更加锋芒毕露,年轻人充满自信,他不会把精力放在谈恋爱上。   章厉:“所以我希望我再一次出现在你面前的时候,能够配得上你。”   不过是年少时的一次动心而已。   不过是一场旷日持久的暗恋罢了。   可他在这条孤独的路上走了这么多年,执念成了本能,刻在他的灵魂深处。   对他而言,爱这个字带给他的痛苦,远大于快乐。   然而为了那点极微小的快乐,他愿意去承担那深重的痛苦。 第90章 心尖上的爱人(三)   对柏易和章厉来说,为什么会进入那样一个繁复的梦境,一次又一次不断扮演不同的角色,大约会是永远的谜团。   那不是人力可以做到了,依照目前的科技发展而言,显然也做不到。   原理无法深究。   “合同呢?”柏易忽然问。   章厉微微皱眉:“什么?”   柏易坐回了沙发上:“我是来签合同的,现在是工作时间,私人的事私下再说,细节我们两边已经聊过了,章总觉得合同还有什么问题?”   章厉低笑出声,声音低沉而有磁性:“没问题。”   柏易:“那就签字吧。”   柏易把合同递给章厉,两人分别在合同上签下了名字。   章厉笔记端正,写的慎重极了。   好像他们签的不是合同,而是婚书。   把笔盖盖上之后,工作时间就结束了,秘书给柏易和章厉端上了普洱,茶香四溢,盈满整个办公室,鼻尖全是那股香气,若影若现。   “你现在住哪儿的?”柏易吹了吹茶面,在热气的白雾中抬眼看章厉。   章厉:“你楼上。”   柏易一愣。   章厉笑道:“本来想买你对面的房子,不过业主不愿意卖。”   住那的人都不缺钱,说不卖,那就真是不卖。   章厉把一切都准备好了,处心积虑,预谋已久,他和柏易的公司会达成合作关系,两人有不少时间打交道,并且还是邻居,只要脸皮够厚,经常拜访,总能让关系亲近起来。   徐徐图之,并不是毫无希望。   哪怕成不了爱人,只是当朋友,对章厉来说也够了。   “下午有什么安排?”柏易问道。   章厉看着柏易,竟然一时不知道怎么回答。   柏易却很自然地问他:“要不要去我家做客?”   章厉站在原地,他专注的看着柏易,直到柏易说:“正好路过超市的时候买点菜,晚上想吃什么?糖醋里脊行不行?”   在这一瞬间,章厉像是置身于另一个世界,他只能听见自己的声音在耳畔响起:“买酒吗?”   柏易:“明天我们公司放假,最近的案子都弄完了,我是可以喝一些,你呢?”   章厉微笑道:“舍命陪君子。”   两人一起离开了章厉的公司,秘书好奇的在门口看。   “看什么呢?”有员工路过的时候问秘书。   秘书:“章总和咱们合作的广告公司的柏总一起出去了。”   员工不明所以:“这有什么奇怪的?估计是出去谈合作吧?找个茶楼或者咖啡厅。”   秘书翻了个白眼:“你不懂。”   她能清楚的感觉到两人之间气氛的变化,那种变化太过明显,让她无法忽视。   柏易让自己的司机先回去,然后坐上了章厉的车,章厉车开得很稳,两人在车上也没说话,却奇异的不会感到尴尬。   大约是因为太熟悉了。   他们在另外的世界里曾经非常亲密。   柏易甚至记得在第一个世界的时候,章厉吻过自己的全身,那种感觉很刺激,但现在却不知道为什么,让他觉得有些羞耻。   于是柏易看向窗外,努力不让自己想起任何细节。   买好食材后,两人回到了柏易的房子,柏易的房子装修的很温馨,他喜欢摆放精致的装饰品,对生活品质的要求极高,厨房配备了洗碗机和专业级的烤箱蒸箱,以及搅拌器和各种厨具,房子并不算太大,一百六十多平,配有一个视野开阔,非常漂亮的阳台。   阳台采用了无缝式的落地窗,每当太阳升起,阳光照射进来的时候,阳台都能美得让人心醉,闲暇的时候,柏易会坐在阳台看书,或是办公,比起书房,柏易更喜欢这里。   但因为太过精致,反而少了生活的气息,一切都一板一眼,住了五六年,这房子还跟刚装修好一样,就连保洁阿姨都说来这里干活实在是太轻松了。   章厉想过柏易的家会是什么样子,真正见到的时候,反而没什么惊喜感,因为这屋子跟柏易本人一样,充满了柏易追求完美,又遥远疏离的气质。   “随便坐。”柏易给章厉拿了双新拖鞋,换鞋之后去洗手,然后倒了两杯水,“家里没有饮料,茶叶也喝完了,只有白开水,你将就下。”   章厉坐在沙发上,他扯开了领带,解开了衬衣的扣子,又脱掉了外套,隔着一层薄薄的白衬衫,章厉的身材轮廓被勾勒的清晰可见,他似乎生来就是行走的荷尔蒙,即便坐那不动,也极致性|感。   这种纯粹的,属于的男性的性|感,足以让所有性取向为男的人口干舌燥。   ——柏易也不例外。   他的目光停留在章厉身上,足有十几秒之久。   章厉冲他挑眉:“怎么了?”   柏易倒是很诚实地说:“看你身材好。”   章厉站起来,他迈开步伐走向柏易,两人的距离极近,柏易甚至能感受到章厉身上的热度。   章厉试探性的伸出手,他的动作不快,如果柏易反感,轻易就能拉开距离,可柏易没有动,任由章厉搂住了自己的腰。   他似乎听见章厉发出了一声满足的叹息。   不知道为什么,柏易觉得有些辛酸。   他至今还是不明白章厉为什么会爱上他,不是他妄自菲薄,而是他清楚的知道自己的本性,一个了解他的人,还会爱上他吗?知道他的薄情,他的自私,他的冷漠,还会爱上他?   柏易清楚的知道,哪怕他重新投一次胎,他依旧做不到像章厉这样毫无保留的去爱一个人,胜于爱自己。   但他愿意去做尝试。   去学会怎么爱人。   章厉低下了头,柏易能感受到章厉嘴唇的温度,这样一个人,却拥有如此柔软的唇,温软的唇舌让柏易闭上了眼睛,他感到了一种从未体验的悸动,心跳声越来越大,大得似乎要震破耳膜,所有感官都敏锐到了夸张的程度,他甚至能感受到章厉的呼吸,胸膛的起伏。   每一秒都被拉长到了极致。   直到两人分开,柏易的还没能从刚刚的情绪里抽|身而出。   这种感觉很美好,胜过之前的每一次。   章厉则抚摸着柏易的脸颊,他双眼漆黑深邃,在这样的眼神下,柏易毫无反抗之力,男□□人,他沦陷的速度比自己想象的更快。   “去卧室。”柏易发出邀请,“不过我家没套。”   章厉声音极其沙哑性|感:“不用套,行不行?”   人的一生似乎永远跟欲|望斩不开距离,食欲、贪欲、色|欲,所有欲望糅杂在一起,反而更显真实。   柏易在被章厉抱住的时候,忽然神游天外地问了一句:“如果我没爱上你,你会怎么办?”   章厉这时已经激动到了无法控制的地步,他吃素多年,洁身自好,一点刺激都受不了,更何况现在,心爱的人就躺在他的怀里。   一直远远遥望的月亮终于被他摘了下来。   这是他一生最高的成就,最美的追求。   章厉声音嘶哑:“能怎么办?”   他爱了柏易这么多年,难道柏易不爱他,他的爱就能消退吗?   “等我老了,追不动了,或者等你结婚了。”章厉亲吻柏易的嘴角,“我才会放弃。”   柏易看着章厉的眼睛,这双漆黑的眼睛里,似乎有璀璨晨星。   柏易抱住章厉的后背,让自己的脸颊贴在章厉的胸膛上,他轻声说:“我会学的。”   会学怎么去爱人,怎么去维系一段亲密的关系,怎么让他们的感情永远如初。   或许他对章厉的爱比不上章厉对他的,但他从未像爱章厉一样爱过其他人。   其他人在他眼里都是影子,只有章厉是鲜活的,鲜活的让他沉醉。   然后柏易就失去了思考的机会,他被章厉拖入了漩涡之中,用自己的全部身心去感受章厉,他接纳他,包容他,不带任何抵触。   他能感觉到章厉滴在他身上的汗珠,被汗水打湿的床单。   或者是章厉炙热的鼻息,满足的叹息,无法克制的冲撞。   他是被需要的,被章厉迫切需要的存在。   被一个人爱的感觉是这么好,爱人的感觉也是这么好。   他曾经的孤岛被章厉强行摧毁,那荒芜的土地上终于开满鲜花。   鼻尖充盈着无法忽视的冷香。   “有烟吗?”柏易伸出一只胳膊,他累到极致,汗水把头发都打湿了,他随意的抹向脑后,眼角微挑,看得章厉喉结上下滚动。   但章厉还是克制住了,毕竟两个男人在一起,消耗最大的还是下方的那个。   他就这么坦荡荡的走向客厅,从自己的衣兜里拿出烟和打火机。   柏易趴在床上,点了一支烟:“你开始抽烟了?”   章厉:“给你准备的。”   柏易轻笑:“准备的很齐全,就没套。”   章厉轻咳了一声:“买的还没到。”   柏易笑起来,他笑得眼睛微弯,竟然露出了几分不属于他的稚气。   “周末有没有空?”柏易只抽了两口,就把烟按灭在了床头柜上的烟灰缸里。   章厉平生从未说过甜言蜜语,然而此时信手拈来:“只要你约我,随时都有。”   柏易:“行,周末买点酒,带你回家见我爸妈。”   章厉愣在那,他像是没听清一般问:“什么?”   柏易揽住章厉的脖子,把章厉拉到自己身边,两人挨得极近:“丑媳妇总要见公婆的,我爸妈还会给你发红包。”   一直表现的成熟稳重的章厉,此时忽然忐忑起来:“你爸妈会愿意你跟一个男人在一起?”   柏易:“我爸妈最怕我跟工作结婚。”   章厉:“……”   你爸妈担心的很有道理。   柏易在章厉的侧脸上亲了一口:“我去冲个澡,然后做饭。”   柏易进浴室的时候,章厉坐在床边看着他。   今天天气很好,章厉忽然想。   一切都很好。   心中那个缺损的洞,终于被填满了。 第91章 心尖上的爱人(四)   章厉搬到了柏易的家里,对柏易而言, 生活似乎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他不再在公司待到深夜,因为知道家里有个人在等他, 回了家,打开门的那一刻,迎接他的也不再是黑暗冰冷的房子。   每次到家, 章厉总是先他一步回去。   这套房子,终于有了“家”的味道。   明天就是回家见父母的日子, 柏易已经提前给父母打过预防针了。   他独立的太早,父母对他的生活从不发表任何意见,他们唯一担心的是柏易可能是个独身主义者,不是不婚, 而是独身, 不谈恋爱, 不找对象,把所有时间和精力都放在事业上。   这种生活态度和选择或许并没有什么问题,但对父母而言,还是希望自己的孩子有个能关心他, 爱护他的爱人。   得知儿子的爱人是个男人的时候, 他们很快就接受了。   他们了解柏易,知道柏易除非下定决心要跟对方在一起一辈子, 是绝不会把对方领到父母面前来的。   最对柏易的教育上, 夫妻俩都很想得开, 柏妈妈是大学教授,她还研究过心理学,知道同性恋是天生的,能被后天掰弯的,通常先天就不怎么直。   既然儿子已经弯了,她也没有办法再让儿子直回去。   只能接受事实。   但章厉很紧张,他紧张的一夜睡不着觉,等柏易醒来,章厉还坐在床边。   “怎么了?”柏易睡眼惺忪,他穿着睡衣走到章厉身后,揽住了章厉的肩膀。   章厉声音艰涩:“你去洗漱吧,我再坐一会儿。”   柏易不知道说了多少次自己的父母很好说话,然而章厉完全没有听进去。   章厉没有一个正常的家庭,他也无法揣测柏易父母的态度,他只是打定主意,如果柏易的父母要动手,他一定会牢牢把柏易护在身后,他拐走了他们的儿子,愿意付出任何代价。   他们买了早上八点的机票,到达目的地以后正好能和柏易的父母共进午餐。   柏易的父母住在郊区,他们租了郊外的地,建起了一套小房子,前院可以种植一些蔬菜瓜果,后院用来停车和纳凉,柏易的妈妈是个很浪漫的人,她在前院的栅栏边种了不同品种的花,不管哪一个季节,都能看到鲜艳的色彩。   父亲则从来不在意居住环境,在结婚之前,他埋首研究,住在狗窝里也能不以为然。   是结婚以后,妻子改变了他,否则他可能和他的同事一样,大龄未婚,然后通过相亲和朋友介绍,草草完成终身大事,接着埋头研究。   对柏易和章厉的到来,柏妈妈表现的很热情,她称呼章厉为小厉,问他喜欢吃什么菜,还会谈起柏易小时候的趣事,给章厉看柏易幼年时期的照片。   “我一直担心小易能不能找到另一半。”柏妈妈说这话的时候,眼里有些伤感,“他一直很独立,就是因为太独立了,我才不能放心。”   “人都有软弱害怕的时候,他不跟我们讲,又能跟谁说呢?”   柏爸爸则不以为然:“他是个男人了,男人是绝不叫苦的。”   柏妈妈习惯了丈夫这种笃定的语气,小声对章厉说:“最担心小易的人就是他,就是嘴硬。”   柏易在厨房里做饭,每次他来,柏妈妈就从厨房解放了。   柏爸爸是厨房灾难,不管是柏易和柏妈妈都不愿意让他帮忙,即便柏爸爸兴致昂扬,可他连豌豆尖都摘不好,他处理的菜总是要二次返工,而且他还会掐掉最嫩的地方。   章厉安静的听着这对夫妻的话,他原本忐忑的心情逐渐平稳下来,从一开始的不发一言,到后来的对答如流。   直到柏妈妈问他:“你父母呢?他们知道你和小易的事吗?”   章厉沉默了几秒,最终如实道来:“我妈生下我就跑了,我爸没多久也外出打工,再也没回来,爷爷奶奶把我带大,他们都已经去世了。”   他的出生不受期待,明明有父有母,却像是无父无母。   爷爷奶奶去世之后,他也切断了跟家乡的联系,对于自己的父母,他不爱也不恨,他们对他而言,只是赠与了他生命的陌生人。   柏妈妈听后什么也没说,她给章厉倒了一杯茶,微笑着说:“这是我自己做的菊花茶,试试吧,你和小易回去以后也能自己做,比外面买的味道好。”   这一瞬间,章厉久久提着的心,终于放下了。   他想,也只有这样的家庭,才能培养出柏易这样的人。   他由衷的感谢柏家父母,没有他们,就不会有他所爱的这个人。   柏易做了很丰盛的一餐,一家人围坐在餐桌旁边,柏爸爸还取出了自己珍藏的好久,但非常吝啬的只给一人一杯,他被妻子管得很严,一瓶酒够他喝半年的了。   柏妈妈在饭桌上小心翼翼地问:“你们有没有想过□□?”   柏易说:“这几年事业在上升期,可能等稳定下来以后会考虑,□□不是养小猫小狗,不经过深思熟虑是不能定下来的。”   一个孩子等于一生的责任,如果柏妈妈没有提起,他根本不会想到这个。   柏妈妈叹息道:“有孩子挺好的,以后你们吵架了,看在孩子的份上也得过过脑子。”   年轻的时候,她跟丈夫也吵架,但只要看看柏易,她的气就消了,这是她过来人的经验。   柏易冲柏妈妈笑了笑:“妈,等我再过几年二人世界吧。”   柏妈妈也笑:“行,反正要不要孩子是你们的事。”   柏爸爸对章厉说:“小厉,来,喝酒。”   章厉端起酒杯,和柏爸爸碰了个杯。   柏爸爸喝了酒之后满足地说:“反正你们俩好好过日子,如果经济上有困难,就跟我们老两口说一声,别的没有,让你们回来住是可以的。”   柏爸爸觉得做生意不稳定,说不定什么时候经济政策一变,就从富翁变成了穷光蛋,但他不会说让柏易去找个稳定的工作,而是告诉他们,这里永远是他们的后路。   吃过午饭后,柏爸爸回房间午睡,柏妈妈则兴致勃勃的给他们介绍起了自己养的花草,她退休后培养了新的兴趣,客厅还养了不少多肉,甚至准备再养条狗。   “就是没想好养大狗还是小狗。”柏妈妈对品种不怎么在意。   他们住在郊区,地方大,如果养田园犬也能跑得开,本土的狗从古代开始就是培养猎犬和看门狗,以矫健和忠诚度为首要选择标准,跟国外的陪伴犬不同,城市里很难驯养。   因为猎犬和看门狗必须要有凶性,它们是绝不会跟进家的小偷的玩闹的。   一旦被它们认为有威胁性,它们就会凶狠地捍卫自己的主人。   咬死小偷都不算少见。   柏易却认为住在郊区,养这样的田园犬最好,跑得开,还能保护老两口。   一只忠诚的猎犬,武力值不输一个成年男性。   “养土狗吧。”柏易想了想,“我让朋友去外地抱一只回来。”   柏妈妈见儿子拿了主意,也不纠结了,反而问:“贵不贵啊?”   柏易:“看品种。”   柏妈妈吓了一跳:“土狗还有品种?”   柏易笑道:“国内品种挺多,有下司虎斑,挺多的,好的猎犬可不便宜。”   章厉在旁边说:“养下司吧,服从性更强一些。”   当天夜里,章厉和柏易住在柏妈妈给他们准备的房间里。   房间布置的很有柏妈妈的风格,床单上全是小碎花,卧室的窗台上摆放着花瓶,里面放着野花,推开窗户,就能闻到土地的味道。   这是不属于城市,不属于柏易的味道。   章厉躺下的时候,觉得世界都很安静,虽然窗外就有虫鸣声。   柏易洗完澡回来,身上还冒着热气,他这一天都在担心章厉觉得不自在,因此说话都要过几遍脑子,这一天过得比平常都要累,却又比之前每一天都要幸福。   他的爱人坐在左手边,父母坐在右手边。   还有比这更美好的事跟生活吗?   柏易体贴地说:“如果你觉得在这儿不自在,我们现在就能定明早的飞机回去。”   章厉却坐起来,从柏易手里拿过毛巾,让柏易坐下,自己给柏易擦拭湿发。   柏易坐在床边,他闭着眼睛,觉得很安静,内心很平和。   章厉一边轻柔的给柏易擦拭着头发,一边在柏易的耳边说:“这里很好,我很喜欢,这次可以多住一段时间,等以后有了空闲,我们也能在这边租地建房子。”   “还能照顾你的父母。”   章厉一生没叫过爸妈,对着柏爸爸和柏妈妈,也只能称呼一声叔叔阿姨,但没人让他改口,这让他感到轻松。   柏易抓住了章厉的手。   章厉反握住他的。   他们的掌心贴在一起,温暖舒适,柏易转过身,抱住了章厉。   章厉埋首在柏易的肩颈处,两人亲密无间。   柏易一点也不想动。   他的胸膛和章厉的贴在一起,他不知道此时感觉到的是章厉的心跳,还是他自己的心跳。   他轻声说:“我爱你。”   章厉偏过头,亲吻柏易的脸颊。   他的嘴唇很柔软,他用此生最温柔的声音回应:   “我也爱你。” 第92章 心尖上的爱人(五)   阳光和煦,教室里人声鼎沸, 刚刚升入高中, 所有人都兴奋的不能自己,他们在新同学里寻找熟悉的面孔, 或是结交新的朋友,人人都希望能在高中打开新的篇章,成为一个更新更好的自己。   男生也会偷偷打量女生, 女生也会把目光放在男生身上。   其中最引人瞩目的,就是穿着一身难看到极点的校服, 却能把这难看变成好看男生。   他有一米七八的个头,估计未来两年还会再蹿几公分上去,虽然高,却不会让人觉得像竹竿, 相反, 他的身材比例很好, 五官精致的像是从少女漫画里走出的男主角,皮肤白皙细腻,在一众长了青春痘,脸上坑坑洼洼的男生中间, 简直就是神级存在。   并且他脾气很好, 几乎是来者不拒,任何人去找他搭话, 他都能顺着对方的话题说下去, 绝不会冷场, 也不会让别人感到尴尬。   就连男生们也对他升不起嫉妒之心,他对男生和对女生是别无二致的温和有礼,不会因为哪个女生长得好看,就对对方另眼相待,简直就是中央空调,徐徐暖风赠给所有人。   与他相反的是另一个男生,他看起来比同龄人都要成熟,指的不是脸,而是气质,他坐在自己的位子上,既不和人说话,也不理会别人的搭话。   女生们觉得他很酷,如果在当时流行的小说里,那么这个冷酷的男生就是男主角,另一个温柔的就是男二号。   很快,他们知道了那个语气友善,温和有礼的新同学叫柏易。   而那个不近人情,冷漠又拒人于千里之外的男生叫章厉。   不到一个月,他们又发现柏易家境良好,他总是穿着得体又价格昂贵的衣服,总是对班里没钱的同学施以援手,并且非常照顾对方的自尊心,每一个受过他恩惠的人,都觉得柏易大方温和,帮助别人又不强求回报。   而章厉则穷困到了极点,去食堂只打一份五角钱的米饭,然后拌一份咸菜,喝食堂免费的紫菜蛋花汤。   同学们当然更喜欢体面又愿意帮助人的柏易,而不是冷漠贫穷的章厉。   柏易也注意到了章厉,他经常在食堂和章厉“偶遇”,打菜的时候会多打一些,然后坐到章厉的身边,用忧虑地口吻说:“我打得菜有点多,你能帮我吃点吗?我不想浪费。”   然而章厉完全不理他,好像他在跟空气说话。   尝试了几次之后,柏易就放弃了。   他觉得章厉就像茅坑里的石头,又臭又硬。   于是之后的一年多,哪怕分班以后两人还在同一个班上,柏易都没有再跟他打过交道。   柏易的付出都不是无偿的,他需要得到的不是有形的东西,而是无形的好处,人是社会动物,需要在群体中确立自己的地位,才能得到更多的好处。   而章厉显然不属于群体的一员,他无足轻重,无关紧要,柏易也懒得再费功夫。   直到班主任让柏易和自己一起去家访。   班主任非常相信柏易的人缘和魅力,认为柏易和章厉当了这么久的同学,至少会比别的同学亲近一些。   当柏易和班主任一起到达章厉的家时,两人都愣住了。   他们没想到这个城市还有这样的地方,简直像是上个世纪的贫民窟,两排还没有拆迁的平房,中间的街道窄小的甚至不能让三个人并排通过,地上全是污水和垃圾,走在两旁的人都一脸风霜,肩上还担着扁担,他们大约刚从工地回来。   班主任按照学校的调查表找到了章厉的“家”。   家门就是一扇摇摇欲坠的老式木门,没有门把手,只能通过钥匙来开关。   他们敲响了房门,等了十几秒,里面才传来脚步声。   那是老人的脚步声,很缓慢,也有些拖沓,开门以后,老人显然很奇怪这两个陌生人的出现,她一头花白的头发,脸上的皱纹层层叠叠,佝偻着身形,问道:“你们是不是敲错门了?”   她倒不担心这两个是坏人,不看对方的穿着打扮,只看他们这个家穷成这样,就知道没什么能吸引小偷的地方,难道小偷会来偷家里的背篓,或是她这个老太婆?   “您好,请问您是章厉同学的家长吗?”班主任一脸微笑地说,“我是他的班主任,我姓杨。”   老人的态度立马变得恭敬起来,在他们这些没读过书,没文化的人眼里,“老师”这两个字的分量太重,认为老师都是非常值得尊敬的人。   她连忙说:“老师快进来坐,我去给你们倒杯水,家里也没别的,只有凉白开,你们别嫌弃。”   就在班主任要拒绝的时候,柏易先一步说:“那太好了,我们一路都没喝水,凉白开才最解渴。”   老人激动地说:“对,凉白开最解渴,你们坐你们坐。”   班主任也没有说不需要,她想明白了,对一个关心孩子的家长来说,能为孩子的老师做一点事,会让他们更放心,柏易朝班主任笑了笑,看起来非常乖巧。   班主任的心情平和下来,觉得自己当了这么多年老师才终于得到一个像柏易这样优秀的学生,拥有各种美德,成绩又好,让她的里子面子都足得很,   章厉这个时候还没回来,老人介绍自己是章厉的奶奶。   她递给班主任和柏易的水杯是老式的搪瓷杯,上面还印着宣传独生的标语,一看就知道用了很多年。   这个家只有一个卧室和一个客厅,除了一张桌子和两把长凳外没有更多的家具,客厅堆满了不少杂物,虽然收拾的很干净,但依旧会让人觉得杂乱不堪。   班主任说不出原本打好腹稿的话——她是来催促章厉的父母给章厉交学费和杂费的,学费一千四一个学期,其它费用杂七杂八的加起来,也不超过三百块钱。   这笔钱并不多,可班主任面对这样一个家庭环境,和对面一脸殷勤的老太太,嘴巴张开以后,却说不出一个字。   “因为章同学最近表现的很好,学校要免除他的学费。”柏易又一次抢话,他对老太太说,“章同学成绩很优秀,在学校也很受欢迎。”   老太太笑得合不拢嘴,牙豁子都笑出来了,她伸手拍了拍自己的腿,喜形于色:“我就知道厉娃子肯定有出息!我和他爷爷都是文盲,就怕他跟我们似的,一辈子都不识字,读书才能改变命运呢!”   班主任也反应过来了,她知道这个情况,章厉家肯定是拿不出那一千多块钱的,两个老人住在这种地方,想来就知道没有退休金,她还在客厅的角落里看到了不少空瓶子,估计就是靠卖这些东西挣取一点微薄的生活费。   章厉的成绩在班里排前十,但还没有好到拿奖学金的程度,他家也不是贫困户,拿不到补助。   ——至于为什么不是贫困户,班主任也没想出原因来。   老太太毕恭毕敬的跟班主任说话,在她嘴里,章厉虽然不太爱说话,但是个好孩子,从小就知道帮家里干活,他的生活费和学费都是自己挣的,周末去发传单,寒暑假去别人的店里当服务员。   她的语气里带着浓浓的骄傲,她相信章厉一定会有出息,一定会成为一个了不起的人。   章厉到家的时候,看到的就是自己的奶奶和班主任坐在长凳上说话,而柏易站在班主任的旁边,柏易就像一个发光体,这个贫穷杂乱的家似乎都变了模样。   “哎!厉娃子回来了!”老太太叫着章厉的小名,她高兴地说,“你老师来了!说你成绩好,不用交学费了!”   既然说了谎,就要把谎话进行到底,班主任转头朝章厉说道:“学校改了制度,你的成绩已经可以免除学杂费了,我这次来就是通知你们的,以后你也要好好学习,争取考一个好大学。”   章厉没说话,他不相信自己会有这样的好运气,但这个消息实在太好了。   之前兼职的店被查封了,因为卫生不合格,而其他店面都有熟手,哪怕章厉把工资压到了一个月五百,都没人要他。   他忙得焦头烂额,陡然听见这个消息,他久违的感受到了轻松的滋味。   这种滋味他太久没有感受过了。   就在他松口气的时候,他看到了正在朝他微笑的柏易。   他见多了恶意的笑容,轻易的看出了柏易的微笑中并没有嘲讽和鄙视。   柏易只是这么单纯的在朝他笑,似乎也为他得到了这个好消息而高兴。   就在那一瞬间,章厉听见了剧烈的心跳声。   直到柏易跟着班主任离开,他的心跳依旧维持着不正常的频率。   他伸手摸了摸自己的脸,滚烫的热度似乎要烫伤他自己的掌心。   烫得让他觉得痛苦。   既然注定得不到,为什么要有这样的心动。   现实每给他一点希望,都会附带给他更大的绝望。   一如既往,从无改变。   他永远无法得到这个令他心动的人。   当时站在泥泞中的章厉就是这样想的,他不抱任何希望。   爱是奢侈品,他不配有。